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猫儿眼
猫儿眼:
姬第一日来的时候,大家就叫她猫儿眼。
她的双眼!
从没见过那么大那么圆那么亮的眼睛,把她外型上其余的不足全部掩了下去。
其实她略胖,身形太矮,而且有点邋遢相,头发总是很油腻,但是谁都不会去留心其他的毛病,因为早被那一双猫儿眼吸引着。
包括我在内,但我比别人含蓄,不那么表露出来。
老板娘对我说:“小伙子,别在这里选对象,这里没有好人,”她话没说完,自己先嘻嘻哈哈大笑起来。“我当然比谁都坏,不然怎么管得了这班家伙。”
我在一家酒吧工作,管调酒。
日间我还在唸书,晚上就兼职贴补学费,开头作打扫,后来老板娘认为我老实,升我做调酒,亲自训练我,至今也有两年。
我便靠这个收入读到预科,一直洁身自爱,老板娘常与人说,我是她手下五、六十个职员中唯一“干净”的人,很引我为荣,别人要惹我,她总站在里头挡住。
他们笑她是母鸡,而我是小鸡。
无论叫我什么,我都一笑置之。
他们都对我很好,否则的话,我在这间酒吧中也做不到两年那么久。
到猫儿眼来的时候,这里引起一阵骚动。
姬的双眼很少完全睁开来,星眸永远半合着,长长睫毛又密又鬈,仿佛一双懒洋洋的小动物。咱们这里的女孩子顿时有失色之感。
但姬实在太会做人,赶着每个人叫哥哥、姊姊,所以众人也都忍耐着不发作,日子久了,终归有了真感情,对她很是痛惜。
仗义每多屠狗辈,越是龌龊的地方,越是能够长出莲花来。
对姬最冷淡的,大抵是我了。
她一直对老板娘说:“小强不喜欢我。”
老板娘说:“小强连我也不喜欢。”
我假装没听见,低头洗杯子。
她们两个咯咯的笑了。
随着姬而来的是许多客人,酒吧生意好了一成以上。
老板娘很德意,同我说:“都叫我别惹猫儿眼,幸亏没听他们的,看,财源广进。”
我忍不住问:“怎么,她有什么黑底?”
老板娘狡狯的笑。“不告诉你。”
我也一笑置之。
酒吧看场广叔同我说:“姬刚释狱。”
“啊!”我急问:“什么事?”
“持械伤人。”广叔说:“争风,用刀刺伤对方,判了三年。”
我又问:“她今年几多岁?”
广叔笑。“比你大,有二十五、六岁。”
我没猜到她性子那么刚烈,吓一跳。
老板娘叹口气。“小强我早同你说过,我这里没有好人。”
我说:“好人与坏人不是这样分别的。”
广叔笑。“你倒说来听一听。”
我低头洗杯子,想一想:“每个人都有善与恶两面,看环境准许他显露哪一面。不能一味天真的指责别人是黑狐狸,而自身却必然是天真无邪的雪白兔宝宝。”
老板娘轰然笑出来。“说得好,到底是读过书的人,小强,真有你的。”
但我暗暗替姬难过,她要学好,势必难了。
我在心中长长叹一口气。
有时姬也与我搭讪--
“你几岁?”
十九岁?
“有女朋友没有?”
“同该住?”
“来,给我一杯威士忌。什么?付钱?见你的大头鬼。”
但也不过分。
咪咪、菲菲她们也爱同我聊天。有什么看不明白的信,拿来叫我解释,我也替她们补习英文与日文。
我读日文补习班已经有些日子,酒吧里日本客人一日比一日多,会得说几句当然占些便宜。
负责清洁的六婶不以为然,她说:“小强,像你那么好学的孩子,怎么混到这里来?”
我的想法与六婶当然不同。
要学坏,在学校就学坏了。
多少同学是黑社会份子,吸毒、赌博无所不为。
根本不必在酒吧里学坏。
一日下班,已是深夜,第二天还得测验,身子很疲倦,想叫计程车回去。
姬说:“我送你。”
我想省这一程车资,便与她上了同一部车子。
她的猫儿眼紧紧闭着,头靠在车座垫上。
“小强,我有件事要请教你。”
我纳罕。“不要客气。”
“如果我爱一个人,那个人不爱我,我应当怎么办?”
原来是这个三千年来不住困惑人的问题。
我说:“只有两个做法,一是理智些,离开他。二是继续痴缠下去,大家都不开心。”
“你会怎么做?”她问我。
“我?我是一个十分自爱的人,我当然会得离开不爱我的人。”我故意说予她听。
“但,”一双美眸里淌出晶莹的眼泪。“但他说过爱我。”
“那是过去的事,不必留恋。”
“我是那么伤心。”她握紧双手。
“但妳已开心过,不是吗?”我说:“什么都得付出代价,如果妳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那么不开心。”
她用双手掩住面孔。
“姬。”我拉下她的手。
她呜咽地发出痛苦的声音。
“生活已经够惨了,不要再为自己增添麻烦。”我说:“妳不能脱离这个环境已经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再在感情上糟蹋自己尤其不值。”
但说到这里,已经到家,我明日一早要上课,一看时间,已是半夜一点多,每日我都只仅够时间睡眠,实在不容我胡思乱想,以及多管闲事。
于是我说再见。
回到家里,累到极点,倒头而眠。
第二天的测验做得并不是太好,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我但求及格多十分、八分而已,但非得强逼自己读到毕业不可。
都日上班我没有见刻姬。
我问老板娘:“姬在什么地方?”
“不舒服,已向我告假。”
“没什么不妥吧?”
“你很关心她,小强。”
我不出声。
“当心,小强,她不适合你。”
“同事之间,关怀一下而已。”
“你心中要清楚。”
那夜我做完工,像往日般脱下制服,套上厚外套,打算回家,走出门口,有人唤我。
“小强。”
声音很低,像一阵风吹过,像一只迷路的小猫呼叫。
我转头。“谁?”
黑暗的巷子里堆满垃圾桶,我看不到有人。
我耸耸肩,也许是我听错了。
我再度开步往前走。
“小强。”
我蓦然回头。“谁?”
有一只垃圾桶的锌皮盖子“当”一声掉在地上。
我连忙闪到那一角看。
有一个蜷缩在那里,一双眼睛闪闪生光。
“姬!”我失声。
她伸出手。
“妳蹲在这里干什么?”我惊呼。
她发出呻吟声。
“妳受伤?”我大惊失色。
她低声呼救,声音非常苦楚。
“姬,妳怎么了?”我随即觉得自己笨,一味问有什么用?还不快快把她扶起来,这里多么脏,难道还由她躺着不成。
我伸手去拉她,才发觉她受了伤。
“妳!”
她满头血污,一半面孔肿得如猪头,瘀青布满她眼底,嘴角爆裂,还淌着血。
有一辆车子经过,车头灯使我看刻她上半身都见一条条的红痕。
我看得十分愤恨。“谁?谁毒打妳?”
“扶我。”她呻吟说。
“我送妳去医院。”
“不,是外伤……到你家去……求求你。”
“妳怎么知道是外伤,也许筋骨有事。”
“求冰你……小强,不能去公众地方,不能……”
我叹口气。我轻轻抱起她,她痛得额角冒出冷汗来。
我犹疑一下,终于叫部车,把她带回家,打算一有不妥,我立刻叫救护车。抱她至楼上,她似乎已陷半昏迷。
我将她轻轻放床上,验过伤,才放下一半心,姬说得对,全是皮只要她痛,痛得怕,怕得可以使她服从。
有些伤裂开来,看上去很恐怖。
我用垫冰毛巾敷她的额头,她醒转来,我喂她吃冰。
我问:“能说话吗?”
她点点头。
“我还是要叫医生来,伤口会发炎。”
“我有熟人……”她挣扎着。“你打这个电话找大权,叫他来这里。”
我问:“妳所惹的,是否黑道人物?”
她忽然笑了。“你怕,小强?”
我摇摇头。“我不是怕,我替妳惋惜。”
她转过头去,合上她的猫儿眼,她淌下眼泪。
我打电话给那个大权。
他很快赶至,是个有经验的西医,立刻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替姬敷药打针。临走时放下内服的药,看我几眼,说:“如果恶化,再叫我。”
姬整夜做恶梦、发梦呓,她的面颊似乎更肿了。
一连三日我既没有上课,也不去上班,就在天台木屋的家中陪伴她,服侍她吃药,用细米熬粥喂她。
直到倦极而睡。
我同老板娘说学校有功课要赶。她会相信,我一向注重功课,替她工作也不过是为了赚学费。
而向学校则说我生病了。老师还关怀的叫我好好当心身子。
三天后,她的情况比较好,我也终于倒在地上睡熟。这一觉醒来,她已经失踪。
她就这样走了,连招呼也没有一句。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来接她,等到傍晚她没有回来,我便只好去上班。
我不是要她向我道谢,但是……我很唏嘘,我对她的确有特别的好感,她这一离开不知何日才回来,使我十分感触。
老板娘见我回去,同我说:“谢一声九哥,他做你的替工。”
“是。”我说。
生意不是十分好,她同我说:“你不会见过姬吧?”
我再笨也没有老实到那种地步,我说:“姬,没有?”
老板娘说:“不过她也失踪了三天。”
我笑。“但我回来了。”
“是的,你回来了。”她还存着疑心。“真的没有见过她?”
我放下酒杯反问:“究竟发生什么事?”
“她有大麻烦。”老板娘悄悄的说。
“什么麻烦?”我真的想知道。
“她偷了自家飞的一宗秘密,威胁自家飞回到她的身边。”
“谁是自家飞?”我骇问:“怎么会有人有这样的名字?”
“所以说你这个孩子,什么也不知道。”老板娘不悦。“自家飞你都不认识?姬就是为了他入狱,他是西边环头的大阿哥。”
“啊。”
“他四处派人找她,据说已经得手,把她拷打,就在要紧关头,又被姬逃出来。”
“现在呢?她人在什么地方?”我额角冒汗。
“你不知道?”老板娘仍然不信我。
我急急问:“人呢?那么危险,妳怎么不帮她?”
“我怎么帮她?不要说划不来,就算我有这个力量,也不敢与自家飞斗。”
“怎么办?”我喃喃说:“怎么办?”
“看样子你同她真的有点感情。”老板娘至今总算信我不知姬的下落。
原来那夜她是拚着生命危险逃出来的,难怪不肯到医院去就医。
我捏一把汗,要是藏匿的地方被人发觉,我与她都不得了。这是她匆匆离去的原因吧。
是为了我好,我很惆怅。
老板娘说:“你放心,她有点办法,死不了。”
广叔说:“猫儿眼今次闯了大祸,她不该把自家飞的账簿偷了出来,如果交到对头手中,自来飞与那班伙计起码坐三十年。”
“你知否她在哪里?”我问。
广叔拍拍我肩膀。“兄弟,知道也最好假装不知道,何必惹这种烦恼?”
我不出声。
姬一直没有再回来过。
她似在空气中消失。
开头三、五个星期还有人来我们这边逡巡,到最后可疑的人都放弃,或许他们还在盯梢,但至少不做得那么明显。
但是我没有,我知道姬会得出现。
她要回来取她的东西。
是的,她从自家飞手中得来的账簿,在我那里。
我当然知道,那夜我扶她回家,自她身边跌出来,血迹斑斑的一本破簿子,上面密密麻麻记满来历不明的数目,广叔说得对,落在警方手中,起码三十年。
自来飞正布下天罗地网来找这本东西吧。
我不明白这个男人有什么值得姬为他冒奇险的。
直到我见到他。
他差人来找我。在酒吧门口有一个女人向我搭讪。
“嗨,学生哥。”
我看那个妖冶的女人一眼,不出声。
“姬找你。”她忽然说。
我一怔,随即作若无其事状。
“你不想见猫儿眼?”她的一只手挽着我手臂。
我挣脱。
不过太迟了,一左一右已有两个大汉包围着我们。
“来,我带你去见猫儿眼。”那女人向我招手。
他们把我推了上车,我在目的地见到自来飞。
我不知他这个绰号从何而来,我见到他的时候,不是不害怕的,双腿打颤,声音沙哑。
他是一个英武的大汉,一脸胡髭,看仔细了,很俊朗,面孔上有一道疤痕。我明白了,自家飞--疤脸。
“你是姬的朋友?”他问我。
我不敢出声。我怕,我当然怕。
“听说你是一个洁身自爱的学生。”
我低下头。
“关于这件事情,我不知你知道多少。”
我忽然冲口而出。“你为什么把姬打成那样?”
“啊,你在她受伤之后见过她?”他双目炯炯有神的看我。
不知恁地,我觉得自家飞不似蛮不讲理的人。
他说:“姬不是我打的,我从来不打女人。”
我看着他。
“她自我这里盗了一件很有用的东西出去,为了要胁我。不幸我有一个仇家知道有宝贝落在她手中,把她抓去拷打,又让她逃出去,她回到自己老巢偷了东西在身,把巢放一把火烧个精光,人也逃逸无踪,只有你看过她。”
我有一个如释重负的感觉。“不是你打的?”
“我何用对你撒谎?绝对不是我的所作所为。”
“她人呢?”
“各路人都在找她。”
我说:“我真不知道她在哪里。”
“如果你见到她,对她说:只要把东西交出来,一切可以忘记。”
“据说她要的是你的人。”我大胆地说。
自家飞的双目精光突盛。“你怎么知道?”
“她同我说过。”
“她还说些什么?”
“她说你不再爱她。”
“嘿,像我这样的人,懂得什么叫爱!”自家飞冷冷的笑起来。
我不响。
“小兄弟,记住,”他说:“见到姬,叫她把东西交出来,东西在她身上,她一日就危险。”
他放了我走。
我回到家中,发觉木屋已被人割成一片片,只剩下一个空壳。我叠着手苦笑,又是哪一帮兄弟来过了。
我坐在地上烦恼,忽然有女声说:“小强,我会补偿你。”
“姬!”
果然是她,她的伤势已经大好,人很消瘦,双眸仍然似猫。
“是妳,是妳拆了我的屋子?”
“当然不是,我何必要那样做?”她走近来。
“妳来取回簿子?”
她点点头。“没有失去吧。”
“没有,我放在学校的书桌里。”
“可不可以还给我?”
“当然,不过自家飞说,那东西在妳手中,对妳来说,并没有好处。”
她取出香烟,坐在我床沿,深深吸起来。
“我知道,这些日子,如果没有他暗中保护我,我早已被对方搜了出来,你,小强,你也一样。”
“什么,他保护我们?”
“这就是他过人之处了。”
我沉默。
“现在有两个做法,一是把东西还他,二是送给他对头,他不肯受威胁。”
我也猜到。
姬黯然。“既然得不到他的人,出口气也是好的。”
我愕然。“爱他怎么能害他?”
“爱的反面就是恨。”
“这种爱是蛇蝎之爱,未免太可怕了。”我当面斥责她。
“你让我想想清楚。”
“姬,还用想什么?回头是岸,把东西还他,妳就是个自由的人。”
姬抬起头,还是犹疑不决。
“我陪妳去取。”
“小强,我还没有谢你。”她忽然说。
我笑。“谢什么?”
“你真是好人。”她摸摸我的面孔。
我就势吻她的手。
我与她到学校取回那本簿子。
她将之小心地藏在胸前,拉好拉链。
在学校大门走下斜路的时候她大叫:“自家飞,你给我滚出来!”
我吓了一大跳,不明所以,但在这时,树荫道旁纷纷已有大汉缓步出现。
原来姬一直知道我们不寂寞,这许多朋友一直跟牢我们,我服了,又出一身冷汗。
只见自家飞缓缓走出,他双手插袋中,头戴鸭舌帽,并不紧张,悠闲得很。
姬盯着他看,目光随他而转,晶光闪闪,活脱脱像只野猫。
过了很久很久,姬拉开外套拉链。
自家飞的手下马上取武器在手,都给他们大哥挡回去。
姬自外套里取出东西,扔向自家飞,自家飞接住。
姬同我说:“咱们走。”
我很高兴,跟了姬走。
她终于醒悟了。
在路上她苦笑说:“得到他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
我取笑她:“别老土了。”
她也笑。
由她拿钱出来,替我重修木屋。
她想回酒吧来做。
出现的那日,我如常在调酒。
她一推开酒吧的门,众人便呆住。
有一半以上的人以为她已经死于非命,再也没想到她会再度出现,老板娘诧异得下巴都几乎掉下来。
她一屁股坐在老板娘面前。“我想回来。”
老板娘到底亦是老江湖,迅速恢复镇静,她摇摇头。
姬失望问:“不要我?”
老板娘说:“水浅难藏蛟龙。”
姬点点头。“都怕了我。”
我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我知道妳周转不灵。”姬说。
“那是我的事。”
姬叹口气。
“姬,”老板娘说:“妳何不自己做老板?自家飞欠妳一个人情,他一定支持妳。”
姬骄傲的说:“不,我才不靠他。”
“不必太倔强。”老板娘劝她。
“这是我的事。”她回答得很好。
姬挽起手袋,看了我一眼。“小强,你好,毕业没有?”
“今年夏天。”我答。
她按熄了烟,走了。
老板娘看着。“你这小鬼,比谁都会装蒜。”
我不答。
“你比谁都知道得多。”她咕哝。
是吗?我惘然,我真的知道得很多?
她错了。
过数日,姬来向我道别。
她打扮得时髦,化妆很艳。
她告诉我,她有远行。
“有姊妹在那边,关照我过去。”
“重操故业?”我问。
“我还能做什么?”她摊摊手。
我说:“妳可以转行。”
“转行?做什么?”她笑:“做学生?”
“有志者事竟成,为什么不?”我说。
她黯然。“小强,你不会明白,每个人前面都有一条路,而这条路老早已经注定,没奈何只好一直走下去。”
“真的如此悲哀?”我问。
她忽然拥抱我,给我一个深深的热吻,令我透不过气来,然后放开我。
“小强,我一生中最好的事,便是认识了你,多谢你救了我。”她说:“你有用得着我的时候,请即刻叫我。”
我低下了头。
“小强,别难过,我们会有缘分再见面的。”
“猫儿眼。”我叫住她。
“什么事?”第一次听见我这样叫她,不禁笑了。
“我自立之后,找到屋子,找到职业,妳会不会同我在一起?”
她一怔,随即说:“傻瓜,你要我来干什么?”
我不出声。
“等你长大再说吧。”她不在意的说:“小强,再见。”
“再见,祝福。”我说
她向我摆摆手,扭着纤细的腰身走了。
我手中捏住她在彼邦的通讯地址,看着她的背影。
我怎能忘记猫儿眼?
赶紧快快成年,好去找她。
盼望:
“来,美智,一起去喝杯东西。”
“不去了。”我摆摆手,“你们先去,我还有点功夫要赶。”
“留待明天吧,何必这么卖力,又不见得先升了你,你越是惹人注目,人越是嫌你。来,去散散心。”
我抬起头陪笑脸,“不,你们先去。”
“好好好,”他们说:“等你,要来呵。”
同事们走了之后,我并没有埋头苦干,我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纯情,我只是要静一会儿。
简直没有自己的时间,古人说的“案牍之劳形”,不会错到哪儿去。日日夜夜伏在这间写字楼里,听无数的电话,办理无数的公文。每日官样文章,毫无创新,胡里胡涂又一日,发薪水是唯一的补偿,代价是我宝贵的时间与青春。如是者年复一年。
我连思索的时间都没有,一晃眼日出日落,己过了四个年头。
当初出来做事,听见有些资深的同事竟做了二十五年,往往会得赅笑,现时才知道,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时间实在过得很快。
有些人就这么过了一辈子,像我父亲便是,五十年伏案做个小职员,做到退休那日也未曾有过自己的办公室。
为了什么呢?
我不会这样满足。
下了班,偌大的办公室很静,出奇的有气质,我点起一枝香烟。
我想辞职,拿一年假期,到欧洲去住一阵子。
前天才在呻吟:“小时候大把假期,可是没有钱,等到现在,大把旅行的费用,可是没有时间,”怎么样告假,都没法拿到一星期以上的时间,实在走不开,硬要跟总经理争,自己也不好意思。
天天回到这个办公厅来,实在是腻透腻透,一到星期日晚上,已经不开心,星期一简直爬不起床,或说活该,这么病苦,可以不干,谁拿机关枪指着我脖子呢?可是要说走就走,非得拥有过人的勇气不可,我不过是一个凡人不是一个潇洒的艺术家,我为世俗的惯例所规限,很难挣得脱。
看样子我得像其它人那样,天天埋怨,天天上班。
要陷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仍然只好起劲地做着一个标准小市民。
我把案上的文件一推,宣布下班。
本来想直接回家,后来转一转念头,还是到同事们时常徘徊的金龙酒吧去。
他们见到我,轰然起来欢迎。我又有点振作。瞧,不做工,哪里去认得这么一班“志同道合”的人?大家齐齐等升职,大家齐齐骂老板,嘿,异口同声。
没有工作,光闲在家中,也很烦恼的。
我也有若干被人养得舒舒服服的女朋友,日子久了,就是少一份骠劲,懒洋洋的,虽然另有一种美态,但与时代脱节,万一大老板要另觅新欢,日子更难过。
我一连喝了几杯。
“一起去吃饭吧。”又有人嚷。
“不不不,”我说:“我要走了。”
“美智最扫兴。”
“我一天非睡八小时不可,否则立刻现形,变得鸡皮鹤发。”我陪笑。
“谁相信,咱们都老死在这里,她仍然是一只春鸡。”
越说越过火,我抓起手袋便走。
有人跟在我身后出来。
我转头看他,是咱们的新同事。
“不记得我?”他幽默的说:“小董。”
“怎么不记得?”我也笑,“他们都取笑我像一团梦,没想到你也跟着哄。”
“送你一程。”
“不必了。”我说。
他已经掏出车匙。我也就不客气了。
计程车里时常有一股异味。能够坐私家车总是好的。
“你不开车?”他间
。
“车牌吊销了。”
“怎么会?”他讶异。
“当然是做了错事。”我笑一笑,不愿详细解释,有点疲倦,索性捂着面孔打一个大大的呵欠。
真累了,在同事面前不必讲仪态,一天对着八小时,挖鼻孔剔牙缝,什么没见过,何必还强盗扮书生。
他看着我笑。
我含糊的说:“对不起。”
小董说:“你们这间公司气氛很融洽。”
“不错。”我说:“现在你也是咱们一份子了。”
“这是我的荣幸
。”
“我们像兄弟姐妹一样,谁也没在谁面前装模作样,你放心。”我笑。
他还是笑。
我觉得他比别人斯文,也比别人礼貌,我并没有大为感动,不久他便会同流合污,我很有把握。
送我到家,我朝他摆摆手要道别。
他盼望的说:“不请我上楼喝杯咖啡?”
我睁大眼表示诧异。有这种事?他把我当女人?真是意外,在这一间公司里,没有人当谁是有性别,总而言之,每个人都是中性人。
我说:“家里一团糟,乱得见不了人。”
他微笑,“那改天吧。”一副“我懂得”的样子。
我忍不住,“不相信?上来看。”
我拉他上楼,门一打开,屋子真的乱得不像话,一进门便是一大堆唱片与杂志,昨天消磨至半夜的成绩。厨房里杯碟全部叠高未洗,沙发上有毯子,躺在上面看电视,觉得凉抓来盖的。
我解释:“钟点女工休息,明天情形会好些,明天再做咖啡给你喝”
他幽默的说:“那我告辞了。”
“再见。”我关上门。
嘘出一口气,下妆,淋浴,一天又过去。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想:是呀,可以辞掉工作放假,谁等这份薪水来养家活口?但放假又往哪里去?我不是不知道世界大而壮丽,许多人到印度与尼泊尔去,但我怕脏,万一染了天花、痢疾之类,那真是老寿星找砒霜吃,所以来来去去只好巴黎东京。
我并不是形态浪漫与生性开朗的一个人,我顾忌很多,耽于逸乐,最好在闹市中做观光客,随时可以出来热闹一下,但又不能天天应酬繁忙………
找一个男朋友是最佳解决办法。
小董有可能吗?
我跟我自己摇头。
他跟我一模一样,是个大城市里的小市民,跟他在一起,我的生态形式就被肯定了,一辈子得这么过,他不像是个可以丰富我生活的人。
第二天上班,他热烈的与我招呼,我只冷淡的朝他点点头。他很聪明,眼神立刻一沉,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表示亲热。
中饭赶功夫,他替我买了饭盒子上来,我道谢:“下次轮到我。”
我边吃边做。
他说:“当心胃气痛。”
“习惯了,哪一天正正经经的坐下来吃三餐,每餐三菜一场,保证消受不了,一命呜呼。”
“别说得那么惨。”小董笑。
“不相信?你在中环做一个抽样调查好了,试问有多少人是吃了早餐施施然出门口的?一个也没有!”
“要吃三餐也容易。”他说。
“我也知道,嫁个中等职员,同他母亲住,辞掉工作在家带孩子,由奶奶煮饭,从早吃到晚……我也想过,自觉不适合,所以没想下去。”
我运笔如飞,小董知道我与他道不同,所以默默走开。
不,不一定要有钱的。生活费我自己有。
要一个懂得化腐朽为神奇的对象,可以令沉闷刻板生活添增一道无形的彩虹,一颗颗满天的星星,一闭上眼我们两个腾云驾雾的遨游至天边……。
我叹叹气。
白天我们做凡人,但剥下西装,晚上偶然要做一次超人,去尝试从前没有接触过的事物。
超人没有钱。
钱够花以后就不再重要,而我的要求很低,我一个月的最低消费只要五千元港币。
小董不合我的规格。
他只是那种下班后请我去吃顿小菜的男人。
我希望有人在下班后以强力摩托车接我上飞鹅山,飞驰兜风,完了再回家听古典音乐。
我知道我没长大。
我向往不切实际的玩乐。
我不愿意这么快便对着婴儿的尿布奶瓶,家用细则以及其它琐碎的事。
我暂时不需要家庭的温暖与安全感。
我的思想飞出去老远老远。
我是个无药可救,心不在焉的人。
小董不会明白。
星期五下午他问我:“周末去哪里?”
我问:“你想去哪里?”
“看场电影?”他建议。
“不不不,”我叹气摇头,“不不不。”我才不要看电影。我才不要在看完电影之后到咖啡室去喝杯果汁。
为什么他不说要带我到片场去参观拍片?我要做一些以前没做过的事。为什么没有男人肯为我花心思?
小董急道:“你想做什么?”
我说:“我的胃有点不大舒服,我想躺一躺。”
他不是我的对象,绝不是。
回到家我躺在沙发上听音乐,幻想与洛史超活约会,他是个有趣的人抑或是乏味的人?
每个人的外表与内心都有很大的差别。
我照镜子。
镜内的我头发束起,干净整齐,永远穿同一颜色的服装,平跟鞋,险容略为憔悴,因为闷得几乎要生病,外型古板,毫不突出。
但我的头发可以随时放下来,化妆可以加深,脚下换上高跟娃,穿透花性感的晚服……
我倒在床上,算了,怪累的,等明天吧。明天我的泰山会出现,我会蜕变成一个娇弱尖叫的阿珍。
我向往做猛兽、科幻、灾难电影中的女弱者。
我喜欢。
星期六。
束住头发的橡筋绷断,头发散下来。
小董经过,睁大眼看我,仿佛不认识我。
我觉得难为情,连忙借来道具,把头发恢复原状。
他没有再提约会事,我心头放下一块大石。
下班,逛衔。
经过时装店,见一黑纱通花之晚服,美得令人叹息。
表姐:“不贵,买下它,总穿得着的,要紧时找也找不到。”
“配什么耳环?”我仰起头间。
“大垂珠耳环。”
我低下头,“我没有大耳环。”
“我借你,来,进去买下它。”
“七千多,算了。”我说:“这种款式穿一年就过时,而一年最多不过穿一次。”
“省下来又干么?”表姐问。
“百年归老时用。”我不在乎。
表姐硬把我拉进店去,逼着我试穿,逼着我买了下来,说是下个月有宴会,叫我陪她出席。
我不出声,棒着大盒子回家。
穿这件衣服,最好跳桑巴舞,轻轻地随着热烈的节奏扭动,上半场穿九公分镶水钻高跟鞋,下半场赤足。
我用手撑着头,深深叹息。
谁?谁带我出去?
我也是一个公主,(个个女人都是小世界中的公主),谁会将我自打字机及文件夹中救出来?
那一夜我破例的失眠。
我是一个最最幼稚的女人。幼稚是我唯一的享受。
谁要成熟?谁要肩上挂千斤重担仍然得装得风华绝代?
开玩笑,不是我。
我看着那件黑衣服悠然出神.几时穿着这样的裙子在草地上跳舞至天明仰看星光灿烂?
我累极而睡。
第二日是个沉闷的星期日,看报章杂志成为我唯一的嗜好,赖在床上,做一杯奶茶,吃芝士,直至中午,实在没有起床的原因,况且一星期的劳累非同小可,全部在星期日钻出来,我昏昏然又睡着。
电话铃不住的响,我正在作恶梦,梦见老板到处找我,我不想听电话,我嚷:“今天是礼拜,是我自己的日子。”但老板凶神恶煞的说:“才怪!公司付你一个月的薪水,你就得做足三十天!”
我光火、挣扎、醒来,抓起听筒,心中很气。
“谁?”
“还没起床?”
我不管是谁,就反问:“关你什么事?”
那边马上知道说错了,说:“对不起,是我,小董。”
我抹一抹额角的汗。“什么事?”
“想来找你。”
“我不想外出,人大挤了。”
“不要紧,我们在家坐着聊聊天也好。”
“我家青山依旧乱。”我说。
“不怕,我看惯了。”
我叹口气,“好吧,随便你。”
我放下电话起床,把屋子收拾一下,摸摸自己的头发,腻嗒嗒,连忙在莲蓬头下好好冲洗,我爱洗头,以前读书的时候天天洗,头发一股香味,海藻似地柔软,后来做事,下班便像僵尸,不肯劲,一个星期顶多洗到两次……人生享受越来越少。
小董很识相,并没有立刻上来,他给我约一小时,等我什么都打理好,刚在想:“咦,这个人怎么还不来”的时候,门铃就晌了,真不简单。
故此我去开门的时候,是有点喜悦的。
门一打开,便是一大束白色的花,香闻十里,我一看,有百合、丁香,有满天星、玫瑰、玉簪,美奂美仑的一束花,我接过的时候,心都软了。
我满嘴由衷之辞,“小董……真是的,怎么好意思?好端端地……我有一只水晶瓶子,正好插这样的花,但从来都空着,谢谢,谢谢。”
一边又偷偷看他数眼,怎么搅的,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同事小董?
他只是微笑。
“咦,”我动动鼻子,“还有什么,香得很。”
他自身后托出一只扁大纸盒:“沙拉米芝士比萨饼,刚刚出炉!”
“哗!”我心折了。
我正饿得要死,几乎想拥吻他。
“来来来,你家有没有矿泉水,咱们开动吧。”
我把花插好,把桌子摆好,咱们两个人就把那只比萨饼报销掉,我开了瓶契安蒂,当果子汁那么喝,仿佛置身翡冷翠。
这个星期日过得真不错,我还以为它会像所有星期日那般无味,谁知全然出乎意料。
生命中充满意外。
我问:“小董,你怎么知道我爱吃什么?”
“不做些功课,怎么上门来?”他说得很调皮。
我开放背景音乐,咱们闲聊。
“你上班时打扮为什么不轻松点?”他忽然问。
“叫我穿运动装?”我睁大眼。
“至少可以梳辫子。”他说。
“开玩笑,我们公司里,所有经理级女同事都得穿斯文套装,另同事全部西装,老板最恨那种拖拖拉拉,挂一块,吊一条的时装,有一次他批评一件时髦的垫肩外套为“这是什么朝代的盔甲”?吓得那位小姐从此不敢穿它上班。”
“这么?”
“没法度,入乡随俗,家有家法,莫奈何。”
“假如我做老板──”
我哈哈大笑起来,“──女职员最好不穿衣服?”
他脸红,“不不不。”
“对不起,我过份了。”我说:“我们同事之间,说笑已成惯例。”
他说下去:“我会给职员穿衣服的自由、。”
我看着他,脸上的神色一定很温柔,这个男孩子内涵无限呢,他聪明,会得应变,有耐力,还懂得脸红,在今日真算不可多得。
我心略略一动,但是我应不应当妥协?
一束花一只比萨就收买我的心?
女人的心多么廉价,我感慨。
不不不,我的心肠没有那么轻。
他问:“在学校里,你学的是什么?”
“管理科学,本来想念纯美术,但是毕业即等于失业,三思之下,立刻改读别的。”
“怪不得。”他点点点头。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仍带艺术家脾气。”
“我并不能彻底的艺术起来。”我说:“这是我最大的痛苦,有些搞艺术的人可以一辈子赖在床上不起来,什么都不做,不是伴侣养他,就是国家与社会养他,我做不到,我觉得羞愧。”
小董说:“有许多艺术家是极之苦干的,你所说的那种,只不过以艺术为名的懒蛋。”
“恐怕是。”我笑。
“那么你心头就不必老打着一个结了。”
“谢谢你。”
“不用客气。”
我看看表,下午三点。
“怎么?闷?”他马上问:“要不要出去走走?”
“太挤了,人山人海。”
“交给我,把你自己交给我,美智,你不会失望。”他发表宣言。
我紧张,“别这么说,我的期望愈大,失望也愈大,香港还有什么地方是没去过的?”
“交给我。”他还是信心十足。
我觉得好笑,不过很佩服他有自信。
“穿什么衣服?”我问。
“出去的时候,穿这套运动服便可。”
“怎么?随后还要换别的服装不成?”我笑。
“要!你要带着你最好的跳舞裙子与高跟鞋。”
“我岂不是还要带化妆品?”我笑。
“最好是这样。”
“你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阿里巴巴的宫殿?”我兴奋的问:“透露一下。”
“不可以,意外才有惊喜。”
“咄!最多在郊外兜个圈子,然后去的士高。”
“错了,请拭目以待。”
“你几时变得这么活泼?”我问。
“自从认识你之后。”他说。
“谢谢你的转变。”我取过装晚服的大盒子。
“来,出发吧。”他拉起我。
我们上了他那辆小小的日本车,车子向郊外驶去。
我想!果然不出我之所料,但是我心里已经很感激他,至少他肯为我努力。
车子来到一个沙滩上,我们下车,向石子小路走去。是日天气和煦,熏风吹得人陶醉,无论怎样,即使在石阶小坐,已经够好,多亏小董把我自公寓中带出来。
我精神振作。
走到一幢高高的围墙前,他按铃。
我问:“什么地方?你带我来卖?我已经老大,卖不了好价钱。”
他微笑。
半晌有人来开门,是们佣妇。
小门一打开,里面是个宽阔的园子,种着数十种七彩缤纷的鲜花,我忍不住哗地一声。
小董说:“这是我姑婆的家。”
“啊。”我完全怔住,像仙境一般,远离尘埃。
这是我所见过最漂亮的小平房,一边向花园,另一半向海,建筑在一个悬崖上,有一条羊肠小径通向崖下的小沙滩。
“怎么?怎么会有这么美的地方?”我失声问。
他双手插在袋里,“姑婆在沙滩那边钓鱼。”
“钓鱼?她多大年纪?”
“七十多了,”小董说:“但非常健康。”
“下去看她?”
“先喝杯蜜糖水。”
屋子的打扮洁净简单,我像进入童话世界,我顺手开了搁在桌几上的音乐盒子,享受叮叮咚咚的音乐。
“太美了。”我一再赞叹。
小董笑:“不是美,而是适合你的胃口。”
“你怎么知道?”
“哦,这是我的秘密。”他说。
整个客厅里挂有许多绿油油的植物,美不胜收。
我雀跃地四周打量,话还没说完,两只西班牙猎犬走进来嗅我的足部,我蹲下来同它们玩。
“是小弟?”一个慈祥的声音问。
我抬头,一位老太大手持钓竽与鱼箩进来,她的时髦使我意外地喜悦。
──短头发,长裤,松身衬衫,平跟鞋,非常活泼。
“请坐请坐,不要客气,”她说:“请把我当作不存在。”
我笑出来。
小董说:“我的姑婆最可爱。”
她诉苦:“我也不知怎么搞的,一晃眼就做了人的姑婆,我还没结婚哪,一叫就叫老了,唉。”
我不敢笑,太可爱了。
我们吃了一顿地道的中国点心,我几乎把桌面的春卷吞下一半。
这样下去我会变一个胖子。
姑婆非常健谈,她退休前是个西医,女人出来做事的苦经她全知道,与我一说就合拍,我们滔滔不绝的说了两个小时,小董在一边直打呵欠,终于姑婆说累,要休息,我们让她午睡。
“怎么样?”小董问我。
谢谢你把我带到这个好地方来。”我说。
“没法子,谁叫我没有钱呢?”他自嘲,“如果有钱,可以去到更远。”“钱的确很有用,但这里是不同的。”我抢着说:“这里太好了。”我拉起他的手,我非常感激。”
傍晚,他叫我换衣服,说要出发去跳舞。
我听他的话,换上那袭纱衣,也不问上什么地方,跟着他就走。
我们缓缓走下沙滩,唏,原来他都布置好了,有唱机,唱片,酒,杯子,以及两张帆布椅。
我忍不住拥抱他一下。
这不是我梦想的约会吗?
那日天公作美,天空作深紫蓝,我们随着森巴音乐在沙滩上跳舞,他跳得那么好那么自然,我发誓以后每个周末要把他找出来跳舞,我们看着第一颗星升起。
直至肚子饿了,我们才回白色小屋向姑婆告别回市区。我那件黑衣没有白费。
我们在市区吃了三文鱼及龙虾,这是整天唯一的开销,由我请客。
我早说过不是钱,这种约会又岂是钱可以买到的。
“晚了,十点多,我送你回去。”
我乐得飞飞的,一直哼歌。
“下星期去哪儿?”我盼望着问。
“让我慢慢想。”他说。
我心满意足。
想不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终于得到我所要的快乐。
知彼:
结婚之后,生活奇闷无比。
同样的一个子超,婚前因为大事未定,多少尚有点刺激新奇,一旦签字成为合法夫妻,至少有三五年可以安乐,在七年之痒之前能够松口气,于是生活就闷起来。
一个人的优点往往是他的缺点。子超不喜交际,沉默寡言,本来是最好的品质,但二人生活的世界里,另一方面往往好几小时,默不作声,时间就难挨了。
有时周末大雨,我见天色昏昏暗暗的,不想出来,便拿本武侠小说看,看得出神,根本不记得已经结了婚。
一次母亲来到,我迎她进屋子,谈半晌,她问“子超呢?”
“他在书房,”我说:“叫破喉咙他也不应,有时要去大力敲他的门。”我老老实实的答。
母亲恼问:“他在书房里干么?”
“听音乐。”我说:“用耳筒,对外界不闻不问。”
“那结什么婚?新婚时候尚且没有卿卿我我,老来怎么办?”妈妈很不悦。
我苦笑,“老了就不会嫌闷,因为现在已经闷死了。”
“这个人像块老木头,”妈妈说:“是你自己挑的,你下的赌注,没话好说,我与你爹从来没喜欢过这种广东人,很会使坏,我做他们亲家一年,可口可乐都没喝到一杯!”
妈计较起来像个小孩子。
“你也太会做了,过年冬菇鲍鱼四色大礼再加上好拔兰地送上门去,人家怎么对你?”
她光起火来。
我说:“啧,你应当劝我才是呀,怎么反而火上添油?”
“两夫妻,各自关上房门做人,我活了这些日子倒还没见过,丈母娘坐在这里已经半个钟头,他还不闻不问,你不叫他,他就不出来?我不相信有这种怪事!”
我不出声,事情全无法子自圆其说,不知忒地,这一年来子超的确不大参予婚姻生活。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那边说:“芷君!一定是你,你那个声音一认就认出来,好不好?听说结婚了?也不请喝喜酒,伯父母可健康?”
我笑起来,“喂,是哪一位呀?”
“连我都敢忘,我是曹约瑟,你的怨家死对头。”
我怪叫起来,“约瑟,”我跟妈妈说:“你可记得约瑟?那只顽皮鬼,七年前移了民的那个家伙。”
妈妈也乐,“曹伯母如何?我好牵记她,自从她到加拿大去后,我就少个最好的牌搭子。”她抢过话筒要跟约瑟说话。
我直笑。
约瑟这家伙回来
我十岁时不知为这个人流过多少眼泪,他从来没放过我!拉我的辫子,推跌我,用水枪射我……可恶得令人不置信的邻家小男孩,我俩吵得使双方父母不知道多为难。可是一过十二岁,约瑟忽然变了一个人,他开始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有谁想碰我一根毫毛,他都会找人打架,在旁人眼里、我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结果这一段友谊,在他十九岁那年举家移民之后结束。
母亲深觉遗憾。他们一去之后宛如黄鹤,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交换一下贺卡。
没想到约瑟这家伙居然会在这种时候回来。
妈妈跟他咭咭呱呱的说了很久,才挂上电话。
同我说;“约了他们明天晚上吃饭,你要来。”
我说:“我明天要上班怪累的,周末我自己会约他见面。”我真怕人多。
“结婚之后,你同子超一样孤僻,”母亲相当不满地用嘴呶一呶紧闭着的书房门,“谁知道你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我忍不住大力敲书房门。
子超将门打开,脑袋上还戴着耳筒,“咦,妈妈,你来了?”
“我就走了呢。”妈妈朝他瞪眼。
子超很无所谓,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旁人对他满不满意或是冷嘲热讽;他从不介意。
我送母亲回家。
第二天我回到公司,约瑟已派人送来巧克力。我很久没吃名贵糖果,打开盒子,高高兴兴与同事分享。
下班我驾车回家,自停车场出来,轮队付停车费,有一辆车挤来打尖,我好心让它,一不留神,轻轻碰到它的车角。
谁知一个短发穿得很摩登的年轻女人立刻下车来,叉起腰,睁圆眼睛,以其白相人嫂嫂的口吻说:“呵──姐!”
你说,在这种时候,有大学文凭管什么用?一个炸弹落下来,淑女与泼妇还不是同样血肉之躯,肉之躯,同归于尽,做人学好来干么?
她说:“你撞我的车,知道吗?你还不下车道歉?”
我说:“没碰到吧,车子都在爬,没事就算了。
“不是你的车,你当然不要紧!”
我忍不住,“你想怎么样?”
“你这个八婆,问我想怎么样?”她直情想吃了我。
怎么会有这么凶的女人!
我瞪着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正在这个时候,跟着我后面的车子有个男人下车来,走到我车前,跟这个邪派女人说话。
“小姐,我看你还是见好就收吧,否则到警局去,我就是证人。”那位强壮的先生解开外套的钮扣,叉起腰,看着她微笑。
她只好悻悻的离开。
我松口气,“谢谢,谢谢。”
那位男士探头进来,“芷君,你好吗?”
他认得我?我定睛着他,“唉呀,你不是约瑟,约瑟!”我几乎要拥抱他,真是我的救星。
“来,把车子开回去,我们吃杯茶。”他说。
其他车子在我们身后已经排了一条长龙,号声不停响。
我们急急离开停车场。
与他吃茶的时候细细打量他,他一脸的阿胡子,粗犷动人,男人味道十足,一件椋皮夹克里面只有一件棉纱背心,也不怕冷。
那么壮邪么大块头,难怪邪恶女人一见之下就打突。
“结婚没有?”我问。
他搔搔头皮,“没有,连女朋友都没个正经的。”
“谢谢你的糖,谢谢你今日打救我。”
“你这个人!永远像小公主似的,”他怜惜的说:“根本不会照顾自己,老给人欺侮。”
我一直笑,心里有点酸涩,我真正学会照顾自己,是在结婚之后,离开了家,子超又不大理我,我才独立得多。
“什么小公主,”我笑,“我都七老八十了。”
“我们总得聚一聚,把子超也叫出来吧。”
“你知道他是谁?妈妈同你说过了?”我问。
“是,伯母很健谈。”
我说:“其实子超心地很好,他只是不会说话……”无端端我护着子超。
约瑟拍着我肩膀,“得了,我都明白。”
我忍不住,眼睛就润湿了。妈妈一定说子超的坏话。
他说:“刚开始转变生活方式,当然有不习惯之处,婚姻第一年最难过。”
我没精打采的说:“可是已经进入第二年了。”
“会习惯的,正如俗语说;若要人似你,除非两个你,总要互相适应才是。”
我说:“你倒像个过来人似的。”
“推理而已。”他笑,“来,
回去吧,别出来太久,子超会挂心。”
他?我要冲口而出说句“他才不会”,可是忍住嘴,夫妻间好,不必献宝给别人知道,不知也千万不要在人前诉苦,天天晚上跟那个人睡觉,早上起来又说他的是非,太诡异了,我做不到。
有时候妈妈问我,我还不大想说呢。
果然,到家,子超仍然在听音乐。
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大事?”
“天天上下班,有什么大事?”他说:“有大事当然由我处理。”
“我叫一个凶女人骂一顿。”我说:“女人穷凶极恶起来,简直没个谱。”
“善恶到头终有报呀,自有人收拾她。横行霸道的人有一日会遇到强中手,我是永远不会替天行道的。”他笑眯眯的说。
“奇怪,子超,你怎么可以这样心平气和的过一辈子?”
“修炼所得。”
我握着他的手,“傻子,你知道我爱你吗?”
“当然,不然怎么结的婚?”他理直气壮。
我说:“今天晚上吃什么?”
“做牛柳三文治吧。”他又埋头看他的书。
我在厨房里张罗的时候。他进来说
“呵对,公司要我出差。”
“什么时候?”
“下星期一。”
“这么急?”我很意外。
“说了有大半年,”他说:“我要去买只合尺寸的行李袋,可以带得上飞机的那种。”
我傻气的问:“我怎么办?”结婚以来第一次分别。
“可以回娘家住呀,”他很诧异,“跟朋友喝茶,做头发,美容……你们女人最好,消遣最多。”
我既好气又好笑,想跟子超发嗲,那是没有可能的事,他听不懂。
“我替你收拾一下。”我说。
“不用,自己来。”他进房间。
说句老实话,他的确不需人服侍,所以他也不想我叫他服侍,各人自扫门前雪。
我很怅惘,人家说的甜甜蜜蜜,我根本没有经历过。
吃完三文治,我捧着杯茶跟他说琐事
“你要打电话回来。”我叮嘱。
“电话费很贵的,况且晚上有应酬,怎么走得开拨长途电话?”他老实不客气的拒绝我。
我佯作恼怒,“你不会牵记我吗?”
“才去三四天罢了!”他怪叫。
我难道还为这种小事同他吵不成?只好闭嘴大吉。
真的,同他走的时候他还不是这样的。
也许子超也在想,同芷君走的时候,她爽快得多,不是这样婆婆妈妈的。
我哑然失笑,也许当初咱俩都表现得太好,所以婚后有些失望。
正如约瑟所说:往后会习惯的。
况且夫妻之间是一辈子的事,时时刻意经营地说些甜言蜜语来哄对方欢心,也未免太累。
虽然这样的开导着自己,仍然不大开心,随后闷闷的睡了。做梦已经生下个男孩子,一晃眼就长大,跟子超生得一模一样,非常溺爱他,宝贝宝贝地哄护他,但这是个相当刁蛮的孩子,动不动蹬足大哭一轮,把我弄得不知如何是好,气恼得哭。”
然后便醒来,面孔还是湿濡的。
“子超、子超,我做恶梦!”我大叫。
他人影都没有。
“子超,”我跳下床走出去,他一定又在书房里,“子超!”
“什么事?”他吓了一跳,“你别老这样叫我好不好?我一整夜作乱梦──你叫我,我应得迟一点,就挨骂。”
我说:“别把自己形容得这么可怜。”
“真的。”他瞪我一眼。
“我还想同你诉苦,说我做恶梦呢。”我索然无味。
“你还会有恶梦?你才专门制造别人的恶梦。”
我懊恼的说:“卞子超,我希望你一出差就十年不要回来。”
他哈哈大笑。
扼死他。我心想。
上班觉得无聊,约了约瑟吃午饭,虽没有诉苦,面孔如锅底般□。
约瑟是知道我脾气的,一见就笑。
“怎么不把子超约出来吃顿饭?”
“他要到纽约出差去,没空。”
“他也真是个忙人,”约瑟笑,“你多体谅他。”
“为什么老不高兴?你小孩脾气重,一点点小事就满怀不乐。”
“我才没有呢。”我说:“我在想,几时替你介绍个女朋友。”
“奇怪,怎么那么多人要替我介绍女孩子?”
“很多吗?”我羡慕的说:“做男人就是这点好。”
“不一定有看得中的人。”他笑。
“像我,根本没有什么选择余地。”我说。
“听说追你的人是极多的。”约瑟说。
“可是别人却打不动我的心,我独独喜欢子超。我心不由己。最佩服那些可以客观地衡量甲君乙君及丙君有些什么好处的理智型女性,她们是一定能够选到所要的丈夫的。”
约瑟听得笑起来。
我长长的叹息。
“你知道吗?新婚生活的压力是很大的,很多人以为精神压力多数来自不幸的转变,这是错的,无论什么转变都会引起压力,因为人是习惯的奴隶。发一笔横财也能添增烦恼。”
我说:
“子超从来不会这样开导我。”
“可是他在你身边,那已经足够。”
“他就快要出差去。”
“几天而已。”
我又叹口气,我是希望他呵护我。约瑟又笑。
“又笑。”我拍他一下。
妈妈叫我在娘家住,我真的去了。
反正子超不打算给我电话。
幸亏有娘家。我所知道有很多女朋友并没有娘家。不是母女不和,就是娘亲已经去世,无从归起,生死都只好一个人孤零零的。
我是幸福得多。
三天来母亲特地做了我喜欢的菜,每天除了上下班不用担心别的事,就算来回公司,也还有司机接送,我忽然又变回约瑟口中的小公主。
自从结婚后,我已变成地铁阶级,没想到回娘家来之后,身份又矜贵起来。
妈妈嘀咕说:“那时候我是劝你再想想清楚,那么多女强人都还没嫁,三十多岁还不知道多风骚,你何必急?”
我并不是事业型女性。
“可是现在你还不是天天上班,当心越升越高,脱不了身。”
我笑,“做事当然望升级。”
“你明明不等钱用,又不是事业女性,偏偏日日那么辛苦,起早落夜的在那种地方受气,你说:多划不来。”
“没法啦,”我陪笑脸,“坐在家中也很闷的啦。”
“什么闷?妈妈不知多么想你陪,养女儿到这么大,嫁人,就成为别人的丫头使女,真是,妈妈发薪水给你,每年加百分之十,三年升一级,你替妈妈打工。”
我说:“妈妈真会说笑,女儿嫁出去只好远离妈妈,这是必然现象,将来有了孩子,才交回给妈妈。”
妈妈眉开眼笑,“真的?”
“真的,外孙长得像外婆的,多的是。”我哄她。
“什么时候生?不要担心经济问题,阿好阿晶都可以过去帮你的忙。”
我就是怕这点──怕妈妈干政,妈妈的权力若果伸展到我们的小家庭来,我们就永无宁日。
一般人只知道星妈厉害,其实星妈不过出名而已,实质上每个母亲都有她的一手,一定要左右儿女(特别是女儿)的生活,实现她的权利欲。
我说:“我们有分寸,你放心。”
“一结婚后,什后都自作主,把妈妈推得八丈远。”她酸溜溜的说。
我为保护子超而得罪母亲──可惜子超一点也不知道,他就是这么胡涂的一个人。
我为他,可是吃过一点苦的,不知□地,他从来不感激我,从来不过问,从来没留意我的苦心。
住到第四天,我同爸妈说要回自己家。
妈妈说:“我不阻止你,我盼也盼你们夫妻恩爱,可是你瘦了那么多──”
我还是要回夫家的,娘家再富裕,在娘家住一辈子的女人无论如何不是幸福的女人。
但是第二日在办公室,子超的电话已经来了。
我很意外,“你在哪里?”
“在家,你昨夜,在哪里?”
“你已经回来了?”
“昨天回来的。”
“我在妈妈家,干么不找我?”
“找你?我在纽约一连三天打电话回来,你都不在家。”
“可是你知道妈妈家的号码。”我急道。
“我也猜想你是回了娘家,费事再打。”
“你这个人!”我笑。
“今天下班见吧。”
我说好。
这个傻小子,我是多么想听到他的声音,早知不回娘家也罢。
子超是不会明白的。
那天下班,匆匆赶回家,他又在听音乐。
我很放心,同他说:“有空约瑟想同你见个面。”
“约瑟,是你那好朋友吗?”他除下耳机。
“是的,”我说,“他很想见你。”
“你同他约吧。”他又戴回耳机。
我好笑,“多日不见,你也不想多与我说几句话?”
他已经没有对我加以注意,双手在空中挥舞,作其指挥音乐状,不用猜也知道,他在听沙拉昔蒂的吉卜赛歌。
我要找约瑟的时候,母亲阻止我。
“为什么?”我问。
“外头传得那么厉害,你没听到?”
“传什么?”我睁大双眼。”
“三姨婆四姑姐还有六嫂她们全听说过了,纷纷过来转告我,我正生气呢。”
“气什么?说呀,妈妈。”我催她,“别卖关子。”
“说你的婚姻出了毛病!”
“什么毛病?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
“谣言呀,说你有了新男朋友,天天在外头见面,搂着肩膀,把头靠在他身上,又搭他的车子来回公司,你的丈夫一气之下,已经到美国去了。都是这一两天我听回来的。”
我站在那里变成一个木头人。
我的天,“这不是指约瑟吗?”我叫出来。
“所以呀,你还约他?”
“可是我光明正大,为什么不能约他?我是约他与子超见个面。”我大声说。
“别人知道了,又该说你同男友丈夫谈判了。”
“咦,这些人的想象力怎么如此丰富?”
“不由你不服!”
我说:“子超到美国是因为开会,约瑟只是我的好朋友,我坐的平治是父母的车子,怎么他们会说成一团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人,又不是大明星,这些人为什么造我的谣?”我拍着桌子
“我也不知道,光是为解释,我几乎说破了嘴,”妈妈说:“我怕子超家知道这件事。”
“事?什么事?根本什么事也没有。”
“人的耳朵特别喜欢听谣言,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一震:“子超有没有听到?”
“自然有人说给他听。”
“该死。”
“不怕,你同他解释,他当然相信你的为人。”
“我最讨厌解释。”
“不由你不愿呢。”妈妈说:“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倔强,“这些人无理取闹,我才不去为他们烦恼,事事解释越描越黑,有什么好处?”
“藏在心里,更不妙。”
我笑笑,“子超不是那样的人。”
“你别把他估计太高──”
“真的,妈妈,他是一个高贵的人,他相信我,也相信自己,他不会瞎疑心。”我还是在笑。
妈妈瞪起双眼,“有这样的人?干么不活在神话里?”
“你自己爱听是非,爱说是非,自然不相信世上有不好此道的人类。”
“你真是不烦?”妈妈直问:“还笑呢,你呢。”
“当然不烦,子超有子超的优点,时穷节乃现,现在你看到他的好处了。”
妈妈点点头。
那日回到家,约瑟来电话。
他劈头便说:“听到我同你的谣言没有?无稽。”
“不无稽怎么好算谣言?”我笑。
“我更加想见子超,免得他误会。”约瑟懊恼的说。
“他不会的,”我说:“他当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明天你有没有空?我在家做涮羊肉,你来吃好不好?”
“好,一言为定。”
我觉得约瑟也大方得可爱,非一般蚶蚶蝎蝎之辈。有些男人也怕吃亏的,生怕给别人占了便宜去,一点点小事四出诉苦解释,老怕舆论对他不利。见鬼。
我与钟点女佣在下午就开始准备,做这个做那个,下午约瑟来了,子超与他热烈握手。
两人寒暄几句,便说到我。
约瑟说:“我待芷君如妹妹一样,自小看着她长大,她小时候最爱诉苦,我时时同她说:‘芷君呵,做人千祈不要抱怨,也不要解释。’”
子超忽然纵容的说一句:“她到底年纪还轻,经验不够,有时嫌我温吞水呢,但是年来很有进步。”
我说:“我都忍得生大颈泡了,他还说我毛糙。”
子超说;“约瑟宠你是因为他不常见你,我老宠你,你就变怪物了。”
我既好气又好笑:“卞子超,我认识你这么久,今天你的话特别多。”
“见到你的老朋友,我也高兴呀。”子超说。
那日一顿饭,大家都吃得很高兴。
约瑟后来单独与我见面,很坦白的同我说:“我对你是有私心的,我这次回来,就是要看看我败在什么人的手上──”他一本正经地。
我涨红了面孔。
“──六年来只有你知道我的情书不断,”他笑,“结果你还是嫁了别人。回来听伯母说子超对你颇为粗心大意,我就更加不服,后来见你,又似乎有难言之隐,自然是不放心。”
“不,我很爱子超──”
“当然,我现在可知道了。小公主心中发牢骚是一件事,爱丈夫却也是事实。”
我笑。真的,他说得对。
他正颜说:“芷君,如果你心中还有疑惑,我劝你去尽。”
“啊?”我不大明白,抬起一条眉毛。
“子超你是挑对了。他诚然是一个高贵智慧的人,我自问做不到的事,他都可以很理智的处理。”
“是吗?”我很高兴听到他称赞子超。
“那日涮羊肉,他趁你忙的时候,很有技巧地向我表示,那些故事他全听说了,一点意见都没有,叫我不要介坏。”
“是吗?”我吓一跳,“他有那么深的城府?”
“不是深,而是宰相肚内可以撑船。”
我听得心花怒放,“谢谢你!约瑟,谢谢你。”
“我死心了。”他笑着说。
那日回到家,子超还是关在书房内听音乐。
妈妈做好火腿片拿来,一进门使说:“我那高贵的女婿呢?”
我呶呶嘴。“在书房里呢。”
“候门一入深如海。”她笑说。
我说:“高贵什么?也只不过是个像男人的男人罢了。”
“他倒是很笃定。”妈妈说:“有自信。”
“有自信?”我说笑,“他才不怕我飞走,不过我也不会再迁就他
。”
“我走到书房门口,大力敲门,“喂,你丈母娘来了.出来招呼招呼
。”
子超出来,瞪大眼,“怎么招呼?”
真被他气坏。
有没有高贵的男人,但又懂得服侍女人如华伦天奴?子超会不会变得心细如发?我长长叹口气,也许到那个时候,他会觉得我不够好,改娶别人去了。
知妻莫若夫。
少女变:
五年了,天天穿这两套校服上学,夏天白色,冬天深蓝,五年整。我觉得闷。
据姐姐说:书本与课程根本没有变过,她小时候也是念那些方程式,英国文学、地理、数、理、化。
我觉得闷。
中学开头三年,我是个顶尖儿的好学生,后来就越来越不用心,我是因为完全没了心思,我开始野,先是下课放下书包往外跑,看电影、聊天,坐在小冰店里,去运动场,再下来星期一就起不了床,朋友带我到的士高去。
姐姐开始替我担心。
妈妈仍然懵然不觉,她坐在牌桌上说:“我那两个女儿根本不需我担心,功课品行都好,人家说儿子比女儿好,我可不觉得。”
爸爸在外头为工作忙,最近市面较淡,他的厂接不到订单,更加要焦头烂额地经营,我们根本见不到他人。
只有姐姐与我比较接近,她劝我,“小妹,书总是要读的,熬完最后这两年预科,考上大学,随便你做什么都可以。”
我还是不能静下来,以目前这种情形来说,我能考上大学?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姐姐问:“为什么不好好念?你是个聪明的学生,以前老是考第一,只要你肯瞄一瞄书本,就不会不及格。”
我不出声,姐姐对我很好,我不想伤她的心,顶撞她。
“没心思?是不是?”她问。
我胡乱找个借口,“有许多功课不明白,换了新老师,根本教得不灵光。”
“替你找个补习老师如何?教你教理化。”
我耸耸肩,表示可有可无。老实说,到这个时候,我对功课已经毫不关心,管它呢,也许有许多赚大钱的工作,根本不需要文凭,爸爸开厂做厂长,不知道有多少大学生为他工作,他又不是博士硕士。
我以为姐姐说了算数,谁知道补习老师过数日果真出现了。
他是那么英俊,那么高大,那么冷傲,一眼看过去,我就被他吸引,他像是某一个电影明星,又有一股明星所没有的气质。
我傻傻的看着他,他对我却没有感觉,只是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我一番,坐下来,以他那低而具磁性的声音说:“你就是我的学生?”
我点点头。
他把我的成绩表扬一扬,“三科六十分,五科六十五分,就想考大学?”
好凶,我不悦,他管我呢,考不考大学是我自己的事。
“听说你无心向学?”他又追着来打。
我只是看看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奇怪,男人的睫毛都这么长。
他白我一眼,无可奈何的叹口气。
他说:“你听着,由今天起,我每星期三天来替你补习,完全是私人帮忙性质,如果一个月下来你不作出显著的进步,我就不来了!”
不知忒地,我竟一反常态,说声:“好。”
他笑了,露出发白的牙齿,用手擦一擦鼻子,说:“孺子可教。”
他笑起来更漂亮更动人,我看得呆住,他像小说中那种叫人一见倾心的男主角。
他拍拍我的头,“我明天来。”
他走后我问姐姐:“他是谁?叫什么?几岁?干哪一行?有没有女朋友?有什么嗜好?脾气好不好?住哪里?”
姐姐白我一眼,“你只要叫他苏老师就可以,旁的事,你不用管。”
我伸伸懒腰,真不知道姐姐从哪里找了这么一个男家教来,神通广大之至。
当夜我没有出去,彼得叫我跳舞,莉莉家有生日派对,玛姬要看电影,但是我留在家中。我借了同学的笔记影印,把它们那整理出来。
我不能在苏老师跟前丢人,我要表现得好一点。
为什么?
我不知道。
苏老师来了,我们坐在书房里
他先替我温习课本,我回答得头头是道,我有几乎过目不忘的记性,前一天温习过,他考我不倒。但数学就全部不会,因逃课,没听老师指点。
他脸上闪过一丝讶异。他一定是听姐姐说过我的劣迹,然后发觉我并非非那么朽木,才表示奇怪的吧?我明白。
他替我补代数,教得比学校中老师好多了,一点即明,我迅速算出他给我的例题,他点点头。
我急于要讨好他,(为什么?)待他走后,干脆把以前不熟的笔记全部取出来细读。
说也奇怪,只挂着等他来替我补习,书本也没有那么沉闷,精神像是有了寄托。
他第二次来,我一早在家里等他,坐得端端正正。
我听见他低声跟姐姐说:“……很乖……完全不似你说的那样……”
姐姐很尴尬,仿佛毫无根据地说了妹妹的坏话。
我掩住嘴偷偷笑。他一进来,马上又正襟危坐。
我把功课准备得很齐备,文科百分之一百完美,理科上则疑难多了,一定等着他讲解,功课太好的话,就不需要他,而他岂不是不用来了?
我一定要他来,我希望由他陪读。
一个月之后,他仍然没有与我攀谈,而我的功课,却因此上了轨道。
我们相处很愉快,我对他彬彬有礼,他的脸色渐渐缓和,每次我呈上测验卷子,上头那分数都使他高兴。
我仍然故意使化学分数很低,让他为我担心。
我渴望他的关注,因为父母亲从来不为我操心,我很寂寞,寂寞使我急于要得到朋友,但是现在外头的朋友才引不起我的注意呢。
莉莉第一个生气,说以后都不要睬我,玛姬说我不合群,爱理不理,被得虽然还天天打电话来,我叫佣人回答他,说我不在家。
我不会为他们再出去。
姐姐为我的转变,欢欣莫名。
她说;“是不是?我早知道你基本上是个好孩子,阿苏跟你补习之后,你就纳入正轨,多么好。”
我问:“他叫苏什么?”
“苏国栋。”
“英文名呢?”
“好好的人,要什么洋名?”姐姐笑。
我想再问下去,一想太露痕迹,心虚地住嘴。
我约苏老师去看电影,闲闲的说起:“做毕功课去看场戏,没什么大碍吧?”
他说:“当然要有一定的消遣。”
“我有两张票子,看碧丽宫的文艺片。本来女同学同我去,此刻她没空。”我仍然很平淡的说。
他头也没抬起来,“同你姐姐去。”
“问过了,姐姐说没空。”我暗示说。
“怎么会没空?”他仍然不在意。
我拿他没折,“你呢?”我终于直接了当的问。
“也好。”地说。
我的心狂跳。
“你把两张票都给我,我替你找人把票买下来,那总可以了吧?”
我眼都直了,没法度,只好把两张票都交在他手里。
他的微笑那么动人,人却那么古板。他浑身充满了男人气息,一举一动都具有魅力,有人说的,少男少女仍具有动物的原始直觉,所以容易对异性发生倾慕,不大论及那个人的社会条件高下,也许说的就是我吧。
过数日我又问地:“请问苏先生毕业没有?”
“社会大学都早毕业了,”他笑,“我都廿八岁,不毕业岂非是迟钝生?”
我冲口而出,“你属牛?比我大十二岁。”
他笑,“可不是,比你大一大截。”
渐渐因为我假装不经意的询问,我搜集了颇多他私人资料。
他是姐姐高班同学,他妹妹是姐姐最好朋友。
他喜欢白色,也喜欢女孩子穿白。
他念工程,现在在政府机构里办事,已升了级。
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父母都还在做事。
他爱运动,最擅长回力球,常为此到澳门玩球。
他并没提到他的女朋友。
我借故问:“你说最适合结婚的年龄是什么岁数?”
他答得很爽快:“我比较赞成迟婚。”
这是不是表示我仍有希望呢?他会不会等到我长大?我已经长大了,他有没有发觉?
姐姐说:“你的功课恢复正常了,但是人为什么越来越沉默?”
我否认,“没话说而已。”
“有心事的话,说出来比较好。”
姐姐真体贴,她永远照顾到我的需要。在家中,各有各忙,相信对我真正关怀的人,只有她一个。
我不禁想把心事告诉她,但是一犹疑,她已经说:“没心事最好。”
我把头伏在桌子上,我恋爱了,我爱的是苏国栋。连他的名字都是可爱的,看报纸的时,“国”字会跳跃出来,抖进我的眼帘。
他白衬衫上那种洗衣粉的气息,手上药皂的香味,他头发上的闪光,嘴上的青色须根,眼角的细纹……都一一引起我的喜悦。
他是上帝精心塑造的艺术品,我当他如奇迹般欣赏,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讨他欢心,一点点功课算是什么?
我默默地爱他。
他随着我分数的增加而夸奖我,与我说话日渐增多。
他说:“以前不认识你的时候,你姐姐把你说得像小魔鬼一样,现在发觉你是一个小天使。”
我微笑,为他,一切都是为了他。
有了他,我不再寂寞,一星期三天我等待着见他,他晓不晓得;切都是为了他呢?
有时候他也抓着头皮说:“为什么单单是代数仍然刚刚及格呢?”大惑不解的样子。
我心里偷笑,要做一百分才容易,要刚刚及格,可困难极了。
“是不是我教得不好?”他着急。
我喜欢他为我着急的样子,能叫他为我担心真是好。
一个星期三,莉莉硬是要我陪她去看电影,我看看时间还早,便徇众要求,去跟她们看一场乏味的影片。
回到家,静悄悄,妈妈一定去了打麻将,爸爸照例有应酬,我在沙发坐下。
忽然之间我听到书房有笑声。
是姐姐。
我无聊的抛高垫子,又接住,她看什么看得那么好笑?我很奇怪。
接着又是一阵爽朗的男人笑声,我的心凝住。
这不是苏国栋?我站起来。
只听得姐姐说;“妹妹就快回来了,你正经点。”
他笑,“伯什么?她一定知道我是你的男朋友,不然谁肯来做家教这种水磨功夫?”
我如五雷轰顶。
“国栋,说这话就没良心了,我妹妹是多么好的一个学生。”姐姐笑道。
“她是很可爱,再过三五年,你想想,追求她的人有多少!”国栋说。
我的心一直沉下去、沉下去。
他竟是姐姐的男朋友,我太笨了,太一厢情愿,这么明显的事竟然看不出来,当然他是她的男朋友,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找到他?
我怔怔的淌下泪来,我无法抑止自己的眼泪。
姐姐!苏国栋!你们太伤我的心。
只听得他说:“我们的婚事,你向父母提出来没有?”
“没有。”姐姐说:“言之过早。”
“我等不及了。”他说:“订了婚也名正言顺一些。”
我听到这里,站起来走出去。
那天晚上我睡在同学家里,哭了一夜,第二天没上课,回家睡觉。
姐姐下班后把我自床上拉起来,骂我:“你怎么了?你昨天下午跑哪儿去了?一个晚上不回来,女孩子到处睡,将来谁敢娶陬?今天为什么又逃学?你这个人到底有救没有?”她一副气急攻心的样子。
我不去理睬她,自顾自睡觉,闭上眼睛。
姐姐气得转身离开。
我是无可救药的朽木,认我去腐烂吧。
我的眼泪却滚烫的落下面孔,此刻我心所受的煎熬,有什么人知道?
我还为什么去上课?
顿时起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干脆什么都不理,好好的享受生活。我还妄想苏国栋关心我,原来他只是为了讨好姐姐,姐姐叫他来,又是为了什么?真为我好?还是因为面子问题,希望我乖乖地做她的好妹妹?
都不是为我.没有一个人为找,最终剩下的是我自己,在时间的荒漠要苍白地仿徨,每个人都有他们的窝,他们都相依偎在一起,聚成一堆,而我,我永远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挤破头也别想进入他们的世界。
我痛哭失声,这样寂寞的青春期,这么寂寞的人生,叫我怎么熬下去?
“妹妹,妹妹。”有人推我。
我的心咚咚跳起来。是他。
“是苏老师来看你。”他说:“别装睡。”
我把脸转到另外一面去,紧紧的闭着双眼,死命也不肯睁开来,他跟我说话有什么用?他是姐姐的人,他是别人的男朋友,我恨他.我恨他们瞒了我这么久。
他为什么还要来惹我?有空两个人可以卿卿我我,干么还管我是否用功读书?
他硬把我身体扳过来。
“都说青春期的人无可救药,我看你简直是人版!”
我说:“别理我,你走,你走呀。”
“我要你跟我说明白,你干么逃学。”
“我爱怎么就怎么,你管不着。”
“你还是孩子,什么叫做你爱怎么就怎么?”
“我已经十六岁半!”
“我家的沙发存在比你还久。”
“沙发没有生命,我有生命。”
“乱讲,你得听听我的。”他把我整个人自床上拉起来,他是这么孔武有力,我身不自主的被他捉着,我大力挣扎。
“放开我!放开我。”
“不放,你叫人心疼,你自暴自弃的态度叫人痛心!”
我大叫,“你管不着!”
“为什么?”他看到我眼睛里去。
我抵死不说。
他长长叹息,一脸失望,“我真的想你好。”
我冲口而出,“才怪,你不过是为姐姐,你并不想为我。”
“我为你姐姐?不错,但我也为你,不然我干么这么着急?我已尽了我的力,原本我可以一走了之,我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捱骂?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孩子!”
“无论怎么样,你是姐姐的人!”我冲口而出,马上后悔。
他忽然之间沉默下来,他明白了,他明白我的怪行为。其实一向都是这么明显,不知为什么他到现在才知道。
过了很久,他说:“你这孩子。”
我用手捂着面孔。
“我是你未来的姐夫,你知道吗?”
我的心像被箭射穿似的,我抽噎着。
“你这个孩子。”他反反覆覆的说着这五个字。
每个字都似刀子似刺我的肉。我索性号淘大哭起来。
没有人可以解救我的痛苦,没有人,我不要他在我身边,我不要。
但是他扭着我拉着我要叫我认错,我推开他。
“我一定要救你,”他发狠劲,“我──
”
“够了。”姐姐冷冷的声音自我身后传出来,“够了。”
苏国栋站起来,无可奈何的离开。
我瞪着姐姐,她也瞪着我说:“我再不理你了。”
然后他们双双离去。
我擦干眼泪,愤怒的呆在家中一天,然后就简单的收拾一点东西,打算离开这个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每个人都视我如陌生人,父母亲根本不理会我,怕与我说话,怕我有要求,怕接触我,只想我吃饭睡觉做功课。
我还留在这里作甚?
往日只有姐姐疼我,现在又闹翻,为了苏国栋,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我们两姐妹同时爱上的人。
我到莉莉家,她告诉我,我不能够在她家住太久,她母亲已经开始非议,我留一个晚上,便到彼得处去,彼得的父亲在午夜下逐客令,我只好走,彼得眼睁睁地,一点能力也无,看着我被侮辱,这个没有用的小男孩子!我在街上逛到清晨,筋疲力尽,路上的夜归人对我吹哨,我吓得不得了,终于在一家通宵咖啡店熬到天亮,疲倦不堪,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回家去。
如果身边有个钱,我想:如果……我打个冷颠,我可是要堕落了?
还是赶快回去吧。
我在街上转来转去,终于来到苏国栋的家附近,刚抬头往上望,有人一把拉住我。
“你在这里!”是苏国栋。
我吓一大跳,见到是他,马上瘫痪下来。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姐姐报了案,你失踪超过四十八小时!”他吼。
我求他,“让我上你家喝杯水,憩一憩。”
他看看我的样子,叹口气,点点头。
“不要告诉姐姐。”
“她为你快急疯了,我不能答应你。”
“我求求你。”我饮泣。“我想与你单独说几句话。”
“我务必要通知她,你可知道?为了你,她已与我闹翻,她怪我引诱你,不然你不会一门心思的要跟牢我,所以我不能够──”
我转头就走,我不要再听他们堂皇的理由。
他在后面叫起来,“妹妹,止步,我答应你。”
见他如此说,我又转过头来,跟他上楼。
他的屋子收拾得非常干净整齐,我累得几乎要虚脱,有憩息的机会,便肆意倒在他的沙发上,只觉得昏昏沉沉,快要进入梦乡,他把我拉起来,叫我喝牛奶,我就他的手喝两口,就进入甜乡。
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见到无数的妖魔鬼怪前来迫我,扑向我,咬我,我哭泣,挣扎,逃,但是被他们逼我至一个角落,血红的,炽热的火向我烧来,我叫至声嘶力竭,躲无可躲,终于崩溃下来。
我自梦中惊醒。
张开眼睛,抹一抹额头的汗。
“怎么样?魇着了?”是苏国栋的声音。
我点点头。,“睡了多久?”
“七小时。”
“什么?”我骇笑,“这么久?”
“来,吃饭吧,我做了几个好菜。”他唤我起来。
我鼻子闻到一阵香味,不顾三七廿一,吃了再说,像饿鬼一样,离家三天,就变成饥尼。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独立?这次短暂的离家得到的教训可大了。
妈妈曾说:“小牛小羊一生下没多久就会觅食,单是人,还说是最智能的动物,足足要父母养十年,简直是开玩笑。”她说得太对了。
像我,冲动地走出来,结果除了回去之外,没第二条路可走,谁会收留一个十六岁半的女孩子?谁有这种胆子?
今日苏国栋不知忒地,并没有教训我,只是静默。
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
我税:“怎么,不骂我?”
“有什么可骂的?你姐姐说得对,你盲目地需要爱,不管是谁,一头撞上去,爱了才说,为发而爱,因为在家庭中得不到温暖,所以渴望被关怀,其实也不尽是你一个人的错。”
我低下头。
“可是你不该把我列为你的对象。现在你姐姐愿意退出来成全你,你怎么安下一颗心?”
我发呆。
“你的年纪那么轻,前而的路那么长,一边走一边还不知要看多少风景,十年后,甚至廿年后,想起今日为我离家出走,你都会笑死,若干日子过去,当你心智真正成熟,我保证你看都不要看我这个平凡普通的公务员。”
我忙说:“不会不会!”
“你现在当然说不会。”苏国栋叹口气,“你现在的世界小得很,容不下那么多东西,一眼看见我,当是大目标,告诉你,将来不晓得有多少男人追逐在你裙下。”
我露出一丝欢笑,“会吗?”
“我老觉得穿校服的女孩子像只蛹,一毕业便脱下蓝色制服的蛹壳变为蝴蝶,你不用急,大把日子随你灿烂,你给我放心。”
我喝着西瓜汁,不出声,已经回心转意。
“去淋个浴,你姐姐就快要来接你走了,你还是准备回家去,对不对?”他看牢我。
我犹豫的点点头。
他有点安慰,拍拍我的肩膀。
“闷,”他说:“谁不闷?做人……将来你就会明白。总要忍耐,不忍耐是不行的。”
在他的浴室内,我把自己自顶至踵的洗了一次,只觉得热水与肥皂是天下最令我愉快的东西,离家三天,整个人变为一块咸肉。
回去,不知道姐姐是否原谅我,不知道父母是否责怪我,我忽然胆怯起来;我害伯。
擦干身子头发,穿回衣裳出来,看见姐姐已经坐在那里。
她板着面孔,不声不响,与苏国栋相对无言,都是我不好,我想,害他俩这样子。
见到我,她叹口气,“我们走吧。”
我看看苏国栋。
姐姐说:“现在我已跟他绝交,你爱追他,看你的本事了,反正我不会跟你争。”
我发愧,“不不,姐姐,他是你的,我没有那么想过,他是你的!”我直嚷。
姐姐说:“我才不要他,你要的话,你自己下功夫好了。”
苏国栋在一旁啼笑皆非,“胡说,你们两姐妹胡说八道,我是我自己的,你们少把我抛来抛去当人球!”他大声叫。
我与姐姐静下来。
我忏侮,“都是我的错,姐姐,我苏醒过来,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功课,你不会对我失望。”
“我们回去再说。”姐姐说。
“我希望你同苏老师言归于好。”我说。
“回去再说。”
“姐姐,”我央求,“请你们──”
姐姐打断我,“你以为人人像你,是小孩子?爱吵就吵开,和好在一刹那?谁跟你闹着玩?你走不走?”
我看着苏国栋,眼睛里充满恳求。
苏把手搭在姐姐的肩膀上,“你不原谅她,也该原谅我。”
姐姐别转面孔,她像是伤透了心。
我真想跪下来求她宽恕,一急之下,哭起来。
姐姐着我一眼,讽嘲的说:“做孩子真好哪,一哭就可以把一切解决。”
“好了好了,你们是亲姐妹,”苏国栋说:“她现在回心转意,决定不要我,你就把我拣回去算了,免得我流离失所。”
姐姐忍不住笑出来,我含泪看着她。
她叹口气,“我们先回家,国栋,你明天再来替她补习吧。”姐姐真是好姐姐。
“不不”我抢着说:“我不需要补习老师,我自己会得温习功课。”
“真的?”苏国栋大悦,“我从此可以放下这个担子?”
“真的。”我伸出三只手指作发誓状。
姐姐也露出一丝笑意。
我们由苏国栋送回家中,母亲仍在那里打麻将,她似乎根本未曾发觉我失过踪。但是我觉得搓牌声无限温馨
有姐姐爱我,已经足够。
有我自己爱自己,也已经足够。
我现在有点明白了。
盲恋:
我出名是个心急鬼,横冲直撞。那日出门上班,因为时间晚了,更加是跑着出去,在家门口与一个男人撞个满怀。
我马上骂:“你这盲鬼!”
那年轻的男人愕然,朝我的方向瞪过来。
距离那么近,我看仔细他的面孔,才发觉他真是个盲人,双眼微微窝进去,眼珠无神。
我呆住,接着道歉:“对不起。”我只是脾气坏,心地不坏。
他微笑,“无所谓,冒失鬼。”
我笑了。他这么有趣.是新邻居吧,以前没见过。
“再见。”我急急开步走。
“再见。”他朝我摆摆手。
我临走再看他一眼。
盲人,多么不幸。他们的世界是漆黑一片,我忽然感激上主,赐给我目光。
那一日我都心平气和。
下班回到家里,母亲说:“有客人,朗伯母搬到我们隔壁来住。”
我只得过去规规矩矩的叫一声“伯母”。
母亲在教会是个热心份子,她的朋友一向很多。
当下朗伯母对我说:“易小姐,这是小儿景昆。”
我一眼看过去,吓一跳。
这正是我早上在门口碰见的那位盲人先生。
“你好。”我只得说。
他头一侧,似乎认得我的声音。
我索性摊开来说:“还记得今早的冒失鬼?”
他又笑,他性格开朗,很难得。
多少健康的人尚且怨天尤人,活得不耐烦。更有些懦弱的人,残害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实行自杀。
我喜欢看到勇敢乐观的人。
“你好。”他伸出手来。
我与他握一握,“愿意过来谈谈吗?”
“当然。”他的听觉非常灵敏,立刻跟着我的脚步走。
“请坐。”
他坐下来,完全知道椅子在什么地方。
但他不如一般小说中所说,跟普通人一模一样,甚至看不出是个盲人。
因为他的眼珠子呈死灰颜色,毫无生气。
幸亏他的衣着打扮非常趋时,这必然是朗伯母的心思。
“你在打量我?”他问。
“是的。”
“好奇?”他像是看穿我的心意。
“是”我只得承认。
“说来听。”
“没想到你们也在街上走,探望朋友,我以为你们只坐在家中阅贝尔凸字书。”
“那我还要上班,光坐家中恐怕不行。”他微笑。
“你在什么地方做事?”
“我教书。”
我很佩服,肃然起敬,“教哪一科?”
“教音乐,”他补充,“声乐。”
我听说过,他们对音乐的感性特强,在这方面有良好的发展。
“你会唱歌?”
“一点点。”他很谦虚。
“你怎么去上班?”
“我比较幸运,由父母接送,有时候自己叫车子。”
我心恻然,一个人若不能照顾自己,多么麻烦。日常生活最琐碎之事,都令他不快吧。
朗伯母间:“你们在谈些什么?”
我笑答:“互相介绍。”
“真的,”朗景昆说;“你干哪一行?”
“我做室内设计。”
“啊,这是盲人无法胜任的工作。”他说。
我觉得残忍之极,面对一个比自己不幸的人,我老觉得不知欠下他什么似的。
母亲说:“请过来吃碗点心。”
朗景昆在吃东西的时候很小心,动作也较缓慢,仿佛是斯文有礼,但是我知道他好强,怕出错。
之后他们又谈一会话,才告辞。
他们一定,我就问母亲:“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么样?”母亲愕然,“你是指景昆?世上确有许多盲人,只不过以前你没有接触到而已,他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他母亲为他骄傲。”
“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他比许多心理不正常的人更健康。”我怜惜的说。
“你可以与他做个朋友,”妈妈说:“他比起你那些艺术家朋友来说,更可算是个有为青年,人家连香烟都不抽,更莫论是大麻这些了。”
“他是自小盲的吗?”我又问。
“你何不自己问他,他就住十六楼。”母亲说。
“我下个礼拜去看他。”我说。
我买了一大束姜花,无他,因为它香。
朗伯母热烈的欢迎我,让我与景昆坐在一角慢慢谈。
朗景昆用力嗅空气,“嗯,太好了,是我最喜欢的姜花。”
他仿佛像看得见一样。
我问:“要不要出去散散步?”
“好得很,这附近有座小公园是不是?”
“是,跟我来。”我站起来。
“我本来也想去走走,我早认清了路。”
他不是吹牛,他完全知道方向,过马路的时候他熟悉的摸向交通灯拄。
“这里有盲人过路设施。”
“什么?”我莫名其妙,“有什么?”
“你一直没有注意?这里一转绿灯,交通灯便发出嘟嘟声,过马路很安全。”
原来是这样,我仿佛是听到过这种响声,我太胡涂,与自身无关的事竟不去加以注意。
过马路我很自然挽着景昆的手帮助他
,他却轻轻挣脱。
他说:“别这样,人家会以为你是我女朋友。”
我先一怔,随后马上醒觉他不想我帮忙,换句话说,他不需要人同情他。
好倔强的家伙。
小公园内空气甚佳,有喷水池,树木茂盛,也有花朵,只是他什么都看不见,我仍然为之恻然。
他说:“这里有人下棋吧?”
“你怎么知道?”我讶异。
“我听到有人争论。”他微笑。
“世上君子少,尤其是观棋者。”我也笑。
“喷泉约有十来个喷嘴是不是?”
我探头一数,“十七个。”猜得真准。
“而你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是不是?”他问。
我不好意思,“你又怎么知道?”
“因你有那样的坏脾气,”他笑,“分明是被纵坏的,如果长得不美,谁来纵你?”
“错了,我长得奇丑,又爱诸多作怪,人们怕了我,才特别迁就我。”我笑说。
他居然点点头,“这也是一个可能,事情往往有两个极端。”
我们吃吃大笑,我诧异的想,怎么可能,他是我所遇见最活泼健谈兼有气质的男孩子。
他问我:“此刻女孩子流行什么样的服装?仍然是美式足球员那种垫肩膀样式?”
“不了,渐渐柔和了。”
我最喜欢我小时候阿姨穿的柔和线条。。五十年代的大圆裙及小背心,也许你不知道。”
“照片中见过。”我说:“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我迟疑一下问:“那时候你可有目光”
“有,我在十二岁那年才失明。”
“唉呀。”那更惨,如果完全不知道这花花世界是什么情景,反而好过,他曾经得到过,此刻又失去,那才是最难过的呢。
“那你对这世界是有记忆的了。”
“是。”他说:“我知道苹果有红有绿,轮船汽车各有巧妙,影树的羽状叶子,以及女孩子的皮肤要白才漂亮。”
“发生了什么?”
“汽车失事。”
“上天!”
“我也曾经痛哭失声,不过事隔多年,已渐渐平复。”
我摇头叹息。
“我觉得你这人很爽直有趣,我大多数的朋友对我的残疾都视若无睹。”
“那也是应该的。”我说:“他们是你工作上的朋友,不会谈及个人问题,我跟你又不同。”
他不出声。
“你不介意我同你谈谈吧?”我问
“不,我也需要倾诉的机会。”
“我很佩服你。”
“早几年我还是很孤僻的,现在也许是年纪的关系,我想开了。”他微笑。
我仔细的留意,他笑中并没有苦涩。
真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人。
我们随后散步回家,我便告辞。也许他还有其他的事要做,他生活相当活跃。
此后我时常约会景昆,我们甚至一块儿出席音乐会.一个月约见两次面,因他是个很聪明理智的人,我有很多疑难,都与他商量。
我们渐渐变得很熟。
母亲警告过我,“朋友之间要划一条线,不要太亲密,人家到底有异于普通人,你要顾到他的自尊心。”
我回心想一想,自觉并没有过火之处,朋友也可以定期见面谈心。
他也不是那种容易误会人的人。
我虽然放心,却也听从母亲的劝告,略路与他疏远一点。
那日我下班回来,觉得非常疲倦,于是小睡一刻,起身的时候,发觉家里有客人。
母亲正在与朗伯母闲谈。
我听得朗伯母说:“我们还有什么非份之想呢,只是景昆与你们小姐很谈得来,他很需要朋友,就是这样而已。”
母亲说:“你别客气,我这个人最开通,孩子们的事,我一向不管,偶而忠告一下,也不过点到为止,他们喜欢如何便如何。”
“我……实在很为景昆担心。”
母亲说:“他那么能干,残而不废,你也应觉安慰。”
“真的,”朗伯母说:“事实上他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有哪个母亲不为儿女担心?”
母亲只得赔笑。
我咳嗽几声,母亲听得,转过头来。
我去坐在母亲身边。
朗伯母看见我,高兴得什么似的,“你看你多好,有这样的乖女儿。”
她又坐了一会儿,与母亲研究一集毛衣的样子,就告辞了。
母亲说:“也难怪,她是希望看到儿子成家立室的。”
我不出声。
母亲说:“嫁与景昆这种人,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我连忙开口,“我不打算嫁他。”
母亲看我一眼,“那你自己当心了。”
“做朋友总可以吧。”我问。
“我只怕景昆多心。”
“他不会的。”
“别太肯定了。”母亲说:“感情这回事与旁事又不同,要额外小心处理。”
“是的。”我答。
母亲说得好,现在景昆虽没有对象,朗伯母已经有误会,这事恐怕得速战速决。
我约景昆在咖啡室等。
我们见面之后,他很快觉得气氛不对。
“为什么吞吞吐吐,”他诧异,“有什么话要说?”
我有点闷,不知从什么地方开始。
“来,让我来博你一粲。”他自口袋取出一副时款的太阳眼镜,戴上去,“母亲买给我的,她说戴上跟普通人一样。”
我一呆,并不觉好笑,只觉深深凄凉,跟普通人一样?有什么可能跟普通人一样?又有什么必要跟普通人一样?景昆自有他存在的实力,为什么朗伯母不能承认事实?
我强笑说:“我不喜欢男人在室内戴太阳眼镜。”
“我也是。”他除下眼镜。
我按住他的手,“景昆,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是,有什么话要说?”
我仍然开不了口。
“我母亲跑到你家去说过许多荒谬的话吧。”
“不,朗伯母不是那样的人。”
“她很天真,对许多事有憧憬,你放心,我倒是很实事求是的,我并没有幻觉。”
我很感激,没想到他把事情先说了出来。
“很悲哀,是不是?”他的声音降低,“我们之间不可能有另一步的进展……不过不要紧,”他又振作起来,“我所需要的,是你的友情。”
“景昆,你大明理了。”
“我能不明理吗?尽管我这么努力,有许多事,是我能力所做不到的。我不能陪你旅行,欣赏名胜风景,我不能陪你看电影电视看书,你说,干什么是用不到一双眼睛的?我能要求旁人为我作出这么大的牺牲吗?”
他有点激动,我连忙拍拍他的手。
他平复下来,叹口气。
又说:“我只能与同类型的异性谈婚嫁,但是父母照顾我一个已经足够,我不想再累他们。”
“胡说,你并没有拖累他们,有很多子女连累父母,但那个决不是你。”
他完全恢复了,微笑道:“够了,别再讨论这个问题,否则就要变自怜狂。”
我也笑。
“妈妈很为我终身大事担忧。”他感喟的说。
“景昆,你认为我们还应当经常见面吗?”
“为什么不?”他说:“你有其他的朋友,我也还有其他的朋友。见不到你,是我生活上很大的损失。”
“伯母她──
”
“我会同她解释,她会明白的。”
“景昆,”我侧侧头,“这么多朋友之中,我最喜欢跟你相处。”
“是吗?”他很兴奋,“我很高兴。”
“我觉得你乐观、爽快、细心、敏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朋友,最主要的是,你关心我。”
“太好了,”他畅快的笑,“太好了。”
那日回家,我觉得心头如放下一块大石。
我以为已把该说的话都说明白,一切天下太平。
我甚为天真。
一个周末,我约了景昆,刚要出门,母亲叫住我。
“去什么地方?”
“与景昆去钓鱼。”我不在意的说。
“女儿,我可是警告过你的。”母亲不悦。
“我们已经把话说明白了。”我不经意的说。
母亲似乎有点恼怒,“怎么说明?”
我很少见到母亲对任何事有这么强烈的反应,大为意外,怔住,瞪着她。
“朗伯母说景昆数次在晚上叫你的名字,又哭,你不知道吧?”
什么?
“叫你别把事情看得太轻松,你不相信。”
我面上变色,发呆般作不得声。
“他不止想与你做朋友,你现在明白了?”
“但是他连我长得怎么样都不知道。”
“他是盲人,这对他来说,有什么要紧?”
我跌坐下来。
“我不是反对你的感情生活,但是你别给景昆有任何的假象。
我咬咬牙,“好,我这就同他去说。”
一向我与他的约会都非常准时,但今天我迟到到十分钟,老远看见他在约定的地方等,神情非常焦急。
“景昆。”我叫他。
他转过身子来,抓到我的手,松下一口气。
我轻轻缩回手。
由我开车到水塘去,一路上我沉默得很。
他一直引我开口。
我终于在心中编好一个故事。
“今日有人教训我,所以迟到。”我说。
“什么人?”
“另外一个朋友,他要约我今天,我推他。”
“谁?我认得吗?”景昆故作轻松。
“我们走了有一段时间,”我说:“只不过先一段日子在冷却状态,现在好像又有新的希望。”
“他……”景昆的声音变得很不自然,“你们会进一步谈其他的事?”他是指婚事。
“嗯。”我答。
妈妈说得没错,我太大意,现在看来,景昆真的对我有意思,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可以介绍他给我认识吗?”景昆问。
“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你能看上他,他就不普通了。”
我强笑道:“我知道你一向喜欢我。”
“如今你抽不出时间来陪朋友了。”
“嗯。”我故意有点不好意思。
“我明白,害你们两个争执.不好意思。”他转过面孔。
“他是不是很?”我问。
“并不,他自然想有比较多的时间与你相处。”
景民一点也不露出来。是以我一直不知道他对我不止友情,这个可怜可敬的人。
我们两人默默垂钓,不发一语,我连鱼饵都没有放上去。我反反覆覆的问自己:我肯作出牺牲吗?答案是:我更希望有一个可以陪我潜水打球看电影的配偶,我只是个平凡的小女人。
我叹口气。
他听见,微笑道:“你心思不属,我们回去吧。”
我并没有反对。
这次之后,我很久没有去见景昆,自然恍然若失,又担心他的情绪问题。
过了很久,约莫三两个月,都没有消息。
妈妈向我提起,“你终于跟景昆疏远了?”
我点点头。
“他以为你有爱侣,快谈到婚事了。”
“我总得找个藉口。”
“这也好。”妈妈点点头,“他会有一阵子伤心,但总比再拖着好;人家会怪你玩弄感情。”
我打一个冷战。
“如果他是一个健康的人,那还可以,现在你要分外当心。”
连做朋友都不行。
是我不好,我对景昆说过许多甜言蜜语,本是为着鼓励他,听在他耳中,可能变为其他的意思。
正在七上八下,景昆主动找我。
他的声音一贯亲切偷快,现在我当然怀疑他是装出来的。
他问:“许久不见,有没有兴趣去听小提琴?”
“我不方便出来,”我也非常愉快的说:“最近我在应酬他的亲戚朋友。”
“啊,”在电话中还是什么异象都听不出来,“能不能叫他也一起来?”
“他对音乐一点兴趣也没有,再说也好忙。”
“那么──
”他还想建议别的方式。
“改天吧,”我说:“景昆,你要保重。”
“再见。”他挂了电话。
我伏在桌子上哭起来。
这以后,他就不再打电话来了。
因是邻居,我们有时候在电梯上遇见,避无可避。
我不是想欺侮他,而是不忍与他打招呼,但是他有本事把我认出来。
“──是你?易?”
“你怎么知道?”我很汗颜。
“你身上的香水,同一个牌子的香水搽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味道,一闻就认出来。”
我讪讪的问;“最近好吗?”
他耸耸肩,“老样子,你呢?”
“也是老样子。”
“你应当有很大的进展才是呀。”
我不想再撒谎,我觉得说谎简直太痛苦了,所以只是含糊的应一声。
电梯的门一开,我就走出去,一边说:“我先走一步。”
我不敢回头看他。
他成为我心头的一块大石。
我觉得对他不起,相反来说,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如果他不是一个盲人,我们此刻可能已更进一步的谈到其他问题了。
我硬生生强自压抑着感情不露出来,很快就瘦下来。
母亲假装看不到,并没有逼我说什么。
直至一日,她同我说:“朗家要移民了。”
“啊?”我很意外。
“他们一早就申请的,因觉得景昆到外国去会得比较方便,因在西方,社会对伤残人士有更好的照顾。”
“是。至少能够阅读的刊物也多一点。”我说。
“公共场所也有特别为他们着想的设施,”妈妈说:“我很替他们高兴,也很替你高兴,因为你可以松下一口气。”
知女莫若母。
“我此刻可不可以见一见朗景昆?”
“我想他会得找你。”母亲说。
我低下头。
“你看你,优柔寡断,喜欢他,但又不致于为他牺牲,以后真正谈恋爱时,切莫这样。”
“是。”我说。
景昆直到收拾行装的时候才来找我。
我们两人默默散步,大家都心事重重。
他说:“到了那边,我想再读几年书。”
“那也好。读书是最好的。”
“会不会来看我?只伯你到时儿女成群了。”
“我有空一定来。”
“别哄我,”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我禁不住也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我们是朋友。”他再三重复。
但我们两人那知道,他不止视我如朋友。
我说:“我会得寄录音带给你。”
“一定要。”
“我读武侠小说给你听。”
“真的?你真的会那么做?”他兴奋的说:“我渴望听到金庸的武侠小说。”
“我保证读完全部。”我也高兴起来。
“谢谢你。”
“我要谢谢你才真。”我说:“很少人能够提供如此纯洁的友情。”
他苦笑。
“祝福你。”我说。
我们终于拥抱了一下。
他动身那日,我去飞机场送他,他戴着太阳眼镜,一切与普通人一样。
我站在母亲身边,不发一语,只把三盒录音带放在景昆手中。
他微笑,“有没有说到声音沙哑?”
“没有。”我哭了。
“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他轻轻说。
我连忙擦干眼泪。
我们再次道出再见。
在进入飞机场禁区的时候,他转过头来,仿佛看我一眼。
母亲唏嘘的说:“那么好的男孩子,真可惜。”
但他不需人可怜他,他好强、独立、有毅力,他集全许多优点,不解释、不埋怨,但不幸他是盲人,更不幸我只是一个庸俗的人。
我一直黯然。
相信以后想起他,还是黯然。
外国人与我:
小表姑有个绰号,叫外国人。
因为她跟我们有分别。分别不在外表,而在性格。
样子上她跟我们家其它女子没有分别,一贯的扁面孔,不爱熨头发,但性格上有很大的距离。
“我们也不知外国女子是否就像她那种脾气,反正不像我们,就当她是外国人与异族,就像广府人士,管谁是湖北山西上海陕北黑龙江人士,通通是外省人。
表姑从小就有那种骄傲的样子,一大堆小孩在一块玩,小舅舅小阿姨都与年纪相差无几的外甥侄儿在一起,就她不肯,只是把双手绕在背后,冷冷观望,微微皱眉头,有点儿不屑。
她从来没玩过洋娃娃,对任何棋类都没有兴趣,凡是分胜负的游戏,也一向不参加。”
真是个外国人。那时候科幻故事尚未时兴,否则干脆称她为外星人。
母亲说,她父母亲分开.对她的影响很大,自幼寄宿读书,更使她孤僻。
到大家十七八岁时,女孩子都迷着学化妆,看时装杂志,认定一个歌星崇拜,她从来没有。
嗳呀,真了不起,她看存在主义的小说。
“这是什么?”
“借给你,加谬的《陌生人》。”
那本薄薄的书放在我那里至今足足三个世纪,动也没动过,一打开就头痛,看不下去。
那时候咱们都看《香港映画》。
我们跟风学打网球,她早已腻了球类,跑去踩脚踏车,我们打桥牌,她又去学书法,有意无意,总不与我们合群。
大家忙着考港大,她一声不响溜到欧洲去升学,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不是风景,而是美术馆里的杰作,一套套的,要不是从乔叟到但尼逊的诗人肖像图,便是印象派宗师名画,特别新鲜。
那时本市还没有名店林立,她常常送我们狄奥的小皮夹子,或是写着大大ysl字母的围巾。
这一些玩意.等我们学会的时候,都已经不流行了,换句话说,她永远比我们先进,咱们一直比她老土。因为自幼一齐长大,接受她的个性,倒是不觉她古怪,反而欣赏她。
自欧洲回来,
也有人在长辈面前说她坏话。
母亲说,堂嫂偷偷讲,某女的男朋友多得不得了,时常在外边过夜,不返宿舍。
母亲只得回答:“那还不人人如此,不交男朋友,难道还槁同性恋不成。”
由此可知是有人不喜欢她。
与众不同是不大好的。
我们找理想男人的时候,她找理想的工作。等我们发觉婚姻生活其实并不那么牢靠,她已经获得升级,等不少同年纪女子闹离婚时,她已是董事长第一助理。嘿,请看看谁的投资较为聪明。
她什么都走先一步,占了便宜。
当年要争取一个好男人的竞争是激烈的,而女人投身工作的机会却比较好。而现在,她有名誉有地位,又没有老,真是什么样的男伴都有。
我同我那一半说:“外国人真聪明,而且还不是小聪明。”
丈夫说:“你也不坏呀,有个好家庭。”
“生孩子谁不会,哪个女人不是把一个背一个拖一个。”
丈夫说:“像我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还没处找。”
“那还得看下半辈子,言之过早。”
“外国人也得付出代价的。”丈夫说。
“我也有付出呀,你看人家仍然是细腰身,七年前的衣服仍然穿得下,我已成为水桶。”
“但是你可以说是为家庭牺牲的,她可不能说是为社会牺牲。”
这倒也是。
“你有一点头昏身热便可挟以自重,在丈夫子女前叹声劳苦功高,她可不能在老板面前噜苏。”
话都给男人说尽了。
有时候只觉生活沉闷,不知外国人如何应付,也许未必夜夜笙歌,到底多几个变化。
近来她也不大打扮,很多时给我们的感觉是有点疲倦,但谁有胆子及自信去批评她。
反正她之步伐与我们从不一致,大家熨头发,她留直,大家把头发洗直,她又熨发,人舍她取。
最近一次我间:“你在哪一家理发店?”
她说:“我一向自己洗,半年没上理发店久”真不得不服贴。
她梳一个阿婆髻。其实女人并不会因发型而变得年轻或年老。束髻跳芭蕾舞的小女孩仍然是小女孩,因缺乏自信,很多女人一过廿七八便爱打前刘海企图遮住皱纹,弄得不好看上去只觉油腻,适得其反。
或许外国人的诸般恐惧都搁在心中、我们看不出来。
或许她午夜梦回,痛哭失声,但这些没有人知道,我们看见的,仍是她的风光。
在一个偶然场合,她被我丈夫的一个老同学看见,人家即时惊为天人,要求介绍。
我丈夫想推:“现在这种独立型女性很多,何劳我们作媒。她们不大肯生育,不会是好妻子。工作又忙,说不定应酬比另人还多。”说了一大堆侮辱之辞。
我看不过眼,拍胸口说:“此事包我身上。”
那位同学欢天喜地的去了。
我被抱怨:“你干么接这个球?人家还会没有朋友?听说升职的时候花篮连房间都轧不下,直摆在走廊上。”
我笑说:“我虽只在小家庭中兜圈子,也懂得送花的不一定是朋友,朋友不一定要送花,这种表面功夫哈人都会做,你只要在高位上,那还少得了花友饭友。”
“真心朋友不是那么容易找的。”
“我愿意为她试一试。”
“当心碰一鼻子灰。”
“她也是人呀。”
“你敢不敢打件毛衣给她穿?你一定会想:她万一不穿丢进垃圾筒怎么办,一片心血付之汪洋。别野人献曝了,你认为难能可贵的东西,人家眼中不值一哂,人家道行多么深,不会因你高兴的事而高兴。”
我扮个鬼脸。
当时虽无作说服状,但事后也觉得丈夫说得对,他不会指一条黑路给我走。
故此包在我身上的这件事,迟迟不见实施。
那同学益发盼望,求了又求,求了又求。
我只得办一个茶会,请三五知己,认明大家聚一聚,并不是相看。
这才知道原来摆下筵席,不一定有出席的人,大家都说忙,茶会又无吸引力,到头来反而是外国人最爽快,答应来吃点心,到底叫她外国人,不是没有理由的。
那日一早准备起来,做这个做那个,又把发了黑的那套结婚礼物银茶具取出打磨,累得筋疲力尽。
早知出去吃算了。
但又怕胡乱叫几个菜没诚意。
到时大驾光临,只得那位老同学及外国人。
不相看也是个相看的格局。
外国人依然故我地潇洒,长裤衬衫,配条浦昔拉底的碎钻项链,出奇别致的配合,我放下心来。
潇洒或活泼或豪爽得过份,全部变为神经兮兮十三点,外国人永远适可而止,一点不着痕迹,捉不到半丝错。
她一头秀发刚洗过,还半湿,浓厚地散在肩膀上,她打趣自己:“像不像大野洋子?”
我连忙替她梳一条自头顶一直编下来的松辫子。
她闲闲问:“最近做些什么?”
“什么也没做,”我自惭形秽,“混日子。”
“不见得,孩子都这么大了。”
“孩子自动会大的。”
“不要妄自菲薄。”她笑。
我坐下叹口气,“也想看本正经的书,一打开,头马上痛,呵欠一个接一个,连主角名字都读不出来。”
“你看的是什么书?”
“马尔盖斯,我都买了全套在那里,看不到三页,精神又转到秘闻周刊上去。”
我们大笑。
外国人躺在我家沙发上打盹,用垫子搁脸上遮光。这就是不化妆的好处,行动自由。
那位老同学带了两盒蛋糕来。
我早己做了三种点心,吃到下个月也吃不完。
他指指沙发,意思是:她?
我点点头。
他走过去,坐在她对面。
我咳嗽一声,她把座垫移开,微笑着打招呼。
气氛还过得去,外国人并没有把小时候的冷淡带进成年,不过老有点心不在焉,精神并不集中,对该位男士并无眼前一亮,他没有什么希望。
未了也没要人送,自己驾车打道回府。
家中剩下近一百块蛋糕,不知如何打发。
我同丈夫说:“其实那位先生条件不错……”
“告诉过你,不错是不够的。”
人家对她很满意。
“别再多管闲事了。”
太太们都爱做媒,因她们在小圈子内生活,自觉幸福非凡,便生出有福共享的伟大念头,认为有人接收才是生活真谛,非常天真。
我也是天真的一份子。
他们在事后并无联络。那位先生,没多久便成为一位女画家的爱婿。
我很唏嘘,把外国人当普通一个女子来欣赏是不够的。
自此之后,我没有再为什么人介绍异性朋友。
丈夫说得对,真是一宗吃力不讨好的事。
外国人对异性的态度,又那么冷淡。大概理想的对象还未出现。
我问过她:“要怎么样的伴呢?”
“伴?我朋友很多,什么样的伴都有。”她微笑。
“我是指终身伴侣。”
“我并不需要。独自生活很逍遥。”
“晚上怎么办?”
“睡觉,我没有失眠,白天为生活像只猢狲般满山走,晚上一倒在床上便熟睡。”
“睡前呢?”
“看杂志书报电视,要不在外应酬。”
“一辈子不结婚?”
她不肯再说下去,表情颇有点夏虫不可以语冰的样子。
或许她已有男友,不想说明亲友听。
她永远是我们这一堆人里最时髦的一个,大家密实的时候她公开一切,等到现在事无不可告人之际,她又是最沉默的一个。
亲戚中好几对夫妻正闹离婚。
表妹那一对至今尚有商有量,却无法在一起生活,分手仍是好朋友云云,不知做朋友可以做到几时,大抵做到表妹夫再找到女友为止。
表姊却与表姐夫大打出手,因他外头有人,吵得天下皆闻,她日日约了人诉苦,也不管是谁,哗哗哗说了再讲。奇怪,并无人笑她,大抵认为她那样的人说那样的话是应该的。
如果外国人透露一言半语,肯定立刻被人当笑话说一百年,因为外国人太强,再苦也得维持镇静,不可失态,但人们对于表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连表哥也要与妻子离婚,同学六年,结婚十年,孩子都小学毕业,仍得分手。
什么时候轮到我们?我并不那么肯定。
也许外国人是对的,她什么都见过,婚结不结无所谓,生活愉快至重要。反正结了也要分开,倒不如像她那样。
渐渐觉得外国人伟大之处,她总比我们着先机,咱们磨磨磨,好不容易看清楚一个问题,她早已实践,不可思议、聪明。
她几乎没成为我的偶像,故此见面的机会也频密一点。
她不大肯出来见人,所谓见得多,也不过是一个月一次。
她老说:“别将我神化,我也是逼不得已走走,才走出一条新路来,现在很多女性也跟我一样。”她笑,“离婚都离得七七八八,也早已不流行同居,反正生一个人,死一个人,生活越简单越好。”
每当过年,最羡慕外国人,连花都不必插,更不必拜年,备果盒,办年货,放假就是放假,真正的休息,没有亲戚上门,她自己也不必往亲友家串门,多好。
丈夫说:“当然,否则怎么叫她外国人。”
什么是非都没有,她根本不是这些人,管你们在背后怎么说她,眼不见为净,她要做的事多着呢,才不担心旁人怎么看她。
以前人们会说:“年夜饭都没处吃,多孤苦寂寞。”
现在因为同类型的人越来越多,才不愁没伴。
今年农历年,她在家做火锅,我本想去还她,谁知不晓得多简单,店里把肉类都给她切好,只要把菜洗一洗,便可以下锅,朋友带着礼物一个个上来,谈笑风生,我都不肯离去”。
在家要,我这个做媳妇的年年要服侍公婆吃三餐,婆婆很疙瘩,只只菜嫌味道不对,佣人很生气,她也不高兴,加上孩子们的喧哗,使人头痛,“新年一连三天假,是我一年一度的大考验,书房一桌麻将,客厅又一桌,又嫌我们的牌不顺手,要自备那种特大的广东牌,震耳放声,所以我巴不得避到外国人家中去。
在她那里,热闯也别有格局,客人妙语如珠,再普通的话题也变得精采万分,大家是知心朋友,唇枪舌剑也是对事不对人。
在家中,我略有倦意或不耐烦,一些嫂子就冷言冷语:“五嫂特别清高,五嫂看不起我们,五嫂是文艺青年出身。”务必把人说出火来,几十年亲戚做下来没有一点真心,真令人心冷,她们老是怕人笑,于是光笑人。
是,我并没有把她们得罪,但渐渐就避开她们,除非过时过节,避无可避。
我曾苦笑着对外国人说:“将来我与某人有什么三长两短,可没人同情我。”
“放心。”外国人笑说:“她们再同情你也救不了你,表姐娘家亲戚加起来如一队兵,个个同情她,个个受过她恩典,也选是帮不了她。”
“可是一样有人同她吃茶听她诉苦。”
“你肯付账,还怕没人来充听客。”
“你肯来吗?”我问。
“不会的,你们两口子不会的。”她狡桧的说。
我当然希望不会。
略有假期,她就往外跑,走遍大江南北,能够为一个毕加索画展飞一次巴黎,不停的吸收,除了好学,也得有那个精力。没生育过到底两样,像我,元气大伤,一条背脊骨坐久了都直不起来。坐长途飞机好比受刑,苦不堪言,可免则免。
买了成套道具去做健美操,一下子孩子病了,一下子佣人请假,有时候自己懒,大多时候有约会,一年的学费学不到十次,给丈夫讽刺数句,索性退出,仿佛什么都做不成了。
没有恒心是我们这干太太的通病,不比外国人这种性格上,肯同自己狠心,咬紧牙关来做。
比四嫂六嫂强是没有用的,既不屑同她们伙在一起,又不够资格同外国人平起平坐,这是我的苦恼。
没有人正视我的烦恼,都认为我太舒服太空闲想得太多,自作自受。
外国人诧异的说:“不满现实?至少你在生病的时候可以尽情休息,我同你说,多少个发寒发热的早上我巴不得死在床上,一了百了,不必再撑住写字楼。我最大的敌人是闹钟,哈哈哈,每早一响巴不得把它睬个稀巴烂。”
笑得她。
过完年就听见她找到男朋友。
六嫂说的:“以为是什么大老倌,原来是个小职员。”
真势利。
不过我也有同感;真的怎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挑这么久,如果嫁洋人,至少有名衔,嫁唐人,也不该是泛泛之辈。
丈夫去打听过,
回来说:“不算是小职员,收入颇丰厚,而且公认是个人才。”
“样子如何?”
“很稳重。”
“英俊吗?”
“男人要英俊干什么?”丈夫不以为然,“男人最重要有学问,第二要人品好,余不重要。”
他说得很对。
“漂亮会玩的浪子岂可托终身。”
“对不起,你要问请你开口,你同外国人这么熟,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我却真开不了口,怕外国人怪我多事。
一直憋着,见面也不提,希望她主动说起。
不过似她这般注重个人私隐的人,一百年不提起也不稀奇。也许只是普通朋友。
过数月,传说渐渐沉寂,仿佛没那回事。
我又问丈夫,“是否疏远了?”
“我怎么知道。”
“去做探子呀。”
“对不起。”他笑,“我不懂探听。”
但到底还是把消息带来:“那位先生列美国去了。”
“怎么好好的又冷下来?”我大失所望。
“他移民。”
“外国人为什么不跟着去?”
“她不喜欢美国。”
“什么,外国人不喜欢外国?”
“哎,猜不到吧。”
我忍不住,便跑去问她,“你怎么不趁机到美国去瞧瞧?”
“瞧什么?我一年上七次,有哈好瞧。”
“我以为你会习惯美国。”
她微笑。
我埋怨,“你老毛病又来了,人家急着住外国跑,你却悠悠然留下来。”
她第一次直认不讳,“是的,一窝蜂的事有什么好做。”
“可是跟你前途有关。”我急。
“我的前途?”她哈哈地笑出来。
我马上后悔,还有什么人安排白己的道路比她更好,我担心得太多余。
她温和地拍拍我手,“放心,我自有打算,目前我还是在本市过比较丰盛的日子,在这里,我至少还有点特权,而这些权利,是我努力十年所赚回来的,如无必要,不想丧失。”
“那位先生也真是,”我不悦,“怎么不肯牺牲一下。”
她终于露出一统感慨,“现在咱们才聪明呢,哪肯委屈自己,一切要天时地利人和配合才肯顺便讲一讲感情,别怪他,我也不肯牺牲呀。在一间公寓内煮三餐过下辈子?住宅,我有。美金,我也有。护照,我早申请到。我不肯去。”
“或许他爱你。”
“像我这样的女子,维修得如此好,要找爱我的男子,实在不必路远遥遥赶到北美洲去。”
外国的生活,也许她已经受够了。
她就是那种无端使侄子承受一笔不大不小遗产的姑母,因为她没有家庭,没有承继人。
我想起来,大表哥的儿子仿佛要纺婚,等这个孩子生孩子的时限,我们全部升一级,外国人本来已经比我高一辈,现在更加不得了,乖乖,待我算一算,打她将成为什么。
她是我表姑,我两个孩子已经叫她姑婆,待表兄的孙子出世,她就成为太姑婆,我的妈,辈份大成这样,谁猜得到她是个时髦女性,云英未嫁。
外国人很乐,频频问我:“生了没有?大表哥做祖父没有?”
“大表哥才五十二,如今年轻人并不肯早婚,他长子在加拿大留学,书没读好,不知忒地,看中唐人街杂货铺店主的女儿,立刻决定弃学从商,气得大表哥发抖。”
他带着小妻子回来探亲,咱们都去见过,一对年轻人穿得很朴素,毛巾衫洗得褪了颜色,牛仔裤还是喇叭裤脚,头发没个式样,看得出是你同我剪我同你剪,在外国,一切从简。
那个小媳妇很热情,一直站着为三姑六婆布菜,并不介意人家怎么看她,反正是客,又不打算同我们过一辈子,但大表哥却不满于她这种美德,这种媳妇在他家用不着,他要的是一位香港小姐,在儿子拿到专业或博士资格后才同她结婚。
人生不如意事常。
现在我们专等这对小夫妻生孩子。
在外国出生的华裔孩子们是有个印子的:皮肤很好,身体很壮,粗犷,疯,快活,不再会中文,也不在乎。
我忽然明白为何外国人不肯跟那位先生前往北美,太浪费了,要那么细致的女子,抛弃所有才情,反璞归真,若不到生死开头.她是做不到的。
光是一件牛仔裤自三岁穿到七十岁就不可能。女孩子应该常常有机会穿水彩颜色的沙裙。外国人一到外国,特色展览不出来,也就好比终身穿牛仔老布裤。
奇怪的是,欧美的唐人无论住大城或是小镇,除非是学生,或是带着三百万美金过去做寓公之辈,衣着总是随便过度,透着狠狈,没法度,入乡随俗。
外国人早看穿这一点。尽管她肯做亲友的移民顾问:如何打包,如何寄箱子,但她除了出差旅行,没动过其它念头。
丈夫说;“真本事,要紧开头都没有商量的人。”
我始终怀疑一个女人不可能如此自给自足,她一定有个秘密情人在某处。
在他面前,她也使小性子,发脾气、撒娇、抱怨、诉苦、胡调、哭泣、欢笑、吹牛、自负、沮丧、悲观、落寞、低寂及孩子气。
我们看不见的事,并不见得是她不做的来。
她不过处理得好,七情六欲不在公众场所展露。这才是她至高至大的本领。
丈夫对我说:“大儿明年升中学,你考虑一下,看是否要把地送出去。”
“我不舍得。”
“总要出去的,我对本市的教育制度没信心。”
“才十二岁哪。”
“男儿志在四方。”
“我同外国人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家逢有事便找外国人做顾问,她自己万一有事,找谁商议?”
“她?”一我发一阵子呆,“她那么强,她自己会想得通的。”
“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谁敢替她出主意呢。”
“给你作外国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摇头,“不做不做,但我喜欢有她这么一个亲人,强壮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们来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倾诉,求她解决,却从不问及他的需要。外国人嘛,同我们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这个绰号不是白白得来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让她享受。
我遗在编织件兔毛毛衣,准备在稍后送给她。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没有身分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主妇。
我是中国人。
她是外国人。
分别就在这儿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国人与我,是永远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赞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赞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两个月,远远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么新的题材,与我通了许多长信,也说过上万元的长途电话,最后觉得闷,决定回来。
我去机场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层风霜。看得出心理负担很大。
你看你看,艺术家也不好做。
他皱起眉头,“真伧俗,开口都是钱。”
我一点都不生气,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写一个移民的故事。”
“何劳你写!!!本市每个家庭都有亲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闷。”
“我写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当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过黄连。”我挥舞双手。
“你再这样咱们就不用说下去。”
这种题材也不新鲜:辫子、小脚,铺铁路,开洗衣店,受歧视,遭侮辱……
他双手捧住头丫,“那写什么呢?”
“回家再说吧。”
在车上我要求他写一个女强人甘心跟一个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帮他赚钱,他却把钱取回去喂原配与孩子,充满矛盾冲突……
“天方夜谭。”大成说。
“哎唷,可是能够满足一些男人呀,令他们觉得红颜知己仍然存在,尚未灭绝,多好。”
“没有人会看这种令人生气的小说。”
“不一定,我个人最恨“掀开社会阴暗面”的小说,越黑越有深度,父亲嗜赌,母亲生肺病,儿子带毒,女儿是妓女.,在一个雷雨之夜,齐齐服毒自杀──是谁的错?社会的错!金钱是万恶的.温情是永恒的。”
“你没有同情心。”
“你会写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笔法,你会做得成功。”我说:“还有,对了,美姿画报找你写小说。”
“你怎么知道?”他有点兴奋。
“我听的电话,每千字四位数字,请你立刻同他们联络。”
他很高兴,“美姿的要求一向严格。”
我看他一眼,“不过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写美姿。”
“为什么?”他愕然。
“人家每个月出两期,期期销十多廿万册,太流行了,这么流行,怎么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么严肃得起来?”我强忍着笑。
他怔住,认真的思索起来。
他这个人最近有点走火入魔。
评论家把所有的文章分为明类:流行作品绝非文艺,凡是文艺必须曲高和寡,然后又慨叹文艺刊物都关门,没有读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该等作品打入流行类,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我说下去,你要写文艺作品,就必须放弃广大的群众作读者,只被少数的评论家品赏,评论家本身有没有作品不打紧,他不会写,他会批评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赏?”他天真的问。
“谁肯承认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说,做不做得到?”
“你真狡猾。”
“社会的错。”我挤挤眼。
“有时很坏的作品也能得到好评。”大成不服气。
我笑,“噫!你妒忌,你够胆说人家的作品坏。”
他沉思。
“大成,别再想下去,出版社来催稿了。”
“我还没有题材。”
我怕他在一夜之间白了少年头。
“你以前说的,大成,顺手拈来的题材最好。”
“不可以,读者要求不一样了。”
我很替他难过,他说过,一个写作人最怕碰到这种关口:文恩干涸。
到家没多久,他便成为忧郁小生,深居简出,也不再接受访问,亦不搞宣传。
我很怕他会得在本市消失。如果他一直有作品面世,那不宣扬也不打紧,怕只怕一无作品,二不露面,一下子他就遭淘汰。
一日半夜,他打电话来,大成承继了许多候活晓治的习惯,他甚至不在白天与人聊天,因为他说黑夜令他觉得安全。
他说他要写一本小说。(语气像他从前根本没有写过小说一样,一点信心都没有。)
“用什么题材?”我怕扫他的兴。
“我做了许多资科搜集,我要写三十年前的上海。”
我不出声。
这也很容易,随便找一个五六十岁的上海人,就可以从他口中得到一切资料,这有什么稀奇,很枯燥的题材,我看不出为何八十年代的读者要对三十年前的事感到兴趣。
但我不敢发表意见,我怕他更加意兴阑珊。
“战争场面很难写。”他说。
“你可以写
“冲呀”……”我忍不住说。
“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同你说了。”
“大成,为什么一定要战争?”
“战争铁蹄下的人民是伟大的。”
“大成,我们不伟大吗?努力建设一个这样先进而繁荣的城市,每个市民都有发光出力,你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取材?”
“写一个富翁白手成家?”
“不,大成,写一个中等阶层的白领在他工作岗位的斗争已经可以了。”
“太普通了。”
“我知道。就像画家说画人太不讨好,略为出错就吃不消兜着走。画鬼最容易,谁见过鬼?”
“你见鬼。”
“大成,无论写什么,别毁了你自己。”
“你怕什么?”他诧异。
我伯他会服食药物来刺激思路,又没敢说出来。人与人之间,已经长久没有正式交通了。
“至要紧是写,”我说:“明天开始吧。”
“我不想再写没有意识的作品。”
“什么是有意识,什么没有意识,让读者决定好不好?”
“读者最没有意识。”
“这样说是很危险的。”
“真的,谁写他们都看。”
“那为什么美姿画报要出高价找你写?”
“这是老板的虚荣心,他们喜名牌货色。”
“那么开头你亦是寂寂无名之辈,你是怎么成的名?”
“因为我比别人肯写。”
我忍不住说:“大成,当然是因为你一直比人写得略好,读者与老板都对你有信心。”
“是吗?”仍然自卑。
我现在发觉了,要害一个人,千万别把那人批评得一文不值,要赞他,把他赞得上青天,下不了台。大成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我说:“大成,赶快写。”
“我已经尽力,写不出。”
“大成,千万别这么想。”
“你会不会救我?”
“如果我做得到,大成,我一定为你做,但别忘记我是外行。”
“但你是一个读者。”
“我说的话你又不相信。”
“你说来听听。”
“大成,我只有一句话,请写。”
“这算是什么意见?”
“大成,我觉得你已经住在一只茧里,很难接受外头的意见了。”
说得严重点,他几乎已经病入膏肓,他一定要自蛹进化为蝶,事不宜迟。
“快动笔吧。”我说:“我来帮你做大纲。”
“真的,”他喃喃说:“你写得一手好字,我真惭愧。你懂电脑,我不懂,我会写字,你也会。”
“会写字不一定会写小说。”
“你太看得起我们了,不会写字的人,也会写小说。
“出来看电影,大成,有几套非常好的科幻片子上演。”
“我不想出来。”
“别走进死胡同,我找人出来陪你聊天。”
“谁?”
我说了几个名字
他沉吟说:“若果是他们,我情愿看电视算了。”
“大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些人纵有千般不是,也都是老朋友,怕什么?”
“我心情不好,无话可说。”
“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怪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
咱们一行三人也去看过电影,妹之同房一句评论都没有,她在场与不在场都一样,静得离奇。
只一次,我们看很普通的文艺片,我偶然转过头去,发觉她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吓得我连忙别转头,不敢再看。
一定有心事,剧情并不感人,不知什么触动她的心事。
隐约只觉她五官颇为细致。
散场大家装没事人一般,我也没同妹妹说起。
真是神秘,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倾诉的,何必把痛苦埋在心中,真笨,况且又不流行这样了。
我很留意这个女孩子。
有一两日不见她我也会问起她。
妹妹说她生病。
“真可怜,感冒发烧,躺足一星期还没复元。”
我说:“你们女孩子吃得太少,一病就不能恢复。”
“谁做给我们吃呢,饭堂那几只菜式,看了使人流泪。”
“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不自己弄。”
“算了吧,哪来的时间,读书要紧。”
妹妹喂同房吃药,我在一边看。
那女孩子很委靡,扶着妹妹的手,也不吭声,把一杯清水都喝尽了。
我问:“她父母亲人呢?”
“都这么大了,不过略发一两度烧,何劳出动亲友。”
“很可怜。”
“病完又是一条好汉,你少担心。”
“为什么不回家?”
“不必太严重,在宿舍反而有人照顾。”
那女孩的病一直没好,妹要去面试,托我照顾她。
我只得顺带去看一看她,尽一下朋友的义务。
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埋头苦睡。
厨房里放着妹妹替她准备的白粥及冷开水。
被子盖得很紧,一额头的汗。
我看得实在不忍,绞了热毛巾替她擦汗。
她睁开眼,病迷糊了,问我要水喝。
我说:“我看还是进医院吧,好不好?怕有并发症。”
她摇头,我喂她喝水。
“我去请医生。”
她亦摇头。
我不去管她,立即通知相熟的大夫马上来一次。
她睁大眼睛一会儿,又复闭上,叹息一声。
我拨开她的湿发,替她换过一张毛巾被。
她忽然说:“没想到你很会服侍人。”
我第一次看清她面貌,异常清秀,不过苍白得不似真人。她还有心情说话,证明没事。
医生来了,诊治过便说:“生病也得吃饭,整个人饿软,看上去自然可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大夫走后我准备食物。
她又打算睡,我摇醒她──硬是逼她吃东西。
“你走吧,不要烦我,让我一个人。”
我不理她,差点没捏着她鼻子把白粥灌下她肚里。
她挣扎,我大力按着她,不知情的外人看了以为我非礼她。
我问:“你有多少天没有米下肚了?”
她只得忽忽喝了一碗粥水。
我为她擦嘴,担心她会呕吐,幸亏没有,她喘息着躺下。
我喝道:“不准睡,听音乐。”
她瞪着眼,像是不信有这等野蛮人。
我说:“睡了七日七夜,什么都睡够,不许你懒。”
我用几只枕头垫着她背部,让她坐在床上。
真瘦,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女孩子,顶多只剩下四十公斤。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我顺手拾起一本书,“一百年的孤寂”如何?”
“我想你离去。”
“不可以,我要等妹妹回来才走。”
她几乎哭,“你别折磨我,我是病人。”
“病人?感冒算病?”
我打开书之第一页,“这是一本很沉闷的书。”
“求求你放过我。”她终于哭了。
眼泪如豆大,珠子般淌下来。正要逼哭她,哭是发泄的最佳方法,消除紧张。
哭半晌,她抹干眼泪,赌气不睬我,但脸上开始有点生气。
“下床来走两步,来,行行血气。”
她推开我,不用我扶,自己走到洗手间去。
我这个褓姆做到足,她会恨我一百年。
出来时她梳过了头,扎马尾巴,脸色再坏,也比刚才好得多,她嘴唇抿得很紧。
我说:“我给你榨了橘子汁。”
硬把吸管塞到她嘴里去,她知道同我斗无用,只得乖乖吸尽。
我又把无线电视开得很大声,让她睡不着。
下午妹妹回来,她委屈得忍不住,马上同妹告状,我暗暗好笑。
妹说我过份。
“她患自怜症,借些荫头躺床上不动,怎么可以随她沉沦,”我不以为然,“没病也躺出病来。”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若果没有同情心就不会做足一天老妈子。”
我自己打开门离去。
过几天她的热度退掉,恢复正常。
必然是失恋,才掘一个洞把自己放进去。这也好,有些女孩子感情一受挫折,便大大的自暴自弃,张三李四,先混着玩再说,更惨。
“她是不是失恋?”我问妹。
“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说。”
当她再出现的时限,苦闷期已经过去,我不相信那是同一人。
她穿一件圆裙,身材姣好,薄薄化妆,双眼灿若明星,是一个值九十九分的女孩子。
她决定重新开始做人,毫无疑问。
妹妹也说;“没想到她略为打扮,竟这么出色。”
“你也没有见过她这副标致样子?”
“没有,我以为她只有套运动衣。”妹妹笑。
但是她对我,比以前更不如,她认定我害她,不肯同我说话。
我们亦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我解释,“为你好,失恋又不是世界末日。”
她“霍”地转过头来,“谁说我失恋?”
“猜都猜得到。”我似笑非笑地看住她。
“最恨自作聪明的人。”
我摇摇头,“不要恨,对你自己无益。”
“真不明白怎么如此可爱的妹妹会有这么讨厌的哥哥。”
我有一丝悲哀,嫌我呢,也许我热情过度,自取其辱。这是我一贯作风,也许应该改一改。当然我对她有特别好感,不然不会惹她厌恶。
我耸耸肩,自己下台,“不高兴?没法变,我不说就是,自古忠言逆耳。”
她也觉得话说时过重,呆在那里。
我礼貌地向她道别,心中忐忐。说话,多管闲事活该有这种下场。她管她藏在洞中,与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她的选择,我们做朋友的要尊重她的意愿,只要她认为值得便可以,这是她的生命,我感慨的想,她爱怎么就怎么。下次看到人跳楼,也随他去。
难怪城市人感情越来越淡,都是遭遇太多滑铁卢后学的乖。
之后我见到那怪女孩使有点儿僵,仍然维持风度.但不似以前般轻松,妹看不出毛病来,当事人是觉察到的。
我不该挖她疮疤。
谁没有伤心处,她努力要忘记要克服,我偏偏去触动她心事,咱们两人都不够大方。
因为我明显的吃亏,怪女孩对我有歉意,有意无意的对我略为友善,我也有自尊心,这种故意给我的脸色,我不稀罕。
出此我也有些僵。
妹妹问我:“你怎么?买了票子也不去看戏,神经病,这么做作,活该你没女朋友。”
怪女孩抬起头,“不看电影倒罢,我有两张小提琴演奏会票子,浪费可惜。”
她约我?她主动约我?
我呆在那里。
妹妹推我一下,暗示我鸿鹄来到怎么还不接住。
“是是,什么时候?”再有芥蒂也只得尽释前嫌。
“明天八点。”她说。
真奇怪。一下冷若冰霜,一下子又开暖炉,等真的单独见了面,又无话可说。
不可否认,我对她有额外的好感,也许因为两人都这么倨介谨慎,也许因为她长得好看。
会场中两人各自集中精神欣赏节目,也无交谈,提琴手名不见经传,技艺奇劣,我甚觉痛苦。
但有怪女孩相伴,略有补偿。
散会松口气,小敢作出不耐烦状。
怪女孩嘘一声:“惨,坐得肌肉麻。”
原来她有同感
,我即时说:“我耳膜痛。”
两人齐齐嘴咒学艺不精之人,累听众受苦。
气氛顿时和洽起来,我们去吃饭,上主菜的时候,她向我道歉。
我反而不好意思,“小事记在心上干什么。”
她讪笑我,“是小事?我看你我都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中太久了。”
我脸一红,她说得是,何必假装,我说:“现在真的不在心上了。”
她点点头,“我们仍是朋友?”
我看看她,两个人都不是容易找朋友的人,太敏感,又多心,故作大方潇洒,心中狭窄,一点事反覆地前思后想数十遍,务必要想出毛病来方肯罢手,毋友不如己者,可是对牢比自己高超的人,又会白惭形秽。
脾气又臭又硬,不爱示弱,内心却懦怯,唉,如果她像我,那可怎么办。
“仍是朋友。”我终于说。
我从此不提失恋这两个字。
做朋友要通明,切忌查根问底,不提就不提。
我们之间经过数重转折,过招姿势含蓄,仍没有人发觉。
开头我确把她当一个朋友,后来收回友谊,第二次再伸出手,又不甘心做普通朋友。
感情完全变质,她是知道的,这么聪慧的女子,有什么瞒地过她呢。
打扮起来,她另有风格,你很难指出她什么地方美,或许是一股不可言传的气质,使她鹤立鸡群。
她常常说:“美或不美,是我至低的忧虑。”
但是像所有女性一样,你称赞她,她还是高兴的,纵使深沉的她会怀疑你的用心。
我却一直记得她病时惨白的脸色。
是谁害她的?恐怕会成为秘密,除非她自己愿意说出来。
妹妹同我说:“为着方便你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应常搬出去住。”
我反问:“你以为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当然。”妹妹说得理所当然。
“我看不会,我比较相信火辣辣一见钟情,扭股糖式的爱情。”我开玩笑。
“你怕难为情,不会投入。”妹妹看死我。
“可是都爱情有魔力,当事人会身不由己,蓬的一声坠入情网,不能自救,然后灵欲合一,两人融为一体,日日夜夜不分离,燃烧起来,至化为灰烬。”
妹妹待我说完,“就这么多?”
“旁人觉得他们丑态毕露,欲火焚身,他们不自觉,认为爱情至高境界,就该像他们。”
“反正你做不到。”妹妹说。
“温吞水感情很难进展到谈恋爱。”
“大家加把力,拉拢它。”
“但到有一日,你看见你的真爱,一颗心碰碰震动,悔之已晚。”
“别嬉皮笑脸的。”妹抱怨,“老实一点。”
“说正经,我不过是她过渡时期的一个饭友,她还没从上一宗感情恢复过来。”
“我从来没见过她的前度刘郎。”
“你认识她有多久?”
妹不语。
与怪女孩谈得投机的时候,她的自卫防线会得松懈,露出极之脆弱的一面。
她甚至会得意忘形的问:“我们能够结婚吗?像我们这样可以维持到三十年后吗?”
别误会她想结婚,只不过一时高兴,就像得罪了她,她会说:“我不再爱你了。”千万别误会她从前有一度曾经爱过我,一切都是玩笑,说着白相的,只有最潇洒的人才经受得起。
我苦笑,这简直是逼着我做一个倜傥风流的人嘛。
这么熟还尔虞我诈,太没意思。
人们到底是怎么一下子撕下面皮霍地一声跑去租房子同居的,不可思议。我们两人的矜持期维持得太长久了。
一日自早到晚,她都吞吞吐吐,像是有话要说口难开。我莞尔,怪脾气又发作,活该,我也不去催她。
她用手抱着头,下巴放在膝盖上,像是在躲避将落下来的炸弹,她说:“其实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搜索枯肠,也不知道她何所指,只得呆呆的看着她。
“是的,我是失恋。”她说。
我一愕,终于承认了,不知动用几多勇气才有胆子说得出口,我很佩服她。
我小心翼翼的说:“两百年前的事,还提来作甚。”
“你不要听?”
我坦白的说:“老老实实,所以不听,情愿不听,说什么都事过情迁,多说无益。”
“心中有团秘密,总想找个人倾诉。”
“有时候秘密是要守的,”我说:“不必说出来,你私人的事,有权守秘,我个人最不相信大摊牌。”
其实这算是什么秘密,不外是所托非人,痛苦不堪。自社十娘到如今,流行数百年,毫无新意,奇是奇在当事人无论生在什么朝代都把这种平常事视作奇耻大辱。
“从头再来嘛,别放在心中。”
她看着我,非常失望,“你怎么像其它人一样,说些陈腔滥调?我并不想博取你的同情,你不用安慰我。”
我说:“你这个人特别多心,太难侍候,我说什么都错,决定忘记就立刻忘记,婆妈作甚?”
她仰起头,大概觉得我说得有诚意,忽然过来拥抱我,真出乎我意料,这种外冷内热的怪人最吃亏。
我轻轻的拍她肩膀,“来来,快快忘记。”
自那日起,真正连妹妹都发觉我们很亲近。她说她没想过,我们会有这么好的结果。
我倒是真的全心全意对她,虽没有说明,行为举止己表露得很明显。
她与我谈到很琐碎的事,童年时游戏所遇到的挫折,她母亲生前所擅长做的点心,中学最喜欢的科目,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无所不谈。
但是我们没有去跳热舞、亦没有烛光晚餐,大多数时间去乘车子兜风,或是在宿舍做一顿好的吃。生活过得舒适平安,她便胖起来,神采比从前好得多。
正当我们进行得很顺利的时候,忽然她同我说:“我又看见了他。”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我倒一听就明,“他”还有谁,当然便是那个人。
我在等下文
“是他先同我打招呼。”
“你说什么?”
“我说好。他长胖了。地说我气色很好,比从前漂亮,亦比从前爱笑。”
“你们谈了很久?”
“没有。我问他有什么新闻,我手上提着许多东西,他开车送我回来。”
“他没有变?”
“没有,只是长胖一点,仍然很英俊,我一直问他有什么新闻。”
“他跟女友在一起?”
“没有,所以我问他那段罗曼史如何,我们打那个时候开始就没有再见。”
“他如何回答?”
“他但笑不语。”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脸上陶醉、惋惜,又略为痛心的复杂表情令我醒觉,我知道得已经太多太多。
朋友,当一个女人把什么事都向你说明的时候,不要庆幸,那只不过说你对她并不重要,她才不在乎是否会在你心中造成不良印象。
我黯然。
那位仁兄,值得她这样对待,一定有他的条件。
我,我怎么办?
理应大方点,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供应感情。但是过去的事可以不理,目前的事又如何?
与从前的朋友打个招呼,应该没事吧。
她并没有把我蒙在鼓中,一直供应消息给我。
“如果他叫我出去,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有叫你没有?”
“我们通过电话。”
我不出声,自己觉得连身上的皮肤都转了颜色。
“你不会不高兴吧。”
“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你交朋友。”
还得笑着解释给她听,装作很了解很有信心很温柔的样子。
这分明是一人踩两头船。
我的心渐渐冷下来。
轮到我了,成日穿着套运动衫裤,也不大肯除下洗涤,无所谓,马马虎虎过日子,反正做学生只要做好功课,没有人会追究什么。
不起劲。一切都漏了底,约她,她老实说要同别的朋友出去,声音出奇的活泼快乐。
我也懒得问那些朋友是什么人。说穿了又如何,要绝交随时可以做,何必一定要捏些把柄在手,心中有数。
妹妹说:“你们最近又不常见了。”
“唔。”
“怎么搅的,忽冷忽热。”
“她这个人怪。”
“你何尝不怪。”
我苦笑。
“她要搬出去。”
什么?事情定有出乎意料的发展。
“你不知道?我看你也不知道,你真胡涂。”
她不同我说,我自然不会知道。
过两日,她同我说明白:“我下个月搬出去,找到一层公寓,比较自由一些。”
我很没有风度的问:“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
她一怔,马上乐意地回答:“两个人。”
看,拆穿又如何,她并不怕我,说明之后反而如释重负,是我自己多嘴,招致更大的侮辱。
戏只得做下去:“重修旧好了?”
“是,真想不到,原来他也同样的想念我,分开一段时候,才知觉对方难能可贵。”
“真值得高兴。”我说的也是实话,“有很多情人,一分手就永不见面。”
“我原也以为如此,我早知你会替我高兴,你妹妹说你会觉得伤害。”
“她不是男性,不知我意愿。”
“你真是个大方的人。”
“改天来看你。”
“欢迎。”
谁还再会去看她,说说而已,心里的感觉,只有自己知道。脸色渐渐发灰,人变得没精打采,功课也散懈。
妹妹说:“算了。她那么怪,离离合合,视作平常,与你也并不是德配。”
我白白填了她的空档,幸亏涉足不深,犹能自拔。
我像脱了层皮似。在妹家看电视,也总挑暗角落里坐,不换衣服,不剃胡髭。
她的朋友说:“你家总有这么一个人:水远看不清他面孔,感觉上他脸黄黄的,也不出声讲话,似营养不艮,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着电视的荧光幕。”
他们也问过妹妹,这个怪人是谁。
当然,他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可以猜得到。自古到今,不外是遇人不淑,遭人所弃,但不知任地,当事人总还有切肤之痛。
美女:
小王打电话来,一定要我同他的新女朋友拍一辑照片。
我没有兴趣。
拍美女照,千篇一律,没有挑战性,总之要拍得比她们真人年轻,比真人漂亮,大功告成。
我甚至不再拍风景及静物照片了。
最近我与国际地理杂志合作,出发到南太平洋珊瑚礁一带,跟海洋生物学家合作,拍摄该区独有的一种虾形微生物,从它们孵化到生长,所有过程都记录下来。
这个差使令我忙了一年,我狂热地跟着一班科学家,在一只机动帆船上每天工作十六小时,晒得头发呈金棕色,皮肤黑得发亮。唯一上岸的时间是冲晒底片。
拍美女照片不再是我的兴趣。
我下一个目标是跟考古学家到庞贝古城去看最新的发掘。
所以我同小王说:不,我没有空。
事实这不是借口,我忙得不亦乐乎,手头上有千多卷底片要一一整理。
小王说:“你一定要答应,她是一个罕见的美女。”
我笑,“小王,世界上美丽的事物多得很,不止是女人,男人最大的毛病,是迷色。”
“有谁似你这般清心寡欲?城里谣传你是同性恋。”
“是吗?”我开他玩笑,“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当心我揍你。”
“说真的,我下星期就要到美国去,有空大家吃顿饭是可以的,同美女拍照就不必了。”
“多年老朋友,一点面子都没有。”
“反正是美女,谁拍都是美女,在即拍即有亭子里拍也一样。”
“不同你说了。”
我挂了电话大笑,美女。小王的美女一向是个笑话,他爱上谁谁就成为美女,他一年起码爱上三十个女人。这是有钱财无才能的公子哥儿唯一的消遣。
隔了一日,我正在家中吃烟三文鱼夹小麦面包的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在等谁,通常我不会开门。我喜欢把时间留结自己享用,所有不速之客,包括在电话另一头或是站在门口的,都会被我拒之千里。
我没有打算去应门。
我看着电视上麦根莱与康纳斯比赛网球。
但是门铃响个不停,还有咚咚咚擂门声,夹着“你这混球,我知道你在屋内,你这王八蛋一定是收着个男人,你不开门的话,我就把你的臭史扬遍全城。”
我很恼怒,只得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我扬起我的拳头,喝道:“你这毛虫,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小王用两手合住我拳头,立刻急急赔笑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恕我用了激将法,我带了三瓶好酒来,我们把杯谈心如何?”
“跟你这种人有什么好谈的,不是黄就是赌。”
但小王这人至少有一个好处,他自己爱乱盖.,但亦从不为朋友的刻薄话生气,他就是这点大方,所以他朋友多。不比有些人,由他来做,是幽默,朋友做来,是缺德。
“进来再说。”他笑嘻嘻地。
这时我才发觉他拖着一个女郎。
很年轻美艳,浓妆下的脸带七分稚气,足比她男伴高半个头,打扮得叫人一见难忘。
这大概是小王口中的美女了。
确是个美女,但这种美女在本市,多是没有的,三十万个总挑得出来。
我说:“半小时,半小时后我要休息。”
那女孩子似洋娃娃般跟着小王进来,乖得完全没有主见。
我没有多说话。
取酒杯的时候小王跟进厨房。
我问:“就是替她拍照?”
“是。”
“干什么的?”
“模特儿。”
“现在你照顾她生活起居?”
“是。”
“你少糟塌人家。”
“这是什么话!”
我讪笑,我又来多管闲事了,这又不是强抢良家妇女,在现代社会中,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你情我愿,互相交换。
我说:“也许把化校品洗掉会好看一点。”
“随便你怎么说。”小王恳求。
“你要她的照片干什么?你可以对牢她真人,爱怎么就怎么。”
“说得真难听。照片不是自用,告诉你她是模特儿。”
“不,我不拍美女照。”
“一切还不是钱的问题,候活晓士说的,每个人都有个价钱。”
我冷冷的看他一眼,“那自然,你若开张十万港元的支票出来,我将就着,也替你做了。”
没想到他立刻自怀中掏出支票簿子,“好,闲话一句,这价钱还算公道,以你今日的名气也值此数。”他大笔一挥,签好支票给我。
我自己夸的海口,把话说满了,只得接过支票,还咕哝着:“为这妞,花这么多,值得吗?”
小王苦笑,地说了一番令人醒省的话:“我这个人,除了有钱,还有什么好处?人家的青春可只有这么多,一去不回头,能够叫她欢喜,我义不容辞。”
我很感动,拍拍他肩膀,“小王,别看低自己,你是个可爱的人,你最大的优点是大方。”
他说:“也有人说我是充大头,他们说根本不必花这么多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待遇。”
“有很多东西是无价的,出得起花得起,就不应计较。”
“我也这么想。这样吧,我叫她明天来。”小王说:“这批照片对她来说很重要,印了小册子,她可以拿到模特儿代理人那里去。”
我问:“你要带她去哪里?”
“纽约。”
我吹口哨。“嘘。”小王真是不遗余力。
她是块好料子,我要捧红她.。光给她钱是没有用的,但是栽培她可以使她一生受用。”
“太伟大了。”、我笑。
“明天她会来找你。”
“明天十时正。”我说:“叫她不要迟到。要讲究气派,首先得学准时,只有最最小家子气的女人才迟到。”
“得令。”
从头到尾,那个洋囡囡没有说一个字。
也好,都说大部份美女不适合张嘴说话,至少她肯不张嘴。
第二天她来了,根准时。
小王的司机把她送来。
打开门,我没把她认出来。抹掉化妆,她精致的五官才完全显露出来,她穿牛仔裤与白线衫,长发披肩。
我让她进来,请她坐,端详她。
好皮肤好牙齿好头发。
尤其是那头浓厚乌亮健康的头发。好身裁:大而紧的胸、细腰、长腿。
但是最突出的还是五官的组合,眼睛很美。
我说..“化个妆我看看,可以浓一点,但是不要用鲜色,用浅米色调。”
她很听话,立刻动手。
每个模特儿随身都有一只大袋,里面藏着百宝。
一小时后,她已准备好,打算换衣服。
我摇摇头,“不用换衣裳。”
她略表意外,但一贯地听话。
我捧着照相机很久。如何拍得与众不同?也许我放弃拍美女的原因便是根本无法拍得与众不同,那还不如不拍。
脱光衣裳?剃掉头发?都有人放过,甚至有人躺在棺木中。
我呆在那里。真不容易。
她很紧张,有点心怯。
我说:“我在构思,你随便走走,放松自己。”
怎么拍?
扎小脚拿水烟筒都有人试过。
当然我可以就这样老老实实把她拍下来,但我已说过,本市的美女有三十万个,那拍得了这么多。
伤脑筋。
我用宝丽来相机胡乱按着。
气氛越来越紧。我放弃。
她嗫嚅的问:“我是不是不够好?”
“不不,不关你事。”我说:“是我找不到方针。”
也许说话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对方。
我问:“你几岁?”
“十九。”
已经十九了,那么行动要决,否则就老了。
“从前做什么?”
“念过一年商科。”
“怎么认得小王的?”我问起私事来。
“他是我老板。”
原来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总会有出路。
“他对我很好,”她忽然说。
“看得出来。”
“他说你很出名,会把我拍得很好。”
“你这样的身形面貌,谁拍都一样。”
“可是他说用你的名字,人们会对我另眼相看。”
原来如此。所以,收这个钱我是心安理得的。
我递一杯茶给她,她捧着喝,像个受惊的孩子。
我取出来照相机,捕捉她这一刹那的神情。
“你是小王的好朋友?”她天真的问。
“多年了,那时在一起念大学。”
“念大学真好,我也想念大学。”女孩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但,只有读过大学的人,才有资格说读大学未必很好很有用。”
她似乎懂,似乎不懂,微微点点头。
这么纯,但有什么关系呢,她长得这么美。
据说这一类的女人最快乐。
“很多人以为我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有钱。”
“啊,”难道不是吗?
“他们都不相信我们之间是有真感情的。”
我拍完一卷底片又一卷。我说:“继续说话,自然一点。”
“我很爱他。”她说:“虽然他比我大十五岁,头发有点秃,又比我矮,但是他对我那么好,我真爱他。”
我略为感动,小王的银弹政策倒有效。
“认识他之前,我天天坐在打字机面前,同事们都不喜欢我,专把最难的文件给我做,我弟弟没机会上大学,而我哥哥在厂里做,我父亲六十多岁不能退休,母亲脾气很躁,身子又坏……”
我微笑,“但认得小王之后,一切难题迎刃而解。”
她睁大眼镜,“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不知道?猜也猜得到。一遇见并不太小的小王之后,女孩的母亲可以雇用佣人分担家务,她的父亲即刻可以吃早茶散步玩玩股票渡日,兄弟爱读书可获安排升学,喜欢做生意的便得到小资本做其老板,几乎五时三刻便可以搬到较为舒适的地方去居住,什么都不缺……”
有什么稀奇呢,金钱并非万能,没有了它却万万不能。
小王是个很慷慨的人物。
“你说他会不会同我结婚?”
我沉吟。我不知道。
这种人家娶媳妇另外有一种看法。
美丽的女孩颓然,“我没敢提到婚姻的事,虽然父母都逼我向他提出这一点。”
“其实维持现在的关系也很好。”
“他女朋友那么多。”原来她不大有自信。
“即使结了婚,他一样可以有女朋友。”我手并没有闲着,一直按快门。
“我知道,”她渐渐不当摄影机是一条蛇,习惯下来,“但是婚后我会成为王太太,就不必理会他外头有多少女朋友了,是不是?”
叫我怎么回答呢?没想到八十年代的外型之下有一颗二十年代的心,女人只要抓紧名份与钱财,什么都不要紧。一时间我觉得很空虚,尽管外头有那么多女性为争取她们的权益而作出牺牲,但有一小撮女人是如此的不争气。
“他现在还有没有别的女朋友?”她问。
“我不清楚,我想是没有了,他极之喜欢你。”
她面孔上露出欣喜的神情。
那天没有什么成绩,我在一小时后放她走。
把照片冲出来看,都很普通,不能交货。
我搔破头皮。怎么办?什么绰头都出尽了;美女与蛇,美女与猛兽,的美女,穿男装的美女,原始的美女,美女与乐器,美女与名车……
我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是没有被拍摄过的。
我倒在床上。
没有什么比动脑筋更使人疲倦,我觉得无法交差。
她是一个那么普通的美女。
摄影机所能捕捉的,是有灵魂的美女。
此刻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情愿拍摄海洋的微生物,不是喜差使清高,而是因为差使容易。
正像一些人不喜写流行小说,因为小说流行,必有人看,有人肯看,就有人会批评,故此不易写,不如写文学作品,没人看的东西到底容易做,至少竞争少得多。
有谁会介意我把一只水母拍得角度欠佳呢?最低限度水母本身不会抗议。
想得太多了,我终于熄灯睡觉。
第二天她又准时来。
这女孩有她的好处,她很干净,衣服上一点渍子也没有,同时她的动作不过火,不会以为自己是舞会之后。
她在嚼口香糖。
我叫她把糖吐出来,她依言而为,很听话。
这一日,仍然没有收获。
“下午,我会去买衣裳。”她说。
“到什么地方?”
“乔哀斯。”
“阿。”
“我有一张美国银行的金色信用卡。”她天真的说:“小王说,快要出白金卡了。”
说不定将来还要出钻石卡。
“你用什么信用卡?”
“我?我用现金。”我的酬劳也收现金。
“啊。”她略表失望。
她会认为我士。但她不知道,当小王真正对她放心的时候,他会给她现款,给她自由,不理会她把钱花在哪里,或是什么人身上。
我跟她出去,陪她买衣服,想进一步寻找她的特点。
她无甚品味,只要是新鲜的东西,就乱买一通,根本连价钱都不看。
我心想:小王求仁得仁,要一个洋娃娃,便得到她,而且总得好好的装扮她,你几时见过憔悴的洋囡囡?
同样款式,标价惊人的皮包她可以一买六七只,用来送人吧,我想,姐妹淘有福了。
我仍不断地运用我的照相机。
她与我熟了,对我的相机嫣然一笑。
在门口,她碰见了朋友。
她轻轻同我说:“看到她没有?以前是我们公司里的女经理。”
“现在怎么了?”
“我早已叫小王开除她。”她得意地笑。
我吐吐舌头,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她们干变万化,防不胜防。
“看我作弄她。”她顽皮地笑。
我很有兴趣。因为那个前任女经理并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一副眼高于顶的态度。
只见美女跟售货员低声说了几句话,好戏便上场。
以后但凡女经理想试的女服,售货员都说:“对不起,已经被蒋小姐买下来了。”
五六个四合之后,女经理知难而退,恨恨而去,一脸悻悻。
小王的美女笑得前仰后合。
但她要付出代价。她得买下所有她敌人看过的衣服。
她高兴的样子使人永志难忘。也许小王是对的,小王花得值得。
我拍下她这一天得意的表情。
晚上与小王一起吃饭,她一叫他就出来了,很着迷,毫无疑问,谁知道,也许他们真的恋爱了。
小王教她吃蚝,告诉她烧牛肉那一部份最嫩,鱼该配哪种酒,肉之后吃什么甜品……
当她似小孩子的!人之患,好为人师。
但是她很听教,瞪大着眼,句句都留神。
这个女孩子会有出息,我看得出来,她会进化,无论将来她是否会得成为王夫人,她都会演变成为一个有风度有教养的女人,因为后天的她太愿意吸收及学习,足以补先天之不足。
有一天她会真正的艳光四射。我看女人看得多了,我知道,她有潜质。
此刻小王是她的恩师,他提升她,使她脱胎换骨,步入新境界,她当然要感激他,这是她第一块踏脚石。
美女一生中,必然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她拿她所有的出来,换她所没有的。
她小心翼翼地右手刀,左手又,斯斯文文地吃完烧牛肉,多放一两滴辣椒汁,小王便说她,“别放太多,人家会说你不懂马肉与牛肉之分别,调味品味道盖住肉味,太浪费。”
她立刻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我一直不予置评,也许她在小王身上学够了,小王不能再给她什么的时候,她就该就离开他了。
你教她吃喝穿,开车、运动,带她旅行……玩根本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玩得不灵光便是世人所谓老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玩,玩得起,除了钱,还得有一定的天份,还得有前辈教路。
我从来不敢看轻玩家。
那顿饭吃得很尽欢,因为小王是个好主人。
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美女叫蒋莉莉,她们多数有这样的名字。
“明天,”小王说:“我们滑水,你也来?”
我摇摇头,我只是摄影师,不是跟班。
而且我决定把照片冲出来便交货,小王要利用我的名字,用到便值回票价,我也不必替他呕心沥血地创作。
思想搞通之后,特别轻松愉快。
我以喜怒哀乐作题材,表露了莉莉的特色,再把她的优点(特别细致的牙齿,优美的脖子,无懈可击的腿)一一标榜出来。
足足有一百张照片。应该可以挑到她满意的吧。
我不会这么快便把照片送去,隔两个星期吧,否则小王会以为我赚得太容易。
之后莉莉又来过一次。
很明显地,她的自信一天比一天增加,小王做的是一件好事,毫无疑问,他是大英雄,把这些一无所有的美女打救出来,赋她们以新生命。
我让她看照片的大样。
她很满意,开心如一只小鸟,跳上跳落。
这不过是一个开始,将来她会得到更多:封面、彩图、招贴,甚至拍电影,做一颗灿烂的明星,或是做小王的妻子,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即使不遇到小王,她也不会寂寞长伴打字机,总有别的贵人会遇见她。
她一直欢呼,“谢谢你,谢谢你。”
我说:“不必谢我,这不是免费的。”
她是个听话纯良的孩子。
她滔滔不绝的同我诉说她的希望,她把我当作好朋友了,我开始理解为何小王要爱上她,除了美丽成熟的,她还有温柔平和的性格,所以旁人不能单自鼻子“哼”一声便说“买卖关系”。
她说:“我希望能够做三年模特儿,闯出个名堂来,然后才结婚,但他只给我两年。”
“他”自然是小王,在莉莉心目中,“他”与“痘”无异。
真好,小王真是值得。
我说:“两年也足够了,有些女孩子只要一年,便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我行吗?”
“为什么不?凭条件,你胜她们十倍。”
她又谢我。
“我下星期要到美国去接洽生意,我会叫助手送照片到小王那里去,祝你一切顺利。”
她欢天喜地的离开我公寓。
小王运气真是好,碰到蒋莉莉,对他那么好,又不介意他的啤酒肚子与秃头,晤,我简直妒忌。钱,谁没有钱,但是你瞧瞧那些阔佬身边女人的水准,吓死人。莉莉不同,她有一颗真挚的心,她确是一个美女。
我在北美洲逗留的时间比想像中略长,因为手头比较充足,因为东岸一连串的艺术活动吸引了我。
一个月后,我在唐人街看到莉莉的彩照被刊登在画报上,正是我的杰作。
我顺手买一份来看。
里边有很详细的报导,原来她影视两忙,兼夹要做大型时装展览,士别三日,已得刮目相看。
文中没有提及小王。
我担心,会不会吹了,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在大城市中,任何事都千变万化,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在北美洲小镇中一千年都不会有什么发生,但在那里就不同。
我又再逗留了一个月左右,颇有点乐不思蜀,渡假的地方,当然是越清静越好,真真正正的松弛神经,但是长住?我苦笑,我还年轻,隔十年来,还来得及。
我回到家那日,劳累不堪,长途飞机确然不是人坐的,地狱便是永恒将人困在一张椅子上,不准你平躺,旁边挤着不相识且有口臭的邻座,每三小时喂你吃可怕的飞机餐。
我决定以后坐头等。
回来第一件事是从头到脚地洗刷。然后倒头大睡。
是小王把我叫醒的。
他捧着一大迭书报杂志来叫我看,都是蒋莉莉的倩影。
我那批照片全用上了,一张不漏。
“好了,功德完满,你该心足。”我说。
小王说:“我现在很难见到她,看样子就要成为陌路人。”他茫然若失。
我替他分析,“这不重要,你仍然是她的恩师,她会记得你,你的目的已经达到,况且这样的女孩子还是很多的,你大可裁培另一个。”
“你不知道,莉莉特别可爱。”
“这是真的、她容易满足。”
“没想到拍的照片一出来,立刻有导演看中她,一连拍两部片子,捧得发紫。”
我仍然坚持,“谁拍都一样。”
小王苦笑,“说不定这些照片用完之后,她自已掏腰包出十万块请你再拍一集。”
这倒不稀奇。女人有的是办法。
小王说:“早知道娶了她算数,你不知道,她肯嫁我,是我犹疑。现在她已高飞,虽然仍待我不薄,但我也知道,以后没有太大的希望了。”
我拍着他肩膀,试图安慰他。
“她不似没良心的人。”我说。
小王笑得很憔悴,“不过这一切,也是她诚意换回来的。”自然,有什么是免费的呢?
我也不替小王担心,至多一个礼拜之后,他身边又会出现另一些女孩子,个个似羊脂球般可爱。
至于莉莉,她的故事其实再普通没有,天天在发生着,发生了几千年,并无新鲜之处,著名如西施玉环,也是这么起家的,但凡美女的遭遇,大同小异。
至于她的将来结局如何,那就看她自己了,希望她善于利用她的本钱,希望她不要学咸美顿夫人。
名人:
一看就知道她是谁。
这张面孔还有什么黄皮肤的人不认得。
尽管她戴着太阳眼镜,头发梳往后脑,用一条橡筋扎住,只穿件白色宽线衫与粗布裤,但她仍然百分之一百,是高美琴,最著名的女歌手。
高的唱片每种销路在三十万张以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她的歌声,她是一个奇迹,也是一个金矿。她年轻貌美富有,但众所周知,她并不快乐。
她的感情生活不愉快,而感情这一环对女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不必多作解释。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
我们坐在同一只船上,游览爱琴海。
爱琴海的蓝色奇异的美丽,其深湛之处,就像上好的蓝宝石,海风吹来,略带海藻的盐味,深深呼吸一下,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但高小姐显然没有同感。
她静静坐在一角,靠着左舷,面孔肃穆,像正在一个丧礼中致最后的哀悼
船上只有我们两个华人。
当然我不会去打扰她。
我希望她把我当作日本人或是韩国人,那么她就不怕会被认出来。
这个航程将会继续一段时间,船上的美国游客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大声赞叹风景美艳。
我举起摄影机拍摄海光船影,以及远处岛屿。
这里跟卡普利不一样,卡普利终年埋在雾中,如蓬莱仙境一般,但希腊的天空永远明朗,艳阳高照,有哪个游客会遇上雨中的雅典?没有。
身边一位穿紫色格子衬衫的中年大胖子问我:“小伙子,第一次来欧洲?”
我笑说:“不,早来过了。”
“幸运的年轻人。”他说:“我与我妻是头一次来。”他向高美琴呶呶嘴:“那是你的女朋友?你们吵了嘴?”
“不不,”我连忙解释,“我们并不相识。”
“啊?”他诧异,“那么你还在等什么?还不过去认识她?”
我尴尬的说:“也许她想静一静。”
美国男人责怪我,“胡说,年轻女孩子怎么会主动选择静寂。”
我仍不好意思。
如果她不是高美琴,我不介意过去说几句话,碰钉子又如何。
“去呀。”胖子乱鼓励我。
我只得走到左舷去。
高双目看着海。白浪卷起,几乎扑在我们身上,盐花香味震荡在空气中。
我轻轻说:“据说爱琴海这么篮,乃是因为当年伊卡勒斯堕入海中的缘故。”
她转过头来问:“为什么?”
我尽量放松声音,“诸神伤感,使海色格外的蓝,好使后人一见爱琴海使记念伊卡勒斯。”
希腊神话是我终身之爱。
高美琴忽然说:“但那是他的错,他不应飞得太接近太阳。”
“他不知道太阳会融化他的腊翅,”我说:“正如飞蛾扑火,它们死于无知。”
高美琴笑了,露出细小整齐的牙齿,“没想到碰到一个哲学家。”
我耸耸肩,“如果我用太普通的开场白,你不会理睬我。”
她看着我,“你相信缘分?”
“信。”
那边厢的美国胖子向我竖起拇指赞我吊膀子成功。
“来,到太阳伞下坐一会儿,”我说:“伯你哂焦。”
她没有化妆的脸呈一种金棕色,光洁的好皮肤.身材略为瘦削,没有舞台上的艳光。
我替她叫一杯冰茶。
“一会儿登岸,我们将去品尝当地食物。”
“是什么?”她好奇。
“驴子眼睛煮汤。”
“不是吧!”
“当然不是。”我笑。
“为什么吓我?”她轻轻问。
“我惯于欺侮女孩子。”我说。
“我同情你姐妹。”
她出乎意料的健谈及随和,适才的沉默一扫而空。
实是一个可爱的女子,但没人追。
大抵每个男人都想:高美琴还会没人追?王孙公子,巨富商贡,排队排得一百公里长,何必去自讨没趣。
据说还是亿万女富翁哪。
谁知道一个人坐在船上。
船缓缓泊岸,向导大声叫我们过跳板时应当小心。
我礼貌地扶她过去。
小贩立刻上来兜售草帽。
我取了两顶,“台湾制造,香港制造,要哪一顶?”
高美琴笑,“随便。”
我付了钱,把帽子给她。
她欣然戴上。
根可爱,我想,这样可爱的女子居然寂寞。
一路上,羊肠小径两侧有人摆卖,游客要失望了,见壳都来自菲律宾,衬衣在韩国缝制。
我说:“只有戴安娜神殿是货真价实的。”
“很美。”她说:“小时候在画报中读过希腊神话,便一直想来,总算抽到空,还了心愿。”
我们在路边咖啡店坐下,她脱下眼镜,一双碧清妙目。
侍者取来酒及青菜沙律,她坚持要喝矿泉水。
“你为什么一个人?”她问
“难觅知心人。”
“多寂寞。”她很替我惋惜。
“没法子,”我据实说:“我不太追究理由,也不打算承认是我的错,只得暂时过没有伴侣的生活,我没有自卑。”
“说得好。”她称赞。
我耸耸肩,被一个那样的女子称赞,到底有点飘飘然。
她站起来,“我去洗手。”
这一去便是好久,向导来找人,说要出发。
“少了一个。”大家说:“你去找一找。”
我也急,四周都找过,不见人。
我只得叫:“高美琴,高美琴!”
在小径紫藤花影映之间,她闻声奔出来。
众人鼓掌。
她红了脸。
“来,要出发了。”我说。
她看我一眼。
“到哪儿去了?”我问。
“我见那边村落小店有银器卖。”
我摊摊手,“买买买,女人的通病,什么都要买。”
她笑出来。
过很久,她问:“你知道我是高美琴?”
“对不起,我是逼不得已。”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嘴里嚼着橄榄。“第一眼看见你。”
她叹一口气。
我说:“为何叹息?应当骄傲,等到别人不认识你,那才惨呢。”
她过一会儿说:“你说得有理。”
“来,让我们暂时忘记你是谁,骑驴子去。”
我拉起她的手,扶她上驴子,替她拍照留念。
她开怀的笑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夏季的阳光还比不上她笑脸明媚。明星到底是明星。
我们在傍晚回到雅典。
霞光万道的天空下我约她晚餐。
“好。”她不加考虑就答应下来。
“七点正我来接你,你住哪里?”
“丽晶。”
“别迟到,我在七点十分还见不到你,就不带你去买土制手饰。”我警告她。
她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我,“所有的录音师及乐队都会告诉你,高美琴永不迟到。”
“那最好。”
她果然没有迟到。
穿件露肩的裙子,面孔晒得红红,尤其是略扁的鼻梁上,起了数颗雀斑,显得俏皮。
我们先来金银市场。
小小的店摆卖手饰,风情有点像摩洛哥及土耳其,不知是谁抄袭了谁的风格,反正都是地中海国家。
“是真的吗?”美琴问我。
“这就不能追究了,只要你喜欢,管它是真是假。”
她点点头,抓起一串金链子,往脖子上比。那是一只只金子的小见壳。
我为她讨价还价,一千截玛的货品还价至两百。
她笑,“你真厉害。”
“还价的时候我最毒。”我说。
然后我们去吃海鲜。
傍晚空气略为凉快,白色的餐馆情调甚佳,土墙上爬满不知名浅紫色的花,晚霞映到美琴那双著名的眼睛里去,她戴着刚才新买的饰物,有种心满意足的样子。
“开心吗?”我问。
“很开心。”她似个小孩。
“吃这蛤蜊,味道奇佳。”
“可惜不久就要回到现实世界去。”她说。
你的现实世界才不现实呢,五彩缤纷。
“是吗?那是因为你不在那里工作的缘故,当你一天花十多小时在录音间的时候,你也会欲哭无泪,舞台上的两小时等于一年的筹备与排练,血汗泪又有谁晓得。”
“但你是得到酬劳的。”
她想一想,“是,”她解嘲说:“不然谁干这一行?所以我不应埋怨。”
这倒是真的,她很少接受访问,很少诉苦,很少解释。她很寂寞,工余大部份时间躲在加州的一座别墅中。这些都是看报导看回来的,我发觉虽然不认得她,但却知道很多关于她的事,一半真,一半假。
“有没有想过多结交些朋友?”我问。
“试过,太辛苦,放弃了。”
“为什么?”
“异性朋友,多出去几次,记者就说我同人家谈恋爱了。同性朋友更难维持,要做到不卑不亢,谈何容易。想通了不如在家看书算数。”
“你总有一班心腹。”
“有,公事上的朋友,一下班各忙各的去。”
“你已经站在最高峰,还有什么烦恼?”
“最大的烦恼便是被人歪曲我所说所做的事,真是欲哭无泪,后来心灰意冷,于是把一切都视作“多谢赏脸”,不去理它。”
“是可以不必理会,乐得大方一点。”
“但是人们又说我因理亏才默认,不敢声张。”
我微笑,“你别以为只有明星才会遭遇到这种烦恼,我们普通人也一样,同事与亲戚朋友间是非多多,只不过没有人有兴趣写出来。”
“背后议论,听不见也算了。”
我说:“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含蓄,有些人假装关心你,把什么芝麻绿豆不利于你的事情都来不及告诉你,使你生活不愉快,看你眼睛鼻子的反应。”
“为什么人都这样?”美琴非常绝望无奈。
“不知道,”我微笑说:“人就是这样。”
“没法子解决?”
“没有法子,”我说:“还是接受现实算了,历来有许多话你可以安慰自己,譬如说“不召人妒者为庸才”之类。”
她笑起来,“你真是幽默。”
我举起杯子,“共勉之。”
杯子里的啤酒是对过水的,而且微温,但不知为什,我忽然觉得它别有风味。
“我师傅老同我说:别太紧张,放松来做,游戏人间……渐渐我也往这条路上走了……”
没有霓虹光管的天空上,星星特别明亮闪烁,如一天蓝丝绒上的钻石。
“要回去了。”我说。
“多坐一会儿。”她恳求。
“明天有什么计划?”我问得很小心。
“明天我要回洛杉矶。”
我点点头,略感失落,要分手了。
“你呢?”
“我的假期比较长。”我说。
“打算到什么地方去?”
“哪里都不去。”我笑,“每天起来散步,游泳,打球,光是看不到中文报纸,已是幸福。”
“你也有同感?”她欣喜。
“当然有。”
她迟疑很久,没有再说话,但我看得出她原本不知想说什么。
在酒店门口我与她道别。
没有明天了,我想。
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名字有什么重要?”我说:“我叫约瑟。”
她向我挥挥手,微笑道别。
助人为快乐之本,今天我令一个美女开心了,睡得特别稳。
第二天醒来,只余惆怅,本来这假期打算心如止水般好好休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伊人已经离开了。
我到露天茶座吃乳酪,今日天气比昨日更好,这样晴朗的天气,如果到山顶往下看,可以用肉眼看出去一百公里。
这时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以为是当地的小孩子间我讨零用钱,一转头,看到美琴。
我意外惊喜,“你还没有走?”
“我告了假,多玩一天。”
我连忙站起来让她坐。
“假准了?”
“他们也不想逼我,”美琴说:“乐得做顺水人情。”
我问:“你怎么会找到我?”
她狡猾的笑,“昨夜我悄悄跟住你,相信吗?”
当然不会,但她一定有其它的方法。
她自己揭晓,“从你带的火柴盒子,我找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住这里呢?”
“那就是没有缘份。”
“你昨晚为什么不问地址?”我急问
“昨晚我还没有决定留下来,今早我到机场才折回的。”.
原来如此。
我看着她清丽的面孔,颇有点大事已定的感觉。她是一个畏羞谨慎的人
能够为一个异性跨这么一大步,当真不易,说不定是经过通宵思考来的。
但这个时候她却气定神闲,伸个懒腰,眯起眼睛,看向海中心。
侍者托着银盆,送来电报。
美琴开头以为是她的,看过名字,才说:“是你的。”
我并没有拆开。
美琴的双眼打着含蓄的问号。
我解嘲地说:“我父亲来催我回去。”
她脸露讶异之色,“你来渡假已经多久?”
“大半个月。”
“也许是该回去。”
“独生子也不好做,”我无奈的说。
她笑,“我想人人都不好,做人根本全不好做。”
“今天我们不要理这些问题。”
“非得要好好轻松一下。”她说:“别辜负这一天。”
“是的,一定。”我握着她的手,“多谢你来找我。”
她温婉的笑。
如无意外,必有佳音。
“来,约瑟,我们下山到村庄去。”
我们刚开步,侍者上来说:“杨先生,柜台有人找你。”
“谁?”
“是一位女士。”
美琴看我一眼,有点尴尬。
我说:“你放心,那决不是我女朋友。”
美琴笑。
我到柜抬一看,看到大姐站在那里。
她怎么来了?我傻了眼
我连忙为她们介绍。
大姐没把美琴认出来。
她对我说:“叫我来把你押回去。你没收到我电报?”
我顾左右而言他,“你瞧这里风光多美妙,索性把爹妈也叫了来玩玩。”
“大姐白我一眼,“我有正经话同你说。”
我说:“你先上去沐浴休息,中午我来找你。”
“你再溜开的话,别怪我对不起你,”她责备我,“都是为你,我才坐这种长途飞机。”又自觉太过分,连忙向美琴补一个笑。
我把美琴拉到一角,“别理她,我们走。”
美琴胸有成竹地看着我。
我很尴尬,“你看,做人不容易。”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便是那位杨约瑟。”她侧着头看我
“是的,”我无奈:“你猜着了。”
“杨约瑟,你比我也好不了多少,你亦是个逃避现实的名人。”
“我比你略好,我的面孔不为人认识。”
她接下去,“所以才瞒了我一天。”
我苦笑。
“你放弃承继权的消息布满所有华文报纸,”美琴说:“每一段消息我都有拜读。当时我心想,怎会有这样一个人?没想到不但遇上了他,而反还为他留下来。”她神色有点腆,极其可爱。
我俩真是同病相怜。
我说:“祖父产业分两份,父亲与叔父各占一份,叔父一系在过去廿年来逐渐衰败,有权无实,父亲退休,要我上台,股东乘机要逼我叔父下台。我同叔父感情好得不得了,事实上我像他多过像父亲。我能这么做吗?当然不可以,与律师会计师商量过,唯一可行之法便是退出。”
美琴静静的聆听。
“到了这里,”我说:“我才发觉没有纷争的世界是多么可爱,乐不思蜀。”
“但是闹出那么大的新闻,不影响家族名誉吗?”
“现在也无所谓,大报也不敢指名道姓,不是用谐音就是空一个字,至于小报黄绿杂志只好置之不理。不然还能告他们不成?何苦跟无聊的人结这种怨。”
“你父亲不生气?”
“不气,我们整家人的特性便是游戏人间,父亲笑说:“大抵我们杨家可算是名人了,不然哪来这么多花边小道消息。””。
美琴但笑不语。
“你也是呀,如果你不红,谁来造你谣寻你开心,他们还不干呢。”
“你倒明白我的苦乐。”她有感动的成份。
我开玩笑:“报上说我有隐疾,所以不能承继杨家的产业,你不怕?”
美琴笑,“报上说我结过三次婚,有个儿于已经十八岁,养在美国,你又不怕?”
我喃喃道:“有些人还说我生癌,不久人世。”
“那还不算厉害,有谣言说我已经死在东南亚。”
我吐吐舌头,“真有他们的。”
美琴说:“想下去真不能一笑置之。”她有点光火。
我诧异,“为什不?你一定要维持风度,想想欧洲的皇室都要身受其苦,你会好过得多。”
她说:“别让这些事妨碍咱们的乐趣,今天打算怎么过?”
“今天?今天恐怕要跟我大姐一起过。”我苦笑。
美琴笑,“看样子我来得不是时候。”
“正是时候;”我说:“正好趁机会与我家人熟稔。”
“他们可难相处?”
“绝不。”我说的是实话。
美琴仍然犹疑,大概她以前有太不好的经验。
“而且我的事,纯粹是我自己的事,”我说:“我不是家庭的奴隶。”
她略表犹疑,但毕竟是个有果断的女性,未来掌握在她自己双手,立即释然。
当日中午,我与大姐开谈判,美琴旁听。
父亲差大姐来讲条件,叫我回去,公司暂不分家,他延迟退休,以免家族决裂,同时决定把股权买回来。
大姐一向是父亲的左右手,一边讲大事,一边并没有冷落美琴,密不通风的招呼着她,真能干,比我强一百倍。我感喟,谁说生女儿不好?
大姐最后说:“你也该回家了,父亲挂念你。”
“好好,同你一起走。”
“我?好不容易收拾东西来到这里,怎么回去?我明天转道到巴黎。”
我向她颊颊眼。
大姐咕哝,“这里有什么好?几条破柱子,一个海,太阳晒得眼睛都睁不开来,闷死人。”
我忍不住笑。
“你这狗头,笑什么?”大姐责问。
一点诗情画意都没有,大姐是那种住在巴黎四年也可以不进罗浮宫的人,然则有什么损失呢?当事人无知无觉.我怅惘的想:她致力做著名的杨大小姐就可以了。
大姐仍然没把美琴认出来,她交待清楚后挥挥手回酒店房间去。
我同美琴约好:“明天你去洛杉矶,我回家,五天后我来找你,把电话号码及地址通通交给我。”
她不响。
“迟疑什么?”
她轻轻说;“何必拖一条尾巴?”
这要紧关头不能放松,我立刻说:“今天已经是个尾巴,一人走一步,我决定的事很难反悔,反正大家都是小报上出锋头的人物,半斤八两,什么地方去找一个天涯沦落人?”
她抿着嘴笑。
“既然叫我遇上了你,”我说:“至少可以做朋友,别害怕,我也不是赞成盲婚的人。”
假以时日,她会发现我的好处。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黄昏时大姐问我:“那位小姐是高美琴不是?”
我说:“你知道了?”原来她水仙不开花。
“人家跑到这么远来渡假,就是不想被人认出来,你偏去相认,多没礼貌。”
她真会替人着想,我很感激。
大姐问:“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有。”我喜不自禁。
“恭喜。”大姐也笑,“我们可不用担心了。”
“然而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她也是吓怕了的,不知道追她的男人是为她名气还是为她钱。”
“怕斗伯,你只有比她更怕,结果两人可以完全放心来往,反正旗鼓相当。”
我笑。
送美琴上飞机的时候,遇见华人,已在向我们指指点点。
这是开始,以后还有得瞧呢。
以毒攻毒,我与美琴都可以做得到置之不理。
我对我们的前途表示乐观。
“记住,”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别等我找上门来。”她说。
我们相视而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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