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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琉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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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世界:

        我开着一纠小小古玩店,但是店内没有一件东西是超过五十年的。所以古玩云乎哉,是玩笑耳。

        我专卖玻璃器。

        有时要费很大的劲才收购回来,偶然也有一两件好货色。

        香港的旧货已经买少见少,我爱往澳门去掏,如果也不能够,便到东南亚,再不行,到欧洲的蚤子市场。

        有一年交运,在巴黎一月店内找到近三十只仿“拉莉克”的香水瓶子,虽是仿制,也精致万分,我把它们一股脑儿带回香港,现在只卖剩一只,利润是很好的。

        有时候自己千辛万苦买回来的东西,有顾客看中,虽然可以从中获利,也有点舍不得。

        譬如说一盏旧的水晶灯,买回来时已经支离破碎,得慢慢洗净,再安装电线,串好璎珞,能够配上就配上失落的件头,真是一片心血。

        有人挑选了去,真是怅惘,不知是悲是喜。

        我店里生意特别好,因为不二价,同时货色较精,我是寓娱乐于工作的,对顾客招呼特别周到。

        今日天气好,我在店内吃完三文治牛奶,正在看报纸,便看到有一对年轻男女站在门口看橱窗中的货色。

        我暗暗喝一声采。

        这一对年轻男女长得非常漂亮。穿一式窄牛仔裤、球衣,女的浓眉大眼,一把乌黑的长头发,男的宽肩膀,英俊五官开朗神气。

        我连忙整装以待,他们一定看中了什么。

        果然,那女孩子推门进来。

        她满心喜欢地大声说:“你这家店是几时开的?我怎么不知道?太可爱了。”

        “谢谢。”我亦笑着迎上去。

        “我要看看那只瓶子。”她用手一指。

        那是最后一只仿“拉莉克”的香水瓶。

        我取出予她细观,那男孩子站在她身后,在阳光下,益发显得如一对璧人。

        她率直问:“是不是真的?”

        我也坦白的答:“当然不是,真的怎么会摆在这里,早叫苏富比拍卖行收购去了,不过拉莉克新产品还不如这只精致呢!”我再补一句:“放两安士香水刚刚好。”

        “多少钱?”她捏紧瓶子。

        “两千八。”

        “什么?一只仿古瓶子二千八?”她低呼。

        我说:“我已经卖了廿九只,这是最后一只了。”

        “来价多少?”她不客气的问:“三十元?”

        我并不生气:“小姐,我没有你那么精明。一转手赚那么多,我的店也不会开在小巷中,我的店货真价实,不信你出城去打听打听。”

        她对着我的水晶镜子顾盼自如。

        “一千四。”她说。

        “小姐,这里连九折都不设,老主顾一连十年在这里进出,都知道是不二价。”

        “古玩店没有虚头?”那男孩子笑,露出雪自牙齿。

        “是。”我简单的答。

        她依依不舍的放下瓶子。、

        我说:“或许你们喜欢这面镜子,才一千八。”她摇摇头。用手轻轻抚摸一叠玻璃砖。

        他们两个似美术学生,所以对一切美丽的东西爱不释手。

        “这里有一副水晶耳坠,一千九百。”

        “有没有更便宜一些,学生可以负担得起的东西?”那男孩子问。

        “有。”我说:“这个纸镇,三百元,虽然有缺憾,可是晶光四射。”

        他们俩相视而笑。

        那女孩子说:“等我们节储够了才来。”

        “随时来看。”我很客气。

        他们手挽手的走了。

        我把瓶子放回原来的地方,又拾起报纸。做古玩店生意便是这样,看的人多过买的人。

        到下午,有一个设计师看中了我店内三十块玻璃砖,买了回去。

        “装什么地方?”我问。

        “酒吧对上一列,另一边是书房。”

        “再适合没有了。”我称赞。

        “配这扇形的图案,我还得去找一张扇形的两人沙发。”

        我笑看把他送出去。

        这就结束了一日的生意。

        我的店,早上十时开,下午四时关。我并不想吸引太多陌生人来摸摸拣拣。

        第二天,亦是一个艳阳天,我习惯在看报纸。

        那个女孩子又出现了。

        与她在一起的不是昨天那个男孩子。

        与她在一起的是个中年男人。

        我放下报纸,看她的动静。

        她推门进来,后面跟着那神气的中年绅士。

        她如一朵花般说:“那只瓶子还在吗?”

        “还在。”我去取出给她着。

        这男人是谁?

        她很嗲,整个人靠在他身上,我不会天真到以为他是父亲,或是叔父。

        “买下来好不好?”她把嘴已贴在他耳畔说。

        “只要一只瓶子?”他讶异。

        “还有这面镜子,配成一套。”她说。

        “你当心,”中年绅士一边掏腰包一边说:“每一件古物都有它以前主人的魂魄跟着不放。”他笑。

        “我才不信,那你写字楼里岂不是充满了鬼?那么多古董花瓶,哈哈哈。”她笑起来极美丽。

        我虽是女人,看着也心动。

        那中年绅士连标价都不着,就付现钞。

        临走时,那女孩子朝我闪闪眼。这家伙。

        我心很沉。

        这么美而这么不安份。我叹口气。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按牌理出牌,我能说什么?

        这香水瓶与镜子都该装饰她的梳妆台吧。

        我摇摇头。一整个下午,我都用银丝重串一条玻璃珠子,一半是为着消磨时间。

        那日并没有其他的客人进来。

        一日做一宗生意已经足够,到四点我关上铺子出去游逛。

        有一位老太太托人来叫我去看着她家里一些旧货。

        如今做人越来越不容易,到老往往晚节不保,我很同情这些好出身的老太太。

        摸上老房子,她早在等我。

        她把所有的玻璃东西,堆在一张毯子上让我挑。

        我一蹲下,便发觉是个宝藏。

        我用纸笔把货色一件件记下。

        其中有两件钉玻璃珠的外套,九成新,一件黑色,另一件银白,手工都是现在无法仿造的.

        老太太在一边问:“还值几个钱吗?”

        我不会像其他商人,乱压她价钱至三五百块。

        我先点点头。一边翻动瓶瓶罐罐、镶银的玻璃缸等。

        还有一些首饰,以及两只碎钻手表。

        看得出这老太太以前的生活过得极之富泰。

        我算了一算价钱,答她:“算两万元整吧。”

        老太太怔住,“有人说只值三千。”

        “那人是坏人。”我简单的付她现钞。

        她接过钱说:“你喝了这杯茶再走吧。”

        “好。”

        她斟出茶,我在幽暗的客厅中坐着,看我买下来的东西。其中有一只表只要修理一下,马上可以转卖一万元以上。我又何尝不是奸商,我叹口气,把东西收拾一下,转身便走。

        我说:“你尚有东西的话,就来找我。”我给她卡片。

        回到店内,已是傍晚,我小心放好货物,锁好门,便离开店铺。

        第二天我到店门,还没掏出锁匙,有人走过来,我警惕地退后一步,认得是那女孩的年轻英俊男伴。

        “是你。”

        “是的。”他说:“喂,那只瓶子卖掉没有?”

        我一边开门一边说:“你来买那只瓶子?”

        他焦急的说:“是。”

        我暗暗难过,“那只瓶子已经卖掉了。”

        “什么?”他怔住。

        我内心很同情他,很明显他爱那个女孩。

        “卖掉了。”我又复述一次。

        他面色都沉下来。

        我想安慰他一两句,但又不知从何处开口,其实他不必失望,因为买的人是他女朋友。

        “我刚筹到钱。”他说:“你还有没有多一只?”

        “没有。”有也不卖给他,真想叫他不要浪费金钱。

        “这些瓶子呢?”他指着其他的瓶子。

        “这些不是你女朋友喜欢的,这些太普通。”我说。

        “你卖了给谁?”他失望之极。

        我做咖啡。“我要保守秘密。”

        他坐在高桥子上,不发一言,看得出心情很坏。

        “要一杯咖啡?”

        “不,谢谢。”他移动修长双腿,走了。

        我感喟:长得美真好,这么多男人出生入死的为她,一只玻璃瓶子都闹出这么多风波,都争住讨好她。

        咖啡照例的香,我喝了两杯。

        我把昨天买回来的货色在阳光下展露。

        都需要修理。衣服上的珠子有些已经松散,有些棹落,瓶子有些没有盖,有些银边脱色,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艺术品,还有一只发簪,上面一颗水钻,似一点泪珠,似堕非堕。

        连我自己都看得醉了。

        一位年轻的阔太太是老主顾,推门进来,一眼看到那件黑玻璃珠外套,便叫起来。

        女人,动不动就兴奋莫名。

        我微笑。

        她心跳气喘,“你哪里弄到这么美丽的故衣?”

        “现在流行故衣。”我说:“款式包无重复,又够特别,这件是二十年代的出品,这些长管珠现在都不出产了。”

        “我立刻买下它!”

        “慢着,还要修补呢!”我笑她的急不及待。

        “我自己有裁缝。”

        “普通裁缝可找不到同类型的珠子,别急,先试穿再说。”

        我替她穿上那件小夹克。

        真美,况且她有那种风情。

        我说:“我会替你修补及乾洗。”

        “还要洗?”

        “当然要洗。”我微笑。

        “多少钱?”

        我说:“六千。”

        “很公道,不过那么熟了,给个九折如何?”

        “不二价。”我说:“我起码还要在这件衣裳上下十个小时功夫。”

        她把衣服脱下来,写支票给我。

        “多谢。”我说。

        “圣诞节我可有衣服穿了。”她拍手,转眼又担心起来,“这剩下的一件卖给谁?”

        “你放心,不会是你认识的人,不会闹双胞,你该相信我。”我知道她怕什么。

        她放心的走了。

        我摇摇头。

        过没多久,我的店门被推开,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又进来,我略表惊异,她敢情是对我的货色有极大的兴趣。

        我微笑的问她:“看中了什么?”

        “我的男朋友可是来过?”她急急的问。

        我一怔,忍不住反问:“哪个男朋友?”我并没有故意要讽刺她的意思。

        她并没有时间来同我介意,她只是说:“年轻的那个。”

        我说:“啊,他,是他来过。”

        “他说什么?”

        “他来买你买走的那只瓶子。”

        “啊!”

        我希望她觉得惭愧。

        但是她没有,她紧张的追问:“你说什么没有?”

        “我没有说闲话的习惯。”我声音沉下来。

        她松口气,开始有点尴尬,隔一会儿她说:“我很重视他。”

        “谁?”这次我是故意的。

        “志德。”

        “年轻的那个?”我又问。

        她听出我不悦,笑了。她笑起来美得惊人,我想这么美丽的人有资格做任何坏事。

        我忍不住说:“重视他就该珍惜他。”

        她吐吐舌头,俏皮的笑。修长的腿包在牛仔裤中,有说不出的美。

        “我与志德是同学…”她说:“嘿,给我一杯咖啡好吗?”

        “请自便。”

        她仿佛有坐下去的意思,我并不欢迎她。

        但是我也不能赶走顾客。

        有根多男人对于这样的美女会趋之若鹜,但我却同性相拒,或许有些微的妒忌?

        我迅速释然。

        “看中什么没有?”

        “你有没有得赚?”她忽然问。

        “没得赚,何必打开店门做生意?”

        她又笑,“你很能干。”

        “一点小生意,说不上能干。”她喝完咖啡,站起来,“我走了。”

        “有空再来。”我客气着。

        她扬扬长头发离去。

        下午一个年老印度妇人上门来兜售一些玻璃镯子。

        我说不值钱。

        她愁眉苦脸站在我面前,恳求说什么价钱都可以。

        我被她缠得没法子,“五元一只吧。”

        那印度老妇把一包镯子递上来给我。

        我数一数,也有三四十只之多。

        玻璃镯子很美,手工也狠细,我的思潮飞出去老远,童年时有印度籍小朋友,腕上也戴这种镯子,我曾经希望获得一只,当然人家没有割爱。

        又想到印度人到哪里都要摆摊子卖他们家乡的特产,无论是香港纽约伦敦,横巷里总嗅到印度线香味。

        我心软下来,取出一张五百元钞票给她。

        她道谢而去,沙厘裙已经相当残旧。

        开一片小小的店便看尽人生首态,也可以算是值得,我就是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过日子。

        并不觉闷呢!当初学的是设计,满以为毕业后可以扬眉吐气,在国际上扬名,至少也做一个城里的名人,谁知开店做了老板娘。

        名气要来得早,迟来的一点,锋头只使人觉得凄凉,当事人必须太过珍惜这些微的与众不同,特意作出一付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样子,偏偏她二十年前又曾经美丽过,太努力地维持留不住的东西,太勉强太着痕迹,不是凄凉是什么?好比丈夫已变心,为妻的拼命作出贤良之态来缠住那颗心……

        我用手支撑着头,等时间过去。

        今日没有客人。

        我用手指串着玻璃手镯叮叮的转动。

        我在锁店门时发觉那个叫志德的男孩子在等我。

        “去喝杯东西?”他问我。

        “你想知道什么?在这里问也一样,可以省下时间与钞票。”我说。

        他一怔。“有没有人告诉你,人太聪明是不好的?”

        “看你怎么运用聪明,”我微笑,“像这一次,我便用得很对。”

        “你可能会失去一个朋友。”他说。

        我又笑,不语。

        “你不屑认我做朋友?”他解嘲的说:“是不是我太婆妈?”

        “我不会那么说。到什么地方去喝那杯东西?”我不想太伤他的自尊心。

        我们到附近的咖啡店坐下。

        这个痴心的男孩子不知从何开日才好。

        过半晌他说:“她来的时候,是否一个人?”

        “我没留意,顾客大多。”

        他苦涩的说:“你何必守口如瓶。”

        “你又何必知道大多。”

        “我不是聪明人。”

        “可以学呀!”

        “学不来。”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来,你又打算怎么样?”我反问。

        他怔住。

        “看,没有后果的事,追究也无益,我给你一句忠告:决定采取行动,才去质问她。行动有两种:一:处之泰然,毫无反应;二:与她绝交。无论答案是什么,你要是放得开,就索性干脆不闻不问,你明白我说什么?”

        他呆了很久,终于点点头。

        “爱她的话,管她是什么类型的人。爱情是盲目的,你何必又张开眼睛,寻烦恼。”

        “你真是聪明。”

        “聪明人最聪明的地方是看穿世情之后装糊涂。”

        他用手撑着头,“理论我是完全明白,但实践起来肯定有困难。”

        我笑,“会习惯的。”

        “你也是由聪明而转入糊涂的吧。”

        我笑而不语。

        时间到了,我起身告辞。

        有些人是特别喜欢斤斤计较的,谁对不起他,谁不欣赏他,谁不是他的朋友,谁又出卖了他,这位年轻人可能也犯同一的毛病。

        我叹日气,还自以为黑白分明,做人认真呢,谁知吃尽了亏。

        如果他不学乖,他会失去那美丽的女孩子,此刻,即使只有一半,但一半也还是一半。

        第二天店里进来一帮游客。

        嘻嘻哈哈,买了不少有东方味的东西,那堆玻璃镯子,以每只三十元售出。

        我放仔细了眼光,提防他们顺手牵羊,一边又要同他们说,在香港买东西也断不是漫天讨价,就地还钱。

        忙得要命,才做了几百元生意,他们走棹之后我松口气。

        我连忙把货物摆回原来的位置,检查下,幸亏没有什么是掉了一块的。

        这些美国游客真令人憔悴。

        我觉得疲倦,便想提早关门,才站起来,有位中年太太推开我的店门。

        这种通常是最好的主顾。我连忙迎上去。

        她随意看一看我的货色,伸手指指一件最贵的大花瓶,叫我替她包起来,并不还价。

        在付钱的时候问:“有一位司徒先生,是不是你们常客?”

        “哪位司徒先生?”又是一个查人的。

        “中年,两鬓白,高大身裁。”那位太太形容着。

        我一听便有点分数,但面上不动声色。

        我假装侧头想了想,笑答:“客人多,记不清。”

        她又耐心的问:“有没有一位小姐,二十出头,长得很美,留一把长头发?”

        我也摇摇头,“不记得。”

        那位太太叹口气。

        我微笑问:“你是司徒太太吧?这瓶我帮你提出去。”

        “不用,我自己来。”

        “小心走。”

        她向我点点头。

        当然她不会相信我不记得这两个客人,只是我不想牵涉在客人的私事里。

        她出门,我替她拉门。

        事情很明白。中年太太找中年丈夫,她知道丈夫有一个年轻的女朋友。这个女孩子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一个有钱,一个年纪与志趣都与她相近,不易选择。

        中年人当然不止带年轻的女友到我这片店来买东西,这位太太四处打听他不知有多少次,她虽然在我这里得不到什么消息,但别人未必似我般不发一言。

        所以这件事迟早穿崩。

        我深深叹息。

        真麻烦,总共才两个性别,已经这么麻烦。

        我锁门提早回去休息。

        我那夜睡得并不好,梦见所有的冤家都聚在一块儿,大打出手。

        惊醒后不禁笑起来,这关我屁事,要我关心。

        我去开店的时候精神仍然恍惚。

        我这些客人来来去去,左右我的精神,我必须要控制我自己。

        有一位经纪上门来,他是珠宝掮客。

        我说:“老张,你的东西太值钱,我买不起。”

        “最近淡,我不得不多走几间铺位。”他无奈。

        “我对你的货最感兴趣,摊开来看。”

        “有些旧胸针,最近有客人自翡冷翠带回来,那时很流行用银镶半宝石,你或许会买。”

        他让我看货色。

        真美,又来自那样的古都。

        我问:“这东西至少也有纪念价值,是什么人卖出来的?”

        “嘿,这是世界性问题,人人都等现钞用,多少名人的后代把字画以至红木家私都卖出来……”

        我问:“经济那么拮锯?”

        “嗳,你有所不知,套了现款去舞厅跳舞呢!”

        “要命。”

        “不说你不知道吧?”他笑。

        我摇头深深叹息。不肖子孙自古多。

        “这几只玻璃鼻烟壶不错哇!”老张说。

        “假的。”我笑。

        “像你这么老实的人,居然也赚钱。”

        “我也是个老江湖了。”

        “这几样东西,先留在你这里可好?”

        “好的,有人要才算钱,我也周转不灵。”

        老张说:“再见。”

        “慢走。”我说。

        那几只胸针美得不得了,有一只是新月型,镶满碧茜石。碧茵中的特有蝉翼裂纹清晰可见,玲珑美丽,我在胸前比一比,不如奢侈一下,买下来自己用。

        正在这时,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咦,是志德与他那美丽的女友。

        他们两个人又在一起了?

        连我都为他们喜上眉梢。

        那女孩子穿着新近又流行回来的大毛衣,束马尾巴,手臂绕在志德腰间,娇咛动人。

        她同我说:“有只瓶子,想还给你。”

        我说:“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否则人人看腻了来换别的摆,我岂非吃西北风。

        “不,我不用你退钱。”她把瓶子与镜子取出放柜台上,“我不要了,我同志德说明白,我要的是他。”

        “啊。”这么奇妙。

        “所以瓶子不要了,其他什么都不要了,只有他是重要的。”她很甜蜜的笑。

        我放心了,“既然如此,瓶子不瓶子又有什么关系?”

        那女孩子扮一个鬼脸,“再见。”

        他们两个人走了。

        我胸中阴霾一扫而空。

        再没有比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愉快了。

        我把那只瓶于放回原处,再者有谁有缘来买它回去。

        我不希望以后再看到志德与他的女朋友。

        我伸个懒腰,阳光射在我身上,暖洋洋有说不出的舒服。

        在这个小小的琉璃世界里,我看尽人生百态。我是一个观众,不参予任何一场戏剧,但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在我身边兜来兜去,令我大饱眼福。

        大力水手与表叔:

        我因为勤打网球的缘故,故此右手臂比左手臂粗壮,有个绰号,叫“大力水手”。

        如果我是个男孩子,我不会那么介意,可是我今年十七,是个大姑娘,背着这样一个绰号,未免有点痛苦,也顾不得了。

        我第一次真正僧厌这个名字的时候,是遇见“他”的那一天。

        我还记得那一天大雨,满天乌云,两下得像一条条白色的粗面筋,我约了女同学美儿打球,好不容易租到的场子,即使下冰雹也要打,所以明知没有希望放晴,也赶了来报到。

        有人跟我们同样的不甘心,一样在大雨中来回奔跑,那个男人的球技是一流的,他对手是一个卷发的貌美女郎,一边格格地笑,不甘示弱,与他扯成平手。

        我撑着伞观看这两个人,心中不禁佩服他俩的勇气,回去恐怕是要病的。

        他们终于扔下球拍,他飞跃过网去与她拥抱接吻,两人亲亲热热的走过来,淋得似落汤鸡。

        他惊人地英俊,相貌似画报上走出来的电影明星,他的女朋友则像热带美女,褐色皮肤,艳红嘴唇,左颊一颗痣,就差耳畔没活一朵大红花,就成为大溪地女神。

        我怯怯地提起球拍,凝视他俩。

        他看见我,对我说:“你也想打球?雨太大了,回去吧,小心淋到而着凉。”

        我冲口而出,“你呢?”我问。

        “我们不怕。”他微笑。

        “为什么不怕?”我又问。

        “我们年纪大了,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要及时行乐。”

        “这是什么话?”那女郎笑,“对孩子说起这种话来。”

        他但笑不语,摸着女友走开。

        就在这个时候,美儿赶到,大声叫我,“大力水手,大力水手!”

        他听了转头再看我一眼,充满诧异。

        就打这个时候,我恨这个绰号。

        美儿拉住我衣袖,“你怎么了你?独自站在此地发怔。”

        “没什么,”我说:“下这么大雨,不打了。”

        她也很怅惘,“天公太不作美。”

        “走吧。”我说。

        “大力水手──”

        “别这么叫好不好?”我很反感。

        美儿笑,“在大强面前不这么叫就可以了。”

        我不响,冒雨打道回府。

        大强在家等我。

        “小柔,我真怕你会冒雨打球,记得吗?上次为此中暑,病了两星期。”他说。

        我看着他那浓眉大眼,心想:大强什么都好,就是欠缺一份魅力,要等他成熟,恐怕是廿五年后的事了。

        “怎么?”他笑问:“又耍性子了?太阳不出来也要发脾气?”

        我闷闷不乐。

        母亲出来,看到我俩在客厅呆坐,说道:“小柔现在是所谓青春期,动不动闹情绪,连她自己也难以控制,别去理她。”

        我倒笑了。

        “小柔,你表叔带着女朋友来了香港,你父亲今夜在家请他,有空的话就留在家中吃饭吧。”母亲说。

        “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么个表叔。”我咕哝。

        “父母的话,你几时听进过耳朵呢?”母亲对看我笑。

        “什么表叔嘛?”

        “你祖父当年远房亲戚过继的一门宗亲,查实毫无血统关系,但是一表三千哩,故此也得叫他一声表叔。”

        大强睁大了眼睛,“真复杂。”

        母亲不在乎的说:“亲戚多才热闹,我不介意招呼他们。”

        大强说:“本来想叫小柔出去看部电影。”

        母亲笑,“改天吧,大强,如果你不介意,今晚也请留下吃便饭如何?”

        大强看我一眼,犹豫。

        我抢着说:“咱们家亲戚吃饭,你夹在其中干什么?没因由,走走走。”

        轰走了大强,心中稍微舒服,像是出了一口气。

        母亲问我为何那么烦躁,我也说不出道理。

        过一会儿我问:“妈妈,在众人眼中,我是否仍是一个小孩子呢?”

        “众人?那要看‘众人’是什么意思。”她咪咪笑,“在大强眼中,你不是孩子,在我们眼中,你当然是孩子。”

        “唔”我不舒服。

        “看你,不像孩子像什么?”母亲啼笑皆非。

        那天晚上,我也不怎么在意,随便穿着牛仔裤与t恤,走到客厅一看,表叔已经在了。

        他转过头来,我一见他的脸就呆住。

        咦,这不是今早在网球场见过的漂亮男人?

        他一见我便礼貌的站起来,男人见到淑女便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恨大强一点不懂这种规矩。

        “这是小柔吧?”他的声音仍然温柔动听。

        我说是。

        他侧侧头,“好面熟。”

        我脸红红的说:“我就是那个大力水手。”

        “呵哈!”他想起来了,“可不是,今早我们见过。”

        母亲问:“你们已经见过了?”

        他说:“在网球场中。”

        母亲说:“那更好,小柔,过来叫声表叔。”

        我一怔,说什么也不肯叫。

        母亲有点恼怒:“孩子不大不小最讨厌。”

        表叔谅解地微笑,他仍然那么英俊动人。

        我问:“你总有个名字吧?”

        “我叫丹。”他笑。

        “丹,你过来。”有人叫他。

        我看到他女友自书房出来,穿件白色裙子,益发衬得唇红齿白,微棕的皮肤细结光滑。

        丹说:“这是我的未婚妻蒂蒂。”

        父亲笑:“什么时候结婚呢?”

        丹说:“订婚好,我们起码再订婚三年。”笑。

        母亲白他一眼,“现在不流行同居了吗?”

        丹说:“同居太老土了,那还不跟结婚一样,而且只有弊端,现在我们维持朋友的关系,多么好。”

        父母亲面面相觑,没话好说。

        蒂蒂像盛开的玫瑰,娇艳欲滴,香喷喷,伊有三十六寸左右的酥胸,修长双腿,而且有英国文学硕士衔头。

        我看看我向日己,呆板板小个子,比起人家的活色生香,我像张小板凳。

        丹问我:“小柔在想什么?一言不发。”

        我咬咬嘴唇,还没来得及回答,母亲就说:“这孩子一直这样怪怪的。”

        蒂蒂转过头来笑,一双眼睛真的会说话,她说:“小柔几岁了?”

        “十五岁半。”

        “虚岁十七岁。”我补一句。

        谁知蒂蒂忽然笑得前仰后合,“真是的,我自己小时候也一样,十五岁认十七岁,十七岁认十九岁,十九岁巴不得可以做廿一岁,到了现在我只要还能做廿九岁半,也就心足了,哈哈哈!”

        我被她笑得十分尴尬,怔住在那里。

        她的美貌令人目眩,与丹正好是一对儿,他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找到了她,真令我气愤。

        丹推一推蒂蒂,“别取笑她,小孩子最禁不得笑,他们没有幽默感。”

        我放下筷子,顿时就走开了。

        母亲跟我说:“表叔后天回请我们,你不是最爱跳舞吗?可好了,我们去吃西菜兼跳舞呢!”

        我说:“那我要叫大强一起去。”其实大强根本不是示威的好货色,但身边只有大强。

        “也好,到时你可以表演你新学的却却舞。”母亲笑。

        我不出声,那时美儿告诉我,却却舞又流行回来了,属于复古潮流一部份,我们连忙找人教,喧嚷了好几个星期,学会了全套,专等表演的机会。

        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如果你以为我会浓妆艳抹地来抢蒂姐的镜头,那你就错了。

        我将头发编无数条小辫子,辫尾缚蝴蝶结,穿一条湖水七彩的吊带纱边衣裙,高跟凉鞋,自觉青春气息洋溢,将自己最佳优点表扬了出来。

        父亲赞道:“小柔这身打扮,真是无瑕可击。”

        “这身打扮,要两千多元!”母亲说:“什么价钱,快要了我的命。”

        但是当天晚上,见到了丹与蒂蒂,我还是觉得他俩永远是最出色的一对璧人。

        丹请我跳舞,我飘飘然步入舞池,他称赞我:“你跟一条羽毛一般轻盈。”我大乐。

        丹说他羡慕我。

        “我?”我睁大了眼睛,“羡慕我什么?”

        他微笑,“青春。”

        “嘿!我巴不得自己立刻长大到廿八岁。”

        “什么?”轮到他诧异了。

        “那么我可以有自由、有能力、有本事,像你们这样,振翅高飞。”

        他默然,过一会儿他说:“世事不是你所想像的,小女孩。”

        “即使遭挫折,我也愿意承担。”我说。

        “那日子终于会来临,你放心。”他说。

        音乐完了,他送我回座位。

        当夜我选的食物有三文鱼、红酒小牛肉及奶油草莓。

        蒂姐说:“小柔真的会吃。”

        我很得意,或许我是个小女孩,但我不是个幼稚的小女孩。

        蒂姐又说:“你看小柔的嘴唇,是透明的,脸上一点雀斑都没有。”言下大有艳羡之意。

        丹说:“这样吧!你们两人对调一下。”他笑。

        如果对调,也是为了丹,蒂姐有丹,我没有。

        一整个夜晚,大强都像一只算盘,拨一拨,动一动,我从没见过这样闷的人。

        或许是我换男朋友的时候了。

        美儿仍然觉得大强不错,“因为他老实。”

        我说:“阵,要那么老实干嘛?又不是选丈夫。”

        美儿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三十、三十五。”我用手臂枕着头,舒舒服服的答。

        “什么?那么老?”美儿吓一跳。

        “不老了,我要恋爱,无数次的恋爱,一边工作、创业,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一切条件都成熟了,然后嫁一个像丹那样的男人。”

        “你表叔?”美儿问。

        “什么表叔?”我不以为然,“无端端把他叫老了。”

        “你认为他是个标准丈夫?”美儿问:“我听说他确很能干,不过非常风流不羁。”

        “你将来记得挑块老木头。”我笑她。

        美儿一本正经的说:“小柔,丈夫不羁是很痛苦的。”

        “我懂得,”我点点头,“我也希望有父母亲那样的快乐家庭,但是我真向往恋爱。”

        “你不会去追求你表叔吧?”美儿问。

        我叹口气,“我除了青春什么也没有,凭什么去追求他,他当我是乳臭未干的泡泡糖。”

        所以当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深感诧异。

        “大力水手?”他问。

        “谁?”

        “丹。”他说:“你表叔。”

        我说:“请叫我小柔。”非常坚持。

        “暑假闲在家里有空吧?我陪你练球如何?”他问。

        “太好了!”我雀跃。

        “半小时后来接你。”

        我以为蒂姐也会在,但不见她。

        丹仿佛能阅读我的心意,马上说:“她发脾气,自己回家去了。”有点无奈。

        “家,家在哪里?”我意味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火奴鲁鲁,伊是那边选出来的水仙皇后。”

        “为什么发脾气?”我问。

        “她要结婚──女人都想结婚。”他耸耸肩。

        “那有什么不好?”我不明白。

        “小柔,我不想结婚。”

        “为什么?”

        他拧一拧我的睑,“为什么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他笑。

        “因为你还没有玩够?”我问。

        “不是这个问题,因她尚不是我理想中的妻子。”

        “难怪蒂姐要发脾气。”我睁大眼睛。

        “我也不怪她。”他欢口气。

        “是不是全世界的薄幸人,都像你这般英俊潇洒?”我问。

        “阿唷!折煞我,”他笑,“我哪可以算得是英俊潇洒?”

        “至少在我心目中,你是的。”我说。

        “小女孩小女孩,”他吟道:“你对我的意思,我全知道。”

        “是吗?你知道吗?”我涨红了脸。

        “试想想,你今年十五岁,待你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五十五岁──像什么?”

        “正当年富力壮的中年人。”我答:“你以为你会像什么?”

        他被我这一抢白,反而作不了声。

        “在我面前,扮成个老头,在蒂姐面前,又说还没成熟,不想结婚,”我似笑非笑的着着他,“你根本是个毫无诚意、虚有其表的滑头。”

        他真的呆住了。

        他没想到我者穿他的真面目吧,他以为大力水手只具匹夫之勇吧。

        他搔搔头。“你这家伙,聪明伶俐,倒是小觑你了。”

        我凝视他,“你以为女人都是笨货吧。”

        他坦白的说:“我不敢把全世界的女人当蠢蛋,但,会爱上我的女人,肯定全是笨货。”

        我默然,然则我恐怕是他麾下最小号的蠢货──才十五岁。

        “你跟蒂姐之间完结了吗?是不是又会开始另外一个新故事?”我问。

        “我不知道,一切都靠缘份。”他扬扬手。

        我与他坐在网球场,根本没有板起球拍。

        丹说:“真没想到我跟你之间居然有说有笑,你这小鬼头说话项合逻辑。”

        “我有没有机会?”我忽然问。

        “什么机会?”他的双目含笑。

        “机会。”我老老实实的说。

        “没有那种机会,但我们会是老友记,”他拍拍我肩膀,“大力水手,我们之间,友谊万岁。”

        我叹口气,看着绿油油的草地,有着青春的第一丝怅惘。

        “别急,机会多得很,小柔。”

        “我知道机会很多,”我坦白的说:“但是我不愿失去这一次。”

        “真是人小鬼大。”他大力擦乱我的头发。

        我笑。

        母亲批评丹:“好端端就闹翻了,不是一对璧人吗?现在这些年轻男女……”

        “是吗?你知道吗?”我涨红了脸。

        “试想想,你今年十五岁,待你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五十五岁──像什么?”

        “正当年富力壮的中年人。”我答:“你以为你会像什么?”

        他被我这一抢白,反而作不了声。

        “在我面前,扮成个老头,在蒂姐面前,又说还没成熟,不想结婚,”我似笑非笑的着着他,“你根本是个毫无诚意、虚有其表的滑头。”

        他真的呆住了。

        他没想到我者穿他的真面目吧,他以为大力水手只具匹夫之勇吧。

        他搔搔头。“你这家伙,聪明伶俐,倒是小觑你了。”

        我凝视他,“你以为女人都是笨货吧。”

        他坦白的说:“我不敢把全世界的女人当蠢蛋,但,会爱上我的女人,肯定全是笨货。”

        我默然,然则我恐怕是他麾下最小号的蠢货──才十五岁。

        “你跟蒂姐之间完结了吗?是不是又会开始另外一个新故事?”我问。

        “我不知道,一切都靠缘份。”他扬扬手。

        我与他坐在网球场,根本没有板起球拍。

        丹说:“真没想到我跟你之间居然有说有笑,你这小鬼头说话项合逻辑。”

        “我有没有机会?”我忽然问。

        “什么机会?”他的双目含笑。

        “机会。”我老老实实的说。

        “没有那种机会,但我们会是老友记,”他拍拍我肩膀,“大力水手,我们之间,友谊万岁。”

        我叹口气,看着绿油油的草地,有着青春的第一丝怅惘。

        “别急,机会多得很,小柔。”

        “我知道机会很多,”我坦白的说:“但是我不愿失去这一次。”

        “真是人小鬼大。”他大力擦乱我的头发。

        我笑。

        母亲批评丹:“好端端就闹翻了,不是一对璧人吗?现在这些年轻男女……”

        父亲取笑母亲:“你唯一的美德就是从一而终,于是就蔑视人家频频换画,恐怕是妒忌了吧?自己生活得像黑白电视,就容不得人家看彩色电视。”

        “啐!”母亲大力反对。

        我又笑。

        母亲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他干嘛老约你上街?有什么跟你说?”

        “谈情说爱。”我眨眨眼。

        母亲笑,“你这张嘴活脱脱像你爹,要是你们一大一小会得情投意合,我倒放下一桩心事。”

        父亲反驳:“你最离谱,还说我们呢!表叔与表侄之间怎可以扯上男女关系?”

        母亲分辩,“但实则并无一丝血统关系……”

        我约了美儿见面,两人在沙滩上喝水。

        阳光那么艳丽,沙滩无限洁白,碧蓝的浪冲上岸,啊呵,最重要的是,我们还这么年轻。

        浓树荫下蝉在长呜“喳──知了”,我瞌睡。

        美儿迷朦的问:“你觉得丹会迫你吗?”又来了。

        我懒洋洋的答:“他到了六十岁也还是女人迫他。”

        “真的?那么劲?”美儿轻笑。

        “是。”我简单的说看,伸一个懒腰。

        “你不介意他过份风流局傥?”美儿问。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他不见得可以在街上打锣申诉为什么要如此做而不是那般做。我的一个姑姑近三十岁才去念大学,本来是极有志气的一件事,尚且被一般妇女挑剔她‘不顾一切往上爬’,这世上有自卑感而爱喝醋的人太多太多,不必介意。”

        美儿笑道:“你说话太老成了。”

        “这就是跟丹在一起的好处了,”我得意洋洋的说:“他年纪比我大一截,经验比我丰富,我学得很快。”

        “当心变成人精。”美儿说。

        我刚笑,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吓了一跳,我整个人被晒得辣,而那只手却是冰冷的。抬头一看,更加错愕.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个人──

        “蒂姐。”我叫她。

        “小柔。”她戴一副太阳眼镜,头发似乎失去昔日的光彩,“你果然在这里,小柔。”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忍不住问。

        “你家人告诉我你的行踪,”她苦笑,“丹呢?”

        “今天我没有见到他。”我说:“你怎么回来了?”

        她点点头。

        “你看上去好憔悴,蒂姐。”

        “小柔,我有话跟你说。”

        “自然,”我站起来。

        她打量我身裁,叹口气。

        我不好意思地拉了身上布料极少的泳衣。

        她与我走向岸边。“丹与你走得近?”

        “他有空约会我。”

        “他对你重要吗?”蒂姐问我。

        我坦白的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他,毫无疑问。”

        蒂姐微笑,“你还在一团云的阶段,自然不知道自己想些什么,但觉得他比大强懂事体够威风,是不是?”她看着我。

        “是。”我承认。

        她松一口气,“但是他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我失望,“你回到他身边,他就没有空陪我吃饭喝茶看电影了。”

        带姐仰起头笑,“你这个泡泡糖,你以为男女之间就是那么几回事?”

        我涨红了脸,“当然没有那么简单,我懂得很多。”

        蒂姐爱怜地看住我,“我知道丹为什么喜欢接近你,连我也禁不住要抱你一下亲你一下。”

        “谢谢你。”我说。

        “丹怎么了?”她问。

        “很想念你,”我说:“但我想他不肯向你低头。”

        她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叹口气,“我去找他。”

        我说:“蒂姐,我其实不想祝你成功,但我又希望你成功,心中很矛盾。”

        她凝视我,“小柔,你真纯洁如一页白纸。”

        我错愕,“我差点一抢了你的男朋友,你还称赞我纯洁?”

        “不是这个意思,将来你会明白。”她物我的脸颊,走了。

        我回到美儿身边躺下。

        美儿问:“你们倒是有说有笑的。”

        “她对我极好。”

        “你们应该是情敌呀!”

        “丹从没爱过我,”我惆怅的说:“怎么个敌法呢?”

        “你可有真的爱过丹,我是指,不是对他有好感,而是真正刻骨铭心的爱?”

        我犹疑的问:“那种爱是怎么样的呢?”

        “听说会失眠、焦急、憔悴、失去食欲、无心做事、心绞痛、失魂落魄……”

        我眼睛越睁越大,“不不,我没有到那个地步……一

        美儿也很困惑,“小柔,假使恋爱是那个样子的,那不简直是受苦受难吗?”

        我忽然想起刚才的蒂姐,她落了形,恋爱传说中的征象她全部俱全。

        我们稻后便收拾回冢了。

        我很矛盾,不舍得丹,但又希望他与蒂姐和好如初,糊里糊涂,心神恍惚。

        丹有几天都没出现,我想念他。

        一日,父母亲在闲聊,刚好被我听到他的消息。

        父:“…蒂蒂回来了。”

        母:“是吗?”诧异。

        父:“听说两个人要重修旧好,真似一阵风,来去没影踪。”

        母:“真剌激,他们的生活直情多姿多彩。”很看不过眼的意思,“要结婚了吗?”

        “快了。”

        母:“不知小柔如何想?”

        “她会如何?”父亲愕然,“你不是以为她真的爱上了表叔吧?”

        “当然不,但是她喜欢他,这件事也许会刺激她。”

        “你爱女儿也太过份了。”

        母亲不响,我很感动,觉得母亲无微不至,回到房里躺下。

        也许美儿说得对,我并没有真正的恋爱,但为什么我闷闷不乐?

        第二天,丹来找我,他几乎是跳跃着过来的,我讽刺他:“当心跌痛你的老骨头。”

        他说:“大力水手,我终于决定结婚了。”

        “是吗,”心中更加不悦,“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又不是双方家长。”

        “咦,你是我的红颜知己呢!”他逗我。

        我没精打采,“我不过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大力水手罢了,你少说好听的话来哄我。”

        “你令我失望,”他蹲下来看我,“我几乎肯定你会代我高兴。”

        我转过脸不睬他,“我在等大强来,你别在我面前乱晃,他会误会。”

        “好吧,我们明天再见,我与蒂蒂再来找你。”他有点失望。

        我索性背着地,我确是不开心。

        他过半晌不见有动静,只好开门打算走。

        我又不忍,转过身子来说:“喂!祝你们幸福。”

        他听了乐得过来拥抱我,“小家伙,我知道你可爱,我们明天见。”他去了。

        我深深叹口气。

        曾经一度,我还以为我有机会可以霸占地呢。一切不过是夏日骄阳之下一个梦罢了,有点像柠檬水,半酸不甜的。

        我躺回床上,很想愁思一番,又不知从何开始,然后就听见一阵狗吠,是大强带着人家新送给他的小狼犬来看我了吧。

        我跳起床,立刻振作起来,暑假还长着呢,改天再觅闲愁不迟,于是大声叫:“大强,我在这里──”

        我十五岁的忧郁止于此。

        恭喜:

        回到公寓,看到整个沙发上堆满了秋冬季衣服。

        又是左英的杰作,毫无疑问,整份薪水用来买衣服穿,走进时装店,人家把她当作菩萨般看待,只要售货员说声好看,她拿过来比一比,便一模一样要十件八件。

        房间里壁橱装不下,便塞进皮箱里,尽管如此,每季还是买新的,光是林林总总、宽宽窄窄的皮带二百数十条,实在放不下了,也整理出来送人。

        我老说:“这么新就送人?现摆店里卖的还没有这么好呢,这件这件这件,我替你买下来,打个对折吧,省得我去店里挑。”

        人家买衣服贵多不贵精,她却又多又精,钱花光了,整个月啃面包,嘴里淡出鸟来,央求我请她吃咖哩鸡饭。

        左英是一枝花。

        而我,我平常的衣着是白t恤半打,三条粗布裤,再加一双凉鞋与一双球鞋──下雨穿球鞋,晴天穿凉鞋,穿坏才买新的,绝不浪费。

        我在储蓄买房子。

        可笑的是,我的职业:时装模特儿。左英却是个初级行政人员。

        走出去,给人的印象刚相反。

        穿得这么素,也是我的职业病,平时工作时花枝招展,看着各式各样的时款新装,差些没害色盲,一旦有机会休息,只喜欢白色。

        我对衣服的潮流自然是熟悉的,所以才不会相信真有人肯花大钱放胆买下一季一分不值的东西。

        “浪费。”我惋惜的说。

        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哪!无论买什么,都还有个渣滓,只有穿衣服,没个底,多多钱掷出去都是浪费。

        左英说:“可是穿着漂亮,走在街上,有人看我一眼,已经心满意足。”

        我情愿看别人,那么贵。

        左英穿起这些衣服很好看,她有那个身裁,又肯花时间配这配那,心血与金钱都看得出。

        而我是越来越随便了。

        在夏季的时候,把长头发一狠心剪掉,现在齐下巴,虽是目前巴黎最时髦的样子,但左英说不好看。“你最大的特点便是一头好发。”

        现在面孔也不化妆,黄黄的,洗得发亮,白t恤、牛仔裤,我喜欢这样,让皮肤休息,毛孔透气。

        挽着超级市场买回来的杂物,不知是否会有人误会我是菲律宾女佣。

        我大声叫:“左英,你还不出来帮忙,说好今天要做罗宋场。”

        自房内转出来的是一个男人。

        男人!

        我退后一步,警惕地看住他。左英真是,说好不准把男人往家里带,她怎么违背规例?这小子。

        那年轻男人用手背擦擦鼻子,笑道:“是戴琪吧?我叫何永忠,左英到楼下买水果去了。”

        我略存敌意,看看沙发上那堆还吊着价目牌的衣服,又看看他,“请坐。”我说:“别客气。”

        这时候门声一响,左英也回来了,手里捧看一个哈蜜瓜,看清形是下了重本,怎么,这姓何的男人值得吗?

        “你们已经认识了?”左英嚷:“自我介绍过了?”

        我表示我要到厨房去。

        左英跟进来,关上厨房门,一边切蜜瓜一边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要不要我出去看一部电影避开一阵子?”我笑问。

        “别傻好不好?我们都快要订婚了。”左英笑。

        “什么?一直没听你说过。”我停了手。

        “时机还没有成熟,说来无益,”她笑得一脸春风,“你看他怎么样?”

        我切蔬菜,“条件一定很好罗。”

        “自然。独生子,父亲是很开通的生意人,开建筑公司,他自己是建筑师,知道文化馆?是他设计的。”左英得意洋洋;“找了十年,总算找到了。”

        “出去出去,”我说:“最恨人家比我幸运,别阻看我做汤。”我推她。

        “喂,今天我们不要出去吃,纯靠你了。”她笑着捧水果出去。

        我笑。

        最喜欢听到女孩子结婚的消息。尤其是一枝花似的左英。

        汤下了锅,我又准备大蒜面包。我与左英吃这两样已经足够一顿,不知那何某食量如何?

        我与左英都能吃,但两人都长期节食,我怕胖是因为职业,而她怕胖是因为好穿时装,各有苦衷。

        洗净手我出厨房,顺道带三杯龙井出去。

        他们一对儿挤在沙发上看照片。我这时又打量何某几眼,觉得他英姿爽朗,很有科学家风采,替左英放心了,这家伙在大事上,可不迷糊呢。

        “谁的照片?”我顺口问。

        那何永忠笑说:“是你的。”

        “我的?”我伸头看一看,“啊,我的职业照片,很肉麻的,非常做作,别看好不好?”

        “何永忠说不像你。”

        “当然不像,没化妆怎么像呢!否则你以为化妆品会这么贵?”我呷茶。

        左英放下照片簿,我向她眨眨眼,她脸红。

        左英合上相片簿子,换过她到欧洲时旅行的那本,又与何某看起来。

        这男孩子很配她,人长得漂亮总有好处,有条件的男人挑对象,第一,要长得好,第二,要有点内容,至少在社交场合可以操流利英语与友人交谈,有张大学文凭之类,第三,家底不能太差,第四,身世不要太不清白,那意思是,离过婚有前科的,就不必了。

        左英都合这些规格,而且最主要的一点,她还年轻,还没过三十岁。

        具有这样条件,碰到何永忠正在找对象,当然一拍即合。

        现在很少有凭运气成事的例子。

        我问:“左英,要不要多添一道肉类?”

        左英问:“什么肉?”

        “有一条牛腰肉,烤一烤如何?”我说:“我们还有一瓶蜜桃酒,一并吃了算数。”今天大出血,算是庆祝他们蜜运成功。

        他们很高兴,“那就麻烦你了。”

        我一不做二不休,再加添一道番茄青瓜沙律。

        我喜欢烹饪,所选的菜色,多数经济实惠,法国菜中只选甜点,他们的糕点类实在好吃得没话讲,但是主菜就太花巧,吃不到什么。

        烤牛肉我最拿手,且又不花劲,三两下手势使搞妥,左英蛮有良心,帮我做蔬菜。

        一顿晚餐摆出来,非常登样,而且又不很费神。

        何说:“真谢谢你们两位。”

        左英说:“谢戴棋才真,老煮菜给我享受。”

        “这是我的弱点,”我点起一枝香烟,喷一口,“我喜欢吃。”

        “当心胖,模特儿不能胖。”何笑说。

        “所以我的精神一直很痛苦。”我也笑。

        左英问她的男朋友:“她像不像艺术家?那么洋洋洒酒,自由自在,我一向不喜欢女人抽烟,不过她是例外,你看她多么优悠。”

        我为左英的孩子气笑了。按熄香烟。

        “你们俩去看场电影吧,”我说:“‘断了气’不错,旧版本使人爱煞珍茜宝,故事本身动人,相信新片也有可观之处。”

        “我帮你洗碗。”何说。

        “不必,”我说:“我们有洗碗机。”

        左英眨眨眼,“永忠,我早说过,她是最科学化的艺术家。”

        我把他们打发掉。

        如果左英嫁出去,我就不打算再把这另一半公寓出租,自己一个人住舒服点。等到钱足够,便买一层房子,照心意装修。

        看样子快了。

        我翘起双腿听音乐。

        电话铃响,我拿过来,是庄尼,约我星期一做节目,ok。刚挂电话,又响,是珍妮花,拍封面,因那是一本小杂志,又有黄色意味,推说刚要出外旅行,道歉。

        跟着是瑞木。我说:“不要再找我,一个男人要忠于家庭、忠于妻子。”叹口气。

        对他不是没有好感,但一发觉他有妻子,立刻临崖勒马,无谓多玩,最先死的不会是他或是他的妻子,一定是我。我看穿这一点,有人因此不服,说算得这么清楚理智的人注定得不到爱情。

        呵,我微笑,那也好算爱情,这还不愧是个爱的世界,一般人把一张床上的男女都知为爱人,多么好。

        但不是我,我分排得出什么是什么,我还可以控制我自己。

        电话铃又响。

        豪说:“要不要我来看你?”豪是文艺青年。

        “要。”我说。与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谈,最能怡神。

        文艺青年有他们的好处,非常单纯,对伴侣没有太多的要求,因为没有资格要求,同他们在一起,衣着态度都可以自然,不必接受挑战。钻钻电影院,逛逛画展,别有风味。他们的缺点是没有能力负担一个家庭。

        “我十五分钟后在楼下咖啡室等你。”

        我与左英说好,家里不招待男客,怕只怕他们坐得太舒服不肯走,在沙发或地毯上打地铺,甚或过足瘾,索性带枝牙刷搬进来住。

        一律在外头见,三、两个小时之后各自打道回府。

        做女人要有点尊严,不能贴、贴公寓房间、贴时间精神然后哄自己说这是爱情之伟大。

        让我做一个渺小的人吧,我被上外衣时微笑想。

        豪给我许鞍华的剧本集,他一直向我提供这一类的精神粮食,我很感激。

        我们说两句,道别回家。

        左英那晚很早回来,约十一时多模样。

        我躺在床上听见门声,不觉讶异。热恋中人往往不觉时光飞逝,他们未免太理智了。

        这么早,我看看钟,不言语,熄灯睡觉。

        那一夜左英整夜不寐,我听见她走进走出的声响,把我吵醒,我一向睡得不稳,没有动静也自然而然的醒好几次,所以索性起床来吸一枝香烟。

        女人说到婚嫁,还是会紧张的,也许左英就是因此睡不看。

        我没有问。有时候朋友之间维持一些距离的好。我一问,她就开始诉说,末了怪我把她的事宣扬出去,总是这样的。因此我对朋友益发冷淡,有什么好关心的,其实并帮不了人家的忙,多间无益。

        自那日之后,左英的精神非常颓丧,一看就知道有事。

        我心暗暗奇怪,已经要订婚了,还会有什么事?

        她晚上睡不着,走来走去,害得我也没精神,陪着她失眠,这样持续数星期。

        我坦白的同她说:“小姐,你不睡我可要睡,我老板一向不喜我们精神萎靡。”

        “对不起。”她一道歉我又心软。

        “睡不着,看本小说就是,请勿踱步。”

        她说:“我跟何永忠看样子完了。”她很沮丧。

        “完就完,”我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天下男人多得很。”嘴里虽这么说,心中不禁讶异。

        “似他条件这么好的,就很难找。”

        “傻瓜,把你自己的质素提高,使你自己的条件优秀,你怕找不到同等地位的男人?我觉得人最终还是靠自己,有本事的女人不怕没本事的男人来追。”

        左英苦笑。

        隔一会儿说:“自从那一日在我们这里吃了饭回去,他无名肿毒似的,渐渐疏远我,我真觉莫名其妙。”

        “没有问清楚?”我还是关心她。

        “没有。他在这两个月内,倒有一个月不在香港,又推说忙,闻弦歌而知雅意,虽然不甘心,到底也不能续着地。女人要潇洒,只好抱着内伤吃尽苦头。我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为什么呢?”左英痛苦地抱看头。

        “别想那么多。”

        “所以人跟人的缘份──”她叹口气,“怎度搞的,连架都没吵过,我不明白。”

        这件事居然就这样不了了之。

        从此左英笑起来的时候,比以前多一丝苦涩。

        她仍然寄情于她的美服,秋季正式来临,她的花销也不在话下,数千元一双的猄皮靴子尽往泥斑中踏下去。

        心理学家对这种表现会有话要说吧。大抵是心底空虚的缘故,同时也爱美。因为不爱美的女人多数嗜吃,或是嗜搓麻将。

        我仍然那件t恤与粗布裤、球鞋,冷不过了,顺手抓左英的毛衣穿。

        那日我自超级市场出来,因买到一条上好中柳,非常喜孜孜,体重刚减掉三磅,裤子有些儿松,今晚可以与左英大快朵颐。

        “琪!”有人叫我。

        我站住,看清楚,开头印象有些儿模糊,随即想起来,“何永忠”是左英的未婚夫。

        “上车来。”他说。

        我在嚼口香糖,手中大包小包,但是,妈妈自小教我,不要上陌生人的车子,因此我只是微笑。

        “你这人。”他说:“吃杯茶可好?”

        我说:“下车来,转角有茶座。”

        他没奈何,把车子胡乱停一个地方,随若我走。

        我猜他也有痛苦的过渡期,大概想找个中间人诉说几句。

        和他坐下来,我叫杯矿泉水加冰,点起一枝烟。

        他说:“你整个人像矿泉水,剔透玲珑。”

        我笑,“过誉了。”过数日他同我不和,就会说我似枝香烟,又臭又致癌。

        人便是这样,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看清楚后一切处之泰然。

        “最近好不好?在许多杂志上者到你的照片。”

        我自嘲说:“照片沦落在那等周刊上,万劫不复,我们为生活这种大前提,无话可说,一些良家妇女亦趋之若鹜,未免奇怪。”

        “你是个很朴素的人。”他点点头。

        我微笑,等他说入正题。

        但是他没有提到左英,仿佛过去便属于过去,既往不咎。我暗暗吃惊,他城府比我想像中深许多。

        我见一小时过去,便说:“时间到了,我要回去操作。”提一提手中的食物作料。

        “谁娶了你,真是福气。”他说。

        我摇摇头,“娶妻子,自然挑个貌美与天真的女孩子。像我,太冷淡太彻底,没有味道。”

        他很聪明,自然知道我在称赞左英,看看他有没有转弯的余地。

        他立刻说:“早三十年吧,早三十年流行发个洋娃娃回家,如今男人找对象泰半似找生意上的拍档,要精明能干,可助一臂之力的。”

        我明白了。

        我们道别。

        大概是那日来我们家,看到左英那种排场而吓退了吧!全部收入穿身上,又并不是一位有嫁妆的小姐,难怪算盘精刮的何永忠要知难而退。

        以前的男人喜欢说:太太穿得好是丈夫的面子,现在的男人泰半不要这种面子,很实际。

        那日我做晚餐做得特别落力,使左英饱餐一顿,下意识我同情她,要补偿她,即使是一顿饭也好。

        她说:“为什么对我这样好,是不是要赶我走?”

        “赶你走?我找谁说话?一个人住怪闷的。”我坐沙发上抽烟。

        “你怕闷,”她说:“我则是负担不起。”

        “开玩笑,现在房子那么便宜,你大小姐现金拿出来,怕都能买一幢。”我笑。

        “我哪来现金?”

        我呶呶嘴,“全穿在身上了。”

        她不出声,哑然失笑。

        我劝她改变作风,“一买回来一文不值,不喜欢房子,也可以置首饰、黄金、股票,什么都比穿掉好。”

        “咱们就是靠这些衣服撑着,一不穿名牌顿时没了身份。”

        “撑得太足真下不了台,现在还来得及。赶明儿你还穿十五万美元一件的狄奥明克呢!

        这些事又没有底,女人身边没有点钱是不行的。”

        “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

        “人家哪里舍得,人家是充的,嘴里名牌长名牌短,有胆子吹牛说跑到圣罗兰店去打听行情,但实际上穿的是本地货,还拿着本地设计到住家小裁缝去复制呢,你听这些女人!”

        她不响。

        “我不劝你了,免得说我婆妈,像个海员的妻子,把钱拿去定期存款。”我按熄烟。

        左英笑,“我知道你为我好。”

        再次遇见何永忠的时候,我认为事有蹊跷,不可能这么巧,他是来碰我的。

        我做完表演,换了衣服,但没下妆,他叫住我。

        “看表演?”我明知故问。

        他不置可否,“喝杯茶?”他微笑问。

        我把放杂物的大袋往身边一放,他替我叫矿泉水,牌子都不错,好记性,这种男人受欢迎。

        他细细打量我盛装的面孔,“奇怪,仿佛两个人似的,比没化妆时足足小十岁。”

        我笑起来。“那意思是,现在皱纹满面?”

        “不,现在像牡丹花。”

        我又笑,这种话,肉麻管肉麻,听在耳朵里,照样的受用,我为自己解嘲:我也是女人呀!

        “琪,如果我约会你,你会不会答应出来?”他一本正经的问。

        来了。我知道不会是偶然的。

        我摇摇头,默起一枝香烟。

        “为什么?”他失望,“我已经同左英分手了,自那日遇见你之后,我没再见她。”

        “感情很奇妙,”我说:“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什么?”他诧异:“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他太有自信了,像是大倩人,随便在秋香队里一点,咱们就前仆后继的上前。男人光是有这个意识就不好。

        “我喜欢比较淡一点的人,跟我自己相似。”

        “可是你需要一个比较积极的男人!”他不服。

        “我需要什么,我自己最清楚。”我微笑。

        “你怕什么?怕人家说你不够义气?”他犹自不甘。

        我摇摇头。

        他泄气,“我知道,我给你的印象不好。”他说:“因为我先同左英走。”

        也不是。但我不想解释。

        何永忠看女人,像看一架电视机似的,要经用,要价廉,最好打个七折,尚能分期付款,适合他家客厅的位置……太过份了。

        喝完那杯水,我说:“再见。”

        很庆幸左英没嫁他。

        将来老婆用旧了,怕他会折旧让给亲友,乖乖。

        那日我又做了一顿好的给左英吃。

        一个人,总有优点缺点,爱情本色,是清人眼里出西施,要把缺点都看成优点才是。

        何永忠这脾气不改,一辈子也别想找到对象。

        左英说:“你真舍得吃。”

        “民以食为天。”我说。

        “民以穿为天。”她笑笑改正我。

        “明年流行什么样的夏季衣服?”我问。

        “什么?模特儿竟来问我?”她笑:“况且我现在也不大买了,听你的话。”

        “几时开始的?昨天?”我仍笑她。

        大家笑一阵。

        忽然她问:“你见过何永忠吧?”

        我一怔,“碰见过两次。”她也真消息灵通。

        “他追你?”左英问得很率直。

        “当然不是,我哪里配?他要求那么高。连你都不能满足他,何况是别人?”我说的也是实话。

        “他条件很好。”左英犹自念念不忘。

        “你的条件也不差。”真的,长得那么漂亮,又有份那么好的工作。

        “那天何永忠到我们家吃过饭,就整个晚上称赞你,说你入厨能煮,上台够艳,有头脑,十分大方等等,我就知道他非常欣赏你。”

        “他可知道我一日抽三包香烟?”我笑问。

        “我想不知道。”

        “所以。”我说:“看一个人,怎么能凭第一次印象呢?他可知我患有哮喘?真是的。”

        “有谁肯像你这样,把自己的缺点数出来给人听呢?通常女人只肯认自己笨,最好笨得天真,尽被其他的老狐狸计算。”她停一停,“我不说了,牢骚越来越多。”

        这之后,何永忠又来过几次电话,我对他很客气,客气得几乎连边都沾不上,就差没叫他“何先生”,他知难而退,就不来烦我了。

        我松一口气。

        正在这个时候,左英文活泼起来,外出回来,时常带一束花。

        我很替她高兴,精神有寄托,她开始少买衣服,有些裙子,我居然看她穿看二次以上,可见脾气是大改了。

        现在的女孩子只要有约会,也不计较是否是理想的对象,我感喟的想,女人大平卖,动勿动就感激涕零,真是竞争大,生意难做。

        可是意外还在后头呢。

        左英的性情越来越好,有一日吃早餐时,我发觉她左手无名指上戴看一只豆大的钻戒,色泽很不错,咦,这回是真的,虽然说金钱买不到爱,但是一个男人若肯把一只一克拉钻戒套在她手上,那就已经算很爱她了。

        “订婚?”我问。

        “是的。”她巴不得我有此一问。

        她握着双手,情不自禁。

        “火箭时代。那幸运的男生是谁?”我迫下去。

        “琪,说出来你或许不相信,是何永忠。”

        “什么?”是他?他又回头?我愕住。

        “他同我说,前一阵子,他父亲身子不好,一盘生意落在他头上,千头万绪,弄得他心很顺,茶饭都几乎不思,因此没空见我。现在略有纹路,老人家健康也恢复了,因此他想到婚事。”

        我张大嘴,没想到左英会相信这等鬼话。这家伙,到处看过,发觉仍是左英好,又回来打她主意。

        左英叹口气,喝口茶。

        “我也不至于天真到那个地步。”她说:“但是我觉得他肯哄我,可见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仍是重要的,求仁得仁,谓之幸福。自小我就希望嫁这么一个男人,当中发生过什么,我不打算计较,只要结局美好,已经足够。”

        我听了,竟不知说什么才好。

        阳光斜斜地照在早餐桌子上,他们没结婚就已经貌合神离,各有名之目的,现代人的感情,是这样子的吧?这里面未尝没有哲学。

        凄惨的现代哲学,委曲求全,有选择等于没选择,因为时不我予,因为青春已逝。

        我说不出话来,喉咙中像是有什么咽不下去。

        “婚期订在年底。”她说。

        “旅行结婚?”

        “嗯。”她说:“整个蜜月开销由他长辈送出,算是了不起的大手笔。”

        我深深抽烟,她说得对,在今日,算是难得的了。

        “我婚后,琪,你恐怕要另找拍档一起住。”

        “是的。”我说。

        “你不大喜欢永忠吧!他说你对他很冷淡,有好几次他向你打听我的消息,你都不睬他。”

        好厉害的脚色,只手遮天,一下子先堵我的嘴,恶人先告状。

        我只好笑笑说:“我总得避嫌疑呀!”

        “琪,你的话真是掷地有金石之声。”

        “别过誉。”我说。

        我声音中没有太多的喜悦。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旁人哪里方便说太多。

        “恭喜恭喜。”我只好这样说。

        除此老套,想不出其他的话来。人生便是这样,兜兜又回到老路上去,看清形谁也找不到新路。恭喜。

        黄昏七时街角:

        姐姐又出去了,花枝招展,最时髦的复古皱皱小波浪发型,齐耳长短,穿露背装最好,雪白的宽裙子衬鞋店刚刚出售的小圆头柠檬黄高跟鞋,她永远走在打扮的流行尖端,美得要命。

        每天黄昏,吃完饭,约七时左右,姐姐便会出去,因为兆良哥在街角等她。

        他们走了已有两三年,虽然母亲反对,虽然兆良哥那么穷,他们还是来往着。

        因为母亲不喜欢他,兆长哥已很少上我们家来,他爱站在街角仅余的一间药房门口等,药房叫振兴,离远看去,在华灯初上时刻,店里堆着的各式货品,林林总总,瓶瓶罐罐,仿佛闪烁如所罗门王之宝藏。

        我一向喜欢这间角落土多,你可以在他们那里买到任何需要的东西,包括陈皮梅与圣诞卡在内。

        兆良哥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牛仔裤在那处等姐姐,在我眼中看出去,便已是天底下最浪漫的事。

        有时候下雨,他忘了携伞,母亲会咕哝:“那个傻小子。”而我会同情地借故下去,给他一把穿洞的旧伞。

        他不说什么,我亦不说什么。

        而似水晶帘子般落下,亮晶晶点缀他年轻俊朗的面孔,而姐姐,他应该知道,即使在雨天,化妆穿衣也得一小时。

        他、永远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等她。

        等到了又该到什么地方去?

        我从来没有问,这个城市这么挤这么脏,情侣可以到什么地方去?他同家人住,她亦与家人住。是到咖啡店?公园?抑或只是散步?

        姐姐也许永远不会告诉我。

        她只曾经说过,兆良哥的父母亦不喜欢她,“太冶艳了。年轻女孩那么全副精神打扮,心术不正。”姐姐学他们的口气如此说给我听。

        照说培养感情的条件与环境都那么差,这段情缘注定要触礁,但不知怎地,情侣们永远是乐观的,过一日算一日,没有明天。

        他仍然在那里等她。

        “会结婚吗?”我问。

        “唉,怎么结呢?”姐姐叹口气,“他那么穷。”

        “不是找到工作了吗?”

        “才四千块一个月,他的两弟一妹都要他帮助。”

        “他仍然替人补习吗?”

        “当然。”

        “可是他仍然有时间来见你。”

        “你这口气像他的妈,我是他生活的原动力,你明白吗?没有我,他什么都不想做。”

        我做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啊,这样!可是,他是不是你生活的引擎?”

        她沉默了一刻,秀丽的面孔在静态时如一幅图画,她终于说:“我不知道。”

        我怔住。

        “什么?”我问。

        “我要下去了,他在等我。”她取过手袋,蹬蹬蹬下楼。

        母亲看看她背影:“这就二十二岁了。”

        我不响。

        母亲说下去:“我不是嫌兆艮穷,而是嫌她明明那么重视物质生活,却偏偏自欺欺人,跑去与一个子儿都没有的兆良泡。”

        我仍然不出声。

        我是那么喜欢兆良哥,不忍在他面前或背后说任何坏话。

        兆良哥是来替我们姐妹俩补习数学时认识的。

        所以母亲常说:“略不小心,就发生这种事,再隔三年,人人都知道她是他的人,还有谁敢上门来?结果只好嫁他,有些女孩子最能吃苦,偏偏这个人又不是她。”

        我微微笑。

        姐姐已经很为兆艮哥吃苦,天天穿看高跟鞋在街上跑,他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兆良哥几时才会买一辆车子?

        为什么他们要天天见面?

        一天不见会发生些什么事?他们会不会因思念对方而死?

        姐姐说:“你懂什么?”

        我说:“我也二十岁了,你开头与兆良哥走的时候,比我还小一点。”

        她骄傲的说:“我早熟。”

        我一笑置之,早熟算是基么大买卖呢?

        我看看腕表,“近七点了,还不去?”

        她迟疑一下,“今天不去。”

        我怀疑耳朵有毛病。这是风雨不改的死约,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没有一日不见的,今天是什么意思?

        “兆更哥不舒服?”我探头出去看。

        那修长的身型早已站在街角。

        “他在等你呢。”

        “小妹,麻烦你下去同他说一声,我今日不舒服。”

        “你不舒服?”

        早已化好妆,穿好衣服,怎么可能?

        我立刻意味到什么不妥,一阵悲哀袭上我心头。

        栽说:“我才不会为你撒谎。”

        “那么由得他站在那里等到天亮。”姐姐有点急躁。

        “你没有空,又把他叫了来干什么?”

        “跟你说,你不会懂的。”

        我很生气,开门下去。

        兆良哥听见脚步声,转过头来,一脸欢喜,及见到是我,有一丝意外,沉默寡言的他并不说什么。

        我低声说:“她说她不舒服。”

        兆良哥立刻明白了。

        他苦笑。

        我轻轻问:“每天非见过她不可?”

        他点点头,仰起头,看着远处。

        “非得见过她才能安寝?”

        他又点点头。

        “才吃得下饭?”

        他微笑。

        “这便是爱情?”

        他转头走。

        “兆良哥。”我叫住他,“明天你还来不来?”

        他不回答,走了。

        背影无限落寞。

        我兴致索然回到家。

        姐姐不在,我问母亲:“她人呢?”

        母亲反问我:“这种时分,她怎会在家?”

        我很受震荡。

        她同别人出去了。谁?她要抛弃兆良哥?兆良哥可知道?她怎么应付两个男朋友?

        那夜她回来得很晚。

        我一直未睡,听到门口有汽车引擎响,偷偷爬到窗台张望。

        姐姐被一辆黑色的跑车送回来,车子在月色底下闪闪生光,有一种妖异的气氛。

        兆良哥将要挑战这个黑色武士,才能把姐姐夺回。

        她推开车门,我连忙回到被窝去。

        她进来时很疲倦,匆匆脱下穿戴,胡乱洗把脸,就倒头睡。

        第二天她得上班,我得上学。

        一早我起来,她还在床上,看样子今天又得告假,她老板迟早会发作。

        母亲摇摇头,“你看看她,幸亏我还有你替我争气,否则怎么去见亲友?”

        我耸耸肩,我不担心她,我担心的是兆良哥。

        到傍晚七点,姐姐还没有自外头回来,而兆良哥又站在街角,黄昏七点。

        他嘴角有一默红星,什么?吸烟?他几时开始吸烟的?

        我下楼去找他。

        “你来了?”我问:“她不在家。”

        兆良哥低下头。

        “别抽烟,把所有的香烟烧尽,她也不会改变主意。”

        他有点憔悴。

        “别再来街角,男儿志在四方,”我胡说一通,“这样子多没志气。”

        他还是不说话,又给我一个“你懂得什么”的表情。

        “她另外有男朋友,那个人有车。”我说:“你别痴心。”

        他长吁一口气。

        “为什么不说话?”我说:“你看你,多么孤僻。”

        他不回答,转身走了。

        这次我回家,母亲抓住我来教训。

        “你去惹他干什么?街角又不是我们的地基,你管是谁在那里等谁?要你去兜搭他?告诉你,再给我看见你同他说话,我头一个不放过你。”

        我问:“妈妈,姐姐此刻同谁走?”

        她说:“我不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

        母亲没好气,“她都快变交际花了,我管得了?”

        我不放弃,“那个开黑跑车的是谁?”

        母亲光火,站起来回房间去。

        我还是不知底细。

        等姐姐回来,一脸晦气,我问:“怎么?给公司开除了?”

        “乌鸦嘴!”

        “不用铁算盘也可以猜得到,一天到晚迟到早退,现在好了,白天睡觉,晚上做高级玩伴,专陪开跑车的男人出去。”

        “闭嘴!”她要扑过来打我。

        我一躲躲开。

        母亲过来大声说:“都给我站着。”

        姐姐有点怕母亲,站着不动。

        “你!”母亲喝问:“你丢了工作,以后打算怎么办?”

        “这种千儿八百的工作,哪儿找不到?”姐姐气鼓鼓说:“隔些时候再去上班就是了。”

        “一个人的身份最要紧是清清楚楚,你现在算什么?交际花?名女人?白领女?”

        “妈妈何苦一直骂?”姐姐按捺不住,“我同兆良走了三年,你骂足三年,此刻我不同他在一起,还是骂。总之我无论效什么,都不合你的眼,不如我离了这个家倒好。”

        她回房。

        我追进去。

        “姐姐。”

        “走开。”

        “姐姐,为什么与兆艮哥分开?”

        “因为闷。”

        “他那么爱你,怎么你仍然觉得闷?”

        “在一起三年,一直在街角等,一直散步,一直去听古典音乐会,这样下去有什么前途?”

        当初呢?

        “当初年纪轻,哪里知道那么多!”

        “姐姐,你在气头上──咦,你干什么?”

        “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家。”

        “你要走?”

        “不走还待什么时候?”

        “我不明白。”

        “这事与你无关,你明不明白都好。”

        我拉住她的手,“你这一去住在什么地方?”

        “朋友家。”

        “是那个开黑色跑车的人吗?”

        “是。”

        “他会同你结婚?”

        “别老土了!”

        “好,那么他会保证什么?你不能自一个‘朋友’的家走到另外一个‘朋友’的家去,这样你很快完蛋,想想清楚,别因母亲几句话而气在心头,非要毁灭自己来报复她。她不会为你伤心,她那一辈的老派人不过为面子而活,你若以身试法,太不值得。”

        姐姐悲从中来,“倒没想到你会安慰我。”

        我微笑,“我是你妹妹,记得吗?”

        我们拥抱。

        离家少女很少有好的结局,外头不知几许豺狼在虎视眈眈,专等被母鸡逼出来的小鸡来吞吃。

        我说:“吃亏的是你,母亲一句‘她自甘堕落’便推卸责任,男人也只须说声‘她自动送上门来’。”

        姐姐哭泣:“但这个家,实在耽不下去。”

        “努力将来,你会得到一个真正属于你的冢。”

        姐姐笑起来,“你的志气真不小。”

        “所以,我并非一无所知的。”我说。

        “日子太难熬了。”她躺在床上叹息。

        我看看街角,“兆良哥在等。”

        “让他去。”

        “真可怕,像个幽魂。”我说。

        “他真没志气。”

        “男人也很难做,痴情又被骂作窝囊。”

        姐姐啼笑皆非。

        “他会有出息的,跟定他有什么不好?”

        姐姐说:“我知道你对他的印象出奇的好,但我与他的关系却到此为止。”

        那角落店铺仍然辉煌,但是站在那里的人却已憔悴。

        我说:“就算与兆良哥结束,也不必盲目急急投向另一人怀抱。”

        “你还是帮他。”

        “是。”我说:“我喜欢他。”即使他太像一个幽魂。

        下雨时我仍然给他递伞。

        他忽然开口对我说:“明天我就不来了。”

        我点点头,没有意外,总有一日,他会醒觉。

        这么俊朗努力的男孩子,不会因一个女子一蹶不振,一切都是暂时的,像爱情。

        他苦涩的微笑,“我母亲说,我再这样下去,她要把我自家中赶出来。”

        我说:“令堂说得很对。”

        他一怔,看着我:“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子。”

        “不小了。”我微笑,“而且长得不美的女孩只得聪明。”

        “不知怎地,你姐姐从来不给人一种小的感觉。”兆夏哥说。

        因为老姐的体态神情,看似只水蜜桃,从来不像小女孩子,即使在十四五岁也不是。

        “她也不好过,”我说:“很矛盾,跟你在一起,压力实在太大,不跟你在一起,又牵挂着你。”

        “告诉我,小妹,”兆良哥凝视我,“把事情分析得这么彻底,有没有快乐?”

        我笑嘻嘻的答:“没有,可是像你们这么糊里糊涂的过活,又快不快乐?”

        “不快乐。”他不得不承认。

        “既然大家都没有快乐,何必问我?”

        “我要走了。”

        “兆良哥。”我叫住他。

        他转过头来,等我开口。

        我有千言万语,不知怎么说才好。我想说,我太习惯他每日黄昏七点钟在这里,见不到他,我会比谁都难过,我会比姐姐更黯然。

        我还想说,我自从他第一次进我们家门,为我们补习,就对他心生爱慕。

        我更想说:兆良哥,我不怕穷,我坚信他会熬出头来。

        但我张着嘴,雨水飘在我脸上,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兆良哥摸摸我的头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的鼻子发酸,泪水冒上来,脸颊发烧。

        他说:“你是个可爱的孩子,我一早就觉察得到,否则我也太不敏感了,是不可能的事。”

        我垂下眼,两颗大大重重的眼泪终于噗的落下来。

        “但……不是现在。”他说:“我想你是会明白的,伤了的心,一时间……况且,我是这样的爱她……我不会放弃。”他说得很断续很困难。

        是我忍受不住,转头走开了。

        母亲冷冷的问我,“你去见他干什么?”

        我同她说:“妈妈,你为什么总是冷冷的在一角偷窥?你到底知道多少?你究竟要知道什么?你以一个毫不动容的观众身份来观看亲生女儿的七情六欲,挣扎失意,要到什么时候?你既不伸手救援,为什么还喋喋不休地批评我们这场戏做得不够精彩?你到底要什么?”

        母亲被我说得面孔一阵青一阵白。

        姐姐在一旁鼓起掌来。

        我同母亲说:“你这样子下去,很快便会如愿以偿!我们会搬出去住。”

        母亲竟不出声。

        我回到房中,自书包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支来吸。。

        姐姐问:“如果她真的赶你走,你怎么办?”

        “她不会的,不过也不要把她逼得太厉害,她是母亲。”

        “我没有你一半本事。”姐姐说:“我根本不会同她理论。”

        我歇口气,“她对兆良哥有牢不可破的偏见。”

        姐姐沉默一会儿。

        “你是为了兆良才与她吵吗?”

        “我的心事,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我把头转过去,不去回答,我问:“那个开黑色车子的人呢,怎么不来了?”

        姐姐苦笑,“拣不到便宜选来?这个城里的女人又不是死光了。”

        就那么简单。

        真没味道。更显得兆良哥的深情难得。

        姐姐看着街角,“他也不来了。”

        “如果他来,你会下去?”

        姐姐缓缓摇头。

        “但你仍希望他在那里等你,直至变为一尊石像?”

        姐姐笑,“没有,我不会那么黑心。”

        “你知道只要你唤他,他是会回来的。”

        姐姐不回答,她翻阅报纸找工作。

        这三年来他们爱得那么劳累,有个机会休息,往乐观那边想,也未尝不是好事。

        姐姐说,有时候天气热,在小公园坐着,热得头昏,手脚都麻痹起来,一天工作下来,疲倦得紧,还得谈恋爱,苦得不堪,几次三番要放弃,只觉一头一背的汗,胶住灵性,如果不是母亲竭力反对,或许可得喘息。

        “好几次想出去租个小房间同居。”姐姐说。

        现在终于分开,母亲却没有胜利感。

        姐姐找到工作,仍然上班,并没有堕落,母亲不知有没有失望,但对我们的态度,逐渐缓和。

        姐姐很消瘦,衣着也随便起来,渐渐爱穿宽身舒适的衣裳,品味与我越来越接近,化妆淡下来,比起以前,少了种神采,但多了些气质。

        每到七时,我们仍然伏在窗台上看牢街角。

        有时候我喜欢在那种时刻,故意下去买一包巧克力。母亲再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兆良哥在不在那里等,已是无关重要的事。

        家里很静很静。

        每天黄昏,一家三口坐在家中吃饭,三个女人都沉默无言。

        最无话可说的是姐姐。以前似一只彩雀似的姐姐。

        我最不原谅母亲这样克杀姐姐短暂的青春。

        我问姐姐:“你有没有想过他在什么地方?”

        姐茫然问:“谁?”

        “兆良哥。”

        “没有。”她淡然。

        “姐,我不是要探听你的秘密,你可以和我说老实话。”

        “没有。记忆太苦涩,不想好过想,环境固然不容我们,我们也太不争气,那么年轻,又没有能力,谈什么恋爱?”

        我靠在窗口看,“我奇怪他在做什么。”

        “他?努力做工。”

        “你怎么知道?”

        姐微笑,“我太清楚地。”

        “有没有新的女朋友?他还是很爱你。”

        “总有一天会淡忘。”

        我约莫觉得姐有什么在瞒我,她的声音语气虽不热烈,但并没有绝望的味道。

        难道她已经忘记?

        我很失望,天气又渐渐热起来,有时候雷雨天,我会解嘲的想:幸亏兆良哥已经放弃了,不然准会淋死。

        我有事有事在窗畔生根。

        一个黄昏,一眼望出去,吓一大跳。

        眼花?我用手擦擦双眼。

        这是谁?西装、领带、俊朗的面孔、修长身裁,数月不见,依然无恙。

        化灰也认得他是兆良哥。

        这是怎么回事?改变装束,他又跑回来等。

        是不是我们想念他想得太厉害了,引起幻觉?

        刚在疑惑,要咬嘴唇来证实是否做梦?眼前一花,又多了一个人。

        姐姐!

        她飞快迎上去,拉着兆良哥到另一角落去。

        我明白了。

        他们早已重修旧好,只不过改变热烈的旧作风,现在瞒着我与母亲,偷偷作短暂的见面。

        岂有此理。

        我开头只会很生气,心中胃酸泡。直到感情沉淀下来,才懂得为他们高兴。

        连我都瞒。我一直是站在他们那边的呀!

        也许他们有他们的理由,也许觉得不好意思,也许没有把握。恐惧太多……过去的坏经验影响。

        我决定维持沉默,免得不成熟的感情一打就散。

        姐姐在十分钟后就回来。

        我不禁佩服她,一点声色都不露,除了身体成熟,看样子她头脑也成熟了。

        到这个时候,我仅有的一些妒忌之情也去得干干净净,完全恢复正常。

        今天兆良哥也太不小心,竟站错位置,给我看到不要紧,给妈妈看到又有麻烦。

        如此他们俩也不似从前那么痴缠,见个面,说几句,就各顾各做更重要的事去,一早就这样,怕双方家长也不致于反对得那么厉害。

        至今我很放心。

        我一直没提起,暗暗留神,又得到新的理论:原来他们见面的时闻改为每星期三次。

        姐姐的生活正常,憔悴焦黄之气渐渐散清。

        我忍不住要捣蛋。

        趁着天气好的黄昏,我到街角士多另一边去等地。

        兆良哥比我早到。

        我咳嗽一声。

        兆良猛地转过头来,见到是我,一味只是笑,非常不好意思。

        我的悻悻然倒不是装出来的。

        他一直拍我的肩膀,表示安慰及歉意。

        我对他的爱并不是自私的,他应该知道。

        跟着姐姐也赶到了,看见我一呆,也不出声。

        兆良说:“怕你们母亲知道……”

        我低下头看鞋子。

        “你看你们俩,现在多相像。”兆更哥又说。

        姐姐乘机说:“我们根本是姐妹。”

        我仍然拒绝出声。

        兆良说:“我开职了,不替我高兴吗?”

        姐姐说:“我和她先回去。”

        姐姐拉起我,一齐回家,一路温言地试探我的情绪。

        一开门母亲迎面出来。

        她苦无其事的说:“为什么不请兆良上来?”

        我一惊,立刻说:“不是我说的。”

        母亲接着说:“在街站,多么累。”

        姐还在发呆。我说:“还不去追兆良哥?你不去我去!!”

        我飞身去追,他还站在车站。

        “兆良哥!”我喜悦的大声叫,向他招手。

        姐姐也在身后跑上来。

        兆良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却知道黄昏七时街角快成为历史陈迹。他们终于获得家人的谅解。

        前面道路终于有阳光照耀。

        结婚:

        沈岳瑞是我的老朋友了,有人曾经笑我们是青梅竹马,因为我们幼时是邻居,又一起念书,故此妻不大喜欢她。女人总是吃醋。

        再加上老瑞有些十三点兮兮,妻更加白眼有加。

        不过老瑞每次来找我,妻仍然客客气气,除非逼不得已,否则不会在我面前发牢骚。

        日子久了以后,她们也有说有笑,因为妻已看出来,我与老瑞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要有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有,根本我把她当作一个包袱,半个兄弟姐妹,在必要时扶她一把,如此而已。

        老瑞蛮可怜的,没有父母,自幼跟着亲戚过活,往往表兄弟姐妹有的,她没有,因此造成一副好强心。自卑感与虚荣心,交织成为一片混乱。

        我记得当年她时常跑过来我们家吃饭,母亲说不过多加筷子而已,我们是这样泡熟的。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到目前,老瑞真老了,我也老了,都是三十出头的人。

        不过老瑞每逢受了什么剌激,还维持童真,爱嚷嚷:“我要结婚了。”

        仿佛一结婚立刻可以得道成仙,不同凡响。

        开头的一两次,大家都以为是真的,着实热闹一番,几乎连礼物都备下了,又没有下文,因此渐渐大家都不理会她。

        妻同我说:“会不会是惯性?”

        “你公司同事一大把,介绍个理想的人给她,应该是没问题的,老瑞长得过得去,又有份职业,而且不见得在人前也这样口无遮拦。一个人活到三十老几还玉体无恙,一定有她的本事,不可能一无是处。”

        “你对这干妹妹不错嘛。”妻微笑。

        “不错?是不错。我也瞧不出有什么好,这些年来,我有什么好处给她?人与人之间,不过是这样。欲想人雪中送炭,不如平日自己把炭储藏起来,留待下雪时用,至于锦上添花,也不必了,织一幅织锦时,不如把花也织进去,凡事千万不要求人。”

        妻说!“你看,牢骚一大堆。”

        我笑。

        “我看她自己很有办法,不必旁人动脑筋。”

        说得很是。做媒做中做保都是难的,若当事人过河拆桥,倒也罢了,呆鹅还可以祝他幸福,最惨是一些当事人明明在河中央,已经打算拆板,急得保人一额汗。这位仁兄/仁姐最后失策掉在水里,还照样的抱怨保人。

        老瑞很快把男朋友带来喝下午茶。

        我们家的下午茶是著名的,因为有很多点心相伴,有朋友说每星期六来,保证增肥。

        我们在周末下午客人常满,像个沙龙,只可惜蜗居太小,有人满之患。

        老瑞带着男友来了。

        我一看就知道小尹只是吃饭跳舞的男朋友。

        老瑞当局者迷,我不便扫她的兴。

        她把小尹带来我冢,也是看得起我,认为我不使她蒙羞,我配见她的男朋友。

        男女在一起,开头总是把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男的一定把女的往他办公的地方带,好让她知道他有事业。女的多数带他见朋友,表示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

        男女之间的花样,耍来要去不过是这几道板斧,过来人都心知肚明,会心微笑。

        我殷勤地招呼老瑞与小尹。

        老瑞很陶醉,不时眼定定的青青男友,面泛春光,不胜其喜的模样。

        我既好气又好笑。

        真是的,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做也做够,熬也熬惯,有什么担当不起,要乐得那个样子。

        当然,现在这年代,男女也不必玩猜谜游戏了,但始终双方都要含蓄一点才好,将来留个余地下台。

        她过来问我:“老杜,你看他如何?”

        “很好,任职何处?”我问。

        “大美银行的副经理,留美学生,管理科硕士。”老瑞神气活现的报告。

        “你们走了多久了?”

        “三个星期。”

        “啊!那么怏。”

        “我们要结婚了。”

        “又结婚?”

        “死相!”她推我一下,“我几时说过结婚?”

        “不止一次了。”

        “这次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我笑!“他向你求婚?”

        “求过。我想我快要答应他。”老瑞答得不含糊。

        我一怔。

        “你认为如何?”她问我。

        “无论如何,结婚是好的。”我说。

        我大力拍她的肩膀,祝她从此走上一条正路。

        无论对强人或弱考来说,结婚都是好的,生活可能仍然要面对许多困难,至少有个并肩作战的伴侣。

        晚餐时分,这一对亲亲密密的走了。

        妻问我:“可是要结婚了?”

        我点点头。

        “看样子是非结不可,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

        “什么时候?”

        “说是下个月。”

        “现在离下个月只有十天了。”我不置信。

        “马上就揭盅,尽管走看瞧。”妻笑,“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什么?”

        “不信那个叫小尹的男人娶她。”

        “为什么?”妻不以为然,“也许人家有缘份。”

        “缘份是什么?”我反问。

        “是很支的一种说法,把男女拉在一起的一种无形力量。”

        “缘份也要凭因素的,洋人嘴里的机会率便是缘份,要中机会,人为的因素多看呢!这是一个条件社会,小尹怎么可能娶老瑞,对他根本没帮助,像这种小伙子,理想中对象是小康之家出来,大学刚刚毕业,有嫁妆的小姐。”

        “你懂看相?”妻不服贴,“你怎么知道小尹先生要的是什么?”

        “像小尹先生这样的年轻人,任何一家英资美资的银行里都可找到一两打,他们的行动模式都有来历,这并不需要一个料事如神的活神仙才可以预测到,他是不会娶老瑞的,老瑞不管他用,吃吃喝喝不要紧,结婚?那是两码子事。”

        妻反问:“他动了真情呢?”

        “现代人没这么容易动情。他要是会得动情,决不能拖到今日才罗曼蒂克起来,都三十出头了。”

        妻不语。

        过很久她说:“下个月明明要到了。”

        是的,一煞时十月份便过去。

        小尹不见人,老瑞仍然孤家寡人。

        妻觉得我料事如神。“虽是势利眼,不过眼光够准。”

        怎么能这么说,这明明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怎么好说我势利。老瑞嫁个船王,我也不能沾她的光,她嫁乞丐,未必会向我借贷。

        不过老瑞那么好胜,她非要嫁个她认为可以为她扬眉吐气的男人不可,雪一雪“前耻”。

        她说:“明明提到婚嫁,后来见到离乡别并的到美国去,算啦,我爱香港,舍不得。”

        就这样找个梯子下台来。

        “结婚管结婚,以后别叫得通街都知。”

        “我明明决定,后来才改变心意。”她说。

        “后来是谁改变主意?”我问。

        “我!”

        “为什么?”我直截了当的问。

        “我嫌他烦了,一直催我到美国去,当初,谁也没有提过去美国。”

        我说:“到外国你们何以为生?”

        “他没问题,他家人都在那里,我可无聊了,这里朋友多,美国不认识人。”

        “可以念书。”

        “唔──临老念什么书?”她不耐烦起来,“我们说别的好不好?”

        我闭上尊嘴。

        妻给我一个“你好不识相”的表情。

        妻是对的。

        我太不识趣。

        我记得我与妻从相识到结婚,简直没有人知道,到私底下订了婚,才告诉亲人,旅行回来,便实事就是的组织家庭,直到如今。

        我从没想过有人居然可以把结婚当中奖金似的大肆宣扬及庆祝。

        这未免太看低自己;像是没人要的箩底灯,忽然获得赏识,乐得晕头转向……这是不对的,老瑞一开头就错了。

        一个人,只要有一份好的职业与健康的体格,总会获得理想的配偶,而终究可以为阁下扬眉吐气的人,始终还是阁下自己。

        多少女人嫁入豪门(真的嫁了进去),因为不获夫家赏识,还不是一无所获的黯然离开。

        婚姻最重要是门当户对,志趣相投。

        老瑞经过这次之后,着实憔悴了一阵子。

        我很同情她。她“失恋”了,可以这样形容她,不过用“失意”两字,比较适合。

        人生不如意事常──岂止!

        老瑞喝醉了酒就到我们家来,我们腾出沙发来让她躺着,对她很好。

        真是的,一个完全没有背景的女子,在社会要闯出名堂来,太不容易了。谁关心她的病痛、需要、挫折,以及死活?一切都凭她自己,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立刻成为笑柄。

        这就是老瑞一直渴望出人头地以及扬眉吐气的原因。

        她想嫁得一个社会上公认的好男人,不是生理上的需要,而是心理上的。

        她对婚姻的憧憬很大,很不着边际,老以为婚后可以一步升天,吐尽一口鸟气,添增一种被需要的好感觉,出嫁从夫,她乐意在小家庭里做一个主妇。

        但请看看妻。

        她何尝不是嫁予一个社会公认的好男人,但是她不但有一份全职,回到家来,还不是什么都得她动手,有几次累得她仅叫,向我跳脚,控诉我不帮手。

        别以为这算劳苦功高,公公婆婆还嫌她不赶快替咱们家添个男孙!

        瞧,为人妻岂是易做的。

        嫁到外国,即使有房子有车子,也够闷的,五六十岁的退休人土都说吃不消,更不用说是年轻主妇了,一天到晚对本洗衣机洗碗机……老瑞这次失意,难保不是幸运。

        妻都常常说:“唉,我嫁了你,你们家便多了条不用吃草、忠心不贰的牛。”

        嫁人与享福没有丝毫的关连。

        所以不要说是生孩子,这年头肯嫁人的女子也不多了,越有资格,越够知识的,越不肯嫁。

        有一阵子,家里特别的静。

        我对妻说:“莫非老瑞又有男朋友了?”

        “看样子是。”

        “这样也好,屡战屡败,失败乃成功之母。”

        不知道这次是啥人。

        “是谁?”我问。

        妻说:“除了自己妹妹,谁敢问谁?不要紧,她一向喜欢宣扬,她一定会自己说出来。”

        我们等了一个礼拜。

        老瑞把她的男友带出来见面。

        这人还真有一手,男朋友外表都不错。

        他姓鲁。

        小鲁一表人才,西装毕挺,说话有纹有路。

        但是结婚仍然是另外一件事。

        一看就明白,吃顿饭,奋场戏,小鲁乐于奉陪,但结婚,嗯,怕还需要一段日子。她老遇到这种男人。

        双方总得互相观察清楚,认为切合需要,那才可以谈论婚配。

        刚认识就提到婚嫁,哪个男人会不被吓跑?希望老瑞理智一点。

        大家吃了一顿丰富而愉快的晚餐。

        由我付胀。怎么好意思叫陌生人拿钱出来。

        饭后我们去喝咖啡。

        我与小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阁下哪里人?”

        “广东,不过自小在香港生活。”

        老瑞加一句:“他是独子,家里是老式家庭,父亲过世了,母亲打理一家药行。”

        我皱一皱眉头:“鲁先生干哪一行?”

        那小鲁稚气的说:“我此刻念博士,还没出来做事。”

        我吓一跳!这么小?还没毕业?

        老瑞连忙说:“他也有二十九岁了。”

        廿九岁还没考到博士。我弟弟廿五岁就拿到这衔头。

        看样子老瑞还要放多一阵太子账。这是很累的一件事,不知她有没有心理准备。

        吃完茶我们也就散会。

        妻坐在梳妆始前把头发拆开梳通。

        我靠在床上看她理妆,忽然心中涨鼓鼓地充满幸福。茫茫人海,能够找到一个相配相爱的伴侣,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我很满足地睡了,觉得诸人苦海无边,我则经已回头是岸,上天待我不薄。

        第二天起来,对妻特别的温柔体贴。

        这年头,男人找妻子难,女人嫁丈夫也难。

        人挑你,你挑人,难得大冢合眼缘,又要家庭允许,太不容易。

        我们等老瑞带来好消息。

        这次她同这男人走了很久,总有三五个月。这对老瑞来说,已是半辈子那么长久,很难得了。

        一日下班回家,看见妻在同她说话。

        妻说了一半:“……你也不小了,一晃眼三十出头,也得为自己打算打算,一夫一妻,图个正经,天天过着春意闹的日子,多累。”

        “我们快要结婚。”老瑞说。

        “他有经济独立的本事?”妻问。

        “也许可以住他家。”她低下头。

        “别开玩笑了,天长地久,你能跟申一个广东老寡婆住?也许人家每天早上六点正要起来上香给神主牌呢!叫你陪她,你肯不肯?”

        老瑞不出声。

        妻笑一声,“怕不怕?”

        “什么都被你料中。”

        “你自己好好考虑,没有好的对象之前,不必谈婚论嫁。”

        “人家会笑我嫁不出去。”

        “人家未必有空笑你,有那么无聊的人,你也不必理会他们说些什么。何必担心,人家黄筑君张敏仪还没有嫁人,你急什么?”

        “但是人家有事业。”

        “事业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妻说:“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你老挂着谈恋爱,人家埋头苦干,当然人家有事业。”

        老瑞发呆。

        我捧了某进去。

        妻向我道谢,接过茶杯。

        老瑞很感叹的说:“你们真的相敬如宾。”

        我微笑,“这样默默地快乐不为人知的生活,你过不惯。你是个不断寻找刺激的人。”

        老瑞白我一眼,“别寻我开心了。”

        我说:“这种事急也急不来,该你碰见的,你一定会碰见。”

        老瑞说:“再迟,迟到几时呢?这些日子来,穿衣服赔化妆品也蚀得光光的,又住在亲戚家,自己连公寓都租不起,做了七年工也不见有升职机会,再不嫁,更加山穷水尽,我连申请到美国旅行,领事馆都不批下来,”她顿足哭丧着面孔,“分明嫌我不够资格。”

        我未想到她的处境尴尬到这种地步。

        妻与我面面相觑。

        我说:“先要解决住的问题。不能再住在人家家里。”

        “出来怎么办?租人家一间房间,不如住他们那里。”

        “可以租层小公寓。”我说。

        妻不耐硕,“你这等于教人食肉糜。”

        “最要紧是自己有个窝,有私人的活动范围,那么你就不会那么渴望结婚,”我说:“真的。”

        “谁不知道真的?要是经济能力不够,也不能有这种享受。”妻说。

        “现在房子便宜了,要是狠得下心来,不过三四千块月租,花一两万装修便可以入伙,如果你工作七年,连这个节蓄都没有,那就不值得原谅了,我知道有位小姐返来六年间,不但自置一千三百尺面积的楼宇,还有十万美金以上的现款节蓄,而且皮裘钻表一应俱全──别想歪了,人家不是做偏门的。”

        老瑞暴跳,“你这个人,废话怎么如此之多!”

        我瞪看她,“别告诉我,你都穿在身上了,你的衣服,并不见得出色。”

        妻说:“出色的衣服,两三万元一件,别开玩笑了。”

        我再一次闭上尊嘴。

        老瑞低下头:“你说得对,我的确是太没有打算。”

        “钱花到哪里去了?”妻抱怨她。

        “根本没有赚多少,一个月才几千块钱,吃吃喝喝已经完蛋。”

        三个人无言相对。

        随后老瑞说:“发奋已经太迟,我还是结婚算了。”

        我说:“他能负责你全部开销?”

        “是,我很快不必再工作,有他出去做便可以。”

        “他还是个学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个。”

        我真的被弄糊涂了,我怪叫,“你倒嫁什么人?”

        “一个有独立资格的人。”她说。

        “谁?”我与妻齐齐问。

        “你们没见过。”她答。

        “老瑞,别这样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虽然说如今可以离婚,离了再给,难免元气大伤,况且有多少个女人有资格结三四次婚?”

        妻也说:“为生活为出路结婚,都不是好办法。”

        “那么为什么呢?”老瑞问。

        “自然是为认为跟这个人生活比一个人生活愉快。”我说:“狂恋是不需要的,别太戏剧化。”

        老瑞怔怔的说:“两个人生活当然是比一个人好。”

        “是吗,那么为何那么多人闹分居?”我问。

        老瑞说:“你这个人最讨厌,非但没有解决我的问题,还引起那么多难题,老听你说话,已经头发白。”她勃然大怒。

        妻说:“你别理他,他也是为你着急。”

        老瑞说:“我走了。”

        “吃完饭再走。”

        “我不是没有地方吃饭的。”

        她走了。

        妻责备我:“你看你,太过份了。”

        是的,我是有点过份,我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条错路,又不能举出什么具体的方法来帮她,眼睁睁看着她像没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

        “在这个关口不适合说话。”妻说:“一切话都变成讽刺她讥笑她。”

        “那么,朋友要来有什么用?”

        “朋友,朋友是要来陪着吃饭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后的日子里,我努力与老瑞联络,想叫她来吃饭。

        老瑞对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烦。

        我心中有气。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经职业,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独。

        妻说:“你与她斗气,你疯了。”

        我翻过报纸,“我在阅报,看看有什么结婚启事,也许老瑞真结婚了,想通知亲友也说不定。”

        “啊?会这样吗?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来。”

        我们一直期待发生的事,并没有发生,不过老瑞绝足不来,是个事实。

        她终于被得罪了,也难怪,我把她说得一文不值:没事业、没房产、没丈夫、没现款、没青春,又不美貌,要死,简直把她踩成柿饼,难怪她生气。

        活该。三十年的交情,毁于一旦。

        你别说,家里少了老瑞来坐,顿时像欠缺什么似的,静了下来。

        怎么能不寂寞呢?她那么勇敢,我们太过自爱,不敢说不敢做的事,她全部付之于行动,光是做观众,都能骇笑,这么精彩的一个人物,忽然绝足不来,损失不少人生乐趣。

        而且多多少少我有点担心她。

        老瑞能不能在三十高龄修成正果呢,就要看过不过得了这一关了。

        结婚以后,若能克守妇道,克勤克俭,那是不成问题的,若还出什么花样,话就很难说了。

        我口气老到,到现在还常常想以长辈姿态出现,指出她的不当,当然她要不高兴。

        玩火,是她的事,沦落,是她的身体,她不需要朋友来教导她指挥她。

        索性孤立自己,少听许多闲言闲语,任性地过她认为值得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妻说:“看样子,她是真的不来了。”

        我心恻然。

        “明天她嫁个百万富翁,你就不会有这么难看的表情了。”妻笑;“也难怪她一天到晚要出人头地,这些年来,无论谁说起她都要皱眉头,她气苦。”

        “你看人家谁谁谁情况其实跟她差不多,但是人家值得尊敬,她不。”

        “因为你同老瑞太熟了,熟稔带来轻蔑,那是一定的。”

        “她也看不起我。”

        “算了算了,别老说她,她要打喷嚏的。”

        我说:“从此不说她。”

        后来也渐渐淡忘这件事。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很久很久之后(感觉上像已是很久很久),开信箱跌出一张帖子来,是老瑞的结婚请帖!

        哇!我叫起来。

        那男人叫什么?我连忙盯着看:叫张文新。

        “我们订于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大会堂注册处登记结婚。”

        我奔上楼去给妻者。

        “真的结婚了,真的结婚了。”我叫。

        妻接过帖子,喃喃的说:“真的结婚了。”

        “伟大伟大,无论如何,结婚总是好的。”我说。

        “那人是谁?干哪一行?出色不出色?能不能为她出口气?”妻一连串问。

        “不知道。”

        “她怎么不把他带来给我们瞧瞧?”

        “这次她实行守秘。”我说。

        “可不是。”妻埋怨,“都是你。”

        “算了,朋友也有缘份,缘份尽的时候,多说无益,能收到帖子,已经算很不错了。

        我茫然若失。

        结婚了。

        从此以后,我们都没有与她联络上。

        谁知道,也许她恨我们。也许她真正要显点颜色的,就是我们两夫妻。

        她没有给我们新电话地址。

        我们一直不知道她的对象是个怎样的人。

        不过我心中暗想:也许婚姻一触礁,她又会出现在我们家──那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姐妹俩:

        家里其实很简单,三个女人。姐姐、母亲与我。

        父亲早已去世,剩下一点点钱与一幢小房子。支持历年来的学费及生活费,待我们成年,已没有剩下多少,生活非常节俭,童年的生活沉闷而悲观,过得相当乏味。

        母亲并不是振作坚强的女人,自父亲去世之后,终年以眼泪洗脸,现在虽然把悲伤收敛,但成日都板着一张脸,不知她心里想些什么,所以我与她的关系一直很暧昧。

        姐姐常常与她吵架,而我则较为迁就她。

        生了姐姐后十年才生我,父母一心一意要添个儿子,结果又是瓦不是璋,母亲失望之至,但爹却是疼我的。

        我与姐姐性情完全不一样,姐似妈妈,而我似爹爹。芝麻绿豆的事,对于姐姐来说,都是一项刺激,而我,我似一个泼皮,天落下来也只不过能催我走快两步。

        为了这种嘻嘻哈哈的性格,近年来母亲对我也越来越好感。

        我性格中的妙处,像爹。

        在临终前,他犹自说笑,对妈妈说:“总要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谁不会死呢?再舍不得也只好撒手。对小妹好些,迟些你会知道,这女儿比儿子还强呢。至于你,就委屈寂寞一点了,都四十五岁,看样子你是没有再嫁的机会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年我十四岁。

        姐姐立刻狠狠的瞪我一眼,事后说:“小妹完全没有良知。”这句话,立刻在亲戚间轰烈的传开,至今他们认为我是个十三点。

        妈妈的唯一反应是哭得死去活来。

        其实十年后的今天,我还认为爹说得对,死亡是生命的应有正常现象,当然,可爱的亲友去世,我们都哀痛伤心,但稍后应当拾回力量。

        母亲没有。

        姐也没有。

        她们一贯地做了寡妇孤儿,挟孤以自重。

        而我,我仍然坚持地振作地活下去,与她们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

        啊。

        我有没有说,姐至今还没有对象?三十四岁,没有约会,没有朋友,成日守在家中。

        她的嗜好是同母亲吵架与同我作对。我无论效什么,她都要置评。我越是迁就她,她越是得寸进尺,为只为了误会我可怜她。

        其实没有这种事。凭什么可怜她?人生难得二十,快过三十,时间过得快,谁没有三十岁呢,除非廿九岁死了。

        况且现代女人的青春期这么长,三十四岁正当盛年,就算三十七八也还根漂亮,人到这个岁数才是真正成熟期。

        只有姐一个人才以为自己行将就木。

        她这个观念荒谬得不值得同情。

        而我,我发誓即使到四十、五十,我还是会尽力把自己修饰得最美观。

        我们并不睡一间房间,她说无法与我同住,所以我搬入储物室,一间小得只六乘六面积的杂物间。放了一张床之后,其余空间,只好用来挂衣服,做功课,我坐地上,伏床上写。

        姐的睡房很宽,足有十乘十四。

        独个儿住是寂寞,所以她时常走过来,靠在我的门框上,与我说话。

        她的口气像那种三十年前广东片中的老姑婆。

        我所做的任何事,她都看不入眼。我都退让她三分,但是有一次真忍不住了。

        那是一个暑假,我在写一份报告。

        那日天气醣热,我们家如非必要,不开冷气,我穿一件男人的白色汗衫,一条内裤,埋头苦干。

        被她看见了,就借题发挥起来。

        开头还说得温和:“你老是这样衣冠不整,什么意思?”

        “家里三个女人,又是一家子,有什么关系?”我头也没抬。

        “浪荡惯了,出去失礼于人。”

        我觉得她过火,便说:“现在不兴诛九族的了,我不会连累你。”

        这句话说得唐突,勾动了她的心事,立刻使她斜看眼冷笑一声,“可是谁都知道我有个辣的十三点的妹妹。”

        我叹口气,知道把话说过份了,不去意她。

        她又说:“妈,你不管她,将来被人退货,可怨不得。”

        妈妈慢条斯理的吸口烟,“我管不看她,退货也没得怨,反正她可以养活她自己。”

        我忍不住噗味一声笑出来。

        姐更生气,咬定母亲帮着我。

        妈妈又说:“大妹,我看你的口气,比我的还要古老,就快要你妹妹证实她是否处女了。”

        我觉得老妈这句话有莫大的幽默感,心头一宽,哈哈大笑起来,前仰后合。

        姐忽然恼羞成怒,指着我骂,“神经病,浪得那个样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有多滥?你同小朱的鬼祟事我不知道?”

        我愕然:“知道又如何中.你不是打算写成一篇文章,投稿到秘闻杂志吧?我有图片,”我作状一阵乱翻,“可权充插图,有张穿泳衣的不错──”

        谁料她会扑上来给我一巴掌,我还不知道发生了啥子事体,面孔已着了一记,火辣辣的痛起来。

        我也动了真火,本能还击,也给她一个耳掴子。

        我身高五尺六寸多,重一百廿磅,出手犹如轻量级拳手,她蹬蹬蹬退后三步,然后放声大哭起来,奔进房中,关上了门,两日没有出来。

        自从那次之后,我们的感情就淡了。

        一年之后,我自文学系毕业,很快找到了工作。

        我仍然同小朱走,我们的事,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因为老姐不会忘记替我宣传。

        她恨我。

        为什么?

        小朱说“因为你有的,她没有。”很讨好我。

        我膛目。“我有什么?肉?别开玩笑了,就算是青春,也已近末期。人不靠青春,人靠的是知识与品格。况且谁没有青春过,上主是很公平的。唯一可以说的,就是我比她开朗,这也不见得是本钱。”

        “可是人们都愿意接近你。”

        “那当然,跟我在一起,不用动脑筋。”

        我已经一年多没同姐姐说话了。

        工作时间长,周末又到处跑,很少逗留在家中。

        这一阵子小朱游说我搬出来住。我沉吟许久还作不出答案。

        第一,收入不是那么好。第二,有了自己的地方,男朋友来来去去势必方便,很容易过界限。

        我当然不是老古董。但对小朱,尚想留个余地,他并不是可以托终身的那类人。做为玩伴,他是出色的,但他过了今天没有明天,年纪大了,便觉得他不可靠。

        近日我正想疏远地,他看出来,便更要抓紧我。

        我也为这件事头痛。

        走了五年,不是说脱身便可走的。

        小朱这人,一向有些流气,以前小时候,也正是看中他这一点,做事以后,越发觉得他幼稚,许多地方,格格不入,仿佛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样子。

        本来倒是想找一层小小的公寓,现在为了他的缘故,觉得住在家里,反而有安全感。

        我一直支吾,他看穿我的心意。

        像今日,吃完饭,说好由我付贩,本来高高兴兴的,说到这个问题,他又同我争执。

        “为什么硬要我搬出来?”我耐心问。

        “我不喜欢你母亲,还有你姐姐,咦──”他作一个嫌弃的表情。

        我忍不住说:“那么你搬出来好了,我很乐意到你的小世界里来陪你,我可以帮你策划这个小天地。”

        他一呆,“你这不是故意为难我吗?”

        “我怎么令你不好过,你倒说说看。”

        “你明知我经济能力不够。”他不高兴。

        “你我收入是一样的。”我提醒他。

        “但我是长子,我要把部份收入拿回家去。”

        “我也得照顾家里呀,”我不悦,“为什么你觉得我可以义无反顾的离开她们?”

        “算了,说来说去,你不肯为我牺牲。”

        我觉得多说无益,“朱,你不能为我做的事,就不要希企我为你做。”

        “斤斤计较的小女人。”

        我更觉察到他的自私,不想再争论下去,便陪个笑,“我累了,明天还要上班,我们走吧。”

        “我知道,他们都说你同刘振元来往。”

        我一怔。刘振元是我的老板。

        我并不分辩。叫侍者来结账。

        “你姐姐告诉我的,”小朱说下去,“说那个姓刘的送你回家,已经不止几次了,是不是?他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开一辆丹姆拉,”小朱越说越气,“他比我有钱,他有的我没有,但他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你应付得来吗?你们俩相差二十岁,会有幸福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站起来。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伸过来放在我的脖子上,“小妹,你若有胆子离开我──”

        他的手渐渐收紧。

        我心平气和的问他:“那又怎么样?”

        他逼不得已的说:“我杀了你。”

        “你不会的。”我淡淡格开他的手。五年来往,我太清楚地的为人。

        “不会?”

        “当然不会,你是长子,杀人犯就不能照顾父母兄弟了,况且,我对你很好,我不欠你什么,你不会那么做,再见。”我取过手袋,立刻走了。

        姐姐告诉他的。

        我的老姐快要疯了。

        她想怎么样,逼我离开这个家?

        很容易的,不需要逼,地方这样小,我迟早要出来找公寓住,我不打算在这所老房子内终老。

        她真的恨我,我现在知道了。如果可能的话,扼死我的会是她,而不是小朱。

        第二天情绪不佳,刘振元马上发觉了。

        他笑,“昨天与小朱相聚,不甚愉快?”

        我立刻发牢骚,“这个人自私、自大、愚蠢,兼夹神经质。”

        “可是以前你却是爱他的。”他笑意更浓。

        我用手撑着下巴。“少女对异性的眼光真有问题。”

        刘振元笑,“幸亏那时候没有人提醒你的眼光差,否则你早嫁给他了。”

        我苦笑,“是呀。嫁给他,替他赚钱管家生孩子,被他利用,然后在牺牲殆尽时离开,还被他骂贪慕虚荣。”

        “现在打算怎么样?”

        “我不想再见他。”

        “他恐怕没有这样容易罢手。”

        我笑,“他说要杀我哩。”他说的时候咬牙切齿,唾沫星子自牙齿缝中溅出来。

        我很惭愧。我怎么会挑了那样的一个人做男朋友。我抱住手臂,下意识的摸了摸皮肤,玷污了,我想:古人说的玷污就是这个意思,很不好受。

        我讪讪的籍词说:“我可不怕他。”

        “总得当心点,”振元说:“好聚好散,别激怒他。”

        “是。”

        振元对我,多少有点像父亲对女儿,自幼丧父的我特别珍惜这样的关注。

        我说:“我想同你回去见见母亲。”

        “我最怕这一关,”他烦恼,“我保证我同伯母的年纪差不多。”

        “胡说,”我微笑,“你才四十七。”

        “年近半百了。”振元握住我的手。

        “开头她是一定抗拒的,”我说:“慢慢就会觉得你好,不过不要紧,同你走的是我,不是她。”

        “开头,你看中我什么呢?”振元看到我眼睛里去。

        我握紧双手,“啊,你的丹姆拉,你的房子,你的地位,你的礼物。”我说得非常夸张。

        “别瞎说,我会相信的。”

        我正颜说:“因为你的体贴。虽然说施比受有福,但是闻中接受一下恩惠,是非常窝心的一回事。同小朱这种年轻的男人在一起,渐渐觉得吃不消,十多岁时钻戏院,在郊外散步吃西北风颇有风味,数年后体力不支,他又需索无穷,我便变心了。”

        振元聆听,他那全神贯注的样子又勾起我的淘气。

        我又说:“还有。你那么英俊,成熟的风度使我着迷。”

        谁知他挺挺胸说:“是真的呢,不少女人喜欢我。”

        那个周末,我郑重地叫母亲做几个菜,因为有个朋友会来吃饭。

        母亲很有兴趣!“哦,是新‘朋友’?”

        “是的,你会喜欢他,他很有资格。”

        老姐竖起了耳朵,面孔一沉,眼神中全是嫉妒,像是不置信这种事会得发生似的。

        “是的,”我看看她说:“他很有钱,他已经近五十岁,他并不如你想像,纯粹为玩弄我,而且信不信由你,这与我的虚荣无关,我们非常了解对方。你可以用第一时间把我说过的话告诉小朱。”

        她面孔上一阵青一阵白,霍地站起,回房间去了。

        母亲数口气,“小妹,得饶人处且饶人,穷追猛打的决非英雄。”

        “我气她。”

        “近年来她比我都更像个小老太婆,嘴巴碎,器量小。我很担心她。”

        我不出声。

        “我也担心你哪,怎么跟小朱闹翻了?况且这个男人已经五十岁?怎么回事?”

        当她见到振元,又高兴起来。振元一点不老,且人品稳重,谈吐幽默。她放心了。

        姐藉故外出,拖无可拖才回来,还是在门口遇见我们,她下死劲盯了振元几眼,才上楼。

        “是令姐?”

        “唔。”

        “姐姐总是姐姐,对她好一默。”振元说。

        “她说不要人可怜她,她并不可怜,像我这种什么都唯利是图的人才痛苦,痛苦会腐蚀我短短的生命。”我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顽皮的孩子。”振元怜爱地看看我。

        我抱住他的腰。“有一日我不同你好,去嫁别人,你会不会杀我?”

        “我会祝你幸福。”

        “不妒忌?”

        “妒忌往往是为自己不值而引起,而不是为爱,一般人太美化自己,硬说一切为着爱。”

        “振元,我从你处,不知学得多少道理!”

        我与振元,在我进入公司的第一日就开始了。

        他的能力、气度都使我钦佩,相形之下,小朱显得渺小幼稚,半年下来,小朱越来越不重要,振元予我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到今日,我已决定脱离小朱。

        对于十九岁的女孩子,小朱有他的吸引力。后来的一段日子我长大,而他没有,距离愈加显著。幸亏他没有多愁善感的性格。他的感性至低,事实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不过只当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时常惹我生气,与我吵架后往往表演失踪,要我迁就他才肯出现,嘲讽我的慌张……如果结婚的话,恐怕照样会出去倾诉妻子不了解他,但此刻因为不甘心的缘故,他忽然说要杀我。

        我开始厌恶他,更加珍惜与振元的关系。

        振元爱护我无微不至,跟他根本不同作风。

        选择是明显的。

        小朱并没有就此放弃。

        他的行动很恐怖,天天在公司门口等我。

        我说:“小朱,以前叫你来,你还不来,时常失约,现在这是所为何来?”

        他不出头,我相信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问:“是我老姐的馊主意是不是?以你这样的人才,找个女人为你持家养孩子,应当不成问题,何苦念念不忘前人?我并没有什么过人的好处,你应比谁都明白。”

        他很惘然。

        “别浪费时间,也别为自己不值,好不好?”

        他低头走了。

        如果我找到的新人不是振元,不那么强不那么好,也许小朱就甘心得很。人非要看到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才会舒服。

        他是受不了我乘搭豪华汽车,在比较好的饭店出人之类,所以要设法使我回复本来面目。

        人心真是奇怪,相信很多人都不能解释。

        我至今还是无法理解,一对亲生姐妹,怎会闹到这么僵的局面呢?

        母亲说:“听说振元收着个舞女。”

        “那是廿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流行。”

        “他女儿十五岁了,是不是?”

        “那孩子在英国念书,连暑假都不肯回来,人家十三岁开始就在那边寄宿了,”我说:“你叫姐姐的私家侦探打听清楚再说。”

        “她说你们的婚姻不会长久。”

        “我们根本没有谈论到婚事,”我说:“她还是在我水性杨花的性格上做文章吧。”

        “你跟你姐姐,像死对头,人家姐妹不知多友爱。”母亲抱怨。

        “我跟她都不可爱,”我坦率的说:“至少我肯承认我从来不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免,而她?她怎度肯不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我心中觉得搬出去也是时候了。

        家中的电话老在半夜无端端的响个不停,去听呢,那头的人又不出声,也不挂断,神经兮兮,除了小朱,还有什么人?

        我并不怕,只是越来越厌恶。

        好采好散,何必丑化自己,又是个男人,更加可耻,连朋友都不能做了,我保证以后在街上碰见他,都会得避开他。

        搬家之后,若对家里透露地址,老妞一定会向他通风报讯。老姐看不得我的日子过得太舒服。她是非折磨我不可的了。

        为什么人会这样?

        我只对妈妈说:“我会回来看你。”

        她居然很了解,“你避开一阵也是好的。”

        振元说:“我替你物色了一层房子。”

        千多尺,装修全新,我非常喜欢。

        “我买下来给你好不好?”他问。

        “现在不好,如果是你,又嫌不够大,将来再说吧。”

        他也觉得很合逻辑。

        “那么,”他背着我,转向窗户,“几时要买屋子,告诉我,我随时有准备。”他语气羞涩。

        我不明白他怎么不看着我说,振元这个人有些地方非常可爱。

        对他来说,这算求婚。

        尽管他是一个经验老到的中年男人,遇到他钟爱的女人,他还是不敢放肆,他尊重我。

        我非常高兴,轻轻坐下来。因为他一开口便谈到婚姻,这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

        我愿意嫁给他,不过现在时间还没有到。我伸伸腿,也别太忽忙了,我希望一个比较从容的婚礼,倒不一定要非常隆重。

        我们应当好好计划一下,婚后住在什么地方,家作什么布置,又该到什么地方蜜月。

        振元是这么忙,除出蜜月期间,恐怕以后没有什么空闲会与我完全单独相处,所以这将会是个很长的蜜月……

        婚后他会好好的照顾我,我是他的小妻子,一切都不用担心,他甚至会顾及我的母亲与姐姐。

        我温馨的想:我竟是这么幸运,难怪姐要妒忌。

        在这一刻,我原谅了所有的人。

        “想什么?”振元微笑的问:“很陶醉的样子。”

        我说:“想我们的将来。”

        “我会好好的照顾你。”

        “我知道。”

        我简单的收拾一下,便搬了出来。

        我最大的财产不过是衣服。

        而衣服很快就过时。我迫不及待的在置冬装,不见得会再穿去年的夏装。

        那时候的品味比现在的又差许多。

        妆扮这件事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持,振元立刻替我办好一张金色信用卡,任我喜欢怎么用。

        开头一个月我花得很疯,几乎像灰姑娘突然得到奇遇,买得失去控制,随后镇静下来。

        在这期间,振元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他对我的容忍力是无限的。

        我隔一日向母亲报到谈话。

        她并不特别担心我。但注意到我的穿戴与以前有些不同。

        她叹口气,“如今接受男朋友的馈赠,也不算得什么,不过当心场面做大之后,下不了台。”

        我偷偷给她一个电话号码,“别告诉大姐。”

        “得了。”她说。

        “我与振元大概明年会结婚。”

        “多些了解会好些,”她吸烟!“不到结婚那一日,不要宣扬出来,结婚又不是中奖券,那么兴奋做什么?婚后还有几十年的日子,看你怎度应付,做得好才叫做成功。刘振元的生活很复杂,做他的妻子不是易事。”

        “咦妈妈,你这番话说得充满哲理,我不欣赏了,怎么以前根少听见你说这些?”

        “去你的。”母亲居然露出一丝笑容。

        我取出一叠钞票塞在她口袋里。

        她问:“现在还上班吗?”

        “上,朝十晚十,振元教我做生意。”

        “嗯。”

        这时候姐开门自外回来。

        我假装看另一方向。她并没有放过我,上下打量我一下,嘴里喃喃说:“有本事飞上枝头去站着,一辈子不要来。”

        母亲咳嗽一声,“大妹,你话太多了。”

        姐冷笑一声,“如果我也有那么多钱,母亲就不会嫌我话多吧?”

        母亲说:“大妹,你老是觉得错在别人,这是不对的。”

        姐说:“这个家,住不下去了,看样子我也要搬出去。”

        母亲说:“你最好一个人住在孤岛上。”

        我忍不住笑。

        大姐把自己锁在房内。

        “我担心她。”我说。

        母亲说:“不必,她只是情绪不稳定,没有风险,倒是你,在外头一个人大起大落,自己当心。”她又默起一枝烟。

        “我走了。”

        落得楼来,一眼看见小朱站在对面杂货店门口等。是大姐向他通风报信来。这个人,也不用上班,一天到晚鬼魅似的钉着我。

        大姐为什么要害我?即使略略引起我的不安,也是好的。

        我抬头看向楼上,大姐的影子在窗口一闪,隐在窗帘后。

        司机把车驶过来,我拉开车门。

        小朱奔过来,“小妹,小妹。”

        “你有什么话说?”我很温和的问。

        他更憔悴,更旁徨,嚅儒的不知说什么才好,根本不像从前的小朱,我很难过。

        “我姐姐是个很愚昧的女人,小朱,你怎么会听她的摆布?你要是有话说,明天下午三时我在大酒店咖啡室,你可以说个清楚。现在回去休息。”

        小朱怔怔的肴着我。

        “明天见。”我说完上车。

        系铃人是我,解铃人也须是我。

        我不能眼睁睁地看他成为姐姐的工具。

        我没有同振元提出我约见小朱,我想见完他,看看有什么结果,再说未迟。

        小朱打扮得较为整齐。

        我穿得很普通,相信不会使人眼前一亮。

        我坐下来,他抬头向我苦笑。

        我温言说:“小朱,以我们的交清,实在什么都可以说,我不是来敷衍,亦不是来解释,我只是想问一句.!有什么可以帮你呢?”

        他不响。

        我以为他会质问我为何贪慕虚荣之类。但他没有。

        他说:“以前我没有珍惜你,小妹。”

        “可是我有我的乐趣。”我耸耸眉。

        “那时候你是爱我的,对吗?”

        “对得很。不然怎么两个人散步到天明?”我微笑。

        “为什么变了?”

        “也许长大了,需要不一样,小朱,希望你明白,人是有变的权利的。”

        “是。但我要失去你了。”他激动起来。

        “失去任何有用的东西都会引起不快,除非是面庖、老茧这些无用之物,我明白。”

        他被我引得笑起来。

        “小妹,我会想念你至死,谁还会在我意志消沉的时候逗我笑?!”

        “电视长篇喜剧。”我说。

        他又忍不住笑。

        这次与他见面,比我想像中愉快。

        “是姐叫你来跟住我的吧?”

        他点点头,“她恨死了你,你要当心。”

        “为什么要恨我?我们由同一父母亲所生。”

        “因为你什么都有,她什么都没有。”

        “胡说。”

        “我觉得你应该劝她。”小朱说。

        我说:“我才没有那个工夫,你别以为我劝你,也就会去劝她,我不是她的救世主。”

        小朱犹疑一刻说:“以前你写过信及卡片给我。”

        “是,”我微笑,“那些肉麻的句子。”

        “我给了她。”

        “什么?”

        “我太气,气你反脸不认人,所以都给了她。还有那些宝丽美照片。”

        “小朱!”

        “对不起。”

        “你这人。”我摇头。

        “我知道,活该你鄙视我。”

        我很镇静,“你知道她会给什么人,是不是?”

        “是,刘振元。”

        “如果刘振元丢了我,你们两个人,到底会有什么益处?”

        他低下头,“心头大快。”

        “真的?一定要旁人比你更不幸,才会心头大快?”

        他不敢出声。

        我叹口气,“我是你一度的爱人,我是她亲妹妹,喂,请告诉我,真的恶之欲其死?”

        他笑不出来。

        “别以为你受委屈,我也有冤情。”

        “对不起。”小朱看样子很后悔。

        我又欢口气,不知说什么才好。

        “就算我离开刘振元,我也不会与你在一起,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你放心,我以后会自动消失。”

        “你早该消失了!”我生气。

        “你以前发脾气的时候,老这样骂我。”他苦笑。

        我摇摇头,“我要走了。”

        “多谢出来见我。”

        “好好的工作,好好的生活,我保证你将来的女友比我好一百倍。”

        他有默惭愧,“你不恨我?”

        “不根,”我说:“觉得你蠢,无端做了一个妒忌女人的烂头蟀,这样对你的名誉也不好,宣扬出去,谁还敢同你来往?”

        “小妹──”

        “算了。”我摆摆手。

        才站起来,就看到振元在转角处。

        我迎上去。

        “我来接你。”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问。

        “你大姐通知我的。”

        我微笑,“说我与前度刘郎约会?”

        振元不说什么。

        我说:“真丢脸,有这么一个姐姐。”

        “我怕他对你有什么不轨,因此赶了来,我过虑了,看样子你把事情处理得很好。”

        “是,他到底不是一个瘪三,他答应不再骚扰我。”

        “也许早应该与他面谈,越避他越恨你,非要毁了你才甘心。”振元说。

        我不响。可是那时我不想见他,很厌恶他,情愿由得他去恨。

        上得车来,振元交一包东西给我。

        “是基么?”

        振元看我一眼,“是你姐姐交给我的,说是你的私人信件与照片。”

        我一震,“你看过了?”

        “拆也没拆开来,我压根儿不感兴趣,但是又不敢在她面前表露出来──她叫我看,我不看,仿佛这点面子都不给她似的,只得收下来。”

        我惊讶说:“你对我的过去,不表示兴趣吗?”

        他歉意的说:“真的没有。我会补偿你,将来我会对你好。”

        我的双眼濡湿。

        也许有人会认定我与振元在一起是为了钱的缘故,但我知道我为的是什么。

        我低头看那个牛皮纸大信封,上面有大小的字迹注着:信三十封,照片七十张,各式卡片二十张。

        是姐姐的笔迹。

        信封没有拆开过。

        “你姐姐真的很恨你。”振元说。

        我不出声。

        他说:“你要检讨一下自己,是否平时有过份之处。”

        我默不作声,过很久我说:“也许是,也许我有点嚣张。我的性格比较开朗,朋友与约会都较多,所以看起来一切都比她顺利些,说话又不避忌,没轻没重,她恨我不止一两日了。但她若以为可以杀了我,那未免太痴心妄想,我也活了这么些年,凭她的能力,还不能够。”

        “你做了些什么,令她认为要毁你才甘心?”

        “我不知道,也许因为要嫁你吧,也许因我买了只金表,而她买不起,谁知道。”

        “如果是个不相干的人,你也不必去研究原因,更不必理会公道是否在人心头,但她是你的姐姐,如不设法挽救这一段感情,未免可惜。”

        我说:“得失自有前定,我不觉得可惜。”

        “不在乎?”

        “怎么在乎呢?这么病态可怜的一个女人,世上可恨的事那么多,战争、强权、吃人者的思量、贫贱的老人,她都视若无睹,偏偏那么自我中心,认为我是她天字第一号敌人,发起神经,把所有时间用来恨我。奇怪,戴安娜王妃比我更幸运,她为什么不去恨她?”

        “你离她比较近,她认为她没有一处不如你,偏偏你运气那么好。”

        我无奈。

        “恨她?”

        “才不,我的恨要用在比较值得的事与人身上。”

        “你会恨我?”振元笑问。

        “也许。”我想一想,“如果你把这个信封里的内容全部看过,一桩桩来追究,我会恨你愚蠢,但我不会解释,这么浅白的事何须解释?为这种事计较的笨人,又怎么值得为他浪费唇舌?”

        振元送我返公寓。

        我把那只大信封顺手丢入垃圾桶。

        真可怜,姐会以为振元因此而抛弃我。

        她对于人性的认识太原始肤浅,她生活在广东爱情戏的情节中,甚至更坏,她以为每个男人都会似“碧玉簪”中之疑心鬼,一旦觉得妻子不贞,便要折磨她。

        姐自己没有能力使我痛苦,便假手小朱,发觉小朱能力有限,便假手振元。

        现在最后一下绝招已经拿出来,她尚有什么法宝?

        她自己。

        她会不会扑上来咬死我?

        我滑稽的想:也许我该练咏春拳来保护自己。

        我不怕死,只怕出丑。她一无所有,不要紧,我还得顾往颜面,不为自己,也为振元。

        我简直不是她的对手,唯一可以做的!不过是以不变应万变──无动于中。

        她一心等着我炸起来。

        我脾气不好,她知道。我没有涵养,她也知道。

        但是她低估了我的智慧。

        我如常地回家探望母亲,如常地谈论结婚的计划,并不是故意露一手,但她也足以知道,并没有什么不幸的事发生在我身上。

        这令她加倍难过。

        她以为我会同她大吵大闹,我没有。

        任何人都会想到这是因为我觉得她不值得的缘故。

        她更恨我。

        我与振元说:“我们不能在香港注册结婚,我怕她搞鬼。”

        “不会,她早已筋疲力尽。”

        这是很新鲜的说法。

        “很你这个麻木的人,实在划不来。”振元笑。

        “我麻木?是,很多人没想到我还有这一面。只字不提,使老姐以为她发了一场恶梦,她一手发起的噩梦,自己充一次主角,可是因为没有重要的配角,这场戏做不成,她白白化了个舞台剧浓妆,在台上干等了半天。”

        我大笑起来,自觉残忍得要死,真不是个好人,但有什么办法?我总得保护自己。

        过没多久,振元买下房子,作为新居,我带母亲去参观。

        我不怕姐会来放炸弹,她要是有这种胆色,早成为一个办大事的人。

        我竟在街上碰见小朱。

        他拖着一个女孩子。

        我心一高兴,立刻主动上前去打照呼,向他眨眨眼。

        那女孩子很清秀漂亮,一看就知道是个纯情姑娘,比我更一百倍地适合小朱。

        小未见是我,一改以往的恨意,很愉快的为我们介绍。

        人就是这样。

        得到更好的,前头车就不计较了,淡忘。

        以后遇见唠叨的男女,一天到晚挂住谁谁谁十五年前对不起他,马上可以知道,这个人目前过得实在不怎么样,他的口角出卖了他自己的不如意。

        我过马路时转头向这一对摆手。

        如果姐也有个好归宿,就不会有精力来对付我。

        但愿所有的怨妇都找到如意郎君,天下太平。

        一直这样的盼望,一边又要防着老姐尚有什么更厉害的招数,又得筹备婚礼,忙着忙着,人就瘦了下来。

        一同去买睡衣,在精品店看到老姐在一角。

        她?

        她跑到这种地方来干什么?她是国货睡衣的信徒。我简直不会相信她会考虑穿薄纱的睡袍。

        我暗暗注视她。

        她在挑睡炮,先看价钱牌子,再看款式,磨了很久,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我一直在一角,她没发觉,我用一本杂志遮住了面孔。

        待她走了以后,我吩咐女店员把她看过的几件衣服都取到我面前,我挑了三件好的,买下来。

        我知道她公司的地址,叫店员送去。

        我走出精品店去喝咖啡,嘿,更令我诧异的事还在后头。

        对,老姐和一位男士在吃茶。

        我立刻躲在一大棵植物后面,叫杯咖啡。这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偷窥得我多了,现在怕也轮到我好好的看她有什么秘密。

        她们并不是普通朋友,态度很亲热。

        况且我知道大姐连普通的男朋友都没有。我很意外,这会是谁呢?这么登样的一个人。

        看上去年纪很轻,一定比振元小。也难怪,振元已四十七。这位先生约四十左右,跟大姐配起来刚好。

        大姐今天穿得很大方,一件宽身的旗袍,颜色素雅。我早说过,女人不知道该穿什么的时候,最好做一打半旗袍,解决难题。

        她表情也很柔和,并没有对看我一股脑儿地恨那种模样,我许久没好好地注视她,咱们是敌人,不是吗?大半年来第一次看清楚她,不得不承认她还是很秀丽的一个女人。

        真奇怪为什么早些时她没有找到男朋友。

        希望她这次成功。

        我们中间有过一些淘气的做法。

        我站起来,缓缓的向他们走过去。

        姐老远就看见了我,吓得面无人色。

        她怕我报复,我知道,我只消把一杯水淋在她的身上,她便已经够累,不是个个男人如振元,什么都不计较,破坏她与新结交男朋友的关系,易如反掌,所以她怕。

        我也知道她会怕,所以忍不住不吓她一下,前些时候,她实在太放肆了。

        我要叫她尝到切肤之痛。

        “你好,大姐。”我自顾自在她面前坐下来。

        她面无人色的瞪着我。

        我说:“我是小妹,这位是──”我伸出手。

        那位先生很客气的说:“我姓齐。”有点意外。

        “齐先生,你好。我姐姐有没有向你说起过我?”

        齐先生微笑,“我们也是相识没多久。”

        我说,“她一定会告诉你,我有多顽皮捣蛋,多么不得她的钟爱。”

        大姐的眼神里尽是恐惧与绝望。自然,换了是她,她绝对不会放过我,但我不是她,你可以说我的器量比她稍微大一点,我放过了她。

        我啜了口咖啡,“你们好好谈,”我说:“我先走一步,齐先生,有空到舍下来坐。”

        我站起来。

        老姐的面孔一阵青一阵白,瞪着我离开。

        走到门口,我弯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但振元怪我不该如此。

        “为什么?”我不服气。

        “你不应与她一般见识呀!”他温柔的说。

        “我若与她计较,我早就在那位齐先生面前把她臭史一脑儿抖出来。”我不服气的说。

        “她有什么臭史?”振元笑。

        “谁没有臭史?谁活过了二十岁没有臭史?我还同她斗掀呢!呵,就我一个人是黑狐狸,她敢情还是洁白无瑕的免宝宝呢!”

        “那你应该做得更含蓄,索性装没看见岂不更好?”

        “不行,对她,演技太高超含蓄,不管用,起码要来这么一下捉放曹,她才服贴。”

        振元也纳罕,“姓齐的最什么人?”

        “不知道,你去打听打听。”

        “把我说得那么神通广大。”他又笑。

        我们没有太多的空闲,下个月要动身去结婚,房子才装修了一半,非常的忙。

        但我仍然得赶着把这个喜讯告诉母亲。

        她说:“难怪呢!这一阵太平得很。”

        我说:“两个都嫁了,你可静了。”

        “我求之不得,乐得耳根清净。”母亲说。

        “难怪最近她不出阴毒招数来陷害我,”我说:“原来精神有了寄托。妈,但愿她成功,否则的话,又不知道要怎么的恨我呢!”

        妈妈推我一下,“又胡说什么。”

        “那位男土,外表实在不错,看样子也有内涵,我虽然没有x光眼,也看得出来。”

        “有这么好?”妈很怀疑。

        “真的很好,也许大姐的姻缘到了,她嫁得顺顺利利,心境开朗,必然会珍惜自己,那么我们两人之间就可以和好如初。”

        “但愿如此。”

        振元来同我说:“那个姓齐的是美籍华人,家里蛮过得去,对你姐姐很有意思。”

        “你打哪儿调查来的?”我瞠目。

        “山人自有妙计,我人头热。”

        “会不会娶她?”

        “看样子有希望。那姓齐的有订单在我们处,你说巧不巧?”振元笑。

        我想起来,“呀,难道就是yc齐公司?”

        “正是,一点都错不了。”

        “我们可以请他吃饭!”我兴奋。

        “我已经约了,下星期五,叫他带女朋友来,同时亦说明我的未婚妻即是他女友之妹。”

        “你说姐会不会来?”我问。

        “不由她不来,”振元说:“这是生意上的应酬。”他向我眨眨眼,“你们姐儿俩多久没同台吃饭了?两年三年?”

        我很惭愧。

        振元这次这么做分明是要挽回我同老姐之间的感情。

        他真是一付热心肠,但他不知道,我与老姐之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恩恩怨怨,不是这么容易解决的。

        “我恨她把我那些信件给你。”我说。

        “又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振元劝说。

        “这是我运气。”我固执,“但她心地太坏。”

        “算了,齐某的老家在美国,说不定几时她跟了去,你们姐妹想见面也就难了。还记住这些干什么?”

        “我心寒。”我不悦。

        振元叹口气。

        但到了星期六,我还是出席。

        姐面色非常不自然,但她还是到场,我也颇佩服她的勇气。

        齐先生与振元很谈得来,我与老姐很静。

        至甜品上来时我终于说:“齐先生很好,机会要把握。”

        姐仿佛有点感动,我看不清晰她的表情,她老低头。

        我又说:“小朱也有女朋友了,恐怕今年是旺季,人人赶着结婚。”

        她低下头,那惭愧之意,就很明显。

        我心中芥蒂去了一大半。正如振元所说,并没有造成损失,又考验到振元是一个最高贵百毒不侵的人,我似乎还得因此感激老姐。

        过半晌,老姐说:“谢谢你的睡衣。”

        “不客气。”我说:“那天我一直盯着你。”

        她无言。我也不再说什么。

        齐先生说:“她们两个,倒是很静。”

        振元笑说:“娶妻若此,天复何求!”

        振元这样一说,等于是作了大姐的保人,齐先生更放心。

        回到家,我抱怨他做滥好人。

        振元说:“小姐呀,她是你亲姐姐。”

        “做她的保人可不易,她不会感激你。”

        振元说:“我可不是要谁感激我。”

        “你太伟大了。”我说。

        “别取笑我好不好?”振元笑。

        过一阵子,齐先生要回请,这一次连老妈也请在内,看样子事情有七分光了。

        齐先生有意无意之间提到他与大姐相识的过程。你真不会相信有多浪漫:他向她问路,她陪他走一程,两人便走去喝咖啡,便约会起来,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大姐那种不正常的丑恶之态完全收起来。要多贤淑懂事就有那么温柔体贴。

        但我是知道她另一边面孔的,即使不恨她,也敬而远之。

        我默默祷告:快快走吧,快快走,别待我脾气一时不好,一时间不小心把她的秘密泄露出来。

        在席中齐先生说:“也许大妹会不舍得香港。”

        姐透露心声,“我有什么不舍得?我在此地又没有做过什么光宗耀祖的事。”

        是的,对她来讲,这里代表失意。

        我想她会毫无留恋的走。

        自从那次会面之后,我才松口气,姐与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么矜实,自然不会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问振元,“我是不是很讨厌?为什么连亲姐姐都不喜欢我?”

        “我喜欢你,不就够了?”

        “不够。”我摇头,“你老老实实对我说,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说:“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贵嫌人贫,被人憎好过被人嫌,你不可能赢得全世界。”

        我无奈。

        这次我与振元到外国,主要还是要与他女儿见面。看样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单纯,所以,她那个时候,何必眼红。

        我们动身前一日,小朱打电话给我,说他要结婚了。

        我数数日子,至多只有三个月,“这么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觉千疮百孔,都给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论。

        “我大姐也要结婚了。”我说。

        “我听说是。”

        “你们都比我结得快呢,”我说:“当初还为我结婚看不过眼,小朱,当心我把你的事说给令未婚妻听。”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挂了电话。跟人歪缠,是要精力的。

        我与振元终于动身了。

        真是感慨,这半年来,那么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誉扫地,要破坏我的婚姻,为的是什么?顶多我做人嚣张一默罢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远不会与姐姐成为好朋友,我是个记仇的人。

        到了美国,见到振元的女儿。

        她是一个刁蛮的女孩子,对我不瞅不睬,虽然不用同她一起生活,也令人好不失望。

        我没有同性缘,女人都不喜欢我。

        振元说:“有利害关系时才不喜欢你。”仿佛我应当庆幸的样子。

        蜜月中夹着一个赌气的孩子,特别不开心,签来离开美国,进入欧洲境界,才玩得高兴起来。

        我对振元很忍耐,木已成舟,自己挑选的丈夫,况且到底他的优点很多,不能事事计较。

        玩了两个月,回到家中,母亲说姐姐与齐某也动身到美国去了。

        分明是避开我们。

        母亲说她没想到一年嫁掉两个女儿,老怀大慰。

        我推开姐姐的房门,多年来第一次走进去。

        小小的床,小小的梳粒治,收拾得很干挣,但不知怎地,就是有股寒酸的味道,书架上有几本小说,像煞那种小家碧玉的卧室,花瓶还有几枝谢了的兰花,旁边有几张照片。

        老实说,在这间房子里过一辈子真是非常难堪的事,虽说茶饭不愁,但人不比畜牲,人有奢望。

        我为她难过,在这种环境里,人会渐渐绝望,继而心胸狭窄,做出一些非常理可以推测的事来。

        现在她应该没事了。

        我掩上了房门。

        我离开家,开车去接振元。

        正式做人家的妻子。我想,从此过着谨慎的生活,比不得以前自由自在,肆意活泼。

        其实结婚的最好年龄是像姐姐那样,三十多点,一切都定了型,可以毫无顾虑的开始新之一页。

        我都不知她为何会妒忌我。

        其实我羡慕她才真。

        母与女:

        我一直希望母亲可以脱离现在这种生活方式。

        她的男人不是我的父亲,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但是此刻供养我的人是她的男友,一个商人,有妻有子。换句话说,母亲是她的外室。

        我的地位多么尴尬。

        在念中学的时候,我觉得很羞耻。孩子们都要面子,一点点小事都下不了台,很会妒忌,否则怎么会有“我不同你玩”这种事,因此我很看不开。

        从来不叫小朋友来家玩,也不叫母亲去任何与学校有关的场合。

        在中学我过得非常寂寞,升了大学之后,也许是比较懂得思想,也许是习惯了,与母亲的关系好得多,但我们始终不很接近。

        母亲与她男友,现在也很老夫老妻的样子,他始终没有离婚,但也绝对不会跟母亲分手,一星期来五次,在我们这里吃晚饭,聊一下天,到九点多便打道回府。

        这种生活真很奇怪,不知他妻子怎么忍耐,照说她不会不知道丈夫在外做什么?近十年来天天晚上有应酬?而且他坐司机开的车子。

        不过那位太太对他的行踪不感兴趣,从来没有追上门来,也一直没有出现过,我们压根儿没见过她。

        在初中时期,我不肯与他同台吃饭,若果我是他女儿,又还好过些,但我不是,这其中的关系又淡薄一层,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我要敷衍他。

        当然,母亲自他手中讨生活,而我又在母亲手中讨生活,但这也不代表我要看他的脸色。

        我一直没有朋友,我的生活过得很孤僻,直至认识潘念之。

        念之说他在大学注册处办入学手续那日就看到我,我不知道这话是不是真,不过大部份同学在大学一年时都已找到将来的配偶,倒也是事实。

        文凭固然重要,理想的对象不可不加留神。

        打那时开始,我心境开朗,活动较多,吃得下睡得热,打句笑话,忽然之间开始“发育”,体重激增,足足又长了两公分,面色也红润了。

        最重要不是外表,内心缓和下来才令母亲感到安慰。

        自此我觉得人与人的沟通是双方面的,要母亲了解我,不如我先看手去了解她。

        我偶尔也会陪他们吃一两次饭。

        母亲很可怜,这些日子来,她没有消遣,很少出去,她的男朋友绝不会带她看一场电影,或是喝一次喜酒。

        但是她都忍耐着过。

        她是怎么认识这位先生的,我不知道。怎么演变到这个地步的,我亦不知道。我父亲姓什么,我没问,她不说,为什么与父亲分开,也从来没有人提过。

        我学会尊重人,母亲的生活该由她自己作主,我有什么权去影向她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也许她觉得目前这样很开心呢!说真的,我从没见过她哭泣。

        我从没把潘念之往家中带。

        不知为什么,老是不够勇气。

        为着自己的身世神秘,我老是怕有不测的事情发生;怕有一天,到我要同念之结婚的时候,忽然发觉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之类。

        这种噩梦在电影中看得太多,渐渐变成一个阴影,我很早要求见潘伯父。

        念之很乐意介绍他父母给我认识。

        见过他们我放心了,念之的爸妈结婚廿五年,有四个孩子,潘伯人再老实也没有,而潘伯母风韵犹存,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上海妇女,听他们说起,在我出生那一年,他们举家在英国,潘伯父那时在那边进修。

        我的丰富想像力从那个时候终止。

        失败。根本见都没见过父亲,一片空白。

        我不是没有记性的人。两岁生日时母亲买给我的新裙子是什么颜色我都记得。

        不过我肯定我没有见过父亲。

        姓胡的人,是我十岁那年出现的。

        那时我们母女俩生活已经颇为潦倒,住在一间小房问,一日三餐都以面包解决,母亲时时以泪洗面,我也辍学在冢,天天起床也不知做什么好,便到楼下凉茶铺子去坐著者电视。

        那时刚有彩色电视。

        后来这位胡伯伯就来探访母亲。

        才三两个月,我们就搬进一所小小的公寓,我也被送入贵族学校念书,家中有女佣,也有车夫。

        早熟的孩子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在今日看来也不足为奇。他是母亲的债主,母亲是一个纤瘦美丽的女人,他在追债的过程中与她发生了感情……总有点感情吧!或许那个时候没有,但现在是一定有的,那么些年了。

        我很感慨,此刻有些年轻男女的婚姻三两年就完结了,而母亲与胡氏的雾水关系却一拖十年。

        十年对老式中国女人来说,简直不算一回事。

        母亲的生命,是她的生命,我是我自己。

        我宣布与念之订婚的消息,是在饭桌上,老胡也在。

        母亲高兴得很,双眼充满泪水。

        她带大我不容易,如今我得到归宿,她心情之复杂是可以预知的。

        “是个好男孩吧?”母亲问。

        我说:“请相信我的目光。”

        老胡很犹豫,他想开口,又觉不便。栽想听听他的意见,故此给他一个鼓励的目光。

        他即时说:“带回给妈妈看看也好。”

        轮到念之要见我妈妈,我就推他。

        我说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一直心情欠佳,时机没有七分光之前最好不要去剌激她。

        一直推一直推,推到两年后的今天,实在推不开了。

        我打算选一个周末,那是母亲的“朋友”永远不会出现的时候。他姓胡,我从小没有称呼过他,见到他也不笑,很高兴的时候才点点头。

        避开他又不是太难的事,躲在房闲里读书不就得了,他又不住在我们这里。

        房子,是他买的,装修,也是他付的,这些我都知道,母亲的房间本来是我的,布置豪豪华,粉红色,似小公主住似的,我拼死也不肯搬进去,母女几乎翻了脸,此刻妈妈自己住。

        而我则往一间很朴素清新的白色小房间。

        我有点怕姓胡的。

        这种男人……背妻别恋,色狼本色不知几时露出来,一下子扑到我这里──

        我一直担惊受怕。

        我知道母亲也知道我怕。是以我们两个人很少坐在一起正式谈这件事。

        可以理解我的童年过得非常不愉快。

        过了十八岁才开的窍,觉得能够理智地应付一切事宜,所以才处之泰然。晚上休息,我还是维持锁门的习惯,这是很难改得过来的了。

        人各有命运,差别只在凄惨与否,成年人都得独立,一切不愉快都成为过去。毕业后我出来工作,脱离母亲的家,我很向往这个日子,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地方,堂堂正正做人。

        ……我不怨母亲,到底由她养活我这些年。

        有时候空闲,坐在房内许久许久,企图归纳我童年的记忆,想追索父亲的印象。

        我想一想:“那当然。”

        我早已决定在周末带念之来给妈妈过目。这纯是仪式,不可避免传统上的姿势,即使她说不好,我与念之还是要订婚的。

        我们很少想到遥远的将来!都市人生活复杂,靠的是双手,不是福气,谁也不再希企得到天老地荒的感情生活,有则有,无则无,断然不会为之生,也不会为之死。

        这一分钟,这一刻我爱念之,念之爱我,已经足够。

        母亲大概不会明白。

        念之来的时候穿得很漂亮。

        我手上戴看一只蚊型钻石戒指,还是我与他两个人合资购买。我想咱们还是学生,订婚是两个人的事,买戒指当然也顺理成章成为两个人的事,何必斤斤计较。

        我们喜气盈盈的回到家,母亲一早准备好一切,欢迎念之。

        她打扮过了,穿得很整齐,看上去更有股楚楚风姿,母亲在十八、九岁那年生下我,说实在的,若不是她作风古老,看上去顶多像我的大姐姐。

        念之表情有点愕然,大抵他末曾想到我母亲长得这么漂亮。

        他叫她伯母。

        妈妈很满意念之,笑道:“快要叫妈妈了。”

        我根少看到她笑,她笑起来根美,简直像五十年代电影明星风范,有默吸引力。

        我在这当儿想到胡氏被她吸引,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们吃了顿午饭,刚谈得入港,忽然门锁一响,那老胡启门进来。

        我顿时呆住,捧住饭碗的手价在那里。

        这个老胡也太不识相,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忽然进来?我已经特地不选周日,怕就是怕会撞见他,谁知他还是掏出锁匙,堂堂正正的开门进来了。

        真是命中注定,我不怒反笑。

        母亲面色却变得灰白,颤抖抖地手足无措。

        我只得站起来解围:“念之,这是胡伯伯,我母亲的朋友。”

        胡氏也尴尬得很,他非常不好意思,像是巴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似的。

        我很不忍,他也是不幸碰上我们,并不是故意的,况且这到底是他的屋子。

        我立刻替他拉椅子,“我们正吃饭,喝碗汤好不好?!”

        老胡长八面玲珑的生意人,立刻精乖地与念之握手,并且自然大方的招呼起我们来。

        他做得很得体,母亲的面色才缓和下来。要命,我受罪,但是他俩更担足心事。

        气氛很好,倒不是假装的,而是我真正的没有怪恨他们,相信念之也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吃完饭我与念之告辞出来。

        两个人先是沉默一会儿,然后期待中的问题都来了。

        “你妈妈的男朋友很客气。”

        我闲闲道:“他们在一起很久了。”

        “你母亲是个美女。”

        “是的,你不难发觉,我长得不像她。”

        “你像你父亲?”

        “我想应该是,我没有见过他,他去世得早。”

        念之说:“嗳,时间还早,要不要去看场电影?”

        “怎么?你不觉得我家人怪怪的?”我笑问。

        念之愕然:“他们仅不怪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怪就行了,我娶的是你。”

        我莞尔,现代人才不计较那么多,大家都是普通人,何必计较出身。

        那夜回到家,我反而要安慰我母亲。

        她很担心,担心得面色都变了,拉住我,歉意的说:“真是不好意思……”

        “妈,你为何要不好意思?”我讶异的说:“倘若念之嫌我,那也只是我与他之间的事,与你何干?”

        妈妈意外,睁大焦急忧虑的眼睛。

        “况且念之根本不是那样的人。”我说。

        老胡自口书房走出来,他原来还没有走:“我也早说过,念之与你女儿都不是那样的人。”

        妈妈精神一松弛,用手帕捂住面孔呜咽起来。

        我说:“妈,你供到我大学毕业,我再不明理,也太不像话了。”

        老胡说:“是不是?叫你放心。”

        妈妈还抱怨他:“你怎么会贸贸然开门进来?”

        “我有好消息急着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妈妈白他一眼。

        我拍着她肩膀:“妈,放心,我与念之都不是那么幼稚的人,你的生活方式,不会影响我的前淦。”

        老胡感动了:“真没想到你那么懂事。”

        “对,你有什么好消息要说给妈妈听?”

        “我想与你母亲结婚。”

        我与母亲都没听懂。

        母亲的反应比我更奇异,她仿佛像完全不知老胡在说什么。

        我弄了半日,倒是有些头绪:“结婚?你不是有太太的人?”我问得很唐突。

        “我妻子去世已有一年。”老胡说。

        “是吗。”我非常讶异,因我从未听说过。

        母亲涨红面孔,一句话也不说,回房去了。

        老胡问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没弄明白。

        “自尊心,”我说:“原本是值得开心的事,也许因为等得太久,终于得到,所以有点伤感。”

        老胡点点头。

        我透着奇怪的心理:怎么我会坐下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多年来我们都不曾交谈。

        “我对她不起,委屈了她。”

        我默不佗声,什么叫委屈?根本没有标准。对于没有吃过苦的女人来说,叫她偶尔在早上八点起来,已是天大的委屈,我母亲与我,都是懂事的女人。

        “你真的打算与她正式结婚?”

        我的鼻子酸了。

        “是。”他说:“虽然迟了十年,但迟总好过永不。”

        “你那边──还有孩子?”

        “他们都大了,我已有三个孙儿,他们也很明白事理,绝不干涉我的事。”

        我很伥惘,大家都那么明理,都那么自重,所以都很冷淡,事不关己。

        “你去求她呀!”我说。

        “我没想到她会难为情。”老胡笑说。

        他与母亲商量很久,母亲总不肯答应。

        出动到我。

        我坐在母亲身边劝她。

        “你不要理我的事。”她异常固执。

        “妈妈,别这样,我同你分析这件事,你可是不好意思?不必摆喜酒披白纱的,到美国或英国去注册好了,就当旅行一次,就你们两个人知道。”

        妈妈呆半晌,“就两个人知道,那结什么婚?”她扑哧笑出来。

        她心思也很矛盾,我很感喟。

        等这么些年,坐在黑暗中,再也意想不到会照得到阳光,这个意外之喜太意外了,她一时适应不过来,倒不是有意做作。

        “你们呢,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母亲问。

        “我们要待毕业找到工作之后才考虑这一点。”我说:“尚早着呢,起码两年后。”

        “时间过得真快。”母亲怔怔的说:“太快了。”

        “妈妈,答应他吧。”

        “这些日子来,他对你其实像亲生孩子一样……只是不知如何表达。”

        “我都明白,”我说:“有很多事不用说出来,他对你很负责,有许多正式的丈夫,还没那么准时拿家用回来。”

        “你──原谅我?”

        “妈妈,你没有做错事,我又何须原谅你?”

        “唉,”母亲说:“可是你的童年过得那么不快活。”

        “都过去了。”我说。

        自此我心头犹如放下一块大石。

        其实我是计较的,做人再潇洒也还是群居动物,怎能漠视旁人的看法,每件事,传统的标准都已将之分为黑白,我们要跳出这个框框,谈何容易。

        我很替母亲高兴。

        自日那夜开始,我忘了锁房门。

        我觉得安全了。多年来的心理病终于痊愈,就不是没有感慨的。

        母亲为婚事与胡氏谈到很细的细节。

        细到我不能相信。

        像家中他的房间怎么布置,什么日子搬进来,请些什么人吃饭,是否要在报上登一段启事,零零碎碎,每件事都得堂堂正正做。

        我运用我的“才能”,替母亲做好一张工作表,清楚地列开,什么时候做什么,开完“会”,“会议”表决后,跟着一件件去做,非常缜密。

        老胡很欣赏,他一直表露得与我很亲密,仿佛我是他的孩子,他并不介意我是母亲带过来的,这一点我也根佩服他,说时容易做时难,很多男人就是办不到。

        母亲终于要结婚,我躺在床上想,太理想,套些陈腔滥调,这就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苦尽甘来,雨过天晴。

        同念之说起,他也很高兴。

        “下定决心娶一个女人,真不是容易的事。”他说。

        “你下了决心没有?”

        “下了,娶你。”

        我们吃吃笑。念之不大会调笑,我们止于此。

        那一日,我回到家里,正把店里送来的一套瓷器拆开肴,有人按铃。

        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中年人。

        走廊光线相当幽黯,我没看清楚地是谁。

        “找谁?”

        他说了母亲的姓名,人没错。

        “你是哪一位?”我问。大城市的俗例是这样,不问清楚是不能够开门的。

        “你是……她女儿?”那中年人有点激动。

        我奇怪,我们家没有这样的朋友。

        我开亮走廊的灯,即使是隔着铁闸,我也吓一大跳,退后一步。

        在灯光下,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人的五官:粗眉大眼,长型脸,同我的面孔一模一样。

        这是谁?

        我脑海中模糊的形象渐渐清晰,我知道他是谁了。

        我手不由主的打开门。

        “请进来。”

        我斟茶给他。

        幸亏母亲不在,否则不知有什么场面会得出现。

        我静静的问:“你是父亲吧?”

        他点点头。

        “很高兴看见你。”我说。

        他终于出现了,廿一年后,他终于出现。

        他说:“我看到报上的结婚启事,忍不住上门来。她……你母亲,避了我二十年,我找到哪里,她走到哪里,她不肯原谅我,她……”

        他住了嘴。没有可能在一刹那说尽二十年的凄凉,不知是谁的错,谁的对。

        我凝视他,再次看清楚他。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四十余岁,略显沧桑,从穿着打扮来看,他的生活过得不错,都市人是很现实的,看人先看外表,看男人先看鞋子,他的鞋子很光亮,款式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好货色,并且半新旧,证明他不是买回来充场面。

        我很放心,看来他对母亲不会有妨碍。

        “你……这么大了。”他哽咽。

        我苦笑。

        是的,没有父亲也这么过了,也长大了,酸甜苦辣,唯我母女知道。母亲或有她的宗旨,但我呢?在任何不幸的情况下,被害的终究是孩子。

        但这一切也过去了。

        我站在父亲面前,心内一丝归属感也没有,尤其是在今天,当我已完全接受老胡的时候。

        “你来,是为了看她?看我?”

        “我不知道。”他颓然,“我只想来看看,本来世上同名同姓的人也很多,但我只想来看看,你一打开门,我就知道自己找对地方。”

        “你打算怎么办?”

        “我没有打算。”他不是个坏人。

        最凄凉的便是在事件中,的确有人受害,但却没人是坏人。

        如果有个坏人,可以恨死他,骂死他,咒死他,但不,没有坏人,只有弄人的命运,种种无法解释的误会,纠缠成为一片无奈。

        不再有坏人了,比不再有好人更加值得悲哀。没有好人,不再敬爱旁人,至少还可自爱,但是没有值得恨的人,叫我如何自爱?

        对着生父,我没有与他哭泣拥抱,思想反而飞出去这么远,是否反常的举止呢?

        抑或我们现代人的心态,就止于此?

        我坐下来,“她有事外出,非常忙碌,婚期在三天之后,她有很多事要做。”

        “她能够得到归宿,我很高兴。”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她一会儿就要回来的。”

        “不不,”他蓦然站起来,“我不想见她,我不方便……”隔一会儿他说:“她很幸福,我不便打扰她。”

        我默默头,他说得很对。

        “刚才一时间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真是惊人。”他叹气,“现在很气馁。”

        我忍不住笑出来。

        “你……很漂亮很健康,我很开心。”他眼角润湿。

        “你有卡片吗?我们可以再安排时间见面,你不反对吧?”

        “什么?你愿意见我?”

        “我不肯的话,就不会开门给你。”

        “太好了,你太大量,多么好的孩子。”

        我忽然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

        他掏出一只残旧的鳄鱼皮夹子,给我卡片。

        我一看,知道他开着一片小小贸易行。

        “你给了婚?”我问。

        “我一直结着婚,”他说:“在认识你母亲的时候,我已结了婚。”

        我立刻听明白了。

        这是命运,母亲老是跟有妇之夫纠缠在一起。

        我温和的说:“如果你不想见她的话,现在走是时候了。”

        他说:“请不要向她提起,影响她心情。”

        他匆匆离去。

        母亲真是苦尽甘来,连这个男人都开始替她设想。

        她离开他,是对是错?她后来去到更下等的地方,并不会比跟着地更好过,但为着一口气,她没有跟他,她选了老胡,命运真是奇怪。

        时日有功,与老胡积聚的感情当然非同小可。现在她再回头已是不可能的事。

        二十一年的恩怨今日有了明确的结果,当中的细节不必细究。

        我很唏嘘,有什么比坐在藤椅中缅怀往事更适当呢,我一下一下摇动看椅子。

        妈妈与老胡回来,手中大包小包的提着,包括床单、枕头套、毛巾……

        妈妈快乐得像个小孩,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像是年轻了十年,她给我看手上的戒指。

        “红宝比蓝宝好,是不是?”她很满意。

        以前老胡也送东西给她,她并不见得有一半这么高兴。

        雨过天晴。我仿佛看到天上有彩虹出现。

        当中这二十年是怎么过的?真亏得母亲没有抑郁而死,否则就没有今日,所以不能退缩、放弃,非得老着脸皮活下去,活下去,直至扬眉吐气。

        要好好的活下来。我不禁微笑。

        “咦你这孩子,一个人坐在那里微笑干什么?”妈妈奇道。

        胡说:“她笑你傻气。”

        妈妈放下手中一切,又住房间躲去,她一直是个胆小的女子,老胡搔搔头皮。

        我笑说:“别理她!过一会儿没事。”

        老胡坐下,我递一杯咖啡给他,他说:“我们替你也订了一套衣裳,希望你喜欢。”

        我说:“我一定喜欢。”

        他说:“我也觉得你妈妈最大的福气,乃是有你这么一个女儿,这么懂事这么听话,从来不令她难做。”

        但老胡忘了,我们是母女,倘若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什么叫做母女?

        孙太太:

        我看到孙薇薇时,非常震惊于她的美丽,她那种美是不平凡的,清丽脱俗,洋洋洒洒,与大自然共在。她已是三个男孩子的母亲,却仍然那么好看,一把长发或垂在肩上或换成一个髻,都别有韵味,长挑身材,象牙般皮肤。

        她喜欢穿比较随便的衣服,素净颜色,一双平跟凉鞋,时髦如时装杂志中踏出的模特儿女郎,而我最喜欢她那种自若幽默的神态,天塌下来不动于色,真是一流。女人们很少有她那么镇静若素,女人们吃菜看见一条菜虫来都要尖叫的,但孙薇薇不一样。

        孩子在外头玩,跌断了小手臂,尖哭着回来,碰到别的母亲,一定吓得六神无主,或是干脆昏过去,她不同,她低声安慰孩子:“又逞英雄了,是不是?好了,手臂成了三节根,这可怎么办?别哭,男人怎么哭呢?”她小心地把孩子挟在手臂下,单手开车到医院去。

        真是伟大。

        她却不承认,“我有三个儿子,由九岁到三岁,他们六条小手臂,每条起码折断过一次,久了习惯成自然。”大笑。

        这种天掉下来当被子盖的精神叫我佩服,娶这样的一个太太真幸福,这是一个终身伙伴,她懂得照顾自己,是以男人可以全心全意发展事业,像我的老师孙咏汉律师那样。

        她很多时间都独自在家照顾家务,我认为她应该寂寞,但是她把时间安排得极好,那么大的屋子,三个稚龄孩子,她就像个司令官,指挥两个佣人与一个司机的工作,务使人人舒服。

        有时候我到孙律师屋去取东西,也与她交谈几句,她知道我喜欢喝冰冻蓝妹啤酒,用冰浸过的杯子为我斟上,喝一口,一直凉在心头,一股甜丝丝的味道,逗留良久。

        她总是看着我微笑,开口闭口是“你们年轻人如何如何……”后来我才知道,她才三十三岁。

        我总藉故在孙家的客厅多逗留一下子,那宽大的法国窗,米白色的布套子沙发,大张净色的天津地毯,孩子们飞奔着进来,厨房里永远有最好的食物,我一进门就爱上这个地方。

        孙律师的脾气著名的坏,驾起学生来叫人流泪,他因此没有女生,连男生都纷纷走避,独有我紧随不舍,除了学本事外,也就是因为孙太太。

        渐渐我由学生进一步而成为他们的家庭朋友,他们家庭状况我也都知道一点,孙律师的女友众多,多数是妖冶的浓妆的,与孙太太刚刚是一个极端,大概是换换情调的意思,孙律师银一般“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全一样想法,有了徉房汽车,也得添置几个漂亮的女友,否则不显得他威风。

        但都不是认真的,玩管玩,妻子是妻子。

        虽然如此,我还是替孙太太不值。

        那日我来到孙家,并没有什么事,却逗留了很久,反正我是常客,佣人也习以为常。

        她在亲手做蛋糕,我充她的下手,替她打鸡蛋,调面粉。

        她笑:“你知道吗?最好的糕点师傅都是男人。”

        “为什么不买回来吃呢?方便一点。”我说。

        “嘿!”她斜斜睨我一眼,“买回来吃?你尝过我的手艺!就知道龙与凤,老弟,告诉你,吃我做的蛋糕,谁还高兴吃买回来的?”

        “啊?这倒要亲口试一试。”我惊异。

        她笑了。

        穿着牛仔裤白衬衫的她看上去活泼,如一个女学生。

        生孩子会破坏身段这个理论于她不合,她仍然身材苗条,那三个孩子似乎不是胎生的。

        “小老弟,”她说:“怎么不带女朋友来玩?”

        “我没有女朋友。”我嚅嚅答。

        “没有女朋友?嘿!这年头,谁没有女朋友?我大儿子都有小女朋友。”

        “以前有。”

        “后来发生了什么?”

        “无疾而终。”

        “有想念她吗?”

        “没有。”

        “哦!那不是真的。”她很快获得结论。

        我问:“什么是真的爱倩?”一

        她挤挤眼睛:“我也不知道,我并不能够具体的回答你,我并不是妇女杂志信箱主持人。”

        “可是你与孙律师……”我举出实据。

        “当年我们谈恋爱,只觉不见面茫然若失,异常不舒服,如此而已,我们结合是非常顺利的,由朋友介绍认识,一星期后开始第一次约会,十个月后旅行结婚,一点波折也没有,并不轰烈,我们是最幸福的一对。”

        “啊。”我艳羡。

        她将蛋糕送进烤箱。

        “当然,”她说下去,“每个人的命运不同,有些人的感情生活多彩多姿,丰富得很,上落大,痛苦中有快乐,也是享受,你说是不是?”

        我想一想:“我认为做人还是平凡一点好。”

        “你成熟了。”她笑:“改天我为你介绍女朋友。”

        我连忙摇头耍手。

        “怎么?我手头上的小姐都是名门闺秀,神仙般人物,你怕瞧不上眼?”她问。

        我微笑。

        “你不相信婚姻可以由朋友撮成?”她又问。

        我坦白的点点头。

        “真是个孩子,你以为恋爱是什么?看到你生命中的女神,混身震栗,如遭雷极?别忘了,我们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婚姻不是终止,婚姻是一个开始,以后的日子长得很呢!”

        “是,师母。”

        那日我吃了她做的蛋糕,哗,谁还要吃买的。

        她把三岁的小儿子抱坐在膝上,那孩子俊秀得不可形容,拿着一大块蛋糕塞进嘴里,动作与神态都像安琪儿。

        我简直可以看到幸福。

        但是当天下午,在写字楼我改变了我的想法。

        一个女人上来找孙律师,她不经通报,冲进来──

        身穿花衬衫、圆招、金色凉鞋,浓妆,时髦发型,非常合拍,但却剌眼。她手中拿看一只金锁匙扣,不住在手指上转动,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那个锁匙牌上有“平治”的标志,我认得是孙律师的东西。

        我立刻反感得浑身不由日在起来,心中暗觉老孙太不检点。

        那女郎边嚼口香糖边问:“孙呢?”

        我厌恶的问:“有预约吗?”

        女郎睁大眼睛笑,“我见他还要预约,唔?”

        我提高声调:“除了孙太太,每个人见他都要预约。”

        她变色。女秘书出来打圆场,“孙律师在高等法庭。”

        那女郎呼嚼嘴,扔下车锁,“叫他随身的东西别乱放,我可没那么得空随时替他送回来!”她趾高气扬的走了。

        我的脸都气白了。

        女秘书笑,“你看你那个样子,人家孙太太亦不气。”

        “她知道有这种女人存在吗?”我反问。

        女秘书说:“怎么不知道?最聪明智慧的太太就是知道有这种事亦假装不知道。”

        我问:“为什么要受这种委屈?”

        “所以说你没长大!”她叹口气,“你懂什么?夫妻间拉破了睑就不好看,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离婚呀!”我赌气的说。

        她掩嘴,“所以说你──幸亏你不是女人,否则天下大乱,真那么简单?你叫孙太太拖着三个孩子上哪儿去?”

        我气结,“不与你说!”

        “听说孙太太又有了第四名,多伟大,现在的女人,就数她肯生孩子。”女秘书慨叹,

        “可借现在的男人不知足,死性不改。”

        我将下巴枕在玻璃上,怔怔的,几乎没流下泪来,我太替孙太太不值了。

        后来老孙回来,我提不起劲跟他说话,他絮絮的跟我论及案事上的得失。

        我忍不住问:“那廉价的女人是谁?”

        他一愕,“你怎么会问起?”

        “她今日来交回你的车匙。”

        “她是谁有什么关系?”

        “你怎么忍受那种粗俗?”我问。

        他微笑道:“徒儿,待你到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有一些女人只要实用,粗俗与简陋均无妨。”

        “我想我永远不会明白。”

        “自然,你只有廿五岁,而我已经四十一。”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几乎无法忍受他,如果有冠,也就一挂而走。、

        但是我心酸的想,总得要有人留下来照顾孙太太才是。

        老孙的“应酬”益发繁忙,他很难有与家人共进晚餐的机会,只有在星期日白天,他会在家与孩子们在一起团聚。

        然后他又要出去了,把责任顺便的推在我的身上:“你替我陪他们。”一溜烟的出去。孙太太总是脸色山口若地忍下来,但是要等待老孙的良心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十年八年,谁知道,孙太太有点疲倦了,也许是因怀孕的原故,也许对这头婚姻觉得劳累,我不敢问。

        天气热,她的体重增加,人忽然有点憔悴,我很担心,她一向总是那么乐观,一旦消沉,难免就落了形。

        “我陪你出去散散步吧!”我说。

        “就在下边海滩走走。”她说:“太远我也走不动,你放心,人家顶多误会你是我的弟弟。”她仍然保持着她一贯风趣的作风。

        我有默心疼,仍然陪她到沙滩。

        我问:“孩子什么时候出生?”

        “深秋,希望是个女孩子。”

        我再也想不出有什么话好说。

        她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孙的事,你们都知道吧?”

        “什么事?”我瞠目。

        她微笑。

        我涨红了脸,随即明白了。

        “说与我听,不要蹒我。”

        “大律师应酬自然是很繁忙的。”我说。

        “忙得那个样子?”她仍然好脾气。

        “也难免有女朋友。”

        “这就是了。”她问:“什么样的女人?”

        “粗鄙的女人。”我愤怒的说。

        “我做错了什么,令得他对我冷淡?”她问我。

        “男人都是一样的,他对你放心,知道你飞不到哪儿去,便冷淡一点。”

        她浅笑,我呆呆看着她。

        “那么,”她说:“作为一个女人,对丈夫这种行径,是否要假装痴哑?”

        “忍耐是中国女性的美德。”

        “到什么时候呢?”她问我。

        我不能回答。

        “到永恒?”她问我。

        “我一直觉得你很愉快。”我震惊,“我以为你不介意他出去逢场作戏。”

        “每个人的忍耐力都有极限。”

        我消汗,“你打算怎么样?”

        “跟他离婚,”她的声音非常镇静。

        “可是……可是你现在怀孕。”

        “孕妇也是人。”她缓缓说:“我已经下了决心。”

        “好的,我支持你,”我冲口而出,“我自知没有什么能力,但我愿意尽我的力。”

        她微笑,“小老弟,你的情意我心领了,这件事有很多地方是要你出力的,但是参与别人的家事,并没有好处。”

        “谁要什么好处?”我苦笑。

        “那么多谢你了,见到孙,你跟他说一声,我有要紧话跟他说,”她笑,“现在连我见他都要预约,多可怕。”

        我钦佩地看着她清秀的脸,女人的勇气都是被坏男人激出来的,在好男人的呵护下,再精明的女人也会变成软弱的笨人。

        第二天我见到了老孙,叫他回家。

        老孙笑,“老弟,你越来越像个奶妈了。”

        我若是他兄弟,我就打得他鼻子流血。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孙太太。

        我问:“他回来了?”

        孙太太说:“回来了,他告诉我他很忙,只能给我一小时,我跟他说了。”

        “他反应如何?”

        “他开头不相信耳朵,后来弄明白了,说我开玩笑。”

        后来老孙就恼羞成怒,一声不响的离开。

        孙太太叫他不用再回家,她已将大门的锁换了一把。

        我非常吃惊,“真的?”

        孙太太说:“我觉得一个人要自发自觉觉,我一直没有出言警告过他,他也就当我透明,一路放肆下去,而结果你看到了。”

        “把他赶了出去?”

        “是。”

        我说:“你休息吧,我明天来看你。”

        他一定逼得她走投无路,她才会这么做。

        早上孙大律师见到我,怒气勃勃,他连胡髭也没剃,就开始诉苦。

        “她把我从我自己家赶出去,你听过这种老婆没有?她说人类的文明进化,因而产生一夫一妻制,如果我爱冶游,最好是离婚。”

        我冷笑,“离婚?你哪里再去找这么个美丽贤明的妻子,与可爱俊秀的三个大胖儿子?”

        “是呀──喂!”他咆吼,“你到底帮谁?”

        “现在月薪千余的打字员都为了事业不肯牺牲她的身段来生孩子。”

        “啊。”老孙震惊,“我怎么辨?”

        “回家悔过。”

        “可是家里门锁也换了,电话号码也改了。”

        我的天,我没有听说过更滑稽的冢变闹剧。

        “她不要我了,我被一个孕妇赶出了家门!”

        我忽然沿用了孙太太的话:“孕妇也是人。”

        “你教我查出你在这件事内有什么瓜葛,你当心!”他向我挥舞着老拳。

        我问心无块,怕什么。

        老孙一怒之下,搬到酒店去了。

        天天上班,他鞋脱袜脱,说也奇怪,那些女人忽然都绝了迹,以前住家,生活荒唐,现在搬酒店,明明可以花天酒地,他却正经起来,我去酒店看过他几次,都是一个人。

        我见到孙太太时,她跟我说,分居书已交到律师那里了,就持老孙去签,老孙还不肯去。

        她并不需要亲友,独白日照旧过活,心绪亦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变化,语气是一贯的平静。

        我想我是爱上了她,她给我一种圣母麦当娜的感觉,除了大地、母亲,最可靠的便是她。

        日子过去,我见她的时间不多,但我们有了更深切的了解,她开始对我说不少体己话。

        我问她在什么时候发觉老孙在外头不规矩。

        她说:“从你怜悯的眼光中,我知道事情出了毛病,出去打听一下,发觉他玩得离了谱。在这之前,我还以为自己顶幸福。”

        “为什么桃这个时候离婚?”

        她苦笑,“不是我挑的。”

        伊寂寞下来,眼睛有点空洞,神态略为疲倦,穿着宽身孕妇装,仍然潇洒,她是与众不同的一个女人,我爱她爱得非常彻底。

        我略略向她透露意思。

        “傻孩子,”她握住我的手笑,“没有人会比你更古怪,快放弃这种念头。”

        “我没有要求。”

        “我亦不需人照顾。”

        “何必这么硬撑呢?”

        “我不是倔强,这样做我反而不安。”

        一方面老孙拼命的抱怨,不过他真的想念孩子。

        她不给他见孩子,真是杀手绸。

        我讽刺他:“见女友也一样可以打发时间。”

        “我还有这种心思?谈也不要谈。”他摆摆手。

        “你求过她没有?”

        “有,她不加理睬,视我如陌路人,到学校去接儿子,谁知新司机不认识我,差点把我扭上警局,告我绑架儿量!你评评理,我愿意跪在地下恳求她收留我,我要这个家,我不能没有这个家。”

        我听得几乎笑出来,可怜的老孙,他现在知道了,自食其果。

        孙薇薇现在至少不必坐在客厅里等他回来,每个迟归的男人都会说:“我并没有叫她等我。”可是可怜的女人还是不停的等……等丈夫回头。

        我一直默默的去探访孙薇薇,有时也与孩子们玩一会儿,我看着她将近临盆,她勇敢地把全部责任承受下来。

        说到丈夫的忏悔,她淡淡说:“我又不懂耍花招,见他怕了,又用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一切像没发生过一样,破镜重圆。”

        “你一个人,怎么带大四个孩子?”我问。

        “孩子得靠赡养费,我靠自己能力,我已经与朋友商量过,我们将经营一间小小的蛋糕店,希望能够赚一点生活费。”

        “他知道吗?”

        “他一向什么也不知道,他连孩子念几年级也不关心,这些年来,他就是管他的事业,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全落我肩上,他不过只回来睡几个钟头。十年了,我对于世事一无所知,我只会容看漂亮的衣裳生孩子,其实我也是个大学生呢!”

        我微笑,“以前你是不抱怨的,薇薇。”

        “现在不同了,”她也笑,“现在我自由了。”

        这件事情是无法挽回了。

        但孙大律师可不知道,他四处奔波找亲友出来说项,但是薇薇已经心死,不加以理睬。

        老孙尚有最后一个希望:“孩子,”他说:“孩子出生后她的想法就不同了,孩子总得有父亲。”

        我的想法与老孙完全不同,怀着孩子的孙薇薇尚且这么勇敢,养下孩子,更加没理由与他复合。

        薇薇说:“与他夫妻十年,我知道他本性难移,我让他回来,对宇他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半年后他又恢复原来的生活习惯,难道到时我又与他闹离婚,我疯了我?”

        一个下午,深秋,与她在浅水湾喝茶,她忽然皱上眉头,抓住我的手连声道歉,恳求我把她送到医院去。

        我连忙扶她进车子,她说阵痛是昨夜开始的,痛痛又停止了,现在却发作起来。

        她额角出现汗颗,咬紧牙关。

        我看着心都碎了,女人最痛苦的便是这一刻,竟要她独自承担。

        车飞快的到医院,将她送进病房。

        医生问:“你是她丈夫?”

        “不,我是她兄弟。”我说:“现在我叫她丈夫来。”

        “快。”医生说:“这次可能有点问题。”

        我心急如焚,到处找孙律师,他们说他在北区裁判署,一下子不能请假。

        我只好一直陪伴着孙薇薇。

        她虚弱的跟我说:“三个儿子都没事,真是的,不知这一次如何出了毛病。”

        我替她把汗浸湿的头发拨向脑后,“没有毛病,”我安慰她,“你放心,至多动手术。”

        医生推她进产房,我在候诊室左右踱步。

        我心酸,孙咏汉这王八蛋到底在什么地方?

        由下午五时三十分捱到八点,他总算赶了来了。

        我出言讽刺,“又在什么女人处给绊住了?”

        “简直放屁!”他瞪我一眼,“回头你甭到律师楼来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学生。”

        “好得很,我也没有你这样的老师。”

        “薇薇怎么样?”

        “不知道。”

        这时候医生走出来告诉我们,“生了一个女儿,脚先出来,所以惹了小麻烦,动了手术。”

        “啊,女儿!”老孙心花怒放。

        我问:“母亲平安吗?”

        “累坏了,”医生说:“那小女婴脾气坏得离奇,在那里大哭大叫。”

        我吁出一口气。

        老孙瞪我一眼,“我老婆生小孩,要你在这里干什么?”

        “因为你永远不在她身旁。”

        他低头,“我不是不知道错,这半年来我循规蹈矩,适才我在北区裁判署,巴不得插翅飞了回来。”

        “老婆是你终身伴侣,你不该抱有‘大爷有钱,有家情愿住酒店’的心情来做人。”

        他不响。

        薇薇躺在病床上,看见我们,只牵动嘴角,她实在是累坏了。

        “薇薇。”孙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叹一口气。

        护士抱出婴儿,那小毛头一头浓发,大眼睛,小嘴巴,一团粉似的,我看,便说:“将来我要追求她。”

        老孙为:“失心疯!”

        但是孙薇薇始终不原谅他。

        每天他一下庭便到医院陪薇薇,适逢我与佣人带着孩子们去探访,他见到儿子,眼睛都红了。

        孙薇薇无动于衷,过了数天,她精神略佳,便说:“你叫老孙快快签了分居书,大家都好。”

        “你回心转意吧!”我说。

        “咦,”她微笑,“我以为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我是为你好。”我说。

        她既好气又好笑,“还不是那种古老思想:女人离不了男人。”

        “老孙也离不了你。”

        “他隔一会儿就好了。”薇薇说。

        没到两星期她便出院,我帮她收拾衣物回家。

        薇薇的当务之急是到青年会做健身体操,我替她报了名。同时她与朋友合股的甜点店也开始筹备,有声有色。

        她恢复得真怏,一下子就活泼泼的再一度主持大局。

        我在小事上帮了她,她总是诚心诚意的道谢。

        日子过去,老孙知道无望,便与她签字离婚。他一星期可以看一次孩子。离婚后老孙四大皆空,抛弃了全世界的美女,再也提不起兴趣去玩乐,一心一意守在律师楼。他的脾气也和善了,说话之前先叹一口气才开口,而我也没有离开他的公司,满师之后仍然留在他那里办事。

        孙薇薇还是老样子,也许她掩护得很好,也许她有坚强本性,我看不出她有甚度改变。

        我低声与她说:“我……总是等你的。”

        她白我一眼,“废话。”

        而她的孩子也渐渐长大了。

        我始终没见过比她更美的女性,有情有义,有始有终,唯一的缺点也许是太坚持原则。

        我对她的敬意丝毫不减,有空跑到她那家糕饼店去坐下抓甜点吃,她老求我别给顾客看见,店子的生意是极好的,除了经营得法,她手艺毕竟非凡。

        我坐在那里,不外是博取一丝希望,我想像不出我在其余的日子里还会爱上什么人。

        只有她。

        太太外遇:

        我曾经说过,如果我们可以恢复到盲婚或是表妹嫁表兄的时代,省下来的精力,可以筑一条万里长城。

        第一次见到吕俊超是七年前,心怦怦的跳,可怜廿二岁少女的芳心,以为见到白色骑土,马上青睐有加,对他讲话的时候声音另有一功,是放软来说的,如此这般,使尽混身解数,苦不堪言。譬如说他认为女性不能吸烟,我使即时戒之;他觉得女人长发好看,我便匆忙留之;他爱听音乐,我立刻购买交响乐票子,与他一起去听之;他爱喝冰冻啤酒,我便急急跑超级市场,将冰箱塞满啤酒罐子……

        一年后,我们“恋爱”成功,旅行结婚。

        婚后我始觉不值,且听我细道原因,这是在女人的闲谈时发觉的。

        大表姐说:“……他(表姐夫)才等了我廿分钟,面孔板下来了,我便同伊说:‘你不高兴,走呀,甭等呀,自然有愿意等我的人。’他只好马上赔笑说:‘我愿意,我愿意。’”

        我从来没有叫过吕俊超等,顿时丧失自尊心。

        二表姐说:“男人是贱骨头,你待他们好,他们也不知道,太好商量了,他们更不重视你。我定规要他戒烟,他辛苦得不能集中精神工作,我还是不放过他。”

        我与吕两人开头都吸烟,戒烟的却是我,他照吸不误,还拿烟味来引诱我。

        三表姐说:“我训练他,每逢我生日,或是过节,礼物是绝对不能缺的,送什么?送黄金,至少五两,少了不收。”

        要命,我收过的唯一礼物是一只白金戒子──婚戒。

        弊弊弊,我根本没有御夫术,太痛苦了。

        “红楼梦里头说的,”大表姐咕咕的笑,“夫妻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你要做胜利者还是做奴隶,任得你挑。”

        我嗫嚅问:“有没有和平相处这件事?”

        二表姐严肃的摇摇头,“或有之,余未之见也。”

        完了。

        “还有,”三表姐说:“将来生孩子,各安天命,是男是女,不得噜嗦,最多生两个,再要说什么,叫他娶妾恃去生。”

        “不太好吧!”我怀疑,“真的有了外遇,做妻子的很吃亏的。”

        “现在的女人……你思想还逗留在十八世纪。”

        婚后一年,我仍然维持着上班这个良好习惯,两个人的生活简单,房子是买的,不用付房租,日常的开销不过一两千元,吕俊超自然乐于付出,如此这般相安无事,家事除了钟点女佣帮忙外,两人分头做。

        一日闲谈,三嫂气鼓鼓的说:“你三哥问我,钱哪里去了?”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他说他每月一千多零用不够,嘿,不够?家中开销大,我便叫他坐下,算给他听。”

        我说:“一千多是不够。”

        “阿吕一个月用多少?”

        我说:“我不知道。”

        “你怎度不知道?”

        “他一个月才给我一千多。”我说。

        讨论到此为止,我又吃亏了。

        我是很乐观的,将来,我想,将来他赚了大钱,我才花他的钞票未迟,现在双方收入差不多,我刮来无益。

        两年后,我怀孕,本想辞了工作在家中休息,后来一想不对,两个佣人,孩子的奶粉,再加上我这个太太,担子太重了,怕吕超俊折断腰骨,于是继续我的美德。

        母亲不悦:“多辛苦,挺着个肚子奔波。”

        我还得安慰她,“不要紧,肚子不大,仍然轻便。”

        “你为他们吕家拖垮了身子,他们不见得为你歌功颂德。”

        我随笑。

        “叫他去赚呀!”母亲发起蛮来。

        我盘算一下,除非叫阿吕去打劫银行,但我又怕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担当不起,只好作罢,任得老妈心疼之余,语无伦次。

        吕氏的生意终于有起色了,第二个孩子出世以后,我终于有资格依靠他,这个时候,我与吕度超相识已有七周年。

        我仍然没有收过他的礼物,这小子对付老婆很有一手,什么都喊贵:“哗,五百块烫个头发!”“哗,天下居然有万元一件的裙子,穿了会飞乎?”“哗……”我吓得不敢不自己赚。

        况且不去上班,又该做什么?

        在过去七年中,他收我的名贵礼物,可真不少,每年我都闲闲地问:“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他便说:“有。”于是乎他得到名贵的音响器材、莱加相机、华美西装、劳力士手表……嘿,全是礼物。

        我这个人笨,轮到他问我的时候,我总是想来想去找不到要什么,我都有嘛,过份名贵的,他也买不起。

        真太委屈了。

        吕超俊这老小子。

        三十岁大生日,我生气了。一整天没收到一盒糖一束花,事实上我一辈子没收过他的糖与花。

        他辩道:“我哪有空去买花?又不是假期。”

        “笨蛋。”我马:“你不会叫花店送?”

        “我不懂。”

        “不懂可以学。”

        他委屈地怪叫:“结婚都六年了,还学这些来干嘛?泪费时间。”

        “你的时间要来干嘛?造万里长城?”

        “你吹毛求疵!”

        一点结果都没有。

        再吵下去就小事变大,为了一束花与丈夫闹翻?社会不会原谅我。

        吕度超一追小子深得御妻之术。

        至今我上班尚是一个人乘搭渡轮。

        我也不是没暗示过他,像:“人家黄太太,天天由丈夫陪同上班,中午又驾车接她吃饭,下班后送她去学习法文,连她洗头都侍候在一旁呢!”

        吕俊超冷冷的问:“是吗?你羡慕吗?那你当初何必嫁我?为什么不嫁司机呢?”

        我气得昏倒,顿时睡了,也不与他吵。

        第二天我一早起床上班,正在更衣,把他吵醒,他略为内疚,想到昨日之事,未免不经意思,问:“你到什么地方去?”

        我回答他:“我现在穿衣服去嫁司机。”

        他便向我道歉,但是仍然不肯接送,我自己考车牌不果,只好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只指望孩子们大了要上学,他不得不用司机,我能够母因子贵。

        二表姐说:“他自己也得开车上班,为何不送你?”

        “时间不一样,他身为老板,九时半才拖施然出门,我是小伙计,七时正就要扑出门。”

        二表姐说:“我的天!”

        开头的时候就坏了,不该崇拜他追求他。

        现在?太迟,一失足成千古恨。

        就在三十岁生日后不久,发生一宗奇事。

        分公司调来一位新老板,年轻有为,长得也漂亮,而且未婚,引得公司里的诸多未婚少女心如鹿撞,情不自禁。

        每个人背后都纷纷议论这位慕容理智先生(多么奇怪越级的名字)。

        少女们爱幻想,都禁不住说起理想对象的条件来。

        而且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我微笑。“我喜欢傻气的、老实的、固执的,有默天才的建筑师。”

        他们哄笑,“那不正是吕先生吗?”

        谁说不是他?结婚六年了,我还爱他呢!老吕这家伙真有点福气。

        然而他自己仿佛不觉得,仍然大男人作风,并没有把老婆放在心上,这个人。

        慕容理智领导我们这组人做一个宣传活动,忙得不可开交,我几乎天天留在公司直到七、八点,而俊超呢?他与孩子们在家玩,反正是老夫老妻了,分开一下,少些吵架机会。

        慕容常常为我们买来饭盒子,又挑我喜欢吃的叉烧饭,我总是吃满满的一盒。

        他惊讶的说:“这样吃法,居然不见你发胖,奇哉!”

        我们很快就混熟了,他工作认真,充满朝气,没有架子,谈吐幽默,难怪女孩子们为他着迷,待人接物方面他是体贴的,善察人意,往往我在一抬眼之间,他就知道我的需要。

        我深深诧异了,我所认识的男人,本来就得吕度超一人,而阿吕真是板板六十四的铁算盘,推一推动一动,不拨不动,脾气大,自我为中心,很少替别人着想,他努力工作,为人正直,也就是那么多了。

        于是我觉得谁嫁给幕容理智,那真是如沐春风,生活愉快。

        一天傍晚,他递上来一大束花,我愕然问:“为什么?”

        “因为你的生存。”他微笑。

        “我的生存?”

        我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花言巧语,一时间有默无措。

        “是的,因为你是个可爱的女子,活泼明朗永无怨言,又不知道自己美貌,丝毫不扭捏,办事爽快磊落,能够有你这样的同事,简直三生有幸。”

        我张大嘴巴,“是吗?我有这么多的好处?真的?”我按着胸口。

        “要爱上你,是很容易的事。”他叹口气。

        那日我可神气了,跟吕俊超说:“今天有人跟我说,要爱上我不是难事。”

        “是吗?”他冷冷的问:“你立刻相信了?人家对你客套你也不知道?”

        我说:“我并没有相信,但听在耳朵里还是很舒服的,你从来没令我这么开心。”

        “嘿,愚昧的女人。”

        这就是吕俊超。

        我骂他:“你是一个大闷人、大闷人。”

        “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反驳我:“香槟当水喝,有男仆吻你的足趾,披金色的累丝裙,跳舞至天明?”

        我不响,睡了,心中愤愤不平。

        闷死人。

        慕容说:“我了解你,其实做人基本上是痛苦的,大家都生活得活似白老鼠,被困在小小的范围内,难以突破。”

        我忽然说:“突破需要勇气,代价与后果堪虞。”

        慕容凝视我:“为了一刹那的燃烧发光,你认为不值?”

        我忽然涨红了脸,不答。

        他叹一口气:“这世界没有永恒的事,况且再美丽浪漫的人与事,一拖得长久,也就乏味起来,你想想是不是?曾经燃烧过、快乐过,总比沉寂一辈子的好。”

        我呆了很久才说:“见仁见智。”

        “当然,一般平凡的人是安于现状的。”慕容苦笑,“他们太幸运。”

        “你又矛盾了,不是说有机会发光快乐吗?”

        “一刹那的快乐而已。”

        “足以回味一辈子。”我接上去。

        他笑了,有一丝安慰,像遇到知己。

        但是我觉得他是危险人物,与他在一起,如履薄冰,不知道几时行差踏错,因此往往一见到他就有种刺激感。

        于是生活中平添涟漪。

        因为偶尔也向俊超提到公司里有慕容这么一个人,他有时不服气──那登徒子还有向你甜言蜜语吗?”之类的问题是不绝的。

        但慕容不是登徒子,公司里放着二、三十个妙龄女郎,他都对她们客客气气,丝毫没有越礼之事,不是我帮他说话,实在如此。

        毫无疑问,他比较与我谈得来。

        只是问题越来越私人了。

        “你恋爱过吗?”

        “你快乐吗?”

        “你满足现状吗?”

        “人生大起大落还是平稳无事的好?”

        我答:“人不一定要恋爱,我的生活过得不错,人生随遇而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必刻意要求什么,知足者负亦乐。”

        慕容给我的评语是:“真大方。”

        很多事是注定的,而且世上难有十全十美的事儿,俊超虽然不解风情,但我很欣赏平实的可贵,大风大浪我应付不了。

        多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同事,用来说说笑笑聊天解闷,自然也是乐趣。

        可惜他太可爱太英俊太──还是那个形容词:太危险。

        闲言闲语我倒没听到,也许我的名誉实在太好,每个人都知道我是永不谋反的吕俊超太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年来金字招牌,待同事和蔼可亲是等闲事,谁也不会疑心。

        但是我自己却疑心自己。

        见到慕容理智,我仿佛特别轻松愉快,有什么犹疑不决的事,与他一商量,马上解决问题,他这个人如一阵春风,吹遍写字楼,最懂得收买人心,他的下属为他任劳任怨,甚至连周末也出来做,心甘情愿。

        据说出色的领导人都有这样的魅力,令人为他死心塌地,但始终我觉得他待我是另眼相看的。

        他并不见得对每个人都说这种话,有耳共听:

        “如果你没有结婚,我们两人就是世上最快乐的一对。”

        “你与你丈夫感情融洽吗?那家伙几生修到了。”

        “你们会不会离婚?我排第一等。”

        有点近乎恶作剧了。

        于是我悻然作生气状道:“你名叫理智,说话太不理智。我真的与丈夫分开,跑了出来,你会娶我?所以何必一张嘴卖乖。”

        谁知他沉下一张脸就说:“你倒试试看。你见我同谁说过这种玩话?我也知道好歹,我若是情场浪子,至今已娶了十个老婆,还轮得到你?”

        我缄默,玩笑越开越真。

        “难觅一知己,你又嫁得早,那小子单是运气好,并不知道珍惜你。”

        “他待我不错。”我抗议。

        “我们这里的后生也持你不错呀!我老觉得他什么都没有为你做,你的经济与精神完全是独立的。”

        我说:“别离合我们夫妻感情。”

        慕容用手撑着头,“你还爱他呢,他却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反问:“给你做丈夫你又如何?”

        “我才不让你出来工作,”慕容说:“我会让你在家轻松地生活,我事专以你为主,令你觉得开心、舒适,我们一道跳舞、看戏、旅行,所有的责任由我来负……”

        我笑:“听上去真是个好丈夫。”

        “可是我不见得肯随便对一个女人付出这样的心思。”

        我问:“这么说来,你倒是对我情有独钟了?”

        “我不准你在这件事上开玩笑。”他不悦。

        “很难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呢。”

        “你肯不肯离家出走?”他认真的问。

        “我爱我的孩子,我爱我的家人。”

        “但是你自己的快乐呢?”

        “离开家庭,出来过着流离浪荡的所谓风流生活,我会更加不快乐。”

        “这样说来,你对家庭,是忠诚不贰的了?”

        我点点头。

        “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好女人。”慕容摇摇头。

        我苦笑。

        我爱吕俊超吗?这个做了我丈夫六年的男人。他把我当作家里一件不可缺少的家具,少是断然不能少了我。但是我搁在那里好几年,他从来不特别加以垂注,反正我跑不了,而日常生活又是这样的忙,谁能怪他呢?

        原本夫妻双方如无太大的过错,白头到老不是太困难的事,偏偏现在我临老走起桃花运,居然有追求者,我把持得住吗?

        我晚上患起失眠来,辗转反侧之余,骚扰到度超。

        “最近你怎么了?不舒服?”

        这已经是他最大的关心。

        我说:“假如使你睡不好,是我的罪过,你可以到书房去睡。”

        他并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讥讽,果然搬到书房去,于是我更加可以名正言顺的躺在床上看书到天亮。

        白天当然是疲倦不堪,本来八时正到办公室,后来改为九点,今天九点半才摸回去,太惊人了,恐怕距离被开除的日子也不远了。

        我打着呵欠的时候慕容进来。

        他问:“睡不好?可是为想我的缘故?”

        我刚想骂他,一抬起头,发觉他亦是眼底黑黑,已经瘦了一圈,于是不加言语。

        “为什么折磨自己?”他轻声问。

        我既好气又好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严重好不好?慕容,假如你是真的,我很感激,但我绝不会离开我的家庭。”

        “我有哪一点比不上吕俊超?”

        “我认识他在先。”

        慕容伏在我的写字台上,非常的不开心。“但是我爱上了你。”

        “没有可能的事。”

        “爱情很多时都在不可能的情形底下发生。”

        我温柔的说:“慕容先生──理智一默。”

        他忽然一言不发,站起来走开。

        一连七日他都不过来见我,偶尔在走廊遇见,他也侧侧身过,我知道孩子因吃不到糖生气了。

        而吕俊超仍然如蒙在鼓里,若无其事般上他的班下他的班,放工与孩子们闹一场,毫无牵挂地上床睡觉,周末带孩子到祖父母那里尽情玩耍。

        我问我自己,慕容理智是否吸引我?毫无疑问,但跟他走,我遗传因子中有如此义无反顾的细胞吗?我并不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我时常思想到将来──将来怎办?三年、五年的狂欢已是极限,当我真正老了,我将成为城里的笑话,做人的情妇往往要年轻貌美支撑,如今三十岁还充持得一时,三十五、三十八的时候呢?

        况且我对俊超实有一股说不出的留恋,他那种憨态,不懂世故的稚气,以及多年来积聚的感情,都使我循规蹈矩的做他的妻子──一直做下去。

        我长叹一声。

        潇洒与我无缘。

        我写了辞职信上去给大老板,辞职避开幕容理智,我怕他难下台。

        照理辞职信应该经过慕容这一关才是,但是这趟只好越规了。

        我不是不认识背夫别恋的女人。

        她们大概是(一)因为丈夫实在要不得,只好出此下策;(二)大胆,追求爱情。

        我两老都不是。

        老板追查我辞工的原因,我只说想休息。

        当然他们都不相信,但见我心意甚决,也只好无可奈何应允下来,同事们不舍得我,纷纷来诉说情意,使我感动。

        慕容一直没有表示,到最后他约我出去晚饭。

        在烛光下他送我一大东“毋忘我”。

        我眼睛有点濡湿。

        他黯然,无言。

        我拍拍他的肩膀。

        他哑声说:“至少你为我辞工。”

        “不,那是因为我累了,我早该退休。”

        “残酷的女人。”

        我微笑。

        “我们尚有见面的机会吗?”

        “当然有。”

        “今晚我们要跳舞至天明。”

        “我──”

        “别再推辞,即使你是一块冰,也应有融解的时候。”

        “我从来未试过跳舞至天明。”

        “什么都有第一次。”

        我们喝着香槟,依偎着跳舞,感觉上好享受好享受,心中倒是没有什么内疚,跳个舞,不算对俊超不忠吧?谁叫他自己三百年也不叫我跳一次舞。

        到半夜两点半的时候,我说:“慕容,香槟内的酒精完全发作了,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好,我送你回去。”

        我松口气说:“谢谢。”

        慕容忽然哭了,他随即转过头去,但是我已经看到他的眼泪。

        我深深感动,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离开俊超,他也会哭的。

        我是一个多么幸运的女人,有这么多人爱我,做人夫复何求?

        那晚由我开车送慕容回去。

        等我开门回家,已是凌晨,天都快亮了。

        俊超坐在客厅中等我。

        我打一个酒呃,“你没睡?”

        他看看钟:“早。”他说。

        “同事请我吃饭,他们替我送别。”我说。

        “易水送别也该结束了。”

        我温和的说:“你不是一直要我辞职吗?”

        “你真的肯守在家中?”

        我点点头。

        他凝视我,俊超有圆圆的孩子睑,圆圆的大眼,永远长不大似的。

        “大头,”我趁着酒意说:“我爱你。”

        他没好气的说:“去睡吧。”

        “现在我可以晚些睡了,又不用上班。”

        但是一头栽倒在床上,马上昏睡过去。

        第二天醒来头痛不在话下,一张脸上化驻一塌糊涂,身上还穿着廿四小时的衣服。

        我连忙进浴间冲洗,泡在暖水里松弛一下。

        包着湿头发出来,吹干,换上干净的衣服,一抬头,看见俊超站我面前吸烟斗。

        烟丝特有蜜糖的香味,令我精神一振。

        我问:“你不去上班?”

        “我已经下班了。”

        “什么?”

        “下午四点了,小姐,你睡了十二小时。”

        “我的天。”我搔搔头皮。

        “来。”他拉起我的手,走到客厅。

        我呆住了,鲜花、餐具,连蜡烛都早已点起,还有一盒礼物。

        “哗!”我怀疑自己的双眼,“这是什么?”

        “拆开来看看。”

        我拆开来,原来是我想买了五年的钻石胸针。

        “这是怎么回事?”我瞠目。

        俊超笑说:“与人竞争,总得加把劲,出点花样。”说完看牢我。

        我呆住──他知道──知道多少?

        “我,我可是没有对不起你。”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若真是个呆子,怎么娶得到你?”

        哟,一张嘴也乖起来了。

        “俊超──”

        “不必多说,我全明白,以后我亦会检讨自己,现在先让我们来庆祝。”

        “庆祝什么?”我问。

        “庆祝我娶得一个好妻子。”

        “呵俊超!”

        潇潇雨:

        美美是那种“今天下雨,我不想出来”的人。

        所以毕业后一直没找事做,连到她父亲公司去帮忙的兴致都没有。

        对着这样一个女朋友,有时候啼笑皆非。

        她家并不是大富之家,但很宠这个女儿,有三个哥哥也都事业有成,疼爱这个妹妹,美美生下来是天之骄子,成年后有点过份,但因为她长得可爱的缘故,大家都包涵着她。

        今天又下雨,美美说:“我不来了。”

        “人都约好,怎么可以不来?”

        “推了他们,我不想在下雨天洗头与应酬。”她懒洋洋的说。

        我看看钟,已经十二点多,电话中传来悠扬的音乐,幸福的美美在家享清福,大概是刚起床。

        天国与地狱,我们写字楼里老板在咆哮,电话铃在响,打字机在操作,一百个客人挤在大堂中等候安排。我服了美美这种福气是与生俱来的,无法妒忌。

        “那好,我们再联络吧。”

        她娇憨的说:“太阳放大假,下雨下足十二个月。”

        是的,像英国。

        我放下电话,思想飞出老远去,那时候念书,天天这个样子阴沉下雨,我与智子步行去上课。

        智子。

        与美美完全相反的一个女孩子,后来我们分手,我回来香港做事,她继续攻读。

        我记得她。她有一件橙红色的雨衣,在阴天中特别触目,映在公园一片湿碌中,衬着滴滴水珠,脸蛋神采飞扬。

        在我心目中,她是美丽的。

        但那个时候,学业未成,何以成家,我们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回来之后,通过一年的书信,后来不了了之,渐行渐远渐无信是自然现象。

        到家没多久便认识美美,她家里努力撮合我们。她父亲保证将来这个女儿的生活费还是由他负责──美美会有丰富的嫁妆。

        我呢,一半因寂寞的缘故,一半因美美的娇美,半真半假的与她走了起来。男大当婚,我像一般人一样,把婚姻视作人生必经之阶段。

        一连下了三个月的雨,令我想念智子。

        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子,毅力惊人,吃得了苦,环境越是恶劣,她越是沉默的苦斗,不可多得的性格。

        不过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没有对她有进一步的表示。

        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还留在英国?抑或已经嫁人?

        她只比我小一岁,算来已有廿七八。无论时代怎样进步,女人过了卅,总要嫁人。

        我吁出一口气。

        我的心情很受天气影响,通常在大太阳底下,我不会想这么多,全是因为这潇潇雨,忆起故人。

        下班。

        我在办公楼下截车子,身边有个女孩子,我便让她先上车,她抬起头来,向我点头表示谢意,我一停睛──不相信自己的双眼。

        “智子!”我冲口而出,“智子!”

        她呆住了,“勇男,凌勇男。”

        “上车去”,我把她推进计程车,兴奋的大声嚷:“智子,真巧,我刚在想念你。”

        她肴着我,也非常意外的笑。

        我细细的打量她,她左边脸颊有颗痣,是,还在,左边脸颊有个酒涡,浅浅的,也安然无恙,我说:“你一点也没有老,智子。”

        “你也是。”她客气。

        “几时回来的?怎么会在这附近出现?”我一画声问。

        “──”

        司机不耐烦的问:“先生、小姐,请问到什么地方去?”

        我立刻说了一间餐馆的名字。

        智子向我笑一笑,维持缄默。

        我连忙观察她的双手,看看她有无戴婚戒之类。

        她没有,如常,她一只戒子也没有戴。

        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智子,我刚在想你,你看这天气,像不像伦敦?谁知今日一下楼就碰见你,像做梦一样。”

        “你老是这么冲动。”智子笑说。

        “我才不要做一个冷冰冰的人。”我说。

        “我迟早要回来香港,迟早会在中环找到工作,迟早会与老同学重逢。”

        “在哪里办事?”我问。

        车子到了那间法国餐馆,我们下车,智子打起了伞,自然,这把伞不是那把伞,但我们在伞下渡过无数的下雨天。甚至星期天,都跑去在公园坐在伞下喂河塘中的白鹅,回忆全回来了。

        我接过她的伞。

        “你全湿了。”我关心的说。

        “没关系,裙脚而已。”她说:“一会儿就干了。怎么,请我吃饭?”

        “是。”我说。

        一顿饭的时候,她把一切都告诉我。她此刻在一间建筑公司做,待遇不是很好,巧遇经济衰退,没话好说,但希望一切从头开始。

        她租了一层小公寓。“两只手臂一伸,便是客厅的宽度,只有那么一点点大。”她笑。

        “你要不要来看我的家?”我也形容,“没有浴缸,只有莲蓬头沐浴,刚够一个人转侧。”

        两人大笑一顿。

        我真的快乐,喝光了两瓶白酒,都不肯放她回家。

        “智子,我们明天再见。”我说。

        “好的。”她答应。

        “你的家人还是对你那么冷淡?”我想起来问。

        “不要紧。”她说:“我是在这里长大的,人对我再冷淡也不妨。”

        “好!”我竖起大拇指。

        “勇男,你还是那么戏剧化。”

        我们在门口告别。

        我吹着口哨到妈妈那里去。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的时候,几乎忘了有美美这个人。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在那边顿足。

        从那一刻起,我已决定疏远她,我并不打算隐瞒她什么。

        我说:“碰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大家去吃饭喝酒,畅谈四方。”语调愉快。

        “啊。”美美没有问下去。

        “我要睡了。”我说:“明天再通消息。”

        “明天爸爸请吃饭,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件事。”

        “明天我刚好没空。”

        “真是的!”她不高兴。

        我接过她的伞。

        “你全湿了。”我关心的说。

        “没关系,裙脚而已。”她说:“一会儿就干了。怎么,请我吃饭?”

        “是。”我说。

        一顿饭的时候,她把一切都告诉我。她此刻在一间建筑公司做,待遇不是很好,巧遇经济衰退,没话好说,但希望一切从头开始。

        她租了一层小公寓。“两只手臂一伸,便是客厅的宽度,只有那么一点点大。”她笑。

        “你要不要来看我的家?”我也形容,“没有浴缸,只有莲蓬头沐浴,刚够一个人转侧。”

        两人大笑一顿。

        我真的快乐,喝光了两瓶白酒,都不肯放她回家。

        “智子,我们明天再见。”我说。

        “好的。”她答应。

        “你的家人还是对你那么冷淡?”我想起来问。

        “不要紧。”她说:“我是在这里长大的,人对我再冷淡也不妨。”

        “好!”我竖起大拇指。

        “勇男,你还是那么戏剧化。”

        我们在门口告别。

        我吹着口哨到妈妈那里去。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的时候,几乎忘了有美美这个人。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在那边顿足。

        从那一刻起,我已决定疏远她,我并不打算隐瞒她什么。

        我说:“碰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大家去吃饭喝酒,畅谈四方。”语调愉快。

        “啊。”美美没有问下去。

        “我要睡了。”我说:“明天再通消息。”

        “明天爸爸请吃饭,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件事。”

        “明天我刚好没空。”

        “真是的!”她不高兴。

        “美美,你不能叫全世界迁就你。”

        “全世界关我甚磨事?我要你迁就我!”迹近无理取闹。

        平时我会指出她的错误,但是今天不知怎地,我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喂喂?”她以为我挂了电话。

        我没有。我说:“明天再说吧。”我放下话筒。

        “是美美?”妈妈问。

        “是。”

        妈妈说:“美美呢,人才是一流的。”欲语还休。

        “可是齐大非偶。”我笑看接下去。

        妈妈说:“大呢!也不见得大到哪个地步,她家跟我们也差不多,只是被宠坏了,有些人家喜欢关起门来做皇帝,把子女纵得一塌糊涂,你爹又不同,他不主张奢侈,你知道他,从来不肯翻转荷包给人知道他的底细,他是很含蓄的。”

        我说:“财不露帛。”

        “是了。但美美家刚相反。”

        “香港嘛!”我说:“香港人喜欢作大,社会风气不好,一收敛,人家把你当死人,问你受不受得了。”

        我们家很朴素。

        妈妈直言她的恐惧,“我怕我跟她处不来。”

        “美美?”我问。

        “媳妇嘛!即使不同住,也希望常常见面,话不投机,可是遗憾。”

        我微笑,“妈妈说到哪里去了?我与美美,八字还没一撇呢!”

        妈妈扬起一条眉毛。

        “还不是在吃饭看戏阶段,”我说:“现在男女社交,很普通的。”

        “什么?”妈妈不以为然,“你们来往也有一两年,人家可不这样想。”

        “人家怎么想我理不了那么多。妈妈,明天晚上我同一位朋友回来吃饭。”

        妈妈瞪着我,“新女朋友是不是?你当心,美美是非常刁蛮的一个人。”

        “是以前在英国的女同学。”

        我翻出旧照片蹲,设法找智子的相片出来,但是很惭愧,只在群体照有她一个头出现,根本看不清楚。

        “她比美美好?”妈妈问。

        “根本不同型。”

        “你们也在吃饭看戏阶段?”妈妈很讽刺。

        我笑,“明天我请她回来,你看过她会喜欢。”

        智子说不大好,她没有心理准备见伯母。

        我央求她,“同学嘛─.见伯母有什么大不了?她早知有你这么一个人,有什么稀奇?照片都看过了。”

        智子笑,“勇男,你说话一向很夸张。”

        不过最后她还是随我回家。那日她穿一件白色针织上衣,深蓝半裙,清爽得令人难以置信,虽然乌天黑地的下雨,见到她也不禁精神一振。

        母亲一见她,便一呆,随即堆满笑容。她对美美也很客气,但就没有这份诚意,我看得出来。

        我知道这样的女孩子合他们胃口,那还用说:美丽、能干、有内涵、脾气深藏成熟。尤其是父亲,如果他还在生,见到智子,一定把文定都取出来。

        智子很大方文雅的与我们相处了两小时,我送她回家,一路上有说不完的话题。

        我甚至问:“记得公园里的河塘?结冰后那些鸭子少了个好去处。对了,那三只鹅还在不在?”

        “我走的时候还在,那只公鹅还是那么馋,一看到有人便盯着讨食,直追上来。”

        我们俩哈哈大笑。

        “彼得好吗?功夫更好吗?师傅好吗?老王到底毕业没有?阿母与小陈有否结婚?”我不停的问:“还有,法兰蒂大厦拆掉没有?电脑科有没有与大学合并?去年建筑系成绩如何,多少人直升?”

        智子不知从何开始回答。

        我说:“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你目前没有男朋友吧?”

        “我倒知道你有女朋友。”她忽然说。

        我静下来。

        谁告诉她的?真多嘴。

        我说:“走得比较近,可不是女朋友。你别听人乱说?我跟那位小姐,从来没有拥抱接吻,你应当知我这个人守旧得不得了。”

        智子忽然面红,“你说什么来着?”

        我急道:“这都是真的,同学四年,怎么还不知道我为人?”

        智子恢复镇定,“你这个人,跟五年前一点分别也没有,还是那么孩子气。”

        “我很阴沉的呢,”我赌气,“别以为我对人人都来不及关心。”

        智子打个哈哈解围。

        “明天我来接你下班。”

        “天天见面?”她问。

        “除非你不愿意。”

        “哪里有这种事,老同学了。”

        “可不是,那时天天早上,我们都一起步行上学。”

        智子看看天空,“也是这样的雨。”

        “有时雨更大一点,除了在湖区,我没见过太阳。”

        “要不要请我上楼喝咖啡?”我问。

        “请来参观。”

        她的公寓作蓝白两色。小小的一百平方米地方,没有间隔,一目了然,小得可怜、小得可爱,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她问:“你家什么颜色?”

        “黑与红。”

        “哗,这么强烈。”

        “所以一星期要回家两次与母亲住,一则让眼睛休息,二则陪陪老人家。”我说:“比你这里还小,熨衣服的时候半个客厅就不见用。”

        喝完咖啡之后我打道回府去听母亲的口风。

        妈妈还没有睡,她说:“真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我夸奖她:“成熟。”

        “适才美美下了十二道金牌来找你。”妈妈说。

        “我决定疏远她。”

        “你自己想想清楚,跟美美在一起,也有好处,她家人多势众好办事,将来做生意什么的都方便,智子呢,却能包你有个舒适温暖的家,要选就快点选。”

        我笑:“我的头脑可没有那么清楚,我只知道与智子在一起投机得多,有说不尽的话,而且不用迁就她。”

        “看你自己怎么做吧。”妈妈叹叹气。

        美美第二天就来找我。

        下大雨她也顾不得了,不切实际地穿着双??皮高跟鞋,踩过一条马路,鞋子就毁掉了。

        我笑问:“不是说下雨不上街吗?”

        “有要紧事找你。”

        我自己也是刚到家,正在解领带。

        “什么事?”我心中有一、两分明白。

        “这两天你在什么地方?”

        “跟老同学在一起。”

        “老同学是位小姐吧?”她冷冷的问。

        谁说的?真该死,这么多人多嘴。

        我不出声。

        “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女朋友?”

        叫我当着她的面,怎么说呢?我一时没有声音。

        “你说呀!”她逼我。

        我只好老老实实的说:“此刻我还没决定跟谁结婚。”

        美美气结,“你的意思是,要在我们两个人当中挑一个?”

        是,我想说,但又怕美美提刀杀我,只好维持沉默。

        美美说:“我不会静坐供人挑选,凌秀男,你猪油蒙了心窍,你在做梦,我限你十天内作出决定,要不然订婚,要不各走各路,我没有时间跟你耙。”

        “美美,我们一向是好朋友……”

        “今天十七号,廿七号我会跟你联络。”她站起来。

        “美美,”我问她:“你认为我们感情已经成熟到订婚阶段了?”

        她一呆。

        “我知道你也还有其他的朋友,”我坦白的说:“你的心也未曾走下来,美美,何必为争一时的意气?为什么不睁大眼睛仔细的看看清楚?”

        她低头想一想,“我不管。”

        “美美,大事上不可糊涂,匆匆忙忙的,即使我顺你的意订婚,到时你再回头就难了。”

        “廿七号!”她提醒我。

        “美美,你像一头牛。”

        她冷笑,“为什么不说我是猪?”

        “你要怎么样?你说,我帮你下台,”我拉住她,“什么都可以,我们仍是朋友。”

        她甩掉我的手,开门就走。

        我留不住她,没有法子。

        美美就是这点不好,自己的男朋友一大堆,拼命的玩,跟这个出去,跟那个出去,在心中比来比去,但她放火可以,我点点灯,她就吃醋不已。

        当然,我自己也要负责,为什么跟她混得那么熟?唯她的命是从,她父亲三番四次暗示婚事的时候,我都不置可否?我也有罪,我暗示她我们是有可能性的。

        直到此刻为止,我的确没想过结婚。婚是一定要结的,但不是现在,隔一两年吧!

        我觉得烦恼。

        一般人以为被两女夹在当中,其乐无穷,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我实在怕智子误会,我知道她最怕男女纠纷。在这方面,我不帮美美,她生活无聊,巴不得闹点事来消遣一下。两个女人,唉!

        我约智子出来。

        她说:“天天往外跑,家里有许多事要做,我不出来了。”

        “让我到你家里来,看着你做。”

        “勇男,我认识那么多人,数你最怕寂寞。”她笑,“一刻不停的要人陪,不行,我要写几封信,需要全神贯注,你别打扰我。”

        “我什么时候可以来?”

        “明天再说吧!”她干脆挂了电话。

        我很彷徨,为了智子得罪美美,现在智子又不睬我……这种事迟早要发生的吧,结果两个人都跑掉,我一个也得不到,受了贪心所累。

        我坐在家中,外边一片大雾,玻璃窗看出去是乳白的世界。效什么好?我取出一叠小说,放在枕边。

        平日可以去找美美……现在仍可以找她,但一个电话过去,等于答应与她订婚。智子得对,我太怕寂寞,一个人不知如何打发时间,于是才会与美美进行到这种地步。

        其实我是适应婚姻生活的,妻子和几个孩子,日日夜夜伴着我,令我舒舒服服,安全稳当的过日子。

        周末没有约会,太没意思了。

        我低下头来,搓着双手。

        不如到妈妈家去,我告诉自己,独自在冢真无聊。

        我又想不出有什么是可以同母亲说的,整个人忽然之间有头丧得像是被炸弹炸过一般。

        我真的需要一个长时间伴侣,我真的需要。

        看样子我是到了结婚的年纪,但与智子重逢才数日,我难道开口向她求婚不成?没有这种可能。

        这些女孩子,要不结婚,要不连朋友也没得做,太难了。

        我用手撑着头,问了半晌,终于打把伞上街。

        我在街上漫步,不知不觉,向智子的家走去,直走到她们口,走了一个多小时。雨并不大,但步行这么久,裤管就湿了。

        我不想上楼去,只是在楼下向上张望。

        这种现代的高楼大厦,只看到一个个窗口,数半天,认半晌,也不知道哪家是哪家。

        我叹日气,做罗蜜欧不容易哪。

        雨忽然密了。

        我不知所措,在这里站下去固然没意思,但回家又不甘心,忽然我辛酸起来,转头便欲走开。

        “勇男!”有人叫我。

        我转头,是智子,她手中提着杂物,显然是由超级市场回来,见我呆瓜瓜的站着,便叫住我。

        我看见她,不知说什么才好。我并不是求婚来的,也不是来表示爱意。我只是想见她,她说得对,我是一个非常冲动兼夹幼稚的人。

        “你干嘛站在这里?”她问我。

        我答不出来,涨红着脸。

        “下这么大雨,你不怕湿气?”

        我说:“不怕。”

        “你是不是来找我?”

        “是。”我说。

        “为什么不上来?”

        “怕你不喜欢。”

        “你这个傻子!”她说:“快上来。”

        我随她上楼,一路觉得很难为情,真不该叫她看见。现在智子又要误会了,我真困惑,女孩子总爱堕入情网,而男孩子总爱令她们以为已经堕入情网。

        我的裤管全湿。

        她说:“真糟糕。”

        我说:“借条裙子我换。”

        她大笑。

        “为什么不让我上来?”我问。

        “为什么要天天见面?”

        “我寂寞。”我躺在她沙发上,看着天花板。

        “你这个家伙,我不是专职替你解除寂寞的。”

        “除非结婚,是不是?”

        “你说到什么地方去了?”

        “在家没事,硬要推我,什么意思?”

        “勇男,你占有欲这么强,做人这么自私兼孩子气,”她笑:“真吃不消。”

        我不出声。

        “你不是有别的女朋友?为什么不约她们?”

        原来是这样!我啼笑皆非!女人都一样。

        “听说她知道我这个人了?”

        我怪叫起来:“这个告密的人到底是谁?把是非当人情?奇怪,你刚刚才回来,会认识什么人?谁跟你这么熟,拼命说我的是非?”

        智子但笑不语。

        我索性摊开来说:“她来找过我,警告我,如果我十天之内不与她订婚,她就不再睬我。”

        智子凝神。

        我说:“看样子我又要失去一个朋友。”

        智子看向我,神情忽然紧张起来。

        我更加老实,索性豁出去,“我这样做倒不是为你,而是为自己。当然,如果没有你,她也不会向我提出‘爱的美论’书,所以这件事还是与你有关。”

        智子听了松弛下来。

        “你知道我,我不擅花言巧语。”我说,“再过一、两年,时机成熟,我会向你求婚,届时你答应与否,悉听尊便。但现在我认为真的不是时候。”

        她温和的说:“我也认为如此。”

        “真的?”我问,“你真的如此想?”

        “是的,我也认为目前谈婚论嫁是言之过早。”

        “太好了,那么,现在我们可以天天见面了没有?”

        “当我有空的时候。”

        “固执的小妞。”

        我不想再与她争下去,现在我只剩下她一个异性朋友,我珍惜她,有选择才显得高贵,我在芸芸众生之中,选中了她──好好,最低限度,我在美美与她之间,选中了她。

        那日我的裤脚干了,也跟着回家,心安理得的睡一好觉。

        梦中见到一个奸细,到处对人诉说我的底细,面目模糊,不知是什么人,仿佛对我有仇,一忽儿在美美面前说到我很臭,一忽儿又在智子面前说我的不是,我都不知如何是好。

        一觉醒来,我脑中灵光一现,这个人,这个人除了是我亲生妈妈之外,还可能是谁呢?

        谁还知道我有两个女朋友?谁还知道我在什么地方见她们?我跳起来到妈妈家去。

        妈妈来开门的时候,心有点怯。

        “妈妈!”我瞪着她。

        她有点不好意思。

        “妈妈,你太过火了。”

        她不响,颇有点汗颜。

        “妈妈,你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我也是为你好,勇男,你周旋在两个女人当中,要到什么时候?很痛苦的,勇男,于是我做了一次小人,勇男,你不怪妈妈吧?我是要你作出一个抉择,这种事,越拖越离谱,越拖越难以解决,你说是不是?”

        “是极了。”我叹口气,“所以现在我只剩下智子。”

        “事情不会变卦了吧?”

        “谁知道呢,大家还那么年轻,难保没有变化,不过在美美与智子之间,选了智子,是明智之举。”

        “难保将来智子不拿你同别人比较,选了别人。”

        “也有可能。”

        “结婚吧!”

        “结婚可保万全这种说话,已落后多年,”我笑,“妈妈,我们现在不这么想了,一切顺其自然吧。”

        妈妈不出声。

        我走到窗畔,雨还是绵绵不尽的下着,便是因为这个雨,促成我同智子的感情,过去与现在,拉扯不清,绵绵到将来。希望我们有很远的将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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