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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世界研究: 第二节 权利为本颠覆了什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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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利为本颠覆了什么?(2)

        私有财产权的必要性没有疑问,但私有财产来源的正当性却是需要反思的大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现代社会的存在方式就是可疑的,一切权利、自由和规则都涉嫌欺诈。很显然,一个合法的契约必须得到参与者的普遍同意,一种获得普遍同意的权利才具有普遍有效性:如果一个人拥有某项权利,那么所有其他人也就拥有此项权利,每个人都有同样资格拥有同样权利。反过来说,只有普遍的权利才能获得普遍同意,不能获得普遍同意的权利就必定是偏心或歧视性的,就只不过是特权而非权利。根据这一原则可以看出,洛克对私有财产权依据的理解非常可疑,恐难获得普遍同意。把改变自然状态的行动称为劳动,又把劳动所施加的对象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这样定义私有财产权利是帝国主义的,它默许了掠夺霸占行为。例如欧洲殖民主义者对非洲、美洲、亚洲和澳洲以及各大洋中各岛屿的名为拓荒实为霸占的掠夺行为就会被说成合法的,据说都是“改变自然状态”因而就算是劳动。按照这一逻辑,假如谁有能力的话,还会以劳动之名霸占大洋、南极、北极、太空、月亮之类。这样的强盗逻辑显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同意。假如西方处于弱势,洛克们是否还会这样定义劳动和私有财产权利,就难说了。当然,这里绝不是反对私有财产权,而是说,私有财产权的正当性不能建立在强盗逻辑上,而必须另有合理依据。

        私有财产权利的疑点与自然法有关。自然法是人们对普遍默认并且普遍有效的行为原则的一种古代想象,中国的说法是“天经地义”。尽管许多人并不相信自然所定或天地所造的行为法则,但确实存在着一些普遍有效以至于“好像”是天地所设之原则,中国所谓的“天道天理”或西方所谓的“金规则”都属于自然法的想象。从现代的眼光来看,自然法与理性所能够断言的普遍原则往往是一致的,正如霍布斯说的:“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戒条或一般法则”[英]霍布斯:《利维坦》,97页。。自然法或天经地义只是象征性的文学说法,与其说是自然法还不如说是理性法,因此,自然法无非就是人类普遍理性能够承认的普遍原则。按照理性法,世界一切自然资源应该属于全人类,就是说,自然资源就其初始状态而言是共有的,人人都在原则上拥有基本同等的一份,或拥有同等分享共同资源的权利,这是自然公正。奇怪的是,自然资源的共有状态并不是好状态,这一点似乎不可理喻,但事实如此,经济学证明过“公共财产悲剧”:没有人会理性地对待公共财产,人们必定对公共财产进行放肆无节的掠夺,甚至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而至毁灭公共资源。这种非理性掠夺正是自私的理性计算的必然策略。洛克并不知道后来经济学家发现的这个真理,但无论如何,既然私有财产权利是人的生存利益的最好保证,私有财产权就是头等大事。这一点洛克并没有错。

        从自然法或理性法可以推出自然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同时也可以推出每个人都有权获得私有财产。这两者虽非必然矛盾,但如处理不当就非常容易形成矛盾。问题在于化公为私的正当性。洛克选择以“个人化”的劳动作为化公为私的原则,虽有令人赞叹的想象力和某种合理性,却也暗含大麻烦,这个原则实际上允许强者剥夺别人原本拥有一份自然资源的权利——尽管只是“理论上的”一份。洛克的私有化原则与其说是劳动原则还不如说是侵占原则,是一个反公正原则。理性不可能承认任何反公正原则,因为反公正不可能普遍有效。洛克的“劳动即可占有”的私有化原则终究违反了自然法或理性法。卢梭想象,最初个别野心家进行圈地,宣布是其私有财产,而“愚昧之众”相信了这种鬼话参见[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06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这样的故事恐怕不太可能,再傻的人也不会同意别人随便化公为私。比较合理的猜想应该是,最初的私有财产是由暴力确立的。卢梭还进一步天真地想象,要是当时有人起来反抗就能够避免许多不平等的罪恶。这也同样是糊涂想象,因为,反对者除非是更强者,否则就被杀掉了,而更强者必定同样乐意进行非法的化公为私。不过,卢梭对洛克的劳动原则的批评却一针见血:“难道只要踏上某块公共的土地就可以自称是这块土地的主人?难道只要有力量将别人暂时挡在土地之外就可以剥夺他们再次踏上该土地的权利吗?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如果不是巧取豪夺又怎么能够占领一块辽阔的土地从而剥夺整个人类对它的权利?这种巧取豪夺行为该受惩罚,因为它剥夺了自然普施给其他人的居住权和食粮”[法]卢梭:《社会契约论》,18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可是,什么才是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标准?这是一个至今未能真正解决的问题,它是现代政治的一个隐患。洛克不是完全错误的。劳动应该是私有财产权正当性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劳动是一种个人投资,以投资求回报是合理正当的。问题是,劳动并非私有财产的充分条件。批评相对容易,但要找出一个能够获得普遍同意的解决方案却非常困难,看来我们只能暂时回避这一挑战。幸亏无论私有财产的正当性有什么样的疑问,人们至少都同意私有财产权是必不可少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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