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少年行》 第1章 少年 烈日当空,少年伏在一个小土堆的后面,眼前是一片灰色的村落废墟,矗立在灰蒙蒙的地平线上,脚下枯草稀松,黄土干裂,目之所及,大地荒凉,风沙阵阵,怎一幅秋凉肃杀的景象,但事实是,现在正当盛夏。 盛夏是什么样子?少年只在村中老人的描述中听过,杨柳丝丝,碧波荡漾,十里荷花,蛙声一片,那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少年只能在梦中想象了。 相传三十年前,旱魃出世,赤地万里,天下大旱,至今未绝。 少年的家乡,不幸地处于赤地之内,他今年才十六岁,是以有生以来的记忆中,世界就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少年穿着灰色的短袍,头裹灰巾,脸上也蒙着一块遮阳避尘的灰布,背着一个瘪瘪的灰色褡裢,跟灰色的环境融为一体,这是他最好的保护色。 少年的肚子咕噜叫唤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到饭点了,这种饥饿感从记事起就一直存在,大概是他一直偏瘦的原因。 少年从褡裢里摸索出一块灰黑的杂粮窝窝头,掀起面巾,将窝窝头咬了一大口,再小心地放回褡裢,这可是他一天的口粮。 少年细细地咀嚼着略带霉味的窝窝头,有山芋的甜味,也有野菜的苦涩,虽不能饱腹,但那一丝充饥的满足,依然是他不多的人生享受之一。 吃了一大口窝头,少年感觉好受多了,盘算着要不要进入这片陌生的村落拾荒。 蓦地,几个黑点映入眼帘,少年头皮一紧,赶紧将身子在小土堆后伏低,聚起目力望过去。 其实少年不用望也知道他们不可能是和自己一样的拾荒人,因为拾荒人极少结伴同行,敢于如此毫无遮掩、成群出没的只能是…… 那几个黑点漫无目的、歪歪扭扭地走在荒芜干裂的旷野上,少年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描述他们的行走特征。 毕竟少年没有正经读过书,只是幼年时被大伯逼着认了字,因为这是父母辞世时,将他托付给大伯的唯一遗愿,代价是他们家的那头老黄牛。 父母去世的时候,少年才三岁,所以完全不记得父母的样子,但他永远记得两年后老黄牛被大伯宰杀时所流的那一串豆大的眼泪。 所以他一满十岁,就毫无留恋地离开家乡,开始了流浪拾荒的生涯。 而今已是第六个年头了,传说南方有不受旱魃影响的一片绿土,所以少年一直往南走,但所到之处,皆是地干草枯,妖孽横行,人烟稀少,易子而食的事没少见,人心叵测的人也没少遇,他好多次都险些没了性命。 长达三十年的大旱,早已毁灭了世间原有的秩序,王令不出京师,天下各城皆自立自保。 在大旱之初毫不意外地发生了饥民暴乱,无不被残酷地镇压下去。 为谋夺粮草和水源,各城之间也爆发了你死我活的争战。 几年的暴乱和争战下来,直接的后果是天下人口锐减,现有资源勉强维持,从而实现了极其脆弱的稳定。 那些劫后余生、尚能自给自足的大城,对外来的逃荒者一律格杀勿论,近城三十里内白骨皑皑。 少年就这么在死亡的边缘走走停停,总算来到了一处还算有生机的地界,索性在此安定下来。 就在少年回顾过往的短暂时间中,那几个黑点经过了小土堆附近。 少年伏地不动,又忍不住透过几根飘零的蒿草窥视,此刻已能看清他们的脸,皆槁面如墨,皮包骷髅,双目猩红,神情呆滞,身上衣衫褴褛,有如行尸走肉,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独有的腥臭。 事实上,他们真的是行尸走肉,是旱灾产生的妖孽。 古语:旱魃为虐,如惔如焚,尸初变魃,再变为犼。这些黑点就是人刚死之初变成的魃,又称尸魃,即旱魃的子民。 其中一个尸魃似乎感觉到有人窥视,一对赤目射出凌厉之光,射向少年的方向…… 少年顿时吓得定住双目,尽量不跟那对赤目发生对视,同时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并且做好了一旦被发现,就撒腿狂奔的准备。 尸魃吃人,他不止一次地亲眼看过他们将活人生吃活吞,若是遇到落单的尸魃,他还有一搏之力,但面对几个尸魃,只有走为上策了。 还好,那个尸魃没发觉少年的存在,几个黑点歪歪扭扭地渐去渐远,少年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后背已被冷汗浸湿。 经过这一场虚惊,反而让少年坚定了决心,有尸魃出没的地方,其他拾荒人很少光顾,令少年有种预感,今天的收获可能会比较丰富。 少年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眼前的村落,确定了逃跑路线。六年的拾荒生涯,令少年在做任何事之前,先做最坏的打算,把后路留好。 炽热的太阳下,整个村落灰靡靡的,像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 少年手握一把锋利的短刀,保持着警惕,一步步地接近村口,一棵枯死的老槐树立在路边,只剩光秃秃的树干,树皮早被饥民啃光了。 这是一座几百户人家的中型村落,看不到活人居住的痕迹,从地面积存的灰尘就可以判断。 这样的村落,即便拾荒人光顾的少,也不可能是块未经开垦的处女地,少年只能祈祷,其中会有漏网之鱼。 大半个时辰之后,少年身手敏捷地翻进一个破败的院落,被劈开的高大鸟头门显示,这是一家大户。 之所以不走门而翻墙,是少年不想在门口留下自己的足迹,因为打算在这个大户人家好好搜刮一通。 当天灾降临,即便是大户也只有逃荒的命,一家老小收拾好细软银两,逃往临近的大城避难。 由于这次旱灾的持续时间过长,其间的暴乱和争战不断,很多全员逃荒的村镇就此荒废,成为拾荒人的天堂。 当然,那只是对早期的拾荒人而言,现今的拾荒人只能凭运气捡漏了。 少年的预感不错,今天的收获真不少,原本瘪瘪的褡裢已经鼓了起来,里面装着七八个秤砣,两面铜镜,一柄菜刀,还有几本古书,这些物件拿到鬼市上,可以置换两三天的吃食了,比起往常忙乎一天,只够糊口一日强多了。 少年对这家大户抱着很大期望,但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至少忙乎了一炷香的工夫,却一无所获。 也难怪,这种大户人家,这些年早被不知多少拾荒人光顾过了。 少年憋了一泡屎,骂骂咧咧地前往茅坑解决。 原本他拾荒时,一向是就地方便的,但此刻心里窝火,怎么也要在这家大户留下点纪念,算是贼不走空吧。 。 第2章 命运 少年撅着腚横坐在一条粗长的木棍上,下方是个干涸的深坑,两边及身后三面土墙,这便是本地独有的茅坑了。 他额头青筋直冒,艰难地用着力,没办法,一周才能大解一次,不用力解不出来,好不容易“咚”的一声,一截很干很硬的屎橛子落入深坑。 少年如释重负,忽然感觉不对,那“咚”的一声不像是砸在干土上的生硬,竟带点金属之音,他心中一动,屁股也不擦,直接提上裤子,转头往下看,然后居然放下褡裢,手抓横棍,慢慢地往布满干屎的坑里荡下。 好在茅坑也荒芜很久了,干屎都风化了,加上灰尘,已经没啥异味。 不过半盏茶工夫,少年又爬上了来,手里捧着一个铜匣子,即便蒙着面巾,也能看出他眼中的喜形于色,不,简直是狂喜莫名了! 没想到无心之中的拉个屎,少年竟得到了拾荒以来的最大收获,铜匣子里藏着两个单锭五两的金元宝,五个单锭十两的银元宝,足以让他在鬼市当个几年吃穿不愁的富家翁,若是在太平时节,几可一世无忧了,真是屎来运转、天降横财、一夕暴富啊! 少年一连想到了三个成语,乐得合不拢嘴,连面巾都吹起来了。 这匣金银显然是大户人家逃荒时留下的后手,由于所藏甚秘,又是腌臜之所,这些年来的拾荒人几乎搬空了整座家宅,唯独遗漏了这处茅坑。 少年固然兴奋之极,却不影响一贯的警惕性,一上来就四处观察一番,确认没人,才将铜匣子放入褡裢,由于太重只能将它放在前兜里,其余物品转移到后兜。 不过为了减轻重量,也是小小的庆祝,他还是飞快地吃掉了那个还剩一大半的窝窝头,又喝了半水囊的水,打个响亮的饱嗝,忙不迭上路了。 本来有了这些金元宝和银元宝,少年原可将那些压重的拾荒品丢掉,甚至连重量不轻的铜匣子一并舍弃,但他穷怕了,啥也舍不得丢,只要赶紧儿回到鬼市,就万事大吉了。 是以,收获空前的少年麻溜地往回赶,想到即将到来的好日子,他握着短刀的手都紧张的发抖。 此刻,如果碰到劫道的歹人,他是真敢拼命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其实少年有所倚仗,因为他知道一条偏僻的捷径,几乎不可能遇到生人。 不过若是遇上尸魃,又是两说。 一般情况下,尸魃并不可怕,至少一对一时,常人可以战而胜之。 少年曾亲眼看过其他人和尸魃的单打独斗,只需以利刃割喉,尸魃便倒地死绝,毕竟他们只是人的尸体所变。 但是,一旦遇到以下两种情况,当尸魃成群出现或见血时,只有一个字“逃”! 是的,单个尸魃很容易对付,但他们若是合群,就跟狼群一样,具备了合击的本能,很容易将猎物围歼。 尸魃也不能见血,当他们嗅到新鲜的血腥味时,就变成了受到刺激的野兽,更具攻击性,力量大增,速度加快,即便落单的尸魃,也可以单挑几个大汉。 但尸魃见自己的血无效,因为他们流的是死血污血。 以上是遇上尸魃的两种对策:战或逃,适合有一战之力的常人。 若是老弱妇孺遇上尸魃,难道就坐以待毙了?也不尽然,还有第三种对策,那就是贴符。 鬼市中售卖一种鬼画符,只要贴在尸魃的任何部位,就能将他们定住不动,不过价值不菲,一般是有钱人才舍得买。 少年自然没买过鬼画符,也从没有杀过一个尸魃,平常遇到他们时,他的一贯选择是躲,躲不过就逃。 因为少年一直相信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可以让自己在这个灾荒之世活下去。 少年小心翼翼地走出了这座改变自己命运的村落,看了看头顶的骄阳,距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不急。 他步履轻快地走在那条偏僻的捷径上,嘴里甚至哼起了小曲,两边是杂草丛生的荒芜庄稼地,一条延伸到远处的田垄上荆棘丛生,走在这种道路上要分外小心,一旦皮肤被扎出血,很容易引来尸魃。 好在少年轻车熟路,身子灵活,又做足了腿部防护,无此担心。 下午的太阳很毒,哪怕少年护头遮脸,依旧被晒得头晕眼花,抑或是今天的负重远超平时,他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汗下如雨,脚步渐渐沉重下来。 他停下脚步灌了一大口水,对比了一下远近的参照物,精神略微一振,如果没啥意外的话,再有大半个时辰就能赶回鬼市了。 少年正这样想着,意外还是毫无意外地发生了,忽然前面一阵风似地出现一个人影,飞似地向他接近。 少年浑身一紧,下意识地举起了手中短刀,摆出生人勿近的架势,看到对方只有一个人,他并不过于担心。 他也从未杀过人,但为了后半生的幸福,今日杀个人又何妨?他小腿哆嗦着,为自己鼓气。 那个人影看到路中挡着个人,没有丝毫停脚的意思,速度不减,边跑边嚷:“闪开!快闪开!” 少年听到对方的声音又尖又细,心中一愣,竟是女子? 一愣神间,这个同样灰袍短打的人影已到跟前,赤手空拳,几乎撞到刀口上,少年赶紧往边上一跳,心情一松,不是冲自己来的就好。 且慢,少年随即感觉不对,往其身后定睛一看,十几条黑影如飞般地冒出来,你妈呀,难怪女子逃得飞快,原来是被一群尸魃穷追不舍呢。 真是乐极生悲,怕啥来啥,生人和尸魃居然一起出现了! 少年吓得魂飞魄散,跟着女子绝尘的方向玩命狂奔,边跑边回头看,只见尸魃们居然越追越近,最快的一个已迫近二、三十步了,都能看清那如血的赤目。 往常,这些尸魃绝对跑不过少年,毕竟六年拾荒的生涯锻炼了少年的体质,习惯躲不过就逃的他,奔跑乃是所长。 少年很快明白过来,今天的负重远超平时,他要为此前的决定付出代价了,人生当有取舍,什么都不想失去的话,结果很可能什么都失去。 少年顾不得懊恼,也算当机立断,财富丢了可以再找,小命丢了就没法重来了,于是强忍着无比肉痛,一咬牙,将褡裢往边上的庄稼地一抛,身子一轻,速度陡然加快。 当然,他没有忘记看一下四周,一旦逃脱后,伺机返回取回褡裢,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岂能就此放弃? 唯有祈祷在此期间,不要有其他生人路经此处。 。 第3章 少女 然而一身轻的少年,并未就此拉开跟尸魃的距离,身后的脚步声紧追不舍,甚至连低低的呼号声都依稀可闻。 他内心战兢不已,即便自己刚才跑了一阵,消耗了不少体力,也不至于如此不济啊,少年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有信心的。 问题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尸魃受到了刺激,鲜血的刺激!一定是女子受伤了。 一念及此,少年顿觉不妙,没想到自己一向小心驶得万年船,今天竟被一个女子害得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如此一想,少年心中憋着的那口气顿时松了,脚下一顿,速度慢了下来,再回头,那个最快的尸魃已经在十步开外了,一旦被缠住,其他尸魃一拥而上…… 少年眼露绝望地再次举起了短刀,并非拼死一搏,而是打算给自己一个痛快的了断。 尸魃吃人,是活吃,只吃血肉,不吃内脏。 少年曾经见过被尸魃吃过的人,全身只剩下骨头,骨头里包着完整的内脏,他不知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比起菜市口千刀万剐的酷刑,也不过如此吧。 就在少年打算自尽之时,眼前一花,握刀的那只手已被一条绳索套住,那绳索带着弹性往回弹,少年身不由己地跟着向前跑,速度比刚才还快。 那女子在前头吆喝:“别磨叽,快跟上!” 得了生机的少年那还用说,撒开腿丫子狂奔起来。 说也奇了,两人一索,居然越跑越快,将那些尸魃越甩越远,大约两炷香之后,前方出现了一座灰蒙蒙的村落,正是少年刚刚离开的村落。 两人不约而同加快了步伐,少年竟后来居上,超过了女子,先头一步,进了村口,迅速躲进一家方才搜刮过的人家,往院中的土墙后一靠,几乎累瘫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一个轻盈的身子也靠在了他的边上,跟着一起喘息,自然是那女子,她也是包着头巾,蒙着脸,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身上背着一个鼓鼓的褡裢。 少年嗅到一股独特的女子气息,混合着淡淡的汗腥味,相当好闻,不过他的心思却不在此,而是看着女子的褡裢,悲从中来。 他自然是想到了那笔为了保命扔掉的巨额财富,心在滴血,不住懊恼自责:为啥没有事先丢掉那些不值钱的东西?为啥要走那条捷径?为啥碰到身边的女子…… 少年连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怪上了,倒也怪不得他,若不是这女子引来了尸魃,现在已快到鬼市了。 “喂,可以把套索还我了。”喘息片刻的女子发话了,没有了刚才逃命时的尖细,柔柔脆脆的,有点悦耳。 少年听她的声音,年纪也不大,心里不服气地嘀咕:虽然你刚才救了小爷一命,但那些尸魃可是你引来的,救命之恩谈不上,最多算将功补过吧。 不过,少年还是解下手腕上的套索,递给女子并致谢:“多谢姑娘搭救,可惜我的褡裢丢在半路,只能日后再报了。” 女子倒没有施恩图报的意思,淡淡道:“我刚刚打猎回来,路过此处,没想到招惹了尸魃,说来是我连累了你。” 少年没想到女子如此通情达理,顿生好感,又知道她是个猎户,更有几分钦佩。 拾荒人和猎户,是此地的逃荒者可以自食其力的仅有两个选择,拾荒人相对而言比较安全,猎户的危险系数就大多了。 拾荒人的活动区域仅限于有人住过的地方。 而猎户的活动区域主要在荒郊野外,三十年大旱,除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也令河道干涸,鱼儿无存。 好在每年春季总有少量的降水,为人间万物保留一线生机。 少数植物能在极少的水分中存活,比如杂草荆棘。 一些动物也能适应旱地,比如野兔就得以大量繁殖,这成为逃荒者的肉食来源,也是猎户的首要目标。 但野兔也是豺狼虎豹的主要食物,猎户要猎兔,难免会遇到凶猛的野兽,还有白天横行的尸魃和夜晚出没的兽魃。 尸魃乃人尸初变魃,兽魃即兽尸初变魃。 因此,敢于当猎户的人都是真正的勇士,当然风险越大收益越大,若是能猎到一头猛兽,就可以几个月衣食无忧了。 少年自认不是勇士,所以从没有当猎户的念头,这种朝不保夕、随时会丧命的行当可不是他的理想。 他只想苟且偷生,如今天这般捡个大漏,走上人生之巅,才是正选。 一想到自己可能错失了一生的财富,少年忍不住又痛心疾首起来,不过眼看天色将晚,就是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折返野外的。 少年探头观察了一下村口,那些尸魃并没有追来,想来风沙很大,掩盖了女子受伤的血腥味。 少年强忍住原路返回、寻找褡裢的冲动,而此处也并不安全,他想了想,提议道:“我在这村里拾过荒,知道一处安全的所在,姑娘跟我来……” 这处安全的所在,就是少年捡了大漏的大户人家,他领着女子来到鸟头门前,指了指旁边高高的院墙:“我们翻过去。” 女子没有反对,知道这是隐匿行踪之计。 在翻墙之前,少年想到女子引来的那些尸魃,不由抽了抽鼻子,确认她的身上没有血腥味,才略略放心,想来伤口已经止血了,不会在晚上引来兽魃。 少年敏捷地向上一纵,双手攀在了墙头,翻身爬了上去,转头回去,却发现女子连跳两次,手压根够不着墙头,有点脱力的样子。 这也难怪,虽然猎户的身手一般比拾荒人要好,但翻墙的技艺未必多高,而且她还奔逃了半天。 少年没奈何,趴在墙头上,俯手去拉她。 女子略一犹豫,还是将手伸给了他。 少年一发力,居然将女子整个拖了上来,没想到她的身子这么轻,接着才感觉她的手小巧纤柔,摸起来很舒服,就有些舍不得放手了。 女子有所感觉,清澈的目光从口罩上方瞪着少年,忽然一发力,那只小手像铁钳似地钳住了少年的手,疼得少年龇牙咧嘴,差点从墙上摔下来。 女子这才肃然道:“可以放手了吧?” 少年苦着脸,甩着手,有点不想理这个不可理喻的女子了,自顾自跳下了院墙。 。 第4章 闺阁 这不怪少年,少年对女子并没有邪念,他只是感到好奇。 少年并非没见过女人,鬼市兰桂坊的姐儿都很喜欢他,只要少年一到鬼市,总会受到她们热情的招呼。 少年知道姐儿所从事的行当,这种行当似乎自古就有,而且还将一直存在下去。 少年并不因此鄙视姐儿,因为她们是为生存所迫,而身体则是她们唯一拥有的本钱。 三十年大旱,最苦的是黎民百姓,死于饥饿、死于疾病、死于尸魃或兽魃之口、死于同类相残……该死的都死得七七八八了,能活到现在的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 没有人可以责怪谁为了生存出卖任何东西,只要这个东西是自己的,或是用自己的双手得来的。 但是少年确实从没如此接近过一个如此年轻的、没有一点风尘气息的女子。 良家女子当然没有死绝,但她们从不抛头露面,谁都知道,一个女子单独出来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女子身上的味道对尸魃、兽魃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虽然没有血腥味那么刺激,但很容易招来祸端,没人愿意惹火烧身。 因此在早年的逃荒时,除非是自己的至亲,几乎没人愿意携带女人,哪怕是至亲,有时遇上尸魃或兽魃,为了自保,也不得不让她们自生自灭。 而女子的大量死亡,直接导致生育下降,这也是人丁锐减的一大原因。 但是此刻的少年,却不得不和一个女子距离如此之近。 少年本可以丢下她的,至少可以离她远一点,在她安置下来后,寻找另一户安全的人家过夜。 但是,少年却不能丢下她,因为少年从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别人欠自己的。 大户人家都有女眷的闺阁,一般为两层小楼,少年将女子带到一座闺阁,上了二层,也不管厚厚的积尘,随意找地坐下,离她远远的,心里对她刚才的那一钳还耿耿于怀。 闺阁里空荡荡的,除了无法搬运的大件家私,但凡有点价值的,都被历来的拾荒人一扫而空。 女子也没理少年,靠在硕果仅存的闺床上歇息,她略微饱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显然经过一番逃命,消耗了不少体力。 两人像刺猬似地保持着距离,都没有解下面巾,“生人勿近”是灾世中人性的最真实写照。 身处灾荒之世,你不知道一个偶然遇上的生人,会对你做出什么事,即便做出了什么事,也无人能管,现在唯一可以约束人性的,大概就是骨子里的善或恶。 人心善恶,一念之间。 少年拿起挂在腰间的水囊,这是他全身下上除了短刀外仅余的值钱之物了,喝了一小口,润润喉咙,又瞅了一眼女子的褡裢,再次心痛不已。 女子警惕地回视一眼,想了一想,便取下褡裢,从前兜掏出一只野兔的尸体,是个幼兔,一条绳扣还系在它的脖子上,轻轻上前,放在了两人中间的位置,示意他收下。 刚由暴富被打回原形的少年眼睛一亮,这只幼兔若是拿到鬼市上售卖,怎么也值五个铜板,能对付三五天的吃喝,女子大概以此表达招惹尸魃的歉意和他不离不弃的谢意。 少年理所当然地笑纳了,心里平衡了不少,对女子的好感度也提升了。 他将幼兔的尸体拿在手中,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再使劲嗅一嗅,确认它完好无损。 猎户打猎,都备有处理猎物伤口的药物,鬼市的药铺有卖,可以确保血腥味不会散发,避免引来尸魃或兽魃。 少年了解过猎户的行当,所以断定是女子受了伤,因为那种兽用的药物不能用在人身上,用在人身上的止血祛味药物也有,但是非常昂贵,买得起的人压根不会当猎户或拾荒人。 “放心,没有伤口,我打猎一直用的是下扣或套索。”女子在对面扑哧笑了一声,银铃似的,非常悦耳,而且她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像一弯细月一样,虽然脸被面巾遮住了大半,还是楚楚动人。 “对了,你哪里受伤了,要不要再包扎一下?”十六岁的少年看着这个年龄相仿的女子越来越顺眼,友好地问她。 少年虽然已闻不到女子身上的血腥味,但若是伤口裂开,还是难逃对鲜血极其敏感的尸魃或兽魃之鼻。 “关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女子的语气忽然一冷,有些生气的样子,原本看着少年的眼神跳到一边,又好像有点羞涩。 少年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一时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开罪了她,没趣地看看窗外,天差不多全黑了。 远处隐隐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听起来特别糁人,少年的身子不由一抖。 “怕什么?胆小鬼,那是野狼,不会进入人住过的地方。”对面的女子哂笑道,猎户自然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其中的好手甚至拥有猎杀猛兽的能力。 我胆小吗?我好笑吗?少年有点生气了,可事实上他确实有点胆小,所谓艺高人胆大,他是艺低人胆小。 女子不再说话,也拿起腰间的水囊,把面巾掀起一点,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喝了一口水,又摸出一块发黄的玉米窝窝头,就着水吃起来,并没有分给少年的意思。 毕竟,她已经给了他一只幼兔,抵得上七八个窝窝头了。 少年咽了一下口水,掩饰地站起来,借着微弱的天光,检查了一下四周的门窗,确保关紧了,万一有兽魃趁夜摸来,也能起到预警作用。 他又将一些年久失修的窗棂归整了一下,尽可能地挡风。 久旱之后的天气变得很不正常,虽是盛夏,白天很热,夜晚却急剧降温,有点类似传说中的西北边陲,不过至少有个好处,那些来不及拿到鬼市售卖的猎物,可以不经处理地过夜而不会变坏。 少年转到闺床的背后摸摸索索,女子的声音一下警觉起来,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喂,你干嘛?” 我干嘛?难道想吃了你吗?少年有些好笑,这家大户下午被他彻底搜刮过,所以记忆犹新,找了两床拾荒人懒得拿的被子,转过来,扔给她一床。 女子不动声色地收起匕首,抬头看了少年一眼,语气一柔:“谢谢。” 少年没吱声,此时气温开始下降,他裹着一床被子缩在了墙角,被子里有股霉味,但很保暖,一天下来的疲乏从骨骼筋肉间散发出来,溢满整个身体,他恹恹欲睡。 其实他可以直接席地而卧,身下是木地板,保暖又舒适。 但少年习惯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夜时,从不敢让自己睡得太舒服,以免丧失警惕,只有回到自己在鬼市的小窝时,才敢塌塌实实地睡一觉。 女子在对面的闺床上翻来覆去,一副睡不着的样子,忽然坐了起来,看着少年,有些难以启齿地说:“喂……陪我去一下茅坑好吗?” 少年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实在懒得动,就说:“去啥茅坑,楼下又没人,自己下去解决好了。” “喂!你是不是汉子啊?”女子有点恼羞成怒了,声音一下子尖细起来。 “嘘,声音小点,别一惊一乍的!要是招来兽魃……”少年吓得睡意全消,哧溜一下爬起来,正想埋怨几句,却见女子明亮的眼睛里似乎蓄满了泪水,又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赶紧遂了她的心意,“好好,我带你去。” 。 第5章 汉子 刚从热被窝里出来,少年冻得浑身直打哆嗦,从面巾里哈出一团白雾,提起从不离身的短刀,借着月光领女子下楼,一边走一边心有不甘地小声反驳:“我怎么不是汉子了?陪你去茅坑就证明我是汉子?” 女子又扑哧一笑:“我……人家怕黑嘛……” 少年被她撒娇般的语气弄得晕晕乎乎,心想女人真是个善变的动物,难怪圣贤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女子最终没有去茅坑,在少年添油加醋地描述了那带刺的蹲杆和透风的环境后,还是在楼下找了一间耳房对付了。 少年其实是怕女子发现自己在茅坑里挖出的洞,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女子让少年守在门外,不可远离。 少年缩着脖子拢着手站在门口,真是过分,大家萍水相逢,彼此连姓名都不知,连模样都没见,她倒使唤起自己来了? 最可恨的是,少年居然有点喜欢被她这样使唤,唉,男人也是个奇怪的动物,为什么这么贱骨头呢? 少年正胡思乱想间,鼻子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虽然隔着面巾,也闻得真切,少年这下是吓了一大跳,几乎要跳起来,要是惹来兽魃,今晚就要疲于奔命了,忙道:“姑娘,你是不是在包扎伤口啊,需要我帮忙吗?” “小贼,你还想占本姑娘便宜?”女子的语气又不善起来。 少年吓得赶紧住口,心想又是好心没好报,真引来了兽魃,小爷可就自顾自逃命了。 好在血腥味很快闻不到了,女子磨蹭了半天才出来,凶巴巴地警告少年:“喂,这间耳房你不准用!” 不准用?你家啊?少年腹谤,不过还是点点头,心里也有些明白女子是害羞,可能怕他看到那些不洁的排泄物吧。 少年不再多言,陪着女子上了楼,正想回自己的被窝,却又被她喊住了:“喂,谢谢你……” “不谢不谢。”少年惟恐又哪里冒犯了她,迅速钻进被窝,却一时又睡不着了,想了想,总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姑娘,你的伤口包扎严实了吗?千万别半夜崩开啊……” “小贼你……”女子又有点恼羞成怒的样子,皎洁的月光下,那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瞪了少年半晌,终于确定他不是诚心调戏她,才轻轻问,“你还以为我受了伤?” 少年懵懵懂懂地点点头,心想那血腥味难道是假的,白天那些尸魃的反应难道是假的?不敢再说话,因为不知道哪句话又会得罪她。 女子这次没有呵斥少年,而是喃喃低语,又似说给少年听:“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来了,真讨厌……” 少年听得如堕五里雾中,她在说谁呢?好像是说她的一个熟人来了,但是眼前也没有别的人啊……就这样,少年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少年被一阵诱人的香味逗醒了,感觉面上暖暖的,他狗一样地抽着鼻子,揉着眼屎睁开双眼。 只见女子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火盆,又不知拆开了什么木制品,在盆里点起了一堆火,手里掌着一把匕首,正在火焰的上方烤着两个窝窝头,阵阵香气飘来,少年忍不住咽下一大口口水。 但这并不防碍少年的警觉,他的第一反应是扭头向窗外看去,发现天已蒙蒙亮。 少年心里松了一口气,逃荒者都知道:破晓时分是最安全的时候,兽魃随着黑暗的消逝退去,而尸魃还没有出现在地平线上。 这个时候生火做饭,也不怕招惹来这些东西。 少年的第二反应是看看自己的身侧,那只幼兔还在,已经冻得硬邦邦的。 并非少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女子既然给了他,就是他的东西,自然要看好。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这是少年做人的原则。 “喂!吃吧。”女子递了一个烤的热乎乎的玉米窝窝头过来。 少年虽然不喜欢女子说话的语气,也记得有君子不吃嗟来之食的典故,但没有丝毫犹豫地接了过来,直接扯下面巾,张口就咬。 香!真香!香得少年差点把舌头都吞到了肚子里,赶紧喝了一口水压压“惊”。 这种纯玉米面的窝窝头可比他的杂粮窝窝头贵多了,猎户都这么奢侈吗? 若是往常,生人递来的食物,少年再饿也不会吃的,因为他听多了这样的事,有歹人将蒙汗药放在吃食里引人来吃,将人麻翻后做成了人肉包子。 少年此刻毫无这样的担心,也许经过昨晚的共睡一室,他对女子多了几分信任,女子若有害人之心,大可趁少年睡熟时下手,虽然她未必能得手。 不过,少年看到她手中那锋利的匕首,又有点不自信起来。 女子吃得很斯文,吃一口掀一下面巾,又不时瞥一眼少年露出的清秀的脸,目光如水。 两人没有多余的话,一心扑在吃喝上,在这个朝不保夕的灾世,似乎每个人都把每一餐都当作最后一餐来吃的,所以都吃得分外专心和香甜。 少年先吃完,用袖子擦擦嘴,重新戴上面巾。 女子则掏出一块雪白的手绢,轻轻地擦拭了一下嘴角。 少年看得心疼,那么雪白的手绢,要用多少水啊,真奢侈!他又突然发现,女子似乎把脸也擦过了,露在面巾外的皮肤比手帕还白,不由看得呆了。 女子有所觉察,抬头看了少年一眼。 少年忙干咳一声,掩饰地转过脸,不曾想女子又来了要求:“拾荒的,去帮我找一条裤子来吧。” 她自然看出少年是个拾荒人了,口气带着猎户的优越。 少年虽穷,却心气很高,最怕被人看不起,尤其还是一个有好感的女子,默默地摇摇头,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那只幼兔。 “喂,干嘛不说话,你哑巴啦?”女子见少年一声不吭,反倒软了,怯生生地问。 少年已经把幼兔用扯下的被面扎成一个包裹,背在了身上,短刀插在腰间,连个招呼也不打,径直走向楼梯。 他走的这么匆忙,固然有不满女子口气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他急于寻回昨天抛下的巨额财富呢,按说才过了一夜,不至于被他人捡走。 但也很难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万一有赶早的拾荒人路过,那就被人捡了大便宜了。 谁知女子有点急了,一下子跳到少年的面前,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再度眼泪汪汪的:“难道你……要丢下人家不管吗?” 少年突然发现自己无法面对女人的眼泪,心一软:“打猎的,你有手有脚,身手比我还好,难道还需要我这个拾荒的来保护你吗?” 见少年终于开口说话,女子忍不住又笑起来,也听出了少年充满酸气的言下之意:“你是汉子吗?为一个称呼生气。小女子只会打猎,没有拾荒的专长,请你帮人家找一条裤子好不好?” 又是撒娇般的语气,但少年已有了一点定力,没好气道:“你的裤子不是好好的吗?干嘛还要再找一条?” “沾了血了……”女子的声音一下低了下来,细若蚊丝。 “我就说你受伤了吧,是不是伤口又崩开了?”少年心中释然。 “本姑娘没受伤!”女子有点气急败坏了,尖叫起来,“你到底是不是汉子啊?连这个都不懂!” 。 第6章 鬼市 一再被讽不是汉子,少年真的生气了,目露凶光:“打猎的,你再说一遍试试?” “哼!难道你没见过女子吗?”女子眼波流转,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 “谁说我没见过女子?”少年有点心虚地反驳。 按说,十六岁的少年,若是在家乡,早已娶妻生子。但这些年颠簸流离,直到来到鬼市才算安定下来,也不过仅能糊口,哪有心思沾女人? 但要说少年毫无机会,也不尽然,眉清目秀的他在鬼市兰桂坊颇受欢迎,那些姐儿都想拿下他的第一单生意,甚至愿意倒贴,包个红包给他。 少年却坚决抵制了这一诱惑,因为他读过圣贤书,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随意糟蹋。 所以,少年现在虽然十六岁了,还真的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 “那你怎么看不出来,人家来了每月一次的……”女子似乎看出少年的心虚,吞吞吐吐地说了出来。 “啊……你来月事了?”少年对女人虽然懵懂,但并不笨,顿时恍然大悟,脱口而出。 “你……那你还不帮人家找裤子?”女子尴尬地直跺脚,很有点羞涩的样子。 少年忽然有点明白女子的一会儿一变的态度了,这是他从未看过的世界,跟那些兰桂坊的姐儿截然不同。 少年第一次隐隐感觉,原来女子是这样的,女子就应该是这样的……他这样想着,小脸居然有点发烫,赶紧点头:“我这就去、这就去……” 少年逃也似地下了楼,仿佛是第一次拾荒时的那种感觉,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 不多久,少年抱了一堆女人的衣服回来了,往闺床上一堆,窘窘地挠着头:“我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自己挑吧。” “动作蛮快嘛,你到楼下等我。”女子已恢复了常态,赞许了一句,从中挑了一条带补丁、还算干净的绣花裤。 少年等不多时,换好裤子的女子就下了楼,两人从鸟头门出了这家大户,走到了村口,彼此对视了一眼,少年拱拱手:“那么,就此别过……” “好的,就此别过。”女子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流露出少年看不懂的神情,翩然而去。 两人就如两个偶然相遇的旅人,经过短暂的相交之后,重新踏上各自的旅途。 少年看着女子轻盈远去的背影,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又有那么一点怅然若失,才想起两人相处了一夜,不仅没看到她长什么样子,连她叫什么也不知道呢。 “姑娘……”少年忽然喊了一声。 “何事?”女子淡然回首。 “你……我……”少年一时期期艾艾,不知怎么开口。 “没事我走了。”她的声音很干脆,轻快地挥了挥手,继续前行。 “喂——”少年又喊了一声。 “还有何事?”她这次没有回头,只是停住了脚步。 “敢问姑娘芳名?”少年鼓足勇气,问了出来。 “下次遇上再说……”女子撒下一串银铃般的清笑,消失在一片蒿草丛的后面。 少年心神恍惚,还有下次吗?下次见了面,她还能认出自己吗?她同样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过自己吃东西的时候还是露了脸,她应该能记得吧? 少年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村口,呼啸的风沙在远处掠过,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一个人,自从离开家乡后,就习惯了独自生存的少年,第一次生出寂寞的感觉。 少年忽然一拍脑袋,“啊呀”一声,竟然把最重要的事忘了,忙不迭跑向那条捷径的方向…… 一个时辰后,少年回到了鬼市,面上难掩懊恼,那笔天降横财不翼而飞了,不知便宜了哪个赶早投胎的鬼。 不过少年也没有太过难受,拾荒多年,他见惯了暴富暴贫的事:有穷人得了一笔横财,却没风光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毙命;也有富人痴迷赌博,一夜之间将家底输个精光。 所谓祸福相倚,又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自己失去了这笔财富,但保住了小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总有发达的机会,莫欺少年穷嘛。 更何况,自己还有另一个收获,结识了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他有预感,两人很快会相见的,毕竟方圆几百里,除了几座闭关锁门的大城,只有鬼市是有保障的聚居地。 鬼市原本是一个小镇,大旱以来,河道干涸,多少沿河而建的村镇坊市渐趋荒废,鬼市却因镇内有一口常年不干的水井而兴,相传此井的井底是海眼,直通东海,故而井水不绝。 有水就生机,在此聚集的流民越来越多,渐渐成市。 严格来说,鬼市是镇内的一条大街,原本做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故名鬼市。因水而兴之后,各种跟生计相关的店铺集中在此,无论是拾荒人还是猎户都在这条街上交易,日渐繁荣。 依托鬼市大街,人丁亦盛,直至成为一个大市镇,民居供不应求,不断扩充,哪怕是最外围搭建的小草棚,一月的租金也要三十文。 要知道,一个人维持每月最低的生计也需三十文,也就是说,要在鬼市定居,每天的收入至少两文,否则要么没吃的,要么没住的。 少年一进入鬼市的地界,整个人就放松起来,再不用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尸魃了。 尸魃虽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但也知道避开人气旺盛之地,除非发生尸暴,才会冲击人的聚居地。 包裹里的幼兔不能久放,是以少年没有回自己的小草棚,直接向鬼市大街走去。 沿途遇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大都是灰衣蒙面,偶有坐包厢轿顶的人力车的,那是鬼市上的富人。 畜力车非常罕见,因为牲口很难养活,草料其次,主要是饮水太多,负担不起,长年大旱,水贵如金。 像少年这样的拾荒人,每次的收获至少一半用来买水。 少年越往里走,街面越繁华。 鬼市的最外围是小草棚,住的穷苦流民最多,一旦发生尸暴,他们就是鬼市防御的第一道缓冲。 小草棚往内,是参差不齐的茅屋,一般为流民中略有身家的人租住。 再往内,是鳞次栉比的瓦屋,多为富户所住,只租不卖。 而最有权势者,都住在鬼市大街两侧的宅院,也是最安全的所在。 当然,整个鬼市总体是安全的,白日只要一发现外围有尸魃成群出现,瞭望塔上的保丁就会敲锣示警,同时大放鞭炮,吓阻尸魃接近。 夜间出没的兽魃怕火畏光,环绕鬼市、百步一哨的瞭望塔上点起长明灯,可保无虞。 偶有个别的尸魃、兽魃闯进鬼市也不用担心,负责巡逻的保丁就会出动,抓捕围杀。 这些保丁隶属于鬼市三行首共同出资组建的鬼社,何为社?民间结社也,在非常时期可代替衙门行使地方管理权。 鬼市大街东西朝向,两个入口,守卫森严,入口处布满尖木交叉的拒马,人行其中,蜿蜒转折,若是尸暴来袭,可在拒马上拉起三道铁荆棘,密不透风。 同时入口两侧的屋顶列有数排床子弩,每弩须五人操作,百箭齐发,堪称布兵列阵的大杀器。 。 第7章 破晓 少年排在了大街西门的队伍里,高高的牌坊下,前后都是赶市的民众,有男有女,基本上看不到老人或孩子。 其实在鬼市里,风沙小了好多,但大多数民众依旧蒙面,毕竟把脸藏在面巾下有一种安全感,习惯就成自然了。 敢于露脸的大都是豪横之辈,又或是安全得到保障之人,比如鬼市的运营者和守卫者,以及有钱有势者。 拒马之间的夹道很窄,只能容一人通行,平常人少的时候,仅开一条道,人多的时候,可开三条。 在两侧保丁戒备森严的注目下,排队的人群很有秩序。 保丁们皆黑袍短靴,挎刀持枪,满脸严肃,甚是威武,颇有官兵气象。 鬼社辖下的保丁大约五百名,加上可以临时征集的千名义勇,这支不大不小的力量维持着鬼市的治安,保护着十余万的鬼市居民。 王令不达,令流民失去对王权和律法的敬畏,坑蒙拐骗、强取豪夺、谋财害命之事司空见惯,甚至为了一个窝窝头都能弄出人命,但在鬼市,还是秩序井然。 鬼市从不禁止流民进出,来去自由,交易自由。 三行首组建的鬼社,最大的收益是各类民居的租金,因为昼夜温差极大,夜间若无居所,冻死几乎是注定的。 是以鬼市不存在街头流民,有一些实在付不起租金的,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那些荒废的村落过夜,当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了。 鬼社所订的私法极严,打架斗殴者挑断脚筋,偷盗一文钱者剁手,强买强卖者杀,私闯民宅者杀,其他作奸犯科者皆杀无赦,没有公堂会审,宁枉勿纵,当场格杀,这便是所谓的乱世重典。 曾有几股流匪试图劫掠鬼市,但在保丁和义勇的顽强反击下死伤惨重,从此再无人胆敢窥伺,鬼市的口碑越发响亮,投奔而来的流民更多,连临近的几个大城都不定期派遣商队来鬼市交易。 “破晓,今天有啥收获?”一个二十出头、模样普通的守卫很熟络地跟少年打招呼。 少年叫破晓,这个名字是他给自己起的,因为破晓是一天中最安全的时光。 破晓算是鬼市的熟客了,哪怕是一直蒙面,也有一些守卫和鬼市店铺的伙计掌柜,能一眼认出他来。 其实,像破晓这种乖巧懂事的少年,想不认识都难。 “铁柱,送给你娃的。”破晓从包裹里摸出一个看不出本色的布老虎,递给名叫铁柱的守卫,这是他今早帮女子找裤子时顺下的。 铁柱家有妻小,布老虎这种儿童玩物在鬼市上没人要,对孩子还是有吸引力的。 破晓年纪不大,却很懂做人,知道哪些人该笼络,哪些人不能得罪。 铁柱的个头不高,身体也不壮,身手却是不凡,曾经有一个壮汉借酒撒疯,结果被他一脚就踹晕了。 进了鬼市大街,破晓直奔拾荒人的易市,鬼市三行首下设三铺,分别是水铺、食铺、药铺。 三百六十行,行行皆有首。 旱灾之年,只有三个跟关系民生的行当最金贵:水、食物和医药。 顾名思义,三行首就是水行首、食行首和药行首,垄断了鬼市这三个行当的交易。 拾荒人找到的东西品种繁杂,不过只要在鬼社颁布的易市名单上,三铺基本上都是接受的,可按每月公布的价格置换所需的饮食药物,剩下的折现。 比如铜铁可按斤重论价,也有一些不好议价的,比如古董、旧书之类,就全凭伙计、掌柜一张嘴了。 客人若对价格不满意,可拿到鬼市的杂货区自主交易,那里有其他商铺以及摊点,毕竟肉都让三行首吃了,也要给其他人喝点汤。 “破晓来了,今儿有什么好货色?”水铺的胖掌柜一眼看到了少年,由于几个伙计都在忙,便亲自招呼这个熟客。 破晓来到水铺的柜台前,把包裹放下,心中叹了口气,每次拾荒所得,至少一半都用来换水了。 “胖叔,这一次有好东西,我第一个就想到你。”破晓老滋老味道,毕竟彼此打交道都一两年,不熟也熟了。 看到少年掏出了那只毛皮完好的幼兔,胖掌柜眼睛一亮,这可是猎户的易市才有的好东西。 猎户的易市同样也有三铺,虽然同属一家,但针对不同的客源,彼此也有明争暗斗。 “怎么,破晓转行当猎户了?以后发达了,可不要忘了胖叔啊。”胖掌柜笑嘻嘻地调侃,一双小眼睛很诚实,让人看了放心,称了称幼兔的斤重,给出了一个好价钱——六文钱。 看着伙计提走了幼兔,破晓不由想起了那个打猎的,半晌才回过神,用掉两文钱买了两水囊的水,拿着找回的四个铜板,紧紧地攥在手心,生怕丢了,不期又想到了那一夕得失的金银元宝,又是一阵肉痛。 不行,趁着今儿有余钱,怎么也要犒劳一下五脏庙,安抚一下受伤的心灵。 “姨娘叫我买菜,买到三两黄韭菜,姨娘打我,姨娘骂我……”街边传来稚嫩的童音,几个穿着锦衣的孩童坐在一块空地上唱着童谣,边上站着两名带刀家丁护卫。 破晓羡慕地看了他们一眼,这是鬼市权贵的子女,同是爹娘生,同人不同命。 鬼市大街分为三段,西段为拾荒人易市,东段为猎户易市,中段最热闹,集中了杂货区和各种玩耍去处。 杂货区人来人往,两边杂货铺的伙计在招呼,也有摆摊的小贩在吆喝,还有不少流民的脚下席地摆了一堆五花八门的物品,有些没啥价值,但接受以物换物。 若是有心人,有时可以淘到宝。 据说年前,曾有一名道士在此淘到一本仙书,惊喜之下,腾云驾雾而去。 此事破晓并未亲眼目睹,只听人云亦云,世上有神仙吗?他是不太信的,但他相信世间有鬼有妖。 鬼市无鬼,而人心似鬼,这些年他见过的心怀鬼胎之人太多太多。 尸魃、兽魃便是妖,至于传说中的神仙,不应该是悲悯众生、救苦救难的上苍之子吗? 但三十年大旱,妖孽肆虐人间,神仙在哪?呵呵呵…… 破晓走过了熙熙攘攘的杂货区,一股诱人的香味钻进鼻子,他顿时口水满嘴,循着香味进了一家食肆,坐在食客寥寥的大堂,在伙计的白眼中,咬着牙花了两个铜板,点了一盘韭菜饺子,配上一小碗热气腾腾的饺汤,那过年才有的味道,令他吃得两眼泪汪汪。 吃饱喝足,少年重新戴上面巾,昂首步出食肆,听到隔壁的包厢里隐隐传来喝酒划拳的声音,想来包厢里一餐饭的价格,够一个流民吃上半年的吧。 破晓的手心中还有两个铜板,打算去赌坊花掉一个,试试手气,不过他知道十赌九输,每次只押一个铜板,输了就走,赢了就在家躺两天。 不像某些赌徒输得底朝天,只能去打擂台、决生死,以还清所欠的赌债。 从食肆到赌坊,中间必经兰桂坊。 食肆自然是食行首所有,赌坊则属于药行首,兰桂坊由水行首经营,擂台则是三行首轮流坐庄,这便是鬼市的三铺两坊一擂台。 。 第8章 擂台 有道是勾栏听曲兰桂坊,月下吹箫林清儿。 兰桂坊便是鬼市唯一的青楼,楼高三层,飞桥栏槛,在周围的建筑物中鹤立鸡群。 此时已是正午,兰桂坊刚刚开门迎客。 二层,一群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姐儿正手扶栏杆,冲着下面的路人挥舞手帕:“客官,上楼来耍子呀……咱兰桂坊的姑娘们可是环肥燕瘦,吹拉弹唱,包你满意……” 阳光刺眼,照着姐儿的粉脸娇艳如花。 “破晓!是破晓么……上来陪姐姐说说话……”姐儿一眼认出了楼下的少年,竞相向少年招手。 “凤姐、花姐、妹姐……今儿就不上楼了。”破晓一个不落地跟姐儿一一打招呼。 往常,他会把拾荒中找到的一些小饰品送给她们,这些几无价值的小饰品却是姐儿喜欢的小玩意,这也是她们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破晓,到姐姐房里来,姐姐免费陪你一次。”姐儿中的红牌小桃红闻声,从三层的闺房内探出脸来,惹得下面的路人纷纷侧目。 毕竟小桃红一夕的肉金是一两银子,等凡不得见,竟愿意免费陪这个少年,着实令人艳羡。 “红姐!下次、下次吧……”破晓狼狈地挥挥手,快步跑过兰桂坊,惹得姐儿一起咯咯娇笑,谁都知道少年永远都是下次。 赌坊是一座三进大屋,才午时,大堂里已是人头攒动,赌客满屋,其中不乏好吃懒做之徒,也有穷凶极恶之辈,但在鬼社严酷的私法下,无人敢闹事。 大堂里玩的都是小注,玩法主要有摇骰子、推牌九和打叶子。 破晓捏了一个铜板,挤到买大小的桌子前,打算随便押一注就走,视线一转,却被墙上张贴的一张告示吸引了。 该告示类似官府的海捕文书,也就是通常贴在城门口的通缉榜,画影配文,形象生动。 只是图非以往通缉犯的大头像,而是两个赤手相搏的人形,粗线条勾勒,一个身材健硕,一个瘦骨嶙峋,一看便知是人与尸魃。 所配的文字也很吸引人:斗魃打擂,一夕成名,尽享富贵! 是的,鬼市的打擂台与众不同,不是人跟人打,而是人跟尸魃打。 破晓刚到鬼市时,就听说了这个斗魃打擂,据说在鬼市成立之初就有了,算起来比他的年纪还大。 随着鬼市的发展壮大,擂台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每到年关的新年总擂台,临近的几个大城都会涌来大量的有钱有势之人,纵赏这开年大戏,相当于过年的一部分了。 可惜看戏的成本太高,破晓至今没舍得花一个铜板观擂。 原来斗魃打擂分为初擂、月擂、季擂、年擂。 观看初擂只须一个铜板。 观看月擂、季擂的所费自是越来越贵,至于年擂,普通民众只能望洋兴叹了。 好在茶馆里还有说书人,客人花上一个铜板泡一盏茶,便能坐着听一期打擂的精彩过程。 当然不花钱也可以,在茶馆的门口或窗边蹭听。 破晓就是这样了解了斗魃擂台的规则,打擂前要签生死状,打擂者和尸魃进行一对一的肉搏,见死方休。 每月三次初擂,上中下三旬举行,鬼市三行首各领一旬,挑选一个擂手打月擂。 初擂相对温和,擂手只须打一次,以杀掉尸魃的时间长短计名次,头名进入月擂。 代表三家的三个擂手打月擂,从月擂开始就残酷了,不再计时,而是三人进,一人出。 也就是说,三个人要轮番斗魃打擂,有时要打数轮,直到只剩最后一个人活着,便是赢家。 季擂和年擂皆如此。 每年春季休擂,夏季开擂,直至年关,刚好三季。 斗魃打擂虽然血腥残酷,九死一生,但奖励优厚,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为了鼓励民众报名,参加初擂者只要没死,就能得到一笔钱财作为奖励,名次越高奖励越多。 初擂哪怕得了头名,也可以收手退出,由后面的擂手递补。 当然这是主动参擂者,而被迫打擂还账的赌徒,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从月擂开始擂手不得退出,除非意外死亡。 当然,月擂以上的擂手都受到各家的严密保护,意外情况很少出现。 三个季擂的赢家争夺最后的擂王和最高的奖励:一处鬼市大街的宅院和一笔巨额的钱财。 如果擂王还有别的什么想法,也可以放弃以上奖励,换取一张前往临近大城的官牒,由该城的商队护送入城。 据说这些年来,斗魃擂台一共产生了二十余个擂王,只有五人留在了鬼市,其余都选择了离开,可见志存高远者还不少。 而对于挣扎在生存边缘的流民来说,以上奖励的最低一阶都充满诱惑,但初擂高达七成的死亡率也足以令人望而却步。 毕竟跟尸魃赤手空拳地肉搏,哪怕是白打好手,也不敢保证一出手就立毙尸魃,而一旦被抓咬见血,几乎就是必死的结局。 是以鬼市的亡命之徒虽有,但苟且偷生者更众,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提着脑袋上擂台。 而鬼市三行首只好通过别的手段招揽打擂者,赌坊便是其一。 至于破晓,连当个猎户都嫌危险,更不会沾斗魃擂台的边了。 但今天,仿佛是命运的使然,他听到隔壁隐隐传来的喧哗声,鬼使神差地停止下注,出了赌坊,来到只有一墙之隔的擂场。 擂场是露天的,周围圈起高墙,观擂须花钱买劵。 第一次来此的破晓,看着排队进场的看客,随意问了身边一人,才知今日是初擂的日子。 而一个铜板买到的只是站券,一般都被早早抢光。 如果买到就看,买不到就算,破晓抱着这样的想法,挤到了卖擂劵的柜台前。 片刻之后,破晓攥着一张通红的站券,随着人群涌向从未涉足过的擂场,似乎一切都有着某种预示。 入口的拱形门洞有如城门,分立两列持枪的保丁,再经过两道厚厚的门帘,一股混合着汗味和各种人体杂味的气息扑面袭来,紧跟着,破晓就置身于从未有过的喧哗和氛围之中。 首先入目的是正对入口的一座三面四方的擂台,台高数丈,浑然一色的木地板好似一整棵大树剖开,面积大约一间堂屋大小,三面挂网,背靠高墙,白墙发亮,焕然如新。 一幅巨大的白纱罩在擂场四面高墙的上方,既挡住了烈日的暴晒,又透入了光线,虽是露天,竟然不觉得热,很是神奇。 擂台下是一圈圈座椅,有如茶馆,配着方桌茶盏,早坐满了锦袍绣裙的男女,个个油头粉面,珠圆玉润,这便是贵客观席了,据说不少是来自临近大城的权贵子女,长住客栈,只为了每月四次的观擂,即三次初擂和一次月擂。 其后是一排排长凳,同样坐满了男女,自是鬼市中的富人,大都是逃难来的土豪大户,手有余钱,无所事事,总要找点乐子。 围绕着坐席区拉起了三面成方的护栏,跟站立区分开,还有保丁警戒,场内至少有上千人,站坐各半,每个人都在手动头摇,显得很兴奋,也有不少人没有蒙面,可以看到他们满脸通红,如喝了酒一般。 打擂还未开始,整个擂场的气氛已相当热烈。 破晓来得晚,站在人群的最后方,却并不影响视线,似乎整个地面呈山谷状,设计相当巧妙。 他也摇了一下头,感觉很难让自己冷静,蓦地,满场喧哗戛然而止,原来擂台的侧梯上,款款走出一人,一袭白色长幅绸裙,细腰长袖,头戴一顶白纱帷帽,罩住了五官,但举手投足之间,道不出万种风流,说不尽千般窈窕…… 。 第9章 花魁 白裙女子冉冉上行,裙袖无风而动,飘飘如月中桂仙,又一步一生莲,步履轻盈,站到了三面罗网的擂台中央,双臂一展,长长的水袖抖出两声脆响,清喉婉啭,吟唱道:“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擂场忽地变暗,仿佛乌云密布,雷雨将至,但这片天地,已经三十年没下雨了。 破晓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却是上空的巨幅白纱墨染了一般变黑了,光线自然变暗,而擂台背靠的高墙,仿佛有光打上去,愈发白亮,两相映衬,台上如昼,台下如夜,这是要好戏开场的节奏。 说也奇了,围在擂台三面的罗网随着光线变暗,仿佛凭空消失了,看客的视野更佳,无遮无掩,一览无余。 成为全场中心的白裙女子轻抬双手,水袖滑至肘间,露出一双葱嫩玉白的手臂,捏住帷帽的边缘,优雅地一摘,恰到好处地一声锣响…… 全场的看客无不屏住了呼吸,包括破晓。 但见白墙的背景中,女子一头盈盈的秀发,好像黑色的瀑布披散在她的肩头,跟飘逸的白裙辉映,黑白分明,露出一张令不可方物的绝世容颜,乍一看是二八少女,细一看又是桃李芳华,竟看不出实际年龄。 此女有如画中之人,肌肤赛雪,一点朱唇,弯弯月眉,细细明眸,毫无人间烟火气,仿佛妖魅,又似天人。 破晓看得目瞪口呆,口干舌燥,从没想到一个女人可以美成这样、妖成这样! 或许是因为这些年来,破晓真正看过的美女屈指可数,才会有如此感觉吧。 毕竟逃荒者大多蓬头垢面的,而且平时皆蒙面,贵妇则藏在深闺,以破晓这般身份,决计看不到的。 但他相信,哪怕自己没看过什么美女,此女的姿色都是倾城倾国的,在鬼市,这样的女子只有一个…… “林清儿、林清儿……”经过短暂沉寂的看客一下子沸腾了,纷纷喊出了此女的名字,果然是“勾栏听曲兰桂坊,月下吹箫林清儿”的兰桂坊坊主——林清儿。 林清儿不止在鬼市出名,在临近几个大城也是艳名远播,因为她不止是兰桂坊的老板,也是这一片青楼公认的花魁娘子。 破晓忽然觉得这一块铜板花得很值,据说跟林清儿喝口茶的茶钱就要五十两雪花银,也只能见她一面,而要成为她的入幕之宾更是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天价,还要看她愿不愿意陪客。 既然林清儿担任今天的管擂,说明本次坐庄的是水行首。 “列位看官,衙内、员外、小娘子,万福了!”林清儿屈身敛衽,对着三面台下分别福了一福,虽是柔声细气,却声压全场,竟似练过武的,她接着腔调一扬,干脆利落,“奴家今日管擂,闲话少说,有请甲号擂手上台!” 随着鼓声大作,一个精赤上身的汉子从另一侧跑上了擂台,看客们报以一阵热烈的欢呼。 打擂者自是没有蒙面,他大约二十出头,模样很是精悍,挥舞着双拳,向四面的看客致意。 林清儿款款上前,娆娆之态与擂手的赳赳雄姿形成鲜明的对比:“甲号,可有信心取胜?” 汉子涨红了脸,似乎不敢看林清儿那张颠倒众生的面庞,只是用力地点点头。 “呵呵,小哥还很害羞呀。”林清儿娇笑一声,转向正面的看客,右手以舞蹈般的动作向身后一指,“列位看官,现在可为甲号挑选你们中意的对手了……” 林清儿说完,翩然下台,只留甲号擂手傻站不动。 但见擂台后的白墙有如皮影戏一般,映出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编号,每个编号对应着一列文字,显示男女、身长、身重三项。 至于年龄,尸魃的年龄是停留在其初变之时,此后就不会变老,直至消亡。 而坐席区的看客都忙碌起来,破晓看不出他们在忙什么,场内转即响起密集的琴音,每个琴音高低不同,只响一下,嘈嘈杂杂,不成曲调,难以入耳,好在时间极短。 片刻之后,白墙上的文字隐去,林清儿娇滴滴的声音从台侧响起:“按十二地支对应十二音律,酉号尸魃的音律最多,他成为甲号擂手的对手,列位看官,让我们拭目以待今日的第一擂……” 鼓声再起,仿佛吹响了战斗的号角,甲号擂手紧张地退到擂台的一角,而擂台的中央则缓缓升起一个黑影,面向居中的看客,豁然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尸魃,槁面如墨,皮包骷髅,双目紧闭,额头贴着一张黄符。 破晓知道黄符就是可以定住尸魃的鬼画符了,却不知出自何处,只听说在旱魃出世之初、尸魃刚成气候之时,这种鬼画符就出现了,在每个大城和流民聚居的市镇有售,可惜价格居高不下,只有富人和权贵才能负担得起。 按说画符乃道家所长,而且自古有“每逢乱世,道士下山,救民水火”的说法,但是发这种国难财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所以破晓对道士也没啥好感。 随着又一声锣响,尸魃额头的黄符无火自焚,化为灰烬,他低吼一声,一对血目刷地睁开,计时的鼓点跟着响起,斗魃打擂正式开场。 在周围看客的喧闹声中,破晓不知不觉挤到了站立区的最前方,毕竟拾荒练就的敏捷身手不是白练的,他用手扶着坚实的护栏,隔着坐席区盯着擂台,怎么也要把一个铜板看回本。 当然,他看到了林清儿,已经够本了,但多多益善嘛。 甲号擂手可能是有点紧张,急于证明自己似的,听到锣声一响,就抢步上前,打算趁着尸魃刚刚清醒,来个先下手为强,借助身体的冲力,一拳打向尸魃的头部。 破晓目不转睛地观察着甲号擂手的攻击招式和尸魃的临场反应,这是一次难得的现场观摩机会,为自己日后和尸魃的狭路相逢提供实战教习。 他深知,自己总有躲不过和逃不掉的那天,自己的双手迟早要沾上尸魃的污血,或者沦为他们的口中大餐。 就在甲号擂手拳头将至之际,尸魃的头发一甩,身子以相当怪异的姿势向旁一闪,随即迅疾反扑向甲号擂手,张开乌黑的大嘴,露出一口白惨惨的牙齿,向他的脖子咬去…… 。 第10章 小窝 甲号擂手临危不乱,身子一拧,一个大转身,化拳为掌,向尸魃纤细的脖颈劈去。 他的连续两次出招,都无一例外地攻击尸魃的头部,显然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但这个没有见血的尸魃却不似想象的那么弱,身子一矮,像个猴子似地在地上打个滚,从另一侧站了起来,在台上左右移动,与甲号擂手周旋。 破晓忽然意识到,即便尸魃没有见血,但现场的女看客不少,尸魃对女子的气息也相当敏感,所以反应难免提升。 好在擂场严禁来了月事的女客观擂,否则格杀勿论,甚至曾当众杀掉一个大城贵女以儆效尤,算是堵住了规则的漏洞。 破晓观察着尸魃的移动姿势,思索着若是自己,该如何跟对方搏斗。 计时的鼓点在继续,看客们开始鼓噪起来,却是嫌甲号擂手用时过长,没有干脆利落地解决掉对手。 而打擂的规则是,擂手一旦登台,必须见死方休,要么杀掉尸魃,要么被杀。 听到看客的鼓噪,甲号擂手有点心浮气躁,一声大喝,将双拳抡得风车似的,一步步逼向对手。 尸魃则步步后退,退至一个无路可退的角落,身上被勒出了一道道网格,却是那隐去痕迹的罗网挡住了他,尸魃仿佛困兽一般,在从喉咙里逼出一声非人的嗥叫。 看客们也看出到了最后关头,坐席区的不少看客甚至站了起来,继续鼓噪着,准备欣赏甲号擂手的绝杀表演。 破晓也屏住呼吸,要看甲号擂手如何了结对手,明知道这有点残忍,但自己来看这个打擂,不就是为了看这一刻吗? 忽然,破晓从周围的声浪之中,隐隐听到一声短促的女子轻叫,又尖又细,似曾相识,他的心弦仿佛被什么拨动了一下,循声望去。 她也在这里?她不是来月事了吗?要是被发现,可是要没命的……能让破晓如此上心的女子,除了那个打猎的不知名少女还会是谁? 鼓点戛然而止,全场一片哗然,惊声四起,破晓猛地反应过来,收转视线,才发现自己错过了形势大逆转的一幕,只见甲号擂手直挺挺地躺在台上,尸魃正伏在他的身上,埋头啃着他的脸,鲜血染红了木色的台面。 几个提着水桶的保丁冲上台,其中一个抬手将一张黄符贴在尸魃的后脑上,将他定住,几人快速地将尸魃连同甲号擂手的尸体挪到台中央,似有机关控制,一魃一尸缓缓下沉,消失在擂台上。 那几个保丁开始忙碌,又是冲洗台面,又是用布擦干,很快焕然一新,又往台上台下撒了一些白色粉末,这是祛除血腥味的药物,以确保下一擂的公平。 林清儿惋惜的声音从台侧响起:“甲号擂手功败垂成,人生如此,非你死即我亡。谨此祝贺酉号尸魃升入月擂,并奖之甲号的尸体。根据打擂规则,进入年擂并存活下来的尸魃,将获得自由……” 破晓接下来有点心不在焉的,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试图找到那个打猎的,一旦找到,马上将她带离擂场,他可不想自己第一次心动的少女死于非命。 然而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找遍了站立区也没有发现。 至于坐席区,他虽然不认为少女有能力买坐券,但还是左顾右看了半天,同样没有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 破晓暗暗松口气,也许自己真听岔了。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破晓离开了鬼市大街,身上除了两袋水囊,还有三个黑窝头,够对付三天了,至于下月的房租,车到山前必有路。 小草棚是扎堆建的,彼此相隔甚近,甚至能听到邻居打呼放屁的声音,但却老死不相往来,除了在公用的茅坑里碰面,邻居们偶尔会互相点点头,其实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就是草民的悲哀吧。 住在鬼市里,必须要在公用的茅坑里方便,因为屎尿也是值钱的,属于鬼社所有,而拉粪车的空缺也是很多流民挣破头都抢不到的。 一个小草棚最多可以住两人,有流民为了省钱,选择搭伙住。 当然若是夫妻带一个小孩也可以挤挤,这是鬼社允许的。 破晓习惯了独来独往,比较“奢侈”地一个人住,他穿行在草棚区的蜿蜒小道上,脑海里兀自回荡着斗魃打擂的场面。 现场看客的疯狂鼓噪、林清儿毫无怜悯的说辞、擂手和尸魃的血腥搏杀,都非常的冷酷而炽烈。 破晓所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野兽和另一个野兽的以命相搏,还有一群野兽在围观,他心中无法接受这种兽性的氛围,但无法否认,看到擂手干掉尸魃的一刻,或者擂手被尸魃撕咬啃食的一幕,他居然觉得很刺激、很痛快! 嗜血,也是人类潜藏的天性吧。 一排小草棚的中间,破晓站在自家的柴门前,警惕地左右看了看,再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掏出腰间的钥匙打开锁,回到了自己的小窝。 其实这种小草棚是很容易破开的,柴门即便上锁也形同虚设,但在鬼社严酷的私法下,无人敢以身试法。 破晓栓上门,屋里一下黑了,这种小草棚是没有窗的,否则骤冷的夜晚会很难熬。 他取下水囊,解下面巾,连同三个纸包的黑窝头,一起放在门侧的红木高几上,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由呼吸着自家并不清新、甚至充满了少年体味的空气。 虽然这个家很小,除了门口一块三尺见方的空地,就只能摆一张木床,但在破晓的心中却很温馨。 他脱掉外袍,将短刀放在床头,蹬掉皂靴,仰面躺在厚厚的被褥上,借着柴门透入的微光看着上方的茅草顶,一种从里到外的放松释放出来,到家了,还是家的感觉好,就连临近的草棚传来孩子的啼哭声,都那么的悦耳。 天色渐暗,气温下降,到饭点了。 破晓中午的饺子吃得很饱,晚饭就省一顿了,一般穷苦人家,捱饿的最好办法就是睡觉。 所以破晓很快钻进了被窝,听着远处呼呼的风沙声和左邻右舍的杂音,想着白天林清儿那张妖媚横生的脸,还有那个不知名少女的芳踪,慢慢进入了梦乡…… 。 第11章 夏雪 破晓是被冻醒的,身下是厚褥子,身上盖了一床厚被子,本应很暖和才对,他还以为自己不小心蹬掉了被子,揉着眼屎,坐起来一看,被子还在身上,但哈气成雾,怎么会这么冷? “下雪了!下雪了……”外面传来惊喜的欢呼,破晓重重地打个喷嚏,刚醒的脑子还是懵懵的,下雪?这大夏天的,怎么可能? 再说,三十年大旱,除了每年的春雨几滴,其他季节的雨雪早已绝迹,破晓从未见过雪,只是从一些老人的嘴里听说过那个银装素裹、瑞雪兆丰年的世界。 不过,外面的欢呼越来越响,他也不由不信了,难道是大旱要终结的兆头?即便其次,有了雪水喝,也可以省下一大笔开支。 破晓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蒙上面巾,推开柴门,两只眼睛当即瞪得溜圆,只见蒙蒙亮的天地间,一片片雪白的鹅毛大雪正从天而降,是真的! 他强忍激动,伸出手去,接了几片雪花,凉丝丝的,毛茸茸的,好似六角形的图案,晶莹剔透,甚是美丽,这就是雪? 左右的小草棚中,一个个流民涌出来,其中很多人激动得都没有蒙面,无数民众在漫天大雪中手舞足蹈,欢天喜地,呈现出过年都没有的气氛。 地面上已经积了一层不薄不厚的白雪,有些孩子直接在雪地上打滚起来,更有不少成年男女跪下来,喜极而泣,仰天呼号,好似感谢上苍,将他们悲惨的命运就此结束一般。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跪下,其中很多人捧起了积雪,开始往嘴里送,要将这上天的赐福融入体内。 破晓是少数没跪的人之一,更没有吃雪的念头,或许是他日前刚刚经历过天降横财又失去的大喜大悲,头脑非常清醒,还想起了一句古诗:“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三十年大旱,江河已竭,突然又盛夏降雪,相当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在一切明朗之前,怎敢轻举妄动? 事实证明破晓的警惕是对的,片刻之后,那些吃雪的人忽然一个个口吐白沫、七窍流血,一头栽倒在雪地上,四肢抽搐着,眼见活不成了。 “不好!有毒……雪有毒……快吐出来……”惊喜变成了惊吓,甚至一些在雪地上打滚的孩子也开始了抽搐,那些没吃雪的人惊呼着、尖叫着,连滚带爬地退回了自家的小草棚。 破晓第一时间退回了自己的小窝,惊恐地关紧柴门,随即感觉接雪的右手也有点发烫发痒,他的反应极快,当机立断,将一袋水囊打开,顾不得心疼,尽数浇在了手上,一片冰凉,烫和痒立刻缓解。 他又赶紧将身上沾的雪抖在门口的空地上,避犹不及,你妈呀!这美丽的白雪竟然会毒死人,什么好兆头?凶兆才对! 再将手凑到门口的亮光观察,只是发红,没有其他的症状,不由微微松口气。 此时的草棚区哭声一片,哀鸿遍野,那些被毒死的尸体流出的鲜血染红了洁白的雪地,又很快被密密的雪花盖住,只剩下人形的轮廓。 破晓惊魂稍定,忽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既然这雪有毒,一旦雪停,被太阳晒化,地势低洼的草棚区还不毒水横流,那时想逃也逃不出去了。 他再次做出决断,带上水囊、窝窝头和短刀,又找了一件长袍套上,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再将一床被子顶在头顶,打开柴门,低着头,顶着风雪,高一脚低一脚地踩在已有一尺深的雪地上,避开那些隆起的尸体,向鬼市大街的方向跑去,那是整个鬼市最安全的所在。 破晓并没有招呼自己的邻居同去,一则彼此不熟,二则他担心去的人多,鬼市大街说不定会封街禁止通行。 他唯一想到的一个人,就是那个不知名的少女,如果她也住在草棚区,就危险了,只能祈祷她能躲过此劫。 不过破晓能想到的,别人也能想到,沿途除了看到大量的尸体,也碰到了不少同行者,一个个裹得粽子也似,有的还披着蓑衣,有的撑着油伞,大家心照不宣,争先恐后地赶往鬼市大街。 破晓一接近西门,就看到前方挤满了白花花的人影,个个身上都积了一层雪,而且雪越下越大,越积越厚,人声不绝,但人多嘴杂,什么也听不清。 他扔掉被子,仗着身子瘦小灵活,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往前挤,同时又非常小心,不能让皮肤沾到一点雪。 破晓很快挤到了前沿,豁然发现自己的担心变成了现实,原本为了对付尸暴的铁荆棘拉了起来,横在拒马前方,一共三道,中间只留一个小口。 三道铁荆棘,每一道的后面都守着一队保丁,形成三道防线。 保丁们都戴着斗笠,蒙上了黑巾,披着白披风,双手裹布持枪,全身上下只露双眼,如临大敌。 负责第一道防线的十人长大声吆喝:“都排好队,每人须缴纳三十文的押金才得入内,鬼社管吃管住十日,需要现钱,不得赊欠,不得以物抵押,名额有限,先进先得……” 三十文的现钱,等于断绝了草棚区流民的指望,一个铜板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他们,怎么可能一下子掏出三十个铜板? 说鬼社趁火打劫,倒也不至于,价格还算公道,但显然也不希望太多的流民涌进大街,非常时行非常事,首先要保证鬼市中心的安定。 瓦屋区的富户倒是不缺钱,但他们房子宽大,家有余粮,很少会冒着风险出来躲进鬼市大街。 所以能缴纳押金进入者寥寥,主要是茅屋区的流民,他们略有身家,所住地势较高,一般也选择居家不出。 挤在西门处的民众大多来自草棚区,他们苦苦哀求着,希望保丁网开一面,让他们入内避难。 但保丁们却非做主之人,只能严格执行上头的指令,吆喝着他们不要往前挤,赶紧想法筹钱,或者另谋去处。 鬼社私法之严,对麾下爪牙也不例外,若有人敢徇私枉法,杀无赦! 破晓身无分文,心知越早进入大街越安全,看这架势,随着涌来的避难者越来越多,迟早要出大事。 他一面隔着铁荆棘扫视着里面的保丁,一面紧张地思索对策。 筹钱的方法也不是没有,瓦屋区就在附近,逼急了去抢富户,相信此刻不少流民已在动这个念头,只是还没到那一步,而且抢到了钱,也犯了鬼社的死罪,有没有命进大街还是两说。 另谋去处相对安全,作为一个拾荒人,破晓当然知道不少安全的所在,甚至他还效法狡兔三窟,在某处地点藏了可用三天的水和食物,以备不虞。 但那是最后的保命符,不到万不得已不想动用。 破晓的目光落在一个眼熟的保丁身上,抱着一线希望,试探地叫了一声:“是铁柱吗?我是破晓呀……” 。 第12章 铁柱 “破晓!”守在第一道防线的铁柱认出了这个裹得严实、身上积雪的少年,没有犹豫地走过来,干脆地问,“还差多少?” “差三十。”破晓自己都有点说不出口,赶紧补充了一句,“如果让你为难就算了,我另有去处。” 说到底,他和铁柱只能算个熟人,平时拾荒捎带的小恩小惠,并不值得铁柱全力帮他。 三十文钱,对保丁也不是个小数,据破晓了解,保丁的月钱不过二百文,虽然房租可以减免,但铁柱还有家室要养,手头并不宽裕。 “啊?”铁柱黒巾上方的眉头一皱,却没有顺着破晓的话下台阶,而是说,“等我一下。” 破晓的心中七上八下,看着铁柱和其他保丁嘀嘀咕咕,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万一不成就赶紧撤退,却发觉不妙,身后聚集的民众越来越多。 有人嚷嚷着“我有钱,快让我过去”,却引发嫉恨,反而寸步难行。 又有人惊叫:“谁偷了我的钱?保丁大哥主持公道啊……” 但此时非彼时,保丁们都不敢出铁荆棘,谁来执法小偷? 破晓越发感觉不妙,忙又看向铁柱,见他正将一包东西递给十人长,又指了指自己这边。 “你,可以进来了!”十人长冲破晓喊道。 破晓心中大喜,没想到铁柱真把自己当朋友,竟为了自己跟同袍借钱,心中感动之极,长了这么大,他第一次感觉到友情的存在,原来这凉薄的世间,并不总是那么冰冷。 他赶紧儿从前沿的人群中挤了过去,虽然举步维艰,但他不管不顾,见缝插针。 仅容一人猫腰才能进的铁荆棘小口处,两个保丁挺着长枪交叉对外,见破晓过来,锋利的枪尖向上一抬,将他放了进来。 身后的民众躁动起来:“凭什么放他进去……他又没缴钱……” 这便是人性的丑陋,我不好,你也别想好,有一点纰漏便死咬不放,要死一起死,谁也别想活。 十人长一声呵斥,举起手中的小包摇晃一下,里面发出铜板碰撞的脆响:“他有朋友帮他缴了,你们有朋友,也可以帮你们缴啊……” 一时鸦雀无声,朋友这个词,在流民的心中早已很陌生,但并不妨碍他们会因为某个契机团结在一起,爆发出惊人的破坏力。 破晓没有说话,无比感激地看了铁柱一眼,就头也不回地往里走,可以感觉到刺背的目光中有羡慕、嫉妒和恨,还有绝望。 身后的沉寂只是暂时的,看着破晓顺利穿过了三道防线,不知哪个流民发出嘶吼:“大伙儿冲啊,留在这里等死吗?” 仿佛一根火星落在鞭炮堆中,那些绝望的民众终于爆发了,个个挥舞着手中的长短兵器,向铁荆棘冲来,打算强行闯关! “找死!”那个十人长见状,发出冷哼,一声令下,“封关、应敌!” 守卫小口的两个保丁当即拉下卷在上方的铁荆棘,封住入口,第一道防线的其余保丁同时挺起长枪刺出铁荆棘,跟拒马形成刺猬般的防御工事。 但仅凭此还不足以威慑暴起的民众,那十人长眼露冷酷,蓦地大喝:“放箭!” 已踏上鬼市大街的破晓,刚舒口气,就听得道路两侧的屋顶上方忽地响起阵阵机括之声,他愕然回首,便见箭如雨下,将最接近铁荆棘的那批民众射翻在地,血流如注,染红了雪地,其中不少未完全死透的,身中数箭,钉于地面,还在呻吟挣扎,其状甚惨。 这便是床子弩的威力了,恐怖如斯。 “止!”那十人长又一抬手,令行禁止,箭雨即停。 试图暴乱的民众被吓住了,不敢再上前。 那十人长冷哼一声:“有钱的缴钱放行,没钱的,我奉劝诸位,赶紧逃命吧,这批尸体,足以引发尸暴了。” 何为尸暴?一般是大量的血腥味四溢,引来数量至少上百的尸魃,其势如潮,其害如蝗,所过之处,人畜无存,只剩白骨。 一般来说,尸暴发生在冬季,天寒地冻,动物们大都冬眠,民众也会提前做足储备,至少两三个月不用出门,名曰“捱冬”。 于是冬季成为尸魃最难捱的日子,他们虽是行尸走肉,也有进食的本能,其他季节,尚可捕食野生动物,但冬天一到,动物难觅,只能将目标转移到人类聚居地,当大量的尸魃聚集在一起,便容易形成尸暴。 大城拥有坚厚高耸的城墙,堪称铜墙铁壁,面对尸暴的冲击岿然不动。 而大城之外的那些人类聚居地,每到冬季都会面临尸暴的洗劫,死上一大批人。 但人类是比较聪明的族群,善于在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 比如鬼市这样监控严密、防御完善的市镇,总能在尸暴刚刚冒头时,就将其打散,形不成气候,从而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浩劫。 而得不到食物补充的尸魃族群,则变得越来越瘦,直至皮包骨头,但却不影响他们的行动力和杀伤力,这是迥异人类的一大特点。 破晓的运气比较好,在独自逃荒的几年,竟没有遇到一次尸暴,到了鬼市后,又得到托庇,还是没见过一次完整的尸暴。 是以,他对尸暴并无直观的恐惧,尤其进入安全的鬼市大街后,抱着“他人死活、关我屁事”的想法,很想留下来看看尸暴是怎么形成的。 不过,他的想法落空了,路边一个担任指引的保丁吆喝道:“兀那小子,还不快去赌坊报到!” 鬼市大街可以容纳大量人丁的公用场所,除了赌坊就只有擂场了。 但擂场是露天的,赌坊是室内的,便成为接纳避难者的合适之地。 破晓最后回头看了一下西门的方向,只见聚集的民众快速消散,既然冲不开关卡,又可能引来尸暴,谁也不愿意等死。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接下来,只怕那些富户要遭殃了,谁都看得出来,保丁在死守鬼市大街,龟缩不出,瓦屋区的安全已无保障。 破晓对那些富户幸灾乐祸,有钱不如有一个好朋友,铁柱这个朋友,他这辈子是交定了。 他步履轻松地走在几乎空无一人的鬼市大街上,两侧的店铺皆大门紧闭。 破晓才注意到,大街上的积雪居然只有很薄的一层,不由抬头看去,依然是漫天大雪,毫无减弱的迹象,唯独大街上空的雪花稀少,似乎被一股从下而上的气流冲散。 大旱三十年,怪事年年有,怪物何其多,破晓已见怪不怪了,内心毫无波动,经过了同样闭门的食肆和兰桂坊,赌坊近在眼前。 。 第13章 赌坊 “咦,这不是破晓吗?快过来……”一个撑着伞的蒙面伙计在赌坊门口招呼,毒雪当前,谁都不敢抛头露脸了。 破晓有些疑惑,自己在赌坊没有熟人呀,随即辨出了对方的声音,原来是水铺的伙计,应该是来此处帮忙的,毕竟三铺和鬼社本是一家。 破晓站到赌坊的大门口,被水铺伙计用一根道士的拂尘上下扫了一遍,拂去残雪,又对他从头到脚撒了一把药末,说是解雪毒的,这才放行。 嗅着浓郁的丹草味,破晓暗道鬼社真下本钱了,这三十文花的值,对水铺伙计道了一声谢,一身轻松地走进大门。 转过画着苍鹰搏兔的玄关,一股暖流扑面而来,破晓豁然发现赌坊大堂的内部已大变样,原有的赌桌已然不见,也不见赌坊的那些伙计。 偌大的空间内,铺满各色陈旧的被褥,打上地铺了,上面或躺或坐了不少人,大部分人都比较安静,也有一些在交头接耳。 破晓估计这大堂地铺至少能睡三五百人,若是赌坊的后两进厅堂也是如此,安置个上千避难者不成问题。 他想起去年的某段时间,鬼社颁布的易市名单上有被褥这一项,没想到今年就派上了用场,看来鬼社里有目光长远的人啊。 “喂,刚来的,过来画押,寄放兵器。”门侧又一个伙计在吆喝,另有伙计坐在一张几案后,面前放着一本花名册。 边上几名带刀的保丁看着一排大箱子,里面已放满了长短兵器,这是防止有人闹事,毕竟人太多了,空间有限,万一动起刀枪,不好弹压。 在室内的伙计和保丁自是没有蒙面,脸上的表情轻松多了。 破晓赶紧儿过去签名画押,将自己的短刀贴条寄放,被告知每日可领两个窝窝头和一囊水,领取例项在第二进的入口。 若是感觉不够、或想吃得更好、睡得更好的话,可以赊欠挂账。 “好嘞!”破晓应了一声,他可没有赊欠挂账的想法,一来这个饮食之量已满足了他每日所需,二来自己还欠着铁柱三十文呢,怎么也要先还了才安心。 他沿着贴墙的一条窄道前往第二进,这是赌本较大的赌客才能进的赌厅,以破晓一次只押一个铜板的寒酸,以前是没资格进入的。 破晓一到第二进的入口,就被那精美的雕梁画栋震了一下,不过里面的陈设也被清空,换了一水的上下榻,纵横有序地排列着,上面的被褥新了许多。 以破晓拾荒人的眼光,估计第二进里大约摆了一百多张床,可住两百余人,自是比地铺强多了,不过住者寥寥,毕竟赶来避难的以茅屋区的人居多,他们也不富裕。 “破晓,过来领例项吗?”又一个耳熟的声音,破晓循声望去,不由乐了,原来是胖掌柜,贴着左首的一面墙立起一排货架,上面摆满物品,吃喝用度,应有尽有,中间还挂着牌子——“宾至如归,欢迎赊欠。” 胖掌柜带着几个伙计正在向几个刚到的避难者派发饮食,边上站着两名保丁担任警戒。 货架的另一侧比较冷清,几个伙计百无聊赖地干坐着,那是药铺和钱庄的临时摊点,自是负责卖药和赊欠的。 “胖叔,住这里什么价?”破晓上前领了今日的例项,忍不住问了一句。 “一晚十文,怎么样,想住?”胖掌柜的小眼睛里带着笑意,知道这个少年很抠门。 “住不起、住不起……”破晓在面巾下直咋舌,不敢多看货架上那些香喷喷的吃食,赶紧回到大堂,找个地铺和衣躺下,无法想象第三进的赌厅又是啥样?那可是专供大城的豪客使用的。 进了赌坊改成的避难所,就不能随意进出了,破晓仗着跟水铺伙计的关系不错,可以在门口盘桓一二。 整整一天,雪没有停的迹象,大街上的积雪还是薄薄的一层,破晓心中好奇,对伙计旁敲侧击地询问,几番试探之后,伙计才含糊不清地透了口风,说鬼社有仙师坐镇,施法护住大街,又警告他不要乱传。 真的假的?破晓见伙计神情紧张,不敢多问,其实坊间一直有传鬼市得仙师庇护,否则不可能安然岿立于几座大城之间,又在连年尸魃的侵袭下硕果仅存。 所谓仙师,就是有仙法的道人,不是神仙也是半仙。 但破晓从未亲眼所见,耳闻不如目睹,只能将信将疑。 他有时候也想过,如果仙师真的存在,为什么不能收服旱魃、结束大旱,让天下百姓重新安居乐业? 也许是仙师们的仙法不足,力有未逮,又或是旱魃的道行太高,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破晓只能默默祈祷,希望有神迹出现,早日结束这个灾世,让自己能看见那个梦想中的世界。 外面的局势不妙,涌进大街的避难者越来越多,依然是茅屋区的居多,草棚区的也不少,其中有些人的钱来路不正,也无人过问,只要没撞上苦主。 更有一部分来自瓦屋区的富户,他们惊魂未定,说有暴民作案,烧杀抢掠,还是大街安全。 随着富人的到来,第二进的床铺有了主顾。 不少新来者受了伤,还沾了雪毒,药铺的摊点也忙起来。 其中有富人逃的匆忙,家里的钱财都被抢了,好在他们在钱庄里有存项,可以画押支取。 破晓注意到,从东门来的大部分都是猎户,便留心那个不知名的少女,可惜一直没看到她,不免有些担心。 西门的尸暴并未发生,随着大量民众的散去,保丁们快速处理了暴民的尸体,撒了祛除血腥的药粉 随着更多避难者的到来,大堂的地铺很快满了,后来者只能向钱庄赊欠,加价住第二进的上下榻。 更有甚者,随着第二进的客满,再后来的人只能以每晚三十文的代价住进第三进,令破晓庆幸自己来的早,否则就债务缠身了。 毒雪整整下了三日才停,又经历了两日的暴晒,外面的积雪终于化尽,鬼市大街解封了。 一大早,破晓随着人流走出赌坊,头顶骄阳如炽,天际风沙弥漫,好似什么也没发生过,但他知道,好多人再也不会出现了。 他想到身上所背的债务,轻轻叹口气,又有点庆幸,按鬼社的章程,三十文管十日,现在才过了五日,还退了他十五文。 破晓只想赶紧离开鬼市,好好地拾荒,把钱凑齐,尽快还给铁柱,才对得起朋友的信任。 。 第14章 陷阱 走出鬼市大街,破晓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小窝,沿途经过瓦屋区,可谓触目惊心,不少大门都被破开,还沾满了血迹,路边则倒毙着不少尸魃和兽魃的尸体,鲜血还是引来了这些妖孽,只是没有形成尸暴,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保丁和义勇们正在忙碌着,清理尸体,祛除血迹,入户登记,如果有住户空了,就要换主人了。 破晓忍不住驻足观察了兽魃的尸体,毕竟以前很少看到,其中鼠魃最多,一个个大如狸猫,畸形的爪子有半尺长,牙齿又长又尖,即便死掉了,一双幽红的小眼也很是瘆人。 鼠魃显然不缺食物,不像尸魃大都瘦骨嶙峋。 狼魃也不少,体型超过了一般野狼,毛皮如墨,獠牙外翻,血目如小灯笼,令人望之生寒。 最罕见的兔魃的尸体,满嘴的牙齿如倒刺般乱翻,看得破晓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过了瓦屋区,茅屋区的情形好多了,几乎没遭到啥破坏,他们也是流民,身家有限,暴民们没有为难他们。 最后到了草棚区,却是另一番惨景,虽然没遭到暴民洗劫,但死的人最多,其中大部分是被毒雪化成的水毒死的,还有不少是自尽而亡。 三十年大旱,又突如其来了一场盛夏大雪,而且是毒雪,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哪怕是极乐观的人,也会认为末日已至,还不如一死求得解脱。 破晓小心地避开遍地的尸体,回到了自己的小窝看看,还能住人,不过最好等保丁和义勇清理过后再住。 草棚区空出太多,重新登记也要几天,不用担心被鹊巢鸠占。 破晓背上床头的褡裢离开了,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外面拾荒过夜,离开赌坊时,他买了五个窝窝头和三囊水,足够支持三五天了。 每当夜幕降临,破晓躲在暂栖之地的楼上,审视着从周围逐渐笼罩上来的无边黑暗,会从心底生出一种世界遗忘的寂寞,又有一种被怪兽吞噬的错觉,还是鬼市好呀。 虽然邻居们都老死不相往来,但群居的安全感是荒宅独居无法比拟的。 一个人躲在发霉的被窝里,听着远处的野狼嗥叫,破晓又想起了那个不知名的少女,你还好吗?还活着吗? 三天后,收获满满的破晓回到了鬼市,将易市得来的三十文钱还给了正在当值的铁柱。 “破晓,挺厉害嘛。”铁柱笑笑就收下,连数都没数。 “铁柱大哥,大恩不言谢!”破晓这一声大哥发自肺腑,在心中告诉自己,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铁柱。 知恩图报、有仇必报,是破晓给自己定下的做人目标,虽然这两点他都暂时做不到。 在外奔波了三日,破晓回到了自己的小窝,草棚区没啥变化,只是住客少了很多,他顾不得唏嘘感慨,倒头便睡,睡得无比踏实,有家的感觉真好。 次日一早,精神饱满的破晓再度出门拾荒,这场毒雪带给了他巨大的危机感,吃一堑长一智,家中无论如何也要有点积蓄,总不能次次都有贵人相助吧。 拾荒人通常没有明确的目的地,避开最近拾荒过的地界,走哪算哪。 当一片灰色的村落废墟扑入眼帘的时候,破晓一愣,鬼使神差的,居然又回到了遇见那个不知名少女的地方,接着又想起那笔得而复失的巨额财富,这一次却没有了肉痛的感觉。 因为如果那笔财富没丢的话,他一定在瓦屋区租了房,过起富人的生活,那么,很可能在这次的毒雪暴乱中遭殃,福祸相倚,不外如是。 既来之,则安之,破晓记得这座村落还有部分区域自己没有搜刮过,确认周围没有可疑情况后,便顺着上一次的路径走向了村口。 很奇怪,一接近村口,破晓就生出了一种不妥的感觉,他一直很相信自己的预感。 但这一次,他原地站定,将面巾下拉了一点,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四周,并没有什么东西或人暗中窥伺的迹象。 一定是自己多疑了,要么自己就是被少女扰乱了心神,破晓晃了晃脑袋,握紧手中短刀,向村口走去。 不知不觉,他来到了那棵枯死的老槐树下,地面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甚至还有一块硕大的土坷垃,显然好久没有人经过了,他下意识地抬脚上前。 就在脚即将落下的一刹那,破晓的大脑电光石火地一闪,不对,自己十天前经过这里时,好像没见过这么大的土坷垃。 哪怕下了一场毒雪,化了后也不可能带来土坷垃呀。 但大脑产生的警觉终究慢了半拍,破晓的脚已经收不住了,皂靴轻轻地踏在了地面,尘土飞扬,嗖的一声,土坷垃不翼而飞。 破晓完全做不出任何的反应,整个身子已经倒悬在半空中,随着荡起来的冲力,他的头一下子撞到光秃秃的树干上,很硬很疼! 在晕过去之前,他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大事不妙的念头:你妈呀,是陷阱! 不知过了多久,破晓悠悠醒转,发现自己静止在一个颠倒的世界中,脚下是灰色的天空,头顶是灰色的大地,远处的地平线分不出哪边是天,哪边是地,好像腾云驾雾一般。 脑袋的一侧突然传来火辣辣的剧痛,将他的意识拉回了现实,左右侧了一下脸,又上下抬放了一下头,看清了自己的处境…… 自己的右脚上被一根拇指粗的绳索套住,绳索的另一头绑在大树的上端,他的身子倒悬,脑袋距地面大约两三丈高,距树干也有一两丈远,真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这个陷阱自然不可能是尸魃设下的,只能是人!破晓顿时想起了鬼市的那些暴民。 想到尸魃,破晓忙用手摸一下脑袋疼痛的位置,鼓起了一个大包,再将手放到眼前一看,还好没有出血,略略心安,又感觉头有点晕,应该是倒悬太久的原因。 别想太多,赶紧脱困是第一位,这种陷阱是守株待兔,暴民不可能时时守着,但会不定时过来查看。 他随即面色一惨,发现自己的短刀被甩在了离大树很远的地方,装着火折子和其他小工具的褡裢也落在了树下,只能尝试用手解绳了。 破晓凌空收腹上举,脚踝随即一痛,原来那绳索随着用力而收紧,似乎都陷在了肉中,疼得他闷哼一声,身子落回原处,荡了几下。 他受到启发,像荡秋千似地荡了起来,虽然脚踝也疼,但比刚才好受一点,他试图荡到树干近处,抓到树干再往上爬,直接解开绳头。 但想得很美,实施很难,他荡了又荡,差不多是最大幅度了,才勉强触到了树干,却一片光滑,压根无法抱住。 这一番折腾,弄得他头晕脑胀,脚踝都勒麻了。 破晓只能回到原先的思路,尽可能慢慢地收腹上举,他的腹部力量不错,双手一点点上移,终于摸到了双脚,一把抓住了绳索,脑袋一清,舒服多了。 破晓像只大虾一样弓着身子,腾出右手,试图解开右脚的绳扣,却发现在自己的剧烈折腾之下,那绳索越扣越紧,单凭一只手根本解不开,绷在胸中的那口气顿时一松,再也无力抓住绳索,整个身子弹了回去…… 。 第15章 贵人 破晓如同绳上的蚂蚱一样旋转着,心如死灰,知道自己再没有力气重新抓住绳子,有那么一刻,甚至希望设陷阱的人赶紧出现,见他身上没啥油水,说不定会放了他。 但破晓很怕这种命运交于人手的感觉,当年他义无反顾地离开大伯、离开家乡,就是希望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 他的身子在空中打转,身边的世界也在打转,大脑也在旋转,寻找那绝望中的一线生机。 蓦地,在旋转的视野中,破晓隐隐看到一条黑影由远及近,那奔走的形态不像尸魃,真是怕啥来啥,应该是设陷阱的家伙来了,自己的生死,只取决于对方的一念之间。 破晓想停住自己的身体,看清对方的样子,以便寻找打动对方的契机,虽然对方设下陷阱,摆明了恶人的姿态,但只要是人,总有弱点,不像尸魃,只会张口吃人。 但身子转个不停,怎么也看不清,他心中一动,索性闭上眼睛,装出晕死之态,希望能瞒过对方。 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破晓不动声色,四肢松弛,暗中调整呼吸,积蓄力量,只待对方放松警惕,将他放下来时,来个绝地反击。 “喂!上面的人,死了没有?”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下面传来,是如此的耳熟,对身陷绝境的破晓来说,简直是仙音一般,贵人啊!又碰到了她,自己的运气简直太好了…… “姑娘,是我!你不去抓野兔,抓我干什么?”破晓狂喜之极地大叫,猛地睁开双眼,果然,那一双面巾上方的清澈双目,只在梦中才见,明知不是她设的陷阱,还是忍不住栽赃她,说到底,自己之所以出现在这里,跟她难逃干系。 “是你?不是我下的套,本姑娘碰巧路过而已。”少女也认出了少年,语气说不出的惊奇与诧异,也没有浪费时间解释,“你等着,我爬上树去解绳头,放你下来!” “别!别爬了!”破晓不知哪来的力气,弹身一起,又抓住了绳子,急急嚷道,“我的短刀掉在下面,你把它找到扔给我,我自己割开绳子!” 破晓知道少女不善攀爬,而下套的恶人不知啥时出现,就选择了一个最简单快捷的方法。 少女很快找到了破晓的短刀,有些迟疑地仰望着他:“你能接到吗?” “呃……”破晓才知自己把问题想简单了,倒悬接刀哪有这么容易,万一扎到身上见了血,就得不偿失了,马上又转了念头,“算了,你还是上树吧。” 少女皱了皱眉,显然不满破晓一会儿一个主意,半哼半嗯了一声,却没有上树,而是歪着脑袋打量着绳索。 “打猎的,你磨蹭啥?”破晓急的失声大喊,夜长梦多,直觉在这绳上多呆一刻,危险就增加一分。 却见少女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没好气道:“本姑娘懒得上树了,干脆直接扎断绳子了事,你做好摔下来的准备。” “你还有这本事?”破晓有些不信地睁大眼睛,同时在心里估量着她扎断绳子后,自己这个姿势落下来,会不会受伤? “怎么?你不信?”少女带着相当自信的口吻,“本姑娘要是没点本事,敢一个人打猎?” “那好吧,按你说的办!”破晓咬咬牙,无论信与不信,赌一把吧,即便她一次不中,也可以多掷几次的。 “好,你准备好。”少女说着老练地捏起匕首的尖,对准绳子瞄了一下。 “且慢!”破晓又大喊了一声,有点担心地瞅一眼那相当锋利的匕首,叮嘱道,“瞄上一点啊,别扎到我。” “你是不是个汉子啊?”少女又冒出了一句熟悉的嘲讽之语,抬手就扔。 寒光一闪,破晓只觉得腿上一轻,整个身子直坠下去,原本是屁股朝下的姿势,一种本能的反应让他得到解放的四肢在空中划动一下,扑通一声,像个蛤蟆似地重重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腹腔震荡,他心中大喜,没事了! “你怎么样?能走路吗?”少女走过来,两只小巧的灰色短靴停在破晓的眼前。 “多谢!我没事……”破晓强忍身上的酸痛,爬了起来,力争表现得像个汉子,先接过少女手中的短刀插回腰间,再去拣树下的褡裢,谁知一迈步就打个趔趄,被绳索套了半天的右脚好像失去了知觉,不听使唤了。 “没事就好,咱们赶快离开这里!那些歹人既然设了圈套,随时会出现的。”少女自顾自地快步离开。 破晓却无法表现出男人的气概,可怜兮兮地喊住她:“姑娘,我的一只脚走不动了,你扶我一下好吗?” 少女这才注意到破晓的窘况,转身回到他身边,心不甘情不愿地架起他的一支胳膊,嗔也不是恼也不是:“拾荒的,我真被你赖上了……” “姑娘,你真是我的贵人呀,又救了我一命,大恩不言谢,日后当有厚报……”破晓的嘴甜甜的,半个身子靠着她,真是赖上她了。 以破晓现在的情况,随便遇到个尸魃,就可以把他当作一顿大餐了,眼前有这么粗的一根救命稻草,还不抱得死死的? 远处风沙弥漫,身边的少女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汗腥味,十分好闻,如果说刚才是地狱,现在就是天堂了。 “还是免了。”少女并不领情,摇头叹气,“我每次打猎回来都要经过这里的。你呢,怎么又回来了,这里有宝藏吗?每次碰到你都没好事……” 破晓看着她鼓鼓的褡裢,知道她收获不小,才意识到自己在大树上被吊了半天了,都到了收工之时。 “上次在这里有收获,所以这次又来了。”破晓小脸讪讪的,心里嘀咕,你总共才碰见我两次好吧。 他的心情很好,忽然想起少女说过,下次遇上就会告诉自己她的芳名。 “你住哪?”少女显然没这个心情,别扭地架着他往鬼市的方向走。 “西门的草棚区,孤家寡人一个……”破晓老老实实地回答,开始利用少女的同情心,左脚正常移动,右脚一踮一踮的,在她的扶持下,速度并不慢,毕竟要在天黑前赶回鬼市。 “唉!这年头好人不能当。先说好了,遇上尸魃我只能顾自个……”少女不为所动,把丑话说在前头。 “嗯嗯,大不了一死而已。”破晓说的悲壮,语气又一转,“我知道一条捷径,很少遇见尸魃的。” 这条捷径少女也走过,就是上次她被一群尸魃追的田间小道。 两人走在熟悉的路上,其实两人并不熟,破晓找着话题:“姑娘,这场毒雪很吓人呀,你怎么躲过去的?” “我……”少女刚要回答,忽然脸色一变,架着破晓往旁一倒,两人一头扎进路边的草丛中。 。 第16章 名字 破晓猝不及防地倒地,额角的皮肤被杂草刮得生疼,不由抱怨:“怎么走的路呀……” “嘘!应该是歹人……”少女大为紧张地将手指竖在蒙面的嘴边,示意破晓噤声,同时另一只手已经掏出了匕首。 破晓可以感觉到少女的微微颤抖,似乎很害怕,不敢多问,配合地将身子伏低,一动不动,短刀也握在了手里。 由于贴着地面,他可以感觉到来自远处的震动,果然有人来了,少女比他更机警,提前发觉了。 破晓现在的情形是,跑是没法跑,真要被歹人发现,只能以死相拼了。 他忽然又觉得,这条捷径不是什么好路,已经连着两次出事了,以后再也不走它,但愿还有以后。 须臾,一串人影小跑而过,破晓在草丛里看的分明,是几个使刀弄枪的大汉,多半是下毒雪时的暴民,为鬼市所不容,只能在外流窜。 他握刀的手一紧,凭自己和少女两个,自己只能算半个,真不是几个大汉的对手,不由屏住呼吸,唯恐暴露。 但见其中一人的肩上还扛着一个年轻女子,那女子手脚被捆,秀发凌乱,嘴巴被揉成一团的面巾堵住,面容姣好,兀自挣扎着,她绝望的目光刚好跟草丛中的破晓碰个正着,随即大声支吾起来,似想求救,又似想提醒几个大汉。 不过扛着她的大汉以为她只是挣扎,拍拍她的屁股笑道:“小娘子莫怕,只要抓到一个两脚羊,今晚就不吃你……” 破晓听到“两脚羊”三个字,心也哆嗦了一下,明白少女为啥这么害怕了,两脚羊特指被当作食物吃掉的人。 在大旱之初、遍地饥民时,易子而食成为常态,更有专门的“肉人”之市,老瘦男子叫“饶把火”,年轻妇人名为“不羡羊”,孩童则为“和骨烂”,统称“两脚羊”。 不过随着人口锐减,资源相对平衡,就很少有人吃人的现象了,没想到一场毒雪之后,同类相食再现世间,说是人类的穷途末路,也不为过。 眼看那些歹人越去越远,直奔村落的方向,破晓想到若不是被身边的少女所救,自己的下场可想而知,不由后怕地微微颤抖起来。 “好险!”少女明显地松了口气,这才发现和破晓贴得很紧,几乎是抱在一起,顿时眼露羞涩,还好有面巾遮着脸,掩饰道,“这些歹人到处流窜,比尸魃还危险,因为不少是猎户出身,设置陷阱、飞索套人等手段很是熟练……” “你也是猎户。”破晓也松口气,嘀咕了一句。 “那你不怕我吃了你?”少女瞪眼做出凶恶状。 “咱们快走!方才那女的看到了我,万一歹人折返就危险了。”破晓没心情开玩笑了。 少女也知此理,赶紧扶起破晓赶路,却不敢继续走捷径,而是拐了一个弯路,以防刚才的歹人追来,好在一路无事,在天黑之前,两人顺利赶回了鬼市,走的是东门方向,少女熟悉的路径。 一进入鬼市地界,两人不约而同地长舒口气,那百步一哨的瞭望塔就是安全的保障,无论是尸魃,还是歹人,都会望而远之。 “你的脚怎样了?”少女语气轻松地问。 “没啥知觉,送我去大街吧,我想找医铺的郎中看看。”破晓的脚其实有所好转,脚踝火辣辣的,显示血液正在恢复畅通,但他不想跟少女很快分开,所以才这样说。 “唉,真被你赖上了。”少女嘴里这么说,还是帮人帮到底了。 天色渐晚,破晓被少女扶着,一瘸一拐地走在东门的排队人群中。 鬼市大街是昼夜开放的,夜市甚至更热闹,因为大部分的拾荒人和猎户忙碌了一天回来,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变现。 不过经过毒雪和暴乱之后,人少了好多,队伍并不长。 破晓很少来东门,不免好奇地东张西望,看到不少背弓的猎户,甚至有一个还扛着野狼的尸体,狼头上的箭伤已经凝固,成粉色的糊状,没有丝毫的血腥味,自是用了那种止血祛味的兽药。 破晓只会用短刀,也只是简单的劈、砍、切,差不多当菜刀用,但他对弓箭一向有兴趣,不由眼露羡慕,可惜弓箭太贵,他买不起。 少女低声提醒:“别乱看,那些歹人可能就混在人群中,但谁又能看得出来谁是谁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破晓心里有些惊奇,少女貌似天真,却有跟她年龄不符的老练,难怪能当猎户。 过关卡的时候,破晓竖起了耳朵,想要听保丁能否叫出少女的名字,可惜直接通行了。 少女将破晓带到了猎户易市的药铺,先让郎中看着,自己则去了隔壁的食铺售卖猎物,自是看出破晓的褡裢瘪瘪,只怕连药费都付不出。 破晓很享受被少女照顾的感觉,也不介意向她借药费,有借才有还,一来二去,跟她不就熟了? 半盏茶工夫后,少女返回,手里多了十个铜板,给破晓看郎中拿药用去了三文。 破晓的脚踝上贴了一块狗皮膏药,又服了一碗舒筋活血的草药,基本上可以行走自如了,赧颜道:“多谢姑娘,下次还你钱。” 少女却白了破晓一眼:“没有下次了,本姑娘可不希望再碰到你。” 破晓一时气结,也差不多咂摸到少女的脾气,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果然少女又带他去了食肆,点了两碗清汤面,用了两文,说是伤筋动骨要补补。 接待的食肆伙计刚好是破晓在赌坊避难时认识的,特地给两人的碗里多撒了些韭菜,放下面后还冲破晓挤了挤眼,似乎对他三日不见就拐了一个女子,刮目相看。 破晓摘下了面巾,和少女面对面坐在一张方桌前吃面,心情格外好,心想在外人眼里,自己和她不是夫妇也是兄妹了。 少女似乎不好意思看他的脸,只是掀一下面巾吃一口面,依然没有露脸,很是斯文。 破晓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想起了什么道:“对了,你不是说下次咱俩遇上,就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 第17章 利钱 “破晓?”少女却左右顾而言其他,“我刚才听到小二叫你破晓,有啥寓意吗?” “这是我自己起的……”破晓刚想说自己的名字寓意破晓时分,代表安全,又怕少女说他怕死,飞快斟酌了一下,给了一个诗意的解释,“寓意破除黑暗,走向光明。” 少女听了有些触动,又有些感伤:“我们都生于黑暗,但光明在哪?” 破晓听出她有点沮丧的情绪,不由挺起胸膛鼓励她:“只要心中有光明,就一定能走向光明。” 少女闻言,轻轻一笑,双眼好看地弯成两条细月,语气忽然变得说不出的温柔:“破晓,谢谢你……” 破晓第一次听到一个女子用这样的语气叫自己名字、跟自己说话,一时心神荡漾,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尤其是经过白天的险死还生,可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两人默默地吃面,颇有此处无声胜有声之感。 破晓先吃完面,舒服地靠在椅子上,不时瞟一眼面前的少女,恨不得这一刻就此停止,待她吃完,才不舍道:“我跟小二熟,咱们可以在这里多坐一会。” 少女掏出雪白的手绢擦擦嘴,眼神已恢复了原先的恬淡:“你在这休息吧,我还有别的事。” “啊?”破晓眼露失望,想问她什么事,却又觉得冒昧,因为自己和她远未熟到这个地步,她既不想说,自己就不该问。 少女仿佛看出了破晓的想法,欲言又止,就站了起来,跟他挥手告别,出了食肆,向东边走去。 看到少女消失在大堂门口,破晓的心再度生出失落之感,感觉自己应该追出去,又觉不妥,转念一想,自己连她名字还不知道,也不知她住哪,怎么还钱给她? 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破晓当即背起褡裢,跑了出去,天已黑了,大街两侧的店铺都挑起了灯笼,人来人往,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破晓向东寻去,在人头攒动中,依稀看到一个娇小的背影,忙不迭加快脚步,沿途路过兰桂坊,青楼入夜生意好,就不用姐儿在二层倚栏拉客,免去一番叨叨。 谁知经过一层门口时,刚好一个姐儿送客出来,转身拦住了他:“破晓,好些日子不见,还以为你出事了呢,快让姐姐好好瞧瞧,有没有哪里少块肉?” 破晓被姐儿当街调笑,急不得、火不得,只得陪起笑脸:“花姐,小弟今儿有事,改日陪你耍子……” 花姐在他腰上捏了一把,这才放过他:“好吧,姐姐等你哦……” 破晓抹一把额头的汗水,转头一看,就这一打岔的工夫,少女的背影已消失在人群中。 他赶紧儿跑了起来,目光在两侧的店铺逡巡,唯恐遗漏了她,谁知一路看去,都过了赌坊,还是没看到她,一时有点急了。 恰在此时,他听到隔壁擂场的门口传来一阵喧哗,隐隐有那熟悉的清脆声音,心中一喜,快步走向那围了一堆人的卖擂劵柜台。 破晓透过人缝,果然看到了少女,正和一个保丁争执着什么,双手挥舞,显得很激动的样子。 他很想上前助阵,但自己并不是她什么人,也不便出面,就夹在人群中,看看情况再说。 破晓很快听明白了,原来少女要买擂劵看今晚的斗魃打擂,因为是月擂,最便宜的站券就要三个铜板,却已卖完。 现在只剩下坐席区有空座,其中的贵客席就别想了,那是权贵和豪客的专属席位。 空出的主要是长凳席,大概因为这场毒雪暴乱,鬼市的富人死伤不少,才没有满座,不过即便如此,长凳席的擂劵最低也要十五个铜板。 少女跟保丁打商量,能否卖给她一张站券,反正站客们挤挤,总有空间的,而且有旧例可循。 谁知保丁死活不卖,这才起了争执。 破晓顿时想起上次自己看初擂时,听到的那个声音应该就是她,想不到一个心地善良的少女,居然也喜欢看这血腥的打擂。 擂手多达十人的初擂是下午场,只有三个擂手的月擂则是夜场。 破晓见少女的情绪依旧激动,一副非看不可的样子,心想她一定有非看不可的道理,可惜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要不是自己的缘故,她身上的钱肯定够买一张坐券的。 围观的人群也纷纷帮少女说话,保丁解释道,如果坐券卖完了,站券是可以卖的,这是鬼社的规矩,自己一个小保丁,怎敢坏了规矩? 少女听了,不再争辩,呆立在柜台前,那种无助的模样令破晓油生保护之心。 破晓知道自己必须帮她,有责任帮她,也有办法帮她,悄然转身,往西门水铺的方向奔去,没片刻工夫就转回来,喘着粗气,找到兀自徘徊在擂场门口的她。 少女显然在等坐券卖完,但买者寥寥,希望不大。 “哎,我请你看打擂。”破晓扬了扬手中的一个小包,里面发出铜板碰撞的脆响,至少几十文。 “破晓!”少女又惊又喜地看着他,随即目露怀疑,“你哪来这么多钱?” 是啊,破晓此前连看郎中的钱都没有,穷得叮当响。 “跟一个朋友借的,我在鬼市的朋友一大把。”破晓耸耸肩,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破晓的确是借的,但不是跟朋友借的,唯一的朋友铁柱现在并不当值,再说也不好意再借,才隔几日呀。 不过,破晓现在好像又多了一个朋友,为了这个救过自己两次命的朋友,他愿意竭尽所能地帮助她。 破晓是跟水铺的胖掌柜借的,借的是利钱,他原本只想借十文,但胖掌柜说,规矩是五十文起借,日息是一成三,这还是看破晓是熟人的面子。 若是去钱庄借,日息至少一成五,破晓知道这个规矩,没有磨蹭,很爽快地借了五十文,大不了连着拾荒几天,很快就能还上。 少女也看出事情没破晓说的这么轻巧,但她确实有必须要看这场月擂的理由,也就顾不得细问,从破晓的小包里取了十文:“算我借你的。” 见少女如愿买了擂劵,破晓也跟着买了一张,都是绿色的坐券,座号挨在一起,十五文而已,可以陪她一起看打擂,值! 少女瞥了破晓一眼,似乎不太情愿他跟着她,但破晓帮了她这么大一个忙,也实在不好说什么。 坐席区的看客不走拱形的正门,而是走专属的侧门。 两人进了四周点起火把的擂场,从贴墙的过道经过熙熙攘攘的站立区,穿过护栏,来到长凳席,找到中间偏后的位置,破晓陪着少女一起坐下,心里美滋滋的,正想说话。 少女仿佛是他肚里的蛔虫似的,先开口道:“不准多言,安静观擂!” 。 第18章 月擂 破晓被少女下了封口令,一肚子的疑问问不出来,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场内。 现在已经入夜,外面气温骤降,擂场为露天,按说也应该挺冷的,但坐在其中,浑身却暖洋洋的,单凭三面墙上的上百根火把也没有如此热力。 破晓抬头看了一下,那幅巨大的白纱隐于夜空,繁星点点,此物白天防晒,夜间防寒,果然神奇,鬼社真有仙师坐镇吗? 再看对面的擂台三面挂网依稀可辨,背靠的高墙白得发亮,尚未到开场之时。 虽然坐席区没有满座,但身后站立区的看客济济一堂,气氛并不差。 阵阵喧哗中,破晓听到了站立区和长凳席的一些议论,好像看客们在不同的擂手的身上下了赌注,争论其输赢。 经过初擂决出的擂手自然是佼佼者,似乎月擂的另一看点在于押注。 破晓不由瞥了身边的少女一眼,心中嘀咕,她不会也是个赌徒吧? 少女却显得很平静,跟周围热烈的气氛格格不入。 破晓又好奇地打量着身下的长凳,这个长凳很长,每凳可坐十人,间以竖条纹路划分座位,他这才注意到,条纹中竟然刻着有两列编号“子丑寅卯辰……”,回忆起上次初擂的情形,差不多明白了编号的用处,不由手贱地按了其一编号,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显然有机关控制。 倒是每个座位的下面放着一个黑瓷唾壶,看着有点奇怪,谁有那么多痰要吐呀,富人就是矫情。 就在破晓好奇地左顾右盼之际,周遭的火把忽地同时熄灭,只留下亮如白昼的擂台,原本喧哗的看客们随之安静下来。 破晓的心中一跳,竟也有所期待,看这样的打擂,似乎真有点令人上瘾呢。 在全场目光的汇聚中,擂台的侧梯上隐隐可见一个婀娜的身影,人未现而歌已起:“昨夜夜半,枕上分明梦见。语多时,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半羞还半喜,欲去又依依。觉来知是梦,不胜悲……” 那歌声清淡悠远,婉转哀怨,唱尽了男女离别后梦中相见之情苦。 情窦初开的破晓听得微微心动,不由瞥向身边的少女,她却正襟危坐,目不斜视,毫无所动。 又是一声清脆的锣响,歌者已然站到了台上,千人瞩目的花魁娘子林清儿,一袭绛红长裙,低挽云鬓,素面朝天,月眉明眸,烟视媚行,似嗔似喜地扫视一圈,曲身拱手,道了一声:“列位看官万福,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事来明日愁。奴家受鬼社委托,掌管本次月擂,列位多多捧场。” “好也……最好一直是林姑娘……”满场看客热情回应,毕竟单是听花魁娘子一曲,就值回擂劵了。 破晓和少女仿佛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唯二两人,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而破晓之所以没有随大溜,因为他的大半心思都放在边上的少女身上,猜测她为啥非看这打擂不可? 鼓点响起,林清儿做了优雅的手势:“有请甲号擂手登台。” 月擂擂手的出场是按时间顺序排的,甲号擂手就是上旬的擂手,这是一个穿着白色武士袍的大汉,从另一侧跳上了数丈高的擂台,是真的跳,没有走木梯,平地纵起,一跃而上,一看是个江湖高手,激起了满堂彩。 破晓看得眼前一亮,什么神仙、仙师对他而言未免虚无缥缈,而这种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客才是他看得见、摸得着的存在。 每个少年的心中都有一个江湖梦,志在四方,策马天涯,快意恩仇。 破晓也不例外,心想若是有一个侠侣陪自己行走江湖就更好了,他忍不住又瞟了一眼少女,见她神态放松,还喝了一声彩,也跟着喝彩起来。 鼓点戛然而止,林清儿先介绍了一番甲号擂手在初擂上的精彩表现,然后道:“列位看官,请为甲号擂手选择武器!” “武器?”破晓一呆,斗魃打擂不是一直白打肉搏吗?似乎规则有变,难怪甲号穿着武士袍出场,只有白打才要光着上身。 但见擂台后的白墙有如皮影戏一般,映出“子丑寅卯辰巳”六个编号,分别对应六组文字:匕首、菜刀、斧头、铁棍、长剑、拳头。 而下了擂台的林清儿,在台侧做了规则改变的解释:“为了增加斗魃打擂的观赏性,鬼社决定从下场开始,引入女擂手。考虑女子赤身白打不雅,故增设武器选项,若是看官们想看白打,挑选拳头即可……” 破晓释然,场内的看客则没啥反应,显然早知规则改变,不过身边的少女身子微微一震,似乎也是才知此事。 看到周围坐席区的看客都低头用手按着什么,密集的琴音响起,破晓才想起自己今晚也有这样的权利,顺手按了一下“丑”,发出一声清越之音,再按就没响了,设计甚是精妙。 武器的选择和尸魃的选择一样,都是以对应的音律数最多者为准。 随着琴音终止,看客们的选择水落石出,擂台的前端弹出一把匕首,甲号选手一愣,眉头大皱,显然匕首非其所长。 林清儿的声音又起:“列位看官,现在由你们决定甲号擂手的对手了。” 此时,白墙上又映出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编号,对应的文字跟初擂略有不同,除了标出尸魃的性别、身长、身重,还多了一项战绩。 虽然月擂的擂手只有三个,但不知要打几轮,所以尸魃的数量足够,满打满算够打四轮。 但在月擂的历史上,从没有擂手打到第三轮,因为对手都是见血的尸魃。 不过以前是徒手白打,现在有了武器选项,自是添了变数。 破晓忽然意识到,如今赌客可以通过武器和对手的选择,左右擂手的胜负即生死,让结果有利于赌局。 这对擂手未免有失公平,可是这世间哪有什么公平,人生就不是一场大赌局吗? 琴音再起,甲号擂手的对手尘埃落定,竟然是上次初擂中脱颖而出的那个尸魃,这是个相当强的对手了。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看客们赌甲号擂手赢的不多,先是选了不趁手的兵器,又选了很强的对手,这是要他输、要他死啊! 破晓忽然感觉,少女的身子微微颤抖,似乎有点激动,心中嘀咕,难不成她真的押注了吧。 。 第19章 小胖 随着白墙上的文字隐去,林清儿在台侧的声音流露出一丝兴奋:“甲号擂手的对手是寅号尸魃,这可是初擂的胜者。按照规则,月擂以上的尸魃都事先醒血,列位看官,敬请欣赏一场势均力敌的打擂吧……” 醒血就是尸魃见血的雅称,即尸魃受到鲜血的刺激,唤醒兽性本能。 毕竟月擂的擂手是从初擂脱颖而出的,若不增加难度,就失去了斗魃的精彩性。 鼓声再起,甲号擂手退据擂台一角,静候对手出场。 寅号尸魃从擂台中央缓缓升起,额贴黄符,身上居然换了一套新衣,这就是尸魃胜者的待遇了。 破晓观察着寅号尸魃,感觉他原本皮包骷髅的脸上似乎有了一些肉,看来尸魃吃人进补之说不假。 一声锣响,鼓声即止。 尸魃额头的黄符自焚化灰,一对血目刷地睁开。 在全场看客的鼓噪下,甲号擂手如临大敌,慢慢后退。 寅号尸魃则瞪着通红的眼睛,转向自己的对手,龇牙咧嘴,双手摆动,一副狂躁之态。 破晓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仔细观察尸魃醒血后的特点,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甲号擂手不愧是江湖高手,握着匕首围绕着尸魃快速移动,似乎绕晕对手。 尸魃在擂台中央跟随着甲号擂手原地转动,发出的低低的咆哮声。 甲号擂手猛地停住身子,尸魃立刻有了反应,双手一张,向他扑去,甲号擂手要的就是这个机会,同时错身迎了上去。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只见那把匕首在空中划出一道银色的曲线,一泼血花从尸魃的脸侧迸出,台下的看客们一片惊呼。 原来甲号擂手原本是对尸魃割喉的,却被他一个匪夷所思的原地甩头后仰,躲过了致命的杀着,饶是如此,那把匕首也划过了尸魃的脖侧,从骨瘦如柴的脸颊一直拉到了耳根,露出里面发黑的肌理和白色的骨头,其状甚怖。 破晓看得头皮发麻,下意识地偏了一下视线,正看见少女抬手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好像是在空中拨开什么东西似的。 他未及疑惑,又被擂台上的变故吸引,原来甲号擂手似乎没想到杀着落空,出现了片刻迟疑,却忘了对手乃是醒血的尸魃,攻击力和反应力大增。 高手对决,丝毫的失误就足以改变胜负,就在这一瞬间,寅号尸魃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旋转身子,一下子将甲号擂手扑倒在地,一口咬在他的颈部。 台下响起更大的惊呼声,只见尸魃仰起脖子,咽下一大块血肉,在他的身下,甲号擂手的颈骨断开,鲜血狂涌,四肢尚在颤抖,并没有立刻死去,眼睛瞪着,嘴巴张着,想要呼喊却喊不出一丝声音,场面无比惨烈。 寅号尸魃,这个在初擂上的逆袭者,再次上演反杀,虽说可能是场内赌客的众望所归,但这过程也太快了,以至于赌客们的欢呼声都没准备好。 破晓注意到前面的一个女看客发出了干呕声,然后捧起了凳下的唾壶,忽然明白了唾壶的用场了。 那清晰的呕吐声传来,听的他也有点犯恶心。 不期边上的少女也被传染了,一把抓起唾壶,打开壶盖,再掀开面巾,“哇”地吐出来。 破晓见她吐得厉害,忙帮她捧住唾壶,虽然闻到了异味,恶心之感反而消失了,这便是亲近之人的感觉吧。 “破晓,谢谢你!”少女低着头呕吐完毕,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赧颜道谢。 “不谢不谢……”破晓毫不嫌弃地盖上壶盖,顺手放回了座位底下,随即一呆,原来少女因为呕吐的缘故,竟然将整个面巾摘了下来。 虽然台下的看客都笼罩在黑暗中,破晓依然借着擂台的亮光看清了少女突然显现的侧面,那柔美细腻的面部线条,有如一盏暗夜的明灯照亮了他孤寂已久的心田…… “你咋了?”少女感觉到破晓的异样,随即明白了原因在己,忙不迭戴上面巾,正襟危坐,把视线重新投回场内。 破晓也装作没事人似地坐直身子,看到林清儿重新站在了擂台上,尸魃和擂手尸体已然不见,台面上血迹斑斑,反正尸魃都已醒血,无须清洁祛味了。 破晓心神悸动,没在意林清儿说些什么,直到乙号擂手上场,才勉强定下心神。 乙号擂手是个胖墩儿,年纪跟破晓相仿,大脸肥肥的,眼睛小小的,憨态可掬。 破晓不禁有些羡慕胖墩儿,他应该是富人子弟,否则不可能吃这么胖,可是又怎会参加这玩命的打擂? 林清儿对胖墩儿难掩喜欢:“恭喜小胖,少了一个竞争者。姐姐很看好你哦,听说你擅长使用菜刀,喜不喜欢姐姐这道菜啊……” 胖墩儿一袭宽松的武士袍,憨厚的大脸露出卑微的笑容,局促地眨着小眼睛,双手扭捏地掐在一起,笨拙地回应着林清儿的打趣,仿佛是个被人调戏的小妮子,逗得台下的看客阵阵哄笑,浑然忘了刚刚的血腥。 在林清儿的暗示下,坐席区的看客给了胖墩儿最大的支持,不仅给了他擅长的武器——菜刀,又为他挑选了看起来最弱的对手,一个初上擂台的小个子尸魃。 其中也有破晓的助力,他对胖墩儿挺有好感。 这也说明,赌客们都看好胖墩儿。 锣起鼓歇,胖墩儿一刀在手,顿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镇定自若地盯着自己的对手,颇有高手风范。 衣衫褴褛的小个子尸魃却没有看客们想的那么羸弱,黄符一去,就像只猴子似地掠起,凌空扑向猎物。 胖墩儿没想到对手先发制人,忙劈出一刀自保,哪晓得尸魃居然在空中又翻了个跟头,刚好落在胖墩儿的后面,四肢顺势挂住他的腰背,发出凄厉的尖啸,一口咬向胖墩儿的粗脖子。 台下又是一片惊呼,破晓却忍不住拿眼斜了一下少女,心想她会不会又做什么古怪动作?不过她只是安静地看着。 台上的胖墩儿临危不惧,身子一甩,手里的菜刀闪电般地切向自己的胸前,在很多看客没看清之前,挂在他背上的小个子尸魃,上身失去控制地向后一倒,被甩了出去。 身为拾荒人的破晓目力极好,看得真切,原来胖墩儿手起刀落,切菜一般地切掉了尸魃扒在他胸前的十指,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毫发无伤,庖丁解牛也不过如此吧。 小个子尸魃被甩在擂台的罗网上,又被弹回来,在地上一个翻滚,顺势立起,断了十指的双手血淋淋的,十指连心,换了常人早已疼得满地打滚,但尸魃却若无其事,继续张牙舞爪,伺机进攻。 破晓有所启发,尸魃毫无痛感,要害部位只在头部,因此拧断脖子、割喉和斩首是对付尸魃的三大招,不过若是去其爪牙,断其腿脚,也能减少其杀伤力。 胖墩儿一招得手,竟然不紧不慢地主动走向对手。 小个子尸魃见状,又是凌空掠起,一口咬向胖墩儿的脖子。 破晓注意到一个规律,醒血的尸魃似乎都爱攻击擂手的颈部,这是野兽的本能,因为人类的最薄弱之处就是脖颈。 然而,胖墩儿等的就是这一刻,手一扬,刀光一闪,半空中的尸魃脑袋一歪,整个身子像断线的风筝一般,栽落在地,一滩血从他的颈下流了出来。 “哎呦!小胖赢了,姐姐果然没看错你哦……”台侧的林清儿毫不吝啬地献上溢美之词,台下的看客们一片喝彩,击掌不绝,胖墩儿确实令人刮目。 。 第20章 小的 胖墩儿得胜而归,几个提桶的保丁小跑上台,快速清理完毕,还洒下了祛味的药粉,一反前擂善后的草草了事,跟初擂时一般仔细。 破晓很快明白了原委,但见四周的火把忽地点亮,丝竹声缠绵而起,四个穿着薄透纱裙的妙龄女子婀娜登台,来了一段艳舞助兴,将原本血腥的擂台变成了舞榭歌台,举手投足,荡人心魂。 这就是林清儿管擂的好处了,除了亲身献艺,还夹带了私货,为兰桂坊招揽生意,而看客们也趁机饱了眼福,两全其美。 既然兰桂坊诱人以色,可想而知,若是赌坊管擂,将诱人以赌,食肆管擂,则诱人以食。 而看客们的押注赌擂,显然也是鬼社所乐见的,增加打擂的吸引力,让看客欲罢不能。 人生碌碌一世,吃喝嫖赌四字,不外如是。 这边厢,破晓一看大都是认识的姐儿,忙低下头,不敢多看,仿佛不经意地碰碰少女的胳膊问:“打擂精彩不?” 少女对台上的艳舞自是不感兴趣,伸个懒腰,淡淡道:“杀来杀去,没啥精彩的,我也不喜欢。” 破晓心里奇怪:既然你不喜欢,干嘛哭着喊着要进来,还害得我去借了利钱。 少女的心思难猜,他只好转移话题:“要不要喝口水漱漱嘴?” “我不是说了,不准多言,专心看打擂!”少女不耐烦了,呵斥一声。 破晓被呛得说不出话来,心道这不是没打擂嘛?真是好心当了驴肝肺。 破晓赌气地不再理少女,把视线转到台上,专心观看姐儿的艳舞。 老实说,虽然破晓跟姐儿都很熟,却是第一次看到她们这样的表演,好色之心人皆有之,看着看着就有点入神了。 少女倒先沉不住气了,也碰了碰他的胳膊:“好看不?” 破晓没有吱声,故意半眯双眼,一副沉醉的样子。 少女看不惯他这副德性,踢了他一脚:“哑巴啦,说话!” 破晓疼得倒抽一口气,忿忿地抗议:“让我不说话的是你,让我说话的也是你,小的都不知道怎么伺候你了。” 这一声“小的”说的少女忍俊不禁,用命令的语气说了一个字:“水!” 破晓如同中了魔咒,忙将一袋没喝过的水囊递上,还殷勤地拔下塞子,又觉得自己有点贱骨头了,颇感惭愧。 其实也怪不得破晓,十六岁的他,正是少年钟情的年纪,又生逢灾世,几乎没接触过正常的女子,忽然遇上这么一个年岁相当、美丽善良的少女,不怦然心动才怪,尤其是她还救了他两次命。 少女仿佛破晓做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接过水囊,连声谢谢也懒得说,撩起面巾,仰着脖子,喝了几口水。 破晓斜眼看着她优美蠕动的颈部曲线,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她听到了破晓咽口水的声音,一口水差点呛出来,边咳嗽边骂:“小色胚!不准偷看!” 小色胚?破晓被这个称谓弄得莫名其妙,更被少女一会儿一变的态度弄得晕晕乎乎,直觉她不是真的跟自己生气,可不是生气又是什么?再说,看她喝水又怎么了? 破晓被心中一连串的疑问折磨得苦恼万分,又不敢向她问个究竟,还好,及时的锣响将他从走火入魔中拯救出来。 林清儿再次粉墨登场:“列位看官,刚刚姑娘们舞美么?人俏么?欢迎完擂之后到兰桂坊捧场呀……” 她说着拧腰挺胸,摆出一个妖娆无比的姿势,台下一片热烈的欢呼:“美、美……俏、俏……好!好……” “不知羞!”少女小声地给了林清儿一个评语。 “是、是……”破晓连连点头附和,颇有“年少不知姐姐好,却把少女当作宝”的精神。 “你也不知羞。”少女还是把他也捎带上了。 “是是……”破晓虽然依旧不懂她的心思,却有些琢磨出应对之道,便是逆来顺受。 林清儿一番逗趣之后,请出了丙号擂手,也是今晚的最后一名擂手,一个二十多岁的精壮汉子,一袭劲装,相貌堂堂。 破晓认得此人,正是上次初擂的擂手,只用了二十多息便夹断了尸魃的脖子。 在林清儿的暗示下,看客们给丙号擂手挑选了他擅长的斧头,今晚的胜者将在他和胖墩儿之间诞生。 接着是挑选对手,在剩下的十个尸魃中选择其一,第一轮存活的尸魃在第二轮可以上场,如果有第二轮的话。 少女先按出了一个琴音,破晓则看着白墙上的编号和对应的尸魃,一时不知如何选择,忽然感觉自己的右手被她的左手抓住了,柔滑细腻,心中痒痒的。 此时坐席区琴音四起,少女在他耳边急急道:“按卯。” 破晓的左手毫不犹豫地按下了自己座位上的“卯”,然后才注意到卯号尸魃是月擂对手中唯一的女尸魃,没有过往战绩,说明也是初上擂台,应是除刚才那个小个子尸魃外最弱的一个。 破晓和少女的两侧都是空的,但空座位的编号却按不动,他刚才试过,愈发说明其设计的巧妙。 尘埃落定,女尸魃对应的音律最多,看来赌丙号擂手赢的看客也不少。 破晓愈发肯定了少女下注了,押的就是丙号擂手,所以才如此上心。 少女似乎忘记了放手,一直抓着破晓的手,或许是内心紧张的下意识举动。 破晓心中嘀咕,难不成她下了很多注?又想起了两人第一次相遇时的牵手,当然那不算真正的牵手,还被她狠狠地钳了一下。 当然这一次也不算真正的牵手,但令破晓很开心,不敢乱动,生怕她缩回去,双眼虽然看着台上,一腔的心思却全落在她的小手上,一种血脉相连的亲密感觉逐渐涌遍全身,那种美妙的滋味,简直前所未有……直到女尸魃的出现。 破晓吃了一惊,一直以来见到的尸魃,都是皮包骨头,形同骷髅,头发稀松。 而这个站在台中的女尸魃虽然衣不蔽体,个头娇小,却皮肉饱满,长发披散,除了肌肤如墨之外,依稀保持了人类的模样,年纪看起来也不大。 这可以说明,这个女尸魃从不缺少食物,毕竟最初的尸魃都是跟人相近,只是随着食物匮乏才变成如今的鬼样子。 一个不缺食物的女尸魃,又说明她的猎杀能力很强,岂不是为丙号擂手挑选了一个强劲的对手? 场内看客们皆知此理,有唉声叹气的,也有幸灾乐祸的,这些自然是赌客,至于那些没下注的则显得很兴奋,今晚的最后一擂一定异常精彩! 。 第21章 捷径 破晓理所当然地感觉不妙,若是女尸魃赢了,少女岂不是赌输了? 仿佛证明这个猜想似的,少女抓着破晓的手突然紧了一下,心意相通,他的心也跟着她一道紧张起来。 锣起符灭,女尸魃刷地睁开血目,散发出异样的妖艳光芒,台下一片沸腾,声浪此起彼伏,有为丙号擂手助威的,有给女尸魃鼓气的,坐席区的好多看客都站了起来,包括贵客席的一些豪客贵女。 破晓可以感觉到少女的手在用力,被钳的滋味又回来了,他强忍着,不想分散她的注意力。 台上的对决瞬间进入了白热化,丙号擂手错步交叉,进退迭起,将斧头旋得像花一样,直往对手的头上招呼。 女尸魃则拧身侧头,左蹿右跳,被削断的发丝散开空中,几度险死还生。 破晓看到丙号擂手已经占了上风,心中松口气,没想到少女的手还是抓的很紧,她还担心什么? 破晓这样想着,台上的形势已到了生死立判的关头。 在丙号擂手的一轮急攻之下,女尸魃脚下一个踉跄,头部朝下地跪倒在地。 丙号擂手看准机会,一声大喝,双手举斧,向她的脖子砍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显然丙号擂手将获胜。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破晓呼吸一滞,原来少女抓着他的手突然用力,耳边同时传来一声短促的轻叫,又尖又细,夹在现场看客的喧嚣声,并不突出,只有破晓清楚地知道这是她的叫声。 几乎同时,台上的形势陡转,本已引颈待宰的女尸魃像是头上长眼一般,向后一缩,那把锋利的斧头几乎擦着她的头皮砍在了台上,“喀”地一声,竟没有嵌入那木地板,还被弹了回来,什么木材这么硬? 丙号擂手本是志在必得,这一击倾尽全力,斧头竟然砍空弹回,后劲不继,打个踉跄。 女尸魃嗥叫一声,瞪着血红的眼睛,闪电掠起,双手向前一掏。 丙号擂手发出比女尸魃更糁人的惨叫,仰天倒下,脸上冒出了两个血窟窿,原来他的双眼已被掏去,女尸魃一口吞下手中的眼球,接着疯狂地扑在丙号擂手的身上撕咬起来,满场惊呼,亦有欢呼…… 破晓满腔惊疑地侧过脸,正看到少女两眼放光地盯着台上,而她攥着他的手明显地松弛下来,整个身子也如释重负地放松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好像赢了赌注似的?她到底有没有赌呀…… 破晓对自己的判断出现了动摇,唯一不容置疑的是,女尸魃的反败而胜一定和少女的轻叫有关。 再联想到上次的初擂时,那个陷入绝境的男尸魃似乎也是在少女的一声轻叫之后,逆转反杀擂手,一次或许是巧合,两次那就绝非偶然了。 可是破晓又觉得荒谬,怎么可能,少女怎么能拿捏的那么准?最关键的是,尸魃怎么会听从她的控制? 难不成……一个有点可怕的念头在破晓脑中冒出来,随即摇摇头,或许真的只是巧合。 再或者,就算她和尸魃存在着某种联系,也未必是他想的那样,他还是会选择相信她,相信她所做的一切必有她的道理,毕竟,他的命都是她给的…… 就在破晓心中不断地自我推断、再自我推翻之际,林清儿又出现在了台上,神采飞扬,略带遗憾:“没料想今晚的两个擂手得到武器加持,也没有挺过第一轮。卯号尸魃真乃巾帼不让须眉,恭喜她杀进了季擂。本次月擂之胜者已然决出,小胖——丁小宝……” 随着一声锣响,名叫丁小宝的胖墩儿也到了台上,一脸憨笑地站在林清儿身边,并没有显得很得意,还有季擂、年擂两道鬼门关在等着他,越往后越九死一生,毕竟活到最后的擂手只有一个。 听到看客们没心没肺的击掌叫好声,破晓为死去的擂手深感不值,为啥要参加这种玩命的打擂呢?好死不如赖活着呀,干什么都能有口吃的,别想着一夜暴富,诱惑越大,代价越大…… 月擂到了尾声,林清儿的声音充满媚惑:“列位看官,奴家晓得你们没看过瘾,兰桂坊精心准备了各类节目,敬请赏光,包君满意。下月的初擂在即,奖赏丰厚,各位英雄踊跃报名哦……” 四周的火把忽地点亮,照亮了一双双兴奋发亮、意犹未尽的眼睛。 随着林清儿那两道柔情似水的目光扫过全场,每个看客都有跟她对视、被她看重的感觉,一时热血沸腾,恨不得即刻报名。 破晓也不例外,心中跃跃欲试,似乎这斗魃打擂,真是一条人生的捷径! 蓦地,“捷径”二字触及了他心底的警惕,自己可是因为走了两次捷径而倒了两次霉,难道还想重蹈覆辙吗? 当破晓和少女跟随离场的人流走出擂场,从那炽热的氛围一出来,气温骤降,头脑随之冷静,有种人间清醒之感。 破晓心想,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再也不会看这种残忍血腥的杀戮游戏了,除非……陪她看。 他不由看向了身边的她。 少女驻足,也看向了他,从面巾下哈出淡淡的白雾,语气柔和,:“破晓,今晚多谢了,那么,就此别过?” 她的语气并不坚定,似乎依依难舍。 破晓亦有同感,不舍地问:“那我们啥时再见呀?” “啥时?”少女晶莹的双目中闪过一丝雾霭,莞而一笑,“随缘吧。” 破晓对这个回答相当不满意,脱口而出:“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我的名字?”少女的语气一滞,忽然抬手一指,失声道,“不好,又下雪了!” 破晓闻言抬头,可不是,原本繁星点点的夜空,忽然风云际变,漫天飘起了雪白的鹅毛大雪,在夜市灯光的照映下,甚是瑰丽。 破晓猛地打了个寒战,和少女对视一眼,齐齐变色,距离上一场毒雪才过去十日呀。 “下雪了!下雪了……”鬼市大街上的人群大乱,惊恐的尖叫声四起,跟炸了锅一般,谁都知道这第二场盛夏之雪意味着什么! 此时有少许雪花已落到了地面,破晓反应飞快,一手将肩上的褡裢举过头顶挡雪,一手将少女揽住,带着她往隔壁的赌坊跑去,那是鬼市的避难所。 。 第22章 回首 赌坊的门口已经挤作一团,反应快的民众拼命地往里涌。 有些人离赌坊较远,而毒雪越下越大,便躲入两边的店铺。 破晓和少女夹在潮水般的人群中进了赌坊,不约而同地抓紧了对方的手。 里面的赌客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忙护住各自的筹码,乱作一团。 一转眼的工夫,赌坊大堂里至少涌入了五六百人,连赌桌上都站满了人,很多人的面巾都挤掉了,也没法找回,都被踩在脚底,各般气味混在一起,很不好闻。 好在赌坊的保丁数量不少,尽量维持秩序,人群才逐渐安定下来,但个个眼里写满了恐惧,毕竟一个夏天,两场毒雪接踵而至,绝非什么好兆头。 有些人交头接耳,商量对策。 也有些人的脸上呈现灰败和绝望,嘴里喃喃自语:“天亡我也、天亡我也……” 破晓和少女挤在一个稍微有点空隙的墙角,空气也清新一些,两人各自整理了一下衣服和面巾,惊魂稍定。 “破晓,不知这场雪会下几天,你怎么办?”少女的口气,好像并不担心自己似的。 “怕啥,我身上还有二十几文呢,够咱俩吃喝几天了。”破晓拍着胸脯,一副天塌下来有自己顶住的男子气概,顺手往怀里一摸,脸色却一变,装着铜板的那个钱袋呢? 少女见破晓的神色不对,已然猜了出来:“不会挤丢了吧,刚才那么多人……” 破晓也觉得很有可能,不排除还有窃贼浑水摸鱼,在刚才混乱的情况下,压根不可能捉贼拿赃。 他抱着一线希望,将全身上上下下摸了一遍,还翻了翻褡裢,这才死了心,真倒霉,屋漏偏缝夜雨,而且到处都是人,想找都没法找。 二十五文啊,足够大半个月的生活支出,大为肉痛的破晓对少女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车到山前必有路,鬼市我有朋友呢。” 其实,鬼市称得上他朋友的人,除了铁柱,就只有眼前的少女了。 不过破晓无论如何也不好意思再跟铁柱借钱了,实在不行,只有再找水铺的胖掌柜。 少女体贴地安慰:“没事,你还有我。” 破晓心头一热,忽然觉得就算丢了全部身家,也抵不上少女这句话,不由发自内心地傻笑起来。 “呵呵,你还乐啥?”少女也扑哧一笑。 这时,只见两个保丁护着一个赌坊管事爬上了一张赌桌,对着乱嘈嘈的大堂大声吆喝:“肃静肃静!列位客官,虽然毒雪又降,但勿须慌张。鬼市储备充足,鬼社章程已下,还是依循旧例,缴纳三十文押金,管吃管住十日,多退少补。列位已在鬼市之中,就不用缴足现钱,请有序排队,到第二进赌厅签名画押,钱不够的可赊欠挂账……” 得了管事这话,破晓心神大定,对鬼市三行首充满感激之情,比官府衙门有人情味多了。 原本人心惶惶的人群也安静了,按管事和保丁的指示排好队,向第二进赌厅缓慢移动。 破晓和少女一前一后,排在了队伍中,前后有不少赌客,看其穿着就是富人,也有像破晓和少女这般的拾荒人和猎户。 渐渐接近了第二进的入口,一张长几的后面,坐着几个伙计,依其服色可以看出来自三铺和钱庄,案上摆着几本花名册。 三铺的伙计负责记名、钱庄的伙计负责收钱和挂账,富人自是足额缴纳押金,穷人大都需要赊欠,然后便可领取一枚号牌,凭牌在鬼市内管吃管住十日,当然是最低标准,要想吃好住好,就要加钱。 这次是夜市正开的时候突然下雪,人数太多,单凭赌坊是安排不下的,鬼社又发动各家店铺一起开设避难点,毕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避难者一人一牌,丢失可补,他人捡去无用,比上次避难的章程更加完善。 至于兵器就不用收缴了,这种非常时的秩序已经建立起来,就不会有人再敢闹事。 不过鬼市之外的秩序,依然无法保证,可想而知又是一场劫难。 总算排到了破晓,谁知那个赌坊管事带着几个赌客插在了他的身后,振振有词道:“这几位是本坊的常客,不用排队。” 破晓回头看看隔了数人的少女,她微笑一下,示意不用介怀。 他便转回身,先在花名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按下手印,若是不识字者,直接按手印即可。 破晓身无分文,自然要找钱庄赊欠,明知日息高达一成五,也只有咬牙认了,颇有债多不愁之感。 谁知钱庄伙计翻了翻花名册,翻了一下白眼:“你叫破晓是吧,还欠水铺五十文,等把那边的帐结了,这边才能赊账。下一位……” “啊?为啥呀……”破晓还没多问,就被边上的保丁扒拉出来,让他去问水铺。 破晓看看站在队伍中的少女,羞于解释,便说一声:“我去去就回。” 他怕少女担心,飞快地挤过人群,出了赌坊,发现地面几乎没有积雪,再抬头望天,雪势很大,却似被下方的一股风儿吹离,只能落下星星点点,如此异象跟上次一样。 破晓不再关心,顶着褡裢往西门方向跑,在道路的两侧,人群从长长的廊檐下向赌坊行进,自是得了避难的指引。 破晓一口气跑到拾荒人易市的水铺,却没看到胖掌柜,一问相熟的伙计,才知他家中有事,临时回去了。 这可咋办?破晓将自己的难处跟伙计说了,但伙计说他做不了主,只能等胖掌柜回来再说,至于多久回就不好说,也许今晚不来了。 破晓想到少女还在等他,急的不知如何是好,正焦虑之间,就听得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从外传来:“破晓,你出来一下……” 破晓忙不迭出了水铺,正看到少女俏立在廊檐下,哈着白雾,在身后店铺的朦胧灯火中,颇有“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 “你怎么寻来了?”破晓心底波澜荡漾,只觉跟她在一起,再大的困难都不是困难。 “呶,拿着。”少女递过来一个小包,里面铜板叮叮响。 “找到了?”破晓惊喜地接过,随即发现不是自己丢失的那个钱袋,疑惑道,“哪来的钱?” “我赊的,你快去赌坊领号牌吧。”少女淡淡道。 “这个……”破晓羞赧地挠挠头,本应自己照顾她的,却反过来被她照顾。 “别磨蹭,排队的人可多了,我在这等你。”少女催促道。 “好好,你等我啊。”破晓将残留着少女体温的钱袋紧紧地攥在手中,这回可不能再弄丢了,再将褡裢顶在头上,忙不迭返回赌坊。 。 第23章 算账 重新排队的破晓,足足耗了半个时辰才领到号牌,心想少女一定等急了,火急火燎地跑回水铺,在门口却没看到她,也是,外面这么冷,她应该进屋了。 他进了水铺,发现里面已经打好了地铺,有十几个男女已经住下了,还是没看到少女。 破晓赶紧问负责登记住宿的伙计,才知少女在他赶去赌坊后就离开了,还托伙计给他稍了几句话:“勿须担心,我自有去处,有缘再见。” 原以为这几日可以跟少女朝夕相处的破晓,顿时被浇了一盆冰水,她去哪了?又能去哪…… 破晓满心疑问,但伙计却一问三不知,他心乱如麻、魂不守舍地走出水铺,下意识地想找到少女,按说她应该还在鬼市大街,毒雪封路,压根出不去的…… 他游魂似地沿着廊檐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几乎每家设了避难点的店铺都进去看了一圈,却一无所获。 当然有一些地方是他进不去的,比如赌坊的第三进、豪客下榻的客栈,还有就是鬼市权贵的府邸,三行首及其亲信都住在这条街。 也有一些地方是闭门谢客的,比如兰桂坊和门面小的店铺。 雪下个不停,破晓在东门和西门又看到了大量排队等入的人群,多为瓦屋区的富人,他们可不敢再留在家里,等着暴民来收割。 这愈发令破晓肯定,少女没走出去,而自己却连她的名字还不知晓,问人都没法问。 他突然想到,少女既然在钱庄赊了账,就一定先签名画押的,而且刚好排在自己之后几位,很好查,当即折返回赌坊。 此时排队领牌的人已然不多,破晓厚着脸皮托一个认识的伙计,许了一些好处,帮忙查了花名册。 然而,在他签名的后几位,并没有女子的签名,但有一个女子的手印。 她不识字?她怎会不识字? 破晓直觉少女刻意不留姓名,因为他每次问她名字都被她有意无意地岔过。 最后的线索断了,少女仿佛从人间蒸发似的,没留下一点痕迹,只剩下满目惆怅的破晓,满怀失落地回到了水铺,伙计给他留了空铺,就此住下。 次日一早,破晓领了例项,又去街上的茅坑方便,地面仅有薄薄的一层积雪,天上的雪已没昨晚那么大,但还没有停的迹象。 不知大街之外,又是怎样的情形。 他搓着冻得冰冷的双手回到了水铺,在此避难的民众都坐在各自的地铺上不说话,一个个忧心忡忡地看着门外,大半人都扯下了面巾,露出了萎靡不振的脸,其中有些人的脸是红肿的,那是沾了毒雪的缘故。 药铺有药,但价格不菲,穷人只要中毒不致命,大都选择硬抗。 这毒雪说下就下,谁也不知道会下多久?还会不会有第三场雪…… 破晓的手也有些红肿,他依旧蒙面,既是习惯使然,也是因为还要出去寻找少女。 这是灾荒以来最难熬的一个夏天,但是物极必反,也许接下来会向好的一面扭转。 胖掌柜回来了,趴在柜台前,笑眯眯地向破晓招了招手:“破晓,过来。” “胖叔,啥事?”破晓心里一动,准备跟胖掌柜打听少女的消息,颇有点病急乱投医了。 “怎么样,钱够用吗?要不要再借点?”胖掌柜说出意想不到的话。 “暂时不用了。”破晓现在没有用钱的地方,想了想,还是说出来,“昨晚我跟钱庄赊账,他们说我必须还了你这边才能赊。” “嘿嘿,别的地方是不会再让你赊欠了,但我这里,你可以继续借。”胖掌柜眨了眨小眼睛,很有人情味的样子。 “不借了,我有管吃管住的号牌呢。”破晓却不想再欠人情了。 “破晓,这一下雪,你眼下没法拾荒了,借的五十文打算什么时候还啊?”胖掌柜的眼角又挤出一丝笑纹,却有点笑里藏刀的意思。 “不就是一成三的日息吗?我还得起。”破晓满不在乎地说。 “如果五日后还,要一百文,如果十日后还,就要三百文呢。破晓啊,你要早做打算。”胖掌柜故作关心。 “啥!你是怎么算的?”破晓吓了一跳,几乎要跳起来。 “放心,对谁都是这么算的,利滚利嘛,我算给你看……”胖掌柜拿起算盘拨弄了一通,也不管破晓看不看得懂。 “啊?万一还不上怎么办?”破晓的额头冒出了细汗,没想到生平第一次赊帐,就赊出这样一个后果,鬼市三铺是无论如何不能得罪的,否则就是自断生路。 “这是水行首定下的规矩,谁敢更改,我想帮你也帮不了啊。”胖掌柜圆滑地说。 “万一有人还不了,你们怎么办?”破晓试探道。 “十日为期,如果是女的,送去兰桂坊。如果是男的,只好送去打擂了。”胖掌柜的眼神逐渐变冷。 “啊?这不是逼良为娼、逼人送死吗?”破晓脱口而出,好像才发现胖掌柜的另一面,其实并不意外,人心险恶之事,他早就看多了,但总归有点伤心,就冲他一直喊胖掌柜“叔”。 “谁也不想这样啊,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规矩不成方圆。”胖掌柜假惺惺道,“其实也没有那么惨,你看兰桂坊的那些姐儿,都是好吃好住、养得白白嫩嫩的。再说打擂台也未必是送死,说不定还得了一场富贵,成为人上之人呢。” 破晓为了少女欠了这笔账,心中无悔,但死也要死个明白:“真要打擂台的话,赊账怎么算?” 胖掌柜干咳一声,语带诱惑:“水行首定下的规矩,只要打满一年的初擂,就清帐了。当然,你要是对自己有信心,一路杀到年擂也可。” “是吗?”破晓有点心动,虽然曾打算再也不看斗魃打擂,但真要被逼上了擂台,也只有拼死一搏了。 看了两场打擂的破晓,颇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从未练过武,也没杀过尸魃,但跟没醒血的尸魃斗,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可是打满一年,一月三场初擂,尚余七八个月才到年底,那就要打二十余场,只要一场有个闪失,自己就小命不保了。 至于一路打到年擂,他更是想都没想过。 唉,还是先想法还账吧,就算一百文、三百文,只要自己运气好,再挖到哪个土财主的宝藏,还不是一气还了。 “破晓,两年前你还是个弱不禁风的瘦小子,现在长得多茁壮,而且你每次拾荒的物品都比别人多,说明你身手不错,又有头脑,要是参加打擂啊,一定有戏的。”胖掌柜看出破晓的退缩之色,鼓励道,敢情留意他已久。 “胖叔……”破晓勉为其难地又喊了一声“叔”,斟酌语气,不那么硬气地回道:“我不想打擂,一定会想方设法还清欠账的。” 。 第24章 催账 人生就是如此地起伏,在给了破晓最美丽的一道风景之后,又将他置于最艰难的境地。 他决定等雪一停就冒险离开鬼市大街,趁着其他人还要等两天化雪,先人一步拾荒,争取有大收获。 谁知这次毒雪一连下了五天,胖掌柜也五天没照面。 大概得了胖掌柜授意,那个相熟的水铺伙计也变了脸,每天提醒破晓还帐。 由于破晓住在水铺,按号牌管理规矩是不能再更换避难点的,因此不得不忍受着水铺伙计一日几次的骚扰。 伙计的话就没有胖掌柜那么好听了:“破晓,这是你赊账的第……天,你要还……文,做人要自重,不要不识抬举,否则以后在鬼市就没有立锥之地了……” 其他避难者虽有兔死狐悲之感,却没人敢替破晓说话。 到了第五日,见毒雪还没停,伙计又在那喋喋不休,破晓终于忍无可忍了,当着一屋子避难者的面,破口大骂起来:“你妈呀!老子晓得欠你们帐,别整天催命似的叽叽歪歪,回头告诉死胖子,不就是十日为期吗?小爷到时还不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伙计也不甘示弱地跟破晓对骂:“哟哟!你大爷的,赊账的还有理了?你要不要脸啊?还没见过你这样的腌臜破落户……” 在街上巡逻的保丁闻声过来,自然是站在伙计的这边,喝斥破晓:“老老实实呆着,否则赶你出去!” 破晓咬着牙,双拳握紧,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有忍气吞声,生生咽下这口气。 既然撕破了脸,这一天里,伙计的话越来越难听,破晓惟有默默承受,无助、愤懑乃至绝望充斥了他的内心,唯有在想到少女的时候,心中才有一丝温暖。 当天夜里,雪终于停了。 次日一早,破晓终于可以摆脱水铺伙计的聒噪,领了例项,说自己今日就离开,将剩余的押金兑了三天的窝窝头和水,剩下了全兑了那种解雪毒的药末。 伙计不敢违背鬼社的规矩,如数兑现物品,收了号牌,忍不住又冷嘲热讽道:“小子,雪还没化,急着投胎吗,也别想跑路。还有,拾荒的时候可别遇上尸魃、歹人啥的,把小命丢了,咱水铺就亏大了……” 破晓没有吭声,背起瘪瘪的褡裢,在身后或同情或冷漠的注视中,昂首踏出了水铺的店门,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他往东门的方向而去,是怕见到在西门当值的铁柱,不知怎么跟对方解释,他决意破釜沉舟,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全凭自己扛过这一道人生的大坎! 破晓的心底又浮现出那个进入自己内心却不知所踪的少女,虽然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没见过她的正脸,但他知道,这辈子大概是忘不掉她了。 太阳还在地平线上,外面的空气清寒,鬼市大街的地面已经看不到积雪,只有他一个人踽踽独行,义无返顾地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把守东门的几队保丁见破晓要离开,都惊诧地瞪大双眼,不过没有多问,拉开铁荆棘的小口,放他出去。 一门之隔,两个世界,大街以外的积雪没过了膝盖,压根看不到地面,好在两侧的瓦屋可以参照。 破晓的面巾白雾缭绕,手提短刀,高一脚低一脚地踏雪前行,此时比较安全,尸魃还没出动,他们是行尸走肉,自然百毒不侵。 太阳还没有暴晒,一旦毒雪化开,就寸步难行了。 尤其幸运的是,雪停风歇,若是往日那般的风沙弥漫,吹起积雪,他都不知自己兑换的那点解雪毒药末够不够用。 破晓争取在雪化之前找到一处拾荒的村落,来个掘地三尺,怎么也要挖到宝。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阳光的另一种侵害,毕竟他以前从未见过雪。 开始的时候,破晓只觉雪光刺眼,渐渐两眼有些刺痛,视线开始模糊,他想加快脚步,但脚下的雪太厚了,速度压根快不起来,此时刚刚走出鬼市的地界。 太阳渐渐升高,还没有感觉到太高的热度,但在阳光和雪光上下夹攻的照耀下,破晓感觉自己很快就要什么也看不见了。 一旦变瞎,那还拾个屁荒呀,问题是,他现在想找个避光的地方都没有,再则雪很快就要化了,留在野外就是等死。 破晓顾不得许多,凭着印象,向距离鬼市最近的一处村落废墟赶去。 视线越发模糊了,好在破晓看到了那处村落的影子,拼命地加速,村口渐近,一片雪白的视野中出现灰色的影子,随着灰影越来越大,他感觉眼睛的刺痛有点减缓,心中一喜,虽然这片村落早被拾荒人掘个底朝天,但曾经是个富村,自己还是有了一线希望。 就在破晓怀着期翼进入村口之际,忽然一脚踏空,眼前一黑,头部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破晓昏昏沉沉地醒来,鼻子里首先嗅到一丝烤肉的香气,令他嘴里口水自溢,但耳朵则捕捉到一阵女子的哭喊声和男人的狂笑声。 他随即发觉自己的手脚被捆在了一起,像个粽子似地躺在地上,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又踏入了歹人的陷阱,而这一次没人能救自己了。 破晓不敢乱动,继续装作昏迷,偷偷地微张双眼,从细缝中观察自己的处境,便看到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这是一间破败的茅屋,有阳光从屋顶的缝隙中透入,中间的空地上,熊熊燃烧着一堆篝火,两个光着上身的大汉,分坐在篝火两旁,手里各拿着一把尖刀,正对着一具赤条条的男子尸体…… 角落里躺着一个双手被捆、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身体扭动着,嘴里发出迷乱的呜咽:“相公、相公……” 即便破晓早已有了思想准备,但是真正看到了同类相食的场面,还是忍不住浑身剧颤,差点吐出来。 还好,两个大汉正在专心吃食,不时调戏着边上的女子,没注意到破晓的变化。 “小娘子,吃一块你相公的肉,吃饱了好陪咱们兄弟玩耍。” “嘿嘿,你若顺从,咱们就先吃刚抓的小子,最后才吃你。” “来,想吃肥的还是瘦的……” 听到女子崩溃的哀鸣,破晓也几乎崩溃,女子的遭遇固然惨绝人寰,但他也逃不掉被吃掉的厄运。 破晓当然不想被人像杀鸡屠狗一般地宰杀,活着不容易,难道死还不容易吗?大不了咬舌自尽。 破晓咬了咬牙,试着咬一下舌头,好疼!先别急着死,看看情况再说。 。 第25章 后福 破晓抱定了必死的念头,反倒镇静下来,眯着双眼扫视周围一圈:茅屋内只有正门和一扇采光的纸窗,一张破床靠在屋角,一些锅碗瓢盆、零零碎碎靠在另一角,其中有几条褡裢、几袋水囊,还有自己的短刀,看来祸害了不少人。 还有一堆柴火堆在边上,距离破晓最近,屋里再没有别的东西。 破晓的视线落在柴火中的一把斧头上,眼睛不由亮了一下,要是自己能拿到斧头,就可以和两个歹人拼命,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他的心活起来,开始琢磨着如何解开捆住手脚的绳子,身为拾荒人的他,对绳扣还是有一些研究的,他的手指一摸,刚好够着绳头,心中一喜。 再仔细一摸,是那种普通的死结,歹人好像不放心,连打了三个,他更是有些激动。 这种死结若是只打一个,用力系紧,还真是很难解开,但连打三个,就会分力变松,使出水磨工夫,还是能慢慢解开的。 破晓现在需要的时间,只能期望两个歹人吃得慢些,不注意他这边的情形。 生的希望浮现,破晓屏住呼吸,尽力保持着身体一动不动,用手指慢慢勾着绳头,渐渐地绳头变松,又感觉到屋顶透入的阳光刺眼,气温升高了,甚至有雪水滴落,这可是毒水呀。 好在两个歹人也不是蠢材,在漏缝的下面早就放了瓦罐。 茅屋的周围也有了滴水之声,越来越密,好像下雨一般,令破晓又是窃喜,可以掩盖自己解绳头的声音,唯一担心的是茅屋的地势高低,万一雪水流入,那就麻烦了。 不过看两个歹人气定神闲的样子,应该不碍事。 破晓开始加快解绳的速度,终于解开了第一个绳头,他心中大喜,后面两个就容易解了。 恰在此时,两个歹人也吃饱喝足地站了起来,破晓不由提心吊胆,一动不敢动,生怕被看出破绽。 好在两个歹人饱暖思邪,只是扫了他一眼,就围着女子开始动手动脚,男人的淫笑声和女子的哀泣声回荡在房间中。 破晓暗暗松口气,闭上眼睛,排开外界的干扰,专心地解第二个绳头,大概有一盏茶的工夫,他感觉比一辈子还漫长,最后一个绳头也被解开了。 他强抑激动,小心地抓住断头,以防绳子脱落被对方发现,同时从眼缝里盯着那把斧头,让手脚的血液恢复畅通。 对方是两个大汉,而且是肉食不缺、身强体壮的大汉。 身单力薄的破晓深知,即便自己拿到了斧头,也未必能逃出去,只有以命搏命,置之于死地而后生。 此时,那名女子已被一个大汉压在了破床上,另一个笑嘻嘻地在边上看戏,似乎都忘了破晓的存在。 破晓虽然是个童男子,但也明白这是男人最疏于防范的时候,他四肢绷紧,蓄势待发。 当另一个大汉开始脱裤之时,破晓突然发动,像猫一样地弓身一弹,扑向那把斧头。 这串动作一气呵成,迅捷得出乎想象,人在求生时,果然会激发体内的潜力。 当双手握住斧头的那一刹,破晓的心一下踏实了,自己的命运重新握在了自己手中! 脱裤的男人最先发觉了不对,转过头,发现破晓挣脱了绳索,大叫一声,举刀冲过来,却被脱了一半的裤子绊了一跤,刚好跌在破晓的面前。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破晓面对大汉狰狞的面孔和手中血渍斑斑的尖刀,再没有搏杀经验,也知此乃天赐良机,或许是看了两次打擂的收获,他甚至都没站起来,就毫不犹豫地抬起斧头,用力一挥。 破晓的本意是想劈向这家伙的脑袋,但他从未杀过人,劈到一半的时候,还是有些手软,又或者是手臂的供血不足,提前落地,只听“嘎吱”一声,居然砍个正着。 跌在地上的大汉愕然一愣,紧接着发出瘆人的惨叫,原来那握着尖刀的右手不见了,鲜血从骨肉交错的断口处狂喷出来,这个貌似强悍的家伙在地上翻滚哀嚎着,虫子一般地向落在远处的断手爬过去。 这大概是人类对自己肢体的依恋吧,砍掉别人手的破晓居然在这种生死的关头冒出悲悯之感,只听破床上传来一声怪叫,另一个赤条条的家伙也扑了过来,可能来不及拿刀,赤手空拳。 破晓腾身而起,没了面对第一个大汉时的手软,只把对方当作一个兽类,恶狠狠地一脚踢在对方的胯下。 第二个大汉当即疼得手捂裆部,两腿夹紧,一跳一跳地原地打转,这一脚踢得太狠了!破晓不等对方缓过气来,再次举起了斧头,直劈下去! “噗”地一声,那把锋利的斧头正中对方的脑袋,红的白的一起涌出来,这家伙瞪着牛大的眼睛,兀自摇摇晃晃,欲倒不倒。 破晓试着拔出斧头,却拔不出来,用力过猛,嵌在了这家伙的头骨里,第一次杀人的惊惧袭上心头,他的手一松,斧头跟着尸首倒下。 而断手的家伙依旧疼得在地上打滚呼号,也顾不得同伙的死活了。 杀人,原来如此简单! 破晓看着自己第一次沾满了鲜血的双手,不敢相信自己如此神勇,也没想到对方如此不堪一击。 尖叫忽起,原来床上的女子竟然扑在了断手大汉的身上,抱着这家伙的头撕咬起来。 片刻工夫,断手大汉的头部已经被女子咬得血肉模糊,四肢抽搐着,眼看活不了了。 疯了的人,有时比野兽更可怕! 未几,咬死了仇人的女子又哀啼一声,居然夺门而出,头也不回地冲进了外面的雪水之中。 破晓阻止不及,知道女子已有死志,不由轻叹一声,由她去了。 他怕雪水渗入,忙带上房门,一时不知接下来要干什么,险死还生之下,脑子还有点混乱。 破晓回头看看惨不忍睹的室内,再看看屋角的那堆零碎,眼睛忽地一亮。 所谓谋财害命,两个歹人应该害了不少人,不定积累了多少财物,岂不是便宜了自己?难道应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破晓心头直跳,快步走到了那堆零碎跟前,蹲了下来,纯粹是一种本能,先拿起自己的短刀,正待检视其他,身后忽然传来一声野兽般的嘶吼…… 。 第26章 改变 又是本能的反应,破晓的身体不经过大脑就原地打个转,右手的短刀随着惯性向前一戳,正中突袭者的小腹,不是他以为被女子咬死的断手大汉是谁? 满脸血肉模糊的断手大汉,左手举着尖刀,低头看着插在自己小腹的短刀,极其不甘地呼出最后一口气,仰面倒下,这才死绝,兀自死不瞑目。 破晓蹲在原地不动,保持着出刀的动作,滴血的刀口映红了他的双眼,大脑这才反应过来,惊出一身冷汗,要是刚才自己转身慢一点,或是手中无刀,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敢再大意,快速上前,在断手大汉的脖子上又补了一刀,确保这家伙不会再诈尸。 这也给了破晓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对任何一具尸体都不能大意,除非是死在自己的手上,而且确认其死透了! 他还有点不放心,先不管其他,先后拖着两具歹人的尸体,将他们丢到了门外的雪水中,重新关上门,这才彻底踏实了。 破晓回到那些零碎跟前,辨出自己的水囊,喝了几大口水压压惊,这才开始检视收获,结果却大失所望,除了水和一堆窝窝头,只有几个铜板。 这两个变成死鬼的歹人,只敢欺负穷人不敢动富人,真是该死呀! 破晓气得大骂几声,又大笑几声,死里逃生的感觉真好,也第一次理解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含义! 他想通了某些事,不再做无用功,就在这间茅屋中安顿下来,反正有吃有喝,等雪化地干后再说。 三天后的清晨,破晓离开了这间带给自己人生转变的茅屋,重新站在蒙蒙亮的天空下,四周迷漫的风沙是那么的亲切,好像再世为人一般。 他用了三天的时间思考,但顿悟好像就在一瞬间:人生或许还有别的意义,并不是总是一成不变的苟且偷生,他可以做出改变,改变自己、改变命运、改变未来! 破晓掉头回了鬼市,毫无留恋地经过了自己住过的草棚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小窝了。 经过西门的时候,他没看到铁柱,本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唯二的朋友,可惜少女也是不知所踪。 鬼市大街上人来人往,都是赶早市的人,一切如常,好像没有下过毒雪似的。 是的,无论世界怎么变,生活总要继续。 破晓一头进了水铺,直接找上了胖掌柜,不等他开口,就开门见山道:“我要打擂,你安排吧。” “破晓,这就对了嘛,我很看好你哦。”胖掌柜有点意外之喜,当然不知道破晓之所以改变了主意,是因为刚经历了一次生死的蜕变,生怕他改主意似地从抽屉里取出两页纸,“你打算签初擂还是全擂的生死状?” 破晓几乎没有迟疑,要么不搏,要么搏个大的,他咬咬牙:“签全擂!” 当他在生死状上最后按下手印的那一刻,自知从此一往无前,只有血战到底了。 胖掌柜喜笑颜开,喊过那个每日骚扰破晓的伙计:“把破晓领到擂手区去。” 伙计也一改此前的刻薄,陪着笑脸领着破晓出了水铺,一路向东,很快到了尚未开门迎客的兰桂坊,跟门口两个带刀的绿头巾龟公打了声招呼,竟带着他进了一道侧门往里走。 破晓微微诧异,擂手区在青楼? 两人来到大堂,刚好遇见一群下楼梳洗的莺莺燕燕,一个眼尖的姐儿叫了起来:“这不是破晓吗?大清早的来这里做甚?” 破晓尴尬一笑,尚未开口,伙计代他答道:“他要打擂了。” “啊唷,这不是玩命嘛?” “就是,万一在擂台挂了,多可惜呀!” “对了,破晓好像还是个童子鸡哦,实在浪费哦……” 众姐儿七嘴八舌,群雌粥粥,好像破晓已经挂了似的,听得他嘴角一抽一抽的,实在无语。 “你们瞎说什么呢?一群乌鸦嘴!”姐儿中的红牌小桃红上前搂住破晓,“姐姐祝你马到成功,打擂的时候通知咱们,姐姐给你捧场去。” “谢谢红姐!”破晓在伙计羡慕的眼神中,难为情地挣开小桃红的胳膊,忽然冒出一个不妙的念头,少女莫非也做了姐儿了吧? 再回忆少女离开前后的言行,以及不知所踪的谜团,还真有这种可能。 破晓忍不住偷偷瞟了一眼那群姐儿,确实看到了几张生面孔,心头一跳,想仔细看一下,又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只认得少女的侧面。 如果跟她们说说话就好了,破晓永远不会忘记少女那脆中带磁的好听声音。 “怎么?破晓看上哪一个新来的姐儿了,花费算姐姐的。”小桃红娇笑一声,打趣道。 “下次,下次吧……”破晓狼狈不堪地跟着伙计穿过大堂,身后留下一片女子的娇笑声。 破晓又觉得自己不该瞎想,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少女也不会变成一个姐儿的。 “这边走。”伙计在前面带路,两人又经过一个龟公的盘查,推开一扇拱形的红漆雕花小门,来到了兰桂坊的后院。 但见回廊转曲,庭宇雅致,最令破晓吃惊的是园中竟然有一个小池塘,一支蒲扇大的绿叶上立着一朵红色的花朵,甚是娇艳,隐隐散发出清香。 “这……这是荷花?”破晓吃吃道。 伙计一副少见多怪的神色:“然也。” 破晓看着这塘清澈见底的池水,里面更有两条红色的鱼儿在优哉游哉地游动,心中无比的羡慕和痛惜,这要浪费多少水呀。 转念一想,兰桂坊是水行首的产业,也就释然了。 两人一直走到后院的尽头,豁然是一片竹林,竹叶摇曳,满眼青翠,很有诗意。 破晓跟着伙计走在一条竹林小道上,那种清新的空气让他很想扯下面巾,尽情呼吸。 竹林后便是一堵高墙,下面分隔出一排厢房,说是厢房,更像马廊,全是竹制,四四方方,看不到屋顶廊檐,连窗都没有,一扇扇竹门紧闭。 伙计指着一扇半掩的竹门:“那是你的房间,去吧。” “多谢!”破晓目送着伙计原路离开,再转回头,有些新奇地打量四周,这是身为拾荒人的本能,到哪里先观察周围环境,找好退路。 灰色的高墙很高,至少有三五丈,不借助工具,压根爬不上去。 他又回头瞧了一下竹林,若是砍下一根竹子,应该能撑过去,墙那头自是瓦屋区了。 既是擂手区,厢房里应有人,却一片静寂,只有风吹竹林的沙沙声。 既来之,则安之,破晓慢腾腾地走了几步,脚下落满枯叶,又有点深秋的萧瑟,很快到了竹门前。 里面会有什么呢?破晓带着几分忐忑、又有几分好奇地推开了门…… 。 第27章 苹果 一推开门,破晓就感到更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不由摘下面巾,贪婪地大吸几口,精神一振,仿佛被什么吸引似的,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竹门在他身后自动关上了,眼前随即一亮。 这是一间空无一人的方正之屋,两侧皆是竹墙,长宽约六七步,高约两丈,居然是露天无顶,所以如在室外。 说无顶也不完全对,上面还蒙了一层白纱,一如擂场之顶,既采光又隔热。 地面是浑然一体的木地板,亦如擂台。 屋内几无摆设,只在门侧有个蒲团,晚上怎么睡?难道像道士一般在蒲团上打坐? 破晓心中嘀咕,又看到门的另一侧有个蹲坑,应是排泄之所了,奇怪的是毫无异味,他忍不住凑上去看去,下有深坑,坑口狭小,有风儿往下灌去,难怪没有味道。 鬼社有高人啊,好多设计精巧之处,破晓心中叹道,他进屋之前数了一下,刚好十间竹屋,也就是说包括自己在内,有十名擂手在此。 他故意大声咳嗽几声,希望得到隔壁的回应,却毫无回音,忍不住喊了一嗓子:“有人吗?” 还是鸦雀无声,露天之所,再小的声音也能传出去,难道偌大的擂手区,只有自己一个人? 转念一想,胖掌柜费尽心机把自己诓进来,怎么会放任不管,还是来之安之吧。 破晓放下自己的褡裢,将短刀也塞进去,至少此处十分安全,不用时时警惕,他一转身,才发现竹门的背后挂着一袋水囊和一个鼓鼓的布袋。 这水囊比水铺卖的水囊要大数倍,至少可以喝七八天。 那么,布袋里装的应该就是吃的了。 竹屋虽然空旷,吃喝拉撒睡倒是一应俱全,考虑周到呀,破晓撇撇嘴,随即想到自己是来玩命的,又不是享乐,趁着还没上擂台,珍惜眼下的每一刻吧。 他将手伸进了布袋,先找吃的犒劳一下五脏庙,杂粮窝窝头他是吃腻了,擂手区的伙食应该不差吧。 他一摸摸到一个又圆又滑又凉的物件,掏出一看,是一个拳头大的果实,青里透红,带着一股甜香。 这是……破晓难以置信地捏了一下,皮下有果肉的感觉,忍不住送到口边轻咬了一口,一股从未尝过的清脆和香甜顿时从齿尖弥漫到整个口腔,几乎连舌头都化掉了,这就是苹果吗? 他惊喜之极,识字的时候,知道世上有各种水果,可惜他一样没吃过,就连菜蔬,也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打一下牙祭。 现在居然能吃到一整个苹果,这可是鬼市市面上都难得一见的稀罕物,一个就要天价,只有那些权贵豪客才有资格享用。 想不到打擂还有这样的待遇,死胖子怎么不早说啊? 破晓饿死鬼投胎般地大口咬着苹果,没几下,几乎连果核都吃光了,才咂咂嘴,有点懊恼自己的一通牛嚼,这么珍稀的果品,应该用刀切成小片,慢慢细品才对。 吃了就吃了,说不定还有呢。 破晓抱着希望,往布袋再一摸,却没摸到苹果,然后便掏出了剩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和一个小瓷瓶。 破晓对书的兴趣一样不大,除非是那种能卖钱的古书,但现在不拾荒了,就将书放到一边,拿起那个小瓷瓶,不过半掌大小,像个短棒槌,呈青白色,应该是个好东西吧。 瓶里有东西晃荡,破晓便拔开木塞,往手心倒下,滚出一粒晶莹剔透的小药丸来,花生大小,一股淡淡的药香传来。 他又倒了一倒,竟然只此一粒,不知道是啥药,但既然跟苹果放在一起,那肯定能吃,胖掌柜好不容易招揽一个擂手,怎么会药死自己。 他这般一想,试探着将药丸送到嘴边舔一舔,咦,味道不错,甚至比苹果还诱人。 破晓定下心来,将药丸整个放进嘴里,本意是像吃糖块一般慢慢咂着吃,谁知入口即化,清香润喉,随即一股热流从胃中散开,充斥了五脏和全身,就好像刚吃了一顿大餐似的,满是饱意。 说起来,破晓都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饱的感觉了,只记得那是一种很撑的满足感。 一粒小药丸就能让自己吃饱?他简直无法相信,告诉自己这是错觉,但那饱意挥之不去,胃里充盈,却没有撑得难受。 破晓试图在自己有限的认知中寻找这一现象的解释,记起有书记载,在灾荒初期,官府曾推出一种“救荒代粮丸”,主治荒年饥岁,粮食不足,服之可以几日不饥。 但救荒代粮丸据说食之难以消化,很多饥民因此胀腹而死,就此销声匿迹。 破晓又想起另一种传说中的药丸——辟谷丸,一种传说是仙人所吃的神药,吃一粒可辟五谷,能饱月余。 难道自己吃的辟谷丸?这种传说中的神药肯定比苹果还要金贵,花钱都买不到的,自己何德何能,居然能吃上一粒? 破晓自嘲地想,一个随时在擂台上送命的擂手,值得水行首花这么大的本钱吗? 不过他想想刚吃的苹果,又觉得这种可能性未必没有,算了,想这么多干啥?就当作死囚的断头饭吧。 此时的破晓第一次不为明天的吃喝操心,只觉腹饱无忧,精力充沛,很想找个人打一架。 仿佛有人偷窥了他的想法似的,木地板忽然开启了一个圆洞,破晓浑身一警,本能贴到门边,静观其变。 但见一个黑影从洞口缓缓升起,豁然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尸魃,额贴黄符,双目紧闭,此情此景,不是跟斗魃擂台上一模一样吗? 方寸空间,跟一个尸魃共处,一旦对方暴起,自己避无可避、逃无可逃。 破晓打个寒战,不及细想,转身从褡裢里掏出自己的短刀。 蓦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破晓是吧?放下刀,脱去衣袍,准备白打训练……” 虽然声音清冷,但破晓还是一耳就听出了对方是谁?兰桂坊坊主——花魁娘子林清儿! 。 第28章 训练 破晓愣了一下,吃吃地转头四顾,甚至抬头望天:“你……你看得见我?你在哪?” “我看见你,你当然看不见我……”林清儿冰冷的语气忽然透出一丝戏谑,又显露着高高在上的倨傲,身为水行首的代表,她在鬼市可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而现在的破晓,可以说生死操于她手。 破晓揣度,林清儿定是通过某种机关看到自己,这地板下都能冒出尸魃,自是机关重重。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破晓立刻放下短刀,乖巧地一躬身:“破晓见过林坊主,两次观擂,小的对坊主在台上的风采仰慕之至,做梦也想不到今儿还能跟坊主说上话。” “小嘴倒是甜,难怪我手下的姑娘对你印象不错。”林清儿夸了两句,语气转而一寒,“不过我要的是能打之人,先看你的表现能否入我法眼,除衫开练!” 破晓知道白打要光着上身,无论男女皆是如此,于是三下五除二地将上身脱光,仅余裤子,屋内不冷不热,不至于受寒。 不过看到自己肋骨明显的小身板,他又自惭形秽双手抱胸,这体格未免太丢丑? “切,捂什么捂,我什么男人没见过?”林清儿哂笑一声,又道,“你刚刚吃的辟谷丸,管饱一个月,即便日日大量训练,也能支撑十天半月。再看看那本呼吸吐纳的书,可让你多长几斤肉。来吧,让我看你几斤几两?” 自己吃的还真是传说中的辟谷丸,破晓越听越受宠若惊,水行首花这么大本钱在自己身上,要赚多少才能回本? 其实这是好事,越被人看重,就越能活得久,当然前提是打铁要靠自身硬。 随着林清儿的话音落下,尸魃额头的黄符好像被风儿吹起,落在屋顶的白纱上,就此不动,好像被吸附住了。 破晓看到尸魃的血目睁开,瞪向自己,不由打个激灵,这就开始了? 他试探着向前迈出一步,忽然隐隐生出一个预感,自己这一小步,改变的却是整个人生。 这个尸魃当然没有醒血,不过嗅到了人味,立刻兴奋,咆哮一声,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 破晓在林清儿的压力下,欲要表现一番,对得起那高格的待遇,反而过犹不及,失去了以往躲不过就逃的敏捷性。 尸魃已扑到眼前,张口就咬。 空间太小,破晓来不及转圜腾挪,下意识地抬起胳膊一挡,欲以小伤换空间,那尸魃对送到嘴边的鲜肉如何拒绝,两排白牙眼看就落在破晓的胳膊上。 就在这一瞬间,尸魃忽然不动了,兀自龇牙咧嘴,却是白纱上的黄符忽地落在他的后脑,将他定住。 “小子,你是要帮他醒血么?这般常识都不懂!”林清儿呵斥道,“临敌反应太慢,若非我及时定住尸魃,你死定了。记住,当你一站到擂台上,就要保持高度紧张,来不得半点疏忽。” 破晓也晓得自己大意了,毕竟是第一次对抗尸魃,经验不足,不过被林清儿如此教训,他的小脸有点挂不住,撤步后退,重新做好准备:“再来!” 黄符飞起,尸魃再动,延续刚才的动作,却一口咬个空,发出牙齿碰撞的脆响。 破晓得此机会,快步上前,双拳抡起,对着尸魃的太阳穴就砸,毕竟是没有醒血的尸魃,反应慢了半拍,被他砸个正着。 按说,常人要是捱了这一下,只怕会被当场砸晕,但破晓低估了尸魃的抗打击力。 尸魃只是摇晃了一下,顺势低头前冲,刚好冲进了破晓的怀里,双手顺势一合,竟将破晓反抱住,那乌黑瘦骨的十指又尖又细,指甲锋利,眼看就要在破晓的后背戳出十个血洞…… 破晓情知不能见血,仗着身小灵活,就地一坐,欲来个金蝉脱壳,谁知无巧不巧,身体是下去了,脖子刚好落在尸魃的嘴边,漆黑大嘴又是一口咬下,却再次被黄符定住了! 破晓哧溜钻出了尸魃的怀抱,惊魂未定,小脸都白了,短时间内两次遇险,丢脸是小事,要是在擂台上,哪有命在? 林清儿似乎没想到他如此不堪一击,语带失望:“小子,你看过打擂吧,以为那些擂手赢得轻松吗?即便他们都有杀尸魃的经验,要徒手杀掉一个未醒血的尸魃也非易事,所以才要训练。对了,你以前杀过尸魃吗?” “没杀过!”破晓老老实实地承认,刚想说自己杀过两个歹人,又觉得这实在不是什么可以炫耀的事。 “哦,原来是个雏儿!”林清儿更加失望,“告诉你,斗魃打擂不是你想参加就参加的,每个擂手都须通过严格的训练才能登台,想送死也要有资格。你是鳖老推荐的,他说你有潜力,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鳖老应该就是胖掌柜了,破晓被林清儿如此看瘪,年少气盛,忍不住反唇相讥:“你以为谁都想参加这个破打擂吗?要不是小爷我……”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赊账而被迫打擂,更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啧啧,本事不大,脾气倒不小,我倒要看你凭什么这么硬气?再来!”林清儿一声令下,尸魃应声而动,漆黑大口近在咫尺。 破晓惊得就地一个翻滚,狼狈不堪地躲过这致命一咬,耳畔响起林清儿嘲讽的笑声:“真是浪费了一粒辟谷丸,还不如拿去喂狗。” 破晓越发火大,自己一个堂堂男子汉,怎能被一个女子如此羞辱? 他反而冷静下来,胸中斗志激昂,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目光炯炯地盯着再度逼近的尸魃,寻找破绽和制胜之机。 眼看尸魃再度逼近,破晓迎着他又是一个翻滚,从他的裆下穿过,在尸魃来不及转身之际,腾身而起,右胳膊闪电一拐,死死地锁住了他的咽喉! 随着破晓的背后锁喉,尸魃只能徒劳地冲前乱抓乱咬,肢体开始一阵阵地抽搐,然后手脚垂下,浑身变软,头也歪了下来。 破晓确认尸魃死的不能再死了,这才松开他,任尸体软在脚下,示威般地对下面挥了一下拳头:“怎么样?” “臭小子,嚣张什么啊?用了几十息,这样的战绩,在初擂上就是个陪衬。”林清儿却继续冷言冷语地打击他。 “小娘皮,小爷叫破晓!别小子小子的。”破晓现在连死都不怕,还怕一个花魁娘子? 林清儿说的也对,嘴甜有啥用,能用拳头就别用嘴。 。 第29章 太清 “小泼皮你敢骂我?好好!”林清儿颇有点气急败坏,实在有违擂台上的风情万种。 “小娘皮,小爷就是骂你咋地?”既然撕破脸,破晓继续叫骂。 “哼哼,你可是第一个敢当面骂我的男人,看我怎么收拾你……”林清儿轻哼一声,竟有一丝说不出的杀气。 “来呀,谁怕谁?”破晓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就见两个尸魃从地面冒出来,连黄符都没贴,直接扑来。 破晓倒吸一口冷气,你妈呀!姓林的小娘皮!刚刚一对一自己都是费了老劲,这一对二还不要了老命? 尸魃果然不能合群,合群则威力大增,两个尸魃形成前后合击之势,一起扑向破晓。 破晓却凛然不惧,心想自己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其实是吃定了林清儿不会对自己下死手。 不过虽不致死,却活罪难逃,不到百息的工夫,破晓就被咬得遍体鳞伤,身下血迹斑斑,疼得倒在地上,两个被黄符定住的尸魃还保持着大快朵颐的姿势。 “小子以后再敢出言不敬,我放十个尸魃伺候你!”林清儿的声音透着舒坦和愉悦,显是出气了。 破晓仰面朝天,已经连还口的力气都没有了,小娘皮真狠呀,最毒妇人心果然不假,越漂亮的女人越毒。 然后机括轻响,两个定身的尸魃连同第一个尸魃的尸体,同时移向竹屋中央,一个变大的圆洞出现,三者同时下沉。 破晓长舒了口气,自感都是皮外伤,不过也需要时间疗养,应该没这么快上擂台了吧,也算好事,多活一天赚一天嘛。 不曾想,尸魃消失的位置多了一个白色小瓷瓶,林清儿的声音渐渐远去:“服了这粒肉骨丸,伤口即可痊愈。此丸虽不能活死人,但可以肉白骨,价值千金,世间难求,又便宜你小子了……” 还有这等神药?破晓半信半疑地爬了过去,一半信来自此前服用的辟谷丸,而另一半疑则很快烟消云散。 肉骨丸的口感比辟谷丸差多了,有股难闻的腥味,似乎里面有某种动物的血,但真有神效,片刻之后,他就感觉浑身发热,伤口发痒,低头看着自己光着的上身,那些被尸魃咬出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这……也太神了吧? 又是传说中的神药,再次新刷了破晓的认知。 无论是辟谷丸还是肉骨丸,若是拿到鬼市上售卖,那些大城豪客还不抢疯了,岂止价值千金,万金难求都毫不为过。 破晓不知其他的擂手是不是如此待遇,但隐隐感觉,胖掌柜、林清儿及其背后的水行首绝不简单,仅仅为了一场简单的打擂,就投入这么多的精力、花费这么大的本钱。 或者,这斗魃打擂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简单…… 就在一番猜想的工夫,破晓全身的伤口都愈合了,没留下一丝疤痕,他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毫无受伤的感觉。 要不是裤子和地面还残留着血迹,他都会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个梦,再看看自己单薄的小身板,还是太瘦了呀。 破晓忽然想起了林清儿的话,那本书可让自己多长几斤肉,原本对书本不感兴趣的他,不由得迫不及待地从布袋中掏出了那本书,才留意书皮上手写三个飘逸大字——“太清功”。 他翻开第一页,页首豁然一行大字,分外醒目:“仙不于凡前显法。” 也就是说,仙人不要在凡人跟前显露法术。 破晓看着这行字有点想笑,牛皮吹的够响,竟然自诩为仙书,难道只有仙人才能练得,那自己这个凡人偏要练练看。 破晓虽然没正经读过书,但认字的时候相当聪慧,对一些深奥之义都能举一反三,教他识字的童师还惋惜道,以他的天赋,若是放在太平盛世,定能科举高中,前途光明。 破晓自己倒不遗憾,从没有生不逢时,只有英雄莫问出处。 不管怎么说,页首的这行字还是吸引了他,让他对书中的内容产生了更大的兴趣,遂读了下去。 开篇也很牛皮:“太清之气为正宗,天地都在一掌中……” “打坐,倒坐天门观自在,一呼一吸转阴阳……” “行气,深则蓄,蓄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顺,顺则生,生生不息……” “周天者,圆也,气路之行径也,周而复始,连绵不断,天人之气交换,便为周天……” 书很薄,不过十数页,还配有画像图解,破晓很快粗翻了一遍,便一屁股坐在了蒲团上,陷入了沉思。 倒不是他想现学现练,而是竹屋内没有其他可坐的地方。 这太清功显然是道家功法,通过打坐调息,呼吸吐纳,将人体的十二经络和奇经八脉融汇贯通,使体内的气跟外界的气产生交互,去芜存菁,人体因此受益。 至于受益的程度,就看个人悟性和造化了,小则强身健体,中则延年益寿,大则飞升成仙。 林清儿倒也没有诓他,练了此功,最小的收获便是强身健体,若是往大了去,更是能修炼成仙。 破晓自是不信,不过跟页首之言一样,是作者的自吹自擂、故弄玄虚,但练一练终究没有坏处,为了在擂台上活下去、活得久,他也需要让身子骨尽快强壮起来。 于是乎,他便按图索骥,先学打坐,毕竟不是从小练的,开始光是打坐的姿势他就无法持久,小半个时辰便腰酸腿痛了。 破晓便站起来活动筋骨,不曾想,他还没活动几下,随着机括轻响,又一个额贴黄符的尸魃冒了出来。 这也没个定时呀,总不成随时开练吧?他心中嘀咕,生怕小娘皮又派出几个尸魃折磨自己,赶紧伏低做小,大丈夫能屈能伸,嘴里则没羞没臊地大拍马屁:“坊主姐姐,小的一直仰慕你的风华绝代。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舟。你可是全天下最美的女子,心也是最美的……” 破晓这些马屁话说得自己都脸红,尤其那最后一句,更是肉麻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没想到他都这么低三下四了,林清儿却毫无回应,换来的是尸魃的一声咆哮,扑了上来…… 。 第30章 意守 几十息后,破晓气喘吁吁地坐在尸魃的尸体旁,看着他被自己拧断的脖子,第一次对自己的打擂有了点信心。 他甚至还动起了小心思,虽然自己头脑一热,签了全擂生死状,要一打到底,赢得擂王才能清账。 但擂台的规则摆在那里,只要自己不争初擂的头名,不就可以一直留在初擂,跟没醒血的尸魃打?而且只须打水行首所领的初擂,每月仅有一场,存活的概率高多了。若签了初擂生死状,可是每场必打的。 如此一算,自己歪打正着,又赚了不少日子好活。 破晓想着想着,差点笑出来。 这便是他的乐天精神,人生皆苦,该笑则笑,哪怕只有一滴蜜糖…… 林清儿没有再出现,控制尸魃是另有其人还是机关,不得而知,那具尸体又是自动移回竹屋中央,消失在圆洞里。 破晓现在胆大了,跟了过去,观察那圆洞,却像一个圆形的小屋,尸魃之尸横在其中,四周并无出路,缓缓下沉。 而其下沉的同时,木地板上的圆洞则自动合缝,破晓暗想,如果自己跟着跳下去,应该就能看到下面的出口了。 想是这般想,他可不敢尝试,毕竟在别人的地盘上,服从安排最好。 连打了三场,破晓到那蹲坑处站着小解一下,随后就感觉疲了,困意上来,竹屋内没有床,只有一个蒲团,他索性以蒲团为枕,席地而卧,很快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头顶繁星点点,已然入夜,颇有天为罗盖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的意境。 屋顶的白纱果然神奇,夜晚急剧降温,破晓一直光着上身,也不觉得冷,很是惬意。 他忽然浑身寒毛直竖,似乎屋中多了一人,定睛一看,屋中央真有一个黑影站在那里,似乎正盯着自己。 他激灵一下坐了起来,这下可好,墙上不知何时出现的一根火把腾地亮了,正照在黑影的身上,现出一张乌黑的骷髅脸,一张黄符被吸上白纱,一双血目刷地睁开,咆哮一声,向破晓猛扑上来…… 你妈呀!破晓怪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躲过尸魃的攻击,一下子从迷懵中彻底清醒,刚睡醒就开练,一定是小娘皮对自己的特别“关照”了。 又是几十息过去了,破晓松开了腋下扭曲的尸魃脖子,忍不住大骂一声:“小娘皮,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他随即注意到,灰色的高墙上倒映着火影憧憧,连成一片,也就是说两侧的厢房都有擂手,他们也在训练吗,或者在睡觉? 破晓顾不得扰人清梦,又喊了一嗓子:“隔壁的,听到的,回一声呀!” 他连喊了几嗓子,还是杳无声息,但那火影中依稀有人影晃动,告诉他其实并不孤单。 难不成头顶这薄薄透明的白纱隔热隔冷还隔音?世间竟有这等奇物? 破晓的好奇心上来了,趁着刚训练完一回,下一个尸魃没这么快冒出,就试着往上跳一下,看看能不能够着白纱,摸摸它的质地,可惜相差太远。 作为一个拾荒人,小小阻碍岂能难倒,他索性从褡裢里抽出了短刀,思索了一下后果,觉得小娘皮在自己身上投入了这么多,就算搞点破坏也不至于受到严惩。 破晓一咬牙,一不做二不休,挥手掷出短刀,要将白纱破开一个洞,看看它到底是啥东西? 只听嗖的一声,触到白纱的短刀竟然被弹了回来,擦着破晓的头皮打在了竹墙上,又弹在了他的脚下! 破晓摸摸自己的头,小脸都吓白了,再看看白纱,了却无痕,而竹墙上也只是留下了一刀白印。 他对自己的短刀颇具信心,说不上削铁如泥,但也非常锋利,这白纱竟然如此坚韧,加上那些奇效,简直非凡间之物。 一念及此,破晓再次想到传说中坐镇鬼社的仙师,难道这世间真有神仙? 他将短刀放回褡裢,又喝了一口水,腹中依旧很饱,看着自带的窝窝头竟有点恶心。 “罪过罪过!怎能如此看待食物?”破晓自省一番,心中对那本书的兴趣愈发大了,再度捧起了“太清功”,借着火把阅读起来。 他的打坐虽不熟练,但也有模有样了。 然后就是调息,此乃行气的第一步,按破晓的理解,是呼吸的无形之气意想成形,在经脉内运行。 十二经络和奇经八脉都有图解,他毕竟毫无基础,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好在暂时不用理会经脉,先练意守丹田。 丹田在脐下三指位置,还是很容易感应到的。 书中提到,每个人的意想各不相同,或是一团热气,或是一股水流,抑或是一道光,从小腹的丹田处生出,这便是意守丹田的由来。 破晓直觉意想成热气比较容易,然知易行难,他双腿盘坐在蒲团上,背对火把,头顶星光,默默意想,初时还担心尸魃出现打扰自己,慢慢就沉浸其中,浑然物外。 当天刚破晓,一团热气终于在破晓的丹田处形成,破晓心中一喜,打算一鼓作气,尝试进入经脉,谁知热气刚一探头,便四处乱窜,搅得心神不宁,吓得他赶紧收手。 这眼睛一睁,顿时毛骨悚然,不用说,又一个尸魃等候多时了。 破晓心中一动,身子一动不动,那尸魃也是一动不动,心中有数了,应该是我不动则魃不动。 他这才振身而起,便见一张黄符飘向白纱,尸魃血目一睁,又是咆哮一声…… 如此数日,破晓每日里除了跟尸魃开练,就是练习太清功,可谓不食不眠不休,也不尽然,打坐调息也是一种休息。 反正困在竹屋出不去,每日所见仅方圆之地,坐井观天不过如此。 破晓开始尚不习惯,慢慢也就习惯了,更习惯了尸魃不分昼夜地出现,他的神经由紧而松,又由松而紧,周而复始。 他每天大约杀掉六七个尸魃,这证明鬼社有专门捕捉尸魃的队伍,否则供不起这么多擂手消耗。 破晓若是想偷懒,就延长打坐的时间,一日杀三五个尸魃。 他杀尸魃的时间越来越短,达到二十息左右,这个战绩要赢得初擂头名有点悬,但这就够了。 不知不觉,破晓发现自己的小身板真的变强壮了,有了少许胸肌,胳膊也因为每日绞杀尸魃变粗了,小娘皮诚不欺我。 不过太清功自从意守丹田之后,就没啥进展,看来自己的天赋一般呀,破晓自嘲,但每日里还是打坐不辍,权当睡觉了。 这日午后,他正在骄阳下打坐,忽然听到了久违的声音,闻声不见人的林清儿冷冷吩咐:“所有擂手,穿好衣袍,前往擂场观擂!” 。 第31章 观擂 观擂?破晓心中一喜,在竹屋中快要憋坏了,这几日闲来无事之余,他也曾试着拉拽竹门、刀撬竹墙,却似铁桶一般,压根搞不开、出不去。 虽然衣食无忧,却如坐牢一般,很怀念外面的风沙弥漫、拾荒的乐趣,尤其是那个少女:你到底在哪?你还好吗? 破晓将衣袍穿上,又想了想,还是蒙了面,带了刀,这两者让他心里有安全感。 这时,地板中央的圆洞开启,却没有尸魃出来,其意不言而喻。 果然,林清儿的声音又传来:“都给我进洞,记住各自的编号。” 破晓毫不犹豫地上前,跳进了圆洞,早想一探究竟了。 双脚下沉,头顶的木地板封合,眼前一黑又一亮,他已站在了一条地下长廊中,第一反应是以拾荒人的目光打量四周环境。 长廊很空阔,至少可以五人并行,高近两丈,脚下、两侧和头顶都是木板,隔几步一盏长明灯,空气一点也不沉闷,甚至还相当清新。 木板发黄,看起来都有些年头,显示这条地下长廊存在已久。 长廊的左首被木板封起,右边则看不到尽头,没看到一个人,平时训练的尸魃藏在哪里? 破晓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最近异事太多,他都习以为常了。 破晓是第一个下来的,先找自己的编号,周围看了一圈,结果在头顶找到了,顶部木板上雕着一个“庚”字,显然对应着“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大天干,也就是,此处擂手区应有十人。 这时,他看到前后一个个大圆桶相继沉降下来,到了地面,圆弧形的桶缘忽地弹回头顶,只留下一个个高矮胖瘦的身形。 破晓心想这些都是擂手了,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原因参加打擂呢?赊账、赌博或者其他? 林清儿没有再出声,擂手们大都站在原地,左顾右盼寻找自己的编号,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但也有几个气定神闲,似乎是有经验的老人,擂手区自非都是新人。 其中一个自顾自向右边走去,显然,这条地下长廊通往擂场。 羊群效应显现,见有人带头,其余的擂手也都跟上,包括破晓,其中蒙面的人占了一半,彼此刻意保持着距离,没人说话,目光冷漠,皆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态。 毕竟大家都是竞争者,虽然不是直接厮杀。 不知是谁,忽然放了一个抑扬顿挫的屁,有人忍俊不禁,相继笑出声来,于是沉闷的气氛得到了缓解。 如此走了数百步,队伍到了地下长廊的尽头,居然有左、中、右三道门,左右两门挂着布帘,上垂铃铛,这便是公用茅厕了,如厕者先摇铃,若有人在内,自然会咳嗽提醒,以免尴尬。 有人又做了领头羊,推开居中的木门。 破晓随众鱼贯而入,原以为由此进入擂场,谁知面对的却是一个横向两边的走廊,说是走廊也不对,因为两头都封死了。 木门两侧的长明灯下,照着一排长凳,和擂场的长凳一样,对面的墙上则嵌着一幅巨大的长方形铜镜。 破晓心里生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感觉像瓮中之鳖,一旦发生危险,连个逃生的退路都没有。 新人都是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安排,也不懂这镜子有何功用? 那几个老人也不吱声,既来之则安之,有人直接坐下,其余人见状,跟着落座。 “直娘贼,不是观擂吗?怎么让洒家面壁思过。”一个样貌粗犷的新人擂手发起了牢骚。 “就当放风吧,总比一个人憋在竹屋里自渎强。”另一个擂手开起了半荤不素的玩笑。 一片哄笑声中,破晓也跟着傻笑,不懂装懂。 气氛变得活络起来,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众人七嘴八舌地闲聊起来。 说起来,擂手区好吃好喝的,待遇确实很不错,就是每日数练,比较辛苦。 破晓沉默如金,竖耳倾听着别人的谈话,知道他们有肉吃,有觉睡,却无一人提及辟谷丸和肉骨丸,关于太清功,更无人提及。 难道说,自己的待遇是独一份的? 破晓不由疑惑,林清儿或者她背后的水行首,为啥如此栽培自己?他思来想去,自己就是普通人一个,一个微不足道的拾荒人而已。 不过,还有两三个擂手也是一言不发,或许跟自己一样,闷声大发财吧。 就在破晓思忖之际,眼前忽然一亮,原来是对面的大铜镜亮了起来,说是亮不太确切,而是出现了皮影戏一般的画面。 但皮影戏只是影子,铜镜里的画面却是非常的真实,阳光之下,栩栩如生,一座熟悉的擂台呈现在众人的眼前,那种感觉,好像他们坐在贵客席一般,而且是最前排。 破晓忽然明白林清儿是怎么看到自己的了,一定是同样的原理。 “这叫镜像,据说是古代的能工巧匠所创,类似于声音传导,可以传递其他地方的情景,早已失传,没想到今日重现人间。”一个女子的声音忽然冒了出来,一语道破天机。 众人大为惊讶,新人是吃惊镜像的神奇,更多吃惊的是忽然冒出一个女子,此女开始一直没有说话,穿着也跟男子无异,又是蒙面,直到此刻才暴露身份。 有人提起林清儿上次月擂时才宣布女子可以参擂,现在就有了女擂手,行动倒是迅速。 仿佛突然之间,男擂手们才发现身边有女子,一时都变得斯文起来。 破晓忽然隐隐捕捉到了什么,却又说不清是什么。 蓦地,外面的声浪扑入大家的耳中,擂手们仿佛置身于喧哗的看客之间,同时为之一振,皆想到此来的真正目的,各自收回纷扰的心思,把注意力投向了铜镜。 破晓看到赌坊的一个主事站到了擂台上,也就是说今日的庄家是药行首,这个管擂自是没有林清儿那么引人注目,先说了一番客套之言,然后宣布本月上旬的初擂开打。 。 第32章 无邪 随着看客们的鼓噪声,担任本次管擂的赌坊主事识趣地拱手下台。 鼓点响起,一个身穿翠色武士袍的擂手款款登台,她及笄垂发,面蒙薄纱,垂眉顺目,显得些许紧张,虽然隔着面纱,也能依稀看出她长得很清秀,年纪很轻,充满了青春活力。 今晚的第一个擂手竟是个女的,全场一片沸腾,毕竟这是斗魃打擂以来的第一个女擂手。 管擂的声音适时响起:“应规则改变,甲号选手成为鬼市开擂二十五年来的第一位女擂手。为了公平起见,防止以色择人,初擂的所有女擂手皆蒙面登台,只有胜者才能让人一睹真容……” 台下又是一片鼓噪,没有人愿意把死亡和如此清秀的少女联想在一起,但也没有人不期待她和尸魃的对决,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就是人类残酷的天性。 地下观擂室的擂手们倒不是很意外,毕竟身边也有一个女擂手。 破晓心想男人参加这种血腥的打擂还有情可原,这些女子又为啥打擂呢? “列位看官,请为甲号擂手选择武器!”接着就是新设的武器挑选环节,擂台背后的白墙出现了“匕首、菜刀、斧头、铁棍、长剑、拳头”的选项。 破晓才想起自己一直练白打,还没有练武器呢。 不过距离下一场初擂还有十天,也有时间练的,可是武器的选择这么多,自己能练的过来吗? 他转念一想,所谓一招压十技,只要自己白打练得好,就可以不受看客左右,无论给自己挑了什么武器,皆可弃之不用,这才是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 破晓想通了这节,趁着还没开打,起身去茅厕小解。 自从吃了辟谷丸,他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喝水还是正常的,与之相应的是,他在此期间仅有过一次大解,但身体的感觉却非常好。 也就是说,吃了辟谷丸,营养精粹,几乎没有产生排泄物。 当破晓小解回来,看到女擂手的手里已多了一把匕首,而对手也被选好了。 管擂的声音也透着兴奋:“列位看官,甲号擂手是带来女擂手的开门红,还是被尸魃辣手摧花呢?我等拭目以待!” 鼓声再起,破晓看着女擂手退至台边,额贴黄符的尸魃从台中央升起,竟有点感同身受的紧张。 但见女擂手镇定自若地捏起匕首的尖,那一瞬间,破晓眼前恍惚了一下,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随着一声锣响,尸魃额头的黄符着火化灰,刷地睁开血目,鼓点计时同步开始。 初擂的计时鼓点敲得很有讲究,一鼓就是一息,每隔十息会敲一下钹,提醒台上的擂手。 一道白光闪过,破晓一个激灵,发现女擂手的手已经空了,在她的对面,那个张牙舞爪的尸魃摇摇晃晃地逼近她,却没走两步,脖子处涌出一缕污血,原来女擂手的匕首正中其咽喉,只余手柄在外,尸魃身子一倾,扑通倒地,就一动不动了。 计时鼓点戛然而止。 破晓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呃、呃!鄙人不敢相信,甲号擂手用一记匪夷所思的飞刀,创下了初擂有史以来的最快战绩——三息!虽然是借助了武器,但也很厉害了!列位看官,还不为这个十六岁的小妮子喝彩……” 全场看客如梦初醒,爆发出如雷的击掌声和欢呼声。 管擂没有登台,继续台侧发声,将全场瞩目的焦点留给这个创造历史的小姑娘:“只有胜者才能让人一睹真容!甲号擂手,请摘下面纱,说出你的芳名……” 在万众期待的安静中,女擂手缓缓摘下面纱,一个极具穿透力的清脆声音传入每一位看客的耳中:“我叫无邪,列位万福!” 上苍毫无征兆地把“无邪”这两个字送到了破晓面前,他浑身一紧,几疑梦中地看着站在台上的少女,那熟悉的尖下巴向上延伸,光华如月的脸庞,弯弯浅笑的眼角,仿佛从梦中悄然走进现实…… 造化弄人,破晓为之心动的、那个无端消失的少女,此刻就站在他的眼前,成为满场瞩目的焦点。 即便破晓多少次设想过跟少女重逢的情景,也想不到她的真面目连同那一直没问出的名字,以这样一种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 最令他想不到的是,她居然跟他一样成为了擂手! 当女擂手从擂台上消失,所有的看客都意犹未尽,她出手的时间太短了,但每个人都牢牢地记住了她的名字和音容。 破晓茫然若失,擂台上,管擂正在介绍乙号擂手,他却视若无睹,听若未闻,完全沉浸自己的思绪中,有惊喜,有震惊,还有更多的疑惑。 他的心乱了,对接下来的打擂一点也没看进去,不过,后面的打擂也确实失去了悬念,因为今天的头名非无邪莫属。 但破晓的心中却没有为她高兴,因为初擂相对轻松,而接下来的月擂、季擂乃至年擂,才是一道道鬼门关。 如果无邪要一路打下去,那就要冒着一次次的生命危险。 当然,她如果不是跟他一样以身抵账,就可以放弃月擂的机会,领取一笔丰厚的奖励,命运还在她自己的手中。 蓦地……破晓又想到最关键的一点,无邪和尸魃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可以通过某种隐秘的手段控制他们,那么,她参加斗魃打擂就等于立于不败之地了。 换了自己,拥有这样的本事,还不觊觎那擂王的宝座,去赢取一生的富贵? 想到这,破晓依稀猜到了无邪参加打擂的动机,这才有点喜欢,她若得了擂王,凭自己跟她的交情,还不跟着沾光?或许被她金屋藏娇也未可知…… 破晓不由嘿嘿傻笑起来,还好蒙着面巾,不至于被其他人看到。 大半个时辰之后,初擂结束了,头名果然是无邪,她也没有宣布退出,这意味着,她将打下去。 观摩的擂手沿着地下长廊往回走,都有点心事重重,那个叫无邪的少女成为横在他们面前的一道大山,很可能会在月擂中碰到,谁也没有胜过她的信心。 除了破晓,他打算就在初擂中打混,反正不进月擂,无邪的出现令他那颗牵挂的心终于安稳下来。 无邪也是新擂手,今儿的管擂是赌坊主事,她极大可能签了药行首的生死状。 当然,三行首各领的初擂也并非全是自签擂手打,比如像破晓这般抵账的,若是签了初擂,就要每场皆打,打满一年。 不过抵账的擂手基本上都会签全擂,左右是死,为何不博个大的? 破晓忽然有种紧迫感,他要刻苦训练,让自己在擂台上存活下去,才能跟无邪有再见的机会。 。 第33章 练斧 地下长廊的起点,众擂手站在了各自的编号下,各自看看左右的人,刚才在观擂室的热络氛围已然消失,只剩下彼此拉开距离后的疏离。 破晓被圆桶状的升降机关带回了自己的竹屋,豁然发现房间里多了不少东西,一个小瓷瓶,还有五件武器,正是擂台武器选项中的匕首、菜刀、斧头、铁棍和长剑。 他首先拿起了小瓷瓶,往掌心一倒,果然又是一粒辟谷丸,心中暗喜,小娘皮对自己倒是关照。 不过破晓没有马上吃掉,还没有感到饿意,这种千金难买的好东西,不能随便浪费了,再说自己还有不少窝窝头呢。 他一向勤俭惯了,能省则省,绝不浪费,另外还多了一重心思,打算把这粒辟谷丸送给无邪,毕竟他受她的恩惠太多太多了。 破晓小心地将小瓷瓶收进褡裢,才审视起列在墙角的五件武器,这就开始武器训练了? 他首先排除了匕首,自己可没有无邪的飞刀本领。 菜刀跟自己的短刀相近,主要是方便携带而已,他并没有使短刀的特别心得。 破晓心中还是比较认可一寸长一寸强的,长剑在手固然很有侠客风范,他却有自知之明,所谓月棍年刀十载剑,自己毫无武术根基,哪有资格用剑。 剩下的选择只有斧头和铁棍了,铁棍很长,却无锋,破晓在长和锋之间更认可锋,再想到自己第一次杀人的经历,感觉斧头会给自己带来好运,最终决定用斧。 而且斧头跟他用惯的短刀相似,都是砍劈斩,只是重了一点,那次绝地反杀两个歹人,就暴露了他力量的不足。 身为拾荒人,破晓的优势是灵活和爆发力,擅长跳跃和攀爬,但他的上肢力量相当弱,甚至抗不过无邪的手劲。 破晓主意已定,先打坐调息片刻,这已成了他的习惯,通过打坐调息,不仅能当作休息,还能让他平心静气,思维清晰。 可惜他的太清功仅能止步于意守丹田,尚无法行气周天,那才是真正的呼吸吐纳、内外交互,带来的好处应不止强身健体了。 打坐完毕,今日却迟迟不见尸魃出现。 破晓确信,林清儿或擂手区的管事,一定是通过那种镜像监视着竹屋,大概等擂手熟悉武器的使用后,才会派出尸魃陪练。 于是乎,破晓开始自我锻炼臂力,贴着竹墙倒立,上下俯撑,开始每次三十个,逐次增加。 每隔一段时间就打坐调息,间或拿起斧头进行简单的砍劈斩。 这次没有任何武技书籍让他参考学习,只能自行摸索。 破晓没日没夜地锻炼、打坐、练斧,不知疲倦、不分昼夜。 他骨子里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能躺着绝不站着,除非被现实所逼,才不得不做出改变。 原本,破晓对未来是不抱太大希望的,他以身抵帐,被迫签下生死状,必须要打满全擂、夺得擂王才能重获自由。 他对此全无信心,最大的希望是尽可能地活着,多活一天就赚一天。 但无邪的突然出现带给了他新的希望,他隐隐觉得,能将自己救出这个火坑的人,非她莫属。 破晓不信命,但一个少女已经连救了他两次,再救他第三次——这种冥冥之中的注定,他也不由不信了。 现在他练得这么勤,除了想活下去,更想将来跟无邪见面的时候,不再是那个没有自保能力的羸弱少年,甚至可以保护她。 就这么过了四五天,破晓每日勤练不辍,自觉手劲大了不少,抡起斧头颇有举重若轻之感,心里不禁跃跃欲试。 这日上午,他忍不住对着空处叫道:“喂,林坊主,我感觉可以了,可否放个尸魃让我练练手。” 之所以挑在上午,是考虑到兰桂坊午后开门,营业到半夜,林清儿大概上午才有时间留意擂手区,破晓还是有眼力劲的。 喊完话后,半晌没回音,破晓正感失望之际,林清儿的声音久违地响起:“既是如此,那便满足你小子。” 还是小子小子的,破晓一乐,自从得知自己的待遇可能是独一份之后,他对林清儿也没有太多的恶感了。 不过,他很快就乐不出来了,原来林清儿一气儿放出了两个尸魃,心中又骂了一声:“小娘皮!” 初到擂手区时,破晓可是饱尝了一顿被两魃前后夹击之苦,要不是服了肉骨丸,只怕要养一阵子伤。 哼!小爷断不会让历史重演,手中的斧头沉甸甸的,给了他沉稳的信心,斧口闪着寒光,一如他锐利的锋芒。 当两个尸魃错身扑来,试图包抄夹击,破晓仗着灵活的身手,转身就跑,正是他最擅长的“躲不过就逃”。 虽然竹屋空间有限,但他的敏捷更胜从前,几次从两个尸魃的合围中跳出来。 自感没有荒废了逃命的天赋,破晓忽然一个急刹,在竹屋中间立定。 两个尸魃见状,忽然像猴子一样地高高跃起,一前一后地扑向破晓。 破晓仿佛站到了悬崖边上,退一步是死,进一步才能生,也跟着跃起,反扑向正面的尸魃,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变慢了。 破晓清楚地看到迎面而来的尸魃,那锋利的爪牙在空中划过的痕迹。 与此同时,他的耳中也清晰地辨出身后的尸魃带起的呼呼风声,从而预判出他的运动轨迹。 不知是不是错觉,破晓自从练了太清功之后,感觉自己的目力、听力都变得敏锐多了,大脑的反应也同步提升。 就在这种生死一线之际,他的脑海中居然浮现出自己第一次杀人的画面,与之呼应的是,他身在半空,手起斧落,喀嚓一声,对面的尸魃的脑袋和身体已然分离,污血泼出。 破晓心中一喜,又心中一颤,感觉到身后的尸魃已距自己咫尺之遥,他按照大脑的预判,就想在空中来个回手斩。 然而设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的身体终究没跟上大脑的反应,握斧的右手招式用老,去势未尽,巨大的惯性让他来不及回手。 他只来得及回头,正看见后面尸魃那张漆黑如墨的骷髅脸和那猩红如血的大眼珠,是如此的近在眼前,可以清楚地看到张开到夸张的乌盆大口,发出凄厉的咆哮,龇着两排白惨惨的利牙,对着自己的咽喉一口咬下…… 。 第34章 首擂 在破晓的思和行出现断层之际,完全是一种求生的本能,他的左手闪电般一甩,对着尸魃张开的大嘴直插进去,插得如此之深,甚至连小手臂都塞了进去,即便剧痛也毫不回缩。 几乎同时,一张黄符豁然出现在尸魃的头顶,将落未落之际,大概见破晓掌握了局面,又飘了回去。 两个身体这才同时落地,却依旧连在一起,通过破晓的手和尸魃的嘴。 尸魃的嘴巴被撑得像一个簸箕,发出嘶嘶的哼声,渐渐没了声息,两只通红的大眼珠都快鼓凸得掉出来,渐渐失去了光泽。 破晓感觉到尸魃停止了呼吸,身子变软,又等了十几息,见他软塌在地,确认是死绝了,才抽回手,但插时容易抽时难,连拔带甩才将手臂抽出来。 看着自己手臂上血淋淋的牙印,以及手指上沾染的污液,破晓惊魂未定,这一阵赢得艰险啊,刚才真是千钧一发,幸亏自己随机应变,出了奇招。 当然,林清儿也动了黄符救他,好在自己没让她救,算是涨了一回志气。 “吃吧!噎不死你?”破晓骂了一声,一脚将尸魃的尸体蹬开,一屁股坐在了蒲团上,自然而然地打坐调息。 “哎哟小子,你真让我开眼了,这样居然也能赢!”林清儿的声音透着些许惊奇,不知是夸还是损。 “坊主姐姐,以后有你开眼的机会呢。”破晓这一次学乖了,小嘴甜甜的,硬撑着用充满自信的语气回答。 “少拍马屁,过几天就是你首擂的好日子,姐姐倒要看你怎么赢?”林清儿冷哼一声,既然自承了是姐姐,说明破晓的马屁见效。 破晓心中一乐,又心头一紧,终于要登上斗魃的擂台了。 五日之后,午后,擂场的擂手后台,同样也有一幅大铜镜,可以镜像到擂台上的情景。 只见一袭盛装的林清儿正举起那名女擂手的手:“列位看官,今日的最好战绩诞生了,十三息!接下来还有四名擂手,他们能否超越己号,夺取头名呢?” 破晓坐在剩下的四个擂手中间,两腿微微抖动着,自是紧张所致,可惜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打坐调息,难以平心静气。 随着女擂手的下台,林清儿娇声道:“下面有请庚号擂手,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以拾荒为生……” 听到对自己的介绍,破晓腾地站了起来,一身簇新的黑色武士袍,显得身材偏瘦,但身高却长了不少,原先的旧衣服已然穿不下了。 也就十天半个月的工夫,他竟然蹿高了一大截,不知是不是营养充足的原因,毕竟以前一直饥一顿饱一顿的。 在身后三名擂手的默默注视下,破晓出了后台,转角就是一道门,推开门就是擂台的侧翼,掺杂着各种气味的热流扑面而来,满耳都是看客的喧嚣。 他内心忐忑,昂首挺胸,挪动微微颤抖的双腿,缓步踏上擂台另一侧的阶梯,尽力保持着平稳的步伐,保持着表面的镇定。 该来的终于来了!无论破晓多么的不情愿,他都要站在这个曾经抗拒的擂台上。 前方一片光亮,仿佛通往一个未知的神秘世界,而在光亮中站着的林清儿,粉雕玉砌一般,恰似一个普度众生的仙子。 她是来度自己的吗?破晓在某一瞬间产生了恍惚,然后就这么站到了擂台中央,浑身沐浴在那片光亮之中,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头顶白纱蔽日,身后白墙耀眼,四周隐入黑暗,几乎看不清台下的情形。 说也奇怪,在这众所瞩目的一刻,他的双腿居然不抖了,发现自己并没有预想的那么紧张。 今日的林清儿身着一袭紫金石榴裙,半垂云髻,红唇娇艳,玉腮照人,显得高贵淑雅,又不失妩媚。 第一次和大名鼎鼎的花魁娘子林清儿如此接近,才发现她比自己还高一点,破晓却有点心不在焉,心里想着,地下观擂区一定有其他擂手区的人在观摩,无邪会不会在其中呢?按说不会,她已经打过了…… “没想到庚号擂手是个如此俊俏的少年郎哦,搞得奴家有点心动。”林清儿不让风流地调侃,激起台下的一片起哄,“少年郎,你可有信心赢下今日的初擂?” “信心?”林清儿娇滴滴的声音似近似远,绝美的面庞若即若离,迷离的眼神如雾如水,破晓心神一荡,顺着她的话脱口而出,“我有少年心!” “呵呵,少年郎的回答很机智,不过我等更想看到的是你的力量,听说你用斧头很有心得哦。”林清儿巧笑倩兮,不失时机地暗示了一下看客,随即神色一肃,进入正题,“列位看官,请为庚号擂手挑选武器。” 琴音四起,破晓心无旁骛,武器若非斧头,就空手搏杀了。 好在,在林清儿的影响下,他如愿拿到了斧头,也得到了一个很瘦弱的对手。 随着一声锣响,鼓点计时开始,那个看似瘦弱的尸魃解除黄符之后,居然一反常态,不仅不主动攻击破晓,反而向台侧跑去,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尸魃。 这种异类在每个族群中都有,破晓颇有意外之惊喜,这下正中下怀,自己消磨时间也有正当的理由了。 不过演戏演全套,他忙举着斧头追上去,那个尸魃一头撞在了罗网上,被弹了回来,怪叫一声,在地上打个滚,巧妙地避开了破晓,又往另一侧蹿去,身手甚是敏捷。 习惯躲不过就逃的破晓,好像碰到了另一个自己,只能撵着尸魃的屁股左右跳纵,来回追杀。 台下的看客纷纷鼓噪,哄笑不绝,这样的场面在擂台上极其罕见,倒是颇具观赏性。 一声钹响,十息已到,破晓显得很迫切,斧头乱挥,其实竖着耳朵计着鼓点,打算再过五六息才用心对敌,如此既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又不用争头名。 谁知被破晓逼到罗网夹角的尸魃,似乎被逼急了,呀呀怪叫着,居然猴子般地向上一蹿,双手扒着网眼,迅疾地向上爬去,竟欲翻网而出。 台下的看客大哗,贵客席的很多豪客贵女都惊得站起来,欲要走避,几个保丁早已奔过来,准备捕捉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尸魃怪胎。 破晓也急眼了,却是记起擂台有个规则,如果尸魃逃出擂台,就判擂手输,输即是死,要被当众处决。 这个规则是令擂手不可纵敌,务必全力搏杀。 虽然逃出擂台的尸魃非常罕见,但也不是没有先例。 事关生死,破晓来不及懊恼,不计后果地当机立断…… 。 第35章 后生 就在全场看客都以为庚号擂手将因尸魃脱逃而落败身死之际,台上的少年忽然做出了令所有人吃惊的举动,陡然挥斧划过自己的手心,一泼鲜血洒向半空…… 已爬到罗网顶端的那个尸魃硬生生停了下来,仿佛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回首俯视,抽着鼻子,血目中的畏缩已被兽性所取代,蓦地咆哮一声,如同一只嗅到腥味的野猫,闪电般地反扑下来。 尸魃来得如此之快,以至于破晓那只血淋淋的左手尚未举起诱敌,就被其抓住,张口就咬。 破晓不惊反喜,右手一挥,锋利的斧头正劈在尸魃张开的漆黑大嘴中,喀嚓一声,半边脑袋飞向了空中,白的紫的浆液四溅,满场惊呼,计时鼓点戛然而止。 他几乎跳出胸膛的心缩回了原位,扔掉了沾着污血的斧头,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大口大口地喘气,好险、真的好险!本来应该很轻巧赢下的初擂,最后逼得自己以命相搏。 “哎哟哟!好一个破釜沉舟、兵行险着、剑走偏锋、置之于死地而后生啊!”林清儿施施然上台,站在了破晓身边,用一连串的赞美表达她的惊叹,“十二息!庚号以一息之差,超越了己号,拿下今日的最佳战绩。少年郎,请报上你的名字!” 在两人的身后,几个保丁快速地清理善后,其中一个过来给破晓手上的伤口撒了一些白色药粉,这便是人用的止血祛味药物,非常昂贵,但此刻的破晓已不在意其他了。 正是机关算尽,过犹不及,自己的战绩还是超越了女擂手,破晓心中直骂娘,唯有希望后三名擂手中有超过自己的,才能避免跟无邪在月擂上一决生死。 “列位安好,我叫破晓,希望可以跟各位兄弟叔伯、姐姐妹妹一道儿,破除黑暗,走向光明!”破晓压下内心的起伏,团团拱手,卖了一个乖。 “破晓,姐姐会一直为你助威哦。”一个不亚于林清儿的娇媚声音从近处传来。 破晓一愣,借着台上的亮光,刚好看到小桃红坐在贵客席的最前一排向他招手,跟她同坐一桌的是个手摇折扇、风流倜傥的锦衣公子,应是来自某个大城的衙内。 小桃红没有食言,为破晓捧场来了,当然破费的是她的恩客。 后排的看客一见兰桂坊的红牌也来观擂,纷纷侧目。 破晓心头一热,忙冲小桃红拱手致谢,谁说婊子无情?岂不闻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他不由斜了一眼身侧的花魁娘子,不可方物,若即若离,令人远观又想近亵,端地令人着迷,但他心中已有无邪。 阅人无数的林清儿有所感觉,似看穿了少年的男人之心,我呸!少年心,都是色心!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随即又笑若春风:“破晓,看来你的拥趸不少,连我兰桂坊的红牌都对你青眼有加,希望你能再接再厉、过关斩将,打到年擂哦……” 破晓施施然回到了擂手后台的另一室,先前打完擂的三人正看着墙上铜镜的镜像,见他进来,看他的眼神多了一丝敬畏,后生可畏也! 缘何只有三人,另外三人自是沦为尸魃的食物。 女擂手心有不甘,却不得不服,谁都能看得出,破晓若非遇到一个怕死的尸魃,早已结束战斗。 尤其是他最后的绝杀,显示出超出他年龄的果决狠厉,一个对自己都狠的人,对敌人还不更狠?这样的人最好不要招惹。 破晓浑然不觉自己在他人眼里留下这样的印象,对三个被自己淘汰的擂手咧嘴一笑,却令他们毛骨悚然,齐齐将视线转回镜像。 最后三个擂手皆战胜了尸魃,虽然有了武器选项,但打斗中难免见血,令尸魃在擂中醒血,是以赢得绝不轻松,但相对白打而言,用时确实短了许多,强者大都是二三十息杀掉尸魃。 而弱者,自是变成尸魃的食物。 破晓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他赢下了初擂的头名,将和无邪在月擂中竞争,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他心乱如麻,最后被林清儿请上台时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竹屋的? 破晓整整打坐了一夜,貌似在修炼太清功,其实是苦思冥想,如何破自己和无邪的生死局? 当第一缕晨光落在头顶的白纱之际,破晓的心头豁然开朗,这个生死局终于被他解开了,又是一个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决策! 其实,破晓只是自认为解开了,如果再出现什么变卦,他只能用自己的命去报无邪的两次救命之恩。 对此,他无怨无悔。 他也想清楚了,即便自己没有赢得初擂头名,也未必躲得过打月擂的命运,因为林清儿可以让别的头名退出,推他上去。 说到底,自己的命运并不在自己的手中。 解开心结的破晓,全心投入到月擂的备战当中,继续锻炼臂力、打坐调息、练习武器。 他自感斧头已差不多了,其他长短兵器也要涉猎,毕竟月擂是三行首之间的博弈,武器和对手的选择变数太多。 林清儿对破晓自然看重,很快送给他一个“惊喜”,一个醒血的尸魃,并收缴了所有的武器。 破晓第一次跟醒血尸魃徒手搏杀,立刻感觉到了吃力,首先用拳头没用,醒血尸魃抗打击能力更强。 而他用惯的一招——胳膊锁喉,也难以奏效,醒血尸魃速度太快,反应更敏捷,他的锁喉大都以胳膊被咬得血肉模糊而告终,而且若不是每次黄符及时定住对手,他早已死了不知几次。 这一回没有肉骨丸吃,只给他送来几瓶止血祛味的药粉,好在又给了一粒辟谷丸。 破晓每日里至少跟醒血尸魃打个三五次,拼着遍体鳞伤,最多也只能杀一个,至少耗时百息以上,这样的战绩,完全不符合他对月擂的设想,是以,他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训练。 因为流血不少,肌体也需要恢复,破晓还是强忍肉痛吃了一粒辟谷丸,只能留一粒给无邪了。 如果设想成功的话,他和她应该在月擂中碰面,甚至可能打擂前就在后台重逢。 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破晓一想便心情浮荡,眼中带着期盼。 如此练了数日,破晓略有心得,就是在醒血尸魃的高速运动中,用双手抓住他的头,反向一拧,就能轻易拧断他的脖子。 不过做到这一点,必须眼疾手快,稍有偏差或迟疑,就会被醒血尸魃反咬一口。 今日也不例外,破晓跟醒血尸魃周旋了百来息,被咬了好几口,才拧断了他的脖子,他也痛并累着,一屁股坐在了蒲团上,顾不得打坐调息,先用药粉处理伤口。 看着自己光着的上身大疤摞小疤,新伤叠旧伤,甚至脸上也有伤口,这个样子去见无邪,岂不是吓坏了她?看来要厚着脸皮跟小娘皮讨要肉骨丸了。 这几日训练,林清儿一直没有发声,但破晓相信她在暗中观察着自己。 他抬头看天,才是上午,兰桂坊还没开门,这几日没日没夜地练,都忘了时间了。 破晓动起小心思,在脑中斟酌了一下用词,对着空处喊道:“坊主姐姐,你看我这几日练的如何呀?” 。 第36章 高手 果不其然,片刻之后,林清儿便有了回音:“不咋地,王八拳,不成章法,不知在月擂上能挺过几轮?” 几轮?以前不是都没人能打到第三轮吗?破晓心中冷笑,嘴巴却越发的甜:“坊主姐姐,难道没有速成之法,让小的迅速提升吗?” 林清儿轻哼一声,“天下哪有速成之法?你没有练武基础,不懂招式进退,全凭本能搏杀。那本太清功你若是练熟了,激发先天本能,也能无招胜有招。但我观你炼气,尚未入门,月擂这一关,只怕过不了。” 哼哼,小爷我偏要过给你看!破晓越发斗志昂扬,却没想到太清功还有这等好处,小娘皮说的不错,自己确实仅能意守丹田,呼吸吐纳都做不到。 他也顾不得什么肉骨丸了,转而索求其他:“那姐姐你倒是给我一些江湖秘籍呀,让我学个三招两式,总比自己摸索强。” 不知是不是一口一个“姐姐”叫的起作用了,林清儿略一沉吟:“江湖秘籍不是没有,但没有名师指点,你看了也没用。不过……” 破晓一听“不过”就知有戏,赶紧打蛇顺杆上:“小的就知道坊主姐姐一定有办法的,姐姐不仅是天下最美的女子,也是最聪明的女子……” 这马屁拍的,破晓又是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好在身上伤痕累累,不至于被林清儿看出,但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就见地板上忽地冒出了一个白色小瓷瓶,林清儿语气平淡:“服下肉骨丸,让身子干干净净的,姐姐等下过来指点你……” 破晓先是一愣,然后大喜,原本就是想求一粒肉骨丸的,没想到一个字没提就到手了,正是有心难求,无心反得,而且还有更大的收获,林清儿竟要亲自指点自己练武…… 他顿时想起一则传言,曾有一个江湖高手来到兰桂坊,指名道姓找林清儿,还闯进她的闺阁想要霸王硬上弓,结果被断了四肢,让人抬出去喂了尸魃,自此再无人敢在兰桂坊撒野。 也就是说,林清儿的手上功夫不亚于她的床上功夫。 破晓乐的拿起瓷瓶,拔下木塞,直接往嘴里倒,随即浑身发热,伤口发痒,也就一口茶的工夫,肌肤复原如初。 他低头环顾,一丝疤痕也没有,胸肌、腹肌清晰可见,不知不觉,自己已变得如此精壮了,想到林清儿要过来,他赶紧穿上衣袍,省的被她揩油。 破晓还真是个单纯少年,一个所有男人都恨不得与之亲近、花几十两银子也只能见一面的花魁娘子,他竟然还怕被她揩油? 他刚穿好衣服,就听机括轻响,竹屋中间的圆洞张开,一个高挑曼妙的身姿升了上来,不是林清儿是谁?却换了一副模样,白衣胜雪,腰扎紫带,身法轻盈,一个迈步,已到了破晓面前,吐气如兰:“怎么还穿上衣袍了?不合白打的规矩。” 破晓看到一反原先娇柔妩媚的林清儿,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英气,傻傻回道:“姐姐不也着衫吗?” 林清儿眼波流转,玉面一红,娇斥一声:“小色胚,看打!” 破晓无端地被扣上一顶小色胚的帽子,尚有些迷惑,便见一只粉拳已经直取面门,这就开打了? 好在这些天不是白练的,他的临敌反应提高很多,堪堪侧头,避过了她的突袭,粉拳呼呼带风,擦着他的耳边而过,劲力十足。 破晓暗呼侥幸,哪晓得林清儿还有个后手,身子一矮,一个扫趟腿,正中他的下盘,他一个四仰八叉,摔倒在地。 她翩然立定:“一息!” 破晓狼狈不堪地站起来,没想到自己在林清儿的手下连一息都挺不过,而且看她轻巧的样子,压根没出全力。 小娘皮果然是高手,破晓整整衣襟,肃然道:“再来!” 他双手拉开架势,双脚左右跳跃,不给林清儿突袭的机会。 他虽然没有练过武,举手投足不成章法,却无意中符合了取法自然的白打要领。 林清儿眼露赞赏,闪电般地挥出一掌,切向他的颈部。 破晓不敢大意,双手向上一架,想顺势将她锁喉。 林清儿焉能让他得逞,回掌抬肘,一肘子打在他的下巴上。 破晓哎呀一声,蹬蹬蹬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眼冒金星,脑袋嗡嗡作响,感觉下巴都快被打掉了。 林清儿笑吟吟道:“两息,有进步哦。” 破晓心知她出手到结束仍不过一息,这样说是照顾自己面子,咬牙站起来,现在想的不是打败小娘皮,而是尽可能多扛几息,输也要输的好看点:“再来!” 林清儿这回没出手,而是换了脚,小蛮靴一抬,凌空一记飞脚,直踹他的心窝。 破晓眼看着那只脚过来,轨迹明显,偏偏就是躲不过,正中自己胸口,被踹得倒飞出去,一口气回不上来,差点晕死过去,心中骂道:小娘皮,算你狠! 终于知道自己和林清儿的差距太大了,都谈不上一合之敌,简直是云壤之别,破晓的信心倍受打击,拱手投降:“坊主姐姐,我实在打不过你,你倒是教教我呀。” 林清儿很有高手风范地将双手背在身后:“那好吧,姐姐现在不出手,你只管打,不要留手,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行。” 小娘皮,这可是你说的?破晓眼睛一亮,计上心来,故意装作爬不起来:“坊主姐姐,小的有点岔气了,你拉我一把可好。” “你的身子骨也太弱了。”林清儿撇撇嘴,不疑有他地上前伸手,就要拉破晓起来。 破晓要的就是这个机会,也伸出了手,忽然一个怪异的身体扭曲,反手一夹,已夹住了林清儿纤细的脖子,顺势将她拉在怀里,稍一使力,打算将她夹晕过去,扳回脸面。 谁知林清儿的脖子软如棉絮,滑如细柳,也不知怎么一转,就摆脱了他的锁喉,同时双腿一绞,把他掀翻在地,顺势骑在了他身上,狡媚一笑:“小样,想跟姐姐玩阴的,你还嫩了点。” 破晓长这么大,头一遭被一个女子骑在身上,四肢猛地发力,想将她震下来,奈何双臂被她的大腿死死夹住,怎么也无法挣脱。 无论是动武还是使诈,都完败于林清儿,他只有甘拜下风:“坊主姐姐,小的认输了。” 哪知林清儿还没有下来的意思,舒服地骑在他身上:“哎呀,打了半天,姐姐累坏了,这里又没有椅子,只好借你一歇了。” 你妈呀!小娘皮欺人太甚……破晓只敢在腹中大骂,毕竟一切都是自找的。 这样的姿势,令他的视线躲不开她波澜起伏的胸口,而她的坐姿刚好让他感受到她修长弹力的双腿,同时嗅到一股似兰似麝的体香,不觉心头乱跳,满脸发烧。 破晓似乎这才想起身上的女子可是多少男人求而不得的花魁娘子,这样的亲密接触,怎么也值几百两银子吧,自己岂不是赚大了? 林清儿感觉到了他的反应,玉面又是一红,弹身而起:“小色胚,姐姐今儿让你占了大便宜,看你日后怎么谢我?” 随着一串动人心弦的娇笑,林清儿消失在竹屋中央。 破晓呆呆地躺在原地,想到了无邪,为自己刚才的心猿意马深感羞愧和自责。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面对天下一等一的诱惑,要是没有反应,那才不正常呢。 。 第37章 领悟 小娘皮不是说来指点自己吗?可是她指点了啥?仅用三招两式收拾了自己一顿,还给自己白赚了几百两银子。 我呸!白赚个啥?自己吃亏了才对,现在心中的邪火越烧越旺,都快压不住了。 破晓赶紧爬起来,在蒲团上打坐调息,按书上所说,太清功除了平心静气,还能清心祛邪,果然,随着一股热气在丹田成形,很快驱除了旖念。 说也奇了,破晓往日意守丹田之后,丹田之气都是踟蹰不前,不敢妄动,此刻竟觉气息分外顺畅,生出往经脉中游走的冲动。 于是乎,他小心翼翼地将那团热气探出头去,居然变得十分驯服,不再乱窜,顿时心中大喜,这可是行气周天的第一步,难道在自己的坚持不懈之下,终于水到渠成? 他顾不得多想,按书中所写,开始悠长缓慢地呼吸吐纳,将丹田之气一点一点、渐次进入十二经络和奇经八脉。 人体的经脉相当复杂,破晓又没有记熟,初始时几番中断,只得将太清功放在跟前,掀到经脉图那一页,对图行气,好在那股气一直顺畅,虽然因为生涩,速度极慢,但却披荆斩棘,总能开辟前路。 不知不觉,破晓打坐了整整一天,在太阳下山之时,第一次完成了一周天,“周天者,圆也,气路之行径也,周而复始,连绵不断,天人之气交互,便为周天”。 那一刹那,他感觉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似乎天地间的精华都随着呼吸涌入他的四肢百骸,沉入丹田,令他心情舒畅,神清气爽,可惜只是一刹那的感觉,然后便回归常态。 破晓又惊又喜,虽然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确实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只觉浑身轻盈,举手投足,分外爽利,又觉舌畔生津,整整一天没喝水,竟毫无口渴之感。 虽然只有一刹那的天人之气交互,但好处已是明显可见。 只听机括轻响,地板中央的圆洞再现,一个黑黝黝的尸魃冒了出来,时间掐的刚刚好,没有打扰到他的行气周天。 破晓确定,即便林清儿没有时时关注自己,也有其他人在时时盯着自己。 那个尸魃的头刚冒出圆洞,额上的黄符已然飞起,他血目一睁,咆哮一声,直接从圆洞中一跃而起,直扑破晓,来势极汹,自是醒过血的。 破晓的第一反应是扭头就跑,在竹屋中跟醒血尸魃绕圈周旋,然后瞅准时机杀个回马枪,抓头拧断他的脖子,他称之为“断脖杀”。 没想到这个醒血尸魃比往日的厉害多了,不仅体形高大,而且腮上有肉,说明要么是初擂的获胜者,要么是野外的霸主,不缺食物,因而力量更大、速度更快。 显然,这又是小娘皮对自己的特殊“关照”了。 破晓不怒反喜,每次刚想偷懒,便受到及时的鞭策,逼着他打起十二分精神迎接新的挑战。 而这正是他最需要的鞭策! 他连着几次回马枪,都被尸魃轻松避开,甚至有一次双手都抓住了尸魃的头,反向一拧时,尸魃的身子居然跟着一转,逃过了断脖杀。 不过破晓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强,虽然这个尸魃更厉害,但竟然没抓咬到自己一下,每每危险临身,他总能在间隙之间,避开他的利爪尖牙,不过虽然没有皮肉之伤,但衣袍还是破了不少口子。 双方就这样缠斗了百息以上,不约而同地原地立定,死死盯着对手,酝酿最后的攻势。 尸魃的血目闪着嗜血的光芒,忽地四肢着地,如同野兽一般地蓄势待发。 破晓暗吃一惊,从未见过尸魃有这一招,以前所见的尸魃,再怎么兽性,但依然还保持着直立的人之特征。 但眼前的尸魃,就像一头凶性大发的猛兽,给了他一种极其危险的感觉,令头发丝都竖了起来。 “吼!”尸魃发出振聋发聩的一声,破晓感觉地面都跟着震动了一下,就见尸魃四肢一振,有如黑虎扑食,快若黑色闪电,凌空扑向了自己。 那种令人窒息的速度和力量,令破晓相信,自己若被尸魃扑实,肯定会被他撕成碎片。 而破晓同时感觉,自己仿佛被尸魃锁定一般,无论怎么躲,都躲不过这势不可挡的扑杀。 死亡的阴影扑面而来,此时的破晓已经忘了自己还有黄符这个护身符了,只知道自己一着不慎,必死无疑! 他的大脑激灵一下,眼前的时光仿佛变成了有形的存在,突然变慢了,尸魃四肢张开、划过空中的轨迹清晰可辨。 他的思维也在这短暂的滞怠中变得无比清晰,既然避无可避,那就硬碰硬了,以自己的最强点攻击对手的最弱点! 破晓锐利的目光落在了尸魃那乌盆大口的下方,那是其全身的最薄弱之处。 自己的最强点在哪?自然是拾荒练就的脚力! 仿佛醍醐灌顶,破晓的脑海里浮现出林清儿一脚踢飞自己的画面,有如水落石出,又似灵魂出窍,他的身体和画面中的林清儿合二为一,就这么腾空而起,左脚回缩,右脚一记飞踹,差之毫厘地穿过尸魃的两只利爪,正中其脆弱的咽喉…… 他的脚力如此之大,用劲如此之巧,隐隐有一种跟天地亲和之感,刚好跟尸魃飞扑的速度反冲,便见那颗黝黑的头颅“咔嚓”一声,硬生生折成了勾股之角,连带整个身体在空中倒翻一圈,扑通栽倒在地,扭成曲状,连垂死前的抽搐都没有,直接死翘翘了。 破晓这才跟着落地,未及欣喜自己的一脚反杀,只觉胸口一阵呕吐般的难受,好像呼吸都有点困难,赶紧儿就地盘膝坐倒,打坐调息。 这当儿,尸魃之尸被机关悄然移走,刚刚激斗的竹屋清静下来。 半晌,破晓才缓过劲来,自省刚才的惊心一战和其后的身体不适。 自己变强了吗?确实变强了,若非刚才的尸魃太强,换了其他醒血的尸魃,他完全可以几十息结束战斗。 自己怎么突然变强了?因为跟林清儿打了一场?还是因为完成了行气周天?或者两者皆有。 自己是怎么赢的?那断喉一脚的灵感来自林清儿呀。 也就是说,她还是指点了自己,只是自己没觉得而已。 破晓再仔细回想,林清儿收拾自己一共用了三招。 第一招是明拳暗腿的诡打。 第二招是掌切肘击的巧打。 第三招是直来直去的硬打。 也就是说,小娘皮还是传授了自己三招,就看自己能不能领悟、会不会活学活用了。 再则自己的行气周天突然水到渠成,只怕也跟林清儿有关,否则怎么会这么巧? 而且自己能踢出那断喉一脚,显然也得益于行气周天后的身体机能提升,莫非就是激发的先天本能? 至于战后的身体不适,应该是炼气不精所致,这太清功的好处,只怕超出自己想象。 。 第38章 本宫 作为拾荒人,发现了好处就要一挖到底,连底挖穿,破晓可谓见猎心喜,当即又坐上蒲团,将太清功摆在面前,继续炼气。 何谓炼气,就是吹嘘呼吸,吐故纳新,呼出体内浊气,吸入天地精气,意守丹田,运行经脉,炼为己用。 破晓如此这般炼了一宿,总算将十二经络和奇经八脉记下来了,在鸡鸣破晓之时,又完成了一周天,实现了一刹那的天人交互。 虽然通宵未眠,不仅毫无倦意,反而精神十足,好像吃了大补丸一般,浑身上下都是劲,比此前的打坐调息更胜一筹。 他忍不住喊道:“坊主姐姐,放两个醒血尸魃给我练练……” 破晓真是信心暴涨,竟然敢一对二。 所谓自助者天助,他破开月擂生死局的对策,隐然成功在望。 谁知等了半天,别说两个,就是一个尸魃也没放出来。 似乎林清儿认为,他已不需要用尸魃练手了。 破晓无法验证自己的实力,又有精力无处发泄之感,只好退而求其次,其实更像得陇望蜀,讨好道:“坊主姐姐,要不你再指点小的一二,小的昨日被你一番收拾,受益匪浅……” 他的一番低三下四,总算有了回应,林清儿的声音懒懒地响起,好像还没起床的样子:“本宫……奴家……老娘没空!” 她一连换了几个称呼,语气各不相同,把破晓听得一愣一愣的,女子的心思真是捉摸不透,也许小娘皮被自己打扰了休息,有起床气吧? 可是不对啊,难道自己房间的镜像和传声竟然直达林清儿的闺房,她未免也太看重自己了吧? 好在自己不是在斗魃就是在打坐,连排泄都极少,倒也没啥尴尬的场面被小娘皮看到。 既然无魃可斗,又出不去,那些收走的武器也没有送回来,破晓除了炼气也没啥可干了。 按《太清功》所言,行气周天之后,便是周而复始地磨炼,提升一周天的速度,速度越快,吸纳的天地精气越多,于人体的好处越大,所谓强身健体、延年益寿、飞升成仙便来源于此。 至于一周天的速度要多快才能延寿成仙,书上没写,原本破晓对世上是否有神仙抱着怀疑态度,但结合自己的亲身体验,已有八九分信了,这本《太清功》可能真是一本仙书。 但破晓也没太多惊喜,好比他曾天降横财,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算神仙可以修炼成,但那种亿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会落到自己头上?还是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脚踏实地才是真。 破晓不知不觉变得沉稳多了,其实也有练了太清功的功劳。 于是,他开始了不分日夜的打坐调息,呼吸吐纳。 三天后,破晓将全身经脉摸得滚瓜烂熟,可以做到半日一周天,也就是一昼夜行气四周天,而每周天的天人交互一刹那,是全身最舒服的瞬间。 他想若是这个瞬间能持续长久,大概便是成仙的感觉吧。 虽然突破仅仅数日,破晓却感觉到身体有种跨越某个局限的变化,并非变得强壮,而是感知皆比以前强了不少。 比如他的目力,之前看头顶的白纱,只是白茫茫一片,现在则能看到些许的纱眼。 耳力也是更加敏锐,虽说竹屋是隔音的,但有时会有微微的震动,像是其他厢房的机关启动,都能被他听到。 还有他的嗅觉,也灵敏了许多,隔着褡裢,都能闻见窝窝头的有点发馊的味道,勤俭节约的破晓为了不浪费食物,明明不饿,还是将它们一口气吃完。 破晓可以推想,自己的感知会随着行气周天的加速而水涨船高,然而接下来的几天,无论他怎么勤学苦练,依然是半日一周天,就此止步了。 他百思不得其解,何以解惑,唯有小娘皮? 于是破晓低三下四地问了林清儿数次,却毫无回应。 就这样,很快到了月擂之日,破晓的所有心思都转移到跟无邪的生死局上,这才是头等大事! 哼哼,什么生死局?是重逢局才对,炼气突破的破晓已然不将月擂放在眼里,却又泛起新的隐忧。 因为他感觉以现在的实力,一路打入年擂应该没问题。 而可以操控尸魃的无邪更是没问题,如此,岂不是他和她最终还是要分个生死? 算了算了,别算太多了,今日事今日了,明日事明日当,车到山前必有路! 破晓自我宽解,还是着眼于今晚跟无邪的重逢上。 月擂自是在月底开打,和下旬的初擂相隔一天,一个在晚上,一个在下午。 昨天的初擂是食行首坐庄,各行首所签的新擂手每月可地下观擂一次。 下旬的初擂头名有点吃亏,只有一日的恢复期。 破晓和无邪则养精蓄锐了好久,更加胜券在握。 由于武士袍都破了,一直没有送新的给自己换,破晓只好从褡裢里取出针线,将一条条裂缝仔细缝好,也顾不得这种男工女红、有损男儿形象的模样被林清儿从镜像中看到了。 他又将那粒辟谷丸也塞在怀里,便盘坐在蒲团上,貌似打坐,其实心不在焉,只等林清儿或其他管事的通知自己下去。 天色已黑,繁星透过屋顶的白纱顽皮地眨眼,破晓终于等来了林清儿的通知:“庚号擂手,即刻前往擂场!” 看到地板中央的圆洞开启,破晓迫不及待地跳下去,沿着空无一人的地下长廊小跑起来,心情浮荡,想着跟无邪见面的第一句话该怎么说。 当他从地下长廊的另一出口上到擂场后台,在一名保丁的指引下,进入擂手区,却发现已非初擂时的大开间,而变成了一人一室的小厢房。 破晓和无邪擂前相见的希望落个空,瞅瞅在自己门口警戒的两名带刀保丁,好不容易忍住了闯出去寻找她的冲动,将目光转回面前铜镜的镜像,此时尚未开场,擂台空白一片。 他压下浮躁,舍凳不坐,就地打坐调息,平心静气之后,试图利用变强的听力和嗅觉去感知无邪的存在,因为她肯定也在临近的小厢房内。 然而,他刚集中注意力,就被激荡的鼓点打乱,只见镜像之中,一位白裙飘逸的女子从台侧翻了上来,跟着鼓点的节拍,一连串的空心跟头看的人眼花缭乱,甚至看不清她的模样,一路翻到了擂台中央。 破晓的目力即便增强,也只能看个玲珑的身影。 但见鼓点不仅不歇,反而越来越密,女子亦在原地继续空翻,翻得越来越快,已然看不清人影,就如一朵盛开的白莲花。 破晓看得都喘不过气来,以他现在的眼光,也算内行看门道,却感觉女子的空翻速度乃至落地角度已经超出了常人的极限,几乎近妖。 蓦地一声锣响,女子原地立定,不是小娘皮林清儿又是谁? 。 第39章 赤子 林清儿亭亭玉立于台心,一手托腮,一手捏兰花指,摆出一个温婉柔媚的造型,绝美的面孔似羞还喜,与刚刚空翻入场的英姿飒爽判若两人。 台下顿时满堂彩,看客们无不大开眼界,都说花魁娘子文武双全,如今算是坐实了这个传说。 “列位看官,别来无恙。又到了月擂之时,奴家今儿管擂,你们可喜欢?”林清儿面不红气不喘,俏皮一笑。 “喜欢……可喜可喜……”台下响起一片热烈的回应。 林清儿满意地四下挥手:“现在,我们请出上旬的头名,她的名字是……” “无邪!无邪……”早有看客抢先喊了出来,作为斗魃擂台上的第一个女擂手,而且是初擂最佳战绩的创造者,无邪的名字早已传遍鬼市。 破晓心头一跳,目不转睛地盯着铜镜。 随着激动人心的鼓点,一个翠衣短打的少女从另一侧款款登台,只见她梳着松散的环形发髻,一对黑白分明的星眸点在赛雪的俏脸上,葱鼻小口,清秀脱俗。 又是一片满堂彩,少女清新单纯的气质,跟风情万种的花魁娘子各有千秋。 破晓看着这张熟悉而陌生的俏脸,一时觉得她很近,一时又觉得她很远。 林清儿和无邪并立台上,如同两朵美丽的绝世之花,斗艳争芳。 “小妮子,你很受欢迎哦,可有话讲?”林清儿的语气既有惺惺相惜,又有一丝酸溜溜的味道。 无邪恬静如水,轻轻摇了摇头,发乎自然的举动,和一言一行都百炼成精的林清儿相比,不遑多让。 破晓仔细观察着无邪,她的气色不错,在药行首的擂手区自是受到了优待。 “列位看官,请为无邪选择武器,希望她不要让你们失望哦。”林清儿飘然下台。 琴音四起,看客们没让破晓失望,给无邪挑了匕首,所挑的对手看起来也不强大,说明她为众多赌客看好。 最看好无邪的当然是破晓,既然她拥有操控尸魃的神秘能力,自是在擂台上所向披靡。 至于自己,他也不担心,满心想的是如何跟无邪见上一面? 一声锣响,无邪的打擂已然开始。 但见她的对手,一个单薄的尸魃弓身一跃,整个身子箭一般地射向她,但凡醒血的尸魃,其实没一个弱的,有些还会反常地强。 即便破晓对无邪充满信心,也心中微微一颤。 好个无邪,身子一拧,匕首脱手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寒光…… 在这一瞬间,破晓依稀看到匕首正中尸魃的咽喉,没想到尸魃仅仅身体一滞,来势不减,四肢挥舞,老鹰抓小鸡似地扑向无邪。 这一瞬间,破晓的心跳几乎停止,却见无邪躲避一般,身子一矮,在尸魃即将覆上她的身子之际,忽如受惊的兔子般弹起,于半空中蜷起右膝,正中尸魃的下颚。 即便传声的效果较弱,破晓都清晰地听到骨头破碎的声音,那个尸魃连哼都没有哼出来,黝黑的头颅就倒折回去,在空中打个转,一头栽在地面上,从他脖子扭曲的角度来看,已然死翘翘了。 破晓长吁一口气,自己的担心实属多余,无邪甚至没有动用操控尸魃的能力,就一举获胜,其实她的身手一直很强。 擂场也传来一片惊叹声和叫好声,其他看客没有破晓这般的感同身受,自是看个热闹,押注无邪的赌客们更是满意。 “哎哟哟,创下初擂最佳战绩的无邪,再一次取得月擂的首胜,用时极短。奴家很为下面的擂手担心,比如中旬的头名,一个同样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林清儿边说边走上擂台,神采飞扬,好像赢的是她一样。 破晓不由心中一动,等着林清儿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看无邪的反应,谁知小娘皮愣是没提他的名字,就跟无邪在台上东拉西扯起来。 两位美人再次同台,交相辉映,很是养眼,这也是看客所乐见的。 轻松战胜对手的无邪面对侃侃而谈的林清儿,则微微垂首,显得有点羞涩拘谨,惜字如金,多以“嗯啊”作答,显得有些冷场。 看客们不免鼓噪起来,就连破晓也希望无邪多说几句话,因为他虽然对她心动,但对她的了解真的不多。 习惯拿捏男人的林清儿,又怎会拿一个小妮子毫无办法,忽然发问:“对了,无邪,你为啥叫这个名字呀?是天真无邪?还是思无邪,思马斯徂?” “都不是……”无邪终于无法含糊其辞,忽然抬头扫视了一下台下,好像在寻找什么人一般。 虽然隔着镜像,破晓却似感应到什么,当即挺起腰杆,盯着无邪的眼睛不放,直觉她在寻找自己。 无邪的目光停在了正面的空处,以那带着磁性的清脆声音,轻轻道:“其实,我一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直到不久前做了一个梦,人间有赤子,愿我心无邪。我便叫无邪了。” “姑娘好名字!所谓无邪有妙理,一悟可长存。”贵客席首排的一位翩翩公子站了起来,用折扇击掌赞叹,眼露倾慕之色。 擂手区的镜像正对擂台,破晓因而看不到台下的情景,否则必会认出此人是小桃红的那位恩客。 此刻的破晓浑身一颤,才知无邪以前居然不记得她的名字,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又隐隐感觉她是在说给自己听,那个赤子,说的是自己吗? 他恨不得立马跑到台上,找无邪问个明白,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先打完擂再说。 虽说他现在自信满满,但若是心浮气躁,也很容易阴沟翻船,毕竟擂台是以命搏命的战场,醒血尸魃更是嗜血野兽,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一念及此,破晓刷地冷静下来,战斗在即,谈什么儿女情长、说什么英雄气短? 他再度意守丹田,排除外界干扰,平心静气,以最好的状态去迎接生命中的又一次挑战。 当看到林清儿终于放无邪离开擂台,破晓心中一动,若是自己此刻闯将出去,岂不是跟无邪撞个正着? 但他也知道,如果跟无邪现在相见,一定会影响心神,对他打擂有害无利。 破晓缓缓呼出一口浊气,将这个念头排出体外。 只听林清儿忽然拔高调门:“有请中旬头名,我们的少年郎——破晓!” 。 第40章 漫长 破晓身子一紧,双手一撑地面,站了起来,两腿微微抖动,这种临战前的紧张,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成自然的举动。 他忽然想到,回到擂手区的无邪一定听到了林清儿的介绍,也即将看到自己站在擂台上,她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破晓的心也跟着起伏起来,在身后保丁的注视之下,沿着侧梯缓缓上行,迎接他的,是各般气味混合的热风和各种的喧嚣。 说也奇了,当他一踏上擂台的瞬间,双腿就不抖了,一颗心也踏实下来,他快步走到林清儿的身边,正对位于阴影中的台下,眼睛看在了空处。 他知道,自己的视线一定穿过了空间,跟无邪发生了交集,眼底露出发自内心的笑意:你做梦也想不到,会看到我吧? “自古英雄出少年,列位看官,为了激发少年郎的斗志,奴家愿意以身做赌,若是破晓今晚能够胜出,奴家便陪他共度春宵,你们看如何?”林清儿的声音充满了煽动性,令台下一片沸腾。 破晓为之愕然,眼中的笑意僵住,不知小娘皮打什么主意?更想到看到这一幕的无邪,会作何感想,刚刚企稳的心神又乱了。 “他也配……一个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一个男看客忍不住嫉恨地叫起来。 “那你配吗?我看你才是癞蛤蟆,有种也上台打擂呀!”贵客席首排又站起了一人,正是兰桂坊的小桃红,为破晓打抱不平,跟她坐一起的,还是那个翩翩公子。 其他看客一片哄笑,那人自是做了缩头乌龟。 破晓心头暖暖的,有人支持当然好,武器的选择会对自己有利,至于对手,已无所谓了。 不过就怕弄巧成拙,林清儿和小桃红可是多少男人的梦中女神,她俩一起给自己站台,说不定给自己拉仇恨呢。 再想到无邪也在看,她会不会以为他是个浪荡子? 破晓一时心神更乱,明知这将影响接下来的打擂,但总不能当着上千看客的面,在擂台上打坐调息吧? 不过还是性命要紧,管他人目光作甚? 破晓一咬牙,破落性子上来,就要就地打坐,恰在这时,林清儿意味深长地扫过来一眼:“少年,机会给了你,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了。” 她一拂袖,婀娜下台,破晓顿时感觉一股兰麝之香幽然渗入鼻腔,精神一振,心神大定,感觉任何事都影响不到自己了,却不知这样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但一定跟小娘皮有干系! 此时,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破晓,破晓的目光却落在空处,对着想象中的某个人微微一笑,笑的清澈无邪。 林清儿的声音从台侧响起:“请为擂手挑选武器……” 片刻之后,一个高大的醒血尸魃从台心缓缓升起,破晓的手中握着铁棍,自非心仪武器,说明押他的赌客不多,好在他早有预见。 一声锣响,尸魃额头的黄符化为灰烬,血目猛睁,计时鼓点响起。 破晓眼前一花,一团黑影闪过,速度惊人,他死死盯着尸魃两眼的红光,捕捉着他的运动轨迹,同时将棍戳在身前,身子快速后退。 来势迅疾的尸魃已到眼前,刚好被棍首顶个正着,两只利爪向前挥舞着,试图抓住一棍之隔的破晓。 此时的破晓后背已抵罗网,退无可退,对面的尸魃眼看即将到口的美餐,张牙舞爪,状似疯狂。 破晓要的就是这一刻,双手握棍,猛地回撤,倒插向地面,借力腾空而起。 对手收手不及,直撞过来,也撞在罗网上。 破晓双手脱棍,高高腾起的身子翻身下压,刚好压在了尸魃的后背,一股难闻的气息跟刚才林清儿的兰麝之香对比鲜明,却一样醒脑。 他无比冷静地双手向下一卡,准确地卡在尸魃的太阳穴部位。 这要感谢林清儿,自从收走了所有武器之后,破晓炼气之余,在脑海中不断推演改进“断脖杀”,终于达到了一击必杀的境界。 破晓并没有像以前那般简单地完成拧断对手脖子的动作,而是来了一个全身大回旋,借助身体的重量将尸魃的脖子转了一周,跟麻花似的,就此死透。 林清儿欢喜的声音跟着响起:“少年郎果然没让奴家失望,可惜让大家伙失望了。” 破晓从对手的尸体旁站了起来,其实这一战还不如他训练时的激烈和惊险,只能证明,他不知不觉变强了。 台下看客的反应两极分化,有叫好的,有叹息的,自是跟赌注有关。 最高兴的莫过于小桃红,她与有荣焉地站起来,向身后的看客炫耀:“这是我干弟弟!我干弟弟……” 破晓听得清楚,有些苦笑,自己何时多了一个干姐姐?但这份情自己领了,他日若能腾达,必有厚报。 “三人进,一人出,现在无邪和破晓已进入了第二轮,压力留给了下旬头名……”林清儿上台,对破晓又是一番打趣,“看来我的赌约给了你很大的动力,可有信心跟奴家一夜春宵?” 破晓红着脸,没有了刚才手毙尸魃的霸气,却抓住现场发声的机会看向空处,朗声道:“不管如何,我一定会打到底,哪怕杀光所有的尸魃!” 此言一出,满场沸腾,毕竟在月擂的历史上,就没有擂手杀到第三轮。 破晓在大庭广众之下,隔空对无邪传递了这个重要的信息,她肯定听到了,相信她能听懂。 这就是破晓破开生死局的对策,只要他和无邪杀光了月擂上的尸魃,还分什么胜负?决什么生死? 至于月擂的规则被打破,如何善后?就不是破晓来考虑了,反正有广大的赌客见证,就不能不公平对待? 破晓想的是,可能让自己和无邪一起进入季擂,虽然依旧要决生死,但有更多的时间缓冲,自己总能想出新的对策,大不了走为上策。 是的,破晓想到最多的还是躲不过就逃。 经过打擂的磨炼,他相信自己离开鬼市也能独立存活,至少当个猎户没问题。 台下议论纷纷,不少人后悔没押破晓,少年貌似说大话,但刚刚徒手毙敌的精彩表现,已令人不敢小觑。 至于无邪,她若是没了飞刀,还能这般厉害吗? 此时已无人关注第三名登台的擂手,这个下旬头名,大概被无邪和破晓打击了,非常勉强地战胜了对手,还身受重伤,直接在台上自尽了。 反正第二轮也是死,还不如早死早解脱。 这便是月擂规则的残酷,无论擂手受伤如何,只要还有一口气,经过简单的包扎后,抬也要抬上擂台,打到底,打到死为止。 不像初擂,擂手只要没死在台上,基本上都会生命无碍,药铺的神医会亲自出手帮他治疗,不惜珍贵的药物,这也是鬼市三行首良好的口碑所在和斗魃打擂兴盛至今的保证。 下旬头名自杀之时,破晓正在自己的小厢房打坐调息,看到擂台上的惨状,未免有兔死狐悲之感。 他随即想到,还剩十个尸魃,自己和无邪还要打五轮,今晚的月擂,注定是漫长的…… 。 第41章 牵手 夜色渐深,鬼市依然灯火阑珊,人影幢幢,但最热闹的地方却是擂场,不仅场内看客爆满,场外也聚集了不少赌客。 这些赌客或买不起或舍不得买月擂的擂券,但并不妨碍他们将有限的铜板押注。 有包打听穿梭擂场内外,传递最新的战报。 “无邪和破晓已打完了第二轮,完胜,一起杀进了从没人打过的月擂第三轮!太精彩了……” “第三轮没有武器选项,纯粹白打,无邪用了上百息,堪堪赢了……” “破晓也赢了,才用了几十息……” “第四轮,无邪和破晓的速度都慢了,但打斗依然精彩……” “第五轮,无邪受伤了,好在有惊无险,干掉了对手……” “破晓伤得更重,不过也战胜了对手……” 擂场内初时还人声鼎沸,随着无邪和破晓进入第六轮,也就是最后一轮,变得鸦雀无声,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正在见证一个历史的诞生! 包打听又一次出现在擂场门口,对着一双双激动和忐忑的眼睛,声音都异样地高亢了:“无邪杀掉了她的最后一个对手!就看破晓了,他的状态并不好,强弩之末……” 大多数押无邪的赌客不由欢呼起来。 却有个赌客忍不住问:“若是破晓也胜了,那该怎样?” 众人刷地安静下来,是的,这种情况从未出现,到底该怎样呢? 场内,擂台上,已经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破晓,正和自己的最后一个对手抱在一起,翻滚撕打,血花四溅,看客们几乎都分不清那缠在一起的两个躯体谁是谁了? 直到最后,两个躯体终于不动了,其中一个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抹了一把沾满污血的脸,露出一张狰狞扭曲的少年面孔…… 破晓做到了!如愿破开了自己和无邪的生死局!他想仰天大笑,奈何连出声的力气都没有了。 今晚连杀了六个醒血尸魃,虽然在无邪上场时可以打坐调息,但再强的身体也有极限,若是还有第七个,只怕他也只能学习下旬头名,当场自杀了事。 “哎呀,少年郎赢了,可是又没有赢。他和无邪创造了历史,杀光了月擂的所有对手。奴家头疼了,和他的赌约该怎么算?两位擂手又该怎么定胜负呢?只能交给鬼社定夺了……”林清儿一边说着,一边走上擂台。 台下忽地爆发出雷鸣般的击掌喝彩声,输赢固然重要,但无邪和破晓的精彩表现和顽强斗志已征服了所有的看客。 几个提桶的保丁快速上台,清理台面,做好善后。 林清儿毫不嫌弃地站到衣不蔽体、血迹斑驳的破晓身边:“还能坚持?” 破晓点点头,虽然体外伤看着吓人,但还不至于倒下,而林清儿接下来的话更让他精神一振:“有请无邪,让这两位不分上下的擂手,同台面众……” 破晓又惊又喜,心中生出冥冥之中天注定的感觉,自己和无邪如果要重逢,没有谁可以阻拦! 满场再次欢呼,在炽热的氛围中,破晓看着那张梦中的清新面庞从台侧缓缓升起,就如心中的太阳,无比的耀眼。 这一刻,他的世界只有她了,所有的人只能成为遥远的背景,包括近在咫尺的林清儿。 无邪同样一身血迹,甚至脸上也有尸魃的抓痕,但精神比破晓要好,她慢慢地走向台中央,肩头在微微颤抖,她此刻的内心,也和破晓一样激动吧。 两人分立在林清儿的两侧,此时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这对少年男女的身上,居中的花魁娘子,反倒被看客们所忽视了。 林清儿并不以为忤,反而玉成美事,轻轻吟唱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上古时期,少年若是喜欢少女,尽可牵其手。她若是不拒绝,便是琴瑟共鸣。破晓,你敢牵无邪吗?” 破晓的脑袋嗡地一声,他一直想跟无邪见面,更想找机会表明心迹,没想到殚思竭虑而不得,得来全不费工夫。 上天就这么把千金难买的机会送到面前,自己要不是不抓住,那就是十足的傻瓜了。 仿佛故意制造机会似的,林清儿快步下台,只留下这对少年男女站在台上。 “牵呀……干弟弟牵呀……”台下的小桃红第一个喊出来,顿时一片附和,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牵!牵……” 破晓“顺水推舟”地上前一步,大胆地牵住无邪柔软温暖的小手,她略一扭捏,就随着他高高地举起,面向所有的看客。 满场哗然,谁没想到破晓真的敢牵,也没想到无邪真的没有拒绝,现在毕竟不是上古。 谁也不知道,这已是这对少男少女的第三次牵手,也是他们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次牵手。 虽然跟破晓设想的表露心迹截然不同,但这种当众牵手何尝不是更大胆、更直接的表白,小娘皮倒是无心插柳做了一件大好事啊。 自牵手之际,破晓和无邪一直面向台下,并没有看彼此一眼,也没有说任何话,但那流淌在心底的重逢之情,渗透到彼此的身体发肤乃至灵魂深处。 然而这美好的一幕,很快被林清儿在台侧的一席话破坏了:“列位看官,奴家刚接到鬼社知会,今晚的月擂虽然创造历史,但也有旧例可循,在季擂中曾有过这般情况。因循旧例,两名擂手须进入天空擂台一决生死,已押注者届时见分晓。鬼市开擂以来,上一次启用天空擂台,还是十五年前,盛况空前。没想到今儿又要重演,而且是如此般配的一对少年男女,这一战,必定精彩无双。欲购擂劵者从速,到时临近大城的好多贵客一定会来抢券的……” 林清儿的这一席话,再次点燃了全场的氛围,看客们顿时炸窝了:“何时开打?多少钱一券……老子想起来了,据说天空打擂跟神仙打架一般……想想这两个看对眼的少男少女怎么杀对方就让人兴奋呀……” 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就是人类残酷的天性。 “时间待定!券价待定……”林清儿又施施然上台,笑吟吟地回复,很满意看客们的炽烈反应。 而当事者之一的破晓在那一刹那,大脑一片空白,浑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结果,自己要和无邪还要再决生死,而且是直接对战? 他好比一下子从山之巅跌落海之底,刚刚飞上云端的心犹如坠入了地狱一般,兀自高举着和无邪相牵的手,傻傻地转头看向林清儿:“我可以认输不?” 小娘皮莞而一笑:“当然可以认输,自杀即可,但无邪也活不了,天空之擂的规则:一人自杀,对手同死!” 听到这话,无邪被破晓牵着的手紧了一下,娇躯也是一颤。 或许,她刚才也动了跟破晓同样的心思。 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除非彼此有深仇大恨,否则没人会选择同归于尽。 这条规则之严酷,甚至可以说歹毒,不仅逼着擂手在擂台上用尽全力,同时也防止在最后关头,对手眼见活不了,以自杀来同死。 破晓的脸刷地白了,刚刚破了生死局,就又被所谓的旧例逼上了另一条绝路。 他才知小娘皮没安好心,故意撺掇他和无邪牵手,让两人互生好感,然后为看客上演一出相爱相杀的好戏,用心何其毒也! 但如果让自己真的跟无邪拼命,互置对方于死地,还不如自杀呢,一对相爱之人,生不能同生,死若是同死,也是死而无憾了。 仿佛猜到了少年的心思,自从跟破晓重逢后一直默默无语的无邪,终于开口了:“我心目中的英雄,是绝不会懦弱自杀的。破晓,我要跟你打!” “无邪……”破晓将目光转向这个救过他两次命的少女,语气艰难,第一次喊出她的名字,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着她的脸,虽然跟他一样脸色苍白,却依然是那么的清秀可人,是那么的温柔可亲,那双月亮一般的眼中,分明蕴含着只有两人才知道的情意。 破晓忽然明白,无邪所说的人间有赤子就是自己。 造物弄人,上苍将一份如此真挚的情感送到了他的面前,却又要他亲手埋葬它。 不!无邪,我的命是你的! 破晓痴痴地看着少女,好像两人认识了几千年似的,点点头:“我答应你,我跟你打!” 听到这话,无邪毅然决然地甩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跑下了擂台,在看客们的眼里,自是以为少女不欲跟破晓再有任何瓜葛,绝情而去。 破晓失魂落魄地看着无邪的背影,这一切来得太快了,他和她重逢的时间也太短了,而下一次见面,也许就是两人生离死别之时! 台下的看客们又是一阵幸灾乐祸的鼓噪,竞相对这个受到三位女神青睐的少年落井下石:“自杀吧,省的到时丢人现眼……可别自杀,老子还想看你在天空擂台上怎么死的呢……什么狗屁英雄!狗熊也……” 这时,又是小桃红第一个站起来支持破晓:“干弟弟,我拿出半生积蓄买你赢!你要给姐姐争气呀……” 跟她同坐一桌的翩翩公子,则摇着折扇,笑嘻嘻道:“红红,龙某只好跟你作对了,我双倍买无邪赢……” 。 第42章 抚顶 破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擂台,只知道自己已下定了必死的决心,让无邪赢!自杀不行,被杀总可以吧。 他孤独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地下长廊中,听着自己清晰的脚步声,第一次感到并不孤独。 十六岁的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也不知道何为男女之爱?但他已经知道,这就是爱,愿意为一个人付出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 当破晓回到自己的竹屋,豁然发现里面已然变了样子,是他熟悉的样子:一张红木高几摆在门侧,几步之外是一张铺着厚厚被褥的木床,正是他在草棚区那个家中的陈设,原样不动地搬到了这里。 一股温馨的感觉从心底涌上来,他本以为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小窝了,这是对自己打完月擂的奖励吗?小娘皮早已算准自己会活着回来。 刚刚在擂台上经历了人生的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令破晓更进一步看透了人性、看透了人心:这不过是小娘皮动的小心思,让他留念这打算告别的世界,从而打消死志,跟无邪拼个你死我活…… 是的,他打算为无邪去死的意志,台下的看客都看不出来,但一定瞒不过阅人无数的花魁娘子。 说起来,破晓这长么大,接触最多的女子,一个是无邪,另一个就是林清儿了。 两个女子在不同的方面,都帮助他快速地成长。 只不过,无邪对他是真的无邪,没有任何的功利心。 而林清儿对他不过是利用,因为他有利用的价值才帮助他。 破晓已经没有炼气的动力了,一头栽倒在熟悉的大床上,就如同以前每次拾荒归来,回到家的感觉一样。 怀里有个硬物硌了一下,他才想起辟谷丸还没有送给无邪,众目睽睽之下,也无法送出去,只能等下一次的相见了,也许是两人最后一次相见,这粒辟谷丸,就当自己给无邪的遗物吧…… 好久没有正经睡觉的破晓,就这么带着杂乱的思路,慢慢进入了梦乡,一夜无梦。 次日上午,太阳的温暖光芒照在了破晓的眼皮上,他醒了,但懒得睁眼,只想享受这份难得的缱绻。 不知过了多久,等到他终于睁开双眼,太阳已经到了头顶,一日最烈的阳光经过屋顶白纱的过滤,既不刺眼,也不炎热。 破晓还是没有起床,反正肚子也不饿,尿意也无,他就这样躺着看天看日看星星,一连躺了三日,一副彻底躺平等死的模样。 到了三日后的午夜,他正默默地数着天上的星星,忽地火把大亮,伴随着一声咆哮,一个尸魃从地板中央跃出。 破晓精神一紧,从尸魃的速度判断又是一个醒血尸魃,看来小娘皮终于沉不住气了,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激发他的斗志。 然而,破晓还是没有起床的意思,静静地等尸魃扑倒床上,就抬起一脚,将其踢飞出去。 虽然几日没训练,但他的身手并未退步,已形成了肌肉记忆,甚至不需经过大脑,就能自主做出反应。 尸魃不甘心地嘶吼着,再度扑上来,又被破晓一脚踢飞。 如此几个来回,破晓玩儿似的,将尸魃蹬来踢去,愣是保持躺平的姿势不动,这般日益圆熟的脚法,还是得益于小娘皮教他的白打三招。 就在破晓玩的不亦乐乎之际,屋中咆哮接连而起,一个又一个黑影冒了出来,居然先后冒出了四个醒血尸魃,争先恐后地扑上木床,欲要当成餐桌了。 破晓再也乐不起来了,一个懒驴打滚,翻下木床,躲开四个尸魃的合击,心知是小娘皮搞的鬼,他自是寡不敌众,本来打算凭借灵巧的身法,跟四个核尸在屋中绕圈游斗一番。 谁知“嘎噶”两声,被四个尸魃扑压的木床不堪重负,直接散架了。 突然看着曾朝夕陪伴自己的木床塌了,破晓只觉这个原本还有一丝留念的世界也跟着塌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情绪蔓延上来,他怒吼一声,不管不顾地也扑向了四个尸魃集中的木床残骸上,一人四魃满地打滚,斗做一团。 破晓疯若野兽,在尸魃群中拳打脚踢,甚至也学着他们乱咬一通,但双拳难敌四手,他很快被抓咬得不成人形,奄奄一息。 生死一瞬之际,不知打哪冒出四张黄符,刷地贴上了四个尸魃的额头,他们顿时定住不动,还保持着在破晓身上噬咬的姿势…… 破晓满脸满身都是血,有的地方都露出了白骨,疼的一动也不能动,他的视线穿过四张狰狞的面孔,落在星光灿烂的夜空,幻出一张清新无邪的俏脸,他拼尽全力挤出一丝笑意:“无邪,对不起,我可能跟你打不了……” 随着这个最后的念头,他感觉另一个自己脱离了身体,忽地扑向了漆黑的夜空,化为漫天的繁星,跟无邪的俏脸融为一体,就此化为虚无…… 不知过了多久,破晓迷迷糊糊中,感觉一双温暖的大手抚在自己的头顶,一缕暖洋洋、形同实质的气流从天灵盖灌入全身经脉,一如平时炼气,只不过来自外力,几乎是一刹之间,甚至比一刹那还短,就完成了一周天,实现了天人交互。 此前破晓的天人交互只能维持一刹那,但此刻不竭不息,仿佛无穷无尽,而且吸入的天地精华之气比他炼出更精粹,令他整个身心舒适之极,飘飘欲仙,这便是神仙的感觉了? 其实那只大手在破晓的头顶只抚了片刻,但带给他的感觉就是如此的神奇,当那只大手离开了好一会,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回到了人间。 紧接着,破晓的右眼皮忽然被一根纤细的手指翻开,他此时的大脑虽然有所清醒,但整个身子还是不听使唤,眼珠子一动不动,呆滞地看着上方。 就在这样的视角里,他看到了一张蹙眉惹人怜的绝美玉容,不是小娘皮是谁,她不无担忧地问:“师尊,他吃了肉骨丸,又得你灵气灌顶,怎么还不醒来?” 破晓听林清儿的担心不像装出来的,心中竟有点小小感动。 一个低沉而慈祥的男声响起:“此子生无可恋,这才灵智散失,为师已为他抚顶聚神,大约一时三刻便能醒来。玉儿,你怎地如此不小心,差点坏了我等大计。” 一向千娇百媚的林清儿竟嘟起小嘴,露出罕见的小儿女之态:“人家就是怕这小子寻死,这才以尸魃相激,没想到他真的不在乎自己性命,非要成全那个小妮子。” “成全便成全吧,但须确保他俩打完天空之擂。当年天机子不惜跌落一个境界,算出魃女三十年后觉醒人间,就在此地。几大修仙宗门这才放任尸魃横行,不管天下生灵涂炭,并在此建了鬼市,设下擂台,以此吸引魃女。如今‘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五大预兆已现其二,我们万万不能横生枝节,以免泄了天机。一旦魃女觉察远遁,我等三十年辛苦就白费了……” 。 第43章 天机 破晓就在半迷半糊中,无意中听到了林清儿和她所称“师尊”的对话,虽然对话并不长,却震撼之极,揭示了一个惊天之秘:似乎世间真有仙人,他们本可消灭尸魃,拯救苍生,却因为什么天机、大计和“魃女”,对这场持续了三十年的人间浩劫坐视不理。 鬼市鬼社和斗魃打擂都是仙人谋划的一部分,自己跟无邪要打“天空之擂”似乎也成了其中一环。 为了所谓的大计,竟然要牺牲无数的黎民百姓,简直令人发指!身为天下苍生中的一个,破晓如何不义愤填膺?什么大计?大阴谋才是! 然而,慢说他现在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就是生龙活虎,在这等仙人密谋面前,也不过是蜉蝣撼树,望洋兴叹。 小娘皮和她的师尊,乃至鬼市三行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仙人了,难怪能拿出“太清功”这样的仙书,还有辟谷丸、肉骨丸这样的神药…… 破晓对自己所不能理解的那些异事,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而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人物——“魃女”。 旱魃、尸魃、兽魃、又冒出个魃女……显然彼此关联,此女到底是何来路?让这些仙人不惜犯下滔天之恶,谋划三十年,就是为了捉住她…… 破晓尚未完全清醒的大脑,忽然隐隐捕捉了一丝猜想,这猜想如此惊人,在心头翻起惊涛骇浪,他的大脑仿佛不堪冲击,再次失去了意识…… 当破晓再度醒来,感觉身子微微颠晃,脚步声声,呼吸的空气很熟悉,他试着慢慢睁开双眼,真的可以动了,透过微开的眼缝,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板上,前后两个保丁抬着,正走在地下长廊上。 很快到了庚号的位置,一路沉默的两个保丁停下来。 破晓便将眼睛闭上继续装晕,被两名保丁从木板上架起来,缓缓上升,然后将自己放到一处松软的所在,接着是两人离开的声音。 他这才重新睁眼,头顶白纱如雾,竹林清香怡人,天色微亮,正是破晓时分。 破晓一屁股坐了起来,转头四顾,有点意外的是,原先被尸魃压塌的木床已然恢复原样,竹屋也收拾干净,好像没发生过一人四魃的肉搏一般。 他下了床,活动一下手脚,恢复如初,仙家手段果然不同凡响。 以前,他虽然不信有神仙,但对民间传说中的仙人还是很向往的:他们高高在上,却悲悯众生;他们游戏人间,救苦救难;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但护佑黎民百姓…… 而现在,从小娘皮和她师尊那里听到的惊天之秘判断出,这些仙人全不关心人间疾苦,只为了一己之私,放任尸魃为祸人间,跟同犯又有何区别? 破晓再次想到自己的惊人猜想,若是让仙人们知道,只怕……只怕……他不敢想下去了。 他心情浮动之下,习惯成自然地就地打坐,开始炼气,不知不觉到了正午,刚好行气一周天,那一刹那的天人交互却令他意犹未尽,毕竟曾经沧海,被小娘皮师傅那一下抚顶,刹那周天,源源不竭的天地精气涌入体内,几欲成仙,何时自己修炼到这般境界? 破晓心中苦笑,下辈子吧。 无意中获悉了惊天之秘,又有了惊人猜想,反而更坚定了他的死志。 年仅十六岁的少年,已然饱经风霜,历尽坎坷,看淡了生死。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破晓激灵一下,自打住进竹屋后,如同坐牢一般,进出都走地洞,几乎忘了竹门的存在。 谁会敲门呢?破晓曾鼓捣半天,都不知道这个门怎么开呢,正做没理会处,门竟然被推开了,有人走进来。 他不由一呆,竟是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青衣小婢,进来先敛衽一礼:“公子万福,坊主有请。” “姑娘有礼。”破晓第一次被人呼作公子,虽然很不习惯,但也不会失了礼数,拱手还礼,心知小娘皮一定通过镜像看到自己醒来,就让丫鬟来请自己了。 他都懒得猜测她的用意,管他呢,去就去,权当放风。 “请公子随我来。”青衣小婢有意无意地瞟了破晓一眼,扭着身段转过身,婀娜前行。 破晓跟她对了一眼,居然一阵恍惚,才发觉小婢和林清儿竟有几分相似,只是没有那么千娇百媚,眉宇间多了丝冶丽春情。 他跟着小婢迈出了竹门,回首一排厢房,恍若隔世,虽然在竹屋中才呆了月余,他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竹林,但见小桥流水,映日荷花别样红,走过一条回廊,一座毗连兰桂坊主楼的阁室便出现眼前。 想到即将进入无数男人求而不得的花魁娘子闺阁,破晓波澜不惊,什么花魁娘子?蒙骗世人的幌子而已。 小婢引着破晓穿过一道珠帘,进了一间寝阁,香烛分列十数支,内设两座雕花小床,可坐可躺,上铺紫褥,一张香桌摆在中间,配两张红漆圆凳,边上有小炉,芳馨满屋。 如此奢华的陈设,令破晓腹诽不已,正是人间水深火热,仙人照享清福。 右侧的雕花小床上,正半躺半靠着一个素裙轻裹、不施粉黛的绝色美人,不是林清儿是谁,见两人进来,动也不动,懒懒地指了指另一张小床:“坐吧。” 破晓本想不卑不亢,奈何长这么大,第一次进入这等贵女居室,还是显得局促地在左边的小床坐下,褥子不软不硬,用来打坐正好,小娘皮挺会享受的。 小婢没坐,已忙碌起来,托出一个银盒,摆好一套银质茶器,跪在香桌前,取了一个茶饼,裹上白纸,用小银杵在木砧板上捣碎,再放在一个狭长的银槽内,用一个小银轮碾成茶末,又放入一个银萝中筛一遍,筛出极细的茶末。 这番流程相当繁琐,小婢的手脚却极为麻利,最后将茶末逐一撒入银盏中,拎起座在暖炉上的暖水釜注水,注得恰倒好处,每一杓水刚好注满一盏,一面注水,一面用银匙搅动,一丝不苟,动作优雅之极。 破晓的心中只有四字形容——“穷奢极侈”。 “坊主、公子请用茶。”小婢如此跪行,将两杯银盏一一送到两人手边。 破晓不习惯被人这般伺候,赶紧弯腰接过,正有点口渴,举盏一口喝尽,先苦后甜,甘美不可胜言。 林清儿却不像他这般牛饮,细品慢尝,浅浅抿了一口,赞道:“小青的茶艺又精进了。” 被唤作小青的小婢垂眉顺目,毕恭毕敬道:“都是坊主调教的好。” “你下去吧。”林清儿挥挥手。 “喏。”小青屈身行礼,迈着小碎步后退着离开了房间。 屋中只剩破晓和林清儿两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方又是绝色,即便破晓心无邪念,也未免心跳加速,小娘皮找自己来,到底所为何事? 。 第44章 揭秘 林清儿伸个大大的懒腰,姿势动人心魄,然后欠身盘膝,变成打坐的姿势,美目一闭,似在调息入定,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油然而生,淡淡地问:“你的炼气进展如何?” 破晓心道唤自己来就问这个?大可通过镜像传声呀,不过小娘皮确实问到他的心坎上了。 他之前炼气颇多疑惑,很想得到林清儿指点,她却爱理不理,现在主动问询,自是求之不得。 虽然破晓已心怀必死,连炼气都荒废了,但岂不闻“朝闻道,夕死可矣”,若是在临死之前,听得大道,也是人生美事,当即回道:“半日一周天,一昼夜四周天,就此停滞不前,不知为何?” 林清儿颔首:“凡人炼气,大多每日仅能通达一次大周天,你能通达四次,知足吧。不过……” 破晓明知小娘皮在吊自己胃口,还是忍不住上钩:“坊主姐姐快讲……” 林清儿媚眼半睁,冲破晓勾了勾手指,仿佛逗小狗般地示意他过去,又好像勾引男人似的,或者两者皆有。 破晓见状,小脸火辣辣的,明明心中不是很情愿,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来到了林清儿的榻前。 “打坐!”林清儿吩咐一声。 破晓看看她的小床,坐一人很宽,坐两人就显窄了,不过为了闻道,跟小娘皮挤一挤又如何?便要抬腿坐上去。 “想啥好事呢,在我榻下打坐。”林清儿玉面一红,媚眼一瞪。 破晓才晓得自己会错意了,讪着脸就地打坐,原本是习惯的,可是现在比小娘皮矮了半截,真像她榻前小狗,很是别扭。 林清儿却脸色一肃,抬起一只纤手,抚在他的头顶,吟唱了一句:“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破晓,若有机会长生不老,你会不惜一切吗?” 长生?破晓用做梦般的眼神看了看小娘皮,若说美色是天下一等一的诱惑,但在长生面前,也变成浮云了。 可以说,长生是人类的最高追求,古往今来,多少帝王宁可不要天下社稷,也要追求长生。 惜乎长生只存在于神仙的传说之中,不过眼前的林清儿似乎就是仙人,她说出的话自有几分可信。 但破晓偏偏知晓了惊天之秘、仙人之谋,自己不过是被利用的一枚小棋子,怎会轮到这等好事? 小娘皮的用意不过是想他重燃斗志,免得影响了天空之擂而已。 破晓遂自嘲一笑:“长生固然好,但小的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想都不敢想,姐姐逗我呢。” 林清儿闻言,柳眉一蹙,恨铁不成钢道:“小子怎可妄自菲薄,眼下就有这个机会,就看你能不能抓住了。” “什么机会?”破晓倒想看小娘皮怎么哄骗自己。 林清儿卖了半天关子,终于揭开谜底:“只要你夺得今年的擂王,就可以加入一个修仙宗门,未来可期,长生有望……” “还有此事?修仙宗门又是啥?”破晓是第二次听到修仙宗门这个词,第一次是小娘皮的师尊提及那个大计出自修仙宗门,她居然透露一丝给自己,到底是何用意? 他心中不解,当然不敢说自己已听得一二,只能装糊涂。 林清儿略一沉吟,似在斟酌用词,避免对少年的冲击太大:“小子,你可知这世界分为人界天界,人界便是人间。天界在九天之外,是神仙的世界。修仙宗门是人界修仙的门派,只要修成正果,飞升成仙,就能长生不老……” 其实天界之说,在民间传说中并不陌生。破晓则从林清儿的话中听出了自己理解有误之处:“坊主姐姐,修仙宗门的人不算神仙,是不?” 林清儿一副孺子可教之态:“然也,他们介于人仙之间,在人界以方士、道人的身份居多,其实有个不为凡人熟悉的统称——修仙者。修成了仙,便与天地同寿。修不成,则尘归尘、土归土,跟凡人没啥两样。” 破晓又得悉了一条机密,原来谋划大计者只是修仙者,自己把他们看成仙人,属实高看了。 他这才有些相信林清儿的话:“我若得了擂王,加入了修仙宗门,也只是得了一个修仙的机会而已,并非就能长生不老。” 林清儿轻哂:“你以为这个机会很容易得到?这芸芸众生中,能够走上修仙之路的,寥寥无几,而能修炼成仙的,更是屈指可数。古往今来,亿万岁月,万亿凡人,也不过诞生了百十万神仙。不过,只要踏上修仙之路,就有凡人梦寐以求的好处……” 破晓没留意那些亿万之数的艰难,只记住了百十万神仙的成功,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少年心气上来,他们行,我凭啥不行?再听到最后一句,脱口问:“什么好处?” 林清儿瞟了他一眼:“修仙者每次进阶,均可寿命大增,最长可寿至三千岁。” “三千岁?”破晓怦然心动,就算当不了神仙,活了这么久,也跟神仙差不多了,正待详问,就听得门口一阵嘈杂,似乎小青正跟人争论什么。 林清儿玉面一寒,正待呵斥,就见珠帘被忽地掀开,一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语气夸张地叫着:“清儿妹妹,为兄可想死你了,这刚从宗门述职回来,首先想见的是你,小青丫头竟不识好歹,被我小小惩戒一把……” 宗门?破晓不由抬眼打量来者,有些吃惊,此人锦袍束发,油头粉面,一只耳朵上还簪着一枝黄花,更显浮滑,一看是个纨绔子弟,哪有半点修仙者的气质。 两相对比,小娘皮才是仙气飘飘。 “胡兄,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没见我正在待客吗?”林清儿一口打断了此人,语气冷淡,拒人千里。 “哎哟,我还以为是你的座下童子呢,什么客?”来人仿佛才看见破晓一样,上下打量着榻前打坐的他。 “胡兄去了个把月,还不知道打擂的最新战况吧。这便是即将打天空之擂的破晓。”林清儿又对破晓介绍,“这位就是食行首。” 食行首?破晓身子一震,想不到自己竟能见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市三行首之一,更想不到这个掌握鬼市命脉的大人物竟是如此德性? 不过他正在打坐,也不好见礼,再则看出林清儿和此人不对付,三则自己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又何必诚惶诚恐,便沉默以对。 “一个小小的擂手而已。”食行首压根就没将破晓放在眼里,毫不见外地在另一张小床上落座,“清儿妹妹,你我联姻之事考虑怎样了?对你我两家宗……可是有利无害。” “胡不为,我暂时不会考虑此事!”林清儿冷冰冰喊出对方的名字,下了逐客令,“我跟破晓正在商议天空之擂事宜,你请回吧。” 。 第45章 信任 “清儿妹妹,为兄这就走、这就走。”胡不为对林清儿不敢翻脸,陪着笑站起来,转脸将火撒到少年身上,“你一个蝼蚁,也配坐在清儿的裙下?” 敢情,破晓深感不自在的榻前小狗位置,还有人争?他的心气再被激发,头脑一热,忽地站起来,一屁股坐在了小娘皮的身边,冷眼看着胡不为,心里话,小爷挨着她坐又如何? 这一下,林清儿微微一颤,似乎颇感意外,不过她不仅不躲,还故意将屁股往少年这边挪了一下。 那边厢,胡不为的脸可就挂不住了,充满嫉恨地盯着少年:“你叫破晓是吧,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敢跟爷争风?” 若是往常,破晓绝不敢得罪鬼市的掌控者之一,但此刻他连死都不怕,就是天王老子也敢顶撞,反唇相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都看不出,真是枉为人子、枉为人子也!” 这话够损,胡不为的粉脸气得一阵白一阵青的,忽然抬起手指向了破晓。 原本看热闹的林清儿也当即身子一紧,玉手一掐,紧盯着胡不为。 破晓顿觉头皮发炸,似乎死亡随时会降临己身,好在这种感觉一瞬即逝,令他都怀疑是自己的错觉,就见胡不为仅仅指了自己一下,好似被堵得说不出话来,然后掉头就走,冲出了珠帘。 破晓暗暗心惊,相信刚才并非错觉,胡不为是真的想对自己出手,似乎弹指之间,就能令自己灰飞烟灭。 他这才意识到凡人和修仙者之间的差距,说是蝼蚁毫不为过。 此时林清儿也放松下来,忍不住发出娇笑,推了破晓一把:“小子,真有你的,能让胡不为吃瘪的凡人,你是第一个。” 她不知不觉说漏了嘴,证实胡不为确是一个修仙者。 破晓心中撇撇嘴,修仙者也不过如此,争风吃醋跟常人无异。 林清儿笑了半晌,才觉有些失态,忽然一脚将破晓踢下床,似嗔还怒道:“本姑娘的床榻,是你们臭男人随便上的吗?” 破晓揉着屁股站起来,似乎这才看清小娘皮的真性情,也不觉得受屈了,伏低做小地说:“坊主姐姐,小的刚才不是给你出气了,请继续授道。” “道可道,非常道。”林清儿白了他一眼,也下了逐客令,“老娘没心情授了,反正机会已给到你,好自为之。小青,送客!” 三日之后,午后,骄阳似火,擂场内的看客爆满,坐席区挤满了衣袍锦绣的豪客贵女,一看就是来自临近的大城,鬼市的富人则被挤到了站立区,因为这场十五年一遇的天空之擂,擂券的价格已然直追年擂。 除了因为稀罕,两个擂手也分外引人瞩目:一对原本互生好感的少年男女,却不得不进行生死搏杀。 擂场外的大街上,同样挤满了人,都在翘首以盼。 他们虽然没钱买券,却一样心系擂台,因为都下了赌注。 像这种五成赢面的赌盘不仅吸引了大小赌客,连不好赌的一般民众都忍不住押上一注试试手气。 买少女赢的人一多半,毕竟她的飞刀绝技出神入化。 买少年赢的人少一点,传言兰桂坊的红牌小桃红押了一半身家,虽然少年也不弱,但相比无邪,却令人不太看好,所以赔率较高。 破晓很想让小桃红押自己输,算是报答她的厚爱,奈何被小青送回竹屋之后,就与世隔绝,连递话的机会都没有。 他自然也不知道自己和无邪的这场天空之擂,都惊动了临近的大城。 除了赌场开出的盘面,据说好多大城的豪客贵女直接对赌,押上奇珍异宝,所以今日之鬼市,贵客云集,场内尚未开打,场外已暗流涌动。 未时初刻,一声锣响,天空之擂正式开场。 但见光线陡暗,台上台下一亮一黑,一袭华服的林清儿居然凌空而降,飘飘欲仙,美若天仙,激起看客们的雷鸣喝彩。 天空之擂是什么样子?已经很少人记得了,但绝非设在天上的擂台。 据当年的说书人口口相传,就是人在擂台,如行在天,花魁娘子的出场似乎验证了这一传言。 “列位看官,奴家闲话少叙,请出今儿的两位正主:无邪和破晓!”林清儿没有喧宾夺主,没有多话,直接请出了两位擂手。 一对少年男女分别从擂台两侧同步出现,为了今天的大日子,都是装扮一新。 破晓身着绣了金龙的黑色武士袍,腰别短刀,分外英挺。 无邪则一袭莲花白袍,更显容貌清秀。 两人黑白相对,缓缓上台,虽不如林清儿的华丽登场,却激起了更大的喝彩声。 自无邪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破晓的眼睛就没有离开她,他想把她的样子深深地刻在脑海里,作为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也是最美的记忆。 无邪一如以往的恬淡,澄净的目光在破晓面上停留了一下,又有些羞涩地避开他的直视。 少年男女没有生死将决的紧张,也没有生离死别的激动,表现的出人意表的淡定,令台下的看客发出阵阵叹息,这便是人间最廉价的同情心吧。 “破晓、无邪,你们准备好了吗?”林清儿待两人走到近前,相当残忍地问。 “准备好了!”破晓毅然决然地看着无邪,造物弄人,再见就是永别。 无邪没有出声,轻轻点点头。 林清儿自是不会轻易放过两人:“你们都签了生死状,也带了自己最拿手的武器,现在可有什么想说的?一旦开打,想说也没机会了哦。” 由于仅两人对决,说不定转眼便分胜负,要对得起看客们的擂券,毕竟好多都是花了高价买了转手的。 所以,开打前的叨叨也是增加看点。 破晓则趁这个机会说出早已酝酿好久的心声:“无邪,无论我俩谁生谁死,都是上天的安排,活着的人一定要好好的活。这是我送你的临别礼物,一粒大补的小药丸。” 他说着掏出了装着辟谷丸的小瓷瓶,递给了无邪。 “好呀。”无邪终于开口,毫不犹豫地接过小瓷瓶,接下来的表现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居然直接拔掉木塞,毫无设防地将辟谷丸倒进了嘴里。 全场大哗,有押注她的赌客急的大叫:“当心有毒!”、“这小子可能玩心机……” 破晓也没想到无邪会当众服下辟谷丸,立刻想到这是她对自己无比的信任,分明在说:你给我的就是毒药,我也愿意服下! “无邪……”他痴痴地看着她不可方物的俏脸,依稀明白,这便是爱,爱便是对一个人毫无保留的信任。 “破晓……”无邪第一次跟他对视,清澈的眼底柔情似水,甜甜一笑,“等下不要手下留情哦。” 下面又有人大呼:“别中了美人计!”、“小子千万别手软……” 夹在两人中间的林清儿竟有些受不了了,一声脆喝:“话都说完了,身为管擂,我重申一遍今日规则:二人升天,一人落地;若是自杀,对手同死。天空之擂,现在开打!” 。 第46章 地老 随着林清儿的话音落下,她的身子沉下了擂台,而破晓和无邪的双脚竟然缓缓离开了地板,飘然而起。 而三面罗网跟着向上延伸,只抵上方白纱,变成一个高阔的擂台。 全场看客一片惊呼和喝彩,原来这就是天空之擂!擂台上的人可以飞起来,跟神仙一般。 身为当事者的破晓也大感新奇,感觉浑身轻漂,类似在水中漂浮,他试着挥动双手,果然上升更快,跟游泳的感觉差不多,却没有水的阻滞,因此动作并没有减慢。 这就是飞的感觉?只不过借助的是外力,不像鸟儿是凭借自己的力量。 他见猎心喜,虽然今日必死,但死前做一回飞天的神仙,也是死而无憾了。 破晓看向对面,无邪也跟他一样,双臂划动,发梢飘扬,犹如天外飞仙。 他无比温柔地看着她,看着这个此生铭记的少女,她是如此的近,他伸手可及;她又是如此的远,他仿佛永远也抓不到她。 少年少女仿佛两只比翼的飞鸟,悬浮在擂台的上空,彼此对视,情意难掩,看得下面的看客不无惋惜和感叹,好一对璧人,可惜即将你死我活。 破晓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让这一刻变成永恒。 然而一声锣响,击碎了这一美好的静像,提醒着台上的两人,你们不是花前月下,而是生死之斗! 破晓蓦地醒悟,该来的总要来,他忽然拔出短刀,随手一丢,却没有浮在空中,而是落在了地板上,证明这股漂浮之力只作用于人体。 台下的看客发出阵阵惊呼:“小子不想活了?” “早知不押你了。” “这下血亏了……” 这些自是押破晓的赌客。 另一边的赌客却不敢大意,警告无邪:“当心这小子使诈,他自知兵器不敌!” “别让他近身!” “当心苦肉计……” 破晓毫不理会看客嘈嘈,大喊一声:“看打!” 他的双脚向后一蹬,果然如游泳一般,产生了向前之力,右拳探出,飞一般地冲向无邪,势若闪电,拳头正中她的胸口。 无邪一声惨哼,倒飞出去,撞在身后的罗网上,张口喷出一泼鲜血。 看客们又是大哗,没想到一个照面,被多数人所看好的少女居然首先受伤,有人疾呼:“用飞刀!快用飞刀呀……” 又有人大嚷:“乘胜追击!乘胜追击呀小子……” 台上的两人好似没听到一般,沉浸在两人的世界里。 破晓不敢相信地看着自己的拳头,生出恨不得砍掉它的冲动,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厉害?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是前所未见的,换了自己也避不开。 显然,这是因为得到了漂浮之力的加持。 或许,这就是修仙者的厉害之处,在正常的人体之力之外,得到了其他力量的加持。 破晓看着无邪整个人如树叶一般地飘在空中,如同痛在己身,那一瞬间,他几乎要不顾一切地扑过去,抱起她。 无邪就在这时抬起了头,抹去嘴角的血迹,莞尔一笑:“破晓,变厉害了!” 那富有磁性的清脆声音提醒了破晓,他必须早点死,不能再让她受到伤害,虽然此刻让她受到伤害的人正是他! “我们再打!”破晓说着,身子旋转而起,双脚像个陀螺似地踢向她,这般高难度的动作,在正常的世界决计做不出。 无邪这一下有了防备,一个后空翻,刚好躲过他的螺旋踢,身子落在他的下方,一脚上撩,正中他的腹部。 破晓也是一声闷哼,五脏翻腾,身子疾速上升,后背一下子撞在了顶部的白纱上,只觉一股柔和之力托住了背部,令五脏归位,顿时舒服了。 “打呀!”无邪一声娇叱,脚一蹬,向上掠来。 “打就打!”破晓一翻身,居然倒立在白纱上,毫无头重脚轻之感,果然在这个空间里,是不分上下颠倒的。 他一把抓住了接近自己的无邪,一个抱摔,和她在空中翻滚起来,在这零距离的接触中,彼此四目相交,鼻息可闻。 他强忍着内心的无数话语,低声逼出两个字:“出刀吧!” 破晓希望自己死在无邪的飞刀下,一刀封喉,死的毫无痛苦。 但如果她也不舍杀他,他只能用一个比较痛苦的方法自我了结了,而且要看起来是被无邪所杀。 毕竟林清儿强调的那一条规则——“若是自杀,对手同死”,就是防止两人牺牲自己,成全对手。 破晓说着一拳打在她的小肚子上,虽然有意地收了一半力气,无邪还是痛得一皱眉,一肘子反打在他的脸上,他疼得一松手,两人再度分开。 他再次发动进攻,身子一张,双腿绞向她的小腿。无邪脚尖一点,身子轻飘飘弹起,落到一边。 破晓一个跟斗,又是一拳打出,刚才还有所保留,现在可是全力攻击了,希望逼无邪出飞刀。 无邪在空中跳挪腾移,依然空手白打。 两人在罗网内打得翻天覆地,汗珠飞淌,下面的看客们看得眼花缭乱,喝彩连连,值回擂劵了。 破晓忽然觉得就这样跟无邪打到地老天荒也不错,打到酣处,他一拳逼退无邪,正欲抢攻。 无邪凌空倒翻,落在了另一边,手中已多了一把亮闪闪的匕首,甩手一掷,一道银线射向他的咽喉。 当看到无邪取出匕首的那一刻,破晓心中一喜,虽然还有些留恋这并不美好的世界,但最留恋的还是眼前的少女,为了她活,他必须死。 在无邪出手的一霎,破晓一动不动,坦然赴死,在生死之间,他的感知再次变得极其敏锐,时间仿佛变慢,可以清晰地看到匕首在空中划过的痕迹,并预判出落点的方位。 破晓却毫不躲避,视线直接越过了匕尖的锋芒,落在对面那张清纯无邪的俏脸上,欣慰一笑:无邪,如果有来世,我们再见…… 无邪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脸上,时间仿佛停止,她嫣然一笑,忽然小嘴一张,发出一声短促的轻叫,又尖又细,似曾相识。 落在破晓的耳中,好似炸雷一般,令他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他的身体好像不受控制一般,确切地说,是受到别人控制似的,突然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角度一折,那把匕首几乎擦着他咽喉的肌肤飞过。 在破晓敏锐的听力中,匕首好像射中了身后的罗网,发出“蹦”的一声,然后带着迅疾的风声弹了回来,而且是沿着原来的轨迹,速度更快,在他的咽喉毫厘之外又留下一道锐利的杀气。 当破晓的身体复位,恢复自主,他的双眼忽地瞪大,难以置信地看到对面无邪的胸口正绽放一朵越来越大的血莲,原来那把弹回的匕首正插在她的心窝。 破晓目眦欲裂,撕心裂肺地大喊一声:“不!” 。 第47章 女魃 破晓猛地扑过去,一把将无邪抱在了怀中,看着她胸口不断扩大的血莲,眼见不能活了,他悲痛欲绝,手足无措,明明是自己准备死的,怎么变成了无邪? 她惨白的俏脸居然还有一丝笑意,温柔地看着他,声音微弱,断断续续地说:“破晓,你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真心对我、愿意为我去死的人……我怎么舍得你去死……我要让你活……活的比所有人都长……” 她说到最后一句,嘴巴已然抿住,即便跟她头脸相依的破晓,耳朵都听不见,但他的心却是听到了,也不知是不是幻觉。 破晓的心都碎了,突然之间理解了一首上古诗歌,大意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其实先死的那个是幸福的,后死的那个才叫痛苦,痛不欲生。 两人依然漂浮在半空,台下的看客已经炸了窝,有人高叫:“不算不算,无邪是自杀!这小子应该同死……” 立刻有人反驳:“破晓明明技高一筹,躲过了飞刀,才令无邪死于自己的刀下,怎么算是自杀……” 更多的人嚷嚷:“无邪死了,破晓赢了!赢了就是赢了……” 破晓完全不理会身外的世界,泪流满面,流着鼻涕哭喊着:“无邪、无邪!你别死……” 怀里的无邪好像听见了他的呼喊,原本失去光泽的双眼好像回光返照一般有了色彩,一只手忽然抬起,一下子拔出了胸口的匕首! 随着匕首的抽出,一道血剑射向了空中,穿透了白纱,洒向四方,她跟着反手刺向破晓的心窝。 刚刚还在争论的看客们又是一片大哗,没想到天空之擂一波三折,眼看破晓赢了,瞬间又变成了同归于尽的平局! 破晓只觉心脏一痛,内心反而无比愉悦,这个世界已无所留念,可以跟无邪一块死,才是“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幸福。 他的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绿水青山,杨柳依依,破晓悠闲地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晒着太阳,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甚是逍遥。 边上的池塘里,蛙声阵阵,一头老牛在洗澡。 天上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放牛娃,今个又带啥好吃的给我啊。” 便见一个白裙飘飘的小仙女从天而降,轻盈地落在破晓的身边,说也奇了,自她出现的那一刻,天都亮了几分,原本怡人的气温也有点热了。 小仙女充满灵性的大眼睛如秋水含山,鼻尖翘挺,尖尖的下巴,红嘟嘟的小嘴,很是天真俏皮,不是无邪是谁? 破晓毫不惊异地坐起来,咧嘴一笑:“这是俺娘做的油饼。” 在他的潜意识里微微一愣,娘亲还活着? 但这个念头破晓只是一闪而过,就从怀里掏出一张荷叶包裹的油饼。 无邪欢喜地接过,张口就咬,才吃了几口,她忽然脸色一变:“这饼不对……” 但她只说完这话就昏倒在地,那头老牛蓦地变成一个牛鼻子老道,对着破晓赞道:“做的好,抓到了这个女魃,为师言而有信,纳你为徒!” 女魃?破晓的潜意识里好像听过这个词,但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再听到老道的最后一句,破晓大喜,扑通拜倒在地,连连叩首:“牵牛拜见师傅,牵牛愿为师傅效犬马之劳……” 牵牛?我不是破晓吗?破晓这才明白,自己并非自己,眼前也非自己所处的世界,好像是梦境,又是那么的逼真。 尤其是无邪,好像复活了一般,他此刻才感到惊喜,可随即又懊恼不已,因为自己帮老道抓到了她。 女魃——她就是魃女?跟自己的惊天猜想不谋而合,可是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自己不是死了吗?跟无邪死在一起了…… 随着这个念头,破晓的眼前一阵恍惚,景象又变。 破晓躺在一座破庙中,庙外大雪纷飞,庙内也到处漏雪,他衣衫褴褛,身上盖着一堆稻草,冻得瑟瑟发抖,吐出的热雾气若游丝,眼看不行了。 就在此时,一片光亮出现,所到之处,雪融地干,温度上升,破晓感觉到了热度,立刻不抖了,眼中也现出了希望之光。 果然,光亮中缓缓走出一个清秀无邪的少女,怜惜地看着破晓:“采臣,三十载未见,你怎么潦倒成这个样子。” 破晓一愣,谁是采臣?但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他痴痴地瞧着眼前的人儿,不是无邪又是谁:“我临死之前,还能见你一面,此生无憾了。” “采臣,我既然来了,你就死不了。”无邪甜甜一笑,取出一粒晶莹的丹药,毫不嫌弃地送到破晓的嘴边,“快吃了它,百病即消。” 破晓闻言大喜,一口吞下,却一不留神咬了无邪的手指一口,她轻呀了一声,不以为意,眼中的笑意不减,忽然眉头轻皱:“你嘴里有什么?我……” 她只说完这话,就一头栽倒在地,庙后传来一阵苍老的笑声:“女魃,你终于落到了贫道的手里,哈哈,某飞升有望了……” 便见一个锦衣童子从庙后转出来,破晓立刻跪倒在地:“拜见仙师,小老儿幸不辱命,仙师答应我的延寿之药呢。” 童子将一个瓷瓶仍在破晓的脚下:“吃了这药,可延寿十年……” 破晓忽然对自己充满了鄙夷和痛恨,居然为了多活几年,就出卖了无邪。 但他随即醒悟,自己不是这个老儿,眼前只是又一个幻境…… 咦,自己为什么说又呢?恍惚之中,他好像经历了好多幻境,每个幻境中都有无邪,也有自己,确切地说,我非我,而是不同身份的凡人之身,但都跟无邪有过很深的纠葛,深得无邪信任。 然而,这些凡人却无一不辜负了无邪的信任,被一个又一个修仙者收买,将无邪出卖,利用各种欺骗奸诈的手段,令她中计被擒…… 破晓忽然理解了无邪临死前的那句话:“破晓,你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真心对我、愿意为我去死的人……” 眼前再次恍惚,而这一次出现的幻境,令破晓目眦欲裂,五内俱焚! 。 第48章 幻真 原来无邪一丝不挂地躺在一张青玉床上,通体发光,周围立满了高耸透明的冰柱,所在之处豁然是一座冰雕的大殿,寒气逼人,冰冷彻骨。 饶是如此,在无邪的数丈之内,不仅光亮耀眼,而且热气腾腾,不断融化周围的那些冰柱。 但那些冰柱却即融即冰,原来每根柱下皆盘膝打坐着一个道童,不断掐诀拍手印,加固冰柱。 而围绕无邪的三个不同的方位,等距离打坐着三个道人,皆背对青玉床,手掐法诀,头顶隐现一道光芒,跟无邪发出的光亮连接。 光芒闪烁,无邪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脸上的表情流露出痛苦,发出的光和热却越来越多,有些靠近的冰柱来不及加固,就化为冰水,而暴露在光热之中的道童,跟着一声惨呼,便化为灰烬。 时光流转,不知过了多久,笼罩无邪的光亮愈发耀眼,冰殿之中的冰柱消融殆尽,道童皆无幸存,除了三个道人,道袍皆湿,维系着头顶的光芒。 其中一个道人勉强开口:“师兄,女魃的重生之力被我等和历代前辈们一再攫取,日趋减少,她愈难控制体内光热,每重生一次,引发的旱灾越巨,人间越苦,小弟颇感良心不安。” 另一位道人哂笑:“只要我等飞升成仙,管他身后赤地千里。” 第三位道人则遗憾道:“可惜我等费尽周章,攫取的重生之力仅够一次重生,才多了一次渡劫的机会,成仙的概率依然很低……” 说话间,无邪身上的光亮已如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偌大的冰殿开始融化,三个道人不再说话,一边运功抗晒,一边拼命吸收重生之力。 随着无邪身上的光亮越来越亮,忽地爆开,将触目所及的一切都淹没在雪白的光里,耀眼至极。 破晓本能地伸手挡住双眼,随即感到了炽热,穿透身体每一处的炽热,毁灭一切万物的炽热! 他看到了遮在眼前的手化为骨骼、化为虚无,吓得惨叫一声,顿时醒来,眼前一面黑暗,仿佛至亮之后的至暗。 破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回想起最后一个幻境的情形,对那三个伤害无邪的道人痛恨之极,脱口骂了一声:“你妈呀……” 他忽然住口,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不是一个人,周围还有一个人。 周围是哪,他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的竹屋,那种熟悉的竹林气息一丝也无,却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 破晓才想起来,无邪将插过她心窝的匕首又戳进了自己的心窝,自己肯定已经死了,现在应该到了死后的世界,也是传说中的冥界,暗无天日,一如眼前。 或许,这是又一个幻境,但不同的是,这个幻境里没有无邪。 他下意识地抬头四顾,隐隐看到一个黑影坐在对面,似乎正在盯着自己。 破晓毛骨悚然,眼前的一幕,如幻如真,似梦非梦。 “你……是谁?”破晓颤抖着喊了一声,毕竟,传说中的冥界是很可怕的。 眼前依旧一片漆黑,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在幻境中? “你在做梦。”那个黑影忽然开口说话,声音温和,又带着说不出的沧桑,是个男人。 不知怎的,这个声音令破晓很安心,他的浑身放松下来,喃喃自问:“是吗?” “没错,你在梦里一直喊着无邪,她跟你说了什么?”黑影好像真的进入了他的梦里。 “她跟我说……”破晓想了想,却不知道怎么说,无邪确实在每个幻境都跟自己说了话,除了最后一个幻境。 但她又不是对他说的,她是对另外的人说话。 破晓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坐不起来,真的像做梦一样。 “破晓,不着急,慢慢回忆……”黑影循循善诱,似乎想深入他的内心。 “哦……”破晓感觉不太对劲,因为在幻境里的自己,不叫破晓,而是各种不同的名字和身份。 他隐隐想到了什么,忽地一咬舌尖,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一下子坐了起来,恍然大悟,厉声喝问:“这不是梦!你到底是谁?” “嘿嘿,好小子,我没看错你,你是少数几个能抵抗我迷魂术的凡人。”黑影被斥,并不生气,反而笑起来,“可惜有人要保你,否则搜魂术一搜,你什么秘密都瞒不住。不过然后你就会变成一个白痴,失去利用的价值。你应该很庆幸,自己还有利用的价值……” “我没死?”破晓也彻底清醒过来,什么迷魂术、搜魂术,一听就不是什么好来路,心脏中刀的自己居然没死,也只有修仙者才有这样的本事吧,他的眼睛忽地一亮,带着一线希望急急发问,“无邪呢?她是不是也没死……” “你倒是个痴情种子,可惜无邪竟死在你的手里,她戳你心脏的那一刀,刚好偏了少许,否则,即便我身为药行首,也救不回你一个凡夫俗子!”黑影的声音依旧谦和低调,但他的话却将破晓震的头脑发蒙。 无邪终究还是死了,破晓其实并没有太伤心,因为最后一个幻境传递给他的信息太震撼了,那才是捅破天的秘密,如果这个秘密是真的话,无邪可以重生,也就是说,自己还有再看到她的那一天,前提是,自己要活到她重生的时候。 毕竟幻境都很短,破晓并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但这一点,足以让他对这个世界重新有了牵挂,他不仅打消了死志,而且还要好好地活,活到跟无邪的重逢之日。 有了生的动力,他对这个世界重新有了敬畏,包括可以左右他命运的人。 破晓吃吃地问:“你救了我,药行首?” 他并非不信,相信此人就是药行首!只是突然有种想哭又想笑的感觉,自己有这么幸运吗?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市三行首一一自己已然见了两个。 而林清儿几乎可以代表水行首,也就是说,自己这个无名小卒,跟三行首都发生了关联。 “正是鄙人。”黑影拍了两下手。 破晓的眼前顿时一片光明,他愣愣地看着暴露在光亮中的黑影,这——就是药行首? 。 第49章 仙根 灯火通明,但破晓依旧看不清药行首的样子,他一袭褐色锦袍,梳着道髻,戴着一副木制面具,盘膝打坐于一个蒲团上。 周围像是一个药铺,只不过比一般的药铺要大,正面一扇木门,两盏长明灯分挂左右,其余三面墙皆是及顶的褐色药柜,由密密麻麻的小抽屉组成,屉门上贴着药名标签。 破晓则坐在一张褐色小床上,下面铺着垫子,上身光着,可以看到胸口已无任何疤痕,仙家手段果然高明。 不过想到幻境中那些人对无邪所做的卑鄙之事,他对修仙者已然没有任何好感。 破晓自是想明白了,那些幻境应该来自无邪的前世记忆,不知怎么到了他的大脑之中,做梦一般地看了一遍。 他也由此了解了无邪的前世今生,她似乎是来自天界的天女,体内拥有光热之能,还有重生之力。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的重生能力被人间的修仙者惦记上了,可以增加飞升成仙的几率。 所以一代代的修仙者,用尽各种手段捕捉无邪,只是为了抽取她的重生之力,全然不顾无邪因此无法压制体内的光热,给人间带来旱灾。 而无邪每次被抽取重生之力后,就会死而复生,开始新一次的循环,人间的旱灾因此不绝,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这一次大旱三十年,就是历代修仙者种下的恶果,却被黎民百姓承担了。 现在鬼市的这帮修仙者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 只不过这一次的无邪大概吸取了前多少世的教训,一直没有被修仙者抓到,甚至连身份都不明,只有破晓窥探了一丝天机。 但他开始也只是怀疑,直到无邪借他的手自尽,从而看到了无邪的前世记忆,他才确认她就是魃女,也大致了解了前因后果。 而为此谋划三十载的当代修仙者,还被蒙在鼓里,他们显然没想到无邪就是魃女,否则才不管破晓会不会变成白痴,也要搜魂他。 他们之所以认为破晓还有利用价值,就是为了让他继续打擂,直到魃女觉醒现身。 破晓的脑袋前所未有的清醒,瞬间想清了自己的处境,忙露出感激之色,对着药行首的面具之脸拱手致谢:“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感谢药行首大人救命之恩,日后但有差遣,在下当效犬马之劳。” 这番马屁话说的如此之溜,这要感谢幻境中那些忘恩负义、出卖无邪的小人。 “你既有心,我还真有事找你。”药行首淡淡道,毫不掩饰挟恩图报的意思,“破晓,我看了你的几场打擂,你很有潜力,现在已然进入了季擂。你跟水行首那边签的的全擂吧,而我要你做的事,需要你先夺得擂王再说。” 破晓一呆,没想到药行首也如此看好自己,林清儿为激发他的斗志,早已提及赢得擂王的好处——加入修仙宗门。 其实现在的破晓已不需要被人激励或鞭策,他不止重燃生念,更想和重生后的无邪重逢,所以只有擂台登顶一条路。 三方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 破晓一阵沉默,犹犹豫豫地说:“大人,不是小的不愿效力,而是我有自知之明。这次侥幸赢了无邪,勉强进了季擂,暂时保住小命就不错了,哪有本事争什么擂王了……” “少年岂能不轻狂?破晓,如果我说,能帮你夺取擂王,你信不?”药行首平和地问,仿佛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是吗?”破晓眼前一亮,难掩心动。 “本来,无邪是我看好的人选,原以为她天赋上佳,所以没有额外帮她,现在看来,是我错了。”药行首轻叹一声。 破晓一阵黯然神伤,明知无邪可以重生,但再见之时,却不知是多久之后,而且,她还是以前的她吗? 无邪的记忆幻境提及重生的信息并不多,所以他并不知重生后的她到底是什么状态? 药行首看到少年难忘旧情的模样,似有感触地摇摇头,忽然语气一转:“破晓,你一定练了太清功了吧?” 破晓微微一惊,药行首竟连自己练了太清功都知道,难道是小娘皮透露的? 按说他们虽然为了同一个目标联合在一起,但彼此之间还是会勾心斗角才对。 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她每一次被凡人出卖,为阴谋诡计所擒,很少看到几方修仙者同时出现,一般只有一方独占胜果。 “大人如何晓得?”他故意这么问,不啻承认了。 “你在天空之擂上,最后避开无邪的绝命飞刀,已超出了凡人的极限,只有炼气之人,才会有如此敏锐的反应。”药行首一语道出真相,但他所以为的真相,却非真相,因为破晓是被无邪的轻叫所控制,才避开那记飞刀。 破晓当然不会点破,一脸钦佩:“大人慧眼。” 没想到药行首接下来的话,真的令他吃惊了:“可你知否,太清功必须具有仙根之人练之,才能进阶精境。你只是一介凡人,林清儿哪怕用秘术助你,也难以炼气入门。” “何为仙根?何为炼气入门?”破晓不由瞪大双眼,林清儿从未提过此事,而药行首的判断,似乎说中了他的炼气之困。 药行首带着笼络的语气道:“呼吸颅间入丹田,玉池清水灌仙根。所谓仙根,好比体内有个泉眼,法力如水,汇入泉中,得以储存。凡人体内则好比一块旱地,即便经过苦修,也能修得一丝法力,却无法储存,犹如滴水落地,消散无踪。炼气入门便是一息一周天,我观你最多半日一周天吧?” “大人所见极是!”破晓不得不佩服药行首的眼光,想想半日和一息的差距,已不止是云壤之别,用沧海一粟来对比还差不多,这才是修仙之难,难于上青天吧。 药行首进一步阐述:“有仙根者,炼气入门手到擒来,炼气进阶水到渠成。而没有仙根的凡人,练一辈子,除了感知超出凡人,也不过能延寿十数年而已。” 破晓显得迫不及待,声音发颤地追问:“大人能让小的入门进阶?” “入门没问题,但进阶就全靠你自己了。”药行首的声音带着傲然。 破晓大喜,居然纳头就拜,却是从无邪的记忆幻境中学来的:“望大人成全小的。” “呵呵呵……”药行首发出有些难听的笑声,显得很满意破晓的态度,“你帮我做事,我怎会亏待你?何况帮你就是帮我,你能炼气入门,就有望夺得擂王,才好帮我做一件大事。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有得必有失。你毕竟是个凡人,炼气入门乃是逆天改命,总要付出代价……” 。 第50章 如此 破晓心头一跳:“什么代价?” 药行首手一翻,掌心已多了一个小瓷瓶,比林清儿所给的瓷瓶要大一点,徐徐道:“这是我精心研制的洗经伐脉丸,凡人只需按时服下三粒,便能炼气入门,达到炼气一层,而代价就是,每一粒丹药减寿十年。” “减寿三十年?”破晓沉吟起来,却是想到了无邪临死前的话,说他会活的比所有人都长,她可是天女下凡,一诺如天。 药行首以为破晓犹豫,就安抚他:“只要你炼气入门,就成为修仙者了,努努力,总有机缘找到延寿之药,甚至在大宗门里就有这种丹药,只要做出一定的贡献就能得到相应的赏赐。” “是吗?敢问大人,修仙者的修为如何区别,寿命又是如何?”破晓还是不肯一口答应,显得很踌躇,说白了,就是惜命怕死,倒也符合险死还生后的心理变化。 “怎么,林清儿没跟你讲过?”药行首有点诧异,随即踩上一脚,“看来她是对你打算用完即弃,所以没跟你说太多。修仙者自有上下高低之分……” 药行首为显坦诚相待,一五一十地跟破晓讲了修仙界的一些常识:修仙者分为四大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炼气期、筑基期、结丹期和元婴期,再往上便是渡劫飞升,得道成仙了。 至于修仙者的寿命,炼气期跟常人无异,筑基期接近三百年,结丹期可活五百年,迈入元婴期就能活到一千岁,若是修炼至元婴大圆满,寿命可达三千岁。 而跟破晓息息相关的炼气期又分为九小境界,由于修仙者汲取的天地灵气越多,修炼的法力便越高,所以炼气期的小境界通常以行气周天数划分。 炼气一层便是一个呼吸一周天,即一息一周天,炼气二层是一息两周天,以此类推,炼气九层便是一息至少九周天。 “这般复杂?”破晓不由咋舌,没想到修仙的阶层如此之多,明白想抓无邪的修仙者应该是那些元婴,他们才有渡劫飞升的需求,也是人间最顶尖的修仙者。 “然也。”药行首接着讲,炼气九层的九是个虚数,可以是十周天乃至更多,也就是说,同样的炼气九层也是有强有弱,但只要过了九,就无限接近筑基了。 一旦筑基,就不需要借助呼吸炼气了,因为筑基之后的修仙者全身皆能呼吸,行气周天只需动念,便可汲取天地灵气…… 另有一种以修仙者体内的泉眼大小划分修为的方式,而泉眼的扩充又来自修炼储存的法力,两者互为循环,殊途同归。 修仙者随着修为的增高,法力的增强,泉眼会跟着扩大,变成小池,乃至湖泊。泉眼越大,储存的法力越多,修为也就越高。 最高境界犹如汪洋大海,便是法力无边了…… “这便是神仙?”破晓不由抬头看天,确切地说,是看屋顶,却是想到无邪就是坠落凡尘的神仙,不知为何流连人间,回不去天界。 “当然,我等不能好高骛远,先入门再说。”药行首干咳一声,将破晓从云端拉回地面,“赌坊是我的,每逢打擂之日,都会开出盘口。即将举行的夏擂,吸引了比往年更多的赌客,本来都是冲无邪来的,我可以大赚一笔。但现在,只能看水行首坐享其成了,不过等你夺得擂王之后,才有真正的大收获在等着我们……” “什么收获?”破晓索性打破砂锅问到底,直觉自己如果赢下擂王之后,并非只是加入修仙宗门那么简单,还会牵扯到仙人密谋,但问题是,只有自己知道无邪是魃女,而且她已经重生去了,修仙者的所谓大计岂不是一场空? “到时你就会知道了,总之我有好处,也少不了你的好处。”药行首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毕竟破晓现在都没有炼气入门,尚无资格问鼎年擂。 “好,相信大人不会诓小的。”破晓感觉火候已到,便干脆地起身上前,从药行首手里接过瓷瓶,算是达成协议。 “爽快,我没看错人。”药行首这才告之服用之法,“等你回到林清儿的地方,夜间无人之际,先服一粒,练至一个时辰一周天后,再服第二粒,练至半个时辰一周天后,就服第三粒,然后一鼓作气,直接练至一息一周天……” “如此?”破晓感觉好像过于容易了。 “如此!”药行首很确定地点点头。 “大人,要不你再多给小的两粒。万一差点火候,也可以找补一下。”破晓狠狠心,顾不得减寿的代价,想要确保成功,当然他最大的倚仗是无邪的承诺。 “小子,你以为是你送给无邪的大补丸吗,想多少有多少?”药行首颇有点肉痛地解释,“这洗经伐脉丸是我收集多年的灵草精炼而成,一共才炼出了九粒,三粒见效,如不见效,吃再多也无济于事。另外六粒早被人预定,无有多余。” “这么精贵?”破晓惊讶道,想想也是,这般逆天改命、令凡人踏入修仙之门的神药,若是放到人间寄卖,哪怕是减寿三十年,也会令人趋之若鹜,抢破了头。 药行首傲然道:“我所炼之药,药性控制精准,只要你的资质不是太差,三粒足以。你就安心准备季擂吧,等下林清儿会派人接你回去,你服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别被她看到,以免生出事端……” 交代完毕,药行首转身便走,毫不拖泥带水。 破晓坐回小床,看着手中的瓷瓶,想了想,管他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吃到嘴里的才是自己的。 当下,他毫不犹豫地拔下木塞,往手心倒出一粒晶莹剔透的药丸,形状跟辟谷丸、肉骨丸类似,但气味更为清香,闻着就心旷神怡。 他一把塞进嘴里,入口即化,却是极苦,他反而大喜,良药苦口,说明这药的药力很足,不过仔细感觉了一下身体,并无什么反应,看来只能在修炼中验证了。 药行首说等下有人来接自己,也不知要等多久,破晓索性往小床上盘膝一坐,呼吸吐纳起来…… 在相隔不远的另一间药房里,药行首坐在蒲团上,看着破晓的方向,好像能透视到他一样,微微点头,自言自语:“此子倒是果断,行事有自己的主见,我倒没看错人……” 。 第51章 镜像 破晓炼气伊始,便感觉到了不同,丹田比往日发烫,像个小火炉,烧的热气进入经脉,行气速度更快,药行首还真没吹法螺。 他练到酣处,感觉有人进来了,舍不得中断,闭目不理,继续行气。 接着便感觉小床被人抬起,似乎出了门,心一安,来人没有打扰自己,直接抬自己离开,跟乘坐步舆差不多,稍微有点颠晃,并不影响打坐。 破晓便不再理会外事,沉浸在炼气的世界中。 不知不觉完成了一周天,他感觉比往常要快,但快多少没有数,因为以往都是一练一昼夜,白日看日头,夜里听打更,比较好计时。 破晓睁开眼,不由一呆,竟没有回自己的竹屋,而是一间新屋子,边上还立着一个青衣小婢,正是林清儿的贴身丫鬟小青,见他睁眼,忙福了一福:“公子收功了。” “这是哪?”破晓诧异发问。 小青乖巧道:“此乃坊主的隔壁厢房,公子赢了月擂,自不用再住擂手区了。” 破晓眼睛一亮:“那我是不是可以自由出入了?” 小青掩嘴一笑:“那倒不行,需要坊主首肯才行。” “哦哦……”破晓撇撇嘴,不过是换了更高级点的牢房而已,而且住在小娘皮隔壁,万一她接客,岂不是很尴尬? 随即想到,花魁娘子不过是林清儿的掩饰身份而已,她一个修仙者,又怎会去接客? 不过跟她住的这么近,受监视的感觉很强烈,还不如竹屋自在。 “这是坊主为公子准备的辟谷丸。”小青取出一个小瓷瓶放在了茶几上,边上还有一壶冒着热气的茶壶配茶盏,小娘皮考虑的很周全。 “替我谢谢坊主。”破晓拱拱手,这才发现自己依然光着上身,不由尴尬道,“有劳小青帮我找件衣衫,如此不成体统。” “衣袍已放在床脚了。”小青的媚眼瞟一瞟破晓的胸口,“公子虽然年少,但体魄健美,让小婢饱了眼福。” “啊?”破晓小脸一红,竟不知如何接腔,正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转身拿起衣袍,手忙脚乱地穿上。 “公子若有何使唤,只须摇铃即可,小婢先行告退。”小青强忍笑意,屈身退下。 破晓这才仔细打量四周,跟林清儿的寝阁格局相似,只是陈设简单,一案一几,加上药行首那边带来的褐色小床,倒也清爽。 只是案上摆放着一面铜镜,提醒他这间厢房住过女子,也是,林清儿岂能让男子住在她隔壁,对自己的特殊待遇只怕另有图谋。 破晓寻思,看来以后不用跟尸魃训练了,距离季擂还有个把月,倒是有充足的时间打坐炼气了。 他希望自己跟重生后的无邪重逢之时,不再是一个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少年,而是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男子汉! 正是在这样的动力下,他前所未有地渴望变强、变强…… 正所谓修炼无日月,寒尽不知年。 不知不觉过去了半个月,除了小青偶尔过来探视一下,见破晓不是在打坐就是在打坐,便很识趣地没有打扰他。 这日入夜,破晓听得街上锣敲两记,梆敲二记,已是二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行气。 当锣敲三记,梆敲三记之时,到了三更,破晓也终于完成了一周天,达到了药行首所说的一个时辰一周天! 他压住内心的激动,赶紧张开全身每一个毛孔,去呼吸日月之精华,更惊喜的事发生了,以往一周天之后的天人交互只有一刹那,但今天竟维持了一小会。 随着天地灵气涌入四肢百骸,沉入丹田,破晓身心愉悦,忍不住睁开眼睛,此时已是午夜,室内漆黑如墨,他却发现周围的物件在黑暗中闪着微光,清晰可辨,这……就是传说中的夜视? 太神奇了!破晓没想到炼气还有这样的好处,《太清功》上没写,林清儿和药行首也没跟他提过。 他好奇地四处观望,发现案上的铜镜特别亮,忍不住集中目光在镜面,更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镜中竟然出现了林清儿的寝阁:只见一根香烛亮着微光,小娘皮穿着小衣,仅在肚上盖着薄被,四仰八叉地躺在雕花小床上,颠倒众生的花魁娘子竟是这般不雅睡姿,却又充满诱惑。 破晓一时面红耳赤,不知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不由看得仔细。 只见林清儿睡态娇慵动人,双目轻闭,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好似做梦一般。 破晓忽然想到了镜像之术,莫非这面铜镜就是媒介,那就不是幻象了。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他心中默念着,正想着要不要移开目光,却听得镜中竟然传来林清儿的梦呓,这便是镜像传声了。 破晓心想小娘皮此前就是如此监视自己的,没想到今日以其之道还施其身,倒是暗爽。 林清儿似乎在梦中跟人对话,又似自言自语:“小青愿意追随前辈……只求能赏赐一粒筑基丹……” 小青?筑基丹?破晓忽然感觉不对,好奇心上来了,越发集中目力,这才感觉床上的小娘皮虽然神似林清儿,但还是有些许不同,他正待仔细看去,可惜天人交互戛然而止,镜像跟着终止。 破晓回归了常态,兀自回味着刚才一小会带给他的惊喜、震撼和惊疑…… 他惊喜震撼的自然是夜视以及镜像的发生,显然铜镜只有在天人交互时才能看到镜像,凡人的眼里是看不到的,这铜镜自非凡间物。 令他惊疑的是“林清儿”的梦话,似乎她并非真的林清儿,好像是小青替代,再联想到二女确实有几分相像,几乎八九不离十了,如此以假乱真,自是修仙者的手段。 难怪这些天小娘皮一次也没来看过自己,原来留小青替身坐镇兰桂坊,自己不知忙啥去了。 至于小青梦话中的筑基丹,顾名思义是跟筑基有关,破晓现在连炼气期都没有入门,自是半点觊觎之心都难有。 他心惊的是,小青一个婢女,竟然也是修仙者,不知是炼气几层,那么小娘皮的境界只会更高。 破晓愈发渴望变强,用力地呼出一口浊气,从怀里掏出了药行首送他的小瓷瓶…… 。 第52章 真假 这一练,七昼夜一晃而过。 在此期间,破晓行气周天的速度一点点地递增,每次一周天后的天人交互时间却没有进步,只是持续一小会,大约五六息,夜间可以夜视,亦可观铜镜而镜像,不分昼夜。 于是乎,破晓原本不多的人生乐趣就多了一样,反过来监视“林清儿”,也就是小青。 几乎每隔一时辰的镜像,让他对小青的日常起居了如指掌,也看出了她如何变身林清儿的端倪。 她每次变身之时,只是原地一转,衣裙和容貌便一变,在小青和林清儿之间无缝变幻,若非有两次被破晓刚好看个正着,压根不敢相信如此简单。 也亏破晓如今知道了修仙者的存在,否则一定以为是妖法或鬼怪之术,只怕会当场吓尿。 他已留意到,小青变化的林清儿眉眼之间多了媚荡之色,倒是非常符合花魁娘子的身份。 还有就是小青颇有点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意思,过得甚是悠闲,每日除了睡觉就是泡茶,当然泡好了不忘给他端来一壶,没忘了丫鬟的本分。 破晓也见识到了小青的穷奢极侈,每日必沐浴一次,每晚掌灯时分,必摇铃唤人,片刻之后,便有两个龟公哼哧哼哧抬着一个大浴桶进来,里面盛满了热水,热气腾腾,还撒了一层花瓣。 两个龟公全程低头,放下浴桶之后,一眼也不敢看“林清儿”,就毕恭毕敬地原路退出,可想小娘皮平日积威之重。 如此多的洁净之水仅仅用来泡澡,简直浪费之极,破晓心疼的不行,不过钱是人家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他又心痒痒的,自己何时这么奢侈地洗一回澡? 其实破晓也知,若是摇铃召唤小青,让她也弄一大桶热水给自己洗澡,肯定没问题。 但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的他,才不会如此骄奢,就连小青放在床脚的换洗衣袍,他都没舍得换。 说也奇了,自从练了太清功,他的身上几乎闻不到异味,或许也跟吃了辟谷丸后排泄极少有关。 对于小青的沐浴,破晓初时还坚持非礼勿视,但他毕竟青春年少,哪怕心有所属,对女子的身体还是充满好奇,何况是这等尤物。 即便小青姿色逊色林清儿,但也属上等之姿,当然,他爱慕的无邪可是天人,不可同日而语。 由于小青每次泡澡皆一两个时辰,破晓几乎可以行气两周天,天人交互之下,铜镜近在眼前,想不看都不行。 偏偏小青有时刚好出浴,身材曼妙,又是林清儿的绝世姿容,看得破晓心神摇曳,血脉贲张,好在太清功有清心之效,他只需意守丹田,便能压下邪火。 他有时也奇怪为啥自己的房间有这面可以镜像的铜镜,或许小娘皮没想到他炼气进展神速,才大意了。 林清儿的床边自然也有铜镜,想来也有镜像,不过小青几乎很少照镜子,也极少梳妆,似乎对自己的容颜很有信心。 如此,到了第七日傍晚,功夫不负有心人,破晓终于完成了半个时辰一周天,进入全身呼吸、天人交互的玄妙状态。 破晓的目光先落在了铜镜上,看到了小青正在隔壁睡懒觉,这一次镜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一倍,大约十二、三息,身心的愉悦乃是凡人不能道也,这便是修仙的乐趣了。 他忽然想到,若是将铜镜的镜像之点放在室外,岂不是多了一个哨兵,可以用来观察放哨,窃听敌情,偷鸡摸狗、偷香窃玉也可,总之大有用处。 不过又想此乃身外之物,自己变强才是正道。 本来,按药行首所说,破晓现在就可以服用第三粒洗经伐脉丸,争取在季擂之前,炼气入门。 但他一来想巩固一下,二来有点心神不宁,似乎现在并非一鼓作气的好时机。 于是乎,他稳定了心神,喝了口小青泡的温茶,再次呼吸吐纳起来。 半个时辰倏而即过,破晓再次沉浸在天人交互的玄妙中,睁开眼,此时天色已黑,铜镜尤亮,镜像之中,刚好一个婀娜的身影进了隔壁的房间。 咦?小娘皮回来了。 破晓定睛看去,果然,林清儿一袭锦裙,风尘仆仆地走进她的寝阁,破晓原以为床上的小青会现出原身,向其主子行礼。 谁知那小青只是大咧咧地坐了起来,看着刚进屋的林清儿,并无一语。 而刚进屋的林清儿原地一转,竟变成了一个青衣小婢,单膝跪倒,手捧一个红布小包裹:“小青幸不辱命,从余城主那里拿到了坊主所要之物。” 小青?破晓目瞪口呆,刚回来的林清儿竟是小青所变,那么自己一直以为的假林清儿…… 便见坐在小床上的林清儿手一招,那个小包裹已到了她的手中,嘉许道:“难为你了,陪了那个老色胚个把月,下去好好歇息吧。” “喏……”小青躬身告退。 一墙之隔的破晓脑袋嗡嗡作响,既然真小青出去了个把月,那么自己偷看了大半个月的假小青,除了林清儿还会是谁? 这时,小娘皮喜滋滋地拿起小包裹,正待解开,忽然媚眼乜斜,向破晓这边看过来,虽然隔着墙,两人的视线好像对在了一起,她还冲他勾了勾手指…… 破晓大惊,刚想从铜镜上移开视线,眼前一黑,已恢复正常视角,原来天人交互消失。 他的心儿扑通乱跳,小脸火辣辣的,好像做贼被人抓个现行,吃不准林清儿有没有看到自己,她最后勾手指又是啥意思? 忽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传过来:“小色胚!偷看了老娘这么久,还不滚过来?” 破晓冷汗直冒,想到自己这些天所看到的各种香艳情景,尤其是小娘皮每日的沐浴,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显然自己第一天镜像窥探时,小娘皮就觉察了,故意说梦话逗自己,让自己误以为她是小青,被她戏弄了大半个月。 可是算起来,自己好像并不吃亏,吃亏的是她才对…… 破晓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小娘皮的心思,事已至此,只有硬着头皮下了小床,忐忑不安地推开厢门,走向隔壁…… 。 第53章 姐弟 “坊主姐姐安好……”破晓一进屋就弯腰唱个大喏,让小娘皮不好发作。 林清儿似笑非笑地坐在小床上,忽然以小青的语气娇滴滴道:“公子有何使唤,小婢无所不从。” 破晓听得毛骨悚然、额头冒汗,陪着笑脸:“坊主姐姐玩笑了,小的哪敢劳烦姐姐。” 林清儿语气一寒:“小色胚,看来你在姓药的那里得了不少好处,炼气大有精进,连镜像都看到了,怎么?想吃里扒外?” 药行首姓药?破晓听着小娘皮兴师问罪的语气,似乎关注点不在自己偷窥她沐浴上,眼珠一转,一脸无辜道:“坊主姐姐误会了,小的只是在药行首大人那里疗伤时,被他喂了一堆丹药,然后感觉炼气通畅不少,这才有了些许进步。” “是吗?不是他用啥新炼之药收买了你?”林清儿原先的媚荡之色已然不见,目含秋波,洞察秋水地盯了破晓的怀里一眼,那里藏着药行首送他的小瓷瓶。 破晓顿有无所遁形之感,好像被她看个光,下意识缩了一下身子,然后小腰杆一挺,解释就是掩饰,索性不装了,干咳一声:“坊主姐姐,我签的全擂生死状,并未有何违反,何谈吃里扒外、何谈被人收买?” “哼哼,伶牙俐齿。”林清儿轻咬了一下银牙,身为修仙者,自不好跟一个凡人斤斤计较。 破晓当然知进退,见小娘皮不再追究前事,便郑重其事地拱拱手:“不知姐姐属于哪个修仙宗门?” “怎么?有信心夺擂王了,想加入我的宗门?”林清儿当即来了兴致,哪怕明知小色胚在转移话题。 破晓早已打好了腹稿,昂然挺立,英姿勃发:“所谓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比纸薄,应有不屈之心。小的得坊主姐姐引路,侥幸踏入仙道,若是不思进取,岂不是愧对姐姐栽培,不当人子乎?” 这番话说的大义凛然,背后的底气却是无邪的天女一诺,以及药行首的锦上添花,当然也离不开小娘皮的一路扶持,破晓打算是一头两吃,左右逢源。 林清儿的双眼阅人无数,洞悉人心,虽然看出破晓有自己的小算盘,但这份决心当真坚决,不过还是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等你赢下年擂再说不迟。所谓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观海,凡人不可悟道,但愿你我有论道之日。” 破晓被小娘皮轻看,并无愠色,说到底,自己是个没有仙根的凡夫俗子,跟修仙者是两个世界的人,说句不好听的,他在林清儿面前,其实真的跟蝼蚁差不多。 但是造化弄人,因为无邪出世,他这个凡人才机缘巧合,跟这些修仙者结下渊源。 想到无邪,他少年豪情顿起,微微一笑:“小的以为,大道不该如此之小。想那天上的百十万神仙,也非尽是天纵奇才,总有像我这样的小人物,逆水行舟,逆风杨帆,终成大道!” “好一个大道不该如此之小!”林清儿听得眼睛一亮,好像重新认识破晓一般,上下打量着他,“看来你修炼太清功,还真领悟了不少,竟有此见识。” 其实换了以前,仅仅识字的破晓决计没有这等见地,但是阅历了无邪不知多少世的记忆幻境,除了看透了人心险恶、各种阴谋诡计之外,也学到了很多真知灼见,毕竟那些坑害无邪的历代修仙者无一不是聪明绝顶之辈,甚至有些已飞升成仙了。 见林清儿如此称赞,破晓忽然感觉自己表现太过了,慢说自己现在没有实力说此大话,便是将来有实力了,也应扮猪吃虎,须知山外青山楼外楼、强中更有强中手,时刻不忘拾荒人本色才对。 “哪有哪有,不过是跟药行首大人聊天时,受教不少。”于是他赶紧将锅甩出去,药行首和林清儿似乎不对付,两人自不会为此小事对质。 “哼,你以后少跟姓药的接触,他可不安好心。”林清儿一听药行首之名,果然脸色一沉,发出警告。 “小的晓得。”破晓固然晓得药行首给自己恩惠是相互利用,但小娘皮对自己又安什么好心?从他们处心积虑三十年,置人间水火于不顾,设下鬼市这个大局引魃女现身,这些修仙者何尝不是利字当头,跟凡人又有何区别? 林清儿又道:“我观你炼气已到了一个瓶颈,若是能够突破,便能炼气入门。明早跟我外出历练,回来刚好赶上季擂。” “历练啥?”破晓一愕,虽然惊异小娘皮的目光毒辣,但自己已有胜券,只需服下第三粒洗经伐脉丸,便有机会冲击炼气一层,哪里需要外出历练? “打猎去!”林清儿伸个大大的懒腰,“月余没出门,正好出去散散心。没事了,退下吧。” 虚惊一场的破晓回到隔壁的厢房,想了想,还是没吃第三粒洗经伐脉丸,他可没信心一晚上就能炼气入门。 次日晨,兰桂坊后院,破晓看着一袭灰袍短打,包头蒙面、背着褡裢的林清儿,一阵恍惚,好像看到了初见时的无邪。 “怎么?让你想起了某人?”林清儿面巾上的星眸微闪,往日的万般风情收敛于无形,自有一股猎户的凌厉杀威。 “没啥,小的只是没想到坊主也是这般打扮。”破晓心神一颤,他也穿上了往日的行头,自是重做的,身材高大了许多。 他所背的褡裢里,猎户所用之物一应俱全,腰别短刀,怀里还有两个小瓷瓶。 “难道我打猎也要穿着绣裙。”林清儿白了他一眼,又纠正道,“咱俩结伴而行,你要改个称呼,免得让人看出破绽。” “哦,怎么称呼?”破晓一副唯马首是瞻的态度,他可从没打过猎,小娘皮没让他跟尸魃训练,原来还有更危险的历练在等着他。 不过他也不担心,有林清儿给自己保驾护航,就是碰到猛虎也当猫耍吧。 “你不是老喊我姐姐吗?我们便以姐弟相称。”林清儿说着便亲昵地喊了一声,“阿弟。” “这……这如何使得?还是换一个吧……”破晓被喊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自己喊她坊主姐姐那是拍马屁,若真以姐弟相称可受不了,毕竟小娘皮的身份摆在那里,所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则不逊远则怨。 “怎么给你脸了?老娘喊你阿弟,就给我接着!”林清儿对他推三阻四的态度大为不悦,现出泼辣的一面。 “哦,阿姐……”破晓苦着脸应了一声,感觉这场历练还没开始,自己已经受到磨炼了。 。 第54章 出街 天刚破晓,夜间的寒气尚未退去,远处风沙弥漫的天际线透出一抹红晕。 破晓和林清儿从兰桂坊的侧门出去,暌违月余的鬼市大街可谓满目亲切,已有不少赶早市的人,两场毒雪的浩劫,令幸存的民众变得格外勤快,确切地说,是毒雪期间欠下的外债逼得他们不得不勤快。 两人就像一对刚易市完猎物的猎户,重新踏上了征途。 走在熟悉的鬼市大街上,破晓有种鱼儿重回大海的自由感,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确切地说,从他遇见无邪的那一刻起,命运的齿轮就开始转动,从此开启了全新的人生,他再也不是从前的他了。 跟拾荒人不同,猎户经常结伴而行,毕竟在危机四伏的野外,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尤其是碰到野兽,若是落单的猎户,很容易遭遇不测。 当然,在人心叵测的灾荒之世,结伴打猎者大多是兄弟或夫妻。 是以在外人的眼里,破晓走在前,林清儿跟在后,颇有点夫唱妇随的感觉。 破晓征得了林清儿的同意,走的是西门,他想见到自己唯一的朋友铁柱,顺便将省下的那粒辟谷丸送给他,这等仙药,可以救命,也可以救急。 路过拾荒人易市的水铺,破晓特意逗留一下,进去看望了另一个“老朋友”胖掌柜。 先前让破晓受了不少折辱的那个伙计正在忙碌,破晓没理会他,冤有头债有主,伙计自是得了死胖子的授意。 胖掌柜正靠在柜台侧,悠闲地品着一壶茶,没用杯,直接壶嘴对着嘴喝,不期看到了走进来的破晓,顿时吃惊地放下茶壶:“哟哟,你怎么来了?季擂还没打呀。” 不得不说胖掌柜的目光毒辣,破晓不仅蒙面,而且身材大变样,还是被他一眼认出来。 “信不信我逃出来了,找你算账!”破晓毫不客气地大步上前,抬手就抓,打算用对付尸魃的手法,给胖掌柜一个教训。 说也奇了,胖掌柜肥硕的身体居然灵活异常,滴溜溜一转,已到了破晓的身后,一指落在他的脖筋,嘿嘿一笑:“小子,管你真逃还是假逃,先把你送回去再说。” 破晓脖子一麻,全身已然动弹不得,连话都说不出,没想到这厮竟是一个高手。 就在此时,一声清脆的咳嗽在门口响起,胖掌柜闻声一颤,回头望去,正看到一身猎户装扮的林清儿,不知二人的眼神作何交流,胖掌柜又一指让破晓恢复了自由,赔起笑脸:“破晓小哥,以前多有得罪,你要出气,尽管打,我绝不还手……”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破晓又见识了胖掌柜的深藏不露,更清楚他是看到了林清儿才服软,自己这次本想扬眉吐气,却要借助一个女人的庇护才能报仇,其实他和胖掌柜也没啥仇,只是想趁着自己今非昔比,出口气而已。 但残酷的现实却告诉他,自己还是很弱小,这口气只能硬生生憋回去了。 破晓面无表情,掉头就走,胖掌柜则殷勤地送到门口,自是冲着另外一人。 这一幕时间极短,双方的动作又比较克制,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鳖老留步。”林清儿撂下一句,匆匆跟在了破晓的身后。 被称作“鳖老”的胖掌柜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一双小眼睛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 破晓大步流星,胸中郁闷,颇有出师不利之感。 林清儿自是懂他的心情,在人少的路段,低声宽解:“生啥闷气,鳖老可是炼气七层,一指头就能要你小命。” 又一个修仙者!破晓略微释怀,头也不回地问:“那你是什么境界?” “阿弟你猜?”林清儿俏皮地反问。 破晓自是猜不出,按他估计,小娘皮怎么也是筑基了,可自己连炼气入门都没得,憋着的那口气已然消失殆尽。 自己有啥资格生气呀?差距太大了,只能仰望。 不多时,两人到了西门的关卡,破晓看了一圈,还是没见到铁柱,略感失望,想托其他守卫将小瓷瓶交给铁柱,又不放心,等回来时再说吧。 过了关卡,行人渐少,破晓看着两侧熟悉的房舍,又想起了一个老朋友:“阿……阿姐,小桃红最近咋样?” “怎么?她是阿弟的相好?”林清儿故意酸溜溜地问,旋即莞而一笑,“她呀,从你身上赚了一大笔银钱,赎身从良,嫁给一个商队的管事,随他到大城定居,也算脱离苦海了。” 听到小桃红得了好归宿,破晓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虽然这世道人性沉沦,但他还是希望跟自己有关的人好有好报。 又过了令人唏嘘感慨的草棚区,算是出了鬼市,破晓看着分岔的几条土路,转头看看林清儿:“怎么走?” 他走惯的是拾荒人的路,猎户的道路自是不熟。 小娘皮眯了一下双眼,不知是否提前做了功课,还是动用了什么仙人秘术,很快指了指偏东的一个方向,脆生生道:“阿弟,咱俩迎着太阳走。” 风沙迷人眼,眼前人迷人,最安全的破晓时分已然过去,尸魃随时会出现,破晓却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身后的小娘皮可是修仙者中的高人呀。 两人还是破晓在前,林清儿在后,彼此隔着两三步之距,默默前行,一条坑洼不平的土路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看不到别的活物,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两人。 刚才在鬼市中人来人往,现在前后无人,破晓颇感气氛尴尬,想起以前跟无邪同行,纵使相对无言,但彼此之间很自然。 他只好没话找话:“阿姐,你会飞吗?” 林清儿还是反问:“你说呢?” 这让破晓怎么说,他便赌气不语,埋头大步前行,只听到两人孤单的脚步声和风卷沙尘的呼啸声。 这条路破晓从未走过,越走越荒芜,烈日当头,两边干裂的土地杂草蔫黄半枯,远近矗立着一些树皮皆光的枯树,一派肃杀之色,已然进入荒郊野外。 按说现在应该看到野兔啥的,可惜破晓不是猎户,毫无经验,反正有小娘皮跟着,自己不用操心,看她怎么历练? 说也奇怪,走了这么久,换了以前,破晓早已又累又渴又饿,可是现在跟没事人一般,感觉走到天黑也没问题,这就是炼气的好处了。 终于,半天没开口的小娘皮说话了:“阿弟,前方有座土地庙,咱俩进去歇息歇息。” 。 第55章 答案 果不其然,一座残破的小庙坐落在几棵枯树的中间,外墙被风沙侵蚀,灰黄之色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不留意的话压根看不出它的存在。 虽有小娘皮保驾护航,破晓却没忘拾荒人本色,先猫腰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同时东嗅嗅西闻闻,确认没有暗藏的危险,并在脑海中规划出退路,这是最基本的生存之道。 当他做这些步骤的时候,林清儿一直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饶有趣味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最后,两人轻手轻脚地来到小庙的正门前,门板已无,只剩下门框,上方的匾额破败的不成样子,连庙名都看不清。 破晓又观察了一下地面,再竖耳倾听了一番,这才转身道:“阿姐,庙中应该没人。” 林清儿亦才开口:“阿弟啥时炼气入门了,天人交互融入自然环境,周围异样无所遁形,就不用如此麻烦了。” 破晓翻了翻白眼:“我又没有仙根,这太清功就是练到老,只怕也一无所成吧?” 林清儿没理会他幽怨的语气,却抓住了一个破绽,质问起来:“我啥时跟你提过仙根?看来姓药的跟你说了不少秘密,有没有提到姐姐我呀?” 破晓一不留神说漏了嘴,尴尬一笑:“那倒没有,只是说了我练功的一些弊端,许了我一些好处,想拉拢我帮他做一件事。” 他自知面对的不止是个人精,还是手段超凡的修仙者,瞒是很难瞒住的,索性半真半假地说出来,既是试探,也想获得求证。 林清儿似笑非笑:“我看阿弟已经被他拉拢过去了吧。” 破晓未置可否地回答:“小弟还没想好,反正此事不急,他说要到年擂之后。” 林清儿面巾上方的美目晶晶闪亮:“巧了,姐姐也有件事想在年擂之后拜托阿弟,或许是同一件事哦。” 破晓心中一动,顺势问:“到底是啥事?” 林清儿瞪着他:“姓药的都没跟你说,说明你的资格还不够,我又怎会告诉你?” 破晓的小算盘被人看穿,悻悻道:“哼哼,到时我未必答应呢。” 林清儿笑嘻嘻道:“到时未必由得阿弟你哦。” 破晓刚想说点硬气话,却想到彼此的差距,顿时泄气。 说起来,他和小娘皮在庙门口说的话比一路上都多,并非无的放矢,他故意提及一些隐秘之事,若是庙中藏着其他人,很有可能被惊动而产生动静。 这种来回试探虚实的招式,破晓又是从无邪的记忆幻境中学到的,如此确认庙中真的没人。 所谓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小爷即便仙道艰难,但总有应对之道。 于是,两人踩着满地松软的尘沙,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进去。 土地庙很小,不过比平常的厢房大些,墙壁斑驳,屋顶有大大小小的裂缝,一道道阳光透进来,形成绚烂的光影,颇有神明色彩。 庙内没啥器物,也没啥异味,所有的迹象表明,这里已很久没有人迹了,甚至连动物的痕迹也没有。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正中的供台上所供的神像竟是一尊猱形披发、形似猿猴的女妖怪,虽然泥胎褪色,却大致可辨。 破晓不禁好奇道:“这是什么野神?” 所谓野神,不是民间传说中正经流传下来的神仙,而是一些妖灵精怪。 林清儿自是见多识广:“旱魃。” “啊?这是为啥?”破晓意外地惊讶,声调都拔高了几分,因为他吃惊的不止是土地庙供着旱魃,更吃惊无邪怎么会有这样的形象? 林清儿嗤之以鼻:“百姓无知,对无力抵抗之物心存畏惧,只能顶礼膜拜,求个心安。” 破晓心中一动,当日他被林清儿师尊抚顶聚神之际,无意中偷听到修仙者的大计,才知他们图谋魃女,后来从无邪的记忆幻境中获悉了原委,但关于无邪的出身,还是有很多不解之处,正好趁这个机会刺探一番。 “阿姐,旱魃长这个样子?”他立在神像前,故作好奇。 “哪里?不过是无知小民的臆想而已。”林清儿跟他并肩而立,这次没有卖关子,或许破晓也算半个修仙中人,有些隐秘但说无妨,“旱魃其实叫女魃,是个很美的少女哦,跟你的无邪差不多。” 她说到这里,有意无意地瞟了破晓一眼,未必是试探,却一语道破天机,只是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而已。 “可惜她已作古……”破晓闻言心头剧震,不知小娘皮是否猜到了什么,不敢跟她对视,忙垂下眼皮,一副黯然神伤之色。 这倒非作伪,而是他想到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跟无邪重逢,哪怕自己活的够长久,当变成白胡子老头之时再见当初的少女,此情已惘然,何以堪? “想不到阿弟竟是个多情种子。”林清儿一声叹息,却忘了她一再以小色胚呼之,转回正题:“上古时期,天地初分,天上诸神乱战,地面百族争斗,天界娲族圣女名魃,受命下凡,帮助人族对抗异族,一战定乾坤,就此人间太平。而女魃因受天界对头暗算,失去神力,从此滞留人间,她身上有光热之能,所到之处便会干旱,人人厌憎,这才有了旱魃之称。” 其实民间关于旱魃的传说有很多,大多是邪恶形象,破晓一向姑妄听之。 但此刻林清儿所讲,应该最接近史实,再结合无邪的前世记忆,他心中不由涌一股不平之气,强自压下,淡淡道:“原来女魃帮助了我们,我们却如此待她,岂不是恩将仇报?” 林清儿自然不会提到因为历代修仙者抽取女魃的重生之力辅助飞升,才造成今日恶果,便隐晦地解释一下:“因为她滞留人间太久,越来越无法控制光热之能,因此为祸人间数万年,只能说是过大于功,恩仇相抵。” 破晓心中冷笑,又问了一个直指小娘皮内心的问题:“当今旱魃出世三十年,尸魃横行,生灵涂炭,为何各大修仙宗门一直袖手旁观?” “阿弟是为天下众生仗义执言么?”林清儿又睨了破晓一眼,不知是嘉许还是笑他天真,随即给出一个令破晓意外不已、吃惊之极的答案,“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以往旱魃出世,天下大旱最多三年,便被历代修仙前辈捉拿。而此次却大旱三十载,前所未有,只因女魃学乖了,一出世便分神化魂千万,散落人间各处,进入人尸兽体、乃至凡胎婴幼,这便是尸魃、兽魃乱世的起源。有擅长卜算的前辈测了天机,说女魃的主魂——魃女将在今年觉醒,只有将她捉住,此次旷世大旱才能结束……” 。 第56章 历练 破晓一呆,原来无邪只是女魃的主魂,可以说她是女魃但又不完全是,所以才叫魃女。 他仔细咂摸着林清儿的话,看起来自己好似错怪了修仙者。 女魃为祸人间,虽非出自本心,而那些捉拿女魃的历代修仙者,固然为了一己之私,但客观上却帮助了凡人摆脱了旱灾之苦。 至于这次大旱三十年,只因女魃分神化魂无数才造成,那么修仙者的大计,何尝不是一件大善之举? 不不!这只是小娘皮的一面之词,固然女魃不好捉拿,但那些尸魃、兽魃却被修仙者放任自流,他们还是不顾凡人死活,林清儿师尊的话才更贴近事实。 破晓又想,若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应该是女魃在天界的对头,看来神仙也有善恶之分。 不过所谓的善恶,又是各人的视角不同,比如自己站在无邪这边,便将所有对她不利者,都归于恶。 可是若站在另一边呢,修仙者的所作所为又似乎并无不妥,为了最大的利益,必要的牺牲不可避免。 但若是站在凡人的立场,两边都对人间造成了伤害,可以说都不是好人…… 破晓眉头紧锁,一时陷于沉思,内心天人交战,长这么大,第一次被这么复杂的问题所困扰。 林清儿没有打扰他,她吐露了这个对凡人来说不可想象的秘密,一个懵懂无知的凡人小子,自然需要时间来消化。 片刻之后,破晓的双眼一片清明,却是想通了,不管问题多么复杂,坚持自己的本心就好。 自己最在乎的是无邪,所以不管惊涛骇浪还是惊世骇俗,也不管什么善恶忠奸,站在无邪这一边就对了。 他对林清儿咧嘴一笑:“看来大旱就要结束了,小弟终于可以看到青山绿水、彩虹横渊了。不过,万一捉不住魃女,怎么办?” 是的,天上地下,包括神通广大的众多修仙者,谁也不知道魃女就是无邪,而且她已重生去了。 破晓不知道天女重生是怎样的情形,想来不会怎么快,因为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每一次的出现都相隔几十年。 按说无邪既死,大旱就应该停止,可是气候并无丝毫变化,或许是女魃的其他分神化魂还在吧,他当然不敢明着问,只能旁敲侧击。 林清儿似乎没想到破晓有此一问,又似乎涉及什么隐秘,她明显斟酌了一下才道:“若是身为主魂的魃女没有觉醒,就不妙了,那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人间浩劫。” 破晓心里咯噔一下,小娘皮没说捉不住魃女,而是说主魂没有觉醒,似乎笃信这个大计万无一失,只要无邪觉醒,就逃不掉。 但只有破晓心里清楚,魃女已经不在了,相当于主魂没有觉醒,那么小娘皮的意思就相当骇人了,不由脱口道:“你是说现在还不算人间浩劫?” 林清儿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如果真的发生了最坏的情况,现在的灾荒真的不算什么。” 哪怕破晓对这人间毫无一丝牵挂,但毕竟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被小娘皮说的心惊肉跳,无法想象那前所未有的人间浩劫是怎样的,忙不迭追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清儿淡淡道:“天机不可泄露。阿弟想多了,慢说此事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便是真的发生了,也轮不到你来操心。” 破晓在心中大叫,还微乎其微,应该是大概率发生才对!不过小娘皮说的也对,就是天塌了也有高个子顶着,还轮不到自己瞎操心。 “那便不操这份心,先歇息一下。”他说着左右看看,没有合适的地,就一屁股在供台下打坐起来,想静一静心情。 谁知林清儿看着神像道:“阿弟别小看这泥胎,如果姐姐没猜错的话,它的体内应该有一丝女魃的分神,我俩已然惊动了它。若是不出意外的话,正有大批的尸魃收到感应,从四处赶来!” “啊?”破晓这可真的吓了一大跳,蹭地跳起来,“你怎么不早说?我们快走!” “走不了,阿弟,这便是你的历练之处。”林清儿俏皮地一挤眼睛,玲珑的身子一转,忽地原地消失,只留下余音袅袅的话儿,“姐姐在庙外等你,不要让姐姐失望哦……” “小娘皮!你陷害我……”破晓的心境在几番冲击之下终于不稳,破口大骂,却只骂了一句,就看到了庙门外呼啦啦冒出一大波的黑影,伴随着密集的咻咻声,他不由头皮发麻,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尸魃! 谁都知道,尸魃不能见血、尸魃不能成群! 破晓再骂也无济于事,唯一的出口已被尸魃包围,庙内无窗,小娘皮说在庙外等他,但也不会见死不救,这是他聊以安心的倚仗。 他最多同时斗过四个尸魃,被咬的半死不活,差点魂飞魄散,还是被小娘皮的师尊所救。 而现在是几十个尸魃,一个咬上一口,他也成骨头架子了,即便有肉骨丸可以治愈,但那种凌迟般的痛苦滋味,只能自己承受…… 身为男人,必须面对自己必须面对的,承受自己必须承受的,这才是铁骨铮铮少年郎,舍生忘死英雄汉。 一念及此,破晓反而冷静下来,默默地抽出了短刀,小爷已今非昔比,也算半个修仙者,那鸿鹄之志、不屈之心,就从这一刻正式展开吧! 眼看那些黑影最前的已经接近了庙门,他一不做、二不休,大吼一声,迎敌而上,连纵带跳地冲上前。 兵贵神速,破晓首先抵达了庙门,占据了地利,面对乌云般迫近的尸魃前锋,手中短刀切瓜一般地乱劈乱砍,伴随着一连串的砍肉斩骨的闷声,飞溅的血肉扑面而来,腥臭扑鼻。 对付尸魃,斩首是最有效的方法,但破晓只有一个人、一把刀,要应付四面八方的尖牙利爪,竟连一个尸魃的头也没砍掉。 事实证明,他虽有一夫当关的勇气,却没有万夫莫开的实力,在尸魃潮水般的冲击下,节节后退,握刀的右手臂被抓咬的已无完肤。 破晓的视线几乎被尸魃的污血碎肉糊住,用左手抹一下眼皮,倒吸一口冷气,视线所及的庙外,正有更多的尸魃涌来,看来这场历练,注定九死一生! 。 第57章 神像 败也要败的光彩,不能让小娘皮看笑话。 破晓当机立断,抽身后退,得益于他凡事先考虑退路的思维,虽然土地庙几乎是瓮中捉鳖的死地,但他依然发现了一线生机。 他疾速退到供台前,一个原地起跳,已跃上了半人高的台面,落在旱魃的神像旁边,浑身浴血,如同另一尊血铸的神像。 没有阻挡的魃群一拥而入,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不大的庙内空间,不知是否出于对旱魃神像的敬畏,他们只是围住了供台,并没有继续攻击。 供台背靠纵墙,三面临敌,居高临下的破晓,躲在了神像之后,背贴墙壁,试着向后撞击一下,小庙虽破,墙体却很牢固,纹丝不动。 他心神抖颤地看着脚下满是尸魃的骷髅黑脸和血红眼珠,伴随着低沉的咆哮,仿佛一个个亡魂从地下冒出,又像一群饥饿的野兽,随时将他撕成碎片…… 在敌众我寡的形势下,林清儿所教的三招——诡打和巧打皆无用武之地,只剩下硬碰硬的硬打。 破晓手中的短刀向下,左右摇晃,再飞快看了一下头顶的横梁,距离自己相当远,从供台上怎么跳也跳不上去,若是踩在神像的身上起跳,或许能行。 此时,他手臂上的鲜血顺着刀尖滴落在台面,和着灰尘飞溅,激的供台三面的尸魃跃跃欲试,乌黑的臂爪纷纷伸向破晓的双腿,好在供台够大,暂时够不着。 破晓的大脑飞快运转,不忘看向庙外,还有更多的尸魃纷沓而来,这个数量,足以引发尸暴了。 若是以前,他早已绝望地给自己一个痛快,不过如今,且不说有无邪的天女一诺,眼前还有小娘皮兜底,他怎么也要周旋到底。 破晓看看不断滴血的右臂,趁着魃群还未暴起,取下身上的褡裢,在右臂上抹了一圈,再用力地向门口的方向一丢,试探他们的反应,并减轻突围的重量。 染血的褡裢在空中一划而过,准确地落在门外的一堆尸魃中间,顿如一个糖块落在蚂蚁窝中,瞬间被瓜分的一干二净,将庙内的尸魃吸引过去不少。 但破晓脚下的尸魃也跟着一阵骚动,其中一个双手一撑,居然跳上了供台,对着他的小腿张口就咬…… 千钧一发之际,破晓手中的短刀向下一戳,准确地插入他的脑门,贯进头颅,然后抬脚一蹬,将这个尸魃的尸体蹬飞到供台下。 凡事有了开头,就不会停下。 破晓警惕地环顾,发现有几个尸魃趁着庙内空间稍微松散的当儿,弓下腰,从站立的同伴当中缓缓向前,像要发动偷袭的样子,心头一警,尸魃成群,果然懂得战术了。 说时迟,那时快,其中一个尸魃突然加速,从同伴中凌空跃起,直扑上来。 破晓刚才一通乱战,已有了些许心得,临危不乱,右手抬起,短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银线,从突袭者的脖子上掠过,污血迸在空中,被割喉的尸魃闷哼一声,像条破麻袋似地滚落在地。 连杀两魃的破晓以为会产生威慑,谁知魃群发出兽性的咆哮,似乎受到强烈的刺激,反而更加蠢蠢欲动。 蓦地,从破晓的两侧各弹出一个尸魃,几乎同时,又一个尸魃从正面扑来,形成三路夹击之势。 破晓心头一跳,虽有神像作为掩护,但只有一把刀,一时不知该先招呼哪一个,仅仅迟疑一下,那三个合击者已经跃到了他的前左右。 倒映在他眼中的,是三张仿佛来自幽冥的狰狞黑面,他们翕动的鼻翼似乎嗅到了他血管里的血液芳香…… 破晓很奇怪,自己居然在这生死关头变得分外冷静,仿佛一个局外人一般。 水落石出的,他的感知再次变得极其敏锐,时间变慢了,连自己的心跳声都一下一下地拉长,三个尸魃的动作瞬间也变慢了,就这么在空中变慢了…… 而他的身体反应也同步跟上了大脑的反应,甚至更快。 破晓挥起了短刀,身外的世界变慢,但他的动作不慢,像个优美的舞姬一样,先割断右边尸魃的喉咙,再戳进左边尸魃的脖子,这么一耽搁,正面的尸魃再慢,也到了近前,一口咬向他的面部。 他不慌不忙,身子一侧,借着神像的掩护,掉转刀口,只听“噗”的一声,时机把握得不差分毫,短刀正插在尸魃的下巴上,刀尖透颈而出,快进快出,谨防新的攻击。 三具尸魃的尸体几乎同时落在供台上,破晓抬脚连踢,将他们踢下去,清出再战的空间。 这一切的发生只在毫厘瞬息之间,破晓有些领悟了,自己体内的先天本能,似乎在濒死的关头才能激发,所谓的置之于死地而后生,不过如此。 似乎错怪小娘皮了,这样的历练对他确实大有好处。 原本怀着必败之心的破晓,精神为之一振,这一仗还有的打。 暂时受挫的庙内魃群如潮翻涌,似在酝酿下一波攻势,庙外更多的尸魃涌了进来,几乎塞满了每个角落,浓郁的腥臭气和血腥味混作一团,令人欲呕。 这可能破晓有生以来最大的噩梦,被数不清的尸魃包围,一双双血红的眼睛闪着饥渴的光芒,一张张咧开的黑色大嘴里龇着白惨惨的利齿…… 好似达到了一个临界点,魃群中传出几声凄厉的嗥叫,几个黑影率先爬上了供台,其余的尸魃跟着蜂拥而上! 供台在摇晃,仿佛要解体一般地“嘎吱、嘎吱”直响,令破晓的心脏仿佛要跳出胸膛,不能再等了! 他的双眸一缩一放,一切尽收眼底,瞬间判明了形势,做出了孤注一掷的决断。 他忽然将后背向墙壁一贴,左脚驻足,右脚抬起,猛地地踹在身前神像的背部。 这一脚势大力沉,再加上背靠墙壁的反撑,这一尊不知立了多少年的旱魃神像轰然倒伏,正砸在刚爬上供台的几个尸魃身上。 仿佛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已不堪重负的供台发出沉闷的巨响,四分五裂,将一众尸魃惊得手舞足蹈,咆哮四起。 破晓要的就是这一刻,在供台散架的瞬间,纵身跳上了被密集的尸魃托住的神像,有那么一息的工夫,他感觉天地间的一切仿佛凝固了,四面八方的尸魃动作一致地停下来,齐刷刷地盯着他…… 。 第58章 斗志 那一息的时间停滞之后,身外的世界重新恢复运动,但速度很慢,同时伴随着磅礴的死亡气息,破晓的先天本能再次激发,大脑疾速运转,心知自己一步也不能错,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按小娘皮一贯的尿性,只会在他只剩半条命时才出手相救,性命无忧,却难逃魃口凌迟之苦。 破晓的一只脚重重地踩在神像的背上,这尊泥胎终于抵受不住前后的合力,紧随供台之后,破碎崩裂,他刚好借着它的最后一垫,以狂野的姿势凌空一跃,二度起跳。 他的目标自然是那道横梁,但距离尚远,至少要三跳才能够着。 在变慢的世界中,破晓可以清晰地看到下面的尸魃齐齐仰头咆哮,如浪起伏。 他的第二跳终于落脚,下方就是密密麻麻的尸魃头颅,他一脚踩到一个尸魃的耳根,脚底一滑,刚好落在另一个矮个子尸魃的头顶,他们的密度太大了,但凡有点空隙,破晓都可能落在魃群之中,那时便是三头六臂,也逃生无门。 也正因为尸魃太过密集,反而束缚了他们的手脚,给了破晓可乘之机,他脚底不平,无法起跳,只能踩着一颗颗黑头颅,玩命向前冲,如踏浪而行,左支右绌,前后左右伸来数不清的黑臂利爪,有的都抓到了他的靴根裤脚,可谓险状环生。 短刀随手摆动,已无用武之地,逃命要紧。 就这样随波逐浪,破晓转了一个圈,居然离庙门很近,但那里是魃群的最拥挤之处,也是最危险之处,而且留下的空间必须要矮身才能通过,他当然不会考虑。 于是破晓一转身,刚好找到了节奏,重新起跳,向前纵去,第一跳踩在一个尸魃的面门上,第二跳踏上一个尸魃的肩膀,第三跳是最后的落点,他稳准狠地落在一个干瘦尸魃的头顶,竟然直接将其颈骨踩塌,连头踩进了脖腔里。 破晓的身体顺势弹起,伴随着他的大吼声,四肢腾舞,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越过魃群的头顶,掠向那离地至少三人高的横梁…… 拾荒练就的灵活身手派上了大用场,破晓在空中做了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将短刀的刀背一口咬住,腾出的双手重重地抓住了横梁,两只脚顺势一荡,一个倒翻,已坐在了横梁之上。 成了!他俯视着下面的魃群,正待松口气,随即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 原来那如浪起伏的魃群居然泉水般地向上翻涌,却是像人那般叠起了罗汉,水涨船高,向横梁逼近…… 尸暴!破晓脑海里的第一念头就是这个,这样骇人的情形只在传说中的尸暴中才有,他终于亲眼见到了。 破晓震惊之余,不敢怠慢,手脚并用地沿着梁柱向上攀爬,这可是他的强项。 此时,泉水般的魃群已接近了横梁,最上方的几个尸魃跳上了横梁,跟着爬上来。 你妈呀!破晓嘴里咬着短刀,只能在肚中大骂,仗着居高临下,连蹬带踹,将这几个死缠烂打的家伙踢了下去。 再抬头一看,屋顶最大的那条裂缝透入的光线是如此的绚烂,仿佛照进了他的心里,令他的眼前一片光明。 破晓的双手一扒裂缝,灰土扑簌直落,他早已事先闭上了双眼,身子一缩一蹿,整个人像壁虎一样地穿缝而过,落在了屋顶的瓦片上。 他晃了一下头,这才睁眼,一轮炽热的骄阳挂在灰蓝色的天空上,已是正午! 重见天日的破晓重新握住了短刀,仰天大笑:“阿姐,小弟出来了!” 然而回应他的是远处呼啸的风沙声还有近处的咻咻声,近在脚下,他四下一看,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虽然烈日当空,他却背脊发寒。 原来,土地庙的四周,正如蚂蚁聚集般地涌现无数个的黑影,黑压压的,也不知有多少个,破晓估计,怎么也有近千了。 他不知道这是神像引来的还是林清儿引来的,可以确定,这个数量引发的尸暴,足以掀翻一座村镇了,但自己只有一个人…… 小娘皮没有回应,说明他的历练还没结束。 他喘息着,又低头扫了一眼刚刚爬出的裂缝,但见庙内翻涌的魃群已经平息下来,致敬似地一个个仰着头,一双双血目在光影之中熠熠生辉。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从上百尸魃的合围中杀了出来,除了手臂受创最重,其他部位只有几处小伤,忍不住冲下面大吼了几声,既是宣泄,也有点自豪,就是年擂也不过如此吧。 当然,更大的历练在后面,更多尸魃的攻击还没开始。 刚经一场大战的破晓口干舌燥,可惜水囊连同褡裢都被扔掉了,他见魃群的聚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便一屁股坐在一处完好的屋脊上,打坐调息。 此时此刻,恢复体力最重要,炼气周天来不及,但意守丹田也能快速调济。 破晓调息片刻,感觉脚下忽然一震,激灵一下站了起来,环顾一圈,头皮发麻,浑身寒毛直竖,原来以土地庙为中心,上千尸魃开始了如浪翻滚,沿着庙墙叠起了罗汉。 唯一令破晓安心的是,庙内的尸魃变空了,让他不用担心脚下,否则就是四面受敌,五面埋伏了! 无邪!这些尸魃也算你的子民,如果你有感应的话,就好好看看,我是怎么变强的?他日重逢之时,我一定可以保护你……破晓在心中默念着,用今生唯一的牵挂,激发自己的斗志! 他站在屋脊的中央,横刀在手,一动不动地看着争先恐后冒出的黑脑袋,瞳孔缩放,再次让死亡笼罩自己的心灵,让自己的身体在黑暗中飞翔。 烈日狂沙,枯树婆娑,一个少年矗立于一座小庙之巅,仿佛屹立于天地之间,无视周围一个个咻咻逼近的黑影。 咆哮忽起,尸魃如狼,成群而上。 眼前的世界忽地变慢,少年动了起来,矫健的身影在黑影的中间飘忽腾越,刀劈拳打,脚踢膝顶,一个个黑影落叶般地从屋脊上坠下,更多的黑影涌上来…… 。 第59章 鼠魃 破晓在土地庙的屋顶上,不知战斗了多久,依然屹立不倒,虽比不上两军阵前的万人敌大将,也算百人敌了。 土地庙的四周,堆起了小山一般的魃尸,多亏小庙够高,他又站在最顶端的的屋脊上,占据了最有利的地形,稍一转头便能看到任一个角度的敌人。 而屋脊两边倾斜的瓦片已被尸魃的污血浸透,因而变得溜滑,也成为破晓的一大助力,被他杀掉的尸魃会自动滑下屋顶,得以保持战斗的空间。 他则仗着拾荒练就的灵活身手,在屋脊上如履平地。 即便如此,破晓全身上下除了头和脸相对完好,其他部位遍布咬伤和抓伤,有的伤口甚至深得隐约见骨。 但他感觉还行,至少还有再战之力,除了有点口渴,并无饥饿之感,练了一个多月的太清功,又得辟谷丸、肉骨丸和洗经伐脉丸的滋润,哪怕他是个凡人,体质也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随着天色渐黑,他感觉尸魃越杀越少,压力锐减。 当一切隐没在黑暗当中,彻骨的寒气从地底深处向地表蔓延,破晓孤零零地站在庙顶,周围已无对手。 他兀自保持握刀对敌的姿势,浑身湿漉漉的,也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尸魃的血。 手中的短刀已经卷刃了,也不知割断了多少尸魃的喉咙。 黑夜降临,魃群悄然而退,破晓才感觉遍体鳞伤,浑身剧痛,再也坚持不住,缓缓坐下,想要打坐调息。 一阵冷风卷过,冻得屋顶上的他直打哆嗦,浑身的血似乎都要结冰了,赶紧盘膝坐倒,只用了几息就意守丹田,随着一团热气在丹田形成,身体立刻变热了,那些伤口的痛楚也减轻了不少。 但要尽快恢复体力,最好还是呼吸吐纳,行气周天,但屋顶环境恶劣,很难安心炼气,还是先找个避风之处为好。 破晓心知自己已是强弩之末,这时只要再来几个尸魃,就能收拾了他。 他守财奴般地摸了摸怀里的两个瓷瓶,贴身藏着,除非衣袍都碎了才会丢失。 自己虽然不饿,但失血过多,加上气温陡降,亟需补充营养和热量,但想到那辟谷丸是打算送给铁柱的,还是坚决地不吃,要吃也吃小娘皮这个大户。 “阿姐……”破晓想喊林清儿,但嗓子嘶哑,只能自己听见。 到这时小娘皮还不现身,难道历练还没结束? 破晓只得支棱起身体,打算下到地面,到庙中避风炼气。 他正想顺着瓦片滑下屋顶,踩着堆得高高的魃尸下到地面,忽听得顺风儿传来一阵“吱吱”的尖鸣。 那尖鸣声开始相隔很远,很快,就像下雨般的,从小到大、由疏而密,飞快地延伸过来,包围了土地庙四周。 破晓再次打了一个哆嗦,但不是因为冷,而是想起了某种可怕的动物,确切地说,是兽魃。 尸魃白天横行,兽魃则夜晚出没。 在兽魃当中,大部分是独行的猛兽之魃,但其中有一个族群,跟尸魃类似,单个力量薄弱,而一旦成群,杀伤力倍增,是人类在夜间最怕遇到的品种——鼠魃! 破晓已经听到墙下到处响起了咀嚼噬咬的声音,虽然看不见,但心里很明白,鼠魃正在享用那些尸魃的尸体呢。 据鬼市上的说书人所讲,鼠魃从不挑食,不仅吃活物,也吃尸体,甚至饿极了还吃同类。 破晓听那动静,也不知有多少鼠魃,一旦它们发现庙顶上还有一个大活人,还不蜂拥而上。 慢说破晓无力再战,再说他从没跟鼠魃打过,而且鼠魃的爬墙本领可比尸魃强多了,个头小又适应黑暗,真打起来,一定防不胜防。 兽魃都怕火,可惜火折子也在褡裢里,破晓无计可施,只能一动不动,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偏偏怕什么来什么,又一阵寒风吹过,直灌进到处破洞的衣袍,全身的伤口受激,他一个控制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这一下可好,四周的咀嚼声齐刷刷地停下了,静的可怕,破晓紧张地握紧了短刀,反正小娘皮不会见死不救,自己便跟鼠魃斗上一斗又如何,大不了多来一道凌迟之刑。 就在他准备勉力再战之时,远处忽然隐隐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听起来特别糁人。 破晓却感觉有些耳熟,想起来是初见无邪之时,两人在荒村过夜,就听到过这样的兽嗥,她说是野狼,狼行拂晓,也是夜行动物。 其实狼嚎之声很好辨识,但这头野狼的嗥叫有点独特,所以他记住了,想到无邪,他的心一柔。 此刻的破晓颇有债多不愁的感觉,来吧,都来吧!大不了血战到底…… 谁知鼠魃并没有攻上来,下雨般的“吱吱”的尖鸣声再起,只是越去越远,直至悄无声息。 这就结束了?破晓一呆,第一反应是小娘皮看他支撑不住,暗中动了手脚,驱散了鼠魃。 这个情,小弟领了! 破晓抓紧时间下了庙顶,摸黑踩着墙根高低硌脚的魃尸,触手的感觉硬戳戳、冰滑滑的,腥臭之气扑鼻,可想而知都是被鼠魃吃剩的残尸,幸亏没有亮光,否则他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吐出来。 重进庙中,伸手不见五指,他凭记忆摸到供台边上,供台已塌,还有神像的碎片,他找到一块背靠墙壁的空地,当即盘膝坐倒,双目微闭,呼吸吐纳起来。 破晓现在行气一周天只需半个时辰,但那是在兰桂坊无人打扰、心无旁骛的情形下,此刻他不敢完全闭眼,必须警惕外界异动,防止鼠魃杀个回马枪,或者又冒出其他的兽魃,因此行气进度颇为缓慢,约为半速。 太清功确实是本仙书,破晓只行气了一盏茶的工夫,离一周天还远,就感觉体力恢复了不少,正待再接再厉,就听得数声狼嗥,一次比一次近,片刻之后,已到了庙外。 此时月亮初升,月华从庙顶的缝隙中透进来,白惨惨的,画面有点诡异。 破晓毛骨悚然,赶紧气沉丹田,半途收功,持刀悄然而起,屏住呼吸,贴墙站立。 庙门口忽然传来一声怪异的叹息,幽幽长长,似人非人,似兽非兽。 破晓听在耳中,只觉浑身的寒毛直竖,随即看到一头通体银灰色的大狼慢慢踱了进来…… 。 第60章 妖怪 这是一头罕见的银狼,有半人之高,毛发稠密,体格强健,垂着长尾,竖着尖耳,一双绿油油的大眼令人不敢直视,狭长的嘴巴喷着浓浓的白雾…… 是狼非魃,破晓也不知自己能否对付,但经过白天的一场鏖战,已打出了他的信心,原来自己并没有那么弱,原来自己一直在慢慢地变强。 他握着卷刃短刀,死死地盯着走进庙中的银狼,却发现它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凶狠可怕,好像一只迷路的大灰狗,进来后就东张西望,最后它的目光落在那四分五裂的旱魃神像上,然后缓缓上前,停在了泥胎碎片之中,低头嗅着,显得茫然若失,竟有几分通人性的样子。 破晓不由想到林清儿说的话,这神像体内有一丝女魃的分神,难道银狼是受此吸引而来? 他回忆起无邪的记忆幻境,有那么几次,女魃被修仙者捉住时,有野兽出现在附近,发出阵阵嘶吼,其中好像也有狼嚎。 女魃是天女,跟天地万物有亲和力并不奇怪,自然也包括野兽,而且,野兽不会像人那般陷害她。 破晓正在揣测银狼和无邪的关系,这时银狼抬起了头,跟他打个照面。 破晓打了个寒战,赶紧挤出一丝笑容,能不打则不打,和谐共处最好。 银狼瞪着破晓,两眼放出饥渴的绿光,狰狞地咧开大嘴,露出一口闪着寒光的尖牙,人性尽消,兽性毕现。 破晓刚心道不好,银狼就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扑到了近前,张口就咬! “噶嘣”一声!银狼正咬在破晓及时横在面前的短刀上,火星四溅,可见其牙之利。 破晓冷汗直冒,瞬间反击,全力将对着狼口的刀刃前推,却纹丝不动,可见其咬力之大,他当即一抬膝盖,正顶中它的下颚。 这一顶,要是换了尸魃,早就被顶翻在地,但是银狼只是扭了扭脖子,骨节响了两声,一甩头,猛地将他连人带刀甩向了墙壁。 破晓像个稻草人似的,整个身子撞在了露出青砖的后墙上,接着滚落在地,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似的。 银狼跟着又跳过来,对准他的咽喉就咬,破晓这次看准了,短刀迎着它的血盆大口直戳进去,要给它个透脑凉! 好个银狼,千钧一发之际,狼头在空中以匪夷所思的角度变向,又是咬在了刀身,用力一甩,再次将他扔了出去。 这一下,破晓的后脑重重地撞在了墙壁上,眼冒金星,鼻血流了出来,手中的短刀也不知去向。 银狼嗅到了新鲜的血腥味,兴奋地咆哮一声,高高跃起,凌空扑下,胸前空门大开。 变成赤手空拳的破晓临危不惧,以腰抵地,一脚踹出,这一脚已尽全力,正中银狼的小腹,它呜咽一声,倒翻回去,在地上打个滚就站了起来。 破晓也腾地爬起来,双手护在胸前,摆出白打的姿势,浑身酸疼,心想刚才那么凶险,怎么都没有激发自己的先天本能?难道银狼的两次攻击不够致命? 银狼挨了破晓那么重的一脚,不痛不痒,稍一踟躇,再度前突,其疾如风,侵略如火。 破晓压根捕捉不到银狼的身形,眼前一花,就被它撞翻在地,它顺势将一双前爪踩在他的肩上,再次张开血盆大口…… 破晓随手抓起一物,往狼嘴里一塞,再次躲过狼吻,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塞进狼嘴里的是神像的半边脑袋,这才侥幸躲过。 手中无刀,打又打不过,只有施展自己的保命绝招——躲不过就逃了。 破晓的身子向下拱,从银狼的胯下钻过,直往庙门,只听身后风声再起,银狼已经吐出了神像脑袋,追了上来。 感觉声音不对,破晓愕然抬头,两只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只见银狼居然四肢张开,像只大蝙蝠从空中掠过自己的头顶,抢先一步堵住了庙门。 不可能!狼怎么会飞?除非是成精的妖怪……破晓看着银狼绿油油的大眼睛,它似乎露出一丝戏谑的神色。 “妖怪!阿姐,救命啊……”破晓一哆嗦,斗志全消,转身就跑,边跑边喊,他斗魃斗兽尚有自信,若是斗妖,岂不是螳臂当车、自寻死路? 可是小娘皮还是毫无音讯,似乎把他抛在这里不管了,破晓喊了两嗓子,遂一咬牙,来回变换逃跑的方向,引诱银狼远离庙门。 银狼这次没有再飞,只是连蹦带跳地追着破晓,很有点猫戏老鼠的感觉。 土地庙的空间不大,破晓全仗拾荒练就的灵活身手,跟银狼你追我逃,每每要接近庙门之际,银狼总能提前跃至,封住唯一的出口。 破晓没有了魃群的垫脚,再想跳上横梁也是休想,只能跟银狼在庙内绕起了圈子。 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如何比得上一个狼妖! 银狼似乎懒得逗他了,将他逼到一个墙角,后腿一蹬,向前扑来,已将他的所有去势封死。 破晓看到那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和闪着寒光的锋利狼牙,大脑一片空白,所谓狗急跳墙,他真的狗急跳墙了,忽然一脚踏上了墙壁,向上一纵! 在那一瞬间,他的丹田一热,犹如火炉燃烧,全身热血沸腾,心跳加速,双眸一缩一放,眼前的景象飞速后退,他居然在墙壁上跑起来,呈倾斜的角度跑了起来。 破晓尚不自知,只觉自己已将银狼甩在了后面,信心大增,看也不看自己的脚下,倏然提速! 奇异的景象出现了,原本飞速后退的景象都放慢了速度,他终于激发了先天本能,与以往的世界变慢有所不同,这一次的激发好像是…… 破晓倾斜着身子跑在坑凹不平的墙壁上,银狼如影随形,穷追不舍,两个身影在墙壁上展开疯狂的追逐,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形成两道飘忽的运动轨迹。 眼看庙门近在咫尺,破晓一声大喝,身体飘在了空中,扑了过去,眼前随之一阔,已到庙外,他四肢着地,向前打个滚,顺势站起来,就欲撒腿狂奔。 但他的眼前一花,银狼已落在他的面前,居然像人一样地站了起来,两只锋利的爪子闪电般搭在他的双肩上,阴狠的双眼闪着绿光,死死地盯着他,两排张开的尖牙就在他的脸前。 时间仿佛停滞了,银狼呼出的雾状腥气吹动了破晓的发稍,他的额头冒出冷汗,眼皮都不敢眨一下,感觉自己稍有异动,就会被它一口咬下脑袋。 他的先天本能在一个狼妖面前有如弱鸡,他还是太弱了。 银狼控制了破晓,却没有进一步动作,只是像人一样地盯着他,张着的大嘴缓缓合上,眼里的戾气逐渐消散,居然冲他点点头。 破晓不明所以,赶紧也点点头,心底冒出一个念头,这个银狼会不会是小娘皮圈养的,特意放出来历练自己? 他刚冒出这个念头,银狼忽然放开了他,冲着夜空一声嗥叫,转眼就消失不见。 。 第61章 入门 破晓心生感应,但见另一个方向,一个白裙翩翩的绝色女子正踩着月光款款而来,有如月下仙子,不是小娘皮是谁? 林清儿已换了一身衣裙,倒是别有一番情致。 “阿姐,你可来了!”一直强自镇定、苦苦支撑的破晓嘶声道了一句,两腿一软,坐倒在地,不管怎么说,小娘皮出现的是时候,跟一个狼妖面对面的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林清儿轻盈地走到近前,笑吟吟道:“阿弟,你比姐姐所想支持的久哦。最后的狼妖不在姐姐的计划之内,像是被旱魃神像吸引而来,姐姐更感兴趣的是,它为何没对你下死手?” “小弟也想知道。”破晓坐在林清儿的脚下,感觉有点卑微,大大地翻了一个白眼,反问,“你为何不拿下它,亲自问个清楚?” 林清儿纤手一抬一招,好像凭空收起了什么东西,解释道:“在魃女觉醒之前,凡跟她有关联的事物不可惊动,除非狼妖要伤及阿弟的性命,否则姐姐不会出手。” 破晓不禁心中暗哂:“谁也不知道无邪重生去了,可惜这个筹码我不知如何利用,否则一定大有收获。” 他转念一想,其实自己的收获已经不小了,说到底,还是拜无邪所赐,连今晚对上的狼妖都是,被它逼出了先天本能的新境界:原本是世界变慢,刚才则是先快再慢,而且身体似乎又有了某种突破。 破晓此刻才回过味来,自己在墙壁上狂奔的一幕比江湖上的飞檐走壁还要惊人,他甚至有种感觉,只要自己的速度够快,像银狼那样四肢腾空而飞也非难事。 当然,这种飞比起传说中的仙人飞天还是相差甚远,但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自己已然迈出了第一步,假以时日,或许真能飞起来。 当然,何时可及,他还是不敢想象真有那一天。 林清儿这时抬头看月:“今夜月圆,天地灵气分外浓郁,利于修炼。你又鏖战一日,连续逼近身体极限,倒是个突破的好契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有啥促进炼气的良药,不用藏着掖着,赶紧儿服用,姐姐为你护法!” 破晓怦然心动,顾不得掩饰,直接从怀里掏出药行首所送的小瓷瓶,将最后一粒洗经伐脉丸倒进嘴里,就地打坐,开始呼吸吐纳。 有林清儿护法,他自是紧闭双眼,心无旁骛,随着意想,一道无形热气很快在丹田内成形。 其时,一轮金黄的圆月当空,魃尸堆砌的土地庙外,一对男女一坐一立,一灰一白,灰袍残破,白裙飘逸,画面诡魅。 破晓正对着月亮的方向,鼻子隐隐嗅到一股兰麝之香,感觉头脑分外清醒,丹田却愈发火热,催发着热气直往经脉里钻。 他忽然吃惊地发现,经脉豁然比往日宽了少许,如果之前是羊肠小道的话,现在就是曲径通幽了,曲折却不崎岖,行气的速度更快。 破晓的心情有点激动,忙收敛心神,行气周天。 “行气,深则蓄,蓄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顺,顺则生,生生不息……” 破晓往日行气,严格遵守太清功的这套口诀,犹如老人挪步,两步三顿,而今经脉拓宽,似顽童学步,连滚带爬,虽然姿势笨拙,但速度不慢,差不多就是一炷香的工夫,那道热气已走完了一周天,重入丹田。 一炷香?之前一周天用了半个时辰,这提速翻了多少倍了。 破晓压下心头狂喜,全身毛孔尽情呼吸,天人之气交互,大自然的精华如流水般涌入四肢百骸,汇入丹田。 他不由睁开双眼,想看看夜视之力有无提升,但见月华之下,大地雪亮,几棵枯树和土地庙隐隐闪着微光,几百具尸魃的残尸清晰可辨。 再看俏立于自己身侧的林清儿,垂目入定,身上亦是微光粼粼,仿佛晶莹剔透,好一个佳人如玉。 这一次的天人交互还是十余息,没啥进步,似乎需要量的一定积累,才能产生质的飞跃。 破晓经过银狼的历练,才知自己依然很弱,要想将来保护无邪,可谓任重道远,他稳定了一下心神,重新开始行气。 这一次速度更快,一周天仅用了半炷香工夫,居然又提速了一倍。 他不再见猎心喜,乘胜追击,不等天人交互结束,就再次行气…… “周天者,圆也,气路之行径也,周而复始,连绵不断……”随着速度的提升,破晓真正体会到了周而复始的感觉,新的体验也跟着出现了。 以前,必须要完成一周天才能天人交互,可谓断断续续。 但今日,由于他的速度提升极快,当另一周天开始时,前一个周天吸收的天地灵气仍在体内流淌。 这使得体内出现了数段不同周天的天地灵气,随着丹田之气循环,而每一周天的速度都比前一周天有所提升,一盏茶、半盏茶、一碗饭、半碗饭、一口汤……周天循环的速度越来越快。 破晓越练越精神,越练越兴奋,想知道自己提速的极限在哪? 而体内的经脉好像弯曲的道路被修整成一马平川的官道,丹田之气根本不用“蓄、定、固、萌”,快马扬鞭地游走于全身,那感觉别提多恣意了。 破晓就这么持续不断,也不知行气了多少圈,直至体内吸收的天地灵气连成一个完整的圆,跟丹田之气融合一体,吐旧纳新,开始新的周天循环。 这一下,速度又有了一个飞跃,他感觉体内运行的就是天地灵气,而非意想的那道热气,甚至感觉,自己一个呼吸,就完成了一周天。 等等……自己居然完成了一息一周天!这就炼气一层了? 破晓激动之极,换了其他人,或许已心境不稳,极易走火入魔。 不过他的周身被林清儿的兰麝之香笼罩,虽然内心激动,但头脑分外清醒,继续行气周天,一个呼吸就是一周天,周而复始。 与此同时,他的天人交互也是连绵不绝,令整个身心舒适之极,飘飘欲仙,这种感觉他被林清儿师尊抚顶时曾有过,只觉神仙也不过如此。 此刻真正拥有了,却又感觉仙道的万里之途,自己才刚刚起步。 他有心测试,看看炼气入门后的自己到底有何变化,便终止行气,这一下,原本在体内循环的天地灵气立刻向外散逸…… 。 第62章 阳谋 随着体内天地灵气的散逸,破晓的感知居然也跟周围的天地产生了交互,以他的身体为中心,向四周水纹般地荡漾出去,一寸一寸地向外蔓延,扫过周围的每一寸土地…… 太神奇了!破晓第一次产生这样的异感,随着体内灵气的的扩散,“看”到了所到之处的一切,要知道,他还没睁开双眼,但灵气所扩散的范围之内,事无巨细,尽收“眼”底。 他再次激动起来,这莫非就是小娘皮所说的内外交感?很像民间传说的开天眼。 想到开天眼的神奇,破晓心中一动,便看穿了土地庙的墙壁,真的行! 不过,他体内的灵气毕竟有限,只扩散至周围十余步之内,高不过一丈,勉强进入到土地庙的内部,就停止了,再往外,则变得混沌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随着灵气散逸的停止和稀释,破晓的感知跟着回缩,不过速度并不快,似乎跟灵气的浓度有关。 趁着天眼还在,破晓略一动念,将注意力集中在身边的小娘皮身上,果然,她身上的衣物并不能挡住天眼的“视线”,甚至她的小衣都能穿透。 这一下,林清儿真的是美人如玉了,美得惊心动魄…… 破晓惊喜心跳之余,明知非礼勿视,还是将“视线”往里透视,却发现并不能透入林清儿的身体内部,不知是他的功力不够,还是内外交感的局限。 这样也好,否则透视入骨,看到了红粉骷髅,会大大影响观感和心境的。 林清儿有所感觉,抬眼看来,跟破晓的天眼视角对个正着,似羞还喜:“小色胚,真让你练成了……” 破晓见她销魂之态,心神一荡,忽觉恶心欲呕,眼前一黑,仰面栽倒,在失去意识前的一刻,只听得林清儿惊斥:“姓药的,你在他的药里做了什么手脚……” 夜色如墨,乌云压顶,忽地一声霹雳,一道闪电撕碎了无边的黑暗,一个赤条条的玲珑身影在电光中缓缓走来,所过之处,一片光明,草木回春,鲜花绽放,小鸟喳喳,演变成一个充满声色味的勃勃世界…… “无邪……”破晓大喊一声,一下子睁开双眼,坐了起来,眼前灯火通明,一个戴着木制面具的人正盘膝坐在对面的蒲团上。 破晓又回到了熟悉的药房,对面的人自是药行首,轻轻一叹:“问世间情为何物?你对无邪如此念念不忘,她泉下有知,也死而瞑目了。” 恢复神智的破晓想起了林清儿在自己昏迷前的话,不禁质问:“大人给我的药里加了什么?” 药行首嘿嘿一笑:“一点小毒而已,当然不致命,除非你炼气入门,才会激发,而且只有我能解毒。” “你……为何如此做?”破晓一时气结,心里想着以后绝对不能乱吃别人给的药丸了,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这是一个阳谋,林清儿即便看出来,也无法阻止我俩见面。”药行首语重心长道,“破晓,我已帮你逆天改命,踏入修仙者的层次,你可要记着我之恩情呀。” “大恩不言谢,小的理当报效大人。”破晓自然拎得清轻重,自己固然受了药行首之恩,但也付出了减寿三十年的代价,还要帮他做一件大事,其实也算扯平了。 然而,药行首既然在他身上下了连小娘皮都无法解的毒,这个毒到底有没有去干净,只有药行首自己有数。 破晓现在等于被药行首拿捏住了,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命于他,等那件大事做完,相信药行首就不会难为他了。 药行首颇感欣慰:“小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一个没有仙根的凡人,这么短时间就达到了炼气一层,真是可喜可贺,夺取擂王有望。比起另外两个吃了洗经伐脉丸的家伙强太多了。” 破晓心中一动,莫非药行首嘴里的那两个家伙,也是为同一件大事准备的?看来自己的竞争者不少。 其实自己的这次突破,小娘皮的功劳也不小,若是她也让自己做同一件事,跟药行首冲突起来,自己又该如何取舍? 船到桥头自然直,破晓也只有见步行步了,示以谦卑:“运气好,主要还是大人的药见效。对了,小的既已炼气一层,接下来又如何进阶呢?” 药行首沉吟一下,似在考虑如何回答他的问题,半晌才道:“小子,实不相瞒。正常的修仙者,只要达到炼气一层,就会有法力。但是凡人,就算侥幸入了门,接下来的路,可谓难于上青天。” 破晓心中一沉,忙问:“为何?” 药行首耐心解释:“我跟你说过,仙根好比体内的泉眼,法力如水,汇入泉中,得以储存。而法力则是来源于天地间的灵气,至少一息一周天,体内的天地灵气才能转为法力。修仙者在炼气期,完成周天的时间越短,汲取的灵气越快,练出的法力越多,筑基以下,比的就是谁的法力多。凡人没有仙根,即便炼气入门,修炼出了法力,也无以储存,除了即生即用,使出一些所需法力少的小法术,便随之消散,这就是凡人的局限。而要想进阶,比如从炼气一层进入炼气二层,需要一息两周天,看似简单,却必须有足够的法力支持……” 破晓顿时想起内外交感时散逸的体内灵气,难道那就是法力?可惜自己无法储存,不由皱眉:“大人的意思是,凡人无法储存法力,而进阶又需要足够的法力,岂不是无解。” 药行首傲然道:“对其他人自是无解,但鄙人自幼钻研人体经脉,研制各般奇药,还是找到了某种解决之道。” 破晓眼睛一亮:“还请大人不吝赐教。” “此等逆天之秘岂能轻易道于外人?”药行首不由斜了他一眼,继而安抚道,“小子不要急于求成,你已迈入了修仙的门槛,先好好沉淀一下,夯实刚扩的经脉和丹田,以免根基不稳。等那件大事毕了,我绝不会亏待你的。” 破晓在心中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心知自己又被老小子拿捏了一把,但药行首说的也没错,自己才刚学会爬,就着急学走,是有点急功近利了,忙做恭敬状:“大人教导极是,小的下一步怎么走,请大人指示。” 药行首颔首道:“孺子可教也。本来你已炼气入门,可以学一些简单的小法术了。不过你还要打擂,此乃凡间事,须凡间了。所谓仙不于凡前显法,是以你还是保持凡身,等打完了年擂再说。” 破晓一听自己可以学一些法术,刚喜不胜收,却被药行首接着浇一盆冷水,希望落空。 这是他又一次听到了“仙不于凡前显法”,《太清功》的页首便是这一条,不知是不是修仙界约定成俗的规矩,颇有点锦衣夜行的意思。 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对凡人的一种保护,否则仙人法术常现人间,世人自知真的生如蝼蚁,人间岂不是乱了套? 破晓又有点好奇:“那么大人此番见我,所为何事?” 药行首道:“你刚刚突破,我须帮你调理一下经脉,毕竟洗经伐脉丸乃第一次施用,有些药理我要搞清楚。不过以后林清儿会防着我俩见面,所以也要定个秘密联络章程……” 破晓和药行首一番密谈之后,便自个儿离开了药房,这一次林清儿没有派人来接他,似乎不担心破晓会趁机开溜。 现在,已经炼气入门的破晓,就是小娘皮赶他走也不会走了,他要守护那个此生认定的少女,只有不断变强。 而鬼市、斗魃擂台、林清儿乃至药行首,都是他变强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他已离不开这些。 事实上,即便没有无邪的存在,一介凡人,一旦步入修仙的门槛,那种超越凡俗的巨大诱惑绝非一个少年人可抵挡,这也是一个阳谋。 所谓莫笑年少江湖梦,谁不少年梦江湖?哪一个少年没有策马江湖、纵横天下的梦想?若是有机会扶摇直上九万里、一剑横天北斗寒,这样的通天大道又岂是小小的江湖可比? 是以,林清儿压根不再限制破晓的自由,又或者说,破晓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大的牢笼,这个牢笼就是人间。 药行首所在的药房跟猎户易市的药铺一体,破晓出门就是鬼市大街,此时已近中午,人流如炽。 这也是他打擂以来,第一次独自走在街上,就像以前拾荒时一样,无拘无束,默默前行。 但破晓注定回不去以前的时光了,一身破破烂烂、沾满血迹的灰袍,在人群中相当引人注目,好在他离开药铺时,扯下一块袍角蒙在脸上,倒也无人认得。 说起来,作为斗魃擂台上最近风头最劲的擂手,破晓在鬼市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看过他打擂的人不在少数。 不过,谁也想不到那个英挺少年就是眼前这个像是从死人堆里滚过的家伙,那浑身的杀气令人望而生畏,在他的十步之内竟无人敢靠近。 。 第63章 阴谋 街上自由巡逻的保丁,看到破晓从药铺大摇大摆地出来,心知必有来路,自是没有盘查。 破晓倒很享受这种走在人群中的孤独感,看着躲得自己远远的路人,忽然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但他知道他再也不是从前的他了。 他经过了擂场,正有人排队购买擂券,好像今个是本月下旬的初擂,过两天就是月擂,接下来就是自己要打的季擂了。 破晓避开人流,不经意看到墙上张贴的一张画榜,甚是眼熟,画着一个大汉和一个尸魃赤膊交叉,下面配文:斗魃打擂,一夕成名,尽享富贵! 他不禁一阵唏嘘,自己的命运就在这个擂场上彻底改写了,曾经把当个富家翁视为此生大志的他,已然看不上人间富贵了。 若说有啥遗憾的话,就是他确实没当过富家翁,享受过一掷千金的快活。 过了擂场就是赌坊,然后就到了兰桂坊,这是破晓如今的落脚点,却过门不入,因为他去西门找铁柱,将怀里的那粒辟谷丸送给唯一的朋友。 所谓苟富贵,莫相忘。自己跟凡人的距离越来越大了,估计以后跟铁柱很难再有交集,怎么也要给他一点回报。 破晓低下头,匆匆避开二楼揽客的姐儿,但他的突兀形象怎么能躲过姑娘们老辣的眼神? “嘻嘻,你看那人,像条狗一样!”一个新来的姐儿对着他的背影指指点点。 另一个姐儿赶紧提醒:“嘘!不要命了,此人像个杀神出世,万一惹恼了他,回头点你,还不把你生吞活剥了……” 破晓自然不知自己在姐儿的眼中已成了凶神恶煞,鼻中忽然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却是路过了食肆。 破晓心中一动,自己虽然不饿,但好久没尝人间烟火了,趁此机会,享受一回当个富家翁的滋味吧。 他大咧咧地走进食肆,几个伙计早看见了他,如此凶悍之人,自是不敢怠慢,其中一个忙迎上来:“这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破晓见这伙计不是相熟的,也不客气:“先开个包厢,再点菜。” 伙计一愕,低声下气道:“客官,包厢最低付账一两白银。” 破晓眼一瞪:“怎么?怕小爷没钱?” 伙计被他瞪得一哆嗦:“不敢不敢,客官里面请。” 伙计领路之时,和其余伙计交换了一下眼神,毕竟是鬼市三行首的产业,谁又敢在此造次?想吃霸王餐者,大都喂了尸魃。 破晓被领进了一间可坐三四人的小包厢,窗棂画壁,甚是雅致。 他一屁股坐下,想象着富家翁的派头,头一仰:“可有菜谱?” “有的有的。”伙计赶紧递上一本精美小册。 破晓老滋老味地接过来,一面翻着,一面将那些只在说书人嘴里听过的美食名吃报出来:“扬州炒饭、清蒸狮子头、原汁盐水鹅、蟹粉嫩豆腐、大煮干丝、水晶肴……” 伙计听得呆了:“客官,你一个人吃?” 破晓眼一斜:“正是。” 伙计挠挠头,不好意思道:“这些要十两纹银,客官可否先付账?” 说这话的时候,伙计一直盯着破晓的眼睛,但凡他有一丝心虚,就很难走出这道门了。 破晓微微一笑,摘下了面巾:“我叫破晓,可认得我?” 伙计本已做好翻脸的准备,待看清破晓的脸,不由一呆:“原来是破晓小哥,认得认得,小人多有得罪,这就给你传菜去。” 破晓原想若是伙计不买账,就搬出小娘皮这座靠山,反正兰桂坊就在隔壁,却没想到自己这张脸如此好使,倒也省去麻烦了。 一顿饭的工夫之后,“呃……”,破晓响亮地打个饱嗝,又将最后半个狮子头塞进嘴里,看着香桌上犹剩一半的美食佳肴,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忽然一阵内疚和羞愧,这要换了以前的自己,绝对不会如此奢侈浪费的。 所谓富时不忘穷时贫,饱时不忘饿时饥,这富家翁的滋味,只此一次,再也不尝了。 破晓正待离席而去,“咚咚咚”,有人敲门,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探头进来,冲他咧嘴一笑:“啧啧,听说季擂的大热门莅临小店,鄙人特来看你了。” “是你……”破晓浑身一紧,惊讶地坐直身子。 此人锦袍束发,满脸浮滑,一只耳朵上还簪着一枝黄花,不是食行首胡不为又是谁? “小人见过食行首大人。”破晓拱了拱手,并未失了礼数,却眼露警惕,死死盯着走进来的胡不为。 食行首的地位比林清儿还高,其境界自然更高,若是想收拾自己,可谓举手之劳。 “哈哈,放心好了,鄙人不会将你怎样的。”胡不为看出了破晓的紧张,语气轻佻,“我只是通知你一下,你过不了季擂这一关,今个先跟你告个别。” “有劳大人费心了。”破晓不卑不亢,“如果在下侥幸在季擂中存活下来,一定和坊主姐姐亲自登门拜访。” “好好,那我一定亲自下厨,做一桌好菜招待你们。就怕你没这口福,变成姐姐裙下死,做鬼也风流。”胡不为被刺中了痛处,冷笑一声,拂袖而去。 破晓在包厢呆坐了半晌,脊背上还流着冷汗,原来胡不为临走前的那一拂袖,所产生的威压,差点令他瘫软在地,全靠咬着牙勉力支撑,才没有当场出丑。 这便是境界之差,龙蛇之别了。 破晓技不如人,毫无怨言,不过也想明白了,自己这个擂手的身份就是保命符,确切地说,胡不为明明可以一根手指弄死他,但也只能在擂台上做手脚。 如果自己侥幸当了擂王,药行首当然会保自己。 不过按林清儿的说法,擂王就有资格加入修仙宗门,只要自己加入某个宗门,同样也会受到保护。 破晓这般一想,总之还是先打完年擂再说。 他见四下无人,便在椅子上打坐调息,一息一周天真不是盖的,天人之气充斥体内,他一口气行气了几十周天,也就是用了几十息,感觉身体非常舒适了,这才停下,随着体内灵气如大气泡般地向外散逸,内外交感油然而生。 破晓打算运用天眼的透视能力,探查一下食肆内外,看看胡不为还在不? 谁知他的灵气仿佛被一道看不见的屏障挡住了,仅能局限在包厢之内,天眼自然无从说起。 破晓猜测食肆中一定有针对修仙者的某种禁制,令内外交感受限,姓胡的倒是谨慎,愈显其阴。 片刻之后,在几个伙计恭恭敬敬的目光下,破晓离开了食肆,手里提着两盒油纸包,那是他打包剩下的菜肴,不能浪费了。 他经过杂货区时停了下来,找到一家铁器铺,请掌柜将那把卷刃的短刀回炉锻造一下,其实他要跟林清儿再要一把短刀肯定没问题,但这一把跟了他太久,都有感情了,故舍不得丢弃。 掌柜看看他的杀神模样,有些迟疑地问:“客官可否先付账?” 破晓身无分文,又不好意思再卖脸,便将一盒油纸包递给了掌柜:“店家,你看这包吃食可够打铁钱。” 那干瘦的掌柜闻着香味就狠抽鼻子,再打开纸封,眼都直了,忙包起来:“够了,太够了。客官你再看看小店的铁器,有看中的挑个一两件。” 生怕破晓反悔似的,掌柜转头吩咐伙计将短刀送去锻造,因为打铁声太吵,锻炉设在另一处。 破晓心知一包吃食的价格不菲,但毕竟是自己吃剩的,就不占便宜也不吃亏,随意挑了一把斧头,打算跟另一包吃食一并送给铁柱,加上一粒辟谷丸,也算是一份重礼了。 “回头我来取短刀。”破晓出了铁器铺,径直前往西门,路过水铺时,刻意垂下头,以免被胖掌柜鳖老看到,上次吃了瘪,羞于见他。 不多时到了西门关卡,还是没见到铁柱,他忍不住问了其他保丁,却得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铁柱去打擂了,今日就是他的首擂。 破晓将另一包吃食送给了问话的保丁,才得悉铁柱打擂的原因,原来铁柱的家人在第二场毒雪时被暴民害了,他伤心欲绝,再无牵挂,决定另找出路,便毅然报名参擂。 破晓才知一直没看到铁柱的原委,不胜唏嘘,转头便直奔擂场,打算为老朋友助威。 打擂刚刚开始,破晓用那把斧头换了一张擂券,进入了人头攒动的擂场,跻身站立区的看客之中,闹闹哄哄中,也无人注意他的满身杀气了。 今日的管擂是胡不为手下的一个管事,由于增加了武器选项,初擂自然精彩了许多,加上初擂的尸魃都未醒血,分胜负即生死的时间也快了许多。 破晓看着台上的擂手和尸魃的搏杀,竟有种看小孩子打架的感觉,真不敢相信,自己仅仅一两个月,就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但这些擂手却无一例外地眼露狂热,斗志高昂。 破晓所不知道的是,一个羸弱少年在擂台上的逆风杨帆,过关斩将,已在鬼市刮起了一股参擂的旋风,刺激了很多渴望改变命运的底层民众,主动报名参擂的人数创造了记录,而这个少年,就是他自己。 然而没人知道破晓参擂的真正原因,那种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顿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更没人知道,破晓乘风破浪的背后,有他和魃女的机缘奇遇,也有鬼市两大行首的暗中辅助,还有他暂不知晓的其他原因。 世间每一个看似传奇和励志的小人物成功故事,其实都有大人物的推动和命运之神的格外青睐。 但平民百姓,宁可相信都是小人物自己的努力。 。 第64章 豪情 破晓等于等来了铁柱的登台,不知怎的,或许是好久不见,他看铁柱的脸都有点陌生,尤其是那双曾经的熟悉的眼睛已然充满了沧桑。 照例是挑选武器和对手,铁柱似乎并不为看客所看好,竟然被挑中了拳头,也就是徒手白打。 破晓倒不担心,他是晓得这个老朋友的实力的。 很快打擂开始,锣响鼓起,铁柱直接冲向了尸魃对手,斜身弹起,在半空中连踢三脚,脚脚命中其头,生生地将尸魃踢毙! 在全场的惊呼声和喝彩声中,管擂亢奋而惊叹的声音传来:“啊也!辛号擂手追平了初擂的最快战绩——三息,而且是白打!今日的头名应该没有悬念了,请报上名来……” 破晓也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他当然记得初擂的最快战绩是无邪在一个多月前创造的,而她用的是匕首,铁柱这般的连环脚显然更为高明。 他知道铁柱的腿功厉害,没想到厉害至此! “列位安好,俺叫铁柱,原先是个保丁……”铁柱那张并不讨喜的平凡面孔透着不平凡的气质。 破晓有点恍惚地看着台上,忽然想到一件严重的事,若是铁柱拿下了初擂头名,以他的身手,赢下月擂也不成问题,那么,他俩将在季擂中相逢。 而斗魃打擂的规则:月擂以上,三人进,一人出。 难不成,自己才和无邪在天空之擂中你死我活,又要跟唯一的朋友分个生死? 在这样的极度不安中,破晓一直看到了初擂结束,当听到管擂遗憾地宣布,初擂的头名铁柱选择退出,由次名递补,他才重重地松口气,心知铁柱一定是跟他想到一块了,这才主动退出。 破晓心中感动,明知自己在季擂中不会输,但又欠了老朋友一个情,他想接近擂手后台,跟铁柱见一面,顺便将辟谷丸送给他。 然而,看客区和擂手后台之间保丁重重,戒备森严,破晓自认为要是卖脸还是能进去了,却忽然想到自己树了胡不为这个大敌,要是知道他和铁柱之间的关系,对铁柱未必是好事,想了想,还是作罢。 五日之后,斗指西南,立秋之夜,夏季之擂正式拉开了帷幕。 漫天星光下的鬼市擂场,百炬通明,场内人头攒动,站立区挤满了鬼市的富人,坐席区则被鬼市权贵和大城豪客瓜分。 但见满目锦绣,贵女云集,仿佛过节一般。 开场的鼓点响起,场内一静,动人的清婉之声响起:“旱魃为灾害有秋,焦枯满目使人忧。果实累累几回见?白雪皑皑几多愁。大旱一晃三十载,春风化雨会有时,一朝破晓在人间……” 林清儿有如乘风踏月地出现在擂台中央,一袭散花如意云烟裙,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一曲唱毕,满场喝彩,花魁娘子深深一福:“列位看官,奴家有礼了!夏尽秋来,季擂开打,现在请出夏季的第一位擂手——丁小宝。” 一个十六、七岁的胖墩儿穿着绛红武士袍,笑嘻嘻地从侧梯小跑上台,充满喜感,毫无即将生死打擂的紧张。 看客们报以善意的哄笑,似乎并无多少人看好丁小宝,诚然他在月擂的表现相当精彩,但比起接下来的那位,还是差了不少。 林清儿跟丁小宝逗趣了几句之后,声调忽然拔高:“下面将要登台的,是列位非常熟悉、非常喜爱的一个少年……” “破晓、破晓……”全场看客沸腾起来,其中的赌客叫的格外卖力,而坐席区的不少贵女纷纷而起,发出的尖叫更响,竟然大都是少女。 破晓穿着灰色武士袍,从另一侧缓缓登台,两腿微微抖动,不改临战前的紧张,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受欢迎,好像就是今晚的胜者似的。 当破晓的双脚一踏上擂台,就不抖了,刚刚在擂手后台一直打坐调息,体内灵气刚刚散尽,此刻精神放松,台下看客的诸般形态尽收眼底。 身为管擂的林清儿居然主动迎了上来,语气亲昵,还夹着少许酸意:“少年郎,你赢得了这么多小妮子的芳心,让姐姐好嫉妒哦。” 这话说的,台下一片鼓噪,固然有少女们对林清儿公然卖俏的不服气,也激发了男看客对破晓的嫉妒。 正是妒忌之心,人皆有之。 不过破晓感觉一道阴狠如刀的目光落在自己面上,下意识回视过去,豁然是坐在贵客席首排的一人,锦袍蒙面,但破晓依然一眼认出了对方——食行首胡不为! 想到胡不为那日的威胁,破晓的破落性子上来,索性毫无顾忌地看着林清儿:“多蒙妹妹们厚爱!不过我宁可姐姐裙下死,做鬼也风流……” 这后一句直接将胡不为的狠话原样不动地还了回去,说的台下的食行首眼神愈发阴桀,杀意难掩。 其时,擂台之上,少年英俊,花魁风流,如画中之人,破空跃入现实,如此怡人之景,看得台下男女恨不得以身代之,自是男的代入破晓,女子代入林清儿。 但破晓眼前出现的,却是无邪那张清纯无邪的面孔,仿佛自娲族开天辟地的起始,至万物灰飞烟灭的结束,她的出现,就为他而来。 “是吗?少年郎可要努力哦,只要夺得今年的擂王,姐姐此身任君品尝。”林清儿眼如秋水含波,明明离破晓很近,却仿佛隔着万水千山。 这话说的,台下嫉妒者都不言语了,毕竟擂王是九死一生才能拿下,赢得花魁娘子青睐,也是人家的本事。 被晾在一边的丁小宝不由干咳一声,提示自己的存在。 林清儿这才莞而:“小胖莫要吃醋,若是你夺了擂王,姐姐也会陪你春宵一度。” 丁小宝顿时胖脸一红,扭扭捏捏道:“小弟……不是这个意思。” “难道你不想?”林清儿又打趣一句,然后继续正题,“有请今晚的最后一位擂手……” 第三名擂手身着一身黑袍登台亮相,这是一个黑面大汉,比破晓还要高出一头,四肢粗壮,孔武有力,但脸色却有些苍白,好像没啥信心。 面对林清儿的打趣,大汉却显木讷,默默站到了丁小宝身边,虽然离破晓有点远,但破晓心中却有不舒服的感觉,可是又说不出具体原因。 林清儿将三个擂手介绍完毕,正待进入正题,忽然横变突生,丁小宝一声惨叫,胸口溅出一泼鲜血,竟被一把匕首刺进心窝,而持匕者,豁然是黑面大汉。 那大汉动作迅疾,离丁小宝又近,是以一击得手,跟着回手拔出匕首,在自己咽喉处一划,又是一泼鲜血飞起,竟然当场自刎。 这一切发生如此之快,当台下惊呼四起时,丁小宝和黑面大汉已然栽倒,丁小宝还在四肢抽搐,大汉则一动不动了。 台上只剩林清儿和破晓还站着,饶是花魁娘子八面玲珑,也被这等突发状况惊得一语难发。 破晓则是冷汗淋漓,却是想到若是黑面大汉站到自己身边,自己可能跟丁小宝同样的下场。 他才明白刚才为啥感觉不舒服了,黑面大汉显然自知季擂无法胜出,索性自我了断,临死前还拉一个垫背的。 可是他从哪搞来一把匕首?林清儿可是修仙者,为啥毫无所觉?连自己这个炼气一层都有感觉。 破晓忽然想到了什么,双眸一缩,飞快扫了一眼台下的胡不为,发现他也在看自己,轻佻阴险的眼神中透出一丝得意! 果然是这厮做的手脚,应是动用了某种法术,蒙蔽了林清儿。 破晓又有点想不通,胡不为为啥不指使黑面大汉对自己出手?不过黑面大汉已经自杀,死无对证。 此时几个保丁才冲上擂台,看着躺在血泊中的两个擂手,都有些手足无措,大概从未遇过这种情况。 林清儿终于开口:“丁小宝一息尚存,快抬下去急救。将死人也抬走,清理台面。” 几个保丁赶紧领命,又一个保丁匆匆上台,在林清儿耳边低语几句。 这时,那些押注破晓的赌客反应过来,开始兴奋地欢呼。 既然两个擂手一死一伤,都被抬下了擂台,岂不是破晓不战而胜,胜者非他莫属了。 当然,那些并不是太在乎输赢的权贵豪客纷纷交头接耳,都有不满之色。 破晓则微微皱起眉头,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胡不为怎会如此好心,成全自己? 果然,林清儿的脸色微微发白,瞥了他一眼,对台下做了一个肃静的手势,然后才缓缓开口,清音悦耳,震慑全场:“列位看官,稍安勿躁!今日情况虽然自开擂以来从未有过,但鬼社也做过预案,作为今晚唯一的季擂擂手,破晓的打擂继续,并且将面对尸魃中的最强者——犼!” 这一下,台下原先不满的看客们顿时炸了窝一般,惊叹声、欢呼声、尖叫声、吸气声诸声汇集,但有一种情绪是相同的——兴奋和刺激。 破晓头皮一紧,忽然明白了胡不为为何敢说自己活不过季擂,原来等在这儿! 谁也没想到,鬼市居然有犼。 旱魃为虐,如惔如焚,尸初变魃,再变为犼。 犼是什么样的,没人见过,但传说犼一出,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传说固然有夸张的成分,不过破晓一个凡人,对上犼,绝无生理。 破晓这次没有了顾忌,直接看向了台下的胡不为,这厮也不装了,双眼笑开了花,一副看你小子怎么死的神色。 破晓知道,现在没有人能保自己了,林清儿不能,药行首也不能,除了无邪的天女之诺。 至于无邪凭什么说他会活的比所有人都长,破晓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但他知道,所有的好处都不会凭空得到,如果自己不努力,也可能接不住这份天大的好处! 所以,他的目光再次转向了空处,带着无邪赋予他的勇气和信心,去追寻她重生的脚步。 破晓豪情万丈:这方天地,生我养我,但绝不会葬我! 。 第65章 妖孽 刚刚还不满的看客们无不充满了期待,无不认为今晚的观擂太值了,除了极少数人,比如林清儿,轻柔的声音失去了一贯的风采,有气无力道:“列位看官,跟犼打擂非同小可,台下需做一些准备,请耐心等待。” 看客们的反应却空前狂热,一再呼唤少年的名字:“破晓!破晓!破晓……” 少年深呼吸一口气,缓步上前,双臂张开,如沙场点兵的将军一般,去迎接未知却注定险恶的一战。 林清儿默默下了擂台,操持准备工作。 破晓的眼皮一跳,忽然发现胡不为的坐席上,不知何时多了两人。 那张方桌,胡不为原本是居中而坐,两侧无人,现在他坐于左侧,右侧之人木面道髻,不是药行首是谁? 两人中间则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一袭白袍,没有蒙面,白面有须,剑眉威目,不拘言笑,正气凛然。 而胡不为倾着身子在跟中年男子说着什么,显得很是尊敬。 什么人有资格跟食行首、药行首同席,而且是正位?中年男子的身份已呼之欲出。 鬼市因水而兴,掌握鬼市命脉的三行首又以水行首为尊,中年男子除了是水行首还能是谁? 三行首坐在一起,周围好像并无人认识,可见地位越高,越是低调。 胡不为谈兴很高,跟水行首说完,又对药行首夸夸其谈,他一定认为,破晓今天死定了,他只要舒舒服服地坐在这里,欣赏着破晓的死。 有那么一瞬间,破晓的意识出现了抽离,自己周围的一切渐渐扭曲,逐渐幻变成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逐渐收拢,要将他扼杀、从网眼中撕成一块块碎片…… 直到他听到林清儿的声音响起,意识才回归本体:“请擂手挑选武器!” 既然跟尸魃的最强者打擂,破晓至少拥有了挑选武器的自由, 他回头看着白墙上的一排武器名称,眼神略微迟疑,蓦地如电如炬,向空中伸出手去,大喝一声:“棍!” 擂台的前端突起,一根铁棍缓缓伸出,破晓擎起铁棍,向空中一抖,顶天立地。 破晓并不擅长使棍,但正如他从未见过犼,不知道什么武器对付它更合适,但冥冥之中,他觉得棍是最好的选择。 或许这尘世间有一张巨网,每个人都在网中央,但总有人,天生就是为打破这张网而生的!他,破晓,或许不是这个人,但他要做这个人! 仿佛感受他的自信,台侧林清儿的声音一改柔媚,清越地大声宣布:“奴家林清儿,今儿请列位做个见证!只要破晓打赢了此擂,奴家便从良嫁于他,此生此世,生死相随,永不言悔!” 破晓身子大震,明知小娘皮貌似激励他的斗志,其实是对他临终前的告慰,也就是说,她也认为他死定了。 他并不点破,仰天大笑:“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破晓得此红颜知己,死亦足矣!” 一时间,台下的一众少女,无不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肝肠寸断。 便是铁石心肠的男子,也有心儿被狠狠撞了一下的柔情泛起。 首排的胡不为,充满嫉恨的双眼中,竟透出一丝疑惑和担心,他在疑惑什么,又在担心什么? 居中而坐的水行首手捻胡须,微微颔首。 右侧的药行首则眼神飘忽不定,不知在想些什么。 感人的前奏终要结束,残酷的正戏即将开场。 激荡的鼓点响起,台下骤黑,分外白亮的擂台上响起了机括声。 所有的看客,无不屏息静气,盯着缓缓上升的铁笼。 跟额贴黄符的尸魃不同,犼在笼中登台,说明鬼画符对它不起作用。 而三面罗网则升高至头顶的白纱,一如天空之擂,显然为了防止犼脱网而去。 一声锣响,破晓的双眼蓦地瞪得老大,只见从下撤的铁笼中,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缓缓爬了出来,猱形披发,形似猿猴,豁然是破晓在那座土地庙见过的旱魃神像模样。 但又有所不同,它更真实更鲜活,通体覆盖了一层银色的细细毛发,闪闪发亮,曲线玲珑,身后拖着一条光光的尾巴,怪异却不违和。 这就是犼?尸初变魃,再变为犼,它生前定是个人,而且是个女人,因为雌性特征明显。 原来林清儿口中的无知小民并非凭空臆造出一尊旱魃神像,而是真有原形。 台下的看客皆鸦雀无声,传说中的犼可是个仅次于魃的凶物,谁也不敢招惹它,引起它的注意。 只见犼小心翼翼地爬到破晓跟前,仰起头,从乌黑蓬松的披发中露出一张长满银色细毛的尖脸,似人非人,或许因为脸小的原因,衬得两只眼睛特别大、特别圆,一眨一眨的,看起来天真无邪,好奇地打量着破晓,然后慢慢地站了起来。 破晓的眼前一阵恍惚,竟然在犼的双眼中看到了一丝无邪的影子,忽然冒出一个连自己都吃惊的念头,莫非无邪重生在犼的身上? 民间传说中,仙人的重生有好几种,比如投胎、夺舍、尸解……其中就有灵魂附体。 无邪既是女魃主魂,肉体消失后,灵魂附在同为旱魃一脉的犼身上,亦不无可能,或许也有一个觉醒的过程。 一念及此,破晓几欲难以自持,拼命地提醒自己,这是自己的对手,会要了自己小命的对手! 就在这时,犼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忽然变红了,仿佛一滴鲜血滴在了清水中,迅速漾开,眨眼之间,它的全身变得血红,也不知是皮肤变红还是细毛变红,小脸一变,张开非常小的尖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又尖又利,就像某种动物的尖牙,闪电般地向前一探,对准破晓的颈部咬下去! 激荡而来的死亡气息一下将破晓浇醒,他的丹田一热,先天本能爆发,眼前的世界倏然变慢,却不影响犼的速度,显然它的本能也是先天的。 但冥冥之中,破晓好像收到了什么指示,身子瞬间一侧,仅仅毫厘之差,犼的尖牙咬在了空处,发出清脆的碰瓷声。 它显然有点迷惑,又是一口咬下,还是咬个空,因为破晓又是以毫厘之差侧了一下身子。 台下的看客一片惊呼,犼的动作非常快,快得都看不清,但破晓明明好像原地未动,竟然很轻巧地避开了。 首排的胡不为将吃惊而怀疑的目光落在了药行首身上。 药行首的脸藏在木质面具下,安坐如山,泰然自若。 而台上的破晓,此时非常想出手反击,却又觉得对着可能是无邪重生的犼,实在下不了手,犹豫不决,错失良机。 这时的犼,小脸又恢复了天真懵懂,虽然血红依旧,却楚楚可怜地望着破晓,无比温柔地张开双臂环抱上来。 破晓明知不该对它有这种拟人化的感觉,但脑袋又一阵迷糊,只觉眼前的犼既像无邪、又像林清儿,说不出的亲近可人,他忘了闪躲,任由它的身子贴上来,软玉在怀,那种滋味是他此生不曾尝过的。 蓦地,他感觉从软玉之中,伸出两排坚硬的东西,迅速地箍向自己的肋部,有如刀片,插入他的身体,袭向五脏六腑,剧痛顿起…… 破晓只觉五脏六腑快被挖了出来,本能地运足全身力量向外一挣,竟没挣开,那两排刀片,仿佛已经长在他的肉里,再看犼的朦胧血眸,他神志一迷,身子又一软,大有任其宰割的意愿。 犼的眼睛! 生死一线,破晓醍醐灌顶,当即闭上双眼,杜绝跟它视线的接触,大脑捕捉到稍纵即逝的灵光,猛地将铁棍向自己和它的胸间一插,一道冰凉隔开软玉之体,顺势向两边一绞,终于从犼的死亡温柔乡中挣出。 破晓将铁棍在身前连扫几下,才敢睁开双眼,只见犼俨然一个婀娜少女,亭亭玉立在不远处,一双血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正将两只血淋淋的手指轮流伸进嘴里舔吸,仿佛在吃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明明是猴形,却有一种不可描述的妖魅之感,令破晓的身子又是一晃。 其实,不只破晓一人,几乎所有的男看客,都看得目眩神迷,生出被犼吃了也心甘情愿的冲动。 而大部分的女看客,则有自愧不如、自惭形秽之感。 一个凶物,却能媚惑众生至此,果然乱世出妖孽,古人诚不欺我。 破晓感觉自己又无法摆脱犼的迷之凝视,一声大喝,张口喷出一道血箭,却是咬破了自己的舌头,唤醒了几欲迷失的心神。 他用眼角的余光罩住犼,双手抡起铁棍,当头打下,再无怜香惜玉之心,它绝非无邪重生,因为无邪宁可牺牲自己,也不会要他的命! “咯咯……”犼发出类人的尖笑声,轻轻向后一跳,铁棍落在它的纤足下,火花四溅。 破晓刻不容缓,连续挥出几棍,不遗余力,唰唰唰…… 犼轻灵窈窕的身体连续向后翻腾,乌黑的披发和光光的尾巴随之飘甩,动人之极! 破晓看似占了上风,将它逼向擂台的边缘,却一根毫毛也没有伤到它。 犼的最后一翻,变成了四肢倒挂在罗网上,仿佛是个大壁虎,一声尖啸,毫无先兆地展开反击,一脚踢在破晓的铁棍上。 “啊!”破晓一声惨叫,连棍带人,破麻袋似地摔了出去,竟然连闪避的动作都不及做出,犼实在太快了。 。 第66章 龙步 犼一击得手,跟着掠向空中,手脚并拢前探,像只老鹰似地抓向破晓空门大开的腹部。 犼那怪异而矫健的身姿倒映在破晓的双眸中,可以看到它的手脚皆探出了长长尖尖的指甲,若是被抓实,还不肠穿肚烂? 生死瞬间,破晓丹田一热,再次激发先天本能,周围的世界在变慢,那二十只尖爪仿佛划破了空气,空气像水面一样地荡起涟漪,波及到破晓的面部毛孔。 但犼的速度却依旧快如闪电,只见那四只利爪即将将破晓开膛破肚之际,他的身体忽然做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闪避动作,两脚一蹬地面,身子平平倒飞出去。 又是差之毫厘,犼锋利的尖爪划破了破晓的武士袍,在他露出的肚皮上留下一排淡淡的抓痕,然后就抓到了原色的木地板,响起了划硬物的刺耳声音。 这一切的发生,台下的看客一眨眼就错过了,但身为当事人的破晓却很清楚自己刚刚从鬼门关逃了回来。 他的意识仿佛灵魂出窍一般,从第三者的角度看着自己,仿佛在看着另一个人,或者说是跳出自己看自己,让大脑在瞬间做出最正确的决断。 然后破晓以铁棍为支点,将自己撑了起来,双脚一弹,反扑回去,顺势将全身的重量注入铁棍,一棍打下,正中犼的后背。 犼“吱呀”一声怪叫,换了一个正常人,挨了这一下重击,不是皮开肉绽,也要筋裂骨断,但它只是血红的身体印出一道更深的血痕,抖了一下,就没事人般地爬起来,原本天真的面孔变得扭曲而狰狞,似乎这才是它的真面目。 破晓不敢给犼喘息之机,又是一棍对着它的头打去,它的抗打击力再强,头部总是薄弱环节。 他这一击看似刚猛,其实留有后着,只要犼一缩头,他就掉起棍尾反打,势必教它躲无可躲。 哪知犼竟然不躲不避,连手也未抬,看得破晓心中大喜,原来它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强! 但他的雷霆之击却定在了空中,定在了距离犼的太阳穴不过几厘米的空中,他再也打不下去,因为一条光光的东西缠在了棍首,很轻巧地挡住了这必杀的一棍。 破晓难以置信地看着它那条光滑细嫩的长尾巴,怎么也想不到它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更想不到的事还在后面,那条尾巴凌空一甩,空前的大力袭来,他再也握不住铁棍,脱手而出,人也飞了出去。 原来犼的尾巴竟也是它的武器,而且非常强! 破晓四肢张开,正撞在另一边的罗网上,连鼻子带脸,都被勒出了网眼,将那一边的看客看得一惊一咋。 破晓从看客们惊骇的瞳孔中,看到一条倏然变大的影子,后脑一凉,心知不好,一个懒驴打滚,那条光尾巴响亮地抽在他的头部刚才的位置,好险!差点就脑浆迸出了。 身后风声再起,破晓失去了铁棍,更失去了先机,保命要紧! 他听风辨音,只觉四面八方,全是犼的踪迹,几乎封住了他所有的退路,只有自古华山一条路了! 他的丹田犹如火炉燃烧,全身热血沸腾,蓦地加速狂奔,他的前方,没有别的路,只有一张富有弹性的罗网,但他没看见似的,直冲过去。 身后的风声越来越近,破晓知道慢一步就是死,单脚起跳,向空中一跃! 对面的看客无不紧张地张大嘴巴,都以为破晓会被罗网弹回去,刚好落入犼的彀中,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破晓眼前的一切先是飞速后退,接着仿佛突破了一个临界点,又倏然变慢,而他就在快慢转换之间,跃起的那只脚在罗网上一蹬,居然沿着罗网跑了起来,身子倾斜,双脚如飞,如履平地。 这就是破晓被狼妖逼出的另一种先天本能,世界先快后慢,只要脚下有着力点,他就能跑起来,不管是什么角度。 台下有人惊呼:“破晓竟然会传说中的龙步!” 所谓龙步乃是江湖上的顶尖轻功——檐龙之步也,檐龙即壁虎。 犼也是走罗网如平地,如影随形。 一人一犼,在三面罗网和一面白墙上穷追不舍,形成一灰一红两道飘忽的运动轨迹,看得满场惊叹,看客们原本对少年都不看好,现在竟觉得他未必会输。 台下首排的胡不为眉头大皱,似乎没想到自己精心的设计不及预期。 破晓终究不如犼灵活,被它越逼越高,已抵近头顶白纱的位置,他一咬牙,正准备如天空之擂那般,倒悬在白纱之上,看看能否倒立奔跑? 他刚想冲上白纱,背部忽地剧痛,却是被犼的尾巴抽中。 破晓疼的一口气上不来,冲势已尽,身子一沉,向下坠去。 下方的犼见状,好整以暇地张开小嘴,尖牙如锯,迎个正着。 几乎所有的看客都以为破晓完了,但不可思议的一幕再现…… 原来破晓在下坠的中途,双脚对着罗网一点,在一个不可能的角度完成了一个后空翻,掠过犼的身体,躲过了它的樱桃小吻。 犼又是一声尖啸,尾巴一弹,卷向空中的破晓,其势如电! 破晓再也躲不过去,那条尾巴带着死亡的阴影将他笼罩,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意识再次跳出身外,上苍般地看着即将被绞杀的自己,然后捕捉到了犼唯一的破绽…… 仿佛如梦初醒,破晓意识归位,闪电出手,将犼的那条光嫩的尾巴生生抓住,双臂一振,将它抡麻袋一般地从罗网抡下来,狠狠地掼在地板上,自己也跟着落在了地面。 犼发出一声尖细的呜咽,匍匐在地,又恢复了天真懵懂之态,一双血目可怜兮兮地瞅向破晓,原来尾巴是它的攻击利器,也是它的命门! 破晓避开犼的迷之凝视,正打算痛打落水狗,抡起它的尾巴往死里掼,忽然手心一烫,仿佛一道电流从自己的体内传递到犼的尾巴上,并贯入它的身体,几乎同时,他的双眸中似有火花闪耀,幻化出另一个场景…… 一座风沙包围的残破村庄内,一个女婴哇哇降生,为了节省用水,接生婆只能用打湿的毛巾擦拭女婴的身子…… 场景一变,女婴已长成三岁的女娃,被母亲背在身上,走在逃荒的流民队伍,忽然遭遇一群尸魃,四散逃命,女娃被丢在了草丛中,被几个尸魃包围,却没有吃掉她。 裹在包裹中的女娃呼呼大睡,天色渐黑,尸魃散去,荒郊野外,气温骤降,远处想起野兽的嗥叫,女娃被冻醒了,开始大哭,一头银狼缓缓地靠近…… 场景再一变,女娃又大了几岁,穿着兽皮,手持一把匕首在野外打猎,身后跟着那头银狼,到处漂泊,难免遇到人类…… 她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很多次被坏人所骗,幸亏有银狼暗中保护,令她知道了人心险恶…… 场景又变,女娃长成了十几岁的小妮子,在一座流民聚集的市镇落脚,成为猎户,依靠打猎营生,这个市镇叫鬼市…… 场景快速变化,少女在某天的打猎中,面对一群尸魃,忽然好像觉醒了什么,开始尝试控制他们,她成功控制了其中一个,却惹恼了其他尸魃,被他们穷追不舍,在逃命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少年…… 当破晓眼中的火花熄灭,他兀自恍惚发愣,因为他看到了无邪此生的记忆,从小到大,直至死在他的怀中…… 之前,他看到的记忆幻境是无邪前多少世的记忆片段,但这一次看到了无邪完整的一生,他一直觉得自己对她不够了解,而现在,他对她此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原来无邪重生时,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觉醒,她在第一次觉醒时刚好遇见了破晓。 那时的她,已隐隐感觉自己未来的命运多舛,加上对生人的警惕,所以不愿意跟他有太多的交集,连名字都不想告诉他。 但命运就是如此的不可捉摸,又或者说是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在无邪逐渐觉醒女魃主魂的过程中,再次跟破晓发生了交集,时间虽短,却患难见真情。 然造化弄人,带着让主魂完全觉醒的渴望,她报名参擂,结果在擂台上遭遇了破晓,并且最终一决生死。 无邪那时主魂已觉醒大半,知道自己跟旱魃的渊源,但她天性无邪,一旦认定一人便全心对待,所以将生的机会留给了破晓。 就在无邪濒死之际,前多少世的记忆恢复,才知道破晓真心的可贵,竟是数万载以来,第一个愿意为她去死的凡人。 所以她在临死之前,运用女魃主魂的神通,赋予破晓一种可以活得很久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到底是什么?只有等到激发时,破晓才能知道…… 破晓也才明白为啥无邪经历了那么多次重生,为什么一再被凡人所骗,原来她的前世记忆,直到濒死时才会恢复,每一次的重生,相当于重头来过,唯一不变的,是她那无邪的天性。 换句话说,即便破晓再遇上重生的无邪,她也记不得他了,在某种意义上,他所爱的那个无邪,确是死了。 破晓眼中的火花熄灭,取而代之的是泪花闪烁,而响彻耳畔的是滔天的声浪:“杀了它!杀了它……” 。 第67章 井边 台下看客们没想到破晓再次逆风翻盘,群情振奋,气势汹汹,对妖孽皆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破晓看遍了无邪的一生,其实只是一晃神的工夫,他泪水模糊的双眼看着手中的光尾,猜到了犼和无邪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因此才激发了她藏在他脑海中的今生记忆。 犼作为连接自己和无邪又一次“重逢”的媒介,这让他如何下得了手? 不过,似乎不用破晓下手了,因为手中的光尾忽然变得发烫,像一根烧红了的铁棍那般发烫,甚至烧得他的双手都冒起了白烟…… 破晓“啊”的一声,脱手跳起,下意识地看看手掌,果然有一道像烙铁烙过的烧痕。 而犼依旧匍匐在地板上,原本血红的身体变得发亮,仿佛体内有光,又似一尊被烧红的金属神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这尊神像变得耀眼无比、光芒万丈,就像一轮小太阳落在了地面,刺得擂场的所有看客都睁不开双眼! 但不包括坐在首排的鬼市三行首,三人脸色剧变,双臂一振,想要离座而起,却又似被光芒压制着,难以动弹。 也不包括破晓,他痴痴地看着一团亮光中的犼,隐隐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从天而降,跟它合二为一,甚至在合体之前,回首冲他一笑,笑得阳光灿烂! “无邪……”破晓眼角的两滴豆大的热泪终于夺眶而出,随即被炽热的高温所蒸发。 但见遍体生光的犼和无邪合体之后,忽然抬头,发出一声气贯九霄的尖啸,两道炽白的光束从它红闪闪的血目中朝天射出,头顶的白纱顿时被烧穿了一个大洞,犼跟着四肢一振,顺着光束的轨迹冲天而起,就像落地太阳重新升起,又是一片万丈光芒! 这一次,连破晓也被刺得睁不开双眼,但敏锐的感知却捕捉到三道气流跟着从大洞钻了出去…… 当一切尘埃落定,他的视力恢复正常,已然漫天星斗,若非头顶的大洞仍在,鬼市三行首的座位空了,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破晓,你赢了!”但见林清儿衣袂飘飘地走上擂台,满脸洋溢着欢欣。 破晓下意识地挤出笑脸,却是想到了小娘皮擂前发下的誓言,且看她如何收场,真要从良嫁给自己吗? 谁知林清儿到了近前,忽然抬手将一张黄符拍在了他的额头,玉面一寒:“此子跟妖孽有染,给我拿下!” 破晓顿如尸魃被定住一般,动弹不得,几个保丁得令,冲上了擂台。 贴在额上的黄符,仅仅定住了破晓的身体,他的意识仍是清醒的,感觉自己像木桩似地被几个保丁抬了起来,而台下的看客则发出了抗议之声,显然不满林清儿的“栽赃陷害”。 看客们大都是凡人,只知道破晓打跑了犼,虽然没杀掉它,但至少没输,没输就是赢,赌客们如何甘心? 林清儿很能拿捏,娇声宣布:“按照规则,打擂必分生死,所以破晓不算赢。但今日季擂,只有破晓一个擂手,他活了下来,是以押破晓的算赢。” 这一下皆大欢喜,一片欢呼,再无人关心破晓死活。 破晓只能在肚中诅咒小娘皮颠倒黑白,舌瓣生疮,不过他随即闻到她独有的体香靠近,接着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破晓渐渐清醒过来,身体仍不能动,眼睛不能睁开,却不影响其他的感知,他感觉周身清凉,好似光着身子,被摆出一个打坐的姿势,所处之地温暖湿润,甚至比林清儿的寝阁还要舒适。 这时,隐隐听到几个人在对话,破晓虽然是打坐姿势,但体内经脉已被封住,想要调息行气,却是休想,内外交感自然释放不出。 好在人声渐近,破晓听得真切,其中两人的声音甚是熟悉,分别是药行首和胡不为。还有一人也有点耳熟,他想起来了,是小娘皮的师尊。 “那逃走的犼极似女魃主神,可惜我等没追上。” “主神觉醒,主魂为引。魃女就不存在了,我等三十年大计,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女魃分神化魂千万,各有其主。主魂主人性,主神主神性。先人后神,数万载以来,皆是魃女出世。而今若真是主神觉醒,一场前所未有之浩劫不可避免,我等修仙宗门也要受到波及,难以置身事外……” 破晓心中悚然,却是想到无邪和犼合体的情形,难道真如他们所说,犼觉醒了主神? 再想到小娘皮也说过一旦魃女不能觉醒,将是一场空前的人间浩劫?而罪魁祸首岂不是…… 不不,眼前的这些修仙者才是罪魁祸首,若非他们所逼,无邪又怎会死去?又想到重生的无邪也不是自己认识的无邪了,破晓对这些修仙者更加恨意难抑! 可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纵有滔天恨意,又徒奈所何? 破晓眼前浮现无邪和犼合体前的灿烂一笑,心中一柔一痛,默默发誓:“无邪,你的千百世委屈,我破晓若有机会,一定替你一一报去!” 少年虽有凌云志,奈何眼前岸上鱼。 只听胡不为道:“水掌门,兹事体大,是否通知贵宗的太上长老?” 林清儿师尊回之:“已然通知了,还有其他各宗都有知会。” 破晓已猜到小娘皮师尊就是水行首,却没想到他真姓水,而药行首姓药,三行首只有食行首胡不为货不对板。 胡不为又道:“犼和魃女皆无所踪,眼前此子脱不了干系,干脆搜魂了之。” 破晓心头一紧,不是说凡人搜魂必成白痴吗?胡不为在擂台上没害死自己,现在又要公报私仇,何其歹毒!不过有药行首在,姓胡的休想得逞。 谁知药行首轻轻一叹:“我的迷魂术对他无效,若想解开谜团,也只有搜魂了。” 破晓才知自己在药行首眼中,也不过是一个随时可弃的棋子,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一时暗恨不已。 没想到,小娘皮的师尊水掌门却道:“不可,正因为此子关系重大,才要徐图缓之,保全其身。天机子算出魃女今年觉醒人间,即便天机有变,但魃去之时不改,我等三十年谋划的最后一步终要迈出。此子既然跟女魃有关,放入聚魃大阵,自有额外效果。” 破晓心情一松,对水掌门大有好感,小娘皮有如此通情达理、识大体的师尊,算她有福。 胡不为不甘道:“难道关系主魂、主神之密就此放过?” 药行首道:“何不让清儿师侄运用她的家学渊源,将此子迷住,有何秘密问不出?” 胡不为顿时急眼了:“药老儿出啥馊主意,清儿当这坊主已经够难为她了,怎能再让她以色诱人?” 药行首却嘿嘿一笑:“他俩住在一壁之隔,说不定早就暗通款曲。” 胡不为大怒:“放屁,清儿妹妹怎会看上这凡夫俗子?” 水掌门见两人闹起来,忙打圆场:“你们以为我为何将此子放在这灵泉井边?乃是利用水灵之力布下抽丝剥魂阵,此阵不伤根本,效果跟搜魂相近,只是耗时日久,行的是水磨工夫,我已着清儿日夜监控,将此子所经所历记录下来,总能发现端倪。” 胡不为忙问:“要多久?” 水掌门道:“快则两三月,最迟五六月,总之不影响年擂。” 药行首了然:“抽丝剥魂阵虽不伤根本,但影响修炼根基。此子本已炼气入门,若是再得机缘,不是没可能更进一步,而今就罢了,倒是可惜。” 胡不为喜道:“如此甚好。待年擂结束,可否将此子交于我?” 水掌门一字应之:“可。” 药行首则道:“我在此子身上投入不菲,要先用之。” 胡不为冷哼一声:“你是为了那件大事吗?我便让你,就不知此子还有没有命回来。” 破晓才知这些位高权重的修仙大能,皆是利字当头,他人死活亦可利益交换。 他通读《太清功》,所理解的修炼便是清心寡欲,秉持初心。但眼前所闻跟自己的理解大相径庭,难道境界越高,所求越多? 他又发觉奇怪之处,三行首当着自己面谈论自己的生死去留,毫无顾忌,难道不怕自己听到? 尤其是药行首,还要自己帮他做一件大事,就不担心自己心存芥蒂,阳奉阴违? 破晓于是做出推断,他们一定认为自己没有恢复意识,才会如此言谈无忌。 而自己能在几个修仙大能面前窃听机密,说明自己一定有超出他们意料之外的特殊能力,而这种能力的来源,除了无邪还会有谁? 鬼市兰桂坊的后院,一间地下密室,一条螺旋阶梯从地面延伸下来,尽头是一口深邃的古井,雾气缭绕,原来古井竟是一口温泉的泉眼。 井边的一块圆形石板上端坐一个赤身少年,石板刻满怪异的花纹,对面的阶梯上站着三人,正侃侃而谈,谁也没有注意到,被雾气包围的少年脸上,一滴泪水悄然滚落。 当然,即便他们看到了,也只会以为是雾凝成滴…… 。 第68章 复出 破晓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一个从小到大的梦,好像是重生了一般,确切地说,是将自己的前半生从头再来了一遍,但不是自己的视角,而是旁观的视角。 他看到了婴儿时的自己,看到了牙牙学语的自己,还看到了双亲的模样:木讷寡言的父亲和慈祥善良的母亲,他们是那么的爱他,那种溺爱的眼神,好像他就是他们的全世界。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记得父母的样子了,但终于知道,原来他们一直藏在他的脑海、藏在他最柔软的心灵深处。 他看到了儿时的玩伴,还有带给他童年美好记忆的老黄牛,很多模糊甚至完全记不得的记忆都变得无比清晰。 父母是病死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最不舍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好,他们在世间还有值得托孤之人。 他看到了大伯含泪埋葬了父母,并对他视如己出,不仅请人教他识字,一日两餐都是仅他先吃,而对两个子女,也就是他的堂弟堂妹,只能吃剩下的,最后大伯实在没办法了,才杀了那头老黄牛。 对于大伯,破晓不再有怨恨,取而代之的是愧疚,有些经历,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知道大伯一家还在不在?若是自己有机会回到家乡,怎么也要报答一二。 他离开家乡后的经历虽然坎坷,但并无值得怀念之处,唯一有意义的,是让他学会了如何独立生存。 直到他在梦里看到了无邪,看到了两人初见时的误会,再见时的心动,三见时的牵手,四见时的生离死别,他才感觉这个梦是如此的美好。 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直活在梦里,一直重复下去,不断看到疼爱自己的父母、看到此生铭记的少女…… 大梦三千,一朝苏醒。 破晓终于还是醒了,他在梦中所见的最后一幕是耀如太阳的光亮中,无邪跟犼合体,回首灿烂一笑…… “无邪!”他大叫一声,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妩媚横生的玉面,屋顶雕梁画栋,四周暗香涌动,已回到了原先所住的厢房。 “好一个痴情种子,竟然对魃女动情……”林清儿眼神复杂地看着他,语气中居然透着一股酸意。 破晓想起她在季擂上对自己的所做所为就心中有气,冷冷道:“无邪不是魃女,是天女下凡。” 林清儿撇撇小嘴:“一道主魂而已,可惜重蹈覆辙,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你性命。” 破晓心中一动,梦中的情形历历在目,似乎小娘皮除了通过抽丝剥魂阵看到了自己前半生,对自己的思想只了解到浅层,更深层的思想并没有接触到,没有发现无邪留在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幻境,以及她的天女一诺。 也不知是无邪设了禁制,还是抽丝剥魂阵的局限。 也就是说,林清儿只知道自己跟无邪接触四次的情感变化,而不知自己已了解了无邪的前世今生,还被赋予了一种可以活的久的神奇能力。 本来,修仙者看凡人,完全可以透过表象看本质,殊不知无邪乃是超越修仙者的存在,她留给破晓的秘密,又怎会被修仙者看破?就是三行首来了也不行,哪怕是搜魂同样不行! 一念及此,破晓再仔细想了一下,确认林清儿也没有发现自己曾听到三行首在井边的对话,从而获悉了一些隐秘的谋划,包括抽丝剥魂阵。 他是不是可以顺势而为,为自己和无邪讨回公道? 一场人间浩劫似乎不可避免,但提前预知的人呢? 破晓便故意诘问:“不是说我跟妖孽有染吗?来吧,给小爷个痛快!” 林清儿目露疑惑:“你不是应该更加珍惜死而后生的生命吗?装什么装?” 破晓心中一惊,即便小娘皮没渗透自己的内心,但她还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毕竟他的前半生完整地在她眼前过了一遍。 他遂一脸黯然:“无邪已经死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林清儿一双如水的星眸落在他的脸上,轻声道:“无邪泉下有知,也会期望你好好活着吧?” “是吗?”破晓的眼睛亮了一下,好似突然有了希望,却又暗暗心惊小娘皮倒是猜到了无邪的心意。 林清儿脸色一正:“破晓,经过鬼社的缜密调查,发现你只是被女魃主魂所利用,并没有真的为虎作伥,所以恢复你胜者的身份,可以参加年擂。由于耽搁了五个月的时间,作为补偿,我将再次带你出去历练,备战年擂……” “啥,五个月?”破晓吃惊地瞪大眼睛,这次倒不是装的,梦中不知岁已老,一梦居然近半年。 “嗯嗯,兹事体大,关了你这么久,才调查清楚。你要赶紧恢复状态,否则年擂这一关很难过。”林清儿有些惋惜道,她惋惜的不是破晓的状态,而是他经过抽丝剥魂阵后,修炼根基有损,在炼气上已无法提升,除非获得天大的机缘…… 破晓自然也知道自己被摆了一道,渴望变强的道路更加坎坷,但那又怎样?只要小爷活着,总能给自己和无邪讨回公道! 他故作急迫:“那我们何时出发?” 林清儿见他刚刚生无可恋,转眼就求生欲满满,少年心性一向如此跳脱,倒也正常,略一思索:“那便明日破晓吧。小青,去把公子的衣袍拿来。” 听到林清儿扬声吩咐,破晓才惊觉自己一直光着身子躺在小床上,忙不迭坐起,护住要害,小脸涨红:“怎可如此失礼?” 不曾想,小娘皮扑哧一笑,眼波流转:“你什么我没见过?我对你可是从小看到大呢……” 她说到最后一句,自知失言,随即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破晓的下面,也算圆了过去,不过已是玉面通红,不胜娇羞,哪有半点花魁娘子阅人无数的老练? 不要脸!破晓在心中骂了一句,很清楚小娘皮的真正意思,她可是看遍了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全身哪个地方没被她看过? 破晓在小青的服侍下穿上了衣袍,真正享受了一回公子的待遇,又吃了一粒辟谷丸,便让小青退下,端坐于小床上,开始呼吸吐纳。 原以为在抽丝剥魂阵中枯坐近半年,损了修炼根基,会影响炼气,不过仅仅开头有点生滞,几息过后便流畅起来,很快变成了一息一周天。 他一口气行气了半个时辰,这才收功,似乎没有退步,略感欣慰。 破晓天人交互不绝,体内灵气向外散逸,像个大气泡一般,很快覆盖了周围十余步之内,内外交感之下,天眼穿墙而过,看到了隔壁林清儿寝阁的一部分,这下不用借助铜镜镜像偷窥了。 可以想见,随着自己炼气进步,天眼覆盖的范围将越来越广,不过也并非可以窥探无忌,连胡不为的食肆都有禁制。 可是小娘皮的寝阁又怎会没有禁制?难道她是故意让自己看个透彻? 破晓思忖之际,听到门外传来动静,天眼一透,看到一个青衣小婢正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忙收回视角。 小青走了进来:“公子,该喝药了,这是药铺专门为你配的十全大补汤。” “哦?”破晓眉头一扬,接过汤药一饮而尽,然后看向小青,“我闷了半年,想出去走走。” 小青抿嘴一笑:“公子不要出了鬼市大街就行,要不要小婢陪你?” “不用,我喜欢一个人。”破晓不动声色,蒙上面巾,不紧不慢地下了小床,离开厢房,出了兰桂坊。 大街上正当夜市,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恍若昨日,却有了一些变化,行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袍,但大多数不再蒙面。 而今已然入冬,而瘟疫易发春季,鬼市大街风沙甚少,人们终于可以抛头露面。 不过也有少数人还坚持蒙面,是以破晓并不突兀。 他径直来到了食肆,要了一个包厢,露出脸来,伙计顿时瞪大了双眼,五个月前的夏季擂,破晓打跑了妖孽,随即被羁押,却不影响他成为民间励志的传奇,今个复出,自是嫌疑洗清。 “原来是破晓小哥!可要吃点什么?”伙计转脸变得非常热情。 破晓微微一笑,这回只点了扬州炒饭、清蒸狮子头、蟹粉嫩豆腐、大煮干丝四样,不再浪费。 不多时,饭菜上齐,破晓慢条斯理地动着筷子,细品人间烟火。 门突然开了,走进蒙面一人,破晓并不惊异,放下筷子,恭敬地一拱手:“大人来了。” 来人坐到桌子对面,接下面巾,露出一张呆板的木制面具,不是药行首是谁? 原来十全大补汤就是药行首和破晓约定的秘密联络暗记,碰头地点则定在胡不为的地盘,作为掩护,这叫灯下黑。 当然,药行首必然做了一些手脚,才敢放心地跟破晓见面。 “小子恢复不错,可知我为何找你?”药行首开门见山。 破晓保持谦卑之态:“大人请讲。” “破晓,你可知你被秘法所拘数月,以致修炼根基受损,日后进阶更是难上加难。”药行首忽然一语惊人。 。 第69章 密会 “啊?竟有此事?”破晓满脸愕然,倒有一半不是装的,吃惊的是药行首为何点破此秘?不应该瞒着自己吗? “然也。”药行首颔首,“不过,我有办法修补你的根基,甚至对你日后进阶也有补益。” “真的?”破晓怦然心动,却流露出怀疑的语气,担心药行首画大饼给自己望梅止渴。 药行首却并不马上释疑,而是感叹一声:“小子,说起来你够幸运,被旱魃主魂附体数日,又跟犼结下因缘。若是他人根基受损,除非找到世间罕有的几种灵药才能修补,但你就不同了。” “什么主魂附体?”破晓故作茫然,自己的前半生经历被林清儿记录下来,鬼市三行首自然知情。 “那个无邪就是旱魃主魂,可惜还未完全觉醒就死了……”药行首又是一声叹息,将女魃主魂和主神的秘密讲了出来,更不讳言人间将有一场空前浩劫,要破晓早做打算。 “原来如此……”破晓满眼震惊,又有点伤心地低语,“无邪……” 药行首这才做出解释:“跟主魂合体的犼应该成了主神。何为神性?对众生没有任何怜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也。旱魃主神一旦现世,将杀戮万物,但因为主魂跟你的因缘,它唯一不动杀机的人就是你。” “犼不杀我?”破晓眼睛一亮,连各大修仙宗门都忌惮的犼对自己网开一面,岂不是浩劫之中唯我独存?说起来还是无邪的缘故。 “它甚至还会亲近你。旱魃原本天女,神魂皆来自先天之源。一旦你有机会跟它接近,我有一篇补天诀,你在它跟前练之,不仅可以补全受损根基,甚至还能壮大。”药行首说着,推过来一页纸,“此乃一半补天诀,待事成之后,我将给你另一半。” 破晓此时已信了大半,毫不客气地将那页纸收下,粗粗浏览一遍,不过百十字,很容易记住,这才看向药行首:“大人,还要小人做什么事?” “你不是准备跟林清儿出去历练吗?”药行首木面中的双眼射出两道寒光,“我要你趁机做掉她!” “啥?”破晓再次受到惊吓,而且受惊更大,差点跳了起来,“为啥?” 他万万没想到药行首竟然想杀林清儿,他们不是一个阵营吗?当然,胡不为和林清儿之间有龃龉,不过却是对他动了杀心。 “没有为啥?只有恨!”一向四平八稳的药行首忽然有点激动,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放缓语气道,“有时候,恨可以帮助一个人成长,当这个人成长到一定的地步,只有将此恨雪了,才能更进一步,他别无选择。” 破晓张口结舌,想不到药行首和林清儿之间还有这么深的过节,但是这可是两个修仙者之间的浑水,自己有什么资格趟进去,想了想,将那页纸又推了回去,苦笑道:“大人,小的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做不了此等大事。” 是呀,林清儿岂是那么容易杀的?只怕自己刚动了念头,小命就没了,区区一个补天诀,就想收买自己玩命,没门! 当然,若是能让无邪复活,自己必然义无反顾,做不了也要做,说到底,是药行首的筹码不够大而已。 “勿要推脱!我和林清儿之事,本是一个大秘密。你既然知晓,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药行首森然道,那威胁的语气,令人不敢怀疑他的决心。 “可小人也没听出什么啊?”破晓不由叫屈,已经得罪了食行首,再得罪了药行首,自己真是嫌命不够长吗? “你马上就明了!”药行首说着就摘下了木制面具。 破晓一直猜想药行首戴着木面的原因,现在终于知道,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是一张分不清五官的脸,像是被什么东西嘶咬过过,鲜红的皮肉都翻了出来,鼻子只剩两个洞,说不出的惊怖骇人…… “嘿嘿,吓到了吧?”药行首也知道自己的脸见不得人,把面具戴了回去,发出厌憎自嘲的笑声,“小子你可知道,我每日里照镜子的感觉,这张脸时刻提醒着我,要报仇雪恨!” “是林清儿干的?”破晓难以置信地问,怎么也想不到她是如此残忍之人,又觉得奇怪,一个修仙者被毁容,恢复起来应该不是难事呀,况且药行首的修炼境界肯定很高,又擅长药物。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药行首的声音忽然低沉下来,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 每个人似乎都有不愿触及的内心,但有时候,还不得不把它拿出来晾一晾,把伤口晒一晒。 “从前,我也似你这般少年英俊。那时,我是一个修仙世家的庶子,年纪不大就修到了炼气五层,由于家族资源有限,我不得不外出历练,寻找机缘。结果碰到了一个同样在外历练的美丽少女,我俩志同道合,一见如故,就此结伴而行。一路风雨同舟,安危与共,多少次同赴绝地,斩妖除魔。又多少次遇难成祥,分享天材地宝……”药行首娓娓道来,追忆过往,难掩对那段青涩岁月的留恋。 破晓听着药行首的讲述,眼前也浮现跟无邪短暂相处的美好时光。 少年药行首在和少女的结伴历练之中,彼此扶将,相得益彰,不断进阶,也互生情愫,不过修仙者一般都在筑基期以上才有道侣,所以两人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不知不觉过了数年,两人几乎同时到了炼气九层,面临修仙之路的第一道大坎——筑基。 炼气冲击筑基,除了少数天赋异禀、机缘通天者,其他的修仙者再出类拔萃,也需要服用筑基丹,才有成功的机会。 药行首对少女一片真情,费尽心机搞到了一枚筑基丹,也不管自己的需要,打算给她一个惊喜,在一处山清水秀之地,他正打算献丹,顺便表白。 谁知少女忽然从背后将他一剑穿心,再将他推下悬崖。 药行首心脏中剑,本来必死无疑,不曾想悬崖之底有一窝怪蛇,他刚好落入蛇窝,被千蛇噬咬,那蛇涎竟有奇效,护住了他的心脏,但他的脸也被咬的不成人形。 药行首被爱人背后捅刀,哀莫大于心死,但死不瞑目,想知道少女杀他的动机,在这样的执念下,他开始挣扎求生,勉力逃出了蛇窝。 正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蛇窝竟位于某位药圣前辈遗留的药园之内,千年无人踏入,不少世间罕见的灵药已经长成。 药行首历练多年,也认得一些灵药,拣其中有助于自己恢复的药草生吃,不仅活了下来,还发现并继承了那位药圣的衣钵,至于那枚没有送出的筑基丹,正好自用。 本来以药行首的天赋,即便服下一枚筑基丹,筑基成功的概率也不大,但药园中就有辅助突破的灵药,他于是一蹴而就,成为一名筑基。 所谓祸福相倚,不外如是。 但药行首脸上的伤疤却无法医好,因那怪蛇乃是异种,其蛇涎可入药,咬伤之痕无解,除非伤者修炼至结丹境,脱胎换骨时才能恢复容貌。 他对曾经所爱的少女念念不忘,却非爱,只有恨,一心找到她,既要问个究竟,更要报仇雪恨。 筑基之后的药行首,改了姓名,从此戴着面具示人,凭借药圣遗留的医术,加入修仙大宗药王谷,经过多年打拼,成为药王谷长老,旱魃出世之后,被委以重任,参与鬼市大计。 而他也终于找到了少女的下落。 破晓听到这里,对药行首的经历唏嘘之余,忍不住问:“就是林清儿?” 药行首却摇头:“非也非也……” 原来药行首经过多年打听,才知少女乃百花宗宗主之女,下山历练时遇到了少年药行首,携手同行,日久生情,实有他意。 却是百花宗有一秘传绝学——斩情诀,即将两情相悦之人斩之,绝情绝念,可助突破大境界,尤其是炼气期斩情,比服用筑基丹效果好上数倍。 少女为了筑基,这才给了药行首背后一剑,顺利筑基,后来招了赘婿,再斩结丹,接任百花宗宗主,其间生下一女。 百花宗以女修为主,擅长以柔克刚,少宗主却喜弄剑,初长成,被其母送至修仙界泰斗剑宗,拜掌门为师,成为大师姐。 她身具两大宗门背景,虽然尚未筑基,但无人敢惹,这位大师姐,便是林清儿! 药行首总算讲完,破晓重重地喘了一口长气,原来如此。 “大人,你也说林清儿无人敢惹,小的何德何能,担此大任?”破晓说的隐晦,说白了就是:你凭什么拿我当刀使? 药行首既然吐露了自身的大秘密,也就不介意说的更多:“旱魃出世,鬼市即立,以剑宗为首,水掌门名为水行首,其实大半时间都在剑宗,此处由林清儿主事。缘何如此?只因魃女身系修仙界一大传承,今世轮到剑宗坐庄,药王谷和饕餮门也有分润,百花宗亦想分一杯羹,故林清儿一人身系两宗。鬼市大计实乃四家所谋。如今旱魃主神觉醒,搅动更大风雨,其他宗门难免各有想法。此番你随林清儿外出历练,或许有人暗中出手。林清儿身为剑宗大师姐和百花宗少宗主,虽未筑基,但已是炼气九层,一身法器法宝,普通筑基也不是她对手。她真要出事,也无人会想到你这凡人小子身上。” 。 第70章 春意 破晓才知小娘皮也是炼气期,但药行首的一番交底更令他打退堂鼓,强挤笑脸:“大人,冤冤相报何时了,上一代的恩怨犯不着扯上下一代吧。” 他心里话,冤有头债有主,你应该找小娘皮他妈算账才对,不敢找大的,只敢对小的下手,还借刀杀人,不丈夫也。 药行首轻哼一声:“我如今卡在筑基大圆满上,迟迟无法结丹,就是心结难解。百花宗宗主已是结丹中期,手握一宗,我拿什么跟她斗?她极疼这个独女,只要杀了林清儿,她就会心境有缺,再难进阶。而我则能念头通达,有机会结丹,追上她的境界,才能报仇雪恨。小子,莫要以为我只为自己考虑。你可知你不杀林清儿,她也会杀你!” 破晓又是吓一跳:“此话怎讲?大人莫要吓我。” 药行首嘿嘿一笑:“林清儿对其他男人不假辞色,唯独对你是个例外,你以为谁都能跟她出去历练吗?” 破晓如梦初醒:“斩情?” 药行首颔首:“孺子可教也。当然,你现在尚无资格让她斩情,修为不济,地位也相差甚远。但你若是拿下擂王,就另说了。” 事关生死,破晓赶紧刨根问底:“请大人明示!” 药行首略一沉吟:“罢了,我要你所做的那件大事,本来是你当上擂王后才有资格知晓。但如今情况有变,我便先告诉你。现在各地尸魃、兽魃都在蠢蠢欲动,显示主神乱世在即。而要终结这一切,必须拿下主神,也就是那个犼。因此,我们四家宗门将在年擂之后重启一上古大阵,引犼入彀。此阵每隔千年才能开启一次,进入者只能是筑基以下,否则爆体而亡,同时须身具魃气。何为魃气?至少杀戮万魃。是以,凡人中只有擂王才行。炼气期的修仙者若是杀死万魃也能入内。阵中有上古传承,还有诸多天材地宝,当然也有数万年存活下来的尸魃、兽魃。不过每次只能入阵九人,名额有限,极其珍贵。以往每千年开启,皆是修仙界的一场盛会,多少炼气才俊为了争一个名额打破了头。今次亦是如此,唯一不同的是,犼也将入阵,凶险大增。但你就是例外,入阵后哪怕没有任何收获,只要接近犼,在其身畔练补天诀,就是一场大造化。当然前提是你要夺取擂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林清儿也一定入阵,她将与擂王同行,阵中一年,人间一月,一年足以生情,出阵之际斩之,刚好筑基……” 破晓听得额冒冷汗,想到小娘皮一直有意无意地诱惑自己,只怕便是铺垫。 没想到自己被迫打擂,掉进一个更深的陷阱,不过自己也因此跟无邪重逢,得到天女一诺,何为祸?何为福?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药行首吐露的这个秘密,应该八九不离十,但他忍不住反推之:“那我得了擂王也不入阵,林清儿便斩不了情。或者我干脆找个机会开溜,连年擂也不打了。” “小子,你以为还由得你做主吗?”药行首哂之,“而今你只要迈出这大街一步,便有暗桩将你拿下,送回兰桂坊。更何况,胡不为也知你是林清儿斩情首选,恨不得杀你而后快。若无人保你,便是擂王,杀了何妨。” 破晓眨了一眨眼睛,心道我有无邪的在天之灵罩着,又有何惧?刚才反推只是试探虚实,这擂王必须夺,这上古大阵也必须进,只有这样,自己才能不断变强。 至于小娘皮嘛,倒是比较头疼的问题,若有机会杀她,破晓并无心理负担,尤其是她还想对他斩情。 破晓心知药行首敢提出此议,必然有雷霆手段,先问清楚再说:“大人,你说林清儿已是炼气九层,还有法器法宝傍身,我区区炼气入门,如何杀她?” 药行首见他总算不推三阻四了,赶紧说服:“想杀林清儿,又要撇清你的嫌疑,自然要做到万无一失。我之计策,就是嫁祸于人,借刀杀人耳。” “此话怎讲?”破晓眼睛一亮,似乎不用自己亲自动手。 药行首耐心解释:“你俩这次外出历练,一定是寻找魃群开杀。前几日林清儿找我调制引魃药,我已做好,现在我再给你几瓶祛血散,用于止血祛味,到时你难免受伤,便抹在伤口上。此散我做了手脚,其味一旦跟引魃药融合,足以令炼气期丧失法力,可持续半日之久。你将祛血散倒干净了,神仙也查不出跟你有关。林清儿没了法力,法术无法施展,法器法宝也祭不出,跟凡人无异。到时都不用你动手,尸魃和兽魃就能杀掉她。若是有其他宗门暗中出手更好,其母和剑宗更不会怀疑到你……” 破晓听得脊背发凉,药行首比胡不为老辣多了,自己已然上了贼船,但还是不想痛快答应:“大人,没有林清儿的保护,你以为我独自面对魃群,又能活多久?或者遇到其他跟踪的宗门,如何保命?再则百花宗宗主或水掌门,一定会动用各般手段拷问小人,我又该如何应付?” 药行首眼里露出笑意:“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你!放心,我都帮你考虑周全了……” 一盏茶工夫之后,药行首抿了一口茶:“小子,该说的我都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咱俩已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精诚合作,才能破局。” 讲到最后,他一副小人坦荡荡的样子,显然不是君子。 破晓自知没法再拒绝,遂点点头:“希望大人不要食言。” 药行首悄然离去,仿佛从没来过。 破晓则拿起那页纸,将半篇《补天诀》背熟,再将纸吞下,最稳妥的保存方式是记在脑海。 次日晨,兰桂坊后院,破晓和林清儿又穿上了打猎的行头,先温习了一下彼此的称呼。 “阿弟,准备好了么?” “阿姐,小弟已妥。” 林清儿微笑道:“阿弟,看看你的刀,有何不同。” “咦?被你换了?”破晓一拔出刀就感觉有异,虽然外观一样,但握着手中暖暖的,甚至连锋利的刀锋都透着暖意,令人恨不得被它划一下才甘心。 林清儿颇为自得:“此刀就是你原先的刀,不过融入了天外陨铁重新锻造,又在极品温泉中温养了半年,藏锋如春水,出刃如日芒,令人销魂断肠。姐姐给它起了名儿,叫春意。” “春意,好名字!”破晓嘴里夸赞,心中暗哂,这名儿跟青楼倒是相配,又想到了羁押自己近半年的那口井,再想到了斩情诀,便笑不出了:小娘皮对自己越好,自己就感觉越不好。 拂晓的天空,一如既往的灰蔼,鬼市大街上已经有了稀稀落落的人,都是赶早市的,嘴里哈着白雾,一张张脸儿朦朦胧胧。 却有一对男女逆流而出,皆灰色棉袍,包头蒙面,背着褡裢,正是破晓和林清儿,踏上预期十日的历练之旅。 两人过了西门关卡,破晓忽然想起了老朋友铁柱,见边上无人,便问:“阿姐,有个叫铁柱的擂手,以前当过保丁的,擅长腿脚功夫,他近况如何?” 林清儿自然晓得:“他呀,拿下了秋擂的胜者。而冬擂的胜者,如无意外的话,应是小胖。” “啊?”破晓顿时脸色大变,铁柱为了自己放弃了夏擂,可是为何又赢了秋擂?是了,他一定以为自己被羁押,失去打年擂的资格,没想到造物弄人,却要跟自己在年擂上遭遇……忙掩饰道,“小胖当日差点死了,怎么又活过来了?” 林清儿眼一睨:“你不也是一样。” “哦、哦……”破晓一时语塞,心慌意乱,自己先跟所爱的少女一决生死,又要跟唯一的朋友你死我活,如此残酷的命运,何以面对? 林清儿似乎猜到破晓心中所想,淡淡道:“铁柱虽然是你的朋友,然修仙者与天争命,何况人乎?” 一语惊醒梦中人,破晓心想,这何尝不是小娘皮的心声,她所动之情,不过为了斩之。 再想起药行首昨晚的交代,可谓阴险老辣。 原以为人世间充斥了尔虞我诈,打打杀杀,不曾想修仙界亦是如此,难道自己要变强,只有踩着别人的尸体一路走过去? 曾经习惯躲不过就逃的破晓,不得不开始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两人出了鬼市,男前女后,默默走在一条土路上,一如上次。 近处尘土飞扬,远处风沙弥漫,看不见丝毫人迹。 正是严冬腊月,天寒地冻,无论是拾荒人还是猎户都在“捱冬”,过了春节才会重新外出谋生。 林清儿没有发话,破晓就自顾自沿着土路前行。 天地萧然,寒风彻骨,还好手中的春意透着阵阵暖意,令破晓颇感舒适。 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林清儿喊住破晓,向左右眯了一下双眼,很快指着一个方向:“阿弟,这边走。” 。 第71章 灵器 沿途都是如此,林清儿总在岔路口停下,眯眼左右顾,然后指定一个方向。 破晓忍不住问:“阿姐,你莫不是仙人指路?” 林清儿不置可否,笑嘻嘻道:“阿弟孺子可教也,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阿姐指路。” 破晓见她故弄玄虚,只好继续闷头赶路。 说也怪了,冬季本是尸魃横行的季节,但两人这一路,竟没碰到一个尸魃。 破晓心中奇怪,小娘皮似乎有意避开尸魃,那让自己历练什么?他强忍着没有再发问,反正有十天呢,着什么急? 不过他又想,林清儿如此小心谨慎,便是有跟踪者也能摆脱掉。 中午的时候,两人已深入一片旷野,一个是炼气一层,一个是炼气九层,如凡人般徒步,自是不累,也不吃不喝不拉不撒,省了许多不便。 但见四周枯草高长,灌木横生,偶有影子晃动,不知是什么动物? 破晓拾荒多年,从没涉足如此荒僻之地,现在今非昔比,大有这天下之大,小爷何处去不得? “停,那边走!”林清儿忽然喊住了他,指着灌木深处。 破晓不明所以,依言前进,大约走了几百步,忽然脚一滑,差点摔倒,低头仔细一看,差点叫起来,原来杂草枯叶下,好似藏着一面明镜,大约幅圆数丈。 “这是冰面?”即便离凡尘渐远,破晓依然一阵激动,穷怕了的财迷心根深蒂固。 有冰就有水,这应该是一汪泉眼,若是能将水运到人烟之地,那就发财了。 “在冰畔打坐调息。”林清儿的语气不容置疑。 破晓不明所以,还是照办,顷刻工夫,已行气了几周天。 林清儿再度吩咐:“拔刀!意守丹田,将体内灵气行至手心劳宫穴,缓缓注入春意。” 破晓才知小娘皮才指点自己,便将那天人交互的灵气沿着右臂经脉,输入了短刀。 本来正常收功之后,体内灵气像个大气泡般地向外散逸,产生内外交感,天眼覆盖十余步之内,然后逐步回缩,直至消失,此过程大约持续三十息。 破晓炼气入门后特地做了验证,只要行气三十周天以上,也就是三十息的时间,便有三十息的内外交感,这是上限,哪怕行气一夜也是如此。 而只要再行气三十周天,又能续上三十息内外交感,时间间隔相当短,只要不停接续,差不多是源源不断了。 原本春意是暖洋洋的,随着灵气注入一下子变得炽热起来,顿时令他想起季擂之时犼尾烫如烙铁,将他的手心烫伤之痛。 但春意刀柄的炽热却在破晓的承受范围之内,并无任何不适,他下意识地将刀锋贴近脸颊,尚有寸余之距,便觉如近火炉,脸上的汗毛都有些焦了。 他心头骇然,刀锋和刀柄的热度居然相差如此之大?正待继续验证,不曾想,毕竟是第一次将体内灵气这般运用,显得生疏而笨拙,一个控制不住,注入春意的灵气忽地向外溢出,一发不可收拾,转成了内外交感,十余息一晃而过。 破晓见猎心喜,当即继续调息,一口气行气了三十周天,这才收功,再次将体内灵气注入春意。 林清儿忽然念了一段口诀:“大衍之数,遁去其一。天地之精,皆听吾令……” 破晓心中一动,已有所悟,将体内灵气细水长流,很快感觉充盈了春意刀身,热度跟刚才一般无二。 原本破晓的体内灵气是自然散逸的,现在注入了春意,好像加了一个狭长的瓶口,散逸的速度自然放慢很多。 只听林清儿又道:“以刀划冰。” 破晓依言一划,但见刀刃所至,尚未接触冰面,就溶出一条细缝,有水冒出,待刀锋入水,冰缝竟冒出热气,向两边扩散,一如水开沸腾。 而破晓竟没有感觉丝毫阻力,好像划在了空气之中,又惊又喜,春意竟有如此威力? 他难以置信,又在冰面上划了几道,顿时多了几块切口丝滑的浮冰,破晓拿起一块,晶莹剔透,厚达一指,这种厚度,哪怕刀再锋利,也要用力戳捅才能破冰吧。 随着刀锋的划动,可以感觉到灵气的消耗加快,破晓赶紧加大输入,须臾又刀身充盈,他随手劈向边上的一根灌木,刀过即断,轻飘飘的,有如吹毛断发,断口还冒出烧焦的糊味。 他心中震撼,确认是极高的温度所致,忍不住再次验证,却不敢拿脸试了,而是将手指靠近刀锋,大约一寸之遥,已如火焰燎人,不敢再近。 这一次的时间极长,远超三十息,应该是林清儿的口诀之效,原来体内灵气还有如此妙用,自己原先是囫囵吞枣了。 破晓心念一动,收了灵气,任它自由散逸,随即感觉好似火焰熄灭一般,手指轻触刀锋,尚有余烫,但已不伤手,而刀刃并不是特别锋利,连道口子都没划出。 “多谢阿姐!”破晓喜不自胜,问个究竟,“这口诀可是将灵气转化成法力?” 他自然以为春意是得了法力的加持。 “法力?”林清儿轻哂,“阿弟连灵气尚无法运转自如,何谈法力?先将这《灵犀诀》练熟了。” “小弟如何练出法力?”破晓顺杆儿追问,他记得药行首说过,只要炼气一层,就会有法力,听小娘皮这么一说,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哦,我只给了阿弟《太清功》上部,哪想到你进境如此之快。”林清儿赧颜,又补充了一句,“下部等年擂后再给你吧。所谓凡间事,凡间了。你要练出法力了,既对其他擂手不公平,也有违‘仙不于凡前显法’之规。” 鱼饵!好大的鱼饵……破晓在心中翻个大大的白眼,小娘皮摆明了钓鱼,但自己无话可说,一时间,对是否执行药行首的暗杀计划犹豫不决。 《补天诀》下篇和《太清功》下部,孰重孰轻?好像对自己都不可或缺,罢罢,走一步看一步吧。 “请阿姐再念一遍《灵犀诀》。”破晓对好东西向来是挖地三尺,让林清儿又口述了一遍,记牢之后,又问了几个深奥之词才作罢,他再拿起短刀,沾沾自喜道,“没有法力加持就有如此威力,这春意儿是法器还是法宝?” 林清儿莞而:“阿弟想多了,你连法力都无,如何驱使法器法宝?春意目前只能算是灵器吧。” “灵器?”破晓一想,以灵气驱动之兵器叫做灵器,倒是名副其实。 他像一个刚得到心爱玩物的小孩,又打坐一番,将灵气注入春意,对身下的土壤插下去,这时却感到了阻力。 一来冬季土壤冻得硬邦邦的,硬度大增,二来春意以高温为锋芒,而泥土不怕烧,是以变回了凡铁。 林清儿见状笑道:“五行相生相克,并非绝对。但绝对的高温可以融化万物,若有一天春意能达到天境,这天也可以捅一个大洞。” “这武器也分境界?”破晓奇了。 林清儿颔首:“然也,修仙界的兵器比较复杂,比如法器、法宝、仙器、神器、玄黄地宝、造化天宝。仙器之上乃天界神仙兵器。人间修仙者的兵器主要是法器、法宝。通常兵器一经炼出便定型,不会有变化。但灵器算是一个另类,它可以随着主人的修为增长而成长,当你有法力,它就能变成法器、法宝。若是你飞升成仙,它就能变成仙器、神器。当然,其间需要不断回炉锻造,添加天材地宝,才能成长,甚至能诞生器灵。而天境就是灵器的最高境界,比如上古娲族开天辟地的巨斧,就是天境。” 破晓听得出神,原来灵器是这么回事呀,可以随着主人从一根小草长成参天大树,不过看看手中的春意,连冻土都戳不动,自嘲一笑,别好高骛远了,这人间自己都跳不出去。 他请林清儿在此盘桓片刻,自己好好专研春意的灵器之用,半个时辰之后,两人离开冰泉,重新上路。 林清儿忽然少女心性上来,说要跟破晓比试脚力,看他能不能追上自己,当然,她不会动用法力,纯以肉身比试。 “好也!”破晓也觉走的闷,当即赞同。 于是变成林清儿在前,破晓在后,一起跑将起来。 但见灰褐色的旷野上,两个灰色的人影像精灵一样地跳过沟壑、穿过灌林、绕过山峦……为这片荒芜的大地带来一抹生机。 天色渐暗,破晓心无旁骛地追随着林清儿,已经跑了两三个时辰,中途没有打坐调息,居然一点也不觉得累。 他四肢放松,保持着规律的步伐,双眼眯细,鼻腔半闭,缓慢悠长地呼吸着,一缕白雾拖在面巾边缘……整个人的感觉非常舒服,虽不如天人交互,却是另一种内外均衡的玄妙状态,江湖传说中的神行太保大概就是如此吧。 蓦地,远处传来凄厉的狼嗥,破晓有点兴奋过头了,昂首回应了一声:“嗷呜——” “阿弟,你招惹狼群干嘛?”林清儿停下脚步,却无责怪之意。 “嗷呜——”远处的狼嗥随之呼应。 “阿姐,小弟大意了。”破晓挠挠头,也不惊慌,正好拿狼群练练春意。 “那便跟它们比试脚力吧。”林清儿星眸一闪,倏地提速。 。 第72章 试刀 狼是猎户在野外最怕碰到的野兽之一,它们是群居动物,善于猎杀,对猎物喜欢穷追不舍,一旦被狼群盯上,几乎就意味着死亡。 当然,破晓和林清儿这对“猎户姐弟”除外,两人撒腿狂奔,狼嗥声在身后尾随而来,也听不出有多少只狼,但可以肯定,是一大群。 破晓跑得没有方才轻松了,四肢飞快划动,不留一丝余力。 而林清儿则一直领先他几步开外,步履轻盈。 破晓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林清儿的肉身看起来比自己只强不弱,即便被魃群包围,她又失去了法力,祭不出法器、法宝,只怕也能杀出重围,药行首岂不是失算了? 按药行首预测,若是其他宗门暗中出手,所派人手最多是筑基初期,更大可能是几个炼气高阶,时机应会选择破晓和林清儿跟魃群乱战之时,浑水摸鱼。 而他给破晓的那几瓶祛血散,其味一旦跟引魃药融合,不仅会令炼气期法力全失,便是筑基期的法力也会大打折扣,并且还有一种妙用,会令抹药者的气息融入魃群,不受尸魃、兽魃攻击。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药行首又给了破晓一瓶引魃药,让他可以自行掌握施药时机,占据主动,在此加持下,遇到诸般情况还是不能脱险,只能说他命里该绝。 而今这几瓶药都藏在破晓怀里,他在昨晚跟药行首分开后,又特地去了药铺一趟,光明正大地采买,以掩人耳目,林清儿便是看穿他身上物件,也不疑有他。 天色由暗转黑,快要入夜了,潮水一样地袭来的寒气侵入破晓的衣领,他不由打个哆嗦,经过半个时辰的狂奔,他的速度明显慢下来。 狼嗥声越来越近了,破晓大口地喘着气,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他想停下来打坐片刻,随即又想,若是劲敌追杀自己,还能给自己调息的机会吗?便勉力继续。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眼看前方的林清儿越去越远,他小腿一软,用双手撑住膝盖,嘶声喊道:“阿姐……小弟坚持不住了……” “阿弟,跟紧姐姐,前面就到地了。”林清儿的声音远远地传来,脚步不停。 “哦。”破晓咬紧牙,重新迈起沉重的脚步,追了上去。 一排黑压压的影子矗立在破晓的眼前,原来是一片光秃秃的树林,林清儿已经挑了一棵大树爬了上去,攀爬的本领毫不亚于擅长此道的破晓,令他再度心中一警,小娘皮若是凡人,在江湖中也属顶尖高手吧。 当破晓爬上临近的一棵大树,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高处不胜寒,停止奔跑后,立刻感觉到冷了,忙裹紧棉袍,四下观察,看看有没有适合打坐之处。 这便是炼气期的局限,但凡调息,必先打坐。而修仙者体内储存的法力越多,遇事越游刃有余。 但破晓没有仙根,即便修得法力,也难以储存,不知路在何方? 只听林清儿在对面喊道:“阿弟,狼群跟你有缘,便先跟它们历练一番,姐姐给你压阵。” “先让小弟调息一二。”破晓找到了一根枝杈展开的粗干,小心地坐上去,背靠主干,盘膝垂手,很快意守丹田,行气周天,还行,没啥影响。 他一口气行气了几十周天,便收功而起,天人交互,全身暖洋洋的,体内灵气如大气泡般自然散逸。 破晓第一次在高处内外交感,随着灵气缓缓下沉,天眼俯视的范围没有往日那么大,因为在高处,大气泡沉到了地面,更像个球形,而平地上则是椭圆形。 此时,狼嗥声已到了脚下,显然嗅到了两人的气味,它们聚在了树下,咻咻然然,又刨又蹭,搞得枝摇梢颤。 破晓念头一动,收起局限的天眼视角,变成肉眼夜视,观察一下地面情形。 一共五十三头狼,密布林间,围绕着两棵大树打转。 狼族的精神就是锲而不舍,而且喜欢夜间活动,所以别指望它们撤退。 破晓观察了狼群的分布之后,将褡裢放在树杈上,再度行气三十周天,然后收功,手握春意,默运灵犀诀,注入灵气,刀柄顿如烈日暴晒下的石头那般烫手,但又刚好不伤手。 他一刀劈断一根粗枝,落在地面,惊得狼群四散。 就在此时,测试春意在实战中的威力! 破晓双臂环抱大树,向下滑去。 狼群立刻发觉了一个猎物下到了地面,怀着对血肉的渴望,发出恐怖的嗥叫,重新集结,争先恐后地扑上来。 狼嗥自四面八方而来,腥风扑面,破晓横刀在手,面对黑暗中一双双绿油油的狼眼,斗志昂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仙道前行,任何敢挡我者,杀! 三头恶狼来势最快,张口就咬。 破晓瞬间激发先天本能,重新锻造的春意第一次对敌,如日之芒,一圈划过,三个大好狼头滚落在破晓脚下,浓郁的血腥味弥漫林间,竟还夹杂着烤肉的焦香。 恁快!破晓的手臂只有轻微的阻滞之感,带着嗜血的兴奋,背靠大树,听风辨位,大砍大劈。 春意每一刀挥出,必有一条狼倒地,狼群一阵骚动,没想到这个猎物如此厉害,不由发出胆怯的呜咽,原先密集的包围圈已呈散乱之势。 破晓本来是守株待狼,见狼群踟蹰不前,索性主动出击,大吼一声,一头杀进了狼群之中,只觉得刀刀到肉,也不知砍倒了多少条狼,刀口都呈烤焦状,肉香四溢。 不一会,狼群已经倒下了一半,其余都躲得远远的,在林间快速地乱蹿,却没有一溃而退,显示出不甘心放弃猎物的韧性。 破晓从未有杀得这么痛快,仗着春意的日芒之利,追砍着剩下的恶狼,一直杀到了一片空旷之地,才发觉已出了树林。 那又如何?破晓乘胜追击,又是一刀砍在一头狼的颈部,鲜血飞溅,狼哀嚎一声,居然没死,半耷拉着脑袋跑远。 破晓立时感觉不对,才发觉体内灵气已无以为继,春意变成了一把凡刀,这才多久,最多半盏茶工夫吧,没想到春意在实战中消耗灵气的速度如此之快。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破晓在冰泉处做了测试,运用灵犀诀,春意的灵器时效可达一盏茶,没想到在实战中减半。 固然有自己初次试刀不够圆熟的原因,也有实战时灵气消耗加剧的原因,想来若是遇到更厉害的对手,灵气消耗更快。 虽然自己只要再行气三十周天,就能续上,但在实践中才发现想当然了,狼群能给你三十息的打坐时间?只怕自己刚坐倒,它们就一拥而上…… 此时,破晓已经陷入了最后十几头狼的包围,皎洁的月光下,清晰可见它们绿眼睛、尖耳朵和耷拉着的长尾巴,更看到了它们张开的大嘴里,伸出贪婪的血舌和泛着寒光的白齿! 这些狼个个带伤,被刺激得凶性大发,无惧破晓手里那把沾满了同伴鲜血的短刀,包围圈越收越小。 失去春意之利的破晓,也一反刚才的主动出击,横刀立于原地,凝神静气,观察各狼的方位,大脑飞速运转,寻找一举击溃它们的方法。 虽然灵气耗尽,但先天本能犹在,再不济也能自保,怎地也不能让小娘皮看笑话。 破晓刚才借助春意,实力碾压,大杀四方,此刻实力下降,就要运用战术了。 他注意到狼群最外围的一头狼体形健硕,似乎没受啥伤,阴冷的斜眼盯着自己,甚是凶狠,应该是头狼了。 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敌人的最强点也是最弱点,破晓心中已有计较。 他蓦然启动,刀尖一点,向前佯动,身后风声忽起,一条狼偷袭上来,要的就是它,回刀一斩,使出全力,血雨飞起,该狼连哼都没哼出一声,硕大的狼头就飞到了半空。 蠢蠢欲动的狼群随之一滞,破晓形如鬼魅,闪电般穿插而出,已掠到了头狼跟前。 头狼当然不是吃素的,一声狂嗥,腾空而起,血盆大口似乎要将破晓整个人吞进去。 然而破晓趁势身子一矮,钻到了它的下方,一道寒光闪过,头狼白色的腹部被春意竖线剖开,花花绿绿的内脏流了一地。 头狼的身体接着落在了地上,已然咽气,四肢还在不停地抽搐。 剩下的群狼无首,狼顾左右,不敢妄动。 破晓缓缓而起,血淋淋的刀锋平举,冷冷地对着群狼,已不愿再杀了,毕竟有无邪和银狼的因缘。 见破晓收手,最后的十余头狼不约而同地夹起了尾巴,眼中闪着恐惧,慢慢地向后退去,终于一起掉头,争相逃命。 破晓立定于在清冷的月光中,带着万物之灵的骄傲,睥睨着群狼消失在黑暗之中,这才重重地喘口气,转身看向一地的狼尸,难免两眼放光,这要是拿回鬼市可是一笔横财呀。 他随即抛开了财迷心,原地坐倒,将春意插在身旁,打坐调息,毕竟是肉体凡胎,一场鏖战下来,憋着的那股劲一松,就感觉两腿发软,双臂打颤,亟需恢复体力。 破晓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正要吸入新鲜空气,忽觉身后一道阴影扑至,一道阴冷杀气笼罩在他的头颈之间。 破晓大惊失色,此时旧气刚吐,新气未入,正是他最虚弱之际,连先天本能都来不及激发,只能坐以待毙。 。 第73章 亮剑 其实这个时间极短,只在瞬息之间,但敌袭的时机恰到好处,眼见破晓已无幸理,他膝下的春意忽然凌空飞起,擦着头皮而过,火燎的高温甚至将他的几缕发梢烤焦。 一声呜咽,一颗死不瞑目的狼头落在了他的眼前,切面焦香扑鼻。 破晓蓦然回首,正看到林清儿俏立在身后的月华里,一身臃肿的棉袍也遮不住她体态的婀娜,春意居然悬在半空,好似刚出火炉的铸铁一般红的发亮,映红了方圆数丈,下方是一个无头狼尸,脖子上还有另一个流血的切口。 原来是破晓一刀没杀死的那头狼,被同伴丢下,重伤难活,对仇敌破晓发出垂死一击,差点就得手,可惜被林清儿出手斩落。 破晓没有死里逃生的庆幸和后怕,而是盯着跟在自己手中判若两刀的春意,心中惊羡:这就是炼气九层的修为? 林清儿手指一弹,春意插回原处,恢复原样,淡淡道:“阿弟,战场凶险,无论是人是兽,皆不可轻敌。” 一轮大大的明月挂在夜幕中,银色的月光倾泻到黑色的大地上,像潮水似的,覆盖每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突然,一只银灰色的爪子从一个角落探了出来,想要抓住什么似地越伸越高,慢慢地露出同样银灰色的前肢、头颅乃至整个身躯,仿佛一个来自地底深处的幽魂,从大地上钻了起来。它抖抖身上的灰土,昂起脖子,对着天上的圆月,发出凄厉的长啸:“嗷呜——” 破晓在打坐中激灵了一下,左右环顾,好像被什么人惦记一般。 月光从屋顶的破洞洒下,这是一座荒废的驿站,聊以避风挡沙。 不远处的林清儿靠在墙角,头埋在两腿间,睡得正香,也不知真睡假睡。 反正她很少打坐,当破晓调息的时候,她就随意而睡,睡姿随意,毫无花魁娘子的情致,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她。 这已是离开鬼市的第五夜了,破晓都不知到了什么地界,总之很远很荒芜。 两人不分日夜地奔跑,向西而去,按马儿日行八百里算,怎么也下去三四千里了,依旧是大地干涸,荒凉依旧,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 当然也有一些人烟之地和大城,两人都绕了过去,免生是非,尤其是大城,皆有三十里内的格杀令。 其间遇到了十几次尸魃和兽魃,都是小股单只,被破晓轻易地解决了,倒有一半功劳是春意的,它的日芒无坚不摧,配合破晓先天本能的速度,他估计,若是自己在江湖上混,这天下,自己可以横着走。 少年的江湖梦就这么变成了现实,可惜陪伴他的侠侣却非自己所想的那个少女,这便是人生的不如意之处吧。 林清儿一直没动用引魃药,没地儿用,似乎也没到地儿。 破晓一直没有受伤,药行首的特制祛血散自然也没用过,可舍不得浪费了,跟引魃药一混,可是削减修仙者法力的宝贝,比江湖上的蒙汗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外,他跟小娘皮相处越久,就越难下决心杀她。 所谓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好在药行首事先警告,这些都是斩情诀的先决条件,提醒破晓不要陷进去。 破晓心中只有无邪,药行首警告实属多余。 他之所以越难下手,是因为跟林清儿“阿姐”、“阿弟”地叫着,有时候真把她当成姐姐一般。 “阿姐,小弟调息已毕。”破晓站起来,随着说话,哈出了一团白雾,夜间的气温极低。 “哦,那便上路吧。”林清儿伸个大大的懒腰,站了起来,又是习惯性地眯眼四顾,给破晓指了一个方向。 两人又变成了夜色中的两个精灵,开始长途奔跑。 拂晓时分,周围的景色随着晨光渐渐显露,竟是一片戈壁。 林清儿忽然驻足,从面巾下发出清晰的鼻子抽吸声,看看天:“阿弟,要下雪了。” “下雪?”破晓错愕地抬起头,仿佛为了印证林清儿的判断,一丝凉凉的絮状物落在了他的脸上,真的下雪了,夏季两场毒雪的可怕记忆顿被唤醒,一边手忙脚乱地举起褡裢挡雪,一边慌里慌张地问,“可带了解雪毒的药?” “这雪没毒的。”林清儿说着摘下面巾,露出白皙赛雪的嫩脸儿,仰头伸臂,如同青涩动人的少女,迎接着大自然的久违馈赠。 “是吗?”破晓转惊为喜,也有样学样地除下面巾,还张开嘴巴,生平第一次品尝雪的味道,甘甜冰凉,润喉无声,心中一时想到了鬼市,那里也下雪了吗? 白绒绒的雪花从天而降,越下越大,越下越密,很快铺满了大地,原本黄褐色的戈壁变成了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 大雪纷飞,远远地走来两个白色人影,一前一后,高一脚低一脚,雪已没膝,跑不起来了。 “阿姐,旱灾是不是结束了?” “阿弟想多了,此处靠近昆仑,自然有雪。” 昆仑?破晓没想到这一趟远途,居然接近了极西之地,民间传言:昆仑倚西极,黄河走其底。 “止步!”林清儿忽然停了下来,手一晃,居然多了一柄明晃晃的长剑。 破晓心头一警,这是他第一次见林清儿亮剑,又想起了她另一个身份——剑宗大师姐。 他的反应极快,同时拔出了腰间的春意,大半天没有打坐调息,自然没有灵气注入。 林清儿没有说话,挺剑向下一挑,只听“喀嚓”一声,一物带着碎雪迸了出来,竟是一个粗大的铁质捕兽夹子,被挑落远方。 破晓看到那紧密咬合的锋利夹子口,小腿不由抽了一下,要是自己踩上去,腿岂不是断了? 既然有捕兽夹子,说明附近有人。 “阿姐,容我调息一二。”破晓想的是行气之后,释放内外交感,以天眼探路,虽然来回折腾,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安全至上。 “不用麻烦,踩着我的脚印走。”林清儿脆声道,手中剑已然消失,破晓楞没看出剑藏在她身上何处。 她是炼气九层,丹田存有法力,天眼的时间和范围自非破晓可比。 半个时辰之后,雪势稍缓,两人“吱呀、吱呀”地踩着厚厚的积雪,来到一个挂满雪楞的大牌坊前。 牌坊后有屋檐隐隐,缕缕炊烟,显然有人。 破晓抬头看着牌坊上的三个古朴大字——“龙门镇”,迟疑道:“要进镇吗?” 不知何故,一路避开人烟之地的林清儿干脆地说:“进镇!” 这是一个小镇,比繁华的鬼市差远了,大多是低矮的茅屋,参差排在一条大街的两边,由于蒙上了一层雪装,倒显得相当整洁。 可能因为下雪的缘故,街上清清静静,看不到一个人影。 进了龙门镇,破晓自然就走在了前面,一手按刀,一面警惕地观察两边,镇里不用担心捕兽夹子了,尤其在地面被积雪覆盖的情况下。 经过一间茅屋的时候,破晓从半掩的纸窗里,看到几道惊疑和排斥的目光。 “生人勿近”,在灾荒之年,不仅适用于个体,也适用于群体。 像鬼市那般接纳流民的,只是极少数。 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哗,身后传来林清儿急切的声音:“阿弟,走快点。” 破晓不明所以,不过还是加快了步伐,很快看到了一堆人围在路边,那是一幢大房子,上面打着食幌,自是一家食铺,无论大小村镇,皆有店铺。 人群中传出一个妇人的哭喊声:“天地良心!俺家妮子真没有偷吃呀……” 破晓和林清儿停在了人群外围,但见众人皆穿皮袄,充满塞外风情,他俩皆有七尺高,却显矮小,看不见里面的情形,不过闻到一股熟肉的香味。 林清儿轻轻一抬手,人群仿佛被看不见的手分开一般,露出一条缝隙,却浑然不觉,刚好够破晓看清里面。 只见一张堆满腱子肉的肉案旁,清扫过雪的地面上,跪着一对母女,皆穿得破破烂烂,蓬头垢面,一看是逃荒的,正对着一个光着膀子、毫不畏寒的大汉苦苦哀求:“大爷,你一定看错了,俺家妮子虽然小,但绝不会偷吃别人的东西。” 那大汉头顶扎着一个小辫,满脸络腮胡,阔鼻大眼,体格强健,相当彪悍,手拿一柄剔骨刀,往案上一插:“上好的熟牛肉刚切好就少了一块,你家女儿就在旁边,不是她偷吃的还能是谁?” 妇人兀自分辩:“真不是她,俺打小教她,再穷也不能去偷。” 大汉冷笑:“嘿嘿,人穷志短,看你们面黄肌瘦的样子,从关内逃荒来的吧,饿极了自然会偷。” 妇人忽然自怀里掏出几个铜板:“俺们有钱,可以买吃的,绝不会偷。” “几文钱连个馕都买不到,再说哪有肉香?”大汉说着一脚踢在妇人的手上,几个铜板滚落在地,消失在人群中。 “俺的钱!俺的钱……”妇人连滚带爬地去拣,但围观的人群却一动不动,而且无人出声,甚是冷漠。 破晓看得清楚,其中一个铜板落在一人的脚下,那人不动声色地用脚踩住,压根没有物归原主的意思,其他铜板想是同样遭遇。 。 第74章 无事 妇人在地上爬了半晌,竟没找回一文,明知围观者作祟,却不敢再多得罪人,转身再跪求大汉:“求大爷放过,俺汉子刚死不久,只剩俺娘俩孤苦伶仃,好不容易来到此地,只求有个活路。” 大汉面露凶横:“放过也容易,熟肉换生肉,将你闺女抵给我,此事就罢了。” “娘!俺不、俺不……”大约六七岁的女娃一听此言,吓得哭起来,泪水冲淡了脸上的灰尘,小脸冻得发青,虽然饿得瘦骨嶙峋,却依稀看出原本的眉清目秀,稍加调养,就是个美人坯子。 此刻明眼人都看出大汉的不怀好意,破晓不知道林清儿带自己来看这出戏有何用意,亦冷眼旁观。 妇人这才知道大汉的真实意图,环顾左右,连连磕头:“各位大爷婶婶,帮忙说句话,俺娘俩愿意做牛做马,报此大恩大德……” 然而却无一人出头,甚至连说句公道话的都没有。 破晓此刻的身手,当然可以行侠仗义,但林清儿没有发话,他决定暂且静观其变。 大汉的气焰更加嚣张:“既不愿抵闺女,那便送官。” 破晓没想到小镇还有衙门,不过送官未必是好事,尤其是女子,被告者上堂先要脱裤挨板,众目睽睽之下,很多烈性女子宁死也不过堂。 妇人亦知后果,忽然无比怨恨地抬头,盯住大汉:“俺若证明小女没偷吃又怎样?” 大汉双手抱胸:“那便无事。” “那便无事?那便无事?那便无事?”妇人连续三声反问,带着绝望,一声比一声凄厉,既像诘问大汉,又像诘问在场众人,更像诘问上苍。 破晓忽然生出不妙的感觉,手已握着春意的刀柄上,随时准备出手相助。 “那俺便剖开小女的肚子给你看!”妇人语出惊人,决然地爬起来,伸手去拔肉案上的剔骨刀。 破晓大吃一惊,没想到妇人刚烈至此,什么虎毒不食子、最毒妇人心?他此时只觉得最毒的是大汉和这些围观者。 不过妇人虽然决绝,奈何力气太弱,竟拔不出剔骨刀。 “如此甚好,证明给我看!”大汉哈哈大笑,不仅不阻止,反而帮妇人拔出了剔骨刀,向她递去。 而一直默不作声的旁观者终于发出了声音,居然纷纷叫好,如同看戏一般,这已不单是冷漠了,而是连做人的良知都丧失! 人心沉沦,莫过于此。 其实破晓在拾荒的那几年,类似的恶行并不少见,但那时人小力薄,自保不暇,只能眼不见为净。 而今他已有实力,自然眼里揉不得沙子,一时怒从心头起,正待挺身干涉,却被林清儿一牵衣角,示意他稍安勿躁。 “好、好!俺便遂了你们的意!”妇人嘶声大叫,状若疯狂,接过剔骨刀,一把拉起早已吓傻了的女儿,就往她衣不蔽体的肚子划去…… 破晓目眦欲裂,刚要大吼喝止,便觉身边一空,再看林清儿,已然穿过人群,速度看似不快,又似一眨眼工夫,就站在了妇人母女身边,却只有破晓看得出来, “不可!”林清儿纤手握住妇人的胳膊,脆声娇喝,那柄剔骨刀再也落不下去。 破晓顿时松口气,小娘皮出手,那便真的无事了。 妇人见有人阻止,如见救星,但凡有一丝指望,又如何能对亲生闺女下手?立刻瘫倒在地,剔骨刀落在脚边,双手紧紧抱住林清儿的大腿,即便听出她是个年轻女子,也是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哭喊道:“这位姑娘,你能帮俺吗?否则俺娘俩今儿只能死在此处了……” 林清儿看向大汉:“丢的那块肉多少钱?我出。” 大汉上下打量着矮自己一头的林清儿,又是一个外乡女子,穿着比妇人母女好点,但也只是平民而已,虽然她蒙着脸,但从眼睛看绝对不丑。 大汉眼珠一转,嘴角一歪:“小娘子,你刚到本镇吧,莫要多事。不是钱的事,此乃窃案,要么报官,要么证明她没偷。乡亲们,你们说在不在理?” “在理、在理……小娘子莫要强出头……”围观者纷纷附和,他们也注意到了站在外围的破晓,眼中不无敌意,但对林清儿,男子们则难掩垂涎之色。 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林清儿即便没露出脸,穿的厚实,但骨子里的那种气息还是吸引着男人。 破晓暗笑,这些人只怕找死,敢对一个修仙者起歹念。 不过仙不于凡前显法,倒要看小娘皮怎么处置? 林清儿面对群情汹汹,只是看向大汉,语气平静:“你是不是非要看女娃的肚里有无牛肉?” 大汉一脸豪横:“那又如何?” 林清儿接下来的话,令所有人大出意外,包括破晓:“好,那便让你看。” 抱着林清儿大腿的妇人一听此言,顿时晕了过去,毕竟情绪大起大落,一般人很难承受。 孤零无助的女娃拉着母亲哭喊不停。 林清儿则弯腰拣起了那柄剔骨刀,然后直起腰来,轻轻抬手一挥…… 没人看清她如何动作,包括破晓,就听大汉一声惨叫,双手捂住了一只眼睛,手指缝里,鲜血淋漓而下…… 再看林清儿手中的剔骨刀,刀尖豁然挑着一只硕大的眼珠,血拉拉的,下面还垂着一缕血管,其状可怖。 围观者一片惊呼,皆没想到这个小娘子竟是个狠角色,吓得齐刷刷后退。 破晓的身前顿时空了,小娘皮的举动如此出人意表,他也感到骇然。 大汉这才反应过来,剩下的那只眼睛瞪得老大,写满了惊恐和不信,疼得跪下来,哀嚎着:“我的眼!我的眼啊……” 林清儿置若罔闻,转身将剔骨刀伸到女娃面前,柔声道:“小妮子,将这只眼吃下,让它看看你的肚子里有无牛肉?” 伏在母亲身旁的女娃抬起头,满脸是泪,竟然没被吓倒,或者是吓得失去了恐惧,听话地张开小嘴,一口将那眼珠子吞了下去。 而那昏倒的妇人刚好醒来,正见到这一幕,一时惊呆了。 林清儿再回首,看向兀自捂眼、满手是血的大汉,轻哂道:“你可看清楚了,到底有没有牛肉?若是看不清的话,再送一只眼进去。” “没……没有……”大汉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了,只是不停地摇着头,生怕被林清儿再挖去一只眼,跪着向后退去,面目扭曲,再无刚才的嚣张气焰。 破晓忽然感觉痛快,憋着胸口的那口气一下子畅快了,对付这等恶人,只有比他更凶恶,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 小娘皮是恶人吗?他怎么越看她越顺眼了。 林清儿又转头四顾,巧笑倩兮:“列位,他亲口承认没看到小妮子肚中有牛肉,此事已了,尔等若是不信,可要一并瞧瞧……” 此言一出,一众围观者咋呼四起,顿作鸟兽散,唯恐这个女恶煞也给自己一刀。 片刻之后,肉案前只剩下抱打不平的“姐弟”俩,破晓看着拖着女娃向镇外仓皇逃去的妇人,微微皱眉,林清儿为这母女俩强出头,临了却连谢字也没听一声。 那女娃被母亲拖着,不断回头,眼露感激,小孩子虽然懵懂,但也知道刚才是谁救了自己一命。 林清儿看着母女俩远去的背影,淡淡道:“小妮子身具仙根,她俩若是留下,我自有安排。但这一离去,自求多福吧。” 破晓才知女娃竟是个修仙苗子,难怪小娘皮被吸引过来,可惜救下她之后,其母不知感恩,就此错过。 他忽有所感,人生曲折,不定啥时遇到贵人,也要自己把握住才行,否则便如这母女俩,一番遇难成祥之后,还是回归原来的轨迹,跟机缘失之交臂。 蓦地,一阵洪亮的钟声从镇中响起,敲得甚急,四下又有敲锣声呼应,仿佛村镇示警聚众一般。 破晓愕然回首,发现食铺已然大门紧闭,那个大汉的声音远远传来,无比怨毒:“你们等着,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林清儿悠悠一叹:“姐姐不想沾染人间因果太多,阿弟,这个恶人镇便交给你铲除吧,算是斩凡尘,此乃修仙的必经之路。” 看到小娘皮原地消失,破晓没曾想最后事儿落在自家头上,好在经过上次的历练,已习惯林清儿的事起突然,他当即就地打坐,行气周天,三十息过后,长身而起,手握春意,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他看着周围雪地上纷乱的脚印,几步过去,已踩上了自己和林清儿来时的那双,快速倒退,同时释放内外交感,以身体为中心的周围十余步之内,透视可见,很快有了收获,临街的一间茅屋内空无一人。 趁着灵气犹存,破晓灵犀诀一运,春意立刻炽热,刀尖往木门缝中一插一挑,里面的门栓已然断开,焦味冲鼻。 他一推门,闪身进了茅屋,再关紧门,如此,在大街上,单从雪地上的脚印看,破晓好像凭空消失了。 茅屋内甚是简陋,一看是穷苦人家,积满灰尘,好久没人住了,破晓贴在门侧的墙边,很快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踩雪声…… 。 第75章 热血 此时体内灵气已无,破晓从门缝里向外一瞅,有七、八个人影小跑过去,可以看出他们皆是彪形大汉,手持刀枪,杀气腾腾! 破晓暗暗吃惊,这些人来的好快,幸亏自己躲的及时,不过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此镇民众显然抱团齐心,只需问问前后人家,便知自己没有跑远,定会折返搜索。 趁着还有间隙,破晓再次坐倒,呼吸吐纳,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接突如其来的一战。 他不是没有杀过人,杀的是歹人。 刚才进镇以来的所见所闻,林清儿称之为“恶人镇”毫不为过,他便大开杀戒,也毫无心结。 破晓一口气行气了上百息,便听到又有纷乱的脚步声接近,夹杂着吆喝声,是另一拨人,由于离得尚远,不在天眼视野之内。 他起身执刀,灵犀诀自然运转,刀身已然炽热,有一盏茶的灵器时效,接敌时可能减半。 破晓又从门缝向外观察,发现这拨人和前一拨不同,分成两列,一左一右,沿街而来,逐个房子敲门探查。 显然,前一拨拦头,后一拨扫尾,两下一夹,教外来者藏无可藏。 既然躲不了,尔等提刀来杀,那便做好被杀的准备吧。 破晓双眸一缩,下定决心,双腿又有点颤抖,也怪了,自从打擂以来,他每逢临战皆是如此,实在有失高手风范。 自己算是高手吗?在凡间或许算,但在修仙界,连低手都算不上,还是切记此刻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心,方能在举步维艰的修仙大道上开辟出自己的崎岖小径。 破晓深呼吸一口气,站到了门旁,只待对方一进门,就手起刀落! 外面的踩雪声越来越近,已经可以听到这拨人的说话声:“前面是麻疯子的家,空了好久,会不会……” “等下踹开门,大伙一起冲进去……” 说话间,来人已到了门口,一墙之隔的破晓,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毕竟距离第一次杀人,过了好久了! “哐”的一声,没失去门栓的木门被轻易地一脚踹开,踹门者猝不及防,收力不住,跟着一跤跌了进来,然而跌倒地上的只是他的身体,一颗大好头颅飞到了半空,没有流血,被烙铁般的刀锋直接封住了切口,焦香四溢。 说也奇怪,一如踏上擂台后就变得冷静,破晓的紧张随着果断出刀瞬间平复,仿佛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杀个人,和杀个尸魃,又有什么分别? 那颗头颅还未落地,几个身影呼啦啦,跟着冲进了茅屋,在一个狭隘的空间,人多势众,反而成为劣势。 破晓往地上一滚,灰尘四起,春意一招横扫千军,惨叫四起,几条断腿散落一地,又是焦香扑鼻,几个大汉抱着断腿哀嚎打滚,手中刀枪皆扔掉了。 破晓顺势补上几刀,将他们全部斩首,这才站起,顺手带上门,看着一地的脑袋和尸身,没想到这些来势汹汹的大汉像纸糊一般,自己也忒强了。 其实是对手太弱,不像他杀惯的尸魃,无论受伤多重,都死缠烂打,至死方休。 “找到狗男女了!”街对面的脚步声快速接近,一片嚷嚷之声,他们只听到了动静,还不知同伙全死翘翘了,抢功似地杀过来。 破晓不动声色,又站回了墙角,准备再次关门打狗。 门再次被踢开,又是一番鸡飞狗跳,肢体横飞,头颅落地。 破晓最后一刀激起了血花,才意识到灵气耗尽,春意回归平凡。 这一场接战打得太轻松了,十余个大汉倒在他的刀下,毫无还手之力。 破晓都懒得打坐调息了,行踪已经暴露,此地不宜久留,否则就被对方关门打狗了,他再强,毕竟只有一人,若是被大队人马堵在此处,一样上天无门。 他赶紧提刀出了茅屋,看到临近的茅屋内都半掩门或半启窗,一道道惊疑不定、充满敌意的目光射过来。 想到小娘皮的交代,破晓有些头大,镇中未必都是恶人,还有妇孺,难不成自己见人就杀吗?只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雪几乎停了,破晓不喜被人窥视,趁着前一拨人还未折返,杀个回马枪,高一脚低一脚地奔回到了食铺。 冤有头债有主,今日之事全因卖肉大汉所起,食铺上下都是该杀的。 破晓一刀劈开大门,在食铺里快速搜了一圈,竟没发现一人,跑得比兔子还快,边上两口大锅里的牛头汤还是热的,香喷喷的,他强忍住喝一口的冲动。 破晓杀人倒是其次,因为他不想有后顾之忧,没人就好,眼珠一转,一把掀翻了大锅,热汤流了一地,由于大门开着,很快结成了冰,加上油脂,比冰面还滑。 然后,他从后窗爬出,先上了厢房屋顶。 破晓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攀爬高手,冰雪无阻,也就一口茶的工夫,已然爬上了食铺的屋顶,都是大片的青瓦,很结实,坡度较缓,不过积雪很厚,稍不留神就可能滑下去,对攻上来的敌人自是增加了难度。 那个还在冒烟的大烟囱周围无雪,跟屋脊形成一个大大的夹角,刚好作为战壕,进可攻退可守。 破晓抓紧时间打坐调息,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恶战。 钟声再起,敲得更急,破晓行气三十周天一结束,就站起来,先将体内灵气注入春意,如此可减缓灵气的散逸,灵犀诀真是个好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踩着雪,爬上最高的屋脊,向下只看了一眼,就呆住了。 但见白茫茫的大地上,棱角分明地勾勒出一座座房屋的轮廓,夹着中间的一条大街,从两侧的房子里,正冒出一个个黑点,也不知有多少人,向自己这边涌来。 恶人镇,人心齐,为了对付两个外来人,似乎倾巢出动了。 破晓凛然不惧,毕竟曾在土地庙直面过大批尸魃的围攻,无比冷静地观察左右两侧及身后的地形,都是较矮的茅屋,小巷纵横,以自己而今的身手,可以轻易杀出一条血路,不用担心被断了后路。 不过眼下,他打算在食铺的屋顶死守,再当一次百人敌,便围绕着大烟囱,以春意为铲,快速地清理周围的积雪,扫出一片空地,以便腾挪。 破晓刚刚忙完,周围已是沸沸扬扬,声势惊人,他再次爬上屋脊,趴在积雪上,临街望下,只觉头皮发麻,这般阵仗,实乃生平第一次所见。 下面是密密麻麻的男女,手里拿着各种家伙事,有刀枪棍棒,也有斧头、锄头、钉耙、铁锨等农具……他们围着食铺,一边呐喊着,一边交击着手里的家伙,显然知道外来人藏在此处。 其中最具威胁的,是一批身穿兽皮的武士,皆手持弓箭,目光炯炯,保持统一的队形,一看是训练有素的弓手。 破晓春意在手,不惧近战,但弓箭是远射兵器,别说齐射,就是发冷箭也够他应付了。 “狗男女,别负隅顽抗了。要么降,要么死!”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响起,此人躲在弓手的后面,一只眼睛蒙着绑带,自是那个卖肉大汉,已成了独眼龙,“否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独眼大汉说着,高高举起了手中一颗血拉拉的人头,豁然是那个妇人,她携女儿逃跑,却终究难逃一死,女娃的下场也可想而知了。 看着那死不瞑目的妇人头颅,破晓不由满腔怒火,不止对下面的恶人,也有对林清儿的,他不信她保不住那母女俩,但因为她们主动逃离,她选择了袖手旁观。 救人救到底,要么不救,修仙者都是这般冷漠吗? 不!我不是!破晓热血沸腾,忽地从屋脊上站起来,大喝道:“小爷在此!你们来杀我呀!” “放箭!给我放箭射死他!”独眼大汉没想到少年主动暴露,兴奋得大叫,“那个小娘子要捉活的!” 漫天箭雨呼啸而来,破晓下意识地挥舞春意格挡,他并没有练过格箭术,纯粹是一种本能,短刀上下挥舞,护住要害,心中已做好受伤的准备。 随着那一片死亡的阴影笼罩过来,眼前的世界忽然变慢,每一支箭矢都变得有迹可循,破晓的先天本能激发了…… 四下包围的民众看傻了,原以为被射成刺猬的少年,居然在高高的积雪屋顶上手舞足蹈,将密密麻麻的箭矢或避开,或格挡,看似险象环生,却无一伤到他。 格箭术原来这么简单?破晓完好无缺地站在屋脊上,俯视着下面的民众,明白了这就是修仙者跟凡人之间的差距,春意一指躲在弓手背后的独眼大汉,杀气毕露:“今日必杀你!” 独眼大汉被吓得浑身一哆嗦,隐隐感到后悔,但兀自嘴硬,叫嚣道:“乡亲们,给我杀了他!砍他一腿,我赏一条牛腿!砍他头颅,赏一头牛!活捉小娘子者,赏两头牛……” 所谓重赏之下有勇夫,更何况人多胆子壮,恃众好逞强。 那些民众发一声喊,一起冲上来,有冲进食铺的,有翻墙上屋的,一场大战在即…… 。 第76章 踏雪 又是一通乱箭射来,虽然射不死破晓,却对他形成压制,掩护其他进攻的同伙。 看得出,这些人并非乌合之众,颇有行军打仗之法。 下方的食铺内传来一阵摔倒和乱叫之声,自是被冰面油脂所滑。 破晓顾不得身下了,矮身靠近烟囱,躲过一轮乱箭,已听到爬墙之敌的嚷嚷:“小心他的刀!是把宝刀……” “县丞大人有令,夺得宝刀者,赏银十两,加一级官……” 破晓恍然,卖肉的独眼大汉哪有如此号召力?龙门镇既有县丞,便有衙门,此人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吧,不过自己刚才扫视了一圈,并未看到谁在指挥,想是藏在暗处,相当狡猾。 春意注入灵气,出刀高温封血,先前所杀的十几具尸体自是被人查验过,这个县丞倒是识货的。 破晓心中冷笑,想在我口中扒食,没门!不过此刻没有灵气,春意已成凡铁,但对付这些小喽啰,何须灵器? 便见自己刚才爬上来的屋檐处,一杆长枪乱刺,破晓立在烟囱处,并未轻动,等此人刚刚爬上来,立足未稳,忽然一声大喝:“看我宝刀!” 此人吓得一哆嗦,赶紧以枪驻足,但脚一滑,还是摔了下去,这般高度,即便地面有积雪,也会摔伤。 破晓哑然失笑,以声夺人,倒是第一次。 他寻思依托大烟囱,固然易守难攻,但积雪的瓦片也限制了自己的杀伤范围,若是爬上屋顶的敌人太多,未必好应付,要是有根绳子将自己跟烟囱连在一起,就有转圜余地了。 这时又有几个大汉从两边的屋檐爬上来,他们小心地踩着积雪瓦片,挥舞刀枪,虚张声势地大叫,逐渐向居中的破晓包围过来,下面的同伙见状,一起喧嚣助威。 敌人上了屋顶,好处是破晓不再担心乱箭了,耐心地等他们接近,忽然启动,围绕着烟囱左右砍杀,一番叮叮铛铛之后,几个大汉连破晓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打了下去,摔胳膊断腿难免,好在保了性命。 破晓并非不想杀他们,但不敢用力过猛,以免自己收不住脚,也滑摔下去。 又是一轮乱箭压制,有敌人试图从旁边低矮的屋顶跳上来,双手扒在了山墙檐角,不料没有扒住,拖着长长的惨叫摔了下去,这几乎是屋脊的高度,眼看活不成了。 又有梯子从两面搭上来,一下子上来了十几个大汉,发一声喊,齐齐冲上来。 破晓存心立威,不动如山,直接等他们攻到烟囱的无雪范围内,这才动若脱兔,一顿砍杀,惨叫声声,胳膊腿和脑袋乱飞,鲜血染红了雪白的积雪,大半残缺不全的尸身连同剩余重伤的几个大汉,尽数滑下屋顶。 破晓未及喘口气,忽听得烟囱中传来异响,显然有人试图由此偷袭,这不是送人头吗? 随着一个脑袋探出,早守在边上的破晓一刀砍下,本是要砍头的,对方倒是灵活,向下一缩,破晓跟着一戳,一蓬鲜血飞起,此人闷哼一声,直坠下去,扑通通,好像砸倒了一串人,估计一时半会,没人敢从烟囱进攻了。 下面的喧嚣依旧,屋顶却冷清下来,连箭矢也停了,不知对方在想什么对策。 破晓看到周围遗留的几杆长枪,心中一动,收集过来,在手中掂量了几下,感觉还行,可以作为投掷之枪,但自己从未投过枪,不知准头如何? 他抓紧时间打坐了三十息,随着体内灵气的释放,天眼透视而下,食铺内部一览无余,顿觉不妙。 原来一帮民众正将一大堆薪柴堆起,连同桌椅板凳乃至一切能烧之物,越堆越高,这是要火攻了? 破晓自不会坐以待毙,哪怕不用林清儿暗中保护,他也有逃命的底牌——便是那被鬼市看客们所称的“龙步”。 他不知这一先天本能到底是不是江湖上传说的龙步,但确实是任何曲度的地形都能跑起来,只要他想逃,凡人无人能追上。 破晓暂时还没到逃命的地步,但自己说出的话,总算兑现吧。 趁着暂时没有防火,他将春意插回腰间,抓着几杆长枪爬向屋脊,微微探头望下去,街上的距离超过天眼视野,只能肉眼观察了。 但见街上的民众少了许多,弓手却不减反增,还多了一些皂衣衙役,那个谋夺宝刀的县丞似要走上台前。 破晓依然没看到着官服者,当然他最大的目标是那个独眼大汉,此人躲在弓手之中,脸色苍白,不再叫嚣,似乎没想到破晓如此厉害。 破晓的目光越过那群弯弓搭箭的弓手,盯着变成缩头乌龟的独眼大汉,手握一杆长枪,蓄力右臂,忽然站起来! 弓手们的警惕性非常高,一见目标现身,当即报以一轮箭雨,明知少年的格箭术非常高明,但百密终有一疏,万一一箭建功,那就升官发财了。 破晓眼看漫天箭雨呼啸而来,居然不躲不避,似乎要任凭万箭穿身,他要的当然是死亡逼迫的先天本能! 眼前的世界忽地变慢,那一道道箭矢在空中划过的痕迹,箭尾拖曳的锐利风声,在雪白一片的天地之间清晰可辨。 但破晓更关注的却是躲在一堆弓手中的独眼大汉,他的块头实在不小,即便一帮健壮的弓手也无法将她完全遮挡,尤其是他露出的半边脑袋……确切地说,是他的独眼分外醒目,像一个标靶,那独眼中有期翼、有惶恐、有懊悔……但已悔之晚矣。 破晓力贯于臂,猛地一甩手中的长枪,在变慢的世界中,只有他的速度不变,自是包括投掷的兵器…… 充满韧性的木杆长枪在空中以极细微的晃动保持着一条直线,带着呼啸的风声,后发先至地穿过迎面而来的箭雨,在所有人瞠目惊骇的注视下,准确地扎进弓手堆中…… 一声拉长的惨叫响起,破晓冷冷地看着枪尖扎进独眼大汉的独眼中,贯脑而出,知道自己兑现了诺言,来不及松口气,因为那数十支利箭已经近在眼前,此刻拔刀已然来不及! 又是在一片难以置信的瞩目中,少年在屋脊上无比怪异地扭动起来,双手在空中乱划,身子和双腿来回扭晃,似乎摇摇欲坠,偏偏屹立不倒,一轮箭雨过后,他再次完好地站于食铺之顶,有如立于高山之巅,令人仰视而生膜拜之心。 街上喧嚣顿止,所有人呆若木鸡,除了倒在弓手脚下的独眼大汉还在临死前的抽搐,污血染红了白雪。 数十名弓手依然保持着弯弓的姿势,满眼敬畏。 “给我放箭!放火!”一个严厉而年轻的声音蓦地响起,众弓手如梦初醒,纷纷搭箭再射。 那些皂衣衙役亦闻声而动,冲进了食铺。 破晓知道此人一定是那个县丞了,正待循声看去,眼前又是漫天箭雨,死亡的阴影再次笼罩全身。 他眼角的余光隐隐捕捉到对面的房屋内端坐着一个白面书生,惜乎光线昏暗,看不太清…… 心气已出,还等下面的火烧起来吗?破晓不再恋战,眼看箭矢及身,忽地一顿足,眼前的景象飞速后退,原地留下他的残影,被箭雨穿过,相差毫厘之间,看似惊险万状。 他几步到了山墙脊角,毫不理会高差,蓦地提速,原本飞速后退的景象反而一滞! 破晓丹田如火炉,烧的全身热血沸腾,往空中一跃,整个世界都变慢了,仿佛一只大蝙蝠般,稳稳地落在了下方的茅屋顶上,身轻如燕,踏雪狂奔。 “龙步?不!先天本能,果然是修仙者……”对面的屋内,书生看到了这一幕,失声惊呼。 这是一张文弱而英俊的面孔,却因为阴晴不定的表情,看起来有点扭曲。 破晓进入一种玄妙的状态,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脚下带起一串雪尘,就如腾云驾雾的仙人一般。 在他的身后,是正在冒烟的食铺,以及追随而来的箭雨,在他的前方,镇口的大牌坊越来越近…… 破晓从最后一个屋顶跃下,继续踏雪如飞,脚下轻盈之极,只留下淡淡的脚印,即便雪下有捕兽夹子也不足为虑,可以一掠而过,江湖传说中的草上飞也不过如此吧? 他刚出了大牌坊,便有一人追上来,并肩齐进,除了小娘皮还会有谁:“阿弟,这一次的凡尘斩的不彻底呀,罚你追我。” 林清儿说着,仿佛一只轻盈的鸟儿,从破晓的身边掠过,在雪地上滑下去老远,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如在雪上飘。 “追就追!”破晓见她的步伐比自己轻快多了,而且优美,瞅着眼热,穷追不舍。 其实刚才的一番战斗他也意犹未尽,原以为是场恶战,谁知比大战魃群轻松多了,没啥挑战性,体力几无消耗,又刚好找到雪上飞的感觉,便跟小娘皮比试一番吧。 前方的林清儿已变成一个小小的灰点,在白茫茫的雪野上驰骋。 破晓盯着她不放,耳边风声呼呼,前方山峦隐现,应是昆仑了。 所谓望山跑死马,“姐弟”二人你追我赶,不知不觉,早把龙门镇甩在了天边。 。 第77章 昆仑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破晓终于追上了林清儿,确切地说,是她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平缓的山口,眼前雪山巍峨,身后雪原浩荡,颇有天地之一小的感触。 林清儿轻踩雪上,破晓跑了这么久,难免脚沉,一停下来,雪便陷到了膝盖,倒似他跪在小娘皮脚下一般。 两人依然蒙面,破晓的口边白雾缭绕,林清儿的面前则清冷一片,有如屏息,两只黑白分明的眼儿明亮如星。 按说此时已接近傍晚,但天色湛蓝,光线甚亮,哪有一点将黑入夜的影子,只是看不见太阳,自是被高山挡住。 都说极西之地日长夜短,原来是真的。 在中原赤地长大的破晓,被如此美景震撼,俏立雪中的林清儿也别有一番风情,只觉这才是人间娇娆,却又不解,小娘皮为何将自己带到此处,冰天雪地的,上哪找魃群历练? “此地风景甚好,阿弟,拔刀。”林清儿手一晃,已多了一柄长剑。 破晓心中一喜,自己使刀只会砍劈斩,还没跟高手打过,小娘皮这是要陪自己练刀了,上一回跟她白打便学到了三招,这一回又会有啥收获? 他依言拔出春意,双手举刀,摆出架势,等林清儿喂招。 “看剑!”林清儿一剑挑起一抹雪花,飞击他的面部,人也跟着掠起。 破晓知她诡计多端,但堂堂剑宗大师姐,用剑也是如此,还是有点意外。 眼前一片雪白,风声袭至,破晓听风辨位,春意在头顶舞出一片刀花,金戈激荡,脆响悦耳。 一刀挡下林清儿的突袭,破晓刀口一撩,一大团雪花罩向她的身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也跟着冲上前,身后留下一条深深的雪道。 刀剑再碰,铛铛铛!火星乱迸,已交击了几个回合。 破晓没有招法,但刀刀直取要害,简单粗暴。 林清儿则见招拆招,游刃有余,忽地又挑起漫天飞雪,竟而消失不见。 破晓两眼茫茫,索性闭上双眼,静心倾听,刀锋在身前转了一圈,划出一环深深的雪沟,防她偷袭。 “接招!”林清儿一声轻叱,破雪而出,剑锋所向,直取破晓的心窝,其势如电,其芒如光。 感受到空前的杀气,破晓眼皮顿开,目光如炬,先天本能爆发,眼前的世界变慢,而那柄剑却更快,他无可挡、无所避,索性不挡不避,对着林清儿当头斩下去,竟是同归于尽的打法,随即胸口一痛…… 林清儿剑尖抵在破晓的胸口,左手拈住春意的刀尖,笑吟吟道:“阿弟竟然逼我动了法力,这刀法算成了。” “这就成了?”破晓迷惑,感觉自己并无章法,还指望小娘皮指点呢。 “大道至简,道法自然,你还待怎地?”林清儿翻了一个白眼。 “这也是道?”破晓心中一动,似有所悟。 两人收回刀剑,站在齐膝的积雪中,周身打斗而起的雪沫尚在飞舞,很有一种别样的情调。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天上一道蓝光闪过,跟着炸雷连响,好似打在了头顶。 破晓只觉远近积雪如浪起伏,连绵雪山摇曳不止,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却见林清儿眼神一变:“不好,地动!” 原来真的是地动山摇,古人造词诚不欺我!破晓也变了脸色,但凡地动,小则屋倒房塌,大则城倾国覆,若是地动中心在人烟密集处,必定伤亡无数,乃是一种极其短暂但极其激烈的天灾。 好在此处天荒地远,人烟稀少,灾害应该有限,不过距离不远的龙门镇,难免被殃及,也是活该了。 地动时,人只要躲在空旷处就会没事,山口相当空阔,距离高耸的山体尚远,破晓并不是太惊慌。 谁知又是天雷滚滚,脚下继续摇晃,地面的积雪腾起阵阵雪尘,仿佛云朵落在了人间。 而眼前巍峨的雪山也变得朦朦胧胧,如同大雾弥漫,越变越浓,直至天地一体,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却有轰隆隆之声如山崩渐近,竟不弱于天上的炸雷,林清儿再次惊叱:“是雪崩。” 破晓闻言,脸色再变,据说在雪山附近最怕雪崩,倾覆之下,人畜无存。 他尚未反应过来,便听嗖的一声,感觉腰间一紧,已被林清儿搂住,软香袭人,两人接触日久,也曾在训练时亲密接触过,而此刻的亲密形状,却是第一次。 接着耳畔风雪遒劲,身上衣衫猎猎,破晓的眼前渐清,但见脚下白雾滚滚,好似腾云驾雾一般,再看天际一轮红日耀眼,周围碧空如洗。 他定睛一看,自己真的平步青云,人在半空了,高度至少超过了山峰,所以才看到太阳,小娘皮果然会飞! 地动如何?雪崩又如何?抵不过一个会飞的修仙者,破晓心神大定,正待好好体验飞天的感觉,却又感觉林清儿搂着自己没开始那么紧密,脚下好似踩着一个细窄的物件,忙低头看去,竟是一柄长剑,他和林清儿原来立在飞剑之上,这便是传说中的仙人驭剑飞行了。 破晓心里一哆嗦,生怕自己掉下来,忙主动搂紧了林清儿的细腰,虽然柔软窈窕,他却哪有其他心思,高处不胜寒,他只觉面巾呼出的热气都快结冰了,偏偏此地无法打坐,只能硬抗高寒了。 林清儿也没有在意破晓的举动,而是俯瞰大地,似乎看到了破晓看不到的情景,喃喃低语:“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五大预兆已现其四,启阵时刻要提前了吗?” 破晓是知晓五大预兆的秘密的,好像这五大预兆皆现,便是女魃主神降临,带来人间前所未有的浩劫,一时也感到心悸莫名。 两人便悬停在半空中良久,直至地动停歇,雪崩消止。 当一切尘埃落定,破晓看到地面的情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巍峨高耸的昆仑,已然消失不见,地面到处是纵横交错的深沟,夹杂着无数的残岩断崖,和碎雪混在一起,黑白相间,真的是山无陵了。 自己千里奔赴,昆仑近在眼前,却最终缘悭一面,世间从此再无昆仑,憾兮。 “何妨宵小,竟敢窥伺?”林清儿忽然语气一厉,纤手摆出一个莲花指,居然凭空出现一朵巨大的白莲花,从天而降,快到地面之时,那巨大莲花忽然化作无数小莲花,直扑一处断崖,只听轰然一声,花瓣如雨,夹杂丝丝红点,仿佛染血一般。 “好一招莲花落!贫道走也……”一声怪叫之后,便见一道光影从花雨中遁出,向东而去。 林清儿冷哼一声:“跟踪本宫数日,岂能让你脱逃?” 她玉指一弹,破晓只觉眼前一花,隐隐看到一柄小剑向那光影打去,顷刻一声惨叫,光影变成了一团血雾,迅速稀释在蓝天中。 这一切的发生可谓电光石火,破晓还没反应过来已然结束,瞠目结舌之下,心知此人必是药行首提到的其他宗门之人,没想到小娘皮早已察觉,弹指之间,已让敌人灰飞烟灭。 这就是修仙者之间的斗法?不!是林清儿的单方面碾压才对,不愧是百花宗少宗主、剑宗大师姐。 难怪药行首对她如此忌惮,只敢借刀杀人,不过自己这把刀,恐怕要让药行首失望了……破晓正心中嘀咕,大地忽近,却是林清儿驭剑而下,须臾已落在了一片残山碎石之间。 破晓落在地面,只觉空气中还有岩尘的气息,还好有面巾,不至于太难受,一转头,却见林清儿呆呆地看着他,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眼神。 “阿姐……”破晓被她看得心里发毛。 “还不拿开你的手?”林清儿的眼底闪过一丝羞涩,跟刚才的杀伐果断判若两人。 “哦。”破晓如梦初醒,忙松开她的腰肢,很自觉地没提刚才之事,而是问,“地动山摇,我们该回去了吧?” 林清儿语气一肃:“阿弟,我之所以带你来昆仑,是因为此地有雪魃,比寻常尸魃厉害,更有助于你的历练。眼下天地有变,浩劫将至,你更要提升自己,给你一个时辰,杀出重围!” “雪魃?”破晓第一次听闻此物,正待细问,却见林清儿手一扬,便见一个瓷瓶飞向半空,噗地炸的粉碎,一泼黑色粉末四散…… 破晓心头雪亮,这定是药行首调制的引魃药了,只要跟自己身上的祛血散相融,就能令林清儿丧失法力,自己要不要现在就撒呢? 就在他犹豫之间,只见大地一阵躁动,仿佛又要地动一般,接着,从视线所及的残石碎雪中,蚂蚁炸窝般地涌来无数的白影,数量惊人,把原本支离破碎的大地重新染白了…… 破晓已然看清了距离最近的白影,原来浑身长满了白毛,难掩瘦骨嶙峋,面如骷髅,双目如血,这就是雪魃?除了一身白毛,其余特征跟尸魃差不多。 从哪里冒出这么多?简直成千上万了,来的又这么快……破晓一时呆了。 。 第78章 残峰 就这么一耽搁,最前的几个雪魃已至破晓十余步开外,他们原本是手脚并用地攀爬在残山碎石上,灵活如猿,此刻见破晓近在眼前,忽地弹身跃起,弹得极高,在空中四肢划动,发出尖锐的嘶吼声。 破晓顿时想起了犼,雪魃的弹跳力比尸魃强多了,他感觉自己稍慢一步,就要陷入他们的汪洋大海中,这种规模的尸暴前所未见,顿令他感觉个体的渺小,再看身边,小娘皮已消失不见。 破晓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怪叫一声,转身就逃,由于暂时没有死亡的压力,需要先天本能激发的“龙步”施展不出,但逃跑乃是他的看家本领,尤其是这种崎岖坎坷的地形,非常适合他拾荒练就的灵活身手。 林清儿给他一个时辰杀出重围,杀多少雪魃无所谓,逃出去也一样。 要知道药行首的引魃药加上祛血散还有一种妙用,会令抹药者的气息融入魃群,不受尸魃、兽魃攻击,自然包括雪魃,而其用法却是一般人想不到的,若是用不对方法,还是会受到魃群攻击。 破晓知道林清儿在盯着自己,岂能轻易暴露这个秘密。 他撒腿狂奔,必要时手脚并用、连蹦带跳,还没跟雪魃交手呢,双手已是血迹斑斑,吸引得四周的雪魃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咆哮。 破晓一面奔逃一面四顾寻找有利地形,到处都是雪魃,他再怎么绕圈,雪魃也是越围越近,这一战无可避免。 他寻找的是有利于自己战斗的地形,若是平坦之地,以一人挡万魃,不啻螳臂当车,将被碾压得皮毛不存。 好在此乃昆仑山地,一番地动之后,残存着各般陡峭地形,他很快相中了一座残峰,算是此处的最高点,居高临下,据险而守,当可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破晓和那残峰之间,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中间密布雪魃,要想安然抵达,也非易事,这却难不倒破晓,早有经验。 他将双手的鲜血往褡裢上用力一擦,擦得干净了,随后向相反的方向用力一抛,围追他的魃群顿被分流,那褡裢还未落地,已被雪魃的大潮淹没。 破晓得此机会,快速在魃群的间隙中迂回穿插,绕了一个大弯,总算到了残峰脚下,回头一望,豁然看到白茫茫的雪魃群正迅速蔓延过来,带起地面的碎雪岩尘,仿佛又一场地动爆发。 破晓当即手脚并用地向上爬去,若是此时激发“龙步”,自是如履平地,但他却不敢冒此风险。 毕竟先天本能对体力的消耗不小,他又未必有时间打坐调息,必须节省体力应付长时间的鏖战。 破晓的攀爬本领是高,但比起常年爬雪山的雪魃还是不如,身后传来扑扑的踩踏声和疯狂的咆哮声,越逼越近。 破晓不敢回头,不理身后的骇人动静,埋头疾爬,片刻不停,残峰相当陡峭,好在经过地动之后,到处是裂缝,便于扒蹬,否则他很可能被困在峰腰。 饶是如此,他也是被那些锋利的尖石划的四肢皆伤,留下一路的血迹,旋即被追上来的雪魃舔干净。 他一鼓作气,临近峰顶,忽现一处绝地,周遭笔直光滑,形似鹰脖,劲风吹拂,连雪都挂不住,头顶倒悬一崖,恰似鹰嘴,高度大约数丈。 破晓看得心惊胆战,此崖已非人力可攀,若能施展“龙步”,或可一试。 倘若春意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刀,也可试试插进崖壁,作为阶梯,可惜它并不以锋利见长,即便有灵气注入也无用,有限的高温对岩石无效。 此刻的高度,即便破晓不恐高,往下看也有点头晕,他还是飞快看了一眼,最前的几个雪魃正亡命攀爬,按其速度,还有十余息便至。 破晓所在的位置极其尴尬,上不去下不来,若是腾手拿刀应敌,慢说此处挥刀困难,只怕稍有失误,便会坠下这几十丈高的残峰,粉身碎骨。 怎么办?他的额头冒出冷汗,随即心一横,自己有无邪的天女一诺,还有林清儿的暗中保护,便是坠崖也死不了,怕啥?自古华山一条路,无限风光在险峰! 那便赌一把吧,其实破晓从来不是个赌徒,他所有的冒险,都建立在自己可承受的基础之上。 他瞅准了鹰嘴上的一道缝隙,身体回缩,像个青蛙一般,他在现实中虽没见过青蛙,但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见过丰富多彩的世界和各般物种。 然后,破晓蓄力于足,猛地跃起,就在去势将近之际,险之又险地双手抠进了那道缝隙,随即荡起身体,瞅准下一个缝隙,凌空腾跃,双手又抠进了目标! 此刻的他,心无旁骛,好像在平地上荡秋千一般,一步一荡地向那个狭窄的鹰嘴接近,压根不敢往下看,怕自己看了,便再无胆气攀跃了。 终于,他的双手环住了鹰嘴的那截岩石,这更是在赌命,要是岩石断裂,他就只能再享受一把腾云驾雾的感觉了。 好在鹰嘴够结实,破晓一个倒翻,骑到了鹰头之上,登顶了! 鹰头般的峰顶有稍微平坦的立足之地,风儿刺骨,破晓顾不得许多,才觉十指钻心的疼,隐然连指骨都看到了,身上的灰袍都快变成了布条,面巾更是早已不见,可想自己形象之惨。 趁着雪魃还未追到,下方的鹰嘴崖又有一定阻碍,他赶紧将怀里的祛血散掏出一瓶,双手哆嗦着,飞速往四肢的伤口抹撒,随后将空瓶一扔,再往下探头一看,顿时满眼骇然。 原来残峰脚下已聚集了无数的雪魃,白花花的如波浪起伏,越涌越高,而他刚才爬过的路线,正有一长串的雪魃爬上来,因为数量太多,沿途不时有雪魃在拥挤中摔下去…… 而在鹰嘴崖下,如破晓所料,成为雪魃的拦路虎,雪魃虽然弹跳力惊人,却缺乏人类的智慧,做不到像破晓那般一步一荡,步步为营。 他们聚集在破晓停留的位置,咻咻乱叫着,居然尝试直接起跳,跃向鹰嘴的位置,这可好,一个接一个地摔下去,几十丈的高度,一个摔下去,至少砸死俩。 破晓心神略定,一屁股坐下,行气十几息,丹田热了,体力有所恢复,身上也暖和了,再运转灵犀诀,将散逸的灵气注入春意,这才站起,观察峰顶的地形。 峰顶无雪,呈水滴形,大约方圆数丈,虽然风大,但脚下岩石参差不齐,可以驻足,确是个易守难攻的险地。 破晓往另一个方向探查,却吓了一跳,原来是一个如刀劈开的断崖,笔直而下,切面是新鲜的,下面是一条深深的沟壑。 可以想见,这残峰原本连着山脉,因为地动裂开,其余山体粉碎,只余孤峰耸立。 这一面毗邻深沟,又是断崖,雪魃也无法攀爬,破晓就不用四面受敌了,解除了后顾之忧。 破晓在崖边小心站定,探头俯瞰,只见下面的深沟好像深不见底,黑乎乎的,却又隐隐有光芒闪烁。 他凝视着这个散发着不祥微光的深沟,也有种被它凝视的错觉,有点心悸,又有点头晕目眩。 身后忽然传来阵阵咆哮声,顺风儿夹杂着跟尸魃不同的腥臭之气,破晓猛地转过身,只见一个个长满白毛的骷髅头,眼睛血红,仿佛幽魂似的,从鹰嘴的边缘,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雪魃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终究还是爬上了鹰嘴崖。 破晓横刀在前,巍然不动,凛然不惧,矗立在峰顶之上,仿佛一尊顶天立地的战神,迎接着从地底爬上来的群魔…… “杀!”破晓一脚将一个雪魃踢下断崖,顺势一刀横扫,将逼到近前的一群雪魃齐刷刷削断小腿,失去“立足点”的他们无法站立,纷纷滑下去,变成了攻城战中的滚木擂石,将身后的同伴砸倒,雨点般地摔下去。 雪魃确实比尸魃厉害,但那有怎样?还不是成为小爷的刀下亡魂? 破晓越打越有信心,下盘扎稳,上身飘逸,间或神来之脚,又或鬼斧之刀,也不知杀掉了多少雪魃,也不知打退了他们多少次的进攻,只看到血花白毛在空中争放、残肢断头在峰顶翻滚…… 他估算着快到一个时辰了,天仍未黑,是时候杀出去了! 有时候,信心真是杀出来的!一开始面对成千上万的雪魃时,破晓完全没勇气向外冲,现在他感觉自己可以了。 但又有时候,当你觉得自己不行时,其实还行。当你觉得自己行时,反而不行了。 就此破晓准备让峰顶上的雪魃近身,激发自己“先快后慢”的先天本能,以“龙步”冲下残峰之际,峰顶忽然清静了,除了一地的残骸污血,看不到一个活着的雪魃。 “这是……退却了?”破晓有些错愕,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出现过,日前跟狼群试刀时,他杀了头狼之后,剩下的恶狼便不战而退。 破晓却有点不敢相信,他固然杀了很多雪魃,但相对于下面近乎汪洋大海的魃群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他使劲抽了抽鼻子,仿佛嗅到了极其危险的气息,然后蓦地瞪大双眼,满是惊骇、震撼和匪夷所思,仿佛看到了超出他认知和想象的东西…… 。 第79章 巨魃 原来在对面的空处,正有一个巨大的雪魃缓缓地站起来,比残峰还高,单是头颅,就比破晓脚下的鹰嘴崖还大。 仔细看去,巨型雪魃不断变化的肌体竟是由无数的雪魃组成,破晓瞠目结舌,大脑一片空白,自己还是小瞧了雪魃的威力。 尸魃过百,便引发尸暴! 破晓见过上千尸魃的叠罗汉,而此处的雪魃数以万计,所产生的尸暴竟然是拟人化! 看着已经完全站立的巨魃,一步一步地逼近残峰,每一步都大地震颤,仿佛地动的余波,破晓的心在哆嗦,两腿打晃,这等巨物,岂是凡人可以抵挡? 他此际的第一念头是掏出怀里的引魃药服一口,这就是药行首的妙用之法,引魃药内服,祛血散外敷,受药者便会融入魃群,不受攻击。 破晓刚刚动念,林清儿忽地出现在他的身边,香风掩盖了周遭的血腥气,她语气凝重:“阿弟,让我来!想不到雪魃竟有主神之变,不是你能对付的……” 主神之变?破晓不解其意,但也知非同小可,连小娘皮都亲自下场了,慢着!她这一来,岂不是…… 破晓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就见林清儿又捻起了莲花指,一朵巨莲凭空而现,向那巨魃头顶打去,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巨莲才刚起势,转眼烟消云散。 林清儿“咦”了一声,再捻玉指,却再无动静,破晓心知肚明,药行首的药起作用了,小娘皮失去了法力,他一时万分纠结,自己该不该服引魃药呢? 自己若服,自是瞒不住身边的林清儿,以她聪慧,定会看出端倪,况且她身上还有引魃药,岂不是坏了药行首的设计? 可是不服,难道等死吗? 就在破晓心思百转之际,林清儿的声音终于不淡定了:“不好,此处大概受了地动影响,我竟然动用不了法力,连剑也取不出了。” “啊?这可如何是好?”破晓也故作惊慌,倒有一多半是真的。 “只有逃了,逃出此处,我恢复法力,便不惧它!”林清儿说着,“快施展先天之步,先下了这山峰再说。” 破晓立时明了,这先天之步便是“龙步”,也罢,先不服药,见步行步吧,若是能逃出去最好,毕竟药行首的秘药很珍贵。 说时迟那时快,巨魃已到近前,那张蠕动的骷髅巨脸正对残峰,两只眼窝凹陷,黑洞洞的,更是与骷髅无异,好像在盯着二人,忽然张开大嘴,喷出一条白龙…… 哪里是白龙,而是一个个雪魃,如同风卷残云一般,扑向了残峰,那威势足以将鹰嘴崖撞断,更别提上面的两个人了。 “走!”林清儿纵身而下,消失在峰顶。 哼,逃得比兔子还快!破晓腹诽一句,无法像小娘皮那般说走就走,只能将春意插回腰间,硬着头皮等待死亡的逼迫,那一张张长满白毛的狰狞面孔在他的眼前迅速放大,伴随着龇牙咧嘴的嘶吼,要将他撕成碎片…… 就在此时! 破晓丹田一热,蓦然发力,在一堆雪魃砸到峰顶的瞬间,跳了下去,眼前的一切先是飞速后退,接着倏然变慢,他的双手在鹰嘴上一带,让自己的身体转向峰体,若是方向反了,落在空中,便是先天之步也无用武之地,只能拥抱大地了。 破晓的右脚落在了一块凸石上,心头一松,已然看到了小娘皮的影子,她正倾斜着身子踩着陡壁向下跑去。 头顶传来拉长的轰然之声,一大团阴影笼罩下来,破晓不用看也知道鹰嘴崖断了,他要在头顶的断崖乱石砸到自己之前落地,忙追着林清儿的屁股向下跑,眼瞅着大地越来越近,心中也越来越踏实。 在破晓的身后,断裂的鹰嘴崖连同一大堆雪魃,还有无数的碎石,撵着他的屁股坠落,几乎同步,带起数条长长的运动轨迹,一个个争先恐后,场面惊险之极。 巨魃见吐出的雪魃追不上两人,似乎恼了,一拳挥出,击向残峰的半腰,似要把它拦腰打断。 破晓眼看着那上百雪魃组成的巨拳带着拉长的风声缓缓打下,明明很慢,但自己却绕不过去,这便是绝对体量的差距,一个蚂蚁爬得再快,也赶不上大象的半步,有种被碾压的无助感。 这种形势下,他就是服引魃药也来不及了。 破晓只能调转步伐,跑向残峰下临深沟的断崖一面,虽然是无处可攀的绝壁,但先天之步跑之无碍。 当然,如果巨魃真的将残峰打断,他只能被殃及池鱼,随风凌乱。 他刚跑上绝壁,就听一声巨响,感觉脚下一震,绝壁上已现纵横交错的裂缝,好在残峰够结实,挺住了巨魃的一击,那巨拳随即粉碎,无数雪魃的残骸碎肢连同污血洒在了半空中,在变慢的世界中显得诡异而惨烈。 林清儿的身形也出现在破晓的下方,再下方就是那深不见底、令人心悸的深沟,破晓的视线落在林清儿的背部,尽量避免被深沟凝视。 巨魃又是连着几拳,以它的巨大身体,也要被深沟挡住,只能从正面击打,残峰不断震颤,碎石乱飞,好像坚持不了多久了。 虽然背面绝壁上暂时安全,但破晓此时距离地面尚有三、四十丈的高度,从正面摔下去必死无疑,若是背面则坠入深沟,不知魂归何处了。 他的心提起来,奈何先天之步的速度已是人体极限,再快也快不了。 眼看拿两个蝼蚁无可奈何,巨魃忽然张嘴大吼,发出风洞一般的咆哮,双拳同时击出,以抱拳姿势合拢。 随着一声震动大地的巨响,残峰终于支离破碎,破晓浑身一沉,心也一沉,正看到下方的林清儿刚好踩在一块完整的岩石上,闪过一念,小娘皮距离地面比自己近,即便失去法力,也有机会活下来。 至于自己……破晓一脚踏空,原本横在半空的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坠向那好像吞噬一切的深沟。 即便此时,破晓也不愿跟深沟对视,而是在空中转个身,却看到一只巨大的手掌向自己抓来,这下可好,要么坠入深渊,要么被抓成肉泥…… 他不仅不惧,反而心怀期待,正想知道无邪对自己的天女一诺到底是什么呢?她的重生之力为历代修仙者觊觎谋夺,应该跟此有关,难道是投胎重生?可那只是重活一世,未必能活得长,而且会比所有人都活的长…… 就在破晓做好赴死的准备之时,却有人不让他如愿,原本沉重的身体忽然一轻,香风袭来,已被人一带一转,背在了身上。 原来是破晓以为逃得比兔子还快的林清儿,居然折返回头救下了他,在一瞬间,他还以为林清儿恢复了法力,却见她背着自己,居然在空中散落的石块之间来回跳纵。 那一块块自由下坠的大小石头成了林清儿的垫脚石,她即便背负一人,依然身轻如燕,仿佛踏梯而下,不是飞却胜似飞。 破晓大开眼界,心中赞叹,先天之步还可以这般施展?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了。 身后忽然传来风洞般的嘶吼,却是巨魃见到手的鲜肉飞了,直接化掌为零,变成一堆雪魃砸了下来,势若流星。 此时林清儿要专心在石块之间腾挪,雪魃的数量又多,终究避犹不及,被一个雪魃砸在了背上,确切地说,是砸在了破晓的后背。 那个不长眼的雪魃在他的背上砸得肢体扭曲,又被弹飞出去,可想而知力道之大。 破晓喉中一甜,张口喷出一泼鲜血,随即感觉胸口传来破碎之声,差一点以为自己骨头碎了,随即嗅到浓郁的药香,才意识到是怀里的祛血散和引魃药破瓶而出,不知为何,他竟有如释重负之感,或许这个结局才是最好的。 而林清儿在雪魃的一砸之下,也终于失去了平衡,踩空直坠。 风声在耳边呼啸,破晓趴在林清儿纤柔的背上,看着下面的无底深沟,像一只大张的巨嘴,迎接着他俩,竟然觉得跟小娘皮一起掉下去,也无所畏惧了。 第一次,他对林清儿生出发自内心的感激,她若是不救他,早已安然落地。 便是此刻,她若是放手,在他身上踩一脚,以先天之步的神奇,依然可以逃出生天。 然而她没有,不离不弃,好像要跟他同生共死一般。 一个修仙界的天才,前途大好,不可限量,却要跟一个凡夫俗子死在一起,岂不是太亏了? 小娘皮,你好傻呀……破晓想笑她,但眼角竟有点湿,随即眼前一黑,遍体生寒,两人已坠深渊,竟有一大群雪魃也跟着扑下来,他心知肚明,是自己身上的引魃药所致。 谁知林清儿却看到了机会,一声清叱,狠狠地踢在一个雪魃身上,借着反弹力,背着破晓向侧一跃,身体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准确地落在深沟内壁的一处残岩上,嘭的一声,借力一弹,再次跃向空中,扑向另一处更高的残岩…… 破晓感觉自己就像在空中飞翔,林清儿就是他的翅膀,抬头看着越来越亮的天空,知道自己死不了了。 。 第80章 鱼跃 眼前一亮,破晓伏在林清儿的背上,两人一体,从无底深沟的边缘跃上地面。 破晓还没来得及庆幸,刚一露头,就倒吸一大口冷气,原来深沟的两边,依然如草木般站满了雪魃,那个巨魃仍在原地,皆虎视眈眈。 林清儿在跃上地面的一霎间,好像力有不逮,勉强瞅准一处雪魃较少的积雪洼地,四肢伸展,像个大猫似地落在雪里,砸出一个人形大坑来,未及起身,就急切道:“阿弟,你自个逃吧,我没力气了。” 破晓才知小娘皮为了救自己,已是强弩之末,憋着胸口的那股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大声斥道:“说什么屁话?还有力气抱我脖子吗?” 他说着一翻身,双手托住了林清儿的屁股,反将她背负上,站了起来。 堂堂男儿,被女子救也就罢了,还要弃她不顾,自个逃命,简直是不当人子! 尤其是,他感觉自己错看了林清儿,不管药行首说她的斩情是真是假,但她这一片为他舍生忘死的情意绝对假不了。 如果在足以自保的前提下还有能力救人,换了破晓也会就救。 但若是为了救一个人而牺牲自己的性命,破晓除了对无邪可以,对其他任何人都做不到。 他不相信自己在林清儿的心中有无邪对自己那般重要,但她确实选择了牺牲自己,破晓的眼角再一次湿润了。 此生此世,除了父母,这是第二个人对他这般好,第一个自然是无邪。 此时此刻,破晓似乎忘了跟药行首的密约,现在他只要抛下林清儿,就能得到《补天诀》下篇,但他刻意选择了遗忘。 功法可以再找,人没了,去哪找?就像无邪,重生之后的她也不是以前的她了。 林清儿没有再说话,但两只纤细的胳膊却勾住了他的脖子,算是回答。 破晓心神略定,放开双手,一手抽刀,一手在胸口的残余药末上抹一把,不知道引魃药和祛血散混合后服用,还有没有避魃之效?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将沾药的手指在自己嘴里咂了一下,然后将另一根手指伸到肩头,不由分说:“阿姐,舔我的手指一下。” 林清儿“啊”地一声,不无羞涩,但也知情况危急,不是问个究竟的时候,遂不问缘由,依言舔了那根站满污血和灰尘、甚至隐隐露出骨头的少年手指。 从两人落地到他们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其实只过了两三息,破晓收回手指,内心毫无波澜,注意力集中在两人的身外。 但见洼地周围的雪魃对着突然降临的猎物,白毛颤动,血目瞪圆,使劲抽着鼻子,仿佛嗅到了鲜血的芳香,,忽然齐齐高高弹起,直扑下来。 这证明了混合的药物药物无效,破晓双眸一缩,面露狰狞,眼前的世界忽地变慢…… 少年动了,背着一女,迎着敌人冲上去,在深沟的一侧开始了屠杀,他像一道流星,以从飘忽的飞行弧线,掠过每一个雪魃的面前,以最干脆利落的出刀,准确地划过敌人的脖子,拿捏得不差分毫。 在他一道道残影的身后,一个个雪魃的咽喉整齐地喷出血箭,像收割的麦穗一样依次倒下。 破晓沿着深沟的边缘向前突,如此可减少一面临敌的压力。 深沟的走向往下,指向山口的位置,破晓感觉自己只要到了平原之上,只要将雪魃往人烟之地引,就能摆脱它们。 比如龙门镇这样的恶人镇,他祸水东引毫无心理负担。 又或者是某个大城,城坚墙厚,抵挡尸暴应不成问题。 当然,如果大城也被地动震塌了,只能怪他们命不好。 破晓杀得兴起,几乎忘了巨魃的存在,直到风洞般的咆哮在头顶响起,巨大的阴影遮蔽了天空,他惊抬头,豁然见到一只巨脚当顶踩下,而周围的雪魃正争先恐后地堵截上来。 破晓要同时应对上方和一侧的两方敌人,另一侧的深沟则限制了他的腾挪余地,只要一着不慎,他极可能和林清儿被巨魃踩成肉饼,那可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双重的死亡压力下,破晓的丹田一热,原本变慢的世界倏快又慢,先天之步被激发了。 他居然向上一跃,冲向了离地面仅有数丈、脚长也有数丈的巨脚,在半空中一个倒翻,刚好彼此对碰,落在了巨魃的脚底上。 这样的姿势破晓固然无碍,但背上的林清儿差点被甩脱了,她的反应也很快,不仅双臂环紧了破晓的脖子,双腿也夹在了他的腰间,这样的姿势,早已令她玉脸羞红,便宜死这个小色胚了。 破晓却浑然不觉,踩着巨脚脚底的那些蠕动的雪魃,继续向前冲,堪堪在巨脚落地之前,像支离弦之箭嗖地贴着地面钻出去,可谓毫厘之差,惊险之极。 身后轰然一震,大片的岩尘和碎雪飞扬,地面至少上百雪魃变成了肉泥。 破晓顺利脱险,信心倍增,横刀在前,迎着堵截的魃群冲上去,仿佛一头发疯的水牛,所过之处,嘭嘭嘭,撞得雪魃人仰马翻、肢体分离。 虽然背负一人,他的速度不仅不慢,反而越来越快,这也是先天之步的神奇吧。 雪魃咆哮四起,紧追不舍,巨魃也一步一步地追踩上来。 有了心得的破晓,跟巨魃和魃群玩起了捉迷藏,跳纵自如地穿过一片片或高或低的残崖断壁,在他的身后拖出一条蜿蜒流长的雪龙,还有一个白色巨人,声势浩荡,谓为奇观! 远远看到了山口,破晓精神大振,见前方的雪魃变得稀少,又感觉背上的林清儿几番差点脱手,双腿也夹不住自己的腰了,知她体力不支,索性将春意插回腰间,双手托住林清儿的屁股,专心跑路。 昆仑山口大概是此处唯一比较平整的地方,还有大片的积雪,先天之步踏雪如飞,破晓的速度更快。 当他冲下山口,看着下方泛着银光、无边无际的雪原,顿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豪气,一声长啸,雪魃、巨魃再也追不上小爷了! 破晓托着林清儿,弓身一滑,下去十数丈,又是一滑,再去十数丈,身后留下一道浅浅的雪痕,地动之后的雪原也是沟壑纵横,好像黑白相间,分外醒目,倒不用担心坠入深沟。 也不知滑了多远,破晓忽然感觉听不到雪魃的咆哮声了,蓦然回首,才发现巨魃正矗立在山口位置,双臂挥舞,好像为他送行,而白花花的魃群则停在黑白残山的背影之中,它们好像离不开昆仑山区,哪怕山脉已然坍塌了。 这一下是真的逃出生天了,破晓心气一松,速度陡降,先天之步极耗体力,这一次的施展时间超出以往任何一次,若是他也步林清儿后尘,两人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现在天已变得深蓝,终于快入夜了,破晓忽然意识到,自己曾经在雪中有眼盲的经历,这次却没有出现症状,应该跟自己炼气入门有关,但根基有损,以后的修炼将难上加难。 而修补根基的《补天诀》下篇的交换筹码就在身边,他唾手可得,却毫无动念。 这时,身后传来筹码虚弱的声音:“奇怪,我的法力还没恢复,到底有啥古怪?” 破晓心知肚明,药行首说药力可持续半日,现在半日没到,而且自己胸口还沾着引魃药和祛血散的混合药末,并且小娘皮还用嘴舔了,只怕没有个一两日恢复不了。 他当然不能说出来,岔开话题,双手托了一下林清儿的屁股:“阿姐,你能下来走路不?” 林清儿有点羞涩:“若是实地,可以走,但此处是雪地……天色将黑,地面到处裂缝,赶路很危险,我们还是找地儿歇息吧。” 破晓深以为然,他也需要打坐调息,但此处雪野茫茫,上哪找歇息之地。 这却难不倒破晓,无邪多少世的记忆幻境给了他海量的经历,什么恶劣环境没见过? 趁着天色未黑,破晓找到了一处避风的洼地,先将林清儿放下,自己拿着春意忙乎起来,又是堆雪又是挖洞,很快搞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雪窝,生怕林清儿不明白,解释道:“大雪天在野外,在雪下栖身是安全的,可以保温。” 林清儿饶有趣味地看着他:“大旱三十年,唯一下的雪是毒雪,阿弟如何有此见地。” 破晓心头一跳,小娘皮心机玲珑,随便一句话就能抓住自己的破绽,赶紧解释:“看杂书看到的。” “是吗?”林清儿也不知信了还是不信,忽然打个喷嚏,她没了法力,跟凡人无异,自然受冷。 “阿姐快进去保暖。”破晓忙搀扶她进雪窝,洞口低矮,要爬进去,林清儿也只有如此,颇有些狼狈。 破晓却不急着进去,想了想,居然在洞口旁脱了破破烂烂的灰袍,光着上身,拿雪儿往身上擦。 林清儿刚好从雪窝里探头出来想说什么,见状羞问:“阿弟这又是何意?” 破晓没想到被她看到了,尴尬地转过身,编着理由:“以雪擦身发热也。” 他其实是想将那些药末清理干净,但这个理由实在牵强。 林清儿果然道:“打坐调息即可,为何如此麻烦?难不成你知道姐姐现在无法炼气,故意示范?” “小弟绝无此意!”破晓闹个大红脸,搞的他像个登徒子似的。 “那你还不把春意焐热了,给姐姐暖身?”林清儿白了他一眼。 。 第81章 问情 “哦。”破晓像犯错的孩童,赶紧裹上破袍,衣不蔽体地钻进了雪窝。 空间有限,两人几乎头挨着头,身子也靠得很近,比外面暖和不少,哈出的热气朦胧了彼此的脸,气氛有些暧昧,更有些旖旎。 林清儿的灰袍相对完好,面巾也掉了,原本桃花娇艳的脸儿苍白,令人心生怜惜。 这几日,两人朝夕厮守,却几乎都在路上,像现在这般孤男寡女、素面朝天独处一处,竟是初次。 林清儿的衣袍也是血迹斑驳,主要是雪魃的血,却遮不住她身上的兰麝之香,这香气破晓以前闻过几次,但都没有此刻的浓郁,不知是否跟林清儿丧失法力有关。 而且这体香很是提神静心,似乎对修炼有益,但此刻可能太浓了,破晓竟有点心猿意马。 林清儿有所感觉地挪了一下身子,却哪里挪开,羞恼道:“还不炼气?把春意焐热。” 破晓忙不迭打坐调息,意守丹田,立刻压住了杂念,心中嘀咕,小娘皮这体香有古怪,可能跟她出身百花宗有关。 他一口气行气三十周天,天人交互,体力尽复,内外交感之下,天眼将林清儿看个透彻,本意是查看她身上的伤势,却看到不应看的地方,又是一阵心头乱跳,赶紧将体内灵气注入春意。 这一下,雪窝中好像多了一个小火炉,温暖如春,不负春意其名。 内外温差,寒气倒灌,林清儿又打个喷嚏,破晓才想起来,欠身用准备好的大雪团封住了洞口。 天色已黑,雪窝中顿时一片黑暗,彼此已看不清对方的脸,只闻鼻息和心跳声。 林清儿化解尴尬似的,轻声道:“可惜我打不开储物戒,取不出物件,你的伤势如何?” 两人的褡裢都丢了,可谓身无长物,破晓只剩春意,听了林清儿的话,他猜到那储物戒就是她戴在中指上的戒指,想来应是法器,打开也需要法力的。 他本来还想蹭她的肉骨丸,现在指望不上了,好在那些伤口都疼麻了,而且炼气之后,体内灵气也有恢复和止痛之效,便道:“不碍事,你的法力有所恢复吗?” 林清儿轻轻摇头:“还是没有松动的迹象。阿弟,姐姐现在很弱,你可不要打什么歪主意哦。” “啊?”破晓分明感觉小娘皮好像故意提醒自己似的,他现在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忽然想起一句格言:君子不欺暗室。 慢说自己不是君子,就是欺负她,心中也毫无心理负担。 破晓忽然警醒,自己这是怎么了,一直对林清儿心无波澜,为啥现在胡思乱想?是被她的救命之恩感动,还是被她的斩情诀所迷? 他赶紧没话找话:“小弟跟阿姐认识这么久,竟不知阿姐芳龄几何?” 其实这个问题他早想问了,鬼市存在三十载,兰桂坊成立至今,总不成林清儿已经三、四十岁了,尤其她曾自称老娘,不会真是个老婆娘吧。 “怎么?怕我太老?”林清儿看透了他的心思,为之莞尔,“姐姐今年十九,大你三岁。” 破晓没由来松口气,只觉林清儿的体香沁人心脾,又想起一句老话:女大三,抱金砖。今晚怎么了? “我给春意的灵气续上……”他找个由头,再次调息行气,压制旖念,其实体内灵气还有,春意的灵器时效有一盏茶时间呢。 “是因为我的百花香吧。”林清儿对破晓了如指掌,毕竟通过抽丝剥魂阵对他从小看到大的。 “百花香?”破晓讶然,没想到小娘皮主动提及自己的隐秘。 其实两人认识以来,单独相处的时间不少,彼此的交流屈指可数,几乎都是跟斗魃打擂的相关话题,从来没有像朋友之间那样的对话。 但今晚林清儿不知是因为变弱的原因,还是两人在昆仑一战中结下了过命的交情,话儿突然多了起来:“我刚出生时,娘亲以百花精华泡我百日,从此体蕴百花之香,世间香有百味,有醒脑清心,也有撩情动欲,有令人沉迷,也有使人振奋。百花香乃是我的独门秘术,对敌对友皆有大用,平时收放自如,不过眼下没了法力,体内香气外溢,百味交集,很容易令人起邪念。不过姐姐相信阿弟呢……” “原来如此,姐姐真乃神仙女子也。”破晓真心赞叹,自己猜测不错,林清儿的体香果然跟百花有关,百花宗少宗主实至名归。 他反而愈发警惕,小娘皮此前一向神神秘秘,眼下如此坦诚,连独门秘术都吐露了,几乎承认了出身。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再次联想到斩情。 没想到接下来,林清儿更是语出惊人:“阿弟,我想药行首一定跟你说了,我出身百花门,加入了剑宗。” “这是哪里话?”破晓心中一惊,随即意识到瞒不住她,讪笑道,“约莫提了两句,小弟也没在意。” “是吗?”林清儿似笑非笑道,“那他有没有提到我家的问情诀?” “问情诀?”破晓心头一跳,跟斩情诀相差一字,药行首还真没提过。 林清儿性子大转,好像对破晓敞开心扉一般:“问世间,情为何物?这便是问情诀的由来。天生男女,繁衍生息。男女相悦,比翼双飞,也是修仙大道,这叫双修。问情诀便是双修之道。百花宗女子,筑基后便有道侣,阴阳调和,相扶相济。我家的问情诀跟普通双修不同,男女皆要至情至性,赤子冰心,才能练之,进阶极快。更有个好处,哪怕没有仙根的修仙者,也能修炼此诀,前提是其道侣要有仙根……” “还有这等仙术?”破晓一下子被说到了心坎上,感觉问情诀不像是小娘皮诓自己的,跟药行首所说的斩情诀截然不同。 所谓至情至性,自己是不是不知?但无邪都说自己是赤子,至少有一半属性。 林清儿突然提及问情诀,难道是想跟自己双修?破晓心思大动,虽然一片真情给了无邪,但为了变强,遇事从权,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当然,他还是将信将疑,万一小娘皮是为了斩情,故意下饵呢,先问个明白再说。 。 第82章 双修 “阿姐的意思,莫不是想跟小弟双修?”破晓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想的美……”即便在黑暗之中,林清儿的脸也红了,也觉自己这一番介绍,好像倒贴一般,娇嗔道,“想跟姐姐双修的人多着呢,比如胡不为,他已经筑基了,还对我死缠烂打。阿弟你修为太浅,我若是跟你双修,仙根之泉会倒灌于你,人家岂不……吃亏。” 她第一次在破晓面前自称“人家”,小儿女情态流露,说完更觉脸儿发烧。 破晓听明白了,敢情凡人练了问情诀,只要道侣有仙根,便相当于自己有了仙根,这简直是不劳而获、鹊巢鸠占的妙术,不禁怦然心动:“阿姐,我若是学了问情诀,跟太清功不相冲吗?” 林清儿心里话问情诀岂是你想学就学的?还是解释一番:“但凡叫‘功’,乃是修炼主干,为主。而叫‘诀’,则是支干,为辅。” 破晓又问了至关重要的一句:“若是心有所属,还能跟其他人修炼问情诀吗?” “越是至情至性之人,修炼问情诀越有效果。问情诀必须专一,情定终身,除非伴侣身死,黯然魂销,那时才能再寻新侣。毕竟我辈修仙者与天争命,何况人乎,道侣之间也要齐头并进。修仙者的寿命跟境界息息相关,没人会在原地等你。当你突破境界,寿命大增,也许你的道侣老死或意外身陨,这种事在修仙界太常见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生死也难相许……”林清儿感觉自己越说越像倒贴似的,最后羞啐一声,“没地跟你讲这些作甚?人家又没看上你这个小色胚。再说,问情诀相当于我的嫁妆,没想等价值的聘礼休想得到。” 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破晓没由来又被骂了一句,哑口无言,心里话,什么话都被你说了,我还没说要练问情诀呢。 不过彼此心知肚明,林清儿连嫁妆二字都说出了口,破晓若是再问需要什么聘礼,等同私定终身了。 说书人的桥段落在自己身上,破晓在心中翻个大大的白眼,感觉现在对自己诱惑的东西实在太多,所谓债多不愁,诱惑多了,反而有定力了。 他打个哈哈:“不知阿姐日后便宜了哪个臭小子。” 林清儿忽然狠狠地拧了他的大腿一下:“叫你胡说!” 破晓疼得龇牙咧嘴,感觉小娘皮用了狠劲,不敢再招惹她,闭目打坐,呼吸吐纳,不时将灵气注入春意,保持雪窝温暖。 林清儿也不再说话,将身子靠在破晓的脊背上,好似睡着了。 破晓初时还分神关注外界的动静,随着封闭的雪窝内,林清儿的百花香越来越浓,他每吸一口气,都心旌摇曳,却又出去不得,至于专注调息,保持定力。 如此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觉眼皮大亮,还以为天明了,一睁开眼,发觉雪窝都被火红的光映透了,周身温暖之极,几乎是热的感觉。 破晓有些疑惑,自己虽然不时将灵气注入春意,它也不至于如此炽热啊。 他又发觉身下都湿了,竟是化掉的雪水,而且水也是热的,随即听到远处传来一连串的轰响,大地一阵震动,却跟源自地底的地动明显不同,更像来自外界的撞击。 这么大的动静,林清儿自然醒了:“阿弟,我们快出去!” 说是出去,其实就是长身而起,破晓手握春意向上一捅一搅,雪窝顶部已破,洼地不过半人之深,两人的上半身戳在地平线上,站在了繁星点点的夜空下,。 不!天上岂止繁星点点,而是漫天飞火,有如白昼,着火一般的白昼,仿佛整个天在燃烧!原来是无数流星划破天际,竞相砸向南方的地界,撞击声便是这般来的。 破晓的心一哆嗦,从未见过这般数量的流星,可谓星陨如雨,虽然离得很远,也能看到流星落地的点点火光,仿佛星空倒转,若是砸在自己的头上,定是尸骨无存了。 只听林清儿惊呼:“天地合,五兆齐!浩劫随时降临……” “啊?流星雨怎么是天地合?”破晓这时候还有心情刨根问底,反正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自己又拯救不了众生,独善已身就不错了。 “流星来自天上,陨落大地,便是天地撞击。自古就有,但流星大多在空中陨化,只有少量落在地面,自是无妨。而如此不计其数的流星,卷天而下,冲撞大地,那便是天地合了。仅仅这场流星大劫,人间已是死伤无数,无形中给新的尸魃、兽魃提供了来源,女魃主神再一出世,便是人间末世了。”林清儿语速极快,好似赶时间一般。 “原来如此。”破晓豁然明了开朗,五大预兆皆是天灾,集中在一起,可不是天灾中的天灾,再加上女魃主神出世,末世浩劫诚不未过。 林清儿急切道:“我们必须快回鬼市,大计有变!” “怎么回?”破晓看着头顶毫不见少的流星雨,再看南方的遍地流火,心中直打退堂鼓。 鬼市位于中原腹地,应是流星落地的集中地,自己赶着投胎吗?此地看来相对安全,何不在此避避风头。 他刚动了苟一时是一时的念头,却感觉地面又有新的震动,同样不是来自地底,也不是来自天上,而是来自地面,北方的方向。 破晓和林清儿不约而同地向北望去,齐齐变色,但见火红的天地之间,涌过来一线亮白,先是一条细线,越变越粗,来势极快。 林清儿一声轻哼:“老娘不去找你们麻烦,你们倒自寻死路了。阿弟,姐姐稍去就回!” 她说着,已腾空而起,脚踏飞剑。 小娘皮的法力恢复了,破晓一呆,慢了半拍叫道:“阿姐何不带上小弟?” 眼下天地之间到处是窟窿,一不留神掉进去就出不来了,林清儿这条大粗腿最好是一直抱着不放才好。 “来的是雪魃,我去报昨日之仇,你就留在此处等我。”林清儿的声音在空中遥遥传来,已去甚远。 。 第83章 冰心 林清儿的话音未绝,一朵巨大的莲花凌空出现,原本白的花瓣被染得火红,宛若一朵火莲华,直落地面,随即化整为零,变成无数小火莲,扑向那一条亮白的粗线。 大概是白毛反光的缘故,同样的白色的魃群没有变红。 破晓即便离得远,也能看到粗线好似扭曲了几下,但仅此而已,又成一条直线席卷而来。 天上再落一朵巨莲,这次不再化整为零,而是整个砸向魃群当中,巨莲消失,换成一只白蘑菇腾空而起,却是无数的雪魃被砸飞,成蘑菇状上天,显得瑰丽而诡异。 但在整个天地都不正常的情况下,破晓也没感到多少震撼了。 林清儿见有效,居然一口气祭出了三朵巨莲,成品字状砸落,又是三只大蘑菇升起,因为魃群已离得近了,由亮线变成了大潮,将大地染白。 前锋即便被林清儿打得七零八落,也有不少漏网之鱼来到了破晓身边。 “来得好!”破晓昨日被巨魃打得屁滚尿流,现在没见巨魃,也想报一箭之仇,谁知那些雪魃到了近前,好似没看到他这块鲜肉,直接越过去,继续向南狂奔,皆是手脚交替,兽行如飞。 如此之众的雪魃,尸暴却未发生,完全只是在跑路,好像后面有更可怕的东西在撵着他们。 林清儿的莲花落看似声势惊人,对魃群的伤害却是有限,又或者说,即便杀伤了大量的雪魃,但对他们的数量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眼见自己全力施展群杀的绝招,收效甚微,林清儿记挂下面的小子,驭剑转头,倏然在地面兜了一圈,已然将破晓带上了飞剑,迎风而上,并非往南,而是往北。 她也看出了魃群的怪异,要去昆仑上方一探究竟,反正不差这少许时间。 破晓轻车熟路,双手揽住林清儿的腰身,没有第一次飞天那么股战心惊了。 “阿弟,吃一粒肉骨丸。”林清儿抬手将一颗小药丸送到破晓的嘴边,因他腾不出手。 破晓也不矫情,一口吞下,顿觉浑身伤口发痒,快速愈合,隐隐的伤痛跟着消失,真是仙药呀。 他见小娘皮已然换了一身干净衣袍,忽然隐隐感到后悔,咋没趁她丧失法力期间,欺负一下她呢?现在过了这村没这店了。 等回到黑市,一定要跟药行首再蹭些那两种秘药,实乃行走江湖、暗算阴人之必备良药也。 飞剑之上,迎风猎猎,不复昨日之寒,天上吹得尽是热风,只因热气来自还在密集划天破地的流星雨。 到了高处,破晓才看清,从地面所见的亮白潮线,竟是从昆仑一路绵延过来,铺满大地,跨越千沟万壑,仿佛重新积了一层雪。 他更看清,其中不止雪魃,还夹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兽魃,皆是通体白毛,大小不一,显然这是昆仑地区独有的魃种。 按说,尸魃和兽魃之间一向是彼此攻击的,就如野兽不同种群的厮杀一般。 但此刻,这个各种各样的白毛魃混在一起,井水不犯河水,就如刚才的雪魃对破晓也视而不见一般。 而地面原本的残雪已然尽数融化,蒸发出腾腾热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 破晓隐隐觉得,旱魃对此难逃干系。 到了昆仑废墟,只剩无边无际的残岩碎石,连热气也不见了,如同一片红色的人间焦土,而那些深不见底、令破晓心悸的深沟,也有了变化,其中似有火红扭曲的河流涌动。 “情势不妙,火山也要爆发了。”林清儿忧心忡忡,脚下一动,飞剑已然往南而去。 其时大约三更左右,此前“姐弟”二人从鬼市长奔北来,用了五日,这一回就快了,片刻之后就到了龙门镇的上方。 如破晓所料,恶人镇自有天收,整座镇已被地动变成了一片废墟,只剩下镇口的大牌坊未倒。 两人一剑的高度在百丈以上,超出凡人肉眼所见,而炼气入门的破晓则能借着漫天火光看清地面情形,也能依稀听到下面的人声。 但见镇口搭起了一片茅草棚,正有黑压压的人群匍匐在地,向天叩头,一片哀嚎之声。 也是,昨日刚地动,今夜就流星雨,皆是前所未见之大灾,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凡夫俗子如何不心神俱丧,祈求上苍。 破晓即便对龙门镇全无好感,也心有戚戚,天灾叠至,现今的人类真是蝼蚁了,随便有个风吹草动便灭一大片。 而这一切的后果,看似由女魃而起,归根结底,还是人类对有恩于人族的女魃恩将仇报,历代修仙者犯下的恶积累至今,一朝爆发,可谓咎由自取。 连带着,他看身侧的小娘皮也颇有些不顺眼,恨不得一脚将她踹下去。 林清儿有所感应,瞟了他一眼:“怎么,又想起你的无邪了?” 破晓也不藏着掖着了,恨恨地指着天下:“这等祸事原本可以避免,修仙修仙,修哪门子仙?只要自己飞升成仙,便不管身后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林清儿通透的双眼看着他,晶莹发亮,轻声道:“破晓,等你手中有剑,可斩世间一切不平之事,再说此话不迟。” 破晓睥睨天下,背靠天地异象,脚踏人间火炉,豪情忽起,单手挥起春意:“我有此刀,定叫春回大地!” 林清儿心有灵犀,脆生生应道:“我亦有剑,终将逆转乾坤。” 两人飞发飘扬,相视一笑,皆有知己之感。 破晓心想,自己所交集的两个女子,好像是两个极端,无邪重生多少世,还是此心无邪,天真看人。 林清儿才比自己大三岁,竟然看透了一切事情,可谓一片冰心在玉壶。 他忽然醒悟,赤子冰心,应在此处。 地面的龙门镇,黑压压跪伏祈天的人群边缘,立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其中的瘦巴巴小身影发出青稚的女声:“天上有两个人在飞。” “是吗?”边上的英俊书生盲目乱看,被火光映红的双眼中有嫉妒,有期翼,更有坚定。 。 第84章 屏障 就在林清儿和破晓飞过去不久,第一波亡命跑路的雪魃抵达龙门镇,跟正在跪拜上天的民众撞个正着。 这些人就没有破晓的好命了,魃群好像远离了危险之地,终于回过味来,送到嘴边的鲜肉岂能不吃,蜂拥而上,将大牌坊的下面变成屠宰场。 一片腥风血雨和混乱当中,几名武艺高强的弓手护着英俊书生和一个女娃,拼死杀出重围,躲入一个地窖。 此时,林清儿和破晓早已下去百十里,即便两人知道龙门镇的惨状,也不会伸出援手吧。 林清儿驭剑保持在百丈左右的高度,让破晓可以看清地面的情形,又不至于被凡人所见。 借着天上的火光,破晓看到了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荒郊野外大多千沟万壑,人烟之地的建筑十不存一,幸存者皆在空旷之地哀嚎祈天。 昨日的地动遍及天下,不像正常的地动只在局部之地发生,可谓前所未有。 今夜又现前所未有的流星雨冲撞大地,哪怕是个迟钝之人,也能看出大难临头。 通常天灾总是留有一线生机,但这番连环大灾却叫人无处可逃,端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地面的幸存者还没看到,正有无数的尸魃、兽魃和雪魃在向他们扑来。 是的,地面处处有快速移动的黑点,或成群,或单溜,不计其数,仿佛被驱赶,又仿佛被召唤,他们行进的方向跟天上的两人一致,都是中原腹地。 破晓看得清楚,这真是一场足以毁灭人类族群的空前浩劫,末日已至,未来难期。 随着飞剑进入南方地界,也进入了流星雨撞地的区域,火光冲天,爆炸四起,令破晓想起了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看的一幕,那是一个太平盛世,除夕之夜,普天大地到处炮竹声声,烟花璀璨。 而此刻相似的情景再现,却是奏响人族的最后挽歌。 此时到处是从天而降的流星,大若磐石,小若箭矢,快如闪电,冲击如火,烧焦的气味都弥漫了高空。 林清儿拉高了飞行高度,到了几百丈之高,只能看到地面的流火成片,爆炸点点。 她之所以飞高,是为了躲避流星雨提供腾挪空间。 林清儿显示出高超的驭剑术,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带出了一道上下飘忽的运动轨迹。 大流星目标明显,比较容易多,小流星往往到近前才能做出反应。 有时候,为了躲避数颗齐至的大小流星,两人甚至倒悬飞剑。 也亏破晓有龙步倒悬的基础,不至于惊慌失措,而且飞剑虽细窄,却有股吸力,牢牢吸住剑上之人。 饶是如此,从未如此飞行过的破晓,也有点眩晕,双手死死抱住小娘皮的细腰不放,俨然两人一体,又或者说,我要摔下去,你也别想逃。 但流星如雨,总有避不过的时候。 好在林清儿不知是用了什么法术或法器,在两人的上方形成一道圆弧状的透明屏障,便是有漏网的小流星撞上来,也被撞成迸射的火星,闪得破晓眼冒金星。 随着一颗房子大小的陨石拖着长长的火光,几乎擦着头顶呼啸而过,破晓的小脸吓得刷白,因为头发都烧焦了不少,显然那屏障能隔物体却隔不了高温,而且估计也挡不住如此大的流星。 他结结巴巴道:“阿……阿姐,可否飞低一点?” 林清儿脸色微白,显然如此操纵飞剑并抵挡流星,相当吃力,微喘道:“飞低更危险,我们尽快赶回鬼市,才是安全之计。” 一路飞行,虽在高空,破晓也看到了几个大城。 在天火的照映下,城郭的轮廓清晰可见,城内大大小小的陨石坑还在冒烟起火,有清晰的巨大裂缝穿城而过。 大城本是人族在灾荒之年的最后庇护所,此刻也难逃城破人亡的结局。 破晓忽觉飞剑微微抖颤,林清儿似支撑不住了,不由担心道:“阿姐,你要撑不住,我们先降落,找地调息再说。” 小娘皮是炼气九层,还需要打坐调息,积蓄法力,想来这一番连夜驭剑,又闪避抵挡流星雨,她的法力有些不济。 “我吃一粒回青丸即可。”林清儿说着,纤手捻出一粒小药丸,塞进口中,立竿见影,飞剑立刻稳了。 小娘皮一身都是宝呀,破晓眼露艳羡,回青丸应该是恢复法力的仙药,自己是不是厚着脸皮讨要一颗尝尝? 这便是人之生同境不同,地面的凡人都在为活着而拼命,天上的破晓却惦记着占便宜。 这又怎地?人生皆苦,哪怕前后皆是绝路,嘴边有一滴蜜糖,也要用心品味,这便是破晓赖以生存至今的天性。 他小心谨慎,吝啬怕死,但也乐观不屈、直面一切。 他拒人千里、事不关己,但一旦认可一个人、认定一件事,会不惜己命。 无邪说他是人间赤子,他理解的就是自己永远是少年,至死是少年耳。 破晓时分,破晓终于看到了鬼市! 很好辨认,因为鬼市上空也有一道圆弧状的透明屏障,在烟花灿烂中清晰可辨。 林清儿精神一振,飞剑蓦地加速,转眼之间已到了透明屏障的上空,向下速降。 破晓却看到了此生难以忘记的一幕,原来在屏障的边缘,围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至少几十万之众。 他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多人,但这些人却无法进入鬼市,发出呼天抢地的哀告声。 几乎同时,天上的流星雨源源不绝地砸下,或砸在人群之中,或砸在透明屏障上,形成无数朵灿烂的烟花。 而数十万民众似乎麻木了,或者说听天由命了,任凭那大大小小的陨石砸下来,动也不动,一死一大片,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焦香。 死掉的就死掉了,伤者在哭嚎,幸存者继续哀告,眼前的鬼市大概是人间唯一的避难所,却对凡人关闭了。 破晓看在眼里,感同身受,忍不住质问:“为何不放他们入内?或者扩大保护屏障?” “空间有限,法力有限。”林清儿简短地回答,手中多了一张符,向下一挥,两人一剑穿屏而过。 。 第85章 道友 破晓眼前一花,好似穿过了一道水幕,偏偏毫无阻滞之感,眼前豁然开朗,空气为之一清。 林清儿知他好奇,解释道:“此乃破界符,可破开各种结界。结界是法阵的一种,蕴含施法者的法力,并要持续注入。若是结界很强大,一般破界符也未必能破开。越是大能所制的破界符,破界越厉害,传说最高阶的破界符甚至可以打开一个新世界。” 破晓才知小娘皮为何法力不济了,不及细问,已然看清鬼市内部。 原来刚才在外面,只能看到圆弧状的结界形状,若非流星雨砸出的烟花所致,压根看不出此地有座市镇。 想来聚集的数十万民众或是得了商队指引,或是被此异状吸引而来,可惜却被隔绝在外。 这结界将鬼市最外围的草棚区也笼罩在内,至少鬼社还是有良心的,收了钱,办了事。 破晓才知小娘皮没有骗自己,但见天火所照之下,鬼市地界密密麻麻的全是人,草棚区、茅屋区、瓦屋区,触目可及,无处不是黑压压的人头,甚至连瓦屋的屋顶上都是人,可想而知,室内更是拥挤。 唯一有点宽敞的是鬼市大街,街面上同样站满了人,但稠密度较小,至少可以走动。 此时林清儿和破晓不过离开五六日,鬼市已然变成了这般模样,原本最多容纳十余万人的地界,足足塞进了近百万之众。 破晓聊以欣慰,修仙者至少有所作为,在末世中为人族保存了相当数量的火种。 结界的最高点不过百丈,而下方的百万之众无不翘首盯着头顶络绎不绝的流星雨,生怕这保护罩碎了,那可真是覆巢之下无完卵了。 是以,当林清儿和破晓一入结界,就被下方的民众发现了,立时有人高呼:“仙人降临!我等有救了!” “仙人大德!仙人大德呀……”当即一呼万应,更有人痛哭流涕,如见再生父母。 凡夫俗子一向见仙就拜,若非鬼市现在挤得连插脚之地都没有,早已跪倒一片。 饶是如此,鬼市大街上还是有不少人见缝插针地跪下来,他们都是富户,自是交了不少钱才能进入最安全的核心地界。 破晓一不留神当了一回仙人,却笑不得他人,换个位置,自己的表现未必比底下的民众高强。 他也第一次站在更高的角度,看鬼市的设立,凡人划分阶层的主要标准便是金钱,让有钱人进入鬼市大街其实没错。 总要定个准入章程,无规矩不成方圆,按说好人最应该受到保护,但你能判定谁是好人?人品良心是看不见的,唯有金钱来衡量。 仙不于凡前显法,此刻从权,林清儿自是不欲引人注目,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带着破晓嗖地消失在空中,已到了地面。 破晓落在兰桂坊的自己厢房之内,立足未稳,一个青衣小婢上来万福:“恭迎坊主、公子。” 林清儿摆摆手:“小青,世间再无兰桂坊,你给破道友打桶热水,沐浴更衣。” 浩劫已至,鬼市的使命即将终结,兰桂坊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好的宫主,我这就去办。”小青当即改了称呼,喜滋滋地出门而去,显然苦青楼当差久已。 破道友?怎么听的这么别扭呀!破晓一愕之下,才知说的是自己,亦想起自己一直没跟人提及姓氏,讪笑一声:“阿姐……坊主……小姓明。” 他对小娘皮也不知怎么称呼了。 “原来是明道友,以后叫我一声林道友即可。”林清儿淡淡道,不知怎地,回到了自己地盘,她对破晓的态度反而一下子疏离起来。 “林道友?”破晓喃喃了一声,小娘皮的疏离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一种认可吧,意味着他在修仙之路上正是登堂入室了。 “本宫尚有要事,迟些再议。”林清儿说着一闪身,消失不见,俨然恢复了百花宗少宗主的身份。 嘿!本宫……破晓重重地呼出一口浊气,就地坐倒,调息行气,搭乘小娘皮的飞剑虽然不累,但心情跌宕起伏,需要好好调理一番。 窗外火光闪耀,那流星雨一刻不停,但爆炸声不闻,地面也毫无震动之感,可见结界之稳固。 破晓一口气行气了上百周天,收功后本带用天眼偷看隔壁的小娘皮在干嘛,却又觉得会自讨没趣,便任由体内灵气自然散去,浪费便浪费吧。 “公子,水来了。”小青拖着一个大浴桶,很轻松地走进来,里面已满是热水,相当之沉,对一个修仙者来说,自是举重若轻。 破晓见水面上还放了花瓣,外界水深火热,每一刻不知有多少人死于非命,自己却如此奢侈,但心中毫无不安。 苦难的人生更需要蜜糖,再说自己这辈子还没洗过澡呢,末世已至,这人间的百味,再不尝也许就没机会了。 他正待脱掉变成布条的破袍,却见小青还在浴桶边上候着,没有走的意思,便扭扭捏捏道:“我不习惯被人看着洗澡。” “是吗?”小青掩嘴偷笑,“那我就不伺候公子了,新袍已放在床上。” 见小青转身欲走,破晓忙喊住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小青姐,我洗完后在花园里溜达溜达可否?” “折煞小婢了,公子轻便,街上人太多太乱,最好别出去。”小青叮嘱一声,这才施施然离去。 破晓这才脱得赤条条的,小心翼翼地坐进了浴桶,生平第一次被珍贵的水包围全身,感觉如此浪费,用了极大的毅力才克制住喝上一口。 半晌,他又叹了一口长气,难怪小娘皮爱洗澡,确实是人生一大享受啊…… 破晓洗浴完毕,换上新的武士袍,出了厢房,先抬头看天,心有余悸,这流星雨再不停的话,中原大地只怕没几个活人了。 一墙之隔,人声嘈嘈,躲在鬼市的民众虽然暂时安全,但依然人心惶惶,毕竟如此毁天灭地的大灾史上未有,人族,还有历史书写吗? 此刻,可能书写历史的少年,正徜徉在兰桂坊的后院,看似溜达,实则探寻曾羁押自己半年的那口井。 在当日鬼市三行首的对话中,他得悉该井就在兰桂坊后院。 作为鬼市兴起之源,坊间相传井底是海眼,直通东海。 不过破晓已知这是一口温泉井,海眼之说为虚,但似乎另有神奇之处,否则也不会被如此看重,藏在地下密室之中,春意应该也是在此温养,陪了自己半年。 他在后院溜了一圈,没有发现密室入口,唯一的可疑之处是现在所处的荷花池塘。 内外交感的天眼不能透入活物之体,其他物体皆能透视,可入地三尺,入水减半。 破晓盯了水面一会,自知力有不逮,只有放弃,正待回自己厢房,香风忽起,身边已多了一人。 。 第86章 火种 来的自是林清儿,语气平淡:“破晓道友,随我去议事厅议事。” 不知为何,她不叫破晓“明道友”了,其实她看过了他的前半生记忆,早知他姓明,也知道他以前的名字,却似乎更喜欢他现在的名字。 破晓倒没在意,心中嘀咕:议事?不是说好了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吗?干嘛叫上自己?慢说自己不是高个子,便是将来长成参天大树了,也要装成小矮子才是正道。 他这般想着,不情不愿地转过脸来,却一呆,原来小娘皮已大变样,换了一身道家打扮,白袍束发,佳人如玉,星眸淬银河,娥眉扫远山,说不出的出尘之美,如仙子下凡来。 最奇的是她身上的白袍,居然没有一丝皱褶,如水流畅,不似凡物。 林清儿被破晓盯得玉脸微红,瞪了他一眼:“小色胚,还没看够吗?” 这话说的,破晓如梦初醒,这位仙子骨子里还是以前那个小娘皮呀。 “请林道友带路。”破晓学着无邪记忆幻境中的道人打个稽首,左手捏子午诀,当胸竖直,这不伦不类的举动惹的林清儿想笑,却又憋了回去。 破晓也自觉滑稽,在心中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谁叫你跟我道友长道友短的,又看看自己身上的黑色武士袍,确实不像道人,但跟林清儿倒是黑白配,凑一对。 这一次林清儿没有施法,而是带着破晓步行出了兰挂坊,路过大堂的时候,但见里面挤满了年轻女子,脂粉香气混合着汗臭,并不难闻,看她们的穿着打扮,穷人富户皆有,一个个面带惶恐,却十分安静。 在其中维持秩序的则是龟公。 破晓心想兰桂坊不是不存在了吗,怎么招纳了这么多小娘子? 林清儿仿佛知他所想,淡淡道:“而今凡人稀缺,百花宗的市集也需要凡人补充,尤其是年轻女子的贮备。” 原来修仙宗门下有市集,也有凡人在内。 破晓对修仙界的了解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来的,毕竟无邪的记忆幻境以人间为主,即便到了修仙界,也是被囚禁,所知有限。 小娘皮不知用了什么障眼法,破晓跟她穿过拥挤的人群,竟无人注意到他俩,也无人听到他俩的对话,到了大街上也是如此。 破晓穿行在熟悉又陌生的大街上,注意到两边店铺的掌柜和伙计都在配合保丁维持秩序,空气中弥漫着腌臜的气味,忽然想到,这百万人口的吃喝拉撒睡怎么解决? 嗨,有众多修仙者在此,轮不到自己操心。 破晓跟着林清儿进入了赌坊,里面同样挤满了人,连赌桌上也坐满了,一个个热的满头是汗,气味同样不好闻。 两人无视守门的保丁,径直经过第一进和第二进,走入了第三进,原来议事厅在此,里面或站或坐了不少人,但空气很清新。 第一次进入第三进的破晓,难掩好奇地打量四周,但见屋顶雕梁,四壁长明灯,青砖铺地,再空无一物,陈设岂止是简单,简直空无一物,除了地面摆放着一些蒲团,分明是个清修之地。 破晓这才打量屋里的人,地上至少十几个蒲团,但盘膝坐下的只有三人,而且都是自己熟悉的。 居中者白袍肃面,正是剑宗掌门。 占左者油头粉面,乃饕餮门少门主之一,缘何之一?饕餮门门主道侣不少,子嗣众多,胡不为只是其一,不像林清儿乃是独生女,物以稀为贵。 据右者木面道髻,药王谷长老也。 鬼市既然终结,破晓也就不以三行首称之。 以三人为主,其后各站了一批人。 显然,有资格坐在蒲团上的,都是主事者。 破晓熟悉的胖掌柜鳖老站在水掌门身后。 胡不为和药长老的身后也各站着一个破晓熟悉的人,分别是丁小宝和铁柱。 破晓心头一跳,按说这等情况,年擂不可能举行了呀。 本来想着跟老朋友铁柱不用一决生死,还是蛮开心的,难道自己高兴早了? 三主事正在商议什么,见林清儿和破晓进来,不约而同地看过来。 水掌门的目光自是落在爱徒身上,颔首道:“清儿,这几日辛苦了。” 药长老不动声色地扫了破晓一眼,既然林清儿活着,说明借刀杀人之计失败,天有不测风云,倒也没啥好说的。 胡不为的眼神则满是阴鸷,在林清儿和破晓之间逡梭。 “师尊,徒儿差点回不来了。”林清儿嘟起小嘴,难得露出小儿女一面,快步走到水掌门跟前,拉过一个蒲团坐下,具有师尊之侧,不敢逾越。 身为百花宗少宗主,自有资格坐下。 破晓示威般地站在林清儿的身后,故意气胡不为,反正梁子已经结下,自己示弱也没用,还不如硬气一回。 他又跟站在药长老身后的铁柱对视一眼,透着亲切,灭世大劫,自己唯一的朋友还活着,可喜可贺。 水掌门道:“你们来的正好,为师跟胡师侄、药道友正在商议年擂之事……” 不会吧,还要打?破晓真有点怒了,既为自己,也为天下人,世界都要毁灭了,这帮人还惦记着什么大计,完全不顾人族死活,简直是利欲熏心、丧心病狂…… 不过他听着、听着,似乎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原来此次年擂竟跟救世有关,年擂不再是三人进、一人出的斗魃打擂,而是换一个擂台。 此次地动连着流星雨,天下百姓死伤严重,更可怕的事在后头,原来那些新死的尸体很快都会变成魃,它们将在旱魃主神——犼的指挥下,对经过两轮大劫的幸存者发起最后的进攻,从而实现“主神现,天下灭”的预言。 鬼市有修仙者坐镇,可庇护百万人口,而其他地方的百姓就没有如此幸运了。 所谓仙不于凡前显法,是指修仙者不得干预人间事,但事事非绝对。 比如鬼市的存在已经是一种干预,但也仅此而已,修仙者若是大规模地介入人间,将引发天地规则波动,降下更大的灾祸,连人族的火种都无法保存,那便是真的倾巢覆灭了,修仙界也将不复存在。 是以,打年擂的三人将被派往三个大城,与该城共存亡,活下来的人就是胜者,若三人都活下来则同胜,胜者将进入一上古大阵,引犼入彀,从而完成救世,保全人族火种。 。 第87章 九州 破晓听了水掌门的一番话,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其实水掌门有些话说的很隐晦,不知情的人无法一窥全貌,比如丁小宝和铁柱,甚至是他们的属下。 但破晓因为无邪的关系,加上林清儿和药长老有意无意地泄露,可以说站在从古贯今的高度看待此事,对全局了然在心。 他鼓励地看向铁柱,希望他一定活下来,跟自己在上古大阵中会合。 后者跟他点点头,也是一样共勉,更透出一丝坚毅、激动和骄傲,毕竟这等必将载入史册、甚至影响历史进程的大事,身为参与者,与有荣焉。 或许生得默默无闻,但一定会死得轰轰烈烈。 人的丧亲之痛,在国家和族群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往往会冲淡,这也是人族之所以从百族中脱颖而出的团结和向心之力。 经过无邪多少次记忆幻境的破晓,看过了几万年的王朝更迭、国家兴亡,对此看得透彻,居然产生某种质疑,历史的车轮下,无数冠绝一时的天才人物也不过留下片言只字,无数无名小卒前赴后继的牺牲,到底有何意义? 人生于世,到底所求为何? 凡人似乎只为利,但也有视功名利禄如粪土的人物。 修仙者似乎心中有道,但自己所看到的道也不过是一己之私,甚至修为越高者越自私。 以此类推,天界的神仙岂不是个个卖李钻核之徒? 破晓想着想着有点头晕,赶紧回到现实,才想起自己还欠铁柱一粒辟谷丸。 不过他现在已然看不上辟谷丸,铁柱此去,注定九死一生,药长老想来不会亏待他,若是将引魃药和特制祛血散给铁柱一份,告知秘用,那铁柱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不过,这等秘药干系重大,既能消减修仙者的法力,又能融入魃群,药长老未必会给铁柱。 但话说回来,年擂规则已改,可同生同胜,铁柱既是药长老的人,能活下来最好,和破晓一起进入上古大阵,等于两人帮他做那件大事,相信药长老也不至于亏待铁柱。 破晓这般一想,心神略定,打算等议事完毕就厚着脸皮跟小娘皮讨药几粒肉骨丸,这才是最好的金疮药。 当然,自己出发前也要去药长老那里打秋风,虽然密谋不成,但自己可是担了莫大风险,即便讨不得《补天诀》下篇,那秘药无论如何要得到,实在不行撕破脸。 毕竟他知道药长老的最大秘密,若是将其卖了,小娘皮他娘一定会重重赏赐的。 不过这等鱼死网破,是破晓和药长老都不愿意见到的最坏局面,还是合则两利。 至于这等用药大师若是对自己下毒,破晓也不怕的,正想看看无邪的天女一诺到底是怎么回事。 或许他才是天下最不怕死之人,因为天女承诺他会活的很长很长…… 其实,破晓有个最简单的方式去验证,那便是一刀将自己杀了。 但他压根不作此想,因为他要变强,强大到可以保护重生后重逢的无邪。 一旦因为天女一诺而对死亡没有敬畏,他就会苟安现状,按修仙者的说法是有损道心,那以后的修行就将却步不前了。 水掌门扫视众人:“列位如果无有异议,那便按此章程行事。” 破晓、铁柱和丁小宝三个当事者当然不会反对。 药长老巴不得破晓和铁柱皆胜出,当即颔首。 胡不为则回头瞥了胖墩儿一眼,微微皱眉,似乎对这个跟饕餮门形象颇为吻合的自家擂手没有信心,但还是同意了。 水掌门又看了胡不为一眼:“过去之事不纠结,大劫降临,人世危难,列位要抛弃前嫌,同舟共济,不可再出什么幺蛾子。否则坏了大计,我手中剑客可不认人!” 显然,水掌门已看出胡不为在季擂中做了手脚,这才把丑话说在前头,说白了,就是给破晓加了一道护身符。 破晓原本最头疼的就是胡不为,被人使绊子的滋味可不好受,现在有水掌门这话,不由心存感激,这个情,我领了。 胡不为打个哈哈:“水掌门放心,家父给我起名胡不为,是让我有所为有所不为,孰轻孰重,我还是拎得清的,是不是,清儿妹妹?” 他最后一句舔向了林清儿,真是贼心不死。 林清儿报以一声轻哼。 只见水掌门右手一抚空处,在三位主事者的中间豁然出现了一座沙盘,虽然不大,但山川地势,城郭乡野,无一不齐,上面标有九州字样,乃是一幅天下地形图:“破晓、小宝、铁柱,尔等上前来看。” 破晓心知要挑选各自的擂台了,忙上前几步,站到了沙盘前,趁机跟铁柱走近,喊了一声:“铁柱哥!” “破晓!”铁柱微笑着回了一声,朋友之间,无须多话,一个眼神即可,这才是真朋友。 不曾想,另一边的胖墩儿主动跟破晓打起了招呼:“破晓,小弟好崇拜你哦!你乃我辈榜样……” “小宝,你也不错。”破晓看着丁小宝人畜无害的小眼睛,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坏,尤其现在不用一决生死了,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水掌门见三个擂手先自寒暄起来,干咳一声:“天下九州,人族龙兴之地。九州亡,人族亡。此刻除鬼市之外,尚有三个大城相对安全,庇护了上亿人丁,也是魃犼必攻之城,分别是京师、扬州和海州,你们三个各挑其一,与之共存亡。清儿,你先介绍一下三城状况。” 林清儿也不站起来,看着沙盘直接侃侃而谈:“京师乃帝王之都,龙气鼎盛,妖邪避之三舍。即便灾年王令不出京师,却也是最安全之地,连地动和流星雨到此都弱了三分,是以聚集了天下最多的人口,因而也是最吸引魃犼之地,若是我没有估错,此次魃乱,京师首当其冲,堪称最危险之地。” 破晓看着位于沙盘之北的京城,最危险之地也是最安全之地,自己要不要选它呢? 只听小娘皮又介绍:“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天下第一城,自古最富庶之地,因水而兴。虽然大旱三十年,但城中底蕴深厚,此番地动连着流星雨,几乎摧毁了半个扬州城,但依然有几百万江南百姓前来投靠,无他,物资丰厚也。魃犼下江南,必屠扬州,第二危险之地。” 。 第88章 印记 骑鹤上扬州么?破晓眼露向往,此乃得道成仙的千古佳句,意头好,自己要在仙道逆风前行,何不沾沾此光?扬州也不错。 三城只剩下海州了,他对此城相当陌生,也非九州之一,倒要看看小娘皮有何推介。 林清儿的目光落在沙盘的东面:“海州古乃东胜神洲,为人族先祖伏羲画卦之地,华省占星运,孤城望日遥,天下第一星象城。其气运不凡,地动绕山走,流星落海沉。甚至三十年大旱,依靠郁山之水和东海之鱼,养活一方百万之众。魃犼倾覆人间,夺人族气运,海州必灭。” 破晓原本不信气运的,但自己遇到无邪,若说是偶然,打死他也不信的,只能是冥冥之中天注定。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帝王,京城灭就灭了,只要人族存,自有新王诞生。 扬州作为人族底蕴之地,事关根基,不可失,失之则元气大伤,即便人族幸存,没个上万年恢复不过来。 海州关乎人族气运,这玩意真不好说,但破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以若是破晓先选,扬海二州选其一。 扬州位于江北平原上,城池残破,易攻难守。 海州面山靠海,城固人安,易守难攻。 这时,水掌门看看另外两位主事者:“让谁先选呢?可要拟个章程?” 小娘皮的这位师尊其他还好,就是太迂腐,凡事讲章程。 破晓其实无所谓,哪怕是京城也行,毕竟自己是三人中底牌最多者,理应先人后已,当然,若是路人相争,自己可不会承让。 却听胡不为开玩笑一般道:“小胖,你若是学猪叫,在厅里拱上一圈,我便豁出去这张脸让你先选。” “胡前辈可不能反悔哦!”丁小宝精神一振,不顾一切地跳起来,居然真的四肢着地,发出猪一样的叫声,在众人周围拱来拱去。 众人都忍俊不禁,又觉这等严肃场合不宜发笑,一时憋得辛苦。 水掌门微微一笑,捻须道:“胡师侄既然这般说了,便卖于他这个面子。” 林清儿却面露不虞:“焉知他俩是不是唱双簧?” 破晓一点也笑不出来,他看到了一个小人物的卑微,为了活命不放过任何一线机会,换了以前的自己,未必比丁小宝强。 胡不为也没有笑,看着胖墩儿爬来爬去、不住恒驰的肥大身影,眼中异光闪动。 铁柱则颇有看不起丁小宝的神色,大丈夫顶天立地,焉能扮猪出丑?他却忘了一句老话——扮猪吃虎。 药长老对胖墩儿却有欣赏之色,大丈夫能屈能伸,方能来日方长。 另一个胖子鳖老则一副不忍直视之态,好像丁小宝丢了胖子们的脸。 最终丁小宝挑了海州,铁柱挑了京城,只剩下扬州给了破晓,倒也算各得其所。 水掌门见尘埃落定,手一扫,便见沙盘上的三城分别射出一道白光,没入三名擂手的眉心,沙盘接着消失不见,正色道:“此乃乾坤图,种入一城印记之人,若离开此城三十里,便爆体而亡。人在印在,人亡印回,除非我主动收回印记,尔等才得自由。” 破晓早就见识过仙家手段,波澜不惊。 而铁柱和丁小宝也没太多惊异,想是药长老和胡不为都事先透了口风。 其实鬼市得仙人庇佑早有风传,但昨日才地动,今夜流星雨,已收纳了百万人,还有几十万人隔绝在外,可谓囊括了临近大城的百姓,如此之众的人口转移绝非一朝一夕可完成。 算起来,应该在破晓开始历练之时,就提前迁徙了,而往来临近大城的商队就是鬼市触角,修仙者先知先觉,自有手段,明里不干预凡间事,暗中早有布局。 破晓忽然想起了另一个也算朋友之人——从良嫁到大城的小桃红,不知有没有回来,只盼她安好。 水掌门又连弹三指,三片小铁牌落在三名擂手的手上,语重心长道:“尔等此去,前途未卜,生死难料,但大丈夫一往无前。此乃鬼市铁券,天下通行,持它入城,自有人接洽,至于尔等能否站住脚跟,成大将,成先锋,还是成小卒,看自家能力,也看时势造化。总之,或战至最后,或提前身死,为人族耳。给你们半日时间准备,然后各凭天命。” 在水掌门的激励下,破晓、铁柱和丁小宝,皆生出慷慨赴死之心,不约而同地应道:“喏!” 年擂之事议完,自有保丁带三名擂手先行离开,三位主事者还有其他要事商议。 破晓也顾不得他人异样眼光了,叫了一声“铁柱哥留步”,转身又跟林清儿嘀嘀咕咕,很快喜笑颜开,来到铁柱跟前,将一瓶三粒肉骨丸递给了他,叮咛一番,这才心安理得,施施然离去。 出了赌坊,先看天,流星雨变稀了,这是好现象,但也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来,魃犼将起。 破晓回到了兰桂坊,事先得了吩咐的小青已给破晓准备了一个背囊,这是要壮士出行的架势。 破晓检视了一下背囊中的物品,辟谷丸、祛血散、鬼画符、水、食物、各种药物等一应俱全,还有金银盘缠。 他虽然几乎不食人间烟火,水和食物有备无患,再说路上总有需要帮助的人,一口水一口粮就能活一人。金银也有其用,却再激不起他的财迷之心。 破晓在自己厢房打坐调息,让身体保持最佳状态,时不时以天眼看向隔壁,留意小娘皮有无回来。 临近中午,林清儿突兀地从寝阁冒出来,恰好跟破晓的天眼撞个正着,便招招手:“破晓道友请移步。” 破晓忙屁颠屁颠地过去,看看还能讨要什么好处,比如啥仙符法器之类的宝物,技多不压身嘛。 林清儿并无更多所赠,只是叮嘱了一番,说午后带他离去,前往扬州。 破晓见时间很紧,便告个假,说去街上见几个老朋友,其实是去找药长老。 到了药长老坐镇的药铺,却被告知药长老不在,破晓讨要秘药的想法落空,只好失望地折返。 忽听街上的人群发出欢呼声,破晓抬头一看,流星雨终于停了,骄阳再现人间。 。 第89章 前行 午后,林清儿带着破晓步行离去,看着大街上到处欢庆的人群,他们却不知更大的危机即将来临。 鬼市的结界固然能保一时,但即将到来的魃犼灭世风暴,还需要人族自己去面对。 据林清儿所讲,天地规则已有波动,为避免不可承受的后果,鬼社发出最后一道令,人间的所有修仙者即日起完全退出人世纷争。 鬼市留下了较为充足的水源粮草物资和武器,这一百多万的民众只能靠自己了。 破晓心头沉重,和林清儿向外走去,如无意外,这将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在人间结伴而行。 结界果然消失了,在流星雨中幸存的民众争先恐后地涌入鬼市领取救济粮,留下一地的伤者和死者,哀声遍野。 此刻的人类和动物何其相似,不知拯救同类,只顾自己活命。 两人对此惨状视而不见,穿过一个个还在冒烟的流星坑,走到没人处,驭剑而起,破晓忙不迭搂紧林清儿的腰,有意无意地贴的很近。 倒非他有意轻薄,而是小娘皮现在这身清冷出尘的装扮和气质,让他忍不住想将她拉下凡尘,纯粹是少年心性作怪。 林清儿微微一颤,却没说什么,专心驭剑,一飞冲天。 骄阳似火,烈风猎猎,破晓并不觉得冷,俯视大地,遍地“狼烟”,满目疮痍,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一个个快速移动的黑斑逐渐汇聚,汇流成块,接着板块相接,最终连成一片,覆盖灰色的大地,黑潮滚滚,直扑鬼市的方向,这就开始了? 破晓身背金银,足踏飞剑,还真有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意境,可这一趟行程却难说美好。 刚被地动肆虐的千沟万壑的大地,又到处冒出了大块小块的黑斑,好像麻风病人的肌肤,令人目不忍睹。 这都是刚死之人变成的尸魃,大旱三十年,人口剧减,但还是有不少存活者,而现在,这些新变的尸魃将屠刀指向了曾经的同类。 两人一路南下,眼前豁然出现两条交叉的干涸河道,在几百丈的高空都能看到,可想而知河水充盈时何等壮观。 破晓回忆起乾坤图上的河川走势,不确定地说:“是大江?” 林清儿微微一叹:“大江东去,逝者如斯。那一条是官河,人工开凿而成,沟通南北,堪称人族力量的巅峰,谁说人力不可胜天?” 破晓为之一振,晓得小娘皮在激励自己,极目远眺,官河延伸的尽头隐现一座青色的城池,扬州到了? 刚升此念,破晓就觉眉心一热,林清儿有所感:“乾坤印记已激发,我们已进入扬州三十里,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飞剑倾斜直下,大地倏而扑近,破晓脚下一震,已落在了实地,刚好在一条荒废无人的官道旁,一条地动裂缝横道而过,附近还有流星坑在冒烟,好在没看到尸魃。 林清儿白袍摇曳,一双星眸看着他,纤手递过来一个锦袋:“破晓道友,里面有百粒残次肉骨丸,大约七成药效,在锦袋中不可存久,可让你收拢百名死士。” 好东西!破晓眼睛一亮,赶紧接过,塞进怀中,只要有正品肉骨丸的一半药效,对凡人而言也是神药呀,小娘皮这个临别赠礼不可谓不重,无形中可让他得到一百名好汉的效力,喜滋滋地拱拱手:“林道友有心了。” 林清儿又指着扬州方向,忽然变了称呼:“阿弟,至此,你只可前行,不能后退。自个珍重,但愿有重逢之日。” 破晓看着这个注定在自己心中留下重笔的女子,微微感动,忽然上前,拥抱了她一下,然后一去不回头,朗声大笑:“阿姐,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救急如救火,破晓向着扬州城撒腿狂奔,沿途看到了不少焦黑的人体残骸,却没有完整的尸体,想来都变成了尸魃。 路过一个房屋尽毁的市镇时,他终于看到了一些人影在废墟中出没,好似惊弓之鸟,不像尸魃歪歪扭扭的样子,自是幸存者。 这些人的运气不错,在两场接踵而至的天灾下还能活下来,不知能不能躲过最后一场人祸。 尸魃的诞生跟人族息息相关,自然是人祸耳。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一座四分五裂的青黑色城墙出现在破晓的视野中,洞开的城门里忽地涌出一大群黑点,那情形,跟尸暴的蔓延十分相像。 来得好!破晓双眸一缩,正好祭刀,当即拔出春意,准备迎战。 但他很快看清,涌出来的是一帮逃亡的民众,背着大包小包,有骑马的,有推车的,大多是步行,慌不择路的样子。 破晓不由皱眉,百姓怎么往城外跑?而且城门口任何守卒,场面混乱之极。 按说扬州城经营至今,屹立不倒,必有重兵拱卫,哪怕在地动和流星雨中损失惨重,也不至于如此失序呀。 破晓将刀口朝下,迎着纷乱的人群中逆行,看着那一双双惶恐的眼睛,一张张失色的面庞,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有好心人大声提醒:“小哥还不快点逃命?城内爆发尸暴,扬州完了……” 带着江南口音的软语,好在破晓能听懂,他点点头,原本沉重的心头,更添了一分沉重,难怪一路没看到尸魃,都已杀进城内了。 破晓不逃反进,灵活地左闪右避,就这么冲过了城门。 城内的人群没有城门口那么密,但逃亡的百姓太惊慌了,好几次都差点撞到了破晓。 他随手拉住一个汉子:“州衙怎么走?” 是的,破晓纵使厉害,也不能单枪匹马迎战尸暴吧,总要投靠一支力量,或者扯起一队人马,州衙就是扬州最大的衙门,最有号召力。 那人手里有刀,急着逃命,很不耐烦地拿刀指向破晓,却被春意一刀背打落在地,心知遇上了硬茬,赔笑指着一个方向:“好汉,州衙在那边!” 破晓这才松开此人,也不全信其话,又问了几人,这才确认,大步奔去。 但见两边房屋东倒西歪,亦有流星坑当街冒烟,前方道路忽地又冒出一大波民众,男女老少都有,挤作一团,夺路而逃,阻挡了破晓的前进。 。 第90章 群体 破晓见其中还有抱小孩的妇人,便准备让一下,却见人群忽然炸窝一般,后面之人向前冲,前面之人回头找家小,有人摔倒在地,到处是人的惊呼惨叫,以女子和孩童的哭喊最烈。 破晓定睛一看,已明白原因,原来几个尸魃从人群中跳了出来,直接跳到了密匝匝的人头上,乱抓乱咬,抓咬得那些人满头满脸是血。 这几个尸魃是新变的,除了皮肤如墨,双目猩红,穿着跟正常人一般无二,混在人群中只看背影很难认出。 有一个汉子的眼珠子被尸魃掏了出来,连着粗粗的血丝,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倒在了人缝中,边上的人不管不顾踩了上去…… 更多的尸魃跳了出来,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张牙舞爪,撕扯着最近的人,群起而食,百姓的垂死哀号和尸魃的咆哮嗥叫此起彼伏…… 破晓自然能救一些人,但没有意义,他甚至不愿意浪费自己的体力,便躲到一个拐角处,观察一下道路,当务之急是先找到州衙。 大街上,百姓四处逃散,被越来越多的新变尸魃追逐围剿,像食物一样地被瓜分掉、吃掉……天空染血,笼罩着人间地狱。 一群尸魃从破晓的面前冲过,又刷地停下脚步,显然发现了这个躲在角落的漏网之鱼。 你妈呀!小爷不找你们,你们倒招惹小爷……破晓的嘴角浮出冷笑,紧一紧身后的背囊,一抖手中的春意,大踏步走了出去…… 一盏茶工夫后,破晓手握血淋淋的春意,杀气腾腾,他的身后,倒下了几十具无头的魃尸。 他仿佛一尊杀神,向着冒出黑色浓烟的方向快速挺进, 那是州衙的方向,黑烟是刚起的,跟流星坑的白烟不同,难道是狼烟——召唤兵马的信号? 街上的尸魃越来越多,逃亡的百姓狼奔豕突,有人看到了这个敢于逆流而上的喋血少年一路砍杀尸魃的雄姿。 “好汉救命……”有一些人向破晓伸手求救,但还没跑到他跟前,就被赶上来的尸魃扑倒,血肉横飞。 破晓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视若无睹,自己只有一个人,没有精力和时间浪费在无关人等的身上。 他在满街的屠戮中灵活地穿行,原则是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只要尸魃不主动找上自己,他绝不出手,这是保存体力的最佳方法。 由于猎物太多,尸魃们并没有太留意破晓,大多从他的身边跳了过去,有个别的想打他的主意,但一看他手中滴着血的春意,就咆哮而过。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者是什么其他的族群,欺软怕硬,似乎是天性。 破晓越往前走,路上的尸魃就越多,幸存者就越少。 黑烟越来越近,“嗖嗖嗖”,几支利箭破空而来,射倒了破晓附近的几个尸魃,都是射头,一箭毙命。 “好箭术!”破晓暗赞一声,就见前方跑来十几个人影,都穿着统一的绯红战袍,或持弓,或提刀挺枪。 是官兵!破晓有些激动,毕竟生在这个朝代,还是第一次见到官兵,下意识地就要迎上去,想询问一下战况。 但他随即发现情况有异,这些官兵是被后面的一大波尸魃撵过来的,自己没必要趟这浑水,一闪身,躲进路边的一个无人店铺,先观察了一下环境,后墙有一扇窗,可以作为退路。 这时,脚下的地面微微震动起来,他稍稍探头一看,前面黑压压的,尘土飞扬,果然是一股大规模的尸魃涌过来,自己刚才遇上的魃群,跟这群一比,只能算是游兵散勇。 破晓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当然不是怕,千军万马又如何?就算离不开扬州城,自己一个人在城内游斗,也能全身进退。 不过水掌门的意思是擂手与城共存亡,一旦城没了,自己独活,只怕眉心的那枚印记也不会放过自己。 破晓决定先看看官兵的战斗力先,有没有把握守住扬州城。 只见那群官兵跑到近处,其中一个貌似头目者向一个同样人走茶空的茶楼一挥手,其余官兵一拥而入,迅速关紧店门,刚好在破晓的隔壁。 破晓心中一动,当即贴近两店的隔墙,就地打坐,行气周天,不过十几息,外面的震动已然接近,他当即收功,体内灵气散逸,天眼油然而生,看到了一墙之隔的茶楼内部。 只见大门被十几张茶桌叠加顶住,其后几个挺枪官兵一字排开,枪尖对门,另几个握刀官兵护在两翼,其余的弓手位于最后,弯弓搭箭,人数虽少,个个带伤,但防御颇具层次,长短兵器配合有序,见微知著,扬州的官军不弱,守城有戏。 外面的震动接近,破晓的天眼透视范围有限,便站起来,贴窗窥探。 只见那股魃群浩浩荡荡而来,到了茶楼附近,忽然整齐划一地停下来,尘埃之中,一时皆静,仿佛一座黑森林,相当诡异。 破晓心头隐隐冒出一丝寒气,这种集体性的行止进退,不亚于令行禁止的军队,说明尸魃的凝聚力越来越强。 他想到在昆仑遇到的巨魃,人力几不可挡,但愿在扬州不要看见。 魃群显然嗅到了人类的血腥味,经过短暂的静止之后,有如洪水再度奔腾,呼啸一声,扑向了茶楼大门。 那大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有十几张茶桌抵住,一时半会不是那么容易破开。 破晓心想,只要大门倒下,自己就冲出去,助这群官兵一臂之力,若是有可能,便收为己用。 他正这样想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幕似曾相识的奇景,只见魃群忽然乱流狂涌起来,扑向了茶楼的外墙。 这情景有点像破晓第一次遭遇尸暴时的叠罗汉,却像一个整体,水润圆滑,一层一层地向上叠加,密密麻麻的,呈涡流状向上蔓延,转眼之间,就漫过了外墙,上到了楼顶…… 只听轰然一声,楼顶塌了,茶楼内传开嘶吼声和惨叫声,接着,那看似坚固的大门从里破开,门外的魃群如潮水般倾泻进去…… 破晓目瞪口呆,完全救援不及,已然意识到,这样的尸暴,绝非人类个体可以抗衡,只能依靠群体的力量。 。 第91章 庄园 破晓已没有刚才的自负,在魃群涌进来之前,从店铺的后窗跳了出去,避开大路,改走小巷子,继续奔向黑烟腾空之地。 奈何尸魃太多了,如同潮水一样无孔不入,他不时地跟小股尸魃遭遇,尽量避免缠斗,能战则战、能走则走。 沿途遇到被尸魃追杀的百姓,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他都硬起心肠,当作没看见。 破晓几乎是踩着一具具血淋淋、白森森的残尸前进,大约一炷香后,终于来到了黑烟位置的附近。 他贴在巷子口,嗅着浓浓的烟味和血腥味,听着外面嗖嗖的箭矢声和魃群的呼啸声,看来官军还在战斗,这让他稍微塌实一点。 他深呼吸一口气,探头张望了一眼,只这一眼,就令他有种窒息感。 他看到的是一片尸魃的海洋,无数的尸魃包围着一座高大的庄园,如浪起伏,庄园的上空黑烟弥漫,似乎在召唤兵马来援,但貌似只召来了破晓一个。 这就是州衙所在地? 破晓想起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见过类似的庄园,只有地位显赫且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才有资格建起,家族得朝廷信任,族长被委任为当地父母官,可世袭传承,这才依托自家庄园修建衙门。 这种前衙后园的庄园,相当于一座城中城,院墙即城墙,高达五六丈,宽两三丈,可跑马、运兵,下有护城河,城头女墙、望楼、角楼一应俱全,三步一箭垛,十步一弩台,堪称铜墙铁壁,易守难攻。 这座高大的庄园,似乎没受到地动和流星雨的剧烈破坏,却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在无数尸魃的汪洋中漂浮不定,承受着一波波潮水般的冲击。 破晓冷静地观察战况,但见庄园周围的房屋都被夷为平地,城头上密布披甲士卒,箭矢横飞,形成交叉极密的箭网,在护城河的外围大量杀伤尸魃,留下了无数的魃尸。 即便少量跃过了护城河,却难以叠成罗汉攀墙,被近箭射杀。 这说明扬州官军不仅训练有素,而且矢石充足,让破晓的信心又增加了不少。 庄园周围的尸魃至少上万,却尚未形成有效的尸暴形态,因为箭矢如雨,打乱了魃群的节奏。 破晓仔细看去,原来庄园周围的空阔地带还布满了拒马,同样牵制了魃群的移动,不过距离庄园更远的地方,还是有魃群完成了集结,形成旋涡状的形态。 他又看到了更震撼的一幕,便见城头传来尖锐的呼啸声,仿佛一朵黑云落在魃群的漩涡当中,竟是一支支巨箭,一箭可贯穿数魃,将旋涡打散。 即便破晓不懂兵法,也能看出官军的统帅指挥有道,战术高明,阻敌于未然。 他仿佛置身于一个前所未遇的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个体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比拼的是双方的群体实力。 人族以个体的羸弱之躯,之所以成为这片天地的主宰,靠的就是智慧和团结。 据说凡人的精英之军,采用合理的战术,可以对修仙者造成杀伤。 破晓看着眼前的一幕,有点信了。 不过以他对尸暴的了解,也看出了隐忧所在。 哪怕官兵再训练有素,矢石再充足,魃群却是前赴后继,不知后退的,以绝对的数量覆盖拒马,填平护城河,那时就是短兵相接、血肉横飞的决战时刻,比拼的是双方的意志和战斗力。 破晓不知庄园内有多少官兵,但面对近乎无穷的尸魃,很容易丧失斗志,一次小小的败退就能演变成大崩溃。 当然,如果官军能坚持到天黑,尸魃自然会退却,能赢得一晚上的喘息时间。 至于夜间的兽魃攻势,破晓曾遇到过鼠魃族群,但并未接战,不知其厉害如何。 当务之急,还是进入庄园,加入战斗群体,才能发挥自己的最大价值。 破晓不敢再耗下去,深呼吸一口气,身子一动,拐进了正对庄园的大街,贴紧街边的残垣断壁,春意护在外侧,弓腰向前运动,身边就是尸魃的海洋,他们似乎都被庄园中的浓郁人味所吸引,忽视了他这个渺小的猎物。 地面上全是血,也不知道是尸魃的还是百姓的,正因为这些人血的存在,混淆了尸魃的嗅觉,掩护了破晓。 破晓不是没想过,直接逼出龙步,一路狂奔,跑上城头,但那样太招摇了,也暴露了他的一个底牌。 毕竟他还不了解庄园内部的情况,不知主事者的性情和为人,万一碰到个妒贤嫉能的,自己如此冒尖,岂不是自讨苦吃。 做人还是低调,扮猪吃虎,可进可退。 破晓弓行了不过十来步,两只漆黑的光脚挡在了眼前,破晓头也不抬,刀尖向上一划,一颗尸魃的人头落地,无头尸身跟在倒在他的面前,污血流得并不多,毕竟是尸变之魃。 破晓一个闪念,也不嫌脏,将无头魃尸搭在了背囊上,继续弓行。 而那些在他身边冲过的尸魃,压根没注意这个无头同伴的身下,居然藏着一个人。 事实证明了破晓的英明决定,片刻之后,只听“噗噗”几声,魃尸抖了几下,帮他挡了几支乱箭。 若是那种杀伤力惊人的巨箭,他只能躲了。 在肉盾的保护下,破晓穿过箭雨,逐渐逼进了庄园的吊桥,止步于护城河外,周围到处是魃尸,只有少数活着的尸魃。 大旱之年,水比命贵,护城河自然无水,变成一个壕沟。 破晓本以为沟中布满竹签荆棘之类的锐物,不曾想竟是一层黑油,顿时暗赞,若是魃群蔓延到此,一把火点燃,又可阻挡半天。 他心中对这位统帅又多了几分钦佩,感觉自己在其手下做个先锋,应该有前途。 不过眼下,先想法进庄园再说,其实破晓现在现身叫门,城头守军自会垂绳接他上去,人和尸魃还是很好区分的。 破晓思忖一番,出于对陌生环境和陌生人的警惕,他还是决定想法潜入庄园,暗中观察其内部情况,再做计较。 以他如今的身手,这个吊桥难不倒他,难的是如何不被人发现地潜入? 。 第92章 洪流 自己是不是等天黑下来,魃群退却了再说?破晓随即否决了这个想法,到了晚上,这么多的尸体,势必引来大批的兽魃,对于底细未知的敌人,他心中没谱,再说,庄园能不能坚持到晚上都难说。 仿佛印证了破晓的猜想,身后忽然传来山呼海啸一般的声浪,如昆仑时遭遇的雪崩,倏然而起,他蓦然回首,不由倒吸一大口冷气。 原来从远处忽然涌过来一股汹涌澎湃的黑色洪流,高达数丈,淹没了大部分的屋舍,仅有少数楼宇露出顶部。 那黑色洪流竟是由无数的尸魃组成,一个完整的尸暴形态从远处形成了。 便听庄园的城头鼓声大作,忽地掠起一片乌云,正是从弩台射出的巨箭,至少上千支,如此威力,可破敌上万。 然而,当乌云撞在了黑色洪流上,连朵浪花都没激起,便消弭于无形。 那洪流滚滚,直冲庄园,所过之处,房倒楼塌,其最前锋,就像烧开的水一般,喧沸冲天。 又一轮巨箭齐射,目标正是洪流的前锋,试图阻滞它的前进! 此时已然很近,破晓看得清楚,洪流的前锋至少有十数层尸魃叠加,形成一个到处是手脚、到处是魃头的冲击势态。 由于成为一个整体,所产生的巨大惯性,那速度似乎比山洪还快,声如雷鸣,千支巨箭插入其中,好似射在了水流中,瞬间被裹挟消失,并未造成多大的杀伤。 当洪流冲过庄园前的开阔地,城头吹响了号角,万箭齐发,但对如此体量的尸魃而言,真如毛毛雨一般。 转眼之间,黑色洪流冲到了近前,漫过护城河,向城墙扑去。 破晓进退无路,叫门已然来不及,眼看要被尸暴碾成碎片,算他反应快,向护城河的壕沟中一翻,春意往沟壁横插,变成一个着力点,整个人支在壕沟半中央,距离沟底的黑油不过半丈。 护城河宽七八步,深近两丈,凡人跳不过去,破晓也不例外,除了藏身沟中别无他法。 身后的背囊有点碍事,不过他小气惯了,难怕曾有过深刻的教训,也舍不得丢掉,还好不是很重。 如他所料,形成整体的尸暴洪流直接横越了护城河,并无填实沟底。 眼前一团漆黑,尸魃的腥臭味和浓郁的油味冲入鼻中,破晓松口气,又觉自己其实在火山口上,一旦官军点燃黑油御敌,自己就变成烧鸡了。 当然,破晓还是有底气了,一旦受到死亡压力的逼迫,激发先天本能,自个逃命当不成问题,问题是逃不远,要跟扬州共存亡。 而眼下的形势是,这座庄园乃扬州最后的堡垒,它在,扬州存;它破,扬州灭。 破晓身处壕沟,听得头顶响起了尖锐的哨子声,官军和尸魃终于面对面厮杀了。 他看不到战况,颇有点抓耳挠腮,却听头顶轰然一声,眼前一亮,原来是那座吊桥承受不住尸暴的冲击,吊绳断裂,落在了护城河上,让原本整体的尸魃露出了一片空隙,不过很快又被填上。 就在这极短的时间,破晓锐利的双眼已然看清了战场一斑。 尸暴前锋有如水漫青山,已然漫上了城头,却见城垛上伸出一排排大镰刀,横刃大得吓人,顺着城头平推,有如割麦一般,收割着尸魃的头手腰身,一个个或无头或变成两截的魃尸坠落如雨…… 好战术!破晓又是大赞,在尸魃空隙即将填上的瞬间,却看到了不妙的一幕,原来尸暴前锋之后的第二梯队,正呈涡流状向上延伸,形成一根根巨大的触角,从空中伸向城头,有几根触角已跟守军发生了接触,令应对不暇的官兵纷纷坠城…… 眼前一黑,破晓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做出了决断,不能再等了,也来不及摸清庄园情况了,因为可能不用多久,整个庄园就将被这股尸暴洪流夷为平地。 自己或许不能力挽狂澜,但至少为这座城战斗过,就在此刻、就在此地! 他一扯背囊,扔在吊桥下面的沟底,若此战后庄园还在,自然有机会取回背囊,否则,背囊已失去它的价值。 当然,最重要的几件东西,他是贴身携带的。 破晓双手握住春意的刀柄,足踏沟壁,猛地一发力,冲天而起。 片刻之后,城头的望楼上,一个斥候正紧张地观察尸暴动态,忽然不可思议地瞪大双眼,含在嘴里的铁哨都忘了吹,含糊了一声:“龙步?” 原来一个敏捷的身影正踩着一根巨大的尸暴触角向上狂奔,在他的脚下,如浪起伏,数不清的尸魃伸出头和手试图抓住他…… 而在他的前方,漫天箭雨射来,自然不是射他,但他刚好在箭雨的最密范围。 除了斥候,更多的官兵看到了破晓,他们一面跟漫上来和空中袭来的尸魃死战,一面振奋地大喊:“别射他!是自家人……” 是的,能以尸暴为梯往天上跑的一定是江湖顶尖人物,这个时候出现,自然是援手,非常提振士气! 破晓的先天之步即世俗眼里的龙步,对敌人而言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他的双脚令人眼花缭乱地快速移动,手上的春意舞成一朵刀花,格挡嗖嗖而来的利箭,就这么有惊无险地跑上了触角的顶端。 然而,原本预期应该高于城头的触角,可能在他的干扰下,距离城头还有数丈之高,若是平时,这样的高度破晓自是望尘莫及。 但此刻,在先天之步的加持下,破晓有种自己只要加把力,就能飞起来的感觉,他右脚恶狠狠地一踩一个伸过来咬他的尸魃脑袋,猛地一发力,原本已变慢的世界,好像突然停滞了一瞬间,甚至连呼啸的风声都凝结了,然后,城头在他的眼前放大…… 破晓真的飞了起来,在他的脚下,触角前端的尸魃锲而不舍,争先恐后地跃向空中,试图抓住他的双脚,在空中串成一串,成为战场上的奇观…… 破晓在空中忽然转身,一刀连斩,收获了几个尸魃的头颅,然后在一众官兵难以置信的眼光中,稳稳地落在了城头。 身后咆哮大作,也不知有多少水漫青山的尸魃扑上来…… 。 第93章 触角 破晓感受到铺天盖地的死亡气息和汹涌澎湃的杀机,丹田如火,热血沸腾,就像一个面对滔天巨浪的弄潮儿,心底的斗志瞬间被激发到最高点,天神一般地举起春意,大吼一声:“杀!” 官兵们才发现,这个孤身而上的江湖高手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坚毅的双眼,瘦削的面孔,青涩中透着老辣。 少年锋芒毕露,跟手中的短刀仿佛合二为一,也就是江湖传说中的人刀合一,整个人如同一把锋利的大刀,一刀下去,城头上的一排尸魃头颅落地。 最神奇的是,明明那些尸魃爬上城头的方位不同,时间不一,却几乎在同一时间掉了脑袋。 说明少年不仅刀快,身法更快,在城头如刀尖上跳舞,以极其惊险的姿势和动作,却又行云流水,一个人收割了一大片的魃头。 破晓毫无保留,既然即将招摇了,那就招摇得彻底吧! 在他的身后和两侧,官兵们备受鼓舞,战力大增,刀砍枪戳,万箭齐发,檑木滚石齐下,打退了尸魃的又一次攻势。 破晓在一个垛口上立定,面向黑色洪流,浑身浴血,周围已无尸魃,再看两侧,尸暴的浪潮已然消退,包括那些威胁甚大的触角,而那一张张满面污血的官兵,皆钦佩地望着他并不高大的身影。 这个横空出世的少年,在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成为前锋大将,身先士卒,以一挡百,功不可没。 自己扭转了战局了?破晓不敢相信这么容易,心头隐隐示警,这种对危险的预感是修仙者感应天地的一种本能。 他脸色一凝,不好,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如他所料,只听身后望楼上的斥候忽然吹响了尖锐的铁哨,挥旗指向一个方向。 原来在右前方,尸魃大潮正在形成一股翻涌的涡流,规模远胜方才,非常恐怖。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声清叱传来:“三弓子母弩,上箭。” 望楼上的斥候立刻击鼓传令。 就听得一片绷弦之声,接着这一片城头的上百弩台上翘起了一座座巨弩,每弩皆有十二只巨箭。 破晓见到了巨箭的全貌,更留意到发话的是一个未披盔甲的白袍少年,手持银剑,比自己略小,眉宇间英气十足,他不由好奇,小小年纪,竟是阵前指挥? 说时迟那时快,那股超大涡流已经形成,伸着一根空前巨大的触角,冲向天空,席卷而下,扑向城头。 “开弩!”白袍少年一声令下,弩开箭发,“嗖嗖嗖”,一片乌云撞上了触角前端,可以看到无数的尸魃从高空坠落,触角已现散乱。 城头的官兵未及欢呼,却见那涡流快速涌动,形成一个隆起的波浪,一浪就打了上去,触角立刻恢复如初,比刚才更大,山呼海啸,来势更汹。 白袍少年厉喝:“上箭!备火油!” 鼓声再起,弩弦再响,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此举徒劳耳。 城头有人举起了火把,准备点燃护城河的黑油,这显然是最后的一着。 有不少官兵放下了武器,眼前的情形,是不成功便成仁了。 破晓身侧的官兵则将期翼的目光一起投向他,希望他再次挺身而出。 巨大触角越来越近,一道似乎划破天地的阴影倒映在破晓的眼中,他想起了自己面对昆仑巨魃时的那种无力感,难道又要逃? 他知道自己只有一逃,城头的官兵将全线崩溃,或许自己不出现,他们还能坚持的久一点。 人皆如此,一旦有了依靠,原本十分的力气最多使出八分。 破晓苦笑,自己这不是帮倒忙了吗? 不过……他一咬牙,已然做出了决断!共存亡就共存亡吧,大不了一死而已,何况自己死不了。 破晓以破釜沉舟的姿态,转身走向白袍少年,将怀里的几样重要物件掏出来,一股脑放在白袍少年的手上,毫不客气道:“替我保管,看我指挥,弩箭向我举刀之处射!” 白袍少年瞪着破晓,连手带剑捧着那几样物件,不知所措,似乎从未有人对他这般说过话。 破晓交代完毕,毫不理会白袍少年的表情,忽地坐倒,在周围一干诧异莫名的注视下,如有闲情逸致一般,一口气行气了十几息,最多十几息,再多就来不及了。 他转身看向周围的官兵,一举短刀,灵犀诀运转,将灵气注入春意,高呼一声:“誓与扬州共存亡!” 这一声振聋发聩,如一声惊雷滚遍城头,传递这他的决心和信心,令所有官兵再度振作。 而后,破晓冲向了垛口,冲向了已然近在眼前的巨大触角,双足一蹬脚下的青砖,腾空而起,眼前的世界由快而慢,先天之步再度激发。 “誓与扬州共存亡!誓与扬州共存亡……”在他的身后,万众呼应,刀枪如林、 破晓掠下了城头,如他上来时一般瞩目! 这一上一下大不同。 他上来时,单枪匹马。 下去时,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少年像一道黑色闪电,落在了黑色洪流当中,踩着无数的尸魃脑袋,灵活地避开无数伸来的手爪,一路高低起伏,转眼间已到了尸暴涡流和触角的结合部,趁着春意的灵器之效犹在,弓身挥刀,沿着小山一般的根部划去。 春意的刀锋自然不足以撼动尸暴,但它的高温或许能够刺激魃群,既然他们已成一个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 破晓的脚下发出嘶嘶的冒烟声,焦香扑鼻,他绕着圈,边划边跑,头顶的触角终于有了反应,原本是扑向城头的,现在弯下来,扑向他,带着密集的咆哮声。 嘿,有效!破晓得计,划的更欢。 眼前的情形就像一个人被蚊虫叮咬,虽然蚊虫微不足道,但人必须一巴掌拍死它才能安稳。 破晓就像一个蚊虫,吸引了触角来拍他,但施展先天之步的他,却不是那么容易拍死的,他向着庄园相反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继续划,触角越弯越低,形成一个近乎折断的曲度。 时机已到!破晓忽地原地立定,对着城头举刀高呼:“开弩放箭!” 。 第94章 浴火 白袍少年既为阵前指挥,眼光自是不弱,随即清叱:“射其根脚!” 上千支巨箭汇成的乌云,仿佛上古神话中的共工怒触不周山,从城头掠起,猛地撞在了尸暴触角曲度最大的根脚处。 只听轰然一声,巨型触角连根折断,无数尸魃星散四落。 超大涡流一番剧烈震动,就此消失在洪流之中。 宜将剩勇追穷寇!破晓最喜欢打落水狗,再度暴喝一声:“点火油!” 这一声,声传四方。 因为他刚才的神勇表现,尽被城头的官军看在眼里,无形中产生了巨大的号召力,甚至不用白袍少年下令,举火者立刻向下投掷火把,更有弓手向下射出了火箭。 即便护城河被密密麻麻的尸魃覆盖,但那黑油只要有一点火星就能点燃,只听忽地一声,一圈火海在围绕着庄园快速形成,将无数尸魃烧成了火人。 最妙的是,尸魃只要不死透,就会一直乱蹿,有如一个个人形的火把,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递,加上风助火势,火焰转眼连成一片,黑色洪流变成了一片火海,包围着庄园,而庄园上空的黑烟仍在,若是在空中俯视,可谓火莲包着一点黑。 呼呼的火烧声,尸魃的狂嘶声,和官军的欢呼声响彻庄园上空。 官兵们被火光映红的脸洋溢着劫后余生的喜悦,他们赢了吗?至少眼前这一仗赢了!至于火油烧光了,下一仗怎么打,没人考虑。 活在当下!就是如今人间众生的共同心声,如此前所未有的天灾,他们已不考虑自己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升起,而是明天的太阳到底会不会升起了。 “那个少年义士……”忽然有人惊呼,才反应过来! “义士!义士……”更多的人一起情急地呼喊。 看着冲天的火海,有人觉得少年已无望生还,叹息道:“可惜了这个少年义士,白白牺牲了……” 是的,即便破晓不冲下城头,以一己之力对撼尸暴触角,只要点了火油,似乎也是同样的战果。 不过当时的情景是,谁也不知道火油会有多大的效果,那时近乎绝望的最后一着。 “他在那!他还活着……”望楼上的斥候眼最尖。 但见一个火人冲出火海了,如飞而至,踩着城墙一路狂奔,瞬间到了城头。 白袍少年看着已烧得赤条条、头发光光、全身皮开肉绽的的破晓,目不忍睹,却又不得不睹,几乎是尖声下令:“快救人!浇水扑沙!快呀……” 大旱三十年,水比命贵,白袍少年肯用珍贵的水来救人,实属难得,其实沙土也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连沙带水的效果更好,因为水是凉的,有镇痛之效。 破晓疼着龇牙咧嘴,面目扭曲,任凭沙水浇了一头一身,手中兀自攥紧春意。 他心中自嘲,自己真是引火烧身了,没想到火势蔓延得如此之快,自己来不及突围,已陷入火海之中,哪怕有先天之步,也难以全身而退。 当破晓的衣袍被烧着的时候,当时就想放弃了,干脆烧死自己,来个浴火重生,正好看看无邪的天女一诺到底是什么。 其实他也是想趁机偷懒,摆脱与扬州共存亡的艰巨任务,毕竟才入城不到半个时辰,他就经历了如此可怕的一战。 谁知破晓才烧了几下就受不了了,太疼了!剥皮刮骨、撕心裂肺般的疼痛,疼的他眼泪直流,瞬间被火烧干…… 他才知道,有时候想死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看来自己以后还是能不死就不死吧。 破晓只要想活,就一定能活,所以他一路趟过火海,跑了回来。 城头虽然没被火海波及,但高温燎烤难免,每个官兵都被烤得口干舌燥,看着那浇在破晓身上的清水,一个个蠕动喉咙。 其实破晓这情形,在懂伤的人眼里,已然没救了,就算暂时活下来,很快也会极其凄惨地死去,还不如一刀给他个痛快。 但没人劝阻白袍少年,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他们不为破晓做点什么,连再战的心都没了。 破晓忽然嘶声道:“够了,别浇水了!我没事!”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为之一振,这等江湖顶尖人物,说不定又什么秘密功法,可以自我疗伤,他说没事,就一定没事。 破晓几步来到白袍少年面前,大手一伸:“我的东西呢。” 如此之近,白袍少年不敢看他的惨状,手忙脚乱地从怀里捧出几样物件。 破晓立刻拿起一个白色小瓷瓶,从中倒出一粒肉骨丸,张口服下,在周围所有人无比震惊、难以置信的注视下,他浑身的烧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甚至那光光的头皮也长出了寸余黑发。 这个横空出世的少年,从他亮相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打破着官兵们的固有认知,施展着那些只在传说中耳闻的神奇本领,近仙,却又没跳出凡人的范畴,现在连他的药都是如此神奇。 有人低语:“仙药……” 也有人眼神火热地盯着那个小瓷瓶,没人敢动抢夺之心,但惊羡难以掩饰。 这片城头一时鸦雀无声,都在盯着破晓从一个濒死之人到完好如初的复原奇迹,除了城下依旧响着呼呼的火烧声。 白袍少年有点见识,没有像其他人那么失态,却忽然扭过脸去,声音发颤地叫了一声:“快拿件衣袍过来!” 原来破晓抖了抖身上的尘土,露出光滑结实的肌体,众目睽睽之下,未免不雅。 破晓无所谓,大家都是男人,看光了又怎样?妇人是不上战场的。 片刻之后,穿上绯红战袍、戴着头盔的破晓,俨然一个官兵,之所以戴头盔,是很不习惯自己那么少的头发。 他单脚踏在城头的垛口上,观察着下面的尸暴状况。 火势已然小了很多,只留下数不清的焦黑尸体仍在燃烧,黑色洪流退却了,只是暂时的,下一次的卷土重来又该怎么应对,破晓心中完全没谱。 无论是尸魃还是兽魃皆怕火,不过他刚才问了白袍少年,库存的火油已然不多,都不够灌满半条护城河。 唯一的好消息是,天色渐黑,尸魃再发起新的攻击,也是明天的事。 不知晚上的兽魃又是怎样的情形? 城头点起了火把,众官兵刚刚大胜的兴奋已然消退,正有序忙碌着,抢救伤员,补充矢石,清理战场…… “义士!少年义士在哪?”一个铿锵有力的苍老之声传来。 。 第95章 樊仁 破晓回头看去,一个身披盔甲、须发皆白、精神矍铄的老将军在一名副将和几名披甲侍卫的簇拥下,从城头的另一侧快步走来。 此处城头的众官兵纷纷躬身行礼,口称“大人”。 “阿爹。”正在参与抢救伤兵的白袍少年欣喜地迎上去。 谁知老将军脸一板:“战场之上无父子。” “大人……”白袍少年委委屈屈地行了一礼。 破晓眼皮带水地迎上前,双手抱拳:“草民破晓见过大人。” 老将军自是得悉了破晓的神勇事迹,满眼赏识,忙不迭以手相扶:“原来是破……晓义士,果然是少年英雄,勿须多礼!老夫扬州刺史樊仁。” 刺史乃一州最高长官,眼前的樊刺史便是扬州的主事者了。 如同其对破晓的称呼迟疑了一下,破晓对樊刺史的大名也有点讶异,樊仁——凡人也,这名字起的一言难尽呀,是自甘平凡,还是认清现实? 破晓想起一件重要之事,当即从怀里掏出那片小铁牌,向前一递:“大人可识得此物?” 樊刺史一见此牌,竟有些失态,“啊也”一声,眼露激动,当即将城防之职交于副将代掌,自己拉着破晓下了城,说是给他接风,显然有事相谈。 破晓见鬼师铁券果然有效,乐享其成,相比于自己打生打死的毛遂自荐,还是有人铺路最好。 当然,自己如果没有刚才的一番表现,樊刺史也未必对他器重,说到底,自身实力才是最好的通行证。 下城时走的是城墙内侧的漫坡道,可骑马上下城,乃战时运兵、运送粮草和武器的生命线。 在两名侍卫的守护下,破晓跟着樊刺史缓步而下,借着黄昏之光,庄园内部尽收眼底,房屋鳞次栉比,道路纵横,间有园林,好一个城中城。 不过也看到了不少流星坑和坍塌的房屋。 随着入夜,那烽火黑烟已然熄灭。 樊刺史坦诚以告,庄园名曰“锦昼”,取锦衣昼行之意,占地九百亩,大屋三千,楼宇百幢,在地动和流星雨中损坏约三分之一,但粮草相对充足,又拥有泉眼,目前藏兵五万,收纳百姓二十万。 而城中各处皆有积存,若是汇聚起来,可够几百万人存活数年。 而今扬州城破,大量百姓散落在外,难逃尸暴之劫。 今日庄园一战,堪称惨胜,兵员损失十分之一。 若能收拢各地残兵,防守有道,坚持数年不成问题。 但扬州若失,江南将无人耳。 破晓心中大致有数,跟林清儿的介绍差不多,对樊刺史肃然起敬,大旱三十年,还能经营出这一份巨大产业,无论是能力还是魄力,缺一不可。 他沿途看到屋舍之中有炊烟,有人声,有婴儿啼哭,街道上空无一人,秩序井然。 破晓闻到饭香,想到毁于火海的背囊,尤其是那一瓶辟谷丸,甚是肉痛。 他转念一想,扬州美食甲天下,自己便好好尝尝人间烟火吧。 樊刺史介绍更多庄园内部详情,破晓此前若是潜入,未必能了解过多情况。 可以看出樊刺史一人独大,不像鬼市三行首之间还有明争暗斗,倒省却后顾之忧。 如此边走边说,几人沿着主路直线,到了一座大堂前,匾额上书三个红漆大字——“锦昼堂”,两侧有貔貅石像,庄严肃穆,像是官衙所在地。 战时不开堂,他们从侧门而入,内有带刀衙役,提着灯笼警戒,有小厮上来帮樊刺史卸甲,官威不小。 破晓第一次见识到官场秩序,深以为然,如今是末世,比战时更危殆,若是不从严治下,早就乱了。 这老头绝对是个人物,可惜生不逢时。 樊刺史除了外甲,只穿锦袍,脚步轻松,顿时快起来,可谓老当益壮,一马当先,领着破晓来到一座楼前,上有“忘机”二字。 樊刺史轻叹一声:“余自幼向道,建此楼时取忘机,指望有日能忘却人间机巧,专心修道,可惜大势不饶人也。” 破晓心头一跳,这据守一方的老头竟是向道之人,难怪对鬼市铁券如此看重。 樊刺史转头吩咐两名侍卫:“你二人守在此处,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喏!”两卫领命。 进了楼内,破晓本以为有大鱼大肉享用的接风宴,连杯清茶也看不到,青砖铺地,几个蒲团耳。 樊刺史忽然改了称呼:“破晓道友,请坐。” 看着白胡子老头熟练地盘膝打坐,破晓迟疑了一下,也坐了下去。 樊刺史眼露向往:“我早知有个鬼市是仙师所创,也见过鬼社的使者,心想这般天下大乱、人族危亡关头,仙师该出山了。不知破晓道友什么境界?” 破晓见老头如此坦诚,也不忍心诓他,老老实实道:“小人……我刚刚炼气入门。” 樊刺史“哦”了一声,微微失望,又期翼地追问:“可是大队仙师随后就到?” 破晓心想你要更失望了,轻轻摇头:“修仙者不得干预凡间事,鬼社已然解散,最后一道令,人间的所有修仙者即日起完全退出人世纷争……” “啊?竟然这样……樊刺史身子一震,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几分,喃喃道,“难道你们坐视人族灭亡吗?” 不是你们,是他们! 破晓不忍见老头丧失斗志,干咳一声,也改了称呼:“樊道友,也不尽然。鬼社解散前,派出三名擂手与天下三城共存亡,我便是其一。” 樊刺史的眼睛亮了一下:“另外两城是……” 破晓如实相告:“京城和海州!” 樊刺史的精神一振,显然天下大势了然于胸:“保存龙气之城,人族便有头。保住气运之城,人族便不灭。好手笔、好手笔呀!不知另外两位道友是何境界?” 破晓苦笑:“没有境界,皆是凡人。我无仙根,亦是凡人。樊仁道友,你我也凡人也。” 此话一语双关,又说不出的苦涩。 一老一小相视苦笑,心意相通,世间向道者何其千万,成就大道者百万中无一。 两人笑着笑着,又不约而同地生出豪迈之气,樊刺史哈哈大笑:“凡人又如何?人族先祖当年环境何等恶劣,比现今有过之而无不及,更没有任何根基,不是照样为我等后辈开辟了这方世界?而今纵使天灾接踵,妖孽横行,但我人族精英犹存,如小友这般少年英雄,敢斗天斗地。我虽老,亦能指点江山。你我携手,这人间烟火,谁敢熄灭?” 。 第96章 星辰 好一个“人间烟火,谁敢熄灭”! 破晓听得热血沸腾,眼露崇敬,这才是真正的向道者,心怀苍生,救民水火,亦朗声大笑:“樊道友说的好,这满天星辰,谁又能遮蔽?” “满天星辰?”樊刺史好似被唤起了什么记忆,发现宝贝似的,重新打量着破晓。 “阿爹,谁叫我名字?”门口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白袍少年轻盈地走进来,显露出跟战场上截然不同的跳脱之气,一屁股坐在一老一小之间的蒲团上。 樊刺史一扫颓唐之气,笑道:“星辰,你不是很想求仙问道吗?眼前便有一位仙师。” 原来白袍少年叫星辰,破晓随口一句,歪打正着,这名字不错,星辰大海,比他爹的名字大气多了。 “仙师?他?”星辰眼露怀疑,自家可是亲眼看到破晓的临阵表现,固然是顶尖高手,但跟自家想象的仙师不太一样。 “哦……我不算。”破晓尴尬地挠挠头,自觉才半只脚踏上了仙道,哪配称仙师。 “星辰不可无礼。”樊刺史喝斥一声,转向破晓,“小友,这是我独女樊星辰,年方十五,虽无仙根,然自幼道心明慧,可惜困在扬州城,一直未遇良师,你若不嫌弃,收她为徒,也算了却我一桩心事。” 小女?收徒?破晓的脑筋有点跟不上趟,哪想到这跳脱少年竟是女扮男装。 “阿爹,他才多大?”星辰对这个师傅明显看不上。 “我十六。”破晓赶紧说。 “不分长幼,达者为师。”樊刺史一句话封住二人。 “他能教我啥?”星辰还想挑刺。 “孤身以救天下,虽千万人吾往矣!这还不够?”樊刺史瞪向爱女。 这是我吗?破晓感觉说的不是自己,但自己好像又这么做了。 星辰哑口无言,或许其父自幼的教导便是以天下为念,又看了破晓几眼,忽然双臂伏地,对着他“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徒儿星辰拜见师傅。” 破晓完全反应不过来,就被人行了大礼,忙求饶地看向樊刺史:“樊道友,使不得,我才炼气入门,如何教授令爱,岂不是误人子弟。” 樊刺史手捻白须,甚是满意,不给破晓拒绝的机会:“小友谦虚了,以无仙根之资登堂入室,乃是我亿万凡人之翘楚,如此大毅力、大机缘、大气运者,他日必成大道,小女到你门下,前途不可限量。” 破晓被说的甚是脸红,却见星辰一直伏地不起,似乎赖上他了,一时竟拿这父女俩毫无办法。 却听得樊刺史又缓缓说出一番话来,教他再无法推脱:“大旱十五年,小女刚刚降生,贱内难产而逝,有方士游历到此,给襁褓中的小女批了一卦:此女明慧,星辰满天;大道赤子,可为明师。是以取名星辰。” 破晓对卜卦向来无感,但这卦却恁古怪,满天星辰确是自己无心之言,而明师则暗合了自己的姓氏。 尤其那个“大道赤子”更令他为之一震,算起来,无邪说“人间赤子”,林清儿说“赤子冰心”,这是第三个提及赤子,世间真有未卜先知之人? 自是有的,比如那什么天机子。 破晓第一次正视“赤子”之词,下意识发问:“何为赤子?” 本以为樊刺史会引经据典,来一番长篇大论,但他只简短了说了七个字:“心之所向皆为光。” 破晓当然知道这句话的意义,但他却想到了这句话对自己独有的寓意,无邪有光热之能,自己心中只有无邪,可不是心之所向皆为光! 似乎冥冥之中,自己和小妮子真有师徒之缘。 再则,这父女二人便是扬州城的当家人,自己做了星辰师傅,以后行事就方便了,对守城大大有利,何乐不为?罢罢,就收下这个便宜徒儿吧。 破晓当下再无话说,毕竟第一次为人师,不知具体礼节,只好干咳一声:“星辰起来吧。” 这便是默认了。 “多谢师傅。”星辰这才喜滋滋地重新坐好,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破晓,盯的他有点发毛,又有点脸红,毕竟是个才小自己一岁的小妮子。 樊刺史则一脸欣慰地起身,快步转过一个屏风,又很快折返,手里多了一个玉匣,重新坐下,郑重其事地将玉匣放在破晓面前:“小女得遇明师,幸甚。这时我多年积存,作为小女的拜师礼。人间灵气贫瘠,即便扬州富甲天下,我也才勉力收集十余枚上品灵石,还请小友笑纳。” 星辰小嘴一撇:“我平日想看一眼阿爹都不舍得,现在倒好,一股脑都给了师傅。” 灵石?破晓眼前一亮,记得小娘皮提过灵石,而无邪的记忆幻境中也出现过灵石,好像是修仙者专用的货币,可买卖修仙物资,也可以补充法力,还能维持法阵等等,可谓一物多用,对于财迷心的破晓来说,自是喜不自胜地笑纳了,哪管徒儿的幽怨之言。 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玉匣,眼前一亮,里面装着十余颗晶莹透亮的玉石,垫以白绸,大小不一、形状各异,但统一散发着淡淡的光晕,不像是烛光的反射,而是自带的。 他忍不住拿起两枚放在手心观赏,叮叮几声,手感清凉圆润,自己的丹田好像受到吸引,蠢蠢欲动。 樊刺史见状,忙提醒:“小友不可行气吸引,无仙根者即便吸收灵石法力,也无以储存,徒浪费耳。” 破晓才知其中因由,悻悻地放回玉匣,自己少了一般用途,不好意思道:“樊道友,我是第一次接触灵石,不知其使用之要,井底之蛙,见笑见笑。” 还真是的,在无邪多少世的记忆幻境中,基本上都是人间,极少接触灵石,所以破晓对修仙界的认知几乎是一片空白。 “小友不可妄自菲薄。”樊刺史正色道,“小友以凡人之资,小小年纪便炼气入门,自是见一山才爬一山,管他山外有山,此乃大智慧也。” 破晓哪想到自己的见步行步到了老头嘴里,就变成了大智慧,小脸一红:“樊道友谬赞了,我不过目光短浅耳,不知灵石的品级有何说法?” 樊刺史虽未入道,但坐在这个位置上,自是见多识广,也乐的当一回人师:“灵石分上中下三品,另有极品灵石,可遇不可求……” 樊刺史尚未讲完,城头忽传号角之声,星辰刷地站起来:“兽魃来袭!” 。 第97章 还礼 破晓脸色一变,跟着站起:“我们去城头。” 樊刺史却十分淡定:“小友不用担心,我去便可,区区兽魃,以火驱之。星辰,陪你师傅在庄园内走走,熟悉情况,以备不虞。” 看着樊刺史匆匆离去的背影,破晓一时不知所措,忘机楼内只留下一对年龄相差仅一岁的男师女徒,大眼瞪小眼,气氛有点尴尬。 父亲离开了,星辰的表情一下子松弛起来:“师傅,这灵石有点沉,要不要徒儿帮你保管?” “不用。”破晓立刻嗅出了一丝阴谋的气息,忙想将手中的玉匣塞进怀中,却发现有点大,也确实有点沉,勉强能塞,但多有不便。 可惜背囊毁于大火,再则,现在自己要参与守城,轻装上阵最好。 破晓想了想,便从怀里掏出林清儿临别所赠的锦袋,打开玉匣,在女徒弟眼馋的目光中,将那十余枚上品灵石跟百粒残次肉骨丸放在一起,刚好够装,这才满意地塞回怀里,将空玉匣往前一送:“这个为师送与你。” 星辰两眼瞪大,不可思议道:“这不是买椟还珠的反版,师傅拿我当小孩子?” 破晓见哄不过,便讪讪地放下空玉匣,摆出师傅的架子:“你爹让你带我熟悉庄园情况,还不头前带路。” 两人出了忘机楼,有护卫打算跟随,却被星辰一瞪眼:“你有我师傅厉害?” 破晓挠挠头,难道自己这个师傅还兼保镖,樊老头打的好算盘呀,万一城破,有自己保护他爱女,自然无事,等于找了一条好退路。 锦昼庄园内,灯火通明,却看不到一个路人,只有几队军卒举着火把沿街巡逻,盖非常时期,宵禁耳。 点灯虽然耗油,却可以防止兽魃潜入。 而四面城头皆火光大炽,显然在驱赶兽魃。 巡兵见到两个少年徜徉而来,自要上前盘查,到了近前看清了,皆躬身行礼:“参见少将军。” “免礼,此乃吾师破晓!”星辰每次见到巡兵的第一件事是介绍破晓,还向新师傅拱手以示尊敬,唯恐别人不知道似的。 这些巡兵虽然未见过破晓,但他的大名和神勇事迹短短时间内已传遍庄园,是以每个军卒皆目露崇敬:“见过破晓教头!” 教头?破晓没想到自己又多了一个新称谓,所谓教头,乃军中传艺之人,地位尊崇,但无实权。 不用说,这是樊刺史给他的新职务,既当星辰的师傅,又当扬州官军的师傅,这也让他出入军中有了正当的理由,倒是正中下怀。 姜还是老的辣呀,破晓才进入庄园不到一个时辰,便被樊刺史推到了一个自己也没想到的位置,所谓非常时行非常事,果然是独据一方的魁首。 “尔等务必小心!”星辰俨然夜间巡查,表情严肃,每见一队巡兵皆叮咛一番,然后一本正经地向破晓介绍附近的建筑和军事部署。 待巡兵远去,左右无人之时,她立刻转了性子,笑嘻嘻问:“师傅,你可会飞?” “不会。” “师傅,你可会御剑杀敌。” “不会。” “师傅,你可会画符炼丹?” “不会。” “师傅,那你会什么?” 破晓不胜其烦,眼睛一瞪:“为师会打屁股!” 星辰吓得一吐舌头,跑远了,很快又凑了过来,涎着脸:“师傅,你那恢复伤势的仙药,可否赐给徒儿一粒?” 破晓很干脆地回复:“不赐,若你是也伤成为师那般,自然会给你服一粒。” 这是他的真心话,关系身家性命的东西,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若是亲近之人需要,他自然也不会吝啬。 他现在手中尚余四粒正品肉骨丸,那便是四次生的机会,能答应给星辰一粒,自认是莫大的恩赐了。 谁知星辰却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忽然脸一红:“师傅为老不尊,不知羞。” 破晓一呆,尚不知自己哪里为老不尊了,又哪里不知羞了,明明给了这个便宜徒弟一个生的承诺,虽然比不上无邪的天女一诺,但自己的破晓一诺也是很珍贵的好不好? 他见星辰的目光在自己的身上逡梭,忽然醒悟过来,自己的烧伤可是烧光了全身衣物,复原后全身赤条条的,难怪女徒弟误会了。 破晓忙干咳一声:“徒儿,为师是说你伤得像为师那般严重,可没有其他意思。再说为师也不大,自然说不上为老不尊。” 星辰小嘴一噘:“哼,早知你让我保管那几样物件时,我昧上一两粒,你又拿我如何?” 破晓苦笑,自己真拿这个便宜徒弟没办法,不过为了扬州的守城大计,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 星辰很快又打起了新主意:“师傅,你那龙步简直独步天下,可否教徒儿?” 破晓倒是很想教,便问:“你可谓打坐炼气。” 星辰歪着脑袋想一想:“算会吧。” 破晓皱眉:“啥叫算会?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星辰一脸委屈:“家里倒是有好多道书,阿爹准我看,不许我练,说是凡间道书,练了也没打出息,还会误入歧途。等他寻到仙家功法,再练不迟。结果我等黄了脸,也没等到,便偷偷练习了几本,也能意守丹田,行气周天。 “哦?多久行气一周天?”破晓相当讶异,小妮子居然能行气周天了,自己当初可是费了好一番工夫,最后在林清儿的提点下,才实现行气一周天,由此激发了先天本能。 星辰回复:“师傅,我勉强一天行气一周天,但总是不顺畅,断断续续,好像哪里堵了一般。” 破晓一听,差的太远了,便道:“这龙步我也教不了。” 星辰的资质跟他一样,都是无仙根,但他可是吃了药行首的洗经伐脉丸,行气周天大大提速,又经过跟银狼的一战,这才激发了先天之步,也就是民间传说的龙步。 问题是,他上哪去找洗经伐脉丸? 星辰为之气结,一跺脚:“破师傅,这也不会,那也不教,那你到底能教徒儿什么?” 嘿!被称呼都改了,咋听的这么别扭。 破晓被女徒弟这一说,也觉自己太过了,收了樊刺史的贵重大礼,让自己当他爱女的师傅,又给了高位,而自己除了匹夫之勇外,对扬州好像并无太大的贡献。 接下来的守城还要依靠这父女俩呢,可惜背囊毁了,否则那瓶辟谷丸送给小妮子,也算一份厚礼。 现在自己身上这几样物件……他忽然眼睛一亮,笑呵呵地掏出一个油纸包:“这是为师修炼的《太清功》,你拿回去好好研读,有不解之处尽管问我。只要学透了,龙步手到擒来。” 这本《太清功》破晓早已背熟,之所以一直随身携带,因为他觉得有纪念意义,加上书薄易携,是以没有丢下。 星辰大喜,劈手抢过来:“多谢恩师,徒儿就说你一定有好东西,就当拜师礼的还礼了。” 破晓一呆,还有还礼,看来自己对修仙习俗确实了解太少。 说话间,师徒俩来到了一处热闹所在。 。 第98章 知遇 破晓看着那排灯影憧憧、叮铛作响的房屋,不免好奇:“徒儿,那里在作甚?” 星辰知无不答:“那是军器坊,连夜赶造箭矢等军械。” 破晓立刻来了兴趣:“带为师去观摩一二。” 好大的军器作坊,守卫森严,内部大小炉室足有十数间,诸多匠人正有条不紊地忙活。 但见炉火熊熊,热气蒸蒸,匠人仅穿短裤,星辰却熟视无睹,似乎常来视察。 军器作坊主要分为单兵坊、弓坊和甲具坊。 现在最忙的是弓坊,因为箭矢在尸暴战场上消耗极大,需要随时补充。 但见一支支新鲜出炉的箭镞趁着没有完全冷却,由匠人飞快地嵌入竹制箭杆,再经冷水一过,便牢牢地结合,再装上尾羽,便成品了。 巨箭也是大致如此,不过工艺相对复杂些。 还有一些三弓子母弩被送过来修缮,其形巨大,仅开弦就需数十人绞索之力,难怪威力惊人。 破晓对弓箭多有青睐,此番才第一次摸到真物,忍不住在弓坊的靶场试射了一番。 他带上鹿角扳指,有些笨拙地左手握住弓臂,右手搭箭上弦,借着火把的光亮,看着百步之外的靶子,瞄了好一会,才开弦放箭,“嗖”的一声,射偏了,箭都不知飞哪去了。 还好身边只有女徒弟一人,否则这个新任教头就丢脸了。 在旁观瞻师傅箭术的星辰没想到破晓是个生手,强忍笑意,自己也拿了一张女弓。 之所以分男弓女弓,是弓力不同,因为男女臂力有别,开弓满月方能射。 星辰有意卖弄,取出三支箭,两支咬在口中,一支搭在弦上,对着箭靶,箭头一仰,居然瞄也不瞄,拉弓就射,一箭刚离弦,另一箭已上弦,如此一气儿射出三箭。 破晓看着三枝羽箭呈品状钉在靶上,张口结舌,没想到自己这个便宜徒弟竟然是个神射手,难怪那些官兵挺服她的,并非全靠爹。 星辰放下弓箭,微微自得地问:“师傅,徒儿这一手弓术如何?” 破晓回过神来,大赞:“高手,真高手也,赶紧教教为师。” 星辰也没想到师傅这般屈尊求教,这算哪门子事,师傅还没教徒弟,徒弟倒先教起师傅来,忍不住又来了一句:“师傅好不知羞。” 破晓就这个好处,比我强者皆是吾师,管他是谁,摇头晃脑道:“三人行,必有吾师,古人诚不欺我。” 星辰嘴里这般说,还是悉心传授射箭的诀窍,毕竟太清功还要仰仗这个破师傅提点。 破晓的悟性不差,在射偏了几次之后,就能中靶了,最后一箭碰巧射中了靶心,当下志得意满,收手离去。 至于其他单兵坊、甲具坊,不看也罢。 破晓对兵器的理解是,越简单越好,越复杂的兵器越难使,反而限制了人的发挥。 一如他的白打和刀法,毫无招式,全凭心意和临敌反应,加上他的龙步,如今近乎人间无敌,正应了林清儿的一句“大道至简”。 师徒俩出了军器作坊,这一路下来,星辰对破晓熟络了很多,也敢调侃这比自己仅大一岁的师傅来。 第一次当师傅的破晓,也不知啥尊师重道的礼节,觉得这般相处挺好,亦师亦友,省的拘谨。 两人不多时到了主街尽头,破晓忽然隐隐听得哀嚎之声,更嗅到了一丝血腥之气,便问:“那是什么所在?” 星辰一反刚才的跳脱,目露不忍:“是医馆,伤兵皆在此治疗,三十年大旱,野外草药几乎采不到,全靠自己培育,数量、品种皆有限,很多伤兵不治而死。” 破晓心念一动:“带为师去看看。” 星辰不想见到部属惨状,很不情愿地带破晓进了医馆。 但见几间大屋内,烛光惨淡,至少躺了数百伤卒,大多是尸魃的抓伤、咬伤,有的伤及肺腑,有的露出骨头,其状甚惨,便是士卒坚强,但也难忍剧痛,忍不住呻吟出声。 尤其那些伤势最重者,几乎就是等死,连麻沸散都用不上,因为要把珍贵的药留给还能存活的同袍。 几名医师来回忙碌,颇有些焦头烂额,也无人搭理破晓师徒。 有些伤轻的军卒见到星辰,皆勉力行礼:“参见少将军。” 星辰两眼含泪,只是连连点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破晓看了一圈,心中大致有数,到了内堂,让星辰召来医馆主事,请他详细介绍了伤兵情况。 破晓又问星辰:“这些伤卒你都知晓根底。” 星辰不解师傅用意,还是点点头:“大致晓得。” 破晓这才道明用意:“如此,你跟主事挑五十名伤势最重、四肢健全、武艺较高者,集中到一间房,我来治!” 主事诧异:“破晓教头,你也懂医?” 破晓摇摇头:“我不懂医,但我有药,此事须保密,因为我的药数量极其有限。” 星辰双眼放光,自是想到了师傅的仙药,大喜道:“主事,我们快去挑人!” 大约半个时辰后,一间小屋内,地铺上济济一堂,躺满了伤口触目惊心的伤卒,他们原本皆是等死之人,此刻却强忍痛苦,目露希望,因为听说少将军的师傅——破晓教头要来治疗他们。 此时庄园内已有传言,破晓乃仙师弟子,出山救世,此番要与扬州共存亡。 仙师弟子这个说法好,说明破晓还是凡人,但背景强大,未来也可能变成仙师。 总之,极大鼓舞了在连场天灾和尸暴肆虐下近乎绝望的扬州军民。 不用说,这个传言又是樊刺史推波助澜传出的,毕竟,士气比战力更重要,士气高昂,甚至能爆发出几倍的战力。 不得不承认,破晓的出现很及时,而樊刺史的知人善用,才是决定性的。 在一道道期翼的目光中,星辰陪着破晓出现了,两人的表情都有点严肃,因为破晓告诉星辰,他治疗这些伤兵是有代价的,需要他们为自己效死力,也就是说,我救你一命,你的命就归我了。 星辰没想到师傅才来半日,就想建立自己的私军,大敌当前,最怕分权,是以专门派人请示了父亲。 樊刺史只回了四字:“多多益善。” 那意思是,你破晓若是有本事,就收纳更多的私兵。 破晓仅有百粒残次肉骨丸,哪有本事招纳更多,对樊老头的信任更有知遇之感。 说到底,他的私兵还不是为保卫扬州而战? 破晓一脸沉着,背着双手,站到了众伤卒面前,并不高大的身形站的笔直,竟有一丝大将之风。 。 第99章 主公 星辰在身后看着两腿微微打战的师傅,心中好笑,果然是小道士下山,没见过世面。 破晓一如每次打擂前的紧张,但他有个好处,一登上擂台就恢复正常了,那么此刻的擂台在哪?很快就知道了。 当他看着那一双双渴望拯救的双眼,将事先打好的腹稿说出口的时候,他的双腿立刻不抖了:“我叫破晓,寓意破除黑暗,走向光明!” 谁也不知道他起这名字的初心是破晓时分最安全,他只想苟活在黑暗中一处安全的角落。 但因为一个女孩,他赋予了这个名字新的寓意,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按樊老头的话讲——“心之所向皆为光!”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无邪,不是天真无邪,而是希望这个人间永无邪恶和黑暗,难怪她是光和热的化身。 不知怎地,破晓一下子就想通了无邪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这才是“人间有赤子,愿我心无邪”的正解啊。 至于什么“赤子冰心”、“大道赤子”,都是小道耳。 破晓真没想到自己的第一句话,让自己有了顿悟之感。 而周围的伤卒则纷纷回应:“见过教头……见过仙师……” 显然,他的事迹连医馆也传遍了。 破晓双目如电,蓦地一声大喝:“尔等都已死过一次了,现在,我要你们再为我死一次,能否?” 众伤卒精神一振,既然能再死一次,岂不是先要活过来,真的有救了,几乎忘记了伤痛,齐声应道:“能!” “好!那便一个个张开嘴来!”破晓满意地接下了这些伤卒的效忠。 星辰愣愣地看着师傅走向众伤卒,这便讲完了?还以为像阿爹一样长篇大论呢。 而这些伤卒也就如此轻易地投效师傅了?这般简单? 破晓哪晓得身后女徒弟的心里话,从怀里取出一个锦袋,从最近的伤卒开始,依次取出一粒残次肉骨丸,一一亲手塞进他们的嘴里。 这等救命之药,他可不想假于人手。 所有伤卒都鸦雀无声,屏住呼吸,等待奇迹的降临。 当破晓喂了一半伤卒的时候,第一个吃药的伤卒惊喜地叫起来:“小的好了……小的好了……” 接着更多的伤卒叫起来:“好了好了……真的好了……哈哈哈……” 有人惊喜狂呼,有人喜极而泣,这般再活一次的滋味,一般人是无法想象的,他们对破晓的感恩戴德之心,也是誓死以报的。 星辰一直紧张地看着伤卒的情况,因为破晓提前告诉她那药是残次品。 当她看到那些恐怖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速愈合,虽然比师傅愈合的速度慢,但依然远超人间所有的药效。 最后,几乎每一个伤卒都复原了,但吓人的伤疤犹在,不像破晓,浑身的肌肤恢复的婴儿也似。 为什么说惊呼呢,因为有一个伤卒在同袍的欢呼声中,乐极生悲,还没来得及吃破晓的药,就提前咽气了。 肉骨丸可以肉白骨,却不能活死人,这个伤卒的运气不好,倒在光明的前夜,但至少,他是带着微笑和希望离开这个世界,也是一种幸运吧。 破晓站在那唯一的逝者面前,心中涌起一丝愧疚,要是自己将药丸分派人手发下去,甚至让星辰和自己两头分发,这个伤卒都不会死。 这就是生命的脆弱,自己要吸取教训,以后不要事事亲为,否则反而会误事。 他转身看向四十九名站起来的生龙活虎的军卒,对女徒弟吩咐一声:“让他们换新袍,领兵器,吃饱饭,一炷香后,校场点兵!” 星辰没想到师傅如此雷厉风行,甚合己意,脆声应道:“喏!” 庄园小校场内,火把熊熊,旌旗猎猎,破晓和星辰站在中间的点兵台上,扫视着台下重获新生、焕然一新的军卒,皆绯红战袍,手持各种长短兵器,整齐列为五队,于寒风中精神抖擞,齐刷刷仰望台上之人,也就是他们将要效死力的新主公。 破晓很满意这帮私兵的军容,谁能想到他们在一炷香之前,还都是垂死之人。 但他要将他们变成保卫扬州的一把利刃,还需要打磨。而自己,就是他们的磨刀石。 破晓学着鬼市说书人的口吻,发出了第一道令:“儿郎们,给我报上名来!” 边上的星辰忍不住想笑,师傅这是跟哪学的点兵? 好在下面的军卒没笑,给足了新主公的面子,一个个声如洪钟…… “广陵阳澄湖人氏——李大!” “扬州施家庄人氏——施福贵!” “江都烟花里人氏——柳全!” “泰安……” “金陵……” 破晓看着一张张棱角分明的面孔,依稀记住了他们的名字,接着发出了第二道令:“依次上前,跟我对练!我不用术法,只凭凡间武艺。” 这话说的有深意,他哪有术法,但庄园上下都知他是仙师弟子,这股信心可不能堕了。 破晓说着,抽出春意,来到第一队之前。 为首之人名叫李大,使一杆长戟,上前几步,拉开架势。 破晓肃然:“我便是你之死敌,不可留手!” 李大也知要在新主公面前好好表现,当即一声大喝,挥戟戳来。 破晓春意一挥,借着火把的反光耀了李大的眼,跟着错身上前,刀已架在李大的脖子上,沉声道:“你又死了一次,下一个!” 李大面色难看,没想到自己竟不是新主公一合之敌,偏偏输的不服气、不甘心,因为他的好多杀招都未及使出,而破晓则用了偷机之法。 其余军卒面面相觑,皆是百战之士,自然看出了门道。 第二个军卒施福贵上前,手握大枪,他学聪明了,战到了向光之处,让破晓无以借光。 破晓发令:“开练。” 施福贵弓步分腿,大枪一抖,舞出一朵枪花,恰似梅花点点,直点破晓全身。 “来的好!”破晓足尖一挑,一块石子飞起,正中施福贵的膝盖。 那石子的力道不轻不重,却激起了施福贵相当大的反应,腿一弹,立足不稳,一个踉跄,又被破晓的刀架在脖子上,还是偷机之法。 众卒再次相顾哑然,新主公的打法不合常理,偏偏一招制敌,邪了。 破晓有些失望:“你也死了一次,下一个。” 施福贵忍不住分辩:“主公,战场上有膝甲护腿,这一招不好使。” 破晓还未说话,台上的星辰却忍不住了,小脸一寒:“输了就是输了,没有理由,下去,别给我丢人。” 施福贵垂头丧气地归列,第三个军卒提刀上前。 。 第100章 神兵 四十九名军卒,无一挺过破晓的一招。 不是他们太弱,而是他太强。 破晓或是诡打、或是巧打、或是硬打,其实没有任何招式,就是一招制敌。 开始军卒还认为新主公是偷机,但很快一个个心服口服。 就算是偷机,你若是一直偷机成功,那便是真本事了。 何况破晓还硬碰硬地直接打飞了十几个军卒的兵器。 破晓开始是有点失望,因为这帮手下无一激发他的先天本能,也就是无一能威胁他的生命。 后来一想,不是他们未尽全力,而是他们打法的局限,官兵的训练是阵上杀敌,杀的是人,武是杀人技。 而且他们各自的兵器,杀人无妨,若是杀尸魃,就有短处了。 比如长兵器,要拉开距离才能发挥威力,偏偏尸魃最喜近身缠斗。 破晓是从尸魃堆中杀出来的,深知尸魃和人的最大区别是几无痛感,真正的悍不畏死,对付尸魃,使用的招式和兵器越简单越好。 跟手下对练完毕,破晓转身回到点兵台,台上观战的女徒弟一脸崇拜地看着他,原来这位破师傅的刀法这么强,已经是无招胜有招、出手便是招的化境了。 破晓将春意递给星辰:“库房里有这般的刀吗?没有的话让军器坊打个五十把连夜送来,我的破晓营休息一个半时辰,刀来后继续操练。” 时间不等人,尸暴天亮就会卷土重来,但愿自己能将这帮手下打造成春意这般的利刃,如臂使指,五十成营,名曰破晓。 “得令。”星辰很自觉地当了破晓营的副将,传令众卒下去休息。 接着,师徒俩又返回了军器作坊,直奔单兵坊,去挑刀。 库头领着两人来到刀库,点亮灯烛,但见一柄柄各式刀器分门别类,整齐排放,寒光闪闪。 破晓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刀,有如孩童见到了喜欢的玩物,忍不住一一拿起比划,手刀、偃月刀、屈刀、笔刀、掉刀、戟刀、凤嘴刀、朴刀等等,应有尽有。 可惜一圈看下来,竟无一跟春意相近者,师徒俩只好来到炉室,唤来一资深匠人,让他看看春意,准备起模,连夜锻造。 那匠人一看春意制式便微哂:“此刀乃民间所用,不入武库,打造不难,不过杀伤力哪及刀库中的官刀。” 破晓见匠人瞧不起春意,便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故意手指在刀口一摸:“它也不锋利,不过……” 他转身进了一间炉室,热浪扑面,二话不说,将春意塞进一个烧的极旺的炉口,直接将匠人和星辰看傻眼了,这是啥操作? 破晓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手中的春意好似发出欢快的笑声,小孩子的笑声,他下意识回头看看星辰和匠人,见他俩正盯着自己的举动,好似没听到啥。 星辰忍不住提醒:“师傅,当心你的手。” 破晓微微一笑,示意无事。 春意注入灵气后,刀身如烙铁,刀柄却在可承受的热力之内。 果不其然,刀身很快烧红,破晓握刀的手依旧稳稳当当,春意似乎笑个不停,但笑声显然只有破晓听到。 而原本通红的火炉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暗下来,片刻之后,暗淡无光,只有春意在一片暗红中熠熠生辉,红的发亮。 身后的星辰和匠人相顾骇然。 破晓感觉春意似乎还有渴望,好像饥渴之人喝水没喝够一般,当即抽出春意,来到下一口火炉,将它塞进炉口,果然笑声更欢,很快,此炉也暗淡下来,唯有春意更红。 破晓依稀猜到,春意除了吸收灵气化为热力之外,也可直接吸收热力。 他又记起昨日尸暴火海,自己握刀的手好像是全身唯一未被烧伤的地方,可惜自己不会运用这股力量,否则极可能在火海中也安然无恙。 不管怎么说,又发现了春意的一个小秘密,可恶的小娘皮竟没告知自己。 感觉春意还没够,破晓抽出它,又转向第三口火炉,匠人一看急眼了,连忙从后拉住破晓的衣角:“教头、仙师大人,手下留情……锻炉起之不易,快速冷却便毁了此炉。” “哦,还有此事?”破晓当即止步,自己是来求人的,可不是来破坏的,忙笑道,“我真不知,造次了,匠工莫怪。” 他再看向手中的春意,依然红的发亮,却再无任何声音,好像真是自己的错觉,不过从亮度看,热力远超自己平日注入灵气之效,按林清儿的话:绝对的高温可以融化万物。 此刻的春意当然还达不到那般层次,但锋利一定远超平日,验证一下便知。 破晓把目光转向边上刚出炉的一排兵器,相中了一柄大铁锥,便上前一刀,冬瓜般的铁锥顿时分为两半,兀自嘶嘶冒烟。 他心中吃了一吓,没想到锋利如斯。 边上两人俱看呆了,匠人喃喃道:“神兵,想不到小人锻造了一辈子,终于有幸看到了神兵,不知它是如何锻造而成?” 星辰暗中撇嘴,这小气的师傅看似身无长物,偏偏身边的几样物件皆是宝,转念一想,有一件宝到了自家手上,还有啥不满意的? 破晓对匠人也不隐瞒,将林清儿的话复述一遍:“此刀本是凡刀,融入天外陨铁重新锻造,又在极品温泉中温养半年,便成了。” 匠人的眼睛一亮:“极品温泉没有,不过天外陨铁嘛,以前倒是极其稀罕,但昨日流星雨下了半日,我等在庄园内也收集了不少,以此锻刀,即便比不得神兵,也比一般凡刀强。” 破晓大喜:“那便有劳匠工了。” 当下起模,偏偏春意赤红不退,吸收两炉热力的灵器之效似乎远比注入灵气的时间长。 破晓心想,若是以后战斗之时,身边备个火炉,那岂不是省时省力? 为了赶工,他也没时间计时了,便将春意插入冷却的水缸中,谁知一插进去,满缸水便沸腾起来,咕嘟咕嘟,蒸汽直冒,片刻工夫,水缸裂开几片,地面兀自是干的,全数挥发了。 这一下,连破晓都看愣了。 如此一连用了五缸水,春意才冷却下来,可把边上的匠人心疼的,大旱之年的水太金贵了,这把神兵真是不知人间疾苦呀。 。 第101章 春光 春意起模完毕,师徒俩这才空闲下来,返回忘机楼。 但见城头火光如昼,并无太大动静,显然兽魃并未形成尸暴那般的威胁,破晓也就不去城头帮忙了。 忘机楼内,师徒俩刚在蒲团坐下,一个小厮就提了一个做工精致的红漆食屉进来,恭恭敬敬道:“少将军、教头,这是厨房做的宵夜。” 府中皆知星辰的规矩,着男装时须喊“少将军”。 “放下吧。”星辰大咧咧地吩咐,待小厮走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放在地面的食屉,“忙了一宿,真是又累又饿。师傅,你已炼气入门,自是不沾人间烟火。徒儿便不客气了。” 破晓拿眼一瞟,但见打开的四格屉盒中,盛着四样色美味香的菜肴,只认得其中一样是红烧狮子头,兀自热气腾腾,顿时食指大动。 既然辟谷丸丢了,虽然现在不饿,这人间烟火早晚要沾,晚沾不如早沾,他遂干咳一声:“徒儿,虽说修仙讲究服气辟谷,但也须红尘历练。为师早就听闻扬州美食甲天下,便历练一二,浅尝辄止。” 也就百息工夫,星辰看着一扫而空,连汤汁都不剩的食屉,惊得张大了小嘴:“师傅,你叫这历练一二、浅尝辄止?” 她不知破晓乃是拾荒者出身,那胃可是填不饱的。 破晓抹抹嘴:“那狮子头不错,下次多做两只。” 星辰心中鄙夷:这破师傅分明是饿死鬼投胎,跟徒弟抢食吃。 好在破晓的一句话就让她转嗔为喜:“徒儿,趁着还有时间,我教你太清功。” 破晓一教之下,才知樊老头说爱女道心明慧毫无夸张,星辰原本有自学的底子,此番初练太清功,意守丹田一蹴而就,接着行气经脉也畅行无阻,可惜时辰已到,来不及一周天,便匆匆收功。 破晓一问她行气所至位置,居然已到了三分之一周天,照这趋势,应是三个时辰一周天,也就是半日一周天。 想当日,自己得了林清儿的提点,又辛辛苦苦练了数日,才勉强半日一周天。 哪想到这个便宜徒弟初学乍练,已然如此进度,照此下去,岂不是不用药行首的洗经伐脉丸,也能炼气入门? 真真人比人,气煞人。 星辰意犹未尽,感觉甚好,喜滋滋问:“师傅,你看徒儿悟性如何?” 破晓含糊一声:“尚可、尚可。” 破晓时分,破晓营再度在小校场集结。 四十九名军卒虽然才休息一个半时辰,但一个个精神饱满,充满了朝气。 毕竟,主公才十六岁,这种少年的精气神是可以传染的。 军器坊送来了两口大箱子,满满当当装了一百把春光,没错,按春意为模锻造的短刀,被破晓命名为“春光”,自是跟小娘皮一脉相承。 害的星辰又在暗中嘀咕师傅为老不尊,起了这等低俗之名。 破晓则振振有词地解释:“寓意此刀一出,春回大地,光满人间耳,徒儿万不可想歪了。” 至于原本要五十把,军器坊缘何造了一百把?因为加了陨铁,开炉不易,是以多造了一倍,再想多要便没有了。 破晓验收时,挥了挥刀,相当趁手,相当满意。 当下开箱,军卒皆弃了原兵器,每人领了一把短刀,和主公的那把一模一样,不过当听到刀名,不约而同地露出笑意,害得星辰板着小脸帮师傅解释了一遍。 “儿郎们!”点兵台上,破晓站在凌冽的晨风中,大喝一声,全场皆静,“时间紧迫,我只教你们一招,都给我练熟了,天一亮,便随我上战场!” “一招?”军卒们再度面面相觑,主公以为人人如你呀,一招制敌。 破晓看出了手下们的犹豫,是时候将自己从尸魃堆中杀出来的战斗经验传授给了他们了,他双眸一缩,难得地来一段长篇大论:“你们都杀过尸魃,但你们一定没有孤身面对过成千上万的尸魃、独自面对过尸暴洪流的冲击。此时,个体之力极其渺小,你们要想要活,只有团结如一人,即便内心充满恐惧,也要跟袍泽共进退,才能向死而生。在尸暴战场上,最可怕的武器其实不是武器,而是你们自娘胎就有的原始本能、野兽本能、求生本能。你们必须激发它、释放它,才能在活下去……” 破晓对先天本能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军卒自然达不到他的地步,但还有与生俱来的其他本能可以激发,若是四十九个手下抱团如一人,加上这些本能,那就是一把巨型的春意,所向披靡或许未必,但在关键时刻一定可以派上用场。 破晓的这番话,响彻小校场的上空,听得每一个军卒都头皮凉飕飕的,但也信心大增,随着主公最后一个字落下,齐声高呼:“喏!” 站在边上的星辰,感受到破晓逼人的气势,心道师傅哪像个修仙者,分明是个杀神嘛,但她也第一次对守住扬州有了信心。 “都给我看好了!”破晓这才高高举起春意,慢斯条理地从上往下砍了一刀,没有身法,没有虚晃,就这么一刀,可击可挡,可攻可守。 他连砍三刀,然后森然道:“二郎们,操练起来!” 军卒都是习武之人,这一招极其简单,一看就会,就这么单调地连劈带砍,一口气练了半个时辰。 他们虽觉简单,但主公所教,必不简单,是以一个个不遗余力,练得满头大汗。 天色已亮,又到了尸魃集结之时,也到了破晓验收成果之时。 他跳下点兵台,随意点了三个手下,让他们站成三角形,忽然不打招呼就挥刀相向,横扫过去。 半个时辰只练一招的效果呈现,三卒甚至不经过大脑,手上的春光自然而然地一起格挡。 “铛铛铛”三声,破晓只使了三成力气,三卒也只退了一步,居然挡住了他的偷袭。 破晓当即加至五成力气,又是一刀下去,“铛铛铛”,三卒各退了三步,却阵型未乱。 “好!”破晓眼露兴奋,不再留手,一刀接一刀,快若闪电,“铛铛”不绝,春意春光火星四溅,三卒连连后退,竭力维持阵型。 观战的星辰和其他军卒俱看得心情激荡,暗暗为三卒助威。 。 第102章 结阵 破晓看看火候差不多了,最后一刀凌空跃起,“咣铛”一声,三把春光齐飞,三卒跌倒在地,气喘吁吁,相互对视,毫发无伤,皆露喜色。 原本不是主公一合之敌,没想到这一次三人联手,竟然坚持这么久。 其余士卒个个两眼发亮,如此简单的一招,经过阵型加持,居然威力倍增,能抵挡主公十数个回合,可想而知,便是面对如潮尸暴,也非不堪一击。 破晓满意地挥挥手,让手下自由组合,三人成阵,剩余一人机动,捉对对练一炷香工夫,最后又结成一个大三角阵,展开演练。 小校场上,一支大三角阵交迭进退,攻守有序,俨然一体,众卒的信心从未如此的高昂。 台上的星辰对这位破师傅打心眼里佩服了,如此短的时间内,让破晓营焕然一新,简直是天生的将才呀。 “上城头!”破晓借着这股劲儿,大手一挥,率部直接奔赴战场。 半个时辰后,锦昼庄园城头,压力最大的吊桥方向,杀声震天,尸暴洪流再度来袭。 弓手漫天的箭网和弩台的巨箭之云交叉纵横,打乱、封锁着一个个尸魃涡流和触角。 斥候在望楼上紧盯战场,一旦出现昨天那样的巨型涡流,立刻以旗语和铁哨为号,发出警报。 而星辰便指挥一支最精锐的火箭营,弓弩兼备,万火齐发,如同一波小流星雨,将巨型涡流消灭于萌芽状态。 庄园中火油供应已经紧张,但足以支持火箭。 而樊刺史昨晚又发掘的新的来源,收集城下的魃尸,集中烧烤,可提炼出尸油,抹在箭矢上,对付尸魃尤佳。 面对不断推陈出新的尸暴形态,人类的智慧也在与时俱进。 因此,今日的守城战反而没有昨天那样的生死一线,变得从容有据。 当然,依旧有一波波的潮水般的尸魃涌到了城墙脚下,密集地漫上来,这时候,就只能依靠守军的近身接战了。 破晓率领他刚刚组建的破晓营,防守最险要的一处城头,三人成阵,牢牢地扼住防线,成为吊桥方向守军的压舱石,打退了尸魃浪潮一波又一波的冲击。 当天最惊险的一幕在午后发生,一大波尸魃大潮漫上了此处城头,跟守军犬牙交错,眼看一旦失守,就是城头防线全线崩溃的结局,只能退缩至庄园内巷战了,那时,最惨的将是二十万百姓,纵使早已分发了武器,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但巨大伤亡难以避免。 “结大阵。”一直身先士卒、战斗在最前沿的破晓举刀高呼,破晓营立刻集结在他的身后,一支三角大阵成形,跟城头上的尸魃大潮对冲,破开一朵鲜艳的大血花。 星辰则指挥弓手护住三角大阵的两翼,再加上其他守军的同心协力,死战不退,终于将这波尸魃大潮尽数消灭,成为当日之战的最亮一笔。 破晓营鏖战一天,仅阵亡一人,伤六七人,皆轻伤,遂一战成名。 傍晚时分,尸暴消退,在别处督战的樊刺史特地赶来,对破晓营上下集体嘉奖,并对破晓提出两个要求,其一:扩编破晓营;其二:履行教头之责,全军推广三角阵。 破晓略一沉吟,经过一天的实战验证,破晓营的伤亡率极低,不是不可以扩编,但不再从医馆挑伤员,而是要挑选没有受伤的官兵,战斗力不能太强,否则精锐都到自己手下了,其他城头怎么守?但也不能太弱,太弱的,自己带不动。 于是他如此回复了樊老头,但只能再收五十人,一则春光总共只有百把,二则自己还剩五十粒残次肉骨丸,这可是破晓营最大的后盾,若是有重伤员,就靠这些肉骨丸救命了。 至于全军推广三角阵,他自是求之不得,官军整体战力提升,自己和破晓营的压力才会减轻,毕竟只有百人,最多能挡一面,无法面面俱到。 当下,破晓将扩编事宜交给星辰去办,既是徒弟,也是副将,兼管破晓营。 他自己则留在城头,参与夜间防守,兽魃畏火,对庄园威胁不大,所以他有空教习各部官兵练习三角阵。 按说官军都有阵法训练,但三十年大旱,各城拥兵自保,早年平暴和各城之间的战争不绝,但那批拥有实战经验的老兵都已老去、死去。 而现在的官兵大多出生在旱灾之后,平时依托坚城,应付少量的尸魃和规模小的尸暴不成问题,像这般大规模的尸暴战役,几乎无人经历过。 而破晓无论是单挑尸魃,还是独面尸暴,都积累了百战不死的宝贵经验。 这三人成阵,说到底是三人成一人,相当于三头六臂,能将单兵的攻防发挥到极致,最大限度地杀伤尸魃,保存自身。 当然,各部官兵不像破晓营皆换了短刀,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长短兵器。 破晓结合实战,针对各部所长,将三角阵做了相应调整,而整体的大三角阵也是这般理念,如此忙乎了一夜,直到四更才回到自己的临时居住地——忘机楼休憩。 他进入警卫森严的锦昼堂,一个个守卫见他皆行礼,口称“大人”,对这个年方十六的少年,这一声大人叫得心悦诚服。 破晓则被叫的压力如山,步履沉重地进入忘机楼,却见里面漆黑一团,连灯烛也未点,心里话,便宜徒弟大概受不得此处清苦,回她闺房了。 今晚没有月光,内外俱黑,破晓没有天人交互就没有夜视和天眼,好在忘机楼内只有青砖和蒲团,他打算摸黑找个蒲团坐下,再打坐调息。 没走两步,他忽然感觉黑暗的某处角落有异物存在,这是一种本能之感,自炼气后就有,甚至能感觉异物是否危险。 破晓虽然没感觉到危险,还是警惕地拔出春意,盯着异物的方向,缓缓坐下,快速行气一两息,眼前随即一亮,周围空气中的尘埃闪着微光,在对着门的一处角落,一个纤细的身影正在打坐,围绕着她的微光更多,形成一个人形,不是女徒弟是谁? 她好像刚刚收功,双目微闭,正在呼吸日月精华,体悟天人交互。 破晓哑然一笑,小妮子倒是勤快,其实当初的他也是一样,打坐调息就是最好的休息。 须臾,星辰睁开双眼,一看到他就惊喜道:“师傅,这黑暗中到处发光,徒儿能夜视了。” 。 第103章 天赋 小妮子这才修炼太清功一天啊! 破晓压下心头的惊诧,不紧不慢地起身走过去,在星辰身边的蒲团坐下,这才发问:“你一个时辰一周天了?” 星辰略一思索:“徒儿二更末回了忘机楼,开始行气,听到更夫打三更时,刚好结束了一周天,那时尚不能夜视。继续行气,方才听到了四更鼓,又完成了一周天,便能夜视了,大概是一个时辰。” 破晓暗暗咋舌,这个便宜徒弟的天赋惊人,远超自己,照这速度,炼气入门指日可待,自己这个师傅都要被比下去了,可惜没有仙根,否则大道可期。 他的心中未免有点妒忌,转念一想,各有各的缘法,若是小妮子日后有成,自己也能沾光,这份师徒之情,须要用心维系才是。 星辰见师傅有点失神,还以为让他失望了:“可是徒儿修炼太慢。” “不慢、不慢,比为师快多了。”破晓示以坦诚,鼓励道,“好好修炼,等你半个时辰一周天后,或可练习为师的龙步了。” “太好了。”星辰喜出望外,多嘴一问,“师傅练了多久便半个时辰一周天?” “挺久、挺久。”破晓小脸一红,含糊一声,岔开话题,“修炼中有何不明之处,尽管问来。” “有的有的……”星辰进度太快,自然有一些小问题,赶紧向师傅求教,“徒儿收功的时候,天人交互和夜视仅有几刹那,时间太短了,却是为何?” 破晓回忆起自己当初夜视时,维持了好一会,看来徒弟天赋虽高,但根基不如自己扎实。这修炼快有快的优势,慢也有慢的好处,当下心理平衡不少,便按自己的理解解释一番。 “师傅,徒儿行气至膻中穴时,有燥热之感……” 破晓知无不答,奈何这个徒弟有时问得太刁钻,有些问题他都没想过,只能行气验证,好在他一息一周天,倒也快捷。 但徒弟的某些疑问实在无法解答,只能打马虎眼,让她自己琢磨。 这便是读书多少的差距了,破晓悟性再高,也只是童年时认字,没正经读过书。 星辰自是家学渊源,博览群书,自是举一反三。 不知不觉,师徒俩边谈边练,又到了破晓时分,有小厮送来早餐,两人份,自是得了星辰吩咐。 破晓吃了这辈子没吃过的扬州三丁包、豆沙包、千层糕,配上热豆浆,感觉皇帝吃的早点亦不过如此。 师徒俩吃饱喝足,当即赶往小校场。 值守的侍卫见他俩步出忘机楼,笑而不语。 樊老头心真大,男师女徒,年纪相差仅一岁,就放心地让他俩独处忘机楼,黑灯瞎火,也不怕出事。 破晓营早已集结完毕,新加入的五十一人在昨日老兵的带领下,正在操练,见主公和少将军到来,练的更勤。 破晓也不训话了,提刀加入了训练,当今日新卒的磨刀石。 当日头升起之时,百人破晓营出现在城头,迎战再次来袭的尸暴洪流。 今日之战无惊喜,破晓的三角阵推广全军,城头阵地稳固,尸暴大潮被死死地扼在城墙之下。 鏖战一天下来,官军的伤亡率乃开战至今最小,这便是最大的惊喜。 到了夜间,樊刺史终得清闲,来到忘机楼跟破晓挑灯夜谈,星辰乖巧地坐在父亲和师傅的身畔,一边打坐炼气,一边倾听两人论道。 樊老头自幼向道,虽为凡尘俗事所误,未有成就,但见多识广,博闻强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让破晓受益匪浅。 破晓也不吝啬,让星辰取出《太清功》,给她爹开眼,若是想修炼也无不可。 为师不分长幼,修行不分早晚,即便樊仁未必有成,但练之总有好处,最低也能强身健体。 樊刺史大喜,只差纳头拜师了,不过父女二人师承一人,未免乱了辈分,这才忍住。 当日林清儿传破晓《太清功》,也无叮嘱不可外传,是以破晓乐的送顺水人情。 星辰这一夜又有精进,已然半个时辰一周天。 不过樊刺史的悟性可比其女差远了,他原本也练过其他道功,此番重修太清功,颇感阻碍重重,练了半宿,勉强意守丹田,不觉已是天明。 三人各有其责,联袂出楼,开始新的一天,喋血的一天…… 温暖的朝阳照在扬州城巍峨的城墙上,一道巨大的裂缝穿城而过,下方的沟壑深不见底,恐怖阴森。 边上坍塌的城墙缺口,正有大量的尸魃涌入,他们是来自外地的新鲜尸魃,仿佛受到莫名的召唤,不断地向扬州城聚集。 在断崖般的城头上方,一小队躲在此处三日的官兵正探头向城内张望,但见官衙所在地——锦昼庄园隔了两天,狼烟再起。 一名军卒询问为首的校尉:“队官,要不要听召?” 因为这两日抵御住了尸暴洪流的冲击,樊刺史重拾自信,复燃狼烟,既是向扬州内外的幸存百姓传递信心,表明官衙仍在,锦昼庄园仍然屹立,也是向散落各处的散兵游勇发布信号,召集他们前来集结。 至于为何不在夜间点染烽火为号,白白错过一个安全的破晓时分?因为夜间庄园放火驱赶兽魃,火光混淆,无法识别,还是白日狼烟最易辨识。 校尉盯着城内城外如潮翻涌的尸魃,艰难地做出决定:“我等出城是死,不出城也是死,便是死,也要死得像条好汉。兄弟们,点烟,听樊大人所召,今晚下城,杀回庄园!” 在城内外的不同地点,一支支被打散的官兵小队,皆望向同一个方向,做出几乎同样的决定。 其时,流星雨遗留的白色烟柱已然全数熄灭,当一条条黑烟从远近各处升起,呼应狼烟,分外醒目。 庄园城头上,樊刺史无视正在涌来的尸暴洪流,眺望城内外四起的几百条细烟,听着望楼上斥候的报告,有些激动,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官兵存活在外,只要他们回到庄园,守城的力量将大增。 各路散兵回归的时间,自是以破晓时分最为安全。 还有一昼夜,锦昼庄园今日的防御,万万不能出什么岔子,樊刺史眼露希望,满心谨慎。 没有任何意外的,意外还是发生了,当白日的战斗最激烈之时,一名侍卫气喘吁吁地跑来:“报大人,破晓教头和少将军不听劝阻,垂绳下城了……” 。 第104章 双飞 “勿须惊慌,教头乃是带星辰去历练了。”樊刺史表面淡定,还是匆匆赶往破晓营所在的城头一看究竟。 在几名侍卫的簇拥下,樊刺史还没接近那处城头,便听得一阵阵呐喊之声。 但见扩编的百人的破晓营三人成阵,密布在百步之距的垛口前沿,在弓队和弩队的协助下,镇守着尸暴大潮冲击最多的吊桥方向。 此刻他们又打退了一波漫上来的尸魃,保持着战斗阵型,对着城下呐喊不绝,像是助威一般,士气高昂。 樊刺史爱女心切,不理会侍卫的劝阻,也手持宝剑,站到了垛口一线向下观望,随即明白了破晓营为谁助威。 但见城下如潮起伏的黑色洪流中,正有一绯一白两个身影仿佛在逐浪狂奔,恰似两个弄潮儿,无数个尸魃在他俩的前后左右伸出利爪,张开尖牙,想要吞噬这两块送上门的鲜肉,却无一不是扑个空…… 望楼上的斥候取下口中的铁哨,兴奋大叫:“龙步!少将军学会龙步了……” 在城头的一片欢呼声中,樊刺史难掩欣慰,喃喃低语:“先天之步!我女果然道心明慧,老夫没有托付错人……” 却见那一绯一白两个身影竟然越去越远,直至变成两个小点。 樊刺史生怕军心不稳,大喝一声:“他俩受我之令,前去联络聚拢散落在外的同袍!” 老头说的没错,破晓带着星辰练习龙步,眼见小妮子悟性极佳,索性带着她往远处游荡,顺便联络那些打散的官兵,散兵游勇不认得破晓,但一定认得少将军。 一晃两个时辰过去了,战事胶着,樊刺史在城头一边督战,一边望眼欲穿,既担心两人孤身在外遭遇不测,又嘀咕破晓会不会将爱女拐跑了? 忽听望楼上的斥候高声吆喝:“报大人,教头和少将军回来了!他俩回来了……” 樊刺史也看到一绯一白两个小点再次踏浪而来,就在万众瞩目中,如双飞之燕,掠上了城头。 破晓营上下发出雷鸣般的呐喊:“我主威武,破晓无敌!我主威武,破晓无敌……” 破晓不知谁编的这个口号,颇有拍马屁之嫌,还是挥手笑纳了,不过想到此前跟星辰在城外所见,心头则掠过一大片阴影。 他一眼看到了守在城头的樊刺史,而星辰早已跑向了她爹,便也一脸淡定走了过去。 三人在望楼下碰头,众官兵各司其职,防御得当,阵线相当稳固。 星辰在父亲耳边低语几句,好似女儿跟阿爹说悄悄话。 樊刺史听了,却脸色微微一变,看向破晓。 “大人,此事稍后再议。”破晓点点头,心知星辰已跟她爹说明了那个意外情况,但也不急在一时。 原来师徒俩离开锦昼庄园后,施展龙步,先是在城内兜了一圈,跟散落的官兵联络了大半,拟定了返回庄园的路线,一半走吊桥方向,一半走衙门方向,至于时间,自是明日破晓。 散兵们见少将军跟一个少年能施展江湖传说中的龙步,在尸暴洪流中如入无人之境,自是备受鼓舞,再听星辰介绍了锦昼庄园的内外形势,更是信心大涨。 而后,两人便出了城,寻找城外的官兵,这一去,又联络上了不少散兵游勇,也看到了不断涌向扬州城的各路尸魃,刚好用来激发龙步。 毕竟龙步属于先天本能,没有死亡的压力就施展不出。 师徒俩便闯入魃群之中,一番撩拨,然后便夺路狂奔。 星辰今日在师傅的言传身教下,连续激发了世界变慢的先天本能和先快后慢的龙步,新鲜之余,各种新奇想法也多,说周围要是没有敌人,如何激发龙步?自杀是否可行。 破晓翻了翻白眼,自己有无邪的天女一诺,都未曾尝试过自杀来激发龙步,小妮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还别说,真给小妮子找到一种激发龙步的便捷方式,那便是从高处往下跳。 但这个火候要掌握好,高度不够,没有死亡压力。 若是高度太高,只怕会直接摔死。 星辰好胜心极强,当即找了一棵枯死的高树,爬了上去,让师傅在下保护,自己甘当试子。 破晓不介意徒弟试错,毕竟每个人都是在不断试错中成长的,于是守在树下,自然不会让便宜徒弟摔死,否则樊老头还不找自己拼命? 于是星辰验证了十余次,破晓在下面接了她七八次,总算找到了合适的高度——三丈,这个高度跳下,刚好激发龙步。 再高的话,若非破晓在下面双臂硬接,几个星辰也摔没了。 师徒俩连续肢体接触,破晓心无旁骛,小妮子的脸倒有些红了,毕竟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于是即便遇不到魃群,两人也能时不时施展龙步,这种先天本能极耗体力,好在破晓将早上吃剩的包子都带在了身上,还有水囊,可以及时补充体力。 破晓想知道自己离城三十里,身上所种的乾坤图印记到底有何变化,便带着星辰径直往一个方向前进。 沿途越沟绕壑,星辰眼看离城越来越远,尸魃都变稀了,而师傅还没有返城之意,既怕她爹担心,又心系庄园战事,几番提醒师傅。 破晓却说不急不急,若是缺了自己两人,庄园便会失守,那这庄园不要也罢。 星辰被怼回,未免在心中又骂了几声“破师傅”。 由于未走官道,破晓不知离城到底多远,直到眉心开始发热,估计差不多了。 前方不远处刚好有座小山,他便告诉星辰,到了那座小山便回。 星辰为之一振,当即爬上路边的一棵大树,纵身一跃,如飞远去。 破晓摇头苦笑,这个女徒弟的性子太急,偏偏天赋极好,否则真不适合修炼。 他懒得施展龙步,甩开步子,追了上去,只觉眉心越来越热,但似乎未到临界点,倒也不太担心。 不多时到了小山脚下,破晓感觉眉心有点发炸,只怕再往前一点,就有爆体而亡的危险。 他当即停下脚步,仰望已到小山之顶的星辰,吆喝道:“徒儿,可以回了。” 谁知一直急着折返的的星辰居然站在山顶不动,好似被山那边的什么情景所吸引,须臾转回头,脆呼一声,声音都有些发颤:“师傅,你快上来看看……” 。 第105章 胜算 破晓不知徒弟为啥如此惊慌,但心中却生出大事不妙之感,自我感觉了一下眉心,似乎还能再往前走走。 他一咬牙,转向旁边的一个枯死的大树,蹭蹭地爬了上去,一直爬了四丈多高,星辰要三丈的高度才能激发龙步,自己怎么也比她高点吧。 破晓爬到了树顶,毫不犹豫地一跃而下,只见大地扑面而来,眼前的世界飞速后退,就在将撞地面之时,整个世界倏然变慢! 他丹田如火,热血沸腾,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一溜烟向山顶奔去,呈现一条直线,这便是龙步的独有优势了,不在乎地形起伏,无论任何曲度,只要有着力点,就能如履平地,因而速度自是达到了人体的极限。 可惜天下大旱,江河皆干,破晓设想,若是龙步跑在水面上,按说也是如履平地,这便是江湖传说中的水上漂了。 他之所以施展龙步爬山,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登顶,看一眼便回,即便到了印记的临界点,自己瞬间触线,又立即退回安全的距离,应该可以避免爆体而亡。 事实证明破晓的判断正确,他愈接近山顶,眉心愈涨,大脑好像随时会爆炸一般,他完全是冒着生命危险,只为了看一眼山那边的情形。 破晓双脚如飞,在临近山顶的边缘,感觉浑身肌肤欲裂,血管鼓胀,两眼都在外突,脑浆也有膨胀之感,自己只要再前进一步,就会化为一片血沫。 他当时真有一种冲动,就这般死了岂不是省心,刚好验证无邪的天女一诺到底是啥? 然而,他想到扬州城内的数十万军民,对自己恩遇有加的樊老头父女,以及完全依附自己的破晓营上下,那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竟是破晓此前从未背负过的。 他自知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正好左近有一块陡峭的断岩,他不敢前进,但可迂回,于是再度燃烧丹田火炉,将速度提升至极限,迎着断岩跑去。 在变慢的世界里,破晓可以清晰地看到脚下的山石变幻,却看不清自己的双脚,可想而知速度多快。 当他跑到断岩跟前,几乎毫无阻力地抬起脚,以倾斜的曲度跑上了近乎笔直的岩壁,须臾到了岩顶,他没有任何的迟疑,冲天而起,那一刻的感觉,就是在飞! 山顶上的星辰蓦然回首,刚好看到师傅腾空而起的一幕,足足离地十余丈高,这显然已是凡人升空的极限。 她顿时瞪大了双眼,心中无比震撼:这不就是飞吗?这个破师傅到底还藏着多少真本事没亮出来? 破晓在升到了最高点的时候,很自然地张开双臂,如同飞鸟展翅一般,这个高度的视线刚好越过山头,看到了山那边的情形,虽然只有惊鸿一瞥,他的呼吸却几乎窒息,从心底发出一声近乎无助的呻吟…… 庄园城头,樊刺史的阵前指挥所——一间三层角楼中,破晓和樊刺史站在最高一层,一边从小窗督视着下方的战况,一边紧张地商讨着。 “你和星辰看到了小山那边不计其数的尸暴洪流?” “是的,大人,至少上千条黑色洪流,如同巨蛇般布满南方的大地,向着扬州逶迤而来。以我估算,他们最快明日正午便能抵达扬州。” “也就是说,我等还有一日半的时间。”樊刺史语气沉重,明明这三日的战况向好,谁曾想只是暴风雨前的短暂平静。 “大人,庄园守不住了,请赶紧另谋良策。”破晓也难掩悲观,他最坏的打算是带领自己的破晓营在城内打游击,若是星辰跟随,当保她无虞。 至于樊老头,却要肩负更大的责任,他是爱莫能助了。 毕竟破晓是拾荒者出身,年方少,论从军打仗的经验,哪比得上独据一方的大员,当个前锋也只是勉强胜任,百人破晓营其实是星辰帮他统领。 再则他虽有无邪多少世的记忆,却不涉军旅,自然也无帮助。 樊刺史俯视下方,轻轻一叹:“老夫经略扬州三十年,早已扎根于此,血肉相连。此番天灾大乱接连降临,我业已做好最坏准备,仍要拼死一搏,为了自己,为了这些追随自己的部属和百姓,也为了扬州。教头,你说誓与扬州共存亡,此言可作数?” “自然作数的!”破晓斩钉截铁,其实是被逼无奈。 樊老头精神一振:“那就好,其实尸暴一起,老夫就做过万一庄园守不住的推演。现在城内外的情况已然如此,也没有啥上策下策了,只有一策,死战而已!” “死战?”破晓一呆,以为这位向道却刚烈的老头打算玉石俱焚,忙出言相劝,说出自己打算,不如化整为零,在扬州内外打游击,至少能存活相当一部分军民。 “存活?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樊刺史反问破晓,一旦官兵和百姓失去屏障和资源,各自为战,就算侥幸存活一时,又如何应对不计其数的尸魃围剿? 破晓哑口无言,像他这般战力、能够独来独往的凡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凡人只能依靠群体的力量才能坚持下去。 “教头,我等若是集中所有力量,依托有利地形,来个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便是来了亿万尸魃,又何惧否?本来若非地动流星雨,扬州城没有损破,便是再大的尸暴,老夫也有信心守住此城。”樊刺史抚白须,目光坚定,已然下定决心,“而今,我亲手缔造的这座庄园,便是我等最后的依靠,死守,或有一线生机。弃守,则是自寻死路。” 破晓听出了樊老头已有定计,其实对他而言,死守弃守皆无所谓,总之不离开扬州三十里就行。 但若是真能为扬州军民保留一线生机,他自是乐意效劳,当下一躬身:“大人,士为知己者死。破晓任凭差遣,愿效死力!” 樊老头哈哈大笑:“教头,若非你的到来,我的死战之策,多半是死,只求死得其所,轰轰烈烈。但你的及时出现,不仅让小女所托得人,也为我扬州数十万军民带来了希望。这一场死战,我们至少有五成的胜算!” 。 第106章 义勇 天色渐黑,白天的战事终于结束。 但今天的庄园却呈现以往不一样的氛围,因为樊刺史的一张张征召檄文正通过衙役和巡兵,传到每一间民众聚居的大屋,由各屋识字的长者大声地诵读出来:“老夫樊仁,今年六十有二,于旱魃初起时经略扬州,至今三十载,自问无功也有劳。多年大旱,不敢说鞠躬尽瘁,治下州城还算清平。不敢说爱民如子,但从未欺男霸女。而今天道不公,天灾迭临,不止扬州一地,天下人族皆危在旦夕,面临灭绝。我等何去何从?无所去,无所从,唯有与扬州共存亡耳!这几日尸暴汹涌,新魃不绝。而庄园外无援军,内部粮草有限,老夫以为死守固守绝非上策,不如主动求战,决一胜负!老夫跟幕僚周详谋划,做出决策,决定明日打开南北之门,放纵尸魃入庄,再关门打狗,务必将其主力尽歼,才能求得一线生机。是以,老夫以扬州刺史之身下令,征召义勇,所有十三岁至六十岁的男丁,即刻前往主街投报,兵器可自带,也可现场领取,分队演练。余者听从指挥,集中至百幢高楼,封门不出……敢抗命者,军法伺候,立毙当场!” 这张檄文同时也下达到军中,向广大官兵传递着这个重大的决定,这是真的破釜沉舟,背城一战了。 听了这张檄文,各屋的民众顿时炸了窝,为何明明战事平稳,樊刺史却要如此冒进,寻敌决战? 大凡人都有这般心理,不到山穷水尽,没人愿意拼死一搏。 总觉得维持眼前的平稳,能苟一时是一时,好死不如赖活着。 不过檄文最后讲明了抗命后果,自是无人敢抗命,一番议论过后,自有人带头应召而出,余者皆从,其中不乏夫妻抱头痛哭者,儿女绕膝不放者,好似生离死别一般。 确是生离死别,明日一战,不知几人生还? 军中同样也有疑问,好在樊刺史治军甚严,倒也无人敢质疑,按照各级将校的命令,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明日的决战。 庄内官军总兵力只有五万,算上这几日死伤,能战者不够四万出头。 而破晓和星辰所看到的各路尸暴洪流,总数不下百万。 以四万之众对撼百万之魃,即便锦昼庄园固若金汤,恐怕也要被尸暴彻底掀翻。 因此,能够扭转这一不利局面的,其实是庄内的二十万民众,除去老弱妇孺,还有一半的青壮年,他们才是这次决战的关键力量。 能在长期灾荒中存活下来的人,无一不是强悍之辈,几乎人人都会使刀弄枪,只要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哪怕时间极短,也能爆发出极大的战力。 但民众的战力,是建立在士气之上的,士气高昂时,所向披靡,若是士气低落,则一触即溃。 这便是樊刺史父女和破晓三人对尸暴汇集的意外情况秘而不宣的原因。 破晓和星辰站在灯火通明的城楼上,全不在意庄园外围不断涌现的各种兽魃,它们是被白天留下的大量魃尸所吸引,按时前来“清理”战场。 在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噬声和此起彼伏的兽叫声中,师徒俩面色凝重地俯视着庄园内从大屋鱼贯而出的人流,分道扬镳,一半汇向主街,一半流向楼宇,熙熙攘攘,喧嚣不绝。 当日师徒俩走个来回的主街,便是明日的主战场。 此街长五里,宽五十步,樊刺史原本的设计是作为战时的跑马场,可纳骑兵两万。若是步卒,则纳五万,所谓五万金甲五里街,便是此意。 这是带甲执兵的容纳之数,若是像尸魃那般人挤人、密密麻麻、层层叠叠,挤入个几十万人不在话下。 再放大至整个庄园,百万尸魃尽入其中,明日之战,将是一场极其惨烈的近身白刃战。 今晚征召的十万义勇和四万官兵,加上明日破晓回援的数千散兵生力军,共十五万人马,其中两万人为守卫城头的弓弩队和预备队,在庄内步战者约十三万人,要做到人人以一当十才有取胜希望。 这个希望,在破晓推广的三角阵上,樊刺史将十三万步卒分布庄园内,在相对开阔、便于厮杀的主街布下重兵,以大小三角阵层层设防。 主街两侧的屋顶也密布刀斧手和弓手,远近结合,形成更大范围的口袋阵。 一旦主街失守,残军便只能退往城头,以四面城墙为阵壕,居高临下,继续厮杀。 万一城头再失守,那便只剩最后一招:玉石俱焚。 关上南北两门,点燃庄园内的易燃物和剩余火油,付之一炬,与百万尸魃同归于尽。 樊刺史将阵前推演详细地告诉了破晓,也赋予了破晓最吃重的任务,如果说,十万义勇是此战的关键,而破晓所率领的队伍,是关键中的关键。 所谓能者多劳,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破晓毫无异议。 “师傅,我们明天能活下来吗?” “当然能!”破晓斩钉截铁,即便所有人都死了,他也能保护这个便宜徒弟活下来。 “徒儿有个不情之请。” “讲!” “若是阿爹死了,徒儿绝不愿独活,望师傅成全!” “那么,为师便连樊大人一并救了。”破晓轻哼一声,小妮子的小心思焉能瞒过他这个老江湖。 “多谢恩师!”星辰大喜,又带出了“恩师”。 这个恩师却在心中嘀咕,若是樊老头在视野范围内,他自然不介意多救一人,毕竟星辰的龙步自保无虞。 但若是看不见樊老头的影子,他也不会在百万尸魃的汪洋中大海捞针,女徒弟若是寻死觅活,大不了一巴掌拍晕了事,等尘埃落定,她自然就想通了。 “恩师,徒儿还有个不情之请。” “讲!”破晓微微皱眉,小妮子莫要得寸进尺,连她的奶妈都让自己拯救吧。 “恩师,你的仙药能否赐予徒儿几粒?若是骁勇者受了重伤,也好及时救治,以免折损战力。” “哦,算你考虑周全。”破晓受到提醒,汲取了事事亲为反而误事的教训,掏出锦袋,里面的残次肉骨丸这三日仅用了两粒,所余甚多。 他当下一分为三,两份给了星辰,她和她爹各一份,等于各有十多次救命的机会。 明日之战,三人自不会在一处,分开救人更好。 星辰没想到恩师如此大方,喜的掏出香囊,收下了自己的两份,正待大拍马屁,却见一个侍卫匆匆跑来:“报教头和少将军,扩编的破晓军集结完毕,大人请你俩速去小校场点兵。” 。 第107章 春风 这一晚,锦昼庄园的火光照亮了半个夜空,即便是烽火都没有如此耀眼。 城内外的散兵游勇皆看到了冲天火光,虽然不知具体情况,但不约而同地向着庄园移动。 破晓站在点兵台上,两侧旌旗猎猎,他的脸被火光映红,下面一张张的军卒义勇之脸同样是红彤彤的,每一双眼睛都闪闪发亮,看着台上的少年。 台下的五千兵马就是自己的破晓军了,从未见过如此大阵仗的破晓照例还是双股打战,不过随着他一开口说话,所有的紧张就消除了,他先声夺人:“儿郎们,我下山时,师尊送我两句话: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心若有所向往何惧道阻且长。而今,我将这两句话送给你们!” 破晓这两句话其实是来自无邪的记忆幻境,而无邪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他的老师,用她多少世的记忆教给他做人的道理,让他守住一颗赤子之心:无能力时,远离人间的邪恶和黑暗;有能力时,便驱散它们、碾压它们、粉碎它们…… 而此刻,他手下有五千人,当是他有生以来的最大能力,也是他迄今人生的巅峰时刻。 他要像改造破晓营那般,将破晓军变成一把巨型的春意,去挡住尸暴洪流的洪峰! 仙师弟子的身份,对士气的鼓舞非常之大,破晓从不介意说谎,尤其是这个谎言是善意的,并将带来莫大的好处,何乐不为? “我主威武,破晓无敌!我主威武,破晓无敌……”原先的破晓营率先高呼,其余新兵也随之附和,虽觉这口号喊得有点肉麻,喊着喊着就习惯了。 这些新兵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个个擅长使刀,符合破晓营的刀战特点。 他们也知道加入破晓军,或许将承担最艰巨的任务,但活着的概率不小,毕竟主公虽少,却是仙师弟子,除了身手非凡,更传他有仙药,可活死人、肉白骨。 据说最初的那批破晓卒,都是主公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 夜是冷的,血是热的。 少年热血澎湃,罕有的滔滔不绝:“生而不易,我等刚刚艰难地度过了今日,谁不想看到明日朝阳?但很多人已然看不到了,那些战死的同袍,用自己的血肉捍卫了庄园的每一寸土地,保护了每一个活着的人。心之所向皆为光,谁不想看到明日?谁不向往着光明和希望……但是,我等先要活下去,像狗一般活下去,才有机会重见光明……” 破晓想到了无邪,自我感动地挺起胸膛,振臂一挥,春意高举,发出雷霆万钧之声:“身为男子,我等可以像狗一般地活,但绝不能像狗一般地死!就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青史留名!因为我相信,人族不会灭绝,我等今日所做的一切,必将为后人所铭记!我等手中的刀,就是史官手中的笔,让我等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破晓无敌!” “破晓无敌!破晓无敌……”破晓军上下人人举刀,刀如林,光如火,巨大的声浪响彻小校场上空,压过了主街上的嘈杂。 这一次,每个人都发自内心地喊出了这个口号,因为每个人都是破晓,破除黑暗、走向光明的破晓! 站在台侧的小妮子,满眼崇敬地看着师傅并不高大的身影,也是心潮起伏地挺剑高呼,想不到这个破师傅的口才,一点也不亚于阿爹,说得手下甘愿为他赴死。 熟读史书的星辰知道,这便是领袖的魅力,所谓乱世出英雄,那么末世呢? 她的心里冒出一句戏子的唱腔:“我孤寂无闻而去,名满天下而回……” 破晓将剩下的事,交给了原先的百人破晓营,每个人晋升为队官,各自统领五十名义勇,开始操练那极其简单,但绝不简单的一招刀法。 此招也有了一个名目:春风!寓意春风所至,春满人间,愿人族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此,春意,春光,春风,但愿人间处处春…… 诸事交代完毕,破晓带着星辰返回忘机楼,打算通宵打坐炼气,以最饱满的精气神迎接此生最险恶的一战。 没想到黑灯瞎火的楼内,已然坐了一人,听到有人进来,先出声道:“来的可是先生和我儿?” “阿爹,是我和师傅。”星辰惊喜地叫道,便要去点灯,却被她爹阻止。 “不用点灯,为父想感悟一下你们的夜视境界。” 破晓心中微生不安之感,樊老头第一次称呼自己为先生,之前叫的是道友、小友又或教头,便笑问:“今夜通宵备战,大人怎得闲打坐?” 樊刺史笑道:“先生不也是如此,事事亲为事不为,事事不为事可为也。” 他身为一城之首,身边自不缺乏得力干将、心腹幕僚,愈逢大事,愈得清闲,以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破晓顿有所感,拱拱手:“樊道友说的好,小子受教了。” 星辰也感觉父亲和师傅有点怪怪的:“阿爹、师傅,你们又是先生又是小子的,闹的哪出呀?” “星辰,达者为先。不过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要铭记。”樊刺史一句话带上了师徒两人,颇有深意。 星辰明慧,自然听懂:“阿爹,师傅永远是师傅,可是他太小了呀。” 是呀,破师傅才大自己一岁,她怎能当他是父亲呢。 破晓也听懂了,这个便宜徒弟天赋异禀,虽说没有仙根,但若是有机缘,成就只怕远超自己,樊老头显然也看出来了,所以才刻意提醒。 他自我解嘲地干咳一声:“樊道友,你我皆凡人,终究不是仙呀。” 星辰小嘴一撇:“阿爹、师傅,你们别仙人凡人了,我们在人间,仙也是凡。若到了仙界,凡也是仙。” 破晓又有所悟,小妮子说的没错,管他仙人凡人,皆要入乡随俗,入得哪山说哪话耳。 他看向樊老头,又变了称呼:“大人,你生的好闺女呀。” 樊刺史也改了:“教头,你教的好徒弟呀!”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笑得星辰莫名其妙,这一父一师,真是为老不尊。 三人便偷得浮生半日闲,各自打坐调息,在决战前的最紧张一夜,最重要的三人,最需要的是身心彻底放松。 。 第108章 序幕 锦昼庄园的主街和小校场,十万义勇吼声阵阵,一直操练到三更末,这才就地休息,枕戈待旦,每隔十数步是一堆篝火,照亮他们的脸,温暖他们的身。 九州寒夜破晓明,雄鸡一唱五更醒。 随着五更鼓起,大军尽醒,火夫们送来了一桶桶的热汤和香喷喷的肉馒头,对于很多人而言,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餐了。 忘机楼内,星辰忽然惊喜大叫:“师傅,徒儿开天目了!阿爹,我炼气入门了……” 破晓心头骇然,这才四日!从星辰拿到太清功起,仅仅过了四日,就追上了自己,达到了炼气一层,这等天赋,用“天才”二字来形容都小了,简直惊为天人! 哪像自己,历尽艰辛,吃尽苦头,还佐服奇药,被人阴谋阳谋一起算计,这才勉强踏入了仙道之门。 星辰则全靠自己领悟,他这个师傅固然提点了一些,但最关键的那几步,全是她自己走的,真真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 破晓压下心中的不平衡,难以置信地确认:“一息一周天了?” 星辰已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师傅连连点头。 樊刺史则有些失态地站了起来,白须抖颤,眼含泪花:“想不到我樊仁有生之年,竟能看到我儿仙道入门,不枉此生、不枉此生矣。” 听了樊老头这话,破晓又生出微微不安之感,正待跟他说上几句,却见樊老头哈哈大笑,好似再无任何牵挂一般,转身大步而去:“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先生果然是大机缘、大气运之人。我樊家祖上积德,让小女得以沾光。我儿,好好追随你恩师。哈哈哈……” 樊刺史的笑声渐远,简直比他自己入道还高兴。 破晓却被樊老头说的一愣一愣的,到底是自己的机缘和气运分润给了便宜徒弟,还是她自身的天赋惊人呢? 星辰还沉浸在炼气入门的惊喜之中,没觉察她爹的异样,但父言还是入了心,赶紧上前几步,到了破晓跟前,恭恭敬敬,纳头便拜,却是自拜师以来的第二拜:“恩师在上,徒儿樊星辰誓死追随左右,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她最终还是没有将那个“父”字说出口,毕竟师傅跟她是同龄人。 破晓眼露怜悯,或许今日之后,自己将是她唯一的亲人了,小厮刚好送来早点,他便微微一笑:“徒儿,天目不可持久,为师行气三十周天,可维持三十息。先吃饱饭,打完今日一仗,你再好好体悟。” 几乎同时,锦昼庄园南北大门敞开,破晓乃是一天中最安全的时分,大概持续四分之一时辰,兽魃退却,尸魃未现。 在晨光中,一队队的散兵小队迅速汇集涌入庄园,随即看到一列列严阵以待的军卒义勇,以及接应的校官,才知今日决战。 无人胆怯、无人有悔,皆因这几日的亡命逃窜、惶惶不可终日,令每个散兵游勇都憋了一肚子的火,眼见庄园内的阵仗如此之大,无不渴望一洗往日憋屈,当即吃饱喝足,加入阵列。 无人注意到,一个人影从城头一跃而下,此人正是破晓,他亲为斥候,去庄园外围观察敌情。 说来惭愧,破晓跟尸魃打了这么久交道,还不知他们夜间到底是怎么度过的呢?知己不知彼,兵家大忌也。 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抹红晕,像少女的脸,破晓时分即将过去,今天注定是个大日子,要么是胜利日,要么是祭日! 身后传来山呼海啸一般的声浪:“杀!杀……” 破晓知道樊刺史在做战前的最后动员,眼前浮现出刀枪如林,一队队军卒义勇绵延肃立…… 而在他的前方,正有一个个黑点出现……像风吹过的沙子,无数的黑点涌了过来,越来越近,可以看清那一张张面如墨、目如红的狰狞面孔。 破晓当即掉头,展开龙步,返回庄园,这么一个大日子,他不愿意缺席一息片刻。 身后是如潮的尸魃,破晓看着洞开的庄园南门,视而不见,飞奔至城墙根下,抬腿而上,如履平地,快到城头之际,毫不减速,直接冲天而起,同时仰天长啸:“应敌!” 那一刻,庄园内的十五万大军都看到一个小小身影,高高地掠过南门上空的蓝天,少年双臂伸展,有如飞龙在天,顿时群情振奋! “看!破晓教头……” “他在飞……” “果然仙师弟子,名不虚传……” 破晓有如蝙蝠滑翼,轻飘飘地落在了南门内侧,此处埋伏了一千刀斧手,分列城门两翼,要给敌人一个下马威。 尸暴大潮如期而至,几日强攻不下的庄园居然开门“迎客”了,往日巨箭如云、箭矢如雨的“欢迎”场面不见了,他们不再需要形成涡流和触角的攻击形态,而是找到了倾泻的出口,呼啸着向南北两门涌入,那里面传出的浓郁人味,令他们心无旁骛、趋之若鹜。 破晓置身于千名披甲刀斧手之中,手持春意,死死地盯着洞开的大门,已经可以听到咆哮的声浪和扑鼻的腥臭味。 在他身侧的刀斧手,皆紧张而兴奋,跟仙师弟子、破晓教头并肩作战,死又何惧? “哗”地一声,有如洪水决堤,一大波尸魃从相对狭小的出口几乎是喷了出来,不过,他们一进来,就摔成一片。 原来当几百支散兵小队进庄之后,军中的杂役兵便在城门内侧的地面上洒了一层油脂,此乃樊刺史手下一个幕僚的主意,不知效果几何,不过马上就见分晓。 “杀!”一千刀斧手脚下绑绳防滑,一起杀向了倒伏一片的敌人,扬州决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刀斧手从城门两侧齐进退,向内合拢,手起刀落,砍下了一个个在地上扑腾的尸魃脑袋,污血和地面的油脂混在一起,更加滑腻,此招甚妙,可惜油脂有限,否则庄园内部的地面全洒上,就有了更大的地利优势。 刀斧手们皆披甲,不怕抓咬,只管砍劈,尽可能在更多的尸魃涌入之前,收割更多的人头。 破晓虽无甲,但尸魃想抓他咬他,更是没门。 此刻的南北之门,已然变成了尸魃的死亡之门。 。 第109章 背城 一千刀斧手的杀伤力毕竟有限,随着更多的尸魃的涌入,虽然遭到迎头痛击,但还是有很多漏网之鱼散开,反过来包抄刀斧手。 即便地面油滑,尸魃的适应能力却极强,顺势打滚前进,滚的速度当然不如跑,但随着蜂拥而入的尸魃摸爬滚打,地面上的油脂很快被蹭得差不多了,尤其尸暴的形态就是一种集群裹挟的移动,手脚并用,甚至尸魃的身体和头脸都能作为移动支撑,反正他们几无痛感。 而且大量的魃尸也起到了防滑的作用,随着被杀的尸魃越来越多,散布在地面的尸骸也越来越广,油脂对他们的阻碍终于彻底消除。 一幕吓人的景象出现了,一大波更多的尸魃仿佛吹胀的鱼泡一般,从城门口膨胀出来,越吹越鼓,直至猛地爆开,密密麻麻,踩着同伴的尸体,连蹦带跳,冲击着刀斧手的阵型。 很快,南门口已经完全被尸魃所淹没,到处是黑压压、血目狰狞的面孔,无数排雪白的尖牙和无数双锋利的手爪迎面而来,以至于刀斧手们连抬刀提斧的速度都赶不上了。 那些被刀砍斧劈未死的尸魃,压根不在乎身上的伤势,有的拖着肠子,有的露出骨头,不知死活地继续冲…… 而刀斧手们也好不到哪里去,盔甲都被尸魃抓咬破损,个个带伤,人如血人,只能从兵器和双眼分辨是人是魃。 到处是残肢断头,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从地面看,连灰蓝的天空都被染红了。 可想而知,北门战事也是同样的惨烈。 即便刀斧手们都很英勇,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原本共进退的阵型很快被疯狂的魃群冲散,只能各自为战,包括破晓。 他一边杀敌,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旦发现有袍泽陷入险境,就冲过去相救,也因为他的存在,至少几十个刀斧手被他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但破晓毕竟只有一个人,一双手,一把刀,为了救人,自己也全身挂彩,好在都是轻伤。 距他不远的一个刀斧手,一刀嵌入一个尸魃的头盖骨上,没想到刀口都砍钝了,竟无法拔出,被这个未死的尸魃往后一带,一下子拖出了同袍的侧翼,顿时一群尸魃围上来,覆盖上去,大快朵颐,只看到那一双绑着草绳的脚还露在外面,不停地抽搐。 破晓正在替另一个刀斧手解围,刚救下这边,再冲到那边,已然来不及,只来得及补上一刀,解决这个袍泽的痛苦。 又是一大波尸魃从城门口喷了出来,铺天盖地,遮蔽了天空,在死亡的阴影下,破晓激发龙步,冲天而起,带起一泼腥风血雨。 他一冲数丈之高,双臂伸展,在空中停滞了一息,观察了南门外的情形,但见尸暴汹涌如潮,一浪高过一浪地打来。 他在落下之前,又回头看了一眼主街的防线,第二道防线的长枪队正和满地的拒马交错,摆出了一个刺猬阵,静待敌来。 主街两侧的小巷小径,皆被各种障碍物堵死,使得进入庄园的魃潮,只能涌往主街的方向,同时也保护了百幢楼宇中的十万老弱妇孺。 当然,前提是守军要一直战斗,吸引魃潮的注意力,否则,那些女人味就是尸魃最好的路引。 破晓的第三眼才看向脚下,刀光斧影几乎淹没在尸暴的潮水中,一千刀斧手至少折损了三分之二。 没有增援,因为十五万大军各有各的阵地,这一场决战,打的就是消耗战,一千个刀斧手,杀死一万个尸魃,哪怕全体战死,也是胜利。 破晓踩着魃潮如飞,春意每一刀落下,就插进一个尸魃的脑门,尽可能地多杀敌人。 自己杀了多少尸魃了?上百总有了,按这个比率,南门的刀斧手应该超额完成了任务,可以撤退了。 破晓是可以下令撤退的人,樊刺史战前下达的最后一道命令是,只有他和破晓两人,才有资格下令撤退,其余敢退者,杀无赦! 这便是破晓必须战斗在南门一线的理由。 而樊刺史则在北门的城头督战。 至于星辰,率领五千破晓军,镇守庄园地面阵地的心脏——锦昼堂,也就是官衙所在地,它位于主街正中,向东横贯,官衙正门也是城墙东门,已被封死。 “刀斧手后撤!即刻后撤!”破晓的声音终于响彻南门,剩下的刀斧手鼓起余勇,汇在一起,向南门内侧的漫坡道撤退,他们将登上城头休整,一旦地面失守,城头将成为最后的阵地。 破晓一个猛子扎下去,挡在了魃潮最密集的方位,为完成任务的刀斧手断后,为城头阵地保存有生力量,他刀光所至,断肢飞扬,间或冲天而起,血泼如雨。 饶是如此,还是有几个刀斧手脚下慢了一点,立刻被尸魃包了饺子,成了馅子。 近三百刀斧手且战且退,上了漫坡道,魃潮随后翻涌跟至,想趁机上城,自然不会得逞,早有准备的弓弩队一阵箭雨射住阵脚,掩护同袍登城,同时放下滚石檑木,封死了这处漫坡道。 北门亦是如此,当两门刀斧手撤退后,地面只剩锦昼堂内还有一处上城通道,由破晓军镇守,没有樊刺史和破晓的命令,任何人休想上城,这便是破釜沉舟,背城一战。 看到残余的刀斧手已然登城,破晓再度冲天而起,踩着城墙上了城头,他也需要喘息片刻,毕竟是肉体凡胎。 在城头守军敬畏的注视下,破晓就地打坐,一口气行气了三十息,随即精神抖擞地站起,默运灵犀诀,激发春意的灵器之效,让尸魃们尝尝烤肉的滋味。 他站上垛口,居高俯视,但见魃潮已经和长枪队撼上了,密密麻麻的,如同钉着美食的蚂蚁,在刺猬阵中蠕动…… 破晓牢记自己的责任,只要自己战斗在最前线,就是对袍泽最大的鼓舞,也是给各阵地的一剂定心丸,只要完成杀敌任务,就可以撤退。 他不敢怠慢,又是纵身而下,同时大吼一声:“破晓来也!” 。 第110章 刺猬 就在破晓跃下城头,加入南门长枪队之际,北门方向隐隐传来一声锣响,间隔几息,又是一声锣响,说明北门的刀斧手也功成身退了,没有破晓这种顶级战力的帮助,不知还剩几人? 没办法,破晓分身乏术,由于南门是百万尸魃汇集的方向,所以他选择了督战南面。 扬州本地的尸魃经过这三日的消耗,估计还有十万之众。 也就是说,在来自南方的尸暴洪峰抵达扬州之前,庄园守军动用的兵力不能超过一万,这个时间大致是中午前后。 南北长枪队各两千人马,要消灭四万之魃,才算完成任务。 相对刀斧手占了城门狭窄和洒满油脂的地利优势,长枪队的阵地就比较开阔,哪怕有锋利的拒马辅助,也很难占多大优势。 反观尸魃这边,由于南北两门不再有阻力,可以快速涌入,又有了城门口开阔地的缓冲,可以形成尸暴的攻击形态,攻势越发强盛。 但见长枪队的整体是刺猬阵,而个体是三人一组的三角阵,各依附一具拒马,形成一个小刺猬,可拒正面所有方向的敌人,三枪乱戳,只戳尸魃最脆弱的脖颈部位,此乃人体中枢,一旦阻断,即便尸魃的生命力强悍,也是四肢瘫痪,寸步难行。 是以,长枪队的阵前拒马很快挂满了魃尸或失去行动能力的尸魃。 但更多的尸魃如同来自地狱的魔鬼,咻咻咆哮,张牙舞爪地扑上来,以他们独有的数量优势很快填补了这个弱点,是真的“填补”,以海量的魃尸掩埋了拒马的尖刺,逼着长枪队不断后退。 破晓一直跟长枪队并肩作战,他不断前突后拉,纵横捭阖,感觉比刚才的刀斧手之战艰难多了。 那一排排长枪刺入翻涌而来的魃潮之中,就像扎在河流中似的,激起一朵朵血花,却丝毫不影响河水的流速。 长枪队很快出现了死伤,由于正面的压力太大,还有拒马和长枪的间阻,破晓腾挪的空间大大受限,仅仅能救下身侧的寥寥数人。 他身先士卒,与长枪队且战且退,拉开距离,换取杀伤空间,没有他的下令,长枪队无人敢撤向第三道防线,否则杀无赦! 拒马同样限制了长枪手的移动,有人失去两翼的同袍,无法结三角阵,以长枪撑起身体,爬上主街两侧的屋顶,加入屋顶的战阵。 屋顶也是阵地,却非弓手,而是布置了一种罕见的重型武器——铁荆球! 此球圆径丈余,重达两千斤,周身布满尖长的铁刺,又是一个铁刺猬,由两个力士操控,以铁链荡下,杀伤敌人之后,再用绞索拉回,可重复使用。 它由军器坊专为对付尸魃所研制,还没来得及布置在城头,就用在了决战战场上。 主街两侧的每间屋顶上皆置一两个铁荆球,一球两力士,配五名刀枪手护卫,绵延几百屋,到底杀伤力如何,即刻见分晓。 随着长枪队的阵地后撤,南主街的前端空出了地方,相应位置的屋顶上,两力士当即一个控制铁链,一个推动撬杆,铁荆球呼啸而下,左右各一个,正砸在密集的魃潮之中! 只听“轰”、“轰”,两个血肉大坑应声出现,连着无数细碎的血肉骨渣,喷上主街的半空,落下一层血雨,那浓浓血腥味,破晓都嗅麻木了。 长枪队一片欢呼,两个铁荆球仅仅一击,就杀死了至少几十个尸魃,这自然算在长枪队的战绩上。 破晓也为之一振,人族的个体力量确实比较羸弱,但人族的智慧确实是其他族群无法比拟的,哪怕出自人族的魃族也只能望洋兴叹。 不知不觉,在破晓的心中,尸魃已成为一个新的族群了,若是人族真的灭绝,那么魃族就是人间的新主人,人间也要改名“魃间”了。 “魃你妈呀!”破晓忍不住骂了一声,挥刀砍掉了一个不长眼冲到面前的尸魃脑袋,由于离得太近,污血都喷到了他的脸上。 破晓使劲一抽鼻子,感觉还是当个小卒最痛快,只管单纯地杀敌,不用想太多。 哪像自己现在又要纵览全局,又要操心未来,好像自己是个人间帝王似的。 他忽然想到分派到京城和海州的铁柱与丁小宝,他们的情况又怎样呢,一定不会比自己更好吧…… 几乎同一时间,千里之外的北方,一个身披重甲的大将手持一杆长枪,屹立在皇城的城头,身后是黑压压的御林军,在他们视野所及的尽头,正有一条条的尸暴洪流从各个方向汇集在一起,滚滚而来,大地震动,灰尘漫天。 一名金甲大内侍卫匆匆赶来,单膝跪倒:“报将军,圣上已传圣谕,三军尽归你指挥!” 重甲大将没有回头,只是微露苦笑:“替我回禀圣上,铁柱尽力耳!” 又千里之外的东海之滨,一个胖胖的武士夹杂在一群侍卫之中,拱护着一个文官登上一座临城眺海的山顶,但见山下城中,布满无数手持各种武器的义勇和百姓,而城外陆地的那一侧,又是一条条尸暴洪流崩腾而来。 胖武士小眼睛转个不停,不知在转着什么心思…… 扬州城外,几个在一座荒废的村中躲了几日的汉子,正一脸庆幸地看着州城的方向,忽然齐齐转头,眼露惊骇,但见远处黑浪滔天,排山倒海而来…… 锦昼庄园内,随着铁荆球的加入战团,长枪队的压力锐减,稳住阵脚,不再后撤,一排排长枪架起,全方位封锁住主街,抵挡魃潮的冲击,让两侧屋顶的铁荆球来回收割魃头。 南主街的前端,一共二十几只铁荆球荡来荡去,每一击落地,便是几十尸魃死伤,每一轮就能收割几百魃头。 破晓心中松口气,若是这般打法,在百万尸魃抵达之前,应该能消灭本土尸暴,还能保存大量有生力量。 但他仅仅乐观了一小会,就发现魃族的战斗智慧觉不亚于人族,或许他们不会使用武器,但他们对人体内部力量的发掘能力甚至超过了人族。 原本铁荆球每一次落下,都需要两名力士拉铰链拖回屋顶,这个过程比较缓慢,而尸魃也有了相应对策,一部分尸魃不顾死活地攀附在球刺上,增加拖拽重量,还有一些尸魃往两侧房屋攀爬,试图直接解决屋顶的威胁。 而樊刺史早有预判,主街两侧的房屋门窗皆被封死,并提前抹了大量油脂,除非魃潮达到屋顶的高度,否则一时很难爬上去,何况屋顶还有刀枪手护卫。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破晓看着二十几只砸在街上的铁荆球好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越滚越慢,而各球的两名力士使出吃奶的劲也拖不回去,甚至屋顶上的刀枪手都一起帮忙,也无济于事,他一咬牙,对着两侧的长枪手大喊:“有死士吗?跟我冲……” 他话音未落,就第一个冲了出去,头也不回! 。 第111章 猛士 破晓原本可以施展龙步,跃到魃潮上方踏浪而行,但为了给身后的死士打开一条通道,他选择了最困难的硬冲。 何为死士?勇于赴死者也!基本上就是有去无回。 但凡军队皆有死士,为最艰巨任务所设。 不过此番扬州十五万大军却没设,因为人人皆是死士,不过是先死后死之分而已。 即便有先后之分,破晓的临时征召死士,还是出现了短暂的冷场,只有破晓一人向前冲杀而已。 他手中的春意舞如花,快如风,即便现在是凡铁,但破晓总能以最小的力气,最锋利的角度,给于面前的敌人以最致命的一击! 因为他眼里的世界是一个变慢的世界,哪怕敌人再多,也能从容地找到他们的破绽,并预判出最合理的出刀方位和顺序,这就是先天本能的优势,也就是仙凡之别。 但他的本质还是凡人,也要受困于人力有时穷的极限,这又是无仙根和有仙根的差距。 若用比较确切的语言来形容如今的破晓,他是凡人中的仙人、仙人中的凡人耳。 破晓拼命杀出了一条血路,他的前方正是一个最近的铁荆球,或者说是一个越滚越大的尸魃球。 那孤身上阵、以一挡万的气势豁然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最好诠释。 身后的长枪手皆看出破晓临征死士的用意,去解铁荆球之围,让屋顶上的力士能够重新操控它杀敌。 而前去解围的死士,除了破晓,就是有去无回! 眼看破晓杀出的这条血路快要被两侧的尸魃填补、合拢。 终于有一个长枪手挺身而出,大喝道:“左右是死,愿死得其所!为扬州、为人族,吾往矣!” 此人挺枪冲出阵线,有人带头,便有热血者跟随,战场之上,其实从不缺乏无畏赴死者,前提是,他们要明白为谁而战、为谁而死! “吾往矣!吾往矣……”只见十几个长枪手嘶吼着,杀入破晓留下的血路,前赴后继,慷慨赴死! 破晓听到了身后的吼声,心中感动,自愧不如。 若是自己像他们一样,面临一个明知必死的结局,还会向前冲吗?大概率不会的。 他或许可以救几人,但绝对救不了这庄园内的二十余万人,他们惟有自救,才能天救! “杀!”怀揣着感动,破晓杀到了第一个铁荆球跟前,却发现自己还是托大了,原本只有丈高的球体,经过尸魃的滚裹,已然成为一个五六丈高的庞然大物,就算自己加上身后的十几名死士,也一时难以将他们从铁荆球上打散。 但人族的智慧还是超出了魃族的智慧,还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的死士,距离破晓最近,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再次大喝:“教头,这一个交给我,你去下一个……” “啊?”破晓诧异地应了一声,不明白自己都无可奈何之事,一个凡人死士缘何有此豪言?他很快明白了! 只听呼一声,一个人影跃过自己的头顶,刚好落在球体的上方,在尸魃中扑腾起来,一边扯去身上的甲胄,一边厉喝:“吃我呀!来吃呀……” 原来那个死士以长枪撑地,腾跳而起,扑向了铁荆球,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瓦解尸魃对铁荆球的裹挟。 这送上门的鲜肉,顿时令球体上的尸魃大乱,纷纷争抢分食起来。 死士的厉喝很快被惨叫所代替,兀自拼命蠕动着残躯,让更多的尸魃分食自己。 这无比惨烈而残酷的一幕,震惊了包括破晓在内的所有人,这位死士选择了一种最痛苦的死法,为了他的信仰和信念! 这已不是简单的舍生取义了,而是壮烈的舍身饲虎! 惟有真正的猛士,才能如此直面这样的死亡,其死之惨,其死之烈,当得起轰轰烈烈四字! 他做到了,随着球体上的尸魃瓦解,那个铁荆球露了出来,这一切的发生极快,不过几息之间。 几乎所有人都看呆了,直到破晓身后的长枪队中有人哭喊了一声:“你们倒是快拖呀!” 屋顶上的两个力士如梦初醒,忙不迭拉动铰链,将这个以一个死士生命换回的铁荆球拖回了屋顶。 破晓也一个恍惚,看到四周扑向自己的尸魃,想起刚才死士的遗言,立即杀向下一个铁荆球。 却听身后一片哭吼之声:“教头,你只管开路!剩下的交给我等……只管开路……只管开路……” 是的,第一位死士用自己的死,启发了其余的死士,不用再拼死搏杀,只需一死耳,即便这个死法是最痛苦、最惨烈的! 他们面目狰狞,跟在破晓的身后,尽可能地向前冲,每接近一个被尸魃包裹的铁荆球,就由最前的一个撑枪而起,落在球体上,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一个铁荆球的脱困。 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战术是最划算的。 但这样的战术,又是每一个将领无法面对的。 破晓玩命地冲杀,不停地擦拭眼角的泪水,他自认是凉薄之人,这辈子只被无邪和林清儿感动过,因为她俩都愿意用自己的命换他的命。 这是他第一次为无关的人流泪,这些死士不是为他而死,但他们的死确实感天动地,如果这天地有感情的话。 一共十几名死士追随着破晓,只解围了七八个铁荆球,剩下的死士要么倒在路上,要么没落在球体上。 饶是如此,这七八个铁荆球又收割了几百魃头。 战场有勇士,也有懦弱者。 原先爬上屋顶的几个长枪手,眼见死士的惨死,内心崩溃,转身就逃,主街之外的地方,暂时没有尸魃涌入,他们只想能活一时是一时。 却听得弓弦连响,原来督战队的神射手一直紧盯着战场,将这几个临阵脱逃者当场射杀,以儆效尤。 破晓在长枪队的阵前来回冲杀,不断有自愿而出的死士追随他,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一个铁荆球,用自己的死,换取同袍的生! 南门长枪队的战斗持续了一个时辰,破晓再次施展龙步,腾空而起,鹰视全局,大约几百名残存的长枪手退到了第三道防线的阵前,身前魃潮汹涌,已无拒马掩护。 够了!他们杀得足够了! 破晓几乎声嘶力竭地大喝:“长枪手!撤退……” 。 第112章 匹夫 破晓落在了街边的一个屋顶上,操控铁荆球的力士与护卫皆崇敬地看向这个浑身浴血、一直冲杀在最前沿的少年。 虽然是仙师弟子,但你见过哪个仙师弟子行走人间,为黎民百姓而战? 破晓一边抓紧时间打坐调息,一边看着剩余的长枪手穿过第三道防线,撤往锦昼堂,他们将登上城头休整,准备最后一战。 与此同时,第三道防线已然撼上了汹涌而来的魃潮,杀声震天。 跟前两道防线有所区别的是,前面是血肉横飞,而现在是脑浆四溅。 原来第一道防线的刀斧手是短兵器,第二道防线的长枪手是长兵器,而第三道防线的兵器则有点杂,铁锤、铁锏、铁鞭等,甚至还有狼牙棒,总之,是以敲打的武器为主,专打尸魃的脑壳。 由于敲击兵器简单易使,因此第三道防线以义勇为主,不像前两道防线以官兵为主。 考虑到义勇的战力不如官兵,因此,第三道防线南北各五千人马,按樊刺史的推演,扬州本土的尸魃将在前三道防线消耗殆尽,就算前三道防线的兵力全部拼光,地面守军还剩十一万余,足够跟南方来的百万尸魃一拼了。 至于北方,有斥候前去刺探,一旦发现魃潮来袭,就点燃狼烟烽火报警。 其实报警的意义不大,一旦南北尸暴洪流夹击扬州,那结局可想而知。 不过按樊刺史和破晓的判断,北方的尸魃应该奔袭京城和海州,不至于南下。 破晓行气三十息,还吃了一粒残次肉骨丸复原伤势,整个人又生龙活虎起来,又是一声大喝:“破晓来也!” 但见第三道防线三人成阵,一个个三角阵罗列在主街上,没有拒马,但经过前两道防线的大量杀伤,尸魃的数量逐渐变稀,魃潮的势头明显低落。 此消彼长,义勇们锤击锏敲、鞭打棒杀,杀得尸魃尸横遍地,再加上两侧屋顶上的铁荆球来回阻杀,战事已然在向守军这边倾斜,似乎只要坚持下去,就胜利在望。 后面防线的官兵和义勇都看得跃跃欲试,恨不得一起掩杀上前。 但主街的宽度有限,限制了魃潮,也同样限制了守军,只能依次出战。 但破晓和樊刺史父女三人心中最清楚,真正的恶战还未到来。 该来的还是来了,近午时分,南面的城头忽然哨声大作,望楼上的斥候发出警报。 正在阵前冲杀的破晓浑身一紧,当即施展龙步,脱离第三道防线,身轻如燕,踩着密密麻麻的尸魃脑袋,直奔南门而去。 片刻之后,他踩着城墙冲上了城头,但见守军的注意力已不在庄内,而是全数盯着庄外,一个个目瞪口呆,鸦雀无声,除了斥候凄厉的铁哨还在吹个不停。 只见相隔甚远的扬州南城墙,竟然跟涨潮似地涌动起来,无数黑压压的影子,如一浪浪的潮头,直接漫过了城墙,漫进了城内,正在形成新的浪潮,越涨越高,开始向庄园方向推进。 要知道,庄园的城墙仅有扬州城墙的三分之二高度,这股南来的巨型魃潮既然能漫进来,那么,足以将整个锦昼庄园淹没,这一仗,还怎么打? “完了……”边上有军卒绝望地自语。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几乎所有人的心声,甚至包括破晓。 破晓也没想到百万之众的尸暴竟然如此气势,远远超出他的心理预期。 所以,他的第一念头是招呼所有人赶紧四散逃命,能逃多少是多少,但随即意识到不现实。 庄园中集中了二十五万军民,仅有南北城门洞开,就算拼命疏散,在魃潮抵达之前,也跑不了多少人。 何况,现在主街上还有两三万本土尸魃在死缠烂打。 破晓能够坚持到现在,原本纯粹是被乾坤图印记所迫,不得不与扬州共存亡。 但今日之战,让他见识到了凡人不甘命运摆布的不屈之心,明知是死也一往无前的无畏精神,还有那种战斗至最后一人的坚强意志。 若无匹夫之勇,岂有血肉长城? 破晓今日所受的感动超过了他此前的人生总和,所以,他躲不过就逃的惯性思维只是一闪而过,就坚定了死守庄园的决心。 他死死地盯着那幅越涨越高的尸暴大潮,必须打乱他们的节奏,让他们钻进锦昼庄园这个瓮,而不是被他们直接淹没。 破晓看着在庄园和大潮之间的大量废弃房屋,忽地眼睛一亮,大喝:“传令全体城头守军,备火箭!射燃庄园周围的房屋。再给我准备火把,越多越好……” 他的命令顿时成了定海神针,身边的所有人为之一振。 几个斥候当即分头跑去传令,弓弩队立刻行动起来,弓手的射程有限,但弩台上的三弓子母弩若是减少巨箭数量,就可以射很远,只是失了准头。 不过破晓要的是点燃房屋,不需准头。 时间就是生命,城头守军在最短的时间执行了破晓的命令,一支支冒火的巨箭向四面射去,开阔地之外的房屋纷纷着火,浓烟四起。 但巨箭的射程也是有限的,更远的距离就达不到了。 破晓同时出动,一手抓着几根点燃的火把,另一手提着一个皮兜,盛满了未点的火把。 他从城头一跃而下,龙步瞬间激发,向着南面狂奔。 这时,要是便宜徒弟跟他一起出动,分头放火就更好了,可惜来不及通知她,也不想她涉险。 很快,在尸魃大潮的必经之路,一幢幢房屋竞相着火,到处“噼里啪啦”,风助火势,很快连成一片,越烧越旺,几乎半个扬州城都烧起来了,浓烟直上云霄,甚至比当日流星雨的烟雾更盛! 锦昼庄园庄园北门城头,一身披挂的樊刺史看着满城烟火,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喃喃自语:“千古名城,毁于一旦,吾乃罪人也……” 破晓带着满头满身的烟熏火燎跑回了南门城头,蓦然回首,那幅尸暴大潮已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虽然冒火顽强挺进,但高涨的势头锐减,不断有烧死的尸魃成片地往下掉,就像着火的瀑布,场面壮观之极,前所未见。 刚刚还陷于绝望的守军无不欢呼起来,只有破晓面色依旧严峻。 。 第113章 薪火 果不其然,尸暴大潮以无数尸魃的尸体不断趟灭前进道路上的火焰,继续席卷而来。 破晓的目光落在了下方的南门,再次喝问:“有无办法扩大城门,或者干脆将城门弄塌?” 他想到的是堵不如疏,既然挡不住尸暴大潮,那就给它一个宣泄的出口,原本的南门相对于巨型魃潮的体量,实在太小了,若是能扩大,就能将它引入瓮中。 破晓虽然这一问,其实毫无自信,毕竟凡人的智慧受制于现实,若是修仙者,可用各种法术摧毁城门,自是简单。 而自己这个仙师弟子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货,半点法术也没有。 没想到,真有人应道:“回教头,办法是现成的!” 破晓意外地惊喜:“快讲快讲!” 回话者乃是弓弩队的一名相貌朴实的中年队官,赶紧解释,原来三弓子母弩本是攻城利器,巨箭齐射,中处墙倒城摧,势不可挡。 破晓才知自己妄自菲薄了,凡人即便没有法术神通,但利用工具所产生的能力不亚于修仙者。 他喜出望外,忙不迭下令,立刻摧毁南门,缺口尽可能扩大。 此时破晓的命令就是最高命令,甚至不用请示樊刺史,他的权威,不止由于仙师弟子的身份,更是今日一战打出来的。 在今日决战中,破晓多次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南门城头上的守军看得最清楚,也对他最服。 可以说,如果此时樊刺史和破晓下达了相反的命令,他们一定会遵从破晓。 “下城!第九队立刻随我下城!”那名中年队官毫不犹豫地执行了破晓之令。 弓弩队当即行动起来,趁着城墙下的本土尸魃稀少,南来的魃潮尚未抵近,赶紧垂绳下城,齐下百人,包括三架三弓子母弩连同百余支巨箭。 而城头的弓手在提供高处掩护。 破晓自是跟了下去,哪处最危险、哪处最关键,他就会出现在哪处,先将那些碍事的零散尸魃清扫干净。 第九队娴熟之极,三架三弓子母弩很快在距南门百步之外架好,指向南门,每一架皆有三十人绞索开弦,三人搭箭,配合默契。 此时巨型魃潮已逐渐逼近了庄园前的开阔地带,大地震动,硝烟弥漫,火光冲天,怎一个“撼”字了得! 中队队官大手一挥:“放箭!” 破晓站在边上,只听得手指粗的牛筋弓弦“嘣嘣”三响,所带的风好似将自己卷进去,便见三十六支巨箭齐齐射出,恰似流星雨一般,尽数钉在南门的上方和两边城墙上,轰然巨响,摧枯拉朽一般,南门已然坍塌大半,灰尘四起,城头守军自是避在了两侧。 破晓大喜:“再来!” 此时大地震动的愈发厉害,但第九队的所有人都没有回头,快速地绞弦搭箭,随着队官的再次挥手下令“放箭”,又是三十六支巨箭齐射。 破晓透过灰尘看得真切,南门已然塌成了一个大缺口,足够巨型魃潮疏通涌入,只觉身后地动山摇、山呼海啸一般,这才惊回首。 正午的阳光大地,居然出现了一条快速接近的巨幅阴影,那汇集了上千条尸暴洪流的大潮,已然进入了庄园前的开阔地,潮头兀自冒烟着火,还不断有烧死的魃尸如雨而落,却丝毫不影响其来势汹汹。 腥臭冲天,焦臭卷地! “兄弟们,弃弩,给我撤!”破晓大喊,浑然不觉这是他第一次喊袍泽“兄弟”。 这一刻,他彻底地融入了这支队伍。 现在带着巨弩撤退肯定不现实,空手撤的话,他感觉能活大半人。 中年队官却看向了破晓:“教头,来不及了!你快撤,庄园需要你!” 他甚至不等破晓回应,就厉声大喝:“第九队,调转弩头,开弦搭箭,听我命令!” “不!你们快撤,我掩护!”破晓怎能让这上百袍泽因自己而死,横起春意挡在了调转的弩头前,想让他们改变主意,但这一次,却没人听他的了。 第九队上下自顾自地开弦搭箭,破晓眼看巨型魃潮的阴影如山,压了过来,嘶声大吼:“都给我撤!这是命令!” 中年队官也大吼起来:“教头,我等弩在人在,弩失人亡。此刻便是我等报效扬州父老之时。你快离开,庄园可以没有我等,但不能没有你!” “兄弟们!”破晓看着这一张张沉默而坚毅的面孔,热泪一下子涌出来,他看到了一个又一个高大的灵魂、令他自惭形秽的灵魂! “教头,军士以马革裹尸为荣!你见到樊大人,就说第九队上下,幸不辱命!”中年队官的声音振聋发聩,响彻破晓的耳畔! “兄弟们!好走……”破晓哭喊了一声,掉头而去,在他最后一瞥的眼角余光里,第九队百人三弩,迎着魃潮巨浪,岿然不动的无畏身影,永远地定格在他的脑海里、凝固在他的心里! 这就是凡人的伟大,当面临国破家亡之际,总会有一个个无名英雄挺身而出,用生命的光芒照亮这个世界。 正因为有了这些无名英雄的存在,人族才得以在一次次存亡关头得以延续,人性的光辉才有了薪火传承…… 在身后铺天盖地地死亡阴影中,破晓听到了弓弦的嘣响,他没有回头,不忍回头,拭去眼泪,施展龙步,狂奔到城墙根下,双足连踩,一飞冲天,在南门的缺口仰天长啸:“杀——” 当破晓落回城头,已经顾不得悲痛第九队的覆没了,因为那股巨型魃潮已近在眼前,城头的其余弓弩队万箭齐发,却好似石沉大海,没激起什么波澜。 镰刀队将一排排巨镰横在垛口,准备迎接大潮第一波也是最猛的一波冲击。 只听轰然一声巨响,汹涌的潮头撞上了城墙,城头上的每个人都感觉脚下剧烈一震,不少军卒义勇都摔倒在地,不是地动更胜地动。 还好樊刺史苦心经营三十载的锦昼庄园城墙够坚固,没有被这波空前的尸暴大潮一举撞塌。 也多亏破晓的烧城之举,削弱了潮头的高度,仅仅差个丈余,便能漫城而入。 更亏了第九队的自我牺牲,打开了南门缺口,让巨型魃潮有了倾泻之口,冲向主街,真正的决战就此展开…… 。 第114章 英雄 破晓这次没有急于下到一线,而是沿着城头往一个方向狂奔,便跑边观察着城下的魃潮走向。 但见那距离城头仅丈余的潮头滔滔,沿着城墙快速涌动,呈现包抄之势,无数挤在一起的尸魃头颅和四肢蠕动,张牙舞爪,不少都被烧的满是燎泡,看得人头皮发麻。 两万余城头守军均匀分布于垛口和弩台之间,或弯弓搭箭,或巨镰成排,做好了魃潮随时漫上来的准备。 破晓也沿途观察庄内的战事,但见那倾泻而入的魃潮已经冲溃了南街的第三道防线,跟第四道防线对撼上。 主街守军没想到尸魃也有生力军,而且气势如此之盛,比上午的魃潮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经过前三道防线的血战,给了他们与之一战的信心,再加上已无退路,唯有死战到底,向死而生,顿时杀声震天。 没有破晓的命令,第三道防线的残余人马不敢撤退,也加入了第四道防线。 破晓并非忘了他们,而是敌人来势太汹,他怕一旦第三道防线撤退,会引发全线崩溃,那么此前所有兄弟的牺牲都白费了。 慈不掌兵,他在实战中学会了这个道理。 北门的防线相对轻松,但也只是暂时的。 随着破晓从南门跑到北门,魃潮也完成了对庄园的合围,开始往北门渗透。 百万尸魃显然嗅到了此处空前浓郁的人味,不再继续向前,层层叠叠,将锦昼庄园围个水泄不通。 此刻的庄园就如洪水中的孤岛,岌岌可危。 破晓到了北门,直奔三层角楼,在顶层督战的樊刺史早已看到了他,扬声道:“教头,南门城破,具体情况如何?” 城头上有斥候实时传递南门战况,都是简报,详细情况自是不如刚才南门赶来的破晓清楚。 破晓一屁股坐倒,先调息片刻才开口,也没时间详说,只拣重点汇报:“大人,一切没超出预期,为打开南门缺口,弩机第九队全员牺牲……” “王五。”樊刺史脸色一黯,念出了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是不是那名中年队官,挥手让侍卫退下,只跟破晓单独议事,“教头,你看胜算几何?” 破晓站起来看了看城下,由于南北两门的疏导,魃潮的高度没有继续升高,略微松口气,实话实说:“大人,尽力而为,听天由命。” “听天由命?”樊刺史苦笑着抬头看天,满城的烟火几乎遮蔽了骄阳,忽然冒出了一句,“先生,何为天道?” 破晓心头一跳,这是樊刺史第二遭喊自己先生,以他原本的知识,是说不出天道的奥义的,好在有无邪的多少世记忆在脑海中,令他的眼界早已超出凡人,更觉得务必给这个恪尽职守的好老头一个满意的回答,也不管战事正炽,略一沉吟:“天道犹天理,所谓天意难违。而今这世道,却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小子以为,天生万物,万物皆有道,人道亦是天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由自己主宰,只要我等万众一心,人定胜天,这便是天道!” 其实这番话也有破晓自己的见解,他以前的道就是苟在一个角落偷生,只要人活着,就是人定胜天了。 当然那是以前,破晓现在的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有时感觉自己挺英雄的,但这并非自己想要的道,更像是外界强加给自己的责任。 说到底,他的内心对英雄是满怀崇敬的,但自己却不想当英雄,更想当被英雄保护的人,或许,这也是一种道吧。 只是这种道说不出口,见不得人也。 “好一个人定胜天,便是天道。”樊刺史眼睛一亮,原本有些萎靡的精神也是一振,哈哈大笑,“朝闻道,夕死可矣。古人诚不欺我……” 破晓心中的感觉又不太好了,转念一想,今日一战,庄园上下必将死的七七八八,不能因为樊老头跟自己的关系好,就觉得他不会死。 还是坚持自己的本心,若是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他一定尽力保护樊刺史的安全,但若是自己看不到,只能各安天命了。 破晓也哈哈大笑:“道友阵前悟道,可喜可贺。我徒临战突破,前途无量。你我各自保重,战后再论道。” 他有意提及星辰,让樊刺史珍惜生命,却也只是尽力而为,说完就直接从窗口一蹿而出,凌空跃下,手中春意闪着血光:“破晓来也!” 破晓施展龙步,先跃下角楼,再跳下城头,踩着庄园被封区域的屋顶,向自己应该出现的位置——南门战场奔去。 此时第四道防线的战事异常激烈,守军已落入下风,原来南方魃潮不止数量更多,还带来了一种新的攻击形态。 破晓远远看到,南街上的魃潮中间隆起一个小丘,越隆越高,令人心惊,然后突然从中爆开,像喷泉一样地喷出一串串的尸魃,在空中张牙舞爪着,飞扑向第四道防线的士卒。 第四道防线官兵和义勇各占一半,还是南北各五千人,三人成阵,长短兵器结合,战力不弱,但被这突如其来的尸魃喷泉一喷,瞬间被打乱了阵脚,死伤上百人。 破晓堪堪赶到,看着兀自喷射尸魃的泉眼,一咬牙,借着一个屋顶高高跃起,然后一个猛子扎下,消失在泉眼之中,一阵胡乱搅动之后,他冲天而起,满身污血,发出长啸:“杀!” 主街上的官兵一片振奋,破晓归来,就有了主心骨。 两侧屋顶上的铁荆球也跟着大显神威,一个个往死里砸,主街上早已血流成河,魃尸重叠,却没有人尸,只剩人骨。 破晓落在了一个屋顶上,护卫们当即紧张地围护住他,因为他的伤势看起来极重,几乎体无完肤,都伤及见骨了。 破晓赶紧又吃了一粒残次肉骨丸,刚才一个人在泉眼中的乱砍乱杀,便是有先天本能也没用。 好在他的救命宝贝——两种肉骨丸都用坚韧的皮革缠紧在胸口,又被他死死护住,否则早已遗落在无数尸魃的爪牙之下。 破晓还在复原之中,又见一个尸魃喷泉隆起,他的心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即便肉骨丸疗伤,但那种昏天黑地、四面八方全是尖牙利爪剔肤削肉的痛苦滋味,非人所能受也! 但是……他想到了第九队的兄弟们,想到了中年队官的铮铮遗言,再次拔刀而起。 正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当英雄谁当……可是他真的不想当呀! 。 第115章 仙师 破晓又搅灭了一个尸暴喷泉,玩命冲出,遍体鳞伤地落在一个屋顶上,力士跟护卫们立即环护左右,都不忍心看他的惨状了。 因为残次肉骨丸做不到复原如初,而是留下伤疤,而且破晓刚才的旧伤还未完全复原,又添新伤,脸上亦是如此,新旧伤疤交错,如同毁容一般,分外恐怖。 但没人觉得他面目可憎,只有发自肺腑的崇敬。 虽然仙师弟子有快速复原的仙药,但破晓如此舍生忘死,彻底感动了战场上的每一个士卒,主帅如此搏命,三军敢不用命? 是的,此时的破晓,就是战场上的统帅,只要他不倒,守军就会拼到最后一卒。 再无人想到撤退,每个人想的都是,在自己死之前,一定要多杀几个尸魃,让同袍多一分存活的机会。 原先的长枪手自发地组成死士队,攀上屋顶,一路向前,一旦有铁荆球被尸魃裹挟,便从屋顶撑枪而下,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回一个铁荆球的脱困。 这便是战场上的血性,一旦激发,再无人畏死,任何军队都会成为一支铁军。 正所谓大丈夫生而何欢,死而何惧?只求轰轰烈烈耳! 破晓也能感觉到三军用命,却没想到自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是想着如何对付下一个尸暴喷泉。 好在暂时只有一次一个,要是一次出现几个尸暴喷泉,他就分身乏术了。 因为伤势严重,破晓吃了肉骨丸之后,当即打坐调息,没想到行气之下,感觉伤口复原的速度竟然接近正品肉骨丸的药效。 他心中一喜,一口气行气三十周天,已然全身结疤,天人交互不绝,他自然不会浪费散逸的体内灵气,运转灵犀诀,春意如火,他大喝一声,又扑向一个新生的尸暴喷泉。 春意的灵器之效增加了破晓的战力,饶是如此,当他再次冲天而起时,又是伤痕累累,看得士卒们齐齐动容,斗志更旺,牢牢地挡住了不断冲击的尸暴潮头。 这是一种良性的循环,只要破晓不死,滚滚而来的魃潮便不足为惧。 破晓再次落在一个屋顶上,在周围袍泽的护卫之下,咬牙切齿、无比肉痛地自胸口掏出那个救命的锦袋,是双重的肉痛,一个是肉体之痛,另一个是财迷之痛。 总共才十几粒残次肉骨丸,照这般打下去,一粒换一个尸暴喷泉,很快消耗殆尽,那时只能望泉兴叹了。 至于四粒正品肉骨丸,自己总要吃一粒消除身上的伤疤,也就是说,最后只能剩下三粒了,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动用,可谓损失惨重。 自己是不是派人去将星辰身上的那些肉骨丸要回来?算了,哪有这样当师傅的,再说也不过多了三十余粒,于大局无补,还是见步行步吧。 破晓从锦袋中取肉骨丸的时候,碰到了几颗清凉圆润的灵石,心中一动,取了一颗小的出来。 他行气之时,便握在左手手心,一息一周天,顿时感觉大不同,除了融合了天地灵气的丹田之气在全身经脉中流转之外,手心也有一股灵气汇入,似乎比天地灵气还要精粹,这便是上品灵石的底蕴了。 虽然樊老头说无仙根者吸收灵石纯属浪费,但破晓却另有验证,首先是会不会令肉骨丸的药效再次加速,可惜并无增幅。 三十息已过,他再次全身结疤,但体内的灵气明显比以往精粹充实,但手心那颗小小的上品灵石依然灵气充裕,好像并无消耗多少,这便是炼气一层的修为局限了。 接下来就要验证第二个猜想,上品灵石的灵气对春意能有多少加持。 破晓手握春意,还没有来得及运转灵犀诀,就感觉刀柄一热,耳边响起了小孩子的笑声,接着,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明明没有行气,但左手灵石中的灵气自动进入经脉,汇入丹田,瞬息一周天之后,流向了右手的春意,汹涌而入! 小孩子的笑声越发欢了,与此同时,破晓的手中大放光芒,连周围目光向外的护卫都被吸引回头。 原来是破晓手中的短刀好像从锻炉刚出来一般,红得发亮。 破晓感觉自己全身的经脉都在发热,前所未有的发热,丹田更是变成了一个火炉,熊熊燃烧的火炉,烧的他汗流浃背,汗水又蒸发成了水汽,蒸腾而起,好像全身冒烟一般,似乎就快燃烧了。 护卫们大惊失色,齐齐叫道:“教头!” 破晓感觉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如针扎,却又无比的惬意,那热度刚好是人体的临界点,虽然难受,但又能承受得住,就像生病发高烧,但头脑并未被烧晕,反而愈发清醒。 他精神抖擞地站了起来,通体发红,双目发亮,朗声道:“我没事!” 此刻手中的春意好似笑个不停,但只有破晓一个人听到,这样的情形发生过一次,在军器坊的炉室中,春意一连吸光了两口锻炉的热力,意犹未尽。 但这一次,它似乎可以尽情畅饮,破晓感觉左手的灵石已经有了消耗少许的迹象,右手的春意则亮的耀眼,好似一个小太阳,周围的护卫都被刺得睁不开眼。 主街上正在血战的士卒也发现了这个异象,有人惊喜大喊:“教头施法了!教头施法了……” 仿佛为了印证是的,破晓一飞冲天,浑身被光晕笼罩,有如朝阳初升,然后一头扎进下方已经成型的尸暴喷泉。 由于这次有点耽搁,这股喷泉眼看就要爆开,破晓在它将爆未爆之际,刚好扎进了泉眼,只听“嘭”的一声巨响,这个泉眼还是爆开了,但喷出的却非一个个尸魃,而是一道道光影,在空中四射,好似放了巨型烟火一般。 有眼尖的士卒依稀看出光影乃是人形,自然是尸魃,竟然化成了光。 而烟火下方的尸暴喷泉已然消失不见,变成了一个乌黑的大洞,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焦香,很淡很淡,似乎连气味都烧没了。 破晓错愕而狂喜地站在方圆十丈的焦土之上,毫发无损,两边原本被魃潮淹没的房屋重新露出完整的面貌,只是都像被烧过一般,一片焦黑。 而汹涌澎湃的魃潮前端被一分为二,破晓所站的位置,就是分界点,春意这一击,至少消灭了上千尸魃。 屋顶上的士卒最先看到了这一超出凡人想象的战果,齐齐狂呼:“仙师出世!仙师出世了……” 。 第116章 阳光 南门城头上的守军同样看到了这惊世骇俗的一幕,跟着欢呼起来,破晓教头哪里是仙师弟子,分明就是仙师耳。 南街的第四道防线在一片光芒之后,士卒忽觉压力锐减,自然猜到了破晓大显神通,气势大盛,立即转守为攻,争先恐后。 北门的樊刺史即便隔了很远,也看到了南面主街上的那个大黑坑,他是有见识的,微微颔首,低声自语:“神兵天降,教头被逼出了底牌,远超炼气一层的实力,只是不知他还能施展几次?” 樊刺史不知道,破晓的这一底牌还有他的功劳。 锦昼堂内,一身戎装的星辰听到了最新战报,撇撇小嘴,这个破师傅藏的真深。 主街上的其余士卒后知后觉,听到两侧屋顶和城头的欢呼,也大致明白发生了什么,无不为之振奋。 而当事者破晓兀自站在原地,难以置信地看看右手依然发亮的春意,还有左手仍然在输出灵气的灵石,完全也没想到这一击居然恐怖如斯,赶得上仙人之法了。 不过,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手中灵石的灵气一下子少了近九成,春意这一击,几乎消耗了一小颗上品灵石,战果固然喜人,但金山银山也不够这么霍霍的。 自己一共才十几颗上品灵石,按每消耗一颗杀死上千尸魃计,加在一起也不过消灭万魃,相对于百万魃潮来说,等同杯水车薪,还是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才是正道。 耳边小孩子的欢笑声还在持续,破晓忍不住暗骂一句:败家子。 他又担心如此大量的灵气通过自己的身体输送,会不会造成什么隐患? 由于灵石的灵气还在源源不断汇入体内,自动循环周天,他略一体悟,好像没啥异样,这才放下心来。 战场是瞬息万变的,当破晓还在狂喜兼肉痛的时候,被他打成两截魃潮很快又卷土重来,带着山呼海啸的咆哮。 而南街的第四道防线吃掉了那截尸魃潮头,守军第一次由退而近,齐刷刷推进到破晓的身后,在他身后发出雷鸣的呐喊:“杀!杀……” 破晓再一次热血沸腾,却没有被热血冲昏了头,见识了春意得到灵石加持的恐怖威力之后,他决定谨慎使用这一招。 固然是出于吝啬,若是有海量的上品灵石供应,他自然不介意崭露锋芒,问题是不可持续,还是低调为好。 他当即运转灵犀诀,果然可以控制灵石灵气的输送,耳边小孩子的欢笑声顿时降低,好似不满一般,而春意的亮度也随即变暗。 破晓不由想起当日林清儿对灵器的介绍,心中嘀咕,难不成春意诞生了器灵?可是灵器是和主人共同成长的,自己才炼气一层,怎么可能诞生器灵? 他没时间多想了,因为对面的魃潮掀起一个巨大的潮头,猛地打了下来,不仅拍向地面守军,连两侧的屋顶都受到波及,几名力士连同护卫被卷下来,眼见不活了。 这就是战场的残酷,不到最后胜利,一时的欢呼过后,死亡随时降临。 死亡的阴影再次铺天盖地,破晓手中的春意大亮,虽没有刚才的小太阳那般耀眼,但远超他自身灵气注入时的亮度。 破晓使出训练破晓营的那一招,加上他的龙步,迎头冲了上去,转眼消失在魃潮之中,但潮头明显被抑制住了,似乎有条龙在潮水中翻滚,隐隐闪着光。 士卒们期待的破晓那一轮小太阳没有再出现,再次陷于苦战之中,开始边战边退。 一个好迹象是那个恐怖的尸暴喷泉没有再形成。 而一个坏迹象是涌入庄园的尸魃越来越多,魃潮的高度升到了屋顶,原本起到极大阻击作用的铁荆球,随着力士、护卫和死士队的不断阵亡,一个个变成废铁。 甚至有尸魃漫过主街两侧的屋顶,向庄园其余的地方渗透,那些楼宇可是藏着十万老弱妇孺。 当然楼宇也有护卫,只要不是受到大量的尸魃冲击,一时半会还是能坚持的。 破晓在魃潮的里面一口气杀到灵石的灵石耗尽,这才冲天而起,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烟尾,却是春意的日芒在灵石的加持下,切尸魃如切豆腐一般,而且顺带烤熟,那烟尾是烤肉的烟火气。 破晓这次受的伤极少,不用再吃肉骨丸复原了。 但他是杀得痛快了,掠到空中才发现主街的防线节节后退,两侧的屋顶已然大半沦陷。 他踩着龙步跑到还在守军掌握的屋顶上,又是坐倒,取出一颗大的灵石,握在手心行气,很快全身灵气充沛鼓荡。 周围的力士和护卫,还有街上没投入战斗的士卒,皆不约而同地盯着破晓,自是希望他再次显露仙师之威,可惜他们只能失望了。 破晓这次学乖了,先运转灵犀诀,再握住春意,立刻发红发亮,小孩子的欢笑声再起,却又透着不满和饥渴,好比一个人明明可以畅饮一缸水,偏偏只让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 破晓也不知是不是器灵,但还是在心中安抚它:细水长流,来日方长,若是需要,一定让你喝个痛快…… 春意不知是否听懂了,不再表现出饥渴,而是有多少喝多少,反正是没个够,像个无底洞。 好在通过灵犀诀的控制,破晓估计一颗上品灵石可以让春意的日芒维持一炷香工夫,满打满算,自己可以战斗到天黑,能挺过百万尸魃的半日冲击,就是一种胜利,可以赢得一晚上的喘息。 破晓还是失算了,他自己能挺到晚上,守军未必能挺到。 随着第四道、第五道防线的失陷,他还是强忍肉痛让春意畅饮灵气,两次发出那太阳之光的一击,瞬间消耗了两颗上品灵石,加上正常消耗的,已然用去了七颗灵石,而距离天黑至少还有两个时辰。 如破晓所想,魃潮固然一时收敛,但上千尸魃的死亡并不能改变大局。 陷于苦战的守军没有再因为破晓的太阳之光而欢呼,只能依靠集体防御、用一条条士卒的性命跟尸暴大潮打消耗战。 但令人绝望的是,主街上的尸暴大潮不仅不见削减迹象,反而越升越高,一方面是大量的魃尸抬高了地面,另一方面是庄外的尸魃源源不绝地涌入。 此刻,庄园之内,除了主街的核心区域之外,整个庄园几乎都被魃潮淹没了,那些高高的楼宇在魃潮之中显得突兀而可危。 好在魃潮正在集中攻击主街上的守军,其余区域的魃潮比较稀松,一旦主街失守,楼宇中的老弱妇孺就不妙了。 破晓又发出了一记太阳之光,想找地调息,更换灵石,却发现两侧的屋顶已无立足之地,地面守军的唯一制高点,就是主街中央的锦昼堂。 。 第117章 扶摇 破晓落在锦昼堂的门头之上,俯视周围,主街上的九道防线只剩人数最多的第八道防线,以及第九道防线——锦昼堂内的五千破晓军。 此时,北门城头忽然响起了密集的锣声,这是第八道防线启动的信号,也是前面防线的所有残兵撤退的信号。 第八道防线是三万重甲兵,军器坊耗尽庄园内的铜铁料,针对尸魃专门打造的特殊重甲,包括铁盔、铁靴和铁手,不惧抓咬,全身遍布尖锐铁刺,每个重甲兵全身皆是武器,不需其他武器,直接冲撞便能将尸魃撞成肉泥,将樊刺史的刺猬战术推至极致。 而且考虑到魃潮的高度会越来越高,而且到了第八道防线,说明地面阵地几乎全部沦陷,是以,广大军民提前挖空了庄园内的一座干涸池塘,将泥土堆满主街中央和锦昼堂两侧,高及屋顶,如同山丘,只留下一条可以撤退的深窄战壕,直通锦昼堂大门。 而三万重甲兵便如这山丘上的铁树一般,层层叠叠地扎根,守护着主街核心。 破晓赶紧又掏出了锦袋,在里一摸,发现还剩五颗灵石,不由暗骂自己是个败家子,事已至此,也停不下来。 他抠抠搜搜地摸了一颗小点的,握在手心,再次打坐行气,三十息一晃而过,右手春意再现光芒。 但见脚下的大门,一个个撤退下来的士卒快速地通过,人人挂彩带伤,他们将登上城头,休整再战 破晓注意到,涌过南门缺口的魃潮似乎比刚才低了一点,这说明魃潮的最高峰已过,百万尸魃至少消灭了一半。 如此推算,主街的守军打的不错,基本上是以一抵十了。 “师傅,徒儿来助你!”一个头戴银盔、配着护心甲的轻盈身影踩着锦昼堂的屋顶飞奔而来,人未至,声先到。 破晓微微皱眉,毫不客气道:“你老实呆着,守好锦昼堂,就是对为师最大的帮助了!” 星辰落在他的身边,背弓负囊,手执银剑,一脸严肃:“破晓军早已层层设防,我守在此处为师傅掠阵。” 破晓见魃潮正在狂卷第八道防线的外围,弹身而起,撂下一句话:“不可离开锦昼堂半步!” “喏!”星辰干脆地应了一声,站在高高的门头,两眼发亮地看着师傅踩着无数重甲兵的头盔、顺滑而下的身影,终于可以亲眼目睹师傅的战场雄姿了,那个小太阳不知何时再来一击? 可惜,她只看到了师傅一头扎进了魃潮之中,足足一炷香之后,才破空而出,一溜烟跑了回来,真正的一溜烟,因为他拖着一条长长的烟尾。 就这工夫,重甲兵的阵地已然缩水了三分之一,不是重甲兵不济,而是尸魃以绝对的数量优势,将每一个重甲兵的小刺猬包裹成球,生生地将他们憋死、挤死。 破晓环顾左右,也急眼了,左右上品灵石是剩不下了,索性玩把大的。 “徒儿,为我护法。”他从锦袋中一口气掏出了三颗灵石,握在手心,只留下最大的一颗,在女徒弟的瞠目结舌中,打坐行气。 师傅竟然如此糟蹋阿爹千辛万苦才收集到的上品灵石?无仙根者即便吸收了灵石灵气,也无法储存,破师傅真是暴殄天物啊。 不过,星辰马上就明白了原委,只见师傅右手的短刀忽地大放光明,如同小太阳一般,她转即变得兴奋,破师傅要放大招了! 破晓的耳边响起小孩子的狂笑声,从没有笑得这么大声,他都怀疑其他人都能听见,不过从身边女徒弟的反应看,她并没有听到。 星辰只看了一眼就不得不转过身去,因为小太阳太刺眼了,那光芒甚至穿透了师傅的身体,整个血肉如同透明,只剩一副晶莹亮白的骨头架子,吓得她一边转身一边尖叫:“师傅,你没事吧?” 破晓尚不知自己身上的异象,只觉得前所未有的充沛灵气从左手涌入经脉,汇经丹田,一息周天后,再流向右手的春意。 他感觉全身经脉和丹田都处于将撑破未撑破的边缘,如同在万丈悬崖边走路,只要一个失足便是粉身碎骨,但他偏偏信心很足,自知绝不会走错一步,那种将破未破的感觉刺激无比,又惬意无比。 全身的热度已然超过了人体的临界点,但他却感觉自己经过上几次的临界锻炼之后,那临界点明显上移,而且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放大,释放热量,包括那刚长出寸余的头发根。 这一次他没有冒汗、没有蒸发,因为体内的热量直接以光的形式向外发散了。 他的大脑无比清醒,听到徒弟担心的尖叫,立刻回道:“我很好!为师很好!” 之前破晓的每次小太阳,除了刺眼,周围的人并无其他不适。 但这一次,由于他体内的热量如光释放,最近的星辰感觉自己如在火炉边,被烤得一步步后退,一直退到门头的边缘,才堪堪可以承受。 虽然破晓已是第五次发出太阳之光,但这一次的光亮实在太强,几乎照亮了整个庄园,重甲兵一片振奋,城头再次沸腾,无不期待仙师的再显神通。 北门角楼的樊刺史,正忧心忡忡地看着被魃潮包围的锦昼堂和百幢高楼,那里有他的独生爱女和扬州子民,忽然眼前光芒万丈,此前未有,令他的心头升起一丝希望:“小友,老夫这条命和十万妇孺之命,就看你了!” 破晓也知自己这一击非同小可,有点孤注一掷的意思,忽然喝令:“徒儿,我腾空之时,射我一箭!” “好!”星辰虽然不解,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即收剑入鞘,擎弓搭箭。 破晓感觉小孩子的笑声也到了一个临界点,便猛地一跺脚,一飞冲天,伴随着一声大吼:“杀!” 万众期待的小太阳再次升起,星辰牢记师傅的吩咐,用眼角的余光捕捉着师傅如日初升的耀眼身形,抬手就是一箭。 破晓听到了弓弦的嘣响,在变慢的世界中,看着徒弟射出的那支箭后发先至,抵近自己的身下,他的右脚尖在高速上升的箭杆上一点,得到新的借力,再次扶摇直上。 正是:少年自当扶摇上,揽星衔月逐日光。 此刻的少年何须逐光,他就是光! 。 第118章 大音 在女徒弟这一箭的辅助之下,破晓升到了单凭自身从未达到的高度,甚至可以看到城头之外的景象,庄园外的魃潮都集中在了南北两门周围,正拼力涌入,要把整个庄园填满。 城头上的守军皆仰望庄园上空的那个小太阳,这一刻,破晓的光芒甚至盖过了天上真正的太阳,令所有人生出顶礼膜拜之心。 太阳光是无法直视的,破晓的小太阳亦是如此,所有人才看一眼便下意识地偏向一旁,只能用余光所视。 破晓双臂一展,不仅有滞空之效,还能控制方向,如蝠翼滑翔,他双目如火,目之所及即光之所照,洞察入微,盯住了下方魃潮最密集的南街中段,那里正掀起一幅高高的潮头,卷向南面的重甲兵。 他瞅准目标,在空中拧身旋转,变成头下脚上,以春意为首,整个人有如一把人形之刃,劈砍而下,而耳边小孩子的狂笑声几近癫狂,好像亟需宣泄一般。 在所有人的余光中,破晓化身的小太阳忽然流星般地坠落,瞬间砸在了那个潮头的最高点,又是“嘭”的一声巨响,但这只是所有人的幻听而已,是他们从潮头爆开的巨大光影中产生的联想。 而实际上,那些正在跟尸魃玩命厮杀、无暇关注破晓的重甲兵反而听到了一声小小的“嘭”,听着云淡风轻,却又充满了力量,脚下的大地如地动般剧烈一晃,甚至庄园的四面城墙也晃了一晃。 还是角楼上的樊刺史有见地,脱口而出:“大音希声!今日总算见到了……” 是的,他见到了,每个关注破晓的人都见到了,随着这惊天动地的一击,南街的魃潮中心爆出了一道强光,至少方圆百丈,强光过后是一道炎热的气浪,将周围的屋顶都掀翻,而强光的外围,无论人魃皆倒伏一片。 当尘埃落定,光芒散尽,一个巨型的焦黑大坑出现了,范围不止主街,还连带周围至少上百房屋,坑内空无一物,除了破晓完好地站在大坑中间。 整个庄园的上空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焦香味,非常好闻。 锦昼堂门头上,星辰豁然发现师傅这一击,庄园内的尸魃足足少了三分之一,大约十万之众。 她张大的小嘴久久不能合拢,破师傅是炼气一层?这是炼气一层能有的威力?打死徒儿也不信的。 北门的樊刺史眼中也露出了震惊而希望的光芒,是时百万尸魃所剩已不过半,只要破晓再来这样的两三击,那就大局定矣! 破晓再一次错愕当场,没想到三颗上品灵石的杀伤力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百倍的增幅,春意的这一刀,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便是放在修仙界…… 他想想林清儿的“莲花落”,似乎也不过如此,难道自己这个炼气一层竟能匹敌炼气九层? 当然前提是要有足够的上品灵石,他随即感觉到三颗灵石所蕴含的灵气几乎已被抽空,不由懊恼地恨不得给自己一刀。 早知如此,那十几颗上品灵石一次用三颗,那自己一个人就能消灭几十万尸魃,早已锁定胜局了。 偏偏自己太过于精打细算,凡事只想着节省,结果反而因小失大,以后这个毛病也要改呀,否则得不偿失,更有违本心了。 破晓又是一溜烟跑回了锦昼堂门头,看着一脸兴奋、恨不得扑上来拥抱自己的女徒弟,顺手将那三颗失去光泽的灵石塞给她:“你不是一直想要吗?” 星辰接过那三颗尚余一丝灵气的灵石,很是珍惜地塞进怀中,忍不住问:“师傅,刚才的那一击能不能再来几次?徒儿可以帮你射得再高点。” “还几次?刚刚为师已是孤注一掷了。”破晓说着一屁股坐倒,先调息片刻,看着下面压力锐减的重甲兵气势大盛,将阵前的残鱼漏虾一通收拾,全部碾压成肉泥。 星辰见师傅收功,这才试探着追问:“莫不是上品灵石用完了?” 唉,徒弟太聪明了也不好,当师傅的一点神秘感也难以保持,破晓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十几枚上品灵石?阿爹三十年的心血!师傅你真是个败……”星辰痛心疾首,那副视财如命的小模样和师傅颇有一拼,还好意识到尊师重道,及时收住了最后两字。 破晓内心何尝不痛心疾首,但还是将自己刚才的心得传授徒弟:“莫要心疼身外之物,徒儿切记,有舍才有得,大舍有大得,小舍反不得……” 星辰“哦”了一声,也不知听没听进去,很快转移了注意力:“师傅你快看!” 破晓已然看到了,原来由于“过山龙”效应,庄园内的魃潮忽然低落,反而令两门之外的魃潮涌入的速度加快,几乎是被吸了进来,局势再次变得岌岌可危。 这时,南北城头都响起了密集的鼓声,表明庄园外的尸魃所剩无几,其主力已尽入瓮中。 破晓浑身一紧,星辰也小脸凝重:敌人是请进来了,是吃掉他们,还是被他们吃掉,就靠实力说话了。 经过半日鏖战,百万尸魃仅剩四成,但守军也拼掉了大半,其中还有不少的伤兵,双方实力相当,就看彼此的意志和战术了。 只是魃族的战术更接近自然,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真无法想象,无数行尸走肉汇聚到一起,竟能诞生近乎神的战斗智慧。 相对而言,人族的战术就比较被动了。 “师傅,这是怎么回事?”星辰诧异地问。 原来,随着尸魃主力的尽入,包围第八道防线的魃潮反而退缩,中间出现了一大片残留着白骨和魃尸的空地。 破晓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类似的情形,脑中灵光一闪,却是无邪的记忆幻境中,有一次她在海边观潮,那潮水便是突然后退,然后就出现了滔天的海啸…… 他一念及此,顿感不妙,厉声大喝:“所有重甲兵趴下!立刻趴下!” 破晓此时灵气散逸,声贯全庄,却有点迟了。 但见主街南北的两股尸魃大潮忽地激天而起,仿佛瀑布高悬,其高接近破晓刚才的踏箭腾空高度,然后便如银河直下,向重甲兵阵地倾泻俯冲…… 。 第119章 值得 刚刚大放异彩的破晓,面对这般震撼的尸暴瀑布,也心生无力之感,甚至连抵抗一下的念头都无,自忖哪怕动用最后一颗灵石也是以卵击石。 当然三颗就另说了,可惜没有另说。 只听轰然一声,两道瀑布跟第八道防线发生了激烈的碰撞,无数黑影应声而起,如水花四溅,那是阵地上的重甲兵被尸暴瀑布撞飞,,落入主街周围的魃潮之中,迎接他们的是无数饥渴的牙齿和利爪。 仅仅一击,重甲兵就折损了一半,若是他们及时伏地或可减少冲击,但其实也很难做到,全身都是尖刺,别说趴下,就是跟同袍拉手抵御冲击都难以实现。 凡事有一得必有一失,只能说尸魃的战斗智慧很高,很快找到了重甲兵的弱点。 三十年大旱,可以说是魃族的天下,人族只龟缩在大城和有限的聚居点之中,被动防御,完全不知道视线之外的魃族,以及这个曾经的人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那些修仙者应该知道,但他们选择了坐观其变,坐视不理。 破晓今日面对袍泽们前赴后继的牺牲,一次次被感动,也一次次拼命厮杀,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那种渴望变强的念头又多了一层激励:若是自己修仙有成,才不管什么“仙不于凡前显法”的破规矩,该出手时就出手。 看到魃潮又退,留出的空地更大,破晓所能做的,只有大声疾呼:“兄弟们,撤!快撤……” 而这一次,他的命令又一次被抗拒了,但见下面的重甲兵有一人振臂高呼:“重甲无回!只得前迈!” 随即一呼万应,南北两翼的重甲兵同声呐喊:“前迈!前迈……” 但见最后的万余重甲兵不仅不退,反而商量好似的,齐刷刷冲下丘陵,冲过空地,第一次向魃潮发起了冲锋,也是最后一次! 随着两道尸暴瀑布高悬直落,脱离了丘陵掩护的重甲兵一头冲进了魃潮之中,便被彻底淹没,只有那蠕动的血浪显示出正在发生着什么…… 破晓呆立于门头之上,双眼含泪,已说不出一句话来,至此,地面阵地只剩下脚下的锦昼堂了。 “师傅,到破晓军了。”星辰同样眼圈发红,牵了牵师傅破破烂烂、满是干血的衣袍,而在师徒俩的面前,一浪高过一浪的魃潮正漫过丘陵,逼近锦昼堂的正门。 由于锦昼堂两边的围墙与庄内的高楼相齐,暂时不用担心侧翼。 破晓摸了摸怀里的锦袋,终究还是没有拿出最后一颗上品灵石,让徒弟去守破晓军的退路,自己纵身跳下门头,进入最前的阵地——第一进正厅,身为主帅,自当身先士卒。 高阔的正厅,早已别无旁物,只有一排排新老破晓卒,正厅最大,也是锦昼堂的第一道防线,布下了五百人。 听着外面逼近的声浪和近乎实质的腥臭味,无论老兵新兵,一张张脸上有激动、有紧张、也有不安,但更多的是视死如归的血性。 他们看不到外面,但听得到,也看见那些撤退下来的同袍都是九死一生的模样,主街十三万人马,仅有万余撤回了城头,令破晓卒上下认清了这个残酷的事实,此战即便获胜,也是十不存一。 当他们看到破晓一身血迹斑斑地出现,无不为之一振,齐呼“主公”。 破晓扫了一圈这些追随自己的部下,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因为片刻之后,就可能生死两隔,他嘶声道:“我等身为军士,战死沙场乃是莫大的光荣!人生自古谁无死?只求死得其所耳,兄弟们,拔刀!” 一把把闪着寒光的长短刀齐刷刷举起,破晓卒轰然相应:“破晓无敌——” 回应他们的,是野兽般的咆哮声浪和滔滔涌入的魃潮,血腥惨烈的白刃肉搏战开始了…… 五百破晓卒只坚持了一盏茶工夫,破晓跟部下并肩作战,看着他们一个个倒下,甚至连补刀帮他们解决痛苦的间隙都没有,因为尸魃的数量实在太多,涌入的速度也太快了。 当拼到最后,他的身边只剩十来人,一股更加密集的魃潮汹涌而入,如巨浪滔天,上抵屋脊,要将正厅彻底充塞…… 破晓厉声大喝:“给我撤!” 他挥刀断后,那十几个军士都已战至乏力,满身是伤,心知留下也是累赘,白白便宜了尸魃,当即快速退往下一个厅房。 破晓见部下退完,猛地拔地而起,砍断一根横梁,屋脊顿时塌下一片,为撤退的部下和自己赢得宝贵的喘息时间。 五千破晓卒就这般一厅一房、寸土必争地拦截阻杀涌入的魃潮,要让锦昼堂的每一间厅房都填满尸魃的尸体。 一直身先士卒的破晓也顾不得节省了,一旦发现自己的伤势严重,就掏出一粒残次肉骨丸服下,他必须保证自己的战斗力,这样才能杀掉更多的尸魃,让更多的部下存活。 每一间厅房他都是殿后,打到最后十几人才下令撤退,这些经过血战撤下的破晓卒可以登上城头休整,迎接最后的决战。 不知不觉,破晓退到了锦昼堂的中段,也是最重要的一处阵地——九曲回廊。 此廊长约五十丈,可容五人并行,上有廊顶,两侧有围栏及楼院厢房。 锦昼堂的阵地也跟庄园相似,将那些从屋中腾清的家具杂物、乃至挖掘的土石堆满各个空处,使魃潮只能按被设计好的路线涌入。 破晓军在九曲回廊投入重兵——三十队共一千五百人,埋伏在长廊两侧,只等尸魃上来,就展开截杀。 在这个狭长的空间内,魃潮很难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被抵消了大半的优势,即便他们将走廊上下充塞,也在两侧破晓卒的杀伤范围之内。 破晓独自一人,手提春意,浑身浴血地站在九曲回廊的入口处,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身后的长廊空荡荡的,但他清楚,正有一千五百双眼睛盯着自己。 他知道,自己不仅是他们的主帅,更是他们的灵魂,只要他还站着,倒下的部下们,眼里也会有欣慰,因为他们的牺牲值得。 这人间,或许不值得。 但破晓,一定要让追随自己的部下们值得! 。 第120章 九曲 无比浓郁的腥臭气浪伴随着地面的震动滚滚而来,破晓双手握刀,屹立不动,仿佛一尊杀神的雕像。 咆哮忽起,魃潮被狭窄的入口堵塞了,几个尸魃率先挣脱出来,满嘴满手都是鲜血,也不知吃了多少人? 破晓心中的复仇之火在燃烧,挥刀连斩,将几个尸魃变成无头之鬼,滚落在脚下。 魃潮很快适应了新的地形,呼啦啦,一大波尸魃如泉水一般地涌进来,只看到密密麻麻的尖牙和利爪,还有数不清的红眼睛。 破晓不逞匹夫之勇,快速地后退。 这一波尸魃如影随形地跟上来,迅速填满经过的走廊。 破晓连续退过两个厢房,突然停步,在身前舞出一团刀花,挡住尸魃的前锋,同时大喝一声:“给我杀!”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两个厢房的房门忽然打开,暗藏的伏兵冲出来,如包饺子一般,将这股尸魃分成两截,一通砍杀,顿时污血横流。 大城百姓一直生活在城内,很多义勇是第一次杀尸魃,砍到了尸魃的身体,却并不立即致命,还被反咬一口。 “仅只割喉与斩首!”破晓大声提醒,来回穿梭,砍死几个临死反击的尸魃。 两个厢房埋伏了两队百名破晓卒,足以形成相对的兵力优势,他们清空两门之间的走廊之后,立刻结成刀阵,五人一排,一共二十排,开始跟继续涌来的尸魃正面对抗。 他们手起刀落,交迭更进,刀刀致命,步步杀机。 前排战死,后排填上,势必让尸魃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九曲长廊的地形,限制了魃潮,同样也限制了守军,这一千五百名破晓卒,完全是用命来堵住魃潮。 破晓也受限于地形,只能靠边掠阵。 大凡新兵上阵,一旦见了血,就没人害怕了,因为害怕也没有用,只有拼死杀敌,直杀得尸魃人仰马翻,停滞不前。 蓦地,传来一阵恐怖的呼啸声,尸魃喷泉再度出现,喷出一连串尸魃,从廊顶扑下来。 一排排破晓卒猝不及防,立刻被扑倒一片,刀阵随之乱了,变成了各自为战。 “都别慌!”破晓当即加入了战团,他的上阵顿时令部下们稳住了阵脚,,在狭窄的走廊里,双方犬牙交错,展开了血战。 地面早已血流成河,断肢残骸到处都是,一不留神就踩到一个头颅,大部分是尸魃的。 虽然破晓卒骁勇异常,但尸魃也不是吃素的,越聚越多,两队人马很快阵亡大半,剩下的和破晓并肩作战,且战且退。 退到下一个院门前,破晓又是一声令下,唤出伏兵,投入战斗。 杀声震耳,咆哮不绝,战事胶着激烈,士卒交迭进退。 破晓率领着部下们,就这么寸土寸血,丝毫必争,不知不觉,退到了九曲回廊的中段。 魃潮已经完全占据了前半截走廊,开始围歼退守厢房楼院的破晓卒。 埋伏在前半段走廊的八佰部下,只剩下十几人还站在破晓的身边,硕果仅存。 “兄弟们,你们可以撤了!”破晓照例殿后,同时飞快地往嘴里塞了一粒残次肉骨丸。 但十几人只有两三人后撤,其余人一动不动,而后撤的两三人见同袍不动,也停下了脚步。 一名队官嘶声道:“主公,兄弟们都死了,我等不愿独活,宁死不退!” 其余人没有说话,只是举起手中血迹斑斑、有些卷刃的长短刀作为附和。 破晓没有回头,生怕自己一回头就忍不住流下泪水。 慈不掌兵,他真不想掌兵呀! 原本义勇们的服装各异,但现在统一了,都变成了褴褛的血衣,一个个瞪着杀红了的双眼,盯着从走廊上汹涌而来的魃潮。 破晓早已人如血人,血肉糊满的脸上只能看到双眼,他一直等到魃潮逼近几步之外,才发出命令,大喝道:“全体出击!” “杀!”他身后的十几名血卒跟着嘶吼。 只听“哗啦”一片,埋伏在后半段走廊的七百生力军齐齐出现,填满了廊桥,此时包饺子的战术已经作用不大,还可能被尸魃堵住反围剿,还不如堂堂正正地正面硬撼。 好一通混战,血肉横飞,杀到后来,九曲回廊中的空气好像都变得黏糊了,呼吸进口鼻的,都是血雾,嗅觉都失灵了。 破晓卒们开始是只砍脑袋、砍脖子,后来涌上来的尸魃太多了,将走廊塞得水泄不通,刀都挥不起来,只能捅了,逮哪捅哪,逮谁捅谁,好在尸魃的血目和墨体很好辨认,还有声音辨识,不至于错杀自己人,但误杀也不可能完全避免。 在这般稠密的混战中,破晓的先天本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仅仅能护住自己的要害,龙步更是施展不开,他与部下跟尸魃一样,双方完全是凭着战斗本能和野兽的本能在厮杀。 破晓仗着春意刀锋坚韧,在自己的周围,生生砍出一个可以施展的空间。 其余士卒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很多人的刀捅进尸魃的身体之后,连拔出来的空间都没有,只能上手,掐脖子、抠眼睛,什么毒招、阴招都来,只要能致命。 在这种零距离的肉搏战中,尸魃的爪牙占了优势,逮哪咬哪,逮谁咬谁,咬得士卒们体无全肤,不少人骨头、肠子什么的都露了出来。 人到了绝境,也不再考虑其他,开始用嘴咬起尸魃来,咬鼻子、咬喉咙、咬脸,也不管恶心不恶心了,一咬就是一块肉,一撕就是一块皮…… 人一旦变成了野兽,比野兽还可怕! 呈现在破晓眼前的,是一幅前所未见的战斗场面,这已经不是战斗,而是两群野兽在互相撕咬! 厮杀到最后,原本两丈高的九曲长廊,变成伸手就可以触到廊顶,因为地面都被双方的尸体堆高了。 破晓都砍得手臂发软,全凭意志力苦苦支撑,可想而知部下们的情形了。 他不知道杀了多少尸魃,既然九曲回廊都快填满,预期的战果已然差不多,遂近乎咆哮道:“撤!全体撤退!” 。 第121章 扈从 破晓担心部下又拼死不退,赶紧强调:“撤!最后的决战需要你们!快撤……” 他一边大喊,一边踩着敌人或自己人的尸骸,高一脚低一脚地向前杀去,为部下的撤离争取时间和空间。 他每前进几步,每砍倒一批尸魃,就有几个士卒得以脱身,向后撤去。 “主公,我当你扈从!”有一个士卒获救后,选择了跟破晓并肩作战。 破晓大概是唯一没有扈从的主帅,因为他实在太强,也因为他神出鬼没,无人能跟上他的步伐,除了女徒弟。 破晓百忙中瞥了一眼,哪里看清是谁,整一个血人,但手中的刀是春光,显然是破晓营的老兵,此人一刀接一刀地砍杀,英勇无比,让他的侧翼减轻了不少压力。 两人这般冲杀了二、三十步,感觉阻力越来越大,前方到处都是尸魃,即便还有袍泽和敌人纠缠,也救不出来了。 破晓收住脚步,喊住还要向前冲的临时扈从:“兄弟,我们可以撤了!” 两人开始同步后退,边杀边撤,因为身后已经被杀出了一条空隙,所以撤退相对容易。 很快到了九曲回廊的出口,早有一队破晓卒摆出刀阵封住此处,见两个持刀血人过来,赶紧放行。 破晓和临时扈从连退三个刀阵,确认安全了,这才随意找了一个空处就地打坐调息,前后的众卒才知此人就是主帅,皆崇敬瞩目。 行气三十息后,破晓站起来,看到那个和自己共进退的临时扈从并没有撤向城头,而是强撑着一手扶墙,一手持刀,一副忠心耿耿的随扈姿态,才想起来问:“你叫啥名?” “主公,我是施福贵呀。”那人抹一把脸上的血迹,依稀露出面部轮廓,咧嘴一笑。 “原来是你……”破晓也想起来了,这是自己从鬼门关救回的破晓营元老,从怀里掏出锦袋,从已经不多的残次肉骨丸中取出两粒,自己吃了一粒,另一粒给了施福贵,作为他死战不退及解救同袍的奖励,这也是决战以来,他第一次赐药给他人。 前后士卒看到这一幕,有羡慕,却无人嫉妒,能跟主公并肩作战并且幸存下来的同袍,配得上这份奖励。 施福贵又惊又喜地接过这救命的仙药,却没有服下,而是小心翼翼地塞入怀中,解释道:“主公,我暂时还不用服药,先存起来。” 破晓没说什么,肉骨丸既然送了人,怎么处置自是别人的自由,他见施福贵似乎一心当自己的扈从,想了想道:“你去给少将军当扈从吧,就说我指派的。” “遵主公之令!”施福贵略一犹豫,随即双手抱拳,便转身离去,倒是干脆。 奉命撤退的兵卒很好辨认,不需任何证明,一路通行无阻。 魃潮完成了对九曲回廊的清洗,继续冲击,前方杀声不绝。 破晓抬头看天,距离天黑尚早,从没有这一刻,他希望时间赶快流逝,夜晚赶快降临,也从没有这么一刻,他感觉每一息都是折磨和煎熬。 三个刀阵很快覆没,无一人后退,破晓当即率领身后的部下顶上去。 感觉很漫长,又感觉很短暂,破晓带着十几个血卒退到了地面阵地的最后阵地——官衙大堂,这是樊刺史以往升堂断案的地方,如今衙门已经被厚厚的泥石密封,堂内除了几根高大的红漆梁柱,再无他物。 以星辰为首的三百破晓卒正严阵以待,血迹斑斑的施福贵站在她的身边。 这是破晓军尚未投入战斗的最后人马了,破晓忽然感觉将这点人拼光了毫无意义,应该保留一些火种。 不过,破晓尚未下定决心,脚下一阵震动,一大波尸魃已涌了进来,由于大堂高阔,魃潮当即形成了一个漩涡状的喷射口,喷出雨点般的尸魃,直接喷上了高达数丈的屋顶,然后借着反弹直扑下来。 “嗖嗖嗖”,最前的几个尸魃在空中被一连串利箭贯脑,破布般地直摔下来,却是星辰显露神箭手本色,发了一串连珠箭。 但弓矢毕竟不适合近战,破晓腾地腾空而起,施展龙步,脚踩一根梁柱,迎上了如雨的尸魃,为部下减轻压力。 “杀!”三百生力军手舞长短刀,如春风化雨,杀向了正面逼近和上空降下的敌人。 又是一通血战,杀得昏天黑地,但更骇人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大堂的过道处,那个魃潮喷射口越变越粗,将周围的墙壁越撑越大,传出巨大的破裂声,那气势,简直就像一个正在爆发的火山口。 是的,魃潮变成了尸暴火山,要摧毁一切、吞没一切的火山!不止大堂的墙壁,连带屋顶,都裂开了一道道的粗缝,迅速向四周蔓延! 这般情况,说明魃潮已经淹没了锦昼堂,再不撤退,破晓军的这批火种将荡然无存。 “撤!立刻撤退!”破晓用尽全力地嘶吼着,让自己的声音穿透无数尸魃的咆哮,一刀劈掉两个尸魃的脑袋,双足连点,穿过空中地面到处张牙舞爪的死亡罗网,跃到了正挥剑乱刺得星辰跟前,施福贵恪尽职守地保护着她的侧翼。 在他们的后面,就是最后一条上城通道。 “杀!杀呀……”星辰状若疯狂,挥剑不停,好似没听到破晓的命令。 炼气一层的她,战斗力本应不弱,但临敌经验太少,已是遍体鳞伤,人如血人,银盔不知去哪了,露出一头沾满血丝的长发,甚是惊怖。 破晓不管三七二十一,闪电般伸手,穿过剑影,一掌劈在女徒弟的脖侧,将她打晕,顺手将掉落的银剑插回她的剑鞘,对施福贵命令:“快将少将军带上城!” 施福贵赶紧背起星辰,进了上城通道。 破晓转回身,无视头顶扑簌直落的瓦片,站在了星辰刚才的位置,挥动春意,砍翻一个个冲过来的尸魃,继续嘶吼:“向我靠拢!撤退……” 此时,尸暴火山喷发不停,整个官衙大堂仿佛地动一般,墙壁不断崩裂,屋顶开始塌陷,多亏了几根梁柱顶着,为士卒保留了一线生机。 他们一边拼命抵挡着四面八方的尸魃,一边拼命向主帅靠拢,破晓正牢牢地扼住上城通道的入口,那是最后的生死线。 。 第122章 火海 破晓护住最后几个部下登上城头,回首看去,只见下面的官衙轰然倒塌,整个庄园已陷入尸魃的汪洋大海中,而藏着十万老弱妇孺的楼宇,成为魃潮的下一个目标。 但见百幢楼宇的外墙已经附满了黑点,摇摇欲坠,无数尸魃就像附在食物上的蚂蚁,开始狂欢的盛宴。 其实决战之前,有幕僚提议城头也可安置部分民众,但民众看到战事惨烈会难以控制情绪而动摇军心,故樊刺史否了此议。 破晓当即直奔北门角楼,最后的决战自然是樊刺史指挥,其时距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时辰,庄园内的尸魃大致剩下三十万,而城头守军也有近三万,即便胜也是惨胜。 但见城头的一个个士卒皆面向庄园,目眦欲裂,因为楼宇中有他们的父母妻儿,这是凡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他们舍生忘死,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但这一最后的底线已被踩踏。 弓弩手箭如雨下,奈何在魃潮中激不起多少波澜。 不时有无法忍受的士卒嘶喊着跳下城头,扑向魃潮,做徒劳的自杀式攻击。 破晓不敢看向这些士卒,感觉自己就是个罪人,万众期待,却徒劳无功。 当他登上角楼时,这一幕达到了高潮,随着下面的高楼纷纷塌崩,开始有成群的士卒怒吼着跳下城头,如飞蛾扑火。 眼看最后的决战还没有开始,城头守军已有崩溃的迹象。 没想到,角楼上的一幕更令人崩溃,破晓还没到三层,就听到星辰的尖叫哭喊:“阿爹不要!快停手!” 破晓首先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烟味,转过梯口,豁然看到一个火人站在靠窗的地方,手持宝剑,指着星辰以及她身侧的施福贵,厉声道:“勿须拦阻!扬州城破,生灵涂炭,为父身为刺史,当以死相殉。吾儿珍重!” 这个火人不是樊刺史是谁?他刚好看到破晓上来,生怕被阻止似的,当即跃窗而下,同时以剑横颈…… “阿爹……”星辰撕心裂肺地扑过去,欲要一同跃下,被破晓及时地一把拉住。 “师傅,你为什么不救我爹!为什么……”星辰满脸伤痕,泪如雨下,连声质问。 破晓若是第一时间上前,确实有机会救下樊刺史,即便他浑身着火,只要有一口气,肉骨丸便能起死回生。 但破晓却迟疑了一下,因为他看出樊刺史死志分明,压根不想被救,再说今日慨然赴死者何其多也,人生自古谁无死,只愿死得其所。 但破晓心中又怎会没有内疚,他若是守住地面阵地,樊刺史就不会死,但他终究是个凡人,即便拥有一些修仙者的能力,但还是没把握住战机,即便他已尽力而为,问心无愧。 却见樊刺史刚刚落下,一团火焰就升起,高及角楼。 强忍哀痛的破晓抓着不断挣扎哭泣的徒弟,走到窗边,豁然看到下面的火焰正在快速蔓延,沿着内城墙向两边蔓延,要火海围城,将庄园内的尸魃一网打尽。 他才知道樊刺史早就在角楼下方设了引火机关,而樊刺史自己就是火种! 现在已经不用最后的决战了,直接玉石俱焚,但城头的守军反而有了活路,只要及时下城便可! 破晓再次将徒弟一掌击晕,交给施福贵:“带少将军下城,在北门外等我!” 说完,他也纵身跃出窗外,对北门守军高声下令:“即刻封门!即刻封门!所有人垂绳离城,城下集结……” 他不能让樊刺史和二十余万军民白白牺牲,接着奔向南门,沿途对那些失去理智的士卒大吼:“樊大人以身殉城!他要我等好好活着!都给我下城,城下集结……” 而内城墙的火焰已经围合,开始沿着一道道交错的火沟向庄园中心蔓延,魃潮的外围已然被烧着,他们故技重施,翻起浪头向下击打,欲以密集的魃尸扑灭火焰。 但庄园内的火源是火油,不易扑灭,再加上周围都是易燃物,那火焰越烧越广、越烧越高…… 破晓一路喊话,挽回了不少士卒的性命,而其他未失理智的士卒则听令,开始垂绳下城,北门的弩机队在破晓的命令下,皆弃弩而下,只要人活着,武器可以再造。 破晓到了南门,一面吩咐其他士卒下城,一面找到几个弩机队的队官,让他们携弩机和尽可能多的巨箭下城,封住南门缺口,争取不让一个尸魃活着离开庄园,为死难者复仇。 一切安排妥当,破晓继续在城头来回逡梭,一面观察庄园内的尸魃情况,一面指挥守军有序下城,身为仅剩的主帅,他自是坚守阵地到最后一刻。 此时,火焰已然全面蔓延,整个庄园都烧着了,魃潮变成了火海,到处翻涌。 由于北门被封,他们自然往南门的缺口突围,但迎接他们的,是十几架三弓子母弩的暴击,复仇的巨箭撕碎了魃潮火海的前锋,无数零碎的血肉喷到半空,还冒着烟,就像是绽放的烟花…… 尸魃是没有痛感的,只要一息尚存,便会遵循着群体的意志行动,魃潮火海见南门也出不去,又开始了水漫青山,确切地说是火漫城墙,从中心散开,往两边的城墙汇集,越升越高…… 此番不同于外围着火,由于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巨大空间,越是高处气温越高,城头的气温甚至超过着火的地面,仅仅是熏烤就能点着。 是以,那些魃潮的前锋越接近城头的位置,就烧的越快,有一些已经扒到了城头边缘,但这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步了,变成了一个个耀眼的人形火花,转眼间灰飞烟灭,竟无一个能站到城头。 多亏破晓让所有士卒及时下城,若是稍晚一点,都将变成烤猪火鸡。 现在城头上只剩破晓一人,他也只能站在外墙的边缘,强忍着逼人的热浪,观察着庄内火情,想看这些尸魃彻底覆灭。 然而,随着城头的木制品开始着火,他刚长一些的头发都有了焦糊味,再也耐不住高温熏烤,正打算跳下城头,忽然看向手中春意,心中一动。 。 第123章 机缘 破晓心中一动其实是动了两个念头,现在自己全身伤痕累累,新疤摞旧疤,怎么也要吃一粒正品肉骨丸,以他一贯的吝啬,自然要物尽其用才是。 这场滔天之火相当难得,自己刚好用来验证春意的另一种妙用,就算验证失败,大不了自己多受点苦头而已,反正有肉骨丸托底。 破晓当即坐倒,冒着高温行气一周天,一息收功,天人交互,随着体内不多的灵气散逸,运转灵犀诀,将春意舞出一圈刀花,顿感周身清凉,扑面而来的火气已然被吸收。 他停止舞动刀花,就是单纯地运转灵犀诀,感觉那股被春意吸收的火气倒灌回自己的身体,似乎经过春意的过滤之后,热力全无,只剩清凉之气,从体表散发出来,刚好对冲了火气侵袭。 破晓心中一喜,以灵犀诀配合春意,果然可以全身避火。 他联想到灵石中的灵气可以转化为春意的热力,直至灵石中的灵气耗尽。 那么反过来,春意是不是可以无限地吸收热力,直到热力耗尽呢? 破晓刚刚只行气一周天,体内的灵气很快就消耗完毕,看春意接着会如何反应? 说也奇了,灵犀诀本来是依托灵气而行,没有了灵气,就如同无本之木,偏偏灵犀诀还能继续运转,似乎春意吸收的火气也是一种灵气,只是这种灵气并不能为破晓所用,仅仅能保持周身清凉。 但还待怎地?这种用处已经够神奇了,相当于他拥有了仙人传说中的避火诀。 其实破晓现在的灵气只有两个用处,一个是内外交感的天眼,一个是输入春意将它变成灵器。 他看看春意,微微发红,这是热力凝聚的灵器特征。 破晓再发奇想,眼前的尸暴火海就是一座巨型的锻炉,若是春意吸收了足够的热力,是不是也可以像吸收上品灵石的灵气一样,发出太阳之光? 那么,这种热力转化的灵气,就算不能为自己所用,还不是为自己所用?不过是殊途同归矣。 他此时立在城头外缘,接触的热力有限,要想让春意饮饱,只能向前进,但前提是自己不被烤死烧死。 破晓吃不准灵犀诀能不能一直保持周身的清凉,有没有时间的上限?有没有温高的上限?万一自己深入火海时忽然没了保护,可能来不及跑回安全区域就化成灰,那时多少粒肉骨丸也救不回自己了。 他随即想到自己的最大底牌——无邪的天女一诺,死亡也没啥可怕的。 破晓回头俯视城下的残军已然集结,再看了看南门缺口被几支弩机队牢牢封住,已无后顾之忧了。 他一咬牙,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要是自己验证了春意的这一能力,不仅多了一种逃命的本事,还多了一种杀招。 破晓的破落性子上来,当即举着春意,步步前行,当然也做好了一旦不对就掉头狂奔的准备。 灵犀诀不停地运转,之前是控制体内灵气的散逸,现在同样是控制清凉之气的散逸,只不过,破晓的体内灵气是有限的,而现在的清凉之气来源于外界的火气,尸暴火海的火气是海量的,所以近乎没有穷尽。 一旦火灭,他也就不需要清凉之气护体了,所以一旦他证明了自己能在火海中进出自如,想呆多久就呆多久,那真是不是仙人胜似仙人了。 只是不知林清儿帮他改造了春意,又给他灵犀诀,知不知道还有如此神效? 按说她如果知道,不会不说。要么就是歪打正着,被破晓无意中发掘了春意的一个潜能,毕竟它是灵器,相当于一个生命体,那个小孩子的笑声就是证明。 破晓就这么步步为营,慢慢走到了城头的内墙边缘,发现清凉之气不仅能保护他的身体,还能保护他一掌之内的东西,他刚才捡起一支着火的羽箭,得出了这个验证。 无论他怎么运转灵犀诀,让清凉之气最大限度地释放,还是只能阻隔一掌之内的热力。 所以,他不用担心自己的衣物,但若是背负包裹,那就难保了。 破晓站在城头的内缘,看着下面恐怖的火海,那火焰直冲云霄,整个锦昼庄园就像一个巨型的火盆,发出震耳欲聋的噼里啪啦声。 此时内缘的砖头都烧红了,可想而知何等的高温。 而破晓的靴子同样受到清凉之气的保护,即便跟烧红的城砖无隙接触,也安然无恙。 破晓眼前的空气都仿佛变成了实质的存在,袅袅扭曲,好在他呼吸的是一掌之内的清凉之气,并无丝毫不适。 不像刚才,他的肺里似乎都被热气填满了,满鼻子都是焦臭味。 哪像现在,那股清凉之气还能隔绝味道,他只能闻到极淡的焦味。 破晓就这么站在城头,看着那火海还在不停地蠕动,似乎寻找突围的方向,看来三十万尸魃不是那么快烧干净。 此时如果有人在城头看他,一定惊骇不已,因为他的身体好像变红了一半,跟那冲天的火焰俨然一体,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人形,如同透明人一般。 破晓体悟了几口茶的工夫,同时观察着春意的刀况,它虽然变红,但并没有红的发亮,也没听到小孩子的笑声,说明此处的热力不及锻炉。 他还想验证春意吸收足够的热力能不能发出太阳之光呢,这般大火,可遇不可求,虽然今日是扬州的灾难日,但某种意义上,又何尝不是他的机缘? 他已经发现了上品灵石对自己的特殊作用,这片火海又会带给自己什么发现呢? 破晓再次一咬牙,纵身一跃,跳向了滔天的火海! 他看着脚下那翻滚的火浪扑面而来,春意自然而然地舞出一片刀花,护住全身。 “轰”的一声,破晓有如一颗人形流星砸在了通红的地面,腾起一朵巨大的火云,随即化成无数小火星消散。 那是烧尽的积灰,至少一两丈的深度。 他落在邦邦硬的地面,脚下暗红一片,周围全是火亮的积灰,看不到任何有形的物件,说明城墙下能烧的东西,包括尸魃和人的身体,都已烧光了。 破晓才发现那股清凉之气还有一种排斥之力,至少积灰近不了他的身体。 此地的热力依然没有唤醒小孩子的笑声,说明热力不够,破晓的视线被积灰所挡,而且积灰如此之轻,龙步也无法借力其上,只能摸索前行,或者一跳一跳地前进。 他咂了咂干裂的嘴,决定节省体力,凭着刚才的记忆向火海中心摸去。 。 第124章 决胜 锦昼庄园的南门缺口外,以十余架三弓子母弩为首,站满了黑压压的残军。 破晓给他们最后的命令是在城下集结,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樊刺史自焚殉城,少将军被破晓击晕后还未醒转,其实破晓的那一击并不重,但她因为伤心欲绝加上登城前的苦战乏力,是以迟迟未醒。 施福贵带领几十名血战余生的破晓卒,忠心耿耿地护在少将军的左右,禁止任何人打扰。 群龙无首的残军自发地围绕着弩机队摆出了一个口袋阵,一旦有漏网之鱼,将面临残军的复仇怒火。 不过,只要缺口稍有异动,便遭遇百十支巨箭的覆盖式打击,竟没有一个漏网之鱼逃出,再加上火焰越烧越旺,渐渐不再有任何动静。 可惜四面城头都被大火烧红了,无人能上到高处观察庄内的情形。 天色渐黑,寒气袭来,但燃烧的锦昼庄园百步之内火气燎人,那一张张被火光映红的面孔上刻满了悲伤和血性。 扬州二十五万军民,只剩眼前的两万余残军,老弱妇孺尽失,这场惨胜更像是一场惨剧。 很多失去家小的士卒眼神空洞,只觉生无可恋。 星辰终于悠悠醒转,第一句话就是“阿爹”,随即想到跟父亲已是天人永隔,黯然道:“我师傅呢?” 施福贵躬身回禀:“少将军,教头一直没有下城。” 其实并无人看到破晓是否在城头,但城下没有他的影子,自是还在城上。 也没人认为破晓发生了不测,以他今日决战中的神奇表现,无异仙师,在凡间似乎没有能杀死他的存在。 星辰站起来看着城头映红半边天的熊熊大火,亦无太多担心,默默走向了南门。 施福贵和一干破晓卒赶紧跟随,主公不在,他们就是少将军的亲兵了。 一边是正在燃烧的庄园,另一边是白天烧了一半的城池,那魃尸人尸燃烧的焦臭味吸引了无数的兽魃,但出于对火的畏惧,它们只能在庄园前空地的外围聚集徘徊,一双双发红的眼睛好像夜幕上镶嵌的红宝石,在四周闪烁。 看到星辰出现,残军们顿时有了主心骨,纷纷躬身行礼:“参见少将军!参见少将军……” 星辰知道现在不是伤恸的时候,勉力打起精神,向弩机队的一名队官询问情况,得知南门缺口好一阵没有异动,队官判断,尸魃大概全烧死了。 两人的谈话并未回避周围的士卒,原本绷着一根弦渴望复仇的众多残军,眼见仇敌都死光了,压在心中的悲痛终于有了释放的缺口,憋到现在的那口气也终于松懈了。 附近的一个士卒扑通跪倒在地,扔掉手中兵器,痛哭流涕:“阿爹、娘亲,孩儿不孝,空有一身武艺,却未能保住爹娘。你们在天之灵,原谅孩儿吧……” 又一个士卒跪倒,哭喊着“娘子”。 一时间,残军跪倒了一片,个个哭嚎亲人,剩下站着的,也是哀声不绝。 包括弩机队,绞弦的没了力气,搬箭的丢了巨箭。 星辰自是被勾起了丧父之痛,同样泪流满面。 有时候,在你距离胜利只有咫尺之距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小失误,就能改变结果。 功亏一篑从来不是一句简单的成语,而是无数血的教训换来的经验。 就在残军上下军心松懈、斗志瓦解之际,南门缺口忽地火光大亮,一个巨大的火球从火焰中突然出现! 这火球有多大,圆径比城墙还高出一半,带着噼里啪啦的巨响,向缺口碾压而来。 缺口两侧早已烧松的城墙,被火球一碾,好像松土般粉碎,缺口瞬间扩大了一倍,刚好够火球滚过! 一直护在星辰左右的施福贵最先警醒,厉声高呼:“接敌!接敌……” 弩机队还是有部分士卒坚守在岗位上,顿时几十支巨箭齐射,奈何火球太高太大,巨箭只能射中正面,竟如泥牛入海,只迸发了几个火星,就悄无声息,不像之前尸魃火海对缺口的冲击,每一个浪头都能被巨箭打回去。 火球碾过了缺口,带着恐怖的呼啸,继续往前,一边滚一边层层地掉落火灰,地面震动,可想而知其乃实质,重量巨大,里面裹着的自是无数的尸魃,外层则是烧成灰的魃尸。 由于体量巨大,一层层滚落的魃灰相对于整个火球而言,不过是鸟之一羽。 这又是魃族的集体智慧了,以局部的牺牲,换取大部分同类的存活。 人族即便有此智慧,也难以做到这般拟态的集体运动,因为尸魃具有人体所没有的感知和特征。 同样由于体形巨大,尸魃火球看似笨拙缓慢,却速度极快,百步之外的弩机队和周围的残军,连重新拉弦搭箭和摆阵拒敌的时间都没有。 其实有也等于无,巨箭都奈何不了它,其他的长短兵器又能拿一个巨大火球如何? 而且火球的圆径,足以覆盖残军的位置,只要被它碾过,两万余士卒不是被碾死也会被烧死。 残军上下每一个人,都被越来越近的火球照的满脸发亮,眼露绝望。 纵使有些人举起了武器,也像石碾面前的蚂蚁一般,蜉蝣撼树耳。 炼气一层的星辰感受到死亡的压力,她本可以施展龙步闪避的,但眼看部下们难逃一死,自己又岂能独活? 她认命地闭上双眼,心中默念着:“阿爹,女儿来陪你了……” 就在残军即将全军覆没之际,从缺口处冒出一道更亮的光芒,好像平地升起了一个小太阳,所有人都听到了轻轻的一声“啵”,就像气泡被吹破的声音。 而那个巨大看似无敌的火球,真的像个大气泡一般破灭,化成了一道耀眼的光影,并伴随着大地的剧烈一震,接着是一道炎热的气浪从中心向四面冲击。 两万余残军顿时被气浪掀翻,倒伏一片,难免有人伤上加伤,但总好过被尸魃火球尽灭。 唯有星辰,踏浪而起,跃在半空,同时惊喜大叫:“师傅,你可出现了!” 光芒散尽,尸魃火球消失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同样大小的巨坑,一个单薄的人影站在坑中央,手中的短刀兀自闪闪发亮,好像还有余力。 。 第125章 重建 破晓看着手中的春意,心中相当满意。 此前他进入尸魃火海的三分之一位置,就发现大量的尸魃用身体组成了一道防火墙,心中没底,不敢深入。 于是他在尸魃火海的外围徜徉了半个时辰,春意吸收的热力终于唤醒了小孩子的笑声。 他再接再厉,继续徜徉了一个时辰,直至听到小孩子的狂笑声,感觉吸收的热力抵得上三颗上品灵石了,若是发出一记太阳之光,应该能够消灭十万尸魃。 有此倚仗,他正打算进入火海中心验证一下,却发现尸魃有了异动,居然结成了一个巨大火球,向外滚去。 破晓心中骇然,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又让春意多吸收了片刻火气,直到小孩子的笑声接近一个临界点,这才冲向了巨大火球,在最后关头拯救了两万余残军。 当他发出那记太阳之光时,担心波及士卒,尝试着收敛一些光芒,居然成了,是以将尸魃火球击成光影之后,减少了对残军的伤害,而春意还残余着不少光芒,无处宣泄。 想宣泄还不容易,破晓如火的目光落在空地外围的那些各种各样的兽魃身上,顾不得理会徒弟的招呼,双足一顿,拔地而起,仿佛化为一道光,射向了那些看热闹的兽魃…… 顿时各种兽魃的哀嚎四起,那一颗颗夜幕上镶嵌的红宝石好像被人摘下一般,作鸟兽散。 破晓一口气斩杀了上千兽魃,这才满意而归。 此时残军已在星辰的收拢下重新集结,将一些重伤员安置在接近南门缺口的位置,庄园的大火还在燃烧,可以防止兽魃来袭。 士卒或站或躺,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破晓,可以说,他是所有人的救命恩人。 破晓眼神复杂地看着这些满目崇敬的士卒,他做到了自己这辈子都没想过做到的事,跟一个大城共存亡,并战胜了百万之众的尸暴。 他带着歉意,心中默念:“兄弟们,感谢你们的并肩作战,我会永远记住你们,可惜我不能留下来。他日若遂凌云志,必许人间第一流。” 星辰迎上来,自胸口掏出一个香囊,感伤又依赖地看向师傅,声音沙哑道:“徒儿尚余二十七粒仙药,阿爹的那份也放在我身上,请师傅安排分配。” 破晓没有接,反而自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从中倒出一粒晶莹发红的药丸,送到徒弟嘴边,柔声道:“吃了它,其他的事,为师不管了。” 是的,他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应该可以离开了。 他不属于这座城市,他的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天地,甚至超越了九州乃至人间。 星辰一愕,以她之明慧,自然猜到了师傅的言下之意,眼圈不由一红,虽然才短短几日的相处,她真的把这个只大自己一岁的少年赤子视为一生的恩师。 她很想追随师傅浪迹天涯,闯荡天下,但扬州是她的家,有父亲的遗志,还有这些追随她的部下。 她的心中还有很多话想跟师傅说,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在众目睽睽之下,像个听话的孩子,张口吞下了师傅所赐的正品肉骨丸,她无论是露在外面的、还是衣袍里面的伤痕,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破晓赐完药,便再也不看其他人一眼,直接跑向了南门缺口,庄园中的大火虽然不如刚才汹涌,却依然是一座可遇不可求的大火炉,他要将春意吸收外界热力的功效琢磨透了,才不失拾荒人本色。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京师,陷于一片火海,人族善用火,但一旦用之不慎,就是玉石俱焚。 人口达五百万之众的京城,在地动和流星雨中损失甚少,却遭到了几百万尸魃的尸暴屠城,最终不得已放火烧城,跟魃族同归于尽,最后时刻被授予军权的铁柱并未能力挽狂澜,仅以身免。 又千里之外的海州,被一座燃烧的大山映得满城通红,无数劫后余生的义勇百姓,皆激动地看着那座照亮了天海的火山。 海州刺史以十万死士为诱饵,在白天将一道道尸暴洪流引向了浇满火油的郁山,然后围山而烧,将百万尸魃一举歼灭。 这三座火光冲天的人族大城,在一片漆黑的九州大地上分外耀眼,就像是人族的最后挽歌,抑或是浴火重生的前夜。 三城的实时镜像缩进一座不大的沙盘之中,山川地势,城郭乡野,无一不齐,豁然是天下地形图。 沙盘边上站着数人,白袍肃面的剑宗水掌门抚须叹道:“京师已毁,帝王自焚,人间群龙无首,又要大乱三百年。好在扬、海二州惨胜,保存了人族底蕴和气运,幸哉幸哉。我等三家的擂手皆幸存,好事好事!” 木面道髻的药长老颔首道:“魃犼经此一役,元气大伤,上古秘境一开,它定入彀中,那时我等三家就各凭本事了。不过其他宗门的炼气才俊也非平庸之辈,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油头粉面的胡不为酸溜溜道:“清儿妹妹占了百花宗一个名额,剑宗又得那个破落小子的大助,两人在秘境中联手,只怕大伙儿是陪太子读书,白忙乎一场。” 水掌门身侧,白袍飘逸的林清儿轻笑:“胡兄若是打落自身境界,代表饕餮门入阵,自当独占鳌头。” 胡不为冷哼一声,并不搭腔,自是爱惜羽毛。 水掌门发话道:“尘埃落定,各家接回各自的擂手,我们秘境前会合。清儿,你就亲自跑一趟扬州吧。” 林清儿玉脸微微一红:“谨遵师命。” 扬州锦昼庄园,破晓在大火中几乎呆了一宿,春意一共吸收了相当于七颗上品灵石的热力,这种热力同样没法保存,必须要发出去。 于是这一夜,横行于夜间的兽魃遭了殃,这也是破晓为扬州军民所做的最后一件好事。 当天刚蒙蒙亮,破晓站在城头,俯视四周,想到这几日发生的事、接触的人,恍若隔世。 城下的残军正在星辰的统领下,向火灾较少波及的城区转移。 虽然扬州一役消灭了百多万尸魃,但魃族已经在这个世界扎了根,他们随时会卷土重来,威胁人族的生存。 幸存的人族必须要利用这无数义士的牺牲换来的宝贵窗口期,休养生息,快速重建。 破晓正想下城,跟徒弟和破晓军的部下说说话,忽觉眉心一热,浑身轻松,接着便看到天际飞来一位翩翩仙子…… 。 第126章 飞驰 一位白衣仙子驭剑而来,降落庄园城头的一幕,残军的不少人都看到了,若是以往,凡间民众看到这一幕,一定顶礼膜拜、欢呼雀跃。 但现在,他们的眼中只有麻木和忧伤,都说仙师降妖除魔,救民水火,但扬州此役,只有一个仙师弟子破晓从头杀到尾,那些传说中的仙人一个也没有出现。 大战结束了,军民十不存一,来一个会飞的仙师又如何? “阿姐,我说我们会再见的吧。”破晓见林清儿落在身边,体香袭人,在晨光中不可方物,他如见亲人,欢喜地做了一个拥抱的动作,没想到热脸贴了冷屁股。 林清儿轻盈地后退一步,淡淡道:“破晓道友,请自重。” 破晓不以为忤,跟小娘皮相处日久,知道她有时外冷内热,有时外骚内正,便改了称呼:“林道友是来接我的吧,身上有啥凡人能用的灵丹妙药,可否借我一点。” 林清儿眉头一蹙:“借来干啥?” 破晓笑嘻嘻道:“我收个徒弟,这一走不知何时再见,总要留点临别馈赠吧。那肉骨丸、辟谷丸之类的,多多益善。” 林清儿未免诧异:“你还能收徒弟?” 破晓有点赧颜,并不讳言:“是扬州刺史的女儿,虽无仙根,但资质极好。那本太清功才练了几日,就炼气入门了。” 林清儿恍然大悟,揶揄道:“原来是个女徒弟?只怕你动机不纯吧。” 她对星辰的资质并无任何表示,修仙界天才众多,何况一个没有仙根的天才,很快泯然众人矣。 “林道友说笑了,是刺史大人跟我有缘,逼我收徒的。”破晓收徒的动机自然不纯,却非小娘皮想的那样,赶紧解释一二,又补充了一句,“还收了他一颗上品灵石作为拜师礼。” 林清儿往他怀里看了一眼:“只有一枚吗?” 破晓自然不能说十几颗上品灵石,否则小娘皮追问起来,他那太阳之光的杀招就可能暴露,他还指望它成为自己的秘密武器呢。 “是的,樊刺史说人间灵气稀薄,灵石寻之不易。”破晓一脸坦然,其实做好了谎言被戳穿的准备,毕竟林清儿能在第一时间赶来,说明修仙界有手段监测人间的情况,他只能赌它不能监测入微到战场的细节。 另外,林清儿若是随便找个士卒一问,也能得悉破晓大展神威的大招。 真要被戳破谎言,破晓也无所谓,反正他脸皮厚,大不了承认便是。 不过他赌对了,林清儿信了他的话:“说的也是,上品灵石极其难得,便是大宗门也视若珍藏,乃是结丹以上修仙者和高阶法阵的必需品,反正你用不上,不如置换给我吧。” 破晓一听小娘皮打自己最后一颗上品灵石的主意,不由肉痛起来,幸亏自己用光了大部分,否则一定被她强取豪夺了去。 他又不能说自己可以将上品灵石用在春意上,便做出讨价还价的姿态:“不知林道友怎么置换?” 林清儿白了他一眼,对这小子小气抠搜的样子很是看不惯,别的男子巴不得主动送宝贝给自己,偏偏他只会让自己倒贴,近乎索求无度,随即感到这话有歧义,玉脸微红,没好气道:“按灵石大小计,正常大小的一枚上品灵石等于一万枚下品灵石。一粒辟谷丸值一枚下品灵石,一粒肉骨丸值十枚下品灵石。” “可以换这么多?”破晓听得面皮直跳,暗骂自己真是个败家子,百万贯家财被几刀挥霍一空,他咬着牙掏出锦袋,取出最后一颗灵石,“那便全换了。” 林清儿毫不客气地接过,童叟无欺道:“这枚上品灵石较大,一枚相当于两枚。我身上的辟谷丸和肉骨丸都是自用,没带多少,都置换给你。剩下的我帮你收着,置换进入上古大阵的各种所需。” “这样啊?”破晓看着林清儿在左手中指上的戒指一摸,灵石已消失,多了两个小瓷瓶,怎么感觉自己吃亏了呀,就算没有灵石,剑宗还能让自己光着身子入阵?这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吗。 他也不去接两个小瓷瓶,苦着脸道:“两万枚下品灵石呀,要置办多少东西才够。我要现的,你给的也太少了,不带这样欺负小弟的。” 不知是不是一声“小弟”唤起了姐弟情意,林清儿略一沉吟:“凡人能用的丹药实在没有了。你不是说你那徒弟资质好吗?我刚好带来了《太清功》下部,本来是不得外传的。不过你已算是半个剑宗门下,你的徒弟也不是外人,准她观摩半个时辰,领悟多少,看她造化了。” 破晓知道林清儿带给《太清功》下部是兑现对自己的承诺,如今年擂已算结束,凡间事已了,自己可以修炼法力了,顿时心中一喜,不再跟她斤斤计较,这才接过两瓶丹药,还有那新出现的书册:“那便多谢阿姐了,小弟去去就回。” 半个时辰后,破晓准时返回,他对星辰可谓不负其父所托、不负为师所授。 他在城头没看到林清儿,却发现她正在余烬未消的庄园内来回走动,最后停在了他发出最强一击太阳之光留下的大坑中,不由心头一跳,祈祷小娘皮不要看出了什么。 破晓正嘀咕之间,眼睛一花,林清儿已然原地消失,搞什么鬼?他忽觉背后一股锐利之气袭来,带着无限杀机,先天本能顿时激发,一个转身拔刀,同时如飞倒退,豁然看到小娘皮驭剑而来,那剑尖直指自己脑袋,毫不减速。 他的龙步再快,怎能快得过炼气九层的驭剑飞驰,春意尚未抬起,林清儿已到眼前! 真的是“眼前”,她脚下锋利的剑尖几乎抵在他的右眼上,戛然而止,悬在半空,一动不动,唯有剑上之人衣袂飘飘,如仙子入画。 破晓同样一动不动,却是吓的,眼皮都不敢眨一下,因为那剑尖如此之近,他的眼皮合上就可能被划伤,但那锋锐之芒却令右眼如芒刺背,眼角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水…… 林清儿这才将剑尖回撤了一指之距,俏皮道:“想学吗?一枚上品灵石。” 破晓忍不住爆出一句:“你要谋杀亲……” 话未说完,剑尖再抵近眼球,林清儿玉脸一寒:“你说甚?” “谋杀亲弟呀……”破晓赶紧改口,全身都被冷汗浸湿,昨日跟百万尸魃斗了一天,都没这一刻的惊吓多。 。 第127章 熊掌 当一柄飞剑载着两人划过扬州上空之际,正在整顿营房的残军上下还是停下手头的所有劳作,仰头致以崇敬的注目,只为其中一人。 施福贵更是带着几十名破晓卒齐声高呼——“我主威武,破晓无敌”,为主公送行。 星辰仰望那只剩下一道白线的蓝天,心中默默道:“师傅,徒儿终有一日会追随你翱翔九天的。” “小子,看不出你还蛮得人心嘛。”飞剑上,林清儿不无奚落,却任凭破晓双手揽着她的腰,贴的很近。 他自然换了一身新衣袍和靴子,否则她怎容他近身。 “都是同生共死过的兄弟。”破晓不愿回顾昨日的惨烈决战,岔开话题,“对了,铁柱咋样了?” 他现在才想起这个老兄弟,并非薄情寡义,而是更重视眼前人,先为扬州的徒弟和兄弟们谋些好处,才能考虑其他。 再说铁柱有药长老罩着,怎么也能活下来吧。 林清儿这才介绍了其他两城的情况,京城灭,海州存,铁柱和丁小宝都活着,不过尸魃为了进攻三城,损失惨重,短时间翻不起大波浪了,人族也得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 所谓自助者天助,尸魃回缩,旱灾将缓解。 仿佛验证了林清儿的说法,破晓发现今日的天空特别蓝,竟然出现了云朵,有云就有雨,人间有希望了。 再看下面千疮百孔的大地,正有不少袅袅炊烟升起,这都是在尸暴洪流中幸存的人族。 可以说,如果不是三城拼光了几百万尸魃,这些躲起来的人族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 林清儿今日的驭剑飞行并不快,因为上古大阵要三日后才能开启。 破晓正想问她飞到何处,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却是这几日吃惯了人间烟火,偏偏林清儿携带的辟谷丸都被他送给了星辰,一时有点尴尬。 林清儿心知肚明:“皇帝不差饿兵。破晓道友,咱们下去打个猎,正好看看你的刀法,尝尝你的手艺。” 破晓心头一警,小娘皮尝自己手艺是假,看自己刀法是真,她一直没问那几个大坑的来历,自己没法推给流星雨,毕竟人为的痕迹太明显了。 若说是扬州守军干的,也没法解释这完全超出凡人能力的破坏力。 或许可以推给尸魃,毕竟死无对证,至于小娘皮信不信?反正能瞒一时是一时吧。 破晓有种预感,春意的太阳之光,将关系到自己进入上古大阵后的命运。 前方出现一座残山,自那场遍及天下的地动之后,人间再无完整的大山,有山便有动物,飞剑向下掠去。 其时在立春前后,一只瘦骨嶙峋的黑熊正在满山刨食,不幸成了破晓的猎物,他甚至没用春意的灵器之效,就一刀结果了它。 破晓在锦昼庄园吃了不少江南美食,但他又何曾做过什么吃食?尤其还是熊肉。 好在他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狗跑,无邪的记忆幻境中也有凡人烧烤的场景,这熊身上最好吃的当然是四个熊掌。 至于拿什么烤,春意就是最好的烤架,自带高温。 于是,两人在残山的顶上,林清儿一旁观摩,破晓一边回忆一边笨拙地处理熊掌,开始烤肉,没有任何调料,烤熟即可。 一炷香之后,四只烤的焦黄冒油的熊掌摆在了一块新裂不久的干净条石上,肉香扑鼻,破晓运用灵犀诀控制春意的热力高低,经过昨日大战之后,可以说是收放自如,熊掌烤得极好,不亚于凡间大厨。 林清儿取了一只,本打算浅尝辄止,却禁不住这等美味,竟啃得只剩骨头。 剩下的三只都下了破晓的肚子,吃的他嘴巴流油,直打饱嗝,看着剩下的熊尸,有点舍不得浪费。 林清儿看出来了,指了指山下的炊烟:“你可以送给下面的一群逃难者,他们正好缺食物。” 破晓眯眼看了她所指的位置,虽然是残山,那是望山跑死马,就算施展龙步也要跑个半个时辰吧,便腆着脸:“阿姐可以驭剑帮忙呀。” 他现在只要有求于小娘皮,就以姐弟相称,而且她很吃这一套。 果不其然,林清儿手一挥,一柄长剑就插在了破晓的脚下,几乎就插到他的脚尖了:“你自己驭剑去吧。” 破晓面皮一抽,差点跳起来,自嘲道:“小弟要会驭剑,岂敢劳烦阿姐。” 林清儿又是俏皮一笑:“想学吗?一枚上品灵石。” 破晓被她第二次这般问,才知不是玩笑,按说小娘皮不至于缺一块上品灵石呀,那就是随便找理由教他驭剑而已。 破晓虽然不知她的用意,还是又惊又喜,又不自信地问:“多谢阿姐抬爱,一枚上品灵石太便宜了。只是小弟才炼气一层,能学驭剑飞行吗?” 林清儿盘腿坐在一座光滑如镜的断岩上,慵懒地看着他:“修仙者筑基以上可以单凭自身飞行或法术飞行。而炼气期只能借助法器飞行,由于炼气期法力有限,即便催动法器飞行,也飞不快、飞不远,当然那种灵石驱动的飞行法器不算。唯独我剑宗,便是炼气期,也能驭剑千里,快若筑基。是以剑宗弟子,无人敢惹!” 林清儿最后几句话充满傲然,听到破晓心潮起伏,恨不得正式成为剑宗一员,却见小娘皮睨了自己一眼:“不过剑宗弟子,也要炼气五层才能驭剑。” 破晓一听这话,顿时消了心气:“阿姐逗我呢,小弟没有仙根,连法力还没练出来,要修到炼气五层不知猴年马月了。” 谁知林清儿又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谁说我逗你?只要你能使出扬州城那两个大坑的实力,驭剑自然不在话下。” 破晓心头一跳,暗骂小娘皮奸猾似鬼,兜了一个大圈,在这儿等着自己呢,赶紧否认:“小弟可没有这等实力,是尸暴发威留下的。” 林清儿报以冷笑:“春意出自我手,它的刀痕我怎会看走眼?阿弟,别藏着掖着了,姐姐不是外人,进入大阵咱俩还要联手呢。” 小娘皮的这一声阿弟喊得破晓心惊肉跳,加上谎言被戳破,小脸一阵白一阵红的,不知该如何应对? 。 第128章 法力 破晓心知瞒是瞒不住了,索性吹个大法螺,做出无比心痛的模样:“阿姐慧眼如炬,小弟无所遁形。其实是这么回事,樊刺史一共给了我三枚灵石,其中两枚是极品灵石,没有其他人知道。战事最危急时,我都顶不住了,感觉横竖是死,就抱着孤注一掷的想法,炼气吸收了一枚极品灵石,将其中的灵气输给春意,结果歪打正着,一举灭了十万尸魃,如此用完了两枚……” “两枚极品灵石?”林清儿瞪大双眼,满脸质疑。 要知道极品灵石可遇不可求,是高境界突破乃至飞升的必需品,即便剑宗这样的修仙界泰斗也所藏不多。 不过扬州富甲天下,若是机缘巧合,收集到两枚极品灵石也不无可能。 她质疑的不仅是破晓得了两枚极品灵石,而是其灵气不仅极其浓郁和纯粹,而且狂暴,非高阶修仙者难以承受,炼气期的经脉压根承受不了极品灵石的灵气,哪怕只有少许,轻则全身经脉尽断,重则爆体而亡。 这个破落小子竟然说吸收了两枚极品灵石,怎么听都不像真的。 “确实如此!”破晓一脸坦然,反正樊刺史已殉城,死无对证。 他故意没说上品灵石,却是怕小娘皮让他现场验证,而且极品灵石极为稀缺珍贵,林清儿便是有,也舍不得给他验证吧。 再则他需要极品灵石才能发出那太阳之光,即便别人知道他有此杀招,也会放松警惕,因为极品灵石的稀缺性,他这一招有等于无,上哪找极品灵石给他霍霍? 他考虑甚多,唯独没考虑到极品灵石的使用还有这么多道道,这个法螺吹得太大了。 林清儿虽然怀疑,但除此之外确实没有更好的解释,手一挥,那柄飞剑离地而起,穿起边上的熊尸,嗖地飞往山下炊烟处。 破晓算是亲眼见识到了飞剑取敌首级于千里之外的传说,心头一热,小娘皮果然是外冷内热。 谁知林清儿又一招手,他腰间的春意“嗖”地到了她的手上。 破晓的心头又一紧,小娘皮干啥,见春意是个宝贝,横刀夺爱?不,是横爱夺刀…… 林清儿握住春意刀柄,凝神半晌,娥眉一扬,讶然道:“我的灵气竟然无法注入?此刀认主了?不可能呀,春意虽然算是灵器,但阿弟才炼气入门,彼此就像两个刚刚萌芽的小草,懵懂无知,况且灵器至少达到法宝级别才能认主?倒是奇怪……” 破晓听着林清儿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自己说话,才知灵器有这么多道道,心中暗喜,从小娘皮的话里,似乎只有自己的灵气能注入春意了,而且春意还认主了,他不由想起那小孩子的笑声,自然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反正林清儿也说自己懵懂无知,索性装痴卖傻,装作啥也不知道。 “除非……”林清儿说着,一双亮闪闪的星眸探究地看了过来。 破晓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心虚地转移视线,刚好那柄飞剑折返,到了小娘皮身边就消失不见了,以他现在的目力,愣是没看出飞剑怎么消失的,要说收在她的储物戒中吧,她连手都没抬,趁势岔开话题:“阿姐,你的剑回来了,可以教我驭剑了吗?” “老娘现在没心情!”林清儿竟然没有再深究,随手将春意扔了回来,她好久没有自称“老娘”了,也不知到底是啥心情。 破晓忙一把接过,有种物归原主之感,毕竟他现在的实力,倒有一大半系在春意身上,只要有三颗上品灵石,或者那种滔天大火,自己就能发出不弱于炼气九层的一击。 他故作随意地将春意插回腰间,看看天上云朵多了不少,便道:“阿姐,我们上路吧。” 林清儿回道:“还有三天,《太清功》下部已然给了你,还不趁此空隙好好修炼一番,一旦入阵,各种风险非凡间能比。” 破晓才知她处处为自己考虑,当然帮己就是帮她,自己若是变强,对她也有帮助,忙点头称是,取出怀里的《太清功》下部,就在残山顶上找个背阴的地方,一边打坐,一边研读。 他的悟性确实比女徒弟差远了,原来林清儿给的半个时辰,星辰不仅将《太清功》下部全部背下来,顺势还浅浅地修炼一番,就这点时间,竟然给她修出了法力,还跟师傅讲了自己的心得。 当时,破晓的心中不仅羡慕嫉妒,甚至还有将星辰带走的冲动,有她在侧,什么功呀诀呀都让她先练,再反哺给自己,岂不是举一反三? 可惜,即便徒弟珠玉在前,又有小娘皮这个现成老师在侧,破晓直到夕阳西下,才渐渐找到了感觉,那在体内周而复始的天地灵气在丹田中有了凝固的迹象,这便是法力产生的征兆了。 破晓心中一喜,继续周天循环,直到那半凝固的热气在丹田稳定,这才收功。 无仙根者的法力和灵气一样,在体内即生即散,难以储存,第一次拥有法力的破晓难掩兴奋,让那法力自然散逸,大气泡一般向四周扩散,内外交感油然而生,天眼的范围顿时有了显著的增幅,高约三丈,入地一丈,覆盖周围百步。 但见山石之下,竟有不少萌虫蠕动,虽然看着恶心,但破晓却心情激动,这是大地回春的信号吗。 他又忍不住去透视不远处打坐的小娘皮,但这一次却没看到久违的春光,她身上的白袍如水流畅,竟能阻隔天眼,果然不是凡物。 林清儿顿有感觉,看了过来,嘉许道:“阿弟进步了,法力修的比姐姐预想的要快。” 两人好像又回到了以前历练的时光,十分自然地以姐弟相称。 “那是阿姐教的好。”破晓大拍马屁,心中汗颜,其实倒有一半女徒弟的功劳。 他继续体悟,天眼维持的时间也大大超出以往,达到了一口茶工夫。 随着法力散尽,破晓继续行气周天,直至十五息便能产生法力,这是上限了。 他同时验证了灵犀诀和将法力注入春意,感觉热力提高了一大截,灵器时效则达到了一炷香。 。 第129章 法术 不知不觉,明月当空,已是深夜,远处隐隐有野兽之声,山下的炊烟处可见火光,防兽驱魃。 山风凛凛,山顶的两人自然不觉得冷。 破晓法力初成,神采奕奕,夜视极远,数里之外都可见微光,转头对一直在断岩上打坐的林清儿道:“阿姐,小弟感觉可以了,有啥适合的小法术,教授一二。” 林清儿好像睡着了一半,睁开眼睛,懒懒道:“阿弟想学何种法术,说来听听。” 破晓只在说书人嘴里听过一些民间流传的法术,当然也见过林清儿施展过“莲花落”,不过那是可望不可及的高深法术。 他想了想:“奇门遁甲,搬运穿墙,隐身钻地之类的。” 林清儿微哂:“凭你那点微末法力,遁一半便卡墙里了,别好高骛远,先练练掌心雷看看吧……” 她接着念了一段法诀,破晓赶紧儿记下,掌心雷也是不错的,传说中以掌心发雷,可以劈死一头牛。 他先默念了几遍法诀,再拣不懂之处请教小娘皮,又怀念了一下女徒弟,就这般来回体悟之后,开始修炼。 首先是手法,有如婴儿握拳,拇指在内,此乃“握固”。 破晓右手握固,手背搁在膝盖上,然后意想丹田那股半凝固的热气,也就是法力,顺着经脉,以最短的距离涌向掌心的劳宫穴。 随着热气的汇聚,他的掌心逐渐发热发胀直至发烫,烫的他受不了,无法控制地张开手掌。 由于手心朝上,破晓清晰地看到一道线香大小的弧状电光从劳宫穴的位置迸出,直冲上方。 电光虽小,声威不弱,“咔嚓”一声,消失在夜空中。 林清儿再次睁开眼睛,看着那道消失的电光,微微摇摇头。 这就么一下,破晓感觉体内的法力被一抽而空,小脸一白,倒有一半被自己吓的,如果刚才电弧的方向对着自己的脑袋,后果不堪设想,就算不被自己劈死,也会雷的外焦里嫩的吧。 没想到他却是高看了自己,当他再次行气十五息,产生了法力之后,再次握固,打出掌心雷,这次是瞄准了面前的一块大石。 “咔嚓”!准头是不错,却没有破晓预想中的大石四分五裂的样子,借着皎洁的月光,发白的大石上只留下一道细细的焦痕,好像是被小炮竹炸了一般。 就这?破晓不甘心地继续行气,又催发了一记掌心雷,这次狠狠心,直接击在自己的左掌心。 又是“咔嚓”一声,他甚至龇牙咧嘴,做好了掌心被击穿的准备,反正有小娘皮在侧,肉骨丸便是没了,她也有其他治伤灵药吧。 没想到他只是感觉左掌心一烫,如同被烧火棍轻轻戳了一下,这叫掌心雷?啥也不是! 破晓大失所望,小娘皮说自己法力微末,并非虚言,不由转头看向她,刚好她也在看他,竟然面带遗憾,好像不该如此似的。 破晓蓦然想到,也许并非自己悟性差,而是自己经过抽丝剥魂阵后,修炼根基有损。 虽然自己现在有了不少底牌,但仙道漫漫,能少点坎坷便少点坎坷,毕竟自己的目标已不仅是活着,而是变强,强大到可以保护重逢的无邪,成为人间的第一流人物。 《太清功》下部已然到手,这《补天诀》下篇也该提上日程了,药长老要他做的那件大事,一直语焉不详,似乎跟上古大阵以及犼有关。 上古大阵乃是引犼入彀,而《补天诀》必须要在犼的身畔修炼才有效,是以药长老一定会将《补天诀》下篇给自己。 总之,道路是坎坷的,前途是光明的。 破晓不想在路上耽搁了,想早点赶到目的地,见到药长老,他还打那秘药的主意呢。 当下,他站来起来,故作歉然:“阿姐,小弟的法力有限,悟性一般,只能修炼成这样了,入阵后只怕要拖你后腿,不知其余的入阵者都是什么厉害人物?”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破晓经过扬州一战之后,对战术和战略有了全面的认知。 林清儿也站起来:“阿弟勿须担心,上古大阵有境界压制,进入者除了是筑基以下,大部分地方魃气浓郁,法力无法动用,入阵者跟凡人无异,是以你们三个擂手并无明显劣势。单凭肉身力量甚至还有一定优势,毕竟炼体的修仙者不多。姐姐到时还要仰仗你多些。” “哦?阿姐怎么不早说嘛。”破晓才知上古大阵还有这等玄虚,药长老也没提过,想起昆仑历练小娘皮失去法力时的柔弱模样,不由喜笑颜开。 林清儿心窍玲珑,自是猜到了这小子在想什么,玉脸微荡,手一晃,飞剑已离地三尺:“早说晚说都一样,阿弟,咱们赶路吧。” “姐弟”二人再次踏剑而起,飞向夜空。 残山之下的一处逃难者营地,几个看守篝火的守夜人刚好看到两人一剑的人影划过皎洁的圆月,顿时跪下高呼:“多谢仙师赐肉!多谢仙师……” 破晓看着下方的营地,心中感慨,自己的随意起念,小娘皮的举手之劳,就换来凡人的感恩戴德,他们要是知道,人间的这些苦难就是所谓仙师造成的恶果,又会做何想? 他揽着林清儿的细腰,忍不住问:“阿姐,药长老要我做的大事,还有你说的同一件事,到底是啥事?过两天就入阵了,还不让我知道吗?” 林清儿的娇躯微微一颤,似乎干系重大,不过很快,就淡淡地说:“是时候告诉你了。你跟犼有缘,会吸引它接近,姐姐想要犼身上的一件东西,到时需要借助你。至于药长老是不是也想要犼身上的一件东西,等见面后你问他就是。” “小弟担心犼未必好相与,它若想杀我,如捻死一只蝼蚁简单。”破晓做出恍然大悟又胆战心惊的样子。 他其实有点猜到修仙界对犼的企图了,他们原本想捉的是女魃主魂的无邪,结果无邪重生了,所以就将主意打到了女魃主神犼的身上。 想要什么东西?应该是活捉犼才对。 也不对,药长老论地位不过是一个宗门的长老,即便捉到了犼,好处也轮不到他,他到底想要什么呢? 。 第130章 秘境 两人就这般晃晃悠悠,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赶到了目的地,一处浩瀚无边的沙漠海。 缘何叫沙漠海?据说远古时是一片大海,后来经过亿万年的海退陆升,就变成了一片沙漠。 其时正当傍晚,晚霞漫天,颇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意境。 在沙漠海边缘的戈壁滩上,已有数支人马驻扎。 说是驻扎并不合适,他们其实就是就地打坐,按服色分成几队。 居中者皆穿白袍,大约七八名年轻男女,以水掌门为首,自是剑宗。 据右者大都是道士打扮,木面药长老在其列,为首者乃是一个老道士,药长老在侧,应是药王谷,俗家打扮的铁柱在其中相当醒目。 占左者则个个身着锦袍,肥头大耳,唯一体形正常的胡不为正陪一个胖老者说话,当为饕餮门,其中的丁小宝很是相融。 另外几队每家不过七八人,最多十几人,都是器宇轩昂,气质不凡,有男有女,甚至队中还有几只破晓没见过的异兽。 这些人来自修仙界的几大宗门,他们将各自派出一名弟子入阵。 见林清儿和破晓驭剑而来,剑宗除了水掌门皆站起来,这些男女弟子皆面露喜色,喊着“大师姐”。 破晓没想到小娘皮如此受欢迎,一落地便跟她拉开距离,却有点迟了,一道嫉恨的目光如芒刺在背,除了胡不为还能是谁。 林清儿一脸亲和地跟同门打了声招呼,来到水掌门跟前,一躬身:“师尊,弟子幸不辱命。” 水掌门和蔼道:“清儿辛苦了。” 破晓则跟右边的铁柱交流了一下眼神,彼此难掩欣慰。 只听左侧的胖老者扬声道:“水掌门,入阵者已然到齐,可否让他们先看看秘境之图。” 水掌门回道:“胡门主既然提议,扁谷主你看如何?” 药长老所陪的老道士颔首:“那便如此。” 敢情胖老者竟是饕餮门门主——胡不为之父,扁谷主则是药王谷之主了。 这次上古大阵的开启非同小可,参与其中的各大宗门之主应该都来了。 水掌门面容一肃:“入阵者都看仔细了,我只演示一次。” 破晓闻言,忙往前站了一步,瞪大双眼。 不独是他,铁柱、丁小宝也都站到了前面,其余各队各有人上前,自是其他的入阵者。 只见水掌门右手一抚空处,在众人的面前,豁然无数的砂砾腾空而起,仿佛来了一阵沙尘暴,然后汇成了一座海市蜃楼,影影绰绰,看不清晰。 海市蜃楼不停地变幻着,好像有一个视角在其中穿梭跳跃,眨眼间,那些朦朦胧胧的地貌都清晰起来,真实无比,如同近在眼前。 蓦地,视角冲上高空,变成了鸟瞰,但见山河湖泊,无一不具,最外围渺渺淼淼,不知是雾是水。 中间是一座高峰,峰顶冒烟,竟然是火山。 哪里是什么大阵,分明是一处小世界,一处青山绿水,没有被旱灾、毒雪、地动和流星雨破坏的世外秘境。 破晓看不出这个秘境有多大,但一定不小,他的眼睛眨也不眨,将山河湖泊的方位和特征记在心头。 视角又一变,从高处俯冲下去,仿佛一只鸟儿,贴着起伏的地势高速运动,穿过花花草草,森林峡谷、乃至瀑布水面,地形相当复杂,再加上其中还有数万年存活下来的尸魃、兽魃,可想而知,入阵者将面临各种各样的凶险。 水掌门森然道:“此秘境千年一开,以往不过是探险寻宝。但今次是引犼入彀,犼乃女魃主神,它一旦入阵,秘境将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前人的经验难以因循借鉴,入阵者要重新摸索。尔等各负使命,将入阵一年,外界则是一月。尔等九人不得自相残杀,至少在拿下犼之前要精诚协作。因为一旦无功则难返,外界将封住秘境,避免犼再度祸乱人间,各位好自为之!” 破晓听着水掌门的介绍,才知自己虽然比其他人多了亲近犼的优势,但同样有可能被封在秘境中出不来。 但一旦拿下犼,自己的处境也未必有多好,因为水掌门的话外音是,拿下犼之后,若是自相残杀也无可不可。 不过自己和林清儿联手,又有铁柱这个外援,若是再能拉拢几人…… 他的目光不由扫向其他各队的上前之人,有男有女,除了一脸憨笑的丁小宝,其余看起来都不似好相与之人。 不管怎么说,开弓没有回头箭,命运的齿轮继续转动,没有谁可以改变它的走向,除了他自己。 破晓深呼吸一口气,那便来吧! 。 第131章 筹备 “秘境明朝开启,入阵的具体事宜,各宗门之主皆清楚,今晚好好筹备。”水掌门手一撤,海市蜃楼就此消失,天边的晚霞已被夜幕吞没,寒风阵阵。 “破晓道友,随我来。”林清儿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破晓应声转身,跟着林清儿来到剑宗队伍的后方,见她手一摆,四周顿起罗幕,已身在一座帐中,下铺地毯,上悬夜明珠,别无他物,但香气袅袅,令人精神一振。 林清儿盘膝坐倒,推过来一个背囊:“这是师尊给你准备的入阵之物,阿弟收好了。” 这凭空变出的帐篷想来可以阻挡他人窥探,她便改回了姐弟之称。 破晓也不客气,直接打开背囊验收,毕竟要在秘境中呆满一年,物资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但见一大瓶辟谷丸,一大瓶肉骨丸,一大包祛血散,一叠黄色符箓,还有一套剑宗独有的白袍。 林清儿告诉他,辟谷丸和肉骨丸各二十粒,祛血散一百份,定魃符十张,神行符、千斤符和隐身符各三张,以上之物价值不菲,但剑宗白袍最为昂贵,水火不侵,可阻隔透视,凡间兵器难以毁损。 破晓喜滋滋道:“水掌门有心了,这些符怎么用?阿姐给我详细讲讲。” 他知道定魃符就是鬼画符,神行符和隐身符在民间传说中常闻,千斤符却是第一次听到。 林清儿正色道:“你代表我剑宗入阵,自当为你考虑周全。符箓贴上即可。神行符,贴之如马飞,可一气儿跑个三、四百里。千斤符贴他人之身,如压千斤,动弹不得,有效时间要看被贴者修为,修为越高,时间越短。隐身符可隐身半个时辰,筑基以下不得见。” 破晓听得两眼发亮,都是好东西呀,特别适合喜欢跑路的自己。 千斤符相当于定身符,不知贴在小娘皮身上效果如何,是不是可以任意摆布? 他压下这个歪念,当即仔细查看,发现各种黄符的图案不同,生怕他不认得,还在每种符箓的一角沾了小纸条,写了小字名称。 破晓想起上次扬州之行,携带的背囊尚未派上用场就葬身火海,不由提个要求:“阿姐,你有没有多余的储物戒,送我一个,这些物件携带起来就方便了。” 林清儿却道:“不是姐姐小气,无论是储物戒还是储物袋,都需要法力才能打开。秘境中大半之地魃气浓郁,抑制法力,便是我也要携背囊入阵。而且这背囊也是跟白袍同样的布料,只要不遗失,一般不会损毁。” 破晓这才打消了占小便宜的念头。 只见林清儿又取出了一张黄符,交于他,微垂眼皮:“这是莲华护身符,乃百花宗秘制,可替一死,你不要放入背囊,随身携带即可。” 破晓不由动容,这可是保命之物,虽然自己已有天女一诺的保命底牌,但多多益善,小娘皮的这份心意实属难得,他郑重地接过,直接塞在怀中:“多谢阿姐恩赐,小弟铭记在心,定不辜负厚爱。” 这话说的,好像以身相许似的,林清儿玉脸一红,再取出一张兽皮地图,平铺在地毯上。 破晓一眼认出,豁然是秘境之图,虽不如水掌门展示的那般直观真实,但两相结合,在脑海中的印象更深刻。 林清儿徐徐道:“阿弟,刚才师尊只讲了大略,秘境还有诸多要点,我一一告知你。首先,我等九人虽是同时入阵,但落点随机,很难碰到一处……” 破晓一听便道:“这还不简单,我俩约个会合之点。” “你听我慢慢讲来。”林清儿白了他一眼,“秘境之大,从这头到那头,直线之距,即便全程贴上神行符,也要跑上一月。而且秘境周围的淼淼渺渺是一种特殊的尸魃瘴气,哪怕修仙者沾染上了,若不及时行气排毒,也会变成行尸走肉,沦为尸魃。最要紧之处是,每次一开启大阵,四周的瘴气会慢慢合拢,以阵中的一年之期,覆盖全境。也就是说,一旦秘境被封,我等留在其中,难逃变成尸魃的结局。” 破晓才知秘境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看着林清儿,不敢随便插言了,只听她讲。 “据前人经验,瘴气的合拢点每次皆有不同,有时居中,有时偏南北或东西,若是你我侥幸落在合拢点附近,会合当然容易。最怕是一南一北或一东一西,而合拢点居中,或是偏向一人,那时要么两人横跨半径,要么一人跋涉全径,会合至少要半年。你我只能各求多福了。” 破晓原以为入阵之后,跟林清儿这个炼气九层同行,即便她受到魃气影响不能动用法力,但护身符一定不少,结果却是各自为战,不免有些失望。 两人便围着地图,设想了各种情况,拟定了几个会合点,以及彼此知道的暗记。 林清儿又跟破晓详细介绍了每处地点的情况,有凶险,有藏宝,还有奇形怪状。 秘境存在亿万年,虽然千年一开,但也跟一个小世界一般,各种地形地貌会发生变化,不过几万年之内的变化不大,所以前几十次的入阵者留下的记录更有参考价值。 破晓看着地图,将林清儿所讲都记牢在心,最后地图也放在他身上了。 看看时间差不多,破晓没忘了要见一个人,便跟林清儿说了一声,溜出了帐篷,但见星光之下,各个宗门皆搭起了帐篷,多为入阵者准备。 像水掌门、扁谷主等大修还是露天打坐,视环境若无物。 唯独饕餮门起了一个很大的帐篷,门中人都在帐中,是个会享受的宗门。 破晓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修仙者,想来也无所遁形,便大摇大摆地走向药王谷的帐篷,在帐外小声叫了一声:“铁柱哥,小弟前来拜访。” “兄弟,快快请进。”铁柱闻声迎出来,两位鬼市故人忍不住相拥一下。 两人进了帐篷,不出所料,木面药长老早已等候多时了,笑道:“破晓,你再不来,我便着铁柱去请你了。” 。 第132章 吞灵 破晓来到药长老身边坐下,见他弹出一个透明的小结界,将铁柱屏蔽在外,毕竟所谈甚秘。 药长老一向干脆,将两页纸推过来:“此乃《补天诀》后一半,另一张纸上是我针对无仙根的修仙者苦心专研出的《吞灵术》,虽然尚不成熟,未经验证,但你先练练看,或可有益进阶。” 破晓没想到药长老一上来就给自己一个额外惊喜,记得他当日提过,这种逆天之术不会轻易吐露,不免狐疑地问:“大人……前辈是否又要让晚辈暗杀林清儿?” 鬼市已然不存,破晓也就不再称呼药长老为大人,这声前辈喊得发自内心,不管药长老出于什么动机,或者是利益的交换和利用,但对自己的帮助是实实在在的,炼气入门多亏了他的洗经伐脉丸,现在又给了补全修炼根基乃至进阶的机会,自己如何不知恩图报? 不过药长老若是让他暗杀林清儿,他则会当场拒绝,小娘皮对他同样有恩,或许还有情,他不能昧着良心。 药长老呵呵一笑,也改了称呼:“小友恩怨分明,不愧是条汉子,我怎会让你难做?此事跟林清儿无关,因为阵中不乏天材地宝,而吞灵术的前提就是要有足够的灵气之物,我不想你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才将吞灵术给你。也望你对我那件大事尽心尽力耳。” 破晓心道终于要揭开谜底了:“是何大事?请前辈明示。” 药长老略一沉吟:“其实此事大多数宗门高层都有耳闻,但唯独我药王谷最为上心,涉及上古的一个传说和秘境的起源。据说秘境是女魃刚失去神力之时,运用天地造化所开辟,作为自己在人间的栖身之地。那时天地初分,灵气充裕,人间尚存不少仙果,其中有一种仙果叫不死果,凡人吃了可以直接飞升成仙,被女魃移植到了秘境之中。当然这只是传说,但秘境中确实存在一种异果,以其炼丹,对飞升的帮助极大,甚至不亚于……” 药长老说道这里,忽然住口,含混带过:“我希望你入阵后,帮我寻找这种异果。铁柱也是此任,你俩若是遇上,自当好好合作。该许的好处我都提前给你了,相信小友一定会尽心尽力。” 破晓微微松口气,自己猜错了,原来药长老的目标不在犼身上,跟林清儿无有冲突,这样最好。 药长老刚才的含混之词,说应是不亚于攫取无邪的重生之力,此乃修仙界的隐秘,并不光彩,不宜传播。 不过他也对这种异果产生了兴趣,以自己跟无邪的关系,如果真有这种异果,自己找到它的概率不低。 而他和无邪以及犼的因缘,至少四大宗门的高层都很清楚,这才是药长老和林清儿看重他的原因。 破晓对此并无不爽,有利用价值总比没有利用价值强,遂点点头:“晚辈尽力而为。” 药长老又加了一个筹码:“若是找到此果后,我还有一诺,所炼丹药给你一粒。要知道光有异果也没用,另需其他珍稀仙草灵药佐配。我药王谷为此准备了几千年,才配齐两份药材,一份只能炼制五粒,还可能炼废,因为此丹万年以来无人炼成,毫无经验可循,可知其珍,世间无价。小友虽然用不上,但有一粒丹药,足可换取修仙界的任何之物,是任何之物哦……” 药长老说的两眼放光,好像此丹已然炼成一般。 破晓有点明白药长老的心思了,真要炼成此丹,他跟小娘皮他娘的恩怨算什么? 此丹只有接近飞升的顶尖大修能用,药长老若是以丹交换元婴大修出手,哪怕贵为百花宗宗主,也难逃一死。 接着,药长老详细介绍了异果的特征和可能出现的区域,以及采摘保存的要领,又让破晓复述一遍,牢记在心。 破晓记下之后,顺势提出要那既能消减修仙者的法力、又能融入魃群的秘药。 谁知药长老说此药配置极难,已然用完,短期内是炼不出了。再说入阵也用不上,秘境中处处魃气,压制法力,而且此药对那些万年之魃几乎无效。 破晓见药长老说的在理,也就打消此念,算是满载而归。 他跟铁柱告别,承受着几道探测过来的高深目光,低头回到了剑宗的帐篷,林清儿却不在,毕竟孤男寡女要避嫌。 破晓刚好趁此机会,研读药长老所赠的一诀一术。 按林清儿的说法:功乃修炼主干,诀为支干,各种法术就相当于一棵大树的枝叶了,越茂盛越好。 不过破晓唯一掌握的法术就是掌心雷,而且连自己都伤不了的那种。 他将两页纸背熟,便一口吞下,消除痕迹。 补天诀可以说是完全为他量身定制,其他人得了也无妨。 吞灵术则是吞噬世间灵气之物,在体内消化,便可转化成法力,甚至不须行气,简直是无仙根修仙者的福祉。 破晓深有体会,由于没有仙根,即便练出法力也留不住,只能即生即用,不用即散。 而吞灵术不同,法力来自所吃的灵气之物,因而可以在体内留存,直到灵气之物被消化完毕,法力才随之消散。 不过药长老也说未经验证,拿自己当试子,那又如何?仙道崎岖,越是没人走过的路,也许收获越大。 按吞灵术要求,必须是能吃的灵气之物。 比如灵石虽有灵气,却不能吃进肚子。 所以适合吞灵术的,只能是天然的灵药仙草、修仙者炼制的丹药,甚至妖精的血肉都行。 长夜漫漫,正好修炼,破晓恨不得立马就找一些能吃的灵气之物验证,小娘皮身上一定有,不过这吞灵术还是不要暴露为好。 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就有现成的丹药呀,肉骨丸固然不能随便浪费,但便宜的辟谷丸可以一试。 明早就要入阵,破晓很有紧迫感,当即从背囊中掏出装有辟谷丸的瓷瓶,倒出一粒塞进口中。 辟谷丸入口即化,体内很快产生一股热流和饱意,他便照着吞灵术练起来,其运功路线跟行气截然不同,来回折腾了几下,总算掌握了诀窍,随即感到那股热流汇入丹田,有凝固之感,变成法力了! 。 第133章 香囊 破晓心中一喜,吞灵术这么快就练成了? 他仔细体悟,原本行气产生的法力来自人体跟外界的天人交互,即生即散。 而此刻吞灵术的法力来自体内辟谷丸消化产生的灵气,虽然也是即生即散,但一时半会消化不尽,源源不绝,相当于临时储存。 他试着行气,依然是一息一周天,所产生的法力跟吞灵术的法力叠加,明显浑厚了一点。 当然,现在就想着进阶,那是好高骛远,试试掌心雷才是现实。 破晓忽然想起在扬州的教训,太过于精打细算,反而因小失大。 他一咬牙,又吃了两粒辟谷丸,运转吞灵术,感觉那股半凝固的热流更加厚实,不知效果如何,那么,便是见证雷击的时刻! 正当深夜,剑宗营地的那顶帐篷,忽然微微膨胀了一下。 陪在师尊身侧的林清儿顿时有感,转眼消失不见。 水掌门瞟了帐篷一眼,微笑着摇摇头。 林清儿瞬息出现在帐篷之内,星眸扑闪,一脸惊诧:“阿弟,你做了甚?” 站在帐篷中央的破晓怎一个“惨”字了得,满脸青紫,浑身焦黑,衣不蔽体,刚刚长了不少的头发所剩无几。 “阿姐,这掌心雷算是练成了吗?”破晓口吐黑烟,却面露喜色,不无炫耀。 原来刚才掌心雷本是对着自己左手心的,但将发未发之际,他心头一警,似乎这一击下去,不仅是手心打个洞那般简单,可能整条左臂都不保,肉骨丸再厉害,也无法断臂重生吧。 他赶紧将右手心转向头顶,结果,一道手指粗细的电光“咔嚓”一声,打在帐篷顶上,没想到,那电光竟然被反弹下来,正中自己的脑门,于是变成了这般外焦里嫩的模样。 小娘皮变出的这顶帐篷倒是结实,竟能挡住雷电,除了膨胀一下,丝毫无损,自然是件宝贝。 而这一击,便将三粒辟谷丸转化的法力消耗殆尽,他甚至感觉到了久违的饥饿感,就像以前拾荒时那般,总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这便是吞灵术的副作用了,不仅消耗所吃灵气之物的热量,连体内原本的热量也会被抽吸。 “这雷打的不错,我这帐篷乃千年冰蚕丝所制,防寒阻热,隔音避雷,炼气期难以损伤。药长老又给了你什么好处?”林清儿嘉许一句,顺势反问,随手拍出一张符,落在破晓的身上。 “好处是有,任务也重……”破晓只觉身上好似被水洗了一般,碳灰污秽尽去,露出的肌肤则红肿发青,又胀又疼,一边说话,一边从身边同样无损的背囊中取出肉骨丸,吃了一粒,很快复原如初,就是头发难看,索性拿起春意,刮个干净。 既然两人让自己做的事不冲突,破晓对林清儿也不讳言,将吞灵术含糊带过,有关异果则实话实说。 “他要你找那异果?”林清儿看着破晓的光头,露出玩味之色,“阿弟可知,异果已经万余年没出世了,只怕你白忙一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力而为。”破晓说的大义凛然,其实哪有白忙,好处已经收了,至于那飞升丹药,得固然喜,不得也无所失。 “姐姐所托,阿弟也要尽力哦。”林清儿没有追问破晓缘何法力大涨,毕竟他变强,她也有好处。 “那是自然,辟谷丸和肉骨丸再给我一些,多多益善,有助于我修炼。”破晓厚着脸皮提出要求。 “你真是索求无度……”林清儿没好气道,却还是又给了他两大瓶。 “还是阿姐疼我。”破晓接过两瓶丹药,心情大好,口无遮拦。 “你少胡说!”林清儿跺跺脚,却发作不得,拧身出了帐篷,撂下一句话,“你快把衣服换了,再裹个头巾,否则怎生见人?” 后半夜,破晓没再折腾,虽然多了两瓶丹药,还是节省着用,只是吃了一粒辟谷丸解决饥饿感。 次日晨,正在打坐的他忽觉眼前一暗,周身一寒,帐篷已然消失,天边出现隐隐的亮色,正是破晓时分。 破晓起身四顾,但见各队诸人皆面朝东方,或坐或立,有如雕像,除了呼呼风声,别无他响。 身边香气袭来,林清儿站到他的身侧,递过来一个香囊,轻声道:“秘境之中,法力难施,这百花香囊你收好,我几十里外便能闻香寻你。它除了可以清心醒脑,若遇上不可敌又逃不掉之敌,你扯烂香囊,便能摆脱对方。” “还有这奇效?”破晓讶然,随即想到昆仑之行的雪窝之中,自己嗅到她身上的百花香,差点把持不住,想来便是同理,赶紧收入怀中,喜滋滋地致谢,“林道友有心了。” 两人便这般并肩而立,静待阵开。 左边的饕餮门中传来不耐烦之声:“时辰将到,百花宗迟迟未至,架子不小。” 话音刚落,南面的天空传来一声娇喝:“百花宗林雪娥来也,胡道友一大把年纪,还这般耐不住性子。” 破晓循声看去,只见一队花枝招展的仙子,脚踩七色祥云,旖旎而落,为首者是个绝美的少妇,豁然跟小娘皮七八分相似。 身边的林清儿欢喜地迎上去:“娘亲,女儿好想你。” 果然是百花宗宗主,小娘皮竟随母姓。破晓不由看向右侧的队伍,分明感觉木面药长老微颤一下,不知是何心情? “林道友,水某有礼了。”水掌门长身而起,拱手作揖。 其余宗门之主纷纷跟林雪娥见礼。 饕餮门的胡门主也换了脸色,热情招呼:“林道友百年未见,还是这般风姿绰约。” 林雪娥轻哼一声,率众落在剑宗营地,两宗因为林清儿的关系,有如一家,声威大振。 破晓瞅见小青也在队列之中,才知她是百花宗的人。 “清儿,这些年在凡间受苦了……”林雪娥怜爱地揽过女儿,若无旁人,如人间慈母一般,问长问短。 虽是母女,更像姐妹。 林清儿跟母亲多年未见,难得露出小儿女之态。 小青看到了破晓,浅笑着点头示意。 破晓在鬼市中多蒙她照顾,赶紧抱拳回礼。 林清儿不知跟她娘说了什么,林雪娥那一双有如勾魂的眼睛,瞟向了破晓这边。 。 第134章 贵境 破晓被小娘皮她娘这一瞟,不仅有被剥光之感,更觉整个身体从里到外、由肉入骨,都被她看得透透彻彻、冰冰凉凉,这便是高阶修仙者对低阶修仙者的无情碾压了。 他只能自我安慰,权当丈母娘看女婿了,好在林雪娥很快移开了视线,又跟林清儿说起了体己话。 破晓背上背囊,插好春意,整装待发。 不知不觉,红日初升。 不知是否错觉,破晓只觉这轮红日比以前看到的都大,好像近在眼前。 而眼前的大漠好像被扭曲了一般,淼淼袅袅,令人恍惚。 药王谷的扁谷主出声道:“列位道友,秘境已开,可以启阵了。” 破晓昨晚从林清儿的口中知道,上古秘境千年一开,有多处入口,但各处入口布满时间裂缝和空间乱流。 何为时间裂缝,就是你进入其中,相当于进入两个时间,可能身体的一半停留在现在,而另一半则回到了过去或来到了未来。 你看到的情形会极其恐怖:另一半身体变成了婴幼儿或老人乃至白骨。 这般的身体变化,只有筑基期以上、寿命更长的修仙者才能承受,炼气期则无法承受另一半身体的快速变化而致死。 空间乱流虽然没有时间变化,但更加恐怖,因为此处的空间是乱的,可能拉长,也可能压缩。 也就是说,身体进入其中,会被空间直接切割成不同距离的几块,便是元婴进入也可能陨落。 所以,虽然有多处入口,但时空相对稳定的只有眼前这处,即便如此,也要由阵法构建一条通道,才能安全进入。 “好!启阵!”水掌门说着,手中已多了一面金色令旗。 而胡门主、扁谷主和林雪娥也分别举起一面令旗,颜色各异,各自念念有词,令旗射出四道玄光,汇在一起,好像一道彩虹横空出世。 而彩虹的一端,就落在修仙者的阵营之前,从地面向上延伸,坡度很缓,又长又高,另一端则落在扭曲的大漠之中。 “三名擂手先行!即刻!”水掌门一声令下。 破晓浑身一紧,双腿又微微颤抖起来。 林清儿转头看向他,娇颜如月,在朝阳中璀璨生辉,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破晓忽然不紧张了,大踏步上前,第一个来到了彩虹的边缘,才发现虹面如桥,呈半透明,相当宽广,几个人并排前行不成问题。 身后跟来了两串脚步声,不用说是铁柱和丁小宝。 三名鬼市出身的擂手,经过这么多风雨,再一次站在一起,也是一种幸运,彼此相视一笑。 穿着武士袍的铁柱手持一杆铁枪,一身锦袍的丁小宝腰插一把菜刀,都是用熟的兵器。 “秘境中,我们要一致对外。”破晓低声道。 “自然。”铁柱毋庸置疑。 “好也。”丁小宝求之不得。 三人算是口头结盟。 “走!”破晓说着,昂然踏上虹面,脚下非软非硬,但很扎实,令人心安。 就在上百修仙者的瞩目下,三个来自凡间的擂手越走越高,仿佛走向天空。 三人就这么到了彩虹的最高点,但觉劲风扑面,令人油生高处不胜寒之感,下方如雾如沙,影影绰绰,什么也看不清, 三人面面相觑,破晓忍不住回头看去,豁然发现身后混沌一片,已然看不到地面上的人。 “铁柱哥……”他下意识地征询老朋友的意见。 不曾想,丁小宝却叫了起来:“两位,你们看这彩虹……” 可不是,脚下的虹面居然开始了扭曲,颜色变淡,好像随时会崩塌一般,然后,就真的塌了,三人忽地凭空坠落,齐齐发出惊呼怪叫,就此消失在半空。 破晓如坠五里雾中,手舞足蹈,周身虚无,已然看不到铁柱和丁小宝,连他俩的声音也听不到,但心情反而镇定下来,因为先天本能并没有激发,也就是说没有死亡威胁。 由于近乎无重,他没忘了紧一紧身后的背囊,身上的剑宗白袍是仙家之物,插在腰间的春意由皮制的束带固定,俨然身体的一部分,勿须担心脱落。 不过这般无休止的坠落,显得窒息而漫长,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觉身子一沉,自然而然地在空中调整了一下四肢,已然脚踏实地。 破晓首先拔出春意,再摸一下背囊,定了定神,但见脚下岩石崎岖,四周一片灰暗,好像是个山洞,却又有微光,阴风惨惨,寂静无声,有点吓人。 他赶紧就地打坐,一口气行气十五息,体内生出了法力,这才收功,让法力自然散逸,以天眼观察四周。 谁知天眼竟然开不了,也就是说法力失效了。 破晓不死心,又行气了十五息,生出法力后,便催动掌心雷,连一丝电光也没出现。 显然,此处魃气浓郁,抑制了法力。 破晓反而心中一宽,如此最好,即便自己遇到了那几个炼气才俊,也不用畏惧了。 他原本以为魃气就是尸魃的腥臭之气,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因为他除了山洞的阴湿之气,没有闻到任何特殊的气味, 破晓仿佛回到了以前拾荒的岁月,带着初入贵境的激动和憧憬,随便认准了一个方向,以春意开路,开始了探索。 山洞很长,肉眼可视距离不过十步,背囊里自然也有火折子,却无制作火把之物。 破晓尽量不发出声音,踩着有点湿滑的地面摸索前进,也不知走了多久,前面出现了一个陡坡,下面空空荡荡,看不到尽头。 破晓不敢向下走了,但要原路退回又有点不甘,他想了想,决定投石问路,便从地上捡了一块小石头,向下丢去。 “磕哒、磕哒……”,石头滚落的声音很快停了,说明陡坡的底不深。 破晓正犹豫之间,忽然听到四周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顿时心中一警,什么东西被惊动了? 他下意识地背靠岩壁,春意横在胸口,不停地左顾右盼,这是最好的防守姿势。 只听得那悉悉索索的声音越发大起来,前后左右都是。 仿佛突破了某个临界点,在破晓的可视范围边缘,忽地涌出无数的黑点,流沙般地滚滚而来,嘶嘶入耳。 。 第135章 蜘蛛 “你妈呀!”破晓头皮发炸,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这些黑点竟是一个个龙眼大小的蜘蛛,那密密麻麻的红眼睛更是令他寒毛倒竖,万万没想到除了尸魃、兽魃之外,虫子也能成魃。 是的,破晓初入贵境,就遇到了外界从未见过的虫魃。 他本能地挥舞春意,却发现杀鸡可用牛刀,杀虫却用不了。 眼看着蜘蛛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破晓直觉不能被它们咬到了,天知道有没有毒? 他的身体也不敢贴墙了,而是站到了山洞中间,尽可能减少跟蛛群的接触面。 说时迟那时快,地面的蛛群已到了脚下,破晓怪叫着,双脚交替乱踩,将接近脚边的蜘蛛踩死。 它们浑身毛茸茸的,螯肢和螯牙又尖又长,黑黄相间的肚皮滚滚的,一脚踩下去,肚皮里的绿色黏液迸出来,相当恶心,并散发出难闻的怪味。 他的周围很快留下了一圈绿液横流的虫尸。 刚踩完一滩,又一大群蜘蛛逼近。 破晓很快找到了对付它们的诀窍,他轻盈如燕,左跳右纵,脚下“呱唧、呱唧”直响,也不知踩死了多少蜘蛛,忽然眼睛一花,一个毛毛球吊在了他的面前。 他定睛一看,可不得了,竟是一只蜘蛛拉着长长的白丝,从山洞顶部垂下来,尖利的螯爪舞动着,两行通红的小眼睛瘆人地盯着他,试图扑向他的鼻子。 破晓眼疾手快,抬手一刀,将它拍飞出去,顺势抬头一看,心凉了半截。 但见头顶的岩石上,已然爬满了蜘蛛,正拉着白丝,争先恐后地落下来。 而地面的蜘蛛,则像活地毯一样地包围着他,堪称天罗地网! 你们能飞,小爷就不能吗?破晓不再固步自封,将春意舞出一片刀花,护住头顶,蓦然加速,向前方的陡坡跳下去,只觉身子一沉,已在半空,坡底不深,刚好激发龙步。 若是深不见底,打死他也不敢跳的,毕竟秘境之中的规则跟外界截然不同,无邪的天女一诺也不知受不受影响? 秘境每千年才能重开一次,就算他死不了,若是困在此处,终日与魃为伍,那跟行尸走肉有何区别,真是生不如死了。 是以破晓在秘境之中,绝不敢让自己陷入死亡之地,他一定要活着回到人间。 眼前的世界先快后慢,破晓激发了龙步,稳稳地落在一地的蛛群上,几乎脚不点地,向前飞奔,身后留下两条绿汪汪的长线。 山洞很长,他也不知自己跑向何方,前方的蛛群越来越多,到处是嘶嘶声。 破晓越跑越心中没底,越跑越心惊,自己不会是掉进蜘蛛窝里了吧?万一碰上成精的蜘蛛魃,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他正打算折返回头,却一脚踏空,“哗啦”一声,竟落在了水中,周围碧波粼粼,雾气腾腾,好大一个山洞水潭,水是温的,顿时令他想起了鬼市的温泉井。 破晓从未见过江河湖泊,自然也不会游水,抓紧春意,在水中瞎扑腾着,好在背囊有一定浮力,还不至于沉下去。 没想到蛛群却前赴后继,也扑了下来,转眼之间,水面上飘起一层厚厚的蜘蛛,随波逐流,靠近破晓。 破晓赶紧挥起春意,在水面上乱拍,荡起水波,阻止蛛群近身,连带拍死了好多,饶是如此,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荡了过来。 他只觉左手一麻,已被一只蜘蛛咬了一口,他用刀背狠狠地拍了上去,黏液飞溅,随即感觉后脑也被蜘蛛爬上了,不止一只。 他在水中的灵活性大大受限,顾不得许多,身子一沉,将头埋在了水里,只剩背囊浮在水面,它水火不侵,自是无妨。 这个法子不错,破晓头上和身上的蜘蛛立刻飘了起来。 他虽然是第一次潜水,还是及时闭住了呼吸,又尝试着在水面下睁开了双眼,只见淡淡的水光中,融入蜘蛛体液的水变成了绿色,零零碎碎的蜘蛛肢壳悬浮在四周,渗进嘴里的水带着一股腥味,头顶黑压压的,无数毛爪在划动。 再往下看去,绿幽幽的,似乎有个洞口,也不知有多深,破晓忽然想到了在昆仑地动之时差点坠入的无底深渊,一阵恶寒,不敢再往下看。 他憋着气,抬着头,看着水面上的蜘蛛越聚越多,也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常人的憋气时间顶多百息,破晓毕竟是炼气一层,不过也就坚持了两三百息,就顶不住了,从嘴里冒出一串气泡,头向上浮去。 他先用春意打出水花,将上方的蜘蛛驱散,然后冒头,飞快地吸一口气,马上沉下来,如此来回换气,暂时安全了,但蛛群却没有散去之意,似乎跟他耗上了。 破晓正没理会处,忽地眼睛睁大,嘴巴“咕嘟、咕嘟”地冒出一串水泡,好像见了鬼一般,原来从绿幽幽的洞口中,慢悠悠地冒出一条大鱼,体长至少超过一丈,粗有半丈,全身披着铅灰色的鳞片,头部鼓着一层铠甲,满口锋利的牙齿,更为奇特的是,它的胸腹两侧各长着一对又粗又长的鳍,好像野兽的四条腿,摆动着游过来…… 破晓第一时间以为是一条鱼魃,却发现它的眼睛黑白分明,也就是说是正常的鱼。 他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见过不少鱼,她亲和万物,是以常有各种动物相伴左右,却没见过这样的怪鱼。 不过秘境是一方小世界,除了各种魃,也保留了上古时期的不少物种,此鱼应是其一。 据林清儿所说,秘境中正常的动物大多具有灵性,甚至有些都成精化妖,这条鱼如此之大,说不定也快成精了。 大鱼不知是被惊动还是嗅到了人味,被吸引过来,看到了破晓,当即鼓着双眼,张开大嘴,尖牙如刀,冲向了猎物。 现在可谓前有狼,后有虎,破晓见躲闪不及,大鱼在下方,春意够不着,双脚本能地一绞,生生地夹得鱼嘴合拢起来,让它无法咬到自己。 大鱼被激怒了,顶着破晓在水中乱撞,要把他撞开…… 。 第136章 大鱼 破晓被大鱼撞得晃来晃去,憋的那口气也快耗尽,只有双腿一松,顺势一脚踢在大鱼头上,借力奋勇向上,一头冲出水面,长吸了一口气,同时双臂扑腾着,将蛛群挡开。 哪晓得,一只不长眼的蜘蛛刚好就在嘴边,被他吸进了嘴里。 破晓也不知咋想的,忽地一通大嚼,将这只蜘蛛嚼碎,一口吐了出来,但凡是魃,皆为尸变而生,其滋味绝对不好。 他却来不及恶心,因为腹部有强力的水流压迫,不用说,是那条大鱼袭来。 他赶紧一头扎回水中,春意戳向水流的方向,不曾想,那大鱼非常灵活,一闪身游了过去,春意戳个空。 破晓在水中的视线跟刚才山洞中差不多,但大鱼的速度却比蜘蛛快,一下子游出了视线之外。 他只能在水下东张西望,不敢丝毫大意,忽感身后又有水流压迫,勉强回刀,正看到一张尖齿大嘴咬向自己。 生死关头,眼前的世界忽地变慢,甚至能看出大鱼那眼中的得意和残忍。 破晓心中一喜,看来先天本能不受魃气影响,自己多了一个杀手锏。 但他在水中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明明以为自己能一刀砍到鱼头,大鱼却头一偏,连带身子跟着提速,轻巧地躲过这一刀。 破晓一惊,这说明此鱼也有先天本能,果然具有灵性。 大鱼的速度快起来,破晓在先天本能上的优势被追平,继续手忙脚乱地应对它的突袭,好处是上浮换气时,蛛群的速度变慢了,至少不用再吃一只蜘蛛。 如此跟大鱼在水中折腾了半晌,破晓渐渐体力不支,毕竟鱼水一家,水面上还有蛛群虎视眈眈,必须要解决一个威胁,否则前狼后虎,再耗下去,对他不利。 破晓依稀找到了浮水的诀窍,索性双臂一挣,让背囊浮在水上,自己则摆脱束缚,来个背水一战,不,是潜水一战! 大鱼趁这个间隙,再次从背后突袭。 破晓浑身一轻,如鱼得水,忽然一刀向自己腹部插去,在即将接触身体的一刻,往边上一滑,刚好插在大鱼的腮里,一汩鲜血流了出来。 大鱼一看中招,眼露恐惧,尾巴一摇,向下潜去。 破晓见它要逃,自然是穷寇莫追,顺势一抽春意,居然没抽动,反而脱手而出,跟着大鱼跑了。 这一下破晓傻眼了,也急眼了,自己的大半倚仗都是春意,若失去了它,自己就成了没角的龙,翻不起任何波浪了。 他不管不顾,跟着下潜,就算是无底深渊,也不能让春意丢了。 一白一灰的两个影子,在绿汪汪的水下追逐起来。 不知是大鱼受伤的缘故,还是破晓情急之下水性大涨,居然让他追上了它,一把抓住了蒲扇大的鱼尾,只觉手里滑溜溜的,还好及时在鱼尾上抠出一个洞,死不放手。 破晓只想拿回自己的春意,顺着鱼尾向前,拽住大鱼有棱角的粗鳍,想要接近鱼鳃,谁知大鱼在拼命地挣扎,力大无比,速度飞快,就像一匹野性难驯的骏马,带着他在水潭中乱窜。 见够不到春意,破晓便一手抓牢鱼鳍的棱角,一边对着大鱼的肚皮一阵拳打脚踢,却如同打在坚硬的皮球上,弹得生疼。 就这当儿,他憋着的那口气也快用完了,胸肺仿佛都压瘪了一般,眼冒金星,双手快不听使唤了。 极为幸运的是,大鱼被刀插腮,又被他拳打脚踢,居然慌不择路,转头向上,从水潭的另一头高高跃起,带起巨大的水花,连同一大泼蛛群。 破晓得以在空中换气,脑袋也有些清醒了,眼看大鱼一个猛子扎下去,心中这一回若是拿不回春意,自己可能就要葬身潭底了。 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破晓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对大鱼继续拳打脚踢。 大鱼也学乖了,拖着腮上流出的血线,一直下潜,向那个绿幽幽的水下洞口逃去,光线渐暗,阴森森的,水温渐渐升高。 这时一群小鱼不知从哪冒出来,围着大鱼上下穿梭,在水下形成三色光影,煞是热闹。 破晓眼看大鱼越潜越深,自己又有点憋气困难,若是让它进了洞口,那就彻底回不来了。 他的破落性子一下子上来,想小爷死,那你也别想活。 破晓猛地一口咬在大鱼的腹部,那处鱼鳞较细,相对柔软,生生地咬下一块鱼肉来,一团血雾随即在水中散开。 大鱼猛地一颤,似乎吃不了这般痛,下潜的速度一下子变缓。 破晓几乎是一种本能,将咬下的鱼肉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就是死,也要做个饱死鬼!然后又是一口咬在鱼腹上…… 大鱼又是一颤,停止下潜,变成疯狂的摆动,想要甩脱这个本应被它吃却反过来吃它的怪物。 破晓拼死一搏,疯了似的,大口大口地咬下大鱼的肉,浓浓的血雾在身体的周围漾开,一直追随大鱼的鱼群似乎很喜欢这种腥味,鱼嘴一张一合的,游得越发欢快。 破晓不停地咬,嚼都不嚼,直接咽了下去,真的打算做个饱死鬼了,胃很快撑满,他转而将咬下的肉吐到水里! 很快,大鱼的内脏露了出来,花花绿绿的,在水中荡漾,很是瘆人,又有点恐怖。 破晓只顾专心撕咬着,丝毫没有注意,自己憋气的时间早已超出了身体的极限。 当大鱼终于停止挣扎,他才记起自己的初衷,双手一划拉,摸了鱼头的部位,在血雾中抓到了春意的刀柄,用力一拔,终于拔出了春意。 但这一下,似乎用尽了他最后的力气,也耗尽了胸中的最后那口气,从嘴里吐出一长串的水泡。 破晓眼冒金星,头晕脑胀,眼前好像出现了无邪的笑脸,他也很想对她笑,可是笑不出来。 他看到了只剩一半身体的大鱼在上浮,而自己却在下沉,距离水下的那个洞口越来越近,像个无底深渊,准备将他吞噬。 破晓感觉温暖的水涌进了嘴里、胃里,四肢无力地张开,看着周围欢快游动的鱼群,眼睛渐渐闭上,心中隐隐生出一个念头:自己就算死不了,会不会变成另一条大鱼,困在这无底深渊里…… 。 第137章 知恩 迷迷糊糊中,破晓感觉身体开始了上浮,周围的水温逐渐降低,忽然一片清凉,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他近乎贪婪地大口呼吸着,然后又张口喷出一条长长的水箭,在水面激起缤纷的水花,足足喷了十几息才结束…… 他这才意识清醒,睁开了双眼,首先看到了头顶灰褐色的岩壁和团团的水雾,心中滑过的第一个念头是:我是死了又活过来?还是没死…… 接着,他感觉身子轻飘飘的,还在水中,明明一动不动,却没有下沉,垂眼看去,不由意外惊喜,原来,一大群小青鱼在他的身下畅游着,轻若无物地触碰着他的身体,让他浮了起来。 破晓试探着一伸左手,很容易地抓住了其中一条,手感滑腻,它也没有怎么挣扎,很温顺的样子。 显然,自己是被这群小青鱼给救了,或许是感激他干掉了那条大鱼吧。 既然大鱼有灵性,小鱼也可能有,秘境之中,一切皆有可能。 破晓这才注意到,水面上没有密密麻麻的蛛群,雾气袅袅,光线也充足了不少,似乎跟刚才的水潭不一样。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身下绿悠悠的深渊,有些明白了自己是坠入了大鱼出现的那个洞口,它连接着两处深潭,自己到了另一边。 在鱼群的簇拥下,破晓轻松地踩着水,尽情地呼吸清新的空气,又看向右手昏迷中也紧握的春意,苦笑道:“为了你,我差点没命,连背囊也丢了,你可要记住这份情哦。” 背囊还在原先的深潭,他却没有回头去拿的勇气了。 那个水下洞口不知有多深,溺水的他能够幸运地得到鱼群的帮助,浮上了现在的深潭,又幸运地恢复呼吸,他不以为自己还能有再次的幸运,凡事可一不可再。 一如他上次奔赴扬州,一进城就没了背囊,这一次是一入秘境又丢了背囊,损失可不小。 好在破晓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提前将背囊里的物件分了一部分藏在怀里。 身上的白袍经过跟蛛群和大鱼的搏斗,并未破损,而且在水中不仅没有浸湿变沉,好像还成了水的一部分,轻盈飘逸,对他的行动几无影响,果然是件宝贝。 破晓从未在水里泡这么久,感觉皮肤都皱了,瞅准一处低矮的潭边,慢腾腾游了过去,鱼群伴随着他,如影随形,好像舍不得似的。 他双臂一撑,爬上了潭边岩石,无数晶莹的水珠顺着白袍内外滑落,真的水火不侵,不过里面的小衣是湿的,贴在身上有点难受。 破晓第一时间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物品,既是清点,也是担心被水打湿。 第一个掏出的是林清儿的香囊,因为她说此囊可以扯烂,似乎不够结实,却不知防不防水,好在囊布并未湿,显然也是特殊的布料。 他接着又一摸,却脸色一变,似乎少了什么东西,赶紧将怀里的所有物件一股脑掏出来,摆在一块平整的岩石上。 一瓶辟谷丸,一瓶肉骨丸,一小叠黄符,连同包着它们的兽皮地图,唯独不见了最重要的一件东西——林清儿私人馈赠的莲华护身符。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将此符贴在了心窝处,这种可替一死的护身符他自是小心呵护。 而其他的符箓都在,包括定魃符三张,神行符、千斤符和隐身符各一张,虽然沾了水,却一甩即干,兽皮地图也是如此。 修仙者所制的符箓自然防水,否则下雨天岂不是用不了。 那莲华护身符乃百花宗秘制,更为高阶,怎么都不会被水化掉。 破晓脸色阴晴不定,只有一个解释了,护身符被自己用掉了,也就是说,自己沉入深潭,本来已死,却被此符替了,所以他并非是被鱼群所救,而是小娘皮救了他。 他不知道此符是如何作用人体的,因为他处于溺水昏迷状态。 本来他认为在战斗中,如果敌人发出他无可抵挡、必死无疑的一击,此符会自动帮他挡住。 而像他和大鱼那般死缠烂打、同归于尽的战斗,此符居然同样也能保护他,只能说仙家之术真的很神奇。 至于无邪的天女一诺,大概是自己并未死去,所以未曾激发。 破晓带着对林清儿的感激和失去一张保命符的肉痛,将那堆物件又包进了兽皮地图中,塞回怀里。 看着脚下的潭水中,那群小青鱼仍在游走不散,他想就算护身符救了自己,若无鱼群托住自己不沉,只怕还要溺死,鱼群对自己亦有救命之恩。 做人当知恩图报,以前他没有能力,受了别人恩惠也只能日后再报,而今对鱼群哪有什么日后?一旦离开此处,便是山水不相逢。 他想了想,又从怀中摸出了装有辟谷丸的瓷瓶,倒出一粒,扔在了鱼群中间,那辟谷丸遇水即化,鱼群顿时欢腾起来,一张张小嘴快速地一张一合,似乎比此前大鱼的血雾更令它们开心。 破晓这才心安理得,就在潭边盘膝坐倒,习惯性地打坐调息,却发现还是无法天人交互,自然起不了调整恢复的作用。 但肚子鼓鼓的,除了喝的潭水,还有大鱼的肉,满是饱意。 他心中一动,大鱼是有灵性的,它的肉说不定就含有灵气,何不用吞灵术试试看。 破晓说练就练,随着腹中的饱意化为热流,汇入丹田,很快有了凝固之感,真的产生法力了,而且比自己炼气产生的法力明显雄厚。 他心中大喜,便催动掌心雷,却连一丝电光也没出现。 他又试着注入春意,同样注不进去。 显然,魃气确实抑制法力,哪怕体内有法力也施展不出。 破晓的最后一丝隐忧尽去,那些炼气才俊纵使法力雄厚,也无异凡人也。 他现在要注意的就是,到一处就要验证一下魃气浓郁的程度,行气周天,一息而已。 虽然将鱼肉变成了法力,却无用武之地,只能任它散去,内外交感和天眼同样不显。 破晓又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法力似乎受到魃气的压迫,散逸的流速大大低于外界。 他心中一喜,由于吞灵术可以随时运转,不影响行动,只要他腹中有灵气之物,就可随时监测魃气的浓薄,一旦有内外交感,就躲开那几个炼气才俊。 在人间,生人勿近。 在秘境,同样如此。 。 第138章 魃果 破晓站了起来,提着春意,对着潭里的鱼群挥挥手,向着光亮处走去,那里应该有出口。 他要找参照之物,确认自己的位置,尽快跟林清儿会合,有她在侧,就是一个活的护身符。 甫入秘境,就接连遇险,还死了一回,他可不敢再死了,要死也死在外面,否则真可能被困在这里。 秘境千年一开,他只是个凡人,最多能活百年,那跟无邪就真的再无重逢之期了。 脚下也是一个山洞,比此前阴风惨惨的山洞感觉好多了,不仅光线较好,空气也很清新,带着一丝湿暖的感觉,关键是没有蛛群那样的虫魃出现。 破晓小心地避开地面湿滑的青苔,只踩着干的岩石前进,没走多远,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高阔的岩洞,方圆约百步,地面崎岖,并无人迹,几根三个人抱不过来的青褐色石柱冲天耸立,至少有十几丈高,顶部还有雾气缭绕。 一团耀眼的光亮从前方射来,果然是出去的洞口。 他迫不及待地往洞口前去,尚未靠近,就觉气温骤降,洞外风儿呼啸,触目所及,雾蒙蒙一片,如在空中。 当破晓站到了洞口处,猛地打个寒战,目瞪口呆,下意识地扒住边上的岩壁,唯恐自己失足坠落,原来洞口居然在一座悬崖上。 但见目之所及,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一朵朵流云在脚下涌动,隐隐可见下方挂满雪棱的山林。 破晓终于知道自己在秘境的何处了——北方的雪地。 他顺脚踢了一块石子探路,却半天也没听见石子落地的声音,可想悬崖之高。 再稍微探头往两侧及上方张望,失去头巾遮掩的光头被寒风吹得头皮发紧,洞口周围皆是光滑的峭壁,便是他有龙步,也不敢冒险下去。 万一中途力竭,那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了。 出口是找到了,该怎么离开呢?确定了所在的大致方位,他还要确定瘴气的方向,秘境中虽然有日夜之分,但没有太阳,所以无法观日定位,必须再找到一个参照物才行。 破晓有点头大,洞口风大寒冷,他打算先回那个岩洞,再看看有无其他出路。 谁知没走两步,他就停下了,原来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在长满青苔的岩石上,竟有一株结了果的小植物,光秃秃的独枝上,没有树叶,只结了三颗小果实。 那果实圆圆的,青里透红,就像小小的苹果。 破晓眼睛一亮,忙凑上前闻了一闻,有腥甜之气,顿时惊喜叫道:“魃果!” 是的,林清儿专门跟他介绍了秘境中的灵果,其中就有这种魃果,千年一熟,极为珍惜,多生长于悬崖峭壁之上,极难采摘。 此果除了蕴含的灵气近乎一枚上品灵石,更有滋养修仙者神魂之效,有助于提高神识。 至于何为神识? 林清儿言简意赅地告诉他,神识作用有三:一为扩大内外交感即天眼的感知范围,而且可以内视,也就是看透自己的身体;二为神魂控制,包括人和各种生物,让他们或它们听令于己;三为神魂攻击,可以目标神魂颠倒,头痛欲裂,甚至死亡。 修仙者的境界越高,神识越强。 也有个别低阶修仙者拥有强大的神识,可以挑战高阶修仙者。 破晓没想到自己大难不死,还有如此意外收获,秘境之中真是处处有惊喜呀。 虽然丢失了背囊,但这三颗魃果的价值,已然远超所失了。 魃果越红价值越高,但自己显然不可能在此等它变红了。 破晓便按照林清儿所讲,用春意将三颗魃果连带一截独枝慢慢切下来,这样可以保存好久。 问题是,自己该怎么携带? 但凡灵果,保存在专用的玉匣中最好,或者储物袋、储物戒也行,灵气几乎不会损耗,可惜破晓这几样都没有,甚至连简单的盛装之物都无。 他丢了背囊的弊端出现了,三颗魃果长得比较分开,独枝较长,勉强可以塞在怀里,但行动起来多有不便。 他想了想,将一头较长的那颗果实割断,将连理一枝的两颗果实放在怀里兽皮地图的上方,用衣带裹紧,虽然有点膈应,但明显方便了。 至于剩下的那颗,即便胃里的鱼肉还在消化之中,也只好吃掉了,总之,吃进肚中的才是自己的,反正有吞灵术帮助消化,左右撑不死。 破晓当即从断枝上拽下那颗魃果,用力捏了捏,很有弹性,看来一般的碰撞不会有损伤,这便是灵果之妙了,不像凡间果实,稍有挤碰便会软塌,不吃即坏。 毕竟是第一次吃魃果,破晓开始轻轻咬了一小口,虽然闻起来有点腥,到嘴里只剩下甜,甜中带涩,应该是没有完全成熟,果肉则是浅青半白。 他就像拾荒时吃窝窝头那般细细咀嚼着,品尝其味,体悟其效,一股热流在胃口散开,明显压住了鱼肉产生的热流,灵气果然充沛,赶紧运转吞灵术,转化成法力。 可惜这法力却无法施用,最终都将散逸出去。 破晓明知自己是浪费,但浪费在自家肚中,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感觉魃果没啥副效果,便两口吃进肚中,毕竟不大。 胃中热流大涨,汇入丹田,逼得他加紧运转吞灵术,却发现转化的法力太多,而自然散逸的速度太慢,内外失衡,有点难受。 破晓赶紧盘膝坐倒,来回行气,让法力在周身经脉游走,这才感觉平衡了。 这是他第一次一边行气一边运功,好在两者并无冲突,果然一个是主干,一个是支干,相辅相成。 破晓正练得开心,忽然心头一警,似乎有危险临近,便听得隐隐传来“啾”的一声尖鸣。 虽然距离很远,他还是相信自己的预感,忙不迭收功,手握春意,站到洞口边缘观察。 就这当儿,又是一声尖鸣,已然很近了,一个黑家伙从流云中冲出,飞速掠来。 破晓看清了,这是一只大鸟,头部小得跟身子不成比例,羽毛呈黑色,脖子上的一圈毛不见了,露出红色的皮肉,分外醒目,但最醒目的却是它那双愤怒的红色小眼睛,显然,这是一只鸟魃! 他才想起小娘皮提醒过,秘境中的灵果,大都有灵兽守护,自己赶上了! 。 第139章 神识 破晓眼见鸟魃越变越大,转眼工夫,已似一片乌云般地压到头顶,好家伙,足有一个人那么高,双翅翻飞,咧开钩状的尖喙,张开锋锐的利爪,凶恶地抓向自己。 他对付那条大鱼都死去活来的,哪敢再撼上一只鸟魃,转身就跑,谁知忙中出错,一脚踩在一块青苔上,滑到在那只剩半截光枝的魃果旁。 鸟魃大约发现魃果全不见了,又是一声凄厉的尖鸣,恐怖的扑腾声充斥双耳,破晓随即感觉腰部一紧,整个身体一轻,双脚便离地而起,居然被它抓出了洞口,来到了悬崖之外。 他本想一刀将鸟魃斩首,忽然一想,这等高度,自己要是摔下去,必死无疑,赶紧将春意插回腰间,准备等它降低高度再说。 谁知鸟魃虽然多了一个人的重量,但只是盘旋了一下,就巨翅一展,越飞越高。 破晓眼看着身边流云飞逝,白雪覆盖的悬崖已在身下,白茫茫的大地越去越远,寒风刺骨,忙用手捞住了鸟魃没毛的光脖子,腰部虽然被利爪抓的生疼,好在白袍质地特殊,并无丝毫破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他。 抓到猎物的鸟魃,似乎认定了魃果被破晓所吃,当然他也确实吃了一颗,发出愤怒的尖鸣,一垂首,啄向他的光头,若是啄中,不脑浆迸出才怪。 虽然是第一次在空中对敌,破晓并不慌张,头一侧,躲了过去。 鸟魃似乎没料到猎物如此灵活,发起第二啄,速度更快,而且是啄向他目标更大的身体。 好个扁毛畜牲,破晓双眸一缩,双手吊在它的脖子上,身子一荡,又躲开了。 谁知鸟魃的第三啄又闪电般袭来,居然是啄向他的眼珠子,这一啄势大力沉,志在必得。 破晓荡起的身子正在荡回,难以做出更多的闪避动作,死亡的阴影扑面而来,先天本能再次激发,但鸟魃的尖喙只是慢了一下,就更快更狠,它也有先天本能,不愧是灵兽。 破晓现在也算是身经百战了,对稍纵即逝的时机捕捉,可以令他抓住对手瞬息间暴露的极微破绽。 他的右手闪电般一抄,一下子塞进了鸟魃张开的钩喙里,头颈短小的它如同被一块骨头卡住了喉咙,吐不出、咽不下,发出痛苦的哀鸣声,两爪向下用力,想将他的身子连同手臂一同扯下! 破晓腰部一痛,右臂更是快被撕裂似的,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再次做出了正确决断,一个倒翻,双腿分开,夹在了鸟魃的翅尾之间,紧紧不放,右臂的剧痛立刻减轻。 他本以为鸟魃受制,无法自如飞翔,只能迫降地面。 谁知这厮也是个狠角色,居然使劲扑扇巨翅,飞得更高。 破晓曾随着林清儿不止一次地驭剑飞行,她可能考虑他的凡人之体,飞的最多有几百丈高,气温在他承受范围之内。 鸟魃显然不会体恤他,或者它故意向高处飞,吃不掉这个猎物,就冻死他。 破晓耳畔是呼呼的疾风,周身一片虚空,天是瓦蓝瓦蓝的,下方的大地已然被云层遮掩,这样的高度至少有千丈,是他从未到过的,气温越发寒冷,嘴里哈出的白雾都在嘴边结成了霜。 白袍水火不侵,但并不御寒,尤其他里面的小衣本来就是湿的,现在则成了冰衫,冻得他浑身直打哆嗦,正想法让鸟魃降低高度,却忽然好像达到了一个临界点,他忽然不冷了,一股股热流从内向外散逸。 这是破晓体内的灵气,大鱼之肉和一颗魃果的灵气哪有那么快化完?在鸟魃出现之前,最多化了十分之一而已。 他的法力一直在散逸,只是受到魃气的抑制,散逸的很慢,内外失衡,刚才他同时行气运功,达到了内外平衡,被鸟魃一搅合,又变慢了。 接着跟鸟魃生死搏杀,他当然没法行气和运转吞灵术,原先的法力散完,便直接以灵气外溢,同样也受到魃气抑制,身体还能承受住。 但此刻好像没有抑制了,大量的灵气如气泡般向外扩散,包围他的全身,阻挡了寒意,令他感觉回暖。 要知道一颗魃果的灵气就赶上一枚上品灵石,以破晓炼气一层的经脉,也是无法承受的。 他在扬州可以一口气炼化三枚上品灵石,其实是借了春意之光,海量的灵气让春意吸收,化为了堪比林清儿一击的太阳之光。 是以破晓刚感觉暖意,就觉热流冲击全身的经脉,鼓胀难受,好像随时会崩裂。 破晓立刻明白了问题所在,双手腾不出空来取春意,好在他还有消化灵气之法,赶紧运转吞灵术。 随即感觉全身经脉的鼓胀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经脉发热,将那近乎海量的灵气汇入丹田,丹田好像成了一个炼炉,还滚滚而来的热流炼化凝缩,变成半凝固的状态,法力已成,前所未有的雄厚,又回到了全身经脉中,同时向外散逸。 原本一片虚无的高空,好像一下子多了无数晶莹之气,鸟魃的全身纤毫毕现,破晓一呆,天眼开了? 他下意识看向了自己,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差点从鸟魃的翅尾之间翻下来,原来他竟然看到了自己的五脏六腑、全身密密麻麻的血管和一根根雪白的骨骼…… 这是……小娘皮所说的内视? 他又赶紧将天眼外放,想看自己能看多远,虽然周遭一片虚空,但从那些晶莹的灵气显示的距离来看,自己至少看到了千步之外,远超法力初成时的百步范围,增幅十倍以上,这就是魃果的玄妙了。 自己有了神识?破晓内心的惊喜和震撼无以言表,忽然才意识到,可以动用法力了。 原来在秘境的高空,是没有魃气的,林清儿并未提及这一点,或许是她压根没想到他能飞这么高,也可能前人从没有发现这个秘密。 毕竟能进入秘境的,只能是炼气期和凡人,他们进入秘境就是寻宝,即便有些地方的魃气稀薄,可以施展法力,谁又会到什么也没有的高空游荡? 哼哼,扁毛畜牲,小爷可以施展法术了! 破晓只会一个法术——掌心雷。 他塞在鸟魃钩喙中的右手无法握固,但左手可以,随着澎湃的法力涌向左掌心的劳宫穴,发胀发烫,鸟魃似乎有所觉察,居然拼命地扑动翅膀,好像要飞的更高,又好像要摆脱破晓似的。 “现在知道怕了,晚了!”破晓冷笑,左掌一抬,就要对准鸟魃的翅膀打出掌心雷。 。 第140章 骑魃 “咔嚓!”一声炸雷,打在鸟魃前方不远的空处。 那一道电光足有小臂之粗,破晓临时改了主意,生怕自己一个控制不好,将鸟魃打死了,那自己也不能独存,这才往空处打了一雷,以示威慑。 果然,鸟魃被惊的浑身一耸,不敢再飞高,也不敢乱飞,而是变成了原地盘旋。 破晓看着那道电光消失的地方,晶莹之气被一扫而空,好像虚空破了一个大洞,暗自咋舌,幸亏自己改了主意,这一击真能打死鸟魃。 而自己体内的法力也被抽空,好在魃果还有不少未被消化,足以支持第二击。 感觉到鸟魃的恐惧,破晓心念一转,神识的第二作用不是神魂控制吗?鸟魃虽是行尸走肉,但也应像尸魃一样,存在一定的意识。 而且世间之魃,皆是女魃的分神化魂,按说是可以神魂沟通的,尤其自己还跟女魃的主魂无邪和主神魃犼皆有因缘,控制各种魃可能具有他人没有的优势。 破晓越想越有道理,一边继续运转吞灵术,让体内保持法力不断,一边尝试跟鸟魃沟通。 他自然不知如何进行神魂控制,但一如他可以内视一般,这种能力似乎是无师自通的,前提是你要具有神识。 所以他略一沉吟,在脑海中对鸟魃下了一道命令:“孽畜,往下飞!” 他感觉到了鸟魃的犹豫,似乎自己的威慑不够,当即左手再次握固,让少许法力凝聚发烫,在鸟魃的身上一拍,脑海发出威胁:“再不听令,这一雷就让你尝尝了。” 鸟魃哆嗦了一下,似乎听懂了破晓的威胁,又似乎被他发烫的掌心所吓到,双翅一振,转头向下。 破晓大喜,不管是神识所控,还是掌心雷所慑,只要鸟魃能听令就行。 他是个只要结果不问过程的人,知其然而不用知其所以然,于是乘胜追击,在脑海中命令:“把嘴张大,让我抽回手!” 这下鸟魃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将开钩喙张大,让破晓那都开始发麻的右手抽出,彼此都有如释重负之感。 破晓更是干脆骑在了鸟魃的背上,除了风大有些不适应,感觉比林清儿驭剑飞行还舒适,毕竟是坐着而非站着。 随着高度降低,下方的云层越来越近,破晓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一旦到了某个临界点,魃气又可以抑制法力了,自己未必能控制住鸟魃,赶紧下令:“停止下降,保持平飞,向中央火山前进。” 他虽然不知道瘴气的合拢点在哪?但瘴气既然是从秘境边缘向内合拢,中央地带肯定是相对稳定的区域。 然而,鸟魃传来的信息是懵懂,似乎它一直在北地活动,不知中央火山在哪? 而且它也不辨东南西北,因为它活动的中心就是生长魃果的那处悬崖所在的雪山地区。 破晓同样不辨方向,他需要再来一个参照物来确定往哪走,虽然高空有灵气,魃气到不了这个高度,瘴气可能也到不了,但他总不能一直停留在此。 且不说鸟魃能不能一直飞,他来秘境的目的是寻找机缘,让自己变强。 而帮林清儿和药长老所做的两件大事,于己也有莫大的好处,只要有可能,他一定会不遗余力的。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破晓还是有一定紧迫性的。 他又沉吟一下,在脑海中跟鸟魃沟通:“你到过某处不能再前进的地方吗?我们去那里看看。” 他说的自然是秘境边缘,只要确认了那里,便可反方向前进。 鸟魃顿时有了回应,转向一个方向飞去。 破晓大喜,这便是神识的好处了,两个不同的物种之间语言不通,甚至没有语言,也能通过意识的交换进行沟通。 不过,破晓跟鸟魃只能进行简单沟通,不知是他的神识太弱,还是鸟魃的智力太低,他想问它何时能到那个边缘之地? 鸟魃的反馈模糊不清,好像它也只是误打误撞到过一次,而且没有时间观念。 破晓又问有关秘境的更多情况,它的反应还是迟钝,只反馈了有关悬崖山洞和魃果的有限信息。 原来鸟魃就出生在那个悬崖上,原本它的父母守护着魃果,一直传到了它这一代,魃果对魃极为宝贵,成熟后享用,除了可以开窍延寿,还能提升境界,再多的情况,它就不知道了。 破晓则听林清儿所讲,秘境之魃有三大境界,以年限区分:百年魃、千年魃和万年魃。 这鸟魃和破晓开始碰到的蜘蛛,应该属于百年魃,只保留了原属族群的能力。 若是千年魃,他未必能逃得了,因为千年魃相当于人间的修仙者,拥有某些类似仙术的特殊能力,有的能喷火,有的能钻地,又的能冰冻…… 至于万年魃,遇到的寻宝者几乎都死了,信息极少,所以遇到它们只能祈祷吧。 破晓坐在鸟魃背上,看着下方的云层,怡然自得,“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仙人传说,也不过如此吧? 他甚至设想,若是将这鸟魃变成了自己的坐骑,自己等于会飞一般,这秘境之大,哪里去不得? 谁知鸟魃这一飞,居然飞了半天,破晓有点后悔了,秘境之大,果然超乎想象,他本来应该命令鸟魃反方向飞的,却偏偏想要见识秘境的边缘是什么样子的。 此时,在吞灵术的不断运转下,鱼肉早已消化完毕,魃果也所剩不多,估计还能维持半个时辰,炼出的法力大半自然散逸了,刚好用来保暖,其余保持神识不堕。 眼见天光越亮,好像人间正午的样子,破晓正犹豫着要不要命令鸟魃掉头,谁知它发出类似高兴的尖鸣。 破晓定睛一看,前方的蓝天有点发灰,而晶莹之气也变得暗淡,原本遒劲的高空寒风同样变弱了,这就是秘境的边缘? 他见猎心喜,看来如自己判断,高空中没有瘴气存在,那就好好见识一番这个世界的尽头吧。 他命令鸟魃继续往前飞,为避免意外情况,他又从怀里摸出了一粒辟谷丸服下,以免法力不继。 鸟魃听令,振翅加速,谁知望山跑死马,它竟然又飞了一个时辰,害的破晓再吃了两粒辟谷丸,还差点吃下第二颗魃果。 因为他担心魃果消化完后,自己会失去神识,无法掌控鸟魃,若是落在秘境边缘,瘴气咫尺之遥,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好在这个担心被证明是多余,即便魃果消化完,但只要自己有法力,神识就存在,这算是破晓初入秘境的第一个大收获了。 。 第141章 前辈 鸟魃的速度忽然降下来,不是它累了,翅膀扇动的依然很快,但好像遇到了阻力。 破晓也有所觉,仿佛一道透明的屏障出现在前方,类似鬼市的结界,但又不完全相同,这个屏障就像极其粘稠的水,努努力还是能前进。 而结界则是一堵墙,一丝缓冲也没有,寸步难行。 破晓仔细端详着前方的屏障,朦朦胧胧,灰蓝灰蓝的,看不出什么端倪,他又俯视下方,云层明显变稀了,若是降低高度,或许能看清地面。 他略一犹豫,在脑海中命令鸟魃缓缓下降,让天眼向下,一旦发现晶莹之气消失,或者法力受到抑制,也能及时拉起。 鸟魃得令,开始慢慢向下飞,破晓全神警惕,天眼和肉眼都盯着下方,只见云层越来越稀,地面好像是一条大河,波涛汹涌,秘境的边缘不是淼淼渺渺的尸魃瘴气吗?怎么变成一条大河了? 他忽觉眼一花,这条大河的波涛也太汹涌了,居然有浊浪滔天之感! 破晓定睛一看,你妈呀,这不是浪!而是一团团的浓雾,正从外向内、由下往上,如波浪一般地快速蔓延,除了尸魃瘴气,不可能是其他东西了。 也就是说,这瘴气是不分天上地下,到它合拢之时,会充斥秘境的每一个角落。 破晓猛打个激灵,忙不迭下令鸟魃拉高,以最快的速度往回飞! 鸟魃立刻转个头,双翅狂扇,要脱离这危险之地。 破晓只觉耳边风声疾劲,不住地回头盯着那上天卷地的滚滚瘴气,见它越落越远,直至只剩一条淼淼的灰线,一颗心这才落地,擦擦额头的冷汗,好险! 不过也算确认了一件事,瘴气所到之处,天上也不是安全的。 他现在知道方向了,指挥着鸟魃直线飞行,离瘴气越远越好。 就这么飞着飞着,又是一两个时辰过去了,鸟魃的速度再次慢下来,破晓这才感觉到它已经筋疲力尽,飞不动了,毕竟飞了这么久,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也没有食物补充。 这么好的坐骑,破晓可不想放弃,正打算掏出一颗辟谷丸喂它,忽然听到下方一阵类似漏气的声音传来,原本平滑的云层居然冒出了一个漩涡,将他连人带魃卷了下去…… 破晓心惊肉跳地看着那漩涡越来越近,带着一股强烈的吸力,好像要将自己一口吞噬,不知是秘境的某种自然现象,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作怪,但总之无力抗衡。 他只能尽量控制着鸟魃的身体,想让它脱离漩涡的吸力,但神识和法力几乎同时消失,已然到了魃气浓郁的区域,顿时遍体生寒,嘴边结霜。 鸟魃忽得自由,哪怕在漩涡的吸力中,也本能地回首一啄,要向破晓报仇。 破晓自然做出反应,抽出春意挡了鸟魃的尖喙一下,结果双双失去平衡,坠入了漩涡之中,两个身体也分开了,他在飞旋的云雾中手舞足蹈,晕晕乎乎,心想这可是千丈高空,自己这回真要摔死了吧? 漩涡带着一人一魃,穿过云层继续往下,原来这股力量来自地面。 破晓眼前忽地一亮,体感也暖和了,只见下方光亮如镜,周围绿茵如画,竟是一个大湖,离开北地了? 破晓看着那越来越近的大湖,夹着水汽的暖风扑面而来,心中重燃生机,暗想自己掉进水中,不至于摔死吧。 这时,一直扑腾翅膀的鸟魃忽然挣脱了束缚,发出长长的一声尖鸣,摇摇晃晃,径直往岸边的一片森林飞去。 漩涡中只剩破晓一人,来回旋转着,直落向湖心,确切地说,是一座湖心小岛,由于小岛也是绿荫成片,到近处才看清。 “啪叽”一声,破晓重重地摔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脸朝下,四肢张开,摔得七荤八素,却又奇迹般地毫发无损。 他的大脑都被转成了一团浆糊,浑浑噩噩,但随着一股前所未闻的草木清香沁入心脾,他很快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趴在绿油油、夹着一朵朵黄色小花的草丛上,一时竟舍不得爬起来。 这就是在无邪的记忆幻境中见过无数次的花花草草了,没想到此生可以身临其境,他将脸埋在那刺绒绒的花草中,陶醉地使劲嗅着,这是人间的味道,真正的人间味道,他的眼角湿润了。 就在此时,悠悠传来一声轻叹,好像很远,又好像就贴在他的耳边。 破晓打个激灵,一下子爬了起来,看到镜子般的湖水和草地相接的边缘,立着一个纤小的身影,穿着绿裙,梳着朝天髻,一看是个小妮子,低着头,背对着他,好像一只迷路的羔羊…… 破晓清楚地记得,其他的入阵者并无这样的小妮子,那么她只能是秘境中人了。 可是秘境中哪有人,除了魃就是妖! 而刚才那将自己从高空摄下来的漩涡,显然就是此“人”的出手了,如此实力,不是万年魃就是大妖吧。 破晓一念及此,毛骨悚然,下意识地抓紧春意,明知彼此实力悬殊,但也不能坐以待毙。 又是一声轻叹,随之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我感知到高空有人以神识控魃飞行,原以为是哪个道友以秘术进来,谁知竟是一个没有仙根的凡人小子,有点失望,又有点好奇。” 此“人”的声音也是小妮子,并不长的一段话,却让破晓听出了几个关键。 她以为他是某个大修以秘术混入秘境,并称为道友,岂不是说她也是个大修,也就是说,她是个人。 破晓体内还有残留的法力散逸,但天眼不开,说明此处的魃气很浓,抑制了法力,而此女却能施展出惊人的法术,又能一眼看穿他的根脚,则证明她能压制魃气,道行很深。 破晓据此推断,此女也是一个以秘术进入秘境的大修,但肯定不是这次,秘境一千年一开,她至少是一千年前进来的,却不知何故沦落在这小岛上,仗着高深修为,存活至今。 既然同为人族,就好说话了,他赶紧收刀,恭恭敬敬地拱手一礼:“晚辈破晓,剑宗门下,此次被师门派遣,入境寻宝,得见前辈,三生有幸。” 这番话也很讲究,其实他并没有加入剑宗,按林清儿的说法,勉强算是半个剑宗之人,他故意拉大旗扯虎皮,既然剑宗是修仙界的泰斗,这位前辈大修怎么也要卖个面子吧。 “剑宗?”此女轻哼了一声,以有点怪异的姿势,慢慢地转过身来。 。 第142章 迷阵 破晓首先看到了此女的侧脸,大约八、九岁的模样,粉雕玉砌一般,一看是个美人胚子,不过,她只转了一半就停下来,好像行动困难似的,三度轻叹:“我困在此岛上千年,小友既是有缘之人,便在此陪我度过余生吧。” “前辈这是何意?”破晓以为此女要将自己强留下来,不无惊吓道。 “小友难道没听过柏木岛?”女子微哂。 “柏木岛?”破晓顿时记起兽皮地图上有此地名,位于东地和北地交界处,距离秘境边缘并不远,被标注为禁区,据说万年以来,无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一旦进入此岛区域,便会被神秘力量拉扯,插翅难逃。 破晓刚才可是深有体会,想不到鸟魃误打误撞,将自己带到了此岛,一时面色惊疑不定,如此看来,这神秘力量是来自柏木岛,而非此女,她也是被困之人。 就算她是大修,法力也被抑制,跟自己一样,并无威胁,又微微松口气,不过还是恭敬地问:“前辈既然被困千年,而今安然无恙,可知避瘴之法?” 这是目前的头等大事,破晓是被瘴气撵过来了,不知其啥时到此,先问个明白,再做其他计较。 女子似乎沉吟了片刻:“秘境刚开,瘴气说来便来,我困在此岛千年,自然知道避瘴之法,只是我被阵法所制,动弹不得,需要外人搭救。你过来帮我破了禁制,我便教你。” “还有阵法?”破晓又是一惊,打量四周,虽然看不出异样,却也不敢轻举妄动,对于女子的提议,并不觉得是要挟。 大家素昧平生,萍水相逢,谁也不会无故助人,彼此做交易才正常。 女子语气柔和:“小友何其幸运,我用了千年,经过无数试错,才勉强从岛中走到湖边,只剩最后一道禁制,又经过几十年推演,总算知道了破解之法,可惜需要借助外人之手。结果上天将你送来,你我是不是有缘?” “前辈的意思是可以离开此岛,请告知晚辈如何接近你?”破晓一喜,心道此女刚才是故意吓自己,其实是有求于己。 他对此并无怀疑,只有大修才能在秘境中存活千年,也只有大修的智慧,经过千年沉淀,才能找到了从柏木岛脱困之法,自己虽然不幸被此岛吸下来,但也很幸运地遇到了这位大修。 “你且上前一步。”女子也不看他,但仿佛一切尽在掌控。 破晓依言向前走了一步,忽然眼前一花,好像出现了一个三岔口,出现了三条绿荫小道,但一停下,却又消失了,自己还是站在草地上,忙对女子喊道:“前辈,晚辈方才看到了三条小路,但一停下,就不见了。” 女子淡淡道:“好,你便顺着刚才的印象,随便进入一条小路吧。” “好……”破晓迟疑了一下,不敢大意,将春意横在胸前,小心翼翼地进入了一条看起来距离女子最近的绿荫小道,两侧的灌木林刚好阻挡了他的视线,好在并无其他危险。 他走了几十步,一停下来,小道便消失,女子还站在湖边,自己离她的距离并无多少变化,好像在原地打转。 女子道:“小友别停,我观天象,瘴气将在天黑后接近此岛,那时你若不能助我脱困,我也只好敝帚自珍,任你变成尸魃了。” 破晓一听,果然不敢再耽搁,只能一条道走到底,干脆跑了起来,小道看起来明明不长,他却足足跑了一盏茶工夫,终于到了尽头,却出现了三扇花团锦簇的小门,横在面前,又通往三个不同的方向。 他这才停下,景色恢复成了空旷的草地,自己原本离女子大约几百步远,现在竟然看不清她的脸了,足有千步之遥,。 破晓心想,这一定是个迷阵,看近实远,忙喊了一嗓子:“前辈,我到了三扇门前,该怎么走?” 女子的声音忽远忽近:“门上有字,遵从你的本心,推开你愿意打开的那扇门。” “有字?”破晓疑惑地上前,三扇小门出现了,他来回踱步,防止门消失,也看清了门上的小字,由三色小花构成了三组小字,不仔细看真看不出。 三组小字分别是: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他本想询问女子,但女子说遵从他的本心,也就是他自己的选择才行。 破晓一边踱步,一边思索,这三组字显然来自古人说的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凡人无法避免生、老、病、死,也难免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修仙者修的是长生,要克服前四苦,但后三苦却由不得自己。 比如怨憎会,破晓觉得自己够与世无争了,但还是结下了胡不为这个仇家。 又比如爱别离,自己和无邪彼此爱慕,却生离死别,不知何日重逢。 至于求不得,就太多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人想要的东西其实大都是得不到的,而轻易得到的东西,又未必是自己想要的…… 我所求不多,只要和无邪重逢而已! 破晓确认了自己的本心,义无反顾地推开了“求不得”的那扇门,一条铺满鲜花的小道出现在了面前。 他毫不犹豫,又是狂奔起来,又跑了一盏茶工夫,前方再次出现了三扇小门。 破晓赶紧找字,分别是:见自己,见所爱,见生死。 他不知道自己该见什么,于是停下来,征询女子的意见,她还是说遵从自己的本心。 破晓第一感觉是“见所爱”,刚想推开这扇门,却又踌躇起来,自己所爱的是无邪,但自己刚才推开的是“求不得”,那岂不是见不到无邪了? 他的目光又转向其余两扇门。 见自己?只要自己在,就能跟无邪重逢,他一直坚信这一点。但当局者迷,有多少人能看清自己? 见生死?破晓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一直在生死边缘徘徊,无论所得所失,皆不过生死,除死无大事耳。 破晓踌躇再三,一时不知该做何选择?抬头看看天色变暗,这才一咬牙,推开了其中一扇门,又一条小道出现了,不远的尽头,豁然站在一个绿裙小妮子。 他不由惊喜道:“前辈,是你吗?” 。 第143章 行路 女子依然是侧脸,又是感叹又是欣慰:“我与小友果然有缘,你可知,你看似只是做了三个选择,就找到了最正确之路。殊不知,只要错一步,就是步步错,你将陷于无数选择的漩涡中,困到死。或者像我一样,一困千年……” 破晓哪里想到竟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但仔细一想,每一条小路都有三扇门,只要错过了一扇,便陷于三三循环之中,自己的运气确实不错,忙道:“前辈,我这就过来。” “且慢!”女子赶紧喝止,“这最后一条道其实最危险,看似百步之距,其实曲折转圜,,随时会有丧生之虞……” “啊?”破晓一惊,待听得女子的详细介绍,这才知道眼前即便停下来也没有消失的小路,看似平淡无奇,竟是步步杀机,处处陷阱…… “小友,你看东北的天空发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瘴气将在两个时辰后抵达此处。当年我走最后的小道足足用了两个月,你若无信心,便停止前进,大不了变成尸魃,还残留几分意识,好死不如赖活。”女子好意提醒。 “两个时辰?”破晓心中苦笑,两个时辰走完大修走了两个月的最后小路,虽然女子已将经验悉数传授,但自己也只能赌运气了。 大不了将小命交代在此,即便死而复生,也如女子所言,在秘境中度过余生。 破晓的破落性子再起,用行动作答,一跺脚,向着女子冲了过去。 他只跑了一步,便看不清面前的任何东西了,因为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直灌下来,这大雨非同一般,是要命的,那一滴滴斗大的雨滴重若金石,女子称为重雨,砸在人身上就是一个窟窿,若是砸在脑门上,便是直接脑浆迸出,一命呜呼。 由于重雨太过密集,凡间军队射出的箭雨在它面前,也是小巫见大巫。 哪怕破晓激发了先天本能和龙步,也不可能全数躲过,春意果然是他最大的倚仗,他舞出了一团刀花,死死护住光头,至于身体的其他部位,就顾不得了,只要先保住小命,再来一粒肉骨丸就能复原。 头是护住了,但其他部位难免被重雨所砸中,剑宗白袍非常结实,即便被一砸一个小坑,也没有破损,但衣袍下的肌体却遭了殃,轻则青紫,重则流血,破晓越跑越慢,脚下流的全是血水。 据说古代有种石刑,将罪人用乱石活活砸死,也不过如此吧。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破晓以为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重雨戛然而止,小路重现,却已看不到女子,因为她说,一旦开始,只能到终点才能看到她。 破晓已经疼得快要失去知觉了,手中的春意扑哧扎在草地上,因为双手也被砸得露出了白骨。 接近油尽灯枯的他一屁股坐倒,哆哆嗦嗦的右手先从怀里掏出一粒肉骨丸,张口吞下,随即打坐调息,即便无法天人交互,但心理上的感觉也好点。 一口茶工夫后,破晓复原如初,但内心的阴影犹存,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退回去,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一往无前。 第一关重雨算是勉强通过了,破晓想着女子的介绍,又考虑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物件,没有适合第二关的,连春意也无用武之地,只有硬闯了。 他将春意提在手中,一咬牙,右脚一蹬,再次起步。 随着破晓的左脚落地,“哗……”的风声陡起,从正面吹来,遒劲之极,仿佛要将他吹得离地倒飞。 原来第二关是风。 得了女子的事先提示,破晓早有准备,身子前倾,继续往前,风力之大,跑是跑不起来了,几乎是在慢走,白袍都被吹的鼓起来,连举起春意也感费劲,若是将它插在腰间,只怕早已失落。 仅仅如此倒没什么,但真正要命的来了,两侧的灌木林被劲风吹得摇曳生姿,连树叶也被吹落,那一片片落叶如飞刀,嗖嗖地射向了破晓。 落叶本身并不致命,但任何物件,只要得到速度的加持,突破一个临界点,都将变得锋利无比,这便是江湖传说中的“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这个“快”字,既是速度,也是锋利,江湖高手的“飞花摘叶,取人性命”也是同理。 眼前的世界忽地变慢,无数落叶的运动轨迹清晰可辨,破晓的先天本能激发了。 若是平常,他可以轻易躲开这些落叶飞刀,而眼下他的速度不快反慢,那落叶如电,又似箭雨,从正面“嗖嗖”射来,好在没有刚才的重雨密集,否则真是避无可避了。 破晓能做的,便是在落叶的夹缝中求生存,风力扑面而来,正面的阻力非常大,但两侧的阻力相对小,因此他左右腾挪的速度相对快些,但不能后退,一旦后退就会失去平衡,甚至离地倒飞,成为落叶的活靶子。 他脚尖点地,随风摇摆,肢体以近乎不可能的曲度来回扭动,竭力让自己变成落叶的一部分,眼到脚到,身子更要到,但还是中招了不少,有些落叶实在躲不过去,就只能以剑宗白袍硬扛。 因为林清儿说过,凡间兵器难以毁损白袍,不过受伤却是难免,一如重雨可以隔着白袍重伤破晓,这些速度极快、极其锋利的落叶,打在白袍上,其正面刚好在风力的作用下贴身,是以直接承受了那一道道有如钝刀割肉的剧痛。 他的头脸和双手也不断被少量的落叶击中,每一击都带起一泼血花,甚至一块肉,他只能竭尽所能,避开脸上的要害部位。 破晓在风中摇摆,艰难前行,如履薄冰,每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那种随时和死亡擦身而过的恐怖感觉,不是身临其境者,绝对无法体会。 他也不知走了多久,身后血雨如注,忽然瞧见前方的灌木丛被五彩缤纷的花丛所取代,他不喜反惊,这一关的最危险一段到了。 落叶飞刀不见了,但见花丛中的无数花朵,仿佛春暖花开,同时绽放,而这刹那芳华,只为破晓一人而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