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从聊斋开始》 第1章 半妖 大梁王朝开国一百八十八年, 安平三十九年,关东数省大旱,贪墨横行,天下渐乱,妖鬼之事日增。 … … 禹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地从陵州府秦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 黑暗中,一个可爱的婴儿笑声响起,秦川惊醒过来。这是他第四世为人了。 不同于之前三世,这一世他身上还有一颗从上一世的武侠世界里带出来的长生道种。 可惜在破碎虚空的过程中,长生道种的力量被消磨殆尽。 如果说原本的长生道种如鸡蛋大小,那么现在的长生道种便如米粒,光华黯淡。 他的元神亦寄托在长生道种中,种种武学天道的体悟,亦在其中。 但现今身处的世界,远比上一个武侠世界的空间要牢固许多,可他能感应到的天地灵气,却比之前的武侠世界还要稀薄许多许多。 长生道种本能地吸收天地灵气,可按照这个速度要恢复到全盛时期,怕是上万年都难做到。 今天是他这一世的十六岁,也正是今天,他觉醒了此前三世的记忆。 好在长生道种最基本的功能还存在,只要长生道种没有消散,那么秦川就可以长生不老,慢慢恢复长生道种。 或许是巧合,这一世他依旧保留了上一世的名字,叫做秦川。 但这个世界依旧充斥着凶险。 他本能地感受到,在几百年后,自己会遇到一场可怕的灾劫。而且这个世界并不简单,有妖存在。 比如他身边的婴儿,应该算是半妖。 秦川这一世居住在秦家村,他有一个堂伯,一直孤身独居,去年却遇见一个报恩的狐女,堂伯跟她相处了一段时间,狐女生了一个女孩儿,名字叫做婴宁。 可是婴宁出生后,还在襁褓之中,堂伯就去世离开。 不知因为什么缘故,狐女不打算抚养婴宁,数日前,将她托付给秦川。 当然,秦川没有拒绝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狐女是妖,能威胁到他,而是在秦川父母逝去后,堂伯曾接济过他许多。 为了报恩,秦川答应狐女,抚养婴宁长大。 婴宁虽然是狐女所生,却和人类婴儿别无二致,且天生娇憨,十分爱笑。 秦川对她自是悉心照顾。 如今觉醒前尘,秦川很快想到,婴宁不正是聊斋里一篇故事里的人物。 如果是聊斋世界里,那么这世界的水着实很深,妖魔鬼怪铁定是少不了的。 还有奇道异僧,神通广大,甚至有地府阎君等神灵的踪影闪现。 不过天大地大,婴儿的肚子最大,秦川去弄了点米糊,喂了婴宁。现今他算是家徒四壁,那狐女走之前,也没留下什么财物,至于堂伯的家财,也在这么多年接济秦川读书的过程,消耗得七七八八。 狐女也没带什么嫁妆过来,似乎是不敢。吃穿用度,都是堂伯的。不知道这算哪门子报恩,难不成报恩就是为了给堂伯生个女儿。 妖的事,他作为人,着实不甚明了。 另外他觉醒前尘后,发现现在的身体实在孱弱不堪,想来长生道种还暗地里吸收了他身上的血肉精气。 秦川要继续修行,首先就得养好身体。 何况,长生道种能帮他长生不老,却不能不死不灭,如果这肉身有了闪失,天知道还能不能有下一世。 养身、习武、护道,才是他接下来的重点。 至于几百年后的可怕灾劫,还不是他现在需要考虑的事。 养身的法门他有不少,目前来看,最有效用的自然是易经锻骨篇。即使这入门极易的养身功,也离不开吃食。 至于长生道种吸收的天地灵气,半点都分不到肉身身上,全被它本能地吸收。 秦川没有试图抑制道种的本能,因为道种已经临近枯竭,任何出格的举措,都可能导致道种出现问题,这是他性命之根本,比肉身还重要,容不得闪失。 等到日后,道种灵气吸收到一个阶段,开始真正复苏,才适合做类似抑制道种本能的尝试。 要解决眼下的困难,唯有两个字——“搞钱”。 而且,两个月后,他还有另一个困境,那就是徭役。 以他现在的处境,要逃避徭役,最好的办法是参加下个月院试,顺利通过后,就有了生员的资格,也就是俗称的秀才,自然就可免除徭役,并利用这个身份,做更多的事,获取更多的资源。 否则仅是一个平民百姓身份,在这世界里,简直寸步难行。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秦川已经通过县试和府试,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不供给粮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又称附生。 陵州府正是本省的治所。大梁有两京十三省,陵州府属禹江省。 禹江正是本省最大的江流,传说中江中有龙君居住,每年八月十五是龙君出行的日子,江中有大潮,蔚为壮观。 每年这个时候,都有各地的达官贵人、文人墨客、商旅走卒来此观潮,乃是禹江一年一度的热闹时节。 秦家村附近就有一座简陋至极的龙王庙。 庙里的龙君画像年久失色,庙祝正找人补墨,出价五百文。 这年头,绘画是富户人家才学得起的业艺,平民百姓,能供得起私塾,已属不易了。 虽偶有落魄才子,精通画技,可也多在城里,哪里会不辞辛劳,来乡村中赚五百文钱。 是以,五百文在秦家村以及附近十里八乡算是高价,庙祝也一时间找不到合十的人来。 秦川回忆起这个信息,心想:“看来这第一桶金有着落了。” 如今城里寻常三口之家,一年用度,也不过三四两纹银,一两银子一千文钱。 五百文钱,即使他大鱼大肉,都能支撑一段时间。 甚至能给婴宁也改善一下伙食。 总吃米糊,哪怕是半妖之身,怕也长不好身体的。 秦川做了几个易经锻骨篇入门的姿势,精神大好,又吃了剩下的米糊,东方渐白,他抱着婴宁,往秦家村附近的龙王庙去。 第2章 庙祝 大约走了三四里土泥路,尽头处,接上一段石子铺就的小路。 秦川来之前,先用易经锻骨篇的姿势活动了筋骨,因此虽然身体孱弱,一路走来,倒也没有什么辛苦之处,反倒是浑身发热,却不冒汗,轻松自在。 小路走出半里地,苍松翠竹簇拥着一座面积不大的神庙。 庙前用青石打了地坪。 神庙有左中右三座门,都打开着,门额上写着“龙王庙”三个字。 从神庙的门楼脊檐来看,可知神庙颇有些年头了。 秦川堂伯说过,他小时候这座龙王庙就存在了,每年二月初三,起社火,拜龙王,乃是附近几个村子最热闹的日子。 往些年拜龙王的仪式十分隆重,近年来年岁收成不好,到了二月初三时,虽然人依旧很多,可仪式感却比以往差了不少。 龙王庙的右侧门里支着一张桌子,一个老人就坐在桌子后,正是龙王庙的庙祝,姓秦,名方。乃是秦家村里一个孤寡老人,在秦川出生前,已经是龙王庙的庙祝了。 国之大事,唯祭与戎。 秦方当了多年庙祝,在附近几个村子,都很有些威望。 秦方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等秦川走进庙门,才眯着眼看清楚,“你是村西秦老三家那读书的小子,听说你收养了你堂伯的女儿,莫非是这小娃娃?” 村里读私塾的不是没有,但读到十几岁的人还是少见。 一般能读书认字,就会被被父母打发到城里,谋求一个学徒的活计。读书对普通百姓家里,负担极重。 若是读了十几年,一个秀才都没考中,几乎会把一个普通家庭拖垮。 如果不是秦川的堂伯接济读书,秦川觉醒之前,已经得为了生计进城当学徒,或者在本地当个佃农。 当然,他模样俊俏,去当个上门女婿也成的。 “嗯,就是她,名字叫婴宁。我听说四爷爷你找人给龙王爷的画像补墨,我在私塾里学了几手丹青功夫,想来试一试。” 秦方叹了口气:“倒也难为你了。要怪就怪秦德那小子,年纪一大把,给狐狸精迷住,现下倒好,留下一堆烂摊子给你。不过,虽然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你要给龙王爷补墨,得让我见见本事,否则我也不敢让你上手。” 村里山精鬼怪之事,虽不常见,倒也不是十分稀罕。 何况秦方身为龙王庙的庙祝,自有一点小小的手段,虽然知道婴宁是狐女生下来的孩子,也不会像普通村民那样畏惧,视为灾星。 不过婴宁要是继续在秦家村长大,将来是免不了受孩子们排挤,承受众多异样眼光的。 秦川觉醒前尘,也不打算在秦家村留的太久,免得日后修炼时,给人撞见,传出许多闲话来。 但这一切得等他取得秀才功名后,才好安排。 他来的路上就折了一根竹枝,就着庙旁的水池,沾了沾水,用竹枝为笔,清水为墨,在地面上做起画来。 因为条件有限,水迹干得很快。 秦川只能加快速度。 他一手抱着婴宁,一手作画,下笔虽有些颤抖,可是一杯水的功夫,一个龙君的轮廓便出来了。 秦方胸里的笔墨有限,却也见得秦川画的正是庙里的龙王像。 他这些日子正为龙王画像的事发愁,见秦川这用一根竹枝为笔和清水作墨,都有模有样的,心下顿时一喜。 何况听说秦川马上便要参加院式,一旦考过,可是真正的读书人了,便决定卖个顺水人情。 “好,我这里笔墨纸砚都有,还有朱砂,你看现下方便,就去给龙王爷补墨,事成之后,润笔费一分不少给你。” 秦川自不推辞,先把婴宁的襁褓放好。 小婴孩对她这个哥哥十分关注,乌溜溜的眼珠只在秦川身上打转。 秦川认真给龙王爷补墨。 大约花了半个时辰。 其实一盏茶时间也就够了。 只是太快了,秦方肯定以为秦川不用心。 他也出了一头大汗,觉得通畅,最后搁笔。 “幸不辱命!” 秦方见画像里,龙王爷身着广袖长袍双手当胸持圭,正襟端坐形象威严庄重。 龙王爷的面部,“驼头、虾眼、牛鼻、狗嘴、鲶发、狮鬃、鹿角”被秦川丰富了细节,刻画得生动传神。 “好好好!”秦方一连叫了三个好字。 他心想:“画画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手艺,这小子怕不是从私塾学的。” 秦方想起婴宁的母亲乃是一个狐女,肯定有些灵应,说不准就是那狐女教秦川的本事。 秦川有这门技艺傍身,自能把她孩儿养大。 正所谓,天荒饿不死手艺人。 无论何时,有一技傍身,终归能吃上一口饭。 其实秦方的想法,早被秦川料中,而且眼下这活计,已经是秦川最好的选择。 此去府城有几十里地要走,路上听说偶尔还有豺狼出没,以他现在的身板远行,不是很安全。 秦方接着去庙里取出一个灰色的布袋,数出五百文钱。 秦川大致数了一下,清点好,随即露出笑意,“多谢四爷爷,你要不再看看龙王爷的画像?” 秦方挥挥手,“不了,你这画得比原来的还好。你有这天赋,将来去京城都能混口饭吃,那时候,衣锦还乡,可别忘了我这个糟老头子。” 他倒是没有祝秦川金榜题名什么的,因为对秦家村而言,能出一个秀才,已经算是罕见了。举人老爷,十里八乡都没几个。 至于进士,那得是天上的星宿下凡。 隔壁郭北县的聂知县,才只是一个同进士呢。 秦川谦虚道:“您老过奖了。” 两人又寒暄一会,临走前,秦方对秦川愈发满意,他觉得秦川一点不像周围村子里的其他几个书呆子,秀才都没考上,只认得几个字,一个个尾巴翘上了天。 他道:“听说你下个月要参加院式,我认识隔壁村的郑屠,下个月正要去省府里卖肉。你跟他一起去,我让他捎你一段。到了城里,没住的地方,可以跟他在菜市口附近挤一挤。” 陵州府城也是省治,几十里路不算近,路上有个屠夫照应,自然不担心遇上什么危险。 算是秦方跟秦川结个善缘。 秦川自不拒绝,拱手道:“如此,多谢您老了。” 随后,秦川和秦方拜别,抱着婴宁,回到家徒四壁的家中。 第3章 养身补虚 回到家中,秦川没有急着去买食物,而是又煮了一点米糊,喂了婴宁,哄她睡着。趁此机会,秦川细细检查了自己的身体,通过长生道种内视的能力,对身体进行了极其全面的了解。 随后他又从易经锻骨篇以及五禽戏、八部金刚功等找出合用眼下情况的姿势。 最终一部完全适合秦川所用的养身功正式出炉。 亏得他前世武学境界到了天人境,才能在短短时间内创出一部完全适合眼下孱弱肉身的养身功。 他将之命名为补虚功。 这门功法,没有什么特别出奇的地方,关键在于稳健,即使他这么虚弱的身体,修炼补虚功都不会对身体造成负担。 特别适合那些喜欢勾栏听曲的公子哥们。 当然,补虚功的关键在于一个补字。 补自然要进食。 隔壁村就有养鸡的农户。 大鸡50文,秦川去买了一只。 没有多买是因为家里也没多余的粮食喂养。 能省则省。 几世为人,他既能过金玉满堂的日子,也能箪食瓢饮。当然,在有限的条件下,改善自己的生活,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杀鸡放血拔毛之后,趁着炖鸡肉,在旁边生火时,他还空出一只手做了一个鸡毛掸子,后面可以用来清理家里的灰尘蛛网。 没什么佐料,只加了一点盐,农家的土鸡炖出来也是清香鲜美的。肉质不柴,秦川做了一些肉泥混着米糊喂了婴宁。 可怜的小婴宁,顿顿吃米糊。 吃饱喝足,保存好剩下的鸡肉鸡汤,接着打扫卫生,哄了婴宁睡觉。 秦川正式开始修炼补虚功。 补虚功的虚,既是虚弱的虚,更是虚空的虚。修炼时,心里放空一切,呼吸如水一样连贯自然。 一方面要迅捷有力,才能吐干尽浊气,另一方面,又要忘掉自己在呼吸的事,融入周围的自然环境中,将这种呼吸节奏化为本能。 如果是普通人,需要十天半个月的练习才能入门。 至于秦川,自然第一次就毫无滞碍的成功,第二遍时,已经炉火纯青,修炼补虚功几十年的人,也不过如此熟练自然。 一套补虚功,练完两遍后,已经一个时辰过去。 秦川身体里冒出丝丝热气,一部分进入长生道种,大部分融入身体里,身体的虚弱感比先前少了些许。 他歇了一会,等到浑身气血平复,搽干身上的汗液。恰好婴宁醒了,就抱着她在院子外玩耍。 小婴儿完全没有受到父亲离世,母亲远去的影响,还是那么爱笑。 秦川心里也生出一丝暖意。 如果是寻常少年,知道自己的堂妹是个狐女所生,心里肯定会忍不住发憷,但秦川本身就不是普通人,而是轮回几世的老怪物,对于婴宁的身世,自然没有介意的地方。 反而他和普通人才是格格不入的,某种意义上,他和婴宁更接近同类。 婴宁很懂事,不吵不闹,只是喜欢笑。 笑容总是温暖人的。 何况她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每次想要拉屎撒尿时,总会通过眼神让秦川明白。 两人相处起来,真的一点都不麻烦。 又一次等婴宁睡过去。 家里的粳米还剩一斗,他也不省着,抓了些煮来吃,还留了一些做米糊给婴宁。接着把剩下的鸡肉吃完,再修炼一遍补虚功。 每修炼一遍补虚功,便有丝丝的热气产生,增强秦川的体质。 如果说正常成年男子的体质为5,十六岁少年正常体质为4,那么秦川觉醒时的体质只有25。目前而言,经过长生道种的内视之能的测量分析,秦川大约清楚,修炼一遍补虚功,产生的热气,在他吸收后,能大约增加001的体质。其中也有长生道种分润了一些热气的缘故。 无论如何,长生道种是秦川长生久视的根本,秦川没想着阻止它汲取那些热气。 而一只大鸡的营养刚够秦川修炼三遍补虚功。 秦川每天需要两个时辰的深度睡眠来养足精神。 即使吃鸡自由,余下时间都用来修炼补虚功,一个时辰能练两遍补虚功,那么每天能提升02的体质,那么半个月之后,他就能提升到略微超过普通成年男子的体质。 当然,补虚功的效果不是一直不变的,越到后面,效果肯定越差,而且有上限存在。 算下来,一只大鸡能支撑他修炼三遍补虚功,那么按照如今的效果将体质增强到成年男子的地步,需要八十多只鸡。 一只大鸡五十文,算下来就是四千多文。 对现在的秦川而言,实是一笔巨款。 秀才里的第一等,廪生一年所得的官府补贴,也不过折合四两纹银。 自古以来,穷文富武是有说法的。 练武的开支,比起读书考科举还大。 因为体质增强,每天的食量也会跟着增加,光是维持每日的消耗,便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更别说,练武还需要名师指点,一个人瞎练,很容易出问题。 好在秦川可以完全忽略这一点。 无论是读书,还是习武,他自问靠着几世积累,不会弱于任何人。 虽然这一世是家徒四壁的开局,还带着婴宁这个拖油瓶,可是凭借自身的天资和努力,秦川明白,他很快就能摆脱眼下的困境。 当然,婴宁也有可能是潜力股。 人妖结合的异类,肯定会有些不同凡俗之处。 另外,鸡肉已经吃没了,只能明天再去买,而且他的钱,也只够再买九只大鸡。 而且秦川还需要留一笔路费,作为进省府参加院试的花销。 起码得留下一百文钱作为防备。 秦川琢磨了一会。 又在周围找了些细小光滑的石子。 他现在肉身虚弱,许多本事发挥不出来,自然得准备点防身的手段。掂量了一下石子的轻重,用家里的土墙试了试,找到最合适的分量。 随手练了一下准头。 经过他精挑细选的石子,就成了秦川暂时的防身手段。 以他的手眼协调,二十步内,指哪打哪。 虽然威力差了点,可是如果专打那些刁钻脆弱的部位,效果一样会很不错。 如此,一连数日,秦川都去隔壁村买鸡。 当然,村里没有秘密可言。秦川买鸡的事,很快给村民们听说,颇有些闲话流传,后面秦方出来解释了一番,暗示狐女帮助秦川学了一手好画技。 村民对秦川就有些羡慕嫉妒。 他们也姓秦,若是收养了婴宁,岂不是也能学会那画画的本事,往后住进城里,当一个画师,不再过土里刨食的日子。 当然,秦方说过秦川有很大可能考中秀才,村民虽然有点闲言碎语,还不至于跑到秦川面前去嘴碎。 秦川每日吃鸡练功,闲下来就逗弄婴宁,如此过了七天,隔壁村的郑屠夫找到秦川家门口来。 第4章 郑屠 郑屠夫人称郑屠,乃是膀大腰圆的中年人。其实屠夫这个职业,很不容小觑。 发展前景,往小的说,在城里就是一霸,大的说,遇到乱世,很可能就是一方豪强,随时揭竿而起,当个小军阀。 不过眼前的郑屠,算是事业刚刚起步,影响力仅限于秦家村、郑家村几个相邻的村子。 近来开始想做大事业,准备往城里里去卖肉。 他的声音略带爽朗和豪气,见秦川开了门,“川哥儿,我是隔壁村的郑屠,不知你认不认得我。” 秦川点点头,“郑大哥的大名我是早有耳闻的,我的事,四爷爷已经跟你说了吗?难不成咱们要提前去府城里?” 郑屠摆摆手,“这事秦老丈跟我说过了,距离咱们出发还有些日子。我听秦老丈说,川哥儿会作画,因此想请你帮个忙。” 秦川道:“后面还有麻烦郑大哥的地方,你有话直说,若是力所能及,秦某肯定不推辞。” 郑屠:“川哥儿虽是个读书人,说话却这样爽快,我就直说了。我见那龙王庙里,你补墨的龙王爷画像比原来的都好看,咱们村里新起了一座灶王庙,想请你去画一副灶王像。你放心,笔墨砚台我们都给你准备好了,就等你了。至于润笔费,你看八百文如何?” 这算是高价了。不过秦川给龙王画像补墨都收了五百文,八百算是合情合理的价格。 郑屠算是他们村里稍稍有见识的人,见了那龙王爷画像,比城边那些大庙里的神像也不差多少。 这时去城里请一个酸秀才来乡里村里,抛开作画的质量不说,还得好生招待,甚是麻烦。 何况对有秀才功名的人,他们也不好对人家的画作说三道四。 秦川就没这个顾虑,都是一个乡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后面还有送他去府城的人情在,不怕秦川不用心作画。 秦川笑道:“这是好事,我正愁去府城求学的盘缠不够,郑大哥可算是解了我燃眉之急。” 郑屠道:“我听说你最近天天来我们村子买鸡,川哥儿都自己吃了?” 他知道秦川赚了龙王庙的庙祝秦方五百文,在村里算是一笔小财了。近来天天买鸡,见他院里没养,自然是自己吃了。 当真奢侈。 他都不舍得天天吃肉呢。 秦川点点头,“身子太虚,需要补补。” 郑屠打量秦川一番,笑哈哈道:“你这气色,确实比我印象里好许多了。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何况川哥儿读书用功,正是要进补的时候。” 秦川跟他寒暄一会,就简单收拾了一下,抱着婴宁跟着郑屠沿着土泥路往郑村走去。 半路上,秦川怀里的婴宁忽然啼哭起来。 她一向爱笑,连狐女走的时候都没哭,秦川心里生出一丝异样感。郑屠倒是不清楚这一点,他只听说秦川收养的这婴孩说是狐女生的。当然,村里总是乱传闲话,谁知道是真的假的。 他见婴宁粉雕玉琢,十分可爱,更不会把那些流言放在心上。 听见婴宁啼哭,还以为是娃娃饿了。 准备从怀里掏出一颗麦芽糖给她。 麦芽糖乃是祭祀灶王爷之物,他来的时候,顺了一点出来。 祭祀灶王的猪肉都是他出的,拿这点麦芽糖,郑屠底气十足! 郑屠正掏出麦芽糖,准备递给秦川。 秦川低喝一声,“小心。” 说来奇怪,秦川文文弱弱一个书生,这一声低喝,给郑屠感觉像是庙里的大钟在他脑海里响起似的,十分警醒。 郑屠一个激灵,顿时看到后面路上出现了一头狼。 这狼似乎饿极了,眼睛仿佛冒着绿光,盯着郑屠他们这个方向,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 秦川心中一凛,这狼盯的可不是两个大人,而是婴宁。 难道是婴宁惹来的? 不管是不是,秦川都不可能抛弃婴宁。 郑屠到底是杀猪的屠夫,胆子不小。 “川哥儿你跟我跑,不对,你走前面。” 他挡在秦川身前,亮出随身携带的屠刀,比划着给狼看。 那狼见得屠刀,稍稍退了几步,郑屠稍稍心安,忙催着秦川往前走。 可是他们刚刚往前走,那狼立刻又跟上来。 郑屠懊恼道:“早知道出门带一块肉了,现在这样子,根本甩不开这畜生。” 他虽然胆子不小,可是面对一头狼,还是感到害怕的。 若不是不想把秦川和婴宁丢下,肯定已经想法子撒开腿跑了。 他实在没法子,拿着屠刀恶狠狠朝着狼比划,期望将狼吓退。谁知那狼这次退都不退了,反倒是往前逼近几步。 郑屠实在没法子,低声道:“川哥儿,我想办法拦它一下,你跑快点。我可挡不了它太久。” 秦川点了点头,往前走去。 郑屠心里默数几下,准备朝狼虚砍一刀,期望吓退它几步,然后趁机往前跑。 谁知那狼见到秦川抱着婴宁要走,立刻追过去,郑屠正好挡住路,就变成了那狼朝着郑屠一扑。 郑屠突遇变故,不由手足一软。 手里的屠刀,硬是没来得及格挡过去。 眼见狼要扑到身上。 他甚至闻到了狼口腥臭的气息。 谁知那饿狼一声哀嚎。 “郑大哥,快劈它。” 郑屠见那饿狼吃痛惨嚎,听得秦川的话一激,屠刀狠狠劈中饿狼的脖子,这一刀他激发潜力,居然一刀劈下去,嵌进饿狼脖子里,一时不好拔出。 饿狼也死的不能再死。 郑屠这才发现,饿狼眼睛里镶进一颗石子。 郑屠:“川哥儿,刚才是你扔的石子?” 秦川道:“我身子虚弱,怕被人欺负,练了一手飞石的功夫,幸好刚才运气也不差,打中了它的眼睛,否则咱们可麻烦了。” 郑屠险里逃生,哈哈大笑道:“合着这畜生该死,遇到我和川哥儿。今天咱们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原来现在市场上狼皮十分昂贵,郑屠瞧这狼的体型,估摸狼皮拿到府城里,说不得能卖十几两银子。 这是他和秦川合力猎杀的,郑屠看重秦川的胆量,刚才那样的情况下,都敢扔出飞石,就算是碰运气,也不一般。 何况人家马上就要参加院试,说不得很快就是秀才了。 他把狼皮的行情跟秦川说了说。 秦川道:“我听说狼肉是大补之物,不如狼肉给我,卖出的狼皮,郑大哥给我分点零头就行了。” 秦川补虚功所需可不限于鸡肉,狼肉比鸡肉更补,效果只会更好。说不得靠着这些狼肉,他就能尽快让体质提升到成年人水平。这头狼来得正好,真可谓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不过狼肉虽然很有些价值,却还比不过狼皮,郑屠自然不想占这个便宜。他听说秦川要去府城求学,想来是无论考不考中秀才,都想留在府城了。 凭秦川一手画技,即使考不中秀才,那也能在府城有饭吃。 郑屠本就存着往府城发展的心思,自然更要结好秦川,乡里乡亲,往后多少有个照应。 他道:“我家里肉吃不完,这狼肉我就处理好后,给你送过去,至于卖出的狼皮,我占七成,川哥儿意下如何?” 秦川道:“那就多谢郑大哥好意了。” 他急着吃狼肉进补,提升体质,狼皮实是旁枝末节了。 经此一事,郑屠对秦川的关系更加亲近,背起狼尸,一路跟秦川有说有笑,很快到了郑村。 路上有遇见村民,直接给郑屠叫过来搭把手,自不免吹嘘一番他刚才的英勇。 村里也因郑屠杀狼的事,更加热闹起来。 第5章 收魂米 到了郑屠家,郑屠叫了妻子帮秦川暂时照顾婴宁。郑氏是个胖乎乎的妇人,十分和善。见了婴宁可爱,更是欢喜。 婴宁也不怕生,就任由郑氏抱着。 郑屠很快剥掉狼皮,仔细吩咐了徒弟如何处理狼皮后,剩下的狼肉部分也交给两个徒弟处理,还有村民帮忙打下手。 处理狼尸,都是在热闹闹的空地上,众目睽睽之下,自然不用担心出问题。 即使有点缺斤少两,秦川也不会斤斤计较。 随后,郑屠引着秦川去了新起的灶王庙。 这座神庙规模跟龙王庙差不多大,成本不高,没有请匠人打造神灵塑像。地面都是青砖铺就的,还是崭新的样子。 至于灶王庙的标配,火盆、神台等,算是齐全。 出来迎接的是一个矮胖的老者,乃是郑村请来的掌灶人,旁边有一个干瘦老者,乃是这一片乡里的里长。 秦川自然是认得的。 路上,郑屠说了,掌灶人乃是灶王神教里的门人。乡里起灶王庙,要请灶王神教的门人来当掌灶人,乃是民间的规矩。 虽然大梁朝道门佛门声势很大,可是民间里,灶王神教的门人信众,不见得比这两大主流教派少多少。而且官府对祭祀灶神的事,也一向很重视。 只是灶王神教主要还是扎根底层,在中上层影响力不大。 若是道门佛门的子弟,稍有身份就是各地乡绅官员的座上客。 而灶王神教的门人,多是和村民打交道,地位较高的,往往也是里长这一级的。 “里长,掌灶老爷,这就是隔壁秦家村的川哥儿,别瞧他是文弱书生,今天和老郑我合力打了一头狼呢。而且川哥儿马上就要考上秀才了,真可谓那个……” “文武双全。”里长笑道。 “里长过誉了。” 掌灶人此时看着秦川却有点失神。 秦川轻轻道:“晚生秦川,见过掌灶老爷。咱们认识吗?” 掌灶人方才回过神,“没……没,见过秦公子。我只是一时眼花了。” 他心里喃喃道:“应该是眼花了,这秦公子看起来气血比寻常少年人也有所不足,怎么可能生出一身仙骨。” 灶王神教有一套识人观骨的法门,专门寻找天资不凡的少年人或者小孩儿。如此,才能承继灶王神教的衣钵。 其中所谓的天资,指的就是道门所谓的仙根道骨。 此类人一般身强体健,聪明好学,不易夭折。 如果按照灶王神教的识人之法,秦川确实长了一身极品的仙骨,可是气色却完全对应不上。 掌灶人心惊之余,也只能用自己学艺不精来解释。 秦川气色不好,却没有病色,明显是先天气血不足。另外,少年人本就该血气方刚,纵使好色,夜夜缠绵,都不至于亏空气血。 说明他确实看花了眼。 不过他对狐女和婴宁的事不知,否则肯定会以为是秦川被狐女掏空了身子。 而且秦川马上就要考中秀才,很快就不再是泥腿子,灶王神教可吸引不了真正的读书人来。 秦川心里有一点疑惑,猜想难道这掌灶人真有些门道,看出他身上有些神异? 此世既然是聊斋之类的神鬼世界,真看出什么来,倒也不足为奇。 只是对方不知能看出多少。 秦川对与这类人打交道,还是保持一定的谨慎态度。 他不知自己身负的长生道种,在神鬼异类或者修行者等眼里,会是什么态度。 瞧来这个世界人对读书人的敬重,有功名在身,绝对能替他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秦川也不打算节外生枝,等院试结束,考中秀才,再成为府学的廪生。 如此一来,行事肯定会方便许多。 秦川便没多问,开门见山道:“夜路不好走,我想快点弄完这里的事,好早点回去,免得弄到天色晚了。” 郑屠今天打了一头狼,虽然高兴,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谁知路上,还会不会再冒出一头狼。 他看着秦川,拍胸道:“川哥儿,你也不必着急,若是晚了,就在这里凑合一夜,我明天和两徒弟一起送你回去。” 郑屠算是个仗义之辈,真心想结交秦川这个朋友。 秦川笑道:“若真如此,那就烦劳郑大哥了。现在咱们先办正事。” “对对对。”里长道。 “掌灶老爷,请你跟我说说,这灶王爷的神像,有哪些需要我注意的。” “秦公子,可别叫我什么掌灶老爷,小老儿姓罗,名午,你称呼我姓名即可。” 秦川也不纠结这事,仔细问了哪些注意事项。 笔墨砚台早已准备好,神像的纸张就铺在神台上,等秦川落笔。 秦川仔细回忆见过的灶王神像,以及罗午说的注意事项,一盏茶后,开始落笔。 秦川如上次给龙王庙庙祝秦方作画一样,不疾不徐。 大约花费了一个时辰,方才收笔、 罗午等人才凑上前来看,一个栩栩如生的灶王神像,顿时出现在众人眼中。 罗午不禁赞道:“秦公子画得真好。” 他也是个粗人,说不出太好的词,只能说画得真好,比一些灶王大庙的神灵塑像看着还要引人瞩目。 只是画像比起神灵塑像,肯定要少一些细节表现。 虽则如此,也比他见过的灶王小庙里的画像要好上许多。 里长和郑屠自然也看得出这画不错。 里长甚至想着,年底时,要不花点钱请秦川给家里弄一幅年画。 不过等到年底时,他才后悔不迭,那时的秦川,可不是他能请动作画的了。 秦川照例问道:“您们先好生看看,若有什么不正之处,我可以修正。” 罗午摆摆手,“已经很好了。秦公子,这里是八百文,请收好。” 秦川于是点好铜钱,向里长和罗午告辞。 灶王神像虽然弄好,可是起庙对郑村是一件大事,还有许多要准备的地方。 里长和罗午接下来还要忙许多事。 至于起庙的日子,也不在今天。 秦川和郑屠走出去。 还没走远,庙里罗午急急忙忙走出来,道:“秦公子,请留步,小老儿再送你一点东西,将来若还有请你帮忙的时候,秦公子可要给小老儿一点面子啊。” 原来罗午见秦川走了,心里总觉得好似错过了什么,他思来想去,还是决定跟秦川结个善缘。 罗午忙不迭地塞了一个小布袋在秦川手里,又道:“请不要推辞,这里面有几粒收魂米,若是遇见不干净的东西,解开布袋,把米丢出去便是。” “那就多谢了。”秦川心中一动,没有拒绝。 第6章 炼形术 因为结束的比较早,郑屠决定亲自送秦川回秦家村。 当然,他还吩咐两个徒弟,将处理好的狼肉装好,还搭了几斤蔬菜,跟在两人后面。 毕竟经历过之前路上饿狼突然冒出来的事,郑屠有点不太敢一个人走这段土泥路了。 半路上,婴宁在秦川怀里睡得很熟。 郑屠小声道:“川哥儿,你可知道,那掌灶的罗老爷,可是一个高人呢。” 秦川笑了,“难不成,他还得了灶王爷指点,学了一身神通不成?” 这话其实有几分试探。 不过郑屠是个粗人,自然觉察不出来,何况还是他先挑起话题的。 “神不神通我不知道,但是罗老爷会武功,这是我亲眼所见。像咱们今天遇到的那头狼,罗老爷应该赤手空拳就能打死。他送你那收魂米可得收好,说不准真有用处。” “若是郑大哥喜欢,我分你一点。” 郑屠摇摇头,“我想要,缠着罗老爷,怎么都能让他给我一点。为了起这灶王庙,我可是赔了一头猪进去。你是不是不知道什么是武功?” “是评书里那种吗?飞檐走壁,可以在江湖中行侠仗义?” “差不多吧。不过会武功的人,可没几个会行侠仗义,县城、府城里,就有会武功的。听说会武功的人,还得在官府报备。省府里就有好几家武馆,前段时间,有个七十岁的老武师,因为没有收到好的弟子,结果被年轻时一个仇家的后人找上门,给活活打死。老惨了!” 秦川敏锐得察觉到一点不对劲,难道这个世界的人习武都不练内力?他还没开始修炼内力,看来等体质到成年人水平时,得试试看。体质虚弱的时候,修炼内力,其实对身体是有些负担的。除非吃上什么灵丹妙药,能够补益气血。内力说到底,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自血肉精气。 如果修炼出内力,哪怕七老八十,也能短时间爆发出巅峰时的战斗力,只是不持久。所以秦川认为,那个老武师大可能没有内力,只是外家高手。 “郑大哥是想学武吗?”秦川随口回道。 郑屠摸了摸头,“想学,就是找不到门路。要是拜到那些武馆门下,往后少不得给人家当打手,来接那些踢馆的活。何况我年纪大,人家不定肯传我真功夫。” 秦川:“这么说,习武这件事,我能帮到郑大哥?” 郑屠竖起大拇指,“川哥儿真是聪明,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似的。我是说万一的话,你如果考上秀才,认识到衙门里的人,就帮我问问,有没有卖炼形术的,帮我引荐一二。如果价钱合适,我想买一本,即使自己用不上,也能给我儿子用。” “炼形术又是什么?” “炼形术就是武功,听罗老爷说跟山里的猛兽凶兽捕猎有些关系。罗老爷就会炼形术,只是要拜入灶王神教,成为内门弟子才能学。我年纪大了,当不了内门弟子。也舍不得把儿子送进灶王神教。” 郑屠心里还是觉得灶王神教上不了台面,他觉得自己儿子,将来是有希望考个武举人的。 秦川点头,“有机会的话,我会帮你问问的。” 郑屠也是随口说说,不指望秦川真能帮倒忙,但是万一呢? 而且他也知道,罗午有些手段,今天第一眼瞧见秦川时,明显有些异常,后面还送了什么收魂米,显然秦川有他还不清楚的厉害之处。 反正也不需要明白,多和秦川拉拉关系,肯定没坏处。 目前来看,秦川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 … … 回到家中,将婴宁安顿好。 秦川开始烹煮狼肉。 他一开始只弄了一小块,想先看看狼肉的效果。 烹饪完成,将煮熟的狼肉放进嘴里。 秦川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惊讶之色。 “是灵气,狼肉里面居然有我需要的天地灵气!” 秦川简直收获了一个大大的惊喜。 虽然只有一丝灵气,等于长生道种一天吸收的十分之一的量。可是狼肉还有许多。 原本以为恢复长生道种遥遥无期。 没想到会有这样意外的收获。 只是不知是那一头狼特殊的缘故,还是所有的狼都如此? 秦川想起婴宁那声啼哭,似乎狼是冲着婴宁来的。 他隐隐约约猜到,恐怕那头狼真不是普通的狼。 接下来秦川练了一遍补虚功,身体里自然滋生出丝丝热气。没想到一块小小的狼肉,就能让他完整练一遍补虚功。 至于那一丝灵气,狼肉刚入口,就被长生道种直接吸走了。 秦川又尝试试了一块大小差不多的生狼肉,灵气还是只有那一丝。至于生肉蕴藏的精气,在道种的内视感知下,倒是比熟肉多了大概半成。 虽然生肉好处多一点,可秦川还是没继续尝试,毕竟生肉吃多了,对身体也没好处。 何况对秦川最重要的灵气并没有区别。 长生道种恢复到一定程度,秦川就可以激活道种里的元神,尝试外放精神力,也就是修炼者所谓的神识。 只要能神识外放,秦川应对危险的能力便可以提高不少。 这才是关键。 而且秦川有关于天人之道的体悟都在道种元神之内,能将这些体悟取回来,对他也大有好处。 一小块狼肉差不多有二两,一斤等于十六两。至于这个世界的一斤,也是五百克左右。 狼肉差不多有四十斤。吃完所有狼肉获得的灵气,相当于长生道种一个月出头时间所能吸收到的灵气。 等于这一头狼,直接可以帮助秦川加快至少一个月的长生道种恢复进度。 既然有蕴藏灵气的狼肉,那这个世界大概率还有类似的事物。 二两狼肉可以支撑练一遍补虚功,一只大鸡可以支撑练三遍补虚功。 四十斤狼肉,差不多等于一百零六只大鸡的效果。 接下来半月,秦川除了睡觉外,几乎将所有空闲时间都用在煮肉吃肉练功上。 他也不挑味道,熟了便成。 还喂婴宁吃了一些肉粥。 婴宁吃过之后,确实长得比原来更结实了,明显能感觉到半个月就重了好几斤。 至于秦川的体质已然来到超出成年男子的平均水平。 只是如他所料,果然不能修炼内力。 这样一来,他得走外家路数来提升武力值了。 不过他脑海里不乏外家武功。 眼下最适合的自然是混元童子功,乃是外家顶级的武功,这世界的炼形术,未必就能强过混元童子功。 混元童子功需要气血旺盛才能修行,即使如此,修炼不当,也容易内伤。 不过秦川能够凭借道种内视,自不用担心这一点。 既然有了基础,趁着还剩了一些狼肉,秦川当然立即着手修炼,趁着还有几天去参加院试,先给混元童子功第一层入门再说。 混元童子功没有什么投机取巧的地方,就是练和吃。 一晃就是三日过去。 郑屠再次找上门来。 第7章 长生种的苦恼 郑屠一大早过来,见到秦川后,颇有些吃惊。 “川哥儿?” 他有些不敢置信,人还是那个人,气色与半个多月以前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秦川笑了笑,“怎么了,郑大哥。不会认不出我来了吧。” 郑屠羡慕道:“川哥儿,早听说狼肉大补,没想到效果这么好。过些日子,我也找几个人,去山里试试,能不能再打一头狼。” 秦川虽然容貌没多少变化,可是身板明显强健许多,气色红润,少年人方刚的血气,一望可知。 秦川哈哈大笑:“若是郑大哥再打一头狼,我到时候肯定要买点再尝尝。” 他也想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狼肉都这样。 其实心里大概猜到,应该不是,可总要见个结果才真正有分晓。 郑屠笑道:“真打了一头狼,到时候肯定送你几斤,当做你考上秀才的贺礼呢。” 秦川童子试已经过了两道,只差最后一道院试,郑屠通过和秦川的接触,深信秦川这次一定能考中。 十六岁的秀才啊,十里八乡一年都未必能出一个。虽说听说省府里,十二三岁中秀才的也年年有,可那是省府啊。 在乡村里,十六岁的秀才,在村民眼里,实是前途无量了。 何况这个世界交通闭塞,上至朝堂,下至乡野,乡土之谊一向为人看着。秦川既然有极大的潜力,和秦川打好关系,实是他乐意之至的。 秦川也不拒绝,微笑:“那就多谢郑大哥了。” “川哥儿,你这谢倒是谢对了,你瞧我带了什么给你来。” 他取下背上的物件,乃是一个粗木制作的书箧(qiè),左右宽约两尺,上下高一尺六左右。 书箧是读书人行旅时,常备之物。携带便宜,其内可以装笔墨纸砚,以及一些书籍。 好的书箧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嗮遮雨。 类似倩女幽魂电影里,宁采臣背的那一款。 当然,这个粗木书箧,自然没有那些功能,不过除开装下文房四宝外,还能把婴宁装进去,还可以把剩下干制的几斤狼肉一并放进去。 那是他参加院试前后的口粮了。 原来郑屠知秦川家境困难,特意把自己给儿子打的书箧送来,借给秦川用几天。 秦川欣然接受郑屠的好意。 两人约好明日出发。 明天郑屠的娘子一并要去省府,原来狼皮已经找到买家,乃是郑氏的一个亲戚,在城里一个大户人家当管家,那大户人家的少爷对狼皮有兴趣,到了城里,见了货物,可以直接出手给他。 听说那家人出手大方,狼皮可以卖一笔好价钱。 卖狼皮的事,郑屠还想请秦川出面。 因为对面是大户人家,那家少爷也是读书人。郑屠想来,读书人和读书人还是好沟通的。 他一个屠夫,见人见面,都不免气弱。 这是时人的通病,乡野贩夫走卒之辈,见到读书人,总是矮一头,何况人家还是大户。 当然,郑屠不清楚,只有考中秀才,才称得上真正的读书人。 不过秦川这种马上要参加院试,且才十六岁的少年,往往也能让圈子里的人稍有重视。 越早考中秀才,考举人的机会就越多,将来做官的可能性就越大。 科举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旦跨过去,那就是登龙门了。 第二天,郑屠和秦川汇合,拉了一辆木板驴车过来,狼皮和进城要贩卖的肉都在上面。 郑屠倒是没留位置给秦川坐在车上。 因为乡下土泥路难走,在木板车上,实是折腾。几十里路下,骨头都得散架。 秦川好在如今体质已经超过一般成年人水平,背着书箧,一路慢悠悠地随着郑屠一行就到了城里。 郑屠想帮他背一阵书箧,秦川也拒绝了。 其实负重前行,通过调整呼吸节奏,他也能稍稍练一下混元童子功。 婴宁这段日子跟着他喝肉粥,也确实长肉了啊。 看起来,已经有一岁出头的模样,勉强能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路。而且这孩子,不怕冷也不怕热,十分好养活。 小婴宁路上时常从书箧里探头出来,东张西望,常有笑声,煞是可爱。 郑屠等人进城多次,知道路途辛苦,这一次却一点也不觉得辛劳。 小孩子的生机勃勃,可爱笑容,其实也是大人快乐的源泉,拼搏的动力。 郑屠若不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也不会想到去城里做买卖。 其实他也大不了秦川几岁呢。 但看起来,比秦川老了许多。 催人老的不只是岁月,还有生活的重担。 秦川却想着,再过些年,他还得易容扮老,甚至需要换个地方,否则太容易惹人注目了。 这是作为长生种的苦恼之处。 亦是幸福的烦恼。 … … 大户人家姓王,秦川通过郑氏亲戚的关系,带着狼皮见到了王家的少爷。 王孚今年二十六岁,童生试已经考过九次,九次不中。不久后,是他第十次童生试,这次他运气不错,终于第一次参加院试。 他近来听说狼皮有辟邪安神的效果,想要在参加考试时,穿狼皮袄过去。 不过,狼皮算是稀罕物,不常有。 何况他还是个胖子,得量身定制做一件。想买现成的狼皮袄,都不能。 如果再等一段时间,肯定能买到狼皮的,可是院试不等人。 就在他要失望的时候,没想到从管家那里得知了狼皮的消息。 于是王孚和秦川相见了。 “咦,你不是说对方是个屠夫吗?我怎么看着不像。” 管家解释了一番。 王孚不禁露出笑容,“原来你也是马上要参加院试的,我跟你说,院试的规矩大着呢,你一定要注意。不过你是第一次来考吧,这次不中是大概率的,也不要伤心难过。对了,你多大了……” 王孚是个好交朋友的人,见秦川年纪不大,又和他要一起参加院试,还带来了他心心念念的狼皮,简直有缘。 “十六。” 王孚心里顿时吃惊,十六岁就能参加院试。 作为一个学渣,顿时意识到秦川不简单。 他看秦川英气勃勃,身材壮实,以为至少二十呢。而且秦川还带着一个孩童前来,猜想他已经成婚了。 没想到人家才十六岁。 其实十六岁成亲也不算太早,但十六岁就来参加院试,王孚有点受打击。 不过他还是装作很平静的样子,拍了拍秦川肩膀,“那就更不用担心了,你这次先试试院试的水有多深,下次把握就大了。来,我们先看看这狼皮。” 第8章 案首 其实王孚也不懂狼皮的好坏,可是他不能表现得不懂。反正他也不是完全不学无术,尽挑些华美之词说,总归不是错处。 秦川对此,自然应声附和。 王孚问管家,“市价上,这样的狼皮出多少钱合适?” 作为读书人,该当不齿言利,他可以辨别狼皮的好坏,至于物价则不必那么清楚,否则显得市侩。 当然,如果是郑屠来此,王孚完全不用在意这一点。 秦川不一样,十六岁就能参加院试,考上秀才只是早晚的问题。 “二十两。” 王孚一拍手道:“我和秦贤弟一见如故,那就再加十两,你带他们去结账,我和秦贤弟去亭子里喝两杯。” “诺。”管家领了王孚的吩咐,带着外面候着的郑屠夫妻去账房拿钱。 秦川见王孚加钱,倒是没说什么推辞的话,老老实实地跟着王孚过去喝酒。 十两银子是寻常人家一年都不定能挣到的钱,可对于王孚这大户人家子弟,自然算不了什么。 何况这笔买卖,还有郑屠的股。 知白守黑,亦是他一向行事的风格。 王孚家是大户,有内宅外院。请秦川喝酒的亭子在外院,周围有池水假山。 如今正值八月初,陵州府在南方靠海处,暑意刚去,此情此景,正应了一句诗: 离离暑云散,袅袅凉风起。 王孚取出一坛桃花酒,又叫下人准备了小羊羔肉。 婴宁和书箧在亭子边上,小女孩也不吵闹,看着池中荷花,神情颇是欢快。 王孚不好意思道:“秦贤弟,我这几日用功读书,把婢子们都派遣到老头子那边去了。不然肯定找个婢子帮你带孩子。你也是够辛苦的,参加院试,还要带着孩子,我那弟妹呢?” 他是个自来熟,瞧秦川顺眼,自然而然跟秦川唠叨起家常来。 如果不是为了考试,以他的性格,哪里会请秦川喝桃花酒,直接把桃字去掉,先拉秦川去勾栏里听曲儿去了。 秦川于是解释了婴宁的来历,只是隐去狐女的身份。 王孚是个感性的人,差点掉眼泪儿下来,“原来这孩子如此可怜,可难为秦贤弟你了。圣朝以孝治天下,你的事迹,我得请人帮你表彰啊。” 秦川自然回拒:“小弟自幼性好安静,不喜热闹,王兄的好意,小弟心领了。” 王孚最讨厌孜孜求名之人,觉得此类人虚伪做作,不可深交,秦川之言,大合乎他脾性。 他浮一大白,“秦贤弟这话我爱听,为兄我也不是喜欢追名逐利之人。奈何我本无心向富贵,谁知富贵逼人来。我这家大业大,为了祖宗父母,只好也投身科场,求个功名。只是非心中所愿,考了几次,都是应付了事,是以屡屡不中。这次和贤弟同期应考,为兄也不想落于贤弟之后,这一场院试,势在必得。你我共勉!” 他得了狼皮,心下这次怎么也该考中了,是以放出大话。而且他考了九次秀才不中,他不急,老头子也该急了,说不定早已经打点好。 反正今晚上就去老头子那里表个决心,让老头子看着办。 到时候,放几句话狠话,这次不中,他就不活了。不信老头子不安排! 两人对饮数杯,觥筹交错。 这时,有仆人来他身边,低声耳语:“少爷,外面有提学府上的人来拜会。” 提学官是童生试的主考,可以说一省的秀才,皆出于他的门下。 王孚正想着这事,登时酒意全去,心想:“老头子实在太懂我了,知道我不爱做那些八股文章,早早给我打点好。只是咋没听说老头子能和提学府扯上关系?这样光天化日过来,是不是影响不好?我虽然有实力考中秀才,可是若考中了,这事不是惹人说闲话吗?算了,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斜,人来了总不能不见。” “快带我去。” 仆人:“少爷,人不是来找你的,说是咱们府上来了个客人,乃是县试府试的案首,提学大人对他有兴趣,想见一见。” “那客人是谁?” 仆人嘴向着秦川努了努。 王孚惊讶道:“秦贤弟,你是县试府试的案首,怎么不跟我说。” 王孚科考的籍贯是落在隔壁华宁府郭北县的。郭北县和陵州府紧挨着,秦家村去郭北县其实跟到陵州府城差不多路程。倒不是他喜欢做郭北县的人,而是隔壁郭北县的聂知县是他姑父。 当然,他这次县试能过,全凭的自身实力。不过,恰好姑父的同年也是华宁府的知府,交情甚好,是不是府试前和华宁知府喝酒时,提了一句他,就不是王孚能知晓的。 想来他在本家里这么出众,姑父不可能不提一句吧。 毕竟喝酒是需要话题的。 王孚自问,他一向都是家族里话题中心人物。 不管华宁知府大人知不知道他王孚,肯定也会被他文才折服。 只是他这般的文才,都不是县试府试的案首,虽然可能是姑父他们为了避嫌,才降低他的名次。 可王孚觉得,他的学问虽好,距离陵州府的府试案首还是有差距的。因为陵州府身为省治,学风十分兴盛,乃是本省考试最难的地方。 要做陵州府的案首,可不是简单的事。 没想到秦贤弟竟是个大才。 王孚心如电闪地思忖感慨着。 秦川缓声回他,“只是运气好而已,稀里糊涂便中了案首,实在不足挂齿。何况,过了院试,才算秀才。若不过院试,也只是一童生。” 王孚哈哈大笑:“贤弟莫要谦虚,哪有陵州府的案首考不中秀才的,咱们先去见见那提学府上的人,莫要让人家久等。” 秦川摇头,“王兄,不可,还请你帮我回绝那人,就说我和提学大人素不相识,如今正值院试,晚生不想使提学大人和自己都身处嫌疑之地。毕竟人言可畏,不可不慎。” 秦川未觉醒前,自然也是聪明好学的,文采确实足够考中秀才,乃至举人,只是县试府试的案首,多少是有讲究的。不大可能落在他这种出身的人身上。他能当案首,除开文章出彩,能够服众外,肯定还涉及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博弈,案首这名头才落在他身上。 这时候,突然有提学府的人来王孚家请他过去,只怕不是出自提学的意思,甚至来人都有可能不是提学府的人,见了定然有麻烦。 即使考中秀才,也会被人拿出来说事。 若是不见,即使真得罪了提学,也会因为顾忌士林清议,至少给他个秀才功名。 毕竟提学是清流,对于士林中的名声,不得不重视。 王孚也随即反应过来,即使真的是提学派人来请,也不能见,秦川看得比他透彻。 看来这个提学府的人,多半是假冒的身份,谁这么胆大? 王孚不得不深思,生怕这事牵连到他家。 但人肯定不能见,甚至他也不能去见,就派仆人叫来管家,交代清楚,一定要客客气气地将人回绝,更要在大庭广众之下。 王孚吩咐完,让管家去照他说的做。 再看秦川,倒是神情平静,心里愈发高看对方一眼。 秦川心里想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世事纷争,总归是逃不开的,还是得加强自身的实力才行。 再来一头狼就好了。 第9章 豪强 陵州府城,距离王家不远的一处大宅。 门额上“黄府”二字,烨烨生辉。 一相貌俊朗的年轻男子手捧一卷书,坐在凉亭里习读。 “你这么早回来,是不是事情办砸了。” 一个年轻仆役正自缓缓走近年轻男子,尚未行礼,俊朗的年轻男子便即开口。 “禀报公子,小人确实没把姓秦的童生骗去提学府上。他应该是察觉此事了,是不是有人提点过他?要不,小人等他出来后,找个机会把他腿打断,让他参加不了院试?” “算了,现在不宜节外生枝。你下去吧。”年轻男子吩咐道。 “可是,让一个泥腿子在县试、府试上压过公子一头,现在再让他考过院试,旁人会怎么看我们黄家?公子,小的听说主辱臣死,小人不怕丢了这条命。”年轻仆役露出恶狠狠的目光。 年轻男子笑道:“我要你给我好好办事,不要你的命。好了,我知道你忠心,只是这件事的根源在提学和陵州知府想联手打压我们黄家,才非不把县试和府试的案首给我。此事的根本在朝堂上。如果这时候贸然去对付那姓秦的童生,肯定会被提学和陵州知府等人借题发挥,到时候更加麻烦。 即使没有姓秦的,也有姓李的。何况县试和府试时,我确实没太认真,那姓秦的确实文章做得还成,才让他钻了空子。” 年轻仆役道:“这个乡下人着实没见识,换成其他有点见识的童生,早就上门来向公子谢罪了。” 年轻男子姓黄,名梦。乃是陵州府豪绅黄家的嫡子。仆役叫黄四。 黄家的大名在陵州府的乡绅圈子里十分响亮,代代有进士做官。但普通的村民,对黄家就没什么概念了。 黄梦第一次县试案首输给秦川,还以为是新来的知县不知黄家的深浅,想邀一个不畏豪强的名声。 第二次府试案首输给秦川,才察觉其中有蹊跷。 近日里接到京中长辈来信,方理清来龙去脉。 本来只要秦川去提学府,那边已经安排好内应,能将秦川放进去。提学见了秦川,自然要有所顾忌,不好再在院试使绊子。 否则,黄梦在陵州府素有才名,连续在县试、府试、院试输给一个乡野村夫,实在很没面子。 当然,黄梦认为自己也只是要一个公平而已。 前两次他大意了,这次院试,他会拿出真正的实力。 … … 次日清晨,天色微白。 王家的外院里,王孚一大早便起来。昨晚他让人将来人回绝后的,就拉着秦川继续喝酒。 夜里,秦川自然就留宿下来做客。 王孚十分喜欢秦川这个新朋友,长得好看,说话也好听。用文雅的话来形容,就是跟秦川相处,如沐春风,跟那些酒肉朋友,完全不一样。 可惜明天便要参加院试了,否则他今晚上非得拉着秦川去喝一次花酒。 一起嫖过娼,一起同过窗,一起挨过刀,乃是人生三大铁。 他没能和秦川同窗,怕痛不想挨刀,自然还是一起喝花酒最为实在。 不过他已经二十六了,秦川才十六岁。王孚生怕将来喝花酒时,比不过年轻人,因此决定一大早起来锻炼身体。 没想到秦川竟比他还早起,在园子里练什么功夫。 王孚好奇,想跟着练了几个姿势,谁知才第一个姿势,便让他浑身冒汗,热气蒸腾。 他不想露怯,硬是跟着练了两个姿势,最后软倒在地上,浑身累得脱水,气喘吁吁。 那边秦川收功, “王兄,我这功夫叫混元童子功,你不是童子身,练不好的。” 王孚顿时心里大感安慰,原来不是他不行,而是这功夫要童子身才能练。他好奇道:“留仙,你这功夫是武功吗?我小时候有武师想教我炼形术,好似跟你这个有点像。” 昨晚王孚问了秦川的字,他就用了“留仙”二字。 留仙者,驻世长留之仙,说的正是他自己。 而秦川听到炼形术,心中微微一动,这是他第二次从旁人嘴里听到了。 “不是武功,只是养身的功夫,王兄想学的话,我有另一套补虚功可以传你,这门养身功不需要童子身就能练。”秦川笑了笑。 听到补虚二字,王孚眼睛一亮。 他想着,自家老头子年纪大了,也该补一补。不对,老头子要是活太久,他继承家产岂不是遥遥无期。 算了,还是自己练吧。 王孚开口道:“我身子可不虚,不过我有一个朋友,年纪跟我差不多大,近来确实有些在某方面力不从心,这补虚功能起作用吗?” 秦川点头,“补虚功本就是弥补身子气血亏空的。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门养身功,入手简单,即使练得不好,也只是效果差了点,绝不会损耗身体。正适合王兄朋友这类身子虚弱的人练习。” 王孚脱口道:“那留仙你快教我吧。” 他立马又补了一句,“我再去教我那朋友,你知道的,我做人很讲义气。朋友的事,就是我的事。” “嗯,这补虚功是我偶然得来的养身功,虽然简易,却也是正宗长寿的法门,王兄也可以学一学,反正是有益无害。” 秦川的话,正中王孚心怀,他道:“既然如此,我便听留仙的,以后也练一练。” 王孚自幼吃得山珍海味,底子很厚。 跟着秦川练了一遍补虚功,由秦川纠错,指点要诀。 秦川何等见识,一字一句无不切中要害,王孚照着改正,立时豁然开朗,第二遍时,便感受到补虚功带来的好处,身体里虽然没有秦川那种热气,浑身却比勾栏里姑娘的小手按摩还要舒坦。 等到第三遍时,王孚已经基本掌握要诀,照秦川的说法,这补虚功越是放松,效果越好。练到后面,怎么舒服,怎么来。 当然,这时候他已经饥饿不堪,食欲大增。 连忙叫下人升起烤架,摆上小牛腰肉。 王家不愧是巨富之家,不但随时备有牛肉,还有西域过来的香料,洒在刚烤熟的牛肉上,香味扑鼻。 随后,他和秦川分而食之。 第10章 提学 吃完烤牛肉后,王孚拍了拍鼓起的肚子,忽地打趣道:“留仙啊,朝廷可是有禁止私宰耕牛的条文,你就不怕这牛肉来历不明,跟我一起吃了犯法吗?” 确然,朝廷有明令条文,禁止宰杀耕牛。可是禹江之人,以牛肉为上等美味,但凡大小酒席,皆有牛肉在盘。 当朝皇帝年号安平,如今是安平三十九年,在安平帝刚继位时,曾针对过杀牛的行为,在本省掀起大狱,结果因为逮捕的人太多,牵连甚广。弄得皇帝差点下不来台,后来一个官员上奏,说明情由,请朝廷释放不问罪责,安平帝才就坡下驴,表示同意。 于是,牛肉甚至堂而皇之出现在本省官员来往的宴席上。 这些消息,稍有地位的士子皆知。 王孚知秦川出身乡野,家境贫困,有心逗弄一下,看秦川是不是还能一如既往地镇定。 “我记得本朝有诗人云‘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前代亦有诗人云‘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想来宰牛不合乎法,却合乎于情。礼法不外乎人情,吃了牛肉,料来也无事。而且王兄都吃了,小弟不吃,岂不是不够义气。”秦川轻声笑道。 “哈哈,留仙竟读了这么多诗吗,我这一句都没听过。不过这两句诗听起来不错,好个会须一饮三百杯,但是明日要院试了,我就不劝你喝酒啦。” 科举士子,在中进士前,大都是埋首四书五经,尤其是那些耕读传书之家,尤其注重这一点,生怕家中子侄分心别物,耽误了科举这人生第一等大事。 是以诗词歌赋,往古文章,或是金榜题名后,陶冶情操所消遣;又或者是于科举一途,心灰意冷,用来打发人生,安慰失意。 秦川能说出古人诗句,王孚既在意料之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因为秦川出身乡野,家中肯定没人指点他这些细节。 但秦川不以贫困而卑下,跟他相处,进退有据,更是难能可贵。 王孚除了读书不成外,人情还算练达。 愈发觉得这个县试、府试的案首老弟,将来在功名富贵一途,肯定走得更远。 老头子说过,有潜力的朋友,一定要在人家富贵前,给足尊重和帮助。有道是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他叫来管家,耳语几句。 不一会,管家取来一个书箧,乃是紫檀木所制,做工精巧,色泽深沉,自带香味,在野外出行时,背在身上,也不会有许多蚊虫叮咬。而且里面暗藏机括,带有竿子和布幔遮阳挡雨,功能多用。 里面还备了一套新衣和婴儿襁褓。连纸墨砚台都是崭新的。其中还有一笔银两。管家解释,正是昨日卖狼皮,秦川应得的三成银两,一并在内。 可见王孚想得周到,背上这么好的书箧,若是穿着朴素,未免不伦不类,给人笑话,还细心给婴宁备了襁褓,用心实在是够深了。 “留仙,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无论你考不考得中秀才,都是为兄一片心意,切莫推辞了。” 秦川:“王兄这礼物,小弟实在喜欢。不过我带来的书箧是乡人郑大哥所借,让我方便参加院试的。我待会还要出去寻找他们,若是换了书箧,岂不是伤了朋友之心。王兄以我为友,自然不希望小弟这样做的。所以书箧我收下了,但等我院试之后,将书箧还给郑大哥,再来取如何?” 王孚拍手而叹,“留仙真有古人之风,为兄答应你便是。” 接着两人寒暄一阵,秦川取了应得的银两,方才问了管家郑屠夫妇落脚处,随后给婴宁又喂了一次饭,背着旧书箧里的婴宁告辞。 谁知,刚出王家大门,郑屠夫妇和两个徒弟一起出现了,身边是贩肉的木板驴车。 秦川笑道:“郑大哥,我正要去找你们,没想到你们倒是早来这里等着我了。” 郑屠便对郑氏笑道:“浑家,我说川哥儿虽然留宿王宅,但今天肯定会出来寻咱们的。” 秦川微微一笑:“王宅虽好,非是我长留之所。郑大哥若是今日贩完了肉,明日请帮我找一间距离府学学宫不远的僻静房子,等我院试完之后,我就去租下。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打算在城里居住。有劳费心了。” 买房子,他现在是买不起的,但凭手里的钱,还是能在城里租个单独僻静的房子。陵州城里,不临街的房子,一般房租还不算贵。 当然,秦川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赚钱的法子,只等院试过后,便着手去办。 郑屠要在城里长期卖肉,自然有租房子的打算,当然,他的目标是开肉铺,最好是临街的。 至于帮秦川找房子,两件事一起办,自然也方便。 何况秦川和王孚相处甚欢,还能留夜过宿,只消开口,王孚随便吩咐下,就能给秦川把事办了。 秦川没有找王家公子,而是找他,足见秦川绝非富贵相忘之人。 郑屠拍胸脯道:“明天我一大早就去给你办这事,你白天只管去考试,婴宁我浑家会照顾好的。” 秦川自然告谢。 如今是八月初,夜晚凉风习习,还不算冷。 秦川和郑屠等人在菜市附近一片空地过夜,即使是空地,也是要交钱的。当然,三四更天时,就有菜贩肉贩开始在摊位准备。 秦川一晚盘膝打坐,轻松对付过去。 到了天色微亮时,就开始出发。 今天是院试,不乏考生前往考场。到了考场外,已经有一两百人聚集。 因为秦川衣着朴素,在一众鲜衣童生里,格外扎眼。 还有人认出他是县试、府试的案首,说了秦川的出身十分贫苦,来自乡野小村。 还有人把秦川得了案首,开罪黄家的事抖出来。 于是纷纷疏远,无人问津。 旁边看守考场的公差都不禁感慨, “现在的年轻人,都太势利了,好歹大家都是参考的童生,一点虚伪的客套都不讲,连敷衍都懒得敷衍。” 很快到了要入场的时候,一众仆役的簇拥下,王孚登场。 他看到秦川,哈哈大笑,“留仙,咱们一起进考场。” 进入考场谁先谁后,本是要喊名字,一个个依次进去。不过王孚直接给登记的小吏一锭白银,两人就被先叫了名字,先于其他人进入考场。 但是考场里,居然有人比两人还先到。 王孚认得对方,知道对方是黄家的黄梦,低声道:“留仙,不用理会这人。咱们先找位置。” 秦川敏锐感觉到,黄梦看了他一眼,目光略有些不善。 他自问和对方没什么交集,但是搜寻记忆,发现自己觉醒前,县试、府试都遇到过这个人。 秦川心下了然,看了此前提学府来人之事,与此人怕是脱不了干系。 他想到,定然是案首惹的麻烦。 但这次院试,他也不可能放水。否则文章不服众,打的是前面县令和知府的脸。 一样是得罪人。 他身为长生种,不想惹事,但也不怕事。 总归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待得考生到齐,提学公布考题,考试正式开始。 这次院试的考题,难度实在不小,乃是两道时文,属于科考中的截搭小题,出题的角度十分刁钻古怪。 考题一公布,顿时有许多考生哀嚎。 倒是王孚没有唉声叹气,有点出乎秦川意料。 秦川没有过多关注,反正王孚考不上也还是王家大少爷,将来花钱捐个监生,直接都可以参加乡试了。 他凝神开始破题。 几世以来,他熟读经典,而且这一世积累也不小,凭借超然的思维,做起八股文章,一样得心应手。 不到午时,秦川就已经顺利答完卷子。 他既然答完,留在考场里,不过是消磨时光,不如早点出去透透气,等着王孚出来便是。 因为院试是糊名的,提学官显然不认识秦川,可见了秦川卷子上的字体,眼睛一亮,随即被卷子里的文章吸引。 秦川交卷就离开了,只是注意到提学官反应有些奇怪,心下略微思索,便即明白: 想来自己的字体和觉醒前差别不大,只是更加工整有力,若是提学见过他县试、府试的卷子,多半能认出来。 秦川一交卷,那黄梦便跟着交了卷子,而且没急着离开。 提学又看了黄梦的卷子,轻声对黄梦问道:“黄梦,刚才交卷的人就是秦川吧。” “大人如何得知?” 提学微微一笑:“陵州府的童生,文章比你做得好的,也只能是他。不过,看在黄家的面子上,这次院试就让你做案首。只是他的文章,我实在不好黜落,列在一等之下,都难免心愧啊。” 黄梦神色阴沉,“大人,请让我瞧瞧他的试卷。” 提学于是给黄梦看了秦川的卷子,黄梦素有神童之名,见了卷子,一目十行过去,片刻后便即神色发白, “大人,这案首你给他吧。” 第11章 陵州第一 黄梦这次做题,使尽了浑身解数,自问算是生平得意之作了,可是看过秦川的文章后,他知道自己即使提前准备半年,都写不出这样立意高远,义理深刻的文章。 这……实在是输得不冤。 黄梦当然更不清楚,他的对手不只是秦川,还有一个异世儒家的大圣贤——王阳明。 秦川前世参悟天人之道,机缘下追溯三生记忆,过往浮沉,那些印象深刻的东西,都能记忆起来。 他在现代时,又是历史爱好者,王阳明的著作读过不少,有一篇八股文尤其印象深刻,恰能为这次考题破题所用。 这篇八股,秦川不但有自己的文章词句,还糅合了王阳明著作的八股文。 用一位津门第一的武者的说法,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力,你凭什么能挡。 类比之下,秦川的破题文章,远远不止二十年的功力。 提学低声道:“天下之事变无常,而生死之所系甚大。固有临难苟免,而求生以害仁者焉;亦有见危授命,而杀身以成仁者焉,此正是非之所由决,而恒情之所易惑者也。吾其有取于志士仁人乎!” 这正是秦川八股文中的一段落。 他接着拍了拍黄梦的肩膀,“他文章写成这样,不会没有官做的。黄梦,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秦川有了功名,便是真正的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这是时代赋予读书人的特权。 经过院试这一关,秦川的身份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提学是警告黄梦不要用下三滥的手段对付秦川。 现在,他们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了,读书人的圈子,自当用读书人的手段。 黄梦虽有不甘,还是点头,“学生明白。” “那就如此定了,秦川当为本次院试的案首。” “嗯,学生心服口服,告退。” 望着黄梦远去,提学抚须而笑,这叫秦川的小子,可帮了他好一个大忙。 朝堂斗争正值关键时刻,若是黄家此时出了一个小三元,无疑会在地方上掀起一番声势来。 县试和府试他还有些顶着压力,指示下面把黄梦压下去,现在秦川院试文章一出,哪里还能有争议。 文章的好坏,有时由心判定,可是高到一定程度,谁好谁坏,一望可知。 他心里甚至生出一丝火热的期盼,若是秦川接下来乡试、会试、殿试都能保持这个水平,连中六元,都不是没有可能。 三元天下有,六首世间无啊。 如果在他任下,出一个连中六元的存在,煌煌青史上,都会提他一笔吧。 为官者,求名求利。 青史留名是多少官员们毕生所求而不得之事。 … … 次日,秦川已经换了新的居所,乃是外城东北处的清平坊,距离府学学宫不算远,大概三里路。这里地处僻静,左右邻舍稀少,人烟并不稠密。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距离清平坊二里地外的城郊有一片乱坟岗。 秦川打听过,清平坊倒是没有出现过闹鬼的事,只是人心戚戚,如果不是无可奈何,还是不愿意跟乱坟岗做邻居。 当然,秦川只是暂时租房,实在不行,还能换个地方。 他看重此处,乃是因为这间院子东侧有片菜地,西侧有个茅草棚,还有砌好的灶台,最重要的事是院子里居然还有一口井,虽然出水不多,可足够数口之家的日常所用。 在这种古代世界,能在院子里打一口井实在不易。 因此小院的租金能跟内城相比,可是由于地理位置和乱坟岗的因素,多数人宁愿去内城住,买水吃。 秦川稍稍砍了一些价,见触及房主的底线,便以一年的租金租下来。 一月要一百五十文钱。 随后又在郑屠的帮助下,准备好他和婴宁日常所用。 郑屠准备开的肉铺也就离这二里地,更靠近内城,还会从乡下收购鸡鸭鹅贩卖,有时还会带蔬菜。 秦川可以去郑屠那里买日常消耗的肉食蔬菜。 当然,他还是心念着,郑屠组织乡人,能再找一头当日那样的狼来。 此事不急,只是需要挂在心上。 到了下午,正是院试榜单出来的时候。 有提学衙门的差役,到闹市、码头、旅馆等人烟密集的地方放榜,童生们大都会在午饭后前去这些地方。 秦川倒是不着急,先睡了个午觉。 婴宁更是在旁边呼呼大睡。 仿佛她也清楚这是接下来和堂兄的家了,十分安稳,小脸满是甜甜的笑容。 在睡梦中,秦川听到一阵脚步声靠近,敲门声响起,有人在喊他,像是郑屠的声音,还有王孚的声音夹杂着。 他从容穿起衣服,开门。 王孚朝他作揖欢笑,“留仙,中了,中了。你是院试的案首,更是陵州府十年来唯一一个小三元。” 郑屠等人也不做生意,过来一起道贺,人人脸上露出笑容。 秦川成为小三元,他们作为乡人,更是与有荣焉。 郑屠路上过来时对郑氏和两个徒弟不停念叨,“我早知道的,我早知道的……,川哥儿他就是天上的星宿下凡……” 妻子郑氏打趣他,“往后可不能叫川哥儿了。” “那是秀才相公。” 秦川的秀才,因为成为本府十年来唯一的小三元,有了特殊的意义。秀才年年有,小三元十年难得一见,比举人老爷还稀罕。 秦川既然成为小三元,那么中举人亦是迟早的事。 不只是郑屠等乡人来道贺,除开王孚外,还有几个邻村的老秀才,他们科考了一辈子,早已中举无望。 见到乡里出了秦川这样一位风华少年,都想过来一睹风采,沾沾文气。说不得老来运转,中了举人呢? 连王孚这个府城有名的大草包,都在此次院试考中秀才。 难道不是王孚沾了秦川的文气。 其实是院试制度的原因。县试是十取一、府试是十五取一,而院试则人性化许多,至少取七成。 这次院试取的是七成,王孚将将最后一名录取。 只能说,王孚靠着家世背景,已经把最难的两关县试、府试迈过去了,最后一步院试,能正常发挥即可,不需要他有太多的表现。 何况这次院试的出题十分古怪刁钻,让很多水平高出王孚的童生,都给拉到和王孚一个水平线上,反正大家都不会。 王孚是一直不会,利用丰富的垫底经验,击败了其余三成童生。 但王孚坚信,这是狼皮袄带来的好运气。 当然,还有秦川的文气让他沾了沾光。 总之,秦川的小三元庆祝会,今夜全由王公子买单! 此外,还有明日提学大人举办的簪花宴,那才是这次院试圆满收尾的重头戏。 秦川的小三元,亦是提学大人任上的一桩士林美谈,将来是要作为政绩写进去的。 这次簪花宴自然比往年格外隆重了不少,还请来几位致仕的老进士。 第12章 苦果 陵州西湖,勾连禹江之水,乃是本府风景最为胜美之处。 通常有五类人在此游湖赏月。 其一,坐在楼船上,吹箫击鼓,戴着高冠,穿着漂亮整齐的衣服,灯火明亮,优伶、仆从相随,乐声与灯光相错杂,醉生梦死。 其二,也坐在楼船上,带着有名的美人和贤淑有才的女子,还带着美童,嘻笑中夹着打趣的叫喊声,环坐在大船前的露台上,左盼右顾,附庸风雅。 其三,也坐着船,也有音乐和歌声,跟著名歌妓、清闲僧人一起,慢慢喝酒,曼声歌唱,箫笛、琴瑟之乐轻柔细缓,萧管伴和着歌声齐发,意图惹人注目。 其四,不坐船不乘车,不穿长衫也不带头巾,喝足了酒吃饱了饭,叫上三五个人,成群结队地挤入人丛,在寺庙、长桥一带高声乱嚷喧闹,假装发酒疯,唱不成腔调的歌曲,常常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其五,乘着小船,船上挂着细而薄的帏幔,茶几洁净,茶炉温热,茶铛很快地把水烧开,白色瓷碗轻轻地传递,约了好友美女,请月亮和他们同坐,有的隐藏在树荫之下,有的去里湖逃避喧闹,可谓起兴而来,兴尽而去。 秦川和王孚不属于这通常五类之人。 他们是来参加簪花宴的。 西湖上最大的一艘楼船,已经被本地名士包下,用以支持提学大人举办簪花宴。 这艘楼船,自然是今夜西湖上,最惹人注目的存在。 往后十年,二十年,说不得会出两三位进士在其中,决定陵州府某家某姓的兴衰,影响地方豪绅的势力格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科举一途,体现得淋漓尽致。 秦川和王孚两人坐了一桌,因为其他人或是得了授意,或是知道些什么,总之没有在这一众新秀才都在的场面上,公然去与秦川结交。 至于私下里,他们还是渴望和秦川有些交流的。 毕竟秦川八股文章做得那样好。 但今日出资助提学衙门举办簪花宴的名士姓黄,乃是黄梦的族叔。 提学接受黄名士的示好,其实意味着提学及身后的大佬与黄家相关的派系达成了妥协,双方终究没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王孚当然了解一点,可他也不怕黄家。 何况,黄梦常是王家长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这次秦川力压黄梦,得了院试案首,让黄梦心里暗爽不已。 黄梦有什么好牛气的,还不跟他一样,只是个新秀才而已,童生试三道考试,没有一次的案首是黄梦。 给他机会,也不中用啊。 反正王孚这几日很是开心。 据说黄家都没为黄梦考中秀才准备酒席。 王孚听到后,差点仰天长笑。 当然,他家老头子也没给他办酒席,还警告他,过段日子,姑父聂知县家的表妹要来陵州府城游玩,让他做东道主,好生招待表妹。 这次王孚能过童生试,姑父可出了不小的力气。 王孚倒是欣然接下此事,吃喝玩乐,可是他的老本行。 人逢喜事精神爽,王孚食欲甚好,吃得很欢。 当然,他不能跟秦川相比,因为留仙简直风卷残云一样,把桌上的大半食物都吃去了。 别的新秀才,都在和身旁的人把酒言欢,谈古论今,酒喝了不少,饭菜倒是没怎么吃。 秦川和王孚两人的画风,实在是与簪花宴格格不入。 这时候黄名士看不下去,提议由他和几位致仕的老进士出行酒令。 而这次行酒令的形式还不是寻常的通令,譬如掷骰、抽签、划拳、猜数之类,乃是雅令。 雅令的行令方法是:先推一人为令官,或出诗句,或出对子,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续令,所续必在内容与形式上相符,不然则被罚饮酒。行雅令时,必须引经据典,分韵联吟,当席构思,即席应对,这就要求行酒令者既有文采和才华,又要敏捷和机智,所以它是酒令中最能展示饮者才思的。 这次雅令的形式是出诗句,须得当席构思,如借用古人词句,若被认出来,乃是要被罚的。 此举,意在何人,在场众人,实是不言而喻。 秦川出身乡野,自然没有渠道通晓诗词歌赋,文章做得再好,这方面必然是短处。 很快黄名士,就出题,“一轮圆月照金樽。” 他举杯向秦川笑道:“接下来,就请咱们陵州府十年一出的小三元第一个接续酒令吧。” 秦川闭口不言,没有接续酒令,自罚了一杯酒。 黄名士见秦川不接,看来确实戳到秦川短处,就续了一句,“金樽斟满月满轮。” 秦川仍是自罚了一杯酒。 黄名士微微一笑,“那我说第三句,圆月跌落金樽里,秦案首可以多思考一会。” 秦川依旧自罚一杯。 黄名士哈哈大笑,“接下来一句是手举金樽带月吞。看来咱们的小案首不擅长这些小道,就不为难你了。” 他又对黄梦道:“黄梦,秦案首既然不擅长科举文章之外的小道,你素日里倒是为这些分了神,今天就用平日分心所学,跟同窗们好好玩耍一番。这些东西,将来在官场上迎来送往,总归是要用到的。” 在场众人,不乏聪明之辈,暗骂黄名士是个老狐狸,话说到这,不就是暗示黄梦因为平日分心诗词歌赋,才在科考文章上输给秦川么。 如此,多少能在舆论上替黄梦挽回一些名声来。 亦给秦川安上一个专心科考,不通俗务的书呆子形象。 当真是好算计。 当然,提学都没开口,自然没有人打算为秦川出头。众人于是热热闹闹做起行酒令来。 黄梦倒是有些心不在焉。 他见过秦川那篇文章,文章能做到那种程度,诗词歌赋此类的小道,实是信手拈来,稍稍钻研,就能超乎世人。 秦川或是知晓黄家的实力,有意藏拙了。 如此,黄梦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根本没法发泄童生试受挫的烦闷。 众人酒酣耳热,只有黄梦不时注意秦川。 忽然间,黄梦再一次看秦川那桌时,发现秦川已然不见。 黄梦不由出神。 黄名士时刻注意着本家的侄儿,见到黄梦失神,才发现秦川不知何时溜走了。 他向身边的提学道:“大宗师,你那门生秦川,怎地不辞而别了。莫不是因为老夫为难他,那倒是老夫不是了。” 提学淡淡一笑,“你说留仙啊,他来的时候就跟我说,家里有族中长辈的遗孤要照顾,不能久留。因此提前跟我说,酒足饭饱后,就得立刻赶回去。他一人不大敢走夜路,所以请了王家那小子相伴。而且这小子,真的跟别人不一样啊。他还送了一首诗给我,自述平生之志呢。你瞧瞧这诗,看了之后,就该明白人家是什么样的人,往后可别为难小辈了。” 黄名士立时接过提学递来的一首诗帖, “何处花香入夜清?石林茅屋隔溪声。 幽人月出每孤往,栖鸟山空时一鸣。 草露不辞芒屦湿,松风偏与葛衣轻。 临流欲写猗兰意,江北江南无限情。” 诗文明面写的是山林夜景,一片清幽。可其中厌倦世俗,眷然归与的清思,却令人品味悠长。 一位老进士从黄名士手里接过来,眯着眼在灯光下端详,不由赞道:“好诗,俊爽之气,涌出于行墨之间。” 他摇头晃脑,把诗文念出来,如饮仙酿,一脸享受。 这篇诗文,不但将传统士人向往的隐逸风情跃然纸上,更在结尾处,笔锋一转,展现出秦川胸怀是多么的坦荡豁达。 秦川做得如此诗文,却没有接行酒令,非是不能,实是不为也。 因为秦川的层面,对传统士大夫而言,实在太高了,高得不屑于和黄名士这等老夫子斤斤计较。 若不是提学拿出秦川的诗文,他们根本不知秦川竟有如此诗才,如此豁达坦荡的胸怀。 黄梦如吃苦果,百般不是滋味。 他和秦川差距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他根本没任何办法正面击败秦川,甚至他能和秦川做对手,也只是因为他姓黄而已。这是黄梦万万不能接受的现实。 可现实就是现实。 很骨感,很让人绝望。 第13章 文抄 秦川当然没有让王孚送他回去,王孚住内城,他住外城,又是晚上,绕来绕去,实在太远了。 王孚当然好奇过,秦川为什么不接行酒令。他知道秦川对诗词不是一窍不通,要应对,肯定有办法。 秦川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笑着说:“那酒是上等粮食精酿而成,不喝多浪费啊,所以我总归是要喝的。” 王孚心里觉得肯定有猫腻,但还是没多问。他又不傻,秦川一个乡野出身的书生,连中小三元,除开天资出众外,肯定还有些别的机缘,譬如遇见某位隐士,传授平生学问之类。 话本里不都这样写的吗? 不管是不是,反正作为朋友,秦川不说,他何必刨根问底,伤了友谊呢? 老头子常说,难得糊涂。 … … 秦川和王孚下了楼船,在岸边告别,但不是一个人回新租的小院。 还有郑屠在外面等他,至于郑屠的娘子郑氏就在院里帮秦川收拾一下东西,顺带看顾小婴宁。 郑屠送秦川回去之后,正好把郑氏接回去。 他们明日就得回村,把一些家当搬倒城里。这事已经准备了一段时间,倒不是很匆忙。 路上,郑屠提着灯笼,有事没事搭话道:“秦相公,我瞧你对府城里的路比我还熟悉。” 秦川:“记性好而已,郑大哥觉得当府城人好吗?” “当然很好了,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府城里扎下根。这里好看的女人多,好吃的也多,总之什么都好。就是有两样不大好。” “哪两样?” “城里的房子太贵了,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买得起一座小院,安置一家老小。还有就是,城里的大人物太多,做生意容易受欺负。所以我就盼着您能中举,中进士,好沾一沾你的光,在城里牢牢地站稳脚跟。” 这年头,极重乡土之情。而考中举人、进士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投献土地产业甚至托身为奴,躲避官府的盘剥、其他豪绅恶霸的压榨。乡人自然是依附的首选。 而秦川这样的寒门士人,也需要乡人来帮衬。 秦川笑了笑,“中举的事,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至少三年内,我不打算参加乡试。当然,下一次乡试,本就要等到三年后了。” 郑屠:“其实您不中举,我也愿意跟随您。那王家少爷,家财何止万贯,都跟你结交,而且您和他说话,一点都怯场。我想您这样的人,一定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到哪里都能干出一番大事,只在与您想不想。” 两人说说笑笑走了一路。 郑屠没有因为秦川地位变高而疏远,也没有自己只是个乡村屠夫而卑下,他很清楚,秦川有极大的潜力,将来大概率是他在府城里最大的靠山了。 世道有白有黑。 郑屠这类人只能走黑的一面,但是需要白的一面当靠山,否则是走不远的,活命都难。 在城里卖肉,不是简单卖肉的事。 那是抢人家饭碗,要拼命的。 郑屠不怕拼命,只怕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秦川的出现,使他拼命的机会比先前大了一些。 他此前所能找到最大的关系,无非是郑氏娘家里的一点关系。譬如王家的管家。 但秦川不一样,他们是同乡,而且秦川考中秀才前,两人就有了交情。虽然只是同乡邻村,可是秦家村的人,对秦川和婴宁的态度是不好的。 为此,他还得感谢龙王庙的庙祝秦方。 小人物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寻找一棵能够依附的大树。 可是那些大树,当成为大树时,早已有了依附,想攀上去的生命太多了。 最好是找到一株能长成大树的幼苗。 郑屠坚信,秦川就是那株能长成大树的幼苗。 秦川很理解郑屠的想法,更不反感,两人的交情本就建立在各取所需上。 何况,当日去郑家村的路上,面对饿狼时,郑屠可没有抛下秦川和婴宁。 这个人是有义气的。 大丈夫结交朋友,贵在情义。至于利益相结,那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世间熙熙攘攘,无非是名和利。这是人本心的欲望,没有什么需要回避排斥的。 … … 回到家中,郑屠接走郑氏。婴宁已自酣睡。 今夜星光灿烂,星华斗泄,天上一丝月牙,若隐若现。 如今是八月初,府学开学的日子是八月底至九月初的一段时间,届时去报到便是。 不过府学名义上是要去听课的,实际上只需要参加两月一次的考试,如果连续在考试中排名末尾,遇上严苛的提学,就可能在查阅成绩后,将其生员的身份摘去。 当然,一般而言不会这样做。 而且秀才还可以以游学的名义请假离开府学。这个时代,路引的制度很是严格,要离开本乡本县都有些麻烦,有了秀才身份,打着游学名义,去哪儿都容易。 秦川暂时没有游学的打算,当下首要之事是搞钱,才能补充足够的肉食,来满足混元童子功的需要。 涉及衣食住行的生意,他眼下是不适合参与的,因为会动本地豪绅的利益,肯定要发生冲突,多少会惹麻烦,何况还有黄家可能使绊子。 对此,他早已想好一条路子,那就是话本小说。 虽然此世盗版横行,可是用来赚第一桶金足够,而且他还可以采用连载的方式,且可以试着走一下王孚那边的路子。 这是赚钱的事,不怕麻烦人。 陵州府成,文风甚胜,许多闺阁的小姐,多是读书识字的,话本小说的市场不算小。 秦川打算写的第一本长篇,正是一本古典言情小说。 星光泄入窗户,秦川没有点灯,他前世失明过,即使黑暗环境,同样能提笔写字。 何况他只是趁着夜里安静,写下开头而已。 开头很重要! 通过星光,在书箧里找到笔墨砚台,在简陋书桌上,借着星光将纸张摆好,浓墨研开,拈毫让笔将墨吸饱,心中腹稿早已打好,笔走龙蛇一样,在白纸上出现一篇八句抬头的行文诗: 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 刀切莲藕丝不断,山高水远情不离。 善恶皆会得报应,祸福自然有天理。 烟雨蒙蒙唱扬州,百年巧合话惊奇。 这是发生在异世初唐年间,从扬州城开头的一段巧合的故事。之所以写异世初唐扬州,而不写前朝陵州府之类,乃是为了规避本朝,免得给人抓住文字话柄。 何况这段故事本就是异世之人编撰的。 秦川如今抄来一用。 抬头诗已写,第一回的回目随即取好,正是——“上错花轿”。 第14章 小倩 故事开头,讲的是扬州城有两个美丽的江南姑娘,一个是城北首富富商的小姐杜冰雁,一个是城东武馆武师的小姐李玉湖,又是同一天出嫁,并且两家为各自的女儿置办了相同的嫁衣和相同的轿子,只有红盖头不同。 一个是龙凤呈祥,另一个是鸳鸯戏水。 富家小姐杜冰雁要嫁到林州,武师小姐李玉湖要嫁到荆州。 杜小姐未来的丈夫是林州洪天齐府巨商的齐家三公子齐天磊,李小姐未来的夫君是当朝宠臣,镇守边关的大将军袁不屈。 殊不知杜小姐要嫁的齐三公子是等着她去冲喜的病秧子,而李小姐要嫁的袁大将军传言克死了多位正妻,所以两位小姐都在为各自的苦命暗自悲泣。 出嫁那天,两支送亲队伍同时出城,途中突然大雨倾盆,两路人马涌到同一座仙女庙内避雨。在庙内因相同苦命并结拜为姐妹。雨停之后,在慌乱之中,拿错了盖头,新娘竟上错了花轿。 秦川酒足饭饱,文思泉涌,一路不停笔,直写到两位姑娘上错花轿,第一回目结束,刚好把家里的纸张用完。 如此,通篇古白话下来,差不多也有一万字了。 秦川揉了揉发酸的胳膊,他觉醒以来,还是第一次不吝惜身体,通晓熬夜,此际远处邻舍家有雄鸡报晓,望向窗外,群星隐退,东方欲白。 秦川见婴宁依旧酣睡,便出了房间,熬了一锅稀粥,再打了一遍补虚功,等着粥凉。 如此,将婴宁唤醒,喂了粥饭。 他才发觉,这小婴儿又长大了一些,眉目精致。照这样速度长下去,过得一年半载,便该有点小姑娘模样了。 不愧是半妖之身,到底跟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同。 带着婴宁在附近溜达一会,又给她喂了一点饭,秦川方才沉沉睡去。 接下来几日,秦川不是睡觉,吃饭,照顾婴宁,就是写书。 主要是雕琢第一回开头。 他得好生思量,开头有没有不合时宜之处,犯禁的地方,并且斟酌词句,力图是每一段文字,皆如水润般,沁人心扉。 毕竟,他才涉及话本小说的行业,没有名气,开头一定要足够惊艳,才能迅速打开市场。 当然他也不需要如曹公那样,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他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搞钱,而不是搞什么文学创作。 这一天,秦川终于将开头精益求精地雕琢完毕。 瞧着这一万字出头的开篇,语意连贯,行文流畅自然,词汇如水润饱满,两个女主的形象跃然纸上。 仿佛世上真有李玉湖和杜冰雁这两个姑娘存在似的。 秦川目光定在纸上,悠悠自语,“李玉湖姑娘,杜冰雁姑娘,今后希望整个东南之地,人人都知晓你们名字。” 他想着自己在疑似聊斋的世界里写离奇巧合的爱情故事,颇有一种趣味。 现在还是大白天,秦川将书稿放进竹篮,用书箧背着婴宁去找王孚。 到了王府,守门的门子是认识秦川的,进去通报,管家出来,将秦川引进一间偏厅,上了茶水点心,才告罪道:“秦相公,对不住了,我家少爷一大早去郭北县接姑奶奶家的表小姐去了,约摸下午才能回来。你先用些点心茶水,看待会是等少爷他下午回来,还是等公子回来后,我禀报他你来过的事?” 秦川拱了拱手,“多谢了,茶水点心我就不用了。劳烦你把竹篮里的文稿交给王兄,请他看过后,抽空来找我。” “好的,好的。小人先把文稿和竹篮放进少爷的书房,等少爷安顿好表小姐后,一定把话传到。另外,老爷说了,让少爷多向您请教。您这几日没上门来,老爷要不是要让少爷去接表小姐,说不准今日就叫少爷去您那了。”管家连忙作揖还礼。 他可知道秦川乃是童生试的小三元,陵州府十年内唯一一个。往年陵州府的案首,常常在后面几届乡试里高中,成为举人老爷。 何况据说秦相公极受提学大人赏识,称其为得意门生,说什么是古之隐逸……来着。 反正他听老爷对秦川是赞不绝口,认为是禹江精华,将来王家遇到难事,说不得还要请秦川帮忙呢。 反正秦川虽然是秀才,却绝不是一般的秀才。 这几日里,管家都让家里人多和郑屠的娘子多走动走动,毕竟是亲戚,现在又都在府城里。 亲戚嘛,越走越亲的。 不常走动,那就生疏了。 “有劳了。”秦川答谢。 “秦相公慢走。”管家一路送秦川到大门口。 秦川初次来王府时,管家还不觉得对方如何了不起,现在再看,猛然间觉得这秦相公飘然远去的背影,当真有种仙气。 难道真是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不成? 中了小三元后,身上的仙气给文气一激,开始显现出来。 其实管家的感觉对也不对,秦川有仙气,那也不是考中秀才后才有的。他觉得秦川有仙气,对也不对。 正如一个老者,若是身居高位,平常人见了,自然觉得对方威严十足,与之相处,战战兢兢。可若以为对方只是普通老人,还会觉得威严吗? 或许有,但更多的可能是没有。 秦川纵使前世得了天人之道,凝聚长生道种,可现在他还是血肉之躯,如果还表现出超尘绝世的天人姿态,孤高傲世,恐怕会被旁人当成疯子,而不是天人。 天人者,有天人的力量,才能是真正的天人。 譬如神佛,如果普通人知道他们没有法力神通后,那就不会敬畏了。 秦川知其白,守其黑。背着婴宁,在陵州城里闲逛起来,品尝人间烟火气。 … … 经过一天车马劳累,王孚终于回到了家,还带回一个娉婷袅娜的少女。 王孚感慨,表妹今年才十二岁,身高已经快到他下巴了,往后几年,再长高一些,可怎么嫁人。 东南之地,无论男女,身量多不及北地的大汉和婆姨。 审美更偏向娇小柔弱。 何况大梁朝风气开放,不禁止女子抛头露面,盲婚哑嫁的情况很少,所以似表妹这样腿长的姑娘,将来可不好找婆家。 而姑丈的意思是让表妹在王家长住几年,看能不能趁着豆蔻年华,身量还不太显,且省府人杰地灵,给表妹找个好婆家。 当然,这年头大户人家让亲戚在家长住,那是常有的事,乃是身家富贵的体现。 无论东南省府,还是两京之地,常有豪富王公之家,有亲戚带着儿女长住,亲戚只把家中产业,交给奴仆管家,每年对对账本开支,日子逍遥快活,胜似神仙。 因为这样的人家,往往有权有势,自不怕奴大欺主,若是查出欺上瞒下,更有的是手段炮制。 而且亲戚住在一起,更不怕生分了,势力联合得更加紧密。 当然,这种长住,多以女眷为主。 “表哥,带我去看看你书房。” “小倩,你不累么,去我书房干什么,好好休息。” 王孚想到书房里还有言情小说和春宫图,若是给小倩看见,让老头子到,还不扒了他的皮。 “我不累,快带我去。” 小倩颇有些雌威,还知道拿王孚如何过县试、府试的事说事,王孚实在推脱不了,只好带着小倩去书房,反正到时候小倩若是想拿什么、看什么,得经过他同意才行。 到了书房,小倩看到书桌上有个竹篮,里面摆着一叠书稿。 “表哥,这是什么?” 王孚那些言情小说和春宫图早已熟知在心,见得书稿和竹篮十分陌生,更不是常订的几家书斋送来的,心想肯定是老头子给他准备的科考文章,暗思正好拿这玩意打发小倩。 届时老头子问起来他做没做功课,便说是小倩把文章拿去了,老头子肯定没话说。 “你自己拿去看,我先说好,你没看完,可不要再来我书房里捣蛋。” “哼,谁稀罕。我只是想找点文字打发时间嘛。” 小倩便提着竹篮离开,白裙飘飘,身姿袅娜,王孚暗忖,小倩要不是腿太长,当真像是提篮观音下凡似的,谁娶了她,不是一般的有福气。 王孚腹诽过后,赶忙将书房里不好见人的东xz进箱底,方才长舒一口气。 很快到得晚饭时候,小倩说什么不肯出房间。 用过晚饭,王孚十分困倦,想早点安寝。 随便洗漱一番,正解衣上床,有急急忙忙的敲门声响起。 “谁?” “是我。” “小倩,你这夜里来找我干什么,像什么话。” “快开门。” 王孚只好穿衣开门。幸好他娘子回娘家省亲,下下个月才回来,否则今天的事肯定给母老虎盘问不休。 小倩身后跟着两个婢女打着灯笼,不是一个人,王孚暗自舒一口气,板着脸问: “到底什么事?” “下面呢?下面怎么没有了。” 王孚先暗吸一口凉气,感受到东西还在,心里一松,问:“什么下面?” 小倩提着竹篮,拿出书稿,催促道:“我说这书稿后面的内容,快给我看。” 第15章 土地神 花开两端,各表一枝。 且说秦川离开王府,在城里转了一圈,回到小院。 这时正是午后不久,近日连日晴朗,正是秋老虎刚刚退去的时候,天气还有些炎热。 郑屠正候在小院门口。 他见得秦川回来,忙迎上去,“秦相公,你村里的房子遭狼了。” 秦川神色一凛,他早知当日那头狼不简单,他平静问道:“郑大哥,你且进来喝口水,跟我仔细说说。” 郑屠于是跟秦川进院,喝了口水,继续道:“你家遭狼我是昨天听龙王庙的庙祝秦四爷说的,因为他,我才能认识你,所以回去后,给他提了一个猪头,顺道给秦村报喜你考中秀才的事。那狼不但闯入你乡下的家,还吃了秦村一只山羊。 好家伙,听说只留了满地的血,连毛都不剩。因为我来报喜,回郑村的时候,村民还合送了我两斤腊肉,我回去时,将将要到郑村的村口,突然间发现自己身后跟了一头巨狼。好家伙,那狼比我上次见到的饿狼大了足足一倍,一身皮毛黑得发亮,眼睛像是冒着绿火似的。我连忙拿出随身的屠刀,像上次遇到狼那样挥舞,它一点都不怕,眼看那狼越来越近。我就把腊肉都扔出去。 那狼走近闻了闻,却没有吃。我趁着机会往前面狂跑,还好没到晚上,村口的村民比较多,那狼瞧见我们人多,就没有进村。我不敢一大早出门,因为那时候路上人少。等到半上午时,才拉着几个徒弟,一起回城,来跟你说这件事。我瞧那狼的路数,跟我们上次遇到的一样,只是更凶一点。接下来打算组织村里的几个猎户,上山把那狼打了。我瞧它那一身皮毛和肉,肯定能比上次卖出好几倍价钱不止。不过你家里遭了那狼,最近还是不要回秦村了,免得有危险。” 郑屠也害怕巨狼是上次那狼的同伴,不把巨狼除掉,他回乡下都是胆战心惊的。 何况财帛动人心。 上次卖了狼皮,他这次回村,好生吹嘘一番。 村里的猎户知道巨狼的事,个个都摩拳擦掌,准备跟他大干一番。 届时三个猎户,加上郑屠和两个徒弟,一人少说分三两银子,接下来一冬的生计都有着落了。 秦川听了郑屠的描述,心里有了定计。他现在体质已经超过一般成年男子,比当日遇狼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既然巨狼看见人多,不敢进村生事,足以说明战斗力有限。 有郑屠组织的猎户,他跟着一起去,危险自然不大。 可是他想起当日那头狼似乎冲着婴宁而来,闯进他家,多半是嗅到同伴的气息,或者来找寻婴宁。 无论如何,这是个隐患,确实该除去。 否则巨狼万一摸索到他这小院子来,届时更加被动。 解决问题,就得解决问题的根源。 何况当日那头狼尚且有灵气,这一头巨狼的身上肯定也有,甚至可能更多。 秦川思量片刻,向郑屠道:“郑大哥,我这几日和你一起去乡下,将巨狼找出来。你相信我,我肯定能帮上忙。还记得上次么?” 郑屠想起秦川上次用飞石打中狼的眼睛,才有他斩杀饿狼的壮举,可他还是有些犯难,“秦相公,你现在身份贵重了,可不兴冒险。” 秦川:“我省得,到时候我就跟在你们身后,你再帮我借一把柴刀和一副弓箭。你看我现在身子比那时候强健不少,肯定不会有事的。” 郑屠看着秦川壮实的身体,确实跟以往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秦川执意要去,他也不勉强,“弓箭和柴刀都好办,回村里就有。到时候,你且莫冲在前面,若见势不妙,我们先跑。” 秦川点了点头。 他还是决定带婴宁一起走。 因为狼既然有可能冲着婴宁来,离开了他的视线,反而更危险。 秦川到时候背着婴宁,将她绑好,反正以他现在的体质,绝不会有什么妨碍。 一旦有了武器,凭借前世的武道经验,他的战斗力能提升到目前的几倍甚至十倍。 其实,他早就计划着去打造一把趁手的武器,不过眼下小说还没卖出去,他又住在城里,因此是打算小说卖出钱后,再去弄兵器的。 计划赶不上变化,既然回了乡下,就先借弓箭和柴刀用一用。 柴刀其实秦家村里的屋子就有,可惜不太结实,而且现在回去,有一定风险。 秦川是打算先和郑屠去郑村的。 至于书稿的事,反正王孚这几日怕是脱不开身,如果两三日找不到巨狼,秦川肯定就回来了。 并不会耽搁事。 为了以防万一,秦川还在门缝里留了一张纸条。 郑屠先去肉铺,招呼了两个徒弟关门,一起走。现在时间刚好,再晚点回去,到了郑村就快天黑了。 快到郑村时,路过村前的一个土地庙。这个土地庙,只占了数尺的地方,十分矮小,庙里仅有一个泥塑神像,看得出有些年份,神灵塑像已经有些残破。 往年,郑村没起灶王庙,便拜土地神,保佑一方平安。 那时候这小小的土地庙,还有些香火,近来也没有了,可见蛛网盘结。 不过百姓们,遇到难事,总是免不了求神拜佛。 郑屠叫徒弟切了一小块猪耳朵,放在香案上,诚心祷告,希望土地神能保佑他这次顺利打到巨狼,保佑他在城里的肉铺生意兴旺。 他祷告完之后,又向秦川道:“秦相公,要不你也来拜一下神。反正拜一拜土地爷,肯定不会吃亏。” 秦川倒是没有刻意做作,说是不信鬼神。 他自身的存在,便是对鬼神最大的证明。 那就打个招呼吧。 秦川当然不会学郑屠那样大礼参拜,只是打算走到神像前,见个礼,作个揖。算是他这个落难的天人,向这位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土地公公问候一声。 他刚朝向神像,微微躬身。 砰的一声。 一声脆响,这不知经历多少风吹雨打,连庙门都没有土地神像居然全身裂开,碎片噼里哗啦地掉落在香案和神龛上。 第16章 敕封 变故陡生,郑屠和两个弟子以为不知何故,开罪了神明,吓得瑟瑟发抖,颤巍巍地向破碎的土地神像告罪。 秦川一脸木然。 此刻,秦川的识海中,一个十分矮小的老者出现,头似寿桃,白发白须,穿着金钱赤袍,戴着文士幞头,拿着一根龙头拐杖,正朝识海里显化淡淡元神虚影的秦川磕头。 原来刚才土地神的塑像破碎,一道常人看不见的白光给吸入秦川的识海中,道种受到刺激,秦川得以在识海中显化出本命元神的虚影。 “小神拜见上仙,不知上仙有何差遣,敢请吩咐。” 识海里的老者仿佛十分恐惧,生怕面前的元神虚影着恼。 他害怕极了。 这土地神受了村民多年香火,方才勉强凝练出一丝神体,不幸的是,近日里给灶王神抢走供奉,开始衰败。 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不知怎地,竟得罪一位上仙,令人家不满,给人家打破神灵塑像,摄入元神道场中。 当真是好大的仙威。 明明这上仙还未显露真形,土地神已经受不了。 他不敢反抗,只能磕头求饶,希望上仙大发慈悲。 秦川先是感受道种,没有任何不稳的迹象。 然后他才徐徐道:“你是这里的土地?原本是何来历?” “小神正是本村的土地,数十年前,小神本是一缕游魂,因为生前行善积德,得了陵州府城隍爷的赏识,派遣我来做这村子的土地神。小神受了多年香火,方才在近日凝聚出一丝神体。谁知本村村民又起了一座灶王庙,害得小神香火凋零,神体有溃散的征兆,所以受不住上仙的仙威,导致自己神像碎裂。” 它可不敢说是秦川破了它的神像,只推脱是自己不中用。 其实它本能感觉到对方得了道,已有仙家业位。天地人神鬼五仙,眼前这位上仙,至少也是个人仙业位,说不得甚至有地仙业位。 莫说它一尊小小的土地神。 便是城隍老爷,怕也受不得眼前这位一拜。 还好刚才对方没行拜礼,真若是参拜下去,小土地怕是已经魂飞魄散。 它们这些正神,最是畏惧得了正果的仙家,哪怕对方没一丝法力,都能天然压制神灵。 是以三山五岳,许多土地山神,都受玄门正法拘灵约束。 反倒是妖鬼之类,与玄门水火不容。 而玄门正法的修行,亦与收服妖鬼,息息相关。 秦川仔细盘问,从土地口中套出一些这方世界的隐秘。 知道土地是香火成神,受的香火越多,功果越大,眼下土地的顶头上司,便是陵州府城隍,已经享有五百年香火。 没有百年道行的妖鬼,决计不敢冒犯。 不过土地神所知,也确实不多。 它生前只是个普通人,并非修炼者,许多事也是成为土地神,本能地接受到一些土地神的传承记忆,方才知晓。 秦川了解大概,又问:“附近可是有一个狼妖?” 土地神道:“回禀上仙,向西百里处,有座狼首山,山里有个白狼王,听说修行百年,颇有神通。近日座下有个黑狼统领在附近闹事。小神神通低微,不敢与之为敌。” “可知妖鬼是如何修行的?” “妖能吸收月华,淬炼内丹,增加道行。不过这时间十分漫长。听说妖类更喜欢吞噬同类,以此壮大修为。至于鬼,要么吸取活人阳气,要么便是汲取阴魂怨气来修行。数十里外半月坡的鬼庄就有一个鬼母,能与白狼王分庭抗礼。” “嗯,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土地神连忙磕头,“还请上仙救小神一命。” 秦川:“可是因为你神像破碎之事?如此,确实是我的疏忽,我帮你重塑神像吧。” 土地神苦笑,“这不关上仙的事。神像即使不破碎,小神因为香火凋零,过段时间也会神体溃散。小神想请上仙大发慈悲,重新敕封小神为土地神,如此上仙可以随意掌控小神生死,小神亦可凭借上仙的敕封,免去神体溃散的大劫。” 它接着又解释了一遍。 因为它原本是城隍派遣的游魂,受了多年香火,方才凝聚神体,可是本身神性脆弱,是以一旦香火凋零,就有神体溃散的风险。 用秦川前世的说法,那就是眼前的土地神虽然是土地神,却非正式的土地,有一点小小的神通,可本质上是没有编制的,只是一个临时工。 而土地正神之位虽小,也是地神,城隍本身也只是地神,可没能耐敕封土地。说白了,眼前的土地神只是一个干活的,出了事还得背锅。 如果它受了正式的敕封,那就有了天道认可的神位,即使香火凋零,神性依旧是坚固的,只是没了香火,自然神力大减,等于权力削减,并不影响本身的职级,依旧是地神体系的一员。 但正式的敕封,往往需要天大的机缘,譬如生前有大功德,死后感而成神。 再如遇见得了正果的上仙,受其垂怜,敕封神位。 因为得了仙家正果,等于参悟天道,所以敕封之后,天道会有感应,一般地位低微的土地神,天道会给面子通过。 当然,前提是仙家敕封的地方,没有同类的地神。 “这么说,我可以随意敕封土地神这一级别的地神?” “如果上仙只是敕封几位土地神,肯定是没问题的,数量再多,或者级别再高一点,就不是小神能得知的。小神看上仙似乎不了解这事,莫非是从未敕封过神灵?” “嗯,那我就试试看吧。不过如此一来,你今后就得听命于我了。” “本当如此,小神能追随上仙,乃是小神的福德。上仙待会只需亲笔书写敕封郑家村土地神这八个字,然后点火烧着,纸灰融入小神的神像碎片里,以此重新塑造一个神像,小神的神位就成了。往后,这郑村方圆十里地,上仙只需跺一跺地,心里招呼一声土地神出来,小神随时就能赶到,为上仙效劳。” “好,你一时半会不会有事的话,就先出去吧。” “上仙放心,小神还能撑几日。” 秦川念头一动,只见一道淡不可察的白光,从他身上飞出,落入碎裂的神像中。 他和土地神对话,因为在识海交流,十分迅捷。一大段事下来,现实也不过走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因为在自家的识海内,土地神的一切念头都在秦川感应中,知道对方没有说谎,是以秦川很放心答应对方的要求。 他呼唤郑屠起身,让对方和两个徒弟去把村里的泥瓦匠找来修复土地神像,然后从书箧里取出纸笔,当场写了敕封郑家村土地神的字帖,然后点火烧成灰,混入进去。 后面泥瓦匠到来,秦川却不让他动手,只是借了对方工具,盏茶功夫不到,就搞定一座土地神像。当然这也是因为土地神像,本身就不过尺许大小的缘故。 饶是如此,也让泥瓦匠惊呆。 他若有秦秀才这手艺,都能去城里安家了。当真是天上星宿下凡,只有他们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做不到的。 这个世界的百姓笃信鬼神,秦川展露的本事越大,他们越是敬畏。 神像重新塑造,秦川冥冥中有所感应,他确然和这尊土地神建立起一丝神秘的联系。 有种将对方性命操纵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感觉。 但他也感应到道种又虚弱了一点,起码损失了正常一个月道种自发吸收所得的灵气。 看来,这玩意还是不能做过多的尝试。 损失的灵气,得从那黑狼身上补充回来了。 他从土地口中,得知妖可以吞噬同类壮大修为,便清楚狼妖肯定是看上婴宁。除非他交出婴宁,否则对方迟早找上门。 与其如此,不若先下手为强。还能借此吞噬灵气,取其血肉精华壮大自身。 秦川忽地心有所感,目光眺望村外,仿佛看到一个黑色巨狼身影,正用凶狠恶毒的眼神,站在高处,窥视整个村子。 随后,黑夜降临! 第17章 血食 夜里,秦川居住在郑屠的家里。 郑屠在村里的房子很大,日子其实过得悠闲自在,现在却为了子孙后代,非要去城里拼搏。 秦川在郑屠家里用过晚饭后,带着婴宁住进单独的客房。 书箧里还剩最后一小块狼肉,秦川默默咀嚼。 在土地神面前,他是上仙。 可秦川仍是很清楚现实,他的肉身还是太脆弱了,能施展的手段有限。古人云,得道容易守道难。 他现在要做的事,就是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守住长生道种。 妖类可以靠吞噬同类,壮大修为。 那么身具长生道种的他,是不是也会成为某种存在眼中的血食呢?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土地神还提到,玄门的修行与妖鬼息息相关。 在天地灵气如此稀薄的情况下,妖鬼对玄门修行者的意义,不正是像秦川吃狼肉获得灵气和血肉精华那样吗? 秦川隐隐约约看见了这个疑似聊斋世界背后修行界的真相,十分的残酷。 连小小的土地神,都要被灶神抢走香火。 修士、神道、鬼道、妖道,无处不存在着恶劣的竞争。 吃完最后一小块狼肉,抛开思绪,秦川认真搬运气血,修炼混元童子功,能增长一丝实力,便增长一丝。 修炼的过程,本就是十分寂寞的。 消化完肚子里的狼肉,夜已经很深,只有婴宁的呼吸声在房间里回荡。婴宁的呼吸声越来越悠长,表明她的身体越来越壮实。 秦川不想吵醒她,悄悄出门,在院子里,轻轻舒展动作,活络气血,然后才回房间,闭目打坐,直到天明。 郑氏早早起来做了早饭,亲自送上门,请秦川食用,早餐里居然还有肉和蔬菜,显得十分用心。 秦川道谢,先自己吃了,然后喂婴宁,那样饭菜不会很烫。 似乎婴宁吃东西也不怕烫。 等到喂好她之后,郑屠过来,“秦相公,昨晚上村里有个闲汉被狼咬死了,他给开了膛,破了肚,心肝流了一地。真是凶狠,我想你还是别去犯这个险。” 秦川:“郑大哥,你不用劝我,我有分寸的。你先帮我找一把锋利的柴刀和一副弓箭,弓箭最好是五石弓,若是没有,就挑最接近的。” 五石弓正接近秦川目前爆发力的极限。 大梁朝禁弩不禁弓,五石的弓,虽不常见,但也不至于稀有。 郑屠见秦川态度坚决,便没有劝。 而且秦川若能拉动五石弓,战斗力肯定不差,甚至比村里的几个猎户还好。 郑屠还有些遗憾,掌灶人罗全已经离开郑村了,要等腊月二十四才回灶王庙,那是祭祀灶王爷的日子。 如果有这位相助,就不怕那巨狼。 他照着秦川的吩咐去龙王庙的庙祝秦四爷那里借弓,附近的存在,只有秦四爷那里有五石弓。 秦四爷年轻时也当过猎户,力气很大。 … … 知道黑狼已经开始杀人时,秦川更坚定了要快速解决对方的心思,否则总不安稳。 他跺了跺地,招来土地神。 “上仙,召小神何事?” “昨夜狼妖咬死人的事,你可知晓?” “小神知道,只是那黑狼已经有些气候,小神实在不是它的对手,不敢靠近。上仙可是要出手除妖?” “嗯,有此打算。不过我这具化身没什么法力,得用点凡人的手段来解决它,黑狼有什么神通吗?” “回禀上仙,黑狼能吐出一缕黑烟,迷惑人的心智,但对上仙肯定是无用的。除此之外,就是毛皮格外坚硬,挨个几刀,只要不是要害处,便很难死掉。” “你有办法能让黑狼恍惚一下吗?” 土地神微微踌躇,便道:“小神催动龙头拐杖跺地,能定住黑狼一个呼吸,只是此后,小神得在庙里修养许久,不能听从上仙的召唤了。” 秦川点头,“到时候我召唤你出来,你就使用龙头拐杖,定住黑狼。届时你显化一下神体,教人看见。我再给你宣扬一番,村民肯定会给你上供香火。” 土地神喜道:“多谢上仙。” “你先回去准备吧,届时听从我的召唤。” “小神谨遵法旨。” 土地神化为一溜青烟钻进土里。 秦川一念之间,可以操纵土地神生死,令其魂飞魄散,因此可以和土地神商议,不怕露底。 土地神也明白这点,即使猜到秦川是落难的天人,也不会起异心,反而要竭力帮助秦川,秦川的实力越强,它将来就越有机会升级神职,城隍老爷的位置,也不是不敢想。 对土地神而言,遇见秦川是它天大的机缘,必须牢牢抓紧。 狼吃人的消息在秦村和郑村不胫而走,两村人心惶惶,尤其是联想到黑狼曾闯进秦川房子里的事,两村村民不禁害怕,黑狼可能会去吃秦川。 他们已经为黑狼找好理由,秦川是天下星星下凡,狐女报恩秦川堂伯是假,说不得本就是为了秦川身上的仙气而来秦家。黑狼肯定想吃掉秦川,壮大修为。 往常秦四爷讲年轻时听来的神魔志异的故事,便是如此讲的。 他们虽然也想沾沾秦川的文气、仙气,可小命更重要,不敢来接近秦川。 即使郑氏,也警告家里的小孩莫要来打扰秦川,生怕惹上灾祸。 倒是村里的猎户和郑屠不害怕,郑屠是常年杀猪,身上有煞气,猎户们也常年打猎,同样身上有煞气。 他们只想到这狼若是已经成了精怪,届时打死,肯定能卖出上好的价钱,说不得干下这一票,能吃一年。 郑屠很快借来柴刀和弓箭交给秦川,他有些气喘,“还是秦相公面子大,我说是你要借,秦四爷直接就答应了。不过他说,如果我们抓住妖狼,到时候他想出二两银子,要狼的心肝给龙王爷上贡。我先答应了。” “嗯,四爷爷还有其他话说吗?” “他还说,如果事后,秦相公有空的话,想请你去龙王庙走一趟。” “行。” 严格来说,秦川第一桶金其实是从龙王庙的庙祝秦方身上赚到的,否则秦川不可能那么快恢复体质,又在后面认识郑屠,打死那头狼。 饮水思源。 秦方的面子,他还是要卖的。 接下来,秦川让郑屠找猎户们确定黑狼大概的方位,他开始熟悉弓箭和柴刀,秦川十八般武艺都会,只花了一会时间,就熟悉武器。 只是五石弓他现在确实很难拉动,得用在关键时刻。 如果猎户们没法确定黑狼的大概方位,秦川便再找土地神问一问即可。 总之,万事俱备,只等出手了。 第18章 意外 忽地一声刺耳的婴儿啼哭声响起。 秦川心里微微一惊。 是婴宁! 自秦川觉醒以来,婴宁只哭过一次。那就是上次在路上遇见狼的时候。 秦川神情一凛。 婴宁看来是本能地感到危险。 秦川没有急着回房间查看婴宁的动静,而是跺了跺脚,心里呼唤土地神,让它埋伏在附近。 过了片刻,村里刮起一阵大风。 秦川知道这不是偶然。 他眼睛微微眯着,心里清楚那东西到底是来了。 一头巨狼走进郑村,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格雄壮,像是将将快成年的牛犊。 村民见得黑狼进村,一个个吓得四散逃开,有些腿软倒地的,也噤若寒蝉。 一声凄烈的狼嗥响起,吼声仿佛震动了整个郑家村。 秦川一脸严肃。 恶狼,终于来了。 就在郑屠院子外面。 秦川对狼妖来得如此凶快,实在有些出乎意料。 可是他几世以来,经历过更恶劣危险的情况,对此,虽感意外,心里却陷入井中月般的平静。 咯吱咯吱! 院门给黑毛巨狼撞碎。 里院的郑氏早听到动静,远远看过来,六神无主,想大声呼喊,都没了力气。 郑屠和猎户还在赶过来的路上。 黑毛巨狼闯入,几乎眨眼间就锁定了秦川。 凶恶的眼神,腥臭的口气,伴随一阵恶风,朝着秦川扑杀过来。 “土地神定住他。” 秦川心里呼喊土地。 这头恶狼的体型和拥有的力量,远远超过现在的秦川。 他纵使有强大无比的战斗技巧,能化腐朽为神奇,也需要一个较好的时机。 何况他不好逃走,否则婴宁肯定要丧生狼口。 黑毛巨狼在空中完美展现出扑杀猎物的姿态,矫捷优美,充满爆炸力。 而秦川的五石弓刚好拉满。 一道淡不可察的清光集中黑毛巨狼。 它眼中露出一丝迷茫,仿佛被定住。 可身体依旧随着惯性往秦川扑过来。 秦川心若冰清,无比镇定。 准心预判,一支箭头直直插入黑毛巨狼的大眼,插得很深,连尾端的羽毛都几乎完全没入。 黑毛巨狼发出哀痛至极的惨嚎,近乎癫狂地继续扑向秦川,口中还吐出一缕黑烟,似有厉鬼嚎叫。 可是它已经神志不清,箭矢从眼睛插入狼脑,这是致命的伤势。 秦川从容往后退了一步,扔出手里的柴刀。 这一扔的时机力道,十分之精准,直直插入黑毛巨狼的小腹。 秦川趁势继续往后退,而且有个不可思议的转折,黑毛饿狼勉力扑杀秦川几次,都被秦川轻松躲过去。 渐渐血流了满院子。 一声绝响,黑毛巨狼倒地不起。 秦川没有靠近,查探黑毛巨狼倒地死没死,而是不停拉动五石弓,往黑毛巨狼倒地露出的心口射去。 足足射光了箭囊里的五枝箭矢,方才罢手。 他心脏剧烈地跳动,气血从急缓慢慢平息。倒不是秦川吓着了,而是身体本能地反应。 刚才那番搏斗,着实消耗不浅。 他的肉身还是太弱了。 这时,黑毛巨狼的身体冒出一阵黑烟,化成一个小黑狼的形状,朝着秦川扑过来。 秦川见状,反倒是一点害怕都没有。 这是黑狼的残魂作祟,如果意志不坚定的人,甚至会被黑狼残魂寄居肉身,也就是俗称的夺舍。 可他的元神寄托在长生道种里。 识海的本质是天人级别。 黑狼的残魂刚刚接触到秦川的身体,如碰到铜墙铁壁,凝聚狼魂的黑烟如碰到猛烈至极的火焰,虽是残魂的形态,也发出一声哀嚎。 随即想要逃跑。 可是当黑狼残魂想要逃跑掉时,秦川手里早抓了一把长着窍孔的米粒,朝着黑狼残魂一洒。 黑狼彻底化为丝丝黑烟,给米粒吸了进去。 正是当初掌灶人罗全送给秦川的收魂米。 秦川一直带在身上,见到黑狼残魂,果断用了出去。 收魂米不愧收魂二字,果然将黑狼的残魂收了进去。 收摄走黑狼的残魂,土地神虚弱的声音响起,“上仙既然已经伏妖,小神便告退去土地庙修养了。” “先显些异象再走。”秦川提醒。 “嗯,多谢上仙。” 一层淡淡的金光从小院里涌现,随即奔向村前土地庙里,许多村民都瞧见了。 郑屠和村里的几个猎户刚刚赶到。 看到小院满地狼血,一头状如牛犊的黑毛巨狼倒在血泊里。 秦川在院子里负手而立,微笑:“郑大哥,你可来晚了。” 郑屠简直不敢置信,这么一头凶狠恐怖的恶狼,就这样被秦川杀掉了。 秦相公,你还说你不会武功么? 郑屠心里疯狂大喊。 “秦相公身边有神仙护佑。”郑氏突然冒出来,她看到了那层金光从院子里飞出去,肯定是神仙保佑了。 但她也看到了秦川如何从容对付黑毛巨狼。 简直像是城里玩杂耍的一样,逗着黑毛巨狼。 可是她的词汇很贫穷,很难描绘出所见到的场景,说出来,都很难有人相信。 但几乎可以确定的事是,黑毛巨狼是刚刚修炼成精的狼妖,正常的狼,再怎么长,也不可能长得跟快成年的牛犊一样。 村里关于秦秀才降妖的故事版本很多,传得最多的便是本村的土地神是秦秀才的守护神,在危急时刻出手。 但秦秀才本身也文武双全,与土地公合力斩杀狼妖。 而巨狼的尸体在郑屠等人通力合作之下,帮秦川运回了外城的小院子。 秦川归还了弓箭和柴刀,又自己在外城的铁铺里买了屠具,他要亲自解剖黑狼,将它留下的妖身尽可能地开发利用。 这也是秦川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来剖析本方世界的妖物。 他还想从中解析,狼妖修炼的秘密。 而秦川在郑屠等人心中,更披上一层神秘难测的面纱,敬畏多于乡人的亲近了。 秦川自然不在意这一点,身为长生种,注定是寂寞的。 目前来看,在这个世界能陪他很久的亲友,最大可能就是婴宁了。 身为半妖的小婴宁,肯定是能修炼的吧。 婴宁啊婴宁,快快些长大吧。 第19章 狼毫 外城,小院里。 秦川庖丁解牛般,将狼尸切割,用荷叶分门别类地包裹着。狼妖虽然成了妖,身体的结构和普通的狼没有区别。 只是筋膜和骨头十分坚韧,如果用蛮力,还不好切分。 至于狼心已经被秦川用箭矢射穿。 秦川连同狼肝一同打包好,交给郑屠,让他回村里时,绕一点路,拿给龙王庙的庙祝秦四爷。 当然,秦川尝了尝狼的心肝,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灵气和含量和狼肉差不多。 这次打的黑狼,跟上次的狼,本质上没有多大差别。 同样重的肉,灵气大约只多出两成来。 还没到量变产生质变的地步。 不过这黑狼看似凶恶,实则也不过是土地口中白狼王座下的狼统领,料来还没真正的成气候。 通过土地神那里,秦川知晓,白狼王这等有气候的妖类,不会轻易来府城,因为此地有城隍神镇守。 白狼王若靠近府城,将会被视作挑衅,引起大战。 白狼王未必见得怕城隍,可大战一起,胜负难料,若是动静太大,惹来玄门修士,多半是下场不妙。故而有气候的妖,一般不会远离老巢,来人间的城池闹事。 而且秦川是杀黑狼的凶手,他留在村里,有可能引来灾祸,所以先回到城里,乃是稳妥之法。 等他消化完黑狼狼尸的价值,实力必能更上一层楼,到时候自然有更多的应对方法。 即使白狼王找上门,亦未必怕了。 从黑狼的残魂攻击来看,跟秦川之前猜测的一样,精神类的攻击神通术法,对秦川多半是很难有效果,除非威力特别大。 因此秦川主要要应对的是妖类的物理伤害。 故而得集中精力,提升混元童子功的进度,这门外功修炼到第二层,即可让皮肤坚硬如牛皮,双臂轻松达到千斤之力。 正常修炼下来,肯定很难特别快,但是有狼妖的尸体相助,肯定能大大节省时间。而且他有道种内视肉身,能清晰把握修炼混元童子功的任何一个细节和关键。 一边吃肉,一边搬运气血,修炼混元童子功,如此一夜过去。 感受到混元童子功的进度又前进了一截,狼肉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他应该能在月底触摸到混元童子功第一层的瓶颈。 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 第二天,天色大白。 秦川听到敲门声。 “王兄,你一大早来我这干什么?”秦川微感意外。 即使他抄的那篇小说很好看,王孚也不至于急不可耐,一大早来搅扰他的清梦。 以秦川对王孚的了解,这位贤兄应该更喜欢金瓶梅、桃花影、怡情阵之类的艳情小说。 要知道他抄的这篇小说,全名《上错花轿嫁对郎》,乃是清清白白的爱情故事,几乎没有艳情描写。 何况只是个开头,多是描写两位女主的性子和外貌,完全没有脖子以下的细节描写,实是清淡如水。 “留仙,我本来打算用过早饭再慢悠悠地过来找你,可是我表妹实在等不及,催着我过来。你赶紧把下面的稿子给我,有多少给多少。” 王孚催促道。 秦川摇摇头,“那开头已经是全部了,剩下的我还没写。而且我是打算卖书的,你帮我去卖个好价钱,到时候我分你一成?” 王孚:“原来你留字条要找我商议的事,便是此事。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虽然你写的小说,不是我常看的那种,可写得真好,届时肯定大卖。一成实在太多了,半成就好,我也不缺这点钱。” 秦川微笑:“成,反正总不能让你白忙活一趟。事成之后,我请你吃酒。” 王孚:“嘿嘿,那你请我去红楼喝花酒。” “好。” 王孚有些惊讶,他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秦川居然答应了。没想到,秦川一个浓眉大眼的,看起来正正经经的书生,居然会答应请他喝花酒。 留仙,可真是个妙人。 “不用奇怪,食色性也,人之常情。而且我请你喝花酒,不代表我会跟你一起去玩。” “那倒也是,你还是童子身吧。” 秦川微笑,他才不会解释,他练了混元童子功,功夫大成前,可不能破身。 何况,修行越高,再看世俗女子,总是能轻易找到瑕疵,灵敏的嗅觉,也能闻到对方的口气或者些微汗臭、脚臭,真坦诚以待,多半是十分倒胃口的。 修炼者,讲究财侣法地。 侣可以和财法地并列,足见十分难寻。 当然,侣也未必是道侣,也可以是同道之友。 总之是跟得上自己脚步的。 长生不过是修行的起点,护道才是永恒。 若不能护道,那么长生也如一场幻梦,随时可能破灭。 王孚又犯难,“你这没下面的稿子,我回去也不好向我表妹交待啊。留仙你可得帮我。我这次能过县试府试,大半是靠我姑父对我的训导,才让我对科举应试一途,有所领悟。” 他这话不假,不是姑父,他如何能领会到科考的关键,那就是上面有人! 秦川淡淡一笑,“既然王兄发话,我总得给你点东西拿回去交代。如今秋风渐起,我来了点诗兴,便写一首诗,你拿回去给表小姐,让她鉴赏。若是她能应和一首诗出来,你再来找我取下文。” “好主意,她折腾出一首诗,总得一两日功夫。我趁机去办你的事,办好后,再来寻你要后面的书稿,你可得抓紧时间。” “嗯,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把诗文写下来交给你。” “留仙,你都不请我进去喝杯水再走么?我还没看看小婴宁呢。” “好吧,就怕你进来没心情喝水。” 王孚不由更加好奇,跟着秦川进屋,登时惊叫一声。 他看到好大一张狼皮,正在屋里挂着,血腥味还没散,想来还没进行硝制。 “留仙,你回乡下,莫不是打猎去了。哪里来得这么大一头狼,快跟我说说。” 秦川:“说来话长,下次来了再跟你说,你先等我默写诗文。” 他用黑狼的尾毛制作狼毫,原本上好的狼毫用的是黄鼠狼的尾毛,但这黑狼的尾毛,却远比一般的黄鼠狼的尾毛品质好许多,很适合做毛笔。 黑狼尾毛甚多,秦川分解狼尸时,顺手先用了一点,制作了一只粗糙的毛笔,后来有空,还打算精制几支,用来留着自用,或者送人。 王孚特想听秦川讲猎狼的故事,可惜秦川不说,他也没办法。 只得痴痴望着黝黑发亮的狼皮,想象猎狼时的威风场面。当然,他代入了自己。 第20章 闲情 聂小倩的父亲聂知县是两榜进士,母亲是书香门第的出身,是以小倩自小得父母熏陶,如今年方十二,已然能吟诗作赋,对文学故事,有了不错的鉴赏。 她见了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书稿后,实是着了魔一般,念念不忘。 要说这篇小说,文采并不算如何出众,只是行文流畅,任意自然,寻不出任何错漏不谐之处,教人能轻易通顺地读下来。 而且这本书还有一个时下评书话本没有的优点,不说贞洁烈妇、不说孝子贤孙,没有任何说教,或者透露作者私人的主张,只是写一个“情”字。 大梁朝虽然风气开放,可是封建礼教依旧是有的。 小倩自幼接触诗书,比寻常人家的女子多了些见识。她恍恍惚惚,总觉得自己缺了点什么,心里总是有些遗憾和不足。 读到书里,她为李玉湖的娇憨率直吸引,亦为杜冰雁的温柔细致打动。两个素不相识的女子,机缘巧合在庙里相会。 可是,她们嫁人并非本心所愿。 李玉湖是为权势所逼,杜冰雁是家里为了钱财,总归是不得已的。 虽然这样的不足,可是李玉湖的欢乐冲淡了杜冰雁的忧愁。而描写两人出嫁场景的那些唱词,更是充斥着喜事的欢快,令小倩也禁不住充满对未来出嫁情景的向往。 可是第一回的内容,恰好在大雨过后,两位好姐妹即将分别的时候嘎然截止。 她们上错了花轿呢。 小倩心里忍不住为两位姑娘的未来担忧,又心里期盼着,阴差阳错下,她们会得到自己的幸福。 书名不就写着吗? 上错花轿嫁对郎! 可是,她还是想知道,后面又发生了多少离奇巧合的事。 可恶啊,表哥怎么还不回来。 在小倩心心念叨下,王孚终于回来。 他还想多留在秦川家里一会,欣赏那威风的狼皮。打猎,可是这个时代,男人最大的浪漫了。 只是他也不敢让小倩等太久。 而且秦川已经催促他离开了。 “表哥,书稿呢?” 王孚亮了亮手里的一张纸。 小倩有些失望,“怎么才这么一点?” 她心里道:“这么一张纸,够谁看呢!” 王孚接下来的话让小倩更失望,“没有书稿,只有一首诗。” 于是王孚把秦川的话转述了一遍。 小倩既失落,又觉得有意思。 她以往也做过诗,却没和过别人的诗。 她县令千金,年方十二,去哪里找旁人和诗呢? 这是她没尝试过的事,既害怕丢脸,又觉得兴奋。 “给我瞧瞧。” “拿去吧,我先去读书了。”王孚见糊弄住小倩,心里大松一口气。 为什么外面的姑娘,总让他觉得很好,很妙,很润。而娘子和表妹,会让他觉得害怕呢? 小倩才不关心王孚去干什么,她仔细阅读秦川写的诗, 谩道风流拟谪仙,伤心徒赋《四愁》篇。 未经春色过眉际,但觉秋声到耳边。 好梦阿谁堪入梦?欲眠竟夕又忘眠。 人间无复埋忧地,题向风筝寄与天。 不述功名志向,不写男女之情,更没有怀才不遇,只是淡淡的仙气,飘荡在行墨之中。 小倩读过许多诗词,见过比这首诗更好的,更抒发情感的,可是她心里没有此刻那样感到触动。 诗文里透出的那种淡淡仙气,自在慵懒,正是小倩向往的人生闲情。 人生应该是这样的。 婢女阿碧轻轻摇晃小倩的胳膊,“小姐,这诗真那么好吗?” 阿碧见小倩抱着诗文痴痴笑着,以为小姐着魔了。 小倩轻轻哼了一声,“阿碧,它不是好不好的事,它是很特别的那种诗。如果非要勉强说出来,那叫志趣相投,悠然心会。叫你平时多读书,你总是不听,否则你也会跟我一样喜欢这首诗的。” “我一个丫鬟,读那么多书干什么。” “哎,说了你也不懂。你不要打扰我了,我要和这首诗。” 阿碧当然不懂,她和小姐几乎一起长大,小姐快乐,便是她的快乐。小姐开心,便是她的开心。 她最害怕的是跟小姐分开,因此每年八月中旬,禹江观潮,拜龙王爷的时候,她心里就向龙王爷默默祷告,希望未来的姑爷不讨厌她,这样她就能一直和小姐生活在一起了。 … … 穿越以来,秦川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 他不急着写书稿,也不急着练功,只是在小院里,用青藤编织了一大一小两个秋千。 秦川和小婴宁坐在上面。 眯着眼,享受午后的阳光。 今天开始,太阳没有那么刺眼伤人了,只是一味的温热,令人如浸泡在温泉里,消解疲乏。 秋千悠悠荡荡,风儿徐徐抚摸小婴宁的脸庞。 她比以往更开心。 秦川眯着眼,无意识随着秋千摇摆晃荡,这些日子以来,有点紧绷的精神得到彻底的放松和舒缓。 混元童子功随着呼吸节奏的影响,惯性地在体内搬运气血。 身体修炼混元童子功已经形成本能了。 即使秦川不刻意修炼,往后体质也会在混元童子功默默运转加持下,发生一丝丝的改善。 现在他修炼的混元童子功,已经和原来的版本有许多不同。 经过他不断的练功和内视细节的观察,混元童子功的运转化为本能,适应他如今的身体。 没有任何功法是可以套用到任何人身上的。 需要随着世事推移,做出调整。 因此,秦川做的事,往往着眼于当下的具体情景,而不是一味用过去的经验,来解决遇到的麻烦。 所以他还得不断接触有关这个世界修行的信息,寻找最合适的修炼神通方法,解开这个世界的隐秘。 夜晚在这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中,不知不觉间降临,月光洒满庭院。 天上露出弯弯的月牙,颇是明亮。 月光着落在秦川和婴宁身上。 秦川终于注意到一点不同寻常的事。 月光好似水一样,浸润进婴宁娇嫩的皮肤里。 妖是可以吸收月华修炼的。 这个现象,秦川记得以前没有出现在婴宁身上,今天却开始出现了。但是婴宁身上没有立刻出现什么特别变化,只像是泡在温水里,露出舒服惬意的笑容。 确切的说,现在的她,可比吃米糊时舒服多了。 第21章 异志 小婴宁吸收月光的变化,暂时看不出来。秦川没有一直盯着,知道她这是作为妖的本能,吸收月光。 天下的妖不止小婴宁一个,秦川也没有刻意在婴宁身上寻根究底。 她还是个孩子啊。 一夜无话,第二天有个意想不到的人来找秦川。 上门来的是秦家村龙王庙的庙祝秦方,他还提着一个水桶,里面一个斗大的田螺。 想着秦方年事已高,纵然身子还算康健,提着水桶远道而来,实是不易。 他拱手道:“四爷爷,请屋内坐。” 秦方摇摇头,“马上八月中旬了,快到龙君出行的时节,我还有许多庙里的事要去准备,就不在你这多留。这水桶里的田螺你且收下,乃是为了感谢你送来的狼心狼肝,我把它作为血食供奉给龙王爷,得了一番好处,饮水思源,总是要感谢你的。本来说是给你钱,可是那好处非金钱可以衡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将这田螺赠你,望你好生善待。” 接着,秦方就把水桶里的田螺取出来塞到秦川手里,大如半斗,陆地江河里,可不常见。 秦川欲要再问,秦方笑了笑,摆摆手,提着水桶飘然离去。 这回见,秦川总觉得秦方身上多了一丝熟悉又陌生的气质,他想起来,跟土地神的气息似乎有点像。 秦川手里捧着田螺,只见螺孔深深,似有一层无形的膜挡者,看不清里面究竟。 这田螺生得格外漂亮,螺壳清莹透亮,宛如玉质。 即使把里面的螺肉挖出来吃了,壳留着亦是一个赏心悦目的摆件。 如果稍加雕琢,拿去卖给王孚这等人家,少说也能卖个十两银子。 不过秦方话里有深意,让秦川好好善待它,想来这田螺定有蹊跷。秦川经历丰富,想起述志异里有一段记载,“某人得一大螺,大如一石米斛。割之,中有美女。” 后来演变为民间神话,所谓田螺姑娘的故事。 秦川心想,莫非正应了田螺姑娘的故事? 这个世界既然疑似聊斋,有神鬼妖存在,那么有田螺姑娘,自然不稀奇。 秦川敲了敲螺壳,道:“你出来吧。” 他话音一落,螺孔生出一缕清光,随后一个美少女从螺壳里钻出来,先是无瑕无垢,欺霜赛雪的胴体,很快流水一般的清光化为一身霓裳,她先是落地蹲下,缓缓起身,身子来到普通女子的高度,朝着秦川盈盈一礼,却不说话。 活脱脱是个女妖精。 虽然家里有个半妖,婴宁的母亲更是正宗的狐女,可见她时,乃是觉醒前的事。 秦川还是首次见到一个真正的女妖,化为人形,身姿婀娜,一身霓裳,不似凡尘中人。 秦川问:“你是什么来历?” 那女子指尖流出清水,她朝着地面比划,一行字显现。 “回禀公子,妾身横骨犹在,不能开口说话。妾身本是禹江龙君的摆盘使者,因宴席上打坏一个玉盘,给上司逐出龙宫,幸得秦老收留半载。秦老近来得了龙君赏识,不日将前往泗水担任水使。他想到公子既要进学,又要照顾幼女,缺个烧饭洗衣的婢子,念公子前途远大,我托身公子这里,也算有个着落。还请公子垂怜,收容妾身。妾身必当牛做马以报。” 秦川算是了解前因后果。 秦老肯定是因为那狼心狼肉的供奉,以及作为庙祝的多年功劳,与龙君生了感应,得到赏识,将要离开人世,做个水神使者。 这算是一个好出路了。 他考虑到秦川带孩子的辛苦,恰好这摆盘使者犯了龙宫规条,被逐出龙宫,没有去处,索性将她送到秦川这里来,做些粗使丫鬟的活,可以给秦川减少许多麻烦。 秦方此举,亦是看出秦川身上有些神异,普通人当丫鬟,怕是容易被惊吓,有诸多不便。 这摆盘使者,给逐出龙宫,无依无靠,应该还没什么法力神通,否则也不会被秦方收容。正好给秦川使唤。 且她不能开口说话,虽然交流有些麻烦,但不说话也有不说话的好处,至少不会那么吵闹。 “既然如此,你便留下,不过我这人疑心病重,我知异类有天道誓言,你且书写一个,滴落精血,我便留下你。” 这是秦川从土地神那里得悉的事,只要是异类,发下天道誓言,若有违背,必遭天谴。 并不拘束于文字还是口述。 正是心生一念,天地悉知;因果报应,无有不爽。 “应当的。”螺女回道。 秦川取来狼毫笔,以及一张纸。 她照着秦川的吩咐,写下天道誓言,然后咬破手指,手指却不流血,而是螺孔里流出一滴鲜血,随她招手,鲜血滴落在白纸的誓言上。 随即秦川心生感应,他和螺女建立起一丝联系,有些像他和土地神之间,却要薄弱一点。 但是有此羁绊,倒也足够了。 接下来他还有许多事想询问螺女,比如龙宫,比如螺女如何化形。 但是螺女先向秦川提了一个要求,想请秦川将她先放进水井里,她本体不能离水太久,否则会很快昏迷过去,时间一长,还有性命之忧。 而螺女本体还能疏通水脉,清理水垢。使得水井清澈,水量充沛。 螺女自行移动本体,十分之缓慢,所以需要秦川的帮助。 秦川于是将田螺放进水井里。 田螺感激地向秦川行礼。 她终于又有一个安身之处了,而且她还发现一件事,向秦川报喜: “公子,这口水井原来是个风水穴,能聚地下水脉灵气,只是堵塞许久,灵气不漏。待婢子疏通数月,便可引发灵气出来。届时常饮井水,可以百病不生。” 秦川心里一惊,没想到这小院的水井,还有如此来历。看来他得早点花钱把这座院子买下了。 “嗯,多谢。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清清。” 秦川注意到,她指尖淌出的水已经十分稀少,脸蛋发白,显得精气不足,怕是难以再以水在地上写字回答了。 再问下去,清清的水都要流干了。当然,往后还是让清清用树枝蘸水在地面比划文字回答吧。 秦川还是怜惜婢女,没有继续追问,道:“你先去休息,养好精神,再出来帮我做事。” 有了清清,确实可以省他许多琐事上的麻烦。 第22章 人身难得,正法难闻 第二天,秦川醒来时,院子里整洁一新。 清清起得很早,轻手轻脚地将院子里打扫了一遍。家里有女人,和没有女人,果然有很大区别。 哪怕是个女妖精。 见到秦川推开房门出来,清清赶紧上前行礼。 她的姿态曼妙,动作像水流一样灵动。 一身霓裳随着身姿摇曳,总像是要随风起舞。 “早啊。” 早安,公子。 地上有水迹显现字迹。 只是地面太干净了,不像是昨天那样字迹明显。 秦川告诉她,以后不用什么事都用水迹写字,可以用枯枝,也可以比划手势。 当然,比划手势最好了。 秦川是会手语的,于是大致教了清清一下,往后的日常多多磨合,自然一个手势,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总之,秦川的生活里,有了清清,多出一些日常生活气。 唯一的缺点是跟清清不好唠嗑。 可是同在一个屋檐下呆久了,哪怕是至亲至近之人,通常也没多少话可说。 清清还想替秦川梳头。 这个时代的人,梳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因此大户人家,都会有专门负责梳头的丫鬟。 秦川虽然很注意这些,可也很少打理头发,只是近来常用冷水擦拭身子,保证身体的洁净。 以他现在的体质,洗澡是不用烧热水的。 冷水的刺激,对练功还有些好处。 清清想去烧热水,先给秦川洗头。秦川问她:“你是水属的妖怪,难道不怕火吗?” 清清犹豫了一下,做出害怕的表情。 秦川于是告诉她不需要热水。随即在清清的伺候下,秦川用冷水洗头,虽然没有热水那样舒服,还可以忍受,而且他指点清清按摩头部的穴位,她学这些很快,懂得什么力道能让秦川舒服。 秦川明白,因为她过往的生活是需要不时察言观色的。 龙宫的摆盘使者,实则是上菜的服务员。 即使如此,恐怕也不是寻常的螺女能够胜任的。 她在龙宫那些女妖精中,肯定还算比较聪明的。 后面,清清手法愈发熟练,在她的服侍下,秦川终于梳洗完毕,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对着清水盆子,看着自己的倒影,才觉得往常还是有些邋里邋遢。 他叫清清休息一会,陪他聊聊天。 大致是秦川问,清清点头或者摇头,需要细节的地方,让清清拿着树枝在地上书写,哪怕字迹不明显,秦川也能凭借记忆,知道那些是什么字。 交流还是很顺畅。 如此,秦川知晓清清并非真正化形的妖怪。 她现在只能算是幻形。 乃是吃了龙宫的幻形丹,幻化形体出来,跟正常的肉身接近,可本质上依旧不是真正的肉身,幻化的形体来源于本体的精气。 若是精气枯竭,她便不能幻形了。 另外,吃了幻形丹,就没法修炼,但有五十年寿命。相比普通田螺四五年的寿命,五十年已经很是漫长了,她们以此为幸运,并以禹江龙宫水族的一员自居。 但现在清清不是了。 提到这里,她还有些伤感。 如同衙门的差役丢掉饭碗一样。 另外,平日里她们可以靠月华和水脉里的灵气,补充日常的消耗。主要是月华,哪怕是禹江龙宫的水脉灵气,其实也比陆地上强不了太多。 当然,传说龙宫深处的水眼,乃是禹江水脉的精华,那里的灵气充沛许多,可是只有龙君的嫡系子孙才能进去。 不过清泉听说,也出过例外,那就是有个龙女的夫君是人族修士,曾经进入过水眼里修行。 那已经是五百年前的事了。 清清只是听说。 即使龙君,亦非长生不死。 如今的禹江龙君已经两千岁,十分苍老,步入了龙生的暮年,到了挑接班人的时候。 此外,除开龙族和青丘狐等少数几个妖族能轻易修成人身外,其余妖族要得人身,需要经历化形雷劫。 那是很可怕的劫数,妖族修行越久,经历的化形雷劫便越厉害,最后所得的人身就越适合修行。 是以妖族中常有“人身难得,正法难闻”的说法。 而清清她们幻形妖族,倒是还有一个好处,轻易不会被其他厉害的妖吃掉,因为她们没有内丹,身上的精气也相对稀少,吃了不合算。往往是收为奴仆,供大妖们驱使。 秦川还问了清清的年岁。 她幻形以来,已经经历过十六次禹江潮信。 未幻形前,她算得懵懂无知,如同刚出生的婴儿。 幻形后,便是如今的模样。 认真算下来,她该是十六岁。 还有三十多年可活。 其实这个时代,能活五十岁,算是不错了。 清清最大希望是秦川不要赶走她。她听说人类女子年老色衰后,很容易被嫌弃。 她告诉秦川,自己是幻形的女妖,容貌颜色到死前,都是这样呢。 秦川告诉她,只要好好干活,自己肯定不会让她走。 何况她已经发下天道誓言,要一直跟随秦川。 只是秦川心里想着,若是清清活干得好,三十多年,对于他这个长生种还是太短了。 清清跟秦川说了很多龙宫和妖的事。 她所知不多,但知晓的,秦川问她,只要相关的,她就极尽可能地把所知告诉秦川。 可怜的小螺女,生怕自己的价值不够,便要被秦川抛弃掉。 其实她只要好好干活,秦川就舍不得她走。 买一个丫鬟很贵的,而且还不如使唤清清那样放心。 毕竟秦川也不是个正常人。 到了夜里,秦川开始赶稿。毕竟狼肉狼皮他舍不得卖掉,当然要用书稿急着挣钱了。有清清帮忙打理家务,带孩子,秦川终于能全身心投入要做的事当中。 油灯不是很亮,微光中,由清清研墨。她已经把婴宁哄睡着。她知道婴宁是半妖,心里非但没有害怕,更多了一些安心。 毕竟,这个家,还有她半个同类在。 她还知道公子是读书人,考中了秀才,婴宁是公子的妹妹,真是奇怪的家庭组合。 清清亦是清楚读书人在人类世界里,地位很是特殊的,清清不止一次听过。 有关人妖相恋、人鬼相恋的男主角,身份总是书生。 如果秦川知道她心里的想法,肯定会向她解释,因为写这些故事的人是书生,当然写的男主通常会是书生,这样更有代入感。 清清一边给秦川添墨,一边看秦川写的书稿。她没看过前文,也能觉察出这篇爱情故事跟她以往听过的有很大不同,而且没看过前面,也让她着迷。 她喜欢里面的两个姑娘。 如果小倩知晓,清清可以看第一手的书稿,肯定会很羡慕。 红袖添香,研墨什么的,她也会! 第23章 幽魂 红袖添香夜写书。 直到天色微白,秦川方才搁笔。有清清在旁添墨研墨,秦川省了许多事,思维也不会被打断。 写下来一气呵成。 因为开头反复修改琢磨过,秦川对后文的遣词造句,行文风格,早已了然于心。 这一次写下来格外顺畅,倒是不必反复雕琢修改。 而且秦川不打算只卖一个版本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嫁对郎,有了开头吸引人后,可以先出一个连载版,抢占市场,过段时间,盗版横行,跟风者层出不穷时,又出一个精修版,往后再出一个珍藏版。 做到一鱼多吃,增加热度。 何况论画工,秦川自也是不差的。最后甚至还能出个版画插图的精装珍藏版。 总之,一旦上错花轿嫁对郎流行起来,秦川还可以用此为跳板,慢慢试探涉足相关的行业。 饭一口一口吃,并不用急。 何况长生漫漫,需要找点事做。 否则光是练功,剖析修行奥秘,日子也过得太无趣。 旁人修行只争朝夕那是因为未得长生。 秦川是长生难得今已得,所担心的无非是数百年后的大劫,不必急于一时。 有道是,欲速则不达。 一夜辛劳,秦川倒是精神奕奕,反倒是清清精神疲乏,神态恹恹。她到底是水族,离水太久,终究是精神不振,晚上在屋子里,还没吸收多少月华补益自身。 倒是小婴宁,秦川特意给她准备了一个摇篮,放在窗边,吸收月华。 秦川向清清道:“你也辛苦了,先去休息吧。白天我还要出门一趟。” 这一夜下来,有一万五千字书稿,添上前文一万字,差不多能出一个小话本。 秦川打算午饭前去找王孚商议卖书的事。 这一上午,也足够清清在井底养足精神,他出门时便可让清清照顾婴宁了。 午饭前,秦川来到王府。 王孚迎他进外院的客厅用饭。王家老爷子年纪大了,喜欢清静,时常住在内城的朝天观里。 那朝天道观,基本是王家供奉的家庙,清静无忧。里面有个道长,据说是从崂山学艺归来。秦川用饭时,很快跟王孚说了卖书的事,随后闲聊,才知道王家老爷子年轻时去崂山学过艺,不过很快下山。生下王孚后,原本就富裕的王家,一路走运,发了家。族里期间也出过几位举人,更结了几门好亲事,在本地影响力愈发大了起来,只说财富上,能与黄家抗衡。 只是黄家觉得王家是暴发户,一向对王家看不上。 毕竟黄家已经连续三代人出过进士了,如今还有人在朝堂做官。 差不多能称得上簪缨世族。 王家自己就有书铺,王孚叫了管家,开始做这方面的准备。 小倩因为是内眷表亲,无论大梁朝风气如何开放,也不可能出来跟秦川吃饭喝酒,只是在屏风后偷偷瞧着。 在表哥王孚的衬托下,本就俊朗的秦川,更多了不少清雅之气。 小倩对婢女阿碧道:“我早知道的,能写出那样文字的人,肯定不一般。”她还打听到秦川是县试、府试、院试的案首,陵州府十年一见的小三元,心中愈发钦佩秦川的才学。 还隔着屏风让王孚把她精心和的诗文拿给秦川。 秦川细心收下,放进袖子里。 他知道里面是官宦家的千金,王孚的表妹,倒是不知闺名,亦不方便询问。只从王孚的描述来看,对方很喜欢上错花轿嫁对郎。 算是为秦川增添了信心。 本子未印出,已经收获一颗忠实的小粉丝了! 酒足饭饱之后,秦川告辞。 王孚正要相送。 小倩心里一急,隔着屏风脆生生道:“秦公子,你莫忘了取个笔名。” 她到底心细,知晓秦川是走科举道路的,若是以本名写小说,往后可能无端生出许多非议来。 上错花轿嫁对郎到底只是话本小说,登不得大雅之堂。 日后秦川凭才学做了一代文宗,用本名写话本,说不定便会给人攻讦的借口。 她是官宦之家出身,耳濡目染,明白这样的事不可不防。 秦川微微一笑,朝屏风拱手,“多谢表小姐提醒,笔名便在这次书稿的封面上。” 小倩放下心,心想:秦公子倒是个周细的人。 她问:“笔名叫什么呢?” 小倩可以自己去看的,但想和这位她极为喜欢的作者多说些话。两人终究有男女之防,往后几年她如果嫁人,可能这便是两人最后一次说话了。 时人重视别离,往往如此。 秦川久历世故,如何听不出小姑娘心中的不舍。他缓缓道:“陵州笑谈生。” “这笔名似有深意,有何典故?” 秦川笑了笑,“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大抵如此之意。表小姐,在下告辞了。” 小倩:“嗯,秦公子慢走。” 她还是没有出屏风相送。因为她知道自己腿长,身量又高,不符合时人审美,生怕在秦川面前,丢了印象。 秦川走后,小倩反复咀嚼“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离别之意,大为减退。 秦川的豁达洒脱,给小倩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不逊其书,不逊其文。 到了门口,王孚笑道:“留仙,看来小倩很喜欢你。要不找个机会,我给你说和一下。你要知道,隔壁郭北县的聂县令,正是我姑父,亦是小倩的父亲。而我姑父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呢。” 在他看来,秦川人才出众,又年纪轻轻考中秀才,将来一个举人功名不在话下,姑父也是两榜进士出身,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虽然没进翰林院,可不出意外,将来做个三品官是没问题。 听说陵州府知府即将卸任,姑父正是候选之一。 秦川却心里微动。 小倩,父亲姓聂,郭北县人! 这些要素串联起来,秦川如何不知,适才屏风后的姑娘,他的忠实小粉丝,正是倩女幽魂的聂小倩。 只是这时候的她,还不是一缕幽魂。 秦川心中微微起伏,面色平静,朝王孚拱手:“多谢王兄,只是我眼下醉心读书,此事暂时不急。” 王孚:“也罢,婚姻大事,确实得好生想一想。留仙,过几日便是中秋了,中秋后第三日,八月十八,乃是禹江潮水最盛之日,陵州府一年一度的龙王庙会便在这一天,到时候记得跟我一起去玩。” “好。” 第24章 虎啸 随着八月中旬的临近,前来陵州府城的行旅越来越多,甚至还有隔壁州府的达官贵人,远道而来观赏禹江一年一度的大潮。 每年到这个时候,陵州府的热闹不下于春节。 秦川走过车水马龙的街道,来到城里的一个弓箭铺子——射柳号。 古有善射者。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 因此射柳成为善射的典实。 典实即是行文里用词典雅平实之意。 他来射柳号正是为了制作一把趁手的弓箭,留着护身用。 射柳号不断是陵州府城里最大的弓箭铺子,但是个老字号,里面不但贩卖弓箭,还有制作弓箭的材料在售。 秦川身着儒巾襕衫,乃是府学生员的标准服饰。这是王孚日前派人送来的,亦是府学生员出门的必备套装,在城里行走,能省去许多麻烦,出城入城也不会遭到城卫的盘问。 “这位相公,你要哪一种弓?我们这里有牛筋、蟒筋、羊角……”一个干净利落的伙计迎上来,向秦川介绍铺子里的各类弓箭。 读书人有六艺,分别是:礼、乐、射、御、书、数。 射自然是指的是射箭,御起初指的是驾车的技术,因为往古时代,路况比现在还烂,如果驾车技术不好,很可能一路颠簸,把自己折磨得痛不欲生。 故而往古时,御是一门极高贵实用的技能,只有贵族身份的人才能掌握。 这个时代的路况变好了一些,马车制作得越来越舒适,车夫日益变多,御这门技艺,便没有以往那样令读书人骄傲了。 反而随着马镫马鞍的普及,读书人更喜欢骑马,享受那种在马背上奔驰,自由自在的快活之感。 是以骑取代御,成为六艺之一。只是依照老习惯,依旧以御来指代骑。 大梁朝开国初年,骑射是读书人标配,那时候读书人上马能带兵,下马能安民。 承平日久,骑射又不在科考范围内,学来费时且辛苦,逐渐成为摆设。只是读书人往往会买弓挂在家里,用作装饰,亦是暗自表露,自己不但能文,还能武。 其实哪有那么多读书人文武双全。 只是买马的成本远比买弓成本高,而且弓只需要简单的养护,养马的成本却极高。 大梁朝有专门的马政,有些受马政不得不养马的百姓,往往不堪重负,被逼得家破人亡都大有人在。 伙计见秦川是读书人打扮,一身清雅之气,虽然体格壮实,想来也不是喜欢舞刀射箭的人,买弓肯定是为了回去装点。 毕竟这年头的读书人,皆沉迷在八股文章上,连诗词小道都很少沾染,何况拉弓射箭这等浪费精力且于科考毫无用处的苦活。 伙计口若悬河的介绍了一会。 秦川打断他,“有上好的拓木吗?” 此话一出,伙计顿时意识到眼前的秀才相公居然是个行家。 制弓以干、角、筋、胶、丝、漆,合称“六材”为重要。 干材以柘(zhè)木为上,次有檍木、柞树等,竹为下。这些木头的材质坚实无比,任凭推拉也不会轻易折断,制作的弓射程远、杀伤力大。 能说出柘木,足见秦川不是外行。 有生意肯定要做,于是伙计取来一段柘木,只需一两银子,用来制弓便绰绰有余。秦川又要了牛角、鹿胶、缠弓的丝线、防霜露湿气的漆料。至于筋用家里的黑狼狼筋即可。 七七八八花下来,用了三两半的银钱。 如果是一张成品柘木弓,则要七八两银子,算是节省不少。何况自己制作的弓,使用起来更合适。还有黑狼的狼牙可以打磨成箭头,做狼牙箭,不知道会不会有特殊的效果。 秦川还打算用剩下的柘木边角料配上黑狼的尾毛,制作上品的狼毫。 算得上物善其用。 此外,柘木的茎皮纤维可以造纸;根皮药用;嫩叶可以养幼蚕;果可生食或酿酒;木材心部黄色,质坚硬细致,可以作家具或作黄色染料;大户人家的院子里,亦常种此树作为绿植。 因此柘木虽然是制弓的上等材料,其实算不上昂贵。 但制弓用的柘木,需要好几道工艺处理,花费时间不短,故而一两银子的价钱,只是有些小贵,却还是合理范围。 钱货交清,秦川拿着东西,直接回外城的小院。 清清在院子里栽种花草,只是要看到一院花树盛开,肯定得明年了。她还正在挖了一个小池子,往后可以养一些小鱼虾,有她看顾,不会轻易死掉,如此还可以给院子里添些生趣。等婴宁大一些了,还能戏弄鱼虾玩耍。 这些整理院落的琐碎小事,秦川早已托付给清清处理。 因此秦川见到清清弄这些,并不意外,还觉得颇有清趣。 清清挺会过日子的。 秦川将买来的东西交给清清,让她先放到杂物间去。 随后秦川开始在院子里练功。 他打了一套伏虎拳。 院子虽小,秦川于方寸间腾挪,神气内敛,拘束成团。一路伏虎拳打下来,全身的肌肉都跟着锻炼起来,气血运行,愈发感到身子硬实,混元童子功的效果逐渐显现。 多亏的有黑狼的狼肉进补,否则秦川光是吃普通的肉食,绝不可能有眼下的进度。 最后一拳轰出,气随拳吐,发出了类似虎啸的声音,震撼人心。 不过他身旁不远的清清,正脸色发白,在院子角落瑟瑟发抖。反倒是婴宁浑然不怕,还鼓起小手,拍掌。 秦川走近清清身前,笑道:“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小,我传你一个安定心神的法门,往后我练拳发出虎啸的时候,就不会怕了。” 清清不禁一怔。 她为奴为婢一生,还没有人在意过她的感受。连她自己都不在意这些。虽然秦川也会把她当奴婢使唤,可态度和以往龙宫的上司总是不同的,至于庙祝秦方也是把她当一件奇货收留,作为人情赠给公子的。 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似乎很不错。 小女妖,实在是很容易满足、快乐! 秦川传她的安神法门,不需要呼吸,只需要在心内观想出一轮静谧的明月,便能安定思绪,平静心神。 不知这法子对妖有没有效果,反正对人是有效果的。 秦川正好拿小女妖来试一试。 第25章 异变 秦川见小女妖失神,弹了弹她的额头,“可不要走神。” 果真是精气幻化的形体,触感软绵绵的。 清清回过神,露出一丝惶恐,做出认真听讲的神色。 她实在很少有这样的状况出现。 秦川随即告诉应该观想怎样的场景,思绪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一点一滴,说得极为细致。 观想明月,在道门佛家里,实是屡见不鲜。 秦川高明的地方在于,能将这种观想法剖析清楚,从哪一个念头做起,都说得明明白白。 清清照着秦川的方法去做,心灵好似一口井,井中是一轮明月,先是模糊,随后越来越清晰,到最后,月光静谧地充满水井,已经分不清水光和月光。 过了不知多久,又是一声虎啸出现。 可是只把清清唤醒,却没有让她发自本能地害怕。 虎啸声,如天地间风饶水荡之声,皆是天地间的事物。清清想起了禹江的大潮,多么壮观,大潮声是那么地震撼人心。 可她从不觉得害怕。 虎啸声和禹江大潮,本无区别,都不会伤害到她。 年年大潮的禹江是她的生养之地,发出虎啸的公子,何尝不是给了她一片容身之处呢? 她这等小妖,如同海中浮萍,聚散不定,能有一朝安稳,便是老天爷的厚爱了。 何况她算起来,比其他田螺,已经幸运太多。 还有龙宫的姐妹们,她们在龙宫做事,可是半点都不能松懈。 不似这里,公子对她的要求实在是不高呢。 妖生的际遇好坏,多是对比出来的。 秦川打拳完毕,觉得神清气爽。问了清清观想明月,有何感受。清清细细的说了一遍,但对她本身的神魂和精气,倒是没有特别的影响。 顶多是观想让她疲乏的精神恢复,当是睡了一觉。 她毕竟吃过幻形丹,修行的事,着实不用惦记了。 不过,清清隐约听说过,即使不能修行,她们也有一个获得神通法力的办法,那就是入魔。 魔在龙宫也是一种可怕的禁忌,一旦被发现私下谈论魔的事,将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清清却不愿意对公子有任何隐瞒,将自己知晓的东西,告知了秦川。 这也是她恰好才想起的。 可能有受到明月观想法的刺激缘故。 秦川听后,有些好奇,魔到底是什么存在,与妖鬼有何不同。可是得到的信息太多,一时半会难以分析。 他清楚,这个魔,肯定不是寻常意义的走火入魔那样简单的事。 连龙宫都将其视为禁忌,足见魔有多么特殊和恐怖。 他是长生种,一时解不开的谜题,并不纠结,相信在漫漫时光的冲击下,任何谜题都会在岁月中显示出答案来。 随即秦川开始制作弓箭。 因为材料都是现成的,秦川只需要将干、角、狼筋上好,在弓身上缠紧细线,接下来就是涂胶,粘合干材和角筋。 胶用的是鹿胶,并不让秦川特别满意,他有些纠结到底要不要用鹿胶。狼筋十分强韧,仅仅是鹿胶粘连,会使得这张弓的品质难以达到上品的程度。 只是射柳号能买到的胶,最好便是鹿胶了。 射柳号如此,其他弓箭铺子想必是一样的。 清清见秦川神情纠结,小心过来询问,水迹化字,在地面显现,“公子为何事发愁?” 秦川想起清清是水族,问:“你可知哪里能捕捉到黄鱼?” 原来制弓的胶以黄鱼鳔制得的鱼胶最为优良。 即使资深的老渔夫,一年半载都难以打得到一条黄鱼。 清清蹙眉,细细思索,忽地眼睛一亮,在地面写字回答:“禹江大潮时,海水倒灌禹江潮中,或许会有黄鱼出现。” 原来禹江大潮正是秋汛,黄鱼的小鱼群会趁此机会到海边近岸产卵,逢上海水倒灌禹江,形成大潮,就有黄鱼可能卷进大潮中。 她随即神色一黯,可惜她被逐出龙宫,倒是不能以幻形之身,重入禹江,否则给巡逻的虾兵蟹将发现,十分不妙。 不然,她倒是可以入大潮中,给公子捉一条黄鱼回来。 其实陵州城里,亦偶尔有黄鱼这等海货进城,可惜价格昂贵,秦川现在自然买不起。 秦川问明白清清的忧心,洒然一笑。 禹江大潮时,常有弄潮儿戏弄潮水,秦川的水性自认远胜过那些弄潮儿,所以届时真发现有黄鱼的踪影,秦川倒是可以入水试试。 得之则喜,不得也就那样。 他与清清闲聊时,听说过,禹江龙君素来青睐读书人,往些年禹江大潮时,龙君出行,亦常做文士打扮。白龙鱼服,混迹龙王庙会中。有时还参加诗会,与人谈天论地。 他两千年的见识,学问广博,每每切中要害,让人以为是某位隐姓埋名的隐世大儒,游戏人间。 其实秦川很明白这种心理,活得太久,确实需要干些有趣的事来消遣时光。 长生最大的敌人,便是寂寞。 于是秦川将半成品的弓藏好,又打磨了狼牙箭的箭头,将最大的两颗獠牙做了一个两把匕首。 一把给清清用来防身。 毕竟秦川总是要出门的,她看顾婴宁,有把利器防身总归不错。 清清很是感动,她告知秦川,这狼牙有一丝精粹的妖力存在,如果得修士常年祭炼,便可以成为一件最下等的法器。 秦川当然清楚狼牙匕首的特别,毕竟黑狼好歹是个妖,虽然不算厉害。 只是好东西就得拿出来用,他总觉得婴宁身上的危机没有解除,说不定还有黑狼妖的同伴找来,总之为以防万一他出门不在,婴宁在家遭遇袭击时,清清能挡一挡。 秦川还考虑过,找个机会把土地庙搬倒小院附近,如此一来,又多了一层保障。 郑家村离外城,还是有些远了。 这些事,等他进入府学,一切稳定后,可以慢慢施行。 中秋前几日,王孚印好本子,开始售卖和出租。 小倩为推广上错花轿嫁对郎,主动邀请了陵州官宦人家的千金聚会,隆重推荐这本小说。 因为本子的内容才不过两万五千余字,很快让那些小姐、贵妇看完。一传十,十传百。 短短数日,上错花轿嫁对郎这本小说便在陵州城有了热度,王孚根据管家的汇报,判断禹江大潮、龙王庙会之后,看上错花轿嫁对郎,会成为府城一时的潮流,说不得能弄个陵州纸贵。 他让管家吩咐手下的书铺子全力印刷本子,中秋、龙王庙会时,也要用高价让工人留在印刷房里赶工。 到了中秋这一天,月圆之夜。 小婴宁在院子里的秋千上微微荡漾,月光极盛,照得庭中如积水空明,这样的环境下,月光不停被婴宁吸收,到了某一刻,一场让秦川都意外的异变在小婴宁身上出现。 第26章 灵狐 小婴宁从襁褓中爬出来,褪去婴儿的肚兜,模样大变。 但见她全身各处长出丝绵般光滑的白毛,在月光里泛起一层淡淡的莹白光泽,流转似水波,煞是美丽可爱。 婴儿的五官已经变化成狐狸的模样,小手变为前爪,小脚变为后爪,唯独眼眸没有兽性,充斥人类婴孩的天性无邪,澄澈明净,跟往常一样。 小婴宁,竟变成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可爱小狐狸。 秦川此前从未见小婴宁出现这种状况,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却没有上前,他有一种预感,这对婴宁不是坏事。 且看看下面还会发生什么。 秦川紧盯着小婴宁的一举一动。 她来到地上,狐首朝向月亮,小小的白狐,竟然学秦川平时练功,搬运气血那样,盘坐起来。两个前爪分别搭在后爪上,仰首望月。 小小的狐口张开一吐,一颗米粒般大小的萤火光点,从狐口里吐出。 “难道这是婴宁的内丹?”秦川感应到那米粒萤火有股玄妙的气息,虽然气息远不及他长生道种那样道法自然,玄之又玄,却也是修行的正法气息。 莫非是狐妖的传承? 米粒萤火盘旋半空,随着狐口呼吸,在狐口上,上起下落。 院子里的月光都更亮了一点。 月华盈盈若水,如丝缕垂落院中,围绕米粒大小的萤火光点,呈现出氤氲之气。 “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月中;一吸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 一段聊斋志异的文字在秦川的记忆堆里被翻出来。 随即,秦川敏锐察觉到长生道种吸收灵气的速度加快了。 一倍…… 两倍…… 三倍…… 最后来到十倍有余的速度。 院子里的灵气浓度俨然增加了不少。 清清似乎也察觉到异常,本在井底田螺本体休息的她,幻形飘出井口。秦川看向她,做出一个嘘声的动作。 清清忙即呆在井边,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 足足过去三个时辰,婴宁才吞回内丹,院子里原本随着婴宁吞吐月华,亮了一点,现在婴宁收回内丹,明月隐淡,院子里便暗了许多。 婴宁本能地爬回襁褓,身上的白毛褪去,露出粉雕玉琢的婴儿躯体,五官也变回原来的模样,陷入沉沉的酣睡中。呼吸悠长,小脸露出满足的幸福。 秦川暗松了一口气,他还有些担心婴宁变身后回不去了,看来她变身是跟月亮有关。 变身成小白狐,总比变身成大猩猩好。 秦川想起以前看过的影视。 对比下来,婴宁的变身还是很容易令人接受的。 另外,长生道种等于在这期间,吸收了往常三日所得的灵气,顶得上当初第一次遇见的那头饿狼十分之一的灵气。 不算多,可是蚊子肉也是肉。 有灵气的狼不常遇到,可是婴宁的变身大概与月圆之夜有关,细水长流,积少成多,秦川还是能跟着获得好处,加快道种恢复的进度。 当然,秦川更想弄清楚婴宁内丹吞吐月华,小院灵气聚拢的原因。 其中的玄妙,或许跟月圆时的月华大有干系。 往后日子还长,他慢慢研究,总能参悟明白。 秦川心里思量片刻,随即让清清给婴宁穿好肚兜。夜有些冷了,还是让婴宁回房间睡觉吧。 清清虽然不能吸收灵气修炼,可在刚才的环境下,亦浑身精气饱满,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受用。 她按照秦川的吩咐,将婴宁抱回屋子里。 清清当然知晓婴宁刚才是以内丹吞吐月华修炼。 她从前只是听说,这次总算亲眼瞧见了妖的修行。清清轻轻哼着歌声,似海浪微微起伏,安静祥和。 她瞧着婴宁的小脸蛋,心里有一分羡慕,能修行真好啊。 以往清清只是希望能有个安稳的地方收留她,现下已经达成了,见到婴宁修炼内丹,自然生出一丝希冀。 这一丝希冀是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今的日子,对她而言,只能再过三十多年实是不够的,她还想活得更久一点。 通过修行延寿,才能帮她办到这一点。 可是吃下幻形丹的妖,不能修炼,这是龙宫千百年来的铁律。 清清轻轻哼着歌,心情似微微起伏的海浪。 无论如何,现在的日子已经很好了。 … … 秦川依旧在院子里原地驻留,脑海里不断回闪婴宁吞吐内丹的场景,试图发现其中的奥妙。 可惜依旧找不到其中玄机。 他还学了婴宁呼吸节奏,在婴宁吞吐内丹时,尝试过,并没有异常。 看来其中的关键在于内丹。 可是秦川总不能拿婴宁的内丹来实验。 好在这世界有内丹的妖远远不止婴宁。 他想到土地神说的白狼王。 秦川隐隐猜想,饿狼和黑狼两个小妖是奔着婴宁来的,白狼王会不会知情呢? 多半是不知的,否则白狼王大可以亲自出马到秦家村、郑家村来。除非它顾忌什么。 秦川想到土地神还提过一个鬼母,就在两村附近的半月坡,能与白狼王分庭抗礼。 秦川细细回忆聊斋志异里关于婴宁的记载,找到一个关键线索,里面提到过,婴宁曾被狐女送给鬼母养大。 里面记载的鬼母,莫非就是土地神口中的鬼母。 因为鬼母的存在,婴宁才没被狼妖抓走。 只是这个世界里,换成秦川收养了婴宁,挡住了两次狼妖袭击。 还有王孚的表妹叫聂小倩,那是倩女幽魂的人物,现在倒还不是鬼,而是活人,且是他的书粉。 事情越来越有趣了,但他还是得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抓黄鱼的事还是得去办,制作好那张弓后,加上狼牙箭,百步内二十步外的距离,秦川的杀伤力会变得很恐怖。 如此前的黑毛巨狼之流,秦川有十足把握在五六十步距离,一箭将其射杀,根本不需要土地神的帮忙了。甚至百步外,也有一定把握将其重创。 … … 距离秦川外城小院百多里外的一座形似狼首的山脚下,一团其乱如麻,如蟒蛇身躯纠结绞缠的藤蔓仿佛潮水一样淹没了一头体型巨大,状如小丘的白狼。 白狼张牙舞爪,撕扯莽藤。 一时间尘土翻滚,惨烈凄厉的啸声不绝于地。 纠缠不知多久后,天色微白,莽藤才和白毛妖狼分开。 第27章 刺绣 眼见得双方不分胜负,蟒藤一阵抽动,消失在体型巨大的白狼面前。 山脚下弥漫的冲天妖气,随即消散。 白狼恨恨地盯着蟒藤消失的方向,低吼一声,回归狼首山中。不一会放出一声声凄切的狐狸哀嚎嘶鸣,哪怕山中的野兽听到,也心惊胆寒,匍匐在地面,一时半会间不敢动弹。 “大王,又生气了!” 山中妖王洞府的看门狼妖,过了好一会,低声用狼语交流。 每一个都如黑毛巨狼般雄壮! … … 第二天一大早,清清已经准备好早点。清粥小菜,还有一盘切摆整齐的黑狼肉。 这是秦川每天都要吃的。 清清曾经作为龙宫的摆盘使者,知道这狼肉不凡,含有灵气,乃是灵肉。龙宫平日里的宴席上,都算得上一道珍馐了。 但秦川将狼肉交给清清处理烹制,清清并没有偷吃过。 她连这个念头都没有。 因为身为摆盘使者的多年习惯,深入骨髓,对于珍贵的食物,小女妖是不敢有任何奢求的。 她不知,正是这样的安守本分,才逐渐赢得了秦川的信任。 秦川骨子里是有些多疑的,用他在现代的说法,就是有点被迫害妄想症。可是他此世之前,经历过太多生死凶险,容不得不多疑。 清清的表现,秦川看在眼里。 如果她一直这样贴心和本分,秦川在接下来三十多年里,还是会尽力想个办法延长清清的寿命。 至于清清说吃了化形丹不能修炼的铁律,对秦川而言,这绝非铁律。修行本就是要打破常理,化不可能为可能。 是以修行界才有“顺行成人、逆行成仙”的说法。 所谓不破的铁律是没找对方法,更或者力量还不够罢了。 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铁则都可以被打破。 秦川吃饭的时候,清清给婴宁喂食,经过昨晚的事,清清对小主人多了一层难言的敬畏。 其实有内丹的妖,已经不是普通意义的妖了。 妖有内丹,正如修士筑基,乃是修行入道极为重要的一步。 婴宁还是襁褓婴儿,就已经有了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其实将来的前途是难以想象的。 虽则如此,婴宁实际上和往常没有区别。 脸上依旧是天真烂漫的笑容,自打生来,便不知愁为何物。 昨晚以内丹吞吐月华,似乎是她的本能,自己对其没有记忆。 不过,一个小婴孩,本身也不会有什么记忆。 秦川接下来两天都观察着婴宁,发现她确实没有不对劲之处,只是过了月圆之夜,婴宁也果真没有再以内丹吞吐月华了。 看来要等到下个月才能见到之前的场景。 秦川对此早有意料。 到了八月十八,正是龙王庙会最热烈的时候。 其实前两天,秦川这边向来冷清的外城,都比往常要热闹许多了。 今天一大早,秦川出门去了王府。 一来是答应王孚,今天要去陪他观潮,游玩龙王庙会。二来清清说过,八月十八,禹江潮水最盛之时,今天是最可能有黄鱼随着海水倒灌进入禹江大潮中。 如果今天都没有黄鱼入潮,那么今日之前和今日之后都不会有。这是清清往年的经验之谈。 龙王庙会在中秋那天便开始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亦是最热闹的一天。 秦川在外院小厅的屏风等候王孚。 管家殷勤的送来茶水点心。 他听老爷说,提学即将离任,高升回京。这些日子官员豪绅私下聚会,提学大人总免不了提秦川两句。 说将来东南五省的文宗,必是秦川无疑。 不管这话有没有吹捧的嫌疑,总之提学大人十分喜欢秦川的才学。 将来秦川参加乡试,中了举人,再去京城参加会试,那也不是无依无靠了。 要知道,本身生员数万,功名取舍全在提学大人一念之间。有哪个生员能被提学大人这样提及呢? 秦公子真是前途无量啊! 管家很是羡慕自己那远房亲戚郑氏的运气,能有秦川这样的乡亲。 别看自家公子与秦公子交好,可秦公子飞黄腾达那一天,要用贴心人,自家公子未必会凑那个热闹,倒是乡人,近水楼台,地位差距又大,肯定要受重用赏识的。 正因如此,管家近来买猪肉,都是让人去郑屠的肉铺去买,绝不能选别家的铺子。 秦川自然对管家的想法并不在意。 他的注意力在屏风的刺绣上。 那是两个美女,一个容貌冷艳,眼神温柔;一个美目顾盼,明丽照人。绣工十分精美,两个美人栩栩如生,不得不说是巧合,还是刺绣的人,对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用心极深,所以两个美人活脱脱是秦川印象中影视剧里李玉湖、杜冰雁的形象。 他想着这是聊斋世界,再稀奇一点,说不准画上的美人真会从画中走出来。 他心思琢磨间,听得屏风后响起轻快的脚步声。 “怎么样,画得对么?” 秦川看向来人,乃是一个身着青衫的俊美公子,亮晶晶的双眸看向秦川,眸光好似流波般在他身上来回打转,笑意盈盈,有些得色。显然刺绣是她的手笔。 “聂小姐?” 俊美公子挥了挥折扇,向手上一合,拱手作揖,“秦兄,请叫我聂贤弟。今天你就当我是男的吧。” 秦川笑了笑,“嗯,贤弟穿这身打扮是要跟我和王兄一起参加庙会吧。如此,甚是合适。” 其实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即使女扮男装,小倩依旧没有觉得半分不自在。 秦公子果真跟那些书呆子不一样。 不介意她女扮男装出去游玩庙会。 其实龙王庙会里有很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姑娘,可是小倩不喜欢那样,她的身材高挑,打扮起来,无论好不好看,总是惹人注目的,如此一来,玩得也不够尽兴了。 其实秦川若是知晓她的念头,肯定会告诉她,这样一来,怕是会有许多姑娘盯着她看。 秦川也不问小倩为何要决定扮成男装和他们出游。 想来既然是人家自己做的决定,旁人那是没必要追根究底的。 世俗礼法,旁人在意,秦川才会考虑在不在意。 在小倩看来,秦川实在是一个令人相处起来很舒服愉快的人。不是那种刻意的迎合,而是总能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说话也偶尔妙趣横生,不会陷入没话题的尴尬。 其实这是秦川知晓,话本的大卖,小倩是出了大力气的,所以秦川愿意花费精力跟小倩闲聊。 只是没多久王孚就来了,打断二人。 “咱们可以出发了!”他颇为兴致勃勃,只因听说今天参加庙会的姑娘格外多。 “表哥真讨厌。”小倩止住话题,小声嘀咕着。 第28章 龙君 因为龙王庙会的缘故,陵州城每年八月十五到十八这几天,最热闹不是中秋月夜,而是八月十八的夜晚。 到了这一天晚上,河上楼船灯火通明,陵州城的晚上也不会关闭城门,这一场热闹和欢愉要持续一整晚,直到八月十九的早上才散去。 如今是十八日的上午,参与庙会以及观潮的人该来的都来了,街上人头涌动,小贩们高声叫嚷,舞狮舞龙的队伍走过去,一路上敲锣打鼓,热闹非凡。 而这一天的白日,更有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带着阵阵香风,在人群中走过。 其实里面有一些姑娘都是青楼女子,到了晚上,别人娱乐的时候,正是她们工作之时,因此要抓紧白天时光,欣赏庙会。 何况人潮汹涌,大家你推我让,也不怕像平日里出门,给人指指点点。 王孚心心念念看美女的心思,早给拥挤的人潮挤灭。好在王公子财大气粗,直接花钱包了一层阁楼,在禹江边上观潮,还可以在阁楼上观望周边的人群,眯着眼还是能看到些漂亮的姑娘。 小倩同样发现这跟她想象的描绘不太一样,着实太挤了。 对于表哥上阁楼观潮的建议,没有任何反驳。 站在阁楼上,秦川看到壮观的潮水朝着江堤过来,与他想象中的江潮不一样,眼前的潮水竟奇异地形成了鱼鳞状。 秦川如今目力极佳,一眼看过去,鱼鳞潮水中,看不到有任何鱼的存在,还感受到一股浩浩荡荡的气息,冲天而起。 可是王孚和小倩是察觉不到这股浩荡气息的。 秦川心知鱼鳞潮肯定与龙君有关,那浩荡气息自也与龙君有关。 王孚见秦川沉思,似乎不是很高兴,“留仙,这可是十年难得一见的鱼鳞潮,虽然看不到弄潮儿手摇红旗的盛景,可这鱼鳞奇观,真是要碰运气才能看到,你不知道么?” 秦川摇头,他还是第一次来禹江观潮,何况十年难得一见,自然极少有人说起了。 王孚:“你是十年难得一见的小三元,遇见十年难得一见的鱼鳞潮,我听老……老爹说过,鱼鳞潮意味着来年风调雨顺,乃是一种祥瑞。” “鱼鳞潮出现时,是不是禹江里都不会有鱼?” “是啊。” 秦川稍稍失望,看来不能去抓黄鱼了,但也不是很失落,等卖书的钱到手后,在城里买一个黄鱼鱼鳔便是。 他本就是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情来的。 秦川凭栏望潮,静静地体会鱼鳞潮的潮起潮落,以及那浩浩荡荡的气息涌入江岸,缓缓消散。 他心里猜测,浩荡气息可能是禹江龙君,至于鱼鳞潮的出现,倒不是一种偶然现象,仿佛禹江有种神秘力量和天地之力呼应,形成了这种独特的潮水,鱼虾的消失又意味着什么呢? 秦川似乎触及到了某种天地隐秘,却不得门径。 还是他对这方世界的修行秘密了解太少的缘故。 这方天地灵气是如此稀薄,空间却如此牢固,有神鬼妖魔存在,还有那数百年后的大劫究竟是什么,令秦川心里隐然觉得,此方世界背后,很可能藏着一个恐怖的真相。 这个真相显然还不是秦川目前能触及的时候。 他专心地欣赏江潮,旁边小倩也有些兴致缺缺,央求秦川给她讲讲上错花轿嫁对郎后面的剧情。 感情小丫头等了半天,一直在琢磨这个事。 秦川拒绝了她,告诉她,如果知道了剧情,后面再看小说文字,就没有那样的惊喜了。 小倩想想也对,便让秦川给她讲别的故事,秦川一时半会间想不到合适的故事,小倩狡黠一笑,“留仙哥,你给我讲莺莺传吧。” 莺莺传秦川并不陌生,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有些文学故事和他此前身处的世界是有雷同的,不仅如此,还包括四书五经等等…… 他经历的世界,皆有相似的文化脉络。 严格意义来说,更像是同一株,开出的不同花朵,追根溯源总能找到相似的地方。 因此秦川才能如鱼得水地混入其中。 他微微蹙眉,倒不是很想讲莺莺传,因为莺莺传便是西厢记的前身,乃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可归根究底,这个故事的本质是讲书生和官宦人家的千金偷情的故事。 秦川不想小倩有别样的联想,何况退一万步,如果娶了小倩,过几年,这活生生的女子,按照既定的命运惯性会不会变成鬼呢? 难道让他真娶一个女鬼。 家里一个半妖,一只小女妖,再加进一个女鬼,以及他本是一个长生不老的怪物。 还别说,这画风倒是挺贴切的。 总之,跟小姑娘讲偷情的故事,不合适,十份地不合适。 小倩见秦川又拒绝了她,皱起眉头,虽是男装,也有一分天仙风情。她几乎抱着秦川手臂,“留仙哥,你看过我的诗了吗?写的怎么样?” “还不错。” “那你再送一首词给我,怎么样?” 三番五次拒绝总归是不好的。 王孚在小倩眼色威胁下,只好劝道:“留仙,你便给她再写一首词。” 秦川:“我可不会什么诗词,若有也是偶尔听山中隐士唱过几句,我便记住了。” 小倩眼眸一转:“那隐士可唱过你有关中秋赏月的词吗?” 两人说话间,有个差役上了阁楼,气喘吁吁,“请问谁是秦相公?” 王孚是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差役当然认识,因此直接询问长得俊朗,气质清雅的秦川以及扮作男子的小倩。 “在下便是。” “小人是提学府衙门的,晚上老爷请秦相公上临川画舫吃酒,这是老爷给你的信笺,还请秦相公收下,届时一定要来,否则小人交不了差,还得挨一顿板子。” 秦川看了信笺,上面有提学的私人印章,料来黄家也不敢伪造提学私印生事,弄一封假信过来,毕竟这里面干系太大。想来当真是提学的邀请。提学对生员的考籍有绝对的掌控力,何况又对秦川十分和善,秦川自然没有拒绝人家的邀请。 信里内容,还让秦川准备一首中秋的诗词,若是做得出彩,今晚会自有一番好处。 八月十八日做中秋词,在陵州城不算稀罕事,因为过了十八夜晚,龙王庙会完毕,陵州人的中秋节才算真正的结束。 小倩跟着瞧了信,抿嘴一笑,“留仙哥,没想到我和大宗师想到一块去了。晚上吃酒,我也要去瞧瞧,这词你就不必提前给我看了。” 秦川还没拒绝,那边王孚便道:“留仙,你让小倩去便是。大宗师认得她。我姑父的座主,正是提学的房师。前几日,小倩还去拜见过大宗师呢。” “既然如此,小倩和我一起去吧。王兄呢?” “我就不去凑这热闹了,但晚上咱们可同路。” 秦川知道王孚肯定打算趁此机会,晚上去喝花酒,他懒得戳破王大公子,点了点头。 若说中秋赏月之词,自然以东坡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为第一,可惜这世界上早已经有了这首词,传唱度极高,秦川觉醒前都听过多次。 恰巧那人也是东坡,只是效力的朝代却是齐朝,而非宋朝。 小倩家学渊博,秦川以找灵感为由,问了小倩当今世上有哪些以水调歌头为词牌的词比较出众。 小倩一一背出。 秦川心下便有了定计。 他敏锐察觉到提学的邀请,背后并不简单。前面清清说过,禹江龙君极喜欢与读书人交往,谈天论地。 适才浩浩荡荡的气息上岸,应当是禹江龙君,而陵州读书人之首,当然是提学。也就是所有读书人口中称道的大宗师。 秦川见微知著,心里猜想今夜说不准能见到那位传说中的禹江龙君。 如果真是,想来那好处,定然也跟禹江龙君有关。 即使猜错也不打紧。 届时到了临川画舫,自然一切便清楚明了。 第29章 诗会 秦川先是借口换衣服,回了外城小院,约好时间在某个路口,王孚和小倩坐马车来接他。回去路上买了几个玩具,还有一根精致小巧的木簪子。 婴宁见了玩具很开心,清清得了木簪子,一样很开心。 长这么大,清清还是第一次收到礼物。 随后清清帮秦川磨墨,他很快填了一首词。抽空间,秦川还问了清清禹江龙君人身时的长相。 龙君的人身一般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头上有龙角,一种是没有。 做完这些事,秦川还给清清和婴宁唱了歌。 算是大家一起过完龙王庙会这场节日的收尾。因为他大概要很晚才回来了。 清清的文学素养很是一般,她能读书写字,那是龙宫有留影珠,里面有人间基础的知识学问,供给小女妖们学习。因为龙君好文,故而连摆盘使者也不能是文盲的。 清清正是靠学到留影珠里的知识,顺利上岗龙宫摆盘使者这个职位。 可是日常的相处里,清清还是能感受到公子的学问很高。她难以形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那种。 公子的歌唱的很好听。 她更喜欢公子刚刚的唱词。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与公子相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公子要再次出门了,临走前,公子说: “没能让你去参加龙王庙会,给你听听这首歌,便当是去看了。” 公子朝小婴宁和她挥了挥手,离开小院。 清清突然很想很想很想自己能说话,在这时候问问公子,为什么他要在乎一个奴婢的感受呢? 如果秦川知道清清的疑惑,肯定会心里悠悠感慨:前两世的他没得选,只能做个坏人;现在,他想做个好人。 就看老天爷给不给这个机会了。 … … 夜色已然七分,陵州城龙王庙会的收尾,比元宵还要热闹。马车从王府出发,车夫熟练地找到人流最少的道路,一路小心翼翼地行驰,到接近外城时停下来。 路口边秦川已经等候着。 上了马车,接下来他们绕着外城去禹江的江岸边上,这样比从内城直接穿城而过要快。 因为城内此时实在太拥挤了,到了午夜,还会更加拥挤。 外城的人流相对稀少很多。 即使如此,路边依旧不断晃动着火光。 有灯笼的打灯笼,没灯笼的举火把。这段路本来平时十分安静,现在都变得热闹非凡,连远远眺望过去可见的乱坟岗,也不使人害怕了。 快到岸边时,车夫道:“少爷、小姐、秦相公,前面的路不好过去了。” 小倩早受够车厢的闷气,掀开帘子,跳下马车,“留仙哥,我们下来吧。” 秦川、王孚跟着下来。 王孚告诉车夫就在附近等他们,如果秦川和小倩先出来,就送了小倩先回去,再送秦川。 他大概是可能在江上的画舫过夜的,今夜的小娘子叫桃花,听说很有学问,王孚大概要跟人家通晓探讨。 秦川是去参加提学的诗会,王孚也是和美人探讨学问,都是探讨学问,分不出高尚和低下的。 总不能说跟老头子淫湿坐怼,就比跟小娘子吟诗作对高尚吧。 河岸早已挂满精致华美的花灯,临川画舫素来有水上龙宫之称,此刻在禹江上巡游,乃是陵州今夜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 小倩对上画舫的流程早已弄清楚,带着秦川到了岸边,拿出提学的信笺,于是有巡逻的差役叫来一艘小船。 一叶扁舟入江,朝着一片画舫簇拥中的临川画舫驶去。 越靠近画舫,里面的乐声歌声飘扬入耳,与水中波涛声相互映衬,江风吹动小倩的衣衫,几缕青丝飘扬。 小倩来了诗兴,悠悠唱道: 十里平江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船叟哈哈大笑,“小公子唱得真好听。” 小倩白脸微微泛红,在靠近画舫的灯光下,充满青春和活力,她问秦川:“留仙哥,你觉得呢?” “很不错。” “那你也来一首歌?” “不行。” “为什么?” “因为快到了。” 小倩不由瞪了船叟一眼,好似在说:“老爷爷,你怎么开船的。” 船叟也很无辜啊,他看江风湿冷,想快点送两位公子上画舫还能有错吗? 老人家也很委屈。 两人上了画舫,画舫有三层楼,一楼是秀才生员,二楼是举人老爷,三楼便是提学和本地的学官、知府以及一位贵客。 秦川当然没那么大面子让提学亲自来迎接,不过迎客的管事确实得了提学老爷的吩咐,连同小倩要一起来也是知道的,在管事的指引下,进入一楼。 或许提学的本意还是希望秦川能趁他在的时候与本地的士子多多交流,免得往后彻底被孤立了。 正好是一曲歌舞散去,随后响起热烈的掌声。 秦川和小倩找了个僻静的位置落座。 随后有歌女挑选了在场士子的几首诗词念诵,还附带有楼上举人前辈的赞赏和评价。 秦川见到黄梦也在这,如众星捧月。 只是歌女念诵的诗词没有黄梦的,不知是已经念过,还是黄梦要来一首压场的。 他自是带了准备的词作过来,已经让管事直接取走交给提学了。 黄梦虽然处于众人的中心,可是一直心不在焉。他打听到秦川要来,却一直不见。 因此时时刻刻注意着。 秦川终于来了,黄梦心里颇有些复杂难言。 他精心准备了一首佳作,可又害怕仍旧被秦川抢了风头。 故而黄梦一直没有拿出来。 可家里有长辈特意提心他,今夜的诗会不同寻常,让他一定不要被人抢走风头。 这让黄梦很有压力。 相比黄梦的忧心忡忡,秦川很是自在。 别人是高谈阔论,品评诗文。 秦川和小倩落双。 小倩也不想跟别的男子交流,倒是和秦川一心一意地喝酒聊天吃东西,很是快乐。 只是两人如此作为,落在有的人眼中,便有些旁若无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