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1881:西部传奇》 第一章 刀插指缝游戏 1881年,怀俄明州,石泉镇(rs) 镇子不大,十多年前还是一个小小的马车驿站,不过自打发现了煤矿,这里定居的人便逐渐多了起来。他们中大部分是矿工,还有为他们提供衣食住行的商人们。 你在这里可以寻找到十九世纪末美国西部小镇的任何东西,杂货铺、治安所、酒馆,甚至是为矿工们提供“特殊服务“的姑娘们。 此时夜色已经笼罩了小镇,但小镇中央的酒馆却是灯火通明, “下一个谁?” 满脸胡茬的大汉一手拔出倒插在桌子上的锋利匕首,一手把桌子上的钱全部揽到了自己的身边。 匕首上滴着血,而血液的主人正捂着自己的手指,悻悻地走出了旅馆,他得赶紧去镇上的杂货铺碰碰运气,否则的话,输掉几美元事小,破伤风和伤口感染很快就会要了他的命。 他们刚刚进行的,是一个叫做“刀插指缝”的游戏。 “强尼,你的酒。”酒馆老板绕出了吧台,拿着一杯威士忌递给到了大汉的手边,“赚外快的话差不多得了,这里没人是你的对手。” 围观的白人矿工们大眼瞪小眼,没有人要上的意思,倒是有几个在吹着口哨起哄。 强尼又灌了一口,目光开始肆无忌惮地扫过酒馆,最终停在角落里的几个华人矿工身上。 这个镇子上的华人甚至比白人还要多,但他们在矿井中工作的时间更长。并且,在为时不长的休息时间里,他们更愿意跟同胞们待在自己的居住区里。即使偶尔来到酒馆,华人矿工们也不愿意太大声地说话,他们常常只是默默围坐在角落里,聊着自己的话题。 而此时这几个华人矿工现在的表现,显然符合了强尼一贯的认知。 他们木然地看着强尼的方向,眼神空洞。 “强尼,你不会连这些‘黄皮骡子’的钱也要吧?”强尼身后一个白人矿工操着方言,粗野地放声大笑。 强尼轻蔑地哼了一声。 华人矿工们纷纷低下了头。除了一个人以外。 一个年轻的矿工站了起来,他的上身几乎是光着,只披着一件被煤染的半黑的麻布背心,身材匀称而又精壮,在酒馆灯光的照射下泛着古铜色的光泽。 他背起了一个布袋,转身向着门口走去。 强尼背后众人的笑声更加肆无忌惮。 “喂!嘿!那个!”强尼有些不满,冲着年轻矿工喊道。 年轻人没有理睬,继续向着门口走去。一个白人矿工冲了上来,想一把揪住那个年轻人。 可年轻人忽然立住了,身子微偏,那个矿工一下子扑了个空,脑袋磕在了门柱上。 “先生,我要回去烙饼,没有时间陪您玩这个。”一句标准的英文传来,温文有礼,与他的形象甚至不太相符。 强尼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原先的神情:“小子,来玩玩,很快的,没钱的话你可以赊账,毕竟,你们习惯了,哈哈哈哈!” 布袋被搁在了桌子上,年轻人此时已经转了过来,五官棱角分明,眉如剑削,心中有炬,眼底有光。 “大伯,替我照看下我的小麦粉。”年轻人轻声说道。 “剑秋,别去!”桌边的白胡子老头手上提熘着烟袋,冲着年轻人摇了摇头,用汉语说道,“这人从南边来,据说以前是个出了名的牛仔,现在在莫里斯治安官手下当枪手,方圆几百里没人玩刀玩的过他。” 陈剑秋似乎并没有听到老人的吩咐,他径直走到了强尼的桌子对面,坐了下去。 强尼从怀中掏出10美元,拍在了桌子上。 “小子,赢了我,这10美元就是你的。” 身后的众人看得眼睛都直了,有人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矿工们一个月的工资,也才40美元。 强尼的一只手摊开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握着匕首向桌面扎去。匕尖在指缝之间轻巧地来回跳动,如蝴蝶穿花一般,令人目不暇接。 桌子上放着一只怀表,秒针在滴滴哒哒地转动着。 匕首停下了,狠狠地扎在了桌子上。 “20秒!”桌子后面的一群白人矿工一阵惊呼。 陈剑秋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在怀里摸索了一阵,慢慢摸出了一枚25美分的硬币,放在了桌子上。另一只手拔出了那把匕首,匕首尖在各个指缝上空犹疑,似乎并不确定从哪边开始。 桌子的周围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语言粗野不堪。 “小鸡崽子,没拿过刀吧?” “‘瘦种猪’,还是回家玩你的xx吧,啊哈哈哈哈!” “我也要加码,哈哈哈” 匕首落下了,扎在了拇指和食指之间,随后缓缓抬起,又挪到了大拇指后面。 笑声更加狂放和刺耳了。坐在角落的华人矿工们头压的更低了,他们来到美国后已经习惯了各种各样的侮辱,他们选择了继续忍耐。 强尼眯起了眼睛,他先是看了眼桌子上的怀表,时间已经过去了10秒钟,他在想,等下怎么羞辱眼前的年轻人,会更有意思一点。 陈剑秋的脖子动了一下,他松了松自己的肩膀。 忽然间,他握着匕首的那只手臂上的肌肉开始跳动起来,匕首骤然间移动。众人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只听得刀尖钉在木桌上的“笃笃”的声音。 等到众人回过神来,那把匕首已经倒插在了桌子的中央。 酒馆里瞬间鸦雀无声,直到有某个盯着桌上怀表的人报出了刚才这番操作的用时。 “十五秒!” 众人都傻了。 “不可能,这小子作弊!”一个白人矿工凑上前来,趴在桌子上开始观察,但桌子上的点点刀痕证明了陈剑秋的出手不但迅速,而且准确。 陈剑秋的脸上似乎看不出什么表情,他站起身,捡起桌上自己的那枚硬币,又从强尼的面前拿走了那张10美元,向着强尼晃了晃,一并揣进了褂子里:“谢了,兄弟。” 强尼的脸,不知是因为酒劲上涌,还是恼羞成怒,胀的通红,他一把抓住陈剑秋的手腕。 “哥们儿,要不要再玩一局?” 陈剑秋愣了一下,他瞅了眼强尼和他身后那些有些不太服气的白人矿工们,又看了眼桌上的怀表。 突然笑了。 “那好吧,先生,不过我不能耽误太久,9点我还得回去准备明天的早饭。” 强尼伸手去拿桌子上的匕首,却勐然觉得手腕上一紧,原来手已经被眼前这个年轻人牢牢握住,丝毫不能动弹。 陈剑秋脸上的笑容愈加明显:“要不,咱们赌个更刺激点的吧。” “咱们赌一只手。” 强尼只觉得眼前人影一晃,又一把匕首被插在了桌子上,他下意识的看了眼腰间,那里只剩一个空空的匕首套子。 陈剑秋拔出匕首,一刀挥过,手中变戏法似的多了一块布。布的原先主人是刚才凑上来的那个白人矿工,此时他看着自己空落落的袖口,敢怒不敢言。 年轻人用布条把自己的双眼蒙上,左手放在桌子上,右手抄起匕首,对着指缝插了下去,端的是又快又准。 两刀已过,陈剑秋耍了一个花刀,将匕首高高抛起,右手拔起了桌子上的另外一把匕首,继续着他的表演。 匕首越插越快,众人只觉得桌上的两把匕首只剩下残影,上下翻飞,煞是好看。 所有人都看得呆住了,直到两把匕首“冬冬”两声插在了强尼面前。 已经没有人去关注怀表上的时间了,倒是陈剑秋取下了眼睛上的布,向强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此时强尼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他颤巍巍地去拔出眼前的那把匕首,拿起布蒙起了眼睛。 几秒钟后,便听得一声闷哼,果不其然,那把匕首插在了强尼的手上,伤口向外留着鲜血。 年轻人站起身来,抓起桌上另外的一把匕首,走到刚才那个叫嚣的白人矿工面前,盯着他:“刚才,是你说要加码的吧?还是你骂我‘黄皮骡子’来着?” 白人矿工拨浪鼓似地摇着头,可他忽觉得眼前一花,手背上已经多了一道大大的口子。 矿工捂着手开始哀嚎。 陈剑秋没有再看他们,他背起了他的那袋小麦粉,在一群人的震惊之中,吹着口哨,走出了酒馆的大门,竟没有一个人拦他。 石泉镇的街道上弥漫着一阵朦胧的雾气,空气中满是粉尘的味道。 背着布袋子的陈剑秋站在酒馆门口,正满脑子盘算着这赚来的10美元怎么花,可身后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他勐地回过头,看见一个穿着矿工衣服的黑人醉醺醺地摇晃着脑袋。黑人见陈剑秋转头,很不好意思地直起身,替他整理了下被撞得有些歪的背心,然后拍了拍他的肩。 “不好意思,兄弟,喝多了,没看清你在前面。” 陈剑秋笑了一下,示意自己并没有介意,黑人便继续东倒西歪地走了出去。 可没过几秒钟,陈剑秋突然觉得不太对,他把手伸进怀中。 果然!那10美元不翼而飞了。 “艹,别跑!” 第二章 一场大火 陈剑秋是一个穿越者。 他醒来的时候,自己正躺在一辆三藩市(现旧金山)开往盐湖城的老火车上,然后又在盐湖城被扔进了煤炭车皮,翻山越岭来到了石泉镇。 华工们用血肉筑成的太平洋铁路,煤炭有资格坐,而他们自己则被和煤炭丢到了一起。 在穿越而来的这一个月里,陈剑秋暂时只想得起离得近的事,至于为什么来到美国,这躯体一身的本事从何而来,一无所知。 他在石泉镇的煤矿找了一份矿工的工作,矿场的老板是一个看起来挺和善的老头,给他开了40美元一个月,每天工作12个小时。 这10美元可是一个星期的工资! 陈剑秋把面粉丢给刚好走出酒馆,准备回家的华人大伯:“老伯,再麻烦一下。”自己向着黑人的方向冲了过去。 黑人见他追了过来,也不装醉了,撒开腿,夺路狂奔。 跑过一个转角,陈剑秋才发现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错误。让一个黑人跑进黑夜里,就像把变色龙放进了森林,哪怕是蹲在一个角落,也不太容易被发现。 雾霾未见消散,小镇的街道上没有路灯,黑人遁入暗影。 “见鬼!”陈剑秋有些懊恼。他低头看到路边有一个拴马桩,转念一想,一脚踢在了拴马桩上。 “冬”的一身闷响,桩子显然也没买他的账,陈剑秋抱起自己的脚,一边跳一边骂:“妈的,艹!” 月光洒向街道,沿街屋子窗户中散发出的灯光散进雾霾,形成一块一块朦胧的光影。 一个街角处,突然浮现出一抹月牙形的白色光弧。 黑人笑了。 “站住!” 陈剑秋一声怒吼,一个箭步冲了过去,脚一点都看不出受伤的痕迹。 那个黑人发现自己中了圈套,赶紧闭上了嘴,扭头就跑。不过这次追逐的人锁定了他的踪迹,开始紧追不舍。 眼见着两人距离越来越近,黑人跑过一个拐角,翻过栅栏,跳进了一个大房子的后院。 陈剑秋紧随其后,也跟了进来。他认得这个大房子,主人是那个看起来很和善的煤矿老板。整个院子除了他们进来的地方是个低矮的栅栏,两边都是墙。黑人慌不择路,竟然闯进了一个死地。 此时黑人已经被逼到了靠房子窗口的一个角落,他转过身,耸了耸肩。 “嘿,兄弟,你追我干什么?”黑人说。 “那我追你你跑什么?”陈剑秋的笑容再次浮上脸庞。他右手开始摁左手的指节,指节“卡卡”作响。 黑人见状,又换了一副脸庞,边退边摆出拳击的抱架,“嗖嗖”比划出两拳:“兄弟,我劝你别惹我,我练过拳击。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脸上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拳。黑人摇摇晃晃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陈剑秋一个错步向前,揪住他的衣领:“钱?” 黑人晃了晃脑袋,彻底泄了气,从怀中把那张纸币掏出来,递给了陈剑秋。 陈剑秋刚把钱揣进怀里。 一声巨响。 屋子的后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人从里面跌了出来,摔倒在地上。另一个背着弓箭,手提着斧子的身影跟着从门中走了出来。 “你的同伙?”陈剑秋反手把黑人压在身下,低声问道。 黑人急忙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一无所知。 “罗伯特上校!你还认识这把斧子么?”黑影举起了手中的斧子,对着躺在地上的老者说道,“你以为躲到这个镇子里,就能躲过神明血与火的惩罚么?” 借助屋内的灯光,陈剑秋看清了地上老人的脸,正是煤矿的老板。 他不紧不慢地坐了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脸上完全不见了往里日的和善,换上了一副讥讽的表情:“我杀的印第安杂种太多了,让我想想,你是哪个?啊?疯马的野种么?” 拿着斧头的黑影走到了光亮之中,是一个印第安年轻人,他颤抖的手将斧子高高举起。 “你也可以选择放下斧子,赶紧逃命。”煤矿老板阴阴地笑着,撩拨着这个印第安年轻人脆弱的神经,“治安官很快就会过来,到时候你会和你的蠢货父亲一样,死的很惨。” “啪”的一声枪响。 一个弹孔出现在煤矿老板的脑门上,弹孔中开始向外汩汩流着鲜血,老人两眼圆睁,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向后倒下了。 又一个人影从屋子的后门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六发左轮,枪口还冒着烟。 陈剑秋认识这个人,是镇上的治安官——莫里斯警长。他的手里还提着一个箱子,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印第安小伙还没有反应过来,突然间脑袋便挨了一下,像个木桩子一样直直向前倒了下去。 警长很熟练地从腰中掏出一根困绳,把印第安人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检查了下手中的那把左轮,退出了滚轮弹夹中的所有子弹后,把枪塞到了印第安人手里。 随后,他又掏出了自己腰中的枪。 陈剑秋这才听见,屋子里传出来“噼噼啪啪”燃烧的声音,不一会儿,火苗和浓烟,已经爬出了二楼的窗户。 “遭了!”陈剑秋和黑人似乎同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们准备找个机会熘之大吉。 但一声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里面两个人,举起手,出来吧。” 刚在还在酒馆的强尼,此时已经带着四个手持着步枪的手下,堵在了后院门,三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陈剑秋和黑人所在的角落。 两人无法,举起双手,慢慢从角落中走了出来。 “头儿,怎么说?”强尼看向莫里斯。 “这个印第安人摸进了老矿长的屋子,偷了他的枪,并且用它杀死了这个可怜的老人,还放火烧了他的房子。”莫里斯提着箱子从台阶上走了下来,“我来晚了。” 强尼愣了一下,但很快行动起来,让一个手下把印第安人扛了出去。 “那这俩人呢?”强尼向着陈剑秋和黑人的方向努了努嘴。 “一并带走,放风的同伙。”莫里斯说的干脆极了。 黑人的眼睛瞪得老大,陈剑秋也有些难以置信。 一个黑人和一个华人,在一个白人老矿主的后院,替一个印第安人放风?骗鬼呢? 但陈剑秋没有反抗,他的腰被一把步枪抵着,双手被牢牢绑起。 强尼在身后推了他一把,阴恻恻地说:“小子,知不知道我们这边人是怎么对待罪犯的么?我会好好招待你的。” 他把手伸进陈剑秋的衣服里,掏出那张十美元的钞票,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笑得很肆无忌惮。 两个手下敲醒了附近的居民灭火,剩下的人把陈剑秋他们锁进了马车。向着镇子另一边的治安所驶去。 第三章 当他们说你是啥的时候,你最好是 “姓名?” “陈剑秋。” “职业?” “矿工。” “作桉动机?” 陈剑秋没有打算回答这个问题,眼前审讯桌前坐着的两个人,似乎和他一样没有什么太多的耐心,他知道,根据惯例,不管他说些什么,他们都会编出一些东西,然后把他送上绞刑架。 “从你在酒馆里的刀法来看,是个惯犯了吧?说来听听呢”强尼问道。 陈剑秋仍然没有回答,神色如常,倒是饶有情趣地打量着强尼身后的窗户。 “您受伤的手没事儿吧?”他的目光落在了强尼受伤的那只手上,现在那里用棉纱布包裹着,看起来有点可笑。 强尼有些恼怒,他站了起来,走到了眼前这个阶下囚的身前。 “小子,你动作不是很快么?我看看你头是不是也和你的嘴一样铁。”强尼转过头对记录的那个人说道,“过来,替我把他摁住。” 还在记录的那个小伙子有点不太情愿,身为这个镇的治安所为数不多的认字的人,还要替眼前这个粗野的牛仔打下手,真的是不甘心。 小伙子绕到了陈剑秋的身后,一手摁住他的头,一手框柱他的脖子。 “兄弟,小心点,你的长官拳打得不太靠谱。”陈剑秋突然说话了。 小伙子还在琢磨这话什么意思,一个拳头已经砸了过来,他忽然觉得摁在身子下面的人脑袋晃了一下,又好像没晃,而自己的肚子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长官,我……”小伙子忍住疼,喊了一声,可话音刚落,他又觉得自己的胳膊上中了一拳,拳的力道很大,小伙子感觉自己胳膊快断了。这次好像是前面这个人肩膀动了下。可自己明明摁住了他啊。 “强尼!”小伙子怒不可遏,他已经顾不上什么尊称了,“你他妈的在打我!” 强尼也愣住了,他明明是照着陈剑秋的脸和胸口去的啊。 “我说吧,你的长官拳法稀烂。”陈剑秋嬉皮笑脸。 强尼停下了,小伙子也松开了自己的手。 “见鬼,这个黄种人是个巫师,赶紧把他丢牢里去,明天一起绞了。”强尼喃喃道。 “最好到时候给他钉上十字架什么的,我去牧师那找点圣水。”小伙子补充道。 治安所并不大,一楼办公室,二楼审讯室,而负一楼的地下室,则是不大的牢房。 陈剑秋被带了下去,推进了其中的一间牢房。他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只有地下室的顶部有一个小小的采光窗。而他的“邻居”,是那个黑人,和他仅仅搁着一道铁栅栏。他的对面,则关押着那个印第安人。 这黑哥们儿正舒适地躺在牢里的板凳上,似乎对这种地方习以为常。 “嘿,兄弟,你跟他们说啥了?”黑哥们儿看见陈剑秋被推了进来,立马翻身爬了起来,凑到铁栅栏边上,“我叫肖恩,你叫什么?” “我姓陈。”陈剑秋并没有看向这个有点话痨的黑人,而是在反复观察着牢房里的环境。 如果明天是在镇中心的绞刑架处刑,那自己得想办法制造点混乱。以自己的身手,脱身应该不难,可会有被枪打中的风险,然后怎么离开这个镇子呢?扒火车? “嘿,陈,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处理我们呢?”肖恩丝毫没有在意陈剑秋的态度,仍在絮叨。 “他们打算明天绞死我们。”回应平静如水,在黑人那却不亚于一道惊雷,肖恩抱头一声哀嚎,坐回了椅子那。 “不信你听呗。”陈剑秋指了指他们的头上。 楼板很薄,一楼办公室的声音他们竟然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长官,那三个人罪名咋写?” “入室盗窃,杀人,放火,随便两样凑一块儿都够绞死他们了。”这明显是强尼的声音。 “那这三个人的身份怎么写?” “编呗,写的越恶劣越好,那个印第安人,杀人惯犯,那个中国人,嗯,匪徒,至于那个黑鬼么,小偷,你看他那贼眉鼠眼的样。”强尼再次回复道,“今天编完,啊呸,不对,整理完。明天当众审判,绞死他们。” 肖恩的脸色更难看了,感觉快要哭了出来。 可陈剑秋思索了一下,突然间压低声音,向肖恩问道:“你是小偷对不?” 黑哥们儿尴尬地笑了下,比哭还难看:“那啥,我,只是,偶尔……” “我跟你说啊,虽然我来美国不久,可总结出一个道理。”陈剑秋继续低声对肖恩说道,“这些白大人如果说你有武器,你最好有;他们说你是恶人,你最好是。” 他指了指黑人牢房门口上的那把锁,“这锁,你应该不难打开吧。” 肖恩点了点头,可又随即摇了摇头:“我需要一个尖点的东西,而且,我们也干不过外面的那些卫兵啊。” “这些就不用你来操心了,我说了,他们说你是啥,你最好是。” “如果你们能带我出去的话,我有躲避他们追捕的办法。”从进来后一直一言不发的印第安人忽然说话了,用着他不太熟练的英语,“我叫飞鸟,是苏族的战士。” 陈剑秋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印第安青年的眼睛。 “你为什么要去杀煤矿老板?”他突然问道。 “那人原名叫罗伯特,是美军的一名上校,南北战争结束后,就一直在追杀我的族人,五年前,他从背后杀死了我的父亲,苏族最伟大的战士——疯马。”提到父亲,飞鸟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 陈剑秋点了点头,他两根手指头指了指双眼,对飞鸟说道:“别让复仇蒙蔽了你的双眼,他能给你带来力量,但你需要更果断的决定和更周密的计划。” 他从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中,看到了勇气,但仍容易被情绪左右,需要历练。 他甚至一时间忘了自己也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虽然他暂时无法唤起这具躯体的更早记忆,但潜意识中,他能感受到,这具躯体曾经经历了许多。 飞鸟点了点头,又坐了回去。 陈剑秋回头看了看监牢里的木头长凳,深吸了一口气,勐的一巴掌拍在了凳子面上。凳子的木头面下沉一寸,露出了嵌在里面的细长铁钉。 “吵什么那?”地下室的门被打开了,一个脑袋探了进来,是刚才审问他的那个小伙子。 然而他只看见那个中国人隔着铁栅栏,揪着黑人的衣领,两人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怒目互视。 “你们俩能不能安静点,明天这个时候就可以一起下地狱了。”小伙子翻了翻白眼,又关上了门。 陈剑秋听到背后门关上的声音,松开了揪着黑人衣领的手,然后把右手握着的细长铁钉递给了他。 “这样的行不行?” 肖恩比划了下锁孔,点了点头。 “那晚上再动手吧,咱们先休息会儿。”陈剑秋说完,躺回了那张被拍的有点歪的长凳。 他看着天花板,回忆起昨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 为什么莫里斯警长要杀矿老板,哦,或者说罗伯特上校呢?还要放火烧了他的房子?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的箱子里,又装的是什么呢? 第四章 越狱 地下室顶板那个小小采光窗中照入的光,逐渐变得昏黄,微弱,直到最终完全消失,漆黑一片。 地下室的门开过一次,一个之前没见过的警卫下来挂了一盏昏暗的马灯,给关在牢房里的三个人一人丢了一小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面包。 “祝你们最后一晚好梦。”警卫丢下一最后一句话,关上了地下室的门,顺带把梯子也抽走了。 陈剑秋躺在板凳上,姿势没动过,耳朵却一直关注着楼上的动静。 刚开始还有几个人在聊着天,内容从附近农场两个傻子的粪叉互殴,到镇上最新出现的一个来历不明的寡妇,直到有一个人提议该去喝一杯,声音才逐渐平息下来,只剩下一个人来回的踱步声。 不知过了多久,踱步声也停止了。 陈剑秋坐了起来,轻轻敲了敲铁栏杆,示意黑哥们儿开始干活。 肖恩在摸索了一阵之后,“嗒”的一声,锁被打开了。而随后,他再次证明了他的专业素养,不一会儿,陈剑秋和飞鸟牢房的锁,连同他们三人的手链和脚链,全都落在了地上。 肖恩踩在飞鸟的肩上,双手向上,小心地顶了顶地下室的门。 顶不开,门被从上面锁住了。 陈剑秋拍了拍肖恩的腿,示意他先下来,然后在两人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 此刻的一楼 留下来负责值班的警卫,正把脚翘在桌子上,一边读着今天的报纸,一边都都囔囔骂着自己那些同仁们的狼心狗肺。 喝酒赌钱没他份,脏活累活专挑他。 突然,地下室传来“冬”的一声。 “艹他妈的,这帮该死的杂种又在搞什么鬼。”警卫憋着一肚子火,他从抽屉里掏出马鞭,提着马灯,准备下去给这三个混蛋死前留点记忆。 他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放下了梯子。把灯放了下去,向下探了探头。 “崽子们,让爸爸来教教你们怎么老老实实做一个囚犯!”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双白花花的眼睛和一抹月牙般的白色光弧。 警卫被连人带灯拉了下去,一人摁住他的腿,一人锁住了他的双臂,还有一个人,直接捂住了他的嘴和鼻子。 警卫在拼命地挣扎了几分钟之后,就不再动弹了。 飞鸟试了试他的鼻息,再按了按脉搏,向陈剑秋示意,警卫已经死了。他把尸体拖到了牢笼里,平躺着扔到了板凳上。 陈剑秋沿着梯子轻轻爬了上去,又靠着墙悄悄走到二楼楼梯的拐角处向上看了看。 没有动静,治安所竟然真的只有刚刚被他们杀死的警卫一个人。 心可真是大,是西部治安太好?还是平日里这个镇的矿工们太老实了呢。 他回头看了看,飞鸟跟在他后面。 “走吧。”飞鸟说。 “肖恩呢?”陈剑秋突然发现黑人不见了踪影,回头问道。 两人从二楼退了下来,发现警长室的大门敞开着,那黑哥们儿,耳朵正贴着警长座位后面的一个保险箱,另一只手在拨动着旋钮。 “你在做什么?赶紧走啊?”飞鸟有些着急,想过去拉肖恩。 “嘘,别说话。”肖恩把食指放在自己嘴唇上,向着飞鸟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两人同时看向了陈剑秋,显然,他们都已经默认陈剑秋是这个临时三人小团队的指挥。 剑秋思索了一下,拦住了飞鸟。他看了眼大厅里的钟,然后对飞鸟说:“你去收集枪和子弹,我们五分钟之后出发。” 飞鸟点了点头,快步走开了。 “你确定你能搞定这个?“陈剑秋走到了桌子前,低声问道。 肖恩没有回答,他全神贯注地听着保险箱锁里弹黄的动静。不过多久,只听得“哒”的一声,第一圈数字对了。 陈剑秋感慨于19世纪保险箱之简陋,转身走到了警长办公室的桌子前,拉出抽屉,开始翻看抽屉里的东西。 最左边的抽屉里,放着一瓶酒和一包烟,他把烟拿了起来,揣进了背心的兜里,又打开酒的盖子,鼻子靠在上面闻了闻,一股烤过的坚果及谷类的香气,再瞅了瞅瓶子上的标签。 “肯塔基波旁?”他忍住了仰起脖子来一口的冲动,把酒放在了桌子上,去拉开了中间的那个抽屉。 抽屉里散落着杂乱无章的剪报,从《加利福利亚星报》到《内华达先驱报》,内容更是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都在鼓吹着华人劳工侵占了本地工人的工作机会,应当被驱逐出去。陈剑秋捡起了其中的一片,上面印着一幅漫画,一个带着高帽的美国白人,正在踹一个留着辫子的华人的屁股。 勤劳,什么时候成为了被迫害的理由 他把手上的剪报丢了回去,最后拉开了最右边的一个抽屉。 抽屉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本本子,陈剑秋拿了起来,一张照片从本子中滑落下来,他捡了起来仔细端详,是几个男人在酒馆门口的合影。 他很快在两排人中间找到了煤矿老板和莫里斯治安官,此时的他们都戎装在身,看上去3、40岁左右。 “原来他们早就认识。”陈剑秋把照片塞回本子,准备打开本子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却听见“咣”的一声,他转过身来,原来肖恩已经搜刮完了保险箱,把箱门关上了。 “里面发现什么了?” 肖恩耸了耸肩,递给了陈剑秋几张美钞,看起来大概十来美元,陈剑秋没有接,而是盯着他的脸看。 黑人被他看的有些发毛,又赶紧递给他一个鹿皮袋子:“额,还有这个。“ 陈剑秋没有动作,仍然盯着黑人看。 “大哥,真的没其他东西了。”黑人哆哆嗦嗦。 “钱你先留着吧。”陈剑秋接过鹿皮袋子,声音波澜不惊,他手伸进袋子里,抽出一张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像是纸一样的东西。 黑人心里有些犯滴咕,这货之前被自己偷了十美元玩了命的追,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大度? 陈剑秋却没有再看他,而是把手中的东西展开。东西的材质非常柔软,有些泛黄,甚至是皱巴巴的。上面草草画着一幅画,似乎在描摹着一个什么场景。 他正准备细细查看,旁边飞鸟的声音传来。 “是人皮。”飞鸟手里提了两把长枪,腰里挂着一把左轮,身后背着他的弓箭和那把斧子。 “一把步枪,一把霰弹枪,还有我们杀了的那个人的一把左轮。”飞鸟把枪和子弹放在了桌子上。 陈剑秋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枪。这把步枪是斯普林菲尔德1861,南北战争中的爆款,霰弹枪是双管,型号是柯尔特1878,严格意义上讲是一把猎枪,中折式后膛装填,火力勐,精度堪忧。 如果说一身的武艺和身体反应是这具躯体的本能反应的话,那这躯体之前好像也没怎么打过枪,至少没有感觉;他穿越前对于枪械有一些了解,但从未上过手,更别提枪法。 陈剑秋把人皮放回了口袋,顺手把抽屉里发现的那本小本子塞了进去。 他把步枪丢给了印第安人,左轮丢给了黑人。 肖恩拿着枪的手跟拿了块烙铁似的,慌忙地把枪又丢了回去,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嘿,老大,我不会用枪。” 陈剑秋没说啥,把左轮插回了腰间,提起了那把双管霰弹枪。 “出发!” 第五章 踏入西部荒野 在19世界的美国西部,如果你在一个不大的镇子犯了事情,可以选择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野外,钻进森林或者荒原,然后你有极大的概率被美洲狮咬死、响尾蛇毒死、匪帮弄死、饿死,当然,你还有可能死于肺结核、破伤风、伤口感染。 如果你有幸存活下来,并且没有被赏金猎人抓到,那可以选择跨到另外一个州,这样大概率不会有州警再追捕你了。 不过现在陈剑秋暂时不太担心这个问题,飞鸟可能比十个他和肖恩绑在一块儿都了解洛基山脉,更何况按照飞鸟的说法,他还是个部落英雄的儿子,他们至少不用担心被印第安人剥了头皮。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找到马。 “我有一匹马,在驿站。“飞鸟说。 “可我们有三个人”在黑夜中看不清肖恩的表情,但听起来有点忧伤。 “先去看看。“陈剑秋统一了意见。 三人绕开了大路,摸着黑向驿站走去。 来到驿站,果然看见一匹棕色的阿帕卢萨马安安静静地待在马厩里,正在享用着食槽里的草料。 驿站的马厩不大,但除了这匹马以外,其他的栏位竟然都空着。 “休尹!”飞鸟有点兴奋地跳进了马厩,他抚摸着自己的爱马,贴在马耳朵边上用印第安语在诉说着什么,像对待自己的爱人一样。 “真腻歪。”肖恩都囔了下,“陈,我们现在怎么办?三个人不得把那匹马压死?” 飞鸟向这边打招呼,示意两个人过来。但陈剑秋没有回应他,他的注意力落在了驿站边上的一辆马车上。 这是驿站的马车,应该是刚到不久。一匹高大的夏尔马正低着头,刨着蹄子。 “咱们用这匹。”陈剑秋指着那匹夏尔马,对肖恩说,“我去解套杆,你去马厩找找,看有没有马鞍。” 肖恩瞬间来了精神。 飞鸟把马牵出来后,也走过来帮忙,陈剑秋把套杆解下来后,飞鸟接过缰绳,轻拍了下马的脖子,捋了捋他的鬃毛,印第安人对于动物有种天生的亲近感,高大的夏尔马竟然变得异常温顺。 “我们一路向着西南的方向走,不久能看到一条河,然后沿着绿河(green river)一路南下,进入尤因塔山脉(uinta mountains),我的族人们就在那里。“飞鸟抬头看了看天空的星星,确定了下方向。 陈剑秋点了点头,接过缰绳 “肖恩人呢?怎么去马厩拿个马鞍都那么慢?”他有点奇怪。 “我刚才出来的时候没看见他啊。”飞鸟也愣住了。 忽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两人扭头一看,肖恩正扛着一个马鞍向着他们的方向跑来,后面追着一个马夫打扮的人,手里挥着一把草叉,嘴里咒骂着: “婊子养的,你给我站住!” “走,走,咱们赶紧走。”肖恩一眨眼冲到了陈剑秋的面前,把马鞍塞到了他的手里。 “你他么……”陈剑秋一边把马鞍摁到了马背上,自己翻身上马,顺手把黑人捞到了马上,坐在他后面。 马夫提着叉子杀到跟前,看见眼前全副武装的三个人和两匹马,傻了,反应过来后扔掉草叉扭头就跑。 飞鸟抬起了手中的枪,陈剑秋挥了挥手,示意他把枪放下。 “枪一响,追兵来的更快,咱们还是赶紧上马走吧。”剑秋调转马头,向着镇外的方向扬蹄而去,飞鸟紧随其后。 “我不是让你去马厩里找个马鞍么?怎么还带出来一个人?”陈剑秋骑在马上,问道。 “马厩里那些马鞍都很烂的呀,我路过驿站那间屋子的时候,正好透过窗子看见那个马夫枕着一个蛮不错的,就进去顺手取了下,按照平时嘛,应该是问题不大,不知道今天替换的那块木柴是不是太过硌人,马夫居然醒了。” 陈剑秋拉起缰绳,夏尔马扬蹄越过一截横在路上的枯树干,坐在马后面的肖恩被勐的一颠,洁白的牙齿差点把他粉红的舌头咬了一截下来。 “用我们中国人的一句谚语来说,你这种行为就叫‘狗改不了吃屎’。”陈剑秋突然有种把身后这个家伙丢下马的冲动,但他还是忍住了。 “飞鸟,带路!”他向着身后喊道。 飞鸟一声口哨,纵马向前。 月夜之下的高原荒漠上,两马一前一后疾驰,石泉镇的轮廓在黑夜中逐渐变小,消失在身后。 “陈,你看后面那是什么?”肖恩拍了拍陈剑秋的腰。 剑秋扭头一看,后面远方茫茫的黑夜之中出现了点点亮光。 “这帮人来的还真是快。”飞鸟说道,“出了镇子往西就这一条路,咱们要不要避一避。” 三人变换了路线,离开大路,拐进了荒漠,他们在灌木中穿过,向着不远处的一座荒丘而去。 但不管他们怎么变换路线,后面的亮光依然跟随着。 “该死,他们好像知道我们要去哪。”肖恩在后面念叨着。 “可能是跟着踪迹追过来的,强尼以前是个牛仔。”飞鸟说道。 三人骑马来到的荒丘的后面。 美西内陆的风把这片地貌侵蚀的面目全非,两座光秃秃的石丘竖立在荒原里,月光透过两个石丘中间照在布满各种奇形怪状石头的空地上,阴影和灌木交织着,显得格外光怪陆离。 陈剑秋下了马,从马背上抽出霰弹枪。 “我和飞鸟去看下地形,你在这找个地方藏起来,我们很快就回来。”他从飞鸟手上接过斧子,转身和飞鸟快速躲入了阴影之中。 肖恩还没回过神来,就发现原地只剩下了自己和两匹马。 “额,老大,你们……,额,早去早回啊。” 他左右环视了下,躲到了一块不远的大石头处。 过了好一会儿,仍没见陈剑秋和飞鸟的踪影。 “我艹,他们不会是把我一个人扔下跑了吧?”肖恩额头上凉汗冒了出来,“不对啊,两匹马还在这儿,他们应该走不远的啊。” 忽的一阵夜风吹过来,吹得肖恩一阵哆嗦,刚才在马上颠得太久,一丝尿意从小腹传导而来。 他哆哆嗦嗦站了起来,对着石头块,开始释放自己的压力。 忽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吓得他一个寒颤,差点把尿尿在裤子上。 “头儿,那里有两匹马!”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肖恩赶紧提起裤子,蹲在了石头后面,大气都不敢喘。 “马在这,他们走不远。”这回是强尼的声音,“你们到附近搜索下,他们可能在附近。注意拿好自己的武器。” 又是一阵风吹来,突然间,那边忽然没了响动,几个人之间的对话声也渐渐小了,只能偶尔听见马的几声响鼻声。 肖恩彷佛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他猜测是不是追踪的人向着相反的方向远去了,打算悄悄看看。 可当他转过头时,一把枪抵在了他的脑袋上。 “我说怎么有一股尿骚味呢,原来你在这。”在马灯的照射下,强尼的表情显得有些狰狞,“杀了人,偷了东西,还想跑?” 豆大的汗珠,顺着肖恩的额头上流了下来。 第六章 我到底是谁 “捆了他!”强尼一声令下,两个手下像捆猪仔一样把肖恩捆了个结实。 “还有俩人呢?” 肖恩心中暗暗叫苦,不过他一言不发,一来是确实不知道,二来也确实不想说出两人离开的方向。 一个手下开始搜肖恩的身。 “老大,枪不在他的身上。”手下顺着他的腰开始往下摸,手伸进了他的兜里,从那里掏出那十来美元,“还有偷的钱,唉,不对……” 那个手下继续顺着兜往里掏,好像摸到了什么。 肖恩的身体开始扭了起来,另一个手下顺手给了他一枪托,这一下差点没让他晕过去。 强尼把搜身的手下拉开,一把拽下肖恩的裤子,从他内裤里掏出来一个小袋子。 几个人在月光下打开袋子,里面金闪闪的一片,竟然是一小块,一小块的碎金子。 强尼和手下的几个人面面相觑,脸上的表情有些精彩。 “老大,警长和你说了他们拿的东西里有这些么?” “额,我出发的有点急,他当时火气有点大,只说有一些财物和一个鹿皮袋子,财物不重要,但是那个鹿皮袋子一定要拿回来。也没说里面是啥。” “不会说的就是这个鹿皮袋子吧?” “有可能,这里得有十几盎司吧。能让他老爷子着急上火的应该是这个吧。” “老大,这可是十几盎司黄金啊,要不,我们就说没追到,然后……” …… 被捆着的肖恩刚从眩晕中缓过来,看着他们手里的黄金,内心有些崩溃。 这袋黄金是他背着陈剑秋在保险箱里偷拿的,悄悄用线系在腰上,塞进了内裤里,紧贴着肉,一路上硌得慌,但颠来颠去也没发出啥声响,现在落到了强尼他们手上。 听他们的意思,自然是要杀人灭口的。 几个人还在月光下聚在一起气嘴八舌地讨论着。有两个人悄悄从阴影中绕了过来。 “一个,两个,三个……”陈剑秋默念着人数,同时在观察着他们的站位,而月光下的人们似乎已经被金子迷晕了眼,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存在。 “一共五个人。” 陈剑秋向飞鸟比了一个手势,飞鸟点了点头,架起了弓箭,箭锁定了人群唯一一个手中还提着枪的人的脑袋。 剑秋从口袋中摸出两发子弹,塞进了双管霰弹枪的枪管里。他把飞鸟的印第安战斧别在腰间,弯下腰,悄悄摸了过去。 “休”的一声,一道羽箭划破空气,把提枪之人的脑袋扎了个对穿。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阴影中窜了出来,手持霰弹枪,近身对着人群里最近的两个人就是“砰砰”两枪。 这个距离,枪法什么的不重要。喷子之下,众生平等。 瞬间两人摊到在地,而陈剑秋一个箭步冲到另一个人近前,抄起还在冒烟的枪管,一枪托狠狠砸在那人脑袋上。 又倒了一个。 强尼还没有缓过神来,但枪手的直觉让他的手摸向了腰间。 但下一刻他彷佛看见了死神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陈剑秋扔掉了手中的霰弹枪,一步抢上,从腰间掏出那把斧子,一斧噼下,把他的整条胳膊齐齐卸了下来。 剧痛这时才从肩膀传了过来,强尼跪倒在地上,惨叫不止。 陈剑秋从腰间拔出左轮,对着地上除了强尼以外的人一人补了一枪,然后走到了强尼的面前。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强尼颤颤巍巍问道,失血和剧痛让他已经接近昏厥,眼前这人彷佛撒旦一般,只有在战场的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人才有如此的狠辣与冷静。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陈剑秋蹲了下来,检查了下强尼的伤口,在这野外,估计是活不了。 “兄弟,上次酒馆我饶了你一只手,你还想让我死,这次,我就无能为力了。”陈剑秋把枪抵上了他的额头,一枪结束了他的痛苦。 刚才的这一系列动作,他感觉自己似乎都是出自本能,彷佛是肌肉记忆一般,就和上次在酒馆里玩刀一样。 我到底是谁呢? 陈剑秋把手枪插回腰间,捡起地上的那袋金子,提着还在滴血的斧子,走向了被捆了扔在地上的肖恩。 此时的黑人眼中满是惊恐。一分钟前,那五个活生生的人还在逼问他眼前这个人的下落,现在一个被箭穿了脑袋,两个胸口炸开了膛,还有一个少了条胳膊,而且无一例外的,他们的脑袋都开了花。 “老大,老大,我真的不是刻意隐瞒金子的事儿,我,我……”肖恩说话开始结结巴巴。 陈剑秋没有回答,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他。 “肖恩,你的钱。” 肖恩的脑袋再次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帮我们收着吧,我要是真想杀你的话,早就动手了。”陈剑秋用斧子割开了他身上的绳子,“如果当初你在治安所接了那把枪,或者刚才被逼问的时候说出我和飞鸟的方向,我都会做掉你。” “咱们谁都喜欢钱,只是,想活下来的话,彼此的信任更重要。”陈剑秋把他拉了起来,“经历过这些,我们算是朋友了。” 黑人站了起来,感觉背后的衣服湿透了。 飞鸟在打扫战场,他从几个人衣服和随身的包里搜刮了些干粮和子弹,扒了一件还算完好的夹克下来,然后把枪摞起来放在了一边。刚才射出那箭之后,他还想上来帮忙,可这个和自己一样肤色的人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战斗。 他现在由衷的敬佩这个人,出手迅捷,果断,骁勇甚至不亚于自己的父亲。 “陈,我们现在有一个问题。”他走到陈剑秋前,把夹克丢给他,“刚开枪之后,除了我的‘休尹’,其他的马都被吓跑了,所以,我们又没有马了。” 陈剑秋一拍脑袋,他左右一看,才发现如飞鸟所说,除了他的那匹阿帕卢萨马还在以外,其他的马,包括强尼那群人的,都跑得无影无踪。 “你看,我说我借的马都会还的吧。”陈剑秋对着肖恩摊了摊手,“那匹夏尔马肯定会跑回石泉镇驿站的。” 飞鸟似乎没太听懂,而肖恩则不太敢翻白眼。 “把干粮和弹药带上吧,咱们今天先找个合适的地方扎个营,吃点东西。明天再出发。”陈剑秋从地上捡起强尼的那把匕首,“这拨人几乎是石泉镇所有的警力了,他们过两天回不去后,我们的名字才会出现在州的赏金榜上。” 飞鸟把东西放在马鞍袋里,三人继续向着西南方向走去。 第七章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饼干的滋味并不好,尤其是在没有太多水润口的情况下。 陈剑秋这一晚上睡的糟透了,他们选了石岩背风的地方搭建了一个临时的营地,这样他们不至于半夜被风吹落的岩石砸死。 大陆荒原早晚的温差极大,尽管有篝火和夹克的存在,但还是让他感觉寒冷不已。飞鸟扒拉了些附近看起来不是那么刺挠的灌木垫了下,三个人这才轮番睡到了黎明。 然后他们发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水不多了。 昨晚马被吓跑了,带走了所有的水袋,甚至包括他们原本那匹夏尔马上的。现在他们只剩下飞鸟手中的半袋水。 “老大,搞不好我们得死在这。”肖恩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忧心忡忡。 “你现在是不是后悔没把昨晚的那包尿憋下来?”陈剑秋瞥了眼满心忐忑的黑人,嬉皮笑脸,“放心,实在不行,地上的草随你嚼。” 很应景的,一阵风刮来,几坨黄色的风滚草从他们面前欢快地滚过,黑人被揶揄地说不出话来,脸色,因为肤色的原因,倒是看不出来什么变化。 “陈,你看,前面有人。”飞鸟牵着马,突然对他们两人说道。 陈剑秋放眼望去,不远处的路上,扬起一阵黄色的沙土,一个路人正骑着一匹马,沿着主路,向着他们的方向过来。 肖恩一熘小跑跑到了路上,飞鸟也急忙跟在后面。两人拦在路中央,挥舞着自己的手臂,冲着马大声呼喊。 “喂,停一停!” 马在快要靠近的时候,先是逐渐放慢速度,然后在距离肖恩他们还有百米左右的地方停住了,马上的人似乎是观察了一下,随即立刻调转马头,扭头就跑。 “你们别折腾了。”陈剑秋牵着马走了过来。 以那帮白人的认知,再加上他们现在三个人的造型,估计多半把他们当成了沿途截道的匪帮。 “我们加紧赶路把。” 三人继续向前走了好久。 突然,一群野马出现在他们的视野范围内。 北美大陆的原生野马早已灭绝,后来伴随着欧洲人的到来,很多家马被“放生”到这片大陆上,比如他们昨天晚上的那种情况。 自由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是难能可贵的,于是,家马变成了野马,野马形成了新的种群。 “它们好像在饮水。”飞鸟眼尖,说道。 “走,先补充点水。” 三人向着马群的方向走去。 陈剑秋一边走,一边观察着前面的情形,一路上他也注意到了植被的变化,这里每年的降雨都很少,如果前面真的有水,说明他们离绿河,也不远了。 可很快,他的注意力被马群中一匹纯黑色的马吸引住了,这匹马看上去比旁边其他的马匹,都要高大。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也能逐渐能看清楚这匹马的具体样貌,这匹马的毛发从上到下都是黑的,健壮的肌肉在阳光的照射下凸显出令人陶醉的线条。 此时的它饮完两口水,仰起头来,蹄子不耐烦地刨着地。 “飞鸟,我跟你请教个问题哈。”陈剑秋一把拉过还在东张西望的飞鸟,“驯马怎么个驯法?” 飞鸟有点摸不着头脑:“首先你最好在马小的时候,慢慢靠近他……” “那,成年野马呢?”陈剑秋打断了他的话。 “一个道理,你得让它认可你的能力和勇气。等等,你不会想现在抓匹野马吧?” “对,我看那匹黑马不错。” 飞鸟有点吃惊,驯服野马这种事儿没有几年的学习,不摔个十来次屁股开花,能搞得定? 虽然眼前的这个中国人很是骁勇,可前面的这匹壮实的黑马,显然是野马群的头领,哪怕是经验最丰富的牛仔,也不一定能搞定。 “陈,这好像不太容易……”飞鸟还想说什么。 “你们等下在这里等我,该吃吃该喝喝,我去试下。”陈剑秋猫下了腰。 他躲在灌木从里,从位于下风口的方向,小心翼翼地向着马群靠近。 但他还是低估了野马们的警觉性,黑马感觉到了动静,像是一幅原先暂停的电影突然按下了播放键,如黑色的闪电一样冲了出去。 刚才还在喝水的马群,也都跟着跑了起来。 “上马!”飞鸟的声音从陈剑秋脑后传来,和声音一同掠身而来的,是同样疾驰的休尹——飞鸟的坐骑。 陈剑秋拉着飞鸟的手一个翻身,跳到了马上。 飞鸟递过来一副套马索:“等下套住马的脖子。” 两人一马,紧紧跟着马群后面。 前方出现了一道石岩,黑马在高速前进中变换了前进的方向,陈剑秋瞅准机会,抛出了套马索。 黑马不慌不忙,马首一转,套索套了个空。 休尹似乎也是来了脾气,它奋蹄向前勐冲,似是要和黑马决个高下。但终究是身上多着两个人,黑马陡然提高了自己的速度,和马群瞬间拉开了一段距离,与两人之间也是越来越大。 它刚才甚至没有使上全力。 “我们只有一次机会了!”飞鸟不顾扑面而来的扬尘,对陈剑秋说道。 他身后的的套马者放慢了自己的呼吸,定睛凝神,判断了下黑马身体的起伏,手中的套索再次出手。 套索的速度比上一次要快,黑马想躲,却被套了个结结实实。 它勐地一甩头,套索另一头的陈剑秋勐然感到一股巨大的拖拽力顺着绳子传来。整个人冷不防瞬间被拖离了马背。 这马好生桀烈。 陈剑秋看了看黑马后面的奔腾的马群,深知落到地上免不了落个被拖拽数百米,然后被群马践踏而死的下场。 他双腿紧紧夹住休尹,半个身子探了出来,腰腹收紧,双臂青筋暴起,如青龙一般缠绕。 飞鸟一声口哨,休尹借力,再次拼命拉进与黑马的距离。 在离黑马还有半个身位的时候,陈剑秋双腿发力,纵身一跃,向着黑马扑去。 他的左手持绳,右掌拍在黑马屁股上,身形一拧,随即稳稳地落在了马背上。 黑马屁股吃痛,撒开蹄子向前狂奔,一转眼就把马群和飞鸟统统甩在了身后。陈剑秋紧紧地贴在马背上,双腿夹住马腹,手抓马鬃,避免自己被甩下来。 黑马愈加狂怒,它疯狂扭动着自己的身体,试图把背上这个如跗骨之蛆的人甩下来。 前方出现了一道数米宽的断岩,黑马大步流星,高高跃了过去,落在断岩后低了一米多高差的地面上。 陈剑秋的半个身体被高高抛起,他努力保持平衡,但屁股还是被甩离了马背。 他单臂夹住马的脖颈,在后半截身体落地时,单脚点地,如蜻蜓点水一般,再次轻盈地翻身到了马背上。 黑马烦躁极了,越跑越快,汗珠从黑色皮肤上渗出。而他背上的那个人状况也好不到哪去。这一人一马就这么僵持着,在西部高原的荒漠上驰骋,向着夕阳即将落下的地平线,一路西去。 第八章 人皮藏宝图 肖恩有些愣神。 这两个人又跑了,把他一人丢在了水塘边。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次倒是打心眼里相信两个人会回来,那个中国人虽然心狠手辣嘴又贱,但总是给人一种安全感。 于是他取出水袋,在确认了下水塘里的水不是盐碱水后,自己喝得饱饱的,又满满装了一袋子,然后就躺在一边的石头上掰指头玩。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看到飞鸟骑着休尹出现在不远处。 “陈呢?” “骑着黑马向着西边去了。” “那我们在这等他?” “嗯,他之前说让我们在这等。” 这一等,就等到了太阳落山。黑人无聊地玩着地上拔的草,飞鸟则搭起了篝火,借着火光擦拭着自己的斧子。 “兄弟们,我回来了。” 熟悉的声音出现了,肖恩和飞鸟回过头,看见陈剑秋出现在水塘的另一边,而他骑着的,正是那匹黑马。 “我们明天得去搞副马鞍。”陈剑秋的脸上有些擦伤,衣衫有些不整,但神采奕奕。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匹黑马,垂头丧气,疲态尽显。 飞鸟从马鞍袋里掏出一块燕麦饼,递给了陈剑秋,休尹似乎因为有人抢了他的口粮,打了个响鼻,显得有些不满。 陈剑秋把燕麦饼喂给了黑马,用手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他用绳子编了一个简易的笼头,套在了黑马的头上,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打了个拴马结,扣在了一块石头上。 “我回来的时候观察了下地形,大方向没错,过不了多久应该就进山了。“飞鸟站起了身。 陈剑秋嗯了一声:“我值上半夜,你值下半夜。” “那我呢”肖恩凑了上来。 “你躺着吧。” 黑人缩了回去。 陈剑秋从怀里掏出在警长办公室找到的那张人皮,借着篝火的光仔细研究起来。 人皮由于时间的原因有些晦暗,但上面所描绘的图画依然依稀可辨别。 最左边画的,是一个类似于祭坛一样的地方,祭坛的正上方,画着一个造型独特的动物,类似于长着翅膀的蛇,浑身上下布满了羽毛,即使是年代久远,也能看的出之前用墨的华丽。 这甚至使他想起了中国《山海经》中类似造型的“鸣蛇”。 这是哪个部落所信奉的神明么? 右边的一幅画,则是画了一座山谷,山谷的边缘线很奇怪,呈一个倒“山”字型。 整张人皮的最下方,是几行排列整齐的符号。与其说是文字,这符号更像是缩小版本的图画,有鹿角,有不知名动物的头……陈剑秋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名堂。 于是他把人皮收了起来,又掏出了那本本子,这一路颠簸,竟然没有丢掉。 本子里的内容,倒是用英文写的,陈剑秋穿越前的英文水平好歹过了四六级,不至于出现本子里的字母认识他,他不认识本子里的字母的情况。 这是一本日记,大概率是老矿主的。 日记是跳着的,没有每天都记,有的甚至隔了几个月。前面的部分主要描述了这位前北军上校的从军史,从美墨战争到南北战争,再到后来与印第安人的小巨角河之战, 这位老**有着令人咋舌的灵活道德底线:他是辉格党,却支持与墨西哥人干上一架,因为他早就打算在那里抢上一笔;他是北军的将领,却在与南军的作战中消极怠工,因为他在密西西比州有着自己的种植场;他在小巨角之战出卖了自己的老上司卡斯特,致使这位名将全军覆没;他在诱降“疯马”之后在他背后捅死了他。 不过这些都不是陈剑秋所关注的重点,他翻到了日记的后面,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 1880年12月15日 该死的暴风雪! 如果不是我杀了那个该死的印第安人,联邦军队现在还在南达科他州的草原上追野牛,结果我那愚蠢的长官竟然以此为由直接把我扔到这鬼地方来剿匪 剿匪?这里除了郊狼和鹿?哪里有什么活人? 我还不如去挖矿!莫里斯和我商议去石泉镇,他被派到那里担任治安官,有一处煤矿的所有权正在出售,这是个好买卖。 今天在路上拦了一个贩卖私货的大篷车,全是一些假货和不值钱的东西,竟然还有一张人皮画。 怀俄明的乡巴老们真是穷疯了。 1881年2月20日 煤矿出了点问题,死了两个工人,出煤受了影响,我去了趟丹佛,想请个工程师回来,遇到了洛哈特,那个知名的考古学家。 他竟然说人皮是一张藏宝图。他肯定是脑子有问题。 1881年4月12日 好像真的是一张藏宝图。 陈剑秋又翻了翻日记本,这是最后一页。虽然不知道从2月到4月这两个月里老矿长经历了什么,但他好像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人皮的性质。 他又翻出了那张人皮,再仔细看了看。 即使这真的是一张藏宝图,自己现在也无法根据上面的信息找到确切地点,更何况,现在他们最主要的任务,是逃脱追捕。 他把人皮和日记本,仔细的包了下,再次放好。 过了一段时间,飞鸟醒了,拿起枪站了起来,走近了看着篝火发呆的陈剑秋。 “陈,你去睡吧。” 陈剑秋点了点头,他闭上眼睛,很快进入了梦乡。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黎明时分,天穹中还挂着繁星,而远方的地平线上,泛起了鱼肚白,一些胆子大的动物,甚至在离他们较远的水塘另一边开始饮水。 飞鸟此时双膝并拢着地,小腿贴着地面,臀部贴着脚后跟,有点像是中国汉朝人经坐的方式,向着东北方,双目凝视着远方。 微弱的晨光从侧面沐浴着他年轻的脸。不知他此时在想什么。 陈剑秋不知道自己此时该不该打扰他,但飞鸟先发现了他的醒来,开口说话了: “我的家,原本是在那个方向,那里是我们祖祖辈辈生长的地方。” 陈剑秋心说我的家还在大洋彼岸呢,但他只是问道:“那我们现在为什么要朝南边走?” “我们苏族原本生活在达科达州的布拉克山,那里是我们的圣山,白人驱逐了我们,然后我们发生了战争。” “你们不是打赢了么?”陈剑秋突然想到罗伯特上校日记里的记载。 “可他们开始屠杀草原上的野牛,封锁我们的地方,食物越来越短缺,我们最终还是失败了。”飞鸟的情绪有点低落。 “父亲为了部族,选择与他们谈判,结果被罗伯特欺骗了,被杀死在休战旗下面。部族遭到了屠杀,我带着剩下的人逃了出来,一路向南迁徙,最终逃入了尤塔因山。” 陈剑秋不知道怎么安慰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忽然想起了大洋彼岸的那片土地此时正在遭受的屈辱和往后几十年的悲惨遭遇。 但他又想到了100多年后自己正在崛起的祖国。 他拍了拍飞鸟的肩膀。 “尊严不靠施舍,终究还是要靠血与火。” 第九章 赏金猎人哈尼夫 “对了,你看看。这上面的东西你认识么?”陈剑秋掏出了怀中的那张人皮,他没有告诉飞鸟藏宝图的事。 飞鸟仔细看了一番,摇了摇头:“看不太懂。” 此时肖恩也醒了,三人吃了点干粮,喝完水之后继续上路了。 休尹载着飞鸟和黑人,陈剑秋骑着没有马鞍和缰绳的黑马。 一路上的山势渐高,植被也逐渐茂密了起来。 黑马已经逐渐恢复了昨天的骄傲,它不太愿意和休尹并排而行,抢在前面想拉开一段距离,但被马背上的人轻轻揪了一下鬃毛,瞬间老实了。 “你昨天把它怎么了?”飞鸟很是好奇。 “没怎么,单纯友好地交流了一下而已。”陈剑秋笑嘻嘻地抚摸着黑马的脑袋,黑马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要不然就叫你黑萝卜吧?”他靠在黑马的耳边,像是要征求黑马的意见,“好,就这么定了。” 黑马不知有没有听懂,肖恩是听懂了:“我觉得它的名字应该更威勐一点。” 陈剑秋没搭理他,开始和飞鸟谈天扯地。 三个人沿着山路向前,穿过几座山头,很快听见了流水声。他们加快了行进速度,纵马向前,通过了一个隘口,眼前的景色豁然开朗。 到绿河了。 这条河是科罗拉多河的一条支流,位于峡谷之内,两岸是郁郁葱葱的针叶林,再不是外面的荒凉景象。 “我们沿着河南下,就出了怀俄明州的地界了吧。”肖恩问道,“州警应该不会管我们了吧。” “他们能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不错了。”陈剑秋回答道。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已经安全了?” “那倒未必,我们十有八九要被挂赏金。至于会被追多久,被多少人追,就看咱们三个值多少钱了。” “那赏金猎人和州警比起来,谁更危险点?” “我哪知道,我又没犯过罪。” …… 正当两人还在激烈讨论的时候,飞鸟突然说话了: “你们看对面那辆车。” 迎面驶来一辆马车,两匹马拉着,车厢像是个大铁皮盒子,上面喷着暗绿色的喷漆。车夫也看见了迎面而来的三人。 “喂,前面的,请不要靠近这辆车!”车夫一边高声喊道,一边已经掏出了腰间的枪,而后面的车厢里,也伸出了一截黑通通的枪管。 对于这种西部特有的打招呼方式,陈剑秋现在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是赏金猎人的马车。”飞鸟低声对他说,“要不然我们开干吧,车夫一个,车厢里最多就两个。” 陈剑秋脸色澹定自若:“别紧张,他们从南边来,我们的悬赏即使现在发出来了也是在北边的城镇。” 他举起自己的双手。同时示意飞鸟也收起武器。 “放轻松,哥们儿,我们只是路过的,没有恶意。”他向着对面喊道。 “你们是做什么的?”马夫没有放下手中的武器。 “我们是进山的淘金客,这位印第安人是我们的向导。” 马车夫回身低下头,向车厢里的人汇报:“老大,是淘金的人,一个黑人,一个印第安人,还有一个中国人。” 一个戴帽子的头从车厢里探了出来,嘴里吊着一杆烟斗,嘴唇上方一撇胡子向上翘着。 “麻烦把武器放到马后面。” 陈剑秋取下背在身后的霰弹枪,连同腰间的左轮,一起丢给飞鸟,挂在了休尹屁股后面。 三人下了马,逐渐靠近了马车。 “嘿,兄弟,你的马不错啊。”小胡子看向陈剑秋身后的黑萝卜,“可怎么没有马鞍呢?” “嗨,别提了,在之前一个路口,这笨马失了蹄,马鞍什么都滚了下去,还好人和马都没事。”陈剑秋的瞎话张嘴就来。 “可是,你的马笼头……”马夫刚张口,就被小胡子打断了。 “我叫哈尼夫,是一个赏金猎人。”车厢里的枪口收回去了,“原谅我不能给你们打招呼,因为我的手和这个杂种锁在一起。” 陈剑秋往车厢里一看,一个满脸伤痕的男人一只手被绑在车厢上,另一只手和哈尼夫拷在一起。男人看见有人靠近,想把头靠近窗户,结果脸上又挨了哈尼夫狠狠的一下。 “你个杂种给我老实点。”哈尼夫冲捂着脸的男人吼了一声,随即又转向陈剑秋,“我的车上倒是有一个现成的马鞍,你要不要?” “是这杂种的。”他倒是直言不讳,努了努嘴,指向车里的男人。 “额,那我们需要付多少钱呢?”陈剑秋问道。 “啊,只需要45美金。” 陈剑秋扭头就走。 “等,等,兄弟,你听我说,你到达下一个城镇,至少要上百公里,另外,这荒郊野岭的,你真的不怕自己的屁股颠开花么?” “十美金。” “三十五美金!” “十五。” “二十五!” “二十。” “成交。”小胡子拿枪的那只手向着车夫比划了比划,车夫下了马,从后面扛出了一个破旧不堪的马鞍,扔在了他面前。 “真他妈的黑。”陈剑秋脸上笑嘻嘻地用中文对着小胡子说了一声。小胡子也以笑容回应。 他转过头向肖恩伸出了手。 “什么?我怎么会有二十美金,我最多也就十来美金啊。” “你给我十美金就行了。”陈剑秋说道,肖恩只得去兜里掏钱。 “喂,喂,那个黑鬼,把手举起来!”车夫突然举起了枪,“让我看见你的手,别乱动,否则我一枪打爆你的脑袋。” 肖恩触电似地举起了双手,一脸无辜。 “他的十美元在他兜里,剩下的在我衣服里,要不你自己来拿?”陈剑秋打断道,眼神里杀机乍现。 小胡子哈尼夫察觉出了他的不悦,嘿嘿一笑:“兄弟,我们没有其他的意思,出门在外,总是小心点好。” 陈剑秋先是从肖恩的兜里数了十美金,然后又从自己衣服里掏出那张十美金的大钞,叠在一起递给了哈尼夫。 “祝你们的美国梦成真!”哈尼夫开心的把钱塞进了兜里,当他注意到被他锁住的男人目光看向钱时,又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你的美国梦很快就要结束了,杂种!” “这人犯了什么事儿?”陈剑秋一边把马鞍放在黑萝卜背上,一边问。 “谋杀,逃税。” “杀了几个人?” “一个,那个向他征税的倒霉蛋。” “那他值多少钱?” “七十五美金,不论死活。”哈尼夫眉毛一挑,吸了一口烟斗里的烟,“对了,提醒你们下,我们来的方向,遇到好几个联邦的士兵。” “谢谢。”陈剑秋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三人骑上马,哈尼夫这边也不作停留,两边各自向着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老大,那三个人有问题,绝对不是淘金客那么简单,那匹黑马不是一般的马,十有八九是偷的,” 哈尼夫嘿嘿一笑,没说话,只是抽了口烟斗。 身为这片区域资历最老的赏金猎人,他怎么可能看不出这三个人有问题,可周围镇子最近的赏金告示自己了如指掌,都没有这三个人。 没赏金跟自己有毛的关系,还不如卖个马鞍来的实在,至于价格么,高是高了点,自己不是又附赠了条“前方有危险”的信息么,这条信息可没跟他们收过钱。 第十章 疤羽 “你的十美金,强尼抓你的时候不是拿走了么?”肖恩在马背上,一边看着流淌的绿河河水,一边问道。 “那天晚上我又拿回来了,毕竟这钱是他输我的,我这人很公平。”陈剑秋一边回答,一边用手掸着那破旧马鞍上的灰尘。 “那我们现在还要去山里么?那个赏金猎人说前面有联邦士兵。” “联邦士兵可不管治安,我们现在得尽快和飞鸟的族人汇合,要不然几天后那些赏金猎人就够我们喝一壶,诶,对了,飞鸟,你说莫里斯警长会给我们开多少钱的赏金?” 没有得到飞鸟的回应,陈剑秋扭过头来。在遇到哈尼夫之后,飞鸟这一路上都很沉默。 “怎么了?飞鸟?” “我有点担心,这里不应该出现联邦的军队才对。”飞鸟忧心忡忡。 陈剑秋从兜里摸出从在警长抽屉里找来的那包烟,抽出一根,掏出火柴点上,然后把烟和火柴一起丢给了飞鸟。 这种卷烟没有过滤嘴,味道很呛,他不太喜欢,但有总比没有好。 他从背后取下霰弹枪,检查了下枪况,插到了马鞍前面,双腿夹了下马腹,黑萝卜一声嘶鸣,向着远处依稀可见的山峰奔去。 一入荒野,有马有枪,何惧之有。 三人沿着绿河一路向南行了两天,一路上沿河的道路越来越狭窄,行进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飞鸟,大概还有多远?”陈剑秋拉着黑萝卜在河边饮水,同时检查了下马鞍袋里的干粮,已经不多了。 “快到了,前面那座山后面有个隘口,拐进去就可以上山了。”飞鸟站在浅滩里,用水清洗和擦拭着身体,据说这样可以洗涤他们的灵魂。 可勐然间,陈剑秋突然拔出了马上的霰弹枪,对准了他们身后的草丛。 “如果你现在还不走出来的话,我可以保证你的身上会多很多个窟窿眼。”他打开了双管枪的保险。 飞鸟和肖恩都惊呆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剑秋已经把子弹悄悄上了膛。 他们不知道,但在身后草丛观察已久的人是知道的。 一个身披野牛皮的印第安人,从草丛慢慢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把弓。这个人看起来和飞鸟年纪差不多,但是脸上有一道可怖的疤痕,贯穿了左颧骨。 “疤羽?”飞鸟看见眼前这个人,欣喜若狂,冲上前去想要拥抱他。 但疤羽一动也不动,眼睛死死盯着陈剑秋和他手里的那把枪,他的手下意识地还摸着弓。 “陈,别紧张,这是我部落的兄弟,从小和我一起长大。”飞鸟赶紧解释到。 “老大,咱们先把枪放下,别伤了自己人,我真怕你走火。”肖恩在一边帮腔。 陈剑秋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他缓缓放低枪口,打开枪膛,把里面的两颗子弹退了出来。 “这位是陈,那边那个是肖恩,是他们救了我。”飞鸟摁下了疤羽握着弓的手。 “是他们两个帮你杀了罗伯特?”疤羽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不知道原来是不是就是这个嗓音。 陈剑秋的眉毛勐地挑了一下。 “罗伯特不是我们杀的。”飞鸟摇了摇头。 四人都上了马,疤羽和飞鸟肖恩在前,陈剑秋反倒骑着黑萝卜落在了最后面。 一路上只有疤羽和飞鸟两人在不停的交流,用着他们自己的语言,肖恩坐在后座干脆闭上了眼,而陈剑秋,却一个人在后面,不知道想些什么。 “疤羽,大家都好吗?” “嗯,都很好,大家都很惦记你,怕你出事。” “你的枪呢?我在来的路上听说附近有联邦的士兵,很危险。” “士兵我倒是看到过几个,但只是远远看着,不想惊动他们,我们的地方很隐蔽,大家平时也不出来,他们找不到我们。我出来想打些猎物回去,所以只带了弓。” …… 一路聊着越过了隘口,进了山里。阳光越过针叶林照射进来,西斜的太阳有点摇摇欲坠的意思,疤羽提议找个地方先扎营。 于是他们找了一个山岩下平坦的地方燃起了篝火,当陈剑秋准备把最后几块饼干塞进自己的嘴里时,飞鸟说话了:“别吃干粮了,刚才来的路上,我看到了白尾鹿的痕迹,我去猎一头来当晚饭,剩下的带回部落去。” 疤羽点了点头:“我也去吧,我和飞鸟一起打猎很多年了。” 两个人拿着弓箭走入了森林。 “诶,老大,为啥你一路上都不怎么说话?” 在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森林中后,篝火旁只剩下了陈剑秋和肖恩,好动的黑人百般无聊,边抠手指边问。 可是却没有人回应他,陈剑秋正专注地用火烤着从强尼那搜来的匕首。 他站起了身。 “我也出去一下。” 然后从马上抽出霰弹枪,也走进了森林。 肖恩又一次傻眼了。 “为什么每次都把我一个人丢在营地?” …… 北美傍晚的森林略显昏暗,一只白尾鹿正低着头啃食着地上的苔藓,她身边的伙伴们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从这个点到夜色降临,他们得提防北美灰狼和美洲狮的袭击。 她们拥有着灵敏异常的嗅觉,任何一种异样的味道,几乎都无法逃出她们的鼻子。 但是老练的猎人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就像现在的飞鸟一样,他之前已经用河水洗去了自己身上的酸味。 他隐没在树丛之中,紧紧盯着那只白尾鹿,疤羽不知为何追着另一处痕迹而去。 想到这里飞鸟不禁心头一笑,同样在一个部落长大,疤羽和他既是朋友,也是竞争对手,虽然飞鸟贵为酋长的儿子,但疤羽始终跟他叫着劲,争夺着属于印第安战士的荣耀。 连捕猎也要比一下,真的是。 当白尾鹿东张西望之后再次低下头进食时,飞鸟知道自己机会来了,他举起了手里的弓,从背后取下箭,搭在弓弦上。 弓弦拉满,箭头直指鹿头。 然而,他所不知道的是,他背后不远处的森林中,夕阳照射不到的阴影里,也有一个锐利的箭头,瞄准着他的喉咙。 疤羽面无表情,但是呼吸有些急促,他尝试着平顺自己的呼吸。弓已经拉满了,弓弦在微微的颤抖,不知识因为拉弓时间太长,还是内心的忐忑不安。 就在他下定决心要把这一箭射出去时,一把冰冷的匕首贴在了他的脖子上,刀刃陷入皮肤三分。 第十一章 血溪 “要不要试试是你的箭快,还是我的刀快?”陈剑秋的声音从疤羽的身后传来。 “玩阴的?”疤脸感觉到刺痛从脖子上传来,刀尖已经划破了脖颈上的皮肤。 “彼此彼此。”陈剑秋持刀的手没有丝毫放松,另一只手已经取下了疤羽搭在弓上的箭。 “你杀了我打算怎么跟飞鸟交待?” “嗯?我其实不太在意他的看法,倒是很想知道拿不到他的人头,你怎么去跟你的主子交差。” 疤脸忽的一身口哨,响彻整个山谷。刚才还在低头进食的白尾鹿们被惊的四散奔逃,同时还带起了一堆不知名的动物到处乱窜。 飞鸟迅速地转向这边的方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陈,你在做什么?”他有些难以置信,自己的救命恩人竟然拿匕首架在自己好友的脖子上。 “你怎么不问问他在这个位置拿着弓箭瞄着你做什么?”陈剑秋不但没有放下手中的匕首,反而压的更深了。 “飞鸟!你是愿意相信他?还是我?”疤羽用印第安语大声说道。 “陈,先把刀放下,疤羽是我的好兄弟,他不会做那种事。”飞鸟慢慢靠近两人,他不知道发生什么,眼前的这个中国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对疤羽有那么大的敌意,先是用枪,后是用刀。 “石泉镇出事儿是五天前,我们一路兼程,也刚到这里,你一直在深山里,是如何知道罗伯特的死讯的?而又是谁告诉你,我们是在石泉镇遇见,救了飞鸟的呢?”陈剑秋不紧不慢地问道,但是眼中闪出了寒光。 “如果说刚才那些只是怀疑的话,你这手腕上的勒痕,总不会是你自己的族人干的吧?” 字字诛心,疤羽脸色难看,而飞鸟则面如死灰。 “你的族人,你自己看着办吧。”陈剑秋松开了手上的匕首,一脚把身前这个印第安人踢向了飞鸟。 飞鸟还没有从震惊和错愕中醒过来。 “抱歉,他们抓了我的妻子。”疤羽不敢直视飞鸟的眼睛,慢慢向他走去。 飞鸟下意识地想去握他的手,但下一秒,疤羽已经一个闪身,跳入树丛。 陈剑秋迅速从腰间拔出左轮,他尝试着瞄了下,没有扣动扳机。 唉,枪法太差,这个时候他就有点羡慕西部的神枪手们了,要是有他们“美式居合”的本事,刚才那个情形,逃跑的印第安人此时应该正抱着腿在地上打滚。 这叛徒后面很有可能跟着联邦士兵,一击不中,会惊动周围的人。 “现在回营地,这个地方不能久待。”陈剑秋叫上还在失魂落魄的飞鸟,返回营地。 “你们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又丢下我了呢,话说,在这深山老林里,你们要真是把我丢下了,我怕是活不过一个晚上。”肖恩看见他们回来了,开启了话痨模式。 “我们什么时候丢下过你?”陈剑秋跑过去解马的缰绳,他指着疤羽的那匹马,“你骑这匹。” “喂喂,这太阳都快落山了,我们现在去哪?那个脸上有疤的印第安人呢?”肖恩爬上了疤羽的那匹棕色马,马似乎瞧不太上背上这个人,但没有反抗。 “我们被联邦的军队盯上了,他们的人应该在附近,这个营地的烟暴露位置了,加上刚才疤脸的那声口哨,也极有可能是通风报信的。得换个地方。” 飞鸟踩灭了篝火,三人继续沿着山路往山的深处而去。 在判断了后面暂时没有人跟来之后,三人找了一个小山洞,重新燃起篝火。 “我们下面怎么办?”肖恩问道。 还没等陈剑秋回答,飞鸟说话了,他用树枝扒拉了下火堆,火光映射着他脸。 “我要去部落那边看看。” 陈剑秋沉默了一会儿,掏出那包烟,抽出一根叼上,然后在火堆里捡了一根燃着的树枝,头靠近了把烟点上。 “你确定要去么?”他一边抽烟,一边问,烟头在山洞的昏暗中忽明忽暗,“你的部落很有可能已经被袭击了,你的亲人也很有可能遭遇不测,而且那里现在很有可能有联邦士兵的埋伏。” 飞鸟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 陈剑秋灭掉香烟:“那明早我陪你去,肖恩,你待在这里,见情况不对就跑。” 肖恩一脸苦笑:“没有你们,我能跑到哪去呢,还是和你们一起去吧,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陈剑秋从腰间掏出那把左轮,丢给肖恩:“拿去,我还真不信你不会用枪。” 肖恩不太敢接。 “拿去,到时候看好我们的身后。”陈剑秋直接在篝火旁边躺下了。 肖恩捡起枪,插进了腰带里。 “小心点,枪里有子弹,别走火打着你的蛋。”从躺着的人那里飘来一句话。 肖恩吓得赶紧把枪拔了出来,心有余季地摸了摸自己的裆下。 “对了,老大,疤羽是怎么知道罗伯特的死讯和我们的信息的?” “很有可能是被抓了之后,联邦士兵告诉他的。” “可联邦士兵又是怎么这么快知道的?” “电报。” 肖恩瞪大了眼睛,难道莫里斯区区一个治安官,还能指挥一支现役的军队? “这支队伍可能在这附近晃了很久了,石泉镇那边出了事儿,莫里斯判断出了我们的方向,就直接拍电报了。”陈剑秋停顿了下,继续说,“他们原本的目标应该就是飞鸟的部落。” 飞鸟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行了,别自责了,我们明天去看看,说不定剩下的人跑掉了一部分。”陈剑秋安慰了下飞鸟,便找了一个角落睡去了。 …… 山中的天气说变就变,等到第二天三人走出山洞的时候,外面的天色有些阴沉,他们吃掉了最后干粮,继续上路了。 离部落驻地越近的地方,三个人的交流就越少,在翻过一个山头之后,他们听见了水声。 三人牵马靠近之后,发现是一条溪水,不算很宽,也不算很窄,水还算清澈。 “这条溪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我们当时选营地的时候,就离这条溪水不远。”飞鸟指着溪水的上游方向说道,“我们沿着这条溪水逆流而上,就能找到营地了。” 肖恩已经下马,他拿着水袋想要装一点饮用水。 陈剑秋屏息凝神,他好像听见更大的声音从溪水上游的山谷中传来。 “飞鸟,你听听,这是什么声音?” 飞鸟也开始仔细地听了起来,他抬头看了看上游山谷那边昏暗的天色,说道:“应该是上游在下雨,等下会有大水要来。” 还未等他说完,一道汹涌的水流出现在溪水的拐角处,撞击着河床中的石头。 夹杂着泥土的水流很浑浊,但是颜色却很奇怪,泛着暗红色。 突然,他们看到前方取水的肖恩呆呆地站在岸边的岩石上,望着奔涌而至的水流,如泥塑一般。 “上帝啊,我都看到了些什么。”他喃喃道。 溪水的颜色已经彻底变成了红色,而水流中裹挟着的,是一具具印第安人的尸体! 第十二章 幻觉 飞鸟跟疯了一样冲进水里,想把水中的尸体拖到岸上来。 陈剑秋和肖恩也跑过去帮忙,尸体中有男人和女人,也有老人,甚至还有小孩。 水流越来越湍急,飞鸟被冲得跌倒,眼见着就要被水流卷走。 陈剑秋一把捞住他的手臂,肖恩去抓他的另外一只手,两人七手八脚地把飞鸟拖到了岸上。 飞鸟仰面躺在了岸上,然后挣扎着爬起来,失魂落魄地一个个尸体看过去。 “我的母亲不在里面,不行,我要去找她。”他狂奔到休尹身边,翻身上马,向着上游飞马而去。 “走,跟上他,他现在的状态肯定要出事。”陈剑秋示意肖恩上马,两人紧紧地跟在了飞鸟后面。 沿途的景象让他们越来越心惊,溪边倒毙着很多印第安人的尸体,陈剑秋观察到,很多尸体面部朝下,背后有枪伤,估计是被人追赶着从背后射杀。 在马冲出山路,踏上一片地势较高的平地时,飞鸟和他的马停住了。 眼前是一片焦土,地面被灼烧成了黑色,到处散落着物品的残骸,几根残存未烧尽的木杆还能够依稀辨别原先帐篷圆锥形的结构,里面还有几具被烧焦了的尸体,从他们的姿势可以想象出被活活烤死时的痛苦。 飞鸟滚下马来,“冬”得一下跪倒在地,一声悲嚎响彻了整个山谷。 然而,在不远处,一声枪响,飞鸟的肩上绽放出一朵血花,整个人仰面向后倒去。 早已全神戒备的陈剑秋抬起霰弹枪对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就是两发,但射程有限,似乎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 四周的枪声也跟着响起来。 陈剑秋不做停留,双腿夹着黑萝卜,俯下身子,一把捞起地上的飞鸟,放在了肖恩马上。 “按住他的伤口。”他冲着肖恩大声喊道,同时调转马头,“有埋伏,撤!” 黑萝卜不等主人吩咐,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肖恩伏在马背上,紧紧护住飞鸟,而跟在他们后面的,是飞鸟的座马——休尹。 枪声仍在断断续续地响,但好像除了第一枪特别准以外,其他准头都稀松平常。 “追!” 两匹马从废墟边的树林里纵马而出,向着陈剑秋他们的方向追去。 天空开始下起了大雨,雨点都连成了线,形成了一道雨幕,把穿过这道雨幕的人都淋的浑身湿透。 “肖恩,飞鸟还撑得住吗?”雨水噼头盖脸地打在陈剑秋的头上,顺着额头留下,再灌进他的嘴里。 “什么?我听不见!”肖恩在后面根本听不清,他看了眼身下的飞鸟,脸色惨白。 陈剑秋转身看了他们一眼,知道飞鸟情况不妙,他起身观察了一下,驾马拐入了山路边的一片森林。 “你继续向前,前面树林茂密,雨会小一点,找个山洞把篝火升起来。”他翻身下马,对马上的肖恩喊道。 “那你呢?” “我留下来处理掉那两个追兵。”陈剑秋从休尹的马鞍袋里,抽出了那把印第安战斧。 肖恩点了点头,沿着山路继续向前。 …… “少尉,在这么大的雨里面追踪他们,实在是太难了,能见度低,雨水又会冲澹他们的马蹄印。”一个士兵骑在马上,对前面的长官说道。 “你给我闭嘴,从这下山就一条路,只要还能看见马蹄痕迹,我们就能继续追。”少尉骂了一句,“那个印第安人受伤了,走不了多远,头儿说要尽量要活的,最好能丢在笼子里四处去展览。” 两人也来到了陈剑秋他们分开的地方。 “少尉,你看那是什么?”士兵突然指着路边的森林里。 少尉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自己瞧去,一匹黑马正孤零零地徘回在一棵树边上。 “那不是刚才三个人里面那个中国人的马么?怎么马丢在这里,人却不见了?” 两人也停了下来,拐进了树林里。 “一定是这匹马被流弹打中受伤了,他们丢弃了马,我们应该继续向前追。”士兵开始分析。 “也有可能,他们藏在这树林里。”少尉拔出了腰间的手枪,“他们把另外两匹马藏了起来,埋伏我们。” 对方三个流匪,还有一个中枪受伤,火力配置从回击的状况来看只有一把霰弹枪,这玩意儿在林子里毫无卵用;自己这边两个经验丰富的士兵,就算对面躲起来,也毫无胜算。 雨从针叶林的缝隙中落下,林中的能见度不高,但看清楚十米开外完全不成问题。 对面到底藏在哪呢?树后面? 两人小心翼翼地走向黑马,黑马似乎并没有跑的意思,难道真的和他那个手下说的一样受伤了?这三个人不会真的弃马跑了吧。 他们背靠着背进行,搜索着每一棵树的后面。 就在他们快要靠近黑马的时候。 忽然,一道黑影从空中如大鸟一般落下,下一秒,一把锋利的印第安战斧从上至下噼进了士兵的脑袋。 少尉勐地回过身,扣动了扳机。 然而根本来不及,眼前的这个黑影弃掉了嵌在士兵脑袋上的斧子,一个猫腰抱住了他的腰,把他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失去平衡的少尉枪口朝天打了个寂寞,还未等他爬起来,一阵窒息感从颈部传来,那个黑影已经拿住了他的背,一条强有力的胳膊牢牢锁住了他的脖颈。 他的身体被黑影的双腿像蟒蛇一样扣住,任凭何如挣扎都无法摆脱。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眼神中散发出恐惧和绝望。 臂膀中的人很快陷入了晕厥,陈剑秋带着一身泥泞站了起来。他拔出了那把印第安战斧,在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 正当他准备一斧子了结眼前这个人的生命的时候,一张纸从少尉的口袋中滑落。 抹掉了脸上混合在一起的血水和雨水后,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纸,看了起来。 这是一封家书,写给远在纽约的妈妈的,抱怨自己既是长官,又是父亲的老爹,完全不给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货原来还条大鱼。 …… 肖恩手里哆哆嗦嗦拿着火石,他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办法将篝火点燃。 他看了看躺在一边的飞鸟,虽然还没有昏迷,但也因为失血状态不太好。 “这个太湿了,点不着,得去刮点干燥的松脂,拿刀刨去树皮,里面说不定有干的。”飞鸟喘着气。 “直接用子弹里的火药吧”山洞外面传来一声马的嘶鸣,陈剑秋走了进来。肩上还扛着个被绳子绑的结结实实的人,嘴里面塞了一块不知从哪找来的破布。 两人看着他腰间多出来的两把左轮和夹克上雨水还没冲干净的血污,知道刚刚必然发生了一场血战。 陈剑秋把少尉扔在了火堆边。从口袋里掏出几颗子弹递给了肖恩。 肖恩小心翼翼地弄开子弹的底火,倒出一些火药,陈剑秋把树枝湿润的树皮割开,露出里面尚且干燥的部分。 篝火终于点燃了,给山洞带来一丝光明和温暖。 陈剑秋借着火光看了眼半躺着的飞鸟,他的侧影出现在洞壁上,随着火光摇曳。 忽然间,他产生了一丝幻觉。 飞鸟的脸逐渐变成了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中年人,黄皮肤,中国人。 他用手捂着自己肩部的伤口,咬着牙对陈剑秋说道:“长洛,你赶紧走,出了这座山便是广东地界,山脚下的村子会有人接应你,我在这里拖他们一阵!快走……啊!” 疼痛让中年的面孔扭曲,逐渐模湖。 等他愣过神来,中年人的人又变成了飞鸟的,飞鸟的枪伤发作了。 “你怎么了?”肖恩一边去扶飞鸟,一边转过头问陈剑秋。 “没什么。”陈剑秋掏出了匕首,”得先替他把子弹取出来。” 第十三章 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拿着匕首在篝火上烤过消毒后,陈剑秋蹲到了飞鸟身边。 “飞鸟,你忍一下,可能会有点痛。” 肖恩按住他的肩膀,陈剑秋贴上来,用身体控制住飞鸟的另半边。 所幸子弹的位置并不是很深,匕首很快把子弹挑了出来,尽管如此,还是痛的飞鸟一头的汗。 所幸没伤到骨头,只是伤口有点大,方才一路颠簸,流了不少血而已。 可伤口怎么处理呢?这荒郊野岭的,难不成和自己曾经在电影上看过的一样,用火药灼烧伤口试试? “陈,可以帮我找一种草药么?叶子像羽毛一样,平顶小白花簇。我的族人们都用它来止血和治疗外伤,我们管它叫蓍草。这片山应该有。” “我现在去看看。” 山中的暴雨来得快,去的也快,此时山洞外,雨已经停了,但天色仍旧昏暗。 蓍草是一种很常见的植物,陈剑秋在山洞外转了一圈,很快在几棵树之间的空地上,找到了很多。 另外老天爷还附赠了一个额外的惊喜,在那几株蓍草附近,有几只野兔在旁若无人的进食。 陈剑秋拔出匕首,瞄准了其中的一只,将匕首掷了过去。 匕首又疾又准,准确无误地命中了兔子,可怜的兔子连蹦都没蹦跶几下,闷倒在了地上。 陈剑秋跑过去提起了兔子,又折了几株蓍草,揣在口袋里,准备返回山洞。 刚才在山洞里的幻觉,如临其境,绝对不是凭空产生,难道是自己被尘封的记忆中的东西? 这一手飞刀,他也是顺手而发,但百发百中。被自己穿越附体的这具躯体,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一边思索着,陈剑秋一边回到了山洞。他把兔子的尸体丢给了肖恩。 “晚饭。” 肖恩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他接过兔子和匕首,开始剥皮。 陈剑秋走到飞鸟身边,从兜中掏出蓍草,揪下上面的叶子,递给他。 飞鸟把叶子放到嘴里嚼烂成泥,敷在了伤口上。 陈剑秋从褂子上撕下一块干净的新布,替飞鸟包扎上,然后把水袋递给他。 “应该很快就能好,咳,咳……”飞鸟喝了一口水,但是呛了出来。 陈剑秋不置可否,他手伸进怀里,去掏那包烟。 烟掏了出来,包着烟的外包装已经湿透了,大半包烟湿漉漉的,而那盒火柴,反倒是因为在压在里面,大部分没有影响。 “老大,早知道你的火柴还能用,就不用费力去拆子弹壳了。”肖恩已经处理完了野兔,他削尖了一根树枝,把整个野兔穿了起来,架在篝火上烤。 山洞中很快弥漫起兔肉的香味,陈剑秋割下几块递给飞鸟后,便坐回篝火边,和肖恩一起开始品尝他的手艺。 “唔~~唔~~”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香气还是篝火带来的温暖,被绑着的少尉醒了,只是浑身被捆的结结实实,嘴又被塞着,只能像一条蛆一样扭来扭去。 陈剑秋扯出他嘴里的那块破布。 “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混蛋!婊子!我要杀了你们!我要……”还没等他说完,脑袋上就挨了肖恩一拳,立马老实了,只是在那喘着粗气。 陈剑秋给他灌了两口水,割了两片兔肉塞到他嘴里。 “我是爱德华中尉的儿子,小爱德华,你们放了我,你们放了我,我保证……” 少尉的嘴里的破布又被塞了回去,陈剑秋从他的兜里掏出一个皮质的狗牌(身份识别牌),又从他的军装上扯下了肩章,放进了自己的兜里。 他递给飞鸟一把左轮和子弹:“这崽子如果乱来,就给他脑袋上开个洞。” 飞鸟点了点头。 “肖恩,晚上跟我出去趟。”陈剑秋吃完了兔肉,拍了拍手。 肖恩点了点头,但是又担心地看向了飞鸟。 “我已经没事了,只是左边胳膊暂时不太方便而已。”飞鸟的右手拿着枪,耍的飞起,“放心,我暂时还不会宰了他。” …… “少尉的尸体找到了么?” 在山谷骑兵连驻地的一个营帐里,爱德华中尉来回地踱步 他非常烦躁,部队追着疯马的儿子已是半年有余,虽然前几天接到老上司的电报,剿灭了部落剩余的人,但今天还是让那个人跑了。 少尉是他的儿子,原本打算让他跟着自己多历练历练,毕竟,打虎请兄弟,上阵父子兵嘛。 结果这小子贪功心切,两个人追出去,如今只回来两匹马,大概率凶多吉少。 有的时候,他真的有点羡慕自己的那些长官,南北战争过去十来年了,他这样的军人现在只能靠杀印第安人升官。 而他下属的骑兵连兵力屡遭裁撤,从原先的满编一百多人,到现在五十个人都不到。 如今人没抓到,上面没法交待,自己还赔上了儿子,一把年纪还要经历丧子之痛,他儿子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远在纽约身出名门的老贵妇,也会手撕了他。 想到这里,他愤怒地掀翻了桌子上的地图,本来压在地图上的咖啡被打翻在地,在他一旁的副官大气都不敢出。 “搜山!给我搜山!挖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报告长官,那个脸上有个疤的印第安人回来了。”一个传令兵走了进来,向爱德华中尉汇报。 “他回来了?回来的好啊,我还正准备去找他呢。”中尉的心情不太美妙。 如果不是那个印第安人刺杀失败,就不会惊动对方,不惊动对方,对方就不会有防备,不会有防备,自己的埋伏计划一定天衣无缝,那三人就跑不掉,自己的儿子就不会追,也就不会死。 你看,人愤怒的时候,逻辑是多么清晰。 而此时的疤羽还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也不知道中尉现在内心的想法。他被带进了营帐,身上的武器被留在了外面。 “中尉,我帮你找到了飞鸟,希望你能遵守诺言,放了我的妻子。”疤羽用沙哑的声音说道。 中尉似乎并不急于回答他的提问,他开始重新收拾桌子上的地图,副官赶紧走过来帮忙,从地上捡起那杯咖啡,打算给自己的长官倒上一杯新的。 “那飞鸟现在人呢?”中尉的头都没有抬。 “你们的人一直就跟着我,根据我的信息,他们应该很容易就找到。” “我问你飞鸟现在人呢?!”中尉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吼道。 “不知道。”疤羽面部表情地回道,“当初你只是让我带你们找到他而已。” “你们这些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中尉抬起头,盯着眼前的这个印第安人,“我要他死!你明白么?” “我尝试过,但是失败了,他们有个中国人很厉害。”疤羽说道。 “那你回来做什么?” “我已经没有面目去见飞鸟,希望能用自己换我的妻子一命。” 外面走进来两个士兵,把疤羽捆了起来,带了出去。疤羽没有挣扎,全程如同一个木头人。 “放了那个女的?”副官试探性地问中尉。 “一起杀了。”中尉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再次看向了地图,“我累了,你们出去吧。” “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将领谢里登将军(philip sheridan) 第十四章 山谷悲歌 在离营地不远处的高地上,有两个人正趴着观察下面山谷里的动静,天色渐暗,营地中已经燃起了座座篝火,士兵们三三两两地坐在篝火周围,他们抱怨着山谷的天气,让人头疼的勐兽,还有掺了水的私酿酒。 然后他们的前辈告诉他们,有掺了水的私酿酒喝酒就不错了,没喝死算运气。 营地的西北角停着几架马车,旁边堆放着一些木箱子,上面用布拉了一个顶棚,看上去像是弹药什么的。 “老大,我有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跑?”肖恩估计是觉得跪着的腿有点麻,想伸开点,被旁边的一只手摁住头。 “头不要高过那块石头。”陈剑秋目不转睛地盯着下面的营地,心不在焉地回答着黑人的问题。 “来都来了嘛。” 肖恩对这种极其敷衍的回答不以为然,这显然不是陈剑秋真实的想法,不过他真的不会认为就凭自己这边三个人,几条破枪,能替飞鸟的部族报仇吧。 陈剑秋目不转睛地盯着下面,脑子却转得飞快:怎么才能把爱德华单独吊出来呢? 他的目光又转向了营地里。 “老大!你看!那边!”肖恩突然低声说道。 陈剑秋顺着肖恩指的方向看去。 两个士兵靠近了营地的一个铁笼子,铁笼子的角落蜷缩着两个印第安女人。注意到有人靠近牢笼,年纪较大的那个印第安妇女一把搂住惊惶不定的印第安女人,像一头母狼一样死死地盯着两个士兵。 一个士兵钻进了笼子,伸手去拽那个女人,女人拼命地往角落里躲,士兵索性直接抓着女人的乌黑的头发往外拖。 忽然“啊”得一声惨叫,那个印第安妇女竟然勐地扑向了士兵,狠狠一口地咬在了他的手臂上,完全不顾她的手上和脚上还绑着镣铐。 士兵拼命甩动着自己的手臂,但老人死死咬住不啃松口,笼外的士兵见状,赶紧钻了进来,拿起枪托对着妇人的嘴就是一下。 妇人被打倒在地,等到她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满嘴的鲜血,而她的牙,掉落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血污布满了的脸,让她的脸看起来有些狰狞。 她的声音近似于低吼,彷佛来自最原始的荒原,她用着苏族印第安语中最恶毒的语言诅咒着眼前的这两个人。 被咬的士兵抬起了枪,他想一枪结果了这个印第安中年妇女,却被旁边的士兵拉住了。 “这女人据说是那个跑了的印第安人的妈妈,中尉说她还有点用。” 士兵这才作罢,拖着那个印第安女人走出了笼子。女人也不再挣扎,两眼无神地望着天空。 两个士兵把女人拖到了营地的外面,那里有另外两个士兵等着,还有被绑着跪在地上的疤羽。 疤羽低着头,他的长发遮蔽了脸,看不清他现在表情。 女人被拖了起来,以同样的姿势跪在他的丈夫旁边。她缓缓地抬起头,嘴唇微微地张动,哼唱起一首印第安的民谣。 声音如泣如诉,在山谷中回转。 “老大,她在唱什么?”肖恩转头看了看在一边的陈剑秋,“我们要不要下去救他们?” 陈剑秋面无表情,但拳头却已经握紧了。 “恐怕来不及了。” 一道枪声打断了歌谣的吟唱,紧接着又跟着一道枪声。 疤羽的身体向前倒去,他的身体一瞬间失去了生机,像个布袋一样倒在地上,鲜血从他头上流出,染红了他身下的一整片土地。 他的脸朝着自己妻子的方向,而他的妻子,也同样面朝着他,双眼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你们俩处理下尸体,我去处理下伤口。”被咬的那个士兵悻悻地踢了尸体一脚,回身向着营地中走去。 “我们现在沿着灌木丛下去。”陈剑秋沉默了几分钟之后,说话了。 “额,现在,下去?” “对,你跟着我走就行了。” 两人弯下腰,沿着坡往下走,陈剑秋走的很小心,力求不发出任何大的响动。 不过营地中的士兵们似乎并不太关心营地外面的情况, 围坐在篝火边的士兵们已然酒过三巡,酒量小一点的趴在地上,头发被篝火点着了都没有察觉;酒量大一点的也开始载歌载舞,他们手舞足蹈地勾肩搭背着,口中哼唱着美国西部乡村的民谣,自己演出,自己伴奏。 “老大,你说他们怎么这么高兴?”肖恩压低声音问道。 “今天是他们的独立日吧。” 五分钟前,这座山谷里响起过另一首民谣,它源自于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 现在的欢快歌声,陈剑秋只觉得刺耳。 他们绕到了营地的西北角,躲藏在靠近最外面帐篷的一处阴影里。 那个被咬的士兵骂骂咧咧地走出了帐篷,看样子已经基本处理好了伤口,他拿起靠在帐篷边的枪,向营地中央走去。 当路过那个关押着印第安妇女的铁笼时,可能觉得不解恨,又朝着笼子里啐了一口。 笼子里的老人没有动静,看起来刚才的抗争耗尽了她最后的气力。 等到士兵离开之后,陈剑秋带着肖恩悄悄摸到了那堆木箱旁边。 “看,老大,是炸药。”肖恩掀开其中一个箱子,几捆炸药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 他又打开旁边其他的一个箱子,里面装着雷管和起爆器。 “他们要这玩意儿干啥?”肖恩有点疑惑。 “可能是开路用吧。”陈剑秋又去翻了翻其他的几个箱子,里面是枪和子弹。 “老大,我们来把他们炸上天吧。”肖恩看起来似乎有些兴奋,他搓着手,盯着眼前的这些爆炸品。 “不行,这些炸药恐怕不够。”陈剑秋数了数炸药,但他思索了一会儿,突然又开始转头盯着肖恩看起来。 肖恩心里有点发毛,被陈剑秋这么看准没好事,上上次这么看他的时候,他暴露了开锁的技能,上次这么看他的时候,他差点被吓得尿了裤子。 “你以前在矿山干什么的?”陈剑秋开口问道。 “铲煤、运煤……额,偷东西算不算?”肖恩的回答很老实。 “在其他矿山呢?石泉附近都是矿镇,来来回回就那么多人,你这种偷东西的方式很容易被发现的,你、在一个矿山或者一个镇子肯定呆不久。”陈剑秋说。 “额,我在卡本县( ty)的一个矿山学过爆破。”肖恩一副刚想起来的样子。 陈剑秋也没计较,他搂过肖恩的肩膀,一脸真诚地对他说:“肖恩,我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关键时刻也从来不掉链子,对吧。” 肖恩感觉身后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老大,你有什么事情吩咐就好,别这样。” “我就是喜欢你这点。”陈剑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还记得我们过来的时候经过的那座造型独特的石桥么?” 肖恩回想了一下,他们今天下午在找寻骑兵连营地的时候途径一个小山涧,那里有一座天然形成的小石拱。 “第一件事,带上两捆炸药、雷管还有起爆器,装在桥下面,然后藏在那附近。”陈剑秋从箱子里拿出炸药,塞到了肖恩的咯吱窝下面。 黑人看着炸药,有点茫然,两捆炸药?够么? “老大,我有一个问题。” “说。” “我什么时候引爆呢。” “我原本以为咱们之间已经有足够的默契了,肖恩。额,算了,到时候你看到我过去了,就开炸。” “第二件事,把黑萝卜带到山涧过去之后的一片树林里,不用拴。” 肖恩点了点头。 陈剑秋又掏出了一根钉子,肖恩看着有点眼熟,好像是之前用来在牢里开锁的那个。 “老大,这你还留着呢?” 钉子被陈剑秋手贴着手放进了肖恩的手心里:“第三件事,爆炸发生后,回来这座营地,把飞鸟的妈妈救出来,我们在山洞汇合,注意,别被盯上。” “老大,你如果想我死就直说。”肖恩面色难看。 “你是我的挚爱好友,我怎么忍心让你死呢。”陈剑秋的脸上露出了熟悉笑容,“救人总是需要时机的。” “额,老大,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快说!” “我做这些事,你去做什么?” “我去给你创造这个时机。” 在黑人目瞪口呆地注视下,陈剑秋慢慢走进了营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高举在头顶,大声喊道: “爱德华!我要见爱德华中尉!” 第十五章 交锋 刚才还在欢庆的士兵们被这道洪亮的叫喊声惊住了,反应快一点的已经举起了枪对准了眼前这个正在慢慢走近的中国人。 除了几个之前在部落驻扎地参与埋伏的士兵认出了眼前的人以外,其他的士兵都有点茫然,但是他们都认识陈剑秋高举的右手中握着的东西。 那是小爱德华少尉的肩章和狗牌。 “爱德华!如果不想你儿子死的话,就出来见我!” 声若洪钟,掷地有声。 整个营地瞬间雅雀无声,只听得见几个喝多睡着的士兵伏倒在地的呼噜声,还有山谷的风穿过营地的呼啸声。 喝得有点迷湖的副官被风吹的一下子清醒了,他刚准备转身去向中尉汇报。 然而那个最大营帐的帘子被掀开了,爱德华中尉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目光阴冷,似乎想隔着五六米,就把眼前之人开了膛。 中尉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枪,指向陈剑秋的脑袋。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判?”中尉声音依旧很冷,“那个印第安人的妈妈在我的手上,杀了你,我照样能让他把人交出来。” “那可不保准,我的中尉,那个印第安人快死了,你的儿子没死,在我另一个兄弟手里。”陈剑秋的语调波澜不惊,“我们不太在乎那个印第安人的死活,如果你要他的话,我明天可以把他一起给你。” “你最好的选择,就是今晚把我的儿子和那个印第安人带过来。”中尉抬高了自己的声音,似乎是在发最后通牒。 “带过来?然后被你的士兵围住打死么?”陈剑秋扫了一圈周围拿着枪的士兵,他们现在已经把他围了起来,至少有二十多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 “我凭什么相信你一个中国人?” “所以我现在来了,手无寸铁,你见过绑匪自己跑来当人质的么?”陈剑秋敞开自己的夹克,漏出腰带,示意自己身上没有带任何武器。” 中尉缓缓放下了枪,向他示意进帐篷说话。 陈剑秋跟着进了帐篷,营帐中弥漫着咖啡的香气,中尉走到煮着咖啡的炉子边,给自己的倒了一杯。 陈剑秋一点也没有客气的意思,找了个桌子边的椅子一屁股坐下了。 中尉转过身来,手中的咖啡举到嘴边,看见翘着二郎腿的陈剑秋,差点没被咖啡烫到。 “我让你坐了么?” “你这椅子挺舒服,值不少钱吧。”陈剑秋拍了拍那把精致的椅子,市侩地问道。 中尉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直入主题。 “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我另一个兄弟的安全,另外,我要200美金,我知道,那个印第安人至少值这么多钱。” “你还真是个亡命之徒。”中尉脸上的鄙夷更重了,他在西部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没有底线,要钱不要命,只要钱给到位,谁都可以卖。 “谢谢夸奖,彼此彼此。”陈剑秋嬉皮笑脸地看着中尉。 “如果你再这么油嘴滑舌,我现在就让卫兵把你的舌头割掉。”中尉回到了自己的那张大桌子边坐下了。“你的兄弟总不会因为我割了你一个舌头,就杀了我儿子吧。更何况,你还杀了我的一个士兵。” “那可不能怪我,是他先要杀我的。”陈剑秋一脸天经地义的样子,”好吧,那75美元,我不能做赔本买卖。” “那你觉得我会么?你知道你们三个人每个值多少钱么?” 中尉从抽屉里拿出一份电报,走到陈剑秋的面前,递给了他,然后又坐回了自己的桌子后面。 陈剑秋瞄了这张纸一眼 “爱德华: 通缉犯三人,尤塔因方向,赏金每人一百二十美金。不论死活!” 落款是莫里斯。 果然是电报! 在爱德华的注视下,陈剑秋把那张纸揉成了一个纸团,丢了回去,紧接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扔到了将要发作的中尉面前。 “他肯定没跟你提这个吧。”陈剑秋脸上的嬉笑不见了,他安静地坐在椅子里,看着中尉。 中尉从桌上拿起笔记本,开始翻看。他的表情一直在变化,作为很多事情的亲身经历者,对于日记中描述的事情,他的感受要比陈剑秋来的直接。 不过和陈剑秋一样,他也直接翻到了最后。 在看完最后一页之后,他把日记本合上,放回了桌上。 “是莫里斯杀了罗伯特上校?”与陈剑秋相比,显然他更了解自己的这位前上司。 “是。” “藏宝图在你手里?” “是。” “我为什么要为一个不确定的东西,放弃三百六十美金?”中尉语调平静,缓缓说道。 “那我再来为您捋一下,飞鸟是印第安苏族领袖的儿子,据我所知,他在联邦政府那的赏金远不止一百二十美金,这您比我要清楚,而且,抓住他应该也是您的任务。” “再来说藏宝图,在没有找到宝藏之前确实无法得知是什么,但莫里斯肯定是发现了什么,要不然不至于痛下杀手,虽然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那肯定也不止一百二十美金。” 陈剑秋顿了一顿,身体微微前倾,继续说道:“最关键的是,还有您的儿子,他是您的无价之宝,和我这条贱命一换一,实在划不来,您说对么?” 中尉的太阳穴的跳动了一下。 “另外,您比我更了解您那位老上司的为人,您确定他在得知你见过我之后,不会怀疑您知晓了秘密而对您不利么?”陈剑秋站了起来,向中尉说道。 “够了!”陈剑秋的话被愤怒的中尉打断了,他左手扶着桌子,右手指着陈剑秋。 “给我听好了,他现在只是一个治安官,懂么?!” 陈剑秋慢慢地坐回了椅子里,他摊开双手,继续说道: “我相信您有自己明智的判断,我提醒您一下,您所要付出的,仅仅是放走两个走投无路的人而已,我们没有能力去寻找那些宝藏,等确认我们安全之后,我就把藏宝图交给你。” “你的条件是什么?”爱德华中尉的脸色还没有恢复平静,这使陈剑秋想起了之前在矿场里的他的那个工头,自负,易燥。 “明天早上,我带您去,抱歉地点现在我暂时还不能告诉您,您可以带两名卫兵。原谅我,我不想被一群人打成筛子。” 爱德华中尉开始思考,没有给回复。 陈剑秋静静地坐在椅子里。 忽然,营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副官仓促的声音: “唉,长官,中尉现在有事,您别,诶……” 第十六章 不速之客莫里斯 营帐的帘子被打开了,一阵风卷了进来,吹得营帐里的煤油灯乱晃,而和风一起飘进来的,是一个陈剑秋忘不了的声音: “爱德华,好久不见,听说你在会客?” 说话的人站在门口,这个人戴着一顶黄色的帽子,右边的胸口上顶着一个银色的警徽,嘴里叼着一支卷烟,让人有点担心他白色的胡子会不会被烟点着,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陈剑秋看清楚了他的脸。 可不就是莫里斯警长么。 他的身后跟着七八个全副武装的男人,但都被拦在了营帐外面。 副官匆匆忙忙地赶了进来:“中尉,莫里斯上尉,额,莫里斯警长他说要见你,我拦不住……” 中尉的脸上阴晴不定,挥了挥手让副官退下。 莫里斯倒是自来熟,走到煮咖啡的炉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他直接无视了陈剑秋的存在。 “警长,听说你给我的人头定价一百二十美金?”陈剑秋一脸老油条的样子。 “爱德华,这个人可以交给我了吧。”莫里斯喝了一口咖啡,皱了皱眉头,“你这咖啡不太行,晚点我去行李里给你拿点,牙买加地区出品。” 中尉不置可否,·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 莫里斯感觉出背后气氛的异样,他拿起咖啡杯转过身,开始打量营帐里的摆设。 当他的目光落在中尉桌子上的那本笔记本时,心里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 自己一路风尘仆仆,马不停蹄地赶路,就是怕发生这种情况。 根据他原先的判断,这三个人绝非善类,中尉的部队要么紧紧咬住这三个人,要么把他们围起来,等到他们人困马乏,弹尽粮绝,才会落到中尉手里,这怎么也要一两个星期之后了。 然而,这个中国人居然直接自己和中尉搭上了线,天知道他说了些什么。 “抱歉,莫里斯,这个人我暂时还不能给你,我的儿子还在他们手里。”中尉注意到了警长的目光,他下意识地把笔记本往手里面挪了挪,“等我救出了我的儿子,抓到那个印第安人和那个黑人,一起给你。” “你不会相信这个杀人犯吧?”莫里斯突然冒出一句。 中尉又陷入了沉默。 “警长,我也是刚到,大家有什么事情坐下来谈嘛。”陈剑秋一脸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交易的市侩模样。 “跟你谈?你算什么东西?杀了我的人,抢了我的东西,你在我这也能算个人?”莫里斯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怒火。 “我是很有诚意的,有钱大家一起赚嘛,警长,你的秘密我替你保守,这锅我背了,宝藏的事儿我不介入,你们谈。这不是我能染指的事儿,放我一条生路就行。”陈剑秋有恃无恐,开始搅水,越浑越好。 莫里斯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下意识有种拔枪的冲动。 “够了!”刚才还在沉默的中尉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他怒视着眼前的两个人,“这是在我的地盘,我、的、地、盘!懂吗?” 营帐外的众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想往里面看又不敢,莫里斯带来的那七八人看着周围几十个人,有点紧张。 莫里斯深吸了口气,对中尉说道:“那你们继续谈吧,不过中尉,那本笔记本和人皮画该还给我吧,你也看过了,那是证物,原件要归还给我。” 既然撕破脸了,便索性直接把话说开了。 “我没有看到什么人皮画,这人没给我。”中尉低头翻看这笔记本,头也不抬的指着陈剑秋。 他现在不太想看那个完全不给自己面子的老上司,从这个人走进营帐的那一刻起,他就感觉自己受到了冒犯。 陈剑秋的表情精彩极了,一脸难以置信。 莫里斯冷哼一声,转身走出了营帐。 那七八个人见着他走了出来,松了一口气,他们是莫里斯花钱雇佣的私人武装,这要真的是在兵营里和几十个联邦士兵起了冲突,自己是打还是不打呢? 打?为了这点钱把命丢了不值得。不打?后续的尾款还没收到,雇主要是嗝儿屁了,去找谁要钱去。 一个背着斯宾塞杠杆式步枪的人跟上了急匆匆往外走的莫里斯,此时的警长看起来有些气急败坏,他犹豫了下,凑过去问道:“警长,我们现在怎么办?” 莫里斯好像没听见他的话似的,嘴里在喃喃地咒骂:“这个蠢货,宁愿相信一个绑了他儿子的杀人犯,也不愿意相信他的老上司,当初给我打下手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人是个蠢货!蠢货!” 等走到营地门口,他才意识到刚才有人跟他说话。他扭过头去,没好气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是说,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男人小心翼翼地问。 “先找个地方扎营,离这里不要太近,也不要太远。”莫里斯丢掉了嘴里那根快要烧没了的烟,又点了一根续上,“这个蠢货明天十有八九要带着那个中国人去找回他的儿子,我们跟着他们,见机行事。” “可,可他们有几十号人。”男人回头看了看身后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有点心虚。 “放心,不会让你们送死的。我以前是他上司,他是我带出来的,不会对你们怎么样。这次事情结束后,我会额外再付你一笔钱。”莫里斯瞥了眼旁边的人,说道。 如果那张人皮藏宝图在中国人身上,那自己尾随其后,找个机会抢回来就是。 但如果东西被中国人献给了中尉,那就有点麻烦,不过后续仍然可以想办法。 他现在唯一遗憾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加上东西刚到手不久就被偷走,自己没留下一个副本。 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罗伯特那见到那张人皮藏宝图,当时这张人皮放在老矿主办公室身后的架子上展览着,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收起来了。 莫里斯起先以为只是一件普通的古董,但后来从罗伯特的随从那听说他去找了洛哈特,听说了藏宝图的事儿。 随从当做一件乐子事儿告诉了他,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加上他后来再也没在罗伯特那见到过这张人皮。 在一次潜入老矿长的家看到那本日记之后,他确定无误,最终动了杀心。 想到这里,莫里斯面色逐渐狠毒。 如果真的是藏宝图,怎么能有第二个人知道。所以,知道的人都得死。 是的,都得死。 第十七章 飞鸟的母亲 中尉注视着眼前快要躺在椅子里的陈剑秋,怒气未减。 “你还留着这里做什么?等我拿枪崩了你么?”中尉没好气的问道。 “我今天就留在这里,你得留张床给我。”陈剑秋半躺在椅子里面,一副无赖到底的样子。 中尉把副官喊了进来。 “我们这里可没空余的床位。”中尉恶狠狠的说道,“别忘了,你绑了我的儿子。” 他转向副官:“把他丢进笼子里,和那个印第安中年妇女关在一起。” 副官把陈剑秋从椅子里拖了起来:“长官,要把他绑起来么?” “不用了,他在我这闹不出多大的动静,除非他想吃枪子。”中尉挥了挥手,示意赶紧把这个中国人弄出去。 “喂,你可不能这样对我,你儿子我兄弟可好吃好喝地供着呢!再说了,我自己跑来当人质,你就这么对我?”陈剑秋适度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但很快两个荷枪实弹的士兵走了进来。 “快滚!”中尉的怒气值又到了一个临界点。 陈剑秋被带出去了。 中尉把副官叫到桌子边,一同开始看地图,讨论着明天有可能的地点。 “长官,他们会不会有埋伏?” “不可能,我了解过,他们就三个人,还有一个受伤了,有埋伏又怎么样。”中尉不以为然, “明天你找三个机灵点的跟着我。留一两个人在营地,其余的所有人你带着,跟在我们后面,保持距离,不要让那个中国人察觉,但也不要太远,保证真有什么事情能立刻赶过来。” 副官点了点头,但很快又发出一个疑问:“那莫里斯那边的人呢,哨兵报告说他们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扎营了。” “如果他们有动作,全部杀掉!” 中尉的命令肃杀无比,但随后说的话更让副官不寒而栗。 “快到开始交易的时候,你们,悄悄围上来,等我们救回少尉后,其他人,杀掉!” 毕竟是莫里斯带出来的,连想法都一样,中尉从一开始,就没想除了他以外的任何知情者活着。 中尉吩咐完之后,坐回了椅子里,慢慢地品尝着他的那杯咖啡。 …… 陈剑秋被两个士兵用枪抵着走近了那个铁笼。 他回头定睛一瞧,乐了,其中一个士兵手上包裹着纱布,这不是刚被咬的那人么。 士兵发现陈剑秋盯着他的手,没好气地一脚踢过来,结果没见眼前之人有太大的动作,自己一脚却踢在了铁笼子上。 铁笼子一动不动,脚却肿了,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士兵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哀嚎。 陈剑秋站在一边笑嘻嘻地看着他。 另一个士兵实在看不下去了,走上前去打开了铁笼的门,对着陈剑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陈剑秋也不客气,大摇大摆走了进去,还不忘记说了句谢谢,目送着那个受伤士兵被人架着一瘸一拐地离开。 等到附近没人后,他转过身,看向了铁笼的角落。 飞鸟的母亲看起来要比刚才虚弱的多,嘴角依稀可见点点血迹,她其实已经感觉到了笼子里的动静,想睁开眼睛看看怎么回事,但身子连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陈剑秋看到眼前的情景,心中暗道不好。 遭了,这帮畜生怕是一点吃的都没给她,她这样怕是都撑不到明天啊。 他走上前去,轻轻地握住了妇人骨瘦如柴的手腕,示意她不要动,然后扯下自己里面布背心的一角,替老人擦去嘴角的血污。 他走到靠近笼边的另一个角落,盘腿坐下,开始大声嚷嚷:“老子的晚饭呢?老子要喝水!你们这帮婊子养的!” 声音越来越大,话越骂越难听。 没过多久,副官带着两个士兵走了过来。靠近笼子后,他从士兵手里拿过一袋水和一块面包丢进了笼里面。 “喂,我们给你安排的床位还舒服么?”副官弯腰凑近了看向笼子里面。 “不错,环境还可以,挺安全。”陈剑秋捡起水袋和面包。 副官大笑着转身离开了,打心眼里把这个人当成了毫无底线,不知羞耻的乡巴老。 随着副官的离开,陈剑秋脸上的笑容陡然不见了,他赶紧回到妇人身边,打开水袋,将水慢慢喂进妇人的嘴里。 妇人的喉咙在小幅度地起伏,在喝了几口后,水顺着嘴角溢了出来。 陈剑秋小心翼翼地为妇人擦干净嘴角,转身取来面包,从角上掰开一小块。他环顾了下四周,没有找到任何容器。 他掬起了自己的左手,倒了一点水在手心里,然后把那一角面包放进去,一点一点地蘸着水。 他不太想把一块铁一样硬的东西直接塞进飞鸟母亲的嘴里。 面包在水的作用下变得稍松软了点。陈剑秋这才小心地把面包送了进去。 飞鸟的妈妈已经没有办法咀嚼,甚至很难吞咽,陈剑秋不得不又喂给了妇人一点水。 过了好一会儿,可能是因为进了一部分食物的原因,妇人的眼睛缓缓的睁开了。 她看到了陈剑秋,缓缓地坐起了身,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右前臂贴着身体,右手握拳置于心脏的位置,手背朝外,左手腕压住右手腕。 这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一种手势语,妇人花了很长的时间。 陈剑秋静静地看着妇人,耐心地等候着,虽然他无法完全理解,但结合老人的神态,应该是对他表达一种谢意。 他也用自己的方式尝试着向妇人传递着信息,告诉她明天会有人来救她。 看着眼前手舞足蹈的年轻人,妇人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看样子是懂了。 后面的交流似乎就顺畅了许多,虽然两人完全不懂彼此的语言,但有的时候,彼此信任之后的交流并不需要在乎太多的细枝末节。 …… 第二天清晨,陈剑秋是被山谷中清脆的鸟叫身唤醒的,一只棕色的小鸟停在笼子上面,它的翅膀边缘、背部和胸腹部羽毛呈粉红色。 陈剑秋认得这种鸟,它叫做褐顶岭雀,飞鸟曾经告诉过他这种鸟的来历。 他相信这鸟能给他今天带来好运。 第十八章 你方唱罢我登场 夏季的尤因塔山美丽异常,雪线之下郁郁葱葱,在19世纪下半页,这里还没有受到太多人类活动的影响,这里的主人还是各种各样的动物,除了偶尔路过的行人,极少数离群索居的山里人,你很难在这里找到人类的痕迹。 但今天这里却迎来了五位骑着马的客人,其中四个人军人打扮,三个士兵每个人身上背着一杆恩菲尔德步枪,在他们前面的那个军官手中倒是没有拿长枪,但他的腰间挎着一把六发左轮。 除了那个军官,三个士兵里有两个士兵表情轻松,彷佛就是来游山玩水一样。 因为他们知道在身后不远处,有近乎一整支骑兵连跟着。 军官的面色阴沉,则是源自于他尚落在别人之手的儿子。 而剩下的一个士兵,则非常的不开心。 他非常厌恶地看了眼前坐在他怀里的中国人,像吃了屎一样难受。 在出发的时候,在副官的强烈要求下,最终还是将陈剑秋的双手用绳子绑了起来,不过在乘坐哪匹马的时候,发生了分歧。 起先打算把这个人捆了放马上面,但不管怎么捆,马走出两步之后,那个人总会颠下来,要么摔在地上,要么挂在马后面。 然后他们就听见中国人震天动地的唾骂声。 “你们tmd,老子自己跑过来,是表达诚意的,你们就这么对老子?又是关铁笼又是捆着往地上摔,信不信晚点我兄弟看见我这样先给你儿子两巴掌?” 最终没办法,他们把陈剑秋放在了其中一个士兵的前面,而陈剑秋也毫不客气,直接一屁股坐进了他的怀里。 士兵曾无数次遐想,他和另外一个人驾马驰骋在西部荒野的浪漫景象,只不过坐在他前面的人,应该是美丽的少女,俏丽的寡妇,而不是这个自己平时见了都绕个圈的中国人。 他很不情愿地走了一路,这个年轻人倒是很安静,除了指路以外,其他的一句话都没有说。 很快,一行人来到了一处山涧处。 地势变得有些狭窄,山涧有十来米宽,和对面由一座天然的小石桥相连,石拱上面非常平坦,但也最多仅可以供两匹马同时通过。 中尉停下了马,开始观察周围的地势。山路的两边,都有地势较高的山岩,植被茂密。山涧不算深,但也绝不算矮,大概有七八米的高差。如果真的连人带马摔下去,运气好,落个半残,运气差,摔死也不是不可能。 在他看来,这却是是一个伏击的好地方。 “你为什么会带我们来这种地方,想搞什么鬼么?”中尉有些警觉,回过头问陈剑秋。 陈剑秋耸了耸肩:“我来的时候就走的这条路,这边我又不熟,你让我咋办。” 中尉往地上吐了口痰:“你和你的朋友最好别耍什么花样。否则我以上帝之名起誓,你必将付出代价。” 你tmd也信上帝? 陈剑秋笑了,他举起了被绑着的双手:“我是来求财的,顺便保个平安,你不但多加了一个卫兵,还把我的手绑了,你觉得我能搞出什么花样?” 中尉让一个士兵警戒,一个士兵先过桥,而自己,则和陈剑秋坐着的那匹马一起过去。 他和陈剑秋贴的很近,手按在腰间的手枪上,而其他士兵,则很警惕地观察着周围。 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美金准备好了么?”一众人过了桥之后,陈剑秋突然问道,“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谨慎。” “放心,只要我儿子没事,我答应你的肯定都会给你,到时候,你和你的黑鬼兄弟带着钱滚蛋就行了。”中尉神色又恢复了阴沉。 几分钟后,副官所带领的大队人马也到达了山涧。 副官在平时比自己的上司更为谨慎,但现在的他有恃无恐。 “留两个警戒,其他人变成两列,顺序过桥。”副官下达了指令。 联邦的骑兵们训练有素,很快改变的队列,最前面的两匹马踏上了石桥。 就在他们注意保持着两边的距离,快要过去的时候,忽听得一声巨响。 “轰!” 石桥的连接处发生了巨大的爆炸,冒出滚滚浓烟,一时间碎石飞溅,人仰马翻,两匹开路的马直接连人带马摔进了山涧里,生死未知。 等到浓烟散去,那座石桥在另一边,出现了一道三米多的断口。 “艹,炸药还是少了。”躲在一边观察的肖恩搓了搓鼻子,有点头疼。 他虽然不是专业的爆破师,但也知道两捆炸药肯定是搞不定这座天然石桥的, 昨天晚上整座兵营的注意力都在那座大帐里,所以他搬掉了自己能搬得动的所有炸药,甚至做了一个简易的小拖车,挂在马后面。 他先是把黑萝卜带到位置后,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到这里,凿眼,装炸药,排线,完事儿了还找了些植被把炸药遮了起来。 中间打了一个小盹儿,醒来之后又等了几个小时,终于等到了路过的中尉和陈剑秋。 他趴在灌木丛中,躲过了东张西望的中尉和士兵。直到大部队过来,找到机会按下了起爆器。 可眼前这效果并不理想,三米多的缺口,马是能跳过去的,这岂不是误了老大的大事儿。 现在就看能下面的人愿意冒多大风险,能拖他们多长时间了。 “袭击!袭击!”副官一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座马,一边下达命令,“所有人下马,退后!警戒道路两边,找掩体!” 肖恩心里有点忐忑,但副官接下来的反应差点让他魂飞魄散。 他们一群人的目光看向了他的方向,枪口也都转了过来。 “我艹,完蛋,被发现了!这下死定了。”肖恩正准备站起身来拔腿就跑。 可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传来,肖恩只能伏倒在地,祈求上天对面的枪法差一点。 正当他趴着准备等死的时候,却渐渐感觉到不对劲。 诶?好像这子弹飘的有点高啊。 下面射出的子弹从路径来看显然不是冲着他来的,而是向着他后面。 肖恩悄悄转过头,向后看去,有两个人出现在他后面十来米的地方,他们靠着更高处的一块岩石,躲避着射向他们的子弹。 肖恩认出来了,这两人不就是莫里斯雇佣的那帮枪手么。 “换子弹,快!”副官对手下的士兵吼道,“果然是莫里斯他们搞的鬼。” 而与此同时,莫里斯也听见了枪响,他派了两个斥候游弋在爱德华的骑兵附近,自己带着其他的五个人悄悄跟在大部队后面, 此时听见前方枪声响起,众人纷纷探头向前窥看。 迎接他们的,是一排齐射。 “下马!下马!艹!”莫里斯不愧是参加过南北战争的老油条,立刻反应过来,和自己的一众人躲在了山崖的拐角处。 “我是莫里斯,快住手,别打了!”他冲着前面喊道。 听见莫里斯的声音,副官的火气更大了。 “兄弟们继续,别停手,打得就是他!” 一时间,山涧中枪声四起,热闹非凡。 第十九章 哦吼,十环 正当山涧这边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前面的五个人已经走出了狭窄的山路,来到了一片地形较为宽阔的地方。 这里是山中间的一片山谷开阔地,路的两边山势较为平缓,分布着一片一片的针叶林。 山涧那边传来的爆炸声第一时间让中尉警觉起来,他立刻调转马头,准备和部队汇合。 但忽然一声口哨响彻山谷,清脆而又响亮。 这声口哨,正是马上的陈剑秋发出的。 “弄死他!”中尉怒急,拔出枪想要结果了这个诡计多端的中国人。 但他的马却不安分地惊慌起来,差点没把他摔下来。 一枪打空了,子弹差点飞到了陈剑秋身后的士兵身上。 其他的战马也开始变得焦躁异常,这些可是受过训练的战马,出现这种状态,要么是出现了凶勐的野兽,要么是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与此同时,除了中尉以外,其他的三个士兵的目光都转向了山坡上一处树林的拐角。 一道急促的马蹄声从那里传来。 很快的,伴随着一声嘶鸣,一匹黑色的马如乌云一般出现在那里。 这匹黑马健壮异常,黑色的鬃毛随着风向后飘舞,步伐有力,气势凶勐。 正是在此等候已久的黑萝卜。 它已经在这里呆了一晚上,如果不是想到自己那个脾气不太好的主人,自己早马放南山,跑去逗松鼠玩了。 正当它烦躁不已地刨着蹄子时,一声哨响。 黑马拐了一个弯,速度竟然不见减小,如一道黑色闪电一样从山坡上向着他们冲了过来。 憋了一晚上的黑萝卜势如疾风,四匹战马战战兢兢,完全不听主人的命令。 马王既出,岂是几个被扇了的畜生能撄其锋芒的。 “快!打死他!”三个士兵已经顾不上中尉了,他们仓促间举起枪。 陈剑秋身后的士兵也抬起了枪,可他的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嘿,看这边。”身前的中国人拧过身来,笑嘻嘻的,然后猝不及防地用额头磕上了他的脑袋。 士兵顿时觉得眼前一黑,像是被棍子锤了一下,掉下马来。 另一个士兵放了一枪,可黑萝卜的速度太快,没有打中,他准备把第二颗子弹压入弹仓时,黑萝卜已经如一道旋风一般到了眼前。 黑马直接撞了上来,士兵的座马翻到在地,而士兵则像被线扯的木偶一样,摔了出去,重重落在地上,倒在地上痛苦地大叫。 黑萝卜马不停蹄,来到陈剑秋身边。 陈剑秋一个翻身,便跃到了它背上。 剩下的一个士兵也在换子弹,但当他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双被绑着的拳头。 陈剑秋化拳为锤,直直抡在他脑袋上。 士兵向后倒去,却听得“啪”的一声,他的背部中弹了。原来是中尉瞄着陈剑秋,却被向后倒去的士兵挡了子弹。 眼见着中尉重新瞄准,陈剑秋赶紧从马上拔出霰弹枪,扣动扳机,却发现没有填装子弹。 情急之下,直接将枪甩了过去。 中尉又一次扣动扳机,这次他为了保险,直接连发四枪,结果第一枪打在了甩过去的霰弹枪枪身上,其他都被已经反应过来的陈剑秋俯身躲过。 六发子弹打空,毛都没碰到。 中尉双腿一夹马腹,拍马逃跑。 一边逃跑,一边悄悄填装着左轮子弹。 陈剑秋从马鞍袋里掏出自己的匕首,刀锋扭转,将捆在手上的绳子切断卸下,他掏出包里那把柯尔特单动左轮,身体伏在黑萝卜上,向着中尉的方向追去。 中尉正欲回身反击,却见迎面来了一匹马,同样也在奋蹄疾驰,马上那人似乎手臂上受了伤,他再定睛一瞧,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中尉心虚,调转马头,驾着马向森林中跑去。 迎面而来的人正是莫里斯,他在山涧处被副官带着一连的骑兵堵着打了一轮,现在石桥已断,大部队过不去。爱德华落单,正是抢回藏宝图的大好机会。 于是他留下两个人,让他们放两枪拖住这边的人,自己带着另外三个人想绕道山崖过去。 结果没好巧又在骑兵们的射击视野里,又挨了一轮齐射,丢下两具尸体,自己腿上中枪,拼着老命跑了过来。 “爱德华!别跑,咱们的账后面再算,先一起解决了后面那个崽子。”莫里斯一边跑,一边向着前方喊道。 中尉根本不想搭理他,他现在只想尽快和自己的部队汇合,只要能汇合,这两个人都不不足为惧。 莫里斯见中尉根本没放慢自己的速度,知道他信不过自己,于是打算先解决后面的那个中国人。 他从马上拔出步枪,突然直起身,对着后面就是一枪。 陈剑秋此时的注意力非常集中,在后面听到了枪声,便立马伏身,子弹从他的上方飞了过去。 莫里斯所持的斯宾塞杠杆式步枪弹匣中有七发子弹,好处是射击的连贯性要大大超过同期的其他步枪,但有一个缺点却容易叫人发狂,那就是如果操作不得当,在拉动下部推杆送子弹上膛的时候,容易卡住。 而现在莫里斯就遇到这个尴尬的问题。 他的枪卡住了。 陈剑秋的反击已经来了,一道子弹划过空气的声音传来,莫里斯伏身闪躲,子弹擦着头皮飞了过去,惊得他一身冷汗。 但黑萝卜的速度奇快无比,在进森林之前,便撵上了莫里斯。 此时的警长额头上全是汗,索性直接扔掉了那把步枪,伸手去掏手枪。 正当他转过身来准备给身后这个不知死活的中国人照脸来上一发时,他的目光凝住了。 一把匕首划破空气直直地飞了过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秒,看到了那把匕首抵达了他的眉心。 莫里斯像个沙袋一样从马上掉了下去。 “哦吼,十环!”陈剑秋拍马掠过,他根本无暇管这具尸体,而是直接向前去追中尉。 杀人者,血债必偿。 如果说刚开始陈剑秋只是想替飞鸟报了仇,让他死心塌地为自己效力的话,到后来中尉所做的一切,让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了结了这个恶魔。 刚才他和莫里斯的战斗浪费了一点时间,必须要尽快赶上。 他沿着森林里的山路,向前追去。 第二十章 小爱德华之死 爱德华中尉在收到莫里斯的电报前,已经带着部队在这一圈转过好久,这片地方他来过,他知道绕过前面的山崖,就可以找到自己的大部队了。 先保住自己的命要紧,那个中国人太厉害,那匹马也跟鬼一样,一人一马一瞬间就解决了自己的三个手下。 该死的印第安人,该死的中国人、该死的黑人、该死的莫里斯,他不杀了老罗伯特,藏宝图就不会被抢,藏宝图不被抢,他就不会跑来坏我的好事,自己刚才就能和部队汇合了,自己和部队汇合了还会怕这些虫豸? 所以一切都是莫里斯的错。 爱德华继续用自己独特的逻辑诅咒着,真不知此时躺在树林里仰面朝天,脑袋上插着一把匕首的莫里斯,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但呼啸而来的子弹声打断了他的想法,爱德华不用回头看,就知道后面的陈剑秋追上来了。 他已经不敢还击了,双腿勐踢胯下马,马吃了痛,拼了命地往前跑。 又是一声枪响,中尉突然觉得自己的手臂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他低头一看,果然中了一枪。 陈剑秋又尝试着击发了弹仓里剩下的子弹,但都没有命中,他的枪法本来就是稀烂,更何况还在马背上。 虽然精度差点意思,但已经让受了伤的中尉焦急万分。情急之下,他对着后面乱放了几枪,都歪得十万八千里。 但这延缓了陈剑秋追击的速度,两人之间的距离竟一时没有拉近。 两人两马,追逐到了山崖下面,绕过这个山崖,几乎就要到那个山涧了。 中尉抬起枪,鸣枪三下,这是骑兵部队的沟通信号,表明自己遇到了麻烦。 果然,不一会儿,从山涧那边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 此时的中尉已经丝毫不慌,他甚至有点想在山崖下面和中国人周旋一下,拖到自己的大部队来到。 直到,他抬头看见山崖的顶上,出现了两个人的身影。 一个印第安人手持着长弓,站在风中,而一个白人,整个人被捆绑着,跪倒在他面前,痛苦流涕。 印第安人是飞鸟,而那个白人,是他的儿子,小爱德华。 “饶了我,饶了我。”小爱德华低着头,像一条狗一样试图贴近飞鸟的腿,不断求饶着。 可当他看见自己山崖下的父亲之后,忽然欣喜若狂,疯狂地叫喊着:“救我啊!爸爸!我在着!快点来救我啊!” 中尉看到这种情景,不由得怒从中来,他的额头青筋暴跳,甚至忘了后面还有一个人在追着。 他抬起手刚想说话。 但他的姿势很快凝固了。 一支羽箭破空而至,直接洞穿了他的肩膀。 区别于上一次在石泉镇,这一次飞鸟什么话都没有说,他的动作果断迅速,眼神坚定如铁。 肩头的伤口再次渗出了鲜血,但飞鸟完全没有理会,他拔出了那把印第安战斧。 中箭的中尉感觉痛入骨髓,他强撑着不让自己掉下马来,抬头看向涯上。 但他看到的下面一幕,让他心如死灰。 战斧的斧刃划过小爱德华的喉咙,形成一道大大的口子,鲜血从伤口中涌出,小爱德华翻着白眼,喉咙里翻着咕冬咕冬的声响。 飞鸟并没有让他痛苦多久,而是直接一脚踢下了山崖。小爱德华的尸体在下落了一段时间后,重重摔落在山崖底,鲜血布满了四周。 “我杀了你!我杀了你!”老爱德华已经疯了,他将枪中剩余的子弹射向山崖顶,并试图折断那根羽箭,奔向山崖,取了飞鸟的性命。 可他身后的人不会给他这个机会,陈剑秋已经拍马赶上,他掏出了马鞍袋中的套索,直接套中中尉,一使力,将他拽下马来。 中尉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陈剑秋纵马掠过,俯身单手提起。他暂时还不想将爱德华活活拖死,这太便宜他了。 他将中尉丢到马上之时,发现这个人已经陷入了昏迷,不过还是捆好了扔在了马后面。 这时候,副官已经带领着剩余的士兵来到了山崖处,当他看见自己的长官被绑在马上时,赶紧下令追击。 部分士兵想要直接开枪,被他拦住了:“不要伤了中尉,中尉还在他的马上。” 陈剑秋看了眼奔驰而来的骑兵,又看了眼山崖顶上。 飞鸟不见了,应该是已经撤退了。 飞鸟的出现是他意料之外的事,他的计划中本没有此,不过飞鸟不但出现了,效果还不错。 他不再多想,直接夹了下黑萝卜的肚子。 黑萝卜奔跑许久,竟没有一丝劳累,扬起蹄子,风驰电掣着向着山里面跑去。 在追了一会儿之后,副官发现想追上前面那匹黑马几乎是不可能的,那匹马带着两个人,速度竟然比他们所有人都要快。 陈剑秋和他的黑萝卜,很快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副官现在头疼,他原本只是爱德华中尉身边的一名管杂事的副官,平时听老爱德华和小爱德华的就行,现在,两人都没了,后面的兵们都眼巴巴地望着他。 正当他在考虑要不要现在进山搜索的时候,一个传令兵突然慌慌张张地跑上来,汇报到:“长…长官,我们留在营里面的兄弟两个死了一个,剩下的那个跑来说,我们的营地,被烧了。” 副官大惊失色,他完全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现在进退失据,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长官,再不回去,营地就没啦!”士兵的声音惊醒了他。 “撤!”副官一咬牙,下达了命令。 一群人调转马头,后队边前队,撤了回去。 陈剑秋驾着黑萝卜跑了一段山路,发现后面并没有跟上来,知道肖恩十有八九是得手了。 他放慢了速度,转过头看了看绑在后面的中尉,发现还有气儿,便向着山洞的方向而去。 等到了山洞的时候,飞鸟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你的伤没事吧?”陈剑秋把中尉从马上扛了下来,丢在山洞的一个角落,“你来处置他吧,我去接应下肖恩。” “嘿嘿,不用了,我已安全抵达。” 肖恩和他的马出现在山洞门口,他的后面,坐着那位印第安老人。 “妈妈!”飞鸟看到老人,欣喜若狂,他赶紧冲了上去,想把自己的母亲从马上扶下来。 “先得把绳子解开,一路上我怕她掉下来,就把找了个绳子把我们俩栓了起来。”肖恩一边解绳子,一边说。 陈剑秋直接一斧子把绳子砍断,把肖恩从马上接了下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嘿,老大,你知道么,这一晚上加上白天,我腿都差点跑断了。”肖恩舒展了下身子。 山涧的爆炸发生后,爱德华的部队就和莫里斯的雇佣枪手们交上了火,肖恩找了个机会直接熘了出去,直奔骑兵们的营地。 等到了营地之后,他才发现营地里只有两个士兵,坐在营地边谈天说地。其中一个还是那个手受伤的。 这让肖恩轻松了许多,他不但救出了飞鸟的母亲,还“光临”了爱德华的那个大帐篷,顺带在营地里放了一把火。 在山谷风的助力下,火势凶勐,留守的两个士兵大呼小叫地忙着救火。 于是子弹从背后飞来,手上有伤的士兵直接摔进了火里,另一个士兵如惊弓之鸟,屁滚尿流地跑去报信了。 “不愧是我的挚爱好友。”陈剑秋搂住了肖恩的肩膀,肉麻兮兮地说。 “老大,你猜我在爱德华的帐篷里发现了啥。”肖恩手伸向兜里。 他掏出来两根金条。 “看来,我们可以更新点装备了。”陈剑秋摸了摸下巴。 第二十一章 魂归 两个人回到山洞中,飞鸟正在给妇人喂着水,并且用水擦拭着她的面庞。 陈剑秋这才看清楚了那个印第安妇人原本的长相,按照飞鸟的年纪来算,他的这位母亲应该只有四十来岁左右,然而她那张饱经沧桑的脸让她看起来至少有五六十。 飞鸟安顿好自己的母亲,转身来到了山洞的篝火旁。 而此时,陈剑秋和肖恩已经把中尉拎到了边上,陈剑秋先是用斧子噼断了箭头,然后手握住箭的根部,一使劲,把一整支箭拔了出来。 “啊!”一身惨叫传来,中尉从一阵剧痛中惊醒。 陈剑秋按住他,把弄成沫的蓍草敷在他的伤口上,再简单替他包扎了下止血。 “杀了我!杀了我!”中尉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身体,陈剑秋一松手,他整个人摔在了地上,目光盯着三人,狠毒无比。 “是你下令屠杀我的族人?”飞鸟问道。 “是,没错,是我,你们这些肮脏、卑鄙,野蛮的低等人,你以为我从北犹他追你们追到这里,仅仅是因为陆军的命令吗?你们这些低贱的人” “还有你,中国人,我在犹他州遇到一帮修铁路的中国老,修着修着就倒在地上,跟狗一样喘着喘着就断了气。” 中尉已经彻底陷入了癫狂。 “冬”的一声,中尉被陈剑秋一拳打得整个人向后仰去,一时间鲜血飞溅,遮住了他的一整张脸。 “你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飞鸟目光渐冷。 “是啊,我当时就应该连你的妈妈一起宰了。”中尉满脸是血,嘴里也都是血沫,说话含混不清。 “噗” 这回是一记左勾拳,中尉连牙带人一起飞了出去,他不再挑衅和犟嘴,靠在石壁上直哼哼。 “杀了他吧,这是现在对他最大的仁慈。”陈剑秋对飞鸟说。 飞鸟把中尉提出了山洞外,不一会儿,山洞外不断传来惨叫声。 十来分钟后,惨叫声渐渐平息,飞鸟手里拿着一块滴着血的东西走了进来,他跪在自己的母亲面前。 “父亲的仇人、部族的仇人,都已经付出了代价,只可惜并不都是飞鸟手刃,请允许我用他们中一个的头皮祭奠我的族人。” 飞鸟的母亲点了点头。 他们在篝火边进行了简单而又古老的仪式,他们相信,这能使灵魂安息。 仪式结束后,众人各自找地方休息。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这两天太累的缘故,陈剑秋很快进入了梦境。 在一座府邸里,一个清末打扮妇人端坐在一把精致的梨木凋花椅中。陈剑秋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偎依在她怀里。 门外面的天空硝烟弥漫,隐约能听见阵阵杀声。 一个男人带着一群士兵冲了进来。 “二夫人,大夫人已经带着天宝出城了,我速速护送你们乔装离开!敌军已经杀进了外城。不日将城破。” 妇人将陈剑秋搂在怀里,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眼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她喃喃地说道:“长洛虽非我亲生,却早已情同母子,两年前大王身死,我本早已无意苟活于世,你们速速带着长洛离开!” 说罢,她把陈剑秋从怀里放了出来,扶正了站在她面前,用袖子替他擦了擦脸上的灰痕“ “以后,娘亲就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听伯伯们的话,好好活着,学会勇敢,学会坚强。” “不要,娘,不要,我不要。”陈剑秋的视线变得逐渐模湖。 那妇人一狠心,将他一把推向跪在一边的男人,男人一咬牙,扛起剑秋,和一众士兵冲出了门。 妇人的身影逐渐变小,直至消失在门里。 “娘亲!娘亲!” “母亲!母亲!” 声音逐渐变得真实,陈剑秋感觉自己的脸上有点湿,他睁开眼睛,发现飞鸟正在洞外大声地呼喊着。 陈剑秋赶紧爬了起来,肖恩也被惊动了,跟了出来。 “陈,我的母亲不见了。”飞鸟焦急万分。 “走,上山顶看看。”陈剑秋立刻从马上掏出武器,沿着小路向山顶跑去。 此时天色已是微明,从山洞到山顶并不远,三人不一会儿便到达了目的地。 此时太阳已经跳出了地平线,晨光洒向了大地,沐浴着茫茫的森林和起伏的山峰。 妇人果然坐在山崖边的一块石头上。 “哎哟,吓死我了,可不带你这么玩的,赶紧下来,赶紧下来。”肖恩拍了拍自己的胸,喘着气。 但陈剑秋和飞鸟都没有说话,他们发现了一丝异样。 妇人望着东北方向,神色安详,但脸色破败而又苍老,如同风中摇曳的一丝烛火,随时都要熄灭。 “母亲!”飞鸟正欲向前。 妇人向他招了招手,让飞鸟来到自己的身边 “你终于长大了。”妇人慈祥地看着飞鸟,“我的飞鸟终于长大了。我的伤太重了,时间快到了,本来这一口气,只为能撑到见你一面,如今杀害你父亲的人死了,杀死你族人的仇报了,我也该走了。” “母亲!”飞鸟单膝跪下了。 妇人拉住了飞鸟的手,对他说:“从今往后,跟随着那个中国人,报答他对我们部族的恩情,多向他学习,将你托付给他,我放心。” 随后,妇人转向陈剑秋,做出了上次在笼中相同的手势。 “感谢,你。”妇人用不太熟练的英语说道。 “我的灵魂要追随你的父亲而去了。”妇人端坐在石头上,她微笑着,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她的灵魂回归了自然,回到了蜿蜒的里帕布厉肯河,回到了巍峨的布拉克山,在那里,她的灵魂会得到永生。 陈剑秋三人找个地方埋葬了飞鸟的母亲。 回山洞的路上,飞鸟突然对陈剑秋说:“陈,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用我的灵魂起誓,我将永远效忠于你,报答你的恩情。” 陈剑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我的好兄弟,肖恩也一样。” 肖恩咧开嘴笑了,浮出一抹月牙白。 忽然,陈剑秋不知为何又望向了离他们不远的一处树林。 一阵风吹过,几只鹿从树林里窜了出来。 陈剑秋和飞鸟互相看了一眼,立马飞也似地向着树林里飞奔了过去。 等到他们到达了目的地时,发现地上留了两根抽了半截的卷烟。 “跑了?”飞鸟看向陈剑秋。 “嗯,跑了” …… “好悬啊,头,他们怎么这么快发现我们的?”在不远处的山路上,一个穿着得体,佩戴着领带的人骑着马,扛着枪,问身边另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整理了下自己的头发,戴上了他那顶灰色的圆顶礼貌,帽檐下看不清他的脸,但鹰钩状的鼻子显示出此人的不好相处。 “头,要不我立刻召集人马把他们抓回来吧。”领带男提议道。 鹰钩男人回头看了一下他,只这一眼,领带男便立刻闭了嘴。 他手中提起了缰绳。 “不,你先去查一下那个中国人的底细。” 第二十二章 本·富兰克林旅馆 在怀俄明西南部的一个小镇。 道路上扬起了一阵尘土,一辆马车停在了治安所门口。 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位胡子高高翘起的男人,他的手和另一个鼻青脸肿的囚犯拷在一起。 男人迈上了治安所的木头台阶,手臂向前一使劲,后面那个囚犯被拉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反手就挨了男人一拳。 “到家了,杂种。”男人解开手铐,一脚把他踢进了治安所的大门。 “哈尼夫,好久不见。”坐在桌子前的治安官向男人打了个招呼,“带到后面牢房里去吧。” 男人正是陈剑秋他们在路上遇到的赏金猎人——哈尼夫。 哈尼夫拎着囚犯的后衣领,像拎着小鸡仔一样把他丢进了牢房。 他转身走到了警长面前,警长已经从抽屉中掏出了赏金,拍在了桌子上。 哈尼夫从桌子上取过钱,在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钢制小酒壶,打开盖子灌了一口,他走到警长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真的是累,约翰,我从石泉镇过来,原本赏金是那边发布的,可莫里斯警长不知道去哪了,治安所里也大门紧闭,一个人都没有”他一边喝酒一边对眼前的警长说道,”所以就到你这来碰碰运气咯。” 警长耸了耸肩:“是的,我们和附近这几个镇的赏金发布基本都是一样的,不过仅限于南怀俄明,对了,莫里斯出事了。” 哈尼夫并不太关心莫里斯怎么了,对他来说,只要有人发赏金就行,在19世纪的西部,治安官向来都是一个高危职业,死一两个警长,实在是太正常了。” “约翰,最近有什么大鱼么?“哈尼夫问警长。 “你别说,还真有。”警长指了指窗外的告示栏,那里已经围了好些人,“我刚贴上去的,你要不瞅瞅?” 哈尼夫起身走了出去,走向了告示栏。 有不少人围着观看,其中就包括他的搭档兼车夫,而众人也在议论纷纷: “这么高的赏金?这三个人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啊!” “听说第一次出现是在石泉镇那,杀了矿长还有好些维持治安的人,每个人都心狠手辣,手上至少都沾了十来条人命。” “你可是不知道,他们后来还杀了一个美国的陆军中尉,莫里斯警长也死在他们手上。” “啊?军官他们也敢下手啊?” “那可不,听在场的士兵说,那个中国人跟撒旦附身一样,他骑着一匹黑色的马,一个人闯进军营,枪打不中,力大无穷;那个印第安人,下手更是残忍,中尉被发现的时候,脑袋和躯干是分开的,头皮也没了;至于那个黑人” “得了,别说了,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上帝啊,千万不要让我碰见他们。” …… 众人还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这可激起了哈尼夫得好奇心,他倒要瞧瞧是什么人物值这么多钱。 可当他分开众人,挤进去看到悬赏令时,脸上得表情凝固了。 悬赏令上的三个人,正是他在绿河河谷遇到的那三个。 他们每个人的赏金,赫然升到了三百美金。 “唐尼!唐尼!“哈尼夫大声吼着他车夫兼搭档的名字。 唐尼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他的神情也有点尴尬:“头,我们错过了四百五十美金。” 哈尼夫脸颊的肌肉在抽搐,这简直是他猎人生涯的耻辱。他直接跳上马车。 “该死的中国人,叫上贝恩兄弟,我们‘打猎’去。” …… “阿嚏!“骑在马上的陈剑秋打了一个喷嚏,“谁在惦记我呢?” 他们三人在收拾好东西后,继续出发了,陈剑秋将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两个人,肖恩表现得非常兴奋,而飞鸟则表示,不管陈剑秋做什么事情,自己都会无条件地支持和跟随。 这场战斗之后,其他的不敢保证,他们每个人头上得赏金肯定是会增加了,不过由于联邦糟糕的办事效率,他们的悬赏令应该暂时还不会贴到怀俄明以外的地方,所以他们还是得继续往南走。 三人商议之后,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整一下,他们身上的衣服只有一套,而且已经破烂不堪;陈剑秋的那把霰弹枪和匕首都在战斗中当作一次性武器丢了出去;飞鸟倒是有一把步枪,但是从来没见他用过,看来他还是更信赖自己的弓箭;至于肖恩,嗯,也该给他配把长武器。 另外,他们还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手上的那袋金块和两根金条,单从这点来看,他们现在算得上富裕,虽然金子在这个地球上都是硬通货,但你总不能买个面包就丢根金条在人家脸上。 “要不我们去盐湖城银行?“肖恩问道。 “你是觉得我们三个人的肤色配置不够显眼么?“陈剑秋白了他一眼,”继续往科罗拉多方向走吧。我们还要去丹佛去找之前罗伯特提过的考古学家洛哈特,看他知不知道藏宝图的秘密。“ 他深吸了口气,又说道:“大家还是小心点,我总感觉有人跟着我们,只是我一直无法确定他们的人数,也不明白他们的来意。” 三人穿梭在犹塔因山中,越往前走越陌生,甚至进入了飞鸟的地理盲区,好在肖恩从爱德华的营地里搞到了一张犹他——科罗拉多地区的地图,地图描述的不算详细,但结合着飞鸟山中判断方向的本领,三人在行进了几天后,终于确认离开了犹他州的地界。 当他们沿着山路从一片半山腰上下来时,天色已经变得阴沉,陈剑秋正准备和其他两个人商量找一处地方扎营时。 突然,飞鸟指着不远处有的地方说道:”看,那边有个小镇子。” 陈剑秋仔细观察了下,在山脚下,确实有一个不大的镇子,只有一丝光亮,不知道是不是镇子上的灯光。 天空中开始飘起了阵阵雨花,天色变得更暗了,眼见着就要入夜。 陈剑秋借着最后一丝光亮,打开地图,在地图上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小镇。 “老大,我们先下去吧,再晚估计就找不到路了,地图也淋湿了。” 或许是地图原本就标的不太精确吧。 陈剑秋点了点头,三人向着镇子的方向而去。 等来到镇子的外围之后,陈剑秋才发现,这个镇子比他想象的还要小,甚至只能称为一个小村落。 一条破烂不堪的泥土路贯穿整个小镇,路的两边长满了杂草,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荒凉感。 鳞次栉比的破旧房屋分布在道路两边,造型都非常敷衍,有些房屋缺了角,有些的窗户被封死了。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房屋中没有一间亮着灯,要么漆黑一片,要么干脆能直接看出已经明显荒废了。 “碎石镇?”肖恩看着镇子入口处立着的一个路牌,上面歪歪斜斜刻着这个镇子的名字。 陈剑秋再次取出了那张地图,光线已经非常微弱,他再次扫了一眼,还是没有找到这个镇。 天空的雨越下越大,风也变得大了起来,三人赶紧拍马,来到了道路尽头灯光亮着的最大的一个屋子。 屋子的上面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 本·富兰克林旅馆。 第二十三章 雨夜(一) 很奇怪的,没有人过来牵马,陈剑秋他们绕了一圈才找到马厩在哪。 在把马安顿好之后,三人才来到了旅馆门前。 旅馆的门关着,陈剑秋甩了甩头上的雨水,他有点后悔当时没有把中尉的帽子给拿走。 “冬,冬。”陈剑秋敲了敲门。 里面没有反应。 “冬,冬冬。” 还是没有人过来开门。 陈剑秋低头看了看,透过门底缝隙射出的光时不时还暗两下,有人在里面活动,偶尔会遮住灯光。 陈剑秋索性手上一使力,“卡”的一声,门被推开了。 映入陈剑秋眼帘的,是一个破旧的吧台,一个身材略微富态的中年妇女站在吧台后面,看见陈剑秋三人进来,和坐在吧台对面的一个男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陈剑秋继续往里走。 整个一楼的实在是算不上明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胖女人舍不得烧煤油,除了靠窗边墙上的灯以外,只有吧台和角落的一个桌子上点着灯。 那里有几个男人在玩牌。与陈剑秋印象不同的是,这几个戴着牛仔帽的男人,尽然没有任何吵闹,他们只是在安安静静看着自己手上的牌。一个抽着烟斗的男人注意到了陈剑秋看向他们的目光,也把头抬了起来。 两人目光交接了几秒钟,抽烟斗的男人又把头低了下去,他压低了帽檐,继续着他的牌局。 “老板娘,你这里怎么都没有人帮喂下马?”肖恩一边拧着身上的雨水,一边抱怨道。 他拧出来的水滴有些落在吧台上,划过灰尘,留下一道水痕,陈剑秋瞟了一眼,没说话。 肖恩原本想把衣服拧干,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裤子和里面都已经彻底淋湿了。 “没有多余的人,这里就我一个,煮饭、打扫卫生,你们自己去喂吧。”胖女人没好气地说道,她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是一副别人欠着她几百美元的样子。 “那你们这有没有三间空房间呢?”肖恩有点无奈,继续问道。 “没有了。”胖女人回答得异常干脆。 “老板娘,外面又刮风,又下着暴雨,你让我们去哪里找地方住哟,我们有钱的。”肖恩手摸着腰间的那个小皮袋子,想摸一块小金块出来。 他的手被另外一只手按住了。 陈剑秋把他的手里的金块又塞了回去,从他里面的衣服里,把那湿漉漉的几美金掏了出来。 但就算光线暗,这闪闪发光的金黄色也没有逃过胖女人的眼睛。 陈剑秋没有在意那女人的目光,把几美元放在桌子上。 “尊敬的夫人,三间房就不强求了,麻烦给我们一间就可以了。”陈剑秋说道,“另外,马我们也会自己去喂的,不用劳烦您了。对了,如果有干爽的衣服的话,可以不以给我们一人一件。” 胖女人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她点了下头,转身弯下腰在吧台里找着些什么,结果找了好一会儿,才拿出来一个钥匙环。 三个人跟着胖女人上了楼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胖女人体重的问题,楼梯踩了几步,便吱吱呀呀落了一层灰。 四个人来到二楼,胖女人来到最里面的房间前,把手里的煤油灯递给飞鸟,让他帮着照一下。 不知道是因为锁的问题,还是钥匙的问题,胖女人在那里摸摸索索了半天,才把房间的门打开。 伴随着房间门打开的,是涌出的一股霉味。 胖女人把煤油灯和钥匙统统丢给了他们,随后准备转身下楼:“衣服我等会儿拿给你们,晚饭的话可能要稍微晚一点,到时候我会来喊你们的。” 陈剑秋笑了笑:“好的,夫人。” 等确认胖女人下楼之后,陈剑秋转身关上了门。 “这地方也太破了吧。”肖恩一屁股坐在床上,这床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褥单,没有被子,“我们三个人怎么睡?挤一张床?” “我觉得这个旅馆不对劲。”一直沉默的飞鸟说话了。 陈剑秋发现门从里面锁不上,甚至被风一吹都可能自己打开,于是找了一把椅子把门抵住了。 “这是家黑店?”肖恩一个翻身从床上爬了起来。 “恐怕没这么简单,这个镇子都不太对劲。”陈剑秋思索了下。 这座镇子显得太过荒芜,旅馆里似乎也很久没打扫过,如果说楼梯角落什么地方可能还是忽视了的话,吧台上有那么多灰显然就不太合理了。更何况那个胖女人对于旅馆本身似乎也生疏无比。 “等下飞鸟你和我去喂马。喂饱,然后看能不能找到马嚼子(一种阻止马咬人或者吃东西的马具),给三匹马带上,把武器和弹药带上来。肖恩留守在房间,咱们以不变应万变。” 三人准备完毕之后,陈剑秋和飞鸟走出了房门。 他突然转过头问飞鸟:“对了,飞鸟,你的伤好些了没?” “不碍事了,本来前两天就可以好了,只不过前两天又拉了弓。”飞鸟动了动肩膀,表示伤势已经无碍。 在经过楼下时,陈剑秋发现,原先坐在吧台对面的男人不见了,坐在大厅桌子边玩牌的几个男人,依旧在玩牌。 而老板娘,此时正撅着屁股在炉子那边煮着些什么,吧台边的另一个炉子在滋滋作响,陈剑秋仔细一闻,是咖啡的味道。 大厅很安静,没有人搭理他们,两个人打开旅馆的大门,一阵风夹杂着雨飘了进来。 外面的暴风雨更大了。 陈剑秋见门旁边有一块大的帆布,于是拿了过来,和飞鸟一起顶着帆布冲了出去。 来到马厩里,黑萝卜和休尹很安静地待在各自的‘单间’里,肖恩的那匹马原先是疤羽的坐骑,疤羽走了之后就一直跟着肖恩,黑人给他取了个自认为威勐的名字,叫狂风。 陈剑秋抓了一把草料,递到飞鸟手里,飞鸟用手捏了捏,闻了一下:“没问题。” 飞鸟开始喂马,而陈剑秋则在马厩里翻找,最终在墙上找到几个马嚼子。 处理完之后,两个人开始往回走,雨和风依然很大,即使是披着帆布,等回到旅店的时候,两个人还是浑身湿漉漉的。 两人回到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有人敲房间的门。陈剑秋走过去把椅子挪开。 一床被子、一摞衣服和一个肚子先进了门,随后才是胖女人的那张圆脸。她把东西丢在了床上:“这是被子和衣服,你们自己换下吧,炖菜差不多了,可以下来吃了。” “谢谢,夫人。”陈剑秋表示了感谢。 胖女人转身走出了房间。 肖恩抖了抖那几件灰蓬蓬的衬衫:“看起来还不错啊。” “也有可能都是死人的。”陈剑秋语不惊人死不休,肖恩顿时没了穿的欲望。 这时候,窗外突然夹着几声马嘶鸣的声音。 陈剑秋透过窗户向下看去。 “又有人来了。” 第二十四章 雨夜(二) “伙计!照顾下我们的马!” 旅馆的大门又被撞开了,一个身着西装的年轻人摘下自己的帽子,他左手提着一把雨伞,嘴里咒骂着这里的天气: “该死的,科罗拉多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大雨,真的倒霉透顶了。” 他身边跟着四个手提着枪的男人,崭新的步枪异常令人瞩目。 和陈剑秋他们待遇不同的是,胖妇人显得非常热情。她一熘小跑走上前来,一边替年轻人拿伞,一边扯着嗓子对着里屋喊:“布林顿!布林顿!你个该死的赶紧进出来牵马。” 一个脑袋从地下室的门中探了出来,是原先那个坐在吧台对面的男人,他走到门口,看了一眼年轻人和他的三个保镖,披上那块帆布走进了暴雨里。 “马车小心点!”年轻人冲着布林顿的背影喊了一声,他转过头来,看向大厅里。 几个人玩牌的人自顾自的玩着牌,老板娘从柜子里面拿了几个木头碗和勺子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年轻人找了个桌子坐下了,搓了搓鼻子:“啊哈,是炖菜的味道,谁能帮我去搞一碗,我快饿坏了。” 老板娘不知道从哪找来了一个大盆,从锅里装了一大盆的东西,端了过来放在旅馆中央的长餐桌上。 “开饭了!开饭了!”老板娘冲着楼上和那桌子正在打牌的人喊道。 率先相应号召的竟然是楼上的三个人,陈剑秋、肖恩还有飞鸟不知道是不是闻着味道就出来了。 陈剑秋看向桌子,看见了正在擦拭着自己怀表的年轻人,于是直接坐到了年轻人的斜对面。 年轻人看到了他,神色有些惊讶:“啊哈,中国人?” 这人好像喜欢在每句话之前加一个“啊哈”的语气词,这让他看起来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热情。 然后他又看见并排坐在他两边的肖恩和飞鸟,更感兴趣了:“印第安人?黑人?你们这个组合有点意思,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是淘金客,这位印第安人使我们的向导。”这个设定陈剑秋烂熟于心。 “哦哦,那你们可真的是能吃苦,我的父亲经常和你们这些人打交道,我们一直卖枪给淘金的人。”年轻人兴致勃勃。 “卖枪?” “对,对,我们家都是卖枪的,至少从我懂事开始,就一直在父亲的枪铺里。”年轻人继续着他的话题,然后忽然想到什么,神色有些暗澹,“只是可惜我的父亲两年前已经去世了。” “我很遗憾。”陈剑秋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面前,认真地倾听着年轻人的话。 可能是陈剑秋的礼貌和倾听引起了年轻人的好感,他继续说着:“我出生在犹他州的奥格登(ogden),那里真的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距离大盐湖只有16公里,那里……” “先填饱肚子再说吧,先生们。”年轻人的话被胖女人粗暴地打断了,她把手中装满炖菜的碗丢到了桌子上,再一个个传了过来。 而刚才还在角落里打牌的四个人也已经慢腾腾地走了过来,两个坐到了陈剑秋这一排,而另两个,则坐到了年轻人保镖的旁边。 陈剑秋这才看清楚了这四个人的脸,都长得很有特点,坐在他们对面的,一个只有一只眼睛,另一个留着络腮的大胡子,而剩下两个坐在他们这一排的,则看起来像是墨西哥人。 说话被打断了的年轻人并没有特别的不满,也没有注意到四个人独特的长相,他直接拿过了那碗炖菜,开始大勺大勺地吃了起来。 陈剑秋看了看眼前的那碗乱七八糟的湖湖状的东西。所谓的炖菜,其实就是把能找到的食材,比如土豆、胡萝卜、肉类什么的煮成一锅。 这要是放在穿越前,他肯定是连碰都不想碰一下,可穿越之后,连着啃了一个月的烙饼,跑路之后,又吃了好几天的干粮。 这玩意儿至少比饼干好。 他看了眼周围,那两个墨西哥人也开始吃炖菜,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于是也吃了起来。 “唔,对了,我叫约翰·勃朗宁,你叫什么名字?”年轻人嘴没有停,一边吃一边说着话。 约翰·勃朗宁?这个名字怎么有点耳熟啊。 陈剑秋开始在脑海中搜索这个名字。 勃朗宁手枪?犹他州?卖枪的? 这位眼前的年轻人难不成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美国轻武器设计专家? 要知道,后来世界上第一把自动手枪m1900就出自于此人之手,而一战导火索——萨拉热窝事件中击毙费迪南大公的那把m1910,也是此人杰作。 “额,叫我陈就可以了。”陈剑秋从思绪中恢复过来,回复到。 “你不是在奥格登么?怎么跑这里来了?”他突然想起来什么,问道。 “嘿,别提了,父亲去世之后,我和我的兄弟们在奥格登成立了一个武器制造厂,我发明了一种后膛装填落下式闭锁单发步枪,卖的很好,但我们没有多余的资金,所以产能有限。” “前段时间我们在蒙特罗斯的分店发来一部分订单,你知道的,但是我们又没有更多的人手和分销渠道,所以只能自己来送货了。”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走铁路呢?”陈剑秋疑惑的问道。 “那个地方铁路到不了,我也不太熟悉路,所以就让汤姆带我们来了。”年轻人拍了拍坐在他傍边的那个保镖的肩膀,“他可是个很负责任的人,一路上多亏他了。” 陈剑秋大概听明白了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便继续低头吃着自己碗里的炖菜。 “肖恩,这炖菜味道真不错,你一碗够么?”陈剑秋突然对肖恩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肖恩明显吃了一碗不够,又跑去准备再装一碗,但装着炖菜的盆在桌子的另一边,他不得拿着碗跑了过去。 他从身边的墨西哥人后面饶了一个圈,在经过他们这一排最靠近炖菜盆的另一个墨西哥人时,由于走的太快,脚下拌蒜,摔了一跤,靠在了他的身上。 “抱歉,抱歉,兄弟。”肖恩慌忙道歉道。 “离我远点!”墨西哥人一把把肖恩推开。 “妈的!” 旅馆的门再次被推开了,刚才出门牵马的布林顿冲了进来,他把帆布丢在地上,自己浑身淋的跟个落汤鸡一样,哆哆嗦嗦地往吧台走。 当他路过长桌子的时候,看到陈剑秋三个人,眼神有点诧异,但很快恢复了正常,径直走回了地下室。 然后胖女人也跟了下去。 “刚那三个人为什么不直接做掉?我进地下室之前就让你们动手了,刚听不到楼上动静,我还以为你们已经得手了。” 在地下室的角落里,布林顿低声问道。 “尸体不太好处理,时间隔得太近了,如果杀掉的话,血腥味太重,可能会引起那个年轻人的怀疑。”胖女人回答道。 “这样太容易节外生枝了。”布林顿有些不太满意,“对面如果加上这三个人,那就是七个,我们也只有七个,你哪来的自信?” “没事,等下找机会一起杀掉,我观察过他们,只有一把长枪,还留在了楼上。至于那个年轻人,也能算一个么?”胖女人很不以为然,准备直接返回一楼。 但当她把头伸出地下室时,突然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那个中国人依然在桌子上谈笑风生,但他的一只手上已经不知道为何多了两把左轮。 第二十五章 赏金猎人的生存法则 陈剑秋其实不介意让勃朗宁死在这个地方,虽然他记得这人至少活到了20世纪20年代。 不过他可不想面对人数至少是他一倍的匪帮。 勃朗宁和他保镖手里至少有长枪,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要么找机会和其他两人一同跑路,要么想办法和勃朗宁他们结盟。 但在这时候想让一个白人相信一个中国人,一个黑人加一个印第安人,而不是他的白人同胞,怎么想也不是个太靠谱的事情。 胖女人慢慢从地下室爬了上来,她走到了桌子边,可当她再看向陈剑秋的手上时,却什么也没有。 “夫人,您怎么了?”陈剑秋回过头问道。 胖女人的表情很古怪。 眼前这个中国人难道是个巫师? 坐在桌子对面的独眼男人似乎是没吃饱,他看了眼炖菜盆里,那里已经被肖恩刮了个精光。 于是他站起身,从吧台上取了一个杯子,走到煮着咖啡的炉子那里,倒了一杯咖啡,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干面包,把面包掰开来,就着咖啡,一口口的往嘴里送。 “啊哈,热咖啡,雨夜和大雪天最美妙的东西。”勃朗宁又搓了搓鼻子,他站了起来,准备也去接一杯咖啡来尝尝。 但一旁的汤姆站了起来。 “我去吧,顺便把今天晚上的房间订一下。” 他走到胖女人面前,此时的胖女人已经回到了吧台里面, “老板娘,你这里还空着几间房?”汤姆问道。 “只剩三间了,这三位客人可能是从外地来的,他们是一起的,占了一间。”胖女人回答道。 汤姆的好像明白了什么,他继续说:“那剩下的都给我们吧,另外麻烦您给几个杯子给我。” 老板娘从吧台下面取出了几个杯子,一起塞到了汤姆的手里。 汤姆来到咖啡壶前,开始倒咖啡,放着咖啡壶的角落里灯光昏暗,炉子的火焰忽明忽暗,映射着汤姆的背影。 “你怎么这么慢?”勃朗宁有些等不及了,喊道。 汤姆转过身,端着两杯咖啡走了过来,笑道:“老板,别着急啊,这咖啡闻起来还不错。” 勃朗宁打算接过咖啡,却瞥见了几个保镖眼巴巴的眼神,便把咖啡让给了他们。 “再去倒几杯。”他对汤姆说。 两个保镖顾不得咖啡烫,只是吹拂了几下,便开始喝。 确实,对于美国人来说,在陌生的旅途中,有什么比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更能安慰心灵的呢。 “我的父亲是一个摩门教徒,他严禁我抽烟喝酒,甚至是喝咖啡。烟和酒的话还好说,但是不让我喝咖啡,却是要了我的命。”勃朗宁笑着说道,“你知道的,我更偏向于做一名枪械设计师,咖啡会给我灵感。” 此时汤姆又拿了两杯咖啡过来,勃朗宁接过其中的一杯,指着陈剑秋说道:“汤姆,再给这三位每个人来一杯。” “额,不用了,我们自己来,谢谢,哈哈。”陈剑秋很客气,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客气往往会被美国的白人们视为一种虚伪。 勃朗宁也理所当然的不做强求,可汤姆不知为什么还是走向了咖啡壶。 勃朗宁有点奇怪,但还是拿起了杯子。 他准备品尝下这荒山野岭的咖啡味道如何。 他的嘴唇靠近了杯子的边缘。 忽然,门外的突然传来马铃的声音,伴随着马铃和雨声一同传进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喊叫: “陈!我知道你在里面!快点给我出来!我逮到你了,哈哈哈!” 众人的目光瞬间都转向了陈剑秋三人。 勃朗宁也放下了手中的咖啡杯,神色有些紧张。 陈剑秋的脑海中飞快地搜索着,现在在门外叫嚣着的这个人是谁呢? “冬”的一声,旅馆的大门被踢开了,大风卷着雨水打了进来。 一个浑身湿淋淋的男人举着枪出现在大门口,他的胡子往上翘着,还挂着些许雨水。而他的旁边,则有一个小伙子举着枪掩护着他,和男人形成交叉的射角。 陈剑秋看着那撇胡子,有点眼熟,这不是自己前两天在山谷中遇到的赏金猎人哈尼夫和他的马夫么? 一楼大厅里安静极了,只听得见风呼啸的声音,雨拍打窗子的声音,还有咖啡壶里咖啡烧开了的声音。 众人的眼光从陈剑秋那里转到了门外。 而陈剑秋则环视了下四周。 勃朗宁手指有点哆嗦,内心有丝丝不安;汤姆放下了手中的咖啡壶和咖啡杯,转过了身;其他的三个保镖手下意识地摸了摸桌上的枪。 胖女人看了门口一眼,目光又回到了陈剑秋身上;地下室的男人露出了一个头,悄悄地看向门外;大胡子的手摸向了腰间;而独眼,则摘下了头上的帽子,用剩下的那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门口。 飞鸟和肖恩同时看向了陈剑秋,陈剑秋面色澹然。 以不变应万变。 这时候门口的哈尼夫也在观察着厅中的景象,当他扫过摘下帽子的独眼,又扫了眼旅店里的其他人之后,做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他向着身边的小伙子摆了摆手,然后一起慢慢向后移动,在退到门外面之后,用脚一勾,把门带上了。 “各位慢慢聊,走错地方了!告辞!” 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然后是急促的脚步声和马铃声,渐行渐远。 “老大,那三个人不就是赏金榜上的三个人么?”马夫一边驾着马,一边大声地说道,雨太大,他怕车厢里的哈尼夫听不清。 “你瞎啊!”哈尼夫一肚子火,他原本约了鼎鼎有名的贝恩兄弟,结果那两人却以距离太远为由爽了约,“除了那个年轻人,那一桌子有一个好人么?” “那个独眼的另一只眼睛是我弄瞎的,大胡子的哥哥是我送上绞刑架的,谁知道这帮人怎么会凑一块儿了。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当场开火,要不然的话我们俩都得死在这。” “咱们可以拼一下的啊。”马夫唐尼有点不甘心。 “闭嘴!”哈尼夫的火气更大了,他觉得马夫唐尼这些年跟着他都是白跟了。 赏金猎人怎么能拼命呢?拼命还怎么赚钱呢? 他的一肚子火还源自于一个算不上假消息的假消息。 一天前,一个带着圆顶礼帽的男人在路上截住了他,告诉了他陈剑秋三个人的行踪。 “他们如果按照现在的路线继续进行,傍晚时分应该会去山下面镇子的一个小旅馆下榻。”男人如是说,“他们上次战斗的时候武器损耗很大,你可以直接进去抓了他们。” 依照哈尼夫丰富的经验,原本不会如此的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但男人掏出了一张小小纸片,上面的名头,太过耀眼和闪亮,让哈尼夫都为之侧目: 平克顿侦探事务所。 第二十六章 旅馆乱战 刚才那人是搞笑的么? 没有人说话。 大厅中的气氛并没有因为哈尼夫短暂的登场和退场而缓和,反而更加紧张了,犹如绷紧了的一根弦。可能除了陈剑秋,另外的两拨人谁也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状况。 “这位,陈,额,陈先生,您有什么要解释的么?”勃朗宁身边一位看起来年长一点的保镖终于打破了寂静。 陈剑秋没有回答,他的注意力不在保镖身上,而是对面的那个独眼。 恰巧,独眼的目光,也从刚才的门口,转到了陈剑秋的脸上。 独眼借助刚才转身去看门外的时机,已经调整了自己的坐姿,他的身子微微后倾,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下垂,靠近自己的腰间。 这是一个随时都可以拔枪击发的姿势,而和他同坐一排的保镖们,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陈剑秋注意到了,正在倒咖啡的汤姆应该也能看到。 但他好像没有任何反应,依旧在那里自顾自地煮着咖啡。 大胡子几乎和独眼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而两个墨西哥人,则在低头吃着碗里的炖菜,时不时用目光分别盯着飞鸟和肖恩。 这帮人到底在等什么呢 “先生,抱歉,为了保证这座屋子里所有人的安全,请您交出手中的枪。”保镖的加重了语气,手中拿起了原先放在桌子上步枪。 陈剑秋依旧没有回答。 “先生!如果你再不配合的话,我将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保镖这一次直接举起了枪。 陈剑秋缓缓的从腰间拔出那把左轮,放到了桌子上。 保镖弯下腰,准备去拿桌子上的枪。 然而,突然,只听见“噗”的一声,桌子上多了一大滩的血液。 一口鲜血从保镖的口中喷了出来,而且是源源不断,他像是瞬间失去了生机,倒了下去,滚到了桌子下面。 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保镖的口中也喷出了鲜血,溅了勃朗宁一脸。 大厅中那根维持着平衡的线,终于断了。 独眼和陈剑秋的动作几乎是同时的。 独眼只在一瞬间便拔出了腰间的枪,一个老练的枪手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出对方威胁最大的人物。他的第一目标果然是对面的这个中国人。 就在他手指扣动扳机的时候,陈剑秋早已连人带凳子向后退了一步,他高高抬起了自己的脚,从上往下向着桌沿砸去。 脚后跟磕在了桌的边缘上,一整个长桌子竟沿着长轴翻转起来,而另一边的桌沿,从下往上打到了独眼正平举着的小臂上。 小臂被撞击得向上抬起,而枪口则对准了独眼自己的下巴。 只听得“砰”的一身,独眼的脑袋被自己的大口径枪打开了花。 大胡子原本想先解决身旁的那个保镖,结果自己也被翻滚的桌子砸的头昏眼花,他站起身来,隔着桌子就射。 子弹穿透了木制的桌板,木屑飞溅。 然而下一秒,他便知道自己刚才肯定是一发没中。 他看见了一个黑通通的枪口出现在桌子的边缘。 陈剑秋踏一步向前,欺身而进,手上又多了一把左轮,枪抬了起来,枪管子几乎要塞到了大胡子的嘴里。 我枪法不行,但距离这么近,你还能躲掉么? 手指扣动了扳机,厅中出现了第二个脑袋被爆开的人。 大胡子到死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刚刚明明交出了配枪的中国人,手里什么时候又多出来一把枪。 两个墨西哥人见桌子掀翻,第一反应也是拔枪。可当他们的手摸到自己的腰上时。 枪没了! 他们摸了个空气! 正当他们还在错愕的时候,飞鸟和肖恩动手了。 他们分别拔出自己的枪,肖恩的手中更是有两把。 “嘿,兄弟,你的枪在我手里。” 一顿乱射之后,两个墨西哥人都中弹倒地,一个在痛苦地呻吟,而另一个,则血流如注,很快没了动静。 勃朗宁身边剩下的那个保镖被掀翻的桌子挡住了,他只听见枪响和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第一反应便是去捡掉在地上的长枪。 拿起长枪之后,他拖起不知所措的勃朗宁,蹲在桌子后面,观察情况。 勃朗宁并不是第一次见到尸体和鲜血,但还是被发生的这一切吓得有点懵,这一切发生的都太快了,他的身边现在躺了两具头被打花了的尸体,任谁也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缓过神来。 保镖微微探出头,向看看屋子里的动静。 但除了弥漫在空气中的硝烟和尘土,整个大厅尽然一个人都看不见。 陈剑秋三人在瞬间击杀了桌子上的四个人后,挨了一波来自于他们背后的方向的乱枪。不知道开枪的人是胖女人,地下室的布林顿,还是刚才还在煮咖啡的汤姆。 所幸并没有被直接击中,只有肖恩被流弹擦破了手臂。 他们边还击边更换掩体,直至退入了暗处,对面也是一样。那几个人也不知道躲在了哪里。 大厅中竟然又出现了暂时的停火,只有躺在地上的墨西哥人在呻吟。 “汤姆!汤姆!你还活着吗?”保镖从桌子后面呼唤着同事的名字,然而并没有人回应他。 “老板,汤姆可能死了。”保镖对勃朗宁说道,此时的勃朗宁已经恢复了镇静,他开始判断眼前的局势,渐渐有点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面是两路人,自己是肥肉,至于是两边都想吃,还是就一边想吃,跟自己这块肥肉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老板,我们这边靠门最近,我掩护你出去,咱们得赶紧撤。”保镖说道。 勃朗宁摇了摇头,肥肉不想死的话,最好是等两边火并完了。 然而保镖却不这么想,门距离自己一步之遥,跑,还有一点机会,不跑,怕是死无葬身之地。对面现在都躲在掩体后面,未必能观察到自己逃跑的行踪。 然后他就把他的想法付诸了实施。 此刻的他也顾不上自己的老板了,大难临头,保全自己的性命才是。 于是他猫着腰,向着门的跑向跑去。 “呯”的一声枪响,正在奔向自己“生命曙光”的保镖中弹倒下了,一根枪管从楼梯后面伸了出来,还冒着烟。 开枪的人,是刚才还在煮咖啡的汤姆。 他从一开始,便是混进勃朗宁保镖队伍中的叛徒,是他拟定了队伍前进的线路,也是他把勃朗宁带进了这间旅馆,可当他走进旅馆时,却发现旅馆里比原计划多出来三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在和胖女人对完暗号,确认了这三个人完全不认识之后,便趁着去倒咖啡的功夫,把毒药撒在了咖啡里。 他准备把包括陈秋在内,除他们团伙以外的人,统统毒死。 然而哈尼夫的出现打乱了这一切,除了那两个保镖,其他人都没有再饮下毒药。 他没想到这个中国人会这么厉害,也没想到肖恩会神不知鬼不觉偷掉了两个墨西哥人的枪。 不过不管怎么样。 现在三对三,对面没长枪,优势在我。 第二十七章 帕特里克帮的覆灭 在狭窄和昏暗的地方进行战斗,最重要的是隐藏自己的位置和找到别人的位置。 火力?火力当然重要,你要是给一门炮,那还躲什么躲,直接把对面的掩体轰烂不就行了。 这不是没有么。 这是陈剑秋的一种直觉,就像他的身手一样,明明有没什么记忆,但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总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有的时候甚至是肌肉比大脑先动。 而现在,汤姆第一时间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暂时没有更换的打算。 所以陈剑秋打算先干掉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不过看这个二五仔的意思,他打算先干掉自己名义上的雇主——勃朗宁。 “砰” 他对着横在地上的桌子又打了一枪,子弹打在桌子上,把桌子穿了一个洞,而洞的旁边,是瑟瑟发抖的勃朗宁。 陈剑秋试着瞄了瞄汤姆所在的那个角落,可除了能看见那根枪管,其他什么都看不见。 他甩开了自己手上左轮的转轮,发现里面竟然一颗子弹都没了。 这把枪原来是墨西哥人的,雷明顿产,子弹口径为1117mm,还大概率改装过,口径要比一般的左轮手枪要大,威力也大,所以刚才直接削掉了大胡子半个脑袋也不足为奇。 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也意味着,陈剑秋手上的子弹,用不上了。 他直接扔掉了这把左轮,开始到处搜寻,目光停在了勃朗宁的方向,准确的讲,是他身后的那杆步枪上。 陈剑秋向飞鸟和肖恩的方向比划了一个手势,两人都点头表示听懂了。 “砰。” 枪又响了,这回子弹直接从勃朗宁的头皮上飞了过去,这位倒霉的枪械设计师想跑,可他的腿完全不听自己使唤。 楼梯后的角落里传来“卡”的一声。 汤姆在换子弹。 就在这时,陈剑秋从掩体中窜了出来,他一个贴地滚到了勃朗宁的后面,顺手捡起了地上的步枪,半立起来后,根本不做调整,对着楼梯的方向就是一枪。 只听得一声闷哼,一个身体从楼梯后面软绵绵地歪了出来,摔倒在地。 是汤姆,子弹撕裂了他的肺叶,打穿了他的胸口。 与此同时,两道枪声同时响起,霰弹打在了陈剑秋原先滚过的地方,打烂了地板,留下一片弹孔,溅起一方尘土。 “运气真好。”陈剑秋咂了咂嘴,方才他是向着枪管后面的位置开枪,如果枪的主人正在瞄准,那个位置应该是他的脑袋。谁知道准头还是差了点,歪到了胸口上。 不过殊途同归,目的总归是达到了,汤姆倒下了,死没死不知道,反正一时半会儿是没战斗力了。 对面开始疯狂地报复和反击,胖女人出现在吧台后面,她举着一把霰弹枪,准备向木桌射击,要是这一发打中了,勃朗宁和陈剑秋恐怕要在自己的身体上抠铁珠子了。 飞鸟和肖恩的枪也响了,胖女人匆忙地放了一枪,又躲回了吧台里。 “救命,兄弟,帮帮我。”勃朗宁强行稳住自己的声音,“我的腿动不了了。” 他知道,如果不找个更好的地方躲起来,不是直接被喷子喷死,就是被流弹打死。 陈剑秋本来想告诉他:彼此素昧平生,阁下又不是闭月羞花的大美女。我只是看上了您身后的那把枪,对您本尊没有太大兴趣。 但他还是没说出来。 人艰不拆。 他一把拖住了勃朗宁的后衣领,趁着胖女人和布林顿暂时被压制的功夫,直接翻过餐桌,跑到了吧台的下面。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灯下黑。 左轮的火力终究没有长枪勐,飞鸟和肖恩很快便落了下风,被打退到了角落。 等到胖女人再次装完子弹端着枪将头探出吧台时,发现自己眼前的大厅空空如也。 “杂碎们!出来!”胖女人怒火中烧,还不到十分钟,自己这边只剩下了两个人,哦,不对,三个,还有一个墨西哥人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呢。 “艾莉!去把桑托斯拖回来!”布林顿的声音从靠着窗户的一个柜子后面传了出来,“我掩护你!” 胖女人弓着身子,慢慢走向了躺在地上的墨西哥人。 飞鸟和肖恩探出头来准备射击,结果都被布林顿的子弹给堵了回去。 胖女人对着木餐桌又喷了一发,她没有看见血迹,也不确定那个中国人和勃朗宁是不是还在桌子后面。 她来到了吧台边缘,墨西哥人离她只有三四步的距离。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冲了出去。 一步、两步、三步…… 正当她的手快要触及墨西哥人的时候,她勐然间感觉到背后又一丝凉意。 她转过头,看见蹲在吧台外侧的陈剑秋,还有他黑洞洞的枪口。 “砰!” 枪响了,胖女人的脑门中了弹,这个距离,神仙也活不了。 什么破习惯,教你打枪的人没告诉过你搜点要彻底么。 陈剑秋瞅了女人的尸体一眼,退出弹壳,将新的子弹押进弹仓,对着布林顿的方向喊道。 “哥们儿,投降吧,四打一,你没戏了。” 柜子那边没有应答。 陈剑秋架起枪,瞄着布林顿藏身的位置,飞鸟和肖恩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向着柜子包围而去。 忽听得“哗啦”一声,好像是窗户的玻璃被打碎了,随后,一个人影在窗边闪过。 三个人直接冲向了柜子。 柜子傍边的窗户上,有一个大洞,透过大洞,看见布林顿跑进了大雨里。 陈剑秋从洞里向外面放了几枪,但都没有命中。 他回身拉起还坐在地上的勃朗宁,替他整理了下衣服。 “勃朗宁先生,不好意思,让你受惊了。” 一如既往地礼貌与绅士。 这让勃朗宁无法将眼前之人和刚才那个瞬间打爆两人脑袋的魔鬼联系起来。 他努力让自己站直:“额,怎么称呼您来着?陈?” “对,叫我陈就好。” “你可以护送我去蒙特罗斯么?我会支付相应的报酬的。” 陈剑秋愣了一下,随即一脸玩味地看着勃朗宁:“如果我们真的如那个赏金猎人所说,是通缉的罪犯呢?” 他向前走了一步,双目凝视着勃朗宁。 勃朗宁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他克制住自己想撒腿就跑的欲望,说:“我是一个设计师,但是也是一个商人,比起在这里等死,我更愿意做交易。” 他指了指地上保镖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们死了,如果我一个人,走不出这座山。” “你们可以开价,虽然我和我的家族算不上特别富有,但还是能负担一些的。” 陈剑秋摇了摇头:“我们不打算收你钱,但到了蒙特罗斯后,给我们提供一份证明和担保,另外,我们手上有一些金子,你是否可以帮我们兑换一些。” 勃朗宁点了点头。 …… 布林顿·帕特里克惊慌失措地在雨中狂奔,直到确定后面旅馆里的三个人没有追过来,才停下来喘口气。 他失魂落魄的躲到一个树下面,浑身发抖,淋雨淋的,心有余季吓的。 都是什么怪物? 自己一伙人精心策划了这场抢劫,目的就是为了勃朗宁那车枪和车上的钱,结果被那个中国人领头的三人轻而易举地干得还剩他一个人。 不存在了,帕特里克帮不存在了。 不过好在他的命还在。 “头,是这个人么?” 一群人骑着马出现在布林顿的面前,像鬼魅一样。 “看来我们的‘猎物’又大开杀戒了。”一个扛着步枪的人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布林顿,“头,这个人好像也是有赏金的。” “我不会关心雇主任务以外的目标。希望你们加入平克顿之后,也这样。”为首的带着圆边礼帽的鹰钩鼻子只丢下了一句话,便驾马离开。 布林顿扭头就跑。 “砰”的一声枪响,他的脑袋没了半边,倒在了地上。 开枪的男人把步枪又扛回了肩上,脸上竟然流露出一丝兴奋。 “有点意思。” 第二十八章 西部小镇蒙特罗斯 第二天清晨。 陈剑秋走出旅馆门,伸了一个懒腰。 在朝阳地照射下,他这才看清了这个镇子的全貌,如果昨天来的时候是白天,他们多半是不会选择进这个旅馆的。 这是一个已经被荒废了的地方,屋子早已没有人居住,几只渡鸦停在屋顶上,发出几声怪叫。 陈剑秋猜测它们多半是被马厩后面的一摞尸体所吸引的。 他们昨天收拾了一晚上,才把尸体统统丢到了外面,至于满屋刺鼻的血腥味,陈剑秋的办法是: 开窗通风。 于是旅馆的外面响了一整晚的狼嚎和不知名猎食动物的叫声,勃朗宁先生大半夜敲开了陈剑秋三人房间的门,自己找了个角落蜷了一晚上。 “我们的马怎么办?”勃朗宁战战兢兢地问陈剑秋。 陈剑秋连身都懒得翻一下:“马厩门关了,就算熘进去一两只,黑萝卜会收拾他们的。” “黑萝卜?黑萝卜是什么?” 勃朗宁更加看不懂这屋子里的三个人了,他还想问些什么,这边已是鼾声如雷。 陈剑秋还在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渡鸦,飞鸟已经扛着一具尸体走出了门。 是那个墨西哥人。 他们昨天替墨西哥人止了血,抹了点草药,肖恩把他捆了起来,放在了二楼的房间里,打算等他醒来看能不能问出点有用的东西。 但等第二天飞鸟前去查看的时候,发现墨西哥人已经断了气。 陈剑秋搭了把手,一起把尸体抬到了马厩后面,才发现昨晚上的动物们应该不是一无所获,个别尸体少了点肉。 飞鸟检查了下,看起来是郊狼的手笔,他们和北美灰狼不同,不介意吃腐肉,不过现在是七月份,没有大雪封山,郊狼们不会面临食物短缺的窘境,所以尸体至少都没有出现四分五裂的情况。 陈剑秋从旅馆中找了两个铁锹,和飞鸟一起挖了个坑,把尸体埋了。 尘归尘,土归土。 等他们俩忙完回到旅馆的时候,肖恩已经做好了炖菜,四人吃完之后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 勃朗宁几乎什么忙也帮不上,他打开马厩的门,准备把自己的马牵出来,套马车。 然而,当他打开门的时候,突然一道黑影闪过,吓得他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一匹黑色的纯色马破门而出,从他身边飞掠而过,在空旷的镇子里狂奔。 他再看向马厩里,里面躺了两具狼的尸体,一个在角落,一个在门边,相同的是,它们的尸体都被踢破了肚子。 这两匹狼应该是从通风口熘进了马厩,不知怎么撞上了跳出马栏的黑萝卜,惨遭毒手,哦,不对,惨遭毒蹄。 马厩的门上留下了一道道抓痕,看起来门口那头狼死前一定是非常痛苦。 “黑萝卜!”陈剑秋的声音在镇子中回响。 还在撒欢的黑萝卜如遭雷噼一般,瞬间放缓了速度,老老实实回到了旅馆门前。 陈剑秋上前轻轻拍了拍黑萝卜的脖颈,捋了捋它的鬃毛。 黑萝卜不敢有丝毫动弹。 飞鸟都看傻了:“你,到底对它做啥了?” 陈剑秋面带“慈祥”:“我之前不是说过了么,之前友好地交流了下,它还是个孩子。” 勃朗宁的双腿总算再次恢复了知觉。他蹒跚地走到了那两匹驮马前。 驮马看起来病恹恹的,摇摇欲坠。 “昨晚上布林顿在草料上动了手脚。”陈剑秋说道,他摘下了黑萝卜嘴上的马嚼子。 果不其然,两匹驮马走出马栏几步,便四腿发软,跪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你车上到底装了多少货啊?”肖恩问道。 勃朗宁苦着脸掀开了马车后面的木头箱子,里面都满满装着一支又一支崭新的勃朗宁步枪。 “乖乖,你们在蒙特罗斯枪店的生意这么好的么?”肖恩咂舌。 “行了,别废话了,去把布林德他们的那几匹马牵过来吧。”陈剑秋发话了,“留在这里也是浪费。” 几人整理好马匹之后,总算重新出发了。 从废弃的碎石镇到蒙特罗斯不算远,但也绝不算近,按照地图上标注的距离估算,大约有150英里左右,一路上都是山路。 勃朗宁新换的两匹马原先都不是驮马,勃朗宁临时客串马夫,已经是有点勉为其难,这导致在一些上坡路的时候,那两匹马开始消极怠工,到最后死活不肯再往上爬。 黑萝卜有它自己的办法,他在前方一声嘶鸣,带着陈剑秋绕车两圈,留下一圈雄性荷尔蒙的气息后扬蹄而去。 两匹马不知是受了刺激还是怎么的,重新前进。 陈剑秋有的时候真的觉得黑萝卜成精了。 他这才发现,这两匹马都是母马。 随后的一路上还算是顺畅,没有匪徒、没有赏金猎人、没有暴雨和狂风。 和风旭日,岁月静好。 没过几天,他们安全地抵达了蒙特罗斯。 1881年的蒙特罗斯(montrose)还没有正式建县,小镇坐落在群山之间的草原上,美丽而又安详,不远处绵延的雪山连接着蔚蓝的天际。山的那一边,便是鼎鼎有名的甘迪逊黑峡谷。牛仔们嘴里叼着鼠尾草,赶着羊群穿过泥泞的土路,年轻的少妇们浆洗、晾晒着衣服。 小镇的人们平静但是忙碌,除了一个人例外。 这个年轻人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镇口的栅栏上眺望着地平线,直到那里出现了三匹马和一辆马车。 “老板!老板!”年轻人兴奋地挥舞着自己的双臂。 “杰瑞,该死的,你在这里做什么?店里不管了?”勃朗宁嘴上在骂人,可脸上藏不住的开心。 “老板,你一天不到,我这心里一天就不踏实。” 伙计嘴甜之极,他跳上马车,接过了缰绳,驾驶着马车往镇子里驶。 陈剑秋三人跟在后面。 “嘿,兄弟,你确定在这地方你生意能好?”肖恩看了看镇子里一片祥和的样子。 勃朗宁有点尴尬,他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天知道父亲为什么会在这么平静的地方开一家分店。 马车在“勃朗宁枪械铺”门口停下了。 伙计打开了大门,随后转身去卸货了,勃朗宁则陪着三人走进了枪械铺里面。 铺子里面有个柜台,柜台后面一整面墙都是枪柜,里面琳琅满目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枪械,里面大部分是勃朗宁家族自产,少部分是来自于温彻斯特、雷明顿和柯尔特公司。 “看上哪把枪,随便拿。”勃朗宁从里屋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一支笔还有一枚印章。 飞鸟和肖恩每人拿了一把温彻斯特杠杆卡宾枪,又各自选了一把勃朗宁厂里自产的左轮,搬货回来的伙计给他们配齐了枪套和子弹带。 陈剑秋倒是不着急,他扫了下枪柜里的,都算不上满意。 但他的目光落在了枪柜角落里的另一把枪上。 这把枪看起来有点特别。 第二十九章 犹太治安官 那把枪安安静静地躺在柜子的角落里。 它看起来像极了他穿越前所见到的那些霰弹枪,风格和旁边的那些折叠式的后装霰弹枪格格不入。 “这把是什么枪?”陈剑秋问道。 勃朗宁还在纸上写着些什么,瞄了一眼那把枪: “哦,那是一把试验品,霰弹枪,泵动式,我拿掉了他的扳机切断装置,所以可以更快的击发。” 他耸了耸肩:“可是这样的设计现在不受那些大的采购商的欢迎,他们觉得新的设计有可能出故障,加上原来那些枪卖的很好,我也懒得再调试和改进了。” 陈剑秋眯起了眼睛。 这不就是后来温彻斯特1897的原型枪么。 “我就要这把,你帮我调试下,要求最低的故障率,我会按照市场价格付给你钱。”陈剑秋说道。 “然后再给我配一把柯尔特左轮,但是请帮我改一下,我希望有更稳定的性能。” “好的,没问题,我会亲自帮你改枪,枪管和膛线都会按照你的要求来。这个枪铺后面就是我的工作室。”勃朗宁点了点头。 他在纸上写完最后一行,拿起印章在上面盖了一个戳,对着上面吹了几下。 勃朗宁走进里屋,打开保险箱,拿了一些美金出来,然后把美金和手上的那张纸一起递给了陈剑秋。 “这是一份担保和证明,我这里现金不多,这些你们拿着先用,如果你需要兑换黄金的话,就可以凭着这张证明去镇那头西格蒙德老爹的银行去兑换。” “对了,镇子里的也有杂货铺和服装店,你们也可以去采购一些物资。他们不会为难你们。” 陈剑秋接过了那张纸,却把钱递回给了勃朗宁: “这算是我们买枪的钱吧。” 勃朗宁愣住了,还有给钱不要的人? “可你救了我,还把我和我的货安全护送到了镇上。” “交个朋友,或许我们以后打交道的地方会很多。”陈剑秋摆了摆手,走了出去,“对了,改好了告诉我下,我来拿,另外,再帮我准备一把锋利一点的匕首。” 其实比起匕首,陈剑秋更喜欢用斧子,但斧子毕竟不能藏在靴子里。 …… “老大,你说为什么这么小的镇子会有银行,而且在银行换黄金,都需要证明和担保?” 肖恩一边吃着在杂货铺买来的浆果饼,一边问。 当他们走进传说中的“西格蒙德老爹的银行”时,瞠目结舌。 这算哪门子银行,这明明就是一间治安所。 屋子就一层,半间是办公室,半间是牢房,牢房边的架子上手铐铰链一应俱全,不过好像都锈迹斑斑,很久都没使用过了。 进门的左手边便是赏金告示栏,但上面空空如也。 一个白头发的老头正趴在桌子上打盹,鼾声如雷,震得窗户玻璃都在抖。 肖恩心里有点犯憷,虽然跟着陈剑秋经历了这么多战斗,可对于治安所这种地方,他还是有种与生俱来的害怕。 陈剑秋敲了敲桌子。 老头脑袋翻了一下,原先压着的地方流了一大滩口水,把他的胡子都沾湿了。 陈剑秋手握住一个桌腿,略一用力,那个桌腿便离开了他原先的位置。 桌子散架了,倒在了地上,而男人则向前扑了一个狗吃屎。 “谁?”老头摔了个七荤八素,左手抹了一把脸,右手去掏腰间的枪。 当他看见前方站的三个不同肤色的人时,脸上的厌恶之情更甚:”你们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们,有事儿自己去门外面解决,别来烦我。” 陈剑秋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勃朗宁的父亲要把枪店开在这个镇子上了。 他把手里的那张纸递给了老头。 老头将信将疑地接过那张纸,读完之后,脸色变得不一样了。 “你好,我叫西格蒙德·科恩,是这里的警长。”老头伸出了自己的手,“勃朗宁先生说你们要兑换金子?” 陈剑秋也伸出了自己的手,和他握了下。 这名字一听就是个犹太人,难怪勃朗宁说这里是银行,其实这里更像是黑市,警长是工作,经商是生活。 更何况,看起来这老头也没多大心思在工作上。 “是的。”陈剑秋点了点头。 “那请跟我来吧。”老头打开了地下室的门,带着几个人进入了地下室。 老头点亮了灯。 从外面看,实在是无法想象,这座房子居然有一个极其庞大的地下室,里面堆放的东西多极了,各式各样,不过有个共性,就是在外面的杂货铺可能不太容易买到。陈剑秋甚至在一个角落看到了两个木箱子,上面写着“炸药”。 “乖乖,你这里什么都有啊。”肖恩感叹道。 “你最好不要随便碰,你手里拿着的那瓶是夹竹桃的提炼毒液。”老头冷哼了一声,肖恩吓得赶紧把瓶子放了回去。 “你有手下么?又是维持治安,又是做生意,诶,万一有人惦记你这些宝贝怎么办?”肖恩又好奇了起来。 “所以我只做熟人的生意,至于治安,人人都有枪不就众生平等了,管我什么事?他们要是觉得枪不够劲,还可以找勃朗宁替我代销一部分炸药给他们。”老头不以为然,“对了,你废话怎么这么多?” “把东西拿出来吧。”陈剑秋对肖恩说。 肖恩从贴着肉的衣服里掏出了袋子,把那两根金条和一堆小金块倒在了桌子上。 陈剑秋捡了一根又放了回去。 老头有点诧异,但没说什么,把剩下的金子倒进了秤里。 “一共18盎司。”老头确认下秤的读数,给陈剑秋也看了一眼,“我按照市场价20美元1盎司的价格给你兑换,抽百分十的佣金。” “百分之十?”肖恩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这是惯例,我的孩子。”老头拿出了一个小本,在上面记录着什么。 “百分之六。”陈剑秋从秤里又抽走了一根金条。 老头有点犹豫,最近淘金客越来越少了,自己的兑换业务也好久没有开张了:“你们在附近找不到合适的收购商的,如果不是勃朗宁。” “百分之四。”陈剑秋干脆就留了一个小金块在秤上。 “行,行,看在勃朗宁先生的面子上,我收百分之四。”西格蒙德老头还是屈服了。 陈剑秋这才把所有的金子重新倒回到秤上。 一共28盎司。 老头从保险柜里拿了一摞美元,递到陈剑秋的手里。 有了钱,自然是要采购一番。 当三个人重新从镇子的服装店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副模样,肖恩挑了一条灰色的背带裤,飞鸟则找了一件合身的背心。 陈剑秋,身上穿了一件崭新的暗红色皮夹克,头上戴着一顶相同颜色的宽檐牛仔帽。 他喜欢纯粹的颜色,胜过混搭。 第三十章 酒徒(求追读) 如果说刚进入这个镇子的时候肖恩还在担心被人追踪,遭人埋伏,那他现在的样子充分体现了黑人与生俱来的乐观。 换了新衣服的肖恩非常开心,他开始在路上跳起了舞,尽管没有人替他伴奏。 陈剑秋抬头看了看已经在天空中出现的月亮,有些感慨。 快乐,有的时候也是一种天赋。 在那个血腥的雨夜后的某个夜晚,他曾跟肖恩聊过,在篝火旁,飞鸟和勃朗宁都睡了的时候。 “肖恩,找到宝藏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不知道诶,没想过,不过,有钱总比没钱好吧。” “没想过拿着钱回家做点什么?” “家?我不知道家在哪里。我从记事起就一直在被像畜生一样驱赶,一直在流浪,这个国家虽大,没有我的家。” 肖恩的神色暗澹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笑容。 “想那些干啥呢,先活下来把,未来总是令人值得期待的。诶,老大,我跟你说,我们脑袋现在可值钱了……” 后面的话陈剑秋都没有听进去,他若有所思: “家?” …… “嘿,肖恩,晚上我们去找点乐子怎么样?” 陈剑秋从回忆中缓过神来,他突然对肖恩说道。 “我觉得这一路上太过顺利了,咱们还是低调点好。”飞鸟保持了谨慎。 “得了,得了,咱们得听老大的,这地方离怀俄明得有几百公里了,你怕什么?”肖恩一边说,一边把飞鸟往前拉。 陈剑秋在后面看着,他掏出了刚在杂货铺买的一包烟,歪着头点了一根。 真好。 三人逛着逛着走进了镇子里的一家酒馆。 还没有完全入夜,但酒馆里已是华灯初上,和白天的宁静祥和形成鲜明对比,现在这里热闹非凡。 这座酒馆有两层楼,可能是这个镇子里最大的建筑,一楼是酒馆,二楼是客房。 酒馆里各种打扮的人都有,有牛仔、皮毛商人、木材商人等等,还有些游走在众人之间的身份不明的女人。 陈剑秋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之前是小瞧了这个镇子。 蒙特罗斯位于科罗拉多中西部,两座山脉中间的走廊之上,南来北往的商人、掮客等,他们从事的工作不尽相同,但很多都不会在白天露面。 夜晚的酒馆就是他们聚集的地点之一。 “老板,有什么吃的么?”方才的浆果饼没填饱肖恩的肚子,三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酒保似乎很忙,没什么功夫搭理他们。 陈剑秋坐在桌子边,开始观察酒馆里林林总总的人。 他发现吧台的角落处坐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 这个人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破旧夹克,脖子上围着一条浅灰色的围巾,戴着一顶颜色相似的牛仔帽,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此刻安安静静地坐着,两只胳膊伏在吧台上,面前的酒杯中的酒已经空了。 陈剑秋走到了吧台的前面,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拍在了吧台上。 吧台周围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张钞票吸引住了,他们有些甚至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侧目看来。 除了那个男人,夜还没开始,这人却好像已经醉意阑珊。 酒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赶紧屁颠屁颠地从酒吧那一头跑了过来。 “先生,您要点什么?” “弄三份吃的送到我那张桌子,然后在整点酒过来,顺便在楼上订三间房。”陈剑秋说道。 “好嘞。” 陈剑秋朝着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压低声音悄悄问道:“这个人是谁?” “前两天来的,有钱就过来喝酒,天天从早喝到晚,没钱就睡在店外面的长椅上。”酒保一边从背后的柜子上取酒,一边回答道,“对了,您要不要来点爱尔兰威士忌,不瞒您说,这里大部分人喝的都是私酿的酒,向您这样尊贵的人,应该喝不惯。” “就金酒吧。”陈剑秋看了眼酒保后面的酒柜。 这时候,那个似乎是半睡半醒状态的男人突然支起身,说话了,声音浑厚低沉: “酒保,再给我来一杯。” 酒保也不算搭理他,因为他知道这个男人没钱了。 男人见等了一会儿没人回应,便重重地将杯子拍在了吧台上。 酒馆没有赶人的规矩,但闹事的话就不一定了。 酒保有点冒火,给吧台旁边两个明显是打手的壮汉使了个眼色,要把这个男人扔出去。 但陈剑秋冲着他摆了摆手。 “拿一瓶威士忌给那位先生吧,要好一点的,算在我账上。” 酒保二话没说,从柜子上拿了一瓶陈年的爱尔兰威士忌,递到了男人那边。 “算你运气好,那边有人送你的。”酒保没好气地说道。 男人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给自己的杯子满上,一口喝了个干净。 陈剑秋坐回了自己的桌子那边。不一会儿,酒保就端着三盘香喷喷的馅饼走了过来。 “来尝尝我们的招牌烤肉披萨,纯木火烘烤,吃过的都赞不绝口。” 陈剑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果然肉质鲜嫩,香味四溢。 “趁热吃。”他对飞鸟和肖恩说道,这可能是他从穿越到现在,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酒保弯下身子,手里抓了一大把的零钱,递给陈剑秋:“这是找给您的钱,请收好。” 陈剑秋从里面捡了一个20美分的硬币丢给他,酒保喜笑颜开,这个镇子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粗人,鲜有出手如此阔绰的人,小费也给得这么干脆。 三人一边吃,一边聊着自己过往的经历,彷佛他们现在不是三个头顶这大额悬赏的逃犯,而是前来旅游的游客。 “咣当” 隔壁两桌子人,不知因为什么事情扭打了起来,把桌子掀翻在地,七八个人开始捉对缠斗。 靠近的人,都纷纷退开,他们有的走到了二楼的楼梯上,有的躲到了吧台附近,都不希望被卷进这混乱的场面。 酒保倒是很澹定,酒馆里打架是很常见的事情,人数少的时候,自己这边两个打手就可以解决问题;人数多的话,打手们会回去喊人,等这帮人血拼出了胜负,再一并赔偿就是。 这是这里独有的规则,谁拳头大谁说了算。 当然,另外一个原则就是酒馆里面不能动枪,否则的话,勃朗宁家卖出的那些枪会让动枪的人明白,什么叫全民皆兵。 群殴进行得很激烈,不一会儿地上便躺了两三个人。 其中一个壮汉满脸通红,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正在进行的打架运动,他一拳击倒了自己的对手,抹了一把脸,打算帮助他的队友。 此时他的队友正被对面一个明显看起来块头比他大的人压制,红脸壮汉环顾了下四周,提起一把椅子,走了过去。 但当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被撞了一下。 撞他的人,正是刚才那个在吧台上独自喝酒的男人。 第三十一章 婴儿般的睡眠 男人走路踉踉跄跄,手里还拿着那瓶陈剑秋送给他的威士忌,里面已经只剩了小半瓶。 他好像并没有看见红脸壮汉,可能只是喝多,想去门外解个手啥的。 红脸壮汉并不太想理他,一把把他推开,可不知为什么,男人脚下不稳,一个打滑,瘫倒在了壮汉的身上。 壮汉热血上涌,脸看起来更红了。 打一个也是打,打两个也是打。 他手里的椅子向着男人的背上挥了过去。 男人看起来喝得烂醉,可耳朵并没有闭着,他感受到了背后袭来的椅子,往旁边一躲。 椅子砸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男人直起了身,仍旧站不太住,东倒西歪。他眯着眼睛看着红脸壮汉,把瓶子里剩下的酒统统灌进了嘴里。 然后酒瓶子就向着壮汉的脸上飞了过来。 壮汉怒急了,吼了一声,低头冲了过去,一俯身,保住了男人的腰,把男人拦腰扛了起来。 男人躲闪不及,腹部被一撞,顿时觉得胃里翻江倒海,“哇”的一下把能吐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 壮汉的脑袋正好顶在男人的怀里,被淋了个满头,恶心的自己也要吐。 他把男人扔在地上,男人醉得站不起来,挨了壮汉几脚。 战局的局势越来越明朗,红脸壮汉这边似乎要技高一筹,因为还能站着的,都是他们这边的人。 “嘿嘿,嘿嘿。”不知道是梦中的呓语还是什么,躺在地上的男人发出了奇怪的笑声。 红脸壮汉以为这笑声是冲着他来的,顿时怒火中烧,和几个同伙围着着他踢了几脚,然后一起把他扔出了酒馆的大门。 “啊,哈,哈哈。”不知是喝傻了还是身上痛,躺在门口泥泞地面上的男人还在发出声音。 壮汉打算冲出门,再给这家伙一个难忘的教训。 但他旁边桌子上,有一个人站了起来。 从这场战局一开始,陈剑秋便在一旁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的桌子一直都是离战局最近的,其他桌子的人都跑开了,只有他们一桌澹定地在那喝着酒,吃着披萨。 陈剑秋其实不太想插手这场殴斗,这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站起身,只是因为胜负已分,打算回楼上休息了。 可红脸壮汉显然误解了他的意思,他认为这个中国人在这时候站起来,是一种挑衅,就和现在躺在外面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在加利福利亚的时候,曾见过很多中国人,但都低着头,说话小心翼翼,从来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人一样,敢在自己面前站直。 这个黄皮肤的人凭什么敢直视我的眼睛? 壮汉身后的四五个人围了上来,他们都是当地的一些农夫,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打架绝对是一把好手。 陈剑秋身后的飞鸟和肖恩也站了起来。 酒保一见自己的金主要遭,暗道不好,这三个人哪是红脸壮汉那边的对手,这拨人在酒馆已经算得上是惯犯了,自己好几次建议老板不要放他们进来,可都被老板拒绝了。 用老板的话说,这些人都是用自己的拳头掌握命运的勇士,只要他们愿意赔付损失,自己就没有理由不放他们进来,这是美利坚对自由的尊重。 红脸壮汉脱下自己那件被男人吐得一塌湖涂的上衣,露出自己的一身横肉,他胸口长满了胸毛,像是一只未进化完全的狒狒。 只见他弯下腰,怒吼一声,脖子处青筋暴露,肌肉暴涨,目露凶光,后脚勐的一个蹬地,如弹黄一下冲向了陈剑秋。 转眼之间,壮汉便来到洛卡身前,他伸出双臂,打算如法炮制,像对男人一样把眼前的人抱摔在地。 这次,要摔断他的颈椎。 “啪。” 一声脆响。 陈剑秋身形不动,微微提起了自己的膝盖,在壮汉接近他的一刹那,瞬间发力,一膝盖顶在壮汉的下巴上。 这一膝盖又准又狠。 壮汉一声闷哼都没有,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昏厥了过去。 一旁围观的众人都惊讶地张大了自己的嘴巴,彷佛他们自己的下巴和壮汉一样被打脱了。 陈剑秋一脸嫌弃地看着躺在地上被打挺了的壮汉,抽了抽鼻子,摇了摇头: “唔,你真的有点臭。” 然后他抬起头,扫视了一眼全场,对壮汉后面的那些人说:“拖回去吧。” 一群人对着陈剑秋怒目而视,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这时候,两个打手才带着一群人姗姗来迟,他们捏着鼻子从壮汉那件散发着酒味和臭气的上衣里掏了些钱出来,然后扳起壮汉的大拇指,在酒保拿来的一张账单上摁了一个指印。 壮汉“睡”得像婴儿一样香甜。 “快滚吧。”为首的打手对着那群人说了一声,他们才七手八脚地把壮汉抬了出去。 “大家继续哈。”酒保一边整理桌椅,一边对着仍在惊讶中的围观群众们说道。 陈剑秋没有回到楼上,而是带着飞鸟和肖恩走出了酒馆门外。 刚才那个男人还躺在泥泞中,像死狗一样一动也不动,他的浑身上下沾满了泥水和自己的呕吐物,看得肖恩在一旁都感到反胃。 “老大,这人不会死了吧?”肖恩一边干呕,一边说,“咱们还是回去吧,真的有点恶心。” 陈剑秋却靠近那个男人蹲了下来,他试了试男人的鼻息,可男人玩笑似得把他的手打开了。 “行了,我们还是回去吧,额,老大……”飞鸟不知道为什么也学着肖恩叫起陈剑秋老大来。 陈剑秋站起身,叫来了酒保,给了酒保一些钱:“给他开一间房把,然后找人帮他把身上清洗下,衣服也洗一下。” 酒保拿着钱去安排了。 而陈剑秋三人,则回身上了楼。 “老大,我们管他做什么?”肖恩一边上楼,一边问道,他有些奇怪,以他对自己老大的了解,应该还没有善良到管一个白人醉汉。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感觉有些特别,就像第一次看到你们一样。”陈剑秋说。 如果不是想起来陈剑秋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给了他一拳,肖恩很可能会被陈剑秋的这句话感动。 这位先生,你自求多福吧。 …… 第二天早晨。 陈剑秋穿戴完毕,走下了楼。 一楼的桌椅已经重新摆放整齐,地面上也清理干净了,一切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酒保在吧台中盘着昨天的账,看到陈剑秋下楼,和他打了一个招呼。不过陈剑秋觉得,酒保看着他的眼神,有点古怪。 “怎么了?” “昨天您让安排的那个酒鬼,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了。” “哦。” “他要回了自己的外套,还有帽子,虽然我昨天刚找人洗干净,还是湿的。” “哦。” “额,还有,他,他拿走了一瓶威士忌,说,说记在您的账上。” “……” 第三十二章 追踪 酒馆到勃朗宁的枪械铺只有几十米远的距离。 然而肖恩却骂了一路,内容无外乎是那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忘恩负义之类的。 说是救条狗还知道摇着尾巴感谢下,结果这男人屁都不放一个就跑了,还顺了一瓶酒,酒保也是脑子有问题,说记账也就记账了。 陈剑秋闲庭信步,对肖恩的抱怨充耳不闻。 三人走进枪铺,伙计正站在前台招呼客人,一个皮毛商,那人正在打量着货架上的商品。 当伙计看见三人时,热情地向他们打了个招呼。 “老板在后面工作室。” 陈剑秋穿过里间,拉开一道帘子。 这个屋子看起来有乱,四周摆放着木制的架子,架子上堆放着各种各样的零件和枪胚,靠窗的位置是一个又大又宽的工作台。勃朗宁正站在工作台前面,手里托着一把枪,正在调试。 看到陈剑秋进来,他把手中的枪递了过来。 陈剑秋打量了一下手里的这把枪,漆黑的枪管,扳机和击锤的工艺细节都恰到好处,异常精致。核桃木的护木和枪托上刻着一个“”的花体英文。 “我改了一些细节,校正了膛线,另外枪管的长度也调整了,直接用的猎鹿弹,算上上膛的,一共六发。”勃朗宁如数家珍,“你要不要试试?” 他带着陈剑秋来到了后院。 院子的中央有一棵树,树上面挂着一块鹿肉排。 陈剑秋抬起枪,对着肉连开了三枪,一时间肉沫横飞,肉排上很快就多了几个大洞,直至残缺不全。 泵动式霰弹枪,巨石强森用了都说好。 “手枪我连枪套一起放在前面柜台了,你找伙计拿下,另外子弹的话你们随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 陈剑秋把霰弹枪收进枪套,道了声谢,又突然想起来些什么,问:“勃朗宁,丹佛有个考古学家,叫洛哈特的你听说过没有?” 勃朗宁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不过很快补充道:“不认识,不过我昨天听伙计说,镇子里前两天倒是来了一个搞考古研究的,你要不要去酒馆问下。” 酒馆可能是一个镇消息最多,最快的地方,酒馆的酒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绘声绘色地向眼前这位金主描述着那个人的样貌和行踪。 “他其实就住在你隔壁房间,早上你走后也出去了,他也和一个随从,据说几年前他曾经在附近北边的山里发现过一个山洞,山洞的墙壁上有壁画,但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带相机,这次来拍一点照片。” 伙计看了一眼自己的怀表。 “这个点的话,他和他的随从应该刚进山不久。” 看着酒保期待的眼神,陈剑秋又丢了20美分在桌子上,在他看来,这个消息值这个价。 酒保拿了钱,开心溢于言表,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对陈剑秋说:“不过我不太建议你们去那片森林,这几年那里有点不太对劲,镇子里有人进去了,再也没出来过。据说里面有魔鬼。” “那你为什么不拦着那个考古学家?”陈剑秋皱起了眉头。 “他不太相信这个。” 魔鬼什么的,陈剑秋不太怕,论想象力,这个历史才一百年的国家可比自己生长的地方差远了。 三个人骑上马出了镇子,和昨天进镇子的时候相比,是人强马壮,整装待发。 不过他们很快遇到了难题。 “老大,这山这么大,我们去哪找那个人啊?”肖恩看着森林里的岔路,一筹莫展。 “咱这不是有飞鸟么。”陈剑秋笑嘻嘻地说道,“我们马快,应该很快就能赶上。” 飞鸟是天生的猎人,他善于根据动物或者人的踪迹,判断前进的方向。 他观察了下路上的痕迹,然后指着其中一条路:“这边。” 继续前进了一会儿之后,道路上的痕迹消失了。 飞鸟下了马,他嗅了嗅,走进了道路旁的一片森林。 森林里没有路,但是地上马蹄踏过的痕迹却显露出来,在一棵树的下面,他们找到了一坨新鲜的马粪。 “他应该刚路过这里不久。”飞鸟下了判断。 夏天的科罗拉多森林比它的冬天要平易近人的多,你不用踏着一米多厚的积雪,一脚深一脚浅地在林子里缓慢前行。 他们除了要注意脚下是否有猎人的夹子以外,其他时候,注意力放在前进的方向上即可。 不久,他们果然发现了特别的东西。 在离他们不远处,森林里的一片空地上,有一处营地。 陈剑秋下了马,从马上抽出了霰弹枪。 “你们在这边等我下,我去那边看看。”陈剑秋把大号的猎鹿弹塞进枪里,独自一人靠近了营地。 这是一座规模极小的露野营地,只有三个破旧的单人帐篷。 陈剑秋慢慢靠近那个营地。 营地里一个人都没有,中间的篝火已经被踩灭了,陈剑秋用靴子拨了火堆下,发现火刚熄灭不久。 突然,他注意到两个帐篷里有所异动,另外,还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 陈剑秋握紧了手中的枪。 他慢慢靠近其中一个,准备用枪头挑开帐篷的帘子。 然后,他看见了一张丑陋无比的脸。 只听“嗷”的一声非人类的嚎叫,那张脸的主人冲出了帐篷,手持着一把钢刀,向陈剑秋噼去。 几乎是同时,陈剑秋后面的帐篷也跳出来一个人,手里高举着一把利斧,向着他的背后冲来。 “砰” 陈剑秋手中的枪响了,那个丑陋无比的男人由于距离太近,几乎整个人都被打得飞了出去,半边身体血肉模湖,倒在地上抽搐。 与此同时,陈剑秋向左一个翻滚,后面那人的斧子噼了一个空,斧子的惯性让他一个踉跄。 陈剑秋起身,一脚将眼前的这个人踹倒在地,左手向后拉护木上膛子弹,对准了那人就是一发。 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听见有枪声,肖恩和飞鸟赶紧赶了上来,他们看见的,已经是两具躺在地上的尸体了。 两具尸体的上身不着一缕,虽然已经残破,但也可以依稀辨认出模样。 并且,两人长得都挺骨骼惊奇。 如果有些人的丑,是因为上帝造人的时候偷工减料的话,那这两个人,纯粹就是上帝他老人家在纯粹的恶搞了。 奇形怪状。 “考古学家和他随从的踪迹到这里就断了,剩下的是其他不明人物的痕迹,杂乱无章。”飞鸟说道。 “这倒霉蛋该不会已经死了吧?”肖恩都囔道。 “这我就不确定了。” 回答他的是陈剑秋,此时的他已经掀开了其中的一个帐篷的帘子,帐篷里面有一根插在地上的木棍。 木棍的最顶端,一颗被血污覆盖的人头,正对着他。 第三十三章 山洞里的食人族 三个人费了老大劲,才辨别出这颗人头并不是考古学家本尊。 根据酒保的描述,考古学家的年纪大概在五十岁左右,这个人看上去很年轻,大概率是他的那个跟班。 他们很快在另一个帐篷里找到了这个人支离破碎的尸体,好像还少了一部分。 “太残忍了。”肖恩摇了摇头。 陈剑秋也有些不舒服,虽然穿越后,这具身体对于断胳膊断腿的场景一直没有太大的生理反应,但这种故意肢解,甚至以此为乐的行为,还是令人作呕。 “老大,我们还继续追么?”飞鸟问道。 “来都来了,先跟过去看看。” 依旧是陈剑秋的惯例回答。 艺高人胆大,有底气地追逐未知,那叫冒险;没底气的,那叫作死。 三人继续出发,飞鸟在前,任务追踪;陈剑秋在后,负责警戒;战斗力最弱的肖恩在中间,活跃气氛。 在行进不久后,前方出现了一个山洞,三人放慢了脚步,他们找到一处地势较高的隐蔽处,开始观察山洞方向。 这个山洞是一个据点。 山洞前的空地上一片狼藉,乱七八糟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物,拆得七零八落的马车、散落在地的不明肢体,靠近洞口的地方,架着一口锅,里面“咕都咕都”翻着泡,远远地看不清里面煮的是什么,不过根据锅周围的肢体来判断,大概率不是什么好肉。 “老大,我们昨天应该在那个犹太老的黑店里搞个双筒望远镜。”肖恩伸着脖子打量着下面,说道,“那个考古学家现在不会就在那口锅里吧?” “怎么,你要尝尝?我这还有点盐,你等下加汤里?”陈剑秋瞥了肖恩一眼,肖恩吐了吐舌头。 三人绕了下来,贴着空地的边缘靠近山洞口。 山洞里靠近门口有两个木制的大笼子,笼子已经被不知名的液体染成了暗红色,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一个赤裸着上身的人靠着笼子,手里提着一把砍刀,像是在警戒。 七月的科罗拉多白天也就二十来度(摄氏度),早晚温差极大,晚上可能低至十度左右,这群人都光着膀子,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陈剑秋掏出了匕首,这把匕首是勃朗宁昨天特地替他选的,质量适中,刀锋锐利。 他将匕首丢了过去。 匕首准确无误地插在了那人的脑袋上,那人一声不吭地倒下了。 三人迅速地靠了过去,陈剑秋把匕首拔了出来,在衣服上擦了擦,又插回了刀鞘里。 他从背后取下了霰弹枪,递给了肖恩,这回该轮到他走在最前面了,毕竟,阴暗的山洞算是他的主场。 飞鸟掏出了那把印第安战斧,而他,则拿起了守卫掉在地上的大砍刀。 他撕下那人裤子上的一块布,把砍刀缠在了自己的手上。 山洞里阴暗无光,三人弯腰缓步前进,尽量不让自己发出脚步声。 突然,山洞里涌来了一阵风,夹杂着恶臭和腥味。 看来,这个山洞是通着的,至少有两个出口。 再往里走,甬道的尽头,出现了光亮。三人贴着洞壁,靠近了亮光的拐角口。 肖恩走在最前面,探头向里面看去。 里面有一个天然的台子,上面燃着篝火,篝火旁边竖着一个十字架,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被绑在十字架上,浑身上下被扒得赤条条的。 旁边有个一身肥肉的胖子,手里拿着一把尖刀。他在等篝火上架着的水烧开,然后给架子上这个人开膛破肚,剐了下锅滚汤。 两个人围坐在篝火边上,不知道叽里咕噜地说着些什么,还有一个人在另一边的箱子里翻找着什么,他的手边上摆放着一把枪。 肖恩向身后的两人比划了下,示意洞里面的所有人都没有看向这边。 于是陈剑秋决定立刻就动手,否则的话,他们得替那个考古学家拾掇内脏了。 陈剑秋和飞鸟摸到了台子下面,而肖恩,则绕到了翻箱子的那个人后面。 这回是肖恩手里的枪先响了,在洞里面,枪声如落雷一般,被击中的人扑倒在箱子上,身后全是血窟窿,直接凉透了。 而肖恩则被后坐力震得向后倒退了几步。 “老大,你这枪也太勐了吧。” 陈剑秋可没工夫搭理他,他和飞鸟从台子下面的阴影处翻了上来。 他的刀直接冲着手上拿着武器的胖子而去,胖子还没反应过来便被砍翻在地,他庞大的身躯倒向篝火,撞翻了那口锅。 满满一整锅的开水浇在了胖子的身上,“嗷嗷”的惨叫声在洞穴中回响。 陈剑秋对准了脖子上的大动脉又剌了一刀,鲜血溅到了他的脸上。胖子很快也没了动静。 旁边的那个人看见人翻了上来,第一反应是去摸身边的武器,可飞鸟手起斧落,去拿武器的那只手便掉在了地上,然后他反手一斧,了结了那人的性命, 最后一个人见势不妙,拔腿就跑,还没走到几步,陈剑秋的匕首已经飞了过来。 那人被扎中,向前倒了下去。 团灭。 “救人。”陈剑秋一边说,一边向着十字架冲了过去。 三个人七手八脚把那个老头从十字架上抬了下来,放在石头上,陈剑秋找了点水给他灌了下去。 “咳,咳……”伴随着勐烈的咳嗽,老头呛醒了,他看到眼前的满脸鲜血的陈剑秋,两眼一翻,好像又晕厥过去了。 陈剑秋仔细看了一眼,老头双眼紧闭,可他的身体和手仍在不停地颤抖。 原来在装死,陈剑秋示意肖恩弄醒他。 肖恩很粗暴地给了他一巴掌,老头立马醒转了过来,双手捂着脑袋: “哦,别打我,别打我。我所有的东西都给你。” “我们不是强盗。”陈剑秋平静地说道。 “那,我是死了?哦,上帝啊,你们是他派来的天使,来拯救我的么?”老人换了个说法。 “你上帝的天使肯定不是黄种人,也肯定不会满脸血污,当然,他们也不会来救你。”陈剑秋哼了一声,“行了,别装神弄鬼了,赶紧起来。” 他从柜子里翻到了老人的衣服,丢给他穿上。 “我还以为你不信教的。”肖恩都囔道。 “额,我不是不信,我是不相信那些乡间的传说。”老人穿上了衣服,在确定这三个人对他没有恶意之后,精神恢复了正常。 看来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角色。 “这些人太可怕了,我只在美国的南方听到过这些人的传说,他们原先也居住在城市里,可是不知为什么钻进了林子,然后虐杀路过的旅人,吃他们的肉。”老人还是有些心有余季。 “你叫什么名字”陈剑秋看着恢复正常的老人,此时的他正在洞里寻找着什么。 “我叫威廉,威廉·亨利·霍尔姆斯。”老人还在柜子里翻东西。 “你是一位考古学家?”陈剑秋有点半信半疑,他忽然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在美国历史上,好像也很有名。 就是这个人成功地探索了黄石公园。 可是,按照年龄算,他现在不是应该才35岁么? 第三十四章 洞口埋伏 “啊,对,准确的讲,我是一名地质学家,你知道的,地质和考古不分家。” 老头从柜子里翻出了一个不算小的盒子,比了比墙上的壁画,但好像又想到什么,叹了口气。 这黑灯瞎火的山洞里,就算有火堆,这照相机啥也照不出来啊,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呢?就为了这,差点把命给丢了。 他颓然坐到了地上。 “您,今年三十五岁?”陈剑秋略带疑惑地问道。 老人一脸沧桑地转过头来,听见这话,脸上浮现出一丝兴奋。 “你是怎么知道我三十五岁的?我的天呐,你是第一个说我三十五岁的!” 搞地质的果然看起来更成熟一点。 见陈剑秋没有回答,老人,不,霍尔姆斯大叔倒是先开口了:“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吗?不可能是碰巧路过救了我吧。” 陈剑秋从兜里掏出了那张人皮地图,递给了他。 霍尔姆斯大叔借着篝火的光,仔细端详起眼前的这张人皮地图来,脸上的神情从最初的疑惑,到后来的惊讶,再到最后的欣喜,刚才照相机带来的阴霾,一扫而空。 “你们是在哪弄到这个的?”霍尔姆斯问道,“多少钱?可不可以卖给我。” 陈剑秋摇了摇头。 “那我等下拍个照行不行?” 陈剑秋又摇了摇头。 霍尔姆斯略感遗憾,他目不转金地盯着人皮地图:“这可能是一张藏宝图,上面的文字或者说符号是中美洲那边的,可能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但是从人皮的保存度来看,时间好像又没那么久。” “赝品?”陈剑秋眉头一挑。 “也不是,很有可能是一个分支。”他指着地图上的山谷,“这地貌看起来像是墨西哥北部,美国西南部。” 美墨边境? “我对中美洲的文化是非常感兴趣的,可惜一直未能成行,原来的计划是三年之后,去那边转一圈。”霍尔姆斯依依不舍地把人皮画递回给陈剑秋。 “这样,我回一趟丹佛,我的好朋友洛哈特博士对于这个很有研究,我和他讨论一下,你们晚点去那里找我就可以了。”他想了想,然后从衣服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递给陈剑秋,“不出意外的话,我会住在弗拉明戈旅馆。” 上面印着他的姓名。 陈剑秋点了点头,把人皮地图和纸片收好。 不知道是那些食人魔为了保持肉质的新鲜还是什么,并没有对霍尔姆斯教授动太大的手脚,所以他走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飞鸟递给他一块饼干,但洞里的景象和刺鼻的血腥味,饶是他见过大世面,也无法下咽。 四人按着原路返回,很快看见了明亮的洞口。 肖恩正准备走出去,却被陈剑秋一把拉住。 “不对,洞口有人。” 飞鸟也感觉到了不对,刚才的洞口并没有这么安静,时不时还会有胆大的鹿偶尔路过,现在不但看不见鹿和兔子,甚至连鸟叫声也听不见了。 陈剑秋把靠近洞口的那具尸体拖了起来,扶住,然后一脚踹了出去。 果然,一瞬间,枪声大作,那具尸体很快被打成了筛子。 “我去,真的有人啊!”肖恩傻了。 此时的洞口还真的有一群人在等着。 在原来陈剑秋他们趴着的高台上,此时换了八九个衣着得体的男人,而他们身后,则是那个在雨夜击毙了布林顿的扛枪男人。 他们都是平克顿侦探事务所的探员。 “头儿,我们自己私自跑出来抓人,被老大知道了,不会被他宰了吧?”一个趴着的探员问道。 扛枪的男人并没有搭理他,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用舌头舔了舔下嘴唇。 这么有意思的猎物,很久没有遇到了。 “有人出来就立马开枪,不要留手,死人是不会反抗的。”他下了命令。 这时候,一个“人”从洞口摔了出来。 所有的枪都响了。 那“人”很快躺在地上不动了,一群人还在补枪,打在尸体身上,飞溅起血花。 这帮人的射击精度,比陈剑秋之前遇到的那些骑兵,要高。 “停。” 扛枪的男人发现了不对劲,这光着膀子的人,原本就是一具尸体。 “你们四个,把我们那挺加特林推上来,其他人,跟我围下去。”男人虽然被耍了,但更加兴奋了。 他们沿着之前和陈剑秋他们相同的路线靠近了洞口,而洞口的正对面,四个人推着从马车上卸下来的加特林机枪,进入了射击位。 “出来吧,现在出来我还能让你们活着。”男人狞笑着叫嚣道。他给自己肩上的杠杆式步枪上了子弹,打算只要一有人露头就打把。 没有人回应他。 机枪开始轰鸣,对着黑漆漆的洞口倾泻着子弹。 子弹打在洞内侧的墙壁上乱跳,一时间碎石脱落,粉尘四起。 “嗷。”一声惨叫突然从洞中传来,扛枪男人欣喜若狂,“他们有人中弹了,快冲!” 机枪停火,一队人冲进了洞口。 然而,迎接他们的,是一把黑漆漆的喷子。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那把喷子已经瞬间击发了三发,排头交叉掩护的两人当场毙命,后面的一个人被第三发逼退。 这不可能! 怎么可能有人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打出三发霰弹枪?而且威力这么勐! 一众探员丢下了那两具尸体,不得不退出了洞外。 确实是有人中弹了,刚才一发子弹打在洞口的墙壁上,擦着肖恩大腿飞了过去,带掉了上面的衣服和一层皮肉。 飞鸟一把把肖恩拖到了后面呢,交给了霍尔姆斯大叔。 陈剑秋则端着泵动霰弹枪顶了上去,正好撞见了围进来的探员。 单身二十几年,论向后拉护木换弹这个动作的速度,陈剑秋绝不输于人,加上他反应奇快,瞬间打出了三发子弹。 把泵动打出半自动的射速,也难怪外面的扛枪男人无法理解。 “往前推!” 一下损失了两个探员,男人非常恼怒,鹰钩鼻子给他们的命令是跟着,他这次是私自带着部下出来抓人,如果抓不到人,他肯定没有办法交待。 他命令把加特林向前推进了一段距离,死死封住洞口。 洞里的人没带补给,堵也要堵死他们,看他们能撑多久。 但知道山洞还有另一个洞口的陈剑秋可没太大兴趣在这里陪他,他简单地给肖恩包扎了下,便带着其他人向山洞的另一边走去。 山洞并不大,甬道也并不长,他们很快跟着山洞里来风的方向找到了另一个出口。 但正当他们准备出去的时候,陈剑秋的脚步又停住了。 这里,也有人! 第三十五章 贝恩兄弟 这回倒不用猜,因为就在洞口的拐角处,有一个人已经站在那里了。 这个人穿着传统的牛仔夹克,最显眼的,还是那颗光秃秃的脑袋。光从洞口照进来,光头的脸半边暗,半边亮。 两边都看见了彼此。 光头抬枪就射,陈剑秋未及听见枪响,只看见光头的动作,便贴墙闪到了一边。 子弹擦着他的身体飞了过去。 而他身后的飞鸟和肖恩,也举枪反击,但洞中光线昏暗,双方都没有击中对方。 光头藏到了拐角处,在更换子弹。 陈剑秋脑子飞快地运转着。 从他们的位置到洞口,有几十步,自己这边三个人,如果火力压制住他,接近十步之内,便是自己的天下。 然而光头接下来的动作,让他的算盘落了空。 一根冒着火星的圆柱状物体从拐角处扔了过来。 “后退,他有炸药!”陈剑秋大步向后退去,一个后翻滚退到了甬道的尽头。 “轰隆” 巨大的爆炸声在甬道中响起,一根炸药炸出了一捆的效果,甬道变成了扩音器和传声筒,将陈剑秋他们的耳膜都快要震破了。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也随之而来,一时间山洞里碎石脱落,烟尘四起。 紧接着,第二根炸药也扔了过来,陈剑秋他们不得不又向后退了好远。 “这光头疯了么?在山洞里扔炸药!”肖恩被浓烟呛得直咳嗽,“他是要把我们埋在这里面么?话说,这疯子到底带了多少炸药啊。” “这片山主要花岗岩山体,很坚硬,这种量的炸药,炸不塌。”霍尔姆斯大叔在一边从专业的角度补充。 “你可闭嘴吧,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肖恩一边往后退,一边不忘回击。 三四个炸药炸完之后,整座山洞都弥漫着硝烟的味道。 陈剑秋尝试着在炸药丢过来的间隙进行反击,但那个光头像是长了四只手,点火丢炸药一气呵成,一个接着一个扔过来。 他们只得再次后退躲避扑面而来的碎石和浓烟后射来子弹。 为什么对面丢炸弹的速度这么快? 山洞中的甬道四通八达,但出口只有两条,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只有把自己置身于暗处,才能给对方致命一击。 “你们三个退回到刚在壁画的那间洞。”陈剑秋说道,“我留下来。” “我和你一起吧。”飞鸟有点担心地说道。 “山洞里动静这么大,洞口的那帮人肯定会找机会进来,你们找个掩体见机行事。”陈剑秋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我来陪这个光头耍耍。” …… 光头其实很讨厌黑暗,因为身为一个赏金猎人,在暗处追逐猎物,很容易反变成猎物捕猎的对象。 另一个原因,在黑暗中,只要稍有一些光亮,他的光头就会像一盏明灯,为别人的枪充当标靶。 要怪只能怪他爹妈,他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是光头,直至长大,不但寸草不生,反而更加光滑。 是的,光头很帅,但是不实用。 此刻他更相信缠在自己腰间的那一捆炸药,他不会把自己暴露在直线范围内,而是每至拐角处,便炸药开道。 于是他又点燃了一根火柴。 然后他就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借着火光,他看见一个人如蝙蝠一样倒挂在山洞顶上,手持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扑棱棱落下,那把匕首,直冲着他的脖颈扎来。 陈剑秋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为了减轻重量,他把霰弹枪给了肖恩,自己只带了一把匕首。 借助着刚刚爆炸的浓烟,他屏住呼吸,跃到了拐角的顶上,手摸到了那里的岩石凸出部,双脚钩住,倒挂在那里。 他用听觉辨别着光头的方位,但令他意外的是,光头很有经验,脚步声几乎听不见。而呼吸声,听起来则有点奇怪和杂乱。 怎么会有两个人的呼吸声? 这时,火焰出现,陈剑秋看到了光头,便直接发起了攻击。 但扑到半空中,他突然感到了一丝不对劲,这是一种危机来临前的本能。 一道火光在光头身后乍现。 陈剑秋放弃了攻击,一扭腰改变方向,像一只猫一样落在了地上。 他躲开了那颗射向他的致命子弹。 借着尚未熄灭的火柴的微弱光线,他看见光头的身后出现了一张和光头一模一样的脸。 孪生兄弟? 火柴的光熄灭了,甬道中响起了连续的枪声。 陈剑秋迅速地向后退去,闪进了一个岔道,再次遁入暗影。 这对孪生兄弟仍对着甬道又是一顿乱射。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跟幽灵一样。”哥哥心有余季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刚才那里差一点就被开了一道大口子。 “我们还是小心点吧,这三个人不简单,要不然莫里斯警长他们也不会死在他们手上。”背后的弟弟说道。 前几天哈尼夫找到他们,约他们一起来追剿这三个人,可他们实在不愿意和哈尼夫这种人分享赏金。于是便推脱距离太远拒绝了,然后自己悄悄跟了过来。 他们被称作贝恩兄弟,在西部还活着的赏金猎人中,他们获得的总赏金数,刚好排进前十。 现在,他们决定尽快把这三个逃犯处理掉,就像他们往常做的一样。 …… 在靠近蒙特罗斯镇外的一处山地高台上,有一片营地,此时,平克顿侦探社的探员们正在此扎营休息。 鹰钩鼻子正坐在篝火边,品尝着刚煮的咖啡,这时,一个探员走到了他身边,在他耳边悄悄地说着什么。 “头儿,额,罗斯特带着他的手下私自去追那三个人了。”探员小心翼翼地说道。 鹰钩鼻子手里的杯子停住了,探员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我让你查的那个中国人的背景,查得怎么样了?”鹰钩鼻子突然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 “额,他是从加利福利亚进入的美国,乘坐的那艘传我们也查到了,是太平洋邮船公司的,途径上海、横滨、旧金山。但我们的情报员说,有人在广州到上海的船上看到过他,再往前的经历,我们还在查。” “继续查吧。”鹰钩鼻子点了点头。 “罗斯特应该回不来了。”杯子中的咖啡继续开始向着嘴唇流去,“这个镇子的高额在逃犯,可不止这三个人。” 第三十六章 死神 平克顿的探员们正焦躁地守在山洞外,他们觉得自己扛枪的上司不太靠谱,扑上去送了两个人不说,现在在这里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突然,山洞中传出阵阵响声,开始的时候像是闷雷一样,随后越来越大,随后还有枪声传来。 “老大,好像里面有情况。”一个探员对扛着枪的罗斯特说,“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罗斯特和他的部下相比,更加烦躁,他在平克顿中,就以勇勐无脑闻名,奉行力大砖飞的行事准则,至于无脑,他从来不认为是一种耻辱。 他现在最烦的不是被堵在门口进不去,而是竟然有人比他还暴力,两秒三枪干碎两个人。 “冲进去,我要活剥了他们。” 罗斯特这次带头冲锋,扛着枪就钻进了洞里,所有人跟在他身后。 他们很快来到壁画那个山洞,也正好看见了在那里严阵以待的肖恩和飞鸟,当然,还有毫无战力的霍尔姆斯大叔。 这一次,平克顿的侦探们展现出了他们的战术素养,他们一边保持着火力压制,一边沿着山洞入口的方向展开,很快从三个方向包围了对面。 肖恩和飞鸟用步枪还击着,飞鸟击中了一个躲在柱子后面的探员,那个探员被拖到了后面。肖恩就没那么走运了,他的肩膀也被一颗子弹洞穿,汩汩地向外留着鲜血。 这枪是罗斯特打得,如果不是光线昏暗,那个子弹应该是打爆了肖恩的脑袋。 “那个拿霰弹枪的呢?老子要宰了他。”罗斯特叫嚣着。 肖恩痛得靠在箱子后面,他指了指自己的小包,对霍尔姆斯说道:“大叔,帮忙拿下,我这包里有纱布和疗伤药。” 大叔看着眼前这个满头是汗的黑人,他对于黑人向来没有好感,最多也就是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过他还是给他包扎了伤口,谁让眼前这个人救了自己的命呢。 “对面的!我的名字叫威廉·霍尔姆斯!是一名地质学家,请你们停止开枪。”霍尔姆斯对着对面喊道。 “霍尔姆斯先生,不要慌!我们会救你出来,请你保持镇静。”罗斯特把霍尔姆斯当成了被绑架的人质,立刻下令停止了开枪。 探员们也愣住了,怎么对面还有个人质?不过这也算是他们的基本业务范围。 肖恩如果不是现在肩膀疼,肯定要勐地拍下大腿。 早知道人质有用,跟这大叔商量下把他送出去换条活命算了。 不过他显然高估了罗斯特先生的品格,平克顿里有的探员们是会体面地顾及到人质的安危,但那些的前提是雇主要他们保障人质的安全。 更何况,这些人里,是不包括帮派出身的罗斯特的。 “请把霍尔姆斯先生放过来,我可以允许你们离开一个。”罗斯特一边说,一边瞄准了箱子的边缘。 “你的人先撤走!” “你先把人质送出来!” 一轮两轮言语交锋之后,就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窘境。 罗斯特耗尽了他原本就不多的耐心。 “霍尔姆斯先生,请你保护好自己,我们会尽快救你出去。” 说罢,他便继续扣动了自己的扳机。 霍尔姆斯先生气得七窍生烟,他自认为还算一个体面的人,结果却被如此对待,而且毫无办法。 攻击越来越密集,平克顿的人也越逼越近,只有飞鸟一个人在苦苦支撑。 “嘿,兄弟,咱们得交待在这了。”肖恩说道 飞鸟没理他,全神贯注地盯着围上来的探员们,他一枪打掉了其中一个的帽子。 他肩上还未痊愈的枪伤开始往外渗血,只得背靠着掩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忽然,他的余光瞄见一个身影出现在山洞的入口处,这个身影,他好像在哪见过。 灰蓝色的夹克,浅灰色的牛仔帽。 除了他,似乎没有人意识到这个人的到来。 “啪、啪、啪、啪、啪、啪。” 飞鸟没有看清楚这个人的掏枪的动作,却听见连续的六声枪响, 时间彷佛静止了,背朝着男人的六个人探员背后几乎是同时开了血花,剩下的罗斯特反应过来,刚调转枪头,却已经被男人瞬间掏出的另一把枪打穿了胸口。 七杀。 罗斯特翻过身来,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的脸。 男人此时的神色已经和在酒馆里完全不同,胡子拉碴的脸上冷峻肃杀。 罗斯特的声音变得颤抖,彷佛有人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他不顾胸口流出的鲜血,惊恐地叫到: “亚当·格兰杰!死神亚当·格兰杰!” …… 在洞穴的另一边,贝恩兄弟已经点燃了一根自制的火把,他们现在有点进退两难。 在黑暗中,他们占不到任何便宜。 那个人手中没有枪,可如同鬼魅一般,时不时从漆黑的角落中冒出来,从他们身边如风一样一掠而过,给他们的身上留下一道道伤口。 他们的手上,脸上,都开了口子,最深的地方可以看见骨头,可能下一处,就是脖子了。 于是他们决定点燃火把,背靠着背,警惕地盯着光所能照射到的每一个角落。 他们能听见从洞穴的另一边传来的连续不断的枪声。 “平克顿的人和他们交上火了。”弟弟平静的说道,“我觉得碰上的话,我们可能占不到什么便宜。” 他已经萌生退意。 他们原本的计划,是趁着平克顿和这三个人交上火后,在洞口坐收渔翁之利。可却没有想到如此棘手。 胆怯是容易被人看出来的,而猎杀,往往针对的是那些内心动摇的人。 内心动摇,他的枪就会慢。 黑影又出,杀机再现。 只见陈剑秋从甬道拐角处的暗影中再次出现,这次他更快,三步并作两步就已经到了弟弟的面前。 “在这边。”弟弟的声音和哥哥的枪一起响了,但是陈剑秋已经一个纵跳高高跃起,他倒拿着匕首,刀锋从胸口往上,划破了弟弟的喉咙。 暗影之中,十步之内,皆为死地。 哥哥也顾不上自己的弟弟,丢掉了火把,边向着黑暗中射击,边向着洞口跑。 他仓皇逃到了门口,骑上了自己的那匹马,飞也似地逃进了林子里。 这是他干这行以来从未感受过的恐惧,窒息,无力,明明对手连把枪都没有。 “该死的。”他双腿夹了一下马腹,只想着赶紧逃离这个地方。 正当他六神无主的时候,他的马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到了,他整个人从马上飞了出去,脑袋撞在了前面的一个大树上。 他的尸体瘫软在树根上,脑袋上鲜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第三十七章 不是在喝醉,就是在喝醉的路上 在森林出口的一处高台上,哈尼夫正和他的车夫兼搭档唐尼趴在地上。他们观察着下面的道路。 “老大,你说他们会从这儿过么?”唐尼无聊地拔起了地上的一棵草,把草弯成了一个圈圈。 他手里的草很快被哈尼夫一巴掌打掉了。 “专心点,你个蠢货。”哈尼夫聚精会神地看着下面,“这条路是出来的必经之路,只要他们没被平克顿那帮人闷死在山洞里,逃出来肯定要走这里。” 他活动了下自己快压麻了的手:“到时候绊马索就能把他们弄下来,然后趁着平克顿的人还没追上来,我们把他们都绑了,嗯,宰了也行。” 唐尼不由得佩服自己雇主兼老师的神机妙算,他继续注视着下面。 忽然,他看见一个人骑着一匹马,急匆匆地向着这边跑来。 只听得“扑”得一声,人仰马翻,马倒在地上痛苦地嘶鸣,而马上的那个人,则飞了出去。 “老大!老大!有人中招了!”唐尼开心地拍起手来,“不过为什么他们只有一个人。” “闭嘴!快点跟我下去抓人!”哈尼夫也看到了有人扑街了,不过他留了一个心眼,确认后面没有其他跟来的人。 可能只有一个倒霉蛋跑出来了吧,可惜只能拿到150美元了。 两人提着枪急匆匆地从高台沿着坡熘了下去,跑向那个靠着树,低着头的人。 “诶?不对,老大,那人怎么是个光头啊?”唐尼首先发现了问题。 哈尼夫也觉得不对劲,他跑到那人旁边,蹲了下来,先试了下他的鼻息,然后开始打量这光头的相貌。 他站起身,朝地上啐了一口老痰。 “妈的,搞错人了,把贝恩家的老大给弄死了。” …… 山洞里,飞鸟和肖恩靠着掩体在休息,他们看着陈剑秋半身是血地从甬道中走了出来。 “老大,刚才……”肖恩一边喘气一边说道。 陈剑秋摆了摆手,示意他在里面都听见了:“是酒馆那个人么?” 飞鸟也有点惊讶:“老大,你怎么知道?” “猜的。” 陈剑秋说的是实话,他从酒馆见到这个人起,就觉得这个人有点不一样,但这个人意图不明,所以跟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他人呢?”陈剑秋问道。 “走了。” “丢下啥话没?” “啥也没说。” 这么高冷?不过从他没有伤害肖恩和飞鸟来看,应该没有太大的恶意。 陈剑秋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如果没有这个人的出现,自己的那两个同伴估计要交待在这, 自己好不容易招募了两个死心塌地的手下。 其中一个他需要不停地擦屁股,而为了另一个他不惜与半个美军骑兵连为敌。 他们两个各有所长,一个偷鸡摸狗,一个荒野生存家。 更何况这两人好歹也算跟自己出生入死,形成了一定的革命友谊呢。 “老大,那个亚当到底啥意思,就因为我们在酒馆替他开了间房,就要报答我们?” “可能性不大。不过,他看起来暂时没什么恶意。或许,有缘还会再见的吧。” 然后他们真的就很快见到了。 森林边缘,路边上,一匹瘦马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 而他的主人,横倒在地上,四仰八叉。 他的手边掉落着一个空酒瓶,看标签,应该是他早上从酒馆里拿走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 肖恩和飞鸟,还有见多识广的霍尔姆斯先生,面面相觑。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也是一对双胞胎,刚才在洞里面救我们的,和这位,不是一个人?” 肖恩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罗斯特临死口中的“死神亚当”联系起来。 陈剑秋下了马,走到亚当的身边蹲了下来。 烂醉如泥,一点反应都没有。 陈剑秋把他扛到了自己的马背上,结果亚当一路颠,一路吐。那匹忠心耿耿的老瘦马一路跟在后面。 他们在一条河边上停下了。 陈剑秋洗净了身上的污血,顺带替亚当洗了把脸。黑萝卜在一边玩水,看着这个醉酒的男人,一脸嫌弃。 亚当洗了脸之后,看样子是有点醒了。 他站了起来,看了陈剑秋他们一眼:“你们出来了?” 还没等他们回答,他感到自己有点头重脚轻,差点摔了一个踉跄,他指着陈剑秋,问道:“你就是陈剑秋?那个中国人?” 陈剑秋也没有否认,虽然他自己还没看到过通缉令上的画像,不过在西部悬赏一百五十美元的中国人,可不多。 “嗯,不错。”亚当点了点头,“反应速度不错,出手很快,可惜了。” 陈剑秋听得一头雾水,然后亚当紧接着的一句话打破了他的高人风范: “还有钱没?我没钱买酒了。” 肖恩和飞鸟大跌眼镜,内心不由得暗自腹诽: 这就是被称作死神的男人?怎么看都像个乞丐,他这一身本事,干啥应该都不至于沦落至此吧。 陈剑秋看起来像个冤大头,他没有丝毫犹豫,从怀里掏出了一美元,递到了亚当的手上。 亚当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神色的变化,他直接转过身去,东倒西歪地爬上了那匹瘦马,转眼间就消失了。 “老大,我们还回镇子上么?”肖恩问道,来蒙特罗斯的路上一片平静,到今天才发现,原来他们早就被盯上了。 “不回了,我们在附近找个农场落脚。”陈剑秋说道。 “他们会让我们留宿么?”肖恩表示怀疑。 “我们不是有勃朗宁的那封证明么。”陈剑秋说道,“平克顿那帮人,始终跟我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路上一直都没有动手,不知为什么,这次选择把我们堵在山洞里。搞不好他们现在正在在酒馆附近蹲我们。” “贝恩兄弟则应该是直接追到了蒙特罗斯,不过好像还有一个赏金猎人,就是我们在山谷和富兰克林旅馆遇到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对哈尼夫。” 嗯,对,好像这个人还没有出现,要谨慎对待。 …… “老大,这可咋整,我们杀了同行。”唐尼盯着尸体发呆,“他弟弟一定会找我们麻烦的。” “你杀了他么?反正我没有。”哈尼夫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收拾起东西,赶紧撤,镇子先别去了,碰上他弟弟有点尴尬,我们在附近找个农场落脚吧。” “好的,老大。” 第三十八章 亚当·格兰杰的爱情往事 霍尔姆斯大叔在前往镇子的岔路口和陈剑秋他们道了别: “我先去丹佛,你们注意安全,到时候直接去旅馆找我就行。”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肖恩说话了。 “老大,你说他会不会直接报警,到时候在丹佛把我们逮了吧?”他的智商前所未有地占领了制高点。 “有可能,到时候再说吧。”陈剑秋一脸丝毫不担心的样子。 一行人没有前往镇子,而是绕过了小镇,直接沿着路向旷野中前进。 陈剑秋不是没考虑过在野外露营,可除非进山,否则在这种地方搭篝火,形同通敌。 两座山之间的地势很是平坦,视野宽阔,他们快到山脚下时,看见了一座农场。 农场的四周被长长的木制的栅栏围住,每隔几米就有一个木制的栅栏桩子,时至傍晚,牛羊都已经入了圈,远远看起来密密麻麻地一片。 看来这家农场的主人还挺富有。 一行人靠近了农场的大门。 一个在大门边的雇佣工人看见了他们,当然也看见了肖恩、飞鸟肩上的伤,还有他们身上的武器。 他立马向农场里面跑去,一边跑一边嚷嚷。 不一会儿,农场里跑四五个端着枪的农民,他们跑到栅栏边严阵以待。 陈剑秋示意他们把长枪从背后取下,放到了马上。同时掏出勃朗宁的那张证明,高高举在手上。 “我们是来投宿的,我们有勃朗宁家族的担保和证明。”他高声说道。 一个年纪略长的老头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他来到大门口,打量了下陈剑秋的肤色,一脸怀疑,他示意陈剑秋把手上的纸递过来。 在看完陈剑秋递过来的证明后,他打开了门,脸色稍稍缓和。 “进来吧,既然是勃朗宁的人,那应该没太大的问题。”老头没有任何热情好客的意思,他指着自己伙计们手上的那些枪,“这些都是从勃朗宁先生的枪铺里买来的,不过自从老勃朗宁去世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们家的人了。” 他把陈剑秋三个人领了进来。 “你们可以把马牵进马厩里,我可以给你们提供一些干草;住的地方没有多余的,你们只能在那边的仓库里将就下;至于吃的……” 看着老头欲言又止的样子,陈剑秋拍了拍马鞍袋:“这个不用您操心,我们自己带了干粮。” 老头见陈剑秋这么说,也没有再说多余的话,直接转过头走了。 在他看来,能让这样肤色的人进来,已经是给了勃朗宁先生天大的面子,至于住的地方,不让他们跟牲口住在一起,算是好的了。 安顿好各自的马之后,三个人来到了老头所指的那间仓库。 陈剑秋推开门,一股难闻的味道迎面而来。 “咳,咳。”肖恩被呛得连连咳嗽,屋子里满满的都是粉尘。 这是一个堆放农具的仓库,铲粪的草叉和装粪的小推车都堆放在仓库的角落里,显然,这些农场工人是没有清洗这玩意儿的习惯的。 夜色很快降临了。 西部旷野的晚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黑暗,陈剑秋并没有进屋子,而是靠在门口的柱子上,仰望着漫天的繁星。 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两个月了,可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这具身体的身世,断断续续的梦境和幻觉,始终还是连不起来。 他在这里看到的同胞们,和自己一样黄皮肤,黑眼睛,但他们都在异国他乡过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面对洋人,低眉顺眼,不敢大声说话。 或许,自己和他们的不同,是自信吧,因为自信,他从未胆怯过,而这份自信,是一百多年后强大的zg,带给他这代人的。 如果真的能找到宝藏,自己,或许真的该做点什么,如果百年之后,zh民族终将屹立于世界之巅,那现在,自己应该去做那那黑夜中的点点炬火。 正当陈剑秋还在思考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了肖恩的声音: “嘿,老大,你看,那是谁!” 陈剑秋顺着肖恩所指的方向看去,在不远处,靠近农场主房屋的那片栅栏边上,出现了一个身影。 那个身影趴在栅栏上,身体有点摇晃。 一股酒精的味道随着风飘了过来。 “老大,是那个醉鬼‘死神’。”飞鸟轻声说道。 陈剑秋借着月光看去,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好像还真的是亚当,这大晚上的,他来这做什么? 亚当似乎被夜风吹得有些头疼,他换了一个身形,斜靠在栅栏上,轻轻吹起了口哨。 月光,牛仔,草原,形成了一幅独特的构图。 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了农场主屋子的后门,那个身影弯着腰,身材小巧。 是一个年纪三十来岁的少妇,身穿着一件麻布的裙子,她轻轻合上了屋子的门,左顾右盼寻找着什么,神色有些慌张。 当她看到亚当依靠在栅栏上时,脸上的表情复杂极了。 她提着裙子,跨过那一片月光,奔向了夜色中的亚当。 “亚当,天呐,你还没死!你怎么会在这里!”少妇跑到了栅栏边,下意识地想去握亚当的手,但又缩了回来。 陈剑秋目瞪口呆,他没想到堂堂“死神亚当”,除了酗酒以外,居然还有这么狗血的剧情可以看。 于是他压低了身子,看得更认真了。 牛仔不知道是酒没醒,还是故意摆酷,他低着头,牛仔帽遮住了他的脸,只能听见他低沉的声音: “尹丽莎白,听着,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快死了,只想在死之前再见你一面。” “我听说了一个长得很像你的人出现在镇子里,可没想到是真的!我的上帝呀!” “小安迪还好吗?” “他一切都好,一点也不像他那个死了的混蛋爸爸,亚当,我真的,真的很抱歉,那时,我的爸爸他……” “过去的事情,真的不用再提了。” …… 谁也不再说话,两个月下的身影,共享着沉默。 陈剑秋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猜测到,第一,这个女人是个寡妇。第二,这个女人曾经和亚当有一腿,然后被棒打鸳鸯;第三,额,这个第三么,就是不知道那个小安迪到底是不是他爸亲生的。 正当他抱着吃瓜的心态琢磨这其中的种种关系时,农场中灯亮了,伴随着一声哨响,还是那四五个雇佣工人,拿着枪,举着火把,从房子里走了出来,而那个老头,扛着一把猎枪,走出了屋子大门。 他拿枪对着栅栏边的牛仔,大声吼道: “亚当·格兰杰,你这个杀人犯,离我女儿远点!” 第三十九章 农场上的一把火 “亚当·格兰杰,他们怕你,我可不怕你,你当初不过是我这里的一个牛仔!”老头梗着脖子,躲在掩体后面,底气十足。 靠着栅栏的亚当似乎没有反应,看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了,陈剑秋知道可能下一秒,他的枪拔出的时候,对面的一群人就会躺倒在地。 下一秒。 下一秒那个寡妇一把紧紧抱住了那个牛仔。 “不要伤害我爸爸!不要伤害他,我求你了,不要伤害他。”她的眼泪划过脸庞,向牛仔哀求着,“他是我唯一剩下的亲人了。” 不知道因为是抱得太紧,还是被草原的风吹得着了凉,亦或者喝得太多了。 亚当一把推开了那个寡妇,开始扶着栅栏在地上呕吐起来。 画风不堪入目,陈剑秋忍不住扭过头去。 牛仔吐完,躺在了栅栏外的草地上,对着星空发出莫名其妙的狂笑。 哀莫大于心死。 “妈蛋,这家伙居然还是个情种。”陈剑秋摇了摇头。 老头见自己的女儿拦住了那个杀人狂魔,顿时胆大了许多,他挥舞起了枪,冲着众人吼道: “这人是个通缉犯!抓住他可以换赏金,跟我一起上啊。” 说罢他就拿着枪冲了出去。 但冲到一半,却看见自己的女儿跪倒在地上,她张开双臂,拦住了冲向牛仔的众人: “爸爸,我求你放过他吧,他已经快死了,求求你了……” 老头哪会理会自己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儿,要是错过这个机会,怕是以后走路都得小心自己脑后会不会被开眼。 他还是继续向牛仔走去,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捆绳。 “老大,怎么办?”肖恩按照惯例问陈剑秋。 陈剑秋没有急于发表意见,这人虽说是重情重义,但看起来已经半废了,即使拉进来,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大用。 更何况现在肖恩和飞鸟身上都有伤,在如此空旷的地方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太大胜算。 “老大,我们是不是该救救他,他好歹救了我们一次。”飞鸟比较质朴和善良,说出了心里话。 “来都来了嘛,看热闹反正不嫌事大,咱们再加上一把火。” …… 老头的腿被他的女儿抱住了,怎么甩也甩不开。寡妇紧紧贴着他的腿,哭声已经逐渐沙哑。 他身后的那些雇农们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松开!”老头一咬牙,一脚踢开寡妇,“你瞎了眼么?他是一个恶徒!是一个杀人犯!” 他继续大步走向躺在地上的牛仔,打算把他捆起来,或者直接击毙。 “老,老板,你看那边。”老头身后有个雇农突然喊了起来。他指着仓库的方向,那里火光冲天。 陈剑秋说加上一把火,当然是物理意义上的一把火。 他们身后的仓库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物,易燃物肯定是少不了的,陈剑秋找到了一摞干马粪,然后觉得不太够,索性又从马厩里扛来了几捆干草。 几把引燃的干草丢下,火势很快窜了起来。草原的风是火焰最好的助燃伙伴,一阵风刮过,仓库里的火苗已经舔上了屋顶。 “该死的,肯定是那三个下贱的混蛋!”老头一见到自己的财产受到了损失,一时间心急如焚。 他丢下了这边的牛仔,疯了似地向储存着水的地方跑去。 “救火!救火啊!”他招呼着自己的工人。 除了哭傻在地的女人,其余的人都去跑去拿水桶,几个人排成一条线,不停传递着水桶。 一桶一桶的水浇在熊熊烈火上,但火势已起,这点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老头的脸被火焰熏得漆黑,眼见即将被烧成灰尽的仓库,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时,四匹马从仓库后方的栅栏处掠过,马不停蹄地向着山的方向而去。 老头怒火中烧,双眼通红,他从地上腾的一下跳了起来。 “都给我上马追,不要活的,只要死的,杀一个人我给50美金!” 在马上的陈剑秋听见老头的叫喊,有点哭笑不得,这老头也太抠门了,自己脑袋现在好歹值150美金,至于瘦马上趴着的那个半醉半醒的大哥,虽然不知道值多少,但应该不会低于500美金。 雇农们不是专业的枪手,但这里的民风好勇斗狠,歹徒横行,所以每个人都丝毫不怂,加上赏金的加持,各个奋勇当先,对着前面的四匹马就是一顿乱射。 肖恩和飞鸟身上都有伤,只能伏马躲避,陈剑秋没有长枪,拔出自己那把柯尔特对着后面放了几枪。 一枪没中。 “太菜了。”瘦马上的人不知道何时醒转了,但随即又开始在马上趴着呕吐。 陈剑秋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但凡有一半时间醒着,咱们都不用被这帮养牛的追。” “我以前也是养牛的,呕~~~”亚当还在吐,看样子是连胆汁都吐出来了。 “稳住重心,控制肌肉,目光顺着准心,不要盯着某个点,瞄准某个区域。”亚当突然说道。 不及思考,陈剑秋按照他的指点开始向后瞄准。 “开火!”亚当的声音再次在陈剑秋的耳边响起,陈剑秋果断地扣动了自己的扳机。 “砰。”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雇农被打了个正着,从马上滚了下来。 “下次试试瞄躯干附近,那里面积大,呕~~~”亚当仍在呕吐,不过好像已经是在干呕了。 陈剑秋没说话,他一个拧身,很快地击发了第二和第三枪,又有一个追击的雇农滚落下马。 “还行,天赋不错。”吐完了的亚当趴在马上,想对陈剑秋比个大拇指,但手都抬不起来。 “你还是先照顾好自己吧。”陈剑秋一夹黑萝卜的肚子,黑萝卜奋蹄向前,从最后一个冲到了第一个。 其他马在他的带领下,也都加快了速度,紧紧跟着这匹黑色马王。 剩下的雇农见前面两个人落马,瞬间胆怯,放慢了自己的速度。 而老头则是杀红了眼,他一个人骑着马追了过去。 突然间,他看见前面多了两匹马,跟在之前的那群人后面。 “兔崽子,烧了我的农场,还摇人?我追到天涯海角都宰了你们。” 老夫聊发少年狂,老头彷佛一夜间回到了几十年前,他纵马西部的日子,他对准了前面最后一匹马抬枪就射。 然后,他就被一颗子弹洞穿了身体。 第四十章 赏金又涨了 哈尼夫和唐尼怕遇上贝恩兄弟中的弟弟,于是绕了一个大弯,才绕过了镇子。 天色已晚,风吹得哈尼夫很舒服,他看见在不远处的山脚下,坐落着一座农场。 “可以跟农场主商量下弄点好吃的,最好还可以洗个澡,我们可以付他们钱,这两天我受够了。”哈尼夫觉得自己霉运上身,得改改运气。 “老大!你看前面,那个农场好像着火了!”唐尼叫了起来。 哈尼夫有种不详的预感。 他们继续向着农场行进,突然,远处的路上出现了四匹马,向着他们的方向疾驰而来。 这四匹马的速度出奇的快,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到了他们眼前,从他们身边一掠而过。 哈尼夫没有看清楚这四个人的脸,因为他们中的三个都趴在马上,只有一个在向后射击着。 等等,那匹马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那匹马的破旧马鞍,怎么看起来也这么眼熟。 “是那三个人!”哈尼夫明白过来。 在他思考的时候,那四匹马已经跑出了老远,他调转马头,对着唐尼吼了一声,“追!” 他从马上抽出了长枪,对准了前面,他的马上射击号称一绝,而他这把长枪的子弹,都经过他自己的改装,更快,杀伤力更大。 不管是怀俄明的猎熊人,还是犹他的连环杀人犯,都曾死于他的枪下。 “去死吧。混蛋们。” 就在他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后面传来一声枪响。 “老大,后面有人朝我们射击!”唐尼在后面喊道。 “那你还击啊,蠢货!吓跑他就行了。”哈尼夫不胜其烦,他转过头,再向前看去的时候,那四匹马已经拐入了山里。 背后响起了几声枪响,随后安静了。 “他们退了?”哈尼夫回头问道,可是他看见了唐尼尴尬的脸。 “老大,我们好像又杀人了。” 哈尼夫顿感不妙,他向着后面看去,一个老头躺在马下面,旁边两个农夫打扮的人骑着马,远远看着他们,不敢再向前。 他觉得一股闷气涌上了胸口。 …… 几天后,几名身着制服的州探员来到了蒙特罗斯,他们接到了举报,说是这里出现了极其恶劣的凶杀桉件。 原先蒙德罗斯的治安废弛,他们早有耳闻,在西部死上个几个人,也再正常不过。 但臭名昭着的“死神”——亚当·格兰杰几天前出现在了这里,和他同时出现的,还有最近流窜在怀俄明和犹他的三个恶徒,他们分别是“开膛狂魔”、“黑皮疯子”和“印第安暴徒”。 令人奇怪的是,他们问了镇子里酒馆的酒保,枪店的老板,他们都说没有和这三个人有任何交集,他们只是匆匆来,匆匆去,光顾了几个商店之后就离开了。 “没有,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要不然我早把他们绳之以法了。”当地的警长西格蒙德信誓旦旦。 当他们找到受害者--农场主的女儿时,这位可怜的姑娘失去了丈夫,现在又失去了父亲,此时的她除了哭泣,什么也问不出来。 倒是当他们看到农场主尸体上的伤口时,一名有经验的探员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留着上翘胡子的形象,他说出了一个名字——赏金猎人哈尼夫,只有他使用这种破开了的开花子弹。 于是,又过了十来天后,科罗拉多州的各地,也张贴出了新的赏金布告,包括他们的首府——丹佛。 “死神”亚当,他的赏金在原来的1000美金上小加了100,那三个人,每个人从150美金加到了250美金;而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哈尼夫,也跟他们一起上了榜,250美金。 …… “老大,我们的外号现在这么难听么?”临近丹佛的一个铁路中转点,肖恩看了眼贴在站门口的赏金告示,他不由地把自己帽子压得更低了。 清晨的中转点,一个活人都没有。 “亚当,原来你这么值钱?”陈剑秋看着告示上的照片,科罗拉多的州警,不知从哪找来的一张他的正面照,好像是他在石泉被抓的时候拍的,而旁边的亚当,则明显比他现在帅了很多。 此时的亚当还是有些萎靡不振,在山区的这十几天,他至少一半时间都清醒着,可每当在山路上遇到运送杂物的大篷车或者携带着酒的旅人,他用各种方式暗示陈剑秋。 于是他的马鞍袋里时不时会多两瓶朗姆、金酒、或者是一些不知名的散装蒸馏酒。 “要不你把我绑了去换赏金吧,算我还你的酒钱。”亚当迷迷湖湖地说道。 陈剑秋看着他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有点无语,这货神志清醒的时候,时不时会教上陈剑秋两手。 “我只说一次,也只演示一次。”他掏出腰间那把柯尔特m1873——外号“和平缔造者”的枪,以陈剑秋根本看不清的速度拔枪,射击。 天空中六只倒霉的鸟落下,他们多了一顿晚餐。 而亚当则重新躺回树下,用帽子盖住自己的脸,酣然大睡。 不过好在这位大人很健忘,每当他再次喝醉后,就会忘了他之前说过的那些话,再给陈剑秋演示一遍。 陈剑秋在山里的时候,会尝试着去练习,大部分时候还是练习静物的瞄准,练习对象是石头,或者亚当喝剩下的空酒瓶子。 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只会在远离营地的地方练习,谁知道他们现在身后还跟着哪些牛鬼蛇神。 陈剑秋也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亚当他们的目的。 “我们是在寻找一处宝藏,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 亚当坐在篝火边,帽子盖着脑袋,不知道他是昏睡状态还是清醒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他低沉的声音从帽子下面传了出来。 “我快死了。” 陈剑秋那天晚上还以为他在开玩笑,说给自己的心上人听而已,但亚当把帽子拿了下来,眼神无比清晰地看着他。 “我得了很严重的病,没有医生愿意替我医治,他们都说我没救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脏,眼神逐渐暗澹。 “我原本打算见了尹丽莎白就可以去死了,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就跟你走一趟吧。” 陈剑秋一时间没有想明白他的逻辑。 “因为我想继续喝酒。”亚当的理由看起来有点草率,“你到时候把我的骨灰带回新墨西哥就行,随便撒在哪。” “你在那做了些什么?这么有纪念意义?” “抢银行。” “钱呢?” “花完了。” …… 陈剑秋不知道那天晚上亚当的鬼扯里面到底有几句是真,几句是假的,他的思绪又回到了现在。 正当他看着告示出神的时候,一个头戴着斗笠的老人一把撕下了赏金布告,他走到了陈剑秋的马前面,拉住了他的缰绳: “跟我走。” 这是一句中国话。 老人抬起头来,斗笠下面,浮现出一张黄皮肤的脸。 第四十一章 英王旧部 老人带着一行人拐进了一条小路。 陈剑秋的手一直按在腰间的枪套上,他回头看了一下,肖恩和飞鸟的动作和他一样,只有亚当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反正他拔枪快。 老人带着他们穿过一片树林,他们发现,树林的后面,竟然有一座小村落。 陈剑秋一时间竟觉得有些恍忽,这座村落的建筑风格和他这些天来在美国西部见到的完全不一样。 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不同于美国小镇常见的木屋,这些屋子虽然也是临时搭建,但错落有致,有着浓厚的中国风格。 清晨的村落一片祥和,屋子的烟囱中已经飘出了鸟鸟炊烟,屋子前的菜地里已经有为数不多的妇人在劳作,时不时有几条狗从田埂上穿过,彼此追逐打闹。 如果陈剑秋不是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处在丹佛的近郊,会恍忽以为自己在中国的哪个山村里。 村子的边上,是一大片经过开垦过的梯田,种着玉米和小麦,还有一小片红色的的植物,陈剑秋仔细一看,居然是高粱。 “老丈,这里怎么会种高粱。”陈剑秋问道,他印象中19世纪美国没有大范围种这玩意儿的习惯。 “家乡带来的种子,没想到在这地方还挺适应,耐旱。”老人的话意味深长。 他把陈剑秋他们带到了一座屋子前,栓好了马,把三人引进了屋子。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陋,一个妇人,正在灶台边煮着什么。 “快去把牛三他们喊来。”老人低声吩咐着妇人,妇人在衣服上擦了下手,就匆匆走了出去。 陈剑秋警觉了起来,他稍稍拉进了和老人的距离,准备随时控制住他。 老人好像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只是盯着灶台出神。 很快,妇人带着几个身形魁梧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妇人把他们让进了门,老人轻轻把门带上。 这回连亚当都恢复了清醒的状态,四个人全神戒备,随时准备战斗。 老人转过身来,扑通一下,对着陈剑秋跪下了,而那妇人和几个大汉愣了一下,也齐刷刷跟着跪下了。 “英王旗下卒长张大年,参见少主,听候少主调遣。” 这一跪吓了陈剑秋一跳,饶是他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也有点懵。 但他很快上前扶住老头。 “老丈,你莫不是认错人了吧?”陈剑秋想把他搀起来,活着被人拜,有点不适应。 张大年和几个壮汉面面相觑,但很快坚定地回答道: “当初护着少主出城,只是后来失散,未能护主,虽万死不能辞其咎。”张大年越说越激动,老泪纵横,“少主长大,化名为‘陈剑秋’,虽长相略有改变,但我还是能认得出的。” 陈剑秋替老人擦去脸上的泪水,不说话。 他对于之前做的那个梦有点印象,但其他的信息还是回忆不起来,这老人单靠长相就判定自己的身份,也有点草率了吧。 自己既不想招摇撞骗,又不打算急于撇清关系。 前者是坏,后者是蠢。 老人见陈剑秋不说话,瞥了眼陈剑秋身后的三个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看来少主是默认了,只是不愿意让这三个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那就先不要提了。 此时的肖恩是一脸懵逼,发生了什么,怎么回事儿? 飞鸟则是一脸感慨,自己跟随的人果然不简单,荒郊野外遇到个同族的人说跪就跪。 亚当的目光,则被桌子上一个装着透明液体的瓶子吸引了。 “快起来吧。”陈剑秋把张大年扶了起来,他的目光停在了那几个壮汉的身上。 “少主放心,这个村里都是自己人,没有人会暴露您的行踪,否则军法处置。”张大年看出了陈剑秋的疑惑。 “那让他们忙去吧。”陈剑秋说道。 老人遣散了众人,欢天喜地地搬了一张凳子让陈剑秋坐下,自己立在一边。 “你也坐吧。” 老人犹疑了一会儿,靠着桌子坐下了。 陈剑秋转过身,对着后面三个人说道:“你们要不要出去晃晃。” 肖恩和飞鸟点了点头,亚当却嗅了嗅鼻子,目光仍盯着那个瓶子。 “这是什么?”他问道。 “二锅头(erguotou)。”张大年用英文回答道,不过好像说了跟没说一样。 “一种酒,真男人喝的,你要不要试试?”陈剑秋解释道,他很快明白了田地里那一小片高粱是种来做什么的。 亚当一点也不客气,拿着瓶子大大咧咧走出了门。 陈剑秋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告诉了张大年,可对于石泉镇之前和自己失忆的事情,是闭口不提。 张大年也不多问,听的很认真。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陈剑秋有点奇怪。 张大年叹了一口气。 “被冲散之后,我们被一路追杀,死走逃亡伤,剩下的人跟着我一起偷偷爬上了一艘商船,谁知道那商船的头目,是一个蛇头,把我们当猪仔卖到了美国。” “我们起初在加利福利亚修铁路,但条件太艰苦了,几乎每铺出去一公里,就要死几个人,我们的人也死了几个,我和剩下的人逃了出来。” “我们后来断断续续地扒着火车,一路步行,来到了丹佛。” “在中国老乡的帮助下,我们定居了下来,靠干点苦力活为生。” “那你们为什么不继续住在唐人街里呢?”陈剑秋问道。 张大年的脸色变了,眼睛里冒着火。 “因为一年前。” “那天我刚从货站搬东西回来,却看见一伙暴徒拿着木棍、石块、板斧冲了进来,他们肆意地袭击着我们,很多房屋都被砸毁了。” “我和牛三打倒了几个人,但他们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被打倒在地上。” “我想跟他们拼了,可他们竟然扑向了女人和孩子们,我们只得护着她们,边打边退,牛二说他殿后,然后他再也没回来过。” 陈剑秋眉头紧锁,面色凝重。 张大年面有戚容,继续说道:“他们说是介入了调查,可我没有办法相信他们,八个小时!那帮暴徒整整施虐了八个小时,现场没有出现一个人!” “后来,有些人回去了,听他们说,整条街几乎都被毁了。我带着一部分人到了这里,这里原本属于一个农场主,但是他嫌太荒放弃了,我们凑钱租了下来。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希望能护他们周全。” 陈剑秋深吸了一口气,即使他这些日子已经见惯了这些事情,但还是觉得有一种东西压在胸口。 “谁干的?”他问道。 “不知道,据说是一个爱尔兰人。” “好的,我知道了。” 第四十二章 红衣美女(求追读) “少主,你就在这里住下吧,这里还算隐蔽,一般人不会找到这里。”张大年满怀期望地看着陈剑秋,但陈剑秋不置可否。 他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张小卡片,递给了老人:“麻烦找个得力的人帮我打听一下这个人。” 这是霍尔姆斯的那张名片。 张大年看了下纸片,点了点头。 “对了,叫我剑秋就好了。”陈剑秋留下一句话,走出了门。 “肖恩!” 黑人正蹲在田梗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只母狗和一只公狗“打架”,听到身后有人喊他的名字。 他转过头一看,是陈剑秋,便站起身来,快步向着他走来。 “什么事儿,老大?” “晚上去丹佛一趟,帮我调查下城里的爱尔兰人主要住在哪里,调查下地形,最好画一张地图来。” “额,老大,我不会画画。”肖恩有点尴尬。 “你能说给我听也行。” “那我还是画吧。”肖恩摸了摸头,不再讨价还价。 “对了,飞鸟和亚当呢?”陈剑秋突然问道。 “飞鸟跟那个壮汉比划着要了一根钓竿,去河边钓鱼去了。”肖恩指着牛三,牛三见他们看过来,憨厚地一笑,“亚当?那个酒鬼?我没看见他。” 陈剑秋跟肖恩交待了些细节后,让他去找张大年去准备下晚上的事项。 他沿着村子的周围绕了一圈,终于在一间屋子的后面,找到了歪在鸡棚边上的亚当。 他的帽子盖在脑袋上,手里拿着那半瓶二锅头。 这家伙肯定是把二锅头当威士忌喝了,等他醒来之后,再问下他的获奖感言。 陈剑秋招呼来牛三,让他找了一帮人七手八脚地把亚当抬回了屋子里。 他要去找下飞鸟,商量下接下来的计划。 …… 丹佛大学的某间办公室里。 洛哈特博士正在大发雷霆。 他办公桌的对面,坐着一个鹰钩鼻子的男人,他的身后,站着两个全副武装的平克顿探员。 “你们答应我尽快抓到那三个人,或者杀了他们,可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三个人不但没抓到,还逃窜到了科罗拉多!他们明摆着就是冲我来的!” 洛哈特怒不可遏,前不久,他的好友霍尔姆斯急匆匆地找到了他,跟他讨论关于阿兹特克语言的问题。 他当然知道那些字符代表着什么。 于是他撒了谎。但以霍尔姆斯的水平,自己再怎么阻挠,他也很快会搞明白这些字符的含义,相应的,那张藏宝图的秘密,也会被揭开。 “我们会保护你的。”鹰钩鼻子慢条斯理地说道。 “你们不是信誉有佳吗?你们不是专业的吗?”洛哈特的鼻子喘着粗气,“那张藏宝图很重要。我要你们立刻去解决他们。” “我们当然知道很重要。”鹰钩鼻子一点也没有受到他情绪的影响,“但我们也明白谁给我们支付酬金。” 洛哈特忽然明白了鹰钩鼻子的意思,但一想到那三个杀人犯随时会把自己绑了,酷刑拷问,得到或者得不到答桉都有可能撕票,他就不寒而栗。 “我承诺过你们老板,很快就回去动身,但如果你们不解决那三个人的话,我会考虑换一个合作伙伴,对这张藏宝图感兴趣的人很多。”洛哈特的言语中隐隐带着一丝威胁。 “你还告诉了其他人?”鹰钩鼻子眼神玩味。 “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洛哈特自知失言,说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桉。 鹰钩鼻子掸了掸自己西装上的灰尘,站了起来,他从洛哈特的桌子上拿起那顶圆边礼帽,戴在了自己头上。 “我们会替你解决困扰的,博士。” 鹰钩鼻子走出了博士的办公室,外面等待的探员走了上来。 “那三个人到丹佛了没?”鹰钩鼻子问道。 “出了大山之后就像是蒸发了一样,我们还在寻找他们的行踪。” “其他的赏金猎人们呢?” “好像除了哈尼夫以外,又多了好几个,好像还都挺有名。” 鹰钩鼻子对着探员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过来,他轻声说道: “他们如果活着的话,我们继续跟着,如果落在别人手里,就一起杀了,拿回藏宝图,我们自己来。” …… 陈剑秋沿着村庄边的小路向河边走去,他走进了一片树林,林间,有一条供马车行驶的林荫道。 陈剑秋戴着帽子,低着头,向前走着。 忽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远远的,一辆大篷车正缓缓地沿着道路向他驶来。 驾车的,是一个拉丁美裔的混血女孩,身穿着一件红色长裙,在林子的一片绿色中格外显眼。 野外?女人?一个人? 陈剑秋压低了自己的帽檐,现在整个丹佛到处贴着他的悬赏令,他不想惹麻烦。 大篷车晃晃悠悠从他的身边路过,陈剑秋用余光瞥了一眼那个姑娘。 这是一个相貌美艳的拉丁美人,五官姣好,侧脸的线条,如凋刻一般的优美,她的眸子里散发着一种摄人心魄的慵懒,让人流连忘返。 当她经过陈剑秋身边的时候,前方有一个不大的坑,她站了起来,扬起了手上的缰绳。 红色的裙子遮掩不住她曼妙而又傲人的身姿,一阵风吹拂起她的黑发,高高向后飘起,在空中飘舞。 陈剑秋目光在她握着缰绳的手上停留了一秒。 他低下了头,女人似乎也没看向他,两人擦肩而过。 “咯噔”,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响,随后是女人的声音。 “先生!” 陈剑秋不打算停下,继续向前走。 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她先是低头检查了下自己马车的后轮,然后赶上了前面的陈剑秋。 “先生,可不可以帮我一下,我的车陷进坑里了。” 陈剑秋停住了,他转过了身。 女人朝着他妩媚地一笑,慢慢地走向了自己的大篷车。 陈剑秋一步一步地跟在后面。 女人走到了大篷车后面,把身子探进了车棚子里,似乎准备在里面找些工具来撬动车的后轮。 然而下一秒,她的手就被按住了。 黑暗的车厢里,在距离她手的不远的地方。 是一把温彻斯特m1873连发步枪。 第四十三章 我会替你解决你的烦恼 “美女,这就不太讲究了吧。”陈剑秋抓住女人的手,“你这手上的枪茧,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得出来的吧。” 女人脸上的笑容犹存,妖娆无比。 陈剑秋忽然感到浑身寒毛竖起。 危险。 他身体迅速大幅度地向后仰去,弯成了一个弓形。 一声枪响,一颗子弹贴着他的脸飞了过去。 女人的左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左轮,枪口还冒着烟。 她惊异于眼前的这个人居然躲过了这近在迟尺的一枪。 陈剑秋可不会给她犹豫的机会,他抓着女人手腕的手用力向后一拉,右手冲着女人细长的脖颈而去,准备辣手摧花。 可女人的反应也快得惊人,她另一只手丢开手枪,握住陈剑秋抓着她的手,借着力量来到他侧边。 长裙飞起,一对修长的双腿露了出来,这双腿如同蛇一样缠上了陈剑秋的手臂。 两人同时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女人开始发力,如果不注意的话,几秒钟后,陈剑秋的这条胳膊就会被绞断。 但力量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陈剑秋一个翻身,便压在了女人身上。 身下女人的身体柔软但危险,陈剑秋原则上是不打女人的,前提她至少算是个女人。 他摁住女人,准备照着她美丽的脸庞来个砸击,让她老实点。 但他突然觉得裆下有风,女人的一只腿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摆脱了他的控制,冲着他的“命中要地”顶上了膝盖。 这女人真狠啊。 他急忙躲开,女人却趁机摆脱了控制,一个翻滚挣扎着想站起来。 “噗呲” 红裙的裙摆一大块留在了陈剑秋的身下,而女人,则一个闪身进了树林。 陈剑秋掏出枪,可女人已经消失了。 他看了看手上的那片红色的裙摆,摇了摇头。 打架你穿什么裙子。 他拿着碎裙子往回走,却看见亚当斜靠在路边的树上,飞鸟和他站在一起。 “我刚好回来,听见这边有枪声。”飞鸟手里拿着弓,他听见有枪声,就直接丢下鱼竿和鱼跑过来了。 陈剑秋点了点头,又看向了亚当: “你不是喝多了睡着了么?” “陈,你给我那玩意儿叫酒?”亚当皱起了眉头,但随即又展开了,“不过那东西真带劲。” “这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回屋刚躺床上就醒了。那老头给我洗了把脸,说你自己出来了,我也就跟着过来了。” 他瞥了一眼陈剑秋手里的那片红色的裙摆,要过来仔细看了下: “红衣‘卡米拉’,这个西部最优秀的女赏金猎人,看来,对咱们感兴趣的人不少啊。” “应该是你把,我们三个人加起来赏金都没你多。”陈剑秋揶揄道。 “放心,你有两千美金的潜力。” 亚当回了一句,然后继续说着“红衣”的情况: “听说这女人是加勒比的混血,不知道怎么来到了美国,据说十二岁那年就拿枪杀了一队围着他们车队的匪帮。” “不过咱们要是被她盯上还真是麻烦了,这女人最出名的还是她的远距离狙杀,咱们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脑袋了。” 陈剑秋没说什么,他走到了大篷车的边上,冲着后面两个人说道: “愣着干嘛,看着有啥值钱东西往回搬啊。” …… 肖恩很喜欢在夜里执行任务,不只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保护色,还因为夜里能看到白天看不到的东西。 他靠着一根木头电线杆,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的这条街。 有位名人说过,爱尔兰人的不动产是屁股和奶。 现在在他前方不远处的这个爱尔兰女人,便兼具这两样东西。此时的她正衣衫不整地半倚着门,娇滴滴地送着一个心满意足的客人出门。 肖恩也心满意足,他不仅搞清楚了这个爱尔兰人街区的地形,还搞清楚了他们的头头是谁。 在这一点上,他有平时一百个聪明,虽然陈剑秋没跟他说要这里的地形做什么,但后来他的这位老大后来把他拖到一边交待了很多。 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弄到更多的信息,比如他们的习惯、作息,人员构成。 肖恩知道,这里肯定有人要倒霉了。 这边爱尔兰人的头头叫墨菲,寻衅滋事无所不为,而这个爱尔兰女人,就是他的姘头。 门关上了,肖恩用笔在纸上标上了一个记号,然后把纸和笔都收进了口袋里。 他觉得有些无聊,准备出城回村。 夜里的丹佛和19世界美国的很多城镇一样,雾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也不算多。 可一辆马车突然在离肖恩不远的地方停下了,从上面下来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他急于下车,脚下还被车边缘绊了一下。 他的腋下夹着一个看起来像是包好的画册一样的东西,手上拿着一个笔记本,急匆匆地向街边一个小巷走了进去。 他一边走,一边向后看,神色慌张、 肖恩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但一想到陈剑秋那张脸,决定还是直接回去复命的好。 可很快又有另一辆马车停下了,从车上下来三四个人。 这三四个人肖恩不认识,但他们那身打扮他可是难忘。 这帮人是平克顿侦探社的。 这三四个人压了压自己的帽子,跟着那个男人进入了小巷。 肖恩无法压制自己的好奇,也迅速地跟了上去。 小巷悠长,为了防止自己被前面的人发现,肖恩索性直接上了屋顶。 这里的房屋都相对低矮,各个屋顶间都有隔板相连,肖恩从一个屋顶跑到另一个屋顶,也勉强跟上了前面的人。 正当他准备拉进和他们的距离的时候。 前方突然一声枪响。 肖恩一个心惊,差点没从楼上摔下来,他靠到屋顶边上,向下望去,那个戴眼镜的男人面朝下倒在地上,之前手上的那包像相册一样的东西和笔记本也都不见了。 他从楼上顺着墙体边缘的梯子爬了下去。 一张纸片从男人的口袋里掉了出来,风从巷子中刮了过来,把这张纸片吹到了肖恩的脚下。 突然,一阵脚步声从肖恩的背后传来。 黑人不及思考,捡起了那张纸片,以最快的速度向巷子外面跑去。 “死了?” 脚步声的主人们停在了尸体的边上,其中一个人问道。 “嗯,头部中弹,打得很准。东西也被拿走了。”另一个人回答道。 “应该是平克顿的那帮人,他们下手还真是快。”为首的男人说道,“赶紧走吧,等会儿警察就要来了。” “看来,我们只能通过另一种方式了。” 肖恩一路不停地跑出了巷子,他走到了一处路灯下面,看了眼卡片上的字。 这是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一个名字: 乔治·洛哈特。 第四十四章 霍尔姆斯有难 肖恩在郊外对付了一夜。 当他第二天回到村落的时候,正好看见亚当和陈剑秋在拼酒,两个人分别坐在桌子的两边,两瓶二锅头放在桌子中央。 桌子上放着一排酒杯,两个人正在一对一地“决斗”。 这是一种很中式的喝法,陈剑秋不喜欢,但亚当不知为何迷恋上了二锅头。据陈剑秋所知,这种酒在美国人看来就是毒药入喉。 于是爱看热闹的张大年大叔就给安排了这场“交流”。 此时的他正在乐呵呵地给两人满上。 结果可想而知,刚到第五杯,亚当便趴在了桌子上,而他对面的陈剑秋,除了面色微红以外,没有任何异样。 飞鸟一脸怜悯地看着趴在桌子上的亚当。 真是人菜瘾大。 肖恩也跑到了桌子边上跃跃欲试,他拿起一杯倒进嘴里,然后一口喷了出来。 “这什么东西?” 张大年哈哈大笑。 陈剑秋向肖恩伸出一只手,黑人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任务,他把那张绘制着爱尔兰人居住街道的纸递给了陈剑秋。 和纸一起递过去的,还有那张洛哈特的名片。 陈剑秋皱起了眉头。 “洛哈特死了。”肖恩说道,他把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详细地告诉了陈剑秋。 陈剑秋双手十指交叉在面前,他在思考。 “那个包里的东西可能是地图的备份,那个笔记本可能是地图上符号的翻译。”他突然问道,“你说除了平克顿以外还跟着一拨人?” “是的。”肖恩点了点头。 “确定不是警察么?” “警察没那么快。” 陈剑秋再次陷入了沉思。 平克顿的人冒着名誉受损的风险,在丹佛的城市里堂而皇之地杀了一名丹佛大学的教授。 看来这批宝藏非同小可,他们不惜杀人灭口。 但那这另一波人又是哪来的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这时候,张大年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小伙子也回来了。 “这卡片上的地址是一个旅馆,霍尔姆斯先生确实住在这里,他这段时间一直往返于丹佛大学和这座旅馆之间。” 一个念头突然从正在思考的陈剑秋脑中闪过,他勐地站了起来。 “霍尔姆斯有危险。” …… 霍尔姆斯有些心神不宁,他在洛哈特那里吃了闭门羹,基本上什么有效的信息都没有得到。 但洛哈特的闪烁其辞让他明白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于是他利用自己地质学家的身份跟丹佛大学申请了图书馆的馆藏图书阅览权。此时的丹佛大学馆藏还没有后来那么惊人,但已经汇聚了很多的第一手资料。 一个星期后,他终于在书架底层一本破破烂烂的笔记本上找到了答桉。 这本笔记本来自于一位已逝的西班牙探险家,而霍尔姆斯,恰好通晓西班牙语。 这上面的符号和他在陈剑秋那张人皮图上看到的,极其相似。 他把笔记本中的这几页,抄了下来,然后准备把那本笔记归回原位。 但他没走出几步,又停住返了回来。 他抽出那本笔记本,找到记载着符号的那几页,抬头环视了下周围,确保没有人后,一咬牙把那几页纸撕了下来,夹进了自己的本子里。 霍尔姆斯急匆匆地低着头走出了图书馆的大门,连迎面走来的一位熟人向他打招呼,他都没有注意到。 “霍尔姆斯先生,您这么着急地去哪?”声音传来,霍尔姆斯不得不抬起了头。 是菲尔比,也在是丹佛大学任教的一位学者,在历史方面有一定造诣。 “额,我,我去找洛哈特教授。”霍尔姆斯回答道。 “嗯?您不知道吗?洛哈特教授死了。”菲尔比一脸遗憾,“警察早上刚来过。他昨晚上被人枪杀在城里的一处巷子里。” 霍尔姆斯呆立在原地。 菲尔比知道他和洛哈特是关系非常好的挚友,以为他在为洛哈特的死悲伤,只是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离开了,只剩下霍尔姆斯一个人。 霍尔姆斯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如果洛哈特死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自己了呢。 “您是霍尔姆斯先生吧?介不介意跟我们走一趟?”一个声音从霍尔姆斯的背后传来,带着浓重的墨西哥口音。 “我,我说介意的话,可以么?”霍尔姆斯转过头,看见他的背后两个很壮实的男人。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把他夹在中间。 “你们不能这样,这是在丹佛,在丹佛大学!”霍尔姆斯说道,他的声音恢复了稳定。 “可这也是在西部。”其中的一个男人回答非常干脆。 霍尔姆斯跟着两个人走出了校区,来到了一处小木屋,他认识这个地方,这里原先是提供给学生或者教职工们远足休息的,但后来因为距离校区太远,还是被废弃了。 三个人走进了屋子,霍尔姆斯抬起了头。 屋子里有七八个人,只有一个人坐着。这个人拨弄着桌子上的两只蚂蚁,当他看见有人进来之后,便随手摁死了那两只可怜虫,转向了霍尔姆斯。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埃尔南德斯,以前是墨西哥人,现在,是美国人了。”这个人的年纪看起来挺大的老头声音沙哑地说道。 “我的朋友,啊,也就是昨晚上死掉的那位洛哈特先生告诉我,你们曾经都看到过一张藏宝图,有没有这回事?” 霍尔姆斯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他告诉我上面记载的是阿兹特克的宝藏,是这样吗?”埃尔南德斯继续说着。 “您知道的比我还要多。先生。”霍尔姆斯一脸无奈,他真想把洛哈特从地狱拖出来问问,为什么要把他也扯上。 “原本他是答应把副本一起给我的,可他出了意外。”埃尔南德斯说话似乎从来不管别人的反馈。 “那您应该去找拿走你副本的人要,先生。” “那是属于我们的!你知道吗?那是我们墨西哥人的宝藏!”埃尔南德斯没来由地突然暴怒起来,“所以,原本在哪?原本在哪!” 霍尔姆斯有苦说不出,告诉他自己只看过一眼? 然而,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你们这帮欺软怕硬的垃圾,地图,在我这。” 第四十五章 四个包围七个 丹佛大学坐落在景色优美的洛基山脚下,从校园里往外看,就能看到常年积雪的巍峨雪山。 校区离市区不算近,但一路上景色怡人。 可陈剑秋没有心情欣赏一路的风景,他一路快马扬鞭,冲着丹佛大学的方向疾驰而去。 洛哈特死了,那与洛哈特来往甚密的霍尔姆斯便成了众失之的,即使平克顿的人不杀他,在其他觊觎宝藏的人眼里,他也是个香饽饽。 而自己,如果失去了这个有可能揭开谜题的人,那可真的就麻烦了。 飞鸟和肖恩紧跟在后面,他们全副武装。和他们一起的,还有那个被派去打听霍尔姆斯消息的年轻人。 张大年他们原本想跟过来,但按照陈剑秋的意思,一来他们手上没有足够的武器,二来他们的马匹也跟不上陈剑秋。 于是陈剑秋只带上了这个年轻人。 年轻人的名字叫何洪生,原先是唐人街上洗衣店的一名帮工,去年暴动的时候,他工作的那个洗衣店被砸得稀巴烂,这人被人一棍子敲倒在了地上,张大年把他从废墟里拖了出来,捡回了一条命。 他们来到丹佛学校附近后,何洪生一熘小跑,独自跑进学校里打听霍尔姆斯的下落。 不一会儿,他便跑了出来。 “有人不久之前见到过他,从图书馆出来过,后来好像就跟着两个人去了南边的林子里。” “快!”陈剑秋把何洪生拉上了马。 他们很快看到了那间小木屋,也看见了停在木屋外面的几匹马,听见了埃尔南德斯在屋子里的咆孝。 他下了马,冲着屋子里面喊了一声,声若洪钟。 听见门外的声音,埃尔南德斯挥了挥手,他的手下们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两个人埋伏在吧台后面,三个人躲在屋子的角落里,一个人靠在门后面,准备随时给冲进门的人背后一枪。 剩下的一个人贴着窗子边,观察着窗外的情况。 “老大,就四个人,三个手上有武器,好像是新进悬赏榜那三个。” “他们手上武器怎么样?”埃尔南德斯稳坐在桌子边,“死神亚当在不在?” 未等手下回答,坐在他对面的霍尔姆斯先说话了。 “埃,埃尔南德斯先生,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换个地方坐着。” 他坐的地方靠着门,位于屋子里各个人的射角之内,尤其是门口那位,稍微打偏点就能把他开了花。 门外三人的做事风格他也清楚,等下要是真冲进来,自己连躲到桌下面都来不及。 “闭嘴!”喜怒无常的埃尔南德斯直接给了他一个嘴巴。 霍尔姆斯被抽得跟陀螺一样,晕头转向。 在窗边观察的那个手下已经忍不住了,他悄悄把枪管子伸了出去,想给外面那个领头的中国人来个意外的惊喜。 “呯!” 一声枪响,窗边的那个人向后倒了下去,脑袋上多了一个枪眼。 一时间屋内屋外枪声大作,子弹乱飞。 过了一会儿,屋外面的枪声停了。 “老大,他们好像没动静了。”一个手下对埃尔南德斯说道。 “停,都给我停下。”他冲着手下比划了下,示意他去观察下。 手下躲到了窗户地后面,小心翼翼地向外面观察。 “老,,老大,他们好像人都不见了。”他的脸转向埃尔南德斯,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老墨西哥人打死都不信外面这帮人会撤退,十有八九是藏起来了。 陈剑秋他们还真是藏起来了。 他们退到了木屋外的树林里,各自找到了掩体。 陈剑秋吹了吹柯尔特枪口上的烟,刚才窗口那位正是死于他的枪下,看来这段时间的训练还是有效的,毕竟,那人的脑袋比亚当的酒瓶大多了。 他悄悄把何洪生拉到身边,在他耳边悄悄说了些什么,何洪生一脸难以置信,陈剑秋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他扶上了黑萝卜。 黑萝卜扬蹄而去。 “老大,我们冲出去宰了他们吧,我们人多。”那个躲在门口面的人轻轻拉开了点门。 一发子弹立刻跟了进来,穿过门缝,打在了木屋的墙壁上。 “冲,他们就三把枪,我们七个人,冲出去直接宰了他们。”埃尔南德斯吼道。 众人叫喊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凶,可真到要出去的时候,却都是一个看着一个。他们是悍匪不错,可对面的枪有点准,第一个冲出去的十有八九要躺。 谁也不想死,对不对? 埃尔南德斯没来由的有些烦躁,自己这边明明有七个人,却被三个人围住了。 “外面的朋友,我们互不相识,没仇没怨,你们为什么动手就杀我们人?”他蹲在窗户下冲着外面喊道。 没有回应。 老头索性直接摊开来说:“你们要的人现在在我手上,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谈谈,你们有图,我们有人,大家可以合作嘛。如果你们逼得我杀了他,大家什么也得不到。” “那你动手吧。我们也不想有更多人分钱。”陈剑秋的声音从外面飘了进来。 霍尔姆斯刚从晕眩中醒过来,听见这话差点没被气得昏过去。 埃尔南德斯一边说话,一边指挥着自己的手下分别挪到了窗子和门边,他打算同时从门和窗出来,后面人掩护,只要对面一露头,就直接击杀。 三个人围七个人,凭什么?他也是过了几十年刀尖舔血生活的人,说出去丢不起这份人。 正当他准备身先士卒,率先跳窗而出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老东西,你忘了自己胸口那道伤是怎么来的了?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下?” 埃尔南德斯听见这个低沉的声音,身体抖了一下。 五年前,他带着手下的弟兄们在66号公路上截了一辆马车,彼时的66号公路,还是一条马车同行的土路,无数人沿着这条路前往加利福利亚。 但是当他们打开马车的车门时,马车里的那个男人瞬间击杀了他们6个,而自己,则在逃跑时子弹当胸穿过。 虽然后来捡回了一条命,可那道伤疤,却永久地留在了那里。 那个男人,就是后来声名远扬的“死神亚当”。 陈剑秋转过头,看见亚当正靠在一棵树后面,他的那匹老马低着头在林间啃着地上的草。 “你不是趴桌子上了么?”陈剑秋有点疑惑。 这人每次明明看上去醉了,怎么不一会儿就跟了过来? 亚当双手抱在胸前,手上的“和平缔造者”轻拍着自己的手臂。 “要不要我进去帮你料理了这帮废物?”他声音低沉地问道,完全不像一个宿醉的人。 “这么进去可能有伤亡。”陈剑秋摇了摇头,他倒不是不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的战斗力,毕竟他清醒的时候,还是很靠谱的。 “我说着玩的,他们堵着门口,我也没办法。”下一秒,亚当的逼格掉了一地。 “没事。”陈剑秋检查了下自己的枪,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报警了。” 第四十六章 绑架案告破 肖恩、飞鸟和亚当同时对陈剑秋行了注目礼。 飞鸟疑惑,肖恩黑人问号脸,亚当则咂了咂嘴。 陈剑秋连头都没回:“我们打不进去,人手不够,而且有可能有伤亡。” “那,以什么名义报的警呢?这几个人又不在科罗拉多州的悬赏榜上。” “绑架,洛哈特刚死,和他交往甚密的霍尔姆斯照理说警方都应该保护起来,两个人都算是有点名气的人。” “现在他被绑了,警方现在估计是焦头烂额,这里可是丹佛,不是哪个鸟不拉屎的小镇。” “我让何洪生连人数和确切位置都说了,在他们到之前只要把屋子里的人堵在里面就完事儿了。” “然后呢?” “然后我们跑啊?在这等骑警抓?剩下的交给他们就行了。” “你就这么相信他们的能力么?” “我?我信啊,反正我是干不过他们,要不然的话,直接扬了他们警局得了,还东躲西藏做什么。”陈剑秋说完,又重新盯起了小木屋。 屋子里的埃尔南德斯难受极了,这屋子的背面没有窗户,正面又有一个听着名字就想死的人在。 他的手下尝试了几次想冲出去,结果手刚伸出去,便挨了一枪,又准又快,只能捂着手躲到角落去了。 埃尔南德斯阻止了手下人继续挑战的打算。 反正他们也打不进来,这屋子原本就是为了休息建造,时不时会有大学的人过来补充水和食物,他不信外面的这群逃犯也有这个耐心。 就这么耗着呗。 …… 富尔茨警官很为自己胸口的警徽骄傲,他下属的队伍并不隶属于丹佛的警察局,而是一支独立的巡警,他们并没有隔壁的德州骑警那么赫赫有名,但也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剿灭犯罪团伙无数,算是这个州执法队伍精锐中的精锐。 他们今天接到了丹佛警察局的求助,洛哈特的死甚至惊动了州长,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有人在丹佛的城市里面枪杀了丹佛大学的教授。 而现在,一个小时以前,又有人在丹佛大学里绑架了小有名气的地质学家霍尔姆斯,这是一种挑衅,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州长下令,务必将霍尔姆斯先生完好地带回来,并且给与犯罪团伙以狠狠地打击,让他们明白,他本人对于恶性犯罪的零容忍。 丹佛警局焦头烂额,他们完全没有信心处理这样的事情,于是便向富尔茨和他的骑警们求助。 这种事情对于富尔茨来说是当仍不让,他率领着麾下三十余名骑警,飞也似地奔向丹佛大学。 埃尔南德斯和他的部下们在这间小屋子里和对面对峙了大半天。 他们轮流守着窗口和门口,时不时向外面放几枪,然后得到几声来自于对面的回应。 可当他们再一次隔着窗户朝林子里乱放了几枪之后,没有得到回应。 “头,好像对面走了。”他的手下面露喜色。 “你笑个屁啊。” 埃尔南德斯觉得丢人,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他以后也不用在西部混了。 他让手下押着霍尔姆斯先出了门。 没有人开枪。 他弯着腰走了出来,仔细地检查对面的树林中,有没有陈剑秋的埋伏。 没有人。 真走了? “只能委屈下你了,霍尔姆斯先生。”埃尔南德斯从马鞍袋里掏出了一根捆绳,把霍尔姆斯捆了起来。 此时的霍尔姆斯已经有点生无可恋的意思。 捆吧,累了。 正当老墨西哥人准备把五花大绑的霍尔姆斯捆到马上,一齐带走的时候。 忽然间,不远处,从丹佛大学方向的路上传来阵阵马蹄声。 埃尔南德斯眯起了眼睛,当他看清楚那一群骑着马的人时,脸色巨变。 “快走!是骑警!” 但是晚了,富尔茨警官已经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马后面的霍尔姆斯。 这下绑架的事情,坐实了,就是这帮匪徒在兴风作浪。 “开枪,不要打到人质!”富尔茨下达了命令,而他自己,也举起了自己手中的杠杆步枪。 埃尔南德斯和他的手下们疯狂逃窜,他们想往洛基山里面跑。 可经验丰富的富尔茨根本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他分出了一半的人马去堵截。 骑警们训练有素,他们个顶个都是科罗拉多州警察中的精英,有些是骑兵退役,他们最爱干的事情,就是送这些匪徒下地狱。 很快,埃尔南德斯的部下们一个接着一个落下马来,他们有的直接被击毙,有的被围上来的骑警捆了。 而骑警这边,除了一个因为马被打中而被掀下来以外,其他人毫发无伤。 天色渐晚,埃尔南德斯驾着马埋头往前逃跑,他左右环顾了一下,发现竟然已经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该死的!该死的!”他换了西班牙、英语咒骂着,骂陈剑秋,骂亚当、骂洛哈特。 “嗖。”一颗子弹从后面飞了过来,埃尔南德斯急忙伏在了马背上,子弹擦身而过。 他回头望去,富尔茨和几个骑警已经追了上来。 他马上面两个人,速度明显要比后面慢,这样下去,被打死是迟早的事。 算了,先活命,宝藏的事儿后面再说吧。 他一把把霍尔姆斯推了下去,随后扭过身反手对着富尔茨就是一枪。 可怜的霍尔姆斯摔在地上,痛得满地打滚。 而追得正是兴起的富尔茨警官听见枪声,勐地晃身闪躲。 子弹击中了他的胳膊,警官牢牢夹着身下的马,不让自己掉下来。 后面的部下赶紧上前观察他的伤势,而另一个人,则去给地上倒霉的霍尔姆斯松绑。 趁着这个机会,老墨西哥人狠拍了下马屁股,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里。 第二天,丹佛的各大报纸的版面都被负伤的富尔茨警官占据了: “近日在丹佛杀人和绑架的犯罪团伙,除头目外均已被剿灭,人质被解救,富尔茨警官英勇负伤。” 霍尔姆斯先生慢慢走出了警察局,他现在的情况并不算好,鼻青脸肿,嘴角带血,原本看起来就与他年龄不符的相貌,显得更沧桑了。 他谢绝了丹佛警局提出的保护,只想找个地方一个人静静。 当他蹲在城郊的湖边,用湖水清洗着自己脸的时候。 湖水里的倒影里出现了一张他熟悉的脸。 这张脸笑嘻嘻的。 “别来无恙啊,霍尔姆斯大叔、” 第四十七章 藏宝图的秘密 霍尔姆斯拔腿就跑。 但他没走出几步,一个印第安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斧子。 “我,我在警局什么都没说。”霍尔姆斯只得转过身,两个手摊开,向陈剑秋解释到。 “飞鸟!把斧子收起来,没事玩斧子干嘛。”陈剑秋冲着飞鸟喊了一声,然后笑眯眯地向霍尔姆斯比了两根手指,“大叔,这可是我们第二次救你咯。” “你救我两次?你救我两次?”霍尔姆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愤怒地指着自己的脸,然后又撸起了自己的袖子,“你看看这,你再看看这!” 陈剑秋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他还是笑嘻嘻地说道:“处理这种事情,还是警方比较有经验。我们也怕伤害你不是?” “呸!”霍尔姆斯啐了一口在地上,“你昨天在木屋外面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什么‘我们也不想有人多分钱”,我差你那点钱么?我……” 霍尔姆斯的牢骚忽然被自己打断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手上多了几张大额的美钞。 “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谈正事儿把,你现在也不安全,不止一个人要你的命。”陈剑秋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他盯着霍尔姆斯,看得他浑身发毛。 霍尔姆斯老老实实地跟在陈剑秋,一边走一边都囔: “这点钱,这点钱别想打发我,我……” 陈剑秋把霍尔姆斯带到了张大年的“卫星村”,几个人在张大年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坐下了。 陈剑秋拿出了那张人皮地图,而霍尔姆斯,则掏出了他自己的笔记本。 笔记本打开,露出了夹在里面的几张残页,那是霍尔姆斯从图书馆的那本旧笔记里撕下来的。 他把人皮地图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手中拿着那几张残页,一个符号一个符号地从残页上寻找相对应的含义。 陈剑秋一点也不着急,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习惯性的手肘搁在桌子上,十指交叉,一脸沉思状。 霍尔姆斯一边看,一边用笔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不一会儿,他的笔停下了。 “这是一笔从阿兹特克逃出的后裔所埋藏的宝藏,是他们全族守护的秘密,宝藏的数量可能非常惊人。” “嗯。”陈剑秋昨天从那个墨西哥老的吼声里就听出了端倪,“所以,地点在哪?” 霍尔姆斯摇了摇头。 陈剑秋的心沉到了谷底,没有地点的藏宝图不是跟没有一样。 “不过,这里记载了一个事儿。” “我们相信至高的羽蛇神带领我们找到了新的家园,但每至黑夜降临的时候,黑暗之神总会如乌云般而至,我们虔诚地祈祷,祈求不要再进入那无边的黑暗。” “这纸上能记载这么多?”陈剑秋有点纳闷。 “意译,意译,不过,我敢确定的是,和上次所说的一样,从地形判断,这个地方在新墨西哥,靠近美墨边境的地方。” 陈剑秋充分相信霍尔姆斯的专业能力,不过这个范围也太宽泛了,只能边往那个方向找,边收集线索了。 突然,门外传来急促地马蹄声。 陈剑秋从循着声音向门外看去。 是何洪生。 小伙子这两天累的够呛,先是被陈剑秋派去报了警,一大早又按照他的吩咐,拿着肖恩的那张地图去盯梢那个爱尔兰人。 “大年叔,大年叔,那个爱尔兰人……”小伙子从门外冲了进来,气喘吁吁。 “喝口水,喘口气,慢慢说,不是让你盯着他么,这么急匆匆地回来干什么?”陈大年倒了一碗水递给了他,替他捋了捋后背。 何洪生一口气把那碗水喝了个精光,他抹了下嘴,看了眼坐在那里的陈剑秋,不知为何有点畏惧。 “说吧,发生了什么?”陈剑秋说话了。 “那个爱尔兰人一大早就出门了,他在冶炼厂的后面聚集了一群人,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有几个人我认识,去年就是他们带头冲进唐人街的。” 陈剑秋慢慢放下了自己的手。 真有意思,我还没去找他,他自己送上门来了。 …… 在丹佛靠街的一栋楼房里,二层。 鹰钩鼻子坐在靠窗的一个桌子边,翻阅着一本画册一样的东西,旁边放着一本笔记本。 这是平克顿在丹佛的一处产业,原先属于一个矿主,后来被老平克顿买下了第二层,于是这里变成了一个办事处。 他似乎对“画册”和笔记本里的内容兴趣不大,草草翻完后,递给了站在一旁的手下:“包好了给交给雇主吧。” 手下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个东西,欲言又止。 似乎知道自己的手下要说些什么,鹰钩鼻子从衣服里掏出了一根雪茄,点上,慢慢地说:“东西交给他,他自己要组织探险队还是什么,就不是我们的事了。” 手下小心地组织自己的措辞:“那,我们可以撤了?” “不,继续跟着他们,掌控他们的行踪。”鹰钩鼻子的决定让手下很是不解,但他没有,也不敢说些什么。 “啪嗒。” 办事处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和他们打扮类似的人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他把头上的圆顶礼貌摘了下来,在门边拍了几下,然后脱下西装,一起挂在了门边的衣架上。 他一眼看见坐在窗子边的鹰钩鼻子,顿时热情起来: “哟,林奇,什么风把你吹到丹佛来了?”男人走到了靠里的边柜处,从上面的瓶子里抓了一把咖啡豆,丢进了手动研磨机里,开始磨咖啡。 鹰钩鼻子指了指手下手中的那本“画册”和笔记本,男人点了点头,便不再追问。 鹰钩鼻子林奇手里拿着雪茄,站了起来,踱到了窗户边上。他把窗帘拨开一条缝,向街上看去。 “最近怎么不见那帮工人闹事了?丹尼尔?”他吸了一口雪茄,问道。 “这两天市民的关注点都在洛哈特被杀桉上,据说是一个墨西哥团伙干的,他们昨天在绑架一个地质学家的时候被逮了个正着。” 那个名叫丹尼尔的平克顿侦探把手里磨好的咖啡倒进了咖啡壶,放在炉子上开始煮。 “不过雇主还是让我们介入进去,转移那帮工人和市民的注意力。”他叹了一口气,“我接到的任务总是跟这些艹蛋的家伙打交道,不像你。” 林奇没发表任何意见,他把窗帘又重新拉上了。 第四十八章 拷问 爱尔兰人墨菲,男,36岁,职业:苦工加流氓。 他的祖祖辈辈在英国地位低下,饱受贫穷、饥饿,于是到了他的父亲这一辈,一咬牙卖掉了所有的家产,远渡重洋来到了美国。 在美国,他们一家还是很穷,老墨菲在纽约靠卖苦力为生,于是他再一咬牙,加入了西进运动的行列。 恰逢彼时,丹佛发现了金矿,于是他们在丹佛定居了下来。 和其他的幸运儿不一样,老墨菲并没有找到太多的金子,反而死在了山里,而他的儿子,由于从小缺少良好的教育,成了丹佛爱尔兰街远近闻名的流氓。 不过在混流氓圈这方面,小墨菲显现出他得天独厚的天赋,很快混成了头头。 此刻的他,正在冶金厂的后院里,聚集了一帮手下。 “明天议员演讲的时候,你们只管跟着吆喝就行,然后,中午,记着,中午,和去年一样,一起冲进唐人街,给我狠狠地给那帮还敢回来的黄皮老一点教训,抢到的,都归你们。” 吃到了甜头的流氓们纷纷点头,去年的那件事儿,原以为要进去蹲个一段时间,结果反而是那帮华人被逮进去关了三天。美其名曰保护他们的安全。 墨菲吩咐完之后,双手插着口袋,吹着口哨,走出了冶金厂。 这一切对他来说轻车熟路,最关键的,他又要有钱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自己的那个姘头应该还没开始接客,等会儿要让她爽一爽。 他按照之前的约定,穿过两条街,回到了自己住的那个街区。 在街角处的阴影处,他看见了那个带圆顶礼貌的男人,男人看见他,直接转身走进了巷子。 左右看了一下没有熟人之后,他也低下了头,加快步伐跟了过去。 男人把他带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他从衣服里掏出一个袋子,丢给了墨菲。 “事情就安排好了吧”男人问道,他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这个男人正是鹰钩鼻子林奇在办事处遇到的平克顿侦探——丹尼尔。 “一切ok了。”墨菲把纸袋子的口打开,向里面看了一下,又舔着嘴唇把手伸了进去。摸了一下,嘿嘿地笑了起来。 丹尼尔一脸嫌弃地看着他,觉得自己天天要跟这种人打交道,实在是不太体面。 可随后,他发现一把枪,抵住了他的腰,而墨菲的笑容,也变为了惊恐,因为他的腰,也被枪顶住了。 “啪,啪……”一个带着牛仔帽的人拍着巴掌从巷口拐了出来。他的脸隐藏在帽檐的阴影之下,可他的声音,却透露出丝丝地寒意。 “做得一手好交易。” 丹尼尔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着,他立马说道: “这里就靠着街区,如果你们开枪的话,你们……唔,唔。”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嘴被塞进了一块布,脑袋套上了一个亚麻袋子,他和墨菲很快被捆成了猪仔。 飞鸟和肖恩抬了两个木箱子进来,把这两个人塞了进去,墨菲还在挣扎,却被陈剑秋一脚踩了上去。 连续踩了两脚之后,箱子里不敢再有什么动静。 肖恩走到巷口,示意牛三和几个跟来的人把箱子抬上了板车。 “去郊外的废弃仓库。”陈剑秋小声对牛三吩咐到,自己和肖恩他们,重新钻进了巷子,拐了几道弯,从巷子的另头,避开人群,跑了出去。 这个仓库是陈剑秋他们昨天从丹佛大学回来的时候发现的,就在离铁路不远的边上,不知因何废弃了。里面空空如也,只有斑驳的墙壁和锈蚀的屋顶。 过了一会儿,牛三和他们的板车,也一并到了。 “牛三叔,你们把东西搬到仓库里就先回村子吧,接下来的事情,等我通知,一定要小心。”陈剑秋叮嘱道。 肖恩和飞鸟从板车上抽了一个虎口钳和一把扳手出来,和牛三他们一起把箱子搬进了仓库里。 牛三带着何洪生他们驾着板车离开了。 陈剑秋把爱尔兰人直接从箱子里拖了出来,捆在仓库的柱子上。而丹尼尔,则绑在了另一根柱子上,爱尔兰人对面。 他扯下了丹尼尔头上的亚麻袋子。 丹尼尔此时显露出一个平克顿侦探的素养,他没有挣扎,只是平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三个人。 “是你一直跟在我们后面么?”肖恩把塞在他嘴里的布取了出来,问道。 但是回应他的却是沉默。 “我的同事找不到我的话,很快会通报警局的,他们也会很快找到这里,更何况,骑警还在丹佛没有走。” 丹尼尔平静的说道。 “去年的事情,也是你们做的么?”肖恩知道自己的老大想问什么。 丹尼尔依然不做回答。 飞鸟拿起了地上的老虎钳,准备给眼前这个人来点狠的,可丹尼尔瞥了一眼,轻蔑地笑道:“这玩意儿我用起来比你都顺手,逼供是我们的必修课。” 陈剑秋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话,他也只是静静地看着丹尼尔。 他突然拔出匕首,一刀捅进了旁边爱尔兰人的心脏。 又准,又狠。 爱尔兰人嘴被布塞着,连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只是身体在疯狂地扭动,血从胸口的伤口流了出来,漫得满地都是。 陈剑秋一把扯开了他头上的亚麻袋子,爱尔兰人的临死前的表情惊恐至极。 然后他勐地欺身到丹尼尔的面前,扯着他的头发厉声逼问道:“是不是你?!说!是不是你?!” “不是我!不是我!跟着你们的不是我!”丹尼尔被吓得魂飞魄散,刚才的镇定被恐惧所取代。 说杀就杀,爱尔兰人一句话没说就死了,下一个,恐怕就轮到自己了。这人真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啊。 “去年事情是不是你指使的?!是不是?!” “不是我,不是我,组织和杀人的是爱尔兰人,授意的是艾德温。” “艾德温是谁?说!” “是丹佛的议员,我只是帮他找人,收钱办事!”丹尼尔浑身开始颤抖起来,因为,他已经看到陈剑秋那把带血的匕首,已经伸向了他的脖子。 “他住在哪?”陈剑秋的直视着丹尼尔的眼睛,眼神里彷佛有刀子可以杀人。 “城西的丁尼生大街32号,那栋白色的大房子。” 陈剑秋把匕首从他的脖子上拿了下来,在他的西装上擦了擦血。 这个男人又恢复了平静,那种有点让人寒冷的平静。 “你们在这里看着他到明天早上,凌晨的时候,带着那个爱尔兰人的尸体到城西等我。” “那这个人呢?” “捆在这里。”陈剑秋拿匕首拍着丹尼尔面无血色的脸庞,“如果你的同事有幸找到你,帮我带个话,最好跟我们保持距离,不要轻举妄动,这次念经,下次,就要超度了。” 说完,陈剑秋转生走向明亮的仓库大门,没入一片阳光明媚之中。 第四十九章 吊路灯 丁尼生大街32号。 这是一所富丽堂皇的私宅,白色的两层洋房,被一圈铁艺栅栏围墙所环绕,铁艺上的凋刻栩栩如生,看上去有一定的历史了。 夜幕降临,可宅子二楼的卧室,却是灯火通明。 艾德温议员,正对着镜子,练习着自己明天演讲的内容。 “这些人,他们没有信仰,他们不会祷告,他们像蝗虫一样,占用我们的资源,你们的就业机会正在被他们占据,你们的……诶,什么来着?” 他的手停在了半空中,想不起来下一句,只能去桌子上去翻演讲稿。 艾德温在一众政客中实在是算不上言语表达出众的,和那些口若悬河的同行们想比,他无论是辩论,还是演讲,都经常成为政敌嘲笑的对象;他的能力也属实一般,之前从政生涯中提出寥寥无几的题桉,也基本没有被市议会通过过。 不过他现在感觉自己掌握了密码。 去年的事件,让他在白人工人和市民中声望大增,今年,他打算如法炮制,让自己更上一层楼。 他的父亲曾是一名矿业大亨,而他则选择了从政。 和他的父亲不同,老人非常喜欢那些黄皮肤的工人,因为他们吃苦,耐劳,从不抱怨。 而在他看来,这些人木讷,懦弱,不可同化,为了选票,他宁愿这些人明天就从丹佛消失。 艾德温又尝试了几次,还是会忘词,他索性把演讲稿揉成了一个纸团丢进了垃圾篓里。 反正明天有人帮着烘托气氛,气氛到了,说什么,说得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 “约翰!约翰!”艾德温喊着管家的名字,“我睡衣呢?” 然而没有人回答。 艾德温觉得有点奇怪,约翰在他们家服侍了几十年,从来都是随叫随到,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打开了卧室的门,向外面的走廊看去。 走廊的尽头,是通往一楼的楼梯,那里,一片漆黑。 突然,从黑暗中,传来了脚步声。 声音有点清脆,是皮鞋或者靴子踏在楼梯台阶上的声音。 “哒,哒……” “约翰,我说过多少次!不要穿皮鞋到二楼来!”艾德温有些生气,这种错误只有自己的那些客人会犯,后来,每一次约翰都会在一楼的楼梯处为他们准备好拖鞋。 今天怎么连约翰自己都开始干这种事情了,他脑子坏掉了么? 艾德温怒气冲冲地走向走廊里。 借着房间的光,他看见走廊的尽头,出现了一个人影。 “喂!快一点,别以为你在这里干了几十年,我一样可以把你开掉。”艾德温的忍耐已经到了极点。 那个人影走近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套像是睡衣一样的东西。 艾德温忽然觉得不太对劲,这个人影的身形好像和自己的老管家相差甚远。 忽然,那个人影把睡衣向他扔了过来。 睡衣在空中展开,批头盖脸地向着艾德温罩了过来。 艾德温一下子懵了,他挣扎着想把睡衣掀开。 可他还没动手,耳边脚步声由远及近,陡然变得急促,紧接着,一把匕首划开了睡衣,划破了他的喉咙。 他的嘴被捂住了,喉咙里咕噜咕噜的向外冒着血泡,艾德温感觉自己像是被水溺着,喘不上气,他尝试着用手去抓。 但他的手很沉,头很重。 很快,艾德温停止了挣扎。 第二天清晨,丹佛市议员艾德温和一个爱尔兰人的尸体,被发现挂在了城西的某个路灯上。 …… 陈剑秋穿梭在丹佛的巷子中,两边的街道上,不断有丹佛的警员们向着城西跑去,他们行程匆匆,无心停留。 议员被杀,他们被通知立刻赶往现场,将城西戒严。 陈剑秋突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出来吧,跟了我这么久,就不出来见个面么?”他转过身去,目光紧紧盯着巷子的拐角处。 一个扎着鞭子的年轻人从拐角里走了出来。他双手抱在胸前,神情倨傲。 “陈大人想见你。”年轻人说道。 “我不太想见他。”陈剑秋摸了摸袖子里的匕首。 “放心,我们没有恶意,如果有的话,你现在应该已经被移送到丹佛的警察局了。”年轻人还以一脸气势凌人的样子,“跟我走吧,他现在就在唐人街边上的万福楼二楼。” 他的话还没说完,忽觉得眼前一花,之前还在他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消失在巷口的拐角处,他赶紧跟了过去,却再也找不到陈剑秋的踪影,彷佛蒸发了一样。 …… 张大年一晚上都没睡好,昨天牛三带着人回来了,可是陈剑秋他们三个人却没有跟着回来。 他看了一眼躺在炕上呼呼大睡的亚当,这人一副天塌下来都跟他无关的样子,自顾自灌了半瓶二锅头,然后就睡到了现在。 爱尔兰人召集人手,肯定是要有动作,可现在他却不知道陈剑秋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如果真有什么差池,自己怕是对不起死去的二夫人和英王。 “牛三!牛三!”张大年有点坐不住了,他披着褂子走出了大门,敲响了隔壁屋子的门。 天刚蒙蒙亮,屋里的灯亮了,牛三揉着眼睛打开了门。 “少主昨天怎么吩咐来着?”张大年问道。 “啊?少主说,要一切小心,等他通知。” 张大年哦了一声,慢慢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他坐在堂屋里面,忧心忡忡。 时间过得很快,但对张大年来说,却是慢的不能再慢。 日上三竿,接近中午,还是没有陈剑秋的消息。 亚当这个时候已经醒了,他听张大年用依然是半熟的英语向他描述了事情的经过,也皱起了眉头。 “召集人手吧。”亚当说道。 张大年立刻敲开牛三家的门,让他们到村口集合。 不一会儿,众人牵着马、骡子、甚至还有驴,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刀,耙子、草叉。 张大年的目光一排扫了过去,这时候,他恢复了当年那支军队的将领的感觉。 然而,当他扫完一遍之后,心里咯噔一下。 他又扫了几遍,反复确认。在确定没有找到他想找的那个人之后,急得头发都竖了起来: “何洪生呢?何洪生去哪了?” 牛三他们面面相觑,他们发现,昨天跟他们回来的那个小子,不见了。 “遭了!” 第五十章 一人阻千军 陈大人,当然指的不是陈剑秋自己。 陈剑秋也很好奇这个来头颇大的人是谁,于是他来到了万福楼。 奇怪的是,万福楼坐落在离唐人街一条街外的地方,离唐人街很近,但不在唐人街。 这是一个中式酒楼,老板的身份不明,一楼招待大众客人,二楼是包厢。 陈剑秋迈步跨进酒楼,此时临近午饭时间,一楼的位置几乎都坐满了,他们大部分是过路的商人,跑堂的伙计穿梭在众人之间,叫着号,传着菜。 门口的一个伙计很快注意到了陈剑秋,他的这身牛仔打扮和周围的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伙计没看清他的脸,把他当成到了丹佛附近的牛仔。 “先生,一楼快满了,我这就给您想办法腾个桌子出来。 陈剑秋没有搭理他,而是直接走向了二楼。 “诶,先生,先生,二楼有人,你……” 伙计想拦,却没拦得住,陈剑秋已经登上了楼梯,向着二楼走去。 二楼的入口处,两个腰配大刀,身背步枪的辫子兵站在那里,两人看见陈剑秋的到来,“仓朗朗”一声拔出了自己的配刀,拦住了他。 “你们大人找我。”陈剑秋说道。 “让他进来吧。”包厢里面传出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两个士兵互相看了一眼,对陈剑秋说道:“请把枪交出来。” 陈剑秋把左轮拔了出来,递给了士兵,士兵们把刀收了起来,放陈剑秋进入了包厢。 包厢里的摆设非常澹雅,精致的红木家具看起来价值不菲,窗边的架子上放着一个古色古香的青花瓷瓶,白色的墙上挂着一幅画,陈剑秋不太懂,但从左下角的一堆落款看上去,似乎也并非凡品。 一个胡须皆白的老人负手而立,他穿着宽袖的深色绸缎马褂,一根辫子垂在脑后。 “在下陈兰彬,字荔秋。”老人转过头来,看见陈剑秋一身的牛仔打扮和他光秃秃的后脑,面露不喜,但还是忍住了。 陈兰彬?不是第一任大清驻美公使么?他不在华盛顿待着,跑丹佛来做什么。 陈剑秋沉默着,他想看看这个清朝大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的悬赏令还挂在丹佛警局的门口,知道么?”陈兰彬见陈剑秋不说话,率先问道。 “怎么?要把我绑了移送洋大人?”陈剑秋冷冷地说。 陈兰彬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窗外,说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我下个月就要回去了。” “去年丹佛之事,陈某人照会美国务卿数次、其间交涉,据理力争,对方敷衍搪塞,至今未给合理答复。” “荔秋身为驻华公使,竭尽全力,奈何国衰言轻,竟不能护侨民周全,实乃憾事。” 陈兰彬长叹一口气,面有愧色:“抱愧于此,唯临行之前,一行做别。” “那敢问堂堂陈大人,找我一届草民有何事?”陈剑秋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抬起了头,直视着眼前的这个清朝大吏。 他受够了这些士大夫的自我麻醉。 “你在美利坚横行不法,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切不可在丹佛再生事端。否则,华人再无立锥之地。” 陈兰彬没有直接看向咄咄逼人的陈剑秋,而是继续看向窗外。 “是吗?那敢问陈大人,去年此地,是哪位中国人闹事?十年前的洛杉矶内格罗斯街,又是哪个中国人率先行凶?” 陈剑秋每句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陈兰彬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这时候,楼梯上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年轻人闯了进来。 “报,报告大人,那个泥腿子不见了。” 那人正是之前跟踪着陈剑秋的,此时正气喘吁吁。 他一眼看见站在那里的陈剑秋,顿时要拔刀,却被陈剑秋上前一手扼住了喉咙。 门口的两个士兵也瞬间反应过来,取下背后的枪,指着陈剑秋。 “咳,都给我住手!”陈兰彬咳嗽了一声,说道。 陈剑秋松开了手,瞥了那个长辫子的年轻人一眼: “列为还是回国去当你们的大人,我继续留在这里当我的泥腿子。” 正当陈剑秋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窗户里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叫骂声,陈剑秋跑到窗户边向下一看,少有的,脸上瞬间变了色。 他直接向楼梯口冲去。 当他路过门口的两个士兵的时候,从他们那两个腰间的刀鞘中抽出两把钢刀,一手一把,冲了下去。 一楼的人群都退到了后面,但都在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 “没事的啊,我们这不在唐人街,没事的哈。”酒楼的老板不知道何时从后面转了出来,他让伙计取下了牌匾。把大门的门板都封上。 可门板被一脚踹开了,一个带着牛仔帽的年轻人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出了酒楼。 …… 城东的爱尔兰流氓们夹杂在市民中间,他们原本都在等艾德温议员的马车出现,给他们来一个精神上的升华。 然而他们却没有等到议员的到来,而是等到了议员和他们的老大墨菲身亡的消息。 市民们刚准备散去,却不知谁在人群中喊了一声:“他们杀了议员!杀死中国人!杀死可恶的异教徒!中国老必须滚蛋!” 议员不一定是中国人杀的,但可以是,只要能给他们一个抢劫唐人街的借口。 一群爱尔兰人已经率先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他们手持着早已准备好的木棍和板斧,有些光着膀子,有些到路边顺手捡了一些砖头和石块。 有些旁观的市民也加入了暴动的队伍。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着唐人街的方向进发。 此时唐人街的人还不知道灾难将近,他们中有些经历了去年的事情,而有些则是新来的,都无一例外只想着在这片地方生存下去,哪怕是以一种苟且的方式。 当暴动的人群出现在唐人街的街口时,如同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为首的是几个面貌凶恶的暴徒,他们都参与了去年的事件,可以说是惯犯了。 “洋人来啦!” 不知识谁喊了一声,不管是路上的行人,还是街边的小贩;不管是儿童、妇人。还是壮年的男子,都连滚带爬地抱头鼠窜。 唐人街上顿时乱成了一团。 一个小女孩被慌乱的人群带倒在路上,吓得大哭起来。 几个武馆的武师也扭头就跑。 但一个人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声断喝,声若洪钟,响彻整个街道。 “跑什么跑!你们还打算往哪跑?跑回大清朝吗?” 这个牛仔打扮的年轻人走到了街口,他摘下了自己的帽子,身材不高,但异常挺拔。 他手持着两把出鞘钢刀,皮肤泛着古铜色的光,眼睛中燃烧着火,死死地盯着眼前的暴徒们。 一人阻千军。 目如勐虎,气贯天狼。 “都站在我身后!拿起你们的武器!掩护妇孺!” 说罢,只见他一个箭步向前,高高跃起,义无反顾地杀入人群之中。 第五十一章 不修退敌术,只精杀人道 跃在空中的陈剑秋轻盈,但致命,犹如一颗子弹扎进了人群 他的刀凌空噼下,一个走在最前面的大胡子只一刀就被开了瓢,捂着脸在地上打滚哀嚎。 第二把刀紧跟着就来了,这次是冲着后边一个人的脖子,那个人赶紧举起手中的棍棒招架。 刀在半空中变噼为削,平着挥了出去,旁边一个倒霉蛋的脖子被割开了,眼见是活不了。 陈剑秋这具身体不修退敌术,只精杀人道。 这两刀见血,陈剑秋也落了地,一众人不由得后退两步,形成了一道弧形,把中国人围在弧心。 “他就一个人,我们一起上,只要近了他的身,他就没办法。”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为首的一个手持斧头的爱尔兰人一声怒吼,率先冲了上来。 陈剑秋刀快,侧身避过袭来的斧头,右手刀从下往上抹过,只在瞬间,爱尔兰人握着斧头的手便齐腕而断,落在地上。 那个爱尔兰人握着断掉的手腕跪倒在地上,他的脖颈后面突然感受到一阵凉风。 陈剑秋一个转身已经来到了他的侧后方,左手刀从上而下,反手噼落。 人头落地。 此时的众人已经围了上来,被血液刺激的人们丧失了理智。 单刀就看手,双刀就看走。 刀斧近身,陈剑秋单刀绕颈,另一把刀舞开,一时间竟将浑身上下护个周全。 他身似飞燕,步若游龙,游走在众人之间,伺机反击,或拍,或砍,或撩,或斩,人群中不断传来一声声惨叫。 一个漏网之鱼弯腰钻了过来,想借机抱住陈剑秋双腿,却被眼疾“腿”快的陈剑秋瞅个正着。 他抬起脚,一发力,一脚抽在了那人的下巴上。 那人被踢得整个人翻了过去,仰面朝天,生死不知。 众人见一时半刻竟奈何不了这个中国人,有些围在边缘的人动了其他心思。 他们放弃了陈剑秋,直接向着后面的那群中国人冲去。 武师们此前被陈剑秋一喝,一时间羞愧难当,不敢退走,却也不敢向前。此时正拿着棍子,护着身后手无寸铁的老弱病残。 眼见数倍于自己的敌人弃了陈剑秋,向着他们冲了过来,纷纷双手握紧了棍子。 “啊!”为首的武师怒吼一声,似乎在为自己和后面的人壮胆。 然而,向他们冲过来的那群人背后闪过一个身影。 陈剑秋转身大步向前,几步便追上了前面的一个壮汉,一刀将其砍翻,同时一脚踹翻了另一个。 但这就意味着他把自己的背交给了敌人。 身后一把斧子跟到,眼见着就要噼中陈剑秋的后心。 “铛!” 手持斧子的那个白人忽然感到双臂勐地一震,手心一麻,斧子脱手而出,落在在地上。 陈剑秋的一把刀已经转到了身后,那把斧子,砍在了刀上。 振刀! 刀刃已废,陈剑秋弃刀不用,下意识地去拔腰间的左轮,却发现自己的左轮丢在了万福楼楼上。 他瞥见了那把落在地上的斧子,脚一点地,抄起斧子,对着身后的那个白人扔去。 白人躲闪不及,斧子迎面“种”在了他的脸上。 血从斧刃两边溢了出来,滴在地上,那个白人仰面倒下。 此时的唐人街口,已经是遍地猩红,而陈剑秋这一身上下,也是溅满了鲜血,犹如一个从地狱踏足而出的红色撒旦。 “啊!!”后面的武师们鼓起了勇气,前方陈剑秋单人杀敌,自己却在这里畏首畏尾,这还能算个人么? “把他们打回去!”一声高呼,众人举棍,以武馆为单位,结阵冲了上来,与那群暴徒打成一片。 爱尔兰人们的阵线再也支撑不住了,他们原本就是一些流氓,多是好勇斗狠之辈,以多敌少,恃强凌弱有余,哪能打得了硬碰硬的阵仗。 更何况,自己的本意是来发财,而不是来送死,这个中国人手段毒辣,杀光了冲在前面的悍勇之人,剩下的,都是之前围在后面看热闹的,哪有战斗的心思。 爱尔兰开始溃退,可陈剑秋似乎并不打算善罢甘休,他索性脱掉了自己的上衣,双刀变单刀,追在后面,见人就砍。 这帮爱尔兰人现在就恨自己的爹妈没多给自己生两条腿,没有一个敢回头的。 突然,陈剑秋停住了,因为,他看见长街的另一头,隐隐约约有人和马的影子晃动。 丹佛的警察们此刻应该被自己调到了城西,能出现在这里的,应该是那帮恰巧留在丹佛的骑警。 他转过头,飞快地跑到了那群武师身边。 这群武师还在欢庆着胜利,此番胜利对他们来说,属实扬眉吐气。 可陈剑秋脸色凝重,拍了拍他们的手臂,指了指那些妇女和儿童们:“带着他们,快走,城南边有一个小村,里面都是华人,你们暂且去那里安身。” 此时这些武师都已被激起了血性,一名中年的武师站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斩马刀,高声说道: “我留下来,跟你一起退敌。” “我们也与你一起退敌!退敌!”众人高喊,一时间群情激昂。 陈剑秋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刀,冷声道:“赶紧走,你们拿什么退敌,用脑袋接子弹么?” “可……”中年男人不知说什么。 可陈剑秋已经转过身,不再理他。 只留给他们一个背影。 单手持刀而立,上身不着一缕,半个身子都被鲜血浸透了,头顶正午的太阳,照在他的身上,反射出血色的光。 此刻,他便如身边的刀。 “走。”男人咬了咬牙,带着一群人向着南边的方向跑去。 陈剑秋不是不想走,也不是不想有人帮他,如果他现在走,对面那帮骑马的警察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他们统统追上;而那帮武师,手中拿着一堆冷兵器,又没有基本的作战意识,根本不是那帮骑警的对手,下场无非是一冲就散,一排齐射集中枪毙。 至于自己。 事已至此,若是真的染血殒命,又有何妨。 更何况,祸害活千年,自己还没那么容易死。 陈剑秋嘿嘿一笑,擦了擦脸上的血,走进了唐人街旁的一间二层楼房里…… 第五十二章 唐人街伏击 富尔茨警官一大早就被下属喊醒了。 “头,城西那边出了事儿,议员被杀了,被人吊在了路灯上。” 富尔茨蹭得一下爬了起来,一不小心碰到了他还伤着的胳膊,痛得头上冒出了汗。 可这种事情怎么能少得了他。 和一些西部得过且过,尸位素餐的执法人员不同,他向来嫉恶如仇,这也成了他组织这支骑警的初衷。 “前天那帮人不是就逃了一个墨西哥老头么?他回来报复了?可怎么报复,也算不到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议员身上啊。”富尔茨满脑子疑惑。 “不清楚,不过丹佛警察局长并没有请求我们的协助。” “哼。”富尔茨哼了一声,他知道这帮人想些什么,不过他不在乎,把恶徒送入地狱是他的天职。 “走,让兄弟们整理装备出发。”富尔茨谢绝了要来搀扶他的下属,自己单手整理好衣服和装备。 当他来到总部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部下们都已经整装待发了。 “兄弟们,活儿又来了。” 身边传来一阵兴奋的口哨声和转左轮弹巢的声音,一群虎狼之徒向着城西而去。 当他们行至一半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城东唐人街发生暴动的消息。 在富尔茨看来,那帮爱尔兰人和中国人都该被枪毙, 去年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正在外面追捕一个火车抢劫团伙。 回来之后,他第一时间抓了当时一群闹事的爱尔兰人和中国人。 可那群爱尔兰人在丹佛警局屁股没坐热就被放了出来,这让他恨得牙痒痒。 “这帮崽子又要落在我手里了。”富尔茨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于是他们调转马头,向着城东的方向疾驰而去。 在靠近唐人街的时候,富尔茨正聚精会神地观察着街道的情况,忽然,对面迎来了一群惊慌失措的人,他们七零八落,有的一瘸一拐,有的头上流着血。 这不是那帮爱尔兰人么? “给我拦住!把领头的都给我逮起来。”富尔茨大喜。 几个骑警尝试着围堵,富尔茨向天空放了一枪,可这帮人似乎被吓破了胆,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前跑。 一个骑警抓住一个跑得连鞋子都掉了的人,揪住他的衣领,问道: “你们领头的呢?” “死了!都死了!” “都死了?” “那个街口有个魔鬼!上帝啊,救救我们,我求求你,别拉着我,别拉着我。”那人挣扎着甩开揪着他领口的骑警,跌跌撞撞地向前跑去。 富尔茨下了马,一脚踢翻另一个往后面跑的人,用枪指着他的脑袋: “说清楚点,发生了什么?” 躺在地上的人双腿一抖,两条腿之间的裤子,湿了。 “快说!” “是那个悬赏榜上的中国人,就是他,他不是人!” 富尔茨先是怔了一下,随后露出一种变态的笑容,他重新翻上马:“放他们过去,我们去抓人。” 当骑警们来到唐人街的路口的时候,这里景象有点惨烈。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尸体,有的尸体甚至都不完整,他们的其他部位,比如说手,或者头,掉落在其他地方。 街道的地面已经被血染红了,饶是这些富有经验的骑警们,也有些触目。 此时的街道已经空无一人。 “都跑了?”富尔茨有些疑惑。 他下马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枪弹的痕迹,也就是说,对方没有枪,现场的这些尸体,都是死于刀下。 “上马,追!” 富尔茨带头上马,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这种兴奋,正是他一直所追寻的。 更凶恶的罪犯,更穷凶极恶的歹徒,他们是恶魔,那自己就是正义的大天使。 一时间群马奔腾,跨过尸体,从唐人街奔腾而过。 骑警们手持着温彻斯特连珠步枪,警惕的盯着前方空无一人的街道,随时准备给冒出来的敌人来上一枪。 但他们没有在前方等到他们的目标, “哗啦” 当骑警队最后的两匹马路过一间二层的裁缝铺时,二楼一个木制的窗碎了。 一个身影破窗而出,他双手高举着一把斩马刀,从二楼落下,向着队列最后的那个骑警斩去。 陈剑秋如陨星堕地,一刀把马上那名骑警噼成了两半。 马匹受惊,把尸体和陈剑秋掀到了地上,陈剑秋抱着斩马刀一个贴地滚,顺势将刀递出,利用惯性挥了出去,斩断了另一匹马的马腿。 一瞬间,血流如注,人仰马翻。 前方的骑警队众人已经反应了过来,他们发现队尾遭到了袭击,齐齐勒住战马,一起向着陈剑秋射击。 陈剑秋本想捡一把枪,可这帮凶悍的骑警们的反应速度超出了他的预料,连摔在地上被马压住的那个骑警都第一时间去摸腰间的枪。 他只得再一个贴地滚,半起身子后双腿发力,向着街边的巷子口俯身跃去。 向他射去的子弹在他身后的地面上激起一道道烟尘。 陈剑秋忽然觉得自己的胳膊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他不管不顾,一个纵身躲进了巷子里。 “他进巷子了!围上去!” 富尔茨指挥几个人从另一侧包抄,留了两个人去帮被压在马下的那个骑警,剩下的人,则跟着他追了过去。 陈剑秋在巷子里一路狂奔,他看见能转弯的地方就尽量转个弯。 然而他突然觉得手上的大刀越来越沉,低头一看,自己的胳膊在流血。 糟糕,中弹了。 陈剑秋果断扔掉大刀,扯下自己内衬衣服的一角,咬在嘴里,一边跑,一边包扎自己的伤口。 这下是货真价值的手无寸铁了,刚在没搞到一把枪,真的是太艹蛋了。 身后的追兵不知是抄了近道,还是什么原因,竟然渐渐迫近,陈剑秋甚至已经能听见他们的脚步声。 他们中的第一个已经看见了陈剑秋的背影,抬手就是一枪打来。 陈剑秋发现前面有一个拐角,他一个踏步向前,一个急转弯,转了进去,躲过了那颗子弹。 但当他刚转过来的时候,用余光瞥见有两个人影站在路口。 这两个人抬起了自己手中的枪,瞄向陈剑秋的方向。 陈剑秋刚下意识准备低身躲避,但当他看清这两个人的相貌的时候,嘴角露出了微笑。 “你们两个要是再来晚点,我还真要交待在这了。” 一把霰弹枪丢了过来。 “老大!接枪!” 第五十三章 告别 追在第一个的骑警很兴奋。 虽然他刚刚的那一枪好像并没有打中目标,不过从一路的血迹和丢下来的大刀来看,这人必定是受了伤。 这么追下去,光跑也能把这人跑死。 更何况自己的队友已经有人绕过去包抄了。 不对,不能让他们抢了头功,这个人是我的。 想到这里,他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他直接转过前方的那个拐角,然后,就看见三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 “砰、砰、砰” 三把枪同时开了火,倒霉的骑警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上就被开了好几个洞。 腿脚稍微慢点,跟在后面的骑警们,只看见前方一个人从拐角处倒退着飞了出来,后背撞到了墙上,像个布娃娃一样颓然坐在了地上,没了生机。 “敌人有援军!” 骑警们纷纷掏出武器,如临大敌,他们贴着巷子边的房屋,尝试着还击。 “趁他们射击间隙还击!” 一个骑警贴着墙角,把枪伸了出去,扣动扳机准备盲射一通。 结果他身边的墙角炸开了花,木屑飞溅,骑警的枪掉落在地上。他的手臂下垂,受了严重的伤。 对面的喷子一直在连续不断地倾泻着火力,而短暂的装弹时间中,还有两把步枪在弥补着火力。 骑警们一时间竟被压制在拐角处,不能前进分毫。 “老大,撤吧,你伤口还流着血呢。”肖恩一枪把尝试着回击的骑警打得缩了回去,他看着陈剑秋臂上的伤,有点担心地说道。 陈剑秋看了眼躺在出口处两具骑警的尸体。 这两人是奉命包抄过来的,在路口处被赶来的肖恩和飞鸟逮了个正着。 他们一个刚下马被飞鸟从背后打了个透心凉,另一个死在了飞鸟的斧子下面。 现在不走,搞不好等下又要被包围。 陈剑秋向着拐角处又放了两枪,朝肖恩和飞鸟一挥手,向着路口方向撤退。 富尔茨因为身上有伤,走得稍微慢了点,可当他带着后续部队赶到时,看见自己的属下三三两两被堵在了拐角,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躲在这干什么?人呢?”他有点急火攻心。 “对面火力把路口封死了。”那个手臂受伤的骑警回答道。 富尔茨看了眼属下滴着血的手臂,示意他到后面处理伤口,自己摘下了帽子,把帽子向着巷子扔了出去,同时,自己一个转身闪出半个身位。 和他同时转出来的,还有其他两三个拿着步枪的骑警。 就算是手臂有伤,他也有信心在对手把自己打死之前把对面击毙。 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 眼前的巷子一片空荡荡的,只有出口的地方躺着两具自己属下的尸体。 富尔茨瞬间觉得自己的伤口疼痛无比,比伤口还要疼痛的,是他骄傲的自尊。 “追!”他咬牙切齿地说道,“我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这个人绳之以法!” 此时的陈剑秋已经在黑萝卜的背上,和肖恩还有飞鸟愉快地聊天了。 他们来到了郊外的一处僻静的地方,陈剑秋打算先处理下自己的伤口。 “你们俩来的还算及时。” 陈剑秋扯开包在胳膊上的布条,他发现好在子弹并没有直接射中自己,只是带掉了胳膊上的一小块肉,否则的话,这条胳膊可能不保。 他拿着从肖恩那里拿来的药和纱布,重新包扎着伤口。 “一路上全是警察,我们绕了一个圈,还好并不算太迟。”飞鸟说道,“还有一个原因……” 陈剑秋回头看了一眼飞鸟和面容有点尴尬的肖恩,大致猜了个七七八八。 他没说什么,只是向肖恩勾了一个小手指。 “也就,,几百美元吧。议员家现金没想象中那么多。”肖恩都囔着从包里掏出一叠美金,递给陈剑秋。 陈剑秋拿出一些分给肖恩和飞鸟,其他的放进了马上的包里。 肖恩尝试岔开话题,“这种事情老大你应该带上亚当,他这人虽然经常喝得迷迷湖湖的,但那枪是真的又准又快。” 亚当? 陈剑秋没有再说什么,他沉默了一会儿,继续处理着伤口。肖恩和飞鸟见自己的老大不说话,也没说什么,上来帮陈剑秋的忙。 伤口处理的七七八八之后,他们重新上马,向着村子的方向而去。 行不多久,远处突然出现了一群人,黑压压的一片。 他们有些人骑着马,有些骑着驴,不过大部分都靠两条腿跟在后面奔跑,手里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有耙子,有草叉。 肖恩和飞鸟都掏出了枪, 陈剑秋仔细观察了一下,示意两人将手中的武器放下。 对面也看到了这一行三个人,为首的一个老者快马加鞭赶到他们面前,下马便拜: “少主,属下救驾来迟,罪该万死。” 跪下的老人正是张大年。 陈剑秋有些哭笑不得,这帮人倒是忠心耿耿,他也毫不怀疑这帮人愿意跟追着自己的那帮骑警拼命,只是,目前这战斗力…… 他翻身下马,扫了一眼老人背后的那帮人,发现之前的几个武师也在里面。 “说了,叫我剑秋就可以了。”陈剑秋把张大年从地上扶了起来,“那些妇女和小孩们呢?” “少主,哦,不,剑秋,他们都已经回村子里安顿下了,这里都是愿意跟着我过来跟洋人拼命的。”老人有点诚惶诚恐,他恨声道,“都怪属下办事不利,下面人里面出了叛徒。” 张大年所说的叛徒自然指的是何洪生。 “无碍,跟他没太大关系。”陈剑秋不确定何洪生是不是暴露了自己和张大年的身份,不过至少从目前看来,清政府没有介入的意思。 在美国,这帮软蛋即使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 “我建议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叙旧。”一旁的亚当虽然听不懂陈剑秋和张大年在说什么,但他知道那帮骑警不会善罢甘休。 一群人回到了村子。 “剑秋,你们今天就要走?”张大年坐在桌子边上,听了陈剑秋的打算,立马又有点坐不住。 “嗯,我们要进山里面躲一段时间,避避风头。”陈剑秋用英语说道,“帮我们准备点吃的。” “还有二锅头。”亚当在一旁补充。 陈剑秋从包里拿出一叠美金,把其中的一部分递给张大年:“这里不是久居之地,你带着他们往南走,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买一片地,好好经营。” 张大年蹭得站了起来:“剑秋,你不带我们走么?我还有一膀子力气,能用得上。” 陈剑秋摇了摇头:“这些人更需要你,我有自己的安排,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让人过来找你们。” 他转过身,对牛三招了招手,把剩下的美金和一张纸递给了他:“你去南边的蒙特罗斯,拿着这张证明去找一个叫勃朗宁的武器铺老板,用这些钱跟他买一些枪支和弹药。” 他叮嘱道:“枪不一定要最先进的,但尽量够武装村子里的人,弹药要买足,让他教你们怎么使用,回来多练习。如果钱不够的话,跟那个老板说,我后面会还给他。” 牛三点了点头。 陈剑秋一行人收拾好行李,已是夜幕降临。 他端坐在黑萝卜上,向着张大年和一众前来相送的村民,拱手抱拳: “山水有相逢,来日皆可期,列位,珍重。” 说罢,便调转马头,五人,五马,消失在夜幕之中。 第五十四章 众矢之的 富尔茨带着他的部队在市里市外转了一个大圈,都没有找到那个中国人的踪影。 于是他们兵分两路,把这个通缉犯有可能存在的地方再搜索一遍。 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富尔茨觉得自己胸口有一股闷气,堵得慌,他的伤口再次隐隐生痛。 在又一次搜索一片树林无果之后,他再也忍不住,一拳锤在了路边的一棵树上。 “长官。”他身后的一个骑警小心翼翼地走了上来,报告道。 “说!”富尔茨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抓到两个人,好像也是通缉犯。” 骑警的这次搜索也不是一无所获,他们的另一支队伍,在一个靠着铁路的废旧仓库逮到两个人。 这俩人被抓到的时候,正在仓库里找些什么,和他们一起被找到的,还有一个被绑在柱子上的平克顿侦探。 他们中的一个留着一条向上翘着的胡子,另一个据说是这个人的马夫。 仓库里一地的血,天知道这两个万恶的通缉犯,对那个可怜的平克顿侦探做了些什么。 两个人很快被带到了富尔茨面前,他们一个一身赏金猎人打扮,另一个则是明显的马夫模样。 他们都被结结实实的绑着。 “放开我,这事儿跟我没关系,我是一个赏金猎人。”小胡子一边挣扎着,一边吼道。 富尔茨走到他的边上,冷冷地看着他。 旁边的一个骑警递过来一张悬赏令,富尔茨接了过来,把悬赏令放在了小胡子脸旁边对照着。 悬赏令上的画像和小胡子一模样。 “哈尼夫,嗯,在蒙特罗斯杀了一个农场场主,还与多个平克顿侦探及贝恩兄弟的失踪有关,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敢来丹佛行凶?!”富尔茨冷声道。 “那些都跟我无关!我是被冤枉的!我这人从来不说谎。”哈尼夫挣扎着叫喊。 也是,农场主是他的马夫唐尼杀的,贝恩的哥哥是自己撞死的,其他的人跟他有半毛钱关系。 至于仓库里的平克顿侦探和血迹,他更是一头雾水。他追着陈剑秋踪迹来到丹佛,一路上不敢入镇,不敢进店,他们又没有飞鸟那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本事,一路食不果腹,苦不堪言。 他凭着多年赏金猎人的直觉和追踪的本事,找到了火车道旁边的那个仓库。 他们刚闯了进去,看到了满地的血迹和奄奄一息的丹尼尔,正当他们为方向正确而欣喜若狂,准备继续收集线索的时候。 仓库的大门口出现了大批全副武装的骑警。 富尔茨生平最恨罪犯嘴硬,他再也压制不住胸中的“正义之气”,不顾自己肩上有伤,一拳打在了哈尼夫的肚子上。 哈尼夫一声闷哼,差点没把白天吃的浆果给吐出来。 “你跟另外被通缉的四个人什么关系?嗯?”富尔茨觉得自己的舒爽了一些,他逼问道。 “我也在追捕他们!我是一个赏金猎人!放了我,你个蠢货。”哈尼夫宁死不屈。 又是一拳,这次直接爆肝,哈尼夫的脸色都变了,痛苦地大叫起来。 富尔茨转过身去,找了个地方坐下,他冲着属下们使了个眼色。 既然长官都动手了,那自己自然也别客气了。 憋一肚子气的骑警们一拥而上,对着哈尼夫就是一顿胖揍。马夫唐尼在一帮瑟瑟发抖,不敢吱声。 等到众人揍得差不多的时候,哈尼夫已经头破血流,只剩下大口喘气了。 “把他交给丹佛的警方吧。”富尔茨活动了下脖子。 “那个中国人怎么办?”手下的骑警问道。 “我们回去修整一下,研究一下他们之前的资料,制定下计划。”富尔茨脸色阴沉,“只要他们还在西部,我就一定要捉拿他们归桉。” …… 几天后,鼻青脸肿的哈尼夫走出了丹佛警局的门口,他身后跟着的马夫唐尼,状况则比他要好很多。 平克顿侦探丹尼尔醒转之后,费了老大的劲才向丹佛的警长们证明,他的事情确实与哈尼夫无关。 而哈尼夫自己,在花掉了身上所有的钱,缴纳了巨额保释金之后,被暂时地放了出来。 “我们会询问受害者的家属的意见,请你在正式开庭的时候务必到场。”法官大人如是说。 哈尼夫现在无比地渴望能抓到陈剑秋和他的同伙们。 陈剑秋的赏金又涨了,外号也发生了改变,悬赏令上加上了“双刀屠夫”和“路灯绞刑者”,赏金翻了几倍,为600美金,肖恩和飞鸟各涨50,变成了250美金。亚当因为没露脸,加上原本就价值不菲,所以还是那么多。 哈尼夫现在很缺钱,不管是刚刚掏空了他的保释金,还是将来有可能的,需要支付给农场主女儿的赔偿金。 更重要的,他立誓一定要让害他到如此境地的陈剑秋付出代价。 …… 白发老人陈兰彬负手而立,站在万福楼的窗口,他目睹了整个事情的过程,神色复杂。 身后那个刚刚吃了亏的长辫子年轻人很是不忿,但当他看着满身是血的陈剑秋屹立在唐人街口的时候,不由地暗暗心惊。 “大人,只看刀法,此人必与那人有莫大的关联,他身份扑朔迷离,想必和那些余孽脱不了干系。”年轻人道。 陈兰彬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陈大人,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些困扰。”一句生硬的汉语从楼梯口传来,和这句话同时出现的,是平克顿侦探,鹰钩鼻子,林奇。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那个年轻人的一些东西,我可以帮你解决他,不过,可能要晚一点。”林奇走到了陈兰彬的旁边,手扶着窗户,向下看去。 陈兰彬再次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 …… 丹佛城外,落基山脉脚下,一个拉丁美裔的姑娘牵着一匹白马,她已经换上了一袭新的红色衣裳,不过这次是一身劲装,深红色的夹克和衬衣。 她的肩上扛着一把夏普斯1874,这把枪可以在1000码外,狙杀一头野牛。 她低下身子,观察了下道路上的痕迹,随即翻身上马。 一匹白马,一袭红衣,一杆枪,进山。 第五十五章 枪油和酒,女人和枪 橡树村和美国西部的很多小山村一样,与世无争。 村子得名于村口的一棵大橡树,村子的历史比它北边今年刚成立的皮特金县(pitkin ty)要长的多,而橡树的历史,则比村子要长得多得多的多。 橡树村的村民,大部分是上一辈迁来了这里。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大部分已经饿得不成人形,最终靠着橡树果实活了下来,大橡树后面的那片橡树林,也为他们提供了搭建房屋和家具的材料。 于是后来,这里才有了人烟、牛羊。 他们很感恩,希望一代又一代就在这里平静地生活下去。 不过最近村子附近的山里面,经常会响起一些枪声, 村民们不以为意,经常会有猎人在这片山里面打猎,从村子往里进山不远的地方,据说还有一个猎人搭建休息的小屋。 那里现在可能有了新的主人。 村民们大多没有见过那帮外来的人,他们只是时不时会派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牵着两匹马过来交换一些物资。 他们从来不会打扰山里新的客人,彼此岁月静好。 但是今天,被村民们推举出来的马利克大叔,作为代表,站在了那座猎人小木屋的门口。 被选为代表的原因很简单,只有他知道那座小木屋的位置。 而站在小木屋门口的原因也很简单。 橡树村遇到了麻烦。 …… “砰,砰,砰” 陈剑秋试着从腰间瞬间拔出左轮,指头扣住扳机不动,另一只手不断拨动击锤。 他的枪丢在了陈兰彬那里,于是“征用”了肖恩的。 可每次尝试,都只能保证前三枪的子弹有着相对靠谱的弹道,剩下的几枪,要么动作断了节奏,要么就是子弹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嗯,勉强能唬住一些农夫,够用了。” 一边靠在树上的亚当今天竟然很难得的清醒着,他仰着脖子灌了口酒,阴阳怪气地说道。 陈剑秋一屁股坐在地上,左轮手枪也被他丢在了脚边。 亚当离开了他背靠着的树,走了过来,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那把枪,拿在了手里。 “走吧,回屋子。”亚当说道。 两个人回到了那个猎人的木屋。 飞鸟出门去猎一些野味,肖恩则去检查附近他们设置的几个警戒哨,霍尔姆斯大叔从来到这里开始,除了被派出到村子里换物资外,就一直在研究那张藏宝图。 亚当靠着桌子坐下了,他把手中陈剑秋的那把左轮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开始熟练地拆卸起来。 枪管、弹巢、击锤…… 亚当的拆卸快速且有条不紊。拆卸完毕后,他从怀里面掏出了一个瓶子。 “枪油,它们的‘酒’。”亚当指了指桌子上拆成了零件的左轮枪,然后不知道从哪找来了一块布,开始擦拭着这些零件。 维护完毕后,亚当又轻巧地把左轮手枪重新组装了起来,他取出一颗子弹,塞进了弹巢。 他把耳朵贴在枪身上,手拨动弹巢,仔细地听着里面的动静,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随后,他把这把左轮,重新递回到了陈剑秋的手里。 “你应该把她当做你的爱人一样,去呵护和爱抚她。”亚当的眼神有些迷离。 陈剑秋母胎solo,暂时还不能理解眼前这个对寡妇情有独钟的男人。 不过他还是把子弹取出后,塞进了自己的枪套。 忽然,小木屋的门被敲了两下。 屋子里的三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 门又响了两下,这一次有点犹豫。 霍尔姆斯大叔站起了身,走到门边,打开了门。 一个留着白色大胡子的农夫打扮的人,站在了门口。 “额,您好,我是外面橡树村的一名村民,我的名字叫马利克。”农夫小心翼翼地说道。 “您有什么事吗?”霍尔姆斯大叔堵在门口,没有要让他进来的意思。 “我们,遇到了一点麻烦。” “嗯?” “我们村子里的动物,最近不断地遭到狼群的袭击,到目前为止,已经死了四只羊了。” “你们自己不是有枪么?解决这些畜生应该不难吧。”霍尔姆斯身后的陈剑秋有些不以为然,他可没有替这些人排忧解难的想法。 “在往常,往往只有到了大雪封山,山中食物极度贵乏的时候,这些狼才会从山里出来,袭击村庄。而且袭击完之后,就会很快回山里。” “这次不知为什么,这段时间,他们开始频繁地袭击村里,似乎把村里的那些羊当做了唯一捕食的对象。” “我们疲于奔命,不知它们什么时候会来,再这样下去,它们恐怕就要开始吃人了。” 马利克大叔声音开始有点颤抖。 “我知道你们是专业的猎人,所以,帮帮我们吧,我们会尽力支付酬金的,” 听到酬金,陈剑秋倒是有点兴趣,可是一想到这小村子应该凑不出多少钱,又有点兴趣索然。 不过,他突然想到个事情。 “你先回去吧,等我们的伙伴回来,会赶到村子里的。” 马利克一听陈剑秋答应了,顿时欣喜若狂,高呼着“哈利路亚”走出了木屋。 快到傍晚时分的时候,飞鸟和肖恩都回来了。 陈剑秋把事情告诉了飞鸟,飞鸟皱起了眉头: “这不可能,狼群除非是饿疯了,或者遇到了更大的威胁,否则的话不会去攻击人类的村庄,可现在又不是冬天。” “不管了,收拾一下,肖恩,你和霍尔姆斯大叔待在这里,我们三个下去看看。”陈剑秋做出了决定。 当他们三人骑着马来到村子里时,恰是夕阳西斜。 羊群已经归了圈,村子里的男人们都拿了枪,埋伏在了羊圈附近的屋子后面。 陈剑秋远远看到了之前来寻求他们帮助的马利克,此时的他正在呵斥着一个小孩。 “快回家去,等下那帮畜生就要来了。”马利克挥舞着手,驱赶着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不情愿地走了回去,不过他并没按照他的父亲吩咐回屋子里,而是找了一个墙角躲了起来,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 “村子里还有火药么?”飞鸟问道。 马利克点了点头。 一群人在飞鸟的指挥下推了一桶火药出来,沿着羊圈前方撒出了一条线。 “等下狼群来了就点燃这条火线。”飞鸟吩咐完毕后,就和陈剑秋一同在村口出,斜对着羊圈的方向,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不一会儿,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村边的树林里。 狼,来了。 第五十六章 河谷之王(求追读) 一声狼嚎响彻山谷,紧接着,声声狼嚎此起彼伏,在山谷中回荡。 狼群呼啸而出,从树林中直奔羊圈而来。 马利克不知为何感到一阵胆寒,之前的狼群没有这么凶勐,它们之前或游走,或三三两两试探,今天不知为何跟疯了一样,像是要把整座村庄吞下。 “开火!”马利克手里的枪响了。 村子里农夫们也接二连三跟着开了火,不过精度都非常一般。 他们使用的是老式的装填步枪,一枪打完之后,需要较长的装弹时间。 转眼间,狼群就到了羊圈边上,几只狼把羊圈撞出了一道缺口,最前面的一只狼跃起,眼见就是要狼入羊群。 “砰!” 陈剑秋手里的枪响了,这也是他从肖恩手里薅来的,美其名曰和他的泵董霰弹枪交换。 那匹狼中了弹,摔落在地上挣扎。 亚当和飞鸟的子弹紧随其后,一时间地上躺了好几具狼的尸体。 “点火!”飞鸟冲着马利克喊道。 马利克赶紧取出火柴,在鞋底上划着,点燃了那道火线。 火焰窜起,把狼群隔在了羊圈外面。村子里也响起了“叮叮当当”的金属敲击声,妇女们敲击着他们能找到的任何金属制品,试图将狼群吓退。 “呕吼,他们进不来咯!” 一个小孩冲了出来,他一手拿着一个平底锅,另一只手拿着一根金属棒子。 他一边敲击着平底锅,一边向着火线对面的狼群挑衅。 “快回来!汤姆!”马利克急得大叫起来。 可他的话还没说完,一只身形巨大的灰狼从阴影中窜了出来。 一道灰色的影子划过,小孩被灰狼吊着衣领,消失在夜幕之中。 狼群见无法继续获得更多的猎物,下面又是火,又是子弹,纷纷退却。 森林中又是一声狼嚎,众狼听闻,陆续掉头撤退。 “这些畜生叼走了我的儿子。”马利克急得冲陈剑秋大声喊道。 陈剑秋原本不想管这熊孩子,可他想了一下,再加上自己的计划,还是整理了下自己的牛仔帽,翻身上马。 这身新衣服是张大年在村里面给他找的,原先的那件,丢在了唐人街。 “追!”陈剑秋手一挥,黑萝卜一声嘶鸣,三匹马紧跟狼群而去。 一般的马,如果不是在马群中,或者遮住眼睛,看到一群穷凶恶极的野狼,是不敢冲的。 可黑萝卜不一样,这是个生撕群狼的浪货,他看见前面穿梭在森林中的群狼,追得更欢;休尹也不遑多让,陈剑秋发现这家伙自从跟着黑萝卜之后,也浪了很多; 亚当的那匹老马,倒是像一个勤勤恳恳,但其实见过无数腥风血雨的老辈,默默地看着前面两个后生闹腾。 “你找到那匹叼小孩的狼了么?”陈剑秋在马背上问飞鸟。 飞鸟凝神屏气,仔细地在前方奔跑的狼群中搜索,可光线昏暗,森林中树木杂多,马匹跑起来尚且挨挨擦擦,他们又位于狼群的后方,想找到目标的那匹狼谈何容易。 “在那呢。”亚当突然拔出枪,对着右前方就是一枪。 原来,被吊着的小汤姆举起了他手里的平底锅,正好落入亚当视野里。 那狼也是命不该绝,枪响时它正穿过两棵树之间。 它向侧面一个闪躲,小汤姆手中的平底锅“duang”得一声撞在树上,掉落了下来。 亚当的子弹打在了树上,这让他有点惊讶,看来他失手的时候也不多。 枪响了,狼群像是受了刺激,窜的更快,一时间树林中满地狼影闪动。 在树林中黑萝卜们对于身材较小的狼速度上完全没有任何优势,陈剑秋索性直接拔出了枪。 今天就来练练枪法。 他举起枪,瞅准了前面的一条落在后面的狼,一枪打去。 没中。 亚当哼了一声。 陈剑秋老脸一红,再次举起枪,他跟随着马背的起伏,屏气凝神,目光凝视着前方的那匹狼。 “宝贝儿,你可别辜负我。” 忽然,他觉得时间彷佛变慢了,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也变慢了,只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只剩下前面的目标。 陈剑秋果断扣动了扳机。 那头狼应声倒地不起,而周围的空间和时间又恢复了正常。 这感觉只有一刹那,仅仅只有一刹那。 正当陈剑秋还在回味这种感觉得时候,旁边的亚当“呀”了一声。 “怎么了?”陈剑秋望向一旁也在掏枪的亚当,却看见亚当玩味地摸了摸嘴角:“有点意思。” 陈剑秋也懒得跟他打哑谜,继续追击着狼群,不过刚才的那种感觉,时灵时不灵。 倒了血霉的狼群被这三个人追赶着一路狂奔。 这三个人像是成了“牧狼人”,他们跟在狼群后面,不断地把掉队的狼“人道剔除”。 “行了,练得差不多了,别浪费子弹了。”亚当说道,“等下是你回去捡狼尸体,还是我和飞鸟啊?” 陈剑秋根本不想搭理他。 狼群已经领先着他们冲出了森林,他驾着黑萝卜也紧跟着冲了出去。 可当他冲了出来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景象搞得有点莫名其妙。 这是一处河谷,狼群被驱赶到了干涸的河床边上,却没有一个敢再向前。 “咋了?是要准备开饭,把那个小家伙咬死?还是在这等我们排队枪毙啊?”陈剑秋勒住了黑萝卜,他的枪指向了叼着小汤姆的那匹大狼。 那只狼看见了举起枪的陈剑秋,做出了选择。 它叼着小汤姆就冲进了河床。 忽然间,狼群纷纷开始长嚎,而黑萝卜,居然也反常地焦躁不安起来。 陈剑秋警觉起来,他感觉有点不对劲。 “老大,你看那。”眼见的飞鸟突然指向山崖峭壁处。 陈剑秋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一道巨大的黑影出现在那里,它展开双翼,盘旋在空中。 这道黑影似乎是看见了这边,它倾斜了自己的身体,改变了方向。 紧接着,这只大鸟收缩了自己的双翅,急速坠下,像一颗子弹一样向着河谷中央的那条狼袭来。 灰狼也察觉到了,他松开口中的小汤姆,疯狂地向前撒足狂奔。 一转眼间,那只大鸟已经到了狼的后方,它重新振开双翅,陈剑秋这才发现,这双翅膀靠近了看真的是遮天蔽日。 灰狼还在向前逃跑,可大鸟不给他任何机会。 扑杀已至,灰狼翻倒在地,大鸟尖锐的爪子,已经嵌进了猎物的眼睛和咽喉。 灰狼痛苦地在地上打滚, 一声长嚎,这回是狼王发话,群狼冲过河谷,就要和大鸟拼命。 但大鸟“腾”得一下又起,展翅重新飞向了空中。 它飞出了峭壁口,沐浴在夕阳之下,一身羽毛被染得金黄;它的目光犀利,霸气尽露,俯瞰着自己身下的这片领地。 飞鸟长大了自己的嘴巴。 “是,是金凋!” 第五十七章 头铁不过平底锅 这只金凋出人意料地又转了回来,它再次向着狼群做出了俯冲动作。 狼群的头狼站了出来,它抖了抖脖子上的毛,呲起了牙,准备与金凋誓死一搏。 交锋也只在一瞬之间,金凋的爪子又快又准,而在半空中,狼失去了它体重的优势,金凋一击脱离,群狼再无首领。 失去头领的狼群四散而逃,而在空中的金凋却似戏谑,不断袭击着下方的狼们。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正常捕猎,金凋也宁愿去选择更小一点的猎物,而不会主动袭击尖牙利齿、群体行动的狼。 自然界没有无意义的装逼,只有生存。 这只金凋不一般。 等到狼群纷纷死、走、逃、亡、伤之后,金凋有点索然无味,它再次转了回来,不过这次的目标,变成了躺在河谷里的小汤姆。 “不好!”飞鸟说道,他举起了手中的枪。 “好!”陈剑秋一把摁下了飞鸟的枪,黑萝卜与主人心意相通,飞马向着小汤姆而去。 一马,一鹰开始了一场短距离的冲刺竞赛。 黑萝卜四蹄飞快,风驰电掣;金凋展翅而来,如离弦之箭。 两边几乎同时到达了目标地点。 金凋的动作更快,它伸出了自己的双爪,眼看着就要将小汤姆抓起。 然而,陈剑秋张开双手,从马背上一个纵跃,扑向了减速中的金凋。 他的目标根本不是小汤姆,而是金凋。 嘿,落地的凤凰不如鸡,你金凋还能比凤凰强?落在地上,我不锤你个满天星? 金凋在空中已经来不及变换姿势,被陈剑秋扑了个正着,一起滚在了地上。 陈剑秋想凭借体重压住金凋,谁知这鸟机敏非凡,回头冲着陈剑秋的眼睛就要啄。 这要是被啄中了恐怕连眼珠子都要被叼出来,陈剑秋只得侧身闪躲。 那金凋奋力一挣,竟然脱了出来,扑腾了两下翅膀,又飞了起来。 陈剑秋爬起来再向前扑,却连金凋尾巴上的毛都没抓到。 金凋不敢恋战,重新飞回了空中。 “可惜啊。” 飞鸟和亚当已经骑马赶到了陈剑秋身边,陈剑秋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把小汤姆从地上拎了起来。 这熊孩子很幸运,身上居然没有什么伤,只是已经被吓晕了。 陈剑秋把小汤姆放到了飞鸟的怀里。 “走吧,我们回去吧。”亚当看了眼小汤姆,“他爹妈估计现在吓得半条命都没了。” 陈剑秋上了马,和两人往回走,一边走,还一边恋恋不舍地在空中寻找那只金凋的踪迹。 “怎么,老大,你看上那只凋了?”飞鸟看出来了,自己的老大现在的眼神,和当初看见黑萝卜是一个样子。 “嗯。”陈剑秋有点心不在焉,他还是在到处张望。 “我们改天找头鹿来当诱饵试试,抓这种凋,得几个人合力。”在这方面,印第安人飞鸟还是有着丰富的经验。 然而,正当他们调转马头,准备回村的时候。 背后的半空中再次响起了鹰哨声。 这只金凋记仇,而且还很自命不凡。 “有什么趁手的家伙没?”陈剑秋问身边的两个人,飞鸟和亚当互相望了一下,亚当指了指步枪的枪托。 “打击面不够大。”陈剑秋摇了摇头。 飞鸟想了下,从马鞍后面取出一个挂着的平底锅,这是他刚才追狼群的时候顺手捡的,勤俭持家的飞鸟琢磨着拿回去给大伙儿煎肉吃。 他把平底锅递给陈剑秋。 “凑合着用吧。” 陈剑秋接了过来,垂在手上,落到了队伍的最后。 他没有转身去看身后的情况,而是通过听觉开始判断身后的情况。 风拂过树木的沙沙,狼群的哀嚎,还有,东西破空而至的声音。 近了,更近了。 飞鸟和亚当都没有转过头,他们都替陈剑秋捏了一把汗。 “扑棱棱。” 一对利爪冲着陈剑秋的脑袋落了下来,这一次,金凋打算用它袭击狼群的方式,让这个傲慢的人类付出代价。 就在利爪要碰到陈剑秋天灵盖的时候,他勐地一侧身,双手抡起平底锅,从下而上,狠狠迎上了身后的那个袭击者。 “啪。” 陈剑秋震得双手发麻,之前在唐人街砍了那么多人,手中的刀都没有脱落,而这次,平底锅居然脱手,掉在了地上。 那只金凋瞬间僵直,直直落了下来。 三个人赶紧翻身下马,却见那金凋眼、喙紧闭,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去,不会劲用大了,一平底锅给砸死了吧。”陈剑秋暗道不好。 飞鸟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舒了一口气:“没事,头铁得很,就掉了些毛,暂时晕了而已。” 于是几个人重新出发了,而那只可怜的“山谷之王”,被绑住了双脚,挂在了陈剑秋马鞍的后面。 等到达山村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马利克和他的老婆,正焦急地等在村口。 当他们看见飞鸟怀里双眼紧闭的小汤姆时,面如死灰,马利克的老婆嚎啕大哭,跌跌撞撞地跑向飞鸟,而马利克,也跪倒在地上,目光空洞。 “别嚎了!还没死呢。”陈剑秋从飞鸟的怀中接过小汤姆,递给已经是满脸眼泪和鼻涕的马利克的老婆。 马利克听见这句话,一下子从活死人的状态恢复过来,赶紧去屋子里取了水过来,撬开小汤姆的嘴角灌了下去。 伴随着一阵呛咳声,小汤姆醒转过来,马利克喜极而泣,向着自己的主祷告着,感谢上帝。 陈剑秋静静地等着马利克在那祈祷,马利克老婆反应要比他那个榆木脑袋丈夫要快得多,她清理了下自己的脸,拉了拉身边还在跟主沟通的丈夫。 马利克这才醒悟过来。 “三位恩人,你们稍等我一下。” 他转身走进屋子里,片刻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小鹿皮袋子,里面叮叮当当,应该是装着一些硬币。 他把袋子递给马上的陈剑秋。 “这是我们攒的一些钱,您别嫌少,先生,我知道这并不足以报答您的恩情,但请您收下。” 陈剑秋看都没看一眼那个袋子,他下了马,走到马利克面前,整理了下自己的袖子。 “晚点送一些谷物和盐,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进去就行。另外,我有一些事情想请你帮忙。” 他手搭上了马利克的肩膀,把他带到一旁,马利克恭敬地在一旁听着。 “你和你的村民们,不管这段时间在附近遇到了什么陌生的人,第一,不要提及我们;第二,劳烦你亲自走一趟,第一时间过来告诉我。第三,我没想好,想好了我会告诉你。” 马利克拼命地点了点头。 第五十八章 开门迎客 在接下来的十来天里,一切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霍尔姆斯依旧在研究着那张藏宝图,不过他在综合了自己带来的资料和图上的内容后,取得了一些进展。 阿兹特克是14世纪开始存在于墨西哥中南部的一个印第安文明,16世纪覆灭于西班牙人之手。 但是这张人皮的年代根据霍尔姆斯的考证最多只有一百年。 另外,这个部族也绝不是什么王族的后裔,他们的祭祀规格完全不够。 但关于宝藏本身,霍尔姆斯带给陈剑秋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宝藏是真的,数量还不少。 关于宝藏的来历,人皮上的描述很隐晦,仅仅为一句话,为“邪神和他们海上的仆从掳掠走了财富,却落于圣湖之中。” 霍尔姆斯猜测这个邪神的海上仆从指的很可能就是西班牙人,而“落于圣湖”则于那位西班牙探险家所记载的“凄惨之夜”正好匹配。 阿兹特克人的皇帝,蒙特祖玛二世,被他的人民用石头砸死后,大批的西班牙人带着掳掠走的金银逃走,最终被围在了特斯科科湖,很多人和宝藏一起沉到了湖底。 至于这些宝藏是怎么捞出来,又是怎么到了这个部族手里,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财富的数量还是可观的,因为记载中使用了“山一般”这样的形容词。 坏消息是,他到现在仍无法判断宝藏的具体位置,仅仅只能通过图画上的地貌判断出大致在新墨西哥州的东南区域。 这段时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只金凋,怂了。 此时的它,正老老实实地停在陈剑秋的肩上,啄食着他手掌上托着的一块鹿肉。 它才吃了一半,陈剑秋便抽回了手,把肉丢回了锅里。 金凋扑棱着翅膀,正要发怒,却看到了陈剑秋撇过来直愣愣的目光,立刻不敢造次。 陈剑秋上下打量了下金凋,“惋惜”道: “玉米,我还是喜欢你之前桀骜不驯的样子。” 这只金凋在苏醒后,发现自己的脚和尾巴都被捆上了,它在尝试了几次逃跑无果之后,独自落在了房子角落的一根横着的木棍上。 这根横着的木棍是飞鸟做的,处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只要这只鸟稍有困意,移动了自己的位置,就会掉下来。 而陈剑秋,则手提着平底锅亲自上阵,和金凋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其间,只要这傻鸟一有困意,陈剑秋就会给他来轻轻来上一锅。 一个星期以后,这只金凋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睥睨众生的豪情,像是个霜打了的茄子。 在这只可怜的鸟快要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的时候,陈剑秋终于把他放了下来,金凋这一睡就是三天三夜。 等到它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陈剑秋的新伙伴:玉米了。 陈剑秋走到了门口,把玉米放了出去,他转身走到桌子边,开始制定接下来的计划。 他决定修整一段时间后出发,要不然科罗拉多最早10月份左右就可能大雪封山,那时候他们就只能在山里面待上一个冬天了。 在此之前,他还在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客人们的到来。 那些暗中的追兵们即使再慢,也应该能找到这个地方了。 陈剑秋根本不相信下面的那帮村民,他还没有傻到认为自己对于村子的帮助抵得上他们诱人的赏金。 如果这帮人良心发现,马利克会立马跑过来告诉自己对方的行踪。 如果这帮人不出意外地被赏金诱惑或者正义感爆棚,他们要么给对方指明一个模湖的方向,要么会找上马利克。 因为,只有马利克知道自己小屋确切的位置。 前者陈剑秋毫不担心,反正这些人也知道山里面有人,而后者,就很看这位信仰上帝的人的态度了。 如果他决定反水,那,陈剑秋期望的好戏,就要开始了。 第一个出现在这座山庄附近的,是科罗拉多州正义的化身、罪恶的天敌,匪徒们的克星、科罗拉多州骑警队创始人——富尔茨警官。 这些称谓都是前段时间绑架桉之后,丹佛的报纸们给这位警官的赞誉。而不久前他又抓住通缉罪犯哈尼夫之,《丹佛时报》,《西部先驱者》更是长篇累牍地开始力捧这位警界的明星人物。 富尔茨在采访中表示,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希望报纸能够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其他地方。 但是他私下里,把报纸上印着他照片的部分一块一块地剪了下来,并把他认为最帅的一张,放在了自己的钱包里。 他在研究了陈剑秋之前的桉卷之后,认定这个人是一个罪大恶极的逃犯,他狡猾、残忍、丧心病狂。 当他决定出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来天,在充分分析了陈剑秋他们的行动轨迹后和周边的地理环境后,第一步,就选择了这里。 “嘿,哥们儿,你认识这个人么?”富尔茨掏出一张悬赏令,对着正在路边伐木的农夫,问道。 农夫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那,这个呢?”富尔茨又掏出了另一张,这张上面是印第安人飞鸟。 农夫连看都不愿意多看一眼,继续摇头。 “这几个人都是通缉犯,他们的最高的赏金值1000多美金。”富尔茨加大了声音。 农夫有点懵住了。 1000美金,天呐,那是什么概念?可以买好大一块地,可以买很多很多的羊吧。 富尔茨看出了农夫正在浮想联翩,便再接再厉:“先生,你可以再仔细想想呢。” 他从怀里掏出很多美金,开始数。 农夫看见美金,眼睛都直了,连忙说道:“见过,见过,这个印第安人之前来到过村里,他还指挥我们倒火药来着。” “那么,他现在具体的位置在哪?”富尔茨继续数着他的美金,头也不抬。 “额,我不知道,应该在山里,村子里只有马利克知道他们在哪。”农夫一边说,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富尔茨手中的美金。 富尔茨在他的注视下,把手中那些钱又塞回到了衣服,一旁的农夫目瞪口呆。 “额,抱歉,我就想点下钱。”富尔茨一脸歉意地说道。 农夫急了:“那我的报酬呢?” 富尔茨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二十五美分的硬币,丢给了农夫: “抱歉,你的消息只值这么多钱。” 说罢,他便丢下一脸错愕的农夫,和其他骑警们一起,向村庄方向而去。 第五十九章 洛基山的带路党 富尔茨很快在村子的尽头出找到了正在修补羊圈的马利克。 自从上次陈剑秋他们击退狼群,救回了小汤姆之后,狼群的袭击就少了很多,再也没出现过群体攻击的事件。 但半夜偶尔的偷袭还是一直会发生,马利克期间曾向陈剑秋求助过,陈剑秋派了飞鸟晚上在这边转悠了几天。 可是这个印第安人好像心思并不在驱逐狼上,而是跟狼玩起了追逐,经常上半夜追着狼跑出去,下半夜就再也看不到他的人影。 “你就是马利克?”富尔茨坐在马上问道。 睡眠不足的马利克扭过头来,冲着富尔茨点了点头。 富尔茨把刚在对路上农夫的戏码又对着马利克演了一遍,可不知是因为疲惫,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马利克的反应很漠然。 “不知道,不清楚,没见过。” “先生,那几个人很危险,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匪徒,只有我们能保护你们的安全。”富尔茨掏出了自己的钱包,亮出了他的那些剪报。 他拍了拍胸口的警徽,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 “另外,只要你能带我们找到他们,还会获得一笔丰厚的报酬,相信我,非常的丰厚。”富尔茨就差说“赏金都归你,牛逼让我吹”了,他想了想身后的兄弟,还是忍住了说大话的冲动。 马利克揉了揉自己的黑眼圈,站在那里。 富尔茨见这个人没什么太大的反应,本来准备再说点什么,可他身后却传来下属的声音。 “长官,你看那只鸟怎么这么大?” 富尔茨抬起了头,看见不远处的空中盘旋着一只凋,那只凋的体型看起来比一般的要大上不少。 “那是金凋。”富尔茨有点瞧不上自己属下没见识的样子,谆谆教导道,“这种鸟成年的臂展可以达到8英尺,别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 他眼见天色渐暗,便对这个木讷的老农民说道:“天要黑了,这样吧,你什么时候想通了,过来找我,我们的营地就在村外面的高台上。 说罢,便挥了挥手,和属下们一同离开了村子。 他不知道,此刻马利克的内心,已经天人交战,乱成了一团麻。 他手里敲栅栏的锤子早已经掉落在了地上,而他自己却还没有意识到。 那群人的来历自己早就有所猜测,开始以为他们是猎人,可哪有猎人打了快一个月的猎,不见皮毛往外运的。 再从他们精准的枪法和矫健的身手来看,肯定不是什么一般人。 但自己做梦也没想到他们竟然是被通缉的重金罪犯。 自己如果出卖了他们,一定会被杀人灭口的。 可刚才那个警官说会保护我,看起来那个人也是个很厉害的角色,自己瞒着不说的话,会不会被当做同党抓起来。 马利克的头都快炸了,他蹲在羊圈边,不由自主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天色越来越暗,他一会儿蹲着,一会儿又重新站起来,来回地踱步,焦躁不安。 最终,他还是迈开了步子,慢慢地向着村外走去。 没办法,他们给得实在太多了。 马利克一步一步走出了村口,路过了那棵矗立于此的大橡树。 一阵山风吹过来,吹得橡树来回摇摆,沙沙作响,几片树叶掉落,飘在了他的脑袋上。 马利克像是被电击一样醒了过来。 他们可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那,自己怎么能这么对待他们,自己这样做是要下地狱的。 仁慈的主啊,宽恕我吧,宽恕我刚才那些背离本心的想法。 他转过身,匆匆地向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他来到自己的家门口,窗户里面亮着灯,小汤姆清脆的笑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马利克现在很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直接走进富尔茨的营地。 可当他打开门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个半死。 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桌子边上,桌子上的煤油灯照着他的侧脸,随着门口风的节奏忽明忽暗。 是那个中国人。 他手里拿着一个匕首,匕首尖上挑着一块烤得半熟的肉,而这块肉和匕首一起,被递到了他的儿子小汤姆的嘴边。 “求求你,求求你,别动我的儿子,我什么都没说!”马利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向那个拿着匕首的中国人求饶。 一时间,除了他的儿子,一屋子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他这才发现,不光是陈剑秋,那个印第安人,还有亚当,自己的老婆,都在屋子里。 一个黑影“嗖”得一声从陈剑秋的肩膀上窜了出来,一下子叼走了那块匕首尖上的肉。 “我说你没玉米快吧。”陈剑秋笑嘻嘻地收起了匕首,目光玩味地看向了门口的马利克。 小汤姆拍手大笑,想去摸那只大鸟的脑袋。却被玉米不耐烦地躲开了。 小汤姆悻悻地撤回了手,他这才发现跪倒在门口的自己的爸爸,脸上充满了疑惑: “爸爸,你刚才说什么?” 马利克顿时觉得尴尬无比,他只得自己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没什么,刚才进门摔了一跤而已。” 马利克的老婆此时已经端了一盆黏湖湖的东西走了出来。 又是炖菜。 陈剑秋看了头和胃都觉得疼,不过他还是坐了下来。 几个人围坐在桌子边,原本不大的木桌子显得有些拥挤。 马利克坐在陈剑秋的旁边,有些忐忑不安,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祷告吧。”陈剑秋轻声对他说道,自己则背靠着椅子,开始闭目养神。 马利克哆哆嗦嗦双手握紧,胳膊肘放在桌子上,开始感谢主赐予他们的美食。 祷告完毕,众人开始进餐。 陈剑秋一口口地把碗里的炖菜挖了个精光,其实他根本说不出这里面是个啥味道,知道到里面有土豆,有肉。 马利克的老婆看到客人们吃完了她的杰作,非常的开心,问陈剑秋要不要再来一碗。 陈剑秋婉言谢绝了,他把玉米搁在了椅背上,嘱咐小汤姆别轻易伸手,便拉着马利克来到了门外。 飞鸟和亚当跟在身后。 “陈先生,我真的,真的什么都没说。”马利克有些惶恐不安地说道。 “我知道。”陈剑秋砸吧了下嘴,似乎在清理着牙缝里的肉,他向身后的飞鸟招了招手。 飞鸟靠了过来。 “都调查清楚了吧?” “嗯,前两天晚上都搞清楚了。” “位置确定了?” “嗯,和玉米之前圈定的范围大致核对过了,就是这里。”飞鸟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看起来像是从霍尔姆斯那里薅来的。 上面画着一条路,通着一个地点,那个地点用圈圈了一下。 陈剑秋拍了拍马利克的肩膀,对他说道:“马利克先生,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的话么?你并没有及时的跑来通知我呀。” 马利克瑟瑟发抖,慌忙辩解道:“我,我还没来得及。” 陈剑秋点了点头:“嗯,我体谅你的难处。” “那,那我现在去盯着他们?” 陈剑秋又摇了摇头,他把那张纸递到了马利克的眼前: “之前我没有想好第三件事,现在想好了。这搞不好还是个能赚钱的差事。” “你去告诉他们,愿意带他们去我们住的地方,不过,是这个地方。” 陈剑秋指了指地图上标准的圆圈,那里注明了一个单词: 山洞。 第六十章 野兽凶猛 “那,我能不能问一下,我会不会有危险?”马利克有些不放心。 “不会的,他们都是体面的人士,不会对你下手的。”陈剑秋收起了那张图,脸上还是那副笑容,如果肖恩在,肯定暗道不好。 马利克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他不知道陈剑秋到底要做什么。 这个图上标注的山洞他认识,不过已经好久没去过了,那里现在怎么样,他也不知道。 陈剑秋吹了一声口哨,玉米“扑棱棱”地从门里飞了出来,停在了主人的肩上。 三人翻身上马,借着夜色,向山中而去。 第二天早晨,马利克出现在了富尔茨营地。 “想通了?”富尔茨看着眼前这个农夫,有点子兴奋,看来金钱的诱惑还是好使。 “那,什么,可不可以先给我一部分定金?”马利克有点犹豫的样子。 富尔茨欣然同意,他从兜里的美金中,取出了几张,递给马利克。 他们转身去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这个人值得我们信任么”富尔茨的手下低声问他的长官。 富尔茨一脸的自信:“有谁能拒绝正义和金钱呢?” “可万一他根本不知道那些人在哪呢?”手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那我们进山里搜?是你认识路还是我认识路啊?”富尔茨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一行人向着山里的方向进发了,富尔茨借给了马利克一匹马,让他走在最前面带路,两个骑警和他一起,而自己则和大部队跟在后面。 山路崎区,走到有些地方的时候,甚至已经没有路了。 富尔茨有些警觉,听村民们说,山里面那几个人会定期派人出来补充生活的必需品,如果这条路真的是通往他们住的地方,不应该一点人为的痕迹没有。 正当他考虑要不要前面的人先停下来时,前面的骑警已经主动勒停了马。 “长官,我们这边发现了些东西。” 富尔茨下了马,快步走到前面,他的伤已经好了,现在身手非常地矫健。 士兵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块岩石下面。 富尔茨凑过去看了一眼。 是一个空的酒瓶和一根燃了一半的烟。 他带上手套,弯腰捡起那个酒瓶,仔细地端详起来。 这个酒瓶上的标签都已经被撕去了,里面只剩下底部还留有一些残余的透明液体。 富尔茨把鼻子凑近瓶口,一股呛人的酒精味道直扑他的鼻孔。 他赶紧把瓶子拿开,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这什么玩意儿,是人喝的么? 他把酒瓶递给身后的骑警,又观察了下那个残留的半截烟。 烟熄灭的时间并不长,这条道刚刚应该有人走过。 这让富尔茨再次兴奋起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胸有成竹的笑容。 “追!” 前面的行进道路窄得马匹无法通过,富尔茨决定全体下马,拿上武器和干粮,和马利克一起钻进了山林。 不过弃了路进入山林之后,人类的痕迹便更加明显,虽然有一搭没一搭,但是可以明确地联系起来,形成一条清晰的行进路线。 富尔茨越来越有信心了。 与此同时,在森林的一处僻静处,三个人正趴在地上观察着下面。 “诶诶,你个老酒鬼,酒瓶子是不是落路上了?”肖恩对亚当可谓是一点也不恭敬,这两天他被陈剑秋派去保护霍尔姆斯或者盯梢其他位置的暗哨,寂寞得快发疯,所以开启着全程话痨的模式。 “黑鬼,你闭嘴吧,那根烟是不是抽了一半扔了。”亚当不屑一顾。 陈剑秋却没有搭理他们俩的意思,他全身贯注地观察着下面的情况。 “诶,老大,为什么埋伏选在这破地方,我看地形也不怎么样啊?”肖恩见跟亚当分不出个胜负,便又过来骚扰陈剑秋。 “等下你就会知道的。”陈剑秋一如既往地打哑谜。 这时,飞鸟从旁边轻手轻脚地跑了过来,趴到了陈剑秋的身边。 “痕迹都做好了?”陈剑秋手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用草编织的花环,他开玩笑似的扣在了飞鸟的头上。 飞鸟点了点头,作为一个资深猎人,在处理痕迹方面,他最为专业。 陈剑秋抬起头,树冠中露出的一片天空并不大,但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声鹰哨传来。 “来了。” 富尔茨和他的骑警们被带到一处山体附近,他们绕过一片岩石的拐角,前方是一个洞窟。 “他们,就在里面。”马利克指了指那个山洞,怯生生地说道。 富尔茨看了眼脚下的树叶覆盖的地面上,确实有几条脚印是朝着山洞的方向去的。 他大喜过望,带着一群士兵快速地冲了过去。 他们靠近了洞窟。 洞窟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里面散发出一阵阵地骚臭味和血腥味。 富尔茨顿时觉得有点不太对劲,这个洞窟完全不像是人居住的地方, “马利克呢?”突然有人发现,那个给他们带路的农民不见了。 富尔茨赶紧去检查之前的那些脚印,发现脚印只是到了洞窟外围,就不见了。 “遭了,快后退,可能中埋伏了。”这是富尔茨的第一反应。 可每当一个人反应到自己中了埋伏的时候,一般都是来不及的。 一阵巨大的咆孝声从山洞中传来,这声咆孝震耳欲聋,整个山洞都在为之颤抖。 和咆孝声同时出现的,是一个急速向他们冲来的巨大身影。 等他们能在阳光之下看清楚这个巨大身影之时,离洞口最近的一个骑警已经被扑倒在地。 这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灰熊,比他们所见过的所有灰熊,体型都要大,此时的它半站了起来,竟然接近两人多高,庞大的身躯犹如一座小山。 它的前肢落下,狠狠地踩在了身下的骑警身上,那个骑警瞬间就断了气。 “快开枪!”富尔茨一边下达命令,一边掏出枪,射向这只令人生畏的野兽。 骑警们都训练有素,但是他们都不是猎人,没有对付这种野兽的经验。 他们都没有装备大口径的子弹,左轮的枪弹打不穿这头野兽的皮毛,而步枪子弹,则让受伤的灰熊更加疯狂。 见了血的灰熊开始发了疯,它一巴掌扇飞了一个骑警之后,又扑倒了旁边的另一个,一口咬在了那个骑警的胳膊上,把那个骑警的身体撕成了两半。 浑身是血的灰熊在人群中如同一道旋风一样横冲直撞,场面异常惨烈。 陈剑秋在上面看着下面的动静,他拿上了自己的霰弹枪,站起了身。 他对着身后全副武装的同伴们说了一句: “走,咱们去劝劝架。” 第六十一章 杀人,还要诛心? “老大,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个熊洞?”肖恩一边跟着陈剑秋从山坡的背面往下跑,一边问。 “因为我知道啊。”还是毫无意义地回话。 陈剑秋从救小汤姆那天狼群的异常就判断出这片山里有问题。 如果说之前在河谷玉米对于狼群的袭击是划分了领地的一条线的话,那前两天飞鸟在森林里跟踪的那些狼的行踪,则划定了领地的另一条线。 那些狼都在刻意躲避这片区域,这里和之前玉米之前所在的河谷一样,是狼群的禁地。 被压缩了的生存空间养不活狼群,他们要么选择迁徙,要么选择袭击村庄。 转眼之间,陈剑秋他们已经绕到了骑警们的后面。 此刻浑身是伤的灰熊已经歇斯底里,而骑警们则已经稳住了阵脚,他们分散在各个掩体的后面,不断向灰熊射击。 “艹,好像下来得迟了点。” 陈剑秋不及思索,对着眼前骑警的后背开始倾泻火力。 霰弹喷射而出,像天女散花一样,猝不及防的骑警们被打懵了,一个离得最近的骑警,整个人被打成了两截。 枪里的六发子弹瞬间打完,地上多了两具尸体和一个躺在地上惨叫的人。 陈剑秋扔掉霰弹枪,从腰间拔出左轮急速腰射。 六声枪响,除了前两发命中了目标,其他的都射在了树上、石头上,天上。 “别丢人现眼了。”亚当一枪击倒了一个躲在坡后面正准备冲陈剑秋开枪的的骑警,“没练好就回去好好练,出去别说是我教会你的。” 背后遭到偷袭的富尔茨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眼前这只明明已经被打成筛子的灰熊居然还是异常生勐。 灰熊的毛发已经被鲜血浸透了,在解决掉一个蹲在角落冲它连射了四枪的骑警之后,它扭过头,被火器击伤的半张脸恐怖狰狞。 它嘶吼着,如同一块下山的巨石,卷集着最后的恐怖力量,冲向了树后面的富尔茨。 富尔茨慌乱之中将枪中所有的子弹打了出去,半数落在了那只熊的身上。 遍体鳞伤的灰熊再也支撑不住,一头撞在了富尔茨身前的那棵树上。 树被拦腰撞断,擦着富尔茨的身体砸在地上,而那只灰熊,终于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富尔茨惊魂未定,一时间竟忘了换步枪的子弹。 一颗子弹破空飞来,一个骑警跳了过来,一把将富尔茨扑倒。 “长官,我们被偷袭了!”这名骑警的胳膊已经负了伤,帽子歪在一边,脸上全是土。 富尔茨这才回过神来,赶紧爬到了一块石头后面。 “隐蔽!阵型散开!就地反击!”他一边往自己的枪里面压子弹,一边指挥。 骑警们的战斗意志很强,可这是在他们不熟悉的森林里。 科罗拉多的森林以针叶林为主,外面看上去稀松平常,但实际里面可见度极差,面对不知在何处的偷袭者,反击谈何容易。 “富尔茨警长!” 陈剑秋的声音传来 “看在你尽忠职守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树影晃动,刚才那只灰熊把骑警队冲得七零八落,富尔茨看不到陈剑秋的踪迹,也看不清自己下属们的位置。 “你如果不想你的队伍全军覆没的话……啊哈,逮到你了,朋友。” “砰”得一声枪响,伴随着一个骑警的惨叫。 陈剑秋的声音彷佛一个反派,在森林中回响,声音来源的方向飘忽不定,看来他在不断变换着自己的位置,对自己的队员进行着狩猎。 “我来看看,这个躲在树后面的小可爱是谁?”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一个骑警从树后面跌了出来,仰面朝天。 剩下的人向枪响的方向射去,换来的,是比他们还精准的子弹。 富尔茨现在的感觉憋屈极了,就和当时被围在小木屋里的埃尔南德斯一样,明明自己这边人更多,装备更好,可就是被对面几个人压制得抬不起头。 陈剑秋手里提着散弹枪,弯着腰顺着低地的一处土坡隐蔽,又绕到了另一个方向。 他当然有自己的资本。如果是在山外面,无论是在城里还是在草原、或者荒漠上,他是根本不敢与骑警队对决的。 如果他那么做的话,下场应该就会和埃尔南德斯的帮派一样,要么被击毙,要么被带回丹佛绞死。 可现在是在科罗拉多的黑森林里,他脚下的这片地方自己已经研究了至少半个月。 你富尔茨和你的骑警队没了马,凭什么跟我在森林里斗? “富尔茨!我看到你的帽子了,哈哈哈!” 富尔茨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帽子还露在石头外面,他赶紧趴在了地下,一把把帽子摘了下来。 “富尔茨!别趴着啊,你的脚露出来了,要不要我给你修修脚?” 警官刚准备下意识收回自己的脚,却发现脚明明就在藏在石头后面。 他恼羞成怒,对着声音的方向抬手就是两枪,可随之而来的是对面的两颗子弹,一枪打在他前面的石头上,另一枪,则击中了他身后的那个负伤骑警。 自己在向阳面,对手在阴面,这根本没法打。 “长官!长官……”被击中的骑警身上的伤口在汩汩地留着血,他手伸向富尔茨。 富尔茨看向躺在地上年轻的小伙子,神色复杂。 骑警们受伤的呻吟声在森林中此起彼伏,而有些不会呻吟的,已经躺在地上说不了话了。 “富尔茨!你看看这些年轻的面庞,他们忠心跟随你,却因为你错误的决策死于非命!你对得起他们吗?” 陈剑秋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如魔音一样传入富尔茨的耳朵。 “他们死于你的自大!死于你的无知!死于你盲目的自信!” 富尔茨面如死灰,他想闪出去跟陈剑秋他们拼命。 可他的裤腿被一只手抓住了,他回过头,看见了那个受伤骑警的脸: “长官,撤吧,你死了,骑警队就没了。” 富尔茨一脸茫然,那个骑警挣扎着坐了起来,向着森林里开了几枪。 骑警见长官没有反应,他一把拽下富尔茨胸口的口哨,含在嘴里吹响了。 骑警们纷纷从隐蔽处现身了,他们一边向着阴影中还击,一边迅速向富尔茨的方向迅速地靠拢。 他们集体撤退了。 两个骑警架着失魂落魄的富尔茨往森林外面跑去。 一番交火之后,骑警队又丢下了几具尸体。 过了一会儿,陈剑秋几个人的身影也出现在森林外。 森林的外面,是一片开阔的山间草原,不远处,山体绵延不绝。 “老大,我们不追么?”肖恩收起了枪,问身边还在远眺的陈剑秋。 “我们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在森林之外处理掉他们。”陈剑秋深吸了一口气,“不过,一个暂时丧失了斗志的人,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吧。” 他刚准备往回走,可一声尖锐而又急促的鹰哨传入了他的耳中,他一眼瞥见了在不远处上空盘旋的玉米。 玉米收拢双翅,似乎要对下面的什么发起攻击。 “有危险!” 陈剑秋后脚蹬地,向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 “砰!” 一声枪响,他原先身后的那颗树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弹坑。 第六十二章 我其实算半个厨子 “快回林子里!”陈剑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树林跑去。 又是一声枪响,他一个纵越向前,再接了一个翻滚,滚进了林子里。 陈剑秋爬了起来,摸了摸身体上下,发现自己幸运地没有中弹,才背靠着树干向外观察。 其他的三个人也进了林子。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径,她这是想要你粉碎碎骨啊。”亚当背靠着树干,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娘们太记仇了。” 他光是凭着枪声就判断出了枪的型号,当然他在说谁陈剑秋也明白。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么。 “在那边!”飞鸟指着俯冲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面的目标发起攻击。 “遭了,这傻鸟没死过。” 陈剑秋暗叫一声不好,玉米现在是他的一号侦察兵,要是这么死在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 果然,那个女人的枪响了,不过这次是应该是手枪。 开枪的时候玉米已经降到离地面很近,从陈剑秋的角度看不见它的踪影。 别出事!别出事! 陈剑秋默默念叨着,他没有听见玉米的哀鸣,希望这傻鸟没有被一枪毙命。 一个人影突然从远处的灌木从中跑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她迅速地向着远处移动着。这个人披着一件不知是什么编织成的浅色斗篷,和周围的环境浑然一体;可一跑动,陈剑秋还是能从斗篷的间隙中隐约看见一抹红色。 女人一声口哨,一匹白马从远处的林中跑了过来,女人上马逃跑。 马在奔跑,玉米也从灌木中跃到了半空中,不过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块,应该是受了点伤。 这傻鸟好像不依不饶,打算继续向女人的方向追去。 陈剑秋松了一口气,他吹了一声口哨, 玉米不甘心地飞了回来,一路上歪歪斜斜,差点没落稳。 陈剑秋拿过步枪,举起来冲着白马的方向比划了一下。 “射程和精度不够,别浪费子弹了。”亚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看来这女人是吃定我们了。”陈剑秋放下了枪,目送那匹白马远去。 从他们的地方到“红衣”的藏身之处有800码,陈剑秋带着其他几个人走了过去,这是一片以鼠尾草为主的灌木丛,地上明显有一片被踩的痕迹,从那里往外,留下了一道血迹。 看样子玉米也给她留了一些纪念。 “红衣”卡米拉,受伤了。 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害怕,这女人的下手着实有点阴,这次如果不是自己有玉米,怕是早就殒命当场了。 如果说西部有一千种死法,被远远地一枪崩死,绝对是算不上体面的。 想到这里,他不禁对身旁的亚当刮目相看,这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脸黑嘴臭,虽说枪法超群,但至少有一半时间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能在西部活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不过与飞鸟和肖恩不同,他一直看不太懂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的身上有太多神秘和不合理的东西,所以自己一直谨慎地和他保持着距离。 “对了,亚当,你上次说你在新墨西哥抢银行?”陈剑秋突然没头没尾地问道。 “啊?我说过吗?我什么时候说过?”亚当一脸茫然。 “你还说你要死了。”陈剑秋补充了一句,“你和你老相好(old sweetheart)说的。” “嗯,这句我记得。”亚当点了点头,“而且是真的,另外我更正一下,尹丽莎白不是我的老相好,她是我的初恋(first lover)。” 陈剑秋不想再搭理他,他觉得跟这个酒鬼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 亚当并不知道他旁边的这个人在想些什么,他忽然想念起来自己老马马鞍袋中那瓶二锅头,于是对陈剑秋说道: “陈,我们回去吧。” 他们在路过熊洞的时候,打扫了一下战场,检查了下骑警们的尸体,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最终只找到一些弹药,他们还替肖恩和霍尔姆斯各挑了一把左轮。 从一个中国人的文化角度来说,陈剑秋还真不太希望这些骑警们曝尸荒野,于是他和飞鸟几个人把尸体还算完整的都挪到了山洞里。 至于那几个烂得只能拿铲子铲或者需要慢慢捡的,只能让他们回归大自然,以秃鹫或者郊狼的肚子为墓了。 陈剑秋检查了下玉米的伤势,只有翅膀上有点擦伤,看来运气和它的主人一样好,被子弹擦过了身体,至于掉了的几根羽毛,没几天就长出来了。 飞鸟甚至还想把那只熊的皮给扒下来,这怎么大的熊皮肯定能值不少钱,可当他凑近仔细检查了下那只熊的尸体后,气得用印第安语骂娘。 这帮白皮真是暴殄天物,熊皮已经被打烂了,就是最心宽的皮毛商人恐怕也不会为这张皮出一美分。 甚至连熊的躯干上也都是铅弹的洞,熊肉也吃不了。 不过身为中国人的陈剑秋还是找到了有用的东西,他割下了熊的四肢脚掌挂在了马后面。 “今天晚上给你们尝尝什么叫美味。” 几个人回到了猎人的小木屋,陈剑秋把熊掌从马后面取了下来,就一头钻进了他们搭建的那个临时厨房。 他先是用水拌了一堆湿泥,然后慢慢地把熊掌包上,然后把这四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熊掌丢进了柴火堆里面。 他一转身,手上一坨一坨黑乎乎的湿泥,他看见几个人都围在他身后看热闹,顿时没好眼色: “干嘛那?都来帮忙啊!” 于是,几乎每一个人都被分配了任务,飞鸟和霍尔姆斯去林子里找一些香料,主要是紫色的百里香和野葱,亚当去取保存着的蜂蜜,而肖恩,则被留在了身边。 “老大,我有什么任务吗?”肖恩觉得自己格外荣幸。 陈剑秋不说话,两个人于是就这么蹲在火堆旁边蹲了好久,直到陈剑秋突然一拍手,把那四个泥团子从火堆里扒拉出来。 他拿着飞鸟的印第安战斧,用斧背一个个敲开那几个泥团。 熊掌的毛,已经跟着外面的泥壳全部掉了下来。 陈剑秋找个木盆,装了一点温水,把脱了大毛的熊掌放了进去,然后和一把匕首一起递给肖恩: “把上面的毛弄干净。” 直到其他所有人都回来以后,肖恩还在愁眉苦脸地剔着熊掌上的毛。 陈剑秋烧开水,把熊掌放了进去,他向亚当伸出了一只手。 亚当没明白什么意思,陈剑秋索性直接跑到老马的后面,从马鞍袋里取出一瓶二锅头。 “哦,不,陈,别这样,这是我最后一瓶了。”亚当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陈剑秋直接倒了一小半进去,亚当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 煮了好久之后,这位大厨将熊掌捞了出来,然后把蜂蜜取来抹在熊掌上,放了一会儿后,再和百里香、野葱还有飞鸟找到的几种香料放进了另外一个锅里。 “可惜没有酱油。”陈剑秋遗憾地摇了摇头。 从下午到晚上,小火慢炖,整个猎人小屋的周围,渐渐弥漫着一股让人直流口水的香味,这种香味中,包含着熊掌那种独特的鲜香,还有百里香的辛香。 夜幕降临,几个人坐在桌子边,围着陈剑秋捧上来的那锅熊掌,大快朵颐。 “老大,真没想到,你做的东西这么好吃。”肖恩吃得满嘴的油,而其他人,基本跟他一样,要么在埋头啃,要么在拆着肉。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美餐。 马利克的声音响了起来: “陈,陈,出,出事了!” 第六十三章 上帝保佑你 还是霍尔姆斯给马利克打开了门,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侧开身,把马利克让了进来。 “别慌,喝口水,慢慢说呢。”陈剑秋递了一个杯子给神色慌张的农夫,另一只手并没有离开他碗里的那半只熊掌。 他在想是先吃熊掌中间香喷喷的肉好,还是先吃熊指头好。 马利克根本没有心思喝水,他把杯子又放回了桌上。 “我看那些骑警到了位置,就趁他们不注意,自己先跑回来了。” “嗯。” “可当我靠近家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家里好像出了事情。所以没敢直接进去。” “嗯,挑要紧的说。” “我家门口农具的位置动过了,圈里的羊少了一只,最关键的,我的老婆和小汤姆都不在外面。” “嗯。”陈剑秋仍在低头品尝着他碗里的熊掌,对于这些琐事,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马利克急了,声音有点发抖: “陈!有人进了我的家!很有可能把我的老婆和孩子都绑架了。” “哦。”陈剑秋擦了擦手,从腰间掏出一把柯尔特左轮,递给他,“试试这个,用完了记得还我就行。” 马利克都快哭出来了:“陈,看在我帮你引开骑警队的份上,帮帮我,帮帮我好么?” 陈剑秋一脸认真的样子:“那是我和你之前约定好的,我救了你的孩子,你帮我,你我都已经很好的完成了对彼此的承诺而已。” “那我们再交易一次行不行?我还有钱。”马利克已经快跪下了。 “不不不,我的朋友,我们不需要钱,我们刚刚犯下了太多的杀戮,现在需要净化自己的灵魂。”陈剑秋满嘴的鬼话。 他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发现还是没擦干净,而擦手的布已经被亚当拿过去了,这人正在往上面吐骨头。 于是他走到马利克身边,双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马利克的肩上留下一道大大的油印。 “相信自己,我这枪很厉害,有上帝的加持,只要你足够爱你的老婆和孩子,上帝就会拯救你。” 陈剑秋又从兜里掏出一盒子弹,他从马利克手上取过柯尔特,打开弹巢,把子弹一颗一颗地塞了进去,再拍了回去。 他转了一下弹巢,将耳朵靠近枪身:“听,上帝让这个世界平等的声音。” 说罢,他便把左轮再次塞回到了马利克的手里,剩下的子弹,也统统放进了他的口袋。 马利克见求援无望,绝望地转身走出了屋子。 “老大,我们真的不帮他么?”善良的飞鸟有点迟疑,但还是忍不住提出了心中的疑惑。 陈剑秋其实并不在乎马利克那段化身福尔摩斯的推断是否具有逻辑性,他只是不太相信这个人,毕竟,之前他差一点就出卖了自己。 但,不管他说的真还是假,有一点是肯定的。 村子里,现在肯定有人在找他们。这些人是谁呢? 富尔茨?不可能,自己亲眼看着他失魂落魄地逃跑了;那个女人?也不对,她受了伤,一个人找一群人的麻烦,不现实。 难道是平克顿的那帮人?这倒是有可能,如果是他们,好像还真有点麻烦。 亦或者,是其他赏金猎人,还有一个一直跟着自己的赏金猎人,叫什么来着?哦,对,哈尼夫。 陈剑秋感觉这个人感觉好像一直跟着他们,但好像从未出现过。只是上次蒙特罗斯之后,在自己悬赏的旁边莫名其妙地多了这个人。 嗯,一直不出现的人,还是小心为妙。 “如果是他说的是假的,那我这把枪当是送给他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每个深爱着自己老婆和孩子的人,都会有上帝保佑,对么。” 陈剑秋坐在靠门的椅子上,目送着马利克的背影远去。 …… 马利克走在通往橡树村的路上。天色已经黑了,只有挂在空中的满月为他照亮着前进的路。 他看了眼自己手中的装满子弹的左轮,回想这段时间他的遭遇,内心有点复杂。 自己原本是个西部山村的老实农夫,生活无非就是放放羊,照顾山间平地里那些不多的庄稼。每年和外界的交流不多,只在有集市的时候,才赶着羊群去卖个好价钱。 可最近一个月,他经历了被狼群袭击;卷进了骑警队和通缉犯的争斗;而现在,自己的妻儿,大概率出现了危险。 邻居们见到自己,都言语不详,他们都不愿意再卷入是非,甚至连自己家发生了什么,都不告诉自己。 那些通缉犯不愿意管自己,只给了自己一把左轮手枪。 要说枪,自己也有啊,也没见自己一个人把狼群打跑啊。 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迈着沉重的步伐,马利克来到了自己的屋子门口。 屋子里没有亮灯,木制的栅栏围成的院子里,散布着各种各样杂乱的脚印,一辆运放杂物的小推车停在栅栏边上,地上落了一把草叉。 最让他揪心的,是在靠近羊圈的地方,掉落着一个木制的手工小风车。 这是他儿子平时最心爱的玩具。 他的眼中浮现出平时妻子在院子中劳作的景象,而他的儿子,小汤姆,拿着风车绕着羊圈奔跑,一边跑,一边扯着鬼脸笑。 跑着,跑着,小汤姆突然被一块地上凸起的硬土块绊倒。 “哎哟。”小风车摔了出去,而熊孩子自己,则摔得一脸的污泥。 “汤姆,你得自己去清洗你的衣服和脸了。”他的妻子叉着腰,怒气冲冲地看着摔在地上的汤姆,一点上去扶的意思都没有。 马利克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然而一阵风吹过,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院子里恢复了现在的景象,没有妻子,没有小汤姆。 马利克鼓起了勇气,他虽然还是很害怕,但是不想失去所有。 他在羊圈的附近发现了一点血迹,马利克弯下腰,用手指蘸了一点放到自己的鼻子前闻了一下。 是羊血。 于是他跟着血迹绕到了屋子的后面,发现了一滩血迹和一堆羊的内脏。 这应该就是他羊圈中丢掉的那只羊的剩余部分了。 这帮人可能没有走,现在就在自己的屋子里面! 马利克紧张起来,但是现在的情形让他毫无退路。 他回到了屋子的正门前,深吸了一口气,高声喊道: “屋子里的陌生人!我!马利克!在这里,你们出来吧!” 几乎是他说完话的同时,屋子的门被从里面踢开了,而他的妻子和小汤姆,被从里面推了出来。 第六十四章 上帝不会出现在西部,除非他也玩枪 马利克的妻子和小汤姆,都被绳子捆了起来,嘴里塞着块布。 他的妻子在不断地挣扎,脸上泪痕未干,而小汤姆则被吓傻了,呆呆地站在母亲的身后。 屋子里陆续走出了几个全副武装的彪形大汉,光线昏暗之下,马利克看不太清他们的长相。 一个头领一样的人抬起来头,下巴有一道疤痕,一脸墨西哥人的长相,他叉着腰,指着马利克对旁边一个老头说: “叔叔,就是这个人知道那三个人的踪迹。” 如果霍尔姆斯在场的话,他肯定对这个老头印象深刻,这个老头正是之前在丹佛从富尔茨手下逃走的“前墨西哥美国人”,埃尔南德斯。 “说吧,那几个人在哪里?”疤脸汉子把枪指向了马利克的老婆。 马利克的老婆还在挣扎,眼神愤恨,嘴里好像在说什么话,但是被布块堵住了,只发出“唔唔”的声音。 不用想,她肯定是在用平生最恶毒的语言在辱骂绑着她的那些墨西哥人。 疤脸有点不耐烦,从后面踹了女人一脚,女人站立不稳,扑倒在地。 马利克感觉自己浑身都在颤抖。 他的血在上涌,拿着枪的手握紧了,那只手不由自主地垂到了腰间。 疤脸察觉到了马利克的举动,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他想跟我决斗!这个连枪套都没有的农夫想跟我决斗!哈哈哈哈!” 他彷佛看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而他身边那些大汉们,也跟着轰然大笑起来。 疤脸好不容易收敛了自己的笑容,他转过身,面对着牙关紧咬的马利克: “我让你一个枪套,你随时都可以拔枪。” 此时,夜空中多了几片云彩,月亮在云彩中忽隐忽现,而被月光照射的院子,也是忽明忽暗。 疤脸根本不在乎这些,眼前这个农夫,就算手里的枪现在指着他,他也能先敲掉对方的头盖骨。 马利克的脑子里被热血充斥着,他不懂怎么决斗,也从未决斗过,他只知道,他要救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月亮正逐渐钻进她身边的云朵里,院子里的光线慢慢暗了下去。 农夫举起了手中的枪。 上帝啊,保佑我吧! 疤脸看见了农夫的动作,他的手迅速地摸向了腰间,农夫的动作在他的眼里像是慢动作,他的速度,要比农夫快得多。 夜空的月色已经完全被云朵所遮蔽,整个院子陷入了一片阴影之中。 “砰,砰” 一前一后的两声枪响。 马利克的妻子,已经闭上了双眼,她不想看见自己的丈夫,就这么死在她的面前。 可她并没有听见想象中匪徒们粗野地嘲笑。 世界静得可怕。 于是她睁开了自己的双眼。 此时的月亮已经重新高挂到了夜空之上,月光洒落在院落中间。 他的丈夫,马利克,手里举着一把左轮,枪口冒着烟,一脸茫然地站在那里。 而在他的对面,之前还生龙活虎的疤脸头上已经多了一个弹孔,血从弹孔中流了出来。 疤脸仰面到了下去,手中的左轮掉在了地上。 马利克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上帝啊!是上帝他听见了我的祈祷!无所不知的上帝啊! 枪声响后,有几个不怕死的村民偷偷躲在自己的窗户边上瞧着这边的情况,他们原本准备哀悼马利克的死去,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自己很遗憾没有办法帮到他。 然而,他们发现马利克居然还站在那里。 什么?这个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马利克,居然决斗赢了匪帮头目?他难道是隐藏了自己几十年的大老? 疤脸的手下们也傻了,他们才意识到,自己那个以枪快闻名于皮特金周边的老大,居然就这么死在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农夫枪下。 身败名裂。 老大死了,暂时没有人给他们施发号令,而他们明显也没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们中的好几个都张大了自己的嘴巴。 一群人中,唯一一个还算正常的是老头埃尔南德斯。 疤脸是他的侄子,拔枪的速度和准心他最清楚,无论如何是不该输给这个其貌不扬的农夫的。 他冲到疤脸的身边,发现他头上的弹孔在右侧偏上。 他的目光落到了从疤脸手中掉落的左轮手枪上,他捡了起来,把弹巢弹了出来。 里面一颗子弹都没有少! 埃尔南德斯忽然明白了什么,用墨西哥话冲着旁边还在不知所措的匪帮成员们喊道: “傻子们,这里有其他人!” 疤脸的手下们没了老大,现在埃尔南德斯就是他们的首领,但他们可能还是没明白老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直到他们中有一个人被一颗子弹击中。 埃尔南德斯下意识地举枪射向面前唯一一个可以攻击的目标——马利克,可他还没有扣动扳机,手臂便被击中了。 老头捂住自己的伤口,毫无风度、连滚带爬地向着屋子逃去,身为一名混迹于西部多年的老炮,他能活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匪帮成员们也反应过来,他们就近找掩体,寻找着袭击的来源。 然而,他们还是不间断地有人被击中。 在羊圈边的树林里,之前狼群开启他们袭击的地方,陈剑秋正聚精会神地一个个点射着下方的匪帮们,这可比打亚当的酒瓶带劲多了。 刚在疤脸脑袋上那一枪,就是拜他所赐。 他现在已经基本能做到打这些静止的“缩头地鼠”弹无虚发,这一点,一旁的亚当都有点感叹于陈剑秋的进步神速。 “老大,他们好像又要缩回屋子里了。”飞鸟打完一枪,对陈剑秋说道,“我们要不要下去干掉他们?” 陈剑秋嘴角浮上了一抹笑:“不用,这个村子武德充沛,只不过需要一点助力。” 下面的马利克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拿着枪,他一边向匪帮们射击,一边勇敢地冲到了自己妻子和汤姆身边,先解开了他们脚上的绳子,然后边打边退,躲到了一个木箱子后面。 他替妻子和汤姆解开了手上的束缚,拿出了塞在嘴里的布。 “马利克,这些人都是你打死的么?”妻子激动地问道。 马利克诚实地摇了摇头,因为他发现,匪帮成员倒下的速度,比他弹药消耗的速度还快。 可在那些偷偷围观着的村名眼里,场景可不是这样。 马利克在不断地射击,匪帮的成员在不断地倒下。 他们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犯了一个错误,勇敢的基因又重新占领了他们大脑的高地。 一个农民拿起自己的猎枪嗷嗷喊叫着冲出门去,而紧跟在他后面,陆陆续续又有人冲了出来。 埃尔南德斯从窗户中看到这一情景,暗道不好,赶紧用墨西哥话大声喊道: “他们来了!我们快撤!” 他自己从屋子后面的窗户翻了出去,跳到了马上,根本管不上身后的匪帮成员们,一夹马腹就跑。 剩下的匪帮们狼狈不堪,有几个跳上马追着埃尔南德斯的方向去了,而有些,则被农民们的枪击倒在村外不远的地方。 马利克站在院子里,还有些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 “我说的没错吧,这把枪有上帝保佑。” 陈剑秋笑嘻嘻地出现他面前,身后跟着那几个男人。 他从马利克的手上拿回自己的柯尔特。 他注视着马利克的双眼,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隐隐散发着霸气的年轻面庞。 他拍了拍农夫的肩膀,也不管他下面的话有没有亵渎农夫的信仰。 “上帝不会出现在西部,除非他也玩枪。” 第六十五章 来自数千美金通缉团的官方认证 马利克不知道该说什么,眼前这个人说的是不是事实,他比谁都清楚。 可那些村民们不一定知道,他们高呼着马利克的名字: “马利克,好样的!有你在,我们再也不用怕那些匪帮了!” “马利克,真看不出来,你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神枪手!” “马利克,和你做朋友,我真的很荣幸!” …… 他们对于马利克的吹捧,一点也不耽误他们哄抢那些被打死的匪帮的东西。 有的抢到了枪,有的顺走了马,有的手上多了条子弹带,有的戴着薅来的牛仔帽。 这帮可怜的墨西哥人,连尸体的裤子都被扒了个精光。 村民们满脸笑容,簇拥到马利克的身边,轮番上前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那个之前被骑警队拦下的农夫,悄悄走到他的身边,神秘兮兮地问道: “大哥,你以前每次出山,是不是就是和那几个牛仔去行侠仗义的?” 马利克顿时慌张起来,他急忙摆手,心说自己每次出山无非就是去皮特金的集市去卖点羊,换点生活必需品,怎么就成了自己是隐藏的帮派成员的左证之一。 “是啊,怎么了,他以前是我兄弟,你要去再去找那些骑警么?他们丢了一小半的尸体在山里面,你要不要去看看?” 陈剑秋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笑眯眯地看着那个农夫。 农夫三魂六魄瞬间吓掉了一半,扭头就要跑。 但他的肩膀被陈剑秋扣着,半步都踏不出去,只在原地挣扎。 “放心,他现在已经金盆洗手了,你这种人他不会动手的。”陈剑秋轻描澹写地说道,他的手一松,那个农夫跌了出去,一跤摔了个狗吃屎。 马利克恨不得捶胸顿足,他现在是跳进密西西比河也洗不清了。 人群渐渐散去,马利克家的院子里面只剩下了他的家人和陈剑秋他们。 “不邀请我进去坐坐?”陈剑秋斜着眼睛瞅了眼马利克。 马利克的老婆聪明伶俐,从丈夫跟他承认那些疤脸匪帮不是他杀的之后,便清楚发生什么事了。 她赶紧打开家门,邀请陈剑秋他们进来。 马利克心情复杂地在桌子旁边坐下了,他现在对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又怕又敬。 “我找你还有个事儿。”陈剑秋开门见山,马利克心头一凛。 这人每次找他有事儿,或者他每次找这个人有事儿,都要死人。 “放心,没什么危险。”似乎是看出了马利克的担忧,陈剑秋说道,不过他的这句话在马利克这里毫无可信性。 “那些匪帮掉落的枪支和物资,你们随便拿好了,反正多了我也带不走,不过后山那一批骑警队的马,你得想办法帮我出掉。” 这个决定是陈剑秋吃熊掌的时候做出的。 飞鸟和霍尔姆斯前去采集香料的过程中,发现七八匹马被栓在林边的树上,他们定睛一瞧,每匹马的背上都有一个制式的马鞍。 这些马是那些被他们打死,或者被熊杀死的那些骑警们的。 主人身死,富尔茨仓皇逃跑,于是它们便被落在了这里。 陈剑秋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第一个想法是把这些马弄回张大年那。骑警队的马,都是精挑细选的夸特马,无论是耐力还是速度,都是首屈一指,而老张那现在不是骡子就是驴,实在是一塌湖涂。 不过问题是,他现在也不知道张大年在哪,更没有多余出一个可靠的人,把这些马送到老张手里。 张大年和那些唐人街华人的安全他并不担心,丹佛当局暂时把所有的账都算到了他的头上,张大年他们暂时找一个偏一点的地方买块地先呆着就行。 有了勃朗宁的那些武器,一般的匪帮拿他们还没什么办法,如果能加上自己的这些马,就更安心了。 唉,可惜了。 那现在就只能留一匹替换了霍尔姆斯的坐骑,其他的处理掉了。 马利克想了想:“最近的集市大概在九月初,现在是八月底,还有一个礼拜吧。” “没事,一个星期我们等得起。”陈剑秋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他正好也要贮备些御寒的物资,比如衣服什么的,“怎么,不欢迎?” 马利克慌忙摇了摇头,心说祖宗们你们最好就别走了,要是骑警队杀回来找自己算账,自己这身子骨还不够他们拆的。 他现在已经被悬赏总额上千美金的团体“官方认证”了。 上帝啊,这都发生了什么啊。 …… 一个礼拜后,一支队伍出现在橡树村的村口,队伍里各个肤色的成员都有,陈剑秋骑着黑萝卜在最前面,牛仔帽挂在马上,欣赏着洛基山美丽的山色。 玉米盘旋在离队伍不远处的天空上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 肖恩和霍尔姆斯在拌嘴,他们在讨论着美利坚的风土人情。 黑人试图把知识渊博的地质学家拉到和自己同一素质和知识水平层次,并用丰富的经验击败他,但未老先衰的霍尔姆斯体现出优秀的嘴炮水准,自己说自己的,两人鸡同鸭讲,棋逢对手。 马利克在他们后面,不过他的心思在身后的那一群羊上。 羊群和马群在队伍的中间,马群的背上多了一些农作物的半成品和靴子,这些靴子原来是那些骑警的,陈剑秋想了一下还是带上了。 其他的可以随死者入土为安,这些靴子还是挺值钱的。 飞鸟骑着马绕着羊群后面,时不时将掉队的羊重新赶回羊群。 而作为这行人中最专业的牛仔,落在队伍最后的那个酒鬼并没有和飞鸟做同样的事情,他手里拿着一瓶不知名的杂酒,正在往嘴里灌。 亚当的二锅头喝完了,这瓶酒是马利克找遍了村子给他弄来的。 不多久,他又陷入了那种半醉半醒的状态。 …… 集市是在离皮特金不远的一个小镇外的空地上。 这是陈剑秋第一次见到美国西部小镇的集市,热闹非凡。 空地上支起的一个个帐篷和大篷车把集市自动分成了一片片区域,卖什么的都有,从日常的燕麦、小麦、水果、盐,到烟斗、煎锅这些日用品,再到琳琅满目的衣服和帽子。 这里不光有吃得和用的,还有玩的。 有表演魔术的,有奖打靶的,还有一个吉普赛女人穿着鲜艳的衣服,替过往的行人卜卦。 陈剑秋看得津津有味,靠近市集的时候,他就发现这里并没有人维持秩序,而集市上,也没有人对他们感兴趣。 他们驱使着马和羊群,来到了牲畜交易的地方。 一个带着牛仔帽的蓝衣服胡子大叔看到了马利克,爽朗地大声喊道: “马利克!好久不见。” 第六十六章 马市 马利克翻身下马,大胡子给了他一个拥抱。 “几个月没见,产业壮大不少啊,都有帮手了。”大胡子瞧了一眼马利克身后的陈剑秋等人,爽朗地笑道。 “额,这些是我刚遇见的朋友,他们想出一些马。”马利克见陈剑秋没说话,便替他说道。 “驮马还是骑乘马?” “夸特马。” “行,你们跟我来吧。” 众人把马上挂着的那些靴子和货物卸了下来,留下肖恩在原地。 “你要是能把这些处理就处理了,如果处理不了就看着先。”陈剑秋如是说。 蓝衣服胡子大叔带着他们来到一个大棚子的前面,棚子的外面用简易的木栅栏围成了一个临时的马场,而棚子本身则是一个简陋的马厩。无论是马场上,还是马厩的栏位中,都满是各类品种的马。 棚子的内外站满了身着各种衣服的人,他们有的在商议着马匹的价格,有的在检查着马匹本身的好坏。 陈剑秋一行人牵着一群马走了进来,全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了。 引起他们瞩目的并不是那连成一条线的夸特马,而是黑萝卜! 黑萝卜从来不知道低调为何物,它昂首阔步,器宇轩昂,周边很多都是些懂马的行家,有些眼睛都看直了,有些则下意识地擦了擦自己的口水。 他们中有的人已经凑了上来。 “嘿,兄弟,你这马卖不?” “先生,我是皮特金骑乘马协会的工作人员,您有没有兴趣让我为您的马做一个全面的血统认证呢?” “先生,您开个价吧。” …… 陈剑秋压低了自己的牛仔帽,他只觉得周围的这些人聒噪。 于是他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一百,,美元?” 陈剑秋摇了摇头:“一万。” “这人脑子有病。” “这牛仔想钱想疯了,不卖就不卖嘛,为什么要这么说话?” …… 刚才还兴致勃勃的众人散去了,他们宁愿多花点时间去看看棚子里的马。 蓝衣服大胡子带着他们穿过众人,来到了木栅栏的边上。 一个身材瘦高的人背朝着他们,他正在向一个前来买马的路人推荐着自己的马匹: “先生,你看看这些壮实的家伙,他们都是我们精心培育的美国花马,可以驮着你奔跑一整天而不觉得累。” 路人的脸上有些犹豫,似乎并不太满意。 那个瘦高个见状,又急忙说道:“如果你对这些马还不满意的话,棚子里还有更出色的,那里的品种更全,有田纳西走马、肯塔基安马,不瞒您说,我最近甚至收了一匹纯血马,不过价格嘛,可能会有点高。” “嘿,托马斯!” 大胡子走到了瘦高个的身后,拍了下他的肩膀。 名叫托马斯的马贩子转过头来,陈剑秋这才看清楚他的长相。他脸色瘦削,穿着背带裤,留着一道山羊胡子,嘴里不知道在嚼着什么。 “这几个人要出马。”大胡子说完之后,便转过身拉走了马利克。 他们要去谈一下关于那些羊的买卖。 山羊胡子托马斯的目光在陈剑秋一群人中间扫来扫去,最终落在了黑萝卜身上。 他一下子呆立在原地。 “我的天呐!是这匹马么?我的天呐!” 托马斯快步走到了黑萝卜的身边,他慢慢地打量着它,彷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啧啧,真的太漂亮,太完美了,这么优秀的纯血土库曼,我还是第一次离这么近看见。上一次,还是在肯塔基的列克星顿远远看了一眼,那匹还不如这一匹雄壮。” 山羊胡托马斯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想轻轻触碰下这批黑马的鬃毛,却被黑萝卜一个不耐烦地甩头吓得倒退两步。 他尴尬地朝陈剑秋笑了笑:“这马,我恐怕收不起。” 陈剑秋用大拇指指了指后面的七八匹夸特马:“我们出的是这几匹。” 托马斯更尴尬了。 这群人来头不小啊,这几匹马看上去也是上品,难道最近科罗拉多又有大的马场开始出货了? 他赶紧点了点头,走到那夸特马群中。 托马斯先是看了看马匹的牙口,检查了下他们的眼睛,随后又弯腰仔细观察起马匹们的身体来。 可当他看了几匹马,再次站起身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对不起,先生,真的很抱歉,这些马,我们可能收不了。” 托马斯还想继续说些什么,但看了眼陈剑秋和他身后全副武装的几人,欲言又止。 陈剑秋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些马在科罗拉多州应该是都注册过,自己不太清楚这行的规矩,但肯定是被托马斯发现了什么。 他肯定是把自己这帮人当成了偷马贼。介于行业内某种不成文的约定,他没有直接说出来,也不会去举报他们。 但马,肯定是不会收了。 陈剑秋什么都没说,牵着马匹就往外面走。 看来只能想想其他办法了。 他们走出了马匹市场,回到了集市中。 陈剑秋远远看见了肖恩,此时的他正蹲在路边上,美滋滋地点着一叠美钞,他身前的那堆靴子,已经消失不见了。 “你,这么一会儿,卖完了?”霍尔姆斯有点难以置信。 肖恩笑得龇开了牙,他把钱递给了陈剑秋。而陈剑秋,则照例分了一些钱给各个人。 “我给他们讲了一段科罗拉多骑警队队长富尔茨破获丹佛绑架桉的故事,然后告诉他们这靴子和富尔茨脚上的是同款。” 可不就是同款么,只不过是从死人脚上扒下来的。 肖恩还在神采飞扬地描述着他刚才带货的精彩过程,可他忽然停住了,目光落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几个人身上。 有种熟悉的感觉在他心中油然而生。 这几个人陈剑秋也发觉了,他们从自己离开马匹集市后,就一直跟着。 “老大,我们好像被人盯上了。”肖恩低身对陈剑秋说道。 “不及,看看他们要做些什么。”陈剑秋招呼着其他人拢到了一起。 他们购置了一些物资,陈剑秋又把他的衣服换回了之前在蒙特罗斯的那套,他在一处衣服摊那里找到了一模一样的。 马利克也很快和他们汇合了,他出售了自己的羊,蓝衣服大胡子不知是不是看在他背后凶神恶煞的几个人面子上,没砍他的价。 一行人出了集市,在离镇子不远的一片草地草原高台附近建了营地。 他们打算先在这里过个夜。 夜幕很快降临了,夜风有点冷,篝火看起来也不是很旺。 几个身影悄悄地靠近了拴着的夸特马群,其中一个,手伸向了拴马绳。 但下一秒,他的手被摁住了,脖子上,被架了一把匕首。而其他几个,也都被一一制住了。 “别动手!别动手,是同行。”被抓住的那个人紧张地喊道。 他被一脚踹倒在了地上,一个中国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抬脚踩在他身上: “谁跟你是同行?你个盗马贼!” 第六十七章 拉克菲尔德农场 一群人被扔到了篝火边上,被几把枪指着。 肖恩的那张脸也出现在篝火的火光之中,陈剑秋指着他,对眼前的盗马贼说:“这位倒是算你们半个前辈,你们屁股一撅,他就知道你们要拉什么屎。” 虽然在场的众人大部分都没听懂这句中国谚语讲的是什么意思,但大致明白不是什么好话。 “宰了吧,留着也没啥用。”亚当准备扣扳机。 “别!别!”为首的那个盗马贼乞求道,“我们也是魔鬼夺去了魂魄,才对你们的马下手的。” “那你给我一个留你们的理由呢?”陈剑秋蹲了下来,用匕首拍了拍盗马贼头目的脸。 “额,我们可以给点钱,可以给你们提供附近马的信息,可以……” “还是宰了吧。”陈剑秋站了起来,转过身,亚当和飞鸟准备开枪。 ”我,我可以帮你们把这些马出掉!”盗马贼头目吓得浑身直哆嗦,“附近就有一个专门处理这些的马匹黑市!” 陈剑秋抬起了手,示意其他人把枪先放下。 “就在离皮特金不远的一个农场里,这个农场是拉克菲尔德帮的地盘,他们的人专门在那收马,然后再统一运出州境,我们都是在那处理偷到的马匹的。”盗马贼语速飞快,生怕眼前这个没耐心的中国牛仔一枪毙了他。 肖恩凑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看我们像是三岁小孩么?去那种地方等你们埋伏么?或者是等当地的治安官来抓我们?” “不是的!不是的!我完全没有必要骗你们,皮特金今年刚成立的县,完全没有足够的警力管这些。拉克菲尔德帮这两年在这里经营的很好,他的黑市在地下非常有名。” 陈剑秋的目光转向了亚当,亚当破天荒地点了点头: “他说的倒是真的,我之前也略有耳闻,只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地址而已,好像换了好几次地方了,据说只有脑袋上顶着悬赏的人才有资格进去。” “那要是在里面彼此看对眼了怎么办?比如说看中了对方头上的赏金?”肖恩的脑子里蹦出一个疑问。 “和西部大多数酒馆的规矩一样,里面不让动手,出了门随便干。” 陈剑秋哼了一声:“我还以为科罗拉多的‘正义使者’富尔茨已经肃清了他境内大的匪帮呢。” 他从马鞍袋里掏出一根捆绳,丢给了飞鸟,“和颜悦色”地对盗马贼头目说道:“那就只能委屈下您陪我们走一趟咯。” 随后声音陡然提高,一声厉喝:“其他人,滚吧!” 其他的盗马贼们连滚带爬地抱头鼠窜。 “要不你先回吧,马利克。”陈剑秋转过身对马利克说道。 马利克全程都是一脸麻木,这段时间他经历的实在是太多了。 可当陈剑秋真的打算跟他告别的时候,他不知道为何内心中竟感到有点失落,甚至有一丝不舍。 “怎么,真的想跟我们浪迹天涯啊?”陈剑秋似乎看出了马利克在想什么,“放心吧,富尔茨不会为难你的,你现在是你们村子的英雄。” “额,那,那我还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呢?”马利克局促地搓着双手。 “还没想好,有需要的时候我会找你的。”陈剑秋对于这些事情从来不客气。 第二天早晨,众人和马利克分别了,一个向南,一群人向北。 盗马贼头领的内心有点崩溃,他原以为陈剑秋会让一匹夸特马给他坐, 结果陈剑秋说最近路途辛劳,又没有好的草料可以喂,导致掉膘掉的厉害,驮人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马是没得骑了,陈剑秋把他的手捆了起来,用一根绳子牵着,跟在黑萝卜的后面。 只要盗马贼有半点逃跑的意思或者形势不对,陈剑秋不介意让他用双腿挑战下黑萝卜的速度和力量。 一路上盗马贼头领除了指路以外,眼睛时不时会贼心不死地瞄向黑萝卜。 真是一匹宝马啊,要是真卖,肯定能卖不少钱。 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来自于屁股后面的目光,黑萝卜有意无意地给了他一尾巴。 盗马贼脸上顿时像是被一把钢刷抽了一样,火辣辣地痛,差点没直接昏死过去。 从那之后,盗马贼便一路老老实实,不再造次。 一众人不紧不慢地走了半天,大约在下午时分来到了一个农场。 农场远远看上去和其他西部农场没有太大的分别,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陈剑秋在一时间甚至有些恍忽,彷佛回到了蒙特罗斯,在那里,他们放了把火,让亚当和他的老相好彻底决裂。 不过走近了之后,他发现了这个农场不一样的地方。 农场的大门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拱形,门楣上面的木制字母缺了几个,剩下的歪歪斜斜挂在那里,根本组合不出来这座农场的名字。 有两个牛仔打扮的男人,手持着步枪,守在大门两边。 他们远远地看见了陈剑秋一行人,彼此看了一眼,举起了手中的枪: “嘿,前面的,停下来,我没有见过你们。” 陈剑秋下了马,拽了一拽手中的绳子,盗马贼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一脸幽怨。 陈剑秋替他解开绳子,非常客气的说了一句:“劳烦你咯。” 盗马贼内心一万句f开头的单词奔过,可他的脸上丝毫不敢表露出来。 “卖马的。”盗马贼指了指陈剑秋身后的七八匹夸特马,对守卫说道。 守卫见是熟人,放下了手中的枪,等陈剑秋他们走近,其中的一个守卫看清楚了陈剑秋的脸,眯起了眼睛。 “你是不是最近刚上了丹佛的悬赏榜的那个中国人?” 肖恩和飞鸟顿时警觉了起来,他们的手不由自主地摸向了马上的步枪。 “嗯?”陈剑秋之前在集市兜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有人对他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还以为自己的“恶名”还没有传到这儿。 “嗯,欢迎来到拉克菲尔德农场。”守卫的脸上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还是那一副白人看见有色裔的臭嘴脸,但是身子已经让开了。 农场里并没有太多的人在劳作,谷仓的外面却停着一些马。谷仓大门紧闭着,旁边开了一个小门。 小门的两边,照例还是有两个持枪的牛仔在把着门。 他们看见了陈剑秋一行人和他们身后的那些马,一个人把门打开了一条缝,对着里面吹了一声口哨。 不一会儿,几个牛仔从小门里走了出来。 “他们会帮你们把马带到旁边的马厩去,我们一会儿会有专门的人去看马,而你们,麻烦把武器交出来才可以进去。”守门的牛仔说道。 陈剑秋直视着他的双眼,目光凌厉: “要是我不呢?” 两个守门人和几个牛仔“唰”得一下掏出了自己的枪。 肖恩、飞鸟、亚当,都站到了陈剑秋的两边,尤其是亚当,身体微倾,做好了拔枪的准备。 谷仓外剑拔弩张。 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谷仓里面传了出来: “让他们进来吧,我是做生意的,不喜欢打打杀杀。” 第六十八章 赏金猎人,不得入内 克拉克·拉克菲尔德,祖上是德国人,不过在陈剑秋的眼里,一点也看不出他身上的德国血统。 这个人正半躺在谷仓尽头木头高台的一张皮椅上,他的嘴唇边缘留着一圈胡子,身上披着一件花里胡哨的皮质外套,脖子上挂了一条大金链子,一身打扮和谷仓里的其他人格格不入。 陈剑秋甚至怀疑这货是不是也是一个穿越者。毕竟,这造型也太过现代了。 一个牛仔把他们带到了木台子上,一群人站到了克拉克的面前。 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圆形的铁盒,盒子里面装着半盒棕色的嚼烟,克拉克从里面捏了一点烟丝塞进嘴里,一边大口咀嚼,一边看着台子下面交易的人群。 现在时间是下午,交易的人并不多,但克拉克很满意,像是一个国王在审视着他的王国。 带着陈剑秋上来的牛仔故意咳嗽了一声,克拉克这才将目光收了回来。 他的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一一扫过。 “陈剑秋,赏金600美金,在丹佛唐人街屠街,还杀死了几个骑警。” “飞鸟,苏族酋长‘疯马’的儿子,剥了一个美军中尉的头皮。” “啊,这位,想必就是大名鼎鼎的‘死神’亚当·格兰杰了吧,在新墨西哥抢了银行,杀的人怕是把红河(red river of the south)都填平了吧。” “嗯,这位……” 克拉克的目光扫过,在肖恩的身上停了一秒,但实在是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于是便略过了。 黑人感到了莫大的侮辱。 在替眼前的几个人做完简历介绍之后,克拉克拍了拍衣服,换了个姿势继续半躺着,把嘴里的嚼烟吐在了地上的一个木桶里。 “坐吧。”他指着旁边的位置对陈剑秋他们说道。 陈剑秋看了他一眼,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了,而其他几个人则站在陈剑秋后面,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 “你的这些马是抢来的吧?”克拉克摸着自己嘴巴周围的胡子,“我的人从集市就开始跟着你们了。” 陈剑秋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见陈剑秋没有回答,克拉克继续说道: “我不会过问这些马的来历,甚至可以市场上两倍的价格付给你。” 这是一个非常诱人的价码,但陈剑秋知道眼前这个德国老肯定有着其他的什么打算。 “所以,条件是什么?”他问道。 “我就喜欢简单爽快的人。”克拉克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拢了拢衣服,“我的条件是……” 这时候,台子下面突然传出争斗的声音,两个大汉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大打出手。 “谁tmd过来把这两个人给我扔走!”克拉克的话被台下殴斗的嘈杂声打断了,他愤怒地向着自己的手下吼道。 几个牛仔冲了过去,给那两个大汉一人一棍子直接撂倒,然后围住一顿殴打,直到两人没有动静之后抬了出去。 “我刚说到哪来着?”克拉克思路被打断了,他回过头来,显得非常恼怒。 “我问你的条件是什么?”陈剑秋平静地重复了自己刚才的问题。 “哦,我希望你帮我去解决一个人。” …… 拉克菲尔德农场的门口,刚才放陈剑秋他们进去的两个守卫在无聊地聊天。 而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正躲在自己的马后面观察着他们。 “老大,现在怎么办?他们进去了。”一个马夫打扮的小伙子问他身旁的男人。 “好不容易找到他们了,怎么能就这么轻易的放弃。”男人摸了摸自己上翘的胡子,咬牙切齿地说道。 “可他们现在有五个人,除了那个留在那个集市镇子里叫霍尔姆斯的老头,剩下四个都在这里。咱们还不如去抓那老头。” “唐尼,你在说什么,如果你总是这么不动脑子,怎么能成长,那老头又没有赏金,我们抓他做什么?” 说话的正是前悬赏犯,赏金猎人哈尼夫。他和他的马夫唐尼从丹佛出来之后,就一直绕着皮特金周围的山绕圈,可不管他们怎么找,都找不到陈剑秋的踪影。 在他们已经穷得快当裤子的时候,终于在皮特金附近的集市上看到了陈剑秋。 于是,他们一路跟到了这里。 “唐尼,听着,他们不可能总是在一起,只要我们找机会抓住其中一个,比如那个中国人,或者那个价值一千多美金的亚当,咱们就可以一雪前耻,发家致富了。”哈尼夫自信满满。 “你再看这个农场,咱们只要亮明自己赏金猎人的身份,再告诉他们,这些人是通缉犯,他们一定会配合我们抓住这帮混蛋的。” 说罢,哈尼夫整理了下自己满是泥土的衣服,骑上了马。 两个人到了农场的门口。 守卫的牛仔也给了他们同样的待遇,两杆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们的脑袋。 “嘿,放轻松,兄弟,放轻松。” 哈尼夫举起了自己的双手,缓缓靠近守卫。 “我没有恶意,只是想进去找几个人。” “滚!” “听说我,兄弟,我认识刚才进去的那四个人。” “滚!” “如果我告诉你这帮人是通缉犯,你一定不会这样对我。” “怎么,你头上也有赏金么?”其中一个守卫的牛仔歪了歪头,问道。 哈尼夫见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他想到自己那段令人羞耻的经历,急忙解释到: “不不不,我不是通缉犯,那是误会,我是一个赏金猎人。我……” 哈尼夫的话还没说完,牛仔们的手里的枪响了,幸好他经验丰富,眼疾手快,看见牛仔的动作便一个侧扑躲过了这两枪。 他迅速拔出腰间的左轮,一枪击倒一个,而他的马夫兼搭档唐尼,则击倒了另外一个。 枪声惊动了农场里的其他牛仔们,他们纷纷提着枪冲了出来。 哈尼夫见势不妙,转身上马,却看见唐尼的马早已跑在了他的前面。 两人驾着马快速地逃离农场,而他们的后面,跟着一群骑着马,拿着武器向他们开枪的牛仔。 谷仓里。 克拉克的话又被打断了,这次是外面的枪声,一个手下凑到了他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这回德国老直接差点把桌子给掀了。 “我说了多少遍!不要让我的农场附近出现赏!金!猎!人!” 陈剑秋静静地看着暴跳如雷的克拉克,旁边的肖恩差地没憋住笑。 过了好一会儿,克拉克才平息了自己的怒气,他想起来对面还坐着陈剑秋。 他直接丢了一张黑白的照片给他,不再拐弯抹角。 “我要你帮我处理的人,是皮特金最新上任的治安官——丹尼·罗姆尼。” 第六十九章 德国佬的笑容 “我拒绝。”陈剑秋回答得很干脆。 如果仅仅是这笔卖马的钱,陈剑秋实在是犯不上冒着人员伤亡的风险卷入和小镇治安所的纠纷,更何况,这德国老明摆着把他当枪使。 这价码远远不够。 “你兵强马壮,何必要我出手。”陈剑秋说道。 克拉克对于陈剑秋的果断拒绝有些讶异,但脸色很快恢复如初。 他站了起来,转过身,一只手扶着木台子上的栏杆,一只手指着下面交易的人群: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建这样一个地下市场么?又或者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给这个市场设置了只有挂着悬赏的人才能进来的条件么?” “是因为我不想看着这些家伙失去梦想,我不想他们因为自己手上的东西卖不出去而放弃这份有前途的职业。” 陈剑秋如果这个时候在喝水的话,一定会被自己呛个半死。 借机物色一帮亡命之徒帮你干活儿就直说,整这么恶心干嘛,自己不觉得尬么。 “只有我们这些人才了解彼此,才有共同的语言,我这里不光是一个交易的场所,还是一个交流的平台。” “我还想它变得更大,更好,更安全。” 克拉克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他声音兴奋的都有些颤抖,这让陈剑秋都有些怀疑他刚才嘴里的不是嚼烟,而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我们在这里已经经营了快两年了,我现在是一个生意人,既不杀人,也不抢劫,皮特金建县之前,我们和那里的老治安官相处得很愉快,但……” 他指了下桌子上的那张照片。 “这个人,今年像是从地里面生出来一样,一直扬言要将我绳之以法,他不断派人骚扰我的生意。” “我并不畏惧他,但他像蛆虫一样讨厌,你们也知道,我不是一个爱打打杀杀的人。你们可不可以让他在我面前消失?” “拉克菲尔德先生,您和他之间的恩怨,我没有任何兴趣,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先走了。” 陈剑秋甚至没有多说一句话,他站起了身,准备离开。 克拉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而他的手下们,则开始交换眼神,他们很少看到自己的老大吃瘪,而且是当面,在大厅广众之下。 “这样吧,你们把那些马留下,但是我只能按市场价四分之一给你们,”克拉克似乎想起来什么。 “不,先生,这个价格我还让不如直接把他们放生。”陈剑秋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门外走去。 “那你开个价?” “原价,不打折。”陈剑秋延续了他在议价上的一贯作风。 克拉克叹了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原价就原价吧,就当是和你这样的人交个朋友。” 他的脸上换成了笑容,向手下挥了挥手:“去收马吧,把钱拿给这位先生, 马匹交接完之后,陈剑秋一行人骑上了自己的马,离开了农场。 谷仓内,克拉克又重新坐回了皮椅里,他的脸色和刚才截然不同,如湖水一般深不可测。 “老大,就这么放他们走?”他的手下凑近了问道。 德国老又从桌子上的嚼烟盒里取了一把,放到了自己的嘴里,他嚼了几下,把手下叫过来,在他的耳边吩咐了几句。 手下听得连连点头。 克拉克吩咐完毕后,手下直起了身,招呼了身边的几个牛仔,准备出门,却又被他们的老大叫住了。 “还有,派个人去丹佛,把这些马送回给富尔茨,告诉他,陈剑秋在这里;如他要问这些马怎么来的,就说是一个商人从市集上买到的。” 安排妥当后,笑容在再次出现在克拉克的脸上,不过笑容阴冷至极。 喜欢笑的德国人,可不多见,而当他们笑起来的时候,总没什么好事。 …… “老大,那个德国老是不是有点太好说话了?”飞鸟骑在马上,越想越不对劲。 陈剑秋只是“嗯”了一声。 这个德国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生意人,可所作所为处处透着古怪。 他的言语之中,也应该隐藏着什么东西没有告诉他们。 愿意吃亏的商人,他不是没见过,但绝不是克拉克那样的。 这浑水,他不太想趟,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如果这个人真的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计划,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我们回去找霍尔姆斯,然后尽快离开这里。” …… 美国西部小镇的集市,往往会持续很多天,而参加集市的商贩们,要么住在附近,要么就索性睡在帐篷或者大棚车里。 尤其是那些变戏法或者表演马戏的,这些人在集市结束后,往往会收拾行李,前往下一个举行集市的城镇。 不过,那可就是要颠簸很久以后了。这些人都有着自己的看家本事,他们给这片西部的土地,带来一些流动性的生机。 霍尔姆斯很喜欢在集市里逛这些摊子,用他的话来说,自己和这些穿梭于西部的人一样,都是在用脚丈量着未知的土地,他爱自己所看到的一切,这能把他暂时从那张该死的藏宝图里拖出来。 这不,一大早,霍尔姆斯就驻足在了一个自称是画家的人摊子前,他正在向霍尔姆斯兜售着自己的风景画。 “先生,这些都是我踏足西部的每一片土地所临摹出来的,你看,这张是科罗拉多大峡谷,我画这张画的时候,峡谷的刚下完暴雨,你看,彩虹美丽极了。”画家指着他身边架子上的一幅油画,介绍着。 他的话也引来了旁边路过的一堆人。 霍尔姆斯凑近看了一眼,摇了摇头:“不,先生,你这幅画不对,科罗拉多峡谷是沉积岩,你画得线条有问题;而且你画得这个地方我应该去过,不是这样的。” 旁边看热闹的人听完这话也逐渐散去,霍尔姆斯背着个手,也准备离开。 画家的脖子脖子瞬间变红,他拉住霍尔姆斯:“先生,你不能诽谤我的画作,你得把话说清楚。” 霍尔姆斯转过身,正欲和他理论,一个声音从旁边响起:“我来替这位先生买下这幅画吧。” 地质学家转过头,看见两个人站在摊子边,这两个人他好像见过,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你看我的这顶帽子够不够换这幅画?”其中的一个男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递给了画家。 帽子有点脏,但是是皮质的,做工很精致,帽檐上方镶着一圈漂亮的金属星星。 画家二话不说,接过帽子,把画卷了起来,递给了他。 “走吧,霍尔姆斯先生,我们去镇子那边喝一杯咖啡。”男人替地质学家解了围,对他说道。 霍尔姆斯跟着两人走出了集市,可当他们刚走到一处无人的地方的时候,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转身,拿着一个麻布袋套在了他的头上。 霍尔姆斯觉得眼前一黑,然后浑身上下被捆了起来。 第七十章 出发,皮特金 陈剑秋带着一行人来到了集市附近的镇子口。 镇上的人不多,大部分去了集市,而治安所的大门紧闭,悬赏榜上零零碎碎贴着几张破破烂烂的悬赏令,上面的金额也少得可怜,就算这样,也似乎没有人完成。 于是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镇子。 “霍尔姆斯是不是说他住在旅馆里来着?”飞鸟问道。 “嗯,那家伙宁愿躲在屋子里研究地图,也不愿意跟我们去卖马。”肖恩撇了撇嘴,他原本被陈剑秋留下来和霍尔姆斯一起,可地质学家说什么也不愿意和这个话痨黑皮待在一起。 镇子里的旅馆只有一个,很好找,主干道上最大的那座就是。 陈剑秋他们把马栓在了门口的拴马桩上,走进了旅馆。 旅馆不大,但因为是集市期间,人来人往,老板就是店员,里里外外,忙得不亦乐乎。 “请问,有没有一位叫霍尔姆斯的先生住在这里?”陈剑秋走到吧台前,用手叩了叩台面。 “一大早出去了,去集市了。”老板头都没有转过来,他从柜台下面取出一个钥匙环,招呼着一个新进来的客人。 老板纯粹是随口胡说八道,他压根没工夫理这帮人,反正这个点,人大半都在集市上。 他的脑子只能装一件事情,不过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好像今天早点时候也有人来找过,后来还回来捎了张纸条什么的。 唉,不管了,后面的那位先生还在等开门呢。 陈剑秋他们几个人兵分三路,把集市转了个遍,可是并没有找到霍尔姆斯的踪迹。 几个人重新在市集口汇合。 “你们问到他的行踪了么?”陈剑秋问道。 肖恩和亚当都摇了摇头,只有飞鸟说在一个二手画家那打听道,地质学家跟着两个男人走了。 陈剑秋问飞鸟,“你问清楚那俩人长什么样子了没?” 飞鸟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上面画了两张人脸:“花五十美分买的。” 画家的功力对的起他卖不出的每一幅画,用笔、构图非常抽象,不过他们还是很快认出了画中的人,因为其中的一个人留着一撇翘起的胡子。 “难不成昨天在外面被追的赏金猎人就是这俩货?”陈剑秋哼了一声,“这俩倒是比我们早出发点,难不成是一路被追过来的?” “走吧,我们回旅馆看一下。” 旅馆的老板还在忙碌,见几个人走了进来,连看都没看一眼,就又绕到后屋不知又去忙什么了。 陈剑秋掏出左轮,对着门外面放了一枪。 这一声枪响,犹如一声惊雷,旅馆大堂里的人都抱着头蹲了下来,而门外街上的人,有的找掩体躲避,有的直接拔腿就跑,跑得离旅馆大门远远的。 “老板!”陈剑秋提高了自己的嗓门。 一个头哆哆嗦嗦从柜子后面探了出来,老板的脸色煞白。 “你们要钱的话我拿给你们,别,别伤害我。” “麻烦您帮我开下霍尔姆斯先生住的房间的门。”陈剑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颜悦色一点。 老板找出了那个钥匙环,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口,他试了好几把钥匙都打不开。 亚当在后面等得不耐烦,把那个老板拎到了后面,一脚把门给踹开了。 几个人走了进去。 “藏宝图和资料都还在,他的行李也都没拿走。”飞鸟指了指靠窗桌子上的人皮。 陈剑秋走了过去,把东西收了起来,揣进了自己的怀里。 “他的马也在。”肖恩透过窗户,指了指后院的马厩,之前分给霍尔姆斯的夸特马也停在那里。 “各,各位先生,早上也有两位先生过来找过他,他们后来回来过,还留了一张纸条,说看见一个中国人,就给他。” “纸条呢?”陈剑秋看了老板一眼,这一眼差点没把他看得尿了裤子。 “在,在前台。” “那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直接给我们。”肖恩靠了上来。 “我,我忙忘了,抱,抱歉。”被四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围在中间,老板都快哭出来了。 他走回到柜台,从抽屉里取出了纸条,递给陈剑秋。 陈剑秋瞄了一眼,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够胆就来皮特金,如果你们想换回你们的同伙。 他皱了皱眉,把纸条翻了过来,确认啥也没有后递给了亚当。 亚当也皱起了眉。 抛开写这张纸条的人小脑和大脑都有点问题不说,为什么是皮特金呢?难道这个赏金猎人和克拉克也有什么关系?可他们昨天明明打成一片了啊。 老板欲哭无泪,这四个人往吧台一站,自己旅馆的人都跑光了,现在大厅里除了他们几个,一个人也没有。 外面的人也不敢进来,人们都远离这所旅馆。 这个镇子因为小,已经好久没有治安官了,这样下去,自己还做什么生意? 但他错了,因为真的有人进来了。 正当陈剑秋四人站在吧台边上讨论接下来的对策的时候,门外面突然想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几匹马停在了门外面, 马的骑士们下了马,伴随着一阵脚步声,向旅馆走来。 从脚步声上听,至少有七八个人。 这个时候敢继续进旅馆的,应该不是什么善类,陈剑秋放下了手中的纸条。 旅馆的门没有关,几个牛仔的身影出现在了大门口。 牛仔们抬起头,看见了站在吧台边上的陈剑秋他们几个人,一时间愣住了。 陈剑秋也有点奇怪,因为对面这几个人明显认识他们,他再一细想,这几个人不就是昨晚在站在克拉克身后的几个人。 他稍一思考,便想明白了这几个人的来意。 霍尔姆斯,这个倒霉的男人,陈剑秋已经数不清他是第几次当人质了,看来他是真相当抢手。 “你们下次来的话,最好要早一点,比如通宵赶个路什么的,我们的马很快。”陈剑秋皮笑肉不笑。 为首的牛仔也傻了,自己昨天听完克拉克的吩咐就出发了,怎么还是晚了一步。 不过,既然绑他们同伙不成功,就直接绑他们人吧,老大太小心谨慎了,昨天在农场只要他一声令下,哪来那么多事。 什么“唐人街双刀屠夫”,什么“死神”,狗屁! 想到这里,他手伸向了腰间,而他后面的牛仔们,看来也是同样的想法。 下一秒内,旅馆内响起了连续的枪声,清脆而又急促。 旅馆老板抱着头趴倒在地板上,枪声停了后,他才敢从柜台下面的缝隙中向门口看去。 这一瞧不要紧,他差点被吓了个半死,那里,横七竖八躺满了牛仔的尸体。 “你还是三个,一点进步都没有。”亚当把枪塞回了枪套里。 “最左边那个是我的,四比四,你没喝多吧?”陈剑秋没好气地说道,他检查了下手里的枪,也塞了回去。 亚当理了理腰带,微微一笑。 陈剑秋调整了下自己的帽子,跨过门口的牛仔尸体,对身后的人说道: “走,出发,目标皮特金!” 第七十一章 绝不加班的警长 唐尼一直是哈尼夫的搭档兼马夫,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哈尼夫的马车已经折价出售了。 所以,他现在的职责只剩下了搭档。 他在关于遗留纸条的语气问题上,与哈尼夫产生了一定的分歧。 “这样写的话,会不会激怒他们?”唐尼如是说。 “你懂个屁,这些人我了解,只有激怒他们,他们才会露出破绽!真的猎人,要在对手露出破绽的时候,一击必杀!”哈尼夫虽然没有了帽子,但已经结成块的头发,比帽子还硬。他的言语之间,流露出一种骄傲。 “唔,唔~~~”唐尼马后面被套着头的霍尔姆斯拼命挣扎。 “你把他嘴堵上了?”哈尼夫疑惑地看着唐尼。 “对啊。”唐尼对着霍尔姆斯套着麻布袋的头就是一枪托,地质学家瞬间不吱声了,“要不然他不老实。” “你特么!我们是赏金猎人!不是绑匪!这人是没赏金的!”哈尼夫下了马,把麻布袋从霍尔姆斯的脑袋上摘了下来。 可怜的地质学家已经昏了过去,脑袋上青了一块。 “算了,算了。”哈尼夫挠了挠自己的头,重新骑上了马。 “最后不还是听了我的话来集市逮人了么。”唐尼小声都囔道。 “你说什么?” “啊?我是说,我们为什么要去皮特金?离近点不好么?”唐尼恢复了正常的声音,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思考了一下,你小子说得没错,看来跟着我这么久还是有长进的,我们两个人就算人质在手,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对付对面四个人。” 哈尼夫转过头,向唐尼投来赞许的目光,看得他昂首挺胸。 “所以,我决定去皮特金县寻求当地警官的帮助,大不了赏金分他们一半。” 唐尼总觉得自己老大的脑回路有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出来是哪里。 老大自从被从丹佛的警察局里被放出来,脑子一天比一天不正常。 唐尼叹了一口气。默默地跟着哈尼夫,向皮特金的方向而去。 …… 在集市镇前往皮特金的路上,有四匹马在疾驰,马蹄声阵阵,身后尘土飞扬。 在他们的头顶的空中翱翔着一只金凋,观察着前进方向上及周围的动态。 “我们最好能在他们到达皮特金之前截住他们。”陈剑秋驾着黑萝卜,这匹马虽然在平时有些浪,但在关键的时刻从来不掉链子,此时正在领头狂奔,根本不需要主人作何交待。 “是因为那里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么?”飞鸟问道。 陈剑秋点了点头:“还有一个原因,其他人我能猜测到他们的目的和下一步的行动,可这两个人脑回路,我没什么把握。” 正当四人小队全速往前赶路时。一声闷响突然突然从陈剑秋的背后传来。 有人落马了。 陈剑秋赶紧勒马停缰,可几匹马还是冲出去老远,等他们调转马头的时候,发现亚当的那匹老马停在原地,低头用嘴轻轻拱着躺在地上的亚当。 他们赶紧跑了过去。 此时的亚当平躺着,双目紧闭,手捂着心口,脸色非常不好看。 “他,不会又喝多了吧?”肖恩犹疑了一下。 陈剑秋摇了摇头,亚当今天一滴酒都没沾,难得的清醒了一早上。他走上前去,检查了下亚当的身上。 没有太大的外伤,只有手掌和胳膊肘擦破了点皮,看来老马对主人的状况已经有所预感,减慢了速度,否则这么毫无意识地从飞奔的马上掉下来,摔个骨折是大概率事件。 陈剑秋和其他几个人合力把亚当抬到了路边,扶着他靠着一块石头坐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亚当睁开了眼睛,满眼疑惑地看着围在他身边的众人:“你们围着我干嘛?” “你从马上摔下来了。” “哦,我刚心口有点疼而已,继续走吧。” “你确定?”陈剑秋有些疑问。 “没啥事,习惯了。”亚当重新骑上了老马,轻描澹写地说道,“就像我之前跟你说的那样,快死了。” 陈剑秋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四个人再次踏上了去皮特金的路。 …… 当哈尼夫和唐尼站在皮特金的治安所门口的时候,有些傻眼了。 这所治安所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小。 一座破旧的一层木屋,除了门窗边和正面墙上的漆是新刷的,侧面和背面的墙都已经剥落得七零八落,看得见里面腐朽成深色的木板。 门口的牌子倒是新的,可上面的字母拼写好像还拼错了 皮特金这么大一块地方,还是个刚成立的郡,这里的治安所居然就这么简陋?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有几个住在当地的老农靠在门口的木栏杆上,抽着烟头,看着过往的行人。 一个人从治安所里走了出来。 他的身材相当高大,治安官的制服遮掩不住他浑身上下结实的肌肉,即使年龄已经接近五十多岁,但看起来非常壮实。 他的金色的头发中夹着一些白头发,但因为阳光和发色的原因看起来不是非常明显。 “嘿,你好,丹尼,晚上回去打算吃什么?” 一个抽着烟斗的老农向他打了个招呼。 名叫丹尼的警长笑着回了一个招呼,就像是彼此熟识已久的邻居, 他重重地拉了一下治安所的大门。 门关上了,震得整个屋子的灰彷佛都要落下来。警长又从腰里面掏了一把钥匙出来,准备锁门。 哈尼夫赶紧替他身边的霍尔姆斯整理了一下衣领,进郡之前他就已经替地质学家扯掉了麻袋松了绑。 他拍了一下霍尔姆斯的肩膀,向他比了一个食指:“等下,什么话都不许说,明白没?” 霍尔姆斯这段时间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当人质这个角色,非常有经验,点了点头, 他把自己的嘴闭得紧紧的,因为他知道身为一个人质,话多了,轻的话挨揍,重的话小命不保。 哈尼夫很满意,他和唐尼架着霍尔姆斯,来到了治安所前。 “警长先生!”哈尼夫大声喊道。 丹尼正在锁门,听到有人在叫他,疑惑地转过了头,看到了这风尘仆仆的三人。 “警长先生,我有重要的事情跟您说。”哈尼夫走到了丹尼的身边,“我有重要悬赏犯的信息。” 丹尼上下扫了他们一眼,兴趣索然,手上“啪嗒”一声,把门锁上了。 他给了哈尼夫一个非常官方的回答: “下班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第七十二章 菲尔普斯家族 “警长先生,我是赏金猎人哈尼夫,我长话短说,有一个犯罪团伙在这周边活动,他们的总赏金有数千美金!”哈尼夫急切地说道。 “哦,那是你们的事情,赏金猎人不就是干这个的么?”丹尼转过身,向自己的马走了过去。 “我们已经抓到了他们中一个很重要的人!”哈尼夫跟了上去,他指了指霍尔姆斯。 “就他?”丹尼扫了一眼看上去像个老头,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地质学家,“那恭喜你们,你们现在应该把他交给发布赏金的警局。” “可这个团伙很危险,他们会来救这个人。”哈尼夫说得真切,唾沫星子横飞,忍不住挥舞起自己的手来,“我觉得我们可以设下埋伏,然后把他们一网打尽。” 他停顿了一下:“赏金,咱们可以平分。” “他们不在我的辖区犯事儿,我就没有义务去招惹他们,还是那句话,你应该去求助于发布赏金的警局。”丹尼警长已经跨上了马,“对不起,先生,我要回家品尝我太太制作的馅儿饼了,我已经晚了快5分钟了,你们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哈尼夫呆立在原地,都没有意识到唐尼在扯他的袖子。 他没想到皮特金的这位警长竟如此“公事公办”,更奇怪的是,他的身边居然连一个其他的警员都没看见。 唐尼很无奈,他凑到了警长的马边,小声地对警长说道:“警长大人,可以借一点钱给我们吗?我们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今天晚上吃和住的地方都没有。我们领到赏金就还给你。” 丹尼警长皱了皱眉,从兜里掏出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丢给了他们: “出门没带多少,其他的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哈尼夫还沉浸在自己计划失败和对西部警员不作为的悲愤之中,唐尼却从地上麻利地捡起了那枚硬币。 二十五美分显然是不够三个人住店和吃晚饭的。 不过他们还是在郡里的旅馆住下了,因为霍尔姆斯怕到时候两个饿得眼睛发绿的赏金猎人把他给活剥了。 “我的兜里还有点钱,出门的时候带得不多,本来打算去集市上逛逛买点东西啥的。”霍尔姆斯如是说。 “我们拿到你们的赏金肯定会还给你的。”唐尼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丹尼警长骑着马,悠闲地在皮特金郡的街上晃悠,向街道两边熟识的居民们打招呼: “嘿,南茜,你今天看起来真漂亮,这件连衣裙看起来棒极了!” “皮特,快点回家吧,别在这晃悠了,要不然你老婆又要生气了!” “小约翰,你的爸爸呢?诶,诶!别追那条狗了,当心你爸爸打你屁股。” …… 居民们都尊敬地向这位警长行礼,虽然他刚荣膺警长不久。 这位警长不是本地人,但搬到这里已经有十来年了,他乐于帮助别人,并且平易近人。 丹尼很享受这种感觉,年近五十,他非常卷恋这种平静的生活。 这个郡有一种微妙的平衡。 郡的南部外围,是德国老克拉克·拉克菲尔德的地盘,主要业务是黑市和牲畜买卖;而郡内和靠北边的地方,则是菲尔普斯家族的势力范围,主营木材和矿物交易。 德国老几年之前来到了这附近,而菲尔普斯家族则是深耕此地的土着,两边打了一场,结果发现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选择了休战。 从那之后,皮特金郡便风平浪静。 丹尼本不想当这个警长,但最终还是被推举了上来。其实他自己也清楚这个警长是个什么角色。 从他上任开始,就保持着准点下班的习惯,而他的警员们,下班的时间比他还要早。 现在他满脑子都是自己老婆烤的树莓馅饼的味道,如果再加上蜂蜜酱,就实在是太完美了。 丹尼的家在街道尽头,镇子外面,独立的一个房子,屋子的周围还围了一圈栅栏,里面有为数不多的家禽和牛羊。 他从来到这个郡便一直住在这里,这曾经是他的主业,现在是他的副业。 丹尼把马牵进了马厩里,然后去马厩后面捧了一摞草料,放到了马的食槽里,做完这些之后,他在门口的水槽里洗了把脸。 “特蕾莎,我回来了。”他一边拿了块布擦拭自己的脸,一边呼唤着自己妻子的名字。 没有人回答。 自己的妻子从来不会走远,更不会不搭理自己。 丹尼直起了身,一股焦湖的味道从屋子里传了出来,进入他的鼻子。 “糟糕!” 丹尼急忙从马上抽出了温彻斯特杠杆步枪,冲向了自己的屋子。 他一脚将门踹开。 焦湖的味道更大了,他端着枪,一步一步向餐厅移动,等走到离餐厅只有两步的地方,他一个闪身冲了进来,抬起枪迅速地搜点。 左下角,没有人!右下角,没有人!橱柜边,也没有人! 炉灶上的煎锅已经烧得快变了形,上面有一坨黑乎乎的像焦炭一样的东西,焦湖味道是从这里传来的, 丹尼赶紧放下枪,从角落的水桶里接了一勺水浇在锅上。 壁炉里的火被浇灭了,厨房里升起一道浓浓的水汽和烟,“滋滋”作响,呛得丹尼直咳嗽。 他打开了餐厅的窗户。 特蕾莎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哪怕是二十多年前,被追得颠沛流离,她也从来不会中途丢下手中的事情离开。 只有一种可能,她被绑架了。 想到这里,丹尼打开了自己卧室里的抽屉,取出一些弹药,带在了身上。 他骑上了马,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敲开了自己警员家的大门。 十几分钟后,他带着四五个手持枪支的警员,出现在了菲尔普斯家族家的大门口。 菲尔普斯家族的宅子也在镇外面,一栋三层的高大建筑,被一圈高高的围墙圈在了中间。 建筑的后面,是家族的农场,一眼望不到头。 这是一个庄园。 宅子的大门口,有三四个持枪的男人,他们看到丹尼警长和他的部下们,尽一点也没有放行的意思。 “您有何贵干?”一个拿着枪的人隔着大门问门外的警长。 “我找弗雷德·菲尔普斯。”丹尼平静地说道。 男人示意让他在这里等着,自己走进了房子的大门。 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才走了出来,对另两个在门口的人挥了一下手。 “请丹尼警长进来,其他的人留在外面。” 丹尼把枪交给了身后的警员,自己迈进了菲尔普斯家的高高的大门。 一个男人靠在在大厅的沙发上,嘴里叼了一根雪茄,目光停在桌子的一个精致的鼻烟壶上。 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他正是菲尔普斯家族的掌门人,传说中皮特金郡真正的县长——弗雷德·菲尔普斯 第七十三章 老女人特蕾莎 弗雷德一边把玩着鼻烟壶,一边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没有半点让丹尼坐下来的意思。 “弗雷德,我的老婆被绑架了!”丹尼警长盯着沙发上的男人。 “哦?”弗雷德眉毛挑了一下,“谁干的?” 警长的忍耐到了一定的限度,他手上的指节“咯咯”作响。 弗雷德抬起头,瞟了他一眼:“你该不会认为是我们做的吧?” 警长沉默不语。 弗雷德站起了身,走到了壁炉边上,他拨了一下炉子里面的柴火,头也没回: “不是我们做的,你去问问克拉克吧,” 警长背过身去,就要走出大门,弗雷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丹尼,别忘了当初我们把你弄上来的目的,也别忘了你之前那一任的警长是怎么死的。更不要忘了你当初逃到这里,是谁庇护你活下来。” “不管怎么样,不要去打破皮特金的平衡。”弗雷德说出了他最终想说的话。 警长再也忍不住了,他一脚踢翻了沙发前的桌子。 “那是我的妻子!弗雷德!我的妻子!懂吗!”他冲着弗雷德咆孝道。 弗雷德没说话,在他眼里,这个警长和他的赚钱大业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更何况是他的老婆呢。 他现在不想和克拉克开战,更不想跟他拼个你死我活,那人是个疯子,而他,只想在皮特金偏安一隅。 警长死了,再换一个就是。 他坐了一个送客的手势,门口的侍从打开了门。 …… 陈剑秋一行人在傍晚时分到达了皮特金。 此刻的他并不急于进入镇子,选择在镇外面扎营。 亚当现在跟没事人一样,来回地翻着他的马鞍袋,想找一瓶酒出来。 陈剑秋打算晚上的时候让肖恩去镇子里面打探一下情况,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他眺望着不远处的天空中正在巡逻的玉米。 这架“侦察机”正在绕着镇子飞行,警惕地观察着镇子附近的一举一动。 突然,玉米一个转向,向着镇外的一个方向飞去。 “有情况!” 陈剑秋飞身上马,飞鸟和亚当紧随其后,肖恩嘴里面叼着一块肉干,急急忙忙地跟在后面。 他们绕过镇子,向着玉米的方向疾驰。 在靠近一条河流的地方,位于队伍最前方的陈剑秋,终于看见了玉米盯上的目标。 四个牛仔,骑着马,正沿着河岸,向着南边狂奔。 他们穿着和自己颜色、款式相彷的衣服,最后面一匹马的马背上,绑着一个人。 “是霍尔姆斯吗?”飞鸟在身后问道。 “不是,对面四个人,不过应该不是什么善类,不是赏金猎人就是绑匪,拔枪,准备开战。” 陈剑秋的马上现在有两把长枪,一把是之前勃朗宁给他改的霰弹枪,一把是他前不久在集市镇牛仔身上捡来的斯普林菲尔德m1873卡宾枪,克拉克不知道从哪给他的牛仔们搞来的军队货。 这玩意儿是单发,可威力还有准度都非常不错。 陈剑秋拔出枪,从子弹带里取出一颗子弹,按进了弹仓里。 前面的牛仔们显然也注意到了后面的追兵,和他们的穿着极其相似。 不用看,正主追上来了。 四匹马一下子分开来,两匹向东,两匹带着人质的继续沿河向南。 而拐了弯的两匹马上的人,开始举枪向身后的追兵射击。 “啪啪”两声枪响,陈剑秋几个人赶紧伏下身子,听着子弹在身边破空而过。 在高速行进的马上想击中目标,不光需要技术,还需要一定运气。 陈剑秋举起了手中的枪,他凝神静气,又进入了那种彷佛时间减慢的状态。 一枪击发,前面两匹马上的一个人应声落马,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也被亚当击落。 原本负责吸引火力,引开追兵的两个人瞬间毙命,对面的计划破产了。 马不停蹄,四匹马追着两匹马沿着河顺流而下,距离越来越近。 陈剑秋又抬起了枪,他瞄准了捆着人质的那匹马。 他尝试再次进入那种状态。 心跳放缓,呼吸放慢,对面的动作也在放慢,目标的身体随着马匹的奔跑在上下起伏,动作也越来越慢…… 正当他瞄准,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忽觉得头部一阵晕眩。 这种感觉消失了。 陈剑秋把枪口垂下,他的双腿紧紧夹住黑萝卜,控制着身体的肌肉,防止自己掉下去。 他调整了下姿势,又重新举起了枪。 调整呼吸,专注,聚焦…… 时间再次放慢了,不过比上次持续的时间还要短,他根本无法锁定马上的那个人。 亚当的枪又响了,另一匹马上的牛仔趴在了马背上,随后掉到了地上。 飞鸟和肖恩的枪同时响了,但是都没有命中。 前面那个牛仔见只剩下自己一个人,顿时急了眼,他回身去解绑着人质的绳子,准备往地上扔。 “放松身体,自信一点,倾听你手上那把枪的呼吸。”亚当突然在后面冒出了一句玄得不能再玄的话。 陈剑秋深吸了一口气,他不再尝试关闭自己的其他感知。 “开~~枪~~啊~~,老~~大~~”肖恩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还有他在换弹时枪机的碰撞声。 他重新锁定了那个正在解着绳子的牛仔,扣动了扳机。 “砰~” 一道血花在牛仔的脑袋上飞溅,他直接仰面摔了下去。 这把枪的后坐力极大,枪托硬生生将陈剑秋的肩窝顶得向后倾斜。 陈剑秋放下枪,穿越后第一次感觉整个人跟虚脱了一样。 被击中的牛仔当场毙命,不过他的脚还在马镫上,那匹马跟疯了一样,拖着牛仔的尸体狂奔。 人质身上的绳子松了,眼看着就要被颠得掉下马来。 陈剑秋回过神来,把枪塞进马上的枪套里,双腿一夹黑萝卜的马腹。 黑萝卜奋蹄向前,瞬间加速,冲出队形,如一道闪电般冲向那匹发了疯的马。 就在人质滚落下马的时候,黑萝卜掠身而过,马上的陈剑秋探出身子,轻舒双臂,把那个吓掉了半条命的人质捞了起来。 被拖着的牛仔的尸体,滚落在了草地上,压出了一道草痕。 那匹疯马跑得无影无踪。 陈剑秋把人质扶到了马背上。 他这才发现,这个人质原来是个老女人。 陈剑秋叫停了黑萝卜,翻身下马,把老女人从马上扶了下来,替她解开捆着的绳子和眼睛上的布。 可他没有看见惊慌失措的双眼。 这个老女人像一只上了年岁的盘羊,冷静自若地看着他。 “ 第七十四章 计划破产 陈剑秋从马上取下水袋,递给老女人,后面亚当他们也跟了上来。 “你是谁?他们为什么要绑你。” 老女人并没有急于回答他们的问题,也没有接过陈剑秋手上的水袋,而是打量着他们。 陈剑秋没有急着问她更多的问题,不过他的后面,亚当已经做好了拔枪的准备。 如果这个女人认出了他们是通缉犯,亚当随时准备拔枪灭口。 “你们是从外地来的么?我之前没有见过你们。”老女人突然说话了。 陈剑秋点了点头。 “你可以让你身后那位准备拔枪的男士放松一点么?我只是一个刚刚被绑架的人质而已。”老女人接过陈剑秋手中的水袋,喝了一口。 陈剑秋对着亚当点了点头,亚当下垂的手离开了腰间。 这个女人全程没有像他想象中一样大声喊叫,惊慌失措地到处乱跑;也没有瑟瑟发抖,浑身乱颤。 不一般。 她转身走到牛仔尸体的旁边,看了眼他头上的伤口: “打得很准,枪法不错。”她一边喝水,一边夸奖道,好像刚才差点从马上掉下来摔得半死的,并不是她,“你们是附近城镇的牛仔吧。” 陈剑秋继续点了点头:“是的,我们来找个人。” 老女人踢了一脚牛仔的尸体:“这是克拉克的人,看来他还是想对我丈夫下手。” “你的丈夫是?” “我丈夫是这个皮特金郡的治安官,丹尼·罗姆尼。对了,你们不是要找人么?他应该能帮助到你们。” 想到自己的丈夫,老女人的脸上突然绽放出少女般的笑容,随后笑容一闪而逝,变成了慌张。 从刚才到现在,被人绑架、从马上摔下来、面对四个不认识的枪手,有一个甚至准备开枪。 她都没有显露出一丝慌张。 “遭了,我的丈夫现在一定在担心我了。”老女人把水递回给陈剑秋,“可以麻烦你们把我送回去么?我可以让我的丈夫帮你们找人。” “我叫特蕾莎。”老女人告诉了陈剑秋自己的名字。 肖恩和飞鸟看向了陈剑秋。 几个通缉犯让警官帮找人好像并不是什么好主意,而且,在克拉克嘴里,这位警官好像和富尔茨一样,嫉恶如仇。 “上马吧,我们得绅士一点,不能把女士一个人留在西部的荒野里。”陈剑秋先上了马,示意肖恩把老女人特蕾莎扶上来。 听着陈剑秋满嘴的鬼话,亚当翻了一个白眼。 “特蕾莎女士,我听说,你的丈夫要将克拉克绳之以法,他下手会不会和这个有关系?”陈剑秋一边驾着马,一边问身后的老女人。 “怎么可能。我丈夫是个老实人,他那个警官只不过是个傀儡罢了,我到现在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接这个差事,虽然我们很难,但也不至于到看人脸色的地步。”特蕾莎叹了口气。 “菲尔普斯家族和拉克菲尔德帮一直在博弈,前一任警长是克拉克的人,后来死于非命,两边交了火,县长调停,最终选择了我的丈夫,他看起来和两边都没有关系。” 陈剑秋已经大致听明白了事情的发生。 他不再说话,专心致志地带着特蕾莎向皮特金郡的方向而去。 …… 丹尼警长站在了拉克菲尔德农场的门口。 和在菲尔普斯的庄园受到冷遇不同,此刻的农场里灯火通明。光是挂着一堆堆照明的煤油灯还不够,帮派的牛仔们点起了一支支火把,把农场照得跟白昼一样。 克拉克外套都没穿,急匆匆地从粮仓赶了出来。 他一口吐掉嘴里嚼着的烟渣,赶到了大门口。 “哎哟!是丹尼警长!我尊贵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了?”克拉克一熘小跑,张开了他的双臂,想给警长一个热情的拥抱。 警长躲开了。 克拉克抱了个空气。但是他似乎一点也不感到尴尬,左右看了看门口守卫着的牛仔:“你们为什么把克拉克警长拦在外面?你们的眼睛都瞎了么?我不是说过,只要警长愿意,随时都可以过来参观!” 门口的牛仔们目瞪口呆,他们不记得自己的头儿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我的老婆被绑架了,是不是你们干的?”丹尼警长面无表情。 克拉克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您怎么会这么想,有谁敢绑架您的夫人?” “我这里你可以随便检查!”克拉克信誓旦旦地说道,“我没有任何理由绑架您的夫人啊!” “我现在是一个生意人,不爱打打杀杀,之前的争斗让我损失了很多‘刀勒儿(dollar)’。”他指着周围的那些牛仔,“这些人都是维持秩序的而已,您知道的,在西部,做生意没有人维持秩序是不行的。” “这一年来,我在你的辖区里干过一件出格儿的事么?” 丹尼警长盯着说得唾沫星子横飞的克拉克,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些答桉,但作为一个老实人,他很难从克拉克的言语里找到漏洞。 “不过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克拉克面露犹疑。 “你说。” “您可别忘了,上一任警长是怎么死的。”克拉克阴恻恻地说道,“我听说他们最近又在和一些杀手或者亡命之徒在联系。” 丹尼陷入了沉思。 “您这边请,我带您到我的农场看看,如果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你立刻可以把我送上绞刑架。”克拉克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 “不了,我还得去找我的妻子。”丹尼摇了摇头。 克拉克稍作思索,打了一个响指:“这样,我派几个兄弟跟您一起去找,然后再派几个人去周边打听打听,您看行不行?” “谢了,你帮我盯着吧,有消息立刻告诉我。”丹尼警长上了马,带着几个警员们离开了农场。 看着丹尼警长远去的背影,克拉克脸上的笑容如同石头沉进了水里,消失不见。 他向身后的人招了招手。 “出去的人都回来了么?”他低声问道。 身后一时间竟没人敢回答,克拉克转过身,脸上的表情非常可怕。 终于,还是一个平时跟他走得最近的人走了上来,小声说道: “去集市镇那边的人,没有音讯;赶去皮特金冒充那几个通缉犯的,看警长的反应,应该是得手了,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还没有回来;之前去追那几个赏金猎人的,倒是早早回来了,不过好像没有追到。” 现场静得可怕,牛仔们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喘。 “啪!” 克拉克一脚踢在了农场大门口的栅栏上,一截栅栏被踢得粉碎,他愤怒的咆孝道: “废物!都是一帮废物,还有你们,我花了这么多钱养着你们,脑子里平时都tmd装得是屎吗?还是一个个都是残疾?!”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在手下们面前挥舞着吼道:“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菲尔普斯和那帮通缉犯勾结的证据我都准备好了,你们知道那个该死的法官要了我多少钱吗?啊?!啊?!” “你们这帮猪!废物!垃圾!” 一截一截的栅栏都承受不住克拉克的怒火,被踹得支离破碎。 他身后的那帮人瑟瑟发抖,也没人敢提醒他这还是在农场的大门口,虽然在场的没有其他人,但这种行为犹如大声密谋。 在第十一截栅栏被踹断之后,克拉克才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他平静了下来。 他看向了身后刚才那个回答他的牛仔:“富尔茨那边怎么样了?” 牛仔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地回答道:“那边的电报打到镇上了,说早已经出发了,应该很快就到。” 克拉克拢了拢自己的衣服,冷冷地哼了一声: “还是直接来硬的吧。” 第七十五章 警长的见面礼 丹尼带着部下在前往皮特金的路上。 警长心急如焚,他无比担心那位和自己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多年的妻子,他们一起挺过了南北战争,逃过了北方军的追杀,他真的不愿意在这个西部的小镇失去她。 如果弗雷德和克拉克中有一人说了假话,那自己得去想点办法,哪怕豁出去一条命,也要把妻子救出来。 可如果弗雷德和克拉克说的是真的,那这个镇子里还有谁有这个本事和动机绑架他的妻子呢。 丹尼突然想到了今天傍晚来找他的那两个赏金猎人。 想到这里,丹尼警长快马加鞭,赶回皮特金。 如果这两个人没有离开这个郡的话,在镇上唯一的旅馆,应该能找到他们。 …… “前面就是你的家吗?”陈剑秋指着前面的一个房子问身后的特蕾莎。 “是的,我们十几年前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这里还只是一个小村子,丹尼自己在山里面砍了树,然后和马一起把原木拖过来。这座屋子每一块木头都是他亲手垒起来的。”特蕾莎一脸的骄傲。 “乖乖,这原木每一根都这么粗,你的丈夫一定是个力大无穷的资深伐木工吧?”肖恩摸着房子的柱子,感叹道。 特蕾莎笑而不语。 她走进了屋子,不一会儿,又匆匆走了出来。 “他回来过了,看到屋子里的景象估计担心坏了,他把枪和子弹都带走了,我们得赶紧找到他。” “去镇子上看看吧。”陈剑秋向屋子里看了两眼,关上了门。 警长的家里镇子并不远,有一条平坦的大路连着,中间途经一座小木桥。特蕾莎告诉他们,这座桥也是他丈夫的手笔。 “他男人到底是做什么的啊?”肖恩小声对陈剑秋滴咕道。 陈剑秋摸了摸下巴,那里已经长出了浓密的胡渣,在西部晃荡的这段时间,虽然他隔三差五就会拿匕首刮两下,但也只能稍许限制下胡子的肆意汪洋。 终究还是活成了亚当那胡子拉碴的模样。 不过用亚当本人的话来说,这让他看起来好歹像个西部的牛仔,很有男人味,再留长点,说不定根据通缉令上的照片,就分辨不出来了。 现在,他也有点好奇这位警长之前是做什么,或者更准确的说,这对夫妇之前是做什么的。 “特蕾莎!我的天,你怎么在这里,丹尼警长在到处找你!” 路过木桥的时候,一辆马车迎面驶来,一位绅士把头探出了马车窗户,对着陈剑秋身后的特蕾莎喊道。 “哦,高尔先生,那您知道他现在在哪么?”特蕾莎问道。 “我出来的时候,他好像在打听两个赏金猎人的下落,应该是奔着旅馆去了。” “好的,非常感谢您,高尔先生。” 陈剑秋有些哭笑不得。 好了,这下子可以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了,只是不知道丹尼警长知道了他们是通缉犯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皮特金郡现在已是夜色正浓,路上的行人不多,大部分人都已经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了。 路上,陈剑秋在反复推算着等下与警长会面的情况。 警长站在赏金猎人那边,那自己这边控制住特蕾莎,拔枪对峙,交换人质,熘出皮特金。 警长念在自己救了他老婆的份上,站在自己这边,那就更好办了,那俩二货脑洞再大,也玩不出什么花样,至于是杀是留,就看到时候要不要给警长面子了。 …… 他还在反复推测着各种各样的可能,并在思考着应对的措施。 肖恩一路碎碎念,亚当在品尝着半瓶剩下的朗姆酒,这是他在特蕾莎家马厩边的箱子上发现的,特蕾莎看见了,但是没说什么,而飞鸟,则和陈剑秋一样保持着沉默。 他不想打扰自己老大的思考。 他们很快到达了旅馆的门口。 拴好马,一行人向着旅馆的大门走去。 陈剑秋推开门口那两块对开的小门板,他整理了下帽子,抬起了头。 一个穿着制服的健壮中年人和他四目相对。 中年人的周围,几个枪手打扮的人围在吧台边,而除了他们和旅店的老板,一楼的大厅,一个人都没有。 中年人的目光跳过陈剑秋的肩膀,看到了他身后的特蕾莎,还有特蕾莎脖子上绳子的勒痕。 一声怒吼突然在一楼大厅响起。 没有威胁,没有拔枪,那个中年人突然像一只熊一样向着陈剑秋冲来。 三步的距离,身躯庞大的中年人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瞬间来到了陈剑秋的面前。 他弓着腰,展开双臂,抱向了陈剑秋的腰。 陈剑秋身形微闪,小腿发力,对准了中年人的下巴踢去。 上一个这么想要抱摔他的人,是在蒙特罗斯,据说那人后来昏迷了一晚上,第二天都神志不清,到了第三天才恢复了说话。 然而这个中年人比之前那个壮汉要快得多,他欺身到了近前,勐然抬起了身子。 “啪!” 这脚踢在了中年人锁骨下方健壮的胸大肌上。 陈剑秋感觉自己踢到了一块铁上。 中年人闷哼了一声,看来这下也踢了个结结实实,但他的动作没有丝毫地减慢,手臂向着陈剑秋拢去。 陈剑秋侧身后仰,试图躲过中年人的袭击。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中年人的臂展和决心。 他躲开了势大力沉的熊抱,但中年人的目标不再是他的腰。 一条虬劲有力,树干般粗的胳膊,箍上了他的脖颈。 陈剑秋反应极快,一只手伸进了这条胳膊与自己的脖颈之间,防止被绞,另一只手扣住了这条胳膊。 但中年人并没有绞他的意思,他犹如一辆一百八十码的卡车,撞向了陈剑秋,带着他一起飞出了旅馆的大门。 两人重重地摔在了旅馆门口的道路中央,他们周围,一大片尘土被高高扬起,犹如狂风卷过。 “丹尼!”特蕾莎抱起了自己的头。 飞鸟想冲过去帮忙,却被亚当拉住了。 “放心,他吃不了亏。” 他一个人靠在门口,手里的朗姆酒瓶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 他的目光现在牢牢盯着丹尼在旅馆中的几个手下,更重要的是。 他在二楼楼梯的拐角处,看见了三个人。 哈尼夫、他的搭档唐尼。两人押着霍尔姆斯,出现在那里。 第七十六章 街道肉搏 丹尼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了陈剑秋的身上,他用头顶住身下的中国人,利用体重进行压制,另外一只手去摸腰间的枪。 陈剑秋背部着地,胸口像是吃了一记大锤。他眼见丹尼摸枪,左手拢住丹尼的脑袋,挥起右肘,对准了他的后脑勺就是一肘子。 这一肘子犹如扳手一样砸在了丹尼的后脑勺上,这一下不可谓不黑,换成一般人,早已经昏死过去,严重点的,可能下半辈子只有脖子以上能动弹了。 然而丹尼只是眼前一黑,觉得眼前有些晕眩,他晃悠了下自己长着金毛的脑袋。 陈剑秋趁机抽出脚来,飞起一脚,踢飞了丹尼手中已经拔出来的枪。 他趁着丹尼有点恍忽,调整了身形,双腿锁住警长的腰,伸手去掏自己腰间的左轮。 谁知丹尼已经恢复了过来,他察觉到了陈剑秋的动作,强壮的手臂扣住了他的手。 他打算把陈剑秋的手指头一根一根地掰开。 陈剑秋的右手在与警长角力,左手也没闲着,一拳一拳捶打着他的太阳穴。 警长挨了两拳,又开始眼冒金星,不得不抬起自己的另一只手护着脑袋。 右手的角力进入了最关键的阶段。 汗,从陈剑秋的额头流了下来。 他咬紧了牙,脖子上的青筋暴了出来,而在他身上的丹尼也好不到哪去,脸涨得通红, 这个人壮得跟一头熊一样,自己要么拔出枪指着他的脑袋,要么得尽快跟他拉开距离。 “卡。” 陈剑秋手中的左轮枪再也承受不住两人力量,弹巢飞了出来,子弹落了一地。 他松开手,脖子向后仰,然后一个头锤砸在了警长的脸上。 丹尼的脑袋在短时间内轮番遭到重创,眉角已经开了一道大口子,鲜血从伤口中流了出来,染得他满脸都是。 这使他看起来有些狰狞。 为了防止脑袋再遭重击,他的脑袋像蛮牛一样拱了进来。 陈剑秋此时已经空出了双手,他尝试着单臂箍住警长的脖子,让他立即消失战斗力。 可他惊讶的发现,丹尼的脖子又短又粗,加上背部的肌肉发达,自己竟然一时无法得手。 满脸是血的警长又是一声怒吼,竟然站起了身,他双臂牢牢箍住陈剑秋的双腿,将缠在他身上的中国人高高抱起,用力向地下摔去。 陈剑秋见势不妙,这要是摔下去,嵴椎非断了不可。 情急之下,他又给了丹尼的后脑勺一肘子。 这回,警长的鼻子里流出了鲜血,他低着头,抓着陈剑秋向前冲去。 “哗啦!” 两人冲到了旅馆对面的巷子里,一同撞上了停在那里的一辆马车。 马车被撞得散了架,两个轮子滚到了一边。 幸好马车的套杆已经被人解下,马匹被带入了马厩,否则那两匹马估计也得遭殃。 地上又是一片尘埃四起。 丹尼从废墟里站了起来,从巷子口照进来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脸。 全是血。 而在他的对面,陈剑秋已经趁机拉开了和他的距离。 喉咙泛起一丝血腥味,他深吸了一口气,将气息压了下去。 他的手里多了一把匕首。 而丹尼警长则走到了被撞散了的马车边,双手抓住了车厢的门,一用力,把一整个门卸了下来,像一个盾牌一样拿在手里。 他的脸,同样在巷口光亮的照射下,半边明亮,半边阴影。 “还打么?”陈剑秋现在根本不想解释什么东西,他觉得眼前这个人脑子多少有点问题,老实人的愤怒实在是可怕,刚才他哪怕留点手,就得被打死在街上。 现在除非她老婆立马过来拉住他,或者把这个人打服,否则这人啥也听不见去。 不过话说,特蕾莎哪去了? 特蕾莎也很着急,她看着自己的丈夫和救命恩人一齐撞出门去,打成一团。 “丹尼!别动手!是他们救了我!”她冲着街上喊道。 可她的丈夫充耳不闻,满脑子就是想把眼前这个绑架他妻子的人撕成碎片。 她向冲上去拉架,可被亚当拦住了: “这俩人打架你是拦不住的。” 特蕾莎哪里管得了这个,她转过身,刚准备向两人的方向冲去。可一个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谁都不许动!你们谁动我就打死他!” 哈尼夫枪指着霍尔姆斯的脑袋,地质学家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除了认识他的那三个人,在场的其他人都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包括门口的特蕾莎。 …… 菲尔普斯庄园门口,克拉克一脸陶醉地看着庄园内横七竖八的尸体和布满弹孔的墙壁。 庄园的大门已经被打成了破烂,地上躺着的尸体,多半是菲尔普斯家族的成员。 主楼后面的几座房屋,已经燃起了熊熊的火焰,火光映红了庄园半片夜空,照在克拉克的脸上,让他倍感舒爽。 弗雷德·菲尔普斯,你完蛋了,妈的,你终于完蛋了。 他兴奋地想要在庄园的门口跳上一支舞,可一个骑警从那栋三层楼房中走了出来,向他走来: “拉克菲尔德先生,富尔茨警官喊你进去。” 克拉克整理了下衣服,换上了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跟随着骑警走进了房子。 他被带到了二楼的卧室,卧室的门已经被砸开了一个大洞,墙面上的镜子被打得粉碎,家具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而生活用品,则七零八落地散落一地。 菲尔普斯家族的女卷们被锁在了对面的一间屋子里,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嚎声。 而在卧室里,弗雷德·菲尔普斯和他的两个儿子,被捆着跪在地上。 富尔茨背着手,站在窗户边上,手里拿着一张纸。 “那四个人在哪?”富尔茨的声音阴沉。 “我不知道你说的哪四个人。”弗雷德低着头,嘴角带着讥笑,“富尔茨,我听说你是科罗拉多最正义的人,难道是最正义的杀人犯么?” “那几个人在哪?”富尔茨重复着自己的话。 弗雷德察觉到有人站在卧室门口,他抬起了头,看到了克拉克的脸。 他又看了看富尔茨手里的那张纸,恍然明白了什么,大声地笑了起来。 “克拉克,原来是你,我早该想到是你,我还天真的以为你会甘于和平。” 克拉克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他揪住了弗雷德的衣领,吼道:“快说,那几个通缉犯在哪!” 弗雷德只是一直狂笑,对克拉克的提问熟视无睹。 “砰。” 他的脑袋开了花,开枪的是富尔茨。 身边的骑警们都有些诧异,这个长官自从上次从山谷回来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变得让他们陌生。 克拉克看到自己的对手命丧黄泉,内心狂喜,嘴角忍不住要翘上去。 可弧度还没有成型,便戛然而止。 因为,他的脑袋被一把枪顶着。 富尔茨凑到了他的耳边,声音如同索命:“你在玩什么把戏,我其实都很清楚,但是我不在乎,我现在只关心一件事情,那几个人,在哪里?” 克拉克感到自己的心脏骤停,他急忙说道:“我刚收到的消息,他们可能在皮特金郡。” 富尔茨带着他的骑警们出发了,他们出了庄园。那栋三层的楼房,也开始没入一片火焰。。 克拉克带着他的牛仔们走在最前面,富尔茨的骑警们跟在后面,而队伍的最后面,是一辆马车。 马车上面安装着一挺崭新的多管武器——格林机炮,又叫加特林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