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一章捡人 “阿姐,这哥哥怎么还不醒啊?” 一旁正在收拾东西的身影回身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说道,“可能睡着了。” 听着这话,小孩子陷入了沉默。 有些蜡黄的脸上满是苦恼,半响才长叹一口气,仿若大人一般,背着手走了出去,不久又回到床边,给男子扇扇风。 八月的天,即便是在山里,也热的厉害。 被叫做阿姐的小姑娘走到小孩子的身边,揉了揉他毛绒绒的小脑袋,蹲下来温柔的说道,“阿弟好好在家,帮阿姐照顾哥哥好不好呀。” 小大人用力一点头,“阿弟会的,阿姐放心。” 阿姐又说道,“阿姐还没回来不准开门噢。” 阿弟点头,“阿弟知道啦。” 话音落下阿弟就双手环过阿姐的脖颈,抱住了阿姐,在她耳侧说道,“阿姐要注意脚下,快些回来,阿弟会等阿姐的。” 阿姐趁着阿弟松手便双手捧着阿弟的脸颊,捏了捏那不多的脸颊肉。 心里叹,还是胖点好。 嘴上却逗趣,“小大人,阿姐知道啦,尽瞎操心。” 小大人乖巧的不反抗,只是嘴里支支吾吾的,在阿姐双手不停地揉搓下说不清楚。 但是阿姐也能知道他说什么,无外乎就是我已经长大了之类的话。 阿姐关上门后就往林子里走。 阿姐,也就是宋欢,习以为常的走在一条略微踩出一点痕迹的路上。 一个月的时间,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熟练且自得其乐,她觉得自己的接受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这个家里仅剩下她和阿弟,父母已经过世,母亲是为了生下阿弟难产而死,父亲是上个月去世的,可能是对母亲思念成疾,在母亲去世后他就没有了精神支撑,日渐衰弱。 姐弟俩在她还没过来之前就是依靠父亲之前做的陷阱猎到食物,最终她还是过来了。 宋欢身姿轻巧的跃上树,看了一眼下方不远处的陷阱,里面空空,并没有猎物。 宋欢脸上并没有显露失望的神色。 意料之中的事,这陷阱是原身父亲在世时做的,这么久的时间,动物聪明警觉,这陷阱怕是不能再用了。 宋欢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去,小小的身影并不被这满林子的杂草树木所限制,身姿仿若小鹿般轻盈敏捷。 藤蔓上的野生猕猴桃有个别几个已经被鸟儿啄出了洞,肉眼可见的微微干皱。还有新的被啃咬的痕迹,可能是听到了宋欢的动静偷偷逃走了。 宋欢将几个完好的摘下,扯了一些草放在竹篓底部垫好,再将猕猴桃放进,接着纤巧的身影又没入丛林中。 宋家里 阿弟去堂屋喝了口水又进了房里,见哥哥还没醒,他便动作小心的将床尾上自己的衣物拿上又出去了。 出了堂屋便是小院子,左侧是水流进缸里的声音。 水缸上方是被一劈两半的长竹筒,里面的关节被打通,水流就是这样慢慢地从竹筒流了过来。 院子里的水去阿姐前些日子引过来的。 屋子外面不远的地方有股小水流,爹在世的时候都是爹去外面提水回来,后来姐姐为了轻省些就把水引流进了院子里,果然很是方便。 阿弟将衣物丢进木盆里,再吭哧吭哧地把木盆推到紧挨着水缸往外溢出流水的地方,慢慢接水。 他人小,力气也小,却每次还是会自己洗衣物,拧不动也没关系,等阿姐回来拧就好,阿姐不用帮自己洗衣物也能多轻省点。 山里的水很凉爽,用宋欢的形容来说就是那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水,在八月的天里能喝上一口解暑的舒爽。 阿弟被晒的这会儿就已经满头大汗,两只小手做捧状接了一捧水直接就往脸上贴,凉水敷面的一瞬间,阿弟咧嘴一笑,接着就干劲十足的蹲下搓衣物。 他的衣物并不脏,只是在水里搓搓,把之前的汗渍洗掉而已,不然这么热的天气,衣服会酸臭。 在清洗衣物的同时阿弟也不免小心翼翼,他就一套衣物换洗,如果身上这套湿了,被阿姐看到,他又要被骂一顿然后就丢进被窝里了。 如今他可不能再这样了,不然被醒来的哥哥看到,该笑话他和阿姐了。 日渐西斜,宋欢的收获还不错,这附近活动最多的果然还是野兔。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有树木的混交林内,宋家处在的这片山林简直就是野兔聚集地。 宋欢也不贪多,只要两三天能得到一只大的就好了。 她进林子不会去捕捉小兔子,即便遇见了她也不理会,这叫资源再生,可持续发展。 宋欢背着竹篓,到了门口,喊了一声阿弟,随即便听到噔噔噔的跑步声从屋里传来,接着由远及近,一生惊喜的阿姐声刚落下,大门也被打开了。 宋欢一脚踏进院子,手就出现在了阿弟的脑袋上,撸了一把,夸奖道,“阿弟真能干。” 小小的人儿照例脸红害羞了,自从阿姐上次醒了过来后,就没少揉自己的脑袋,虽然每次头发都被弄的乱糟糟,但他知道,自己很喜欢阿姐这样,那种很开心很轻松的感觉,他真的好喜欢这样的阿姐啊…… 待小人儿回过神的时候,宋欢已经把野兔放在一边,竹篓也解了下来。 见此,他急忙关上门,噌噌噌的跑到阿姐身边,“阿姐,今晚吃它吗?” 四肢被捆还在挣扎的野兔,两只耳朵听着这话支楞起来,鼻子一耸一耸的,那模样甚是灵性。 宋欢摇头,“待会儿把它关进笼子里。” 她没养过野兔,不知道野兔能不能像宠物兔好养,万一得了抑郁挨不到五天后的集会,她也只能磨刀霍霍了。 阿弟戳了戳兔子耳朵,用力点头。 宋欢将竹篓里的猕猴桃拿了出来,伸到阿弟的面前,阿弟一脸惊喜,“阿姐,阿姐,又到吃毛桃子的时候啦!” 宋欢恍然。 奥,这里人把猕猴桃叫做毛桃子。 阿弟用衣摆接过毛桃子,接着又是噔噔噔的跑进堂屋,去到左侧的柜子,把毛桃子一个一个地轻轻放进了竹篮里,数了数个数,六个,真好,他和姐姐都可以吃三个。 咧嘴看了好一会儿,又把它们摆了摆姿势,这才把一块烂布盖在上面。 宋欢笑着摇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小半篓的板栗倒进簸箕里,再把外头的野兔解放四肢丢进后院的棚子下的笼子里。 宋欢侧身用手挡住西斜的太阳,看了它的大致位置,估摸着也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就兜头转身进了厨房。 房间内,已经默默清醒的少年听着外头的动静,不知是该喊一声,还是该制造点动静,让主人家别忘了他们屋内还有一个陌生人。 少年扫了眼除了床什么都没有的房间,又默默的闭上了眼睛,病弱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抹复杂的神色。 第二章宋家 宋家的厨房还挺大的,比她以前的厨房还大出两倍。 门口右侧是灶台。 灶台上有两口锅,做饭菜挺方便的,可以同时进行。 左侧是一张长桌,桌上放着三寸厚的砧板,砧板就是从树桩上直接锯下来的,完完整整的圆柱体。 砧板上还放了一把厚菜刀,一旁放着簸箕,里面装着方才倒进去的板栗。 桌子底下也有三三两两摞着的空篮子和簸箕。 长桌的里侧放着橱柜,橱柜有两层,每层有两扇橱柜门,上层每扇橱柜门里分设上下两个空间,右侧里面放着碗筷,左侧里面是两罐腌制的酸菜。 下层橱柜门打开是一个大空间,里面只有两寸厚的米袋,显得空落落的。 长桌和灶台中间大致有三尺多的活动范围,墙上有两个竹钉,被敲进墙里,上面挂着已经熏干的腊兔腊鱼。 宋欢舀了一小竹筒的米,又看着米袋里的量,顿了顿,估计吃不了五天,又默默倒了一点进去。 宋欢的强迫症也被她带了过来,别的地方还好,就是这米袋子。 米袋子不满,她的心就像被抓住了一样,难受的紧。 她抿了抿唇,如今她迫切的想多挣些钱。 短期目标就是——得把米袋填满才行! 以前淘米得淘三次,现在,淘一次是她最后的倔强! 将米和水倒进锅里,水不知是米的多少倍,没办法,以她们目前的情况,只能喝粥了。 宋欢先将煮粥的那处灶里生火,生好后阿弟直接把矮凳移了过去,小小的人儿双脚并好,双手端放在膝盖上,双目炯炯地乖巧看火,一系列的熟练动作,已然是他每天的任务。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又好一顿夸奖后,这才把盆里已经洗好的腊兔放在砧板上砍成小块,阿弟年龄小,不能吃太硬的东西,只能砍小块多炖一会儿。 以往她都是会把肉提前一两个时辰给泡好,这样就不用煮太久,倒是今日因为救了人,所以就耽搁了。 宋欢这一想,手中砍肉的动作一停,这才哎呀一声,恍然道,“阿弟,屋里的哥哥醒了吗?” 阿弟也一副才记起他的模样,赶紧起身,“阿姐,我这就去看看。” 屋里听见声音的少年这才睁开眼,叹了口气,终于是记起他来了。 阿弟从竹席帘子底下出来,就立马对上了两只黑黝黝的眼睛,立马不好意思咧嘴道,“大哥哥你醒啦?” 少年低声嗯了一声,明知故问道,“就你一个人吗?” 阿弟摇摇头,“我和阿姐呢,阿姐在厨房做夕食……”然后就把宋欢什么时候救他回来的事通通交代了出来。 阿姐说了,做好事得留名,莫欺少年穷,她们俩姐弟孤苦无依的,需得广施善缘,多给自己留后路。 他是好阿弟,时时刻刻记住阿姐的嘱咐。 少年此刻还头痛的厉害,不过已经清醒一会儿后也比方才好了很多,最起码不会动一下就晕眩想吐。 少年犹豫了片刻,说道,“小兄弟,你能带我去更衣吗?” …… 少年看着大树底下的坑,好一顿沉默。 阿弟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解释道,“阿姐说了,这样就不用洗恭桶,又能回馈给……额,大,大自然。” 大自然是谁? 大自然应该是阿姐给这棵大树起的名字。 少年干笑,点头夸道,“你阿姐很聪慧。” 阿弟没听出其中的含义,对字面上的意思狠狠点头,他很开心大哥哥也像自己一样觉得阿姐很聪明。 少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还拉进来自己和孩子的距离。 “大哥哥,你现在要回家吗?”阿弟在少年解决好问题后就问道。 少年准备进屋里的动作一顿。 慢慢卡顿地低头看向这个眨巴着眼睛的孩子。 少年本就苍白病弱的容颜更白了一分,但在逐渐昏暗的天色中,阿弟并没有看出来。 少年右手握拳在嘴边咳了一声,刚想说什么,脑子一阵晕眩后又倒了下去。 阿弟眼看着他要栽倒在坑里赶紧用力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 少年和阿弟双双倒进菜地里。 阿弟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拍了拍衣服裤子,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 泥巴不脏,坑里脏,家里没有给大哥哥换洗的衣物。 阿弟拍了拍少年,说了声大哥哥对不起后,就跑走了。 少年听逐渐小声都脚步声,偷偷的揉了揉被撞的地方,嘴角抽了抽。 不多会儿,宋欢被阿弟拉了出来。 宋欢看着毫无形象的病弱少年嘴角抽了抽。 让阿弟走远点儿后,宋欢直接一个公主抱就抱起来了。 不过,宋欢一下子忘记了原身的情况,不到家门口,她便累的有些手脚无力。 宋欢觉得,既然他已经昏迷了,想必不会介意,再躺一会儿地上……? 少年从一开始震惊到感觉慢慢往下坠,再又躺回了地上,闻着草地混着泥土的腥味,他心底对着这对姐弟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们,确定不是故意的? 少年由着宋欢,躺地公主抱来来回回折腾了三次,他终于被挪回了床上。 待宋欢又回厨房的时候,阿弟还没走。 少年想,其实他们姐弟还不错,弟弟为了不让自己掉进尿坑又因力气小,所以用脑袋撞自己。姐姐是个姑娘,力气也不能大,这么努力的把自己挪进床上已经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 他正想的入神,不知不觉,阿弟已经手脚并用爬上了床,正用不大的小手帮他拍泥巴碎屑。 少年感觉到了阿弟的动作,心里默默感动。 厨房里,兔肉已经炖的差不多了。 只是在汤汁快收干的时候,加了点姜蒜,味道说不上好,但也不能说太差。 宋欢将菜舀出,闻了闻香味。 深呼一口气,还是怀念用卤料炖煮炸炒的饭菜。但是这些都属于中药材,药铺卖的还不便宜,也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床上还在拍碎屑的阿弟听见阿姐叫自己吃饭了后,又叫了两声大哥哥,见人还没醒,小大人地叹了口气。 大哥哥肯定是今日伤的太严重了。 爬下床后趿拉着鞋子就出到了堂屋,桌上已经摆好了粥菜。 阿弟闻了好几口香味,这才将鞋子穿好跑出去洗手。 宋欢问阿弟,知道少年还没醒,就只拿出来两副碗筷。 宋欢借着天色,给挑了几块没有骨头的软肉。 阿弟吸溜白粥混着兔肉,只觉得越嚼越香,好吃的双眼眯了起来。 只是下一息他便僵硬了,他的碗里多了很多青菜。 宋欢拍了拍他的脑袋,语重心长道,“阿弟要多吃些青菜这样才能长高高知道吗?” 阿弟苦着脸,低声反驳说道,“可是阿爹说了,吃肉才能长高。” 宋欢又给阿弟多加了一筷子青菜,“乖,阿爹说的也没错,我们阿弟既要多吃肉也要多吃青菜噢。” 第三章想留下 少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他被饿醒了。 借着竹席帘子看向窗棂,外面还是昏暗一片,屋外的虫鸣声比之他住的家里更是热闹,还有院里流水的声音,这样的环境让他感觉很舒服,心安。 再睡一觉感觉身体好了一些,他按着白日里的记忆借着微弱的月光慢慢起身。 待他掀起帘子的那一刻,就见正前方站着个人影,他险些没再吓昏厥去。 对面的人显然也知道他会怕,急忙过来捂住了他的嘴。 耳边传来低声,“是我,别怕。” 少年很想问,别说这么熟稔的话,他并不知道她是谁啊?! 心里这么想,但他也没敢出声,制住他的人力气太大,他挣扎不开,“……” 宋欢把仅剩的一点油灯点燃,这本来是留着中秋祭奠神龛的。 又多一笔开销! 宋欢拿着油灯带着少年来到了厨房,灶台里已经没有火碳了,宋欢又生火。 宋欢看着正在发呆的少年说道,“过来看火吧。” 少年回过神来,大步一跨,晕眩来袭,眼前一黑差点又摔了,幸好宋欢扶的及时。 少年面颊泛红,声音带有略微地羞涩,“多谢姑娘。” 四个字充分展示了婉转绵延…… 宋欢被这一声惊得膝盖一软,正了正神色,这才摆手道不客气。 “我晚上留了粥,见你还没醒就放锅里温着,不过现在得重新热一下。”宋欢解释道,并不想对方误会。 病弱的少年嗯了一声,发着好人卡,“姑娘是好心人。” 宋欢闭眼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内心的躁动。 不好意思,是暴躁的动。 宋欢把剩下的小半碗兔肉都倒进锅里,就着白粥一起热了。 少年见火势渐小,又添了一把。 胃里痉挛再加上头晕的加持,微凉的夜里,竟开始冒出丝丝冷汗。 宋欢见此,问道,“你家在哪儿?我明日送你回去吧。” 少年不吭声。 宋欢又问道,“你有银子吗?有的话我带你去医馆,可以收你十文钱,运费和今日的住宿费都包含在内。” 说实话真的很便宜了。 她都没算刚才的灯油! 少年,“……” 少年低头,掩盖眼底的神色,声音透着股忐忑,“我,我,没有。” 宋欢叹了口气,“那没办法了,我也没钱。” 都是穷惹的祸啊。 没钱病都看不起。 空气中静默了良久。 屋外,月色如层薄纱笼罩着大地,水缸里的月亮泛起波纹,流水粼粼。 宋欢人对着门口,发着呆,听着外面的虫鸣流水声,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这种释放从内心直达天灵盖,灵台一片轻松,整个人心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她突然觉得这里也没什么不好,除了没有手机电脑,上厕所没有抽水马桶,洗澡没有花洒,没有电灯,没有扫地机器人,没有外卖,没有苦情剧,没有车只能腿着走,没有钱…… 除了生活质量太差,没多大毛病!(t▽t) 这时有个声音传来。 少年微微抬头,问出了一个问题,“我……我可以留下来吗?” 宋欢,“!!!” woc,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宋欢摇头,强硬的拒绝,“你我非亲非故,家里没有长辈,你我又已到了适婚年龄,郎未娶女未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惹人非议,这事儿绝对不行!!!” 少年垂头,火光掩映的精致轮廓,仿若刚投入人间的精灵。一缕垂在肩头的墨发滑落至胸前,单薄寂寥的模样恨不得让人把之前的话收回。 宋欢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心底默默告诉自己,美色在前也没用,没钱消受! 她连忙起身,把锅盖揭开,热气腾腾,拿起一旁的碗筷盛了出来,递给一动不动的人,“赶紧吃吧,别饿坏了。” 肚子都在敲打击乐了,她可忽略不了。 少年抬头,眼角微红,好像哭过了一般,双手默默接了过来,低低地又道了一声谢。 宋欢见他傻呆呆地直往嘴送,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伸手拦住他,“已经滚沸了,你吹吹,等冷一些再吃,会烫坏。” 少年卷翘的羽睫颤了颤,几不可见地点头。 宋欢见他这副好似被“欺负”的模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隐约记得以前的一个同学跟她说,古代男子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具体是从哪个年代开始的她不记得了,但是她记得最深的,是曹操的儿子曹植! 一个格外热衷于敷粉的人,据说他粉不离面,一次一位贵宾突然来访,他竟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来敷粉,硬生生让别人等了一个多时辰。 一个多时辰什么概念?两个多小时啊,比她那个年代的女孩子更甚。 所以说,那些男朋友,老公的,多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怎么了?!再久也久不过曹植啊! 手痒!有点控制不住。 想发朋友圈!姑娘们,怼回去啊! 咳咳咳,所以说这个年代如果男子都这模样,她……可能有点下不了嘴!(tot) 阿弟,你千万不要这样,不然,阿姐会忍不住把你踹飞。 睡梦中的阿弟打了个冷战,默默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这才又缓缓沉睡。 旭日东升,微风不燥。 早已经起来的阿弟已经喂了兔子,此时正坐在院里大树下摇头晃脑背三字经。 宋家只有一间房间,宋爹宋娘原来计划在后院再起一间给闺女做闺房,谁知道宋娘的过世导致这一计划一拖再拖,直到宋爹去世也没能建起来。 所以,当少年从帘子下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窗棂旁边的帐幔里还有一个娇小的身影。 少年非礼勿视赶紧移开视线,一步一步慢慢走出堂屋。 站在门口,看着院里的景象,他的眼神悠远绵长,透过阿弟像是看到另一个身影,也是这个年龄,也是这么摇头晃脑的背书。 “大哥哥!”阿弟惊喜的声音传出来。 少年回过神,面上依然病弱苍白,单薄的身子仿佛在风中摇摇欲坠。 阿弟在跑到少年面前时紧急刹车。 “大哥哥身体怎么样?好些了吗?”关切的神色就这么纳入了少年的眼里。 少年扬唇微笑,“好多了,多谢小兄弟的关心。” 阿弟咧嘴笑,他有些喜欢这个大哥哥了。 他昨夜能和阿姐一起睡,都是大哥哥的功劳! 阿弟要对大哥哥好一些! 少年犹豫了片刻,又接着问了一声更衣的地方。 昨夜白粥,水多米少,喝了整整三碗,方才就是被憋醒的。 阿弟热情的给少年带路,虽然昨夜已经知道大概景象,白天看到还是有些回不过神,算了,能解决就行! 浑身轻松的少年同阿弟一起坐在大树下,听着阿弟又背了一遍三字经,这才开口问道,“你吃朝食了吗?” 阿弟摇摇头,“还在煮呢。” 其实已经煮好了,只是家里粮食不多,他早上煮的粥一般都会煮到晌午和阿姐一起吃,而且煮了一早的粥,会白白的,浓稠滑滑的,和米汤似的,他觉得挺好喝。 “你阿姐什么时候起来?”少年问道。 阿弟看了眼地上树的影子,指了指脚下的地方,“等影子到这里阿姐就起来了。” 少年看了阿弟所指的地方。 噢,午时。 第四章暂时留下 清风拂面,窗棂透彻。 帐幔里的人终于有了动静。 宋欢揉了揉眼睛,盯着帐幔顶部,眼神涣散。 也不知道为什么,来的这一个月,天天都睡到这个时候,雷打不动,就好像是要把上辈子缺的觉全部补回来。 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 不过没关系,现在她不用上班,睡多晚都行。 梳妆好了后,宋欢走出堂屋,看到在树下假寐的少年,以及正在拿着草折腾的阿弟。 伸了个懒腰,宋欢叫了正在沉浸其中的阿弟,阿弟抬头,放下手里一团乱麻的草坨坨,“阿姐,我就知道你会这个时候起来,粥已经煮好啦!” 宋欢点头,“阿弟想吃什么?” 阿弟欢快道,“只要不是青菜都行!” 话音刚落脑袋就被动吃了一记“栗子”,虽然不痛,但是阿弟还是双手捂着脑袋哇哇直叫。 少年看着这一幕,眼里也不自觉的带着笑意。 宋欢问候了一下少年的身体,得知恢复地还不错,也就没再多问。 阿弟拉着宋欢直奔厨房,厨房里飘出一股甜糯的粥香。 宋欢问了后,阿弟指了指罐子。 这个罐子是她过来的第二日特地拿出来给阿弟自己煮朝食吃的。 宋欢也知道每次阿弟都不会自己先吃,都是等自己起来了才吃。 怎么说他都不听,只会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还是会等着她,年纪小小就学会阳奉阴违了,这聪明劲儿,想当初她可是到了二十七才通了这一窍! 知道心疼姐姐的小大人,懂事了。 每次想到这,她就忍不住心酸,更是要求自己在不养歪的情况下尽量对他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把他当成自己亲弟弟疼了。 宋欢又揉了一把阿弟的脑袋,直到变成鸡窝后这才满意的收手。 宋欢揭开盖子,里面有黄色的板栗以及另外不明显的块状。 宋欢问道,“这是什么?” 阿弟一副阿姐也有你认不出来的东西,“这是红薯啊。” 宋欢恍然地点点头,切成这么小块,又煮的变了颜色,她确实是没认出来。 “这是我们阿弟做的吗?”宋欢惊喜问道。 阿弟摇摇头,指了指外边的少年,“是大哥哥!” 宋欢看向已经起身准备过来的少年,待他走近后,这才感谢道,“多谢公子。” 少年道,“我手艺不好,若不好吃还请姑娘多担待。” 宋欢摆手,“公子谦逊了。” 这罐子并不大,所以勉勉强强盛了三碗出来,再从酸坛子里拿出了点酸萝卜干。 锅里把昨天的板栗全都下锅煮了,待会儿饿了吃两颗垫垫肚,这玩意儿挺顶饿的。 堂屋里,阿弟左看看阿姐,右看看大哥哥,见阿姐动筷后,这才开始喝粥。 宋欢虽然不介意谁先吃谁后吃,但是在这里,看着对面的少年和阿弟都在等自己先动筷后才开始吃,前者是因为自己是主人,后者是因为自己是长辈,即使有些不习惯但她知道,这个礼仪她必须记下并遵循。 其实这种礼仪上辈子也不少,有些家族里还是很注重这餐桌礼仪的。 但是在小地方或者是底蕴文化不深的地方,这种礼仪是很少看见的,也属于大部分的情况。 她并没有说把上辈子行为自由言论自由的那一套放在自己的阿弟上,这不是对他好,而是害他。 时代不一样,社会背景不一样,她不能搬用上辈子那一套,更不能大肆宣扬什么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里,那二十四字存在的本身就是个错误,所以,只能说每个时代都有适应每个时代该遵循的规则。 在这里,她只能在一些基础上做一些无关紧要,却又能对阿弟具有深远意义的小改动。 来到这里,不是别人适应自己,而且自己适应他们。 吃了一顿感觉吃了跟没吃一样的午饭后,少年叫住了宋欢,这次,他并没有昨夜那种若有似无的复杂模样,而是神情认真道,“我会做饭,会缝补,会种菜翻地,会洗碗刷锅,并且我留下的这些日子按每日十文钱的住宿算。” 一开始没动静的宋欢听到最后一句每日十文的时候控制不住了,在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问道,“昨夜也算?” 少年认真道,“算!” 宋欢控制住快要扬起来的嘴角,“行!” 少年呼出一口气。 “你要写一张欠条,并且在借住的这些日子你要帮做你刚刚说的那些事!”宋欢补充道。 欲行不轨这种就不用强调了,少年那弱柳扶风的模样,不被自己不轨就不错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少年爽快答应,但随机打商量道,“那姑娘可否答应伤势好了之后再……” 宋欢打断他,“可以。” 本来就是附加的条件,只要他给那每日十文的住宿钱。 少年微笑,这次的微笑不参杂任何意味,真有点公子世无双的感觉。 宋欢移开视线,好看是好看,可惜了,不是自己的菜。 宋欢视线落在正在洗碗的阿弟身上,又表扬了一句阿弟真勤快。 阿弟咧开嘴,干劲十足,哼哧哼哧的用水瓜络刷洗。 宋欢不想阿弟养成一个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所以即便年纪小了点,力所能及的事能帮做的也让他做,即使做不好那又有什么关系? 意识要有,长大了也能慢慢做好。 这么一想,宋欢深深嫉妒了,有她这么个好姐姐,未来弟媳肯定是个幸福的女人。 宋欢看看时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进山,这基本上是她每日的任务,去陷阱找猎物,或者把被破坏的陷阱加固,再摘些野果野菜,晚餐就有了,再说了,四天后有集会,她还想卖点肉挣钱,只能一天不落的进山。 “你准备去哪?”少年问。 宋欢下巴对着山里的方向扬了扬,“山里。” 少年抿了抿唇,“你昨天救我的时候有看到一个包袱吗?” 宋欢系带子的动作一顿,回忆了一下,摇头,“不记得了,当时只记得把你带回来,可能被我忽略了,待会儿我去帮你看看。” 少年点点头,“多谢姑娘。” 宋欢随口回了一句,“顺便的事儿,不用那么客气。” 一日十文钱,她很乐意为他提供服务,或许他的银钱就在包袱里呢? 如果昨天她再仔细看一下,或许现在就能有十文钱到手了! 想想就可惜。 这么一想,她想了想,干脆先去看看有没有包袱,心动不如行动,她叮嘱阿弟好好待在家跟大哥哥一起后就快速消失了。 少年看见她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点破,他包袱里是有积蓄下来的银钱,但他不确定还在不在。 树下,微风偶尔带下一两片落叶,凳子上,少年正教孩童编织蚂蚱。 沙沙的树叶声,空灵的鸟叫声为主旋律,兴奋的呼喊和温柔的声音作为副歌。 第五章进山 这个陷阱是当年野猪进村的时候宋爹做的,为了不被野猪察觉,当时做的很隐蔽,昨日若不是宋欢心血来潮去看一看,少年还不知会在里面躺多久。 宋欢跃上树查看了一番,确定了包袱的位置后,一跃而下拿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碎屑枯叶,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后,她这才借力出了陷阱。 这一来一回只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少年只觉眼前一花,包袱就落怀里了。 宋欢拍拍手,盯着少年,说道,“你看看东西都在不在。” 少年直接拆开包袱,里面没什么不能见人的。 拆开的包袱里,只有一套衣物,还有一包帕子包裹的干粮,里面已经爬了不少蚂蚁。 虽然不明显,但是能看出少年肩膀耷拉了下来。 宋欢见此还能说什么,肯定银子不见了。 宋欢拍了拍少年,安慰道,“银子没了还可以挣,放心,我顶多少你一半的利息。” 听着这话的阿弟赞同地点点头。 少年再次抬头,神情已经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眼角带着些许潮红,像是涂抹了胭脂,苍白的脸上多了一抹艳色,他微笑道,“姑娘道义。” 宋欢哈哈干笑,这让她怎么接话? 如今耽搁了会儿,她得赶紧进山才行,“公子既然拿回了衣物,可以先换洗一番。” 毕竟经过昨天的折腾,说实话,要不是他的颜值在那撑着,整个人都没什么可入眼的地方。 少年也清楚自己的狼狈,“多谢姑娘挂怀。” 宋欢又道了一声客气。 这才多久?都听了多少遍道谢的话了?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就说道,“待会儿大哥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阿弟就帮帮大哥哥啊。” 阿弟用力嗯了一声,“阿姐放心,阿弟会的!” “真乖~” 宋欢打算今日再往深处走走,布置几个陷阱,等往回走的时候再去昨天布置的地方瞧瞧,顺便再捡些板栗。 板栗熟的快,每天都有掉落,若是晚几天都能被松鼠山鼠这类啃完。 虽然她缺钱,可是她也不想打鼠类吃,想想上辈子见到的那只比猫还肥硕的老鼠她就汗毛倒竖,这玩意儿打死她都不吃。 步入深处,树木更加茂盛,地上阴凉,宋欢回忆起宋爹曾经说的诀窍选择了两处比较合适的地形后就开始制作陷阱。 一个时辰后,宋欢才做好第一个陷阱,抬头看了看头上的阳光,皱了皱眉,看来今天制作两个陷阱的计划是不成了。 宋欢再次触发机关,确认无误后,再次复原,这才返回。 回去的路上她还挺意外的,居然发现了枞树菌,数量还挺多。 宋欢摘了半篓子,决定今晚尝尝鲜,剩下的明天拿个麻袋来装,回去晒干保存,冬天又能多一道菜吃。 宋欢做了个记号就急匆匆的往回赶了,回去的路上只来得及去看陷阱,板栗只能明天去捡了。 新陷阱没令宋欢失望。 一只山鸡被捕住了,可惜,是只公山鸡。 它的羽色华丽,颈部有白色颈圈,长的还挺好看。就和公孔雀似的,不漂亮吸引不了异性,果然,不论什么种族,还得是看颜值啊。 宋欢领着已经脱力的山鸡回家。 今天到家的时间比昨天晚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半步跨进山头了。 一进门就看到阿弟皱眉,抱怨道,“阿姐怎么今日回来晚了?!” 宋欢讪讪一笑,“阿姐今天多做了两个陷阱,还摘了菌子噢,这才耽误了时间,下次,下次阿姐一定早早回来啊。” 阿弟哼了一声,走上前,右手握拳伸出小指头,“拉勾!” 宋欢很配合的跟他拉勾。 阿弟这才开心,看到山鸡就是惊呼出声,开心的直转圈圈。 宋欢把竹篓解下来,先去把山鸡关上,这才到水缸边把枞树菌丢进盆里。 阿弟对这菌子并不是很热衷,对他来说,再怎么好吃也不是肉。 倒是出来的少年见此,沉默了许久才提出了疑问,“这个菌,可以吃?” 宋欢抬头诧异的看他,反问道,“不能吃?” 少年咳了一声,摇头,“我从来没吃过,但是从小长辈就说,菌不能吃,会死人。” 宋欢为他们可惜,这得错过多少美味? “菌分种类的,有的吃了会出现幻觉,有的可以直接吃,有的就会吃死人,我手里这种就是可以直接食用的。”宋欢解释道。 少年点头,不愧是在山里活动的,懂得就是多。 “我擅自主张已经煮好粥了,菜准备做什么?”少年说道。 宋欢惊喜,这人还挺上道啊,“我晌午泡了腊鱼,晚上吃腊鱼,再加一个菌汤。” 少年应了一声就准备回去清洗腊鱼,宋欢接着说道,“你会杀鸡吗?” 少年脚步一顿,迟疑的点头。 宋欢一笑,露出了整整齐齐的八颗小白牙,“那明日你先把鸡处理好,等我再把枞树菌采回来,做一道山鸡枞菌汤,顺便给你补补身子。” 少年呆愣了少了,眼底浮上复杂的神色,最后归于平静,笑着道,“好。” 他慢慢走近厨房,还听到宋欢对着阿弟说,可惜今日回来太晚,不然就吃了它,明天再吃不知道会不会饿瘦了。 阿弟一听,那可还好,赶紧说明日我去捉虫给他吃,保证它不会饿瘦! 宋欢一听也觉得是个好主意,但补充说道,“只能在菜地和院子,不能去林子里,万一碰到陷阱怎么办?” 阿弟一听,颓丧地点头也不反驳。 主要是宋欢挨过,那会儿她才过来三天,后来就被宋爹的陷阱给祸害了,这不仅一次,这个月陆陆续续加上已经有五六次了,这坑孩子的爹,还好不在了,不然,她都得上手揍一顿消消气!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这乱七八糟出其不意的陷阱,为家里的安全度增高了不少,她还想着,等有空了还要在屋子外面多做几个,如此安全级别也能上升几层。 这个月,阿弟听多了阿姐的抱怨也深知事情的严重性,只能乖乖的在附近活动,没敢往陌生地方走去。 就目前他能活动的地方都是阿姐一一排查后才放心给他去的。 想到这,他也是深深叹口气。 宋欢看着认真洗菌子的阿弟小大人一样的皱眉叹气,忍不住点了他的脑门,笑骂道,“才多大就叹气,等阿姐有空了再把范围扩大,这样你能活动的范围也大了,到时候你就要开始跑步锻炼身体了!” 阿弟听了,惊喜道,“这样我就可以和阿姐进山里了吗?” 宋欢点头,鼓励道,“阿弟只要把阿姐设置的关卡都过关就行!” 阿弟迫不及待,“那阿姐什么时候有空啊?” 宋欢想了想,“等我们橱柜里装满粮食!” 宋欢并没有说等有空,等有空等有空,等到什么时候有空? 这都是上一辈父母惯用的话术,她不想阿弟也从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失望。 她说把橱柜装满,届时短期内吃食不会太紧缺,到那时每天也能挪出一部分时间把地拓宽。 第六章夕食 家里已经没油了,锅里就直接烧开水,酸菜切断下锅,再放入拍扁的姜蒜,撒一点盐粒子,待汤沸了后再把腊鱼放锅里,盖上锅盖闷煮。 宋欢看着对面一大一小,一人守着一个灶台,少年换洗过后面色依然苍白,却也难掩精致容貌。 宋欢突然想起,问道,“还不知如何称呼你?” 少年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她不认识自己,旋即回道,“傅姓,字渊之。” 宋欢心想,还挺好听。 一旁的阿弟感觉自己被忽略了,把凳子移到傅渊之的身旁,眨巴着眼睛喊道,“傅哥哥。” 傅渊之应了一声回以微笑。 阿弟中间打岔的时间,宋欢已经揭开锅盖准备把菜舀出来了。 阿弟这时习惯性的就站在一旁等着帮忙端菜。 不待宋欢开口,傅渊之就起身,“我来吧。” 宋欢也不客气,直接递给傅渊之。 今天的鱼汤又多又烫,怕阿弟拿不住,即便傅渊之不开口,宋欢也不会给他拿。 锅里重新加入的水不多会儿又沸腾了,宋欢直接把洗好的菌子倒入锅中,盖上锅盖多闷一会儿,菌子得煮熟透了。 阿弟开心的等待,自宋爹去世后,家里桌上就没出现过两道菜,今晚上是这么久以来吃的最多的一餐,他就……很兴奋。 宋欢把粥盛出来,这一锅大概是每人两碗的量。 傅渊之留下来后,宋欢也没有多放米,只是多加了些水,如果说之前姐弟俩吃的粥还算有点稠,现在只能说跟稠没啥关系。 但是酸菜腊鱼她煮了很多,多吃点酸菜和鱼吧,好歹也有肉。 酸菜鱼和菌汤中间还放了两块干粮,是白日拆开的包袱里那被蚂蚁吃过的。 傅渊之当时就把蚂蚁拍掉,晚上煮粥的时候还用锅热了热,还能吃。 傅渊之没有丝毫挑剔,低头看着碗里的鱼肉思绪飘远。 鱼肉即便味道不好,还带着股烟熏也熏不走的土腥味儿,到了他的嘴中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四年的时间,吃肉对他来说已经是件很遥远的事情。 没想到,这才两天的时间就吃了两顿肉了。 正发呆的他就见一双筷子戳穿干粮抖啊抖地放进他碗里,戳穿的筷子又慢慢从干粮洞里渐渐缩回直至不见,傅渊之的视线随着筷子的移动看到了筷子的主人,是阿弟。 傅渊之也看见他碗里的干粮,又看向正啃鱼刺的宋欢,“我和你分吧。” 宋欢摇头,“你正需要恢复伤势,多吃点好。” 阿弟说道,“我和阿姐分。” 宋欢摇摇头,催着道,“阿弟吃,阿姐不饿啊。” 宋欢觉得自己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她现在不缺肉吃,还不至于饿昏了吃有蚂蚁爬过的食物,她的胃不允许她吃,她怕自己会把其他食物吐出来,这样反而浪费了。 宋欢的这番心思对面两人不知,只觉得宋欢(阿姐)是为了他们才不吃的,一时间傅渊之有些不好意思又心底微微触动。 阿弟觉得阿姐对自己真是太好了,阿姐怎么可能不饿,只是为了自己,阿姐吃不饱还骗自己不饿,他是阿姐听话的阿弟,不能拆穿阿姐,可是阿姐不吃会饿,那他少吃点肉,这样阿姐就能多吃些,不会被饿着了。 阿弟咧嘴偷笑。 他真聪明,这样阿姐也不会知道自己已经知道阿姐撒谎骗自己了。 爹说,善良的谎言可以不拆穿,他觉得阿姐现在说的就是善良的谎言,阿姐真好,他真的好幸福啊。 阿爹,你和阿娘也要好好的,明天晨起我会多陪你们一会儿,你们记得起床噢,不要像阿姐一样睡到晌午,阿弟很忙的,要照顾阿姐,你们起晚了可就看不着阿弟了,得等后天了。 第二天,八月初七 八月的雨,清凉而温婉,烟云雾盘绕,湿气迷蒙,雨雾打湿的丛林变得恍惚不定,有种半遮半掩的含蓄美。 院子里湿漉漉一片,阿弟撑着把只能遮挡一半的油纸伞在院子里活动,主要是给家里的两个新成员喂食。 可能是他不经常捉虫子,有或许是山里的虫子比较多?刚才在菜地里一下子捉到了五只蚂蚱,把它们喂给山鸡后又丢了几片有些微黄的菜叶给兔子。 做完这些后,他就回到屋檐下,确认鞋子只是粘泥没有被打湿后,就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开始发呆。 傅渊之起来后就见这幅场景。 昨晚吃了夕食后宋欢把房里三个大箱子移到门口,给傅渊之隔出一个通道,这样既能让他能出去,也能让他不会看到宋欢的床。 傅渊之通过昨晚对宋欢的力道有了初步认识,谁家的姑娘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搬起有自己一半身高的樟木箱? “你今日不背书了?”傅渊之问。 阿弟咧嘴叫了一声傅哥哥后这才回道,“我已经背了三遍了,阿姐该教新文章了。” 傅渊之也随他坐下,“那傅哥哥教你一篇百家姓吧?” 阿弟连忙点头。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 傅渊之琅琅上口,阿弟瞬间就被他的声音所吸引,也不自觉地跟着节奏摇头摆脑。 云遮雾绕,朦胧烟雨,雨雾飘浮着若隐若现的绿意,檐下一大一小陶醉在自己的世界,虚实相生,仿若一幅用淡墨渍染,浓淡相宜的水墨画。 宋欢斜靠门侧环手抱胸,欣赏这不可多得的景色。 她想,这要是能用摄像机拍下来,绝对是放在摄影展的c位。 虽然下了雨,但宋欢并不打算放弃进山,这场雨是真及时,那枞树菌肯定又冒出来不少。 吃了寡淡的晌午饭后,宋欢就开始期待夕食了,她不仅得采枞树菌,还得把板栗也捡回来,三样一起炖,想想就流口水。 阿弟和傅渊之送她离开后,傅渊之便直接进了厨房开始生火烧水。 昨天鬼使神差地就点头,他只是见过杀鸡,他目前还处于理论阶段,趁着现在还早,他才有一定把握能在宋欢回来之前把鸡处理好! 阿弟听见说要准备杀鸡了后,就忙个不停,搬柴,洗盆,只要他能想到的,他就自觉的去忙活。 嘴里还不停的重复背诵百家姓,时间被他利用个彻底。 后院的山鸡可能预感到了自己命不久矣,不停地去撞笼子,作着最后的挣扎。 所以当傅渊之轻易就把鸡捉住的时候还在想,抓它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很容易嘛,回厨房的路上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野兔目送山鸡兄离开,默默为它哀悼,同时也为自己的将来担忧,为了弥补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它开始了不停地咔嚓咔嚓吃青菜。 第七章山鸡枞树菌 雨天山路很不好走,昨天她半个时辰就能到,今天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宋欢去了昨天的陷阱去看了看,没有捕到猎物,旋即就回身去枞树菌的地方。 原来计划今天再做一个陷阱,受到天气的限制只能暂停,还好有枞树菌,也不算没有收获。 果不其然,昨天还稀稀拉拉的枞树菌一夜之间冒出来了一大片,宋欢不贪多,只采大的,小的还可以再生长。 采摘的时间一晃而过,虽然只采摘大的,但也花了半个多时辰,抖了抖背篓见还差三寸就满了,宋欢收获满满的笑了。 哼着小曲儿背上背篓慢慢往板栗树的位置赶去。 花了半个时辰到达地点,只见满地的栗包。 今天路程花费的时间挺长,她不能再把板栗从栗包里剥出来,只能用麻袋装住那些看起来完好的,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她就把麻袋装满了,见此她毫不犹豫就回去了。 虽然是细雨,但因为没有太阳她对时间的判断都是按这一个月以来积累的经验,再说天色也有些暗了,她便不想再在山里多做停留。 安全第一! 宋欢又花了半个多时辰这才回到家,远远就看到厨房的方向正冒着炊烟。 走近一瞧,院里冲洗的异常干净,水缸旁边的一块平整的石板上放着已经清洗好的鸡毛。 宋欢在院外喊了一句我回来啦,屋里就传来声响,阿弟已经飞快来开门了,傅渊之也手快的结果她手中的麻袋。 宋欢看着两人,扬唇笑,“今天虽然没有肉,但也收获满满。” 这菌子晒干后,她们也可以吃好几天了。 阿弟拍手叫好。 傅渊之见里面完整的栗包就知道宋欢没来得及收拾,直接就把袋子拿到檐下先放好,又帮扶着背篓,宋欢就轻松的卸下背篓,里面都是黄色的枞树菌。 宋欢看向傅渊之问道,“鸡你砍了吗?” 傅渊之一僵,他只来得及把鸡毛,“还没。” 宋欢就好像没看到傅渊之那一瞬的僵硬,直接说道,“那你们俩剥板栗,洗菌子,我去处理鸡。” 傅渊之轻呼口气,答应道,“好。” 阿弟直接就问,“阿姐,洗多少菌啊?” 阿弟昨天和阿姐一起洗过,已经有经验的他直接把洗菌子的任务揽下来。 宋欢下意识用手比了比,“大概这么多。”这么说完她就反应过来可能阿弟不是很能理解,就说了,“大概半篮子。” 三个人,除了阿弟食量不大,她和傅渊之都挺能吃的。 肉不够,只能多用素菜才来凑。 宋欢回到厨房,看见完完整整,干净的不剩一丝毛的鸡愣了愣,没想到啊,傅渊之还是个强迫症患者。 她直接把它开膛了膛,回忆自己以前买鸡时那老板现杀剖肚的场景,原模原样复刻出来。 把鸡肠和鸡肚子里的**处理干净后,她便直接把鸡给大卸很多块,留了三个鸡腿,给阿弟最大鸡腿,她和傅渊之的都是鸡翅膀的那个小腿。 直接把鸡块下锅,倒了大半锅水,又把姜片丢进去再加入一一点宋爹没来及的喝完的清酒,结束盖上锅盖后,她又加了把柴这才出去帮忙。 宋欢一蹲下就见傅渊之剥开栗包,又把板栗取出来放入篮子里,轻车熟路。 见此,宋欢习惯性地夸赞了一句,惊的傅渊之差点被栗包扎手。 宋欢见此反应过来,对面这人可不是自己阿弟,随即尴尬一笑,“哈哈哈,平时夸阿弟夸多了,一时没反应过来,见谅?” 傅渊之垂眸,敛下眸光,“无事,你可以多夸夸。” 宋欢,“???” 是说多夸夸阿弟的意思?? 宋欢想不明白也不想了,觉得这里已经不用自己帮忙了,就直接起身去了厨房里拿碗出来,把傅渊之剥好的板栗倒进去,又进了厨房,只留下一句,“我进去剥板栗。” 要是她自己吃她就直接上嘴剥了。 宋欢一边想着一边拿起菜刀手起刀落给一颗一颗板栗划出个x,如此这般剥开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宋欢还特地丢了几颗进烧火灶里,用炭火烧熟的板栗也好吃。 焦香软糯,她最欢这么吃了。 上辈子,那会儿才上一年级吧,没钱买零食,经常去捡了板栗就跑回家这么吃。 鸡汤的香味浓郁,最后再撒了点葱段,就可以盛出来了。 今儿好不容易吃了顿好的,宋欢拿了两个碗分别盛了小半碗粥再加两块肉,一个放到神龛祭奠祖先,一个拿到了宋爹宋娘的墓前。 其实具体来说,应该是宋爹,宋娘以及真正的宋欢。 她过来后,拿了一件原身小时候的衣物给她做了个衣冠冢,让她能跟宋爹宋娘相聚,顺便也能蹭蹭香火。 阿弟也跟着宋欢祭拜,嘴里嘟囔着让爹娘多吃点,吃饱饱的,不够就让她们托梦回来告诉自己,保佑阿姐能打到多多的猎物,这样等阿姐下次再打到山鸡他就多加几块肉给他们…… 宋欢听着扯的越来越远的话,没忍住就笑出来。 小大人,啥事都能让你操心了,你后半辈子怕不是个操心命哦~ 院子门口,傅渊之隔着菜地看向两个身影,神色说不清的复杂和晦暗,还夹带一丝羡慕。 也不知宋欢说了什么,阿弟突然跳起作势就要打她,只听宋欢哈哈一笑就溜进院子,还抽空跟傅渊之说道,“吃肉去,傻愣愣的站这干什么?” 傅渊之还没回过神,阿弟就撞进了他的怀里抱住他大腿,抬头问道,“大哥哥也想你的爹娘了吗?” 傅渊之没料到他会这么问,停顿了一会儿回过神来这才回复道,“是啊,哥哥也想爹娘了。” 阿弟很能体会他的心情,说道,“大哥哥的爹娘在哪儿,我陪大哥哥一起去,还要带上肉。” 傅渊之摸摸他的脑袋,“下次,下次你阿姐再打到山鸡你就陪哥哥去怎么样?” 阿弟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可以,随即答应下来。 傅渊之微微一笑,牵过阿弟的手,“那我们去吃肉。” 阿弟兴奋的喔喔两声,“吃肉吃肉!” 声音响亮的传到院子的每一处,笼里的兔子吓的支楞着两个耳朵,四下望了望,见没什么危险后这才又把吓掉的青菜叼回嘴里,继续咔嚓咔嚓。 宋欢也不知外头两个人说了啥,一下子兴奋成这样,笑着喊了一句,“瞎叫啥,快进屋吃鸡腿,不然我可不给你们留了啊!” 阿弟这下兴奋不起来了,抽出手,直接朝着堂屋跑去,边跑边哇哇大喊,“阿姐阿姐,我要吃鸡腿!给我留鸡腿!” 跑到一半的阿弟突然发现傅渊之没跟上来,回过身大喊,“大哥哥,快点快点,不然阿姐不给吃鸡腿啦!” 傅渊之无奈地笑着应道,“好!” 第八章河边 暮色渐深,氤氲雾气又笼罩在山上林间。 堂屋里,清香四溢。 宋欢吹着热气喝了一口,枞树菌的鲜和板栗的甜与其融为一体,鲜美甘醇。 宋欢眼睛一亮,好喝! 傅渊之和阿弟更是没停下来,一人啃着一个鸡腿,好吃的都没抬起头。 傅渊之似乎察觉到了宋欢的视线,身子一僵,条件反射的将动作慢了下来。 宋欢笑眯着眼,心下惊叹傅渊之的敏锐,只不过扫一眼就能感觉到。 仿佛察觉到他的变化,视线定格在阿弟身上,“阿弟,多吃点长身体哦。” 随即又才仿若无事的对着傅渊之说,“傅渊之你是病人也多吃点,这样身体才能恢复的快。” 阿弟也接过话,腮帮子还咀嚼着肉,吐字不清,“傅锅锅,多次森体好德快。” 宋欢笑骂,“咽下去再说话!” 看着宋欢和阿弟又互相抬杠热闹起来,傅渊之这才慢慢放松,不过吃饭的速度却也没再像方才那般,只细嚼慢咽了起来。 宋欢见此终于松了口气。 惊弓之鸟怕也不过如此。 感觉,傅渊之之前怕是身处的环境也不好。 躺床的时侯宋欢才反应过来,傅渊之能付得起一天十文的住宿费? 而此时,傅渊之在黑夜中睁着眼,手不自觉地覆在暖热的胃。 黑曜石一般的眼里看不出任何情绪。 翌日 天光大好,天朗气清。 今天宋欢计划去山脚下的湖滩里网鱼,湖滩水浅,湖湾水深,昨天下了一天的雨,今天下网,明天应该能网到一些。 从宋家院子里往山下看去,可以看到溪流的走向,蜿蜒曲折,距离大榕树村一段距离有一块较大的湖滩,是从大榕树村的溪流和另一条溪流的汇聚地。 从大榕树村通向湖滩有一片竹林,一到冬季就会有村民过来挖冬笋,所以这路平坦也还算好走。 宋欢带着阿弟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用竹篓捞鱼,隔着不远处还有人在钓鱼。 这些人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宋欢并不认识。 原身很少进村,上一次还是宋娘还在的时候,自宋娘去世后,她就留在家里带阿弟。 原身好歹还下过山,阿弟因为年岁小,从小到大都被父亲拘着不给出来。 所以,除了上个月来帮忙办丧事的那些叔伯婶娘外,村里的年轻人她俩都不认识。 宋欢和阿弟的到来引起了那些少年的注意。 距离宋欢最近的叉鱼少年,甩了甩脸上被溅起的水珠,问道,“你是谁?外村的?这里属于我们大榕树村。” 宋欢听着他驱赶的话,看了眼阿弟,阿弟很上道的回话,“我和阿姐也是大榕树村的!” 少年狐疑地打量一眼,不信道,“少骗人,村里的孩子谁我不认识?!我梁大勇可不是能随意糊弄过去的!” 阿弟双手叉腰,“我们又不跟你们一起住!我们是在山上住的!” 这么一说梁大勇还真有印象,上下打量了姐弟俩,山上有一猎户人家他是知道的,上个月宋叔去世,他爹还去帮忙了。 他爹回来后还兀自感叹,留下两个不大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去。 “你们叫什么?”梁大勇问道。 阿弟几不可闻地亲哼一声,“我阿姐叫宋欢,我叫宋逸!” 梁大勇这才点头,都姓宋,那应该就是宋叔家的两个孩子了! “行吧,既然是村里的,我也不多说,我们划分好了,这儿已经没你们的地方了,你们要抓就去那边看看吧。” 梁大勇指了指下游的方向。 阿弟不知鱼是从上游下来的,只乐呵呵地拉着阿姐就往那边走。 宋欢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就开始撒网。 原计划她是打算今天撒网,明天来收,这会儿这么多人,她们一走,不说网不网得到鱼,就这渔网还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 毕竟这也是好东西。 平日里用的少,百姓家里不常用,但是白得的就不一定了。 这网着鱼,没桶也没法子装啊。 宋欢这么一想,又得回家拿桶。 宋欢看着兴奋的阿弟,抿了抿唇,“阿弟在这等会儿阿姐,阿姐回家拿了桶就回来如何?” 阿弟兴奋的到处张望,点头,“嗯啊,阿姐快去快去,阿弟会看好鱼的!” 宋欢又叮嘱了不能离水太近,要注意安全,阿弟也都一一乖巧的答应。 宋欢实在有些不放心,一路疾驰回家,看了正在洗衣服的傅渊之,“你待会把桶腾给我啊,我拿去装鱼。” 说完就回到厨房把背篓拿了出来,正好傅渊之把桶扶手上的衣服拿开,问道,“阿弟呢?” 宋欢一边把桶放进背篓,一边说道,“他还在看鱼,我要赶紧回去,不放心。” “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宋欢留下一句就出了院子,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宋欢这来来回回就花了大半个时辰,真是用上了跑八百米的速度,看着安然无恙的阿弟,弯腰撑膝,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没有那种离开后就必然发生争执的苦情剧情节! 背上突然传来危险,宋欢脑子还没反应,身体已经条件反射地往右侧一偏,就见眼前一花,桶从背篓里滑出来,幸好没砸着自己! 不远处的梁大勇哈哈大笑,一旁其他人寻着声音看过来也笑了出来。 梁大勇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你一姑娘家,东西都背不稳,还跑来抓鱼!” 宋欢也懒得理这些个小屁孩,自己先喘平气这才爬起来拿上桶,朝着少年们说道,“这么大声,也不怕鱼吓着全跑我那去?” 这话一出,几个少年都噤声了。 那钓鱼的少年饱含泪水,他看到了,他的鱼马上就咬钩了,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跑了…… 他的鱼……_ 宋欢还不知道自己丢下的这句话有多爆炸,只是看着一个人乖巧地坐在石头上的阿弟就忍不住加快步伐。 阿弟看到阿姐就立马起身摇手,不敢喊出声。 宋欢过来的时候就一把抱住阿弟,贴贴脸,夸奖道,“阿弟最听话了!真能干!” 阿弟双手戳戳,羞涩低头,阿姐越来越喜欢贴贴了。 还好没有外人看见,不然,阿弟是不会给阿姐贴贴的! 阿姐真是,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不懂分寸,他以后去念书阿姐可怎么办才好!? 唉,烦恼! 第九章下雨 农谚有一句,“八月八落雨,八个月无焦土”。 所谓“八个月”,就是从农历八月开始,一直到明年农历三月份,这个时间段还是比较长的,直接跨越了今年秋天、冬天以及明年春天。 所以当头顶上又开始下蒙蒙细雨的时候,不远处的几个少年又开始欢呼起来。 明明昨天也下了雨,可是今天的雨对他们甚至对百姓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那是老天借着雨告诉大家,来年依然是风调雨顺的一年。 对于百姓来说,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苛政,即便再苦再累,只要地里能种下庄稼,能看到一点希望,他们就能勒紧裤腰带努力活下去。 这雨来的猝不及防,宋欢也没有犹豫,马上收网准备回去。 在这里,有时候普通感冒就能让人没了。 阿弟年龄还小,宋欢不想冒险。 阿弟虽然有些失落,但是总体来说,他还是很开心的。 看到了新的景象,见到了更多的的人。 宋欢把网收了上来,里面只有三条手掌宽的鱼,也不算白跑一趟。把鱼放进桶里,再把渔网和阿弟放进背篓里,经过一片野芋头地,她顺便摘了一张叶子让阿弟顶在头上,然后踏上坑洼的路面赶回家。 河边的野芋头一般不能吃,会导致过敏和肠胃不适的情况发生,具体来说就是皮肤发红发痒肿胀,胃部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百姓都说是毒芋头。 所以一般不到活不下去的局面,为了不做一个饿死鬼,这种野芋头是不会有人冒险吃的。 雨势虽然不大,但是宋欢到家的时候衣物也潮润了,再加上背上背着的和手里拿着的,汗流浃背,更不用说了。 宋欢一进院子,傅渊之就听见声音了,他刚从厨房出来。 宋欢见此喊到他,“傅渊之,过来帮忙。” 傅渊之看着在背篓里整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笑得开心的阿弟,“大哥哥,抱!” 傅渊之不由得加快脚步,接过已经探出身的阿弟。 宋欢只觉背上一轻,确认阿弟人已经出来了后她就直接放下背篓。 背后的衣裳都湿透了,贴着背部让人有些不自在,若是就穿成这样在家里晃荡也有失礼节,更不用说家里还有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少年。 她一溜烟就回房里,阿弟扭头看向傅渊之,“大哥哥,我们去烧水吧。” 傅渊之提起装有鱼的桶,就跟着进了厨房。 阿弟把今天去到水边的事情都用自己的视角讲了一遍,傅渊之只觉得那个他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被他这么一说都美丽生动了不少。 阿弟说的和他以前看到的很不一样,若不是知道阿弟说的地方他去过,他只觉得很陌生。 其实傅渊之早在发现下雨的时候就烧水了,所以夕食之前阿弟就被宋欢勒令洗了澡。 山鸡没有多少肉,再加上有三个人吃,第三餐的时候也不剩下什么了,晚上也只是用剩下的,没什么油花的一碗鸡汤,兑了两瓢水煮菌子继续吃。 昨天饱餐一顿,今晚就不吃肉了,吃了寡淡无味地一道菌菇汤后,三人老样子随着夜色就睡下了。 傅渊之辗转难眠,只觉得这一夜很漫长,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已经被模糊了面容的温柔的娘亲,带着自己书写念书的爹爹,还有学堂上热闹读书场景,不过美好总是很短暂。 这些画面后,便是冬天的夜里蜷缩坐在一角,发抖漫长等天亮的日子,一天一个拳头大的米糠饼。 米糠饼就是用稀碎的米和着稻壳研磨出来摊成的,碎米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稻壳磨的不细腻,卡嗓子。 每次吃一口都得用口水慢慢把它浸软,同时还得喝水辅助咽下去。 等他慢慢长大后,开始夜里偷偷出去打牙祭,偶尔还会碰到那个送自己山鸡的高大魁梧的身影。 直到上个月那个身影也没有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偷了干粮和衣服准备破釜沉舟时,现实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细细听着隔壁两个浅浅地呼吸声,傅渊之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或许,这个巴掌也许不是巴掌,而是那颗枣。 傅渊之不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时只听见外头传来声音。 “阿姐,大哥哥还没醒哦。” “大哥哥居然比阿姐还能睡。” “睡懒觉怎么了?小大人,现在不睡懒觉你想啥时候睡,成亲生子后想睡懒觉都不行了,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阿姐你说的不对,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而且我才五岁,成亲离我还很远,但是念书离我很近,现在是我要念书考状元,给阿姐挣诰命,这样阿姐就不用辛苦了。” “阿弟说的没错,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是阿弟得记住保护好眼睛,要劳逸结合,要知道多少人因为眼不离书导致眼睛看不见的?到时候状元可就离得越来越远了啊。” “听阿姐的,每半个时辰后我就揉眼睛,看远山。” 傅渊之勾唇一笑。 今天是院试的第一天,因为这个原因而沉重的心情也被这对话冲散了不少。 餐桌上,傅渊之提出了要跟着一起。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宋欢接着又看了看傅渊之的脑袋,“你的头好了?” 傅渊之点头,“好多了,除了偶尔的恶心之外,没什么大问题。” 宋欢又疑惑问道,“你怎么想着要跟我去?” 傅渊之也用疑惑的眼神回望,“明天是集会,若是陷阱的猎物多,你一个人拿的了那么多?” 傅渊之看着宋欢的眼神又继续道,“即便猎物不多,但是昨天又下了一场雨,我也可以帮忙采菌子。” 宋欢想了想觉得也是,多个劳力确实是能多干点,但是,“你对山里的情况不熟悉,为此我还得分心照顾你,这么下来能做的事儿并不多。” 傅渊之没想到,自己的存在对于宋欢而言居然是累赘,他辩解开口道,“我之前只是因为受伤的缘故才会如此,其实我体力尚算可以。” 宋欢见他坚持,也不多说,不知道他还得在家里住多久,且他身无分文,既然他有帮忙的意向就不能拒绝,他主动总比被自己逼迫好吧?她可不想多养一个祖宗! 另一个祖宗并不知道自己又被自己亲爱的阿姐给**了一下。 第十章野猪 傅渊之的身体力行让宋欢见识到他确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弱,进来了半个时辰没有休息,他居然都没有多吭一声,虽然这其中也有宋欢特地试探他的缘故。 到达了之前挖的陷阱,宋欢惊喜了一下,没想到里面掉进了一头小野猪,旁边有复杂凌乱的脚印,应该是小野猪母亲留下来的,现在小野猪母亲不在了,估计小野猪是被放弃了。 宋欢跳下去,摸了一下小野猪,身体还有一点温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饿晕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绑了它的四肢后,这才丢进背篓出了陷阱。 今天时间还早,再有傅渊之帮忙采枞树菌,她可以有一个时辰时间再做一个陷阱,这次她打算做个再大一些深一些的,万一能把那头大野猪也猎到就更好了。 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等傅渊之把菌子采的差不多的时候,上来一看,宋欢已经做了一大半了。 “需要帮忙吗?”傅渊之看着这个用着娇小的身体爆发出惊人力量的小身影,虽然觉得对方可能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但是他还是问了出来。 宋欢停下动作,深吐出一口气,抹了抹额角的汗,摇头,“你在旁边看好东西,顺便休息会儿,这两天有野猪在附近活动,你注意听动静,一有不对立马出声。” 傅渊之也看到了那头小野猪,见此听话的安静坐在石头上,然后一动不动,只有偶尔的声响让他警觉的查看以外,其他时候看起来就像一座石雕。 一座雕刻精美的石雕。 深山里很安静,偶尔的鸟叫声便能在整个山谷里回荡,响亮而悠长。 树林茂密,湿气阴凉,只有零星的光斑撒下,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人除非有很强大的意志,否则时间长了很容易惊悸慌张。 傅渊之从前虽然也会偶尔捉猎物打牙祭,但是从来没有深入山林,这是他第一次进入这么深的密林,也是第一次体会树林深处给人从心里滋生出的震悚,如果不是一旁还有宋欢,他怕是已经坐不住了。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宋欢开口说回去的时候,终于肩膀一松,身上附着的焦虑烦躁也随着这句话而消散。 宋欢背着野猪,傅渊之背着枞树菌,两人步履从容地往外走去。 途中傅渊之没忍住开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猎物没打到,怎么办?” 宋欢头也没回,只回了一句,傅渊之便沉默,后半段路程都在细细品味那句话。 中间宋欢还带着傅渊之去板栗树下捡板栗,经过之前宋爹做的陷阱处抓到了三只兔子。 这趟可以说是收获满满。 回到家后,傅渊之不动声色的松了口气,坐在灶台那一动不动,偶尔添一把柴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今天他顶着那口气坚持了一下午,就算是没受伤之前他也没这么透支力气过,更何况他还没完全恢复。 那口气也就只能够支撑他到家了,现在的他都有点不知道手脚在哪儿的感觉。 自己虽然知道自己的情况,但是从表面上看,此时的他跟其他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 同时,这一趟也更加深了他对宋欢体力上的认识。 在亲眼见到后他才知道,原来那么纤细的身体也能蕴含与之不成正比的巨大力量,不愧是他的孩子。 已经在笼子里待了几天的灰兔,直不楞登地看着对面的三只兔子,鼻子一耸一耸,耳朵竖直。 不久后四只兔子围在一起,以自己特有的语言互相交流自己的经历以及即将面对的处境。 声音不时地传出,饱含着对宋欢的指控以及痛骂。 阿弟见此只觉得它们很精神,开心得又多摘了几片叶子放了进去。 心里想着,兔兔们,多吃点,争取再胖点,这样就能多卖几文钱了! 兔兔们:…… 收获颇丰,宋欢开心的把三条鱼炖了,一条单独炖清汤,另外两条炖酸菜鱼。 她和阿弟的口味偏重,所以一般情况她俩都会吃酸菜鱼。 在她准备放第三条鱼下锅的时候就突然停了下来。 傅渊之还生病,清淡的鱼汤会对身体比较好,毕竟酸菜里有亚硝酸盐,在受伤的前提下还是注意一下比较好。 而且今天他出力颇多,额外费力多做一个清汤鱼,算是给他今天出力的回报吧。 所以当菜上桌,傅渊之看到特地放在他位置前面的清汤鱼的时候愣了愣。 他住这几天,对宋欢两姐弟的口味也稍微了解,所以特地多出来的这道清汤鱼,不用多做他想,这就是特地给他炖的。 脑袋一片混乱,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给对方一个合适的反应。 吃饭的期间只是呆愣愣地低头吃饭。 看得宋欢有些皱眉,他不会是不喜欢吃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宋欢还特地解释了一下,“你还没彻底恢复,今天又累了一下午,这鱼做成清汤是为了你身体着想,你若是不喜欢下次就……” 宋欢还没说完,傅渊之就抬头看着宋欢的双眼,很认真地回道,“没有,味道很好,我很喜欢,你别误会,只是有些累了而已。” 下午苦苦地坚持就这么轻飘飘的被一道鱼汤给攻破了。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认真的回她,也没有多想,可能对方是真的累了。他没误会就好。 宋欢回道,“那就好,身体最重要。” 混乱的脑子终于消停下来,傅渊之也恢复了正常,只是回过神的时候,桌面的那独属于他的那道鱼汤已经空了。 原本准备留一半到第二天吃的他,“……” 耳朵微红。 宋欢已经去厨房了,一旁的阿弟并没有看出傅渊之的窘迫,只是把掉在桌上的一点酸菜又放进嘴里后,顺便过来把傅渊之的碗收了起来,“大哥哥,你先好好休息会啊,我阿姐第一次进山可累了,回家倒头就睡,大哥哥可比阿姐厉害多了!阿弟以后也要跟大哥哥一样!” 傅渊之只觉得更羞窘了。 他觉得阿弟说的这话就是安慰他的,并不是事实。 自己在堂屋待了好一会儿,自顾冷静片刻后这才又回到厨房帮忙添柴烧水。 村里那些人都是隔三差五才洗一次澡,偶尔也就因为天热可能会多一两次,来了这里他才知道,这姐弟俩基本上天天都会沐浴后才睡下。 相比于昨晚的辗转难眠,今夜他的沉沉入睡。 或许是因为白天宋欢的话,他的心情总算回落,不再泥于那想象的结果。 宋欢:“人生啊,最亏的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 第十一章赶集 翌日 八月初十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朝晖穿透窗棂,蝉鸣鸟唤,婉转轻唱。 因为今天也能跟着阿姐去集会的原因,阿弟兴奋的早早就起来。 为了多挣几文钱,他无师自通的运用了农村百姓卖家禽的小心机。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叶子给兔子们吃,吃多了总比少吃了好,虽然菜叶子也不占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碍他想把兔子们卖个好价钱。 喂完兔子,见天色差不多了他便噔噔噔地跑回房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给唤醒。 因为集会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欢特地让阿弟见他起床,赶早不赶晚。 辰时三刻,宋欢被阿弟叫醒了。 宋欢揉了揉还懵着的脑袋,清醒了许久这才起身。 还在阿弟唤宋欢的时候,傅渊之也醒了,比宋欢还早一刻钟起来。 宋欢去水缸旁边用水瓢舀水把脸帕子打湿,直接敷脸上,清凉瞬间把睡意消弭。 傅渊之不跟宋欢姐弟去集会,所以就让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枞树菌和板栗处理一下,晒干的晒干,剥皮的剥皮。 午餐的话让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买一点米回来。 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大不了她多累点,没什么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东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价值。 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地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第十二章食肆 食肆有两层楼,穿过大堂就到了后院,宽敞的后院基本上都摞着笼子,多数是空着的,少数几个里面关着鸡鸭鹅兔等,甚至还有鸽子,数量不多,但是品种多样,一旁还有一个大水缸,宋欢猜测里面应该是养着鱼。 从这家食肆准备的材料来看就知道,他家面对的消费群体整体水平不低,最起码也是这个镇上不缺钱的人物。 掌柜喊了一声,厨子便从厨房里出来验货,同时掌柜又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宋欢低头回道,“回掌柜的话,这是山里打的。” 掌柜又打量了两人一眼,“谁打的?” 宋欢一笑,“回掌柜的,是我们阿爹打的。” 宋欢不能说是自己打的,也不能说爹娘已经没了,这年代,有长辈总比没长辈省很多事儿。 掌柜喝了口茶水,“那你阿爹怎么没来?让你们姐弟来?” 掌柜说这话明摆着就是不信,但是他怎么也不相信就这么丁点大的孩子也能进山猎到这么多猎物。 “我阿爹昨天被野猪拱伤了,这才让我们姐弟来的。”宋欢扯了这么个借口,毕竟野猪确实是群体活动,只是刚巧有落单的又刚巧被自己碰上。 掌柜知道背篓底下有一头小野猪,勉强接受这个答复。 厨子在掌柜扫过来的视线中点头,掌柜就明白这货能收,“这兔子我们收一斤八文。这野猪嘛,说实话卖不了多少,这野猪肉不香、难嚼还有腥膻味,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多也是给顾客尝个新鲜。虽然也是猪,但也只能收你十文一斤,能接受?” 刚刚看了集市上卖的兔子,普遍卖的是十文一斤,猪肉价格没法对比,确实也像掌柜说的肉质不好,顶多给顾客尝个新鲜,但是目前的情况已经比集会上好太多了,宋欢点头,“谢掌柜好意,我们能接受。” 掌柜其实也不算欺负她们,这市场价和拿货价本身就会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他也不算太亏待这姐弟俩。 小二把戥秤拿了出来,联合厨子在一旁一一把猎物上称,随着重量一次一次报出来,四只兔子分别是六斤,五斤三两,五斤,六斤一两,野猪换了一个大的戥秤称重,有一百斤四两。 掌柜还在打算盘的时候宋欢已经算好了,兔子是1792文,野猪是1006文,一共是11852文。 掌柜算好后,说道,“总计一千一百八十五文。” 宋欢点点头,“那就一千一百八十文吧,抹掉的零头算是给掌柜和小二哥大厨哥的一点茶钱。” 小二和厨子对视一眼,真是没看出来啊,这小姑娘会做生意! 掌柜毕竟是见识过各色各样的人,只是诧异片刻后就回过神,笑着说着,“小姑娘敞亮。” 宋欢拱手,“掌柜夸赞了,要说敞亮还得是掌柜。” 宋欢把掌柜并没有店大压人,反而算是公平的收下了她的猎物的意思表明,话里的意思是她明白掌柜的好意。 掌柜知道自己的善意对方明白,也算是不白浪费这功夫,人啊做好事最开心的还得是对方能明白自己受到了对方的援手,这样人家做好事也不算白做。 所以宋欢收到了好意,就一定得给出反馈,让掌柜的不白费他的施出援手。 掌柜开心了,直接又开口道,“日后若还有活的,也可带来这里,能收的基本都会收。” 宋欢听着这话哪还不明白,高兴的扶着阿弟一起鞠躬,“掌柜大善,多谢掌柜!” 掌柜哈哈一笑,挥手,“你这小丫头,还真是客气,得得得,赶紧走吧,你爹不是被野猪撞伤了?赶紧去药铺买点药吧。” 宋欢见此又感谢了掌柜一翻,接过银钱后又对送她出店的小二道谢后这才牵着阿弟离开。 宋欢带着阿弟先拐进无人的巷角,两人躲在别人堆放的杂物后面,数了数确认钱的数量没错后就开心的将其一分为二,存下五百文,剩下的买柴米油盐酱醋,若是还能买下一匹布更好。 把包好的五百文贴身放好,宋欢又从怀中的另外一袋银钱里拿出两文钱放到阿弟手里。 阿弟惊讶出声,“阿姐。” 宋欢竖起食指放在嘴前,“阿弟待会儿自己买糖葫芦怎么样?” 阿弟眼睛蹭的一下亮了起来,点头,“嗯啊!” 宋欢揉揉他的脑袋瓜子,“收好哦,不见了阿姐是不会再给你买冰糖葫芦的哦!” 阿弟还没说话肚子就发出了抗议。 阿弟双手捂着肚子,就见阿姐的肚子也唱起双簧来,就嘿嘿笑了起来。 宋欢拿出十文钱,“走,我们去吃顿好吃的!” 出了巷口,宋欢就拉着阿弟往之前经过的摊贩走去,到了一家馄饨摊位停下,宋欢一路观察过来就见这家店主是位三十多的妇人,双手粗糙手上很干净,没有留指甲,指甲缝也干净,不会动不动抠鼻子,也就这家卫生能过关。 宋欢和阿弟找了位置坐下,妇人就迎了上来问吃什么,宋欢直接点了两碗馄饨,接着妇人便应声回去煮馄饨。 宋欢和阿弟趁着这个空档都在侧身看着街上的情况,从街道布局到停停走走陆陆续续的行人,从商铺门面到走街串巷的货郎,从衣着鲜亮的富人到补丁遍身的农人,从精致小巧的首饰到香气四溢的包子…… 宋欢和阿弟都在用自己的视角观察着这个镇上的生活尘烟。 直到鼻尖飘着香气,两人这才回过神,面前摆放着两碗很实在的馄饨,泛着点油花的汤面上漂浮着葱花点缀。 入口皮薄馅多,肉香四溢,味道鲜美,阿弟恨不得把舌头都得吞下,店家手艺是真不错。 姐弟俩把一碗干完,就连汤都不剩,宋欢还帮阿弟吃了几个馄饨,两碗馄饨花了六文钱,吃饱的两人浑身得劲地去看需要买的东西。 宋欢先去看了重量轻的盐,盐粒子分三个品种,一种雪白的,另外两种只是黑色参杂的杂质多少的问题。 宋欢问了雪白的盐粒子多少钱,店主说道,“二百五十文一斗。” 宋欢记得一斗是相当于125斤,相当于20文一斤,这是比肉还会贵一倍啊。 她和阿弟都还小,杂质的盐吃多了也不好,味道也会苦涩,宋爹一直以来买的也是好品类的盐粒子,所以在这上面宋欢不能抠搜。 宋欢姐弟暂时要不了一斗这么多,只说了让秤六十文的量,也就是三斤,够吃一阵子了,平日里打的猎物也可以搓盐熏干做成腊肉。 第十三章购置 热闹的街道里穿梭着两个身影,这里的铺子卖的品类并不划分区域,规划的并不细致,基本上就是你想在哪儿开什么样的铺子都随意。 买盐的旁边不一定是卖酱的,卖粮的旁边不一定是卖油的,有可能是卖首饰的,卖糕点的,所以当宋欢买了盐后又绕了两个巷子这才找到卖酱的铺子。 这家铺子酱料品种还比较丰富,她就选了酱油,黄豆酱以及豆瓣酱,因为这里面都含有盐,价格也不便宜,但也比盐便宜,这是按照一碗五文来计算,宋欢就花了三十文,毕竟不知味道如何,一样就买了十文尝尝鲜。 油的话宋欢打算买点猪板油回去炼,猪油炒菜比较于香油(芝麻油)可便宜多了。 来到肉铺,肥肉十八文一斤,五花肉十五一斤,排骨十文一斤,筒骨一文一根,肥肉越少的地方越便宜。 宋欢要了两斤肥肉,看着很便宜的筒骨没忍住也要了两根,屠夫卖了这么久的肉,头一次见主动买筒骨的,见姐弟俩的模样也大概清楚情况了,说,“既然你们要了这么多,我再多送你两根筒骨吧。” 这样也不算太占两个孩子的便宜,毕竟筒骨没肉,平日里到了下晌他都得当添头来卖。 宋欢不知道,若是知道肯定得吐血,毕竟她不知道筒骨在这里能到白送的地步。 现下宋欢还在为屠户要多送两根筒骨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得了便宜。 最后来到了粮铺,大米四文一斤,白面十八文一斤,宋欢要了四十斤大米,再要了两斤白面,一共花了一百九十六文,因为要的多,店家爽快的送了三斤黄豆。 宋欢还去了布庄看了看,布料太贵了,她买不起,只能再等段日子,只要在天冷之前买上就好。 准备出城的路上终于碰上了卖糖葫芦的,宋欢在旁边看着阿弟自己问价格自己买下糖葫芦,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一幕就觉得,嗯,长大了,也会花钱了。 出乎她的意料,阿弟居然会讨价还价,虽然失败了,但是这也说明他在有意识的觉得买东西的时候是可以跟店家有这么一个过程的,万一便宜了呢? 总算不是白来一场不是吗? 宋欢将视线从书肆铺面移开,等钱再多点她就给阿弟买书和笔墨纸砚! 回去的宋欢姐弟走的是直接回大榕树村的路线,翻过两座大山,回到大榕树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好在夏天天黑的慢,而且她们也已经进村了,再花两刻钟就可以到家了。 傅渊之知道集会的赶集不会到太晚,一般到申时就会结束。 当宋欢姐弟酉时还没回家的时候他便有些担心了。 傅渊之从院子眺望到山脚的大榕树村,没有发现他想找的两个身影,该不会出什么事儿了? 一刻钟后,傅渊之把家门把挂上,确认关好后就下了山。 下山的路因为茂密的树木而没有投下多少光线,有些森暗,一路寂静只剩虫鸣和脚步声。 当前面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时传入耳中便会异常清晰。 阿弟最先看到傅渊之,叫了大哥哥后便高举手臂左右摇摆,就好像这样的举动会让大哥哥快速看到他们,当然并没有让阿弟失望,傅渊之看到她们立马应声,疾步下来。 宋欢此时已经放下阿弟,把背篓放在一旁手扶着。 背上背着的,手里抱着的,加起来都有一百多斤了,她得喘喘。 傅渊之见此哪里还能不明白,“你们去了镇上?” 阿弟嗯啊嗯啊的应着,即使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时辰了他还是止不住的兴奋,那是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场景,还见到了很多各种模样的人。 忍不住的倾诉欲,嘴里噼里啪啦的往外蹦,“镇上有好多人,比集会热闹多了,还有好看的房屋,我们还遇到了一个胖胖的人很好的掌柜,还吃了好吃的馄饨,还买了骨头和肉……” 就这么边走边说,不一会儿三人就到了家里,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傅渊之去厨房把火点着,然后烧水。 三人都还没吃晚餐,还好宋欢回来买了四个大肉包子两个馒头,烧水蒸上就可以了。 宋欢就着火光,把大米和白面放进了橱柜,装米面的袋子是店家送的。还把肥肉拿了出来,待会儿吃了夕食后得提前把肉炼成油,这天气太热了,放一晚怕坏了。 盐也倒进陶罐里,免得潮了。 突然想起来,她忘记买糖霜和鸡蛋了。 鸡蛋到时候可以跟村里人换,但是糖霜估计还是得去趟镇上买才行,今天兴奋过头都忘记这茬了。 傅渊之看着自己被分到的两个肉包子,抿了抿唇,“我不用……” 宋欢给阿弟使了个眼色,阿弟就忙说道,“大哥哥,今天我和阿姐吃了好吃的馄饨,本来想给你也带一份的可是不好拿,阿姐还得抱着我,所以我们就只能带肉包子了,下次我们就可以一起去镇上吃馄饨了!” 傅渊之看着阿弟,又看向宋欢,还是拒绝道,“我只是借住而已,没必要吃这么好。” 宋欢咽下馒头,说道,“既然你坚决,那你看这样如何,这相当于我借给你的,这肉包子两文一个,那就相当于你又欠我4文。” 傅渊之:“……” 他这是无形中又多了一笔账? 傅渊之见拒绝不了只能收下,点头,“好。” 肉包4个,傅渊之吃两个,宋欢和阿弟一人一个肉包和馒头。 阿弟食量小,只吃了肉包子,剩下的馒头他想留到明天吃,宋欢也不拦着他,让他用两个碗盖合住,别被小强吃了就行。 宋欢吃的速度很快,拿起肥肉就去院里清洗。 过几天就是中秋了,今晚的月亮也跟圆月差不不了多少,皎洁明亮,宋欢也能借着月色把肥肉清洗好。 在院子里把肥肉切成小块后就直接放进木盆里,正好锅里的热水刚舀出来给阿弟洗澡,宋欢便直接将肥肉一股脑的全倒进去,随着铲子不断翻动,被煎制出来的猪油香味也越来越浓郁。 只是一刻钟的时间,锅里便是油渣香味四溢,令人口齿生津。 傅渊之把火把凑近,宋欢见肥肉被炸的差不多了,已经变成油渣,再久就得糊了,就让退下火。 接下来就用勺子把猪油舀进油罐中,为了不浪费任何一滴,宋欢每一次都小心翼翼时刻注意着,傅渊之也时刻关注火光,若是火快灭了就提醒宋欢待他换一根再继续,以确保宋欢的光线充足。 第十四章结余 郁郁葱葱的大树随风摇摆,炙热的太阳已经悬空高挂,万里无云,蔚蓝一片。 院外阿弟跟着傅渊之背书,房间里宋欢正双腿盘膝输钱,昨天进账一千一百八十,减掉花费的还剩下八百三十九文。 不错不错,虽然去镇上的路途确实远,但是进账也是很可观的。 打猎确实挺挣钱,其实宋爹也给姐弟俩留了一笔,但是原身要给宋爹买体面的棺椁,还要款待来帮忙的叔伯婶娘,这么弄了几天也就没剩下什么钱了。 她刚来的一个月,一直吃的都是老本,她一来不想还没与这个时代融合好就早早出去人前晃,万一有什么处理不当就后悔莫及了。再一个,家里的存量细细计算着也够吃一个月的,如今一个月的时间她适应也适应了,吃食等生活所用也都得扛上日程了。 这八百多文别看着很多似的,置办冬衣,买被子,这都不够,而且因为自己经常进山的缘故,鞋子也已经破洞了,还得买双鞋,就连草鞋都需要十文一双,更遑论还想给阿弟买书,买笔墨纸砚了,这点钱远远不够花的。 计划越多,花费也越多,这么想着宋欢恨不得立马进山,再多挖几个陷阱。 宋欢昨天太忙没来得及说,这会儿想起来了对这傅渊之说道,“你头好些了吗?” 傅渊之不知道对方怎么突然关心自己的伤势来了,但也开口回答道,“快好了。” 宋欢点头,“昨天我们经过医馆本想给你抓副药,但是我想着大夫都得通过望闻问切才能开药,我进去胡乱说一通也不能拿到对症的药,所以你要是不舒服就说,我带你去医馆看大夫。” 上辈子各种药效都写出来都不能乱吃,这里她本身就不熟悉,还乱抓药,那怎么行? 傅渊之没想宋欢出来跟她说的居然是这个,他掩下心中的复杂,这才开口道,“谢姑娘挂心,渊之好很多了。” 宋欢一见他文绉绉的就受不住,既然没事她就不多说了,省得待会儿起鸡皮疙瘩。 傅渊之不知道宋欢为什么突然就快步离开,黑曜石一般的眼里冒出疑惑。 他也没说错什么吧? 傅渊之看向阿弟,想让对方给出答案,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看出什么? 阿弟现在想着就是马上可以吃晌午饭了,他便从凳子上滑下来,看着呆愣愣的傅渊之说道,“大哥哥,走,吃饭去!” 傅渊之,“……” 他在指望什么? 一个只想着干饭的五岁孩童,能给他什么提示? 呵呵 虽然有了收入,宋欢也没有计划马上就吃上干饭,但是可以煮浓稠的白粥。 稠是怎么稠?就是漂着的米汤也是浓稠洁白的。 炖了一晚上的四根筒骨,汤汁浓郁,泛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白粥是用筒骨汤煮出来的,再丢了一小块姜进入调味。 白粥浓稠软绵,骨香浓郁,入口即滑,清润可口,滋味非凡,这是这么久以来她在家吃的最舒服的一顿,就连阿弟和傅渊之也吃的有滋有味。 阿弟留下来的馒头一分为三,放进粥里吃也不掩其口感,微微的甜意让阿弟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宋欢一连吃了两碗满满的粥,这才有了饱意。 整个人靠着院里的大树眯着眼,享受微凉的夏风,哼着小曲,好不悠闲。 阿弟在一旁有样学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傅渊之在厨房收尾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眼睛里倒映着两个人影渐渐拉近,随即聚焦在那个大的身影上,越来越清晰,色彩也越来越丰富,慢慢的那个身影就像魔力一般向四周渗开,溢满了整个瞳孔。 黑曜石不再是黑曜石,而是一幅被精雕细琢的人像画。 东流逝水,桂花飘香 转眼,八月十四就到了。 大清早,宋欢就被阿弟这个人形闹钟给闹醒了。 三天的时间,宋欢每天都会进山,累计收获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 傅渊之也跟着进了两次山,他主要是去捡板栗和采菌子,这两样主要是为过冬储备物资。 宋欢原打算明日也就是中秋再去卖猎物,但一想着明天估计掌柜的很忙不一定有时间,想想还是今天去比较保险,明天她们也可以直接去镇上玩一圈。 这次醒来的早,也有上次的经验,不用去赶集直接从大榕树村去镇里路程上也会节省一部分时间。 傅渊之还是一样没有跟着去镇上,宋欢还想让他去看看大夫,既然他说没事了那就没事吧,反正他的身体他知道就行。 就这样,为了不像上次饿的前胸贴后背的,三人破天荒的大清早吃了一顿朝食,傅渊之目送宋欢姐弟俩出发后就回到堂屋里,把夜里收进来的枞树菌和板栗又拿出院子里铺摊开晒了起来。 这活自从他来后就归他管了,太阳出来的时候拿出来晒,太阳落山了又拿进屋里放着免得被晨露浸湿。 跟着进了三次山,板栗树距离家里并不是特别远,大概三刻钟的路程,昨天他虽然是跟着宋欢一起进山的,但是走到一半就各奔自己的目的地去了,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捡板栗也是可以了。 傅渊之想着自己也无事,背着剩下的一个背篓,拿起麻袋就出发进山了。 这几日板栗掉落的差不多了,再过几天估计就没有了,所以能尽量捡回来就捡回来吧。 两个时辰后,宋欢姐弟再次出现在太平食肆门口,小二马上就认出来姐弟俩,主要是这姑娘会来事儿,上次掌柜的也没让吃茶,转身直接拿出四文分给了他和老李,这多好的好事! 太平食肆今天人多了一点,可能是到了晌午的原因,小二擦完了桌子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这才出来,笑着招呼道,“姑娘又来了?” 宋欢挺喜欢这个小二的,将微笑服务做的非常到位,“小二哥今天看着比上次可精神了不少。” 小二一听这话,笑容更真切了三分,好话谁都爱听,不分人,“承蒙姑娘夸奖,这不明天就中秋了,来预定的客人有点多,食肆生意好了我们也能好。” 宋欢一听小二透出来的话,就知道这是自己的这点东西食肆能都拿下。 宋欢收到小二的好意,也随着小二进了后院找了厨子,这回掌柜的压根就没时间来看,只让小二帮着看,按上次的价收就行。 第十五章再来 食肆里多是一些府里的仆从前来预定位置,所以这掌柜得记下位置,人数,以及需要的菜色,忙的不可开交。 兔子按着上次的价格收了,可是野鸡如何算还真不知道,小二想着也别让小姑娘家太吃亏就直接去问了掌柜的。 市面上收鸡是五十五文一只,掌柜的想着这是野鸡,这野鸡平日里少,可以让客人换个口味,再加上明日中秋节这价位活动的空间就可观了,这么想着,掌柜的就让小二按市面价收了野鸡。 三只兔子分别是六斤六两,五斤八两,六斤二两,共计十三斤也就是一百零四文,再加上两只野鸡,一百一十文,共计二百一十四文。 宋欢接过小二递过来的银钱,道了感谢后,恍若突然想起直接又去背篓里翻出一个小袋子,“小二哥,这是山里捡的板栗,不值什么钱,但是跟着这野鸡炖味道很是鲜美可口,单煮着也香甜软糯。” 小二笑着接过板栗,他是真是不敢相信,猎户家的小姑娘居然懂这些。 这板栗跟上次的零头虽然不一样,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直接说抹零头,会让自己觉得不舒服,好像他就盯着对方那点零头了。 送这板栗就不一样了。 况且还说了跟野鸡炖着好吃,这不是间接也告诉他们,食肆可以做这么一道菜? 就这么个主意,他就能在掌柜那得了好,这不送钱胜似送钱啊~ 若说上次只是让小二觉得这人会来事,但来往也限于表面功夫,这次真是让他对这姑娘是真另眼相看了,这人,得比大拇指! 送俩字,厉害!(°°)b 宋欢带着阿弟揣着新进账的两百余文去买了糖霜,她打算明天做面包,就是蛋糕胚子那种,打奶油就算了,她不会。 糖霜价格太贵了,味道其实差不了多少,就是糖霜看起来更精贵而已,她就直接挑了红糖,买了二十文。 这次进账没有上次来的让人满足,上次还是多亏了那头小野猪。不过,野猪是真难得,自那次之后,就没再见野猪在附近活动过,想想就可惜。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这安全系数也高了,野猪的破坏力惊人,没有足够对抗的能力的时候能远离就尽量远离。 牵着阿弟去到上次的馄饨摊子,妇人对姐弟俩还有印象,直接就笑着迎了上来,“姐弟俩今儿还吃馄饨?” 阿弟喜欢这个笑的很好看的老板娘,很兴奋的点头,他惦记这口很久了! 老板娘笑着宋欢姐弟俩上了馄饨,宋欢这一看,数目不对,好像给多了,刚想唤回老板娘这么一看过去又不好开口,这摊位上那么多人,这说不说的都不是好时机。 宋欢伸头一看,阿弟的数目也不对,她只能拦住阿弟准备吃到动作,等老板娘再次经过她们的时候,她这才拉住老板娘,手指了指两个碗,示意她看那多出来的馄饨。 老板娘视线扫过碗里,了然一笑,这俩孩子还真是实诚,今天从开张到现在,她每个碗里都多给了两个馄饨,只有她发现了的同时还来想自己求证。 老板娘弯腰脑袋凑到两个孩子中间,压低声音,“明天中秋,就当我提前祝你们中秋愉快。” 宋欢和阿弟也同样压低声音,“也提前祝老板娘中秋愉快,日子红火。” 老板娘拍了拍阿弟的小脑瓜子,就去接待新来的客人了。 宋欢收回视线,低头就见阿弟用勺子舀了馄饨过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生怕把它弄掉了。 待馄饨安全落进阿姐碗里后,阿弟抬头刚好对上阿姐的视线,阿弟笑眯眼,咧嘴露出两颗小门牙,声音甜甜,“阿弟也提前祝福阿姐中秋愉快。” 宋欢心软的一塌糊涂,“阿弟也愉快,赶紧吃,吃好了待会儿我们再去买好吃的。” 阿弟用力点头,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将脸埋进碗里,一面吹着馄饨一面不住的咽口水。 今天镇上热闹不少,人数比前几天还多了很多,宋欢低头吃馄饨的时候就听到车轱辘不断与地面接触的声音,而且还不止一辆。 宋欢和阿弟都被声音吸引住,只见几个身材健硕的男子并行在街道,中间有两辆驴车,车上堆满了东西,几人这架势就是护送这辆车物品的。 四周的百姓都习以为常,见此都纷纷避开,不敢多生事端。 宋欢也只是多看了两眼,反倒是阿弟新奇的看着问,“阿姐那是什么?” 阿弟是没见识过这种生物和代步的车的,所以一下子便打开了他的思绪新领域。 宋欢解释了一下,阿弟就又问,“那能装人吗?” 宋欢点头,“那是当然,一般把那车再装个车厢,这样人就能呆在里面休息,又能轻松到达地方了。” 阿弟兴奋道,“阿姐阿姐,以后我们也买!这样阿姐赶路就不那么辛苦了!” 宋欢很开心阿弟有这份心,鼓励地回复他。 做长辈的不能因为没银子就打击孩子,这样因为没钱而颇受限制会影响孩子的思绪,之后做事都会先下意识考虑钱够不够,也间接导致他不敢放开手脚做事。 钱没了她可以挣,而且她也相信自己会买得起驴车的! 阿弟立下壮志后又低头跟馄饨大战。 驴车的事就这么被揭过。 今日回到大榕树村的时辰比上次早了一个时辰,宋欢追着阿弟刚好到达村口的那颗大榕树。 阿弟等着阿姐跟上来了后这才抬手指向前方,试探性问道,“阿姐,那个是不是大哥哥?” 宋欢随着阿弟的指向看去,那个蹲着的身影的确是傅渊之。“走,过去看看。” 傅渊之低头将地上的书籍捡起,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泥巴碎屑拍掉,这时斜刺里出现一个身影。 阿弟已经把捡起来的书递了过来,“大哥哥,给。” 傅渊之点头接过,同时也看到了落后几步的宋欢,点点头后又低头继续整理书籍。 宋欢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帮忙捡书,而是先打量了一番正前方的这户人家。 青砖砌成的房屋,虽然看着有些年了,但是在村里还是少有的。 可以说,整个大榕树村除了不远处里正家,就数这户人家是最殷实的,最起码从表面看是如此。 宋欢把背篓里的东西码整齐,随后找了一些干草盖在上面,对着傅渊之说道,“书放这里吧。” 目之所及,书大概也有十几二十本吧?或者更多,毕竟这个年代的书不厚。 傅渊之没有拒绝,把已经整理好的书就整整齐齐的放在了里面。 第十六章中秋准备 薄暮冥冥,清风吹拂,树荫摇曳,花木扶疏。 回家的路上阿弟沉不住这压抑的气氛率先先开了口,“大哥哥,今天阿姐给我三文钱买了三根糖葫芦!” 傅渊之背着阿弟在背上调整好姿势后这才开口,“那这次得一天吃一颗,知道吗?” 阿弟嘿嘿一笑,“好,我一定不会犯上次的错了!” 可能是因为阿弟从没吃过,那天晚上吃了后一直闹着肚子疼,宋欢和傅渊之轮流给他揉肚子后,第二天才好的,见他确实是没事儿了,活蹦乱跳的这才安心,否则宋欢就得给他送到镇上看大夫了。 这次虽然还是给他买了,但是得限制数量,吃适宜的量才行。 之所以多买一根也是因为上次傅渊之吃了山楂后觉得头也好了很多,所以她就多买了一根,就当食疗了。 回到家天色也不早了,宋欢进了厨房把买回来的物品一一放好。 因为去镇上的次数不多,得看猎物的多寡,所以宋欢计划之后每次去镇上都得带一些大米,当是提前囤积过冬的粮食了。 其实她还有一个担心,怕冬季的粮食会涨价,趁着现在是收稻的季节多买些,存款并不多的她只能多多计划打算着。 所以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今天她带了二十斤大米,花了八十文,买了三串糖葫芦花了三文。 明天中秋佳节,她咬咬牙,买了三个三仁月饼,每个三文钱。 还有红糖,她买了二十文,原本计划是中秋做面包的,想想还是算了,这种稀奇吃食,她一个深山村姑,怎么可能会?若是只有阿弟也还好,忽悠忽悠就行了,可是有一个明摆着还算见识过世面的傅渊之在,她不敢,红糖就当先备着之后再用了。 如此她还买了肥肉一斤,筒骨两根,花了二十文,那老板人不错,又多送了两根筒骨。 还有她打算拓宽菜园,准备种萝卜白菜。 到时候下雪,屋里烧火煮着筒骨汤,放进萝卜或者是白菜,再做一碗辣椒碟,筒骨汤炖萝卜泡饭,烫白菜沾辣椒,也很好吃的。 她目前居住的这个村在是南方,这两种菜是可以在菜地里留着过冬吃的。 所以她请教了一下店家后就直接买了萝卜籽和菜籽回来,一文一包,用油纸包起来的。 哦,忘了说了,这边的萝卜叫莱菔,萝卜籽叫莱菔子。 如此这般算下来,她今日收入二百一十四文,支出一百四十文,结余七十四文,再加上次的结余,存款有九百一十三文。 其实,今天路过一个皮毛摊位的时候她就萌生了个小小的想法。 她记忆中原身是有帮忙宋爹鞣质毛皮的,家里也有几张,不过多数还是被宋爹拿去镇上卖了。 那么她也可以自己试着硝制毛皮,猎到野兔用来自己吃的时候,皮毛就可以留下,到时候硝制好了后拼接在一起不就可以做成毛毯了? 这样她就不用执着于被子了。 不过,这也得看数量,她不想放弃食肆的生意,可是这样她就没有皮毛做毯子。 还是得好好算算。 在宋欢还在拾掇东西的时候,傅渊之放好书籍后又来到厨房烧火洗锅了。 “今晚吃什么?”傅渊之冷不丁的问一句让宋欢的思绪被打断。 宋欢把前面的筒骨推过去,“炖上它,肥肉炼油,好了后盛一勺放进灯里,明天要用。剩下的放进油罐就好了,然后今晚吃油渣炒青菜,粥还有吗?” 傅渊之嗯了一声,“有。” 白天他煮好了粥才下山的。 傅渊之拿过筒骨就去外边清洗了。 阿弟则在一旁把宋欢给他的糖葫芦,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的拔下来放进碗里,天气热,外面的糖容易融化,放在碗里就不用怕了,融化了也可以倒水进去喝甜水。再有一个就是方便保存,吃剩下的可以用一个碗把碗口盖住,这样就不怕蟑螂趁机而入。 宋欢给锅加水,方便傅渊之把筒骨放进去,然后就去把肥肉拿出来准备冲洗一下就切成片状用来炼油。 一斤肥肉不多,不多会儿就切好了,宋欢直接将它下锅炼油。 此时的傅渊之已经又给灶火添柴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菜了。 天气热,宋欢想着省着点用灯油就直接让把菜摆在院子里了,三人就着仅剩余晖吃着夕食。 阿弟一左一右给阿姐和大哥哥夹肉,奶声奶气的说道,“阿姐,大哥哥今天很辛苦,要多吃肉才能长身体。” 宋欢也夹了油渣和青菜放进阿弟的碗里,“阿弟也辛苦啦,待会儿早些休息,明天中秋,我们早些起来去给爹娘的墓打理一下,好不好呀?” 阿弟皱眉想了想,语重心长道,“阿姐,家里起的最晚的就是你了。” 宋欢吃菜的动作一僵,心虚一笑,“明天你早点叫阿姐起来不就行了,快快快,吃饭,有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宋欢又趁着说话的功夫给阿弟夹青菜,“多吃点,补身体。” 阿弟扒拉一下碗里的青菜深深叹气,阿姐的惯用伎俩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恼羞成怒嘛! 阿爹说阿娘也经常这样对他的,所以他就每次都让阿娘,装作不知道阿娘的羞意,所以阿弟也要体贴阿姐,装作不知道。 可是他真的不是很喜欢吃青菜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碗里的青菜依然被阿弟吃的干干净净。 月挂枝头,圆润皎洁如水,撒下轻柔的月光,穿过树阴,留下一地碎玉。 沐浴出来就见如此美景之下那个单薄的背影,他面朝月光山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欢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情,一只脚已经踏进堂屋的时候,院子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停下脚步,看了过去,那个背朝着自己的人不知道何时已经转过身来。 清冷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愈发的显得他身形修长,整个人仿若镀上了一层银晖,淡淡光晕围绕周身。 宋欢用手梳了梳还有些湿的头发,走了过去,“还不睡?” 傅渊之摇头笑了笑,“你好像一点也不好奇。” 宋欢明知故问,“好奇什么?” “好奇我是谁?家里有什么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陷阱里?为什么又赖在这不走?”傅渊之很疑惑,按常理来说一般人不会收留陌生人这么久,而且还是家里没了长辈,姐弟俩年龄也不大的前提。 宋欢沉默了片刻,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她还以为他要跟她倾诉诉苦呢。 好吧,是自己想太多,八卦了。 “首先,你问题我一个都不好奇,至于救你,我觉得是人遇见这种情况也不会见死不救。至于你赖在这就赖呗,家里也没有家产万贯给你惦记,而且你还交住宿费,一天十文呢,还能帮干活,这不挺好的?” 傅渊之,“……” 他竟然被她说的有一瞬间觉得还挺有道理的。 第十七章盘算 零星的几朵灰色的云薄薄的萦绕在月光下,山下逶迤的溪流泛着粼粼波光,像一条缀着宝石的绸带。 山脚下,已经收割好的田里,稻草摞子像一座座小房子,被月光笼上了一层轻纱。 宋欢一下子没回过神,这种景色,她上辈子从来没有驻足欣赏过,现在看着只觉灵台清明,通体舒畅。 傅渊之觉得自己已经组织好语言了,就说道,“其实,你救我的那天我是要赶路去参加院试。” 宋欢这一听,回忆过去的记忆,然后就惊讶道,“你已经是童生了?” 傅渊之,“……”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不是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陷阱里吗? 你要再这么一惊一乍的,我真的很难再继续维持着忧郁中带着黯然神伤的人设了! 宋欢也觉得自己好像抓错重点了,然后心虚一笑,“你,你继续,继续。” 傅渊之,“我走在路上,只觉脑袋被重击后,就晕了过去,然后就醒来了,但我晕的地方绝不是陷阱。” “也就是说,有人故意害你,不想让你去院试?还有可能害命,万一你醒不过来了呢?丢在陷阱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若是你醒了,那陷阱你没人帮忙,上去也得花很长一段时间,再有,若是你没醒,这就是变相的抛尸灭迹!” 宋欢啧啧出声,觉得自己分析的很到位! 傅渊之,“……” 好了,他不用说了,她已经分析的差不多了。 还真是跟他说的大相径庭,安静少言?手无缚鸡之力? 呵呵 算了,可能每位父亲眼中的孩子都是这样吧? 若是宋欢知道他想什么肯定会说,这就是父亲对女儿的滤镜,知道不! 不过原身确实安静少言,但是手无缚鸡之力确实是夸张了,原身继承了宋爹,力大如牛都不为夸张的! 可能宋爹也怕会吓到别人,一般别人问起,只把自家闺女往他以前看到过的大家闺秀身上套。 生怕自己家闺女嫁不出去啊! 可把他给愁坏了,到时候他怎么去面对自家妻子,孩子他娘啊! 宋欢还沉浸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的同时突然想起,“那你还有存款吗?啊,不,银钱吗?” 傅渊之摇头,仅剩的银子都被他挖出来了。 他是存着破釜沉舟的心情去的,所以当那二两银子也没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天要亡他吧? 宋欢摩挲着下巴,心里打着小算计。 阿弟翻年就六岁了,听说古代启蒙都挺早的,她也观察过,镇上也就一个老童生在招收学生,而且升学率不高,意思就是他交出来的学生十个也就一个能考上童生,能出秀才的几率基本为零。 这送去镇上的意义就不大了,至于去县城,肯定有好的教学资源,可是吃喝拉撒住,还得找机会挣钱,这事儿她一时半会儿的不敢想,哪都费钱,她上辈子挨过租房的痛苦,一个月要交出一半以上的工资去给房东,想想心就痛,要不怎么说社畜呢? 还有一个,古代笔墨纸砚真贵啊,她问过价格,普通好一点的毛笔两百文。 当然,也有便宜的,羊毛笔五文。 店家说了,这羊毛笔是“笔之最下者”,在村里镇上用用没人说,但是去了县城,这笔就不能拿出来,县城里的读书人从不看羊毛笔! 好,就算她现在给阿弟买羊毛笔,这里只花费五文。 再有就是墨,最便宜的墨一百文一条。 一刀纸七十文,这一刀不是一百张哦,是七十张,以前有过一百张,后来价格上涨就变成七十张一刀了。 还有砚台,最便宜的砚台也要一百文一枚。 砚台就买这一枚,只要不摔坏,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之后的花销。 笔墨持久性也比较久,笔大致能用两个月,墨大致能用两三个月,这两者都看书写量。 但纸就不一样了,纸的花销最大,就算一天写十张大字,七天用一刀,一个月就得用四刀至五刀的纸,就按五刀来算,每个月固定花销三百五十文。 这哪儿是她目前能供的起的? 对了,还有书,书是一百文到两百文左右的价格,这还得是常见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类书! 按半年算下来,这笔墨纸砚的花费得有两千五百文左右,就是二点五两银子,一年下来就得有五两银子花费在念书这上面,还没加上平日的生活花销,吃的,用的,喝的,穿的。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非她能经常打到野猪,否则,供不起啊,真是供不起啊。 她正在头疼这事儿上面,这不,老天就给她送来了个读书人了。 这么年轻的童生,那对书上的知识肯定有不一样的见解,如此可不比镇上的老童生好太多? 而且还不用去镇上,在家里也能教,这老师来家里一对一辅导,包吃包住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能帮她看着阿弟,还不耽误她挣钱,偶尔还能帮干家务活,看家护院缝补都能做,这等好事儿都被自己碰上了! 宋欢越想越觉得好,留下傅渊之简直就是捡了大宝贝了! “要不你就留下来吧,就当我请你来家里教导阿弟,之后你的衣食住行我都包了,你只管教导我弟读书识字赶考就行,嗯,但是有一个前提得说好了,这个决定就今晚开始,但是之前九天的住宿费你得还啊?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 宋欢月下算账,把小算盘打的蹭蹭响。 傅渊之看她那精明的小模样,再往墓碑的方向看去。 心下暗叹,这精明样还需要他照顾? 她不坑别人就不错了! 傅渊之欣然答应了宋欢的要求,就这么,阿弟睡一觉的功夫就多了一位老师。 从此童年不再,书声不灭! 清早,阿弟自己小心爬下床,窸窸窣窣穿好衣服后就去了院子,一边清扫落叶一边背诵百家姓,当他背完三遍时落叶也清扫干净了。 这时,太阳已经升起,被几片朝霞掩映着,阳光从缝隙中倾泻而下,就像聚光灯打下来一般。 这时,傅渊之也起来了,阿弟喊了一声大哥哥后就往堂屋里探,最终还是失望的叹口气,阿姐还是得要自己叫起来才行! 傅渊之拿着帕子到水缸旁边,用葫芦舀水淋湿帕子,拧干后擦了擦脸,可能是昨晚跟宋欢的谈话,也可能是他昨晚睡的很好,刚起来的心情不错,面上也一敛昨日的神伤,展眼舒眉,越发隽秀。 第十八章中秋 宋欢和阿弟把宋爹宋娘的墓清理干净后,两人就回了院子。 昨天去了镇上没有进山看陷阱,宋欢想趁着现在还早进一趟山里,若是猎到猎物就直接用来做中秋的大餐,若是没有那就顺便砍一扛柴回家,这样也不算没收获。 中秋不是除夕,没有太过隆重,多数人都在家里晚上祭月吃个月饼,一家人团团圆圆吃餐饭就好,白天依然是该干嘛还干嘛! 宋欢也没打算今天去镇上,一来去镇上没钱花难受,二来一来一回费时间,还不如等来年再去,或许可以直接去县城也不一定。 心里这么打算也这么跟家里的一大一小说了,宋欢拿起竹篓背上柴刀,最后叼着一颗阿弟塞过来的冰糖葫芦进了山。 板栗已经被捡的差不多了,家里的簸箕里都晒着板栗和枞树菌,如今她只用去看陷阱就好了。 可能是宋爹宋娘在天上眷顾,宋欢得了两只灰兔,回去可以做麻辣兔肉。 得了猎物宋欢也不多待,在快到家的地方再砍了一扛柴,这才慢慢悠悠的家去。 傅渊之对身份定位很适应,今天已经开始上手给阿弟检查基础,确定三字经百家姓已经背熟后,就从昨天的书里翻出三字经,让阿弟按着他指示的方向,一个字一个字背诵地同时和书上的字对应上。 学字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傅渊之决定让阿弟慢慢熟悉字样后,先识字,等买了笔墨纸砚再练字。 宋欢进了院子就看到阿弟端正坐在堂屋的木桌,桌上放着一本书,低头食指一个字一个字的指过去,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傅渊之则在一旁,手拿一根竹枝,宋欢猜,那应该就是所谓的“戒尺”。 阿弟被宋欢的动静吸引下意识的一抬头,刚扬眉就见“戒尺”出现在眼前,立马就低头继续识字。 傅渊之见阿弟不再分心,这才出来,“没抓到猎物?” 宋欢遥指不远处的地上,“那儿呢,我要放柴,直接丢那了,今晚我们吃麻辣兔肉。” 傅渊之看着宋欢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怔忪片刻后这才应了一声,然后默默地把两只兔子先关进了后院的笼子里。 宋欢砍的这柴是山上已经晒干的,她就直接放进堂屋里。 堂屋空间挺大,所以宋家一直以来都会将干柴放在堂屋堆着,需要用的时候就会抱一摞放在厨房。 宋欢把摘到的猕猴桃继续留在竹篓,特地留下来给阿弟放,既能劳逸结合又能体会收获的喜悦心情。 今天宋欢回来的比平日早了一个多时辰,她就喝了口茶水,坐在树下小憩,刚好可以看见正在努力认字的阿弟,想想曾经九年义务教育的自己,再看看阿弟。 只能说,加油,阿姐会支持你的! 现在已经开始识字了,那她真得想办法挣钱了,否则一年五两银子的开销再加上老师的束脩,还有衣食住行的费用,年收入没有十两,就别奢望了,直接让他学打猎算了! 好在他才五岁,自己还有时间。 还没生孩子就开始体验养家糊口的生活了。 而原身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女孩而已,若不是自己过来了,相比原身和阿弟都不一定能挨过这个冬季。 宋欢闭着眼,心神渐渐融入风声,树叶的沙沙声以及断断续续的读书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树下的少女,背倚树干,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已经不合身量了,细白的皓腕露出一节,与已经有些粗粝的手掌并不相符,仿若两人。 黑发垂直落在胸前,偶有调皮的随风飘摇,鸦睫轻颤,立体的五官,粉嫩樱唇,忽略一身不合其貌的衣裳,就像是养在深闺备受娇养的大家闺秀。 傅渊之想,或许之前宋叔说的没错,只是因为没了长辈,这双瘦弱单薄的肩膀为了这个家扛起了一切。 他或许应该早点来…… 但是,又能改变什么?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无奈苦笑,他力气还没人家姑娘大呢,他还记得之前下雨天进山,差点被摔了,还是人姑娘扶的他。 阿弟声音不知何时停了下来,他看向大哥哥,又看看已经睡着的阿姐,眼睛闪着好奇,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如此,只能自己又默默从头开始一字一字的认识。 读书声又渐渐而起,只是比之之前却也低了许多。 宋欢意识已经开始慢慢归拢,可是身子还是软绵绵的,这是沉睡后醒来的反应,宋欢先动了动手指头,慢慢唤醒肢体,不多会儿,她便睁开眼睛,看了看天色,霞光满天。 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堂屋里的两人已经不在了,宋欢直接去了厨房,叫他们正商量着煮多少米时,倚门说道,“今晚吃干饭,多煮点,没吃完就明天用来煮粥。” 阿弟开心的高呼起来,他好久好久没吃干饭了。 傅渊之皱眉,迟疑片刻还是问道,“这样怕是以后不太够?” 宋欢知道他担忧以后不够吃,说道,“没事儿,趁着这段时间天气好,又刚收成,粮价即便不降也不会涨,我准备这段日子多备着些,万一入冬涨价了我们也能少花些。” 傅渊之想想也行,每年入冬是最难熬的。 普通百姓家只要能有口吃的,有足够的柴保暖,就能挺过去,所以多备些粮食确实以备万一。 “你其实可以跟村里人换谷子,米铺收粮一般会低于市价一至两文,你跟他们换是最划算的。”傅渊之把自己知道的告诉宋欢。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以,现在正是收成的时候,家里有多余的就会拿出来卖换成银钱。 “他们是直接卖白米还是谷子?”宋欢问道。 傅渊之,“谷子,粮铺怕村民舂米舂的不好,一般收的都会是谷子。” 宋欢想了想,大家一个村的,若是跟村里人买白净的大米,大家就都知道自家吃的是白胖胖的大米,这不是变相吸引嫉妒? 若是还误以为自家有钱,吸引来了小偷,那更是得不偿失。 那她就直接换谷子,到时候回家自己舂米也行,反正自己力气大,就是得多道程序,不过入冬了,到时候没啥事儿也不怕耽误功夫。 宋欢这么想,明天就拿剩下的那只兔子去村里换。 不能拿太多,一下换了太多也太扎眼了,上次来帮忙的叔伯婶娘看了她家的大白米就有个别眼红了,只是看着俩孤寡姐弟,心疼的同时也还有一点宋爹平日里的余荫作用。 人啊,同情弱者,你过得比对方差,收获同情却也不会引来麻烦,大家过的差不多,也能维持良好的来往关系,若是过的比对方好一点,那就会有很多不自觉的麻烦。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扮猪吃老虎,装穷。 第十九章开荒 宋欢熟练的给兔子扒皮,放在檐下风干。 将兔肉洗净去筋膜,切成均匀的大小放入盆中,加清水浸泡两刻钟,发白后去其血污。沥干水分,加酒、盐、鸡蛋上浆,拌匀。 净锅烧热,放入猪油,五成热时,放入辣椒段炸香,再下入花椒,炒匀出香味,投入葱片、姜片,倒入兔肉,加盐、酒、酱油、翻炒均匀出锅入盘。 花椒是她之前在山里发现的,摘了不少回来直接晒干了,等过两天她再去把剩下的都摘回来。 麻辣兔肉的炒制她记得步骤大致如此,其实兔肉下锅之前还需要放进油里滑散至熟,这太费油了,她就直接省略这一步骤了,反正味道差不多就行了。 麻辣的香味充斥着整个院子,阿弟哈喇子都流出来了,不自觉的抹抹嘴角的口水。 宋欢可不敢让他端上桌,直接给了傅渊之。 阿弟跟在傅渊之脚后跟一颠一颠跑着。 傅渊之对今天的这道菜也是惊叹不已,味道麻辣鲜香,吃了还想吃。 宋欢倒是觉得还差点意思,只不过在这种条件下做成这样已经是出乎她意料了。 麻辣兔肉很下饭,宋欢原以为米饭还有剩,谁知道,不知不觉已经见底了。 阿弟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随着一呼一吸肚子也是一圆一扁,自己跟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三人吃完,傅渊之熟练的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好,直接去洗碗,宋欢则打断阿弟的自娱自乐,两人把桌上的骨头收拾好找个坑埋了。 中秋佳节就是赏月,三人围坐在桌子一旁,靠着躺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儿。 桌上摆放着切成小块的三仁月饼团。 作酥为皮,中间用松仁、核桃仁、瓜子仁为细末,微加糖和猪油作馅。吃的时候不会觉得太甜,口感香松柔腻。 宋欢觉得比从前吃的月饼好吃,甜而不腻。 从前吃的月饼跟吃糖似的,甜的发腻,感觉商家不是卖月饼而是卖糖! 宋欢品味着嘴里的香软,要是能有一口酒,或者饮料就好了。 中秋之夜,月亮撒下了银白的光辉,犹如一张巨大的轻纱轻轻的笼罩整片大地,月光透过树叶撒下星星点点,如碎玉般,显得宁静而美丽。 较之昨晚,月色更加明亮些。 阿弟觉得一直惦记着白天傅渊之的话,闹着让傅渊之说书上的故事,傅渊之想了想就把一本曾经看过的游记上记录的内容说了出来。 少年声音有节奏而又磁性,平静而又干净,不知不觉间,宋欢也停下满脑子的思绪,渐渐沉浸在少年口中的故事里。 少年声音如靡靡之音被微风携裹四散,树叶沙沙声和满地的碎玉都成为了他的听众。 中秋团圆夜,不论是遥远县城的热闹,还是村落一盏微弱小灯,那都属于人们喜欢的热爱的方式。 短暂的悠闲过后,就又是繁忙的时节。 翌日,宋欢就扛上锄头去院外的菜园子衡量宽度,拓宽菜园不是一蹴而就,而且还得观察地理位置,多往坡度小的地方挖,以防止大雨天出现局部塌方。 宋欢大致定好了位置后,看了看,大只有一丈的宽度,这也不错了,她主要也是开垦出来种些葱姜蒜辣椒,以及萝卜白菜之类的。 先给另外三块小菜地翻地播下种子,而新开辟出来的菜地估计得明年才能用上。 另外三块小菜地其实不大,丈量起来还没一丈宽,只不过是划分了一下,免得中间不好下脚。 宋欢先回家拿了柴刀把一些小灌木丛砍掉再用镰刀割出一块隔离带,中间那块一丈宽用来做菜地使用的,上面的那些枝干草叶全被火苗划为灰烬,到时候翻地可以直接作为养料。 为了防止走野火,宋欢还搬出来两桶水出来把隔离带浇湿,再留下两桶水备用,自己和傅渊之各站在一侧,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劲就直接将其摁灭在摇篮中! 大门口,阿弟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眼睛满是认真的看着阿姐和大哥哥在处理事情。 宋欢特地和傅渊之商量了,今天暂时停下授课,算是给阿弟上的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劳。 这种劳动技能即便阿弟还小不能参与但也得旁观,就像有一句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不管阿弟的未来如何,或许他未来可能会用不上。但是,她也必须要让他了解,百姓生活的基本技能,他们一年四季会做什么,如何挣钱,如何养家糊口,为什么挣不到钱的原因? 秀才不到地里来,见了小麦当韭菜。 这种不懂农桑的人,还来做劝课农桑的活,这不是误人子弟?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教育方法适不适应这个时代,但是落实“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肯定是没错,即便有三观对撞,但是只要能灵活运用应该也是会有效果的,所以,她会尽自己的努力。 如果自己能有本事把他供出来当个小县令,那她希望,她的阿弟不是一个尸位素餐的官儿,而是能为治下百姓服务的,能让百姓活得下去的官。 火势渐灭,宋欢确认后把剩余的两桶水全部浇在还有火星的地方,现在八月份天干物燥,如此举动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做完这些天色也不早了,宋欢洗了手直接回屋里换了一双鞋。 穿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布面上的那个指头大小的破洞已经被缝补好,上面一朵小红花栩栩如生。 宋欢回忆起上次见到的情景,勾唇一笑,傅渊之除了性别不对,从外貌到脾气看着都像姑娘家,就连缝补技能也被点亮,最起码比自己好,自己当初可只会一针从头到尾像波浪线一般穿过去。 宋欢想,下次去镇上,可以多添置一项物品——针线包。 傅渊之只有一双鞋,此时还在水缸一旁清理鞋子。 宋欢哼着小曲,脚步轻快的出来。傅渊之蹲着,只看一眼就看到了鞋面上那点红色,仿佛知道了什么,耳朵有些泛红,遂又垂下眸子,认真清理鞋子,只是眼角也带上了一丝笑意。 任谁看到自己释放的好意且对方有了积极的回应,都会心情好。 阿弟这时也跑到阿姐旁,问道,“阿姐,阿弟知道为什么要多费工夫割草,而不是直接就用火烧了!” 宋欢揉了揉他的脑瓜子,待头发乱糟糟后又心虚的瘦收手,一脸若无其事的给枞树菌翻面。 阿弟仰起头,说道,“是为了不把其他的地方也烧了,这样就只用烧到阿姐想烧的那块地了!” 宋欢表扬道,“阿弟真聪明!那阿弟知道阿姐和大哥哥为什么要分开站在那里吗?” 阿弟想了想,“阿姐和大哥哥都拿着树杈子,时不时的就会拍打一下,是不是把飘出来的火给打灭,这样火势就不会扩大了!” 第二十章以物换物 老牛粗了耕耘债,啮草坡头卧夕阳。 宋欢背着背篓来到了山脚,山脚路边不远处就有一户人家。 宋欢在外面唤了一句,这时里面传出来声音,宋欢挑眉,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果不其然,出来的人宋欢有过一面之缘。 这人就是那个眼含泪水的钓鱼少年。 显然,少年对宋欢也还有印象,直接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宋欢耸肩,“一个村的人,没必要这么意外吧?” 少年讪讪一笑,主要是这人也不经常在村里活动,腼腆一笑,“你有事吗?” 宋欢点头,“你家长辈在吗?” 少年摇头,“都去地里了。”随即看了看天色,又接着道,“这个时辰他们也快回来了。” “来了来了。”少年指着不远处几人,扛着锄头,背着背篓。 带他们走近后,宋欢叫了一声叔婶。 少年父亲看着宋欢,“小宋怎么下来了?” 宋欢直接回道,“我想跟梁叔换粮食。” 梁叔看了看她的背篓,点头,“先进屋。” 进屋坐下,泪包少年给宋欢和梁叔倒了水。 梁叔说道,“你准备用什么换?” 宋欢直接把背篓里的兔子拿出来。 泪包少年不自觉的咽了口水。 梁叔见此,其实有些为难,肉他们确实不经常吃到,但是,今年多余的粮食他是想换成银两的,家里老大准备成亲了,没银两不好办事。 泪包少年显然也知道家里的情况,直接出去了,不多会儿,泪包少年的娘亲也进来了。 婶娘说道,“小宋啊,不是叔婶不帮你,主要是家里现在也不轻省。不过,这次分量不多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帮忙的。” 婶娘看向宋叔,宋叔点头。 婶娘道,“你这兔子,我们待会儿称称重量,按照市面价给你对应的粮食如何?你是直接买谷子还是大米?” “谷子我们一般卖给粮商是两文一斤,大米是三文一斤。” 宋欢听着价格确实比铺面便宜,她还在犹豫,自己舂米是可以,但是她还得花钱买工具,直接买米就省事。而且想以后都跟村里人换米也不实际,大家都想用粮换钱。她手里只有肉,肉村民虽然也想吃,但得排在必需品后面。 不过,之后她可以直接用钱跟村里买米,但是,这样就太招摇了,如此,这招想走长远却是行不通了。 一番思量后,宋欢说道,“那就换成白米吧。” 婶娘满意点头,买白米价格贵份量也没那么重,而且舂米剩下的碎米和稻壳她们也可以留下来做成米糠饼。 婶娘还说了一句,“这新谷子刚收下来,还没晒好,现在剩下的是陈米,不过你放心,味道不差的,我们保存的很好。” 梁叔家没有称,只能去了后面大梁叔家称重,宋欢也跟着去了,没想到还看到了梁大勇。 宋欢和他点头示意一下就去看称重了,这只兔子五斤八两。 梁叔直接当场就说道,“兔子市面价是十文一斤,如此五斤八两就是……” 宋欢脱口出道,“五十八文。” 梁叔一脸诧异的看着宋欢,最后看了一眼大梁叔确认,大梁叔也才算完,点头,确实是五十八文。 大梁叔夸赞了一句,“小宋算数不错啊。” 宋欢谦逊回了一声。 梁叔咳了一声,接着又说道,“如此你就可以得到大米……” 大梁叔接过话,“十九斤。” 宋欢点头,接着梁叔又从家里拿出一袋白米,宋欢直接把自己带来的米袋子递过去。 村里人,就是一个麻袋也很是珍惜的。 梁叔用袋子称出十九斤,让宋欢确认好后就直接递过来。 宋欢道了谢后就把米放进背篓离开了。 梁叔摇摇头,叹口气,“这俩孩子……”剩下的话怎么也说不口。 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宋弟在的日子,这俩孩子也没吃什么苦,现在人也走了,俩孩子对花销没概念,还吃着大白米,不知道以后可怎么过啊。 婶娘嗔了一眼,埋怨,“你还有功夫担心她们,我前几天还远远看着她带着她弟去了镇上呢,说不得人家日子过的比我们好多了,有这功夫你还是先想想福寿的婚事吧!” 梁叔听自己媳妇这么说,想想也是,人家怎么也不会缺肉吃,过的可不就比自己家好?! 他们都不适合伤春悲秋。 宋欢一只兔子换了十九斤粮食还是很乐观的,只可惜这种便宜不能常有。 谁也不是傻子,今日这样的情景,她日后也不想跟村里换粮食了,一个村里的,不能让别人总觉得自己姐弟占大家便宜吧? 谁都不是蠢人,这里的人虽然读书识字的少,但是这种方面可精的很,绝不会让自己吃亏。 梁大勇拍了拍泪包少年,羡慕道,“福财,你今天可有肉吃了。” 泪包少年摇头,“哪能啊,过两天有人来家里,得招待他们。” 梁大勇瞬间了然,伯娘给福寿相看的事儿他也听说了,“好歹也能沾沾肉味。” 泪包少年也同意他的说法。 上次辛苦了一下午,一条鱼也没掉到,如此一想,他瞬间想到一个主意,“宋欢不是有渔网?平日里也少见她去网鱼,要不我们去跟她借渔网来,如何?” 梁大勇一听,眼睛一亮,可行!“那我们……” 两人心灵感应,瞬间就跑了出去,后面的长辈喊回家吃饭烧火都不理会。 宋欢脚步不慢,两人一刻钟后才追上,宋欢听着声音回头,叫两人上气不接下气的,便放下背篓原地等待。 “你们怎么追上来了?”宋欢问道。 梁大勇说道,“我们找你有事商量。” 宋欢挑眉,她不觉自己和他们能有什么事是可以商量的? 泪包少年把他们的目的说了出来。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行,不过,“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们得付我十文钱做为押金,之后你们不用了还回来的时候,我检查没损坏就可以把三文钱退给你们,若有损坏,你们能修理好我也全部退还,否则我得根据渔网破损程度扣一定的押金,再把剩下的退还给你们。平日里你们捉到了就分一成的鱼给我就行,比如说,捉了十条就给我一条。” 梁大勇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下意识问,“若是只得了一条呢?” 宋欢想了想,“那就分个鱼头给我就行。” 梁大勇,“……” 泪包少年倒是花了时间消化了一下,再把宋欢刚才的话都重复了一遍,确认后没错后就回一句,“我们回去商量一下,确认后我们去找你。” 宋欢无可无不可的点头。 第二十一章借渔网一 梁大勇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这不是空手套白狼?” 泪包少年已经不想再纠正梁大勇乱用词汇了,说了也没用,只是摇头道,“也不算吧,我记得渔网不止十文,如果不损坏,她不是也说了可以全额退还。而且我们用坏了渔网确实也得陪不是吗?” 梁大勇想想也是,毕竟渔网是人家的,也不能白借,收的利息也算情理之中。 “那明天我们召集一下大家伙,没事的都过来大家商量商量,正好稻谷已经收的差不多了,大家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网鱼加餐,如果量多,我们还可以拿去镇上卖。” 泪包也是真的想的,两人一拍即合,只等明天召集小伙伴一起决定。 宋欢没想到下山一趟还有送上门的好事儿。 其实网鱼她不是没有想法,但数量多了,她没有推车推,鱼死了后又不新鲜,这价钱就得打折。 劳动成本时间成本都太大了,她并不是很愿意做。 再有就是,上次看到那么多村里少年后她就打消这个念头了,那些鱼不止自己在打主意,村里人也在打主意。 里面的鱼可以算是大家的公共财产,谁能钓到就归谁,可是宋欢要是用渔网去网,这算什么? 久而久之,大家定会生怨愤。 如果那些少年真打这主意,她只需要把渔网借出去,就能顺便收些利息给家里的孩子补身体,她还是很乐见其成的。 以后还是把主战场放在山里吧。 回到家后,宋欢就把渔网整理好,万一明天人家来了看着乱七八糟的渔网得多糟心。 吃夕食的时候宋欢就把这事说了出来,傅渊之听宋欢的分析就说道,“既然你不打算把目标放在鱼那里,如此也算是双方得益,还是可行的。” 阿弟则说,“阿姐,那我之后是不是可以经常吃到鱼了?” 宋欢点头,“是啊,阿弟读书辛苦,多喝点鱼汤补补身体,当然了,青菜也不能少哦。” 阿弟还没从能常喝鱼汤中兴奋过来,就被青菜打击了。 傅渊之皱了皱眉,“不过,到时候不能让大家知道我和你们住一起,否则,有碍宋姑娘的名声。” 宋欢想了想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要求,其实并不严苛,女主也可以上街做生意,抛头露面都常见,只是对于名声相对来说还是很看重的。 若是知道她和傅渊之同居肯定不好,自己倒是还好,她本就是不婚族,结不结婚无所谓,享受生活就好。 到时候阿弟成亲后她还没到三十,就可以四处旅游,看看未受污染的美好山河。 所以主要是傅渊之,到了他想娶妻怕是也落得个不好,来相看的妻子质量也不行,毕竟好人家的姑娘也不愿意嫁给有婚前同居史的渣男。 宋欢点头,“那从明天开始,你就在房间里给阿弟授课吧,待会儿我去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收拾一下,到时候你们就在那念书识字。” 那是宋欢的闺房,傅渊之还想说不合规矩,可是一想从他住进来开始就已经不合规矩了,现在来讲究倒是有点故作姿态的意味了。 张了张嘴只能默默喝粥。 这样瞒着不是长久之计,只希望能拖一时是一时。 自己怎么样不要紧,最重要的还是不能让人好心救了自己,自己反而恩将仇报把好好姑娘的名声搞臭。 清晨的山林,有些淡淡的薄雾尚未散去,若有若无,像是舞动的轻纱。 阿弟清晨起来照例清扫了院落后,开始做伸展运动,从他开始念书后,阿姐就教他做这个运动。 一个人在院里嘿嚯嘿嚯。 门口传来敲门声,阿弟一溜烟跑过去,从门缝看见外面站了两个人。 他朝着门外喊到,奶音奶气,“你们找谁?” 梁大勇记性很好,还记得这孩子叫宋忆,“宋忆啊,我们找你姐。” 宋忆把门开出一条小缝,“是你们啊。” 泪包少年点点头。 宋忆一脸无辜的说道,“可是我阿姐还没起呢!” 梁大勇,“???” “两位哥哥,你们先进来坐,我给你们倒水。”阿弟一手牵一人,带进院子,坐在了树下的树桩桌子。 梁大勇反应过来,不可置信的对着泪包少年说道,“我没听错吧?” 又抬头看了看挂在山头的太阳,这会儿家里小妹都已经起来帮忙做活了。 泪包少年摇摇头,“应该是没听错。” 梁大勇诧异开了口,“这都日晒三杆了,她居然还不起,难怪她算的这么好,我们不就是现成给她送吃的?” 泪包赞同,这么懒,不这样怎么活得下去? 阿弟端了两碗水出来。 梁大勇看他一副要摔倒又没有摔倒的模样都不自觉的屏住呼吸,等两碗水终于放在桌上后才后知后觉的深呼吸。 梁大勇打量了一下阿弟,语重心长的说,“难为你了!” 阿弟,“???”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也不好说人家姐姐懒,只问道,“你姐什么时候起来?” 阿弟用曾经回答傅渊之的答案回了回去,“影子到脚底下就醒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说道,“那你能不能把你姐姐叫醒来,我们好跟她说事。” 阿弟抿抿唇,为难的摇摇头,“阿弟没用,叫不醒阿姐。” 泪包少年,“……” 梁大勇,“要不,我们下午再来?” 泪包少年,“可是……我不想一天爬两次山。” 梁大勇,“……” 他也是。 等宋欢打着哈欠伸着懒腰起来时,就见院里空荡荡。 仔细一听,菜园的方向传来有规律的沉闷声响。 宋欢走到门口,定睛一看,差点没咬到舌头。 此时梁大勇正挥汗如土,一锄头一锄头地开荒,泪包少年和阿弟正用铲子用力向外拔留下来的树根。 看着精神饱满的三个男孩子正进行劳作。 啊,如此励志的画面。 她竟不忍心打扰! 阿弟是最先发现阿姐的人,草根也不拔了,摇手,“阿姐,两个哥哥来找你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只觉这句话非常的动听。 梁大勇地也不锄了,拿起锄头和泪包少年上前来。 宋欢看着满头大汗的两人,“先进来喝水。” 梁大勇两人继续做回了早上来时的位置,猛的灌了两碗水这才舒服。 宋欢先对阿弟说道,“阿弟,去拿两个毛桃给哥哥们。” 阿弟应了声就噔噔噔的跑进堂屋了。 泪包少年摆摆手,“不用如此,不用如此,我们也只是顺手而为。” 宋欢不接话,直接又把两人面前的碗又满上水,“商量的如何了?” 见宋欢谈正事,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挺直了身子。 第二十二章借渔网二 炎热的中午,太阳像一个火球无情地烤着大地。 烤着正在地里辛勤劳作的人们,烤着地里的花儿,草儿。 梁大勇擦了把额间的汗,说道,“网到鱼给你一成没问题,可押金的事儿,我们几个,说实话是真凑不出来,家里爹娘管的紧,况且这个押金只是为了防备渔网不能损坏,大家都是地里做活的,心疼它还来不及哪能搞破坏,即便损坏了到时候我们也肯定会赔,能不能……” 宋欢摇头,“押金的事儿不可能免了,若是你们怕我不返还押金可以立字据。至于十文钱,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拿出来,你们网鱼网多了拿去镇上卖,到时候钱自然就挣到了,然后再把押金补上。” “我相信你们真弄坏了也会赔,可是,弄坏的人愿不愿意赔?不愿意赔怎么办?到时候还需要我去跟他商榷? 恕我直言,若是如此,我便是把渔网放坏了,也好比去跟人家争执的好,毕竟我是一个姑娘家,一旦闹大长辈介入,我又如何自处? 我上无父母长辈,下还有年幼弟弟,到时候谁来帮我主持公道?你们能吗? 况且,你们俩不也不能帮其他伙伴保证不是吗?若你们换成我,你们会不会像我这样做?” “毕竟我们都是一个村的,我想着放着也是放着,能让大家伙多个收入也算结个善缘,大家互相帮助,关系处着处着也就慢慢近了。 但是,若是出了问题,出了麻烦,还要我出面料理,我宁愿不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姐弟俩都已经自顾不暇了,难道还要上赶着自找麻烦吗?” 对面两少年被宋欢这番说辞说的哑口无言,平心而论,宋欢没错。 她只是在为自己上保险,在保护自己,东西是人家的,人也有不借的权利,出发点也是为了大家伙好,话也说这份上了,他们要还继续就真有些强盗了。 梁大勇虽然是孩子王,但是,毕竟涉及到钱财问题,他也不敢擅自做大家的主,最后两人又只能先下了山。 宋欢还想留人家吃口饭,谁知这俩跑的忒快,一个转身人就溜了,人家白白干了一早上活,她也怪不好意思的。 以后有机会再说。 两人一离开,傅渊之也出来了,早上听着声音他就没再出来,都在看书。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背,正襟危坐道,“为什么两哥哥会跟你一起去地里忙活?是你要求的?” 阿弟摇摇头,“我想帮阿姐,给哥哥们倒了水就让他们在这等阿姐,我就出去拔草了……”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家里有客人,不能这么失礼,知道吗?” 阿弟摇摇头,不懂,“什么是失礼?是让他们在这等着阿姐,我去拔草就是失礼吗?” 宋欢想了想,换种方式说,“那你想想,如果阿姐带你去哥哥家,哥哥不搭理我们,让我们自己在院子里坐着,你觉得好不好?” 阿弟想了想阿姐形容的场景,摇摇头,“阿弟会伤心。” 宋欢点头,“是啊,所以阿弟下次不能这样对待客人了,知道吗?” 阿弟点头,“好!” 宋欢又问,“阿弟为什么不叫阿姐起来呢?” 阿弟低头,不说话。 宋欢把他抱过来,坐在自己的腿上,“是不是觉得阿姐很辛苦,想让阿姐多睡会?” 阿弟抬脸快速看了一眼宋欢,又马上低下头,弱弱点头。 宋欢抱紧了阿弟,额头贴着阿弟的额头,“阿姐很开心,阿弟一直照顾阿姐,为阿姐着想,但是,阿弟愿意听见其他哥哥姐姐们,说阿姐是大懒虫吗?” 阿弟眼含泪珠,奶音带着哭腔,“阿姐不懒,阿姐每天都很辛苦。” 宋欢轻轻擦掉阿弟掉下来的金豆子,“是呀,但是别人不知道呀。诶呦呦,阿弟不哭噢,金豆子都掉下来了。” 阿弟吸吸鼻子,小拳头揉了揉眼角,泪汪汪,奶声声,“阿姐,阿弟知道了!不能让别人误会阿姐是大懒虫。” 宋欢皱眉,她是不是引导错了,她重点不是让阿弟对待客人不能太失礼吗?怎么歪到不能让外人误会自己是大懒虫了? 宋欢只能继续问,“还有吗?” 阿弟一边吸鼻子,一边回想,片刻后才说道,“不能把哥哥们单独丢在院里,自己去做活。” 宋欢呼出一口气,还好阿弟聪明,话题被扭转回来。 宋欢激动的亲了一口阿弟的脸颊,“阿弟真聪明!” 阿弟瞬间脸红耳朵红,赶紧从阿姐的腿上爬下来,留下一句“阿姐羞羞!”就一溜烟跑去找他老师了。 宋欢觉得自己第一次引导孩子成功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哼着小曲就丢下害羞的阿弟进厨房煮饭。 宋欢把红薯切成丁,混着米煮了一锅红薯粥,甜糯香稠,暖人心胃。 饭后休息了一刻钟,宋欢就把斗笠一戴,扛着锄头出了院子开荒去了。 中午阿弟是需要午睡的,傅渊之洗好碗筷后,跟着阿弟小憩一会儿,一个时辰后这才开始今天的学习。 宋欢床头旁的窗棂被叉杆支撑起来,带着燥意的微风就这么直直吹了进来。 傅渊之和阿弟两人就这么一教一学,一读一跟,一背一指,慢慢将声音浸入风中,逐渐融合,燥意也逐渐微凉。 山林间一处不大的院子,院外的人挥汗如雨,院里的人朗朗书声。 宋欢把茶壶的水一饮而尽,拎着空壶又进厨房满上,经过水缸的时候,双手捧水浇脸,暑意一驱而散。 这太阳可真烈啊,但也只能趁着天气好的时候做,等冬天地上被冻硬了更不好挖,还好不是特别宽,一丈而已,辛苦一段时间就好。 宋欢锄锄停停,虽然汗水直流,忙里偷闲也悠然自在,累了就坐在树荫下纳凉,喝茶,斗笠放在手边,一举一动中都能画下,作《山中农作图》。 傅渊之出来看见的就是这副场景,手指微动,若是有纸,他也想把这一幕画下来。 宋欢的劳作没有村里人那种压抑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 村里的那些人,每每都累的一脸苦相,少有说说笑笑的场景,周围萦绕一种名为沉闷的气氛。 而宋欢,则恰恰相反,是把劳作当做一种享受,她享受其中的每一刻,随心所欲,率性而为。 两种心态碰撞,迸发出两种不一样地光景。 这,就是修心吗? 第二十三章九月二十五 时光如白驹过隙,岁月流转,寒露已来,秋分已过。 在这里,二十四节气准的不行。 天气渐凉,如今已是九月二十五,再过两天就到了霜降,天气也会越来越冷。 山林里,院子并没有萧瑟,院外的菜地冒出一片翠绿,院里屋檐下,挂着斗笠蓑衣,还有锄头篮子等物,屋子里自然还有那从不间断的读书声。 此时的宋欢正从镇上往回赶,今天她又去镇上补充物资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去了四次镇上,每次都会固定买二十斤大米回来,固定支出八十文,再加上买肥肉的花费,四次总收入八百八十四文,累计支出四百二十四文,结余四百六十文,加上之前的九百一十三文,总结余为一千三百七十三文,也就是一两又三百七十三文。 今天去镇上带了五只兔子,三只山鸡,收入三百五十五文。 今天的花销是她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开销最大的一次。 阿弟练字不能再拖了,她今天就把笔墨纸砚都买了。 五文一支的羊毛笔,一方砚台一百文,一条墨一百文,一刀纸七十文,四样东西花费了二百七十五文。 所以说这笔墨纸砚是真贵啊,她买了二十斤大米,六十文的盐,三十文酱也才花了一百七十文。 如果不供孩子念书,一年下来一户人家可以省下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下一亩上等水田。 可以想见,在这个年代,家庭经济不好的人家要供孩子进学念书,简直需要莫大的勇气! 因为天气渐凉,她索性大出血一次,花了一百五十文买了一匹布,一个针线包二十文,三双鞋底六十文。 到时候用剩下的碎步纳三双布鞋,这里就花费了二百三十文。 背篓装的那是塞都塞不下了。 回去她得好好算算,她的存款还剩多少。 这次购置的东西比较多,宋欢回到村里时天就已经黑下来了。 还好宋欢夜视还不错,直接一口气回了家里。 家里已经亮起了微弱的灯光,阿弟听了傅渊之的话,套了宋爹留下来的衣裳后,这才坐在门槛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路口。 当前方传来窸窸窣窣的走路声时,阿弟一激动就站起来,身子不断往前探了又探。 等熟悉的人影出现时就开心喊道,“阿姐?阿姐!” 宋欢摆摆手,“夜里天凉,你还跑出来?赶紧进屋去!” 阿弟吐舌,“阿姐,阿弟想你了!” 宋欢回了一句阿姐也想阿弟后,接着两人关上院门,直接进到堂屋里。 傅渊之听到动静也从厨房出来,看着满背篓的东西一怔,不过转瞬脸就帮着宋欢把背篓卸下来。 “看看,我买了很多东西!”宋欢今天算是过了一把购物的瘾。 宋欢把桌上的油灯给傅渊之拿着,“拿好,都是好东西可不能被弄坏了。” 傅渊之默默接过,“……” 阿弟兴奋的扶着背篓不停的催促,“阿姐阿姐,快快快,阿弟想看。” 宋欢嘿嘿一笑,直接就从背篓里掏出东西来。 文房四宝是宋欢特地要求店家包好的,又被宋欢放在最上面,包装什么的都没损坏。 轻轻放在桌上,一拆开,宋欢清新清越,“当当当当,给阿弟的,文房四宝!” 阿弟激动的扑过去,“哇,阿姐,开心,阿弟好开心!” 小手拿了拿笔,又摸了摸墨条,抓起砚台,“阿姐,这摸着像石头。” 宋欢说道,“小心别砸着自己,喜欢吗?” 阿弟点头,“喜欢!” 宋欢哈哈一笑,“那还不赶紧放好?这可是这一背篓里最贵的了。” 阿弟一听,哪里还能淡定,紧张的手忙脚乱,最后干脆跑到傅渊之旁边,“大哥哥,大哥哥,你来帮阿弟好不好?” 傅渊之无奈的帮他收进房间的梳妆台上,最后还细心的把窗棂关好。 接着,宋欢又把布和针线包还有鞋底拿出来,不好意思的对着傅渊之说,“这东西我是买回来了,我们三人一人一身,剩下的碎步用来纳鞋子,如何?” 傅渊之本来以为宋欢说笑,没想到她真的都买回来了,还有自己的一份。 心里不可谓不复杂,四年时间,足够他尝尽人间冷暖,而暖,他在宋家体会到了。 “好,都交给我。”傅渊之回道。 阿弟开心抱住傅渊之的大腿,“喔喔,我们要有新衣裳穿了!” 剩下的盐酱米宋欢一句话就带过了,拿着就去厨房放好。 宋欢闻着锅里散发的香味,“今晚吃鱼汤?” 阿弟回道,“是啊,是啊,白天梁哥哥送来了两条鱼。” 上次之后,梁大勇他们还是接受了条件,来的时候拿了一张字据,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的,勉强能认。 宋欢确认没问题后,两人双双按了手印,之后不到五天,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就上来送了押金十文钱,以及一桶鱼。 之后每两三天,泪包少年或者梁大勇就轮流上来送鱼,大小数量层次不齐。 有一次宋欢见拇指大小的鱼他们也给弄上来就多说了一句,之后他们听了也觉得有理,就不再跟蝗虫过境般,太小的就放生让其继续长大,大的就留下来。 资源再生,这样才能日久天长。 宋欢饿的前胸贴后背,最后三人在厨房对着灶台吃夕食,暖和又方便。 宋欢百忙之中夸了一句,“傅渊之,你厨艺越来越好了,好吃!” 阿弟也连忙点头,“是啊是啊,比阿姐做的还好吃!” 宋欢哼了一声,给阿弟脑门弹了一指。 阿弟吃痛,哎呦一声,委屈道,“阿姐,阿弟说的是实话嘛!” 傅渊之无奈叹口气,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 翌日清晨,万籁俱静,东边地平线泛起一丝光亮,随着光亮越来越亮,清晨的冷意也渐渐消散。 院子里,阿弟和傅渊之一起打了两套拳,如今已是天光大亮。 傅渊之把布匹铺开,先给阿弟量了尺寸,然后就开始裁布,待桌面空出来后,阿弟也开始一字一字地对应着识字。 不知不觉时光在指缝中流逝,宋欢在床上翻身,随即意识慢慢归拢。 宋欢直接起身,从床头下把钱翻开出来,一个一个的数下来,还剩下一千零五十三文,就是一两又五十三文。 昨天她居然花了六百七十五文! 闭眼,深吸口气! 冷静,冷静! 都是必须要花的! 早花晚花都是迟早的,她不过是提前体会了这抓心的痛苦! 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每个月固定的五刀纸花费,三百五十文。 啊,心在滴血! 挣钱,她得抓紧挣钱,争取年收入十两银! 第二十四章硝制皮毛 宋欢今天的计划就是硝制兔皮毛。 她这段日子也积累了九张皮毛,一次性硝制会方便些。 硝制皮毛得花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硝制好也快到小雪了,正是冷的时候。 宋欢轻手轻脚离开堂屋,去到厨房,灶头上正熬着粥,另一个锅里也有热水,宋欢用热水洗了把脸,漱个口。 接着给熬粥的灶里又加了一根柴,另一个灶里烧旺火准备煮茶叶水。 鞣制皮毛的方法好像有挺多种的,但是她没有触及这个知识领域,这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如今脑子里只有宋爹教给原身的这个方法,就是用茶叶水鞣制。 煮茶的时候尽量多煮一会儿,要让茶叶里的元素(单宁酸)完全渗出到水中。 当茶叶水的温度降到常温后,取一些茶叶水倾倒在毛皮无毛的内侧,然后不断的用手搓揉。 搓揉要持续很长时间,因为要让皮子吸透茶叶水才行。 除此以外,毛皮带有毛发的一侧不用接触茶叶水。 当茶叶水被皮子吸收以后,再另外取少许茶叶水洒在毛皮内侧,然后将内面与内面迭折包裹起来。 注意了,折叠的过程不要让茶叶水从毛皮里流出来。 当毛皮包裹好以后,将其放置到阴凉的地方半个月,之后就可以取出来进行拍打、搓揉了。 当皮子彻底鞣制好了以后,要用清水清洗一下,然后用框架将其拉伸晾干就可以了。 现在灶台煮着茶叶水,宋欢就去院子外将生皮软化。 她之前都是将生兔皮风干,下雨天就放在厨房用烟熏干,如此,只需要将其放入清水中浸泡软化就可以了。 生皮在水中浸泡时,要不断搅拌和搓揉,要将生皮内外两侧上的污渍清洗掉。 清洗干净生皮以后,将毛皮放在一个倾斜的木桩上,大约是四十五度角左右。 将毛皮无毛的一侧朝上,然后用一个比较钝的刀具或刮刀,将生皮上还残存着的油脂和血肉刮下。 刮出残留物的时候,要稍微用点力气,否则残留物难以刮干净。但同时也要小心,防止太过用力而在皮子上割出口子。 这一下午时间宋欢都没清理好九张皮子,可能是泡的时间不够,皮子都没泡得彻底胀开,更别说皮子上的残留物了,宋欢直接放弃,把它们继续留在桶里泡着。 只可惜茶叶水已经煮好了,好在夜间天气凉,多放一天也没事。 一天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 翌日 天色如晦,灰色浓云堆积在天空。 宋欢起来的时候就把已经泡了一夜的皮毛搅拌搅拌,大约花了一刻钟,清洗两遍后就把昨天的茶叶水按程序处理,刮残留物不是最累的,拍打揉搓才是。 为了让皮毛充分吸收茶叶水,她只能不断的揉搓拍打,还得小心不要流出皮毛外侧。 待九张毛皮都摞在阴凉处后,宋欢只觉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此时阿弟正从屋里倒了一杯热水出来,“阿姐,喝水。” 宋欢左手支撑在墙上,右手接过水,一饮而尽,“阿弟今天写了什么字啊?” 阿弟直接从屋里把自己的字拿出来,“阿姐,你看。” 宋欢一字一字仔细看过去,点点头,表扬道,“阿弟的字写的越来越好了!” 阿弟害羞的把字又放回去,小心翼翼的放好,明天他也要把这些带过去给爹娘看看。 宋欢侧头探出屋檐,看了天色。 今天是阴天,一整天都阴沉沉的。 看着还在奋斗的傅渊之说道,“这天儿太暗了,先别做了,可别读书没坏眼睛,做衣裳的时候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顿了顿,“那我先把这一针收了口,忙完这点就好了。” 宋欢点头,“那你快点,眼睛重要。” 随即拍了拍身边的阿弟,“快,去督促你大哥哥。” 阿弟嘿嘿一笑,跑到傅渊之身边坐下,回看阿姐。 宋欢给了个“做的好”的眼神。 阿弟接收到后就一直看着傅渊之,“大哥哥,阿弟陪你。” 傅渊之,“……” 宋欢去到水缸旁边,把锄头用磨刀石打磨一下,这样挖土也会轻奢许多。 天气渐凉,她打算在菜园旁的背阳的坡处挖个碳窑。 她虽然没有挖过,但是小时候跟爸妈去看过他们以前烧的碳窑,知道大致的模样,虽然说一模一样的复刻可能有点难,但是大概轮廓应该能行。 就是对烧出成碳的把握度不大,不知道要烧多久,也不知道什么程度可以封窑,具体封多久才能拆。 她隐约记得,如果拆窑太早的话,里面的成碳就会化掉,这不就白烧了? 开窑没多大关系,她七八天才拆总行了吧?主要还是烧制过程。 如今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到时候慢慢琢磨,总会有成功的时候。 这样阿弟他们读书练字,旁边放个碳盆也舒服许多,而且等下雪了或者霜冻了,晚上房间里也可以摆上碳盆,到时候也能暖和些。 宋欢花了两刻钟打磨一下锄头,干干净净的把它们放在屋檐下,明天去一趟山里看看有没有猎物,后天就可以直接开工挖窑了。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昨天进山里,收获不算大,倒是得了一篓子鸡蛋大小的野梨子,用这里的话说叫“鸟梨”。 至于为啥叫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给鸟吃的? 宋欢尝了一个,入口是一点甜意,咀嚼几口后酸意,涩意就慢慢上来了,只能说口感层次很丰富,用来给阿弟提神的话还是挺不错的。 宋欢今天把大致范围划分一下,这里土质较软,石头较少,用来挖窑会方便轻松很多。 至于挖出来的土,她打算倒在新来的那片地上,总不能浪费了。 她大致回忆了一下,按她爸以前进去的姿势,最高需要挖一米二左右的高度,里面的空间大致是个圆柱体。 这工作量就有些大了,这不仅需要锄头,还得用铲子才行,铲子用的少,宋爹丢在后院的棚子里都生锈了。 宋欢只能又把它翻出来又打磨了一番才用上。 还是铲子好用,一下午的时间,她也挖了一个小洞了,还把挖出来的土背到了菜地里。 如此这般,一天去看陷阱,有猎物带猎物,没猎物就砍一扛柴回来,一天就挖窑洞,两件事儿来回反复,花了半个月时间,窑洞终于大功告成。 窑洞口旁边还堆积了一片石头,到时候封窑需要。 挖出来的新土只在地上浅浅覆盖一层,其他的都堆积在菜地里。 第二十五章成亲 十月十四,立冬。 宜嫁娶。 宋欢正在菜园里把土刨平,泪包少年打了一声招呼,就熟练的把桶里的鱼倒进院里的水桶,出来后直接拎着空桶走到菜园门口喊道,“宋丫,我大哥今天娶媳妇,待会儿带着小弟来家里吃席啊!” 宋欢回道,“好,先代我跟你哥嫂说声恭喜,我拾掇会儿就下去!” 泪包摆摆手,“那你快点啊,酉时!别忘了!” 宋欢又应了一声,泪包少年这才回去。 在这里,婚礼都是晨迎昏行,男方热闹也得傍晚时分。 宋欢拾掇好菜地后已经是申时三刻,换身衣服拿上礼也该出发了。 宋欢拎了半只风干兔肉作为礼物,作为无父无母的两个不大孩子,能拿出半只风干兔肉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它不是别的,这可是肉,应该也算村里中数一数二的礼了。 宋欢让阿弟先提前停了学习,在给阿弟重新梳头的时候跟傅渊之说道,“今天立冬,也算是个小节日了,你自己弄点肉吃,我们俩吃席看能不能也打包点回来给你。” 傅渊之点头,“只管去吧,早些回。” 宋欢嗯了一声,“你不用赶着做衣裳,该休息就休息,可别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放下刚拿起来的针线,“好。” 宋欢轻轻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好了,小小先生出炉了了!” 阿弟捂嘴笑。 可能是宋欢养的好,阿弟这两个月头发也黑了,面颊也能看到一些肉了,皮肤白嫩,婴儿肥的模样,可爱的不行! 妥妥的小帅哥! 大榕树村之所以叫大榕树村,就是因为村里有一棵不知多少年岁的大榕树。 它舒展着苍翠欲滴而又繁茂的枝叶,皮皱的树身粗壮无比,垂落一地修长的胡须,像一位历经沧桑,饱经风霜的耄耋老人。 它以龙钟老态的姿势,与青山绿水作伴,与瑞鸟为友,闲卧河畔数年。 静听红尘,看四季变换,与春花同歌舞,与秋叶共蹁跹,看水过流年,赏一份天高云淡。 大榕树不远处就是泪包少年的家,宋欢姐弟俩从小径走下来,跨过溪水没有没过的大石头,直行过去就是他家。 此时整个大榕树村吹吹打打的热闹极了。 整个院子里摆了好几桌子,甚至都摆到了大榕树下。 桌上摞着清一色的黑碗,一旁放着一堆竹子削成的筷子和一摞勺子。 另外一侧还临时摞起两个灶台,上面放着大锅,锅里正翻炒着传来阵阵扑鼻地菜香味儿。 除了几个特地在厨房帮忙的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在泪包少年家堂屋,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看着新郎新娘拜天地。 成亲并不稀奇,但是村里难得热闹一会儿,大家伙也属实兴奋。 平日里大家生活中都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平淡而愁苦,缺乏调味剂。 如今这成亲就是那难得的调味品,大家有借口聚在一起,唠嗑的唠嗑,喝酒的喝酒,嘀咕八卦的嘀咕八卦。 可能是平日里被琐碎生活封印久了,这会儿真真正正地凑热闹的估计就最里面的那一层人,其他的人三三两两的扎堆,嘴里磕着南瓜子,脸上表情丰富的都可以做表情包了。 宋欢牵着阿弟,穿过人群,好不容易找到了泪包少年,把他拉倒一侧,再把手里包着的肉干给他,他看着露出来的小部位就知道是什么了,“这会不会太贵重了?” 虽然他知道她家院里最多的就是这风干的肉了。 从一开始的移不开视线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宋欢姐弟跟大家不一样,家里没田地,她们就靠着这些过冬了。 宋欢说道,“你也知道,我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手的,唯一能有的也就这个和鱼了,你们也知道我的情况,我也没充大头,就半只,给新娘子尝尝味儿。” 泪包少年点点头,收下了,“下次不行了啊。” 泪包少年自觉这一个多月的接触以来,对她家的情况也大致了解。 所以说话也直接,也真心为她着想,反正办酒席多两个人吃也不算什么,本也是一个村的。 他叫了姐弟俩来就是想让他们饱餐一顿,能少一顿花销也好,谁知道,宋欢给的礼也算是村里的独一份了。 谁登门就直接送肉的? 这么多年以来,反正他是没听说过。 说话的功夫,堂屋里的热闹已经散了,小童子已经去新房里滚床说祝福话了。 只见一个白净的比阿弟大一点的小男童,一脸紧张的一边滚床一边把背了几天的祝福语一一说出来,“铺床叠被,荣华富贵!被子宽褥子长,生个后代气状元郎!褥子长被子宽,生个娃娃做大官!” 热闹的声音响起后,大家就分别入座,男女不同席。 宋欢被安排着坐到了一桌跟她差不多年龄的女桌。 阿弟则被梁大勇带走了,宋欢在村里同辈中也只是稍微熟悉这两人了。 泪包少年作为主家肯定没空而且位置也不合适,若是梁大勇,就会好一些,宋欢就让他多照顾阿弟了。 宋欢坐下后,同桌的姑娘们纷纷打量着她。 宋欢微笑点头。 坐在宋欢左边是一个很腼腆的姑娘,从坐下开始就不说话,偶尔在别人打量宋欢的视线下还会把头更放低,一看就不适应,估计是社恐。 右边是一个大眼睛塌鼻梁的姑娘,一直跟着她右手边的姑娘聊天。 宋欢耳力不错,说的还是是今天新娘子的八卦。 宋欢没什么兴趣,正好已经有人把菜端上来了,宋欢注意力就放在菜色上了。 八道菜,只有两道荤的,一是蛋羹,一是水煮鱼。 鱼想必就是泪包少年这段时间存下来的,难怪他送上去的鱼也变多了,她还想着他们倒是挺勤的,没想到原因在此。 剩下的菜色便是萝卜,白菜,晒干的萝卜菜,豆腐等等。 宋欢平日里多数时间还是吃肉,难得有这么多素菜,就着稀粥吃的也是津津有味。 男席。 梁大勇那一桌多数都是捕鱼的那队人,对阿弟倒是挺照顾。 阿弟也很懂事,没吃肉,就吃了梁大勇帮舀的一勺蛋羹,其余也都是吃的素菜。 自从他开始念书以来,阿姐就让他每天吃一个鸡蛋。 他从来不知道别人家里吃什么,现在才有了认识,知道自己家吃的已经算很好了,最起码他偶尔还能吃干饭。 还能吃冰糖葫芦! 第二十六章再去镇上 夜色渐暗。 吃席速度很快,跟宋欢记忆中农村的吃席,说一样也差不多,说不一样也有点不一样。 宋欢这桌还算好,毕竟是年轻姑娘,不好太过放开,都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若是表现太差,如何还能有好名声? 但是其他桌就不一样了,大婶们嘴里吃着,菜还没尝出啥味儿,就咽下去了,接着下一口又进了嘴巴里。 大叔们可能是觉得怕丢面儿,即使很想像大婶们一样,但还是克制住了。 年轻小伙子就不一样了,那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阿弟只觉得眼前一花,桌上就干净了一半,再眨巴眼就没了,碗里只存梁大勇抽空帮忙夹的菜。 梁大勇看着发呆的阿弟,催促道,“快点吃,不然就没你份儿了,宋丫还算聪明,我手速可是村里最快的,不然你只能干喝粥。” 话落,阿弟碗里又多了一块豆腐。 阿弟像是听进去了,也有可能是环境影响,一股脑埋进碗里,只见他手里的筷子不停,腮帮子也不停,哼哧哼哧努力吃。 不多会儿,阿弟可能感觉到了其中的快乐,还抽空看一眼梁大勇众兄弟,嘿嘿一笑又埋进碗里。 梁大勇可没空注意这傻孩子,只一个劲儿的盯着桌面,一个人夹两个人的菜,忙的不可开交。 最后大婶们吃饱喝足,兜里也偷偷揣了个米糠饼,心满意足的帮忙收拾碗筷桌子。 姑娘们也被自家娘亲们喊着帮忙,最后演变成了姑娘们一个劲儿的洗碗收拾碗筷,一旁站着的大婶们互相交流着什么。 宋欢突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 像菜市场的大妈们在挑选笼子里的鸡鸭哪只最肥,吃着口感不错,买了最划算的那种感觉。 宋欢猛的回神,心里不断庆幸,还好,还好,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宋欢早已经就被周围的大婶们注意到了,只有她跟着她们这帮妇人站这儿,如此的鹤立鸡群。 出彩的样貌,大方的气质,对比起那些被自家母亲(婆婆)使唤的姑娘们儿媳们,看在大家眼里,瞬间高下立见。 正因为如此,她的独特也让不少大婶们心底打了不字。 物色儿媳的妇人想,果然是没了爹娘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而且还不会看眼色。 儿媳妇不懂事还能教教,可身边还有个小累赘,这算什么?到时候是取个媳妇,还是娶个祖宗? 准备物色女婿的妇人咬牙,这样貌一出来,可不就把自己女儿衬到尘埃里去了? 可是这帮妇人即便心里如何翻腾,面上也无可奈何。 这姑娘没爹没娘的,跟本村人也不沾亲带故,心里不喜也不兴指使人家,到时候可不得拖儿子(女儿)的后腿,如何还能谈上一个好亲家? 宋欢不知道自己在村里人心中已经被打了叉叉,若是知道也无所谓,或者还挺开心。 这个村里的少年人虽然不见任何女相,敷粉,但是不论是从三观还是思维方式,处事方式等等各种都会不合。 而且,在这里嫁了人跟上了枷锁一般,她也不想这样。 她只想等阿弟成家立业后,她就可以过属于自己的潇洒日子。 按这里成亲的年龄,到那时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华,享受生活才刚刚开始。 宋欢从梁大勇手里接过阿弟,见到主家都还忙着,也不上前话别,只让梁大勇带句话给泪包少年后,就带着阿弟趁着天色赶紧回家。 宋欢没有打包什么,回到家一边跟傅渊之说吃席的情景,一边就着傅渊之煮剩下的红薯粥喝了起来,她和阿弟都没吃饱,如今胃口也越来越大,都是长身体的年纪,宋欢只想吃饱,不能半夜再饿醒来。 傅渊之看着一连吃了两碗的宋欢,笑着说,“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里吃了再去。” 宋欢和阿弟忙不迭低头。 宋欢说道,“有经验了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宋欢没吃桌上的米糠饼,那东西她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没拿。 宋欢觉得她还是得努力挣钱,最起码衣食住行,还有阿弟的学习都不能亏待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欢背着猎物,手里提着麻袋,又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累计了十几天的量,收获当然也算可以,野鸡五只,野兔八只。 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价收,五只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总重量为三十九斤,收入总计五百八十七文。 宋欢从食肆出来就直接去了书肆,五刀纸直接让今天的收入缩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两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灯用的比较快,毕竟天黑的快了,宋欢又买了一斤肥肉,两根筒骨,屠户照例还是给她送了两根。 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还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结余还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欢把东西塞好,路过包子铺想了想,又买了六个馒头,她路上吃了一个,剩下的留着回去。 如此,她的结余从一百三十五文变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欢出了城门还是如往常一样往回走。 不多会儿就见一个身影在慢慢往前赶路,身着一席浅云色书生打扮,身背箱笼。 箱笼是为了书生在户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篓的设计,增添了背带。考虑赶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顶部挑出两杆,用以绑缚苫(shàn)布,增加了顶棚。 男子年纪不大,应该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岁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为赶路不免有些皱巴,碎屑,面上因为赶路泛红,额头冒着微汗。 他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过头,面上有些疑惑不过瞬间就恢复,见宋欢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还脚步稳健,不见喘气,面色有些尴尬,不过也没吱声,停下侧身让宋欢先行,谨遵男女有别的礼节。 宋欢也不客气,村里人她不是特别熟,而且又是女儿家,突然跟一个青壮少年打招呼,别造成没必要的误会。 而且,这个少年还是读书人。 不是她想太坏,而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都是金饽饽。 别到时候让人父母知道了,还以为自己想攀附他们,闹的一地鸡毛。 而且,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推理,这少年要么是里正家的公子,要么就是跟傅渊之有渊源的那一家的儿子。 第二十七章成碳 宋欢走过弯曲的小路,心里还在回忆之前从梁大勇口中无意中听到的话。 他们这一辈的读书人村里一共有三个,里正家的一个,槐树傅家的两个。 民间流传有“门前有棵槐,官位即将来”,“面三槐,三公位焉”这两句俗语。 话里都提到了槐树,意思是门前栽种槐树,有利家人当官。 所以村里一直称呼为槐树傅家。 槐树傅家在上一辈中出了一个童生,此童生与现在槐树傅家的户主是亲兄弟。 户主为兄,童生为弟。 童生在院试落榜后就不再继续,而是留在村中建了一个小书塾。 而自从童生过世后,书塾就成为了傅姓族人的族产,可能等傅姓的三个孩子出息了,就直接用来办族学。 而傅渊之就是那个童生唯一的儿子。 目前为止,村里人都以为傅渊之去赶考了。 宋欢可以肯定,槐树傅家肯定清楚傅渊之去没去。 傅渊之会出现在陷阱里,宋欢觉得槐树傅家有很大的作案动机。 只是……是不是后面这个读书人动的手脚就有待商榷了。 宋欢回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大概申时末。 宋欢把纸给了傅渊之,每天阿弟取用多少都由他这个先生定。 宋欢基本不插手傅渊之的教导,上辈子的观念和当下的观念碰撞,她怕耽误阿弟。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每个时代它该有的规则,宋欢没那个勇气去挑战,人生只有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在这个年代拥有太过不现实太过超前的想法,只会让自己忍受痛苦,还有无可奈何和不甘。 晚上吃了夕食后,两串糖葫芦就出现在阿弟面前,阿弟先是一呆,随后就啊啊啊的兴奋直叫,奶声奶气的抱住宋欢的脖子,“冰糖葫芦,冰糖葫芦!阿姐,阿弟好开心!阿弟心中阿姐是最好了!” 宋欢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一天只准吃一颗!现在天气凉,可以放久,知道不知道?” 阿弟忙不迭的连连点头,“阿弟听阿姐的话!” 宋欢趁此再次提要求,“只准早上或者晌午的时候吃!” 阿弟想了想还是不明白,问道,“为什么不能晚上吃呀?阿弟想晚上吃。” 宋欢指了指他的牙,“阿弟想以后都吃不了肉的话就晚上吃。” 阿弟立马捂嘴,摇摇头,随即手放开,说道,“阿弟早上吃冰糖葫芦!” 宋欢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的像不怀好意的狼外婆,“乖~” 这时候傅渊之把折叠好的衣服拿了出来。 “给你。” 宋欢惊喜接过,“这么快?” 傅渊之点头,“你先去试试,有不合穿的地方告诉我,我再改改。” 宋欢开心的点头,直接就进了房里。 阿弟把手中的冰糖葫芦对着傅渊之挥了挥,“大哥哥,明天我们一起吃糖葫芦!” 之前傅渊之吃糖葫芦是因为里面的山楂具有行气散瘀的功效,吃了后头会舒服很多,所以阿弟形成了习惯,有了冰糖葫芦也记着要分给傅渊之。 傅渊之摇头,“阿弟吃,吃了冰糖葫芦,阿弟得多背一遍千字文。” 阿弟,“……” 阿弟颓丧了一瞬后看了看手中的冰糖葫芦,瞬间亢奋,“好!” 有冰糖葫芦吃,多背两遍都行! 阿弟忍不住偷偷舔了一口最上方的冰糖葫芦,听见房里传出动静后马上拿开,抿唇品尝那丝丝甜味。 一席天缥色(淡青色)素群,傅渊之多花了几天功夫,分别在领口袖口裙摆三处地方秀了白色云纹,云纹的处理明显比上次鞋子上的小花精致好看许多。 显然是经常绣过的花样,宋欢有看到过他的衣袖,也是用祥云镶边,用的绣线和衣裳的颜色一致,不细看看不出来,细看下来也别有一番雅致。 墨发用一根木簪随意挽起,再加上这合身的新衣裳,衬得她清灵如兰花,一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仿佛汇集了天地灵气,脸上泛着惬意慵懒的表情,嘴角带着一抹简单的笑意。 阿弟微张着嘴,看得一愣一愣。 傅渊之也没想到,粗制的衣裳配着几朵浅浅的祥云穿在她的身上竟凭生出几分雅致。 宋欢见两人都没说话,就率先打破寂静,“举手活动间会不方便,不过你这衣裳做的好,我平日里去做事还是穿旧衣服吧。” 阿弟点头附和,“阿姐好看!” 宋欢飞了个赞同的眼神给阿弟,阿弟乐的握着冰糖葫芦摇头晃脑扭身子。 憨憨又可爱。 枯黄的树叶随着萧萧的寒风纷纷垂落,铺了一地。 时至立冬。 冬月二十九。 宋家菜园背阳坡传来兴奋的笑声。 不久后,宋欢便背着一背篓的黑炭进了院子! “阿弟,傅渊之快出来看看!”宋欢把背篓放在屋檐下,面上沾着几道黑灰痕迹。 阿弟出来的速度很快,看到背篓里的东西后就兴奋的说到,“阿姐阿姐,这就是炭吗!” 宋欢高兴的余韵还没落下,“对啊,我们阿弟可以烤炭火就不会被冷着啦!” 宋欢沾着黑色的手指在阿弟脸颊上捏了捏,出现了两个印子。 阿弟对此毫无所知,双手鼓掌,“阿姐好厉害!” 傅渊之一开始对宋欢的决定有些怀疑,谁知道宋欢的实践能力如此强,一个多月的时间真就把成炭制了出来。 碳这种东西是金贵物,普通百姓压根用不起。 宋欢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弄出来了。 这时宋欢已经到厨房里舀了灰放进铁盆里去,铁盆是之前宋欢去镇上捡漏的,花了二十文。 铁盆底部铺了厚厚一层灰后,把已经烧红的碳放在灰上,再把黑炭摞在周围,等它慢慢引燃。 阿弟把小手往铁盆里探去,手掌传来一丝热量,笑嘻嘻的马上收回手。 宋欢把铁盆放进了梳妆台下,又让两人继续读书习字,她要出去把剩下的黑炭给拿回来。 后院的棚子里被宋欢清理出大致两个平方的宽度,里面已经堆积了一些黑炭细碎,都是之前的失败品的残留。 之前的四次窑,要么就是没烧透不成碳,要么就是烧过头没有及时封窑而化成灰,失败了几次后,宋欢这次终于成功了。 这次成碳率还不错,宋欢估计了一下大致有两百多斤。 按一天用十五斤的量,那么只能用十五天左右,省着点用的话就大致二十天左右。 那么她至少得烧三窑或者四窑,成碳率高的话她能少烧一窑。 第二十八章买棉花 冬天的山上,一些树木叶子已经凋零,一些树木绿意犹在,像是一位沉稳含蓄的老者。 白鬓漂浮,历尽沧桑,宁静而不黯然。 寒风吹拂山林,透过木板的缝隙钻入房中,冷风还在,但房间内多出一股热意。 阿弟和傅渊之脚边放着一个炭盆,源源不断的热意从脚边传来。 阿弟也不再像之前一般时不时地得起身蹦跳暖身。 宋欢今日去了山里把下一窑需要用的柴给砍了。 几次下来她也总结了一些诀窍,越硬的树烧出来就越不容易碎,而且需要的必须得是生柴才行。 宋欢先去距离近的几个陷阱看了见没收获,这才把已经砍好的树扛上。 砍成能放进窑里的长度,大致四尺左右,竖着放进去,堆放完后两侧的空隙还可以塞下一些短的木柴,待塞满后就用石头把窑口砌好,再用和好的泥巴附上,把多余的缝隙堵严实。 接着就在窑洞侧边水平以下,另外开出的引火口烧柴,燃烧的烟顺着风从一条接通窑里的管道进入窑里,待另一侧的烟囱冒出浓密的白烟说明窑里的生柴已经开始燃烧。 燃烧的过程大致持续一个多时辰,待没有浓密的白烟后,就可以把烟囱和引火口密封起来,静待五天时间就可以拆窑取碳了。 趁着封窑的几天空隙,宋欢把已经处理好的皮毛拿出来,皮毛比较厚,普通的细针很难将其拼接起来,宋欢只能重新去铁匠铺定制了一根铁针,花了十文钱。 这毛皮不需要缝补的太细致,宋欢打算自己缝补。 宋欢上手没过第五针,毛皮有毛的一侧就弄的乱糟糟的,像毛线打了死结一般。 出来喝水的傅渊之看着还在跟毛皮奋斗的人,“……” 他两刻钟之前就看她在倒腾了。 最终他怕那兔毛被她给拔秃,开口道,“放着给我来吧。” 宋欢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子,“看来我手艺还有待加强,这毛也太容易拔出来了。” 傅渊之似笑非笑的接过皮毛。 空气弥漫着那难以言述的尴尬气氛令宋欢不自在,眨眼就溜了出去。 她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傅渊之失笑摇头蹲下,把那掉落的兔毛收集起来,放进篮子里。 阿弟收回视线捂嘴偷笑,被大哥哥发现后立马端正表情,转过身继续练字。 宋欢去后院看着自己的收获。 说实话,她在纠结要不要拿这个碳去换钱。 县里用的起碳的人家就那几户,这么多年人家用多少都是有定量的,县里那卖碳的心里都有数,自己横插一脚,影响到了别人的利益。 宋欢想了再想,最终还是决定不去卖碳了,到时候去镇上给食肆和馄饨铺送一袋就行了。 第二天,天擦亮宋欢就带着仅有的两只野鸡还有两袋碳就去了镇上。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宋欢雷打不动的生物钟也紊乱了,天冷得早早就醒来了。 冬月初十的时候就涨价了,大多数都涨了两文。 大米之前二十斤只需八十文,涨价后买得话得花一百二十文。 肥肉也从十八文一斤涨到二十文一斤。 涨价有好有坏,食肆收的价格也涨了上来,这两只野鸡也由五十五一只涨到了五十八文一只。 这两只鸡就有一百一十六的收入。 这次的目的主要是不知道之后物价会不会再上涨,她还想趁着现在再多买点。 有粮就不怕挨不过寒冷的冬天,再加上还有碳。 食肆里,掌柜和小二们跟宋欢已经很熟悉了,宋欢直接去到后院,找到了掌柜的后就结了账。 当宋欢把碳给掌柜的时候他还诧异的问,“给我们的?” 宋欢点头,“现在天气越来越冷,猎物也越来越不好捕,我想着这次顺便给你们带过来,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可能得到开春了。” 掌柜点头,“行,待会儿你去老郑那,昨天员外家老夫人寿辰,还剩下一些菜,你带些回去。” 宋欢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后就去到厨房找了老郑,又是一番寒暄后宋欢这才去到馄饨铺。 馄饨铺还是妇人在等着,可能因为天气缘故,吃馄饨的人不少反增,宋欢跟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后就把碳给她放进了推车旁,然后就去购置物品去了。 宋欢最近一次结余是一两又七百二十文,再加上刚才的一百一十六文,也有一两八百三十六文了。 宋欢这次把钱都带了过来,棉花和被子她还是得买,早知道会涨价这么快她就早早买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能趁着还没再次涨价的时候买。 棉花八十文一斤,宋欢买了十二斤,分成两床六斤的被子,花了九百六十文。 还买了三斤肥肉,四根筒骨,四斤白面,六十文盐,三十文酱,五刀纸,一共花了一两半银子又四十四文钱。 这么一番下来,宋欢的存款还剩下二百九十二文。 宋欢忍着心痛拿着东西步伐匆匆的离开镇里。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痛苦真是太难受了。 被子其实家里也还有,但是太薄了,她一个非土著真心受不住,睡着睡着就被冷醒的那种感觉真是够够的。 而且那被子好几年了,已经不那么暖和了。 宋欢是无论如何都得暖暖和和的睡上一觉才行。 即便兜里还剩下两百多文钱她也不觉得后悔,钱就得花在刀刃上。 与其冷着生病还得花看病钱,还不如睡的舒舒服服,还不容易生病。 宋欢还是走在回去的羊肠小道上,北风呼呼,路两旁的树被吹动的沙沙响。 宋欢走着走着就听到了拳打到肉以及呼喊的声音。 宋欢走到拐角,十几个人正在扭打。 宋欢本来不想多管闲事,谁知道就从里面看到了两个熟人。 这不是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宋欢把背篓和东西都放好,确认战场波及不到后,这才快速出现在人群里。 宋欢凭着不多的印象确认了一下两波人,仅凭一双手很难让人停下。 宋欢正愁有什么办法,就见她眼疾手快的拦住了即将打在泪包少年眼睛的拳头。 泪包少年这会儿也发现了宋欢,脸上一喜,随即又担忧喊道,“宋丫,快走!” 泪包少年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花,一个人就倒飞出去。 宋欢刚才全身心对付那个人,一时没听清泪包少年的话,这会儿一脸茫然的问号脸看向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 第二十九章路遇 凌厉的北风“呼呼”的刮着,像是在向人们示威,一股接一股的向着山面涌来。 路旁的树被这位吹得东倒西歪,像喝醉了酒似的。 小草也成了风的脚下石,被压弯了腰也不敢作声。 不敢做声的岂止是小草,地上扎堆捂眼睛的几人也低头委屈的不敢出声。 梁大勇一行人把同伴扶起来,确认没受什么重伤后就赶紧把掉在地上的死鱼捡起来。 宋欢也知道了前因后果。 说详细点,这其中也牵扯了自己。 都是因为这两个月梁大勇他们捕鱼捕的太过分了,下游洞溪村就没捕什么鱼了。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别的原因,直到前段时间,洞溪村一少年来大榕树村后这才清楚什么情况。 这不,闹清楚原因后,这洞溪村的少年们就把梁大勇他们堵在这儿,来个人赃并获免得死不赖账! 洞溪村的高二郎算得上是这帮人的主事人,他委委屈屈的对着宋欢把事情说了出来,“本来大家这些年相安无事,也不知道梁大勇这货从哪儿弄来了渔网,他这么网下去,我们下游的人还怎么过?这可不止是大榕树村的东西!” 宋·渔网持有者·欢,“……” 其他小弟也附和高二郎,“就是就是,我们也不想这样,可是大家往年都还能捕上几条解解馋,谁知道,今年我们抓上来的不是拇指大小就是没有!这可怎么办啊?我娘说了,没有鱼,我们今年都吃不上肉了……” 附和的少年说着说着就哭了,旁边几个也都默默擦眼泪,一个个身着单薄,瘦的只剩皮包骨的手露出来。 这一幕弄的梁大勇和泪包少年等人也有些讪讪。 说起来,也是他们太过分了。 从尝到卖鱼能有钱到手后的滋味后,他们就轮流去网鱼,就是要达到不能有一条“漏网之鱼”的目标! 大家被挣钱的喜悦冲昏的头脑这会儿也醒了不少。 宋欢觉得这事儿也不该自己来办,最后跟高二郎和梁大勇说道,“既然这事涉及了两个村的,不如请两边的里正来商量一下该如何处理,如果有需要我出面的地方就上我家去找我就行了。” 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也知道,他们私下处理是不实际的,总会有不服气的地方,大家都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人,所以这事儿还是得里正出面才行。 高二郎倒没什么异议,而梁大勇等人就有些闷闷不乐,就这么请里正过来,他们私下挣钱的消息是如何也瞒不过自家爹娘了。 宋欢可不管他们怎么想的,只要不闹出人命就行,宋欢背上背篓拿上东西又开始踏上回家的路。 只是这次不再是她自己,后面还跟了十几个人。 跟小跟班似的,梁大勇等人垂头丧气,高二郎等人也是郁郁寡言。 前者是觉得自己以后不能偷偷挣钱而闷闷不乐,后者是因为自己无缘无故多了两只熊猫眼而自尊受挫。 大家情绪都不高涨,只有宋欢除外。 宋欢哼着大家从没听过的小曲儿边走边哼唱。 后面的一群颓丧“鸭”,随着她的音调节奏一摆一摆,完美合拍。 泪包少年此时却还沉浸在宋欢的武力值中,这是不是游学先生口中的武林高手? 泪包少年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他怎么能因为对方是个姑娘,就忽略了平日里发现的不和谐的地方? 泪包少年眼神晶亮的看着前面的人影。 背着背篓,手里拿着东西还能脚步轻快,这要是换成村里其他姑娘,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松。 不仅打败了洞溪村少年,还能脸不红气不喘! 泪包少年此时很后悔,觉得自己错过了很多! 梁大勇也没想到宋欢身手如此厉害,但他没有泪包少年那般惊讶,能在山里待的猎户,怎么可能没有点武功傍身? 到了大榕树村后,宋欢径自上了山,独留下众人面面相对。 最后高二郎才反应过来,他们还没派人去通知里正呢,怎么就跟过了来? 高二郎想到宋欢又黑下了脸。 就是那个女人搞的鬼! 最后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约定了第二天跟两边的里正说清楚。 宋欢对于他们的安排并不关注,她只心心念念的想把被子加厚,还有兔毛做毯,一定能睡舒舒服服的一觉。 粮食暂时也不用愁了,每次固定去买的二十斤大米,按照每人一餐吃二两,一天三餐花一斤多,两百多斤的大米够吃好几个月了。 宋欢终于舒了一口气,至少不会被冷死饿死了! 养家真不容易! 宋欢回到家后就闻到饭香了,放下东西就扎进厨房,喝了口水后就看到正在煮的咕噜咕噜叫的粥。 是栗粥。 之前晒干的板栗剥皮清洗干净,切开后和大米一同倒入锅里,加适量水,旺火烧开,再以小火煮至栗子酥烂,粥汤稠浓,加点糖就好。 宋欢去偶然一次煮出来的,那会儿红薯吃腻了,就试了一下板栗煮粥是什么味儿,这么一试就不得了,特别和她的口味。 傅渊之见正在添柴的宋欢说道,“夕食吃甜的行吗?不行的话就留到明天,重新再做一些别的?” 宋欢摇头,“我没那么多讲究,有吃就行。” “对了,刚才食肆掌柜的送了我一些菜,待会儿我们都热着吃了,我瞧着都是挺好的菜。” 傅渊之稍微诧异后又恢复平静了。 宋欢的能力出乎意料的出众,可惜不是男儿身。 “对了,我买了棉花,明天我们把棉花弹好,弹好就把它们放进被子里,夜里也能睡的舒坦些。” 傅渊之点头,他已经看到背篓里的棉花了。 在衣食住行方面,宋欢还真是舍得的。 “那你买的肥肉呢?今晚处理了?”傅渊之问。 宋欢想了想,“我买了三斤,要不今晚都处理了?” 傅渊之嗯了一声,“那就早些吃夕食。” 宋欢点头,突然就想起今天路上发生的事情就跟傅渊之说了,这种事儿虽然牵扯自己,但是还是掩盖不了她从上辈子带过来的八卦心性。 阿弟太小,分享了也不懂,但是傅渊之就不一样了,跟他说也能有反馈,就不会憋在心里,充分满足了她的倾诉欲。 至于之前宋欢半路遇见书生没跟傅渊之说的问题,只能说,既然已经这样了,说了也只是平添烦恼,再说了,傅渊之不会一辈子不下山,而且对方并不能妨碍他赶考,至于槐树傅家之后是什么情况又如何呢? 待傅渊之考上之日,该他的就都会回来了。 现在不过是“寄放”在他处而已! 第三十章决定 肆虐的风一阵阵吹过,呼啸声一浪一浪。 宋欢把摞了一成灰的弹棉花的木弓拿出来。 阿弟今天休息半天,下午的时候就一起来参与弹棉花。 宋欢把棉花弹松,阿弟和傅渊之就把这些铺在另一边。 阿弟抱着棉花,整个脸也埋在棉花里,虽然不重,但看着还是觉得他吃力,宋欢无奈的说道,“阿弟,你可别把棉花吸进肚子里哦,不然棉花就从你肚子里长出来的哦?” 阿弟放好棉花就懵了,看了看床上的棉花再低头看了看鼻子,最后看着阿姐,“阿姐阿姐,快帮阿弟看看,棉花没进去吧?” 宋欢指了指傅渊之,“让你大哥哥帮你看看。” 说罢就趁着阿弟转过身的时候对着傅渊之使眼色,傅渊之无奈接收,配合着姐弟俩。 弹棉花过程就花了三个时辰,最后宋欢和傅渊之用细绳将棉花纵横交错着,像是棉花上铺上一层网般,把那些棉絮固定住。 新棉被一般都是会拿来当床垫使,把棉花压实了后这才用来盖,否则容易松散开。 宋欢和傅渊之合力将两张棉被铺上床。 这回后,宋欢算是了却一桩心事,如今炭,棉被,皮毛,粮食这些都有。 这刺骨寒冷的冬天终于能好好挨过去了。 日子一天比一天冷,宋欢也从泪包少年口中知道了后续。 两个村协商后最终决定,每个月轮流去打鱼。 比如说,正月大榕树村去,二月就要留给洞溪村,两个村相互交换。 至于渔网的问题,最终由两个村的少年们以租赁的形式相互交接。 大榕树村依然送鱼,洞溪村则每月给宋欢两文,同样的还得押十文钱押金。 这是泪包少年和杨大勇们争取出来的。 既然宋欢是看着同村的份上不收他们钱,那他们也不能让宋欢被亏待了。 洞溪村不是大榕树村,跟宋欢没关系,所以他们就不一样了,得交钱。 而且往后的每个月,交接渔网都得派人检查一番,免得弄坏了,到时候谁赔都不服。 宋欢是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安排无所谓,一开始她也没想用渔网获得多少好处。 出乎意料的每个月多得两文钱,宋欢也乐的收下。 有钱不拿是傻子。 进入腊月,山里更加冷,风从四面八方来。 宋欢偶尔也能收获不少猎物,特别是兔子,只要在草多的地方设置陷阱,基本不落空。 宋欢现在又恢复到每天进一趟山的情况,不受伤的小兔子宋欢都会把它放回。 炭她已经烧了四窑,后院的棚子里堆了一大半,堂屋也放着。 不过堂屋里的那都是之前第一窑的炭。 为了确保安全,宋欢一般确认没有火星后这才放进家里,若是里面还有没灭的火星,待风一吹,呵呵,那场面,不用想。 捕到的野兔多,宋欢就会留下一部分皮色好的给自家做兔毛毯,另外的兔子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就拿去食肆卖。 腊月十八宋欢又来到了食肆,这次一见宋欢,小二哥便马上去叫来了掌柜。 宋欢被带到后院厨房里坐着烤火,手里被塞了一杯热茶。 宋欢觉得有些懵,这是咋滴? 这态度让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待掌柜来了后,宋欢这才明白原由。 “那炭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需要的话也只能匀出两百斤。”宋欢思考了一下这才回道。 掌柜的点头,“行,就这么多。还好你来的及时,这炭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就是前几天刚好把炭放在厢房里,你拿来的炭烟少,不熏人,就这么给县令公子大人发现了,过几天就是县令老夫人做寿,那是隔几天就派人来问我炭的事儿,勒令我无论如何都得把这炭拿出来。正愁眉不展的时候,你就上门了。” 掌柜真是后悔平日里没多问问,宋欢是哪个村的人,家在何处。 若是知道,也不会生生担忧了好几天,天天让小二在门口盯着宋欢来不来。 他是生怕宋欢这个冬天就不来了。 宋欢奇怪问道,“我们不是镇上?县令夫人公子们也会来?” 掌柜的摇头,“我们这种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大人物的行迹,说来也是运气,平日里哪会有这些大人物来,更别说这大冷天的。” 宋欢点头,当官的行迹,普通百姓怎么可能知道。 还是因为信息传递太慢了。 而且,这个年代,瞒着消息可比传递消息更容易。 宋欢又问道,“那炭怎么运过去?” 掌柜想着也是愁眉,“正是这理,镇上没有专门的镖局,想押送东西也找不着人。” 宋欢思考了一下,又问道,“掌柜的找到人了吗?” 掌柜摇头。 宋欢又道,“那押送人员也算我一个吧。” 掌柜和小二惊讶的看着她,“你能行?” 宋欢点头,“这炭是我烧,若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也比较清楚,也免得把事情搞砸让县令夫人对食肆失望。” 掌柜的犹豫一会儿,想了想确实如宋欢所说,这炭毕竟是她烧的,他借花献佛是可以,若是出了问题…… 掌柜应下,“那行,明天我让人赶车去大榕树村,到时候去把炭搬下来就直接出发去县里,你回去就准备一下。” 宋欢点头,六只兔子出手,得了三百三十六文,虽然掌柜跟自己拿货价也涨了两文,但是冬天的兔子重量没有之前的重,卖出的价格也不多。 鹿县距离镇上有两天一夜的路程,那路上就得准备干粮,宋欢得再买些白面和曲蘖(niè),回去自己做些小馒头带上,还有开胃下饭的辣酱。 上次的麻辣兔肉就不错。 这次就做成麻辣兔肉丁,酱肉末夹在馒头里,那滋味想必不会太差。 宋欢买了两斤白面,再买了两根冰糖葫芦就回家了。 宋欢回到家就直接把明天跟队去鹿县的事儿说了。 这是四个月以来,她第一次外出这么久,如果不耽搁,来返就得花四天三夜。 而且那一百斤碳的价格想必县令夫人不会吝啬。 傅渊之倒是没说什么,日子能越过越好,有好盼头这是好事。 可是阿弟就不行了,从小到大阿姐送没有离开自己,即便去镇上,那晚上也会回家,这次出去这么久,他不想阿姐离开这么久,哭着喊着说他不念书了,不学字了,不要啊姐离开。 宋欢强迫他冷静下来,劝慰了一番还是没有效果,最后阿弟是哭着睡着了。 宋欢轻手轻脚的把阿弟放进床里,盖好被子,把阿弟眼角的眼泪擦干。 傅渊之在厨房烧火,宋欢进来就坐在他旁边,两人一起烧热水。 “你有别的打算?”傅渊之开口就问道。 宋欢点头,“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又有谓‘近朱则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说明此理。” 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周围的人的言行影响,孩子在幼儿时期模仿力最强,所以应该给他们良好的环境。 古人教导我们要与圣人为伍,远离琐碎事和卑鄙小人,才能有所成就,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孟子学成,他的母亲功不可没。 第三十一章出发 纵观历朝历代各种思潮、制度,屡屡变更,皆没有一定。 俗话说得好“环境造就人”,环境能影响人,可以熏陶人,也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 它能从多个侧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并支配着孩子思想道德行为。 良好的环境能成就一个人,而不良的环境也将会给一个人的成长带来负面作用,当然这里的环境既指家庭环境、也指求学环境和国家社会环境。 宋欢在尽可能的给他,自己所能给的引导,以及需要的环境。 现在能有机会往前一步,宋欢是不会放手的。 她从没想过凭借打猎就能让阿弟念书无忧,所以她在找下一步的出路。 去到县城,看多了了解多了,也就能够摸索出自己能走的路了。 傅渊之并没有阻拦宋欢,相反,他很支持宋欢能有这种想法。 为什么一些读书人没有考上秀才?进士? 举全族之力供出个秀才都已经是极限? 穷是一方面,先生的能力,自己的所见所识,所处的环境更是不可忽视。 所以说,为什么世家的孩子到年龄了会出去游学? 就是为了增长见识,言之有物,持之以恒。 第二天清晨 晨露滴落在地,晨雾弥漫在山腰,氤氲 宋欢不知道傅渊之和阿弟说了什么,只见阿弟回来后就乖巧的叮嘱宋欢,要吃饱要以身体为重,安全第一。 阿弟是把宋欢平日里叮嘱他的话全都一股脑的用在了宋欢身上。 宋欢很认真的听着阿弟一一嘱咐,最后听阿弟的再重复一遍,阿弟就小大人的说道,“阿姐,阿弟等阿姐回家!” 宋欢点头,回头看向檐下的傅渊之,“拜托你了。” 傅渊之点头,说道,“一路平安,等你回来。” 宋欢点头。 两百斤宋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背上下了山。 阿弟跑出院外看了很久, 山下大榕树 一辆牛车正在树下,呼出的气都是白色的。 牛车旁站着一个中年人。 中年人一身水墨色粗布短褐,身材魁梧,浓眉方脸,相貌威武。 他见宋欢扛着两袋麻袋,立马上去接了过来。 眼底划过一丝诧异,旋即恢复如常。 宋欢脸不红气不喘地感谢。 待放好碳后,两人就坐上牛车,慢悠悠地离开了村里。 槐树傅家 正在窗下苦读的少年看着渐渐消失的身影,收回视线,又沉浸在书中。 他回来就打听了,这姑娘就是山上猎户家的女儿。 他也知道,傅渊之正在她家中。 泪包少年一早就注意到了一身短打的中年男子,他就知道肯定是来找宋丫的! 果不其然! 泪包少年看着逐渐远去的身影,眼神发光。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宋欢和中年男子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毕竟要相处几天,总不能喂喂喂的叫对方吧? 中年人自称老徐,以前曾干过押镖,后来就在镇上定居下来了,这次也是掌柜的出面他才答应下来。 牛车来大榕树村是真不容易,道路不宽敞,村里里正家有牛,但也舍不得用来拉东西,只有农耕的时候才会让它出力。 宋欢看老徐驾轻就熟的驾驶技巧就知道这人对驾车有一手。 宋欢一边观察,一边问,老徐对宋欢印象还不错,也算知无不答。 晌午时分,两人非常默契的没有留在镇上吃。 出了镇后,这才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停下来。 宋欢跳下车,跺跺脚,搓了搓手,天气太冷了。 “徐叔,我去捡柴,烤烤火。”宋欢指了指后方的林子。 老徐见此点点头,这会儿也去把牵绳绑在树上,地上还有一些青草,老牛就低头吃草。 老徐又在车上把一个水盆拿下来,去一旁舀了一盆水放在牛的跟前。 宋欢抱柴回来时,老徐已经用石头摞了一个灶,宋欢把柴放下,老徐就把火折子拿了出来。 宋欢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锅,煮上一锅热水,接着又用树杈子把馒头让在一旁烤着。 宋欢说道,“徐叔尝尝我的手艺。” 老徐有些不好意思,拿出两个饼,“这是我买街上买的,一起尝尝。” 水沸了后就把锅拿下来在一旁放温。 宋欢把串成一串的馒头放在火上烤热一些,接着宋欢就从罐子里把麻辣兔肉丁拿出来。 宋欢把馒头破开两半,把肉丁放在里面,再淋上一层辣椒油。 老徐只闻着味儿就流口水了,刚咽下口水,就见宋欢把加肉的馒头递了过来。 老徐是个直爽性子,道了声谢后就接过来咬了一口。 盐香麻辣的口味,再加上一点肉,老徐只觉得口舌生津一阵猛吃。 一连吃了三个后老徐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兔肉?” 宋欢点头,“山里打的,我觉得这样吃比较合口味。” 老徐点头,“这味道好极,老陆那可没这种好菜,用来下酒最合适!” 宋欢笑,这话她可不好接。 老徐把烤热了的饼拿下来,“这个可以吗?” 宋欢应道,“可以,一样的方法。” 老徐点头,“那再来一份,去了县城我请你去吃马肉米粉!那家的马肉米粉最正宗。” 宋欢点头,“那可得麻烦徐叔多照顾照顾我了。” 老徐摆摆手,“我是没成亲,成亲了我的孩子也跟你差不多大了,既然你叫我一声叔,那我可不能轻易就占你便宜了。” “鹿县,我还算熟悉,到时候你有需要就找你徐叔。”老徐辣的嘴巴发热发麻。 好想喝一口酒。 老徐叹了口气,跑了这趟就能有酒喝了。 宋欢吃了两个馒头又吃了一个饼觉得差不多了,两人分别把水囊装满,宋欢直接连喝了几口,整个人彻底舒服了。 胃里暖洋洋的,就连寒风都觉得没有那么冷了。 两人把火熄灭又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寒风愈烈。 宋欢裹紧脖子的衣服,吸吸鼻子,问道,“徐叔,我们去哪儿过夜?” 老徐甩下一鞭,“前方有一个村庄,到时候去借助就行了,一夜五文,再加一文包晚餐。” 宋欢口齿打颤的回了一声后就把脸埋进衣服里。 她真是佩服徐叔,一身不厚的短褐也不见发抖。 真是不怕冷啊! 宋欢现在只希望快点到达村庄,吃点热乎的,烤烤火,让身体回温,她感觉双脚已经没有知觉了。 半个时辰后,宋欢终于看到了村庄,“徐叔,是这个吗?” 老徐也感觉冷了,抖抖身子点头,“走,我有个熟人。” 第三十二章鹿县 凌厉寒风吹过,村庄变得清瘦,屋旁的枝杈此时也露出了峥嵘。 老徐把牛车赶到一家门户前,宋欢下车敲门。 里面很快就来人开门,先打量了一下宋欢,问道,“姑娘这是?” 宋欢刚准备开口后方徐叔就传来声音,“老刘,是我,老徐!” 老刘这一听,戒备消散一脸热情,“哎呦!老徐!多久不见了?快快快,赶紧进来!” 宋欢帮着把门敞开,待牛车进了棚子后,大家这才进堂屋里。 宋欢接过热水,对妇人笑的温和,“多谢婶子。” 妇人抿唇一笑。 妇人性格内敛,并不多话,只是又把火拨大些。 徐叔和刘叔正喝着热茶唠些过往。 宋欢见妇人准备做夕食,喝下手中的热水就跟着她去了厨房。 一个小辈,去厨房帮忙烧火也比干坐着强。 妇人一开始摆手拒绝,宋欢就直接坐在灶口。 妇人失笑后就继续手里的活。 夕食菜色就是平日的家常菜,宋欢把麻辣兔肉拿出来,热了一下,准备给大家尝尝。 老徐在桌上对这道菜赞不绝口,老刘试着吃一口,眼睛一扬,“这个下酒可以!” “等等,我去把那坛酒拿出来!”老刘咽下不停泛出来的口水。 老刘把酒塞拔开,一股酒香弥漫出来。 老刘一边倒酒一边指了指麻辣兔丁,“这菜好!这小丫头是你家的?” 老徐摇头,“我哪里有这福气。” 老刘哈哈一笑,对着宋欢说道,“丫头,你以后路过给叔带这道菜,你刘叔家任你住!” 宋欢笑道,“哪能,这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刘叔和徐叔想吃随时说一声就行。” 宋欢吃了饭后就开始走神。 有牵挂了,即便出了远门也还是不放心。 不知道阿弟如何,有没有偷偷哭。 宋欢叹了口气。 月娘走到宋欢身边,递过来几颗花生。 宋欢怔愣片刻,随机接过,“谢谢婶子。” 月娘抿唇笑眯眼,旋即又走开了。 夜风寒冷刺骨。 屋外寂静萧肃,屋内热闹温暖。 一夜很快就过去。 宋欢第二天天还没亮就醒来了,一是不习惯,二是冷。 醒来的不止宋欢。 院子中,月娘正手提篮子,准备喂鸡。 她头发上围了一块毡巾,身穿粗布,却不掩眉眼温柔。 岁月善待了这个女人,看着她,谁都会心情平静下来。 宋欢也是才知道,原来月娘是哑巴。 即便如此,刘叔也没有丝毫埋怨和嫌弃。 墙上刚好符合婶子身高的木钉。 昨夜刘叔不自觉的给婶子用手背试温度的茶杯。 还有院子里的晾衣架子,那高度,婶子别说晾了,能举手握住就不错了。 安身于红尘,幽居于烟火,生命淡淡绽放。 淡淡的情,浓浓的爱,无不显示在生活的细节当中。 他们是万家灯火里最常态的夫妻,也是恩爱的伴侣。 他们过着平淡却也幸福的生活,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温暖的避风港。 有时候宋欢想,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她上辈子没什么遗憾,也不需要重头开始。 一开始觉得,她的任务就是让阿弟能有一个好的归处,待阿弟成家立业后呢? 她想享受这个朝代的壮丽山景。 或许也可以不仅仅局限在此,也可以看看人间酸甜苦辣的生活。 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宋欢有了目标后,整个人状态瞬间发生变化,老徐就深有体会。 说不上哪里变了,可又感觉哪都变了。 酉时三刻,宋欢和老徐进了鹿县。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等等。 街道两侧的旷地上还有不少小商贩。 街上的行人比镇上的人多多了。 走街串巷挑担的,驾牛车的,赶着毛驴的等等行商。 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央,两边的屋宇星罗棋布,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货行等等。 鹿县比之镇上更大也更热闹。 老徐知道路线,直接就赶着牛车前往县衙后院门房。 老徐把来意一说,门房的小哥就进去禀报,不多久就出现一个穿着更加体面的中年人,听门房小哥称呼陈管家。 陈管家早就得了上头的吩咐,如今货送来了心头也是一松,毕竟是老夫人,若是寿宴出了差池,还不得他们这些下人遭殃。 县令大人一向有爱民如子的名声,所以亏欠工钱这种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陈管家确认宋欢两人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里的人后,有确认了一下碳,确实是跟他平日里采买的不一样,就是品貌不佳而已。 此次带过来的碳有两百三十七斤,按县里一斤十五文的价格算下来,就是三千五百五十五文,就是三两半的银子。 陈管事把银钱拿出来给了老徐,话也不多说,就直接搬进院里。 老徐把银钱给了宋欢。 宋欢愣愣接过来。 满脸都是“我全拿?”的意思。 老徐被宋欢的表情逗乐,“老陆说了,这钱都归你,这次不召祸已是大幸,而且他那食肆也算是在县令夫人跟前挂上号了,也不亏。若是之后还有人来跟他买碳,就抽你一成利。” 陆掌柜可不知道老徐转眼就把自己玩笑的打算话给说了出来。 宋欢这么一听,也笑了,“那行,我就不客气了,徐叔,那我们走?请你吃饭去!” 老徐这两天跟宋欢也熟了,大家都是爽快人,太客气就见外了,“行!上车!我带你逛逛。” 县城和镇上大不一样。 馄饨,糕点,面,米粉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吃。 最后老徐带着宋欢去到马肉米粉铺子吃了碗马肉米粉。 这家铺子位置偏僻,巷子角落,不是特地去寻还真是难发现,但这并不影响铺子的生意。 从古至今,从不缺乏委屈肚子的人。 能来这里吃的,都是为满足口腹之欲的人。 老徐带着宋欢坐下,直接熟练的要了两碗马肉米粉。 卤制的马肉,切成薄片,加上自己腌制的酸豆角,酸笋以及各种卤料制成的卤水,炒香的花生米或者是炸黄豆,干拌或者是加汤都行,看个人口味。 根据个人喜好,还可以加葱花,蒜泥,辣椒。 宋欢觉得,为了这口记忆中的味道也得来县城。 这味道比上辈子吃的可好多了,纯正的卤料,不含添加剂,酸辣辛香,熟悉的味道让她一瞬间有种回到上辈子的感觉。 老徐看着宋欢吃的投入,就开心,“这家好吃吧?” 宋欢眨巴眨巴眼睛,把一丝亮光滑散,这才抬头,努力把嘴里的米粉咽下,“好吃!这味道简直了!” 老徐哈哈哈一笑,“我就知道合你口味!好吃就多吃点!” 第三十三章回家 一家客栈,三层楼,装潢对比其他家也老旧一些,地处偏僻。 但价格也实惠。 两人各要了一间人字号房间,花了十五文。 宋欢的房间刚好靠近街道,夜色将近,各家商铺还在营业,只是把油灯点起,灯火通明,门口的灯笼点亮,上面写着各家铺子的商号。 比如说李记糕点,灯笼上就写着李记。 宋欢想自己去逛逛,跟徐叔说了一声后就离开了客栈。 徐叔看着宋欢的背影笑着摇摇头。 年轻人啊。 徐叔抖了抖。 太冷了,他还是赶紧睡下吧。 别看他一路上好像不怕冷似的,那都是为了面子! 在一个可以当自己孩子的面前,他觉得自己还是得要点脸面! 回头得跟老陆说说,匀一套衣服给他穿穿。 夜晚下的鹿县没有白天的热闹,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白天道路两旁的摊子也仅剩下个别几家。 最热闹的当然就属花街,酒楼以及茶馆了。 宋欢路过一家酒楼,楼下的人不多,多数是第二层第三层在亮着油灯。 这种宋欢见过,跟陆掌柜的食肆有些像,楼上一般都是包厢,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才会去。 当然,不是说没有地位的人不能去,只要你有钱。 宋欢一路看过去,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她居然还能看见马车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这里能用得起的人当然是不简单。 宋欢避过马车,见它在茶馆门口停下,一个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就着小厮放下的马凳走下来,直接就进入茶馆。 茶馆的小二就殷勤上前,牵着马车绕进了专属“停车位”。 宋欢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浮华世界,能看到人间富贵,醉生梦死,当然也能看到穷苦贫寒,为生活奔波劳累。 馄饨铺子里的一对母子,饱经风霜的母亲和沉默寡言的儿子,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夜色暗涌下,还在努力生活人比比皆是。 宋欢逛到街尾,正打算掉头回去,就听见巷口里传来闷哼声,以及拳打肉的声音。 宋欢纠结了片刻后就打算当什么都没听到就离开。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收心自敛,少管闲事,任尘世纷杂,我自气定神闲。 谁知道,宋欢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见里面的人跑了出来。 衣衫狼狈,胸前还有血渍,嘴角鲜红。 对方显然也没想到外面还有人,见宋欢孤零零一个人,忍不住咳了咳,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就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宋欢见此也不忙着离开了,路过糖水铺子,宋欢吃了一碗热乎乎的甜酒煮蛋,暖了胃后宋欢就进了客栈。 两天后,宋欢回到了大榕树村。 阿弟泪眼汪汪的奔向宋欢怀里。 长姐如母,阿弟有意识以来就从没离开过阿姐。 宋欢突然离开,让阿弟魂不守舍的,夜晚也会偷偷掉眼泪,想阿姐。 每天识字念书的任务一结束,他就会坐在门口等着。 觉得不满足,就会踩着凳子站在院子围栏处眺望山下。 只要下方的道路出现一个人影,他便会眼睛一亮,然后满怀期待的猜是不是阿姐,辨认清楚后又是一阵失望。 如今宋欢回来了,阿弟是说什么都不愿离开她,甚至早上起来阿弟也要在被窝里待着,尿憋的不行了后这才爬起来。 宋欢对此是又心疼又无奈。 不知不觉,日子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九。 明天就是除夕了,即便家里就只有三个人,宋欢也不想马虎,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除夕,之后就是抛掉过去,迎向未来。 宋欢前两日已经打了桩子把周围的篱笆加固,今天的计划就是: 第一,结束上午半天的课程后,阿弟就可以暂时停课,初二再开始学习。 第二,宋欢得去山里走一趟,看看有什么收获。 第三,打扫整个家里的卫生。 宋欢背上背篓,身上穿了一件兔皮袄子,皮在外,毛在里,暖和的不行。 家里就宋欢跑进跑出的,傅渊之就将几个皮毛缝制成了一件类似背心的袄子,这样宋欢既能暖和又能方便活动。 宋欢超喜欢这件衣服,只要穿着暖和她都喜欢! 而且,反过来穿不就是皮草了? 她也是有皮草的人了! 前几天下了雪。 雪后,绵绵的白雪装饰着整个大地。 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今天虽然阳光明媚,一些积雪也融化了,但山里依然能看到成片的雪,一块一块的,走起来发出咯吱咯吱响,解压的很。 特别是那雪包,又厚又蓬松完整。 宋欢脚欠,就喜欢一脚踩下去。 蓬松松的雪包瞬间被脚印压实,脚印周围没有被波及到的雪依然蓬松,徒留一个小脚印。 远远看去,就像是美好寂静的林子中突然出现了一只调皮的小鹿,蹦蹦跳跳的破坏那美丽洁白的雪景。 林子里活动的不止宋欢,还有可爱的兔兔们~ 宋欢这次收获颇丰,兔兔们扎堆的往陷阱里跳,再有一次,这些兔兔们的兔皮就可以留来给阿弟和傅渊之也做一件皮草了。 兔兔们并不影响宋欢的发挥,宋欢还特地绕道一侧,踩着雪回去。 快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踩雪有多快乐,回来的脚就有多痛苦。 一双鞋脱下来,双脚红通通的,看的阿弟不停的在一旁嘟囔。 “阿姐,多大个人了还玩儿雪,生病了怎么办?”小大人鼓着腮帮子一顿说道。 完全忘记了刚下雪时,自己兴奋的模样,还吵着闹着要玩儿堆雪人,打雪球。 宋欢龇牙咧嘴的忍受着脚上传来的疼痛,还不停的对着阿弟求饶。 “阿姐错了,阿弟原谅阿姐好不好,阿姐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姐发四!” 宋欢举起四个手指头放在脑袋一侧。 阿弟可不知道宋欢打的什么注意,见此,只觉得阿姐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勉强答应后,这才端盆过来,给阿姐倒热水泡脚。 好忽悠的阿弟就这么被宋欢一个苦肉计就支使着倒热茶,加碳,捏肩等等。 傅渊之看着一个动嘴享受,一个满屋子转的团团乱。 这独属姐弟之间的乐趣他就不多掺合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打闹过后,三人这才拿上家伙什,将屋里屋外仔仔细细的打扫过一遍。 为了更方便打扫,宋欢还把被子之类的都拿出来晒了,屋外满满当当,屋里空空荡荡。 不时地传来打闹的声音,好不热闹。 第三十四章除夕一 腊月三十 除夕 晴空万里,天朗气清。 墨绿的枝叶反射着阳光,让人不自觉的微眯着眼睛。 微风习习,不远处的樟树枝杈微微拂动,连带着屋檐下的红灯笼也跟着遥相呼应。 地上萎黄的干草并着墨绿的树叶,在这寒冷的日子里,蓬勃的生机将死气沉沉压在脚下,给以远望的人一种繁忙兴旺的景象。 大清早的宋欢就被阿弟拉出被窝,到门口换新的桃木牌。 民间流传,桃木或者是桃树枝放在门口的话,脏东西就不会靠近自己的家门了。 桃木做成牌,再在上面刻有符咒当然也是市场需求的结果。 这东西还是陆掌柜送给宋欢的,说是食肆用剩下的。 自上次碳的事情后,宋欢和陆掌柜就不再是之前那种普通的供货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了。 因此,宋欢也才知道,这里除夕是不贴对联的,只会在门上画符咒,或者是像这样,挂上一块新的桃木符咒牌子。 之前宋家门口就是画的符咒,但不仔细看,痕迹基本没有了,原身之前也没注意,导致她也不是很理解,谁知道,原来这符咒是起的这个作用。 当然了,这是普通人家,大户人家就更直接了,直接制作一个大的匾额,大气又上档次。 曾经学过一首诗,其中一句诗句“总把新桃换旧符”,就是在春联出现之前,人们普遍使用的就是桃符。 挂好桃木牌后,傅渊之就去厨房里烧火,宋欢和阿弟则去打理宋爹宋娘的墓地。 按这里的规矩,今天是要开祠堂祭祖的。 但是宋家没有祠堂,也没有族人。 姐弟俩打扫好爹娘的墓地,到吃饭的时候,再拿来祭奠爹娘以及神龛的祖宗们就行了。 回去的路上,两人又拐进菜园子拔了一根萝卜和一些青菜。 身后就传来了呼喊声,“宋丫,宋丫?!” 宋欢应了声,泪包少年和梁大勇两人就顺着声音看到正在招手的宋欢。 两人也就进院子里,直接走过来。 泪包少年笑着说道,“明天又是新的一年了,今天给你送来点家里长辈做的吃食。” 宋欢接过一瞧,问道,“糍粑?” 泪包少年点头,“想着你应该没有,我们就给你送过来了,这个青色的是加了艾草的。” 宋欢开心道,“我正愁没什么吃的,这东西好啊。” 她过年是最喜欢糍粑的,软糯细滑,泡猪脚汤吃更是她的最爱。 当然了,现在是没这个条件,但是用来烤着,糍粑软了后中间夹着酸菜,那也是绝绝子! 两人跟着宋欢姐弟进了堂屋,宋欢让阿弟给两人倒热水喝。 宋欢自己则从一旁的柜子上拿下一个篮子,篮子里装了瓜子、花生、红枣自以及油纸包着的淮山薏米糕,招呼着两个人吃。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见此,咽了咽口水,最终还是移开视线,喝着热水掩饰自己不听流出来的口水。 他们是来送东西的,不是打秋风的。 宋欢见他俩不动手,直接就一人塞了一抓子,还把糕点也拆了出来给他们一人一块。 两人是拒绝也不好,不拒绝也不好。 “你们留下来吃点饭再走吧?我和我弟也没这么热闹。” 两人这么一听,那还得了,连忙摇头,泪包少年说道,“我们还得回家帮忙,就是抽空来而已,吃饭就不必了。” 这么久以来,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哪还不知道这姐弟俩吃的啥? 白米粥,或者白白胖胖的干饭,那可比他们平日里吃的米糠饼好太多太多了。 他们还特地留下来吃饭算什么? 简直不能太无耻! 两人觉得自己不能再久待了,宋丫的热情让他们也有点不知所措。 宋欢见此急急忙忙从厨房里领出来两块半只兔子,一人一块。 两人拒绝,“这不能拿!我们就给了几个糍粑而已,你拿肉给我们,我们回去指定要挨打!这我们不能拿。” 宋欢见此只能用渔网威胁两人,两人这才脸色羞红的兜里揣着糖果糕点,手里提着腊兔下了山。 早已经躲好的傅渊之这才现身,在厨房继续之前的工作。 阿弟第一次见糍粑这种东西,好奇的不得了。 “阿姐,阿姐,这个白白的怎么吃啊?” “阿姐,阿姐,绿色的这个也能吃吗?” “阿姐,阿姐,为什么这个是绿色的?” “阿姐,阿姐……” 最后宋欢一句话把他给打发了。 耳边终于清静下来,宋欢也乐的轻松,手里切着细碎腊肉薄片。 待会儿将腊肉薄片混着白米一起煮上,做成腊肉饭。 接着用新鲜兔肉炒一份麻辣兔肉丁,再煮上一锅萝卜青菜汤,加上一勺猪油,也是一道美味佳肴。 最后再有一道油渣炒酸菜。 油渣炒酸菜,加上两颗蒜米,几个辣椒,小火让酸菜慢慢被油煎香。 再用烤的表面微黄的糍粑对这包裹住油渣和酸菜。 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所以这道菜就是临时加上的。 为的就是刚才他们给的糍粑,比起另外两道菜,她更想吃后者。 未时饭菜就做好了。 宋欢装了三碗饭,两碗给宋爹宋娘,一碗放在神龛。 姐弟俩先跪在神龛下方,手举香拜了三拜,然后一边烧纸钱一边嘴里说着让祖宗保佑的吉利话。 神龛的祭祀结束后就到宋爹宋娘这边了,这里就没有那么严肃,毕竟是亲爹娘,阿弟说话也随意的很,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没有逻辑,但胜在轻松。 阿弟在一旁说,宋欢则在一旁听着,手里不听的烧着之前。 阿弟没注意的是,宋欢还会给一个小土包烧纸钱。 最后阿弟唠了一刻钟后,两人这才回家,此时傅渊之已经在桌下放好了火盆,炭火正烧的旺。 桌上则摆着麻辣兔肉丁,腊肉饭,以及油渣炒酸菜。 宋欢见此问道,“你烤糍粑了吗?” 傅渊之摇头。 宋欢指了指桌下的炭盆,“我们把粑粑架子放在这烤糍粑吧?” 宋欢见傅渊之答应后就泡进厨房拿了粑粑架出来。 粑粑架是用小手指粗的铁条焊接而成。 模样像个小型桌子,只是桌面不是一整个平面,而是四根铁条平行的镂空面。 粑粑架子架在炭火上,把糍粑放在上面,炭火可以通过铁条之间的空隙将糍粑烤软,至于表皮是软是脆全看自己的要求。 糍粑在烤的过程中,若是想吃表皮软的,就勤翻面。 若是想吃脆的,就得留着让它烤久一些。 第三十五章除夕二 糍粑包裹着酸菜入口的那瞬间,宋欢觉得,这个年,过的真***值! 可惜了,阿弟和傅渊之不吃糍粑。 她挺奇怪的,男性都不喜欢吃糍粑的吗? 上辈子,爷爷和爸爸也都不吃,只有妈妈能够和她分享快乐。 宋欢一连吃了两个糍粑这才往后一靠,满足的摸摸肚子。 傅渊之和阿弟则还在跟麻辣兔肉丁奋斗。 宋欢没有把肉和骨头分离,得仔细吃,否则一不留神就能崩牙。 阿弟正是换牙的年纪,前段时间就因为吃了鸡肉被汤里的细碎骨头崩掉了一颗门牙,现在说话都还漏风。 至此之后,阿弟每逢有骨头的菜就老老实实的慢嚼细咽。 宋欢正昏昏欲睡之际就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宋欢先是一愣,然后看了还在吃饭的两人在嘴边竖着食指表示别出声。 傅渊之见宋欢出门,直接就拿着自己的碗筷躲进了房间。 宋欢是万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 男子身上的衣服跟上次看见的差不多,只是换了个颜色而已。 他见宋欢开门,微微一笑,“宋姑娘。” 宋欢回以一笑,装作刚想起来的模样,“你是……上次遇到的那个书生?” 男子嘴角的笑意不变,拱手,“在下傅学林。” 宋欢笑了笑,说道,“傅公子,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傅学林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道,“我找傅传林。” 宋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面带疑惑。 傅传林是谁? 随即又回过神来,古代人好像有两个名字来着。 宋欢一下子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主要这事儿自己没有权利管,万一傅渊之不想见呢? 但是人家知道傅渊之在这啊? 那她到底是装不知道呢?还是装不知道呢? 宋欢正想装糊涂糊弄过去的时候,身后就穿来了傅渊之的声音。 两个身高差不多的人,互相对视。 说实话,如果按照刚开始见到的傅渊之对比现在的傅学林的话,那是相差甚远。 个子没人家高,身体也没人家健硕,面色发黄,长的……也轮廓上占了优势,好看一丢丢,主要还是太瘦了。 如今,在宋欢这儿待了几个月,个子也拔高了,人也没有一开始单薄,脸上逐渐有了气色,脸颊也长肉了,已经不是一开始那种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的人了。 两人眉眼间有些相似,气质却截然不同。 一个身姿挺拔,步履闲雅,俊美的脸上表情淡淡。 一双凤眸淡无颜色。 一个五官清秀,眉目温润,衣着得体。 嘴角总是噙着一抹笑意。 宋欢见傅渊之出来,对着跑出来的阿弟招招手,准备出院子给两人留下空间。 谁知道傅渊之开口说道,“宋姑娘你和阿弟留下,你跟我出去。” 前一句是跟宋欢说。 后一句是对这傅学林说。 傅学林对宋欢笑笑,随即跟着傅渊之身后一起出去了。 阿弟眨巴眼,好奇地问道,“阿姐,这人是大哥哥的亲人吗?” 宋欢耸肩,“阿姐也不知道,等你大哥哥回来了你问他。” 阿弟哦了一声后,又看着外面。 突然脑袋就接收了一记“板栗”,头顶传来声音,“饭吃好了?看什么?” 阿弟短短的双手捂住脑袋,泪眼汪汪,瘪嘴,“没……” 宋欢把他拉走,一边说道,“那就赶紧吃,冷了就闹肚子了。” 阿弟乖巧的应了一声,又自己哼哧哼哧坐上自己的专属位置开始扒饭。 寒夜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天上繁星密布。 今晚依然吃中午的剩菜,另外再加了一道清蒸鱼。 她晚上才想起来,年年有余这个寓意菜。 晚上不仅加了这道菜,还另外在神龛和宋爹宋娘两边再祭祀了一番。 宋欢真是被那糍粑给冲昏了头了! 这种要紧事也能忘记。 而傅渊之这人,估计也不是很在意。 而且他平日里也是听宋欢说什么就做什么。 不过,这种时候,他也可能是心神不宁,心思也不在饭菜上。 傅渊之今天和傅学林出去了半个时辰,回来的时候面上虽然跟平时无异样,但是宋欢和阿弟还是能敏感察觉到其中的一点差别。 说到底,傅学林前来的目的还是让他心绪紊乱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上次他掉进陷阱,没法去院试的事情有关。 总的来说,他们俩说了什么,宋欢姐弟也管不着,也没立场管。 饱餐一顿后,宋欢就扎头进了厨房里,煮“枫药水”。 具体是不是这个“枫”字,宋欢不得而知,只是从嘴上听出来的名字叫这个名字。 这是这一带的习俗,除夕当晚都得将这些药材拿出来煮,煮出来的水就拿去洗澡。 也是一种寓意,洗去这一年的晦气。 带着对新的一年美好的期盼。 “枫药水”这是一个总体的叫法。 一共有七十二种药材。 但并不是就得把这七十二种药材全都备齐。 有时间就在年前几天在山里采摘三四种就行了。 像是这边土话说的,老蛙泡,酒药藤,见风消等等。 这种药材有学名,但是普通百姓如何能知道。 只是一代传一代,口头上告诉的,可以用来洗澡。 具体用都是根据药草想什么样就取一个自己能够容易记下来的名字。 比如说,狮子藤,就是因为长的像狮子毛,百姓们一个传一个,口口相传下来大家就自然而然的把它称呼为狮子藤了。 大家都是认识哪些就采摘哪些。 种类多多少少,也就是一个寓意而已。 至于量的问题,大致每种药材的量都差不多,反正就是一只手握不完,两只手又握不满的那种量。 放在锅里煮水,煮沸了后还得再多煮两刻钟至三刻钟,这时间上也不确定。 反正就是一个词,差不多就行了。 宋欢第一次接触,哪里知道差不多是个什么差不多的情况? 最后让泪包少年回去问他爹娘,得出个差不多的回答。 泪包少年说:差不多两三刻钟的时间。 宋欢,“……” 反正他们是跟差不多离不开了。 宋欢也没办法,只能估计着来了。 药水好了后,宋欢就让阿弟先去洗,自己加水又开始熬煮第二锅。 宋欢还特地在门口对着阿弟说了,不仅得洗身子,还得洗头。 就是得从头到脚都得洗过一遍。 宋欢虽然知道这是百姓安慰自己的一种心理作用。 当然,她指的是洗掉旧岁,迎接更加美好的新岁的寓意。 更不是在否认这些草药没有用,相反这些药材确实有强身健体的成分。 即便没有那种心理安慰,洗这药水也能调节身体中的风湿小毛病等等,一个好的身体,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第二年也是美好的一年。 第三十六章除夕三 今夜的温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寒冷,宋欢洗好出来就能体会其中的差别。 宋欢坐在灶口对面的凳子,一边擦头发,一边烤火,里面放了炭火。 厨房面积小,烧炭火会比较暖和,今天大家得守岁就直接来了厨房里。 中间的火盆也没有熄火,上方架着铁丝网,铁丝网上烤着一壶茶,茶壶周围放着红枣、红薯、花生以及糍粑。 糍粑被宋欢砍成了拇指大小的方块,熟了也可以一口一个。 白天嚷嚷着要陪着守岁的阿弟此时已经眯着眼,脑袋往下一点一点的。 宋欢懒得吵醒他,待会儿一放回床又得跟着出来,还不如让他睡熟了。 宋欢直接把阿弟的脑袋往自己腿上靠,等着他睡熟。 说起来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以前用吹风机吹干头发,头发是干得快,但是也没那么丝滑柔顺。 现在用布巾把头发上的水吸干,头发不仅滑腻柔软还如风一般飘逸。 淘米水也不比洗发水差多少。 古人虽然缺乏高新科技,但不缺乏能替代的好东西。 这并不是说新新科技不好,新新科技很好,生活便利,学习知识只要自己想,网络上就能找到各种你需要的,只是希望两者能够并行。 能为科技未来做贡献的同时,也能够保存属于中华文化的传统手艺以及各种知识,而不是什么都去博物馆参观。 有些老一辈传下来的手艺,知识,如果年轻一辈不耐住“寂寞”学习,没有传承人,那么这些东西也就只能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 当曾经的人物,知识,手艺变成只是字面上的文字,有时候也是一种悲哀。 宋欢叹息,就算她没有重生,在那个年代,年轻人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够有如此的奉献精神,耐住“诱惑,寂寞”,沉寂下来学习? 所以不论是现在,还是曾经。 古往今来以及将来,也不过为了那一口吃的,穿的,住的。 而已。 宋欢出神的这会儿傅渊之也披散着头发进来了。 湿了的一头墨发。 顺着脸颊流下来的水珠,缓缓滑进微微松开的衣领,再加上那深邃的眼睛。 宋欢咽了咽口水,急忙意识到不妥,垂下眼睛,直接就把腿侧的阿弟一把抱起来,留下一句,“我先送阿弟睡觉。” 傅渊之看着急忙慌的宋欢微微蹙眉。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意识到不妥后也面色泛红。 什么神思不属这一会儿都被抛开。 宋欢放下阿弟没急着进厨房,而是走到院里看山脚下。 家家户户都有一盏微弱的光亮,宋欢猜大多数都是用柴烧的。 既能在寒夜中取暖,也能让守岁容易熬一些。 即便平日里再抠门的人,在除夕至正月十五也不得不忍着心疼,吃些好吃的,用着平日里舍不得用的。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家稍微好一些,有宋欢给的碳,能省下一部分柴,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度过这漫漫长夜。 本来两家人也不舍得用这金贵东西,却被两个孩子说着劝着,最后想想也是这个理,到时候他们不如何,山上那对姐弟怕是不好过了。 平日里这些家人帮着宋欢遮掩着,所以这么久以来宋欢这么“能干”也没在村里惹人眼,反倒是因为渔网的事儿让宋欢得了一些好名声。 这事儿,说实话,换成别人可不会这么大方,能舍出这些好处。 不说之前,只说现在两个村的孩子轮流用渔网,每个月每人手里也能分上十文左右,虽然不多,但自己的孩子能挣钱了,家里人还是高兴更多一些。 所以啊,在大榕树村,不说别的,单单是那些跟着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去网鱼的人家,间接受益的,是不会去说道宋欢姐弟的不是的。 反倒是有眼红的人说着她们不是的时候,还会有一两个人帮着说好话。 “这孩子也不容易,还得养着几岁的弟弟。” “是啊,想当初我带我家大郎的时候,那可是手忙脚乱的,家里银钱也是我家老头出去挣的,宋丫头能扛起这个家,也是真不容易。” “而且,这孩子是真大方,也是为了村里这些个孩子。” “可不是嘛,那条河的鱼可不是私家的东西,一直以来都是谁能钓出来就归谁。” “她还不收钱,听孩子说,收那个,叫什么,哦,对,押金,那十文钱只要大家不用渔网了,拿回去还给她,她还是会把钱退回来的。” “是啊,说来还是老宋家的会教孩子,虽然母亲早逝,但是宋丫头可也被教导了七年的,这孩子啊,真真是随了她爹娘,好心,是个好人!” 那些个眼红的听着这些话,只恨的牙痒痒,一边后悔自家孩子平日里不跟梁大勇他们搭伙,连蹭吃都蹭不到。 一边又恨宋欢,没见着村里还有很多孩子没能加入吗?给人家洞溪村算什么? 胳膊肘往外拐! 果然,不是纯正的大榕树村人,心里是不会向着自己村里的! 即便心里再如何翻腾倒海,别人已经说在这份上了,难道还要把自己心底话说出来? 这不岂不是让别人更加有理由闲话说自己了? 这么精打细算的人,当然是害怕丢了面子。 让别人知道自家因为分不到一杯羹就在那埋怨别人,对方还是个未满十四的孩子。 一段时间以来,村里那些人说来说去最后对当事人半分影响也无,受益的人也照样受益。 即便不甘心,也只能心里想想,跟自家丈夫说说。 有些丈夫明理的,也会说教几句。 “东西是人家的,人家爱给谁就给谁?谁给你的脸店里一个孩子的东西?” “这事两个里正对宋丫头也是赞不绝口的,你你是想让人知道你在不满里正?!” 这话一说出口,那几个婆娘也只能自己在心底可惜,但也不再多说闲话了。 有些自私的丈夫被自家婆娘这么一说,也会暗恨一阵。 但也就那会,天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哪里还有那么多精力放在埋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 这些闲言碎语也随着时间慢慢消散,只是偶尔提起几句就说说。 最后还是会被那些扑面而来的农活给压在了地下,不见天日。 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自己倒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 第三十七章不囿于心 钩月悬挂,星海密布。 夜风徐徐而来。 枯叶纷飞,树影摇。 灯光缥缈,偶有在外活动的人捂面缩头,衣摆被寒风带动飘起。 透过缝隙穿堂而进的冷风难以阻挠,宋欢哆哆嗦身关好堂屋门,掉头就直接钻进了厨房。 傅渊之已经收敛好情绪,头发依旧还垂着,见宋欢进来,直接就倒茶,“暖暖身。” 茶是院子里的,之前宋爹移栽进来的。 具体是什么品种宋欢也不认识。 自记忆中,宋爹就是将一把茶叶放进去,再加一颗拇指大的姜,拍散直接煮开就可以喝了。 宋欢来了后也经常喝,味道她挺喜欢的。 等到了谷雨时分,就可以采摘一道茶了,立夏时分就是二道茶。 只要采摘及时,叶嫩,味道就容易出来,茶水香浓。 要是叶子长开了,也可以泡茶,只是味道会淡些,而且茶叶也得放多。 宋欢喝下一口,胃里暖洋洋。 随手捡起红枣,咬了一口,不脆,还得再烤烤。 花生倒是行了,干脆浓香,宋欢一边吃一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明年到了耕田的时候,我打算让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跟梁大勇他们去地里。” 傅渊之蹙眉,有些不理解,“他年纪还小,是不是为时尚早?” 宋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首先,她并没有让阿弟一定要在科举路上走到尾,如今他是有这个天赋,但是以后也说不定。 孩子就得从小抓起,而且她打算存够钱就搬去县城,那里有更好的师资力量,有别于这里的生活,让阿弟对所见所闻有属于自己的理解和感受。 书上的东西永远在书上,只有自己的东西才会属于自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有能力,也会带着阿弟游学。 真正做到,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或许自己不能带着他走完全程,但有了种子,迟早也会发芽。 所以四时农耕具体每个阶段要做什么,他即便现在不会,但是他得有这个概念。 话说的糙一些就是,最起码要做到“没吃过猪肉也要见过猪跑。” 其次,若是阿弟以后考上了,得了个一官半职,那就更应该把这些了解清楚。 为官的固定任务不就是劝课农桑? 他不清楚具体流程如何劝课农桑? 如何从百姓的角度出发? 如何让百姓丰衣足食? 从古至今,哪个皇帝不重农的? 当然,除了个别求仙问道,沉迷美色,安于享乐的。 历代均在法律上赋予农业以最崇高的地位。 前有秦始皇重农抑商。 后有清朝政府为了奖励垦荒,还将垦荒作为官吏的考评内容之一,规定垦荒有功的官吏可以升职。 鼓励耕作,禁止抛荒。 明代对不务耕种的无业游民严加惩处。 设立专条,维护垦荒者的经济利益,严惩故意抛荒者。 保证有足够的农业劳动力。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甚至鼓励生育。 汉代以晚婚罚加赋税的办法强制早婚,以减免赋税徭役,颁发鼓励人口的繁殖。 元代初年,强调抓住农时。 唐太宗强调“不以失农时为本。” 制定农业操作规范。 明代初年,兴修水利。 历朝历代都以农耕为重。 所以宋欢是不能让阿弟对此毫无所知,错把稻苗认成韭菜? 这种笑话宋欢是不会让他范的。 一番话说下来,傅渊之也沉默了。 这番新颖的说辞,他从来没听说过。 但是,他竟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这番话不是一个囿于一方小天地的女子会有的。 她,坚强,独立,大方,有毅力。 什么都知道,不知道的事情,过段时间她也能琢磨明白。 想法很多,敢想敢做,这是一些男子都难以达到的地步。 就像那碳,就这么被她琢磨出来了。 她是人间少有的女子,阿弟能有一个这样对他的阿姐,是他的幸运。 说不定,他成长以后会有不朽的光辉。 她就是他成长路上的引路灯。 傅渊之眼底划过一丝复杂,其中掺杂着羡慕,诧异以及欣赏等等。 泼墨般夜空缀着繁星。 一盏灯,一座院子,两个人,一壶茶,零零散散的点心糖果,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时间过的很快,子时一到,山下就传来声声响亮的响炮声。 爆竹,当地喊响炮,它的起源很早。 按上辈子的记载,到现代她那个年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早在南朝时期就有详细的记载。 梁代的《荆楚岁时记》中说: “正月一日, 鸡鸣而起。 先于庭前爆竹, 以辟山臊恶鬼。” 这是最早关于“爆竹”的说法。 现在的民俗,燃响炮(爆竹)是为了驱除妖魔鬼怪。 跟桃木牌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系列活动习俗都是人们在春节期间,为祈求平安而进行的活动。 宋欢也买了响炮,跟着傅渊之一起到了院门口把响炮点然,点燃的线快速缩短,在没入鞭炮里的同时,噼里啪啦的声音瞬间响起,一起加入了山下的队伍。 连绵的响炮声,响彻云霄,响炮的迸发更是让整个夜空变得热闹非凡。 大榕树村里激昂的炮声,欢乐的笑声也尽收夜里。 在小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大人们也露出来真诚的笑意,那是对未来的期盼,对新年的展望,对孩子的期望。 放完响炮后,大家就灭火睡下。 宋欢把炭盆加了炭,放在房间里,窗棂用木棍撑开一丝缝隙,保证空气流通。 自从宋欢把炭烧出来后,她们晚上就是这么睡的。 如此既能保证房间能够温暖,也能不一氧化碳中毒。 说实话,就这木房子,压根拦不住寒风的侵袭。 但宋欢就是那种怕万一的性格,只能把窗棂打开缝隙,如此更加安全保险。 她重来一世,总不能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吧? 多亏! 身边有个人暖被窝是真舒服,宋欢钻进被窝,把阿弟一抱,小火炉似的,瞬间让自己暖和起来。 不过一息,绵长平缓的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傅渊之则相反。 睡意全无。 他还在想宋欢今夜说的那段话,剥离分析,分析再整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傅渊之一笑。 犹如昙花一现,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 不囿于物,不困于形,不萦于心。 不让往事成为自己的牵绊,束缚自己的思想。 不论是谁让他出现在那里,他都要感谢对方。 是对方让自己提前来到宋欢身边,也让自己不囿于心,方有此时的宁静。 他无法想象,如果他真的踏上了院试的路,即便有了更好的当下,自己的心能够解放吗?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不能。 他重物,重形,重心,因为那些都是属于他的,他不贪不属于自己的一分一毫,可是即便那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也不再是了。 宋欢让他看到了,不役于物,不囿于心,不困于情,删繁就简,才是最好的状态。 人,不役于物,方得洒脱。 不囿于心,方得宁静。 不困于情,方得自在。 宋欢,谢谢。 第三十八章癸卯年 癸卯年 癸丑月 庚辰日,大年初一 漫山都是腾起的雨雾,缭绕围绕着山体,像裹着一层薄薄的丝绸。 雨雾掩映下,似湖光山色,远远近近,似有似无。 老一辈的说过,初一下雨,预示着来年风调雨顺,收获丰非。 雨水能冲刷去年的一切不顺。 且不论是否真的会洗刷不顺,但就这寓意,众人也会宁可信其有。 所以初一下雨,整个朝廷百姓都会很开心。 大年初一,大家一般都会在家闲着,拜年的也有,仅限距离近的且婆家体贴的。 比如说,大榕树村的姑娘嫁给了大榕树村另一户人家,就像上次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一般。 宋欢却带着傅渊之和阿弟去院子附近捡柴,那些一两根回家就行了。 “进柴”谐音“进财”。 回来后,大家这才慢悠悠的吃剩菜。 为啥是剩菜? 因为,年年有余啊。 宋欢还是吃糍粑包酸菜,今天不活动,不用吃多少,还有零嘴,再加上昨晚熬夜,吃的也没少,竟然也没饿。 院子里有雨雾,宋欢直接把堂屋的窗子打开,外面是“湖”光山色,雨雾缭绕,屋内躺着躺椅,旁边放着火盆茶壶。 那种坐看云起云舒的闲适惬意感。 阿弟则相反,忙的是不亦乐乎。 不是给阿姐剥花生南瓜子,就是倒茶烤糍粑,然后又是按摩肩膀腿脚。 偶尔自己也会截胡吃上一二,像是给阿姐剥了三颗花生后就会给自己剥一颗。 给阿姐喝两杯茶,他也会喝两杯茶。 给阿姐剥南瓜子,自己也吃南瓜子。 这种火烤的东西最易上火,所以阿弟停不住,正是贪吃的年纪,宋欢只能用这种方式减少他的吃货欲。 当然了,她也毫不掩饰自己享受阿弟的伺候。 过来这么久,又当爹娘又当姐的,还不能享受享受了? 傅渊之坐在另一侧,借着天光翻看那些陈旧的书籍,偶尔翻页的时候就喝杯茶。 屋檐下,火盆旁,氤氲雨雾。 宁静的人,闲暇的时光。 偶有翻动书页的声音,空气中浮动着茶的清香。 当然,这美好的一幕得排除一个忙碌的小身影。 初二,阿弟恢复了读书习字,宋欢则又进山捕猎物去了。 她还没忘记自己的目标,今年年收入十两! 只是靠打猎来供阿弟读书习字怕是有些困难。 于是,她想来想去,觉得她可以有另一条路走。 就像之前跟徐叔一起去县里一样,只要镇上有需要,她可以加入押送队伍,她觉得自己可以试着争取。 新年的氛围并没有持续超过初五,初五之后,大家又开始陆陆续续的忙碌起来。 初十这日,大榕树村来了一大伙人,男女老少一大堆。 这浩浩荡荡的架势让那些地里刨土的人,都纷纷丢下锄头着急忙慌地回了村里。 大榕树村里正被唤了出来。 大家伙靠近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对方是洞溪村的人,其中还有上次过来调解的里正。 既然不是陌生人,大榕树村严正以待的架势也和缓了许多。 两方里正进行官方寒暄后,洞溪村里正这才把正题托出,“今日我们村的小伙子去河边,发现了一具女尸,问遍全村人,都不认识此女,怀疑是从上游飘来的,所以我就来问问。” 这么一说,在场的大榕树村村民们都怔愣了。 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大过年的,发生这种事岂不是自找晦气? 大榕树村里正也不知具体情况,这几日拜年,来来往往的,是不是大榕树村的也不清楚。 大榕树村里正问了一下在场的本村人,都没有任何异常反馈。 “这样,让我们村的人也去看看?” 随即原本就庞大的队伍又增大一倍,浩浩荡荡又离开。 蜿蜒的水流淙淙而下,河边的水也降下了大致三至四尺的深度,属于退潮时期。 岸边一具女尸已经被好心的村民捞了上来。 身体已经有些浮肿,但是面部容貌还是能辨别出来。 一行人中,一个颧骨高而无肉的妇人惊讶呼出,“这不是杨家的二丫头?” 一句话犹如一滴水滴进热油锅里,人群立刻如炸锅,惊叹疑惑八卦的声音逐渐由小及大。 最后,是由两村里正将那些不好的言论都压下,这才两人抬到了大榕树村,杨家的院子前。 杨家人得知自家女儿已死,涕泪横流。 杨氏嘴里嘀咕着,“孩子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 “你不是说了要去小姑家拜年的吗?” “怎么一夜间就如此了呢?” “我的孩啊……老天爷,你睁开眼瞧瞧吧,我家二丫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怎么就会如此了啊……” “就是你!”杨氏陡然变脸,指着一个妇人说道。 妇人脸色骤然黑下,“杨氏!你是疯了吧?死了女儿,你冤枉我干什么?有毛病吧?” 杨氏眼泪不住的流出来,“不是你们那几个死八婆,嘴里说着那些难听话,我闺女会这么死掉?!” 妇人脸色一变,心底有些虚,嗓门却越加响亮,“放你的狗屁!我们说了什么?你可别冤枉了好人!” 杨氏冷笑,“好人?你们算好人?” “平日里好吃懒做,也不看看你家老头子瘦成什么模样,自己吃的和个肥猪一样,过年杀的猪都比你轻!” 妇人瞪着不大的眼睛,脸上青红交加,嗓门更上一层,只差一点点就破音,“你说什么呢!谁是肥猪!我们好心帮你把女儿带过来,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 杨氏也不在乎脸面了,一把抹掉眼泪,眼睛血丝布满眼熟,“呵呵,就你!抬过来的是你?是你?还是你们?” 杨氏一连指出了好几个来看热闹的妇人。 被无辜躺枪的妇人们也是脸红脖粗,却也只敢干瞪眼。 “什么好事就往你们自己的身上揽,坏事就别人担着,你们怎么就算的这么精?” “家里比不上你们的,你们说人家没能力。比你们厉害的,又嫉妒,恨不得人家第二天就倾家荡产,见不得人好的坏东西!你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 “一个个的没有妖精的美貌,却又要学妖精吸男人的精气!” “霍霍自家人也就罢了,还跑出来祸害别人!” “闺女是我的,吃你家大米了?是你养育成人的?!满嘴胡沁,害人性命!” “自家一亩三分地还管不好,还管人家!” 杨氏嘴巴不停的把埋在心底的话一股脑全倒出来。 被骂的妇人面上泛着五彩斑斓的颜色,气的胸口不断起伏,手指颤颤抖抖,却一个字也蹦不出。 第三十九章吃瓜吃到自己头上 宋欢牵着阿弟背着一背篓平日常备的物品回到村里。 走至大榕树下,就见大榕树河对岸一户人家,门口被脸熟的不脸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的那叫个水泄不通。 今儿又整出了什么热闹的活动? 宋欢还在纠结去不去看热闹的时候,泪包少年刚从家里出来。 “宋丫,去我家坐坐?喝杯水。”泪包少年面色有些不好。 宋欢想了想还是点头。 泪包少年她还算了解,平日里这个时候也不会这么特地跑出来叫自己留下,毕竟天色也不早了。 宋欢带着阿弟进了泪包少年的家里,此时家中没有长辈,堂屋里正待着两位少年少女。 少女已是妇人打扮。 宋欢猜测,这应该就是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了。 泪包少年也给双方做了介绍。 双方互相寒暄几句,大嫂就去给宋欢姐弟去倒水。 泪包少年则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跟宋欢大致说了一下。 宋欢诧异,居然有人跳河自尽?居然还没有人去报官? 泪包少年以为宋欢长年在山里,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了解,就大致解释了一下,“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村里的里正出面的。” 宋欢不解,按逻辑,出现这种情况得跟县令禀报,然后请仵作来验尸,这才能判断是否是他杀还是自杀吧? 泪包少年的大哥这才说道,“一般在县城,或者距离县城比较近,家里殷实的人才会去报。而且出动的官爷越多,花费也越多。普通的就如今天这种情况,一般是里正问清楚后,私下解决就行了。” 宋欢明白了,就是家里不宽裕,没那个时间精力把这种事情耗在报官上,而且这中间也就衙役来意思意思,人来的多,你还得负责人家的吃喝住。 猜想还不能普通菜色,得有肉和米饭,毕竟是官爷,人家给你办事,你不给吃好点,人家还以为你看不起他,得罪一个官爷哪是普通百姓能承受得起的? 所以这是宁愿私下解决,也不愿意叫官的原因。 最多也只是想让里正偏帮自己,能多争取一些好处。 所以一个村的里正若是不能公正办事,那一个村生活的也是水生火热。 大榕树村和洞溪村的里正人品还算好,从渔网的事情就能看出来了。 毕竟也都能在为自家村争取利益,懂礼识理。 “所以,现在还在闹是为了什么?”宋欢问出了关键。 说起这,泪包少年的大哥,还有进来的大嫂俱是一默。 泪包少年也是一脸烦心,“这事儿说起来还跟我们家扯上了一些关系。” 宋欢,“???” “二丫姐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性子腼腆,我大哥……平日里对二丫姐也不错……” “去年我娘相看的时候,也考虑过二丫姐,可是二丫姐性子不适合做家里的长媳,所以就定了大嫂。” 宋欢视线飘过对面的大哥,见大嫂瞪着大哥,大哥心虚没敢出声,只默默喝水。 泪包少年继续说道,“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的,就被苗婶子她们传来传去说是二丫姐不洁身自好,这才被我家退了亲。” 宋欢摇头,叹息,“真是三人成虎,积毁销骨啊!” 泪包少年点头,“方才我爹娘被里正叫走就是因为这事,又因为大哥大嫂被牵连其中,怕杨婶子激动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这才留在家中。” 宋欢还在想,但这事儿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吗? 还特地叫自己来他们家里来吃他们的“瓜”? 泪包少年叹口气,有些羞于启齿,“我们村……确实有一个姑娘不检点,但不是二丫姐。” 宋欢瞪大眼睛,哦豁!还有这种瓜? 这是祸水东引,栽赃嫁祸? 她真的很想问是谁,但是又怕在场的各位觉得自己太八卦,而且阿弟还在身边! 对哦! 阿弟还在一旁。 宋欢立马转身看向旁边的阿弟,阿弟双手举杯做喝茶状,那双浓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亮晶晶里满是好奇与不解! 乖乖! 人天性就爱八卦是没错的! 不分男女,不分老少! 宋欢拍了一下装模作样的阿弟,瞪了一眼,这才调转话题,开口,“所以,现在是个什么解决章程?” 泪包少年摇头,“我们也不清楚,但杨婶子是不可能让二丫姐背着这个不贞洁的名声死去的,否则不说小丫是否能嫁出去,就杨家几个兄弟都不可能娶到媳妇,根苗哥与大哥同龄,今年正是相看的时候。” “那这个不贞洁的姑娘,要么被找出来。要么,就是再找一个背锅的,而这个最佳人选……” 泪包少年看向宋欢。 宋欢面上不显。 心底却呵呵。 她可不就是最佳人选? 一个“三无产品”! 无长辈,无根基,无族人。 她还不是纯粹的大榕树村人,若是里正真想快速息事宁人,把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大榕树村人排挤出去,总比拉出一个真正的“不贞洁”的本村人弄出去的好! 无根基的在村人也能减少给大榕树村带来的影响。 对外可以说是大榕树村根子是好的,只是心善眼瞎,收留错了人。 是外人影响了村里的风气风水。 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宋欢面上平淡,笑着说道,“我们村的人淳朴善良,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 泪包少年欲言又止,这村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传着不好听的声音了。 爹娘和那些婶子们能帮一时不能帮一世,而且说大点,涉及整个村的利益的话…… 他现在也只能提醒,“还是得提心提防,你最近一定要注意,能不外出就先留在家里,等过了这阵风头再说。小心无大错。” 宋欢点头感谢,“你们的心意我领了,我会的。” 宋欢又再三感谢了一番后,这才准备告辞。 泪包少年送宋欢出门,又加了一句,“之前渔网的事,村里有些人没能得到便宜,所以也有不少关于你的风言风语,你最好这段日子都不要下山为好。” 宋欢没想到还有这回事儿,说了让泪包少年放心的话后,这才带着阿弟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她就头脑风暴! 最后头疼的手捂额。 傅渊之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宋欢,下意识想问一下情况就被阿弟毫无逻辑的说了一通,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其中关键理了出来。 傅渊之对村里情况不说一清二楚,但是什么样的人什么脾性他还是了解一些的。 第四十章牵扯 宋欢晚上想来想去,一个办法也没憋出来,第二天懒觉都没睡就钻山里去了。 傅渊之看着远去的身影眼神深邃。 不过三天的时间,舆论发酵很快。 不知不觉中,杨氏闺女二丫的死已经被淡化,反倒是那个不知名的不贞洁的女子成了整个村里的关注重点。 从一开始质疑到后来有人亲眼见证,说的是有模有样! 也有自作聪明开始分析的,一来二去,果不其然话题扯到了宋欢身上。 那些因为宋欢渔网而受益的人家也不敢再多说,谁家里还没有几个未成家的孩子,若是真因为宋丫头而受牵连,那是万万不愿意见到的。 一些明理的人家,当然是觉得荒谬,但是涉及整个村的名声,也不可能有人站出来。 若是牺牲一个宋欢能保全整个大榕树村年轻人的名声,整个大榕树村的人是不会有意见的。 杨二丫死了,杨家自是伤心难过的,但是,比起死人,活着的人才最重要。 只要二丫不背负不贞洁的名声,家里的孩子就能正常嫁娶,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大家淡忘了后,再重新给根苗想看人家就好了。 只是可惜,根苗又得耽误时间了。 也不知道十八岁还能不能找到好人家的闺女…… 过完元宵的第二天。 正月十六。 俗语说:“正月十六晴,种田不问神”。 百姓们还在开心今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这其中只有一个地方除外。 大榕树村酝酿了五天,最终大家都跑到里正家,商议着把宋欢姐弟除名大榕树村。 里正叹气,“且不说是不是宋丫头,即便是,除名也不是我一个里正能够说的算的。” 有村民就愁苦,“这可如何是好?再这样下去,我们村就出名了!” 气氛沉寂片刻。 有人出主意道,“既然不能除名,就让她们人离开不就行了?” 这句话一出,激起千层浪。 人群瞬间在里正家消失。 傅学林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消失在大榕树下,皱了皱眉,随即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这时,推门进来一个妇人,身穿松石色衣裳,约三十二三岁的年纪,容色清秀。 “林儿,来喝点鸡汤。” 妇人把汤放在桌上,整好瞧见大榕树下的情景。 “别的事情你不用操心,这事儿影响不到我们家。” 傅学林嗯了一声,“娘,你先去休息吧,我再看会儿书。” 妇人神色温柔,轻嗯了一声,叮嘱道,“记得喝汤,冷了就不好了。” 轻手轻脚关上房门,妇人站在廊下看着大榕树方向,眼神悠远,也不知多久,随即又进了厨房。 宋欢家,提前来报信的泪包少年和梁大勇没见着宋欢,只见到了阿弟和傅渊之。 两人愣是没回过神,梁大勇指着跟阿弟站在一起的人,“傅传林,你,你怎么在这儿?!” 傅渊之懒得理会他俩这个问题,直接问,“你们怎么突然上来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收回神,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只说道,“村里的人都往这儿来了。” 阿弟听的懵懂,傅渊之却变了脸色。 “宋欢此时不在家。” 泪包少年着急道,“我不是说了让她待在家不要下山的吗?怎么还说不听呢!” 傅渊之不紧不慢解释道,“进山了。” 泪包少年,“……” 梁大勇也着急说道,“这可怎么办?” 泪包少年说道,“他们马上就要到了! 要不,大家一起躲进山里?” 傅渊之看了看阿弟,点头同意,“关上门,你们跟我走。” 傅渊之等人消失不久,众人就到了门口。 其中叫嚷着最凶的就是那些个之前没占到便宜的妇人,见大门紧闭还以为俩孩子躲在家里不敢出声,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 待妇人们骂了差不多一刻钟,人群中才有人小声指出,“是不是人没在家?” 自以为出了口气的妇人们,“……” 感情,她们骂了个寂寞?! 这发现,让一个妇人瞬间气炸,抬腿就要踹门。 看了一出好戏的宋欢,此时出声道,“谁敢踹坏了就给我赔钱!” 听到赔钱俩字,抬腿的妇人下意识地停住了动作。 这会儿众人随着传来声音的方向侧头,看到的正是手提猎物的宋欢。 一身由宋欢出口,傅渊之动手改装的一件葱绿褂子和“阔腿裤”,专属于她的爬山服。 一双浓黑眼睛含俏,嘴角勾着一抹似笑非笑,头上扎着辫子绕的丸子头,横插一根木簪,耳前的两缕发丝自然垂落,随风飘摇。 夕阳撒在她脸上,只见她雪白的脸被“火光”一映,更觉秀丽之极。 明珠生晕,美玉莹光。 极清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朵。 众人一下没回过神,这是宋家的丫头? “不知各位叔伯婶娘来我宋家为了何事?”宋欢身子一动未动,直接问道。 “还有这位婶子,金鸡独立不累吗?” 这句话瞬间让众人的目光又移到院门的妇人身上。 妇人感受到众人的目光,面红脖粗的放下脚。 “你个不要脸的小!贱!人!”话语从妇人的齿缝中传出。 宋欢把猎物放下,双手抱胸,惬意的回道,“小贱人骂谁?” 妇人的话不过脑子,直接脱口而出,“小贱人骂你!” 宋欢一脸恍然大悟。 妇人这才觉得不对劲,回过味来,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小贱人,你……” 宋欢冷笑,“各位还是说说此行的目的吧?总不能是特地来我家骂人的?” 妇人被这话一噎,喉头哽住,要上不上,要下不下。 只这一会儿打岔的功夫,原本主动权在握的人瞬间被动。 人群中这才站出一个妇人,此人一身布衣,慈眉善目,三十五六的年纪。 声音也如容貌,温声道,“宋丫头,我也不拐弯抹角,大家此行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们姐弟离开大榕树村。” 宋欢疑惑的“哦?”了一声,才道,“为什么?” 妇人面色不变,“你一个小丫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村,具体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你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村的声誉,为了你一个人,影响整个村里的孩子,想必你心里也会过意不去的吧?” “孩子,我们也不想逼你离开,待几年后,这波风声过去了,你们再回来也不迟,不是吗?” 宋欢心下冷笑,面上却疑惑问道,“婶子这话我就不明白了,为何我出村就是给村里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别人出村就不会呢? 难道,你家孩子都像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足不出户?” 第四十一章拳头来凑 暖阳西下,余晖映亮空气中每一粒细小的尘埃。 风微微拂动。 枝叶在慢慢招手。 妇人不紧不慢地回道,“宋丫头,你理解错了,不是出村影响,而是频繁出村。 若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你们姐弟日子能过的如此滋润?甚至不比你父亲在世时差。” 宋欢又道,“去镇上挣钱也成了见不得人的事儿,那各位叔伯婶娘可得互相看好自家的老伴儿! 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镇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拿着自家的辛苦钱,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或者是养那些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妇人见宋欢完全不憷,脸上虽然还是一样的慈眉善目却有了不一样的变化,声音也压低一个音调,“宋丫头,你不用嘴硬了,事实自在人心,你们姐弟还是赶紧离开吧,否则……” 妇人看向这处院落,“这院子烧了,还真是可惜了。” 宋欢真想仰天大笑!过去给她两个巴掌! 居然还敢威胁她! 宋欢眸色泛冷,含笑放下狠话,“我们姐弟无牵无挂,可不如各位扎根深厚,家大业大,到时候可以看看,谁的损失更大!” 妇人面色一变。 居然是个软硬不吃的东西! 众人面色也凝重下来,这么难啃的骨头,若真做了什么事损失当然是不可挽回的。 一个猎户家的,要田没田,要地没地。 谁损失大,一目了然! 如此就变成了僵局。 宋欢见此,缓和下气氛,“我也算是看出来了,各位只是不想让大榕树村声誉尽毁。 既然如此,不如把真正的人抓出来不就迎刃而解了,为何执着于我的身上?”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心里其实很清楚,宋欢可能只是推出来的靶子,只是这个靶子太难啃了,现在已经脱离了计划。 如此一来,真正着急的就只有那一家人了。 人群中有人说话,“话说的好听,哪里能这么容易找出来?!” 宋欢想了想,说道,“这事儿交给我,既然把我推出来,我也想看看到底是谁。 只是……大家得答应,需要大家配合的地方大家不得推辞。 否则,这一来,不知道要推迟到何时?半年?一年?还是三年? 你们等得,想必家中适龄的孩子怕是等不得了吧?” 人群中的另一个妇人说道,“说的好听,你怎么证明不是你? 到时,谁知道是不是你栽赃嫁祸让别人顶替!” 宋欢压下自己的暴脾气,“那各位又有什么证据说明,我就是?!!!” 妇人指了指院子,又指了指宋欢,“你们姐弟,没有挣钱来源,却长的珠圆玉润,白嫩嫩的跟大家少爷小姐似的,不是别人养你们,你们怎的过的如此滋润?”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自家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嫉妒了! 典型的见不得人好!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宋欢说道,“你是我什么人?你又如何知道我们平日里过的如何?吃的如何?” “过的比你们好就说是被别人养着,那槐树傅家,里正家,镇上的那些人家,是谁养的?” 妇人被宋欢顶的面红耳赤,骂道,“他们是有男人在外挣钱! 你一个丫头,除了躺下,哪里还有什么能挣钱的地方?” 宋欢瞬间气炸! 我了个去! 士可忍孰不可忍! 居然还人身攻击! 宋欢直接就把一旁如手腕粗细的小树连根拔起,再掰成两段! 这一幕发生的猝不及防,让众人瞬间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这是人能干的事? 这是人能干的事! 宋欢把两半树干精准无误的丢在了慈眉善目的妇人跟前三尺距离。 接着发出巨大的声响。 嘴巴不够,拳头来凑! 慈眉善目妇人的唇色泛白,脚下一软,差点没倒下去。 人群里的妇人也默默闭嘴,面无人色。 一番思量后,众人也只得答应宋欢之前的话,然后灰溜溜的下山了。 宋欢冷哼一声。 早知道拳头这么好使,她之前废什么话? 这时身后传来阿弟的兴奋声,“阿姐,阿姐!好厉害!” 阿弟此时正在傅渊之的背上鼓掌,面上激动,眼睛蹭亮! 傅渊之正抱紧阿弟的双腿,努力维持平衡。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那是一脸震惊还没回神,只知道傻傻的跟着傅渊之。 宋欢给了阿弟一个满意的神色,“那可不!你阿姐最厉害!” 阿弟用力点头! 回到院里,宋欢对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感谢说道,“谢谢你们来报信!” 让阿弟远离了这场无硝烟的战场。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连忙摆手,“大家都是朋友,这是应该的。” 宋欢也不多说,再多说就夹生了。 宋欢把刚刚猎到的两只兔子给了两人,“朋友,拿回去加餐!本想留你们吃饭,但是今天怕是不方便。” 两人又是拒绝又是客气,最后耐不住宋欢的拳头,两人拿着兔子就走了,再晚他们就看不见路了。 待人都走后,宋欢那口气一泄,直接躺进躺椅里,神色恹恹。 傅渊之来到她跟前,“今天还真是出乎意料,之前看你焦躁烦闷还以为你没有应对之策。” 宋欢哼了一声,“这世上,最亏本的事情,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为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我才没那么傻呢!” 傅渊之笑道,“那之前一直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人,是谁?” 宋欢咬牙嘴硬道,“爱谁谁,反正不是我!” 傅渊之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龇牙咧嘴像被抓个正着的小猫! 宋欢听声音,直接对着傅渊之一瞪眼,眼神中传达着“你要是再敢笑话我,我就嫩死你”的眼神。 傅渊之无奈摇头,“我去做饭,今晚想吃什么?” 宋欢又恢复到精神萎靡的模样,懒懒的说道,“随~便~” 阿弟是个体贴的小棉袄,直接就搬凳子到了宋欢旁边,把宋欢的脚一把抬了起来(某人顺着力道),阿弟轻轻的捶着,“阿姐好好休息,阿姐这样舒服吗?” 宋欢眯着眼,轻轻嗯了一声,再提出要求,“力道可以再重点。” 阿弟又加重了几分,“这样呢?” 宋欢嗯了一声,顺便鼓励,“可以,阿弟不错,阿弟最棒!” 阿弟被宋欢这么一鼓励,像打了鸡血似的,努力让阿姐更舒坦一些。 宋欢一边享受一遍感叹。 这弟弟,没白养! 第四十二章真正的人 万物葱绿的春天过去了,弹指一挥间就来到了夏天。 夏天是一个突飞猛进的季节。 万物都在肆无忌惮地疯长,尤其是那漫山遍野的绿色,又浓又深。 雨后的春笋纷纷冒出大地,竹子快速拔高,关节肉眼可见的成长。 宋欢的院落,晒着都是之前去竹林里掰下的春笋。 与此同时,她还在不经意间发现了竹鼠洞,从此开辟新地图,现在宋欢的主收入一个是兔子,另一个就是竹鼠。 竹鼠呈体鼹(yǎn)型,外形粗壮似鼢(fén)鼠。 竹鼠收入可观,食肆收她十二文一斤,捕到最重的能有六七斤,一只就能有84文。 六月初六。 大暑。 绿树成荫。 一片比人还高的草丛中传来了少儿不宜的声音,良久后动静才停下。 一个轻柔得能牵引男子神魂的声音传了出来,“你怎么突然来了?” 男子的呼吸还未平缓,“这不是想你了?都半年了!” 女子叹了口气,“这事没完呢!若不是宋欢骨头太硬,我们也不用等太久。” 男子听到宋欢两个字的时候,手上的动作一停,眼皮微敛,回避眼神交流。 女子并没发觉男子的异样,只觉得心里发慌,“我觉得,还是得等这风头过了才行,否则,我心不安。” 男子这才看过来,拍了拍她,“那行,等这事儿过了咱们再续前缘。” 说着男子轻佻的刮了刮女子的鼻子。 女子面色潮红未退又起羞红,嗔了一眼男子。 男子心底叹了口气。 张嘴欲说,最后还是抿嘴恢复了平静,“穿好衣服,走吧。” 话音刚落,一声尖叫声破空而出。 两人慌忙欲躲藏。 谁知,四周迅速围来了十几个人。 “竟然是你!”这声音,来自人群中的一个男子声音。 女子惊慌失措地跌在了地上,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完了。 这件事轰动整个大榕树村。 女子重新穿戴整齐整理仪容后,这才出现在了里正家。 这其中最难受的还不是此女的爹娘,非属里正不可! 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是傅氏族人?! 女子名为傅学书,父亲傅泊树是里正未出五服的亲戚,傅学书此行为不止给傅氏族人打脸,也给他这个里正打脸! 今年里正本就到了换届的时候,临了还给他一刀,这真是想气死他啊! 至于村里其他人的想法,这属于傅氏族人的私事,大家既然知道真正的人是谁,也没必要非揪着不放,别人问起,也有了答案。 毕竟人家也跟里正有亲戚关系,不能把里正的面子给缴了。 杨氏心里的浊气也吐了出来,对着傅泊树家方向就吐了口唾沫! 双手合并,对着上天拜了三拜,又进堂屋在神龛拜了三拜。 上天保佑,祖宗保佑! 自家闺女终于正名了,闺女,你好好的,你在下面终于可以瞑目了。 列祖列宗,请保佑我家根苗能找到个好媳妇儿,生儿育女,光耀门楣! 列祖列宗保佑! 当天下午,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就跑到了宋家,把抓到人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宋欢漫不经意地看了眼傅渊之,收回视线随即讶然,“这么巧?” 梁大勇说道,“可不是巧吗?当时我们路过,见路上有只野兔就追了上去,我们刚逮住野兔,就听到一声尖叫,然后就看到了他们两人,啧啧啧……” 有小孩在旁边,梁大勇可不敢描述的太详细,否则,宋丫的拳头饶不了自己。 宋欢津津有味的听着梁大勇的描述,一边回想当时的场景。 可惜了,她怕打草惊蛇没有观看全程高速。 宋欢冷哼一声。 当初吃喜宴的时候没想到,坐在她左手边是自杀的受害者,右手边正是今日的主角。 这运气,真该去买张彩票! 这几个月,宋欢为了挣钱经常进出村里镇上,所以来返村里她也会偶尔碰上几个陌生人。 上次的事结束后,宋欢就将自己不认识的几个人的外貌描述出来,傅渊之一一还原在画上。 傅渊之是大榕树村土生土长本村人,自然对本村人面熟。 比对过后,傅渊之拿出一张画像,这是他排除后的结果,极大几率就是那个不贞洁女的相好。 之后宋欢就三天两头的去镇上,问了食肆的人,徐叔,又问了馄饨铺子的老板娘,问了卖包子的老板,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让她给找到了。 随即宋欢在一个昏暗的无人的巷子,用了拳头再加上傅渊之教的话,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让男子主动交代并配合,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幕。 翌日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带来了他们猜想的真相。 杨氏去了里正家闹,毕竟她家是苦主,若是没有交代,他这个里正真该提前退位让贤了! 傅学书并没有和盘托出,但大家都不是蠢人,自然可以猜出一些。 一开始傅学书估计也没有这个想法,谁知道被人发现了蹊跷,傅学书心下害怕。 刚好又听见苗婶子她们传出来的话,这才灵机一动顺水推舟,将此推到了杨二丫的身上,料想二丫性格腼腆不擅言语,定不会将事情闹大。 事情也果然如傅学书所猜测的那般,谁知道,二丫本身因为不善言辞而心下自卑,再加上没能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本就难受,后又因村里妇人的异样眼神以及背后的风言风语,如此打击下,终是跳了河,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二丫死的时候她一连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噩梦。 这动静当然瞒不了自家母亲的眼睛,傅学书在母亲的逼问下,和盘托出。 傅学书和男子的遇见其实挺戏剧化的。 傅学书长相一般,但男子偏偏擅长发现美,所以他发现了傅学书的不一般。 那就是,傅学书与生俱来的媚意,那双眼睛不自觉流露出的妖俏,水遮雾绕。 随即她在男子的刻意偶遇下,俘获了傅学书的芳心,然后不顾礼教偷尝禁果。 古往今来,从不缺恋爱脑啊! 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放肆大胆,终是被人察觉了异样。 为了自保,恶从胆边生,然后就出现了二丫自尽的事情。 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傅学书母亲,秋婶子,也就是那个慈眉善目来逼宋欢离开村里的妇人。 同样的计策不在乎老套,只在乎它管用! 宋欢能被牵扯其中,便是秋婶子推波助澜的结果。 适时的引导风向,煽风点火。 难怪当初她话里话外都在把事情按在宋欢头上,原本是天衣无缝的计划,谁知道偏偏碰上了铁板。 时也命也! 第四十三章良言,恶语 阿弟在泪包少年两人离开后,这才来到宋欢身边,一知半解下问了一句,“阿姐,为什么二丫姐姐会自尽?大哥哥曾跟我说过,清者自清。” 宋欢拿过一张凳子,摆在自己的正前方,拍拍凳子。 阿弟坐下,等着阿姐的回答。 宋欢说道,“那你还听过‘清者自清,人言可畏’吗?” 阿弟想了想,摇摇头。 宋欢又说道,“就像你平日里洗毛笔,一碗水滴上一滴墨水就全黑,而名声清誉就如这一碗水,一滴墨水就是那一分毁谤。 已经做到了九分的清誉却也会被一分的毁谤全污了。 我们总以为清者自清,却忘了人言可畏。” 宋欢看着阿弟认真的说道,“阿姐今天教你的,你要铭记心里!” 阿弟用力点头,“好,阿弟答应阿姐,一定会一直一直都记着。” 宋欢看着阿弟的眼睛,认真的说道,“这其一就是,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意思就是说,一句良善有益的话,能让听者即使在三冬严寒中也倍感温暖。相反,尖酸刻薄的恶毒语言,即使在六月大暑天,也会让人觉得寒冷。 这也告诉我们,要学习用爱语结善缘,很多时候,一句同情理解的话,就能给人很大安慰,增添勇气。 如果那时候,二丫姐姐能有一个好朋友安慰她,开解她,她的家人不给她压力,给予适时的理解和疏导,或许她的结局就是另一个走向。”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问道,“记住了吗?” 阿弟点头,“记住了!”然后稚气声音响起,一字不漏的重复了一遍。 阿弟又问道,“可是,阿姐,阿弟还是不理解,清者自清,没有做这件事,帐就赖不到她的头上来,二丫姐姐完全可以不理他人的言语,却还是被受伤了,她这是在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吗?” 宋欢一愣后,笑了,“是啊,二丫姐姐明明可以对他人的言论不予理睬,为什么呢? 这就是刚才阿姐说的,‘人言可畏’,当然这是外在因素,主要还是在于她,一个是因为她的性格,二嘛就是她的抵抗压力的能力弱。 如果像阿弟所说的,能够维持本心,清者自清,能抵挡住人言,舆论压力,她也会是另一个结局。 这世上从不缺乏爱八卦,喜谣言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 所以与其改变他人,不如改变自己,让自己坚强起来,不受舆论压力,不受他人的影响,往自己的目标前进,当你回头看时,你会发现,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在你人生中最是微不足道。” 见阿弟在思考,宋欢并没有催他,直至阿弟接着问后,宋欢这才说到第二点,“其二就是,你做了不好的事情,终究会纸包不住火。 火是可以把纸燃烧的,所以不可能把它包住。 这次事件的另一个主人公傅学书,她做了有伤道德间接害人性命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苍天有眼,终有一天会暴露在阳光下。” 阿弟表示自己记住了,然后又兴奋的说道,“阿姐,阿弟还知道一个!” 宋欢诧异地“奥?”了一声,鼓励他说。 阿弟眼神晶亮晶亮,“自己要有实力,别人就不会欺负到我们头上!” 宋欢笑了,“是,这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手段。 我们可以不欺人,但是不能让别人有欺我们的机会。” 阿弟忙不迭点头,那日的景象他还记着呢! 阿姐威武霸气! 阿弟也要像阿姐一般! 傅渊之靠在门口,静静听着宋欢的话。 她还真是……金句频出啊。 傅渊之的存在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已经知道了,现在读书学习也不用躲在房间里避着,又回到了堂屋中。 那日两人本来想问傅渊之留在宋家的原因,但接二连三的被其他的爆炸性新闻给挤得记不起来了,等他们回过神的时候转眼已经到八月份。 两个月前的事件,宋欢也没有特地去了解,只知道,最后傅学书和那个男子成婚了。 没彩礼嫁妆的那种! 原计划上半年让阿弟去学习撒秧种田的,因为之前的那个插曲,宋欢就没让他去,这事儿就一直拖延到了现在。 如今既然到了收割稻谷的时候,宋欢就让阿弟跟着泪包少年去了田里,也不用多做什么,偶尔帮把手,不帮倒忙就行了。 主要目的还是得看得观察大家是如何做的,有时候阿弟有看不明白的还会特地去问。 一来二去的,阿弟也慢慢打入了集体中,泪包少年的弟弟梁福康最先成为阿弟的小伙伴。 两人年纪相仿,梁福康本就是家中最小,现在来了个比自己还小的弟弟,开心的不行。 自觉上升到哥哥的角色。 作为小哥哥,他时常带着阿弟去稻田捉“打屁虫”,这个虫子有害庄稼,这个年代又没有杀虫剂,只能人工除虫,所以两人的任务就是去到还没收割的田里把打屁虫抓住。 打屁虫没被惊扰的时候是没有异味的,一旦它受惊被抓住,那一阵难闻的气味就出来了,所以百姓们就把它称之为——打屁虫。 阿弟在玩的过程中也不忘阿姐的话,谨记自己来的目的。 有时候碰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他就会问梁福康,梁福康知道的就会说,不知道的就会把阿弟带到哥哥们身边问,当然了,再不懂的就只能去问叔叔婶子了。 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田里,傅渊之下午的时间就腾了出来,有时候他会留在家里看书,打理家务,有时候也会跟着宋欢进山。 八月初七这日下午。 傅渊之便随着宋欢一道进山,宋欢来了也有一年了,这片林子不说全都走过一遍,但大多数地方她是如果的,具体有什么,她也大致清楚了一二。 现在正直八月,林子里不仅有去年捡的板栗,还有锥子。 锥子味道跟板栗差不多,只是模样有些不一样,多数成水滴状。 不止这些,还有酸枣,毛桃子。 她还跟着泪包少年学习了野菜,认识了野淮山,鸭脚菜,野芹菜还有鱼腥草。 鱼腥草她认识,这玩意儿她上辈子有接触过,只是像另外三样就只是听过没有实实在在的去认识。 还有野辣椒菜,打汤吃是挺好吃的。 傅渊之和宋欢两人背着背篓,两人到地方,一个捡板栗,摘野菜,一个去看陷阱,待宋欢回来后,傅渊之也弄的差不多,两人又辗转其他地方,不知不觉中,时间就慢慢推移。 第四十四章寒来暑往 寒来暑往,四序迁流。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又是一年夏天,骄阳似火,草长莺飞。 不知不觉,三年已过。 鹿县街道。 一行三人,两个少年少女,一个孩童。 男子步履闲雅,身姿挺拔,一席月白儒衫长袍,轮廓精致,剑眉星目,面上表情淡淡。 女子一身淡绿长裙,腰间不盈一握,皮肤细润如温玉,小嘴不点而赤,淡扫娥眉,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灵动。 孩童面容与女子有三分相似,圆润的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 一行三人来到了打索巷,在左侧的第三家停下,宋欢上前敲门。 不久后,一个衣衫狼狈不修边幅的男子前来开门。 他眼神浑浊无光,仿若没有聚光,嘴角还有一丝青紫,声音微微沙哑,“你们找谁?” 宋欢笑道,“我们找柳文若,请问他在吗?” 男子眼神扫视了三人,最后定格在宋欢身上,“我就是。” 宋欢一愣,随即笑道,“柳公子你好,我们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听说您这招租?” 柳文若听他们这么说,门稍微打开,点头,“你们租多久?我这只租一年以上,短租不租。” 宋欢应道,“我们是长租。” 柳文若见几人手上也没拿什么东西,“我那只是空屋子,除了桌椅床,什么东西都没有,你们租房子都不带行李?”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问,解释道,“我们今天也只是想来看看房子,若确认下来,下晌我便会把行李送过来。” 柳文若点头,又说道,“先说好了,我这得提前收半年的租金,你能接受就住,不能接受就走。” 宋欢迟疑片刻后,问道,“那,我们能先看看屋子再决定吗?” 柳文若想了想,点头,“跟我进来吧。” 这座院子是两进的,穿堂出檐起脊的瓦房,左右挺立两棵大树,枝叶婆娑,地上零散的洒落着落叶,石缝中也冒出了青草,院落雅致漂亮,只是主人没有精心打理,显得荒芜。 男子领着宋欢几人进了后院,介绍到,“中间这里两道门可以锁起来,到时候前后院不会通路。 后院在这边有一个后门,你们到时候出去可以不用经过前院,从这里走就行了,出去的路程大致跟前院差不多。” 男子指了指角落上栓落灰的门。 宋欢大致扫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不知道下雨天会不会漏雨?” 柳文若摇头,“几年前是不会,我已经很久没进这里了。” “如果漏雨的话,你们自己负责。” 宋欢一哽,这人还真没把陆掌柜的面子放心上。 “这里比其他地方好一点的就是有水井,你们打水取水方便。”柳文若指了一侧的井。 这处两进的院子当初也是两个院子合并改修的,之前一直没空把这个井填掉,倒是方便出租。 “怎么收费?”宋欢问道。 “一两银子一个月。”柳文若说罢。 宋欢好在有心理准备,并没有被吓到,“能优惠点吗?” 柳文若想了想,“既然你们是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就打个折把,九百文。” 宋欢想了想,“成交。” 宋欢之所以这么爽快答应,还真是没有能找到比这更合适的房子了,这里距离私塾近,而且环境也好,价格她也还算能接受。 她这两年跟着徐叔跑,一年也有两三次来县城,对县城也有一些了解。 今年她就已经着手了解租房这个环境,牙行代自己去看的环境好的叫价离谱,价格低的环境却乌烟瘴气。 这事儿可让宋欢愁了好几个月。 后来陆掌柜估计是从徐叔那里听到了消息,这才把这个消息告诉宋欢。 宋欢见此哪里还等得及,在她心里,未来几年肯定都得租住在这儿了,所以这次宋欢直接把傅渊之和阿弟带来,看看环境,没什么大问题就定下来。 柳文若也没想到对方这么爽快的答应下来,又把租房注意事项说一遍,又从屋里拿出一张契书,文契上写明了柳文若所说的,还有详细补充说明。 像是不得损坏房屋以及配套现有的东西,提前交半年的租金,租住必须一年以上,不租得提前一月告知等等。 一式两份的文契,双方互相签字画押后各自收好,柳文若也没客气,直接说到,“六个月,每个月九百文,五两又四百文。” 柳文若接过宋欢给的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人还真是脾气古怪。 有一说一,跟他相处起来也轻松,打交道不费劲。 阿弟正满院子到处转,宋欢也不搭理他,直接对着傅渊之说道,“我待会儿把牛车拉过来,你和阿弟先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好处理的统计一下,等我回来。” 傅渊之点头,“路上小心。” 柳文若早已经把前院和后院的两道门锁上了,宋欢只得从后门出去。 手在鼻尖摆了摆,眉间微蹙,屏住呼吸把灰尘挥到一边方快速出了门。 宋欢出了院子后,走了几步这才难掩心疼的捂了捂钱包。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居然还得重新挨过一回租房的痛苦。 五两多的银子啊! 她这三年来才存下来二十七两又二百九十文! 如今,就单单租房而已,就已经去了五分之一! 到时候阿弟去了私塾,还得加上额外的束脩和生活费。 还有未来赶考的费用……,以及傅渊之马上要去院试的费用。 为什么傅渊之的费用得宋欢出? 人家免费帮忙教导了三年阿弟,还帮忙做家务,只是包吃包住就能抵扣束脩了? 她可不是那没良心之人! 宋欢只觉脚下的路突然冒出了大片荆棘,戳的哪哪儿都疼。 忙了整个下午,终于把厨房和房间打理出来了。 中间的厢房有两间房间,傅渊之和阿弟一间,宋欢一间。 阿弟去年就不和宋欢同一张床了,男女七岁是个分界线,得有性别意识了。 自此阿弟便和傅渊之一起睡。 今天已经是八月初三了,八月初九就是院试,鹿县距离府城又有两天的距离,傅渊之最晚得初八到,最佳到达时间是初七,还能有一天缓和时间。 那就只剩下四天时间,其中两天用来赶路,就只有两天时间来准备。 所以这也是宋欢为什么这么快定下住所的原因。 银钱能够挣,时间不等人,为了省下的那几文钱,耽误前途,那才是傻! 院试还好,只考初九,十二,十五三日,中途可以出来,只午餐在里面解决。 吃的倒是不用担心,只要不生病,正常发挥,能不能中就看个人的才学以及运气了! 从进到府城考院试再等到放榜那日,怎么也得有十二三天的光景,光住宿就得花不少。 宋欢抓狂了! 第四十五章岁月斑斓 初升的太阳光线很柔和,随着它慢慢地往上升,光线越来越亮。 碎金一般的阳光洒进院子,简朴而宁静。 岁月斑斓的墙上刻画的年迈裂痕被阳光凸显的一清二楚。 飞檐下的墙角,杂草野花绽放,青翠欲滴的爬藤攀着墙,努力地向上向外伸展,枝藤与清冷缠绕着,遍布墙头,固执地守护着这个院子。 宋欢一身青色素裙,头上松松垮垮的挽着一根木簪,此时正在檐下伸懒腰。 右侧的窗棂被撑开,傅渊之已经坐在窗下读书。 今年是他的重要时刻,过了年宋欢就让阿弟自己练字念书巩固前两年的知识,不要再打扰傅渊之学习。 阿弟也很听话,阿姐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即便傅渊之说“不费事”之类的话,他也坚持听阿姐的话。 傅渊之见此也不再阻拦,只让阿弟碰到不解的地方就来问自己。 其实这两年多他也不是虚度光阴,在教导阿弟的同时他又有了不同的理解。 这个过程相当于自己再重新学过,这些内容现在更加扎实在心。 宋欢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篮子,家里有读书人,以前是没法偷懒,现在走两步就有现成的朝食,她也就懒得去做了。 当然了,因为并不宽裕的钱袋子,中午和晚上的饭菜还是得做的,只是早上就小小的偷懒一下下啦。 宋欢哼着小调出了家门,去到甜水巷。 甜水巷是打索巷、木梳巷以及织机坊三条街中间的一条“小吃街。” 说是小吃街也不完全,这里只是临时出来摆的摊位,只会在卯时和辰时开放,这个时间一过就没了,就是个临时摆摊的早餐街。 甜水巷距离打索巷并不远,出门左转再左转就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程。 甜水巷左右两边摆着小摊位,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宋欢一一看过去,豆浆油条豆腐花,花卷馒头肉包子以及米粉馄饨萝卜饼。 种类多,人也多,其中多数是妇人。 头发全都盘起,有的发上穿插着毡布,身穿补丁布衣,有的头发带普通发簪,身着干整洁没有补丁的布衣。 前来的人手中无一不拎着篮子,当然了除了就在摊位吃的人之外。 宋欢看着她们从篮子里拿出竹筒来装豆浆、豆腐花、馄饨这些的。 宋欢,“……” 她忘记带竹筒了! 最后宋欢带了八个馒头回家。 傅渊之和阿弟随着年龄的增长,胃口当然也跟着上来了。 傅渊之吃三个,阿弟和自己吃两个,留下一个给阿弟和傅渊之拿来当零嘴,不吃就留到中午。 家里还有正月晒好的腌菜,用的是萝卜叶子做的,先晒干,后洗干净切碎腌制,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吃了,多了可以拿来晒干,方便保存。 想吃了就倒出一碗,拌着猪油一起炒,再放点辣椒和大蒜,就这么一碗腌菜就着馒头吃就很好吃。 想吃肉也可以加点肉沫,稍微煎制出油,如此更香,阿弟和傅渊之就很喜欢吃这个。 下晌,院里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把手中的扫把放在墙根这才上前开门,见到门外的人,宋欢惊喜喊道,“徐叔!” 徐叔跟前两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那副模样,只见他哈哈一笑,“还好我问了老陆地址,否则我都不一定能找到。” 宋欢嘿嘿一笑,“前两天我不还准备跟您借车嘛,谁知您外出了,也没来得及告诉您一声。 只能在陆掌柜还有刘叔那帮留了个话给您。 哎呀,说着说着就忘记了,先进屋说。” 老徐跟着进了院子,点点头,夸道,“挺宽敞,采光不错。” “可以自己做饭。”老徐指了指厨房。 宋欢点头,“还是得自己做饭,县城开销大,就连馒头卖的都比镇上贵。” 镇上一般是一文两个,涨价的时候最高也就两文三个。 今天买的价格居然一文一个,在镇上她都能用同样的价格买一个素包子了! 所以,她决定了,在经济还没有完全自由之前,她还是不要这么奢侈了,一捆柴都才五文呢! 算了,这种奢侈暂时不适合出现在宋家。 影响大家的心情! 主要是自己的心情!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宋欢为自己加油鼓劲! 徐叔点头赞同,“这是确实,不过这也没办法,但从口感上来说,县里的确实比镇上的好吃一点。” 宋欢这没法反驳,确实如此。 县里的馒头,白白胖胖,松软可口,镇上的紧实弹牙有些扁平,这只能说他们差距就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而且,搞不好县里的用料还没镇上的实在。 毕竟镇里受技术限制。 很少会有人跑到县里学这玩意儿,而且这个年代秉承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除非家传,否则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很难。 当然了,你要是舍得粮食,慢慢研究也成,这就得看个人能不能豁得出去了! 宋欢给老徐倒了杯茶水。 这茶还是之前家里的茶叶,三年间,每年两道茶她次次不落的采摘,制成的茶叶也有两大布袋,这还是送给陆掌柜之后剩下的。 嫩茶叶茶味浓香,一次放一点点就能喝一天。 茶叶放进茶壶,泡了一壶喝完又继续泡第二道,基本在第四道茶味就不重了,区别在于只跟白开水差了一点颜色而已。 这茶平日里很少喝,但现在苦夏,不说那两个读书人会不会犯困,反正宋欢到了中午下午就开始犯困,为了提神,宋欢就把之前喝的白开水替换成了茶水。 还别说,真有点效果,阿弟都还特地跑到宋欢跟前说了,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书都不犯困了。 宋欢知道后就一直煮茶叶水了,偶尔喝腻味了还会加上一块姜块。 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 反正没坏处就行了。 宋欢跟着落座,徐叔也打量完了院子,问了一般长辈都会问的问题,“花了多少银钱?” 宋欢把金额报出。 徐叔叹口气,“租房子就是这样,价格高昂,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城西会有那么多贫民窟了。” 宋欢叹气,“若是朝廷能够颁布一些关于租房的法令,或者是朝廷插手自己建房租房,能够将租房的价格拉下来,想必情况会大不一样。” 宋欢这话一出,徐叔一愣,然后哈哈一笑,“你这丫头,生为女子真是可惜了!” 徐叔不是第一次感叹了,宋欢虽然对有些事情格格不入,但就武力和一些为民的思想而言,也能让人不住惊叹,只道可惜了! 若她为男子,又能为官,就凭她的想法,如何不能善待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