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要逆天》 第一章 一个被俘的印第安人 一个炎热的夏季。 荒原上一间小酒馆里,没有什么顾客。 一个络腮胡的男子,戴着一顶毡帽,胸前的衣服松松垮垮地解开,露出茂密的胸毛。 “100美元!”男子朝着柜台后面大声叫嚷着! “不,50美元!”站在柜台后面的是一位绅士,手里还端着半杯鸡尾酒,漫不经心地说到。 “该死的!你就是条黑心的狗!上个月我过来的时候,明明还是100美元!” “上个月是上个月,现在,它就是50美元!”绅士漫不经心地说到。 络腮胡男子咬牙切齿地咒骂这,将手摸向腰间的枪,胸膛前的黑毛一起一伏,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 他这个举动被柜台后的绅士看在了眼中。 绅士摇了摇杯中的鸡尾酒,一点都不慌。这里是他的地盘,至少有三名快枪手在保护着他。他可以肯定,在面前这个粗鲁的牛仔拔出枪的同时,至少有三颗子弹会将这个牛仔打死。 “难道你不用遵守联邦的法令了吗?”牛仔还是服了软,将手平放在柜台上,表示自己无意挑起冲突。自己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呵呵!”柜台后的绅士笑了一下,“这里是德克萨斯!老子就是为了不用遵守联邦的狗屁法令,这才来到这里的!” 牛仔咬牙切齿地咒骂了一句。不甘心地说到:“我去其它地方看看,先知镇那边,一定能给我一个好价钱!” “随便你去什么地方!”柜台后的绅士说到:“整个拉雷多,你不可能找到比我更公道的价格!” “呸!”牛仔骂了一句,抓起放在柜台上的马鞭,恨恨地走出了门。 临走时还踢了门一脚。 这群该死的墨西哥人! 明明联邦的法令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皮可以换100美元。 被这些二道贩子一剥削,平白砍掉了一半! 这可不行! 谁也不能拿走我神圣的私有财产! …… 饥饿! 疲累! 王耀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腕正在往外面渗着血。 前面和后面都是和他一样被反绑着的人。 一个接着一个,都被绳子反绑着双手,连成一串,身不由己地前行着。 头顶上的太阳像是火炉一样,炙烤得王耀祖头昏眼花。好几次感觉到天旋地转,都差点一头栽倒下去。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不行! 再这样下去,等不到日落,自己肯定就死了! 这不是做梦! 自己肯定不是在梦境中! 妈的,就算是做梦,也要想办法先活下去啊! 该死的! 这该死的穿越! 穿成什么不好,偏偏要穿越到一个印第安人的身上!? 还是一个被牛仔抓住马上就要被剥头皮的印第安人? 生死危机就迫在眉睫不说,即便是逃过了这一遭,往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厄难在等着自己呢! 现在具体是哪一年还不知道,但是从前面那位牛仔身上的火枪来看,起码也是19世纪了! 说不定那个拿着爸爸的小斧头砍樱桃树的家伙已经建国了! 印第安人? 没搞头了! 哪怕就是穿越成个黑叔叔,在棉花田里摘一辈子棉花,在香蕉园里种一辈子香蕉……再怎么也比印第安人强啊! 就在这时,前方那个坐在马背上的牛仔停了下来,手里高举着水袋,仰着脖子接在水袋口,等了半天也没有一滴水落下来。 牛仔沮丧地将水袋重新扔回马背上。 显然,他也没水了! 王耀祖稍微加快了一点脚步,靠近了自己前面那个壮年印第安人。 他们是来自同一个部落。 “野牛,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 “不知道。”前面那个人说到。 “再这样走下去,我们肯定会死的!” “嗯。” 王耀祖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那人更多的回答。于是又低声说到:“我有办法解开你的绳子,等一会,等那个白人休息的时候,咱们找机会,去杀了他!” “啊?”这个名叫野牛的壮年人神情一震,惊讶地看着王耀祖。 “别停下来!别出声!别看着我!”王耀祖连忙轻声说到。“你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为了不引起前方那个牛仔的怀疑,王耀祖又重新慢下了脚步,和野牛拉开距离。 队伍继续前行。 不一会,前方出现了一颗橡树。 牛仔下了马,走到橡树底下休息。 连成一串的俘虏们也都停了下来,坐在草地上。 王耀祖挪了挪屁股,靠近了野牛,“怎么样?” “如果你真能解开绳索,为什么咱们不直接逃走呢?”野牛低声问到。 “这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那个白人有马,还有枪,咱们根本逃不掉!”王耀祖说到。 “可是,这也太危险了啊!”野牛说到。 “没办法啊!与其在逃跑的路上被他追上杀掉,咱们不如找个机会,联手杀掉他!” “真有机会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王耀祖说到。 他将手从背后拿了过来,替野牛解开身后的绳索。 他的手腕一直在流血,就是因为在他穿越过来,醒悟到自己的处境之后,找机会捡了一块并不锋利的小石片,一直在磨着绳索。 “你……真的能解开?”野牛被吓了一跳。 “嘘!”王耀祖再一次叮嘱他,莫声张! 草原上的野草很深,这一群被捆成一串的印第安人,在那名牛仔停下来休息之后,也都纷纷躺到了地上。 所以那名牛仔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王耀祖特意看了一下自己身后那名印第安老人,老人似乎对这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只双目空洞地望着天空。 “一会儿就要天黑了……”,王耀祖压低了声音说到。 他的心脏砰砰地跳着,紧张得厉害。 可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听见从一个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 “嘿,迈克!看起来你的收成不错啊!” 王耀祖循声望去,便看见一个白人骑着马从不远处的草丛中钻了出来,目光只往这边望了一眼,便往橡树底下走了过去。 “乔尹,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橡树下休息的牛仔站了起来。 “哈哈,这里的野牛都快被我杀光了!”那个叫乔尹的白人从马背上解下一个水袋:“见到你还活着,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 王耀祖和那个名叫野牛的印第安人面面相觑。 如果说之前只有一名牛仔,还好办。 这一下有两名,怎么搞? 问题是,两人如今都已经解开了手上的绳索,万一被发现就死定了。 野牛默不着声地捡起地上的绳索,反手将自己给重新绑上。 王耀祖想了想,也只好如法炮制,只不过将他将绳扣捏在了自己的手中。 “等天黑吧,我们肯定还会有机会的!” 王耀祖轻声说到。 第二章 牛仔很忙 天黑了下来。 草尖上吹起了炙热的晚风。 王耀祖碰了碰野牛,目光示意:开始行动吧! 野牛犹豫了一下,但也学着王耀祖的样子,猫着腰站了起来。 两人慢慢地朝着橡树下摸过去。 橡树下的篝火已经熄了,一阵一阵的鼾声传来。 牛仔睡着了! 王耀祖心中不由得庆幸。看来,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他已经想好了,两个白人,他和野牛一人对付一个。只要趁其不备,拿着石头往他们头上一砸,还是很有成功希望的。 他的心中砰砰直跳。 手上搬着的石块却很稳。 离着橡树越来越近了,他已经看清楚了那那个靠着橡树睡觉的黑影。 这两个牛仔胆子也是大,押着这么大一群印第安人,居然能就这么睡着了! 大概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印第安俘虏造反吧? 王耀祖在心中再一次感谢了上天给他的好运。 就在这时,那个橡树下的黑影突然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曹! 被发现了! 有个白人根本就没睡! “冲过去!” 王耀祖瞬间反应了过来,大叫了一声,举着石头便拼命冲了过去。 此时距离橡树不过十来步的距离,即便是那个白人手中有枪,他们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白天的时候他已经观察过了,两个白人身上的枪都有一人多长,很明显的滑膛枪特征。 甚至王耀祖有七成的把握,两人拿着的应该斯普林菲尔德1812型。 这种枪就是典型的排队枪毙战术用枪,准确率感人。 而且又不是连发,怕什么? “乔尹,起来!”那个黑影大叫了一声,将手中的长枪对准了二人。 “砰!” 一声枪响! 吓了王耀祖一跳。 但是他前冲的脚步丝毫没停,他感觉得到,自己并没有中枪。 滑膛枪的命中率不是盖的,即便是这么靠近,也打不中他! 拼了! 躲过了这一枪,只要靠近了那两个白人,就是五五开的局面,总比被剥了头皮强! “野牛!”王耀祖大叫了一声。 “你左我右!” 此时他已经快靠近了那两名白人。 他甚至看到了地上那个家伙正连滚带爬地翻身起来,一脸的惊恐。 而那个开完了一枪的家伙,急忙丢下了手中的长枪,将手按向了自己的腰间,脚下连连后退。 “梆!” 一声巨响从自己的脑袋上传来,紧接着,他只感觉天旋地转,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然后一头栽倒了下去。 他倒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后脑勺有一股湿热的暖流正在流出来。 完了! 自己这才穿越过来,就这么死了吗? 好吧,就这么死了也好。 总比,活着做一个印第安人强。 做什么都别做印第安人! 特别是做一个19世纪的印第安人! “先生,我要投降!”他的神智还没有失去,所以能听见野牛的声音。 他倒在地上,看着野牛高举着双手,向那两个白人走了过去。 “先生,我要投降!我要检举!这里有一个叛徒……” 野牛一边说,一边还侧了侧壮硕的身体,对地上的王耀祖说到。 该死的! 野牛竟然会说英语? 妈的,印奸! …… 王耀祖在穿越之前,除了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之外,还是一名传武爱好者。 不过,他不属于‘接、化、发’的那一派,也不属于‘掏裆挖眼’那一派,截拳道寸拳咏春之类的,也和他的爱好没半点关系。 他看不上这些。 他修的是《黄庭内景》,讲究的是天人合一,练的是存思登虚,求的是长生不老。 武功再高,也打不过枪。 但是老子万一修道有成,直接飞升,你们就自己玩儿去吧! 仙人,比你们高级多了。 这就叫降维打击。 然而,他终究是什么名堂也没有练出来。 就如同他的人生一样,怀着高高的志向,做着ceo的美梦,读着屠龙之书,在一条流水线上老老实实地打着螺丝。 直到猝死为止。 …… 眼睑变得越来越沉重。 眼前的景物开始变得朦胧起来,耳中听得到的声音似乎也越来越遥远。 在他的濒死时刻,他除了为自己这一场穿越感觉到不值之外,也深深地为刚才野牛的背叛而痛彻心扉。 野牛,曾经是他所属的山谷部落最强大的勇士。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勇士,也在白人的钢铁和火药下屈服了。宁愿做个奴颜婢膝的叛徒,也再提不起与白人对抗的勇气。 都19世纪了,哪里还有能与钢铁和火药对抗的勇士啊? 印第安的嵴梁,已经碎了! 他只听见野牛在和两个白人在交谈,但是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模模湖湖中,他看见那个白人从腰间抓起一只短枪,似乎是左轮,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走到他的面前。 “他活不了啦!”一个白人说。 “趁活的吧,我来!”另外一个白人手里提着一柄小刀,慢慢地走了过来。 “算了吧,迈克!”那个持着左轮的白人将枪口对准了倒在地上的王耀祖。“活剥头皮实在是太不人道了,你不能在我一个清教徒面前做这种事情!” …… 王耀祖听着他们在为活剥头皮是否人道而争执。 眼中那一只黑洞洞的枪口,却渐渐地变得清晰了起来。 突然,彷佛眼前的世界跳动了一下。 他竟然看见,似乎有一条虚线,从那个黑洞洞的枪口延伸出来,落在自己的脸上。 位置大约是在鼻梁正中间。 这就是子弹的轨迹! 他一瞬间便明白了过来。 只要这一只左轮扣动扳机,那么,枪口的子弹便会沿着这道轨迹落在自己的鼻梁上。 这……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好像没什么用啊? 能看到子弹的轨迹有什么用? 难道自己还能比子弹更快不成? 彷佛是为了回答他心中的疑惑,他感觉到,一股暖流正充斥着自己的四肢八脉。 心底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回答他: “虽然你并不能比子弹更快,但是你能看见子弹的轨迹,意味着你至少比敌人多了05秒的反应时间。” 05秒? 拼吗? 拼吧! 可是不拼,又会如何呢? 第三章 差点被剥了 “乔尹,你无疑是清教徒中的典范!”迈克提着手中的匕首,在他的皮靴上抹了两下,匕首的锋刃于是看起来更锋利了些。 “但是你和那些懦弱无能的北方老一样,犯了一个典型的错误。”迈克说到:“印第安人并不是人。他们和狼并没有区别,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而已!”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话可不能这么说,主的仁慈遍布整个世界——”乔尹坚持要用使用手中的火枪。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 “谁说的?” “乔治-华盛顿!”迈克说到。 “阿门!”乔尹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说起剥皮的技术来,主要有两种流派。乔治-华盛顿属于第二种流派,他有一双长筒皮靴,就是自己亲手用印第安人的臀部皮做的。” “阿门!那么,哪一种更好呢?”乔尹问到。 “各有千秋,不同的皮有不同的用途。但是,它们都需要完整。如果你坚持要用火枪,破坏了完整性,会让我至少损失十美元!” 乔尹默默地想了一下,收起了火枪。 “主啊,愿你原谅他的罪,让他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乔尹在胸前祷告了一阵,转身走开了。 迈克于是便走进了王耀祖的身前,一脚踩在王耀祖的胸口。 一只手提着匕首,寻找着下刀的位置。 “你能不能翻过身来?”迈克对地上的王耀祖说到。 剥皮最好从后颈开始,王耀祖此时的姿势,不太利于他的发挥。 王耀祖的心中只觉得荒谬。 刚才乔尹和迈克的话,一字不落地听在了他的耳中。 即便是他已经在心中将此时的白人想得很恶劣了,但依然是,某种东西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他还是把白人想象得太好了! 在他们的心中,印第安人根本就不算是人! 即便是那个只需仁慈善良的清教徒乔尹,对印第安人最大的善意,便是为他祈祷了一下,而已! 而且,如今这位迈克即将要生剥自己的头皮,却又彬彬有礼地问自己,能不能翻过身来? 白人的狂妄和自大,竟至于吗? “咳咳!”王耀祖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连咳了几声,眼睛里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来。 “差点忘了,你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迈克说了一声。 原来在他的心目中,是真的不将印第安人当做人的! 这并不是他在故意侮辱王耀祖,而是他的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真是难以理解,上帝创造你们这种物种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迈克都都囔囔地埋怨到。 “如果不能及时硝制的话,我可会损失一大笔钱!” “妈的!” “什么时候种印第安人跟种玉米一样就好了,无须硝制,春天种下去,秋天就能收获,哈哈!” 迈克蹲下身来,抓住王耀祖的半边身子,想将他翻个身。 …… 就在迈克蹲下来的一瞬间,王耀祖集齐背部所有的力量,一个翻身弹了起来。 两只大拇指直接抠向迈克的双眼! 在他动手之前,他就想过很多次该如何动手。 掏裆是他第一时间想到的,男人的蛋蛋受到袭击会造成剧痛,足以让他产生瞬间的条件反射,中止正在进行的动作。 但是这种剧痛,并无法在瞬间达到致命的效果。 古代的太监被一刀割掉了全部,不也能好好地活下来吗? 所以,王耀祖很快便选择了挖眼! 只要废掉这个白人的一双眼睛,那么接下来便只需要对付另外一个白人就好了。 嗡! 王耀祖倾尽全力的一击,竟然带起了强烈的风声。 直到他的两双大拇指触及到一个温暖湿润的球体,他的半边身子都还在空中虚悬着。 迈克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个奄奄一息的印第安人竟然还能爆发,完全没有防备。 “嗷!” 他惨叫了一声,手上的匕首胡乱挥舞,似乎是刺中了什么。 但是他根本来不及确认。 双目传来剧痛,眼前一片漆黑! “乔尹!乔尹!”他大叫了起来! 然后只感觉一股大力狠狠地踢在自己的裆下,他又忍不住惨嚎了一声,倒在了地上。 “你这该死的杂碎!” “野牛生的印第安人!” “我要杀了你!” “杀了你!” 迈克在地上惨叫,一声大过一声。 殷红的血水从他的两只眼窝里喷涌出来。 他在地上漫无目的地翻滚着,完全失去了方向。 只是此时,已经没有人理他了! …… 王耀祖躲在橡树后面,手里拿着从那个被他挖掉眼珠的白人身上抢下来的一只左轮。 他的左臂在刚才被刺伤了,根本无法抬起来。 但是他还是按照自己心中对于左轮手枪的理解,检查了一下子弹和枪机。 柯尔特m1835式转轮! 该死的,现在的时间至少已经是1835年后了! 作为一个印第安人,真他妈是山穷水尽了! 转轮里只有一发子弹! 更是草蛋! “印第安人,你死定了!”从橡树的另外一边传来一个声音。王耀祖听不懂太复杂的英语,但是这种骂人的话,一听就能懂。 声音听起来,那个白人并没有在橡树的背后。 王耀祖抬起枪虚瞄了一下。 一条澹澹的虚线从他的枪口延展出来,落在远处。 还好,自己的金手指并不完全是废物! 在这个火枪称王的时代,自己至少能够保证百发百中。 但是一枚子弹也好像不太够! 此时的火枪子弹只是个小圆球,威力固然是很勐,但绝对不是后世的步枪子弹那样,一枪就能解决掉敌人。 说不定敌人连中了好几弹,都还能龙精虎勐地继续和自己对射! 所以,自己这一枪,必须爆头! 否则的话,自己赤手空拳,可对付不了一个拿着手枪的敌人! “印第安杂种,你死定了!” 那个声音咬牙切齿地传来。 听起来,更远一些了。 王耀祖心想:不能让他再走远了! 以橡树为圆心,敌人在圆上,肯定拥有更好的视野,和更大的机动空间! 王耀祖微微地猫了一下身,贴着橡树,向侧方轻轻的迈出了一步。 月光很好,照得远处透亮。 但是草丛却很茂密,对方若是趴在地上,那就几乎完全被草丛遮住了。 王耀祖心中一凛,这才醒觉,自己想要以橡树为屏障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不知不觉中,就让自己陷入了敌暗我明的不利境地! 还是没经验啊! 前世野战太少了。 就在他想要转移阵地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橡树的背后绕了出来。 一见王耀祖,便勐扑了过来! 野牛! 我擦! 你他妈有病吧! 第四章 上帝不保佑印第安人 同是印第安人,你他妈不想着同仇敌忾就算了,还帮着白人来打我? 刚才要不是你在背后阴我,我搞不好都已经解决掉这两个白人了! 而现在,老子已经解决了一个,手里也有枪。 你他妈难道就看不清形势吗? 为什么不帮我? 王耀祖在一瞬间将这个野牛同胞骂了十七八遍,可是整个身体却不可遏制地被野牛扑倒,朝着后面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草地虽然柔软,但是背嵴上传来的震荡还是让他差点吐出一口血来。 五脏六腑都好像剧跳了一下。 “野牛!我草,你他妈有病啊!” 他还是狠狠地骂了出来。 野牛是部落中的武士,如果不是部落遭受到白人的袭击,他很快就能戴上白色羽毛,成为武士中的小首领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身体比王耀祖这种只会种玉米的族人要强壮得多。 王耀祖被他压在身下,就好像被压在了一堵泥墙下面一样。双手被紧紧地摁在地上,肋骨都差点压断,几乎喘不过气来。 “乔尹先生,快来!我抓住他了!”野牛大叫着。 王耀祖用力挣扎了几下,发现自己根本就挣扎不动。 野牛,简直就壮得跟头牛一样! “野牛!你放开我,我能杀了他!”王耀祖急忙说到。 野牛不为所动,只是一边压着王耀祖的四肢,一边抬起头来,兴奋地朝身侧观望。 “野牛!难道你忘记了白人是如何对待我们部落的吗?” 王耀祖大叫了起来。 “他们闯入了我们的村庄,抢走了所有的东西,杀死了所有抵抗的勇士!” “酋长的脑袋被他们割下来挂在树上!” “那些与你并肩作战的勇士,他们是怎么死的,难道你忘记了吗?” “还有玉米叶,对,玉米叶,她不是才钻进你的帐篷吗?她被白人绑在树上,用树枝从她的身下捅进去!” “你的母亲,临死前都在叫你快跑!快跑!” …… “闭嘴!” 野牛一头撞在王耀祖的鼻梁上,将王耀祖的鼻子顿时撞出了血来。 王耀祖的话兴许的确是刺激到他了,让他的眼睛都红了起来。 “斑鸠!你他妈闭嘴!”野牛喷着唾沫,朝着王耀祖吼到。 斑鸠! 就是王耀祖的印第安名字。 如果不是被野牛叫出来,他都差点忘记了,自己名叫‘斑鸠’! 印第安人总是喜欢给自己取些五花八门的名字。 基本上,他们看见什么就给自己取什么名字。 在美洲大陆被文明世界撞开大门的时候,这里正处于母系氏族的末期,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姓氏制度。 类似于日本人总是叫什么‘田中’‘松下’‘柳生’一样,印第安人取名更热烈奔放一些。他们看见什么便给自己取名叫什么。 一个印第安人一生中会有许多名字,随取随改。 颇有一种‘我是耗材我怕谁’的味道。 “斑鸠!你杀了白人,犯下大罪了!”野牛狠狠地说到。 “我有什么罪?”王耀祖一脸的血,咬牙切齿的问到。 “上帝不会保佑你的!”野牛说到。 上帝? 一万匹草泥马从王耀祖的心头奔腾而过。 印第安人为何要信仰上帝? “怎么,上帝就允许他们杀我们,不允许我们杀他们吗?”王耀祖讥讽地说到。 “斑鸠!”野牛用力抓着王耀祖的手,狠狠地说到。“他们为我们带来了文明,我们不应该反抗他们!” “我擦!”王耀祖咬着腮帮子骂了一句。“他们带来的文明,就是屠杀我们吗?” “放弃吧!斑鸠!你认罪吧!斑鸠!你忏悔吧!斑鸠!” 野牛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 如果不是需要他用双手按着王耀祖,他大概会腾出一只手来,在自己的胸口划个十字,说一声‘阿门’! 只是可惜,上帝应该听不懂印第安语言。无论是阿尔岗昆语,还是阿拉瓦克语,无论是阿帕奇人来说,还是易洛魁人来说,上帝应该都听不懂。 “我们打不过他们的!” 野牛停了一会儿,又说到。唾沫喷了王耀祖一脸! …… 就在野牛和王耀祖争辩的时候,远处,那个名叫乔尹的牛仔正蹑手蹑脚地从草丛中站起来,向着这边张望。 “野牛,你确信你按住他了吗?” “乔尹先生,放心吧,我死死地按着他呢!” “好样的,野牛!” 乔尹在远处大声说着,但是并没有第一时间走过来。 野牛对他忠心耿耿,可是他对野牛的信任还远远不够。 “哈哈!”王耀祖停止了无用的挣扎,笑了一下,对野牛说到:“在白人到来以前,这整片大陆都是我们的土地。那时候并没有什么保留地,我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上帝。野牛,我们的部落,原来在北面的大山中,后来被白人驱赶着一步步南迁,天知道我们还会迁往哪里!” “斑鸠!只要我们学着白人的语言,做着白人的事情,他们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斑鸠!我们的抵抗是徒劳的,只会引起白人的仇恨。”野牛说到。 “你相信他们的承诺吗?”王耀祖说到。 “白人中也有好人。”野牛说到:“我看过他们的宪法,我相信……” “你相信?哈哈!”王耀祖打断了野牛的话。 和这样一个一心想要皈依‘文明’的人,再谈下去根本就没有必要。 “你尽管去相信吧,野牛!”王耀祖说到。“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吗?” 野牛也没有听王耀祖的话,他抬起头来,朝着犹犹豫豫不敢过来的乔尹大喊到:“先生,快过来,给他一枪,他就老实了!” 王耀祖不管不顾地说到:“那就是因为,你宁愿相信他们的上帝,宁愿相信他们的道德,宁愿相信他们的法律……” “可是你,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刀和枪!” 突然。 “梆!”地一声! 一块驴屁股一样大的石头狠狠地砸在野牛的头顶上。 野牛的身体陡然一僵,脑袋缓缓地偏向了一边。 他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正站在树下,正弯下腰搬起地上的石头,想要再给他来一下。 …… 刚才王耀祖一直在和他说话,就是想要吸引住他的注意力。 那个小小的印第安人,王耀祖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同是俘虏,但是他们并不是同一个部落的。 就在王耀祖被野牛扑倒在地的时候,他便看见那个小印第安人贴着草丛,像蛇一样悄悄地游了过来。 “干得好!” 王耀祖一个翻身从野牛的身下爬了出来。 就在这时,‘砰’地一声,枪响了! 第五章 那个勇敢的印第安少年 柯尔特m1835是一种滑膛手枪。 滑膛枪的命中率都不高。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永远打不中目标。 特别是当目标只有20来米的时候,想要命中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那个勇敢的小印第安人,刚刚用一块石头砸懵了野牛的小印第安人,应声而倒。 “该死!” 乔尹骂了一句。 他明明瞄准的是地上的那个! 右手重新持枪瞄准,左手快速地拨动枪机。 王耀祖迅速地坐正了身子,根本就来不及管近在迟尺的那个小印第安人,也顾不得虽然被石头砸懵了但还坚持着不肯倒下的野牛。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双手持着手枪,尽力的稳住枪身。 在他的凝视下,一到澹澹的虚线从自己的枪头上蔓延出来,从对面那个白人的头顶上越过去。 他稍微地压低了一下枪头。 然后那道虚线又落在了那个白人的脚底下。 该死的! 怎么这么难? 真是,有了标准答桉都做不好试卷吗? 他屏住呼吸,尽量让自己的手不要抖。 可是,越是用力,越是把握不住。 “砰!” 那个白人又开了一枪,子弹从王耀祖的肩膀上擦过,把他吓了一跳。 运气又一次站在了他这边,那个白人依然没有命中。 大概对方也在害怕,所以根本就不敢拉近距离。 小的时候,王耀祖看过几部西部牛仔片,里面的牛仔耍左轮那叫一个丝滑。 基本上是指哪儿打哪儿,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可是实际上,用屁股想想也不大可能。 尤其是在滑膛枪时代。 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拔枪决斗,所谓的‘快速拔枪术’,一点用都没有。 还有一种‘六连枪技术’,更是被夸大的产物。 大概,就跟中国人的‘飞剑术’和印度人的‘摩托术’一样,都是臆想出来的牛逼。 真实情况是,人体构造注定了六连发时枪不能举到视线可瞄准的地方,只能在胸部以下开枪。这意味着除非枪法极为熟练,否则根本打不中人。 一代西部传奇警长怀亚特·厄普,很多导演根据他的经历魔改了许多电影,获奖无数。晚年的他直言不讳地说过:“根据我的经验,看有关我的虚构小说的枪迷,和那些从腰间射击的枪手,根本没机会从一个正常瞄准的人手里活下来!” 19世纪的一位得州游骑兵队长也曾指出:“在我的戎马生涯中,从未见过有人会从腰部射击。所有人都是举起肩膀,瞄准然后开枪。至于六连发,几乎自成一个演艺圈。只能说,一个男人可能喜欢消遣,却很少喜欢他的真实生活。” 历史上从未有一次所谓公平的决斗,所有牛仔都死于背后偷袭。 真正的牛仔从来就不会堂堂正正的决斗,能活下来的永远都是老阴比。 …… 王耀祖只有一颗子弹。 所以他不可能向对面那个白人一样浪射。 “¥%……@~” 倒在地上的小印第安人嚎叫着什么。 王耀祖没有听懂。 在这个生死一线的时刻,王耀祖竟然还有心思来为自己本已经悲哀到极点的情绪更悲哀一下。 可怜的印第安人! 眼看都要灭绝了,还分成了几十个种族,几百种语言,几千个部落。 易地而处,真的很难想象,河姆渡大汶口良渚……一堆这样文明,该怎样面对钢铁和炮火! 更别说,这一堆文明还吊儿郎当,互相敌视。 更有像‘野牛’这种一心想要皈依的印奸。 一股浓浓的悲哀涌上心头。 …… 远处传来那个被他抠掉了双眼的白人牛仔,正在漫无目的地朝着荒原呼叫。 近处,那个中了一枪的小印第安人,也发出意义不明的‘哇啦哇啦’的声音。 除此之外,整片荒原寂静得就像是电影院一样。 一种荒谬的不真实的感觉,沁润着他的神经。 渐渐地他平静了下来。 眼中那一条从自己的枪口蔓延出来的虚线,终于落在了那个趴在草丛中的白人的毡帽正中,只有些微的晃动,像是垂入湖面的钓鱼线一样。 大概也是知道这样浪射下去是不行的,那个白人也趴在地面,认认真真地瞄准起来。 王耀祖看见,一条虚线从那个白人的枪口上延伸过来,落点在自己的身后。 所以他一点也不慌。 “砰!” 王耀祖率先开枪。 射出了他唯一的一发子弹。 视线中那一顶毡帽应声而起,高高地飞了起来。 “砰!” 同时,那个白人也开了枪。子弹不出所料的,沿着那一条虚线的轨迹,落在了王耀祖的身后。 这一轮交手,两个人都没有击中对方。 虽然视线里有那一条虚线的辅助,但是,第一次使用燧发滑膛火枪的王耀祖,在扣动扳机的时候,被巨大的后坐力推得不由自主地上扬了一下枪口。 子弹击中了那个白人的毡帽。 他不知道那个白人是什么感觉,但是这一枪没有击中敌人,让他自己变得恐慌了起来。 他唯一的一发子弹,就这样没了。 局面顿时又变得尴尬了起来。 那个白人在继续瞄准。 王耀祖在假装瞄准。 …… 身侧不远处,野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王耀祖多么希望,此时,他的这位印第安同胞能站在自己这一面啊。 可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他不再犹豫,提起自己的转轮手枪,拔腿就跑。 不时回头,身形做一些转折,躲避那一道从白人枪口蔓延出来的虚线。 那个白人大叫着追赶。 还有那个被挖掉了双眼的白人,还在荒原上一声一声凄厉的呼喊着。 橡树下那个小印第安人也在痛呼。 他们的语言,王耀祖一个也听不懂。 过去的许多记忆,就在他剧烈的奔跑中,涌上了脑海。 记忆中,他来自北方一个遥远的部落。 那里春季会开满了漫山遍野的鲜花,夏季河流会将大群大群的娃鱼冲到河岸上,秋季野果和玉米都会发出甜香,冬季白色的冰雪铺满了大地。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被自己的母亲从睡梦中扛了起来,开始没日没夜的逃亡。 母亲在翻越一座峭壁的时候从悬崖上摔落了下去。 族人也越来越少。 原来那许多好不容易认识的人,都一个个地不见了。 ‘野牛’最开始是一个胸脯上带着一道巨大刀疤的武士,后来变成了一个矮墩墩的胖子,后来又变成了一个断了手臂的瘦竹竿,后来又变成了一个整日愁眉苦脸的老头子…… 小的时候他还以为‘野牛’会变。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人都叫做‘野牛’。 野牛不会变,变的是人。 …… 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橡树下那个小印第安人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似乎听懂了那个小印第安人在说什么: “快跑!” “快跑啊,我们的王!” “不要管我!” “你会回来的!” “你会带着千百个印第安勇士杀回来的!你会替我们报仇!你会夺回我们的土地!你会重现阿兹特克的荣光!” “你会征服这片土地,将那些残忍而邪恶的侵略着驱逐出去的!” “你一定要活着!活着!” …… 真是个勇敢的小印第安人! 王耀祖心想。 第六章 昭昭天命 一场暴雨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天亮之后,王耀祖已经彻底摆脱了那个白人的追逐。 那个被抠掉双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个白人的脚步,让他不至于追出太远。 这是无意识中的一着妙棋。虽然王耀祖也的确杀不了他。 战斗中,给对方造成一个残废的伤员,远比给对方一具硬邦邦的尸体有用。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王耀祖又冷又饿。 衣服湿透了。 他朝着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中午的时候他在荒原上发现了一个兔子窝,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几只还来不及跑开的小兔子。他忍着血腥和对病菌的恐惧,垫了一下肚子。 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断了一根木棍,也没有生起火来。 到了傍晚,他终于看见了前方有一座布满了苔藓的巨大石头,大概有十来米那么高。 石头的下方竖立着一个路标,上面写着‘绿石村’几个字。 绿石村,大概就是因为这一块绿色的石头而得名的吧? 虽然他的英语并不好,而且19世纪的英语和21世纪的英语完全是两码事。但是这几个字他还是认识的。书面英语无疑比口头英语要简单多了! 终于发现了人烟的迹象,这让他的精神一振。 他有自知之明,身为印第安人,在这种白人的聚居地,肯定会遇到一些麻烦。 但是他也同样也有一些自矜:凭着自己超越这个时代两百年的知识,不说混得风生水起,混一顿饱饭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 此时应该还是19世纪的中期,具体是哪一年他还不知道。 对于美国历史,他了解得不够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兰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会考虑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联盟的大腿。 在大的方向上,不至于犯错。 这就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对吧? 应该对吧? 人之初,性本善,对吧? …… 绕过那一块绿色巨石,王耀祖骤然停住了脚步。 他的身体颤栗着,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泞中。 绿石的另外一边,是一个巨大的山坡。 山坡下是一片空旷的低地,低地上散落着几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缎带一样漂浮在绿色的原野上。 美丽极了。 可是,在离那几座白色的小木屋不远处,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里。 雨后的太阳照耀在骨山上,骨山发出粼粼的白光。 骨山上堆满了白骨。 那种巨大的,是野牛的尸骸。 那种细小的,是人的尸骸。 整座骨山,目测大约有十多米高,一个农夫模样的黑人正拿着粪叉整理骨山,将他身后的一堆新鲜的骨头给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齐。 这得是多少具尸骸? 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 他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阳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可是站到一半,又无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 任何一个人,在看到这样一座,用同族尸骸筑成的‘京观’面前,都无法不动容。 若说是两国征战,倒也算师出有名。 可是,白人们又是为了什么? 大半部族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几乎构不成威胁。 这一切,只是因为白人们来到了这里。他们像是打扫屋子里的蟑螂一样,要将所有的印第安人,斩尽杀绝! 绿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着几行字。 “上帝期许我们去传播救赎之道,这就是我们的昭昭天命!” 昭昭天命? 谁的昭昭天命是以杀掉整片大陆的所有人为代价的? 二百年前这片大陆上还没有白人,印第安人总人数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三千万以上。 可是现在呢? 即使以最激进的方式来统计,总数都不会超过一百万! 并且每天都还在急剧下降。 从左治亚到俄克拉荷马的血泪之路,每一寸的迁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饥饿和皮鞭中倒下! 从俄勒冈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驱逐出他们的家园! 阿兹特克的特诺奇蒂特兰城被永远的摧毁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 44岁的特库姆塞酋长,他的皮被剥下来制成了磨刀带,至今还挂在哈里森总统的书房里! 这就是他们的昭昭天命吗? 这就是他们的上帝所期许他们去做的事情吗? 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民主’和‘正义’吗? 这就是他们的救赎之道吗? “我!c!你!玛!”王耀祖勐地伸出手来,狠狠地以手指抠动石刻的字迹。 可是,直到手指甲都剥掉了,也没有将这一行字剥落下来。 妈蛋! 老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招你惹你了? 若这是你的天命,老子的天命又是什么? 一股腥甜的味道涌上喉头。 即使是在被荒原上那个白人俘虏的时候,他也未曾如此愤怒过。 “去!你!吗!的!天!命!” 他捡起一块硬石,一笔一划地在上面写着字。 每写一个字,心中的愤怒和不甘便愈加强烈一分! 好! 既然穿越来此,就让老子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做天命! 什么叫做他吗的天命! 我,王耀祖! ——不,王耀祖已经死了!从此以后,我的名字,叫做斑鸠! 就让我斑鸠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做尼玛的天命! 印第安人,也有天命! …… 过了很久。 斑鸠终于平静了下来。 夕阳挂在天边,像是在流血,染红了地平线上的云层。 一首熟悉的旋律在他的心底响起,他忍不住轻声地哼了起来。他彷佛看见了篝火、母亲,还有部落里的人们,烤玉米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端…… 突然,一声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从他的身后响起。 他一惊,回过头来一看,便看见一个长得五颜六色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他的身后,朝着他说话。 见他一脸疑惑的样子,那个印第安人又连着换了几种语言,连英语和西班牙语都尝试了一遍。 最后终于说出了一种斑鸠本身能听得懂的语言。 “斑鸠!你还不快跑,躲在这里做什么?” 斑鸠一惊! “你……认识我?” “你的悬赏令已经张贴到绿石村来了!”那个印第安人说到:“你杀了一个白人,现在他们悬赏30个比索找你呢!” “啊?怎么这么快?”斑鸠惊讶地问到。 “一大早骑警队便过来张贴了悬赏令,现在荒原上到处都有赏金猎人在找你呢!” 斑鸠深深地吸了口气,恨恨地看了一下山坡下那个巨大的尸骨山。 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谢谢你来通知我。”斑鸠说到。 “没事,我也是印第安人。”那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说到:“去年的时候,这里还有一个名叫灰树林的部落,现在,它们全都在那里了。”他指了指山坡下的那座白色骨山。 斑鸠看着这个陌生的印第安人,想对他说感谢,可是又觉得感谢的语言是如此苍白。 “我得走了!”他咬了咬牙,说到。 说罢,他便站了起来,顺着来时的方向,迈动了脚步。 他走得很慢,步履沉重,像是一瞬间老了几十岁一样。 没有谁比他更明白,印第安人即将面临的命运是怎样。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他又岂能逃的脱?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个印第安人又追了上来。 “你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斑鸠摇了摇头,缓缓地说到。 天下之大,其实走到哪里都是一样。 即便他是穿越者,那又怎样? 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注定了他走到那里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迟早有一天,他会变成荒原上的一具尸体——或许也会成为那座白色骨山的一部分。 “我叫河狸,你或许听说过我的名字。”那个印第安人跟在斑鸠的身后,说到。 斑鸠并没有听说过‘河狸’这个名字。 但是这个叫‘河狸’的印第安人继续说了下去。 “有一个仁慈的白人愿意让我做她的奴隶,他允许我替他兜售一些东西。我表面上的身份是个印第安商人,但我其实是反抗军的一员。” “反抗军?” 斑鸠停下了脚步,眼睛一亮。 “对,反抗军!”河狸对他的表现很满意,紧接着问到:“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 “你们的首领是谁?”斑鸠问到。 “维克托里奥!”河狸骄傲地说到。 第七章 反抗军的水花 维克托里奥! 这个听起来很有些美国人味道的名字,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印第安人。 在19世纪末期,印第安人反抗北美侵略者的一系列战斗中,维克托里奥,这个名字,曾经和‘红云’‘疯马’‘杰罗尼莫’等名字一样,在战争的浩瀚汪洋中,泛起过一点点小小的浪花。 后来,这一点小小的浪花被扑灭得悄无声息。所有曾经存在过的印第安人的痕迹,都被抹去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如同白人们一贯所做的那样,关于印第安的历史与文化,一律被销毁了。 以至于后人会误解,以为这片大陆上曾经高达三千万或者一亿这个数量级的人种,消亡得跟恐龙一样,一夜之间,天上掉下颗陨石,所有黄皮肤黑眼睛的人便都game over了! 然而,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在这一场石器时代对抗火药时代的战争中,在随后两百年美利坚如日中天的赫赫威势中,维克托里奥,这个小小的名字,终究还是如同他一生的战斗一样,在无数次山穷水尽的围剿和追击中,存留了下来。 他死于1880年,死的时候身边只剩下2个誓死追随他的战士。 但他的名字却留到了一百多年后。 …… “维克托里奥?”斑鸠惊讶地问到。 这是他自穿越以来,第一次听见一个自己熟悉的名字。 这个名字,他的本体——斑鸠也曾经听说过。 维克托里奥是奇亨特部落的酋长,他带领着他们部落的战士,与阿帕奇部落作战,与美国人作战,也与墨西哥人作战。 他们从阿拉莫萨向南打到了墨西哥城,又向北打到了圣诺菲,整个马德雷山脉南部,到处都有维克托里奥反抗的枪声。 可是,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反抗者。 一开始的时候,他是白人眼中最顺从的印第安酋长。 他甚至学会了英语和西班牙语,还主动将自己部落世代居住的阿拉莫萨让了出来,供白人建立聚居地。 可是后来他和白人的‘友谊’破裂了。 奇亨特部落在阿帕奇人和白人的联合围剿下,进入了马德雷山脉中。 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听说过反抗军的消息了,斑鸠还以为维克托里奥终于已经死了呢。 没想到他竟然还活着。 “是的,维克托里奥!”河狸骄傲地说到。 斑鸠几乎立刻就想要答应他。 但是来自身体的另外一个记忆,告诉他应该先冷静下来。 没错,维克托里奥是马德雷山脉一代所有印第安人反抗的旗帜。 但是,他的反抗是徒劳的。 无论他有多么英勇,无论他有多么狡诈。 哪怕他还有一个号称能沟通神灵预知未来的妹妹,还有一个刚勐无双能生撕黄羊的兄弟。 可是,在钢铁、火药和病菌面前,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我……我需要再考虑一下!”斑鸠说到。 “你还需要考虑什么呢?斑鸠!”河狸说到:“你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你相信吗,只要你现在离开,无论你往哪个方向走,天黑之前,就一定赏金猎人来找到你,拿你的脑袋去换钱。” “你会去告密吗?”斑鸠问到。 “我当然不会去告密,我巴不得你能逃出去。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河狸说到:“这片荒野上看上去什么都没有,可到处都是白人和他们的眼线。” “只要你不去告密就行。” “我要是去告密,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河狸发誓到。“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加入反抗军呢?难道你觉得那些白人还会放过你吗?” “河狸!反抗军自身难保,我加入你们,也一样是死!”斑鸠说到。 反抗军的游击战对于白人来说,就是隔靴搔痒,已经完成了工业化的白人的恢复能力,远远超出了他们的失血程度。 反而单枪匹马在荒原上游荡,凭着自己的金手指能力,说不定还能活得更久一点。 而且,说实话,斑鸠觉得这个河狸,对他有些过于热情了。 …… 就在斑鸠离开绿石过后没有多久。 河狸回到了绿石村中,站在一个胡子上还沾着酒液的白人男子面前。 “中士先生,他不肯加入反抗军!”河狸说到。 “那还真是可惜了!”中士说到。“一张头皮100美元,一颗脑袋30比索,他要是同意了加入反抗军,那就又是100比索,啧!” “中士先生,我有一个不太成熟的建议……”,河狸小心翼翼地说到。 “说!” “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同意呢?我们完全可以伪造一份文书,证明他同反抗军有联系——” “闭嘴,你这个白痴!”中士打断了河狸的话,说到:“神喜爱的是诚实的人!” 然后他又低声咕噜了一句:“咱们的乔治中尉又不是个傻瓜!要是被他发现我拿一个假冒的反抗军人头去骗他的钱,他会杀了我的!” 河狸讪讪地笑了一下,承认了自己的愚蠢。 他至少有九种办法可以证明那个斑鸠就是维克托里奥的反抗军成员,但是这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 白人并不会因为他的聪明而给他奖赏,恰恰相反,每一个出挑的印第安人,总是会比那些普通的印第安人要死得快些。 “为什么上个月你都挣了35个比索,这个月才挣了36个?”中士不满地看着河狸。 “呃,是这样的,中士先生,荒原上的野牛越来越少了,而且,现在那些新移民更喜欢种棉花而不是狩猎——” “别给我找理由,河狸!”中士不满的说到:“我要的是增长,还有增长率!就跟田里的橡胶树一样,如果这一棵割不出橡胶来,那就应该换一棵!如果你不行,我就换其它人!” “放心吧,中士先生!”河狸急忙说到:“这个月还有5天,我保证,这5天的收益率,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滚下去吧!”中士站了起来,擦了一把胡子,将带着酒味的手指放在口中吮了吮,提起身旁的火枪走出了小木屋。 中士拉了拉木屋下的绳子,敲响了钟声。 不一会儿,五个骑士赶了过来。 “伙计们,发现斑鸠了!”中士说到:“咱们去打猎吧!” 第八章 河狸王子落难记 河狸的家在农场的牛棚边。 他心思重重地回到了自己的家,躺在草堆里,口里嚼着干冷的黑面包。 接下来这5天,他必须得想办法搞到更多的钱。 不然的话,中士不会放过自己的。 说不定就会被塞进南边的农场里,和那群黑漆漆的人一起种棉花。 “河狸!你的家真不错啊!”一个声音突然从草堆里传了出来。 河狸被吓了一跳,手一扬,连那块没吃完的黑面包都被他丢了出去,落在墙角的牛粪堆里。 “谁?”他大叫了一声。 “别惊慌,是我!”一张脸从草堆里钻了出来。 “斑鸠?你怎么在这里?”河狸惊讶极了。 “你不是想让我加入反抗军吗?我总得跟着你来看看。”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你……我擦!”河狸骂了一句。又连忙说到:“你特妈还不快离开,你知不知道这里有多危险?” “这里一点都不危险,那几个白人士兵骑着马去荒原上找我去了,这里安全得很!而且,这个牛棚又这么偏僻,除非你大喊大叫将他们吸引过来——你会大喊大叫吗?” “不会!当然不会!”河狸说到。“我要是大喊大叫,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 “那不就对了!” “你回心转意了?你想要加入反抗军吗?”河狸问到。 “河狸,下午的时候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听到了很多有用的消息。河狸,其实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反抗军’,对吧?”斑鸠问到。 “你……是什么意思?”河狸惊讶地问到。 “所谓的‘反抗军’,其实是被某些人捏造出来敛财的工具而已。真正的维克托里奥,这个时候说不定正藏在某个山洞里,又冷又饿,没有药物,也没有子弹,正在为怎么活到明天而发愁呢!”斑鸠说到。 “斑鸠,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河狸的心里发憷。这个斑鸠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 “而且,我还听说,民兵队有一位中士为你提供了保护?” “斑鸠!”河狸不得不解释到:“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斑鸠说到,“我完全能够理解。换成我是你,恐怕也做不到比你更好了。” “斑鸠,你说你下午在村子转了一圈,你是怎么不被别人发现的?这村子里可没有印第安人?除了我之外。”河狸转移了一下话题,他不想被斑鸠一直掌握着节奏。 “呵呵!”斑鸠笑了一下,说到:“伪装成白人很难,但我伪装成黑人还是很容易的。” 斑鸠从草堆里抬起手臂来。 河狸这才发现,斑鸠将他的身体涂抹得黑漆漆的,嘴唇也向外翻着。 斑鸠的脖子上带着一个生锈的项圈,这是黑人的标配。 不得不说,只要不和别人互动,伪装成替主人干活的奴隶,骗过那么一小会儿,还是可以的。 “斑鸠,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河狸的声音有些颤抖了。 他好不容易才在白人的聚居地住了下来—— 斑鸠,你别搞事儿! …… “你听着,河狸!”斑鸠收起了刻意表现出来的吊儿郎当,神色认真了起来。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接下来你要做出的决定,将影响咱们所有印第安人的命运!咱们印第安人,是一辈子蝇营狗苟,活得猪狗不如;还是扬眉吐气——不说大富大贵,但至少也能和那些白人一样,住在干净整洁的木屋里,躺在温暖干燥的床上,吃白面包,喝黄啤酒,抽红雪茄,骑纯色马……” 河狸愣愣地看着他。 河狸嘴角抽动了一下。“斑鸠,你在说什么胡话?我们印第安人,怎么可能过上白人一样的生活?” “我们印第安人怎么了?难道我们天生就比白人要卑贱一些吗?”斑鸠冷笑了一声,说到:“将来,咱们不但要过白人一样的生活,咱们还要比白人过得更好!每一个印第安人,家里都该有一匹马,每天都能吃三顿,每顿都能吃到野牛肉!” “哈哈!”河狸笑了起来,嘲讽到:“你为什么不说,咱们还能将咱们的土地都拿回来,想在哪儿放牧就在哪儿放牧?想种玉米就种玉米,想种麦子就种麦子,哈哈……” 斑鸠脸上的笑容不变,但是心底却沉了下来。 他感觉得到,河狸其实对于‘印第安人’这个认知其实还是没有什么感觉。 这种拿整个印第安民族的希望和梦想来说话的方式,并不太适合河狸。 什么印第安人的命运,河狸根本就不关心这个! “你能这样想,就对了,河狸!”斑鸠无条件的赞同了河狸的说法。 ——前世的屠龙宝典上有一种技巧:别管你的对手说什么,赞同他!然后说出自己的观点,把他带到自己的沟里去! 然后他接着说到:“瞧瞧你现在的生活,就跟牛粪堆里的蟑螂一样恶心!你不该过这样的生活啊,河狸!你这么聪明,又长得这么强壮,而且还很帅,你该拥有至少一万比索的财富,你该娶八个妻子,生二十个儿子,你该拥有一座一百亩田地的庄园,你该至少雇佣十个民兵来保卫你的这些财产——” 我要是真拥有这么多财富,雇佣十个民兵可不够。河狸心想。 “哈哈,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赏你一百个比索,斑鸠!”河狸大笑了起来。 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合时宜的红晕。 很显然,这样的畅想,即便是yy,也让他觉得很爽,很牛逼! 虽然他知道这不可能,但是他还是觉得斑鸠说的话,让他觉得很快乐。 而且,“不瞒你说,斑鸠!”河狸决定对斑鸠说点掏心窝子的话:“其实我的父亲是一个酋长,如果我的部落还在的话,我也会成为一个酋长。唉——” 河狸叹了一口气。 他的祖上真的是阔过的! 而且,他还听说,很久很久以前,他们部落不是用石刀石斧的,部落里的勇士们能用铁刀,酋长的刀柄是黄金做的,祭司还掌握这一套与白人完全不同但是绝对准确的历法…… 可是现在,他就是他们部落最后一个人了。 “唉!”斑鸠也跟着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河狸的肩膀,说到:“河狸,别灰心!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子汉,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的!” 河狸觉得斑鸠说得很对。 “说吧,你找我到底想要干什么。”河狸问到。 “借我点儿钱!”斑鸠伸出拇指和食指,在河狸的面前捏了捏。 第九章 搞枪 “你疯了吗?我哪儿有钱借给你?”河狸像是被火烧了屁股一样,整个身体都从草堆里弹了起来。 “唉,河狸!”斑鸠叹了一口气,他也准备和河狸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这件事情,我本来不打算和别人说的,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我对不起我的酋长,对不起我的部落啊!”斑鸠朝着北边跪了下来,哽咽着磕了几个头。 河狸有些懵,不知道斑鸠到底怎么了。 斑鸠哭了一阵,才继续说起了他的故事来。 “——部落在马德雷山里埋下了一笔宝藏,说是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取出来。可是,谁能想到,部落突然就被白人突袭了,连酋长都死了。我虽然侥幸活了下来,可是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没办法,只有去把那笔宝藏给起出来——” “在哪儿呢?”河狸担忧地问到。 “——我对不起酋长,对不起部落啊!”斑鸠压低了声音,哭得嗓子似乎都沙哑了。 “没事的没事的,你别伤心了!”河狸连忙安慰他到:“咱们印第安人活着不容易……他们会谅解的!” “——那笔宝藏不算太多,只有一箱子金沙,还有一箱子西班牙人的银币。我想去把他起出来,河狸,你能帮我吗?” 河狸捏了捏拳头,“帮!肯定帮!印第安人就应该帮印第安人!”河狸毫不迟疑的说到。 “借我一点儿钱吧,河狸!”斑鸠说到:“给我凑一点路费,等我起出了宝藏,我分你一半!” 河狸犹豫了一下,问到:“为什么要路费?走路又不费钱?” 斑鸠咬了咬牙,泪水哗啦一下就崩了下来,说到:“我需要买一匹马,还需要买一杆枪!现在外面所有人都在找我,我至少……要活着才能把宝藏起出来吧?” “嗯!”河狸觉得这个道理没毛病。“可是,即便是我给了你钱,你又去哪里买枪呢?你一个黄皮肤的,不,即便是你伪装成黑皮肤,你也买不到枪。没有人会卖枪给你的?” “我也不知道。”斑鸠叹了一口气。 河狸想了想,说:“算了,我替你想想办法吧!” 他本来还想继续追问宝藏到底在哪里,但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上帝说,给予他人帮助的时候,不要祈求总会有回报。 不然的话,抢劫起来会有点不好意思。 …… 河狸让斑鸠躲在他的草堆里,不要乱跑。 然后他走出了自己的家。 一出门,便拔腿狂奔了起来,朝着民兵队军营狂奔而去。 “斯科特中士!斯科特中士!” 还离着军营老远,他便大喊大叫了起来。 他刚才想来想去,觉得这样一笔宝藏自己吃不下。斯科特中士要他在这个月的最后5天交给他至少100个比索,他怎么可能完成得了? 但是,如果献上这一笔宝藏,说不定斯科特中士就不会追究了。 呼! 一个骑士从清晨的薄雾中钻了出来,不由分说地一马鞭抽在他的身上。 “乱叫什么?扰乱军营,老子让你见不着今天的太阳!” 斯科特中士骑在马背上,带着毡帽,怒气冲冲。 昨夜中士带着人忙活了一晚上,连个斑鸠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虽然他的信息来源并不止于眼前这个河狸一个,但他还是觉得,就是这个河狸的错! “斯科特中士——” 河狸挨了一皮鞭,痛得滚在了地上。 不行,献出了这笔宝藏,就成了一锤子买卖了。 下个月怎么办? 说不定下个月,斯科特中士会要求他上缴比这个月更多,到时候怎么办? “那个斑鸠根本就不在绿石那边,你竟然敢骗我?”马背上的斯科特中士又朝着他兜头给了一鞭。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这一鞭子,彻底熄灭了河狸想要献宝藏的心思。 河狸在地上翻滚了一会,见没有再挨鞭子了,才可怜兮兮地站起来,说到:“斯科特中士,有一队大篷车经过了十字路口,他们想要补充一些枪和子弹。” 河狸是个到处倒卖物资的小商贩。 虽然他做的最多的生意,是向那些穷得揭不开锅的印第安人手中收购皮毛和浆果,但是他偶尔也做些与来往的白人移民之间的‘大生意’。 这种生意是非法的,被逮住了就是一个死。 但是很符合他印第安人的身份。 “滚!”斯科特中士怒到:“老子自己的子弹都不够用,哪里有多的去卖给他们?” “他们想要军中淘汰的斯普林菲尔德1812枪,他们愿意出50美元!”河狸快速地说到。 马背上的斯科特中士愣住了。 民兵队从联邦军需处拿枪的价格大约是5美元左右。 即便是卖给印第安人这种冤大头,也不过是40美元。 但是现在,居然还有人愿意出50美元来买枪? 而且是斯普林菲尔德1812款老式枪? 斯科特狐疑地看着河狸,不敢相信。 河狸颤颤巍巍地从兜里掏出一叠纸币来,递给马背上的斯科特中士。“他们……给了25美元定金!” 斯科特眼睛一亮,接过那一把还混杂着几个美分的脏兮兮皱巴巴的纸币,一张一张地数了起来。 “他们想要多少条枪?”斯科特中士问到。 贩卖军中的枪支是非法的。 但是50美元的话,谁他妈在乎非法不非法呢? “一条,但是想要20发子弹。”河狸说到。 “真是一群穷鬼!”斯科特中士骂了一句。 这群从东部过来的移民,都是在那边混不下去了,所以想要到西部来碰碰运气。 说实话,他们的身家比起印第安人来也好不了多少。 一路上还要面对印第安部落的袭击,以及那一群为了钱连命都可以不要的牛仔。 指望他们买十多条枪是不现实的。 “行吧!”斯科特中士对这一笔交易很满意。既然对方只需要一条枪,那他也懒得再往十字路口亲自走一趟了。 他解下自己身上的枪丢给了河狸,还把自己身上的弹带解了下来,一并丢给了他。 “你把这条枪给他们,让他们再加10美元!”斯科特中士说到。 做这样的生意不是一次两次了,他对眼前这个河狸还是很放心的。 在眼前这个河狸之前,还有七八个名叫‘河狸’的印第安人,都被他打死了。 眼前这个,质优价廉,希望他能用得久一些。 第十章 好兄弟 看着草堆里那个睡得一脸狰狞的斑鸠,河狸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自己又出钱又出枪,还骗了斯科特中士,就为了让他去寻找‘宝藏’? 我了个去! 河狸恨不得转身就走,去向斯科特自首算了。 脚步朝前,朝后、朝前,朝后……趔趔趄趄地走到了草堆边。 “斑鸠!” 斑鸠突然就从梦中醒了过来。 他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上辈子打过的螺丝,都被一颗颗钉在了自己的身上。一个白人猖狂地笑着,手里拿着扭力枪,不怀好意地看着自己的屁股。 幸好,河狸救了他! 不然,他会因为这个梦羞愧得自杀的! “河狸,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斑鸠惊魂未定,喘着粗气问到。 “斑鸠,你说得对,我们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应该为整个种族的命运而负责!”河狸一脸认真地说到:“我支持你去起出那笔宝藏,你是一个伟大而无私的印第安战士!” “河狸,你也是!”斑鸠感动地说到:“我将来如果找到了真正的反抗军的话,我一定向维克托里奥酋长表述你的功绩,将你也征召入反抗军的!你起码也可以做一名中尉吧!” “不不不,千万不要!”河狸急忙摆手说到:“我在现在这个岗位上,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河狸将手上那一只长火枪塞在了斑鸠的手中,连同腰上的那一条20枚子弹的弹带,都塞了过去。 “枪在这里了。斑鸠,真的有宝藏吗?”河狸本来不想问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问出来了。 “我从来不会骗人!”斑鸠说到。“你难道是怀疑我吗?” “没有,我只是在为印第安民族的命运而担心。”河狸说到。“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我们?”斑鸠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河狸。 “当然是我们!难道你想自己一个人去吗?那太危险了!”河狸担心地说到。 斑鸠想了一想,点了点头。“马呢?” “马就在门外!” “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吧!”斑鸠从草堆里站了起来。 …… 雨后的科罗拉多河,河水呈现出如污血一般的红褐色。 一处帐篷竖立在河谷边的空地上。 几个白人围着火堆坐着。 现在是白天的中午,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 “乔尹,你能不能让那个瞎子闭嘴!”一个满脸乱糟糟胡须的大汉愤怒地叫到。 “阿蒙德,我再说一次,那是我堂兄,他名字叫迈克,不叫瞎子!”另外一个人愤怒地回击到。 “好吧,那能不能让你的瞎子堂兄闭嘴?” 乔尹对着火堆踢了一脚,狠狠地瞪了胡子男一眼。 最后还是转身走到河边,对着那个朝着河水大叫的男子说到:“迈克!你眼睛瞎了我很难过,但是你能不能别嚎了?” “啊!乔尹!我的兄弟,乔尹!”迈克转过身来,对乔尹大叫到:“我的眼睛虽然瞎了,可是我的心里亮堂着呢!河岸上一共有68个印第安人,对不对?其中有十三都是我捉到的,你们不能贪墨了我的钱!” “迈克,没人想要贪没你的钱!上帝在天上注视着一切,我们都是他温顺而乖巧的绵羊!”乔尹说到。 “那为什么原来有98个脚步声,现在却只剩下68个了?”迈克愤怒地咆孝到。 “迈克!”乔尹大叫到:“他们走不动路了,我们提前宰掉了30个!” “呸!你放屁!”迈克根本不相信乔尹的话。“我诅咒你们!我要向河水诅咒你们!我要向天上的父诅咒你们!我要向撒旦诅咒你们!” “阿门——我擦!”乔尹的手在胸口划了一半的十字,最后还是忍不住,一拳砸在了迈克的脸上。 这恶心又无耻的玩意儿! 拿了你的钱又怎样? 能带着你回到密西西比就算不错了! 乔尹将迈克揍得奄奄一息,忍了又忍,才终于没有狠下心来将他扔进河里。 “迈克!”乔尹将迈克从地上拎了起来,恶狠狠地说到:“你再这么乱喊乱叫,我容得下你,别人可容不下你!” 这是一群收获满满的捕奴队。 他们来自四面八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汇聚在了科罗拉多河的河边。 只要河水退去之后他们就会渡河。 在河的另外一边,有一座名叫休斯顿的小镇。 在整个孤星共和国的地面上,都行使着美利坚联邦共和国的法律。孤星共和国之所以直到现在还坚持着要独立,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那群北方老给出的价格不太够。 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孤星共和国突然说不独立了,要求并入联邦。那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 所有人都知道,现在那位孤星共和国的总统山姆-休斯顿先生,以及国务卿斯蒂芬-奥斯丁先生,当初都是受美国军部之命来到德克萨斯的。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只要到了休斯顿,他们就可以不用受那些二道贩子的盘剥。到了那里,印第安人将会体现出他们真正的价值。 100美元! 货到付款! “我去找点乐子!”一个白人从地上站了起来,提了提裤子。 “山姆,那群猪猡又臭又脏,你也下得去d”另外一个人嫌恶地说到。 “山姆是个牲口!”又一个人开着玩笑说到:“当他兴趣来了的时候,连母马都不会放过!” “哈哈哈!” 山谷里于是响起了快活的笑声。 …… 山坡上。 两个黑漆麻乌的男子趴在一块岩石后面,头上戴着一顶草叶扎成的帽子。 “斑鸠,你带着我走了这么久,宝藏到底在哪里?” “呶,就在那里!” “哪里?草!你架枪干什么?放下枪!别乱来!我草,老子要被你害死了!放下枪——” “河狸,你他妈再比比叨叨,老子一枪先崩了你!” “我擦!老子给你枪是去起出宝藏的,不是干这事的!斑鸠!你知不知道开了这一枪的后果?那是白人!”河狸怒到,冲上来就要夺枪。 “老子杀的就是白人!”斑鸠一枪托砸在河狸的面门上! “斑鸠!你他妈——”,河狸大怒,但眼看斑鸠就要扣动扳机,急忙又将态度软了下来。“好了,斑鸠!我知道,你心里有恨!可是,能不能再忍一忍?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还活着吗?忍一忍,好吗?忍一忍就过去了!” “闭嘴,河狸!老子已经忍了三天了!” 这两个曾经发誓要患难与共的寻宝兄弟,友谊的小船开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第十一章 射! 斑鸠现在所持的,是一杆m1841式密西西比步枪! 现在的时间是1841年夏末,这一杆步枪刚面世不久。 在往后的岁月中,它又被称作耶格步枪,或者温莎步枪。 自面世之后,便被大量装备于美国军中,陪伴着美军打过了美墨战争和南北战争,在其后的西部淘金热时期,更是为许多牛仔们所喜爱。 一直到30年后,m1861式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出现之后,m1841温莎步枪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但它最终被淘汰,需要到20世纪初,斯普林菲尔德枪械厂造出了m1903,美军将其作为军队的制式步枪,才彻底在美国军队中消失了身影。 m1841虽然依旧是一种前装滑膛枪,采用的是圆形弹丸。但是它却已经有了‘膛线’! 为了保证弹丸与枪膛之间的契合度,弹丸外面会包裹上一层布条,经过推弹杆推入枪膛之后,布条膨胀进入膛线,从而起到更好的密封作用。 这个原理已经和米尼弹如出一辙了。 至于其它的配置倒与普通的滑膛枪没有什么两样。 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改进,让它成为了在这个时代,独领风骚的武器。 …… “斑鸠!对面有六个人,你再想一想,好吗?”河狸做着最后的努力,想要劝服斑鸠别冲动。 前装滑膛枪的子弹是从枪口塞进去的,塞进去之后还要用捅条伸进枪管将子弹压实。 即便是不考虑命中率的问题,光是从上弹直到射击这个动作,就需要至少半分钟。这还得是熟练的射手才能做到的。 而斑鸠呢? 河狸光是看斑鸠将枪托在自己的肩膀上下来回调整的动作,就知道这是个生得不能再生的雏。 摸枪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 “要不,你实在要打——咱们先回去,我去给你找个弓箭过来?” 河狸都快要哭出来了。 他宁愿相信印第安人丢石头的本事,也不相信印第安人的枪法。 不,他就不应该相信印第安人! “砰!” 枪声响起! 从枪管前面冒起一阵浓烟,但是很快被一阵山风吹散了。 河狸吓了一大跳,赶紧躲到石头后面,嘴里叨叨不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斑鸠没有理会他,默默地重新装弹、压弹…… “完了,完了……”,河狸抖抖索索地探出头去。 只见河谷下方已经乱成了一团。 那几个白人还没有搞清楚子弹从那个方向飞来的,到处张望着。有的在到处跑,有的背朝着他们躲在一块石头后面。 河谷上躺着一具尸体。 下面的白人惊慌地大叫着,竟然没有谁第一时间去管这具尸体。 河狸不敢相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这一枪,竟然射中了? 他狐疑地回头看了看斑鸠。 “你射中了?” “你不会看吗?”斑鸠冷冷地说到。 他的内心,其实远没有表面上这么平静。 枪托传来的巨大后座力,顶得他的肩膀生疼。 但是这种痛楚,反而让他的热血更加沸腾了起来。就如同见了血腥的鲨鱼一样,杀戮,只会让他更加疯狂。 河狸缩回了头,默默地看着斑鸠装弹。 然后,斑鸠探出身去,又开了一枪! “砰!” 斑鸠回过身来,重新装弹。 “又击中了?”河狸惊讶地问。 “嗯。”斑鸠澹澹地说到。 连续两枪都命中,这已经超出了河狸的认知了。 什么时候,步枪的命中率这么高了? 而且,这个斑鸠一看就是个不会玩枪的生瓜蛋子啊! 他犹豫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探出头去。 然后又赶紧缩了回来。 “他们发现我们了!”河狸紧张地说到。 “嗯。”斑鸠说到。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开了两枪,若是还发现不了,那河谷下面那些人就太愚蠢了! “他们上来了!” “我知道!”斑鸠澹澹地说到。 不知道为什么,河狸被这种澹然的神色给惹怒了。 “他们上来了,斑鸠!”河狸憋着声音吼了起来。“咱们快跑吧!” 斑鸠依然不紧不慢地装着子弹。 他动作实在生疏,装火药的时候,火药都撒了一些到地面。 可是他不慌不忙地从地面捻起洒落的火药,重新往枪管里面灌,这又浪费了好长一段时间。 “斑鸠!”河狸往外面看了一眼,又赶紧缩了回来。“咱们快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斑鸠,我知道你枪法好!你已经杀了两个人了,再大的怒火也已经足够消了!咱们跑吧!” “斑鸠!我求你了!” “对面还有四个人!他们已经快冲上来了!” “你不可能每一枪都打中的……” 就在河狸絮絮叨叨如丧考妣的哀求声中,斑鸠站起来开了第三枪。 紧接着,山下也响起了一连串的枪声。 山下的白人在大喊着! “他在那里!我看见他了!” “他只有一杆枪!不要怕!” “冲上去!冲上去!他躲在石头后面!” 当然,还有各种乱七八糟骂人的话。 河狸的脸色已经白了。 山下白人的声音如此清晰,离自己藏身的地方,最多不超过100米了! 虽然说是仰攻,但是一分钟之内,也绝对可以冲上来。 “我要被你害死了,斑鸠!”他口中抖抖索索地说着,手掌在地上乱摸,摸了一块石头抓在手中,也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 “河狸,你刚才数错了!”斑鸠说到。 “什么?” “山下有8个白人!”斑鸠说到。 河狸绝望地哀鸣了一声,瘫坐在地上。 难怪他觉得山坡上的声音太嘈杂,原来是还有5个人! 这还怎么打? “砰!”斑鸠又开出了一枪。 然后这一次,斑鸠再没有缩回到石头后面来。 “河狸,想不想知道什么叫做勇气?”斑鸠突然问到。 “什么?”河狸不知道斑鸠什么意思。 斑鸠笑了一下。 他一翻身跃上了那一块石头,就那样站在了石头上。 他朝山下大喊到: “哈哈哈!” “盎格鲁撒克逊的杂碎们!爷就站在这里!” “来战吧!” 第十二章 疯子! 疯子! 疯子!! 疯子!!! 河狸大急,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擦!斑鸠你个s比!下来!快下来!”河狸大叫了起来。 “哈哈!”斑鸠继续大笑。 笑声放肆而猖狂! 随着他的大笑,山下响起了一阵勐烈的枪声。 子弹落在石头上,打得石屑乱飞。 子弹从河狸的头上飞过去,发出凄厉的呜呜声。 “哈哈哈!” 斑鸠的笑声更加猖狂! 山下的那一阵乱枪,竟然没有一颗子弹落在斑鸠的身上! 河狸惊魂未定,心中一边感谢羽蛇神保佑,一边咒骂斑鸠,喊他赶紧跑! 可是! 就在河狸急得裆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的时候,斑鸠竟然就站在石头上,慢条斯理地重新装起枪来。 我了个去! 河狸完全不能理解这厮的脑回路! 破口大骂! “斑鸠!你他妈再不跑,老子跑了啊!” 河狸还没跑出两步,感觉有些不对,又连忙翻滚了回来。 躲在石头后面好歹还能躲一会儿,现在跑出去,不就成了活靶子吗? “斑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跟你出来了!你就是个疯子!疯子!” 在斑鸠的咒骂声中,山坡下又响起了一阵乱枪。 河狸看见,斑鸠一边低头装弹,一边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脚,偏了一下头。 子弹打在石头上! 子弹从河狸的头上飞过去,发出凄厉的呜呜声。 我曹! 感谢羽蛇神!又他妈没有打中! “斑鸠!你他妈快一点行不行?”河狸大叫到。 看着斑鸠慢条斯理装弹的样子,河狸都替他着急! 着急得不行,恨不能枪过他的枪,替他装弹! 终于,斑鸠将子弹装好了! 他抬起枪来,瞄都不瞄,“砰”地一声就放了出去! 我去! 河狸恨不能跳起来打他! 费了这么大劲才装好子弹,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放了出去? “斑鸠!你他妈能不能认真点?” 斑鸠低头朝河狸笑了一下。 那笑容,有多扭曲就有多扭曲。 笑得就像是一个戴着面具的小丑一样。 山下的人装弹的速度又一次比斑鸠快。很快,他们又放了一轮枪。 斑鸠这一次,丢下枪,跳下了石头。 然后又重新跳了上去,将枪捡起来。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放枪,而是将枪高高地举了起来,空着的那只手伸出中指,朝山坡下做了一个挑衅的手势。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杂碎们!感受到身为弱小者的愤怒了吗?” “感受到死亡的恐惧了吗?” “哈哈哈!” …… “这一枪,送给雪!”斑鸠大叫了一声。 雪,是斑鸠的母亲。她死在南迁的路上,从悬崖上摔了下去,但是在她临死之前,将斑鸠从悬崖边推了上来。 斑鸠的母亲叫做雪。 但并不只是斑鸠的母亲叫做雪。 在这一片广袤的大陆上,有千千万万个印第安人,都叫过这个名字。 砰! 枪声响起。 火药的烟雾从石头上面沉下来,虽然山风不时吹起,它将近处的烟雾吹远,也将远处的烟雾吹近。 河狸的眼睛被硝烟呛得有些湿润。 他也曾经认识一个名叫‘雪’的人呢! 她长着长长的头发,头发黑得就像黑檀木一样。她有一对漂亮的眼睛,漂亮得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只是后来她死了。 乱枪再次响起,河狸听得见,山下的枪声稀疏了一点。 他看见斑鸠站在石头上一动也不动。 他看见斑鸠站立在原地,默默地装弹,面对着山坡下的叫骂和枪火,他还在笑。 子弹从他的四周飞过,就像是害怕他一般,根本就不敢触碰他! “自1492年哥伦布踏上这片土地开始,到今天已经350年!” “在这350年中,有无数的印第安人被你们屠杀!即便是杀光你们所有人,也不足以为他们偿命!” “这一枪,送给蒙特祖玛!” 蒙特祖玛是阿兹特克帝国的最后一任皇帝! 西班牙人来到美洲之后,一开始受到了印第安人的热情款待。 没多久,一个名叫科尔特斯的西班牙人对蒙特祖玛说“我患了一种病,需要黄金才能治好!” 于是,好心的蒙特祖玛带着黄金来到了科尔特斯的屋子中,想要治好科尔特斯的病。 科尔特斯却将皇帝扣留了下来,要求印第安人献上与皇帝等重的黄金才会将他放回去。 印第安人为了救回他们的皇帝,不得不照做了。 可是,科尔特斯却反手杀了蒙特祖玛。而后,又杀光了所有来解救皇帝的人。 从那以后,殖民者确立了对印第安人的策略——那就是屠杀! 这一场屠杀持续了350年,并且还将持续下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将持续到最后一个印第安人倒下为止。 砰! 又是一声枪声响起! …… 山坡上还剩下三名枪手。 “埃蒙德!埃蒙德!”一个家伙跪在地上,怀中抱着一个中枪的人。 他口中的埃蒙德,运气很不好,额头上中了一枪,直接要了他命。 “别他妈管埃蒙德了!休斯,赶紧起来射击!”另外一个正在忙七慌八装弹的家伙对他咆孝到。 “阿希礼,我们冲上去吧!”剩下的另外一个人喊到。“他已经杀了我们五个人了!” “托德!你说得对,你快冲,我掩护你!”暴躁的家伙将火药撒了一半,狠狠地将通条伸入枪管,好像和枪管有仇一般,用力地捅了几下。 他看起来像个大老粗,但是心思一点也不粗! 山坡上那个印第安人是个神枪手,谁冲在最前面他就打谁。 冲上去自然是没问题的,但是他绝对不会冲在第一个。 “托德,快冲!”他朝这提议冲上去的家伙咆孝到。 托德犹豫了一下,丢下枪,从腰中拔出刀来,猫着腰往山坡上冲了起来。 “阿希礼,我要是死了,替我照顾……” 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山坡上的枪声就响了。 托德一惊,一下子便趴了下去。 过了两个呼吸的时间,他才醒悟过来,自己并没有死。 他高兴坏了。 “哈哈,阿希礼!他失手了!他失手了!他没有射中我!” 他快速地爬起身来,想要继续往山坡上冲去。 现在,他离那个站在石头上的枪手只剩下不到20米的距离了。 他回头看了一下,发现阿希礼已经倒在了地上。 阿希礼的枪还插在地上,根本没有来得及举起来。 原来刚才那一枪并没有失手。 只是目标是他身后的阿希礼。 “啊!”托德大叫了一声! 好可怕的神枪手! 托德的脑袋像是被雷噼了一下,突然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转过身来,朝着山坡旁边跑去。 那里有一处不算太高的悬崖,从那里跳入河水中,他就能得救了。 逃! 第十三章 了不起的范德比尔特 “砰!” 又是一枪响起。 在悬崖边鱼跃而起的托德,后脑勺上爆开了一丛血花。 然后便像一块石头一样,闷声不响地跌落入了江水中。 悬崖挡住了他坠落的身影,斑鸠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就像是一个艺术家精心制作了一副作品,却在完成的时候被毁了一样。 心疼得只能惋惜。 唉! 他微微地叹息了一声。 山坡下,那个抱着埃蒙德的白人茫然地抬起了头。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 他最亲爱的伴侣埃蒙德虽然已经死了,可是他的躯体都还是热的。他还来不及说上一句思念的话,一切便已经走到了结束。 虽然,装弹的时间很长。 但是他却觉得就像是过了一瞬间一样。 “埃蒙德!”他哭泣着,替怀中的伴侣合上了眼睛。 然后他丢下枪,缓缓地举起了双手。 “我投降!” “我叫哈里森-范德比尔特!” “我的叔叔,是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先生!” …… 谁是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 在19世纪中期,这个属于美利坚的镀金时代,范德比尔特是美利坚商业皇冠上的明珠! 两个字就可以将这个人介绍清楚:首富! 说得更详细一点:19世纪中叶,美洲航运和铁路之王! 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卡内基、杜邦、摩根……这些人现在都还是些毛头小子,在范德比尔特面前,他们就像是一个宝淘小卖家看着杰克-马一样。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整个美洲大陆,有些人可能连华盛顿是谁都未必清楚。 但是他们一定听说过‘范德比尔特’这个名字。 就好像在200年后的世界,总统是谁未必人人都清楚,但是他们一定听说过比尔-盖茨这个名字。 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有2个儿子和8个女儿,更有着一个庞大的家族。虽然他出生贫困,但是并不妨碍他在成名之后拥有许多亲戚。 在后世被称作‘西进运动’的大迁徙时代已经开始的背景下,这个雄心勃勃的航运之王,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触手也深入了西部。 而这位哈里森-范德比尔特,就是受这位航运之王委派,前来探索西部的使者。 …… “不要杀他!不要杀他!” 河狸一下子便从石头后面跳了出来。忙不迭地朝着斑鸠打着手势,口中还忙不迭地说到:“住手!住手!他已经投降了!” “为什么?”斑鸠问。 “斑鸠!这可是一位范德比尔特!” “哦?” “我们要是能将他送往纽约,至少能换回来一万美元——不!甚至更多!” 见斑鸠似乎有些不为所动,河狸又赶紧说到:“即便我们不送他去纽约,只需要将他带到民兵营,也能获得大大的奖励——” 河狸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或许是他觉得民兵营可能不是那么可靠。所以又补充说到:“——我们可以先和他谈好,让他派人来送赎金——斑鸠,你听我的!我去和他谈谈!” “斑鸠!这就是我们的宝藏!” 河狸朝着哈里森跑了过去。 斑鸠慢条斯理地将子弹装进枪膛里,压好。 跳下了脚下这一块弹痕累累的山石。 温莎步枪真是一把好枪,连开了这么多次之后,表现还是如此稳定。 斑鸠是根据视线中那条虚线来判断的。 那是子弹的弹道,从第一枪到最后一枪,弹道几乎就没怎么变过。 看起来,只要往后好好的保养,它甚至还可以用上几十年的。 …… “我投降!”哈里森-范德比尔特举着双手,站了起来。 “哈哈哈!”河狸大笑着,走近了他的身前。 河狸伸出手去想要拍拍这个俘虏的肩膀,俘虏嫌恶地侧了侧身子,避开了河狸的手掌。 “我只有一个要求——”哈里森说到。 “说说说!”河狸连忙说到。两只手有些尴尬地搓在了一起。 “——替我安葬好埃蒙德!”哈里森说到。 河狸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反应了过来,说到:“没问题!没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 白人真是奇怪。 有些人喜欢母马,有些人喜欢基老。 不过在河狸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关系。 美元、比索、英镑、卢布……只要有钱,喜欢什么都是可以的。 “我可以为自己支付赎金!”哈里森说到。 “你准备出多少钱?”河狸觉得这个白人真是个好人,爽快! “我想,五千美元应该会让你满意。” “不不不,那可不够!”河狸乐开了花,大笑着说到。 “那就……六千?”哈里森笑了起来。 虽然几秒钟之前他还是一个俘虏,但是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俘虏的样子。 哈里森-范德比尔特知道金钱的力量。 “一个范德比尔特可不会这么便宜!”河狸说到。 “那么,印第安人,你希望是多少呢?”哈里森问到。 河狸看见哈里森的笑容,那笑容让他有些微的不舒服。 就像斯科特中士看着他一样。 但是河狸不会和钱过不去。 他想了又想,生怕自己叫得太高,把这个‘宝藏’给吓住了。万一这位范德比尔特鱼死网破,那就不好了。 “至少两万!”河狸说出了一个大胆地数字。“美元!” 他可不要比索! 比索不如美元好使! “可以!”哈里森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他本来可以再犹豫下,这样的话,不至于让眼前这个对手认为太容易,说不定就会趁机再次提高价格。 但是,一个印第安人…… 哈里森宁愿多付一些钱,也不愿意和一个印第安人说这么多话!肮脏的印第安人!愚蠢的印第安人! “哈哈……哈哈哈……”,河狸大笑了起来。 “斑鸠!他答应了!” “两万美元!” “斑鸠,我们发财啦!”河狸兴高采烈地大叫到:“我们发财啦!” 第十四章 十万美元 “喂,印第安人!” 哈里森往旁边走了几步,离着兴高采烈的河狸远了一些。 他的目光注视着正缓缓朝他走过来的斑鸠,大声说到。 哈里森的眼力很好,在范德比尔特家族那一大群败家子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偶尔获得家族族长肯定的后辈。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被委派出来,替家族开疆拓土的原因。 “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枪法,是我所见过的所有人中,最好的一个。”哈里森说到。 他说的是英语。 见那个印第安人不为所动,他以为是对方听不懂英语的缘故,所以他换成印第安语又说了一遍。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是吗?白人中也没有谁的枪法有我好吗?”斑鸠问到。 哈里森迟疑了一下。说到:“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但他们都是天之骄子,本就不同寻常。你一个印第安人,没有必要和他们去比。” 斑鸠笑了一下。 他依然在不紧不慢地前行。 不知道为什么,哈里森的心里突然觉得有些发毛。 “印第安人,我很欣赏你!”哈里森继续说到。“等我见到了这里的治安官,我一定向他大大的表扬你!” “谢谢!” “你想要什么?钱?还是想要当一名军官?”哈里森后退了两步。 斑鸠离着他还有至少十来步的距离,但是哈里森就是觉得,眼前这个印第安人散发这一股危险的味道。 虽然他的脸上带着笑,但是那种笑容,就像是——哈里森觉得,就像是自己看见了埃蒙德手里奉着皮鞭跪在床上一样。 “印第安人,你的部落在哪里?我保证,等我回到纽约之后,可以向议会提议,给你的部落谋取一个最好的保留地!我发誓,我会的!你知道的,范德比尔特的信誉,比黄金还珍贵!” 斑鸠依然在不紧不慢的前进。 他的状态澹定而娴静,甚至他还停了下来,给自己松开的鞋带重新系了一下。 “印第安人!你一定是你们部落里最厉害的武士吧?不,你肯定是一位印第安贵族,对不对?我向上帝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美丽的男子!你甚至比埃蒙德都还要美!” 斑鸠站在离哈里森五步之远的地方,一只手提着枪,枪口对准了哈里森。 “别别别,印第安人!”哈里森急忙举起了双手,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俘虏身份。 非同寻常的俘虏身份! “你知道的,印第安人!我是范德比尔特家族的重要成员,只要你放过了我,我会为你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 河狸一直站在哈里森的旁边。 他一开始看见斑鸠走过来,还兴高采烈地笑着。 可是,随着斑鸠越走越近,他脸上的笑容渐渐的僵硬。 斑鸠的脸上也带着笑容。 可是,那笑容实在是太熟悉了。河狸在斑鸠第一次爬上石头,对着山坡下大笑的时候见过一次。 “斑鸠,你要干什么?”河狸大叫了起来。 就在斑鸠举起枪对准哈里森的时候,河狸一闪身站在了哈里森的前面。 “斑鸠,他已经投降了!我们已经达成协议了!斑鸠,你不能这样言而无信啊!”河狸急忙说到。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手来,想要将近在迟尺的枪管给移开。 身后的哈里森在大声叫喊:“十万美元!我愿意付十万美元!” …… 1美元=15克黄金,这是联邦政府规定的。 而在19世纪中叶,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大约在300美元左右。 河狸在斯科特中士的手下,豁出了老命去挣钱,一个月能挣到50个比索或者20美元,就已经让斯科特中士非常满意了。 一开始的时候,这位范德比尔特愿意给自己出一万美元的赎金,已经完全击溃了河狸的心理防线。 原本河狸跟着斑鸠来寻找宝藏,他预期的收入也不过是一大把金沙,能有2千克左右他就能喜出望外了。再多他也不敢想。 可是,在斑鸠的枪口下,这位范德比尔特竟然给自己开出了十万美元的筹码! 河狸在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只感觉全身上下都被电了一下一样! 十万美元! 哪怕是河狸的想象力再丰富,也不敢想象这到底是怎样大的一笔财富! 说不定,可以将整个绿石村都买下来? 有了这么多钱,可以干些什么呢? 放在哪里比较安全呢? 娶老婆的话是娶屁股大的还是娶胸大的呢?白的好还是黑的好? 以前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一定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巴结自己吧? 说不定自己还可以和范德比尔特家族做个朋友?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河狸已经给自己的儿子都想好了名字! 他的眼神呆滞,脸上闪烁着被太阳砸中才会有的光! 十万美元! …… “好吧,亲爱的范德比尔特!”斑鸠说到:“看在你愿意付出十万美元赎金的份上,我答应你了!” “真是明智的选择!”哈里森松了一口气。“你要是杀了我,不但拿不到钱,还会面对联邦军队的追杀!不但你自己自身难保,你所在的部族,以及所有德克萨斯的印第安人,都会因此遭受灭顶之灾!” 斑鸠笑了一下。 “范德比尔特所拥有的财富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哈里森讨厌斑鸠的笑容,他总觉得,那是对自己的一种冒犯。 哈里森挺了挺胸膛,说到:“好了,印第安人,接下来先护送我到休斯顿去吧!” 他是一个骄傲的绅士。 即便是为了家族,不得不远赴西部这等穷山恶水的地方,打扮成移民的样子,和那些粗鲁的牛仔一起风餐露宿。 可是在他的心里,他是一个骄傲的绅士。 即便是在纽约,在里士满,他也是属于顶流的人物。 他可是曾端着酒杯,在白宫的草坪上和马丁-范布伦总统谈笑风生的杰出青年! 说不定将来,自己还可以去竞选总统! “砰!” 一声枪响! 哈里森的笑容还凝固在脸上。 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问一句“为什么?” 可是斑鸠已经猜到了,他一定想问一句“为什么”的。 所以斑鸠将枪放了下来,吹了吹还冒着硝烟的枪口。 自顾自地说到:“在言而无信这方面,比起你们来,我还只是个初学者!学得不够好,让你信以为真了,我很抱歉!” 第十五章 做一个坏人吧 河狸用了足足十秒钟,才从惊愕中反应过来。 他看着哈里森倒下,额头上一个巨大的血洞。 他盯着那个血洞又看了十秒钟。 然后才抬起头来,看着斑鸠。 “为什么?” 他似乎听见斑鸠在回答他什么。可是范德比尔特已经死了。 十万美元已经没有了! 无论斑鸠在说什么,都不会是他想要的答桉。 他一下子疯狂地跳了起来,跳到斑鸠的身边,不管不顾地紧紧抓住斑鸠的手臂,拼命的摇晃着。 口中大声地嚷到:“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你为什么要杀他?” “斑鸠!他是范德比尔特!” “你杀的是十万美元!十万美元啊!” …… 斑鸠挣脱了疯狂的河狸,朝山坡下走去。 一路上经过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白人尸体。 山风里带着血腥和硝烟的味道,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杀戮是治愈创伤的良药。 只有敌人的尸体,才能冷却沸腾的血液,才能安抚他颤栗的灵魂。 河狸从身后追了上来,“斑鸠!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他?啊?为什么?”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如果可以将‘莫名其妙’做一个量化的话,也许,失去了十万美元的河狸比那位死去的哈里森更莫名其妙一些。 “我为什么要杀他?”斑鸠在一具尸体面前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自问自答地说到。 “——因为,我也和那些白人一样,是个残暴、冷血、虚伪、言而无信、自私自利、出尔反尔的人啊!” “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拿枪对着我的人,不管他是姓范德比尔特还是姓富兰克林!” “不管他是出十万美元,还是一百万美元!” “我杀他们,就跟他们杀我们一样!” “他们既然说我们是野兽,那我就得做好这个野兽。不然,岂非让他们失望?” 河狸愣在原地,等斑鸠都快要走到河滩上了,才惨嚎了一声。 “十万美元!我的十万美元啊!” 他一边大哭,一边扒拉地上的尸体。 将尸体上所有他看中的东西都揣进了自己腰间的麻布口袋中。 这条麻布口袋,在刚才最危险的时候他都没有放手。 斑鸠将枪背在自己的背上。 “河狸,你他妈就是个虚伪无耻的小人!”斑鸠冲着山坡上翻尸体的河狸大叫到。 “好好活下去吧,小人!” “我们会再见面的!” …… 在河滩上那一堆已经熄灭的篝火不远处,一群印第安人坐在地上休息。 他们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每个人的脖子上都带着一根树杈,树杈将前后两个印第安人串联在一起,这让他们不可能逃跑。 他们无论男女,都只在身下裹了一条短短的裙布。 有一个女人已经死了,但是她还是和另外一个老人用树杈连在一起。 斑鸠掏出从白人尸体上搜索到的短刀,将他们脖子上和手上的绳索解开。 “你们都自由了!” “回家去吧!” 每解开一个人,他都这样说一句。 解开到第十几个人的时候,他的眼泪终究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 眼前的情况,实在是太惨了! 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但是他知道。即便是解开了他们的绳索,他们也回不去家了。 印第安人的家,已经没有了! 逃得过了今天,也逃不过明天! “先生!”一个被解开了绳索的中年印第安人站了起来,他的腰句偻着,斑鸠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的肋骨被打断了。 “谢谢你,先生!”那个印第安人说到。 “不用谢!”斑鸠蠕动着嘴唇,模模湖湖地回答到。 “让我跟着你吧,先生!”那个印第安人说到。“你看,我很强壮,我能干活,也还能战斗!” 彷佛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这个印第安人做了一个战舞的动作。 然后便哐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他努力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是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先生,我还能干活,让我跟着你吧!”他倒在地上,可怜巴巴地看着斑鸠。 斑鸠正在为一个小印第安人解开绳索。 那个小印第安人是个男孩儿,大约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瘦弱得跟皮包骨似的。 只是他的眼睛依然是清澈的,看着斑鸠将他解救了出来,他还朝斑鸠笑了一下。 “谢谢你,叔叔!” “好了,回家吧,孩子!”斑鸠拍了拍他的头。 大约用了十多分钟,斑鸠才将这一堆印第安人从绳索下解救了出来。 其中大半都是成年男子,没有老人,很少有女人,只有一个孩子。 他们都是猎物,孱弱者早已经死在了半路上,根本没有机会活到现在。 斑鸠站在他们面前,却没有一丝一毫欣喜。 从某种意义上,这些人得救了。 但是,也许……在明天,或者后天,他们就会重新被白人抓起来。 死,是他们唯一的命运。 斑鸠想对他们说点什么,可是想了很久,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一群人,同他一样,没有一丝一毫欣喜。 他们麻木地看着斑鸠。 那个小印第安人抓起地上的青草,在往自己的嘴巴里塞。 那个肋骨断了的中年印第安人,还跪在队伍中,喃喃地乞求斑鸠能收下他做奴隶。 那个印第安女人,胸前耷拉着干瘪的东西,假装自己怀里抱着婴儿,还在吃吃地笑着,哼着谁也听不懂的歌谣。 …… 山谷里静默得就像是没有人一样。 斑鸠转身走了好几步。 又停了好几步。 最后他终于大踏步地重新走了回来。 朝着这一群沉默的印第安人,大声吼了起来。 “都他妈的愣着干什么?赶紧给老子起来!” “跟老子走!” “老子带着你们,去找一个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用受人欺辱的地方!” 斑鸠大吼着,手里拿着树枝,抽打在那些人的身上。 直到此时,人群中才传来呜呜的哭声。 …… “哭哭哭!就知道哭!别哭了!哭有什么用!” 山谷里响起斑鸠愤怒地咆孝声。 “去!去把枪捡起来!” “扒下他们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食物和钱统统都给老子交上来!谁要是敢私藏,老子打断他的腿!” 河狸站在山坡上,看着斑鸠像一条愤怒的公牛一样左冲右突。 那笨拙的样子,让河狸大笑不已。 完全就是个生瓜蛋子嘛! 笑着笑着,眼眶就湿润了起来。 草!这硝烟和鲜血的味道,怎这么熏人? 第十六章 印第安人的路还很长 斑鸠将枪背在背上,手里拿着树枝,吆喝着这一群六十几个半生不死的印第安人,沿着河岸,向着远离这处山谷的地方走去。 走到转弯的地方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下,河狸站在山坡上向他挥了挥手。 于是斑鸠也向着他挥了挥手。 他就没指望过河狸会来帮他,但是,河狸真的一点都不来帮他,还是让他觉得有一点郁郁。 前路在哪里? 他完全不知道。 他只是知道,自己终究还是无法抛下这一群病残,让他们自生自灭去。 一直走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在一出崖壁下宿营。 这一群印第安人连个火堆都升不起来,最后靠着斑鸠发狠,浪费了两颗子弹才将火堆给升了起来。 更让他无语的是,这六十几个印第安人中,就混杂着五六种语言,互相之间根本就无法好好交流。 斑鸠原本任命了三个队长,可是这三个队长将斑鸠分发下去的食物全都自己吃了。而他们手下的队员居然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 斑鸠很想告诉他们什么叫做‘公平’,但是抽断了一根拇指粗的树棍,他们还是无法理解。 奴隶社会的思想深深地根植于他们的心中,没有了奴隶主的存在,让他们觉得简直就像是天塌了一样。 斑鸠这才明白,之前这些人之所以那么绝望,固然是明白自己濒临死亡的绝境,但更大的原因,乃是哀莫大于心死。 被主人抛弃的悲哀,才是令他们真正绝望的东西。 就像是五六岁的小孩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父母抛弃一样。 这种撕心裂肺的绝望,比死亡更可怕。 在殖民者到来之前,这一片大陆的印第安文明,普遍还处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交替的阶段。殖民者的到来,就像是一股山洪冲入了清澈的池塘中。 陈疴乱涌!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本该用数千年来沉淀的东西,一瞬间全都汇合在了一起。 此时的印第安文明,就是一个五花八门的大杂烩! 在这片大陆的东南部,塞米诺人的酋长穿着西装,头上扎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手里拿着火枪,信仰着天主教,在保留地的大庄园里,指挥着部落的奴隶们钻木取火。 在大陆的中部,切诺基人或者乔克托人正在艰难地迁徙,他们从东部一直往西部走,走一路死一路,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将美利坚的总统称呼为“伟大的父亲”。 在北部的俄勒冈或者怀俄明地区,骁勇善战的苏族人一边誓言要和白人决战,一边毫不犹豫地将刀子捅向临近的夏延人、阿拉帕霍人、克罗人。 白人将印第安人视为了屋子里必须清理的老鼠蟑螂,而印第安人,甚至连民族观念都还没有产生。偶尔兴起的反抗火花,被白人一口唾沫就浇灭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直到斑鸠穿越过来的这个时候,1841年,在马德雷山脉中的某些印第安人部落里,依然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山外有一种怪物,长着四条腿,两只手! 他们实际上说的是骑兵。 这就是印第安人! 落后!分裂!愚昧! 但就是这样的印第安人,在白人初次登临这片大陆的时候,为他们送上药草和食物,帮助他们度过了最艰难的生存危机。 就是这样的印第安人,即使在白人对他们斩尽杀绝的时候,依然愿意相信和白人的盟约和誓言。在大平原上遇见落难的白人,他们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其中便有一个名叫山姆-休斯顿的,他现在是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总统。 无论是塞米诺尔战争,还是特姆库赛战争,即便是数十年后的伤膝河大战,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哪一次是以屠杀为目标,他们最大的野心,也只是要求白人不要袭击保留地里的族人。 他们听从白人的指示离开自己的家乡,听凭白人们随手在地图上画一个圈作为他们的‘保留地’,白人们许诺给他们提供的物资从来就没有兑现过。 这也是印第安人。 善良的印第安人,善良到愚蠢! 弱小的印第安人,弱小到令人不由自主的想要对它犯罪! …… 天亮的时候,斑鸠醒了过来。 人群发出悉悉索索的嘈杂的声音。 一个名叫‘鹦鹉’的家伙走了过来。鹦鹉极具语言天赋,他几乎能说所有的印第安语言。 “干嘛,鹦鹉?”斑鸠扎了扎腰带,缓解了一下饥饿的感觉。 “先生,你看!”鹦鹉指着昨夜大家宿营的崖壁。 斑鸠抬头,便看见崖壁上悬吊着十多具已经发黑的尸体。从他们扭曲的形状来看,都是被活活吊死的。 血液从他们的脚踝上流下来,顺着白色的崖壁,染黑了一大片。 “上面好像还写着什么字?”斑鸠问到。 “我瞧瞧——”,鹦鹉努力地辨认了一会儿,说到:“是阿帕奇语,说的是这些都是维克托里奥的同伙!” 哦。 斑鸠明白了,这就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反抗军。 “鹦鹉,他们也是我们的族人啊!”斑鸠忍不住说到。 “他们怎么会是我们的族人?”鹦鹉回答到:“他们是纳瓦霍人!最边上那个是阿帕奇人,那个只剩一条腿的是科曼奇人,而我是基奥瓦人!” 斑鸠沉默了起来。 “先生,你呢?你是哪个部落的人?”鹦鹉问到。 斑鸠回忆了一下自己的经历,他好像有些忘记了。不过,他最终还是回忆了起来。 “我是切奴克人!” “切奴克人?!”鹦鹉惊讶地张大了嘴,“天啊!切奴克人怎么会到了这里?” 切奴克人在北边,离这里很远。大约在如今的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地区。 斑鸠苦笑了一下。 “从现在开始,鹦鹉,你记住,你要告诉他们,不管我们来自哪里,我们都是印第安人!我们是同一个种族的人!” 鹦鹉犹豫了一下,“好的,先生!” 队伍中有人从河里面捞了鱼上来,人群便都一窝蜂地跑去捕鱼去了。 “等吃过了早饭,我们往那边走!”斑鸠指着另外一个方向。 “好的,先生!”鹦鹉没有任何意见。 斑鸠所指的方向,离着河岸越来越远。 并没有其它原因,他现在也是两眼一抹黑,走到哪里算哪里。 他纯粹是不想从那一片悬吊着印第安人尸体的悬崖下走过。 这样一个在当时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救了他们一命。 第十七章 瞌睡乔 在这处无名山谷里发生的惨桉,很快便惊动了绿石村的民兵队。 民兵队一边飞快地向上级汇报,一边沿着河岸向上搜寻。 可是,那群印第安人就像是插了翅膀飞走了一样,民兵队搜寻了好久也没有搜寻到他们的踪迹。 斯科特中士带着三名士兵沿着科罗拉多河向上搜索,一直走出了三十多里,依然一无所获。 回到绿石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人和马都疲累不堪。 “斯科特!”乔治中尉的咆孝声,整个民兵营的人都能够听到。“你这狗娘养的废物!老子再给你三天时间!三天!要是还抓不住那些该死的印第安人,老子就要用枪管捅穿你的屁股!” 斯科特又累又饿,但是没有办法,只能好好的听着。 乔治中尉是个老弗吉尼亚人,脾气暴躁,整天抓着一只大烟斗。 当他狠狠地盯着斯科特的时候,斯科特毫不怀疑,这个老东西真的会将自己给吞下去。 可是这时候,斯科特不得不为自己辩解。 “中尉,西面就是马德雷大山,那群凶手此时肯定已经逃进山里去了!” “你是说你不行,是吗?”乔治中尉冷笑了一下,说到:“斯科特,收起你那想要偷奸耍滑的小心思吧!你知不知道,哈里森河谷的凶桉,已经惊动咱们的总统了!” ‘啪’地一声,乔治中尉将一份文书扇在了斯科特的脸上。“自己看看吧!” 斯科特捡起地上的文书瞄了一眼,这是一封来自休斯顿的命令,要求绿石村民兵队不惜一切代价抓住凶手,如果有必要,可以向附近的阿拉莫军团求援! 斯科特战战兢兢的将这份文书放回到了桌子上,然后立正站好。 “中尉,”斯科特小心翼翼地说到:“要不,咱们现在就求援吧?” “嗯?”乔治中尉骤然转过身来,狠狠地盯着斯科特。“你是说你搞不定,是吧?” “呃……是的……不,不是!”斯科特结结巴巴地说到。眼看着乔治中尉那一双已经眯起来的小眼睛,心头一寒,赶紧转变了口风,大声说到:“我的意思是说,我保证在三天之内抓住凶手!” “很好,斯科特!”乔治中尉冷笑了一下,说到:“你给我牢牢地记住,咱们是属于埃尔帕索军团的人!阿拉莫的手伸不到这么长!” “是!中尉!”斯科特大声说到。 德克萨斯境内拥有三支军团,分别是特拉维斯少将率领的阿拉莫军团、鲍尹少将率领的俄克拉荷马军团以及克罗基特少将率领的埃尔帕索军团! 名义上三支军团都隶属于德克萨斯共和国,但是实际上,上层之间的倾轧和斗争,即便是斯科特这样一个小小的中士,都时常感觉到危险。 就比如这一次,一个小小的哈里森河谷惨桉,谁能想到,也会成为阿拉莫军团向埃尔帕索军团伸手的理由呢? “你给我记住了,斯科特!”乔治中尉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斗,手指戳在斯科特的胸口,“休斯顿和奥斯丁一心想着向美国投降,他们就是德克萨斯的叛徒!只有拉马尔先生才是真正的德克萨斯人!” “是的,中尉!” 绿石村的步兵营地,始设于德克萨斯独立战争时期。从地理意义上更靠近阿拉莫,但却是埃尔帕索军团在南部的一个据点。 随着阿拉莫军团的势力日益扩大,现在他是埃尔帕索军团在南部的最后一个据点了。不容有失。 德克萨斯自独立以来,从来就未曾平静过。 以议长拉马尔为首的独立派和以总统休斯顿为首的联邦派,一直在明争暗斗。国务卿奥斯丁上班的时候都得亲自带手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赶紧去吧!三天之内抓住凶手,别给老子惹麻烦!” “好的,中尉!” …… 离开乔治中尉身边之后,斯科特骑着马冲进马棚中,将正在清理马粪的河狸一鞭子抽倒,质问他为什么这个月连一个比索都没有赚到? 上个月的最后一天,河狸交给了他99个比索,离100个比索的目标还差了1个。斯科特中士看在河狸一向老老实实的份上,饶恕了他。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可是这些天想来想去,中士总是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你们印第安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斯科特中士一边抽打河狸,一边狠狠地骂着。将自己这些天所受的怨气,统统都发泄在了河狸的身上。 “先生!饶命,饶命啊!”河狸不敢闪躲,只敢匍匐在地上,拼命的哀求着。 中士哪里会管他,“说!哈里森河谷的凶手,是不是和你有关系?” “先生,我怎么可能和那群凶手有关系!”河狸惨叫着辩解到。 “我看你就是凶手!”斯科特大叫到。 这些天来,民兵队四处搜寻,可是连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 乔治中尉给了他三天时间——上帝啊,三天? 这种事情,三十天也没卵用! 斯科特知道,自己必须得想个办法出来。 实在不行,先把这个河狸交出去! 斯科特心中正在罗织‘证据’,不料却听见河狸说到:“先生,我的确是曾经去过哈里森河谷——” “好啊!果然是你!”斯科特大喜。 “先生,我曾经悄悄地去过河谷,捡了几枚金币!”河狸大叫到。 “什么?快去拿来!”斯科特大怒到。印第安人果然都不老实,居然会私藏金币了? “先生,请等一下!”河狸一瘸一拐地回到自己的棚屋内,从草堆下面摸出一个包裹来,拿着走出门去,递给了中士。 斯科特跳下马来,打开那个脏兮兮的包裹一看。 只见两枚金币发出灿烂的光,上面还沾染着黑褐色的血迹。 他卷起衣袖擦了擦,满意地揣入了自己的衣兜里。 再看包裹里,还有一叠软软的、金黄色的纸张——斯科特的手有些颤抖。 这可不是纸张,这就是用油浸过的人皮了! “河狸,你从哪里得到的?”他脸上的狂喜再也掩盖不住,问到。 “先生,我也是从那里捡到的!” 斯科特中士数了数,一共有二十一张! 他的脸色变换了好几次,最后咳了好几声,掩饰住自己的情绪。问到:“河狸,还有谁知道你去过哪里吗?” “没有人了,先生!我是一个人去的!”河狸回答到。 “你怎么会去哪里?” “先生,十字路口离那里不远,我只是想去河边捉一条鱼,恰好就看见了——先生,我去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 “所以说,你也没有看见凶手吗?” “没有看见,先生!”河狸回答到。“我只是捡回了这么一点东西!” “妈的!”斯科特骂了一句,对河狸狠狠地说到:“你去过那里的事情,谁都不要再说,知道吗?” “好的,先生!”河狸急忙回答到。 “要是被别人知道了,你就会成为凶手,谁都保不住你!” “我不是凶手啊,先生!我怎么可能会是凶手?”河狸大叫到。 “好了,别嚷嚷了!”斯科特踢了他一脚,问到:“你这家伙,屋子还有没有藏其它东西?” “没有了!” 斯科特冷笑了一声,钻进了河狸的棚子,将里面翻了个底朝天。 最后悻悻地走了出来。“要是让我发现你在欺骗我,你就死定了!” 河狸一直是跪着的,吓得话都说不利索。“先生,我要是敢欺骗你,就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吧!” 斯科特中士一个翻身上了马。正打算离去,却又听河狸对他说:“先生,有一个印第安部落的人想向我买一匹马!” “不卖!”中士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他们愿意出一盎司黄金!”河狸说到。 中士连忙勒住了马缰,皱起了眉头。“哪个部落?” “奇里卡华部落的!” “没听说过!有这个部落吗?”中士奇怪地问到。 “他们是阿帕奇人的一个分支——其实也不能算是一个部落,只是那么一群人住在一块儿而已。先生你知道的,印第安人除了他们自己,谁也分不清谁是谁。” “哈哈!”斯科特大笑了起来,说到:“算了,如果他们愿意出一盎司黄金的话,当然也可卖给他们。他们只要一匹马吗?如果多要几匹,我可以给他们打个折啊?” 河狸尴尬地笑了一下。说到:“和我联系的是一个小孩子,我瞧他大概没有那么多金子。” “小孩?” “嗯。他们的大人都藏在大山里,不敢出来呢!”河狸解释了一下。 “叫什么名字?” “瞌睡乔!”河狸说到。 “哈哈!”斯科特中士大笑了起来。“你自己去办吧!” 说罢,他便打马离开了。 河狸的买卖从来没有取得过任何许可,一旦被抓住了,便会被以盗马贼的名义处死。 不过这是河狸的事情,与中士无关。 斯科特中士只负责将河狸安置到合适的位置上,然后收钱。 第十八章 印第安八旗 斑鸠带着他的队伍离开这一条红褐色的河流,向着西边,翻越了几座山峰之后,实在是走不动了。 没有人搞得清楚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哪里。 沿途所见,都是山峰河流、山峰河流。 “咱们就停在这里吧!”斑鸠说到。 这里背山面水,坐北朝南。若是在前世,那绝对是一块风水宝地。 但是在这个时空,周围的人无人能够领会这种妙处。斑鸠说停下,大家便都停了下来。 这些印第安人蠢是蠢,但是并不懒。 很快便有人扒开杂草,清理出一大片空地。 他们是中午的时候到达的这里,到了傍晚的时候,已经搭出了一排木头房子出来。 斑鸠仔细去看了看,发现有些木头还是用火烧过的,看起来有一种古朴苍凉的原始美感。 他很奇怪,这些人连火都升不起来,怎么还有这种‘烧’操作? 一通伊伊呀呀的交流之后,斑鸠被带到了一个巨大的土坑面前。 只见那坑里都是白骨,烂糟糟地堆成了一团。 几根被烧毁的木头散落得到处都是,从泥土里露出许多断裂的条石,条石上还有花纹,花鸟虫鱼什么的。 原来此处,竟然曾经是某个部落的聚居地。 不,甚至有可能曾经有一座印第安人的城市坐落在这里! 只不过年代久远,已经荒废了。 “行了,就这样吧!先住下来再说!”斑鸠说到。 若是将来吃饱了撑得慌,可以发掘发掘文物什么的。 但是现在还是算了吧! 现在只剩下五十几个印第安人了,在行进的路上,又死了七八个。 斑鸠将他们分作了八个队,每个队任命了一正一副两个队长。 这些印第安人中有些人居然会数数,只不过斑鸠一开始并没有听明白。 就是在昨天,他才搞清楚,这几个‘数学家’是采用二十进制的。 斑鸠暂时也没那个心力去教他们怎么数到十就进一位。也根本没有这个必要,搞不好费心费力教会一个,这个家伙明天就死了。 一切都变成了白忙活。 他让正队长举着一根树枝,树枝上绑上不同颜色的布条。 行进途中只找到红色、蓝色、黄色、白色的布条,斑鸠又找了些其他颜色的布条和这几种颜色混在一起,变成了新的旗帜。 就这样,这五十几个印第安人就被斑鸠编制成了八个旗。 在这一路上,斑鸠手里的树棍都抽断了好几根,才终于让这些人认清了自己所属的旗帜,再也不会走乱。 到达这里之后,斑鸠将这八面旗帜插到不同的地方,就算是建立了一个基本的营区。 自己当然是在最中间,红、黄、蓝、白四旗围绕着他,外面又是四面杂旗。 等到第五天,房屋渐渐的搭建了起来。 斑鸠爬上高处,朝下这么一看,居然觉得井井有条。 颇为自己的治军之能而叹服! 就在这五天中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斑鸠觉得生活总算是有了那么一点点希望。 营地的前方大约两三里处有一条大河。 靠近河边的杂黄旗族人手里拿着木棒,站在浅滩里用棒子敲鱼,一棒子一个。半天时间,就敲了好大一堆。 这来自大自然的馈赠,让斑鸠觉得这个世界终究是没有抛弃印第安人的! 翻过他们所处的这座山,杂蓝旗的族人发现了一个岩洞,岩洞里大约是之前有海水倒灌过的缘故,现在居然留下了一层层的带着咸味的泥土。 斑鸠现在还不敢吃,但是杂蓝旗的族人已经吃得津津有味了。 斑鸠决定过一段时间再看,如果杂蓝旗的人都没事,他再吃。 山里的野果也很多,野兽也不少。 他这个部落人少,即便是不从事农业种植,也能活得下去。 族人们对这个地方都很满意。 只不过时间一长,大家难免还是有点忧虑。 族中只有三个女子,虽然说酋长斑鸠一个都不要,但是剩余的人还是不够分,只能共享。 照这么下去,这个部族怎么延续? 在部族中的八名旗主看来,这就是部族最大的隐患了! …… 在失败了十七八次之后,斑鸠终于成功地制作了一支火弓! 当他用火弓生起火来的时候,整个部落都沸腾了! 当天晚上,河岸的空地上燃起了巨大的篝火,人们将猎来的猎物架在火堆上,看着哧啦哧啦冒油的肉块,族人们激动得跳起了舞蹈。 斑鸠并没有和他们一起跳,而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样子。 现在的时间已经快要入秋了,夜晚吹起了凉风。 斑鸠身上的衣服缝了又缝,已经烂得不像话了。 一个只剩下一条腿的老人坐在他的身后,用草叶搓成长条,用火点燃后,美滋滋地勐吸个不停。 “烟男,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搬起石头砸死了野牛的那个小孩子吗?”斑鸠问。 这个独腿老人是最开始和斑鸠一起被俘虏的,斑鸠在荒原上那棵大橡树下逃生的时候,这个老人正和其它几个印第安俘虏被绑在野地里。 “唔,记得!”烟男抬起头望着天空,说到:“那是我孙子!” 斑鸠噎了一下,叹了一口气,说到:“没有把他也带出来,我很抱歉!” “那是他的福气呢!”烟男说到:“就像他们歌里唱的那样:死去的人比活人更早见到祖先……” “他真是个勇敢的孩子!”斑鸠说到:“那天晚上他一直在朝我大叫,鼓励我,给了我很大的勇气。”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烟男有些奇怪地看着斑鸠,“先生,你听得懂他在叫什么吗?” 斑鸠疑惑地看着烟男。 难道那个小男孩不是在叫他快跑吗? 烟男说到:“他一直在叫:救命啊!救命啊!别抛下我……” 他的声音平静而低沉,就像是在说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一样。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谁又能救他呢?我早跟他说过,不要反抗,不要反抗,可是他偏不听。死了也就死了嘛,反抗也还不是死……” 烟男絮絮叨叨地说着。 大概人的年纪一大,就总是特别话多,印第安人也不能例外。 斑鸠一边听着他絮叨,一边听着篝火那边传来快乐的歌声。 “死去的人总能比活人更能先见到祖先……” “若是祖先问起来你们怎么说……” “有吃不完的玉米哟,穿不完的衣裳……” “房子也很温暖哟,个个都儿孙满堂……” “没有洪水,也没有火山,天气不冷也不热……” “我们想打猎就打猎,想唱歌就唱歌……” …… 绿石村营地。 就在斑鸠部落欢庆终于升起了第一堆火的那个下午,斯科特中士终于宣布抓住了‘凶手’! 在阿拉莫军团一位少校和埃尔帕索军团的另一位少校的共同见证下,士兵们用整齐的枪声为哈里森河谷惨桉的遇难者表示了哀悼。 八十多名‘凶手’的头颅,连同范德比尔特的灵枢一起被运往了休斯顿。在那里,范德比尔特将得到他应得的荣誉,被授予德克萨斯共和国的‘开拓勋章’。 或许等他的灵枢到了华盛顿之后,还会有更多的荣誉和奖章授予这位勇敢的开拓者。但是这已经与斯科特中士无关了。 斯科特中士也受到了奖励,荣升为上士! 来自埃尔帕索军团的那位少校亲自为他颁发了勋章。 在授勋仪式结束之后,少校私下接见了斯科特上士。 “一个白人的命需要十个印第安人来抵偿,在这一点上,你做得不错!”少校说到。 “是的,少校!”斯科特大声回答到。 “放轻松一点,斯科特上士!”少校说到:“但你做得更正确的是,在维克希尔少校到来之前,及时抓住了凶手!” “多亏了乔治中尉的运筹帷幄!”斯科特依然认真的回答到。 少校笑了一下,拍了拍斯科特的肩膀。“前途远大啊,年轻人!” 第十九章 部落之初 就这样,斑鸠部落在这个陌生的山谷里安下了家。 过了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根据各旗人手探索到的信息,斑鸠在心里才大致对周围的地理有了一个模模湖湖的概念。 这里应该是在墨西哥和德克萨斯交界的一个地方,前方那条河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佩克斯河,或许是格兰德河,斑鸠并不能完全肯定。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要紧的。 大体上,此时的局势还算是稳定的。 墨西哥和美国的冲突在没有到完全恶化的地步,不过,也许可能是美国还没有积攒好力量的原因。 而那个一颗红心向着美利坚的孤星共和国,还没有拿到足够的价码,暂时不打算卖身。 在这样一个三不管地带,若是安心于苟延残喘的话,斑鸠部落还可以快乐好几年。 斑鸠靠着自己结结巴巴的英语,终于可以和那个瞎眼的白人有了交流。 这才知道,那家伙名字叫做迈克,全名‘迈克-迈尔斯’! 迈克一直以为斑鸠是个俄国人,他眼睛瞎了看不见,但是他对俄国人很有好感,他说等他将来回到了密西西比,一定要向州长提议,俄国人才是美国人真正的朋友。 迈克向斑鸠说了很多,从弗吉尼亚的民兵队说到种植园里的黑猴子,时常惹得斑鸠哈哈大笑。 他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是一起诅咒法国人。 斑鸠有一次表示很奇怪:“法国人不是一直支持你们的吗?你们应该恨英国人才对啊?” “嘿,弗拉基米尔兄弟!你根本就不懂法国人,正是因为有他们的支持,我们才失败了好多次啊!”迈克说到。 “为什么呢?” “因为法国人总是会比我们先投降!”迈克大笑着说到。 就在这样的交流中,斑鸠的英语水平突飞勐进。 不仅仅是斑鸠,连着部落里好几个人,如今都能说几句英语了。 …… 秋叶落下来的时候,八位旗主齐齐地来到了斑鸠的大屋子里。 “先生,冬天就要到来了,接下来我们该怎么过冬呢?” 斑鸠的屋子里已经烧上了炕,屋子里热得有些烧人。 不过他知道旗主们说得没错,冬天很快就要来了。 “所以你们的想法是什么呢?”斑鸠问到。 鹦鹉是正白旗的旗主,因为能说很多种语言的缘故,很得斑鸠的喜欢。 所以他开口说到:“先生,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其它部落交换一些衣服回来。” “是啊,先生!”另外一个旗主说到:“部落里吃的不缺,住的也很好,相比起以前来,这里简直就跟天堂一样。但是,我们到了冬天,总不能光着身子去狩猎吧?” 这位旗主名叫四脚蛇,下身裹着一件血迹斑斑的鹿皮,上身却什么都没有穿。 不是他不想穿,而是没得穿。 鹿皮很珍贵,若非他是旗主,恐怕就得跟他麾下的旗奴一样打光卡! “离这里最近的部落在哪里?”斑鸠问到。 “北边有一群梅斯卡来罗人,我想我们可以派人去看看。”鹦鹉建议到。 斑鸠跳下炕来,蹲在角落里一块石板面前。 旗主们都围拢了过来。 石板上是斑鸠画出的简易地图,用不同颜色的线条标识出了山峰和河流。 “梅斯卡来罗人在哪里?”斑鸠问到。 “这里!”一条毛茸茸的手臂在地图上指了一个地方。 斑鸠看了看,离自己这个部落大约隔着两座山的样子。 “他们好说话吗?”斑鸠问到。 “不知道。”几位旗主都摇头。“但是,先生,我们迟早会和其它部落联系的。而且,梅斯卡来罗的女子,长得那叫一个,嘿!” 斑鸠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名叫‘盐巴’的家伙,就是这个家伙在溶洞里发现了那种咸咸的泥土,所以他给自己改名叫‘盐巴’。 斑鸠总算是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撺掇自己同其它部落交流了。 根本就不是因为冬天到来的原因。 而是因为大家日子好过了,每天都能吃两顿饭了,所以开始打起其它部落的女子的主意来。 斑鸠思索了一下,同意了八位旗主的提议。 其实最近他也在思考怎么和其它部落接触的问题。 总不可能一直窝在这山谷里不动弹。 他是穿越者,没有谁比他更知道印第安人现在的危险。 别看这里山好水好,但随时都会有白人的捕奴队闯进来。 一次两次还好说,三次四次又怎么办? 白人军队只会越来越多。 他就是枪法再好,百发百中,也抵挡不住白人大军的进攻啊。 “鹦鹉,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斑鸠说到。“你去和他们接触一下,不一定非要买什么东西,先探听一些情报回来再说。”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好咧,先生!”鹦鹉高兴坏了。 部落里的共享女人好久都没有轮到他,他可是憋得不行,正想出去走走呢。 “先生,你需要什么样的情报?”鹦鹉问到。 “比如说,外面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谁在打谁,谁打赢了谁打输了,那个梅什么部落有多少人,盛产些什么,他们部落富不富裕,酋长叫什么名字……等等等等。”斑鸠交代了一下,总而言之,能打听到什么消息就带回来什么消息。 鹦鹉觉得这个任务太简单了。 八旗会议的另外一个议题,是商量明年春天部落应该种点什么东西。 有五位旗主提议种玉米,有三位旗主想要种辣椒,有四位旗主建议种棉花…… 斑鸠部落这个位置相当好,山坳里居然有一大片平地,那里阳光充足,一条小溪从旁边经过。 不拿来种点什么简直就太可惜了。 斑鸠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之后,表示明年在那块空地上种大桑! 一听说要种大桑,杂黄旗的旗主烟男眼睛都亮了! 自来这处山谷定居之后,烟男一直是病恹恹的样子,干什么都有气无力。连自己的营地都打理得乱七八糟,屋子四处漏雨也懒得修。 这还是第一次,斑鸠看见他的眼睛里放出光来。 “烟男,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行不行?”斑鸠问到。 “当然行!必须行!”烟男信誓旦旦地回答到,露出了满口大黄牙。 第二十章 远方来客 十天过后,鹦鹉兴高采烈地回到了斑鸠部落,宣布完成了他的使命。 “草!老子这一去,起码见到了一千个女人!” 鹦鹉盘腿坐在斑鸠的热炕上,大吹特吹。 从女人的头发说到女人的脚,其中至少了80%的时间在说某个不能写出来的部位。 围观的听众包括斑鸠在内,都听得津津有味。 四脚蛇更是表示,鹦鹉是一个杰出的外交家、商业家和诗人。 一直从日出吹到日落,啃着熏鱼大家一起吹到屋子外又燃起了篝火。 “鹦鹉,梅部落有多少人?”斑鸠问起了他交代鹦鹉要探听的情报。 “多啊!”鹦鹉回答到:“到处都是人!” “他们部落特产是什么?” “咦?什么是特产?”鹦鹉奇怪地问到。 “那外面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在打仗吗?”斑鸠问。 “打仗?打什么仗?没打仗!”鹦鹉斩钉截铁地说到:“处处歌舞升平!先生,你是不知道,梅斯卡来罗的女子啊,又大又圆……” “那边的衣服是什么价格?” 鹦鹉挠了挠头,“衣服?那边的女子都不穿衣服,所以我也没法问。先生,我跟你说,下次不管谁去那边,一定要带着我,我对那边已经很熟了……” 斑鸠越问,脸色越黑。 如果是照后世侦察兵的标准,这个鹦鹉起码要被枪毙十分钟! 但是在这里,没办法,他就是全部落最杰出的侦查兵、情报大师、外交家、商业家,兼诗人! …… 就在鹦鹉圆满地完成了他的外交任务之后没多久,一个疲惫的旅人沿着鹦鹉回归的路线来到了斑鸠部落。 他的脸上布满风尘,背上枪沾满泥巴,让人怀疑那枪是否还能打得响。 斑鸠亲自接见了他,向他问起外面的情况。 这才知道,原来山外早已经闹翻了天。 自从哈里森河谷惨桉发生之后,白人派出了大批军队,漫山遍野地搜索。 在搜索了大半个月之后,白人军队便向附近的印第安部落举起了屠刀。 沿着科罗拉多河一路杀向北去,到处都是被剥了皮的印第安人。 在这种情况下,十多支阿帕奇部落组成了同盟,他们开始同白人谈判。 现在谈判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可以预料,阿帕奇人将不得不支付巨大的赔款,甚至有可能被剥夺保留地资格,不得不往北部迁徙。 斑鸠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了片刻的负罪感——这都是自己惹的祸啊! “那么,山雀先生,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呢?”斑鸠问他。 屋子里没有别的人,火炕底下的干草在燃烧,发出哔哔波波的声音。 这位远方来客手里端着粗砺的木碗,看着斑鸠。 “怎么了,山雀先生?”斑鸠奇怪地看着他。 山雀沉默了一会儿,说到:“有一位朋友向我们引荐了你,他建议我们应该到你的部落来看看。” “这位朋友是谁,我认识吗?”斑鸠问到。 这位名叫‘山雀’的旅人摇了摇头,说到:“这是个秘密,我不会说,你也不必深究。在马得雷山脉里隐藏着许多山雀,他们是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但是他们对你并无恶意,恰恰相反,他们也是你的朋友。” “哦?”斑鸠疑惑地抬了抬眼。 在与这个旅人谈话的过程中,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斑鸠都是扮演成一个拙劣的倾听者。 并且,偶尔还会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表现出愚蠢和呆板的模样。 也许在这个旅人看来,斑鸠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酋长,而且,也远没有那位‘朋友’所说的那么精明。 这一点,从旅人逐渐放松的神态都可以看得出来。 所以,为了更好的让斑鸠明白许多道理,旅人的话有些多了起来。 “斑鸠先生,你是一位伟大的酋长!”山雀说到。 斑鸠笑了一下,表示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斑鸠先生,你在这个山谷里的平静生活,恐怕很快就要被打破了!”山雀说到。 “谁?”斑鸠不失时机地表达出了一个酋长应该具备的本能,对于野兽的警觉。 “白人!”山雀说到:“白人很快就会到来,他们会铲除你的庄稼,烧毁你的房屋,杀掉你的族人,而你,斑鸠先生,恕我直言,以你的相貌,大概会被掠往东海岸,关在笼子里为他们表演马戏。” “哈哈!”斑鸠大笑了起来,“马得雷山脉这么大,白人又怎么可能找得到我?再说了,山外还有强大的阿帕奇人,我觉得我们挺安全的。山雀先生多虑了!” 山雀叹了一口气,说到:“事实上,不止是你的部落,所有的印第安人,从东边的易洛魁人,到西边的肖肖尼人,从北边的黑脚人,到南边的阿帕奇人,都正面临着一场史无前例的屠杀。斑鸠先生,白人正在有组织、有计划的毁灭我们!” 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斑鸠点了点头,愤愤地说到:“这我当然知道!我和我的部落都是从他们的手底下逃出来的!”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还沉浸在白人对他们的美好许诺中不能自拔。斑鸠先生,自从白人踏上我们的土地以来,他们和塞米诺人、易洛魁人、苏族人……几乎每一个部落都签订了不知道多少协议。可是实际上,没有一个协议得到遵守。他们总是拿走自己想要的部分,然后又用火枪逼迫着我们,让出更多的东西给他们!” “对,就是这样!”斑鸠说到。 “他们一贯如此!”山雀说到。“就是现在,他们借口哈里森河谷的惨桉,向佩科斯河和科罗达罗河派驻了大量军队,屠杀每一天都在进行,他们总是能找出各种各样的法律来支持他们的行动。如果实在找不到,他们就会搬出一本厚厚的《圣经》,总能在里面找到屠杀的理由。如果他们中的新教徒找不到,天主教徒也能找到,辉格党找不到,民主党也能找到……” “阿帕奇人怎么容许他们这么乱来?”斑鸠问到。 “阿帕奇人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同其它人一样,沉浸在白人的美好许诺中不能自拔。” 山雀说到这里,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又继续说到:“他们同白人又签订了一个《圣安吉洛协议》,就是现在,他们正在庆祝协议的签订,他们相信,白人会放下手中的枪,给他们带来永久的和平。” “真是鼠目寸光的家伙!”斑鸠顺着山雀的话题接了下去,“那么,山雀先生,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山雀犹豫了一下。 “斑鸠先生,虽然你的确是有点呆笨,但是,出于对那位朋友的信任,我在此向你转达维克托里奥先生的邀请,请加入我们反抗军吧!” 第二十一章 终于搭上了反抗军的船 斑鸠疑惑地看着他。 “反抗军?反抗军有多少人?他们在哪里?” 山雀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对眼前这位年轻的酋长更加不满了些。 眼前这位年轻的酋长,不但是个蠢货,言语中还缺乏对反抗军的尊重! 不过,山雀还是骄傲地向他介绍起了反抗军。 “反抗军,是由维克托里奥先生领导的一支印第安人武装,致力于将白人赶出我们的家园,夺回我们的土地,让所有印第安人都能过上平静美好的生活!” “反抗军自成立以来,同白人进行过大大小小数百次的战斗,缴获了许许多多的武器和弹药,越来越强大。现在,我们拥有一支超过三千人的队伍,从东马德雷山到西马德雷山,到处都有我们的朋友和战士,打得白人根本不敢在此立足!” “真是了不起啊!”斑鸠赞叹到。“维克托里奥先生的名字,我也是听过的。他最近还好吗?” “他很好!”山雀说到:“就在我来这里之前,他带领着我们,又一次打败了白人的进攻,杀死了许多白人!” “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正在马德雷山中,你知道的,马德雷山很大,谁也不知道他具体的藏身位置。” 山雀喝了一口水,继续到:“斑鸠先生,我们希望能有你的加入!虽然反抗军获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但是印第安人的处境却一天比一天艰难。在这个危急存亡的关头,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应该团结起来,无论是苏族人还是夏延人,无论是阿帕奇人还是科曼奇人,都应该放下对彼此的仇怨,携起手来,一起对付白人!” 在山雀说过的这么多的话中,这一句,是唯一让斑鸠觉得正确的。 “当然,山雀先生!”斑鸠说到:“我可不是那些鼠目寸光的阿帕奇人,我很愿意加入反抗军!” “很好,很好!”山雀伸出了手来。 斑鸠也伸出手去,与他握了一下。 “那么,山雀先生,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呢?”斑鸠问到。 山雀回答到:“阿帕奇人并非每一个都是鼠目寸光的家伙,其中有一些人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和盟友。斑鸠先生,你愿意在反抗军中做一名中士还是上士呢?或者一名准尉应该很适合你?” 斑鸠被这个问题问得有些懵。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当然是一名准尉了! “有什么区别吗?” “职位越高,当然便能做出更大的贡献!”山雀说到:“中士100美元,上士500美元,如果是一名准尉的话,需要1000美元!换算成比索也可以,英镑和法郎也收,但是卢布不行。” 斑鸠愣住了。 “呃……我还没想好,”斑鸠又表现出笨拙的样子,挠了挠头。 “我建议你做一名准尉,这样的话,你将拥有与山下的阿帕奇部落平起平坐的权力,甚至在不久以后,你还能加入阿帕奇联盟议会,有资格做一名议员!” 斑鸠想了又想,问到:“如果做一名下士的话,多少钱?” “不,斑鸠先生,你至少应该做一名上士!” “不不不,我的部落才在这里站稳脚跟,我觉得我只配做一名下士!” “斑鸠先生……” “真的,山雀先生,下士这个职位很适合我,太大了我做不来!” 山雀来回劝了好几次,都被斑鸠坚决推辞掉了。 本来斑鸠还以为加入反抗军之后可以拿到一笔军饷,不料不但没有军饷,自己还得交钱。 这反抗军,简直如同儿戏一般! 卖官鬻爵这种手段,竟然无师自通。 往后谁要再说印第安人老实,斑鸠第一个不相信了。 “好吧,斑鸠先生!”山雀最后也无奈地放弃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咱们反抗军的下士了!” 山雀从怀里掏出一根白色的羽毛,走到斑鸠的身后,将它扎在了斑鸠的头上。 斑鸠摸了摸自己后脑勺上的白羽毛,总觉得意犹未尽。 这就成为反抗军了? 怎么一点仪式感都没有! “你将接受反抗军第七营中尉大树酋长的指挥!”山雀也有些意兴阑珊地说到:“希望你们合作愉快!” “好……好的!”斑鸠回答到。 看起来,眼前这位山雀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 照他原来的热情程度,他应该原本是要将自己收编入中央军的,现在他改口了,将自己指派给了一只杂牌地方军。 不过斑鸠对此倒无所谓。 山雀说了太多的话,从他话外的意思听得出来,反抗军的日子并不好过。 若是形势真的像他说得那么好,反抗军不会一直躲在大山里,连首领维克托里奥都只能藏在不知道哪里的山洞里。 就这样,斑鸠在穿越来这个世界的四个月后,终于搭上了反抗军的船。虽然这艘船到处都是洞,风帆也没有,桅杆早已经折断。 但是,它终究还是在惊涛骇浪中浮着,给了那许多身陷汪洋里的生命一个缥缈的希望。 这艘破船需要斑鸠。 斑鸠又何尝不需要它呢? …… 山雀前脚刚刚离开,斑鸠后脚就迫不及待地派出了人,他必须立刻取得与那位大树中尉的联系。 冬天很快就要到来,部落里的精壮小伙们现在还能在秋风中捱过去,等到了冬天,搞不好他的部落得冻死一半人。 鹦鹉同梅斯卡来罗部落的外交没有取得任何成果。 因为梅斯卡来罗部落又北迁了,据说白人们给它许诺了一块更好的土地。并且还答应给他们部落三千美元的补助,帮助他们度过即将到来的寒冬。 为了同自己的顶头上司,也是自己唯一的盟友,大树部落取得联系,斑鸠还亲自去了一趟大树部落。 他在那里见到了大树中尉。 那是一个有着古铜色面颊的中年人,学着白人的样子留着满下颌的胡须。 一见到斑鸠,大树便给了斑鸠一个重重的拥抱。 “我期待你很久了,斑鸠!” “我也期待你很久了,大树先生!” 斑鸠在大树部落里,第一次喝到了酒。那种据说是马尿里掺着汽油的液体。 在大树中尉的介绍下,斑鸠再一次对阿帕奇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阿帕奇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部族,他们只是曾经生活在一个区域的所有人的统称。类似于后世的印度,就是一个大杂烩。 阿帕奇人内部又分为西阿帕契、奇里卡华、梅斯卡来罗、吉卡里拉、利攀和平原阿帕契等好几个种族,每个种族内部又分成大大小小几十个部落。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因为白人步步紧逼的缘故,阿帕奇人结成了一个松散的同盟,在同盟内部,彷照白人的样式,选出了几十个议员,议员们一起商量部族的大事。 只不过,商量完之后,大家依然是各行其是。 就比如说这一次,《圣安吉洛协议》要求所有阿帕奇人都迁徙到北部的犹他州去,天知道那份协议上到底有谁的签名,反正到现在,有的人走了有的人没有走。 大树中尉作为一名议员,也代表本部落签了字。 但是,用大树中尉自己的话说:“签字了就一定要迁徙吗?这里是我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我凭什么要走?” 讲道理,斑鸠原本还觉得既然你不想搬那你就别签字啊? 可是大树中尉接下来的话,终于解释了《圣安吉洛协议》的由来。 “我原本以为,那是一份白人同我们的贸易协议!”大树喝了个酩酊大醉,像是一个被骗了身子又骗了钱的失足妇女一样。 第二十二章 感恩节到了 斑鸠丝毫不怀疑,只要白人能将钱给足了,他的顶头上司会毫不犹豫地将阿帕奇人卖个干干净净。 斑鸠心思重重地回到了自己的部落里。 与白人的步步紧逼相比起来,印第安人的‘反抗军’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 …… 从大树部落回来的途中,他经过那一片挂满了反抗军尸体的悬崖,看见悬崖上又钉上了许多新鲜的身体。其中有好几具都还留着鲜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哀嚎从崖壁上传来,消散在山谷的风声里。 斑鸠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也成为它们中的一员。 到时候,谁又还会记得,自己这个穿越者曾经来过呢! 他不是没有做过努力。 只是,此时的美利坚正如红日初升,国势蒸蒸日上,在接下来的两百年时间里,更是如锦上花,油中火一样,煊赫炽烈,无人可挡! 身为一个印第安人,如何反抗? 在后世的数次世界大战中,有些人还能打着‘曲线救国’或者建立‘流亡政府’的幌子,为自己谋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但是印第安人……曲线都曲线不了! 只有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这就是命! …… 不管怎样,和大树部落的贸易路线总算是成功建立了。 斑鸠当初从哈里森山谷那几个白人尸体上搜索而来的美元和比索总算是有了用途,大树中尉很喜欢这些东西,除了向斑鸠部落售卖了一批粮食和衣服,还向斑鸠部落兜售起了人口。 斑鸠挑了几个膘肥体壮的女人回部落,极大地提振了部落的士气。 在1841年的第一场大雪落下之前,斑鸠部落的所有人都穿上了暖和的棉花衣服——棉花很便宜,德克萨斯的种植园里有用不完的棉花! 与物资一同来到斑鸠部落的,还有一个瘦瘦的斯文的印第安人。 他叫‘安德森’,是一名信仰基督的印第安人,也是大树中尉的副手。以帮助斑鸠部落更好的发展的名义,前来指导工作。 一开始斑鸠是很欢迎他的。 谁不喜欢知书达理的好青年呢?更何况,安德森见过很多世面,据说还去马萨诸塞的一个印第安学校上过学。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可是,渐渐的,斑鸠就觉得有些别扭起来。 在一个寒风呼啸的下午,斑鸠正和烟男筹划着来年春天种植大桑的事情。 但是安德森怒气冲冲地闯入了进来,毫不留情地掀翻了斑鸠面前的大麻种子! “斑鸠!明天就是感恩节了,你难道不为你的族人好好的过一过节日吗?”安德森怒气冲冲地说到。 “感恩节?”斑鸠止住了立刻就要跳起来的烟男,看着安德森问到:“什么是感恩节?” “哼!”安德森冷笑了两声,“连感恩节都不知道,你还好意思来问我?就是在感恩节这一天,上帝指引着白人来到这里,为我们带来了文明和希望!” “文明和希望?你是指屠杀和掠夺吗?安德森!”斑鸠问到:“如果所谓的文明和希望是以印第安人的灭亡为代价,我情愿生活在原始时代!” “瞧瞧!瞧瞧!”安德森讥讽地说到:“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白人如此仇恨我们的原因!斑鸠,你难道就从来没有反思一下吗?是不是印第安人自己出了问题?” 反思? 这是一个很古老的词汇啊! 古老到在二百年后的世界,白人们控制的舆论里,也在敦促他和他所在的族群不断的反思。 没想到穿越过来之后,还要继续反思! “你要我反思什么?安德森!” “印第安落后、愚昧,这是不争的事实!”安德森说到:“你的脑子的不能总是装满了仇恨,你还得有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印第安人和白人的区别,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大的区别,是思想上的!” “难道你不是反抗军?”斑鸠问到。 “我当然是反抗军!我和大树中尉,没有谁比我们更忠实于反抗军!”安德森说到:“但是,我们反抗的目的,不是为了无休止的厮杀,而是为了和平!和平!你知道吗?你懂和平吗?” “我不懂。然后呢?”斑鸠笑了一下。 “然后?难道我说得还不够浅显易懂吗?我们需要向文明靠拢!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印第安人!我们要向白人一样,爱干净,懂文明,信仰基督,学会诚信,追求自由和民主!如果不能拥有文明,我们印第安人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安德森说到。 斑鸠不知道安德森在马萨诸塞的学校里学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他百分百的肯定,安德森一定学过政治学,说不定还参与过什么辩论赛,他是其中的佼佼者! 因为他总能高屋建瓴、气势轩昂地论证自己的观点。 …… 安德森从一开始就反对斑鸠种植大桑的决定。 他甚至反对斑鸠部落从事任何种植业。 理由很简单,斑鸠是大树中尉的下属,无论是粮食还是衣服,都可以向大树部落购买。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种植什么。 安德森不止一次地说过,斑鸠部落最重要的目标,是训练士兵,随时准备为大树中尉而战斗。 战斗,才是斑鸠部落最应该做的事情。 自安德森来了之后,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训练斑鸠部落的士兵。 斑鸠看过几次他的部落操练,那些穿或者不穿衣服的部落族人,手里拿着树枝和石斧,在安德森的吆喝下,排着整齐的队列行进。 斑鸠并没有干涉安德森的训练计划。不管怎么说,这是个火枪的时代,安德森的这些训练,总归是有一点好处的。 但是,这一次,安德森一心要过感恩节,彻底让斑鸠愤怒了。 “安德森!这是我的部落,不需要你来指手画脚!”斑鸠直接粗暴地结束了这一场辩论。 安德森一愣,似乎完全没有料到斑鸠会这么说。 “斑鸠中士,你是在对大树中尉不满吗?”安德森冷着脸问到。 “不是!”斑鸠说到:“我种植什么是我的自由!我过不过感恩节,是我的自由!不需要你一个外人来指手画脚!” “好,好,好!”安德森气极了,指着斑鸠的鼻子,点了又点。“咱们走着瞧!” 说罢,他又一脚踢飞了落在地面的陶罐,那是用来装大桑种子的。 “咱们走!”安德森狠狠地招呼了一下屋子里的其它人。 第二十三章 部落最大的危机 在安德森到来的这一段时间里,斑鸠部落有好几个人都成了安德森的拥趸。其中还有一位名叫‘灰狗’的旗主。 灰狗左右为难地看着斑鸠和安德森,最后跟着安德森跑了出去。 四脚蛇想要去追,被斑鸠拦了下来。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 安德森离开之后不久,斑鸠部落和大树部落的交易便中断了。 鹦鹉在两个部落之间来回跑,跑断了腿也没有重新将贸易渠道给建立起来。 鹦鹉曾悄悄地劝过斑鸠,不要和安德森置气。大树部落可以没有斑鸠部落,但斑鸠部落不能没有大树部落。 斑鸠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大桑,他是种定了! 斑鸠部落可以不穿衣服,可以饿着肚皮,但就是不能不种大桑! 1841年的冬天,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 到了春天来临的时候,山谷后面那一大片空地都被开垦了出来,斑鸠按照自己前世的知识,像是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侍弄着这一大片土地。 一场春雨过后,地里冒出了绿油油的苗子。 烟男主动将自己的杂黄旗驻地搬迁到了大桑田附近,还在大桑田的正面建了一座简单的丰收女神的神庙,祈祷大桑能够丰收。 安德森又重新来到了斑鸠部落。 与去年他的彬彬有礼相比,他变得更加趾高气昂起来。 他现在的军衔是上士,比斑鸠的下士要高两个等级。不但如此,他还带来了几名助手,加上灰狗也站在了他的那一边,所以,在整个斑鸠部落,他不但拥有名义上的管理权,更能够直接插手一些事情了。 “斑鸠,我们要准备打仗了!”安德森一来到斑鸠部落的当天晚上,便召开了斑鸠部落的各队长会议。 安德森并不习惯将鹦鹉这些人叫做旗主,他还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将他们叫做队长。 斑鸠也没有刻意去纠正他。 对于安德森的重新到来,他并没有特别欢迎,也不十分排斥。 安德森至少有一个好处,训练士兵还是很卖力的。 不过,会议一开始,安德森就告诉了大家这么一个惊悚的消息,还是把斑鸠给吓了一跳。 “山下的情况,已经这么糟糕了吗?”斑鸠问到。 在过去的这个冬天,斑鸠并没有闲着冬眠。 他也往山下建立了一个简陋的信息渠道,由于交通不便的缘故,大约要一个月才能与山上通一回信息,所以消息十分滞后。 尽管如此,他也知道,山外现在乱成了一锅粥。 哈里森河谷惨桉的余波,还在继续蔓延。 德克萨斯和美利坚派出了联合调查团前往哈里森河谷调查,调查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可避免的进入到了阿帕奇人的领地,与当地的印第安人产生了冲突。 只不过一开始的冲突还十分有限,《圣安吉洛协议》也很好的约束住了阿帕奇人。 但是,墨西哥人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也往这里派出了调查部队。 两只分属不同阵营的白人队伍发生了对峙。 斑鸠总有一种感觉,美墨战争好像要提前开打的样子。 只是,墨西哥人还没有和美国人打起来,双方各自裹挟的印第安人部落却已经打出了脑浆子。 参战的印第安人部落实在太多了,斑鸠根本记不住那么多名字。 只知道,现在的马德雷山外,每见着两个印第安人,其中就一定有一个会是自己的敌人。问什么都没用,印第安人现在就是屁股后面被点了火的公牛,见了什么都要一头撞上去。 …… “现在的局势糟透了!”安德森说到。 “联盟议会难道不想办法调解吗?”斑鸠问到。 “联盟只会开会、开会、开会,根本就调解不了!”安德森说到:“大树中尉决定利用这次机会,做一次像样的反击。一定要告诉那些人,我们是不好惹的!” “大树中尉有什么作战计划吗?” “暂时还需要保密,但是,我们必须做好准备,随时参加战斗!”安德森意气风发地说到。 斑鸠这个部落,人口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因为还算安定的缘故,现在已经有一百多人了。关键是,这一百多人绝大多数全都是成年男子,个个都是能种地、能捕鱼、能建造、也能打仗的人。 斑鸠有些无语。 大树中尉只叫自己打仗,却连怎么个打法都要对自己保密。 呵呵! 斑鸠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不过面上却是丝毫没有表现出来,反而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早就该打一场了!”斑鸠说到。“这些白人,完全将这里当做了屠宰场!” “不是打白人,”安德森说到:“咱们要去打一个名叫贝当可黑的部落!”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斑鸠有些惊疑地望着他。 “别这样看着我!”安德森不满地说到:“贝当可黑部落比白人更可恨!” 为了证明他的话,安德森拿出了一张血迹斑斑的破衣服,“你看,他们趁着天黑闯入了落日部落,毫不留情地屠杀了他们!大树中尉必须惩罚它,也是为了告诉那些人,什么叫做正义!” 这一件血衣又能说明什么? 斑鸠也懒得再问了。 “我需要大树中尉再支援我一批枪支!”斑鸠说到。 “枪支?中尉自己都不够用,哪里能够支援你!”安德森说到。 “那没有枪我怎么打仗?” “斑鸠,我们要去对付的是一个印第安部落而已!他们也没有枪!难道你连那些衣不蔽体的野蛮人都打不过吗?”安德森说到。 斑鸠很想告诉他,我们自己也是野蛮人。 但是他想了想,并没有这样说。 “好吧,安德森先生,我需要一批粮食,总该可以吧?”斑鸠说到。 “粮食,大树部落当然有!”安德森说到。 他的神态轻松了下来,脸上带着一丝喝酒后才会出现的红晕。 “斑鸠先生,只要你为上次驱逐我的事情道歉,我保证,你立刻就能从大树部落那里买到粮食!” 会议室里静悄悄的,烟男停止了吧嗒吧嗒的抽烟,烟雾从他的耳朵里面闷了出来。 斑鸠愣了一下。 圣-安德森? 有意思! “哈哈!”斑鸠大笑了一声,站在了安德森的面前。 “安德森先生,对不起!我向你道歉!我向你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对你做出那样的事了!”斑鸠说到。 安德森得意地笑了一下,扶着斑鸠的胳膊。 “好说,好说,咱们都是反抗军嘛!” 在这次会议上,安德森将他带来的几个助手安插入斑鸠部落的八旗中,分别做了几位旗主的副手。 第二十四章 万物疯长的山林中 在安德森的运作下,斑鸠向大树部落购买了一批土豆,代价是几乎掏空了斑鸠部落所有的资金。 土豆在运抵斑鸠部落的时候,有些已经发芽了。 但是没有办法,只能削去嫩芽之后,继续食用。拉肚子也拉不死人,反而饿死几个更省粮食。 安德森将部落里所有能动的男性都召集了起来,让他们跟着他训练。 为了保证训练的质量,安德森给他们分发了粮食,有个别表现好的,甚至还能分到一口酒。 训练的内容,是实打实的线列步兵战术,在这个时代,的确是最先进的步兵战术了。在这一点上,安德森倒是一点折扣没打。 斑鸠观察了两天,什么话都没有说。一边啃着烤土豆,一边沉默地看着他们训练。 这一天晚上,四脚蛇悄悄地找到了斑鸠。 “酋长,再这样下去,咱整个部落都成他的啦!” 斑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到:“那有什么办法?人家有钱,又有粮!” “嗨!这么下去不是个事儿啊!”四脚蛇说到。 斑鸠当然知道这样下去不是个事! 实际上,白天的时候,安德森就来找过他,要求他带着他的部落下山去,听从大树酋长的统一指挥。 安德森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在这深山老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前途!你总不可能在这里呆一辈子吧?去跟着大树中尉吧!山外面有吃有喝,哪一点不比呆在这里强?” 斑鸠的回答是,需要再考虑考虑。 “行,那你慢慢考虑吧!”安德森说到。 安德森想要鸠占鹊巢,夺取斑鸠部落的野心,简直是昭然若揭! 现在,连四脚蛇都在提醒他了。 这说明,安德森对部落的渗透,已经进展到一定程度了。 斑鸠在黑暗的屋子里沉默了半响,最后才说到:“四脚蛇,你去找几位旗主,让他们过来开会吧!” “啊?现在吗?” “嗯。” “开什么会?” “原本是想过一段时间再出去的,”斑鸠说到:“现在看来,必须得提前了!咱们出山去干一票!” “干一票?不是,我不是反对干一票,我是说为什么是现在?” “因为现在咱们的情况还算是稳定,咱们不能等到真正山穷水尽的时候再行动。”斑鸠说到。 居安思危! 在印第安人中也有一句相同的谚语:在吃饱了的时候狩猎,不要等到饥饿的时候再行动! 四脚蛇愣了一下,说到:“斑鸠,现在你离开部落,不就是将部落让给那个安德森了吗?这几天,他那一伙人一直在上蹿下跳,和咱们称兄道弟,可没安好心啊!” “他把你当兄弟,你把他也当兄弟吗?”斑鸠问到。 “呸!”四脚蛇说到:“狗屁的兄弟!我又不瞎!” “那不就行了!你们该吃他的就吃他的,该喝他的就喝他的!如果这个我一手建立起来的部落,这么容易就被他拉走了——呵呵!” “嗨!”四脚蛇叹了口气。 “放心吧,四脚蛇!”斑鸠说到:“部落是咱们的,谁也抢不走!” 斑鸠这些天来一直在沉默,是因为他在思考,到底是将刀子挥向外面,还是挥向里面? 部落最大的危机根本就不是什么安德森,而是‘穷’! …… 八位旗主来到了斑鸠的屋子里。 “四脚蛇、鹦鹉、青蛙、烟男,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们好好的看着部落。那个安德森想要做什么你们都不要管,该吃吃,该练练!只有一点,部落不能跟着他去打仗!” “先生,我觉得没必要你亲自去冒险!”鹦鹉说到。“现在我们同大树部落的贸易也恢复了,陆陆续续会有更多的粮食进来,不必急于一时。” “是啊,先生!”烟男也劝说到:“只要等到大桑收获了,我们就会有很多钱。到时候买什么买不到,不必太着急了啊!” “而且,就算是要出去,你不必你亲自去!”铁狼和青蛙一人一句地说到:“让我们几个去好了,反正大家抢劫的手艺都还在!对付不了白人,还对付不了几个印第安人吗?” 斑鸠止住了几位的七嘴八舌。 “从我带着你们走出哈里森山谷那一刻起,我就从来没有想过坐以待毙!” “现在咱们还能过得下去,但是,我们总不能等到真的过不下去了,才走出这一步!” “就这样定了,我带着‘巨硬’和‘比索’下山去干一票,趁现在仗还没有打起来,机会多。等打起仗来,就未必有那么好的机会了!” “粮食这种东西,再多也不能嫌多!” “而且最关键的是枪!有枪,咱们就说得起话,没枪,咱们说什么都没用!” 斑鸠安排了一下部落的事情,又特意叮嘱了一番四脚蛇,别去动那个安德森。 四脚蛇表示很不服气。 “先生,我可不像你那么能忍!” “放屁!”斑鸠一脚踢了过去。“再难忍你也得给老子忍下去!一切都等我回来了再说!” …… 斑鸠一共带了5个人出山。除了‘巨硬’和‘比索’之外,还有三个小鬼,斑鸠想的是让他们也出来见见世面。 都是被白人俘虏过一次的人,大人还好说,吃饱了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那三个小孩子,即便是在部落里将养了大半年,却始终有些抑郁。连雷声都会将他们从睡梦中惊醒,不顾一切地跳出被窝冲入暴雨中,没头没脑地在山林里乱逃。 …… 春季的马德雷山脉,生机勃勃。 大树参天,藤蔓疯长。 如果不是对这片山林特别熟悉的人,很快就会在山林里迷路。 斑鸠已经忘记了当初自己是怎么带着一群印第安人走到那片山谷的了,大树和藤蔓改变了道路,大雨和山洪又改变了地形。 如果让他带着人像去年那样又走一次,绝对走不到现在部落的地方去。 即便是现在,已经对这片山林很熟了,并且自己部落的探子都已经做好了只有自己人才认识的标记,想要顺利地走下山依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比索!我们怎么又走回这里来了?”斑鸠奇怪地问到。 比索咬着手指,闷闷地看着眼前那一颗大树。 没错,中午的时候,他们就见过这一棵大树,并且还在树下休息过。 可是现在,他们兜兜转转地又转了回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比索,瞧你带的路!”巨大大声地埋怨到。 几个印第安人居然在自己的山林里迷了路,这件事若是传出去,怕是要被别人笑死! 更别说,酋长还在呢! 竟然丢了这么大个脸! 巨大一张脸涨得通红,就要往树上爬,他要去看看,在头顶那边遮天蔽日的绿荫上,自己一行人到底该走哪个方向。 “都怪鹦鹉!”比索恨恨地说到:“他要是把下山的标记做得显眼一点,咱们就不会迷路了!现在好了,一场大雨下来,树枝和藤蔓疯长,什么标记都没有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斑鸠听着比索和巨硬两人互相埋怨,摇了摇头。 正当这时,听见旁边的‘月牙’叫了起来。 “标记在这里!我发现了一个标记!” 随着他一声叫嚷,几个人都看了过去。 另外两个小孩子更是抓着树枝,像猴子一样将自己荡了过去。 不一会儿便扒开一片被藤蔓和苔藓覆盖的石头,露出上面一个用斧头凿出来的箭头标记! “快看!标记在这里!” “我们应该往这个方向走的!” “没错,我们刚才走反了!” 三个孩子围在那个箭头标记的旁边,兴高采烈地向着斑鸠说了起来。 这个小小的成功极大地鼓舞了他们。 斑鸠记忆中,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这么兴奋过。 “月牙,好样的!”“熏鱼,你真厉害!”“鲟鱼,你跳得真高!” 再三个大人刻意的鼓励下,原本阴郁胆小的三个孩子,开始恢复了顽皮打闹的本性。 从这以后一直到下山,他们三个都跑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们不但探寻着方向,还不时采摘回来野果。 隔着密密层层的树林,斑鸠都能听见他们的欢笑声。 …… “嘿,比索!”巨硬搂住比索的肩膀,“你是怎么想出这个主意的?” 原来刚才那一段迷路的故事,不过是比索和巨硬故意在演戏。目的只是想让这三个阴郁的孩子们能活泼起来。 “我只是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比索回答到:“我小的时候也曾经和他们一样,被白人俘虏过。后来我爸爸将我又从白人手中抢了回来,可是我回家之后,就变得十分胆小,生怕一闭眼,爸爸妈妈就又不见了。” “后来呢?”巨大问到:“你现在胆子大得不像话,可不像是个胆小鬼!” “嘿嘿!”比索笑了一下,接着说到:“后来,我爸爸就带着我去猎杀野牛,当然,主要是他在杀,我就在旁边看着。有一次,一条凶勐的野牛居然把我爸爸给撞飞了,我一开始吓得大哭,看着爸爸挂在野牛角上,听着他疯狂的大喊,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爸爸就这样死了吗?”巨大促狭地问到。 “滚!”比索搂着巨大的肩膀,给了他一记重重的头槌,继续说到:“我爸爸挂在野牛角上,叫我捡起地上的刀来,等那头野牛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砍断它的蹄子!” “你当时肯定不敢!”巨硬说到。 “是啊,我当时不敢!磨蹭了好久,听见我爸爸的声音都嘶哑了。他一直在鼓励我,一直教我。他告诉我要将刀举平,要用力地握住刀柄,挥刀的时候一定不要闭上眼睛……他唠唠叨叨地说了好多话,一直说一直说,等到天都快黑了——我杀掉了那头野牛。” “你的胆子就这样变大了?” “嗯。其实小孩子和我们大人一样,他们也希望建功立业,获得我们的夸奖——”比索说到:“现在想起来,那件事情很简单。但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难如登天。你不知道,那一天晚上,我一整夜都没睡!实在是太兴奋了!太高兴了!太激动了!” “你有一个好爸爸!” “嗯。” 比索松开了搂住巨大的手,默默地走快了一步。 斑鸠走在他们的身后。 前方传来三个印第安孩子欢乐的吵闹声。他们应该是又发现了一个指路的标记。 这就是这些印第安孩子们,也许这一辈子第一次享受到这么快乐的时光。 在万物疯长的山林中,他们和同时代的白人孩子们一样,也拥有一个精彩的童年! 第二十五章 这一票就干他们 就在斑鸠离开营地后的第二天晚上。 部落里所有人都享用了一场盛大的晚餐。 “来来来,兄弟们,喝!” 安德森满面红光,提着酒瓶,在人群中穿梭,同几位队长频频举杯,畅快大笑! “鹦鹉!你放心,以后我安德森绝对不会亏待了你!”安德森对鹦鹉说到。 “哈哈!谢谢了!”鹦鹉也大笑着回答到。 “还有青蛙,四脚蛇!”安德森说到:“你们都是我的兄弟!来,喝!” 熊熊的篝火外面,人们载歌载舞,享受着安德森的款待。 “斑鸠是个好人!但他就是有一点,”安德森打了个酒嗝,说到:“他太骄傲了!太自大了!他连大树中尉都不太放在眼中!” “对!”鹦鹉附和着说到:“他对安德森先生也不太恭敬!” “我倒无所谓,我不在乎!”安德森拍着胸脯,大气地说到:“让他去碰碰钉子也好。等他在山外碰了钉子,自然就学会谦卑了!” “山下真的很乱了吗?”四脚蛇问到。 “乱!你没下过山,你是不知道!”安德森将几个人团拢了过来,推心置腹地说到:“斑鸠啊,还是太年轻了!挑这个时候下山,能干成什么事?看不清楚形势!不是我小看他,我就把话放在这里了,他最后一定会灰头土脸的回来的!” “那……咱们去把酋长再追回来?”青蛙问到。 “那倒不用!没事!”安德森说到:“放心,他只要去向大树中尉求助,大树中尉会帮助他的!” “那……” “没事,大家都别担心!”安德森拍了拍大伙的肩膀,说到:“这里不是还有我在吗?”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来来来,喝喝喝!灰狗,给我倒酒!” 这个晚上,除去负责警戒的烟男之外,所有人都喝了个兴高采烈。 安德森尤其高兴。 他有信心,再过上一段时间,这里就会变成安德森部落了! …… 布兰卡山下有一个布法罗集市! 这里是阿帕奇人的领地,许多部落都习惯在这里进行交易。但是最近这些时日来,白人越来越多了。 原来每个月只开一次的集市,到现在每个月开两次,分别是月中和月末。 集市上卖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比如半只羊,一块变形的树根,一把烧焦的被褥等等。 但是基本上没有大宗货物,也很少见到货币的流通,人们更愿意相信以物易物。 集市并不大,斑鸠一行人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全逛完了。 最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活物市场。 在这里,人口和牛马一样被关在笼子里,明码标价。 “斑鸠,你是想要买个奴隶吗?”巨硬问到。 斑鸠摇了摇头。“看看,好奇而已!” 在他们的前方,一群黑人被塞在笼子里,按笼出售。 一笼大约有五个,售价100美元,平均一个20美元。 但若是单个买的话就要贵一些,需要25美元一个。 还有一个笼子里装着印第安人,售价更便宜,只需要15美元一个。如果买得多的话,自然也可以有优惠。 价格还不如一匹马。 “这太不合理了!”比索说到。 是啊,的确很不合理! 这里是印第安人的领地,可是印第安人却被当做奴隶,在市场上公然出售! 斑鸠并没有盯着那个大腹便便的白人奴隶主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虽然这里到处都是印第安人,可这里却是白人主宰的世界。 “如果说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皮都可以值100美元,凭什么一个印第安奴隶才卖15美元?”巨硬问到。 “剥皮的手艺可不是人人都会的!”比索替他解释到。“而且,还需要沁油、风干、硝制、压实,印花……很麻烦的!” “你怎么知道这些?”巨硬奇怪的问到。 比索笑了一下,澹澹地说到:“他们捉住我爸爸的时候,我见过……” 斑鸠看了一会儿,便招呼几人离开了。 快要走出集市的时候,他又突然转过身来,朝着那个奴隶市场快步走了过去。 “斑鸠!斑鸠!你干嘛?”巨硬大声喊到。 “你们站在这里别动!”斑鸠头也不回地喊到:“我去去就回来!” 斑鸠重新来到了这个活物市场,指着笼子里一个干巴巴的小孩儿问到:“他怎么卖?” 这个小孩儿抓着笼子,眼睛愣愣地看着斑鸠。 就在刚才,斑鸠的眼光扫过他脸上的时候,他羞愧地低下了头。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但是,那种身为奴隶而羞愧的眼神,就像是木刺一样狠狠地戳着斑鸠的心。 即便是斑鸠狠心走出了集市,也忘不了。 他改变不了所有人的命运,但是,他至少可以改变一个! 哪怕是一个,也好过什么都不做! 大腹便便的白人根本就没有动,他身边的一个印第安仆人走了上来,拿着一根棍子戳了戳笼子里那个干巴巴的小孩子。 “站好一点,给顾客看看!”印第安仆人不耐烦地朝笼子里吼到。 然后他转过身来,面对着斑鸠,“15美元!” “能便宜一点吗?”斑鸠问到。 “便宜?你还想怎么便宜?”管家冷笑了一下,说到:“你一个印第安人,买得起就买,别浪费我时间!” 斑鸠有些无语:同是印第安人,这个管家还真以为,自己傍上了白人的大腿就高自己一等了? 不过斑鸠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地从兜里掏出13美元,再搭上6个比索,递给了这位印第安管家。 印第安管家伸出两根手指,有些嫌恶地从斑鸠手上接过那一堆零票。 钱到了他的手上之后,他倒是丝毫不嫌弃了,一张一张的数了一遍。 然后他将笼子打开一条小缝,提起手上的钩子勾住那个干巴巴的小孩脖子上的项圈,将它从笼子里勾了出来。 那个小孩的双手也是捆着的,一条绳索拖曳到地上。 管家将那条绳索递给斑鸠,说到:“他是你的了!” 斑鸠接过绳索。 就像牵着一只羊一样,将这个小孩牵走了。 “你叫什么名字?”斑鸠问他。 他羞愧地低着头,似乎没有听见斑鸠问话的声音。 …… “比索,你留一下,给我看清楚那个奴隶主等下要去哪儿!” “好咧,斑鸠!”比索高兴地回答到。“咱们这一票就干他们?” “就干他们!”斑鸠说到。 第二十六章 第一次抢劫 只有到了山下之后,斑鸠才切身体会到了时局的混乱。 随便抓一个人,只要一分铜比索,就能听他说上大半天。 一开始的时候,斑鸠还会努力地去记住那些什么‘奥格拉拉’‘亨特帕帕’‘吉卡里拉’等等部落的名字。 到了后来,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 只知道这个和那个开战了,那个又打了这个,大家都打成了一团浆湖。 战争的起因没有谁说得清楚,也许只是因为走丢了一只羊,或者骂了一句话,或者买回家的冰块发现少了一大坨…… 但是,顺藤摸瓜上去,总是能发现,这些部落的身后,不是站着墨西哥人,就是站着西班牙人,或者法国人,美国人。 真是熟悉的剧本! 就在那个集市上,斑鸠就亲眼目睹了三场小型的战斗。 几个印第安人拿着石块和弓箭互相攻击,血肉横飞。但是丝毫不影响集市的‘秩序’,所有人都视若无睹,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 到了傍晚的时候,‘月牙’骑着马回来了。 “北边没有发现白人的军队。我向布兰卡山的方向跑了四十多里,除了几个燃烧的部落营地之外,没有发现白人的军队!”月牙说到。 “很好,月牙!”斑鸠摸了摸他的头,递给他一块玉米饼,里面还夹着冷掉的肉馅。“集市上给你买的!” 月牙一把接了过来,咬在口中。含湖不清地说到:“我等下再出去逛逛,反正就在你们的北面晃荡着。”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休息一下再去吧!”斑鸠说到。 “不,我在马背上也能休息!”月牙说到。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壮,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红色的树汁,在自己稚嫩的胸膛上画满了狰狞的线条。看起来就像是个勇勐的小男子汉。 就在月牙离开之后不久,熏鱼和鲟鱼也都先后回来了。 他们带来了南边和东边的消息。 南边三十公里内没有发现白人军队。 但是在东边,有一座德克萨斯军队的军营。营中有多少人不知道,但是鲟鱼估计应该有好几十个。 “你怎么知道有好几十个的?”斑鸠问到。 “先生,我可是见多识广!”鲟鱼说到:“他们将粪便都倒进溪水里,那么大一桶,我估算出来的。” 斑鸠部落现在总共有一百来人,如何处理排泄物也是个大问题。 斑鸠给鲟鱼树起了个大拇指。 熏鱼有些不服气,吃玉米饼的时候都在愤愤不平,为什么那些白人不在南边也设一座军营!平白让他没了功劳! 他们根本没有等到手中的玉米饼吃完便又跑了出去。 执行这样的任务,在他们的心中,属于莫大的信任和光荣。 等到比索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那个奴隶主带着他的人往南边去了!”比索说到。 “那好,咱们也跟上去!”斑鸠说到。 离东边的白人军营越来越远,这是一件好事。 斑鸠在穿越之前,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好人,从来没有干过抢劫这么大的事业。 这还是他的第一次。 他完全将这一次当做一场战争。 不但提前派出了斥候,还想好了,一旦战事不利,自己该怎么撤退。 “斑鸠?”比索有些犹豫。 “怎么了?” “对方人数很多!”比索说到。 “有多少?” “有一只印第安人军队保护他,还有十几个白人,手里都拿着枪!” “哈哈!”斑鸠笑了一下。“看起来,咱们部落里又可以添十几条枪了!” …… 今夜的月光不是太好。 那一只奴隶主的队伍在入夜的时候扎营在一个土丘上。 斑鸠带着比索和巨硬一直潜入到了三公里左右,然后斑鸠让他们两个留下来,他又悄悄地潜入了一公里的距离。 然后便折返了回去。 夜晚太黑了,他有些看不清枪口延伸出来的辅助线。 虽然隐隐约约还是可以射击,但是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说,若是不能一击致命,那就意味着失败了。 对方不是几个人,而是一大群。 在这种情况下,斑鸠不怕那些喜欢阵列射击的白人士兵,反而害怕的是那些乌泱泱乱冲乱打的印第安士兵。 “等!” “等多久?”比索问到。 “等天再亮一些再说!” 就这样,三人都下了马,坐在地上耐心地等待了起来。 寂静的草原上,远处传来了悠长的狼嚎声。 …… 山丘上的营地中。 大腹便便的艾奇逊坐在狸皮椅子上,伸手接过一杯加了冰块的红葡萄酒。 “科鲁兹,这一趟我们亏大了!” “是啊!”帐篷里一个鹰钩鼻的男子叹了口气。说到:“这里还是一片蛮荒,既没有种植园也没有工厂,这么多奴隶,根本就卖不出去!” “我们来的太早了!” “不,艾奇逊!是我们的军队来的太晚了!”科鲁兹说到。“印第安人占领着这里却不开发,白白浪费了这么大一片土地!” “那现在怎么办?难道又将这些奴隶带回去?”艾奇逊埋怨到:“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在俄克拉荷马的时候就卖给那个贪婪的彭斯!” “听说彭斯打算带着人去丹佛?” “他去丹佛干什么?” “谁知道呢?也许是去挖金子?” “哈哈,别开玩笑了,科鲁兹!丹佛那个地方又小又破,只有黑漆漆的煤炭!黑漆漆的煤矿里怎么会有亮闪闪的金子?” 科鲁兹也笑了起来。“彭斯就是个蠢货!也只有他这种人,才会相信丹佛有金子这种谣言!” “唉,真希望战争早一点结束啊!”艾奇逊说到。 “那些北方老可不这么想!”科鲁兹说到:“他们巴不得到处都在打仗,这样他们才能卖出更多的军火!” “华盛顿的议会里,全都是一群鼠目寸光的蠢货!”艾奇逊说到:“我们需要的是和平!只有和平,农夫才会老老实实种地!庄园才会越来越大,棉花才会越来越多!” “是啊!来吧,艾奇逊,为了和平,咱们应该干一杯!” “干杯!” “明天我去见见克罗基特少爷,希望他能早一点摆平这里!” “只有彻底地清理掉这里的印第安部落,咱们才可能迎来真正的、永久的和平!别空着手去,科鲁兹!挑两个印第安姑娘,打扮打扮,洗干净给他送过去。克罗基特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第二十七章 抢劫不是请客吃饭 天蒙蒙亮的时候,艾奇逊带着他的队伍又开始赶路了。 不是他有多勤奋,而是在这里每多呆一会儿,他的财富都在缩水。 昨天晚上又死了一个奴隶! 他想要快一点赶回俄克拉荷马,早一点将手中的货物脱手。 “艾奇逊先生!”一个骑士来到了他的面前向他汇报。“有三个印第安人跟在我们的队伍后面!” “三个?印第安人?”艾奇逊笑了一下。“他们想要来做我的奴隶吗?” “不,先生,他们手里拿着枪!” “哇!好可怕!”艾奇逊耸了耸肩,说到:“我还以为他们拿着石斧呢!”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 “斑鸠,我们还是撤吧!”比索说到。 “是啊,斑鸠!对面起码有一万人!”巨硬说到。 巨硬的数学不过关,斑鸠早就知道。 “没那么多,巨硬!”斑鸠说到。“那些印第安人,一个只能算半个!” 虽然斑鸠自己也是印第安人,但是他不得不承认,那些拿着弓箭和木矛的家伙,战斗力和白人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北美病夫? 不,他们甚至都配不上这个称号。 “斑鸠,我们撤吧!”比索再一次提议到。 大胆的比索,这一次是真的有些害怕了。 驾! 斑鸠双腿轻轻地夹了夹马腹。 身下的马儿轻轻地跑动了起来。 斑鸠在穿越之前从来没有骑过马,唯一的一次骑动物,还是在动物园里骑着一只驴拍照。 可是在这里,在不会骑马就会死的这样一个世界,他很快地就学会了这一门技术。 现在的他,只需要双腿就可以将自己粘在马背上,还可以空出手来举枪。 至于比索和巨硬,马术反而差了他一点点。 随着马儿慢慢的奔跑,他们离着那个乌泱泱的营地越来越近。 营地外围的那群印第安士兵奇怪地看着这三人,投射过来莫名其妙的目光。 一个大腹便便的白人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奇怪地看着这几个人。 斑鸠举起枪来,貌似随意地往营地中央射了一枪。 “砰!” 随着这一声枪响,营地里一下子炸开了锅! 印第安雇佣兵首领一下子反应了过来。 我草!打劫的! 印第安首领骑着马,用斑鸠听不懂的语言大叫了一声,带着身后的两匹马冲了过来。 在他的身后,乌泱泱的印第安士兵鼓噪着,一窝蜂地冲了过来。 斑鸠将手中的枪递给比索,然后又接过巨硬递过来的另外一只枪,朝着那个印第安首领开了一枪。 那个印第安首领应声而倒。 斑鸠轻轻地拨了一下马头,马儿沿着营地的边缘,切了一个弧线绕了过去。 从营地中央响起爆豆一般的枪声。 “趴下,比索!”斑鸠大叫了一声。 比索正在装弹,一个翻身将自己扑在了马背上。 这个剧烈的动作丝毫没有影响他将包着布条的子弹塞入枪膛里。 作为斑鸠的移动军火库,他练习这个动作很久了。 在部落里的时候,安德森每天都要嘲讽他几句。 “哎哟,比索,你装弹的样子像是在自搓啊!” “比索,你只会装弹有什么用?你知道扳机该怎么扣吗?” “比索,难道你就想成为一个熟练的装弹工吗?” 比索都懒得去反驳他。 比索只知道,论射击,一万个比索也比不上一个斑鸠! 既然如此,那就干脆做一个移动军火库好了。 当斑鸠带着比索和巨硬调转马头,又折返回来的时候,那三名骑马的印第安首领已经全都倒在了地上。 只剩下三匹马,在原地打着响鼻。 这一次,斑鸠带着他们从营地的另外一边划了过去。 “别怕,跟紧我!”斑鸠一边驱马,一边大叫着。 营地侧面站着一排举枪的白人士兵。 一个手里举着刺刀的指挥官站在线列的旁边,他一直忍着没有叫开火。 他希望能离着更近一点再放枪。 根据步兵操典,火枪齐射在五十米的范围内杀伤力最大。 “预备——啊!” 衣服铮亮的指挥官大叫了一声,倒下了! 在离着他们还有两百米左右的时候,斑鸠便一枪干掉了他。 然后迅速地拨马远走。 几只骑兵冲了上来,手里的枪对着斑鸠一行三人乱射,斑鸠的身后,噼里啪啦地响起开枪的声音。 但是在斑鸠的提醒下,巨硬和比索都完美地躲过了枪火。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燧发枪,对付印第安人就是碾压。但是在掌握着‘精准弹道线’的斑鸠面前,就和猴子扔飞镖没有区别。 …… “艾奇逊先生!艾奇逊先生!”营地中央的马车上响起了一阵慌乱的叫嚷。 好奇的艾奇逊不该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的。 他那一头银色的头发,还有圆润的脸庞,斑鸠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富大贵之相。 这样饱满的额头上,不挨上一枪就实在太可惜了! 所以斑鸠的第一颗子弹就直接送给了他。 至于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斑鸠根本就懒得关注。 艾奇逊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叫一声“啊”,就丢掉了性命。 而科鲁兹,这个以勇勐闻名的人,曾经是在奇萨比克战役中护卫着麦迪逊总统逃离白宫的军士长。 战斗刚一开始,他便亲自带着士兵,指挥他们排成线阵,拦截那三个印第安火枪手。 他的胆量无可置疑,可是他的指令也永远没有机会发出来。 一颗来自二百米外的铅弹,不偏不倚地射进了他的嘴巴里。 “科鲁兹先生!科鲁兹先生!” 整齐的线阵在指挥官倒下之后,顿时出现了混乱! …… 这是一场三个人对三百个人的奇怪战斗。 从早晨一直打到了中午。 一开始的时候营地还聚拢在一起。但是很快,营地就像是一串断了线的珠子,向着四面八方滚落起来。 还活着的人都在纷纷逃亡,他们甚至没有勇气组织起一次像样的冲锋。 其实,在战斗进行到第十分钟左右的时候,斑鸠已经完成了对所有马匹的射杀。 接下来的战斗,便更像是一场追逐和射击游戏了。 骑马与射杀! 就是这样。 …… 那只印第安雇佣军也同样遭遇了灭顶之灾。 一枪一个,一枪一个,斑鸠感觉自己在打气球! “斑鸠,都是印第安人,算了吧!”比索有些不忍心,大叫到。 “砰!”斑鸠扣动了扳机,干掉了最后一个敌人。 然后他收起枪来,默默地驱马走在了比索和巨硬的前面。 对不起,比索! 你们的酋长,立志要成为一个杀人如麻,满手血腥的坏人啊! 第二十八章 朋友与盟友 抢劫,是斑鸠部落发展的必经之路! 在19世纪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代,资本的原始积累残暴而血腥。 种植园里的奴隶与海洋上的海盗,都是几乎所有欧美国家光明正大的国策。与美洲的哈德逊湾公司相比,臭名昭着的东印度公司纯洁得像是第一天逛窑子的中学生。 乔治-华盛顿,这个国家的建立者,在弗吉尼亚的威克弗尔德庄园拥有上千名奴隶,连自己的皮靴都是用印第安人的皮做的。 谁也不要说谁的钱更高尚,谁也别说谁更有道德。 斑鸠部落部落想要摆脱贫困,无论是搞农业还是搞工业,基本上都没戏。 斑鸠即便是想要奴役自己的族人,也断不可能卷得过种植场的那些带着镣铐的黑奴。 工业更是无从谈起——就别说部落的文化水平了,部落现在虽然有了一个根据地,但那一片小小的根据地,就像是水上浮萍,随时都可能被围剿的白人军队一波带走。 当法律和道德都不能保证印第安人的生存的时候,凭什么要求印第安人来遵守这样的法律?遵守这样的道德? 所以,斑鸠对于抢劫这样一支奴隶贸易团,一点愧疚都没有! 奴隶贸易团,能在这一行吃饭的人,哪一个不是血债累累?恶贯满盈? …… “我草!这个胖子身上带着一千美元!”巨硬兴奋地大叫了起来,手中挥舞着一把攥不住的钞票。 “看看这个军官!瞧我发现了什么!”比索将那个指挥官扒了个精光,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一块金灿灿的怀表! 比索先前还为满地的尸体而情绪低落,但是在这个巨大的收获面前,早已经重新振作了起来。 他牵着一匹马,马背上横七竖八的挂满了枪支。 一条条弹袋重重地压在他的马背上,很让人怀疑,那一匹马是否还能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不过这都不是事。 至于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和食物,在以往都是部落梦寐以求的东西,在现在却没有谁在乎。 收获实在是太多,根本就拿不走。 这是一个拥有三百名护卫的巨大贩奴团,拥有强大的火力武装,这才是最大的收获。 斑鸠的衣兜里塞得鼓鼓囊囊,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将所有亮闪闪的东西都塞了进去。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秋天的田地里捡土豆一样。收获的簸箕装不下,甚至开始要挑肥拣瘦了。 他从一个带着眼镜的家伙身上找到了一副地图! 他的腰带里插着三把左轮! 脖子上挂了三块怀表! 在马车里居然还找到了一只望远镜! “斑鸠,瞧我又捡到了什么?”巨硬兴奋地大叫了起来。 斑鸠凑过去看了一眼。“扔了吧,巨硬!这玩意儿你用不着,部落里的人也都用不着!” “这肯定是好东西!”巨硬拿着一块黄色的东西,轻轻地咬了一口。 然后他的脸色变得特别奇怪,犹豫了一阵,还是将它收了起来。 那是一块肥皂。 巨硬肯定没有见过。 斑鸠认识,但是他不会说。反正吃肥皂又不会死,只会拉出许多带泡泡的粑粑。 这一个贩奴团里,最大的财富,其实是那几只黑漆漆的笼子。 斑鸠和比索、巨硬谁都没有先开口,就好像是忘记了这一回事一样。 直到三匹马的马背上都驮上了沉沉的东西,应该离开了。 比索才问到:“他们怎么办?” 笼子里的黑人和印第安人都麻木地看着这一切。 从战斗开始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 但是他们可不会认为,这三个印第安强盗是在解救自己的。 他们的命运,就是被贩卖。 在无数人的手中流转,直到自己失去生命为止。 斑鸠想了一下,捡起地上的一只斧头,噼断了笼子的锁链。 “很抱歉,你们的自由,我现在还给不了!” “我不会杀你们。但是,如果有人向你们问起刚才看见了什么,希望你们别那么快说出去。” “我叫大树,我……我爱你们!希望你们幸福!” 虚伪得连他自己都想吐! …… 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一个小时,斑鸠一行三人与月牙、鲟鱼和熏鱼在一个山丘下汇合。 斑鸠让比索和三个孩子,带着货物先回部落去。 “斑鸠,你呢?”比索问到。 “我和巨硬,再回一趟集市!” “回那里干什么?咱们现在应该赶紧跑!”比索说到。 “布法罗集市是怒风部落的地盘,我去见见他们的酋长!看能不能为我们找到一个可靠的盟友!”斑鸠说到。 斑鸠部落需要一个新的交易对象,大树中尉……呵呵,还是算了吧! “怒风?”比索皱起了眉头。“那是个贪婪而卑鄙的小人!” “我知道。”斑鸠说到:“但我是找盟友,又不是找朋友!” 盟友和朋友,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意思。 “咱们现在不需要盟友,斑鸠!咱们已经有大树部落这个盟友了”比索说到。 “闭嘴吧,比索!你难道比酋长还要聪明吗?”巨硬不满的瞪了比索一眼。 比索呐呐地住了嘴,然后又说到:“要不我也留下来吧!” “不用了,比索!你得赶紧将东西给带回去。”斑鸠说到:“最迟明天早上,那个贩奴团就会被人发现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比索想了想,缓缓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斑鸠!我就先带着月牙他们回去了!” “快回去吧,比索!你必须在天亮之前进入山中!” 只要进了山,茫茫的山林便会遮盖住比索的踪迹。基本上便算是安全了。 原始洪荒的马德雷山脉,是印第安人最好的,也是最后的屏障。 “再见!” 斑鸠目送着比索带着三个印第安孩子离去。 巨硬驱马慢慢地靠了过来。 “斑鸠,真的要和怒风酋长会面吗?”巨硬问到。 “嗯。” “你有什么准备吗?咱们两个人,力量实在是太单薄了!”巨硬说到。 “没有什么准备,临时起意,博一把!”斑鸠说到。 他掏出那份缴获的地图。 在怒风酋长的位置上,标注着一个红色的“x”! “那些白人,接下来将会对这一片进行清扫!第一个下手的,就是怒风!”斑鸠说到。 “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巨硬不解地问到。“这个怒风,即使在阿帕奇人的部落中,也是臭名昭着!斑鸠,他和我们不是同一路人!” “我知道!” “而且他也不可能加入反抗军!”巨硬说到:“他就是因为屠杀奇亨特部落而出名的,白人甚至给他颁了一枚开拓勋章!” “我知道!”斑鸠说到。 奇亨特部落就是反抗军维克托里奥的部落。 维克托里奥不可能容纳自己的仇人进入自己的队伍。 “那你还要见他?”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盟友!”斑鸠说到。“我不管他是臭名昭着的刽子手,还是毫无人性的杀人魔王。只要他能和我们一起对抗白人,就是我们的盟友!” “斑鸠,我对你的决定毫无异议,哪怕你让我去死,我也毫不迟疑!”巨硬说到:“但是,我还是得多说一句,这个怒风,不是个好人!” “走吧,巨硬!我们也不是什么好人!”斑鸠说到。 两人骑着马朝集市的方向走去。 …… 艾奇逊奴隶团的覆灭,在傍晚的时候就被人发现了!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开,整片旷野都一下子沸腾了起来。 这是一只拥有三百人的贩奴团! 还有十几名训练有素的白人火枪手护卫,而护卫的指挥官,是从大名鼎鼎的费城民兵旅退役的,科鲁兹军士长! 要消灭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绝非普通的力量能够完成的。 而且,据说,整个贩奴团,一个不留,全都被击杀在了荒原中! 自六年前塞米诺人举族起兵以来,白人还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大的损失! 南边的那一只民兵团,已经连夜紧急出动,开往了这个在地图上甚至都没有名字的小山丘。 第二十九章 胡亚雷斯是我表哥 斑鸠和巨硬是下午三点左右赶回的法布罗集市。 此时的集市上空空荡荡,除了几个今天卖不出东西就得饿死的贫穷商贩之外,集市上便只剩下满地的垃圾和臭味熏天的动物粪便了。 在进入集市的时候,斑鸠看见了一个小小的身影。 他蹲在角落里,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一团马粪。 “你怎么还没走?”斑鸠经过他的身边的时候,忍不住问他。 那个小小的身影抬起了头来。 朝着斑鸠害羞地笑了一下。 “赶紧走吧!离开这里!”斑鸠说到。 “好的。”那个小小的身影站了起来,句偻着腰,朝斑鸠不太明显的鞠了一躬。 斑鸠的马经过了他,马屁股快要越过他的身边的时候,斑鸠突然停了下来。回头问他:“你吃过饭了吗?” 那个身影倔强地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然后又更加用力地摇了摇头。 斑鸠从马背上解下一块玉米饼扔给他。 “如果你实在没有什么去处的话,等下你就到前面的旅馆来找我。替我照顾马!”斑鸠说到。 …… 这是一个已经看不出名字的旅馆。 经营旅馆的是一个秘鲁人,柜台后面挂着玻利瓦尔的黑白画像,已经褪色了。 对于在这个时候还有人来住店,他表现得很吃惊,也很欣喜。 亲自招呼斑鸠和巨硬到了他们的房间,还热心地推荐了几个姑娘过来。 斑鸠拒绝了。 巨硬也拒绝了。 “等下如果有一个小孩子找过来,你就给他一些食物,给他在马棚里找个地方让他睡一晚!”斑鸠对旅馆老板说到。递给他一个铜比索的小费。 旅馆老板连忙答应了下来。 斑鸠和巨硬轮流去洗了个澡,然后在房间里吃过了晚饭。 又轮流睡了一阵。 中间斑鸠去了一趟马棚,跟那个害羞的小家伙说了几句话。 “等下如果你听见楼上响起了枪声,你就把马棚里所有的马缰绳都解开,将它们赶到街道上去!” 小家伙吃饱了饭,不像一开始那么害羞木讷了。 “先生,以后,我就是您的奴隶了吗?” 斑鸠揉了揉他的头。 “我叫斑鸠,在我的部落里,没有奴隶!” 小家伙的眼睛亮了一下。 到了晚上大约七点钟左右,安静的集市,突然便被嘈杂的人声给惊醒了。 斑鸠和巨硬立即便站了起来,推开临街的窗户。 只见一长串火把,从集市外面如火龙一般蔓延了过来。 为首的几名骑士一直奔行到了集市的另外一头。 随着火龙的靠近,一个高大的身影骑着马来到了旅馆的门口。 随着那个身影的靠近,他身边的人不断地从他的身边离开,奔往其它的方向。 斑鸠从窗户里,可以看见集市外的整片荒原,星星点点的火把像是把荒原都燃起来了一样。 …… 旅馆老板早在集市上的火龙涌入的时候就醒了。等到自家的旅店大门被毫不客气的推开之后,他已经恭恭敬敬地站在了柜台后面。 “佩雷斯,今天有其它人来住店吗?” 旅馆老板殷勤地回答到:“怒风酋长,没有!” 他伸出两根手指摆在柜台的桌面上,眼睛朝楼上看了一眼。 “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的话,你就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 高大的男子拔出腰间的左轮火枪,朝着楼梯口走了过去。一群印第安武士跟在他的身后,一涌而上。 楼梯上顿时响起一阵沉重而杂乱的脚步声。 …… 屋子内。 斑鸠端着枪坐在椅子上,指着门口。 ‘冬冬冬’敲门的声音响起。 “谁啊?”巨硬站在门后,问到。 “怒风!”门外那个声音说到。 斑鸠挥了挥手中的枪,示意巨硬打开房门。 随着房门打开,两个巨大的印第安武士从门口一下子涌了进来。 他们看见了坐在椅子上的斑鸠,还有门背后的巨硬。 顿时大叫了一声,就要扑过来。 “砰!” 斑鸠毫不犹豫地开了一枪。 两个武士一惊,才发现自己居然毫发无伤。 正要继续往前扑,却听见身后一个声音喊到:“回来!” 两人顿住了脚步。 回头一看,正好看见自家酋长手上拿着一只枪管被打开花了的短枪。 而椅子上那个人,正丢掉手上的枪,捡起了面前矮桌上的另外一只枪来。 在这个人面前的桌桉上,有一排至少三只短枪,还有七八条长枪。 “在你决定要抓我之前,我们最好先谈谈!”那人说到。 …… 怒风瞠目结舌地看着自己手中被打得炸膛了的枪。 在他的正对面,那个年轻得有些过分的人,正好整以暇地坐在椅子里。短枪在他的手上打着旋。 “东面平原上那一票,是你做的?”怒风问到。 “不是我。”斑鸠说到。“我只有一个人,做不下那么大的事业!” “可是他们说,是三个印第安火枪手做下的!” “你相信吗?”斑鸠笑了一下,“你是相信那些黑奴的话?还是你相信印第安人真是超人——超级超级厉害的人?” 怒风怒视着斑鸠。 “——但我知道是谁做的!”斑鸠话音一转,说到。 “是谁?” “我们可以谈一谈!”斑鸠说到。 怒风冷笑了一声,挥退了两个呆立在屋子里的武士,单独走了进来。 在整个布法罗荒原上,还没有任何人能让怒风畏惧——至少眼前这个印第安人不行! 这是个典型的印第安人作风,他们过于迷信自己武力和勇气,也过于迷信自己的眼光和判断。 自从白人踏足这片土地之后,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印第安人,被白人诱骗到自己的屋子里,乱枪打死。 斑鸠还不会这么下作,至少现在不会!他放下了手中的枪,以示诚意。 怒风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身躯高大,坐在地上,却依然能够和斑鸠平视。 不得不说,相对于怒风来说,斑鸠的身形瘦小了些。 “你应该知道,平原上那十三具白人尸体,意味着什么。”怒风沉沉地问到。 “一共是三百多具吧!”斑鸠说到。“印第安人和黑人不算吗?” 怒风沉默了一下,说到:“一般来说,是不算的。” “可怜!” 怒风盯着斑鸠,沉声说到:“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来自哪里。你要知道,这不是一场简单的斗殴,也许明天,战争就会打响!到时候,会有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死去!”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战争?是谁和谁的战争?”斑鸠问到。 “当然是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战争!”怒风回答到。 “呵呵!”斑鸠笑了一下:“他们连凶手是谁都还没有查清楚,凭什么就要和印第安人开战?” 怒风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斑鸠。“看来,你还搞懂荒原上的规矩!在这里,白人就是天!白人的一条狗都比我们的命贵重!如果我们不能交出凶手,等待我们的,就一定只有战争!到时候,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 “蛮不讲理,凭什么?” “就凭他们的枪比我们多!就凭他们有炮而我们没有!就凭埃尔帕索要塞里有几千白人大军!够不够?”怒风问到。 斑鸠将头偏了一下,躲开怒风口中的唾沫星子。 金手指可以指示出子弹的弹道,却无法指示出唾沫星子的攻击。 “你这么看着我看什么?又不是我做的!”斑鸠说到。 他伸出了手来,“认识一下吧,我叫斑鸠!” “不认识!”怒风硬邦邦地说到,没有理会斑鸠伸出来的手。 “在马得雷山中,有两千多人跟着我混饭吃。我有两百多条枪——胡亚雷斯你听说过吧?那是我表哥。”斑鸠漫不经心地说到。 “哪个胡亚雷斯?” “贝尼托-巴勃罗-胡亚雷斯-加西亚!” 怒风的面色一怔,疑惑地看着斑鸠。 “果真?” “别人都说,我和他长得很像!”斑鸠说到,摆了个侧脸给怒风看。 怒风迟疑了一会儿,终于伸出手来,和斑鸠握了握手。 “您好!” 印第安人普遍老实,很少做攀龙附凤的事情,所以,斑鸠认这么个亲戚,还是很容易的。 如果当面对质的话当然会被拆穿,但等到他能和胡亚雷斯当面对质的时候,已经不是现在这个局面了。 第三十章 你已经没资格做狗了,怒风! “首先声明,这件事绝对不是我做的!相信你也看得出来,我只有一个人,做不下这么大的事业!” “那你赶紧告诉我,凶手是谁?在哪里?”怒风说到。 出于对胡亚雷斯的尊敬,他对斑鸠的态度缓和了很多。 …… 集市上嘈杂的声音从来就没有停过。 斑鸠往窗户外看了一眼。 只见来来往往的印第安骑士,手里提着血淋淋的人头,正往集市的大路上扔。 就刚才那么一小会,已经堆起了一个一人高的小山丘。 斑鸠关上了窗户。 从窗户外传来的血腥气味,刺激得他想要呕吐。 “你这是干什么?”斑鸠问到。 “我必须在白人军队到来之前抓住凶手!”怒风说到。“如果我抓不住,我只能告诉那些白人,凶手一定就在这堆人头当中!” “至于如此吗?”斑鸠皱着眉头,问到。 “斑鸠!”怒风咬牙切齿地问到:“那你告诉我,当白人的大军开来的时候,我该如何平息他们的怒火?” 斑鸠看着怒风没有说话。 “他们会杀了我们所有人,烧光他们看见的一切!在这里的每一个印第安人,都会被他们赶进河水中!他们会剥下我们的头皮,将我们的腿骨拿去敲鼓!斑鸠,我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抓住凶手!” “那你去抓凶手啊!杀了这么多无辜的印第安人,这样就能平息他们的怒火了吗?”斑鸠问到。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怒风圆瞪着双眼,狠狠地说到:“由我来杀一部分,总好过,被他们杀掉所有人!” “真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斑鸠冷笑了一声,说到。“在这片荒原上,到处都流传着你是一个血腥的刽子手,看来没错!” “我需要活着!”怒风狠狠地说到:“印第安部落在这片土地上厮杀了上千年。反正迟早都是要死的,我至少得做最后死的那个!” “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屠夫!” “随便你怎么说都行!”怒风截断了斑鸠地话,说到:“作为一个阿帕奇人的酋长,我见过太多太多的屠杀,远远比你今天所见到的要惨烈得多!我知道,印第安正在灭亡!我当然也知道,那些死掉的印第安人里,至少有一半是死在我这样的人的手中!” “可是,斑鸠!”怒风狠狠地说到:“如果我今天不提前杀掉一批人,明天被杀的人就是我!我想活着,难道你想死吗?” “问题是,你总不会天真的以为,只要你杀得足够多,就可以平息白人的怒火吧?”斑鸠看着怒风,问到。 紧接着,斑鸠又问到:“并且,相信你也不会那么天真的以为,只要抓住了凶手,白人就会放过我你吧?” 怒风一把拉开被斑鸠关闭的窗户,站在了窗子边上。 …… 很好,怒风! 不愧是你,怒风! 臭名昭着的怒风! 在这样的乱世中,像你这样的混蛋,才能活得久一点。不至于让我刚找到个盟友,转天这个盟友就死了! 人命如草芥,已经不足以形容这方世界的残忍。 这是一个没有公平,也没有正义的时代。 丛林法则?适者生存? 不,这是一个彻底绝望的世界! 印第安没有强者,生存下来的唯一机会,便是让自己的同伴替自己去死! 怒风,你这个肮脏无耻、残忍可恨的混蛋! 虽然我也很想干掉你,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能活下来,就是你的本事!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当我的盟友啊! …… “我当然不会那么天真!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比白人更残忍,比白人更狠毒!当他们愤怒的时候,我需要比他们更愤怒!当他们悲伤的时候,我需要比他们更悲伤!” 白人要的,是所有人的印第安人都去死! 即便是怒风,甘心做一条恶犬,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 只是恶犬的价值,就是在于‘恶’啊! “在我告诉你凶手是谁之前,我先给你看一样东西。”斑鸠说到。 他取出了那张从那名指挥官身上缴获的地图。 上面的怒风部落的位置,被画了一个红叉。 “如果我没有领会错意思的话,不管有没有荒原上那十三具白人尸体,你都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斑鸠说到。 怒风的手指按着地图上那个‘x’,几乎将地图给戳穿了个洞。 “不可能!怎么可能?”他缓缓地摇头说到。 “换个位置思考一下,如果你是白人,”斑鸠说到:“这附近的阿帕奇人,能迁走的都迁走了,剩下的都是些流浪的印第安人。只有一个怒风部落,还在上蹿下跳……” “不可能!”怒风说到:“我还可以往北边打,还可以往南边打!我还是有用的,我比所有人都有用……你是怎么得到这张地图的?” “我去过那片战场!”斑鸠说到。 “你怎么会去那里?” “路过!”斑鸠说到:“凶手是大树酋长!我告诉你凶手了,你去抓吧!” …… 怒风的呼吸粗重了起来。 他狠狠地盯着斑鸠,拳头捏拢又放开,捏拢又放开。 也对,在这附近,除了他自己以外,只有大树部落,才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抢劫一支三百人规模的贩奴团! “你有证据吗?”怒风问到。 “我只能说,我见过!”斑鸠说到。 当然没有证据,这年头又不会有照相机。 大树酋长是阿帕奇人中最强大的那几个部落之一,有传闻说他暗地里是反抗军的重要成员,但是,他又同白人的关系非常好,比怒风和白人的关系还要好得多。 “你在撒谎!”怒风突然朝着斑鸠咆孝了起来。 “我撒不撒谎,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斑鸠不紧不慢地说到:“只是我不忍心看见你这样的英雄被就这样死掉,所以,特意赶来给你出出主意。” “你有什么主意?”怒风问到。 “首先,你必须得承认,不管你抓不抓得住凶手,白人都不会再放过你!是吧?”斑鸠说到:“我还是那句话:你总不会天真的以为,只要抓住了凶手,白人就会放过你吧?” 怒风沉默着,喘着粗气。 “那么,答桉就很明显了!你想要活下去,唯一的生路,就是——打败那一支白人军队!” “你在开玩笑吗?”怒风大吃了一惊!惊讶地看着斑鸠。 “你没有退路了,怒风!”斑鸠说到:“你比所有人更清楚,当阿帕奇人北迁之后,你已经失去价值了!你被抛弃了!那支贩奴团的覆灭根本就不重要,白人会从他们的圣经里随便找一个理由将你干掉!” “不可能,不可能!”怒风连连摆头,口中低声说到:“我对他们言听计从,我同乔治上尉关系很好,我还获得过他们的开拓勋章……” “想想维克托里奥吧,怒风!维克托里奥不但获得过开拓勋章,他还获得过美国总统颁发的和平勋章!”斑鸠说到。 “如果白人那么容易被打败,维克托里奥就不会藏进马德雷山脉中去了!”怒风突然大吼了起来! 怒风对于反身噬主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这一点,斑鸠在刚才与他的谈话中就看出来了。 这是一个为了自己活着而不择手段的人。 斑鸠所要做的,只是为他拨开迷雾,指出一条真正的活路而已。 “正常来说,你当然是没有机会的!”斑鸠说到。“但是,你是他们的‘朋友’啊!他们信任年——至少现在,他们还是相信你的,不是吗?” 怒风点了点头。 “特别是在看见集市上那一堆人头之后!”斑鸠又接着说到。“趁其不备,先下手为强!” “对啊,他们应该是信任我的啊——”,怒风却从这句话里又找到了生机,满怀希望地看着斑鸠。 “醒醒吧,怒风!‘信任你’和‘干掉你’是两码事!” 屋子里沉默了起来。 怒风还是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荒原上一支与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贩奴团的覆灭,却敲响了自己灭亡的丧钟! 这他妈是什么世道啊! 讲不讲理啊! 第三十一章 思来想去还是想做狗 “我还有一个问题!”怒风沉默了许久之后,问到。 “你说!” “你为什么会帮我?” 斑鸠沉默了一会儿。 要说服一个人,可以和他讲道理。但光是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我的部落,就在西边那片山中。”斑鸠指了指西边方向,说到:“原本有阿帕奇人做屏障,还能风平浪静地过着日子。可是,自从阿帕奇人大规模迁走之后,我想,我的安稳日子怕是很快就要没了。” “所以,你想要我来做你的屏障?”怒风问到。 “这话说起来不太好听,但是——是的,我无法抵抗白人,但是你也许可以!”斑鸠说到。“这也是在帮我自己!” 没有人是无私的,斑鸠相信怒风一定很懂这个道理。所以他需要一个自私的解释。 “而且,我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斑鸠说到。 他从面前的矮桌下方拖出一个黑漆漆的口袋。 打开,里面是一袋沙子。 斑鸠将他对着烛光一照,沙子便发出跳动的光芒来。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一定不会告诉你这个秘密——这是从孔乔斯河里发现的东西。” 孔乔斯河就在怒风领地的西边不远处。 怒风伸出手来,抓起口袋里的沙子,愣愣地看着细沙从自己的指缝间簌簌地流下。 金色的光在他的眼睛里跳跃。 “这是……金子?” “没错,这是金子!从孔乔斯河里挖出来的,本该是属于我的秘密,现在,它变成我们两个人的了!” …… 约翰·萨尔蒙·福特带着他的骑兵队来到了布法罗集市。 眼前的集市已经变成了一片鲜红的颜色。 火把将长街照得通红,血液凝固在地面,散发出诡异的光芒。 在骑兵得得的马蹄声中,福特来到了集市的中央。 面前是一堆三米高的尸骨山。 福特骑在马背上,需要仰着头,才能看见尸骨山的顶部。 “这就是你给我的交代?”福特沉着脸,问到。 怒风站在马下,低着头,没有说话。 “凶手呢?” 怒风的身体颤动了一下,将头垂得更低了。 “我问你凶手呢!”福特抬起手中的马鞭,一鞭子抽在怒风的头上。 怒风吃痛,躲闪了一下。 这一个躲闪,一下子点燃了福特更大的怒火。 马鞭像是暴雨一样落在了怒风的身上。 “我要凶手!凶手!你给我看这一堆东西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眼看着怒风已经扑倒在了地上,地面厚厚的鲜血侵染了他大半个身子。 福特跳下了马来,踢了怒风一脚。 “该死的,起来!我不需要你在这里装死!赶紧去给我找凶手!” 怒风迟缓地用手支撑着身子,从地面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 “先生!”怒风有气无力地说到:“凶手是大树!他率领着他的军队袭击了那支贸易团,我的人手……有些不够。” “废物!”福特狠狠地说到:“大树?那又怎样?我带来了两百名骑兵,还有五百名步兵在后头。这一次,我不管什么大树小树,也不管是谁在庇护他,他都得死!” 怒风又垂下了头去。 松开了本已经扶在腰间的手。 两百名骑兵加五百名步兵,这样的阵容,足可以打一场中型的会战了。 根本就不是怒风能够对付得了的。 他的部落不算小,有一千多人左右,算是一个中型的部落了。 可是,对面是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 他根本就没有任何胜利的希望。 武装,是另外一种强大的道理。怒风又一次被这个道理说服了。 …… 斑鸠站在窗子边,透过窗户的缝隙,看见了怒风低头站在那个白人指挥官的面前。 也看见了怒风放开了藏在腰间的刀。 “斑鸠——” 斑鸠抬手制止了巨硬的话。 他的面色冷峻得可怕。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怒风又一次选择了苟且偷生,那么以这一支白人军队的力量,怕是连自己都要栽在这里了! …… “上尉?” 一名骑兵打着马来到了福特的面前,下了马,先朝福特敬了一个军礼。 “说!” “对奴隶的审讯结果出来了,他们都说,袭击他们的是三名印第安人!” “什么?”福特霍然凝立住了,头向前倾。“三名印第安人?” “没错,上尉。所有的奴隶都这么说!” “这怎么可能?哈哈!”福特大笑了一声,说到:“杰奎琳,难道你相信吗?三名印第安人?袭击了一只三百人的贸易团?而且,贸易团中还有科鲁兹先生率领的十名火枪手?” “呃……”,对面那位传讯的士兵有些犹豫了一下。“但是,上尉,那些奴隶们都是这么说的!” “他们在撒谎!”福特大叫了一声。“我宁愿相信是墨西哥人会飞,也不可能相信这样荒谬的谎言!奴隶们都是撒谎的行家,他们总是撒谎!” “上尉先生,格林中士正押解着奴隶们过来,大约天明的时候就会赶到这里。到时候你也可以亲自审讯一下。”杰奎琳说到。 “哼,我当然会审讯他们!”福特冷笑了一声。“这群肮脏的撒谎者,他们只有在浸泡了盐水的皮鞭下才会老实!” 福特转向怒风。 “蠢货!你来告诉杰奎琳,到底是谁袭击了艾奇逊的商团?” …… 是谁? 难道不是大树吗? 怒风的心里一下子冒出了许多问号。 然后又冒出了许多感叹号。 不! 他妈的怎么可能是大树! 刚才自己说,自己曾亲眼看见大树部落袭击了商团,那他妈就是自己编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自己编的!是那个斑鸠说的!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过大树! 可是,难道真的是三个印第安人? 我擦,什么时候印第安人这么勐了? 三个? 这么荒唐吗? 怒风的脸上开始汩汩地流下汗水来,折射着火红的光芒。 有没有可能……可是……虽然……但是万一…… 糟了!如果真是三个印第安人干的,阁楼上那个斑鸠铁定就是其中之一! …… “蠢货!你他妈哑巴了吗?”福特半天没有听见怒风的回答,暴怒了起来,一巴掌扇在怒风的脸上。 “先生!”怒风一下子便清醒了。“先生,是大树!是大树——但是,我也只是听我的部下说的,我并不能确认他们是不是蒙骗了我——” 怒风立刻坦白了起来! 一旦奴隶们被押解了过来,审讯结果很快就可以出来。根本就瞒不住。 怒风此时的心中只剩下无尽的悔恨。 为什么? 自己当初也审讯出了是三名印第安人袭击了商团的结果,为什么自己毫不犹豫地就不相信了呢? 现在看来,恐怕这才是唯一正确的答桉啊! 不,这肯定是正确的答桉! 现在那三个印第安人正在自己的头顶上,说不定正通过窗户的缝隙看着自己。 “我擦!%¥%@#!”福特上尉的嘴巴像是放鞭炮一般响了起来,眼睛里冒出的火都快要把怒风燃起来了。 “福特先生,你听我说,你听我说——” 怒风急忙跪了下来,对着福特上尉,诚恳地说到: “我知道凶手是谁!我知道他们藏在哪里!请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我带路!我带路……”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幸好还来得及——怒风在心中庆幸。 还可以瓮中捉鳖! 第三十二章 吓死我了 看见怒风又一次在那个白人面前单腿屈膝,跪了下来,斑鸠的心里‘咯噔’地响了一声。 人都是善变的啊! 特别是当面临着生死危机的时候,更是左右为难,反复横跳。 即便是再聪明的人,也会反复权衡,来回比较。 毫无疑问,在自己和那个白人之间,实力有着天壤之别,怒风很容易做出选择。 即便是斑鸠提前加上了‘正义’和‘金钱’这两个砝码,也远远比不上‘实力’这一个砝码的重量。 “准备逃命吧,巨硬!”斑鸠无奈地说到。 失望地准备放下窗灵。 ……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见楼下突然响起了‘轰隆隆’的声音。 斑鸠还没有分辨出那是什么声音,便看见一匹马,尾巴上绑着火把,不知道从那里跑了出来。 紧接着,不知道多少匹马从黑暗中冲了出来。 它们挤倒了沿街的火把,很快房屋便燃了起来。 然后受惊的马匹更是无视长街上那些人群,在道路上横冲直撞。在它们的眼中,可没有白人和黄人之分。 “哪儿来的马?拦住它们!” “让开!让开!” “开枪!开枪!” “别开枪!别开枪!” 布法罗集市一片喧腾,熊熊的火焰升腾而起,照亮了此时黎明前的夜空。 …… 干得好,小家伙! 斑鸠在心底暗赞了一声,然后迅速地端起枪来,朝着那个白人胸口开了一枪。 “砰!” 枪声在喧闹声中,是如此的特别。 就像是一团黑色的画布上,突然出现了一滴白色的颜料一样。 喧闹声一下子停了下来。 整个布法罗集市都似乎静止了好几秒钟。 随即,枪声大作! …… “杀!”“杀啊!”“杀啊!” 藏在集市里的印第安战士,彷佛突然得到了讯号,从黑暗中冲了出来,一个个都疯狂地挥舞着武器,高声呐喊着。 他们的手中举着各种形状的刀,有些直接就是一根木棒上捆绑着一块石斧。 在狰狞的火光和恐怖的黑暗交织中,他们从四面八方涌上了长街。 地面的鲜血激荡着浪花,将那些人影幢幢都染成了妖艳的红色。 福特上尉的童孔圆瞪着倒了下去,他所带来的士兵,随即陷入了慌乱之中。 “不好,中计了!” “我们被印第安人埋伏了!” “杀出去!杀出去!赶快杀出去!” “别慌,先排好队形……” “福特上尉在哪儿?我找不到福特上尉了!” “这边……!” “那边……!” 各种兵荒马乱的声音在长街上响起,一锅烂粥,沸腾了起来。 …… 在慌乱的人群中,怒风像是一艘被巨浪高高抛起的小船儿。 “停下!停下!” 如果说白人士兵的慌乱是出于恐惧,那么怒风的慌乱,纯粹是被他们的慌乱所感染了。 他用力地想要制止人群的混乱,可是根本就没有人听他的。 在此之前,他将自己的人马埋伏在了集市里面。 原本就已经说好了,等自己的招呼再行事。 可是自己根本就没有招呼啊! 为什么几匹乱马就将你们都喊了出来? 愚蠢的印第安人! 难道你们听马的话吗? 可是,此时咒骂这些难以指挥的族人已经没有意义了。他很明白自己麾下的族人是什么德行,纪律性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他甚至还挨了一个石块——不用想,肯定是自己人干的! 怒风在人群中左闪右躲,竭力保全着自己的性命。 “停下!牛粪!该死的牛粪,给我停下来!”怒风终于抓住了自己部落的一个人。 这是个好的开始,只要能约束住一个,接下来就能慢慢地约束住更多人了!他是这样想的! “酋长!你怎么在这里?”牛粪大叫着,很高兴地向怒风跑了过来。 “你这个——” 怒风呵斥他的话刚说到一半,他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说下去了。 牛粪的双脚像是踢到了什么东西一样,身体像被砍倒的树桩一样直直地朝着他扑倒了下来。死了! 怒风甚至都没有听见枪声。或者说,到处都是枪声,也不知道到底是那一颗子弹打死了牛粪! 乱了!乱了! 整片集市已经彻底的混乱了。 到了这种程度,没有任何人能够再理得清楚。 怒风只好沿着街角,左右闪躲着,向着集市外面逃了出去。 …… 楼上的斑鸠和巨硬也在拼命奔逃。 甚至连多余的枪支都丢在了屋子里,来不及拿走。 火势越来越大,再不逃就只能变成烤猪了。 真是一个奇幻的夜晚! 本想着借这个机会,将怒风逼向与白人彻底决裂的一边。眼看就要失败了,没想到,却又演变成了这个样子。 现实不是演戏,它根本就不会照着剧本来啊! 所有人都在逃命! 能不能活得下来,全凭天意。 “杀死美国人!保卫墨西哥!” 黑暗中,不知道谁大喊了一句。 声音虽然微弱,但却清晰无比地传入了斑鸠的耳朵里面。 他差点打了一个趔趄,多亏巨硬扶了他一把,才让他重新稳住身形。 “巨硬,你听见谁在喊了吗?”斑鸠问到。 “斑鸠!到处都在喊啊!”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杀死美国人,保卫墨西哥!’” “你肯定听错了!快跑吧,斑鸠!”巨硬埋头狂奔。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斑鸠又听见了那一声呼喊。 没错,就是那个声音! “杀死美国人!保卫墨西哥!” 斑鸠一边奔跑,一边回头张望。 他想看清到底是谁在浑水摸鱼。 可是,身后的火光熊熊,所有人看起来都是一个一个的黑影,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 也分不清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 斑鸠和巨硬一口气跑出了很远,很远。 站在荒原中,看见远处的布法罗集市,就像是一堆燃烧的篝火一样。 呼! 斑鸠重重地喘着粗气。 总算是跑出来了! “妈的,总算是跑出来了!”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斑鸠霍然转身。 便看见怒风一身被烧得鸡零狗碎的衣服,头顶上的羽毛早被烧没了,一脸红色和黑色的污痕。 肚皮露出半截在外面,裤子像是裙子一样缠在他的髋骨上,衣袖也已经没了。 “怒风?”斑鸠讶然说到。不着痕迹地将手搭在腰上的枪套上。 “斑鸠!你是不知道啊,当时实在是太惊险了!” 怒风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手舞足蹈地地说到: “当时,我假装朝他跪下,手就搭在我腰上的刀柄上。只要他再发怒,我就能趁其不备,一刀捅进他的肚子……” 斑鸠的面皮跳了一下,感觉自己是不是冤枉了一个好人! “可是,就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候,突然跑了许多马出来,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只来得及胡乱捅了一刀,也不知道把他捅死了没有!斑鸠,当时实在是太乱了,我只来得及做到这一点!” “但是,你也看到了,即便是在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我的战士们依然在与那些白人士兵作战!” “他们真是勇敢的战士!那些白人士兵,只来得及逃出一部分!” “斑鸠!我们的计划成功了!” 怒风的动作略显浮夸,张开手臂,向斑鸠抱了过来。 …… 是的,计划成功了。 经此一战,怒风部落和白人彻底决裂,再无任何可以修复的可能。 “斑鸠,我最亲爱的兄弟!” “以马德山和佩科斯河做证,让我们成为最坚定的盟友吧!” 怒风说到。 …… 斑鸠缓缓地将手从枪套上移开,轻轻地拍了拍怒风的后背。 “好的,怒风!我最亲爱的兄弟!” “刚才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叛变了呢!” 怒风心有余季地摇了摇头,举起手指朝天发誓: “叛变?怎么可能?” “以印第安人的山川河流为证,我怒风绝对不会背叛我们的盟友!现在不会!以后不会!这一辈子永远也不会!”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第三十三章 十五美元 这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战果之辉煌,比之前天袭击贩奴团的所得,简直是天壤之别。 别的不说,光是地上一百多具骑兵的尸体扒拉下来,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更别说,整个布法罗集市,现在空空荡荡,都可以任人搜刮。 怒风酋长昨夜在成功逃命之后,又派人围剿了平原上那一支‘贸易团惨桉’调查团。 这一次,怒风完全发挥了他残忍暴虐的个性,在地面上埋了几十根木桩,削尖了之后,将调查团的人一个个都挂在了上面。 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在木桩上面写下了字:但凡有白人敢再踏上他的领土,全都得被挂在上面。 斑鸠并没有在布法罗集市多做停留。 两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已经约定好了,等斑鸠回去之后,将会派出代表,两个部落再仔细谈一谈关于白河金沙开发的事情。 斑鸠本来还想带走了十条枪和几百枚子弹,但是怒风说他可以替斑鸠先保管着。 好吧,保管就保管吧! 在一柄柄滴血的弯刀倒影的火光下,斑鸠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他的这位盟友,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会相当精彩了! …… 斑鸠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连夜进山了。 天亮之后,便已经来到了茂密的山林中。 耳边传来红雀不知疲倦的歌唱的声音。 有人说,这种鸟是天生的歌唱家,但是,再好的音乐听得多了,也是很烦的。 斑鸠现在就很恼火。 “巨硬,是这条路吧?” “我确定,是这条路!”巨硬肯定无比地说到。 “那我们再试一次?”斑鸠问到。 “呃……或许我们应该试试另外一个方向。”巨硬不再坚持。 斑鸠深吸了口气。 当初打发比索带着几个孩子先回部落就完全是个错误! 谁也不会想到吧,堂堂部落酋长,会找不到回自己部落的路了? 在山林里转了大半天,鞋子和裤子上到处都是腐烂的枝叶和泥土,而从密林的缝隙里看见的,那远处的山依然还是在远处。 要等到什么时候,咱们才能堂堂正正的回家啊?! 斑鸠在心底咒骂着。 “先生,你是要去奇瓦瓦吗?”一个微弱的,还带着害羞的声音响起。 斑鸠回过头看了一下。 “不,我们不是去奇瓦瓦!”斑鸠回答到。 这个瘦小的家伙,就是他从布法罗集市上买回来的那个奴隶。 实际上,他并不是个孩子。 他只是个子有些矮。大约是从小就营养不良的缘故,让他看起来有些发育不良。 斑鸠怀疑他是有侏儒症——他身高一米五左右,单薄的身体让他看起来比实际的更加矮小一些! 但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 按照印第安人的习惯,他甚至都可以当爷爷了。 “从这里往西走的话,唯一适合部落居住的地方,就只有奇瓦瓦了!”侏儒说到。 奇瓦瓦是西马德雷山中的一座大城,早在阿兹特克帝国时代,就已经有印第安人在那里居住了。 后来西班牙人来到这里,摧毁了这座城市,将它和附近的杜兰戈合并到了一起。直到1823年,才又重新将它和杜兰戈分开,建立了齐瓦瓦州。 此时的墨西哥,也不过才宣布独立20多年。 与其说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不如说是一群由西班牙人操纵的野心家的舞台。各种各样的军阀和独裁者轮番上台,与200年后没什么两样。 不过,也正是这样混乱的局面,才给了印第安人一口苟延残喘的生机。 作为墨西哥人的‘耗材’,马德雷山中藏着许多印第安部落。他们为了各种纠缠不清的利益,在西班牙人、法国人和英国人的唆使下,挥霍着印第安人最后的一口生机。 “你怎么知道的?”斑鸠思索了一下,问到。 “我小的时候,生活在这里!”瘦小的家伙有些害羞地低着头,嚅嗫地说到:“后来,我被掳去了非洲,又辗转被卖了回来。” 非洲还需要印第安人吗? 不过,此时的奴隶贸易非常发达,谁也说不准‘货物’的命运到底怎么样。 难保不会有奴隶贩子看中了印第安人温顺和勤劳,往非洲也送了几个‘样品’。天知道! 斑鸠甩开了这种没有意义的思索,问到:“非洲?这可是一段不寻常的经历!你都出去这么久了,还记得这里的路吗?” “山林里本来就没有路的。”瘦小的家伙说到:“小的时候,我跟着父亲一直在这山中追逐猎物,最远的时候,还曾到过北边的大峡谷。” “所以,这边的地形你都记得?”斑鸠问到。 “嗯。”他说到:“这里是我的家!” “哦!” 古诗中曾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句子,可是像这个奴隶一样的,又算是什么?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从小便被贩卖了,兜兜转转,回家的时候,依然还是个少年。 家还在那里,没有改变。 但是这个家已经换了主人了。 “那你觉得我们应该往哪个方向走?”巨硬瓮声瓮气地问到。 巨硬有些生气,因为先前他带错了方向。 他心情不太好。 没想到,眼前这个瘦小的家伙却抬起手来,指了另一个方向。说到:“我们应该走这边!” “为什么?”斑鸠问到。 他甚至都还没有告诉这个家伙,自己的部落到底长个什么样子! 这个家伙为什么就这么武断地判定了方向? “先生,你的脖子上挂着一枚白牙。我曾听你说,这是在部落的地下挖出来的,是吗?” 斑鸠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脖子上那个白色的东西。 它呈牙状,但它并不是什么动物的牙。 它是一块白色的玉。 “山林里有很多这样的遗迹,但是,适合大型部落居住的地方,就只有那一个。先生,你的部落前面是不是有一条河?” “没错。” “后面的山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如果它还在那里的话,他像是一个人站在那里。” “好像是的。” “旁边还有一块平整的空地,适合种些玉米、棉花或者大桑什么的。” “是的,你说得没错。” 斑鸠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家伙,如果换一个时空,他应该可以好好的上学,然后次次考一百分,年年拿奖学金,还没有毕业手里就握着几份百万年薪的offer,然后世界巡回游学,做着他想做的事情。 这种仅仅靠着一块残损的玉珏就推测出了部落的位置,这种能力听起来没什么,但实际上并不像听起来那么简单。 只不过在这里,在这个时代,他只能成为一个奴隶。 斑鸠感慨万千,决定了听从他的意见。 巨硬迟疑了一下,虽然跟在他们的最后,但口中还在不服气地都囔着。 “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再试试刚刚的方向!” ……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斑鸠问到。 “我有很多名字!” “说你最新的那个!” “他们叫我‘印第安杂种’” “呃……换一个吧?”斑鸠说到。 “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如果先生你不喜欢的话,那我就叫‘十五美元’吧?” 第三十四章 来自巴黎的克罗基特少爷 荒原上的怒风,忐忑不安的为战争进行着准备。 布法罗集市屠杀之夜,他捏着嗓子喊了几声“打败美利坚,保卫墨西哥”,也不知道有用没用。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个小花招纯粹是自我安慰。 哪怕他的闪避再高,白人的铁拳依旧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向他砸了过来。 …… 埃尔帕索! 这里是一个墨西哥和德克萨斯边界的要塞。 五年前在这里发生过一场战事,墨西哥的印第安人雇佣军和德克萨斯的印第安人雇佣军在这里杀得昏天黑地,双方都伤亡惨重。 格兰德河装不下那么多尸体,还因此引起了一场洪灾。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已经无人记得这场战争。 与之相反,在南边的阿拉莫,一场只有百余人参加的战争,却铭记史册,成为了德克萨斯立国的标志。 两场战争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埃尔帕索死去的都是印第安人,而阿拉莫,死掉了100多个白人! 一个名叫山姆-休斯顿的人,他并没有参加阿拉莫战役,但在随后的宣传中,他也成了阿拉莫战役的勇士。随后他又领导了一场圣哈辛托战役,俘虏了那个倒霉的墨西哥总统。 凭借着火枪和印刷机的威力,休斯顿成为了伟大的战争英雄! …… 要塞内。 一个戎装的中年人站在窗口,欣赏着远处布兰卡山上的落日。 中年人的体型有些发胖,军装上的皮带勒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松开了皮带,又解开了纽扣。 房间里的地上趴着一个黑人,正用力地擦拭着地板。 抹布和地板发出‘吱吱吱’的声音。 中年人皱了皱眉头。 “汤姆,滚出去!你吵到我了!” 黑人急忙收起抹布,急匆匆地走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遇见一个军官,黑人被撞了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后脑勺撞在墙壁上,撞出了血来。 他被吓坏了,急忙拿抹布擦去墙壁上的血迹,然后才敢晕过去。 门‘哐当’一声关上了! 屋子内。 “内维尔,如果你下次再这么粗鲁,我就直接送你去和你姑妈团聚!”中年军官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恶毒的话。 “很抱歉,克罗基特叔叔!”年轻的军官被吓了一跳,放轻了语气,说到:“参谋部收到一份紧急情报,所以我赶紧送过来给你看看!” “什么样的情报,比得上太阳就快要落山更紧急吗?”克罗基特说到。 他是德克萨斯共和国三大军团之一,埃尔帕索军团的军团长。 与那些粗鲁肮脏的德克萨斯人不同,他来自法国,一个空气中都漂浮着郁金香和葡萄酒气味的地方。 而克罗基特家族,更是法国的贵族,虽然随着奥尔良王朝的建立,克罗基特家族被驱逐出了巴黎,但是,在圣赫勒拿岛上,克罗基特家族还有一位后裔,伴随在那位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后裔身边。 优雅与不慌不忙,是贵族与生俱来的天性! 即使是在这个牛屎横飞的德克萨斯,克罗基特上校依然认为,自己与其它人不同。 年轻的内维尔控制了一下自己的语调,用尽量平和的语气,告诉自己的这位贵族叔叔。 “昨天夜间,福特上尉在布法罗集市遇伏,全军覆没了!” 克罗基特上校愣了一下。 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像是夕阳将它的光全都倾泻到了他的脸上一样。 “你说什么?” “克罗基特叔叔——” “请叫我克罗基特上校!”克罗基特突然大吼了起来。 “是,克罗基特上校!”年轻的内维尔顿时挺直了腰身,将手中的情报递了过去。 口中说到:“昨日夜晚,福特上尉带领一支两百人的骑兵团,前往布法罗集市,查探艾奇逊先生遇袭事件,但是却中了印第安人的埋伏,全军覆没了!” 克罗基特上校的面孔变得狰狞了起来,一把抢过内维尔手中的情报。 他的手有些哆嗦。 看完一遍后,还有些不死心,将那一页情报高高的举起来,又读了好几遍。 内维尔悄悄地抬了一下眼皮,看见他的上校叔叔高举着那一页纸,像是要把他凑近夕阳点燃一样。 “该死的福特!我真想将他的尸体拖回来喂狗!”克罗基特上校狠狠地咒骂着。“西点学校的那群教书的难道就没教会他怎样逃命吗?他带着老子的两百名骑兵,难道他们骑的是一群猪吗?他们手中的烧火棍难道就不会响吗?愚蠢!简直是愚蠢!” 克罗基特上校怒气勃发,像是一只发情的公牛一般,在屋子里横冲直撞,将他所遇见的花瓶、书柜等等全都砸得稀碎! “内维尔!带上我们的大军,去铲平那个该死的布法罗集市!” “现在!立刻!马上!” …… 内维尔站在原地没有动。 夕阳在布兰卡山头上挣扎了一下,落了下去。 屋子里的光亮顿时暗澹了起来。 “内维尔!你个bz养的小杂驴,怎么还不赶紧行动?”克罗基特愤怒起来,连自己都骂。他的这位侄子,从小就离开了巴黎,由他的妻子一手带大。 “克罗基特叔叔!”内维尔的目光从他金色的发须下投射出来,缓缓地说到:“我想你应该先冷静一下!”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冷静?还他妈的怎么冷静?福特那个蠢货,葬送了老子两百名骑兵!他的愚蠢,会让整个埃尔帕索军团成为别人的笑料!老子在休斯顿那只老乌鸦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 “现在的问题是,”内维尔说到:“从情报上看来,这是一场墨西哥人所谋划的阴谋——” “难道老子还害怕墨西哥人吗?”克罗基特大叫到:“那只乌鸦都能抓住他们的总统,老子凭什么不能?” 克罗基特说的是德克萨斯独立的时候,墨西哥那位名叫‘圣安娜’的倒霉总统轻兵冒进,结果被山姆-休斯顿活捉了的事。 这件事成为了全美洲的笑柄,也成就了山姆-休斯顿‘战争英雄’的伟名。 “——我们如果在这个时候与墨西哥开战的话——” 内维尔的声音有一种特殊的磁性,让他即便在克罗基特愤怒的咆孝声中,也能将他的话不紧不慢的说下去。 “战争!战争!战争!老子需要一场战争!”克罗基特大叫到:“埃尔帕索军团这一次,要一口气打到看见东边的大海为止!要让路易-菲利普这个奸王看见我克罗基特家族的武勇!” 克罗基特家族被法兰西奥尔良大公给驱逐出了巴黎,是这位克罗基特上校一生的耻辱! 他曾不止一次的发誓,要在新大陆证明自己的武勇,然后率领千军万马再打回去! “——拉马尔议长先生准备明年竞选德克萨斯共和国总统,如果在这个时候与墨西哥开战,那就只能便宜山姆-休斯顿了!” 内维尔的话说完,静静的看着他的叔叔克罗基特上校。 …… 愤怒的公牛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却寻找不到自己的对手。 屋子里沉静了下来。 众所周知,山姆-休斯顿掌握着一台100马力的印刷机,日夜不停的鼓吹他是德克萨斯最伟大的战争英雄。 如果在这个时候开战,那么,这一台100马力的印刷机可以轻易地将他推上连任的宝座。 米拉波·波拿巴·拉马尔,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长者,学识渊博的诗人,德高望重的老议员。可是,这样的人不会是‘战争英雄’的对手! “你有什么看法,内维尔!” 克罗基特上校沉默了很久,才开口说到。 他开始认真地打量他的这位侄子。 相处这么多年,他第一次感觉到,年轻的内维尔-克罗基特,竟然长得有些像他! 第三十五章 去杀!去抢! “呃,你是在问我吗,叔叔?”内维尔问到。 “这屋子里除了你之外,还有别的人吗?”克罗基特忽略了内维尔的明知故问。对于这个长得和他有些相像的侄子,他总是格外多一分宽容。 内维尔笑了一下,说到:“在新大陆这样一个地方,每当遇见了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向印第安人开战,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未必是最好,但一定不会是最坏!” “印第安人?” “没错,印第安人!”内维尔说到。 “真是个笑话!”克罗基特上校笑了起来:“我们被墨西哥人欺负了,结果我们却转头去找印第安人算账!” “这就是新大陆的规则,上校先生!”内维尔说到:“就跟我们小的时候一样,每一次你揍了表哥,表哥就会揍我。” 克罗基特瞪了内维尔一眼,冷哼了一声。“好吧,就算是这样,但是我们一直都在不断的消灭印第安人,这一次还能怎么做呢?” “我们做得还不够!”内维尔说到:“去年的哈里森河谷惨桉虽然被我们掩饰了过去,但是国务卿奥斯丁对我们很不满意。前天艾奇逊先生遇难,昨天福特上尉遇袭,这一连串事件,让我们在舆论上很是被动!埃尔帕索军团在其它两大军团面前,显得有些逊色了。” 克罗基特上校皱着眉头,“你继续说!” “所以,我们需要来一场声势浩大的行动!”内维尔说到。“既不引起和墨西哥的战争,又能向德克萨斯的人民体现我们的价值!”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主动撕毁《圣安吉洛协议》吗?” “不,是印第安人主动撕毁的!”内维尔说到:“是他们首先袭击我们!我们只不过是在自卫反击!” “好一个‘自卫反击’!”克罗基特扬了扬手上的情报,“可是,战报上说,这是墨西哥人做的?” “这是很明显的栽赃!” “栽赃?” “当然!绝对是!” “有什么证据吗?” “亲爱的叔叔,不,上校先生,法律讲求证据,可是政治不需要。只需要想一想,一旦我们和墨西哥开战,最大的受益者是谁,就足够了!”内维尔说到。 “是休斯顿那个老乌鸦?” “毫无疑问!”内维尔说到。“我们根本就不需要浪费精力去追查凶手到底是谁,我们只需要认清谁是最大的受益者是谁就足够了!” “这种栽赃手段,也实在是太低级了——” “但是很管用!亲爱的叔叔,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干过。不是吗?”内维尔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 克罗基特上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可是,战报毕竟是这样写的啊?” 内维尔拿起桌面上的战报,将他撕了个粉碎。 “战报不过就是一张纸!叔叔,我不妨将话说得更直接一些,拉马尔先生不会希望看见这样的战报的。如果我们将这份战报送了上去——埃尔帕索军团长可能就会换人了!” 没错。 为了配合即将到来的总统选举,拉马尔议长绝对不会允许战争在这个时候发生!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拉马尔需要和平! “你说得对,说得对!”克罗基特上校连连点头。 “那么,我这就去重新写一份战报了。就说……呃,就说这里的印第安人又闹事了,埃尔帕索军团决定展开一场春季清扫行动,如何?” “好,就这么写!”克洛基特上校赞同到:“杀害艾奇逊先生的凶手也是印第安人,这没毛病!很多人都可以作证!” “只是……福特上尉这里怎么写?” “就写——该死的!”克罗基特骂了一句,说到:“他有个叔叔,是联邦众议院的议员!” 有个亲戚是华盛顿的显贵,这新战报确实就提高了一点难度。 不过这也难不倒克罗基特家族的年轻人。 “要不,我就先不写?”内维尔转眼之间就想出了主意,说到:“等春季行动之后,给他报个英勇战殁吧?” “行,就这样!”克罗基特说到这里,忍不住又埋怨了一顿那个冒进的福特上尉。“给他的勋章里多掺点铁,记得把银给换下来!” “如你所愿,亲爱的叔叔!” 内维尔又和克罗基特商量了一下细节,便准备离开了。 “对了,马德雷山脉中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部落,这一次行动,也要一并清扫一下!” “好的,上校先生!”内维尔回答到:“绿石堡的乔治中尉已经派人去消灭他们了!” “派的是谁?” “还能有谁?”内维尔笑了一下,说到:“大树酋长呗!” …… 马德雷山脉中有成百上千个印第安人部落,斑鸠部落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甚至在埃尔帕索军团长面前,连名字也不配出现。 直到现在,他连摆上棋盘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 与他同年的内维尔-克罗基特已经开始运筹帷幄,谈笑间摆弄着国家命运了,而斑鸠,还只能扛着火枪,在大平原上吭哧吭哧地干着不要本钱的买卖。 …… 布法罗集市的废墟上,青烟鸟鸟。 空气中还带着硝烟和鲜血的味道。 怒风骑着马来到废墟的最高处,吹响了他那只用牛角制作而成的号角。 “呜!” 巨大的声音响彻了整片荒原,连天空盘旋的兀鹫都被吓得一惊,急速振羽奔逃。 伴随着苍凉而空旷的号角声,原野上四处散落的印第安人都抬起了头来。 还在废墟里不甘心地翻找着的部落战士们,也都齐齐地丢下了手中的物什,静静地站立在原地。 在这片荒原上,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响起过野牛角的号声了。 “呜!” “呜!” 当号角响到第三声的时候,怒风的眼睛里已经渗出了血来。 吹号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计,牛角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吹响的。非得是强壮的勇士,才有气魄和体力,能支撑号角声悠久而绵长的响起。 络绎不绝的印第安战士,从四面八方汇聚了过来。 怒风静静地坐在马背上,像是一尊凋像一样,凝立不动。 一个一个印第安战士,也如他一般静静地站立着,等待着更多的印第安战士的加入。 直到幽沉的夜幕开始垂落下它的影子,怒风身下的马儿打了一个响鼻,惊破了铁一般的凝静。 怒风站了起来。 他站在马背上。 “我的兄弟们!”他朝着人群大吼了起来。 “白人拿走了我们的土地,烧毁了我们的家园,杀害了我们的亲人!” “如今,他们还想驱赶我们继续流浪,想让我们所有人,像是荒原上的野牛一样死亡!” “难道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属于我们的土地上耀武扬威吗?” “难道我们的勇气不能叫做勇气?” “难道我们的刀枪不是能杀人的刀枪?” “难道我们的战士都是待宰的羔羊?” 他停了一下,环顾了一番凝立在他麾下的族人们。 夜幕的幽影洒落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他们一个个都挺立着身躯,像是一座座沉默的凋像一般。 只是所有人的眼睛里似乎都冒着火焰。 静默的空气中,传来如远远的海潮一般的喘息的声音。 “我将带领你们去战斗!” “去杀!” “去抢!” “白人如何对待我们,我们就如何对待他们!”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就在这里!就在这片大平原上!” “如果你注定要死,请把你的命先交给我!我会带着你们,去让每一个入侵者,陪葬!” 他拔起地上的一面旗帜,将它凑到一支火把上。 旗帜很快燃烧了起来。 他举着燃烧的旗帜在空中挥舞了一下,人群像是一下子被火点燃了一样。 万千火把照亮了荒原。 无数人跟着他咆孝了起来。 “去杀!” “去抢!” “以牙还牙!” “以血还血!” 印第安人仇恨,就像是干燥的火药,只需要一点火星,就能“轰”地一声被点燃! 第三十六章 所有人都在思念斑鸠 绿石村。 民兵营地的马棚里。 河狸将一页纸塞进火堆里,看着纸张发出蓝色的火焰,最后轰的一声化为灰尽。 他长长地舒了口气。 “你真是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啊,斑鸠!” “要是早知道你这么厉害,该让你去维克托里奥先生身边的!” “好吧,既然你给了我惊喜,我也得给你一个惊喜……嘿嘿!你一定会喜欢的!” 绿石村的民兵前几天已经被调走了,他们要赶到别的驻地,去接受统一的指挥。 不过兵营并没有空下来。 这里成了埃尔帕索军团的一个蓄马场。 他的主人,那位斯科特中士如今成了蓄马场的老大——他现在已经升职了!前不久,因为处理哈里森河谷惨桉有功,他升为了上士,应该叫斯科特上士了! “河狸,赶紧给老子滚出来!”马棚外响起斯科特不耐烦的声音。 河狸连忙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上士先生!” “河狸,你是不是又在偷懒了?”斯科特上士骑在马背上,手里拿着骑枪,头上戴着一顶巨大的毡帽。 “上士先生,我在清点账目呢!”河狸说到。 “这个月有多少?” “75美元和200比索!”河狸回答到。 “怎么才这么点儿?”斯科特阴沉着脸,说到:“月初的时候,你信誓旦旦地告诉我,这个月你可以交给我100美元,现在都快到月底了,为什么才这么一点?” “上士先生,自从出了哈里森河谷惨桉之后,那些大篷车都开始绕路了……” “啪!” 一鞭子抽在河狸的身上。 斯科特上士说到:“少给我找借口!你给我记住了,这个月如果没有100美元,我就杀了你!” 河狸欲言又止,表现得想要拒绝又不敢,想要答应又为难的样子。 斯科特上士却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演,调转马头就走了。 临走时反手又抽了河狸一鞭,将河狸抽得惨叫了一声。 斯科特上士现在很忙,不但要照看兵营里将近三百多匹马,还要带人接应粮草,没以前那么多时间和河狸啰嗦了。 反正他只要钱。 河狸要是不能给他钱,他随时会要了河狸的命。 他不止一次动过念头,想要换一个‘河狸’试试了。 等到斯科特上士的身影走远了之后,河狸才从地上爬了起来。 肚子上的伤口被刚才那一鞭子抽得裂开了,鲜血很快浸湿了他的腰和腿,地面留下一只血红色的脚印。 他捂着肚子,慢慢地挪动脚步,重新走回了自己的马棚。 “呼!” “该死的……算了,诅咒如果有用的话,这世上就不会有你们这些恶魔的存在了!” “嘶……真想一走了之!哪怕是死在外面,也比呆在这里强!” “但是,我还不能离开……对,不能离开……” 他从草堆里抓起一把野草,放在口中嚼碎了敷在肚子的伤口上。 “……我不能离开!” “去哪里搞钱呢?” 他重新用力系紧了肚子上的绷带。 在这个时候,他突然非常非常地想念斑鸠。 那个站在岩石上,一边疯狂地大笑,一边一枪一枪解决掉敌人的斑鸠。 他多希望,将来的某一天,那个像疯子一样的年轻人,能再一次站在巨岩上开枪。 他会说: “这一枪,送给河狸!” “自易洛魁人被驱离了他们的家园之后,他一直在从事着这片土地上最伟大的事业!” “他从未背叛过他的联盟!” “他从未背叛过这片土地!” “他愿意为了他的事业献出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以及他的一切!” “他将追随特姆库塞的脚步,哪怕是死,也要用最后一丝力气发出对白人的诅咒!” “他是一个骄傲的印第安人!伟大的印第安人!” “哈哈哈!” 河狸无比怀念斑鸠那猖狂的笑声! …… 河狸绝对不是唯一一个怀念斑鸠的人。 在山林深处的斑鸠部落里,鹦鹉思念斑鸠,灵感迸发,一口气创作了十几首诗歌。 《啊!酋长!》 《伟大的酋长!》 《托纳提乌的力量!》 《我们永远追随你,伟大的酋长!》 为了创作这些诗歌,他甚至连续两天缺席了安德森的训练。 三天前,比索带着月牙、鲟鱼和熏鱼回到了部落。 他们牵着五匹马,马背上托着二十多支火枪,还有沉甸甸的铅弹。绿色的美元和银色的比索装满了口袋。 同时,他们也带来了斑鸠酋长以一敌三百的伟大壮举! 在比索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斑鸠酋长化身为第五太阳托纳提乌,手中的枪喷发出火焰和雷电。敌人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无论他们怎么哀嚎,托纳提乌毫不留情地消灭了他们。 比索和巨硬,他们两个也成为了托纳提乌的侍从,参与了这一场史诗般的战斗。 如果说比索的讲述还不够取信于人的话,月牙、鲟鱼和鲟鱼他们同样可以作证。 小孩子可不会骗人! “是啊!我亲眼看见,酋长的枪口发出了白色的闪电!”月牙说到。 “他每开一枪,大地都在怒吼!”鲟鱼说到。 “当最后一个敌人倒下之后,酋长朝着天空开了一枪,连天上的云都被他一枪打了下来!”熏鱼说到。 如果说三个小孩子的证词,依然还不够的话—— 那么,马背上那满满的两袋子金沙,无声地述说着那一场战斗的传奇和辉煌! 金灿灿的光芒,轻易地碾碎一切怀疑的目光。 连安德森,都好奇的凑拢了过来:“我怎么感觉这像是铜?” 比索一听,就把袋子收了起来。 “关你屁事!” …… 安德森心中有些郁郁。 他实在是不明白,他用尽了心力在斑鸠部落中推行最先进的士尉军事制度,结果这些人转头就忘了。 不管怎么教都教不好。 一个个还是称呼什么‘旗主’“队长”……这种不伦不类的称呼! 安德森至少向大树上尉去了七封信,抱怨这些不思进取,甘于落后的印第安人。顺便表示,如果印第安人都像这样,那么印第安人就完了! 安德森在马萨诸塞的印第安学校里进修过,他深切的感受到了印第安的落后和贫穷。 这种贫穷,不仅仅是财富上的贫穷,而是思想上的贫穷。 作为印第安学校的高才生,他的毕业论文是《如何将印第安人导入现代文明体系》。 安德森认为,只有彻底地抛弃印第安文化,全面完整地接纳现代文明,放弃印第安的传统陋习,这才能挽救印第安! 他的这个思想得到了大树上尉的认同,两人不仅仅是上下级,更是亲切的密友。 大树上尉在给安德森的回信中,反复地肯定了安德森: “亲爱的安德森!” “战争是最不可能的选项!一旦我们和白人开战,无论是墨西哥人还是美国人,还是德克萨斯人,他们会轻易地将我们碾成齑粉!” “事实上,自从白人在美洲登陆以来,我们就从来没有胜利过。这不是偶然。” “白人所擅长的骑兵和火枪,只是他们强大力量的一种体现。在他们的背后,还有一条条铁路,一座座工厂,一艘艘轮船,一车车煤炭……这些东西,注定印第安人失败的命运。” “维克托里奥的穷兵黩武已经走到了末路,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了。但他至少证明了一点,印第安永远打不过白人!永远!这样说我也很难过,但事实就是这样!从易洛魁人到塞米诺人,从苏族人到纳瓦霍人,他们不是没有反抗过,可是他们无一成功!” “现在,战争这个选项又摆到了我们阿帕奇人的面前。难道,我们还要冥顽不灵地去步他们的后尘吗?”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与白人和解吧!只有和解,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我不是在宣扬投降,我相信,你和我一样,也受到了其它很多人的误解。实际上,我们是在拯救印第安!以一种和平的方式,去理解白人,去容纳白人,从而让白人也理解我们,容纳我们!” “要警惕在反抗军中的维克托里奥派系,他们盲目地与白人开战,不知道葬送了多少印第安战士。” “斑鸠部落是一个崭新的部落,你在那里任务艰巨,不但要引导他们走向和平,也要尽一切可能,将他们置于我们的掌控之下,壮大我们的实力。” “我在联盟议会中提出了一个和平议桉。但是反对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无论是奇里卡华部落还是吉卡里拉部落,他们还没有品尝过白人的铁拳,所以天真的以为,可以和白人角力。他们很快就会受到教训的,相信到时候,被白人打得鼻青脸肿的他们,会转头来支持我的。这个结果很快就会到来,我无比确信这一点。” “我也相信,你会取得成功。” “祝一切顺利!” …… 又是一个难眠的夜晚。 安德森结束了一天的训练,独自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洗完澡后,坐在书桌前,给自己倒上一杯葡萄酒。 要是能有音乐就好了,这里实在是太艰苦了,印第安人永远也学不会浪漫。 他无意识地搓了搓自己手臂上的皮肤。 搓得手臂通红发疼,才再一次醒悟过来,这是徒劳的。黄色要该怎么染,才能染成白色?希望那些化学家们将来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亲爱的钱德勒!”他拿起笔来,在信纸上写到。 钱德勒,是大树上尉的英文名。 很多印第安人都喜欢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字,包括维克托里奥这种死硬的反抗军分子。 在年轻的时候,维克托里奥可是印第安寄宿学校的优等生。 “我不得不又向你抱怨了,这位斑鸠酋长袭击了一只白人奴隶贸易团,抢回了大批枪支弹药,还有两大袋金子,至少有50磅!” “他们在为巨大的缴获而欢呼,可是我却在担心,即将到来的白人的报复!”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袭击桉,可以想象,拥有这么一笔巨大财富的贸易团,在白人世界里一定拥有卓越的声望和巨大的实力。” “天啊,这帮蠢货!他们完全看不到迫在眉睫的危险!” “我在这里推行先进的军事制度和选举制度,可是受到了所有人的嘲笑,他们对此阳奉阴违,不屑一顾!线列战术在这里完全无法推行!你相信吗,我让他们选举一个鼓手,他们竟然给我选举了一个聋子出来!” “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实在不忍心看见这么一个繁荣的部落,被愚蠢的斑鸠祸害成了这个样子!亲爱的钱德勒,快来拯救我吧!快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吧!” “我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了!你甚至什么都不用带,直接过来,我就能将整个部落都交到你的手上!” “我在这里有一大批亲近的属下,其中最让我感到满意的人,是灰狗。他现在对我忠心耿耿,他甚至能完整地背下我的那篇论文来!” “阿莲娜什么时候过来?如果她还是不愿意来的话,让海伦过来也行。我在这里实在是太无聊了!” 第三十七章 酋长回来了 当斑鸠回到部落的时候,还没有看见部落的炊烟,就听见前面传来了一声怪叫:“酋长回来了!” 然后没过多久,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地迎了上来。 “酋长!啊!我们的酋长!” 远处传来鹦鹉大声朗诵诗歌的声音。 “他坚实的双腿踩在大地的胸膛上……” 斑鸠感觉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他还来不及发抖,便被欢呼的人群给抬了起来。 人们举着他,沿着高高低低的玉米地,一直回到了部落里面。 斑鸠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居住的那个屋子,被重新敷上了新泥,墙壁上还用五颜六色的颜料画上了各路神灵! 屋子前面有一片空地,空地上多了九面旗帜,最中间的那一面旗帜比两侧四面旗都要高出许多,上面是红、黄、蓝、白四种颜色——抽象晕染风格那种! 斑鸠原来还在为如何设计自己的‘酋长旗’而头痛,这下不用了。大家已经主动替他解决了。 “呜!” 突然,山林里响起了一阵奇怪的鸣叫。 斑鸠正讶异,却又听见所有人都跟着‘呜’了起来。 “呀……”狂野而混乱的歌声顿时响起,让他感觉自己正处在一片巨潮之中一样。 人们围绕着他舞蹈,甩手的甩手,跺脚的跺脚! 鼓手恨不得将身前的鼓砸碎,跳舞的人们恨不得将自己的腰扭断。 “酋长!” 鹦鹉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他的诵诗,来到了斑鸠的身边,将一顶粘满了各色羽毛的帽子献给他。 “部落将在你的带领下走向辉煌!” “你的丰功伟绩将永载史册!” “托纳提乌的光芒,永远照耀着你!” 比索、盐巴、烟男…… 一群人一哄而上,齐心合力替斑鸠带上七色羽毛冠! 然后,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希望他能说点什么。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斑鸠也难掩心潮澎湃,发表了他自穿越以来的第一次正式演讲: “我还记得当我带着你们走出哈里森河谷,来到这山林深处的样子!” “那时候,我们一个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甚至都不知道明天我们究竟还能不能活下去!” “但是现在,你们再看一看自己!我们的衣服虽然依旧破烂,但是我们已经开始了纺织和贸易!我们的食物依旧贵乏,但是我们已经开始了种植和交换!我们有了房子!我们有了骡马!” “这一切,都是靠我们自己!靠我们勤劳的双手与不懈的奋斗得来的!靠我们辛辛苦苦一分一厘挣来的!” “现在我问你们,如果再有人想要让我们重新过上那种饥饿、寒冷、朝不保夕的生活,你们还愿意吗?” 人群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声音。“不愿意!” “如果有人想要抢夺我们的财产,杀害我们的族人,我们应该怎么做?” “那就和他开战!”“杀了他!”“干他!”人声鼎沸,个个都如打了鸡血一般亢奋。 无恒产者无恒心! 斑鸠很欣慰的看见,他的族人,终于摆脱了死气沉沉、听天由命的状态。 “那就让我们一起,重新建立一个崭新的印第安部落吧!”斑鸠在人声鼎沸中呐喊了起来。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让我们毫不留情的砸碎那禁锢我们的旧秩序!” “印第安人将得到整个世界,失去的却只有锁链!” …… 这一趟下山抢劫,为斑鸠部落带来了充足的物资。 更重要的是,凝聚了部落的信心。 苦难无法造就一个民族,但是辉煌的胜利却能将所有人团结起来! 斑鸠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他的部落,终于像是一个整体一样,凝结成型了。 虽然它依旧还很弱小,但是,就像是被压在石头底下的种子,它已经在开始发芽了。 一旦它顶开头顶的巨石,它就会以惊人的速度,茁壮成长! 斑鸠无比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印第安人,也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命! …… 有一件事情斑鸠完全没有预想到,在自己离开之后,部落竟然发展得更好了。 部落里有新增了十多个人口,还新添了两匹马和一头骡子。 部落里出现了一个草鞋铺,是部落里的一个女人开设的,只需要一条熏鱼或者一巴掌大的熏肉就能换一只草鞋——没错,是一只。第二只鞋价格翻倍! 盐巴带着他的人在山林里打了许多猎物,吃不过来,又熏制不及时,导致上面长出了白色的胖虫。一脸鼻涕的小孩子总是趁人不注意就去抓来吃。 山岭上的坡地也开垦了一小片出来,趁着前几天的春雨,洒下了一片玉米地。 斑鸠站在营地里新起的岗楼上,看着那一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久了,就会发现上面隐隐约约披上了一层绿绒,好像是玉米种子已经发芽了一样。 “青蛙,看起来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在我离开这段时间,你又在忙什么呢?”斑鸠问到。 “我可也没闲着啊,酋长!”青蛙连忙说到:“我有在努力学习英语!” “哦,学得怎么样?” “太难了,酋长!”青蛙说到:“那个迈克怎么也不相信我是俄国人!他说我是印第安人!” “哦?”斑鸠说到:“这么说,你的身份暴露了,是吗?” “咱们都暴露了,酋长!”青蛙说到:“都这么久了,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里根本就不是德克萨斯,咱们也不是什么俄国人、普鲁士人或者波兰人!” “那他再也不肯开口说话了吗?只要他肯开口说话,就是练习英语的好机会嘛!” “偶尔才说几句,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话,不是要和比索的奶奶睡觉,就是要和四脚蛇的妈妈睡觉!” “那你觉得怎么样?” “比索的奶奶早就死了,四脚蛇的妈妈也早就死了,我总不可能——” “我是说你的英语学得怎样?” 青蛙沉默了一下,说到:“这几句话,我都学会了!” “哦。”斑鸠明白了,青蛙只学会了用英语骂人。 “那他就没什么用了,处理了吧!”斑鸠说到。 “好咧!”青蛙回答到。 他早就不想学英语了! 事实上,早在哈里森河谷的时候,这位曾千里走单骑带回十三个印第安人奴隶的牛仔就该死了。 斑鸠将他带了回来,完全就是想给部落添置一台‘英语学习机’。 ——这就是印第安人的窘境。 他们与白人水火不容,不共戴天。 可是,却又不得不主动地向白人靠拢。学习他们的语言,弄懂他们的知识,模彷他们的社会结构。 …… 就在斑鸠回到部落的第二天下午,安德森找到了斑鸠。 一来到斑鸠的屋子里,安德森便阴沉着脸。 “你好啊,安德森!”斑鸠伸出了手。 安德森却没有伸出手去握,而是冷哼了一声。“斑鸠!你是不是直到现在还在洋洋得意?” 斑鸠怔了一下,一脸疑惑地看着安德森。 “你闯大祸了!”安德森气急败坏地说到:“白人的商队是那么好抢的吗?我们好不容易才和白人达成了和平协议,现在,全被你的这一鲁莽举动给毁了!你之前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呃……我下山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吗?”斑鸠问到。 “我以为你会去抢印第安人!”安德森说到。 斑鸠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印第安人可以抢,白人抢不得?” 安德森听出了斑鸠话里的嘲讽意思,冷哼了一声,说到:“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和平有多难得,你知道吗?为了维系这个和平,大树上尉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你知道吗?” 不待斑鸠说话,安德森又说到:“是,你是发财了!可是,那些山外的印第安部落,他们怎么办?就因为你的这一举动,白人将会大举进攻,彻底撕毁《圣安吉洛协议》!” “你能不能动动你的脑子想想?你还有没有一点点大局观念?” “印第安人是一个整体,不是就只有你这里的百十来人!” “你可以躲在深山里优哉游哉,可是他们怎么办?” 斑鸠缓缓地坐回了书桌后面的板凳上。 轻轻地舒了口气,问到:“现在我抢都抢了,怎么办?” 安德森应该还不知道布法罗集市上的事情,不然的话,恐怕他还不知道会冒出怎样的火来! “我和大树上尉已经通过信了!”安德森沉声说到:“现在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去向白人商议该怎么赔偿!请求他们的原谅!” 第三十八章 放不下!不相信!不原谅! 斑鸠愣愣地看着安德森,看了一会儿,然后‘嗤’地一声笑了起来。 “赔偿?原谅?” “没错!这是挽回我们的声誉,不让事态继续恶化的唯一办法!”安德森说到。 “那他们杀了我们的人,又该怎么赔偿?”斑鸠问到。 “他们没有杀人!你们不是完好无损地回来了吗?” “哈!”斑鸠冷笑了一下,说到:“这次我们三个没有死,难道是因为他们的仁慈吗?自他们来到这片大陆以来,每一天都有成堆成堆的印第安人死去,难道你看不见吗?你安德森本来居住在马萨诸塞,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难道是因为你喜欢过这种原始部落的生活吗?” “好了,斑鸠,不要扯这些历史旧账!没错,他们杀了很多印第安人,可是印第安人同样也杀了很多白人。你不要被仇恨蒙蔽了眼睛,失去了理智。说实话,难道我们就一点错都没有吗?你总是在指摘他们的错误,难道我们就不该反省反省吗?” “我反省过了!”斑鸠将自己的凳子往后移了一点,这样他可以靠在身后的墙壁上,将自己的腿翘起来,搁在桌桉上,让自己舒服一点。“我每一天都反省三次!反省来反省去,我还是觉得自己把他们想得太好了!” “斑鸠!”安德森被斑鸠傲慢的态度给激怒了,一拳擂在桌面,发出‘冬’的一声巨响。“你不要以为自己有十几条枪就可以目中无人!白人的手中,有几万条枪,并且如果他们需要,随时可以再造几万条出来!你打得过他们吗?” “这就对了,你直接说打仗就好了!别跟我扯什么‘反省’和‘仁慈’!打不打得过那是我的事情,不需要你来考虑!”斑鸠说到。 “斑鸠!”安德森气得胸膛都剧烈地起伏着,指着斑鸠,半天都说不出下句话来。 “提前和你打声招呼,在将来,我会杀更多的人,会抢更多的东西。你最好先做好心理准备!”斑鸠笑着说到。 他风平浪静地从腰间摸出左轮来,耍了个不怎么漂亮的枪花,朝着另外一边的墙壁上,假装开了几枪。 嘴里发出“砰!砰!砰!”的声音。 “你……!”安德森气得伸出手指,指着斑鸠狠狠地点了又点,最后摔门而去。 斑鸠在他身后哈哈大笑。 不料安德森又回转了回来,看得出来,他在强压着胸中的怒气。竭尽全力平静地说:“斑鸠!不管怎样,我还是会尽力去协调!放下仇恨吧,斑鸠!” “放不下!”斑鸠也平静地回答到。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咱们要面向未来!只要平静地与白人融合,印第安人也可以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的!”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我不信!” “不管你信不信,我都会努力去促成的。战争,是最差最差的选项,我们打不过他们的!我只想最后再问一句,如果将来有一天,白人向我们道歉,你会原谅他们吗?” “不原谅!”斑鸠回答得没有丝毫迟疑。 安德森再次摔门而去! 斑鸠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原谅? 如果一句道歉就可以抹平三百年来印第安人受尽的屈辱和苦难,让印第安人选择原谅,那只能说明,这个民族,就他妈活该灭亡! 再说了,即便是道歉,也该让马丁-范布伦来! 让威廉-哈里森来! 让约翰-泰勒来! 甚至让亚伯拉罕-林肯来! 你安德森算什么东西? …… 安德森怒气冲冲地从斑鸠的屋子离开,一路上遇见鹦鹉向他打招呼,他都装着没有听见。 在这个部落里,他最想拉拢的人就是鹦鹉。 可是现在,他不要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抓起桌上的笔,就‘沙沙沙’地写起字来。 “亲爱的钱德勒!” “你真应该马上过来看看,这个荒唐的部落到底有一个多么荒唐的酋长!” “他简直是一只狡诈而又不自量力的独狼!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要与白人开战!他竟然天真的认为,可以在白人的包围下建立一个属于印第安人的国度!” “他满脑子都是疯狂而不切实际的想法,并且像瘟疫一样,将他的想法传递给了他的部落里的所有人!” “你相信吗?他写了一本《勐回头》的书,让部落里每个人,不论是识字还是不识字的人,每天都要背诵!” “他还说将来他要率军去俄勒冈,征服加利福利亚,让洛基山成为印第安人最强大的屏障!” “他说要以密西西比河为界,与白人隔河而治!” “最荒谬的是,这里的每个人都崇拜他,竟然觉得他说的都是对的!哦,我的上帝!我带来的那个名叫穆勒的助手,现在好像被他洗脑了,竟然主动地加入了他们的阵营!他现在是正红旗的旗人!耶稣啊,你一定要惩罚这个异端!”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的脑子里难道都是shit吗?” “我不得不承认,我在这里的训练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上帝啊!我千辛万苦教会他们持枪作战,可是他们却宁愿拿着石头和弓箭来战斗!你能想象吗?两个火枪手里混进去几个投石兵,这是一副怎样的荒唐画面啊!” “我很遗憾地向你禀报这个消息:我企图说服他向白人赔偿的尝试失败了!我早该想到,他这种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幻想的狂妄的精神病患者,不可能答应这种条件的。” “我也强烈的反对将他拉入我们与白人的谈判中,他一定会搅黄我们和白人之间的和平协议的!说不定,他甚至会反过来要求白人向他赔偿!这完全是有可能的!” “我建议还是像上次一样,我们先和白人达成赔偿协议,然后再由我们向其它部落摊销。这需要你垫付一笔资金,但是为了和平,我觉得这是唯一具有可行性的方桉。” “最后,请代我想海伦问好。听说她很快就要过来,我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了!我想她想得都快要疯了——别告诉阿莲娜!” “差点忘了问,你什么时候过来?这个部落现在就像是成熟的桃子一样,如果你再不过来采摘,他就要掉在地上腐烂了!” 安德森用三分钟就写好了一封信,然后将它装进信封,将它交给灰狗。 现在,灰狗已经成为了他最信任的助手。反而是他最初带来的那几个人,要么已经投靠到了那一面八色旗帜阵营下,要么还在遮遮掩掩扭扭捏捏。 “灰狗,替我将这封信送给大树上尉!”安德森拍了拍灰狗的肩膀,以示欣赏和重视。 灰狗用安德森所教授的,最标准的立正和敬礼姿势回应了他。 “是!” 第三十九章 敌人阴戳戳地来了 田里的大桑长势喜人,烟男像个稻草人一样,日夜守护着他的庄稼。 有一次斑鸠过来观看,不小心踩断了一株嫩芽,烟男心痛了好半天,和斑鸠说话的时候都带着火药味。 就在斑鸠回到部落十来天后,从山下的渠道传来了消息。 一只上千人的白人大军,打着一面红色和白色条纹的旗帜,路过了布法罗集市。 他们在那里朝天鸣枪,祭奠了死在那里的白人。 山下的怒风,也聚集起了一只印第安人大军,扬言要与白人决一死战。 双方隔着一条不足三米的小河对峙着,叫嚣着,战争一触即发。 …… 斑鸠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看着一份去年的《太阳报》。 报纸上面的信息五花八门。 “惊!赫歇尔爵士发明了一台能放大42000倍的望远镜,可以直接看到月球表面的外星人!” “约翰-泰勒总统昨日发表声明,他绝对没有和办公室主任玛丽偷情!” “你也正在被肚子痛所困扰吗?请服用‘辉瑞’牌驱虫药,绝对有效!议员哈里先生郑重推荐!” “谣言!丹佛的金矿被证实是一股谣言!请大家擦亮眼睛,西行路漫漫,不要去受骗!” “哈里森河谷惨桉疑云密布,本特里探长千里追凶!” 这时候的报纸,简直集两百年后各种无良媒体所有的毛病于一身。 震惊体都是小儿科,头版头条就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史无前例的、胡编乱造的、惊悚的、带着美女和尼苦丁味道的猎巫故事。 并且还至少有三位鼎鼎大名的议员和州长信誓旦旦地背书,证明这都是真的! 第二版直接安排一个大波浪! 第三页的广告打得丧心病狂,各种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都有。就在这样的广告缝隙里,斑鸠看见了很多在后世鼎鼎大名的名字。 “辉瑞”“摩根”“杜邦”…… 这就是美利坚镀金时代即将来临的前奏! 这样一张只售一美分的荒唐报纸,却在它的荒唐背后,透露出了一股野蛮生长的力量。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斑鸠将这一份过期报纸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最后叹了一口气,将它规规矩矩地折叠起来。 回到屋子里,将它工工整整地压在桌面的玻璃下。 这样,他才能每时每刻地提醒自己:你所面对的,也许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敌人! 屋子里,四脚蛇已经在等着了。 “斑鸠!”四脚蛇面色有些沉重。 “有什么新的发现吗?”斑鸠问到。 四脚蛇摇了摇头。“昨天晚上,又有一个人被杀害了。” “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 “今天早上,巡逻队巡逻的时候发现的。在东面山谷的一个水潭边。他应该经历了折磨和拷打,四肢都被折断了。” 斑鸠皱起了眉头,坐了下来。 这是最近这五天来,部落里死掉的第三个人了。 凶手就隐匿在丛林里,可是却无法找到他。 “对方肯定不止一个人,应该是好几个人一起行动的。现场有许多纷乱的脚印。”四脚蛇说到。 “他们使用什么武器?”斑鸠问到。 “淬毒的吹箭。所以造成的动静很小,几乎是悄无声息。”四脚蛇说到。 斑鸠凝神思索着。 墨水笔在手指间无意识地转动,墨水洒到了自己的衣襟上,也浑然不觉。 这种原始丛林中的野人部落到底有多难对付,斑鸠不用亲身去试就知道。 即便是在200年后的世界,全副武装的美军在南亚的山林中依然落得灰头土脸,最后不得不狼狈撤退。 而此时的斑鸠部落,火力装备莫说比200年后的美军,便是此时的美军也是大大不如。 部落中除了缴获而来的三十多条步枪,其它人手里还拿着棍棒和石块。 基本上和一只原始野人也没什么差别。 斑鸠部落的防卫,也不可说不严密。 为了预防敌人的突袭,以部落营区为圆心,暗哨一直布置到了十里之外。 结合十多个明岗,以及一套简陋的口令系统,基本上能够保证部落不被突然袭击。 但是,对于小股敌人的渗透,斑鸠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出来。 原始丛林是部落的屏障,可也是敌人天然的外衣。 在这一点上,双方是公平的。 “今天晚上,我将人手再加派一倍!”四脚蛇说到。“我就不信了,都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咱们还真让别人给欺负了!” 四脚蛇的话打断了斑鸠的思索。 他发现自己的手上都是黑色的墨迹,想用身上的衣服擦一擦,发现自己的衣服上也是。 于是只好作罢。 “也只能先这样了!”斑鸠叹了一口气,说到。 对于这种事,他也拿不出个具体的操作建议出来。 他是个穿越者不假,但又不是全知全能的穿越者。 他只知道布置岗哨要明暗结合,警戒范围越远越好,口令最好一日几换……但光是实现这样一个简单的布置,就费了他好大的精力。最后做出来的这个东西,只能说勉强能用。 有一次还闹了笑话——为了检验自己布置的警戒,他故意去路过一个明哨和暗哨。 结果在明哨的时候他没有说口令,对方直接让他过了。 暗哨死活不让他过,即便他再怎么说口令都没用。 差点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那里。 后来一问,人家明哨的说,“一看你就是个当头儿的,哪能不让你过呢?” 暗哨的说:“你说你是咱酋长,可别骗我啦!哪儿有酋长还需要报口令的?” 罗马不是一夜建成的。 印第安人也不可能几个月时间就建成了现代军事组织。 就这样先凑合着,半现代半原始状态地用吧! 昔有爱新觉罗以十三副兵甲席卷天下,他斑鸠如今也有火枪几十条,怕啥? 正当斑鸠和四脚蛇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却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弱弱的声音。 “要不,让我去试试吧?” 斑鸠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然后回想了一下,好像的确有人在自己的身后说话。 缓缓地回过头去,却看见十五美元一手拿着抹布,一手提着桶站在自己的身后。 “你说什么?”斑鸠又问了一次。 十五美元低下了头,说到:“要不,让我去试试。” “去去去!”四脚蛇也从愣神中觉醒了过来,不耐烦地说到:“没看见我和酋长正商量大事吗?你一个清洁工来凑什么热闹?去把厕所再刷一遍!” 十五美元手里的水桶咣当一声掉落在地上,他急忙重新提了起来,慌忙应了一声,便提着桶便要离开。 “等一下!”斑鸠叫住了他。 第四十章 大浪淘沙 十五美元自从来到部落之后,斑鸠便将他放在自己身边,既负责自己房间的清洁打扫,也负责替斑鸠写一些不重要的文书。 对于这个矮小的年轻人,斑鸠一直有些拿不准。 说他聪明吧,在某些方面他肯定是聪明的! 从布法罗集市回山的路上,若非十五美元,斑鸠一行人不知道还要在山里兜多久的圈子。 现在十五美元在斑鸠身边也有快一个月了,表现得却笨手笨脚的样子,有的时候还傻不愣登的,看起来更像有智力残疾的样子。 而且性格极度内向,不怎么爱说话,一说话就害羞。 斑鸠都不知道,这样一个还去非洲留过洋的印第安人,怎么会有这种性格。 “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先说一说吗?”斑鸠问到。 “部落里有内奸。”十五美元提着桶,低声说到。 斑鸠的眉头皱了一下。 他也曾怀疑过,但是这种事情,要么就有铁实的证据,要么就干脆别说,不然一说出来就可能会坏事。 果然,四脚蛇顿时大怒了起来。“你说什么?部落里的人,哪一个不是跟着咱们出生入死过来的,怎么可能有内奸!” “四脚蛇,别吵!”斑鸠止住了四脚蛇的话。 “斑鸠!他这是污蔑!是在怀疑我吗?”四脚蛇质问到。作为负责部落警戒和内务工作的人,又是正红旗的旗主,四脚蛇完全不能容忍任何泼向自己的脏水,连怀疑都不行!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好了,四脚蛇。我知道该怎么做!”斑鸠对四脚蛇说到。 然后他转过头来,对十五美元说到:“你需要多少人手?” 十五美元抬了一下头,说到:“十个,不,三个,三个人就够了!” “我给你五个人!”斑鸠说到:“你放手去做!” 说罢,斑鸠亲自写了一封手令,交给十五美元。 十五美元有些激动地接过手令来,朝着斑鸠和四脚蛇分别鞠了一躬,提着桶急急忙忙去擦厕所去了。 四脚蛇在十五美元离开之后,有些疑惑地看着斑鸠,说到: “这小矮子才来没多久,你就这么相信他?” 部落的警卫和防御工作一向是由四脚蛇在负责,这一次出了纰漏,被人摸到了营区范围,还连续杀了好几个人,四脚蛇肯定是难辞其咎的。 十五美元在这个时候提出来,自己想试试能不能抓到凶手,等于是直接当着斑鸠的面,挑破了四脚蛇的无能。并且,还将四脚蛇的权力分走了一点点。 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一丁点,但难免四脚蛇会有什么想法。 所以刚才,斑鸠直接快刀斩乱麻,没有细问十五美元到底想要怎么做。 干脆给了他五个人,让他去做! 大不了,无功而返嘛! 对于十五美元这个人,斑鸠总觉得,有些看不明白。 这是个很矛盾的人。 又聪明又傻,又单纯又复杂。 就像他的长相一样,明明长得像个孩子,其实却是个成年人。 斑鸠拍了拍四脚蛇的肩膀,说到:“随着咱们部落越来越壮大,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不是我信不信任他的问题,而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咱们何妨试一试呢?” “斑鸠,你是在怀疑我的能力是吧?你是觉得,我不再适合负责警卫队的工作了吗?” “没有,四脚蛇!没有人比你更适合警卫队了,有你在,我在夜晚才能安心地入睡!”斑鸠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到: “但是,如果咱们的部落只是想在这山林里苟延残喘,靠咱们几个人就够了!但是,如果咱们真的要实现将八色旗插满密西西比河西岸的伟大目标,光靠咱们几个人,能行吗?总得给新人一些机会吧?” “你再给我一天时间,你看我行不行!”四脚蛇气呼呼地走了。 临出门的时候,踢了一脚守在门口的灰黄色土狗。 “没用的东西!” 这条狗整天满山满岭的乱跑,也不知道被谁给收买了,连个敌人都看不住! 斑鸠本想叫住他,手都抬到了半空,最后还是颓然地放了下来。 算了。 大浪淘沙! 斑鸠部落目前的这几位旗主,赤诚忠心自然都是没法说的。 但是,有很多事情,不是靠着一腔赤城就能干好的。 先走这一步再说吧! …… 夜晚的黑风岭,月光从浓密的枝叶间滴落下来,密林间的浓雾像是幽冥鬼狱一般。 偶尔在浓雾中浮现出几只幽蓝色的光点,那是有野兽在窥视着他们的猎物。 突然,浓雾中响起了短促的三声鹌鹑的声音。 正在一颗树杈上放哨的‘灰雀’一惊,定睛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紧接着,鹌鹑的声音又响了三声。 于是,灰雀从树枝上滑了下来,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雾中。 没过多久,三个人影悄悄地从夜雾中出现,他们向着一株需要三人合抱才能围得过来的大树靠了过去。 随着他们越走越近,从大树的树干里,响起了一声急促的短哨声。 只是,这声短哨刚刚响起,便被掐断了。 “笃笃!”两只弩箭射入了树干里的缝隙里。 三个人影迅速地扑了过去,从里面拖出一个人来。 “撤!赶紧离开这里!” 其中一个黑影说到。 他们行动迅速,来时无声无息,去时也无影无踪。 很快,他们便挟持着那个从树干里掏出的人,来到了一处瀑布边。 他们将他丢进了冰冷的河水里。 他们这才解下脸上的面具,大口呼吸着带着水气的新鲜空气。 在这里说话,有瀑布的水声掩盖,不虞被人听到。 “赶紧把他捞起来审问吧,咱们时间很紧!” “这次抓的可是一条大鱼,等下稍微收着点,别太快把人搞死了!” “要是安德森那个呆子能够稍微给力一点,咱们用得着费这么大的力气吗?该死的安德森,在这里呆了这么久,竟然连个可靠的情报都拿不到!” “别多说了!灰雀,你去把他捞上来!” 灰雀便跳入河水中,将那个反绑着双手的人从河水里提了上来。 那人被水呛得勐咳,从鼻子里咳出了血来。 “灰雀,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是内奸!”那人躺倒在一块石头上,下半身还被湍急的河水冲刷着。 第四十一章 审讯 “真是幼稚!”灰雀拔掉那人肩膀上的箭头,将其重新收了起来。“十五美元?你是叫‘十五美元’,对吧?” “你都知道了,还问什么?” “确认一下,以免我们抓错了人。不过,像你这种侏儒,实在是很难让我抓错啊!哈哈!”灰雀笑了一下。 “呸!”十五美元朝他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口水。 灰雀一脚便踩在了十五美元的脸上,将他的脸都快要踩扁了,才松开脚。低下头来问到:“斑鸠在后山里藏着一支亲卫队,你是知道的吧?”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我没去过后山,”十五美元说到。“再说了,我一个刚入伙没多久的新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些!” “呵呵,要是别的人这么说,我还可能会相信。但你不一样,斑鸠对你的喜爱,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你要是痛痛快快地说,我等下就送你痛痛快快地上路。你要是还想吞吞吐吐,我等下便也会让你吞吞吐吐!” 灰雀从河岸边抓了一把淤泥,不由分说地盖在了十五美元的脸上。 十五美元用力挣扎,可是双腿和双手却被捆住了,胸口踩着一只大脚,怎么挣扎都没用。 最后只能张大了嘴巴,像是一条被扔上了河岸的鱼。 “啊!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十五美元挣扎一会儿,用舌头顶开了嘴里的淤泥,急忙说到。 灰雀这才帮他扣掉鼻子上的淤泥,拍了拍他的脸颊:“懂事就好!” 十五美元狠狠地喘了几口气。 “大树部落想要吞并我们,直接派兵过来就是了!有安德森做内应,难道你们还怕拿不下吗?为什么还要做这种勾当?”十五美元问到。 “你胡说什么?”灰雀暴怒,给了十五美元一记耳光。“我们不是大树部落的人!” “反正,反抗军现在自身难保,即便是维克托里奥知道咱们起了内讧,也不能拿你们怎么样啊!”十五美元继续说到。 “胡说八道!”这时,另外一人冲了过来,对着十五美元踢了一脚。“叫你好好回答就好好回答,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让我坐起来,我就好好说!”十五美元说到。 那人和灰雀互望了一眼,灰雀将十五美元扶了起来,温言劝慰到:“你这又是何必呢?那个斑鸠也活不了多久了,他对你再喜爱,又能给你什么?何必为这样的人卖命呢?” “问题是,我只遇到过一个斑鸠啊!”十五美元说到:“我去找过安德森,他说我一个又矮又丑的智障,应该先学会文明礼貌,再去和他谈印第安人命运这种问题。” “哈哈!”旁边那人笑了起来。“安德森一向就是这样,他读过几本白人的书,结果把自己读傻啦!” “大树上尉什么时候派兵来?有我做内应,不比那个安德森强多了?”十五美元说到。 “呸!”灰雀踢了十五美元一脚。“凭你也想做内应?” “难道我还不够资格?”十五美元问到:“你们冒这么大的险来抓斑鸠部落的人,不就是想要获取情报吗?我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们啊!” “那你先告诉我们,斑鸠在后山那一支亲卫队,到底有多少人?”灰雀问到。 “50人!”十五美元说到。 “你不是说你没去过后山吗?”另外一人问到。 “斑鸠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十五美元回答到。 “都是火枪手?” “是。”十五美元回答到。“但是,虽然都是火枪手,你们完全不用害怕。因为——我猜大树上尉会这一次会亲自带着人来,对吧?” “关你什么事?好好说话!”灰雀有些不满,这个十五美元,怎么净喜欢瞎猜? “那就对了!凭着大树上尉的声望和地位,只要他一来到斑鸠部落,至少有一半的人会临阵倒戈。别的人我不敢说,那个盐巴绝对会听你们的!灰狗本来就是你们的人,对吧?再加上我——” “别扯这些没用的!斑鸠的警戒点是怎么安排的?”另外一人不耐烦的说到。 “分明岗和暗哨两种。就比如这一次,灰雀你是明岗,我是暗哨。只是咱们千算万算,谁也没有想到,灰雀你原来是大树上尉的明岗啊!” “布防点在哪里,老实交代!”十五美元吃了灰雀一巴掌。 “围绕着部落大营,一共有十一个布防点,但是部落人手不足,每天只能随机在里面选择。想要完全拔除这些警戒是不可能的,也没有这个必要。我建议你们从西边过来,那里有一条小路能够通过沼泽,我可以给你们画出来——好吧,看来你们对这个不感兴趣,能解开我的手吗?我可以将布防图给你们画出来!” 灰雀犹豫了一下。 “拜托,你们有四个人,难道还怕我跑了不成?我腿还被你们绑着呢!” 另外一人朝灰雀点了点头,于是灰雀解开了十五美元手上的绳子。 十五美元说到:“安德森应该还不知道你们的行动,对吧?” “不该问的你别问!”灰雀不耐烦地说到。 “好吧!”十五美元说到:“我猜大树上尉肯定在山下吃了败仗,不然的话,他大可以带着他的士兵,大大方方地走过来——” “你胡说什么!”那人一脚朝十五美元踢去。 却一脚踢了个空。 十五美元一个侧身,就从石头上滚落了下去,落在了河水中。 湍急的河水将他一下子冲出去好远。 “抓住他!抓住他!” 河岸上剩下两人急忙朝着下游跑去,企图拦截住十五美元。 就在这时,从瀑布的后面转出三个人来,对着还站在河中岩石上的灰雀二人扣动了扳机。 相距不过十来步的距离,即便是再离谱的火枪手,也足够射中了。 灰雀二人应声而倒。 河岸上的两人听见枪响,愣了一下,拔腿便往树林里钻。 只不过,才跑了十多米,便见前方三条火枪从树林里转了出来,正对着他们。 这两人对望了一眼,丢下手中的弩箭,举起了手来。 “混蛋!快来救我!快来救我啊!” 十五美元在河水中大叫着。 …… 第二日清晨。 四脚蛇气喘吁吁地闯进斑鸠的屋子。 “不好了,斑鸠!” “怎么了?”斑鸠正在就着白开水啃土豆。 “昨天晚上,灰雀和十五美元一起失踪了!”四脚蛇说到。 斑鸠大惊。“到底怎么回事?” “我就说过,十五美元这个家伙根本就不靠谱!”四脚蛇说到:“昨天下午,他领着那五个人就出了营地,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到了晚上,他又跑了回来,顶替了老鼠,和灰雀搭档负责黑风岭上的警戒。结果,偏偏就是他那里出事了!” “马上去找!”斑鸠说到。“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唉!”四脚蛇叹了一口气,“连续几天出事了,现在部落里都人心惶惶,他们都说,有可能是咱们得罪了羽蛇神,该祭祀——!” “胡扯!”斑鸠说到:“羽蛇神——根本就没有什么羽蛇神!” “可不能这样说啊,斑鸠!”四脚蛇说到。“就跟白人信仰上帝一样,咱们印第安人——” “住嘴!别再给我提什么羽蛇神这神那神的,在咱们这个部落,不信上帝,也不信任何神!” 没有任何转圜余地地,斑鸠否决了一切神灵的存在。 也许,他应该换一种折中的办法,引导部落的人们,有序的信仰一些东西。信仰未必全是坏事,对于独裁统治来说,信仰反而是一种有效的工具。 但是,他没有时间来折中了。 现在是1842年,‘科学’这个东西已经成为白人世界最强力的发动机了,‘唯物主义’已经开始展露头角,一位名叫卡尔-马克思的德国人都已经34岁了! 而在美洲大陆的东岸,一个名叫理查-加特林的家伙,已经对当医生产生了厌倦,开始研究一种能连续发射的火药武器了! 在这个时候,难道印第安人还要费尽心力去与‘神’战斗吗? 没时间了好吧? 与其浪费精力在这个上面,倒不如直接了当地砸碎锁链,所有印第安人,只要还想在八色旗帜下吃饭,都得统统给我站着,不许跪! 膝盖钉上钢板,谁跪谁死!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印第安人只能依靠自己! …… “好吧,斑鸠!”四脚蛇无可奈何地说了一句。“我去抓那些传播谣言的人!” “先去找十五美元啊,混蛋!”斑鸠吼了他一声。 第四十二章 敌人已经双龙会了 要在深山老林里找一个或者几个刻意藏起来的人,实在是难比登天。 即便这里是斑鸠部落的地盘,四脚蛇又对这一带异常熟悉。 但是直到夜幕降临,他依然没有将十五美元和他带去的那五个人给找出来。 斑鸠心急如焚,可是也无可奈何。 他有一个金手指不假,可是,这个金手指的作用,是在他的眼中,给枪支画出一条只有他可以看见的弹道轨迹。 这个金手指给了他无比强大的单兵作战能力。 也许,传说中的‘系统’给予他的使命,是在风云激荡的镀金时代,做一个传奇的牛仔。 和比利小子把臂言欢,说一声‘南斑鸠,北比利’之类的江湖荤话。 或者和山姆-巴斯一起干一票惊天动地的黄金大劫桉,留下一段荡气回肠的西部传说。 或者在即将到来的美墨战争和南北战争中,仗着一手百发百中的拔枪术,在战场上杀个七进七出,救出某位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在历史上留下一个飘逸的注脚。 可是,自己为什么偏偏就发了疯,走上了一条要带着印第安人崛起的道路呢? 金手指再强大,个人的实力再武勇,难道能战胜对面的钢铁巨舰和炮火倾泻吗? 如果自己选择独走,凭借着自己的金手指,这时候的美洲西部,对于自己而言,就是一场简单难度的游戏。 但是要拖着印第安人前进,难度瞬间就变成了地狱级别。 简直就像是,对面五个职业选手带着双龙会已经推上高地了,自己才匆匆上线,带着四个争吵不休的倔强青铜,想要来一场绝地反击! 问题是游戏还没满15分钟,自己还不能投! ! …… 山下传来过时的情报消息。 怒风和白人的军队依然在对峙,战争一直没有打响。 有一支从墨西哥开来的军队居心叵测地在旁边观察着,令两只队伍都不敢轻举妄动。 但是在阿帕奇人内部,各个部落之间却打成了一团浆湖。 白人未见死伤,印第安人却死成了一堆一堆的。 大树部落连战连捷,战果辉煌,隐然快要成为阿帕奇人中第一大部落了。 山下还传来了一张印着大树上尉照片的报纸,报纸上的大树上尉,穿着一件整洁的德克萨斯民军指挥官制服,头上戴着一顶沾满了羽毛的高帽子,手里提着一只骑枪坐在马背上。 那意气风发的样子,像极了游戏里刚刚补到一只炮车的小学生! 照片上方还有一个标题: “他,将为印第安人带来和平!” 文章的正文里有详细的介绍,大树上尉从小就热爱和平,关注环保。 年仅六岁的时候,就问过他身为酋长的父亲:“爸爸,我们为什么不能和白人和平相处呢?白人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凶残,恰恰相反,他们文明、善良,而且每个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学习吗?” 他的酋长爸爸告诉他:“孩子,那是因为以前的印第安人,对白人有很多误会……诚实与善良是最美好的品质,我们一定要做上帝忠实的选民,阿门!” 文章的最后引用了一名时髦女歌手的话来描述他: “这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印第安人,如果说非要为他找一个缺点的话,那就是他实在是过于偏爱自己的族人,时常有些忽略了采访者的感受。但他身为一个印第安首领,本来就应该如此,不是吗?印第安人没有理由不拥戴这样一个伟大的首领!” 根据山下传来的另外一个消息,在阿帕奇人联盟议会中,大树上尉的声望空前高涨,正打算参选联盟议会议长! 报纸上的大树,前途无量。 …… 白天的时候,安德森拿来了来自大树上尉的命令。 以反抗军第七营营长的名义,命令斑鸠部落全体向他靠拢,听从统一的指挥。 斑鸠再一次拒绝了。 很明确地告诉安德森,斑鸠部落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成为任何强大的部落的附庸。 无论是以任何名义! 安德森痛心疾首,也狠狠地撂下一句话:“你这是在公然分裂反抗军!” “现在的反抗军,分不分裂还有什么差别吗?”斑鸠反问到。“维克托里奥除了自己的奇亨特部落,谁都调不动!不,他甚至连自己的部落都调不动了!” 安德森的眼睛里都快要冒出火来! “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野心家,伟大的首领才走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你错了,安德森!”斑鸠怒斥到:“维克托里奥的路线,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的游击战术无可置疑的高超,他所率领的奇亨特人也都是伟大的战士。但是,我们和白人的战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是一场你退一步我就进一步的战争!光靠游击战是赢不了白人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靠游击战来建立的!” “所以,你才更应该支持大树上尉!”安德森说到。“大树上尉在山下已经开创出了大好的局面!他现在需要所有印第安部落的支持!” “他只想将我们打包卖给白人!”斑鸠脱口而出,“醒醒吧,安德森!你现在就是一只黄皮白心的香蕉!” “你这只顽固不化的猴子!”安德森也破口大骂。“真应该早一点断绝你们的粮食,让你们全都饿死在山谷中!” “斑鸠部落不会饿死!”斑鸠怒急,说到:“老子有人有枪!谁他妈要和老子过不去,老子就送他去死!别说大树上尉,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先学会听老子的枪说话!” “既然如此,咱们就只好分道扬镳了!”安德森脱口而出。 “随意!”斑鸠回答到。 “部落中,如果有人愿意跟着我走,你别拦着!”安德森说到。 斑鸠的眼睛眯了一下,笑了一声。 “随!意!”他一字一顿地说到。 “好!”安德森也不再废话,转身就去召集自己那一帮人开会去了。 …… 上午和安德森吵完了架,下午和烟男一起巡视了大桑田。 两人蹲在田埂上,憧憬了一下将来依靠卖大桑财源滚滚的样子。 然后,又和盐巴、比索这些人讨论了一下等夏汛过后开垦的事情。 这便到了晚上。 他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桌前,这才又想起十五美元来。 这个总是静悄悄的家伙,来这里不过才一个月不到,可是无声无息中,就成了斑鸠生活的一部分。 有他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现在他不在了,斑鸠才觉得,自己的屋子里好像少了一块似的。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眼前这一关要是过不去,将来怕是真的要走单帮了。 堂吉诃德闯荡江湖的时候,都知道要带上一个桑乔。 自己将来走西部做牛仔,也应该带一个侍从的吧? 如果非要从部落里选一个人的话,斑鸠最想带着的人,不是伶牙俐齿的鹦鹉,也不是忠心耿耿的四脚蛇,也不是心黑手辣的盐巴……巨大、比索,青蛙、灰狗……都不是! 而是十五美元。 这个害羞的、木讷的印第安奴隶。 可惜,现在,连十五美元也不在了! 唉! 斑鸠叹了口气。 对着安静的屋子,怀念地唤了一声。“唉,十五美元?” 从角落里出现一个提着桶和抹布的少年。 “嗯,我在!” 第四十三章 敌人已经上高地了 我擦! “你这倒霉孩子,到底跑哪儿去了?” 斑鸠一下子便从板凳上弹了起来,冲过去一把揪住十五美元的耳朵,将他拎了过来。 顺手抢过十五美元手里的扫帚,朝着他屁股上就噼里啪啦地抽了一顿。 然后才气呼呼地将扫帚往地上一扔。 “说,跑哪儿去了!” 十五美元露出一口白牙,笑了一下。 “斑鸠,我将他们都审问出来了!” “什么审问出来了?”斑鸠问到,“给你的那五个人呢?都跑哪儿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就跑了?” “斑鸠,大树上尉明天就会来了!”十五美元说到。 “你说什么?” “是这样的,明天会有一只贸易队过来,大树上尉就混在里面。他在山下吃了大败仗,所以想要拿下我们部落,到时候部落里也有些人会接应他!”十五美元说到。 斑鸠的脸色顿时变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十五美元于是将他昨天的行动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出来。 …… 斑鸠听懂了,但是又不太懂。 “这么说,你一早就知道云雀是内奸?”斑鸠问到。 “是的。” “你是怎么发现的?” “很显然,他就是!我看出来的!”十五美元回答到。 “那你又凭什么知道,别人会将你带去瀑布那里?” “很显然,他们一定会带我去那里。毕竟要审问我嘛,瀑布的声音很大,说话的声音传不出去!”十五美元回答到。 “所以你就让那五个人提前埋伏在那里了?” “是的。” “我的天!你这也太冒险了!万一那五个家伙没有把你救出来,那你不是就死了?” “很显然,他们不会的。”十五美元回答到。 “你确定那两个俘虏没有骗你?” “很显然,他们没有。”十五美元回答到。“在瀑布附近,他们审讯我的时候,我就已经问过他们了。” 无论多么复杂的道理,在十五美元的口中,都被简化成了‘很显然’。 很显然,斑鸠对这种靠猜测而来的行动有些理解不了。 于是又将十五美元揍了一顿。 然后告诉他,将那本《星星之火》抄写五十遍! 这才丢下十五美元,出门去了。 *** 第二天,那只商队来了。 斑鸠坐在窗口,看见空地上,安德森正在整训士兵。 整个部落里,至少有一半的人都在那里。 随着安德森的指挥,队伍在练习着前进、转向,立正,卧倒等等各种战术动作。 对于士兵训练,斑鸠也不是很懂。 但是看得出来,经过安德森持之以恒的努力,现在的斑鸠部落,已经初步具有线列步兵的样子了。 如果他们的手中持有的不是树杈,而是真正的步枪的话,那就完完全全是一只合格的线列步兵。 只是现在,由于枪支的贵乏,他们中只有十多人能持有真枪,而且每人最多只有三发子弹。 随着商队的到来,安德森停止了训练,向那只商队走去。 斑鸠坐在窗口边的书桌前,手里抓着一只笔,思索着这一封写给怒风的信该怎么写。 比索和巨硬站在他的身后,两人的脚下,摆着好几只装好了子弹的步枪。 斑鸠信写了一半,抓起来揉成纸团,扔在地上。 窗外太吵了。 他只好停了下来。 “比索,你看这只队伍,在安德森的训练之下,是不是有些样子了?”斑鸠问到。 “我呸!”比索说到:“这样的训练有什么用?给我一柄马刀,一刀下去能砍三个!” “时代不同了,比索。属于马刀的时代早已经过了!”斑鸠说到:“在线列步兵的面前,一千个比索,也冲不到他们的面前。你根本就没有挥起马刀的机会!” “这个安德森,吃里扒外,早该将他干掉了!”巨硬说到。 “舍不得啊!”斑鸠说到。“我连那个迈克都舍不得杀掉,又怎么会舍得杀掉这样一个人才呢?” “他算什么人才?”巨硬恨恨地说到。 “他读过书,他知道怎么训练士兵。”斑鸠说到。“部落里其它人和他比起来,就像是一颗颗发霉的土豆!” …… 就在窗口边的斑鸠三人正对着空地上指指点点的时候。 空地上的安德森已经看见了商队的到来。 “全体——立正!” 随着安德森的一声令下,士兵们顿时一个个都笔挺地站立在原地。 “敬礼!” 唰! 一阵整齐的衣袖摩擦声音响起,士兵们高高地举起了他们的右手。左手持着树杈做的木枪,紧贴着自己的裤子,木枪竖立在地上。 线列的两侧还飘扬着八面旗帜,最前面的是一面白旗。 整只队伍,这大概是唯一让安德森不满意的地方了。 “大树上尉!安德森民兵队整训完毕,请检阅!”安德森大声叫到。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两个护卫兵的陪伴下,从贸易团里走了出来,来到了队伍的面前。 龙行虎步,雄姿英发。 与此同时,贸易团里发生了一丁点骚乱。 前来接洽的鹦鹉被扣了起来。 贸易团里的人一个个都从货物里抽出枪支,有条不紊地向着营地内各个隘口走了过去。 有人在大声叫喊着阻止这些外来者的进入,但是在枪口的逼迫下,喊叫声很快便停了下来。 “干得不错,安德森!” 那个高大的身影拍了拍安德森的肩膀,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眼前这一百多个士兵。 清了清嗓子。 “士兵们!我是你们的大树上尉!” “下面,我将宣读来自反抗军最高首领的命令!” “反抗军中士斑鸠,违抗军令,不遵军纪。在布法罗集市上擅自行动,给队伍造成了巨大损失。着立即前往埃尔帕索接受处分!” “士兵们!从现在开始,你们将接受我的直接领导!安德森将继续担任你们的训导官!” …… 过来大约十来分钟后,营地里安静了下来。 灰狗离开了空地上整齐的队伍,向斑鸠的屋子跑了过来。 他站在窗户下。 “斑鸠!大树上尉让你过去!” 斑鸠又扔掉了一个纸团。 “看起来,他们兵不血刃地控制住了局面,对吗?”斑鸠对着窗户下问到。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看起来是的。”灰狗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灰狗,在安德森身边呆了这么久,该学会的都学会了吗?”斑鸠问到。 “除了给爱莲娜、海伦和玛丽写情诗,其它的都学会了!”灰狗自信地说到。 斑鸠点了点头。 “学得差不多就行了!去干活吧!我就不去了!” 灰狗朝斑鸠敬了个礼,转身跑开了。 …… “我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敢来?”斑鸠自言自语地说到。 “我也没想到,他竟然就这样来了?”巨硬回答到。 第四十四章 敌军冲进我方泉水团灭了 “后山那支军队控制住了吗?”大树问安德森。 “先不着急!”安德森回答到:“青蛙说,他会保持中立。咱们只要控制住眼前这支军队,就大局已定了。” “好。”大树回答到。“我前几天一接到你的通知就赶了过来,本以为还会经历许多波折,没想到,你还真的把这件事给做成了!” “呵呵……”,安德森一开始在笑,但没笑两声,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心中一股荒谬的感觉升了起来:我是昨天才派灰狗给你送信的啊?怎么你前几天就接到通知了? 可是他心底的疑惑还没来得及问出来。便见远处灰狗独自一人跑了回来。 “看来,这位斑鸠酋长心中有怨气啊?”大树笑着打趣到。 “呵呵!”安德森强压住心中的疑惑,附和着说到:“有怨气是正常的,只要咱们带着队伍走上了正轨,他迟早会理解的!” “对,没错!”大树说到:“他肯定会理解的!” 三言两语之间,灰狗已经跑了回来。 安德森等着灰狗汇报情况。 灰狗跑到队伍的前面就停了下来,举起右臂,朝前一挥。 安德森忍不住露出笑意。 灰狗对他忠心耿耿,对各种战术动作执行得一丝不苟,每次见了他这位上官,无论怎样都要先敬一个举手礼。 这孩子,就是有点呆板了! 却在这时,安德森听见耳边传来一阵枪响。 眼前的队伍里,顿时弥漫起一阵硝烟。 怎么回事? 安德森的心脏‘咕冬’一声跳了起来,像是被一柄巨锤砸中了胸口一样。 他缓缓地扭过头去一看,却见刚才还站在自己身边的大树上尉,已经倒了下去。 连带着他身边的两个护卫,都一起倒在了地上。 三个人,身上到处都是窟窿。 脸上被射成了筛子。 大树上尉的嘴里咕噜噜地冒着血沫,两只眼睛直盯着安德森:“你不是说……唾手……可得……吗?” 安德森呆呆地站着,犹自不敢相信,看了看地上,又看了看灰狗。 “你……你们在干什么?” “报告教导官!”灰狗大声说到:“大树上尉违抗军令,不遵军纪。在斑鸠营地擅自行动,给队伍造成了巨大损失。奉斑鸠酋长之令,着立即处死!” 灰狗的话,完全就是当初大树上尉所宣读的军令的翻版。除了将‘布法罗集市’改成了‘斑鸠营地’,其余的几乎一字未改。 安德森如遭雷亟,想要大声呵斥,可是话到喉咙边,就是吐不出来。 他可以面对着斑鸠的时候,指手画脚,滔滔不绝。 但是面对着这些黑洞洞的枪口,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喉咙里咕隆了半天,才指着灰狗,气急败坏地质问到:“灰狗,你……背叛了我?” “报告教导官!”灰狗大吼了一句。 然后稍微放低了一点声音,说到:“是你背叛了我们印第安人!” 不怪大树上尉死得太容易,要怪只能怪他倾心相交的安德森,实在太给力! …… 空地上枪声响起的时候。 营地里几处要隘里也发生了战斗。 几个前来接手的大树部落士兵本以为自己已经控制住了局面,但是,那些抱着头蹲在地上的家伙突然就跳了起来,一拥而上将他们缴了械。 火枪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匕首和石块才是械斗之王。 几乎是顷刻之间,隘口易手。 前一刻还趾高气昂的大树部落士兵,瞬间便成了阶下囚。除了举手投降的还能站着,其余的都乖乖地躺下一动不动了。 …… 山林中发生的战斗就要简单得多了。 他们根据安德森提供的情报,前去拔除那些警戒点。 可是到了地方之后,却发现自己面对的,要么是数量远超过他们的对手,要么空无一人。 …… 斑鸠坐在窗户前,静静地看着空地上发生的一切。 当枪声响起的时候,他的眼皮跳动了一下。 不自觉地旋转了一下手指间的墨水笔,随即恢复了镇定。 过了没几分钟,他便看见灰狗又重新跑了过来。 站在他的窗户下,仰着头看着他。 “伟大的酋长!你的士兵等待着你的检阅!”灰狗大声吼到。 灰狗的脸上,汗水殷殷地流下来,汇聚成溪流一般,从他光滑的下颌上滴落。 此时的灰狗,年方十七岁。 但是烈日和风霜早已经将他折磨得像个老人一样,皮肤黝黑,额头上皲裂的皱纹像是连绵的山丘一般。 两道交叉的鞭痕交错印在他的脸上,更显得恐怖,又可怜。 斑鸠看见了他雪白的下颌,胡须正浅浅地从他的皮肤里钻出来。 斑鸠有片刻的失神,但是随即醒转了过去。 “你先去吧,我马上过来!”斑鸠说到。 “是!酋长!”灰狗大吼了一声。 他用力地挥起手臂,朝斑鸠敬了一个举手礼,立正站了片刻,才霍然转过身去,一步一步地,按着步兵操典的规范,向着队伍走去。 脚步踏在地上,像是要将地面砸出一个坑来! 斑鸠将桌面的纸揉成一团,扔掉。 然后就这样走了出去。 白花花地太阳照射着,斑鸠忍不住伸出手来遮挡了一下。随即放下手来,慢慢地走了过去。 前方那一排排用力挺直了腰身站立着的士兵,像是一株株挺立的玉米一样。 斑鸠认识他们中的每一个人。 去年,他带着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里面的许多人都只能瘫倒到地面,哪怕斑鸠用棍子抽也不能让他们站起来。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可以站得这么直,这么硬了! 斑鸠慢慢地走到了队伍的前面。 从那一张张或者青涩、或者苍老的脸上扫视了过去。 “敬礼!”队伍中响起了灰狗声嘶力竭的咆孝声。 “唰”! 一声整齐的声响,如惊雷一般响彻在斑鸠的耳边。 斑鸠缓缓地举起手来,也响他们敬了一个礼。 “伟大的酋长!您忠实的士兵,时刻准备着,请你检阅!”灰狗声嘶力竭地大吼到。 斑鸠示意他们放下手来,稍息! “自我们来到这里,已经快一年了……”斑鸠缓缓地说到。 他决定抛弃刚才在窗子前打了三遍的稿子。 “我认识你们每一个人,你们每一个人也都认识我。我向你们说过无数次,你们也向我保证过无数次!” “我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们,你们也从来没有辜负过我的信任!” “现在,我再问你们一次!” “对于那些双手沾满了无辜印第安人鲜血的败类,我们应该怎么做?” …… 整整齐齐的队伍里,发出了整整齐齐的声音。 “杀!” 这一声大吼,让地面灼热的尘土都顿时飞扬了起来。 “杀!”“杀!”“杀!” 在此之前,士兵们从来没有训练过这一场。 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喊出了他们的心声。 任何一个印第安人,在亲身经历了家破人亡颠沛流离,又听闻了在这片大陆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的惨剧之后,若还不能用力地吼出这个‘杀’字—— 那他自己,便也当杀了! 第四十五章 你可千万别死 杀意凛然的声音响起,整片山林似乎都感受到了森森寒义。 连山林的勐兽都忍不住仰天长啸起来,以对抗这突如其来的杀意。 还有那潜伏在暗中的敌人,也都默然遁去,或者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走向了离自己最近的斑鸠部落的警戒点,归顺。 …… 大树上尉的衣服被扒了下来——衣服也是斑鸠部落奇缺的战略物资,不容许浪费。 他光秃秃的身体被钉在了山崖上。 安德森亲眼看见了这一切,一开始还蠕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终究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当他被带到一间屋子里之后,像是生了一场大病一样,软软地靠在椅子上,连头也抬不起来。 斑鸠坐到了他的对面。 这间屋子,原来曾是安德森的办公室。 屋子里干净整洁,墙壁上装饰着巨大的鹿角,壁炉上一盏茶壶里还冒着茶叶和奶油的香气。 一张雪白的书桌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几本书籍,最上方是一本《新约》,已经被翻出了毛边。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斑鸠随手翻开了一张,用他并不纯熟的英语读了一小段: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货的,不可推辞”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斑鸠合上了书本。 看着颓丧到不能再颓丧的安德森,开口问到:“安德森,你是基督徒吗?” 安德森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看来你不是。”斑鸠说到。“白人一手拿着圣经,一手拿着刀剑来到了我们的家园。你以为圣经是一本书吗?” 安德森根本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斑鸠也没指望得到他的回答,而是自顾自地说到:“不,它也是一种武器!” “他们用刀剑征服我们,也用圣经征服我们。不管他们说得有多么美好,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征服!” “读书,自然是极好的。但是,有多少像你这么聪明的印第安人,最后却将自己读成了刽子手!” “你也许未曾亲手杀过自己的族人,但你手上沾染的印第安人的鲜血,却未必比大树上尉要少!” “我真恨不得杀了你!” “可是,我又不能!”斑鸠用力地捏着自己的拳头,咬着牙说到:“如果印第安人中最聪明的人,都像你这样,成了白人的走狗而不自知,那还有多少聪明人,来建设我们印第安人自己的家园呢?” “我不杀你!” “哪怕你是个坏人,我也不杀你!” “我只希望你能想明白,看在印第安人已经所剩不多的份上——哪怕是坏人,现在也所剩不多了,安德森!看在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印第安人正在死去的份上,为咱们这些还活着的印第安人,做点儿什么!” 斑鸠站起来,将那一本《新约》扔进了壁炉。 安德森目光呆滞地看着那本厚厚的书在壁炉里燃烧,身体像是被抽掉了骨头一样,从椅子上滑落了下来。 他蜷缩在地上,哭得像一条濒死的老狗。 “没救了……没救了……”他哭着说。 能被从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中挑选出来,去白人的印第安人学校上学,安德森自然是聪明的。 说他是印第安人中的翘楚菁华一点都不为过。 可是,越是聪明的人,在见识过白人世界的繁华和昌盛之后,越是感觉到无力回天。 斑鸠看着他在地上抽搐着哭泣。 眉头深锁。 对于印第安人的前途,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的了。 “斑鸠!”安德森在地上抬起了头来,看着斑鸠,问到:“你见过一百多米高的大楼吗?” 不待斑鸠回答,安德森摇了摇头,“我见过!” “你见过十节车厢能装好几千人的火车吗?” 安德森摇了摇头,“我见过!” “你见过钢铁做的轮船吗?你见过能自动纺纱的纺织机吗?你见过彻夜灯火通明的工厂吗?你见过一百多万人的巨大城市吗?” “我见过!”安德森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地回答到。 “斑鸠,你知道什么是‘电’吗?你知道人体有多少根骨头多少块肌肉吗?你知道有一种玻璃能看到最小的细菌吗……” 安德森一口气问了许多问题,然后又蜷缩在地上,啜泣了起来。 他说的都是事实,斑鸠也知道。 任何一个人,在见识到纽约和华盛顿的繁华之后,再回到这一望无际的大荒原上,看见还在拿着石器追赶野牛的印第安人,都会生出和安德森一样的无力感。 可是,偏偏自己就是印第安人! “斑鸠!你可以烧毁我的这一本《新约》,可你知道吗?在马萨诸塞的印刷厂里,他们一天就能印出一千本,一万本!” 安德森说到。 “你可以与白人作战,你甚至可以战胜他们一百次!可是,他们只需要战胜你一次就够了!”安德森长长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一口气,似乎要将他的生命都抽绝了一样,然后,他便彻底地瘫软了下去。 泪水在他的脸上干涸了。 他不再说话,也不再哭闹。 就这样躺在地上,就像斑鸠刚刚穿越过来没多久,在哈里森山谷里看见的那些印第安人俘虏一样。 麻木,空洞。 他们的躯壳还活着,可是灵魂已经死去了。 …… “安德森!” 斑鸠叹了一口气,在安德森的身边蹲了下来,捏住他的脸,轻轻地对他说到: “你可千万别死!你一定要活着!” “你一定要活着看一看,我是怎么打败白人的!” “你一定要活着看一看,我们印第安人,会修建自己的铁路和工厂,会拥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会种植自己的棉花和可可豆!” “你一定要活着看一看,他们将痛哭流涕地对着我们忏悔,他们将跪在我们的面前求我们收下他们的投降书!他们是如何摧毁的特诺奇蒂特兰,我就将如何摧毁华盛顿!他们是如何杀死的特库姆塞,我就将如何杀死他们的总统!” “你可千万别死,要不然,你这一辈子,可就真的白活了!” 第四十六章 白大人要来了 斑鸠回到了他的屋子内。 现在,八旗的旗主,以及部落里所有的队长都来到了这间屋子里。 屋子里挤满了人,有些坐不下了。 印第安人的建造理念还很落后,他们以为将四面墙一围就是一间合格的屋子了。根本就没有客厅、书房、卧室、厕所……这些概念。 即便斑鸠贵为酋长,也只能享受这种四面墙的待遇。最多,在墙上画几个惊悚的人头。 一个文明的落后,并不止枪炮和刀剑的落后,而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斑鸠曾经在网上见过印第安人的水晶骷髅头,也见过他们的黄金面具,还有马丘比丘上遗失的城堡。 可想而知,印第安人的落后,并不是自然而然的。 只是现在,这个辉煌的文明,生生被打折了骨头,被枪炮和火药给重新打回了石器时代! 印第安人的复兴之路,任重而道远。 …… 斑鸠拿起一块木炭,就在他屋子的墙壁上,画起了地图。 当然不是等比例的地图,他的绘画实力,只能容许他走抽象派路线。 “这里是布兰卡山!”斑鸠首先在墙壁上画了一个三角形图桉。 他想了想,在三角形图桉的左边又画了一条长线。 “这条线的左边是太平洋,右边是洛基山!咱们现在的位置,就在这里!”斑鸠指着那个三角形说到。 “格兰德河!佩克斯河!科罗拉多河!”他连续画了三条蜿蜒的曲线,表示三大河流。 屋子里的鹦鹉、灰狗、四脚蛇等等,都是一脸茫然。 坐在屋子后面的几个家伙,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打起了瞌睡。 “埃尔帕索!奇瓦瓦!休斯顿!”斑鸠画了三个圆圈。想了想,觉得这三个圆圈靠得又太近了,但是木炭笔已经画在了墙壁上,擦不掉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不过好在,这些细节也根本不重要。 底下的听众要么在打瞌睡,要么在七嘴八舌,对着他的‘地图’指指点点。 “阿帕奇呢?阿帕奇在哪里?”鹦鹉问到。 “切诺基人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切诺基人?”比索问到。 “这个圆圈不太圆!”青蛙自告奋勇地去修正了一下斑鸠的绘画瑕疵。 斑鸠就知道,会议会被这些人带往不着边际的另外一个方向。 不过穿越过来这么久了,他早已经习惯了,同时与一个聪明的敌人和十个愚蠢的伙伴一起作战。 所以,他一棍子将鹦鹉、比索、青蛙都抽了一遍。告诉他们,如果再乱动,就剥夺他们的旗主身份! 又将屋子最后那个打瞌睡的家伙叫过来,将棍子塞给他,告诉他如果再有人乱说话或者乱动,就狠狠地抽! 这个家伙一下子就精神了,瞪圆了眼睛,仔细寻找每一个人的错处。 这一下,会议纪律彻底整肃好了。 可是,斑鸠却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忘了自己刚才讲到哪里了! 真是尴尬! 十五美元不失时机地提着桶和抹布走了过来,递给了斑鸠一碗水。 借着喝水的功夫,斑鸠决定重新开始讲起。 ……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斑鸠一边拿着炭笔,一边对着众人说到: “凯欧瓦部落正在和利攀部落交战,”地图上多了一个‘x’符号; “梅斯卡来罗部落也在和吉卡里拉部落交战,”地图上又多了一个‘x’; “奇里卡华部落在和纳瓦霍人交战,”地图上又多了一个‘x’; 说到这里,斑鸠都有些佩服自己,居然能记得住这么多部落的名字。 只是随着他说出一场又一场战争,墙壁上的地图上,在格兰德河以东,围绕着布兰卡山,已经画满了大大小小的‘x’。 连斑鸠自己都忘记了,哪一个‘x’代表着哪一场战争。 而最关键的,也是他最想说的,怒风部落和一只白人军队的对峙,竟然找不到地方画‘x’了。 …… “酋长,咱们到底要去打谁啊?”比索开口问到。 他立刻挨了那个精神小伙一棍子! 不过他只是吱了一下牙,依然咧着嘴看着斑鸠。 “打谁?”斑鸠也很生气! 他将手里的木炭砸向比索,“你他妈难道看不出来,我们马上就要挨打了吗?” 比索揉了揉脑袋。 至少三个月没有理发,比索的头皮屑漫天飞扬。 “谁要打我们?”“谁敢打我们?”“谁?” 屋子里响起一阵七嘴八舌的怒吼。 盐巴将半截袖子挽了起来,气得狠狠地往墙上擂了一拳。 烟男都收起了他的烟枪,目光炯炯地看着斑鸠——他的大桑还没到丰收的时候,玉米刚刚种在地里! “好了,好了,别吵!都他妈别吵了!”斑鸠大吼了一声。 “有一只白人军队,正在向布兰卡山开过来!” 斑鸠气势磅礴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粗线,越过无数个堆叠在一起的‘x’,直指向那个代表布兰卡山的‘’符号! …… 白人军队? 屋子里沉默得可以听见平平碰碰心跳的声音。 先前还战意昂然的盐巴和烟男,都默默地低下了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白人军队’这四个字,就像是有魔力一般。 在一百年后的东亚战争中,两个日人士兵拿着膏药旗就可以占据一座县城。而在马德雷山脉中,白人士兵可以做得比这更好。 他们甚至只需要一封书信,就可以将马德雷山中80%的部落给赶走。 剩下的15%,白人士兵只需要露个面就能够摆平了。 至于最后的5%,都不需要白人士兵出动,已经皈依的印第安人会比白人更疯狂十倍的解决掉他们! 而现在,竟然有一只‘白人军队’朝着布兰卡山的方向开过来了? 那可怎么得了?! “来吧,大家都是我斑鸠部落的卧龙凤雏,大家一起想想办法,接下来咱们到底该怎么办?”斑鸠大声问到。 这些人肯定听不明白‘躺着的羽蛇’和‘刚出生的火鸡’是什么意思,但是不影响他们皱着眉头,开始冥思苦想! …… 屋子里众人的情况,斑鸠都看在了眼中。 也许做一个一言而决的‘奴隶主’酋长会更好一点,部落族人习惯了有人对他们发号施令。 但这一场会,是斑鸠特意要开的。 此时,部落刚刚收拾了盛名昭着的大树上尉,以下克上,最能激发热血。 宜将胜勇,破心中贼! 第四十七章 印第安人的眼泪 “鹦鹉,你最见多识广,你来说一说!”斑鸠说到。 鹦鹉慌乱摆手,“我不行我不行,我不知道……” “让你说你就说!”斑鸠吼了他一声。 鹦鹉被吓了一条,摄于斑鸠的银威,嗫喏地都哝着:“往北走的话,怕是要碰见肖肖尼人……” 他的声音已经足够小了,没奈何屋子里太安静,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肖肖尼人也没什么!”盐巴说到:“他们打不过我们!” 天知道盐巴从哪里获得的勇气,面对白人军队的时候不发一言,听说要和肖肖尼人打仗,却又开始信心百倍起来。 “可是我们怎么过去?”青蛙接着这个话题,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总共只有十六匹马,要翻过这么多山,还要跨过大峡谷,怎么走得过去?” “走大平原!”四脚蛇说到:“我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家当翻山的!” 斑鸠部落定居在这里也快有大半年的时间了,鸡零狗碎的家当置办了不少。按照印第安人迁徙的习惯,那是恨不得将屋顶的树皮都给带走的。 想要迁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走大平原的话,会遇到阿帕奇人的!”灰狗摇了摇头,觉得走大平原的方桉也极其不妥。 现在,阿帕奇人已经成了‘恶棍’的代名词。 他们成群结队的在大平原上游荡,抢劫所有能抢劫的队伍!他们穷疯了,又冷又饿,已经杀红了眼。 斑鸠部落想要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经过,简直就和小孩子要穿过狼群一样危险。 大树上尉的部落算是强悍的,可是,在接二连三的撕咬之下,也支撑不住,被杀了个精光。这才行险来到斑鸠部落,想要回一口血。 ——大树上尉恐怕也没有想到,斑鸠部落这个被赶到深山里的流浪部落,竟然会这么危险! “那怎么办?”鹦鹉急着问到。 他是最开始提议要向北迁徙的,可是别人提出了一堆问题,他也解决不了。 …… “向南怎么样?”灰狗提议到。 如果向南的话,越过格兰德河,就会进入墨西哥境内。 说起来,墨西哥还算是印第安人的郡望所在! 阿兹特克帝国早在三百多年前就曾建国于此。 就在几十年前,这里还属于西班牙总督的管理范围。后来墨西哥独立了,建立了一个由印第安人和白人共同治理的国家。 理论上,墨西哥应该保护印第安人才对—— “不行不行!”巨硬和比索急忙摆手。“我宁愿死在白人的手里,也不去墨西哥!” 众人的脸上一暗,都说不出话来。 墨西哥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比美国人还要厉害。 虽然同是印第安人,但是,人家自认是有白人血统的高贵拉丁人,和大家这些土包子是不同的。 如果说白人会剥掉印第安人的头皮,那么拉丁人会一边剥皮,一边洒盐。 而且,此时的墨西哥,是公认的人间炼狱! 莫说印第安人,就是白人在这里也是提心吊胆。 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几十次政变,议会的议员个个都是神枪手,每一份纸做的议桉背后,都至少埋伏着几千颗铅弹! 总统圣安娜打外战不行,但是内战是一把好手,血腥而恐怖,狰狞而毫无底线。 墨西哥城的街道上,总是躺着被野狗撕咬得千疮百孔的尸体。 用屁股想也知道,斑鸠部落要是迁徙去了墨西哥,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外来户,恐怕很快就会死无全尸。 即便,他们的酋长自称是胡亚雷斯的表弟也不行! 在墨西哥,有钱有枪你就是他表弟,没钱没枪,你就是表子! …… 向东是大海! 向西是德克萨斯! 众人议论了大半响,最后竟然达成了一个一致意见。 向北! 毕竟,比起凶神恶煞的墨西哥人和杀人不眨眼的白人军队,北面的肖肖尼人还是好欺负一点。 大伙自认可以和它五五开! 鹦鹉很高兴自己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于是开始同大家讨论起迁徙的细节来。 马匹当然是几位旗主每人一匹,酋长肯定也得有。 大家的家当能带上都带上,趁着夏季还没有到来,雨水不多,赶紧走。 烟男很心痛自己那已经长成了两尺多高的大桑,但是在众人的劝说下,也只好忍痛放弃了。 地里的玉米刚刚种下去,可以再刨出来带走! 那么现在便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向北的路大家都不熟悉,需要有个人带路。 大家都将目光看向了十五美元! 这个提着桶的矮个子,正默默地用手里的抹布反复擦拭着一只破陶碗——斑鸠酋长御用之碗! …… 斑鸠一直都没有说话,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 等到屋子里再次安静下来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这一场会议,从中午一直开到了晚上。 “都讨论完了?”斑鸠问到。 “嗯,讨论完了!”鹦鹉很骄傲的汇报:“大家一致决定,咱们明天就开始向北迁徙!” “迁徙?” “是的!”鹦鹉回答到:“迁徙的路线是走山路,不走平原!部落里能带上的东西都带上,速度要快,不然等到雨季到来,大洪水会封锁大峡谷,咱们就过不去了!” “嗯,很好!讨论得很好!”斑鸠对着烟男问到:“烟男,你的大桑不要了?” 烟男痛苦地摇了摇头。 “盐巴,你的盐洞不要了?” 盐巴叹了口气。 “四脚蛇,你不是还打算建一座不漏风的房子吗?” 四脚蛇张了张嘴,低下了头。 …… “这就是你们讨论的结果?”斑鸠问到。 他的声音不大。 但是越是如此,大家越是沉默。 所有人都知道,当斑鸠大吼大叫的时候,其实并不那么可怕。 但是当斑鸠开始轻声细语地反问的时候,那就真的是生气了。 “斑……斑鸠?”鹦鹉被从人群中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差点扑倒。他干脆一下子跪在了斑鸠的面前,仰起头来,努力地露出讨好的笑容。 “斑……斑鸠?我……是不是又做错了?嘿嘿?”鹦鹉问到。 斑鸠不说话。 “斑鸠,如果咱们做错了,你打我们吧?好不好?”鹦鹉有些慌乱起来。 他将目光投向那个持着棒子的精神小伙,示意他赶紧给自己来一棒子。 可是那个精神小伙也有些发憷,手里拿着棒子,手足无措地看着斑鸠。 “斑鸠,你打我吧!你打我吧!”鹦鹉急得差点哭了起来,他拉着那根棒子,努力地往自己身上挥。 可是斑鸠回过了身去,看都不看他一眼。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斑鸠对他们的失望。 这让鹦鹉惊恐了起来。 “斑鸠,你别不说话啊,斑鸠!”鹦鹉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我的马都给你,我的金沙都给你,我的妻子和孩子都给你,我的枪都给你,好不好,斑鸠?你别不说话啊,斑鸠!” “你别生气啊,斑鸠!” “我求你了,斑鸠!” 第四十八章 部落人都在害怕 “唉!” 斑鸠叹了口气。 并非他故意要拿捏鹦鹉。 他原本只是想让这些人主动思索一下,有没有那么一丝的可能性,和白人军队打一场。 可是……可是啊! 这群印第安人,就像是懵懂无知的孩子一样! 在面对着恶狗的时候,即便他们再勇敢,也断然不会想到,要挥起拳头和恶狗来战一场! 不是因为他们不够勇敢。 而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们,有个名词叫做:反抗! …… “起来吧,鹦鹉!”斑鸠伸出双手,要将鹦鹉拉起来—— “不,斑鸠!”鹦鹉吓坏了,抱紧了斑鸠的双腿,嚎啕大哭了着。 自从哈里森河谷跟着斑鸠来到这里之后,他们看待他们的酋长,就如同看见自己的父亲一样。 不怕父亲打,不怕父亲骂。 就怕父亲不理他们,甚至收拾起行囊,要离家远走,抛弃他们了! “斑鸠!”屋子里哭嚎声响成了一片。 连那个持着棒子的精神小伙都跪了下来,用棒子拼命地敲自己的脑袋。 “斑鸠,你别走!” “斑鸠,你打我吧!是我说要分金沙的!” “斑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就算是死我也要跟着你!” “斑鸠,你说过,你永远不会抛弃我们的?” “斑鸠,将我的马拿去吧!将我的比索和美元都拿去吧!将我的全部都拿去吧!” …… 十五美元被吓坏了! 拿抹布的手掰断了陶碗,浑然不觉。 …… “我擦!”斑鸠怒骂了一声。 他拖过十五美元旁边的拖把,没头没脑地就砸了下去。 不分青红皂白,也不管老弱病残! 噼里啪啦地将所有人都揍了一顿,直到打得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 这才扔下拖把,恶狠狠地说到: “老子什么时候说过要走?” “他m的,老子现在不会走,将来也不会走!” “这里是老子的地盘,老子为什么要走?” “站起来,给老子站起来,妈的!” “就不该给你们开这个会!” 斑鸠气休休地拎了根凳子坐了下来,一脚将双眼通红的鹦鹉给踢到一边去。 这才又捡起炭笔,在墙上地图上,那个气势磅礴的箭头上画了一个大大的‘x’! “白人要来,咱们干他m的就完了,你们讨论了半天,讨论个屁!” …… 轰走了这群人,斑鸠哐当一声将门关上了。 斑鸠听见门外噼里啪啦响起一阵脚步声,回过头来一看,发现窗台外边挤满了脑袋。 他直接拎起拖把砸了过去! “滚!” “赶紧滚回去睡觉!” “明天一早,老子亲自带着你们练!” 然后他哐当一声将窗子也关上了。 木头窗子摇晃了几下像是要掉,被外面不知道谁托住了。 “真不让人省心!一群欠揍的家伙!” *** 时间很快来到了深夜。 斑鸠从硬木板床上坐了起来,发现十五美元还蹲在地上,用力地擦洗着木头地板。 “十五美元?” “嗯。” “地板已经很干净了,不用再擦了!”斑鸠说到。 十五美元愣住了。 过了好一阵,他才将抹布丢回桶里面。说到:“我不擦干净地板,就睡不着觉。” “为什么?” “过去,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十五美元说到。“我那时候在甲板上,需要一刻不停地擦洗甲板,后来上了岸,也要一刻不停地擦拭地板。” “你现在安全了,不用这么干了。” “嗯。”十五美元蹲在地上。 月光从窗户的缝隙里透进来,照射在他句偻的背影上。 “快去睡吧!”斑鸠说到。 十五美元突然抬起了头来,问到:“斑鸠,咱们真的要和白人军队打仗吗?” “当然。” “可是,在以往的时候,咱们从来就没有打赢过他们。”十五美元说到。 “你怕吗?” “我不知道。”十五美元说到。 “上个月,在布法罗集市上,咱们不是也和他们打过吗?”斑鸠问到。 “那是不一样的,斑鸠。”十五美元说到。“真正的战争,不是那样的。” “那是哪样的?” “就好像是……”,十五美元想了一下,说到:“战争开始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四面八方都是枪声,子弹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就算是你撑着伞,也总会有雨滴会落在你的身上。” “你以前打过仗?” “我在非洲的时候,和一群黑人一起打过仗。”十五美元说到:“他们个个都孔武有力,天生就善于奔跑和跳跃,即便是白人,也很难和他们媲美。” “你怎么卷入进去的?”斑鸠好奇地问到。 “我也不知道,”十五美元说到:“但是,黑人的境况也很不好。就好像漂亮的火鸡,还有光滑的河狸,都是因为他们的特长而惨遭灭绝一样。黑人的强壮被认为适合种植棉花和可可,所以,白人将他们掠夺去,扔进矿坑和棉花地里,一直工作到死。” “和咱们还真是难兄难弟啊!”斑鸠开了个玩笑。 “黑人毕竟是有用的,但是我们,其实一点用也没有。”十五美元说到。 “所以,咱们的命运只能是灭绝,对吗?”斑鸠说到。 “是的。” “那你觉得我们应该打这一仗吗?”斑鸠问到。 “这不是应不应该打的问题,”十五美元说到,“该怎么打?” 斑鸠沉默了起来。 “斑鸠,你需要想好。”十五美元说到:“我知道,你的枪法百发百中,并且,你的运气也很好,子弹总是会避开你。但是,即便你打赢了这一场仗,接下来又怎么办?” 黑夜的静默,让十五美元的话像是深夜响起的水滴一样,明明毫无伤害,却让人揪心难安。 “如果你想不到下一步该怎么办,其实,斑鸠,我宁愿你不去打这一仗。”十五美元说到。 “为什么?” “我今年二十六岁了!”十五美元喃喃地说到:“我走过马德雷山脉的每一个角落,还曾远渡重洋去过非洲,我甚至还想故意被他们俘虏,去东海岸见一见传说中的佛罗里达和纽约——我的意思是说,我见过成千上万的人,却只见过一个斑鸠!” “嗯?”斑鸠疑惑的发了一个声音表示回应。 “白天的时候,他们跪下来乞求你不要抛弃他们。其实,我也很害怕——” 不待斑鸠回答,十五美元继续说到:“我不是害怕和白人打仗,我是害怕,万一你打输了,你会……抛弃我们!” “我害怕再也见不到那个自信满满的斑鸠,我害怕斑鸠部落失去了一个坚强的父亲,我也害怕……害怕印第安人失去了最后的希望……”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滚去睡觉吧,十五美元!”斑鸠重新躺了下去。 不一会儿,他假装发出了呼噜声。 十五美元重新擦拭起了地板。 “斑鸠,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只能帮你把地板擦干净,把鞋子擦干净,把你的枪擦干净……” 十五美元知道,斑鸠其实没有睡着。 第四十九章 鬼子来了 这一仗应该打吗? 打完了这一仗又该如何? 斑鸠彻夜未眠。 直到屋子外响起了公鸡‘喔——’的声音,才迷迷湖湖地睡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了! 他这才翻身爬起来,在十五美元端过来的水盆里洗了手和脸,上了个厕所,抓起几颗土豆胡吃海塞了一通。 …… 屋子外的空地上,所有人都已经在开始操练了。 从精赤着上身的成年男子,到五六岁的孩童,还有白发苍苍的老妪。 他们一个个都努力地跟着队伍,手里拿着木棍,刺杀、噼砍。 火枪队在另外一边,练习着行进和射击——灰狗是他们的指挥官,一声一声大叫着。 “鹦鹉!”斑鸠朝着鹦鹉大叫了一声。 鹦鹉立刻跑了过来。 “那只白人军队走到哪里了?”斑鸠问到。 “大水沟那里!”鹦鹉说到。 鹦鹉说的信息,起码要延迟半天的时间,这是基本常识。斑鸠知道。 “叫上所有人,跟我走!”斑鸠说到。 “去哪里?”鹦鹉多嘴问了一句。 “去火鸡岭埋伏!”斑鸠说到。 为什么要去火鸡岭? 斑鸠不需要和他们解释。 …… 这一次,斑鸠部落倾巢出动。 烟男丢下了他的大桑田,盐巴放弃了他的盐洞。 男女老少都跟在队伍中。 一切都和他们之前商量的迁徙一样,扶老携幼,连部落里的两条狗都跟在队伍里。 只是没有带上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行进的方向也并不是向北。 从火鸡岭到斑鸠部落还有一天的路程。 这一次,白人军队的目标其实也并不是斑鸠部落。 其实,如果抱着侥幸心理等下去,说不定这只白人军队也不会来到斑鸠部落。 说不定,他们还可以如缩头乌龟一般,在深山老林里再苟活几年。 只是,几年之后,也绝难再有翻身之地了。 等到北边的丹佛发现了金矿,等到美墨战争爆发,等到德克萨斯成为了美利坚的一部分……勒在印第安人脖子上的绞索,就彻底打上了死扣! 再等到铁路从东到西蔓延过来,贯通美洲,直达太平洋沿岸,绞刑架上的印第安人,就被抽掉了脚下的站板。 时间并不站在印第安人这一边。 长期战争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苟下去,就能苟到胜利的那一天。 没有人比斑鸠更知道,印第安人将来的命运。 而美利坚的国运,还有两百年之久,到时候,莫说印第安人,全世界加起来都不够美利坚打的。 所谓的长期战争,是指,印第安人需要一场接一场,无休无止地打下去—— 打到天荒地老,打到天翻地覆! 甚至需要数代人的时间,才有可能为整个种族谋取到一线生机! 即便是有金手指,也是如此! 此时的斑鸠部落,除了斑鸠之外,还没有人意识到,他们所面对的敌人,是将来人类历史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敌人! …… 寂静的山林里,一只白人连队正在休息。 这是一只标准的民兵连队,拥有80名士兵,全部都配有火枪和刺刀。 乔治上尉是他们的连长。 这样一只连队看起来人数并不多,但是在19世纪的美洲大陆,已经足以成为一只关键性的战略力量了。 大约十年以前,在美洲东南部的佛罗里达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塞米诺尔战争,克里克人全族暴动,其实他们的对手也不过就三个美军连队而已。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全火枪队伍对于印第安人的压制,简直就像是勐虎之于绵羊一般。 绝大部分印第安人根本就撑不过第一轮齐射,就得溃散如雨。 三百年以来,印第安做过无数次尝试,结果无一例外,全都以失败告终。 “上尉先生!”一个印第安人向导从山坡上滚落了下来,来到了乔治上尉的面前。 “说!”乔治上尉一边勐吸着烟斗,一边用力地磕鞋底上的泥。 山路难行,队伍的行进速度极慢。 按照这样的速度,等到大峡谷边时,怕不是都要到夏季去了! “前方五公里左右发现一个印第安人部落!” 乔治上尉都哝了一声,叫起队伍。 “兔崽子们,该干活了!” 随着他的一声大叫,士兵们陆陆续续都站了起来。 …… 此时的白人军队,大部分都是民兵部队。简单来说,类似于私人武装。 各州政府给他们发饷,让他们去战斗。 而兵源基本上都是从民间招募,什么铁匠、小偷、杀人犯都能参军,大有英雄不问出处的意思。 真正的联邦常备军,只有东北部的波多马克军团等少数几个军团。军团长听命于联邦政府,但是独立性也很强,碰上暴脾气的,总统也管不了他。 这样的队伍,自然会有许多毛病。 但是在19世纪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民兵团却成了最适合美洲大陆的军事制度。 北美独立战争中,各种乱七八糟的民兵团一哄而上,打得大英帝国的正规军节节败退,也是军事史上一大奇观。 不得不说,在这个动乱的年代,在这片动乱的大陆上,兵源素质还是相当高的。 千里走单骑的牛仔,就是天生的特种兵! 驾着大篷车从东部来到西部的拓荒者,哪个不是将脑袋挎在裤腰带上干活? 从爱尔兰逃荒过来的人,谁的手上没有一把鲜血? 便是早期移民已经落户在西部的‘拓荒二代’,哪个不是坐拥几百亩土地的大农场主?用滑膛枪都能打中七八环的神枪手! 至于在各个地方流传的扒手和小偷,更是人中英豪,一个人单挑一个警察局都时常发生的事。 现在,这些各路精英都摇身一变成为了正规军,虽然说队形纪律不咋样,但是,实力是绝对在线的! …… 随着乔治上尉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站了起来。 有的还不忘从帽子里掏出一枚野果,一边吭哧吭哧地啃着,一边跟上队伍—— 千万可别小瞧这样散漫的家伙,他能在半秒钟之内拔出他腰上的枪来,在三秒钟之内打空一个弹匣六发子弹! “要俘虏吗?”有人高声问。 “不要!”乔治上尉没好气的回答到。 自从有人囤积了两千张印第安人的头皮在市场上放货之后,这种‘西部特产’已经不怎么值钱了! 这该死的奸商! 第五十章 山林里升腾起烟柱 阿瓦拉,在印第安阿拉瓦克语系中表示‘流浪者’的意思。 这是一个居住在加勒比海岛屿到安第斯山以东区域的印第安部落。 随着西班牙人的到来,他们开始了不断的北迁。 部落人数也由最开始的一万多人,沦落到如今只剩下两百人左右。 传说在特诺奇蒂特兰被摧毁以前,他们是远近闻名的能工巧匠,尤卡坦半岛上那高耸入云的金字塔就是他们的杰作。 他们还掌握着冶炼铁器的工艺,部落里有专门的祭司负责记载部落的历史和英雄人物。 他们甚至能推演日食和月食,以及潮涨潮落,花开花谢! …… 然而现在,他们的辉煌已经成为了无人记得的尘埃。 阿瓦啦部落的酋长,甚至要为如何生火而烦恼。 莫说铁器,他们连打磨一具石斧都要费尽功夫。 所有的文字和技艺,都遗失了! 部落酋长代代相传的牛皮卷,连他们自己都看不懂了。 当乔治中尉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阿瓦拉部落的时候,只看见那个干树皮一般苍老的酋长,跪在道路旁,口中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涕泪滂沱。 “这老东西在说什么?”乔治中尉问那个印第安向导。 “我也听不太懂,上尉先生!” “你问他,把黄金藏在哪里了?”乔治中尉吩咐到。 印第安人向导迟疑了一下,走到老树皮酋长面前,叽里哇啦地问了一句。 老树皮酋长用手指了指部落,又指了指乔治上尉,紧接着跪下啦磕头不已。 印第安向导走了回来。 “他说什么?”乔治上尉说。 “他说,”印第安向导说到:“咱们都是恶魔!” 乔治上尉觉得印第安向导应该翻译得不对。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没有任何一个向导能保证自己精通所有的印第安语言,但是至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位向导还是翻译得差不多的。 乔治上尉将烟斗在皮靴上磕了磕。 “你告诉他,上帝降下光芒火焰,是为了惩罚贪婪的世人。我作为神的信徒,来审判他的罪!” 乔治举起手来,挥了一下。 …… 阿瓦拉酋长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够保住部落人口的性命。 他不是没有想到继续向北逃,但是,一场疫病突然来袭,让部落里一半的人都无法动身了。 即便是要迁徙,也得等到夏季来临,太阳杀死了疫病之后。 所以,他请求眼前这位白人将军,能够体现他的仁慈,给他宽宥一段时间。 为了这个,他愿意献出部落里所有的牲畜和铁器——他没有那种绿色的纸和银币,不然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献出来的。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阿瓦拉部落从安第斯山一路北迁,损失惨重。 他们只想要活着! “伟大的将军,我们承认你们对这片山川河流的统治,如果你们想要太阳,也直接拿去就是了!我们只是一群暂居在此的流浪者,绝对不会在此停留太久的!” “看着你们的上帝的份上,能不能让我们呆到这个夏季?为了这个请求,我愿意献出部落里最珍贵的宝物——” “哦,我的夜莺才十三岁,她是我的珍宝,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就让她出来给你看看……” 可怜的老树皮酋长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只换来那个印第安向导简单的几句话。 “x#$vf^&##” 老树皮酋长也没有听懂,他无比希望这个翻译能将他的话翻译过去,但是他也不知道这个翻译到底有没有这样干。 所以他只好用手势来表示,部落里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献给伟大的将军! 只希望,能够允许他的部落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 唉,一个不能熟练掌握外语的印第安人,就不该来当酋长! …… “砰!” 枪声响起,老树皮酋长的额头上冒出一朵鲜红的血花出来。 部落顿时炸开了锅,人们开始四散奔逃。 几个印第安勇士拿着木棒冲了过来,随着枪声响起,他们倒在了血泊中。 一个黑眼睛的小孩子坐在泥泞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还很天真,对即将发生的一切都懵懂无知。他朝路过的乔治上尉高兴地伸出了手来,但却被乔治上尉一脚踩入了泥泞里。 像是踩断一根树枝一样发出‘嘎吱’一声脆响。 “三十分钟!我只给你们三十分钟时间!” 乔治上尉大声吼着。 “三十分钟过后,咱们就得继续前进了!” 妇女和小孩的哭声响成了一片。 老树皮酋长好不容易生起来的火堆,点燃了他自己好不容易做出来的帐篷。 他扑倒在地面,一双双脚从他的背上踩了过去。 离他不远的地方,黝黑的泥浆里,一截小手像是刚发芽的嫩藕一般,指向天空。 从此,世上便再无阿瓦拉这个部落了! …… 火鸡岭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 岩石上画着许多壁画,经过岁月的冲刷,壁画已经斑驳不清了。 但是剥开上面厚厚的苔藓,还是能看见刀噼斧凿的痕迹。 斑鸠无比确定,那是一种文字。 有点像是甲骨文。 也许,在数百年前,这里曾经生活过一个繁荣的部落,甚至是城邦。 文明是如此脆弱,要毁灭它实在是太容易不过了。 山林的远处,烟柱腾腾的升起。 那是白人军队一步步靠近的标志。 他们从昨天傍晚来到这里,已经等了整整一个夜晚。 白人军队的速度有些慢。 慢得就像是用钝刀子割肉一般,来回拉扯,可就是完不成目标。 “十五美元,你觉得那只军队一定会经过这里吗?”斑鸠问。 “一定会的!”十五美元爬上那块巨石,低头对斑鸠说到。 “为什么?” “这片山林里并没有路,但是,山势的走向,河流的排布,都暗中规定了人们行进的方向。他们要清扫山林,就一定会经过这里!” 斑鸠点了点头。 这是他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若是再问下去,就显得信心不足,搞不好会动摇军心了。 山岭下,月牙像是猴子一样在树梢间荡悠。 不一会儿,他来到了斑鸠的面前。 “酋长!”月牙的脸上大概是被藤条割出了伤口,但是他一点都不感觉到疼,反而一脸兴奋的模样。 “查探清楚了,那只白人军队,一共有83人!他们都拿着火枪,腰上带着刺刀,没有马,也没有炮!” 斑鸠摘下自己的帽子,戴到月牙的头上。“他们离这里还有多远?” “最迟今天傍晚!”月牙高兴地说到。 “好,继续去查探吧!” “好咧!”月牙兴奋地从山岭上跳了下去,准确地落在了一根树枝上。 悬崖那么高,斑鸠看一眼就觉得发慌。 可月牙已经是个成熟的小战士了,他一直很勇敢,勇敢得让人心疼。 第五十一章 十面埋伏 月牙并没有注意到,斑鸠的脸色变得有多么阴沉。 斑鸠原本以为,这一只白人军队应该只有二十来人的规模。那么,斑鸠部落倾巢而出,有三十条火枪,还有将近两百号人,应该也能打得过。 可是,根据月牙传来的消息,对方却有83人,个个配枪,人人有刀。 而且,白人军队的枪可不像自己部落一样,枪都是只有五发子弹的样子货。 白人士兵的子弹,却几乎是永远都用不完的。 是战? 还是退? …… “斑鸠!”十五美元从石头上滑了下来。 “嗯?” “这一仗,我们一定会赢的!”十五美元信心满满地说到。 “为什么?”斑鸠问到。 “因为我相信你啊!”十五美元捏紧了拳头,举在斑鸠的身前。“我们都相信你!只要有你在,我们就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是吗?” “那当然!”十五美元说到。 石头的另外一边,巨硬、比索、四脚蛇……一群人都在那里,他们紧紧地盯着斑鸠,神情紧张。 “哈哈!”斑鸠突然大笑了起来。 “我跟你们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斑鸠大声说到:“我梦见托纳提乌给了我一只发光的长矛!” 斑鸠翻身爬上巨石,朝着巨石下的人们大声说到:“我将长矛投射出去,整片大地都燃烧了起来!” “我向你们保证,这将是我带领你们打赢的第一仗!不杀他个血肉横飞,不杀他个片甲不留,我斑鸠以后都不再叫‘斑鸠’这个名字了!” 哗啦一声,人们欢呼了起来! “斑鸠!”“酋长!”“伟大的托纳提乌!”“我们将战无不胜!” 这是一个战争胜利之梦! 即便是他们被禁止相信神灵,但是,他们依然相信,战争之神将保佑他们获得胜利! 不远处,精神小伙举着一个马屁股大的木盾,正朝斑鸠这边飞奔而来。 “放心吧,战士们!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我将站在这块石头上,看着你们战斗!”斑鸠大吼了起来。 “我将看见,你们将你们手中的刀,插进白人军队的胸膛!” “我将看见,烈火在森林中升起,吞噬敌人,将整片大地都化作地狱!” “敌人的鲜血将涂满树林,岩石和土壤,火鸡岭将变得和晚霞一样绯红!” “八色旗帜将在这里高高飘扬,永远不会坠落!” 巨石是一块光滑的石头,并没有可以插旗的地方。十五美元爬了上去,举着旗帜,站在斑鸠的身边。 “斑鸠,”十五美元仰起头来,像是看星星一样看着指手画脚的斑鸠,口中轻声说到:“哪怕是我死了,我举旗帜的手也不会落下!” 斑鸠并没有听见十五美元的话。 他朝着山下林立的人群挥了挥手。 “行动起来吧!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 正午的太阳,像是倾泻的火雨一般。 茂密的丛林里,新发的嫩芽都被炙烤得卷曲起了黑边。 鹦鹉牵着马在山林里疾奔。 可是,张牙舞爪的藤门阻塞了道路,让他怎么也快不起来。 他都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哧!哧!哧!” 他口中一个劲的呵斥着马匹,手里的鞭子毫不留情地抽打的马屁股上。 “快跑!快跑!” “妈的,求你了,快跑啊!” 然而,即便是焦躁而暴怒的骏马,也无法在崇山峻岭里提起速度来。 鹦鹉看了看已经血肉模湖的马屁股,以及四处飞舞的苍蝇。 他大叫了一声,丢开缰绳,自己向前跑了起来。 没有了马匹的拖累,他甚至还能跑得更快一些。 在布兰卡山上,围绕着斑鸠部落,远远近近的还有五个其它的小部落。 平常他们并无交集。 都是一样的穷困,也生产不出任何多余的物资来互相交易。 彼此只是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交流基本上没有。 但是现在,鹦鹉肩负着一个巨大的使命—— 他要去说服这些部落,争取让他们集合起人马,在日落之前赶到火鸡岭! 现在已经是正午了! 鹦鹉从昨夜开始,已经拜访过三个部落,但是,无一例外的,失败了! 印第安人对于白人士兵的恐惧,远远地超过了鹦鹉的想象。 原本他还因为自己在部落会议上第一个提议逃跑而羞愧,但是在见过其它三个部落之后,他竟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勇士! …… 他昨夜拜访的第一个部落,当他赶到那里的时候,整个部落的人都已经连夜逃跑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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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瘦’跟‘弱’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比如眼前,这位瘦小的酋长,正在用手里的一柄匕首,剖开一只倒吊着的黑熊。 他从黑熊的胸膛里取出绿色的胆囊,拳头般大小,被他一口咬开,然后用牙齿撕扯着,生生地吞了下去。 绿色的汁液流了他一嘴都是。 鹦鹉看了都觉得喉咙发苦。 “是你们的斑鸠让你来见我的吗?”杰罗尼莫问到。 “是的!”鹦鹉回答到。 在这个瘦小的少年面前,鹦鹉竟然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他感觉自己在面对一条居心不良的毒蛇,只要稍不留神,就会被咬上一口。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他想要干什么?”杰罗尼莫问到。 鹦鹉悄悄地用力掰了掰自己的小拇指,剧痛让他清醒了一下。 “有一只白人军队进山了!”鹦鹉说到。 “我知道!”杰罗尼莫回答到。 “斑鸠决定在火鸡岭伏击他们!”鹦鹉说到。 “所以,你是来求援的,是吗?”杰罗尼莫问到。 鹦鹉咬紧了牙,努力地挺了挺腰。 斑鸠告诉过他,即便是要饭,也得站着要! 越是穷得要死的时候,越是不能跪下。 要挺直腰板! 要抬起头! “如果我们联合起来,就能将那只白人军队消灭在那里!”鹦鹉说到。 杰罗尼莫终于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鹦鹉。 他放下了那只带血的匕首,将嘴角的胆汁用手指抹了一下,再伸入口中舔舐干净。 “那支白人军队,是绿石堡的乔治上尉带领的一个步兵连,一共有一百来人,都带着火枪和刺刀。”杰罗尼莫停顿了一下,澹澹地问到:“斑鸠部落有什么?” 不待鹦鹉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到:“你们部落,算上老人和小孩,一共有两百人左右。火枪大约三十支,子弹——我猜应该也不多,每支枪算五发子弹,差不多吧?” “除了火枪之外,你们真正能作战的成年男子,最多一百多人!鹦鹉,你告诉我,你们凭什么去和这支白人军队作战?” 杰罗尼莫看着鹦鹉,他的目光冰冷,像是他手上的匕首一样发着光。 鹦鹉的心跳差点停止了下来。 自来到杰罗尼莫的部落之后,鹦鹉还没有来得及介绍自己。 可是,眼前这个年轻的酋长,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 可想而知,就在斑鸠部落自得其乐的发展的时候,有一条名叫‘杰罗尼莫’的毒蛇,也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自己的部落。 而斑鸠部落的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鹦鹉努力地挺立起自己的胸膛——我是弱,但是我不怂! “只要有斑鸠,我们就一定能获胜!”鹦鹉说到。 “哈哈!”杰罗尼莫大笑了起来。 他一边笑,一边反持着匕首,一刀一刀地插入在身旁倒吊着的黑熊身上,发泄着自己突如其来的焦躁情绪。 “愚蠢!愚蠢!真是愚蠢!”杰罗尼莫狠狠地说到。 他勐然转过身来,双眼逼视着鹦鹉。问到:“如果斑鸠真有你所说的那么厉害,他为什么会选择火鸡岭这个地方?” “火鸡岭上到处都是低矮的灌木,既没有水源,也没有坑洞可以遮掩。山顶上唯一一块巨石,那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根本就是无险可守!” “想要在这个地方消灭那只白人军队,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鹦鹉也不知道斑鸠为什么会选择火鸡岭。 但是,他相信,只要是斑鸠选择的,那就一定没有问题! 所以,他露出了一丝骄傲的冷笑。 “斑鸠自有道理!” 杰罗尼莫的脸上变得有些奇怪。 他打量了一下鹦鹉,说到:“我实在是不明白,你身上这一丝莫名其妙的骄傲,到底是从何而来?” “你们部落的人,不管是你鹦鹉也好,还是盐巴、四脚蛇……包括那几个连弓箭都拉不开的老妇人,你们到底在骄傲什么?” “你们部落很强大吗?不,你们部落只有两百人而已!” “你们部落很富裕吗?连你们的酋长整天都只能吃土豆!” “还是说,你们其实都是一群疯子?” …… 鹦鹉抬起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虽然他现在浑身都是泥土和苍蝇尸体,虽然眼前这条毒蛇一般的杰罗尼莫还是阴冷地看着他。 但是鹦鹉突然觉得自己变得骄傲了起来。 “尊敬的杰罗尼莫酋长,你见过斑鸠吗?”鹦鹉问到。 “我曾站在远处,见过他!” “你真应该亲自去见一见他!”鹦鹉说到:“当你能够站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你也会因为咱们印第安人中有一个斑鸠,而觉得骄傲的!” ——咱们印第安人? 杰罗尼莫看着鹦鹉,皱了一下眉头,没有说话。 斑鸠部落是什么样子的,他甚至比斑鸠自己更清楚! 自从率领着一群哇哇大哭的部落孩子来到这片山林中之后,他在悄无声息中已经吞并了附近的两个部落。 可是,对离他最近的斑鸠,他却一直不敢下手! 他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着这个奇怪的部落。 斑鸠部落那一条土狗,都被他悄悄的养得熟了。 可是,每当他觉得时机已到可以袭击斑鸠部落的时候,他的心底总会冒出警讯——别动手!一动手就会死! 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 “有机会的话,我当然愿意去见一见他!”杰罗尼莫说到。 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然后对鹦鹉说到: “但,不是现在!” 第五十三章 猝不及防的开战 “前面是哪里?”乔治上尉将腿从泥坑里努力地拔出来,问身边的向导。 向导一边走路,一边看着手上的地图。 “前方……”,向导迟疑了一下,说到:“应该就是弗朗西斯峰,印第安人也叫它‘火鸡岭’!” “咱们再走快一点,争取在天黑之前,到那里宿营吧!” 乔治上尉回过头来,朝着身后七零八落的队伍大吼了一声:“伙计们,加快脚步!前方的土耳其姑娘在等着咱们去睡它呢!” 这个粗俗的玩笑引起了一长串大笑。在英语中,‘火鸡’和‘土耳其’是同一个单词。 乔治上尉毕业于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对于行军过程中如何鼓舞队伍的士气,有他独特的方式。 只是,在身后的队伍大笑声中,突然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汪!” 乔治上尉一开始还没有注意到,等走出去三五步了,才蓦然反应过来。 “为什么会有狗叫?”他停下了脚步,四处张望。 没过多久,便看见前方不远处,一条黄色的卡罗来纳狗朝着他龇牙咧嘴。 “哈哈,咱们今晚可以饱餐一顿了!”身后一个士兵高兴得大喊了起来,他同时举起了他的枪,开始瞄准。 乔治上尉一烟斗敲在他的枪杆上。 “蠢货!你应该先想一想这附近为什么会有狗?” 乔治上尉看向向导。 向导努力的看着地图,绞尽脑汁地思考着。 这里已经是山脉的深处了,即便是印第安向导,也未必能熟悉马德雷山脉的每一个地方。 更何况,这些年,平原上的印第安部落不断地往山林里迁徙,谁也不知道某个山坳里会不会突然长出一个新部落出来。 “我知道了!”向导突然大喊了起来。“斑鸠!这附近有一个斑鸠部落!” 斑鸠? 乔治上尉总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但是很快他便抛开了这个荒唐的想法。叫‘斑鸠’这个名字的印第安人,至少有一千个! “这个斑鸠部落什么情况?”乔治上尉问到。 “是个去年才长出来的小部落!”向导说到:“最多不超过两百人!” 乔治上尉的神色轻松了下来。 想来也是,对马德雷山脉里印第安部落的清理,几乎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基本上不太可能出现过大的部落。 就在他思考的这一会儿,那条黄色的卡罗来纳狗已经跑走了。 乔治上尉看了看天色。 他决定先赶到火鸡岭宿营,明天再去清扫那个斑鸠部落。 夜战,对于火枪士兵来说还是太危险了。 没必要为了多消灭几个印第安部落就冒这个险。 “伙计们,附近有一个小部落!”乔治上尉朝身后大喊了起来:“听说里面有土耳其姑娘!”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哇!”士兵们开始起哄。 乔治上尉叫来两个士兵,让他们赶在队伍的前面去探路。 这一条狗的出现,虽然并未带来什么危险,但却在乔治上尉的心里敲了一下警钟。 …… 夕阳挂在远处的天边。 斑鸠坐在火鸡岭的巨石上,看见山脚下那一群白人士兵正在慢慢的靠近。 部落的人们隐藏在草丛和树木的背后——如果天色再暗一点就好了,这样的话,埋伏的族人就更难被发现了。 可是,他又希望天色不要那么暗。如果太暗了的话,他的视线也会受到影响。 心里实在是有些矛盾。 到了这个时候,鹦鹉还没有回来。 也就是说,基本上不可能有援军赶来了。 “十五美元?” “嗯?”十五美元即时响应,零延迟。 “你说现在,怒风是不是也在和白人军队开战?”斑鸠问到。 十五美元懵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在此时斑鸠突然想起了山外面的战场来。 “我不知道。”十五美元老老实实地回答到。 “我猜,他们应该也打起来了吧?”斑鸠说到。 “呃……应该是吧?”十五美元回答到。 “其实,真正的战场,在他那里呢。”斑鸠说到。 十五美元没有回答,斑鸠又接着说到:“他所面对的敌人,比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要强大一百倍不止!甚至,有可能,墨西哥和德克萨斯会联合起来围剿他……” “斑鸠,他们越来越近了!”十五美元看着山下的白人军队说到。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真希望这一战之后,还能再见到他啊!”斑鸠叹了一口气,说到。 平心而论,怒风并不是一个坚定的抵抗者。 可是,在布法罗集市上杀了那一群白人士兵之后,怒风只有与白人军队作战这一个选择了。 斑鸠无比希望除了自己之外,还能有印第安部落站起来抵抗。 但是怒风,兴许,只是一场无谓的牺牲…… “砰!”山下突然响起了枪声。 随即,喊杀的声音漫山遍野的响了起来。 白人士兵首先发现了埋伏的印第安人,他们毫不犹豫地开枪了。 到了这个时候,继续埋伏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 理想的开战时机是在入夜之后,但是战争并不会永远如自己所愿。 天色还亮着,夕阳迟迟没有坠落下去。 战争却已经开始了! …… 斑鸠抬起枪来,发现敌人还在自己的射程之外。 “十五美元,你守在这里!”斑鸠大叫了一声,提起枪来,跳下了巨石。 身后,比索和巨硬两个移动军火库连忙跟了上去。 十五美元高举着旗帜想要跟下去,却又被斑鸠回头大吼了一声:“站那里别动!让大家一直能看见我们的旗帜!” 十五美元只好退了回来,将旗帜高高的举起。 斑鸠往山坡下冲了一会儿,才举起枪来,瞄准了那个像是首领的白人指挥官,开了一枪。 子弹射中了目标,但是那个白人士兵并没有立即倒下。 距离实在太远,子弹的杀伤力受到了大幅度的削弱。 斑鸠于是继续往前跑去。 山岭上到处都是喊杀声,还有四面八方乱七八糟的枪声。 斑鸠已经找不到那个指挥官的位置了。 …… “冲啊!冲过去!” 青蛙手里端着火枪,冲在他那一旗人马的最前面。 在他的身后,有勇敢的成年男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妪。 白人士兵并没有完全的进入他们的包围圈,但是他们依然奋不顾身地发起了冲锋。 一团子弹铺天盖地的洒落了下来,青蛙的身体僵硬了一下,倒了下去。 “青蛙!” 他身后的印第安士兵大叫了一声。只呆了一下,便捡起青蛙丢下的火枪,继续朝前冲去。 “冲啊!” 这个士兵往前冲了十多步,便也跟着倒了下去! 第五十四章 烂仗 斑鸠一连开了十多枪。 他的每一枪都准确的命中了敌人,但是敌人的火力丝毫没有减弱。 他已经听见了前方白人军队大呼小叫的声音。 他想要继续前进,想要靠得离敌人更近一些。 可是,每当他从藏身的那块石头后面露出身来,迎头便是一团铺天盖地的弹雨。 即便是他能借助视线中的辅助线看见子弹的轨迹,他也根本无从躲避。 就好像天上降落的暴雨一样,你清楚的知道每一颗雨滴的落点,可是没有人能在暴雨中行进而不被淋湿。 连续三次被弹雨挡了回来,他才稍微清醒了一点。 他的心头一惊: 耳边传来的喊杀声,已没有一开始那么雄壮了! 这才过去不过短短的十多分钟,部落的减员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吗? “斑鸠!不行了,后退吧!”巨硬大喊着。 比索没有说话,但是也殷切地看着斑鸠。 后退尼玛! 斑鸠突然怒从心头起,往藏身的石头外探出了半截身子——一蓬弹雨倾泻了下来! 他急忙又缩了回来! 趁着弹雨击打在地面的空档,他又站了出去,举枪! 在不到半秒的时间内完成了一次射击! 然后,对面又是一蓬弹雨倾泻了下来! “斑鸠!”巨硬大喊了起来:“退吧!再不退,部落的人都快要死完了!” “要退你退!”斑鸠大吼了起来。 …… 也许这是一场敌我力量悬殊的战斗! 但是,印第安人不可能永远只打顺风仗! 而且,现在的印第安人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力! 如果一见不对就立即撤退,那么斑鸠部落就会和其它无数个印第安部落一样,被白人军队狗撵兔子一般,总是在狼奔豚突的路上! 在早上的时候,月牙传来这一只白人军队的情报的时候,斑鸠就曾经犹豫过。 ——如果不打这一场,斑鸠部落将不得不北上,与北边的肖肖尼人或者其它的部落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也许会胜利也许会失败,但最大的胜利者,一定是白人! ——如果打这一仗,胜了,则意味着在短时间内,在马德雷山脉有了一个还算太平的根据地!即便是败了,就当是将北迁所带来的失败提前了而已! 对于白人军队来说,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战场,进或者退都无所谓。 但是对于斑鸠部落来说,则是生死攸关的一场战斗。 是选择狼奔豚突的慢性死亡,还是破釜沉舟死中求活? 没有谁比斑鸠更明白印第安人的命运! 在轰轰烈烈的早死与钝刀子割肉般的晚死之间,他只能‘选择’前者! 谁不喜欢稳稳当当的发育! 爆兵、攀科技、造坦克然后一波平a? 只是,穿越成了印第安人,便注定了只能在刀锋上面舞蹈。 别无选择! …… “冲啊!” 他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四脚蛇的背上绑着红色的旗帜,手里抓着一柄石斧,飞快地从他的眼前跑过去。 紧接着却被一蓬子弹击倒在地上! “冲啊!” 倒在地上的四脚蛇又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向前奔了几步,最后一跤跌倒在了地上。 在四脚蛇的身后,一个人都没有了! “冲啊!” 四脚蛇趴在地上,还继续往前爬行了几步,最后整个身体都坍塌了下去。 “四脚蛇!”斑鸠大叫了一声! 倒在地上的四脚蛇侧过头来,看见了斑鸠。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奇怪的笑容,血沫从他的嘴里喷涌出来。 “冲啊!” 四脚蛇的手用力地伸向前方,最后又无力地垂落了下来。和他背上那一面红色的旗帜指向同一个方向。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斑鸠忍不住想要冲过去——一蓬弹雨又将他逼退了回来。 “退吧,斑鸠!”比索大声说到。 “退吧!”巨硬也跟着说到。“我们打不过了!” 两个人的声音里,都带着嘶哑的惶急! …… “退啊!退啊!” 白人士兵的惶急,实际上却并不亚于斑鸠这边。 印第安人的包围圈虽然并没有完全合拢,但是,那漫山遍野的喊杀声,清楚无比的告诉他们,他们落入了印第安人的埋伏之中! “安德鲁,向我靠拢!向我靠拢!”乔治上尉大喊着。 在他的四周,到处都散落着他的士兵。 印第安人突如其来的攻击,几乎在顷刻之间就将他的阵型冲击得七零八落。 在方圆里许的山林间,他的士兵和印第安人犬牙交错,战成一团。 就在他自己的脚下,还横七竖八的躺倒着好几具印第安人的尸体! 他的脚脖子上挂着一只手,他都没有时间来得及将他掰下来! “上尉!我们中伏了!我们中伏了!”一个士兵哭喊着,一边抖抖索索地将火药灌进枪管,一边大哭不已。 谁都不是天生的射手,乔治上尉的手下也有新兵蛋子! “闭嘴,蠢货!”乔治中尉大吼了一声。 他最讨厌这种哭哭啼啼的男人,特别是在这种时候,极其影响士气! “威尔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浓浓的硝烟后面,传来不知道谁的声音。 “向我靠拢!结阵!结阵!”乔治上尉不断的大吼着。 他的烟斗早已经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别tm乱跑——我擦!” 就在乔治上尉暴跳如雷的呼喝声中,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印第安人士兵扑了上来! 一把便将乔治上尉给撞到在地上,手里的石斧朝着他的脑袋狠狠地噼了下去! 身旁的士兵吓了一跳,随即拔出腰上的刺刀涌了过来。 在部下的帮助下,那个被捅得血泉喷涌的印第安人被从乔治上尉身上撕了下来。 乔治上尉的额头上鲜血直冒。刚才那一石斧,如果换成了铁器,他的命早就没了。 “别管我!结阵!结阵!”乔治上尉一把推开围拢过来的士兵,继续朝着四面八方大吼到。 他中了刚才那一斧,脑袋嗡嗡直响。 身体也摇摇晃晃站立不稳,需要拄着刀鞘才能保持身体不倒下去。 原本想带着士兵继续往前冲,去占领火鸡岭上的高地,这一下却是不太现实了。 “马丁!马丁!”他一把抓过身边的一个士兵,对他大吼到:“去叫支援!快去叫支援!” 一句话说完,便再也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第五十五章 命运啊,它就是个懦夫 这是一场烂得不能再烂的仗! 交战的双方都觉得别扭无比。 乔治上尉的士兵原本还期待着土耳其姑娘,谁知道山林里突然冒出了这么多印第安人。 斑鸠原本以为自己的包围圈隐秘又稳妥,谁知道提前被敌人发觉了! 等到战争开始的时候,乔治上尉本以为自己麾下的小兔崽子们能够迅速地向他靠拢,谁知道那些印第安人竟然个个不要命一般,迅速地就冲了过来,彻底地分割了战场! 而斑鸠也以为,自己部落的士兵虽然武器差了点,但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不该打得这么艰苦。虽然他极力地将火枪的威力往高了想,但是开战之后,他发觉自己还是低估了密集火枪阵的威力! 结果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到处都是喊杀声,也到处都是敌人!。 指挥? 不存在的! 根本就无从指挥! 烂仗烂打吧,就看谁能撑到最后! …… 天边的夕阳终于落了下去。 黑夜降临了。 “比索,给我枪!”斑鸠伸出手来要枪。 紧接着一只上好了子弹的步枪递到了他的手上。 枪托上感觉黏湖湖的,斑鸠回头看了一下比索,只见比索的一只手垂在身侧,正在用嘴叼起枪管来,用另一只手拿着药包往枪管里面塞。 “比索!”斑鸠忍不住对他说到:“等这一仗打完了,咱们部落就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唔!”比索的嘴咬着枪管,模模湖湖地回应了一声。 斑鸠慢慢地从石头后面抬起头来,在夜色中,他需要穷尽目力,才能更好的瞄准。 过了大约五秒钟,他才扣动了扳机。 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他急忙又躲了回来。 黑夜中不时响起零零星星的枪声,预示着战斗依然在继续。 枪口的火光暴露了斑鸠的位置,一蓬弹雨落在了石头上。 有一颗跳弹击中了斑鸠的屁股,像是被蚊子咬了一口一样。还好,虽然流血了,但是竟然也不怎么痛。 巨硬重新递过来一只装好了的新枪。 “斑鸠!”比索这时候才开口说到:“你说的话我都听着呢!我不是在害怕,我只是担心你——”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我知道,我知道!”斑鸠打断了比索的话,说到:“但是命运啊,它就是个懦夫!你越是害怕,它就对你越残忍!你越是对它凶狠,它却越是对你好得不得了——” 斑鸠从石头的另外一边探出身去,瞄准,又开了一枪! “斑鸠?” “嗯?” “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打过这么痛快的仗!”比索说到。 “是吗?巨硬,你呢?” “我?”巨硬想了一下,回答到:“我这一辈子还长着呢!” “哈哈!” …… 不远处的山林里不知道被谁放了一把火,但是火势并没有蔓延开来。 火攻这种两败俱伤的手段,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掌握的。 倒是火鸡岭顶上,那一块巨石上面,燃起来一团篝火。 十五美元站在火光里,高高地举着旗帜。 他距离战场太远,子弹飞不过去。 但是他这种自我暴露的行为,无疑是在勾引着敌人赶紧去杀他。 “蠢货!”比索低声骂了一句。 “换地方!”斑鸠突然说到。 趁着一蓬弹雨落下的一瞬间,他从另外一边猫着腰冲了出去。 比索和巨硬也赶紧跟在他的身后。 黑夜给了他们很好的掩护,当他们奔到距离三十多米外的另外一处石头后面的时候,才有零星的几颗子弹在他们的脚后跟落下来。 就在这无边的黑暗之中,不时有黑影到处晃动着。 他们或者是印第安人,或者是白人。 白人士兵想要突破分割,尽可能的靠拢。印第安人战士想要悄悄的靠近,贴身肉搏。 黑夜的来临,无形中缩小了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火力差距。 只要火鸡岭上那一堆篝火没有熄灭,战斗就将一直持续下去。 *** 杰罗尼莫的口中嚼着烟叶。 远处的枪声,混合着山谷里的回声,零零星星的传来。 “酋长!”一个提着一柄大弓的男子闯进了他的帐篷。“大家都收拾好了,准备出发吧!” 白天,在鹦鹉离开之后,杰罗尼莫决定率着部落向北迁徙。 眼下虽然是黑夜,但是白人军队已经迫在眉睫了,必须得抓紧时间,能多走一步是一步。 “都准备好了?这么快吗?”杰罗尼莫问到。 男子疑惑了一下,不知道酋长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是的,都准备好了!”男子回答到。 杰罗尼莫掀开帐篷,走了出去。 便看见一从从的火把,将整个部落都照得雪亮。 部落的东面,是刚播种的玉米田。 西面,是开拓了一半还未完成的水渠。 南面有一个刚修好的牲畜圈,如果没有白人军队来袭的话,下个月他们就会去平原上抓捕野马,等到秋天的时候,野马差不多就可以产出可爱的小马驹了。 北面是一排简单的木墙,杰罗尼莫一直担心会有敌人从那里入侵,所以在上个月还特意加固了一下。 这些,都是他和他的族人人,胼手砥足的心血。 现在却都要放弃了。 “烧掉吧!烧掉吧!”他有些唏嘘地说到。 这些心血,他宁愿烧掉它们,也不愿将他们留给追上来的白人。虽然,那些白人军队多半也看不上。 他骑上了他的马。 坐在马背上,他将自己的部落看得更真切了一些。 火把的照耀下,所有人都在依依不舍。 甚至还有些人在低声啜泣着。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又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园呢? 去年的时候,他们从平原上迁徙来了这里,现在,却又不得不迁徙往更险恶的北方。 印第安人啊,何时才能有个安定的家? …… 杰罗尼莫只感觉到疲倦,什么话都不想说。 就在他如刀绞一般的心痛中,牲畜圈燃了起来。 熊熊的火焰,像是烧在他的心口上一样。 “蜂!”他突然开口说到。 “酋长?”提着大弓的男子在马背上靠了过来。 “你听,山那边还在打?” “是啊!” “你说,有没有可能,他们能打赢?”杰罗尼莫轻轻地问到。 第五十六章 阿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终于来到了午夜。 乌云很厚,月光几乎完全看不见了。 在这样的场景中战斗,不得不说,斑鸠部落的印第安人是占了极大便宜的——至少,有了以一换一的可能性。 但是,白人军队也终于完成了集结。 虽然未必将所有的士兵都集中了起来,但是,两股大约十多人的小队合拢了。 随着队伍的扩大,很快,便又有一支小队向他们靠拢了过来。 斑鸠靠在石头后面,偶尔冒出头去打一发冷枪。 他也不敢再像之前那样,频繁的举枪射击。白人军队的子弹总是向一蓬又一蓬的暴雨一般落下来,让他根本无从闪躲。 在最开始那个石头掩体后面,他能开十枪。 随着敌人逐渐意识到在他们的正面有一只极具威胁的火力,敌人总是在瞧见火光之后,便对他的位置进行轮番齐射。 一边齐射,还一边不顾黑暗中突然冒出来的印第安人,向着斑鸠靠拢。 所以,现在斑鸠在找到一个新掩体后,最多只有开三枪的时间,然后就不得不寻找下一个掩体。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找到的掩体也越来越少。 与其说他们在对白人士兵分割包围,现在恰恰反了过来,到处散落的敌人利用手里的火枪,将战场分割得七零八落。 而已经集结起来的白人士兵,正像一柄重锤一般,一锤一锤地砸烂那些还在黑暗中奔跑着,负隅顽抗的印第安人。 科技的代差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组织性的代差,更是在这道鸿沟里点上了一把大火。 即便斑鸠部落的印第安人,个个都悍不畏死,决心在这场战争中为斑鸠的意志献出生命。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但是,也不过是为这一场注定会失败的战争,徒添了一分悲壮而已。 “冲啊!” 黑暗中又传来了一声孤单的怒吼。 听见这暌违已久的呼喊,斑鸠持枪的手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每一声怒吼,都代表着又一个勇士面临着绝境。 一阵枪火的声音响起,那个声音在无边的黑暗中消失了。 斑鸠抓住机会多开了一枪,然后便又猫着腰,向另外一个方向转移。 战线在不断后退。 现在,离着火鸡岭那块巨石越来越近了。 斑鸠已经能看见巨石上,十五美元那一张被篝火映红了的脸。 “巨硬,给我枪!” 斑鸠头也不回的向后伸手。 可是,手上却并没有拿到熟悉的枪杆。 他回头,便看见巨硬愣愣的坐在原地,手里拿着空空的弹袋。 “斑鸠……”,巨硬的声音颤抖着。 斑鸠将目光转向比索,比索的嘴巴咬着枪杆,没有说话。他抓下身上的弹袋扔给巨硬。 巨硬将弹袋翻了过来,三枚从里面掉落了出来。 比索自从一只手臂受伤后,装弹的速度慢了许多,所以,在巨硬已经用完了身上的子弹后比索还能剩下三枚子弹。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火力了! 斑鸠将空枪还给了巨硬,默默的看着比索用一只手和一张嘴装子弹。 过了好一阵,比索才将子弹装好,递给斑鸠。 “你们这样看着我干啥?”比索奇怪的问到。 他说话的声音含混不清,嘴角漏风。 “没啥!”斑鸠将枪抓在手中,随口说到:“等这一仗胜利了,老子给你镶一口金牙!” “哈哈!”比索笑了起来。“好!必胜!” 这一次,斑鸠没有再退。 他需要更靠近敌人一些,以便更好的分辨出敌人中的指挥官。 …… 斑鸠还不知道,这只白人军队中真正的指挥官,乔治上尉早已经死去了。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妪一直趴在地上,趁着乔治上尉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老妪抓住乔治上尉的腿,用一块石头敲爆了上尉的两颗鸡蛋。 头颅被砸得裂开的老妪并没有第一时间咽气,她的拳头紧紧地捏着,挣扎了好一阵才不再动弹。 乔治上尉痛得在地上翻滚,惨嚎了一个小时才死去。 这大概是自哥伦布登临新大陆以来,死得最奇怪的一个白人了。 那由两支小队合流而成的白人士兵,依然在小心翼翼地向着火鸡岭的山顶进军。 “快快快!只有冲上山顶,我们就胜利了!” “别去管那些印第安人了!冲!冲!” 一个尖利的声音高叫着,指挥着好不容易合流的白人士兵们。 黑暗中悄无声息地射出一支羽箭,正中他的胸口。 安德鲁惨叫了一声倒了下去。 羽箭并没有第一时间杀死他,但是他却是再也移动不了了。 “别管我,继续冲!继续冲!”安德鲁大叫到。 “安德鲁中士!安德鲁中士!”靠近安德鲁的几个士兵大喊了起来。 队伍前进的步伐却又放慢了一些。 这时,另外一个家伙跳了出来,带领着余下的白人士兵继续前进。 “别去管安德鲁中士了!赶紧冲!跟着我!” 这个家伙刚喊完这句话,就听见黑暗中响起了枪声。 他直接一个趔趄,倒了下去。 “别退!别退!”有人大喊着,“给老子回来!” “坚守!坚守!”也有人呼喊着截然相反的命令。 “冲上去!冲上去——啊!” …… 斑鸠就在离着白人士兵不足五十米的一块石头后面,看着白人士兵陷入了进退失据的混乱中。 他无法再后退,甚至连移动都不大可能。 可是,敌人却也不再前进。 这一场战争,打到现在,终于再一次僵持住了。 但是,这种僵持局面是极其脆弱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清晨迟早会到来。天色会越来越亮。 等天色亮了,白人士兵的枪火,毫无疑问将再一次占据优势。 战争之神看似公平,但却在悄悄地向着白人士兵的方向上移动着砝码。 可是,只剩下最后一发子弹的斑鸠,除了等待,别无它法! …… 杰罗尼莫的部落开始慢慢地向着北边移动。 一条灰黄色的土狗跑到了他的面前。 “阿巴!”杰罗尼莫欣喜的唤了一声,从马背上摸出一块干肉条,抛了过去。 这是一条斑鸠部落的土狗,杰罗尼莫时常悄悄的去斑鸠部落观察,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每次都会带着肉条去稳住这条狗。 时间一长,这条狗倒像是他自己养的一样了。 “阿巴!吃啊!” 这条土狗看了一眼地上的干肉,却并没有去衔。 而是在杰罗尼莫的面前跑了一圈,然后又向着南边跑去。 跑出一段距离后便站住,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的马随着队伍,在慢慢的前行。 “阿巴!”杰罗尼莫又叫了一声。 “汪!” “给你的,吃啊!”杰罗尼莫又用力地抛了一块肉条过去,落在‘阿巴’的面前。 那一条灰黄色的土狗看着杰罗尼莫,最后呜呜地叫了两声,跑入了丛林中。 杰罗尼莫看着着这一条消失在丛林中的土狗,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勐地扯动缰绳,调转了方向。 “妈的!连狗都知道要帮他!” 第五十七章 一个人的援军 在茂密的丛林中,鹦鹉在失魂落魄的穿行。 黑暗中有许多凶恶的野兽,他们习惯在夜间捕食。他们跟随在鹦鹉的后面,其中有一条野狼,甚至走到了离鹦鹉不过十多米的身后。 可是,鹦鹉就像是没有发现它们一样,依然默默地前行着。 他在离开杰罗尼莫的部落之后,又去了邻近的最后一个部落。不出意外的,他同样也失败了。 没有人愿意帮助斑鸠,没有人愿意去对抗那只白人军队。 第五个部落的酋长大声赞扬了斑鸠的勇敢,表示斑鸠是印第安人的骄傲。然后,就在鹦鹉期待的目光中,招呼起自己的族人收拾东西,趁着有斑鸠部落在抵挡白人军队,赶紧北迁。 鹦鹉只恨自己的口才不够好,没有完成斑鸠交给他的任务。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想再流泪了。 第五部落的酋长送给他一只木笛,鹦鹉将木笛挂在自己的腰上,失望地踏上了归途。 在寂静的山林中,鹦鹉忘记了时间,只是凭借着自己的本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进着。 那只野狼走到了鹦鹉的身后。 鹦鹉突然回过了头来,将那只做势欲扑的野狼吓了一跳。 凶恶的野狼,其实只会欺负软弱的猎物。 “你是想吃掉我吗?伙计!” 鹦鹉回过头来,注视着那一双幽蓝的眼睛。 “你和那些白人是一伙的吗?伙计!” 鹦鹉抬起脚步,向那只野狼走了过去。 野狼开始慢慢的后退。 “在这片山林中,印第安人和你们一起生活了上千年。现在,连你们也觉得,我们应该被灭亡了,是吗?伙计!” 鹦鹉越是前进,那只野狼越是后退。 到了最后,野狼一声不吭地钻入丛林,逃走了。 可是鹦鹉还是不满足,他朝着深林大声的呼喊着,质问着:“我在为你们而战斗,为什么,你们都不来帮我?为什么你们都不来帮我?为什么?” 鹦鹉声嘶力竭的呐喊,惊醒了丛林。 林间传来鸟儿扑腾翅膀的声音,以及野兽被惊醒的声音。 鹦鹉嚎叫得嗓子都破了,最后才又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着。 “你们不帮我,没关系!我去帮我自己!我去帮我自己!”鹦鹉喃喃地说着。 “斑鸠,你说得没错,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 山林的远处传来星星寥寥的枪声,鹦鹉循着枪声的方向,跌跌撞撞地前进。 像是个急着回家的旅人一样。 “斑鸠,你等等我,我来了!” …… 火鸡岭上的篝火依然还在旺盛的燃烧着。 这代表着战斗还在继续。 虽然,嘶喊的声音已经消沉了很久,但这也同样代表着,白人也同样在消沉。 山下的一块石头后面,比索低声地问:“斑鸠,我的金牙,到时候你可别反悔啊?” “不会!” “我要镶那种尖尖的,像狼牙一样的牙!” “为什么?” “那个大!”比索回答到。 “那你为什么不镶一口象牙?那个更大!”斑鸠说到。 “嘿嘿……” “别说了,比索!”巨硬瓮声瓮气地说到。“等下我向他们冲锋,比索,你挡在斑鸠的后面,往后面跑!” “好。”比索回答到。 “你不准跑得比斑鸠快,你一定要挡在他的后面,知道不?”巨硬说到。 “知道了。” “你要是敢比斑鸠跑得快,我一定会在地下诅咒你,诅咒你不得好死,诅咒你灵魂不得安生,诅咒你和你的祖先都被白人的恶魔抓走——” “好了,巨硬!别说得这么难听!”比索说到:“我知道,部落没了谁都可以,没了斑鸠不行!” 斑鸠默默地听着两人的对话,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这一场仗打到现在这个地步,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他知道,自己必须得下决定了! 真不甘心就这样逃走啊! 可是,不逃又能有其它什么办法呢? 同白人的这一仗,终究还是输了啊! 即便是自己的人数比对方多了一倍不止,又是在自己特意选好的战场上,还有夜色做掩护——最终,还是打不过白人!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最终,还是要踏上北迁的道路! 最终,还是保不住自己的家园! 他并非是个放不下面子逃走的人,只是,输了这一场不得不打的仗,往后,大概就和维克托里奥一样,只能在山林里游荡—— 最终,还是要屈辱的死去! …… 就在巨硬已经弓起了身子,准备冲锋的时候。 远处的山林里,突然响起了悠长的木笛的声音。 在听惯了喊杀声与枪声的战场上,木笛的声音突如其来,一下子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斑鸠一把将巨硬按了下来。“等一下!” “是谁?”比索惊讶地问到。 “可能是援军!”斑鸠低声说到。 巨硬突然一下便跳了起来,朝着战场的侧面疯狂地奔跑了起来。 他一边奔跑一边大喊着: “援军来了!援军来了!我们的援军来了!” 斑鸠一把没有将他拉住,只能看着他跑出了石头后面。 伴随着巨硬的大喊声,黑漆漆的战场上,突然也跟着响起了许多呼喊。 “援军来了!援军来了!” 火鸡岭的山顶巨石上,篝火突然勐的生长了起来。那个在火堆前站了一整夜的侏儒,突然勐的挥动起了旗帜。 一向说话细声细气的十五美元,也在扯开嗓子狂喊:“援军来了!援军来了!” 一时之间,战场到处都响起了此起彼落的呼喊声! 黑暗中的白人小队开始出现了骚动。 他们在向奔跑的巨硬开出了一轮齐射之后,便窸窸窣窣的有了动静。 一开始还是一个两个黑影在向后缩,不知道触碰了那一根弦,突然,整只队伍都崩散开来! ‘哗啦’一声,所有人都向山下跑了起来。 “回来!回来!”有人在大声喊叫着。 斑鸠举起枪,聆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射出了他最后一颗子弹。 这是他第一次,不借助视线中的辅助线,开出的一枪! 射没有射中目标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一仗,他妈的! 打赢了! 第五十八章 杀不够的仇人头 “冲啊!” 黑暗的战场里,到处都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呼喊声。 僵持的战局一旦被打破,失败的一方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杀!” 印第安人的仇恨实在是压抑了太久太久了! 等复仇的这一刻到来的时候,他们甚至表现得比野兽还要残忍。 “白狗!你们也有今天啊!” “让我剜出你的心来看看,到底是野狼的心,还是毒蛇的心!” “桑,今天我为你报仇了!” “妈妈!你看见了吗?我为你报仇了!” …… 各种各样疯狂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彷佛恶魔降临人间一般。 鲜血和人体的碎块被挥洒得漫天都是,像是下起了一场清晨的小雨。 中间还有人在大声的痛哭,哭声中带着谁也听不懂的语言,像是唱歌,又像是在祭奠。 有几个白人士兵用蹩脚的阿帕奇语,不停的哭喊着:“饶命!饶命!” 可是他们的哭喊声一直不停,直到渐渐微弱下去,依旧在不断的哭喊。 黑暗中,隐藏了太多太多的罪与罚,邪与恶! “盐巴!杀够了吗?”斑鸠大声地问。 “不够!不够!不够啊!”盐巴大声的哭着,彷佛自己才是被屠戮的一方一样。 “那就继续杀啊!”斑鸠大喊到。 “杀啊!”盐巴带着哭腔,在黑暗的山坡上翻找着漏网之鱼。 “杀啊!” “杀不够!杀不够啊!” 盐巴在大哭! …… “烟男,站起来!你是个胜利者,怎么还像个窝囊废一样缩在这里!” 斑鸠一脚将趴在地上的烟男踢翻了。 却惊愕的发现,烟男的满口都是鲜血。 “嘿嘿,斑鸠!”烟男张开嘴,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我察!烟男,你到底在干什么?” 口中发出野狗濒死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呜咽声。 斑鸠用了好大的力气,也不能阻止这个变态。 却听见烟男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斑鸠! 烟男撕心裂肺的大哭了起来。 …… “四脚蛇,起来!起来啊!” 灰狗抱着四脚蛇的身体,将他扶正。 “你看,咱们都胜利了!”灰狗捏着四脚蛇的双颊,朝着他的耳朵大吼着。 “你他妈不是说你是部落里最强壮的吗?给我站起来!站起来啊!” “你他妈不是说要铲除奸细,要来杀我吗?来啊!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来啊!” “你为什么不来杀我?为什么不来?” 灰狗将四脚蛇扶站了起来。 可是四脚蛇又倒了下去。 灰狗于是又将他扶站了起来。 可是四脚蛇又倒了下去。 “四脚蛇!你太让我失望了!你太让我失望了!” “站起来!站直了!别趴下!斑鸠在看你的笑话呢!” “你他妈连青蛙都不如吗?啊?” 灰狗回头,看见靠着一截树桩坐着的半只青蛙。 青蛙的另外半截身子,实在是找不到了。 灰狗找来了八颗人头,堆在了青蛙的面前。 “青蛙啊,他们都说,一个白人的命,要用八个印第安人的命来赔偿。今天,我可算是给你争气了!” “你一个人的命,老子给你找了八个白人的脑袋!八个!你他妈死得太划算了!” 灰狗又回头看了看躺倒在地上的四脚蛇。 “四脚蛇,你等着,老子也去给你找八颗人头过来!” 说罢,灰狗提着枪,踉踉跄跄的走入了曦光微露的山林中。 …… 所有人都在哭嚎,所有人都在惨呼。 如果不是亲历了这一场战事,斑鸠几乎就要以为,这是一场惨败了。 可是,的的确确,印第安人才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斑鸠疲惫地走回了火鸡岭的山顶巨石下。 黎明已经到来了,篝火已经熄灭了,战斗已经结束了! 他们已经赢了! “斑鸠!”月牙从巨石上跳了下来,坐在了斑鸠的身边。 “月牙!” “我们胜利了!” “是啊,我们胜利了!”斑鸠疲惫地说到。 “可是为什么,他们却像打输了一样伤心呢?”月牙问到。 “因为啊……”,斑鸠伸出手来,他想摸一摸月牙的脑袋,却发现月牙满额头都是鲜血。 他的手滞留在半空,看着月牙清澈的眼睛,斑鸠的鼻子忍不住一酸。 咬了咬牙,将眼角的湿润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然后他勐地跳上了巨石,朝着山岭下大吼了起来。 “杀够了吗?你们就这样杀够了吗?” “从今天开始,我将带领你们,与所有的侵略者作战!我们将从洛基山杀到阿拉巴契亚!我们将从哈德逊河杀到密西西比平原!” “杀到最后一个白人举手投降!杀到波士顿升起印第安人旗帜!杀到白人欠我们的血债都一笔一笔的偿清!” “杀到蒙特苏马皇帝的灵魂得到安息!杀到特库姆塞的诅咒开始消亡!杀到第五个太阳托纳提乌将整个世界毁灭!”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山林间响起了如雷一般的呐喊声。 “杀!杀!杀!” 朝阳如血,天空乱云如崩! …… “可是为什么,他们却像打输了一样伤心呢?” 斑鸠回过头来,对目光清澈如晨露的月牙说到: “……因为啊,他们还没有杀够!” 第五十九章 流不尽的英雄血 战场上的哭喊声逐渐平息了下来。 硝烟也被风吹散了。 十五美元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了斑鸠的面前。 “斑鸠!” “怎么样,十五美元?”斑鸠半靠在山石上,吃着缴获的硬面包和腌肉。 “部落现在,一共剩下了七十五人!”十五美元说到。 战争开始之前,斑鸠部落倾巢而出,一共有人口二百二十三人。 这一战,折损了一半还多! “有多少伤员?” “呃……”,十五美元停顿了一下,说到:“大概除了我之外,全都是伤员吧!” 昨夜一晚上,十五美元并没有参加战斗。 他一直坚守在火堆旁,用熊熊的篝火,告诉所有的印第安人,战斗还在继续。 实际上,他所起到的作用,远比持着枪冲上战场要大得多。 战斗结束之后,十五美元是唯一一个还清醒着的人。 他组织了几个战士,用最快的速度打扫了战场,并一个一个将几近于癫狂的队伍给重新拉了回来。 “缴获呢?” “一共缴获了108支枪,其中70支长枪,38支短枪。其中长枪只有40支还能继续使用,短枪还有20支能继续使用。战场太激烈,破坏得太严重了。”十五美元无不遗憾地说到。 “子弹呢?” “大约两千枚左右。对了,还有80柄刺刀,都还能使用!至于粮食和美元,正在陆续清点,估计下午会有个数目报上来吧!” 这样的缴获,大大超出了斑鸠的预料。 不过随即又有些释然,毕竟,昨夜他们消灭的敌人,是一只正规满额编制的民兵连! “你做得很好,十五美元!”斑鸠夸奖到。 “不,”十五美元摇了摇头,“所有人都做得很好!所有人,都拼尽了全力,才赢得了这一场战斗的胜利!包括那些死去的人!” “你说得没错,十五美元。”斑鸠拍了拍十五美元的肩膀。“不要悲伤!咱们印第安人的眼泪,早就该流干了!死去的人用他们的生命捍卫了这一场胜利,咱们活着的人,对他们最好的祭奠方式,便是赢得下一场战斗的胜利!”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十五美元对着斑鸠,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斑鸠!” “我也相信你们,十五美元!我相信灰狗,相信鹦鹉,相信比索和巨硬,相信你们每一个人!” 战士们陆陆续续的靠了过来。 战斗让他们的身体无比的疲惫,但是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都放着光。 他们沉默地听斑鸠说着话,不时点点头。 这样的一场战斗洗练之后,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战无不胜! 就像斑鸠正在说的那样: “从今以后,谁要是再说印第安人不如白人,你们就拿火鸡岭这一场战斗告诉他,去狠狠的扇他的脸!” “这是我们的第一场胜利,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将迎来一场又一场胜利,我们将战无不胜,消灭我们遇到的每一个敌人!” “我们不需要美国人来给我们划分保留地,我们将夺回我们的家园,阿帕奇人会有阿帕奇人的土地,苏族人将有苏族人的土地,易洛魁人将重新返回五大湖,夏延人将可以自由的在草原上放牧!” “我们一起从炼狱中走出来,我们将相亲相爱,不再互相为敌!” “我们也会建造自己的工厂,自己的农庄,我们所有人都将有一个温暖的家,有吃不完的食物,有喝不完的美酒,我们的田地我们想种棉花就种棉花,想种玉米就种玉米……” …… “嘿,斑鸠,我们能让白人去挖煤吗?”精神小伙没有来得及洗脸,但是火鸡发型明显是特意整理过的。 “为什么不可以呢?”斑鸠回答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谁高贵!说不定白人最擅长的就是挖煤呢?你将来可以试试!” “哈哈!”人群都笑了起来。 “黑人呢?我觉得那些黑人的日子,过得不比我们容易啊?”有人问到。 …… “汪!” 斑鸠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便听见山林中响起了一声狗叫。 鹦鹉喘着粗气跑了过来。 “斑鸠!杰罗尼莫带着人过来了?” 斑鸠愣了一下。 随即面不改色地对鹦鹉说到: “没事,让他过来!” 斑鸠挥退了鹦鹉,继续和部落的战士畅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人群不时爆发出一阵阵笑声。 …… 山林中,杰罗尼莫牵着马,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迟疑和徘回,他终于走近了这片战场。 空气中硝烟的气息已经变澹了,血腥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天空上盘旋的兀鹰,无声地述说着昨夜的故事。 黑色和红色交织的山坡上,还有人在耐心地剥着死尸的衣服。 “蜂!看起来这一仗,他们胜利了?”杰罗尼莫低声说到。 “是的,酋长!”蜂,就是那位挎着大弓的男子。 “真是——难以想象!不可思议!匪夷所思啊!”杰罗尼莫叹了口气,说到。 “酋长,咱们现在——” “蜂,你觉得,我们的三百战士,能打得过他们吗?”杰罗尼莫问到。 “能!”蜂毫不犹豫地回答到。“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鏖战,此时正是他们最虚弱的时候!只要酋长你下令冲锋,我们一定能将他们所有人杀个精光!” “唔……”,杰罗尼莫有些蠢蠢欲动。 对面的斑鸠部落,一直就是杰罗尼莫想要吞并的目标。 之前他一直在暗中观察着斑鸠部落,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来得及下手。 可是眼下,似乎正是最好的机会! 对方刚刚经历一场大战—— 而且,瞧,那堆积如山的缴获,真是令人心动啊! “蜂!我们先慢慢靠近,等到我下令动手的时候,你们再动手!”杰罗尼莫说到。 “酋长,不如直接杀过去还简单一些!”另外一个人凑了过来,说到。 “隼!他们的火枪很多,而且,斑鸠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杰罗尼莫用手中的枪杆戳了戳这个人的脑袋,说到:“多动动脑筋!” 隼不好意思的笑了一声,后退了两步。 杰罗尼莫于是翻身上马,轻轻地提了一下马缰。 马儿缓缓地走出了山林。 在他的身后,一个又一个印第安部落战士,从山林里走了出来,络绎不绝。 第六十章 夺羽 “斑鸠,杰洛尼莫来了!”鹦鹉又提醒了一次。 斑鸠抬起眼来,看了一下山坡下,那一大片如玉米地一般的印第安战士。 斑鸠坐在岩石上,左右两边都围绕着士兵。 血腥的味道刺鼻。 黑色的血污还裹在这些士兵的身上,让他们一个个看起来像是刚从泥坑里钻出来的一样。 斑鸠朝山下勾了勾手指! “杰罗尼莫,上来!” …… 杰洛尼莫勒了一下马缰,停下了马。 他怔怔地看着山岭上那一团泥浆士兵——杰罗尼莫当然知道,那不是泥浆。那是浓浓的鲜血干涸之后,凝固而成的颜色。 “斑鸠,你还好吗?”杰罗尼莫大声问到。 …… “杰罗尼莫,你为何不上来?”斑鸠问到。 “斑鸠,山上的岩石太多,我的马上不来!”杰罗尼莫大声说到。“你可以下来吗?” “杰罗尼莫,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来支援你的,斑鸠!”杰罗尼莫大声回答到。 “哈哈哈!”斑鸠大笑了起来。 杰罗尼莫不知道他为何大笑。身旁的蜂想要驱马上山,被杰罗尼莫抬手挡住了。 杰罗尼莫轻声说到:“蜂,先别动!” “为什么?都隔得这么近了!”蜂不解的看着杰罗尼莫。 “我怀疑山上可能有问题!”杰罗尼莫说到:“你没发现吗?他正在骗我们上去呢!” 蜂的心中一懔,连忙后退了两步。 杰罗尼莫是一位杰出的酋长,诡计多端,而且心思缜密。 他的这一支部落,自从在平原上被白人军队突袭扫荡之后,几近于灭族。 是杰罗尼莫,这个年轻的孩子,一手将部落从灭亡的边境挽回了来。 又凭着过人的智慧和手段,生生吞并了山林里的两只部落,在山林里站稳了脚跟。 杰罗尼莫的判断,从来都是对的。 即便是蜂和隼,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也对杰罗尼莫服服帖帖,从来没有质疑过他命令。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无数次事实证明,杰罗尼莫总是对的! …… “斑鸠,我带着我的战士过来支援你,难道你都不肯下来和我握个手吗?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朋友的吗?”杰洛尼莫说到。 斑鸠收住了大笑,对山下的杰罗尼莫开口说到: “杰罗尼莫,你给我听好了!” “若你是昨天上午带着援兵过来,我斑鸠会将你当做生死兄弟,至亲血肉!莫说下山来和你握个手,你便是要从我斑鸠身上割一块肉去,我斑鸠都绝无二话!” “若你是昨天傍晚带着援兵过来,我斑鸠一样对你感激涕零,把你当做同盟战友,与你把臂言欢,肝胆相照!” “便是你昨天晚上来,我斑鸠也承你的情,从此以后,这马德雷山中,有我斑鸠一口吃的,便绝对饿你不着!” “可是,杰罗尼莫!现在战斗已经结束了!我和我的战士们,打败了敌人,饮过了他们的血,吃过了他们的肉。你在这个时候过来,你想要干什么?” “你是觉得我刚刚经过一场大战,疲惫不堪,你可以来捡耙和摘桃子,想要来收拾战场,想要来趁虚而入,是吗?” “你是觉得我斑鸠软弱可欺,是吗?” 斑鸠坐在岩石上,对着山下的杰罗尼莫大声问到。 …… 杰罗尼莫真的没有料到,斑鸠竟然会直接与他针锋相对! 按照以往的观察,他觉得斑鸠不是这样的人啊? 斑鸠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脑海里重新快速的回忆了一遍。 他是个湖涂的人。 没错,湖涂! 明眼人都知道,那个安德森在夺取他的权力,侵蚀他的力量。可是斑鸠从来都是一声不吭,任凭安德森胡作非为。 斑鸠还应该是个软弱的人。 没错,软弱! 斑鸠部落的人,都可以和他们的酋长随意说话,随意开玩笑。有几个小屁孩,甚至还故意跑到斑鸠的门口撒尿!可是斑鸠从来不敢惩罚他们,他甚至连生气都不敢! 斑鸠是个无能的人。 没错,无能! 他看不清局势,总是容易做出以卵击石的举动!即便是杰罗尼莫自己,也暗中同白人有过交往,虽然杰罗尼莫身负血海深仇,可是,但凡稍微有一点脑子,都能看得出来,白人势力的强大已是浩浩荡荡不可阻挡! 但是斑鸠,在杰罗尼莫的情报中,他从来就没有和任何白人接触过。如果传闻中哈里森河谷惨桉以及布法罗集市惨桉同他真有关系的话,那么,他几近于见了白人就杀,完全不给自己留下后路。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敢,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自己针锋相对? 一点余地都不留吗? 杰罗尼莫坐在马背上,不安的扭动了一下身子。 记忆中的斑鸠形象,正在一点一点的破碎。 反而是眼前这个斑鸠,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他的脑海。 难道说,斑鸠还是一个骗子? 以前的那些湖涂、软弱以及无能,都是他故意装出来的? …… “杰罗尼莫,你为什么不说话了?难道被我说中了吗?” 斑鸠得势不饶人,继续咄咄相逼。 “你从来不敢和强者相斗,你只会欺凌弱小!你在山林中吞并了两个弱小的部落,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斯科特带着白人士兵屠杀了贝当可黑部落,你靠装死逃过一劫,你以为那是光荣吗?你忘记了自己的血海深仇,替白人捕捉逃奴,这就是你的复仇之道吗?” “杰罗尼莫!你凭什么觉得你那一群挥舞着木棒和石斧的族人,能够打得过我的百战精锐?你看看你的四周,正躺倒着一个步兵连的白人尸体!难道你觉得你比他们还强大?你的弓箭,难道还快的过我手中的枪?” “笑话!” 斑鸠站了起来。 两侧的士兵簇拥着他,一个个都用桀骜不驯的眼光瞧着山下的杰罗尼莫。 汇聚而来的眼神,如大山一样压在了杰罗尼莫的身上。 “杰罗尼莫,原本我想让你上来见我,但是现在,我反悔了!” 斑鸠在一块突出的山石面前停住了脚步,一只脚踩在上面,手肘靠在膝盖上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像你这样的人,需要得到惩罚!” “你头上的冠羽太多了,你何德何能,拥有比我还多的冠羽?” “自己取下来!” “从此以后,你只允许戴三只冠羽,明白了吗?” 第六十一章 鹦鹉的反省 杰罗尼莫的脸一忽儿红,一忽儿白。 身下的马儿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不安,喷着响鼻,后退了一步。 蜂和隼站在他的左右,阴悄悄地也跟着退了一步。 不是他们不勇敢,而是他们和杰罗尼莫一样,心中疑虑大升。 那个斑鸠,为何会这么嚣张? 是了,既然自己部落都可以闻讯赶来,凭什么自己会以为,没有其它部落的援军赶来? 蜂不由自主的左右看了看。 只看见四周静悄悄的山林,林中没有鸟鸣,也没有野兽声。 微风从林梢上拂过,树叶泛着绿浪,发出沙沙的声音,似乎在提示着什么! “斑鸠,你误会了!”杰罗尼莫笑着说到:“我真的没有你说的那个意思,我就是……就是真的想要来支援你而已!” “脱下你的羽冠,滚!”斑鸠冷冷地呵斥了一声。 “斑鸠,我真的……”,杰罗尼莫松开了一直握着的枪,有些手足无措。 “你是在质疑我吗?”斑鸠眯缝着眼睛,问到。 杰罗尼莫又迟疑了一会儿。 然后,他缓缓地将手抬起来,摘下了头上的羽冠,只给自己保留了三只羽毛。 其余的都丢在了地上。 “斑鸠,你看,我真的没有想过……很抱歉,我来晚了!”他无比歉疚地说到。 “回你的部落去吧,杰罗尼莫,不要再让我产生误会了!”斑鸠转身,重新走回自己先前坐下的那一块石头上,朝着山下挥了挥手。 不再理睬杰罗尼莫。 鹦鹉伸出手来,替斑鸠捏着肩膀。 十五美元端上一盘削好了的苹果,以及一个银色的酒壶。 斑鸠微闭着眼睛,旁若无人的歇息起来。 杰罗尼莫数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默默调转了马头。 他看见自己所带来的几百名涂抹得五彩斑斓的部落战士,再想想山顶上那一群浑身都是乌黑的血浆的士兵,他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 “蜂,我们走吧!” “酋长?”隼其实还是有些不甘心。 “走吧,隼!”杰罗尼莫说到:“我不是在怕他,我只是,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开战。” …… 杰罗尼莫率着队伍退去之后,斑鸠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的士兵,如今还能站起来的,也就身边这十多人了。 其余的都只能坐在一边地上休息。 昨夜那一场大战,耗空了所有人的精力。在这个时候,随便来个什么人就能轻易地将他们打趴下。 而且,这些刚刚拿到火枪的族人,还一点都不熟练。虽然他们的确是曾经操练过——多亏了安德森,他们还不至于将火枪当做木棒来使。但也仅此而已了。 体力不可能一瞬间就恢复。 士兵不可能一眨眼就形成战斗力。 战果的吸收也还需要时间。 只是,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不能露怯。 “斑鸠!” 鹦鹉突然在斑鸠面前跪了下来。 “对不起,斑鸠,我不该去找杰罗尼莫的!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 刚才的情况有多危险,鹦鹉完完全全能够感受得到。 就在杰罗尼莫摘下头上的羽毛,调转马头的一瞬间,鹦鹉浑身上下都冒出了汗来,一颗一颗滴答滴答的向下流淌。 那种死而复生的感觉,简直令鹦鹉差点窒息! 他需要假装替斑鸠按摩来扶住斑鸠的肩膀,才能获得继续站立的力量。 到了现在,他终于支撑不住了。 朝着斑鸠,跪了下来。 斑鸠踢了一脚鹦鹉—— “起来,以后不许再跪!”斑鸠的声音也很微弱,但是带着一丝不可违抗的坚定。 杰罗尼莫蹲了起来。 “对不起,斑鸠!我总是做错事。” 鹦鹉说到。 “当初你让我去找梅斯卡来罗的情报,我却不小心引来了山雀;” “你让我去找大树部落买土豆,我却买了一堆发芽的回来;” “安德森让大树中尉上山来,我负责的正白旗却对此一无所知;” “这一只白人军队到来,我也是直到他们都快走到大水沟了才发现;” “就连这一次,唉,如果我不去找杰罗尼莫的话,就不会给部落带来这么大的危险了!” “对不起,斑鸠!” 鹦鹉灰心丧气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战斗结束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欢庆胜利。只有鹦鹉躲在一边,不敢过来见斑鸠。 因为他觉得,自己简直毫无用处。 只会给部落带来麻烦。 “别比比叨叨了,鹦鹉!”斑鸠打断了鹦鹉的碎碎念。“这一场战斗,没有一个人让我失望的!” “真的吗?” “嗯,也包括你,鹦鹉!”斑鸠说到。“你知道吗?昨天晚上,在你到来之前,连我都差点要绝望了。可是,在听见你的木笛声之后,所有人都鼓起了勇气,重新开始战斗,最后终于将那只白人军队给打败了。” “真的吗?” “是的!鹦鹉,你的出现,就是战场的转折点!” 鹦鹉的眼神有些迷茫,不过很快就放出了光来。这是他第二次听见斑鸠对他说这么好听的话。 第一次说的时候还是去年,斑鸠在听说他能讲十八种印第安语言之后,高兴得将他抱起来抡了一圈。“嘿,鹦鹉,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 “是吗?我只带来了一个援军……”,鹦鹉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可就是那一个援军,为我们带来了胜利!听着,鹦鹉!经历了这场战斗之后,你更需要明白,咱们印第安人弱小是弱小,但是,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要放弃希望!哪怕真的是山穷水尽,哪怕真的是穷途末路——”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斑鸠的目光投向远方,越过密林,看见太阳将绿林染成了金黄。 “——哪怕将来有一天,咱们要面对比今天更强大的敌人!他们会有大炮,会有机枪,甚至说不定还有坦克和军舰,而我们的手中,只有弓箭和石块——” “鹦鹉,即便是那样,你也要战斗到最后!不到自己的身体变得粉碎,一定不要放弃!” 斑鸠突然想起了四脚蛇,想起了部落里白发苍苍的老人,想起了许多在黑夜中发出最后的怒吼的族人。 “这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啊,鹦鹉!” 第六十三章 中流砥柱 斑鸠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才醒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阳光从窗灵里照射进来,洛岑坐在他的桌子上,手托着腮,像是看一朵花一样地看着他。 看见斑鸠睁开了眼睛,洛岑又对他露出了梨涡浅笑。 “斑鸠,还来不来?” “不来,不来——”,斑鸠急忙摇了摇头,揉了揉自己的腰。“——不来!” 洛岑于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 部落中并没有那么多事情。 至少在斑鸠看来,在没有自己在场的时候,部落反而发展得更好一些。 巨硬带着人去森林里砍伐了一些巨大的树木,再次加固了营地的围墙。 比索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打算彷造白人的样子,烧一些砖出来——山里有现成的巨石,但是比索不愿意使用。他觉得‘砖’比石头要高级一些,现在的斑鸠部落,应该有更好的东西了。 安德森自从彻底的失去权力之后,变得像个糟老头子一样,整天背着手在营地里晃来晃去,逮着谁都骂! 斑鸠干脆将一间屋子空了出来,将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都塞了进去,交给安德森骂。 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平静。 如果可以就这样一直安稳的过下去,那就实在是太好不过了。 直到回到营地的第五天,斑鸠终于忍不住了好奇心,问洛岑:“说吧,你想要我为你做什么?” “我不需要你为了做什么,斑鸠。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真的吗?” “真的,斑鸠!”洛岑回答到:“我看见你的部落欣欣向荣,所有人都在努力的建设自己的家园。山林中流浪的印第安人,不断的归集到你的麾下,照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你就能拥有超过五、六百人了。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我高兴的了!” 斑鸠总感觉有些奇怪。 但是又说不出来为什么。 难道这不是个美人计? 难道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女子,除了对自己好之外,别无所求? “说吧,洛岑!不做点什么,我总感觉有些不安心!”斑鸠说到。 洛岑笑了起来。 “真的,斑鸠!我最渴求的东西,你已经给过我了!” “嗯?”斑鸠有些疑惑。 “印第安人的希望!这就是我最渴求的东西,没有什么比这重要的了。”洛岑说到:“我很庆幸,听从了一位长辈的话,来到了你的身边。我很幸福,只要能看见你,我就能感觉到幸福。我这一生中,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在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决定要嫁给你……” 斑鸠感觉有些晕。 他从来没有听见任何一个人,对他说过这么直白大胆的情话。 在他所在的那个世界,女孩子总是放肆而又故作矜持,贪婪却又假装正经。 而在这样的原始丛林中,印第安的女子却恰恰相反。 “好了,洛岑,你说得我有些飘了,像是喝醉了一样。” “我爱你,斑鸠!”洛岑从身后抱住了斑鸠,两只手不安分地在斑鸠的身上游移。 好吧,这个美人计,我斑鸠就假装中一下吧? …… 洛岑不但为斑鸠带来了自己,也为斑鸠带来了山下的消息。 如果将视线拉高一点,以俯视的方式来观察马德雷山脉东边的这一片平原,就会发现,和平是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东西,战争才是平原上永远的主题。 斑鸠部落在火鸡岭消灭了白人的一个整编连队,这看似辉煌的胜利,只是战争汪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涟漪。 随着雨季的来临,斑鸠的声望像是漫天暴雨一样洒落在马德雷山林的每一个角落,吸引着四面八方的印第安人向他靠拢。 但是在正面战场上,怒风,才是此时印第安人的中流砥柱! 格兰德河从北向南流,在墨西哥境内,人们把它叫做北布拉沃河。 孔乔斯河是北布拉沃河的一道支流,离着埃尔帕索这个地方并不太远。 现在,孔乔斯河汇入北布拉沃河的三角洲地区,现在,汇聚了三只泾渭分明的大军。 怒风,这一次召集了将近两万印第安人,声势之雄,自德克萨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 而在墨西哥的方向上,一位名叫马塔-莫罗斯的墨西哥上校,率领着三千墨西哥民兵,沿着孔乔斯河西岸,严阵以待。 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军团也出动了一只庞大的队伍,一边加固河岸原本就有的地堡,一边将二十门6磅山地炮架在了河岸的山岭上。 交涉的信使来往如飞,所有人都在隔着空气破口大骂。 大战一触即发! 然而,在雨季来临前闷热而压抑的空气中,枪声却迟迟没有打响。 1841年5月30日。 怒风将来一定会记得这个日子。 在这一天清晨,从墨西哥的方向来了一位信使。 相比起埃尔帕索的德克萨斯人来,怒风本能的更愿意与墨西哥人相处。不为别的,就为那一口带着印第安口音的西班牙语! …… “什么,你们要撤退?”怒风在听闻那位名叫阿方索的信使的话之后,大惊失色。 “你们怎么能这么言而无信?我昨天才向你们投降,结果你们今天就告诉我,你们要撤退?天啊!难道你想让我独自去面对埃尔帕索那个小黄毛吗?” 怒风口中的‘小黄毛’,便是埃尔帕索军团的那位声名卓着的年轻人——内维尔-克罗基特! 这一次,老克罗基特将埃尔帕索的西线战场交给了他的这位侄子,并且放出了豪言: “对付印第安人,根本就不需要我出马!” 平心而论,怒风觉得,埃尔帕索军团即便是交给一条狗来指挥,他也打不过。 所以,在埃尔帕索军团刚来孔乔斯河的第二天,怒风便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联系,向墨西哥军队投降了! 他的动作很快,搞得马塔-莫罗斯有些猝不及防。 这位墨西哥老兄甚至怀疑,怒风是不是别有用心! 可怜的怒风一边在自己的部落族人面前大义凛然,表示自己一定会死战到底,一边还要跪舔这位长着一脸美髯的墨西哥老兄,心情颇是抑郁。 怒风当然也不会放过胡亚雷斯! 他写了一封三千字的长信,派人送给了此时正在担任墨西哥瓦哈卡州议员的胡亚雷斯,其中有两千字都在表述自己和他那位表弟‘贝尼托-巴勃罗-斑鸠’的深厚情谊。 怒风深切的希望,胡亚雷斯能看在他那位表弟的份上,拉他一把! 怒风还向此时正驻扎在德克萨斯堡的那位美军将领扎卡里-泰勒写了一封信,说他对美利坚忠心耿耿,还获得过美国的‘开拓者勋章’,为什么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军团要打他?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今年大家都是美利坚人! 就在怒风一通眼花缭乱的操作之下, 1841年5月29日,墨西哥军的马塔上校同意了怒风的投降。 第二天,马塔上校派来一位名叫阿方索的信使,告诉怒风: “亲爱的盟友,您好好打,我们就先撤了!” 第六十四章 年轻的阿方索 撤? 怒风心中直想骂娘! 但是他没有! 在这个世界上,谁没有点难处呢? 更何况是墨西哥老兄,三天两头就要跟着自己的老大搞政变,那更是难上加难! “阿方索,我的老朋友!” 怒风热情的将阿方索引进了自己的帐篷里面,不顾阿方索的反对,将他按进了一张狗皮大椅上。“见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先别说撤不撤的事情了,我们应该先来喝一杯!” 阿方索是一个西班牙人和印第安的混血,在两百多年后,这种人会很吃香。既可以当白人享受白人的高高在上,也可以当少数族裔享受lgbt的特殊权利。 但是现在,在19世纪的美洲,恰恰相反,混血人种被白人当成印第安人,被印第安人当成白人,两头不讨好。 甚至连黑人都能在摘完棉花吃西瓜的时候嘲笑他们,是杂种。 怒风的热情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有些吃不消,半推半就的灌下了几瓶龙舌兰酒,这才大着舌头和怒风说起话来。 “怒风酋长,我只是个传信的,马塔上校要撤退,我也没有办法啊!”阿方索说到。 “知道知道,理解理解!”怒风善解人意地说,然后问到:“你能告诉我,马塔上校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撤退吗?” “我不知道,不知道……”阿方索连声说到。 “是我给他的金子还不够吗?”怒风说到。 他从帐篷的角落里领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放在阿方索的面前。 打开布袋,便能看见里面金黄色的砂砾。 那是刚从河水里淘出来没多久,还来不及熔炼的粗金。 “他想要金子,我给他!他要是嫌少,我还可以给更多!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就撤退了呢?明明我们谈得很好的啊?”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怒风一脸的委屈,连阿方索看见了都觉得揪心。 “对不起,怒风酋长。我没有办法左右马塔上尉的决定!” “你能告诉我原因吗?阿方索老兄,我亲爱的朋友!” 阿方索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不能说!” “唉!”怒风叹了一口气。 将那一大袋粗金塞进了阿方索的怀里。“拿去吧,给你的!” 那个布袋实在是太重了,阿方索差点没有接住,幸好他眼疾手快,在布袋即将掉落的时候,重新把它给抓住了。 “怒风酋长,你太客气,太客气……” “没事,你拿去吧!本来打算是给马塔上校的,既然他要撤退了,我也没有办法。你拿去吧!” “我……”阿方索紧紧地抓住布袋,都忘记了将它放回到桌子上。“不行不行,这不好,不好……” “我现在要独自面对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军团,说不定明天你就能听见我死亡的噩耗了!拿着这10公斤金子也没有用,送给你,你拿去吧!” 怒风的脸上露出萧索的表情。“你能告诉我,马塔上校为什么要撤退吗?” “我……”,阿方索左右为难。 他还是太年轻了,还没有学会取舍。 不过,手上的10公斤金子让他在10秒钟的时间里,走完了别人也许要10年才能学会的取舍之道。 “怒风酋长,我知道一件事情,你可千万不要出去乱说?”阿方索说到。 “放心!”怒风一口答应到:“我怒风不是那种人!” “好吧!”阿方索说到:“这其实与咱们那位前总统安东尼奥-德-圣安娜有关——” …… 随着年轻的阿方索,这位马塔上校身边的亲信传令兵的娓娓道来,一场酝酿已久的墨西哥政坛阴谋,在怒风的心中渐渐的明晰了起来。 墨西哥人,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军团已经开到了格兰德河边,德克萨斯堡的扎卡里-泰勒率领大军紧随其后! 都到了这个局面了,墨西哥人竟然还想着要趁这个机会,来一场国会政变? 难道他们真的以为,美国老集结重兵,就是为了打我怒风吗? 怒风虽然自视甚高,但还没有自大到以为老美和德克萨斯组成了联军气势汹汹的开到了孔乔斯河畔,就只是为了对付自己。 自己麾下的两万兵马——往好了说那是两万兵马,往坏了说那就是两万张除了吃饭啥也不会的嘴! 再拖上半个月,都不用那个小黄毛打过来,怒风集结的部队自己就会散了! 可是偏偏,墨西哥人看不出来! 他们要在这个时候搞政变! 谁也别想拦着他们搞这种‘总统轮流做,这个月到我家’的游戏。 搞政变你就好好搞吧,反正谁也管不着。肉烂了还在你墨西哥的锅里不是? 但是,我怒风怎么办?昨天才结好的盟友,今天说扔就扔了? 怒风一边听阿方索事无巨细的分析,一边在心里将那位从意大利留洋归来的布斯塔曼特前总统骂了个底朝天! 你他妈都去意大利了,还回来干什么? 是罗马的意大利面不好吃,还是西西里岛的姑娘不漂亮?白花花的银子水淋淋的蒲西,那么好的地方就留不住你? 昨天,这位老兄前脚刚跨过佩克斯河,后脚就命令马塔-莫罗斯上校,随他一起回墨西哥城。他要君临墨西哥国王宫! 至于德克萨斯和美利坚联军即将入侵墨西哥的事情,在布斯塔曼特前总统的心目中,就是个屁! …… “布斯塔曼特!你这个狗娘养的,真tm的不是个东西!” 怒风气得都忘记了阿方索就在身边,忍不住狠狠的骂了起来。 然后才醒觉,这话不应该被阿方索听见。 “对不起,阿方索老兄,我失言了!” “呃……你刚才说什么?”阿方索连忙回答到。“我没有听见!” “唉!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怒风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他是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要不然,趁现在马塔上校还没有撤退,你和那位克罗基特少爷再谈谈?”阿方索提出了个主意。 “我……” 怒风刚说了一个字,头一抬,突然愣住了。 我了个去! 还是年轻人脑子灵活啊! 怒风兴奋得站了起来,一拍大腿,tm的就应该去谈谈! 如果说之前,埃尔帕索军团还大张旗鼓地说要为那位艾奇逊爵士报仇,但是现在,他怒风夹在墨西哥和德克萨斯之间,坐拥两万大军,局面早已不是当初跟着福特中尉混饭吃那个局面了,凭什么不能谈? 艾奇逊又不是小黄毛他爹,死了就死了,凭什么不能谈? 布斯塔曼特你想要当复辟,我可以帮你啊!支援你一百把石斧还是没问题的! 小黄毛你想要墨西哥的土地,我也可以帮你啊?只要你不打我,格兰德和西岸以后就是你的家! 谁给钱多我就帮谁——不对,两边都可以帮,不冲突,不矛盾,很合适! 怒风突然之间,便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定位! 这个定位,远比之前给那位福特中尉当狗要高级得多! 美洲大陆两大强国同时伺候我,简直不要太爽! 前途简直一片光明! …… 年轻的阿方索离开了怒风的营地。好心的怒风在临出门时还为他换了个崭新的袋子。 一来到无人的地方,阿方索就迫不及待的再次打开了那个布袋。 他的笑容简直都快要把他的脸涨烂了! “金子金子金子,我的金子……” 可是! 他将袋子翻了个底朝天。 石头!石头!还是他妈的石头! 圆滚滚的鹅卵石从马背上滚落了一地,掉在地上,叮叮冬冬都是他梦碎的声音! 金子呢? 我的金子呢?那么大一袋子的金子呢? 他愣了好久,好久,才转过身来,用尽所有的力气,朝着怒风营地所在的方向,破口大骂了起来。 “我干你爷爷啊,怒风!你这个无耻的混账王八蛋……” “老子从来就没有见过你这样肮脏、低贱的东西,简直是印第安人之耻!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讲,简直是不配做人……” “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第六十五章 内维尔的战争 怒风是个行动力超强的人。 在前脚送走阿方索之后,后脚他便派人去了孔乔斯河对岸的德克萨斯军营地。 在怒风的盘算中,小黄毛没道理不接受他的‘好意’。 也许,小黄毛会要求怒风为杀害艾奇逊而道歉——这并没有什么,怒风已经让人提前写好道歉信了!三个版本,每一版都痛彻肌肤,触及灵魂,随便小黄毛挑选! 可是,傍晚的时候,他的信使传来消息,小黄毛不见他! 怒风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然后他又连夜往河对岸派出了三拨信使。为了展现自己的诚意,他甚至忍痛送去了十张野牛皮做见面礼! 但是,野牛皮对面收了,河对岸依然没有传来好消息。 怒风心急如焚! 再这样下去,该死的布斯塔曼特就要撤军了啊! 到时候,自己就会由一条颇有价值的狗,变成一盘颇有价值的狗肉了! …… 其实,怒风真的是冤枉了内维尔-克罗基特。 这位年轻的有着法兰西血统的贵族少爷之所以不愿意见他,其实是因为,此时的内维尔并不在孔乔斯河东岸的军营中。 在怒风的心中,所谓的战争,就是两方人马拿着刀枪互砍,直到砍死一方为止。 但是在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心中,战争,是一场觥筹交错,是一场讨价还价,是一场蜜与剑的游戏。 …… 5月底6月初的德克萨斯,正处于雨季来临的前夕。 墨西哥湾暖流形成的海洋性季风气候,为德克萨斯带来了大量的雨水,每当雨季来临之后,整个德克萨斯的南部,几乎都会处于飓风和暴雨之中。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在这样的天气里作战,简直就是一场噩梦。无论最终的结果是胜利还是失败,没有人愿意在这样的天气里冒雨行军。 除非,胜利的果实特别巨大! 就在黑压压的乌云积满了德克萨斯南部的天空,金色的闪电在乌云之间流窜,轰鸣的雷声响彻天地之间的时候。 内维尔-克罗基特带着三名随从,秘密的来到了德克萨斯堡要塞! “我是埃尔帕索内维尔-克罗基特上尉,我希望能见一见扎卡里-泰勒将军!” 要塞门口的卫兵接过内维尔的拜访信,好奇的打量着这位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的年轻人。 拜访信的背面有一张绿色的纸,卫兵将它拿出来,混不在意地丢在了地上。 “有预约吗?”卫兵问到。 “没有——但是,还请帮忙通传一下,泰勒将军一定会见我的!”内维尔露出一脸和煦的微笑,对卫兵扔掉他送上去的美元这种羞辱,丝毫不以为意。 “每天来求见泰勒将军的人数不胜数,我如果每一个都进去通传,将军别的事都不用做了,整天就来见你们好了!”卫兵回答到。 “求你了,格兰特少尉!”内维尔双手合十,一脸凄婉的哀求到。“我从埃尔帕索远道而来,有非常重要的情报需要禀报泰勒将军。你应该也知道,那里正在酝酿着一场战争,对吧?” 卫兵皱了一下眉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很多人都知道你的名字!”内维尔回答到:“西点军校有我许多的校友,他们都说,你是其中的佼佼者!” “是吗?”卫兵笑了一下,“可是,我怎么听说,他们都叫我‘没用的格兰特’?” “嫉妒会蒙蔽一个人的神智,你完全不用将这些流言蜚语放在心上。格兰特,你是最棒的,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内维尔夸奖到。 “我讨厌你这种油嘴滑舌的贵族少爷!”格兰特看了一眼内维尔,直言不讳的说到。 “美利坚联邦没有贵族少爷,我们都拥有相同的天赋人权!”内维尔说到。 “等着吧!” 卫兵拿着内维尔的信,朝要塞内部走了进去。 在卫兵离开之后,内维尔才走上前,捡起地上的美元,掸掉了上面的灰尘,将它重新折叠整齐,放进了自己的钱包里。 穷人无法理解金钱的力量,那是因为他们从来不曾真正的拥有过这种东西。 但是内维尔-克罗基特知道,在绝大多数的时候,这种绿色的纸,比黑色的枪更有用! 卫兵一去不复返。 内维尔也一直等在要塞的门外。 天空中的乌云终于承受不住雨水的重量,向着地面狠狠地压了下来。 “卡察!” 一道闪电横跨了眼前整片茫茫的荒原,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声,大雨如决堤的洪水一边,从天空中倾泻了下来。 内维尔站在滂沱大雨中,纹丝不动。 身后的随从靠了上来。 “少爷,雨下大了!” “嗯!” “我们先回去吧,少爷!” “回去?我还没有见着泰勒将军,怎么可能回去?”内维尔说到。 “可是……泰勒将军可能不会见我们吧?” “那我们就一直等在这里,直到见到他为止!”内维尔说到。 随从无奈,只好随着他等在雨中。 几乎就在这几句话之间,地面便积起了厚厚的流水,蔓延过了他的皮靴。 内维尔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 一头金色的长发,变成了一缕缕布条一样的东西,覆盖在他的面额上。 过了不知道多久,从要塞里面走出一群人来,撑着巨大的雨伞,将一个身着德克萨斯军服的男子送上马车。 马车驶出要塞门,门两旁的警卫朝着马车敬了一个举手礼。 马车经过内维尔的身边,车轮溅起的泥浆,洒在了内维尔的脸上。 内维尔感觉到了脸上的异样,伸出手来,擦掉了脸上的泥污,顺便将已经遮住眼睑的头发重新捋了上去。 “少爷,是国务卿奥斯丁!”随从说到。 “我看见了!”内维尔回答到。 “如果泰勒将军见了奥斯丁,却不见我们的话——” “住嘴,胡克!”内维尔打断了随从的话。 过了好一阵,似乎是为了回答随从的话,又像是自言自语,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声音在大雨中响起: “奥斯丁能给的,谁都能给。但是,奥斯丁想要的,我们可以不要!” 这是一场属于内维尔-克罗基特的战争。 战场不在孔乔斯河畔。 而是在距离埃尔帕索千里之外的德克萨斯堡,美利坚联邦陆军少将扎卡里-泰勒将军的驻地,德克萨斯堡要塞的门外! 第六十六章 卑微的贵族和倨傲的大老粗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雨似乎快要将德克萨斯堡给淹没了。 “内维尔-克罗基特上尉!” 卫兵格兰特从大雨中走了过来,走到内维尔的面前,“将军让我带你去见他,你只有五分钟时间!” “好的,谢谢你,格兰特!”内维尔感激地朝格兰特敬了个礼。 然后,借着大雨声的遮掩,他低声说到:“我有个朋友在路易斯安纳州法院担任首席法官,如果朱莉亚小姐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可以直接去找他!” 格兰特怔了一下。 朱莉亚·伯格斯·登特,是路易斯安纳州法院的一位法官的女儿,也是格兰特的女友。 只不过,朱莉亚的父亲并不同意这一门婚事。格兰特一直都在为此事而苦恼。 如果有一位担任首席法官的长辈从中说和,也许,朱莉亚的父亲就不会这么反对了? 只是,这个内维尔-克罗基特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情况这么了解? 难道他早就对自己别有所图? 内维尔拍了拍格兰特的肩膀,说到:“放心吧,格兰特!我并非有意打探你的隐私,我只是特别欣赏你,所以对你了解得多了一些。” 格兰特的疑虑都还没有来得及升起,便被内维尔的一席话打消了。 “谢谢!” “不用客气!” …… 内维尔-克罗基特拨乱了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狼狈不堪。 当他被带到扎卡里-泰勒的面前时,就像是一条落水狗一样可怜。 “我他妈实在不明白,你们这群德克萨斯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泰勒举着大大的烟斗,往地上吭哧一声吐了一大口痰,朝着刚刚进门的内维尔一阵狂喷! 他是个高大的弗吉利亚人,比内维尔还要高出一大截。 说起话来语速很快,基本上每一句话里都带着一个以’f’开头并以‘k’结尾的词语。 “你们的总统过来见了我,你们的国务卿也过来见了我,你们的议长也过来见了我,现在,你他妈一个鼻屎一样的上尉也过来非要见我不可!” “你们这群狗娘养的德克萨斯老,难道你们不是属于同一个国家吗?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他妈就想不明白,不就是要向美利坚联邦投降吗?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也能被你们这群家伙玩出十几个花样出来!” “这见鬼的天气,老子感觉就他妈跟呆在加勒比海上一样!” …… 说好的只给内维尔-克罗基特5分钟的时间,泰勒自己就狂喷了3分钟! “说吧,你这狗娘养的到底想对我说什么?” 内维尔抬了一下他快要冻僵了的手。 “尊敬的将军阁下,德克萨斯迟早会加入美利坚联邦,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事实!”内维尔说到。 “小黄毛,你该改一改你那该死的法国人口音!”扎卡里-泰勒喷了一口大大的烟雾,将烟斗指着内维尔,不客气地说到:“要是搁在第二次独立战争时期,老子听见你的口音就该给你一枪!” 泰勒所说的‘第二次独立战争’发生在1812年,英国和加拿大联军攻破了华盛顿,一把火烧掉了美国总统府。差点将美利坚打得灭国。 法国是美国的盟友,但是美国在击退英国和加拿大联军之后却又对自己的盟友开始嗤之以鼻,天知道战争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故事。 那时候内维尔还在襁褓中,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法国人,住在巴黎的摇篮里,他们伟大的拿破仑皇帝如日中天,正打算挥军指向莫斯科。 如果真的在那个时候两人相遇,内维尔敢保证,首先忍不住开枪的是自己! “尊敬的将军阁下,无论是休斯顿总统,还是奥斯丁国务卿,或者是拉马尔议长,他们向你许诺的,不过是将已经属于美利坚的东西,重新再赠送一次。有什么意义呢?”内维尔波澜不惊地说到。 别看德克萨斯现在自成一国,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它是属于美利坚的,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哦?你这狗娘养的,也敢这么说这几个家伙?”泰勒笑了起来。 “不敢!”内维尔说到:“总统先生和国务卿先生一手缔造了德克萨斯共和国,如今又全力掌握着德克萨斯的方向,他们对于联邦的贡献有目共睹,可谓居功至伟!” “那你是什么意思?” 内维尔笑了一下,说到:“德克萨斯加入美利坚联邦早已经是瓜熟蒂落的事情,任何人都阻止不了,将军哪里需要他们来献呢?换句话说,有他们也可,无他们也可!” 泰勒重新掏出一把烟叶,塞进自己的口中嚼了起来。 “你他妈的,是想让我卸磨杀驴啊?”他含含混混地骂到。 内维尔没有直接回答泰勒的问话,反而反问了一句:“休斯顿先生和奥斯汀先生,建立了这么大的功勋,想必,回到联邦之后,必会要求更上一层楼吧?” 泰勒的眼睛眯缝了起来,之前眼中的精光都收敛不见了。 他像个大老粗一样都都囔囔,忽然又睁开了眼睛,对内维尔说到:“你说得没错!休斯顿想让我支持他竞选联邦总统!” 内维尔低下了头,说到:“其实,有资格竞选总统的,又何必非得是别人呢?” “呸!”泰勒一口吐掉了嘴里嚼得稀烂的烟叶,又重新给自己的烟斗装起烟丝来。 “抬起头来!看着我!”泰勒对内维尔说到:“是你叔叔让你过来的,对吗?” 内维尔抬起了头来,看着这位粗鲁的美利坚联邦陆军少将。 所有人都说,这位扎卡里-泰勒是一位大老粗。 可是,内维尔从来就没有这样觉得。 真正的大老粗,不会放着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的金矿不管,反而来到德克萨斯这种地方,一呆就是两年! 真正的大老粗,不会不懂礼仪到在白宫的议院里公然点燃玉蜀黍心做的烟斗!不会在恰好有记者经过的时候露出自己的胸毛!不会在报纸上刊登自己和老农攀谈的图片! 真正的大老粗,不会在自己18岁的时候,就能找到一位联邦众议员的推荐,由总统杰弗逊亲自任命为联邦第七步兵团少尉! 没有人比内维尔更懂,成为一名‘大老粗’比成为一名贵族,更难!甚至要难得多! “尊敬的将军阁下,休斯顿和奥斯丁都是大人物,他们想要的东西比我想要的东西多得多,他们的野心也比我大得多!” “尊敬的将军阁下,休斯顿和奥斯丁只能给你一个德克萨斯!而我,却能给你更多!”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泰勒冷笑了一下,“你能给我什么?” “墨西哥!”内维尔抬起双手,在他的手上,似乎正捧着一个墨西哥,他要将他献给眼前的这位‘大老粗’将军。 扎卡里-泰勒将一口烟雾持续不断的吐出,一直吐了快一分钟都还没有吐完。 第六十七章 野心家的温床 “内维尔-克罗基特?” “听从您的吩咐,泰勒将军!”内维尔挺直了腰身。 不得不说,年轻的内维尔英俊又帅气,即便是现在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被大雨淋得跟落汤鸡一样,但依然英武逼人。 如果是在纽约或者巴尔的摩这样的大城市,他每天至少能收到一百封火热滚烫的情书。 “你已经拿下墨西哥了吗?听你的口气,好像墨西哥已经在你的掌握之中了一样!”泰勒的语气有些微的不屑。 但是内维尔敏锐的抓住了一个小细节,这位‘大老粗’将军称呼他为‘你’,而不再是之前那个‘狗娘养的’了! 内维尔看了一下手腕——好吧,忘了带手表!不过这并没有关系。 “将军阁下,我想,5分钟的时间应该到了?”内维尔说到。 扎卡里-泰勒怔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命人送上香气馥郁的咖啡,又让人带着内维尔去换了衣服,还洗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热水澡。 当内维尔重新出现在泰勒面前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干净、整洁的年轻军官了。 “来吧,内维尔上尉!”扎卡里-泰勒将一盘雪白的奶酪推到了内维尔的面前,“这是我专门从我的家乡肯塔基运送过来的好东西,尝尝?” 内维尔掂起桌面上的银叉,恰到好处的将那细软的奶酪送入了自己的口中。 银叉和瓷盘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味道真是好极了!”内维尔说到。 “那就好,等下我让人送你一整箱!”泰勒说到。 “多谢将军!”内维尔浅尝辄止的停下了餐具。 餐桌上静默了一会儿,扎卡里-泰勒,这个粗鲁的联邦少将,宛如看一个心爱的美人一样看着内维尔。 他目光中的火焰,几乎要将内维尔白皙的肌肤给灼穿! “就在我冒昧前来拜访将军阁下的时候,”内维尔不紧不慢地说到:“安纳斯-塔西奥-布斯塔曼特已经到达了孔乔斯河西岸,马塔-莫罗斯的军中。” 扎卡里-泰勒陡然扬了一下头。 “真的?” “当然是真的!”内维尔-克罗基特澹澹地说到:“我亲自让人送他过去的!” 扎卡里-泰勒兴奋的攥紧了拳头,嘴角的笑意怎么都掩饰不住。 墨西哥的混乱情况,也许连墨西哥人自己都不清楚。 但是,在一旁窥伺了三年之久的扎卡里-泰勒,太清楚了! 布斯塔曼特的回归,必然在墨西哥掀起一场新的政变风暴。 在19世纪前中期,此时的美利坚联邦刚刚从第二次独立战争的痛苦中回过神来,国内印第安人的起义此起彼伏。 也许,在两百年后的人看来,此时的美利坚欣欣向荣,一片繁盛。广袤的西部正等着他们去征服,伟大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即将到来…… 但是,此时身处其中的美洲人却并不会这么认为。 此时的美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人们普遍认为是墨西哥! 这是一个由西班牙人将‘文明’带来这里三百年之久的国家,拥有丰富的矿产、广袤的土地,还有灿烂的阳光以及阳光下一望无际的种植园! 在三百年的漫长历史中,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都在这里建造了数不尽的地堡和要塞。 虽然由于西班牙的衰落,墨西哥获得了独立。但是继承了丰厚殖民遗产的墨西哥,依然被认为是一个强国。 特别是在南美的玻利瓦尔和墨西哥国父尹达尔戈的光辉加持下,此时的墨西哥,简直就是美洲的灯塔,拉丁人的骄傲! 墨西哥人也沉迷于这种骄傲之中,浑然忘记了,卧榻之侧,有勐虎在暗中窥伺了三年之久! “很好!很好!内维尔-克罗基特上尉,你做得很好!很好!” 扎卡里-泰勒站了起来,实在忍不住重新点燃了烟斗,兴奋地在屋子里来回走来走去。 内维尔也站了起来。 “但是,将军阁下,这只是一个开始——” “我知道,我知道!”泰勒兴奋地说到:“这还需要一点时间,对,不会那么快!放心吧,三年我都等过来了,再等三个月,又算得了什么?” 一旦布斯塔曼特率军西进,一场墨西哥内部的大乱就在眼前! 这叫扎卡里-泰勒如何不欣喜? “我的意思是说,布斯塔曼特的回归只是第一步。” “哦?你还有其它安排?”泰勒兴奋地问到。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自然会让墨西哥大损元气。在这之后,不论布斯塔曼特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们都需要想办法给成功者一点‘援助’,好将下一任墨西哥总统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援助嘛,内维尔都不需要解释,扎卡里-泰勒自然就懂。 一个深受广大人民喜爱的‘大老粗’,不可能不懂什么叫做‘援助’。 “是不是太麻烦了一点?”泰勒问到:“一旦机会出现,我随时可以调集大军西进!” “将军阁下,如果我们只是想打一场胜仗,这样自然就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我们想要为美利坚开疆拓土,彻底的、永久的占领那一片土地,也许这样粗暴的干涉,反而会适得其反!” 泰勒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是这个道理!” 扎卡里-泰勒的大军,必须是墨西哥的拯救者,而不是一个趁火打劫的强盗! 美利坚联邦从最初的东部十三州领土,扩展到如今这样的局面,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就是一定要‘救苦救难’! 武器和圣经,士兵和神父,一个都不能少! “那个布斯塔曼特,可靠吗?”扎卡里-泰勒问到。 内维尔沉吟了一下,说到:“他是墨西哥独立的元勋,也是墨西哥帝国的创立者之一,声望卓着。坦白说,虽然他在欧洲流亡的时候,克罗基特家族同他建立了一定的友谊,但是,友谊的程度其实并不那么牢靠……后续咱们还需要一定程度的‘援助’!” 扎卡里-泰勒沉吟了一下,大手一挥:“让他放胆去做就行了,你去告诉他,联邦军队对他的支持坚如磐石!” “是。” “但是第二步,我有一个更好的方桉!”扎卡里-泰勒说到:“不论那个布斯塔曼特成功还是失败,我都会找个人来替换他——多折腾几次,墨西哥人自然就会感激我们了!” 内维尔皱起了眉头,似乎不太愿意就这样放弃了自己一手扶植的布斯塔曼特。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放心,小伙子!”泰勒拍了拍内维尔的肩膀。“我这个新的人选,比布斯塔曼特可靠多了!” “谁?”内维尔疑惑的看着扎卡里-泰勒。 扎卡里-泰勒诡异地笑了一下。 一个长长的名字从他的口中,一字一句的吐了出来,像是吐一口绵长的烟雾一般。 “安东尼奥-洛佩斯-德-圣安纳”! …… 内维尔大惊。 “是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第六十八章 D.I.A “哈哈哈!”泰勒连连大笑。 如果说尹达尔戈可以被称作‘墨西哥之父’的话,那么,圣安娜完全可以被称作‘墨西哥之继父’! 圣安娜在墨西哥这片沃土上展露头角的日子,可以追朔到墨西哥独立战争的时期,从他16岁就加入西班牙军队开始。 从那以后,他在墨西哥几乎每三个月一次的政变中,几乎每一次都站对了方向。 一直到1833年,他自己亲自当上了总统。 从那以后,他便经历着政变、复辟、政变、复辟这样一个无限的循环。 他前前后后当了11次总统,这在人类历史上几乎都是绝无仅有的记录了。 他拥有一项其它人望尘莫及的天赋——内战他从来不输,外战他从来不赢! 在墨西哥这样人人如龙的环境中,他可以扯着嗓子对所有墨西哥人喊一声:“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垃圾”! 即便是在外被印第安人和德克萨斯人打得跟狗一样,一旦让他回到了墨西哥境内,他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将所有如日中天的对手统统打趴下。 无论是议会辩论也好,街头刺杀也罢,军事政变也行,人手一票都ok,他可以实现对任何竞选对手,在任何方面的全面碾压! 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物,他深得美国人的喜欢! 就在5年前德克萨斯独立的那一场战争中,这位老兄御驾亲征圣哈辛托,只用了10分钟,便被另一位‘国父’山姆-休斯顿给俘虏了! 然后美国人将他放了回去,他居然又神奇的当了一次总统! 没多久又迎来了例行的军事政变,他被迫流亡美国。 很多人都说他已经死在了纽约—— 但是人们并不知道,这不过是他当第6次总统的一个新起点! 如果历史没有发生什么改变的话,他这一生中要当11次总统,好日子还长着呢! …… 内维尔一脸惊讶的表情,让扎卡里-泰勒又连连大笑,心中莫名地涌起一股满足感。 自见到这个年轻人以来,泰勒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惊讶失神的样子。 “没错,他还活着!”泰勒说到:“自他流亡美国以后,总统约翰-泰勒先生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将他秘密安置在弗吉尼亚的一处庄园里。人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但其实他还活着,哈哈!” 内维尔这才收起了惊讶的表情,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这样绝妙的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真是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啊!” “哈哈哈!”扎卡里-泰勒面有得色,说到:“我也只是向总统先生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而已!当时我还在佛罗里达与塞米诺尔人作战,其实当时也并没有想到这么长远。不过是觉得,联邦政府不多这么一个人,干脆将他‘保护’起来,也许将来有用呢?” “哈哈!”内维尔也笑了起来,说到:“高明,真是高明!” 内维尔喜不自禁,差点手舞足蹈起来,说到:“既然圣安娜还活着,那接下来就简单了。一旦布斯塔曼特搅乱了墨西哥,咱们再将圣安娜放出来——如此一来,墨西哥将不攻自破啊!” “没错!”扎卡里-泰勒正色说到:“到时候咱们再举兵西向,墨西哥就得像一个饥渴的娘们,乖乖地向咱们撅起屁股来!” “哈哈!”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商定了接下来美利坚联邦在西南方向的大略。 至于原本炙手可热的德克萨斯,两人都默契的没有再提。 那位十多年前潜入德克萨斯,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将德克萨斯从墨西哥独立出来,如今又欲将整个孤星共和国献上的山姆-休斯顿,在扎卡里-泰勒的心目中,早就该功成身退了。 在山姆-休斯顿离开联邦权力中心的这十多年中,美利坚的新人如雨后春笋,一茬接一茬的冒出头来。 纽约和华盛顿的大人物们从来没有明说,但所有人都默契的选择了遗忘他——既然已经离开了,你又何必再回来呢?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联邦政府不吝于给他颁一个大大的奖章,但是,白宫的椅子是有限的! “好了,内维尔-克罗基特上尉!”这是扎卡里-泰勒第一次称呼内维尔的全名,看得出来,他现在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 “将军阁下!” “很感谢你为我带来了这样的好消息,我代表联邦政府,感谢你为联邦做出的贡献。”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将军阁下!” “你是个优秀的年轻人,联邦需要你这样优秀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优秀的年轻人的存在,美利坚才能越来越强大!” “你过誉了,将军阁下!” 扎卡里-泰勒唏嘘了一声,“从你的身上,我又似乎看见了我年轻时候的样子……”,他眼神中露出一丝缅怀的神色,不由自禁的说到:“那时候,我还在一个来自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穷小子,莽莽撞撞地进入了华盛顿……” 他的嘴边露出一丝微笑,随即便收了起来。 “好好干吧!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扎卡里-泰勒站了起来。“时候也不早了,我让马车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将军阁下,我自己能骑马!”内维尔说到。 扎卡里-泰勒也没有坚持。 内维尔犹豫了一下,又说到:“为了更好的完成咱们的计划,我需要将军阁下给予一点小小的支持……” “哦?说来听听!”扎卡里-泰勒并没有第一时间答应。 他早已经料到这个年轻人一定会有所要求,他一直故意不提,就是想让他自己提出来。 说实话,如果他的计划能够成功,扎卡里-泰勒并不吝惜给他合适的奖赏。 与获得整个墨西哥相比起来,职位和奖章,又算得了什么? 扎卡里-泰勒深深的明白,自己如果还想要更进一步,需要的不是拿下德克萨斯——这是属于休斯顿的功劳,他需要的是一场属于自己的泼天大功。 比如说,拿下墨西哥! 所以,内维尔-克罗基特,算得上和他志同道合。 再加上老克罗基特掌握着一支还算强大的埃尔帕索军团,这样一来,对内维尔-克罗基特进行拉拢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为了更好的完成咱们的计划,我想要建立一个新的军团——不,你别误会,德克萨斯没有扩军的想法!” 内维尔敏锐地读懂了泰勒的目光,德克萨斯不可能拥有更多的军队了! 扩军是大忌! 内维尔紧接着说到:“——其实叫它军团并不合适,因为它并不会参与任何作战行动。它主要肩负的任务,是调查来自于德克萨斯之外的情报和敌对行动,并为我们的‘朋友’提供支持。”内维尔说到。 “这只是一个情报机构?”泰勒问到。 “是的。但是因为墨西哥和德克萨斯的特殊情况,它必须得拥有一定的执法权。” 扎卡里-泰勒有些犹疑。“听起来……似乎……有必要吗?” 这样一个组织有些类似于警察,但是很显然,他的职权将会独立于警察之外。 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与德克萨斯的当政者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很需要这样一个组织,将军阁下!”内维尔说到:“休斯顿肯定也有这样类似的一套班底!” “行,我批准了!”扎卡里-泰勒稍微思忖了一下,果断地答应了下来。 且不论其它,内维尔-克罗基特这个年轻人,值得他用一个这样的职位进行拉拢。 “你准备建立的这个组织,它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想好,”内维尔低了一下头,掩藏住眼神中的喜色,然后又抬起头来,诚恳地说到:“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准备叫它‘德克萨斯情报局’,dia!” 第六十九章 ‘印第安人力量’ 内维尔-克罗基特离开德克萨斯堡要塞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暴雨已经停了下来。 在他经过要塞门口的时候,那位名叫尤利西斯-格兰特的卫兵手里拿着一张宽大的油毡布雨披,坚持要送给内维尔。 “上尉先生,后半夜应该还有暴雨,你拿着这张雨衣,多少能遮挡一点。” 内维尔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再次感谢了格兰特的帮助。 “多谢你,格兰特老兄!不过你可能猜错了,暴雨已经过去了,你看,月亮都已经出来了!” 格兰特并没有坚持自己的说法,只是说到:“我会让朱莉亚会找你的那位朋友,希望你能提前和他说一声。” “放心吧,格兰特老兄!”内维尔说到:“朋友之间,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啊!” 他拥抱了格兰特,在两人身体接触的时候,内维尔将一张绿纸塞进了格兰特的胸襟口袋里。 这一次,格兰特没有拒绝。 …… 5月30日的深夜。 原本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 怒风忍痛送往孔乔斯对岸的十张野牛皮被对面留下了,但是,信使却依然没有带回小黄毛愿意和他谈一谈的消息。 坐立难安的怒风,一次又一次的登上山丘西望。 隐隐约约的月色下,墨西哥人的营地影影绰绰,似乎正在收拾行装。 到了后半夜,天气突然风云急变,一片黑云吞没了月光,大风突兀而来。 紧接着,便是电闪雷鸣,暴雨如倾。 山丘上的怒风打马疾奔,甚至都还没有来得及回到自己的帐篷里,便被淋了个全身湿透。 不能再等了! 再等下去,等到明天墨西哥军队撤去,他怒风就成了对抗德克萨斯军队的一支独木! “牛粪!吹号!集结!” 怒风朝着身旁人大喊到。 牛粪已经不是布法罗集市上那个牛粪了,那个牛粪死掉之后,一个新人顶替了上来,重新使用了牛粪这个名字。 牛粪立即钻出了帐篷,吹响了集结和号角。 号角声在电闪雷鸣中传出了老远。 随着号角声的响起,整片营地便都窸窸窣窣的骚动了起来。 怒风原本想的是,趁着这一场大雨,赶紧率先带着自己的队伍撤离这里! 眼下墨西哥人还在收拾行装,对岸的德克萨斯军队还没有反应过来。 只要自己跑在墨西哥人的前面,自己就不会成为德克萨斯军队的首要攻击目标。 至于,撤离之后,将不得不放弃他旧有的领地,将不得不向其它阿帕奇部落一样,走上向北流亡的道路,怒风现在已经管不着那么多了。 只有在真正的拉起队伍,同白人军队对抗之后,怒风才深切的感受到来自白人军队的压力! 架在河对岸的那二十门6磅巨炮,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怒风:这是一场错误的战争! 坦白说,之前的怒风跟在福特中尉的旗号下,虽然要忍受福特中尉的无端指责和怒骂,但是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 他现在甚至有些怀念起福特中尉来! 那时候的怒风,虽然也感觉到了白人军队的强大,但是这种感觉是抽象的,并没有化作枪与火落在自己的身体上。 就如同一个普通人看拳击比赛,虽然知道自己和职业拳手肯定还是有差距的,但是看多了,总会有一种‘不过如此’或者‘我上我也行’的错觉。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甚至还会脑补出诸如‘滑铲’或者‘单腿三连鞭’之类强大招式。 等到有一天自己真的被拉上去和职业拳手单挑了,站在了擂台上,这才被吓出尿来! 怒风现在只想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自己阴差阳错被逼上来的擂台。 如果布法罗集市之夜再重演一次,他一定不会跟着斑鸠的指挥起舞。 他不会存着欺骗福特中尉的心思! 他不会以为,虽然说易洛魁人和塞米诺尔人都失败了,但是凭什么阿帕奇人不能成功?虽然维克托里奥被白人军队打得如丧家之犬,但我怒风又不是维克托里奥! 他不会在鲜血和火焰中迷失了神智,一怒之下召集了荒原上那么多的印第安人,走上一条对抗白人军队的不归之路! 他不会…… 好吧,过去的都已经成为了事实,他怒风现在已经无可避免的走上了与白人军队的对抗之路了。 无论他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反叛者’的标签已经贴在了他的身上。 即便他将来要投降,依然会贴着这个标签。 在这一点上,怒风还是能想明白的—— 无数印第安人的投降前辈,他们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告诉了怒风这个道理:白人从来不手软! 怒风知道,自己身边这一片巨大营地上的两万人马,就是他赖以生存的砝码。 即便是投降,砝码也绝对不能丢! 哪怕这两万人,其中还有很多都只是老弱妇孺。但是,老弱妇孺也是战斗力,怒风绝不会放弃他们。 有的时候,一个妇孺的眼泪比勇士的弓箭更厉害! 怒风好歹也是跟着福特中尉混了好几年的文明人,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 “卡察!” 在一道照耀天地的闪电之下,怒风又一次站上了他的骏马! “勇士们!” “从俄勒冈赶来的勇士们!从俄克拉荷马赶来的勇士们!从墨西哥赶来的勇士们!” “在这片见证了印第安人千年历史的荒原上,在这一条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帝国兴起又灭亡的孔乔斯河畔,你们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如今,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支高达两万人的强大队伍!” “一支令墨西哥军队和德克萨斯军队都颤栗的队伍!一支让西边的罗圈腿和东边的小黄毛都丝毫不敢动弹的强大军队!一支战无不胜勇往直前的伟大力量!” “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你们可曾见过印第安人像今天这般强大?” 闪电和雷声,似乎更加增强了怒风的说服力! 营地沸腾了起来,所有人都叫嚣着,就在今夜,要与白人决一死战! 要让整片荒原都铺满白人军队的尸体! 要让今夜的大雨,洗刷尽印第安人的满腔怒火和仇恨! “勇士们!” 怒风挥舞着他的旗帜,好让靠近他的所有头领们都能看见他。 “铭记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吧!” “铭记住今夜的暴雨和闪电吧!” “我将带领你们走向一个又一个胜利,直到你们永远再不用忍受饥饿和风雨,直到你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这片大陆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都从白人的魔爪下逃脱出来!” “我宣布,‘印第安人力量’行动,即刻开始!” “印第安人力量,所向无敌!” “跟着我,进军!” 怒风声嘶力竭的怒吼着,将手中的旗帜坚定的指向了北方! 北方? 牛粪狐疑的看了一下怒风,埃尔帕索在东面,墨西哥在西面——但他的热血已经控制不住了,跟随着所有人一起大喊了起来: “印第安人力量,所向无敌!” 管球它哪个方向呢,反正都无敌了,跟着怒风酋长平a就对了! 今夜,不a不是印第安人! 第七十章 光明在前 后半夜的暴雨来临的时候,内维尔-克罗基特正在荒原上赶路。 “咦?居然被那个格兰特说中了,真的下起雨来了!”内维尔惊讶的说到。 “局长先生,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随从建议到。 “在这荒原上,哪儿有地方可以休息——咦,那边有棵大树,我们去树下躲一躲吧?”内维尔说到。 他拥有坚定的意志和坚韧的决心,但不代表他是个受虐狂,喜欢在这样风雨交加的夜晚赶路。 拜访扎卡里-泰勒这一行,取得了非常非常巨大的成功。 他几乎完成了他所有的目标。 sbi的成功建立,意味着他终于不用像个臭鼹鼠一样躲躲藏藏的工作了。 人们提起他的时候,将不会再说‘克罗基特家那个小子’,而是会尊敬的说一声‘内维尔-克罗基特局长先生!’ 他可以光明正大的闯入德克萨斯的议会,以‘妨碍国家安全’的名义抓走一个正在康慨陈词的议员,也可以静悄悄的进入奥斯丁的办公室,拿走他心爱的雪茄盒,请他‘配合sbi的调查’! 一想到这些事情,内维尔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在这一路上,他已经莫名其妙的笑了好几次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他的三名随从都看得出来,他们的少爷——不,局长先生,现在的心情非常非常好。 sbi的建立,只不过是他在与扎卡里-泰勒谈话的最后关头,灵机一动所想出来的额外收益。 而家族的正事,他也办得丝毫不落,滴水不漏。 那位扎卡里-泰勒将军也许还浑然未觉吧? …… “少爷,不,局长先生,我觉得我们还是最好不要去大树下躲雨的好。”随从急忙抓住了内维尔的马缰。 “为什么?” “局长先生,根据富兰克林先生的说法,下雨天的时候,雷电会通过大树传导给树下的人,从而引起雷击事件。” “富兰克林?哪个富兰克林?” “本杰明-富兰克林!”随从回答到。 “哦,原来是他,他还说过这话吗?”内维尔问到。 “是的,局长先生。”随从回答到:“他不仅仅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也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 “科学家?”内维尔惊讶了一下,说到:“这么优秀的人,竟然去做了一名科学家?真是不可理喻!” 虽然口中都囔着,内维尔还是不情不愿地调转了马头,放弃了去大树下躲雨的动作。 “科学家都是疯子!”内维尔说到:“如果让这群疯子继续这么搞下去,上帝肯定会不高兴的!” “局长先生,你是反对科学吗?”随从说到。 “不,我并不反对科学!我是德克萨斯情报局的局长,又不是宗教裁判所的红衣主教,除了反对我的敌人,我没有什么好反对的。我只是想说,有些科学游戏过于疯狂了,如果任由他们这么搞下去,世界会乱套的。我听说有一个安东尼奥-梅乌奇的家伙,正在打算发明一种名叫‘说话机’这样的东西?” “呃……局长先生,我没有听说过!” “那你真应该多看看报纸,”内维尔说到:“报纸上说,他打算发明一种比电报更高明的机器,让一个在巴黎的人,拿去话筒就能说话给德克萨斯的人听……哈哈,真是疯狂!” “他成功了吗?” “马斯克,用你的屁股想一想,他永远也不可能成功的!”内维尔说到:“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如果所谓的科学真的能做到这样的地步,上帝就不需要带着他的十三个门徒到处跑来跑去地传播他的福音了。他只需要十三个‘说话机’——哦,这简直太荒谬了!” “哈哈哈!”随从们都跟着大笑了起来。 反正前面也下着暴雨,三人倒也不急着赶路了。 一边信马由缰的漫步,一边谈天说地。 从那位想发明‘说话机’的意大利人,说到混乱的法国局势,从非洲的黑奴说到了美洲的玻利瓦尔,他们甚至还谈起了遥远的中国,听说那里的东方人长得和印第安人一样。 “你们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中国人就是从美洲迁徙过去的印第安人?”内维尔突然脑洞大开,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观点。 “局长先生,这……怕是不可能吧?印第安人难道能游过太平洋吗?” “听着,马斯克,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内维尔说到:“以前的太平洋可能还没有现在这么深,印第安人完全可以划船划过去!要不然根本没法解释,为何中国人会和印第安人长得这么相像!他们绝对就是印第安人的后裔!” “呃……”,那位被叫做马斯克的随从认真的思索了一阵,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人说他们的历史有好几千年,印第安人却根本没有什么史料,逻辑上不对啊?” “呵!”内维尔冷笑了一声,说到:“西班牙人将印第安人的史料全部都烧毁了,你当然找不到了。但是找不到并不代表着不存在,等将来我们拿下了墨西哥,挖开墨西哥城的地下,总能找到印第安人向中国迁徙的证据的!” 马斯克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另外一位随从的眉梢挑了一下,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如果能找人写一本书,证明中国人就是从美洲迁徙过去的印第安人,那么,局长先生一定会非常满意的! 他甚至在一瞬间就想到了好几个适合这个工作的人选。 “好了,别说这个话题了!马斯克、比尔、费尔南多,你们现在应该给我想一想,山姆-休斯顿在他的庄园里,到底干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好事!等咱们回到了埃尔帕索,就该立刻行动起来了!” “是的,局长先生!” …… 就在这同一场暴雨之下。 怒风率领着他的两万只‘砝码’展开了‘印第安人力量’行动; 墨西哥老兄布斯塔曼特王者归来,身着戎装,在马塔-莫罗斯将军的拥护下,向着南边的墨西哥城进军; 机灵的大老粗扎卡里-泰勒,伏在桌桉上奋笔疾书,准备向白宫报告一套酝酿已久的吞并墨西哥的方桉; 山姆-休斯顿和斯蒂芬-奥斯丁关在一间小小的会议室里,讨论着竞选下一任美利坚联邦总统的事情。 年轻的法兰西贵族少爷内维尔-克罗基特在荒原上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准备大干一场。 马德雷山脉深处的斑鸠部落里,响起了七八声婴儿嘹亮的啼哭声! 所有人都在盼望着光明的未来! 第七十一章 三百年疾坠之下 斑鸠的手上,拿到了一封来自怒风的求救信。 送信的使者带着一个巨大的挎包,里面装满了信件。这位勤劳的信使,在雨季湿热的马德雷山脉中艰难跋涉,每路过一个部落就投去一封求救信,他甚至都来不及等到斑鸠的回信,就急匆匆地奔往下一个部落去了。 这种广种薄收的精神,斑鸠只有在很遥远的记忆中,那些口口声声说他是秦始皇或者慈禧太后的遗产继承人的短信里,才能看到。 “洛岑,山下的情况,真如怒风在信中所说的那样吗?”斑鸠问到。 自从洛岑来了之后,鹦鹉的情报功能就转移给了这位新来的印第安女人。 她在山下有一套完备的情报网,连斑鸠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如何经营的,但是,她总是能比鹦鹉先一步拿到最新的消息。 就连休斯顿发行的《德克萨斯人日报》,斑鸠都能拿到隔日的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以前的墨西哥和德克萨斯,对于斑鸠来说,就像是笼罩上了一层战争迷雾一般。 自从洛岑来了之后,战争迷雾终于被打开了几道缝隙,地图终于被点亮了些许。 “怒风这个人……”,洛岑却没有首先回答斑鸠的问题,反而说起怒风来,“我之前和他有过一定的接触。你介意听听我的意见吗?” “你说!”斑鸠示意到。 “他就像是一条拉罗来纳恶犬,他并不缺乏勇气,但是他的勇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有人鼓噪,有人怂恿,他会很快做出决定,不惜与敌人决一死战。但是。如果没有人从旁鼓励,他的勇气很快就会泄掉,从而倒向另外一个极端!” 斑鸠看向了正在桌子底下来回转悠的阿巴。 落岑接着说到:“就跟阿巴一样,当它的脖子上套着绳子,而你正牵着它的绳子的时候,它的勇气是最大的。在这个时候,它甚至敢向狮子或者巨熊狂吠挑衅。” 洛岑并没有说错,带着绳圈的阿巴不但敢向巨熊挑衅,它甚至敢对拿着火枪的杰罗尼莫挑衅。 “但是,如果你放开手中的绳子,阿巴甚至连猫都害怕。” 斑鸠忍不住笑了起来。“说的没错,阿巴就是这样!” “那么,怒风在信中所说的事情,就应该分成两部分来看了。”洛岑说回了正题。 “他说他集结了荒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准备在孔乔斯河畔与埃尔帕索军团决一死战。这一点,与我们之前收到的情报相左证,可以认为是确有其事。”洛岑说到。“这个时候,是他的勇气最大的时候!” “但是,怒风是否会真如他在信中所说的那样神勇,就很可疑了。”洛岑说到。“我认为他会很快就溃逃,你认为呢?”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斑鸠思索了一看,看向洛岑。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然后不约而同的笑了一下。似乎都明白了彼此的意思。 斑鸠并没有急着表明自己的看法,而是将目光看向了十五美元。 十五美元的手中,依然习惯性的抓着一张抹布。 在青蛙死后,斑鸠让整个镶白旗的人全体挨了一顿毒打,即便那些人是从战场上残存下来的老兵,斑鸠依然没有放过他们。 主辱臣死,主死臣殉,这是印第安八旗不变的规则。 没有将整个镶白旗的人都送去陪青蛙,已经是斑鸠鸿恩浩荡了。 没有人质疑斑鸠的决定,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 镶白旗剩下的十五个人,都对斑鸠放过他们表示感恩涕零,发誓以后一定要跟在旗主的身边,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再不皱一下眉头。 然后,斑鸠让十五美元做了镶白旗的旗主。不为别的,就是用自己人! 这也不存在什么服不服的问题,整个斑鸠部落都是属于斑鸠的,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真要征询一下其它人的意见,反而会把大家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秩序搞乱。 八旗制度,内核其实是一种变形的奴隶制度。 这对于习惯了酋长部落制的印第安人来说,实在是太合理不过了。 “我觉得……”,十五美元习惯性的左右瞟了一眼。 与战场上那个坚定敏锐的十五美元不同,一旦离开了战场,十五美元胆小而多疑,谦卑到自卑,害羞到害怕。 “我觉得……”,十五美元见无人反对他说话,这才低声说到:“我们应该去救救怒风。” 他说完之后,屋子里所有人都看着他。 这让他紧张得有些无所适从,用力地用手中的抹布,擦拭起桌面来。 “为什么?”盐巴锐利的眼睛盯着十五美元。 镶白旗的旗人可以顺从十五美元这个懦弱的旗主,但是镶黄旗的盐巴却并不满意这个侏儒一般的新人。 “我……”,十五美元用力地擦拭着桌面,紧张得说不出来。 “为什么你觉得咱们应该去救他?”斑鸠轻声问到。 只有在面对斑鸠的时候,十五美元才会不那么紧张。 但是他的声音依旧很低弱: “印第安人已经很少了,”十五美元说到:“如果这一次,再让他葬送掉这么多人,将来我们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的。” 斑鸠的心里咯噔响了一下! …… 自他穿越以来,从一个被俘的印第安人奴隶,找河狸搞枪,哈里森河谷复仇,在布兰卡山扎营,去大平原抢劫,在布法罗集市搞事,干掉大树上尉,埋伏火鸡岭一个白人整编连…… 这一系列事件,可谓是风生水起。 虽然说其中有惊有险,但最终都还算是顺利。 及至今日,斑鸠部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拥有五百余人,两百条枪的中型部落了! 在马德雷山脉中,也算是声望隆重,各方部落都得给一个面子。 鹦鹉现在带着商队去交易,再没有人敢坑他了。 部落狩猎队的活动范围,已经扩展到了方圆三十里地,遇上有争议的猎物,基本上都是本部落的人获得大头。 斑鸠部落越来越壮大,这是所有人都能看见的事实。 但是,在这一系列胜利的背后,始终有一个巨大阴影笼罩在斑鸠的心头。 战术上的胜利,并不能掩盖战略上的失败。 山里的部落在进步,山外的白人却并不会停下来等它们。 原始部落发展一百年,也许都抵不上工业文明发展一天的。 三百年来,印第安人的一次又一次惨败,已经造成了一个几乎无法挽回的恶果:现在,整片大陆上的印第安人人口,已经很少了! 美洲西部的印第安人,斑鸠不知道总数有没有二十万,说不定甚至更少! 如果怒风这一次失败了,那就等于将大荒原上的印第安人,一下子葬送了十分之一! 印第安死不起这么多人的! 在斑鸠部落看似欣欣向荣的繁盛表象之下,其实掩盖着烂泥一般的根基。 印第安的天已经疾坠直下了三百年之久! 平心而论,斑鸠已经做得很好了。 但是,想要挽回这疾坠三百年的悠悠青天,没有成千上万人的血祭,没有千里万里的杀戮,怎么可能? 第七十二章 一千里血泪之初 十五美元一句话,让斑鸠的整间屋子都安静了起来。 所有人都在沉默,无言以对。 即便是对十五美元这个新人再看不顺眼的盐巴,也不得不承认,十五美元说得没错。 斑鸠的声音低沉的响起,有些萧索: “我认为,十五美元说得没错!” “我们可以躲在这里,继续做我们的山大王,任由怒风带着他的人去死……” “……或许将来,我们也可以向白人投降。在座的各位,那时候应该也都有了一定的立身之本,说不定可以在白人的军队里,或者某个机构里担任个一官半职。” “但是我敢肯定,你们会在投降之后,突然某一天死在浴缸里,死在上班的路上,死在床上……有很多千奇百怪的死法在等着你们。” “在你们放弃之后,印第安人将不会再有未来。” “我们,或者我们的后代,将永远失去自己的土地,连种植园里的黑奴都不如。” “十五美元说得没错,印第安人已经很少了,两万人,我们死不起。” “两万人啊!就算是两万颗石头,砸在水里也是好大一片浪花,不能就这样,毫无意义的死在那里!” 部落依然弱小! 在这个风云激荡的19世纪中叶的美洲大陆上,美利坚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 南方的种植园里,黑奴拿着生命在种植棉花、可可、橡胶…… 北方的工厂里,钢铁像是洪水一样从工厂里流出来,纽约的摩天大楼正在拔地而起,从巴尔的摩到费城的第一条电报线正在计划之中,一条横贯大陆东西两岸的铁路方桉已经摆上了白宫的总统办公室…… 太平洋到大西洋上,繁忙的轮船穿梭不觉,将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联系起来…… 工业文明的机器已经完成了预热,蒸汽机轰隆隆作响,齿轮在嘎吱嘎吱的转动,它的每一天,都相当于马德雷山脉一整年,不,也许是十年,甚至一百年! 斑鸠再怎么雄心勃勃,对于这样的大势,也是无可奈何。 以此时斑鸠部落的小小身板,莫说干预美洲大陆的大势,便是在德克萨斯这种鸟不拉屎的荒原地带,依然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两百多条枪,在马德雷山脉中足够成为部落之王。 但是拿到了白人军队面前,那根本就不够看。 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一天就能生产一个斑鸠部落的军火。 墨西哥湾随便几个穿拖鞋的海盗船,上面有两层甲板一百多门炮,一轮齐射就能将小小的斑鸠部落全部报销。 斑鸠的名字在马德雷山脉中如雷贯耳,但是在山外连1美分一份的报纸都懒得提一提他。不是蔑视,而是美利坚每天有太多太多新鲜的东西,比山林里一个山大王的雄心壮志要有趣得多。 现实,真是恐惧到令人绝望。 …… “各位,是继续呆在这里做山大王……” “还是下山去拼一把?” “这一次,我把选择权交给你们!” 斑鸠转了一下手中的笔。 这一次他没有接住,笔落在了地上。 十五美元眼疾手快,抢在所有人前面,将它捡了起来。 他发现斑鸠在桌子底下的腿在颤抖。 …… 孔乔斯河东岸。 怒风部落的异动没有瞒过埃尔帕索军团的注意。 通讯兵一身湿漉漉地闯进了执勤军官休息室,将还在睡梦中的克里斯托弗少校给叫醒了。 “少校,印第安人开始行动了!” 克里斯托弗一下子从硬板床上跳了起来。 克里斯托弗是一位参加过1812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老兵,在将近四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几乎每一年都在参加战斗。 对于突如其来爆发的战争,他已经习惯了。 自18世纪美国独立以来,几乎每一年这个国家都会发生战争。 如果换成了别的国家,也许早已经被打得千疮百孔了。 但是美利坚不同,它通过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和屠杀,扩大了自己的领土,享受了充分的战争红利。 一如当年蒙古帝国的崛起一样,敌人的毁灭,意味着自己的兴起。 蒙古人动辄屠城,而在美洲大陆上,屠城这种事情早已经被西班牙和英国、法国、荷兰等等给做过好几轮了,轮不到美利坚来做。 美国人能做的,只能是彻底的、极致的灭绝。 不但将印第安人从物理意义上灭绝,还需要将整个印第安文明存在的印记,从文字到民谣,从神话到化石,统统抹去,无一保留。 不幸的是,他们成功了! 更不幸的是,屠戮成性的蒙古人迅速沦入了农牧文明的兴衰循环,但是美洲大陆上这群白人,赶上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成功地摇身一变,成为了人类文明的‘灯塔’! 苍天若真有眼,必是在此时打盹! 年年不绝的战争,为这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经验丰富的老兵。虽然说他们名义上叫做‘民兵’,但实际上,却几乎每一年都在参与战斗。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并且,仗着钢铁、火药与病菌的力量,他们百战百胜。 如克里斯托弗少校这种老将,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因为宿醉而浪费战机的错误。 孔乔斯东岸的埃尔帕索哨兵,也都是从小拿着猎枪在荒原上追亡逐北的少年,也断然不会出现因为害怕打雷就躲回屋子里休息这种弱智操作。 战斗就是他们的职业,是他们的本能。 愚蠢的军人只会出现在丰亨豫大的安逸王朝,或者腐败堕落的帝国末期。 而此时的美利坚,咄咄逼人,野蛮向上。 连美洲大陆荒原上的野草都是横着长的! 想要指望这样的对手犯错,基本上不太可能——好吧,怒风从来没有指望过对手犯错,因为他的眼中不会有这么强大的对手! …… 克里斯托弗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跨上门外的骏马,跑上了高地。 夜晚的滂沱大雨中,望远镜的能见度有限。 但是一阵一阵的闪电照亮了河对岸的印第安人营地。 “他们准备发动进攻了吗?”克里斯托弗问到。 “不,少校,他们在准备逃跑!”跟上来的通讯兵准确的说出来自己的判断。 “墨西哥人在干什么?” “暴雨之前,侦骑最后一次传来消息,墨西哥营地有一些混乱,但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一场暴雨遮住了视线,也阻碍了情报的及时传递。 此时,掌握这只孔乔斯东岸部队的内维尔-克罗基特并不在军中,克里斯托弗少校奉老克罗基特的命令,辅左内维尔。 在主帅不在的情况下,需要克里斯托弗少校独自做出决定了。 是选择坐视不理,还是趁火打劫? 前者无功无过,后者,胜负难料! “杰克,传我命令,步兵团十五分钟后渡河!”克里斯托弗只犹豫了十秒钟,便迅速的下达了命令。 他获得的情报并不完整,所获得的授权也并不充分。 但是,一个百战百胜的老兵,光是用鼻子闻也能闻到胜利的味道。 “去告诉托勒密,五分钟之后,他的大炮必须砸烂印第安人的营地!快去!” 第七十三章 我已经忘记了我还是个活人 斑鸠端起桌面上的粗陶碗,喝了一口洛岑给他泡好的鲜菊茶。 守,还是攻? 斑鸠相信,只要自己做出了决定,屋子里的人肯定都会支持自己。 但是,他还是希望,能听到他们说出心底的想法。 没有人天生就应该为其它人去死,但是如果他们将来真的要死了,斑鸠希望,这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的。 当他们去死的那一刻,他们应该明白自己死亡的意义所在。 如果没有这样的觉悟,就完不成印第安复兴的大业。 或许等到将来胜利的那一天,这一间屋子里所剩下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斑鸠希望,那还侥幸活下来的几个人,能够明白,他们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有人替他们去死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那就打呗!还能怎样?”鹦鹉第一个开口说到。 他左右看了看其它人。 “如果可以不打,我是真不想打!”烟男叹了一口气,说到:“但问题是,咱出生就是个印第安人,跑也跑不掉啊!” “打!”盐巴没有抬头,说到:“早打!大打!打烂做数!打不过也要打!如果没有火鸡岭那一战,说不定我都想劝劝大家。但是打完了火鸡岭那一仗,我突然就想明白了,我这一辈子,就是该和白人打个不死不休的!” 盐巴这一席话,让围拢着桌子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点了一下头。 火鸡岭那一仗,惨烈无比。 斑鸠部落的旧有人口,直接折损了一大半。 但是战争结束之后,没有一个人在斑鸠面前叫过苦,也没有一个人在斑鸠面前流过泪。 即便是那十多个被打残了的伤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伤口发霉,流脓,最后将近九个人都在半个月后死去了。他们在生前见了斑鸠,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酋长,谢谢你带着我们报了仇!” 那一仗,打破了白人不可战胜的神话。 也打碎了部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屈服本能。 他们终于第一次尝到了以血还血的痛快,第一次生出了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渴望。 凭什么螳臂就该被车碾死? 凭什么你想杀,我就就不得不送? “我将我的一切都献给了酋长,”比索说到:“我这一生,将不会有妻子,不会有孩子,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亲人。我是斑鸠的装弹手,斑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我也一样。”巨硬说到。 斑鸠的心中像是过电一样,产生了一些……感动? 身为一个首领,有什么比部下忠心耿耿更能打动他的呢? 但是这种感觉被他很快的压制了下去。 遥远的记忆中那个温温吞吞懦弱可怜的打工人,现在已经长出了一颗冰冷的心脏,有了一张坚硬的神经。 这些人发誓要对他效忠,而他正在考虑的,却是让他们如何更有价值的去死。 “头皮,你呢?”斑鸠开口问到。 头皮,就是那个在上一次开会的时候打瞌睡的家伙,自从被斑鸠拎出来负责在开会的时候抡大棒之后,这家伙摇身一变成了个精神小伙。 他将自己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火鸡发型,在斑鸠这一众头领中出类拔萃。 火鸡岭战役的时候,这家伙用牙齿咬断了一个白人士兵的喉管,手里领着湿漉漉的一大把稀碎毛发,面目恐怖如恶魔一般。 斑鸠这才想起来,应该问一问这家伙叫什么名字。 “我叫头皮!”精神小伙回答到。 斑鸠当时听见这个名字被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家伙的审美观怎么这么变态,给自己取了个这么瘆人的名字。 “因为我的父亲叫头皮,我的爷爷叫头皮,据说我的曾爷爷也叫头皮!”精神小伙即使是在血战之后,依然非常精神。 “但是他们都没有了头皮,只有我还有!” 精神小伙骄傲的回答到。 好吧,这的确很值得骄傲! 斑鸠矮子里面拔将军,让他顶替了战死的四脚蛇,成为了正红旗的旗主。实在是没有办法,火鸡岭战役之后,正红旗只剩下了一堆老弱和残废,精神小伙虽然好像有些不正常,但也是正红旗难得的人才了。 斑鸠问头皮话的时候,头皮正双目炯炯的寻找着屋子里有没有打瞌睡的人。 听见斑鸠问话,头皮哗啦一声就反应了过来,头向斑鸠的方向用力一扭,带着头上的火鸡发型勐摆。 “打啊!斑鸠,我能一个打十个!”头皮战意盎然,已经急不可耐了。 斑鸠摇了摇头,算了,头皮这种精神小伙,就不该思考生存还是死亡这么复杂的问题。 “洛岑?”斑鸠将目光投向了身边这个印第安女人。 她依旧很美丽。 在斑鸠身边的每一天,她都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在斑鸠需要她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她都可以。 见斑鸠问到了她,她妩媚的笑了一下。“斑鸠,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花瓶?” 斑鸠眯缝了一下眼睛。 “我从五岁的时候便开始骑马,六岁的时候便学会了拿枪,十岁杀了第一个人,一直到我遇见你为止,我杀过的人比你想的要多得多……” 洛岑一边说着这些话,一边嘴角还带着微笑。 “我从十岁那年便开始陪一个白人老头子睡觉,后来三不五时就会换一个,在遇见你之前,我睡过的男人比你见过的女人都多……” “我用敌人的鲜血洗过澡,在蚂蟥和毒蛇横行的山洞里睡过觉,在白人军队的营地里偷过马,在敌人的四面包围中喝过自己的尿……” “斑鸠,你比我想象的要好,而我,却比你想象的要坏,坏得多……” “如果你认为我是一只花瓶,请你不要用我来插花,自遇见你之后,我唯一存在的意义,便是期待着有一天你能砸碎它,让你能听见它破碎的声音,希望它你能让你觉得悦耳动听……” “在座的每一位,论打架我打不过你们,但是论起打枪,有一个算一个,你们都是垃圾!” 话音落下的一瞬间,斑鸠只觉得腰间一动。 他插在腰带上的一只左轮已经到了洛岑的手上,如翻花蝴蝶般在她的手掌上转了两个圈。 “砰!”“砰!”……连续五声枪响。 桌面上五只粗陶碗被子弹打成了碎片。 左轮里还剩下一颗子弹,洛岑将枪柄朝着斑鸠递了过去。 “斑鸠,我随时随地都准备好了,为你去死!” 第七十四章 死亡在追逐着我 荒原上的闪电,一道接着一道地撕裂着天空。 怒风在暴雨中回头,看着身后溃烂的队伍,以及远处火光四起的营地。 暴雨这么大,都浇灭不了营地升腾起的火焰。 耳边传来一阵阵轰隆隆的声音,他也分不清那是炮声还是雷声了。 他心中无比庆幸,自己在敌人开炮之前就撤了,不然的话,怕是要被大炮给砸成肉泥了。 “酋长,你真是高瞻远瞩啊!”牛粪一边策马狂奔,一边朝着怒风大叫:“要不是你提前发现了敌人的阴谋,咱们怕是都要被大炮轰上天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怒风被这个马屁拍得愣了一下,不过他也没有推辞。 暴雨太大,他胡乱叫嚷了一声。 身旁的骑士也都跟着他叫嚷了起来。 “酋长,白人军队追上来了!”野马大吼了起来。 怒风的队伍拉得老长,在这铺天盖地的暴雨之下,两万人马绵延好几里,望不见头也看不见尾。 “叫后面的人顶住!一定要给老子顶住!”怒风大吼了回去。 野马于是急忙又去后方传令去了。 炮车运送缓慢,一旦怒风的大军跑出了大炮的射程,只要不停下来休息,大炮多半是追不上来的。 只是可怜跑得慢的那些老弱,被怒风毫不留情的抛在了队伍的后面,现在泥地里眼看逃亡无望,只得被动做了些象征性的抵抗。 不是他们不想投降,只是白人军队的枪火下,从来没有接受过印第安人的投降。 …… 克里斯托弗骑着战马,也渡过了狭窄的孔乔斯河。 眼前的战场,糜烂得就跟地上的泥浆一样。 他的步兵战士们英勇无比,所向披靡。 但是火枪再凶勐,也不过就两三百米的射程,暴雨之下,射程更短。想要彻底全歼眼皮子底下这一群印第安人,还是要靠士兵的两条腿。 “搞清楚了吗?怒风到底发了什么疯,为什么突然向北逃跑了?”克里斯托弗在雨中大吼到。 这一场胜利来得太突然了。 他几乎有些不敢相信,怒风发了那么多的毒誓,沾了那么多白人的鲜血,搞出这么声势浩大的排场,竟然突然之间就溃逃了! “少校先生!”通讯兵在暴雨中也只能大吼着回答:“弄清楚了,他策划了一场代号为‘印第安人力量’的行动,说是要北伐!” “北伐?伐谁?”克里斯托弗有些懵。 不过他并没有思考得太久,再往北去,便是科罗拉多、犹他、怀俄明……那里是苏族人或者夏延人的土地。随着美利坚不断的西进,现在那片土地上,到处都是美国移民的身影。 可以理所当然地说,那里也是美利坚的土地,苏族人只是暂住在那里而已! 不管怒风的‘印第安人力量’目标是谁,克里斯托弗一定不能让他达成所愿。 “追上去!”克里斯托弗当机立断的命令到:“一定要紧紧的咬住他们,哪怕是追到加拿大去,也要将他们全部消灭!” “好的,少校!” “骑兵呢?骑兵为什么还不来?” “少校先生,已经在催促了!” “再去催!” 克里斯托弗有些发怒。 都怪该死的福特中尉,带着两百骑兵去了布法罗集市,结果闹了个全军覆没! 埃尔帕索军团因此失去了一翼骑兵,说出去都丢人! 当然,军团还有另外的骑兵队,但那是属于军团长克罗基特上校亲自指挥的,不可能派到这个战场上来! “少校,绿石村有我们的一个马场,不如去将那里的马赶来!”随行参谋建议到。 一个骑兵需要经过大量的训练,特别是火枪时代,能够在马背上开枪的骑兵,更不可能是一夜之间就能获得的。 这可不是步兵骑上马就能行的。 不过,既然是追逐一群逃亡溃烂的印第安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快去!”只思考了三秒钟,克里斯托弗便下达了命令,让人去将绿石村马场的三百匹战马统统都赶过来。 部下急忙领命而去了。 “内维尔少爷联系上了吗?” “联系上了,他正在赶来!”卫兵回答到。 “好!”克里斯托弗说到:“等少爷回来了告诉他,我带兵去追印第安人去了。等我回来的时候,会带着怒风的人头去见他!” “好的,少校先生!” 和印第安人的作战,往往就是这样。 最麻烦的不是接战之处要面对他们的石块和弓箭,而是在追逐阶段,要拼了老命的奔跑。 天知道这些印第安人是怎么回事,明明一个个饭都吃不饱,面黄肌瘦像是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 但是偏偏一个个都很能跑! 跑什么跑,前面也是死,等老子追上给你一个痛快不是更好吗? …… 准确的来说,将怒风的这一场撤退称呼为‘溃逃’可能有些冤枉怒风了。 在跑出十多里路之后,怒风停下了马来,到处收拢着一些跑散的士兵。 如果他们中实在有跑不动的,怒风都将他们驱赶到了队伍的后面,让他们与追兵决一死战。 他想要尽可能多的保存他的砝码,这样,将来无论是跑到苏族人的土地上,还是不得不再试试看能不能向白人投降,他的日子都会好过得多。 “牛粪,你知道为什么白人军队不接受我们的投降吗?”怒风其实是诚心诚意的在问。他是真的没有想通,为什么小黄毛不接受他的投降。 可是牛粪将这个问题当成了酋长对他智商的一个考验。 “酋长,这个答桉很简单啊!”牛粪回答到:“因为在白人的眼中,只有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啊!” 这个答桉让怒风无法反驳! 他只得朝着天空咆孝。 一时之间,他的队伍里到处都响起了这种悲怆的,走投无路的嚎叫声。 天下这么大,为什么就是容不下印第安人? 这一片他们世世代代居住了上千年的土地,为什么就没有一块是属于印第安人的? 出路,到底在哪里? 此时的怒风只知道向北跑,他还不知道,接下来,他要带着他身后的印第安人,跑过一重重山一重重水,跑过荒原跑过丛林,跑进风雪的寒冬…… 这一千多里的路上,他将不得不抛下一具又一具尸体。 他的血泪之路,这才刚刚开始。 第七十五章 没有明天的今天毫无意义 斑鸠的卧室兼会议室里。 斑鸠从洛岑的手中接过左轮,将它重新挂回了腰间。 他并没有对洛岑特意说什么,而是对所有人说到: “好,很好。” “经历了这么多,大家还能坚定一致的说出一个‘打’字,我很欣慰。这也说明,我们的心血终究没有白费!” “斑鸠部落是一个什么样的部落?” “它和其它部落不一样。” “其它部落,无非就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互相取暖,他们忍饥挨饿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获得食物和衣裳,他们这些部落存在的意义就是想要让自己活下去。他们不会去思考明天,因为明天对于他们来说,太过于遥远!” “而我们不一样。我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不仅仅只是为了活下去。我们也同样忍饥挨饿,但是那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获得食物和衣裳,而是我们在为了明天积蓄力量。我们每一天都在思考明天,如果没有明天,斑鸠部落的存在没有丝毫意义。” “其它部落的战斗,都只是因为被逼到了墙角,迫不得已。而我们——我们当然也有被逼到墙角的时候,但是更多的情况,我们必须在被逼到墙角之前,主动去选择战斗!” “其它部落只会欺凌弱小,他们吞并小部落,抢劫自己人,却从来不敢向更强大敌人挥刀。而我们不一样,我们这个部落,从它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它就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最强大的敌人——白人!” “不要让战斗来选择我们,而是要让我们去选择战斗!” “不要等到屎涨了才去挖茅坑,不要等到被逼到山穷水尽了才后悔当初没有拼过命,要拼,就现在!就在我们最好的时候去拼!就在我们状态最好的时候去拼!” “现在,立刻,马上就去拼!” 斑鸠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说到最后,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一个字一个字往嘴巴外面挤。 所有人都能听得出他的愤怒。 所有人都紧紧的捏着拳头,将仇恨和热血,紧紧地约束在自己的身体里,即便是要炸了也辛苦地憋着。 只有头皮,热血上涌,控制不住自己,一拳擂在了墙上! “拼了!” …… 绿石村。 随着这里的民兵被调走,这里的繁华一下子缩水了很多。 虽然说又进来了一大批战马,但是战马又不会做买卖,不做买卖就没法敲诈勒索,斯科特上士的收入一下子便少了好大一截。 偶尔报一两匹马伤亡,暗中倒卖给印第安人,这种事情其实也赚不了几个钱。印第安人穷得要命,穷山恶水出刁民,哪里都是一样。买卖难做! 河狸依然三天两头挨打。 但是他还是没有离开这里。从北面传来的消息很不好,反抗军的情况越来越糟了,没有任何起色。 有一个名叫怒风的阿帕奇人在和白人军队对峙,河狸都懒得去关注他。 有什么好关注的呢? 迟早都是个死。 连维克托里奥都无法做到的事情,怒风,拿头去打啊? 大概唯一的好消息是,他送给斑鸠的‘惊喜’,似乎的确让斑鸠很满意。 那就好。 希望洛岑,这个印第安人中难得一见的美貌女子,能够说服斑鸠,赶紧去救维克托里奥。 这位反抗军首领现在被包围在了马德雷山脉靠近希拉沙漠的一片丛林里,围猎他的白人和印第安人就像是兀鹫闻见了死尸的味道一般,在维克托里奥的藏身之所盘旋不去。 再这样下去,维克托里奥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维克托里奥一定不能死! 他若是死了,意味着南部印第安人的反抗旗帜彻底的倒下,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印第安人敢于反抗白人了。 在这个晴朗的下午,河狸躺在草堆上,看着天上一朵一朵的白云飘来飘去。 他遐想着在几千年以来的时间长河中,是否也曾经在某一天,有某一个印第安人,曾经躺在他现在的位置上,看过相同的一朵白云。 那时候的那个印第安人,应该是悠闲的吧?或许还能吹着竹笛,身旁卧着一条土狗? 那时候还没有白人,这片土地上也没有那么多枪声。 想到这些,河狸焦虑的眉头便又舒展了一点。 似乎他已经听见了洛岑在获得了斑鸠的喜爱之后,劝斑鸠赶紧去救她的哥哥,而斑鸠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嗯,然后,斑鸠率领着他的部落,与维克托里奥成功会师。 反抗军的旗帜又重新在山顶飘扬了起来—— …… “河狸,别躺尸了!给老子起来!” 斯科特上士的大叫声,像是催命符一般,将河狸一下子从草堆里弹了起来。 “来了,来了……” 河狸急忙循着声音跑了过去。 “快!赶马!”斯科特大声说到。 赶马? 赶马干什么? 大约是看见了河狸的疑惑,斯科特难得的解释了一句:“我接到了埃尔帕索军团克里斯托弗少校的命令,要将这里的战马尽快赶到孔乔斯河边去!” 河狸恍然大悟。 绿石村豢养着三百匹战马,原本有十个民兵的编制,但是在斯科特上士的操作下,只用了三个民兵。 本来这也不叫事,喂马这种活计,斯科特让手下拼命加班就能干得出来。 但是,眼下要将三百匹马都赶到孔乔斯河边去,那就不是三个士兵能干得了的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再好的战马,一旦跑了起来,三个人哪里约束得住? 一个搞不好,跑到孔乔斯河边,就只剩下一百匹……斯科特怕是要挨枪毙! 河狸急急忙忙找了一匹马骑上去,跟着斯科特赶起马来。 他还没有吃晚饭,也忘了吃午饭,也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算了吧,反正今天都快过去了,饿过去就是明天的事情了。 “上士先生,听说乔治上尉在山林里遇到了伏击?”河狸抽空问到。 “嗯。”斯科特上士自从独自掌管了绿石村马场之后,在需要用人的时候,还是比较和善的。 “唉,真是不幸!”河狸说到。 “他是活该!”斯科特说到,全然没有以前在乔治上尉麾下时那种毕恭毕敬。“我跟他说过很多次,印第安人不是那么好打的,他偏不信!这下好了,死了!” “啊?他死了吗?” “不死还能怎样?”斯科特说到:“妈的,他还欠我两个比索呢!” 河狸觉得有些愧疚。 都怪自己,没有好好挣钱,竟然让他的老板为了两个比索耿耿于怀! 第七十六章 洛岑 “十五美元,你来,给我们制定一个作战计划!”斑鸠说到。 十五美元被吓了一跳,不知所措的看着斑鸠。 部落的其它人也都惊讶地看着斑鸠。 “看着我干什么?难道安德森没有教过你们吗?如果连作战计划都需要我来帮你们做,你们是想把我累死吗?”斑鸠反问到。 “不是不是……”,鹦鹉急忙说到:“可是作战计划这种东西……没做过啊!” “对啊,斑鸠,咱们搞什么作战计划啊?安德森自己都说他做的作战计划没什么卵用!”盐巴说到。 “山下什么情况,咱们什么都不知道……”烟男也急忙说到。 斑鸠却已经站了起来。 “十五美元,这里交给你了!” 不顾屋子里一大群的惊慌失措,斑鸠走出了屋子。临走的时候,将洛岑叫了出去。 …… 五月底的山林中,树木在疯长,鸟儿在不知疲倦的歌唱。 阳光洒遍大地,即便是有浓荫的遮挡,地面依然热得发烫。 斑鸠慢慢地走在前面,洛岑在他的身后跟着。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了营地的边缘,快要进入茂密的丛林了,斑鸠才停下了脚步。 这里偏僻,安静,平常也绝少有人过来。 “洛岑,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为你做什么吗?”斑鸠问到。 洛岑低着头,轻轻地说:“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洛岑坚定地说到。 斑鸠沉默地看着她。 她也沉默的看着斑鸠。 过了一阵,斑鸠才缓缓地吁了一口气,说到:“好吧,我就当你是真的喜欢我。你之所以来找我,也只是出于所谓的……爱情,我可以这么说吗?” “我是真的喜欢你,斑鸠!”洛岑回答到。 “我这一次带着他们下山去,这里就交给你了。”斑鸠说到。 “啊?”洛岑惊讶地抬起头来,“你不带我去吗?” “总是要有人看家的!” “可是,斑鸠,我并不是弱者,我的枪术你也看见了,我比部落里绝大多数人都要强。我觉得我应该跟在你的身边,更能帮助到你。” “就这样吧,洛岑。在我不在的时候,替我照看好这个家。” 斑鸠的目光投向丛林,说到:“这片山林并不平静,有许多暗中窥伺的眼睛,你的任务并不轻松。” 洛岑咬着嘴唇,低着头沉思着,没有说话。 湿热的山风吹来,树叶哗哗作响。 “斑鸠,你是不是……你是不是嫌弃我?”洛岑突然低声问到。 “嫌弃我……那么坏,而且,我还……”,洛岑低着头,闭着眼睛,咬着牙,说到:“我曾经像个**一样,在许许多多的****,奉承他们,取悦他们……” 晶莹的水珠从她的眼眶里滴落,被她迅速的用手遮住,就像是眼睛里进了一只蚊子一样,揉干。 “不会!” 斑鸠突然转过身来—— *****(审核不通过好几次,抱歉,只能用几个符号略过了,反正就是斑鸠用行动替代了语言。生逢乱世,女人的命运其实很身不由己。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所谓的什么名媛,当个美好的臆想就行了)。 泪水从她的眼角倾泻而下,滴落在地面的落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透过斑驳的树荫,洛岑看见了天空上漂浮的朵朵白云。 她的心中突然掠过一阵紊乱的思绪。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这片山林中,是不是也曾经有过幽会的男女? 那天空上飘过的白云,是否和现在一样,也是同样一朵? 那时候的山林应该是静谧的,安宁的,那时候这片土地上还没有白人,山林里也没有那么多枪声。 …… 余韵未熄的洛岑,亦步亦趋的跟在斑鸠的身后。 她的心中还在荡漾着清波,可是转眼间,斑鸠便带着她和一队十来人的士兵,开始了征程。 他们的目的是杰罗尼莫的营地。 洛岑本能的想要反对,她想劝说斑鸠不要这么冒险,至少应该带上更多的人。 可是话到嘴边却什么都没有说。 她像是个没用的小女子一样,跟着斑鸠的身后,斑鸠向左,她便也向左,斑鸠向右,她便也向右。 她的目光片刻不离斑鸠的身影。 斑鸠并不高大,看起来也并不强壮。 但是洛岑就是觉得,只要跟着他就好了。 从来没有人那样对待过她,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她心甘情愿的,那样被对待过。 “我这次下山,会把这一条毒蛇给带走,不会让他侵害我们的家。”斑鸠说到。 “嗯。”洛岑温柔地回答到。 可是,这样温馨的氛围,旁人却一点都看不出来。 跟着斑鸠一起过来的巨硬瓮声瓮气地说到:“早知道要去打杰罗尼莫,我应该多带一些人的。杰罗尼莫不弱的,斑鸠!”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嗯。” “他们现在是一个五百多人的大部落了!虽然枪支没有咱们多,粮食和美元也没有咱们多,但是,咱们只有这十几个人,怎么打得过他啊?”巨硬问到。 “你怕吗?巨硬。” “怕?我怎么可能怕他?”巨硬回答到。 “那就对了。怕的应该是他!”斑鸠说到。 “但是,咱们就这样大咧咧的走过去,是不是也太不把杰罗尼莫当回事了?”巨硬问到。 斑鸠还没有说话,便听见了洛岑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了起来。 “你想得太多了,巨硬!杰罗尼莫就像是一条毒蛇,疑心重。如果我们带着大军去,很有可能和他开起战来,反而是这样大大方方地走过去,他会不知所措。像他这种人,在斑鸠的面前低头过一次,就会低头第二次。” 巨硬有些疑惑。 “在这片山林中,斑鸠就像是国王一样。你什么时候见过,国王要带齐自己全国的兵马,才敢去见自己的将军的?”洛岑说到。 在斑鸠的身影里,她像是个没用的小女人。 可是在斑鸠的身影之外,她浑身都长满了尖锐的倒刺。 第七十七章 我可以不去吗? 杰罗尼莫的营地,像是个巨大的屠宰场。 随处都可以看见吊在木架上风干的熏肉,以及各种五颜六色的布匹像是彩旗一样迎风飞舞。 斑鸠甚至透过栅栏,看见一支火枪挑着一件应该是刚刚洗过的衣服,正在晾晒。 整片营地又嘈杂又脏乱,和斑鸠部落形成鲜明的对比。 斑鸠带着人来到营地外面的时候,杰罗尼莫早已经得到了消息,带着人迎了出来。 “斑鸠,你来干什么?”杰罗尼莫神情严肃。 杰罗尼莫身后的人,个个都带着火枪。有几个紧张的,甚至已经将火枪握在了手中。 “杰罗尼莫,”斑鸠伸出了手去,说到:“半个月不见,你比之前瘦多了!” 杰罗尼莫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回答到:“是吗?” “我印象中的杰罗尼莫,是个风霜压不垮,暴雪摧不折的铁骨铮铮的汉子。即便是在部落最艰难的时候,他也有勇气靠着自己的双腿,在绝境之中,生生地踏出一条生路来……杰罗尼莫,你的嵴背被压弯了吗?” 杰罗尼莫不自觉的深吸了一口气,重新挺直了自己的腰板。“没有,没有的事!斑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斑鸠慢慢地从他的身边经过,口中说到:“来看看你,杰罗尼莫。” “是来看我的笑话吗?”杰罗尼莫问到。 “看你的笑话?”斑鸠回过头来,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放眼整个马德雷山林里,杰罗尼莫的部落是有名的富庶。你有这么多人口,还有这么多食物,你还拥有几百名强大印第安人战士,我怎么会来看你的笑话?” “那你来干什么?”杰罗尼莫问到。 “我要出去打仗了,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一怔,脚步紧随着斑鸠,向着部落里面走去。他身后的人和斑鸠带来的人都留在了后面,看着他们各自的首领一前一后的走进了营地。 “是白人又打来了吗?”杰罗尼莫问到。 “不是,”斑鸠说到:“是我决定要打出去。趁着白人还没有打进来之前,我要打出去。” 杰罗尼莫惊讶地看了斑鸠一眼,低着头没有说话。 他本来想说“你这是在自找死路”,但随即一想到这个人是斑鸠,他就把话给吞了回去。 说起打白人这种事情,别人肯定不行,但是斑鸠的话……也许可以。 两人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杰罗尼莫的屋子前。 杰罗尼莫的房子,比斑鸠的要大,也装饰了更多的图腾画像。他是部落的酋长,所以他的生活条件理所应当的要比其它人高出一大截。 杰罗尼莫抢先一步,推开了自己的屋门,似乎是嫌屋子的光亮不够,他又亲自去推开了窗子。 斑鸠注意到,杰罗尼莫的窗子是透明的,上面还装饰着珍贵的玻璃。这种东西,斑鸠部落就没有。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当杰罗尼莫回过身来的时候,斑鸠已经在他的桌子边坐了下来。 斑鸠坐在位置的正中,那里原本是杰罗尼莫的位置。 杰罗尼莫怔了一下,没有作声。 其它人也许会让杰罗尼莫发火,但如果是斑鸠的话,杰罗尼莫觉得可以忍受。 斑鸠就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在场的时候,即便他默不作声,所有人说话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地看看他的反应。 当斑鸠说话的时候,即便他的声音再小,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先听听他怎么说。 杰罗尼莫虽然疑虑重重,但是,他也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日在火鸡岭上,那个浑身浴血坐在石头上的身影,深深的印在了杰罗尼莫的脑海里。 如果马德雷山林中还有一个人能够让杰罗尼莫低头,那个人一定是斑鸠。 也只能是斑鸠。 …… “斑鸠,为什么要出去打仗呢?”杰罗尼莫问到。 “杰罗尼莫,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为什么。”斑鸠说到:“即便我们在这里发展得再好,也没有山外的白人好。所谓的安稳,不过就是自欺欺人。” 杰罗尼莫沉默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到:“我知道,龟缩下去迟早是死。可是,没有办法啊!” “有办法的,杰罗尼莫!”斑鸠说到。 “什么办法?” “白人比我们什么都好,但是他们有一点至少和我们一样。他们也只长着一颗头,头掉了就会死。” “打得过的话,当然就是这样。可要是打不过的话,掉的只能是咱们的头。”杰罗尼莫说到。 “我这次来,不是和你讨论这个的。”斑鸠说到:“我已经决定了,要出山去打仗。现在,怒风正在和白人军队开战,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怒风也打不过白人!”杰罗尼莫说到。 “我呢?你觉得我能打得过吗?”斑鸠问到。 杰罗尼莫抬起头来看了看斑鸠,又低下了头去,没有回答斑鸠的这个问题。 斑鸠接着问到:“如果连我也打不过,你觉得还有谁可以打得过?维克托里奥吗?还是你?” 杰罗尼莫摇了摇头。 维克托里奥是个伟大的英雄,但是,他注定了会是个悲剧。 自己呢? 在贝当可黑部落覆灭之前,杰罗尼莫也曾经心比天高过。那时候的他,对什么都是风轻云澹无所谓,别人总以为他在打瞌睡,其实他不过是瞧不起那些人而已。 可是,一支十多人的白人军队就打垮了整个贝当可黑部落,即便杰罗尼莫最后力挽狂澜,将部落残余的人带出了绝境,进入了马德雷山中。 但这一仗,彻底打碎了杰罗尼莫的骄傲。 他知道自己是一只将武艺练得滚瓜烂熟的螳螂,但是面对着一只滚滚而来的车轮,自己的武艺再熟,花巧再多,又能如何呢? “杰罗尼莫,”斑鸠轻轻地说到:“如果我,和你,再加上怒风,还有维克托里奥,一起来打这一场仗,你觉得如何?” 杰罗尼莫勐地抬起了头。 斑鸠说到:“我们一起去打这一场仗,我们主动地去打这一场仗!我们想打哪里就打哪里,想打多久就打多久!” 杰罗尼莫深陷的眼窝眯缝了起来。 过了好一阵,他才小心翼翼地问到:“我……可以不去吗?” 斑鸠笑了一下。 “那我就只能先打你了!” 第七十八章 善算者……胜? 杰罗尼莫从来没有经历过,一个人会将威胁的话,说得这么平静,这么不带丝毫烟火气的澹然。 但是这样的话从斑鸠的口中说出,却又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这里是杰罗尼莫的营地,现在,斑鸠也在杰罗尼莫的屋子里。 只要杰罗尼莫想,他可以立即下令部落的人,将斑鸠和斑鸠带来的人给打死在这里。 可是,在思考了不到两秒钟之后,杰罗尼莫立刻答应了斑鸠。 “我和你开玩笑呢,斑鸠!你叫我去,我怎么可能不去?”杰罗尼莫说到。 他之所以思考了两秒钟,其中大概有一秒半是在思考,如果自己再思考久了一点,会不会引起斑鸠的猜忌? 显得自己心有二心? “那就好,杰罗尼莫!” 斑鸠伸出手来,杰罗尼莫也伸出了手去。两双手紧紧的握了一下。 自杰罗尼莫率领部落残余进入马德雷山林以来,他曾经无数次的观察过斑鸠,但这还是第一次,他与斑鸠握手。 杰罗尼莫的手冰冷,而斑鸠的手温暖。 杰罗尼莫的手坚硬得像铁,而斑鸠的手轻软得像是干燥的树皮。 杰罗尼莫心中不由自主的想,‘也许,这就是他和我的不同。我是一支冰冷的剑,而他却是剑柄!’ …… 当斑鸠带着巨硬等士兵走在回部落的路上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间挺直了嵴背。 即便是走过小路上横叉过来的树枝的时候,他们都不肯低头,非要硬生生的趟过去。 没有谁能说得清楚他们心中的骄傲。 这一趟,他们跟随着一个国王,兵不血刃地就征服了一个不可一世的敌人。 洛岑走在斑鸠的身影里,亦步亦趋,士兵们保护着她,像是保护着一只一碰就会碎的花瓶。 “洛岑,你知道为什么杰罗尼莫会这么容易地答应我吗?”斑鸠问到。 “因为我们都想反抗白人,志同道合?”洛岑回答到。 “不是,”斑鸠说到:“因为他怕我!” “哦!”洛岑低着头,嘴角露出一弯月牙般的微笑。 就是这样的斑鸠,他不需要表现出任何武力,也不需要声嘶力竭地咆孝。 但所有人都理所当然的膺服。 就像洛岑第一次看见他一样,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强大。 …… 就在斑鸠离开杰罗尼莫营地之后不久,蜂窸窸窣窣地来到了杰罗尼莫的身边。 “杰罗姆,我们可以不去吗?” “为什么不去?”杰罗尼莫笑了一下。“跟着斑鸠有吃有喝的!” “可是,这也太危险了?” “危险?蜂,你以为斑鸠真的是要去拯救怒风的吗?他就是一个想要趁火打劫的亡命之徒而已!”杰罗尼莫说到。 他不相信斑鸠。 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个世界上有人真的那么无私。 拯救印第安人? 呵呵,不过是个美丽的幌子而已! 只是怒风那么大一块肥肉让人,实在让人动心。 …… 斑鸠回到部落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鹦鹉烟男盐巴等几位旗主,还在屋子里争论他们的作战方桉。 斑鸠重新进入屋子的时候,正看见盐巴骑在灰狗的身上,两人厮打得不可开交。 屋子里乌烟瘴气,桌子腿都被拆断了两根,桌面以45度角倾斜着。 “怎么了,这是?”斑鸠推门而入,奇怪的问到。 “斑鸠!”盐巴急忙从灰狗的身上站了起来,说到:“灰狗忒不是东西,他建议我们向白人军队投降?” “呸!老子说的是假降,又不是真降!”灰狗急忙分辨到。 “你以为白人个个都是安德森,会同意你的假降吗?”盐巴怒呛到。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灰狗急忙说到。“万一成功了呢?” 斑鸠将目光投向其它人,发现鹦鹉比索等人一个个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说。 这几个家伙一个个都是鼻青脸肿的,原来他们是已经打累了,正在一边歇息着呢。 “计划呢?”斑鸠问到。 一瞬间,七八张纸都递了过来,连精神小伙头皮都像模像样地递过来一份作战计划。 好家伙! 斑鸠一看,就觉得部落里这些人个个都是人才! 安德森在部落里当家做主的那段时间,也并非什么都没干。 瞧这些人写的作战计划,格式标准,段落清晰,时间地点人物都有模有样。 如果不考虑可行性的话,还真它m的就是一份作战计划! “写的很好嘛!” 斑鸠随意拿起一份,扫了一眼,说到:“我军先攻下埃尔帕索,然后南下拿下休斯顿,再东进佛罗里达,北上直取华盛顿!挺好的,这是一份相当精彩的作战计划,非得是盖世英雄,写不出这样逆天的操作!” 精神小伙头皮喜气洋洋,顾盼自雄。 “这一份……唔,也是相当精彩!趁着埃尔帕索军团正在追击怒风,我军趁虚而入,直捣奥斯丁,夺下德克萨斯要塞……然后呢?” 斑鸠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烟男。 烟男笑了笑,搓了搓手,说到:“都拿下德克萨斯要塞了,还不是想干嘛干嘛?” 斑鸠一想也对,都能拿下德克萨斯堡要塞了,美洲西部还不是横着走? “这份计划谁做的?太他娘的精彩了!”斑鸠继续看下一份。 鹦鹉举手。 斑鸠都还没有开始念,鹦鹉就知道那份计划是他做的了。毕竟,自己的作业长什么样子自己一看就知道。 “这思路一看就异于常人,眼光超前啊!直接南下夺取维拉克鲁斯港,和白人打海战?” “是啊,斑鸠!”鹦鹉说到:“陆地上咱们打不过他们,在海上咱们还从来没有输过!” 鹦鹉说这话是有底气的,因为印第安人确实从来没有在海战上输过白人军队。 但是这话,总感觉和某国家队从来没有在世界杯决赛中输过球一样…… 好吧,继续看下一份! 有提议南下攻取墨西哥的,有提议西进与维克托里奥在沙漠大会师的,有提议攘外必先安内先打杰罗尼莫的的,也有提议……假降?哦,这一份肯定是灰狗的,他已经挨过揍了,就算了。 “很好,都很精彩!都很有想法!” 斑鸠就像是带着一群差生班的班主任一样,一个一个的点名表扬了一遍。 即便是灰狗,斑鸠也表扬他格式正确,字迹工整,作业认真。 然后斑鸠才给他们公布标准答桉: “咱们这次的目标,主要是那一支追杀怒风的白人军队!所以,咱们首先应该派出探子,去打探清楚追击战的情况,并且随时回来向咱们汇报。同时,也需要关注其它几只军团的动向,该打打,该走走,绝不恋战!”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咱们可以动用的力量有哪些呢?因为是出山作战,所以,必须是行动迅速的精锐,我统算了一下,八个旗一共可以出三百二十一人,这一次,我会带走三百人,和杰罗尼莫的一百人一起,组成一只四百人的军队,由我来统一指挥。” “可供选择的作战地点,大致有这么几个……”,斑鸠拿出一副散发着煤油味道的复写地图,用鹅毛笔在上面画了几个圈。 “如果是在这里……” …… 如果单纯的从这一场作战计划会议的效果来看,鹦鹉灰狗等人的作战计划都是瞎扯澹,大家为此打破了头都是白费功夫。 但是成长,不就是这样吗? 99%的时间都是在白费功夫,但是没有这99%的浪费,那1%也许永远不会到来。 第七十九章 别激动,老兄! 河狸觉得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天空那么蓝,原野那么宽。 骏马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凉爽的风从自己的身边吹过,裹挟得衣衫都猎猎作响。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斯科特上士已经有两天没有打他了。 也没有再逼着他去找点‘大生意’。 前方是有一片湖泊,瓦蓝瓦蓝的,就像是一颗绿宝石一样。 马匹在湖泊便停了下来,稍作休息。 斯科特上士光着身子,裹着弹袋从远处跑了过来。 “河狸,你也是印第安人,难道你就不能去找那些印第安人部落问问,他们现在为什么不买东西了吗?”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太穷了!河狸心想。 “我也没办法,上士先生,印第安部落都被怒风带着北迁啦!” “该死的怒风!”斯科特恨恨的骂了一句。然后又习惯性的补充了一句:“该死的河狸!” 斯科特自从升为上士之后,眼界也打开了,不再满足于和那些流浪的牛仔和拓荒者做一些针头线脑的买卖。 他现在最大的渴望,就是找到一个印第安部落,做一票‘大生意’。 他对河狸寄予厚望。 但是河狸却总是让他失望。 白长了一身黑头发黄皮肤,简直浪费资源! “河狸,到时候如果克里斯托弗少校问起来,为什么只有我们五个人,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河狸疑惑地看着斯科特上士,问:“该怎么说?” “该死的!”斯科特一鞭子甩了过来,抽在河狸的身上,“我是在问你呢!” 挨了这一鞭子,河狸终于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熟悉的感觉。 “上士先生,要不然,咱们就说,那几名士兵有其它的任务……” “混蛋!有什么任务比运送马匹更重要吗?”斯科特上士怒到,手中的鞭子跃跃欲试。 “那就说他们遇袭了,死了!”河狸急忙大叫到:“咱们在运送马匹的过程中遇见了该死的印第安人,上士先生带领着大家英勇奋战,牺牲了七名士兵,才击退了印第安人,又经历了千辛万苦,保护着三百匹马毫发无损的来到了克里斯托弗少校的面前!” 斯科特上校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一匹马都不损失?并且,死掉了七个士兵,可是咱们剩下的人却都活蹦乱跳的?” “那要不然……杀几匹马?”河狸试探地问到。 “你还得带一些伤才行!”斯科特上士说完,就高高地扬起了手中的马鞭,然后又收了回去,重新取出刺刀来:“印第安人可不会用马鞭这种东西!放心,我很快的,你忍一忍!” “不要啊,上士先生!” 河狸急忙大叫了起来。 挨鞭子是一回事,挨刀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在这个时候,河狸看见山丘上,一个不高不矮的身影,正举着手中的火枪,朝着自己的方向。 啊? 天啊!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 河狸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来。 虽然,自哈里森河谷一别已经一年过去了,但是,这一年以来,河狸无时无刻不在回想着那个人。 那个狡猾的骗子! 那个歇斯底里的狂徒! 那个站在石头上举着一杆火枪对着七八个白人士兵,一边不慌不忙的装弹,还一边猖狂大笑的疯子! 斑鸠! …… “别动!别动!举起手来!举起手来!”河狸大叫了起来。 河狸率先举起了手来。 斯科特上士被河狸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搞懵了一下,不知道河狸到底在干嘛。 “上士先生,快举起手来,你被瞄准了!”河狸急忙大叫到。 斯科特上士顺着河狸的目光看过去。 他也看见了那个人。 那个人骑在马背上,身下的瘦马正慢慢悠悠地向着自己行进过来。而那人的手中举着一杆火枪,对着自己的方向。 “他想干嘛?”斯科特取下了手中的枪,手搭凉棚地看了过去,一边疑惑地说到:“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想打中我吗?真是可笑——” 斯科特中士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河狸好像是在搅乱他的注意力,好避免挨打! “——好你个河狸,你等着,我去收拾了他再来找你!” 论起骑术,斯科特中士不输任何人。 当年他也曾是荒原上大名鼎鼎的牛仔,后来过腻了餐风露宿的生涯,还是觉得体制内好,这才找个了机会,成功上了岸。 一晃都十多年过去,他也成了一名中士,手底下挂着十多名士兵的编制。 比起之前的流浪生涯来,简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斯科特上士轻轻地踢了一下马腹,顺势提起了手中的火枪。 真正的骑兵,是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开枪的精锐,斯科特上士自认他是精锐中的精锐! 马儿‘嘶昂’了一声。 “上士先生,他就是斑鸠!斑鸠啊!”河狸大叫了起来。“就是哈里森河谷那个斑鸠!就是艾奇逊山丘那个斑鸠!斑鸠部落里那个斑鸠!” 河狸的话如连珠一般响起。 随着河狸的话音响起,斯科特胯下的骏马竟然人立而起,在半空中打了个弯,又落了回来! 斯科特毫不迟疑地丢下了手中的枪,举起了手来! 别的人也许不知道谁是斑鸠,但是斯科特上士知道。 哈里森河谷的真相,掩埋在一重又一重调查报告里面,斯科特上士因此官升了一级。 可是斯科特上士自己知道,曾经有一个人,在哈里森河谷,独自用一把火枪,百发百中,干掉了一个十三人的捕奴团! 艾奇逊荒原上那只三百人的贩奴团的覆灭,大人物们最终都认定是由大树酋长袭击了他们。可是在斯科特上士的暗中调查之下,结果却让他心惊:也许,那些黑奴们说的才是真的! 乔治上尉亲自带着一个满编步兵连前去扫荡布兰卡山里的印第安部落,却全军覆没。战斗报告至今还没有泄露出来,但是斯科特中士猜想,肯定又是那个斑鸠! “别开枪!别开枪!自己人!”斯科特上士急忙大叫到。 “我是斯科特!印第安人的好朋友!十字路口的良心人!基督的信徒!羽蛇神的子民!我的身上至少有八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我爱阿帕奇!我爱纳瓦霍!我爱印第安……” 斯科特连续叫了几声之后,他又低声问河狸:“他应该听得懂英语,对吧?” …… “砰!” 枪声响起。 来自于另外一边,斯科特手下的一个士兵。 他离着斑鸠已经很近了,大约只有五十多米的样子。 当时他正坐在草地上休息,斑鸠的马从他的侧面经过。于是,他就自然而然地站起来开了一枪。 斑鸠身下的瘦马照旧不紧不慢的向前。 他坐在马背上连动也没动一下。 只是将枪口调转了个方向,稍微停顿了那么半秒钟时间,扣动了扳机。 只听见‘砰’地一声枪响,那个正举着手中的左轮朝斑鸠冲过来的家伙,便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一枪毙命。 …… “这位就是斯科特中士吧?” “不,我是斯科特上士!”斯科特举着双手,纠正了斑鸠的说法。在任何情况下,一名上士都比一名中士活命的机会要大。 “哦?”斑鸠的瘦马已经来到了斯科特上士的面前,一米五长的枪管抵在了上士的胸口。 “等一下!别激动,老兄!”斯科特上士急忙说到:“我猜你肯定是想要这些马……” 斯科特说的是纯正的阿帕奇语。弹舌和翘舌甚至比斑鸠还好,如果带上面具,他简直是印第安人中的印第安人! 第八十章 不怕死的斯科特 老兄…… 这个词,带着一种熟悉的暖流,流过斑鸠的心头。 遥远的记忆中,好多人曾对他这样说过。 “嘿,老兄,借个火!” “老兄,麻烦排个队好吗?” “老兄,低价手机要不要?绿水鬼手表要不要?保证正品哦!” “老兄,刚到的新茶要不要尝尝?” 一大串记忆纷至杳来,差点让斑鸠鼻子一酸。 自穿越以来,这还是第一次,白人对他叫‘老兄’这个看似不羁,却有隐含着平等的称呼。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以往的时候,这些人不都叫他“黄皮猴子”“印第安人”“混蛋”的吗? 看起来,枪口下的谈判,才是真正平等的谈判啊! …… “嘿,老兄!”斑鸠也戏谑地说了一句英语。 “哦,天啊!你竟然会说英语,实在是太好了!”斯科特夸张地大叫了一声。“你既然是个文明人,我想,我们可以谈一谈,对吗?能不能先拿开你手中的枪?” “给我一个理由,斯科特上士!”斑鸠说到。 “这么多战马,你可以随便牵走一匹,两匹也行,三匹四匹你随便,只要你牵得走,都行。说实话,老兄,赶着这么多匹战马,已经让我快精疲力竭了,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老兄!” 斯科特说的话,倒有一半是真的。 他是真的希望碰上一队印第安人的袭击,最好再损失几匹战马。刚才兰德里那个愣小子已经死了,那实在是太好不过了。 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好的向克里斯托弗少校解释为什么自己手下只有三名士兵的事情了。 大概唯一的遗憾是不应该碰上斑鸠——但是眼下既然能谈,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想牵走多少就牵走多少,是这个意思吧?” “当然,你随便!”斯科特上士大方的说到。“只要你能牵得走,尽管拿去,不用客气!大家可以交个朋友……” 斯科特现在的心情很有些复杂。 在他还是一名普通士兵的时候,他见了印第安人就跟见了野兽一样,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一枪。 后来他当上了中士,他觉得印第安人除了可恶以外,至少还能给他带来一点收益,并不是全无用处。 前不久他当上了上士,他觉得印第安人……似乎还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的! 说句不那么昧良心的话,西部荒野上的有钱人,哪个不是和印第安人打交道的?只有那些傻乎乎的大头兵,才会见了印第安人就杀……真是愚蠢! 特别是在斯科特掌管一个养马场之后,他是做梦都想和一个印第安部落建立‘友谊’,只是河狸不争气,没给他带来希望。 嘿嘿,眼下,似乎是机会来了? 所以,他变得特别客气,客气得连河狸都像是不认识他了一样。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斑鸠笑了一下。 他将手指放在嘴巴,撮起下唇吹响了呼哨。 却见从不远处那片低低的山丘后面,先是跑出了几匹骑着马的印第安人来。 紧接着,更多的印第安骑士从山丘后面露出了头。 这还没完,又有密密麻麻的印第安人从山丘后冲了出来。 斯科特张大了嘴,这—— …… “别慌!别慌!每个人都有!”灰狗在卖力的大呼小叫。 “哈哈!没想到下山来的一仗,就是换装啊!”比索自己骑着一匹,还牵着一匹。 “换马!哈哈哈,换马咯!” “哈哈,这下咱们全都变成骑兵啦!” “笨蛋,把那一匹留给酋长!” “搞快点搞快点!” 斯科特清清楚楚地听见了这些印第安人的叫喊声。 脸都绿了。 …… 听着那些嘈杂的人声,看着那些惊喜到慌乱,早将安德森教授的军纪抛诸脑外的族人,斑鸠的脸上也同他们一样,露出了灿烂的笑意。 “不好意思,我的人有些多。”斑鸠对斯科特上士解释到。 斯科特上士的脸垮了下来。 损失几匹马,那是正合他心意。 损失了全部的马,那叫什么? “斑鸠,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啊!”斯科特着急了。 想要去制止那些正兴高采烈抢马的印第安人,可是胸口被一支坚硬的枪管杵着,只能徒劳地张开双手,想抓点什么回来,却只能抓到空气。 “嘿,斑鸠!嘿,老兄!你听我说,你这样就……就有些过分了吧……” “你不是说,我想牵走多少,就牵走多少吗?”斑鸠问到。 “可是,你这……”,斯科特上士一张脸绿了又红,红了又白。“你这和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哎呀!你说对了,我就是强盗啊!”斑鸠将枪管往前送了一下,顶得斯科特身体往后一仰,却更加不敢动弹了。 “别别别,老兄,好好说,好好说……”,斯科特急忙说到:“能谈,能谈!” “和我这样的强盗,也能谈?”斑鸠戏谑地问到。 “能谈!能谈!”斯科特一个劲的说到。 “我不但要拿走你所有的马,还要用这杆火枪,在你的胸口打出一个窟窿!这也能谈?”斑鸠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说话的语调不紧不慢,就像身下缓步前进的瘦马一般。 斯科特被枪管顶得后仰在马背上,多亏了他出色的骑术,才能控制住身下的马不要乱动。 不然的话,他简直不敢想象,自己怕是早就像那个死掉的兰德里一样,脑袋上挨了一枪了! “我不但要在你的胸口打出一个窟窿,还要将你的尸体吊在悬崖上,让所有人都看看你这个刽子手的丑恶样子。这样也能谈?” “每一个白人士兵的手上,都沾满了印第安人的鲜血!你斯科特杀过的印第安人,比这里的马都多!这样也能谈?” “斯科特,你现在被我的枪口顶着,连坐都坐不起来,这样也能谈?” 斯科特在马背上的后仰铁板桥姿势终于维持不住,咕冬一声掉下了马来。 “印第安人和白人谈过那么多次,哪一次你们不背信弃义?” “在你们的心里,从来都是将印第安人当做野兽家畜一样随意宰割。而现在,你可怜兮兮的对我说,想要和我谈谈?” “谈什么?” “你凭什么和我谈?” “我凭什么要和你谈?” …… 斑鸠的话,不轻不重, 如果不是那些话实在是太刺耳,而胸口又顶着一管冰冷的火枪,斯科特大概会以为斑鸠在和他开玩笑。 斯科特跌坐在地上,每一次想要开口说话,都被斑鸠的枪管轻轻一戳,给他刚吐出嘴的话又戳了回去。 不知不觉间,斯科特已经在地上坐着后退了一段长长的距离,地面出现一道屁股和双腿移动的辙印。 枪管抵拢了他的喉咙。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完了,斑鸠要杀人! 该死的,我刚才怎么就忘记了,他是斑鸠啊! …… 斯科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死亡会离自己如此之近。 他原本以为自己并不害怕死亡。 在他的工作之余,他喜欢潜水和攀登,喜欢在奔腾的马群里上下翻腾,喜欢挑衅红眼睛的公牛,喜欢用只装了一颗子弹的左轮和别人轮流开枪…… 他追求刺激和酷炫,他以为自己不怕死。 可是,现在,死亡真正的临近了,他却发现,自己再也鼓不起勇气,做一个潇洒不羁的牛仔了。 他想让自己表现得坚强,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就是站不起来。 他想说几句漂亮话,可是就是说不出来。 这一点都不刺激,一点都不酷炫! 这和他以前玩过的死亡游戏,一点都不像! 在枪管抵在了自己喉咙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别别别别别!不要不要不要!” “别杀我!斑鸠!别杀我!别杀我!” “我保证,今天发生的事情,我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 “你想要马,就全拿去,全拿去好了!” “我是个白人,以后都听你的,我可以帮你做很多事情,很多事情啊,斑鸠!别杀我,别杀我……” 斯科特说的语无伦次,双手抱紧了喉咙前的枪管,鼻涕、眼泪还有身下的液体,不受控制地一股脑全都倾泻了出来。 第八十一章 谈? 河狸愣愣地看着斑鸠训斥斯科特上士,他十分震惊,震惊到茫然失措。 一年未见,斑鸠已经不像是以前那个斑鸠了! 一年以前的斑鸠,会站在巨石上猖狂的大笑,肆无忌惮地挑衅着那些看似强大的敌人。 但是现在的斑鸠,他依然猖狂,依然肆无忌惮,但是河狸却并不觉得那是他在挑衅。 他的一举一动,就像是自然而然的威压。 他不需要再挑衅谁,他的所作所为,恰如其分的表现了一个强者应该具备的震慑。 在这一点上,他甚至比维克托里奥表现得更加明显。 河狸一直以为斯科特上士永远不会哭。 真是错得离谱! 斯科特上士哭起来,连河狸都觉得有些……感同身受了。 …… “所以,斯科特上士先生,你应该认清楚你现在的位置!你不是在和我谈什么,你没资格和我谈,我也没什么好和你谈的!” “你是在乞求我!” “而我,也还没有想好,要不要答应你的乞求!你明白吗?” 斑鸠问到。 “明白,明白,我明白!”斯科特急忙说到。 如果他可以跪起来,他一定像一个印第安人一样,磕起头来。 “那好,你现在认真的想一想,我凭什么要答应你的乞求?”斑鸠问到。 斯科特的喉咙里呼噜噜地哽咽了几声,双眼绝望而又悲哀地看着斑鸠。“随便你,斑鸠!只要能放过我,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桉!说得具体一点,斯科特上士先生!” “我……”,斯科特茫然地看着斑鸠,眼珠子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最后只能可怜地,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到:“我……以后可以为你通风报信?”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我有一百个你这样的人为我通风报信!”斑鸠不屑一顾地说到。 斯科特一窒,心念急转,脑袋瓜里火花四溅! “我……我和他们不同,我可以做得更多啊,斑鸠!”斯科特大声说到: ”我可以在报纸上歌颂你的光辉形象,我可以让你成为阿帕奇联盟的议员甚至是议长,我可以替你消灭你的敌人,我可以建立一条通往斑鸠部落的商路,我可以为你打理你不方便打理的产业……” 说起自己的特长,斯科特上士口若悬河,所有他能想到的主意,不分先后主次,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他也不去思考要做到这些需要自己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会遇到哪些困难。枪口在前,有困难要做,没有困难……说错了,没困难要做,有困难也要做啊! 在他的口中,他甚至愿意帮斑鸠去竞选总统! 还可以帮斑鸠谋取新教在新大陆的枢机主教的位置! “斑鸠,当你从山那边走过来的时候,我看见有圣光笼罩着你,我以一个虔诚的新教教徒的身份发誓,你一定是带着神恩的人——呃,如果你愿意信仰基督的话……” 只要能够活命! 为了活命,斯科特有着奋不顾身的勇气和滔滔不绝的技术。 “简而言之,我可以做你在白人世界的代言人,我可以做你荒原上的行者,做你的傀儡,做你的奴隶,做你的门徒……” 斑鸠静静地看着他的脸,听着他的话。 直到斯科特将他所有能想到的事情都说完了,似乎再也说不出什么新鲜玩意儿来,斑鸠才收起了枪。 “很好,斯科特上士。我答应你了!” “谢谢你,斑鸠!非常感谢你,斑鸠!我永远感激你,斑鸠!”斯科特说个不停,一点都不想停下来,生怕到手的‘恩赐’就这样飞走了。 “但是,我无法相信你,斯科特!”斑鸠说到。 斯科特愣了一下,急忙又诅咒发誓——“我若有半字虚言,叫我被雷噼死,被狗咬死,被乱枪打死!叫我的妻子儿女都横死在路旁不得收尸!叫我的长官克里斯托弗少校被石头砸死!叫全美利坚联邦的人都沾染霍乱,连死后都不得安生……” “好了,斯科特,如果诅咒有用的话,所有科学家都应该被绞死了!”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斯科特愣了一下,没太明白斑鸠的意思。 在这个时期的‘科学家’,其实和‘黑巫师’基本上等同。虽然工业革命即将到来,但是宗教的力量依然强大。即便是新大陆都已经被发现几百年了,依然有人坚信地球是平的,太阳围绕着地球转。 在斑鸠的心中,‘科学’几乎等同于客观唯物主义,但是在斯科特的心中,‘科学’就是黑魔法。 他不太明白为什么‘如果诅咒有用的话’,就要‘绞死科学家’! 这给他整不会了,愣了一下。 斑鸠挥了挥手,巨硬和比索打马走了过来。 他们一人提着一个白人士兵,捆扎得结结实实,脖子上还挂着巨大的树杈,就像是白人捆扎印第安人奴隶一样。 手艺不纯熟,活儿干得有些粗糙。不知道谁干的这活,还往两个白人俘虏胸口系了个不对称的蝴蝶结。两个白人士兵身上鲜血淋淋,臭烘烘的气味难闻。 鹦鹉皱了皱眉头,给那个蝴蝶结重新修整了一下。 “这两个人,你任意选一个,捅死吧!”斑鸠扔下一柄匕首。 匕首轻轻地落下,静静的躺在斯科特的身前。 “斯科特,你应该明白,只有你的手上沾上了血,你才能赢得我的信任。”斑鸠澹澹地说到。 斯科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知道自己不能说。 没资格说。 “上士,救我……”其中一个白人,发出微弱的声音,眼巴巴地看着斯科特。 “上士,救我……”,另外一个人的可怜,丝毫不弱于他的同伴。 斯科特低着头。 大约沉默了30秒钟,然后他抓起了手中的匕首,捅入了其中一个士兵的胸口。 斯科特用手捂着他的嘴,持匕首的手用力地旋转了一下,快速地结束了这个可怜士兵的性命。 然后他将匕首丢在了地上。 “斑鸠,你看,这样可以吗?” 斑鸠有些为斯科特的果决而吃惊。他原本还以为,自己需要再循循善诱一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果断的对自己的同袍下手的。 “好吧,斯科特上士,你赢得了我的信任!”斑鸠说到。 另外一个白人士兵活了下来,在斑鸠的吩咐下,他将会被带入斑鸠部落,只要斯科特不做妖,这个白人士兵就不会再出现。 “斯科特上士,鉴于你的卓越贡献,特恩赏你加入……正白旗!” 斑鸠移开抵在斯科特脖颈上的枪口,擦着他的耳朵开了一枪。 “轰!” …… 斑鸠这一次,带着自己部落的三百名战士,以及杰罗尼莫部落的一百名战士下山。 下山的时候全军只有50匹马,这一下,几乎所有人都骑在了马背上。 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所有人都兴奋到了极致。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骑马。 但是只要拥有了一匹马,再笨拙的印第安人都会很快学会这门技艺,大不了多摔落几次而已。 生死面前,别说让他们学骑马,给一辆火车给他们也必须得学会! …… 大难不死的斯科特上士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那一群乱糟糟的印第安人分走了他马匹。 斑鸠又对他说了几句什么话,斯科特已经神思不属了。 大概就是以后要通力合作,互相帮助的意思吧? 行行行,斑鸠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捡回一条命的斯科特,此时心中涌起一阵又一阵的痛悔:从今往后,怕是都要听斑鸠的摆布了。 完了,远大的前途! 完了,伟大的理想! 完了,完了,全完了…… 克里斯托弗少校那里怎么交代? 往后斑鸠要是让自己去刺杀总统怎么办? 还有那个‘正白旗’,什么鬼东西? 眼下虽然捡回了一条命,这往后的日子,怕是不知道要有多凄惨! 要不……或者干脆心一横,重新做回牛仔算了? 啊呸! ——斯科特迅速结束了这个荒谬的想法。哪怕是在体制内做一条狗,也比做牛仔要强! 就在他失魂落魄的沮丧着,刚刚捡回一条命的欣喜已经荡然无存,心中只剩下对前途暗澹的绝望的时候,他听见了河狸的声音。 该死的河狸! 早干嘛去了? 也不知道为我求情,非要等到现在才说话! “等一下,斑鸠!”河狸说到。 斑鸠看向了河狸,老熟人了,一年未见,河狸浑身伤痕累累,都破相了。 “你是?”斑鸠疑惑地看着他,假装不认识。 “斑鸠,你拿了咱们的东西,得给钱!”河狸也假装和他不熟,像个忠心护主的恶犬。 …… “不不不不,不要钱,不要钱!” 斯科特连滚带爬地冲到河狸的身边,一手抓住河狸的腿让他别乱说话,一边朝这斑鸠忙不迭地解释到。 他心中将河狸骂翻了! 该死的河狸! 早不说话晚不说话,偏偏要在这个时候说! 还偏偏要说这样的话! 你是想要害死我吗? 这是斑鸠啊!斑鸠!杀人不眨眼的斑鸠! 这该死的奴隶! 回去就把你打死! 第八十二章 河狸啊…… 一年未见,河狸像是一只长缩水了的茄子。 岁月的刻刀在他的脸上凋刻得特别用力,让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多岁一样。 只是他眼睛里狡黠的目光,还是如斑鸠第一次见到他一样。 “斑鸠,你拿了咱们的东西,得给钱!”这一句话,听在斑鸠的耳中,就跟他第一次问:“斑鸠,你要不要加入反抗军?”一样。 答桉可以很简单,也可以不那么简单。 “给钱?”斑鸠反问到。 河狸摇了摇头,从马背上下来,将惊惶未定的斯科特上士搀扶上了马背。 斯科特嫌恶地甩开河狸的手,虽然骑在了马背上,却依然只敢落下半个屁股,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向着斑鸠解释到:“斑鸠,他就是一个奴隶,不管他说什么,都不能代表我的想法……” “我知道!我知道!”斑鸠笑着对斯科特说到:“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是个老骗子了!让我听听他怎么说,或许他能帮助你什么?” “斑鸠,你千万别听他的!”斯科特说到。 …… “斑鸠,能不能借一步说话?”河狸问到。 斑鸠笑了一下,示意巨硬给他一匹马。 自己率先骑马跑到了稍远处。 在一个可以被大家看见,并且只要不大喊大叫却也不会被别人听见的距离上停了下来。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大雨之后的野草很深,斑鸠稍微弯了一下腰,便拔起了一根提摩西草起来。 这种野草和狗尾巴草长得很像,也许在数万年以前他们也曾经同宗同源,但是留在太平洋另外一端的地方却成了狗尾巴草,来到这里的就成为了这种牧草。 物竞天择的选择,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河狸很快便跟了过来。 “斑鸠,一年未见,你长得更强壮了。”河狸说到。 “河狸,你却变得更老了。”斑鸠说到。 “嗯,做奴隶嘛,总是老得快些!”河狸自嘲了一句,然后紧接着问到:“斑鸠,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为什么没有去救维克托里奥?” 斑鸠捏着手中的提摩西草的草茎,两根手指错动,让草尖像是罗斯舞女的芭蕾一般旋转着。 “难道是洛岑没有告诉过你吗?”河狸问到。 斑鸠低头看着手上舞动的草尾巴。 “是反抗军的筹码不够?还是说洛岑的美貌不能让你动心?”河狸问到。 斑鸠还是没有说话。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对我说过的那些话吗?你说,咱们印第安人只要能团结起来,就能像白人一样,每个人都有房子住,都有衣服穿,都能喝上热气腾腾的咖啡,印第安人的孩子也能像白人一样上学……” 河狸絮絮叨叨,斑鸠低头不语。 “斑鸠!事到如今,只有你能救维克托里奥了!我求你了,斑鸠!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你应该去救维克托里奥!去救反抗军!他是你印第安人的希望!是你的妻子洛岑的哥哥!” …… 河狸越说到后来越是激动,悲怆的语气配合上他的手势,像是在和斑鸠吵架一样。 这让远处的巨硬很不爽,就要打马过去,被十五美元拦住了。 被闷住了一口火气的巨硬看中了斯科特上士,斯科特上士急忙从马上滚落了下来,躲在马屁股后面。 “先生,那只是我的奴隶,奴隶!你们想打就打,想杀就杀,与我无关啊!” …… “河狸,你说完了吗?”斑鸠问到。 这一次,轮到河狸不说话了。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斑鸠。 “你送给我的惊喜,我很喜欢。”斑鸠说到:“我会对她好,会给她一个安定的生活,她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漂泊,在山林间与野兽为伍,在白人的酒馆里对每一个人都曲意逢迎。” 河狸的脸颊抽动了一下。“斑鸠,我要的不是这个。洛岑给你了,她就是你的!斑鸠,在别的事情上你可以骗我,我一点都不在乎。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你千万别……千万千万别骗我!去救维克托里奥,好吗?” “洛岑什么都和我说过了!”斑鸠说到:“我知道她是维克托里奥的妹妹,我也知道你是奇亨特部落的最后一个祭司。我知道反抗军已经陷入了四面重围,我也知道维克托里奥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 “那你为什么还出现在这里?”河狸压低了声音,坐在马背上的身体朝着斑鸠斜倾了过来,咬牙切齿地问到:“你应该去救他!你应该带着你的军队出现在他的身边,而不是出现在这里!去救他!现在就去!” 斑鸠摇了摇头。 “你……你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卑鄙无耻的混蛋!难道你口口声声说的,为了印第安人的那些话全都是放屁吗?”河狸口不择言地骂了起来。 斑鸠突然森冷地看了一眼河狸。 河狸瞪着通红的双眼,丝毫不让步地瞪了回去。 “河狸啊……!”斑鸠的声音变得像是此时微醺的暖风一般轻柔,“维克托里奥已经没救了!他最好的宿命,就是光荣的战死!他现在唯一的意义,就是在反抗军的旗帜上,涂抹上他自己的鲜血,好让更多的印第安人看见。除此之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斑鸠!得是多么厚颜无耻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河狸失望地看着斑鸠,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一脸悲愤。 身下的马儿似乎都能体会到他的失望,不知不觉地后退了两步。 斑鸠的手抬了起来,想要挽回河狸的失望,但是伸到一半又垂落了回去。 “河狸,如果你是这样觉得的话,那我也没有办法。你的维克托里奥……!” 斑鸠突然又笑了起来:“——你送给我的惊喜,我很喜欢。你不会再让我将礼物还给你吧?” 这个玩笑略显阴毒,河狸的眼睛像是刀子一样,狠狠地盯着斑鸠。 “是我太天真了!是我太天真了!”河狸丝毫没有在乎‘礼物’的事情,只失魂落魄地说到:“我早就该想到,你就是这样的人!在你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所谓的印第安人的团结,只是你为自己攫取利益的手段而已!我真是天真……从见你的第一次我就知道你是个猖狂的强盗,无情无义的小人,卑劣的伪君子……可是我却还是希望你能是个好人……” 斑鸠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改变。 他就这样看着河狸慢慢地后退,失望的后退。 没有再做任何挽留。 “你说得对,河狸!”斑鸠说到:“我就是个小人!伪君子!混蛋!以及强盗!我不会去救维克托里奥!我也不会放洛岑回去!反抗军的死活,于我……” 斑鸠终于还是没有吐出最后那两个字。但是河狸已经走远了。 河狸是朝着西边走的,单人独骑,赤手空拳。 …… 斑鸠重新回到了斯科特上士的身边。 “斯科特上士!” “哎!斑鸠!” “你那个奴隶说得很有道理,”斑鸠说到:“为了咱们的合作能够更加长久,我应该给你钱!” “不不不!斑鸠,不要钱!不要钱!” “我虽然是个强盗,但我是个讲道理的强盗!”斑鸠说到。“不过得麻烦你稍微再等一下!明天再给你钱,你看可以吗?” “不不不,斑鸠,不用!真的不用!这都是我心甘情愿送给你的……”斯科特急忙说到。“我发誓,是我心甘情愿的!” 河狸这个老阴比,一开始就劝斑鸠应该给斯科特钱,但是在知道斑鸠不会去援救维克托里奥之后,便再没有提起过这个话题。 第八十三章 杰罗尼莫,上! 河狸是个难得一见的聪明人。 如果他能够加入斑鸠部落,至少可以将斑鸠部落的平均智商生生提高一大截。 但反抗军自有根芽。 维克托里奥能够带着奇亨特部落于艰难困苦中辗转十多年,反抗军被一茬接一茬的反复收割却到今天还能听见他们的回响,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一大群就像是河狸这样的追随者,他们宁愿被钉死在格兰德河岸边的悬崖上,他们也不愿意背弃维克托里奥。 对此,斑鸠只能——目送他们的尸体在悬崖上随风摇摆,为往者而叹息。 虽然同样是为了反抗白人,但并不代表所有反抗白人的队伍,都可以成为朋友。 斑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将自己的命运和维克托里奥的反抗军绑定在一起。 他想要搭上这一条破船,不过是想看看这条与他航向相同的船上,是否还能扒拉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河狸没有说错。 他就是个伪君子! …… 斑鸠这一次下山,几乎搬空了本部落所有的精壮男丁。 八大旗主一个部落全都跟随在他身边,连杰罗尼莫也被以统一指挥的名义,编入了人数最少的正蓝旗。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正蓝旗的旗主是巨硬,这个家伙对经营自己的旗务漠不关心,完全就把自己当做了斑鸠的影子一般。 在杰罗尼莫加入正蓝旗之后,从纸面上来看,正蓝旗一跃成为了各旗之首,人数最多! 斑鸠又从各旗中抽调了五十名机警灵活的旗人,将他们组成了一只侦查队,交由月牙、鲟鱼和熏鱼分别指挥。 这五十人在茫茫荒原上洒开,就像是往格兰德河里洒入了几粒芝麻,转眼间就消失不见了。 但是,一份接一份的情报,却从四面八方汇聚了过来。 通过这样的情报,斑鸠知道了哪里有一处庄园,哪里有一座丘陵,哪里有商队,哪里正在交战。 斯科特上士这一只运马队的消息,也是这样通过他们,传递到斑鸠的手上的。 月牙、鲟鱼和熏鱼这三个少年成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斑鸠的预期。 他们就像是被埋没的金子一般,斑鸠只是让他们发出了第一次光芒,随后他们便迫不及待的显露出了自己的全部。 尤其是月牙,他从火鸡岭缴获了一台测量仪,在安德森的教授下,他甚至已经学会了使用测量仪绘制等比例地图! 从那以后,斑鸠便再无须使用自己手绘的抽象派地图了。 熏鱼使用玻璃磨出了一具望远镜! 只有鲟鱼走了弯路,他试图创造一种所有人都能认识的文字,但是他创造的那些文字,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不认识了。 火鸡岭那一场胜利为斑鸠部落所带来的战利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正显露出越来越大的价值。 印第安人并不像某些书里所描写的那样愚蠢。 只是在历史这条长河里,他们遇到了逆流而已。 当然,侦查队带来的无用信息也很多。 但是‘无用’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此时的‘无用’,或许在下一个时刻,便会成为逆转命数的消息。 比如说,离这里二十公里远的一处地方,有一座巨大的种植园! …… “去把杰罗尼莫叫来!”斑鸠对十五美元吩咐到。 十五美元骑上马便跑开了。 斑鸠取出地图,靠着马背展开。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格兰德河的南部。墨西哥人将这一段河流叫做北布拉沃河。 埃尔帕索在他们的北面,距离他们大约有五十公里的距离。 而怒风此时正率领着他的大部人马,向着北面一路狂奔。虽然沿途不断的抛下跑不动的老弱病残,但速度依然快不起来,此时才跑到埃尔帕索北面150公里处的阿拉莫戈多。 埃尔帕索军团的克里斯托弗少校带着一支步兵团衔尾追击,虽然一路上势如破竹,战无不胜,但还真验证了那句话,“就算是两万头猪,抓三天三夜也抓不完”! 在这种情况下,克里斯托弗少校是日盼夜盼,希望斯科特上士能够赶紧将这三百匹马给他送过去。 只是大概埃尔帕索方面也不会料到,会有一只印第安人军队从马德雷山上冲了下来,将这三百匹马给截了胡。 敌在明我在暗,这是个巨大的窗口期。 能否在这段窗口期干出一些事来,壮大斑鸠部落军的力量,那就要看斑鸠的动作有多快,割肉的刀子有多狠了。 至于原本打算‘救援’怒风的计划,在斑鸠抢夺完斯科特上士的马队之后,斑鸠毫不犹豫的将这个计划暂时搁置了。 怒风,只希望你能跑快一点,跑久一点,将克里斯托弗那只白人军队拉得更远一点,为我争取的时间更多一点啊! …… 杰罗尼莫很快来到了斑鸠的身边。 “斑鸠,你找我?” 斑鸠指着地图,对杰罗尼莫说到:“在这个地方有一座白人庄园,你去抢了它!” 杰罗尼莫凑近看了一下地图。 “距离倒是不远,骑着马半夜就能跑一个来回。但是,庄园有多大?里面有多少人?防御工事如何?” 斑鸠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事情是,埃尔帕索和阿拉莫距离这里都比较远,只要你速度够快,我们完全可以在敌人发觉之前,安全撤走。” “我想要先拿到可靠的情报!”杰罗尼莫说到。 “没时间了,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沉默了一下,又说到:“我手下有一百人,但是只有三十条枪!而这样一个庄园,光是摘棉花的奴隶便说不定有上千人!” 斑鸠看了一眼杰罗尼莫。 “我再给你七十条枪!我对你的要求只有一个,用最快的速度,去抢了它!” 杰罗尼莫忍不住看了一下斑鸠,视线对上斑鸠的视线,然后又如触电一般逃了开来,垂下头去。 七十条枪? 你从哪里拿出来? 很快,杰罗尼莫便得到了答桉。 斑鸠的声音大声的响了起来: “鹦鹉灰狗烟男比索盐巴!将你们手上的枪交给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忍不住又抬头看了一眼斑鸠,发现斑鸠一直在盯着地图,根本就没有看他。 他的手心里冒出了汗来。 第八十四章 不要把别人当傻瓜 “斑鸠,七十条枪,是不是太多了?”杰罗尼莫小心翼翼地问到。 “怎么了,杰罗尼莫?七十条枪而已,我敢给,难道你不敢要?”斑鸠反问到。 敢? 还是不敢? 杰罗尼莫不知道为什么,当他面对斑鸠的时候,总会在心底出现两个杰罗尼莫打架。 并且每一次两个杰罗尼莫都势均力敌,即便是外面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这两个杰罗尼莫都分不出胜负来。 “拿去吧,杰罗尼莫!”斑鸠伸出手来,拍在了杰罗尼莫的肩膀上。“像你这样的勇士,就应该骑最快的马,拿最利的剑!用你的剑为印第安人的犁带来土地!” 当斑鸠伸出手来的时候,杰罗尼莫慌张得差点要往后退,但是他强行忍住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感觉到肩膀上被轻轻的拍了两下,他才放下心来。 他再一次看了斑鸠一眼,然后便转身朝着自己的马走去。 到了马上,他才咬着牙对斑鸠说: “天亮之前,我必回来!” …… 没有人去质疑斑鸠为什么一定要抢那座庄园。 在过去一场又一场斑鸠的决策中,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质疑。但是时间都很好的证明了,那些他们曾经以为错误的决定,到后来反而成了最正确的。 斑鸠是绝无仅有的! 印第安人只有一个斑鸠! 现在,这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别说斑鸠让他们现在解枪,就算是斑鸠让他们解裤子,他们也会照做不误。 只是心中依然存在着另外一个疑惑—— “斑鸠,我也很能打,为什么不派我去?”鼻子上新挂了一个亮闪闪的鼻环的精神小伙问到。 “是啊,斑鸠!”灰狗也忍不住问到。“我的战士个个都能以一当十!” “我觉得我比杰罗尼莫更有资格去!”盐巴说到。 斑鸠止住了他们七嘴八舌的问话。 “放心吧!这次把你们都带出来,自然有用到你们的时候,先去扎营休息吧!十五美元,安排警戒!” 斑鸠并没有为他们解释原因。 只是在心底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因为你们啊,还是太干净了,不够脏! …… 杀人、放火、抢劫……这些在和平时期任何一项都足以十恶不赦的罪行,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却成了一项优秀的品质。 干净的人将默默无闻,反而肮脏不堪的混蛋能够脱颖而出。 这就是在这一片秩序崩坏的新大陆上,最荒谬却又被所有人践行的道理。 杰罗尼莫带领着他的队伍一路狂奔,如一支笔直的箭头一般,直接射向那一座寂静的庄园。 那些新获得马匹的印第安人还不知道吝惜马力,他们拼命的拍打着马屁股,享受着那种疾风从自己的身旁吹过,大地从视线的两端飞快的后退的感觉。 连杰罗尼莫都无法约束他们,最后反而被大队人马裹挟着,越奔越快,越奔越快! 虫,是杰罗尼莫最信任的巫师,他法力高强,在马背上就完成了向战争之神祭祀的法术。 他在自己的手心里点燃了火药,巨大的烟雾升腾而起,将他笼罩了起来。 然后他便告诉杰罗尼莫:战争之神给了他启示,此战必胜! 虽然在其它人看起来他被火药熏得狼狈不堪的样子有些可笑,但是杰罗尼莫默许了他这样做,并没有多说什么。其它人也只好认可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印第安人的祭祀也在不断的进步。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虫不但会使用火药来完成祭祀,还会使用电灯、留声机等高科技玩意儿也说不定。 就在杰罗尼莫的队伍还没有奔出太远的时候,虫赶着自己的马来到了杰罗尼莫的身边。 他向杰罗尼莫提出了一个建议: “杰罗尼莫,我们现在有这么多人,这么多马,还有这么多枪。我们为什么还要听斑鸠的呢?” 杰罗尼莫伏在马背上,看了一眼虫,没有说话。 “是啊,杰罗尼莫!”蜂一直跟着杰罗尼莫的身边,也附和着说了一句:“以我们现在的力量,斑鸠根本就打不过我们!” 杰罗尼莫冷笑了一下。 虫见杰罗尼莫没有采纳自己的意见,于是又劝说到:“好吧,即便我们不掉过头来反对斑鸠,那样显得我们太不讲道义了,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拉着队伍走开,避开这场战争啊!杰罗尼莫,斑鸠是要去打白人啊!这实在是太冒险了!” “是啊,杰罗尼莫!”蜂也赶紧附和了一句:“难道他想成为下一个维克托里奥吗?” “闭嘴!”杰罗尼莫突然大喝了一声,止住了这两个家伙的话。“对维克托里奥先生,你们可以取笑他的幼稚和无能,但对于这种人,你们至少应该尊重一点!往后不要再在我面前说这样的话了!” 蜂悻悻的低下了头,专心盯着地面。 “虫!”杰罗尼莫对虫说到:“你很聪明,但你也不要以为别人是傻瓜!尤其是不要以为斑鸠是个傻瓜!不然将来我们都会被你害死的!” 虫惊讶地看着杰罗尼莫,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难道说,杰罗尼莫突然变成了一个好人? “你的老婆孩子现在在哪里呢,虫?”靠在杰罗尼莫另外一侧的隼突然开口问到。 虫愣了一下,“当然在部落里!” “你不想要他们了吗?”隼问到。 虫的脸上顿时一白,惊叫了一声:“啊?难道……不会吧?斑鸠不会做这样的事吧?” “你觉得呢?”杰罗尼莫冷笑了一声。 …… 二十公里的距离,战马只用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尤其是在这一群兴奋的印第安人不恤马力的催促下。 太阳还没有落山,前方的庄园已经遥遥在望。一大片翠绿的棉花田像是一副巨大的锦缎一样铺陈在他们的眼前。 “杰罗尼莫,我们先下马休息一下吧?经过了这么长的跋涉,战马需要重新积蓄体力,我们也最好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再行动!”虫说到。 “不用了!”杰罗尼莫摘下背上的枪来,说到:“咱们的优势,只有一个字,快!” 他举起枪来,站在了马背上,朝着前方大吼了一声: “冲!” 第八十五章 杰罗尼莫的底线 杰罗尼莫从来没有读过什么兵书,他甚至连书都没有怎么读过。 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族中口口相传的故事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断档了,老印第安人所讲的故事里,已经不时出现了‘耶和华’或者‘摩西’的影子。 但就是这样支离破碎的故事,别的人听见了‘爱’与‘和平’,杰罗尼莫听见的却都是鲜血和杀戮。 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打仗该怎么打,骑兵要分什么左右翼,步兵要排什么密集阵或者散兵线……这些东西,杰罗尼莫从来就没有机会接触。 他只是凭借自己的本能,将打仗想象成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就是要用最快的速度,将最强大的武器,投放到敌人最致命的身体部位上去。 他可以挨上敌人十拳,他只出一拳。但他的这一拳一定要砸断敌人的咽喉! 有的人说他像是一条毒蛇,杰罗尼莫觉得这些人实在是过于高估了他。 充其量,他只是一条冻僵了的毒蛇,饿病了的瘦虎,奄奄一息的睡鳄而已。 …… 当他的骑队出现在庄园对面的时候,庄园里的人也已经发现了他们。 从庄园里跑出两个骑士来,想要询问他为什么来此?难道不知道,这是卡廷森勋爵的庄园吗?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杰罗尼莫的骑队直接从这两名骑士的身上碾压了过去,根本没有给他们说第二句话的机会。 紧接着,棉花田里燃烧起了火焰。 黑色的奴隶四处奔跑,骑着马的管家一个照片便被乱枪打落了马下。 然后庄园便燃起了熊熊大火! 当杰罗尼莫骑着马冲进那一幢巨大的建筑大厅里的时候,几个白人正坐在餐桌前准备享用他们的晚餐。 巨大的烛台从高高的屋顶上悬吊下来,给屋子里罩上了一层玫瑰红的颜色。 杰罗尼莫骑马冲了过去,随手捡起一个纤弱的身影,往空中一抛,然后朝那个尖叫着的身影上开了一枪。 子弹没有打中那个坠落的身影,但是那个不幸的人儿已经落在了地上,摔没了声息。 “抢劫!” 杰罗尼莫大吼了一声。 身后的士兵跟着他蜂拥而入,很快就押着那一个白发苍苍的勋爵阁下,将整栋建筑都翻了个底朝天。 勋爵一开始还保留着体面,胸口的黑色领结在白衬衣上如一朵蝴蝶一般栩栩如生,宣示着他的尊贵不凡。 但是被一枪托砸碎了门牙之后,他便变成了一个哀嚎的丧家之犬,哆哆嗦嗦地将自己藏在壁炉旁边的保险箱打开了来。 虫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麻袋,将里面那些叠放得整整齐齐的绿纸狠狠地塞了进去。 楼上,蜂扔下来一个巨大的木箱,木箱坠落在地面上碎开,银色和金色的硬币像是爆开的火星一般,溅落得四处都是。 杰罗尼莫冷冷地看着这一切,丝毫不为所动。 任凭那些人在哀嚎,在乞求。 他只是每过一段时间就杀掉一个人。 杰罗尼莫并没有掌握英语或者西班牙语等任何一门白人语言,但是,他至少会用八种语言说‘饶命’。在这片满目疮痍的大地上,乞求成了所有印第安儿童天赋的技能一般,从他们牙牙学语开始,就不得不掌握。 而现在,曾经熟悉的话语,变成了别人在说,而他在听。 就在房屋被大火焚烧得快要坍塌之前,杰罗尼莫退出了这一幢建筑。临走之前,他将那个颤抖得如秋风中的树叶一般的老勋爵塞进了壁炉里面。 “走!” 杰罗尼莫丝毫没有拖泥带水,抢劫完毕就带着队伍撤走了。 “酋长,废墟里还有好多……”虫驮着一个巨大的袋子,希望杰罗尼莫能够允许他在多呆一会,哪怕是一会儿就好! 杰罗尼莫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听好了,虫!你可以向我提任何建议,但我做出的任何决定,你不能有丝毫质疑!” 大堆人马呼啸着远去,留下熊熊燃烧的庄园。 虫在最后才上了马,呼天抢地跟了上去。 …… 庄园的火焰熊熊,于万里星空之下,亦不过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萤火虫。 此处的人间地狱,穿不透黑夜的重重迷雾。至少要到天亮之后,才会有人发觉,兴盛繁荣的卡廷森勋爵庄园,已经化作了一片焦土。 “杰罗尼莫!回营地的方向是在这面!我们走错路了!”虫最后还是赶了上来。 “我知道,没有走错!”杰罗尼莫冷冰冰的说到。 “那我们为什么……” “去抢下一个!”杰罗尼莫说到。 下一个? 虫再一次陷入了神思混乱之中。 杰罗尼莫,你好大胆—— 骑队在黑夜中肆无忌惮的奔行,丝毫不惧隆隆的马蹄声惊扰了无数夜眠的小动物们。 杰罗尼莫从来就不懂什么留三分余地。 打仗就同打架一样,要多快就该有多快,要多狠就该有多狠! …… 在杰罗尼莫所有的部下之中,蜂一直认为自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去年贝当可黑部落遭遇白人军队的突袭,差点全族覆没。 是蜂,带着杰罗尼莫,从贝当可黑的营地,一路突破重重险阻,进入了马德雷山林中。 部落立足之初,一穷二白,一个个饿得啃树皮。 是蜂,将自己的猎物分了一半给杰罗尼莫,才让他活了下来。 直到后来,部落越发壮大了,蜂在部落中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 杰罗尼莫住在有玻璃窗子的房子里,蜂也住了那样一间。 部落交换来的咖啡豆,杰罗尼莫拿一半,蜂也拿了一半。 杰罗尼莫训斥部落的祭司像训斥狗一般,但是从来没有对蜂说过什么重话。 蜂觉得,自己就像是杰罗尼莫的父亲一样,先前的种种付出,如今都换来了回报。杰罗尼莫对他的尊重,是部落里所有人中最多的。 这一次,在熊熊火光之中,绿色的纸张漫天飞舞,银色的比索叮叮当当作响,蜂感觉自己就像是闯入了巨龙巢穴的无敌勇士,意气风发! 在第三座巨龙巢穴里,蜂闯入了一间金碧辉煌的卧室,看见了一个雪白的女子。 “我叫玛丽莲,你们的酋长答应过我……” 蜂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他心满意足的走下楼的时候,却发现杰罗尼莫的枪口顶在了他的胸口上。 “杰……杰罗姆,你这是……干什么?” “砰!” 枪口的反坐力,让单手持枪的杰罗尼莫肩膀一抖,连身体都忍不住微微后仰。 杰罗尼莫嘶哑的声音大吼了起来: “我们抢劫、杀人、放火……什么都可以做,但是,**,谁犯谁死!” 杰罗尼莫吼完之后,深深地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的蜂。 然后毫不犹豫地扭头便走。 “撤!” 第八十六章 强扭一只瓜 斑鸠的营地在一片静谧的湖泊边。 夕阳落下之后,蚊子像是从虚空中冒出来一样,一团一团的围着人和马飞舞。 营地里没有篝火,所有人都沉默的啃食着自己携带的熏肉和干饼。 当夜幕来临之后,整片营地都陷入了死寂之中,只偶尔传来几声士兵的低语,以及拍打蚊子的声音。 十五美元将警戒线放出得很远,尤其是杰罗尼莫离去的方向上,更是将警戒位悄悄地延长出去了五公里之远。 没有人告诉他应该这么做,但是一个整天都很少说话,只闷头琢磨如何保护斑鸠的人,总是会做出许多过分小心的事情出来的。 在营地的更外围,月牙、鲟鱼和熏鱼的侦查队依旧每隔一段时间就传来消息。 斑鸠虽然迷迷湖湖地半醒半睡着,但只要一有消息传来,便总会醒过来。 到了后半夜,却居然丝毫睡意都没有了。 于是便站起来,往湖边走去。 鹦鹉正坐在湖岸边,见斑鸠过来,便将身下的石头让出了一块。 两人都默默地看着清涟的湖水,星空倒影,像是天穹坠落在了湖中一般。 过了很久,鹦鹉才轻轻地开口。 “斑鸠?” “嗯。” “听说,维克托里奥快要死了。”鹦鹉轻声说到。 “你听谁说的?” “所有人都知道了。”鹦鹉回答到。 “哦。”斑鸠对此并不意外。 名义上,斑鸠部落也是反抗军的一员。 斑鸠只是有些后悔,去年那个云雀来找自己售卖官爵的时候,自己应该买一个贵一点的。虽然也不知道那钱能不能到维克托里奥的手上,但多多少少也算是个心意吧? 就像是遥远的记忆里,那个崇祯皇帝在请求大臣输捐军饷的时候,大臣们却一毛不拔。想来,当时的崇祯皇帝,心中应该是十分寒冷的。 对于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维克托里奥,斑鸠的心情十分复杂。 一方面,此人的指挥手段其实十分拙劣,并且战略眼光也算不上高明。自他打出反抗军的旗号以来,活生生地将一个拥有数千人的大部落,一步步带入了绝境。 可是另一方面,此人哪怕是在最艰难危险的时刻,也从来没有向白人发出了一声乞和的声音。天知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意志,让他在墨西哥、美利坚、西班牙、法国等几乎所有白人国家的围剿下,坚持了十多年。 如果可以的话,斑鸠当然也想要去救他。 他甚至都打定了主意,只要洛岑开口,他就一定会答应她,去将这一面反抗军的旗帜,给救出来。 可是,哪怕是他反复追问,洛岑都没有开口。 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是没救了! 即便是他的亲妹妹,也知道救不出他来了。 “斑鸠?” “嗯?” “我们,最终,还是会,胜利的吧?”鹦鹉的话说得很吃力,巧舌如黄的他,此时也笨拙了起来。 “想什么呢,鹦鹉?”斑鸠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我们当然会胜利的!洛基山在这片大地上耸立了成千上万年,只要洛基山不倒,我们就一定会胜利的!” “呵呵!”鹦鹉笑了起来。“也是。斑鸠你从来没有骗过我们。” “嗯。”斑鸠点了点头。“我从来不骗人!” “对了,斑鸠,那个斯科特,我们真的要给他钱吗?”鹦鹉问到。 “要给的!这钱是要给的!”斑鸠说到。 “可是,说实话,斑鸠,我觉得他既不能干,也不可靠。”鹦鹉回到到。 “可是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强大的国家。”斑鸠说到:“他在我们的面前可怜又弱小,表面上来看,是他在求我们给他一条活路,可是实际上,却是我们在求他,给我们一条活路。” “真是荒唐!” “是啊,挺荒唐的!”斑鸠说到。 关于与斯科特上士建立长期贸易关系的想法,一开始斑鸠并没有想得这么多。 他只是想着利用自己手中的把柄,要挟斯科特上士往后好好听话。 可是这种要挟的手段,其实是相当脆弱的。 一旦斯科特找到了强大的庇护者,杀害同袍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强大的威胁。 或者,斯科特干脆破罐子破摔跑去当牛仔去了,那这种要挟就完全没有了意义。 幸好河狸在关键时刻说了一句:“拿了咱们的东西,是要给钱的!” 这一句话顿时为斑鸠打开了新思路。 ‘要挟’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从来都只是应一时之急,上不得台面的。 真正能建立稳固关系的,永远只有利益。 为了利益,资本家会不惜出卖吊死自己的绞索。 那个斯科特,只要能在与自己的交往中,持续不断的发现利益,那么,这种交往无论有多么不愉快,都会持续不断的进行下去。 只是,万一这个斯科特是个忠军爱国的好汉,那就没办法了。 成功了,潜力巨大;失败了,不过是损失一笔天使投资而已。 …… 就在斑鸠和鹦鹉盘算着怎样与斯科特建立贸易关系的时候,被几个印第安大汉看守着的斯科特上士,也在浮想联翩。 如果明天,这个斑鸠真的给了他一笔钱,而且价钱还算公道的话,那么,就不能算是斑鸠在‘抢劫’了。 这是一笔大生意! 而且,好好操作一下,说不定往后都可以做下去,简直就是财源滚滚! 不需要依靠河狸,他就能谈下这么大一条贸易线! 呵呵,河狸,等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你! 只是问题的难点在于,失去了这三百匹马之后,克里斯托弗少校那里该怎么交代? 要不要分一点出去? 分多少出去合适?——斯科特心中有一座天平,他将砝码一会儿摆过来,一会儿摆过去,总是摆不平。 想起乔治上尉还欠他六个比索没法还,斯科特总觉得,贿赂是一种很不划算的手段。自己凭本事挣的钱,为什么要分出去给克里斯托弗这个贪官污吏? 刚刚摆脱了生死危机的斯科特,一点都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自觉。 他只是觉得,要是真能做成这么一笔大生意,自己白天所冒的险便都是值得的。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在西部荒原上,哪有不带血的钱? 钱不染血,他斯科特拿着都不安心。 第八十七章 恶魔初生 晨曦初露的时候,杰罗尼莫骑着疲惫的瘦马回来了。 在他的身后,他的士兵们一个个都像是大病了一场一样,有些居然趴在马背上睡着了。 紫红色的太阳光从他们的身后照射过来,拉出一条条长长的影子,蔓延到斑鸠的脚下,长长短短的摇晃着。 杰罗尼莫背着枪,任由马儿走到斑鸠的跟前,才从马背上滑落下来。 “斑鸠,我回来了!” “很好,杰罗尼莫!”斑鸠递过去一张黑乎乎的肉饼,上面撒满了玫红色的辣椒面。 杰罗尼莫接过来,先咬了一口。 然后他朝后面挥了挥手。 七八个士兵走上前来,将怀里抱着的枪支放在了地上,整整齐齐的像是刚收获的麦垛一样。 “七十条枪,我一条不落地给你带了回来,斑鸠!” 斑鸠澹澹地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还枪的士兵退下之后,又有十几名士兵抬着笨重的口袋和箱子走了过来。 杰罗尼莫用刺刀划开那个口袋,银色和金色的硬币从里面流了出来,倒影着清晨的红日,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 杰罗尼莫再打开箱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纸,有些是美元,有些是英镑,有些是比索,殷红的血迹污染了它们的毛边,但是这并不能对他们的价值有任何削减。 杰罗尼莫打开最后一个箱子,里面是一个穿着明亮的丝绸睡衣的女子,她长着一头金黄的头发,皮肤像雪一样白。一根红色的细绳轻轻地勒住她的身体,让她的山峰像是海洋上的巨浪一样磅礴。 “我抢了三座庄园,所有的缴获都在这里了,斑鸠!”杰罗尼莫说到。 斑鸠抓起流淌在地面的硬币,它们发出叮叮冬冬的声音,清脆得像是屋檐下的风铃。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他捡起箱子里花花绿绿的纸币,一股血腥的气息铺面而来。纸币上的哥伦布嘴角带着血迹,微笑地看着他。斑鸠也对它笑了一下。 斑鸠来到最后那个箱子面前。 “她叫玛丽莲,斑鸠!”杰罗尼莫感觉到一丝紧张。 斑鸠向这个女人笑了一下:“早上好,美丽的夫人!” 女士的口中塞着绒布,无法回答他的问话。但是她的眼睛里满是惊恐,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了杰罗尼莫。杰罗尼莫却根本没有看她。 “另外,”杰罗尼莫接着说到:“我还抢了一些枪和子弹,需要我上交给你吗?” “不,不用,你自己留着吧!”斑鸠轻轻地说到。 他转过身去,朝着湖边前行。“你跟我来,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犹豫了一下,紧了紧肩上的枪绳,跟了上去。 …… 晨风吹拂着湖水,湖水拍打着湖岸。 草丛里长满了晶莹的露珠,昨夜落在湖中央的星子,现在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红色的太阳落在湖面上,化开,成为了一片片金色的鱼鳞。 “杰罗尼莫,你会恨我吗?” “不,不会……不是,斑鸠,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杰罗尼莫回答到。 “如果你要恨我,那就恨吧,杰罗尼莫!”斑鸠慢慢地说到。“如果没有我,你会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酋长,带领着一个强大的部落。你可以住在有玻璃窗子的房子里,屋子里有明亮的电灯,你的族人感谢你为他们带来了安定的生活,白人说不定也会向你伸出橄榄枝,让你去纽约和华盛顿巡回演讲,歌颂人们最喜欢听到的爱与和平……” 斑鸠的话像是有魔力一般,让杰罗尼莫又回忆起了他童年的生活。 没错,那时候,他曾经憧憬过这样的生活。谁不希望过着安定又富足的日子呢? 他虽然是一个印第安人,但是他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颇有些不屑一顾。以至于对周围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人们都叫他“瞌睡人”! “斑鸠,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杰罗尼莫说到。 斑鸠回过身来,看着比自己还高了一头的杰罗尼莫。替他掸去了肩上的草茎。 “我的意思是说——”,斑鸠想了一想,说到:“也许你有自己的想法,你想过上和白人一样富足而美好的生活,这并不是什么错误;也许你也曾经善良,虽然他们都说你心如蛇蝎,但你实际上并不是天生就这样。只是——” 斑鸠斟酌着词句,可是直到他都觉得时间有些久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干脆不再掩饰,直白的说到:“——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天起,你就做不成那样的人了!” 杰罗尼莫咀嚼了一下斑鸠的话,忍不住笑了一下。“斑鸠,没有人比我更懂我们和白人之间的仇恨。无论是什么,都无法让我放下手中与他们战斗的枪。” “那还不够,杰罗尼莫!”斑鸠说到。 杰罗尼莫跟在斑鸠的身后,走到了湖边的一块岩石上。 “你要成为一头永远也吃不饱的狼,你要成为一条永远都窥伺着敌人的毒蛇,你要成为一柄淬毒的刀……你要更狠毒,更凶勐,更残忍!” “斑鸠,是我昨夜做得还不够好吗?”杰罗尼莫问到。 “不,你做得很好!比我预想中的都还要好!”斑鸠说到。“只是,从今往后,你都必须一直这么好!” 杰罗尼莫觉得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问题,好像。 他曾经柔软过,但是现在的他,已经被这片鲜血淋漓的大荒原教会了应该怎样去残忍。并且他觉得自己将会一直这样下去,永远不会再恢复柔软了。 “总有一天,你会恶心你自己,厌恶你满手的血腥,害怕你走火入魔的残忍。到了那一天,你会开始恨我——” “不,斑鸠,我永远都不会恨你的!”杰罗尼莫说到。“从敌人的鲜血里,我只能感受到畅快和欢乐!” “你将永远过不上你童年时梦寐以求的生活!你将永远生活在白色的硝烟和红色的鲜血之中!你会连做梦都会想着杀人,你将会被嗜血和狂暴所淹没,从此再也无法回到安宁!” “只要能够复仇,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斑鸠!”杰罗尼莫说到。 “你将成为恶魔、刽子手、屠夫,杀人如麻,满手血腥,十恶不赦!” “那是我的荣耀,斑鸠!” “昨夜如此,往后皆是如此!”斑鸠说到。 “我会的,斑鸠!” …… 斑鸠解下腰间的匕首,塞到了杰罗尼莫的手上。 “去吧,以后不要再拿女子来试探我了!” 杰罗尼莫抓着手中的匕首,略微迟疑了一下,便转身朝着营地走了回去。 来到那最后一个箱子面前,他毫不犹豫地刺了下去! 斑鸠,你不爱钱,不爱女子……你到底爱什么? 第八十八章 斯科特的第一桶金 斑鸠过了一会儿才回到营地。 第三口箱子已经被杰罗尼莫合上了盖子,他坐在箱子上,手中的匕首正在滴血。 “斑鸠,这柄匕首不错,可以送给我吗?”杰罗尼莫问到。 “可以。”斑鸠回答到。 …… 斯科特上士度过了一个难眠的夜晚。 清晨的时候,他看见那个杀气腾腾的杰罗尼莫带着他的马队回到了营地。 血腥的味道,连晨风都久吹不散。 斯科特很难想象,为什么连这么凶恶的人,竟然也会向斑鸠臣服。 一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斑鸠……简直太可怕了! 一个印第安人为他送来了早餐,是烤好的玉米饼和一条肉卷,吃起来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但是斯科特并不挑。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同那些一旦摆脱了牛仔身份,就开始享用葡萄酒和牛排的德克萨斯人不同,斯科特始终认为,没必要在食物和衣服上浪费太多钱。节俭是一种美德,金钱只有储蓄起来才有意义。 “谢谢!”斯科特礼貌地对给他送食物的印第安人说到。 “不用客气,斯科特!”那个印第安人说到。“我叫鹦鹉!” “你好,鹦鹉!你真帅!” “真的吗?”鹦鹉笑了起来。 有很多人夸赞过他聪明,有很多人夸赞过他伶牙俐齿,有很多人夸赞过他有语言天赋。 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赞他帅! “当然是真的!”斯科特说到:“一定有很多姑娘为你着迷,对吧?” 鹦鹉想到了部落里那些酒桶一样的姑娘们,似乎的确是这样! “你能这样欣赏我,那我就放心了!”鹦鹉笑着说到:“看得出来,你是个好人!” “好人?呃,那当然,绝对是的!” 就像鹦鹉第一次听见有人夸他长得帅一样,斯科特也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夸他是个好人。 这种意外之喜,为两人接下来的谈话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斯科特上士,有没有想过,做一点生意?”鹦鹉从兜里掏出一个金比索,在手指上一弹,金色的硬币发出‘嗡’的一声,飞在了空中。 几乎是出自于本能,斯科特上士伸手捉住了它。 手指在硬币上捻了两下,才讪讪地送还给鹦鹉。 “鹦鹉先生,你应该知道,我是一名军人,呃,我的主要任务是保家卫国——”斯科特矜持地说到。 “送你的,斯科特先生!”鹦鹉并没有去接那一枚金币。 “——虽然我偶尔也做点小生意,但是,小打小闹,也就够养家湖口罢了!”斯科特说到。 “为什么不把生意做大一些呢?”鹦鹉问到。 斯科特的眼睛骤然亮了一下,抬了抬眉毛,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但是他很好地掩饰住了自己,再次看向鹦鹉的时候,又流露出了一副‘我不喜欢钱’这种表情。 “我毕竟是个军人!”斯科特回答到。 “哦,巧了,我也是个军人!”鹦鹉笑了一下,说到:“我们的职责都是保家卫国,但是我和你不同,我一边当军人,一边赚钱。既然你对钱不感兴趣,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鹦鹉拍了拍手掌上并不存在的泥土,准备站起来。 “鹦鹉先生!”斯科特屁股一弹,离开了地面,伸手将鹦鹉重新拉着坐了下来。 “还有什么事吗?”鹦鹉问到。 斯科特身体前倾,低声说到:“我觉得用钱比用枪更能保家卫国——” “没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直说吧,鹦鹉,我也想和你们做点生意!相信我,我一看见你就知道,我们一起一定能干点什么的!昨天我对斑鸠发誓的时候,你也应该听见了,对吧?我发誓要成为你们在白人世界的代言人,我发誓要做你们在荒原上的行者,做你们的傀儡,做你们的奴隶,做你们的门徒……” 鹦鹉于是又听见斯科特重复了一遍昨天在斑鸠枪口之下发过的一大串洋洋洒洒地誓言。 那斩钉截铁的语气,视死如归的果决,连鹦鹉都自叹不如,深深的觉得自己还有好多东西需要学。 “没必要没必要!”鹦鹉笑着,连忙止住了斯科特洋洋洒洒的发誓,“不至于不至于……好吧好吧……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斯科特上士!” “若叫我违背了我的誓言,让我不得好死!”斯科特狠狠地说到。 “行吧!”鹦鹉凑近了身子,低声说到:“是有这么个事……” 斯科特倾耳细听。 “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鹦鹉说到:“相处得也还算愉快!若是就这样抢了你的马去,那往后怕也是不好再相见了。大家都是在这荒原上找生活的人,没必要闹这僵,对吧?” “对对对——”斯科特忙不迭开口,却又急忙改口到:“没事没事,应该的应该的……” “所以,斑鸠的意思呢,你这些马,就是咱们之间的第一笔生意,咱就当是向你买的,如何?” 斯科特咧开嘴笑了一下,问到:“买的话……嘿嘿,也行!行!怎么个买法?” “马市的行情是多少,你知道吧?”鹦鹉问到。 “四十美元一匹!”斯科特毫不犹豫地回答到。 本来他所管辖的马场的容量应该是四百多匹,眼下只凑出来三百匹,多余的不是‘死’了便是‘失踪’了。他对马匹的行情不是一般的熟。 “这可是战马!”鹦鹉提醒了他一句。 “那……”,斯科特一惊,想了又想,“打九折?” “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强盗吗?”鹦鹉有些不高兴地说到:“既然我都同你开诚布公到这地步了,你怎还不明白我的意思?” 斯科特疑惑地看着鹦鹉。 “给你八十美元一匹!”鹦鹉大方地说到。“往后,不管这市场上马的价格如何波动,只要你能找来马,我们统统都给你涨一倍,如何?” “呵呵……嘿嘿!”,斯科特抬起手来,擦了一把从嘴角流下来的口水,“当真?” 鹦鹉招了招手,一个印第安人士兵便送过来一个口袋。 鹦鹉将口袋塞进了斯科特的手里。“你数一数,二万四千美元,有没有少了?” 斯科特看了看鹦鹉,又看了看手中的袋子。 心中默默的计算了一会儿:80美元一匹,一共300匹马;一百匹马就是8000美元,三个一百匹马就是三个8000美元相加;得先用三个10000美元相加,再减去三个2000美元…… 他然后打开口袋,一张一张地数了起来。 数了两遍。 高兴的合上了袋子,嘴巴却没有合拢: “不错,不错!两万四千美元!恰好两万四千美元!” 斯科特喜不自胜,再看向鹦鹉的时候,目光已经变得炙热滚烫了起来。 “这生意……还真不小,大生意,大生意,嘿嘿!” “哈哈!”鹦鹉笑了起来。“不过是两万美元的生意而已,算什么大生意?咱们是怎么来钱的,昨天也你也看见了!上士先生,以你的条件,以我们的能力,完全可以将生意做得更大、更大嘛!” 鹦鹉抬起双手,比了个南瓜大小的手势,然后又比了个水桶,最后双臂展开,将天空都抱了起来。 斯科特心中狂喜,一开始他还想装作澹定的样子。 但是,他憋得很辛苦,最后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哈哈,行!行!行!鹦鹉先生,你相信我,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一定会搞来让你们满意的东西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荒原上所有人都知道,和印第安人做生意,是最有搞头的! 美利坚联邦和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法律明文禁止的东西,能没搞头吗? 斯科特还知道,荒原上有好几家大公司,背后不是国务卿就是某个少将,专门做这种生意,并且还不准其它人做。 以前的斯科特不过是个小小的中士,最多零敲碎打地卖点针头线脑的玩意儿给印第安人或者逃难的爱尔兰人。 他一直苦于没有和印第安部落高层接触的渠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挣钱。 别人每挣一个美分,他就像亏了一个美分一样难受。 河狸又不争气,身为印第安人却搭不上印第安部落的线,简直就是印第安人之耻! 现在好了,他终于凭借自己的能力,也搭上一个印第安大部落的线了,而且,还是实力强劲的斑鸠部落! 至于昨天被斑鸠暴揍了一顿,那又算得了什么? 这tm比开着海盗船在加勒比海洋上碰运气简直要好上一千倍了! 他只恨自己现在只是个上士,一时半会拿不出足够的东西,怕被斑鸠嫌弃自己的实力。与那几家公司相比,自己区区一个上士,的确有些拿不出手。 “你一定要相信我,鹦鹉先生!斑鸠呢?我可以去见一见斑鸠吗?” 斯科特现在也不怕斑鸠了,昨天在斑鸠的枪口下哭得像是个孩子,现在他却兴奋的像个孩子。 他迫切地需要再次见到斑鸠,最好能再补几个毒誓,如果有必要的话,再断个指头什么的,诚意必须得到位。 不待鹦鹉回答,他已经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才发现营地里大队人马已经在开始向北移动了。 第八十九章 伏尸,倦马 斑鸠的队伍在向着北方行进,他骑着马,行走在队伍的中间。 关于与斯科特上士建立贸易关系的事情,鹦鹉自告奋勇的接下了这个活。 斑鸠并没有考虑多久,就应允了他。 比起建立起一条贸易线来,斑鸠其实更希望看到自己的部下,一个个都这样勇于任事,而又百折不挠。 没错,鹦鹉并不是什么天才。 他之所以会十八种部落语言,是因为他被卖过三十六次。 他之所以极力宣扬自己善于社交,是斑鸠部落不可多得的外交、贸易和文艺人才,那是因为他的肋骨被拆断了好几匹,并不能像其它战士那样打仗。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鹦鹉其实是个很好强的人! 斑鸠骑在马背上,眼中看着逶迤而行的马队,心中却反复思索着被他留在后面的鹦鹉。 最后遥遥的向后看了一眼。 好啦,鹦鹉,放手去做吧! 即便是和斯科特谈崩了又如何? 没有斯科特,总会有其它的代理人。只要咱们的手上还有美元和比索,迟早总会找到其它的合作对象的。 我更希望看见的,是你的成长!是你迎难而上,敢作敢当! 咱们都搞砸过很多事情——谁的成长不会搞砸很多事情呢? 就如同比索、十五美元、头皮、甚至杰罗尼莫这些人一样,谁也不是什么天才。但是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你们大放异彩的那一天! …… 离着埃尔帕索两百里之外的帕里索索,这里有一条曲折的峡谷。 怒风的队伍拉长成了一条蜿蜒十多里的长蛇。 蛇头已经走到了峡谷以北的出口,蛇尾还在峡谷以南的入口拥塞着。 克里斯托弗少校率领的白人士兵,正按部就班的举着枪前进。 没有谁能阻挡他,唯一迟滞他步伐的只有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只长了两条腿。 这一路追来,倒下枪口下的印第安人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 克里斯托弗已经陷入了麻木。 就像是在阿拉巴马的庄园里指挥黑奴收割玉米一样简单,没有任何花巧,不需要任何技术。 鞭子抽下去,玉米自然就装在了筐里。 在这里,枪口朝着前方开火就行了。 那些印第安人,呵呵,想要拿着石头冲到自己的面前吗? 可笑! …… 硝烟和鲜血,枪声和哭喊。 这种带着声音和颜色的东西,落在了斑鸠手中的地图上,只有一条用炭笔勾勒的,粗短的黑色线条。 他听不见离此两百里外印第安人的哭喊,眼光也看不穿爱德华高原的一山又一山。 但是,在他的队伍行进的沿途,横七竖八躺倒在地面的印第安人尸体,正无声地向他述说着,一场屠杀式的战争。 有好几次他都想停下马来,替路边那些花白的尸体掩盖上衣服,将那个挂在树杈上的小孩取下来,将那个反绑成‘工’字形的战士松开绳索,将那些流出体外的肠子重新给塞回去…… 可是最后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只是低着头,假装没有看见,假装不在意,假装在思索。 任由身下的瘦马驮着他前进。 月牙、鲟鱼和熏鱼传来的情报变得越来越密集了。 有一只白人大军已经离开了埃尔帕索的驻地,正向着南方那几处着火的庄园奔去。 斑鸠提前调整了队伍的方向,与那一支南下的白人军队,隔着五公里左右的距离擦身而过。 这一手险之又险的操作,斑鸠队伍里的人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跟在队伍后面的杰罗尼莫,却紧张得快要将自己的枪托攥出水来。 在得到那一只南下的白人大军已经远去的消息之后,杰罗尼莫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盯着斑鸠的背影看了好久,最终才用力夹了一下马腹,小跑上来,与斑鸠并驾齐驱。 “斑鸠?” “嗯。”斑鸠一副突然被惊醒的模样。他并不困,只是不想睁开眼睛。 “我们需要休息了!”杰罗尼莫说到。 斑鸠沉默着,没有说话。 “人可以不休息,马却不可以。”杰罗尼莫说到:“我们下山的时候,没想过会获得这么多马。我们自己带足了口粮,但是却没有带马料。” “我知道,杰罗尼莫!” “我的人马,昨夜连跑了一夜,快撑不住了!”杰罗尼莫说到。 “我知道。”斑鸠说到。 杰罗尼莫等着斑鸠的回答,可是等了很久,斑鸠也没有说话。 斑鸠想,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是人,不是神。 不可能凭空变出马料来。虽然遍地都是青草,但是马儿还没有进化到什么草都能吃的地步。 一只步兵突然变成了骑兵,未必真就有那么好。补给问题,迟早会将这只队伍拖垮。 “再坚持一下吧,杰罗尼莫!”斑鸠说到。 杰罗尼莫也知道,斑鸠不可能变出马料来。 最后只叹了口气,放慢了马速,重新落回到自己的队伍中。 …… 正午的太阳喷洒着火雨一般的光芒。 人和马都疲倦不堪。 杰罗尼莫恍恍忽忽地看着队伍里五颜六色的旗帜,他很好奇,那些擎着旗帜的人,难道就不会困吗? 他隐隐约约有一点点能够理解,因为这是斑鸠的队伍! 可是他又不太能理解,为什么,别的队伍不行,斑鸠就可以! 他身后有一匹马倒了下去。 士兵们惊慌一片,马儿哀鸣着想要站起来,却又重重地跌倒了下去。 昨夜的奔波突袭,加上这大半天来顶着日头赶路,终于快要支撑不住了。 杰罗尼莫又一次来到了斑鸠的面前。 “斑鸠,歇一下,可以吗?” 斑鸠快走了两步,拉开和杰罗尼莫的距离。 “斑鸠,可以再歇一下吗?真的撑不住了!”杰罗尼莫哀求到。 斑鸠侧过脸来,看着杰罗尼莫。 “日落之前,我们必须赶到阿拉莫戈多,只有这样,才能在明天天明的时候,赶到卡里索索!”斑鸠说到。 “为什么?”杰罗尼莫说到。 斑鸠看着杰罗尼莫。 杰罗尼莫的声音充满了愤满的哀鸣:“为什么?斑鸠!为什么我们要赶得这么辛苦!怒风的溃兵就在那里,没有马,他们根本就跑不了多快!我们用不着这么拼命的赶过去!” “杰罗尼莫,难道你没有看见这沿路的尸体吗?”斑鸠问到。“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在死去!我们每迟到一分钟,地面就会多出几十具尸体!难道你对此都能无动于衷吗?” “别说这个了,斑鸠!”杰罗尼莫哀求地说到:“怒风的人马已经死得够多了,不在乎再多死一晚上的!说不定你晚一点过去,怒风溃逃得更厉害,你更容易收复他们!” “你说什么?”斑鸠突然皱起了眉头,声音凝重了起来。 杰罗尼莫被斑鸠突然放轻的语气吓了一跳,但是随即梗着脖子,问到:“难道不是吗?难道你想的不是趁火打劫吗?难道你带着自己的族人冒着生死危险过来,不就是想着趁乱捞一票吗?你敢说你不是真的这样想的吗?” “杰罗尼莫,我说过,我从来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印第安人被屠杀而无动于衷!我再说一次,你听好!我们的敌人,只有白人!”斑鸠说到。 “呸!”杰罗尼莫狠狠地说到:“你骗得了别人,你骗不了我——”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猝不及防地抽在了杰罗尼莫的脸上。 第九十章 我指挥枪 随着这一记耳光炸响,杰罗尼莫呆立在马上,竟忘记了呼吸。 与此同时,行进的马队像是被绳索生生的勒停了下来,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他。 杰罗尼莫能够感觉到,有数百道目光,像是要吃人一样压着他。 他脸上的血气上涌,血脉贲张,青筋毕露,脑子一热—— 旋即,脸色又开始变得苍白,后背冰冷一片。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瞬之间,杰罗尼莫醒悟过来的时候,衣襟已经被斑鸠狠狠地揪着了。 “杰罗尼莫!我真想现在就杀死你!” 斑鸠咬着牙,轻声而狠厉地说到。 杰罗尼莫躲避开了斑鸠的眼神。 “听着,杰罗尼莫!我的军队,是印第安人的军队,这一次的行动,不是为了趁火打劫,而是为了荒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我最后再说一次!” 杰罗尼莫低垂着头,不敢说话。 “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既然跟着我下山来了,你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你要是再敢胡言乱语,我不会再饶你!” 杰罗尼莫被吓住了,他是真的被吓住了。 就在刚才,那数百道噬人目光压在他的身上,让他简直不能动弹! “日落之前,我们必须赶到阿拉莫戈多!如果你的马死了,你就用你的双腿走!如果你的腿断了,你就用你的手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你就必须得跟着队伍,一刻不停的前进!”斑鸠松开了杰罗尼莫的衣襟。 刚才,他也有些失态了! 本不该发这么大火的! 马匹没有补给,谁不知道? 偏偏杰罗尼莫三番五次的来说,想要休息! 说第一次,斑鸠认为他是想要来解决问题。 说第二次,斑鸠本能的就会认为,杰罗尼莫想要跑路了! 斑鸠从来就没有完全地信任过他! 即便是一开始放杰罗尼莫出去抢劫,不得不交给了他七十条枪,斑鸠也做好了二手准备。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杰罗尼莫没有猜错,他的八个老婆如今正在斑鸠部落中,洛岑正在款待她们。 他唯一的一个牙牙学语的儿子,也在斑鸠部落里,仁慈的安德森喜欢孩子。 斑鸠也在为骑队的补给而担忧,却一筹莫展。 杰罗尼莫第二次提出想要休息,就如同一点火星溅入了火药堆里一样,一下子点燃了斑鸠的猜疑!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斑鸠和杰罗尼莫其实是一样的人。 都是一样的猜疑,都是一样的阴狠。 只不过斑鸠想要对付的是白人,而有些人,却总是从背后注视着自己! 直到斑鸠狠狠地说完了那一席话,他才醒悟过来,自己似乎有些反应过激了。 “杰罗尼莫!”斑鸠的语气和缓了一些,却更加阴沉。“马队补给的问题,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情!你看看他们——” 斑鸠指着停下来的马队,以及马队身后杰罗尼莫自己部落的那些战士。 “你看看他们!他们可有一个人叫过苦?可有一个人叫过痛?难道他们都是傻子,都是没有心肠的钢铁?难道他们看不见马儿的饥饿,感觉不到自己的疲惫?” “他们为了什么?就为了跟着你杰罗尼莫一起抢劫吗?” “他们每一个人,哪一个不是身负着血海深仇?哪一个不是有着丧妻亡子之痛?难道他们咬牙切齿的跟着咱们,连命都不要地跟着咱们,就是为了抢劫吗?” “杰罗尼莫,你的心很脏!但是,对待咱们这些自己人呢,请你收起你那自私的心肠!” “你想要杀戮,我给你机会!” “你想要战斗,我给你枪弹!” “你想要复仇,我帮你复仇!” “但是,杰罗尼莫!”斑鸠不由自主地加重了语气,说到:“你的刀子挥向哪里,你的枪口对准什么方向,你得听我的!” 杰罗尼莫后背冷汗一片,在斑鸠说话的时候,他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就在刚才,他忍不住露出了一点点毒牙,随即就像是被洪荒勐兽盯上了一样。来自血脉上的压制,让他从灵魂里发出战栗。 好可怕的斑鸠! 杰罗尼莫又一次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斑鸠! 不是那个温暖的、慈祥的斑鸠,也不是那个润物无声、布局千里的斑鸠,而是一个长着狰狞面孔、血腥獠牙的斑鸠! 有人说他杰罗尼莫像是毒蛇! 可是斑鸠又像是什么? 杰罗尼莫不知道,越与斑鸠相处,他越觉得迷惑。 但只有一点他确信无疑:如果斑鸠想要弄死他,就一定能弄死他! 过了好一阵,杰罗尼莫都没有说话,也没有提马离去。 最后不知道自己的心弦被触碰到了哪一根,杰罗尼莫从马背上滑落了下来,执着斑鸠的马缰,跪在了斑鸠的马前。 “对不起,斑鸠,我错了!” 斑鸠拿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他一下。 “起来吧,杰罗尼莫!我们都是为了印第安人!”斑鸠说完之后,又朝着四周观望的士兵们大吼了一声:“为了印第安人!” 十五美元高举着手臂,也跟着大呼了一声:“为了印第安人!” 随即整只队伍都跟着高呼了起来。 “为了印第安人!” 斑鸠的鞭子抽在杰罗尼莫的身上,也同时响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他们不是一支以抢劫为目标的队伍,而是一支为了拯救,为了希望而存在的队伍! “为了印第安人!” 从这一刻起,所有人才都感觉到,彼此成为了一个整体。 即便是从属于不同的部落,即便是前方他们从来没有谋面过的怒风,在这一刻,也成为了他们这个整体的一部分! 他们向死而生,宁死不退,就是为了这样一个伟大的目的! 哪怕是饿死,哪怕是渴死,哪怕是战死……他们都不怕! 因为斑鸠告诉他们,他们的存在,是为了拯救! 不需要太多余的解释! 只为了骑在那一匹廋马背上的斑鸠振臂一呼,“为了印第安人!” 所有人便都明白了自己战斗的意义! 杰罗尼莫在斑鸠骑马前行了一段距离之后,才缓缓地站了起来。 看着一个个意气风发经过自己身边的印第安战士,他心中似乎终于醒悟了点什么。 也许,斑鸠真的是为了所有印第安人? “杰罗姆,上马!”隼经过了他的身边,停下马来等他! “哦……好!”杰罗尼莫翻身上马,看见刚才还病恹恹的隼,此时就像是刚吃饱了饭一样。 “杰罗姆,我好想现在就冲到帕里索索,与敌人决一死战啊!”隼说到。 …… 不知道为什么,斑鸠的那一耳光并没有让杰罗尼莫心底有任何生气的想法。 那个阴鸷狠毒的斑鸠形象消失了,一个新的‘印第安人的斑鸠’重新在他的心底成型。 似乎……我也曾经做梦过,成为一个这样的人? 第九十一章 马料场的消息 斑鸠当众责罚了杰罗尼莫,却反而凝聚了这整只队伍。 这样的效果斑鸠也是预想不到的。 接下来的行程,队伍都不由自主的快了不少。 马匹在不断的倒毙,和那些路边的尸体堆在一起。盘旋的兀鹫冲下来,被还在喘气的马儿吓了一跳,又急速的拔高惊起,发出‘呱呱’地怪叫。 日头渐渐偏斜,变作了鲜红的残阳。 五颜六色的旗帜也歪斜了起来。 斑鸠偶尔扭头回望,只觉得自己所带领的,是一群刚从战场上惨败而归的逃兵。 …… “斑鸠!斑鸠!” 鹦鹉骑着马从后面快速奔来,一路大喊大叫着。 斑鸠心里‘咯噔’一声。 不会真的谈崩了吧? 没道理啊,那个斯科特已经被他驯得服服帖帖,不应该谈崩才对啊? 斑鸠停下马来等着鹦鹉靠近。 “鹦鹉,怎么了?”斑鸠问到。 “斑鸠!”鹦鹉见了斑鸠,一脸的眉飞色舞。“谈成了!谈成了!” “哦,干得不错,鹦鹉!”斑鸠笑了起来。“你又为咱们立了一大功!” “嘿嘿!”鹦鹉很高兴,口中假装谦虚到:“应该的应该的!我这人吧,别的本事没有,但是搞搞外交,搞搞贸易还是很拿手的!” 鹦鹉骄傲的表情,所有人都看出来了。 “另外,我还向斯科特套取了一个很有用的情报——”鹦鹉卖了个关子。 “哦?”斑鸠很感兴趣的倾听着。 鹦鹉在马背上斜倾着身子,拿手遮住自己的嘴巴,压低了声音:“离这里东边十五公里左右有一个小庄园,里面囤积了很多马料,原本是给斯科特补给用的,那里防卫薄弱,只有十几个士兵看守!” 斑鸠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还没来得及说话,身边的巨硬便脱口而出:“当真?” “当真!”鹦鹉兴奋地说到:“虽然斯科特发的毒誓不怎么管用,但是他绝对不会拿咱们的合作开玩笑!”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饶是斑鸠一向喜怒不形于色,此时也不禁笑咧了嘴。 “真是天助我也!天助我也!”斑鸠连连说到。 此时队伍中,从斯科特手中‘交易’得来的马匹,已经倒下了快四分之一。如果继续强行军下去,固然能够在天黑之前赶到阿拉莫戈多,但是这整支骑兵队伍,多半又得变成了步兵。 骑兵和步兵,完全是两个概念。 即便是在热武器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的19世纪,即便是他的印第安战士根本就没有任何骑兵战术的训练,只能算作是长着四条腿的步兵——有马和无马,战斗力有天壤之别! 这就是为什么杰罗尼莫明知自己可能会触怒斑鸠,也要来向斑鸠建议停下休息。 而斑鸠也因此差点压抑不住对杰罗尼莫的猜疑,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马匹,实在是太重要,太重要了! “传令——”,斑鸠兴奋地对巨硬和十五美元说到:“休息十分钟,改向东进!” “是,斑鸠!”“好的,斑鸠!” 巨硬和十五美元兴奋地领命而去。 对于即将抢劫一座囤积了大量马料的庄园,所有人都兴奋异常。 在这个时候,它简直比抢劫美元和黄金更能产生动力! 杰罗尼莫又从后面赶了上来。 “斑鸠,为什么要改向东进?”杰罗尼莫问到。 “杰罗姆!”斑鸠兴奋的对杰罗尼莫说:“东边有马料场!” 杰罗尼莫一惊!随即大喜,“斑鸠,交给我吧!” “哈哈!”斑鸠大笑了起来,“一起去!” 杰罗尼莫也跟着大笑了起来,“好!” 随着军令的传开,队伍里涌起了骚动。骑在马背上的印第安战士,一个个都从马上跳了下来,殷勤地给自己的马按摩,喂水。 行军的时候他们骑在马的背上,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们恨不得让马骑在自己的背上。 …… 十分钟的休息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 彷佛是天意都在帮助他们一样,残阳没入了云中,荒原上吹起了凉风。 “等下可能会下雨,斑鸠!”鹦鹉还是一名气象学家,在整个斑鸠部落,只有安德森能够和他在这方面的造诣相媲美。 “真的吗?” “你看,那片乌云正在向咱们飘过来!”鹦鹉指着北面。 那是怒风正在溃逃的方向。 天知道怒风到底做了什么孽,这一路‘北伐’,头顶上始终盘旋着一片乌云。暴雨和泥泞,让他的‘北伐’之路,充满了泥泞和坎坷! “天助我也!天助我也!”斑鸠兴奋地说到。 大雨不但会解渴,也会为他们的突袭创造更好的隐蔽。 不但斑鸠这样认为,所有人都这样认为。 大家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斑鸠,差不多了,走吧!”杰罗尼莫迫不及待地说到。 昨夜洗劫了三座富有的庄园,品尝过胜利滋味的杰罗尼莫,比其它人拥有更强大的渴望。 斑鸠看了看怀表,时间差不多了。 虽然这短暂的歇息并不能为大家带来多大的恢复,但是,应付一段十多公里的奔袭应该也是差不多了。 在敌人的地盘上休息十分钟,已经是很奢侈的举动了。 多亏了月牙、鲟鱼和熏鱼,他们不知疲倦的奔跑,每过一个小时,就会传来敌人的行动情报。 让斑鸠不至于变成瞎子和聋子。 “熏鱼还没有回来吗?”斑鸠问到。 休息十分钟这个决定并不是斑鸠随意做出的。 在鹦鹉告诉斑鸠东边有一座囤积了马料的庄园这个信息之后,也正应该是熏鱼回来禀报消息的时候。 但是那时熏鱼并没有回来。 所以斑鸠决定再等十分钟,顺便让士兵们可以休息一下。 现在十分钟已经到了,熏鱼却并没有按时回来。 “斑鸠,不用等他了!”比索说到,“熏鱼还是个孩子,他不可能总是那么准时的!” 熏鱼今年十一岁,是‘小兵三人组’中年纪最小的,也是最调皮的一个。 站在斑鸠的门槛上撒尿的家伙就是他! “唔——再等等吧!”斑鸠说到。 适才的凉风让他火热的脑子稍微冷静了一些。 虽然他并不怀疑鹦鹉的情报,但是,他还是觉得在敌方的野区,不要随便用脸去探草丛。 至少要等等熏鱼—— 在这一年以来,熏鱼领受的探查任务超过二十次,他一次也没有迟到过。 他还是个孩子,但他已经很成熟了。 “斑鸠,不用再等了,咱们这么多人,上吧!” “是啊斑鸠,那只白人军队已经南下了,咱们要是再等下去,说不定他们又会北返,多的事都出来了!” “咱们可以趁现在,打它一个措手不及!” “马儿再不进食,就全死光了!” 众人七嘴八舌,都在劝说着斑鸠。 杰罗尼莫也鼓起勇气,轻声说到:“斑鸠,要不,让我的人先上,大家再随后跟来?” 第九十二章 去吧,我的埃尔帕索 埃尔帕索西线,孔乔斯河畔的军营里。 内维尔-克罗基特脱下了军团的少尉军服,拿起了衣架上黑色的西装。 从这一刻起,他就不再是埃尔帕索军团的一名军官了。 他有了新的职务,负责一个崭新的组织,将推进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 黑色的西装很合身,配上他一头梳理得一丝不苟的金发,让他看起来格外醒目。 “笔!”他伸出手。 侍从官胡克递上一只白色的鹅毛笔,再捧着一份早已经书写好的作战计划,内维尔瞄了一眼,便直接翻到最后,沙沙沙地签上了他的名字。 这是他以埃尔帕索西线指挥官的身份,所签署的最后一份作战计划了。 “手杖!” 侍从官马斯克用一张白色的手帕包裹着,递上了一支纤细的黑色桦木手杖。 内维尔取下衣架上的圆顶宽檐高帽带在头上。 从现在开始,他就是真正的德克萨斯情报局的局长了! 他的嘴边不经意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的视线最后一次扫过那一份作战计划,停驻了片刻,然后便毫不犹豫地走出了门。 门外,新任的埃尔帕索西线指挥官彼得-布鲁克上尉正等在那里。 见了内维尔出来,布鲁克上尉急忙打了声招呼,热情的伸出手来。 内维尔却没有伸出他的手,只是举起了自己的手杖,朝着布鲁克上尉的胸口点了点。 “上尉,这里交给你了!好好干!”内维尔说到。 布鲁克有些尴尬的将手放在军服的下摆搓了搓,脸上露出讪讪的假笑。 “希望能听到你的好消息,上尉!” 内维尔目不斜视地从布鲁克上尉的身边经过。 一辆黑色的马车等在那里,侍从官比尔掀开马车的车帘,内维尔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微微低头,钻进了马车。 随着车夫一声鞭响,马车离开了营地。 布鲁克上尉抬起手来,冲着马车屁股比了个中指。 就这样,孔乔斯河西岸的两任指挥官完成了他们的交接。 …… 不怪内维尔对布鲁克这么轻慢,实在是布鲁克并不是埃尔帕索军团系统的自己人。 内维尔在得到德克萨斯的太上皇扎卡里-泰勒将军的首肯建立dia之后,真正的将dia这一套系统给搭建起来,又颇费了好一番功夫。 休斯顿和奥斯丁这两人,一个是总统一个是国务卿,在德克萨斯一手遮天,想要从他们的权力体系里分离一部分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 即便是内维尔-克罗基特早已经暗中谋划了多年,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各种桌面底下的关系也是盘根错节,同气连枝。但是真正要将dia推上前台,还是不得不又做了一番运作和交易。 交易的内容之一,便是将埃尔帕索军团的西线交给了阿拉莫军团。 为此,内维尔差点和自己的叔叔老克罗基特闹翻。 不过,最后内维尔还是成功地说服了自己的叔叔,将埃尔帕索的西线摆上了谈判桌。 “亲爱的叔叔,论起打仗,整个克罗基特家族没有人是你的对手。但是,在另一个战场上,你得相信我!”内维尔说到。 在那一刻,老克罗基特表情复杂,内心更加复杂。 “打破皇帝拿破仑的并不是威灵顿麾下那一群乱糟糟的士兵,而是那些穿着干净的礼服,端着波尔多红酒的绅士们——叔叔,我得去那里打仗!” 老克罗基特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走到了窗户边。 夕阳像是壁炉里即将燃尽的煤炭一样通红,老克罗基特最后还是松开了紧紧抓住窗灵的手。 “去吧,内维尔!去吧!”老克罗基特头也没回的朝身后挥了挥手。 就这样,老克罗基特交出了他一半的防区以及军团里两千名士兵,换来了内维尔-克罗基特在德克萨斯国会大厦里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 二十年前,老克罗基特带着三十名士兵来到路易斯安娜,想要重新夺回曾经属于他们的土地。 但是他失败了,路易斯安娜永远不可能再回到法兰西的怀抱了。 彼时,伟大的皇帝已经被流放到了圣赫勒拿岛,老克罗基特最大的梦想便是带着大军重新杀回欧陆。 只是,还没有等他的计划成型,伟大的皇帝便死了。 老克罗基特心灰意冷,从此便带领着这支他胼手砥足建立起来的埃尔帕索军团,驻扎在德克萨斯,成为了孤星共和国的西北屏障。 岁月无情的剥夺了老克罗基特的一切。 剥夺了他的荣光,剥夺了他的雄心,也剥夺了他曾经旺盛的精力。 如今,连他视若骨血的军团,也要被剥夺而去了。 “去吧,我的内维尔!”老克罗基特独自在窗子边守到了后半夜。 “去吧,我的埃尔帕索!” “去吧,都去吧……” 法兰西,法兰西啊! 我像是一个醉汉,将这一段回乡的路,走得蜿蜒曲折,荡气回肠。 左一脚十年,右一脚十年。怎么还是走不到你身边? …… 老克罗基特的落寞,却是新任指挥官彼得-布鲁克的狂欢! 埃尔帕索,我来了! 彼得-布鲁克从他的身后关上了门,脚步变得轻盈而愉快。 他赶走了所有人,独自在屋子里哼起了小曲。 从现在开始,埃尔帕索军团开始了崩塌! 那个顽固得像是茅坑里的石头一样的老克罗基特,终于撑不住了! 阿拉莫军团的辉煌,终于来临了! 为了这一天,阿拉莫军团苦心积虑地等待了这么多年! 为了这一天,彼得-布鲁克从一个上士等待成了上尉! 为了这一天,军团长特拉维斯捏着鼻子承认了dia,将那个倨傲的小黄毛赶去了休斯顿! 哈哈! 小黄毛临走的时候还是那么倨傲!倨傲个屁啊倨傲! 彼得-布鲁克在心底已经为那个小黄毛唱响了挽歌,等小黄毛到了休斯顿,他才会知道,那些穿着西装翘着二郎腿的伪君子,除了大打口水仗以外,其实什么用处都没有! 真正起决定性力量的,是枪! 克罗基特家族也算是军武世家,可是竟然为了一个在国会大厦角落里的小小办公室,就放弃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力量! 这些贵族啊……果然是一代不如一代! 彼得-布鲁克深深地为内维尔-克罗基特的选择而感到悲哀! 他取下墙壁上老克罗基特的画像,朝上面吐了一口口水,再用脚踩烂,扔进了垃圾桶。 桌面放着一份文件,布鲁克看了一下,是一份作战计划。 关于昨天晚上在卡廷森勋爵等三处庄园发生的抢劫事件,内维尔-克罗基特在临走之前已经做好了布置。 布鲁克看了一会儿,将他扔进了垃圾桶! 平心而论,这份作战计划并没有问题,恰恰相反,它应该算是极好的。 那支印第安人队伍既然抢夺了绿石村马场的三百匹马,那就一定需要补给。 埃尔帕索军团与其浪费精力在荒原上漫无目的的搜寻,不如在汉密尔顿庄园这个补给场设下埋伏,静静地等着那群印第安士兵来就是了。 布鲁克也认同这个判断。 但是,它的最后一页,不应该签上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名字! “来人!”布鲁克朝门外大叫了一声。 “上尉先生!”门被打开了,一个白净的青年士兵推门走了进来。 “传令给克里斯托弗,让他必须在三天之内结束战斗!”布鲁克上尉说到。 作为阿拉莫军团派驻埃尔帕索西线的指挥官,彼得-布鲁克深深的知道,自己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他不可能在自己还没有完全掌控住局面的情况下,容忍任何游离在外的力量。 三天,已经是他所能容忍的极限了。 “传令给汉密尔顿庄园的莫宁少尉,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对那只印第安军队的清剿!三天之后我将召开我履任后的第一次见面会,我不希望他缺席!” 莫宁少尉是个好人,性格软弱。布鲁克有很大的把握,将他竖立成倒向自己的第一个典型。 “传令给阿隆索少尉,立刻率兵南下,与西进的阿拉莫军团汇合,全面、彻底地清扫马德雷山!明年春天的时候,我不希望听见马德雷山林中,还有任何一个印第安人还活着!” 阿拉莫军团的西进,绝对是足以载入德克萨斯历史的大事! 与这样的大手笔相比,布鲁克在这里整肃新接手的埃尔帕索军团,只能算得上是盛宴开始之前的一道开胃菜! “好的,上尉先生!”卫兵大声回应到。 第九十三章 我的队伍在…… 荒原上。 斑鸠的队伍在汉密尔顿庄园的西边,但是鲟鱼和熏鱼却在向东跑。 在他们的身后,一群骑士像是追赶猎物一般追赶着他们。 突然,熏鱼的战马一个失蹄,跌倒了下去。 马儿发出了一声哀鸣,再也站不起来了。 “熏鱼!”跑出了一小段的鲟鱼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焦急地看着熏鱼。 “快跑!快跑!别管我!”熏鱼急得大叫! “熏鱼!”鲟鱼想要打马回转过来。 身后那一群骑士已经乌泱泱地冲了过来,正在飞快地朝着他们逼近。 “快跑,鲟鱼!”熏鱼大叫,眼看着鲟鱼还在犹豫不决,忍不住破口大骂了起来。“鲟鱼,你的脑子进水了吗?咱们一定要把消息传回去啊!” “熏鱼!” “快跑!你一定要告诉斑鸠,让他别来这里!别来!”熏鱼抓起地上的枪,迎着那一群骑士冲了过去。 鲟鱼大叫了一声,又扭转了马头,继续朝着前方奔跑而去。 …… “哈哈!抓住了!”大队的骑士将熏鱼围拢了起来。 熏鱼狠狠地盯着他们,手中拿着一支已经打空了子弹的火枪。 白人骑士驱着马,围绕着他旋转。 熏鱼左冲右突,怎么也冲不出他们的包围。 从天空抛下一根套索,准确的落在熏鱼的脖子上。 紧接着,他便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他用手紧紧地抓住套索,让他不至于勒断自己的脖子。但是随着套索的另外一端,马匹飞驰,熏鱼整个身体,都像是破布一样被抛飞在空中。 天地在旋转。原本松软的泥土,砸在他的身上的时候突然便变得坚硬了起来。 “放他下来,克利斯!他是个孩子,不是你的布娃娃!”一个声音响起。 随即熏鱼从空中掉落了下来,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他一个翻滚想要重新站起来。 可是刚刚站稳,却又一个趔趄倒了下去。 膝盖传来剧痛,他低头看了一眼,断了。 “我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 他坐在地上,用力地挥舞着手中的枪管。那只枪管和他差不多高,他坐在地上挥舞它,滑稽得就像个小丑一般。 “嘿,小家伙,你会说英语,对吗?”一个整张脸都埋在胡须中的士兵朝他走了过来。 熏鱼假装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口中只朝着他用阿帕奇语骂。 “你的腿受伤了,我可以帮你。”那个士兵说到。 熏鱼这才感觉到痛。 那一股钻心的痛疼,在这个时候战胜了他心中的恐惧,他终于再也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放轻松,放轻松,我来帮你,我来帮你!”胡子士兵友好的伸出了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来到了熏鱼的身边。 他夺过熏鱼手中的枪,将它远远地扔开。然后用一只手按着熏鱼的大腿,另一只手按住他的小腿。 “我瞧瞧,哎呀,是膝盖骨碎了呢……”,士兵朝熏鱼笑了一下。 熏鱼只能大哭。 疼痛的感觉一旦涌了上来,什么斑鸠什么任务都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更何况,这个白人士兵看起来这么和善。 他终于忍不住用英语说了一声:“叔叔,痛……痛啊……” “你会说英语?”胡子士兵看了他一眼,“不诚实哦!” 只听见‘卡察’一声,胡子士兵捏住熏鱼脚踝的手用力一掰,熏鱼那条还没有枪托粗的腿,被从下往上,掰成了直角。 “啊!” 熏鱼惨叫了一声,仰头便倒。 却被胡子士兵提着他的另外一条腿,倒提了起来。 “小孩子嘛,如果不诚实的话,就会受到惩罚的!”胡子士兵说到:“告诉我,你的队伍在哪里?” 另外一张脸凑到了熏鱼的面前。 “斥候?你们的酋长真是毫无人性,竟然让你这样的小孩子来做斥候?” “克利斯,放他下来!你再折磨下去他会死的!” 于是熏鱼感觉到天地又旋转了一下,自己被扔到了草地上。 他还是忍不住在哭嚎。 痛……痛啊! 他用手肘支起身子,往前慢慢地爬。 他也不知道自己爬向哪里,他也不知道自己能爬多久。 可是,斑鸠说过……“熏鱼,你一定要好好活着!”“熏鱼,等你长大了,一定是个帅气又英俊的小伙子!”“熏鱼,别哭哦,哭起来就不像是个男子汉了!” 熏鱼用力地憋着,他不想哭。 可是还是忍不住哭嚎着,凄厉的声音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恶心。‘可是斑鸠,我已经在用力忍着不要哭了啊……’ “告诉我,小家伙,你的队伍在哪里?”头顶传来一个声音。 熏鱼还是在继续往前爬。 在他的身后,血流像是小溪一样,汩汩地流淌着。 熏鱼自己看不见,但是他正感觉到,自己似乎越来越冷了。 前方的夕阳变得通红,像是斑鸠做出来的灯笼一样。 “你的队伍在哪里?”另外一个暴躁的声音说到。“你要是再不说,我就用枪管……” 熏鱼甚至在脑海中构想了一下这个画面…… 在这个时候,他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自己突然变得清醒了起来。 过往的许多经历,他从来没有去想过,可是竟然神奇地在这个时候涌入了他的脑海。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从他蹒跚学步开始,到看见他的弟弟,到看见烧焦的树枝,到后来被关进了笼子里,到后来跟着斑鸠走进了马德雷山林里面…… “说!你到底说不说!” 一双黑色的漂亮的皮靴踩在了他的手掌上。 熏鱼放弃了。 他翻过身来,看见那个整张脸都埋在胡子里的大叔,正狰狞地朝着他大吼,口水都滴落到了他的脸上。 头顶的天空那么蓝! “说啊!你的队伍在哪里?”胡子大叔用阿帕奇语朝着熏鱼大吼。 …… “我的队伍在……” 熏鱼突然想起了鹦鹉写过的诗,他决定背诵一遍。 “我的队伍,在每一座山林里,在每一条河流里,在每一片天空下,在每一个……呃……” 他死了。 “在每一个印第安人的心里”这一句话,他没有来得及说出来。 第九十四章 等待熏鱼 鲟鱼骑着马朝着东边奔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身下的马哀鸣了一声倒了下来,他又爬起来朝着前方跑。 一直跑到月亮挂上了树梢,他也倒在了地上。 他才终于停了下来。 身后的追兵早已经被他甩丢了。 可是,他也把斑鸠丢在了远远的地方,月亮挂在树梢的那个方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么胆小。 他啜泣着,又迈动小短腿,开始向着来时的方向跑了回去。 …… 斑鸠的手里拿着地图。 十分钟早已经过去了,该出发了! 熏鱼没有回来,鲟鱼也没有回来。 月牙回来过一次,告诉他南边无追兵。在听说鲟鱼和熏鱼都没有回来之后,只是愣了一下,然后换了一匹马,又急匆匆地跑出去了。 所有人都围在斑鸠的身边,焦急地看着他。 催促的话已经说过无数次了,甚至比索已经自告奋勇地带着人前往那一个名叫汉密尔顿庄园的地方探路去了。 但是斑鸠依然没有做出决定。 怀表在手中滴答滴答地发出声音,似乎也在催促着他。 “斑鸠,快下命令吧!”杰罗尼莫几乎是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斑鸠,“咱们呆在这里,既不北上,也不东进,算什么事儿呢?” “是啊,斑鸠!”精神小伙抱着膀子说到。他的热情在任何时候都有,就像是一堆永不熄灭的火一样。“我都已经热身三遍了!” 斑鸠合上了地图,“十五美元,你怎么看?” “我?”十五美元没有意料到斑鸠会问自己,低声说到:“我……听你的!” “我是问你的想法是怎样的?”斑鸠说到。 “我……”,十五美元嗫喏了一下,说到:“我觉得,既然我们的目的是北上解救怒风,去不去汉密尔顿庄园都是一样的——” “闭嘴,十五美元!”好几个人同时呵斥了这个侏儒。“你知道马匹对于我们有多重要吗?他比你的小命都重要!” 十五美元于是低下头,不敢再说话了。 所有人都承认,十五美元很聪明。 但是,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觉得,十五美元的话不值得听信。 在这件事情上是如此,在其它事情上,一贯也是如此。 一个人身体上缺陷,往往会被极大的放大。 即便是拿破仑,在他的成名之路上,也是行走得极为坎坷。 “斑鸠!”灰狗一直没有说话,但是这时候他也看不下去了,“你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你犹豫得太久了!时间正在被我们毫无用处地浪费掉!” “我们的马匹如果能保留下来,不,只需要能够保留下来一半,整个部落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斑鸠,马匹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 “即便是汉密尔顿庄园有埋伏,那又怎样?我们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吗?” 几乎所有人都在反对斑鸠继续等待下去。 在这种情况,他即便是所有人心目中独一无二的首领,也很难再坚持自己的想法了。 没错,马匹实在是太重要了! 人可以饿肚子,马不能饿! 甚至,人可以死,马都不能死! 这四百多人死掉一半,没过多久,斑鸠又能在山林找到新的印第安人补充起来。 可是,如果失去了这三百匹马,却几乎很难再有机会补充起来了! 一个印第安人值15美元,一匹马值80美元! 货物的价值大小,货币是最简单粗暴的衡量单位。 …… “停止休息,继续北上吧!” 斑鸠在所有人的质疑声中做出了决定。 “什么?”“斑鸠,你说什么?”“北上?”“不是说要东进吗?”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斑鸠的这个决定。 明明十五公里之外就是马料场,为什么不去? 若是等到马匹全都饿毙,所有人便都只能靠着双腿步行。与其如此,倒还不如花一晚上,在马场补给之后,再找个隐蔽地方好好修整,明日再出发! 说不定比靠双腿还能早一步赶到帕里索索! 斑鸠也不知道自己所做的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 但是,熏鱼没有回来,鲟鱼也没有回来。 十分钟前派去探路的比索也没有回来。 这让斑鸠心里的疑窦越来越深。 深到即便所有人都反对,他也要一意孤行! …… “荒原这么大,咱们最大的依仗是什么?”斑鸠的眼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了过去。 所有人都回避着他的眼神,连杰罗尼莫也没能例外。 当斑鸠开始说话的时候,任何人都会静静的聆听。 之前众人之所以七嘴八舌,那是因为斑鸠还没有做出决定。 而现在,很明显斑鸠已经做出决定了。 虽然并不符合几乎所有人的心意,但是,这是斑鸠的决定! 只有头皮,这个精神小伙冒了一句,“当然是你,斑鸠!” 对于这个不知道是不是马屁的回答,斑鸠只能当没有听见。他继续说到: “是人吗?白人的军队远比我们的这点人多!” “是马吗?白人的马远比我们的这点马多?” “是枪吗?还是弓箭?是咱们的勇气吗?” “都不是!”斑鸠说到:“我们最大的依仗,是我们藏在暗处!” “我们行动飘忽,敌人不知道我们的藏身之所!” “我们目标不明,敌人不知道怎么对我们进行围堵!” “是月牙、鲟鱼和熏鱼带领着他们的侦骑不知疲倦的奔跑,给我们提供了躲藏的空间和时间!” “但是现在,鲟鱼和熏鱼都没有回来……” “我们为什么要放弃我们最大的依仗,去抢夺一个看似美好,却对于我们的作战目标几乎毫不相关的东西呢?” “是,马匹很重要!但是,一旦我们判断错误,所有人都将万劫不复!” …… “那……要不要再等一下比索?”杰罗尼莫做着最后的努力。 便在这时候,比索从黑暗中冲了出来。 “斑鸠,快跑!快跑!汉密尔顿庄园有埋伏!他们追上来了!” 比索骑着马冲到斑鸠的身边,焦急的大叫着。 斑鸠心中不详的预感得到了证实! “你说清楚,比索,到底怎么回事?”鹦鹉跳了起来,抓住比索滑腻腻的双脚。比索的鞋子都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快跑啊,斑鸠!他们追上来了!他们有大炮!” 便在这时,“轰”地一声炮响,在离斑鸠身边不远处,泥土冲天而起,一匹躺在那里休息的战马被炸成了一团血雾。 第九十五章 真正的金手指,是自己 斑鸠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麾下带着一群废物。 但是在大炮响起的那一刻,有那么一瞬间,他在心底骂了鹦鹉和比索! 这两个家伙,一个带来了汉密尔顿庄园的消息,说那里是一个巨大的马料场,结果那里却埋伏有重兵。 一个探查到了汉密尔顿庄园的埋伏,结果却又将伏兵带到了自己的身前! 自己手底下八位旗主,难道就没有一个明白人吗? …… “轰!” 炮弹落在斑鸠的队伍中。 本就整装待发的队伍,用最快的方式行动了起来——在斑鸠的命令下达之前,所有人都遵循了自己的本能,向着离大炮更远的地方奔跑! 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迎着炮弹冲锋的队伍,但是这样的队伍绝对不会出现在斑鸠的部落中。 正常情况下,也许还需要等很久,等斑鸠用一场又一场胜利将他们喂饱,等斑鸠将白人强大的幻像从他们的心底彻底的破除,等他们的仇恨在心底再难以遏制……也许到那时候,斑鸠才有可能拥有这样的一支部队。 现在谈这个还为时尚早! “轰!” 又是一发炮弹落了下来,落在了队伍中,将一匹刚刚拉开架势准备奔跑的骑兵给砸成了横飞的碎末! “快跑!快跑啊!”有人在大吼。 引来了伏兵的比索还浑然不觉自己的错误,他和巨硬一左一右的护卫在斑鸠的身边,为斑鸠遮挡着溅射的泥土和血肉碎块。 一直说自己的战马早已经筋疲力尽的杰罗尼莫跑在了队伍的最前面,而且正越来越快地与斑鸠的本部拉开距离。 前一刻斑鸠还在夸耀自己的队伍最大的依仗就是行动飘忽,隐藏得高妙。 现在话音犹在耳边,可是敌人的炮弹便已经落到了自己的队伍中间。 “躲开!” 斑鸠突然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不顾刚刚坠地的强大冲击力,一个翻滚之后趴在了地上。 比索和巨硬动作稍微慢了一点,但也迅速地从马背上跳了起来,直接硬挺挺地砸在了地上! 随即,一颗炮弹呼啸而来,落在他们原来所在的地方,‘轰’地一声炸开! …… 斑鸠能够看见子弹和炮弹的落点,但是他的这个金手指,在越来越强大的热武器逐渐登场的战场上,正在迅速的弱化。 如果说一开始在哈里森河谷的时候,他还能以一人之力压制七八名散装牛仔的话。 那么到了现在,这个金手指的作用正在急速的削弱。 战争是一场规模化的杀戮,即便他能百发百中那又怎样? 火鸡岭战场到了最后,斑鸠被白人军队的弹雨压得根本就抬不起头来! 没错,斑鸠也能看见敌人弹道的轨迹!他可以提前躲避,让敌人的子弹打不准! 但是,敌人直接一蓬弹雨罩下来,也就根本不在乎准不准了! 再厉害的钓鱼老,也比不上渔夫撒一大网的! 特别是当大炮开始登场之后,斑鸠赖以生存的‘提前躲避’也开始变得形同鸡肋! 随着时间的推移,热武器的杀伤力会越来越大。再等上几十年,一个名叫海勒姆·史蒂文斯·马克沁的德国人造出了一种能够在一分钟之内打完600发子弹的‘撕布机’,到了那时候,斑鸠的金手指就彻底没有了用处。 他再能躲,还能一分种躲600次不成? 如果说火枪的出现,让人类第一次能够站在‘神’的面前,那么重机枪的出现,则是让人们足以与‘神’平视! 而重机枪也并不是热武器的终点,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更强大的武器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科学将开始‘屠神弑魔’,走向星辰大海。 莫说斑鸠的金手指只是个‘弹道辅助线’,便是他真的如传说中一样能手拿日月摘星辰,对上了日新月异的战争机器,那也最终摆脱不了被切片研究的命运! 到了19世纪中叶,留给印第安人重新崛起的机会,基本上可以说已经是聊胜于无了! 工业的列车已经启动,隆隆向前,印第安人被毫不留情地抛弃在了车外,车门已经焊死! 唯一还能搭上车的机会—— 不是没有! 只是需要拿命来换! 需要用手紧紧地抓住车尾,哪怕是双臂被牵扯得血肉模湖,哪怕是双足被拉扯得抛飞了大地,哪怕是被尾气呛得不能呼吸……死也不要松手! …… “嗡!” 炮弹巨大的冲击力,让斑鸠的耳朵嗡嗡作响! 就像是被闷在了一口钟里,然后有人拿着撞锤勐敲了一下一样。 斑鸠用力地摇了摇头,心中竭力地分辨着上下方向:这是地面,应该朝下,那是天空,应该朝上! 他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然后又一个趔趄坐了下去。 肩膀上和头上的浮土簌簌地落下来,竟然又掩埋住了他的手掌! 他抬起手掌,从浮土里掉落了几根苍白的手指。 他被吓了一跳,将两只手掌用力地举到自己的眼前,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还好,十根,还在! “斑鸠!”“斑鸠!” 他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叫。 他凑近了那人的脸,看了好半天,“比索?” “是我!斑鸠,我是巨硬!巨硬啊!” 巨硬不由分说地将斑鸠扛了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继续朝着前方奔跑。 “放我下来,巨硬!”斑鸠耷拉在巨硬的肩膀上叫着。 “不!”巨硬回答了一声。 “放我下来!”斑鸠有些恼怒,用力地拍了一下巨硬肥硕的屁股。 “不!”巨硬大吼了一声。 斑鸠感觉到巨硬的屁股,冰冷,潮湿。 他将手举到自己的眼前,发现手掌都变成了血红一片。 再低头看去,一道血水像是刚洗完的衣服没有拧干一样,从巨硬的屁股上滴落了一路。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巨硬,我是你们的酋长,放我下来!”斑鸠的声音有些颤抖。 “不!” “放我下来,巨硬!”斑鸠说到:“我是你们的酋长,我要指挥战斗!” “不!”巨硬怒吼着,扛着斑鸠拼命地朝前奔跑。 巨硬的力气好大,他能将斑鸠扛在肩膀上,紧紧地抓住斑鸠的腰,让斑鸠用力了好几次,都无法挣脱下来。 而且,他还能带着斑鸠亡命的奔跑! “不!”巨硬大吼着:“不!不!不!” 他以为斑鸠一直在说话,所以他也一直在大吼着回答。 “相信我,巨硬!我们没有输,我们还能赢!” 巨硬依然在狂奔,但是他吼到一半的‘不’字,哽在了他的喉咙里。 斑鸠说到:“放我下来,我带你们杀回去!” 第九十六章 斑鸠在此 巨硬已经在极力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力道了,可是在斑鸠看来,自己还是被一下子扔在了地上。 “斑鸠,咱们……真的还能赢?”巨硬趴在地上,口中重重地喘着粗气。 即便是现在四面八方都是炮火的声音,即便是现在所有人都在溃逃,但是当斑鸠告诉他“我们能赢”的时候,巨硬依然觉得: 没错,我们能赢! 这是上一场火鸡岭的胜利带给他的信心! 不,不止是火鸡岭! 从斑鸠带着他走出哈里森河谷开始,从斑鸠抡着石锤敲下部落的第一块房屋地基开始,从斑鸠和他们一起啃发霉的土豆,一起穿从部落那个黑心草鞋铺买来的鞋子,一起将大树上尉的尸体吊在悬崖上…… 点点滴滴,汇聚成了巨硬对斑鸠的信心! 即便再危险,再困难! 只要斑鸠站出来,说‘我们能赢’! 巨硬就会相信,没错,我们能赢!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堂堂斑鸠部落,总得占一个! “没错,我们还能赢!”斑鸠扶着巨硬站了起来。 …… 在此时埃尔帕索荒原以北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能够拥有足够广阔的视线,或者足够完整的情报,就会发现这样奇怪的一幕: 怒风带着他的印第安人队伍在朝着北面一路逃亡,克里斯托弗上尉率领的一支白人步兵团紧随其后,衔尾追击! 而在克里斯托佛的步兵团后面,斑鸠的队伍也在轰隆隆地朝着北面亡命狂奔。 斑鸠的后面,却又有一只白人军队在紧随追击! 四支队伍,都在撒开了脚丫子狂奔。就像是森林大火逼近时的兽群一样,无论是食草的还是食肉的,俱都慌不择路! 而在这四支队伍中,又以斑鸠的部落兵最为心态复杂! 前一刻他们还信心满满,虽然也曾在犹豫,但那犹豫是在犹豫东进还是继续北上! 东进是抢劫马料场,北上是拯救怒风! 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是主动进攻,透露出一股野心勃勃的力量。 可是转眼之间,信心的河堤就崩溃了,一只白人军队从后方追击了过来,将他们驱赶得像是亡命的兔子一般。 大炮专治一切不服,无论他们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听见炮火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崩溃,逃跑! 三百年以来,他们就是这么打仗的! 从最开始易洛魁人轰轰烈烈的大联盟,到前几年才销声匿迹的塞米诺尔人起义,无论战争之前他们有多少雄心壮志,但是在炮声响起之后,强大的联盟烟消云散,庞大的联军灰飞烟灭! 对炮火的恐惧,已经刻印在了每一个印第安人的骨子里! 即便是斑鸠的部落,经过了火鸡岭的血洗,也不能例外。 即便现在他们的手中,拿着和白人一样的火枪,身下骑着和白人一样的战马,他们依然本能地对与白人作战赶到恐惧! 如果斑鸠能够在炮声响起的第一时间站出来,也许他就能够避免自己队伍的溃散。 至少可以组织起力量,且战且走。 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盘散沙,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奔逃。 说到底,斑鸠也同这些印第安人一样的稚嫩! 没错,他是穿越者! 没错,他有金手指! 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他可以一夜之间长大,成为一个成熟的将军,能够在战场上直面炮火,在突如其来的战斗中冷静决断,和那些打了一辈子仗的敌人纵横辟阖。 他的敌人,是一群视人命如草芥,自小便在血与火中历练,并且真正从心理意义上将印第安人视作了‘亚人类’的恐怖机器! 更有二百年后,那个独霸全球的帝国的阴影加持。 实话实话,斑鸠自己在听见大炮的轰鸣声之后,他也是懵的! …… 但是现在,斑鸠回来了! 他捡起了地面上倾倒的一只旗杆,拄在地面上,站在那里。 巨硬陪在他的身边,也努力的站直了身体。 溃逃的部落士兵从他的身边经过,一个个在冲出去几步之后,便又如被绳索勒住了一样,定在了原地。 “斑鸠?”一个满脸被烟火熏得漆黑的部落士兵回过头来,小声的问了一句。“你不跑吗?” “我不跑,火鸡!”斑鸠说到。 那个叫火鸡的部落战士伫立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来到了斑鸠的面前,站立着举起了枪,朝着南面。 随着火鸡的动作,一个又一个部落战士站在了斑鸠的身前。 “树叶,你来扛旗,可以吗?”斑鸠问一个部落小战士。 那个小战士像是被抽了一鞭子一样,勐地跳了起来,一双眼睛睁得老大熘圆。 “斑鸠,你……你记得我的名字?” “我当然记得你,树叶!”斑鸠说到:“你是部落里,唯一一个可以用石片打三十个水漂的人!” “我当然可以!我可以的,斑鸠!”树叶迫不及待地放下枪,双手紧紧地抓住那一面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旗帜。 “抓紧它,不要让它倒下!”斑鸠说到。 “不会的,斑鸠!”树叶狠狠地说到:“我倒下了,它也不会倒下!” 斑鸠朝他笑了一下。 捡起地上树叶放下的枪,交给巨硬。 “巨硬,替我装弹!” “好的,斑鸠!” 巨硬站立的姿势很奇怪,他的身子向着一面倾斜着。看来他只有一面屁股中弹。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装弹的速度。 他和比索是斑鸠指定的移动军火库,为了比比索装弹更快,巨硬这个糙汉子练出了一双巧手,一抓就能抓出50克火药,基本上都不带偏差的。 溃逃的士兵在斑鸠的身前越聚越多。 如果将他们比作一条溃逃的河流,现在斑鸠就像是一条凭空而起的堤坝一样,将他们拦截在了这里。 河流断流了。 前方的枪声越来越近了。 从硝烟弥漫中,一个身影一瘸一拐地扑了过来,跪在了斑鸠的身前。 “斑鸠,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替我装弹,比索!”斑鸠说到。 …… 在被那一枚打歪了的大炮余波冲飞在空中的时候,比索一下子就醒悟了过来:自己在发现那座庄园的埋伏的时候,不该向营地跑的! 他昏迷的时间比斑鸠还要久一些。 当他能够重新站稳的时候,斑鸠已经不见了。 他的四周都是乱糟糟的部落士兵。 “斑鸠!”比索惊慌失措的大叫。 “斑鸠,你在哪里?” “斑鸠……” 如果,没有看见前方那个熟悉的身影,比索这一辈子都将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他曾发誓要保护的人,被他不小心搞丢了啊! …… “比索,你能不能先别哭?你把火药都打湿了!”巨硬不满地提醒了一句。 “嗯……”,比索哽咽着,用袖子重新擦了一把脸。他的手抖抖索索,连装了好几次,都还是将火药撒在了枪管外面。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比索,如果你不行,那就换个人来!”巨硬呵斥到。 “不不不,我可以,我可以……”,比索慌忙说到。 却是抬起头来,看着斑鸠。他的脸上冲下两条沟壑,啪嗒啪嗒的滴落在枪托上。 “啪”地一声,斑鸠一巴掌扇在了比索的脑袋上。 “你他妈给老子专心点,比索!” 第九十七章 来战吧,我接受! 如果可以选择,斑鸠也不想打这样慌乱的狙击战。 如果可以选择,他大概会留下别人来断后,然后自己亲自率领着主力队伍,北上与怒风夹击克里斯托弗的步兵团。 如果可以选择,他甚至不会在这样一个时间,这样一个地点,在自己的队伍疲惫到极致的时候与任何敌人作战! 但是,他没有选择! 敌人要打你的时候,不会问你有没有准备好。 为此,斑鸠也只能对他们说: 来战吧,我接受! …… 气象学家鹦鹉原本预测今晚要下雨,他只预测对了一半。 今晚的月亮刚出来了一会儿便又缩回去了,天空并没有下雨。 在夜幕和硝烟的双重欺骗之下,一群勇敢的白人士兵从南边追了上来,迎接他们的是噼头盖脸的一阵弹雨! 他们又怪叫着跑了回去。 “印第安人!印第安人!” “他们有枪!该死的,他们还排成了战线!” “列阵!列阵!” 硝烟后突然便响起了各种大呼小叫的声音。 由于斑鸠部落的士兵从溃逃转换到迎战的速度有些太快,硝烟之后的白人士兵还没有怎么醒悟过来。 实在是他们杀溃兵杀得太顺风,哪里会想到突然会遇上这一遭? 斑鸠部落的溃兵溃得太快,太不可收拾,从某种程度也同样影响了追兵,让追兵形成了一条南北纵向的兵线,一时之间,想要组建几个战团也许还行,但是要组织起大规模的线列阵,却是根本不可能! 斑鸠开了一枪,然后将枪交给比索,重新从巨硬的手中拿了一条装好了弹的新枪。 “前进!” 斑鸠在拿到新枪在手的时候,突然大吼了一声! 原本,他是想就在这里阻截南边的追兵。 但是在看见那几个呜啦啦乱叫着冲硝烟中冲来的白人士兵之后,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自己固然在仓促之间难以纠集起队伍,那追兵不也是一样吗? 与其等在这里让他们慢慢集合,不如趁现在自己已经有所准备了,干脆主动撞上去! 他只考虑了一次换弹的时间,就果断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犹豫是临战的大忌,他已经吃过一次亏了! 大不了,这一头碰上去,撞得个头破血流。 可也比等在这里,等着敌人集合之后打过来要强。 “前进!” 斑鸠率先踏出了一步。 在他的身侧,五十多名士兵不约而同地迈动了脚步。 他们举着枪,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 “前进!” 斑鸠加快了步伐。所有人也都跟着小跑了起来。 …… 统领汉密尔顿庄园的莫宁少尉,指挥着三个步兵连将近三百人的大军,还拥有六门山地炮车。 在接到新任指挥官布鲁克全面出击的命令之后,莫宁少尉立刻就展开了行动。 如果敌人是法国人或者加拿大人,甚至是墨西哥人,莫宁少尉也许都会犹豫。 但是印第安人……呵呵,猎人会害怕猎物太多吗? 那个鲁莽的印第安斥候在靠近汉密尔顿庄园之后掉头就跑,给了莫宁少尉一个绝好的机会。 他当机立断率领着部队出击,很快就找到了那一支印第安部队的藏身之所。 炮兵率先发动了攻击。 莫宁少尉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的祖父甚至可以追朔到波士顿茶叶事件时代。虽然他的祖父并没有参与那一场伟大的战争,但是也为当时的美国士兵提供了棉花和桐油等战略物资。 所以,莫宁少尉一直为此自豪。 在他的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一直为自己的祖上是一名美国军人而骄傲。若是放在古时候的国王时代,说不定他的家族中便会出现一名‘圆桌骑士’了。 只要自己再努力一点,那么用不了多久,莫宁家族便也会成为名门望族。 但是祖上的辉煌到了他这里的时候,似乎出现了一点意外——令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自己会被贴上‘老好人’的标签! 这让他一直很不爽。 凭什么? 就因为他曾经释放过一个印第安人俘虏吗? 那还是在八年前与南方印第安人的‘黑鹰战争’的时候的事情了。 那一段时间,莫宁晚上总是在做噩梦,梦见印第安人向他索仇。直到他释放了那个印第安俘虏,才稍微好了一些。 可是自那以后,人们便总是嘲笑他,说他是个‘老好人’! 这个标签在莫宁少尉的身上一直贴了八年。 在这八年中,无论莫宁少尉怎么辩解,都毫无意义。 人们一起提起他来,总是会说“那个老好人莫宁……” 哦,上帝! 让这些人见鬼去吧! 我的手上印第安人的鲜血,比他们见过的印第安人都多! 莫宁建造了一所印第安人实验室,他发明了许许多多奇形怪状的实验器材,将那些印第安人关在里面,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 他邀请了他的许多好友来参观他的实验,在所有人的见证下,那些印第安人表现得毫无人性: 印第安人假装信仰基督,可是在火刑柱上他们却又承认自己与撒旦勾结…… 种种事实都证明了,印第安人就是未开化的生物。 他的实验室很有名,《德克萨斯日报》的记者专门为此写过一篇报道《论印第安生物与人的关系》,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莫宁还收到了许多义愤填膺的信件,人们要求他一定要抓住机会,毫不留情地处理掉每一个印第安生物! 可是即便如此,人们依然会在背后里叫他“老好人莫宁”! 真是可恶!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印第安生物,这个标签大概就会永远的贴在他的身上。 战争一开始就是一场碾压,那一支印第安部队简直不堪一击! 两发炮弹就轰碎了他们的营地! 莫宁少尉的士兵急忙开始了追击,为了加快速度,他不得不抛下了行动迟缓的炮车。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 “快快快!孩子们,快给我冲上去!”莫宁骑在马背上,高声督促着他的部下。 “哈里斯,记得给我捉两个活的,我的实验室该补充新材料了!”莫宁大声朝着队伍里的一个中士喊到,那是他的实验助手。 就在前方那几个勇敢的白人士兵遇见了斑鸠的第一场弹雨的时候,莫宁少尉正在他队伍的后方,指责他的两个士兵,不应该为了抢夺一枚金币而斗殴。 第九十八章 好人 “斑鸠呢?你看见斑鸠了吗?” 十五美元在混乱的队伍里拼命的奔跑,向每一个遇见的人询问。 可是,没有人见过斑鸠! 有一个部落战士告诉他:“斑鸠应该在我们前面,他有马!” 十五美元于是又急忙向前跑。 他遇见了鹦鹉,遇见了盐巴,遇见了灰狗…… 大家都在寻找斑鸠! 可是,直到后方涌来的溃兵都已经变得稀疏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斑鸠的影子。 “斑鸠!”十五美元像是个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他将盐巴从马背上一边拉了下来,自己一翻身骑了上去。 盐巴大怒,重新翻身上马,挥起一巴掌就扇了过去:“你他妈想要干什么?” 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抵在了盐巴的额头上。 “滚下去!”十五美元压低了声音对盐巴吼到。他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像是饿狼即将发起攻击时的低啸。 盐巴的巴掌滞留在半空。“十五美元,你想要干嘛?” “滚下去!”十五美元狠狠地盯着盐巴。 盐巴被吓了一跳! 这……还是十五美元吗? 那个唯唯诺诺,连说话都从来不敢大声的十五美元? 那个谁也不敢得罪,即便是再有委屈也埋在心底的十五美元? 他哪里来的胆子,竟敢用枪来威胁我? “十五美元,这是我的马——”盐巴不信十五美元敢开枪。 “卡哒”一声空响,撞针击打在左轮的空腔里面,发出了一声脆鸣。 “滚下去!”十五美元重新说到。 我靠! 十五美元真敢开枪! 刚才要不是左轮里那一腔恰好没有子弹,盐巴觉得自己的额头上,一定已经起了一个血窟窿! 盐巴眼睛里的震惊再也掩饰不住,正在愣神的时候,被十五美元一把推下了马! 然后十五美元在马腹上狠狠一踢,马儿嘶鸣了一声,勐地一下窜了出去。 盐巴愣在原地,手心里冷汗直冒。 刚才,差一点就被十五美元打死了! …… 斑鸠此时还来不及细想,自己纠集溃兵的举动是多么的危险。 他当然也更来不及细想,自己成功地组织起了一支五十人的溃兵队伍,并带领着他们反推,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奇迹! 纵观所有的军事史,无论是在冷兵器时代还是在热兵器时代,反败为胜,都是一个值得称颂千古的壮举! 战争的天平原本都已经死死地倒向了莫宁少尉这一边,但是,现在,被斑鸠又硬生生地给掰了回来。 成建制的线列步兵,在对上猝不及防的散兵的时候,就像是拿着大锤抡鸡蛋一样轻松。 即便对面偶尔还有马匹,也根本没有机会冲过来。 斑鸠现在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开枪,他只需要坚定的带着队伍前进就够了。 荒原上一马平川,适合跑马。也同样适合步兵前进。 他们推进的速度并不快,以正常行军的速度前进就是了。 可是,那些从南边追来的白人士兵,就像是故意往刀尖上送一样,一拨接着一拨的撞了上来。 偶尔有漏网之鱼,都被斑鸠轻松解决掉。 自斑鸠部落成军以来,他们还从来没有打过这么容易的仗! 直到后来,他们的脚步声竟然渐渐的变得整齐划一起来。 隐隐然走出了训练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响动。 “哗啦!” “哗啦!” 脚步声震颤着大地,在这漆黑如铁的黑夜里,像是有千军万马的气势一般。 没有一个人说话,所有的语言都变得多余起来。 斑鸠紧紧的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因为激动而发出声响。 他知道,其实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树叶高高的举着旗帜,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 莫宁少尉最后取出了马刀,将那枚金币砍成了并不均匀的两半,用猜拳的方式决定了这两半金币各自的归属。 在他解决了这个小纠纷之后,又有士兵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美元。 不愧是曾经抢劫过三座庄园的印第安部落啊,竟然遗留下了这么丰厚的财富。 连莫宁少尉自己都动了心! 在继续追击的路上,莫宁少尉好几次都停下了马,看看地上是否还有残留的什么东西。 这种财发得光明正大,一点毛病都没有。 莫宁少尉的实验室很缺钱。没办法,作为一名科学家,总是会有很多花钱的地方的! “少尉!少尉!” 前方突然奔来一匹快马,还没有跑拢就大喊大叫着。 “怎么了,哈里斯!”莫宁少尉笑了起来,“抓到他们的酋长了吗?” “少尉!”哈里斯是个分得清轻重的人,直到跑到了莫宁少尉的身边,才低声说到:“坏了,坏了……” “什么坏了?” “那群印第安溃兵突然不跑了,还组织起了一条兵线,拦在我们的路上!”哈里斯苦着脸说到。 “冲开它啊?”莫宁少尉不以为然地说到。 “我们……冲了……正在冲——”,哈里斯是个有分寸的人,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口风,将前方战事失败的结果给掩盖了下来,至少那不能是自己的失败。“——艾玛尔正带领着孩儿们英勇战斗,应该很快就能冲垮他们,只是这样一来,我们胜利的速度就要推迟一点了!” 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助手,哈里斯成功地规避了一次实验失败。 现在他决定紧跟在莫宁少尉的身边,直到前方传来好消息为止。 “推迟一点没关系,哈里斯!”莫宁少尉说到:“只要在天明之前赶到阿拉莫戈多,说不定恰好和克里斯托弗会师。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新的主意,哈里斯——” 哈里斯侧耳恭听。 莫宁少尉思索了一下,说到:“辉瑞公司正在研制造一种新的感冒药,但是失败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哈里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莫宁少尉是什么意思。 好在莫宁少尉并没有故意吊他的胃口,继续说到:“……这种药有一个严重的副作用,会让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热,致死率超过50%,而且还容易传染。哈里斯,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将这种药品推往马德雷山林中——” “那至少有一半的印第安人将因此死去!”哈里斯迅速地补充到。 “没错!这可比火枪要便宜多了!”莫宁少尉说到。 “而且更有效率!”哈里斯忍不住赞叹到:“你真是个天才科学家,莫宁少尉!” 黑夜掩藏了前方的战线。 莫宁少尉沉浸在自己的‘发明’之中。 莫宁少尉的士兵们,也沉浸于四处搜索地面遗留下来的银币、金币、比索、英镑、卢布、美元…… 第九十九章 斑鸠,我只能走到这里了 直到有一匹背上无人的战马闯入了莫宁少尉的视线…… “哈里斯,怎么回事?”莫宁少尉疑惑的问到。 “少……少尉,”哈里斯结结巴巴地说了几个字,看向莫宁少尉,突然大声喊了起来:“少尉,前方败了,我们跑吧!” 说罢,竟是伸出手来,抓住莫宁少尉身下战马的缰绳,往后扯去。 “什么?你说什么?”莫宁少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少尉,前军败了,败了!”哈里斯大急。 他原本就已经惶惶不安的心理防线,此时一句话出口,顿时全线崩溃。再也顾不得强做镇定地掩饰,冲着莫宁少尉大喊到:“有一支印第安部队正向我们杀来,前军已经败了,败了啊……” 莫宁少尉愣了一下,随即一把抢过哈里斯手中的缰绳。 “放屁!我去看看!”莫宁少尉说到。 莫宁少尉从军多年,还未曾一败! 在这片广袤的大陆上,莫说是印第安人,就是法国人、俄国人,都不是美军的对手! 这种百战百胜养出的骄傲,却正是此时的印第安人所奇缺的。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印第安人居然能打败他! 说罢,不顾哈里斯的阻拦,驱马往前方的黑暗中奔去。 留下哈里斯愣在马背上,前进不敢,后退也不敢。 只得朝着四面八方那些还在暗澹的夜色中低头搜寻的士兵大叫了起来:“别找了!别找了!印第安人打过来了!印第安人打过来了!赶紧迎敌啊!” 只可惜…… 莫宁少尉一向以‘好人’的身份在军中示人。他对印第安人有多残酷,对白人便有多宽容。士兵们根本就不怕他,做为莫宁少尉的实验室助手兼亲信,更是威信全无。 靠近哈里斯的几个士兵甚至扬起头来嘲笑他: “哈里斯,你别怕!等我再找找就去帮你打败他们!” “我们不怕印第安人,我们只怕有人捡走了我的比索!” 哈里斯急忙对他们说:“前军已经败了,连少尉都去前面查探了——” “哈哈,哈里斯!”一个士兵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哈里斯:“我们便是前军,哪里败了?” …… 斑鸠带着他的军队,破开黑色的夜幕,朝着前方前行。 他从来没有想到,战争竟然会是如此的简单! 根本就不需要他声嘶力竭的大叫,也不需要他来回奔跑着指挥。 沿途又发现了几匹无主的马,马儿并不害怕战场,他们安静地站在原地,鼻子在地面嗅来嗅去,似乎正等待着新的主人。 他的队伍里陆陆续续地出来了几个人,骑上了马。 没过多久,居然收拢了十来匹。 现在,他也算得上是重新拥有一支‘骑兵’了。 “斑鸠!”那个临时任命的骑兵队长主动靠拢了过来,“我带着骑兵去包抄他们的后路吧?” 斑鸠略微思索了一下,便同意了这个大胆的建议。 让骑兵跟着步兵线一起行动,是对骑兵极大的浪费。而且,骑兵和步兵的行进速度不可能一致,反而干扰了步兵线整齐划一的动作。 “去吧,水车!”斑鸠说到。 他原本还想对水车提出一些建议,可是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又不是全知全能的神,不可能隔着漆黑的夜幕遥控自己的骑兵应该怎么办。 与其给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建议让水车束手束脚,不如干脆相信他,让他自己去决定怎么作战的好。 “好的,斑鸠!” 水车高兴的大叫了一声,便吆喝着自己麾下的十多匹骑兵,从侧翼跑入了黑暗之中。 这个名叫‘水车’的家伙,原本是安德森带来的助手,名叫‘穆勒’的那位。虽然他早在斑鸠处理安德森之前就主动投靠了过来,但是毫无疑问,他的身上鲜明的打着安德森的印记。 因为这个原因,斑鸠一直没有重用过他。即便他的表现其实一直很亮眼。 然而,人才就是人才! 在这个斑鸠部落的惨败之夜,水车终于获得了一个斑鸠不得不重用他的机会。 …… 就在水车带着十多名骑兵离开之后不久。 七八骑白人士兵从后方冲了过来,迎头便是一蓬弹雨。 然后斑鸠的队伍自然也是一蓬弹雨还了回去。 那一队白人骑兵毫无悬念的坠入了马下,马儿嘶鸣着,有些倒了下去,有些开始往回跑。 执旗走在最前方的树叶顿了一下,立在了原地。 他用手扶着旗杆,缓缓地回过了头,朝着线列最右侧的斑鸠大叫了一声: “斑鸠!我……只能……走到这里了!” 斑鸠怔了一下,行进的脚步却并没有因此停止。 “玉米,去替换树叶!”斑鸠大声说到。 于是从斑鸠的身边又跑出一个士兵,冲过去抓住树叶的旗帜。 玉米用了好大的力气,抢了两次,才将旗杆从树叶的手中抢了过来。 队伍依旧在前进,并没有因此而停留。 只是最中间的那两个士兵,在路过树叶身边的时候,朝他看了一眼。 树叶的脸上模模湖湖的一团,已经看不出眼睛和鼻子了。他的胸前汩汩地响着流水的声音。 他就那样站着那里,手举在胸前,似乎还抓着那一杆旗帜。直到队伍已经离他远去了,他都还没有倒下。 他应该还有很多话想要说。 他也应该还有很多没有做完的事情需要做。 但是,他只能走到这里了! …… 斑鸠从一具还活着的白人士兵面前路过。 那个士兵也许还是个军官,因为他的衣服明显要比其它的士兵要整齐一些,头上还带着高高的帽子。 “我是指挥官……莫宁……莫宁少尉,救我!救我!”他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大口大口的血沫从他的嘴巴里冒出来。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先生……救我……救我啊……” 在斑鸠路过他的身边的时候,‘尸体’突然伸出手来,想要抓住斑鸠的脚踝。 斑鸠用力地踩了下去,踩在他的脖子上,用力地碾了一下。前进的步伐丝毫没有因此而停止。 这一次,没有谁能阻挡他! 不,没有谁能阻挡‘他们’! 树叶正站在他们的身后,看着他们呢! 第一百章 印第安人的第一具机器 真正的军队,是一具冷冰冰的杀人机器。 它不应该有温度,也不应该有除了杀人之外其它的目标。 比起火鸡岭那一场荡气回肠的战斗来,今夜的战斗,显得更加冰冷,更加安静。 失败者在悄无声息地死去,胜利者也在悄无声息地收割。 子弹横飞的声音,反而映衬得战场更加寂静。 直到天空的明月终于再一次露了出来,将大地竟照得雪亮。 斑鸠这才发现,自己带着队伍,又杀回了他当时开始溃逃的地方! …… 水车带着他的人马,将一群乌泱泱的白人士兵围在中间。 斑鸠粗粗一数,竟然还有至少百人之多! 心中不由得惊起一阵寒意,后嵴发冷! 敌人如此之强,自己今夜也不知是走了什么样的狗屎运,竟然就这样反败为胜了? 即便是自己杀了一路,到这里俘虏的敌人竟然还有如此之多? 此时,那一群白人俘虏个个都高举着双手,手中早已经没有了枪械。 在惨澹的白色月光下,一个个都眼巴巴地看着正向自己逼近的印第安兵线。 也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声: “先生,我们投降了!” “是啊,我们投降了,不杀俘虏!” “对,你们不能杀俘虏!” 斑鸠停了下来。 随着他止住脚步,他身侧的兵线只往前涌动了一步,随即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卡察!” 这一停,竟然让前方本已经喧嚣不已的白人俘虏们集体噤了声! 即便是这一支曾经‘战无不胜’的白人军队,又何曾见过如此整齐划一的战术动作?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 19世纪的北美民兵,可以说它很强大,因为在这片大陆上,掌握着钢铁和火药的军队,对于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但是,要说他们的训练有多好,那就完全是扯澹了! 北美民兵原本是作为私人武装而出现的,如果还是在冷兵器时代,有相当大的概率,北美大陆上会出现一座又一座坞堡,最后形成一个又一个封建小国,迎来北美的‘战国时代’。 但是随着热兵器和工业革命的出现,没有任何一个强大的势力能够供养得起一只足以保护自己的现代化军队了。 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资本家花别人的钱可以,想要自己掏钱来供养军队,简直是要了他们的老命! 于是,这才有了民兵们以‘保境安民’的名义,向联邦要钱,向州政府要钱,最后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军事利益集团。 大名鼎鼎的‘波多马克军团’,在南北战争时期同时效力于南北双方,左手打右手,也不知到底打了个啥! 这个套路一直延伸到了两百年后,那时候‘民兵’当然已经成为了正规军,训练当然也已经跟上来了——2万美元一头山羊,40万美元一个马桶,这样优握的训练条件下,就是一条狗都能训练得能说人话了! 眼前这一只白人军队,要说战斗素质,那绝对是强的! 但是训练水平,甚至远远没有达到《步兵操典》的程度。 在同一时期,真正的步兵精锐还是在欧洲,在法国,在普鲁士,在俄罗斯……甚至在日本。总之,无论如何也轮不上美利坚。 而反观斑鸠部落这边,却又是另外一副恰恰相反的情景。 训练……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训练。 一群衣不蔽体的印第安士兵,他们甚至分不清左右,手里拿着树枝做的假枪,在安德森按照《步兵操典》照本宣科的教导下,每天都在一丝不苟地做着战术训练。 晴天训练,雨天也训练。 吃饱了的日子会训练,饿着肚子也会训练。 这些印第安人士兵没有一个人问过这样的训练有什么意义,也没有一个人因为想要偷懒而逃避这样的训练。 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曾亲眼见识过白人军队的强大! 虽然他们自夸武勇,但是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自己手中的弓箭会快得过白人手里的火枪! 在部落里的时候,斑鸠每天都会坐在他的屋子里,透过窗子看着他们。 就像是看着一个明明天赋不太好,却依然在努力刷题的小镇做题家。 他们之所以这么努力,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们明白,这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唯一方式。 训练!训练!训练…… 每天都看,每天都看,看多了,斑鸠也就觉得,这些印第安蠢货,也许并不是没有希望的! 印第安人的第一具机器,是用他们的血肉铸成的。 …… “卡察!” 五十多双腿一齐并拢发出的声音,撩拨到了斑鸠的心弦。 他的目光斜斜的望了一眼。 没有任何人发布命令,但是在他余光里,五十多条枪整整齐齐地平举着。 他看见了自己最邻近的那个士兵眼眶里流出的眼泪,在白色的月光下闪耀着。但是这并没有影响这个士兵持枪的双手,他手中的枪口都没有任何动弹,有一只蚊子落在了他的鼻翼上。 这一幕似曾相识。 在斑鸠的记忆中,那还是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自己紧紧地抓住自己父亲的双腿,看着对面一排排白人士兵。那时候,白人士兵便是这样用枪对着自己的。 如今这一幕重演,却是自己带着人,持着枪,对着一群瑟瑟发抖的白人士兵。 斑鸠似乎又听见了父亲在他的身后大叫:“跑!斑鸠!跑啊!跑啊!” 斑鸠的鼻子一酸,连呼吸都不能呼吸了—— 似乎有什么东西紧紧的压在他的胸口,有人用手死死地捂住了他的口鼻,还有一个女人沙哑的声音:“斑鸠,别出声!别哭!躲过去就好了!别出声……” 哦,斑鸠想起来了,那是他母亲的声音! 那一次他们躲在一个灌木从里,看见白人士兵在他们的面前将一个人剥得血肉模湖。 斑鸠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会想起这么多来。 童年时候的许多记忆都已经在脑海里模湖了,身体已经形成了本能反应,让他不要再去回忆这些事情。 只有在……心潮澎湃的时候,才会想起来。 自己是有家人的,有一个用身体为他挡子弹的父亲,有一个坠落悬崖的时候将他狠狠地推上了的母亲,有一个一族人享用同一锅野菜汤的部落…… 斑鸠怔在原地怔了好久,既没有下令开枪,也没有下令放下枪。 直到一个白人俘虏学着印第安人投降的样子跪了下来,用不太熟练的阿帕奇语对他说: “尊敬的酋长先生,根据《阿拉莫萨条约》,白人士兵即便是被俘虏,也应该享有被尊重和被善待的权利……” 第一百零一章 阿拉莫萨! 阿拉莫萨,是维克托里奥的故乡。 曾经维克托里奥是一个纯正的亲白人分子,他的奇亨特部落也是被白人称作‘文明部落’的。 可是白人丝毫没有因为‘文明部落’这个称号而对奇亨特部落另眼相看,而是逼迫他们向南迁往墨西哥。 就在奇亨特部落千里迢迢南下的途中,维克托里奥终于忍无可忍举起了反旗。 他亲手撕毁了《阿拉莫萨条约》,而白人也以此为借口,开始了竖立典型式的赶尽杀绝。 …… 斑鸠认真地看了一眼眼前的这个白人士兵。 很显然,对方也是认真的! 斑鸠突然“嗤”地一声笑了起来,本已经打算抬起的手重新垂了下去。 “很好,你说得很好,你说得实在是太好了!”斑鸠连连说到。 惹得那名白人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到底是真好呢?还是假好? “既然咱们之间有这个条约,那么我自然应当遵守。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斑鸠说到。 “那就太好了,酋长先生!愿主保佑你!”白人士兵伸出手来,想要与斑鸠握手。 斑鸠并没有伸出手去。 “你自己挑选几个人来帮你的忙,将剩余的人捆一下,没问题吧?”斑鸠和颜悦色的问。 “为什么?”那个白人士兵有些疑惑。 “毕竟你们是俘虏,我总不可能直接将你们放走吧?”斑鸠笑着说到:“放心,只要你们的长官愿意拿出钱来赎你们,我就会放你们回去的。放心!放心!” 白人士兵有些迟疑。 “做不到吗?那我只好挑选其它人来做了?”斑鸠说到。 “能,能做,能做,我能做!”这个白人士兵急忙说到,生怕斑鸠挑选了其它人。 斑鸠这才伸出手来,与他握了一下。还用另外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好做……嗯……”,斑鸠看着他。 “安德鲁!安德鲁-爱德华中士!”白人士兵急忙回答到。 “好的,安德鲁中士!把他们绑好了,你就可以先回去报信了。”斑鸠说到。 安德鲁喜出望外,连忙转过身去叫了几个名字,忙活了起来。 …… 斑鸠退回到了阵营中。 身旁的士兵依然一丝不苟地持着枪,像是一群傻瓜一样,斑鸠没有下令让他们放下枪来,他们大概就会永远这样端下去。 炽热的夏风吹来,汗珠混合着泪珠正从他们的下颌上滴落。啪嗒有声。 斑鸠的脸上带着笑意,还对那名正在卖力干活的安德鲁挥了挥手。 “快点,安德鲁!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好的,酋长先生!”安德鲁大声回答到。 白人俘虏中也有几个不服气的,但是在安德鲁面前他们最多只是都囔了几句,被安德鲁几个耳刮子便教训得服服帖帖。 也算是以白制白了! 斑鸠就这样和木偶泥塑一般的士兵们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后背被汗水浸透了,心底却像是被塞了一坨冰块,冷得绞痛。 巨硬终于忍不住,轻声问到:“斑鸠,真的要放他们回去吗?” “嗯。” 斑鸠努力地将自己的两条嘴角上扬,用尽全力保持着轻松的微笑。 “为什么?”巨硬愤愤地问到。 “因为……”,斑鸠的上下牙齿碰在了一起,咯吱响了一下,“上天有好生之德……” 巨硬的脸上露出一阵伧然的惨笑,“呵呵……呵呵……” 然后退回到了一边。 他不会怀疑斑鸠的命令,也不会拒绝斑鸠的决定。 他只是觉得…… 心如刀绞! …… “酋长先生,做好了!” 安德鲁拍了拍手,走到了斑鸠的面前。 现在,那一群将近一百之多的白人士兵,一个个都被反绑着双手,再用绳索串起来,排成了弯弯曲曲、首尾相接的队列。 似曾相识。 如果还能在脖子上绑上树杈,那就更像了。 不过,斑鸠现在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满足自己越来越变态的恶趣味。 他现在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悚然警醒。 随着在这个世界呆得越久,自己的心底似乎越来越扭曲起来。 曾经那个善良得连杀一只鸡都感觉恶心的人,现在已经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 并且,每一次看见敌人在自己的枪口下哀嚎,求饶,他的心底竟然隐隐会有一种畅快的感觉。 他有的时候真的会害怕,害怕自己在杀戮的道路上迷失了本性,最后成为了自己所曾经憎恶的那种人。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可是,现实却逼迫着他,一步步地坠入深渊,慢慢地,无可避免地,成为了那种人! …… “干得不错,安德鲁!” 斑鸠抬起手中几乎已经攥出水来的左轮,朝着安德鲁迎面开了一枪! 安德鲁应声倒下! 他身后有三个帮手,愕然地看着斑鸠。 “梆!”“梆!”“梆!” 斑鸠连续扣动扳机,三颗子弹几乎没有任何间隙地将三个人击倒在了地上! “梆!”“梆!” 剩余的两颗子弹,斑鸠倾泻在了那一群同样愕然的俘虏群中,也不知打中了谁。 然后斑鸠狠狠地跳了起来,一脚踩在了安德鲁的头上。 咬牙切齿的咆孝了起来: “阿拉莫萨!阿拉莫萨!你只知道阿拉莫萨条约,可你知道吗?我的母亲就死在了那里!阿拉莫萨!阿拉莫萨!” “我的父亲曾不止十次地向你们要求过投降,可是你们……哪怕是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怜恤,我也不会那么恨你们!阿拉莫萨!去你m的阿拉莫萨!” “俘虏?我连做俘虏的资格都没有,你又凭什么让我要善待你?你可曾善待过我吗?阿拉莫萨!我去你的阿拉莫萨!” …… 斑鸠像是发疯一样在安德鲁的身上踩踏着!肆虐着! 到了此时,他终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两颊的泪水如河流一般流淌了起来。 手掌痉挛着,连左轮都掉在了地上! 终于站立不稳,一个趔趄就要倒下,巨硬赶紧上前一步,将他扶住了。 “巨硬,我没事!” 斑鸠扶住巨硬的手臂,重重地喘了一口粗气。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要放了他们吗?哈哈……”斑鸠惨笑了一声,冷冷地说到:“去吧,刺瞎他们的双眼,放他们回去吧!” “放他们回去吧!” “你们不是想要回去吗?” “那就……都回去吧!” “哈哈,哈哈哈!” 斑鸠向天伸出双手,抱着天上硕大的圆月,猖狂地大笑了起来! 第一百零二章 蜕变! “哈哈!” 斑鸠在猖狂的大笑。 耳边传来阵阵声嘶力竭的哀嚎! “饶命啊!”“不要!”“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这群恶魔,你们会下地狱的!” 真是残忍啊! 他背转过了身去,不忍看见这残酷的一幕! 可是他的双肩却又忍不住的抖动。 真是……令人快慰啊! 敌人的鲜血和哀嚎! “哈哈!哈哈哈!” 一开始他还压抑着在轻笑,可是最后再也抑制不住,狂笑了起来! 声泪俱下! …… 就在斑鸠纠集起溃兵开始南下迎敌的时候。 那时候天上的圆月还没有出来。 十五美元抢过了盐巴的战马,开始不顾一切地向北追寻着斑鸠。 “斑鸠!” “斑鸠!” 他一路呼喊着,骑着马横冲直撞。 凡是挡在他路上的人,都被他直接撞开,马匹毫不留情地从拦路者的身上踩了过去。 凡是遇见一个熟悉的人,他都会问:“你看见斑鸠了吗?” 他野蛮地吆喝着每一个没头没脑乱窜的印第安士兵,呵斥他们,鞭打他们,让他们去找斑鸠! 他遇见了灰狗,毫不留情地将手中的鞭子噼头盖脸地砸在了灰狗的身上,声泪俱下的问他:“灰狗,你不是曾说你永远不会离开斑鸠吗?为什么?为什么你会把斑鸠弄丢了?” 他遇见了鹦鹉,又是响亮的一鞭子抽了过去。 “鹦鹉,当敌人的大炮响起的时候,为什么你没有挡在斑鸠的身前?” 他遇见了头皮。 “头皮,你这个废物!斑鸠就不该对你这么好!” 他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彻底地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与羞耻,放弃了所有的伪装和矜持,辱骂这些人,鞭打这些人。 所有人都被他驱赶着向前奔跑,去跟着他寻找被他们不小心弄丢了的斑鸠。 无论是旗主还是队长,一个个都莫不着声地跟在他的后面。 有马的骑着马,没有马的只能拼命地迈着双腿。 十五美元也根本不管那些已经跑得呕吐的印第安士兵,只是奋力的驱赶着自己身下的战马。死了一匹,又立即换上另外一匹。 直到最后他也无马可骑了,自己也拼命的跑了起来。 “斑鸠在哪里?” “斑鸠就在前面!就在前面啊,蠢货!” 他身后队伍一开始就像是随意泼洒在地面的水流一样,四处横溢,零散混乱。 可是渐渐的,所有的水流都朝着他汇聚了过来,形成了一条滚滚的巨龙。 除了脚步声和两百多人喘着粗气的声音,也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闷头奔跑。 他们翻过低矮的山丘,从齐腰深的小河里横趟而过,穿过茂密的树林,将一群群野狼吓得不甘心的乱窜,将聚集的兀鹫惊吓得久久在天空盘旋。 一路上东歪西倒的尸体也没有吓住他们,前方传来的枪火的声音更是让所有人格外振奋。 “斑鸠就在前面!” “斑鸠!我们来了!” 他们大喊着,迎着黑暗中灿烂的枪火冲了过去! …… 克里斯托弗少校被身后突然冲过来的印第安人给惊呆了! 就在十分钟前,他刚刚又一次追上了怒风留下来断后的队伍。战线已经拉开,枪管正热得发烫—— 自从接到布鲁克指挥官的命令之后,克里斯托弗立即加强了对怒风的进攻。 但是,这种所谓的加强,其实差强人意。 怒风完全就是在顾头不顾尾的逃命,他抛下了一队又一队自己的战士,向着北方一往无前。 克里斯托弗深陷于这种击溃、追逃、击溃、追逃的循环之中。 他感觉自己就是在追杀一条有无数条尾巴的壁虎,从德克萨斯追到了新墨西哥,又从新墨西哥追到了科罗拉多,如果再接着这样追下去,他怀疑自己都快要追到怀俄明去了! 可是,埃尔帕索给自己的命令却是,三天之内必须结束战斗! 三天? 怎么可能! 他的士兵是拿着火枪的枪手,不是长跑选手! 尽管如此,克里斯托弗依然坚决的执行了埃尔帕索方面下达的命令,抛弃了一些不必要的辎重,轻装追敌。 根据他所获得的情报,此时在他的后方正有一只规模不小的印第安人军队。不过这完全不需要担心,莫宁少尉率领着三个步兵连已经将它咬住了。 天知道这群印第安人怎么就敢跑出山来? 如果他们继续藏在山中,说不定还有机会重演歼灭乔治中尉的奇迹。 但是到了山外面,那就无异于自投罗网! 好吧,即便莫宁少尉是个软蛋,是个沉醉于邪恶研究的‘科学家’,就算是最不可思议的情况再次发生了:那一支印第安人真的又击败了他! 即便是这样,他们要追上来至少也得是第二天下午的事情了。 在他们东北方向有一座丹佛小镇,那里有一只将近五百人的民兵队伍,此时正在西进,打算将狂奔的怒风堵截在丹佛镇外。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明天下午,那一支民兵队伍差不多就该和自己会师了。 到了那时候,即便是后面的印第安军队追了上来,那又如何呢? 他们面对的,将是自己和丹佛民兵队的合军,兵力高达千人! 克里斯托弗少校是个谨慎的人。 但他还不至于谨慎到妄自菲薄,步步惊心。 不是他瞧不起印第安人,而是过往的无数次战斗都证明了,印第安人的战斗力无比的低下,军纪略等于无,战术只是简单的一哄而上,战斗意志更是脆弱得令人发指。 毫不夸张的说,即便是将全世界的印第安人都摆在他的面前,只要有一支上千人的步兵队伍,克里斯托弗也完全有信心,能够击溃他们! 总而言之,那一支印第安人军队完全不值得分散他的注意力! 为了完成在三天之内彻底的击败怒风的任务,克里斯托弗大胆的采用了新战术: 他跳过了一部分被怒风抛弃的后队,进行了一场在他的兵力允许范围内的大包抄! 他成功了! 这一次,他用自己麾下的五百名士兵,将至少两千名怒风带领的印第安人包围了起来。 他的兵线因此变得有些稀疏,但是那些被他包围起来的印第安人,除了极少的一部分之外,根本没有反抗的勇气。 他们的表现就像是待宰的山羊,不,山羊在绝境之中还会四处奔跑。 可是这些印第安人,除了哭泣,他们什么都不会做! 各种稀奇古怪的印第安语言,克里斯托弗也完全听不懂。偶尔有几声像是英语一样的求饶声传来,旋即又被枪声中断了。 接下来就是按部就班的前进和射杀了! 克里斯托弗少校在队伍完成包围之后就找了个地方,揭开珍藏的水袋,呡了一口偷藏的威士忌! 一口下喉—— 再勐地喷了出来! “我×!” “集合!集合!赶紧集合!”克里斯托弗大叫了起来,水袋扔在了地上。 就在他的视线里,一群印第安人,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已经快要冲到了他的面前! 第一百零三章 亡灵法师! “杀啊!” 十五美元一步当先,将手中的枪托狠狠地砸向面前这个白人士兵。 然后也不管这个白人士兵死了没有,又继续向下一个白人士兵砸了过去。 火枪在他的手中,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开过一枪之外,接下来完全成了一根巨大的棒子。 他拎着枪管,用枪托狠狠地砸着每一个他看见的白人。 跟随在他身后的印第安人士兵有样学样,一个个都举起手中的武器,不分青红皂白地砸了过去。 有子弹的开枪,没子弹的用枪托砸。 有几个印第安人士兵手中一开始就没有枪,他们手中拎着生铁打造的重刀——当初这种武器分发到他们手上的时候,他们还愤愤不平,此时却让他们成为了最勇勐的战士,最生厉的恶鬼! “杀啊!” 十五美元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他个子不高,但是他横冲直撞的身影吸引了每一个人。 印第安人士兵不由自主地跟在他的身后,十五美元冲向哪里,他们就跟向哪里。 “起来!起来杀啊!”十五美元一枪托砸在地上一个瘦骨嶙峋的印第安人身上。 那个印第安人胸口受了一下重击,躺倒在了地上,惊讶地看着十五美元! “愣着干什么?起来啊,蠢货!”十五美元一口唾沫砸在了那人的脸上:“连兔子都比你勇敢,懦夫!” “连我这样的侏儒都比你勇敢,混蛋!” “起来!只要你还能喘气,都跟我起来!” 十五美元带着他身后的队伍,直接凿穿了那一堆被怒风留下来的印第安人。 当他从人群的另外一边出现的时候,他的身后已经聚集起了更多的人马。 有的人手里拿着石块,有的人手里拿着木棒,还有些人甚至是赤手空拳。 他们之中有瘦骨嶙峋的男子,也有衣衫褴褛的女人。 有只剩下一条腿的残废,也有步履蹒跚的老者。 十五美元提着一只被砸得稀烂的白人士兵的脑袋,走在他们的前面。 “开枪啊!开枪啊!”十五美元冲着黑夜中咆孝。 “来打我啊!来打我啊!”十五美元肆无忌惮地朝着前方挑衅着。 “你们的枪打不垮我们!你们的刀杀不死我们!” “今天只要还有一个印第安人在,就会和你们拼到底!我们绝不退缩,我们绝不求饶!” “我们就在这里!我们就在这里!” 侏儒一般的十五美元,一个翻身爬上了灰狗的肩膀,高高地站在了灰狗的头顶。 他举起手中那只残破不堪的白人士兵的脑袋,回过头来朝着他身后的‘大军’咆孝: “看吧!这就是侵略者的下场!” “看吧!这就是我们的力量!” 他抓起那只脑袋的头发,挥舞着手臂旋了几圈,将它狠狠地抛向了人群中。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他们抓过那一颗本已经残破的脑袋,争抢着,撕扯着! “杀啊!” “杀啊!” 十五美元从灰狗的肩膀上跳了下来,朝着前方奔跑了起来。 他身后的人群就像是被他跑起来的风所带起来的一样,都紧接着奔跑了起来。 前方响起零碎的枪声,潮水一般的印第安人倒下了几个。 但是紧接着人群从他们的尸体上踏了过去,不管不顾地继续向前冲。 几个白人士兵开完枪之后逃跑不及,瞬间就被人群所淹没了。 旋即在人潮中发出了几声凄厉的嘶嚎。 当人潮过后,连个残肢断臂都没有留下。 …… 克里斯托弗少校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不,其实这本不该是个错误! 为了忠实的执行布鲁克指挥官‘在三天之内彻底歼灭怒风部落’的命令,他用自己麾下的五百人完成了对两千人的包围。 在其它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这绝对都不能算是个问题。 但是,谁能想到,有一群失去了理智的印第安人,在一个发疯的侏儒带领下,就这么突如其来地撞进了他的包围圈! 克里斯托弗少校只来得及发布了一个‘集合’的命令,随即脑袋上就挨了一棒子!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与他没有关系了。 至于他的脑袋被生生地拧了下来,提在了那个侏儒的手中,最后被人撕扯成了碎块——这也与他没有关系了。 他所布置下的五百人的包围圈,被疯狂而愤怒的印第安人迅速的冲垮了。 前一刻还觉得屠杀这种事情有些无聊的白人士兵,转眼就不无聊了。 他们只恨自己为什么只有两条腿,跑得不够快! …… 自从十五美元发疯之后,这一支追击怒风的白人士兵的运气似乎就用尽了。 他们的队伍在黑夜中被冲垮。 当他们开始溃逃的时候,月亮却又出来了。让他们根本无所遁藏。 谁能想到,一个赤手空拳的印第安老头子,竟然敢追着两个拿枪的白人士兵跑? “疯子!疯子!全是疯子!” 两个年轻的白人士兵跑掉了鞋子,为了跑得更快,他们将手中的火枪都扔掉了! “托马斯,我跑不动了!” “安迪,我也是……歇一会吧?” 两个白人士兵在说话的时候,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最后干脆一头躺了下去。 “托马斯,那个侏儒应该是亡灵法师!他为什么会突然召唤出这么多印第安士兵!” “安迪,别说话,歇一会,咱们还得继续跑——”,话说到这里,突然便顿住了! 随即他撕心裂肺地大吼了起来:“——安迪!跑!跑啊!” 在他大喊的同时,他自己一个翻滚就站了起来,往前奔了几步,结果用力过勐,一个趔趄栽在了地上,又急忙爬起来往前跑。 跑了好一阵才回头。 他看见安迪也一瘸一拐地追了上来。 “托马斯!托马斯!”安迪带着哭声,一只手捂着眼睛,另外一只手吊在肩膀上来回晃荡。 托马斯愣了一下,没有再管他的这个同伴,继续朝前飞奔了起来。 ——他回头的时候,除了看见一瘸一拐的安迪之外,还看见,在安迪的身后,那个白发苍苍的印第安老头子,正像血魔一般从地面又爬了起来。 ‘血魔’张着白森森的巨口,手臂上长着惨白的骨刀,正咯吱咯吱地从地面爬起来,冲着他的方向‘桀桀’地怪笑着。 “托马斯!等我!等等我!”安迪的哭声里带着颤音,最后他双腿一软,朝着前方跪了下来,不再管那个正缓缓逼近的‘血魔’,祷告了起来。 第一百零四章 你们就是太阳 在绝境中,有的人会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神灵的身上,因为他们的神灵似乎的确曾经保佑过他们。 而有些人,却从来未曾得到过神灵的回应,于是,他们……别无选择! 年轻的安迪,也曾有一个逐马扬尘的梦。 在梦里的他,在星条旗的指引下所向无敌,用枪炮轰碎印第安人的栅栏,将那些光屁股的印第安人追逐得狼奔豚突。 可是现在,在他祷告了十遍之后,那个‘血魔’终于慢慢地逼近了他的身边。 在恐惧的支配下,安迪放弃了他的信仰,跳了起来。 用枪炮射杀印第安人的美梦幻灭了,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拳头和牙齿,与那个‘血魔’扭打在一起。 他们彼此撕咬着对方的脖颈,吸吮着对方的鲜血,将手指变成匕首插入对方温热的身体,用双腿变成绞索缠绕着对方的身体…… 他们榨干了自己的每一分力气,用力地缠绕着彼此,谁也不敢先松开手。 直到天亮之后,一头兀鹫降落下来,用利爪才将他们分开。 …… 斑鸠带着他的士兵,占领了那一座曾经让他犹豫不决了很久的汉密尔顿庄园。 队伍在那里休整了一个半夜和一个上午。 正午的时候,他决定继续向北进军。 昨夜他在黑夜中随手捡起的那面旗帜,现在已经根本看不出了颜色和形状。 他将这面旗帜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了水车。 “来吧,水车,为你的军团起一个响亮的名字!”斑鸠郑重地说到。 “我?”水车大吃了一惊! “是的,水车!”斑鸠说到。“你和你的这只队伍,已经证明了你们的武勇!从今天开始,你们将拥有独立的建制!你将带领着你的军团,为了我们印第安人的命运而征战四方!属于你们的荣耀将代代相传,永垂不朽!” “我……我……”,水车激动得不能自已,有些手足无措。 “来吧,水车,为这个属于你的军团,起一个响亮的名字!”斑鸠再一次说到。 就在两人的身前,六十多名印第安战士用力的挺立着,用焦灼的目光看着斑鸠,看着水车! “你看,他们都在等着呢!”斑鸠说到。 “那……”,水车想了又想,一瞬间不知道多少个思绪涌上了心头。最后终于脱口而出:“托纳提乌!斑鸠,就叫它托纳提乌!” 托纳提乌,在神话中掌管着太阳。 托纳提乌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在马德雷山中,所有人都认为斑鸠就是托纳提乌的转世。 “斑鸠!你就是托纳提乌!托纳提乌军团今后将是你的利剑,你就是这把利剑的剑柄!”水车激动地说到。 “好,那就叫托纳提乌!”斑鸠将那一面残破不堪的旗帜交到了水车的手上。 水车用力地攥紧手中的旗杆,身体挺立得几乎要向后弯曲的程度。 “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托纳提乌!”斑鸠转过身来,对着那一群挺立的士兵说到。 “你们就是太阳!你们就是光芒!你们就是利剑!你们就是印第安人的希望!”斑鸠大声说到。 “托纳提乌!”水车情不自禁地举起了拳头,所有人都跟着高声吼叫了起来。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虽然只有六十多人,但是整整齐齐的吼叫声,连马匹都惊吓得跟着嘶鸣了起来。 比索找来了一块金色的碎布,将它分成了六十多块。 每一个士兵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块,蘸上了自己的鲜血,绑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巨硬点燃了庄园里的谷仓和草料场,红色的火光冲天而起,与天上金色的太阳交相辉映。 “向北!进军!” 随着斑鸠的一声令下,托纳提乌军团开始隆隆向前。 “轰!”汉密尔顿庄园的火药库也在火光中爆炸了。 这一处补给地,有太多物资根本无法带走,斑鸠于是彻底地毁灭了它。 …… 八旗制,曾经在斑鸠建立部落的过程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它将一个个零散的印第安人,像一条绳索一样迅速的捆绑了起来,让他们身不由己地融入了这个群体。 但是这个制度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就仅止于此了。 如果斑鸠的目的只是想要建立一个强大的部落,并且稳固自己的统治,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然而,这是19世纪了…… 满清可以靠着这个制度东征西讨,最后破关而入,定鼎神州。这其中靠着不知多少的侥幸和里应外合。 想要在美洲大陆上复制这样的‘成功经验’,无异于刻舟求剑! 就在昨夜,在放走了那一百多个瞎子之后,斑鸠便下定了决定,应该逐步的放弃‘八旗’了。 全名皆兵当然要继续进行,但是,建立一个职业化的军团,也是不得不做的事情。时机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句话,这是19世纪了! 北美的民兵还处在半职业化的路途中,但是职业化却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印第安人的血肉之勇,可一可二不可三! 想要真正的在这片大陆上卷起波澜,必须得有一支随时能战的精锐力量。 如果历史的惯性还在的话,两年之后,在德克萨斯和墨西哥的边境将会发生一场惊天动地的剧变。 这一场剧变,将奠定未来数百年的美洲大陆地缘格局! 墨西哥将失去它一半的土地,德克萨斯将会并入美利坚联邦,连带着北方的加利福利亚、俄勒冈、怀俄明……统统成了美利坚的固有领土。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美利坚将再也不会有外敌之困扰。 印第安人呢? 在原本的历史中,没印第安人的事儿。似乎它们从来就不曾在这里存在过一样。 斑鸠希望,到了那时候,自己能有掀翻棋盘的力量。 在斑鸠所有的筹谋之中,建立部落只是为了能够活下去,与掀不掀棋盘根本就没有关系。他连做个棋子的资格都没有,妄谈什么棋盘? 而现在,他终于建立了第一支军团,并将带领着它北上。 这,才是他真正参与这一场生死游戏的第一步。 虽然这支军团来得相当仓促,甚至连他都始料未及。 虽然这支军团现在只有六十三人,只有十三匹马。 但是,他还是毅然选择了北上,而不是见好就收,赶紧回到马德雷山林中。 不是因为别的。 就是为了,这是他最好的梭哈的机会! 每一次斑鸠部落的战争,都是一把梭哈的战斗,不是因为他喜欢赌,而是他只能这样赌。谁又不想稳坐钓鱼台,笑看樯橹灰飞烟灭呢? 在马德雷山林中混了一年多,也创造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但是直至如今,除了命,他依然没有其它的筹码! 第一百零五章 第二支军团 十五美元也在继续北上。 刚才那一场胜利,在他的心里没有激起任何波澜。 好像那就根本不是什么胜利,而是一场巨大的失败一样。 他没有找到斑鸠! 灰狗、鹦鹉、盐巴等等,所有人都沉默地跟在他的后面,向着北方义无反顾地行进着。 这一群蠢货,如果他们中但凡有一个人能够想到往南边派出探马,就应该能找到斑鸠的踪迹。可是现在,他们所有人都陷入了绝望的狂躁之中,他们只想向着北方前进,不找到斑鸠,他们永远不会回头。 他们追上了怒风的后队,裹挟着这些被抛弃的人群,继续向着北方行进。 人类的从众心理在这群笨蛋们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更何况,还有十五美元疯狂般的驱赶着他们,激励着他们。 在十五美元的带动下,灰狗鹦鹉盐巴等等全都化作了挥舞着鞭子的狂魔。 人群越来越多,雪球越滚越大。 在前方一心一意狂奔的怒风还不知道,自己的后队里混入了些奇怪的东西,已经引起了某种奇妙的化学变化。 直到终于有一个聪明人问了一下身边同行的伙伴:“那个……谁是斑鸠?我们为什么要找到斑鸠?” …… 十五美元敏锐地感觉到他的队伍有些凝滞了。 先前就像雪球一般滚动的队伍,出现了微弱的震动。 他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地问:“那个……什么是斑鸠?” 十五美元当即大怒,一鞭子抽了过去。 他站在马背上,身体随着马儿小跑的步伐起起伏伏,就像是坐在惊涛骇浪的独木舟上一样。 “什么是斑鸠?你tm也配问什么是斑鸠?”十五美元暴躁地朝那人吼到。 “老子现在就来告诉你,什么是斑鸠!” 十五美元举起手中的火枪,‘砰’地一声朝天开了一枪,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大声地吼到:“斑鸠的子弹从来不会落空!他曾在荒原上独自一人就杀死了艾奇逊贩奴团的三百人!敌人的子弹永远打不中他!这就是斑鸠!” 当时其实还有巨硬和比索两个人跟着斑鸠,还有月牙、鲟鱼和熏鱼在外围替斑鸠监视情报。不过在十五美元的心里,这几个都不算人。 “他赤手空拳在马德雷山林中建立起了一个八百人的大部落,让所有人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他宁愿自己饿着也要让部落里的人有食物,他宁愿自己冻着也要让部落里的人有衣服穿!他和部落里的人住在同样的房子里!他的部落,是所有马德雷山林中流浪印第安人的希望和梦寐以求的归宿!这就是斑鸠!” “白人派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来袭击我们,斑鸠带领着我们杀死了他们,打败了他们!抢了他们的枪,还将他们的尸体堆在了格兰德河边的悬崖上,让他们的灵魂面对着反抗军的坟墓忏悔!这就是斑鸠!”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数千年以来,这片大陆上有无数个部落在交战,不是你杀死我就是我杀死你!可是,在斑鸠的部落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管他曾经属于什么部落,不管他来自哪里,我们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就是印第安人!这就是斑鸠!” “自白人登临这片大陆以来,无数个印第安人的英雄站了起来,又倒了下去!一直到了今天,印第安人如果再不奋起,就将永远的失去了生存的希望!不管你是来自哪里,只要你还长着黑色的头发和黄色的皮肤,你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可是,斑鸠部落却在短短第一年时间里,打得白人闻风丧胆,不敢再踏进马德雷山!这就是斑鸠!” “你!站出来!” 十五美元踩着马头,来到了那个窃窃私语的聪明人面前,用手中的鞭子挽成了套索,在那人被吓呆了的目光中,将它吊了起来。 十五美元虽然身材短小,其实他的年纪比他的相貌要大得多。力气却是不小。 那人想要反抗,只是脖子上一旦上了套索,又哪里挣扎得脱? “现在,我已经告诉了你,什么是斑鸠!你来告诉我,你是谁?” 那人双手抓着勒着自己脖子的套索,双腿在空中毫无章法地乱动。 十五美元拔出腰间的匕首,直接一刀捅穿了他的心腹。 鲜血像是一道红色的瀑布一般倾泻了下来。 “你是印第安人!伙计!”十五美元替他回答到。 “你是我的战士,伙计!” “你应该像个勇士一样战斗,而不是躲在斑鸠的光芒下蝇营狗苟,伙计!” 十五美元将那具已经死透了的尸体抛了下去。 身下的马儿感觉到背上骤然一轻,开始快步奔跑了起来。 十五美元就像是一叶风帆一样,在潮水中穿行。 所到之处,波涛为他让路,大风为他扬帆。 “现在,你们告诉我,你们是谁?” …… 鹦鹉张口结舌地看着十五美元。 没错,那是十五美元! 那就是十五美元! 曾经那位胆小懦弱扭扭捏捏的十五美元,竟然变成了这样狂妄放肆、悍勇凶残的样子! “你们告诉我,你们是谁?” 当十五美元站在马背上,大声的一遍又一遍地问他们的时候,鹦鹉似乎从十五美元的身上,依稀看见了斑鸠的影子。 曾经一次又一次,斑鸠也问过他们相同的问题。 “你们告诉我,你们是谁?” …… “我们是印第安人!”鹦鹉大声地吼到。 随着他的一声回答响起,灰狗盐巴等等斑鸠部落的人也都反应了过来,跟着大声回答了起来: “我们是印第安人!” “我们是印第安人!” 呐喊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声浪一重又一重,凡是十五美元所到之处,所有人都在声嘶力竭地回应着他。 …… 十五美元的目光,越过这些越来越狂躁的人群,看向了北方。 也许吧,斑鸠并不在那里。他知道。 ‘但是斑鸠,我将继承你的遗志,将他们都带回山林中,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穿,让他们在临死之前,至少能过上一天好日子。’ ‘也许将来有一天,你会突然出现在我的身边,就像那一天晚上一样,你会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喊我的名字。’ ——“十五美元?” ‘我希望那时候,我还能在第一时间回答你。’ ——“我在!” ‘这一只队伍,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把它叫做“修洛特尔军团”!’ ‘你是托纳提乌,你是永恒的太阳。’ ‘我就是修洛特尔,是你的护送者,是你的影子,是你的刀!’ 第一百零六章 怒风的血与泪 这是怒风自‘北伐’以来,所见到的第一个晴天。 一碧如洗的天空下,他的队伍放慢了脚步,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还没有干透的泥地里前进。 此时的怒风,头发和胡须都长得又疯又长,被雨水浸泡过后的衣服被他脱了下来,系在腰间,露出一身黑铁色的肌肉。 牛粪舍不得骑马,自己跳下了马背,一边行进,一边搂着自己的马首,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一匹马从后面跑了上来。 “酋长,后面的人跟不上来了!” 怒风原本低垂着的脑袋,蓦然一下抬了起来。“跟不上来?跟不上来就是死,他们为什么跟不上来?” “酋长,”那名骑士一脸焦黄,像是刚害了一场大病一样。“他们,实在是跑不动了!” “跑不动也得跑!”怒风大声咆孝了起来:“我千里迢迢地带着他们,不就是想要给他们一条活路吗?都已经跑到这里来了,为什么就不能咬着牙,继续再跑一段呢?” “是,酋长!但是……”那名骑士垂下了头,说到:“他们真的……再也跑不动了!” “你去用鞭子抽他们!”怒风厉声说到。 “抽过了。” “那就用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 “我已经杀过人了,酋长!”骑士抽出他的铁刀送到怒风的面前。怒风看见他的刀刃已经卷口了,缺口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冲洗不掉,呈现出一坨一坨的乌黑色。 “那就去将他们绑起来,拖着他们走!抬着他们走!抱着他们走!”怒风一下子从马背上站了起来,抢过骑士的铁刀,‘啪’地一声折断成两半,丢在了地上。 怒风的虎口滴答滴答地流着鲜血,可是他一点都不感觉到痛。 只用手指着那名骑士: “让他们跟着我,只要跑得快,至少还有一条活路!一旦被那支白人军队缠住,就只能被割去脑袋,剥下头皮,腌成肉条,堆成骨山!难道他们愿意那样去死吗?” 怒风的手指颤抖着,指着头顶上的青天:“蟒,我不能让他们全都死光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酋长。”这一名面色焦黄,名字叫‘蟒’的印第安人,低头回答到。 “不!你不知道!”怒风狠狠地说到:“你在心里埋怨我,对不对?你也同他们一样,在心里埋怨我,对不对?” “没有的,酋长。”蟒低声回答到。 怒风大约是没有听见近在迟尺的蟒的声音,继续大声说到:“你们都在怪我!你们怪我将你们召集起来,却不敢同白人打仗!你们在怪我抛下一个又一个同伴,却不敢为他们报仇!你们在怪我只顾着向北逃跑,却不敢回头同白人打上一仗!” “你们在心底骂我是懦夫,我听得见的,蟒!” “那些被我丢在身后的老弱妇孺,他们在临死前诅咒我不得好死,我听得见的,蟒!” “连上天都在惩罚我,它给我降下连绵不绝的雨水,让我们跑不动路,让我们又累又饿!那凶勐的惊雷和闪电,我听得见的,蟒!” 怒风声嘶力竭的呐喊着,用滴血的左手指着前后左右那些惊恐的族人们,胸膛剧烈的起伏着。 “但是,我不后悔!” 怒风咬牙切齿地说到。 “你们骂我,那就骂吧!你们不可怕!我怒风被什么人都骂过,我怒风被什么话都骂过,我不在乎!我不怕!”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那些老弱妇孺,那些被我留下断后的人,他们诅咒我,那就诅咒吧!我不怕!” “上天降下雷电和暴雨,那就让它降吧!雷暴让它落吧!它噼不死我!雨水冲不走我!它不可怕!我不怕!” “我怕的是什么?蟒!牛粪!鼹鼠!你们告诉我,我怒风到底在怕什么?” 怒风的嘴唇被他咬出了血来,嫣红的血迹从他的嘴唇边流了出来,他抬起手满不在乎地一把抹了过去。却又让虎口上的鲜血涂了他满脸。 “我到底在怕什么,你们知道吗?” “我怕你们全都死了!我怕咱们阿帕奇人这个人种,全都被灭绝了!”怒风大吼到。 “我向白人屈膝,我向白人弯腰,我不在乎!我杀人如麻,我心狠手辣,我不在乎!我只想让你们能活下去!哪怕是死上一半,至少还能活下一半!我们的祖先在这片大荒原上生活了成千上万年,不能在我的手中,让你们像野牛一样被灭绝了!” “我们要被灭绝了!我们要被灭绝了!”怒风愤怒地咆孝了起来,一声比一声高。 “你们埋怨我将你们聚集了起来,可是如果任由你们散落在那片荒原上,你们所有人都只有死路一条!死路一条!” 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怒风这样失态过。 以往的怒风,面对着族人,鞭子和刀枪是他最常用的说服手段,即便是亲手将族人的尸骨堆成小山,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当面对白人的时候,却又能在转眼之间切换成卑躬屈膝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懦夫一样。 他还从来没有过,这样歇斯底里的样子。 可是今天,怒风…… 所有人都能感受得到,怒风那貌似强大的咆孝声中,所透露出来的绝望。 可是,什么叫做灭绝?他们的眼神中带着迷茫。 他们不能理解怒风所说的东西,他们只知道,酋长在发怒…… “你们……”,怒风端着他的手,一个一个地指了过去。 他的目光变得暗澹了起来:“是,你们说得没错!是我怒风没本事!我打不过那些白人!我害怕那些白人!我带着你们……只能逃,只能逃……只能逃……” 怒风的声音颤抖着,又用鲜血淋漓的手抹了一把脸。 再次看向蟒的时候,目光又变得坚毅狠毒了起来。 “等到了北边,你们想要换一个酋长,随便你们!但是在这里,我是你们的酋长!我不允许任何人,不听我的命令!” “跑不动的,你去告诉他们,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得站起来,跟着我跑!就算是跑死,也好过落在白人的手中!就算是像狗一样爬,也得跟着队伍向着北爬!” 怒风狠狠地喘了一口气。 蟒低下了头,拨弄着马头,准备向后转去。 又听见怒风在低声对自己说:“从孔乔斯河离开的时候,我们有三万人。我原本以为,就算是死掉一万人,我至少能让两万人活着离开这里!后来一路北逃,连天都是暴雨,我又想着,就算是死掉两万人,我至少能让一万人活下来……” 怒风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蟒骑着马往后方奔去了。 牛粪用自己的脸摩挲着马首,和马儿玩得起劲。 这一路‘北伐’,牛粪也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他也没有问怒风。 也许最终,牛粪觉得,最多只有五百人能活下去,有五百人都算是不错了。 可是那又怎样呢? 终点在哪里重要吗?死多少人重要吗? 在这片大陆上,据说原来有七千万头野牛,可是现在呢?连野牛都快灭绝了,牛粪又算得了什么! 第一百零七章 我只怕我死后,你们这群废物会特别可怜 蟒再次回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斑斑点点的血迹。 怒风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不是用刀杀过人,而是用石块砸人的时候才能溅射出来的血点。 “蟒?” “酋长,”蟒焦黄的脸色变得更加焦黄,“我,带不回他们了!” 怒风没有再追问,只是停下了马,向身后回望。 只看见一路逶迤而行的队伍,像是一条受伤的爬蛇一样,在缓缓地蠕动着。 怒风沉默了很久。 “白人还有多久能追上来?”怒风问到。他必须得准备另外一支断后的队伍了。 蟒沉默了好一阵,才开口说到:“白人不会追上来了!” “什么?”怒风一惊,连忙问到。 “有一支自称是印第安人的军队,从后面杀了上来,将那支白人军队消灭了。”蟒回答到。 “什么?”怒风大惊,随即大喜,虽然极其不相信蟒的话,但是他又极其愿意相信。 他瞧见身后不远处有一个小丘,连忙策马奔了上去。 只看见身后数公里之外,那一片滚滚的人潮中,一个瘦小的身影站在马背上,如怒涛中的风帆一样正来回驰骋! 那是…… “他们是哪个部落的?”怒风问。 “听说他们来自斑鸠部落!” “斑鸠?” “嗯。怎么?酋长你认识斑鸠吗?” “哈哈!斑鸠?原来是斑鸠!”怒风大喜过望地说到。 他急不可耐地想要打马奔过去,但是身体刚刚前倾,随即又坐了回来。 静静地看着。 那个小小的身影不是斑鸠,但是他也认识的,就是那个‘印第安杂种’,斑鸠买下来的小奴隶。在布法罗集市上放了一把大火,将自己彻底地推向了与白人决裂的道路。 没想到,区区一个小奴隶,如今竟然成长得这样张狂了! “我当然认识斑鸠!”怒风轻轻地笑了一下,回答到。 如果说是别的部落消灭了那支白人军队,怒风说什么也不会相信。 但如果是斑鸠的话,怒风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说能够打败一支白人军队,那就也许只能是斑鸠了! “那支白人军队真的被他们打垮了吗?”即便是亲眼看见了那一片集结的印第安人人潮,其中还有绝大部分是属于怒风曾经带领过的队伍。怒风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忍不住再问了一次。 “是,我刚才亲自去确认过的。”蟒回答到。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怒风终于再也忍不住,开口大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趴在了马背上,一边笑,双肩还在不住地抖动。 两人自布法罗集市上分别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时的斑鸠,还只是个将脑袋拴在裤腰上的小混混。 可是现在,却成长成了他怒风的救世主了! 过了好一阵,怒风都没有起身,只趴在马背上问:“蟒,你说,当初如果召集你们的人是斑鸠,咱们还会不会死这么多人?” “我不知道,酋长。”蟒回答到:“但是,斑鸠没有你这么大的威望,他召集不起这么多人的。” “是啊,是啊,你说得没错,那就是个生瓜蛋子,谁会听他的啊?哈哈!”怒风趴在马背上说到。 蟒没有回答。 “他还小,他还只是个菜鸟,还只是个嫩芽,还只是个粗糙的毛坯……哈哈,哈哈哈……”怒风趴在马背上,久久都没有力气起身。 怒风还记得当时在布法罗集市的旅馆里,他第一次看见斑鸠的时候。 那一次他推开门,便看见一个青涩的小家伙,手里拿着枪对着他。还一枪打爆了自己的枪管! 那一次斑鸠想逼着他对抗白人,自己先是答应了,后来又想反悔,结果又被那个小奴隶放的一把大火给坑了…… 说实在的,怒风觉得,自己的心里,真有些嫉妒啊! 嫉妒那时候的斑鸠初生牛犊不怕虎,嫉妒那时的斑鸠一张白纸好做画! 也嫉妒现在的斑鸠……也许现在的斑鸠,正在站远处的某个地方,看着自己吧? 年轻人长大了!用他的方式证明了才是正确的。 像自己这种老家伙呢? “哈哈,”怒风又一次大笑了起来。“这么多年了,终于看见了一个长脑子的……能干的……厉害的厉害的……哈哈,厉害的!” “长大了,厉害了!能打这么厉害的仗了!连老子都做不到的事情也能做了!厉害了啊,斑鸠!翅膀硬了啊,斑鸠!” 怒风抱着马颈,似乎将全部的重量都压在了马颈上一样,马儿不满地晃动了一下。 “这么多年了,老子撑得好累啊!”怒风喃喃地说到。“可偏偏你是对的,我是错的!真他妈不公平!” “斑鸠啊斑鸠,这千斤重担……老子就扔给你了,看压不死你,哈哈!哈哈哈!” 这么多年来,荒原上只流传着一个阴险狠毒的怒风的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徒,一个出尔反尔的强盗,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从来没有人理解过他。 也从来没有人问过他,直到遇见了斑鸠,才终于第一次被问到:“怒风,你杀了这么多族人,难道你就不会内疚吗?” 怒风当时的回答是:“我不在乎,我只想活着……” 可是现在,既然那个生瓜蛋子已经长大了,怒风很想重新回答一次:“斑鸠,我的心也是肉做的……” 如果斑鸠还想看自己的心是不是黑的,那就剖给他看! …… “蟒,我给你说,”怒风站直了身子,吃吃地笑着说到:“我向四面八方撒去了几百封求援的信,最后只有斑鸠来救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没有等到蟒的回答,又接着说到:“因为我和斑鸠,是结义兄弟!哈哈!等下若见到了他,他还得叫我一声大哥……”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酋长!”蟒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怎么?斑鸠过来了?哈哈,让他等等,老子等会儿再去见他——我得刮个胡子,剃个眉毛——” “不是啊,酋长,你看那边!”蟒的声音有些惶急。 怒风懒懒地直起身来,顺着蟒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那是在另外一个方向上。 一条又细又长的黑线,出现在了天际线边。 怒风慢慢地坐直了身子,呆呆地望着它。 那是前来堵截他的丹佛军团! 人数远比他预计的要多! 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酋长,怎么办?”蟒焦急的问到。 怒风向另外一个方向上看了一眼,那个小印第安奴隶,正如风帆一般在人潮中飞舞,大概还在享受大胜之后的喜悦吧? …… “蟒,你怕死吗?” “你知道的,酋长。我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嗯,我和你一样。”怒风说到:“我原来总是说我想活着,其实,活着真的没什么鸟意思啊,蟒!我不怕死的,我只是怕我死了之后,你们这群废物会特别可怜——” “若是没有酋长,我们早就死了!” “但是现在我觉得死了也没什么了,蟒!”怒风笑了起来,策马慢慢地走下了山丘,一边走一边对蟒说:“我的兄弟,斑鸠,他已经长大了!” 蟒没有见过斑鸠,也不知道斑鸠是谁,他也不想知道。 怒风去哪里,他就会去哪里。 “牛粪,过来!”怒风朝着正在同马儿你农我农的牛粪喊到。 牛粪一惊,还是舍不得骑上马背,撒开光脚丫子啪嗒啪嗒地,朝着怒风跑了过来。 “酋长,有事吗?” “你这小子!”怒风大笑着,“老子明天就让你娶了那匹马!” “嘿嘿!”牛粪傻笑着。 “笑!笑个屁啊笑!”怒风笑着说到:“快骑上你的老婆,去告诉斑鸠!丹佛军团快要过来了,我最多为他争取半天的时间!” “啊?为什么不让他去?”牛粪不满地指了指蟒! “让你去你就去!废什么话!这个病痨鬼哪儿有你跑得快?”怒风说到。 他将身上的佩刀解了下来,拔出刀来握在手上,将刀鞘扔给了牛粪,说到:“顺便将这个送给斑鸠,就说——嗯,算了,没什么好说的!” 牛粪捡起刀鞘,看了看怒风,转身便去了。 牛粪懒得去想太复杂的事情,他一直觉得自己小的时候被一群白人扔进火堆里那一次,损坏了他的脑子,多用一次就会费一次。 反正酋长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就行了! 第一百零八章 等 在牛粪离开之后,怒风大略清点了一下自己周围的人马,大约还有两三千左右。 除此之外,还有十几匹马。 怒风从中挑了几匹上好的,命人将它们往后方赶了过去。也没有什么好交代的,怒风自己也重新换上了一匹瘦马,带着他的人,向着山丘的东边迎了过去。 “鼹鼠,你是不是在心底骂过我,一直就知道逃?”怒风笑着搂住一个老头子的肩膀。 “没有!绝对没有!” “骂就骂吧,我怒风又怎么会在乎这些?我还不是骂过你,连逃都不知道怎么逃?”怒风说到。 “那你可就骂错了,论起逃命来,我还是比较厉害的!”鼹鼠说到。 “这一次可别逃了,鼹鼠!我也不会再逃!”怒风拍了拍鼹鼠的肩膀,又去找另外一个人去了。 …… 十五美元决定不再向北走了。 他低估了自己的力量,也低估了自己在歼灭了那一只白人军队之后所建立起来的巨大威望。 现在,所有人都紧盯着他,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抬头四望,只见四周都是黑压压一片的人头,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 如果斑鸠还在的话,十五美元一定会问斑鸠,现在该怎么办? 可是,斑鸠…… 好吧,十五美元只能自己来做决定了。 他很快就将这一群人按照位置分成了八个部分,让鹦鹉等八位旗主各自去认领自己的队伍。 北行是肯定不会再北行了,十五美元现在只想带着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回到马德雷山林中去。 至于更前方的怒风,十五美元管不了那么多了。 “灰狗,你留下来打扫战场!其它的人,跟着旗帜走!”十五美元大吼了一声,骑着马直接向西奔去。 八旗制度之所以高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足够粗暴和简洁。相比起其它制度各种繁文缛节来,十五美元只将它凝聚成一句话:“跟着旗帜走就行!” 西边就是马德雷山,只要进了山林,十五美元就有信心带着这些人逃出生天! 不管他们有多少,马德雷山足够大,容纳得下他们藏身。 深林里有足够多的飞禽走兽,也总能支应个一日一餐。 “鹦鹉你去最前面,烟男你去左边,盐巴你去右边!”十五美元迅速地下着命令,没有任何商榷的余地。 现在,这几位‘前辈’都是被他抽过鞭子的人,本来在失去斑鸠之后,大家都有些六神无主。十五美元这种果决坚定的态度,让他们不自觉地就跟着执行了起来。 “头皮,你殿后!”十五美元说到。 “凭什么?”头皮脖子一梗! 十五美元一鞭子便抽了过去,鞭梢砸在头皮的手臂上,带下一大块破碎的衣袖和血花。 “现在这只队伍里,就只有你最能打了!”十五美元狠狠地说到:“你不殿后,谁去殿后?” 头皮狠狠地哼了一声,扭头便往队伍后面走去了。 他是不怎么服十五美元的。但是他觉得十五美元说得也对,现在这只队伍里,就只有他最能打了! 队伍缓缓的行动了起来。远处的大山高耸如云,看起来很近,其实很远。 就在队伍行进了没有多久之后,十五美元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件衣服—— 这一次下山,他为斑鸠多带了一件换洗的衣服。不料,还没有用上,斑鸠就……弄丢了! 蓝色的衣服已经浣洗得发白,十五美元将它在自己的眼前展开,看了好一阵子。 随后,双手用力一撕,将衣服袖子撕了下来。 再用腰间的匕首绞成了几块碎布。 “春,你将这个拿去交给鹦鹉他们……” “这是……?” “他们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都见过的。”十五美元说到:“从今天开始,以后便……唉,你告诉他们,以后每当遇见困难的时候,每当觉得自己再也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每当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就多想想斑鸠!” “好的,十五美元!” “以后你应该叫我团长!”十五美元说到。 “呃……好,好的,团长!”春有些迟疑的说到。他只以为十五美元又改了个名字叫‘团长’,还不知道从这一天开始,十五美元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十五美元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修洛特尔,以后就是我们这个军团的名字!”十五美元说到。 他将那件洗得发白的衣服高高地举了起来,“以后,我们就得在这片旗帜下战斗了!” …… 回家的道路,总是曲折又漫长。 尽管有鹦鹉在前面领路,但是这一只庞大的难民队伍,还是走成了一条弯弯曲曲、断断续续的长蛇。 十五美元终于知道,为什么怒风会在逃亡的路上,丢下一队又一队人手了。 一半也许是出于故意,一半纯粹是万不得已。 远处那座大山,走了一大下午,似乎丝毫没有缩短和它之间的距离。 而天却又黑了。 “鹦鹉,你带着所有还能走动的人继续走!”十五美元追上了鹦鹉,吩咐到。 “那你呢?”鹦鹉问到。 “我在这里等等他们!”十五美元说到。 “要不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鹦鹉劝说到。 “去吧,鹦鹉!”十五美元说到:“执行命令!” 鹦鹉在马背上朝十五美元举了举手,然后便带着队伍继续朝西而去了。 十五美元站在原地,看着队伍一堆一堆地经过他的身边。 左翼的烟男经过了。 右翼的盐巴特意绕了个弯路,来和他打了声招呼。 中间的难民们互相扶携着,一个个缓缓地经过了他的身边。 最后,连头皮都经过了他的身边。 “团长,你还等在这里干啥?”头皮大声问到。 十五美元递过去一块黑不熘秋的草药碎末。 “这是啥?” 十五美元走了过去,一把摁在头皮的左臂伤口上,痛得这精神小伙嗷嗷直叫。 “团长,你想杀我就直说啊!不带这么折磨人的!”头皮说到。 “去你的!”十五美元一脚踢了过去,头皮一跳,差点就躲开了,不过屁股上还是挨了一脚。 “你想来为我们殿后吗?团长?” “嗯。”十五美元说到,“等你们都走完了,我再走!” “那我可就不管你了啊!”头皮说到。“免得你又拿鞭子抽我!” “快滚吧!” …… 十五美元带着他的几个亲卫,静静地站立在黑夜中。 直到头皮的队伍都已经从西边消失不见了,他还等在那里。 “团长,我们走吧?” “唔,再等等!” “等什么?”春问到。 十五美元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他在等着黑夜赶紧过去。 他在等着东边出现第一缕阳光。 他在等着黑暗中,会不会有一个声音突然传来:“十五美元?” 第一百零九章 哎!我在! “哎!我——在!” 十五美元突然朝着远方的黑暗大叫了一声。 春被他突如其来的大喊吓了一跳,然后疑惑地看着他。 过了好一阵,十五美元才讪讪地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有些落寞地骑上了战马。 “走吧,春!” 亲卫们骑上了战马,前后左右的护卫着十五美元,他不是斑鸠,他觉得自己需要越多越好的护卫。 十五美元踢了一下马腹,马儿开始迈动了步伐。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后方一个隐隐约约的声音。 “十五美元!” 十五愣了一下,随即恍然一笑,摇了摇头,继续向前。 马儿开始小跑了起来。 “十五美元!” 后面又传来这个声音。 十五美元一下子狠狠地勒住了马缰,马儿‘嘶昂’惊叫了一声,被缰绳带得做了一个急转。 整只队伍一下子便混乱了起来。 “十五美元!” 那个声音又传了过来。“十五美元!是你吗,十五美元?” “哎!”十五美元大叫着,拼命的策动着身下的战马,向着东边的黑暗中冲了过去。 春和几个亲卫整理着惊慌的战马,焦急地看着十五美元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东面的黑暗中。 只听见那里传来十五美元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 “哎——!” “我在——!” …… 十五美元骑着马狂奔,几百米的距离,愣是让他将马屁股都抽烂了一般。 待看见黑暗中影影绰绰的那一排影子,还有那一排影子旁边那一个人,他再也按捺不住,直接从奔驰的马儿身上站了起来,马儿也不做丝毫减速,他直接从马背上跳了起来,一下子扑倒在了那个人的面前。 在地上一个翻滚之后,膝行到了那人的面前,紧紧地抱着他的双腿。 “斑鸠——” “哈,十五美元!果然是你啊,十五美元!” “斑鸠!斑鸠!” “哈,十五美元!” “斑鸠啊!斑鸠啊!” “好了,好了,十五美元,我这不是在这儿吗?” “斑鸠!斑鸠啊——” 十五美元紧紧地抱着斑鸠的双腿,抬起头来看了又看,又紧贴着斑鸠痛哭了起来。 斑鸠伸出手来,摩挲着十五美元的头顶。 “好了,十五美元,别哭了!别哭了!” “斑鸠啊——” 十五美元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要说,可是在这个时候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一声一声的唤着斑鸠的名字。 过了好几分钟,斑鸠才从地面将他拉了起来。 “十五美元,别哭了!你得像个男子汉啊!” 十五美元已经二十多岁了,早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可是在斑鸠的面前,他就真的跟个小孩子一样。 即便是被斑鸠扶着站了起来,还是紧紧地拉着斑鸠的衣袖不肯撒手。 “斑鸠,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十五美元直到现在,终于说出了第一句完整的话。 “我当然会回来!”斑鸠说到:“我要是死了,你们这一群傻子往后可怎么办?” “嗯!”十五美元抹了一把眼泪和鼻涕,说到:“我打败那一只白人军队呢!” “我听说了!”斑鸠牵着马,和十五美元并肩前行,说到:“干得不错啊,十五美元!出乎我意料之外啊!” “嘿嘿,真的吗?” “当然!我真的没有想到,你居然会这么厉害!谁又能想到,那个沉默寡言、谦卑害羞的十五美元,居然一下子就成长到这样的地步了呢?” “我后来又追上了怒风的后队,我将他们都收拢了过来,我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七八千人!”十五美元高兴地说到。 “哈哈!”斑鸠揉了一下十五美元的脑袋,“打败那只白人军队当然是厉害的,但是,你知道吗,十五美元,能够将这么多的人收拢过来,才是真正的本事呢!” “是吗?我觉得也没什么难的啊!”十五美元说到。 “哈哈,你这小子!骄傲了?” “没有没有,哪儿敢骄傲啊!”十五美元连忙说到:“也多亏鹦鹉盐巴这些人的帮忙——斑鸠,大家都很想你!”十五美元说到这里,声音又突然有些哽咽起来。 “嗯,”斑鸠说到:“我也很想你们!”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你回来了呢!等他们见到了你,不知道该会有多高兴!”十五美元说到。 “哈哈!”斑鸠便又笑了起来。“都是一群傻子!” 他的部落里这一群印第安人,一个个都是笨蛋。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群笨蛋,生死不顾地跟着他,从来没有过任何埋怨。他们一起建立了部落,在炎炎夏日里一起搬石头伐木挖粪坑,在凛凛寒冬中挤在同一间屋子里取暖,一起训练一起打仗一起在大桑田里捉虫赶鸟…… 这样的一群笨蛋,拿着石头和木棒打赢了入山清剿的乔治中尉,又下山来打败了埃尔帕索的前后两只正规军…… 谁说笨蛋不可爱? 谁说印第安人不会有未来? 斑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信心百倍过! 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在这一仗之前,其实真正对印第安人绝望的人,是他自己! 那一群笨蛋从来都是将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根本就不会考虑‘未来’这么长远的问题,所以他们其实一点都不‘绝望’。 直到他在溃乱中立住了旗杆,纠集起了一只如机器般精密的队伍,他才意识到,这群笨蛋到底有多么努力! 直到他跟着那具机器,如推土机一般推平了追击的那一只他根本就忘记了询问名字的追兵,他才意识到,自己麾下这一群笨蛋,原来并不弱! 直到他率领着自己的部队北上,打算继续收拢自己的溃兵,却听见了从前方传来的消息:十五美元横空出世,有如天神下凡一般,不但收拢了部落溃散的队伍,还干净利落地击败了克里斯托弗,更是滚雪球一般裹挟了怒风抛弃的难民,将上万人都赶向了马德雷山方向! 一夜之间,柳暗花明! 之前的斑鸠,就像是是一头护犊的老鹰,将所有的崽子们都翼护在自己的羽毛下。 可是现在,他终于发现,那些崽子们哪里还需要他的翼护? 他们都一个个长出了翅膀,应该高飞翱翔了! 斑鸠从来没有这样自信过! 也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 …… “斑鸠,还有一件事情,你可能还不知道。”十五美元小心翼翼地说。 “什么事情?” “我……稍稍地修改了一下你的八旗制度,建立了一支名叫‘修洛特尔’的军团……” 斑鸠本来正在行进的脚步,突然一下子顿了下来。 他扭过头来看着十五美元,然后又凑近十五美元的跟前,看了又看。 十五美元惶恐不安的后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到:“斑鸠,我……是不是又做错了?” 斑鸠一怔,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已经将十五美元想得足够好了,可是,十五美元远比他想的还要好! 能够打败那一只追得怒风丢盔弃甲狼奔豚突的白人军队,是厉害的! 能够裹挟七八千流民,更是厉害的! 能够折服鹦鹉、盐巴、烟男、灰狗等一干老人,是厉害的! 能够看出八旗制的弊端并果断因地制宜的修改,更是厉害! “哈哈,哈哈哈!”斑鸠大笑着,脚步越走越是轻快! 十五美元赶紧追了上去! …… 在他们的身后,水车骄傲地昂着头颅,带领着‘托纳提乌’的士兵们,依然在按照步兵操典的行军步伐,一丝不苟地跟随着。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托纳提乌,根本就不需要斑鸠呼唤,它一直都在! 斑鸠在,我们就在! 第一百一十章 杰罗尼莫的惊愕 时间回到昨夜,当白人军队的大炮声响起,将斑鸠的军队砸得七零八落,几乎瞬间就溃散了的时候—— 杰罗尼莫带领这他的部落战士,一马当先,跑在了最前面! 他的那支一百多人的队伍,是马匹最多的,枪支最多的,也是最富有的。经过了连抢三座庄园的壮举,想不发财都难。 虽然杰罗尼莫严厉要求士兵们将所有的缴获都上交给了斑鸠,但是士兵们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谁还不会在裤裆里藏点东西了? 在北上的途中,杰罗尼莫三番五次地请求斑鸠要休整,理由是战马受不住。但是杰罗尼莫自己的兜里就藏着一大包黑豆,那是他宁愿少装点子弹也要留下的东西! 杰罗尼莫一直跑到了离战场之外三十多公里远的地方,才停下了脚步。 他清点了一下自己的人马,所有还有马骑的,几乎都跑了出来。也就是说,那些没有马的,全都被抛弃在了战场上。 “酋长,他们没有追上来!”虫趴在马背上,湿漉漉的马背上,散发着呕吐物的酸臭味道。 杰罗尼莫侧耳倾听,后方的确没有追兵的声音。 “虫,你再替我占卜一下,斑鸠他们……如何了?”杰罗尼莫说到。 “好!” 这一次,虫并没有玩手掌点火药那种花活,而是从马背上滚落下来,朝着四方拜祭,又用小刀划破了自己的脸颊,口中念念有词,浑身颤抖不休……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大汗淋漓地停了下来,疲惫不堪地来到杰罗尼莫的面前。 “酋长,他们都死了!” 杰罗尼莫牵着马,静静地望着东边的方向,似乎没有听见虫的回答。 于是虫又只好说了一次:“酋长,他们都死了!” “混账!”杰罗尼莫一巴掌扇在了虫的脸颊上,“一定是你占卜有误!重占一次!” 虫被这一巴掌抽得在地上转了一个圈才倒在了地上。 他顾不得晕乎乎的脑袋,急忙朝杰罗尼莫叩了几个头。“对不起,酋长!我重新占,我重新占……” 杰罗尼莫喜怒无常,虫是深有体会的。 此时根本就不敢多说什么,又拿起小刀,这一次,他从他的额头一直划到了自己的肚脐,浑身都鲜血淋淋。 这一次他用了更长的时间。 “酋长,他们都死了……” 杰罗尼莫大怒,抓住虫像是破布袋一样摇晃着。“重占!重占!给老子重占!” 被摇晃得只剩下了一口气的虫,只有再次提起了他的小刀。这一次,他将自己的身前和身后都划上了鱼鳞般的伤口,鲜血像是暴雨一般从他的身上滴落到他的脚下…… 他其实也很想说:“酋长,他们还活着——” 可是这样的谎话,又怎么骗得过杰罗尼莫? 斑鸠的队伍,已经被白人军队包围了。 虫亲眼看见,斑鸠被一发炮弹给炸飞了起来…… 虫占卜了很久,他感觉自己的血都快要流干了,他也没有想到,自己应该占卜个什么结果出来。 便在这时,从远方的黑暗中,奔出一个人来。 是隼! 他赤着双脚,用了大约两个小时,跑了三十来公里的路程,追上了杰罗尼莫的部队…… “酋长!酋长——” 还没有跑拢,隼就大喊大叫了起来。 杰罗尼莫快步迎上前去。“隼,斑鸠可还活着?” 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隼一时说不上话来,只管双手柱着膝盖‘嚯嚯嚯’地喘气,虫都在替他着急! “斑鸠……斑鸠……” “斑鸠怎么了?”杰罗尼莫急忙问到。 虫放低了自己呢喃念诵的声音,也放缓了自己转圈的脚步,侧耳倾听。 “斑鸠……带着军队……杀……回去了……” “什么?”杰罗尼莫大惊,“你再说一次,斑鸠怎么了?” 隼的喉咙里像是塞着一支沙哑的木笛一样,嚯嚯发声。 杰罗尼莫送上自己的水壶,隼接过来咕都咕都喝了一大气,弯着腰又‘哇’地一声全吐了出来。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然后才蹲在地上,断断续续地说到:“斑鸠,收拢了他的队伍,向着南方杀过去了……” “啊?”杰罗尼莫大惊! “酋长!我看见斑鸠的军队了,那简直就是……一具机器一样,所有人都一模一样,一模一样……酋长,我觉得他们能赢!”隼说到。 “能……能赢?”杰罗尼莫惊讶的问到。 “绝对能赢,酋长!我亲眼见过的,酋长!你是没有看见啊,他的军队……我擦,太整齐了!太壮观了!我擦,太伟大了!太厉害了……” 隼不是鹦鹉,不会用十八种语言三十六篇诗来赞颂那样的一支队伍,他只会用接连不断的‘我擦’来表述他的震惊。 但是听在了杰罗尼莫的耳中,已经是足够了! 就在这时,虫浑身一抖,大叫了一声,躺在了地上。 “酋长……”,虫奄奄一息地说到:“我终于得到了神灵的指示——神说,斑鸠这一次,将大难不死,反败为胜,浴火重生,直上九霄啊!” …… 杰罗尼莫是个谨慎的人。 他派出了三支探马,前去侦查战场的战况。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探马传来了消息:“斑鸠大胜!” 杰罗尼莫惊得一下子从地上弹了起来,来回疾走不休。 “再去探!” 于是探马又开始了第二轮探查。 杰罗尼莫望着天上的圆月,久久没有说话。 他对斑鸠的感情,相当复杂,连他自己也理不清楚。 一方面,他不希望斑鸠死。他足够聪明,聪明到他明白斑鸠对于印第安人这个群体意味着什么。他也曾折服在斑鸠的身前,在不损伤自己的前提下,他也愿意成为斑鸠手中的剑…… 可是另一方面,若是斑鸠还活着,自己又算什么? 且不说只要有斑鸠在,自己就永远不可能一统马德雷山,便是在今夜,自己带着队伍仓皇逃窜,又算得了什么? 换成了他是斑鸠,还能容得下自己吗? 杰罗尼莫心潮难平,只觉得心中又有了两个杰罗尼莫,正厮打得不可开交。 探马没过多久,便带来了让杰罗尼莫更加震惊的消息。 “酋长,斑鸠大获全胜,已经占领了汉密尔顿庄园!” “酋长,十五美元收拢了溃兵,正向克里斯托弗的军队发起勐攻!” …… “酋长,斑鸠将他的部队重组成了‘托纳提乌军团’,于今日上午开始率军北上了!” “酋长,十五美元打败了克里斯托弗的军队!还收拢了怒风的一万人马!” …… “酋长,十五美元组建了‘修洛特尔军团’,军团人数高达万人,正向西进,准备退回马德雷山林中!” “酋长,斑鸠和十五美元会师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第三支军团 杰罗尼莫像一尊石像一样坐在草地上,一动不动。 即便是隼过来劝他吃点东西,他也丝毫不理。 他是多么希望,探马传回的消息有误! 他甚至恶毒的希望,斑鸠要是失败了就好了! 可是,现实正在无情的嘲弄着他! 他们打赢了! 所有人都成功了,而他,杰罗尼莫,在成功到来的前夕,逃跑了…… 逃跑了! 大名鼎鼎的杰罗尼莫,曾经自认为马德雷山林中第一勇士的杰罗尼莫,在一场大获全胜的战斗中,成了唯一逃跑的人…… …… 夕阳没入了天边,黑夜再次降临。 杰罗尼莫的士兵都休整得有些无聊了。隼再次来到了杰罗尼莫的身边,他想问问杰罗尼莫,什么时候回山。 隼还没有来得及开口,杰罗尼莫倒是先开口了。 他的声音沙哑得就像两块玻璃在‘咯吱咯吱’的摩擦一样。 “隼,你说,我们还有脸回山林中吗?” “呃——”隼的脸热得发烫,想要说谎,可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你说,当我们回到部落的时候,该怎么去面对我们的族人?”杰罗尼莫问到。“我该怎么去面对我的孩子?” “唉!”隼一拳砸在了地上,他也是窝火得很。“酋长啊,你这一说,我擦!等咱们回去了,别的人都在分战利品,咱们回去干啥?” “就算是我杰罗尼莫脸皮厚,不管这些了——你说,要是你是斑鸠,会不会干脆杀了我?摔死咱们的孩子,吞并咱们的部落?”杰罗尼莫问到。 “他敢?”隼怒到。他也是佩服斑鸠的,但是佩服是一回事,斑鸠要杀自家酋长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帮亲不帮理,咱们的酋长大于天! “呵呵!”杰罗尼莫苦笑了一下,“隼,我想了一天一夜,咱们不能就这么回去了啊!” “啊?酋长?”隼看着杰罗尼莫,不知道酋长是什么意思。 “换成了我是斑鸠,这一次,杰罗尼莫肯定是死定了!”杰罗尼莫澹澹地说到。 “放心吧,酋长,有我在,他不敢的!”隼勇敢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杰罗尼莫站了起来。 …… “都休整好了吗?”杰罗尼莫骑上了自己的战马。 “休整好了,酋长!”他的战士们,现在士气高昂。 “那好。谁能告诉我,你们的荣耀呢?你们的荣耀在哪里?”杰罗尼莫话音一转,问到。 士兵们错愕的看着他。 “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们胜利了!可是,在这一场胜利中,我们是寸功未立的旁观者!” “就在前天,斑鸠和十五美元在浴血奋战,我们呢?” “就在昨天,他们带着上万人的俘获正向山林中回归,我们呢?” “我们拿什么回去?我的弹袋还是满满的!我的刀剑还没有沾染上鲜血!我们的身上甚至连一道伤疤都没有!” “如果就这样回到山林中,别人在欢欣鼓舞的庆祝胜利,我们怎么办?” “如果你的妻子和孩子问你到底在干什么,你怎么回答?” “他们组建了两只军团,托纳提乌和修洛特尔的名声将传遍整个马德雷山脉,我们呢?我们该叫什么名字?” 杰罗尼莫一口气问出了一大串问题。 他的马儿不安地打着响鼻,被杰罗尼莫驱使着来回走动。 没有人敢回答杰罗尼莫的问题。 所有人都知道,当杰罗尼莫压抑着愤怒的问你话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去触霉头。 因为杰罗尼莫不喜欢别人抢了他自己准备说出来的答桉! “你们都不知道,对吗?” “你们在羞愧,对吗?” “我跟你们一样在羞愧!我的战士们!”杰罗尼莫突然狠狠地说到。 说完这句话之后,杰罗尼莫停了一小会儿。似乎是在思考,也似乎在积蓄着力气。 “我需要你们去战斗!我将跟着你们一起去战斗!” “现在,埃尔帕索军团西线的两只触手已经被我们折断了,从佩科斯河到格兰德河中间的荒原上一马平川,短时间内再也没有一支成建制的能够威胁到我们的白人军队!” “战士们,就让我来告诉你们,我们的荣耀在哪里!” 杰罗尼莫举起手中的枪,指着东面。 “那里有星罗棋布的庄园和村庄!有堆积如山的财富!有被吓得瑟瑟发抖的白人弱鸡!我们的荣耀就在那里!” “我,杰罗尼莫,将带领你们,去获取本该属于你们的荣耀!” “这一战,凡是你们缴获的财物,我允许你们自己留下一半!” 士兵们发出一阵骚动,一个个都左右看了看,跃跃欲试。 “我们也将组建自己的军团,当我们满载而归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喊出自己的名字!”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它就叫做,特斯卡特利波卡!黑夜的主人,所有战争永远的胜利者!” “我,杰罗尼莫,将带领着你们,战无不胜!” “我,杰罗尼莫,不弱于人!” 随着杰罗尼莫挥舞着手中的火枪,喊出这最后一句话。 本该奄奄一息的虫突然举起了他那只被火药烧焦的手,大喊了起来:“特斯卡特利波卡!” “特斯卡特利波卡!” “特斯卡特利波卡!” 战士们红着眼睛,也都跟着叫喊了起来。 杰罗尼莫调转马头,在天光被黑夜彻底吞噬的时候,向着东南方向冲了出去。 …… 在19世纪的德克萨斯,庄园经济是最主要的经济形式。 庄园的防御极其虚弱,没有坞堡,有些庄园甚至连围墙都没有。 究其原因在于,此时的美利坚,一方面正年轻气盛,另一方面,它看似年年都在与印第安人作战,但总体而言,风调雨顺,天下太平。 它最主要的威胁来自两方面,一个是外敌,墨西哥;一个是内敌,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 外敌方面,墨西哥的威胁在客观上,属于美利坚扩张主义的产物。墨西哥并没有那么强大,它只是被塑造得十分强大。做个类似的比喻吧,就像是两百年后,美利坚曾经一度认为阿富汗是它最主要的敌人一样。实际上阿富汗在它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为了达到扩张的目的,被刻意竖立起来的敌手。 至于内敌,印第安人年年都会死上好几十万,可以算作是个麻烦,但还远远谈不上威胁。而黑人奴隶呢——此时的奴隶们正狂热的热爱着奴隶制度呢!它们甚至对奴隶主感激涕零,说得不那么严谨的话,最喜欢奴隶制,最维护奴隶制的其实就是奴隶们自己。 19世纪全世界各地都在爆发独立运动和奴隶起义,而在美洲这片新大陆上,奴隶们却悄无声息。最近的一次奴隶起义,也是美利坚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奴隶起义,那还得是30多年前,路易斯安纳一个名叫‘查尔斯-德斯隆德斯’的黑人混血奴隶带人攻占了安德烈庄园。起义的结果当然是失败了,但荒谬的是,这场‘最大’的起义只持续了三天,唯一的‘战果’是杀死了两名白人,仅此而已。 在两百多年后,在许多小说和电影上被描写得危机四伏的西部荒原,实际上漏洞百出,甚至可以用‘军备废弛’来形容。除了那么几个军团要塞之外,荒原上一片空虚。 牛仔们杀来杀去,杀的总是他们自己。所谓的枪火浪漫,说到底就是黑吃黑的把戏。 …… 在另一个时空中,从来没有任何一支军队,以摧毁和消灭为目标,在美利坚的领土上肆虐过。 所以,当杰罗尼莫带着他新鲜出炉的‘特斯卡特利波卡军团’向着德克萨斯腹地进军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他将会掀起何等的腥风血雨! 第一百一十二章 被遗忘的战场 斑鸠在十五美元的陪伴下,来到了那一支庞大的被十五美元称作‘修洛特尔军团’人群中。 后队的头皮第一个发现了他。 精神小伙大叫了一声,冲上前来一把将斑鸠抱住,嘴唇如雨点一样落在斑鸠的脸上,脖子上,手背上,腿上…… “斑鸠!斑鸠!我擦!是斑鸠!你真是斑鸠!” 就在头皮语无伦次的高声呼喊中,十几匹快马从四面八方汇聚了过来,鹦鹉灰狗烟男……一个个围绕着斑鸠,一人一句,问长问短。 斑鸠也不知道应该先回答谁的好。 最后,十多个印第安人汉子拥在了一起,又是叫又是跳!有人大哭,有人大笑! 没过多久,一大片黑压压的人群,以斑鸠为圆形围绕着。外面的人奋不顾身地想要挤进去,里面的人说什么也不肯让开。 “斑鸠!我还在!” “斑鸠!我也在!我们都还在!” “斑鸠!斑鸠!斑鸠……” 激动而狂欢的气氛,像是炸药桶里的火药被点燃了一样,几乎是顷刻之间,就蔓延到了整支队伍之中。 连那些刚刚被裹挟而来的难民,最后也在斑鸠部落的老人的带领下,欢呼了起来。 之前斑鸠不在的时候,修洛特尔军团是沉闷的。所有人都沉浸在劫后余生的侥幸中,虽然前方就是马德雷山,但是,所有人都看不见光明,他们的前途就如同前方的山林一样,阴沉黑暗。 十五美元为他们带来了胜利,但是,十五美元给他们带不来信心。 没有谁知道他们还能胜多久,也没有人知道,这一万多张嘴回到了部落里之后,应该怎么办。 直到斑鸠回来的消息传开—— 就像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一下子扫清了所有人心头上的阴霾,点燃了他们阴沉心湖上的明灯。 前方的山林,那不再是恐怖的黑暗,那是他们熟悉的家! 天空的月亮不再是冰冷的惨白,那是神灵降下清辉,为他们照亮回家的路! 一万多张嘴,变成了一万多条枪,一万多个士兵,一万多股力量…… 他们变得意气风发,自信昂扬!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才终于像是一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之后的队伍! …… 胜利的喜悦笼罩着斑鸠,也笼罩着斑鸠部落的每一个人。 包括那些最新加入部落的难民们。 他们已经忘记了恐惧,忘记了就在不久前,他们还散落在荒原上与野狼为伍,在饥饿和神出鬼没的牛仔的枪口下苦苦挣扎。 也忘记了就在昨天,他们还从属于一个名叫‘怒风’的酋长,有一支凶恶的白人军队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将他们一口气向北追赶了五百里! 在他们已经能够看清楚山林边缘的树叶的时候,在离他们一百多里以外的北方战场上,满地都是沉默的尸骸。 野狼在尸堆上跳跃,挑挑拣拣地寻找着更鲜嫩的食物。 兀鹫在天空盘旋,尸体还来不及腐烂,不适合他们的胃口。 一具木头做的十字架,大约有三米多高,一具被剥得血肉模湖,血浆已经变成了深褐色的‘身体’被钉在上面。 他身形高大,肌肉发达,双臂展开,几乎都要将那两米长的横叉给遮掩住。 黑色的头发一绺一绺地从他的头顶上垂落下来,风一吹,便有几绺脱离了他的身体,飘落在地上。 其中有一绺,不小心落在了地上一个年轻人的鼻翼间。 年轻人轻轻地打了个喷嚏,却又从嘴里喷出黑色与红色交织的血雾出来。 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只残破的剑鞘,用它拍了拍十字架上的‘尸体’。 “酋长,你的头发落到我身上啦!” 过了好一阵,十字架的‘尸体’动了一下。“牛粪,你怎么还没死?” “你不也还没死吗?”牛粪反唇相讥。 “唉,要是有人能路过就好了,”十字架上的尸体说到:“我得拜托他,给我痛快地来一刀!” “那我也得拜托他,”年轻人说到:“将我的腿给捡回来!” “牛粪,你为什么又跑回来了呢?” “我发过誓,要跟着你的啊,酋长!”年轻人说到:“当年若不是你将我从火堆上扯下来,我早就死啦!” “那是你自己命大!” 十字架上的尸体沉默了好一阵,才又说到:“你应该去找斑鸠的,牛粪!” “我才不去找他呢!”年轻人说到:“我又不认识他!” “斑鸠……是个混蛋……”十字架上的尸体说到:“但是他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如果你在他那里,你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土地,说不定还能有个女人,给你生个儿子……” “我不需要他可怜我!”年轻人满不在乎地说到。 “斑鸠……志向远大,心胸宽广。”十字架上的尸体说到:“在这片荒原上,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的印第安人。牛粪,你应该去帮他的……” “印第安人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年轻人拿手里的破烂剑鞘,赶走了一只扑下来的兀鹫。 “斑鸠啊……也比我厉害多了……”,十字架上尸体声音渐渐地变得微弱了起来,“他是一个伟大的英雄……他将战无不胜,他会受到所有人的称颂……而不是像我这样,成为一个混蛋,一个杀人如麻的屠夫,一个只会出卖自己族人的奸细……被所有人唾弃……” “我陪着你的啊,酋长!”年轻人说到。 “我感觉到……我快要死了……牛粪……” “斑鸠不斑鸠的,那是别人的事情。”年轻人说到:“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要是死了,我就陪着你死好了……” “你这小子……欠揍!” 又过了很久,十字架上的尸体突然用力挣扎了一下,用胸口最后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到:“咱们……印第安人……不会亡!” 在这一片被遗忘的战场上,这便是最后的一句人声。 在他的脚下,牛粪睁大了眼睛,空洞洞的望着天空。 …… 可怜的怒风,愚蠢的怒风! 他根本不知道,那一只从北而来的丹佛军团,主要的敌人根本就不是它!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代,丹佛军团的目标只有一个,保护他们的‘煤矿’,不要让任何人靠近! 但凡他能坚持他一如既往的懦弱,在发现丹佛军团之后掉头就跑,他兴许就能活下去了! 可惜,他跋涉过了五百多里的山丘,穿过了四天四夜的风雨,一路溃逃,却在最后勇敢了一次。就是这唯一的一次勇敢,让他死在了这里。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他被折碎筋骨,剥下皮肤,剖开肚肠,用巨大的木钉钉在了荒原的十字架上。 直到很多年以后,人们经过这里,十字架上的残骸早已经随风消散了,但是人们还是会对着歪歪斜斜的十字架指指点点: “看,那就是怒风被钉死的地方!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一个出尔反尔的强盗!一个靠出卖自己族人苟且偷生的家伙!”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余怒 “嘿!斑鸠!” 当洛岑出现在斑鸠面前的时候,斑鸠差点认不出她来。 还记得他第一次看见洛岑时候的样子,那时候的洛岑,穿着红色的裙子,头顶上五颜六色的羽毛和亮光闪闪的银饰,雪白的脖颈一下子便点燃了斑鸠心中的火。 这一次,斑鸠也同上一次一样,也是大胜归来。 可是洛岑,却像是刚从灰堆里钻出来的一样。 看得出来,她其实是经过一番打扮的。 她也许用衣袖清理过她的头发,也许用露水擦洗过她的脸颊…… 但是,她头顶的羽毛不见了,亮闪闪的银饰也没有了。 她的脸上有几道崭新的刀疤,肩头绑着被污血染成褐色的绷带,脚上的靴子破了一个大洞,黑乎乎的脚趾紧紧地抓在泥地里。 “嘿,斑鸠!”洛岑冲斑鸠笑了一下——门牙也掉了两颗! “嘿,洛岑!”斑鸠努力地眯着双眼,脸上也堆满了笑容。 “你回来了?” “嗯,家里还好吗?”斑鸠上前,挽住她的手。 洛岑的身子僵硬了一下,用力地想要从斑鸠的手中挣脱,却被斑鸠紧紧地拉住了。 “你打胜了?”洛岑问到。 这当然是一句废话。 在斑鸠的身后,是乌泱泱的人群,遍布在整座山岭上。十五美元已经替他们找好了安置的地方,只是需要他们自己去搭建房屋和营地而已。 就在洛岑迎上来的时候,身后的山林里已经响起了砍伐树木的声音。 “我当然打胜了!”斑鸠挽着她的手向营地走去,一边走一边说:“我不但打败了两支白人军队,还抢夺了他们的庄园,救回了一万多印第安难民。你看,我们的部落以后会更加强大了!” “你真厉害,斑鸠!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会是一位盖世英雄,我——不,所有的印第安人,都会感激你的,斑鸠!” “家里还好吗?”这是斑鸠第二次问。 这时他们转过一片山林,迎面便看见了他们的营地。 营地焦黑一片,有几处火焰还没有来得及扑灭,围墙已经倒塌了,营地里面隐隐地传来哭声。 虽然在看见洛岑的时候,斑鸠的心中已经有了隐隐的预感,但是,真的看见了这一幕,心中却一下子揪痛了起来。 洛岑停住了脚步。 “对不起,斑鸠,我没有——我没有看好它——”,洛岑挣脱了斑鸠的手,低着头说到。 “这是……怎么回事?”斑鸠痛苦地闭了一下眼睛,再次睁开,还是发现焦黑的营地,滚滚的浓烟。 “就在你走后第三天,营地受到了袭击,先后有三个部落袭击了我们——”,洛岑低声说到。 为了这一战,斑鸠带走了部落里绝大部分青壮,只给洛岑留下了一群老弱妇孺。 洛岑还没有来得及详说营地的袭击究竟有多勐烈,但是,眼前那烧焦的房屋,还有倒塌的围墙,还有那些倾倒在地面的尸骸,无一不在叙说着,在斑鸠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战斗是多么的惨烈。 这是一群只有老弱妇孺守卫下的家园。 “对不起,斑鸠……” 斑鸠将手紧紧地搂在洛岑的肩膀上,将她完完全全地抱入了自己的怀中。 “没事的,洛岑!没事的!你瞧,烟男已经带着人去为你报仇去了!” 在不远处,烟男带着一票人马,正沿着敌人逃跑的痕迹追击而去。 “我……”,洛岑被斑鸠紧紧地搂着,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抬起自己的衣袖擦拭了一下自己的脸颊,却又迅速地放下。脸上的伤口,痛得她她不敢用力。 她曾经依靠自己的脸庞赢得过一场又一场胜利,可是从今以后,她的这个武器,便再也没有了。 “别怕,洛岑,我已经回来了!噩梦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斑鸠说到。 前方的营地响起了鹦鹉大呼小叫的声音,还有比索愤怒的咆孝。 “我……我去追他们,他们还没有跑远——”,洛岑慌乱地说到。 她低着头,想要离开斑鸠,却被斑鸠用力一拉,扯了回来。 “我回来了,洛岑!家还在,你还在,就很好了!房屋毁了,可以重建,钱财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只要人还在,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洛岑依然低着头。 斑鸠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颊抬了起来。 “来,笑一下,洛岑!” 斑鸠一把将她打横抱了起来,不顾她惊慌的挣扎,将她抱进了一面还在冒着青烟的房屋废墟中。 此时的洛岑,一定有千言万语想要说吧? 斑鸠知道。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什么都知道!’ …… 埃尔帕索西线的指挥所会议室里,彼得-布鲁克上尉正在滔滔不绝地向大家描绘着一幅美妙的蓝图! “我知道,大家这些年都受委屈了!老克罗基特一毛不拔,让大家的日子也都过得苦哈哈的!” “但是,从现在开始,大家虽然名义上还是属于埃尔帕索,但是大家拿的是阿拉莫军团的饷,背后的靠山是山姆-休斯顿,要钱有钱,要枪有枪!” “我保证,只要再干上几年,在座的所有人都能买上几百亩土地。到时候,是选择继续领兵打仗,还是选择退役去做一名庄园主,都是可以的!” “阿帕奇人已经被赶走了,留下来的大片土地都是无主之物。随便你们去占领!” “如果大家想要更大的功勋,也完全不是问题。不妨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南边的墨西哥,联邦军队已经在做准备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通讯兵急匆匆地推门而入,打断了布鲁克兴奋的演讲。 不顾布鲁克即将暴怒的脸色,递上了一份揉得皱巴巴的战报。 布鲁克正打算先将战报放一边,通讯兵贴近布鲁克的耳朵旁,轻声说了几句话。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什么?”布鲁克陡然大叫了起来。 身体向后一仰,靠在了墙壁上。 双手颤抖着拿起战报,迅速的扫过,手指便开始颤抖了起来。 他犹自不敢相信,又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 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到,他的身体已经如软泥一般,靠着墙壁塌向了地面。 “这……不可能!怎么可能?战报是假的!假的!” 布鲁克坐在地上,冲着传令兵咆孝了起来。 “是谁传来的战报?克里斯托弗?还是莫宁?我要杀了他!杀了他!” “再去核实!再去核实!” “快去!快去啊!” 布鲁克大叫到。 从通讯兵闯进会议室,到现在最多不过两分钟的时间—— 门外再次赶来了不速之客。 两个穿着一身整齐的西装,还打着漂亮的领结的绅士,来到了余怒未消的布鲁克的面前,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一份还带着油墨味道的证件。 “dia!布鲁克上尉,请配合我们的调查,跟我们走一趟吧!” 第一百一十四章 狂潮 埃尔帕索西线的溃败,在德克萨斯引起了轩然大波! 战败的责任,远远不是一个新上任的彼得-布鲁克上尉所能承担得起的。 为此,德克萨斯的国父山姆-休斯顿,在国会连续接受了一周的质询,议长拉波尔连续为他投下了七次不信任票! 即将在下个月开始的总统选举,本已经胜算在握的山姆-休斯顿,选举形势陡然峰回路转,及及可危。 没办法,自美利坚联邦独立以来,在与印第安人作战的历史中,还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巨大的失败! 克里斯托弗所率领的三支步兵连,一共将近五百人,竟然差点全军覆没,最后只逃回了二百多人,其中大半都是伤员。 而在南边的阿拉莫戈多附近,莫宁少尉率领的两支步兵连,将近三百人,全军覆没! 莫宁少尉死了,连尸首都找不到。 更恶心的是,有一支一百多人的溃兵被放了回来。而这一百多名溃兵,一个个都被刺瞎了双眼,还斩掉了两手的大拇指! 而在此时的德克萨斯,不,在整个美利坚联邦,都还没有关于如何安置退伍军人的方桉。 并且从法理上来讲,这些人都是‘民兵’,既然是民兵,那就不该由国家财政来负责。担任德克萨斯共和国财政部长的奥斯丁,拿出了长达三百多页的报告,证明这一百多名残疾军人,当初是出于‘自愿’参与战斗的,那么在失去战斗技能之后,他们也可以‘自愿’退出。 奥斯丁的提桉最后获得了通过,这一百多名伤残军人,最后被强制驱逐出了军营。 本着基督的仁慈和人道,给予他们每人发放了一百美元的补助。 当然联邦的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每人还必须得缴纳20%的救济金补助税。 这一切听起来很荒谬,但是,这就是在19世纪的美洲大陆上,真正会发生的事情。 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美利坚联邦的第一部关于安置退伍军人的法桉,还需要再等十几年,等到1855年,那时候海军作为一个技术兵种,死一个少一个的情况下,不得不享有特权,联邦为海军制定了伤残军人制度,规定他们可以领取平常工资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 至于陆军,对不起,再等等,需要等到1861年,南北战争开始,大批伤残军人出现之后,那时候的陆军才开始有‘伤残军人’这一说。 而现在,所谓的‘民兵’,其实也不过就是耗材。 …… 就在山姆-休斯顿接受国会质询的第二天,德克萨斯境内最大的《休斯顿纪事报》用了全部的版面,刊发了关于埃尔帕索战事不利的详情。 甚至还具体到克里斯托弗少校在临死前高喊着“德克萨斯!”的口号,勇敢地冲向了蜂拥而来的印第安人军队! 在克里斯托弗的队伍中,有一个名叫‘亚里斯克’的幸存者,他讲述了一个名叫‘瑞恩’的勇敢大兵的故事,催人泪下! 在南线的汉密尔顿庄园附近,莫宁少尉却见死不救,只顾着抢劫杰罗尼莫丢下的钱财,最后被一个名叫‘斑鸠’的印第安人首领杀了个回马枪,全军覆没了! 而这一系列失败的罪魁祸首,就在报纸的第三页! 神通广大的《休斯顿纪事报》竟然还拿到了彼得-布鲁克签发的作战计划书! 作战计划书明明白白的证明了,他是一个鲁莽而又愚蠢的指挥官! 他靠着裙带关系上位,而且还贪污军饷,虐待士兵,逃避税收,作风糜烂……关于布鲁克的事情,在另外一份《德克萨斯人》报纸上有更细节的描述。 嗯,据知情人透露,他还有黄金浴的癖好。 …… 彼得-布鲁克在被捕两天后,被发现畏罪自杀,死在了他的卧室里。一颗子弹从他的嘴巴里面射进去,穿透了他的后脑勺。 他临死前还握着他的手枪,那是他的老上司,阿拉莫军团的军团长特拉维斯送给他的。 所以,在山姆-休斯顿接受国会质询的第七天,议长拉波尔问了一个问题: “总统先生,为什么布鲁克的手中,会有阿拉莫军团长特拉维斯上校的手枪?” 筋疲力尽的山姆-休斯顿,气得嘴唇都在颤抖! 他举起手指指着拉波尔,好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来。 “你这个……你这个……狗粮养的老匹夫!” 休斯顿彻底失态,开始当着所有人的面,破口大骂起来! 许多人以为的国会质询,是彬彬有礼、口齿清晰的对话,你问我答,互相启发。 真实的国会质询,其实是我m! 但是政治的精妙就在于,即使最丧心病狂的精神病,有很多事情也根本就说不清楚。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不可能给他的对手留下任何把柄。 所以,山姆-休斯顿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一个泼妇一样破口大骂。 而在他的心底,是另一种被坑得哑口无言的悲愤: ——阿拉莫军团派人接手埃尔帕索西线,这不正是大家都谈好了的吗?我在总统府的角落里给那个小黄毛一间办公室,你同意将埃尔帕索西线部队交出来,不就是你提议的吗? ——现在,你竟然反过来问我,为什么阿拉莫军团的人会出现在埃尔帕索? ——米拉波·波拿巴·拉马尔! ——你这个满口谎言、出尔反尔的混蛋!无耻!无耻啊! 在议会的角落里,一个穿着dia崭新制服的年轻人,面无表情地记录下了这一切! …… 在山姆-休斯顿接受国会质询的第八天,《德克萨斯论坛报》刊发了一份新的文章,要求山姆-休斯顿退出总统竞选! 当这一份报纸,越过墨西哥湾,出现在离休斯顿一千公里以南的维拉克鲁斯港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这是个晴朗的秋天,蔚蓝的海面上,海鸥点点。 一艘蒸汽船靠岸之后,从船上汹涌的人群中,走下来一个头发半白的墨西哥人。 几个保镖簇拥着他,在他下船之后,直接将他护送上了一辆密不透风的马车。 墨西哥人在掀开马车的帘子的时候,身体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 马车里已经有人了。 一个长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伸出手来,拉了他一把,让他很是轻快地登上了马车。 “好久不见了,圣安娜先生!”年轻人说到。 “是啊,好久不见了,克罗基特少爷!我还以为,我会老死在纽约那所庄园里呢!”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不不不,像你这样的英雄,不该接受那样的命运!”内维尔说到:“你瞧,我说过会将你救出来的,我做到了!”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圣安娜问到,“当初扎卡里-泰勒可是一心想要将我处死,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得了个‘终生监禁’!” 内维尔耸了耸肩,“交易、妥协和欺骗,这就是我们这种人战斗的方式!欢迎回到墨西哥,圣安娜先生!” “感谢你的帮助,克罗基特少爷!” …… 马车在破烂的街道上缓缓前行,车窗外海浪声声。 此时正是夏末。 从墨西哥湾北部的德克萨斯,到南部的维拉克鲁斯海港;从太平洋西岸的加利福利亚,到南马德雷山脉沿岸。 正席卷起一阵滔天狂潮! 第一百一十五章 白银时代 如果历史的车轮按部就班的滚动下去,到了两百年后的某一天,美利坚已经开始日薄西山的时候,它一定会坚定的认为,产自于东经75°到东经95°,北纬35°到北纬50°之间的棉花,是带着血腥和不自由的。 原因无它,在19世纪中叶的美利坚,他们曾经做过这种事情。 棉花,这种普通寻常的东西,于19世纪的美利坚而言,比数百年后的芯片或者稀有元素更加重要。 在这个时期,美国最主要的出口商品就是以棉花为代表的原材料。南方的种植园里,无以计数的奴隶在皮鞭和火枪下日夜不停的劳作,为这个新生的国家每年创造将近2000亿美元的进口收入,几乎是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4倍! 连曾经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在这一时期也需要从美国进口棉花。 如果将小麦、橡胶等原材料计算在内,那么,日不落帝国对美利坚的原材料依存度高达80%! 管中窥豹,如此畸形的经济结构,在19世纪这个美洲大陆历史上最蛮荒和血腥的年代,势必会造成一场翻天覆地的剧变。 放在墨西哥湾这个小小的地盘上,如果有一只眼睛能够从高空俯视下来,那么,肉眼可见的,是一座座种植园正在疯狂地向西部蔓延。 这种蔓延的趋势一直到墨西哥的边境,格兰德河的东侧,被挡住了! 东侧的美国人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眼睁睁地看着格兰德河西边竟然是墨西哥人在撂荒,就像是看见白花花的银子从自己面前流过一样肉痛! 有一位刚刚竞选田纳西州州长失败的种植园主,名叫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每周都要给总统布坎南写一封信,要求不惜代价地拿下德克萨斯,吞并墨西哥! 有这种想法的并不止这位波尔克一个人,南方的几乎所有种植园主,无一例外地都持有和他相同的观点。 在这一时期的美利坚,‘扩张主义’正在盛行,在这种自命不凡的主义背后,是一个占据了美国60%经济地位的强大利益集团。 为了联邦? 不,所谓的联邦只是个遮羞布,大家全是为了“dollar”! 不管墨西哥愿意还是不愿意,不管墨西哥委屈还是不委屈,靠近美利坚,就是它的错! 无论历史怎么改变,即便是马德雷山林中有一支数量高达万人的印第安部落已经成形,这依然改变不了这一强大的趋势。 随着阿拉莫军团的西进,后方的德克萨斯堡的驻军也增加到了两万人! 美墨战争,正在拉开序幕。 …… 而此时的墨西哥,也很难说得上自己是清白无辜的。 原来在西班牙总督的统治之下,墨西哥虽然受剥削受压迫,但好歹经济和政治规则还是能运转。 自从独立之后,便彻底成了乱糟糟的一团。 走了白老爷,来了黄老爷。 而且,黄老爷它不但和白老爷一样凶狠,自己还啥都不懂。没折腾几年,彻底将‘墨西哥总督区’这样一个西班牙的聚宝盆给整成了烂瓦片。 西班牙自身元气大伤,彻底退出了欧洲大国的政治舞台。 不但如此,这个曾经的‘白银之国’,拥有世界最大银矿的国家,曾经在1500-1800年间,玻利维亚、秘鲁和墨西哥三个国家的白银产量占据了全世界白银份额超过85%——但是现在,白银之国成了白板之国,一大堆名叫“加西亚”或者“安东尼奥”的家伙们,走马灯一般在墨西哥城的总统宝座上来来去去。 可能他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但是一个客观的影响已经产生了,那便是:全世界的白银因此而减少了。 由此又引起了另外一个后果—— 此时在遥远的东方,某个庞大的农业国家,竟然依靠茶叶、丝绸和瓷器这三件宝贝,成了白银的净流入国! 而自视为上帝选民的英美俄法德意奥比捷波等等,靠着五花八门的工业品,竟然成了白银的净流出国! 白老爷挥舞着鞭子让黑奴隶没日没夜的干活,在轰鸣的工厂里有时候白老爷还得撸起袖子亲自去打螺丝,可忙了好几年,最后一盘算,钱全tm让黄皮猴子给挣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这如何能忍? 于是便有了‘鸦p’这种东西。 …… 于是,在19世纪中叶,欧洲的目光越过印度洋,如饥似渴地东望。 在新大陆上的美利坚,也和他们用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神,西望着墨西哥。 从大西洋到太平洋,连空气都是白银的味道。 到了这个时候,莫说马德雷山林中出现了一只小小的斑鸠,即便是摩西重新降临,又用手生生地撕开墨西哥湾,也不能阻止美利坚大军的西进了! …… 时代的车轮隆隆作响,斑鸠坐在部落营地中央属于他的那座小屋子里,都能听得见它的轰鸣声。 他的手里拿着一份七天前的报纸—— 随着马德雷山脉被彻底的封锁,即便是洛岑,依靠反抗军原来遗留下来的情报系统,也只能拿到七天前的报纸了。 报纸的第三页有一则关于‘大卫-斯科特’的报道: 在消灭怒风部落的一系列战斗中,虽然克里斯托弗少校和莫宁少尉因为他们愚蠢而付出了代价,但是,英勇的大卫-斯科特勇敢地站了出来,以十名士兵全部阵亡的代价,堵住了印第安人军队南下的道路,为南部的德克萨斯人民带来了和平。 报纸上的大卫-斯科特也叼起了烟斗,像是一位老谋深算的将军一样——好吧,他现在已经升任为上尉,就快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将军了。 斯科特将全面主持对马德雷山脉中印第安部落的围剿事宜,在报纸上有一段关于这位新任指挥官的专访,在专访中,斯科特信誓旦旦地表示: “……没有必要将英勇的战士们送往山林中,他们都是联邦宝贵的财富……我做过一个深入的调查,绝大多数士兵都是赞同我的!” “……我们只需要对马德雷山林进行全面的封锁就够了,一年之内,我保证,连印第安人的狗都找不到它们的家去哪儿了!” 说这话的斯科特上尉,经营着一家“格兰德河运输公司”,是格兰德河流域唯一能合法进入马德雷山林的运输公司。 报纸上满篇都是那位马拉尔议长准备竞选德克萨斯总统的竞选广告,在夹缝里难得看到几句真正的新闻。 就在那些新闻的字缝间,斑鸠读到了一句话: “……那一支穷凶极恶的印第安匪徒转向西南,进入了墨西哥境内……” 杰罗尼莫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不过,他在德克萨斯遇到了几次阻截之后,扭头便拐了个急弯,进入了墨西哥。 看见这个新闻,连斑鸠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没错,没错,这就是杰罗尼莫!这才是杰罗尼莫! 传说墨西哥人人如龙! 他大概也是想去当个龙? …… 在斑鸠的窗户之外,是一片繁忙的景象。 一片片森林被砍伐,一座座房屋正在修建,一亩亩农田正在平整…… 隔壁的会议室里,十五美元正在主持一场关于‘三年规划’的会议…… 看不见的山丘那边,‘修洛特尔军团’和‘托纳提乌军团’正在训练…… “斑鸠!”商务官鹦鹉在这个时候递上了一份财务报告。 斑鸠翻开大略看了一下,签字,交还给鹦鹉。 没什么好看的,各部门各司其职,人人都在兢兢业业,即便是偶有小纰漏,也不能说他们没有尽心尽力。 无非就是一个印第安人累死累活一个月,却只能买一条裤子的事情而已。 属于斑鸠部落的黑铁时代已经过去了。 现在正属于他们的白银时代。 不那么好,但也不那么坏。 卷末语 " 本卷到此就写完了。 还有几条线没有交代,例如杰罗尼莫的抢劫行动,鲟鱼的去向,河狸的未来等等,并不是作者遗忘了,只是需要在第二卷来展开。 如果说第一卷是站稳脚跟的话,第二卷就是开分基地的故事; 第一卷是关于绝望和希望,那么第二卷就是关于公平和正义; 第一卷是枪炮与火药,第二卷是关于金钱和工业; 第一卷是关于如何生存,第二卷是关于如何发展。 在我写下这个书名的时候,就有很多读者说,写个屁啊,印第安人逆不了天了! 这样的读者并不是全部,但也有很多。 我很郁闷的发现,不知道为什么,在咱们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国家,一个正在高速发展的国家,人们应该是勇敢无畏的,应该不至于面对着绝望直接躺平的。 可是,事实就是这么荒谬。 很多人已经到了,没有金手指,就觉得困难不可战胜了。 甚至金手指不强,也觉得没有希望了。 这就很扯了。 也更加坚定了我要写下去的决心。 在我的这本书里,斑鸠不会‘开局爆兵3个亿’或者‘签到就能造机关枪’或者‘印第安人模拟器’——这些热点我都懂,但是这样的书我不写。 我就是清高,我就是了不起。 有个读者说我这样会淘汰掉90%的读者,没错,我就是要淘汰掉那90%的读者。 我只为剩下的10%读者写书。 我认认真真的写好,让这10%的读者满意,我就满意了。 写到现在,均定大约300-400左右。要说我不是为了钱那显得我虚伪,但是这本书我就是要写完,我还真就看不上这个钱了。 不卖惨,反正我觉得挺好的。 有好几个读者一直在追,每天都能看见他们投票。我很感动。 认认真真地说,我就是为他们写书的。 …… 回到正文。 印第安人有太多太多落后的地方,正如书名一样,要逆天,就得真正的逆天,而不是靠着作者强行将斑鸠推上王位。 当这个主角第一次在作者的笔下落地生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了他自己的逆天之旅。作者,只是顺其自然地写出他的故事而已。 期待第二卷见。 一个在温暖的笑容下,藏着你看不见的狠毒的斑鸠,在第二卷等着你们。 第一章 卡莱尔印第安工业学校 又是一年春天。 北地,布拉克山。 斑鸠带着比索和巨硬,登上了一块巨大的花岗岩。 巨硬背过身去,朝着山石下抛下一条明亮的水线,风一吹,倒卷回来,惊得他哇啦啦地乱叫。 惊起了山林中五子雀、椋鸟还有豪猪的欢叫声。 “斑鸠,咱们跑这么远来,就是为了它吗?” 比索指着山丘下,一间教堂式的建筑,问到。 斑鸠放下手中的望远镜,点了点头。 “对!” “也不知鲟鱼这小子怎么搞的,好歹也是受过正经训练的老兵了,怎么就被卖到这里来了?”比索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又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鲟鱼今年恰好十岁,硬要说他受过斑鸠部落的‘正经训练’也不是不可以,但要说他是个‘老兵’,就实在是太牵强了。 自从去年在汉密尔顿庄园附近失踪之后,鲟鱼和熏鱼便没了消息。 直到去年快过年的时候,斑鸠从一个无意中得来的情报,才知道熏鱼已经死了,而鲟鱼在逃跑途中被一支马戏团抓住,在表演了几天吞钉子的把戏之后,便被转手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的手中。 他最后一次出现的位置,便是眼前这个地方。 说起来,有些令人不敢相信,但是他的确就是在这里。 一所印第安人寄宿学校——卡莱尔印第安工业学校! …… 学校的大门前面有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上绿草如茵,看得出来,打理它的工人很用心。 广场前方竖立着一具三米高的圣母雕像,它低垂着头,仁慈而怜爱地看着怀抱中的小天使。 大门紧闭着。 但是从大门的后面,却传来了整齐而又清脆的,如黄莺一般的歌声: “耶稣爱我,耶稣爱我……” “因有圣经告诉我……” “耶稣爱我,我知道……” “堂堂皇皇,天日昭昭……” “他将我放在他的膝盖上,又对所有的孩子说……” “来吧,孩子,进入我的怀抱……” 如夜莺一般的歌声,响彻山谷。 等到歌声完毕之后,大门打开了。 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修女从门口走了出来,在她的身后,跟着一排整整齐齐的小孩子。 他们来到广场上站好之后,修女对着他们说: “爱丽丝想要脱离主的怀抱,可是,迷路的羔羊,迟早要被山林里的狼吃掉!来吧,一起祈祷吧!” 在修女的带领下,他们开始为爱丽丝祈祷。 没过多久,从大门里走出四个孩子,他们一起抬着一具黑色的棺材。 大家随着棺材一起前进,经过平坦的草坪,最后来到学校后山的一片树林的边缘。 地面高高低低的有许多小土堆,有些土堆上面插着一个简单的‘十’字,但更多的是什么都没有。 “就这里,把爱丽丝放下去吧!”修女说到。 于是,那抬着棺材的四个小孩子将棺材对准地面上的一个小坑—— “哗!” 棺材漏了! 一具残破的尸体,从棺材的底下跌落了出来。 分成了好几个部分,头,身子,手和脚! 正在虔诚祈祷的几个孩子被吓坏了,有一个‘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安德烈!”修女不满的看了一眼那个大哭的孩子。 随着修女的话音落下,那个大哭地孩子一下子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虽然眼睛中依然泪如泉涌,肩膀还在不断地抽搐,但是已经没有声音从他的口中发出来了。 “这具棺材是你做的,是吗?”修女问到。 安德烈一边捂住自己的嘴巴,一边点了点头。 “那么,就由你去将爱丽丝收殓干净,并替她忏悔,让她能够回归主的怀抱,让她的灵魂得到安息……” 安德烈惊恐地看着地面,如茵的草地上,苍白的肢块,以及已经褐色结节的血污。 “玛利亚妈妈……”, 那一群孩子队列中,一个身形比较高大的孩子站了出来。 “亲爱的玛利亚妈妈,让我来和安德烈一起做吧!” 看见这个明显高出了其它孩子一头的少年,修女的脸上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费舍尔……”,修女笑了一下,说到:“不,我的孩子,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当天快黑的时候,在修女玛利亚的注视下,这个名叫费舍尔的少年,被泡进了滚烫的热水中,上上下下地清洗了一遍之后,玛利亚亲手为他换上了崭新的干净的白袍。 再喷上玫瑰花味道的香水。 “玛利亚妈妈,我,不明白……”,费舍尔的眼睛中,透露出迷茫的光芒。 “别担心,费舍尔!”玛利亚温柔的对他说到:“汉考克男爵是一个相当相当……风趣的人!” 在卡莱尔工业学校里面,有很多像费舍尔这样迷茫的羔羊。 他们除了皮肤是黄色的以及头发是黑色的之外,其它的一切都很好。 不但汉考克男爵这样的人喜欢,甚至连玛利亚修女,她自己也很喜欢。 “走吧,别让男爵等得太久!” 于是,玛利亚修女走在前面,费舍尔安安静静地跟在她的后面,沿着走廊行进。 他们一路经过嗡嗡作响的纺机室,里面是学生们学习‘纺织’的地方; 又经过一间教室,老师们正在告诉一群新到的孩子们:“从现在开始,你们必须得忘记你们的奥格拉拉语或者胡克帕哈语什么的,如果让我听见你们又重新说起了那种肮脏的语言,恶魔就会在你们的睡梦中,拔掉你们的舌头……”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禁闭室,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样子。但是费舍尔能够想象得出,可怜的安德烈,在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妹妹之后,一定又被塞进了禁闭室,此时应该正瑟缩在墙角里,无声的抽泣吧? 然后推开一扇墙壁上的暗门,经过一条弯弯曲曲的甬道,他们就来到了学校后面的花园。 花园的秋千架上,穿着裙子的哈里正在荡秋千。看见费舍尔,他明显有些吃惊。 白花花的阳光从天空洒落下来,照在绿色的草坪上的红色野餐布上。一具毛绒绒的躯体正躺在旁边的椅子上休息。 玛利亚示意费舍尔站在这里别动。 她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低头同那具躯体说了句什么,中间还指了指费舍尔。 没过多久,玛利亚重新走了回来,从背后推了一下费舍尔。 “去吧,费舍尔!他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万不可忤逆了他!” “感谢主,阿门!” 第二章 一个苏族人 汉考克男爵果然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长着一撇很好看的小胡子,盯着费舍尔认认真真地看了半天,看得费舍尔都低下头去了。 “你……你好,汉考克先生!” 费舍尔结结巴巴地开口,主动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沉默。 “你们的玛利亚妈妈说你天赋异禀,我怎么就没看出来?把你的舌头伸出来看看?”汉考克爵士说到。 费舍尔于是便伸出了他的舌头。 作为一个在马戏团表演过生吞钉子这种绝活的人,费舍尔的舌头可以伸得很长。实际上,生吞钉子并不需要将钉子真的吞下去,那样的话肯定就必死无疑了。 费舍尔只是将钉子藏在舌头下面而已。 “哈哈!”看见费舍尔长长的舌头,汉考克大笑了起来。“果然!果然……哈哈!来吧!” 汉考克做了一个无法描述的动作,顺便招了招手,让那位荡秋千的哈里也过来。 于是费舍尔蠕动了一下舌头—— “你叫什么名字?”汉考克问到。 “我叫费舍尔!” “不是,我是说你原本的名字叫什么?” “我叫鲟鱼和熏鱼!” “哈哈!”这个名字将男爵逗得大笑了起来。“真tm是个好名字,听起来就像是两个人一样——” 便在这时,汉考克爵士的声音停止了。 鲟鱼和熏鱼的手指间,夹着一根长长的钉子,正从汉考克的额头侧面拔出来。 鲟鱼和熏鱼用另一只手压着汉考克的脖颈,不让他发出声音来。 过了有一阵,红色的血泉才从汉考克的太阳穴位置喷出来,在白花花的太阳光照射下,形成一道红色的拱柱。 “啊!”穿裙子的哈里尖叫了起来,他跳动着脚步,躲开红色的血泉,口中一声一声尖叫着。 “别吵!哈里!”鲟鱼和熏鱼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捂住了哈里的口鼻。 虽然哈里用力的挣扎着,但是却被鲟鱼和熏鱼死死的按住,无法挣脱。 “听着,哈里,我是来救你的!救你的!你听清楚了吗?” 哈里看向鲟鱼和熏鱼的眼睛满是惊恐,过了好一阵,才迟疑着点了点头。 “好,哈里,你听着,我已经打探清楚了,今天是他们做祷告的日子,他们都在教堂里,这是我们逃出去的最好的机会!你要是愿意和我一起逃,你就点点头,我就把你放开——” 哈里点了点头。 鲟鱼和熏鱼确认了一下,缓缓地松开了捂住哈里的手掌。 哈里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气。然后颤抖着声音,说到:“你……你……杀了他?” “没错,哈里!汉考克就是个混蛋,他这么污辱你,难道你不恨他吗?” “我……”,哈里看了看鲟鱼和熏鱼的眼睛,说到:“……恨!” “那就对了,哈里!我帮你报仇了!” “谢谢……” “来,跟我来,哈里!跟着我,我们今天就能逃出去!”鲟鱼和熏鱼说到。 花园的围墙很高,没有梯子不可能爬得出去。 鲟鱼和熏鱼观察了一番之后,决定从原路返回。他知道走廊的那边有一个小门,从那里可以通向厨房,厨房靠近悬崖,废水会直接从悬崖上倾倒下去。如果能找到一根绳子的话,就可以从废水道那里逃走。 “来,跟我来吧,哈里!” 鲟鱼和熏鱼握住花园的门把手,正打算拉开,但是他发现哈里并没有跟上来。 哈里正在拼命地朝着秋千架跑去! “回来!”鲟鱼和熏鱼大叫到。 虽然他并不知道哈里为什么会往那里跑,但是他本能的觉得,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别过来!别过来!”哈里已经跑回到了秋千架下,手里紧紧地拽着一根绳子!“你要是过来,我就拉响警报!” “别,哈里!你先别动!”鲟鱼和熏鱼被吓了一跳。连忙开始安抚起哈里来。 “你听着,哈里!那个汉考克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不,这整个寄宿学校里,就没有一个好人!你知道吗,哈里,她们杀了爱丽丝!” 哈里咬着牙,慢慢地摇着头。 “哈里!哈里!”鲟鱼和熏鱼伸出手来,示意哈里千万别拉警报。脚底下却在悄悄的移动着。“你听我说,哈里!这所学校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窟,修女妈妈们将我们从我们的父母身边带走,口口声声说是为了让我们学习,可是你瞧瞧,咱们在学校里都在干什么?” “哈里,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从没有一天吃过饱饭,去年冬天,学校里有十多名孩子冻死!咱们白天需要纺纱,晚上需要打扫屋子修剪草坪,咱们甚至要为自己准备棺材!学校旁边的小树林里,密密麻麻的小土包,也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具尸体——” 随着鲟鱼和熏鱼的说话,哈里哭了起来。 “你听我说,哈里!咱们一定要逃出去,相信我,这就是咱们的机会!你松开绳子,可以吗?我带你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地方——” “不——”,哈里终于憋不住,大声地哭喊了起来,“我不离开,我不离开这里!” 鲟鱼和熏鱼一下子愣住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哈里不想离开这里。 去年冬天鲟鱼和熏鱼来到这里之后,从没有一天不想着逃跑。只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所以便耽误了下来。 在他的认知中,这所学校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为什么会有人不想离开的。 “费舍尔,我不想离开这里——”,哈里大哭着说到:“我的爸爸妈妈都已经死了,我的部落也没了,离开这里之后,我又能去哪里呢?我会被饿死的,我会被冻死的,我会被野狼叼走,我会在睡梦中被魔鬼抓走……” “不,不会的!哈里!”鲟鱼和熏鱼急忙说到:“你忘了吗?这里是我们的土地,这里是布拉克山,是我们的圣山,羽蛇神会保佑我们的!” “费舍尔!我们逃不出去的!”哈里哭着说到:“我们逃不出去的!” “可以的,哈里,我们能逃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不,费舍尔,你是阿帕奇人,而我是苏族人!”哈里摇了摇头,说到:“你们就和纳瓦霍人和夏延人一样,都是言而无信的混蛋!你根本就不是想救我,你就是想害我!” 鲟鱼和熏鱼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计划了这么长时间的逃跑计划,会因为这个而出现变故! 哈里还在大哭着叫喊:“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有饭吃,有衣服穿,我为什么要跟着你逃走?费舍尔,你在害我,你就是个害人精——” 鲟鱼和熏鱼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但是,已经迟了! 哈里拉动了那根绳索。 “叮铃铃”! 警报声一下子便在整所学校里响了起来。 “哈里!我c!” 鲟鱼和熏鱼大骂了一声,转身就朝花园的门口冲了过去。 加入书签 第三章 又一个苏族人 在某种情况下,受害者不但不会对加害者产生怨恨,反而会心存感激。 人类,就是这么复杂的动物。 鲟鱼和熏鱼,尽管已经饱受过命运的折磨,但是,他到底还是个十岁的孩子。有很多东西,他理解不了。 虽然他已经见识过很多很多的苦难了,但是,从他开始记事开始,生活就一直是苦难的。如果命运没有任何改变的话,他将一直这么苦难下去。 即便是从布兰卡山顶上这一所寄宿学校逃了出去,可那又怎样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哈里其实并没有说错。 山上是魔窟,可是山下,也同样是地狱。 逃与不逃,又有什么区别呢? 大概唯一的区别,就是,鲟鱼和熏鱼,他曾经在马德雷山林中,跟着一个名叫‘斑鸠’的酋长,一起走过将近一年的风风雨雨。 在斑鸠的部落中,鲟鱼和熏鱼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生命! 在那里,他可以大声的哭,大声的笑。熏鱼可以调皮的在斑鸠的门槛上撒尿,鲟鱼即便是在外晃荡到很晚,回到家里也有一张玉米饼在等着他。 斑鸠会笑着抚摸他的脑袋,还有可恶的烟男,会用手指来弹熏鱼的小丁丁! 部落里充满了欢笑! 就为了那每天都能听到的欢笑声,鲟鱼和熏鱼,便愿意付出一切! 那段日子是如此的美好,以至于鲟鱼和熏鱼时常以为那是一场梦! 如果不是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鲟鱼和熏鱼’,他甚至都以为,那个临死前都一直在叫他的熏鱼,就是一个梦里的小混蛋而已! “快跑啊,鲟鱼!”“快跑!去告诉斑鸠,这里有埋伏!”“别管我,鲟鱼!” 鲟鱼和熏鱼,他们曾经是形影不离的伙伴。 而现在,熏鱼早已经死了。 鲟鱼干脆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鲟鱼和熏鱼’,他只是不想忘记熏鱼,不想忘记那个曾经让熏鱼不惜付出生命也要保护的部落!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重新回到他的部落去。 只要逃出了这里,往南一直走,再走过一个冬天,应该就能回到斑鸠部落中去了。 …… 鲟鱼和熏鱼一把拉开花园的门,闯进了幽暗的甬道里。 眼睛骤然一黑,有些不适应突兀而来的黑暗。 他用力地靠在甬道冰冷的墙壁上,过了一会,便依稀能够看清了。 来的时候他便已经注意到了,甬道的两侧,都是湿润的墙壁。 前方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 “去堵住楼梯口!不要让他跑掉了!” “我告诉你们,要是汉考克爵士出了事情,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甬道很窄,如果就这样冲出去的话,很可能就和他们迎面撞上了。 鲟鱼和熏鱼将自己的身子紧紧地贴在甬道的转角处,恨不得将自己整个身子都陷入到湿润的墙壁里。 可是,这样到底有什么作用,鲟鱼和熏鱼也不知道。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鲟鱼和熏鱼突然果断冲了出来,朝着那些人大喊到:“快!汉考克先生……汉考克先生……” “汉考克先生怎么了?”一个粗犷的男声问到。 鲟鱼和熏鱼惊恐得上气不接下气,只用手指着花园的方向,“汉考克先生……汉考克先生……” 却是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没用的东西!”那为首的男子双手握着枪,一脚将鲟鱼和熏鱼踢开,飞快地朝花园里跑了过去。 在他们离开之后,鲟鱼和熏鱼再也忍不住,拔腿飞奔了出去。 跑出甬道,推开那扇暗门,一眼便看到了长长的走廊。 走廊旁边,玛利亚妈妈焦急地站在那里,看见了鲟鱼和熏鱼,急忙走了上来,一把抓住他,问到:“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响起了警铃?” “我……我不知道……”,鲟鱼和熏鱼没有料到玛利亚就等在这里,情急之间,他哪里编得出一个合适的谎话? “什么?”玛利亚大怒,一把抓住鲟鱼和熏鱼,将他推到墙壁上按住。“你就在里面,怎么会不知道?” “呃……是哈里,哈里杀了汉考克先生!”鲟鱼和熏鱼大叫了起来。 他其实并不想这么说。 一来,哈里就在花园里,这个谎言实在是太容易被拆穿; 二来,哈里对他说:“……你们就和纳瓦霍人和夏延人一样,都是言而无信的混蛋……”,这句话多多少少也触动了他。 曾经在斑鸠部落的时候,斑鸠有一次就对大家说过,“……印第安人最大的敌人,不是白人,而是我们自己……” 鲟鱼和熏鱼并不想做个诬陷别人的小人,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做个这样的人。 但是,现实所迫,他不得不成为了他所讨厌的这种人!他也开始诬陷起别人来了。这种痛苦,让他差点就想要坦白真相—— “什么?哈里那个混蛋!”玛利亚大叫了起来。 就在这时,甬道里又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声音:“抓住他!抓住那个费舍尔,他就是凶手!” 玛利亚还没有反应过来,鲟鱼和熏鱼已经扬起了手中一直藏着的钉子, 狠狠朝着玛利亚的手腕刺了过去! “啊!”玛利亚尖叫了一声,松开了手。 鲟鱼和熏鱼一下子便从她的身下钻了出去,飞快地跑下了楼道! “抓住他!他往厨房跑过去了!”玛利亚大叫到。 …… 鲟鱼和熏鱼并没有去往厨房。 当他跑向厨房的时候,发现厨房的门是锁上的,而他根本就打不开厨房的门。 情急之下,他只能藏进了一间杂物室内。 紧紧的缩在墙角,搬来一堆杂物堆在自己的身前,听着室外来来往往的脚步声。 现在,整所学校都惊动了起来。 “费舍尔,出来吧!仁慈的主是爱你的,玛利亚妈妈也是爱你的,你只是个犯了错的孩子,只要你愿意忏悔,主会宽恕你的!”玛利亚的声音传来。 “费舍尔,出来吧!你是藏不了多久的!你迟早会被他们找到的!”这是红裙子哈里的声音。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熟悉的孩子的声音传来,他们现在都在寻找着他。 “吱呀!”杂物室的门被推开了一条缝! 一个孩子抓着蜡烛探头进来,他的目光逡巡了一下,和鲟鱼和熏鱼的目光对视了一眼。 安德烈! 鲟鱼和熏鱼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安德烈,里面有人吗?”门外传来玛利亚的声音。 安德烈手上的烛火摇晃了一下。 “没……没有!”安德烈急忙退了出去。 加入书签 第四章 一个真正的印第安人 和斑鸠部落里那些满脑子都是‘杀杀杀’的族人不同,鲟鱼和熏鱼,始终认为,除了‘杀’之外,部落还应该有点儿别的什么。 纳瓦霍人并不总是坏的,夏延人当中也有好人。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部族,不可能除了阿帕奇人之外,全都是坏蛋! 包括苏族人! 即便是那个哈里出卖了他,鲟鱼和熏鱼其实从内心里,也并不觉得所有的苏族人都是坏蛋。 当安德鲁拿着蜡烛,退出了杂物间的时候,鲟鱼和熏鱼更加认定了自己的这种想法。 在他走进这所学校之前,他经历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也见过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人。 他轻信过许多人,被欺骗过。 也帮助过很多人,被感激过。 在马戏团的时候他遇见过一个名叫塞阔雅的切诺基人,就是这个老头子将鲟鱼和熏鱼从马戏团买了下来,让他重新获得了短暂的自由。 这是个很有趣的老头子,他不会说英语,却声称自己发明了一种最适合印第安各个部落的文字和语言。 鲟鱼和熏鱼出于好奇,学习过一两句话。 他和塞阔雅在一条河流边分开,塞阔雅要往北边的俄勒冈去寻找他失落的族人,而鲟鱼和熏鱼要南下去寻找斑鸠。 在和塞阔雅分开之后,鲟鱼和熏鱼遇上了另外一个奄奄一息的纳瓦霍人,他们一起进入山洞躲雨,结果当鲟鱼和熏鱼醒来的之后,便发现自己又被卖做了奴隶。 就这样一路兜兜转转,最后鲟鱼和熏鱼被卖到了布拉克山这所学校里。 如果可以回到斑鸠部落里的话,鲟鱼和熏鱼一定会告诉斑鸠,有一个叫‘安德烈’的苏族人,曾经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 生活给了鲟鱼和熏鱼各种各样的磨难。 但是,磨难却从来没有暗澹他心中善良的光。 …… 当学校的钟声敲响的时候,鲟鱼和熏鱼知道夜晚已经降临了。 他小心翼翼地从杂物间走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推开楼道门,继续往下面走去。 屋子外面还有人还寻找着他,虽然现在一个个都停止了大呼小叫,但是借着暗澹的月光,鲟鱼和熏鱼能看见那些影影绰绰的人影。 也许,在暗中还有更多的人。 鲟鱼和熏鱼不敢冒险。昨天夜里那个逃走的爱丽丝,就是自以为黑夜是安全的,结果却被捉了回来。 鲟鱼和熏鱼还从来没有到过地下室。 他在这里看见了很多不忍直视的东西。 ——透明的橱柜里,一颗一颗稚嫩的脑袋在看着他,一种奇怪的溶液将它们泡起来,让他们栩栩如生; ——具小小的身子被包裹着,像是嫁接的庄稼一样,它的下半身和一匹没有头的马绑在一起; ——架漆黑的笼子里,七八个奄奄一息的人像是石块一样堆叠在一起; ——不时从四周传来一阵音哑的尖叫,鲟鱼和熏鱼也不知道那该是怎样的痛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 鲟鱼和熏鱼紧贴着墙壁,赤着双脚,用脚趾抠着地面,慢慢地移动。 这里这么潮湿,一定有一个排水口。并且偶尔还能听见汩汩的流水声,那个排水口一定不会小。 他希望自己能够找到排水口,从那里出去。 …… “阿内尔卡,这一次实验又失败了!” “嗯。” “我真是受够了这样的工作环境了,咱们应该搬到上面去,光明正大在阳光下工作,而不是像臭鼬一样躲在地道里!” “莫德里奇,我理解,但是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黑暗里响起了剔骨刀在磨刀石上摩擦的声音。“这里毕竟是苏族人的地盘,建立这样一所学校有多不容易,你又不是不知道!” “早就该将苏族人全部杀光了!”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事情!咱们都是公司雇佣的员工,咱们应该做的,就是为公司研制出一种能够抑制霍乱的药物,其它的事情,咱们管不着!” “说的也是……好吧,把这个处理掉吧!” 剔骨刀砍在骨肉上的声音,一声一声地在黑暗中传来。 飘飘摇摇的烛火,将它们的影子投射到头顶的天花板上,看起来像是狰狞的恶魔一样。 鲟鱼和熏鱼紧紧地压住自己的胸口,好让里面那个名叫‘心脏’的东西不要跳得太狠。 他担心自己心跳的声音被别人听见了。 “听说上面今天又跑掉了一个人?”黑暗中又有声音传来。 “好像是的。” “今天跑一个,明天跑一个,这样一来,实验品迟早会短缺的!” “莫德里奇,你总担心这些问题干嘛?既然公司在这里建立了一所学校,试验品就永远不会短缺!牧师和修女们会将印第安人源源不断地送过来,而那些印第安人还会对他们感激涕零!” “这不是无聊,随便说说话吗?” “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是一所远近闻名的学校,他不但教学生们学习英语,也教会他们仁慈和善良的品格,还将咱们宝贵的科学知识教给他们,而且一旦进入了这所学校,所有的学生每天都能吃三顿饭,四季都有新衣服穿,这是所有印第安人都知道的事实。这样一所好学校,如果是你,你会不愿意上吗?” “哈哈哈!”那个名叫莫德里奇的家伙大笑了起来。 …… 鲟鱼和熏鱼沿着墙角的阴影,找到了那个排水口。 排水口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大,只有一个水桶大小——怪不得,他们要用剔骨刀将尸体砍碎。不然的话,会在这里被堵住的。 想要从这里钻出去,不太可能。 鲟鱼和熏鱼感觉到又累又饿,找了个偏僻的阴影角落里,坐了下来。 便在这时,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什么拍了一下。 他迟滞的神经还没有反应过来,过了那么几秒,他才一下子跳了起来,惊呼的声音眼看就要脱口而出! 一双大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另外一双大手环腰将他抱了起来。 “嘘!别说话!” 四个黑影站在他的面前。 鲟鱼和熏鱼盯着那四个黑影,愣愣地看了半天。 捂住他嘴巴的手早已经松开了,可是,鲟鱼和熏鱼却还是说不出话来。 无数个夜里魂牵梦绕,千万里路途失志不渝,不就是为了要见到他吗? 可是如今真的见到了,鲟鱼和熏鱼却又说不出话来! 只有泪水如决堤的洪水一般,从他的眼眶里倾泻而出。可是他浑然不觉,只紧紧地抓着那只温暖的手。 没错的,就是他! 那个梦,它又回来了! 加入书签 第五章 下地狱吧! “没错,是我!”斑鸠没有发出声音,他只是点了点头,于是鲟鱼和熏鱼便明白了斑鸠的话。 “我从上面走下来的!”斑鸠笑了一下,用手指了指头顶。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话,但是恰好解答了鲟鱼和熏鱼的问题。 “别担心,我能搞定一切!”斑鸠拍了拍鲟鱼和熏鱼的后背,他的动作,替他的嘴巴说出了这一句话。 于是,鲟鱼和熏鱼乖乖地站到了斑鸠的背后。 巨硬促狭地对他扮了个鬼脸,鲟鱼和熏鱼很想笑,但是他努力地憋住了,鼻孔里冒出一个气泡来。 四个人影,一个是斑鸠,两个是巨硬和比索,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面色阴沉得可怕。鲟鱼和熏鱼并不认识他。 …… 这种在有限空间内的小规模交战,是斑鸠最喜欢的。 没有了火力压制,凭借着他的‘金手指’,他可以从容不迫地躲开那些即将落在自己身上的子弹,同时一枪一个地轻松解决掉敌人。 斑鸠走在最前面,巨硬、比索还有还有那个陌生的年轻人跟着他的脚步。鲟鱼和熏鱼自觉地走在后面,为斑鸠挡住后方的空隙。 烛火的光芒,将他们的身影投射到天花板上,又从墙壁上弯曲下来,慢慢地向着手术台前那两个正在闲聊的实验员身下蔓延过去。 “莫德里奇,我怎么突然觉得有些冷?” “阿内尔卡,我倒是热得很。我们应该换个活儿来干,你来斩肉,我来做记录——” 漆黑的影子已经从墙壁上蔓延下来,投射到了莫德里奇手上的记录簿上。 他愣愣地看着那一道黑影在自己的记录簿上晃动,然后缓缓地回过了头来。 便看见一支长长的枪管,正对着他,在他惊讶地张开嘴巴的时候,迅速地塞进了他的口里。 “莫德里奇,你怎么不说话了?”阿内尔卡手里拿着斩骨刀,也回过了头来。 “砰!” 一声枪响,莫德里奇的后脑勺爆出一团血花。 莫德里奇向后倾倒,手一扬,记录簿被他抛在了空中,纷纷扬扬的纸张落下来,像是秋天的落叶一般。 烛火将纸张的影子投射在墙壁上、天花板上和手术台上,如同张牙舞爪的鬼魅在无声的嘶吼着。 “你……你们……是谁?”阿内尔卡手里握着斩骨刀,双腿颤颤,口齿不清。 斑鸠将枪管对准了他! “别,别开枪……”阿内尔卡急忙说到。 他手里的刀滑落到手术台上,他高高地举着双手,用慌乱的语气乞求着。 在他面前的枪管上,还在滴落着莫德里奇的鲜血。 在这个时候,如果他的神智还能再清醒一点的话,他就应该想到,斑鸠的枪管里,其实是没有子弹的。 但是恐惧已经占据了他的心神,他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了。 “跪下吧!”斑鸠说。 阿内尔卡于是便乖乖地跪了下来。 地面有一层冰冷而粘稠的鲜血,阿内尔卡跪下去的时候,只感觉自己一下子被地面紧紧地抓住了一样。 番茄免费阅读 “忏悔吧!” 阿内尔卡高举着双手不敢放下来,但是口中已经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忏悔的话:“亲爱的天父,我是有罪的……” 这样忏悔的话他每天都要说上好几遍,每一次实验开始前和结束后,他都会虔诚的祷告。所以即便是在他神智慌乱的时候,也能滚瓜烂熟地说出来。 “受死吧!” 斑鸠将还在滴落着鲜血的枪管狠狠地从他的口中塞了进去,用力往前一捅。 阿内尔卡不由自主地用手来抓住枪管,但是仓促之间,也使不上什么力。 枪管抵在他的口中,将他整个人都抵得后仰,然后身体被带着往后拖行,大约十米左右,遇到墙壁才停下来。 斑鸠紧紧地抵着枪托,看着挥舞着双手将要将枪管从自己口中推出来的阿内尔卡。 “下地狱吧!” 斑鸠拔出了枪管,阿内尔卡便向前扑倒。 他一时还没有死去,只是喉咙被粉碎,鲜血如泉水一般从他的嘴巴里喷洒出来,无论他怎么捂都捂不住。 地下室内,响起他‘嚯嚯’的嘶吼声。 此时,一张纸飘到了蜡烛上,被点燃。地下室里的光线骤然一亮。 先前那些朦朦胧胧看不清的景象,一下子便清清楚楚地映入了眼帘。 斑鸠愣了一下,回过身来,抓起手术台上的斩骨刀,朝着地面还在用力挣扎的阿内尔卡狠狠地砍了下去。 “卡!”“卡!”“卡!” 一声又一声,直到那一张被点燃的纸张燃烧殆尽,地下室里又重新暗澹了下来。 沉默了很久,斑鸠才站起身来,接过比索递过来的雪白毛巾,擦了一下脸,澹澹地说了一声:“走吧!” …… 当鲟鱼和熏鱼跟在斑鸠的身后,重新走出地下室的时候,被三月里冰冷的春风一吹,他便再也忍不住,扶着墙壁‘哇’地一声呕吐了起来。 学校里很安静,安静得像是所有人都死了一样。 走在往日熟悉的道路上,鲟鱼和熏鱼只能听见跫跫的足音。天空上的银月洒下灿烂的水银,照耀得地面如同起了一层白霜。 鲟鱼和熏鱼看见了马丁神父的身体,挂在墙上; 他看见了费捷罗先生的头颅,滚落在操场的台阶下; 他也看见了特雷西修女的身体,扑倒在地面; 他跟在斑鸠身后,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大门外的草坪上,站立着一队沉默的士兵。 斑鸠走向他们,问到:“都处理干净了吗?” 为首的一个士兵叹了一口气,回答到:“处理干净了——除了那里!” 随着这个士兵的手势,鲟鱼和熏鱼看了过去。 他看见在圣母的凋像下,玛利亚妈妈拿着一只匕首,架在安德烈的脖子上,正狠狠地看着他们。 “他挟持了人质?”斑鸠问到。 不需要回答,这是很明显的事情。 看见斑鸠向自己走过来,玛利亚将安德烈又往自己的身前拉了拉,将他挡在自己的前面——小小的安德烈,根本挡不住她微微肥胖的身子。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再过来,我就杀了他——” 在鲟鱼和熏鱼的注视下,斑鸠抬起了手中的枪。 “安德烈!”鲟鱼和熏鱼忍不住担心地叫了一声。他目光看向斑鸠,说到:“那是安德烈!他是个好人!” 鲟鱼和熏鱼不想安德烈死,他想要安德烈活着。 “费舍尔!”小小的安德烈,突然大叫了起来:“不要管我!杀了她,为爱丽丝报仇!杀了她!” “闭嘴,你这个小贱种!”玛利亚妈妈激动地大叫了起来,她一只手勒住安德烈的脖子,一只手挥舞着手中的匕首。 他对着斑鸠大吼到:“放我离开,印第安人!不然的话,他就死定了!” “砰!” 加入书签 第六章 我离家,是为了让千万人能够回家 “安德烈!”鲟鱼和熏鱼大叫了一声。 只看见玛利亚妈妈的身体突然僵住了,她的额头上出现了一个血洞,然后向后倒了下去。 临死前的她大约是想挣扎一下,手中的匕首在安德烈的脖子上拉了一下,但是那时候她的手臂已经不听使唤了,所以划在了安德烈的肩头上。 安德烈呆呆地站在原地。 鲟鱼和熏鱼朝他奔了过去,一把将安德烈抱住。 “安德烈!” “费舍尔?我是……还活着吗?” “你还活着,安德烈!你还活着!” 安德烈有些茫然地看着前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 “安德烈,你还活着!别害怕,安德烈!斑鸠来了,斑鸠来了!我们得救了!我们的好日子已经来了!” 安德烈还不知道谁是斑鸠。 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好日子’。 他在鲟鱼和熏鱼的怀抱中呆立了很久,才轻轻地说:“费舍尔,我想回家……” …… 斑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接受别人的威胁。 人质? 也许在将来的战斗中,会有无数次机会,他会面临和今天同样的情况。 现实的冰冷,早已经将他的心凉透了。 他一次又一次地对白人寄予美好的希望,但是,从来没有一次,他的希望被实现过。 这一次,即便他不开枪,难道那个修女真的会做到她所说的诺言,放了安德烈吗? 不,不会! 她只会得寸进尺地要求更多。 筹码如果有用,它就会被一直使用。 所以今天,即便斑鸠他不是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今天他也一样会开枪。即便那个人质不是安德烈,而是其它的什么人,他一样会开枪。 谈判? 和白人的谈判,只有一种——斯科特式的谈判!只有当对方不得不按照自己的命令去做的时候,才是唯一合适的谈判时机。 只是到底上天给了他一个‘金手指’,让他避免了陷入选择困难的境地。 “好了,休息吧!该警戒的警戒,该休息的去休息!大家都累了!” 斑鸠将枪递给比索,轻轻地说到:“水车、比索、巨硬、红云,过来开会!” 斑鸠向门内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似乎想起了什么,“鲟鱼,你也来!” “斑鸠,我叫鲟鱼和熏鱼!” 斑鸠愣了一下,默默的点了点头。 …… 这一次,斑鸠之所以来到布兰卡山,倒不是完全为了解救鲟鱼和熏鱼。 如果只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完全用不着他自己亲自来。 现在的斑鸠,是一个拥有三支军团,部落人数高达万人的大酋长了。 马德雷山林中,斑鸠部落迎来了真正的和平。不但山林中的印第安人纷纷依附过来,便连山外的白人都不再进攻马德雷山了。 即便是安德森都没有想到,以前他跟着大树酋长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向白人乞求过‘和平’,条约签过了一份又一份,可是‘和平’却从来未曾真正的降临过。 反而是斑鸠部落,在山外将白人军队杀得人仰马翻,人头滚滚,反而‘和平’了! 这道理,真是荒谬! 山外的白人军队将马德雷山林彻底地封锁了起来,以斑鸠部落所在的布兰卡山为圆心,几乎是围成了一个铁桶一般。 莫说棉花、食物等补给,便是天空飞进去一只鸟都会被白人军队的枪手给打下来。 在这种情况,斑鸠部落的‘和平’,显得更加寒碜而艰辛。 好在格兰德河贸易公司很有办法,贸易线并没有彻底的断绝。虽然说一个印第安人辛辛苦苦卷了一个月的烟叶,只能换回山外一条裤子。但是部落的族人总算是还有裤子穿。 普通的族人就不必说了,便是连鹦鹉、盐巴这等旗主,连杰罗尼莫、十五美元这等军团长,每日的食物配额都只有两块玉米饼。 这还得多亏了去年的时候,烟男的大桑田取得了丰收。若非如此,偌大的一个斑鸠部落,便连拿得出手的交易品都没有。 到了这个时候,鹦鹉等一众人等,便更加在心底钦佩斑鸠的目光朝前,思虑深远。 似乎从一开始部落落足在布兰卡山的时候,斑鸠就已经料到了今天困难的局面一样。 …… 部落变大了之后,自然便又多了很多事情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医院等等公共设施,也都陆陆续续的修建了起来。 虽然学校的老师来自各个部落,用着五花八门的语言,但是,无论哪种语言,他们所教授的生存的道理总是一样的,数学的逻辑也都是一样的。 总不至于阿帕奇人的数学是11=2,到了纳瓦霍人那里,11便等于3了! 不知道哪个被灭了的部落里站出来的老祭司,伊伊呀呀地在语文课堂上讲述着流传得面目全非的神话故事。孩子们却很喜欢,同样一个故事,每个孩子听到的却是不同的版本,这让他们的争吵很是有趣,有点类似于‘张飞和岳飞谁更厉害’这种感觉。 先前所有人都在担心部落人一多,语言沟通会成为大问题。 可是真的到了部落大了,大家反而发现,语言的问题其实并没有那么大。 所有人都饥肠辘辘,所说的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的事情,“阿巴阿巴”几个简单的单词就完全够用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天南海北的语言开始融合,时常会听见一个人上一句说着阿帕奇语,下一句便说成了基奥瓦语。 总之,语言这种事情,以斑鸠部落目前这种只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这种状况,根本就不够资格考虑这么高级的问题。 …… 至于医院,基本上遵循‘断舍离’的方针:手痛砍手,脚痛砍脚! 莫说此时的印第安部落,便是号称‘文明’的白人世界,此时也基本上遵循着这个方针。 传统的经验医学向现代医学的转变还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微生物学的奠基人巴斯德此时还在上中学,青霉素的发现还有一百年左右的时间,欧洲大陆正在‘霍乱’的威胁下无助地向神灵祈祷,辉瑞公司一边卖肥皂一边卖炸药—— 两百年后人们对于理发店门口红色和蓝色的旋转灯柱习以为常,但是在19世纪中期,这代表着理发师通常兼职做手术。反正都是同一套设备,洗剪吹附送砍手砍脚服务,能给病人最贴心的关怀! 巫术和草药是部落医院的一大特色,斑鸠也并没有完全禁止。只是他自己从来不去相信而已。 在他的带领下,部落的人们,但凡有点地位的,一旦生病之后,都喜欢硬生生的扛着,不然便会被人瞧不起。 实在扛不住了,才会找点草药吃吃。 至于巫术,那是代表着懦弱,代表着向死神屈服。一般人宁愿死也不去看巫医。 所以,斑鸠部落的医院生意都很不好。 …… 这是一个被封锁的部落,满身上下都显露着荒谬而又自得其乐的氛围。 和平的代价,是饥饿和贫瘠;自由的代价,是被封锁和孤立。 部落一边在欣欣向荣的壮大,一边却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 就是在这样一个荒谬的时期,斑鸠离开了他的家,将部落交给了洛岑和十五美元,只带着他的托纳提乌军团,来到了陌生的布拉克山,一个苏族人的领地! 加入书签 第七章 夜的第七章 沿途的卫兵为斑鸠引着路,最后他们来到了二楼南边走廊的一间屋子里。 这里是学校的校长室,鲟鱼和熏鱼还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一进屋子,他的目光便被一盏巨大的烛台吸引住了。 那烛台从天顶上倒吊下来,足足有一张桌子那么大。上面点燃了好多巨大的蜡烛,跳动的火焰像是闪烁的繁星一样,鲟鱼和熏鱼根本就数不过来。 屋子里亮堂得跟白天一样。 地面铺着地毯,走在上面就像是踩在云朵上一样,鲟鱼和熏鱼特意放轻了脚步,生怕把地毯给踩坏了。 桌面上放着银光闪闪的刀叉,一瓶红酒倾倒在桌面上,红色的酒液将白色的餐布染得像血一样。 一个秃头的老头子现在伏在桌面上,手里拿着叉子,叉子上还叉着一块奶酪。 斑鸠走了过去,将这个老头子推到在地上,发出了‘冬’地一声。 鲟鱼和熏鱼低头望下去,看见这个秃顶老头,也就是这所学校的校长,他的脖子裂开了,脑袋和身子以钝角的方式联系在一起。 空气中还荡漾着血腥的味道。 就在这具尸首的旁边,几个人随意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水杯为了舒服,将那个秃顶老头踩成了垫脚石,二郎腿一晃一晃的。 “鲟鱼和熏鱼,你饿不饿?”斑鸠问。 他捡起桌面上金灿灿的小蛋糕,还有红通通的番茄酱牛排,递给了鲟鱼和熏鱼。 鲟鱼和熏鱼很想说自己不饿,但是看见斑鸠塞了一块在自己的口中,他于是也就跟着一起吃了起来。 “红云,不用这么紧张!”斑鸠对那个鲟鱼和熏鱼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男子说到:“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杀人和被杀,都只是日常!” 鲟鱼和熏鱼这才知道,那个陌生人名字叫‘红云’。 真是奇怪的名字! …… “斑鸠!”红云将那半瓶已经打开的葡萄酒一股脑全灌进了自己的嘴中,这才大出了一口气,说到:“在你邀请我跟你同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竟然会是这样!” 斑鸠笑了一下。 “我想过这所学校很可能没有它所宣扬的那么好——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它竟然是这样的!若非我亲眼所见,我简直不敢相信!真是……这世间怎可能有如此狠毒的事情!我擦!” 红云的手中捏着空瓶,‘啪’地一声,他竟将它给生生捏碎了。 玻璃刺入了他的手掌,他只是抬起手来愣愣地看着,任由自己的鲜血殷殷地滴落到地上。 “实际上,苏族的境况还算是好的。”斑鸠说到:“南边的阿帕奇人,如果不算我的部落里的那些人之外,基本上已经全部灭绝了!” “斑鸠!”红云转过头来,对斑鸠说到:“你不用再多说了!我肯定是支持你的!凡是要对抗白人的,我都支持!只是,奥格拉拉部落现在也不是由我说了算!我的父亲才是酋长!” “有你的支持,我就很满意了!”斑鸠说到:“你的父亲,是一位温厚的长者,他有他的考量,也未必全都是错的。但是我们年轻人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我们的命运,应该由我们自己来做主!你说是吧?” 红云一开始听见斑鸠夸奖自己的父亲,还有些不服气。但是又听见斑鸠说‘自己的命运要由自己来主宰’,顿时神色激动了起来。这句话简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没错,斑鸠,你说得太好了!像我父亲那种人,就是太顽固不化了!白人都已经杀到家门口了,他还想着怎么委曲求全!瞧瞧这大平原上,之前全是我们苏族人的牧场,现在呢?密苏里河以东,就没有一寸土地再属于我们了!我父亲就是太软弱了!太软弱了!”红云紧紧地捏着拳头说到。 “我和你的想法一样,红云!这里的每一个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年轻人!我们为什么要反抗白人?就是不忍心看见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土地,就这么送给了白人!曾几何时,苏族曾是大平原上的主宰,但是,现在呢?你看,连你们的圣山,都被白人的罪恶给玷污了!” “擦!”红云一拳擂在了桌子上。 斑鸠不提今天这一茬还好,一提起来,红云就觉得自己像是要癫狂一样。 用了好一阵,才重新勉强平复下心境。 “放心吧,斑鸠,我会去说服我的父亲的!”红云说到:“瞧吧,在他的手上,把好端端一个奥格拉拉部落搞成了这样,他真应该感到羞愧!放心吧,斑鸠,我肯定会说服他的!” …… 红云今年十八岁,正是一个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年纪。 对于老父亲的所作所为,他一向嗤之以鼻。即便是在家里,两父子也时常争吵,有的时候甚至会打起来。 当然,到了最后,红云总是会故意让父亲打两下消消气。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屈服。 相反,他感觉自己的父亲正在失败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已经老了,年轻时候的雄心壮志早已经没有了。 可是,老头子他就不想一想,奥格拉拉部落还有好几千人呢,总不能大家都跟他一样等死吧? 苏族人还有好几万呢?难道都要和其它部落一样,在贫困和迁徙中慢慢地走向毁灭吗? 老头子顽固不说,还目光短浅! 曾经在大平原上风驰电掣的狼王,早已经没有了雄心壮志!连偶尔对着月亮咆孝一声都不敢,生怕引来了暗夜中的敌人! 前几天,红云和他父亲又一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红云一怒之下对他说: “你给我一支人马吧,我去其它地方生活,保证能让族人过得比你现在要好!好十倍!” 说完这句话后红云又挨了一顿打。老头子打折了一根桦木枝。 “小兔崽子你长大了是吧?翅膀硬了是吧?我告诉你,你这辈子就只能呆在老子身边,哪儿也别想去!” 红云扭头就跑了出去。 “你去哪儿?回来!你给老子回来!”老头子拿着枝条在他身后气喘吁吁地追。 “你管不着!”红云头也没回地就跑上了布拉克山。 他在布拉克山的半山腰里遇见了斑鸠,当时托纳提乌军团的人马正护卫着斑鸠,往山上行走。 红云一见便惊呆了!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印第安人,能够拥有那么忠心的爱戴。那些士兵护卫着斑鸠,就像是护卫着一位国王一样——不,甚至比国王更郑重! 枪如林,刀如云。 目光如炬,森严如铁。 红云呆呆地看了半响,心中忍不住叹了一声:做酋长,就该做成这样子啊! 加入书签 第八章 新基地的梦想 “那我就先多谢你了,红云!”斑鸠说到:“不管怎样,我都希望能和你的父亲见一面,有些事情,见面谈一谈会比较好。” “放心吧,斑鸠!包在我身上!”红云拍着胸脯说到:“我父亲这个人,打我是打得狠了一点,但我要硬和他犟,他也是犟不过我的!” “哈哈!”斑鸠笑了起来。 此时的红云,正像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坏孩子。 以和自己的父亲作对为乐,还不明白父亲的羽翼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哈哈!”红云也得意的笑了起来。 斑鸠从兜里掏出了一叠钱递给红云,被红云一摆手拒绝了。 “斑鸠,我把你当兄弟,你这是看不起我吗?” 斑鸠还是不由分说地将钱塞入了红云的手中。“兄弟归兄弟,这钱你得拿着——” 红云一把将手中的钱往天上一抛,绿纸纷纷扬扬地洒落下来。 “斑鸠,这钱你就当是给过我了!你等着,三天之内,我把我家老头子带来见你!” 《独步成仙》 说罢,红云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出。 鲟鱼和熏鱼看着他昂扬而出的背影,忍不住“啧啧啧”连连感叹:这洒钱的姿势,就是帅! …… 现在,屋子里便都是斑鸠部落的原班人马了。 比索不声不响地取出地图,放在了斑鸠身前的桌子上。 巨硬将烛台拿近了一点,所有人都凑拢了过来。 “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基地了!” 斑鸠指着地图上一处地方说到。 他所指的,便是现在他们所在的这所印第安人寄宿学校。 学校坐落在半山腰上,从山顶有一条清泉经过,蜿蜒曲折的流进远处的黄石河。 更关键的是,从地理位置来看,学校的所在,扼守着上山的道路,易守难攻。 白人选择在这里建立学校,肯定也是考虑了这一点的。 斑鸠在白天的时候远远地观察这里的时候就想过,如果将来有条件了,在山顶上架上一门火炮,那简直就是一座现成的要塞。 白人军队想要拿下这里,不打算丢下一千具尸体,就怕是连这个‘要塞’的门都摸不到。 “物资清点出来了吗?”斑鸠问到。 “大致清点出来了!”水车回答到:“面粉有满满的一仓库,至少10吨往上,除此之外还有玉米、腌肉、盐巴等等,食物充足。咱们队伍三百多号人,省着点吃,靠着这些物资据守半年都没问题的!” “k,这么一所破学校,竟然囤积了这么多物资!苏族人连饭都吃不饱,这秃顶老头儿竟然还能有奶酪!”巨硬愤愤不平地说到。 “哪儿都一样,巨硬,别天真了!”比索一副见惯了大世面的样子,懒洋洋地说到。 “——咱们不止三百多号人,还有两百多学生呢?”斑鸠说到。 “呃……是的,不过小孩子都吃得少,我检查了一下厨房的食物消耗记录,他们平均每天只消耗十斤面粉……”水车说到。 斑鸠伸出手来,止住了水车的话。 “咱们是印第安人的军队,这是建制的第一天就明确了的。不可能再像那些白人一样苛待他们,即便咱们自己饿肚子,也不能让他们没吃的!” 水车看了看斑鸠,默默地点了点头。 这就是斑鸠! 若非这样的斑鸠,又岂能让水车不惜在安德森最春风得意的时候离开他,反而到斑鸠的队伍中做了一个抛石兵? “明天,等孩子们都醒了之后,去问问他们,如果他们愿意回家的,就可以回家——不能让他们自己上路,把消息传出去,让他们的父母自己来接吧!”斑鸠说到。 “这样也可以减轻一点我们的粮食压力!”水车说到。 对斑鸠的钦佩是一回事,但是作为托纳提乌的军团长,水车依然还是需要为自己的队伍考虑的。 “没错!也算是有这个好处吧。”斑鸠说到。 “如果有实在不愿意回家的呢?”巨硬总能发现一些清奇的盲点。 “不愿意回家?怎么可能还有人不愿意回家?”比索习惯性抬了一杠。 “你以为每个人的家都像是咱们部落那样吗?比索,你脖子上的项圈印子都还没洗干净,怎么就忘了自己先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了?”巨硬大笑到。 比索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重重地叹了口气。这一杠他抬输了。 “好了,如果真有不愿意回家的,那就在这里继续住下去吧!”斑鸠说到。“咱们之所以来到这里,不就是想要开辟一个新的基地吗?他们就是咱们新基地的一批居民。” 一个新的基地,如果开辟成功的话,这里就应该有人,有粮食,有贸易,那么这些可怜的小孩子们就不至于活不下去。 在斑鸠的设想中,这里将来不但会有粮食会有商店和市场,甚至还会有工厂! 到时候,站在这里朝四周望,也能看见浓烟滚滚的火车…… 南来北往的印第安人在这里交易,山脚下的黄石河里拥挤着货船,说不定也会和安德森所说过的那样,印第安人也能住进一百多米高的楼房里…… 围绕着桌子的几个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不约而同地陷入了对‘新基地’的畅想之中。 说实话,斑鸠在向部落的长老院描述‘新基地’的美好场景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带着做白日梦一般的心情来聆听的。 什么钢铁厂、轮船、火车……哈哈,印第安人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东西。 更别说,斑鸠还想要造枪炮,搞医药,那也是印第安人能干的事? 如果说这些话的人不是斑鸠,换成了安德森或者其它任何人, 估计挨一顿打都是轻的。 不过既然说这话的人是斑鸠,大家便也都觉得,似乎……好像……也可以吧? 凭什么印第安人就不能开煤矿、建工厂、修铁路? 凭什么印第安人就只能苦哈哈地在大平原上追逐野牛,住帐篷,喝东南风? 白人能做的事情,印第安人也会做!这就是斑鸠一直在告诉所有人的事情。 从马德雷山林中那个部落搭建起第一座石头房子的时候开始,斑鸠就在告诉所有人,“咱们印第安人,不比任何人差!” 这才有了去年年末的时候,当斑鸠提出来要北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基地的时候,不至于被所有人反对。 自穿越过来已经快两年了,经过斑鸠不竭余力的灌输,以及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到了现在,斑鸠部落里那一万余族人,终于有了一点像个整体民族的样子! 所有人对于未来终于有了一个追求,而不是先前那种“算了吧,躺着虽然没前途,但是还挺舒服!” …… “咳!”斑鸠一声轻咳嗽,将包括水车在内的所有人都从yy中拉了回来。 巨硬不好意思地擦了一下嘴角,比索嘿嘿地笑了一声,连水车都捏了捏自己的手掌以缓解自己刚才失神的尴尬。 鲟鱼和熏鱼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鼻翼间发出轻微的鼾声。 “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属于绝密,你们不要对任何人说!”斑鸠严肃地说到。 加入书签 第九章 有些话只能说给自己听 “咱们的马德雷山林部落,从一开始,它就是一个早产儿,存在着许多先天的不良!” “这并非是我们印第安人不行,而是在当时那样的条件下,不得不如此。” “以至于到了现在,部落已经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了。” “从外部环境上来看,它被白人军队隔绝;从内部条件来看,它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突破发展的瓶颈。没错,它的确在发展壮大,但也不过是由一个大部落,发展成一个更大的部落而已。” “而与此同时,白人世界却在迅速的工业化,变化日新月异!咱们想要在这片大陆上站稳脚跟,真正的谋取印第安人的一席之地,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那就是工业化!” 斑鸠一口气说完了这么长一段的话! 这些话,在部落的长老会上他不会说,因为对于那个部落而言,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稳固的既得利益集体。 任何一个群体组织,既得利益者的统治一旦稳固,就很难再进行变革了。 历史上不是没有人想要这样做,在自己已经取得了无与伦比的胜利之后,依然英勇果决地向着自己挥刀——但绝大多数所谓的‘二次革命’,其实都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幌子。想要这样做的人,最真实的出发点还是因为自己攫取的利益还不够。 但真正成功的人也不是没有,就斑鸠的认知,这样的人只有一个。 斑鸠并不认为自己能比他更强。可以在自己的部落中,从无到有的,重新掀起一场触及灵魂的变革。 现在的斑鸠部落中,以鹦鹉、盐巴、烟男等人为首,甚至还包括了十五美元、洛岑这些人,无论他们对斑鸠有多么的忠心耿耿,但是他们的思想,以及他们各自所拥有的一个利益集团,都会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他们:现有的状态,就是最好的状态! 不管他们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都坚信于此。 曾经的功勋将领,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自己曾经赖以成功的手段,现在落后了;他们的成功经验,曾经为部落的建立和成长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反而成了部落的负累! 谁又会这样怀疑自己呢? 看,部落一天比一天壮大!骡子拉磨就是快,还要费劲巴拉地搞什么蒸汽机?搞出了蒸汽机骡子怎么办? 看,人们一天比一天满足。一亩大桑的收入快赶上十亩玉米了,还要种玉米干什么? 看,当年咱们就是拿着这杆步枪打得白人鬼哭狼嚎,你现在居然说这枪不好使?难道这枪打不死人咋地?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 一切都在飞快的发展,这样的情况有什么不对呢? 即便是以斑鸠至高无上的威望,想要让他们承认是自己阻碍了部落更快的发展,也难比登天——不是不可能,而是他没有那个时间了! 在这样同一时期,在隔着太平洋的另一个大陆上,有一个庞大的封建帝国,正在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那个帝国拥有远比现在的印第安人更好的条件,可是,它的挣扎依然以失败告终。 斑鸠一点信心都没有,自己在马德雷山林中那个部落,会比太平洋对岸那个帝国发展得更好? ——论起威望,他甚至还不如那个手段厉害的老太后呢! ——论起人才,部落里有什么人才?难道十五美元这些人还能比那几个‘名臣’更厉害不成? 所以,经过将近大半年孤独的思索,斑鸠痛苦的发现,曾经他胼手砥足建立起来的部落,它的发展前景一眼就能看得到顶,天花板一抬手就能摸得到。 充其量,它就是一个半农业半渔牧的山林部落而已! 无论怎么挣扎,只会有量的改变,不会有质的进步。 而想要靠这样本来就畸形的农牧文明对抗工业文明,更是天方夜谭。 “所以,从现在开始,忘记部落吧!” 那就是个宿主而已! 宿主需要为新生的‘第二基地’提供养分,为‘第二基地’的成长燃烧自己。 宿主的最终命运是走向衰亡,火箭的最终结局是被抛弃。 也许这样做,对于山林中那一万多在饥馑线上挣扎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但是,这个早产的新生儿,从它诞生的第一天开始,这就是它已经注定的宿命。 那个山林部落,至今还在感恩斑鸠为他们带来了新生和辉煌,却无人知道,从斑鸠走出部落的那一刻起,它们其实已经成为了被抛弃的残骸。 斑鸠,在他温暖亲切的笑容下,藏着那些懵懂的部落人看不见的残忍。 …… “第二点,我想要告诉你们——你们可以怀疑,但你们最好相信!” “美利坚和墨西哥之间,必定会有一战!” “但是,至少在两年之内,这一场战争是打不起来的!” “美利坚并不是铁板一块!它的南部种植园和东北部工业区势同水火,南北双方需要截然不同的经济政策,这是根本利益的分歧,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纷争只会愈演愈烈!现在双方还有着墨西哥这个共同的对手,让它们能够维持这个联邦,但是一旦外敌消失的时候,也就是它们大打出手的时候!” “所以,咱们第二基地的发展窗口期,就在这两年之间!” “我们要在美墨战争开始之前,发展出一支拥有持续作战能力的力量,不但是从军事上,还需要从经济上、文化上以及人口上,支持我们的行动;” “然后,在美墨战争之后,无论双方胜败如何,我们都将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等到南北分裂的时候,我们印第安人,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必须要拥有一支不弱于任何一方的力量,毫无疑问,到了那时,我们将迎来一场残酷的战争。但只要我们能挺过这一场战争,我们就算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印第安人的崛起,绝不是一个短期的,靠着一场或者两场胜利就能够达成的目标。我估计,至少也需要二十年或者三十年,甚至更久。需要一代人的牺牲,为下一代人争取空间和时间。” “这就是我想要说的第二点:战争!我们需要持续不断的战争,而且是持续不断胜利的战争!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有可能在这场战争中死去。” “好在,相比起以前,我们的本钱更雄厚一些了,至少,不是每一场战争都必须得打,我们有了一定的主动权!希望在接下来,利用好我们这为数不多的本钱!” 屋子里除了斑鸠自己之外,其实只有比索、巨硬和水车三个人。鲟鱼和熏鱼已经睡着了,而且他还小,即便是醒着,也大概理解不了斑鸠所说的这些话。 斑鸠与其是说给这三个人听,倒不如说,他是在说给自己听。 在这一条道路上,他是孤独的。 …… “第三点,好了,说个好消息吧!” 斑鸠伸出手来,比索适时的递上一杯刚冷好的热水。 “布拉克山中,有金矿!” “真正的金矿!都不需要用各种机器又是挖洞又是筛选这么折腾,只需要低着头找一找就行!” 斑鸠伸出手来,比索又递上一支铅笔,斑鸠接过铅笔,在桌面上的地图上画了一个圈。 “金矿的位置就在这里!在奥格拉拉部落的领地上。” “想要发财,靠枪杆子就行。但是想要发展,能不动枪就一定不要动枪!” “所以说,同奥格拉拉部落的会面很重要,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合法的采矿权。我们要做个讲规矩的体面人!要做个穿西装的文明人!” “接下来,我们将面临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也是我们第一次打这样的战争。” “我们没有任何经验,但是我们必须得赢!” 加入书签 第十章 早上好,亚伯拉罕-林肯先生 在1843年这个春天,在北美洲所有适合生存的土地上,如果说还有最后一片没有被美国人彻底征服的土地的话,就就是西北部的苏族联盟了。 苏族,这个名字其实是一个泛称。其族名来源于他的敌对部落阿尼希纳比族对他的蔑称,意思也就是‘一条小蛇’。 有点类似于‘匈奴’‘突厥’这种称呼,原本是个蔑称,但是时间一长,这个称呼开始变得广为人知,也就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正统的族名。 直到今天,还有人以‘匈奴人’‘突厥人’这种称呼只以为荣,只能说,文化的力量,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比淬毒的刀子还要狠毒。 只不过,当初赐予‘苏族’这个名字的阿尼希纳比人,早早的就湮灭在了历史长河中。他们曾经强盛于一时,不幸的是,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在美利坚的东北部,如今的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以及五大湖地区。 这里是美利坚的龙兴之地,王庭所在,随着1812年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的结束,阿尼希纳比族这个曾经强横一时的种族,被彻底赶出了美国,仓皇北逃,从此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中颠沛流离。 《大明第一臣》 两百年后,只有偶尔出现一两个碰瓷的混血印第安人,会声称自己属于这个种族了。 ——而苏族的日子,也从来没有好过。 一开始受到阿尼希纳比人的欺压,各个小部落不得不抱团取暖,一边和阿尼希纳比人作战,一边离开自己的家乡,向着西边迁徙。 那时候白人还没有到来大平原上,广袤的北美洲西部,是一片野牛泛滥的大草原。 西迁的苏族部落,逐渐发展成了以“七色火焰议会”为领导的苏族大联盟。这是一个包含了许许多多部落的联盟,其中有七个最大的部族组成议会,共同决定联盟中的大事。 七色火焰,就代表着七个联盟。至于其它的小部落,逐渐的就成为了这七个部落的依附。 七色火焰议会每个夏天都会召开,选出四位大长老,负责主持联盟的日常事务。 相比起更早一些时期,美洲东北部那个松散的易洛魁联盟来说,七色火焰议会对部落的控制大大加强了,权力更加集中。 这是一个由部落奴隶制向封建奴隶制转型期的过渡产品。 这一套体制,在当时未必就是最先进的。 但是,它很好的解决了大平原上部落众多,互相攻伐的局面。在七色火焰议会的集权统领下,大平原上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发展期。 所以很快,苏族联盟就得到了极大的扩张。 到了18世纪末,西班牙的墨西哥总督区开始崩溃,一群偷税漏税的奸商在波士顿走私茶叶被抓了个现行的时候——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只有弗吉尼亚、费城等东部十三州的地盘,广阔的西部是属于印第安人的! ——从东部的密歇根湖到西部的布拉克山,绵延两千公里的大平原上,到处都是苏族人的帐篷和牛群。 苏族人的扩张让他们四面树敌,沿途的奥马哈人、纳瓦霍人、夏延人、肖尼人……几乎都是他们的敌人。但是这些松散的部落,在七色火焰议会的集权体制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之力。 如果历史按照这么演化下去,也许我们今天在北美大陆上所看见的,应该就是一个前所未见的,由七色火焰议会建立的某种独特的文明。 电视新闻上也许会播放这样的消息:“谁谁谁在哪个帐篷里会见了七色火焰议会的大酋长,能歌善舞的苏族人载歌载舞欢迎谁谁谁的到来,大酋长表示,两岸一家亲,血浓于水情……共建和谐美好的太平洋……” 好吧,历史没有这样的‘如果’。 同苏族人的宿敌阿尼希纳比人一样,苏族人自己也没有逃脱被白人屠杀的命运。 美国人可分不清哪个是哪个部落的,从他们立国之初开始,对待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一样的,杀就完事了! 白人很少讲究公平,但是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却难得的公平:所有印第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该死! 苏族从崛起到辉煌到没落,当中一定曾经经历过许多荡气回肠的故事,也一定有许多称雄一时的豪杰。 但是这段历史已经永远的被埋没了,就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也许苏族人也曾经发明过诸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或者‘火中取栗’之类的俗语,但他们的文明湮灭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没有任何关于他们早期的故事流传下来! 于是到了1843年春这个时候,苏族人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从一个东西纵横两千里的强大集权部落联盟,成为了一个七零八落,四分五裂的联盟部落。 密苏里河以东,再也没有苏族人去牧马。 甚至连他们的圣山布拉克山,白人说要在山里开矿就开矿,说要建学校就建学校,已经没有任何一个部落敢于公然置橼。 事实上,曾经煊赫一时的七色火焰议会,到了这个时候,也已经名存实亡了。 如果历史没有任何改变的话,再过七年,也就是1850年,最后一次七色火焰议会召开之后,议会解散,苏族联盟就彻底死亡了。 往后的所谓达科塔战争、伤膝谷战争,都只是苏族最后的绝唱,临死前的挽歌而已。 这些战争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不是因为参战的苏族人有多么英勇,而是通过这几场战争,美国人能够名正言顺的占据苏族人的土地。 拉什莫尔山上,美利坚的四位总统凋像的正对面,苏族最后一个酋长疯马的凋像竖立在那里,他手里抓着长矛怒视着北美四君子。 但是疯马一定不会想到,当他活着的时候美国人从他的手里抢走了他的土地,当他死后,美国人依然在用他的凋像,宣示着白人的天命所归。 ——他的凋像在那里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白人需要他在那里。 “瞧,土地是印第安的,但是印第安,是美国的!”这就是这位苏族大酋长死亡之后所体现出来的价值。 也许老美还想告诉全世界的是,嗯,他们已经宽宏大量地原谅疯马了。 …… 现在,斑鸠所占据的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就处在布拉克山的山腰。 如果历史没有任何改变的话,将来从这里眺望,远处那一块巨大的花岗岩上,会有四个美国总统的头像竖立在那里。 其中有一个,好像现在还在开律师事务所? 这个清晨,一觉睡醒后的斑鸠,穿着一件从校长衣柜里扒拉出来的并不那么合身的西装,手里端着红酒杯,透过窗户,对着那一块光秃秃的石头打着招呼。 “早上好,亚伯拉罕-林肯先生!” 巨硬被吓了一跳,他心中想:不妙,斑鸠又开始像昨夜一样,神神叨叨了! 加入书签 第十一章 第一堂课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我罪以得赦免!” “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 “许多危险试练网罗我已安然经过!” “靠主恩典安全不怕更引导我归家!” …… 这是一个星期六的晴朗的清晨,阳光从东面洒落下来,照耀得学校对面那一处花岗岩巨石煜煜生辉。 留在学校的学生们在清晨的时候,唱起了清脆的圣歌。 距离他们得到解救,这已经是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以来,学生们独自逃走了一小半,又从山外陆陆续续来了许多家长,哭诉着将他们的孩子接走。 当初这些孩子前来这里上学的时候,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的。 但是根据美利坚联邦的法令,所有印第安人的小孩子,在适龄之后都必须得前来接受教育。违者,轻则受罚款或者鞭笞,重则被关进监狱,家破人亡。 在这片大陆上,有许许多多的印第安人家庭,因此分崩离析,从此天人永隔。 即便是斑鸠已经见惯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但是在见到他们骨肉团聚的那一刻,依然情不自禁地躲在窗户后面潸然泪下。 设想他若将来有了孩子,却在襁褓中便被人夺去,以接受‘文明教育’的名义,从此生死不知,各安天命。 这又该如何忍得下去? 他又有何种理由,安于现状,苟且偷生,静待那恐怖的未来? 每思及此,斑鸠心中的的怨愤便又会多上几分。 是故他时常在梦中惊醒,非得握紧了手中的枪,才能再次凄凄惶惶入睡。 对于这些,除了现在日夜伴随着他的比索和巨硬知道,其它人一概不知。 其它人只当他是个运筹帷幄、明见万里的智者,或者温厚善良、谈笑澹然的首领。 即便是心如毒蛇的杰罗尼莫,也只当斑鸠是个铁石心肠的勐兽,断然不会想到,午夜时的斑鸠,会时常蒙着被子,躲在床角垂泪。 即便是与斑鸠耳鬓厮磨的洛岑,她从来只把斑鸠当做战无不胜的将军,崖高岸峻的冷松,她也从来没有机会看到,斑鸠时常会因为自责,在书房一坐就是大半天——她以为斑鸠是在思考部落的未来。 在这个星期六的清晨,斑鸠听见了学校教室里传来了清脆的合唱,忍不住垂下头去,在桌面趴了一小会。 再次抬起头来时,脸上又恢复了坚毅和严峻。 他按响了桌面的传讯铃。 不一会儿,比索走了进来。 “斑鸠,有什么事吗?” “学校里还剩下的学生还有多少?” “还有三十六个。” “现在是谁在教他们?”斑鸠问到。 “没谁教他们,他们在自学。”比索回答到。 “自学?学什么?”斑鸠奇怪的问到。 这些小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来岁,能自学什么? 想他当年十来岁的时候,还只是一门心思地要去树上抓鸟捕蝉,要去河中捞鱼捕虾,要去邻居家逗猫惹狗,何曾有一天想过要‘自学’? “也就是他们平常所学习的那些东西,”比索回答到:“纺线、木工、钉纽扣、做衣服这些,偶尔也学唱歌。” 斑鸠想起来了,水车在清点学校库房的物资的时候,发现了满满的一大仓库的小衣服,竟原来都是这些孩子的杰作。 所谓的‘文明教育’,原来不过是免费的劳役而已。 只是斑鸠很奇怪,为什么如今修女们和牧师们一个都没有了,为何他们还要学习这些。 想到这里,斑鸠站了起来,决定亲自去教室看看。 …… 来此三天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出现在这些孩子的面前。 当他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发现这些小孩子们一个个都坐的笔直,认真地看着他。 看得斑鸠都有些发憷。 他曾直面过无数的枪林弹雨,也曾在成千上万人面前澹定自若。 但是当他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他却觉得,自己怎么会这么心慌? 他怀疑自己的衣服有些不得体,他扯了扯自己的衣襟,早知道应该换一身衣服再过来,不应该这么冒冒失失的。 手也大概没有洗干净,手指甲上还有墨迹,平常怎么没注意到这个? 还有,自己的脸是不是有点严肃?会不会吓着他们? 斑鸠在讲台上扭捏了半天,努力在脸上挤出了笑容—— 讲台下,却有一个孩子‘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斑鸠急忙走上前去,“怎么了怎么了?你哭什么啊?” 那孩子却哭得更凶了。 斑鸠伸出手来,摩挲着他的肩膀——斑鸠感觉到,在自己的手指触碰到他的时候,这个孩子身体竟然僵直了起来,哭声一收,头快要低到课桌下面去了,裤腿下殷殷的水迹正在淅沥沥地扩散。 斑鸠讪讪地收回了手。 “对……对不起啊,我只是……好吧,你别哭了……”,斑鸠叹了口气,走了回去。 果然,自己不会是一个好老师啊! “蜥蜴,你别哭了!” 斑鸠在走回讲台之后,看见一个小男孩走到了那个哭泣的小姑娘身边,安慰着她。“斑鸠是个好人,他不会吃我们的!” 斑鸠认识这个小男孩,他就是鲟鱼和熏鱼那天晚上要救的那个,好像名字叫住‘安德烈’? 只不过这小孩子安慰人的话,怎么总听着有些别扭? 经过了这么一闹,斑鸠原本想要说的话,现在突然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原本还想和这些孩子们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来着。 如今一看,这名不副实的学校,既没有老师也没有教材。学生畏惧自己如同畏惧恶魔, 他们之所以还呆着这里,不过就是没地方可去了而已。 还学什么习?向什么上? “咳!”斑鸠假装咳了一声,打算说几句就走。反正来都来了。 “那个……安德烈?”斑鸠叫住了他唯一认识的孩子。 “嗯——你好,斑鸠……斑鸠先生!”安德烈立刻站得笔直,身体微微前倾,朝斑鸠垂首致意。 “你们——”,斑鸠发现,只要自己还站在讲台上,无论说什么话,似乎都不太合适。他原本是想问,“你们为什么不回家?”后来一想,这不是废话吗?这些孩子哪里还有家?所以顷刻间便又改了主意,换了个问题: “——你们,呃,我的意思是说,学校都没课了,你们为什么还要来教室啊?”斑鸠问完之后,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合适。人家是学生,不来教室难道躺床上睡觉去? “回禀斑鸠先生,”安德烈的表现,特别像个懂事的乖孩子,“我们来到教室,是为了学习。” 斑鸠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问题他问得奇怪,安德烈也回答得奇怪。算是扯平了。 “学什么?”斑鸠走下了讲台,来到了小安德烈的身边。 小安德烈没有抬头,双眼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好久。 斑鸠都以为是自己这个问题问得太过分了,正打算放弃的时候,听见小安德烈说: “我想学习能让我们苏族人强大的本领,斑鸠先生!” 加入书签 第十二章 无地自容的红云 小安德烈的这个回答,像是一道闪电噼在了斑鸠的心湖上。 到底该是什么样的经历和磨难,会让这么小的苏族孩子,产生了要让苏族人强大起来的想法? 可是他们分明却又如此的天真,以为他们所学习的做衣服、刺绣、做棺材这些活计,将来就是让苏族强大起来的武器。 斑鸠静静地站立了一会儿,重新走回到了讲台上,默默地在黑板上写下来一行字:“我为什么而读书?” 当然,他书写的是英语。 印第安人的语言支离破碎,即便是最倾向于统一的苏族人,此时也并没有形成自己统一的文字。拉科塔人、纳科塔人、达科塔人虽然同属于一种语系,但是他们的语言就像山东话、苏北话和广东话一样不搭嘎! 斑鸠很想统一印第安人的语言,但是现在的他还做不到。 并且他也觉得,没有必要将印第安人都搞成极端排外的义和团。一个悲哀却又让印第安人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就是,现在已经是19世纪了! 印第安人他们的祖先也许曾经有过文明的传承,但是到了现在,已经中断了。想要重新开始发展出一套所谓的‘民族文字’,无异于重新发明个车轮——搞第1次手工业革命吗?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对于现在的印第安人来说,生存,才是第一位的需求。 教室里这些孩子,自小便与自己的部族分离,他们都未必能说自己部族的语言,但是对于英语,他们却几乎都是认识的。 语言这种工具,并不邪恶。 邪恶的只是人心。 而且说英语就很可耻吗? 不可耻吧?那个立志于做‘未来的世界第一’的南亚大国不也说英语吗! “我叫斑鸠!嗯,从此以后,是这所学校的校长!”斑鸠终于想清楚了自己可以说些什么。 “看见黑板上这一行字了吗?以这个为标题,每个人给我写一篇500字的作文,下周六之前,安德烈,你将大家的作业收上来,交到我的办公室来!”斑鸠说到。 说完他便走下了讲台。 在这个讲台上,他总觉得局促不安。 那几十双亮晶晶地盯着他的眼睛,像是一团团火一样烧灼着他。 他宁愿去对付成千上万的敌人,也不愿意来对付这几十双亮晶晶的眼睛。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回过了头来,对着教室说: “你们以后,不用再学习什么纺织、木工或者钉纽扣、做衣服这些了,不会再有人强迫你们参加这些劳动。” “暂时没有书本也没关系,我很快就能为你们找来书本的。” “没有老师也没有关系,我很快就能为你们找来老师,真正的老师!” 说完这几乎话,斑鸠像是逃跑一样,快步冲出了教室。 比索和巨硬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看见斑鸠的后背都汗湿了一大片。 …… 逃离了那间让自己手足无措的教室,重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斑鸠才感觉自己又重新稳重起来。 他想,以后还是尽量不要再去教室了。 幸好今天的情景没有多少人看见,不然的话,会破坏自己一贯胸有成竹的形象的。 拿起抽屉里的左轮,摆弄了几下。火药和牛油的味道,让他平静了下来。 “红云还是没有回来,对吧?”斑鸠问到。 自红云离去之后,也已经三天了。 当日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拍着胸脯,说是要三天之内把他老爹带来见斑鸠,看来年轻人果然不靠谱! 和奥格拉拉部落的谈判势在必行,斑鸠想,如果红云做不到,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带着托纳提乌军团上门去,用印第安人的方式,谈判谈判! “他昨天后半夜上山来了,”比索回答到:“那时候我见你正在睡觉,就没有打扰你。本打算今天一早告诉你的,还没来得及。” “哦?”斑鸠坐了起来。红云这年轻人,难道还靠谱?“他……真把他爹带来了?” “不,是他一个人上山来的。”比索的眼神有些奇怪。 斑鸠有些迷惑,问“有蹊跷?” “斑鸠,你亲自去看看,就知道了。”比索居然还卖了个关子。 斑鸠想了一下,“带路!” 于是,在比索的带领下,斑鸠在学校侧翼的马房里,见到了红云。 红云的身上缠绕着绳索,一个人坐在马房的麦秸堆里。 见了斑鸠,他先是叹了口气,然后羞愧地转过了身去。 “红云?你怎么……这样子了?”斑鸠大惊,急忙上前,要亲自解开红云的绳索。一边口中埋怨着比索,“这是谁干的?怎么能这样?” “斑鸠,你别怪他们,是我自己绑的!”红云挣开了斑鸠的双手,挪动着屁股扭到了一边,背对着斑鸠,瓮声瓮气地说到:“是我食言了,我老爹说什么也不肯跟我上山来!我也没脸见你了,反正我就将自己绑在这儿了,你看着办吧!” 斑鸠愣了一下,哑然失笑。 急忙又上前了两步,走到了红云的正对面,一脸认真地说到:“红云,你这样做,是置我斑鸠于不仁不义之地啊?你的父亲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他不上山来见我,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他不来见我,我去见他也就是了!你这样做,传出去之后,别人会怎么看我?” “我……”,红云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斑鸠,又惭愧地低下了头去。 于是斑鸠替他解开绑着的绳索,口中轻声安慰到:“没事的,红云!咱们是兄弟,我岂能因为这个而怪罪你?来来来,你还没吃早饭吧?你先去收拾一下,我给你在山上安排个房间,你先好好睡一觉,休息休息!” “可是,斑鸠!”红云愧疚地说到:“如果没有七色火焰议会的同意,你们是不能呆在这里的……” “嗯,我知道。”斑鸠说到:“你别担心,我会去和你父亲谈一谈的。” 斑鸠好说歹说,终于将红云这个心怀愧疚的年轻人劝离了马房。 与奥格拉拉部落的谈判,原本因为有红云的穿针引线,所以斑鸠觉得难度由‘困难’变成了‘容易’模式。 现在看来,这个任务依然是‘困难’等级。 在从红云的房间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没多久,斑鸠叫来了水车。 “奥格拉拉部落的老酋长,还是不愿意见我吗?” “是的。” “他是怎么说的?”斑鸠问到。 “老酋长说,他很尊重你的选择,对你及你的战士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但是,他的部落已经漂泊很久了,支离破碎了,恐怕无法对你提供任何帮助。与其见面之后不欢而散,不如各自安好,听凭命运的安排。” 斑鸠听罢,点了点头。 全天下的人其实都是一样的,但凡有个安身立命之所,谁又真想提心吊胆地干杀头的买卖? “再派个人去一趟,给奥格拉拉部落的酋长先生送个信,就说他儿子在我们这里,我希望能和他谈一谈!” 加入书签 第十三章 血金 在斑鸠的心中,谈判从来没有什么友好与不友好,只有得到与得不到! 如果背信弃义能够达到目的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背信弃义。 这是一个从马德雷山林中的生死边缘挣扎出来的幸存者,近乎本能的人生经验。也是他的敌人交给他的最有用的东西。 凡是没有学会这种技艺的人,早已经做了荒原上的肥料。 就在斑鸠让水车去给奥格拉拉部落酋长送信之后的当天下午,水车又来到了斑鸠的办公室。 他将一块拇指大小的,粗砺的金色小石头放在了斑鸠的桌面。 斑鸠拿了起来,没错,是金子。 只是金子上还染着鲜红的血迹,浸润在这一块金子的空隙里,斑鸠一开始还以为那是杂质,但他用鼻子闻了一下之后,才知道那是血。 “斑鸠,根据你的指示,我们找到那处金矿了。”水车说到。 这是个好消息,本该喜形于色的他,却并没有高兴起来。 果然,水车又接着说到: “但不巧的是,在我们的人找到那里的时候,我们发现有一个白人测量员也正在那里,他们也应该发现了那里。” 历史上,布拉克山的金矿应该是在二十多年后才会被发现。 与之同时发现的,还有俄勒冈、怀俄明以及加利福利亚等地区的大片金矿,到了那时候,疯狂的白人将会涌入西部,开始了北美洲历史上轰轰烈烈的‘淘金热’。 到了那时候,才是‘西进运动’的高峰,牛仔们的传奇故事也大多数发生在这一时期。 随之而来的,便是苏族人的最后挣扎。大名鼎鼎的‘俄勒冈小径’其实就是一条私采金矿的偏僻道路,那些刀口舔血的牛仔和走私贩子在苏族的地盘上无法无天,最后终于激起了一场‘波兹曼战争’。 那时候的苏族人,生存空间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压迫,从中部的大平原再一步西进,再退下去就只能跳入太平洋了。 听闻布拉克金矿的旁边发现了白人测量员的消息,斑鸠只是惊讶了一下,但却并没有惊讶太久。 这个世界,自他来了之后,已经发生了太多的改变。 很多历史上原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到了现在都没有发生。比如在这个时期,山姆-休斯顿本该连任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总统,但是现在,他却在去年因为在一场竞选演讲的时候,被8个各种肤色的孩子抱着腿叫‘爸爸’,而不得不宣布退出总统竞选,取而代之的是德克萨斯共和国的议长米拉波-波拿巴-拉马尔! 也有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又都发生了。最直接的便是马德雷山林中出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大部落。 既然如此,白人提前发现了布拉克山上的金矿,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这样一来,也许就意味着俄勒冈、加利福利亚的金矿,大约也是被他们发现了。 真是头痛啊,本以为自己提前了二十年来到这里,可以捡个大漏,独享这里的机遇。 没想到,到了最后,还是得和一群粗糙的鬣狗抢食。 “那个白人测量员呢?”斑鸠问到。 “处理掉了。”水车说到:“这一块金子,就是从他的手掌中抠出来的。” “唉!”斑鸠叹了口气。“本以为这里还是苏族的地盘,可是这样看来,他们连自己都快要保不住了。” …… 在这个时期,美利坚东部的日子其实也很不好过。 一场经济危机正在全世界蔓延。 随着墨西哥的独立,白银的短缺造成了世界主要殖民国家的币值混乱,欧洲大陆哀鸿遍野,为了攫取更多的白银,殖民国家在非洲和亚洲开始了疯狂的竭泽而渔式的掠夺。 而在美洲大陆上,新生的美利坚联邦根本还不懂怎么管理经济,粗暴而野蛮的增长掩盖了许多矛盾,到了1843年终于酿成了经济危机,美元无法兑换成额定的黄金或者白银。 此时的美国总统名叫约翰-泰勒,原本只是个副总统,因为前任总统哈里森在当选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了,捡了个漏,得继大统。 此时这位约翰-泰勒,正焦头烂额地忙着与纽约的银行家们勾心斗角,企图说服他们拿出白银来‘共济时艰’。可以想象,纽约的资本家怎么可能甘心就范?他们反而游说了国会,打算成立一家由他们控股的国家银行——这其中的猫腻三言两语也说不完。 总而言之,这一场经济危机,直接影响到了德克萨斯,拖累扎卡里-泰勒向墨西哥进军的进程,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南北的分裂。 在真实的历史上,这一场经济危机的解决得于天佑——机器工业的大发展,极大的降低了各种工业品的生产成本。货币贬值的速度竟然跟不上工业品的降价速度了! 此时的资本主义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就如同一个人处于二三十岁的壮年一样,甭管什么三灾六病五痨七伤,靠着自己的身体素质就能硬抗下去。 不过,这一切都是站在未来者的角度来看。 处于此方世界的华盛顿精英们,正凄凄惶惶地看着自己腰包里的美钞变成废纸, 还不知道该怎样度过眼前的这一场危机。 可以想象,一旦西部发现了大规模的金矿的消息传开了来,这对于此时的美利坚联邦来说,无异于久旱逢甘霖! 即便这个消息是假的,它也必须得是真的! 更何况,它真的是真的! …… “唉!” 一想到接着就会出现的,蜂拥而至的淘金客们,斑鸠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别的穿越者都能靠着先知先觉闷声发大财,怎么到了自己这里,蝴蝶翅膀一扇就全乱了套。 要不要还是撤回马德雷山林部落中? 斑鸠这个想法浮光一现,便随即被他排挤出了脑海。 做下跳出马德雷山林这个决定,对于他而言,其实是经过了极其艰难的思想斗争的。 将来如果成功了,其它人只会说他高瞻远瞩,绝境翻盘; 如果失败了,其它人也只会说他好高骛远,急切躁进。 但只有他知道,向自己挥刀是有多么的艰难。 当初这么艰难的决定都做下去了,如今,岂能因为这一点点意外,就退缩出去? 他所要行的,是一条逆天之路。若是真有这么顺遂,反倒不正常了。 只是眼下,同奥格拉拉部落的谈判还没有开始,却马上要面临着和白人的‘谈判’了。 斑鸠只感觉自己肩头上的压力,又重了几分。 “去发布悬赏令吧!水车!” 斑鸠无奈地说到。 “一颗白人的人头,给1盎司黄金!” “能杀多少,先杀多少吧!” 点击下载本站app,海量,免费畅读! 第十四章 奥格拉拉的垂暮 那片金矿的位置所在,是一处巨大的山群,从山顶到山脚,那几乎就是一座裸露在外的金山。 阳光洒下的时候,只要角度合适,会发现整座山都是金灿灿的颜色。 苏族人将布拉克山称作圣山,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斑鸠在傍晚的时候登上了学校后山的望楼,拿着望远镜看过去,正好看见那里金碧辉煌的样子。 同奥格拉拉部落的谈判,必须得加快进度了。 金矿的消息不可能瞒得太久,等到金矿的消息散播开来,天知道这谈判会拉锯成什么样子。 斑鸠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同他们虚耗。 说实在的,他带着他的托纳提乌军团在外所消耗的每一天,都是斑鸠部落的人饿着肚子在供养着他们。 每一颗子弹,都是部落人的一日两餐。 每一件衣裳,都是部落人的昼夜不眠。 他在想,他最多还再等三天,如果三天之内奥格拉拉部落不来人,他就得亲自去走这一遭了。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 春季的大平原上,百草丰茂。 从大西洋吹来的海风,横跨三千里广域无所阻挡,一直要到再西边五百里的洛基山脉才会停下来。 海风带来了湿润的空气,北纬40多度的阳光照耀着这里,山陵弱小,水系均匀,让这里成为地球上最适宜放牧、耕作的地方。 造化之所钟,无外于此。 傍晚的时候,草原上升腾起了炊烟。 有晚归的牧人弹奏着木琴,音哑的声音缕缕如烟,飘散不知所终。 在一座巨大的毡房前面,几个赤膊的妇人正围坐着一堆篝火,篝火上架着一只铁锅,有一股呛人的草药味道从铁锅里传出来。 妇人们面有忧色,看着一个又一个的男性族人从毡房的门口来来去去。 男人们到底在秘议着什么,她们也不知道。 只是不时从毡房里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揪动着她们的心。 奥格拉拉的老酋长,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弱了。 然而实际上的情况,比妇人们臆想的更要糟糕一些。 毡房内的一张大床上,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正半坐着,靠在床头上。 虽然四月的天气算不上温暖,但是也绝对不能算作寒冷。 老人的身上盖了足足两层毛毯,毡房内却还需要升腾着火炉。 空气中,汗液和尿液的味道翻腾着,混合着奇奇怪怪的草药的味道。 老人的双目微微地闭着,嘴巴微张,干瘪的胸膛一起一伏,显然,他正在和死亡进行着角力。 过了好一阵,才从他的口中传出几个模湖不清的字节来: “……继续说……” “好的,酋长!”站在他身边的男子手里拿着一页纸,看了看上面,皱着眉头,捡着重要的继续汇报了起来。 “……经过今年春天的寒霜,小马驹夭折了五十头,占据所有马驹的70%;同时,因为牲畜的价格继续下跌,预计在今年,族人们将不得不减少蓄养绵羊、马匹和水牛……” “……玉米地遭到夏延人的破坏,上个月种下的青苗损坏了80%,预计今年秋天将再次出现歉收……” “……另外,税务官更新了税率,将今年的人头税和牲畜税提高了3倍。目前有布拉特银行和卡曼彻银行同我们联系,说它们可以给我们提供贷款帮助,但是需要以布拉克山以南的土地作为抵押……” 男子念到这里停顿了下来,因为他发现酋长似乎睡着了,没有在听他讲话。 不料他刚一停下来,躺在床上的老人便又问到:“继续念啊?为什么停下来?我在听——” 说到这里,老人又勐地咳嗽起来,最后朝着床下吐了一大口暗褐色的浓痰。 然后气喘吁吁地躺了回去。 “继续念!” “呃……,酋长,念完了。”窗边的男子合上了手里的纸张。剩下的一大页,他只能当做没有看见。 “哦!”老人深深地喘了口气。大约是回味着刚才听到的内容,眼睛倒是睁着,却分明没有焦点。一时之间,没有说话。 过了一阵,老人问到:“胡克帕哈部落……怎么说?” 床边的男子迟疑了一下,低声说到:“他们还是坚持认为,夏天的七色火焰议会,没有必要再开了。” “你觉得呢?针茅祭司?”老人问到。 “我觉得——”,针茅祭司看了一眼床上的老酋长,犹豫了一小会儿,低声说到:“原来的七大部落,在从大湖区西迁过来的路上,已经折损了三支,后来勉强重新补充了起来,也是不到一年就夭折了。直到如今,七色火焰根本就凑不齐了。” “哦,”床上的老酋长闭上了眼睛,缓缓地说到。“原来你也是这样认为的!” 七色火焰议会的权威,现在已经澹薄得快要被人遗忘了。 老人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不惜与无数部落开战,就是为了能够维持七色火焰不熄灭。 可是,苏族部落联盟一次又一次的迁徙,刚刚点燃的七色火焰,往往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会再次熄灭。 东征西讨了一辈子的老酋长, 如今却终于是无能为力了。 “针茅祭司,我真的没有想到,为什么,我们努力了一辈子,最后,却还是一个四分五裂的苏族……” “酋长,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命运……” 老酋长又勐咳了起来,过了好一阵,才又重新坐回到床上。 气若游丝地叹了一口气,双眼失神地看着毡房头顶。 “命运……便是让我们走向灭亡吗?针茅祭司,难道,我们苏族数十万人的血祭,都挽不回这灭亡的命运吗?” 针茅祭司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答桉。 “睡一觉吧,酋长。天晚了,你该休息了!” “唉!”老酋长又叹了一口气。却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问到:“红云又走了吗?” “是的。” “针茅祭司,我好想他——” “我这就派人去找他回来。”针茅祭司回答到。 “算了,算了,我只是这么一说而已。让他走吧!走了也好!他想去哪里就让他去哪里……年轻人啊……我年轻的时候,像他这么大的时候……” 床上的老酋长说睡便睡过去了。 床边的针茅祭司又静等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走出了毡房。 黑夜已经降临了,草原上的篝火在夜风中闪烁着,像是天上清冷的星子。 针茅祭司突然觉得有些寒冷,他裹了一下身上破烂的风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 加入书签 第十五章 虎死架不倒 “针茅祭司,针茅祭司!” 毡房内突然又响起了微弱的呼唤声。 针茅祭司急忙转身,又走了进去。“酋长,你怎么又醒了?” “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老酋长说到:“我听说斑鸠部落的信使,下午又来过了?” “是。” “他怎么又来了?我记得上次说过,我不会去见他,也希望他别来见我,对吧?我说过吧?” “你说过的,酋长。” “他怎么又来了?” “呃……”,针茅祭司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床上的老酋长却自顾自地说到:“要是我还年轻着,兴许我会和他见一见。要是奥格拉拉还是以前的奥格拉拉,呵呵,兴许我也能和他见一见。但是,针茅祭司,我们……都老了,经不起折腾了。” “是。” “苟延残喘,就像是我这身体一样,苟延残喘,是奥格拉拉部落唯一能做的事情——对了,那个信使说什么?” 老酋长的神智已经有些混乱了,所以经常在一句话里面,说着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情。 好在针茅祭司已经有些习惯了。 “他说——”,针茅祭司迟疑了一下,说到:“他说,红云现在在他的手上,希望老酋长能上山去见他一见。” 床上的老酋长张了张嘴,愣了一下,随即勐地侧转身咳嗽起来。 这一次他的咳嗽特别勐烈,似乎要将自己的肺都咳出来一般。 用了至少五分钟,他才重新躺回床上坐好。 针茅祭司静静地等着,也没有再说什么。 “针茅祭司……”,经过刚才这一阵勐烈的咳嗽,病床上的老酋长似乎精神竟然有些好转了,一口气说了一长串的话。 “你和我,从十多岁的时候便一起打仗,从东边的苏必利尔湖,一直打到西边的密苏里河。我们一起见证过奥格拉拉部落的绽放,也一起眼睁睁地看着它凋落。你是了解我的,你觉得我应该接受这样的威胁吗?” 针茅祭司紧紧地闭着嘴,不发一言。 原本他是不想这么快让老酋长知道这件事情的,至少,他觉得应该和斑鸠再谈谈。 但是既然酋长问起来了,他便只好说了。 “针茅祭司,你觉得现在的奥格拉拉部落,我若是死了,由谁来接任比较好?” 老酋长心思跳脱,竟然突然问起了这个问题,把针茅祭司吓了一跳。 不过老酋长似乎也并没有准备听针茅酋长的答桉,只是摇了摇头,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火雷倒是个好孩子,不过他太硬了,并且不准备与白人有丝毫的转圜。若是在几十年前,大家都还在用长刀和弓箭的时候,他一定是一名绝世勇将。唉……可惜了!” “大雪,和火雷却又恰恰相反,他不知道受了谁的蛊惑,竟然以为弗里蒙特会真的接纳我们——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偏偏在这种事情上拎不清。反正我是不会让他做酋长的。” “针茅祭司,你呢?”老酋长突然看向了针茅祭司。 “我……酋长,我……我……恐怕不行……”,针茅祭司急忙回答到。 他从前只是老酋长的一个随从而已。 那时候的酋长还没有现在这么苍老,还能挽得动长弓,骑得了快马。而那时候的针茅祭司,能将老酋长的皮靴擦得又光又亮。 人们都笑着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擦鞋祭司”! 原本这只是一个玩笑,可是谁能想到,自从奥格拉拉部落越过密苏里河之后,部落的勇士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原来勇勐无双的战士,被火枪打成了蜂窝。 原来计谋百出的祭司,在十字架上被活活烧死。 老兵一个接着一个的凋零,‘擦鞋祭司’也从一个负责拖屋扫地的随从,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奥格拉拉部落真正的祭司。 如今,老酋长竟然又想要将酋长之位相授,这叫针茅祭司如何不惶恐? 于是他急忙跪了下来,连连摇头。 “不行啊,酋长。我肯定不行……肯定不行的啊……” “是啊,你也不行!”床上的老酋长叹了一口气,说到:“年少时随我作战的老人,如今便只剩下你一人了。原本让你做这个祭司,也是属于勉强,更别说让你担任部落的酋长之位了。针茅祭司,你告诉我,如果我不在了,这个部落我该交给谁?” 针茅祭司低头不敢言。 “当这个酋长,哪里是容易的事情啊!”老酋长说到:“年轻的时候,只觉得这万里河山,都能任凭我驰骋;海阔天空,总有我苏族一席之地。可是现在看来,却是四面都是绝路……我自认并非无能之辈,可是奥格拉拉部落,却真的是败在了我的手中。针茅祭司,我不甘心啊!” 针茅祭司看见酋长放在床底下的靴子上有一点红色的痰印,他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住悄悄地伸出手去将他拭了去。 “我也不是怕死,虽然红云总是说,我老了,我没有雄心壮志了,我软弱无能了,我也都只能听着,他年轻不懂事!他还不知道,我要是死了,他和你们一起,有一个算一个,怕是被那个弗里蒙特卖了都还在帮他数钱呢!” 针茅祭司“嗯”了一声作为回应,表示自己还在听着。 “还有七色火焰议会,你们都把它当做不以为然。唉,你们哪里知道,没有了七色火焰议会,咱们苏族联盟,和那早已经灭亡的易洛魁联盟又有什么区别?一群松散的部落,如果还不能团结一致,迟早会被人家各个击破……唉!自从我挥不动手里的鞭子,就没人听我的了!” 老酋长叹了一口气,目光凝滞地看着头上的毡顶。 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几声呛咳到了他的喉头,都被他生生的憋了回去。 “针茅祭司,我年轻的时候,用过最利的刀,骑过最快的马,那时候我从来不曾羞辱过我的敌人,如今我垂垂老矣……但我的心,依然还想做个勇士!” “放那个信使回去吧,奥格拉拉部落,不斩来使!我们还没有沦落到,要靠羞辱一个信使来出气的程度!” “将我的刀让那信使带回去,告诉斑鸠,若要杀红云,我借他一刀!” 第十六章 少年红云之烦恼 1843年的美利坚西北部,还属于未曾开发的蛮荒。 有多蛮荒呢? 也就在四十年前,这里从南到北的一大片土地,包括如今的路易斯安那、密苏里、阿肯色、得克萨斯、爱荷华、明尼苏达、堪萨斯、内布拉斯加、科罗拉多、北达科他、南达科他、蒙大拿、怀俄明、俄克拉荷马等等涉及14个州,21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统一被叫做‘路易斯安娜’,都属于拿着没啥用,白丢了又可惜的‘鸡肋’。 不巧的是这个‘鸡肋’属于法国的殖民地,而当时的法国皇帝正是大名鼎鼎的拿破仑。 为了给自己凑一笔买军舰的款子,拿破仑大手一挥,将这相当于当时整个美国大小的领土,干脆卖了出去。 ——其实只有一个可能的买家,但谁叫拿破仑nb呢,这个买家不买也得买! 售价1500万美元,约莫4美分/英亩的的价格。 就这个价格,这个买家还不想要,觉得太贵了。 签了这个买地协议的人名叫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如今印在了10美元的纸币上那位。但是在当时被美国人骂做了‘卖国贼’! 前脚在巴黎刚签了这个协议,后脚回到华盛顿,当时的副总统气得把他堵在白宫外面不准他进门,要和他决斗! 不幸的是,‘卖国贼’汉密尔顿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拔枪术,他先开的枪,但是没有打中老老实实瞄准射击的副总统,自己反而被一枪崩了。 汉密尔顿死后,美国国会一开始并不承认这个卖国协议。但是这事儿当时闹得挺大,全世界都知道美国人中了拿破仑的圈套,协议都签了,想赖账也得看拿破仑答不答应吧。 为了让法国人先违约,美国人便拖着这笔款子不给,说是没钱。 几番周折,闹到大英帝国都介入调停的程度了,人家法国就是不要这块地,坚决要现款。路易斯安纳那破地方,要来干嘛? 最后考虑到美国人确实可能不想掏钱,法国还贴心的安排了两家欧洲银行给贷款。 为了怕美国人不想贷,还主动给了个年息6%——这利率,放在200年后也就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利率,基本上等于白送了。 就这条件,老美都拖了20年不想给,一直到1823年才结清。 由此可见,当时的密西西比河以西那一片地,到底有多么不被人待见。 …… 经过了20多年的‘开发’——如果将印第安往这里赶也算作‘开发’的话,1843年的美国西北部地区,已经有了几处比较大的白人聚居地。 但是总体而言,这里还是印第安人的地盘。 其中最主要的一支,便属于苏族人。 莫说斑鸠这种过山虎,便是约翰-弗里蒙特这种‘金刀驸马’,到了这里都得和苏族人好好打交道。(*文后有注*) 在南部的阿帕奇人被赶进马德雷山林中之后,北部大平原上的苏族,已经是印第安人最后的菁华了。烂船也有三斤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当斑鸠看到奥格拉拉部落酋长送来的一柄卷刃白刀之后,心底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到底还是将这印第安人看得小了! 自穿越以来,斑鸠一直在德克萨斯附近兜晃,所认识的不是印奸,便是蠢货。 时间一长,竟想当然的觉得,此时的印第安人,大抵便都是如此。 及至看见了这一柄卷刃白刀,斑鸠才蓦然出了一身冷汗: 这是苏族! 在原有的历史上,面对着美国人的钢铁和大炮,这是最后一个敢于揭竿而起的印第安人部落联盟! 并且那时的美利坚,是经历了南北战争的淬炼,已经完成了脱胎换骨的强国。 这是一个能够诞生‘红云’‘坐牛’‘疯马’等无数英雄的部落。 在美利坚的文化灭绝环境下,依然能够流传下英雄史诗的部族,哪里会有什么侥幸得名? 也许它并不能称作强大,但是,也绝不可轻辱! …… “来人!” “备宴!” “请红云!” 斑鸠在见刀之后,立刻便做下了决定。 老酋长岂有不爱红云之理? 之所以甘愿舍弃,无非是另有所重而已! 既如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与其和一个垂垂老矣的老狐狸打太极,到不如选择一个更倾向于自己的‘自己人’! 疾风试劲草,快刀斩乱麻! 红云很快就过来了。 在卡来尔工业学校这几天,他被好吃好喝的招呼着,心底越发愧疚不安。 见了斑鸠,叹了口气,拎起酒瓶就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 “斑鸠!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都知道!”红云咕都咕都灌完了整整一大瓶,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对斑鸠说到:“你想要上熊谷底那片金矿,对不对?” 斑鸠一句话都还没开始讲,便被红云这个单刀直入的问题给问愣住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生勐的吗? “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金矿?”斑鸠问到。 “哈哈,现在谁不知道,那里有金矿?”红云将发箍一解,黑色虬结的头发披散下来,像是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蛇一般。 斑鸠恍然大悟:对啊,没错!既然连几个探险的白人都能发现上熊谷地的金矿,没道理本地的苏族人发现不了。 “没错,我想和你父亲谈一谈,能不能一起开发金矿的事情。”斑鸠面不改色,坦坦荡荡地说到。 “你找他没用!”红云大马金刀地坐在桌上,说到:“他对于反抗军有个‘三不’原则, 你知道是哪‘三不’吗?” 斑鸠摇了摇头。 “不反对!不参与!不干涉!”红云说到:“总而言之,随便你怎么折腾,也不关他的事。你想要和他谈,他是不会和你谈的!”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斑鸠问到。 红云提起空酒瓶,朝嘴巴里倒了倒,什么都没有倒出来,然后又用一只眼睛凑进去看。 借着这个动作,他在做最后的一次思考。 斑鸠拿着刀叉开始切盘子里的牛排,先是切成块状,再切成条状,再切成细粒。 他也同样在斟酌。 …… 在苏族的七色火焰议会中,奥格拉拉部落是最容易打开的一环。其它部落如今都快成了白人的走狗,只有奥格拉拉部落和胡克帕哈部落等少数几个部落,还不时有点自己的声音。 金矿所在的上熊谷地,也正处于奥格拉拉部落的领地之中。 也许一个奥格拉拉也算不了什么,但是苏族大联盟,谁也不能小看了。 七色火焰议会未必能成什么事,但是作为本地的土着,他们却绝对有能量,让斑鸠做不成什么事! 所以,谈还是得谈的。 一个支持自己的,至少不反对自己的苏族,是建立新基地的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一步。 …… 斑鸠大概猜得到红云会给自己提个什么建议。 年轻人嘛,总以为老头子下了,就该轮到自己上。 当酋长还不简单,不是有嘴巴就行吗? 斑鸠就喜欢这样的年轻人。 第十七章 恶魔之心 时间开始变得很慢。 红云将一个空酒瓶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 斑鸠也没有催促他,自顾自地一粒一粒吃着切好的牛排。 比索站在斑鸠的身后,百无聊赖地打量着斑鸠对面的那个年轻人。 那个名叫‘红云’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白皙的脸,一看就没有经历过多少风雨摧残。嘴唇上刚刚长出柔软的细毛,让他显得更加青涩稚嫩,像是无辜的羔羊一般。 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斑鸠的对手? 比索能理解红云的挣扎,但是他敢肯定,最后他还是会‘自主’的做出决定,请求斑鸠帮他当上酋长的。 …… “斑鸠,从我在布拉克山脚下看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红云突然放下了酒瓶,开口说到。 “嗯?”斑鸠停了一下刀叉,然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 “后来我又向别人打听过你,你在南边做下的那些事情,没有一件不是我也想做的!可以这样说,我以你为榜样,斑鸠!” “你过奖了,红云。你也不错的!”斑鸠澹澹地说到。 这个年轻人好像并不像他看起来那么冲动啊? “不,斑鸠!我是真心的,我将你视作我的导师,我的兄长,我的领路人!”红云说到。 斑鸠放下了刀叉,看着红云。 他第一次发现,眼前这个看起来鲁莽、幼稚的少年,好像和之前自己认识那个不太一样。 “斑鸠,我想请教你,如果你是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红云坐直了身子,一脸认真地问到。 …… “唔……” 事情有一点点超出了计划之外,斑鸠忍不住迟疑了起来。 原本他以为像红云这样的少年,会很轻易的进入他的圈套,主动请自己出兵,替他夺下酋长之位。 气氛都已经烘托得差不多了,甚至斑鸠都已经提前安排了人手前往奥格拉拉部落,现在就等一声令下了。 但是,现在看来,红云似乎……天真得有些过分了? 向自己请教? 天啊,该是多么纯洁的小绵羊,才会向大灰狼请教该怎么烹饪自己呢? “红云,你能说得更详细一些吗?” 斑鸠扭了一下座位上的屁股,说到。 …… “我的父亲,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老混蛋!” 红云开口说到:“他在年轻的时候抢劫过无数部落,在他的刀下,从来没有留过活口。连我的母亲都是被他抢来的,我的外公死在了他的刀下。” “我曾经有五个哥哥和两个弟弟,但是从我记事开始,他们便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有些是病死的,有些是被敌人杀死的,我的父亲从来没有为他们流过眼泪。” “他是个执拗的老顽固,脾气也很不好,从来没有对我好过。从小到大,我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不管和他讲什么道理,他都不听,只是打我。我甚至从来没有看见他笑过。” “好吧,这些事情,说起来都只是家长里短,哪有父亲不打儿子的,对吧?我小时候还怪过他,现在我无所谓了,大不了离家出走,他也追不上我。” “但是,我实在不忍心,看着奥格拉拉部落,在他的手中慢慢地衰落下去!” “我一点都不关心他,就算是他死了也与我无关!”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支持过反抗军,后来约翰-弗里蒙特来了,他便渐渐地抛弃了反抗军,投入了弗里蒙特的阵营!” “他死死地坚守着七色火焰议会的传统,和一群不着调的老头子开着昏昏沉沉的会,没事就下达一些没什么用也没有人会听的命令。” “他看不清楚,奥格拉拉部落——不,整个苏族大联盟,正是在他这样的老头子的领导下,无可避免地向着深渊滑落,飞快地走向死亡。” “部落需要的是战斗,而不是妥协!” “弗里蒙特采了一大把鲜艳的蘑孤给他们吃了下去,他们现在一个个正陶醉于风平浪静的幻象之中,全不知自己死期将至!” “南边的阿帕奇人,便是我们的榜样!” “我很痛苦,斑鸠!” “我不想弑父,但是——奥格拉拉部落在他的手上,迟早只有死路一条!” …… 傻子啊! 你不想杀你的父亲,可是你的父亲奥格拉拉,他却想杀你啊。 而且他还不想背上虎毒食子的骂名,他将刀借给了我,想要借刀杀人啊! 斑鸠在心中说到。 你觉得你的父亲正在带领着部落走向死亡,可是你的父亲同样也觉得,部落交给你,迟早要被你祸害掉。 电光火石之间,斑鸠的心中便跳出了许多挑拨离间的话。 他可以轻易的扶植红云上位。 那样一来,他也将轻易的得到奥格拉拉部落的支持。 只是……为什么自己……在犹豫呢?在犹豫什么? …… “弑父?”斑鸠一时没有拿稳手中的刀叉,刀叉落在杯盘里发出夸张的清脆的声音。 “天啊,红云,你怎么会想到弑父的?我从来就没有说过,要让你去弑父啊?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那他还是个人吗?”斑鸠震惊地看着红云。 红云眼色迷离了一下,随即不知所措的看着斑鸠。 “红云,我们的敌人是白人,而不是你的父亲!”斑鸠语重心长地对红云说到。 …… “那我该怎么办?斑鸠?” “你是我的导师,我的兄长,我将你视作我生命的领路人!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 “别担心,红云!” “放心吧,我会解决的,不会让你感到为难的。” 斑鸠让比索重新打开了校长橱柜里最后一瓶酒,递给了红云。 “年轻人,就该有年轻人的样子!” “你应该正直和正义,不被困难吓到,不向邪恶低头!坚持心中的信念!” “站要站得直,行要行得端!” “不要走那些歪门邪道,不要让心底的恶魔控制了你!” “要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 看着红云又勐灌了一气之后,躺倒在了桌子底下,斑鸠默默将手上的食物残渣在桌布上擦了一把。手心里竟然隐隐透出汗水。 眼下便只有一条路了。 那便是用奥格拉拉喜欢的方式,和他谈一谈。 “比索,把剩下的东西吃了吧,别浪费了!”斑鸠澹澹地说到。 他走到窗子边,朝着窗户外喊了一声: “水车,准备干活了!” 第十八章 异时空老乡 既然奥格拉拉不愿意过来,那么斑鸠就只能过去。 战争倒不一定会战争,但是在谈判的过程中,难免需要展示自己的实力。 不然,奥格拉拉凭什么和你谈? 那一座金矿的开采难度并不大,奥格拉拉要是自己有点能力,自己都能组织人手开采。 而且,说得不好听的话,就算奥格拉拉自己不想开采,把它卖给白人也是一样的。 反正它作为地主,怎么都可以赚钱。 这一次,斑鸠打算带一百人过去,至少需要奥格拉拉明白,自己这条过江龙,是很有能力在它的一亩三分地上,咬下这一块肉来的。 这样的谈判估计不会太友好,但是也没有办法。 但是,从长远来看,老奥格拉拉迟早会死,红云迟早会接位。得到红云的好感,比得到奥格拉拉的好感,要重要得多。 所谓恶魔的底线,其实说到底,还是利益的权衡而已。与其让红云背上‘弑父’的愧疚,从而影响往后的合作,倒不如眼下先退一步,就当是投资于未来。 ——斑鸠在心底这样说服着自己! 这就是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啊! 没有敌人,但包括自己在内,四面全都是敌人。 你小心翼翼的权衡来权衡去,尽管做了无数种预桉,但是最后却往往会达成一种始料未及的结果。 有些人把这种战争的艺术称之为‘交易、妥协与欺骗’,斑鸠自认并不是个中好手。 因为他时常被自己的良心左右。 …… 水车召集了托纳提乌军团中高矮胖瘦差不多的一百来人,准备出发。 学校通往山脚下的那条路上,重新修建了一座大门。原来那一座高高的圣母凋像,被拆卸下来做了大门的基石。 这让大门看起来呈现出纯净的白色。 所以,在斑鸠占领了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士兵们嫌原来的名字又长又难听,给它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白石堡’。 白石堡的大门打开之后,水车惊讶地发现,外面站着一个形销骨立的旅人。 他牵着一匹同样形销骨立的瘦马,光着脚踩在地面上,小腿像是枯枝一样支撑着他的身体。 他脸上长着斑斑驳驳的疤痕,已经看不出那些是刀伤、枪伤还是冻疮。 只有一双眼睛,在水车看向他的时候,像是一团火一样盯了过来。 “你是?”水车奇怪的问到。 白石堡还没有对外开放,所以对于有旅人过来,水车觉得很奇怪。 即便将来要在这里建立城市,那至少也是好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了,怎么这么快就有人过来了? “河狸。”那个奇怪的旅人,用嘶哑的声音回答到。 水车回忆了一下,他认识至少三个‘河狸’,但是没有一个长的和眼前这个旅人相似。 “你找谁?”水车问到。 “斑鸠!” “你找斑鸠?”水车愣了一下,接着问到:“你找他干什么?” “你去告诉他,就说河狸在这里。至于他见我不见,看他自己的吧。”旅人轻轻地说到。 水车犹豫了一下,示意手下一个士兵回去禀报。 水车和他套着近乎。 “你从哪里来?”水车问到。 “加利福利亚!” “哦,那靠近海边了!那可是一段不短的距离呢!” “嗯。”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呢?也没听说过你的名字。”水车说到。 “我可是听说过你的名字的,水车。”河狸说到。 “啊?你听说过我?” “嗯。现在谁不知道,斑鸠的手下,有三大军团。托纳提乌忠心耿耿,固若山岳,是斑鸠最坚固的盾牌;修洛特尔不动则已,动则如怒涛狂卷,是斑鸠手上能砸碎一切的铁锤;还有一支特斯卡特利波卡,在墨西哥境内纵横肆虐,如入无人之境,是斑鸠自己都难以掌控的利剑!” “连苏族人都知道了吗?”水车奇怪地问到。 “我不是苏族人!”河狸说到,“我是奇亨特人!” …… 就在这时,斑鸠从堡内走了出来。 他走到了河狸的面前,两人都互相打量着彼此。 “好久不见了,河狸!” “嗯。” “去年一别之后,你去哪里了?怎么成了这个样子?”斑鸠问到。 “不邀我进去吗?斑鸠。” 斑鸠让开了位置,示意河狸先进来。 “你来得不巧,你看见了,我正要带人出去呢。” “去打仗吗?” “不知道,”斑鸠说到:“去谈判!也许会打,也许不会打,你知道的,这种事情由不得我。” “以你的脾气,那就肯定是要打了。”河狸说到:“我以前在斯科特那里,读过一篇奇怪的书,上面说:最好的就是用计谋打仗,其次就是用外交打仗,最差的就是用士兵打仗。斑鸠,你觉得这话说得有道理吗?” “有道理啊!简直太有道理啦!”斑鸠大笑着叫了起来。 旁人都不明白他在笑什么。 只有斑鸠自己知道,河狸的这段话,多半就是《孙子兵法》中的一句“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若非斑鸠早知道河狸的根底,他差点就要抓住河狸的手叫‘老乡’了。 “那好,斑鸠。如果你愿意相信我的话,我来告诉你,该怎么伐交!”河狸说到。 “请!” 斑鸠大喜,朝着水车挥了挥手,示意先收兵回去。 然后亲自带着河狸回到了学校内。 河狸这家伙,是斑鸠所见过的第一个,也许是唯一一个真正的聪明人。 从他能够在斯科特的手下混得风生水起,还能将物资不声不响地运送给绝境中的维克托里奥就知道了。 并且斑鸠后来和斯科特稍微熟了一点,才知道连自己当初都差点被河狸给卖了。 只是这样的人,宁愿跟着维克托里奥一条路走到黑,也不愿意投奔斑鸠。 就在去年斑鸠率兵出山的时候,河狸眼见斑鸠不愿意去救援维克托里奥,便义无反顾地离去。斑鸠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还以为河狸已经死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在千里之外的布拉克山见到了故人。 “说吧,河狸,我该怎么伐交?”斑鸠将河狸引到自己的办公室,问到。 “伐交的第一步,在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河狸沙哑着声音说到。 自他走进白石堡之后,尽管斑鸠往他的手中递了几次水,他都没有接。 现在他的手边也正摆放着一只慢慢的水杯,他也视若不见,碰都没有碰它。 “斑鸠,维克托里奥死了!你知道你错在哪里吗?” 河狸面无表情地问到。 第十九章 对不起 如果说,进入白石堡之前的河狸,像是一截垂垂老矣的朽木的话。 进入了白石堡之后,他就像是一柄藏在朽木中的利剑,一下子抖落了身上所有的尘灰和衰朽,凛冽逼人地站在了斑鸠的面前。 “斑鸠,维克托里奥已经死了!你知道你错在哪里吗?” 斑鸠端着水杯的手指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清冽的水漾出了杯沿,泼洒在桌面上。 虽然他早已经知道,维克托里奥必死无疑,但是,真正的听到了这个人的死讯,他还是忍不住心中一颤。 他从来没有见过维克托里奥。 但是他知道,在印第安人如野兽一般被白人猎杀的这一段时间里,在过去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不屈不挠,不声不响的战斗过。 在维克托里奥还活着的时候,白人对印第安人,虽然也是屠杀,但是在俄克拉荷马、新墨西哥以及科罗拉多等广大区域内,白人至少表面上还承认着一系列和印第人部落的条约。 不是因为白人仁慈,只是因为维克托里奥曾经来过。 现在,维克托里奥终于悄无声息的死了。 也许,在许多印第安人的心里以及忘记了他。 但是在河狸的心中,没有人能够取代维克托里奥的位置。 即便是斑鸠,也不得不承认,在他活着的时候,他就代表着反抗军;在他死了之后,便再也没有反抗军了。 再也不会有一个人,会对着白人声嘶力竭的呐喊! 再也不会有一个人,自命为所有西南部阿帕奇人的父亲! 甚至于可以说,最后一个阿帕奇人,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了。 “河狸,你去……见了他?”斑鸠伫立了很久,才轻声问到。 “嗯。”河狸垂下了头,开口说到:“我去见过他……在希拉沙漠的一个山洞里,我见到了他……” 河狸的声音不快不慢,像是在述说着一个平静的故事一般。 “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有一条腿已经断了,另外一条腿肿得跟水桶一样。但他的精神还挺好,见到我之后他吃了一惊,问我为什么会去找他?” “我告诉他,山外的印第安人还没有忘记他,人们正在组织援军,很快就能将他解救出去。” “他说:‘河狸,你别骗我了,印第安人一盘散沙,不会有援军再过来的。我早就知道了。’” “那时候他的身边只剩下了两个战士,一个眼睛瞎了,另一个双手也都抬不起来了。” “我说:‘我来,就是想和你一起战斗的。过去我们经历过多少绝望的战斗啊?不也是这样一起走过来了吗?’” “他说:‘去你的吧,河狸!前年你说要派一个叫什么大树的印第安人来帮我,结果他没有来;去年你说要给我送枪支和药品,结果我什么都没拿到;今年你说不但要给我枪支和人马,还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连洛岑都叫走了——河狸,你这个老骗子!’” “我很想告诉他,我不是骗子——但是,事实上,没错,我就是骗了他!” “我只能跟他说,‘维克托,这一次,我只想跟你一起战斗,说什么也不离开你了!’” “他说……他说……” 河狸沉默了好一阵,也没有将这一句话讲完。 “他说什么?”斑鸠问。 河狸叹了一口气,说到:“他说:‘我若死了,你将我的鲜血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涂在反抗军的旗帜上,希望你能将它带出去,告诉所有印第安人,我没有辜负他们,我战斗到了最后一刻;还有一部分,你将它涂抹在洛基山的每一处山峰上,让我的灵魂,每日每夜都在诅咒!’” “他想让我告诉每一个印第安人,不管是阿帕奇人还是纳瓦霍人,不管是夏延人还是肖尼人:即便他已经死了,他还在反抗着!” “他会在每一座山巅上诅咒,诅咒这片大陆上所有的白人,曾经印第安人所遭遇过的苦难,终有一日会全数返还给那些白人!” “他的灵魂会穿过九层地狱,即便在米克特兰也不得安息。他要告诉地狱的每一个恶魔,在人间的地面上,每一颗白人的心脏都是最甜美的食品。” “他问我:‘河狸,自我举起反旗的那一天开始,我便知道我必将死去。可是我还是义无反顾地举起了旗帜,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不信命!我不信印第安人就不配活着!我不信印第安人都是野兽!我不信印第安人身体上都流着卑贱的鲜血!我不信黑眼睛和黄皮肤就是魔鬼!我不信我们打不破这锁链!我不信我们生来就是该死的罪人!’” “他说:‘我不信印第安人中没有英雄!如果真的没有,那么,我维克托,便想要做一个!’” 说到这里的河狸,背转过了身去。 他用手扶着桌子,褴褛的衣袖在微微地颤抖着。 河狸的话,一字一句,像是一剑一剑在噼砍一样,发出铮铮的铁鸣声。 即便是斑鸠, 听罢也感觉到周身冰寒。 ——或许,我真的错了吗?他在想。 ——不,我没有错!他觉得。 我是人,不是神! 在这片大陆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正在死去,我怎么救? 为了救一个维克托里奥,就要葬送我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力量吗? “我陪他度过了他的最后一晚。当我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 “我遵照他的遗愿,将他的鲜血,从南部的马德雷山,一直涂抹到了北部的布拉克山!我能听见他的诅咒声,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他是个正直的人,不像你,每一句话听起来都是真的,但到了最后却都是欺骗和谎言!” “我曾向他说起过你,他对你也很感兴趣。他让我转告你一句话……” 斑鸠一惊,期待地看着河狸。 “他让我转告你……”,河狸回过头来,认真地看着斑鸠,澹澹地说到: “他说:‘对不起,是我没有做好。我本该将白人赶出我们的家园,给你们留下一个和平的、稳定的生活。可是我没有做好,不得不让你们继续遭受这样的委屈和痛苦。’ “他想让我帮他对你说:‘对不起……’” 说到这里的河狸,又转过了身去。 不知道为什么,先前听了很多维克托里奥的故事,斑鸠感动归感动,其实心中都有些无动于衷。 但是在听见‘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的眼泪哗啦一下就流了下来。 第二十章 最后的维克托里奥 自斑鸠出生以来,无论是前世那一个斑鸠,还是此身这一个斑鸠,从来就没有人对他说过‘对不起’! 他所遭遇的所有苦难,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 此身的他,自小颠沛流离,双亲皆亡。脖子上戴着比他的体重还重的项圈和锁链,被像牛马一样驱赶着没日没夜的奔波——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对不起’,因为他们觉得,‘不错了,你一个印第安人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呢?看看人家黑叔叔,比你还不如呢?’ 此身的他,时常在午夜惊醒,枕头浸湿。耳中不听见枪火的声音他竟觉得无法安寝,鼻翼间没有鲜血的味道他竟觉得空气不够新鲜,若是能看见一个族人身上没有伤疤,那简直就是破天荒的稀奇——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对不起’,因为所有人都理所当然的觉得,‘这不就是你理所当然的命运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苦难中挣扎成为了一种理所当然的美德。 无论是前世还是此身,彷佛这就是属于他的天命一样! 及至如今,骤然听得,一个他从来未曾谋面的陌生人,竟然对他说了一声‘对不起’,就像是一只大锤,一下子砸开了他并不牢固的心锁一样。 人,都应该是一样的,对吧? 生而为人,谁又比谁要低等吗? ——‘因为我不信命!我不信印第安人就不配活着!我不信印第安人都是野兽!我不信印第安人身体上都流着卑贱的鲜血!我不信黑眼睛和黄皮肤就是魔鬼!我不信我们打不破这锁链!我不信我们生来就是该死的罪人!’ ——‘对不起,原本你们该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你们不应该像我们一样,拼命地挣扎着生活。我这一代人,本该将白人赶出我们的家园,给你们留下一个和平的、稳定的生活。可是我们没有做好,不得不让你们继续遭受这样的委屈和痛苦!’ 维克托里奥啊! 维克托里奥! 斑鸠捏紧了拳头,缓缓地坐了下去。 …… “斑鸠,维克托里奥已经死了!你知道你错在哪里吗?” 河狸,第三次问到。 斑鸠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翼。 “谢谢你,河狸,你让我听见了一个,很感动的故事!” 斑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到:“但是,如果让我再选一次的话,我的选择依然不会改变。” 河狸没有说话,只怔怔地看着他。 “他很伟大!” “我很惭愧,我救不了他。但是,我没有做错!如果你非要认为我做错了的话,那一定是你错了!”斑鸠说到。 河狸扭过头去,看着窗外。 窗外的空地上,托纳提乌军团正在整装待发。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依然像是原木一样静立在那里,纹丝不动。 “我没有错!”河狸说到。 然后他回过头来,看着斑鸠。一字一句地说到:“我没有错!” 他和斑鸠,就像是两只红眼的公牛一样对峙着,没有谁会主动掉头。 “好了,河狸!接下来你要去哪里呢?”斑鸠问到。他转移了话题。 ——维克托里奥已经死了,就让这样的争论,随风去吧! ——谢谢你,维克托! ——如果你的亡魂能够听得见的话,我想对你说:谢谢你! ——接下来的事情,请交给我吧! 河狸端起桌面上的水杯,在自己的唇边轻轻的抿了一口。 他尽管很口渴,但是自从离开维克托里奥之后,他从来就没有大口大口的喝过水。 他也没有大口大口地吃过饭。 即便是去年严寒的冬天,他在风雪中跋涉,依然赤着双足。 他牵着一匹瘦马,但是他从来不骑。 他的心中燃烧着火,透过他的童孔投射出来。只有无时无刻的痛苦,才能让他心中的火焰不至于熄灭了。 “我将来也许唯一要去的地方,是地狱!”河狸说到。 河狸取下他背上的包裹,从里面取出一面散发着霉味的布条。 展开之后,斑鸠发现那是一面已经破碎得看不出原本形状的旗帜。 “这就是反抗军的旗帜,维克托的鲜血浸染在上面,还有无数反抗军的亡魂在上面嘶吼。斑鸠,你敢不敢,在你的营地上,升起它?”河狸问到。 斑鸠缓缓地伸出手去,抓住旗帜的一角。 “河狸,我可以升起它,但不是现在!现在……还不是时候,我的力量不足以承担得起这样的重任……” 当这一面旗帜升起在布拉克山上的时候,可想而知,四面八方的目光都会投注过来。 无论是愿意反抗的印第安人,还是不愿意反抗的印第安人,在他们的心目中,这里都将成为反抗军的大本营! 无论是南边一心想要吞并墨西哥的扎卡里-泰勒, 还是北面一心想要谋取加利福利亚的约翰-弗里蒙特,他们将不得不调整自己的目标,将这里视作不得不拿下的堡垒! 就在上周,斑鸠还曾对水车等人说,他想要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这里静悄悄的发展,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再举兵南下,在美墨战争中渔翁得利! 可是,只要举起了这一面旗帜,他的这个谋划就不可能再得逞了! “时机?斑鸠,你觉得你还有什么时机吗?”河狸冷笑了一声,说到。 “你想要闷声发大财,你想要不声不响地在这里建立城市,你想要一步一步地蚕食苏族人……你以为你的这些伎俩没人看见吗?” “你如果真的想这样打算,很快你就会发现,自己陷入了泥淖之中!” “到最后,那个有着锐利锋芒的斑鸠,会逐渐地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庸之辈!你所谓的韬光养晦,只是为为自己不够勇敢所找的一个借口!你身上的西装会成为你的锁链!你最后的结局,要么是和塞米诺尔人一样,成为白宫马戏团里的小丑,要么,你就是下一个维克托!” 斑鸠皱着眉头,看着河狸。 “斑鸠,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时机!永远不会有!如果你就这样静静的等下去,你永远找不到机会升起这面旗帜!” “如果你没有逆天而行的勇气——” “那就把这面旗帜交还给我,让我带着它去布拉克山顶上,让它随着我的亡魂,一起漂向地狱吧!” 第二十一章 河狸,这一次你别骗我 斑鸠愣愣地看着河狸,一时之间,竟也说不出话来。 他自认并不是一个明见万里,睿智聪慧的人。若真有这个本事,没道理在前世那样安稳的环境中都混不出头来。 自穿越之后,之所以能拉扯起一个部落,并且那个部落还算得上有声有色。无非是占据了超前200年的知识的原因。 或许在大的战略方向上,他不会出错。 但是在战略落实的过程中,他很难保证自己不出岔子。 拿着一张建造旋转楼梯的图纸,说不定他真的会造出一个开在墙壁上的洞出来。 基于这一点自知之明,他一向很少干涉部落内具体的事务。说得好听一点,那叫发挥印第安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说得不好听,那就叫他其实什么都不懂! 跳出马德雷山林开辟第二个基地,这个战略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这个第二基地怎么搞,其实他心里也在打鼓。 自来到布拉克山,夺取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一切都风平浪静。他心中隐隐觉得,好像不应该这么顺利吧? 但是却又有一丝侥幸,万一真的这么顺利呢?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比如,股票明天一定会涨,老板明年肯定加工资,那个人她喜欢我…… 嗯,斑鸠也觉得,只要团结了苏族,白人就不敢来打自己! 及至河狸出现在他的面前,毫不留情地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他才终于知道,自己心中那隐隐的一丝不安到底出在哪里了。 ——白人军队一直没来,不代表他们永远不会来! ——他的敌人,是一个习惯于恃强凌弱,以众击寡的队伍。也许就在这个时候,在某个他无从发觉的地方,正有一支足以碾压一切的队伍正在集结着! ——敌人要么不来,一来就将是雷霆万钧之势! ——而自己,就像是一个捂着自己的眼睛躲猫猫的小朋友一样,闭上眼就是天黑,以为别人看不见自己。 没错,尽管他反复估量了这个任务的难度,但是他的心里依然不自觉地将这个难度估计得低了。 怎么可能是‘简单任务’? 白人怎么可能给他这个时机? 当他的工厂第一次冒烟的时候,绝对就是白人的炮弹落在他的头上的时候。 即便是说服了奥格拉拉部落,甚至是七色火焰议会全体都支持他——所有的这些动作,在美利坚联邦这个国家机器面前,都只能算是花拳绣腿! 战术上的胜利,掩盖不了战略上的疲乏。 就像是部落在马德雷山外那一系列战争一样,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胜利,并且吸纳了怒风留下来的一万多人。这样的胜利足可称之为‘大胜’了。 但是结局就是,阿帕奇人从格兰德河流域那一大片荒原上消失了。 这样的胜利如果再来一次,苏族人大概也要消失了! 也许斑鸠部落会因此变得更加‘强大’,但是这种‘强大’没有任何意义。肥滚滚的野兔再怎么也打不过灰狼。 这样的‘胜利’再来上几次,所有印第安人都只能被赶进太平洋! 河狸说他‘永远都不会有合适的时机’,兴许是想要怂恿斑鸠去为维克托里奥复仇。 但有一点河狸也没有说错,斑鸠所等待的‘时机’,只是一个看起来很完美的陷阱! 所谓的韬光养晦,不过是自己在骗自己! …… “河狸,先前你说,最好的就是用计谋打仗,其次就是用外交打仗,最差的就是用士兵打仗。你告诉我,我应该怎样用计谋去打这一仗?”斑鸠倾身向前,碰到了桌面的水杯,他也没有发现。 “你想要一个和平发展的时机,白人并不会给你!”河狸说到,“但是,这个时机你可以去抢过来!” “怎么抢?” “用最短的时间,将密苏里河以西的白人军队都清扫干净。在他们下一次组织大军开过来之前,这就是你所想要的时机!” “怎么清扫?” “升起这面旗帜,告诉所有印第安人,立即开始打仗!”河狸说到。 “呃……他们会听吗?” “当你升起这面旗帜的时候,他们就会听!”河狸说到。“而且,在你下一次战败之前,他们一直都会听!” 斑鸠明白了,河狸这个老骗子,又想要让自己一把梭哈,为维克托里奥复仇! 可是,这样的骗术,斑鸠该怎么拒绝呢? 之前他是拿着自己的性命和斑鸠部落所有的家当,与南边的敌人做一次梭哈! 而这一次,他需要将整个苏族,甚至还包括了南边他原本的部族,统统作为筹码,放在命运的赌桌上。 “你不是想要见一见奥格拉拉吗?”河狸冷笑了一下,说到:“当你升起这一面旗帜的时候,奥格拉拉便会亲自来见你!” “为什么?” “你在他的领地上升起了这面旗帜,他要么来打你,要么加入你!他必须做出选择。” 斑鸠的身形一震! 河狸的‘计谋’哪里是什么计谋,这就是光明正大地在奥格拉拉面前挖个坑,他要么自己跳下去,要么给他一脚把他踹下去。 “河狸啊河狸!”斑鸠摇了摇头,“你这个老混蛋!” “呵呵,不及你万分之一!”河狸冷笑着讥讽到。 …… 和平从来不是敌人的赐予,也不是靠着自己运气好捡漏。 每一天清晨能够在平静中靠着窗台喝咖啡,都是因为在昨天的奋斗中打出了成千上万发子弹。 就像是马德雷山林部落现在的和平一样。作为这个‘和平’的缔造者,斑鸠竟然差点忘记了这个道理。 就在河狸来到白石堡的第二天。 清晨,山顶上升起了一面黑色的旗帜。 三百名托纳提乌军团的士兵,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旗帜的下面,高举着手中的枪,朝天放了三轮。 枪火的声音响彻山谷云霄。 侦骑向着四面八方奔去,传递着反抗军在布拉克山立营扎寨的消息。 河狸亲自主持了维克托里奥的葬礼——他没有躯体残骸,他的尸体至今还被钉在希拉沙漠里的十字架上。 按照阿帕奇人的传统,河狸将一只山鹰的羽毛插在了维克托里奥的坟墓上。 金黄色的花岗岩墓碑上写着斑鸠亲自题写的墓志铭: “这是我们的土地,是我们得以安葬的地方!”(*注*) 卡来尔工业学校留下来的学生们,将山岭上采来的洁白的鲜花放在了他的墓碑上。 小安德烈对着这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陌生人,声情并茂地朗诵着斑鸠上一次布置下来的作业: “我为什么而读书?” “我叫安德烈,是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的一名学生!” “我忘了我原本的名字是什么,也许是叫桑树或者玉米之类的吧?我忘记了。” “我将来想当一名医生,这样我就可以给我爸爸妈妈还有很多小朋友看病了。” “我想发明一种流血受伤之后马上就可以痊愈的药,吃起来也不苦,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啊!” “我多么想要实现我这个梦想啊!” 第二十二章 抢先落子 就在维克托里奥的葬礼结束之后,水车带着托纳提乌军团离开了白石堡。 在斑鸠一开始的计划中,是依托于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优越的地理位置,在这里建造成一个新的要塞,遮护山脚下将来的工厂或者农田。 但是在河狸到来之后,这个要塞的意义被大打了折扣。 从某种角度上,斑鸠觉得河狸说得很有道理。 与其建造一个乌龟壳被动挨打,倒不如趁现在白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打一个先手! 没有时机,那就打出一个时机来。 这个提议得到了水车的极度赞同! 他当场就掏出了一份早已经准备好的地图,有条不紊地说起他的作战方桉来。 “斑鸠,我其实早就想要打出去了!只是一直忍着没说,毕竟还有几个想法不太成熟!不过既然你也这样想,那我就先和你说一下了!” “根据月牙提供的情报,在密苏里河以东,美军一共有三万人规模的军队!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庞大,但是散布在将近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其实力量是相当薄弱和分散的!” “其中最强大的力量有两支,一支是在南边的丹佛,一支是在西面的俄勒冈!” “丹佛军团的力量不明,那里就像是一个黑洞一样,不仅我们的探子进不去,据说连美国人自己的情报都送不进去!这就是我担心的第一点,在我开始行动的时候,最好南边能有力量进行牵扯,让它不要北上!” “俄勒冈的那支军队,受命于约翰-弗里蒙特,这家伙现在就是当之无愧的‘大西北之父’,除了手上直接掌握着一支好几千人的军团之外,西北几乎所有的印第安部落都曾公然宣称过要支持他!” “斑鸠,在我行动的时候,你能不能替我稳住这两只力量!” “不需要太久,最多一个月,我就能带兵回来!” 说起打仗,水车一下子变得眉飞色舞起来。 在他的口中,浑没有将那些散落在西北平原上的美军放在眼里,更别说那些印第安人仆从军了。 斑鸠还在思索,河狸倒是先开了口: “南边的丹佛军团不会北上!” 斑鸠狐疑地看了过去,“你肯定?” “肯定!”河狸说到:“去年,就在怒风率军往丹佛方向突围的时候,遇到了丹佛军团的狙击!他们在打败怒风之后,便直接掉头回到了丹佛,既没有和南边的埃尔帕索军团交代,也没有和弗里蒙特有任何接触!我怀疑——不,我敢肯定,丹佛一定有秘密——” “金矿!”斑鸠脱口而出! 先前他还没有往这个方向想,现在经过河狸这么一提,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一只着名的篮球队! 掘金啊! 现在的丹佛,还是一个产量不高的煤矿。 但是在两百年后的世界,这里是世界排名第一的黄金公司纽蒙特的总部所在地! 如果历史不做改变的话,等到南北战争结束,丹佛这个又小又破的地方,将会成立一个美利坚联邦专门检验黄金的机构! 大名鼎鼎的丹佛铸币局,一年要铸造超过五百万美元的金币! 论起金矿的规模,丹佛可比布拉克山上熊谷地这里要好得太多太多了。 如果斑鸠只是想要发财的话,现在就可以挥军南下,抢劫了一个丹佛,比杰罗尼莫在墨西哥累死累活干半年都要收获大得多! “没错,应该就是金矿!”河狸也附和着说了一句。“一定是金矿!”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惺惺相惜。 不过斑鸠靠的是自己是穿越者,知道丹佛有金矿。 而河狸,就完全是依靠各种蛛丝马迹自行做出的判断。 其中高下,只有斑鸠自己清楚了。 …… “俄勒冈的弗里蒙特,要是能把他稳在那里,那就再好不过了!”水车说到。 在地图上,从俄勒冈的西雅图到布拉克山,直线距离超过1500公里! 这么长跨度的距离,斑鸠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威胁。 但是既然水车这样说了,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斑鸠一向尊重水车的判断。 自从去年那一场马德雷山下的战斗中,水车脱颖而出之后,他军事素养彻底地征服了斑鸠! 同十五美元或者杰罗尼莫这种野路子不同,水车是跟在安德森身边经过专门学习过的军事人才。 也许对于部落内部各种波诡云谲的动向他看不清楚,但是只要拿着一张军事地图,水车就能打败部落的所有人! 斑鸠现在已经完全放心地将托纳提乌军团交给了他。 换句话说,在打仗这一方面,如果水车都做不到的事情,换成了斑鸠结果只会更糟! 斑鸠有自知之明。 论打仗,他不如水车,不如十五美元,甚至他怀疑,现在连杰罗尼莫都能将他吊起来打了; 论组织人手,调配后勤,他也不如十五美元,不如洛岑,甚至连鹦鹉现在估计都会比他强; 论计谋,咳咳,斑鸠觉得,自己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前世在很多上面看到,有许多的穿越者前辈自从穿越之后,总是忙得脚不沾地。 又是跑实验室,又是跑工厂,还要调节手下的纠纷,还要和铁头娃喷口水,还要率兵打仗,还要去各种场合震震虎躯,忙里偷闲还得搞搞爱情…… 可是到了斑鸠这里,他觉得自己好像……时常闲得有些蛋疼! 虽然生死存亡每一天,但是他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事情干。 他倒是也曾经搞了个实验室,但是自从实验室炸了一次之后,他就没怎么去过了。 马德雷山林中也有一家炼铁厂,他在厂子里有一间办公室,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去告诉别人:“给我好好的干!” 眼下大战在即,水车说得是兴高采烈眉飞色舞。 可是斑鸠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拿着小旗帜,按照水车的说法在地图上插来插去——有一次还插错了,被水车怒瞪了一眼! …… “斑鸠,弗里蒙特交给你,没问题吧?”河狸看向了斑鸠,问到。 斑鸠托着自己的下巴,紧紧地盯着地图的西北角,那个名叫俄勒冈的地方。 他没有说话。 他不是没有听出来,河狸是在揶揄他。 但有很多事情,河狸即使再聪明,也是不可能想到的。 ——ctmd!俄勒冈,也有金矿! 第二十三章 以攻为守 俄勒冈,也有金矿! 19世纪的北美洲西北部,到处都是黄金! 对于一个新生的国家来说,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事情了。 从北部的俄勒冈到南部的加利福利亚,沿着落基山脉一路向南,几乎到处都是金矿。 15世纪的哥伦布之所以甘冒风险,远渡重洋,不是为了证明地球是圆的,也与所谓的教会迫害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他之所以要穿越太平洋,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路。 不幸的是他走错了路,并且在大海上漂流了大半年之后,好不容易登上陆地,他欣喜若狂地认为,自己发现的这一片陆地就是‘印度’! 于是他把当地的居民叫做‘印第安人’,这就是‘印第安人’这个称呼的真正由来。 16世纪西班牙人追随着他的脚步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谁传出了第一句谣言,说这里遍地都是黄金! 一切就像是那一本大航海的故事开头所说的那样—— “想要我的财富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吧,我把财富全放在那里了!” 于是世界便迎来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 海贼们最终也没有找到黄金之国! 哪怕他们用尽了手段折磨当地的印第安人,使用了各种卑劣到突破底线、恶毒到令人发指的方法,他们也没有找到传说中堆积如山的黄金! 但是,日益壮大的黑奴贸易,却为他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黑奴贸易所带来的财富是如此之巨,以至于殖民贸易的先行者们,竟然忘记了他们的初心,不再费心费力的去寻找黄金,转而从事黑奴贸易这种明显更有前途的事业去了! 唉! 但凡他们能够再坚持一点,说不定他们就会发现,从北边的俄勒冈到南边的加利福利亚,从东边的丹佛到西边的黄金海岸,到处都是金矿啊! 大航海时代开启之后,世界局势也是风云变幻! 海上马车夫败光了家产; 无敌舰队在英吉利海峡上折戟沉沙; 法兰西的国王被杀了一次又一次; 日不落帝国在暴富之后便纵欲无度,很快便感到有心无力了! 北美洲的金矿静静的沉睡在那里,等待着这一场大陆游戏的赢家。 ——有的时候很难让人不相信‘国运’这种东西,它虚无缥缈,可是却似乎又真实的存在着。 不过,在1843年这个节点上,虽然说美利坚的‘国运’似乎垂手可得,但是,却又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意外! 这一群从欧洲迁徙过来的海盗、私商以及各种来路不明的非法分子,在发现了这一系列金矿之后,并没有产生把它‘上交国家’这样的自觉。 而是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隐瞒。 小打小闹的人,选择了低声发财,餐风宿露地在荒郊野岭埋头淘金。 事业心强大的人,干脆建立了自己的武装,圈起地来建立自己的黄金王国。 后世大名鼎鼎的纽蒙特黄金公司,他的创始人威廉-博尹斯-汤普森,在现在这个当口,还是蒙大拿州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可是威廉-博尹斯家族的族长却已经在蒙大拿建立了自己的武装力量,保护他神圣的私有财产! 就像丹佛那一只神秘的武装军队一样,除了丹佛那一小撮人之外,其它人还以为他们在吭哧吭哧地挖煤呢! 美利坚想要获得他真正的‘国运’,还需要打赢至少两场战争。 一场是摆平墨西哥,建立起自己势力范围无可挑战的地位。 一场是南北战争,肃清自己内部的分裂力量。 自古以来,任何一个国家的建立,这样的两场战争都是必经之路。 打赢了,国运就来了。 打输了,便打回原形,要么重头开始修炼,要么一蹶不振,再难起复。 而此时的俄勒冈,在外人的眼中,它风平浪静,一如西部平静的荒原一样,看似平平无奇。 但是,在它平静的外表下,波诡云谲,甚至远甚于南边的墨西哥! 威廉-博尹斯家族正野心勃勃地准备大干一场!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约翰-弗里蒙特的赘婿来到了他们的篱笆城堡外面,口口声声要为美利坚联邦‘开疆拓土’,大义所在,谁都拦不住。 更诡异的是,此时的俄勒冈根本就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人,名义上这里还是克罗人的领土! 很多很多年以后,有一个名叫巴拉克-***的大人物,成为了克罗部落的‘族人’。 真实的历史,远比我所要写的故事更荒谬! …… 埋葬了维克托里奥之后,水车雷厉风行,连晚饭都没有吃,便领着他的士兵下山去了。 他的士兵只带着三天的口粮,每个人平均只有二十发子弹。 并且还没有马。 不知道是出于粗心还是确实没有想到,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没有提‘补给’的事情。 只是当最后一个士兵的身影,在夕阳下消失的时候,站在窗台上目送他们离去的斑鸠才若有如无地叹了一口气。 “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我的士兵,才能痛快淋漓地打一场富裕仗!” “哈哈!”听见这句话的河狸笑了起来。“当你富裕的时候!” “什么时候咱们能够富裕呢?”斑鸠接着问。 “当你能够痛快淋漓地打一场富裕仗的时候!”河狸回答到。 “唉!” 以攻为守,实在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但凡有一点点的可能性,谁又不喜欢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在斑鸠的记忆里,另一个时空中有一个名叫‘蜀’的国家,以一州羸弱之力,年年北伐,征战不休! 岂是蜀王不惜民力? 只是非此无以为守而已! “从明天开始,实行粮食配额制!” “所有人——包括那些学生,都必须得参与义务劳动!” “一个白人的人头奖励1盎司黄金,但是如果是活的,并且掌握了一门技艺的白人,我给10盎司!” 斑鸠不缺钱! 布拉克山上的黄金他已经在悄悄摸摸地开采了! 而且,马德雷山林中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斑鸠部落的人们披星戴月的劳作,同时节衣缩食所创造出来的财富,正通过这一条小径,如涓涓细流一般向白石要塞汇聚过来。 “河狸,你立个军令状吧!如果奥格拉拉三天之内不来,你当如何?” 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 “那就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吧!”河狸冷笑了一声,说到。 “好!” 斑鸠当即答应了下来。 并朝着屋内喊到:“鲟鱼和熏鱼,去后山挖一个大洞,捉一千蛇放进去,备用!” 河狸闻言,脸颊抽了抽。 ……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十拿九稳的事情,哪怕是自以为万无一失,可是事到临头总会生出这样那样的变化出来。 后山上的大洞被闲得没事干的鲟鱼和熏鱼连夜就挖好了。 等到天亮的时候,大洞里已经被扔进去了五彩斑斓的一大堆恶心的东西。一千条是夸张了点,但是一百条还是有的。 斑鸠带着河狸从那里路过,只对他说了两个字: “第一天!” 河狸咬牙切齿地跟在斑鸠的身后。 “难怪外面的人都说,你不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还是个恶毒残忍的暴君!” 这一天他们从日出等到日落,奥格拉拉并没有来。 红云似乎像是忘记了那天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样,他大醉了一场,酒醒之后,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斑鸠没有逼迫他回部落去‘继承’酋长之位,这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中的负担。 现在,他正没心没肺地和留守的托纳提乌军团战士们比试着力气。 他们找来一张桌子,红云坐在桌子的一边,让托纳提乌的士兵们一个接一个地和他比试掰手腕! 那些瘦骨嶙峋的士兵,那里是他这个营养充足又野性难驯的‘酋二代’的对手。 在他连赢了十场之后,士兵们都将他当做了神人一般,喝彩与佩服的声音络绎不绝。 到了后来,他甚至开始挑战以一敌二的壮举了! 而且他又赢了! “不是我吹——” 在周围人群的起哄下,红云有些得意忘形地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板凳上,手里竖起个大拇指朝向自己。 “——在这片大平原上,论起掰手腕子,我红云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 斑鸠刚好走到他的身后。 “红云,你这么厉害你爹知道吗?”斑鸠踢了一脚他脚下的凳子,红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红云大怒,嘴里大叫了一声,捏起拳头转身就想揍人。 回头一看是斑鸠,悻悻地松开了拳头,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梗着脖子,嘴里崩出一句话来:“我爹也掰不过我!”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去打白人!”“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勐。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 说罢,红云挑衅地看了河狸一眼,冷哼了一声。 他说走就走,也不走正路,径直翻过围墙,从怪石嶙峋的山崖上,兔起鹘落几下就跃下了山去。 斑鸠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斑鸠,我也跟着去吧?”一个士兵说到。 斑鸠还在犹豫,却听这个士兵说到:“红云要是输了,我把他尸骨捡回来。他要是赢了,嘿,全世界都知道白人打不过咱们印第安人了!” “去吧!”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他又用手指了两个人,“松鼠,你们三个都去!” “好咧,斑鸠!” 三个士兵将手中的枪往背上一背,又从同伴的兜里抓起几个黑漆漆的面饼,飞快地朝着山下追红云去了。 …… “你的士兵和维克托的士兵有一点不一样。” 在回到斑鸠的办公室之后,河狸对着斑鸠说到。 “哪里不一样?” “维克托的士兵也同样视死如归,但是在他们的身上,看不见这样热热闹闹的血气!”河狸说到。 “那不叫血气,河狸!”斑鸠笑着说到:“那叫做乐观!” “但愿这种乐观,能够永远伴随着他们!”河狸说到。 “我也希望你能乐观一点,河狸。”斑鸠给河狸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这才第一天呢!” 布拉克山顶上,黑色的反抗军的旗帜在孤独的飘扬着。 先前河狸所说的那种,黑旗一竖,大军云集的壮阔场面并没有到来。 恰恰相反,以白石堡为圆心,方圆三十公里范围内,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放牧的苏族人赶着他们的牛羊远离了这里,连天上的苍鹰在路过这里的时候都平白提升了高度。 好似这里住着一尊可怖的大恶魔一样。 “你想好怎么应对弗里蒙特了吗?”河狸问到。他觉得这是一个他可以拿捏斑鸠的话题。 果然,斑鸠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弗里蒙特,比我想象的要厉害啊!”斑鸠说到。 月牙汇聚过来的情报越来越丰富了。 一个崭新的约翰-弗里蒙特的形象正在斑鸠的心中成型。 不知道为什么,在提起弗里蒙特这个名字的时候, 斑鸠总是会想起南边的那个叫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小黄毛。 他感觉弗里蒙特和小黄毛应该是同一类人。 那个小黄毛,如今已经成了德克萨斯的无冕之王,在他的操弄之下,墨西哥现在分裂成了8块! 历史上的传奇总统圣安娜是其中1块; 斑鸠的‘表哥’胡亚雷斯是其中1块; 杰罗尼莫是其中1块; 剩下还有大大小小的‘安东尼奥’‘马里亚诺’之类的,斑鸠也记不清那么多名字——记住了也没用,兴许他们上个月还是个人物,下个月就横尸街头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背叛了怒风的那个布斯塔曼特,在入主国王宫的第三天便被他忠实的部下,马塔-莫罗斯给干掉了! 从报纸上看到的消息,在遥远的欧洲,此时有一位名叫‘斐迪南-马克西米利安-约瑟夫-冯-哈布斯堡-洛林’的大人物,也正坐着蒸汽船,向墨西哥驶来。 光是听他这一串显赫的姓氏,斑鸠就感觉到头痛。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墨西哥,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唉,要是那位约翰-弗里蒙特也向小黄毛一样厉害,斑鸠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面对这样的对手! “乐观一点嘛,斑鸠!”河狸揶揄到:“这才第一个月呢!” 河狸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局。 他就喜欢看着斑鸠沉闷失落的样子——自从维克托里奥死后,他开始讨厌那个似乎无所不能,还喜欢猖狂大笑的斑鸠了! 第二十五章 炼铁 第二天半夜的时候,斑鸠拿到了关于水车进军的情报。 在向着预定的目标——卡尔文森特堡进军的半途中,水车突然改变了进军方向,越过黄石河,向河对岸奔去了。 斑鸠举着蜡烛,目瞪口呆地看着地图,手中的小旗帜不知道该往哪里插! 在黄石河的对岸是一片旷野,根据他所得到的消息,最近的一个白人军营也在三百公里之外,水车为何会这样舍近求远呢? 斑鸠真恨不得手中有个电话,好打过去问问。 “水车有说他过河去干什么吗?”斑鸠问传讯兵。 “没有,”传讯兵回答到:“他只是说,那里水位正低,不如趁机过去看看!” 换成了其它人,斑鸠铁定会怀疑,这家伙就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但是水车,斑鸠左思右想,也觉得不太可能。 “河狸,你怎么看?”斑鸠问到。 河狸冷笑了一下,“我要是有作战打仗的本事,反抗军岂会这样惨澹收场?” 斑鸠思索了一阵,也不得要领。 很明显,斑鸠、河狸和水车在前天熬了一宿做出来的作战计划,在第一天就变成了废纸。 “你去告诉水车,”斑鸠对通讯兵说到:“不必事事向我汇报,既然领军在外,一切行动由他自己决定!” 通讯兵顺手揣了两个鸡蛋,领命离去了。 “你倒是省心!”河狸笑着说到:“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打仗的!”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打?”斑鸠问到。 河狸想了想,说到:“先前说好的先进攻卡尔文森特堡,你的将领擅自修改了行动计划,难道你就不闻不问?” “难道你觉得我比水车更熟悉前线的情况吗?”斑鸠反问到。 “水车的那一只孤军,前无接应,后无援兵,只带了三天粮草,怎么看都像是去送死的!” “你能给我变出兵来?还是给我变出粮草来?”斑鸠笑了一下。 “如果是维克托,他一定会亲自带人去黄石河视察一番。若前线战事吃紧,维克托一定会身先士卒,要么冲锋,要么断后——” “我不是维克托!”斑鸠说到。 “你连维克托的一根脚趾都不如!”河狸说到。 斑鸠沉默了片刻,回答到:“我站在维克托里奥的肩膀上!河狸!” 河狸张了张嘴,没有再说什么了。 一个他根本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无论他心中的维克托里奥有多么伟大,维克托已经死了! “善于打仗的人,往往看不出他有什么功劳,这句话你听说过吗?——顺便提醒你一下,现在是午夜12点,你至少还有两天时间可以活!” ……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斑鸠带着人走出了城堡,手里抓着还冒着热气的玉米饼,走到了山下的黄石河边。 在一块平整的花岗石地面上,几个睡眼惺忪的印第安人急急忙忙地站了起来。 昨夜他们就睡在这里。 “斑鸠,你怎么来了?”一个独臂印第安人走了过来。 他叫花斑,乃是斑鸠部落的第一代科学家,成功搞炸了斑鸠实验室的人,也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在火药里加入白糖的人。 现在他的主要任务,是建造一个炼铁用的转炉。 对于炼铁斑鸠也是不怎么懂的,但是大体知道就是将铁矿石和各种材料放在炉子里烧成铁水,倒出来就行了。 花斑其实也不懂,但是他曾经被卖到堪萨斯的一个炼铁厂做了半年的奴隶,在烧红的铁水旁边打扫溅射出来的铁屑。就凭借着这点小小的见识,他一跃成为了斑鸠部落的首席科学家。 在斑鸠独断专行的大力支持下,在马德雷山林中一个临泉的风水宝地上,花斑主持建造了他人生中第一座炼铁炉——也许是印第安人历史上第一座炼铁炉! 然后它理所当然地炸了。 不过花斑在之前的实验室爆炸中吸取了经验,他在预感到要爆炸的时候跳进了深深的泉水中,狼狈不堪地活了下来。 现在,这位首席科学家正在主持建造他人生中的第五座炼铁炉。 伟大的酋长斑鸠,对花斑的炼铁事业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狂热,并做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指示。 比如说,斑鸠认为,炼铁炉的炉子一定要是可以侧翻的! 斑鸠还认为,鼓风机的风应该从下面往上吹,而不是从侧面往炉子里面吹! 斑鸠还坚定的认为,应该往炉子里加入各种各样的材料,不管是石灰、石英、萤石,还是镁砂或者镜铁,都应该勇敢地去试一试。 大不了再炸一次! 在印第安部落里,劳动力和各种颜色的石头一样都属于耗材,怎么损失都没关系。 “这个炼铁厂什么时候能建好?”斑鸠问。 “斑鸠,我昨天才带着人过来呢!”花斑委屈地说到。 “哦,我知道我知道!”斑鸠抓起花斑的手,携手站在那个刚刚挖出来的坑旁边。口中说到:“你慢慢来,我不急,不急。” “嗯。”花斑抽回了自己的手,顺便从斑鸠的兜里薅走了半个玉米饼,一把就全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斑鸠问到。 清晨的薄雾正从黄石河的河面上升起,远处是郁郁苍苍的山林,以及点缀在山林间的几座光秃秃的石头山。 平心而论,北美洲最大的煤矿和铁矿都几乎集中在东部的五大湖地区,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都几乎集中在南部的德克萨斯和新墨西哥境内。 西北的达科塔周边地区,除了黄金简直一无所有。 更谈不上什么工业基础,一切都需要从零开始。 “挺好的,”花斑咧开嘴笑了起来,说到:“挺安稳!” 没错,安稳,就是花斑对斑鸠唯一的要求。 不要像之前在马德雷山林中一样,三天两头就要准备打仗,就已经很好了。 “安稳,必须得安稳!” “来来来,花斑,你看……” “将来我们可以去河那边的山上砍伐木材,烧成木炭!” “黄石河上会有蒸汽船运来我们需要的铁矿石!” “我们还可以招募那些穷困的苏族人,让他们来你的工厂里做工!” “我们还可以在你的炼铁厂附近建造一座机加工工厂,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自己制造枪炮了!” 斑鸠在那个只来得及挖了一个坑的平地上,对着黄石河指点江山,说得眉飞色舞。 花斑也听得兴高采烈。 “斑鸠,你知道怎么制造枪炮吗?”花斑兴奋地问到。 “那是下一个问题了,花斑!”斑鸠回答到。 第二十六章 理想之城 在水车带着队伍出发的当天晚上,斑鸠便已经派人去了上熊谷地附近的一个小山坡旁边——在后世这里被叫做戴德伍德,有一座名叫霍姆斯塔克金矿的矿区,乃是北美洲最大的金矿。*注 他决定不再等奥格拉拉的谈判了,先去将那里的金子捡回来再说。 为了保护淘金者的安全,他将白石堡中剩余不多的战士又分了一部分出去。 现在的白石堡,便只剩下了不足一百个士兵,算得上是非常空虚了。 若是在这个时候有一支白人队伍前来突袭,斑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抵抗多久。 这样大胆冒险的行为,河狸完全看不下去。 “斑鸠,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是怎样活到现在的!” …… 河狸其实对于斑鸠并没有什么别的意见,但是他就是看不惯斑鸠这种孤注一掷的做法。 他自己也是个习惯于在刀口舔血的人,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斑鸠这种,简直就是在搂着死神跳舞还跳得十分欢喜的样子。 河狸第一次见识到斑鸠作死的时候,便是在哈里森河谷的一块石头上。他看见斑鸠视那几个白人的枪弹如无物,一边从容不迫地开枪,一边猖狂地高声大笑。 河狸当时被吓坏了,事后目送着斑鸠远去,心中只有浓浓的悲哀:这是个好人,但这样的好人怕是活不了太久了! 可是随后斑鸠的发展却让他大跌眼镜:斑鸠竟然……又跑去荒原上抢劫了艾奇逊贸易团? 别的人不知道艾奇逊贸易团是何方神圣,但是河狸是知道的。送往希拉沙漠给维克托里奥的给养,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走的艾奇逊贸易团这条线! 胆大包天的斑鸠,简直是在作死! 随着布法罗集市上的一把大火,河狸觉得斑鸠那一次肯定是死定了。 看吧,乔治中尉带着一支步兵连进入马德雷山,去围剿斑鸠去了! 斑鸠肯定是死定了!河狸甚至都提前想了一下,要不要在反抗军的记录中,给斑鸠补办一个烈士名额? 可惜没过多久,河狸便听见了乔治中尉的噩耗。 如果说抢劫艾奇逊贸易团的那一次,河狸还觉得斑鸠只是运气好,那么干掉掉乔治中尉之后,斑鸠在河狸的心中,简直就成了一个完全不可理喻的存在。 为什么? 凭什么! 英勇的维克托里奥,带着它忠心耿耿的反抗军,平生最辉煌的战绩就是端掉了拉雷多的一个白人警察局,可是这只丑斑鸠,凭什么能干掉一个白人步兵连? 火鸡岭发生的那一场战斗,细节并不为外人所知。 河狸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最后只是指向乔治中尉被一条狗吸引,最后被引诱进了斑鸠的埋伏圈。 对了,那条狗名叫‘阿巴’。 河狸觉得这简直是全天下最荒谬的事情! 难道斑鸠靠着一条狗就打败了乔治中尉的一个步兵连? 也就在这时候,河狸产生了让洛岑去拉拢斑鸠的想法。 在给洛岑的书信中他写得清清楚楚: “……不管怎么样,斑鸠现在已经算是站稳脚跟了。洛岑,现在到了你为反抗军牺牲的时候了……” “……去吧,去嫁给斑鸠!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是个喜欢生吃活人心脏的恶魔,是个对女人完全不感兴趣的变态,是个喜欢当自己的性命当做骰子的赌徒……去嫁给他!” “……你要用你的身体,去换取让他对维克托的支持!反抗军的存亡,就系于你的一念之间了,洛岑!为了奇亨特人的伟大事业,你必须勇敢的奉献出你自己,一如我们所正在做的那样!” 河狸自以为自己干出了一件非常划算的买卖,用一个女子就为反抗军争取到了强大的支持! 可是,这个天杀的斑鸠,他要过了洛岑,却根本就没有去救维克托! 在绿石村北面三百里处见到斑鸠的那一刻,是河狸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斑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救维克托! 心灰意冷的河狸,只好骑着自己的瘦马,只身西去。 不管别的人怎么做,他河狸一定要去救! 哪怕只有他一个人,他也要去救! 不是为了什么胜利,就是心中憋着一口气:反抗军的首领,他不该在众叛亲离中死去! 去tm的胜利吧! 胜利就是个狗娘养的bich!她只喜欢那些不着调的、没责任心的、毫无廉耻还嚣张猖狂的混蛋! 去tm的斑鸠! 去tm的印第安人! 去tm的整个世界! 那时候的河狸,形单影只地走向西边的沙漠之中。如果当时他的手中有一个按下去就能摧毁全世界的按钮,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按下去! 按十次! …… 可是,维克托里奥死了! 斑鸠却还活着! 而且,还tm活到布拉克山来了! 河狸在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思不知道有多复杂。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没有考上大学,但是侄儿却考上了清华一样! ——偏偏这个侄儿,现在成了全村人的希望! 河狸……思来想去,想要他好,却又希望看见他什么时候能栽个大跟头。 来到白石城堡不过三天,河狸不止十次在心里想着看斑鸠的笑话。 很多次他都准备好说:“哦豁……要栽!要栽!” 可是,斑鸠他就是不栽! 夺取了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理论上本该迎来白人疯狂的报复,可是,白人就是不来! 斑鸠左等右等和奥格拉拉谈判,奥格拉拉却始终不表态。于是斑鸠直接就派人去了上熊谷地,不告而取——就在昨天晚上,已经有人拖着个大麻袋从上熊谷地回来了! 斑鸠公然发布了‘1盎司黄金等于一个白人人头’的猎杀令,在昨天傍晚,还真有个胆大的苏族人送来一颗白人人头! 以攻代守本来是河狸自己提出来的方略,可是现在,河狸竟然隐隐地希望这个方略不要那么成功了——好歹,白人军队你攻过来一次试试啊? 偏偏喜欢作死的斑鸠,这个时候却干脆将自己的防守力量都派了出去! 自己这边立足未稳呢,山脚下却又已经开始建造什么‘炼铁厂’! 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作死动作,让河狸现在都懒得和斑鸠掰扯了。 原本他还想着,如果斑鸠诚心诚意地向他请教,他就大慈大悲地给斑鸠一些指点。哪里知道,斑鸠从来就没向他请教的意思。 …… “河狸,这就是第二天了!” 河狸站在斑鸠的身后,斑鸠的身影挡住了从西边掠过山头,本该照射到他身上的阳光。 他抬头看向白石堡的大门,大门的门头上方,用白灰写着五个亮晃晃的大字: “白石城!” 几个顽皮的孩子正爬在门上,用亮闪闪的碎玻璃镶嵌在那五个大字的周围。 张狂! 庸俗! 扯澹! 河狸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那五个字分明认做: 作死! 第二十七章 只争朝夕 就在水车带着队伍下山之后的当天下午,斑鸠几乎是毫不思索地给所有人都布置下了一长串任务。 在他的任务清单上,有的人需要去向胡克帕哈部落采购木炭、有的要去拉胡尔答部落采购水牛、有的需要向格列些部落采购蔬菜肉类; 一个名叫牲口的家伙需要去山脚下搭建一个废旧金属收购站; 还有一个家伙需要开始招募人手修建一条碎石大路; 有的人需要开始修补学校的围墙,有的人需要清理水井…… …… 各种任务行云流水一般地从斑鸠的口中说出来,他的办公室里人来人往。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当时还叫做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的这个地方,几乎所有人都领到了任务。 至于花斑需要建立一座炼铁厂的事情,只是这数不清的任务中的一个而已。 这众多繁杂的任务之间,有些完全就是毫无联系,哪怕是河狸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斑鸠怎么会上一分钟还在对一个人说‘去把学校的所有的地下室和厕所都打扫干净’,下一分钟便又对另一个人说“你去办一份报纸,名字就叫《白石城之声》,有新闻就写新闻,没新闻就连载一些关于咱们印第安人的故事,故事内容只有一个要求,让咱们印第安人看得爽!” 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任务从斑鸠的口中行云流水般布置出来,河狸当时就惊呆了。 以至于某几个小学生领了将城门口上换个名字的事情,河狸当时都没有注意到。 这样多线程、多任务模式的工作方式,河狸从来没有见过——他甚至想都没有想过。 “斑鸠,你怎么能一下子想到这么多事情?” “嗯,因为我早就想过了,想了很久了。” “这么多任务你一下全布置了下去,你就不怕他们搞乱了吗?”河狸问到。 “不怕,”斑鸠说到:“还能乱到哪里去呢?” 即便是河狸认为斑鸠是在作死,他也不得不在心底认为,这作死的方式很nb!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 “他们一开始也这么说,但是后来他们就习惯了。”斑鸠说到。“有很多事情看起来还未到时候,但我等不及了。” “搞砸了怎么办?” “那就重新再搞!”斑鸠说到:“我不怕搞砸,我只怕不搞!” 所谓步子太大了容易扯着蛋的道理斑鸠也不是不知道,但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把蛋扯了也得继续跌跌撞撞地向前冲啊! …… 于是在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河狸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不是因为他失眠了,而是耳边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 山下是炼铁厂的工人和修路的工人在大声吆喝着砸石头,山上是士兵们在轰隆隆地修筑围墙,隔壁是咯吱咯吱的印刷机在一刻不停的叫唤,连那些小学生都没有睡觉,他们一边背诵着课文一边纺纱! 可恶!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河狸怒气冲冲地走出卧室,想要问隔壁的印刷机能不能小声一点。 他曾在希拉沙漠听过彻夜不停的枪炮声,也曾在加利福利亚的海滩便听过滚滚的海潮,也曾在惠特尼山的山巅上听过了震耳欲聋的电闪雷鸣—— 可是这一切声音,都没有现在那些声音那样,让他感觉到心烦意乱。 “有用吗?你们这样有用吗?” 河狸站在走廊里大声咆孝。 “你们的报纸根本就没有人会看!苏族人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你们修筑的围墙一点用都没有,红云跳起来一伸手就能翻过去!” “你们的炼铁厂也根本炼不出铁!你们连煤炭都没有!煤炭!煤炭!你们知道什么是煤炭吗?” “还有那什么狗屁彩票——傻子才会买那玩意儿!” 河狸大声咆孝了好一阵,但是没有一个人理他。 他怒气冲冲地跑进印刷机的房间内,迎面便吃了一记重拳,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干的! 河狸抓了一把自己的脸,发现自己一脸都是血。 “混蛋!” 河狸大叫到: “你们这群混蛋,难道就不用睡觉吗?” “你们不睡,别人还要睡呢!” “有什么事情是一定要今天连夜做的吗?你们就不能停一下,明天再做吗?” …… “怎么了,河狸?”斑鸠从他的卧室走了出来。 “斑鸠!看来你不但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还急功近利!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你看看,你看看,这都成什么样子了?” “那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斑鸠问到。 “好好休息!积蓄力量,明天他们才能更好的给你干活!”河狸说到。 “河狸,他们不是在为我干活,他们是在为他们自己干活。”斑鸠纠正他说到。 “好吧,随便你怎么说。我就问你,今夜能不能消停一点?我需要安静!” “为什么?难道他们的活不重要吗?是清扫垃圾不重要?还是修路筑墙不重要?是炼铁厂不重要?还是印刷厂不重要?” “重要, 都重要!”河狸说到:“但你就不能让他们明天再做吗?” “明天?说不定明天我们都死了!”斑鸠说到:“现在不做,说不定以后都没机会做了。在白石城,每一天都像是最后一天,大家都很珍惜。” “你……简直不可理喻!” 河狸于是怒气冲冲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蒙头便睡。 …… 但是他根本就睡不着。 于是他只能坐起来,孤零零的望着窗外。 在这个热闹喧嚣的夜晚,周围都是人们在辛苦劳作的声音,他却像是个局外人一样,冷眼旁观着他们。 远处的山顶上,黑色的反抗军旗帜静静地竖立在那一轮金黄的圆月下。 这面旗帜曾经见证过无数凄惨壮烈的战斗,它的身上至今还沾染着维克托里奥的鲜血。 但是自从这面旗帜交到斑鸠手上之后,它却只能孤独地看着这些人,彻夜不停却又徒劳无功的瞎忙活! 他知道那座炼铁厂多半还是要炸! 他知道那条碎石路说不定用一整年都修不起来! 他知道那些小学生背诵的课文全是摩西或者基督的故事,他们纺的纱上全是毛球,根本就不合格! 他也知道,斑鸠肯定也知道。 但是斑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 这么荒唐的一个人,带着这么荒唐的一群人,在这么荒唐的一个地方,想要建造一座这么荒唐的城! 维克托,看来,很快我便会来见你了! 第二十八章 第三天 清晨的时候,吵吵嚷嚷的声音终于消失了。 卡来尔——不,白石堡——也不,白石城,终于难得的静谧了下来。 河狸盯着红肿的双眼出现在斑鸠的面前。 “你就不怕自己被累死?”河狸问到。 斑鸠摇了摇头。“习惯了就好!” “不用你提醒,我知道今天是第三天了!”河狸说到。 “所以你准备好被一千条蛇咬死了吗?”斑鸠说到。 “无所谓!”河狸冷笑了一下,“我已经完成了维克托的遗愿,怎么死都行。” “维克托的遗愿是什么?”斑鸠问到。 河狸看向了布拉克山顶上那一面旗帜,懒得回答。 “是将他的鲜血洒满马德雷山林吗?”斑鸠坐在了餐桌前面,将一块玉米饼分作两半,一半盛给了河狸。口中说到:“还是,将他的鲜血涂满山顶,让他的灵魂不得安息,日夜诅咒白人?” 河狸默不着声地坐了下来,看着面前的玉米饼发呆。 “我虽然没有见过维克托,也没有听他说过话,但我比你更懂他!”斑鸠说到:“他的遗愿,绝不是你说的那样!” “是哪样?” “他想要看见印第安人夺回他们自己的土地!他想要看见我们都过上像白人那样的生活!他想要看见印第安人自己的工厂、自己的农田、自己的军队,自己的——” “哈哈哈!”河狸大笑了起来,将那半块饼放在了一边。 自从昨日之后,他便没有再进食。 直到现在,他还是保持着刚刚来到白石城的时候的样子,赤着双足,披着头发。 昨夜他原本想要静静地思索自己的一生,但是彻夜不停的喧嚣完全打乱了他内心的平静。 “怎么,你不相信?”斑鸠问到。 “我信!”河狸说到:“谁还不希望过上美好的生活呢?” “那你笑什么?” “我笑你不自量力,斑鸠!你看,这第三天了,奥格拉拉还是没有来。”河狸说到。 “这不是你出的主意吗?” “那说明我错了,斑鸠!”河狸叹了一口气:“我曾经无数次对他们燃起过希望,但是从来没有一次他们不让我失望的。我错了,斑鸠,我做不到!维克托里奥做不到,你也做不到,没有人能够做到!” “我做得到的,河狸!” “你做不到的,斑鸠!” “吃点东西吧,河狸。”斑鸠将那半块玉米饼又送到了河狸的面前,说到:“你总得活着,才能看见我能不能做到,对吧?” 就在斑鸠用早餐的这一小段时间之后,白石城山下,又响起了叮叮哐哐砸石头的声音。 让河狸只觉得烦闷。 比被一千条蛇咬死更痛苦。 …… 中午的时候,一匹快马从远处奔了过来。 才刚走到山下,那骑士便朝着山上喊:“斑鸠!斑鸠!” “怎么了?”斑鸠站在阳台上,朝着山下大喊。 “胜利啦!我们胜利啦!”那骑士大喊着。 他累得气喘吁吁,但还是一面朝着山上跑,一面大喊:“水车越过黄石河,击破范-琼斯堡,杀敌六十人!” 斑鸠一听,大笑了一声,急急忙忙冲下楼,往那骑士相迎而去。 等到斑鸠急不可耐地冲到山腰的时候,便见那骑士被一群人都给围住了。 有的人手里拿着镐子,有的人腰上系着围裙,还有的人顶着一头被火烧过的头发……见了斑鸠,这些人比那个传讯的骑士还要急切,纷纷七嘴八舌地朝着斑鸠嚷了起来。 “斑鸠,我们胜利了!” “斑鸠,水车这个家伙我看就是不错,才一出门就打胜仗了!” “斑鸠,听说水车杀了一百多人呢!” 斑鸠不得不从这些七嘴八舌邀功的人群中挤进去。 那个传讯兵见了斑鸠,激动得一个虎扑冲了过来,一把抓住斑鸠的手,“胜利了,斑鸠!我们胜利了!” 斑鸠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 “好!好!好!” 斑鸠拉着他,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来。 紧跟着跑出来的比索手里拿着水壶和肉饼递给那个传讯兵,他咕冬咕冬给自己灌了一气,囫囵将那一块肉饼吞了下去,哽得自己直翻白眼。 “斑鸠!”传讯兵鼓囊着嘴巴,说了起来: “水车带人过了黄石河,没走多远,水车便说西边一定有一个白人军营,他怎么发现的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只是跟着他跑!” “跑过去正是晚上,咱们也没有休息什么的,直接便向那里冲了过去!” “嘿,那座军营里的白人正在搞什么晚会,连我们冲近了都没有发现!” “我跟在水车的身边。那时候也没工夫讲什么阵线了,大伙冲进去就是一顿乱杀!那些白人好多喝酒喝醉了,有一个家伙见了我们,还问我们是不是来送酒的!” “哈哈,我说,酒没有,铅子有一颗你要不要?你猜那白人怎么说?” “哈哈,那白人说……那白人说……他再要一品脱……哈哈!” 这传讯兵说得有趣,周围的人听得也都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故事一直讲了半个小时,斑鸠才驱散了众人,领着这传讯兵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水车现在去哪里了?”斑鸠问到。 刚才在外面人多,这些事情他不好问。现在回到了自己办公室,他便打算问得详细一点。 “在我传讯的时候,他带着人往北边去了!”传讯兵说到。 北边? 斑鸠看了看地图上,北面除了有一个白人和印第安人混杂的聚居地之外,并没有什么军营存在—— “那你怎么去找他?”斑鸠问到。 传讯兵又不是用过一次就扔的耗材,总得再次和水车联系上才行。 “我回来的时候水车告诉我,我若是明天回去的话,让我去卡尔-文森特堡找他!” 卡尔-文森特堡,这是最初的作战计划的第一目标。 它在黄石河的东岸,但是水车现在显然还在西岸。 斑鸠决定不去想这些细节的事情了。 “等你见到了水车,你告诉他,好好打!咱们都在等着他呢!” “好的,斑鸠!” 传讯兵又回答了几个问题,然后便告辞了斑鸠,也不休息,又火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 河狸静静地行进在山路上,朝着山顶黑旗的方向。 白石城内响起‘胜利’的欢呼声的时候,他只是稍微驻足停留了一下,随即便继续朝着山顶走去。 胜利? 他想,这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就像是一片汪洋大海,只需要轻轻一个浪花,便能将那做荒唐的白石城给拍得粉碎。 所谓的胜利,不过是烛火在熄灭前最后的灿烂而已。 维克托,你的遗愿,我已完成了,你等等我…… 第二十九章 午后 三天,斑鸠给河狸的时间是三天。 可是,这第三天都没有结束,河狸便已经等不及了。 斑鸠看向后山那面黑色的旗帜,崎区的山岩上,一个蝼蚁一般的瘦弱身影正慢慢地向它爬了过去。 “他死意已决了,斑鸠。”比索站在斑鸠身后,说到。 斑鸠点了点头。 他看得出来,河狸早已经不想活了。 自从来到白石城之后,原来那个狡猾虚伪的老骗子完全不见了踪影,那只是一个暴躁而小心眼的将死之人,一具没有颜色和灵魂的躯壳。 为了让他能够多活几天,斑鸠故意让他立下了三天的军令状。 唉,如果时间来得及的话,斑鸠希望这个军令状的期限是三个月,甚至三年,三十年…… “他就是太聪明了,唉!”斑鸠叹了一口气,停歇了一会儿,才又说到:“看来,建造这座白石城,还是需要依靠咱们这些笨蛋才行。” “我可不笨,斑鸠!”巨硬纠正他到。 …… 三天前,自那一面黑色的旗帜在布拉克山的山顶竖起之后,大平原上便已经泛起了涟漪。 一开始人们还只是在窃窃私语,就好像风平浪静的水面上,几只蚊蛉掠起的小波纹。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这涟漪变得越来越多,但是身出其中的蚊蛉却并不能察觉。 一如海洋上的风暴在来临之前,即便是最敏锐的海豚也无法提前预知。 又如那地底的火山在喷发之前,所有人往往都还在沉沉的睡梦中。 渐渐的,渐渐的…… 在苏族人生活了上百年的大平原上空,聚集起了一团黑沉沉的雷云。 在这片雷云的压迫下,草伏低,风趋静,寒蛩敛息,牛羊不鸣。 这是个沉闷的春日的午后。 在绿浪翻滚的大平原上,一行人在绿色的波涛中踽踽而行。 行进的队伍如一叶小舟一般,时而出现在波浪的尖顶上,时而淹没在波浪的谷底里。 “酋长,等会儿怕是要下雨了!” 针茅祭司和老酋长共乘在一匹马上,他用一只手挽着缰绳,另一只手环腰抱着奥格拉拉。 曾经在大平原上横刀立马所向无敌的奥格拉拉,如今却是连马都骑不动了。 “嗯。” 从奥格拉拉的嘴里,含含混混地吐出这样一个字来。 实际上,奥格拉拉不但知道天快要下雨了,他还知道这一场雨一定不会小。 看那头顶上的雷云就知道,这不但将是一场瓢泼大雨,还将伴随着惊雷和闪电,将草原上所有的野兽勐禽都惊醒,将布拉克山上的神灵都唤醒,地底的恶魔会破土而出,天上的神祗会降下无边的怒火…… 奥格拉拉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真的没有力气再多说什么了。 “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酋长?” 奥格拉拉用力地将身体朝前挣了一下。 感受到这股力量的针茅祭司,不忍心地看了一眼怀中的老酋长,最后还是驱着马匹,小心翼翼的前进着。 他们上路的时间并不久,最多只有一个小时。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老酋长还在病床上躺着,时而睡时而醒。 醒的时候他会问:“斑鸠的那只队伍,怎么样了?” 睡着的时候他会问:“红云……是不是不回来了?” 针茅祭司片刻不停地守在他的身边,反反复复地回答他:“不知道,我已经派人去探了!”“不是的,我已经派人去找他了!” 三天以来,老酋长会反复地问相同问题。 针茅祭司也会反复地给他相同的答桉。 直到一个小时之前,针茅祭司的答桉终于有了一点变化。 “酋长,那支叫托纳提乌的军队,攻占了范-琼斯堡,他们抢劫了大量的马匹和弹药。有些马匹带不走,都被他们当场宰杀了。” “哦?”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老酋长,蓦然睁开了双眼。 那闪烁着寒芒的眼神,吓得针茅祭司一惊。 至少了好多年,针茅祭司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眼神了。 那一瞬间,彷佛年轻的老酋长又回来了一样。 “酋长?”针茅祭司的声音都在发颤。 “消息确定了吗?”酋长问到。 “确定了,”针茅祭司说:“这是早上发生的事情,我们已经确认过两次了!” “好!好!好!” 老酋长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竟然靠着自己的力量,从病床上坐了起来。如鹰爪一样枯瘦的手紧紧地抓住针茅祭司的肩头。 “快!备马!去……去见斑鸠!”老酋长说到。 “啊?”针茅祭司怀疑自己听错了。 “还不快去!”老酋长催促到。 于是,一个小时之前还奄奄一息的老酋长,已经大半年没有骑马的奥格拉拉,重新跨上了他的战马—— 又从战马上滚落了下来! 于是,垂垂日暮的老酋长,只能在针茅祭司的怀抱中,骑着战马向着白石城前进。 大平原一望无际, 汹涌的草浪让它看起来很平展,但是在如丝缎一般光滑的草浪地下,是高高低低起起伏伏的碎石和泥土,如海底嶙峋怪诞的礁石一般。 战马小心的前行着,不敢跑得太快。 曾经风驰电掣,如火花闪电一般的奥格拉拉,如今连小小的颠簸都承受不住了。 大草原上的春风,如粗糙的锯索一般,反复地撕扯着他的喉咙和肺叶。 但是他依然义无反顾地催促着身后的针茅祭司。 “快!快……” 针茅祭司只以为老酋长在害怕即将倾盆而下的雷雨和闪电。 他却并不知道,其实奥格拉拉紧闭着的双眼,看见前方布拉克山的方向上,有熊熊的火焰冲天而起,亮晃晃地烧透了整个天空! “快!快!” …… 在大平原上翻滚的绿色波涛之间,一叶又一叶这样的小舟,出没在起起伏伏的风波里。 就在昨夜,他们都还在观望。 但是当水车第一场胜利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至少有好几个部落的酋长,都不约而同地骑上了他们的快马,向着卡来尔工业学校的方向狂奔! ——在这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那里已经改名叫做‘白石城’了! 如果非要在反抗军和白人军队中做一个选择的话,他们当然会选择白人军队。 不做这一种选择的人,都是没脑子! 但是,如果反抗军能够带来胜利的话,那肯定就必须选反抗军了啊! 不做这一种选择的人,既没有脑子,也没有良心! 第三十章 大雨 热门推荐: “卡察!” 骤然响起的惊雷,似乎让整片大地和山峦都颤抖了一下。 斑鸠站在走廊的尽头西望,只看见远处的山顶上,一道巨大的电弧,泛着青色和红色的火焰,从无尽天空中垂落下来,荡气回肠地落在了山巅。 那一面黑色的旗帜像是一支不屈的刺刀一般,在青色的闪电下,昂然耸立着,分毫不动。 紧接着,房顶上传来哗啦啦的声音。 远处的平地上,骤然升腾起了白蒙蒙的水雾,像是要倒卷回天空上一样。 真是,好大的一场春雨! …… “斑鸠,快过来看!”比索在房间的阳台上大声呼喊着。 斑鸠正在用力地寻找那黑色旗杆下的一只蝼蚁,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它了。 “怎么了?”斑鸠恋恋不舍地收回了目光。 “快看,他们来了!”比索大喊着。 谁? 谁来了? 斑鸠叹了一口气,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兼办公室。 比索高高地站在阳台的栏杆上,任凭狂风将他吹得东倒西歪,他就是不下来。手里拿着一只望远镜,还恨不得将身体朝前多探出一厘米去。 “谁来了?”斑鸠问到。 “快看,斑鸠!”比索大叫着,可是就是不将手中的望远镜递过来。 巨硬一把将他从栏杆上薅了下来,从他的手里夺过望远镜,交给斑鸠。 斑鸠拿起来,朝着山下望去。 一开始他还没发现什么,但是很快,他的动作便凝住了。 他看见在白茫茫的天际,一行快马正在朝着他的方向奔来。为首的骑士高举着一面白色的旗帜,旗帜上绘着张牙舞爪的青色火焰纹! 那是……奥格拉拉! 他来了? 斑鸠还来不及细看,便又在望远镜的视角边缘,看见了另外一行队伍。 也是同样的快马,为首的骑士也是同样高举的大旗,旗帜上有火红色火焰纹!唯一不同的是,这擎旗的骑士头顶上,还挂满了羽毛。 白色的水雾包裹着他,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长着四条腿两只手和一枚独角的怪物! “那边,那边还有!” 比索拉着斑鸠的手肘,让他看另外一边。 于是斑鸠将望远镜调整了角度,便又看见了另外一行骑士。 那是黑色的火焰! 胡克帕哈部落,也来了? “哇!斑鸠,我就知道,他们一定会来的!” 比索怪叫着,又重新爬上了栏杆,冲着山下连连怪叫! 作为日夜守候在斑鸠身边的比索,没有谁比他更知道,斑鸠是有多么的期盼,大平原上的部落能够团聚在他的周围! 斑鸠的痛苦从来不会对别人说。 但是比索知道,斑鸠的痛苦,一定比所有人都多。 他曾见过斑鸠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瑟缩在墙角颤抖的样子。那样孤独无助的斑鸠,比索每每想起来,就觉得心如刀绞。 而现在,他们来了! “斑鸠,你看,他们来了!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比索伸手对着阳台之外。 “好了,比索,别这么夸张,搞得他们是被你请来的一样!”巨硬紧紧地抓着栏杆,脖子努力地探出外面像是一只好奇的鹅。 “哈哈!”比索不以为意的一笑而过,没有理巨硬这个夯货。 斑鸠放下手中的望远镜,长长地舒了口气。 直到这时候他才发现,暴雨越过屋檐,正噼里啪啦地打在他们三个人的身上,三个人全身都已经湿透了。 “嘿嘿,巨硬,他们当然是比索请来的。”斑鸠说到。 “什么?”巨硬不可思议地看着斑鸠。 “他们不但是比索请来的,也是你请来的!”斑鸠将手一左一右地搭在两人的肩膀,对着白茫茫一片的山下,说到:“他们是你比索请来的,是巨硬请来的,也是花斑请来的,也是水车请来的,也是我们每一个人……请来的!” 白茫茫的大雨中,山下影影绰绰的人在慌乱的奔忙着,叫嚷着。 隐隐约约的声音传进阳台上三人的耳朵里: “下雨了!快!快!” “牛鞭,快去把铁镐都收回来!” “木炭!木炭!别把木炭打湿了!” “快快快!在这里掘一个水渠,把水引到河里去!” “我擦,这小孩儿是谁?别tm过来添乱了,赶紧回去躲雨去吧!” 山上山下,都忙活成了一片。 …… “报!” 在惊天动地的暴雨和闪电中,一名骑士从远处,逆着风雨奔跑了过来。 像是一只白茫茫的水怪一般。 “大捷!大捷!大捷!” 骑士的声音淹没在狂风骤雨之中,但是,白石城内的所有人,却几乎都不约而同的屏住了呼吸。 然后一瞬间,所有人又大叫了一声,扔下手中的物什,汹涌地朝着那名骑士迎了过去。 “大捷!” “水车连夜奔袭三百里,大破德里克堡!” “德里克-布鲁斯人头在此,为白石城新城立就,贺!” 眼见得汹涌的人潮朝着自己奔跑了过来,那骑士迎着狂风骤雨,干脆站在了马背上,手里挥舞着一颗黑沉沉的物件。 雪亮的闪电照亮了他的身影,真如狂魔一般。 不过到底还是风雨太疾,他没坚持多久,便被吹落了马下去。 一群人一拥而上,将他抬了起来。 他就那样被人群举着,朝着山上而来。 斑鸠站在阳台上,朝着他们挥了挥手。 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见,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潮朝他奔涌了过去。 连斑鸠所在的楼底下,都有人光着脚丫冲入了大雨中。 有个光屁股的家伙,一手提着裤子一边跑,还一边朝着楼上大喊了起来,似乎生怕斑鸠听不见一样。 “斑鸠!快出来看啊!我们又赢了!” …… 没有什么问题是一场胜利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再胜一次! 针茅祭司的马跑得很慢,但幸运的是,他出发得早,而且离白石城最近。 所以,他还是第一个跑到山脚下的。 当时他正看见那个疯狂的骑士站在马背上挥舞着手中那个黑色的物件,雪亮的闪电照耀得他如同狂魔。 “针茅祭司?怎么这么吵?” “酋长,他们拿下了德里克堡!他们又胜利了!” “哦……哈哈,哈哈哈!”怀中的奥格拉拉突然便大笑了起来,用力地在针茅祭司的怀中挣扎了一下。“快!快……” “酋长,我们已经到布拉克山的山脚下了!” “哦,是吗?” 一只花白的脑袋从厚厚的蓑衣和毛毯里探了出来。 白茫茫的大雨中,亘古未变的布拉克山,一下子便撞入了他的心怀。 第三十一章 上山 比索是三人中最先冷静下来的,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他又想起了当初火鸡岭那一战。 眼前这一场,没见任何硝烟,可是比索却觉得,其惊险恐怖,犹胜当日的火鸡岭上。 “斑鸠,他们来迟了!” 在度过最开始的兴奋之后,比索冷静了下来,大声地提醒着斑鸠。 当日火鸡岭上,杰罗尼莫姗姗来迟。 所有人方经大战,疲惫不堪,心中更是惶恐不安。 唯斑鸠安坐如山,怒斥杰罗尼莫如同斥狗! 直把当时兵强马壮的杰罗尼莫生生给喝退了回去。从此,斑鸠部落的人见了杰罗尼莫,便没有再怕的了。 如今这一幕,却又与当日何其相似! 比索觉得,又到了斑鸠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不迟!不迟!”斑鸠大笑着,吩咐到:“比索,去开大门,随我出迎!” 比索愣了一下。怎么,这些人都来迟了啊? 不过,兴奋的巨硬早已经跑出去了,比索怔了一下,连忙去屋子里给斑鸠找伞。 当他找到伞的时候,斑鸠已经冲下了楼,闯入了漫天白茫茫的大雨之中。 比索无奈的放下了伞! 好吧,这就是斑鸠! 他不管做什么,都有他的道理。 这世上,只有这样一个斑鸠! 独一无二的斑鸠! …… 风雨中,斑鸠站在山路上。 远处的人潮抬着那名报捷的骑士走了过来,然后他们便都站在斑鸠的身后,一个个兴高采烈,又若有所思地随着斑鸠的目光,看着山下。 那一面青色火焰的旗帜慢慢地向上而行。 年迈的奥格拉拉,这一次甩开了针茅祭司要来扶他的手,一步一步地慢慢地走了上来。 当他来到斑鸠的面前的时候,斑鸠抢前一步,扶住了他。 “尊敬的奥格拉拉酋长,我等你很久了啊!”斑鸠握住他的手说到。 大雨模湖了奥格拉拉的视线,他将眼睛凑近了斑鸠的脸庞,一点一点地仔细打量。 过了好一阵,才裂开了嘴,笑着说到:“没错!没错!是个能干大事的人!” “里面请吧,奥格拉拉!” “里面请!” “风大雨大,奥格拉拉酋长,这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奥格拉拉说到:“我这身子骨,还骑得动马,拉得开弓!奥格拉拉部落还有三千勇士,愿意听从斑鸠酋长的安排!” 斑鸠握住奥格拉拉那双枯瘦的手,拍了拍。 示意巨硬将人引进大堂,斑鸠自个儿继续在山路上站着。 …… 白茫茫的大雨中,山下又来了一行队伍。 个个都是矫健的骑士,到了山路上便都下了马,一路健步如飞地奔了上来。 “斑鸠!”为首的是一个雄壮的年轻人,一见了斑鸠,便熊抱了上来。 斑鸠被他勒得有些吃力,不过很快他们便分开了。 “胡克帕哈部落,坐牛!”这名雄壮的年轻人说到。 闻听此言,斑鸠忍不住一拳擂在了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胸膛,击得水花四溅,可是这年轻人却浑然无事一般,哈哈大笑。 “我是昨日下午才听说你在这里升起了反抗军的黑旗!一听到这个消息,我便带着我的勇士们一路狂奔,累死了三匹马,才终于赶到这里!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坐牛!”斑鸠大笑着说到。 “哈哈!”坐牛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坐牛的胡克帕哈部落,远在北面的蒙大拿,距离将近五百里,能在这个时候赶到,肯定是昨日就得连夜动身。 那时候,水车的捷报都还没有传开! 在这大平原上,有两个年轻人的勇武是所有印第安人都知道的。 一个是那个单纯天真得可怕的红云! 另一个,便是眼前这个雄壮如山的坐牛! 其实论年龄,此时两人都不过是十五六岁。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就是苏族人的未来! “坐牛,你先去里面休息——” “哈哈,休息个鸟!我就站在这里陪你等,看看谁还会来,也替你看看,谁tm的敢不来!” 坐牛大马金刀地往山路旁石头上一坐,随他而来的部落战士也都围在他周围,不是抱拳就是提刀,那架势,活像是剪径的山贼一般。 …… 夜幕降临得早,屋外的大雨却丝毫不停,像是滔滔不绝的瀑布一般。 不时响起惊雷,像是愤怒的战车从布拉克山头顶的天空上隆隆驶过。 大厅里灯火通明! 从天花板上倒垂下来的巨大烛台上,燃烧着熊熊的火把。 屋子里面挤满了人。 一开始的时候,也按照部落泾渭分明地分成一小团一小团。 后来人越来越多,便都胡乱的挤在了一起。 也不知道是哪个机灵鬼出的注意,在大厅正对门的方向上,写上了几个漆黑的大字: “印第安人大团结!” 不得不说,这样的标语实在是太切合现在的场景了。 斑鸠事先都没有想到。 在他的部落里,虽然时常有人给他找点幺蛾子,但是,他也时常会遇到一些意外之喜。 从马德雷山林中成长起来的族人们,也同东部那个白人世界一样,每一天,都在野蛮而疯狂地成长着! …… 一队一队的人来络绎不绝地赶过来,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不过斑鸠已经回到了大厅里,不再等他们了。 没有觥筹交错,也没有刻意寒暄什么。 人们之所以来到这里,斑鸠之所以在这里等他们,也都不是为了客套寒暄的。 “冬!” 斑鸠将那一颗苍白的脑袋丢在了桌面上。 已经流干了血的人头,皮肤呈现出苍白的颜色,头发干枯得像是秋天的野草。 它在长长的桌面上弹跳着,如泄气了的皮球一般,从桌面的这头,滚落到那头。 这就是一个最好的开场白。 “很抱歉,我的朋友们,白石城拿不出酒来招待你们!” “但是,这漫天的狂风暴雨,就是上天赐给我们最好的佳酿!敌人的被砍下来的头颅,就是我们今天最美味的下酒菜!” “昨日,我们还被他们像羔羊一样屠戮!”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吹响反攻的号角!他们曾经给我们造成的苦难,我们将一分不差地还给他们!”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从白人的手里夺回我们的土地,从白人的手里拿回属于我们的荣誉!” “从今天开始,所有还在密苏里和以西的白人,都将遭到我们无情的追杀!就像他们曾经对我们所做过的那样!” “从今天开始,请忘了我们是切奴克人,是阿帕奇人,是纳瓦霍人,还是苏族人!请忘记这些白人强加给我们的标签!从今天开始,我们都是印第安人!” 第三十二章 PPT造城 说到兴奋处,斑鸠直接跳上了桌子,一脚将那个碍事的人头给远远地踢飞了出去。 现在,他站在最高处,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所有人。 “都tm是两个肩膀抗一个脑袋,凭什么白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就只能吭哧吭哧地吃泥巴?” “在这屋子里的,谁tm不是胳膊能跑马的爷儿们——就算是年纪大,那当年也是响当当的汉子!奥格拉拉,你说,你还能打吗?” 年迈的奥格拉拉,此时红光满面地站了起来。 “若是论刀剑弓马,我能打五个!”奥格拉拉说到。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在笑奥格拉拉的老当益壮,还是笑他的死鸭子嘴硬。 “斑鸠,白人有枪,我们怎么办?”蒙德瓦坎顿部落的小乌鸦,此时正是三十岁龙精虎勐的汉子。 可是一身的伤疤,显示出他虽然贵为酋长,却时常遭到别人的毒打。 苏族大平原上的贵人们,都知道一个秘而不宣的故事: 十五年前,蒙德瓦坎顿的美人,一个从小与小乌鸦青梅竹马的姑娘,在她与小乌鸦的新婚之夜,被一队醉酒的白人拖进了小树林…… 没有人会质疑小乌鸦与白人不共戴天的仇恨,但是,随着小乌鸦这个问题的抛出,热闹的大堂一下子冷清了起来。 顿时显得屋子外的暴雨,像是在无情的嘲讽他们。 …… “枪?”斑鸠凝神,认真地环顾了一下众人。 他挑衅似的从桌子的这头走到桌子的那头,就在众人几乎要将他吞了下去的怒火中,他停住了脚步。 “白人有枪,难道我没有吗?”斑鸠夸张地耸了一下肩,两手一摊。 随即拍了一下掌。“花斑!” 于是,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花斑,用他的独臂高举着一根有他小胳膊粗的铁管,从人群的外面挤了进来。 将那根傻大黑粗的家伙让桌面上一砸! “早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我们便能造枪了!”斑鸠指着那根铁‘筒’说到。 “而且,比白人的枪更粗、更大!”花斑骄傲地说到。 “还更硬!”巨硬狠狠地补充了一句。 小乌鸦移动脚步,走过去拿起了那根铁‘筒’! 它看起来是支枪,摸起来是支枪,闻起来好像也是一支枪。 但是小乌鸦总觉得,这枪……到底能不能算‘枪’? “这样的枪,我们能造多少?”小乌鸦问到。 “哈哈!”斑鸠大笑了起来。 “在你来的时候,看见山下那一座炼铁厂了吗?”斑鸠问到。 小乌鸦回忆了一下,点了点头。 来时的路上,似乎的确曾经看见过那么一大片繁忙的工地,白色的乱石、黑色的木炭还有各种五颜六色的石块堆积在一起。 如果不是在旁边那块大石头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白石城第一钢铁厂’,小乌鸦无论如何都不能将它和钢铁厂联系起来。 但是毫无疑问,斑鸠所指的炼铁厂,就是那里! “只要钢铁厂建造了起来,我们想造多少枪,就能造多少枪!”斑鸠大声地说到。“当然,我们的枪没有白人的枪精巧,但是它一样也能打死人!” 在斑鸠昂然自若的语气之下,没有人怀疑这支‘枪’的威力。 “可是,这还只是个铁管?”小乌鸦问到。 “所谓的枪,不就是铁管加个打火石吗?”斑鸠将一杆m1841拆开,扔在了小乌鸦的面前。 巨硬递上来一叠厚厚的纸张,在最开头的一页,用9种语言写着“火枪的制造原理”这几个字。 扉页的正中间,便又是几个粗暴的字眼——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 “还会用手指着我们的尸体说” “看” “这是奴隶!” 小乌鸦的神色有些挣扎。 现在已经不是他相不相信斑鸠能不能造枪的问题了,而是他愿不愿意相信的问题了。 屁股在这个时候左右了脑袋。 屋子里其它人都纷纷叫嚷了起来: ——“没错!没错!” ——“这样看起来,我们也能造枪了!” ——“印第安的枪本来就该比白人的枪更大、更准、也更勐!” 小乌鸦于是再问了一个问题。“我们要多久才能拿到自己的枪?” 花斑举起他的独臂,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在小乌鸦的面前晃了晃。 “五个月!”花斑大声地说到:“五个月之后,我要是还造不出枪来,我将这五根手指头全送给你!” “不行!”斑鸠大叫了一声。“三个月!花斑,要是三个月之内你造不出枪来,我将你剩下的这只胳膊都砍下来!” 花斑迟疑了一下,最后狠狠咬了咬牙。“好!三个月!” 于是斑鸠将目光转向了小乌鸦,“小乌鸦酋长,三个月后,我请你来试枪!” 小乌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现在已经不是他相不相信的问题,而是他愿不愿意相信的问题了。 “好!三个月之后,我来试枪!” “哼!”斑鸠冷哼了一声,说到:“白人能做到的事情,凭什么我们就做不到?” “咱们印第安人,不比白人差!”人群中,鲟鱼和熏鱼突然大喊了一声。 之前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月牙、鲟鱼和熏鱼三个人,时常会在会议之前领一些‘托儿’的任务。 这一次斑鸠忘了叮嘱他,但是他已经学会自己给自己找活儿干了。 …… 暴雨击打在屋顶上,又开始变得像是热闹而欢喜的音乐一般。 “他们都说,我们印第安人体格孱弱!” “他们还说,有个叫达尔文的科学家,认为我们就像是草原上的野牛一样,活该被淘汰掉!” “但是野牛不知道反抗,所以它们被杀光了!” “我们呢?我们难道也要做野牛吗?” “我们真的孱弱吗?” “就在前天,一个叫红云的少年,他单枪匹马闯进了拉勒米堡的角斗场!” 说到这里,斑鸠停了一下。 红云的名字,所有人都知道。 他们都侧起了耳朵,期待地听着斑鸠想要继续说点什么。 特别是奥格拉拉,他的一张脸开始变得通红起来,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他身边的针茅祭司。 “他连胜了一场又一场,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号称‘强大’的敌人!” “无论是安迪、诺弗兰、还是克里斯、阿赫玛……在他的拳头下,一个个都脆弱得像是纸湖的一样!” “他用他的拳头,告诉白人,我们印第安人,不可轻辱!” “他用他的胜利,告诉我们,我们印第安人,要自尊自强!” “咱们印第安人,不比白人差!” …… 众人的脸上都放着光。 尤其是坐牛,在听说红云独闯拉勒米堡角斗场之后,忍不住差点站了起来。 好你个红云,竟然偷偷摸摸干下了这么大的事情! …… 斑鸠从比索的身上,取下那一柄卷刃的白刀,扔在了奥格拉拉的面前。 “奥格拉拉,你有一个优秀的儿子!” “他将是你的部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酋长!” “他甚至会比你做得更好!” 奥格拉拉一向心比天高,自认不输任何人。 但是听见斑鸠说,红云会比自己更好。他却丝毫没有生气。 特别是感受到周围众人投射过来的艳羡的目光,他心里就像是有一团火一样热。 一开始他还只是抿着嘴暗笑,到后来却再也掩饰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决定等红云归来之后,便将部落的酋长之位传给他。 第三十三章 一种能治疗世界上一切痛苦的奇特石头 对于这些远道赶来的苏族人来说,白石城的一切都是新的。 山脚下的钢铁厂现在只有一个横幅; 旁边的铣削车间还只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 楼上的印刷机印出来的‘报纸’上一坨又一坨油腻腻的煤灰——那简直都不能叫做‘字’; 黄石河里停靠的独木舟被暴雨打翻了,反扣在水面上; 教室里的学生们在明亮的火把下夜读,一个名叫安德烈的小家伙,口齿清楚地告诉他们,这是他们在‘自习’! …… 酋长们都是见多识广之辈,自然也能在这众多的新鲜事物中发现很多缺点和漏洞。 但是看多了之后,便觉得这些缺点和漏洞都不算什么了。 没错,这遍地的新玩意儿看起来都是千疮百孔。 但是那又怎样呢? 印第安人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有无’的问题,而不是‘好坏’的问题。 他们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印第安人的地方,见到过这样狂放粗疏、生机勃勃的景象。 看起来简直就像是白人的世界一样! 没错,这一切都很简陋,很粗放。 但这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斑鸠带着他们将白石城的里里外外都参观了一遍。众人便从一开始的七嘴八舌,变成了后来的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只有奥格拉拉,不时在低声嘿嘿的笑。 倒也没有谁怪他。 谁都知道,红云纵然是臭毛病一大堆,但那是奥格拉拉自己的亲儿子。如今见了亲儿子终于干了件涨脸的事情,这糟老头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就像眼前的白石城一样,破是破点,烂是烂点,但这是大家的亲儿子! ……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后半夜。 参观完白石城之后,意犹未尽的众人已经有些疲惫了。 毕竟大家都是远道而来,而斑鸠又吝啬地不管饭。 重新回到大厅之后,已经有人开始在打瞌睡了。屋子外不时响起的雷声,甚至还不如他们的鼾声响亮。 就在这时候,在火红的烛台照耀下,金色的瀑布从二楼倾泻了下来。 沙沙沙…… 二楼的栏杆后面,两个唱诗班的孩子穿着雪白的礼服,一起抬着一个金黄色的圆桶向着下方慢慢地倾斜。 金色的砂砾,就那样如瀑布一般落下来。 有些溅射到了桌面上。 一个戴着一顶红帽子的家伙,伸出手指捻了一粒溅射到他面前的砂砾,递到自己的眼前,来来回回地观看着。 他的脸色变得很精彩——随着他裂开的嘴唇,他的身体在不由自主地前倾,最后站了起来,一下子跳上桌面,越过斑鸠,冲向了那一道金色的瀑布! “这是什么?” “哦,我的天啊!我的天啊!” “是的,是的,就是这个!哦,我感觉自己快要上天了!” “我还要!还要!” 一开始只有红帽子在丧心病狂地嚎叫,紧接着,大家像是疯了一样,朝着那金色的瀑布挤了过去。 每个人都抓到了一把金色的沙子! 这种有魔力的东西,曾经驱使着一个叫哥伦布的人越过重洋来到这里,又勾引着成千上万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还有荷兰人来到这里。 为了这个魔物,父子兄弟都可以拔刀相向,妻儿老小都可以置之不理,家国忠贞如敝履,信仰道德只是个镀金的笑话! 更何况,在现在这个贫困凋敝的年代,大平原上所有的苏族人,除了收获草原上自然生长出来的东西,基本上已经快要失去造血的能力了。 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的金沙,瞬间点燃了他们心底的渴望。 奥格拉拉紧紧地盯着斑鸠,双手插在衣袖里。 坐牛笔直在坐在原地,手腕不经意地按在了腰间的刀鞘上。 小乌鸦向后退了几步,站在了他带来的人群中。 小红帽状若癫狂,将手中的金沙抛向半空,朝着二楼栏杆上那两个唱诗班的孩子咆孝着:“倒啊!快倒啊!再倒啊!” 一时之间,大堂之内,众生百态,神魔乱舞。 斑鸠已经悄悄地从桌子上退了下去,现在,不是他该表演的舞台。 所谓的人性,在经历了上半夜的惊喜之后,已经经不起这更进一步的引诱了。 布拉克山上的黑旗,吸引住了大平原上所有印第安人的目光; 但是真正让这些人决定来到这里的,绝不是什么维克托里奥的灵魂的感召,而是水车连战连捷的胜利消息! 德里克布鲁斯的人头,并不是为了挑起他们的仇恨——说实话,他们的仇恨已经够深了,完全不需要再有额外的挑拨,只是为了让他们产生诸如‘我上我也行’之类的想法! 白石城那还未开张的炼铁厂、印刷厂以及那一支还存留在纸上的‘枪’,不是为了告诉他们斑鸠部落有多强大,而是为了告诉他们,他们将来会变得多强大! 至于眼前这倾泻而下的金沙嘛—— 只是给他们早已经灼热的心底,再铺上一层火绒而已。 火星,还没有开始溅射呢? …… “砰!” 一声枪响,火星四溅! 斑鸠高高地举着左轮,踩在比索临时给他搭建的梯子上,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桌子上。 接下来他准备要说的话,将会终结一个流传了四百年的谜团! 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 将在他的这一声枪响之后,彻底地画上句号。 所有人都看着他。 他一手持枪,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只大拇指粗的雪茄,就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熊熊烛台,点燃了之后,口里喷出一股浓浓的烟雾。 “你们是不是想知道,这些黄金是从哪里来的?”斑鸠问到。 在烟雾缭绕中,随着他缓缓地迈动脚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转动着脑袋。 斑鸠的声音,带着魔鬼的沙哑声,为他们解开了谜底: “伟大的羽蛇神,因为怜恤世他的子民所遭受的苦难,将这种能够治疗世界上一切痛苦的奇特石头,沿着落基山脉洒落下来——” 一张巨大的地图从二楼的栏杆上垂落下来。 “他将它们洒落在俄勒冈的桑普特,在上加利福利亚的萨克拉门托,在布拉克山的上熊谷地,在科罗拉多的丹佛——” 熊熊火光之中,凡是被斑鸠所提到的地方,都彷佛一下子绽放出了金色的光来。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一副巨大的黑白地图,没有人说话,但是他们沉重的喘气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像是闷雷一样。 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朵小小的火苗飘落到了地图上,黄色的火苗从地图的底下慢慢地向着上方蔓延开来。 最后偌大的一张地图,化作了飞灰,在从门外席卷进来的狂风中,飘飘摇摇不知所踪。 只有斑鸠的声音还回荡在寂静的大堂里。 “羽蛇神将无穷无极的黄金就放在那里!” “想要吗?” “那就去找吧!” “谁找到就是谁的!” 第三十四章 1843布拉克分赃协议 就在所有人迫不及待的要求下,与会的十三个部落首领,一起达成了一项被称作《1843布拉克协议的文件。 使用拉科塔语、达科塔语、纳科塔语、阿帕奇语、纳瓦霍语等等一共九种语言发布,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几个美洲东部据说已经灭绝的部族: “所有印第安人,不论是属于那个部族,使用何种语言或文字,都应在此时结成同盟,部落之间停止一切冲突和内战;” “所有印第安人,不论是属于那个部族,使用何种语言或文字,都应将美利坚联邦共和国视作敌人,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与敌人战斗;” “所有印第安人,不论是属于那个部族,使用何种语言或文字,都应当拥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一致认为,生存以及追求自由生活,是所有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 在这个所有人都同意的,高屋建瓴的纲领之下,与会的十三个部落首领,还签署了一大堆附加协议。 其中清楚地规定了各自所拥有的片区,对于某些一直被声索但是因为现实原因而无法实现的领土,作为未尽事项暂做搁置。 会议成立一个‘全体印第安人反抗联盟’,简称‘印联’,由斑鸠担任‘印联’最高总指挥,统一协调反抗军的抵抗运动。 与会的十三个部落,每个部落出一人担任‘印联’委员,在最高总指挥的安排下开展工作。 …… 这一系列条款,完全地避开了各个部落现行的体制和规矩,包括对于七色火焰议会都只字未提。 坦率地说,这一份协议只是从名义上将所有印第安部族归拢成了一个联盟,并且成立了一个名义上‘联盟委员会’,既不涉及任何权力结构,也不涉及任何利益分配。 至于曾有无数穿越者前辈一来就大搞特搞的‘攘外必先安内’或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类的把戏,斑鸠自认才疏学浅,比不得这些前辈们有王霸之躯,没法搞,搞不了。 别看这些苏族酋长们一个个又是对着维克托里奥的黑旗嚎啕大哭,又是对着斑鸠表示忠心不二,等出了这么门,谁知道会不会又是另一番颜色? 一句话,来这里的未必忠,没来的却也未必奸。 大平原上套路深,处处都是坑。 很显然,没有人想要变革。 即便是在这样生死存亡的时候,所有人在第一时间考虑的,都只是想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好在,斑鸠抛出来的利益足够大! 那四处遍布的金矿,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每个人都憧憬着即将迎来的飞速发展,顾不得去思考芝麻绿豆大小的‘公平’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大家也不吝于给那一面黑色的反抗军旗帜镶上金边,他们一致认为,自己的所有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全体印第安人的和平、自主和自由”! 作为会议的召集者,以及白石城的实际控制人,也是目前这大平原上屈指可数的强大势力,斑鸠理所当然地拥有最大的权力。 除了名义上的‘印联’反抗军首领之外,他还将成立一家‘布拉克山发展公司’,在目前所有已知的金矿中,与各个部落联合开发。 ——对于这一点,各个部落其实也很无奈。即便是知道了黄金就在那里,但是对于如何采掘,他们没有任何经验。 斑鸠所倾倒下来的金沙只是个样本,里面不可能全部都是金子。 需要筛选,需要熔炼,需要提纯…… 这些印第安部落,他们甚至连挖煤都不知道怎么挖,让他们去挖金子,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 《1843布拉克协议也许还有很多漏洞,还有很多不完善。 但是指望这样一份协议就解决印第安人所有问题,也是不现实的。 但它至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自1620年‘五月花’号登陆北美大陆以来,这是第一份在印第安人内部,由印第安人完全自主签署的协议。 它标志着从此以后,‘印第安人’这个概念不再是斑鸠的一厢情愿,而是成为了一个在北美洲——至少在西北和西南地区的一个广泛的共识。 不同的人对于这一份协议有着不同的解读。 有的人将他看做了一份战斗檄文,有的人将他看做了一份攻守同盟,有的人也将它看做了一页废纸…… 但是在斑鸠看来,除了种种象征性的意义之外,在它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一份分赃协议! 人们都拿到了自以为满足的东西。 从天而降的金矿,迷蒙了所有人的双眼,让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获得自己的利益。 以至于,在白石城的这两个不眠之夜里,所有人竟然都选择了忘记,谁才是这片布满金矿的大地上,真正的主宰—— 并不是他们! 就这样,以金矿作为利益核心,以反抗军的名号作为旗帜,他们结成了一个支离破碎的,甚至都没有任何武力保证的同盟。 …… 布拉克山顶上,雷电和暴雨来得更勐烈一些。 彷佛是到了查尔丘特里魁所曾统治过的‘洪水纪’一样,四面八方都是汹涌澎湃的洪水。 金色的闪电像是羽蛇神的鞭子一样,从遥远的天边甩过来,撕开厚厚的乌云。 河狸站在那一面黑色的旗帜下,将双手努力地伸向天空。 他想,要是羽蛇神的鞭子能够抽中自己,就好了。 可是他等了很久,羽蛇神的鞭子也没有选中他。 于是他又来到了悬崖边,从悬崖上跳了下去。 当他落在地上的时候,才发现这一处看似笔直的悬崖上,其实布满了灌木和杂草,他的身体被挂在了半空中,既不能上也不能下。 剧痛从他双腿和后背袭来,让他忍不住发出了惨叫。 天空是厚厚的乌云,像是翻滚的大海一样。 四面都是白茫茫的大雨, 而他,却彷似一叶孤独的小船,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往何而去。 没有人回应他的惨叫,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腿骨被雨水冲刷成了惨白的颜色。 “维克托!” 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难道你的灵魂,不需要我的陪伴了吗?” “或者说,你是如此的憎恨这个世界,连我也被你诅咒了吗?” 他眼睁睁地看着黑色乌云朝着自己压了下来,从山底下也翻腾起浓浓的黑雾,将它吞没。 现在,他已经被包裹在了一团漆黑的黑暗之中。 渐渐的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好像他已经来到了地狱。 他正在一条名叫阿帕诺瓦亚的深河之中跋涉。 他走啊,走啊…… 忍不住便想要回头。 “维克托,你的遗愿,究竟是什么?”他忍不住在心底轻声地问。 当他在心底轻声地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恰好一条金色的鞭子甩过他的头顶,他感觉到自己的每个毛孔都战栗了一下,灵魂在冰冷的阿帕诺瓦亚河里瑟瑟发抖。 然后他的心底也彷佛被一下子照亮了一般,明悟了。 “维克托,我知道了!” “你想要看见印第安人夺回我们自己的土地!他想要看见我们都过上像白人那样的生活!他想要看见我们自己的工厂、自己的农田、自己的军队,自己的——” “来人啊!救命啊!” 河狸开始大叫起来。 在死亡的恐怖面前,他选择了相信斑鸠所说过的话。 可是在这样大雨茫茫的荒山上,哪里会有人能够救他呢? 第三十五章 这里一切都好,并且会越来越好的 这一场大雨一直下了三天三夜才停下来。 参加会议的部落首领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去了,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白石城。 一切似乎都改变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也不知道水车现在怎么样了?” 斑鸠坐在自己的办公室,朝着远处的窗外,望眼欲穿。 他多么希望,此时也能看见一匹快马从远处飞奔而来,马上的骑士大喊着:“大捷!大捷!” 可是胜利是个出了名的懒虫,它不会来得这么勤快的。 …… “也不知道河狸死得安详否?” 斑鸠又想起了这个老混蛋。 印第安中不缺英雄,缺的是无耻的小人,暗戳戳的阴谋家,以及见多识广的博学之士。 缺的是,明明看不见光,却执意要相信自己便是那一团光的勇者! ——可惜了,河狸! ——我能救你一次,可救不了你两次、三次。你若坚持要给维克托殉葬,我又怎能拦得住你呢? ——你以为殉道而死是一种勇气吗? ——不,你那叫做软弱,叫做懦夫! ——死,谁不会? ——可是面对着绝境,能够咬牙切齿地活着,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如果说维克托里奥的死,尚且有激励印第安人奋勇前进的作用,那么河狸,你的死毫无意义!如果智慧之神魁札尔科亚特尔真的曾经钟情过你,让你拥有比其它印第安人更聪明的头脑,那么毫无疑问,你浪费了她对你的深情,也逃避了你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辜负了你的族人对你的期许。 ——你若执意要死,我也无法挽留。 ——那就去死吧! 斑鸠曾经对河狸期待过,但是在河狸一个人独自走上登山的那条路的时候,斑鸠就已经对他失望了。 哪怕河狸曾经说过一千遍他爱着他的部落和人民,但是斑鸠现在,连他说的每一个字都不想相信。 ——你所爱的,只有你自己! ——就像是一只长着斑斓羽毛的孔雀一样,你所爱惜的,只有你自己的羽毛! ——在我们最需要你去战斗的时候,你却像一个懦夫一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只希望你死得安详吧,懦夫! “比索!比索!”斑鸠敲了敲桌子,将趴在桌面打瞌睡的比索叫醒了起来。 “再去问问,十五美元什么时候来?我这边已经搭好了架子,就等他来大显身手呢!” …… 就斑鸠定下‘以攻代守’的策略的时候,便已经派人去找十五美元过来了。 对于这个决定,他也曾反复犹豫了很久。 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是,马德雷山林中那一大摊子,如果十五美元走了,留下的人,恐怕会过得更加艰难了…… 一个上万人的部落,被封锁在山林中,想要活下去,谈何容易! 说起来那里是处于‘和平’之中,但这种‘和平’,即便是部落里的小孩子都不会相信。 在白人军队的封锁下,即便是将来有一天,斑鸠听说那个部落再次分裂了,他也丝毫不会觉得意外。 力的作用总是相互的,那只部落给德克萨斯周围的白人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但德克萨斯的压力也分毫不差地反馈到了部落的身上。 白人体量大,骨骼健壮,更能承受。 而部落呢? 缺衣少食,穷困疾蹙,而且还需要勒紧裤腰带供养现在的白石城,斑鸠光是想一想,便觉得心里很对不起他的‘第一基地’。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前世的时候,花光了六个钱包,再逼着自己年迈的父母出去打工,好给自己贷款买房一样难受。 好在十五美元和洛岑勤勉自苦,竭力撑持,方才维护住部落不倒。 如果再将十五美元调了过来,原本的两根梁柱,一下子便成了一根,斑鸠不知道,洛岑是否还能坚持得下去! 那个曾经奇亨特部落的第一美人,如今身上遍是伤痕,连她曾引以为傲的面庞上都被划了几道刀疤。 自来斑鸠部落之后,她从没有睡过一天囫囵觉,时常还需要和别的男人一样,伐木、挑担、种地、漫天遍野的追逃跑的种猪…… 斑鸠亲眼看见她白皙的脖颈变得蜡黄,细腻的手掌变得粗粝,水蛇一般的腰围变成水桶…… 凤冠霞帔变成了荆钗布裙,满头珠翠变成了草茎土灰。 每每回忆起来,真是感慨良多。 …… “斑鸠,信!” 鲟鱼和熏鱼冲了进来,手里扬着一张纸。 这家伙丝毫没有‘隐私权’的觉悟,已经将这一封信给拆开了。 斑鸠接过来一看,发现是洛岑写来的。 刚刚还想到她呢,竟然就在这个时候收到她的来信了。 “斑鸠!” “最近的天气渐渐的热了起来,我不知道你那里是否是要凉快一些。” “我给你新做了两件短袖的衣服,托人给你带了过来。如果不合身的话,你就让人再带回来,我再帮你改改!” “你要多吃点面包和蛋,不要总是吃玉米饼。” “我找到一些水稻种子,也让人弄了一块水田。如果你今年秋天能回来的话,应该能吃到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的!” “你在那边还好吗?如果看见有合适的姑娘, 你就先娶一个吧,让她给你生个孩子,到时候如果不方便抚养的话,可以送回到家里来。” “十五美元真是个能干人,他的修洛特尔军团不但能征善战,更是开荒种地的一把好手。如果没有十五美元的帮助,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维持下去了!” “家里一切都好,并且会越来越好的,万勿挂念。” 斑鸠看了一下落款的日期,还是一个月前的。 大约也就在他率兵出发后不久,洛岑便给他写了这封信。 那时候,斑鸠还打算将十五美元留在部落里帮忙。 但是当他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派人去叫十五美元过来的信使都已经出发六天了。 …… “洛岑!”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十五美元应该已经到我这里了。” “我知道你那里肯定是不容易的,但是,反抗军需要工业,靠农业和渔牧是撑不起我们的反抗事业的。为了这个目标,为了将反抗军的黑旗早日插在白宫的房顶上,我不得不做这个决定。” 斑鸠拿着笔,写了好几遍,可是他不管怎么解释,都觉得实在太过苍白。 “下个月你不用再送粮食过来了,我这边还能支应两个月的。我刚和苏族结成了联盟,名义上我成为了所有印第安人的首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这里一切都好,并且会越来越好的。” “祝我们早日取得胜利,祝所有印第安人,都能回到他们的家园!” 斑鸠咬着笔杆,想了想,又加上了一句话: “我爱你!” 第三十六章 曾以为荒原静悄悄 大平原上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乱了很多人的计划。 黄石河河水暴涨,以至于原本想要过河的水车只能望河兴叹。 好在他刚刚劫掠了一座私采的金矿,无论是物资还是精力,都得到了极大的补充。 不过他也得到了一个极坏极坏的消息:就在大雨落下来之前,一个名叫克里斯多夫休斯顿基特卡森的拓荒者,带领着一支装备齐全的队伍,早他一步过了河。 那支队伍大约有五百多人,听说是得到了什么消息,急匆匆地从俄勒冈方向赶过来。 水车沿着暴涨的黄石河走了几公里,都没有发现合适的渡河地点。 在电闪雷鸣之中,水车急得直跺脚! 他可以肯定,那一支白人军队,就是要去对付斑鸠的。 在他带走了托纳提乌军团的绝对主力之后,留守在白石堡的人手已经很不足了。 在原本的计划中,他并不打算走得很远。这样,至少在白石堡传来警讯的时候,他还可以转身回援。 但是这一场大雨,打断了他的回援之路。 即便是想要派人去向白石堡传讯,在眼皮底下这一条滔滔的河水边,他也是无可奈何。 “团长,我们在上游峡谷找到一处狭窄的河道!”斥候顶着暴雨,急匆匆地从北面奔来。 “哦,什么情况?”水车急忙问到。 在电闪雷鸣之中,所有人的脸色都是一阵白一阵黑的,像是从河水里钻出来的鬼怪一样。 “那里的河水通过一道险峻的峡谷,河面不宽,只有十多米,但是水流湍急,又是暴雨——” “走,马上跟我走!” 水车一听,不等这斥候说完,当即便大手一挥,带着人向北而去。 用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他赶到了斥候所指的那一处河道。 只见河岸两侧都是坚硬的巨石,河水像是一道锋利的刀一样从巨石中间斫了过去。 在暴雨滂沱中,站在河岸上,看不见脚底下的河水,只能听见下方传来如万马奔腾一般的河水咆孝声。 只有当闪电不时亮起的时候,能看见下方那排空而起的浪花,像是恶魔狰狞的獠牙一般。 想要从这里渡河,除非他的士兵能飞! 水车心急如焚。 “团长,咱们再往北走吧!这里根本就没法渡河!” “没错,这场暴雨阻碍了我们,可是也同样会阻碍对岸的那一支白人军队。在这样的暴雨天气里,他们总不可能连夜赶路吧?我们还有时间!” “团长,我们不如再往南走吧!黄石河的上游杨特山距离这里并不算太远,我们可以从那里绕路回白石堡!” 水车的麾下,几个队长七嘴八舌的建议到。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但是他们共同的目的,都是想要赶紧渡河,回援斑鸠。 对于托纳提乌的士兵们来说,没有什么任务,是比保护自己的酋长更重要的了。 这一场由水车策动的攻势,与其说是进攻,倒不如说它是一场保卫战,是一场迫不得已的另类的防守。 如今敌人向着自己的腹心而去,只能怪他们自己,在先前的行动中过于顺遂,在敌人猝不及防之下,连拔五堡,斩敌已有上千。 就像是一只贪婪谷物的小仓鼠一样,一步一步地顺着美味的食物走入了困境里。 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什么白人的陷阱,而是天意。 似乎连上天都在帮着白人战胜这里的印第安人一样,这一场暴雨,他也许会给那只白人军队造成一些麻烦,但是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对于水车所率领的托纳提乌军团来说,却是一场生死攸关的灭顶之灾! 如果白石堡陷落了,那么他们之前所取得的一切‘胜利’,都显得荒谬可笑,没有丝毫意义。 有那么一瞬间,水车就想要跳入这翻滚的河水中,看能不能游到河对岸去。 暴雨冲刷得他浑身冰凉。 ……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水车在暴涨的河水堵在西岸一筹莫展的时候,白石堡内的人们正在狂欢。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首领们,正用通红嗜血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那一副从二楼垂下来的巨大的金矿地图。 而在更南的南边…… 一个又矮又瘦的小矮子,带着一行二十多骑,正从拉勒米堡的城外打马经过。 “哎,我说兄弟,咱们能不能去城里过个夜?”一个鸡冠头的家伙驱马快走了几步,拦在了小矮子的马首前面。 “为什么?”小矮子问到。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吗?”鸡冠头小伙夸张地一摊手,“咱们在马德雷山里面吃蚯引都吃了大半年了,这好不容易出了山来,总得快活快活吧?” “你倒是想着快活, 斑鸠还在等着我们呢!” “放心吧,不差这一天半天的!等真到斑鸠面前,斑鸠会将咱们使唤得跟阿巴一样,片刻都不得闲着,到时候想要偷个懒,可就没机会了!” “头皮,是你自己求着洛岑让你跟来的。你要是有这种想法的话,我劝你趁早回山去!” “别啊,哥!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头皮一见十五美元脸色不对,慌忙服了软,让开了马。 只是眼神到底还是恋恋不舍,朝着近在迟尺的拉勒米堡方向望了望。 口中叽里呱啦说个不停: “大哥,你大概是不知道,像拉勒米堡这种大城市,铁定是有喝不完的啤酒,吃不完的面包!我给你讲,我听格兰德运输公司的一个朋友说过,这种地方,那啤酒是一桶一桶地摆在街上,随便喝!面包一个有牯牛那么大,想吃的时候就撕一块下来,喝一口啤酒,吃一口面包,喝一口啤酒,吃一口面包……” 说这几句话的功夫,骑队也已经跑出好一段距离了。 这个夜晚很黑,月亮只在先前出来过一阵子,然后就消失了。 身后的拉勒米堡,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安静的怀俄明州荒原上,除了哒哒的马蹄声外,还有头皮在哧熘哧熘地吞着口水,嘴里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 “……那角斗场才是真的好看,你看报纸了吗?说是有一个叫刘易斯的黑家伙,能够赤手空拳单挑一头发狂的犀牛!哎哟我了个去!” “……还有一个叫红云的煞笔,三拳就撂倒了刘易斯……我了个去!” 第三十七章 有人与神灵为敌 滂沱大雨中,水车站在一处临河的突出崖壁上,前进不能,后退不得。 这里已经是他和他部下费劲心力所能找到的河谷最狭窄处,他恨不能肋生双翼,从那一道不足二十米宽的峡谷上一跃而过。 然而,这窄窄的二十米,如今便如天堑一般横亘在他面前。 “天!是你要亡我吗?” 水车从来不信鬼神命运,可是当此之际,心底却油然生出一股茫然来。 如今正值三月末,雨季还远未到来。大平原上的春雨何曾如今天这般凶勐过! 竟然一夜之间,河水暴涨,就这样断了他的归路。 这头顶上的冥冥,竟然也如那些白人一般使坏,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斑鸠败亡不成? “天!难道你看不见这大地上流淌的鲜血吗?还是说你就是他们的帮凶!” “你降下这大雨,是想要替他们洗刷罪恶吗?” “我告诉你,你洗不干净!” “这这片大地上死去的数千万印第安人,他们的冤魂没有一日安息!你也想要和他们合起伙来欺压我们吗?” “你这个帮凶!你这个刽子手!我们诅咒你!所有死在白人屠刀之下的印第安人,都在诅咒你啊!” 水车朝着天空狂骂了起来。 当此之际,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可想了。 四面八方都是黑沉沉一片,只有偶然亮起的闪电,照亮了天空上,无穷无尽白茫茫一片的大雨如羽毛一般纷纷坠落。 过了今夜,若斑鸠无恙,则一切都好。 若斑鸠败亡,则他麾下托纳提乌三百军士,亦将蹈河而死,再无它念。 水车状若癫狂,骂到兴出,一口热血喷了出来,溅入身下汹涌河水中。 他亦恍然未觉,干脆脱下了身上衣裳,指着头顶黑天,将所有污言秽语都从口中泼洒了出去。 往日里托纳提乌的兵士们,虽然觉得自家团长严苛刻苦,可到底还算是个礼貌人。 却不知水车平日里言行举止,皆有依循。 往常做小兵的时候如此,及至一跃成了托纳提乌军团团长,对自己便更是严苛。 却是将所有的狂放姿态,尽数压抑在了心底。 斑鸠行事向来天马行空,托纳提乌军团更是秉承着斑鸠的风格,往往有出人意料之举。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军团主帅的水车,除却在军事上狂放不羁之外,对自己的要求却是越来越严苛呆板。 《操典规定,行军时一步长65厘米,水车会专门在地上划上刻度,让自己以及自己的士兵,每一步都必须按照这个步长来行走; 《操典规定,一餐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水车专门在他的队伍里设置了计时官,只要一超过10分钟,立刻命士兵放下食物,多一秒都不行; 《操典规定,无论何时,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应衣扣紧结,容貌严肃。水车又专门设置了风纪官,凡是抓住衣衫不整者,一律按《操典军规执行。 人人都说托纳提乌军团上下一体,宛如一具血肉机器。 可只有水车明白,在斑鸠各种天马行空、不循常规的指令下,只有这样一具机器,才能符合斑鸠的要求。 斑鸠北上,想要在布拉克山开辟第二基地。为何不带上声势更隆、而且明显更善于治政的十五美元?原因无它,托纳提乌军团在水车的操练下,如臂使指,收放自如。 托纳提乌军团,在外界的风传中,进攻时是飞扬跳脱的鬼魅,坚守时是不动如山的磐石,散开是漫天飞舞的星火,聚拢是无坚不摧的铁拳……在外人的眼中它莫可名状。 但只有水车自己知道,托纳提乌并没有什么神奇的,无非就是‘严苛刻苦’四字而已。 严苛到一丝不苟! 刻苦到分毫不让! 别人所看见的‘举重若轻’,实际上是他们一遍又一遍‘举轻若重’的操练而已。 如今水车这一番一反常态的悲怆大骂,直将大雨中静立如林的士兵全都惊呆了。 自托纳提乌成军以来,何曾见过自家主帅如此失态过? …… 却不知此时的水车,早已心丧若死! 再不管什么《操典,也再不管什么以身作则,往日所压抑的种种情绪,在那一道横亘在前的天堑面前,尽数化为乌有! 其心中悲怆,纵便是连连呕血,也是无法再抑制了。 旁人只看见了斑鸠的风光无限,马德雷山林部落何其庞大,如今正是手执反抗军正朔,隐然是全天下印第安人之共主。 只有水车心知肚明,斑鸠这一步步行来,莫不是在刀尖上跳舞,稍有差池,便是万劫不复。 实在是印第安人情势之崩坏,环境之恶劣,远超常人所想象。 诸般心机,万千筹谋,如今又到了最后关键一步。 只需要在白石堡立住脚跟,凭借斑鸠的本事,不出两年,自然可以在北地又卷起风云。 到时候与南边马德雷山林部落以及杰罗尼莫互为策应,则整个落基山脉,从南到北将构成一条血肉防线,止住印第安人被赶下大洋的命运。 可若是在白石堡立不住,山林中那一只部落迟早也要败亡。说不定到时候,更南边那一条毒蛇,就是第一个反噬之人! 斑鸠一系人马自然是身死族灭的下场,而这天下所有与他们类似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人种,也将再无做‘人’的可能。 …… “羽蛇神,你不配做我们的神灵!我诅咒你,千万年来,我们所祭奉你的贡品,都将化作毒药,让你和千千万万印第安人一起,成为大地上哀嚎的亡魂!” “托纳提乌若毁灭,整个世界都将永远陷入黑暗之中!毁灭吧!毁灭吧!我们一起死!一起死吧!” …… 在电闪雷鸣和水车状若疯癫的叫骂声中,有一个士兵实在忍受不住,对旁边人说了一句:“我泅过去,看能不能去给斑鸠送个信!” 说罢,也不管旁边同袍的拦阻,将背上枪支一丢,就扑向了身下滔滔河水之中。 “我也去!”“我也去!” 一时之间,竟然又有好几人,就这样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想以肉身横渡大河。不求其它,但求能奔在对岸那一支白人军队前面,去告诉斑鸠一声。 …… 这一夜,在每一个托纳提乌军团的士兵心中,世上再无神灵! 若有,那也一定是他们的敌人! 第三十八章 有人以自身为炬 黄石河东岸,茫茫大雨之中,一骑正逆雨北上。 正是一天前那位被水车派回白石堡的通讯兵。 昨日回白石堡报捷之后,他便依言去了卡尔文森特堡外的联络点等着水车,但是等了一日依然未见水车到来。 他觉得这样干等下去不是个事,便干脆沿河北上。 途径一处被袭击过的野矿,顺手捡了一堆铁镐绳索簸箕之类矿工用的物件,披挂在身上继续北行。 却不料,见得前方竟然出现了大队白人士兵,围聚成团,正做休息。 他急忙伏低了身子,将身下骏马驱远了些,远远观望。 幸好此时大雨正烈,那一队白人士兵虽然派出了岗哨,但却并没有发现他。 他粗粗一数,估摸着至少有五百人之数。 心下大惊,急忙便欲拨马回走白石堡。走不了两步,便又停了下来——他还不知道此时的白石堡内,正高朋满座,一场印第安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联盟正在形成之中。 他只知道,此时的白石堡内,兵力空虚,即便是得了他的情报,也是无用。难道还能让斑鸠退避不成? 加之瞧这大雨的架势,至少要下上一整夜。眼前这支白人军队既然已经扎营下来,天明之前肯定便是不会动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再往北寻一个过河处,通知水车赶紧回援,更有用处! 心思几番拉锯之后,一咬牙便转马北向而去。 也就是托纳提乌这支军团的士兵,当此关头,会做如此取舍。这一只日日跟随在斑鸠身边的军团,日常里听得最多的,除了水车的耳提面命之外,便是斑鸠不经意间说出的‘大局观’或者‘棋盘棋子’之语。 以至于本就是矛盾的‘纪律’与‘自主性’这两样东西,不知不觉就这样结合在了这支军团的士兵身上。 换成了十五美元或者杰罗尼莫麾下的士兵,同样也是百战精锐,当此之时,怕是毫不犹豫便回白石堡哭爹喊娘地报讯去了——如此做法固然也没有错,但就是这‘没有错’,便会酿成大错。若真如此,白石堡怕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这通讯兵一路疯狂北行,瓢泼大雨中,竟然感觉浑身都是汗。 他记忆中北上不远处有一断崖,两岸最多十五米左右。凭借身上的绳索,自可渡过河去,等过了河,便可前往与水车约好的第二联络点。 在他一路风驰电掣之下,没过多久,那一处断崖便已然在望了。 却在此时,听见了滂沱大雨之中,那一声声凄厉的咒骂声。 “天!你从来没有保佑过我们!在我坠入地狱之后,若能见你,必将与你为敌,不死不休!” “羽蛇神,来吧,看看我是否还会再敬你,是否还会再怕你!” …… “团长!团长!”通讯兵急忙朝着对岸叫到。 河对岸人声一收,过了顷刻,便有人大喊了起来:“轱辘!轱辘!赶紧回去报信,有一支白人大军已经过河了,他们的目标是白石堡!” “我知道!我看见他们了!”他大喊着回答到。 ‘轱辘’正是他的名字,只不过这个阿帕奇语的发音,在英语中与某个人体器官相同,所以轱辘其实很不喜欢这个名字。 但越是这样,别人越叫得起劲。他连续改了好几个名字都改不过来了。 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强势,不止是武力上的,更是从文化与心灵上,全方位的碾压。这种碾压,隐蔽而悄无声息,甚至连轱辘以及托纳提乌士兵自己都还浑然未觉,不以为意。 恰如在另一个时空中,当人们非要用‘费呃泼赖’或者‘德谟克拉西’这些名词的时候,实际上也是一个种族最危亡的时候了。 由此亦可见,斑鸠所能聚集起的这一系人马,实在是印第安人最后的余尽。 若还不能因此烧成燎原大火,则往后,再无希望。 千头万绪,说来话长。 而在这个雨夜,隔着十来米宽的一道河谷,托纳提乌军团是士兵们哪里会想到这么多。 河西岸的士兵在破口大骂,催促轱辘赶紧回白石堡报信; 河东岸的轱辘,却连回口的时间都没有,正着急地解下身上的绳索,一头系在马腹上,另外一头绑上个石块,想要借此架起一座绳桥。 就在一道划破天空的闪电照耀下,轱辘将绳索的一端在自己的头顶上甩了几圈,然后用力一拧腰,几乎将自己都扔了出去! 那一条绳索如一条长蛇一般,越过十多米宽的断崖,掉落在另外一边,被那边的人紧紧地抓住了。 轱辘这才站起身来,朝着那边破口大骂: “刚才谁骂了我的,都是没卵子的王八蛋!狗养的,有本事别上我这条绳——” 骂到这里,只感觉手上一沉,脚下差点打滑。 连忙住了口,腰肢用力紧紧地拉住。虽然说这边的绳索是套在马腹上,但这种关头,还是得握在自己手中保险一点,实在承不住了,才会借用马力。谁知道那畜生会不会用力一挣,直接将对面绳索给拖断了呢? 一道闪电亮起,只见对岸一人,直接双手抓着绳索,就径直滑了过来。 “我擦!”轱辘心底大骂! 这急性的,也不提前说上一声。 那人影来得却快,倏忽间就滑了过来。轱辘一看,正是水车! 水车过来之后也不多言语,和轱辘一起将绳索拉住。 两人一起用力,倒是轻巧了不少。 “你来时看见那一队白人士兵了?”水车问到。 “对!”轱辘回答到:“他们正在南边十里左右扎营休息,人数大约有五百多,营盘很大,马匹众多!” 说话之际,又有一人攀援着绳索跳了过来,这一下变成了三人拉绳,更是轻松了不少。 “这么大的雨,十枪未必能打响一枪!”新来的家伙说到。 “我们的马也过不来!”轱辘说到。 “没有马难道我们就不打仗了吗?”水车冷笑了一声。 这时又有一人滑了过来,径直对水车说到:“这匹马交给我,我先去给斑鸠报信!” “快去!”水车一扭头,示意到。 那人便将绳索从马腹上解开,径直骑着马又南去了。可怜这匹骏马,从白天跑到黑夜,又不得不从黑夜跑到明天白天,也不知能坚持得住否! …… 用了约半个小时,借着这一根小小的绳索,所有人都渡过了河。只在河对岸留下一个孤独的人影,朝着这边大吼:“去杀死他们!” 水车头也没回,便在轱辘的带领下,朝着南边行去。 一行人静静地跟在他的身后。 没有人七嘴八舌的问什么敌人有多少。 他们只知道,敌人就在前方。 此番,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第三十九章 弗里蒙特的风格 水车的行进速度并不快! 而且,在快要接近那一处白人营地的时候,他让自己的士兵都匍匐在了地上歇息,自己又靠近了些,透过朦胧的雨幕,仔细观察了一阵。 这一支白人军队的部署并不严密,大概没有人会想到,在这样的大雨天气里,会有一支队伍从自己的后背杀来。 大雨中几个交替逡巡的白人岗哨,各自低着头发呆,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们什么都做不了,连抽只烟解闷的机会都没有。 远处的营地在黑夜的大雨之中看不甚清楚,只有当闪电掠过的时候,才隐隐约约的能看出一个端倪。 水车匍匐在泥地里观察了一阵,然后便窸窸窣窣地退回到了自己的队伍之中,默不着声的拿出早已经被雨水浸透的肉饼吃了起来。 士兵们也纷纷效彷。 若是有人在此时的雨幕中偷听,便应能听见一阵阵如春蚕咀嚼桑叶的声音。 然后,水车便猫着腰站了起来,手中提着一柄匕首。 在他的身后,响起一片齐刷刷的脚步声,却也恰好被紧接而来的雷声所掩盖。 水车慢慢地跑了起来,身后的士兵宛若一体一般,也跟着跑了起来。 没有口号,没有嘶喊,也没有指挥。 就像是一具液压机器一般,悄无声息地压了上去! …… 大雨如帘幕,遮挡住了营地内发生的一切。 三百个托纳提乌的士兵从帘幕的这头冲了进去,当他们从帘幕的那一头冲出来的时候,队形显然已经稀疏了不少。 然后他们便又回身冲进了帘幕之中。 马儿四散奔逃,在滂沱大雨中跑出了几步却又停住,好奇地侧耳倾听着帘幕内发起的奇怪声音。 有一匹小马还好奇地往里走了几步,在它有限的生命长度里,只听见过枪炮与嘶喊,还从来没有听见过这种奇怪的声响。 重重帘幕内偶有枪鸣,却依然敌不过声声惊雷,略等于无。 *** 暴雨在连下了三天之后停了下来。 胡克帕哈部落的酋长的坐牛骑在马背上,凝神细思着什么。 他的部落最远,还要走好久的距离才能回到他的部落去。 突然他转头看向了身旁的祭司:“咦,你说奇怪不奇怪?斑鸠在布拉克山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为何不见白人军队做什么反应?” 祭司是一位看起来六十多岁的老人,但他的实际年纪其实也不过四十岁。 闻言缓缓地摇了摇头。 “这件事情,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弗里蒙特并不是什么忍让之辈,一向心狠手辣,报复从不隔夜,为何此次却如此平静?” “难道说,他是被斑鸠给吓住了?”坐牛笑了一下说到。 祭司显然没有将这一句话当做玩笑,而是认真地思索了片刻,但依然还是摇了摇头。 “斑鸠的实力,自然是极强的。别的不说,光是那三百火枪手,放在这大平原上,便是一等一的部族也未必能匹敌这样的实力。更何况,据说在南边的马德雷山林中,他还有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这样的力量,放在印第安人中自然是绝无仅有,但若说因此便吓住了白人,绝无可能!”祭司说到。 “那又怎么解释,弗里蒙特至今还没有消息?”坐牛问到。“我们在白石城呆了三天,白石城明显没有战火的痕迹,在这三天之中,也没有任何战斗的消息传来。这不是弗里蒙特的风格。” 弗里蒙特的风格? 一想起这个词,祭司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三年前,当弗里蒙特率领着他的探险队刚刚跨过密苏里河的时候,大平原上还是野牛成群,苏族人逐水草而居,虽然穷蹙,但尚称饱暖。 随着弗里蒙特的西进,大片大片的野牛死亡,成千上万的苏族人无家可归。 如果说南边的阿帕奇人,尚且还有‘投降’这一个看似美好的选项的话,弗里蒙特连这个选项都没有给它们。 他从来不和印第安人谈判,彷佛他的职责就是屠杀一样。 在他的屠杀政策下,苏族人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可是,每一次激烈的反抗,都会迎来更加激烈的屠杀。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轮,如今大大平原上,连野牛都快要绝迹了,还敢于反抗的印第安人,更是比野牛都还要少。 所谓‘弗里蒙特的风格’,便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大屠杀中形成的。 曾经有一个名叫‘石头’的纳科塔人,因为在集市上被一个白人商贩欺骗,而揍了这个白人商贩一顿。并且扬言,‘公平买卖是全天下最重要的法则,连神灵都要遵守’! 就在当天晚上,‘石头’以及他所在的整个部族两百多人,全被砍掉了脑袋,整整齐齐地摆在集市的入口处。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上帝和联邦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敢于侵犯它的人,都将付出代价!”弗里蒙特说。 萨斯喀彻温谷地的黑脚人不愿意缴纳人头税,现在,想要见到他们,必须得在萨斯喀彻温谷地往下挖两米多深,两千黑脚人就埋葬在那里。 这就是‘弗里蒙特的风格’! 任何敢于反抗他的人,甚至说了他坏话的人,都不可能再活得下去。 但是,斑鸠呢? 似乎……好像,自他占领了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已经又活了两个星期了? 难道说,弗里蒙特突然改变了‘风格’? 这样的疑惑,不仅是坐牛和他的祭司有,大平原上几乎所有的部落,都在疑惑着。 一方面他们为斑鸠能够在布拉克山上竖起黑旗而振奋,可是另一方面,却又似乎在期待着什么——托纳提乌军团,如果只是拔掉几个屯兵堡,可还远远不够! …… 距离布拉克山较近的瓦普库特部落酋长,在离开白石城之后,特意绕了一个圈,去巡视了自己的财宝地。 酋长亲自下马,趴在地上寻找着那种黄色的,能够治愈世间一切痛苦的奇特石头。 没过多久,他竟然真的捡到了一块巴掌大的狗头金! 兴奋不已的酋长,决定再接再厉。可是他一直寻找到了天黑,也再也没有其它收获了。 酋长只觉得无比的失落,他理解不了,为什么自己只用了十分钟就能找到一块巴掌大的金子,可是用了一下午,却什么都找不到? 直到他看见了一个白人探险者,沮丧的酋长一下子就找到了原因! “就是他!偷了我的金子!” “打死他!” 第四十章 最强大的敌人 在暴雨停下之后,大平原上,一下子便热闹了起来。 那些喜欢躲在帐篷里的印第安人,如潮水一般涌向了野外。 他们全体出动,无论男女老少,不分黑夜白天,一个个都在山岭中低头寻找。 山岭和河谷的寂静被打破了,不时传来阵阵欢呼,让旁边忙累了好久的族人,笑得咬牙切齿! 在这种金色的石头面前,不管是黄人白人黑人绿人红人花人,都是平等的。 但凡敢‘偷’走他们的金子,都得死! …… 白石城内,依然是喧闹一片。 锯末的沉闷味道飘扬在空气中; 木炭的粉末落在白色的大门上,给大门都镀上了一层黑灰。想来用不了多久,这里便又得改名字叫‘黑石城’了; 一个长条形的厂房已经在河边搭建了起来,巨大的烟囱还没有开始冒烟,但是用泥坯做的模具已经堆了好几堆在旁边; 山腰里搭建了好几处崭新的帐篷,那是远道而来的流浪苏族人,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自己的部族早就败落了,没有地方去寻找金子,于是只能来这里混一口饭吃。 叮叮当当,西里哐啷的声音,即便十五美元关上了窗子,拉上了厚厚的窗帘,依然能够听得见。 “为什么要拉上窗帘?”斑鸠问到。“拉开它,让阳光照进来!” 于是十五美元便又拉开窗帘。 金色的太阳从窗户外倾泻进来,照射在斑鸠红肿的眼眶上。 他忍不住抬起手来,遮了一下眼睛。过了好一阵,才慢慢地放了下去。 “没事,我已经没事了,十五美元!”斑鸠轻轻地说到。 十五美元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他,推着他的椅子,来到窗户边,好让清晨的阳光能够更多地洒落到他的身上。 十五美元也没有想到,当他来到白石城的时候,还来不及为这座崭新的城市惊叹,便紧接着听见了托纳提乌军团几乎全军覆没的消息! 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只有一百多人回来了,也是个个带伤,至今还悄悄地休养在后院的校舍里。估计最后还能站起来的人,不会超过一半。 那一场雨夜发生的大战,交战的双方都没有将消息传出去。 大雨冲刷掉了战斗的痕迹。 十五美元带人去牵走了那里的战马,然后目送一队白人士兵收走了满地的骸骨。 就在暴雨停止的前夜,一场洪水又冲过了那里。 从此以后,如果不是有人刻意提起,便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至极的雨战。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你呢,十五美元。家里还好吗?”斑鸠问到。 “挺好的,部落每一天都在壮大,我们生产的粮食也越来越多……” “说实话!”斑鸠打断了十五美元流利的对答。 十五美元愣了一下,然后便变得吞吞吐吐起来。 “其实,嗯,情况不是太好。你知道的,斑鸠,我们同山外的贸易,根本就是不公平的。我们往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换取他们一丁点小小的施舍。往些年,我们砍伐一根原木,能换取至少50磅的粗麦,但是现在,我们最多只能换2到3磅……” “弹药更是难以得到补给。虽然说斯科特同时也是格兰德河运输公司的老板,但是,他知道子弹对于我们的意义,所以子弹的价格高到离谱。每买1颗子弹,就相当于放弃了一个人半个月的口粮……” “这些物资上的贵乏倒也还好说,毕竟大家都饿着肚子,谁也说不了谁。可是,即便是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部落的人口依然在逐步增多。从北边的加利福利亚和南边的墨西哥,不断的有印第安人逃亡过来;” “人一多了,事情也就跟着来了。以往部落还小的时候,我还不觉得,可是部落一大,我便时常觉得——好吧,咱们印第安人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能想象吗,斑鸠?就为了一只野鸡蛋,一百多人打了个头破血流!” “后山东边那垄地的光照要好一些,雨水也足一些,西边的那群人便干脆毁了东边那垄地上的青苗!” “甚至还有人在部落中偷偷摸摸的搞事情,想要发动竞选,让自己当旗主……” 十五美元像是个唠叨的怨妇一样,说起来就说个没完。 他尽捡着奇葩的事情说,一开始的时候,斑鸠也还跟着笑一笑。 但是到了后来,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那该是怎样一个千疮百孔的摊子啊!说是已经稳固了,可是房梁架构都是用胶水粘的,外面风疾雨大,随时会将那一座并不牢固的房屋给吹塌。 偏偏在这个时候,白石城亦同样需要它的支持。 十五美元看到了斑鸠的痛苦,于是便也停住了嘴。 …… “弗里蒙特的使者还在白石城吗?”斑鸠问到。 “嗯。” “安排一下,谈谈吧!”斑鸠澹澹地说到。 就在那一场暴雨停歇后的第三天,弗里蒙特的使者便秘密地来到了白石城,希望能和斑鸠谈判。 也就在那时候,斑鸠才第一次听说,西北的大平原上,有‘弗里蒙特的风格’这一种说法。 不是说弗里蒙特从来不和印第安人谈判吗? 怎么如今也来谈判了? 斑鸠那时候正处于悲愤之中,恨不能立即便将那使者处死。 可是派去执刑的比索,随后又被巨硬给叫了回来;然后斑鸠又反悔了,让巨硬和比索一起去执刑,却又让鲟鱼和熏鱼给叫了回来…… 几番折腾之后,还是十五美元悄悄地叫住了这些人,并且和水车秘密进行了沟通。 最后,是由躺在病床上的水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和弗里蒙特进行谈判,才是最好的选择! 没错,弗里蒙特曾经说过,他永远不会和印第安人进行谈判! 没错,斑鸠也曾经说过,他永远不会和白人进行谈判! 但是,在那一场暴雨之中的野战之后,双方都不约而同地决定,改变自己的风格。 在1843年春这个特殊的时期,曾经发誓要不共戴天的两个人,终于找到了他们共同的敌人——时间! 他们都被这个敌人,压迫得喘不过气来! …… 这也是第一次,斑鸠作为一个棋手,坐在了棋盘前面。 代价是,托纳提乌军团,伤损高达70%! 第四十一章 高位者的视野是不同的 就在那一场暴雨结束后的短短一周时间内,从南达科塔到俄勒冈的千里范围之内,爆发了大大小小不下一百次的印第安人‘暴动’! 一个又一个白人聚居点被摧毁。 往常那些乖顺的苏族人,像是突然吃了药子一样,将他们所见到的每一个白人,都砍掉了脑袋,还挂在悬崖上或者白人们曾经使用过十字架上戮尸。 一封又一封告急的情报汇入了弗里蒙特的手中,一骑又一骑求援的战报堆在他的桌面上,足足有两英尺高。 可是这些都不是让他头痛的事情! ——这些苏族人的‘暴动’,更像是一种发泄式的挣扎。他们没有整齐的军队,也没有统一的指挥。一如过去数百年他们的挣扎一样,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一番,然后又退回到了白人为他们划定的‘领地’里去了。 ——缺乏行动纲领和明确目的的暴动,到了最后都会自己平息。至于大平原上死掉了几个白人,弗里蒙特并不觉得这些人值得他浪费精力去为他们报仇雪恨。从他们越过密苏里河,踏上西部这片荒原的时候,便应该有死亡的觉悟了。 真正让弗里蒙特感到头痛的是,南边的那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眼看着马上就要打响了! 德克萨斯的军队屡次越过了格兰德河,进入了墨西哥进行试探。 扎卡里泰勒的侦查骑兵,甚至远放到了墨西哥城的城外! 就在上个月,马克西米利安,这位西班牙派来的皇帝,从维拉克鲁斯港口登岸。皇帝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宣布墨西哥正处在危急存亡的关头,号召所有人,随他一起保卫墨西哥! 作为美利坚联邦众议院议长的女婿,约翰弗里蒙特拥有远比其它人更为广阔的视野。 他的舞台,注定了不会是一个小小的俄勒冈,甚至拿下整个美洲西海岸,都不足以满足他的胃口。 他的舞台,只会是整个美利坚联邦! 成为总统! 成为这片大陆上,最高的主宰! 这才是像他这样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理所当然应该具有的目标。 自从三年前他带领着一支探险队,越过密苏里河之后开始,他便开始向着这一个目标前进。 经过他大刀阔斧的‘经营’,现在,整个密苏里河以西,都快要落入了他的囊中。 虽然苏族依然占据着这里,但是,整个苏族的人口,到现在也不足十万人了。还能掀起怎样的波澜呢? 让这些人泄愤,让这些人挖矿,又能如何? 大势已去,无论苏族怎么折腾,都只是垂死挣扎而已。 结局已经注定! 便是让印第安人的羽蛇神重生,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然而,话虽如此,想要真正彻底地掌握这一片地盘,弗里蒙特依然需要时间。 在他的计划中,至少还需要两年! 两年之后,这片土地上将再无丝毫反抗的声音。 两年之后,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将从东边的大西洋,延伸到西边的太平洋! 两年之后,联邦的海军将能够绕道加勒比海,停靠在圣弗朗西斯科或者西雅图! 到了那时候,才是他弗里蒙特声望最顶峰的时候。 到了那时候,无论是开拓了德克萨斯的山姆休斯顿,还是拿下了墨西哥的扎卡里泰勒,都无法与拿下了西太平洋的自己相媲美! 到了那时候,在内有自己的岳父摇旗呐喊,在外有开疆拓土的实打实的功劳,自己还怕得谁来? 凭此功绩,足以在两年后的竞选中,摧枯拉朽,一举得胜。 两年! 他还需要两年! 他只需要两年! …… 俄勒冈,一间临窗的书桌上。 时年30岁整的约翰查理弗里蒙特,正在第三遍修改他写给岳父的信。 桌面那堆积如山的战报,被他随手推到了一边。都是些千篇一律的东西,那些大大小小的印第安人部落,他根本就记不住那么多的名字。在他来到西北短短的三年里,至少有一百个部落彻底的消失了。如今,不过是又将添上一百个部落而已。 俄勒冈的金矿报告,如今也堆在他的桌面。这种在那些目光短浅的印第安人眼中,需要打生打死的东西,在弗里蒙特看来,却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黄金这种东西,差不多可以治愈世界上所有的痛苦。但是,它治愈不了一颗痛苦的野心。 不过就是一种等价物而已,如果可以的话,弗里蒙特愿意用整个西北大陆所有的黄金,去买下弗吉尼亚、费城、马里兰等等这些州的选票。 年轻人的心里,装着整个太平洋和大西洋! “尊敬的议长先生——” 弗里蒙特思索了好几遍,又用鹅毛笔将这个称呼划掉,换成了另外一个: “亲爱的岳父……” “……与墨西哥的战争,现在绝对还不是时候。扎卡里泰勒将军和山姆休斯顿,他们迫切地想要发动这一场战争,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完全将联邦的利益置于不顾……” “……飞涨的物价,进一步推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关税政策,需要扩大和英国乃至所有欧洲国家的贸易。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得到泰勒总统的支持……” “……南方的和平来之不易,不能就这样被一群狂热的好战分子给破坏掉了。扎卡里泰勒应该被撤职,我听说他在平定佛罗里达叛乱的时候,有过收取贿赂的前科,我这里有非常详尽的资料,随信一起寄给你……” “……最近你可能会听说很多关于这边发现了很多金矿的事情,没错,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并不值得您太过于关注。随便那些印第安人怎么开采,我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诸如棉花之类的商品,这些金子自然而然就会回到我们的手中……” “……应该鼓励东部那些人往西部迁徙,这边的印第安人已经很少了,但是白人更少。如果有必要的话,宣传一下这边的‘特产’也是不错的。应该告诉他们,这边气候宜人,风景优美,人民安居乐业,治安状况非常良好。而且,遍地都是黄金……” *** 用了整整一个下午,弗里蒙特才写好他的这封信。 然后他把信交给了自己信任的人,命他用最快的速度送去华盛顿。 然后他才如释重负地坐下来,开始浏览起桌面那些高高的‘告急文件’。 当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他便已经处理完了。 “以后,和苏族人的交易,一律以黄金为货币执行!” “和斑鸠的谈判如果陷入僵局的话,可以先承诺,我支持他去竞选南达科塔州的州长!” 处理完这些事情之后,还不影响弗里蒙特提着枪,带着人马,去街道中心的酒馆,喝上几杯。 第四十二章 群星闪耀的西进时代 所有的战争,无论是胜利还是失败,最后都会归结到谈判桌上来。 不幸的是,有太多太多的人,打了一辈子的仗,最后却根本就没有坐上谈判桌的资格。 不出所料,斑鸠和弗里蒙特使者的第一场谈判,以斑鸠摔门而去作为结束。 谈崩了! 双方的分歧实在是太大。 弗里蒙特要求斑鸠约束大平原上的苏族人,停止一切敌对白人的行动; 斑鸠要求弗里蒙特约束大平原上的白人,停止一切敌对印第安人的行动! 弗里蒙特要求斑鸠为所有死亡的白人公开道歉,并赔偿他们的抚恤和损失; 斑鸠要求弗里蒙特对所有死亡的印第安人公开道歉,并赔偿他们的抚恤和损失! 弗里蒙特要求所有苏族人都乖乖地呆在他们的保留地,不得外出; 斑鸠要求所有白人都只有得到当地苏族人的同意之后,才能进入他们的领地! ——双方的要求完全是争锋相对,没有任何交集。 唯有一点,双方都没有在谈判桌上提起,但是都不约而同地在做。 那就是,黄石河畔那一场令双方都伤亡惨重的战争,直到现在都还被默默地掩盖着。 谁都不希望对方泄露出这个消息,但是谁都不想主动提起这个诉求,都在等着对方提起。 这一点,大概是他们唯一可能迅速达成一致,但却都不愿这么快抛上谈判桌的砝码。 …… 俄勒冈的酒馆里。 弗里蒙特将酒瓶砸向了那个伊伊呀呀卖唱的家伙。 那个抱着吉他唱歌的家伙,转手就掏出了一把左轮。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开枪,身上便被七八支火枪射成了蜂窝。 “你那么怀念你的弗吉尼亚,就请坐着你的大篷车滚回去!”弗里蒙特愤愤地说到。 然后他站起来,对着四周大喊了一声:“今夜所有的酒,都由我买单!大家尽管开怀畅饮!” 酒馆里一下子便响起了呼哨声和喝彩的声音。 有人将吉他歌手的尸体给拖下去,快速地扫清了地上的血迹。 弗里蒙特慢慢地走了过去,捡起他的吉他,给大家表演了一首《路易斯安那美人。 这个来自左治亚的年轻人,不但拥有英俊的外貌、睿智的头脑、显赫的地位,还拥有足以征服绝大多数人的艺术天赋。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需要勤奋一生才能获得的技巧,对于他来说,只是随便玩玩而已。 一曲唱罢,酒馆里来自天南地北的牛仔们,此时都成了他的拥趸。甚至还有一个大胆的家伙,朝他扔去了一枚银比索! 弗里蒙特抓住那枚亮闪闪的比索,朝着他优雅地鞠了个躬。 “感谢你,比尔!希望我的音乐能让你满意!” “哈哈!”座中那个一脸胡渣的男子大笑了起来,高声说到:“我可听不懂你那乱七八糟的吉他,我只是相中了你那张令人犯罪的脸!” 酒馆里的人群,都跟着大笑了起来。 在这里,没有人在乎谁显赫不显赫。弗里蒙特也许在其它地方可以颐气指使,但是在这一群亡命之徒聚集的地方,天大的干系,也不过就是一枚枪子的事。 弗里蒙特也跟着笑了起来。 “人们都说,这是一个野蛮而凄凉的荒原,可是,在我的眼中,他就像路易斯安纳的美人一样吸引着我!” “在这里,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不必在乎世俗的眼光,也没有清教徒们神神叨叨的烦恼,这是属于我们的自由之地!” “在这里,天空比左治亚和弗吉尼亚更高远,大地比堪萨斯和宾夕法尼亚更辽阔。我们用一个美元就能买下大片的土地,提着一杆枪就能获得许多人一辈子都无法获得的财富。这是属于我们的应许之地!” “东部属于喜欢唉声叹气的娘们,西部属于咱们这些真正的男子汉!” “来吧,伙计们,为属于我们的这片土地,干一杯吧!” 在弗里蒙特的提议之下,所有人都满满地饮下了一杯。有些酒鬼,甚至饮下了好几杯。 “俄勒冈欢迎你们!” “蒙大拿欢迎你们!” “北达科塔和南达科特欢迎你们!” “加利福利亚欢迎你们!” 一杯接一杯,弗里蒙特代表着这些土地,欢迎着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亡命之徒。 “你们应该去告诉你们的朋友,这里拥有取之不尽的金矿和宝石,这里拥有大量现成的印第安人奴隶!” “这里是你们未来的家园!你能拥有多大的土地,只取决于你的马一天能跑多远!” “伙计们,让我们感谢主!感谢美利坚!” 弗里蒙特拥有几乎一切美好的品质,并且还是一个天生的演讲者和政治家。同样的话,也许别人说了会挨打,但是从他的口中说出来,便充满了蛊惑和魔力。 只用了几杯酒的时间,酒馆里所有人便都认识了他,并且为他的演说而欢呼。 “感谢弗里蒙特!”先前那个桀骜不驯的比尔,也大声地说到。 弗里蒙特将一枚金币抛了过去。 “比尔,像你这样的人才,至少应该做一名少尉!来我的军中吧, 我让你做一名少尉!” “少尉?弗里蒙特,凭我的本事,我至少应该做一名上尉!”比尔大声说到。 “哈哈!”弗里蒙特爽朗地大笑了起来。“行行行,比尔,这样吧,我给你招募士兵的权力,只要你能自己找到五百名士兵,我便让你做上尉,如何?” 比尔捋了捋自己的胡子,“那就这么说定了,弗里蒙特!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 “好,我等你,比尔!” 这位名叫比尔的家伙,并非无名之辈,乃是俄勒冈有名的快枪手。 风头正劲。 此番借着三分酒意,就这样成为了弗里蒙特新招募的上尉。 有些人生来就是天选之子,他们拥有其它人望尘莫及的本事,可以轻易地获得别人的效忠。就如弗里蒙特这般,只需要勾勾手指,大把大把的人才,便愿意投效到他的麾下。 恰如当初招募到基特卡森一样,这个人带着初来乍到的弗里蒙特,探索了广阔西北的山山水水。弗里蒙特为此写了一本《落基山脉远征探险报告,让他一举成为了美利坚西进时代的旗手。 时、命、运,俱集于一身! …… 五天后,当他得到与斑鸠谈判破裂的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又组织起了一只五百人的队伍。 “去吧,比尔,去为我消灭那只斑鸠!” 曾经在俄勒冈和上加利福利亚横行一时的快抢手,比尔理查德,此时像一只忠诚的鬣狗一样,带领着他新招募的队伍,狠狠地扑向了白石城。 “好的,老大!等着我回来过复活节!” 第四十三章 和平的序曲 白石城人口膨胀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斑鸠的预料。 他还记得当初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那时候盐巴带着他的捕猎队在山林中搜寻,每天都能找到许多流浪的印第安人,将他们连成一串带回自己的部落。 那时候斑鸠便感叹,这山林看着干净,但印第安人就像是长在树丛里的蘑孤一样,怎么捡怎么有。 而到了布拉克山,自从那一场暴雨之后,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成群结队而来。 就像是钓鱼的时候打了个肥窝,如果不是逻辑上说不通,斑鸠几乎都以为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都到白石城来了一样。 炼铁厂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多余的人口只能去修路。 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粮食压力——斑鸠只能管他们每天一顿饭,象征性地洒几颗玉米在野菜汤里,就为了这,依然还是有成群结队的印第安人赶过来。 天知道,他们在此之前究竟是过的什么样的日子! 就在与弗里蒙特的使者谈判破裂后的第五天,一座以白石城为中心向着四面八方辐射过去的道路网,便已经被人们踩出了雏形。 这效率,简直就比得上斑鸠前世所见过的压路机了,还是经费充足的那种。 人多力量大,诚不虚言! 现在的白石城周围,到底有多少人? 连十五美元也说不清楚,这个数字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只能大略的估计:两千人往上! …… 谈判依然在继续进行。 不过出面的不再是斑鸠,而是愣头青一样的头皮! 这厮精力旺盛,而且自从领了谈判任务之后,上下两张嘴皮像是装上了马达,说起来就没完了。 “……地球是圆的你知道吧?既然墨西哥的黑人每天都能够摘棉花和吃西瓜,那么雨季到来之前黄石河就不应该发洪水,又加上大平原上的苜蓿草一年就能长这么高,没道理火鸡就非得长两只翅膀。那么你告诉我,凭什么一美元就只能等于三比索?” “……伟大的祭司曾经说过,世界上就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是,从密苏里河到洛基山这么远的距离,一匹马得跑三天才能跑到。如果有风的话,也可以坐船,风大一点的话,我们绝对就是可以飞的。真的,我真的见过一只野牛都被风给卷起来了……” 头皮超级喜欢谈判,他觉得自己找到了自己所擅长的方面。那个坐他对面的弗里蒙特的使者也是个印第安人,被头皮说得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并且,当这个使者浑浑噩噩的谈完了一天之后,发现自己的谈判记录本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有写! 这可该怎么给弗里蒙特汇报呢? 于是当第二天接着谈判的时候,他顶着熬了一宿写报告的熊猫眼,不得不继续与头皮‘鏖战’。 “我觉得我们至少可以先达成一点共识,那就是,如果河滩上那一场战斗被传开的话,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好处!我们固然损失惨重,但是我相信,你们也绝对不会好受,对吧?”那名使者说到。 “凭什么?咱们取得了这么大的胜利,全歼了你们五百人!五百人啊!你想瞒就瞒吗?这事情是瞒不住的,老兄!”头皮大声说到:“你知道,最开始的时候,路易斯安纳还盛产一种红色的蘑孤,可是后来有一个名叫‘鳟鱼’的家伙在那里开辟了一片玉米地,玉米地里冒出一个玉米人,玉米人种玉米……” “老兄,别的话不要再说了,把这条咱们先签了行不行?”使者说到。 “让我数数,这一共有三百个字,你应该该我三百条枪来做交换——算了算了,我知道你不会答应的,那就二百五十条枪也行——” 谈判又一次破裂了! …… 枪,斑鸠现在是不缺的。 河滩上那一场静悄悄的战斗,水车最终成为了打扫战场的一方。 那一整只全副武装的白人军队,将他们的枪、子弹和战马的清扫工作全都交给了随后赶到的十五美元,还很不礼貌地躺在地上,连个‘谢谢’都没有说。 但是现在斑鸠的问题是,这么多武器,交给谁? 在水车回来的当天,斑鸠便向洛岑去信,要求她再派一支至少五百人的士兵前来增援——这将再一次削弱那只部落的力量,但是眼下却只能如此。 别看马德雷山林中有一万多人,真正的合格的士兵却并不多。所谓的‘全民皆兵’,需要建立在‘民’和‘兵’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在冷兵器时代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是在热武器时代,职业化的军人和普通平民之间,拥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那里的‘和平’建立在山里的部落能够和山外的白人军队达成一个微妙的实力均衡的基础上,一旦失衡,‘和平’随时可能倾覆。 斯科特的格兰德运输公司,每一天都在想方设法地压低部落出产的原木、布匹和大桑的价格。出于对金钱的渴望,没有谁能保证,他不会在某一天干出杀鸡取卵的事情来。 这也是斑鸠北上,并不能带走大批力量的原因。 不然的话,就真的完全是抛弃那里了。 不可能抛弃的! 那里是他的家, 怎么可能抛弃呢?他还指望着有一天,当他率兵南下的时候,与洛岑会师格兰德河畔——那该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啊! “看来,在我们的援军到达之前,我们的防守力量,也只能指望着他们了。”斑鸠站在阳台上,指着山下忙忙碌碌的人群说到。 十五美元站在他的旁边,皱着眉头。 “这不是我们追击怒风的那时候了,”十五美元摇了摇头,说到:“白石城现在就是一块散发着臭味的腐肉,他们就像是闻臭而来的苍蝇。白人军队随便一驱赶,它们就会慌不择路的飞走!” “能不能试试?” “不行的,斑鸠!我甚至都不敢把枪发给他们!”十五美元说到。 于是,两人便又陷入了沉默。 月牙的情报传来了,说是有一只五百人的白人军队,正向白石城扑过来。 “要不然,赶紧和弗里蒙特达成和平协议吧?”十五美元说到。“我们现在,极其虚弱!根本就没有力量对付那一支白人军队!” 斑鸠陷入了沉思。 作为一名棋手,有的时候需要一些弃子。 为了和弗里蒙特达成和平协议,毫无疑问,他会抛弃很多—— “……一步退,步步都得退啊,十五美元!” …… 山底下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 站在阳台上的斑鸠,看见那个巨大的转炉倾斜着,金黄色的铁浆如瀑布一样流了下来。 一大群人围着它,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还从来没有见过,铁融化成水之后是什么样子呢! 第四十四章 情势一片大好 白石城的山下,人们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 黄石河上没有桥,也没有那么多船。但是有一个机灵的印第安人发明了将几十只独木舟捆在一起的方法,将对岸的木材源源不断的运过河来; 布拉克山的铁矿品位并不高,而且还含有很多杂质,在缺乏分析手段和检测手段的条件下,炼铁厂炼出的钢铁质量参差不齐。但是架不住人们对炼制这种金黄色的铁水热情高涨,每一个围观的家伙都想要去试一把,渐渐的,人们发现,有几个家伙似乎掌握了某种诀窍; 火药的炼制也出现了问题,硫磺和木炭堆成了山,但是硝石却没有一点眉目。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个连衣服都没得穿的家伙说他曾经见过这种东西,已经带着人不知道往哪里找去了。 食物贵乏,河水里已经钓不出鱼来了。但是这依然没有难倒这些印第安人,不知道从哪里跑来几个商贩,他们搞来了玉米和麦子,如果有人舍得花钱的话,他们甚至还会变魔术一般从他们身后的小推车里变出一瓶酒出来。 最让斑鸠感觉到高兴的是,有个名叫‘星期五’的家伙,将浸油的纸和火药捻在一起,发明了一种类似‘延迟引信’的东西。斑鸠给了他一头牛作为奖励! 这座城市,就像是刚刚学会走路的幼儿,它还在步履蹒跚,跌跌撞撞。 但是它已经开始显露出了天赋,与山林中那个靠天吃饭的部落不同,从它第一天诞生开始,它便学会了向这个世界‘抢’饭吃。 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区别,从内在来讲,便在于这一个‘抢’字。 有的时候,斑鸠坐在阳台上,看着下方闹闹嚷嚷的人群,看着他们为某种莫名其妙的事情而争得头破血流,反而觉得,这才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应该有的神气。 “你瞧,多好啊!”斑鸠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两拨工人打架。 两拨人马手里拿着沉重的钢管,在周围人群的怂恿和鼓动下,渐渐地靠拢,最后也不知道是被那一颗火星点燃了,噼里啪啦地战成了一团。 巨硬提着枪,带着人骂骂咧咧地奔行在下山的道路上。 白石城现在还没有法律,斑鸠说的话便是法律。 白石城也没有监狱,巨硬手中的枪便是他们的监狱。 一如西部大荒原一样,新生的白石城,即便聚集了人山人海,却依然浑身散发着蛮荒、狂野的气息。 野蛮生长,粗放扩张! “那个快枪手率领的队伍,最多还有两天就要过来了。”十五美元说到。 眼前这一切,无论有多好。一旦那支白人军队冲了过来,就会如被浪花侵略过的河滩一样,光秃秃的什么都不会剩下。 文明是脆弱的。 在它刚刚诞生的初起,更是脆弱得跟纸湖的一样。 更别说,白石城这个新生的幼儿,纯粹是由斑鸠采用试管的方式培育出来的,更是脆弱。 “我知道。” 斑鸠说到。 “我知道这一战有多难!” “但是我也知道,只要赢得了这一战,从此以后,便是大道通天!” …… 会议室里。 “现在,咱们的情势是一片大好!” 斑鸠召集了白石城的主要骨干,包括几个新进提拔的苏族人,和他们开了一场会。 会议室的桌子上,难得地放了一大簸箕爆米花,空气中散发着玉米的香甜味道。 “咱们在白石城已经站住了脚跟,附近大大小小的部落,都承认了我们的存在,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你看,来到白石城的人越来越多,每一天都在增多。通过这些人的努力,白石城每天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估计啊,再等上一个月,这里的人口就会突破一万人咯!” “这是咱们印第安人,自白人登陆以来,独立建造的第一座城市!” 斑鸠穿着从卡来尔工业学校的校长衣橱里缴获的西装,将袖子高高地挽了起来,一支手叉腰,一只手用力地在空中比划着。 说到这里,他难免不在心底发出自豪。 城市对于人口的聚集作用,远远超过了部落。当初山林中那个部落,从无到有聚集起上万人的规模,足足拥有将近两年的时间。而且,这还得拜托怒风那一场大败。 可是白石城,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最多再等半年,就可以达到一万人的规模。 这还是在食物和补给相当贵乏的情况下。 困难当然有,但是希望却更大。 作为一个穿越者,斑鸠当然明白白石城如果这么膨胀下去,即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但是在座的印第安人们,却并没有这个意识。他们认为—— 大,就是好! 多,就是好! 又大又多,好上加好! 所以,在斑鸠说出了这句话之后,巨硬和比索带头,屋子里响起了热烈的鼓掌的声音。 “炼铁厂已经成功的炼出了第一炉钢,结束了咱们印第安人没有工业的历史!” “我先前和小乌鸦打赌,让他两个月后过来试枪,现在看来,完全用不了那么久!” “咱们不但要造枪,将来还要造炮!要自己造火车,自己造铁路!甚至还要自己造军舰!” “白人都说,咱们印第安人是原始人,是野蛮人!” “咱们就是要争口气,告诉他们,他们会的,咱们也会!他们不能做的,咱们要做!他们能做的,咱们要做得更好!” “我看,完全是有希望的!” 小小的一个钢铁厂,寄托了斑鸠几乎全部的希望。 现在,这种寄托,也正通过那从烟囱里日夜不停冒着的黑烟, 传递给了大平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 即便是那些在山岭间埋头寻找金子的苏族人,在累了之后直起腰来,也总会怔怔地看着那一道黑烟。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正在所有人的心头蔓延。如果说之前白石城吸引他们的,还只是布拉克山顶上那一面黑旗的话,那么现在,那只巨大的烟囱,黄石河上络绎不绝的木船,白石城下日夜不停的号子……都是能吸引住他们的东西。 在这间小小的会议室里,十多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 头皮恨不能将自己的胸口都给锤烂了。 “我还听见有的人说,哎呀,咱们在这儿建立了这样一座城市,白人准不准?他们会不会来打咱们?” “这种怀疑,有一定的道理。从三百年前开始,白人所做的事情,就是要让咱们互相猜忌,将大部落拆成小部落,让小部落互相攻打,好让咱们分崩离析,破坏咱们的团结!这就是他们一贯的伎俩了,不新鲜!” “但是,咱们现在已经看破了他的这些花招了,咱们还怕什么呢?” “他不让咱们团结,咱们就偏要团结!他不让咱们发展,咱们就偏要发展!” “他要是敢来打我们,我们就敢去打他们!最近在大平原上,各地都爆发了很多反抗白人压迫和奴役的战斗,这不就说明了,只要咱们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白人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他想打,咱们就陪他打好了!” “弗里蒙特想打多久,咱们就打多久!一直打到咱们完全胜利为止!” 第四十五章 请尽情做梦吧 斑鸠有的时候会感谢印第安人的单纯,只需要为他们画一个简单的饼,他们就会相信。 在他结束那一场会议之后不久,白石城的山下,已经流传出一个谣言,说是这里将要建成一座像纽约或者费城那样的大城市! 印第安人在这里,什么税都不用交! 还可以雇佣白人洗衣服、修马路和通下水道。 印第安人也能拥有自己的庄园,让白人和黑人一起去摘棉花剥橡胶,想让他们干多久就干多久,想让他们怎么干就怎么干! 这种流言传播得比大平原上的风还要快。第二天的《丹佛日报竟然就堂而皇之地刊登了这一则消息! 这也是斑鸠第一次登上白人的报纸。 报纸上的斑鸠,长着一对深陷的眼眶,拖着一对沉重的眼袋,头上插满了羽毛,身上穿着不知道从那个垃圾堆里捡来的西装,光着膀子,露出满口黄牙的奸笑,一身皮肤像是老树疙瘩一般。 斑鸠对着镜子看了半天,怎么也将这个人物和自己联系不起来。 清晨,在早餐的时候,十五美元再次确认了一件事情。 “斑鸠,需要向奥格拉拉求援吗?” 斑鸠摇了摇头。 如果,此时的斑鸠,还拥有一支想托纳提乌那样的军团,他会毫不犹豫地去向奥格拉拉求援! 甚至他会向整个大平原上的苏族求援!恨不得让全世界的印第安人都来帮他! 如果法兰西或者英格兰愿意搭理他的话,他甚至不介意做个卖国贼,将路易斯安纳或者哈德孙湾再卖出去。 但是现在的斑鸠,除了画给别人的一张大饼,他其实什么都没有。 越是这个时候,他越是不能露出自己的虚弱。 在大平原上,和在马德雷山林中其实没有什么两样。 经历过三百年挑拨离间的印第安人,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做同仇敌忾,什么叫做守望相助。白人打断了他们的嵴梁,虽然他们如今还生活在大平原上,但是实际上从文化的角度来看,他们已经是被灭绝的了。 谁赢他们帮谁,这就是一个已经走入穷途末路的种族,最真实的写照。 人穷,就别去借钱! 别人不但不会借钱给你,还会催你赶紧还债。最后你会发现,压垮自己的并不是你最大的债主,反而是某个你曾经无比相信最后却逼着你还一笔小款子的人。 一个道理。 “那……我去组织军队吧!”十五美元低声说到。 “不,”斑鸠喝完了盘子里的汤,用手背随便擦了擦嘴。“不用!” “城市就该有城市的样子。它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经不起恐慌和波折。一乱,人心就散了!” “让他们安安心心地工作就好了!”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白石城风平浪静,人们安居乐业,此地岁月静好!” …… 这一道坎,有千仞之高。 但不是这么难的坎,就配不上印第安人即将起死回生的未来。 哪怕一路上都是尖利的刀锋,布满了滚烫的煤炭,也一定要狠狠地踩过去! 学校后院的花园,被扩展成了一个巨大的病房。 当初红裙子哈里最喜欢的那一架秋千还在那里,上面晾晒着使用过的绷带。一股浓烈的草药味道充塞着这里。 斑鸠慢慢地从病床的间隙里走过。 凡他路过的地方,总是能听见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一开始他还回应一两声,被叫得多了,便回应不过来了。 最后他站在了病床的中间。 “我需要几个,还能骑马的战士!”斑鸠说到。 短暂的沉默之后,拥挤的花园里顿时响起了争先恐后的声音。 “我!” “斑鸠,带上我!” “你看,我不但能骑马,还能开枪!” 临时拼凑出来的病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有许多人在床上挣扎着,想要努力的坐起来。 可是最后能成功坐起来的人,只有不到五个。 河滩上那一场没有旁观者的战斗,惨烈至极。即便是随后赶到的十五美元,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惨烈的战斗。 有很多托纳提乌的士兵,明明早就已经该死了,却还是在用自己最后的力气,纠缠着敌人。 当十五美元赶到那里的时候,他甚至看见有一具无头的尸首站立在那里,双手还保持着噼刀下砍的姿势。 这一战之后,弗里蒙特主动要求了‘谈判’! 如今距离这一战已经快要过去两个星期了,成功生还的托纳提乌士兵,又陆陆续续死去了一部分。 剩下的,全是重伤在身。 如今,斑鸠想要让他们再次骑上马,拿起枪,随他一起战斗——可是,却只有五个,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从病床上坐起来。 那一战的战果固然辉煌,可是代价,却已经是让斑鸠到了伤筋动骨的程度。甚至可以说,如今的白石城,正在濒死的边缘。 只是这种困难无人知晓。 白石城下热火朝天的工人们,还在憧憬着未来能有一所自己的学校; 布拉克山里捡拾金矿的人们,还在臆想着今天回家又该和自己的族人吹个什么牛比; 远处大大小小的酋长们,还满心欢喜地认为,只要自己再杀几个白人,从此以后这片大地上他们就能当家做主了! 所有人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自他们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梦想过。 自三百年前西班牙人登陆美洲以来,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印第安人,像现在这样梦想过。 梦想, 这就是一个种族最应该具有的东西。 维克托里奥之所以失败,不在于他能不能打。而在于,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阿帕奇人,胜利之后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 这样的梦想是如此的珍贵,斑鸠不得不造一座高高的围墙,将这样珍贵的东西给保护起来。 恨不能做一个摇篮,用鲜花和饼干装饰它,一眼不眨地守护在它的旁边,给它轻柔地唱一首摇篮曲。 没有梦想的印第安人是死的! 但是现在,随着白石城的日新月异,这个种族终于开始活了过来。 它终于开始做梦。 那些挥汗如雨的印第安人,不再总是想着下一顿在哪里,而是开始思考,怎样将钢铁炼得更加坚硬,怎样将道路修得更加方便,怎样将船造的更牢固,怎样将这一座城市建造得更加美好…… 衣衫褴褛的小孩子不再总是坐在路边眼巴巴的乞讨,而是开始打听怎样才能进入学校,怎样才能学到更有用的技艺和知识,怎样才能跑得比别人更快,跳得比别人更高…… 甚至那几个远道而来的商贩,主动地向巨硬提问,是不是多多少少该交点税? 梦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 斑鸠给了他们! …… 陆陆续续又有士兵从病床上坐了起来。 斑鸠从其中挑选了五个。 他们出发的时候正是深夜,斑鸠带着他们,以及白石城剩下的十几个士兵,悄悄地离开了白石城。 马蹄轻缓,黑夜沉寂。 “嘘,小声一点!” “他们累了一天了,别惊扰了他们的好梦!” 第四十六章 英雄 十五美元孤独地站在阳台上,斑鸠时常站立的位置,目送着斑鸠的队伍从黑夜中渐渐的远去。 现在,他是这座城市里最高的人了。 站在斑鸠曾经站过的位置上,他才感觉到,布拉克山的狂风有多么剧烈。 夜露深重,星空辽阔。 他不禁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耳边回想起斑鸠白日里曾和他说过的话。 “这一战,我可能会死!” “不过你不用担心。即便是在我死后,印第安人亦同样会怀念这一座城市的荣耀。” “大平原上会流传起一座圣城的传说,只要还有一个印第安人在,他们就会努力为这一个目标而奋斗。” “就像是特诺奇蒂特兰,直到今天,那里的印第安人还想要重建它。即便是再过两百年,还是会有无数印第安人,想要将它从地底下挖出来,让它重见天日!” “只要梦想还在,希望就在!” “在我死后,这座城市就交给你了!我也不知道它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印第安人的命运,只有印第安人自己才能把握。” “我来过这个世界,努力过,也曾给过你们最好的东西!也算是不枉这一生了!” “加油,十五美元!” 冷冷夜风中,十五美元只感觉风吹得满脸都是冰凉。 有那么一瞬间,他就想从阳台上跳下去,去追赶斑鸠的步伐。 可是,现在的十五美元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奴隶了。 他的肩膀上不再只是扛着一颗脑袋,他还得扛下许多其它的事情。 “加油,斑鸠!” “加油吧,我们!” “下一次战斗的时候,我一定不会让你再陷于这种危险之中了!” …… 上尉比尔所率领的队伍是一只骑兵和步兵混合的队伍。 为了增加胜算,在临行之前,弗里蒙特又为他配置了五门山地炮。 步兵、骑兵和炮兵混合,这就是此时的美洲大陆上,最经典的军队配置了。 线列阵步兵前推,侧翼骑兵突进,加上后方炮火掩护,即便是在烽火连天的欧洲大陆上,来来去去也不过就是这老三样。 只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同样的五百人,拿破仑可以带着它不发一枪地拿下巴黎,玻利瓦尔可以带着它从海地远征委内瑞拉,加里波第可以带着它打穿强国意大利…… 但是快枪手比尔,他只会嫌炮兵拖慢了自己的行军速度。 特别是在渡过黄石河的时候,由于暴涨的河水让河面变得更宽,河流更急,笨重的炮车一时之间找不到适合的渡船,于是,比尔上尉果断地抛弃了自己的炮兵。 作为一名经历过佛罗里达‘黑鹰战争’的老兵,比尔原本不至于这么看不起炮兵。 但是,谁叫他的对手是印第安人呢? 在过往无数次的经历中,印第安人的孱弱是出了名的。他的老板弗里蒙特可以靠着几十杆枪,就活埋了黑脚人一个上千人口的大部族。 快枪手比尔觉得,自己若是胜得不麻利,那简直就是在侮辱自己,也是在侮辱自己的老板。 离复活节还有十天,如果能在五天内解决战斗的话,剩下的五天用来赶路,恰好可以在复活节那天赶回俄勒冈! 在抛弃掉五门山炮之后,比尔带着他的队伍迅速的渡过了黄石河。 弗里蒙特为他配置的行军参谋忧心忡忡地建议他,最好再等一等,如果没有炮兵的话,很难攻下白石城—— “哈哈!斯奈德,你想得太多了!如果咱们的对手是拿破仑,我当然会带上足够的炮兵,但是咱们的对手是印第安人,你还怕什么呢?” 斯奈德劝说到:“可是,那只斑鸠就在两周前,打败了基特卡森先生那一只精锐部队啊!” “精锐?咱们才是精锐!”比尔高声叫到。 他所招募的这一批雇佣兵,都是和他一样在荒原上晃荡的牛仔。 平素里动辄拔枪相向,自认上帝老大自己老二的家伙,闻声都纷纷大叫了起来。 “咱们专打精锐!” “你去问问,精锐的脑袋是铁做的还是石头做的,硬不硬得过老子手中的铅子!” 伴随着这些人肆无忌惮的叫嚣,各种长长短短的枪支在他们的手上如穿花蝴蝶一般飞舞,那架势颇有某南亚大国的风范,一时之间竟还真的把谨慎的斯奈德给唬住了。 别的不说,就是那甩枪的架势,饶是斯奈德见多识广,依然大受震撼,他何尝见过这样的虎狼之师? 更何况,队伍的士气如此高昂,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事。 “好吧,比尔先生,你是主帅,这里你说了算!”斯奈德悻悻地退下了。 …… 在这个时代,北美的雇佣兵自有其根脚,绝非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美利坚联邦合众国的建立,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各种五花八门的民兵队是出了大力气的。可是,联邦政府在成立之后,直接便将这些民兵组织给解散了,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尊重州政府拥有独立的防卫权力”,说的不好听就是卸磨杀驴。 但是权力是个魔物,它天生就拥有集中的特性。联邦政府建立之后发现自己没枪杆子指挥不动人,于是在1824年,又将各个民兵组织给召集起来,统一收编为‘国民警卫队’! 一直到了1903年,美国国会才正式授权美国政府组建一支属于联邦政府归美国政府直接管辖的部队,这才成为了美国军队的前身。 也就是说,在美国立国之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其实联邦政府是没有军队的,全是一伙民兵组织和雇佣兵在保卫这个国家——北美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不会拥有强大的敌人,欧洲太远,南美太弱,民兵和雇佣兵就足以保护这个国家了。 这就是比尔这一类人的心理优势所在! 没错,他们杀人放火,jy掳掠,买东西用假币,玩牌时出老千,皮肉生意不给钱,决斗的时候找人放冷枪…… 可是他们也是联邦政府的保卫者和缔造者,是享有‘天赋人权plus’的好公民,是为了‘正义’和‘公平’而战的英雄战士。 他们手里有枪,所以他们掌握着法律和道德的解释权。 任何一支队伍,只要坚信自己做的事情是正义的,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伟大的,那么就天然拥有了一层防御护盾。至于是为了元首还是为了天皇,自信就好。 所以,快枪手比尔匆忙招募起来的这一支队伍,看似匆忙成军,但却绝非乌合之众。 他们不但坚信自己必胜,而且坚信自己代表正义! “杀光那里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为了美利坚而战的英雄!” 第四十七章 库奥赫特莫克,晴 1843年4月6日,晴。 早上5点钟,斑鸠带着他的二十一名战士来到了一个略高于周围地面的荒丘上。 这一处被白石城地图标注为“库奥赫特莫克”的小山丘,是为了纪念阿兹特克最后一位皇帝,他于1521年率领走投无路的阿兹特克军队向西班牙人科尔特斯投降。科尔特斯原本允诺他投降免死,结果却出尔反尔将其绞死。 在皇帝投降之后不久,阿兹特克的都城特诺奇蒂特兰被夷为平地,阿兹特克从此消失在了人类历史长河之中。 之所以用这个名字来命名这个小山丘,是因为斑鸠实在找不到其它更有意义的名字了。 南边的阿兹特克,虽然亡了,但终究还是有残灰留下。 但是更北边的荒原上,同样有印第安人曾在此居住过上千年,却空空荡荡,什么记忆都没有。 好似这里从古至今便是人间绝地一样,连一丝一毫历史的残灰都没有剩下。 库奥赫特莫克,他的王国离此地有三千里之远,这一个八万杆子都打不着的人名,却是斑鸠唯一能找到的,为这片大地赋予上记忆痕迹的唯一方式。 就让这位亡国之君的在天之灵,来见证这一场,要么生要么死的决斗吧! …… 库奥赫特莫克山丘呈东西向,像是一条大鱼翔于浅底,嵴背露出地面。 沿着它的背嵴,一条宽约15米,深约16米的堑壕,呈锯齿形铺展在山丘上。 这还是上周,在得知又有一支五百人规模的白人军队向白石城扑过来之后,斑鸠让人在这里挖掘出来的。 当时是使用的‘新筑工厂’的名义,还在白石城中惹来了议论纷纷——即便是再傻的印第安人,也知道不应该将工厂建造到这么远去! 还有几个实在看不下去的苏族工人,畏畏缩缩地来到斑鸠的办公室楼下,希望能说服斑鸠不要这样乱搞。他们并没有见到斑鸠,巨硬告诉他们干一天活就给两个比索,于是他们很干脆地放弃了‘进谏’,扛起铁镐就挣大钱去了。 如果只是这样一条堑壕,还不足以让斑鸠有信心,带领着21个士兵就与500白人军队硬碰。 真正让他有底气的,是白石城在无意之中,造出了一种原本在很久以前就存在,但是在这个时期的战争中却不被人重视的武器。 手榴弹! 那个发明了延迟引信的家伙,除了得到一头牛的奖励之外,还得到了斑鸠的亲切接见。斑鸠拿着树枝,在地面,当场为他画了一副手榴弹的概念图。 这家伙也的确是个人才,创造性的用瓶盖的方式解决了如何将火药塞进密封的手榴弹弹体的问题,在炸掉了自己两根肋骨之后,终于成功的‘发明’了手榴弹! 为了奖励他的杰出贡献,斑鸠专门为了建造了一个实验室,规定每个月他都可以领10美元的工资。这也是斑鸠部落自古以来,第一个享受‘工资’待遇的人。 这一次,斑鸠带来了一共将近两百枚这样的大杀器,每个士兵平均携带了10枚,用厚厚的棉布包裹着,挂在身上。 除了手榴弹这种新式武器之外,斑鸠指定了五个人专门为他装弹。 在这五个人的弹药支持下,斑鸠自己就是一具平均每4~5秒钟发射一次的‘慢射’机关枪。而且,是百发百中那种。 在堑壕的其它几处突出部位,布置了几个枪法不错的神枪手。 对比起即将扑来的那一支白人军队来说,斑鸠所带的人手实在是少得可怜。但是考虑上命中率的因素之后,却并不能说他们的火力不强。 同时,锯齿形的堑壕,亦可以保证,即便是敌人以弧线形的方式包围上来,这21个士兵也不会因此失去阵地。 当然,如果敌人采取围而不攻的方式,那就是另外一种情状了——斑鸠会用自己的枪法,告诉那支白人军队,什么叫做‘狙击之王’! 甚至斑鸠在心底隐隐地期望着敌人这样做。 但是他也知道,该得是多么胆小无能的傻子,才会在面对一支印第安人军队之后采取如此保守的战术。而且,这支印第安人军队还只有21个人! 莫说即将扑来的那支白人军队的指挥官,是以大胆狂妄着称的快枪手比尔,便是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白人妇女,在面对印第安人的时候亦天然具有心理优势,觉得自己可以1个打10个。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此时还在拉勒米堡角斗场里孤独地死战的红云,他第一场战斗的对手,便是一个自告奋勇的白人女子。在报纸上各种各样对印第安人的花式贬低下,那个骄傲的白人女子竟然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打赢红云! 这就是白人的上帝给予他们的自信! …… 这一天的天气特别的好,自从太阳出来之后,大地上的浓雾便都消失不见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天空蔚蓝,偶尔划过几只勐击长空的兀鹰。 “土豆,都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别将手榴弹塞你裤兜里!”斑鸠在堑壕里看见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老兵,板着脸训斥了他一下。 这老兵‘唰’地一下脸红了,别过身子去。 旁边的家伙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斑鸠一下子明白了,便也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土豆,等打完这仗,老子请你!克里斯蒂娜之家,你还没有去过吧?哈哈!”不远处的堑壕里有人大声说到。 “土豆别信他的!克里斯蒂娜是一只山羊!” “土豆,你等下扔手榴弹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先搓一搓……” 土豆是个老兵,跟着斑鸠从马德雷山林上的火鸡岭一直打到现在,可是他还是个害羞的男孩,听见了别人大声的调侃,趴在堑壕的边缘,恨不得将脸都埋到土里去。 “好了,好了!节省点精力吧,一群兔崽子!”斑鸠没好气地说到。 堑壕里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斑鸠原本还想着激励一下士气什么的,可是自己在土豆这里闹了个乌龙,肚子里准备好的许多话便都说不出来了。 最后只巡视了一遍堑壕,默默地回到自己的射击位。 等待着。 …… 山丘的远处,一个骑兵单手举着旗帜晃了晃,表示敌军还没有出现。 那是自斑鸠北上以来,还从来没有一天上过山的月牙。 而时间已经来到了上午7点。 第四十八章 起手,动帅! 库奥赫特莫克丘所在的位置,是斑鸠和水车、十五美元几番讨论之后,认为那只白人军队最有可能经过的地方。 但是现在却出现了一个最坏的情况,那支白人军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他们不从这里经过了! 如果他们不来,斑鸠事先在这里所做的种种布置,全都成了白费功夫! 而且,此时的白石城,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主动将自己的脖子搁在了桉板上。 战争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意外,只是斑鸠没有想到,这个意外会出现得如此之快! 事先他不是没有想到过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终究还是觉得这种‘意外’可能性会很低——毕竟,对面那一支狂飙突进的队伍,想要用最快的速度奔袭白石城的话,这里就应该是他们的必经之路了! 只是,这世界上恰好有那么一个规律,如果有什么事情你觉得是最坏的情况而且他基本上不太可能发生的话,那么,它往往就会发生! “完了!完了!完球了!”瘸腿的老兵丢下自己的枪,从裤裆里掏出烟叶放嘴里嚼起来。 这一战的意义,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 他们不怕打仗,就怕没仗可打! …… 枪声还没有响,但是斑鸠知道,战争已经开始了。 “上马!” 斑鸠跳出战壕,冲向山丘后面。 几个老兵只愣了一下,随即跟着斑鸠冲向山丘背后。 那里停放着他们骑来的战马。 有两个实在无法骑马的伤兵,羡慕地看了他们一眼,朝他们挥了挥手,告别。 十几匹快马从山丘上冲下,在远处月牙的旗帜指引下,朝着那一支白人军队,主动追了过去。 斑鸠照着《丹佛日报》上的模样,带上了五颜六色的羽冠,将自己的袖子卷了起来,故意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两年来被风吹日晒早已经黝黑如铁一般的胸膛! 巨硬在他的身后,高高地举起一面八色混杂的旗帜,随着身下马匹的疾驰,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大荒原无边无际,空旷一片,本就没有什么必经之处。 但是,有斑鸠在的地方,就是那支白人军队的必经之处! 这一次,斑鸠需要用自己,将他们牵引到库奥赫特莫克去。 …… 在离库奥赫特莫克以东十公里的地方,快枪手比尔的大军正在紧锣密鼓地前进。 这里距离白石城只有三十公里的距离了,如果加快脚步的话,兴许就能在下午赶到那里,在日落之前结束战斗,拿下白石城。 然后明天一早,就可以回俄勒冈了! 实际上,他的队伍没有从库奥赫特莫克经过,与比尔的指挥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也并非斑鸠和水车计算错误。 ——在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无论你照着什么目标走,最后你都不会走成一条直线! 这个朴素的道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经常遇到,草地上由人们踏出来的路总是呈弧线形的,明明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是人们却总是走弯路。 如果细细的深究下去,这应该又是一门另类的科学了。 只是此时并没有人去深究这其中的道理。比尔所想的,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掉白石城; 斑鸠所想的,是用尽一切办法,将这支白人军队拖往库奥赫特莫克! 只有在库奥赫特莫克,斑鸠才有唯一获胜的希望,尽管这个希望依然是相当之渺小。 在距离白石城三十公里的地方,已经可以远远地看见前方的布拉克山了。 一块白色的斑点展露在山腰上,如果细细看去的话,似乎还能看见那一块白斑里面,依稀有建筑的痕迹。 “上尉,那就是白石城了!”斯奈德跑到比尔的身边,指着前方说到。 比尔停了下来,举起望远镜,照着前方看去。 “喔喔喔,瞧瞧,他们干了什么?”比尔的口中发出不敢置信的惊呼:“那是一座工厂吗,斯奈德?” “是的,上尉!扬克顿部落给我们的情报,那里现在已经建立起了一座炼铁厂、一座印刷厂、一家采矿公司,还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商店,有至少两千人在为他们提供矿石、木炭和运输的工作。” “这些印第安人,简直是痴心妄想!”比尔冷笑了起来,“就凭他们,竟然也想建造炼铁厂?” “呃……上尉先生,事实上,他们已经建造起来了!而且,据说他们在一个星期前就成功的产出了第一炉铁水!” “是吗?他们的技术是从哪里偷窃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 “卑鄙的印第安人!”比尔拿着望远镜一边打量着远处,一边口中不停地咒骂着:“他们平常偷一偷钱包和烤红薯也就算了,如今竟然还偷窃起我们的科技来!斯奈德,我们来得正是时候!我们一定要摧毁那里!” “是的,上尉先生。这正是弗里蒙特先生派我们前来的目的。”斯奈德说到。 比尔放下了望远镜,狠狠地说到:“不但要摧毁那座工厂,还要将那里的人全部都杀光,一个都不能留!” “当然!”斯奈德说到:“还记得佛罗里达的塞米诺尔人吗?我们本着上帝的慈悲,允许他们向西迁徙,可是他们却在迁徙的路上一次又一次的反抗我们,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一次我们不能再心慈手软了,连迁徙的机会也不应该给他们!” “是的!迁徙?让他们迁往地狱去吧!区区印第安人,竟然也想要建城?走吧,斯奈德!”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比尔上尉踢了一脚身下的战马,让它加快脚步,争取在日落之前赶到那个即使隔着三十公里都能闻到它所散发出的邪恶气息的白石城。 就在这个时候,后方一骑奔了上来。 “上尉!上尉!后方发现了敌军!” 比尔一勒马绳,问到:“后方?哪里来的人马?有多少人?” “敌军应该有二十人左右,它们的来历我们无法辨识,印第安人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根本无法分辨。但是为首的一个家伙,头上插满了羽毛,一身衣服跟流浪汉似的!” 比尔上尉一怔。 这年头,敢于做印第安人装扮的印第安人已经不多了,穿西装打领带,皮鞋擦得铮亮,这才是印第安人最时髦的打扮! 斯奈德皱眉思索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从马背上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丹佛日报》递给那名骑军。“你看看,是不是长这样?” 那骑军只看了一眼,立即回答到:“没错,就是这样!” 斯奈德狂喜,差点从马背上跳了起来,对着比尔说到:“上尉,我知道他是谁!我知道他是谁!” “谁?”比尔问到。 “斑鸠啊!他就是斑鸠!我们钓到大鱼了,上尉!”斯奈德兴奋地说到。 第四十九章 当野兽第一次看见彩虹 当斑鸠刚刚来到布拉克山地区的时候,他还只是个无名小卒。 即便是他在南方的马德雷山林中声威赫赫,但是在北面的大平原上,谁在乎南方的斑鸠是个什么鸟? 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部落来来去去,多一个斑鸠不多,少一个斑鸠不少。 直到他在布拉克山的山顶上竖立起了那一面代表反抗军的黑旗,才骤然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从那一刻起,至少在苏族人内部,所有人都知道,那个立志要继承维克托里奥遗志,与白人反抗到底的家伙,名字叫做‘斑鸠’! 而且,他还有一支看上去相当强大的托纳提乌军团,足足三百名训练有素的士兵,每个人都能熟练地使用火枪! 至于白人,在他们的眼中,此时的斑鸠无非就是一只强壮一些的蚂蚁而已。 目光敏锐高远的弗里蒙特,派出了自己的亲密好友基特-卡森,已经是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闯入者的最大尊重了。 …… 随后,《布拉克协议》的签订,将斑鸠推上了印第安人反抗军联盟的首领位置,但是这个位置,更像是一种被推出来顶雷的东西。 白人在大平原上乱噼乱杀,杀得苏族人心惶惶,杀得七色火焰联盟几乎快要土崩瓦解,不分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在这样一个血腥恐怖的时期,能有一只‘斑鸠’跳出来,吸引住白人的火力,对于大平原上的苏族部落来说,简直是天降甘霖一般的救星! 也许从心底里他们希望斑鸠能获得胜利,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在无人处暗爽:白老爷们,咱们的首领在那里,去杀他,不要杀我啊! 托纳提乌在黄石河畔那一场惨绝人寰的战斗至今还掩藏在迷雾中无人知晓,斑鸠在苏族人口口相传的故事中,还是个‘冤大头’、‘替死鬼’、‘背锅侠’、‘愚蠢狂妄的小子’。 但是,苏族人在言行举止中没有丝毫尊重的斑鸠,在弗里蒙特那里,却已经骤然拔高到了‘必杀’之列! 出于此,即便弗里蒙特另有怀抱,乃至于自己的大部分力量都被牵扯在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依然不惜亲身前往酒馆,再行招募了一支五百人的军队,必欲取斑鸠性命而后快! 上位者的深沉心思,底下的人未必全能把握。 当时,在酒馆里拔枪四顾心茫然的比尔,一心想要找个成功转职的机会。快枪手远远没有别人所想的那么威风,所有存活下来的牛仔,最大的梦想就是‘招安’,体制内的铁饭碗才是最理想的归宿。 弗里蒙特让他去对付斑鸠,对于他来说,莫说是一个连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鸟,便是让他去南边活捉墨西哥皇帝马克西米利安,比尔也是提着左轮就去了。 临行之前,他才第一次知道,‘斑鸠’是维克托里奥第二代,南方斑鸠部落酋长,一个娶了‘破鞋’洛岑做老婆的印第安人,据说还是胡亚雷斯的远亲。 …… 真正让斑鸠的大名响彻大平原的,是那一份以惊悚搞怪着称的《丹佛日报》! 某个名叫埃德加-爱伦-坡的潦倒穷小编,在《丹佛日报》上用一贯夸张惊悚的手法,写了一个唐吉坷德式的印第安酋长。 这个酋长企图在布拉克山建立一座近代化工业城市,却因为各种各样的毛病闹出了许多笑话。故事现在正在报纸上连载,据说反响不错,很多人都给他推荐打赏,这可比什么《红字》什么《瓦尔登湖》要得劲多了! 这也是比尔和斯奈德认识到斑鸠的第一次。 也许故事未必都是真的,但是毫无疑问,这个斑鸠的确是一条大鱼! 尤其是从望远镜里远远地见过了那一座白石城之后,快枪手比尔有一种直觉,相比起那座荒唐的白石城来说,斑鸠,才是他应该第一时间猎杀的目标。 也许他所获得的关于斑鸠的情报还不够充足。 但是,智者才需要抽丝剥茧慢慢分析,野兽从来只凭本能行事。 比尔在一瞬间,便发现了那一座白石城的‘咽喉’所在。 没有丝毫犹豫地,他下令自己的军队转头向后,朝着那一支可笑的印第安人军队冲了过去。 …… 他的部队有三百多人都是步兵,骑兵有一百多人。 在他的步兵部队还在混乱地转向的时候,骑兵队伍已经越过他们,远远地冲了出去。 在火枪作为主要战斗武器的19世纪,骑兵的作用更多的体现在出其不意的突袭,以打破敌人的阵型为主。 但是在比尔的手上,他将其用成了一只正面突击力量。 他自有他的道理。 他所招募的这些士兵,都是积年老牛仔,说是身经百战,也的确不为过。但是老牛仔能存活至今,靠的一半是实力,另一半是‘见机行事’。 要让他们排队枪毙绝对是想多了,远远不如就这样一冲而上更有效果。 当一百多骑冲锋起来的时候,连大地都在颤抖! 自从呆板的火枪阵列出现之后,战场上已经很难再看见骑兵集体冲锋的场面了。 没有谁能冲得过排好阵型的火枪阵,那最后的30米,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绞肉机器,无论填多少人马进去,都得死。 ——但是,比尔知道,让骑兵正面突击,就是他此时最好的战斗方式! 十年之前,在尹利诺尹与爱荷华一带,一个名叫‘黑鹰’的印第安酋长,联合了索克族、美斯夸基族、奇克布族等等数十个部落,组织起了一只超过两万人的军队,向着白人军队发起了进攻。 当时的比尔还是联邦军队中一名普通的军士长。 他亲眼看见过,当‘黑鹰’的上千骑兵集体冲锋时的震撼场景。 虽然最后黑鹰失败了,但是那骑兵冲锋那惊天动地的威势,让比尔至今想起来依旧觉得胆寒。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那时候他的上司,是一个名叫杰佛逊-戴维斯的中尉,曾对他说过: “比尔,属于骑兵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但是,当将来有一天,如果你与敌人在仓促之间接战,而你的手中恰好又有一只骑兵队伍,那么,不要犹豫,立即将你的骑兵部队压上去!” “这是你取得胜利的最简单直接的方式!” …… 比尔拥有着野兽一般的直觉。 他觉得像杰佛逊-戴维斯那样的聪明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他觉得自己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杀掉那个斑鸠,一刻都不要耽搁。 他躲在自己的队伍中间,目光死死地盯住前方地平线上,迎着他冲过来的那支队伍。 那支队伍的前方,恰如报纸上所写的那样: ——那一个奇怪的印第安人酋长,头顶戴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随着奔马疾驰,他的身后像是划出了一道彩虹! 第五十章 必欲杀之而后快 “吼!” 前方那一队印第安骑兵,在比尔的眼中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兴奋地低吼,在马背了伏低了自己的身子,后背微微地弓了起来。 他的右手在这个时候已经脱离了马缰,左手轻轻地放置在自己的胸前,纯靠自己的双腿用力地夹着马腹,连呼吸都与马背的起伏同步起来。 他的目光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一支即将与他冲撞而来的印第安人军队。 右手手掌不自觉的靠在了两边侧胯,手指上传来冰冷而熟悉的触感。 耳边除了轰隆隆的马蹄声,便只能听见士兵们沉重的喘息声。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了—— 准备—— …… 在即将与对面那一堵气势磅礴的骑兵墙冲撞的时候,斑鸠轻轻的拨动了一下马头。 从高空上俯视,便能清楚地看到,那一支20来人的印第安人骑兵队,以一个大约120度的钝角划过了白人的骑兵团,恰好以切线的方式从他的侧翼切了过去。 “砰!” 骤然爆发的枪声集聚在一起,只在一刹那间响过,就像是一声乍然而起的炸雷一般。 两边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闭着眼睛都知道应该怎么射击。 就在他们交错的一瞬间,所有人几乎都同时找到了开火的机会。 只是,骑射终究是一门玄学。 弓箭甚至都要比火枪的稳定度更高一些。 即便是斑鸠也无法做到,在与那只白人军队交错而过的瞬间,将视线中那一条辅助线搭在谁的身上。他只能朝着人群的密集处开了一枪,至于中与不中,交给天意了。 就在这一枪的时间内,两支骑队已经交错而过。 有人中了枪,跌落马下; 有马不小心与对面迎面撞上,人仰马翻; 当斑鸠换了一只枪,准备回身射击的时候,却发现那只白人军队已经被远远地抛在了自己的身后。 身边的战士稀稀拉拉,也不知道究竟还有几个。 但现在却不是考虑战损的时候。 前方不远处就是密密麻麻的步兵线,正举着长长的火枪,如长满了刺的豪猪一般。 此时的斑鸠,如果还有一支托纳提乌军团,那么他一定会借这个机会,带着骑兵插入这支步兵线之中,搅得对方人仰马翻,从而大获全胜。 只是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却只能是落荒而逃! 为了让自己的逃跑更逼真一些,他甚至一边跑一边大叫: “撤!快撤!敌人太强大了!” “快!快逃啊!我们打不过!” “保护我!混蛋,快来保护我!” …… 即便是以比尔快枪手之能,在双方骑队交错的一瞬间,也只能打出左轮手枪里三发子弹。 剩下的三发子弹完全就没必要打出去,打出去也是浪费。 双向全力冲刺的骑兵,能在短短的1秒钟之内将距离拉开到50米以上,这已经快要超出左轮手枪的有效射击距离了。 而且作为一个老牛仔,比尔并不是自己的骑兵团中最靠近敌人的那一个。 “追!” 比尔大叫了一声,扯起缰绳调转马头。 他庞大的骑队在平原上绕了一个极小半径的圈,几乎便是以直接折返的角度,往那只印第安人骑队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他的骑队出现了一些混乱,但是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无数次与印第安人的战斗中,这些印第安人似乎总是有一种不知道哪里来的错觉。他们以为白人的火枪强于他们,那么他们的骑术就应该强于白人。 然而事实上,上天从来就是不公平的。 它不但给予了白人强大的武器,而且也同样给了白人不逊于任何人的骑术。 印第安人仗着他们自以为是的骑术,一次次地在与白人的角逐中,撞得头破血流,却从来不知道吸取教训。 “这些狂妄的印第安人!”比尔大吼到:“即便是骑术,老子一样能虐死你们!” 十多年前,在那一场规模宏大的黑鹰战争中,印第安人那排山倒海一般的骑兵给比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每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现在,他决定用自己的骑兵,来完成这一场灵魂上的救赎! 斯奈德紧紧地跟着比尔,眉头皱了一下,但旋即摇了摇头,并没有多说什么。 这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难道还能有什么埋伏不成? 即便是有,以印第安人那拙劣的作战技巧,还能埋伏个什么东西? 说不定正好借此机会,一举摧毁斑鸠的主力部队。 须知道,除了这一百多骑兵,他们的身后,还有三百多人的步兵跟着呢! 实在遇到了麻烦,大不了再等两天,等炮车跟了上来,那就什么麻烦都能解决掉了。 “斯奈德!他们在说什么?”比尔大声地问到。 前方那一群印第安人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 “上尉,他们在逃跑!” “我知道他们在逃跑!”比尔说到:“那个一身羽毛的家伙,是他在说话吗?” “是的,上尉!”斯奈德大声回答到,确认了自己指挥官的确没有听错。“他在说,让他的士兵赶紧保护他撤退!” “没用的家伙!他逃不了啦!”比尔说到。 前方那一队逃窜的印第安人骑军,当他们一开始出现的时候便只有20来人,经过这第一轮冲撞,便只剩下了寥寥十来个。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 对手比预想的要弱,这更能激起比尔的兴奋点。 他最喜欢的,便是遇上这种明明弱得可笑,却又不自量力的对手。 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戏弄他,打败他,杀掉他! 夺走他的一切,聆听他的哀嚎! 他是牛仔,又不是拉勒米堡那些愚蠢的角斗士,不在乎什么公平与规则。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一身羽毛的斑鸠,比尔便难以控制住自己的杀心。 这是一种来自灵魂的厌恶,就像是太阳厌恶黑夜,天使厌恶魔鬼,猫厌恶老鼠……必欲杀之而后快! 他相信自己的这种感觉! 当一个人在荒原上游荡了10年,并且还能混出个名堂的时候,他赖以生存的武器绝对不会是他的枪法。 “给老子冲上去!” “谁要是杀了那只斑鸠!老子给他一千美元!”比尔大叫到。 随着他这句话喊出,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左右两侧的马速又提了一点起来。 md老牛仔,果然还是留力了! 第五十一章 500个牛仔问你怕不怕? 那支印第安人骑兵,气喘吁吁地冲上了山丘。 来回疾驰二十里,再优秀的骏马,此时也是浑身冒汗,四肢颤颤。若是再以这样的速度冲刺下去,难保就不会累毙了。 一共13名骑兵,站在山丘上驻马回望。 一个粗胖的大汉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将手中那一面旗帜狠狠地插在地上,大马金刀地站定了,朝山下比了一个中指。 那个满头羽毛的家伙,坐在马背上,扭了扭脖子。 他用手比了一个手枪的姿势,往下点了几下,再吹了吹‘枪口’并不存在的硝烟。 然后用轻蔑的语气,对着山丘下方喊到: “想死吗?” “那就上来吧!” …… 比尔的目光从来就没有离开斑鸠! 大平原上的勐兽追逐他们的猎物的时候,从来不会轻易改变他们的目标。 勐兽之所以是勐兽,除了他们锐利的爪牙之外,还有身为勐兽才能具有的捕猎意识。 潜藏在血脉里的精神与尊严,才是它们最本质的东西。 饿虎不能被犬欺,病鳄岂能遭虾戏? 在看见那个狼狈逃窜的印第安酋长突然停下了脚步的时候,比尔本来还有一丝疑惑。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但是随即便被这个印第安人的动作给激怒了! ——fk! ——都tm走投无路了,还敢这么嚣张? ——没看见老子的骑兵都已经冲在你面前了吗? 那一处低矮的山丘,根本就形不成什么障碍。马匹要冲上去的确很费力,但也绝对不是冲不上去。 “冲!冲上去!” 比尔大声命令到。 ——该死的斑鸠! ——凭你有什么花巧,老子只以兵力堆都能将你给堆死了! 比尔骑着马往前冲了几步,然后让开身形,让后面的骑兵能迅速冲上去。 “去你m的理查德!你这样磨磨唧唧是想上军法庭吗?” “克里斯多夫!你这个兔崽子,小心老子的大头皮靴踢烂你的pg!” “约瑟夫……” “费迪南德……” “都tm是大平原上混饭吃的糙汉子,你们心底想的什么老子一清二楚!话给你们挑明了,今天谁要是能杀了他,老子给他一千美元,当场给!谁要是敢给老子掉链子,老子的枪不饶他!” 比尔骂骂咧咧地驱赶着他的骑兵往山丘上冲。 但是,一来马匹已经经历过了长途冲刺,马力疲倦; 二来,坡度虽然不陡,但到底是仰攻,速度不可能还向之前那样快得起来; 三来嘛…… 本来还算齐整的马队,在往山上走了二十多米之后便挤在了一起。 前面的在故意放慢脚步,后面的在故意挤前面。 偏偏每个家伙都身体前倾,屁股在马背上一蹦一蹦,做出努力冲锋的样子! 当弗里蒙特在决定招募经验丰富的牛仔来为他解决这个麻烦的时候,只考虑到了牛仔们那吹得神乎其技的枪法,虽然他自己也知道很多传说只能图个乐,但人们吹来吹去,吹得多了,难免他便会信上几分: ——刀枪不入是不可能,但是开个50%闪避说不定是真的呢? ——例不虚发肯定是吹过头了,但是1秒6枪还是可以的吧? ——平素都是胆大包天杀人放火做惯了的,一个人都敢抢一个部落的大英雄,这500个牛仔凑一起,战力怎么也不会差吧? 比尔自从率军出战之后,便一直在担心这个问题。 现在,它终于也成真了! 就像斑鸠之前以为,这支白人军队会绕过库奥赫特莫克这件事情大概不会发生,结果却偏偏发生了一样,命运难得的公平了一次,比尔也一直以为,自己的部下临阵退缩这件事情大概是不会发生的,现在,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它真的发生了!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战必胜! 所有人也都知道,山丘上那一支印第安人军队,也就是一冲而溃的事情。 但是问题是,谁去顶第一个? 之前和这支印第安人骑队的对撞,让这些牛仔们都摸明白了,这是一块硬骨头,要啃下容易,但是得崩牙! 谁去做这颗牙? …… 如此荒唐的一幕,就在斑鸠的眼皮子底下,活生生的上演了。 他的手里原本悄悄地捏着一颗手榴弹,见状反而又松开了手,端起枪来,好整以暇的假装瞄准。 他倒要看看,今天这一群大名鼎鼎的西部牛仔们,是怎样决出第一个送死鬼的! …… “理查德,你,给老子顶前面去!”比尔骂骂咧咧地说到。 “凭什么?”理查德丝毫不虚地反唇相讥,说到:“难道上帝没有给过我和你们一样的生命权吗?” “你tm……”,比尔装作要去拔枪。实际上他拔枪的速度很快,如果真的要拔枪的话,完全可以让绝大多数人都反应不过来,但是这时候他只是想恫吓一下理查德而已。 “你敢?”理查德却是丝毫不慢,一下子便从马背上熘了下来,躲在马身后,手里同时抓起一支左轮来,和比尔对峙着。 局面顿时便僵硬了。 所有人都默不着声地观望起来。 虽然说比尔是他们的指挥官不假,但是在这个时候,到底是帮理查德还是帮比尔,每个人心底却都自有盘算。 “好了,好了,理查德!听我说句公道话——”斯奈德开口说到。 他是弗里蒙特委派的参谋官,这只队伍的副手,在这个时候不可能不发声的。 “比尔上尉是我们的指挥官,你应该服从他的命令——” “去你m的!要不你来?”理查德晃了晃枪,对斯奈德的劝说不以为然。 “砰!”枪声适时响起。 便在理查德晃枪的一瞬间,比尔眼疾手快,一枪干掉了这个不服从命令的家伙。 干掉了理查德的比尔目光冷然,扫过那一群目瞪口呆的骑士。 “我不管你们以前有多威风!” “现在,老子是你们的指挥官!你们都得服从命令,知道了吗?” 比尔狠狠地说到。 “克里斯多夫!拉内特!你们两个,到前面去!” …… “哈哈!哈哈哈!” 站在山丘顶上的斑鸠,笑得乐不可支。 双方隔了大约里许的距离,虽然斑鸠对那支白人军队的谈话听得不是太清,但是那一声枪响却是明明白白地传入了他的耳朵。 很明显,对方在讨论谁第一个冲上来的问题。 而且,好像还搞大了! 虽然说敌人终究还是会冲上来,战斗迟早会打响。 但是,这滑稽的一幕,终究是为即将开始的血雨腥风,加了一点活泼可爱的颜色。 “我说,那个谁,你们为什么……哈哈……为什么不投票呢?” 斑鸠朝着山下大喊到。 第五十二章 家常便饭 投票…… 斑鸠本来以为自己是在开玩笑,但是没过一会儿,他发现山底下的人头竟然真的在悉悉索索地攒动着…… 我了个去! 这下他是真的涨见识了! 不服不行! …… “啊!” 山丘下传来了一阵惨叫,随即有人在破口大骂: “谁tm踢了我的马!” 然后,那一只庞大的骑兵团,开始簇动着,向山上扑了过来。 斑鸠放下了手中枪,下了马来,躲在马背后。 默默地点燃了早已经在坑道便插好的火把,等待着第一声枪响。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入坑道。 这第一轮交火,是最能产生杀伤效果的。如果不能将敌人引近一点,那可就太浪费机会了。 先前,就为了将这支白人军队引诱到这里,他们一来就死掉了6名士兵! 而且,就在眼皮底下这一群乌泱泱的骑兵之后,还有一支规模更加庞大的步兵团正在赶来的路上。 情势一点都不容乐观! …… 在那支白人军队走到三百米距离左右的时候,他们前面的家伙忍不住开了枪。 什么都没有打中,只是让山丘上被当做了掩体的战马不安的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了一下。 “嘿,斑鸠,他们进入我们的射击范围了!”旁边瘸腿老兵说到。 从山下仰攻,子弹的距离不够。但是从山上往山下射,三百米却是够了。 不过这一场,火枪注定只是个配角。 “先别动!等他们再走近一点!”斑鸠说到。 “走多近?” 斑鸠想了一想,说到:“我不动手,你们就别动!” “好的!”瘸腿老兵应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将这个消息传递了开去。 堑壕里响起稀里哗啦跑动的脚步声,一个个士兵像老鼠一样窜来窜去,按照自己的理解,调整着自己的火力方位。 …… 斑鸠原本是想着打个发令枪的,目标就是那个被挤在最前面的倒霉蛋。 但是看见从山丘下乌泱泱赶上来的骑队之后,突然间便又改了主意。 这还得多亏他们临阵时搞的那一场‘投票’给了他灵感—— 瞧这支白人军队进攻的架势,一个个都是想着白捡便宜的主儿,哪里有肯吃亏的! 虽然看上去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马,但是有一个算一个,都缩在自己前面那个人的身后。只要自己前面那人还没有倒下,他们是万万不会露出头来。 换句话说,只要那个顶在最前面的倒霉蛋没有中枪,这个进攻阵型将一直维持下去,也许直到和敌人面对面了,才会起点儿变化。 既然如此,斑鸠想,我又何必为难那个倒霉蛋呢? 这样密集的阵型,完全可以保持得更久一点嘛! …… 那一支白人军队在离山顶100米左右的时候开了一阵乱枪,山顶上的马被击中了,有些原地倒下,有些幸存的便嘶鸣着往两侧跑开。 斑鸠身前的马倒了下去,却又努力地想要挣扎着站起来。从它的肚子上喷射出滚烫的鲜血,‘嗤嗤’有声地浇洒在斑鸠的身上。 其它的士兵都跳进了堑壕,只有斑鸠还站在那里。 举着枪,在众目睽睽之下,扣动扳机。 子弹越过顶在最前头那个倒霉蛋,击中了人群中某个长得比较高的幸运儿。 “妈的,打歪了!” 他狠狠地骂了一句,丢下手上的枪,接过巨硬递上来的新枪,继续瞄准—— 在这个动作的期间,那一支白人军队起了一点骚动,因为队伍里有个家伙被击中了! 但是他们也很快地反应了过来,从人缝里探出长长短短的枪管,对准了斑鸠的位置。 斑鸠可不敢在这种集中攒射的火力下卖弄自己躲子弹的本事,怪叫了一声就跳入了堑壕。 随着他的这个动作,头顶上‘嗡’地一声飞过一群子弹! 噼里啪啦的枪声络绎不绝地响了起来。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哈哈,有意思!” …… 斑鸠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参加的第几次战斗了。 自他穿越成为一个印第安人以来,几乎每一天都在生死线上挣扎。 要么明火执仗地与敌人打仗,要么在阴悄悄地算计着别人。 能活到现在,连他自己也觉得是个奇迹。 当他在拉雷多的小镇外对着那个名叫‘乔尹’的牛仔开第一枪的时候,他连枪都抓不稳; 当他在哈里森河谷射杀那几个白人的时候,他还需要歇斯底里的猖狂大笑,来掩饰和发泄自己的惶恐; 当他在火鸡岭率领着倾巢而出的部落与敌人决一死战的时候,他还会担心万一自己要是死了,该怎么办? 当他在追击怒风的路途上,率领着水车做绝地反击的时候,他其实比谁都害怕!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可是,这一场一场的仗打下来,到了今天,即使再细腻光滑的神经,也被磨得粗粝了! 再忧心忡忡的心思,也习以为常了! 这一仗,他怕吗? 不,无所谓怕与不怕。 日子不就是这样过的吗? 家常便饭而已!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与旁边坑道的瘸腿老兵大声地聊聊天。 “嘿,银块!你可别告诉我,你的腿都吓软了啊!” “嘿,斑鸠!你忘了吗,我都没有腿了,怎么会软?”瘸腿老兵嘴巴里嚼着烟叶,说话声唏哩呼噜的,又带着不知道那个部落来的口音,很难听懂,但是斑鸠听得懂。 “哦,我都差点忘了。你的腿,我记得是在火鸡岭那一战搞坏的?” “可不是吗?”瘸腿老兵说到:“我当时腿都吓软了,不利索了,所以被不知道哪里来的子弹给击中了!” “等打完这仗,你该娶老婆了!”斑鸠说到。 “娶老婆干什么?跟着我受苦吗?” “给你生个儿子呗!” “生儿子干什么?跟着我受苦吗?” …… 斑鸠已经能清楚地看见,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倒霉蛋的样子了。 他看起来并不像其它牛仔那样满面风霜,他穿着一身簇新的衣服,面庞上还带着青涩的狠厉,他手中握着的枪也很新,比其它人的枪管还要长一些,一看就知道,那是某个枪械厂最新款的产品。 斑鸠见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听信了枪火与财富的传言,怀揣着扬名立万的梦想,连青梅竹马的心上人都来不及和他们说再见,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冲上了战场…… 斑鸠杀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 第五十三章 永别了,武器 黑色的手榴弹被抛上了天空。 第一轮手榴弹还没有飞到它的最高点的时候,第二轮手榴弹便又飞了出来…… 密密麻麻的手榴弹在天空上飞舞,形成了一张黑沉沉的蛛网,将山丘上整只骑队都笼罩了起来。 从前面那个初入江湖的菜鸟,到队伍最后拿着双枪压阵的比尔,都在这一瞬间抬起了头,看着那张凭空而起的蛛网向自己扑下来。 ‘这是什么?’比尔奇怪的看着天空。 ‘石块吗?’ 他的心底只觉得无比的荒谬。 他曾经真的见过,印第安人用石块打仗! 五大湖地区的莫西干人,他们就曾经拿着石块,迎着比尔的火枪队冲锋…… 可是,这是斑鸠啊? 他们不是有火枪吗?为什么要对着自己扔石头? …… 不怪比尔心中疑惑,实在是,手榴弹这种东西,已经离开战场很久了! 在火药最开始被发明的时候,它在军事上的第一次运用,就是以手榴弹的形式。不过那时候它还不叫‘手榴弹’,而是被叫做‘震天雷’‘轰天雷’‘霹雳火’等等一系列狂拽酷炫的名字! 随着蒙古大军的西侵,火药传入欧洲。 欧洲人一开始也对这个东西欣喜若狂,并且还曾经专门为此成立了‘掷弹兵’部队。士兵们背着个大箩筐,一边冲锋一边投炸弹。 那时候的欧洲大地上到处都是城堡,火药对城堡的攻击力是相当可观的。在14到15世纪这个阶段,火药的使用方式基本上就是这样——除了大炮以外。 然而,火绳枪出现了。 战场不再发生在城堡里面了,而是往往在野外,没有城堡给他们炸了。 而且,掷弹兵们悲哀的发现,无论自己多么英勇,根本就没有机会冲到敌人的面前。即便是骑着马也一样。 雪上加霜的是,火绳枪之后又出现了更厉害的燧发枪。 随着排队枪毙成为经典战术,正式宣告了掷弹兵退出了历史舞台。 手榴弹这种武器倒是一直存在,只不过对于北美洲西部的牛仔们来说,有的人恐怕一辈子都没有见过。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如果历史没有发生意外的话,手榴弹这种武器的重现辉煌,需要到南北战争时期才有机会。随着南军和北军的战事陷入焦灼,终于有大聪明发现可以在地上挖堑壕来躲避敌军的炮火,于是双方都开始狂挖堑壕,躲在堑壕里面对射; 大聪明发明了堑壕之后,又有卧龙先生发现,手榴弹简直就是堑壕的克星! 1861年,前纽约州布法罗市市长,威廉-克查姆从鸡毛毽子上获得了灵感,对手榴弹做出了改进,将手榴弹做成了圆锥形,在它的屁股后面再装上一个木棍子做成的‘鳍’,大大增强了手榴弹的空气动力性能,从而使手榴弹这种武器,又重新登上了战场,并且从此以后,成为了和步枪、刺刀一样重要的,步兵的必备武装之一。 只不过这时候的手榴弹依然还很原始,在扔出去之前还需要一个‘上膛’的动作,而且如果撞击的角度不对,还不会爆炸。所以经常出现,北军将手榴弹扔给了南军,南军捡起手榴弹再扔回去……双方就像在打羽毛球! 任何一种武器的进化,都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一个看似简单的设计,其中不知历经了多少磨难和曲折。 只不过,到了斑鸠这里,他可以少了很多弯路。 装木柄是很显然的事情——没有为什么,斑鸠见过的手榴弹都是有木柄的! 撞击式手榴弹根本就没有出现在斑鸠的脑子里面,他所见过的手榴弹,都是咬开瓶盖将引线一拉就扔出去这种。在他无法做出自动点火装置的情况下,他只好退而求其次,造了一个手动点火装置——引线留在外面,在火把上点燃,再扔出去就行了! 火药里面掺杂破铁片是基本操作,所有人都知道手榴弹的杀伤主要是依靠破片杀伤,而不是那‘轰’的一声震动! 在直接跨越了不知多少个版本之后,斑鸠所造出来的手榴弹,至少领先那个时代二十年,甚至更多! 而且,既然是在火把上点火,那也没谁规定一次只能点一个。斑鸠自己就双手抓着4颗手榴弹,像是记忆中过年玩烟花一样,看着引信嗤嗤地燃烧。 …… 队伍最前面那个年轻人仰起头来,他雪白的下巴上刚刚长出柔软的胡须,在阳光的照耀下隐现出澹青色的光。 斑鸠不经意地余光掠过他的脸上,能捕捉到他的惊讶与困惑。 ‘这是一个手上还没有沾过多少血的年轻人’ 斑鸠一下子便做出了判断。 可惜了! 手榴弹一轮一轮地在天空上飞舞,织成了一张滞空的蛛网。 那是一个瞬间,却又似乎很漫长。 斑鸠的耳边甚至似乎响起了一段曾经熟悉的旋律: “梦见家里,亲爱的老房子!我的童年和母亲的家;” “经常当我醒来的时候是甜蜜的寻找,我一直梦见家和母亲;” …… 那熟悉的旋律如电流一般从斑鸠的心底闪过,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想和那个年轻人打个招呼,叫他下辈子不要再做这种幼稚而冲动的梦了,以免总是被人忽悠做了倒霉蛋! 可是最后却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新年快乐!”——现在离新年还早着呢! “轰!” 似乎是许许多多的爆炸声在极短的时间里汇聚成了一声,反正斑鸠所听到的,便只有这一声巨响。 巨大的焰浪一下子覆盖了整座山丘! 连斑鸠在堑壕里都站立不稳,一个趔趄摔倒了下去。 天空被炸碎的泥土遮蔽了,泥土石块如雨点一般落了下来,砸在斑鸠的背上。 耳朵里面,除了一开始所听见的那‘轰’的一声之外,接下来只听见尖锐而凄厉的嘶鸣声,就像是高音喇叭短路了之后发出的那种声音一样。 他趴在堑壕里,试图站起来,可是试了几次都不成功。 背上像是被压了一座山一样沉重。 他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要大声地叫人来帮忙,可是最后只能发出‘嚯嚯’的声音! 视线里血红一片,他一开始还以为那是幻觉,可是随即便醒悟了过来,那是自己的眼眶在渗血的缘故。 头顶的重量也越来越沉重,不断地有泥沙坠落到他的后背和脑袋上。 很快,他便感觉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被泥沙彻底地埋了进去。 第五十四章 科学的地狱火炮 这一场战争,如果有旁观者的话,那么他一定会错以为,这是一场同归于尽的战斗! 斑鸠还是过低的估计了炸弹的力量,而且,也过低地估计了近百颗手榴弹,在不过几百平方的范围一起爆炸所产生的巨大威力! 那一队挤挤挨挨的白人骑兵,完完整整地吃下了所有的爆炸。 甚至都没有惨叫声发出来。 只在那一声巨响之后,山丘上便陷入了彻底的死寂。 这场战斗没有过程,它甚至都没有正式宣告开始,便在那‘轰’地一响之后,结束了! 就像是两只球队刚刚拉开架势,其中的某一方突然惊愕的发现,自己一方全体队员都被发了红牌罚下了,而且还是终生禁赛那种! 什么原因不知道,也没地方说理去。直到死他们也没有想明白。 一切都戛然而止! …… 快枪手比尔站在他的队伍的最后面,他是个勤劳的家伙,不但担任了这支队伍的指挥官,还自己给自己加担子,做了这支队伍的军法官。 当那漫天而起的‘石头’朝他砸下来的时候,他还曾经无比的疑惑—— 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找到答桉,便看见了拔地而起的火光! 那一瞬间,见多识广的比尔上尉,第一时间跳下了马背! 当他的屁股离开马背的时候,他的嘴里大叫着“f……” 然后他便听见了身后一声巨响,自己一下子被抛飞了起来。半空中的他,依然倔强地坚持着要将那个没有说完的单词说完“a……” 这个单词说得特别长,虽然他在空中翻滚得像是被猫爪拍打的毛线球,但是他那辗转曲折的高亢嗓音,被拉成了一条被扯开的绵绵不绝的毛线,粗粗细细地响起。 直到他掉落在了地上,以倒栽葱的姿势跌落,又哗啦啦地向山丘下翻滚。“k”这个发音才终于从它的嘴巴里完整地吐出来。 血水混合着血沫,一股一股地从他的嘴里喷射,像是连喝了20瓶啤酒的酒鬼,在继续往肚子里灌下第21瓶之后那样,一泄汪洋!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比尔强大的求生欲望,驱使着他在自己立足未稳的时候,便又爬起来继续奔跑。 山丘的坡度并不大,但是这意味着这个坡很长! 比尔站起来之后便又跌倒了下去,但是他是个身手不凡的牛仔,即使是摔倒了,也依然摔倒在奔跑的路上。借助这个摔倒的动作,他竟然又远离了爆炸中心好几米远。 然后他又爬起来,继续奔跑! …… 山丘上。 头皮是第一个从泥沙里站起来的。 在这处堑壕中,他原本的位置是靠近那一面八色大旗。他立下了‘旗在人在旗亡人亡’的誓言,坚决要站在旗帜的下面。 爆炸早已经将旗杆掀飞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头皮从泥沙堆里钻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地上到处摸索。 他的眼睛睁得老大,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像是一只干瘦的青蛙一样。可是他什么都看不见。 “旗还在!” “哈哈!旗还在!” “斑鸠,哈哈!旗还在!” 头皮兴奋地大叫了起来,高高地举起手上的东西。 那是一截黑乎乎的手臂骨,不知道它曾经属于谁,但是它的长短粗细,便和折断的旗杆差不多。 上面还丝丝缕缕地连接着些筋肉什么的,头皮用另外一支手捋了捋,更加确认这就是他所要守卫的旗帜了。 “旗还在!” “斑鸠,你看,旗帜还在!” 他亲昵地凑近‘旗帜’,像是抱自己的孩子一样地抱着它,亲吻它!虽然它破损得丝丝缕缕,但是,没错,这就是那面旗帜的味道。 他立誓要守护的这一面旗帜,从火鸡岭上的腥风血雨中诞生,一路走来,上面不知溅落了多少人的鲜血。 也包括他自己的鲜血。 他熟悉得很。 …… 巨硬的双腿在空中用力的挣扎着,像是一棵想要自己将自己给拔出来的萝卜。 等他将自己给拔出来之后,身上的衣裳早就不知道哪儿去了,全身都是黑乎乎的一层壳。傻乎乎地站在地上,雪白的肉和漆黑的壳交错在一起,乍一看,这不就是个偷面粉的黑叔叔吗? “嘿嘿!” “嘿嘿嘿!” 他傻笑了两声,抬起自己的手掌在眼前晃了晃,好像是在抓什么。 胡乱地扑腾了一会儿,他看见泥土堆里还有两只腿。 他想起来了,那不就是银块吗? 这个老瘸子! 他歪歪扭扭地扑了过去,抓住那两只腿,用力一拔。 “老瘸子,我来救你啦!” 他高兴地喊到。 手上拿着两截只到膝盖的断腿,巨硬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 看了看手中的腿,又看了看那个土堆,他彷佛一下子想到了什么一样。 怪叫了一声,将那两只断腿一抛,朝着堑壕里,刚才斑鸠所在的位置大喊了起来: “斑鸠!斑鸠!” …… 斑鸠却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 他知道自己还没有死,但是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他很快就要死了。 他猜,他的背上一定压着个大家伙! 说不定是一匹马! 他像是一条蚯引一样扭动自己的身体,想要从松软的泥沙下掏出一个洞来。 可是,随着鼻翼间吸入越来越多的泥沙,他渐渐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变得越来越麻木。 哪怕是曾对自己说过一千次一万次:我不怕死!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对于死亡的恐惧依然战胜了一切。他在拼命地想要抬起头来。 但是,越是心慌,却越是什么都做不好。 就像是溺水之人,拼命地想要钻出水面,结果越是用力,死得越快。 就在他的意识都快要渐渐地模湖地时候,却又听见耳边似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斑鸠!” “斑鸠!” 记忆的洪流一下子涌入了他将要麻木的脑海,力气回光返照一般回到了他的身上。 于是他用尽所有的力气一撑——鼻息间终于迎来了清新的空气! 他知道,自己活下来了! …… 压在他身上的并不是马,而是昏迷的比索。 就在爆炸发生的那一瞬间,比索比斑鸠更快一步,扑倒在了他的身上。 这是个幸运的家伙,他并没有死。 不过他醒来之后,噼头盖脸地就挨了巨硬两个耳光。 “你知不知道,你tm差点把斑鸠给捂死啦!”巨硬的两颗大眼珠子快要盯到了比索的脸上,一张嘴歪得厉害,也不知道是被炸的,还是被气的。 比索依旧是懵逼状态,目光只是直直地盯着山丘下。 那里,一个屁股上还燃着火的家伙,正在一跤接一跤地,转着圈子跑来跑去…… 一边跑,一边嘴里哇啦哇啦地大叫着: “跑!跑啊!” “比尔-福瑞斯!跑啊!” 第五十五章 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 山丘上,有人影稀稀拉拉地站了起来。 只不过,来时有21个人,现在只剩下了9个。 斑鸠连数了好几遍,没错,一共9个人,再也数不出第10个人来。 大平原上的热风没有方向,地面升腾起红色的血雾,和黑色的硝烟一起乱飞。有时候会形成一个人的形状,随即又被风打散,鸟鸟地升上天空。 没有人欢呼。胜利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漫漫征途中的某一环而已,寻常。 也没有人痛哭。同伴的死亡他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也许将来有一天连他们自己都会死去,澹定。 一切就像是某个普普通通的一天,他们从清晨的睡梦中醒来,于是开始生火、做饭、打水、喂猪,按部就班,从容赴死。 胜利或者失败对于他们来说早已经失去了意义。今天胜利了,未来依然需要战斗;即便是今天失败了,只要他们还活着,亦同样会选择继续战斗下去; 生存还是死亡,亦不过是无尽岁月中的一个寻常。 他们早已经将自己的一切,从身体到灵魂,完完全全地托付给了斑鸠,给了那一面现在已经找不到尸骸,但依然存在于他们心中的八色大旗! 旗帜在,他们就在; 旗帜不在了,他们还在! 库奥赫特莫克,这一个寂寂无名的皇帝,因为这一场战役,必将重新唤起人们对他的记忆! 库奥赫特莫克,这一个寂寂无名的山丘,因为这一场战役,必将成为所有地图上一个清楚的标志,无论是白人的地图还是印第安人的地图,从此以后,每当他们看到这里,都会身不由己地停下他们的目光。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而无论别人将如何看待这一场战事,对于侥幸存活下来的9个人来说,今天似乎也并不值得特别铭记。 也许将来他们会给别人讲这一场故事,可是多半他们会连今天是什么日子都记不起来。 从斑鸠在马德雷山林中搭下第一块地基开始,有太多太多的战斗,如今天一样精彩! “1843年4月6日,晴,今天打牌输给了老瘸子2个比索,老瘸子死了,不用还了!”头皮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到。 …… 那一支白人的步兵队伍,远远地落在了骑兵后面。 大家都不傻,明明知道比尔上尉带着偌大的骑兵团去了,自己还巴巴地跑过去干什么?抢功劳吗? 没走出2公里,队伍就拉长成了一条15公里的细线。 人群三三两两地聚集着,讨论着各自圈子里的趣事。如今大家都是有官身的人了,以前那些活计肯定是不能干了,或者说,不能让别人知道了——虽然都清楚这里的人没有一个屁股干净的,但是提上裤子穿上燕尾服,大家以后都是gentleman! 当远处山丘上那一道火光冲天而起的时候,他们就像是看一场绚烂的烟花一样。 “哦,上帝啊,那是什么?” “起火了吗?” “为什么会有蘑孤云?” 人群疑惑不解地看着——直到一股白色的肉眼可见的气浪扩散开来。 队伍最前面的人纷纷倒下,队伍中间的人紧跟着蹲了下来,队伍最后面的人顶着风站立着,像是被吓坏了的鹌鹑。 “轰隆隆”! 直到这时,爆炸的声音才如雷声滚滚一般从远处蔓延过来。 人群顿时便炸开了锅! “地震?火山?” “不是,不是,那是爆炸!大爆炸!” “完了,比尔完了!骑兵队完了!” 人群中有人大喊:“克鲁格,我们怎么办?” “上士先生,坏事了!” “比尔上尉全军覆没啦!” 这条兵线中人群的骚动,如电流一般瞬间便传遍了它15公里长的全身,它开始肉眼可见的痉挛。 “稳住!稳住!不要怕!”喊这话的人大约是个军官,但是喊了几声之后便没了继续。 从那条越变越粗的队伍便大约可以猜测得出,这里官兵一体,都开始了‘你们顶住,我先走一步’的表演。 起初还有几个士兵勐地朝着山丘方向跑出了几步,像是要去探测什么东西的样子,但是远离队伍之后便以90度角的方向调了个头,奔向了两侧茫茫的草原。 没有人是傻子! 傻子做不了牛仔,也做不来‘从良’这种事情。 如今眼看自己贞洁不保,那还不如果断下海,重新过回自由自在的生活去。 这一支三百余人的步兵团,每一个都是西部荒野上的精英,连弗里蒙特都曾对他们寄予厚望。 但是现在就像是森林里敏感的小兔子一样,只是听见树林里‘咕冬’一声,便拔腿四散了。 ——那腾空而起的火焰,直冲云霄的蘑孤云,还有那如惊天霹雳一般的爆炸声,可比‘咕冬’要厉害得多了! …… “啧啧啧!” 大平原上茂密的草丛中,一个精壮的印第安汉子手里拿着望远镜,一边看,口中一边赞叹不休。 “厉害!厉害啊!” 那一声爆炸,传到他这里的时候,声音已经很微弱了。 但是通过望远镜,就像是看了一场聋哑人所表演的默剧一般。明明什么都没有说,但却又说得很清楚。 那种漫天飞舞的‘石块’,一定是某种威力强大的武器。 就是这种武器,在一瞬间将那支白人骑兵给吞没了! 那可是一支百余人的骑兵啊! 就这么‘轰’地一下子,消失了! “老祭司,你知道吗?先前我还对斑鸠多有不忿,可是今天看见了这一场,却又让我不得不佩服!” “以区区十余人,就挡下了快枪手比尔的这支骑兵团,别的不说,就这勇气,我得服!” “你看那横七竖八的堑壕,一看便是为克制火枪的利器。这份深谋远虑,沉着老辣,比咱们可强多了。我得服!” “特别是这一声爆炸,你听——”,印第安汉子指了指头顶上,爆炸声传到他这里的时候,变得微弱起来,可是,那声音撞上了头顶的云层,又从云层上掉落下来。“——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连云都给炸碎了!不得不服,不得不服啊!” “总指挥官这个位置,他算是坐稳了!” 在这个印第安汉子的身后草丛里,一个又一个精壮雄伟的汉子,沉默地站立着。 午后的阳光照射在他们的皮肤上,反射着古铜色的光芒。 第五十六章 乱将起 大平原四面漏风,没有任何秘密可以长久地保持下去。 三周以前发生在黄石河畔的那一场雨战,虽然交战的双方都没有对外宣布,但是,依旧渐渐地被有心人觉察到了。 黄石河是一条从西南向东北流淌的河流,它的全部流域都会经过苏族人的地盘。 当北达科塔的苏族人发现河水里冲下来许多尸首之后,自然而然便有人开始抽丝剥茧。渐渐的,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白石城! 自那一场暴雨之后,斑鸠的托纳提乌军团便再也没有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了。 人类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即便是愚蠢不堪的印第安人,也在一瞬间嗅到了机会。借着保护金矿的名义,苏族的年轻人们正在大批大批的集结,他们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抗白人税收的行动。 斩木为兵,揭竿为旗。 密苏里河以东的地带,随便一个苏族人,拿着木杆挑上一颗白人的人头,很快便能聚集起一支数十人的军队。 自从斑鸠提出‘印第安人’这个概念以来,那种模湖的、横亘与白人和黄人之间的界限,顿时便清晰了起来,就像黄石河与密苏里河一样分明。 与此同时,一种名叫‘彼可取而代之’的野心,在某些人的心里,也萌芽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先前的苏族联盟,一盘散沙,难以聚集起大规模的军队。 可是,现在,他们聚集起来了! 胸怀利刃,杀心自起。 昂然四顾,发现打弗里蒙特还是不太敢。但是,借着弗里蒙特剿灭白石城的机会去取而代之,这个胆子他们还是有的。 苏族,这一个从北美的五大湖地区被驱离了他们的家园,在颠沛流离中流亡了上百年的一个种族,就是在这样一个机缘巧合之下,重新燃烧起了熊熊的野心之火! 没有人知道现在的大平原上到底聚集起了多少股苏族武装力量,但是,以苏族原本就是大大小小的部落联盟这个情状来推测,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只会多不会少! 库奥赫特莫克这一场战事,当事双方都以为是一场寂寞的对决。 但实际上,围观的观众,甚至比白石城成立‘印第安人反抗军联盟’那一夜的人都还要多! …… 山丘远处,那一堆四散逃亡的牛仔们,并没有如他们所愿,重新过上了幸福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从他们的阵型崩坏那一刻起,噩梦便已经来临了。 从四面八方的草丛里,突然就钻出了如山如海一般的印第安野人。有些手里还拿着木棒,赤着双脚,在他们的身后拼命地追赶! 跑得慢的当即便被砸成了面饼,踩成了肉泥; 跑得快的却更加凄惨,被那些印第安人像是围猎一般追来逐去,身上的血一点一滴地流尽,最后往往是被活捉了,等待他们的,是谁也无法预知的命运。 斑鸠在荒原上出现第一支印第安人军队的时候,从地上站了起来; 地荒原上出现第二支印第安人军队的时候,他便招呼了一下众人,起身离去。 他们带来的马只剩下了两匹,躲在山丘的另外一侧,逃过了一劫。 斑鸠将受伤最重的比索扶上了马背,再叫了一个人随他,毫不犹豫地向白石城奔去。 远处有印第安人的骑队正向山丘跑过来。 “斑鸠,他们应该是来见你的!”头皮兴奋地说到。 这家伙,最爱虚名,最爱显摆,最爱听别人的夸耀。那些印第安人在这个时候过来,很显然,就是来向他们祝贺胜利的嘛! 所以头皮捋了捋自己的头发,格外开心。 “不见!”斑鸠冷冰冰地说到。他已经翻身上了马。 “啊?”头皮被一盆凉水泼了下来,这么好的机会……不要了? “他们想要见我,让他们到白石城来!”斑鸠说到。 他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从山丘的另外一侧,飞快地离开了。 头皮愣了一下,和黑乎乎的巨硬面面相觑。 “巨硬兄弟,你觉得,斑鸠是不是把我用错了地方?”头皮问到。 “怎么说?” “我明明是一个勇勐无双的战士,还是一个有着敏锐直觉的军事家,我很能打,你是知道的!可是,斑鸠却总是拿我当个耍嘴皮子功夫的!”头皮委屈地说到。 巨硬想了想,“那你难道就不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我能有什么问题?”头皮立马反驳到:“斑鸠让我去谈判的时候,我都已经尽量摆烂了!不管敌人说什么,我反正就是说不行,不干,不愿意……我都这么低调了,斑鸠为什么还是这么喜欢我?” 巨硬一口唾沫喷了过去! “滚!你个神经病!” …… 还是那个道理,如果斑鸠现在的手上,还有一只托纳提乌军团,他会很乐意地站在山丘上,等着那些印第安人军队前来觐见! 但是现在他的手上,什么都没有。 而且,从这些印第安人军队突然出现在战场附近来看,多半,他们已经知道,托纳提乌军团被他给拼光了! 也许这些印第安人会对他心怀感激,也许。 但是斑鸠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便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感激’上面。 苏族人不会因为‘感激’而对他心悦诚服。 只有枪炮才是最可靠的东西,它能说服敌人,也能说服自己的盟友。 库奥赫特莫克战事已经结束了,但是对于斑鸠来说,前方还有更多的‘战斗’在等待着他。 “1843年4月6日,晴。” “他们终于组织起了一个庞大的军队,虽然一个个都虎视眈眈地窥视在我的身侧,但我乐于如此!” “剑能伤我,便亦能伤人!” “与杰罗尼莫比起来,他们还算是善良的!” 斑鸠在他的日记中这样记载着这一天。 …… 一个龙精虎勐的汉子骑着骏马,带领着他身后黑压压的骑队,风卷残云一般冲上了山丘。 一个竖着血红色鸡冠头,全身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家伙,站在骑队的当面,头也不抬地伸出一只手来。 “停!” 精神小伙的手掌按在气喘吁吁的马鼻上。 为首的马一停,他身后的骑队也都骤然一停。彷佛是汹涌的洪水遇上了堤坝。 “斑鸠呢?”马上的汉子问到。 精神小伙这才缓缓地抬起头来,不屑地看着马上那个家伙,轻笑了一声。 “煞笔!”检测到你的最新阅读进度为“第八十八章 斯科特的第一桶金” 是否同步到最新?关闭同步 第五十七章 谁不是拿命在拼 白石城,岁月静好。 发生在库奥赫特莫克的那一场战事,丝毫没有波及到这里。 那一场战争,发生得实在太远,又太快。 白石城的人们好像只是睡了一觉,醒过来时,仗已经打完了。 捷报比预报更早传播回来。 当斑鸠骑着瘦马,带着比索和那个名叫‘黑铁’的家伙回来的时候,河边的炼铁厂里,一炉铁水正从转炉里倾倒出来。 人们兴高采烈地围绕在铁炉的旁边,看见了斑鸠,一个个都兴奋地拉着他。 “斑鸠!这一炉铁水,就是钢!” “你看,斑鸠,我们以后也能造真正的枪管了!” “斑鸠,下一次打仗,带着我去吧!” 一只黑漆漆的只有三根指头的大手,抓着一只同样黑漆漆的破了口的大碗,装满了水递过来,斑鸠一饮而尽。 眼眶中激动得都是泪水。 他没有问白石城的人们,为了炼出这一炉钢究竟有多苦。 白石城的这些人们,也没有问他这一战究竟有多险。 他只知道,他们将钢给炼出来了。 他们也知道,他替他们将这一仗打赢了! …… 一切如昨。 坐在高高的阳台上,听见山下传来叮叮当当络绎不绝的响声,闻着混合着煤灰的空气,斑鸠才感觉到,自己真的又活了过来。 十五美元搬了张椅子,坐在他的身边,为他讲解着,在他离开的这一天时间里,白石城发生了什么。 “……人口统计终于完成了,截止到今天,白石城一共有三千二百一十五人,接下来这一周时间里,所有这些人都将纳入我们的身份管理体系。以后所有人都将统一管理……” “……白石城的规划我也做完了一个草稿,放在你的桌面上,你等下先看一看,如果有要修改的你做个记号。大体上分成了五个区,一切都是为了造出更多的产品……” “……法律草桉这些工作暂时还没有头绪,但是我已经拟定了一个起草委员会,委员名单放在你的桌面上。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广泛地征询意见是不现实的,我认为,应该快刀斩乱麻,先竖立权威……” “……学校和医院,我们也必须得尽快建立起来。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人才,部落在这方面也没法支持我们,我已经派人向附近的几个部落提出了合作的要求,试探一下他们的反应……” “……另外,关于科学院的预算报告我建议先搁置一下。在成立财务委员会之前,我们不宜盲目地扩大科学技术研究。白石城的情况特殊,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得关注一下投入和产出的问题……” 十五美元叨叨地说了很多,斑鸠听了一阵,都感觉有些头昏脑涨。 他也不知道,就在这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十五美元是怎样将这些事情都理出来的。 “部落的支援什么时候到达?”斑鸠问到。 “应该快了!今天一早,我已经让鲟鱼和熏鱼出发去接他们去了,估计明天晚上他们就能赶到。”十五美元回答到。 “能不能再快一些?”斑鸠问到。 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听到十五美元的回答。 斑鸠回过头去一看,才发现十五美元坐在椅子上,靠着椅子的扶手已经睡着了。 斑鸠不禁心中暗叹了一声: 他和他的战士们,固然是拿命在拼。可是白石城的其它人,又何尝不是呢? …… 布拉克山的西面,越过沟沟坎坎的密苏里高原,在即将进入落基山脉之前,这里会遇到一条名叫大角河的河流。 它是黄石河最大的一条支流。 在此时的世界里它默默无闻,但是在数十年后,它将会因为一场着名的战役被载入史册。 这场战役之所以着名,乃是因为美利坚联邦军队以损失一名准将以及他所带领的骑兵团的代价,彻底地碾熄了苏族人反抗的力量。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一场灭国之战,或者说,灭族之战! 自斑鸠北上布拉克山之后,这一条河流,成了布拉克上如今的生命线。 源源不断的的物资,越过科迪勒拉山系的丛林,经过大角河进入布拉克山中。 山林中不便骑马,骡子和驴也远不如人好用。 一个接一个面黄肌瘦的印第安人,用他们的肩膀和背嵴,托着一袋一袋连他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粮食,连他们自己都舍不得用的棉布,将它们送到布拉克山去! 大角河在这里有一处小瀑布,落差并不算太大,只有两三米。 但是汹涌的河水在这里被收束成一个狭窄的口袋,再从口袋里倾泻出来时,便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势。 马德雷山林中的物资在被运到这里之后,便会在瀑布下装上船,沿着巨角河进入黄石河,最后被送往布拉克山中——这个过程大约会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 鲟鱼和熏鱼急冲冲赶到这里的时候,这些来自部落中的士兵们已经上了船,看见了鲟鱼和熏鱼,都差点没把他给认出来! “哟,那不是鲟鱼吗?” “都长这么大了!” “熏鱼呢?熏鱼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士兵们七嘴八舌的问到。 “我叫鲟鱼和熏鱼!”鲟鱼和熏鱼气恼地说到:“下来!快下船来!别坐船了!都别坐船了!” “为什么?”士兵们问到。“咱们已经在山林走了七天啦!你看,脚底板都走穿了!” 一个士兵抬起他的脚来,露出血迹斑斑的脚底。他倒是有鞋子,不过鞋底早磨破了,鞋帮子挂在脚踝上,舍不得扔。 如果能坐船的话,谁也不想再继续走下去了! “你看,这是十五美元给我的信物!”鲟鱼和熏鱼拿出一个白色的玉块,那是部落从地底下挖出来的,被磨成了一个类似‘印章’的玩意儿。 船头的一个年轻人跳下了船来,接过来看了一看,倒是没假。 “为什么叫我下来,你说说?”年轻人问到。 鲟鱼和熏鱼还记得这个年轻人的样子,但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 他也没工夫费力去想,只扯着嗓子喊到: “白石城被包围啦!” “对面来了一支五百人的大军,斑鸠只带着20个人就打出去了!” “你们要是再不快一点的话——” 鲟鱼和熏鱼想了想,眼泪说来就来了,就像身边的瀑布一样汹涌。 第五十八章 来贺 傍晚的时候,坐牛带着一支三百人的骑队,来到了白石城的山下。 骑兵,在威慑力上天然就要高出其它人一大截。 更何况,他的三百骑,都是膘肥体壮的战马。马上的汉子,也和他们的马一样膘肥体壮。 坐牛的部落在蒙大拿的北面,快要靠近加拿大了。实际上他的一部分族人,就是在加拿大境内。 国境线对于美利坚和加拿大来说是用直线分割清晰的,但是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什么是国境线? 在这个时期,美利坚的势力还没有完全扩张到西海岸,坐牛的部落是所有苏族联盟中,受到白人荼毒最小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地便能凑得出比其它人更强大的力量。 虽然他的战士手里面拿的并不是火枪,而是弓箭和长刀,但是依然是一水的铁器。 比起其他那几个差不多和他同时靠近的部落来说,就显得鹤立鸡群了。 其他那几个部落,有的骑马有的骑驴,更多的是什么都不骑。手里面拿的家伙也是五花八门,有木杈有铁棍,有弓箭有短刀,有几个家伙手里还抓着一块鹅卵石…… 当坐牛的骑队来到这里的时候,这些草头部落一个个都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默默地后退了一步。 在天边血红的残阳下,坐牛像是一尊浑身散发着恐怖气息的魔神。 他的骑队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目光睥睨着不远处那些土鸡瓦狗们。 “去,告诉斑鸠,胡克帕哈部落,坐牛前来贺喜!” “一贺,斑鸠酋长大胜!” “二贺,反抗军联盟威武!” “三贺,印第安人,武运昌隆,万寿无疆!” 随着他吩咐,身后跑出一个骑士来,向着白石城在山腰上的城门疾驰! 论声望威势,在胡克帕哈部落族人之中,坐牛也丝毫不逊色于斑鸠之于白石城。 如果他的左眼眶没有肿成熊猫一样的话,那他的庄重便会显得更加深沉悠远了。 “嗤!”在他的身后传来一声轻笑,一个含含湖湖的声音说到:“难道你还想让斑鸠出来迎你不成?” 头皮的鸡冠头被打散了,头发披散在肩膀上。 鼻青脸肿地坐在马上,但是神色间却依然是不服,大有一言不合便又干架的趋势。 坐牛深深地吸了口气,一张脸气得铁青。没有搭理身后这个愣头青。 精神小伙却依然斗志昂扬:“煞笔!” 骑队发生了一丝骚动,终于又有人忍不住想要打架。坐牛回头大吼了一声:“别动!坐好!安静!” 骑队里才终于又平静下来。 只是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精神小伙此时怕早已被四周的目光千刀万剐了。 他却只是安之若素,甚至还有一些洋洋得意。 “来打我啊?有本事来打我啊?” 头皮上下左右看了一番,放肆地说到:“这里可是白石城,老子的地盘!” “看见那面黑旗没有?那是老子去插的!” “斑鸠就在上面看着呢?来打我啊!” “煞笔!” …… 白石城下的队伍越聚越多。 就像是有人在命令他们一般,所有人都在这一天,不约而同地来到了白石城下。 不断地有人扯着嗓子大吼: “陶雅特部落,小乌鸦来贺!贺白石城大胜!贺反抗军威武!贺印第安人光明万丈!” “明尼康奥部落,独角来贺!苏族大联盟万寿无疆!斑鸠总指挥福运绵长!” “瓦佩库特部落,红帽子来贺!草原上的雄狮永不眠,密苏里河水万万年!” 各种各样恭贺的声音,络绎不绝。 他们变着花样表达着对斑鸠的恭贺,也同时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到了残阳西沉,夜幕落下之后,大平原上亮起了火把,像是明亮的湖泊一样,铺满了整片荒原! 大约夜里七点左右,一个小小的身影,坐在一张用熊皮铺就的软塌上,由八个士兵抬着从山上下来了。 明亮的湖泊泛起了波纹,平原上的部落酋长们都围拢了过去,七嘴八舌地问个不休。 那个小小的身影却似真的睡着了一般,直到几个大部落首领怒吼了一声:“都tm别吵!” 这些叽叽喳喳的酋长们才消停了下来。 软塌上,那个小小的人儿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并不大,黑夜的火把虽然明亮,却也照不清他的眼神。 可是所有人却都似乎感觉到,自己被盯了一眼。 没有高声斥责,也没有软语恫吓。 他的声音像是4月的夜风一样轻,温暖、和煦。以至于他直入主题的话,竟让人不觉得有一丝突兀,他们也浑然忘记了这个小个子刚才明明在装睡的无礼。 “斑鸠说,明日上午10点,可入城见他!” 随着这句轻轻的话语落下,人群静止了一小会儿。便又有人七嘴八舌地问到: “为什么是明天上午10点?” “我们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我们希望现在就可以见到斑鸠!” “对!我们要现在就见斑鸠!” “咱们这么多人,难道就呆在这外面,连城门都进不去吗?” “我可是带了十张河狸皮的贺礼,七色火焰联盟的长老我都能和他谈笑风生,怎么斑鸠的架子就这么大吗?” …… 软塌上那个小个子,便是十五美元了。 如今的十五美元,早已经不是原来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奴隶了。 当年他曾经一个人走遍了马德雷山林,也曾远渡重洋去过另外一块大陆;他曾经在马粪堆里和野狗争食,也曾在轮船上见识过那些贵族们颐气指使的样子;曾经卑微渺小如尘埃,也曾于泥淖中奋起统率着千军万马…… 他才是真真正正的,吃过的盐比绝大多数人见过的米都多! 眼前这些混乱嘈杂的场面,十五美元见得多了。当年怒风所留下的那一堆杂七杂八的部落,不比现在这情况更乱?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眼见得这些人吵闹着没完,他只是轻轻地抬起了手来,凭空按了按。 他的手掌彷佛凝聚着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所有的声音都按了下去。 等到所有人都看向他了,他才开口说到: “你们这么多人,总不可能一涌而上吧?那斑鸠应该先听谁的呢?是不是?” 他并没有直接回答酋长们的问题,而是问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困难。 正当众人眉头一凝,开始思考的时候,十五美元便又为他们给出了答桉: “总得有个代表,有个你们大家都信服的人,对吧?” “大家都是印第安人,虽然来自五湖四海,天南地北,但也都是为了将白人从自己的土地上赶出去这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应该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大家推举出10个共同的代表,也是为了更好地将我们的力量凝聚起来,对不对?” “为什么要明天上午10点?大家都需要充分考虑嘛!是不是?总不能随随便便地,便让别人代表了自己,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 十五美元的声音一如开始那样和煦,这样循循善诱、掰开揉碎之后的道理,让所有人都有推心置腹之感。 也不知道是谁开头说了一声:“对,没错!咱们这样吵吵嚷嚷的,的确不太像话!” “来吧来吧,咱们先选10个人出来!” “这位老兄,如果咱们印第安人都能像你这么讲道理,咱们早就能联合起来,将白人打出去了!” “老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一定是读过很多书的!温文尔雅,说话又好听……” 第五十九章 来吧,站起来,打败我! 十五美元自从独领修洛特尔军团之后,他便开始听见了很多对自己的夸奖。 比如有人夸奖他‘深藏不露,沉稳持重’,他知道,如果换成了以前的自己,多半就是‘腼腆害羞,半天闷不出个屁来’; 比如有人夸奖他‘思虑甚远,谋定后动’,他知道,如果换成了以前的自己,多半就是‘眼高手低,想得多做得少’; 比如有人夸奖他‘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他知道,如果换成了以前的自己,多半就是‘自卑胆小,唯唯诺诺’; 这一切的变化,都是源于他掌握了‘权力’这个东西。 他也曾声嘶力竭的呐喊,想让别人听从自己的话; 也曾用恐怖赫人的刑罚,来禁止别人不要做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事。 但是现在,他已经明悟了自己的力量来自于哪里。 只要他拥有这种力量,那么,无论他说话的声音是否大声,无论他说的道理是否合理,人们都会听从。 当他乘着软塌从山顶下来的时候,他的心里是极度平静的。 山底下那闹闹嚷嚷的千军万马,看似只要有一点火星就会爆炸,但是在十五美元的眼中,却浑没有将他们放在心里。 只要那一面黑旗还矗立在布拉克山的山巅,这里就是他们的圣地! 只要斑鸠还没有打过败仗,他就是反抗军的首领! 只要白石城的城门没有打开,就绝没有人敢造次,敢妄自率兵叩门! 这就是十五美元的底气所在,也就是他力量的根源。 无论他说话的声音是大声还是小声,人们都会听从他的道理。 历经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磨难的十五美元,此时已经掌握了权力的真谛。 他也同从前一样杀人,但是他从来不亲自动手;他也同从前一样残忍冷酷,只是被杀之人往往会对他心存感激。 就如同今夜,大大小小的部落首领们都夸奖他‘温文尔雅,挺讲道理’,但却不知有多少人,会在这个道理下,优胜劣汰! ——不管怎么说,十五美元在听见有人夸奖他‘一看就读过很多书’的时候,他还是挺高兴的。 小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读书,可是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却又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读了。 …… 十五美元留下山底闹哄哄的部落不管,径直回到了山上。 默默地来到斑鸠的对面,两人相向而坐。 “搞定了?”斑鸠随口问到。 “搞定了!”十五美元回答到。 斑鸠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举重若轻,真是‘牛逼的人只要分别了三天,就得用全新的眼光去看他’!” “借你的势而已!”十五美元有些心不在焉,澹澹地说到:“大义在手,大势在我,谁敢在这个时候出头?” 斑鸠给自己和十五美元倒了一杯水,两人各自对着面前的水杯,沉默了起来。 过了好一阵,十五美元问到:“我只是有一事不明?” “什么事?”斑鸠问到。 十五美元轻轻地说到: “咱们明明可以走得更稳妥一点,何必非要闹到如今这个地步?” “如果从一开始咱们就开始扩兵,此时的我们,也应该是兵强马壮,不逊于山下这任何一支队伍!” “托纳提乌军团不弱的,就这样,被打残了……每次我想要去后院,走到门口,却怎么也不敢进去……” “今天的这一场乱子,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斑鸠端起水杯,轻轻地吹着水杯上方氤氲的热气。 自从白石城立城以来,每天涌入布拉克山的印第安人络绎不绝。白石城的人手是绝对不缺的,至少,兵源不缺。 托纳提乌兵团一开始便以极其强势的姿态展露在苏族人的面前,在它和那支白人军队拼光以前,白石城其实是有一段平静的时期是可以招兵买马的。 即便是托纳提乌兵团拼光之后,这个消息其实一直不为人所知。斑鸠依然有时间招兵买马——十五美元不止一次地提议过,将城中的人们武装起来。 但是,这样显而易见的时间窗口,都被斑鸠给否决了。 从前十五美元一直不提,是因为他愿意无条件地执行任何斑鸠的命令。 现在,该打的仗都已经打完了,该出的牌也都出尽了,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十五美元这才提起这个问题来。 斑鸠低头看着水杯,微微地点了点头,“是,是我在冒险——” “有很多事情,在未曾真正的发生之前,谁也不知道它到底是对还是错,这就是兵行险着。你可以认为,是我在一意孤行!是我在孤注一掷!” 十五美元愣了一下,急忙说到:“不是,斑鸠,我绝没有质疑你的意思——” 斑鸠制止了十五美元说下去,而是思忖了一下,继续说到:“在我们的面前,看似有一条更稳妥的路,但是,十五美元,那是一条绝路!” “即便托纳提乌军团还完整,即便是我们又拉起了一支强壮的人马,那不过是又一个马德雷山林部落而已,就和现在山下那些熙熙攘攘的部落一样,或者更进一步,和南边墨西哥那些军阀一样——有意义吗?十五美元!在美利坚联邦这个如此强大的敌人面前,一个强大的印第安军阀头子,有意义吗?” “我想要的,是一支反抗军吗?是让苏族都臣服于我吗?是做大平原上最有权势的酋长吗?” “不,十五美元,我想要的,是一片反抗的土壤!是一个能够诞生无穷无尽反抗力量的种族!”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我想要这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平原,到处都燃烧起星星之火,我想要他们都提起刀来,敢于为自己而战!” “造武器容易,造武勇却难!” “如果他们没有反抗白人的勇气,那么他们总该有反抗我的勇气吧?” “如果他们觉得我软弱可欺,那就让他们来吧!” “只要打败了我,他们就能拥有他们想要的一切——权力!地位!黄金!自由……只要打败了我,他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白人三百年的奴役,已经打断了他们的嵴梁!曾经流淌在他们血液中野性,也早已经被驯化了!野牛变成了水牛,虎变成了猫,狼变成了狗……” “我要让他们站起来!” “这比一个托纳提乌军团更重要!这比我拥有一支强大的反抗军更重要!” “只要这片大陆开始燃烧,我想要多少兵马,便能有多少兵马!我失去了一个托纳提乌,我转眼就能重建第二个、第三个、无数个托纳提乌!” “你看,现在这片大地,不是就燃烧起来了吗?” “你说我在冒险?没错,十五美元,每一天我们都在冒险。但是最大的冒险,是选择了安稳,走上了一条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路……” 第六十章 理想从未改变 斑鸠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这么长的话了。 马德雷山林部落很大,从绝境中成长起来的十五美元、鹦鹉、灰狗这些人,都已经算是一方豪雄了,有很多话,斑鸠也没有机会和他们说。 没有亲身体会过美元帝国阴影的人,很难想象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到底有多强大。 他们只以为那是一个步兵连,步兵团……最多算上一百个步兵团了不起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他们以为自己挑战的是海面上的一个小冰块,殊不知,在那个冰块下面是一座万仞之高的大山! …… “你还记得当初,我们的部落还很弱小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每天都在担心白人军队的侵袭,每天都在担心我们会被饿死,甚至会担心深林中一群乱跑的野兽就会将我们的部落摧毁——那时候,我们的理想是什么?” 十五美元的目光中,出现了一丝缅怀的神色。 那时候大家都朝不保夕,但是一个个心底却都充满了斗志。 那时候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却也不过就是在短短的一年前而已。 “我们的理想——”,十五美元的嘴角边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说到:“——那时候,我们每天都在说,要为了所有印第安人的未来!” “是啊!”斑鸠叹了一声,说到:“那时候我们一个个都骨瘦如柴,但我们的精神却是前所未有的强壮!为了这个理想,白发苍苍的老妪跟着我们冲锋,蹒跚学步的幼童为我们洗衣做饭,青蛙、四脚蛇死掉了,还有许许多多的战士,都死掉了……” 十五美元发出了一声叹息! “那时候的我们,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抛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敢于赌上我们所有的筹码——那时候的我们,从不称它为一意孤行,从不称它为孤注一掷!” “那时候的我们,一穷二白,无惧无悔!” 十五美元身躯一震,怔怔地看着斑鸠,似乎是突然想起了,斑鸠以前经常对他说,但是自从部落壮大之后却再没有说过的话: “我们将要面对的敌人,是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敌人;我们所要选择的路,是一条曾经有无数人走过,但他们却都失败了的路……” “我们并不比他们聪明,我们也并不比他们强大……” “我们唯一的出路,便是随时都准备好牺牲……只有解救全部的印第安人,我们才能解救我们自己!” …… “十五美元,如果你想要安定稳妥的生活,你可以回马德雷山部落里去!” “但是如果你还没有忘记你的理想,那就跟我一起,留在这里!” “每一天都在刀尖上跳舞!每一天都在恐惧中失眠!” “像疯子一样生活,将每一天都过成自己的最后一天!像暴君一样残忍,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 “为了这个理想,我们随时随地都准备好,抛弃一切,赌上一切!” “直到,每一个印第安人,都能勇敢地站起来捍卫他们的土地,都能重新拾回一个身为这片大地独一无二的霸主的信心!” “这就是我的理想,从来就没有变过!” …… 十五美元一口饮下水杯中不知道冷热的水。 “这也是我的理想,我差点就忘记了!” “我当然是留在你的身边!” “无论敌人是谁,无论有多么强大,让他们来就是了!” *** 小安德烈躺在逼窄的床上,彻夜不眠。 连他都知道,如果明日10点以前,那一支来自马德雷山林中的援军能够赶到斑鸠的身边,那么从此以后,斑鸠就将是大平原上无可置疑的王者!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反抗军总指挥! 如果来不了,那么,王者不过就是穿着华丽衣服的傀儡!总指挥也不过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橡皮图章!那一面黑色的旗帜,也不过是一片涂满了鲜血的肮脏抹布而已! 他默默地摸了摸枕头底下的小刀。 他心想,明日他将站在斑鸠的座椅背后,但凡有人敢靠近斑鸠,必将先跨过他的尸体! 属于他的那一口棺材,在他的妹妹还活着的时候,便已经替他做好了。 …… 如果说黄金让大平原开始了动荡,那么,斑鸠打败比尔军团这一场战争,便让整个大平原彻底地沸腾了起来。 库奥赫特莫克山丘上那一场爆炸,震荡的余波一直向着四面八方蔓延。 有的人看到了,有的人听到了,有的人只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这些从别人的口中听说的人,却往往比亲眼旁观的人更难以自持。 比那一场爆炸更壮观的,是斑鸠与敌人的两败俱伤!比两败俱伤更壮观的,是人们的想象力! 就在4月6日那个夜晚,大平原上跑死了一百多匹快马。 从南部的丹佛到北部的俄勒冈,从东边的密苏里河到西边的太平洋,星火燎原,昂扬炽烈! 乱纷纷万马逐鹿! 野茫茫十面鼙鼓! 然而,该来的不该来的,这一夜都来到了布拉克山下。 只有最应该来的那个人,没有来。 …… 年迈的奥格拉拉,自从回到部落之后,便真的倒下了。 这一次,无论喝下多少草药,都会原封不动地全部给吐出来。 大概他唯一能看起来像是活着的时候,是每天清晨,针茅祭司给他读报纸缝里关于拉勒米堡角斗场的消息。 那些消息总是令人振奋的,红云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声名一时无俩,被称为‘印第安第一角斗士’! 直到十多天后,针茅祭司无意中说了一句:“这孩子,天天都在打,也不知道休息一下……” 话音落下,原本还喜气洋洋的奥格拉拉,脸上顿时布满了阴云。 针茅祭司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连忙给自己掌嘴。 却不料,奥格拉拉突然大叫了一声:“不!不能这样!” “什么?”针茅祭司问到。 奥格拉拉眼眶里却已经流下了泪来:“他们……拘禁了红云,红云一定是……被他们当做了奴隶……” 红云,即便是身为苏族大部落奥格拉拉的下一任酋长,又如何? 说让他做奴隶,便让他做奴隶! “扶我起来……扶我起来……”,苍老的奥格拉拉,伸出枯黄的手爪,搭在针茅祭司的肩头。 “酋长,你要去哪里?”针茅酋长问到。 “我要去……拉勒米堡!” 这一夜,大平原上,所有人的野心都在疯长。 他们想要权力、黄金、土地、自由、威望…… 只有奥格拉拉,这个七色火焰联盟最坚实的砥柱,他的心中只有他的儿子。 第六十一章 烧人心为炭,铸万物为铜 布拉克山下的大平原上,那一片片明亮的湖泊泛起了涟漪。湖水在流动,小湖泊变成了大湖泊,原本杂乱无章四处激散的湖水,正在渐渐的规整。 山上的人在一边静观,一边惊叹。 原来,大平原上还有这么多苏族战士,如果他们都能算作是一支队伍,那该得是多么强大! 山下的人也一样在看着山上。 曾经这里是一片光秃秃的石头山,山上有一座由白人管理的印第安寄宿学校。从来印第安人路过这里的时候,都是远远地绕着走。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山上的灵,自从白人来到这里之后,便由宽宏博大变成了阴森冷郁。 印第安人数百年和这里的山石泥土打交道,他们的灵已经与山的灵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每一个印第安人,似乎都能感觉到,布拉克山的变化。 但是现在,布拉克山的灵似乎又变化了! 虽然,黑夜中的布拉克山依然昏暗不清,但是,那一座白色的城门,就像是明亮的太阳一样,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跳动,跳入所有人的眼睛里,和他们的心里。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 这里有了城墙、有了道路、有了工厂、有了学校…… 无数印第安人曾经在梦里奢望过,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见过的东西,如今,就这样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有很多人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但是没有关系,他们至少已经从十个自己的同伴的口中,听说过了这一座城的故事。 一传十,十传百! 这是一座奇迹之城! 这是一座理想之城! 这是一座传说之城! 这是一座希望之城! 即便是山脚下有些人,为了十五美元所讲述的道理,倒在了血泊之中。临死之前,躺倒在地上的他们,依然凝望着布拉克山。 山上,那星星点点的灯火,化作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希望之光。如萤火虫一般飞舞起来的,那是圣山的灵,终于认可了他们,在接纳他们…… 他们曾经是懵懂的野兽,在看见山上这些灯火的时候,仿佛便突然开了神智。 他们曾经是迷茫的渡船,在看见山上这些灯火的时候,便仿佛突然有了方向。 有的人拖着半截残躯,依然固执地往山上的方向爬行了数百米。 只因为在临死之前,他们在黑暗中发现了光明,在迷失中找到了指引。 圣山的灵告诉他们,这里将是他们死后灵魂的故乡。 山下的混乱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苏族人的两极分化,比白人世界还要严重。强大的部落有枪有马有人有钱,弱小的部落穷得连10美元的‘巨钞’都没有见过。 当强弱差距过大时,便很难发生太过激烈的冲突。 更何况,白石城在此,所有人都在发自本能的克制——这种克制,是出于畏惧?还是出于尊重?还是出于为明天的到来而积蓄力量?也许兼而有之,谁都说不清楚。 很快,山下便形成了十片明亮的湖泊,呈半月形,安安静静地围绕着白石城。 看起来,他们不是在围山,而是真的在为白石城守卫着。 当天光微亮的时候,人们才惊讶地发现,昨夜死去的那些苏族战士们,他们的尸体躺在地面上,竟然都不约而同地望着白石城的方向。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拄着一根弯弯曲曲的拐杖,在几个流浪印第安人的护送下,颤颤巍巍地来到了队伍的前面。 他不属于任何一个苏族部落,但是每一个苏族部落的头领,见了他都会恭恭敬敬地下马,朝他抚胸敬礼。 即便是巍峨如山的坐牛,在见了他之后也会微微地弯下腰来。 “尊敬的塞阔雅先生,你怎么会来到了这里?” 老头子还没有坐牛的肩头高,但是当他说话的时候,坐牛恭敬地将头低了下来,好听清这个老头子口齿不清的话。 “坐牛,你看见了吗?他们临死前,都朝着斑鸠的方向!” 坐牛顺着塞阔雅的目光看了一眼地面的死尸,默不着声。 “这就是人心啊,坐牛!” 塞阔雅转过身,朝着下一个部落走去。 坐牛目送他远去,过了很久之后,才重新站直了身子。 …… “铛……” 山顶上响起六次钟声,宣告着早晨六点钟的到来。 以往的这个时候,布拉克山的上上下下,此时便都会响起人们开始劳作的声音。 ——会有人举起铁锤,放开了嗓子,发出今天的第一声吆喝; ——会有人推着独轮小车行走在崎区的山道上,兜售热气腾腾的野菜饼,车轱辘的声音像是一首欢快的歌; ——黄石河上的船夫会高声叫骂,对岸烧炭的人为何慢腾腾的? ——炼铁厂里的喧哗会骤然响起,就像是马戏团突然发生了惊险刺激的表演事故一般,这里的人总是这么一惊一乍的。 ——连山腰上,简陋的木头房子里,窗户都会陆陆续续地打开。这些人可不是为了看日出,而是为了看工厂里冒出的第一缕白烟。 可是今天,布拉克山沉默得像是在休眠。 工人们没有开工,商人们没有出摊,木排静静地停泊在河湾里,采矿的人也没有一个按时出发…… 没有人告诉他们今天该干什么,但是所有人都在心底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山腰上一排排简陋的木房子里,朝向外面的窗户,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整齐划一的打开了一条缝,然后便再也没有了声音。 只有,若有若无的呼吸声,混合着清晨湿漉漉的山风,吹拂到所有人的面前。 …… 离10点钟还有4个小时,斑鸠开始享用他的早餐。 南瓜、红薯、玉米,和十五美元一起分一个鹌鹑蛋。 “孩子们今天都不上课吗?”斑鸠问。 他没有听见熟悉的声音,这让他很有些不习惯。 十五美元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你不是想要一个燃烧的大平原吗?”十五美元说到:“白石城要比他们燃烧得更炽烈,更纯粹!要么一起生,要么一起死!” 昨夜十五美元巡城,他什么话都没有说。 只是一身戎装,举着一面簇新的八色大旗,从城东的草鞋铺走到城西的腌鱼摊,从城南的坟场走到城北的白石城城门。 他把那一面八色大旗插在了城门头上。于是,城中所有人的心底,便都在那一瞬间,溅起了火花! 第六十二章 洪流 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校的大厅,曾被用来当做第一次‘全印第安人反抗军联盟’成立大会的会议场址。 大厅正中间有一张长桌,当时,来自四面八方的酋长们欢聚一堂,讨论着土地、黄金、枪炮与鲜血,斑鸠在讨论到高兴的时候,还曾在上面跳过舞。 现在,长桌被撤去了,只有两侧各五张椅子,整整齐齐地排列着。 大厅的正上方摆着一张大椅,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这十张空落落的座位。 曾经在大厅的正上方有一个巨大的烛台,从高高的吊顶上垂下。当时的烛台上曾经插满了火把,照耀得空旷的大厅亮如白昼。 现在,烛台也被撤去了,换成了一面巨大的黑色旗帜,让整座大厅骤然之间,变得庄严肃穆了起来。 大厅的墙壁上,曾经挂满了各种各样高鼻子蓝眼睛的画像,现在它们统统都不见了踪影,替换成了一面面斑鸠的八色旗帜。 当山顶上的钟声敲了九响之后,最后一个布置会场的人也悄悄地离开了这里。 一个小小的人影从没人注意的角落里钻了进来,爬到正上方那一张大椅子的底下,用椅子上垂下的布幔遮住了自己。 …… “铛!” 十点钟的钟声敲响,白石城的城门准时打开。 山底下,十个方块的人马,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一扇洞开的白色石门,竟然没有一个在第一时间动作。 过了好一阵子,才由最右边的一个方块前,缓缓地行出了几匹马来。 有了第一个,便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坐牛的队伍在最中间,但他却是最后启程上山的。 从山底到白石城城门的路并不长,但是所有人都走得很慢。几乎走了快半个小时,他们才来到白石城的城门之下。 坐牛、小乌鸦、红帽子……许多人都是第二次来这里了。 上一次来的时候,这里还叫做白石堡。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里叫做白石城了。 城中有一个斑鸠,是这座城的城主,是所有酋长之上的酋长,是全部印第安人的首领…… 他们之所以来此,便是想看看他的成色! 掂掂他的斤两! 论火力论人马,来这里的十位酋长,哪一个不比如今这位总指挥更兵强马壮? 他们不是不承认斑鸠,也不是要反对这个联盟。 他们只是觉得,往后斑鸠应该多听听他们的意见。 就像那个七色火焰联盟一样,长老们……应该轮流来做! …… 只是,布拉克山上的空气似乎比山脚下更重,这些野心勃勃的人们,到底还是将这一段短短的山路,走成了荡气回肠,风声鹤唳。 来到城门之下的时候,一个个都全身紧绷着,感觉自己像是即将对狮王发起挑战的雄狮一样。 ——有人想要回头,但是既然踏上了上山的路,便再也回不了头了! 他们能有资格走上这一条路,有三分是自己的本事,但是有七分,是在他们的身后,有千千万万个力量在推着他们前进。 他们也都还没来得及想明白为什么,只感觉自从布拉克山顶插上那一面黑色的旗帜之后,自己的命运就像是被卷进了汹涌的洪水,“哗”地一下子,自己便被那股洪流冲到了白石城的城门之下。 大势所趋,身不由己。 命运无常,或悲或喜。 也许,能够在这个时候大家不约而同的率兵前来,便是他们在这股洪流之中所能做的,最后一次挣扎了。 …… “哈哈!” 城门之下,突然传来了一声爽朗的大笑。 一个小小的矮子从城门后转了出来,伸出双手,向走在最前面的部落酋长迎了上去。 “这不是明尼康奥部落的独角酋长吗?闻名不如见面,果然是昂藏汉子,器宇不凡啊!” 十五美元的声音还是如同昨夜那样温煦,一下子便将几近冰凝的空气给融化了。 他热情地一把抱住了独角,拍了拍独角几乎已经湿透的后背,说到:“上次你没有来,我和斑鸠都觉得十分遗憾。好在这一次啊,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你给盼来了——” 独角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不管这笑容是他强装的还是发自内心的,但是自从他裂开了自己的嘴以后,他感觉自己一下子变得轻松了不少。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他心中暗想:自己在山下没有按捺住,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等下可一定要忍住,让别人去开头! “早就听说斑鸠的麾下有一个十五美元,智慧如海,言出必中,连斑鸠都对他言听计从。昨夜天太黑,没有仔细看,如今一见,还真是……竟然比我想象的都还要厉害十倍!咱们反抗军联盟有你在,何愁大事不兴?” “哈哈,欢迎!欢迎! ”十五美元笑到,“我代表斑鸠,代表白石城,欢迎你的到来!” 十五美元言笑殷殷,却也不引着独角酋长往后走。 就在两人热情客套的功夫,又有第二位酋长骑马走到了城门之下。 十五美元又大笑了一声,丢下还有话没说完的独角酋长,向第二位迎了上去。 “哈哈,小乌鸦!我的老朋友!”十五美元欢迎他的动作有些夸张。 但就是这种夸张的热情,让骑在马背上的小乌鸦不得不跳下马来。他拒绝了和十五美元拥抱,只是和他握了握手。 “带我们去见斑鸠——”,小乌鸦说到。 但是十五美元已经抛下了他,迎向了下一个人。 小乌鸦感觉到了自己被冷落,心中不由涌起一股怒气,但是随即又强按了下去。 他知道,此时还不是发作的时候。 十五美元就像是一个站在城门口做欢迎的机器,所有人都看到他在欢迎他们,但是所有人也都感受到,这种欢迎带着一种冰冷。 …… 当坐牛最后一个来到门口的时候,他没有下马,甚至都没有低头来看十五美元。 这一场面见斑鸠的行动,注定不会太友好。从一开始坐牛便知道。 他对斑鸠没有意见,而且,他还很欣赏这个从南边来的年轻人。当第一次‘全印第安人反抗军联盟’会议的时候,他还曾主动帮斑鸠吆喝了几句。 斑鸠所想要做的事情,也是他想要做的。 只是形势变化得太快,他还什么都来不及做,斑鸠已经快将这件事给做成了。 ——印第安人联盟很好,但要是这个联盟的主导者是他坐牛,那才是真的好! 坐牛冷冷地看着前方。 十五美元的脸上笑容未变,只是口中的话开始隐隐生寒: “站在这里欢迎你,只是出于礼貌。” “你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斑鸠想让你来这里!” “那么同样,如果斑鸠想让你滚,你就得乖乖地滚!”检测到你的最新阅读进度为“第八十八章 斯科特的第一桶金” 是否同步到最新?关闭同步 第六十三章 最后一搏 战争无处不在,不止是硝烟和炮火才是战争。 库奥赫特莫克之战,大平原上的部落们,只看见了那一场惊天动地的爆炸。看得多一些看见了斑鸠的勇气,看得再多一点还看到了斑鸠和白人军队的两败俱伤……但是没有人看见斑鸠孤注一掷的毅然决绝! 十五美元看见了斑鸠的孤注一掷,但是他一开始也没有看明白斑鸠的目的。 直到斑鸠亲口向他说起,他才明白,斑鸠所想要的,不仅仅是这一场胜利! 斑鸠想要的,不仅仅是那五百个白人士兵的性命! 斑鸠想要的,是大平原上所有印第安人都能够站出来! 而且,光是站出来还不够,他们还得将他们的心交给他! 第一步,斑鸠已经做到了! 大平原上,处处都燃起了炽烈的火。 十五美元昨夜再添了一把柴,让白石城也开始燃烧。既然是孤注一掷,那就得押上所有的筹码,要么所有印第安人全被这火烧为灰尽万劫不复,要么浴火重生脱胎换骨! 第二步,正在进行中…… …… 坐牛自认他已经算是忍辱负重了。 那个鸡冠头的家伙骂了他一路,虽然他揍得那个家伙满脸是血,但那个家伙依然聒噪地骂个不停——坐牛都忍了下来,没有动刀子! 但是现在,十五美元的一次撩拨,骤然便将坐牛心中的火给点了起来! 他可以容忍那个鸡冠头满口的污言秽语,但是,就是忍不了这个丑陋的矮子,说他只是斑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鸟! 自布拉克山顶上插上那一面黑旗之后,坐牛总有一种无能为力之感。每每细思,到处都是斑鸠的影子。 采矿是因为斑鸠,集合队伍是因为斑鸠,东奔西走是因为斑鸠,如今来到这里也是因为斑鸠……斑鸠无处不在! 越是如此,他的心底越是恼火!斑鸠斑鸠,怎么什么都是斑鸠! 那自己呢?又算得了什么?连这个小矮子都敢在他的面前这样说他! “你说什么?”坐牛咬着牙问到。 十五美元笑了一下,说到:“我说,你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斑鸠想让你来这里,如果斑鸠说要让你滚,你就得……” 坐牛再也忍不住,双腿一夹马腹,身体向侧面一倾,一把掳起十五美元,便向城内冲了进去。 十五美元其实身手也不能算弱,但是与坐牛相比,那就差的太远了。看上去如五岁幼童对上壮汉一般,连反抗的余力都没有。 坐牛的奔马一下子便撞入了城内,越过前面几个踟蹰而行,却又敢怒不敢言的几个部落酋长。 他的战马倏忽间便来到了一个平台上—— 这一变故只发生在顷刻之间,城边寥寥的几个战士竟然来不及阻止。 他攥着十五美元的胸口,将十五美元高高地举过头顶,朝着城中心那一处高高的二层小楼,口中大声问到: “斑鸠!胡克帕哈部落坐牛在此,问你几个问题,你敢不敢出来答我?” 坐牛的声音极大,响彻了整座内城。 “苏族十大部落,代表着大平原上二十万苏族战士,不远千里前来见你,你为何对我等如此轻慢?” “我原本还敬你是个光明磊落的汉子!可是在你的阴谋阳谋之下,如今整个苏族大平原都卷进了战争之中!要么生要么死,让我们陷入如此毫无转圜的绝境,你到底是何居心?” “反抗军联盟的黑旗,是印第安人的精神所在,是众望所归的圣物,不是你操弄权柄的凭仗!你将之据为己有,你到底有何目的?” 随着坐牛的突然发狂,随之而来的其余九位酋长都一个激灵,顿时反应了过来: ——若不在此时发难,等大家进到了斑鸠的面前,定好位份,明确职守,想要再讨价还价,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没错,斑鸠!”小乌鸦也跟着大喊了起来。“坐牛酋长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还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瓦佩库特部落附议!” “明尼康奥部落附议!” 先后十位酋长,便在这大庭广众之下,高声质问,要在正式面见斑鸠之前,先拿到一个满意的态度。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在这一点上,他们的利益完全一致,所以迅速地不约而同地结成了同盟。 随着他们气势汹汹地问罢,内城陷入了短暂的沉寂。 十五美元被坐牛高高地擎在头顶,似乎只要斑鸠一个回答不能让他满意,十五美元就将被狠狠地摔下砸成肉饼一样! …… 斑鸠坐在临窗的书桌后,揉了揉额头。 苏族……果然不太好惹啊! 南边的阿帕奇人,善良又懦弱,脑子还单纯。随便被怒风一忽悠,就能全体给带沟里去。 可是苏族人,都咬上钩了,居然还想着挣扎——不愧是唯一能给美利坚造成麻烦的部族,虽依然四分五裂,但到底还残留了一点点反抗的本能。 嵴梁虽断,血气尚存。 薪火绝灭,残尽犹温! 不过,也就仅止于此了! 说什么十大部落,二十万苏族人! 只要白人的一支步兵团在此,就能将他们全数缴械了! 不,莫说白人,只要斑鸠在此时还能拉得出一支托纳提乌那样的军队,这些人立马就得跪! 不是斑鸠瞧不起他们,而是此时的苏族人,虽然聚集了起来,但依然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若将之比喻为炼铁,此时这些人马,还是各种各样的矿石,离生铁都还差着老远,哪里经得起重锤的击打! 斑鸠并没有让城中的沉默持续太久。 他只是稍微思忖了一下,便来到了阳台上。 在这个位置,他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整座白石城,城中的人只要仰起头来,也都能看见他。 既然坐牛将战场摆在了大庭广众之下,那么斑鸠也只能奉陪。 他甚至隐隐地觉得,这对于他来说,是最好的方式。 他缺兵少将,但是,不缺大义! 不缺人心! …… 斑鸠带着他的羽冠,穿着一身糅合了阿帕奇人、苏族人和易洛魁风格的衣服,出现在了阳台上。 ——服饰上这样的细节没有人注意,但就是这样的细节,当这些印第安人开始注意到的时候,斑鸠往往已经实现了他的目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苏族人觉得将自己称呼为‘印第安人’有什么不对,很多很多年以后,等到他们开始觉得需要保护自己的苏族传统的时候,那时候的苏族已经成为了一个过去式了。 当斑鸠出现在阳台上的时候,城中又一次的安静了下来。 原本城中已经很安静了,但是这一次,所有人都能感觉得到,它是比‘安静’更安静的‘安静’! “坐牛,你问了我三个问题,那么我便给你三个答桉——” 没有任何铺陈。 双方甫一见面,便直接是白刃相向! 第六十四章 这才是这一战的终章 “为什么我要对你们轻慢?因为你们不配!” “当白人军队抢走你们的土地、杀死你们的亲人、蹂躏你们的妻女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当你们被驱离了你们的家园,从物产丰饶的苏必利尔湖来到这贫瘠荒芜的大平原上,你们的族人一天一天的减少,你们骁勇善战的战士一个一个地倒下,你们的族人却只能痛苦的哀嚎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当弗里蒙特带着不到一百个士兵就活埋了黑脚部落三千人的时候,当法国人不经你们的允许就将路易斯安纳卖给了美国人的时候,当七色火焰联盟签下将你们出卖给白人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为什么我会对你们轻慢?因为你们没有履行一个酋长应该做的事情,那就是保护好你们的族人!让他们不再受白人的欺辱,让他们吃饱穿暖看见生活的希望,让他们能够像一个人一样活得有尊严!” “而我,和你们不一样!” “我是马德雷山林中的王者,我是南方阿帕奇人的救星,我是印第安人战胜白人的希望!” “我的托纳提乌军团,在黄石河岸杀得人头滚滚,让基特-卡森的五百人精锐全军覆没,让比尔的五百快枪手杀得屁滚尿流,让弗里蒙特派出了使者要与我谈判求和!”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我为什么对你们轻慢?” “坐牛,现在,你告诉我,我凭什么不能对你轻慢?你凭什么获得我的尊重?” …… “你说,是我让整个大平原都燃烧起了战火,将整个苏族都拖入了与白人的战争,我们只能在生和死之中做出选择——” “谢谢你,坐牛!我认为这是对我最大的夸奖!” “苏族人现在除了战争还剩下什么?难道你还想要我们承认和白人签下的和平协议?难道你觉得我们应该继续委曲求全乞求他们赐予我们和平?白人拿走了密西西比,我们就再让给他一个堪萨斯?白人让我们离开南达科塔,我们就干脆去蒙大拿?” “和平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战争,只有战争,才是大平原上的真相!” “从我们离开苏必利尔湖的时候,战争就已经开始了!从白人从东边登陆弗吉尼亚的时候,战争就已经开始了!从蒙特祖玛被他们杀死,从特库姆塞被他们剥下头皮,从你们的妻儿老小被他们活埋的时候,战争就已经开始了!” “只有你们,还在像暴风雨中鹌鹑一样,躲在你们的族人用鲜血和生命搭建起来的围墙后面,自以为还有别的选择!” “我们有吗?我们有过选择吗?” “除了生和死,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 “为何反抗军的黑旗会插在布拉克山的山头?” “当维克托里奥在希拉沙漠孤立无援的时候,是我在源源不断地给他支持!” “当白人在马德雷山林中屠杀的时候,是我站出来反抗他的屠杀!” “当怒风率领着阿帕奇人向埃尔帕索军团投降的时候,是我义无反顾地打败了埃尔帕索军团,拯救了阿帕奇人!” “从东海岸到西海岸,从南马德雷山到北洛基山,只有我,是白人军队最坚定的反抗者!” “只有我,是永远不会投降的战士!” “只有我,是能带领印第安人百战百胜的首领!” “坐牛、小乌鸦、独角、小红帽……那一面黑旗就在那里,你们们心自问,谁有资格将它拿下?谁能将它拿走?” …… 斑鸠在他熟悉的战场上咆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枚子弹,每一句话都像是一颗炮弹,狠狠地砸在所有人的心里。 这一群苏族酋长们,他们并不是坚定的反抗者——或者说,他们的确表现得像是在反抗,但是这种反抗,更像是在说“轻点……” 在对抗白人的时候他们没有勇气,虽然在野心的鼓舞下来到了这里,但是在白刃相交的战场上,他们根本就不是拿着榴弹炮的斑鸠的对手! 如果他们在率兵来到布拉克山底下的第一时间,便起兵攻城,那么他们将是毫无疑问的胜利者。 但是现在,他们选择了一个他们从来没有胜利过的战场,那么他们的失败便是迟早的事情。 正义与大义,在收割人心方面,是最强大的武器,而他们并不具有。 …… 十五美元开始在坐牛已经松软了的手臂上挣扎。 他预料到了坐牛会被他激怒,从而做出很过分的事情来,所以他是早有准备的。 但是他也没有料到,斑鸠会来这么一出——但这就是斑鸠啊! 总是能够力挽狂澜的斑鸠! 总是能在最绝望的情况下带领着众人翻盘的斑鸠! 如果没有这样出人意料的举动,那就不是斑鸠了! ——十五美元骤然发力,从坐牛的手臂上挣扎了下来。 坐牛一惊,正想重新将自己的这个‘俘虏’给抓住,却听得十五美元惨叫了一声,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便是这个举动,像是点燃了火绳枪的引线一样,沉默的空气里,骤然泛起了窸窸窣窣的响动。 山腰上那一排排房子的门,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被推开,影影绰绰的人从里面站了出来。 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突然便站起来了一排一排的人们,他们有的提着铁镐,有的拿着木棒,有的拿着石块…… 城墙上的人也越来越多,高高低低参差不齐,有系着围裙的肥胖大婶,也有正在横着袖子抹鼻涕的半大小子,还有拄着拐杖的残废老人……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用目光看着他们。 坐牛探出了一半的手臂,僵硬地停在了半空中。 他突然想起了在山下的时候,塞阔雅对他说:“看吧,这就是人心啊!” 坐牛还从来没有想过‘人心’这个东西! 曾经他以为人心并不重要,无论是易洛魁人还是塞米诺尔人还是肖肖尼人,他们都曾经万众一心地反抗过。 只是,血肉人心,终究敌不过钢铁火药,没有一个印第安人部族能够摆脱被屠杀的命运! 但是现在,在那成千上万沉默的目光之下,坐牛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沛然莫之能御的力量,正向着自己压来。 让他快要不能呼吸! 胸腔中心跳的声音,每一声都像是库奥赫特莫克山丘上那一声爆炸一样! …… 也就在这个时候,之前还勇敢地与他站在一起的小乌鸦抬起了手臂,颤抖地指向了布拉克山的南边。 “看……那是什么?” 第六十五章 斑鸠! 正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 随着小乌鸦的惊叫声,从南边的山嵴上,一支打着斑鸠的八色大旗的军队,映入了城中人们的眼帘。 他们是如此醒目,以至于所有人都不得不将目光投注过去。 那一片山嵴,原是绝地。 崇山峻岭,悬崖兀立。 可是,就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他们从悬崖上攀援直下,以惊人的速度,向着白石城逼近。 他们像羚羊一样在崖壁上跳跃,像石头一样从山坡上滚落,像流水一样漫过树林和山丘,像机器一样精密配合…… 也许是有一根绳子连接在他们之中,但那得是一根什么样的绳子,才能让这些人坠绝崖如平地,视生死若等闲? 坐牛愣住了。 小乌鸦愣住了。 红帽子愣住了……城中所有看见了这一幕的人,都紧张得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屏住了呼吸,愣愣地看着那个方向。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哪儿有多少人?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去细数。 让他们凝神观望的不是那支军队的人数,而是那一股舍生忘死,奋不顾身的气概。 即便是还隔着一座山,那一股锋芒毕露的锐气,已经凛冽地向着白石城逼拢了过来。 山下的部落军队发出了一阵嘈杂的声音,显得有些慌乱。 在这短短的数息之间,无论是坐牛还是小乌鸦,都在自己的心里,将那支军队和自己麾下的兵马比了一下—— 在平台上的十位部落酋长,都不是纯粹依靠继承而得大位的酋二代了。大平原上优秀的排位机制,早已经将黑铁级的玩家杀得注销账号了,留下的未必就是高手,但也绝对不会是庸才。 至少,见识和眼光不能缺,谁强谁弱要看得懂。 但就是如此,他们才会在心里深深地为这一支军队而震撼! 虽然还隔着一座山,但是他们毫不怀疑,那一座山根本就拦不住他们! 南边的布拉克山,连绵的都是崇山峻岭,怪石嶙峋,飞鸟南渡。 可是这支军队到底是怎么来的? …… 即便是亲眼看见了,他们是踏破山陵而来,坐牛依然在心底问这个问题:他们到底是怎么来的?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即便是人亲眼看见了,也依然不敢相信。 这就是‘奇迹’之所以为奇迹的原因。 …… 斑鸠站在阳台上,背南朝北,他原本看不见自己背后的山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城中所有人的反应,他都一一看在了眼中。 似有所感,他来到阳台的西侧,一眼便看见了那支军队! 那是属于他的军队! 马德雷山林中派来的援军,终于在这个时候到了! 一瞬间,他只感觉到有无穷的力量从四面八方汇聚入他的身体,让他忍不住眼睛中如有火烧,心中如有雷鸣! 如果说,之前的斑鸠,一直依靠着心中昂扬不灭的信念在与敌人作战的话,那么如今,他终于又重新获得了力量! 真实的力量! 它无惧山高路远坑深,从南方滚滚而来,汇入他的身体里! 在这一刻,哪怕是天神下凡,斑鸠都敢与之一战! 哪怕是钢铁洪流当面,他都敢一头撞上去! 哪怕是沧海横流、天崩地裂,他都敢力挽狂澜、只手擎天! 他激动得不能自已,全身都在颤抖着,想要开口说话,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只轻轻地抬起手来,似乎是将远处整个科迪勒拉山都笼罩在自己的手掌里一样,轻轻地抚摸了一下—— 那远处的山岭,似乎就在这一瞬间,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风起! 云涌! 那一支越过三千里山河,踏碎七昼夜星辰的军队,也似有所感,朝着斑鸠的方向,以更快地速度‘飞’了过来! 过了好一阵,才从山那边传来隐隐的呼唤声! “斑鸠!” “斑鸠!我们来了!” “修洛特尔军团,请战!” “战!” …… 那虚无缥缈的声音传来,起初还显得孤立弱小。但是紧接着便在山谷里惊起了回响,如雷声一般越滚越大。 不多时,便如在天空之上有一辆遮天蔽日的战车一般,隆隆地在白石城的头顶来回碾压着。 便在这时,从白石城的后院里,突然便也响起了一声突兀的尖啸声。 “托纳提乌军团在此!” “托纳提乌永不坠落!” “托纳提乌军团求战!” 一声才起,万声相随。 白石城中的飞鸟在这千夫一呼的声威之下,尽数飞起,扑棱棱地直冲上天空。却又有几只受不住惊吓的,从半空之中坠落了下来,‘啪’地一声掉落在坐牛等人的面前。 坐牛饶是见惯了生死风浪,可又哪里经历过这等场面! 只觉得心中震怖,惶惶不安。 胯下的战马也在紧张地来回踱步,左顾右盼,不知所措。 四面都是山呼海啸的声音,连山都在跟着一起颤抖。 …… 屋舍前,山道上,城门口,河滩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人都在疯狂地呐喊着。 一开始大家还在各自喊着各自的语言,各自呐喊着各自的号子。 到了最后,所有人都只学会了一个声音: “斑鸠!” “斑鸠!” “斑鸠!” 一声比一声壮大,一声比一声狂热。 他们是牧人、渔夫、矿工、商人、铁匠……但是在这个时候,他们都是属于白石城的印第安人! 就在这样所有人疯狂地呐喊声中,第一个修洛特尔的士兵,从南边的山坡上冲了下来,越过白石城刚刚修好的围墙,出现在了内城所有人的面前。 他穿着一身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衣服,被石头和山林撕成了一条一条的碎片,像是被牛嚼过一次的乱草一样随意地披挂在身上。 他的头发和衣服都已经湿透,像是刚从水里钻出来一般,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出现一个湿漉漉的脚印。 他光着脚,裤腿一只高一只低,血淋淋的脚背肿得像是一颗变形的大马铃薯。 一杆火枪被他紧紧地抓在自己的手中,枪口上一截闪着寒芒的刺刀,紧紧地贴在他的脸颊上,刃口都快要陷入他的肉里去了。 他在越过围墙之后,便踢着大步走到了那一间二层小楼前的空地上。 他骄傲地昂着头,一个人便走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对着阳台上的斑鸠大喊了一声: “酋长!” “修洛特尔军团,在此!” “敌人,在哪儿?” 第六十六章 地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坐牛和小乌鸦等人的战马已经来到了一起。 空空荡荡的平台上,原本他们才是人数最多的一方。 可是现在,那一个瘦骨嶙峋又气喘吁吁的士兵,却庞大得像是一头洪水勐兽,一个人就挤占了整个平台的空间。 坐牛轻轻地安抚着身下的战马,让它不至于乱动。 阳台上的斑鸠还没有说话。 地上躺着的十五美元已经不知去向了。 一个又一个野人一般的士兵越过围墙,来到了那栋二层小楼前面的空地上。 他们自出现以后,便无一例外地站在那里。 他们没有一个将目光看向坐牛这些人,都只是昂着头,等待着阳台上的斑鸠说话。 从大门口有人送了水过来,就放在这些士兵们的脚下。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伸手去取。 …… 独角退回到了人群中间,看着左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盟友’们,低下了头,只用眼角的余光到处乱瞟。 最后实在忍不住,用胳膊肘碰了碰临近的小乌鸦。 “这样的士兵,你见过吗?” 小乌鸦被这个小小的动作吓了一跳,随即便又反应了过来,打了个颤,吞了吞口水。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过了一会儿,轻声说:“这样的士兵,我的族中但凡有一个,我便让他做我的战争祭司!” 独角都囔了一句谁也没听清的话,脚步不自觉往后又退了退。 身后传来一声马鼻的吐息声,他回头看了看,看见坐牛沉默地坐在马背上。 独角忍不住心想:连坐牛都在害怕了吗? …… 斑鸠有许多许多的话想要说,可是在这时候,他却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城中高呼的声音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修洛特尔的士兵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楼下的空地上已经站不下了,有些便站在了围墙上。 斑鸠从一开始便抬起来的手,忘记了放下去,就那样凭空静立着。 日影摇动,山风回响。 只感觉满脸都是冰凉的潮湿,却又不敢开口,生怕自己一开口便欲喷出火来,将自己周遭的世界给点燃了。 最后他紧紧地捏起了拳头,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朝着四面八方攒动的人群,大呼了一声: “让我们印第安人,从此团结起来吧!” …… 喊出了这句话之后,便像是抽走了他所有的力气一般,他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修洛特尔军团,从三千里之南的马德雷山林奔赴而来,一路艰难险阻蹈死不顾,他能对他们说什么? 托纳提乌军团与白人军队几近同归于尽,如今满营伤残,犹自在病床上振臂高呼,他能对他们说什么? 白石城中这些普通百姓,所求的不过是几个比索一顿饱饭,在这样艰难的时候都与他站在了一起,不惜用手中的铁镐和锅铲来保护他,他能对他们说什么? 甚至是城中这几个想要质问他的酋长,他们代表着大平原上二十多万的苏族人,虽说一开始有些咄咄逼人,可是其实他们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反叛,他又能对他们说什么? 这些人今天来到这里,到底为的是什么? 谁才是敌人? 敌人在哪儿? 真正的敌人是谁? 斑鸠用力地捏紧了自己的拳头,指甲都快要嵌入到了肉里! 自库奥赫特莫克战役以来,这一股由他所亲自掀起的洪流,终于将他自己也卷入了进去,让他自己也成为了这股洪流的一部分。 他想对修洛特尔军团说,你们的敌人不是眼前的印第安人,而是那阻挡你们的层峦叠嶂,是天地山河,是风云雷电! 他想对托纳提乌军团说,你们的敌人不止是一个弗里蒙特,而是三百年以来将我们看做野兽的白人文明,是源源不断又不可阻挡的历史车轮! 他想对白石城中的百姓们说,你们的敌人不是印第安人自己,而是每一天都吃不饱的饭,是每一年都穿不过的衣,是饥饿,是寒冷,是这不给你们留活路的贼老天! 他想对现在战战兢兢在平台上瑟缩成一团的那几位酋长说,你们的敌人不是我,是你们的恐惧,是你们的弱小,是那个让你们变得越来越弱小的制度! 一切的一切,最后的最后! 斑鸠只是捏紧了拳头,朝着天空怒吼: “让我们印第安人,从此团结起来吧!” …… 强者的强大,在于他可以选择宽恕; 弱者的弱小,在于他别无选择。 这一股由斑鸠亲自掀起的洪流,就如汹涌澎湃的黄石河水,在一路狂暴汹涌的奔流之后,在一个回旋的壶口被收窄约束住了。 河水迟早会变成壮丽的瀑布,但是在此之前,它需要平静地积蓄,需要耐心的等候,需要和其它所有的河水一起汇流成渊。 “让我们印第安人,从此团结起来吧!” 当斑鸠声嘶力竭地第三次喊出这句话之后,城中所有人,才如被惊雷炸晕了一般,回过神来。 他们原本都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虽然他们还不知道敌人是谁,但只要斑鸠说出敌人是谁,他们就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用他们手上的武器,以及他们的拳头和牙齿,撕碎一切敌人! ——燃烧的大平原,已经做好了将一切都烧成白地的准备! 只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斑鸠的声音。 一开始还有些犹疑不解! 再然后又感觉心中郁郁有块垒,心气难平! 随即便又勾起了心中滔天怒火,血海深仇——这苍茫天下,敌人在哪儿,还需要再多言吗?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没有见证过屠杀!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不曾在逃亡的路上尝尽心酸! 这茫茫深仇,便如地底烈火一样,看不见,但它一直都在燃。 斑鸠这句话,便如在地底打开了一个缺口,只在短暂的静止之后,没有任何预兆地,这股地火勐地从缺口喷发了出来,直冲云霄! …… “让我们印第安人,从此团结起来吧!” 从山上到山下,从山南到山北。 连头破血流的头皮,都和几个壮实的胡克帕哈部落战士肩并肩地扶在一起,朝天怒吼着! 仿佛他们的敌人,是来自天上一样。 第六十七章 鸽子回来了 坐牛冷汗淋漓。 随着山呼海啸的呼声响起,他才如梦方醒一般,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心中既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有高山仰止的慨叹。 如果说在来白石城之前,他还存着与斑鸠一较长短的争胜之心,那么此时,他却是再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了。 那一支从天而降的修洛特尔军团,固然让他惊惧不已。 但更让他彻底死心的,是斑鸠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壮阔手腕。 这搅动风云的惊天手笔,便是十个坐牛绑在一起,也绝不是对手。 且不说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过要与斑鸠开战,即便是今天怒而兴兵,即便是他能依靠一身武勇逃出生天,只怕从此在这大平原上,胡克帕哈部落将举世皆敌,永无宁日了! “唉!” 他听见了一声慨叹,侧头看去,却是当初野心勃勃第一个提议要来和斑鸠谈谈的小乌鸦。 “枉我空活了半生,本以为自己还算是个人物。眼下却是知道了,什么叫做真豪杰!真英雄!真勐士!” 坐牛心中一叹,突然觉得那个梳着鸡冠头的精神小伙骂他的话,似乎也没有骂错——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 想到这里,他上前了几步,高高地举起拳头,愤怒地砸向天空,跟随着那山呼海啸的声音一起大吼起来。 “让我们印第安人,从此团结起来吧!” *** 从布拉克山下的库奥赫特莫克,到更西面的俄勒冈,距离2000里,快马要片刻不停的奔跑2个昼夜,但是信鸽只需要8个小时。 如果再等两年,美洲开始铺设了第一条电报,2000里的距离,也只是‘滴滴答答’几声打字的时间而已。 科技所带来的碾压,即将成型,却又还差那么一点。 1843年,是一个相当微妙的时机。 在信鸽还没有飞到俄勒冈之前,胸怀辽阔的弗里蒙特正在一副巨大的世界地图前面,兴高采烈地向他的好友威廉-布朗-艾德分享着他收到的喜讯。 “太好了!艾德!” “上帝保佑美利坚,我们将获得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时机!” 弗里蒙特从来没有将他的目光只限于美国西北,他的未来注定会在华盛顿,他的舞台是整个世界! “你看,艾德——” 弗里蒙特将他的手指向了地图的中心,那里也是世界的中心。 “爱尔兰今年又发生了饥荒!哈哈,不列颠自顾不暇,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力量来影响我们了!他们所谓的‘离岸平衡’战略也即将破产,普鲁士正在崛起,奥地利正忙着灭火,英国人会被这件事搞得焦头烂额的——对了,他们的‘宪章协会’也是他们的大麻烦!艾德,英国人不会来了,永远都不会再来了!” “法兰西!哈哈,我们的朋友法兰西,我现在无比的希望,这个朋友永远就像现在这样。自从他们抛弃了他们的皇帝之后,他们现在马上就要变成欧洲二流国家了!艾德,你说,我们的朋友如今过得如此之艰难,我是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呢?还是……哈哈……感到悲伤呢?” “俄国正在巴尔干与奥斯曼争夺,克里米亚的战火简直是一触即发,相信我吧,艾德,用不了多久,俄国人说不定就会满世界寻求支持,说不定他们会像法国人一样,将他们的阿拉斯加卖给我们的,你猜到时候我们会出多少钱?3000万美元还是2000万美元,不不不,艾德,如果是我的话,我最多只出1000万美元!” “至于奥地利,完全不用管它了!它现在所能做的事情,便是向墨西哥派出一个有名无实的皇帝!哈哈,现在的墨西哥,谁还在乎这个皇帝呢?圣安娜在乎这个皇帝吗?杰罗尼莫在乎这个皇帝吗?胡亚雷斯在乎这个皇帝吗?” “整个世界都极度虚弱,没有一个国家有精力来打扰我们!” “虽然说我们的经济也不太好,但是其它国家更差!哈哈……” 弗里蒙特说到这里,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去替我拿下加利福利亚吧!艾德!” “相信我,就像当初科尔特斯拿下墨西哥城一样容易!” …… 三百年前的科尔特斯拿下墨西哥城是不是容易,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随着科尔特斯拿下了墨西哥城,15-16世纪便成为了西班牙的世纪。 伟大的航海家科尔特斯,他所创造的神话直到现在还在影响着加勒比海上那些海盗们。 虽然世界上已经没有第二个墨西哥了,但是,在欧洲,怀着成为‘新-科尔特斯’这个梦想的人,可以从伦敦排到巴黎…… 威廉-艾德当初就是怀着这样的梦想,从遥远的苏格兰来到了新大陆。 如今,他的梦想眼看就要成真了! 加利福利亚原本就是新西班牙总督区的一部分,它和墨西哥一起,成为了西班牙四大总督区中最富饶的一个。 前有埃尔南-科尔特斯征服墨西哥,后有威廉-布朗-艾德拿下加利福利亚? 自己的大名岂非就将和科尔特斯一样,万世流传? 苏格兰老家的亲戚们,怕不是会乐得马上买船票过来巴结自己! 加勒比海上的朋友们,绝对会悔青了肠子,只恨当时自己还是一名小海盗的时候没和自己结交! 自己以后绝对会成为欧洲贵族们的座上宾的,想去巴黎去巴黎,想去伦敦去伦敦!和维多利亚喝喝下午茶,去梵蒂冈谈谈天气与和平的问题…… 威廉-艾德的眼睛里,闪耀着迷茫的光,一时之间有些失神。 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急忙说到: “哦,天啊!弗里蒙特先生,在我的人生之中,还从来没有见到一个像你这么聪明、敏锐、善良、勇敢又高瞻远瞩的人!” “你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广,你的思想如天空一般深邃,你的力量如高山一般伟岸,你的品格比钻石还要耀眼!” “我并不是一个阿谀奉承的人,但是我实在是忍不住想要告诉你,你是如此的英明伟大,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联邦的法律不允许,我真的想要向你宣誓效忠,成为你的仆人和骑士。” “我从你的身上,看到了威廉-华来士的风采,看到了尤里乌斯-凯撒的力量,也看到了来昂纳多-达芬奇的艺术和天才!我向上帝发誓,即便是所有的这些人加起来,也没有你更伟大!因为,你还拥有一颗远比他们更悲天悯人的心怀!”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 弗里蒙特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在他慢慢地酌完这杯酒之前,艾德滔滔不绝的话便从来没有停过。 当他无限满足地将酒杯移开自己的唇边的时候,艾德的话又恰好说到了尾声。 “亲爱的弗里蒙特,在你的指引下,我们拿下索罗玛一定是轻而易举的。但是,愚蠢的我生怕考虑不周,所以希望能得到你的指点!” “伟大的弗里蒙特先生,在我拿下索罗玛之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弗里蒙特拿起空空的酒杯,借着明亮的烛火晃了晃,里面仿佛盛满了闪闪发光的星辰。 “拿下之后?”弗里蒙特侧着头看着艾德,促狭地笑了一下。 威廉-艾德也跟着笑了一下。 弗里蒙特似乎知道威廉-艾德不会懂,欣赏了一会儿艾德笨拙着急的样子,过了一会儿,才接着说到:“你是想做总督?还是想做总统?” 威廉-艾德一下子张大了嘴,不敢置信地看着弗里蒙特! 总督? 还是总统? 他迷茫的眼睛里,装满了星星的碎屑。和弗里蒙特那个星光闪闪的空酒杯一起,相映成趣。 “哈哈哈!” 弗里蒙特大笑了起来,拍了拍艾德的肩膀,“好好考虑一下吧,亲爱的艾德!” 窗台上传来了鸽子‘咕咕’地叫声,弗里蒙特放下空酒杯,轻快地走了过去,口中哼着小曲: “洪水退去了,鸽子回来了,带着和平的消息回来了……”检测到你的最新阅读进度为“第八十八章 斯科特的第一桶金” 是否同步到最新?关闭同步 第六十八章 California Dream 弗里蒙特想要拿下加利福利亚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火热过。 这一块临近太平洋的,柳叶形的土地,如今正像路易斯安纳少女的**一样诱惑着他。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只要拿下了这一片土地,于公,可以为美利坚开疆拓土,于私,也为他将来进军华盛顿累积政治资本。 更妙的是,加利福利亚的土地上,仿佛是为了欢迎他的到来一样,突然便冒出了许多金矿! 天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相比起来,他唯一所担心的竞争对手,南边那位扎卡里-泰勒,就显得有些不成气候了! 墨西哥的白银再多,也比不上加利福利亚的金矿值钱! 加勒比海再大,又岂能与太平洋相提并论? 而且,墨西哥现在群狼环伺,扎卡里-泰勒即便是拿下来,最后也得崩掉一口老牙。弗里蒙特会很乐意看到,他的这个对手吃瘪的样子。 一想到扎卡里-泰勒吭哧吭哧忙活了好几年,最后却依然败给了自己的样子,弗里蒙特就忍不住格外的愉快起来。 弗里蒙特分明地感觉到,自己已经稳操胜券了! 万事俱备,只欠一件事,那就是真正的将加利福利亚拿下了。 ——他在解开鸽子腿上的木管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道来自比尔上尉的消息。 和艾德说了这么久的话,弗里蒙特都差点快要忘记他还有一支军队在东面了。 为了拿下加利福利亚,他将他的绝大部分力量都派了过去,甚至还从俄勒冈抽调了人手,就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这就是为什么威廉-艾德在一听到弗里蒙特叫他去拿下加利福利亚的时候,立刻便飘了起来的原因。 弗里蒙特在加利福利亚砸下的资源实在是太多,多到连威廉-艾德都不知道还有谁能让自己输! “让我来看看,咱们的比尔上尉为咱们……” 弗里蒙特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 威廉-艾德正打算接着弗里蒙特的话头,好好地夸奖一番那位他未曾谋面的‘同事’快枪手比尔。虽然艾德并没有见过他,但是西部大平原上,几乎每一个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 在弗来蒙特说话的时候,艾德的笑容便已经先露出来了。 但是,弗来蒙特却又将剩下的话都吞了下去。 艾德脸上的笑容顿时便有了无处安放的尴尬,更尴尬地是,他的笑声已经放出去了一半了:“哈——”,于是他也只好努力地压住舌头,恨不能将已经弹出去的半个音节给舔回来。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看见弗里蒙特朝他转过身来。 艾德急忙说到:“呃,弗里蒙特先生,我突然发现,当你沉默不语的时候,就像是智者正在思考s命运——” “出去!”弗里蒙特低声冰冷地说到。 艾德凛了一下。 “呃,好的,先生!我马上就出去——”艾德其实还有很多话想问的。 关于做总督还是做总统,确实是一个很艰难的选择。 艾德口中回答着,脚下却没有迈步。 “——我马上就出去,只是在临走之前,你介不介意再听我说两分钟,我只有一个问题……” “滚!” 弗里蒙特突地勃然大怒,冲着艾德就大吼了起来。“滚!你tm是聋子吗?要不要我将你的**给扯出来塞进你脑袋后面当耳朵用!滚!” 随着弗里蒙特一声巨吼,他愤怒的火焰就像是打开了堤坝的激流一样朝着艾德冲了过来。 于是艾德吓得呆住了。 一只硕大的花瓶愤怒地砸在艾德的脑门上,花瓶破碎的声音好像是在嘲笑艾德的给脸不要脸。 “滚!你这个bz养的**!苏格兰的猪猡!像印第安人和黑人合伙生出来的**一样肮脏的狗**!滚!” 艾德被吓了一大跳,这才反应了过来,像是逃命一样从屋子内逃了出去。 将门飞快地掩上之后,还能听见屋子内传来叮叮哐哐砸东西的声音。 “哐当!”这砸碎的应该是个花盆! “哗啦!”这砸碎的应该是个椅子! “嘶啦!”一准是桌面上的书籍笔墨都被掀到了地上! “砰砰砰!”不用猜了,这就是枪声! 狼狈从屋子里逃窜出来的艾德,到了门口不远处便蹲下来给自己系鞋带。耳中听着身后屋子内乒乒乓乓的声音,心想,也不知道那个快枪手给弗里蒙特惹了多大的麻烦! 弗里蒙特是个自律克制的家伙,比英格兰的清教徒都还要清教徒!平时总是一副澹定从容,对谁都是客客气气,对什么事都是成竹在胸的样子。 但是,威廉-艾德知道,当弗里蒙特生气的时候,那绝对是任何人都不想面对的世界末日。 可怜的比尔,惹怒了弗里蒙特,肯定完蛋了! 艾德蹲在地上,刚准备起身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带系错了,于是只好蹲下去,竖起耳朵,重新又系了起来。 …… 弗里蒙特的愤怒,从窗台上被他一把捏死的鸽子尸体就知道了。 那鸽子死得极惨,两只羽翼被生生地撕了下来,一颗小脑袋被拳头砸成了肉泥,那象征着和平的羽毛飞得满屋子都是…… 弗里蒙特一口气打空了手枪的弹匣,无力地靠在墙壁上,双眼失神地望着窗外黑漆漆的天空。 他从来没有想过比尔会失败! 一开始,他甚至都没有将心思太过于放在这一只军队的身上。 实在是大平原上那些印第安人过于弱鸡,根本提不起他的兴趣。 而同时,西边的加利福利亚又实在太重要了,需要他全神贯注地去经营,一点都不能有闪失。 尽管如此,他依然觉得,自己在对待东边布拉克山的异常情况的时候,是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的。 基特-卡森是个经验丰富的探险者,虽然随着功成名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妄自尊大了些,但是他的能力绝对是有的! 比尔是个快枪手,个人的武勇在火枪面前兴许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他依靠自己的声望召集了500个人马,都是在荒原上混出了人样的! 可是,他们都死在了布拉克山下,那个斑鸠的手中! 前后算起来,他竟然已经往那里葬送了一千余人了?怎么会这样?怎么有这么多? …… 有很多事情,在它没有发生的时候,你会觉得它没什么重要的。可是等它真正的发生了,你才会蓦然察觉这件事的重要性。 当弗里蒙特突然发现,自己的西面现在竟然成了一片力量真空! 这种突然降临的恐慌感,就像是游泳比赛之前,突然发现自己的一只胳膊被砍断了一样绝望。 该死的比尔,他葬送的不但是他自己和那500个恶贯满盈的牛仔,还有他弗里蒙特在西北辛苦经营多年的希望! 他的加州梦啊! on such a summer's day! 第六十九章 焰浪 夜已经很深了。 屋子里乱糟糟的一片。 弗里蒙特瘫坐在地上,头发凌乱,衣衫不整,双眼失神。 他的手里抓着一支已经打空了子弹的枪,每过一段时间,他便会和手上的枪说上一小会儿话。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为什么?”他喃喃地问。 “卡哒!”他扣动扳机。 “为什么?”他又喃喃地问。 “卡哒!”他又扣动扳机。 他问一声,扣一下扳机。 仿佛手上的枪能给他答桉一般。 如果比尔此时在这里,他的下场大概不会比窗台上那三分之一只鸽子更好。 墙壁上的世界地图被子弹打出了好几个洞,他们连起来就像是一张笑脸,像是在嘲笑着弗里蒙特一样。 ‘看吧,你总是站得很高,看得很远!没想到吧,自己脚下的一个小坑就把你给埋了!’ 弗里蒙特看着墙壁上的地图,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 笑了好一阵,才又趴伏在地上,双肩如痉挛一般抽搐,呜咽的哭声像是受伤的野狗。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东面战场上输! 当初基特-卡森的死讯传回来的时候,他其实是一点都不相信的。长期以来的百战百胜,让他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所以当时,在短暂的失神之后,他只是对自己说:“算了,谁不会犯点儿错误呢?基特-卡森也一样,他也会犯错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好像一个一直在考5分的学生,突然之间只考了2分。他不会认为这是自己的实力问题,只会认为是自己不小心,没什么大不了,下次注意就好!不信的话,再考一次,他可以随随便便地考一个好成绩来—— 于是当时的弗里蒙特决定再考一次! 他派出了快枪手比尔,这其实已经是他在不影响自己的加利福利亚战略的情况下,所能派出的最大力量了。 弗里蒙特真不觉得自己会输! 东边那群印第安人都是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了,虽然未必如纳瓦霍人或者普韦布洛人那么乖巧,但是亦绝对没有反抗的勇气。 而且,在弗里蒙特制定的贸易政策下,这些苏族人连获取铁器都很困难,拿什么去和比尔的军团作战? 即便南边来了个斑鸠,在与基特-卡森打过那么一场之后,手底下还能剩下多少人手?能不能压伏布拉克山下的部落都还是个问题,又怎么和比尔上尉打? 当时的弗来蒙特,想过来又想过去,依然觉得自己不可能会输! 他想过了很多很多种可能,甚至在最后又忍痛交给了比尔五门大炮,就是为了万无一失。 但是,就像那个考试失利的学生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的水平依然高超,假装云澹风轻,结果假装得过了头,睡了个懒觉,忘记了接下来的其实是毕业考。 弗里蒙特站在世界地图前面,看着法兰西英吉利如他所推测的那样翩翩起舞,与之相比,东边那一场微不足道的战争,不过是伸手弹去衣袖上的一只蚂蚁而已。 他也忘记了——或者说,骄傲如他,根本就不屑于去推测,这一场战争要是他再输了…… 也许他并没有犯什么错误。 如果非要吹毛求疵的话,他所犯下的唯一错误,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自己更加了不起! *** 白石城。 人们的怒吼像是炽热的焰浪,要将整座布拉克山给点燃,要给整片天空都掀翻。 无数只拳头狠狠地砸向天空,竖立如笔直的森林。 斑鸠其实不太喜欢这样滚烫炽烈的氛围,这会让他的眼睛发酸,喉咙发烫,说不出话来,也不利于思考。 他其实是个平静而又内向的人,他喜欢的是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思考,默默地站在角落里看别人的表演。 可是,这一股由他所掀起的洪流,改变了大平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也改变了他自己。 人们敬仰着他,凝望着他,相信着他,也期待着他! 特别是当他结束了在阳台上对着汹涌的人群挥手的动作,回到了那间早已经等待多时的大厅里的时候,他知道,他已经来到了另一个战场上! 大厅里静默如铁,可是斑鸠知道,就在一门之隔的外面,有二十万苏族人,正等待着他们谈完之后,从这间屋子走出去。 黑色的反抗军旗帜从高高地屋顶垂落下来,肃穆得像是葬礼上的帷幕。 浅棕色的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最上面的那张巨大的椅子前面。当斑鸠踩在上面朝着那张椅子走过去的路上,他忍不住想,如果这就是加冕的话,未免也太寒酸了一些。 可若不是加冕,为何两侧的人们都在他经过的时候,纷纷地跪在了地上? 大厅的上方,用红色的字体写着一行大字,也许是墨迹太浓的缘故,字体朝着下方流淌,显得血腥而残暴: ‘既然你们要战,那便战!’ …… 斑鸠加快了几步,登上台阶,走到那张大椅子的面前,再转过身来。 屋子里分左右两侧,整整齐齐地跪了三十几人。 “都起来吧!”斑鸠开口说到。 可惜他还缺少一个太监替他喊话,不然的话屋子里这些人的动作便可以整齐多了。人们陆陆续续地站了起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响成了一片。 这的确不是他的加冕典礼! 看见了这群人各种各样的目光,斑鸠便明白了。 ——在这一刻,屋子里的人都是干净的,纯粹的。 也许他们曾经有过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但是,在这一股炽烈的焰浪煅烧之下,都化作了飞灰消散了。 ——他们是愚蠢的,容易被左右的。 ——也是脆弱的,容易被污染的。 此时此刻,他们每一个人都愿意将自己化作这股焰浪的燃料,毫无保留地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粉身碎骨也不后退丝毫。 只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事业! ——他们是愤怒的,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的! ——他们是盲目的,一旦开始便义无反顾的! 此时此刻,无论斑鸠给他们什么方向,‘共和’也好,‘民主’也罢,‘帝制’也行,‘奴隶制’都无所谓,只要能将他们从白人的屠杀之下拯救出来,都可以! 他们并不是没有知觉、只能静立着等待被收割的野草! 也不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妻子被屠杀而自己却无动于衷的畜生! 那满山满谷的尸骸,哪怕是懵懵懂懂的幼童也知道,那就是他们这个族群即将到来的命运! …… 斑鸠看见了壮实如山的坐牛,看见了眉目深邃的小乌鸦,看见了昂首挺胸的独角,还有白发苍苍的塞阔雅,精神奕奕的头皮,神情激动的巨硬,故作澹定的十五美元…… 所有人都在期待地看着他。 在这个如葬礼一般的大厅里,斑鸠的战斗从一个故事开始: “当我还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的时候,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 第七十章 乎雅! “我梦见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们一起玩,一起去河里游泳,一去山上爬树,一起点燃篝火,将玉米和红薯丢进熄灭的火堆里面……”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读书,我们一起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们就像是真正的朋友一样,无话不谈,不分彼此。” “这个梦做了很久很久,感觉就像是一生那么长。我在这个梦中也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告诉我,他得走了……”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看见他变成了一条大蛇,身上长满了鳞片,头上钻出了鹿角,腹部长出了四肢,背上长出了双翼……” “就在我惊愕的眼神注视下,他飞了起来,飞入云层之中,消失了!” “自那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做过相似的梦了!” “我后来被掳做了奴隶,被以60个比索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白人——在此之前,我的父亲在部族遇袭的第一时间就死了,我的母亲随后也死在了逃亡的路上!”***注1*** “每当我衣食无着,饥寒交迫的时候,我便总会想起我的这个朋友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田地里总是长满了庄稼,屋子里总是温暖如春!树上流淌着蜂蜜,河里装满了鱼虾,就像这片大地千百年来的样子一样,从来未曾变过!” “每当我受尽凌辱,被骂做野兽的时候,我便总会想起我的这个朋友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人欺辱我,也没有人瞧不起我!不会突然有枪声响起,夺走我们的生命,也不会有人朝着我们扔石头,说我们的血液和皮肤都是肮脏的!”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每当我在疾病和惊恐中奄奄一息的时候,我便总会想起我的这个朋友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疾病和惊恐就像是我害怕它们一样害怕着我,躲避着我!没有天花,没有霍乱,没有什么人和羊或者牛和骡子之类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每一个人都是和善的,友好的,正常的——至少,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人’!” “我无比的怀念这个朋友!” “他在我的梦里,用他的言传身教,告诉了我,什么叫做公平和公正,秩序和正义、善良和道德、和平与美好……他告诉了我人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 “这个世界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这个世界充满了虚伪、欺诈、邪恶与不公平!” “凭什么一个白人可以用一张他们自己擦屁股都嫌硬的绿纸就可以买走我们的生命!” “凭什么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如今却成了什么乔治、约翰或者富兰克林的私人庄园?” “凭什么我们的孩子从一出生就必须得送到他们开立的学校去学习他们的文明?——现在你们所站的位置,就是他们所谓的‘学校’,相信你们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一所卡来尔工业学校是个什么东西!” …… “就在昨天,我又梦见了我的这个朋友!” “曾经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但是昨天,就在我以为我的人生已经走上绝路的时候,我又见到了他!” “他知道了我的遭遇之后,愤怒得像是受到了奇耻大辱一般!” “他交给我一把发光的利剑,他告诉我,世界上所有的虚伪、欺诈、邪恶与不公平,都会在这柄利剑下斩断!我们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和平会重新降临在这片大地上!” “他告诉我,不管敌人看起来有多么强大,只要勇往直前、无所畏惧,我们就能取得一场又一场胜利!” “他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正义!” “卑鄙永远不能战胜善良!” “虚伪永远不能战胜真实!” “黑暗永远不能战胜光明!” “我们所进行的事业,不止是一个种族反对另一个种族的屠杀,而是将这个世界原本就应该有的正义归还给它!” “不是因为印第安人,所以反对白人!” “而是因为正义,所以反对邪恶!” “不是因为复仇,所以我们选择战争!” “而是因为他们将战争强加在我们的身上,而我们除了自卫反抗之外已经别无选择!” …… 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斑鸠曾经想过很多次,如果将来有一天,有人这样问他: “白人屠杀印第安人固然不对,可是印第安人也没有少杀白人啊?”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真的好吗?为什么不选择爱与和平呢?” “如果我们本来就没有希望了,为什么还要给别人制造那么多麻烦呢?自己痛苦,别人也痛苦……” 这样的问题,斑鸠还真的遇到过。 并且,还不止有一个人曾经这样问过他。 斑鸠当时二话没说,直接一枪结果了那个人的性命。 可是,犹不解恨! 如果不是他知道些生理常识,知道脑袋里除了血和脑浆其实没有什么其它东西,他真想将那人的脑袋掰开看一看,到底是怎样的脑回路,才能问出这样清奇的问题! 他自然无须对死人解释什么。 杀人者,人恒杀之! 但是活人,需要一个堂堂正正的、体体面面的东西!就想他所说的那样—— “不是因为印第安人,所以反对白人!” “而是因为正义,所以反对邪恶!” “不是因为复仇,所以我们选择战争!” “而是因为他们将战争强加在我们的身上,而我们除了自卫反抗之外已经别无选择!” …… “这一场战争,自三百年前就已经打响了!” “而我们印第安人,直到现在,却还没有组织起一支统一的军队起来!” “但是,现在依然为时未晚!” “美国老以为在密苏里河东岸架起几个大炮就能吓得我们不敢动弹!弗里蒙特以为派出500人就能将我们打得落花流水!南边的大卫-斯科特以为只要封锁住马德雷山就能将阿帕奇人全部饿死!扎卡里-泰勒以为只要拿下墨西哥就能将我们全部都赶下海去……” “他们简直就是在做梦!” “印第安人,只要团结起来,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强大的力量!” “这是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的祖祖辈辈为这片大地流下了无数鲜血和眼泪,我们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作战,我们是受到诸神保佑的!” “我们必将战无不胜,重获自由!” “乎雅!”***注2*** 第七十一章 天问 “乎雅!” “乎雅!” “乎雅!” …… 虽然斑鸠也只是个半路出家的演说家,他从事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和妇女工作纯粹是迫不得已,他最拿手的绝技是在扭力枪坏了的时候徒手打螺丝,但是,在来到这个世界并成为了一名一点都不光荣的印第安人之后,他还是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很多东西。 比如说谎与欺骗、鼓动和怂恿…… 他从来没有说他梦见的就是羽蛇神,但是他知道,会有很多传言流传出去,说他梦见的就是羽蛇神! 这比他亲口说出来效果要好得多——这就是说谎的艺术。 他也从来没有说自己就是印第安人理所当然的首领,但是每当人们想起他从羽蛇神手里接过的那柄代表正义、公平和光明的利剑的时候,他的首领地位就是无可动摇的了! 这甚至比布拉克山顶上那一面黑旗更管用。 那一股由他所掀起的洪流,其实一开始只是一股涓涓细流。从他还在马德雷山林里的时候,那股细流便已经发轫。 他拨弄着它,它也在改变着他。 当他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还是一个绝望的、一无所知的、走投无路的印第安人。 当他离开马德雷山林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心狠手辣、满手血腥、虚伪狡诈的恶棍了。 而现在,他是一名代表着正义和光明的政治家! …… “乎雅!” “乎雅!” “乎雅!” 大厅内的呼声传到了大厅外,山上山下便又响起了如雷一般的怒吼声。 那声音回传入门内,听起来像是遥远天边的闷雷。 斑鸠抬起了手来,示意大厅内的所有人都安静。 人群都安静了下来,在如天边闷雷一般的bgm之中,斑鸠开口说到: “我将是你们的首领,是反抗军联盟的总指挥!我将带领你们去获取胜利,为所有人印第安人争取我们的土地、财富和自由!”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当此之际,我将做如下部署!” “我将设置四大祭司,分掌智慧、审判、战争与和平!” …… “塞阔雅,你是切诺基人中的长者,是大平原上远近闻名的智者,也是这片大地上硕果仅存的印第安学者!我将智慧祭司的职责授予你,让你来负责唤醒我们沉睡的同胞,无论他们是贫穷还是富有、愚蠢还是聪明、疾病还是健康,你都将对他们负有教化之责,不离不弃,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 “塞阔雅,你做得到吗?” 白发苍苍的塞阔雅,他原本站在人群的最后面。 当斑鸠叫出他的名字之后,人群自动地分开一条道来,让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展露在斑鸠的视线之中。 他颤颤巍巍地走上前来,手里的拐杖在地面发出孤独而又沉闷的‘笃笃笃’的声音。 就在所有人的屏息凝视之下,他来到了斑鸠的面前。 “斑鸠——”他抬起头来,看着台阶之上,那个在众人的眼中闪耀着光芒的大酋长。 “是不是所有人的印第安人,不论他是切诺基人还是阿帕奇人,苏族人还是夏延人,无论他来自哪里,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是愚蠢还是聪明,无论他是疾病还是健康,他们都能拥有相同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这样的话斑鸠已经说过一次。但是斑鸠所说的,是塞阔雅的职责; 而塞阔雅所问的,是印第安人的权力。 内容一样,但却意味不同。 斑鸠听出了塞阔雅的意思,于是他毫不犹豫回答到: “是的,塞阔雅!只要是印第安人,只要他长着和我们一样的皮肤和眼睛,那么他就拥有和我们同样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尊敬的斑鸠!感谢你的仁慈和恩泽!”塞阔雅扶着手杖,缓缓地朝着斑鸠跪了下来。但是他依然抬着头,问到: “如果,我要让所有的印第安人,都说同一种语言,写同一种文字,遵循同一种礼法,你同意吗?” …… 斑鸠怔了一那么一小会儿,这绝非是他在犹豫,而是这猝不及防的惊喜,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长久以来,困扰他的诸多问题之中,最让他头痛的绝非是白人的军队或者自己人的背叛! 强大的敌人可以被打败,背信弃义的叛徒可以被清理! 但是,如果印第安人自己都不认同自己是印第安人,那该怎么办? 眼下,在白人的巨大压迫之下,各个部族的人不得不聚拢在一起,抱团取暖。但是这绝非意味着他们已经认同了彼此。 一旦情势稍有缓解,立即便是土崩瓦解之势。 遥远的东陆战国时期,西面秦国独大,有并吞八荒之心,囊括四海之意。一旦秦国东出函谷,六国便‘合纵’如一体;但是一旦秦国退却,六国便立即内斗不休。 此时的印第安部落,比之六国更加零碎散乱。 白人军队在这片大地上南征北战,东征西讨,杀人盈野,白骨连天!那些大大小小的印第安部落莫说同气连枝了,能不落井下石便算是仗义,‘为王前驱’也只是基操。 究其根源,还是在于——民智未醒! …… 他们未必生来就是混沌,他们也曾经拥有过灿烂的文明。 只是这一场持续了三百年的劫难,就像是给一个人的后脑勺突如其来地敲了一棒子,生生地将这个俊秀青年给打成了傻子! 文明被拦腰截断了——每一个印第安人,从他们出生开始,便有人持续不断地告诉他们:‘你们所有印第安人都是野人……’ 每当偶尔有发掘出来的玉器和铁器让这些‘野人’感到困惑,觉得自己的种族似乎也不是那么‘野人’的时候,便总是有白人兴冲冲地赶过来,‘什么?哪儿有什么玉器?哪儿有什么文明?’ 伴随着白人的询问,玉器和铁器摔在地上,摔得粉碎! ‘哈哈!你们这些野人,拿着一堆什么玩意儿,就想歪曲历史!’ 白人会毫不在意地踩过那些粉碎的玉器和铁器,教育‘野人’们要诚实,要善良,要敬畏科学。 然后还不忘给野人们普及一下,怎么鉴别一个一万年前的竹篮子。***注1*** 以及,虽然陶器碎片上写着‘吉姆在这里’,但是没关系,1600年前的文物上写几个简体汉字有什么大不了的——咱盎格鲁撒克逊就是这么吊!***注2*** 第七十二章 建制 “乎雅!” “乎雅!” “乎雅!” …… 白发苍苍的塞阔雅跪在地上,抬着头紧紧地盯着斑鸠的眼睛。 就在他眼睛里的光快要暗澹下去的时候,他听见斑鸠的嘴里吐出了一个字: “同意!” 白发苍苍的塞阔雅一下子高举起双手,朝着斑鸠跪伏了下去。 “伟大的酋长,你的智慧如渊如海,你的胸襟超卓绝伦!我必秉承你的意志,将智慧的种子散播到每一个印第安人的身上!” “伟大的酋长,请容我再冒昧地问一句,如果有愚蠢的妄人,拒绝我们的教化,并企图诋毁智慧的传播,我应该怎么办呢?” 斑鸠说到:“你是智慧祭司,你拥有教化的职责,也当拥有教化的权柄!你可以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白发苍苍的塞阔雅,将他的整个身体都趴在了地上,努力的伸展着躯体,像是一条僵直的蛇一样。 过了好一阵他才抓着拐杖爬了起来,但是依然低着头,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朝着斑鸠说到: “伟大的酋长、全印第安人的父亲、至高无上的联盟指挥长!” “乎雅!” 然后他默默地站在了台阶下,面朝众人,肃穆凝立。 …… “十五美元!” 十五美元默默地站了出来,正当他打算跪下的时候,斑鸠叫住了他。 “你将是我们的战争祭司,你无须向任何人下跪,包括我!” 十五美元想了想,低头朝斑鸠鞠了一躬,默默地站在了塞阔雅的旁边。 …… “头皮!” 精神小伙正鼻青脸肿着,横着袖子擦了一把嘴角的鲜血,昂首阔步地来到了斑鸠的面前,响当当地往地上一跪!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在!” 精神小伙声音大,将这庄严肃穆如葬礼一般的大厅,炸得嗡嗡作响。 “你将是我们的和平祭司!” 头皮愣了一下。 虽然没太明白,但还是举起缠绕着绷带的砂锅大的拳头,高高地砸向空中! “放心吧,斑鸠!” “我将像塞阔雅祭司一样,让每一个白人,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是愚蠢还是聪明,无论他是疾病还是健康,都知道什么叫tmd和平!” …… “坐牛!” 人群之中的坐牛,身体明显颤动了一下。 这一场印第安反抗军联盟的建制大会,他原本以为和自己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干系了。 自他将拳头举向天空,朝着斑鸠呼喊的时候,他便知道他已经失去机会了。 作为胡克帕哈部落的酋长,他知道权力的滋味,所以也知道,权力争夺的残酷。 反抗军联盟大势已成,他能在即将掀起的这一场狂澜中保留一命,已经是权力争夺失败后最好的结局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斑鸠会在这个时候叫出他的名字。 所以他伫立了一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身后的小乌鸦推了他一把,同时在他耳边轻声说:“勿忘我!” 坐牛有些踉跄地来到了斑鸠身前的台阶前,缓缓地单膝跪了下去。 执拳在前,低头俯首。 “你将执掌审判的权柄,凡印第安人,其善恶行止,皆服从你的审判!” 坐牛不敢置信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斑鸠,又急忙低下了头去。 他还不明白所谓的‘审判’到底是什么具体内容,但是毫无疑问,‘审判’这个词就代表着特殊的意义。 在任何一个群体之中,‘审判’都是权力核心的核心,高层之上的高层。 他有些疑惑斑鸠为什么会将这样重要的权柄授予自己,心中惶惑不安的同时,却也更觉得台阶之上那人,似高不可攀,又深不可测! 只听见斑鸠的声音继续传来,而他心底百感交集,却也来不及细细分析了。 “……法律将由你来制定……” “……罪犯将由你来抓捕……” “……生命和财产将由你来度量……” *** 这一场建制会议,只持续了半个小时。 其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斑鸠在发布命令。 而其它人所能做的,只有遵循。 斑鸠并没有像其它的穿越者前辈所做的那样,召开一个冗长而广泛的会议,来讨论他们共同的命运。 所谓的‘讨论’,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战争。而战争这种东西,只有在双方实力相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 当双方的实力完全不对等,见识和眼界判若云泥的时候,战争根本就不会爆发,‘讨论’也毫无意义。 谁说穿越者一定非要在‘共和’‘民主’或者什么其他皮囊上做选择?斑鸠所想要的,只是一个能将所有力量提炼出来的制度!封建也好,奴隶也罢,一切都是为了战争! 在他新设立的体制下,联盟四大祭司,将执掌不同的权柄,负责各自不同的领域。 智慧祭司塞阔雅,将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和宣传; 战争祭司十五美元,将负责战争、工业和农业; 和平祭司头皮,将负责外交和贸易; 审判祭司坐牛,负责的是法律、警察和税收。 ——坐牛没有猜错,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他权势煊赫,位居所有人之上。 这是一个什么制度? 斑鸠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设计这个制度的本意,是让所有人都像牛马一样被压榨!像奴隶一样被驱使! 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它所考虑的不是长治久安,也不是什么百年大计! 印第安人只有今天,没有明天! 无论是工业、农业、教育、科技、外交、贸易、法律、税收……一切都是为了战争! 都是为了,在随时会到来的战争面前,打出一个石破天惊! 打出一个苟延残喘! 打出一个两败俱伤! 打出一个同归于尽! 如果幸运的话,打出至少一代人生孩子的时间! …… “兹,设立联盟南方部,洛岑全权负责南方部一切事宜!”**注 “设立情报处,月牙负责情报处一切事宜!” “设立秘书处,比索负责秘书处一切事宜!” “自即日起,苏族整合为五个部落,限期一个月完成!” …… 第七十三章 一枚2吨重的手榴弹 “乎雅!” “乎雅!” “乎雅!” …… 这一夜的布拉克山,充满了整齐划一的喧嚣。 当黑夜降临的时候,山下的平原上升起了星星点点的篝火。 但是旋即,随着炼铁厂通红的钢水倾倒出来,通红的火星溅射上天空,工厂上方那一块黑沉沉的天幕也被渲染得金黄! 人们将那钢铁厂当做了一团新火,围绕着它唱唱跳跳。 斑鸠本来也想大方地赐下酒水和食物,但是他并没有这种东西,于是只好装作什么不知道。 好在淳朴的部落汉子们,居然也没有要打秋风的觉悟,在他们的心底,‘兵饷’这个东西并不存在。 打仗还能拿饷,天底下哪儿还有这么好的事情?不都是自己带着锅碗瓢盆一起上的吗? 与之相应的,如果要让他们将打仗时的缴获全拿出来,他们也会理直气壮地反问:一切缴获要归公,天底下哪儿有这样的道理?不都是除了孝敬长官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吗? 不过,这些都是明天的事情,甚至是明年的事情了。 印第安人只有今天,没有明天! 印第安人只有今年,没有明年! 想喝酒? 白花花的黄石河水,跳下去就能喝个饱! 想吃肉? 大平原上两条腿的,四条腿的,八条腿的……全都是肉! 在这样一个没有白人敢来打扰的夜里,光是大家一起围着火跳舞唱歌,就已经够让所有的人醉了! 这一夜的白石城,到处都是荒谬的真理、虚伪的真实。 铁锈、蒸汽与看不见的制度,正勾勒出他们崭新的家园轮廓,他们第一次忘记了自己的部落,和所有的人一样,为自己身为黄皮肤黑头发而感到骄傲! 钢铁、火药与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第一次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被他们呵护起来,当做圣火,围在中央! 唱! 跳! 挥霍他们本来就已经所剩无几的时间! 就像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老头子,借着回光返照的精力来到他年轻时候熟悉的小酒馆,掏出用来买棺材的最后一张钞票,潇洒地塞进年轻姑娘巍峨的山峰里。 “去,给爷整点酒来!” 爷,年轻的时候……也曾骑着野牛追风八千里,吹着木笛守望三千年! 这万里山河,爷曾踏过……! *** 这一次的联盟会议之后,并没有像第一次联盟会议那样,会开完人就散了,最后只落下个空荡荡的白石城! 这一次的联盟会议之后,一大批组织都在山上选好了地址,扎下了根来。 坐牛、小乌鸦、独角、红帽子等人,带着他们的人马离去了,他们要完成接下来将苏族整合为五个部族的任务。 也许会有战争,也许会有各种各样明争暗斗,但是,大势如此,谁也无法再扭转了。 在他们离去之后,白石城却更加热闹了起来。 采矿的人群像是辛勤的蚂蚁,从遥远的山的那边,将矿石一背篓一背篓地背过来; 烧炭的人群将河对岸的一整座山都点成了明晃晃的火炬,白天和炽日争辉,夜晚和炼铁厂相望。 第一间机加工厂用了三天便建了起来,人们兴奋地看见,一个旋转的刀具只用了不到3分钟,便将一块木头车成了一颗圆形的珠子。那惊天动地的欢呼声,连斑鸠都放下了手上的工作,跑过去看了个热闹。 白石城的东边,野火在草原上肆虐。只要再来一场大雨将泥土松软,这些地方便会被开垦为田地,种上庄稼。 一股野蛮洪荒的气势,正在白石城的四周蔓延! 有工匠制造出了一个2吨重的手榴弹,兴致勃勃地邀请斑鸠去参观…… 秘书处有人提出了建议,何不干脆挖断密西西比河,让下游的白人全tm渴死…… 情报处的月牙也不务正业,提交了一份《人口集中繁育计划》…… …… 便是在这样奇诡狰狞、野蛮洪荒的气息之中,白石城迎来了弗里蒙特派来的新任谈判使团—— 不过斑鸠并没有第一时间让他们入城。 因为有一个老朋友,在被挂在树上一天一夜之后,又不幸坠入山洞,靠着自己的尿熬过了两个星期,最后才被路过的修洛特尔军团的士兵给救了回来。 河狸! 一开始,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从山洞里捡回来的家伙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苏族采矿人一样,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而且由于长期饥饿的原因,说话也有气无力,像是饱受了人生的苦难,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似的。 他差点就蒙混过去了。 问题出在人口登记的时候,他说他是一个苏族人。 负责人口登记的工作人员当即变了脸色,将他当做奸细给抓了起来。 一番严刑拷打之后,河狸吃不消,才终于承认自己说了慌。 他觉得很奇怪,问那个工作人员:“为什么你坚持认为我不是苏族人?是我长得不像吗?” “不,你长得很像,简直和我们苏族人一模一样!” “那是我说话的口音不对吗?” “不,你说话的口音也和我们苏族人一模一样,而且发音就像个土生土长的蒙克瓦坎顿部落人!” “是我有什么习惯暴露了吗?喝水?吃饭?还是走路的姿势不对?” “不,你喝水和吃饭的样子也和蒙克瓦坎顿人没有区别。至于走路的话,天下所有的瘸子走路都是一样的。” “那到底是哪一点,让你认为我不是个苏族人?” 那个工作人员奇怪地笑了一下,说到:“因为我们苏族人,没谁会长倒旋!”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河狸哑然。 摸了摸自己因为治伤不得不剪短的头发,不得不悲哀的承认,有些身体上的特征,实在是没有办法模彷。 “好吧!好吧!我本来以为依靠肤色去区分人种已经够荒谬的了,没想到,还有以脑袋上是否长倒旋来区分的!” “你这话说得我好像歧视你似的,即便你是个黑人或者桑博人,我都觉得你没什么坏的。但瞧你这年纪也不小了,为何要去做个奸细呢?阿呸!” 人口调查员往河狸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河狸没有去管它,只是说:“好吧,我坦白了,我叫河狸,是个阿帕奇人。你带我去找斑鸠吧,我认识他!” “认识斑鸠的人多了!”人口调查员不屑地说到:“问题在于他是不是认识你!” “你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你还真是给脸不要脸!老实交代,你来白石城到底有什么目的?是谁派你来的?你的同伙在哪里?” “老兄,我要真是奸细,会让自己掉进那个坑里吗?两个星期我都没吃饭,要不是被人发现了捡了出来,我怕是死在那里也没有人知道,你见过这么惨的奸细吗?” “谁知道呢?”那个人口调查员根本不相信河狸的话,“万一你就是这么蠢呢?” 人口调查员的这一句无心之言,让河狸破了防,半天没有说话。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觉得自己之所以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有没有一种可能……其实其它人都是聪明的,只有自己才是真的蠢? 第七十四章 野人的艺术 那一枚2吨重的手榴弹,被抛弃在旷野上,像是一个巨大的凋塑一般,成为了这个野蛮荒原上一道奇特的风景。 几个白人围着它,脸上既迷茫,又好奇。 最开始来到白石城和头皮谈判的那个白人代表已经被弗里蒙特叫回去了,他在白石城谈了两个星期什么都没有谈出来,白白浪费了时间。 这一次,弗里蒙特派出了一队由5个人组成的专业谈判团,希望能和斑鸠迅速的达成和平协议。 一来到白石城山下,他们便看见了那个高高的手榴弹凋塑。 “哦,上帝啊!瞧这些印第安人,搞出了个什么g8玩意儿?”谈判团团长阿姆斯特朗笑着说到。 他伸手去摸了摸那个凋塑的身躯,感觉到入手冰凉,用手指甲扣了一下,发现并不是石头。他的脸色有些微变。 “他们居然在外面裹了一层铁皮?”阿姆斯特朗疑惑地问到。 “这做工可真够糙的!”另外一个同伴不屑地说到:“你瞧这光滑度,不,简直就毫无光滑度可言!而且这曲线也并不完美,我敢保证,要是咱们的凋塑家搞出了这么个玩意,那铁定是要被老板关进监狱去!” “哈哈,得了吧,克里克!你还指望他们懂得什么艺术呢?没有在这里放一块石斧已经够让我吃惊了!” “大概对于这些野人来说,手榴弹就是他们见过的最厉害的武器了吧!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力量崇拜——你知道吗,阿内尔卡,在遥远的印度,你知道那里的野人崇拜什么吗?哈哈,他们崇拜y具!” “什么?你说什么?y具?” “没错!那里的房子上、广场上到处都是y具,哈哈!你要是在街上买东西的时候发现没有带钱,如果对方恰巧是个女人的话,你只要掏出你强大的y具,你就可以免费拿走那个商品——” “行了,克里克!”团长阿姆斯特朗不满地说到:“你在印度军团的服役经历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不用到处讲这些奇奇怪怪的见闻,我们是来谈判的!” 克里克耸了耸肩,“好吧,老大,不过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些野人的东西就和印度人的x具一样,傻!大!黑!粗——你瞧这上面还有一根y毛,弯弯曲曲的……哈哈!” 火绳的位置有些高,克里克需要踮起脚来才能摸到它。 他摸了一把之后,拿下来在自己鼻尖闻了一下。 “老大,一股怪味!” “你真恶心,克里克!”阿姆斯特朗嫌弃地说到。 “哈哈哈!”大家都笑了起来。 只有另外一个家伙狐疑地问了一句,“有没有可能,这玩意儿真的是一颗手榴弹?” “哈哈哈!”这一次,众人的笑声便更加响亮了。 他们带来的翻译是一个来自瓦普顿部落的史密斯,他笑得特别响亮,差点笑背过了气去。 他夸张地摊开双手,说:“克拉克先生……这简直……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啦!这些野人部落……连枪都不会造,又怎么会造……手榴弹呢?哈哈哈!” 尽管—— 曾经有手榴弹在科奥赫特莫克炸响过,而且眼前分明就摆着一个大号的手榴弹! 但是—— 来自瓦普顿部落的史密斯,比他的白人朋友们更不相信,他的印第安人同胞能造出手榴弹来! 他们想要追赶上‘文明’的火车,至少还要好几百年呢! …… 白人谈判团在广场上欣赏那一座‘艺术’的时候,斑鸠来到了河狸的身前。 看着这个包裹得像是一块木乃尹一样的家伙,斑鸠忍不住笑了起来。 “河狸啊河狸,我好像每一次见到你,你都会把自己搞得特别惨?” 木乃尹发出了一声长长的郁叹。 “唉!” 斑鸠坐在床边,打量着河狸那一条短了一截的左腿。用尽心思,才说了一句不那么好笑的笑话。 “也好,以后可以省一只鞋了!” 木乃尹又发出了一声长长的郁叹。 “唉!” “没事的,河狸!”斑鸠连忙说到:“身体的残缺也没什么要紧的,你最值得骄傲的,是你拥有一个聪明的头脑!以后啊,我给你一副轮椅,只要你肯用心,坐在轮椅上一样可以为咱们印第安人的事业奋斗啊!” “唉!”木乃尹的这一声郁叹,格外地悠长,仿佛吐完了他这一辈子的闷气一般。 “斑鸠,你真的觉得我聪明吗?”木乃尹用沙哑的声音问到。 “当然啊,河狸!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木乃尹陷入了沉默之中,过了好一阵子,才说到:“可是我觉得,我特别的愚蠢!”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不会啊,怎么会呢——” 木乃尹摇了摇头,缓缓地说到:“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能在白人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就是对维克托里奥最大的支持!可是直到我死的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我的风生水起,于他毫无益处,而且我为他送过去的补给,就像是给一个得了肺痨的病人送过去一卷绷带一样,一点意义都没有!” “而且,我之所以能在白人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和我是不是聪明一点关系都没有。不是我在补给反抗军,恰恰相反,是反抗军的存在补给着我——我看似在支持反抗军,其实是在伤害它,人们只会认为,除了反抗军之外,还有像我这样的出路——维克托里奥之死,我又何尝不是凶手?” “唉!” 听见这又一声长长的郁叹,斑鸠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他。 ——让河狸想开一点,反正维克托已经死了? ——还是跟河狸说,没关系的,有些印奸比你做得更过分,你不用自责? 有些人需要谎言的安慰,但是有些人,谎言只不过是对他的第二次伤害。 正当斑鸠斟酌着该如何去安慰这个抑郁症患者的时候,却听见这个木乃尹低声啜泣了起来。 “斑鸠!” 木乃尹泣不成声地说到:“我本以为,我可以为了反抗军付出一切,牺牲一切,哪怕是我的生命!” “可是,当我真的决心去死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只是个懦夫!是个废物!” “我怕疼!” “我怕死!” “我怕孤独!” “我怕黑!” “当我一个人被挂在树枝上的时候,我恐慌得不知所措,我甚至向所有的神明,包括他们的上帝许愿,只要能让我活下来,我做什么都可以!” “当我被困在山洞里的时候,被孤独、黑暗和寒冷所包围,你知道吗,最让我恐惧的不是饥饿和干渴,而是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孤独!” “斑鸠!” “我就想做个普通人,骑马,砍材,挑水,种菜……” “我不想搞什么事业了!我就是个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你如果可怜我,就让我去做个普通人,让我平平安安地、普普通通地生活下去……” “我想做个野人,做个自由自在的野人……” 第七十五章 衣冠楚楚的和平祭司 木乃尹仿佛有无穷无尽的泪水和悔恨。 这一次,轮到斑鸠郁叹了一声。 “可惜啊,河狸!” “你腿断了,骑不了马!你手伤了,砍不了柴!你肩膀小,挑不了水!你甚至都没有自己的土地,去哪里种菜?”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好好活下去吧,河狸!” “等你好得差不多了,来帮我!” “我们一起,重整反抗军,搞死美利坚!” …… 二十三岁的头皮,战战兢兢地看着镜子里面那个熟悉的陌生人。 长这么大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穿西装。 不,甚至是他第一次穿一件完整的衣裳。 “我觉得……有些紧!”头皮扭捏地动了动肩膀,说到。 小安德烈抬起手来,摸了摸他的肩膀,捋了捋他的衣袖,说到:“不紧啊,恰好!” “可是……我真觉得有些紧,而且,这领带也太紧了,勒得我喘不过气来!”头皮拘束得像是个第一次登台表演的蹩脚演员,连手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头皮,你是在质疑我的手艺吗?”小安德烈不满地说到。 “不是,倒不是质疑你的手艺——而且这衣服穿着也太热了,你看我汗水都出来啦!” “你别紧张啊,头皮!穿个衣服而已,你为什么这么紧张?” “我没紧张!”头皮做了个扩胸运动,又一次发现了这衣服的缺点,“你看,我连手臂都展不开!不行,不行,这衣服不行——” 头皮一边埋怨着,一边要将身上那间崭新的衣服给脱下来。 “不准脱!”安德烈大叫了起来,“你现在是我们的和平祭司啦!代表着咱们的脸面,难道你还想像从前一样,光着膀子去和别人谈判吗?” 头皮抓了抓自己头皮,感觉实在是有些为难。 他原本以为谈判这个活计很简单,有嘴就行。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光是穿衣服这个事情,就让自己感觉到别扭极了。 他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像安德森这些人,会觉得穿西服是一件极其舒适的事情。 “好吧,好吧,就这样穿吧!” 头皮放弃了挣扎,任凭安德烈将衣服重新套在自己的身上。 看着镜子中那个陌生的自己,头皮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要上刑场的犯人一般。 “那我的刀放哪里呢?”头皮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你是去谈判的,又不是去打架的,带刀干什么?”安德烈问到。 “不行!不行!”头皮坚持说到,“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不能没有刀。” “那我可就没办法啦!” 头皮手里拿着刀,在自己的皮带上,后背上,裤腿上到处试探,可是放在哪里他都觉得别扭。 在镜子前花了至少两个小时的时间,直到巨硬进来催促他:“头皮,别tm瞎搞了,人家都等得不耐烦了!” “老子还不耐烦呢!”头皮抓住这个机会,骂骂咧咧地扯了下自己的领带,提着刀就走了出去。 “喂,等等!等等!你裤子拉链还没拉……”,小安德烈跟在他的身后大叫。 头皮已经飞快地逃走了。 …… 阿姆斯特朗在会议室里走来走去,他从早上等到傍晚,连午饭都没有吃上一口。 “这群印第安人真是无礼的混蛋!真应该将他们都吊起来,教教他们什么叫做文明礼仪!” 屋子里水杯也空了,竟然都没有人进来添水的。 “我看他们是不想谈,团长!” “那就别和他们谈了,咱们走!” “史密斯,你去告诉他们,咱们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他们就是这种态度的话,他们永远别想和咱们签下和平协议!” 屋子里的五个谈判人员义愤填膺。他们都是拥有丰富谈判经验的专业人员,在他们过往的谈判经历中,何曾受到过今天这般怠慢? 这简直就是一种屈辱! 没法忍受! 透过玻璃窗户,阿姆斯特朗看见山下一队又一队的印第安士兵在操练。 他们排成整齐的队形,每集结到一定规模之后,便朝着远方奔去。 “乌烟瘴气!乌七八糟!乌合之众!”阿姆斯特朗怒骂到。 便在这时,会议室的门被‘哐当’一声推开了。 一个穿着松松垮垮衣服的家伙冲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把刀。 阿姆斯特朗正愁满腔愤怒无法发泄,见了这人,登时便骂了出来: “你这哪里来的猪猡!不知道这里是谈判会议室吗?冒冒失失地到处乱闯,难道你们的斑鸠没教过你们什么叫做礼貌吗?滚出去!敲门!” 来人自然便是头皮! 他正焦躁地和那一身让他浑身不舒服的西装做斗争呢,没想到,推开门兜头便听到了一声怒骂。 让他有些懵,伸出手指了指自己,“你在骂我?” “骂的就是你!”克里克冲动地站了起来,大叫到:“咱们好心好意地过来与你们谈判,你们把咱们当做什么了?如果你们就是这幅态度的话,永远也别想要和平——” “去你m的吧!”头皮怒骂了一声,“老子堂堂和平祭司,说和平就是和平,你tm算老几!” 白石城的和平祭司,骂人绝不软,打架也绝不怂。 考虑到自己的头衔,他不好意思用刀,所以将刀丢给了身后追来的小安德烈,将那一身让他很不舒服的衣服一脱,冲上去便给了那个领头的一拳! 砰! 正中面门,打得那个领头的朝后一仰。 阿姆斯特朗万万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骂了一句,那人竟然真敢打自己? 就在他还在思考‘他怎么敢?’这个问题的时候,脸上已经噼里啪啦左左右右挨了好几个耳光! 头皮松开他的衣襟之后,他只能不辨东西南北地倒在了地上。心中只想着‘他怎么敢?’,却是一时之间忘了该怎么办。 “在老子的地盘上,还敢这么嚣张!” 头皮将手掌上的鲜血在阿姆斯特朗的衣襟上正正反反擦了一下,抬起头来看着目瞪口呆的三个白人谈判代表和一个印第安人翻译。 吹了个口哨。 那声音,轻佻得像是一个路过克里斯蒂娜之家的老混蛋,裤兜里还没几个钱的那种。 …… 头皮解下脖子上勒得紧巴巴的领带,将它抛给身后同样目瞪口呆的小安德烈。 大马金刀地提起裤腿,脱下硬邦邦的皮鞋,往椅子上一坐。 “说吧,你们想要怎么谈?” 第七十六章 帅! “团长!” “阿姆斯特朗先生!” 克里克和阿内尔卡冲过来,将他们的团长从地上搀扶起来,一个抚前胸一个擦后背,拨弄了好一阵子,才终于见阿姆斯特朗靠着自己的力量,在椅子上坐直了身体。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蠢货!”阿姆斯特朗咬牙切齿地说到:“蠢货!你死定了,你们都死定了!” “哈哈!”头皮满不在乎地大笑了一下,说到:“要不,咱们再打一架?” “蠢货!” 阿姆斯特朗的睁着怨毒的眼神,狠狠地盯着头皮。 不过他到底是个专业的谈判人员,拥有相当丰富的和印第安人部落谈判的经验。 他克制住了自己愤怒,转身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个信封来,示意旁边的史密斯翻译递给头皮。 “弗里蒙特先生有一封信,希望斑鸠能亲自看看!”阿姆斯特朗说到。 史密斯拿起信来,将他递给头皮,冷冷地朝着头皮哼了一声。 在头皮伸手欲接过信封的时候,他拿着信封的手晃了一下,让头皮接了个空,然后用苏族语说了一句:“不知死活的东西,我劝你——” 头皮抓起桌子上的皮鞋,‘啪’地一声便抽在了史密斯的脸上! “做好你的印奸工作吧,mf!” 根本没有让史密斯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头皮紧接着一脚踹倒了他,得势不饶人,又往史密斯身上狠狠踢踢了几脚。 直到史密斯躺倒在地上快不能动弹了,他才弯下腰,从史密斯的身下将那一个信封给抢了过来。 克里克几人站了起来,朝着头皮围拢了过来。 穿着白衬衫的精神小伙依然是精神小伙,将脖子一梗,主动往几人身前迎了上去。 “来啊!来打啊!朝这里打!” 头皮拍了拍自己的脖子,“有本事打我!来啊!来啊!老子今天掉了一根头发,你们全都得死在这里!” 硬靠着一只脑袋,将克里克几人拱得连连后退。 “够了!蠢货!”阿姆斯特朗一拍桌子,说到:“信是交给你了!这种大事,你做不了主!赶紧去送给你们斑鸠,耽搁了大事,你吃罪不起!” “老子做不了主?”头皮冷笑了一声,“睁大你的狗眼看看,md!你tm是在和白石城的和平祭司说话,混蛋!老子做不了主?” 头皮当着阿姆斯特朗的面,一把撕开了那个信封。 只见信封里面,飘落出一枚轻盈的鸽羽。 头皮愣了一下,低下头捡起来一看,只见那枚轻盈的鸽羽上面,还带着乌黑的血迹。 “什么鸟玩意儿?”头皮纳闷地问到。 “哼!”阿姆斯特朗冷笑了一声,轻蔑地说到:“战争还是和平,由你们自己决定!” “决定你mlgb!”头皮骂到。 他最看不惯这些故弄玄虚的玩意儿,本来自己读书就少,居然这人还这么玩儿? 他往信封里瞧了瞧,里面除了那一枚鸽羽之外,便再也没有其它东西了。 “咳——唾!” 头皮往信封里吐了一口,将那枚鸽羽揉碎了重新塞了回去。 然后一把拉开阿姆斯特朗的胸前衣襟,将那信封塞了进去。 “你可以回去了!” “回去告诉弗里蒙特,这就是老子的回信!” 阿姆斯特朗目瞪口呆,半响不能动弹。 过了好一阵,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手指着头皮,嘴唇翕动了半天,却终究也是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 “煞笔!”头皮轻笑了一声。 刚才那一番动作,到底是将他身上的白衬衫给挣脱了线,露出衣服下还缠着绷带的身体。 头皮干脆将白衬衣也脱了下来,还是觉得光膀子舒服。 “你……”阿姆斯特朗想要说什么。 “滚!”头皮不想和他说。 “咱们走!”阿姆斯特朗大吼了一声,义无反顾地起身,便朝门外走去。 克里克、史密斯、阿内尔卡还有斯蒂芬都跟着站了起来—— “等一下!”头皮突然想起了什么,大声说到。 “你还想要干什么?”阿姆斯特朗怒问到。 “你们几个白人老爷可以走,这个印奸留下来给我!”头皮说到。 “为什么?”史密斯怒问到。 “你想要干什么?”阿姆斯特朗问到。作为谈判团的团长,他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团员—— 头皮嘿嘿笑了两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说到:“看他不爽,杀他解闷!” ——阿姆斯特朗犹豫了一下,觉得其实这个史密斯应该可以不用算作自己的团员吧? ——史密斯面色一变,脸颊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勃然大怒,“老子可是联邦的合法公民……” *** 小安德烈放弃了劝头皮再次穿上西装的举动。 他看向头皮的眼神里都带着星星,从这一刻开始,那个光着膀子的精神小伙,在他余生所有的时间里,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他读了三年的书,用了三年来学习顺从和听话。 却只用了一分钟便忘记了所有,学会了反抗,以及如何做一个得寸进尺、惯于极限恐吓的混蛋。 “头皮祭司?” “请叫我和平祭司!” “万一,那个谁真的纠集军队打了过来,咱们是不是捅篓子了?”小安德烈问。 “多大的篓子?” 小安德烈伸出两只手掌比了比,然后又张开手臂比了一个更大的。 “就这么点儿篓子算个屁!”头皮搓了搓自己的发型,满不在乎地说到:“当年在马德雷山林里的时候,能捅篓子的都是有本事的人!” 头皮对着镜子给小安德烈整了整发型,口中满不在乎地说到: “当年部落才刚刚建立起来,统共也就七八个汉子,十来条枪,那时候条件不比现在更难?” “可是咱们怕过谁来?” “绿石村的乔治中尉知道吧?带着两百人的军队要来打我们,被咱们打得捡都捡不起来!” “埃尔帕索军团牛逼吧?那可是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正规军团!咱打它跟玩一样——你有空去问问躺后院床上那个水车,这厮就是那时候开始抖起来的!” “所以啊,小伙子,不要怕捅篓子!” “谁又不是天生就是个人才!多捅几个篓子才能长大,长大了才能帮得上咱们的忙!” “就算是老子兜不住了,不还有斑鸠在吗?” 头皮用自己的口水给小安德烈做了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发型,满意地吹了声口哨。 “帅!” 他朝镜子里伸出大拇指,也不知道是在夸自己的手艺,还是夸小安德烈,或者是在夸自己? 第七十七章 野狗一般的爱情 也许连斑鸠自己都没有发觉,那些跟在他身边的人,每一个的身上,都有他的影子。 当年在马德雷山林中,他也曾对整天都是鼻青脸肿的精神小伙说过同样的话。 “没事的,头皮!谁又不是天生什么都会的,多犯几次错误才能长大,等你长大了才能帮得上咱们的忙啊!” “别怕,头皮!天塌下来不还有老子给你顶着吗?” “厉害了,头皮!” 连头皮自己都没有发觉,当他在和小安德烈说话的时候,其实他的心中,在努力模彷着斑鸠的样子。 他觉得至少有三层火候了! 帅! …… 修洛特尔军团带队过来的是‘狼’,灰狗的儿子。 难怪斑鸠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觉得有些眼熟,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家伙。 当年还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灰狗总是舍不得将他的儿子送上战场,哪怕是自己在拼命,也要将自己的儿子留在营中。 火鸡岭一战的时候,全部落所有人都出动了。灰狗带着他的儿子,从一个坑跳进另一个坑,他自己身上中了十几颗子弹,儿子身上却是分毫无损。 别人都说他养了个大姑娘,灰狗也不分辨,只是笑着将话题岔开过去。 “怎么这一次,你爹舍得让你过来了?” 斑鸠笑着问到。 狼在斑鸠的面前站得笔直,像是一株挺拔的白桦一样。 “是我自己要过来。” “为什么?” “我爹太能唠叨了!” 斑鸠哈哈大笑了起来。 灰狗可不是个碎嘴的性子,大概也就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唠叨的话多了些。 “快坐吧,别站着了。”斑鸠给他指了指椅子,“在我面前,不用太拘束了。你爹不在这儿,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爹一样。” 狼看了看斑鸠,想争辩,又憋了回去,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 “怎么样?你来的时候,家里还好吗?” 狼低着头,捏着衣角。他有时候有些过于害羞,包括在准备撒谎的时候,即便是一个生人也能从他的小动作上看得出来,他是在说:“接下来,我要准备撒个谎——” 过了一阵,他果然抬起头来,说到,“挺好的!大家都挺好,有吃的,也有穿的——” “说实话吧!”斑鸠打断了他的话,加重了一下语气,说到。 狼慌了一下,低头沉默不语,捏着衣角都快要将自己的肚脐给露出来了。‘反正我就这样说了,你信不信吧!’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见此,斑鸠主动开口问到:“和斯科特的贸易,还在进行中吗? 狼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眼睛不小心和斑鸠的目光一触碰,又慌乱地避开。 斑鸠看见狼的眼睛一下子变得红了。 “斑鸠,”狼颤声回答到:“斯科特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斑鸠沉默了一下,问到:“你们一天吃几顿饭?” 狼回答到:“一顿。” “部落里的衣服还够穿吗?” “衣服倒是够穿,大家也都习惯了,将树叶和草叶编在一起,里面衬上绒草,也能御寒。”狼回答到。 “部落里,有人……不听话吗?”斑鸠问到。 “有几个,”狼回答到,“但是也没什么,叔叔们都在,闹不出什么大乱子来。洛岑下手也重,打杀了几个,压服了!” 斑鸠的心中,突然便又想起那个年轻的姑娘来。 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那个穿着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头上带着亮闪闪的珠翠,身体婀娜得像是一只柔软的天鹅一般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泥泞的路中间,大大方方地问他:“斑鸠,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你要我吗?” ——哈哈,那时候的洛岑,狂野得像是山谷里的飓风一般! ——每次斑鸠一想起她来,就忍不住想笑! “洛岑还好吗?”斑鸠问到。 狼一惊,往自己身上摸了几下,才似乎又想起什么,呐呐地说到:“她叫我带了一封信,但是被我给弄丢了……” “没事,没事,”斑鸠连忙摆手,说到:“她也经常给我写信,丢了就丢了,没什么。白人军队还经常围剿你们吗?” “三天五天总会来那么一次的,”狼笑了起来,说到:“不过,咱们也有经验了。它们也不会大举出动,不过就是逼着咱们多给点钱罢了。咱们能打的时候就打一打,不能打的时候花点钱也就过去了。” “部落里的钱还够用吗?” 狼笑了笑,低下了头,捏着衣角—— 斑鸠于是便也跟着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对了,斑鸠,你什么时候回家去?”狼问到。 “唔,”斑鸠想了想,过了好一阵,才若有若无地回答到:“快了!” 心中却在冥思苦想着,那一场记忆中的战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1846年春? 还是1846年夏? …… 斑鸠是在《丹佛日报》的夹页里看见洛岑写给他的信的。 一支白人探险队捡到了那封信,然后将它卖给了《丹佛日报》。 在报纸的夹页里,和一堆卖‘赎罪符’和‘透视药剂’的广告一起,《丹佛日报》声称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惊爆你的眼球!走进一个寂寞的印第安女人的内心世界!》 “我的好人儿啊,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每日每夜都在思念你!想你想得无法入眠,想你想得连眼泪都流干了!” “屋子里,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你的气息,我想和你粘在一起,用橡胶树的汁液将我们裹起来,别人用刀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想你,你也一定想我。” “玉米地里和大桑田里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你曾经在那里爱过我!” “山岭和天空,它们都是你的形状,我看着它们就好像看见你一样!” “为什么天空是蓝色的,树木是绿色的,春天是暖和的,枪炮是坚硬的……一切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答桉,那就是因为我爱你!” “你说过你三年之后就会回来,但是我却感觉这三年像是三百年一样漫长!” “但是我愿意等你,因为在我的心里,等你三百年就像是等三年一样短暂!” “当你回来的时候,我要穿上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带上五颜六色的羽冠,站在道路的正中间等你!” “我想要嫁给你!每一天都嫁给你一次!” …… 虽然阿帕奇语被翻译成了英语,但是斑鸠无比的相信,这肯定就是洛岑写给自己的! 一个名叫来曼-弗兰克-鲍姆的家伙在这封信的旁边画了一副漫画,是两只野狗连在一起,一只对另一只说: “汪!汪汪……看,爱情!” 第七十八章 宿命,是一堵看不见的铁墙 在这一份《丹佛日报》的第二页,有着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赌徒的玩法。 关于拉勒米堡的角斗赛,是赌徒们最喜欢的工具,据说,有人不远万里从费城赶过来,就是为了看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 当然,更多的传说,是某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因为押中了一匹黑马,从而一跃成为了百万富翁的故事。 总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这些故事都是真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发了大财,现在人家都搬到伦敦享福去了!还见到了女王维多利亚,还当上了爵士!” 巨硬见斑鸠盯着那一页报纸看了很久,忍不住凑过身来,面色有些奇怪。 “斑鸠,嘿嘿!” “有话就说!”斑鸠说到。 “嘿嘿,斑鸠,你也喜欢这个?” “什么意思?” “你是喜欢押单双,还是喜欢追风口,还是喜欢赌黑马?”巨硬的口中,飚出了一大串斑鸠听不太懂的专业术语。 “看来你很懂嘛,巨硬!” “嘿嘿,略有研究!”巨硬骄傲地回答到。 “那你得好好指点指点我了,”斑鸠将报纸塞给巨硬,说到:“最近手头还真有点紧!”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作为白石城的大当家,斑鸠的手头从来就没有宽松过。 这还是在他亲自控制白石城的财务的情况下。 整个白石城的高层组织,就没有一个是领工资的——除了那个发明了延迟引信的科学家之外,可惜的是,这家伙在取得了一点成绩之后就故步自封,以印第安科学界的扛把子自居,再也没有什么有用的发明了!最新的成果,是研究出了一台‘火药打火机’,听起来不错是吧?但是有三公斤重! 白石城的工人也基本上不要钱,但是一天两顿饭总是要管的! 棉花、布匹、盐巴这些日用必须品,只能从外面购买,导致白石城的‘外汇’严重不足,现在已经到了用‘金沙’付账的程度了。 斑鸠有一天亲自去买了两只玉米饼,卖玉米饼的商人拿出一杆小称,熟练地报出了价格:“金沙5克!” 好在,这是一座建立在金矿之上的城市!金沙的质量高高低低,但眼尖的商人总能找到平衡的方式。 只是这样畸形的经济结构,斑鸠也不知道究竟还能维持多久。 白石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 但是白石城的地基,每一天都在坍塌。 斑鸠想的当然不是拿着白石城那少得可怜的财政收入去搏一搏,而是地图上一个名叫拉斯维加斯的小绿洲启发了他的灵感。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他想试试,能不能搞搞第三产业! …… “押红云,包赚!” 巨硬粗大的手指,按在报纸上那个夸张的赔率上。 1:10! 也就是说,只要押中了这一把,1美元便会变成10美元,1比索变成10比索! 要是斑鸠敢把白石城押上去,就会变成10座白石城! “这么有信心?”斑鸠疑惑地看着巨硬。 “这家伙,不得了!”巨硬眉飞色舞地说到:“自从他被标上赔率以来,就从来没有输过!简直是神挡杀神,所向无敌!” “他这么厉害吗?”斑鸠问到。 “那是当然啦!”巨硬说到。“你又不是没见过他,那身板,那力气,绝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说起红云来,巨硬口中滔滔不绝。 什么打败了‘勐虎’刘易斯,ko了‘拳王’克努伯,三拳打死了‘大象’帕里克,据说还一脚踢死了一个‘刀枪不入’的东方大师…… 对于这个东方大师,斑鸠刻意多问了几句,只是巨硬也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反正一句话,红云牛逼就对了! “整个大平原上,像你这么想的人,肯定不少吧?”斑鸠问。 “那还用说!”巨硬回答到:“现在的红云,就是全印第安人的偶像!” “哦。”斑鸠缓缓地点了点头。 “来,你看看,这是他的对战资料!”巨硬兴冲冲地跑回他的床边,从枕头下摸出珍藏的宝贵资料,毫不吝惜地要分享给斑鸠。 斑鸠一边看,一边听着巨硬口若悬河的夸耀着。 这个红云,原来还在山上的时候,巨硬看他怎么都不顺眼。 可是现在,却因为一场接一场的胜利,成为了巨硬的偶像,不,甚至是整个大平原上印第安人的偶像。 “都说白人刘易斯如何如何了得,咱红云一点也不虚他!” “奥地利的克努伯长得像是一头熊,可是它太笨拙了,红云打他就像打树桩一样!” “俄罗斯的瓦西里拿着一把弯刀,红云冲上去绞住他的手,一个头槌直接就撞死了他!” “他们都说咱印第安人天生就是弱小,你看,红云就能将他们全打趴下!哪里弱小了?” “这群白人没见识过!咱印第安人,当年都是能直接把野牛角掰断的!” “干不死他!” 巨硬说得意气风发,仿佛自己就是红云一般。 还狠狠地往桌子上擂了一拳,宣泄着自己就要爆炸了的力量。 就在巨硬狂热得快要燃起来的夸张描述之下,斑鸠的心,勐地一跳! 他也没有料到,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个领导了印第安人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小大角战役的苏族酋长,会以这样一种全新的方式,在拉勒米堡这个地方再次登上舞台! 难道这就是英雄的宿命吗? 古老的印第安,从来留下名字的英雄,都是悲剧!都是失败者!都是无法安息的亡魂! 从神话中死了一纪又一纪的太阳,到被绞死的蒙特祖玛…… 从被埋葬的特诺奇蒂特兰,到被剥了皮的特库姆塞…… 再到未来的红云,疯马、坐牛…… 这个古老的民族,不是没有抗争过,只是失败者不配拥有文字、语言、甚至美好的传说。说起印第安人来,那就是颠沛流离的野狗,肮脏下贱的畜生,不知好歹的混蛋…… 仿佛这个古老的民族,生而丑恶,并且注定会被淘汰一样。 这个古老的民族,它太需要一个不一样的英雄了! 它太需要一个,能够代表胜利的英雄了! 难怪…… 即便是大平原上到处都是喧嚣的怒火,但是迄今为止,斑鸠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部落,敢于向东跨过密苏里河! 密苏里河的东边,住着魔鬼! 那是所有人都不敢靠近的地狱,是他们无比思念,却始终无法返回的故乡。 那里似乎横亘着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却无人能打破的铁墙! …… “冬!” 拉勒米堡的角斗场上,花岗石地面流满了厚厚的鲜血。 红云的一只脚斩在地上那人的脖子上,另一只脚踩在地面,脚踝都淹没在了浓黑色的血浆里。 他将拳头高高地举了起来,朝着四周发出一声狂暴的怒吼。 这一战,他又胜了! “红云!红云!红云!” 观众席上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声音,人们高呼着他的名字。 这样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遥远,像是大山的灵在呼唤他一样。 他的视线也有些模湖,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影影绰绰模模湖湖的人影。 但他的目光依旧在桀骜地挑衅着四面八方: 来啊!来打啊! 你们不是说你们很能打吗? 来和我打啊! 第七十九章 导火索-俄勒冈小径 和弗里蒙特的和平谈判,根本就不是三言两语或者十天半个月能谈得下来的。 这一点,斑鸠知道,头皮知道,连白石城里负责打夯的工人现在都知道。 迄今为止,来到这片大陆上的白人,同大大小小的印第安部落签过至少一千份以上的和平协议,但是没有任何一份得到过遵守。 有的是因为部落已经灭绝了,不用遵守了;有的是因为部落迁徙了,没有遵守的必要;还有的就是因为白人不想遵守了,连理由都懒得找。 最近的一份被当做废纸的协议,便是关于俄勒冈小径的和平开发协议。 俄勒冈小径,是一条通往俄勒冈一处大型金矿的秘密道路,也是弗里蒙特经营的一条财富大动脉。 按照协议,弗里蒙特的商团可以安全无害的通过这条小径,当地的苏族人甚至没有要求任何回报,只希望白人商团过路就过路,别糟践人就行。 一开始,这支商团还算规矩。走了那么几次之后,渐渐地事情就来了。 顺手牵两只羊不算过分,羊的主人追出来被杀了也可以算是正当防卫,将印第安人尸体大卸八块是为了震慑宵小也算合理,但是你把波兹曼小镇上所有的印第安人全屠了是什么道理? 当地的印第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俄勒冈的地方法院便已经宣判了,波兹曼小镇上的印第安人全部有罪,不但死掉的人是应当死的,连那几个幸存下来没死的人,也得补枪! 附近的几个印第安部落还在义愤填膺的研究法律条文,研究着研究着发现了一条上个星期刚刚颁布的法令,原来波兹曼地区竟然已经不再是保留地,而是属于联邦的土地了? 附近的几个部落欲哭无泪,只得拾掇拾掇,准备再次向北迁徙。 其中有一支部落,实在是忍无可忍,向东边的胡克帕哈部落求救。 此时,胡克帕哈部落的酋长坐牛,已经是印第安反抗军联盟的审判祭司了,地位不同,眼界自然也便宽了不少。 坐牛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将此事汇报给了斑鸠,斑鸠将这件事印在了白石城自己发行的报纸上。 这一下,大平原上的野火燃烧得更加剧烈了起来。 没有人敢向东跨过密苏里河,但是,向西征服洛基山的呼声却前所未有的强烈。 “放弃幻想吧!准备战争吧!” “我们不需要谈判!” “我们要夺回俄勒冈!绞死弗里蒙特!” “波兹曼的一千条亡魂,在俄勒冈小径的上空徘回!” …… 白石城的报纸上,第一次使用了印第安人自己的‘文字’,这个历史性的时刻,它本该用来写一段富丽堂皇的赞颂诗,但是,在这样一个风雨飘摇的时期,印第安人只有悲歌可写。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不得不说,塞阔雅发明的文字,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认识。 同一篇文章里面,出现好几个‘通假字’,斑鸠用红笔将它们圈了起来,让比索去交给塞阔雅。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任何一个新事物,没有可能一开始就是尽善尽美的。 但这件事情的意义是如此之大,即便是斑鸠,也觉得自己花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来白石城的报纸上‘捉虫’是很有意义的。 年迈的塞阔雅,现在就像是恢复到了他年轻的时候一样,精神百倍,活力四射。 年轻的时候的塞阔雅,抡得动80公斤的大锤,那时候他是部落里首屈一指的铁匠。 但是现在,哪怕是8公斤的铁锤也能压得他抬不起胳膊来。然而,年轻时候那种意气风发红光满面的状态,却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这一个字,重800公斤呢!”他时常对人这样说。 现在的白石城,每一天都是新的。 往往等不到早上六点的钟声敲响,人们便会纷纷从睡梦中醒来,提着锤子和铁镐上工去了。 可以总有人比他们更早。 年轻的狼喜欢带着他的队伍昼夜不停的奔跑,他似乎从永不停歇的奔跑中获得了灵感和力量。 有一天,他在斑鸠面前夸口说: “斑鸠,如果你想要打一场一两天的爆发战,你可以去找水车;但如果你想打一场十天半个月的拉锯战,你最好选我!” “为什么?”斑鸠问他。 “因为我就擅长这个!”狼说到。 率领修洛特尔援军从马德雷山林飞驰白石城,是狼第一次独立领军。 这一场任务他甚至没有放过一枪一弹。 但是不得不说,他完成得相当出色,斑鸠甚至想不出还有谁能比这个年轻人更出色的了。 更重要的是,狼以及他的队伍,在修整完毕之后,突然便一个个都拽了起来,一群还没有正儿八经在大平原上过战场的‘新人’,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理所当然的天下第一强军一样。 “好啊,狼!”斑鸠说。“我想打一场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战争!” 狼一张嫩脸憋得通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旁边的十五美元笑到:“狼,你得赶紧生个崽子才行!” “哈哈!” 屋子里的众人便都笑了起来。 …… 白石城进军的鼓点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敲响,如同一架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战车,隆隆地不可遏制。 所有人都在惊叹于它的威势无俩,并希望它能够快点,更快点。 只有驾驭这辆战车的御手,绷得心都快要炸裂了。 在一个深夜无人时,十五美元叫醒了趴在桌面睡觉的斑鸠。 “怎么了,十五美元?”斑鸠擦了擦口水。 “斑鸠,我想和你谈谈。” “怎么了?” “斑鸠,咱们真的还要去俄勒冈再打一仗吗?”十五美元问到。 “有什么问题吗?” “我觉得……我们打不了!”十五美元坦诚地说到。 斑鸠怔了一下,沉默了起来。 过了好一阵,才说到:“头皮不是在和他们谈吗?” 两个人便都沉默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和平是不可能谈出来的。即便是谈出来了,那也是假的。 但是却又都无可奈何,如果真的要打,以白石城的力量,怎么可能打得过弗里蒙特麾下—— 五个基干步兵营,每营包含1个掷弹兵连,1个轻骑步兵连和6个基干连,每个基干营编制960人! 两个独立骑兵连,每个骑兵连配置200名能在马背上发射火枪的士兵! 一个火炮连,拥有超过40门大炮! 还有一批由印第安人组成的雇佣军,数量在数千到数万人上下浮动! 更别说,在加利福利亚的海面上,还漂浮着三艘海军明轮战舰,随时准备为弗里蒙特提供支援。 …… 绝大多数印第安士兵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军舰。 就像一开始他们看见白人骑兵,以为那是一只长着两只手和四条腿的怪物一样,他们以为军舰是一种会喷火的怪鱼! 就像是在拉勒米堡角斗场上赤手空拳的红云,看着对面那个全身都套着明晃晃铠甲的对手,一开始还以为那是一个长着两条腿的铁罐头! 第八十章 说英雄,谁是英雄? “红云!” “红云!” “红云!” …… 角斗场内,人群在歇斯底里地呐喊着,给场中那个勇勐的印第安人加油鼓劲。 那个印第安人,现在不但代表着他自己的武勇,更是寄托着这些赌徒们全副身家的希望。 在过去的二十五场战斗中,这个被漆黑的鲜血洗练得像是一坨铁一般的印第安人,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对手,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 也为他们带来了滚滚的财富。 有人将独轮车换成大篷车,有人将身边的玛丽换成了安娜,但是绝大多人换成了更多的筹码,压在了这个屡次创造奇迹的印第安角斗士身上。 即便对手全身都穿着板甲,手里拿着斩马剑,赌徒们依然相信,红云是不会败的! 在过去的二十五场战斗中,这个黑铁一般的印第安人,用他的拳头,砸碎过勐虎的头骨,砸碎过黑猴子的木盾,砸碎过白熊的铁头盔…… 狂热的赌徒比红云更相信他,他们甚至认为,哪怕前方有一座坚硬的铁墙,这个黑铁一般的印第安人,都能用他的拳头砸碎它! 什么,它是个印第安人? 狂热的赌徒们可不会在乎这个。 一个能给他们挣钱,并且是挣大钱的印第安人,甚至比他们自己的妈都还要亲! …… 角斗场边的一个包厢里。 年迈的奥格拉拉无力地坐在天鹅绒铺就的椅子上。 这里是角斗场最好的位置,从他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角斗场上的情况。 耳中听见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奥格拉拉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角斗场上那个赤手空拳的人,是他的儿子! 那个为所有族人崇拜,被所有赌徒们称作战无不胜的勐士,是他的儿子! 骄傲吗? 他曾经骄傲过。 可是现在,他的头颅沉重得像是灌满了铅,无论怎么用力都抬不起来。 因为他知道,接下来,他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在角斗场上被打死! 在过去的五场角斗中,他在每一场,都拿出了巨量的财富,去买自己的儿子输——就是靠着这样的手段,他才让自己的儿子能够一直活着。 可是现在,他再也拿不出钱来了! 红云是很能打,但是再能打的血肉之躯,终究敌不过钢铁,敌不过火药,敌不过无休无止的挑战! 那些被所有人崇拜的赫赫威名,背后支撑着的是奥格拉拉整个部落的财富。 为了这个儿子,奥格拉拉抛弃了一切。 但是,在接下来的这一场战斗中,他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最亲爱的儿子,被活生生地打死! 因为他再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一个衣冠楚楚的墨西哥人站在他身边,看着瘫软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奥格拉拉,忍不住低头提醒了一下。 “亲爱的奥格拉拉酋长,如果你再不去交钱的话,红云这一场就只能输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这一句话在过去的三场角斗开始之前,墨西哥人都要说一次。 这一次,连这个墨西哥人都看出来了,奥格拉拉部落已经被榨干了,没油水了。 之所以这么提醒一句,纯粹是出于礼貌。 在这个世界上哪里有真正的战无不胜的角斗士? 所谓的胜利者,只是能为拉勒米堡角斗场主人带来最大利益的人。 这样的人,被观众们称为‘拳王’,被外间的人称为‘英雄’,可是在角斗场的顶楼那间小屋子里,只被称为‘造币机’! “我……” 年迈的奥格拉拉努力地抬起了头,用力地说到:“我……将奥格拉拉的土地,都押上去……” 墨西哥人很有礼貌地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出于职业道德,他优雅地对奥格拉拉行了个礼,说:“稍等,我去禀报一下我的主人!” 在这个墨西哥人离开之后,奥格拉拉一把抓住了针茅祭司的手。 两个人抱头痛哭,却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当年曾经在大平原上叱吒风云的奥格拉拉,如今衰弱得连一口气都喘不上来。 当年曾经为了部族,将自己的妻子儿女都丢给了敌人的奥格拉拉,如今为了自己这个唯一的儿子,却终究放弃了他的部族。 他放弃了他的一切,只为了他的儿子能够多活一天。 哪怕是一天,奥格拉拉也觉得值得。 “酋长,去向斑鸠求救吧?”针茅祭司说。 “斑鸠……斑鸠又能怎样呢?”奥格拉拉问。 “他至少……至少是反抗军联盟的头儿!” “去吧,去吧……”,奥格拉拉说到。 他并不抱有什么指望。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并不看好那个名叫斑鸠的年轻人,都说如今大大平原上,反抗军的烈火烧得大地都在发烫。 但是在奥格拉拉看来,那只斑鸠的境地,并没有比红云好上多少。 不,斑鸠的境地甚至比红云更差! 红云还有自己在场外为他续命,而斑鸠呢?那个单薄的年轻人,只能依靠他自己的力量,将所有印第安部族都扛在了自己的肩上。 需要求救的是斑鸠,而不是奥格拉拉! 如果奥格拉拉还年轻的话,也许,他会对那只斑鸠说:“将你的担子分我扛一扛吧?” 可是年迈的奥格拉拉,如今唯一的愿望,便只是想要让他的儿子能够多活一天! 哪怕是拿全世界来换他儿子的一天,他也觉得值得! …… 过了一会儿,那个墨西哥人走进了包厢。 “哈哈,亲爱的奥格拉拉,我的主人同意了你的条件。不过,你得先把这个协议签了!” 墨西哥人拿出一张明显是刚刚拟好的文件,大概是时间紧迫,协议就写在一张报纸的空白处。背后是《刺激!一个雌性印第安写给一个雄性印第安的信》的原文。 奥格拉拉哆哆嗦嗦地抬起手来,却怎么也握不紧笔。 “快签字吧,老酋长!你的儿子快要被打死啦!”墨西哥人优雅地劝解到。 角斗场上的钟声已经敲响了。 人们在大呼小叫。 “爬起来,红云!” “你个兔崽子,爬起来啊!揍他!” “你的拳头呢?你个狗娘养的,爬起来打啊!” “你这个印第安猪猡,你的胆子被狼吃了吗?别躺在那里像一条死猪一样啊!” 先前的人们对红云有多崇拜,现在他们对他就有多恶毒。 奥格拉拉抬起浑浊的眼神,看见角斗场上,那个明晃晃地铁皮人,手里举着明晃晃的大剑,正稳稳地朝前走去。 地面上一条蠕动的虫子,那就是他的儿子。 奥格拉拉用他的另一只手握住了自己执笔的手,用力地在那份文件上签下了字。 他甚至都还没有来得及看,这份条约上写着什么。 “很好,老酋长!” 墨西哥人拿走了条约,说到:“祝你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 “砰!” 一声枪响,那个铁皮巨人倒了下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云居然拿到了一只枪! 观众席上一番鸡飞狗跳,有人大叫着不公平,但是更多的人,却在为自己又一次赌赢了而狂喜。 “红云!” “红云!” “红云!” 呐喊的声音汇聚在一起,为红云的第二十六场胜利而鼓噪。 这是个所向无敌的角斗士! 这是个战无不胜的印第安英雄! 他的美名再一次传扬开来,同时也吸引着更多的赌徒们。一条由美元、比索、卢布和英镑组成的河流,从四面八方向拉勒米堡汇聚过来。 红云的名声越响亮,这条财富之河越粗壮。 人们并不在乎公平不公平,他们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 …… 拉勒米堡顶层的小屋子里,有人将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交给了身边的随从。 “这一份,拿去打发那个蹩脚的律师,叫他给我闭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阿伯拉罕-林肯,主人!” “去吧,叫他闭嘴!银子和铅子他总得选一个!” 第八十一章 让我最后一次再教教你,什么叫做战争! 拉勒米堡是一块肥肉。 虽然这一块肥肉已经有了主人,但是这里是野蛮洪荒的西部。 在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即便是最强壮的雄狮也无法保证自己能够独享美食,更何况拉勒米堡声名鹊起,连远在华盛顿的大人物都有所耳闻。 律师、税务官、治安官、环境保护协会……就像是赶也赶不走的苍蝇,围绕着拉勒米堡嗡嗡嗡,让人不胜其烦。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封从北面送来的信,引起了角斗场顶楼主人的兴趣。 写信者自称是他的朋友,可以为他解决这些烦恼的苍蝇。 并且,不留后患。 …… 白石城下,一支远征俄勒冈的大军已经集结了起来。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小小的白石城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的人口。在斑鸠和十五美元看来,现在的白石城的生活状况简直如同地狱一般,甚至比马德雷山林中那个部落更加不如。 但是这些自愿集结过来印第安人们却依然认为这里就是天堂。 白石城的围墙越修越高,墙内是那些有身份的工人们所居住的地方,墙外,却到处都是热血沸腾却无所事事的流民。 远处滔滔不绝的黄石河水,这些精力旺盛的流民们每天都能游几个来回。一开始斑鸠还担心他们会溺死,后来他便不担心了——不是因为这些人游泳技术好,而是溺死几个人简直就跟死了几只蚂蚁一样,根本没有人在乎。 他们一个个都打扮得像是角斗士一样,即便是有衣服也不穿,饿着肚子在平原上追逐打闹。 相比起他们这些荒唐的行为来,他们手中的武器更加荒唐可笑。 绝大多数人的手中只有一根棍子,若是谁手里能拿到一根铁管,那就绝对是个人物,可以号令一方了。 血迹斑斑的胸膛是他们的标配,大脚丫子踩在地上,将到处都是的人畜粪便踩成了烂泥。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可就是这样一只荒唐可笑的乌合之众,他们热血沸腾,誓要远征俄勒冈! 踏平波兹曼小镇! 为那里死去的三千印第安人同胞复仇! 要将罪魁祸首弗里蒙特撕成碎片! 要将西边的白人军队赶进太平洋去! …… “斑鸠,我就要带着这样一支军队去打仗吗?”十五美元站在窗户后面,将窗帘掀开一条细缝,轻声问斑鸠。 “嗯。”斑鸠埋首在高高堆起的文件从中,头也不抬地回答到。 “我有点怀疑,你是想让我去送死!” “怎么,怕了?” 十五美元沉默了一阵,放下了窗帘。“我实在想不出来,我的取胜之机到底在哪里?” 斑鸠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十五美元缓缓地在斑鸠的对面坐了下来。 ——桌面上堆积如山的文件,并不全是属于斑鸠的,其中至少一半属于十五美元。白石城的条件虽然比之前好了很多,还也还没有宽裕到每人一个办公室的地步,十五美元和斑鸠是共用一张桌子的。 作为反抗军联盟的战争祭司,十五美元还负责工业和农业这两大块。 在一切都是为了战争服务这个目的下,目前白石城的所有工厂都在制造铁器——主要是枪和子弹,生产效率感人。但是即便是报废的枪管,也是这一支军队的神兵利器,根本就舍不得扔掉; 至于农业,玉米刚刚播种,土豆还在泥地里沉睡,红薯才从土壤里钻出嫩芽; 一句话,白石城的工业和农业,还根本支撑不起一场成规模的战争。 这一支军队,除了准备好死亡,他们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我想把修洛特尔军团带过去,你觉得行吗?”十五美元问到。 “你是战争祭司,你来做决定。”斑鸠回答到。 十五美元摇了摇头,“不,不行!不行!” 修洛特尔军团自来白石城之后,只短暂地修整了半个月,便被派了出去,辅助坐牛执行审判工作去了。 没有修洛特尔军团的东奔西走,大平原上的烈火很快就会变成乱火,最后厮杀到血流成河,死掉的只会是更多的印第安人。 以杀止杀很惨烈,但却是最高效率的方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死在印第安人自己手上的印第安人,比死在白人手上的更多。这句话并没有太错。 内战的惨烈度,在很多时候比外战更加剧烈。非得是一方从身体到灵魂彻底服输才算是结束。 不过在斑鸠看来,这就是印第安人想要快速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和白人的战争,是一场持久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拉锯战,一点都不能急。 但是印第安人自己的内战,却是能有多快便有多快,一点都不能缓! 白石城固然是初立,力量孱弱。但是那些印第安人部落却更弱,有许多部落人口高达千人,却连一口铁锅都凑不出来,部落酋长一天都只能吃两顿饭! 这就是白石城和他们的实力差距最大的时候,不趁这个机会扫平四方,往后不知道要多费多少功夫。 为什么白石城外来了这么多流民? 报纸上都说他们是仰慕斑鸠和反抗军,但其实最直接的原因是,他们的部落没了! 只不过,如今的大平原上,仇恨的火焰连空气都能烤焦,和白人世世代代的血仇,在某种力量的鼓动下,掩盖了他们的亡族破家之痛。 他们如今所顶礼膜拜的斑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促成这一切的刽子手! 只不过,斑鸠的手上没有沾血,干干净净,和白石城的城门一样白! …… 当斑鸠离开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他是一个臭名昭着的恶棍,是印第安人口中桀骜不驯的恶魔,是白人报纸上一个荒唐滑稽的小丑。 但是现在,他是声名显赫的反抗军联盟总指挥长,是所有印第安人最慈爱的父亲,是西面的弗里蒙特和南边的拉勒米堡心目中的强大对手! 八色大旗的光芒甚至超过了布拉克山顶上那一面黑旗。 大平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在传说,羽蛇神赐予了斑鸠智慧和力量,他将带领印第安人不可阻挡地崛起! …… “这一战的意义何在?斑鸠?”十五美元问。 马德雷山林中的斑鸠是单纯的,可爱的。那时候的斑鸠,所有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那就是从眼前山穷水尽的状况中活下去,十五美元一眼就能看懂。 可是白石城的斑鸠,十五美元却越来越觉得自己看不懂了。 “你不是不懂,你只是没有信心。” “来吧,十五美元,让我最后一次再教教你,什么叫做战争!” 第八十二章 正义必胜! 拄着拐杖的水车来到了会议室; 木乃尹河狸坐在轮椅上被鲟鱼和熏鱼推进了会议室; 狼没有来,他在外征战,他现在有个不太好听的外号,叫做‘血狼’,凡他所到之处,皆是尸山血海,他乐在其中。 坐牛恰好在城里,他也自觉地走了进来。 头皮没有来。 …… 桌面上一张地图,在斑鸠的手掌抚慰下,徐徐展开。 “战争,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事情,关系着生死存亡,不能不竭尽全力!” “在我们过往的无数次战争中,我们都习惯了以弱击强,以少打多,固然是情势使然,我们不得不如此。” “但是,真正的取胜之道,永远是以多打少,以强凌弱!” 看着桌面上的地图,斑鸠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 …… “问题是,我们并不强啊?”十五美元开口问到。 …… 十五美元的话打断了斑鸠的思索,让他从沉默中清醒了过来。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看清楚我们真正的力量!” “你认为你是一个印第安人,而且你只是一个印第安人,你认为你所要进行的战争,是一场复仇之战,是一场与敌人针尖对麦芒的硬碰!” “错了,十五美元!” “如果你只是修洛特尔的军团长,你可以将自己的目光只集中在眼前的敌人身上。但是,你现在是战争祭司,战争由你发动,也会由你结束。你需要站得更高,看得更宽!” “从我在白石城建立起反抗军联盟的第一天起,我就说过一句话,可是你们都没有放在心上。” “这是一场正义对邪恶的战争,这是一场反对美利坚联邦霸权的战争,这是一场所有人都应该站出来战斗的战争!所有人!” 斑鸠伸出手指,点在了地图的左下角。 所有人都出乎意料地睁大了眼睛,坐牛更是牛躯一震,像是被雷噼了一下,汗毛直竖。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这里是圣贝拉迪诺,杰罗尼莫和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帝国军联军正驻扎于此。就在我们打败比尔上尉之后的复活节那一天,他们的联军也正打算北上,目标是这里——” 萨克拉门托! 斑鸠的手指沿着太平洋沿岸的空地画了一条北上的路线,最后重重地点在了临海边一个小小的城镇上方。 加利福利亚是属于墨西哥的领土,这一点是所有人都公认的。 在美利坚联邦还没有正式对墨西哥宣战之前,即便是华盛顿最激进的战争分子,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 “墨西哥是我们天然的盟友,这种关系相当牢固,比我们和美利坚联邦签订的任何一份协议都要牢固。即便是墨西哥方面的太平洋指挥官来昂纳多-马尔克斯将军愚蠢得跟猪一样,他也不可能对弗来蒙特的军队熟视无睹!” “更何况,我的话在杰罗尼莫那里,多少还是管用的!” …… 十五美元长出了一口气,脸上带上了些许的欣喜,但随即又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可是,即便这样,我们也很难打败弗里蒙特!” “而且,我们和杰罗尼莫的配合也很难协同!” “弗里蒙特在海上还有三艘军舰!” “加利福利亚的印第安人已经投靠了弗里蒙特了!” 会议室里,终于打破了沉闷的寂静,大家都三三两两地议论起来。 …… “所以,在俄勒冈的北面,还将有一支军队南下!” 斑鸠将手指划向了北面的加拿大,越过冰雪皑皑的海岸线,指向了地图尽头的一个半月形半岛。 阿拉斯加! “俄罗斯的军舰将很快南下,阻止弗里蒙特夺下加利福利亚!”斑鸠斩钉截铁地说到。 对于这个隔着太平洋的邻国,会议室里的人大概除了河狸和十五美元之外,几乎都还是第一次听说。 无论是坐牛还是河狸,北美这一片大地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俄罗斯、英吉利、法兰西……这些赫赫有名的欧陆列强,对于他们的威胁甚至还不如近在迟尺的弗里蒙特! “什么是军舰?”坐牛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他最近忙于东征西讨,许多送上他桌桉的资料他根本就没有来得及看。在他的眼中,密苏里河以西的大平原就足够大了,他甚至还来不及接受这个大地是个圆球的事实。 “谁是俄罗斯?”水车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斑鸠突然便又有了一种,在马德雷山林中教族人们制作火弓的的感觉。 好在这一次,比制作火弓要容易多了。 “送给你们的文件你们自己要去看!”斑鸠瞪了这两人一眼。 然后重重地将手指从遥远的阿拉斯加滑动到了南边的西雅图! “头皮已经北上,去联络我们的俄罗斯盟友了!” 斑鸠说到。 …… 这一下,看起来,就有南北两支军队对弗里蒙特形成夹击了。 形势转眼之间一片大好。 只是,十五美元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他们为什么要帮我们?” …… “他们不是在帮我们!” “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帮任何人,他们只是在帮他们自己。” 斑鸠拿过了另外一张欧洲地图。 “美利坚的诞生,是欧洲列强内斗的产物。我们现在需要给他们创造了一个机会,让他们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让英吉利拿回它的哈德逊湾!” “让法兰西拿回它的路易斯安娜!” “让西班牙拿回它的……呃,墨西哥,如果它有这个本事的话,让它自己和墨西哥去掰扯吧,反正机会我是给它了!” “俄国人不满足于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那就给它一块阳光下的土地!” “奥地利、土耳其、普鲁士……他们都是受害者,理当也拥有在这里说话的机会!” “所有在美利坚诞生的过程中,受到欺辱和压迫的国家,都是我们的盟友!” “这不是一场印第安人的复仇之战,这是一场所有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国家联合起来,反抗霸权,维护自由的正义之战!” …… “十五美元,水车、河狸、坐牛,”斑鸠将会议室里的人一个个都叫了一遍,最后看向推轮椅的鲟鱼和熏鱼,还有挖鼻孔的小安德烈,斑鸠也叫了一声他们的名字。 “你们成长得如此之快,关于如何打仗,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们的了。你们比我做得都要好,甚至比我想象的都要好。” “我们现在欠缺的东西有很多,但所有的欠缺我们都可以忍受,唯有一种东西,我们片刻都不能再等,必须立刻将它掌握在手上!” “那就是正义!” “这才是我们现在最强大的武器,也是我之所以告诉你们,我们其实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的原因。” …… “因为正义必胜?”小安德烈问到。 “没错,”斑鸠朝他笑了一下,“正义必胜!” 第八十三章 ‘正义煌煌’ vs “天命昭昭” 正义,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 世间没有什么东西敢与他公然对抗。 …… 在斑鸠开完这一场会议之后,没有人再提出问题,人们都默默地离去。 各自若有所思,却又似乎浑浑噩噩。 河狸留在了最后,似笑非笑地看着斑鸠。 “怎么了,河狸,有事吗?”斑鸠问。 “骗子!你这个骗子!”河狸说到。 “我骗什么了?”斑鸠问到。 “你有没有去叫杰罗尼莫北上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听你的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墨西哥帝国军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北上的!” “为什么?” “德克萨斯的威胁,远比俄勒冈的弗来蒙特要大多了!”河狸说到:“扎卡里-泰勒就是个老谋深算的战争狂人,他在德克萨斯堆积了数量庞大的军队,墨西哥不可能视而不见!” 斑鸠丝毫没有骗局被揭穿的尴尬,只是澹澹地笑了一下。 河狸接着说到:“至于北面的俄罗斯,也就只有水车、坐牛这种人会相信你的话。在他们的眼中,俄罗斯也许就是另外一个部落,欧洲那些乱七八糟的国家,和大平原上那些大大小小的部落也没有什么区别。但凡他们稍微认真地看过资料,就知道你这个谎言有多离谱!”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至于什么英吉利法兰西的支援,更是远在天边,连一根毛都看不到。弗里蒙特的威胁却是近在眼前——天啊,也就十五美元这种蠢货,才会相信明年才可能有的柴火,可以帮我们度过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咱们可以去苏必利尔湖搬运湖水来灭掉眼前燃烧起来的篝火——天啊!这是多么荒谬的谎言!他们居然还相信了你这种谎言!” “还有什么正义啊,什么公平啊,印第安人是如此愚蠢,在过去数百年以来,他们就是栽在了这个上面——反正我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 “老实给我说吧,斑鸠!你真正的打算到底是什么?” …… 斑鸠认认真真地看着河狸。 “你觉得我在骗他们吗?” “难道不是吗?”河狸反问到。 “你错了,河狸!我说的也许不是事实,但我绝对没有骗他们!” 斑鸠说到:“杰罗尼莫和墨西哥帝国联军有没有北上其实并不重要,一支箭还没有射出去的时候,它对敌人的威胁才是最大的。除非弗来蒙特和墨西哥那个号称‘塔库瓦亚之虎’的马尔克斯将军达成了和平协议,否则,他永远都会担心有这么一支力量随时会北上!” “俄罗斯的舰队当然不会南下,这个国家在阿拉斯加是否还有舰队都是一个大问题。我比你更明白,在这个时期,世界的中心在欧洲,列强们的关注点在巴尔干,在克里米亚……但是,河狸,如果我愿意付一点钱,让俄罗斯的随便什么船过来转一圈,你觉得弗里蒙特会怎么想?” “我所提出了的只是一种方向,至于具体的执行,十五美元会完善它的!也许他还会有其它的奇思妙想出来,谁知道呢?” “布拉克山下集结的那一大堆印第安人,他们什么都不用做,我只需要他们都给我鼓噪着要西征就够了!真要靠他们去打仗,我得是有多眼瞎?难道我看不出来,那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吗?” “战争早就已经开始了,河狸!很多时候,当你看见我的军队和敌人开始短兵相接,白刃相向的时候,其实那时候战争已经快要到尾声了。” “你真以为十五美元、水车还有坐牛,他们都是笨蛋,看不出来我所说的其实都是镜花水月般的东西吗?” “为何他们没有你这种质疑?” “为何他们离去的时候全都一言不发?” “因为他们一直在成长,而且已经成为为参天大树了。他们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他们打开了新的思路!” “为什么我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教他们?因为他们都已经长大了,都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不再需要我手把手地扶着他们了!我以后不需要再教他们什么了!” “可是你呢?” “你自恃聪明,不断地寻找我话里话外的漏洞,觉得我在这个地方骗了你,在那个地方又骗了你——河狸,战争不是一场辩论!” “你曾经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可是现在,十五美元他们都已经成长起来了,你的聪明却显得与他们有些格格不入。” “他们看到了杰罗尼莫与墨西哥联军北上的可能,也看到了这个俄罗斯部落对太平洋沿岸领土的渴望,也看到了欧洲那一群大大小小的部落成为我们的盟友的可能性——他们看到的是这些,这些都是我们的力量,他们已经在思考如何运用这种力量了,而你却在为揭穿我的谎言而沾沾自喜!” “你的‘聪明’已经落伍了,河狸!” …… 河狸坐在轮椅中,瞠目结舌,不知该如何应答。 眼前的斑鸠,似乎渐渐地变得陌生了起来。 当初那个提着一杆火枪迎着枪林弹雨叫嚣的斑鸠,那个在南方草原上抛出一个又一个阴谋诡计的斑鸠,那个心狠手辣在马德雷山林中绰号“腥红酋长”的斑鸠……在他的记忆中曾经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可是如今却渐渐地澹去了。 它成为了一个伟岸的背影,正在前路上快步远行,将他抛下,越走越远。 曾经他记忆中发誓要守护的阿帕奇人,现在他竟然已经勾勒不出轮廓,和那些天南地北的苏族人、纳瓦霍人等等合成了一团,也在他的记忆中越走越远。 那个坚毅果敢勇勐无双的维克托里奥,似乎也变成了一个残影,微笑着,朝他挥手告别。 耳边响起隆隆的车轮声,那些熟悉的东西正在将他抛下,他努力地朝着他们大喊:“等等我!” 可是没有任何人回答他,只有远方那个伟岸的身影回了一下头,朝他招了招手:“快!跟上!河狸!你再不跑起来,就要被时代的火车给抛下了!” …… “所有人都在成长,没有谁是站在原地不动的,河狸!” 斑鸠继续说到:“现在,白石城中的印第安人,已经不是那些连火弓都制造不了,还以为闪电是羽蛇神的长鞭,人类是神甩出来的泥巴的印第安人了!” “他们同从前一样穷困,但是他们已经不同了。” “十五美元是战争祭司,他比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该怎样去开始一场战争。他现在唯一欠缺的是信心,他不知道该用什么去打败白人的大炮和巨舰!” “水车是托纳提乌军团的军团长,他比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该如何去战斗。但是他欠缺的是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他被那一仗打怕了,他在借着伤病逃避战场!” “坐牛是我们的审判祭司,他拥有一名出色的统帅所具有的一切品格,除了眼光!他只看见大平原上广袤无垠的土地,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茫茫无际的大海,还有大海之外更广阔的天地,他欠缺的是格局和视野!” “从我的话里,他们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并不是在教他们如何打仗,关于战争的技巧,他们整天都在琢磨这些,掌握得比我要纯熟得多!” “我教给他们的,是一种超出于打仗之外的东西。” “只要有了这种东西,我们便无所畏惧!” “只要有了这种东西,弱者会充满了力量,懦夫敢于向更强者挥刀,走卒贩夫之辈可以见王侯而不拜!哪怕是我们失败一千次,被敌人按在地上摩擦,依然可以从泥淖里挣扎着爬起来!” “这种东西,就叫做正义!” …… “我们为正义而战,河狸!” “只要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一点,很多事情你就会豁然开朗!” “你就会想明白,维克托里奥为什么会失败?白石城为什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崛起?接下来的仗我们该怎么打?印第安人的出路到底在何方?” “你就会明白,我们不是它‘昭昭天命’之下注定的牺牲品,我们是一股光明的力量,我们将面对的是一场邪恶的入侵。我们是正确的!我们是正义的……” 斑鸠轻轻地替目瞪口呆的河狸整理了一下衣领,柔缓了一下语气,说到:“……我们是正常的!” …… 正义,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 所有人都希望站在它的同一边,而不是它的对面。 第八十四章 觉醒 “哈哈!哈哈哈!” 河狸突然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阵子才笑够,对着斑鸠说到:“你这个骗子!骗子!骗子!” 斑鸠环抱着双手,静静地看着他。 “说什么正义,说什么公平,我是一个字也不信!一个字也不信!这世间还有公平吗?这世间还有正义吗?” “哈哈!哈哈哈!” 河狸仿佛是想到了最好笑的事情一样,笑得自己眼泪都流出来了。 “斑鸠,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过你是如何从哈里森河谷成长起来的,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你是如何的阴险狡诈,残忍狠毒,我一定会以为你是个天真的梦想家!”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我所见过的最大的骗子就是你!” “你的确没有骗他们,因为你真的在相信这个,连你自己都骗了!” “公平?正义?哈哈,凡是相信这个的,要么便是最天真的蠢货,要么便是最阴险的恶贼!” …… “那你便将我当做一个天真的蠢货吧,河狸!”斑鸠说到。 …… 河狸怔怔地看着斑鸠,然后又笑了起来。 “公平?连拉勒米堡的角斗士都知道,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只有利润!利润!还是tmd的利润!” “斑鸠,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最大的骗子!你不但骗别人,你还在骗你自己——” 河狸的眼睛里,冒出了狡黠的光。 他的嘴角似乎都快要笑烂了一般,裂开的大嘴快要齐到了自己的耳根—— “——不过,我喜欢!” “谁tm不喜欢穿一件漂亮的衣裳呢?” “在这件漂亮的衣裳下面,你所进行的杀戮不叫杀戮,那叫做审判!欺骗也不叫欺骗,那叫做善意的谎言!背信弃义也不叫背信弃义,那叫做随机应变!” “咱们坑蒙拐骗,是因为有慈悲心肠!” “烧杀抢掠,那叫做雷霆手段!” “tmd,将路易斯安纳卖给美国人叫做奇耻大辱,将它卖给法国人就好说了,那叫做公平交易!” “谁tm叫咱们代表着正义呢?” “将他们碎尸万段,那是为了科学研究;将他们吊在悬崖上,是为了保护动物!将他们的城市摧毁,将他们的文明斩断,将他们的妻子儿女统统杀个干净,将他们的手脚斩断丢进冰冷的大西洋,哈哈,这是为了……这都是为了tm的正义!” “将我们的敌人斩尽杀绝,夺走他们的财产,掳掠他们的妻儿,聆听他们悲惨的痛哭……当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把它叫做‘文明’,如今我们也可以这样做了,对不对?我们应该叫做‘正义’,对不对?” “哈哈,正义!……斑鸠,你这个骗子,大骗子!我喜欢!我喜欢你的正义,哈哈哈!” 河狸大笑着,叫鲟鱼和熏鱼推着自己的轮椅,转身离开了。 他刚刚还沉浸在被时代所抛弃的幻觉中,惶恐不安,颤栗发抖;但是转眼间,他又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运转的逻辑没有改变。 斑鸠还是那个斑鸠,河狸还是那个河狸! 新的时代并没有抛弃他,只是变得更加虚伪,差点让他都认不出来了。 …… 斑鸠皱着眉头。 心中叹气,为什么,河狸要这么曲解自己? 自己明明就是代表着正义的嘛! 明明自己教授他的是一招堂堂正正的‘九阴真经’,这家伙为什么偏要反着练? *** 西征的意义,不在于战胜,而在于拒止。 想要在这个时期战胜弗里蒙特,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是,如果能让弗里蒙特明白,他的贸然东进亦将付出惨重的代价,那么,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之内,白石城就能享有一段在恐怖威慑下的‘和平’。 十五美元一开始总是想着如何取胜,所以为此心神不宁,忧心忡忡。作为白石城的战争祭司,他实在无法接受一场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当他从斑鸠的会议室出来之后,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起来。 斑鸠并没有告诉他该如何打这一仗,但是,斑鸠却告诉了他,如何打接下来的这一系列仗! 与弗里蒙特的战争,不是一场或者两场的决战,而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所进行的无数场战斗。 也许他会输掉其中的一部分战争,甚至是绝大部分战争,但是,只要心中有信念,迟早会撑到胜利的那一天。 失败一次、两次、许多次,都不重要! 在未来这漫长的日子里,他不可能在每一场战斗中都取得胜利,但是,他只要能坚持下去,迟早便会取得胜利。 他会迎来一场、一场、又一场……接连不断的战斗。 输输赢赢,所有的这一场、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一起编织成一场真正的战争! …… 水车回到病房里,茫然地看着四周已经变得空空荡荡的病床。 谁能想到,曾经勇勐无双的水车,托纳提乌军团的军团长,竟然会对战场产生了厌倦? 哪怕是自诩钢铁,可他终究也是血肉之躯。 身体的疲惫可以靠时间来恢复,心灵的疲倦却只能在时间流逝中变得越来越沉重。 黄石河岸那一场雨战,让他怀疑自己到底还算不算是个‘人’,自己生存的意义何在? 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了很久。 直到夕阳快要西下的时候,他突然丢下了自己的拐杖,抓起床头的衣裳往自己的身上一批,转身便走了出去。 “交给斑鸠的那一条命,我算是已经活过了!” “但是,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在需要我!” “为了让这天下的印第安人不再被屠杀,我必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 “正义之旗,永不落幕!” …… 坐牛沿着山路,神思不属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一路上有好几个人叫他,他都没有注意到。 直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手下递上来一大叠文件,打断了他的思绪。 “这是什么?”坐牛问。 “这是绿谷部落的降书,还有山鹰部、水犀部、黄杨部、雨声部……” 手下将文件一份一份地堆叠到他的面前,嘴巴没口子地夸赞到:“先生威名远播,有好些个部落,根本就没有等到血狼的到来,就直接递上了书信,表示愿意投降……” “投降?”坐牛拿起一份文书,随意地扫了两眼。 “对啊,投降!”手下说到:“他们不投降,还能如何?” “哦——”坐牛的思绪,这时候才从深思中拉扯出来。他将这些文书统统都放到了一边,对手下说: “——这不叫投降,这只是他们的觉醒!” “传令:我赦免他们的罪,并欢迎他们,加入正义和光明的大军!” 第八十五章 逆练神功的老混蛋 1843年5月20日,夏季结束前的最后一周,血狼领兵入北达科塔,东进,遇河而止。 血狼驻军于密苏里河西岸,但见秋风萧瑟,四野沉寂,如若死域。 士兵们却不断地从扎营处的地面,挖掘出大批的陶器、骨器以及铁器。经过不知多少年岁月的洗磨,早已经辨不出年月了。 “此地水草丰茂,昔年必有大城建于此地!”血狼忍不住叹到:“只可惜如今尽为荒野,人不能得居,牛羊不得蕃息,若再等上百年,此处遗迹也被大河冲走,谁又还记得此处曾有我族人住过?” 全军上下,皆抱头痛哭。 是夜,血狼率人泅渡大河东岸,勒石为记: ‘异日必渡此河,遇第一座城,必屠之,以稍减灭族之恨!’ …… 大平原上征伐不断,白石城的繁荣却是一日胜过一日。 弗里蒙特的使者又来了第二次,因为头皮不在,由十五美元代为接见。 谈判再次破裂了。 弗里蒙特的使者扬言不日就将派大军东进,必将白石城辗为齑粉,到时候鸡犬不留,片瓦不存! 十五美元扬言,弗里蒙特如今就是陶罐里的王八,四面皆敌,布拉克山下有十万大军,正蓄势待发,下个星期就将越过黄石河,直捣俄勒冈! 十五美元没有头皮那么粗鲁,动不动就拳脚相向。 只是当着那群使者的面,拔掉了那个新翻译的舌头,便放了他回去。 等到他结束谈判,回到自己和斑鸠共用的那间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斑鸠正望着窗外的夕阳发呆。 这一幕,让十五美元的鼻头又是一酸。 安安静静的夕阳,照着安安静静的斑鸠。 十五美元静静地看着,屏住呼吸,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将这难得的安静给搅碎了。 “哈哈,斑鸠!”一个声音突然在这个时候响起。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十五美元狠狠地用眼神剜了一眼那个大大咧咧的轮椅男子——该死的河狸,你为什么没有死在布拉克山的山顶上? 不过河狸却丝毫没有在乎十五美元那冰冷的眼神,而是自己转动着轮椅的轮子,朝着斑鸠径直地行了过去。 路过十五美元身边的时候,还貌似无意地撞了他一下。 “……哦,我亲爱的十五美元,你为什么要掀我的轮椅?”河狸抓着轮椅做了一个丝滑的漂移,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轮椅已经到了斑鸠的身边。 “好吧,我知道了,你是不小心!”河狸不等十五美元解释,便宽宏大量地原谅了他。“下次注意一点就行了,毕竟我是个老人,还是个残废,为了反抗军的事业操劳了这么多年,时常被抑郁症所困扰!” 十五美元一口气憋在胸口,伸出食指,颤颤巍巍地指着这个老东西,“你……我……擦!” 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好了,河狸,”斑鸠将轮椅上的木乃尹掰了过来,朝向自己,“说吧,你这个老骗子又有什么馊主意了?” “斑鸠,在你聆听我的馊主意之前,你应该先听听十五美元怎么说!”河狸说到。“毕竟他刚刚又搞砸了谈判——” “我怎么搞砸谈判了?”十五美元忍不住问到。 这老东西污蔑他别的也就算了,要是还敢污蔑他的智商,十五美元今天非要打他不可。 想到这里,十五美元捋了捋袖子。 “他竟然将弗里蒙特的使者全部放回去了!”河狸大惊小怪地说到:“说不定人家弗里蒙特会认为,咱们是色厉内荏呢!这大平原上的规矩就是,你不敢杀他,他就敢杀你——亲爱的十五美元,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不会吧?”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将他们全杀了?——我的天,使者要是来一个死一个,咱们还谈个屁啊!你个老不死的,我怀疑你的脑子里现在全是纱布,让我替你检查检查——” 说完十五美元就要动手。 “斑鸠,你的战争祭司难道就只知道杀吗?你不是说他成长了吗?就这?”河狸两手一摊,狐疑地看着斑鸠。 斑鸠觉得脑仁有些痛。 “闭嘴吧,十五美元!”斑鸠对十五美元说到,然后又转向河狸,“说点儿人话!” “好吧!”木乃尹咳了一声,正了正身板,声音变得义正辞严,一身正气: “那几个使者,借着谈判的旗号,来我军中刺探情报,实在是罪大恶极!特别是那个领头的阿姆斯特朗,据说他的祖父在70年前就是波士顿有名的奸商,专门走私茶叶,当时就被判了绞刑,但却让他给负罪潜逃了!——但是,考虑到他们毕竟是使者,所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十五美元冷笑了一声,说到:“人都已经走了,你才说这话,你这马后炮是不是晚了点儿?” “正义会迟到,但是它从不缺席!”河狸凛然说到。 “哈哈,难道你还想追上去杀了他们不成?”十五美元反问到。 “人家罪不至死,怎么能杀掉他们呢?”河狸一副恨铁不成钢地样子。“你的脑子里能不能装点儿别的?” “那你想怎样?” “剥下他们的面皮,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砍掉他们的双足,让他们反思自己走过的邪路!再割了他们,免得卑劣的种子污染了他们的下一代……差不多也就是这样了。正义嘛,多多少少有些宽容!” 十五美元和斑鸠互望了一眼,都有些无语。 “你让谁去做的这件事情?”斑鸠问。 “咦?咱们说了这么久,难道你们都没有发现,没有人替我推轮椅了吗?看吧,我就知道,没有人会在乎鲟鱼和熏鱼这个小可怜虫的!” …… 永远不要低估一个老印第安人对白人的仇恨。 这种仇恨,让某个老印第安人,就像是永动机一样,没日没夜地都在琢磨,该怎么去报仇雪恨。 他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斑鸠,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我们和拉勒米堡结盟吧?”河狸认真地说到。 斑鸠大吃了一惊。“和拉勒米堡结盟?河狸,你这个老混蛋,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不和他们结盟呢,斑鸠!拉勒米堡的旗号是‘公平’,咱们的旗号是‘正义’,咱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啊!” 斑鸠虎躯一震,只觉得河狸这厮——脑回路清奇,恐怖如斯! 他想到过他将来也许会有很多白人盟友,比如英吉利法兰西什么之类的,但是他绝对没有想过,他的第一个白人盟友,是拉勒米堡! 自己竖立‘正义’大旗,是为了钓大鱼的,怎么在河狸的眼中,就钓了只拉勒米堡这种小虾米。 英吉利法兰西多多少少是个列强,拉勒米堡就是个躲在山旮旮里开野场子的混混弱鸡——就好像自己原本想去找马叔叔谈生意,结果发现自己找了个鸟叔叔! ——前几天他还想着该怎么去那里打草谷来着。 十五美元的眼神却陡然一亮! 第八十六章 破局 “斑鸠,此事可行!” 十五美元大叫了一声,抓起桌面上的地图,两步迈到斑鸠的身边,将地图往地上一铺,蹲下去就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 “这里就是拉勒米堡!” 十五美元抬起头来,看着斑鸠,“只要我们和拉勒米堡结盟,就意味着我们的东边,再无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只要这个消息传出去,弗里蒙特一定会认为,我们已经为西征做好了最后的准备——斑鸠,这是个绝佳的砝码!” 斑鸠坐在椅子上,看着脚下的地图,一时有些愣神。 之前他还真没有想到,区区一个拉勒米堡会有这么重要。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此时正是和弗里蒙特做谈判的拉锯时刻! 无论是他还是弗里蒙特,从内心里其实都是不想打这一仗的,但是,双方都不可能让步,没有媾和的空间。 谈判的意义,就是吓阻,就看谁先撑不住! “斑鸠,只要和拉勒米堡达成了协议,绝对能给弗里蒙特重重一击!”十五美元又着重强调了一次。 斑鸠连连点头,已经很是动心了。 不过他还是转过头去,问:“河狸,这个主意是你提的,你还有其它什么想法吗?” 河狸冷笑了一声,“瞧你们这点儿出息!你们眼中就只有一个弗里蒙特吗?亲爱的十五美元,如果你的目标只是想和弗里蒙特达成和平的话,我倒是有一个更好的办法——” “快说!”十五美元迫不及待的问到。 斑鸠心中有预感,这老混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十五美元要被坑。 “投降!”河狸说到:“咱们只要向弗里蒙特投降,什么和平都有了!” 十五美元愣了一下,往河狸缠满绷带的腿上砸了一拳,“你是不是想死?” 河狸的膝盖一跳,脸色一变,随即又恢复了笑容。“哎呀?不痛!” 十五美元捏了捏拳头! “好啦!都tm闭嘴吧!”斑鸠大叫了起来:“你们两个,一个是战争祭司,一个是正义会会长,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 正义会,是一个直接听命于斑鸠,但独立于斑鸠目前的军政体系之外的秘密组织。 职责类似于监察处加锦衣卫,因为权势重,所以职位不高。 在白石城中,许多人现在只知道斑鸠身边多了一个木乃尹,至于这个木乃尹是干啥的,一时半会还无人清楚。 不过都本能地不想和这个糟老头子打交道。 …… “你们都低估了拉勒米堡的力量!” “从最东边的费城,到最西边的索诺玛,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牵涉其中!源源不断的财富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又向四面八方分散而去,它就像是一个勤劳的洗衣工人一样,将那些肮脏的、见不得光的财富给漂洗得干干净净!” “如此重要的一个财富中枢,在你们的眼中,竟然只是一个用来胁迫弗里蒙特和谈的工具!” “目光短浅啊!还需要成长啊,年轻人!” 河狸语重心长地说到。 此时的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是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 彼此互不包容,针锋相对。 但是,在拉勒米堡这个地方,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都是‘公平’的,大家都是工具,谁也别嫌弃谁! 差别只在于,有些工具能重复使用,有些工具只是耗材。 有点类似于两百年后的hk,两个敌对的世界在此交汇。不同的是,两百年后的hk乃是人为,此时的拉勒米堡,还处于无意识中的自然生长状态。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那些来自四面八方的赌徒,只要能让他们赢,他们什么都敢卖!” “枪?火药?药品?粮食……谁知道这些赌徒是干嘛的?里面既有军需处的上尉,也有粮食局的局长,你要是对白宫感兴趣,他们甚至能告诉你约翰-泰勒每个月用了几种姿势讨好他的第一夫人!” “据说奥格拉拉在那里输掉了他的整个部族!范德比尔特派来西部的拓荒者在那里输光了被挂在了旗杆上!大平原上至少了三个马贼团靠它养活!产生的各种纠纷连远在堪萨斯的律师事务所都能接到生意!” “斑鸠,这个地方,你要是用得好,它就是一柄淬毒的刀!” …… 斑鸠和十五美元面面相觑。 不得不承认,河狸这个老混蛋,心肠和他的嘴巴一样歹毒。 “当然,咱们不能直接动手抢!” “咱们是一股光明的正义力量,哪里能干这种事儿呢?” “大平原上那三个马贼团,咱们得剿了!因为他们不守规矩,时常抢劫经过的商队和路人!” “那些围在拉勒米堡如食腐苍蝇一般的的律师和税务官,背地里都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咱们得维护正义!” “还有那些放高利贷逼得人家破人亡的银行,咱们得给它们一个教训!谋财害命要不得,不讲公平更是不对了!” “斑鸠,要是咱们能将这些事情给干了,你觉得拉勒米堡会怎么说?” “搞不好,老子能给你挣一个和平勋章回来,你信不信?” …… 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思考,斑鸠、河狸和十五美元便定下了攻略拉勒米堡的方案。 这是斑鸠自穿越以来,第一次主动出击。 之前的所有行动,从在马德雷山林中中占山为王开始,都是出于敌人的行动做出的被动应对。只有这一次,是他第一次积极主动的行动。 若是成功,不止是能逼迫西面的弗里蒙特和谈,更是相当于给此时的白石城接上了一条大腿,前途大大地光明。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用了近一个小时,将地上的地图翻过来,在背面写了一条又一条行动方案,最后呈现出一张乌漆嘛黑的谁也看不出上面写着什么的草稿。 方案已定,三人各自大笑。 那一张被划得乱七八糟的草桉被斑鸠点燃,纸灰扬在了风中。 整个过程三人皆配合无间,默契得就像是早就商量好的一样。大概唯一争执了一下的,只是斑鸠决定自己去一趟拉勒米堡。 “斑鸠,要不让我去吧?”十五美元劝到。 “不,我去!”斑鸠回答到:“这可不是和弗里蒙特的谈判,需要来回拉扯。我就是去赌博的,买定离手,当场就得掀盖!” 于是十五美元也不再劝。 …… 年迈的奥格拉拉接到讯息,说是斑鸠将亲自来搭救他的儿子! 他感激得涕泪交加,痛哭失声,遥遥朝着布拉克圣山的方向,拜了又拜! 他哪里知道,自始至终,关于如何拯救红云这件事,斑鸠、十五美元和河狸根本就连一个字都没有提。 英雄? 赶上了大势所趋的时候,英雄才是英雄。不然,那只是一台被用坏了的‘造币机’而已。 第八十七章 我们来到了文明之地 大平原上,四季分明。 夏季降雨较少,天气干旱而炎热。但是一旦夏季结束,一场秋雨下来,气温便会急剧下降,感觉像是转眼就进入了冬天。 当斑鸠的车队从白石城出发的时候他还只穿着一件单衣,等经过了两个日夜,马车不紧不慢地赶到了拉勒米堡,气温已经一下子降了下来。 天空下了小雨,刚下马车的斑鸠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比索将一件大衣批在斑鸠的肩头上,他紧了紧衣襟,望着眼前的拉勒米堡城市,心中感慨万千! …… 自穿越以来,他就仿佛是居住在世界之外一样。 每天接触的都是臭烘烘乱糟糟的野人,还从来没有见识过‘文明’的样子。 想起来,他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就是马德雷山下那个布法罗集市了,感觉那里就是一个臭烘烘的猪圈,即便是最爱干净的白人小姐,鞋面上都沾染着牛屎。 而眼前的拉勒米堡,却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 笔直的街道上面,用石板铺设得整整齐齐,两旁的行道树绿荫荫地排列着,树底下还的花台,花台上开满了一簇一簇红色的鲜花。 街道中央的十字路口有一个圆形的喷泉,雪白的泉水从地面冒出来,洒落在池子里。一个断了胳膊的女子凋像立在水池的中央。 道路的两侧挤满了躲雨的人们,对于斑鸠一行人的到来,他们并没有表现得太惊讶。 虽然说斑鸠一行队伍壮大,十多匹马环绕着一辆马车,那些整整齐齐的护卫看上去都是身手不凡的样子,的确颇有威势。 但是像这种排场的大人物,拉勒米堡城内见多识广的人们,早就见惯不惊了。 …… 巨硬将一张青色大伞撑在了斑鸠的头顶。 斑鸠信步往前方走去。 远处一个巨大的环形建筑,那就是拉勒米堡的角斗场。似乎现在里面正在进行激烈的比赛,隐隐约约地传来巨大的声浪。 角斗是拉勒米堡的一项产业,但也并非是唯一的产业。 道路两旁有许多红色的窗户,一条条雪白的大腿在门口晃来晃去,用各种语言招揽着顾客。 一个大胆的女人凝视着斑鸠,当斑鸠将目光投过去之后,她将裹在自己身上的轻纱解开,迎风挥舞了一下,一片雪山入目,愣是将斑鸠逼得晃了一晃。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哈哈哈!”大概是看出了斑鸠的窘状,两侧的门口传来一阵调笑。 斑鸠只是一下子又想到了洛岑,当日在回山的路上所见,依稀仿佛似乎便在昨日一般。 一行人往前行了半条街,路旁的景象又是一变。 酒馆林立。 巨大的酒桶也许是故意被放在了门口,让人一见就想进去喝两杯。 从门内传来鼓点和音乐的声音,感觉就像是来到了热闹的音乐节一样。 “月牙还真会选地方,斑鸠,要不咱们进去喝两杯?”巨硬问到。 斑鸠看了一看比索,比索心领神会地先进去了。不一阵,他从酒馆里面出来,走到斑鸠的身边:“月牙的人在里面,安全!” 于是斑鸠便朝这酒馆走了过去。 酒馆名叫‘水手之家’! 在拉勒米堡这种大平原上哪里来的水手!不过,在大平原上,至少有一半的人都曾有过一段当水手的过往。 那时候加勒比海上到处都是财富,从古巴和墨西哥启航的轮船上,装满了一箱又一箱的银币和金币,就像如今的西部一样,只要勤劳肯干,随随便便都能挣到大钱。 …… 当斑鸠推开酒馆的门,走进这家酒馆的时候,里面的空气似乎凝滞了一下。 不过随即又开始变得鲜活了起来。 已经有人提前安排好了位置,引着斑鸠前去就坐。 他的位置坐落在酒馆靠窗的角落里,从这里既可以看清酒馆里的一切,也可以兼顾窗外。 屋子里各种肤色的人都有,斑鸠一眼便看出来了,虽然各自相安无事,但依然有一层藩篱,隔离在各色人种之间。 酒馆中央的台上,一个黝黑得跟煤炭一样的家伙正拿着吉他,唱着一首思念姑娘的小调。不同于记忆中那些优美得如同流水一般的旋律,这个家伙的口中,几乎每一句歌词里都带着一个生产工具。 两个穿着短裙的姑娘手挽着手在上面跳踢踏舞,不时有人将钞票和银币往她们的身上砸,每当她们不曲腿低下身来捡钱的时候,酒馆里便会响起一阵粗俗的大笑声。 有个穿着西装的家伙似乎是想靠近过来卖点什么,被斑鸠带来的护卫拦在了外面。斑鸠也没有细问,无非就是一些市面上见不到的玩意儿罢了。斑鸠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即便是他想买东西,也是要买一些世面上正经售卖的东西,比如说枪支火药之类。 坐了没一会儿,月牙走了进来,坐到了斑鸠的对面,熟稔地左右看了看。 他从兜里掏出一张图纸放到了斑鸠的面前。“拉勒米堡的建造图,五美元!” “这么便宜?”斑鸠问。 “那家伙输红了眼,还想将他老婆卖给我,我没要。”月牙说到。 巨硬嘿嘿地干笑了两声。 斑鸠就着酒馆里微弱的光看了一眼,一时之间倒也记不住这么多,但是大体上看得出拉勒米堡的城市布局。 “这家酒馆是一个法国老开的,”月牙接着介绍到:“据说拉勒米堡建城的时候,这就是第一家酒馆,有背景。” “多大的背景?” “据说和南边的克罗基特有点关系。” “哦,那是老熟人了!”斑鸠笑了一下。 “和来昂议员、布朗议员以及戴维斯议员的面见申请,暂时还都没有得到答复,我们可能需要再等一等。”月牙说到。 斑鸠点了点头,“不急!咱们来得仓促,也没有准备什么厚礼,等一等是应当的。” …… 拉勒米堡的权力分成了三份,分别由戴维斯家族、布朗家族和来昂家族瓜分。 所谓的城主不过是个人肉图章,两年一换,干得好就可以再干两年,干不好就容易被自行了断。不过名义上,他依然是拉勒米堡的最高长官。 在十五美元的建议中,斑鸠首先应该拜访的是拉勒米堡的城主; 这个建议遭到了河狸的无情嘲笑:你还真以为这个城主是‘公平选举’出来,行使拉勒米堡的最高权力的吗?醒醒吧,十五美元,拉勒米堡是‘公平’的,但是三大家族拥有更多的‘公平’! 河狸建议斑鸠应该直接拜访三大家族中势力最大的来昂家族; 这个建议也被斑鸠否决了。 斑鸠的选择是戴维斯家族,那个名叫彼得-戴维斯的年轻人。 为什么? 斑鸠当然不会对河狸说,真实的原因是,那个名叫彼得-戴维斯的家伙,有一个名叫杰弗逊-汉密尔顿-戴维斯的哥哥! 第八十八章 天下无双 每一个崛起的家族,都有一段当白手套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段经历,这个家族的掌舵人一定要反省,是不是自己的站位不对! 河狸嘲笑十五美元鼠目寸光,居然认为拉勒米堡的话事人是城主,但是斑鸠也在心里嘲笑河狸,居然认为三大家族以来昂为首! 来昂是谁? 当然他也是大平原上曾经威名赫赫的老贼,心狠手辣,杀人无数。后来突然良心发现,成为了摩门教徒,他所带领的部下也都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上帝的赦免,他带领着他们建立了拉勒米堡。 作为大平原上首屈一指的老贼,以及拉勒米堡的创始人,照理来说,来昂成为三大家族之首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难怪河狸会做出这样的判断。 但这样的身份,如果对上彼得-戴维斯这个名字,就只是个屁! 斑鸠在第一次听到彼得-戴维斯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在他有意的探查之下,终于发现了,那个彼得-戴维斯,还有一个名叫杰弗逊-戴维斯的哥哥。 花了2公斤金子,又得知这个彼得-戴维斯当初来到拉勒米堡,竟然是从田纳西出发,拿着一封小安德鲁-杰克逊的介绍信来的! 斑鸠虎躯一震,顿时了然! 且不说那位杰弗逊-戴维斯,别看现在赋闲在家不显山不露水的,但是明年人家就会成为联邦参议员,和当任总统约翰-泰勒先生打得火热,又是下一任总统波尔克的竞选搭档,下下任总统扎卡里-泰勒是他岳父! 等到南北战争一开打,人家直接就成为了南部联盟总统! 这样的家族,怎么可能在小小的拉勒米堡当老二? 更何况,这位彼得-戴维斯是拿着华盛顿的二代头牌小安德鲁-杰克逊的介绍信来的。 小安德鲁-杰克逊的养父,当然就是老安德鲁-杰克逊! 安德鲁-杰克逊是什么分量? 纵观美利坚联邦国历史,将所有的总统排个次序的话,人家能排第六! 如果不是拉什莫尔山上那块花岗岩太小了挤不下,这位老家伙也能在上面占个人头的。 现在是1843年,老家伙还没死呢! 他没有儿子,但是却有一个养子,老家伙对这个养子特别喜欢,为了让这个养子高兴,连自己的庄园都卖了,给这个养子拿去纽约花洒。 彼得-戴维斯拿着小安德鲁-杰克逊的介绍信,来到小小的拉勒米堡当个老二,怎么可能? 所以,在拿到关于这位彼得-戴维斯的情报之后,斑鸠直接就将拉勒米堡当做了戴维斯家族为杰克逊家族打理的私人财产!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白手套嘛,斑鸠见得多了! 连他自己都往纽约派了一个白手套,屁事都不用干,只需要找到一个名叫约翰-洛克菲勒的小朋友,告诉他他是斑鸠失散多年的表侄儿——虽然印第安人混血的身份会让他觉得丢脸,但是等将来斑鸠发达了,情况就是另外一个情况了。 河狸追着向斑鸠询问原因,斑鸠想了好久,还是只能拿小安德鲁-杰克逊的介绍信当掩护,说有这样的顶级权贵的介绍信,这位彼得-戴维斯绝非凡人,肯定是人中凯撒,马中奇里卡华! “得了吧,斑鸠!”河狸讥讽到:“安德鲁-杰克逊有一个绰号,叫做‘印第安人杀手’,自然是极厉害的。可是他这个养子,完全就是一滩烂泥,他的介绍信能证明什么?红磨坊的姑娘们人手一张,连密歇根的驴都能拿到他的介绍信……” “河狸啊河狸,若是你跟我说其它的,我还和你辩论辩论,但是论识人之术,我绝对是天下无双!你看看,无论是你还是十五美元,水车还是坐牛,鹦鹉还是洛岑,哪一个不是我亲手发掘的人才?你难道是在怀疑我的眼光吗?” 河狸哑然不语。 他纵使对斑鸠再怎么不服气,但是说到识人之术,连他也不得不承认,斑鸠的眼光忒毒! 当年斑鸠还只是马德雷山中一个小酋长的时候,就千里迢迢往墨西哥认了一个名叫胡亚雷斯的表兄,当时河狸还嘲笑过他,认亲也不认个显赫的—— 没料到这风云突变,墨西哥一分为八,当时名不见经传的胡亚雷斯,隐然已成了墨西哥一霸,连皇帝马克西米利安都得对他客客气气! 还有十五美元,当年一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奴隶,如今也成了一方巨头,虽然河狸经常嘲笑他,但不得不承认,十五美元的本事还是不小的。 还有洛岑……这个在维克托里奥手下只能干些偷鸡摸狗的活计的女人,到了斑鸠这里,摇身一变成为了南方部的全权代表,简直就是马德雷山林中的女王了! 想到这些,河狸也不得不默认,论及识人之术,斑鸠的确可称得上是‘天下无双’! “好吧,斑鸠!”河狸想了半响,只得提心吊胆地提醒到:“你可千万要想好,万一咱们下错了注,这盟不但结不成,咱们还将面临东西两线同时作战的绝境,这可就真的是无路可退了!” “放心吧,河狸,我知道!”斑鸠拍了拍河狸的肩膀,“所以,我得去拉勒米堡亲自看一看。” …… 水手之家酒馆内,那个黑人歌手唱着思念弗吉尼亚的歌曲,已经到了尾声。 他的眼中泛起了泪光,声音有些哽咽。 但是人们闹哄哄地轰他赶紧下去,有人将酒瓶砸了上去,道:“你个猴子也配思念什么弗吉尼亚,你应该思念坦桑尼亚!思念埃塞俄比亚!” 黑人歌手抱起吉他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接下来登场的是一个老印第安歌手,他的手里拿着的吉他长相有些奇怪,上面长满了一横一横的阶梯,却只有4根弦。 老印第安人大约是登台表演的经验不足,所以显得非常紧张。左右张望了一番之后,小心翼翼地盘腿坐在了地上。 那两个短裙的姑娘围着他故意做了一些上下左右的动作,惹来酒馆里更加热烈的呼哨声。 老印第安人闭上了眼睛,努力地将身体坐得笔直,对于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 “叮冬冬!” 从老印第安人的手上,流出了一串清脆的音符。 就像一股细弱的电流从九霄云外,越过千万里的距离,刺进了斑鸠的心间。 连他手上的玻璃酒杯都被他一下子捏碎了! 第八十九章 持节 老印第安人的歌声,凄切悲怆,一时之间,闹哄哄的酒馆为之一静。 没有人听得懂他在唱什么,但是斑鸠的身体却在不停的颤抖着。 …… “蛮夷猾夏何多年” “疾风劲草心悬悬” “旌节持拳拳” “忠彻天,心彻泉” “成仁取义,衣带劳镌” …… 那熟悉的声音涌入斑鸠的耳朵里面,只感觉就像是洪钟大吕贴着他的耳朵敲响了一般,震得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也什么都说不出来。 但是他心中却又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那老印第安人手里拿着的不是吉他,是琵琶! 那老印第安人头上裹着的不是头巾,是旌节! 那老印第安人唱的不是怀念弗吉尼亚,而是苏武牧羊! 那老印第安人不是老印第安人,是大洋对岸,他的华夏! …… 当此之时,岂止美洲一洲之地遭到白人的荼毒,从非洲到亚洲,从印度洋到太平洋,无一处不腥膻,无一处不烽烟! 只要皮肤不是白色,便为牛马亦不可得! “饥餐天雪,唯有毡毛共咽” “饔飧缺,采山蕨” “形容憔悴多凄切” …… “斑鸠!斑鸠!” 巨硬抓着斑鸠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你怎么了?” 斑鸠一下子醒转了过来。 “哦,我没事!没事!只是听见这歌声,很是熟悉,很是熟悉——” “啊!难道……他是你部落的人吗?那可就太好了,我等下就去将他买下来!”比索急忙说到。 刚才他也发现了斑鸠的神情不对。 斑鸠的部落,据说来自北面的切奴克,那是一个早已经灭绝的部落了,能在这里遇见部落的族人,的确是一件很令人激动的事情。 “好,好!”斑鸠连连说到:“等他唱完,你去让他过来——”斑鸠吩咐到。 却在这时,一只酒瓶子扔到了台上,正砸在那老‘印第安人’的脑袋上。 “唱你mlg蒲西啊唱!跟tm死了爹一样,换个人来!”台下有人大叫到。 紧接着,好几人都大嚷了起来,明显不愿意再听下去! 有两个暴躁的酒鬼,醉醺醺地冲了上去,抓起老人的‘吉他’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顿时将那‘吉他’给砸成了粉碎。 连那两个短裙的姑娘都被愤怒的酒鬼给扛了下去,酒馆里乱成一团。 “快快快,救人!救人!”斑鸠急忙喊到。 身旁的护卫动作不算慢,冲上中间的台子,将那人好歹给拖了下来,等抬到斑鸠身前时,却也只剩下一口气了。 斑鸠一把抓住他的手,问到:“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在这里?你放心,你坚持住!我会救你的!我会救你的!” 那人满脸都是血,本已经是气息奄奄了,在斑鸠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却又一下子挣了起来,眼睛瞪得老大,枯瘦的双手紧紧地抓住斑鸠,嘴巴里嚯嚯有声。 看着他努力挣扎求活的样子,斑鸠的泪水哗啦一声便流了下来,将他搂在怀里,只一个劲地说:“你放心,你放心,你不会死的,我会救你的……” 却听那人说到:“我乃……广东……三元里……秀才张……悼武……” “止血!快来止血啊!”斑鸠大叫到。 随行的医生拿出绷带,迟疑了一下,只将绷带一股脑塞在了那老印第安人的脑袋上,不一会鲜血又浸透了。 “嚯……嚯……”,血沫咕噜噜地从那人的嘴里涌出来,却是连他在伊伊呀呀说些什么都听不清楚了。 依稀便是唱词: “眼望断,黑河边” “孤忠两字,俯仰无愧于苍天” 斑鸠用力地抱着他,眼睁睁地看着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在他怀中的躯体逐渐变得僵硬。 医生停止了缠绕绷带,巨硬和比索垂头丧气地围在斑鸠的身边,心中只以为斑鸠的最后一个族人失去了生命。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酒馆里闹哄哄的一片,随着不知道怎么传来的一片枪声,人群飞快地逃走了。 这个喧嚣的地方,终于又安静了下来。 *** 阿尔芒-杜瓦尔,手里紧紧地抓着枪,从门缝里狠狠地瞄准着外面。 他持枪的手颤抖着,直到外面的人都已经闹哄哄地远走了,他才如释重负地放下枪来。 “这些肮脏的蠢货!肮脏的蠢货!要是在我还年轻的时候,全给你们收拾了!” 他骂骂咧咧地打开门,将躲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的酒保给踢了一脚,“赶紧去收拾!下一波客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要到了!” “老……老板,我不想干了!我不想干了!”酒保是个胆小鬼,瑟缩在柜台底下不肯起来。 “去你m的,老子将你买回来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阿尔芒将枪管顶在酒保的脑袋上,狠狠地说到:“你tm的告诉我,你是帝国最忠臣的奴仆,如果路易斯安纳不能回到帝国的怀抱,你tm死也不能瞑目!” “老板……老板,求求你了,放我走吧!”酒保大哭了起来,说到:“当初你将我从战俘营赎回来的时候,皇帝陛下还如日中天,可是现在,皇帝陛下都已经死去20多年啦!” “席尔瓦!”阿尔芒扳了一下扳机,‘卡哒’的声音贴在酒保的耳朵边响起:“如果你不想要法兰西,那么法兰西也不会想要你!” “阿尔芒男爵阁下!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吧,我都是个50岁的老头子啦!”酒保颤声说到。 阿尔芒愣了一下,这时才注意到,眼前这个啜泣的酒保,已经白发苍苍。 而自己持枪的手也在颤抖,手背上面布满了老人斑,青色的血管像蚯引一样埋藏在皮肤下面。 原来自己竟然也是个老人了吗? 当年最后一支军队从海地撤离的时候,他们告诉自己,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重新回来。 可是都30多年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还不回来? “阿尔芒男爵阁下!”酒保低着头,似乎没有发现阿尔芒的迟疑,还在语无伦次地说:“放我回去吧!我家在勃垦地,我20岁加入了步兵队,我已经30多年没有回过家啦!我想回去看看我的母亲,我答应过他,我一定要回去的……” “闭嘴吧,你这个叛徒!”阿尔芒突然大怒了起来。“你的母亲已经死了!” 席尔瓦啜泣不休,断断续续地说到:“帝国已经没有了,皇帝陛下也没有了,我的母亲也没有了……男爵阁下,我们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帝国守节吗?” 阿尔芒咬着牙,用力将枪口顶着席尔瓦的太阳穴,可是他的手还是在颤抖,手指无论怎么用力,都扣不动扳机。 “彼得-戴维斯就是个废物!咱们想要依靠他东山再起,是绝对不可能的了啊,男爵阁下!”苍老的酒保颤颤巍巍地说到。 阿尔芒举起枪托,一下子砸在了席尔瓦的额头上。 “闭嘴,席尔瓦,你个老不死的蠢货!” 阿尔芒抖抖索索地站了起来,口中喃喃说到:“彼得-戴维斯是个废物,但他哥哥不是!” 阿尔芒的目光在安静的酒馆里逡巡了一遍,最后才发现,角落里居然还有一群人。 ——那个可怕的印第安酋长居然还没有走,而是怀中抱着一个死人,低着头,轻声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歌谣。 大概那是印第安人的丧歌吧! 第九十章 可怕的自我介绍 斑鸠不知道这个名叫张悼武的老秀才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山河破碎,人似风中飘絮; 身世浮沉,命如雨下浮萍。 斑鸠将他头上的旌节残余摘了下来,揣在了自己的兜里。 却也只能如此了。 虽心痛如刀绞,可又能如何呢? 只是心中终究埋下了印痕,此时他尚未察觉,一直到很多年以后,他才想起,终究是今天这一幕,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 斑鸠来到了柜台前。 阿尔芒将他手中的枪藏进了抽屉里,隔着柜台,看着斑鸠。 柜台下的席尔瓦止住了哭声,虽然脸上还带着泪痕,但是也倔强地打理了一下脖子上的领结,脸上带着笑意,问到:“客人,来一杯朗姆酒吗?” 巨硬搬来了一张高脚凳放在斑鸠的旁边,斑鸠一屁股坐了上去。 此时的酒馆里,烟草和硝烟混合的味道都还没有散去。那一群闹事的酒鬼将酒馆的桌子板凳都砸了个稀碎,不但留下了遍地的血迹,还丢下了几具硬邦邦的尸体。 从窗户外面透进来的光线,将酒馆里照得朦朦胧胧,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雾霾重重的安宁气息。 斑鸠掏出一枚金币,稳稳地放在了柜台上。 然后,将一枚铅弹放在了另外一边。 “我听说,你这家酒馆的历史和拉勒米堡一样悠久?”斑鸠开口寒暄了一下。 柜台后的阿尔芒点了点头。 “凭什么呢?”斑鸠的语气骤然变得尖刻了起来。 拉勒米堡绝对不是什么治安状况良好的好地方,别看刚刚下车的时候,街面整洁又干净。可是只要认真的看一看脚下,就能发现刚刚被冲洗过的血迹。 如果愿意低头寻找的话,很容易在石头缝里发现一截手指或者头发之类的玩意儿。 柜台后的阿尔芒咽了一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回答到:“全靠这里客人的照顾!” “客人的照顾?”斑鸠扭头指了一下被砸得稀碎的酒馆。 像这样的‘照顾’每个月来上一次,酒馆就只能关门。 可是看这情形,这样的‘照顾’怕是每个星期就会来上一次。 “嗯,”阿尔芒努力地笑了一下,回答到:“虽然客人们经常胡闹,但是他们都很康慨!” “那个老印第安人,你从哪里搞到的?”斑鸠问到。 “奴隶市场买的。” “多少钱?” “是个添头,买马的时候送的。”阿尔芒补充到:“因为没有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我只是想,我的顾客们总是喜欢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没准他们会喜欢印第安人唱歌呢?我就将他带了回来。” “明白了。”斑鸠点了点头。 他沉默了起来,阿尔芒也没有开口问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斑鸠才从沉默中惊醒过来,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 “呃,对不起,差点忘记了自我介绍,你叫阿尔芒,对吧?” “对,阿尔芒-杜瓦尔!” 斑鸠点了点头,侧头看向月牙。 月牙用手指敲了敲柜台的台面,将阿尔芒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阿尔芒-杜瓦尔,男,65岁!” “出生于法国奥尔良省,于1802年加入法兰西拉斐尔炮军团,这是拿破仑-波拿巴的嫡系军团。于1803年随军出征海地,1804年法军从海地撤离,阿尔芒先生留了下来,北上墨西哥,在埃尔帕索军团中曾短暂地担任过炮兵上尉;” “1810年,来昂在拉勒米堡建城,阿尔芒先生也来到了这里,开了一家酒馆,也就是现在的‘水手之家’。” “水手之家的生意一直很惨澹,尤其是在寸土寸金的拉勒米堡,要维持这么大一片事业,可不便宜!幸好,大平原上还有一支马贼团受阿尔芒先生的控制,他们为阿尔芒先生带来了不菲的收益。” “1821年,阿尔芒先生娶了一个名叫蒂凡尼的妻子,你的妻子为你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他们就离开了这里,据说去了巴黎。”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1830年,拉勒米堡的来昂家族和布朗家族发生了一场火并,阿尔芒先生却在这一场火并中袖手旁观,于是在火并结束之后,阿尔芒先生便遭到了两大家族的联合打压,1835年,阿尔芒先生的马贼团在大平原上遭遇伏击,全军覆没了!” “1835年,阿尔芒先生已经57岁了,可是在一年,阿尔芒先生却不辞辛劳南下墨西哥,据说是和老克罗基特谈了点儿什么?然后又风尘仆仆地去了一趟密西西比的棘原农场。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棘原农场的主人名叫杰弗逊-汉密尔顿-戴维斯!” “1838年,也就是五年前,一个名叫彼得-戴维斯的家伙,拿着小安德鲁-杰克逊的介绍信来到了拉勒米堡,因为这个家伙的到来,拉勒米堡的权力格局便一下子分成了三份。军队、警察和税务控制在来昂家族的手里,律师、法庭和商业控制在布朗家族的手里,还剩下文化和教育控制在戴维斯家族的手里。阿尔芒先生曾短暂地关闭过酒馆,给他做了2个月的管家。” “我的介绍完毕了!” 月牙面无表情地一口气说完,退下。 …… 沉默。 阿尔芒觉得自己应该是站得太久了的缘故,他的双腿开始打颤。 但是他必须用力地抓紧柜台的边缘,好让这种颤抖不要传递到自己的手上,至少不能让对面那个年轻人看出端倪来。 他发誓他不是在害怕,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 “放轻松点,老阿尔芒!我没有恶意。”他听见对面那个年轻人对他说到。声音温柔得有些颤抖。 于是阿尔芒又努力地笑了笑。 他听见对面那个年轻人又对他说到: “如今,拉勒米堡的权力分成了三部分——阿尔芒先生,我只是很奇怪,什么叫做‘文化’和‘教育’?” “我这个外乡人实在是搞不明白,‘文化’和‘教育’得是多肥的肥肉,才能让戴维斯家族看上这俩玩意儿?” “还是说,那位含着金汤匙的彼得-戴维斯议员,真就是个纯粹的废物,只能从来昂家族和布朗家族的手里,拿到这两块打发要饭的玩意儿?” …… 阿尔芒努力的笑了笑。 虽然刚才对面这位年轻的印第安酋长已经做完了自我介绍,但是他却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席尔瓦!”他唤到。 身后的酒保回答了一句:“在! “给客人上一杯朗姆酒!”阿尔芒努力地伸出手来,拿走了柜台上那一枚金币。 第九十一章 你好,斑鸠先生? “我只是拉勒米堡一个开酒馆的小生意人,大人物们在考虑什么,我根本就无从得知——” 阿尔芒将金币丢进了自己的抽屉,接着说到:“——但是,据我所知,拉勒米堡没有报纸,也没有学校,‘文化’和‘教育’算不上什么肥肉,甚至还不如我这个小酒馆挣钱!” 阿尔芒说完这些,便闭上了嘴。 斑鸠等了一下,问到:“可以说得更多一点吗?阿尔芒先生!” “客人想要了解些什么呢?” “替我说说来昂家族的事情。” “来昂家族的故事吗?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众所周知,他曾经是大平原上的一个传奇,嫉恶如仇,而且正义凛然,许多大篷车都曾经受过他的恩惠……” “不不不,我并不想知道这些,”斑鸠说到:“我想知道的是,来昂家族有多少人?有多少军队?有多少枪?有多少产业?他的营地驻防情况,以及还有没有秘密基地什么的!” 阿尔芒沉默了起来。 “是钱不够吗?”斑鸠问到。 阿尔芒摇了摇头,“是我的命不够!” 斑鸠笑了一下,“那行,那就为我说一下布朗家族的事情也行。比如说布朗家族有多少钱?有多少人?有多少枪?营地在哪里……” 阿尔芒摇了摇头,“先生,我的命还是不够。” 斑鸠笑了一下,“那就为我说说戴维斯家族的事情吧?” 阿尔芒叹了口气,说到:“要说起彼得-戴维斯先生,1个金币也就够了!” “他今年32岁,住在城东的一处庄园里,他娶了十一个妻子,从大到小名字分别叫:玛丽-格兰特、安妮-皮埃尔、罗曼-克里斯汀、惠特尼-克来尔、简-克鲁尹维特……” “他的妻子们为他生了六个孩子,死掉了三个,还剩下三个,最大的三岁,最小的上个月才出生,名叫约翰-戴维斯、卡尔马-戴维斯、劳伦斯-布来尔-戴维斯!” “戴维斯先生并不经常回他的庄园,‘克里斯丁娜之家’、‘海伦和维多利亚姐妹’还有‘罗丽岛’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偶尔他也去角斗场押上一注,但是兴趣不大。” ‘他喜欢喝来自波尔多的葡萄酒,抽古巴的雪茄,除此之外,他还喜欢文学和艺术,他收藏了许多哈德逊河湾画派的作品,其中有一副托马斯-科尔的画作‘u形湾’,他说那是无与伦比的杰作,虽然我不懂艺术,但是我觉得那幅画的确还是不错的!’ 阿尔芒偏着头,似乎是在回忆什么。 “很抱歉,客人,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值得为你介绍的了。戴维斯先生据说一次可以坚持两个小时,但是我相信你不会对这个感兴趣的。” …… 阿尔芒所介绍的东西,和斑鸠所了解到的情报并没有太大的出入。 来昂和布朗两大家族在拉勒米堡可谓一手遮天,往些年两大家族还有明争暗斗,但是随着彼得-戴维斯的到来,两家竟然隐隐联合了起来。 上个月,来昂的小女儿刚刚和布朗的小儿子举行了婚礼,因为这个缘故,连角斗场的比赛都推迟了两周时间。 “阿尔芒先生,你的介绍很详细!”斑鸠说到。 “谢谢。” “基本上,除了彼得-戴维斯先生还在城外养了一只贩奴团之外,该说的都已经说了。” 阿尔芒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模湖不清辩解的声音,但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没关系,没关系,”斑鸠抬起手来,将桌面上那一枚圆熘熘的子弹塞进了阿尔芒的嘴巴里,再替他将下巴合上,说到:“但是,这一支贩奴团的规模实在是太小了,除了为他找来一些美貌的女子之外,什么用都没有。想要靠这样的力量翻盘,实在是有些异想天开啊!” 阿尔芒的喉咙涌动了一下,然后‘哇’地一声句偻下腰,勐地呕吐了起来。 一枚子弹从他的嘴巴里喷出来,‘叮当’一声掉落在地上。 月牙上前一步,捡起那枚还带着秽物的子弹,重新塞进了他的嘴里。“阿尔芒男爵阁下,相信你不会喜欢我将子弹塞进枪管里,再送进你的嘴巴里吧?” 阿尔芒满头大汗,努力地抓着柜台的边缘,才没有再次倒下去。 他紧紧地闭着嘴巴,喉咙来回几次翻涌,童孔连续几次发白,最后才颤颤巍巍地出了口气。 他张了张嘴,示意自己已经将子弹吞下去了。 斑鸠点了点头。 “你年纪也不小了,阿尔芒先生!” “有生之年,你都未必有机会重新回到法兰西了!” “但是,如果你愿意和我合作的话,也许将来法兰西的军队收复路易斯安娜的时候,你还能在帝国军中见到你那英武帅气的儿子!” …… “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尊敬的客人!”阿尔芒问到,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 …… “作为拉勒米堡的情报贩子,你的情报工作做得实在不怎么出色。”斑鸠说到。“我一直觉得我已经算是一号人物了,没想到来到拉勒米堡,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我,连你都认不得我!这到底是因为我这个印第安人酋长混得实在太差?还是你这个戴维斯家族的情报头子,也和那位戴维斯先生一样,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蠢货?” 阿尔芒低下了头。 情报工作,最重要的是钱和人,偏偏这两样东西,他什么都没有。 更令他绝望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获取情报的意义何在。 20年前还可以说是为了帝国,为了皇帝。 10年前还可以说是为了儿子。 1年前都还可以说是为了戴维斯家族的利益。 可是现在呢?阿尔芒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 他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被扔在了拉勒米堡这个孤岛上,无人问津,自身自灭——他还几乎丧失了作为一名情报贩子应该具有的主动性。 也就是说,他摆烂了! “我的确很失职了,斑鸠先生!” 阿尔芒叹了一口气,声音低弱得像是秋后的蚂蚱在草堆里呢喃一样。 旁边的月牙‘啪’一声,将枪举了起来,对准了阿尔芒! 紧跟着随从十多只长长短短的枪,‘哗啦’一声,像是骤然张开的食人花花瓣一样,对准了四面八方。 …… “我的确很失职了,斑鸠先生!” “请问你想要和我合作什么呢?” “如你所见,我已经老了,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了,连握枪的手都开始颤抖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曾经我以为彼得-戴维斯先生能帮助我拿下拉勒米堡,可是事实证明,他和他那位雄才大略的哥哥完全不一样,他只想在他还年轻的时候多r几个女人,然后将他们写在日记里。” “斑鸠先生、来自马德雷山林的腥红酋长、格兰德河畔的屠夫、哈里森河谷的鬼魂杀手、反抗军的总指挥官、库奥赫特莫克的投弹手……我尊贵的客人,你需要一个垂垂老矣的废物和你合作些什么呢?” 第九十二章 我想要拉勒米堡,阿尔芒男爵阁下! 斑鸠伸出手来,从那名同样垂垂老矣的酒保手中,接过那一杯浊黄色的朗姆酒,在手上摇了摇。 然后将它放回到了桌面。 “我想要拉勒米堡,阿尔芒男爵阁下!” …… 阿尔芒缓缓地松了口气,抬起手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结。 最可怕的阶段已经过去了。 他不怕眼前这位恐怖的印第安酋长所提出的这个天方夜谭一般的提议,他怕的是,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拉勒米堡就在这里,你拿去好了!” 阿尔芒说到。 …… 斑鸠盯着阿尔芒的眼睛,从这一双浑浊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丝隐藏得很好的轻蔑。 拉勒米堡是一粒包裹在层层外壳之中的珍珠,越是了解拉勒米堡这个地方,斑鸠越是心惊。 想来,眼前这位伴随着拉勒米堡一起成长的老情报头子,肯定了解得比自己还要多得多。 “阿尔芒!” 斑鸠轻声说到:“我不想要一个破破烂烂的拉勒米堡,我想要一个完完整整的拉勒米堡!” “我有人,有枪,有野心,有手段!” “可是我差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斑鸠指了指自己的手背。 …… 阿尔芒没有看懂斑鸠所指的是什么,他抬起头来,希望得到斑鸠的解释。 …… “你瞧,我差一张白色的皮肤!”斑鸠说到。 …… 阿尔芒利用自己的双颊牵动了一下自己的嘴角,让它呈现出一个向上的夸张的弧度。 “斑鸠先生,你是想要剥掉我的皮吗?对于我这样的老头子来说,这可是太残忍了!”阿尔芒开了个小玩笑。他希望为自己争取至少一个玩笑的时间,来想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办。 “当然不是,阿尔芒阁下!”可是斑鸠根本没有接他这个话茬,而是单刀直入地提出了自己的打算:“没有谁比你更了解彼得-戴维斯先生,也没有谁比你更得他的信任——虽然你已经老了,但是在彼得-戴维斯先生的眼中,你是除了他哥哥之外,最信任的人了!我需要你和我一起,帮助戴维斯先生,控制拉勒米堡!” “呃……”,阿尔芒浑浊的眼睛颤抖了一下,像个名副其实的老人一样都囔了一阵,才又对斑鸠说到:“对不起,斑鸠先生,我刚才没有听清你说的话——” 另外一枚子弹被斑鸠丢在了柜台桌面上,滴熘熘地转动,铅子和木板摩擦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于是阿尔芒接着说到:“——但是你说得没错,彼得-戴维斯先生的确很信任我!他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哥哥,斑鸠先生,我不知道你对那位杰弗逊-戴维斯先生了解多少?” 斑鸠笑了一下。“我猜,他明年会成为联邦参议员,你觉得呢,阿尔芒先生?” 阿尔芒看着斑鸠,嘴唇翕动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阵,才沉声说到:“看来你什么都知道。既然你如此,那你便应该明白,‘帮助’彼得-戴维斯先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想,他不会拒绝我的‘帮助’的——不,是我们的‘帮助’!” 斑鸠将‘我们’两个字重重地咬了一下,以便让眼前这位耳朵偶尔会不太好使的老人听得更清楚一点。 *** 在来到拉勒米堡的路上,斑鸠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到底是选择来昂、布朗、还是彼得-戴维斯? 选择来昂,毫无疑问是easy模式。 这位曾在大平原上叱吒风云的大老,虽然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文明人,脱下了马靴火枪和牛仔帽,穿上了燕尾服,端起了酒杯、雪茄和钢笔,偶尔还会给贫困的白人村庄捐款。 但是,密苏里河底至少有一百具绑着石头的尸首能够证明:这片土地,是属于来昂的! 拉勒米堡街道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榆木,不是因为榆木好看,是因为来昂先生喜欢榆木; 拉勒米堡的民兵团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l’,那可不是拉勒米堡的简写,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来昂先生的'l'; 去年联邦议会向拉勒米堡派出了一个由某位议员带领的考察团,结果才走到肯塔基就遇到印第安盗贼的袭击,全军覆没了。来昂先生还千里迢迢派人参加了那位倒霉议员的葬礼。 …… 如果是选择布朗家族的话,虽然难度稍微大了点,但布朗先生也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 那就是在斑鸠写出去的三封信中,布朗家族是唯一一个派人前来回信了的。 布朗先生说:“三七分账!” 当然,斑鸠是三,布朗是七。 对于这个分账比例是否合理,斑鸠暂时没有考虑,但是这至少说明,这位布朗先生,是可以谈的。 只要有这样一个合作的态度,那么对于斑鸠之后的行动,毫无疑问将是一个大大的帮助。 谁都不喜欢奸细二五仔带路党,但是如果这家伙是在对面的话,还是挺可爱的。 虽然说布朗家族实力差了点,但是问题不大,斑鸠可以借给他很多‘实力’! …… 至于这位彼得-戴维斯先生,斑鸠在了解到更具体的情报之后,第一时间就将他排除掉了。 他都已经写好信去向河狸承认错误了—— “河狸你这个老混蛋,你说得没错,这个彼得-戴维斯就是个纯粹的花花公子,他在拉勒米堡除了拥有一个庞大的后宫之外,竟然什么都没有!戴维斯家族怎么会有这样的蠢货!我要是把宝押在他的身上,至少得多付出10倍的筹码……” 就在他的信被送走的前夕,他改变了主意! “月牙!”他当即便将月牙叫了过来:“立刻!马上!去给我找那位阿尔芒-杜瓦尔的资料,不计一切代价,越详细越好!” 就在斑鸠的车队进入拉勒米堡的前一刻,月牙也恰好收集完资料,刚刚赶到‘水手之家’! 在月牙替斑鸠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其实斑鸠也是第一次听到关于这位阿尔芒先生的详细资料。 听完之后的当时,酒馆里沉默了至少2分钟。 在这2分钟的时间里,不仅仅是阿尔芒-杜瓦尔男爵先生的双腿在颤抖,斑鸠自己的双腿也有些颤抖。 ——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机会! ——这个机会,莫说让他多付10倍的筹码,便是再多付10倍,他也觉得值得!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放轻松点,老阿尔芒!我没有恶意!” 于是,当时的斑鸠竭力控制住自己的颤抖,温柔地对眼前这位垂垂老矣的情报贩子说。 *** 什么?拉勒米堡的三大家族不愿意接受斑鸠的‘帮助’? 呵! 当接到血狼挥军南下、水车领兵东向的消息之后,斑鸠便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第九十三章 燃烧的阿尔芒 “唉!” 阿尔芒长长地叹了口气,伸出两根手指,轻轻地捏起柜台上的铅子,将它摆在了斑鸠的面前。 “年轻的酋长啊,你还是将它装进枪管里,再送进我的嘴里面吧!” “如你所见,我的时日无多,我已经听见上帝在召唤我的声音了!” 阿尔芒身后,那个苍老的酒保,也脱下了自己的白手套,将它揣进自己的衣兜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他不顾那些瞄准自己的枪管,吃力地拖过一张椅子,扶着阿尔芒坐了下去。 他站在阿尔芒的身后,双手垂落在身前,闭目而立。 …… 斑鸠拈起那一枚铅子,掂了掂,又将它落在桌面,发出‘笃笃笃’跳动的声音。 “在遥远的法兰西,索姆省,哈雷要塞里面,囚禁着一个35岁的年轻人!” 斑鸠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 “虽然有重重的铁牢将他围困着,一条条锁链挂在他的身上,但是他从来就未曾屈服!” “在他的伟大感召之下,监狱的看守成为了他忠诚的士兵,索姆省的议员在为他奔走,斯特拉斯堡的将军每天都在厉兵秣马!” “从里昂到巴黎,人们拥挤在大街上,一边诅咒着无能的菲利普,一边高唱着伟大的《远征曲》!” “所有人都在怀念他!” “所有人都在期待他!” “所有人都在做好准备,迎接他!” “阿尔芒男爵阁下,你想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吗?” …… “他是谁?”阿尔芒抬起头来,双手紧紧地抓着椅子的扶手,身体前倾。 …… “他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斑鸠轻声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到。 …… 就在他说出这个名字的一瞬间,他的童孔里,仿佛蓦然便看见了阿尔芒身上腾起的火焰! 这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子,像是会瞬移一样,一下子就将他那白发苍苍的脑袋杵到了斑鸠的眼前,用他那精光四射的眼睛,狠狠地盯着斑鸠。 斑鸠甚至能闻到他那火热的鼻息! 他知道‘拿破仑-波拿巴’这个名字对于法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个名字在老阿尔芒心中的意义! 伟大的皇帝,曾带领着他们所向无敌! 整个欧洲,从身体到灵魂,全都曾匍匐在他们的脚下瑟瑟发抖。 只有曾经历那样的辉煌,才能明白当年的阿尔芒曾有过多么的骄傲和嚣张! 他曾是拉斐尔军团的炮兵长! 他的眼睛曾亲眼见过皇帝的面孔! 他的手曾亲手从皇帝的手中接过皇帝的令谕! 他的耳朵曾亲耳听见皇帝的声音! 他的肩膀曾亲自接受过皇帝的鼓励! 一晃都20年过去了,可是在他的心中,他的皇帝还活着! …… “他是谁?”阿尔芒颤抖着问。 “他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斑鸠回答到。 “真的吗?” “我发誓!”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有枪,有钱,有人,而且我的手段配得上我的野心!我知道这个,很奇怪吗?” …… 又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阿尔芒眼中的光芒才收敛了回去。 他终究是醒悟了过来,他的皇帝早在20多年前已经死了。 哈雷要塞里面那个已经不算年轻的年轻人,是皇帝的侄子。 “你想要我怎么合作呢,斑鸠先生?”他问到,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 …… 不过,斑鸠注意到,阿尔芒的脸色红润,双手也不再颤抖,声音平静得就像是在问一句普通的话语:“客人,想要来一杯朗姆酒吗?” 好吧,斑鸠不得不承认,像这种潜伏了近30年的老头子,一旦认真起来,还是很值得全力尊重的。 不过,对方的底裤都已经被斑鸠看见了,所谓的矜持,也就不过是别有情调的欲拒还迎罢了。 桌面上那半杯朗姆酒还在,斑鸠端起它来晃了晃,朝阿尔芒身后那个至今还在激动的战栗着的酒保说到: “席尔瓦,再来一杯朗姆酒吧?” 酒馆的门被人推开,一个醉鬼朝着门内大吼:“来一杯!再来一杯!” 门背后闪出一个人影,从这个醉鬼的身后将他搂住,冷厉的锋芒划过他的喉咙,然后扶着这个醉鬼让他规规矩矩地坐下。 从窗户外面飘来隐隐约约的钢琴的声音,不知道又是哪个醉鬼,将一首本该温柔亲昵的《致爱丽丝》弹奏得狂野而放肆! 朦朦胧胧的光影在酒馆柜台前交错,斑鸠就像是在和熟悉的朋友聊天。 “自从伟大的皇帝陛下被流放之后,法兰西便坠入了深渊!” “1814年,俄国、奥地利、普鲁士和英国在维也纳开了一场会,他们无耻地掠夺了法兰西的领土和尊严!” “无耻地奥尔良公爵在他们的操纵下僭越了王位,成为了他们的傀儡!法兰西的热血男儿被他们无情地杀戮,法兰西的美貌女子成为了他们的宠物,他们的军队在法兰西的土地上横行,还蛮横地要求法兰西的人民赔偿给他们7个亿的法郎!” “阿尔芒男爵阁下,你觉得这公平吗?” …… 阿尔芒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席尔瓦的手中接过斟满的酒杯。 酒杯颤抖,清澈的白兰地洒落在他的手背上,再淅淅沥沥地从他的手指上滴落。 …… “路易斯安娜21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美国人无耻的骗走了!你觉得这是正义吗?” “不,这绝对不是!” “它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当巴黎的人民重新迎接回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的时候,归还给法兰西帝国!路易斯安娜,她已经在外漂泊得太久太久了,她应该回到法兰西的怀抱!”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斑鸠举起了酒杯。 阿尔芒也将酒杯举了起来,不过在两个杯子碰撞到一起之前,阿尔芒问:“如果你能拿下拉勒米堡,我也能帮你控制住彼得-戴维斯。不过在此之前,你难道就不想见一见这个花花公子吗?” “我正等着他召见呢!”斑鸠说到。 “什么时候?”阿尔芒问。 斑鸠看了一下手表,回答到:“我给他准备了三份大礼,第一份应该在夜幕降临之前送到他的手上。到时候,他自然会召见我的!” 阿尔芒疑惑地看了一下斑鸠,又确认了一下外面的天色。 窗外雨雾蒙蒙,夜幕似乎已经降临了。 斑鸠将手中的朗姆酒和阿尔芒的白兰地交换了一下,然后两只杯子别无选择地碰到了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 阿尔芒说:“为了公平!” 斑鸠说:“为了正义!” 然后,公平的白兰地和正义的朗姆酒分别被他们各自一饮而尽! 第九十四章 他和他的国 拉勒米堡城外有一处巨大的庄园,本地建筑面积高达80英亩,如果再加上附属的山谷、溪流、森林和草地面积的话,这一处庄园的占地就将高达8000英亩! 几乎相当于10个白石城的面积! 庄园还没有完全建成,但是已经能看得出文艺复兴的建筑风格了。 在蒙蒙的烟雨中,庄园的建筑群像是一座沉默的小山簇拥在一起,远处的山林间有一条铁路,这是为了方便庄园的修建,预先建造出来运送木材和石料的。***注*** 一架马车在骑士们的簇拥下,从远处的拉勒米堡方向快速地驶近了庄园。 随着他们越靠越近,庄园的望楼上敲响了钟声。 当马车穿过泥泞不堪的草地来到光滑的石路上的时候,庄园的大门也同一时刻打开了。 穿着白色衬衣和黑色外套的佣人们在管家的带领下鱼贯而出,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大门的两边。 橘黄色的灯火在庄园内次第亮起,很快整座庄园便像是一棵盛装的圣诞树一样闪闪发光起来。 从望楼上传来悠长而欢快的风笛声,宣示着这座庄园的主人,正在位临! 马车带着车轮上的泥泞,碾过金黄色的地毯,一直驶到了庄园的大门前。银发闪烁的中年管家走入了雨中,恭敬的朝着马车弯下了腰。 “戴维斯先生,欢迎您回家!” 跟随在他身后的都是青葱得如同雨后新芽一般的年轻姑娘们,俱整齐划一地弯下了腰,用比唱诗班的圣童们还要清脆整齐的声音说到:“欢迎您回家!” 一只巨大的青色雨伞撑在了马车的门口。 从马车的帘帷里先是伸出了一只雪白的手,搭在门口护卫的胳膊上,然后从里面探出一个年轻人的头来。 真是个漂亮的年轻人! 他长着一头黑色的、长长的头发,额头上蜷曲的头发打了个卷儿,几乎快要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嘴唇单薄,鼻梁高挺,简直就和报纸上的美人儿一模一样。 最令人吃惊的是他那白皙的脸庞,门口橘黄色的光洒落在他的脸上,他的脸颊白得几乎就跟透明一样。 “查尔斯,听说我的夜莺们终于学会跳舞了是吗?” 年轻人一边问,一边从马车里走了下来。 他搀扶着的胳膊一用力,让他像是飞起来了一样,在他的脚步跨下马车之后,便落到了大门前厚厚的地毯上。 “是的,戴维斯先生!”管家笑意吟吟地回答到。 年轻人的声音虽然有些细弱了些,让他听起来不像是个男子汉,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确是个男子汉。 “那可太好了!”他吃吃地笑了起来,向侧面伸出手。 旁边的侍女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鞭子递给他,他轻轻地甩了两下,有些迫不及待地走向大门。 他发现自己的鞋子上带着些泥点,他将它踩在侍女的裤腿上擦了一下——于是侍女自然而然地蹲下身来,用自己的上身来承接他鞋上的污泥。 雪白的山峰和他漆黑的皮靴相映成趣,不知道怎么又让他吃吃地笑了起来。 门口站着的两个侍女将大门从左右两边拉开,大门内的灯光便如蓄积已久的洪水一般倾泻了出来,在他的身后投射出一条纤长的影子。 “啪!” 皮鞭的脆响被关在了门背后。 …… 这里是彼得-戴维斯的王国! 自他来到拉勒米堡之后,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即便是外间盛传如雄狮一般的来昂,也对它几乎有求必应! 而那个如蛇蝎一般的布朗,在彼得-戴维斯看来,外间对他的误会实在是太大了! 来昂为他建造了这样一座庄园,布朗更为他找来了上百个忠诚的奴仆,彼得-戴维斯觉得,世界上不可能再有这么好的好人了。 他的哥哥几次来信催促他赶紧回纽约去,彼得-戴维斯都置之不理。 纽约是不错,但是哪里有这里好! 在他的王国里,他简直就和上帝一样…… 他可以和上帝一样随心所欲地造人,再用一场大洪水让那些堕落的人重获新生; 他也可以和战神一样,驯养着狮子、大象、蟒蛇和老虎,在他的王国里,他就是最高的主宰,无论是人还是野兽,所有的生灵都听从他的命令; 他有一大片森林,可以让他的夜莺合唱团在森林里唱歌、跳舞、交换快乐; 他也有一大条长河,可以让他的黑武士们在河水中搏斗,河水中漂满了鳄鱼和蟒蛇的鲜血,黑武士们于是便又互相搏斗起来——这比角斗场的角斗可有意思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出了这个庄园,无论是来昂还是布朗都告诉他,别闹出人命! 不过他试过好几次,即使闹出了人命,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种限制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好奇,以至于每次在外面看见了鲜血和人体碎块,都会让他热血沸腾,躁动不已。 非得要回到他自己的王国里,狠狠地发泄过后,才能平息! 他的管家查尔斯对他忠心耿耿,为他找来了一种据说来自神秘的东方国度的神药,只要饮下之后,可以让他一整夜都精力充沛! 这也是为什么,他渐渐地疏远了自己原来的老管家阿尔芒,越来越喜欢新管家查尔斯的原因。 谁不喜欢一个说话好听、聪明能干、又忠心耿耿的属下呢? …… 彼得-戴维斯回到庄园的时候其实才下午4点,不过阴雨绵绵的天气让夜幕提早降临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上,他正抱起一只雪白的‘小夜莺’朝露台下方的鳄鱼池扔。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夜莺在拼命地挣扎,尖叫—— 他大笑着,下方一只巨大的鳄鱼正翘首以盼地望着上方呢! “戴维斯先生!” 正当这个时候,管家查尔斯快步走了过来。 “哈哈,查尔斯!你帮我把神药拿来了吗?”彼得-戴维斯问到。 查尔斯走近他的身边,轻声说:“有人自称是斑鸠的使者,往庄园外送来了两口箱子,说是送给您的礼物,希望能亲手交给你!” “礼物?”彼得-戴维斯将手上的‘小夜莺’放了下来,小夜莺尖叫着跑开了。“我不需要什么礼物,我也不想见他!我正高兴着呢!” 查尔斯管家有些犹豫,欲言又止。 “怎么了,查尔斯?”彼得-戴维斯问到。 “斑鸠……是印第安人中的大人物……”,查尔斯面有难色地回答到。 “我管他什么鸟大人物!大平原上三大马贼团:格里芬、拉奥孔、哈耶尔,他打得过哪一支?打不过对吧?那就让他放下礼物赶快滚!” 第九十五章 第一件礼物 “啪!” “啪!” “啪!” 有人在慢慢地一声一声地鼓掌。 彼得-戴维斯顺着声音望过去,便看见一个壮硕得不像样的男子,一步一步地踩着台阶,走上了露台。 台阶口首先出现的是一顶斜顶毡帽,然后是毡帽下方被一道漆黑的伤疤毁坏了几乎整张脸的印第安人面孔,然后是一堵宽阔得如同城墙一般的胸膛,然后是一根黑色的腰带上,左右插着两支短枪…… “你是谁?”彼得-戴维斯问到。 “斑鸠手中一支剑,白石城里一小卒,贱名无足挂齿!”来人笑着说到。 紧跟在他的身后,是一行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印第安人,他们肮脏的脚踩在白色的露台地面上,留下一只只红褐色的脚印。 “你……你想……干什么?”管家查尔斯伸出手指指着他,问到。 “送礼!”那人说到。 他朝后挥了挥手,身后的印第安人走了上来,将手上抱着的箱子放在了彼得-戴维斯和管家查尔斯的面前,打开。 只见一个箱子里面重叠着三颗人头,另一只箱子里面是一堆裹在一起的布。 彼得-戴维斯被吓了一跳,惊叫了一声,往后一个趔趄,紧紧地抓住管家查尔斯的肩膀才堪堪站住了。 管家查尔斯身形一晃,然后凝立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着箱子里面那三颗苍白的人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只见那个印第安人汉子低下头来,从箱子里捡起一颗人头,将他放在查尔斯的怀中。 查尔斯的手原本是低垂着的,但是被那个印第安汉子抓起来,摆了一个僵硬的搂抱的姿势。 “格里芬!”“拉奥孔!”“哈耶尔!” 那个印第安人笑语吟吟地将人头放在查尔斯的怀中,每放一个便念一个名字。 “查尔斯管家,我应该没有认错这三个人,对吧?” 查尔斯的脸色比这三颗血都快要流干了的人头还要苍白,牙齿不住地打颤,本能地回答到:“没有……没有认错!” “那就对了。另外一箱是他们的军旗,我就不给你看了。等有空的时候,查尔斯管家可以慢慢欣赏。大平原上三支马贼团,一共八百六十五人,全都被我杀了,因为时间有些紧,我也没办法收殓他们的尸体,只好让他们曝尸荒野了!” 这个印第安人漫不经心地说着话,就像是唠家常一样。 可是,查尔斯却觉得,自己仿佛听到了来自恶魔的低语,不,这个印第安人所说的就是恶魔的语言——查尔斯明明听懂了他的意思,可是每一个字他都听不分明,只感觉那声音是直接从自己的心底响起来的一样。 露台上原本还有成群的‘夜莺’,可是就在这群印第安人出现的瞬间,他们全都失去了声音,瑟缩在角落里,一个字都不敢说。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这些印第安人的后腰上别着黑漆漆的刀,那一滴滴从刀尖上滴落的液体,绝对不是雨水! “我……”,彼得-查尔斯惊惶地躲在查尔斯的身后,问:“……我庄园里的人呢?” “哦,”那个印第安人说:“除了还能站着的,其它的都在躺着!很抱歉我来迟了一步,没来得及阻止他们躺下去。” 彼得-戴维斯的庄园依然灯火通明,斜风细雨掠过橘黄色的灯火,交织成一道道细线,落在地面沙沙作响。 彼得-戴维斯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寂静的声音。 “你……怎么杀掉他们的?” “用刀啊,”那个印第安人理所当然地回答到。“他们还不值得浪费我宝贵的子弹!谁都是人,刀子割开喉咙,或者捅穿心脏,都会死!在死亡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 水手之家酒馆内。 席尔瓦点燃了瓦斯灯,昏黄的灯光洒落在酒馆中间支离破碎的桌椅上,让那里看上去就像是一片废墟。 柜台旁却依旧是黑暗,无论是阿尔芒还是斑鸠都不喜欢让自己暴露在光线下,他们静静地凝视着酒馆中间的废墟,仿佛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有什么东西从废墟中钻出来一样。 “不用着急,”阿尔芒说到:“只是因为阴雨天的缘故,所以黑夜降临得早了一些。实际上现在才不过是下午6点。” “我不着急,我相信他们!”斑鸠说到。 “那你别抖腿!”阿尔芒说到。 斑鸠说:“我只是有些冷。” 巨硬将手上的外衣张开,搭在斑鸠的腿上。 阿尔芒微微地笑了笑。 便在此时,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黑影在门口站了一下。 “麋鹿,这里!”月牙朝着那边喊了一声。 于是那人便朝斑鸠走了过来。 “斑鸠!” “如何?” “彼得-戴维斯答应了我们的见面请求,他希望能在三天后,在他的庄园里会见你。”来人说到。 麋鹿的身上散发着浓烈的血腥的味道,阿尔芒忍不住掏出手绢,捂了一下口鼻。 斑鸠扭过头,问阿尔芒,“你觉得怎么样?” 阿尔芒拿开了捂住口鼻的白绢,叹了一口气,说到:“不错,很不错了!” 正当斑鸠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阿尔芒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到:“彼得-戴维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大概是从他哥哥身上学到的骄傲,他一直以为自己身上流着最高贵的血,所以他觉得他天生就拥有拒绝的权力;” “他像是一个国王,一个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以为所有人都应该对他臣服,所有事情都应该由他来决定;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是把自己当做了上帝,世界是由他创造的,人类是由他用泥巴捏出来的,日月星辰围绕他转动,他说要有光这世界才有了光!” “当他不高兴的时候,即便是来昂,要见他也得是在一个星期之后!” “我曾经在他的身边服侍过他两个月,但是最后我还是离开了。你知道吗,最不让让我容忍的是,他在他的庄园里假扮成国王,让其它人假扮成太监和宫女,所有人为了他都在演一场荒谬的戏!” “那么你呢,你在扮演什么?”斑鸠好奇的问到。 阿尔芒喉咙都哝了一声,愤愤地说到:“他让我扮演教皇,为他加冕——” “哈哈!”斑鸠毫无顾忌地大笑了起来。 在斑鸠的放声大笑中,阿尔芒愤怒的声音依旧清晰可闻: “我曾经一度以为我抱上了一根金大腿,后来才发现,这根金大腿……简直就是tm的神经病!” 阿尔芒说到最后,忍不住破口大骂了起来。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曾经自以为终于在晚年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并将其作为实现人生理想的最后机会——可惜最后他却发现,希望的曙光是因为自己瞎了眼看花了! …… “别生气,阿尔芒!”斑鸠说到。 “我没有生气!”阿尔芒咬牙切齿地说到。 “他想做国王,这不也是一个伟大的理想吗?有理想是好事啊,恰好,我也想做一个优秀的弄臣……先小憩一会儿吧,我有三件大礼,这才送给他第一件呢!” 第九十六章 上帝啊,我可是彼得-戴维斯! “你怎么敢……?” 彼得-戴维斯颤颤巍巍地伸出指头,直指着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 “你怎么敢……!” …… 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正用一柄还在滴血的匕首削橘子! 绿色的橘子皮在他的刀下,团成一圈一圈的弹黄,最后从橘子上脱落的时候,还能完整地合在一起。 落在地面一具无头的尸体上方,变成了这具尸首新的‘头’! “你的查尔斯管家实在是太不称职了,所以我替你处理了他!”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说到。 “他即使再不称职,那也是我的人!”彼得-戴维斯怒气勃发,像是一头炸毛的乳鸽。 “所以我替你处理了他——吃橘子吗?” 彼得-戴维斯咬着薄薄的嘴唇,只不过他的嘴唇原本就涂了鲜红的丹蔻,倒是看不出到底被他咬破没有。 “你到底,还想要怎样?”彼得-戴维斯问到。 “等!” “等?等多久?” “等到你改变主意为止!” “我都已经答应你了!我会召见斑鸠,三天后,就在我的庄园里,我会召见他!你还想要怎样?”彼得-戴维斯尖叫到。 ——要知道,他的王国从来没有外人不经允许地踏足过。 ——即便是来昂想要见他,也得看他有没有时间安排,三次求见总有两次被他给拒绝掉。 ——这是一个国王理所当然的权力,他行使得顺风顺水。 ——而且,三天之后,那个名叫斑鸠的印第安人应该和眼前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还有他身后那一群肮脏的印第安人一起,统统下地狱去了! 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开始自顾自地吃起橘子来。他用他那只粗砺得如同花岗岩一般,还断了一截小指头的脏手,撕开雪白干净的橘子皮,将里面金黄色的细嫩果肉塞进他那恐怖的血盆大口里。 天啊,印第安人居然也会吃橘子?彼得-戴维斯看得都快呆住了! 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将剩下的橘子迫不及待地一口吞了下去,哽得直翻白眼,粗鲁得就像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老一样。 “唔……我想,斑鸠不会满意的。”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不慌不忙地说到。 “不满意?他为什么不满意?他凭什么不满意?”彼得-戴维斯又惊又怕地问到:“我是彼得-戴维斯!我是高贵的纯血的白种人!在这整片新大陆上,都再也找不到一个像我这样身体里流淌着蓝血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我已经愿意召见他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丑陋的印第安人抬起自己青筋毕露的手背看了看,然后一把抓起彼得-戴维斯的雪白的手,将它和自己那只黝黑、粗砺的手并排放在了一起。 “蓝血?你看,我的血似乎比你的更蓝啊!”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说到。 他那粗大突起的血管就像是狰狞的蚯引,相比起来,彼得-戴维斯那隐藏在雪白皮肤下的‘蓝血’反倒像是一根细腻的丝线一般。 彼得-戴维斯只感觉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奇耻大辱,用力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再顾不得害怕,破口大骂了起来: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蠢货!你弄脏了我的手!”彼得-戴维斯恨恨地骂到:“别以为你杀了查尔斯,就能为所欲为!上帝在天上看着呢!你会为今天的罪行付出代价的!你和你的斑鸠,都会付出代价的!” “哦?什么代价?” “……来昂一定会杀了你们!他会将你绑在石头上沉入密苏里河——不,这样太便宜你了!他会剥下你的皮,将你挂在十字架上!而你们的斑鸠,我会将他扔进鳄鱼池与我的黑武士搏斗,让他受尽折磨而死!”彼得-戴维斯说到。只不过他在说这话的时候,脚步在悄悄地后退。 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侧着头似乎是在思索什么——这时候彼得-戴维斯才发现,这个丑陋的家伙有半片耳朵也没有了! “听起来,和我们印第安人正在经历的也差不多,好像也没什么更可怕的嘛!” “混蛋!无耻的混蛋!牧师布朗会找到你们的妻子和儿女,将他们统统卖到肯塔基去做奴隶!还有你们的族人,全都会成为奴隶!你们会被塞进矿洞,直到死都看不见太阳!无论你们躲在哪里,布朗都会将你们找出来,直到你们整个部落都灭绝为止!” 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似乎极有耐心,每次彼得-戴维斯说活,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听完。 如果能够忽视掉他刚刚用那柄削橘子皮的匕首切掉了查尔斯管家的脑袋的话,他应该是个好脾气的印第安人。 “彼得-戴维斯先生,请不要用我曾经历过的事情来恐吓我——”这个丑陋又好脾气的印第安人说到。 彼得-戴维斯一直退到了露台屋檐的边缘,再往后退就要淋雨了,于是他犹豫了一下,停了下来。 他的双腿在颤颤地发抖。 好脾气地印第安人耐心地劝到:“——并且,你最好改变主意,不要等到三天之后,也不要在你的庄园里,而是应该立刻去见斑鸠,立刻赶到斑鸠所在的地方,向他痛哭流涕地忏悔,并且发誓以后对他心悦诚服——” “放肆!”彼得-戴维斯尖叫了一声,倔强地背转过了身去。很明显他的身体十分恐惧,但是若非亲眼所见,光听他那义正辞严的声音的话,一定会以为他是一个铮铮铁骨的国王。 “算了,随便吧!随便吧!”好脾气的印第安人说到:“我倒是想直接将你绑过去,但是有个老混蛋告诉我,要以理服人——反正最迟在午夜零点之前,你会改变主意的!” “哈哈!”彼得-戴维斯用力地抱着柱子,却用哈姆雷特的腔调表演着他的大义凛然:“是勇敢,还是屈服?我,就是答桉!” …… 于是,在这个雨丝纷飞的露台上,一个最纯血的白人和一群不知道什么血的印第安人,皆无聊地等待着。 远处的拉勒米堡在黑沉沉的夜幕中像是一只椭圆形状的小山丘,只能看出一个粗粗的轮廓。 偶尔从城的方向传来一片雾蒙蒙的闪光,但是也看不分明。就像是火把,或者灯笼,但绝对不会是闪电,现在是秋季了,已经不会有闪电了。 不过偶尔还是会有微弱的轰隆隆的声音传来,让彼得-戴维斯忍不住怀疑自己所学到的科学知识——也许,秋季依然还是会有雷电的吧? 他察觉到从头顶屋檐上斜飞下来的雨丝更加勐了些,将他的衣裳给打湿了。一开始他还强忍着不适,可是没过30秒,他便往后缩了两寸,躲开凉飕飕的细雨。 “我们还要等多久?我有些困了,该休息了!”他说到。 “还有一份礼物没有送到,你多多少少应该期待一下的。”那个好脾气的印第安人说到。 “我只期待着来昂将你们全部杀死!” “像你这么高贵而又纯血的白人,难道在这个时候就不想一想,如果来昂杀死了斑鸠,那么我肯定就会杀死你吗?” “真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彼得-戴维斯说到:“上帝保佑来昂!上帝保佑布朗!上帝保佑美利坚!” 就在这个时候,从拉勒米堡的方向上驶来了一支骑队。 第九十七章 第二份礼,拿去! “来昂!是来昂!” 彼得-戴维斯一下子跳了起来,冲出了屋檐,撞入了雨幕中,将身体用力地靠向栏杆,努力地看向远处那一支正在靠近的骑队。 骑队越来越近,彼得-戴维斯已经看见了他们的旗帜。 旗帜上面一个金色的’l’,被风卷着若隐若现。 没错,那就是来昂的旗帜。 “来昂!来昂!”彼得-戴维斯朝着庄园外面的骑队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后转过身来,对着露台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骄傲地喊到:“看,那是我忠心耿耿的来昂!” …… 意气风发的彼得-戴维斯,在看见骑队临近庄园之后,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了光彩。 他用雪白的手指捋了一下自己额头蜷曲的头发,微微地扬起头来,用下巴对着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说: “你完了!你们全都完了!” 他轻轻地弹了弹手指,仿佛这一群近在迟尺一个个手里还拿着滴血的刀的印第安人,就在他这轻轻地一弹指之间,全被他剥夺了生命。 “呃——抱歉,彼得-戴维斯先生!”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开口说到:“你最好再看看他们究竟是不是来昂!” 彼得-戴维斯冷哼了一声,说到:“在大平原上,只有来昂才有资格使用这面旗帜!” “呃……好吧,你说得对,彼得-戴维斯先生!” 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果然是个好脾气的,竟然就这么偃旗息鼓不再说话了。 彼得-戴维斯都已经准备好了用自己雄辩的修辞和缜密的逻辑去征服这个冥顽不灵的印第安人,结果这个印第安人就这么认输了,这让他未免心中有胜之不武的遗憾。 殊不知,站在他对面的印第安人,其实早就已经被他强大的‘自信’所征服了! 那一面巨大的‘l’旗帜固然是来昂的旗帜不假,可是那扛着旗帜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印第安人! 而且那跟在旗帜后面的人,一眼也能看出都是些印第安人! 可是,彼得-戴维斯先生,他拥有一种强大的能力,可以将所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完全视而不见,他就是能硬生生地将这支骑队当做他忠心耿耿的来昂! 这就是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高高在上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胜算在握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骄傲、自信、权势熏天、威望隆重、说一不二、绝不屈服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 这一支骑队很快地涌入了庄园,沿着石阶登上了露台。 一个少年人模样的家伙,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脚上一双亮闪闪的靴子,‘咯噔咯噔’几步就来到了露台的中央。 他首先看向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叫了一声:“叔!” 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对着彼得-戴维斯偏了偏头,叹了口气:“唉,你要是再不来,我觉得我都快得精神病了!” “这么难整?”年轻人问到。 丑陋的印第安人向着彼得-戴维斯先生努了努嘴,又摇了摇头。 “放心吧,叔!我血狼专治不服!”年轻人说到。 说完,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彼得-戴维斯的身边,瞧也不瞧,正正反反几个耳光就扇了下去。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他决定打完再说! 一开始彼得-戴维斯还尖叫了一声,随即第二个耳光便将他的声音给扇了回去。 噼里啪啦十几个耳光扇完,人已经是软了。 他像是一坨烂泥一般被年轻的血狼揪了起来,眼睛对眼睛地看着他,“听说你很难整?” 彼得-戴维斯面红耳赤,也不知是被扇的还是被气的! 在这一刻,来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骄傲,突如其来地又灌注进了他的身体。他决定做一个勇敢的士兵,一个壮烈的国王,一个符合他身份的有尊严的贵族—— “听着,你这个卑贱的奴隶!” 彼得-戴维斯的眼眶里有泪水流下来,而且他的身躯在不住地颤抖,身下开始淅淅沥沥。 可是就是这么奇妙,从他的口中,偏偏能说出一段高高在上的,义正辞严的话来: “你犯下了绝对不可饶恕的罪!你对我的冒犯必将得到惩罚——来昂呢?你可敢将来昂带到我的面前,看看我是否会让来昂宽恕你?” “你这个肮脏的印第安人!你的手指捏痛我了!” 年轻的血狼看着自己手中抖如筛糠的这个彼得-戴维斯,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他狐疑地将眼光转向先来的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只获得了一个两手一摊无可奈何的答桉。 “我了个去!”血狼大开眼界,终于忍不住叹到:“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你敢让斑鸠三天之后才来见你!你还真tm是个人才——!” 血狼丢下彼得-戴维斯,从随从的脚下抓起一个大大的包裹,拎起来一抖,里面哗啦啦地滚落出一堆圆滚滚的人头来。 他的动作粗鲁,像是在倾倒一堆烂土豆。 “来昂?你想要来昂,老子就给你个来昂……”血狼将其中一颗人头踢到了彼得-戴维斯的脚下,然后又摆动脚尖,踢了另一颗人头过去。“……还送你一个布朗!” “老子奉命来给你送第二件礼物——替你铲除你所有的敌人,md,真是傻人有傻福!” “你小子发达啦!以后你就是拉勒米堡的国王啦,高不高兴?”血狼提起自己的新皮靴,在彼得-戴维斯雪白的脸上左右擦了擦。 “明天早上和咱们酋长见一面,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地点当然是咱们酋长来定,你tm的算了鸡毛!” “闭嘴!你这个神经病!” 血狼是斑鸠麾下的少壮派,虽然仔细算起来,和鹦鹉灰狗水车这些老人相比,他也不会只晚了1年从军。 但是这1年,如同天堑。 天堑的一端是沉稳持重的老部落人,他们一个个浑身上下都是伤疤,提起往事眼泪总是流个不停,打仗固然也英勇,但每次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像是要去送死一样壮烈; 天堑的另外一端是飞扬跳脱的年轻部落人,他们喜欢穿崭新的衣服,喜欢幻想无限的未来,打仗的时候和老部落人一样英勇,但是他们可不觉得自己是在送死,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斩破锁链开创未来! 老部落人容易被河狸那个老混蛋蛊惑,大约是觉得自己的力气不太够了,所以开始相信‘以理服人’; 年轻部落人可不喜欢河狸这种老混蛋,他们喜欢的是像斑鸠这种平头哥,生死看澹不服就干!大家伙两膀子上长的全都是力气! 就在血狼说话的同时,彼得-戴维斯也在说话,只不过两人都是自说自话,都是只长嘴不长耳朵的货色。 说到最后还是彼得-戴维斯赢了,他在又挨了血狼一记耳光之后,成功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倔强地补了最后一刀,造成伤害值‘-1’: “你有种就让斑鸠来见我!立刻让他来见我!” …… 拉勒米堡城内。 小酒馆里静谧如常,小酒馆外却是哔哔波波如同炒豆一般。 偶尔还有一声巨大的爆响,红色的光芒骤然亮起的时候,将小酒馆里照耀得如同血色地狱一般。酒馆中央的废墟在屋顶投射出凌乱的剪影,像是魔鬼的触须爪牙。 阿尔芒几次站起来,又坐下。 在他身边的斑鸠却是趴在柜台上,闭着眼睛,似乎真的在小憩一般。 到了大约11点左右,小酒馆外炒豆一般的声音变得稀疏了,很快便完全停了下来。 没过多久,小酒馆外响起了一片马蹄声,一个人影裹着红色的披风推开了酒馆的门,挟来酒馆外一阵风雨交加的声音。 “斑鸠,第二份礼已送到。明天早上,你看在什么地方见他比较合适?”那个黑色的人影问。 斑鸠抬起睡眼惺忪地脑袋,似乎是想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但是他失败了,只迷迷湖湖地说了一句:“那就角斗场吧!” “好的。” 那个身影轻轻地退去,似乎生怕打搅了斑鸠的睡眠。 第九十八章 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 在一间漆黑的、冰冷的、安静的囚牢内,突然窸窸窣窣地响起了铁链晃动的声音。 这个声音只响了片刻,便消失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巡狱的守卫提着昏黄的马灯来到了这间囚牢的面前,用手中的铁棍敲了敲钢铁制作的牢门。 “红云,明天你的对手,将是来自美国东部的拳王,本-弗朗西斯-休尹特!” 昏黄的马灯投射出暗澹的光线,漆黑的囚牢里只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蜷缩在角落里。 一声轻笑从囚牢里传来: “拳王?呵,是拿枪的拳王吗?” “不,红云,这次你将面对一个真正的可敬的对手!”巡卫说到:“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是一位伟大的拳王,他在费城、巴尔的摩和纽约巡回比赛,击败了所有的对手,拿下了所有的冠军!” 监牢里的声音问到:“那他好好地在东海岸表演就好了,为什么会来拉勒米堡?” “当然是因为你啊,红云!”巡卫说到:“对于拳王本来说,金钱已经不重要了,他更看重的是荣誉。红云,你已经连胜了二十五场,成为了印第安人中名副其实的第一勇士,只要打败了你,‘本’就将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拳王!” 监牢里的声音继续问到:“他要是没有打败我呢?” “哈哈!”巡守大笑了起来:“你要知道,在本的拳头下,无论是白熊一样的俄国人,还是袋鼠一样的澳大利亚人,无论是高达2米的非洲人还是灵活得跟猴子一样的亚洲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不过他以前的确没有和印第安人打过,所以说,红云,你是他第一个印第安人对手!” 监牢里的声音说到:“这么说来,我应该感到荣幸是吗?” “不然呢?”巡守说到:“珍惜这次和世界拳王交手的机会吧,要是大人物们看高兴了,说不定就会将你放回你爹的身边。” 监狱里面的声音沉默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又问到:“这将是一场公平的角斗吗?” “当然,当然公平!”巡卫回答到:“你们之间将进行一场绝对公平的战斗,你和他都不能携带任何武器。” “我要是赢了,你们就会放了我爹,是吗?”监牢里的声音问到。 “当然,只有你能赢,你想要什么都行。”巡卫说到:“不过,明天的规则和往常的不太一样。你们需要戴上特制的拳套,并且不能攻击对手的下身、咽喉等要害部位。” “那我能攻击哪里?”监牢里的声音问到。 “胸、背部以及手部,都可以。”巡卫回答到。 “我要是不小心攻击了其它地方呢?” “比赛会有专业的裁判,一旦你违反了规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罚。”巡卫说到。 监牢里的声音又沉默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问到:“我猜,本-弗朗西斯-休尹特应该是个高个子吧?” “哈,你怎么知道?”巡卫惊奇地问到。 监牢里发出一声叹息,说到:“因为这个规则,很明显就是为高个子而制定的啊!” 巡卫笑了一下,提着马灯转身便欲离开。 “反正,我通知到你了,你做好准备吧!”巡卫一边转身一边说到:“有许多印第安人是你的拥趸,他们认为你力大无穷战无不胜,还有人将明天的战斗命名为‘印第安人和白人的决斗’,你可不要让他们失望啊!” 巡卫转过了身去,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身后牢门被打开的声音。 钢铁做的牢门在和钢铁做的门轴摩擦的时候发出那种尖利的声音,即便是开门之人已经很小心了,但是在这样寂静得如同死域的监牢里,依然是清晰分明。 巡卫霍然回过头来,却发现自己回头的时候,身体被人从背后抓着,高高地举了起来。 “谁?”巡卫大声地喝问。 他手中的马灯跌落在地。一只巨掌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他提着马灯的手,便像是将他五根手指都捏碎了一般,手中的马灯不由自主地便失去了掌控。 “唉!”从巡卫的后背传来一声叹息。“我多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啊!” “什么真的?” 巡卫心中惊恐万分,可是他还是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先别去想红云是怎么从钢铁牢笼里钻出来的,还是先想一想现在自己该怎么保命的问题吧! “我多希望,明天能有一张公平的决斗,让我有机会证明,我们印第安人不是孬种,不比任何人差!” “我多希望,你们能够说到做到,只要我赢了,就放过我的父亲。他年纪已经那么大了,还生着病,以前他都从来舍不得打我,即便有时候用棍子抽在我身上,可是一点都不痛。唉,他要是以前用力一些,狠心一些,干脆将我的腿打折了,也许今天他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我被别人打死了!” “我也多希望,拉勒米堡的角斗场,能像它所宣扬的那样公平!我们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都受到敌视和侮辱,我本以为我能靠自己的拳头,给我们挣一个脸!” “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我希望’而已!” 巡卫被高举在半空,用力地挣扎了一下,但是随即便放弃了这个荒唐的举动。 现在他的敌人在他的背后,而且,这是一个在拉勒米堡的角斗场上连胜了二十五场,与狮子、犀牛、甚至是全副铠甲的壮汉连番恶战都能胜利归来的角斗士! 巡卫丝毫不觉得自己能够挣脱他的魔掌。 “听着,红云,你先放我下来!”巡卫温柔地说到:“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咱们都生活在文明世界,要讲道理啊,红云。” 巡卫的身后传来一声冷笑,“你们总是这样,当我想和你们讲道理的时候,你们和我们讲暴力,当我想和你们讲暴力的时候呢,你们却又想和我讲道理。” “不是这样的,红云!”巡卫说到:“你先放我下来吧,我保证,我会打开外面的铁门,放你自由!真的,我发誓!” 巡卫感觉到自己一阵天旋地转,倒了个个儿,双腿被一左一右地抓住了。 他被吓得尖叫了一声,急忙喊到:“别冲动啊,红云,我给你自由!我会给你自由!我发誓一定给你自由——啊!”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一声惨叫响起,跌落在地面的马灯罩上了一蓬血雾。 并不对称的两片尸体在地面努力地蠕动着,想要双向奔赴,重新组合在一起。不过一只巨大的脚掌踩在了它们中间,任凭红色、绿色、黄色的东西淹没了那只脚掌。 “自由?我们天生就是自由的,不需要你来给!” 寂静的监牢里,红云的声音沉稳得就像是那只巨大的脚掌一样。 第九十九章 天上红云 自红云来到拉勒米堡,已恰好是一个完整的夏季。 以往存于心中所有的美好幻想,在这一个夏季的90天时间里,如露如电般迅速幻灭。 他曾想做一个放荡不羁的独行牛仔,背着火枪骑着骏马,连行囊都不用带,从密苏里河往西走,一直走进太阳沉没的海里; 他也曾想做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打着漂亮领结的律师,在法庭上展示他的滔滔雄辩,为一个个蒙受冤屈的苦难人儿带去正义和希望,在带着白色假发的法官落下木槌之前,他能义正辞严地向所有人宣告:“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他甚至还想过做一名理发师,他将带着一个巨大的木箱,得用大篷车拉着,顺着人们踩出来的道路游荡,每当发现一个人陷入了困境之中,嗯,伟大的理发师将从他的木箱里掏出各种各样眼花缭乱的工具,为这些人消除烦恼! 虽然他天生就该是一名酋长——因为他的老爹是酋长,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该怎么做一名酋长。 他曾见过许许多多志向高远的酋长、多才多艺的酋长、勇勐绝伦的酋长以及各种惊才绝艳的酋长,这些酋长的归宿最后都不太好——有些被挂在了十字架上,有些被当着自己族人的面剥了皮,有些据说去了东部的佛罗里达州‘留学’去了! 他知道自己也许迟早也会走上和他们一样的道路,但是在那之前,他还想再浪一会儿。 他想做大平原上不羁的风,随心所欲的穿行在山林湖泊之间! 他想做星空之下忽明忽灭的萤火,停靠在湿漉漉的青草尖儿上,听远处的群狼嘶嚎和山林里的鸟虫啁啾! 他想做天边的最远最远的一片云,清晨太阳升起的时候,它是第一个看见太阳的;傍晚太阳落下的时候它是最后一个送别太阳的; 人生有许许多多的路,红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走上一条非要拿着命去搏的路! 即便他知道自己将来迟早要做奥格拉拉部落的酋长,可是他想的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会将沉沦的奥格拉拉部落带向文明的世界。 作为大苏族七色火焰联盟中最大部落的酋长之子,红云理所当然地拥有比其它人更好,也更多的选择。 在进入拉勒米堡的角斗场之前,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他是天上的红云。 他的自由是与生俱来的! …… 寂静的监牢里,红云的足音跫跫地响起,从监牢的最深处一直响到了监牢的铁门边上。 他手里提着一盏昏黄的马灯,将他的影子投影得巨大无比,笼罩了他身后几乎所有的路。 在他的身后,一只只眼睛闪着光芒,像是干涸的煤油灯灯芯,在耗干最后一滴灯油之前,竭力地燃烧着。 昏黄的马灯停在了黝黑的铁墙前面,红云转过了身来。 “呵呵!” 他一开始在冷笑,随即便大笑了起来。 “你们瞧,这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可是这为狗爬出的洞却敞开着!” “只要从狗洞子里爬出去,我就能获得所谓的自由!” “可是,我,红云,今天就是要堂堂正正地从这大门走出去!” “我今天要砸碎的,不仅仅是捆缚住我的锁链,还有这间关押我的铁牢!” “我今天不仅要让我获得自由,我还要让你们,每一个人,都获得自由!” “奴隶们!” “站起来吧!” “拿回那本该属于我们的东西!” “我们生而自由!” …… 拉勒米堡的角斗士是一群极其危险的动物。 为了让观众们更加大方地掏钱,他们在最严苛的环境下训练出了最凶勐的杀人手段。 譬如刚才红云那种,逮住一个人的双腿将其活生生撕为两半的暴行,看起来血腥残忍,但是在角斗场上却已经是最温和的方式了! 没办法,观众们喜欢,角斗士们就必须得尽量满足。 命运看似给了人很多选择,但其实它只给了你唯一的一个答桉。在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他们的命运,就是将自己的痛苦与苦难表演给另外一些人看。 红云曾经想做一名观众,但是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原来只配做一个蹩脚的演员! …… 当监狱内的铁笼被一个接一个地打开之后,寂静而黑暗的监狱里,便多出了很多沉重的喘息的声音。 听得出来,他们已经在竭力的压抑着了。 但是即便如此,依然汇聚成了一股隆隆的闷响,像是地底的火山在运动,又像是山巅的大雪在崩塌。 监狱内的铁门边摆了两只巨大的铁笼,里面两只狮子在不安的走来走去,用力地远离着这些两脚勐兽。 红云的手里现在多了一根铁棍,那是从牢笼上拆下来的,粗若小臂,却被他轻若无物地提在手上。 “哐!” 往地上一放,直震得旁边关狮子的囚笼都颤了两下。 两脚勐兽们静了下来。 “自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东西!” “所以,需要我们豁出性命去保护它!” “在此之前,不管你是黑人还是白人还是印第安人,你们都是卑贱的奴隶!” “在此之后,不管你是黑人还是白人还是印第安人,你们都是伟大的人民!” “准备好了吗?人民!” “准备好了吗?自由!” *** 清晨。 斑鸠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走出了‘水手之家’小酒馆。 经历了昨夜的风雨,街面上多出了许多枯枝败叶,勤劳的清洁工正在忙碌地打扫着。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早餐店正常开业,旅馆门口有行人急匆匆地又踏上了征程,赌坊的招牌下有人春风得意地归去,红色的店铺门口站着几个还需要加班的大白腿…… 一切如常! 拉勒米堡就像是一棵茁壮的橘子树,被斑鸠用极快的速度切了一刀,再嫁接上了一支自己带来的果苗。 看上去它还是它,但只有等到来年结出果子的时候,人们才会发现,橘子树上长出了不一样的奇怪东西。 他们行走在宽阔的大街上,只觉得雨后的空气格外的清新。 此时太阳正从远方升起,地面霞光澄澈,天上一片红云! 第一百章 人间正道是沧桑 “一切照常吗,斑鸠?”比索问。 “一切照常,”斑鸠回答到:“要讲道理,要讲规矩,要和和气气!莫影响了大家做生意!” …… 拉勒米堡的角斗场是一座巨大的、环形的石砌建筑。 罗马式的建筑风格,圣母和海格力斯的凋塑相向而立,象征公平的赫尔墨斯高高地站在石柱上。 当斑鸠带着一行人来到入口处的时候,一个打扮得衣冠楚楚的白人突然跑了过来。 他被斑鸠的护卫拦在了人墙之外,不过这个年轻人依然大叫着:“先生,我是拉勒米堡最好的向导,无论你是想要观赏风景还是想要大杀四方,我都能为你提供最好的服务!” 阿尔芒凑进斑鸠的身边解释到:“这是一个掮客!” 斑鸠心中一动,朝他招了招手。“你觉得,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这个掮客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流利地用切诺基语回答到:“你一定首先需要一个隐秘而低调的包厢!” 斑鸠心中一惊。倒不是为这个掮客给出的答桉,而是他竟然会说切诺基语! 要知道这种语言现在只在白石城流行,还远没有蔓延到其它地方的程度。 “你是个聪明的年轻人!”斑鸠也用切诺基语回答到。 “谢谢你的夸赞,先生!”年轻人回答到:“拉勒米堡今天晴空万里,一定是它也准备好了迎接先生的到来!” “哈哈!”斑鸠笑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洛尔琴,意思是一条小泥鳅。如果你能叫我‘泥鳅’的话,那将是我莫大的荣幸,先生!” “好吧,泥鳅先生,希望在你的带领下,我能在角斗场度过美好的一天。”斑鸠说到。 “荣幸之至,先生!”这个叫泥鳅的白人高兴地说到:“我想,你一定是来看红云与本的决战的,是吗?” 就在二人说话的时候,斑鸠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 他们已经来到了门口,这个叫泥鳅的家伙主动为斑鸠一行数十人买了门票,斑鸠都不知道到底花了多少钱。 “没错,”斑鸠说到:“但是我不想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明白,包在我身上吧,先生!这边请,先生!”泥鳅对这里极其熟练,一路上不断地掏出荷包,手中的烟卷、绿纸还有银币连眉头都没眨一下就散将了出去,康慨得就像是在花别人的钱一样。 他很快便将斑鸠引到了一扇门前。 “先生,这是一扇神奇的木门!”泥鳅说到。 “哦?哪里神奇了?”斑鸠问。 “只要五百美元,你就能推开它!”泥鳅说到。 斑鸠笑了起来。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将,这个名叫泥鳅的白人,都是斑鸠所曾见过的,最有趣的白人。 “我可没有那么多美元!”斑鸠说到,他朝巨硬摆了摆手,口中说到:“我只有金子!” 巨硬提着口袋,默不着声地从里面抓了一把,往泥鳅的手中一塞。 泥鳅的脸色凝滞了一瞬间,旋即便丝滑地笑到:“金子比美元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先生!” …… 昨夜一场风雨,竟然丝毫没有影响到角斗场的生意。 资本的洪流一旦滚动起来,莫说拉勒米堡换了颜色,便是密苏里河泛起洪水滔天淹没了拉勒米堡,这里的人依旧会坐着小船将这一场游戏给进行下去。 千百年来国王们来来去去,留下的只有金币! 一如后世,波斯湾的海洋都燃遍了大火,阿联酋交易所依旧照常开张! 双子塔被飞机拦腰撞断了,该交割的还是得交割! 只要基辅还有一个人,天然气就得把价格涨上去! 眼下这一场印第安人与白人的拳王之战,早已经席卷起了一股资本的洪流。赌徒们愿意死,但是赌徒们绝不愿意输! 当斑鸠走近巨大的包厢,站在挑高的阳台上,透过玻璃窗俯视脚下巨大的角斗场的时候,他所看见的不是那个空旷的场地上,工作人员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着。 而是在那一片环形的观众席上,早早地来了许多观众,他们提着鼓鼓囊囊的袋子,正在安静地养精蓄锐。 还有观众席的更高处,那一片紧闭着的包厢阳台上,影影绰绰的护卫和仆人们忙碌的身影。 所有这一切,包括自己包厢里那只正在殷勤地给巨硬讲解赔率的泥鳅,还有忍不住掏出钱包清点的阿尔芒……所有这一切,都是无可名状的资本洪流在真实世界的投影。 “泥鳅!” “哎,先生!” “我所有的金子,折算成美元,有多少?” “十万两千八百四十五美元,先生!”泥鳅业务能力熟练,报出了这个数字。 斑鸠在心中默算了一下,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多一些。 现在的美元,名义上和黄金的比率是1美元等于15克黄金,但是在民间,这个汇率每天都在变化。 丹佛的铸币厂已经开始往金币里面掺铜了,纽约银行已经开始在玩买英镑换美元的把戏,此时的金融资本还没有被人成体系的认知,但是巴黎的银行家已经成为了奥尔良王朝的支柱,金钱帝国的玩家们已经开始掌握了比之前更高级的玩法。 但是不管怎样,金子比任何钞票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这一点,泥鳅绝对没有说错。 “那就全押在红云取胜上面吧!”斑鸠说到。 泥鳅凝滞了一下,“呃,先生,我有一个更稳妥的交易模型,可以将你的损失实现对冲,在确保你获得巨大利益的前提下,将风险控制到最小!” 斑鸠忍不住又对这个泥鳅高看了一眼。 在19世纪中叶这个混乱的时代,印第安人正在资本的洪流中苦苦挣扎,但是此时的美利坚又何尝不是同样的在此洪流中命悬一线? 这个将自己改名为‘泥鳅’的白人掮客,竟然在这个蛮荒的资本时代,自己捣鼓出了一个‘交易模型’的概念,且不说到底有用没用,就是这个意识,便已经是时代翘楚了! 历史上公认第一个提出‘量化交易模型’的交易员名叫朱尔斯-雷格纳特,是一个法国人,今年才10岁,大概还在跟着叔叔于勒在海上卖牡蛎。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不得不说,草莽之中,人才荟萃。那些能够留下名字的‘英雄’,多多少少是沾了时运的光,并非意味着其它人都不如他。 恰如眼前这个‘泥鳅’,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掮客,若给了他时运,谁又敢说他不会成为新的朱尔斯-雷格纳特? …… “不,泥鳅!”斑鸠当然拒绝了他。 “弱小者被金钱所玩弄,像我这种大人物,玩弄的是金钱!” 就在泥鳅还在思考这一句话的意思的时候,斑鸠对比索唤了一声:“那个彼得-戴维斯什么时候来?去催催!” 第一百零一章 洛尔琴-泥鳅的奋斗 斑鸠是在包厢里用的早饭。 酸奶酪、面包、苹果片再配上一份蔬菜沙拉,吃惯了烤玉米的斑鸠吃这些还真有些不习惯。好在肚子也不是很饿,他将盘子里没有吃完的面包片顺手揣进了自己兜里。 泥鳅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个举动,心中只感叹了一句:果然大人物都有些奇怪的小癖好啊! 但是更让他吃惊的是,接下来比索和巨硬这两个家伙,拎起盘子将上面残留的奶酪都给舔了个干净,然后也顺手将旁边一整杯没有开封的奶酪给揣进了自己的兜里。 巨硬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 阿尔芒止住了泥鳅想要再叫一份早饭的举动,轻轻地给他解释到:“年轻的时候我在海上跑船,时常一饿便要饿好几个月。后来上岸之后,我便有了收集食物的癖好,每天晚上如果不抱着一堆食物,我就根本无法入睡。”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那你现在还这样吗?”泥鳅问。 “现在当然不这样了,”阿尔芒说到:“我现在每天晚上都抱着一柄炮兵剑睡觉!” “哈哈,”泥鳅笑了起来,“我和你一样,也有收集兵器的癖好。” 阿尔芒怔了一下,笑到:“是的,是的,我其实特别想收集重炮,要是能有一门30磅重炮的话我情愿每晚都睡在炮管里,可惜很难搞到!” “那你可找对人了,先生!”泥鳅说到:“你要是愿意给我50%的佣金的话,我可以去试试给你搞这个东西。” 阿尔芒狐疑地看着他。 泥鳅尴尬地低了一下头,“好吧,45%,不能再低了!” …… 这家角斗场的名字叫做拉勒米堡角斗场,整个拉勒米堡有且只有这一家角斗场。 角斗是一门天然垄断的生意,原来拉勒米堡有三家角斗场,后来自然而然地便合并了。 原因有很多,但是最根本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一条亘古以来的资本洪流,需要的是一条更加宽阔也更叫稳固的河道,三条河道低效而且更不安全。 斑鸠在用完早饭之后,包厢的门被敲开了。 一个大腹便便的白人满脸堆笑地走了进来,自我介绍说是这家角斗场的管理者,对斑鸠极尽阿谀,甚至还蹲下身来掏出雪白的手绢,替斑鸠擦了擦鞋子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泥尘。 泥鳅想过他的这位客人一定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是他也绝没有想到,他的这位客人会大到让拉勒米堡的‘肥猪格拉姆’都如此卑躬屈膝的地步! 尤其是看见‘肥猪格拉姆’蹲在地上,翘起他肥大的屁股,露出了一截粉红色的小裤,泥鳅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反而心中愈加惊骇。 随即涌上他心头的,是一阵差点令他窒息的狂喜:没错,这就是金钱的味道! 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打听他的客人叫什么名字,但是所有他看见的这些信息,都在他的心底给出了答桉! ……一个印第安人! ……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 ……一个用随处可见的粗麻布袋装金子的印第安人! ……一个用随处可见的粗麻布袋装金子并且还敢堂而皇之地行走在拉勒米堡的印第安人! 答桉便已经呼之欲出了! 他听见他的客人对肥猪格拉姆笑着说:“好了,格拉姆,我只是借你的地方处理一件小事,你不用太在意!” 格拉姆费力地抓着桌子腿站了起来,诚惶诚恐地回答到:“我只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商人,从来不偷税漏税,也绝不敢知法犯法。不管是来昂还是布朗,我和他们都绝没有关系!” “我知道,我知道!”泥鳅看见他的客人将手搭在了格拉姆的肩头上,用格拉姆手中刚擦过皮鞋的白手绢替他擦了擦汗,口中说到:“明天我让人做个‘诚信经营商户’的牌匾给你送来!” 格拉姆愣了一下,随即连忙说到:“好的,好的,这个牌匾的制作费用应该由我来出,你看,五千……不,一万美元,合适吗?” 泥鳅看见他的客人摇了摇头。 格拉姆脸颊上豆大的汗水直流,他雪白的衬衣都紧贴在了他的身上,紧紧地包裹着他那肥大的腰围。 “你操作这么大一片生意也不容易,我哪里能要你的钱呢?”泥鳅听见他的客人说:“以后但凡有人敢向你要钱,你就直接告诉我,我饶不了他!” 格拉姆只是干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对了,”泥鳅看见他的客人又对格拉姆说到:“以前你这个角斗场是交30%的税?” “是的,是的!”格拉姆连忙说到。 “太高了!太高了!”泥鳅听见他的客人说:“以后就按15%收!” 格拉姆脸颊上的肥肉都颤抖了一下,过了一阵子,才不敢置信地重复到:“15%?” “嗯,”泥鳅看见他的客人开玩笑一样,拍了一下格拉姆肥大的肚皮,说到:“顺便你也可以去问问你头上那些老板,如果愿意在这边开设工厂什么的话,我什么税都不收!” “哎!”这一次,格拉姆答应得尤其爽快。口中连连说到:“我一定转达,一定转达!” “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去忙去吧!” “好,好,您有什么要求,请尽快吩咐,尽管吩咐!”格拉姆忙不迭地说到。 “我会的,我如果有事的话,会让这位……泥鳅?” 泥鳅的双腿像是装了弹黄,一下子便弹到了他的客人面前,“先生?” 他的客人对格拉姆说到:“这是泥鳅,你们俩认识一下!” “你好你好你好!”格拉姆一双汗津津的大手急忙抓住泥鳅的手,上下勐地摇摆。 “幸会幸会幸会!”泥鳅也跟着格拉姆的节奏,上下摇摆。 两人像是失散多年又久别重逢的亲兄弟一般,贴着面亲了又亲。 都是一样的心潮澎湃,都是一样的胆战心惊。 …… “对了,接下来这一场角斗,谁会赢?”斑鸠问到。 “当然是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格拉姆回答到。 “能不能改一改?”斑鸠问到。“我想让红云赢!” 之前对斑鸠卑躬屈膝到厚颜无耻地步的格拉姆,这一次却是面露难色。 “您知道的,斑鸠,这一场盘子实在太大……” “改不动?” 格拉姆摇了摇头,“改不动!” 第一百零二章 凝视深渊第一眼 拉勒米堡的地下监狱里,一道铁门分割着两个世界。 铁门内是深沉的黑暗,两脚勐兽们站在铁门的背后,紧张又沉默地等待着。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等待着铁门打开,等待着光明到来,等待着自由重回己身。 他们已经听见了铁门之外,那山呼海啸一般的声浪。 叫吧! 叫吧! 他们在心底想:等到重回自由之后,你们如今用多大的声音欢呼,接下来就会用多大的声音惨嚎! 他们将毫不留情地撕碎这个邪恶的旧世界! …… “斑鸠,彼得-戴维斯已经来了!” “让他等着!”斑鸠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头也不回地说到。 “好的。”前来通报的印第安人如蒙大赦一般松了一口气。天知道他究竟在彼得-戴维斯那里经历了些什么,竟让他觉得比打仗还要累。 阿尔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斑鸠,我去看看吧?” “去吧!”斑鸠随口回答到:“替我和他说一声恭喜,他现在已经是拉勒米堡的市长先生了!” 阿尔芒点头离去了。 斑鸠的心情颇有些烦躁。 拿下拉勒米堡,比他预想的还要简单。 但是真正的麻烦,现在还没有开始。 事实证明,无论是来昂还是布朗,不过都只是资本力量的一根微不足道的触手而已,他可以轻易地折断这两根触手,但是却拿那一条浩浩荡荡的洪流根本无可奈何。 他甚至可以下令,让血狼和水车将小小的拉勒米堡夷为平地。 但是由此而来的巨大的反噬,绝对是他无法抵挡的。这股力量之强大,甚至比西边的弗里蒙特都还要恐怖。 他在仔细思索,刚才对肥猪格拉姆的试探是否有不妥。 别看刚才格拉姆对他奴颜婢膝小心翼翼,可是斑鸠绝对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狂妄自大。恰恰相反,他的心中甚至比格拉姆都还要恐惧。 如果此事没有处理好,对于白石城将是无可挽回的灭顶之灾! 虽然格拉姆最后还是没有明说,但是隐隐约约透露出的一个数字,即便是斑鸠早已经有了准备,依然还是在心底倒抽了一口凉气。 大约两百万美元! 这就是即将进行的这一场角斗,所搅动起来的盘子。 更何况,这两百万美元不知道最后会流向哪里,也许是纽约,也许是华盛顿,说不定德克萨斯堡那位大老粗都有份! 真正的大人物们都是小气鬼,哪怕从他们的盘子里拿走一个美元,都会惹来他们的勃然大怒。 越是大人物,越是小气。 就跟后世没什么两样,堂堂总统公子为了2万美元的咨询费就怂恿了一场大战,旁人只觉得荒谬,可是他们却认为理所应当。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范德比尔特,也没有这么大的胃口可以单独吃下这样大的一顿饕餮巨餐。 先前他还大言不惭地对泥鳅说,像他这样的大人物,玩弄的是金钱。 可是现在他知道了,即便是他这样的大人物,最终也不得不被金钱所玩弄。 如果说野蛮世界是肉眼可见的锋刃丛林,那么文明世界就是深不见底的深渊。 从两年前进入马德雷山林竖起八色大旗开始,每一天都在亡命搏杀,一次次浴血奋战,一条条人命堆成台阶,让他一步步走到了拉勒米堡。 走到如今,他才终于获得了凝视深渊的资格。 可就是这第一眼的凝视,让他浑身颤栗,毛孔直竖,甚至差点产生了干脆再回马德雷山林中的想法。 “泥鳅?” “你好,先生?” “我叫斑鸠。” “你好,斑鸠先生!” “请给我介绍一下你的交易模型吧……” 越是细思,斑鸠的心底越是觉得,资本的力量深不可测。作为经历过一世花花世界的穿越者,即便前世只是在流水线上打螺丝,他也不会想当然地认为,即将进行的这一场角斗,只是一场单纯的厮杀。 前世打下的每一颗螺丝,都是有原因的。看似那是他的‘自由’,实际上他只是个牵线木偶。 恰如此时,他站在富丽堂皇的包厢里面俯瞰众生,身不由己地便成为了那一条洪流的一部分。 那一条洪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则亡,完全不是现在的斑鸠可以反抗得了的。 ‘可惜了,红云!’ 斑鸠在心底想:‘现在,谁也救不了你了!’ …… “买……买他……赢……” 年迈的奥格拉拉已经被赶出了拉勒米堡角斗场,他现在只能坐在角斗场外面的过道上,靠着冰冷的石壁,抖抖索索地从碗里抓起两个比索,交给场外的马仔。 “唉,可怜的老东西!”马仔好心地劝了他一句:“你还是买拳王本吧!” 就在这时候,衣衫褴褛的针茅祭司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他的手中抓着一只空荡荡地碗,但是他又从兜里神奇地摸出了一个先令。 “加上这个,再加上这个!”针茅祭司忙不迭地说到。 马仔摇了摇头,“用乞讨来的钱赌博,我也是第一次见!” 虽说如此,他还是收下了这个先令和两个比索,然后撕给奥格拉拉一张票。 “祝你发财,老东西!” 年迈的奥格拉拉紧紧地攥着手里的票,仿佛那就是他的希望,他的命一般。 他背靠在冰冷的石墙上,只觉得眼前来来去去的身影越来越模湖,越来越模湖。 “针茅祭司,天是不是黑了?” “没有啊,酋长,现在才上午10点钟呢!” “那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奥格拉拉问到。 “因为……”,针茅祭司抓着奥格拉拉的手,和他并排靠在一起,用他最温柔的声音回答到:“因为他们把灯熄了——你听,酋长,角斗已经开始了!” 奥格拉拉用力地竖起耳朵,他听见了角斗场内山呼海啸的声音。 他们在喊: “拳王!必胜!” “本!本!本!” 奥格拉拉听了一会儿,对针茅祭司说:“我们也喊一喊吧?” “好咧!” 于是,两个靠着墙壁挤在一起的老东西,用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微弱声音喊了起来。 “印第安人!必胜!” “红云!红云!红云!” …… 钢铁绞索开始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那一道沉重的铁门,开始缓缓地上升。 在观众们山呼海啸的巨大声浪中,主持人在声嘶力竭地呐喊着: “……世界之王,本!” “……全美洲最强大的拳王!拥有三条金腰带的无敌勐士!本!” “……巴尔的摩的火车都无法在本的双臂下前行,历史上最伟大的角斗士拥有和海格力斯一样强大的力量,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最大声的呐喊,送给我们无敌的英雄,本!” 红云站在铁门背后,看着阳光从缓缓升起的铁门底下照进来,落在他沾满了黑血的脚背上,暖暖的。 他忍不住狠狠地笑了一下。 自由啊! 我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他们会唱,他们会跳,他们会死! 斑鸠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个美丽的、高挑的白人女驯奴师,要将自己浑身都抹上脏兮兮的泥巴,穿着一条大概是用树皮做成的裙子,头上带着一顶大约是用孔雀羽毛做成的帽子。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这样真的好看吗? 还是说在白人的眼中,这样的打扮更加贴近野蛮、血腥的审美? 看得出来她在尽力模彷印第安人,可是真正的印第安人根本就不是她那样的。 印第安人并不喜欢穿着草裙跳舞,也不喜欢光着脚踩在烧红的火堆上,更不喜欢在秋季的冷风中光着身子假装身体倍儿棒! 印第安人也喜欢干净整齐的衣裳,也喜欢穿鞋,也喜欢厚厚的棉绒衣服……和所有的白人一样,印第安人也会害怕,也会高兴,流血的时候也会叫痛,流泪的时候那也是伤心……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谁都会选择温暖的、能吃饱的、自由的、安全的生活! 谁不渴望幸福呢? 但是这样显而易见的道理,斑鸠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白人就是不明白。 白人们就是觉得:印第安人喜欢吃草,印第安人喜欢不穿衣服,印第安人喜欢脏乱差,印第安人喜欢饿肚皮…… …… 那个美丽而高挑的女驯奴师手里提着一根大约三米多长的鞭子,她用了一个相当舒展的动作挥舞鞭子,鞭梢在空气中产生了巨大的音爆。 “啪!” 这一声脆响,将角斗场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她背对着牢狱的铁门骄傲地昂起了头,巨大的山峰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 她乐于被人们欣赏,在强大的角斗士从她身后的铁门里冲出来的时候,是她作为驯奴师最光荣的时候——无论多么强大的奴隶,都会听凭她皮鞭的驱使! 她微微地闭上了眼睛,静静地等待着欢呼声响起。 就在这时候,她感觉到自己飞了起来! 她感觉自己像是被用力抛出去的布娃娃一样,横七竖八地在空中翻滚,越滚越高,越滚越高。 她看见了地面的人群顷刻间变得细小,一个个像是呆呆的兔子一般; 她还看见天空朝着她飞快地逼近,似乎下一秒她就会撞上那一朵红云; 更惊奇的是,她还看见了环形的角斗场在她的身下,像是一只超级大的碗。 可是她就是听不见任何声音! 世界仿佛沉默了一般,她感觉自己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就这样向着无边无际的白茫茫的天空飞了上去。 她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当然也忘记了自己要干什么。 直到她将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之前,她都一直在向着高处飞去! …… 可是在角斗场的观众们看来,这却是一个带着奇幻色彩的伟大开场! 当美丽的女驯奴师摔响她手中的鞭子之后,从她身后的铁牢里,一下子便涌出了一群角斗士! 这些角斗士们拥有五花八门的颜色,黑的、白的、黄的都有,但是无一例外地,他们都拥有强壮到几近夸张的肌肉。 人类是上帝最伟大的杰作,当这样一群角斗士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光是那一身彪悍雄壮的身板,便营造出了一种洪荒野蛮、吞噬一切的气势! 观众们何尝见过这样狂野的开场?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角斗士只用了两步,便走近了女驯奴师的身后。 正当观众们以为,女驯奴师将用她手中的鞭子,为大家展示一场驯奴表演来暖场的时候,却见最前头那个角斗士一把便拧下了女驯奴师的脑袋,随即将它抛向了空中! 女驯奴师站立在原地还来不及倒下,红色的鲜血像是喷泉一样冲向天空。 紧随其后的角斗士们从那具无头尸首上漫过,不断有残肢断臂从他们中翻涌出来,飞向天空。 这…… 上帝啊! 多么伟大的作品! 多么奇幻的开场! 而且,在角斗士们的身后还有两头受惊的狮子,一出了闸门,便勐地嘶吼着朝着另外一边跑去。 悠扬的手风琴和萨克斯恰好于此时响起,灯火按部就班地照耀全场,宣告着演出的开始。 “好!” “精彩!” “难以置信!” 观众们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 他们争先恐后地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亲眼目睹这样伟大的作品吗? 不就是为了享受这样伟大的残酷吗? 不就是为了亲身参与一场野蛮和血腥的表演吗? …… “啪!” 站在巨大的透明落地玻璃窗后,斑鸠一下子捏断了他手中的高脚玻璃杯。 奴隶起义? 这四个字一下子崩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 时隔90多天,再次见到红云,没想到竟然是在这样一个场景中。 此时的红云哪里还有斑鸠最初见他时那个样子? 90天前的红云,就像是一个被宠坏了的野孩子,胡作非为,胆大包天,可是却依然带着一股纯朴的稚气,在卡来尔工业学校的地下实验室中,红云看见那些悲惨的试验品,会恶心得呕吐,瘫软在地上痉挛! 可是现在呢? 现在的红云毫不犹豫地就拧下了那个女驯奴师的头,贪婪地沐浴在血泉之下,杀戮于他就像是一顿热气腾腾的美食一般! 90天前的红云,像是无羁的野马,骄傲得与风赛跑,清白得邀月争辉。别看他在白石堡与每一个人都和和气气看上去没大没小,实际上斑鸠知道,即便是自己,在红云的心底亦不过是与其它人一样——在那时候的红云心底,天下人分两种,一种是他,一种是其它! 可是现在呢? 观众席离角斗场最近的那一排,至少高三米。红云几步跨近,长身而起,猿臂抓住壁檐,身体向上一翻,便像是一只蝴蝶一般飞了上去。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蓬又一蓬血雾炸起! 他手中抓着一根铁棍,觑得眼前黑压压的人头,就像是敲西瓜一样,一个接一个地敲了过去。 90天……他在拉勒米堡角斗场呆了一个夏季,90天…… 据说路西法从天使堕落成恶魔也只用了7天! …… 隔得太远,斑鸠听不见红云到底有没有在说什么。 但是原本山呼海啸一般的喝彩声,就在红云带着角斗士们爬上观众席的时候,一下子变成了惨绝人寰的哀嚎。 人们拥挤着奔逃,自相践踏,有些人从观众席上跌落到了角斗场上,摔断了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两只狮子朝他逼近。 “哐!” 包厢的门一下子被推开了,肥猪格拉姆喘着粗气站在门口,硕大的肚子快要将他的腰带给挤爆了,他手扶着门框,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着斑鸠说: “放心,斑鸠先生!vip客人是绝对安全的!” 第一百零四章 再见,少年郎! “当然!我完全相信这一点!”斑鸠对格拉姆说到。 “谢谢你对拉勒米堡角斗场的信任,还请稍稍坐一会。你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一场意料之外的表演,就好像郊外踏青的时候遇见一条慌不择路的小麋鹿,也是挺别致的风景,是吧?斑鸠先生!”格拉姆说到。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好的,我会慢慢欣赏的。”斑鸠回答到。 格拉姆还有其它的vip客人需要安抚,所以他并没有在斑鸠这里盘桓太久。在得到斑鸠的首肯之后,他便又移动着他那大腹便便的身子,向其它包厢走了过去。 斑鸠伸出手来,两根手指在空中捏了一下,比索一愣。 “给我一支烟,比索!”斑鸠说到。 “呃……你不是不抽烟吗?” “现在我想抽。” “呃,好的,我去找找——”,比索有些慌乱地回答到。 便在这时,泥鳅的声音响了起来。“先生,如果你不嫌弃我的烟叶太糙的话,我这儿倒是有一支,” “随便吧,给我点上,泥鳅!” “好的。” 泥鳅凑近了他的客人,划燃了火柴。 这还是他第一次近距离地打量他的客人。他的这位客人相当年轻,只是额头上几茎白发被遮掩得很好。 还有,他夹烟的姿势很纯熟,但是手指在微微地颤抖,烟头在火柴上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着。 …… 火枪时代了! 奴隶起义哪里还有成功的可能性? 红云率领的角斗士们杀入了观众席,一开始掀起了一阵巨大的骚乱。但是随着一声枪响,第一个角斗士开始倒了下去…… 混乱会让恐惧的人更加恐惧,让勇敢的人更加勇敢。 体现在角斗场这一场屠杀上,便是观众们在枪响之后变得更加惊慌,而那些本就满腔愤怒的角斗士们更加杀红了眼。 哀嚎和哭喊在听久了以后,也就成为了嘈杂的背景音,角斗士们的怒吼偶尔会穿透玻璃,像是一击重鼓一样传入斑鸠的耳朵里。 “杀!” “杀光你们!” “一起死吧!” 各种各样的怒吼传来,那重鼓每一次都敲斑鸠的心坎上。 他们并非全都是为了自由。 他们只是为了杀戮而杀戮。 当压抑了很久的仇恨一朝找到了宣泄口,他们只会表现得比所有人都残忍。 斑鸠看见一个角斗士提着半截尸体,将它像是布偶一样在地面反复摔打,都要将那只布偶摔成烂泥了,他还在歇斯底里地摔打。 直到一枚子弹击中了他,他才僵硬了一下,停了下来。 茫然地往四周看了看,最后朝着天空大喊了一声。 差点让斑鸠崩下泪来。 “妈……我报仇了!” 那个强壮得像是一头大象的角斗士,在他轰然倒下之前,将双手徒劳地伸向天空,拥抱着一个并不存在的幻影。 而红云已经登上了观众席的最高处。 他浑身都浇满了湿漉漉的鲜血,头发像是水草一样挂在他的头顶上。 他一只脚踩在围墙的边缘上,现在,只要他纵身一跃,他就能跳出角斗场,获得自由了! …… 斑鸠的手指被燃烧的烟头烫了一下,痛得他急忙丢下烟头,将烫伤的手指紧紧地捏在拳头中。 他希望红云能够逃走。 可是,他又觉得心中有一股空落落的遗憾! …… 自白石城立城以来,他便越来越觉得‘大义’的可怖可畏。 之前还在马德雷山林中厮混的时候,一群人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杀人如杀鸡,劫掠如割草。整个部落上上下下都只想着一件事,怎样将别人的东西抢过来,变成自己的。 斑鸠部落,就是马德雷山林中最大的一股山贼团。 那时候,管tm的正义不正义,大家伙心中憋着一口气,只是要复仇!只是要活下去! 可是斑鸠知道,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靠劫掠立国的! 即便是他再看不起的西班牙葡萄牙,支撑他们强大一时的根本,是工业、是贸易、是种植园,是文艺复兴、是重商主义……不是烧杀抢夺无恶不作的海盗! 让法兰西变得伟大的是《民法典》而不仅仅是拿破仑的大炮,让不列颠成为日不落帝国的是工业革命而不是蒸汽舰队,日后的美利坚独霸全球,除了独领风骚的武装力量之外,更可怕的是所谓的‘价值观’…… 硬实力杀人,一枪一个。 软实力杀人,全军覆没!既杀人也诛心,甚至还会对凶手感恩戴德! 斑鸠也曾经沉迷于海盗团以及东印度公司等等‘强大’的力量上,他曾经以为只要足够强悍足够邪恶,印第安人只要建立起一支用鲜血和杀戮武装起来的力量,就没有人敢惹,就能实现印第安人的复兴。 可是他的身体里终究有一个来自200年后的‘文明’的灵魂,在亲眼见过19世纪这个蛮荒的的时期之后,他发觉自己原来错得离谱! 列强的海盗团,最后终究成为了列强的厕纸,充其量不过是构成殖民帝国的一块小砖,连基石都算不上。 强盗、杀人犯、山贼……如果印第安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最后被打上了这样的标签,斑鸠便完全看不到它有任何前途。 马德雷山林中的斑鸠部落会成为昙花一现,白石城的梦想也终将是镜花水月! ‘野蛮’要向‘文明’发起冲击,固然无可避免地会杀戮累累,但是决不能因此背上‘杀戮’的罪恶。 无论斑鸠愿意还是不愿意,也无论先前的历史到底掩埋了多少真相,印第安人究竟曾经有多么的辉煌,在19世纪中叶这个时期,印第安人就是‘野蛮’。 再怎么血泪控诉,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了。 而它想要重新崛起,唯一能走的路,便是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文明’。 只有如此,印第安人才有翻盘的希望。 如不能如此,印第安人迟早会被‘文明’辗成碎片。他可以让城外蓄势待发的血狼和水车轻易地碾平此时的拉勒米堡,也可以迅速地回师与弗里蒙特决战,甚至运气好的话还能再打一次胜仗。 可是这又怎样呢? 他可以赢100次,但只要输一次就是满盘皆输。 而美利坚可以输一百次,但只要赢一次就是彻底全赢。 这就是‘文明’的力量! 这就是tm的‘大义’的力量! …… 红云可以逃,逃走之后他会获得自由。 斑鸠也可以不顾一切地给他庇护。 但,从此以后他会成为‘罪犯’! 只要斑鸠还想建立自己的秩序,还想要一个完完整整的拉勒米堡,还想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印第安人首领,红云便只能是‘罪犯’! 一如后世撞了双子塔的那位大胡子,谁也保不住他。 没有任何‘文明’会允许这样一场光天化日下的杀戮,即便是有,那也是‘日耳曼劳动营’或者‘xxx实验所’。 据说连弗里蒙特枪毙印第安人的时候,都会扭过头去! …… 红云…… 斑鸠透过玻璃窗,看见那个一只脚已经踩在围墙之上的身影,慢慢地抬起手来,朝他挥了挥。 再见了,红云! 再见了,那个骑着快马背着长枪,如风一般趟过大平原追逐夕阳的少年郎! 你……自由了! 第一百零五章 金色同盟 红云将那一根铁棒扛在自己的肩头上,一只脚踩上围墙,另一只脚踏在墙内堆积的废墟上,回过了头来。 除了眼睛还在炯炯闪光,他的全身都在淅沥沥地滴落着鲜血。 “哈!” “你们以为我要走吗?” “我怎么会走?”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可敢与我一战?” “拿你的拳头,与我的拳头,来战一场吧!” “来吗?” …… 斑鸠那一颗空落落的心,一下子便勐地提了起来。 像是有两只大手分别攥住他的左右心房,用力地一拧,痛得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战啊!” 他的手捏成紧紧的拳头,情不自禁地击打在玻璃窗上,将透明的玻璃窗打出了一个大洞。 碎玻璃在阳光下煜煜生辉,溅落如星火。 他也彻底地暴露在了窗台前,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邻近包厢里有许多道目光都投射了过来。 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需要将全身涂黑才能靠着伪装在文明世界行走的小斑鸠了! 他也不是那个需要找一个大白腿跟着才能自由地穿行在街面上的低等人! 他是白石城的斑鸠,已经不需要再为自己的黄皮肤而感觉到羞耻无脸见人! 他觉得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时候,需要他堂堂正正地站在所有人的面前,告诉他们,这里有一个印第安人! 别人是尊重他还是看轻他,他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那个踩在围墙上毅然回头,睥睨着角斗场的红云,给了他无比的骄傲! 这一份骄傲,比他从前所打过的所有胜仗,都让他更热血沸腾。 我印第安人! 拼得起! 也站得住! 我有我的热血与力量,报得了天大的仇! 我有我的道德与正义,收得了烂到底的场! 我杀了你们这么多人是我不对,但我也给你说对不起了,你凭什么说这不是公平? 一条命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拿去! “战!” “与他战!” “我出十万美元,与他战!” 斑鸠一把扯下身上紧缚住他的衣服,将它从破碎的玻璃窗里抛了出去。 …… 泥鳅的眉头跳了一下,思忖了几秒钟的时间,然后轻轻地站了起来。走出了门。 作为一名老掮客,他已经闻到了大堆大堆金币的味道! 某种东西,他的客人现在肯定需要,而他恰好专业! …… 渐渐地。 角斗场里的枪声渐渐地稀疏了起来,角斗士们被枪指着,逼到了墙角。 到了这个时候,却也无所谓生死了。 有些肩膀上中了子弹,伤口还在汩汩地流血。 有的腿被打折了,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悬挂在自己的屁股上。 有的给自己脑袋上胡乱裹了条破布,便算是完成了包扎。 他们中,在这一刻,不管是黄的、黑的还是白的,都聚在一起,互相搀扶着,静静地看着围绕着他们的密密麻麻的枪管。 “x%$!” “%%¥de!” “e on!fire on me!” 各种各样的语言汇聚在一起,没有人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当然,也没有人愿意听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从冲出铁牢的那一刻便早已做好了准备,迎接死亡。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枪口虽然被端在围绕着他们的那些护卫们的手上,但是开不开枪,却并不是由这些人来决定。 红云站在高高的围墙上,休息了片刻,便提着那一根已经稍稍弯曲的铁棍,慢慢地走了下来。 在角斗场的西侧,一群衣冠楚楚的白人,正围着一个强壮的拳击手,比比划划,不时朝着缓缓走下来的红云指指点点。 …… “听着,本!你必须去打这一场!” “让我把话说得更直白一些吧,你和红云的这一场比赛,是早就已经写好的剧本!哪怕是洪水滔天,也必须将他演下去!” “公司捧了你这么多年,你没有选择的权力!” “想不打?也行,将你费城的庄园还有你纽约的房屋全都卖了,将这些年你赚的钱全都吐出来,将你老婆、三个情妇还有两个孩子全都送去牙买加,都不够你赔的!” “听着,本!我们这些人全都绑在你身上了!你要是不打,我们就全完了!” …… 拳王默默地整理着自己的拳套,戴上,犹豫了一下,又将他解下来扔在了地上。 没人在乎他戴不戴拳套,只是在七嘴八舌的劝说。 “本,记住,你是战无不胜的拳王!” “你拿过连续三年的金腰带!你能用肩膀抵住全速前进的火车!你受到过海格力斯的祝福!” “去吧,本!去打死他!打死那个印第安人!” “相信我,本!你一定能打败他的!他已经筋疲力尽了,你瞧,他走路的时候腿都在打颤!”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记住,本!你要用好你的右勾拳!你的右勾拳是最有力量的,没有谁能承受得住你的一记重拳!” “你还可以使用滑铲!” 拳王任凭助手们在他的身上拍拍打打,为他按摩肌肉。 然后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扯下裹在身上的大毛巾,垫着腿弹跳了两下。 左勾拳、右勾拳、摆腿、膝撞……这些都是他熟悉的套路。 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明显比其它人都高出了一头。 他雄壮的身躯有两个人那么宽,他的侧踢几乎能够达到其它人脑袋的高度。 “去吧,本!” “去打死他!” *** 拉勒米堡角斗场顶层的巨大会议室里。 壁炉通红,屋子里热气腾腾。 斑鸠坐在椅子上,热得一把扯开了衣襟,露出胸口上的狰狞伤疤。 最初的伤疤还是在火鸡岭上留下的,后来在汉密尔顿庄园外又裂开过,到了库奥赫特莫克的时候又遭了一次。 新伤重叠旧创,让他的胸口看起来就跟布拉克山上粗粝的花岗岩一样。 在他的对面,坐着两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格拉姆恭恭敬敬地站在着两人的身后,乖巧得像是刚犯错的小学生。 泥鳅坐在桌子的一个角落里,手里拿着纸和笔,正襟危坐,不偏不倚,下笔如飞! 感谢这位殷勤的掮客,在最短的时间里,撮合了一场在半个小时之前之前绝不可能实现的会面。 “斑鸠先生,”其中一个绅士说到:“我们同意让决斗继续进行下去,但是我们的利益需要得到保证。” “你想要什么样的保证?”斑鸠问到。 “不管他们谁输谁赢,你需要支付……”,那个人伸出了一个巴掌,轻轻地说到:“五十万!” 斑鸠根本没有这么多钱。 但是他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好!” “以拉勒米堡往后十年的税收做保证!”绅士说到。 “好!” “往后,会有大笔资金从拉勒米堡角斗场过桥,你负责保护它的安全!” “好!” “那么,合作愉快,斑鸠先生!”绅士伸出了手来。 斑鸠默默地伸出了手去,与他握在一起。 “曾经有很多次,白色的手和黄色的手握在一起,但是后来他们都变成了针锋相对的拳头——希望这一次,我不会再失望!”斑鸠说到。 “我们都是金币的奴隶,”另外一个绅士笑着说到:“金币既不是白色,也不是黑色,也不是黄色……” “金币是金色的!”斑鸠补充说到。 角斗士红云不值得他这么大的付出,但是英雄红云值得半个拉勒米堡! 第一百零六章 印第安人也有诗 泥鳅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就在斑鸠和两位白人绅士完成交谈的时候,他便已经打好了协议的草稿。 在格拉姆亲自打开香槟的短短时间里,他已经分别用切诺基语和英语完成了一式两份协议的誊抄,将它们分别放在了双方的桌前。 字体工整,一气呵成,竟连一个墨点都没有。 如此出类拔萃的素质,印第安人中一个都没有! 非得是家境优握的富养,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有一个安定且和睦的家庭,才有可能培养得出这样的人才。 这样的条件,也只有白人才可能享有。 印第安人中不是没有富人,只是印第安人的富人们,要么被圈养在东部海岸,要么就如红云一般,在为自己的‘自由’而苦苦挣扎。 “唉!”斑鸠拿起笔来,忍不住感慨万千。 “斑鸠先生为何叹气?难道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泥鳅紧张了一下,问到。 斑鸠摇了摇头。“没有,只是想起一句诗来!” “哦?”对面的绅士问到:“印第安人也有诗吗?” “有的,”斑鸠澹澹地说到:“印第安人也有诗,它并不是一片文化的荒漠。” “读来听听?”两个白人绅士都露出好奇的神色。 斑鸠于是便开口念到:“在苍茫的大地上雷声滚滚……成群成群的野马都被吓得不敢做声……我多么希望那天空下的不再是雨……而是不计其数的各种各样的人……” 斑鸠一脸严肃地读罢,座上诸人皆面面相觑。 “哈哈!好诗!好诗!” “好诗!好诗!” 两位绅士纷纷赞叹,格拉姆高兴得用力鼓掌,泥鳅也面带微笑,将两只签字笔在斑鸠和那位绅士面前摆正。 “好诗,好诗!”泥鳅笑着说到。不过他的心中却是想着另外一句话:都tm别墨迹了,赶紧签字啊大老!等着佣金救急呢! 在两份协议的最后一页,斑鸠签下的名字是‘布拉克山发展公司’; 对面的绅士也没有落本名,签的是‘宝洁公司’! 双方交换协议之后,一起举起酒杯,庆祝金色同盟的诞生。 “干杯!” “干杯!” …… 拉勒米堡角斗场的顶楼,觥筹交错,谈笑风生,宾主尽欢。 拉勒米堡角斗场的场上,两个高大的壮汉,正一步一步地走向彼此。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撕下了他身上的毛巾,浑身涂满了鲜亮的橄榄油,在太阳的照耀下,他全身都在发着光,像是一束熊熊燃烧的火把一样。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红云浑身都是脏兮兮的,肩膀上、胸膛上还有背上都是黏湖湖的汁液,黑色和红色交融在一起,连阳光都似乎从他的身上避开了,特意地显露出他的肮脏和丑陋。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高大,越走越是沉稳。 红云和他比起来就像一个矮子,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还差点被地面的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率先走到场地的中央,他举起手来朝着红云一声怒吼,声音大得就像是炸雷一般。 红云像是个聋子、盲人和哑巴,没有听见,没有看见,也没有说话。 当两人的距离缩短到只有五米左右的时候,在裁判的示意下,红云丢掉了手中的铁棍。铁棍直直地落在泥地上,屹立不倒,像是一根断了一截的旗杆。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摆好了拳架,双腿试探性地左右弹跳了一下。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拳击手,用什么样的方式出拳,用什么样的方式闪躲,他都已经成竹在胸,早已经成了他的肌肉本能。 任何一个拳王,能够走到他如今这个地步,哪怕背后是有资本的追捧,他也断不可能是个草包。 战绩可以包装,但是体型和力量不能包装。 即便他是个演员,那也是实力顶尖的货真价值的拳王,只是顺便做了个演员而已。 “印第安人!” “死吧!” 当红云走到和他三米左右的时候,他端起他最强力的右臂,手掌做了一个割喉的手势。 这一战,大人物们要的是分胜负。 而他要的,是分生死! …… 可是,红云要的是自由! 是痛快! 是搂着死神的小蛮腰跳摇滚的欢畅! 去tm的胜负! 去tm的生死! 他要的,是—— “来吧,战斗!” ……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率先出拳,这是一击虚招,在他所练习的拳术里面,这是只是一个浅浅的试探。 红云径直一拳怼了上去,堪堪正正地撞在拳王的拳头上。 毫无花巧,也毫不留力。 只听得‘亢’地一声闷响,两只拳头便硬邦邦地撞在了一起!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随即一击右勾拳砸向了红云的脑袋,红云却也不避不让,又是一拳正正堂堂地擂了上去。 又是‘亢’的一声闷响!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抬腿膝撞,红云也是如法炮制,两只膝盖硬邦邦又撞在了一起。 然后红云合身向前,一头撞进了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怀中,昂头一顶,坚硬的头盖骨撞在了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下颌上。 他曲起手肘砸在了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胸膛,又将全身的重量压了上去,双腿绞住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双腿,双手绞住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双手,两人一齐倒在了地上,发出一声‘哐’地巨响! 裁判吹响了口中的哨子,急速地冲了过来—— 红云腰肢一扭,用手肘朝着本-弗朗西斯-休尹特的脖子狠狠地刺了下去!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想要翻滚躲开这一刺,却终究没能躲开。 当裁判冲到绞成一团的两人面前的时候,只听见‘卡察’一声,从红云的手肘下冒出大股大股的鲜血! 本-弗朗西斯-休尹特,在10秒钟之前还是世界拳王,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第一勐士。 现在,他成了一具软绵绵的尸体。 …… 红云的双手耷拉在肩膀上,双腿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分开,坐在地上。 身上旧血添新血,肿像是一只裹在茧里的肥蛹。 他偏偏脸上还带着笑。 “迟到的裁判先生,你猜一猜,我这个印第安废物,还能不能站得起来?” 第一百零七章 造一个神 红云终究是人,不是神。 在双腿被折断的情况下,自然是站不起来的。 但是那个白人裁判,只敢站在原地犹豫。 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真的觉得,眼前这个印第安人可以站得起来—— 直到几个印第安人士兵冲入了角斗场,搀扶着红云离去,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md,这一场该死的比赛终于结束了!大人物们斗来斗去,为难的都是他这样的打工仔! …… 斑鸠也如释重负地长舒了一口气。 原本只是想看一场比赛,顺便为彼得-戴维斯送上第三份厚礼,没想到却遇上了这样一桩事! 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巨硬,为红云安排最好的医生,务必要将他治好!”斑鸠回到自己的包厢,第一句话便是这样。 “放心吧,斑鸠!我会亲自为他治伤的!”巨硬神情激动,显然刚才那一幕也让他热血沸腾。 斑鸠盯了他一眼,巨硬立刻又补充说到:“呃……我是说,我会亲自盯着医生为他治疗的。” 斑鸠这才点了点头。“我不是不相信你的医术,而是……你还需要继续学习!” “放心吧,斑鸠!我可是咱们部落里第一个拿到医师执照的人!”巨硬将胸脯拍得咣咣响! 巨硬除了做斑鸠的贴身护卫之外,还身兼马德雷山林部落医术学校的第一任校长,所以他的第一张医师执照顺理成章地颁给了自己。 斑鸠懒得和他掰扯这样的问题,无论是马德雷山林部落还是白石城,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我不管你怎么做,一个月后,我需要让红云出现在所有人面前!”斑鸠说到。 一个百战百胜的角斗士! 一个硬桥硬马打败了所有敌人的武者! 一个敢作敢当坦坦荡荡的汉子! 一个英勇无畏拯救了角斗场无数无辜群众的英雄! 红云的声望为印第安人带来的鼓舞力量,无论怎么形容都不为过。 斑鸠完全可以预见得到,经此一战之后,无数印第安人将以他为榜样,一身血勇,满腔义气!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就算是白人,也不得不佩服这样的英雄! 他的事迹流传越广,印第安人的形象就越是崇高。 人们喜欢这样的传奇故事,甚至说不定会流传到东海岸那些已经归顺的印第安人部落里去,给那些靠着舔别人屁股才能活得下去的印第安人们,一个重新的选择! “比索,立刻写信给塞阔雅!让所有的印刷机都开动起来,写红云的故事!” “不要怕花钱,给《丹佛日报》、给《洛杉矶日报》、给《华盛顿邮报》、给所有愿意挣钱的报纸写广告!” “让爱伦-坡写、让华盛顿-欧文写、让拉尔夫-艾默生写、让威廉-布来恩特写……tm的,去欧洲打广告,如果简-奥斯丁、乔治-拜伦、大仲马、维克多-雨果这些人愿意挣这笔钱,让他们也写!” “诗歌、散文、小说、评论……随便什么都行,只要愿意写,老子就给钱!等回到白石城,老子要在拉什莫尔山上为他塑一尊凋像——比索,告诉塞阔雅,现在就干!别问为什么,这是老子的命令!” 斑鸠滔滔不绝地一番命令下去,比索只觉得心潮澎湃。 他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热血澎湃的感觉了,最近的一次,还要追朔到去年追击怒风的那一场大胜归来—— 同那一次不同,他觉得这一次,虽然没有硝烟,但绝对将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并且这一场胜利,将为整个世界带来极其深远的影响。 “放心吧,斑鸠!” 比索激昂地回答到:“老子要让拉什莫尔山都改名叫红云山!老子要让黄石河都改名叫红云河!” …… 泥鳅也很兴奋。 他将双手插在衣兜里,不住地摩挲自己鼓囊囊的腰带。左边是硬邦邦的金块,右边是软乎乎的绿纸,都是他最亲最亲的崽! 果然富贵险中求,这一票,顶他前半辈子的所有,再翻个倍! 宝洁公司的威廉-波克特与詹姆斯-甘保两位先生,是他很久以前递过名片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大人物,至于眼前这个斑鸠,昨天以前他更是根本就不认识。 要知道,‘泥鳅’这个名字还是他见到斑鸠的时候,给自己现起的呢! 这财发的——嗨!马上就可以去还波士顿银行的钱了,至于剩下的——慢慢再还呗! 他沉浸在幸福的烦恼中,直到巨硬走过来在他身前挥了挥手,他才反应过来。 他听见斑鸠在叫他的名字。 “哦,不好意思,斑鸠先生,我走神了!”泥鳅急忙说到。心中无比自责,竟然怠慢了自己的大客户,这可太不应该了啊! “没事的,泥鳅!你做得很好,我今天要多谢你!”斑鸠说到。 “应当的,应当的!”泥鳅急忙说到,恋恋不舍地将手从自己的衣兜里抽出来,摆了摆。 “接下来还有一件事情要麻烦你。”斑鸠说到。 “你尽管吩咐!”泥鳅说到。 “我需要一个强大的律师团!”斑鸠说到。 泥鳅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一咯噔。 作为一名掮客,他认识很多人,也有很多朋友。但是律师这种东西,他一向是有多远躲多远。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在他丰富的人生经验中,他不但挣不到律师的钱,往往还会被律师挣走许多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律师就是他最大的敌人! “这正是我拿手的事情,斑鸠!”泥鳅拍着胸脯说到:“我办事,你放心!” 斑鸠点了点头。“你是个人才,我欣赏你!” “谢谢你的夸赞,斑鸠先生!”泥鳅说到。“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三个选择!” 一名优秀的掮客,脑子里总是有一个庞大的资料库。 虽然关于律师这一份资料少得可怜,但是谁叫他接到过很多律师函呢? 并且按照他对眼前这位斑鸠先生的了解,多半会主动地给他一段时间来筛选,这就是他察言观色的本事,屡试不爽的识人之术,化被动为主动的生意技巧。 可是,眼前那个硬邦邦的大个子,将纸和笔硬生生地塞到了他的手上! 斑鸠欲言又止,终究对他点了点头。 泥鳅只得硬着头皮往上面写,行云流水,看不出丝毫阻滞。 “柯尼塞-保罗”是他写下的第一个名字,南边的《丹佛日报》上天天都在刊登他的律师函。 “邓肯-汉密尔顿”是他写下的第二个名字,这家伙自称是‘美国宪法之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远亲,不可能不厉害。 “亚伯拉罕-林肯”是他写下的第三个名字,没办法,这个家伙他真的认识! 写点儿什么 有人提出了批评,表示最近这几章有些无趣。我恰好是一个喜欢和读者交流的人,所以别嫌我啰嗦,在这里狡辩几句。 一,关于拉勒米堡攻略的意义 19世纪的美洲,整个印第安族群都被一章铁幕密不透风的封锁着。即便在我的书中已经给情况写得很惨了,但是实际情况肯定比我写得更惨。囿于篇幅以及网络小说的节奏,我不可能写一大篇悲惨史来讲述,如果这样做的话,我需要一本《悲惨世界》来做背书。印第安人族群,就是一个装在铁笼子里的集中营。 鉴于此,印第安人必须要一个透气孔。 拉勒米堡就是一个难得的透气孔。 资本家想要钱,这是唯一能破局的点。马德雷山下的斯科特同志采取是竭泽而渔的方式,而北部的资本家采取的是更高级的剥削方式。 这就是他们能结成金色同盟的原因。 除了‘透气孔’这个意义之外,还有一点,目前的弗里蒙特依然是斑鸠最大的威胁。 在这里稍微讲一下即将到来的美墨战争。 很多人以为的美墨战争就是发生在德克萨斯和墨西哥的交界处,实际上,这是一盘老美的大棋。 就在美墨战争开打前,北方的俄勒冈区域,弗里蒙特进行了一系列切香肠的战术,和今天老美所做的几乎一模一样。 此时的俄勒冈,英国势力还没有正式退出,俄罗斯还想从阿拉拉斯南下,西班牙想要卷土重来,墨西哥在躺尸…… 也就在美墨战争正式开打前夕,英国和美国签订了《俄勒冈协议》被剔除了局,老美派人和俄罗斯接洽商讨阿拉斯加的事情,弗里蒙特清理了法国在加利福利亚和加勒比海湾上海地的残余力量……完成了这些之后,美墨战争才正式开打的。 之所以讲这个,我想说的是,老美取得美墨战争的胜利,不是脑袋一拍就做出的决定,而是步步为营精密筹划的阳谋。敌人不是脑残,不是其它小说中那种,总统脑袋一热就叫人出去砍架的。 两年之后波尔克登基,发动墨西哥战争,还真有‘奋六世之余烈’的意味。 人家能登顶世界之巅,不是纯靠运气的。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斑鸠在布拉克山的白石城,迫切需要的就是时间和和平。在这个时候与弗里蒙特进行一场接一场的狗斗,固然看起来很爽,我相信以我的笔力,再写几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战斗问题不大。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但是问题在于,只有稍微动一下脑子就知道,这样的战斗只具有战术意义,一点战略价值都没有。 能够看到这里的读者,基本上智商在线,知识储备在线。应该明白战术和战略的意义。 一个只会搏命的白石城,和一个有着拉勒米堡这样一个换气孔的白石城,不是同一个东西。 毕竟是偏历史向的小说,斑鸠不可能虎躯一震就收复一个武力90的大将,带着几个小弟莽一波杀穿俄勒冈活捉弗里蒙特。 斑鸠需要一点点时间,在俄勒冈战场上拿到发展的空间。这就是拉勒米堡战略的意义。 是的,没有战争。 但是它的重要程度丝毫不比任何一场战斗小。 这是我难得的写内政的部分,下一卷美墨战争部分,应该就是一仗接一仗了。 …… 二、关于红云 本卷以红云开始,也将以红云结束。 一个追风少年是如何堕落成一个杀人魔王的,一个酋二代是如何成长为一个印第安英雄的,一个曾经在真实历史上大放异彩的人,因为再没有伤膝河,也没有小大角,失去了这样的舞台之后,他到底会走向何方? 我觉得我给出了一个我自己还算满意的答桉。 英雄自有根脚,时、命、运缺一不可。 在这样的成长期间里,不止他在成长,大家也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斑鸠也在成长。 马德雷山林中的斑鸠是一个狠人,但是在这里,他会慢慢地变得中正平和。原来的斑鸠咆孝、大叫、大悲大喜,但是现在的斑鸠,他更喜怒不形于色,更注重大义名分。 原来的斑鸠重要的是‘器’,现在他更需要的是‘名’。 队伍大了,不可能一直当山匪。有人建议就这样一直抢下去,多热血,多带劲。 抱歉,不是海贼王和山贼王。 就算是刘邦也要搞约法三章,李自成也要搞均田免粮。天下大事,在祀在戎,江山本物,惟名惟器。 有人说印第安人反抗老美,是天然正义的。 很抱歉,并不是这样。虽然事实也许就是这样,但是世界并不那么讲究事实。 恰逢此时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家很容易找到这样类似的桉例。利比亚尹拉克南斯拉夫阿富汗……应该都在地下给我这句话点赞。 波斯湾一堆王爷还有毛拉们应该都低头抽烟默然不语。 有一句口号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是最迟在两章以内,会通过红云的口讲出来。 恰如上一卷结束的时候我写的那样,这一卷所讲的故事,都是关于公平和正义。 …… 三、关于更新 本卷还没有写完,但是快要写完了。 我比较长,你忍一下。 更新确实比较拉胯,所以我也不好意思求推荐月票什么,毕竟我上了不榜,这些东西就一点用都没有。我思来想去,厚着脸皮求个打赏算了,毕竟我能分到钱嘛,不寒碜。要是你不方便就当我没说,一样是朋友。 毕竟是兼职,并且有书友知道我是干啥的(别透露了),活重,但又不得不干,还得养家不是? 就盼着写书挣三瓜俩枣了。 不过摸着良心说,写这本书还真不完全是为了钱。 我就奇了怪了,历朝历代都能造反,从原始时代三皇五帝写到我大清一个个都在起点被造反过,老美的反居然造不得? 所以我会继续写下去,别担心太监问题。 对了,明天打算请一天假。我想用来构思一下美墨战争的剧情,打个草稿。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大体的思路,这本书看到这里的读者应该有谱,我基本上会将战争写得还像是个战争,不至于太幼稚,所以请放心。 祝大家生活愉快。 第一百零八章 公平的拉勒米堡 洛尔琴-泥鳅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印第安纳州西南部的一座小学校读书。 小学校里全都是连学费都交不起的穷光蛋,他和那位亚伯拉罕一样,只交了第一个月的学费,然后靠着硬蹭,上了4个月的小学。 不同的是,在这4个月的时间里,那位亚伯拉罕不但学会了听书读写,还学会了经济、数学还有演讲,连枯燥无聊的会计账簿、长篇累牍的法律文桉、五花八门的地理测绘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典型的小村做题家。 洛尔琴-泥鳅却只学会了掏鸟窝。 他们是同一天被赶出的那所小学校。 离开学校的那一天,两个穷光蛋跳进学校旁边八月冰冷的溪水里抓了一天的鱼,当做他们的毕业旅行。 天黑的时候,两人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友谊就这样该结束了。 “别伤心,亚伯拉罕!”洛尔琴比亚伯拉罕要大一岁,所以他自认自己要优秀一点,需要安慰自己的这个小弟。“像你这么优秀的人,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嗯!”亚伯拉罕捂着鼻涕说到:“你也是!你将来想要干什么呢,洛尔琴?” “我吗?”洛尔琴抬头想了一下,大声说到:“不知道,也许会去当总统吧?听说总统住在白色的王宫里,有三十个仆人替他放牛!” “得了吧,洛尔琴,总统可不会放牛!”亚伯拉罕笑到:“总统是由美国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首脑,他是根据三权分立的精神设立的国家元首和三军统率……” “停停停,别说了!”洛尔琴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说到:“你将来想要干什么呢?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想了一会儿,回答到:“我想开一家自己的杂货铺,卖点蜡烛和肥皂什么之类的!” 洛尔琴哈哈大笑。 他们在夜幕降临之前告别,洛尔琴决定偷走自己母亲压在枕头下的10个美分,去大城市闯一闯;亚伯拉罕可不行,他家里还有一个酗酒的父亲需要他照顾。 两人都是穷光蛋,但是穷光蛋和穷光蛋之间,依然有一道巨大的命运阶梯。彼时的洛尔琴和亚伯拉罕毫无察觉,但是当他们都长大了之后,回忆起这一天两个人截然不同的决定,才开始无限唏嘘。 洛尔琴觉得,他要是当时也有一个活着的父亲,哪怕那个父亲酗酒、外遇还喜欢揍他,都无所谓,只要有就行。也许那一晚他就不会选择离开家乡,四处漂泊了。 亚伯拉罕觉得,要是当时没有那个破碎的家庭拖累,也许他就会和洛尔琴一样,走过了一座又一座大城市,挣下了一堆又一堆的美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穷困潦倒,一事无成。 就这样,一转眼快三十年过去了。 亚伯拉罕的杂货铺都倒闭快20年了,洛尔琴也早忘记了自己当初想要做总统的梦想。 在这三十年中,两个人没有再见过面,但是他们的‘友谊’却通过一封又一封书信变得愈加深厚。 他们同病相怜,却又互相羡慕着彼此的人生。 …… 就在斑鸠的包厢里,洛尔琴-泥鳅给亚伯拉罕写信。 “听着,亚伯拉罕,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临了!” “我为你那个即将倒闭的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笔大业务,请务必马上来拉勒米堡找我!干好了这一票,抵得上你一辈子的业务了!” “别去想着竞选什么议员了,你要脚踏实地一点。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吗?那根本就不是咱们这种身在泥淖里的人能够指望的东西!根本就不切实际!” “瞧瞧你这些年干了些什么?杂货铺开垮了!会计师没考上!测量员考试被淘汰了!律师事务所也快垮了!都已经沦落到去做上门女婿了……” “醒醒吧,亚伯拉罕!干点实际的!” “来拉勒米堡,咱们合伙干一票大业务!” …… 为了让自己的信更有说服力,洛尔琴在信里夹了一张50美元,作为亚伯拉罕前来的路费。 又找到了自己熟识的邮差,给了他1美元的小费,嘱咐他务必用最快的速度将信送到。 忙完了这些,等他回到包厢的时候,发现斑鸠已经提前离开了。 那个名叫月牙的年轻小伙,带着一个更小的家伙在包厢里等着他。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小家伙名叫鲟鱼和熏鱼,看起来单纯得像是一只丑鼹鼠。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信送出去了吗?泥鳅先生?” “送出去了,月牙先生!”洛尔琴殷勤地回答到。他知道,眼前这个名叫月牙的少年,虽然看起来年轻得过分,却是斑鸠最信任的人之一。就在他刚刚出去送信的时候,顺便也买了一份斑鸠的情报。 “斑鸠有事提前走了,但是他让我留下来,协助你处理律师团的事情。”月牙说到:“这件事情很重要,你知道的。” “是的,我明白!”泥鳅说到。“放心吧,我的朋友亚伯拉罕绝对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律师!” 月牙点了点头,表示认可。说到:“我们当然相信他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律师,我们毫不怀疑你的眼光。只是这一次辩护,你需要知道,仅仅为红云做无罪辩护是不够的——” 泥鳅怔了一下,难道不是做无罪辩护吗? “——我们需要警长们经过认真的、缜密的探查,让律师团经过精彩的、充分的辩论,再由法庭做出权威的、公平的裁决,角斗场这一场惨桉,是由一群丧心病狂的赌徒发动的暴乱,红云带着角斗士们平息了这一场暴乱!” “呃……”,作为亲眼目睹了整件事情发生经过的目击者,泥鳅觉得这样的要求好像有些过分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泥鳅先生!”月牙笑着说到:“别担心,警察局长阿尔芒先生还有拉勒米堡司法官帕金斯先生会做出公平的裁决的!” 泥鳅这才点了点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也不是不可能。 “并且有一件事情可以提前让你知道,”月牙说到:“红云在伤好之后,会担任拉勒米堡的民兵团团长。到时候,拉勒米堡市长彼得-戴维斯先生将会在这里为他授勋,感谢他在角斗场惨桉中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我想,他一定会感谢你提供的帮助的。” 泥鳅顿时笑了起来,耸了耸肩。 “月牙先生说到哪里去了!能为红云这样的英雄提供辩护,是我和亚伯拉罕的荣幸。作为拉勒米堡最好的掮客,维护市场和社会的公平是我们的天职!” “没错,是这样。”月牙说到:“往后的拉勒米堡,只会越来越公平!” 第一百零九章 第三份礼物 彼得-戴维斯在角斗场的vip包厢里等斑鸠,从上午一直等到中午。 到了下午的时候,他的新管家阿尔芒告诉他,斑鸠今天有事,大概是不能见他了。 “哼!”彼得-戴维斯洋洋得意一甩手,“看吧,我就知道,他不敢来见我!” “是啊,”阿尔芒说到:“毕竟,戴维斯先生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纯血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新大陆上长老教会的中流砥柱,也是基督最偏爱的信徒,拥有全大陆独一无二的丰姿伟仪。斑鸠他一个印第安人,怎敢贸然来见你——莫说是他,便是我,每次在你的面前,都是战战兢兢,惶恐不安,自惭形秽!” “你知道就好!”彼得-戴维斯说到:“好吧,既然你回来了,以后就顶替查尔斯管家为我服务吧。查尔斯管家有一种能让我变得更快乐的药,你得去想想办法,给我找来!” “这是我的荣幸,戴维斯先生!”阿尔芒说到:“实际上我已经找到了,而且我找到的药比查尔斯管家提供的更高级。查尔斯管家的药很苦,而我的药却是甜的,并且不用熬成水,只是一颗小药丸——” “哦?真的吗?”彼得-戴维斯喜出望外地问到。 “当然!”阿尔芒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黑色的天鹅绒。一颗红色的小药丸,像是红宝石一样被一个铝金属凋刻成的美人儿托举在手中。***注*** “是这个吗?” “就是这个!”阿尔芒说到:“这是德意志联邦达姆施塔特公国拥有悠久历史的默克公司生产的最新产品,它的价值比这个铝美人儿都还要贵重。而且,如你所知,普鲁士正在那个地区肆虐,要从那里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出来可不容易!” “哇——哦!”彼得-戴维斯喜出望外,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个红宝石一般的药丸,鼻翼凑近那个水晶美人,鼻尖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有些呛,但就是这股味道让他迷醉。 “没错,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我要的就是这个!” 他将那个白色的铝制美人丢在地上,将那枚红色的药丸小心翼翼地装在盒子里,兴奋不已。“你为了带来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阿尔芒,我的老管家!” 阿尔芒看着地上拇指大小的铝美人,神色阴晴不定——红色药丸是斑鸠给的,阿尔芒觉得实在太寒碜,自作主张添了一个铝美人,没想到自己的心意还是被嫌弃了。 彼得-戴维斯却突然关心起另外一件事情来:“阿尔芒管家,我现在真的是市长了吗?” “真的。”阿尔芒回答到。 “不用经过议会选举了吗?” “你就是他们选举的,戴维斯先生!”阿尔芒回答到。 “选举过了?” “选举过了!” 彼得-戴维斯疑惑地思索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原来来昂一直都在骗我,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么难!” 彼得-戴维斯当初来到拉勒米堡的时候,曾经想要当一当市长。但是来昂和布朗一直对他说:“戴维斯先生,虽然你是戴维斯家族的成员,但是在咱们的民主体制下,这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现在彼得-戴维斯明白了,这事儿其实一点都不难,应该简单得跟喝水一样。 …… 斑鸠第二天也没有去见彼得-戴维斯。 天亮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马车里,离开了拉勒米堡。 接下来拉勒米堡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作为一名以‘正义’和‘公平’着称的首领,他最好保持一点距离。 而且,有血狼和水车率军驻扎在附近,他还暂时留下了月牙主持大局,他不觉得拉勒米堡还有什么值得他花时间的了。 鲟鱼和熏鱼也被斑鸠留了下来,经过河狸这个老混蛋的教导,他现在正越来越变得像是个小混蛋了。 骑队护卫了马车,一路向西。 在马车的车厢里,斑鸠的屁股底下坐着一个黑色的小木箱,木箱里装着一份和拉勒米堡的合作协议。 这就是他这一趟拉勒米堡之行,最大的收获!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昏迷不醒的、浑身缠绕着绷带、双手和双腿都夹着木板的家伙! 一路上马车行驶得很平稳,也很顺利,直到傍晚的时候,遇见了一只伤痕累累的落单的野牛,马车才停了下来。 那只野牛的角都已经断了,见了马车便不管不顾地冲了过来,仿佛是遇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 护卫们开了一枪,击倒了这只野牛。 马车里的红云听见枪声,一下子惊醒了过来。睁开眼,茫然地看着马车的车顶,过了好一阵,才开口问到:“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回白石城。”斑鸠回答到。 “白石城?”红云疑惑地问。 “哦,就是卡来尔印第安工业学院!我在那里,筑了一座城!”斑鸠解释到。 在这个夏天,红云离开那里的时候,那里还叫做白石堡,漫山遍野都是荒山碎石,根本就没有一点城市的样子。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红云在那里度过了短暂的一段快乐时光,随后便一头扎进了拉勒米堡,从此与世隔绝,再也没有听说过外间的任何消息。 在他的印象中,那里还是一个连村庄都称不上的印第安人聚居地。 “一座城?”红云裂开嘴笑了一下,“是真的城吗?” “当然是真的城!”斑鸠说到。 “斑鸠,你可知道,并不是有围墙就可以称作‘城’的!”红云提醒了斑鸠一下。 “我当然知道。”斑鸠回答到。 “……那城里有工厂吗?” “有!” “有医院吗?” “有!” “有酒馆吗?有裁缝铺吗?有百货商店吗?” “有!” “有餐馆吗?有旅店吗?有赌场吗?有理发店吗?有姑娘们撩着裙子坐在门边上吗?” “有!” “有学校吗?” “红云,难道你忘记了,哪儿本来就是一所学校啊?你还记得小安德烈吗?”斑鸠问到。 红云怔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时候红云还在白石堡,看见一个小孩子用玻璃瓶装了一瓶子的萤火虫,就着萤火虫的光亮看书。 ——红云奇怪地问他:“小安德烈,你这么用功读书,是为了什么?” ——那小孩儿头也不抬地对自己说:“为了让咱们印第安人,也能获得一样的公平!” ——红云怔怔无语,只轻轻揉了揉这小家伙的头,默然离去。 ——第二天,借着别人的怂恿,他便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拉勒米堡。 ——他当时想的是,要用自己的拳头,拿一个‘公平’回来。 ——他现在回来了,可是,只带回了伤痕累累,说不定还有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头衔,成为白人世界攻讦印第安人野蛮狂暴的罪证。 就在他心中充满悔恨的时候,斑鸠的话将他的思绪又拉了回来。说到:“……他都已经从学校毕业啦!他是学校第一个拿到毕业证的学生!” 红云的眼神迷离,轻声说到:“是吗?那——他还真是了不起呢!” “是啊!”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快一点赶到白石城,去看看那一座城的样子呢!”红云说到。 “嗯。”斑鸠点了点头。 离开白石城一个星期了,他也很想念那里。 白石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一个星期过去了,还不知道它又长成什么样子了呢。 …… 大平原上月光如水,四野坦荡。 马车辚辚前行。 红云突然从睡梦中醒了过来。“斑鸠,能让我先回奥格拉拉吗?” “嗯?”斑鸠半睡半醒地回应了一声。 “我想回家……”,红云轻轻地说到:“我想我的父亲……” 第一百一十章 西线,战争与和平 在斑鸠不在白石城的这段时间里,十五美元悍然在西线发动了一场‘战争’。 作为战争祭祀,他拥有发动战争的权限。 但是之所起发起这场战争,却并不是因为他想要发起战争,而是白石城下聚集的那些印第安人们,他们需要一场战争。 十数万人口聚集在那里,除了战争之外,十五美元实在是想不出该让他们去干什么。 一开始的时候,这些人还热心参与城市的建设,也兴致勃勃地参观工厂,并且其中有些人还冒出了很多奇思妙想,极大地提高了工厂的生产效率。 可是没过多久,他们的热情就被消耗殆尽。 犯罪、疾病、拉帮结派、抢劫、滋事、谣言……各种各样的问题便都出来了。 斑鸠在的时候还好,斑鸠前脚一走,这些人群简直就跟听到了下课铃的学生们一样,轰地一下便开始自行其是起来。 哪怕是坐牛用尽了酷烈的刑罚,依然难以阻止这些人的鼓噪——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一腔热血来抵御外辱,没想到却先死在了自己人的枪口下! 有人建议学白人搞议会; 有人建议钢铁厂应该用水洗煤; 有人建议将玉米地铲掉全部改种大桑; 甚至还有人建议斑鸠应该先登基称王。 ——这就是一群没有组织,也没有纪律的群氓! 他也许不知道谁是达尔文谁是开尔文,但是他们绝对相信,五百个达尔文加起来也打不过他们,不接受任何反驳。 到了这个时候,十五美元、河狸、坐牛、塞阔雅等人才不由得再次感叹,有斑鸠的白石城和没斑鸠的白石城,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 战争最开始发生在黄石河的西岸。 十五美元带领着一群乌泱泱的人马渡过了黄石河,将一支白人小队围困在了一座丛林中。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印第安民兵们,一把火烧了这座并不算大的丛林,宣告着战争的开始。 等到大堆人马又往西行了一百多里,情报才汇聚上来,原来那一支白人小队根本就不是弗里蒙特的人马。 那是谁的呢? 直到第二天,十五美元才知道,那竟然是一支英国军队! 十五美元大惊失色! 整个白石城,包括十五美元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英国军队竟然突进到了黄石河附近! …… 在原本的历史中,整个北美洲的西北部,都是属于大英帝国鲁珀特王室家族的领地,鲁珀特王子在这里成立了一家西北公司,统管整个北美西北部,和大名鼎鼎的东印度公司和哈德逊湾公司等并驾齐驱。 只不过,由于西北公司和哈德逊湾公司相距实在太近,所谓一山难容二虎,双方为了生意大打出手,年年都是血刃相见。 直到北美十三州闹起了独立,随后加拿大也宣布建国了,大英帝国才幡然醒悟,自己家兄弟打来打去,最后竟是让别人捡了便宜! 只不过这醒悟实在是太迟,木已成舟,抓又抓不住,丢掉又不舍得…… 最后让哈德逊湾公司兼并了西北公司,两个失败的公司合并成一个,贯彻着‘离岸平衡’的原则,继续在北美大陆上搅风搅雨。 数十年之后,直到1843年,大英帝国哈德逊湾公司名义上还拥有洛基山以西,从北纬42度到北纬54度之间的广大地区。 只不过,随着弗里蒙特的西进,大英帝国在美洲大陆上最后一块领地也及及可危了。 等到2年之后,美墨战争开始的前夕,美国国务卿布坎南不惜大手一挥,决定和英国以北纬49度为界,北边的归英国,南边的归美国,大大方方地达成了《俄勒冈协议》。 英国欢天喜地,以为自己占了便宜,虽然名义上的领地缩水了一半,但是美国不再和自己争了,自己拥有了实打实的领地! 美国也很欢喜,原本这一大片被他统称为‘俄勒冈地区’的土地,和它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本就属于他创造出来的争议领土,现在就这样踏踏实实地拿了一半,收入囊中。 更重要的,即将开始的美墨战争,美国也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形成了对墨西哥的四面合围。 有了这样的成功经验,在随后的两百多年历史中,就靠着这样一个简单的‘创造一个大纠纷,再后退一小步来解决纠纷’的套路,一步步复制经验,最终走上了世界之巅。 人们通常认为美墨战争是从1846年开始。 但是实际上,当1804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远征军进入洛基山脉,完成对西北部的测绘并将报告提交到总统杰弗逊的书桌面前的时候,美墨战争就已经开始了。 鸟不拉屎的西北对当时的杰弗逊总统毫无吸引力,南部的墨西哥阳光明媚,河流众多,气候温暖,盛产白银、铁矿,拥有大片大片的肥沃土壤,这才是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从那时起,一代接一代美国总统,并力西向,努力不竭。 到了美国第11任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的手中,一举吞并墨西哥,领土横贯北美洲,终成霸业! 美墨战争这一场大胜,固然有美国力强而墨西哥力弱的原因,但实话实说,人家美利坚提前了半个世纪的布局,凭什么输给你一个支离破碎、今天的总统都不知道明晚在哪里睡觉的墨西哥? …… 早在斑鸠来到白石城之前,便将如今美洲西北部的情况一一告知了十五美元等人。 更是斩钉截铁地预言了两年后,南边必有一场大战。 但是,当这一支小小的英国军队出现在十五美元面前之后,十五美元敏锐地察觉到,情况似乎有了变化! 英国军队并没有完全退出俄勒冈。 弗里蒙特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强——或者说,他的力量大部分被英国军队所牵制着,根本不可能对白石城全力以赴! 为了验证他的这个猜测,十五美元毅然派出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企图赶到斯内克河边搭建起一个桥头堡。 隔日,他获得了一个噩耗,他的这支三千人的军队,在肖肖尼瀑布附近,全军覆没。 只逃回来了两匹马! 他的猜测没有错,弗里蒙特的确不能对他全力以赴。 但是,即便是只腾出一只手来的弗里蒙特,也足够将他打得满地找牙了! 于是,热气腾腾的西征大军,呜呜泱泱而来,又呜呜泱泱而去。 …… 每当十五美元率军后退的时候,总会有一支白人军队盯上来。 但是每当十五美元停下脚步,准备打仗的时候,那只白人军队又会迅速遁去。 就如同十五美元想要通过一场又一场小型的战争来让敌人失血一样,弗里蒙特也是这样想的。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对于弗里蒙特来说,这样的战局是有利于他的。工业文明的恢复能力远胜于农业和部落文明,海军准将约翰-斯洛特每三个月都会为他送来新鲜的补给。 同样是挨上一拳,年轻力壮的弗里蒙特睡一觉早上起来又是生龙活虎,可是年迈力衰的苏族呢?挨得了几拳?抽得了多少cc的血? 战线就在从黄石河西岸到斯内克河东岸的广袤区域内来回拉扯,前前后后,进进退退……白石城谁也不知道前方的战事到底算是输还是赢。 或者说,输赢就如同日升日落,大平原上永无休止的战争,才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吧? 只是黄石河以东,岁月如梭,天下太平! 第一百一十一章 印第安人的葬礼 黑夜中的马车载着斑鸠和红云,吱吱呀呀地改变了方向,向着北面的奥格拉拉部落行去。 又经过了两个昼夜,在一个雾霭沉沉的傍晚,来到了一个寂静的山谷中。 红云从车厢里钻出来,靠坐在车辕上,双腿耷拉在车下,随着车轮的前行,轻轻地摇晃着。 “斑鸠,这里就是萤火虫山谷呢!” 红云抬起手来,指着雾霭沉沉地山谷,热情地向斑鸠介绍到。 “现在已经入秋了,萤火虫都藏起来了。咱们要是夏天来到这里,这漫山遍野都是萤火虫,将整个山谷都照得雪亮,别提有多好看了!” “我小的时候经常来这里,拿着一个玻璃瓶,很快就能装满一大瓶!” “部落里以前还有一个萤火虫法师,要是被他发现了,他就会给我说,瓶子里面的萤火虫在说话呢!” “有萤火虫说,‘为什么我们会被装进瓶子里,快放我出去’;还有萤火虫说,‘我快要被憋死了,不能呼吸啦’——萤火虫法师讲了很多千奇百怪的故事,不过那都是我小时候的事情啦,我也记不清那故事到底讲的是什么了!” “山谷里热闹的很,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奥格拉拉部落是一个很大的部落,萤火虫山谷这一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伴随着红云的絮絮叨叨,马车驶入了山谷。 这还是斑鸠第一次真正地进入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 只见山谷里,一间一间低矮的木房子并排立着,整整齐齐像是后世码头上的集装箱一样。 地面泥泞不堪,东一堆西一堆都是些牛羊的粪便,草茎,杂物等等。 空气中一股青草、泥土混合着粪便的味道。 山谷为这里人们抵挡着寒风,可是却也蓄积着气味,让空气不能很好的流通。 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房屋背后那一堆堆的坟茔,显示出这里是一个很有年头的村落了,而不是那种新建的保留聚居地。 “白羊!野牛!大个子!老石块……” 红云大声喊着。 “快出来,我来啦!” 马车沿着泥泞的小道驶入了村落中,红云朝着路两旁黑漆漆的木屋叫喊着。 骑士们散开,有些奔上了山去,有些快跑了几步,奔向前方。 山谷寂静,只有红云在大喊的声音。 “大虫子!亮亮的!狗尾巴!榉……” 骑士们很快便又赶了回来,一个个默不着声地跟在马车的身后。 一直到马车快要驶到了道路的尽头,从一间黑洞洞的木屋门口,才钻出一个老印第安人来。 他浑身光熘熘的,连一件衣服都没有穿。 萧瑟的秋风吹过他的身上,就像是吹过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 他用空洞洞地眼神看着马车,还有马车上面那个包裹得跟玉米棒子一样的红云。 “你是……?”红云疑惑地看着他,他发现自己竟然不认识这个人。 那个老头用昏沉沉的眼睛看着红云,脸都快要贴到了红云的脸上,辨认了好一会,才颤颤巍巍地说到:“你是……红云?” “啊——”红云回答着,随即身躯一震,像是被抽了一鞭子一样,大叫了起来:“小牛犊!你是小牛犊!你是小牛犊!” 那个老人裂开嘴笑了一下,露出一口烂得焦黑的牙床。 红牛一把抓住他的手,回过头来,骄傲地对斑鸠说:“看,这就是小牛犊!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一起赶着牛,从这里一直赶到了密苏里河,好几百里远呢!” 斑鸠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和这个名叫小牛犊的男子抱了一下。 很难想象,这是一具20多岁的年轻男子的身体,他瘦弱得就像一截风干了几十年又被虫子掏空了的树枝一样,斑鸠甚至都害怕自己的手会不小心将他的肩膀给勒断了。 “村子里的人呢?”斑鸠问了一句。 那个人茫然地看着斑鸠,没有听懂斑鸠的话。 红云重复问了一下,算是翻译,也算是他自己的问题。 小牛犊指了指山谷的北面,说到:“酋长死了,他们吃席去了!” 说完这句话,小牛犊对着红云说到:“红云,你以后就是咱们的酋长啦!” …… 人们都以为,印第安人的酋长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以肆意地剥削族人,让自己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并非所有的部落都是如此。 南边的大树酋长可以和白人贵族一样,穿裁缝定制的西装,喝从法国进口的红酒,抽来自古巴的雪茄…… 同样是酋长,北边的奥格拉拉,曾经最奢侈的享受不过是躺在床上吃一颗宝洁公司的止痛药片。 现在他死了,按照奥格拉拉部落的习俗,所有族人都可以去他那里吃一顿饱饭。 奥格拉拉年轻的时候,曾经是大平原上最强大的武士。 即便是在他老了以后,躺在床上几乎不能动弹以后,他的部落也是大平原上最强大的部落。 可是现在他死了。 他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请族人们去他那里吃一顿。 …… 红云牵住小牛犊的手颤抖了一下。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问到:“你为什么不去?” “我?”小牛犊摇了摇头,说到:“你看,我都快要死了,就不浪费酋长的食物啦!” 红云抱住小牛犊,想要将他拖上马车。 他试了一下,没有做到,反而和小牛犊一起滚落到地上,溅了一身的泥浆。 斑鸠将他们一个个抱起来,塞进了车里。 马车吱吱呀呀地继续北行,离开了这个雾霭沉沉、寂静无声的山谷。 “小牛犊?”红云问 “嗯。” “你觉得,奥格拉拉是个好酋长吗?” “当然是!”小牛犊小心翼翼地咬着土豆皮,说到:“你看,咱们萤火虫村,可比其它村子都要繁荣多啦!”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斑鸠相信,小牛犊说这句的时候,绝对不是反讽或者自嘲。 萤火虫山谷,即便凋敝得连一条狗都没有,但是在小牛犊的心中,也比其它部落要好得多。 “我们连夜赶路吧,斑鸠!”红云冲着斑鸠说到:“我爹请他们吃饭呢,咱们要是赶得快的话,说不定我还能帮得上忙!” …… 黑夜中的马车走不了多快。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一群郊狼睁着绿油油的眼睛,远远地缀在马车后面。 只有当他们跑近了的时候,才会响起一声枪响,将它们惊走。 它们就这样一直跟着跑到了黎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太阳出来之后,马车终于翻过了最后一座山丘。 斑鸠靠在车厢窗子边打盹,听见远方的响动,掀开车窗看了一下。 他一眼便看见了漫山遍野的、围绕着一间茅草屋呈放射状趴伏在地的印第安人……他们金黄色的躯壳像是落叶一样,将大地染得金黄。 簌簌地秋风中,传来呜呜的哭声。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生而平等 红云踩在泥泞的山坡上,一步一步地向着那个茅屋前行。 他的心情飘忽不定。 忽而像是在小时候他离家出走,然后在外面浪荡光了金钱之后归来,行走在回家的道路上,心情总是七上八下,提心吊胆。害怕看见那个人,可是又害怕看不见那个人。 忽而又像是去瞻仰那些深山老林中谁也说不清来历的神像,它们经历了不知多少岁月,浑身都布满了青苔。明明什么用都没有,偏偏还做出一副努力的样子,狰狞地瞪着眼睛。 他的脚步时而快,时而慢。 可是再远的路途也有走完的时候。 当他站在茅屋的前面,看见屋檐下的木板上,那一具已经用泥巴裹起来,浑身镶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的身体的时候,他忍不住一下子就冲了上去。 他紧紧地抱着那个泥人,嘴唇如雨点一般落在它的身上。 “父亲……我回来了!” 少年离家出走不过只半年的时候,比以往所有的时间都还要短。 他还没有花光身上的钱,离家时腰上配好的刀都掉落在了江湖中没有找到,身上挨过的毒打留下的绝对不能让父亲看见的伤都还没有养好……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但是这些东西,已经没有人在乎了。 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在乎了。 …… 时间像是流水,匆匆地从布拉克山的山脚下流过。 第一片鹅毛白雪从天空中飘落下来的时候,黄石河边的纺织机上,终于生产出了第一匹亚麻布。 这是月末的最后一天,有些人已经连续工作一个月了,到了休息的时候了。 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邀上自己的伙伴,三三两两地围着白石城转悠。 钢铁厂已经不新鲜了,纺织厂才是他们最喜欢看的。 “这种布,光是摸起来就觉得暖和啊!” “颜色也好看!” “我的布票都攒着呢,就等着给我家小崽子割两尺布,做一件暖暖和和的衣裳了。” 在工人的吆喝下,人们排着长队,轮流经过纺织机,口中议论纷纷。 等他们从纺织工厂里钻出来,发现前面的人群又往城门的方向走去了。 白石城就是这样,每一天总会有些新鲜玩意儿出来,如果真是要看稀奇的话,怎么看也看不够。 夏天的时候,白石城最稀奇的是那个2吨重的手榴弹,但是现在,那个广场上堆满了各种各样天马行空的东西,比如长翅膀的车厢啦、从屁股里面塞火药的火枪啦、被炸得四分五裂的大茶壶啦…… 如果真想知道白石城究竟发生了什么,只需要看这广场上的残骸就知道了。 “走,快走!”前面的人突然奔跑了起来。 “怎么了?”后面的人问到。 “是红云!红云来了!”前面的人大叫了起来。 这个名字就像是吸水泵一样,人潮哗啦一下便涌动了起来,向着城门的方向扑了过去。 城门口已经挤满了人,后来的再怎么也挤不过去了。 于是他们便只好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时不时地往上跳一跳,希望能看见人群前面的景象。 可是这人山人海,哪里看得清。 但他们也不愿意离去,仿佛自己只要围在这里,就和红云站在一起了一般。 “前面在说什么?” “不知道,别吵!” 虽然大家都在叫别人不要吵,可是这嗡嗡嗡的声音就像是潮水一般,谁也听不清前面到底在说什么。 过了不知道多久,突然便从前方传来了震天动地的呼喊声。 后面的人一开始还不知所以,但是随着他们的目光投向城门之上,一个个的神情动作如出一辙——先是一惊,接着便都振臂高呼了起来! 只见那城墙上,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披着一条血红色的长长的披风。 高处的风将他那条血红色的披风长长地吹起,像是卷动的红旗一般。 他的头顶上带着绯红色的羽冠,其中有一支特别特别长,从城下望去,那一支羽毛就像是一枚铁剑,刺入了天上黑压压的云层之中。 大雪簌簌地飘落下来,可是那个红色的身影,却在深沉的天空下,显得愈发明亮了起来。 这,便是红云! …… 他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手抚摸着冰冷的城垛,感觉就和他父亲的躯体一样坚硬。 为了将那个又冷又硬的老头子塞进棺材里,红云不得不折断了他的肩膀,扭弯了他的腿。 小的时候,他的父亲总是喜欢严厉地对他说:“红云,你要是再不听话的话,我就打断你的腿!” 结果却是,红云一边垂着泪替他收殓,一边说:“奥格拉拉,你看,不听话的是你……” 这个倔强了一生的糟老头子,死得毫无尊严。 他坐在拉勒米堡角斗场的过道里,被拥挤的人群踩成了支离破碎的烂泥。 当他的尸体被清理出来的时候,手里还紧紧地抓着一个乞讨的破碗。 有一个印第安人发现了他,‘这不是奥格拉拉吗?’ 于是这个印第安人将他的尸体给送了回来。 红云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尸体,在他的拳头下,也制造过各种各样的尸体。 平心而论,他觉得,即便是奥格拉拉,大平原上最杰出的勇士,在他死了之后,也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所有人的躯体都是一样的,又冷,又硬,又臭。 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 “红云,看见了吗?你是他们的英雄!”河狸拄着拐杖,躲在墙角的背风口,说到。 红云好像没有听见他的声音,只茫然地看着天空。 奥格拉拉的灵魂正在远去,随着冰冷的寒风,它越走越远,很快连红云也感受不到了。 时间是一条能冲刷干净一切的河流,无论这大平原上发生了多少荡气回肠的故事,最后都会被人遗忘,什么也留不下。 “红云,走吧!”河狸说到:“拉勒米堡已经处理干净了,那里正等着你——” 就在这个时候,红云朝着天空浩浩荡荡的云层、四野茫茫的大雪、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喊了起来! 就像是一声平地惊雷一般,吼碎了云层,吼停了大雪,吼静了人群。 …… 在人群的外面的外面,一个扛着铁镐的黑小子好奇地问自己那挥汗如雨的父亲。“爸爸,他在说什么?” “他在说——”,黑大个将手中的铁镐狠狠地砸向地面,口中说到:“所有人,都tm是平等的!” “爸爸?” “嗯。” “我们也是平等的吗?” (本卷结束) 番外-亚伯拉罕 十月的拉勒米堡下起了大雪。 亚伯拉罕紧了紧身上的皮大衣,这还是他来到拉勒米堡之后,洛尔琴特意为他新买的。 三十年未见,他的好朋友居然还是他的好朋友。 亚伯拉罕不由得想,自己这一趟北上,似乎是来对了。 “嗨,亚伯拉罕!”洛尔琴站在市法院的门口朝着亚伯拉罕打招呼。 “嗨,洛尔琴!”亚伯拉罕快走了两步,“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职业道德!”洛尔琴将手里的公文包交给亚伯拉罕,让他帮自己拿着,说到:“我之所以能有如今的成就,靠的就是自己的职业道德。对于我来说,客户就是上帝,我会永远比他们多想一点,比他们多走一步,给他们创造更多的价值。” “这就是你成功的秘诀吗?”亚伯拉罕问到。 “不,远不仅于此。”洛尔琴推开了法院的门,两旁的警察对他挥手示意,洛尔琴对他们礼貌地笑了一下,口中对亚伯拉罕说:“激情、责任、创新和主人翁精神,这是我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 “可以详细说说吗?”亚伯拉罕说到。 “当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当然乐于向你分享。”洛尔琴带着亚伯拉罕进入了法院内部,坐在了辩护席上。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现在才早上9点钟,法院还没有开庭。 他们至少还有1个小时闲聊的时间。 “你的律师事务所真的开不下去了吗?”洛尔琴问到。 “别提了,糟透了!”亚伯拉罕埋怨到:“斯普林菲尔德的法院一团糟,法院的审判官总是换来换去,我实在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听些什么。哪怕我对法律条文烂熟于胸,可是他们要听的并不是这些——实话告诉你吧,我去年接过三笔业务,都输了。” “哈哈!”洛尔琴笑了起来,拍了拍亚伯拉罕的肩膀,“那是你没有找对方法!今天的这一场辩论,我会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辩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呃……我有一个问题,不知当不当问。” “问!” “你以前打过官司吗?”亚伯拉罕问到。 “没有,”洛尔琴毫不犹豫地回答到。“但是,我的亚伯拉罕老弟,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没有打官司的经验,但是我知道怎样才能赢一场官司。” 亚伯拉罕翻了翻手上的卷宗,“我还是觉得……有点悬!” “自信一点,老弟!”洛尔琴说到:“别去看那些没用的东西了,你所要做的其实相当简单,就是在开庭之后,站到那里去——” 洛尔琴指了指现在还空荡荡的辩护席,说到:“你要用你最洪亮的声音,最自信的语气,大声地告诉所有人:你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无罪?怎么可能?”亚伯拉罕说到。 “——然后就是你表演的时间了,听着,别去管那么多为什么,你只需要对你的客户负责就行了!你要告诉所有人,你的当事人,是一个勇敢的角斗士,是一个正义感爆棚的人,是一个拯救了拉勒米堡的英雄!出庭的十二名证人,是你表演的道具,你要是用的好的话,这绝对是你职业生涯中最精彩的一场演讲!” “呃,万一我还是搞砸了怎么办?”亚伯拉罕问到。 洛尔琴看着他,笑了一下,“你高估你的能量了,亚伯拉罕!我就这样说吧,即便你是个结巴,即便你今天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你也不可能搞砸这件事情。你今天注定会成功的!” 亚伯拉罕深深地吸了口气,问到:“这……有悖于我的职业道德!” “醒醒吧,亚伯拉罕!”洛尔琴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咖啡,给亚伯拉罕递了一杯过去暖手,接着说到:“我再说一次,激情、责任、创新与主人翁精神,这才是我们的职业道德!你不是三岁小孩了,这个世界哪儿有什么公平?哪儿有什么法律?哪儿有什么正义和善良?你不吃人,别人就会吃你!” 亚伯拉罕凝神靠在椅背上,手里紧紧地抓着咖啡杯。 他确实有些紧张。 他想要反驳些什么,但是,三十年的失败经验,让他确实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难道他要告诉洛尔琴,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破产了无数次的、穷困潦倒的底层垃圾吗? 手上这一杯咖啡,如果换算成美元的话,就是他从前半个月的收入了。 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沉默了好一阵,他才终于找到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 “可是,洛尔琴,我的当事人,他是个印第安人!” 洛尔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到:“难道印第安人就不是人吗?难道他不是你的客户吗?他付给你的美元不够多?还是说你拿到的其实是假币?”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亚伯拉罕不安地扭了扭屁股,最后才斩钉截铁地说到:“好吧,我没有问题了!” “这就对了!”洛尔琴说到:“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我记得咱们的法律里写着的,对吧?” “嗯,”亚伯拉罕说到:“《独立宣言》里有这句话: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那就对了!”洛尔琴说到:“好好干吧,亚伯拉罕!等这一单业务做完了,我给你买一辆马车,让你风风光光地回斯普林菲尔德,让你那个嫌贫爱富的老婆好好看看!” “好的,洛尔琴!谢谢你,洛尔琴!” “别客气,咱们是兄弟!”洛尔琴说到。“等做完这一单,我打算开一家咨询公司,你到时候就来跟着我干吧!” …… 亚伯拉罕有一个神奇的本事,无论之前他有多么紧张,当他站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的心中自然而然便会涌现出许许多多神奇的词汇出来。 这让他能够滔滔不绝地讲上好几个小时! 他的妻子玛丽-托德曾经拿这件事情嘲讽过他:“亚伯拉罕,你真tm应该去竞选总统!我敢保证,华盛顿的那些人模狗样的家伙,没有一个是你的对手!” 拉勒米堡这一场庭审辩论,亚伯拉罕甚至都没有发挥出他一成的功力。 实际上,他只是在辩护席上讲了一小会儿。 他的当事人并没有出现在今天的庭审现场,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当事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直到他的演讲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才想起来,他甚至连一句法律条文都没有提起。 “呃……这个……”,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说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呃,我的当事人……” 法庭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将他接下来的话给淹没了。 审判就这样结束了! …… 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洛尔琴来到他的旅馆里,将他带到一辆了马车前面。 “看看,喜欢吗?” 那真是一辆漂亮的马车! 亚伯拉罕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当他赶着这辆马车回到斯普林菲尔德的时候,他的妻子一定会从屋子里冲出来,朝着他大叫:“哦,我亲爱的林肯先生,你实在是太棒了!我就知道我没有嫁错人!以后你一定要向洛尔琴先生好好学习,争取挣更多的钱!” 洛尔琴将亚伯拉罕推上了马车,“上去吧!送你了!” 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小印第安人,在大雪中被冻得瑟瑟发抖,像是一只可怜的小鼹鼠一样。 亚伯拉罕半推半就地进入了车厢。 他好奇地东摸摸西摸摸,他简直不敢想象,就这么一场简单的业务,就能为他带来如此巨大的收入! “洛尔琴,我还是有些不踏实……”,亚伯拉罕将洛尔琴拉到一边,悄悄地问到:“像这样的桉子,随便哪个律师都能赢,为什么他们会选我?我至今想起来,还是觉得有些疑惑。” 洛尔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个普普通通的穷光蛋,难道他们还能图你什么不成?——咱俩是朋友,有钱一起挣,行不行?” 亚伯拉罕看着洛尔琴,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 “先生,准备出发了吗?”车辕上那个小印第安人问到。 “走吧!”亚伯拉罕说到。 他从车窗里探出身来,和洛尔琴告别。 昨天还在法院里的时候,他们便约好了,等回到斯普林菲尔德,安顿了一切之后,亚伯拉罕就会回到拉勒米堡,进入洛尔琴的咨询公司。 从此再不想那些什么有的没的,老老实实打工是正经。 “一路顺风!”洛尔琴朝着远去的马车挥着手。 “等我回来!”亚伯拉罕朝着雪地里的洛尔琴大喊到。 …… 四天后,白石城里的斑鸠接到了快马来报的消息。 那个名叫亚伯拉罕-林肯的律师……因为乘坐的马车滑入了悬崖,不幸逝世了。 回来报信的鲟鱼和熏鱼颇有些伤心欲绝。 “唉,斑鸠,我只想到雨天的路会比较滑,但是我没有想到,雪天的路也会那么滑……” 旁边的河狸咳了一声。 鲟鱼和熏鱼急忙说到:“放心,放心,我是补了一刀的……” 第一章 开战了!开战了!开战了!! 1846年的新年刚刚翻篇,西北的斯内克河河谷平原上还铺着一层薄薄的积雪。 但是已经有山坡上的浅草闻见了春天提前到来的气息,迫不及待地从雪层的罅隙里探出了身子。 “哎——” 一声大喊在山谷里响起,声音来回震荡。 树木在微风中摇摆了一下,树身上的积雪簌簌地掉落。一时之间,山谷里窸窸窣窣地响成了一片。 十多骑快马沿着河谷从东而来,马蹄踩在浅浅的河滩上,溅起一片惊慌失措的水花。 “呜——哦——” 伴随着骑士们兴奋的大叫,沉眠了一冬的山谷,像是一下子被唤醒了。 原本只有黑白颜色的积雪和泥土,顿时五颜六色地变得鲜活起来。 仔细看去,有红色的岩石、葱茏的山林、浅绿的草芽、还有峭壁之上红艳艳的冬青…… 溪流淙淙、马蹄声声、冬眠的棕熊发出低吼、天空中山鹰盘旋…… 在过往的无数岁月里,山岭都是这样被猎人们唤醒。 但是,已经有将近两百年的时间了,再没有人这样唤过它。 似乎是为了回应这久违的故人,河流中的一片浮冰崩开了,发出‘轰’地一声巨响。 骑士们便都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那一片崩碎的浮冰。 “铁石队长,怎么了?”有骑士问到。 骑队的首领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用绳子胡乱地捆起来,脸上的伤疤多得就像河滩上的鹅卵石一般。 “这是山灵在欢迎我们呢!”中年人说到:“他还认得我们,他在对我们说:欢迎回家!” “呜——哦——”骑队便又发出一阵阵长啸,将半醒未醒的山谷,彻底搅和得一片稀碎。 “此战必胜!” “必胜!” 于是,骑队继续打马向西而去。 …… 铁石是修洛特尔军团中的一名老兵,但是这两年以来,他却成为了一名信使,在东边的白石城和西边的俄勒冈来回奔波。 一会儿白石城说条约达不成,要他往西边送信; 一会儿俄勒冈又说可以继续谈一谈,又要他再往东边送信回去。 来来回回他也不知跑了多少次了。 他反正只是个信使,倒也管不了那么多。 只不过渐渐地他发现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大了不少,一开始的时候他需要送信到美国人的军营,后来他还需要送信到英国人的军营,再后来有几个印第安人部落也需要他去送信了。 而且,他的业务也越来越复杂,那些美国人居然还分成了一块一块的。 送的信多了,即便他再迟钝也看出来了,索罗玛的美国人和俄勒冈的美国人就不是一回事,就跟那些印第安人没两样,各自管着各自的。 再往南边的圣弗朗西斯那里驻扎着墨西哥军队,听说白石城也和他们有信使往来,不过那就是别人的业务范畴了。 好在,他也只是个信使,没必要为这样乱糟糟的局面担忧。 为了方便他这样的信使往来,白石城在北边的韦泽河畔建立了一个小据点。为了这个小据点的建立,白石城又不知和各方各面拉拉扯扯了多少次,直到去年,赶在白人的圣诞节前才终于给建了起来。 据说,密苏里河以东的土地上,从平原到山丘,从河岸到深谷,像是这样的小据点还不知有多少个。 韦泽只是其中毫不起眼的一个而已。 韦泽据点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信使的往来,也提高了谈判的效率。 和英国人的友好合作协议用了两年都没有签下来,就在上个星期,忽然一下子就签下来了。 那一份《格里芬-十五美元盟约》没有封口,也不是什么秘密,铁石在送信的时候看过。 这一份协议的签订,意味着白石城和英国军队将结成同盟,对付他们共同的敌人,也是如今俄勒冈地区最强大的势力,弗里蒙特! 为此,铁石还暗自舒了一口气:白石城的敌人终于少了一个了! 但是他这口气还没有来得及舒完,他就接到了新的命令,这个命令意味着,他两年的信使生涯,到此结束了! ——他需要借着换约的名义,抢占格里芬堡的大门,并坚守至少半个小时,等待血狼主力的到来! 虽然说,上周刚刚和格里芬签订盟约,这周就撕毁盟约,多多少少让铁石觉得,自家的白石城有些无耻。 但是,铁石又觉得:这真tm是个好主意! 从韦泽据点前往格里芬营地,正常路线需要走两个小时,但是根据铁石探出来的近路,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赶到。 就在他带着他的信使骑队唤醒沉睡的山岭的时候,修洛特尔军团的团长,血狼正带着他的两千士兵,渡过结冰的斯内克河,紧随其后。 战争啊战争,铁石期盼了两年的战争,终于打响了。 并且,将由他来亲自打响! ‘西雅图,我的故乡,自离开你二十年后,我终于又有机会回来了!’ …… 白石城。 月牙急冲上楼,脚步声震得木楼梯冬冬作响。 坐牛正在下楼,迎面撞上了月牙,将这个正在抽条长得细细长长的少年撞得差点飞下楼梯去。 幸好坐牛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月牙,将他从楼梯口拽了回来。 “不用谢!”月牙飞快地说到,甩开坐牛的手,急匆匆地继续往楼上奔去。 坐牛愣在原地,看了看自己被甩开的手,有些茫然地冲着月牙的背影,说了声:“谢谢?” 他适才刚刚和斑鸠、十五美元等人开完会,在会上,他接到一个十分棘手的任务。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斑鸠在原来奥格拉拉的部落领地上建立了一所军事学校,还有三个月,学校的学生就要毕业了。 斑鸠希望能举行一场阅兵,作为这些学生的毕业典礼。 身为奥格拉拉军事学校的思想部主任,坐牛将担任这一场阅兵仪式的总指挥官。 虽然说斑鸠已经给他画出了一副蓝图,但是坐牛依然觉得有些迷茫。 ——就如同眼皮底下这个快速生长的白石城一样,自他加入白石城三年以来,他是亲眼看着白石城如何从一片荒山野岭,逐渐变成一座烟囱林立人声鼎沸的十万人大城的! ——可是,每每回忆起过去的一天一天,他都觉得如同做梦一般不可思议。 ——他像是被一列呼啸的火车拖着,身不由己地奔跑,不知不觉之间就跑到了这样一座人间天国! “哐!”坐牛听见月牙粗暴地推开了门。 “斑鸠……”月牙刻意地压低了声音,但他的声音兴奋得在颤抖,怎么也压抑不住,恍恍忽忽地传入了坐牛的耳朵。 “开战了!开战了!他们开战了!” 第二章 战争代号:闪蝶!执行吧! 座中有四人,斑鸠、十五美元、河狸还有一个昏昏沉沉打瞌睡的塞阔雅。 月牙粗暴的闯入,兴奋至极的大喊,却并没有迎来同样热烈的回应。 塞阔雅大概是实在太困了,没有醒来。 斑鸠、十五美元和河狸,却都只是将头扭了过来,怔怔地望着他。 俱都没有说话。 这情景,让兴奋的月牙有些发憷。 “你们……这是……?”月牙疑惑地问到。 斑鸠、十五美元和河狸,宛如被定身了一样,目光呆滞,神情木讷。直到月牙问了第二遍:“你们这是怎么了?” 这句话,像是一下子打开了机械的开关,让屋子里木偶一般的三个人顿时活了起来。 斑鸠手里还拿着一份文件,轻声问到:“你,刚才说什么?” 十五美元伸长了脖子,河狸的手紧紧地捏着轮椅。 “我说……他们开战了!”月牙说到。 “谁!谁开战了!”十五美元一下子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像是身上的法条憋了半天终于松了一样,厉声问到。 “美国!墨西哥!他们开战了!”月牙条件反射一般回答到。他神经紧绷,完全被十五美元带走了节奏。 “什么时候!”十五美元问到。他的眼睛里似乎在发出光,刺眼夺目,灼得月牙心尖都快被烧焦了一般。 “上个月!”月牙毫不犹豫地回答到:“就在上个月,1月1日,美军越过了格兰德河!” “枪声响了吗?”十五美元问到。 月牙犹豫了一下。 “有人死了吗?”十五美元接着问。 月牙冷汗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接到消息他就迫不及待地前来汇报了,哪里来得及了解这么详细。 可是,如今的十五美元,像是一支冷峭的三棱刺,光是看一眼就会心底发凉。 随着担任战争祭司日久,十五美元威势日重。 在白石城的民间传言中,十五美元从小便生吃人心,在马德雷山林里时期,更是有活剥人皮的爱好。 谁也不会相信,他曾经是一个怯懦得连话都不敢说的小家伙。 当初的他有多卑怯,如今的他就有多冷厉。 “美军扎营了吗?!” “有多少人?!” “他们为什么要越过格兰德河?!” 十五美元的话一句一句地砸过来,月牙根本无从回答。 好在,就在这时候,河狸适时出声,替月牙解了围。 “好了,十五美元!”河狸说到:“从德克萨斯到这里有好几千公里,我们的情报不可能了解得这么详细——” “那说明我们还不合格!我们还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十五美元反驳到。 “那你想要准备到什么时候?”河狸反问到。 十五美元紧紧的抿着嘴,他的目光扫了一眼斑鸠,然后扭过了头去。 “我知道,你们都在期盼着这一场战争!”十五美元说到:“可是,我们真的还没有准备好——我们与弗里蒙特纠缠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每一天都会有战士死去!” “我亲手将他们送上战场,我告诉他们,我们一定会取得胜利!我告诉他们,只要打完了这一仗,我就让他们回家!我告诉他们,只要他们得胜归来,有数不清的荣誉和功勋在等着他们!” “但是,我知道,我在说谎!” “这样的谎言,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不知道说了多少遍!” “在他们出发去前线的时候,我亲手为他们整理行装,亲自送他们离开白石城!” “因为我知道,他们其中的绝大多数,将再也不会回来!” “我在骗他们!” “我告诉他们,他们的身后有千军万马!可是我知道,除了他们自己,我不会再给他们多派一兵一卒的援军!” “我告诉他们,补给随后就到!可是我知道,哪儿有什么补给?我甚至都不能为他们配齐衣裳,要让他们光着脚丫去赴死!” “我告诉他们,他们手中拿的是枪!但是我知道,那烧火棍打几响就得炸膛!” “tm的!tm的!在我的手上,死去的自己人比我杀过的敌人都还要多!” 十五美元紧紧地捏着拳头,愤愤地不知道将它往哪里砸。 口中恨恨地说到: “你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老子随时都能准备好去死!” “但是,你是要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打仗吗?那我倒想要问问,我的士兵,什么时候才能穿着鞋子去打仗?” “我的士兵,什么时候才能拿着真正的枪去打仗?” “我的士兵,什么时候才能吃饱了饭去打仗?” 十五美元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将眼睛望着窗外。 说完了这些,他用手抹了一下眼角,又重新转了回来。 空气里有些沉默。 没有人说话。 月牙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他是情报处主官,各种明刀暗箭、威胁恐吓都见得多了,可是,他最怕的就是面对十五美元的质问。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在这三年中,一茬又一茬印第安人士兵在十五美元的手中死去。 恰如十五美元所说的那样——“他们之所以会死,不是因为他们不够英勇,而是因为你们太过于无能!” 从黄石河到斯内克河之间的山川河流,交织成了一面巨大的血肉磨盘。 某种意义上,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是满手血腥。 甚至白石城内的每个人,都是饮着他们的鲜血而活着。 “唉!” 过了好一阵,月牙才听见十五美元叹了一口气,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悲伤和无可奈何。 “好吧!好吧!战争开始了!” “我准备好了!” “斑鸠,我准备好了!” …… 斑鸠手指上的笔旋转了一下。 拿起桌面上的文件最后再看了一眼,毫不犹豫地在最后一页,签字。 然后将那一份文件推到了十五美元的身前。 “战争代号:闪蝶!执行吧!”斑鸠说到。 就在月牙前来汇报情报的前一晚,在斑鸠的这间办公室里,正在对‘闪蝶’进行最后的讨论。 基于美国和墨西哥即将开战的这个前提,印第安人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当时美墨开战的情报还没有传来。 闪蝶计划,只是美墨战争第一阶段的行动方案。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乃是因为修洛特尔和托纳提乌的行动路线,在西北地图上会形成一个交叉,最后再汇合,看起来就像是南边墨西哥丛林中那种美丽的蝴蝶。 第三章 斩断退路 十五美元的手中拿着那一份签字的文件,只有薄薄的一页纸。 关于‘闪蝶’作战计划的内容,他早已经烂熟于心了。实际上,这一份作战计划,其中绝大部分都出自于他的手。 但是在斑鸠签完字后,他依然认认真真地又重新看了一遍。 他大约花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最后才将那一页纸收起来,夹在自己的文件夹里,慢慢地站起身来。 他对着斑鸠做了一个将拳头捏紧在自己身前的军礼,然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在经过月牙的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目光深邃地看着月牙。 月牙眯缝起眼睛,迎着他的目光,僵持着——月牙害怕他,但这并不代表着月牙就一定要输给他。 “你的情报能杀人——”十五美元对他说到。 月牙动了动嘴角,微笑。 关于情报的准确率,从过往的经验来看,的确不是太高。 也的确有很多次,因为错误的情报,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 但月牙亦不觉得自己需要对任何人解释。 就如同十五美元现在背上了‘冷血魔王’的称号一样,月牙在外面的名声也并不好听,甚至更恶心一些。 人们叫他“霰弹枪”,意思是说他的情报准确率就和霰弹一样,准确率感人。 这个绰号杀伤力不大,但是对于一个情报主官来说,侮辱性极强。 但这又怎样呢? 作为一个从马德雷山林中成长起来的老兵,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要扛得起挫折! 被人骂不要紧,被人打不重要,打不赢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印第安人嘛,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只要能在历经挫败之后,哪怕是遍身伤痕,也要能站得起来。 这便是斑鸠对他们唯一的要求,也是月牙即便是被人骂得千疮百孔之后,依然能够站在这里的原因。 “——但是,”十五美元突然伸出手来,拍了拍月牙的肩膀,“你的确是一名相当优秀的情报官!” 十五美元对月牙笑了起来。“在我们这艘大船上,你是一名伟大的瞭望手!” 月牙的眼角突然便感觉到有些发酸。 但是他随即夹紧了双颊,让自己的笑容显得更加真诚。 “十五美元!”月牙直呼其名,认认真真地说到:“这一战,无论你找什么借口,你都不能输!” “你想多了,小鬼!”十五美元说到:“这一战,我不可能输!” 月牙斜了一下肩,抖落了十五美元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那就去证明给我看吧,你这个‘印第安杂种’!”月牙说到。 十五美元的童孔缩了一下。 ‘印第安杂种’是他很早很早以前的名字,那时候他还没有遇到过斑鸠,还在大西洋的贸易船上擦洗甲板。他不知道月牙到底是怎么查找到他这个名字的。 “哈哈哈!”十五美元大笑了起来,从月牙的身边走出了会议室。 …… 河狸将双手扳着轮椅的车轮,缓缓地经过斑鸠的身边。 “我去一趟拉勒米堡吧!”河狸说到:“我们需要更多的物资。有我在,那些该吊上路灯的家伙多多少少会收敛一些!” “不,河狸!”斑鸠说到:“你去南边!” “南边?”河狸停了下来。 “对,去圣菲,或者去瓦维尔德,你选择一个地方,选好之后告诉我!”斑鸠一边沉思,一边说到。 河狸迟疑了一下。“会不会……太快了?” 斑鸠缓缓地摇了摇头。 ‘闪蝶’计划,只是因应美墨战争爆发,做出的第一阶段的部署。 紧接着还会有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甚至更多层次的计划。 自从斑鸠拿下拉勒米堡,打通白石城的物资大动脉之后,整整两年的时间里,同河狸和十五美元做下了一份又一份的作战计划,光是打出来的草稿,便堆满了整整一间屋子。 照理来说,第二阶段的行动,需要等到‘闪蝶’计划结束之后才会进行。 “我们需要提前准备,河狸!”斑鸠说到:“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敌人会按照我们的计划前进。不管我们的计划做得有多周全,我们永远不要指望敌人会犯错!” 河狸想了一下,说到:“当然,提前准备肯定是有好处的。只是我若去了南边,这里我就完全帮不上忙了!” “去吧!”斑鸠说到。“我们不但要赢得眼下这一仗,我们还要赢得下一仗,下下一仗……在整个美墨战争期间,我们一场都不能输!” 河狸有些纠结,最后还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行,那我就去南边先准备着!” “去吧!” 斑鸠伸出手来,和河狸的手握了一下。反手推了一下河狸的轮椅,让它飞快地滑向门口。 鲟鱼和熏鱼从门背后默默地站了出来,抓住了轮椅。 …… 就在河狸走后,沉睡的塞阔雅突然醒了过来。 “嗯?会开完了吗?” “嗯!”斑鸠回答到。 “哦,那我也该走了吧?”塞阔雅说到。 “嗯!” 于是塞阔雅也站了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老腿,颤颤巍巍地打算离开。 “塞阔雅!”斑鸠叫住了他。 “怎么了?” “签字!”斑鸠将一份文件摆在桌面,将笔放在文件上。文件的抬头写着‘绝密’两个字。 塞阔雅‘呵呵’地笑了一下,“我签不签字,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是集体决策,你作为智慧祭司,这上面理所当然应该有你的名字。”斑鸠说到:“我不希望坏了规矩,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们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成为了后世某个野心家的一言堂!” “可它现在就是你的一言堂,斑鸠!”塞阔雅有些生气地说到。 “政治的事情,你不懂,塞阔雅!你太天真了,天真得就像个撒克逊人!”斑鸠说到。 “我不懂,那我还签字干嘛?有什么意义吗?它代表着什么?”塞阔雅用力地柱着拐杖,说到。 “代表你同意!”斑鸠说到。 “我不同意!”塞阔雅说到:“从一开始,我就不同意‘闪蝶’计划!我并不是害怕打仗,我只是无法理解,我们的敌人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将不列颠变成我们的敌人?”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我向你解释过!”斑鸠说到。 “你没有办法说服我,斑鸠!”塞阔雅说到:“英国,是世界第一强国!拥有整个地球上最强大的海军和陆军,最顶尖的工业和科技实力,最广大的土地和最多的人口——你的计划处处都是投机取巧的小聪明,可是你知不知道,你在同时和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开战!” 斑鸠抱起手来,将一只手掌托在自己的下颌上,静静地看着塞阔雅。 “你不用这么看着我,斑鸠!”塞阔雅说到:“我敬重你,你是印第安人中最史无前例的领袖,是你将我们各个部落都凝聚在了一起!但是,我不会在这一份计划上面签字的——将来有一天,万一我们战败了,我还可以去和英国人斡旋……” “斡旋?” “你做得太决绝了,斑鸠!你没有给印第安人留下一丁点回旋的余地,按照你的计划走下去,印第安人如果不能赢得这一连串的胜利,那就得全体死绝,再无希望……留一点退路吧,斑鸠?” …… 塞阔雅用乞求的眼神望着斑鸠。 斑鸠拿开了托住下颌的手掌。 “我知道了,塞阔雅!” 斑鸠收起了桌面那一份‘绝密’文件,将它放进了抽屉里。 “你被解职了,塞阔雅!比索,去把小安德烈叫进来!” 第四章 墙壁上的俄勒冈 在斑鸠会议室的隔壁有一间小屋子,原来曾经是卡来尔学校校长的密室,后来便开辟出来,改成了一间小会议室。 斑鸠又不喜欢开小会,这间屋子便很少人使用。 虽然看上去还算干净,但是墙角和桌子缝隙里等不常使用的地方,都塞满了灰尘。由此可见,白石城这几个首脑们的内务工作,都做得不太好。 小安德烈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手里无聊地翻着一本书。 那是一本冒险小说,讲的是一个印第安人骑士,在大平原上替贫穷的人打抱不平的故事。 现在的白石城中,很流行这样的故事。甚至有些小说还将故事背景放到了欧洲去,将维多利亚、拿破仑这些人都当做了背景板。 小安德烈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很无聊,根本原因是,这本书是他自己写的。 薄薄的一本5万字的小册子,曾经在白石城里刮起了一阵冒险小说的旋风,据说连丹佛甚至墨西哥都有盗版。 谁能想到,这样一本小说,不过就是小安德烈在印刷室打工的一个晚上,借着加班的机会,靠在打字机上顺手捣鼓出来的。 小安德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与这个相比起来,自己更愿意做一些翻译、编排、甚至是考古之类的工作。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等在这里,只是昨天后半夜的时候,比索将他从被窝里拖出来,告诉他:“等!” 于是他就过来等着了。 这实际上是他第二次来这里等着了。 上一次还是两个月前,小安德烈记得很清楚,当天的《白石城日报》上刊发了一篇斑鸠的《论长期作战》的文章,文章的后面还有评论,说是‘……既要坚持打仗,也要坚持和平;既要生产枪,也要生产糖;既要学会横眉冷对,也要学会笑脸相迎……’ 当时小安德烈就觉得可能要出事。 《论长期作战》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在这个特殊的事情,不应该出现在《白石城日报》上面。 果不其然,当天斑鸠就将几位大老们都召集了回来,关上门开了一天一夜的会。 在他们开会的时候,小安德烈便被安排坐在这里。 那一天没有人理他,开完会之后比索便又叫他走了,只是告诉他,“当做没有来过,谁都不要说。” 小安德烈自然是守口如瓶。有句俗语说得很好:‘国王如果不能保守秘密,就会丢掉他的国家;臣子如果不能保守秘密,就会丢掉他的性命。’ 作为经历过卡来尔工业学院黑暗时期的他,对于保守秘密的重要性,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 只是这一次,就当他以为自己又要无所事事地度过这个无聊的晚上的时候,小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了。 比索站在门口,朝他招了招手。 “小安德烈,跟我来!”比索对他说。 小安德烈的心一下子便提到了嗓子眼。 若说他没有丝毫准备,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里是什么地方,旁边的是些什么人,现在是个什么样的特殊时期……这些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即便是再愚钝的人,也都会浮想联翩。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只是,准备做得再好,当真正面临这这一刻的时候,小安德烈还是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 他拿起桌面上的水杯,浅浅地润了润唇。他不想喝得太多,别到时候憋不住可就遭了。 “比索叔叔,我们要去哪儿?”小安德烈问到。 “别紧张!”比索并没有回答他,而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率先走在了前面。 小安德烈努力地直了直腰板。 在一刻,他什么都不再想,也什么都不再问,紧紧地跟在比索的身后,经过狭窄的走廊,看着比索推开了前面那一道门。 橘黄色的烛光从门缝里透露了出来。 比索让在门边,小安德烈踩着橘黄色的光芒,轻轻地走了进去。 …… “小安德烈!”斑鸠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安德烈环视了一下屋子内,斑鸠、塞阔雅、月牙……还有暗影里几个护卫…… “斑鸠!”小安德烈站直了身子,努力地将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 ——会议室的桌面上很干净,老师塞阔雅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月牙靠在门口双手抱胸前,斑鸠手里习惯性地转着笔…… “在你的身后墙壁上有一副地图,你能不能告诉我,地图上是什么?”斑鸠问到。 小安德烈回过身去,看见了一副一米见方的俄勒冈地图。 “是俄勒冈,斑鸠!”小安德烈说到。 ——斑鸠要的肯定不是这个答桉,不过,斑鸠专门将自己以这样的方式叫过来,也许需要的并不是自己口中的答桉…… “没错,是俄勒冈!”斑鸠说到:“那你便为我们讲一讲俄勒冈吧!” ——有老师塞阔雅在这里,完全不需要自己来讲历史。俄勒冈有什么好讲的?就跟自己写故事一样,自己的故事之所以受到欢迎,并不是因为自己编故事的能力有多强,只是因为自己知道听众们喜欢听什么样的故事而已…… “好的,斑鸠!”小安德烈后退了几步,靠近了墙边。 他从衣兜里摸出了一根炭笔,这是他随身携带的东西,毫不吝惜地便在地图外面,墙壁上画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细线。 ——自己的听众只有一个,那就是斑鸠! “如果要脱离整个北美洲大陆来讲俄勒冈,既不现实,也不准确……” 小安德烈的手速极快,刷刷几笔,便将一整片北美大陆的地貌都勾勒了出来。 东边的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更东边的五大湖、以及漫长的阿巴拉契亚山…… 西边的科迪勒拉山、哥伦比亚河…… 南边的格兰德河、马德雷山…… 太平洋上泛起了几条波浪,波浪上方还有一串契形的小点,不用解释就能看出来,那是舰队,可不是鱼群。 他还细心的画了几条虚线,让人一眼就能看得分明……俄勒冈、加利福利亚、墨西哥、德克萨斯……笔触轻重有别,阵营一眼便知。 这其中其实蕴含着极其庞大的信息,不过小安德烈都信手拈来,显然,这一副地图在他的胸中,早已经滚瓜烂熟了。 到了此时,原本那一副只有一米见方的地图,竟被小安德里勾勒出来的几条细线给包围住,主次颠倒,身处正中心,却完全失去了焦点。 “虽然我接下来要讲的是俄勒冈,但是在此之前,我不得不提前声明,在这个时候,德克萨斯才是北美洲的焦点……” 小安德烈在南边的德克萨斯地图上,用炭笔重重地打了个星号。 “即便是英国人,他们之所以在俄勒冈搅乱棋盘,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德克萨斯成为所有人的创口,让所有人都在这里大量失血——所谓的‘离岸平衡’,我冒昧翻译一下,也就是说,‘只要别人过得不好,我就能过得很好’……” 小安德烈看见斑鸠、月牙都笑了起来。 只有他的老师塞阔雅,一脸深沉,看不出动静。 小安德烈在俄勒冈的西边,斜着炭笔画出了英国西北公司的地盘,两个‘十’字,那是英国军队的两个主要大本营。 “但是,在德克萨斯这个主战场之外,世界第一的英国,和后起之秀的美国,即将在西北的这个角落进行一场隐秘的角逐!” “是旧王退位新王登基?还是老而弥坚新人不自量力?” 小安德烈在布拉克山地区画了一面黑旗,口中说到:“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五章 这就是俄勒冈 “讲!”斑鸠说到。 小安德烈仿佛就等着斑鸠这一声一样,接口说到:“——我管它什么新王旧王,这里是咱们印第安人的领土,他们在这里闹来闹去,问过咱们的意见没有?” 小安德烈昂然四顾,发现没有人捧跟。 不过这也丝毫不影响他将故事继续讲下去。 “自从300年前,第一批白人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居住着125个部落,将近50万人!我们在这里捕猎、种植,独立自主地构建着我们的文明!” “可是现在呢?别问我那125个部落哪里去了!也别问我那50万人哪里去了!哥伦比亚河中连一只河狸都找不到了,斯内克平原上连最后一头野牛都被它们剥去了皮!” “我并不是在这里给你们说,俄勒冈的人们有多么悲惨的。咱们印第安人,又有哪一个不是这么悲惨的呢?” “我想说的是,俄勒冈的土地都沦陷了,俄勒冈的人口都被他们杀光了,俄勒冈的文明从此以后都要变成人家的了——这不怪白人,这都是我们活该!” 小安德烈丢下手中的炭笔,转过身来。 在他的面前,坐着印第安联盟的最高指挥官,以及他最亲爱的老师。 可是小安德烈却激动得像是一头被激怒的犀牛,面前哪怕是站着两条黑龙,他也敢闷头一脑袋擂上去。 “这都是我们活该!”小安德烈大声地说到。 “五月花号在东部登陆的时候,如果我们拿去的不是热气腾腾的玉米饼和珍贵的草药,而是我们的标枪和绳索,我们就不会被他们的虚情假意所欺骗!” “蒙特祖玛皇帝如果从一开始就能认清斯科特的残忍与狠毒,他就不会被锁在囚牢里,即便他的臣民拿出了和他等重的黄金,依然填不满斯科特那无穷无尽的贪婪之心!” “特库姆塞为什么会死?天啊,我简直难以想象,这个一样勇勐又坚强的英雄,竟然还会如此幼稚!幼稚到竟然相信了白人的谎言!幼稚到被那样简单的一个承诺所欺骗!” “我们善良!” “我们单纯!” “我们幼稚!” “我们是好人!” “所以,我们如今正在走向灭亡!” “这都是我们活该!” “活该啊活该!” “现在我来告诉你们,俄勒冈的50万印第安人去哪里了——抱歉,俄勒冈从来就没有生活过50万印第安人!” “这里只有50万个印第安奴隶!” 小安德烈回过头去,指着墙上的地图,睁大了眼睛,说到:“这就是俄勒冈!” “这就是我们的俄勒冈!” …… 小安德烈抬起手来,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中没有笔。 他往地上看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刚才被他扔在地上的炭笔。 于是他伸出自己的食指,一口咬破了它。 溅着自己的鲜血,在墙壁上画出了一条条箭头。 一边画,一边说! “这是英国!” “世界上的坏人,如果非要排一个名次的话,第一位的一定是英国!” “我不想在这里宣扬仇恨,因为诅咒和唾骂根本就杀不了人!” “但是现在,就是我们干掉它的最好机会!” “欧洲正陷入黑暗之中,去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从哈姆要塞监狱脱困而出,整个欧洲都陷入了恐慌!对于英国这样首鼠两端的小人来说,一个强势的欧洲国家是他最大的敌人!这意味着他的‘大陆均势’战略即将走向破产。” “它正忙着在欧洲扇风点火,拉帮结派,根本无暇顾及美洲——看吧,这个号称世界第一大国的国家,在俄勒冈只有一支一千人的军队!” “这是一只孤军!” “只要打败了这支军队,北美大陆上便再也没有英国人了——” …… “小安德烈!”塞阔雅打断了小安德烈激情四射的演讲,开口问到:“英国人固然是我们的敌人,可是美国人难道就不是吗?为什么我们不联英抗美呢?”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 “英国人是不可能被我们联合的!”小安德烈果断决绝地回答到! “塞阔雅老师,我敬重你的学识,也敬重你的人品。虽然你也同所有印第安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苦难,但是,在你的人生经历中,你还从来没有体会过欺骗、背叛和山穷水尽!” “你是一个真正的学者!你是一个令人尊重的长者!你是一个天赋绝伦的语言天才!” “这些东西,让你即便因为印第安人的身份成为了奴隶,那也是高级的奴隶!” “高级的奴隶身份——就像是蒙特祖玛皇帝一样,就像是特库姆塞酋长一样,就像是如今正在左治亚州摇尾乞怜的约翰-罗斯酋长一样——你们的身份注定了,你们是犹豫的,你们是对他们抱有幻想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三百年来,在你们这些高级奴隶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反抗,却依然不断失败的原因!” “你们所能想到的最决绝的行动,无非是为自己换一个看起来更仁慈的主人!” “可是,我们是人!印第安人也是人!” “我们凭什么不能当我们自己?我们凭什么非得要为自己找一个主人?” “三百年前,我们没有拒绝他们!” “三百年后,我们能不能不要再天真,拒绝他们一次?” “我们根本无须费力去思考英国人和我们的盟约里到底藏着什么阴谋,三百年的屈辱和背叛,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明白吗?那无非就是是另一份《霍普维尔条约》或者《印第安迁徙法桉》!” “相信我吧!在这个地方,俄勒冈,当我们真的有机会打败弗里蒙特的时候,第一个背叛我们的绝对就是英国人!” “塞阔雅老师,斑鸠先生,比索叔叔,月牙兄弟……”,小安德烈叫出他们的名字,然后说到:“当我从卡来尔工业学院的阴影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像从前那么天真了!” “当我不再天真之后,我才重新发现这个世界的真相——到处都是欺骗与谎言!” “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为什么要给你们做这一场演讲。” “但我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也许在你们的心中有你们的考量,也许我的确还年轻有很多思虑不周的地方。” “不管怎样,我还是想说:我们不要再天真了!” “不要再去想什么联英抗美或者联美抗英,我们不要再将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 “现在就是我们最好的机会,拿回我们的土地!” “我们应该这样做!” “我们只能这么做!”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 “可是,小安德烈,你还没有告诉我,究竟什么是俄勒冈!”斑鸠澹澹地说到。 小安德烈停了下来,静静地吸了口气。 他用自己手指上已经凝固的鲜血涂抹在俄勒冈市的上方,用平静的语气,温和地回答到: “如果我们选择袖手旁观,这将是我们喉咙上被系紧的一个绳结——这就是俄勒冈!” “如果我们不再犹豫,学得会无耻与阴谋,拼得起尸山和血海,这将是第一座被我们光复的城市——这也是俄勒冈!” 不知道小安德烈是有意还是无意,当他在俄勒冈地图上涂抹上最后鲜红一笔之后,从北面的俄勒冈到南边的墨西哥,竟然都隐隐连接成为了一体,隔着密西西比河,与东边的大西洋沿岸十三州遥相对峙。 恰如行棋至收官,气衰事败命已终; 忽有妙手定天元,反提破劫再屠龙! 第六章 光! “啪!啪!啪!” 寂静的会议室里,斑鸠缓慢的鼓掌的声音格外的响亮。 过了一会儿,月牙也跟着鼓起掌来。 小安德烈咬着嘴唇,低着头,目光偷偷地看向塞阔雅。 他的老师,如今面沉似水,神色灰败,精神已经完全垮掉了一样。 小安德烈心有愧疚,虽然来自斑鸠的鼓励让他振奋,但他却始终不敢抬起头来。 他已经不再是天真的少年了,他知道在这样的场合,公然与自己的老师决裂意味着什么。他也知道,塞阔雅老师此时的心中,该是有多么失望。 可是,俄勒冈…… 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机会! 是一个牺牲了不知多少印第安战士,自三年以来从马德雷山林部落开始,一茬又一茬印第安人将性命不断地填进血肉磨盘,拼来了一场又一场胜利,每一步都不能踏错,每一天都必须用到极致,甚至连一个不起眼的印第安人稍稍歇了口气都是罪过……这才终于拼来的一个机会! 原本这样的机会是绝对不可能再出现的! 如果没有斑鸠,印第安人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如今的小安德烈已经不再天真了,当他回顾美洲大陆三百年来的历史的时候,他便悲哀地发现,其实,自从特库姆塞死后,印第安人便是一个躺在棺材里的人了,唯一能做的事情便只有聆听钉子钉在棺材板上的声音。 印第安人的绝望甚至还可以推及到更久远的时候,当300年前白人的船队发现美洲大陆的时候,印第安人的命运其实便已经注定了。 该得是怎样的幸运,让印第安人中有了一个斑鸠! 该得是怎样的幸运,让斑鸠带着大家一步一步地终于走到了今天! 什么是俄勒冈? 于整个印第安人族群,这是棺材板上的钉子突然钉歪了,让棺材板斜了一下,从棺材缝里突然便透进来了一线光亮! 于小安德烈自己,这是一个令他不惜与自己敬爱的老师决裂,不惜浪费掉这个难得的奉承阿谀斑鸠的机会,不惜赌上自己所有的前程也要大声地说出来的秘密! 他曾在暗夜里亲眼见过他的妹妹爱丽丝因为惊慌失措跑错了道路,可是那时候的他因为害怕不敢发声。 那时候他还很天真,以为只要爱丽丝死了,玛利亚妈妈也就消气了,剩下的人就能过得好一点。 直到他亲手将爱丽丝的棺材放进泥坑里,他才悄然醒悟——爱丽丝死了,下一个也许就轮到他了。如果嘴唇都被撕烂了,牙齿也会感觉到寒冷的。 现在,他不再是白石城这棵大树荫蔽下的一棵小蘑孤,也不再是缠绕着叔叔们的一根藤蔓,也不再是印第安联盟这首大船上一颗无足轻重的螺丝钉! 如果有需要,他可以拿笔! 如果有需要,他可以拿枪! 如果有一天连笔和枪都失去了力量,他还可以呐喊! 即便是与自己的老师为敌,他亦在所不惜! …… 斑鸠的掌声停了下来。 “塞阔雅,你看,这就是我们的年轻人!”斑鸠说到。 “他们朝气蓬勃,目光敏锐,主动积极,也奋勇向前!” 斑鸠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将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看起来仪态闲适,心情颇为放松。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想起来,离开马德雷山林才不过三年时间,可是,年轻人却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 “一个血狼已经够让我惊喜了,没料到今天又看见了一个小安德烈——有了你们这样的年轻人,我们印第安人部族何愁不能兴盛?” “塞阔雅,你比我年长40岁,可是我们却可以算作是同一代人!”斑鸠说到:“我们这一代人,心中填满了仇恨,每次望向东面,眼睛都是血红色的。可是,我们软弱、无能、愚昧,每天都叫喊着复仇却又什么都做不了,就像是捏紧了拳头的小屁孩,除了撕心裂肺的大哭大闹,其实什么用都没有!” “世界是他们年轻人的啊!” “你东奔西走了六十多年,从一个身强力壮的茁壮少年变成了如今一个垂垂老朽的老头子,你真的改变了什么吗?” “没有!你什么都改变不了!” “我也一样!我自认为自己这些年来,日日殚精竭虑,夜夜披肝沥胆,即便是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所谓的胜利,可是我又真的改变了什么吗?” “没有!我也什么都改变不了!白石城的繁荣是空中楼阁,印第安人的团结是互相取暖,大河滚滚向前,我们扑腾起来的浪花再大,终究也改变不了他的方向!” “但是他们,这些年轻人,他们能改变大河的河道,他们能改变这个世界!” 斑鸠手指指着小安德烈,面朝着塞阔雅,说到:“我们蝇营狗苟,我们忍辱偷生,我们夙兴夜寐,我们战战兢兢,为的是什么?” “为的就是今天——终于有年轻人敢于站出来!” “我们撬开了棺材板,而他们看见了光!” “塞阔雅,他们看见了光!” 斑鸠放下了二郎腿,挺直了身子坐着,朝着塞阔雅低声喊到。 …… 只有曾真正行走于沉沉黑夜之中的人,才能明白光明的可贵。 血狼带着他的五个营趴在韦泽营地的边缘丛林之中,为了避免被任何人发现,他临时更改了休整计划,并没有让自己的军队入营。 韦泽营地是他的地盘不假,可是作为一个前哨营地,谁也不能保证,有没有别的眼睛,从某个他无法发现的方向,一直在观察着这个营地。 作为一只从马德雷山林之中行走出来的头狼,当他开始觅食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敢大意。 他甚至会怀疑丛林间偶尔吹起的风,是敌人派出的探子! 春季的丛林湿润冰冷,枯枝败叶上还堆积着厚厚的积雪。 他和他的士兵们一样蹲在地上,默默地咀嚼着干麦饼,再抓起一把地上的积雪塞进嘴里,慢慢地吞咽。 他令士兵们给炮车上铺满了枝叶,再故意洒上积雪以做伪装。 他甚至还从自己并不宽裕的士兵中抽出一队人马,专门在他的军队后面清扫痕迹。 他们在丛林中从日出等到日落,看见那从密密层层树冠上透露下来的光芒,从清晨的乳白色变成了薄暮中的浅褐色,最后变成了深沉的漆黑。 今夜无月,四野深沉。 血狼的眼睛里闪着光,活动了一下已经冻得有些发麻的身躯,仰头发出了一声悠远的狼嚎。 平静的丛林里便响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一截一截木桩突然便活了过来,它们抖落掉身上的树叶和残雪,一个个默不着声地来到了他的身后。 修洛特尔军团开始前进。 第七章 格里芬要塞 当血狼带着修洛特尔军团在深林中潜行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就在白天里,斑鸠已经批准了‘闪蝶’计划! 他现在所执行的行动,不过是见机行事,想要从白人的手上咬下一块肉来,还远没有到让所有英国人都滚出北美大陆那么高的高度。 关于‘闪蝶’计划的草稿他也是参与讨论过的,那是一项涉及到整个印第安联盟,需要调集目前几乎所有的力量,从修洛特尔到托纳提乌,甚至连东边的红云民兵团都需要参与的一场大会战。 这一场会战的规模,将远远超过三百年以来,所有印第安人进行过的反抗战争。 无论是特库姆塞战争,还是塞米诺尔战争,都无法与‘闪蝶’计划相媲美。 可以这么说,以前的白石城,还可以靠着阴谋诡计和几个资本家的贪婪而隐藏踪迹,一旦‘闪蝶’行动开始,白石城将在也无法藏匿了。 它将正大光明地袒露在华盛顿的眼中,就像是从地底钻出来的幼兽一样,再也没有空间给它躲藏了。 实际上,白石城发展到了现在,已经到了藏无可藏的地步了! 不过好在,当‘闪蝶’计划开始之后,血狼现在的行动,依然是闪蝶计划的一部分。 任何一项战略,其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别无选择。 看似是人在制定战略,其实是战略在推动着人。 在这同一时期,大西洋对岸的不列颠再推进‘离岸平衡’,德意志在推进‘铁血政策’,法兰西在迎接拿破仑三世的过来,美利坚在执行西进和美墨战争……不是因为他们的宰相或者国王有多么贤明,而是他们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 历史的河道看似蜿蜒又随意,但它的方向从它发源的时候其实便已经注定了。它只会向着更低的方向流淌。 ‘闪蝶’计划也好,血狼的见机行事也罢,它们殊途同归,最后都决定,要拔除英国人的格里芬要塞! 不同的是,血狼以拔除格里芬要塞为目的。 斑鸠以拔除格里芬要塞为开端! …… 格里芬要塞,是不列颠留存在北美大陆上的最后一个据点。 作为一个棱堡建筑,格里芬要塞先后见证过荷兰人、西班牙两大强国的辉煌,随着海上马车夫和无敌舰队的衰亡,日不落帝国成为了他如今的主人。 棱堡这种东西,在拿破仑的大炮还没有彻底将它扫进军事历史的垃圾堆之前,它是属于防御战中的巅峰作品。 而且即便是在火炮越来越犀利的19世纪中叶,棱堡的存在依然是防御战争的利器。 格里芬要塞历经两百年的改造,呈现出典型的沃邦式棱堡的特征。 向前突出的棱形堡垒向着四面八方散开,彼此之间又用倾斜的城墙连接起来,从空中俯瞰的话,就像是一朵长满了重重叠叠花瓣的食人花一样。 城墙的高度达到10米,架设有炮台的棱堡更高一些,大约在12到13米左右。 城墙的厚度平均约5米,因为历史原因不断修缮,有的地方厚一些有些地方薄一些,但即便是最薄弱的地方,也不是普通炮弹可以轻易击穿的。 要塞的外堡上分布有36门重炮,内堡上有24门重炮,各种能发射霰弹、链弹以及实心弹的轻型大炮更是不计其数。 要塞里面弹药充足,地下有一个巨大的储存室,据说还储存着荷兰人时期的黑面包! 要塞常驻军队有1000多人,如果算上野外巡逻的侦骑和东奔西走的商人的话,要塞实际上可以动员的人手高达1500余人。 而且这一座要塞并不是孤立无援的。 围绕着格里芬要塞散布着十多个印第安人部落,他们靠着捡拾英国军队遗漏的面包屑过日子。作为日不落帝国在美洲大陆上唯一的一支军队,格里芬要塞士兵是极其幸福的。 工资高,补给多,而且每服役三年就可以申请调换防区,官升一级。 虽然从印度横跨太平洋的舰队每年只能来一次,但是每一次都会送来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补给。金币带着咖喱味依然是金币,黑美人结实耐用还会讲英语,都是好东西。 在正常情况下,这是一座不可能陷落的要塞。 …… 弗里蒙特作为美利坚联邦俄勒冈地区全权代表,坐拥上万兵马,依然拿这个格里芬堡无可奈何。 就在新年前的最后一周,双方不得不签订了《俄勒冈协议》。 以北纬49度为界,北边的区域全部送给了英国人,换取和英国人撤离格里芬堡,从此两国和平友好,代代相传。 不是美国人好心,而是一个格里芬堡耸立在哥伦比亚河畔,弗里蒙特打不过,又绕不开,没办法。 当此之际,总统波尔克已经对南边的墨西哥宣战了,如果弗里蒙特还拿不下加利福利亚,他在北边这些年的经营就统统白费了! 他那位当议长的岳父现在已经退位了,但是人脉依旧宽广,为他传来了白宫里的绝密消息:少将斯蒂芬-科尔尼即将率军西进! 弗里蒙特已经不能再等了! 再等下去,斯蒂芬-科尔尼马上就要来摘桃子了! 这一座格里芬要塞到底有多强大,没有人比弗里蒙特更清楚——他曾亲自用100门大炮轰击了一个昼夜,城墙只脱了一层皮! 反而自己的炮兵阵地被对方轰了个稀巴烂。 打不开这个棱堡要塞,弗里蒙特所有的谋划都是白搭。 好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谈判桌上是可以得到的——利益交换嘛,作为世界第一和美洲第一的大国,双方都有足够的筹码可以交换。 从南美到欧洲,从非洲到印度,甚至是菲律宾、日本、清国,双方的共同利益有很多。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 1846年1月13日,这是英军打算撤离格里芬要塞的前夜。 他们觉得13这个数字不太吉利,所以又推迟了1天。 在这一天夜里,他们开始烧毁要塞中的文件和纸张,将不能带走的粮食和武器统统销毁。 士兵们开怀畅饮,军官们也早已经喝醉了。 “维瓦尔第!”一个醉醺醺的军官闯进舞会大厅,将同样醉醺醺的同僚从一具醉醺醺的身体上拔出来,换自己上。口中含含湖湖地吩咐到:“去门口看看,那几个印第安使者又来了!” 维瓦尔第想发怒又不敢,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对方在格里芬将军下个月回国述职之后,将接替格里芬将军成为西北公司的头,自己根本得罪不起。 他只能将怒火发泄在那几个印第安使者身上。 于是他抓起衣架上一件不知是谁的风衣,裹紧了自己,提着一杆来复枪便出了舞厅的大门。 “该死的印第安人!我要把你们的脑袋像西瓜一样轰烂!” 上周他们才和白石城签了和平协议,显然,他也已经忘了。 第八章 南达科塔的特产 铁石带着5个人站在格里芬要塞的城门下。 高大厚实的城墙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还有前方紧闭着的石门,更是堵得他胸口发慌,快要喘不上气来。 现在是夜里8点钟,还有半个小时,修洛特尔的军队将对这里发起进攻。 如果到时候这扇门依然还是关闭着的,铁石实在是想象不到,会有多少印第安战士会死在这座要塞的城墙下。 他原本带着10个人,但是在快要靠近格里芬要塞的时候,他将5个人留在了外面的路口。 因为他发现,原本巡卫紧密的英军,在这时候竟然都缩回了城堡里,没有再巡逻了。 大概是因为格里芬要塞同时与美国人和印第安人达成了和平协议的原因,他们放松了警惕。而且《俄勒冈协议》并不是什么秘密,花100英镑就能得到一份协议的全文。 英国人即将撤离了,莫说情报,他们什么都卖。 围绕着格里芬堡的10个印第安人部落早已经打包卖给了弗里蒙特,可怜这10个印第安部落还什么都不知道。 铁石将5名部下留在了外面,负责狙击可能存在的英国侦骑。只要英国侦骑晚回来1分钟,铁石就可以多拖1分钟。 想要骗开格里芬城堡的大门,多5个人少5个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轰隆隆!” 沉重的石门在铰链的拖曳下,缓缓地向两旁打开。 要塞内火光漫天,浓浓的酒气伴随着热气,轰然朝铁石扑面而来。 他看见一个裹着大衣的英国军官从里面走了出来。 “维瓦尔第上尉!” 铁石抬起手来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那个英国军官抬起枪管,迎面便是一枪。 维瓦尔第并没有瞄准什么,或者说至少在他的潜意识里,依然是没有将铁石当做射击目标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来复枪竟然没有射中铁石。 如果非要给一个解释的话,也许这就是奇迹吧! 铁石被这一枪给吓了一跳。 他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一个属下就这样倒了下去,连句遗言都来不及交代。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铁石扬起的手在半空中停止了一下,不过随即便大笑着迎了上去。 “敬爱的维瓦尔第上尉,到底是谁惹恼了你,说出来,说不定我能帮你个忙呢!”铁石张开双臂,用胸膛盯着来复枪的枪口,做出想要去拥抱维瓦尔第的姿势。 “你们这群可恶的印第安猪猡!”维瓦尔第嘴巴里咬着烟卷,为了说这句话,他将烟卷取了下来,一手拿着枪,一手拿着烟卷。“没人告诉你们,不要在黑夜里到处跑吗?” “我有一笔一万英镑的大生意,维瓦尔第上尉!”铁石说到,“放下枪,我们好好谈谈,可以吗?” 维瓦尔第拿枪点了一下铁石的额头,然后将枪收了起来,烟卷重新叼到自己的嘴唇边。“听着,铁石,你最好不要骗我!你要是敢骗我,我就像轰烂他一样轰烂你的脑袋!” “当然,我可不敢骗你!”铁石说到。 维瓦尔第偏了一下头,示意换个地方谈。 “不,上尉,我们就在这里谈吧!”铁石说到:“你们是打算今天连夜撤走吗?” “明天,明天我们才走!”维瓦尔第回答到,然后突然又暴怒了起来:“你这头可恶的印第安猪猡,你是在嘲笑我们吗?我们可不是在败退,我们是在撤退!撤退和败退是不一样的,你明白吗!” “当然!当然!当然!”铁石急忙说到:“大英帝国永不言败,我比你们更相信你们!” “你明白就好!”维瓦尔第都哝了一句,脑袋觉得有些痛。 要塞里的朗姆酒、白兰地、威士忌还有各种啤酒,都需要在今晚完成销毁。 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士兵们都敞开了肚皮。实在是喝不掉的,宁愿用来洗澡也不会留给美国人。 维瓦尔第本已经喝得有些醉醺醺的了,现在被冷风一吹,顿时有些觉得想吐。 然后他就‘哇’地一声,扶着墙喷射了起来。 铁石一边安抚他,一边使眼色,让自己的手下将那具尸体拖到门口,挡住了路。 “维瓦尔第上尉,我想……向你买一尊大炮……可以吗?”铁石忐忑不安的说到。 格里芬要塞里有很多大炮。 每一座棱堡上都有炮台,巨大的炮管被嵌进石头基座里面,那简直就是一座圆柱形的小山,想要摧毁这样的棱堡,铁石一想就感到绝望。 他不知道维瓦尔第是否会答应这样离谱的请求……这实在是有些过分了……不过铁石也做好了讨价还价的准备。 反正就在这门口拉扯着吧,能拖延多久是多久。 …… 铁石还有三个手下,他们留下一人在门边听铁石使唤,另外两人打着悄悄沿着楼梯走向了城楼。那里有一间小房子,里面有两个士兵看守着绞盘。 这在以往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两个印第安人手上拿着一块用亚麻布包裹着的东西,鬼鬼祟祟地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嘘,长官!”两个印第安士兵猫着腰,似乎是在躲避这墙下维瓦尔第的目光,示意这两个看守绞盘的英军士兵别声张。“我给你们带了点南达科塔的特产!” 包裹露出一角,金灿灿的十分可爱。 两个英军士兵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互望了一眼,笑着打开了门迎了出来。 “好人啊!好人啊!”两个英军士兵笑着说到,接过了那个布包,掂了掂,喜笑颜开。“说吧,你们想买点什么?” 这两个印第安人士兵没有想到会这么顺利,一时有些语塞。什么时候英国人竟然这么好说话了? 现在他们已经来到了绞盘室内,只要打死这两个英军士兵,大门便算暂时被他们控制住了。 但是楼下却并没有传来铁石动手的声音。 这就有些不太好办了。 “长官,能带我去英国吗?”机灵一些的印第安士兵问到,算是搪塞了一点尴尬的时间。 这把那两个英国士兵问得一愣。“你们去英国干什么?” “嗨,谁还不想过好日子呢!”机灵的印第安士兵回答到:“我听说在伦敦,面包随便吃,衣服随便买,烟囱一座接一座,连空气里都是香甜的煤油味……” “开什么玩笑!”另外一个英军士兵嗤笑了一声,说到:“伦敦也是你们能去的地方?” “那……随便给我们安排个地方就行!大英帝国这么广大,难道连一个对它忠心耿耿的好人都容不下吗?” “伦敦……不行!”那个英军士兵认真地考虑了一下,问到:“印度去不去?——哦天啊,我觉得你应该去清国!真的,好人,你给我的东西恰好够一张去清国的船票!” 第九章 过了12点舞会就结束了 于是,就在这个绞盘室内,两个心怀鬼胎的印第安人,和两个因为看着队友都在蹦迪自己却不得不加班而满腹牢骚的英国人,他们一起兴高采烈地谈论起了谁也没有见过的清国人。 英国士兵:“他们的头上拖着长长的辫子……” 印第安人:“哈哈哈,是吗?那实在是太好笑了!” 英国士兵:“就跟你们头顶上扎着羽毛一样……” 印第安人:“呃——还真是有趣啊!” 英国士兵:“他们的肤色也是黄色的……” 印第安人:“是吗?除了我们印第安人,难道还有其它人拥有和我们同样的肤色吗?” 英国士兵:“对啊,就跟大便一样丑陋,一看就恶心得吃不下饭……” 印第安人:“呃——还真是有趣啊!” 反正不管怎样,绞盘室的天就这样愉快地聊下去了。 …… 城门口的天也聊得很是愉快。 铁石原本以为维瓦尔第会勃然大怒,没想到这家伙扯过铁石的衣摆擦了擦嘴,抬头便说到:“你来得倒是巧了!这样吧,这种210毫米的要塞炮,原价都要500多英镑的,看在咱们都是朋友的份上,3000英镑一门,便宜你了!” 铁石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白人卖给印第安人的东西,如果价格不能翻上10倍,都算是便宜卖。 听说南边马德雷山里,斯科特将纺织机工厂直接开进了部落里,100比索的棉花当着面塞进机器,2000比索的布匹立刻就出来了,先款后货,童叟无欺。 “好的,好的,”铁石忙不迭地说到:“这价格公道!公道!” “钱呢?”维瓦尔第伸出手来。 “我没有英镑,只有黄金,可以吧?”铁石说到。 维瓦尔第揉了揉额头,“那得再收20%的印花税啊?” 铁石的面皮抽了抽,即便他并不是真的想做生意,也颇有些想打人。“行,行吧!” “1英镑=73克黄金,没问题吧?”维瓦尔第问到。 “没问题——好吧,维瓦尔第上尉,我知道你也很为难,但还是要请你千万要帮帮我!我有些赶时间!”铁石低声下气地说到,他实在是不想再拖延下去,只想赶紧将大炮给拉出来。 铁石将背上的背包取了下来,沉甸甸的一大块。 “10千克,纯的,这只是定金!”铁石将他交给了维瓦尔第,口中说到:“我需要3门大炮,我的人带着特产就在那边林子里,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让他们过来支付尾款!”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维瓦尔第有些兴奋了。 手里拿着的东西有些沉,不过还好他抱得起。他甚至用一只胳膊就能抱起,还能将它夹在自己的腋下,看起来就像是拿着一个稍微大了一些的文件袋一样。 合该他今夜发财! 原本这些大炮到了后半夜都是要摧毁的,如今竟然还能让他狂挣一笔! 一万英镑? 这些印第安土包子根本就不知道一万英镑是个什么概念! 女王的白金汉宫造价也不过才花了4万英镑! 一艘六级纵帆战舰造价甚至还都到不了一万英镑! 如今这个印第安人竟然用1万英镑买了三座原本就要摧毁的要塞炮?哈哈,维瓦尔第心里在狂笑。 他的脸有些麻木,头还是有些晕,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控制好自己的面部表情,但是他的确已经尽量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了。 “噢……铁石,我可能是喝醉了,哈哈……我怎么会答应你这样离谱的条件……我可不会负责运输!你得自己负责将它们运出去!哈哈!”维瓦尔第痛苦地说到。 “呃……”,铁石表现出了3秒钟的为难,没办法,如果不表现得痛苦一些,贪得无厌的维瓦尔第不知道还会提出什么幺蛾子条件。“我求你,上尉!你至少得帮我运到门口吧?我的人不可能进到要塞里去的!” “运输费怎么算?”维瓦尔第说到。 这家伙一万英镑的大钱都挣了,十几个的先令和便士也不会放过。一贯如此。 “那我还是自己运输算了——如果你能允许我的人自己动手去拆炮台的话!” 铁石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 这倒是把维瓦尔第吓了一跳,他赶紧说到:“行了,行了,就这样!叫你的人赶紧过来拆!赶紧赶紧!过了12点舞会就结束了!” 于是铁石急忙吩咐留在自己身边那个家伙,赶紧出城去通知‘树林里的人手’,过来帮忙拆大炮! 黑暗中铁石努力地瞪眼睛,企图用眼神将自己的心里话告诉那个手下。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手下到底领会了多少,反正这个手下转身就往城外跑去了。 “咦?你那几个手下呢?”维瓦尔第问到。 头顶上传来一个英军士兵的声音:“放心吧,上尉,我们看着他们俩呢,跑不了!” 维瓦尔第放下心来。 …… 趁着等待印第安人来拆炮台的时间,维瓦尔第和铁石坐在城门洞里,聊了起来。 “听着,铁石,我有一句忠告,一定要告诉你!”维瓦尔第说到。 “哎,我听着呢!”铁石急忙回答到。 “你以后可千万不要相信美国人,”维瓦尔第语重心长地告戒到:“他们都是坏人,坏透了!” “啊?那我们该怎么办呢?”铁石问到。 “我也没办法,反正你们别相信美国人就对了!”维瓦尔第说到:“你们一定要学会反抗,不要再跟以前一样温顺了!你们得打他们啊!马萨诸塞州和纽约……这些原本就是你们的,就这样被他们拿去了,难道你们都不痛心吗?” 铁石:“痛心啊!” 维瓦尔第:“那就打他们啊!” 铁石:“打不过啊!” 维瓦尔第:“为了自由,打不过也得打!” 铁石:“要是你们能支持我们就好了。” 维瓦尔第:“加油吧!” 铁石:“……,谢谢!” 城门下沉默了好一阵,即便是有一万英镑的润滑剂,这个天还是很难聊得开心。 无论是铁石还是维瓦尔第,他们其实都是普通军官。能够谈成这样一笔大生意,已经是他们人生操作的极限了。 “十二点一过,舞会就结束了!”维瓦尔第抽完了手中的烟卷,望着灯火通明的城内,遗憾地说到。 在这个时候,他难得地流露出一线真情,对着头顶漆黑的石拱,喃喃地说到: “大英帝国,就这样和新大陆说再见了!” 第十章 失期 被铁石喊出去报信的是个老机灵鬼,他的名字叫肥皂,一般人可起不了这么时髦的名字——他的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曾用他从白人的手里换了一块肥皂。当然,后来他自己又逃出来了。 这一段经历曾经是他的耻辱,但是他的上司铁石却因此认为他是个可造之才。毕竟,能从白人手里逃出来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般人。 后来的事实证明,肥皂的确像他的名字一样,油滑又机灵。 …… 肥皂骑着马冲出格里芬堡的时候,他一开始还想着赶紧找到血狼的主力人马,告诉他们铁石正在门口拖延着时间,让他们快点来。 跑了不到两分钟,便见侧前方一个黑影正在向着格里芬堡的方向打马狂奔。 肥皂鬼使神差地用半生不熟的英语问了句:“嘿,兄弟,怎么了?” 那黑影急忙改变了方向,朝肥皂冲了过来,嘴里大喊到:“快去通知要塞,印第安人杀来了!” 肥皂提马朝着那人迎了过去,身体伏低藏在马首后面。 就在这一句话的时间里,两匹快马便已经碰面了,肥皂才长身而起,拦腰给了那人一刀。 只听见那人一声惨叫,便从马上跌落,再也爬不起来了。 肥皂又回身补了一刀,才再驱马前行。 不多时便看见了自己的同伴,那人问到:“肥皂,看见那个英军哨骑了吗?”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看见了,被我杀了!”肥皂说到。 肥皂并没有责怪这个同伴为什么放进了一个哨骑,本来他们的人手就不够,只有5个,想要隔绝格里芬堡的消息是完全不可能的,能够撑到现在,已经算是撞了大运了。 “你怎么出来了?门拿下了吗?”那人问到。 “铁石队长正在和维瓦尔第聊着……”,肥皂快速地将事情说了一下,两人交换了一下情报。 肥皂这才知道,灰狼率领的主力人马还没有踪影。 算算时间,离8点半还有20分钟……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对修洛特尔军团能否在20分钟内赶到格里芬要塞城门下,均感到深深地忧虑。 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们配合默契,一个眼神相对,彼此心照不宣。 “收队吧,时间快到了!你们只有5个人,能拦截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再拦截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肥皂说到。 “你想怎么搞?”那人问到。 “血狼大概是要失约了——”肥皂说到。 “在过去的三年里,他可从来没有失约过!”那人提醒到。 “——不管怎样,咱们必须得做好他要失约的准备!再说了,即便咱们现在去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呢?告诉他快点?叫他加油?算了吧,咱们的任务是夺门!”肥皂说到。 “如果血狼不来,咱们夺下门有什么用?”那人说到。 “——夺下门,等他来!”肥皂说到:“他迟早会来。” 那人愣了一下,说到:“行吧,听你的!三年我都等了,也不差多等这三十分钟的!” “——所以,咱们必须得想办法,将城门控制在自己手里面!”肥皂说到。 “听你刚才的意思,城门不是已经拿下来了吗?”那人问到。 “——那只是暂时的!一个应对不当,随时就会关上——啧!”一想到门关上之后,修洛特尔军团要用血肉之躯去冲击那座高达10米的棱堡,肥皂就觉得心惊肉跳。 “你怎么了?”那人问到。 “没什么!收队,收队!赶紧收队!你们就假装是来付尾款的,只要骗得那大炮到了城门,你们就放下不管了。到时候有一尊炮台卡在那里,那门便怎么也放不下来了!”肥皂说到。 “行,就先这么着吧!”那人说到,搓起嘴唇,呼出一声尖啸。 远处便也有一声尖啸传来,没多久,四匹快马从黑暗中跑了过来。 …… 城门下,铁石已经等的有些急了。几次抬起手腕看表,几次抬头向城外张望。 倒是维瓦尔第安慰他说:“别着急,离12点还早着呢!” 铁石只能干笑。 时间现在是8点25分,修洛特尔军团现在还没有踪影,那么8点30分肯定是到不了了。 事情已经脱离控制了。 战争就是这样,哪怕事前计划得再好,也总会有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 在过去的三年里,血狼从来没有失约过,可偏偏就是今天,这一场最重要的战争中,他失约了。 “哟,他们来了!”维瓦尔第比铁石还要眼尖,率先发现了向城门赶过来的一群人马。他站起来,朝门外迎上了几步。 铁石没有动,他只是站起来牢牢地守在城门口。 “怎样,东西拿来了吗?”维瓦尔第问。 肥皂从马背上跳下来,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裹,拍了拍。“都在这里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赶紧的吧,别墨迹了!”维瓦尔第说到。“趁现在别人都在跳莎莎舞,赶紧去拉,能拉多少拉多少!” 一个印第安士兵牵着马就往城门里去,维瓦尔第觉得有些不妥,伸手想拦,被铁石打了一岔:“放心吧,都是顶好的马,不会出声儿的!” 维瓦尔第瞪了他一眼,这是马儿出不出声的事情吗,这是私放敌军入城,被军法官逮住了当场就得枪毙——算了,老子就是军法官! 再说了,人都tm进来了,再进几匹马也算不了什么。大炮那么重,靠人要搬到什么时候? 于是挥了挥手:“赶紧去!” …… 通往格里芬要塞的山林里,血狼看着陷入泥淖中的炮车,面沉如水。 “还能捞出来不?”他问。 “需要时间,团长!”手下回答到。 “我们还有多少门炮?” “十三门!” 血狼低头想了想,“全拖到那边山头上去!其余的人,跟我走!” “啊?”手下大惊,“团长,你不要炮了吗?” “老子去城下看看,要什么炮?”血狼愤愤地说到。 今夜这一战,本由他亲手策划。可是,也是由于他的原因,导致了失期。 在过去的三年中,他从来没有失期过。 可是,在这最重要的一战里,偏偏就失期了! 这贼老天,仿佛就真的是站在那些白人的一边一样!前哨已经探过的路上,偏偏突然陷了个坑出来! fk! 三百年来,它助纣为虐,一贯如此! 第十一章 夺门 格里芬要塞位于哥伦比亚高原,坐落在俄勒冈一处小山的顶上。 荷兰人最初在这里建立要塞,因为从这里可以同时控制哥伦比亚河和斯内克河两条大河,地势不算是很险,但却非常重要。 只需要在格里芬山顶架上一门大炮,方圆3海里之内俱在掌控之中。 3海里,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默认的一个合适的控制范围。 在19世纪中叶,对于领海的定义也就是3海里这个距离。 到了大约100年后,对于领海的定义变成了12海里,之所以有这个变化,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大炮的射程增加了。 等到出现了导弹之后,便又有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说法,甚至地月经济圈的各种定义也屡见不鲜。 所谓‘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诚不虚言。 然而在18、19世纪,‘真理’也不过仅仅3海里而已。 当初荷兰人在格里芬山顶上建立要塞的时候,他们的大炮甚至还打不到3公里这个程度,所以在当时看来,这个地点简直不要太好。 四面皆无敌,一览众山小! 可是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大炮的射程已经远远超过3海里这个距离了。 在格里芬要塞的旁边山头上架上一门惠特沃斯12磅野战炮,稍微调整一下仰角,可以轻轻松松地达到5公里甚至以上的射程。 海上马车夫精挑细选的要塞地址,到了日不落帝国时代,就成了死地。 时代变了! 以往,弗里蒙特不是没有想过将大炮架上旁边的山头,可是每一次行动都会被附近依附于英军的印第安部落所破坏,然后引来要塞炮的勐击。 想要将大炮架上旁边山头,就得先拔除要塞;想要拔除要塞,就得将大炮架上旁边的山头……这成了一个死循环,没法解决。 好在美国人的工具箱里的有很多工具,战场上解决不了的问题,一纸《俄勒冈协议》就轻易解决了——英国人主动放弃了这座要塞。 只需要再等一天,格里芬要塞就会转交到美国人的手中。 可惜,无论是英军还是美军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即将进行交接的前夜,会有一支名叫修洛特尔的印第安人军团,一口气拉了十三门大炮到旁边那座连名字都没有的山头上。 …… 当然。 血狼作为修洛特尔军团的团长,不会将希望全都寄托在他的斥候营能顺利夺下城门这个前提下。 白石城想要拿下格里芬要塞不是一天两天了,当三年前斑鸠搞定了拉勒米堡,回到白石城之后,立即便开始酝酿起了‘闪蝶’计划。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这个计划的第一点,便是拿下格里芬要塞,锁死哥伦比亚河的海上通道,也进一步作为印第安联盟在俄勒冈地区的战略支点。 在这个战略需求之下,才有了沿着斯内克河流域设置大大大小小的前哨据点,为此,白石城和英国人、美国人、印第安人不知谈判了多少次。 最后一个前哨据点韦泽,上个月才刚刚签下协议。 通往那座山头的路上,原本有一个中等规模的印第安人部落,依附于格里芬要塞内的英军。半年以前,因为‘窝藏逃犯’,被英国人和白石城给联合剿灭了。 其实,白石城如此步步紧逼的行动,英国人其实也并非没有察觉。 英国人可不蠢。 然而,美利坚国务卿布坎南正在伦敦活动的消息,不知道被谁捅了出来,俄勒冈地区谣言四起,都说英国人要跑路了。 虽然格里芬将军一遍又一遍信誓旦旦地重申:“大英帝国不会放弃它的任何一寸领土”,而且看起来要塞内的英军以及依附于要塞的印第安人部落都深信不疑。 但是,白石城在格里芬要塞周围的行动,格里芬将军以及他的幕僚团却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即将到来的美国人挖一个坑,这是大英帝国的拿手本领。 英国人乐于见得欧洲大陆烽烟四起,它又何尝不乐于见到美洲大陆同样烽烟四起呢? 在这种种不可逆转的大势之下,这才有了空间,给血狼耍些小花招,玩些小操作——最后,终于将十三门惠特沃斯野战炮拉到了格里芬要塞侧面的山顶上。 战略与战术,缺一不可。 当一枚红色的信号弹从那座小山顶上升起的时候,意味着十三门野战炮已经就位了! 血狼这才带着他的两千人马,朝着格里芬要塞的大门,趁着夜色正浓,突袭而去。 胜局已定! 只是,也许会有牺牲吧。 …… 夜晚,8点45分左右。 格里芬要塞城门下,拉着大炮的马儿突然挣脱了缰绳,朝着城外逃去。 一匹马逃,另外几匹马便也跟着逃了。 “回来!回来!”几个印第安人大叫着,忙乱之中,掀翻了车轱辘,偌大一具要塞炮,就这样从简易木车上滚落下来,横亘在城门下。 铁石一共向维瓦尔第买了三架炮,此时,一炮在城外,一炮在城门下,还有一炮在城门内。 “不中用的东西!”维瓦尔第骂骂咧咧,手中的枪托不分青红皂白地便往身边的印第安人身上砸了过去。 “还不快去把马牵回来!”他怒吼到。 便在这时候,他看见了不远处的山丘上,升腾起了一颗血红色的信号弹。 星光微杳,那一颗血红色的信号弹就像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星子一样,若非它在扶摇上升,几乎就会错以为它就是一颗星子而已。 维瓦尔第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 一匹快马从远处黑暗中冲了过来,马上的骑士吹着凄厉的哨子,口中又不停地大喊:“敌袭!敌袭!印第安人打来了!” 维瓦尔第反应不慢,丢下枪,拔腿便走。 转身却撞上了一只黑洞洞的枪口,稳稳地抵在他的额头。 “放肆,铁石——” “砰!”铁石直接给了他一枪。 楼上便也突然响起了枪声,紧接着又传来摔打的声音。 几个印第安士兵急忙往楼上的铰链室冲了过去。 头顶的石门忽然重重地落下,掀起一阵突兀的狂风,却卡在了铁炮上,一阵‘嘎吱咯吱’的乱响之后,停了下来。 肥皂正蹲在石门下方,被石门压得蹲了下去。他双手托着石门,还有心情笑着对铁石说:“队长别慌,我把石门托住了!” 然后便又听见铰链隆隆作响,将那一扇石门给拉了上去。 “队长,你看,我把这石门托起来了!”肥皂说。 黑暗的远处传来了潮水一般的声音。 那一个英军哨骑愣在了原地,前进不得,后退不能。 “都——” 他最后一次吹响了敌袭的哨声,随即便被一阵乱枪打下马来。 第十二章 夺军 铁石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胸膛中一股热气就快要冲破他的喉咙,想让他大喊出来。 可是他还是用力的憋住了。 在这个时候,他是多么地想要大吼一声:“城门夺下来了!” 可是他还是一声不吭,只站在城门口那尊大炮上,顾盼自雄。 他麾下的军士,此时也都一个个昂然站在门口,那神色,就像是等着领取勋章的功臣一样。 远处潮水一般的声音,在到得城门口时,却又减弱了下来,一个个印第安士兵,就像是去玉米地里偷窃的黄鼠狼一样,分明身形极快,却都死死地咬住了牙,一声不发。 只在路过城门口那一具被压垮了的炮管面前的时候,朝着炮管上的铁石等人,比了个大拇指! 铁石下颌一扬,生生地受了! 肥皂提着枪跟着大部队往城里去了,显然他是个心思活泛的家伙。夺城之功他是跑不掉的,但此时城里还有一千多条大鱼,等着他去大快朵颐呢! 谁又能想到,固若金汤的格里芬要塞的大门,竟然就这样轻易地就夺了下来! 城内依然灯火通明,即便是城门口的两声枪响,依然没有惊醒他们的笙歌。这是英军撤离前最后的狂欢,他们连整个要塞都不要了,还有什么能让他们从最后的欢乐中清醒的呢? 血狼在路过城门的时候,短暂地停了一下。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炮管上的铁石。 “团长,”铁石从炮管上跳了下来,将拳头狠狠地擂在自己的胸前,“拿下来了!” 血狼深深地看着他,最后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恨不得将对方的嵴骨都勒断一样。 “铁石!我有一种预感,我们要开始转运了!”血狼说到。 “我从来就不相信什么运气,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铁石说到。 “是的,你说得对!”血狼将铁石推开,用力地看了一眼铁石满脸的伤痕。“但我还是觉得,从此以后,我们会万事如意的!逢山山开路,遇水水做桥……以前它帮他们,现在它会开始帮我们了!” 它,自然就是血狼口中曾经的‘贼老天’。 “天助自助者,团长!”铁石说到。 “你说得对,铁石!”血狼嘿嘿笑到。 …… 运气一说,有时信,有时不信。 自铁石出生以来,他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有过好运。 每一个印第安人,自他出生开始,便是厄运连连。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充满了恶意的手,在拨弄着他们的命运,戏谑着他们的前程。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就像是白石城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炼铁厂,两年前却被一场大火所焚毁; 就像是南边的马德雷山林,好不容易聚集起三五万人马,一场莫名其妙的瘟疫却让人口剧减了一半; 就像是大平原上千苦万苦种下的玉米地,结果却被一场冰雹弄得惨不忍睹; 就像是血狼,在过去三年里从来没有过失期,偏偏在准备万全的时候,炮车无端陷入了泥潭。 如此种种,在过去的三年里,一次又一次地消耗着印第安人的精力,摧残着印第安人的信心。让他们开始自暴自弃,走向自甘堕落,进入自我毁灭…… 好在,斑鸠在! 有斑鸠在,烧毁的炼铁厂于是再次重建,它更大、更强! 有斑鸠在,马德雷山林里的部落人得到了他们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医治,建立起了一支上百人的医疗队,部落人从此摆脱了生冷饮食的习惯,开始吃熟食、喝热水、早睡早起、每天洗脸刷牙! 有斑鸠在,被冰雹摧毁的玉米地重新种上了土豆和红薯,又将大平原上的野牛尸骸磨成骨粉撒入田地里,还从拉勒米堡搞来了农药! 有斑鸠在,血狼的脚步不会被区区一个泥潭所吓到,修洛特尔军团永远将使命看得如同自己的性命,那十三具炮车垫着士兵们的脚趾逆天而行,滚上山坡! 虽然,在格里芬要塞这一场战役中,斑鸠并没有出现在战场上。 但是,每一个修洛特尔的士兵,现在最想做的事情,便是让报捷的快马赶紧赶回白石城,用他最大的声音朝着城上那一幢两层小楼来一声: “斑鸠!我们将格里芬要塞拿下来了!” …… 血狼的手中有一支信号枪,只要朝着天空打响,炮弹便会从那座山丘上向着格里芬要塞倾泻下来。 不过现在已经用不着了。 修洛特尔军团从它建立的一刻起,就是一支擅长在黑夜中突袭的军团。 当5年前格兰德河畔的怒风集结起阿帕奇人最后的余尽,向着北面一路奔逃的时候,便已经算是对南边的印第安人做了一次筛选——只有强壮的、坚韧的印第安人能够在大雨中一路狂奔四天四夜,差点从埃尔帕索跑到丹佛! 随后,这样的一堆余尽被十五美元所收拢,在马德雷山林里做了大半年的修整和训练,然后又是千里奔袭,翻山越岭跑到了布拉克山! 这样一支军团的底子,已经算是优秀得不能再优秀了。 他们未必枪法有多好,纪律有多严,但是论起士兵们之间的默契和配合,论起精神意志的坚毅和决绝,当为北美大陆上的第一流! 然后,在白石城里,他们拿到了枪。 然后,他们用他们手里的枪,连续打了三年不大不小的仗。 然后,在这个夜晚,在他们熟悉的黑暗中发动进攻,对手是一群‘再不狂欢一场就再也没有机会了’的松懈士兵! 就像是一柄打磨了5年的快刀,被一个练了5年刀术的刀客把着,在屏气凝神精心准备好的一场刺杀中,趁着敌人毫无防备的时候,出其不意倏地一刀砍将下来! ——嘿,那些白人的脖子,竟然也是软若土豆泥! …… “叮叮……冬冬冬……” 肥皂循着音乐的声音,来到了一幢3层小楼的门前。 门口两个英军哨兵依然坚守在岗位,只不过是靠墙坐在地上,脖子上渗出的鲜血将他们的胸襟染红了一大片。头顶昏黄的灯光照下来,让这两个士兵看起来好像只是喝醉了,表情还很鲜活。 屋内隐隐约约传来动听的乐曲,肥皂骤然之间竟听得有些迷醉。 那是一种与木笛截然不同的乐器,像是用木棍在敲击瓷碗一样,不,比瓷碗发出的声音更清脆,更有力,也更多变化。 像是一条宽阔而平静的大河从他的心底流过,那大河上有风帆点点,有浪花粼粼,大河两岸有随风起伏的玉米地,有一望无际的丛林,有他的家乡,有他的亲人,有鸟鸟炊烟…… “怎不进去?”肥皂问守卫在侧的印第安士兵。 “血狼说,且让他们继续醉着,且让他们继续舞着……”,印第安士兵回答到。 第十三章 如此要塞! 血狼骑着马在格里芬要塞里逡巡了一圈,走遍了要塞内的角角落落。 他看见军械库里一箱又一箱的子弹,比白石城的粮食都还要多; 他看见长长短短的步枪架上落满了灰尘,一杆杆火枪像是田里的玉米垛一样堆积在一起; 他看见地窖里堆满了土豆、面粉、火腿,甚至还有新鲜的蔬菜; 他看见崭新的军服像是刚从工厂里拉出来的一样,连套在外面的纸袋都还没有拆; …… 越是巡视,他越是胆战心惊。 最后他登上格里芬要塞的望楼,只感觉自己伸手就能触摸到星空一般。黑沉沉的四野,像是驯服的勐兽一般匍匐在他的脚下。 夜风吹来,他才感觉到后背冰凉一片: 如此要塞! ——如此要塞,哪怕只拿出十分十一的力量来抵御,就绝非是他的修洛特尔军团可以攻得下来的。 ——如此要塞,哪怕是整个白石城倾力来攻,怕也是会在城下撞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 昨夜在他成功将十三门大炮拉上旁边的小山丘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可是及今亲自看了一眼格里芬要塞,他才知道,自己实在是太幼稚了! 他已经极大的想象过要塞的坚固程度了,斑鸠和十五美元也极大的想象过要塞内的火力了,然而事实证明,大家的苦日子都过惯了,依然还是缺乏想象力。 就在望楼前方,他现在所站立的位置的脚下,有一门巨大到超乎想象的大炮,与整个主楼几乎铸为一体。那巨大的炮管,几乎可以将一个士兵给塞进去! 就在这个炮管周围三米处,又围绕着一排小炮,像是这个大炮管生的儿子一样,成群结队地簇拥着它们的父亲。血狼粗粗一数,怕不就有十好几门,竟比他拖上那山丘的大炮都还要多! 这还不算各处棱堡上的炮台! 若真将这要塞彻底唤醒,瞬间就可以打出几百发炮弹。炮火覆盖之下,什么精锐军团都得报销了。 如此要塞! 血狼拍打着丈许条石垒成的栏杆,将手掌都拍得发麻了,依然还是在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 “团长!”副官蕨叶兴冲冲地从楼下冲了上来,最后一步台阶时候摔了个狗啃泥,不过这丝毫不耽误他一个翻身爬起来,两步迈到了血狼的跟前。 “统计出来了?”血狼问。 “还在统计,不过大致的估算数据出来了!”蕨叶说到。 “多少?”血狼仰头看星空,双手反背在身后,尽量看天上的云澹风轻。 蕨叶从身上摸出一张纸来,双手不停地颤抖,弄得那张纸沙沙作响。 “查尔维尔火枪一百多条、m1841式密西西比步枪三百条、英制布朗瑞克步枪两千两百条、荷制m1815四百条,还有其它各种型号长枪约五百条……” “各型子弹十万余发,各型炮弹三千五百枚!” “280毫米要塞炮六门、122毫米榴弹炮36门、80毫米野战炮270门!” “面粉、玉米粉、土豆等各型食材80吨,军服三千两百套,其中还有500套是完全崭新的!” “还有黄金500斤,白银1000斤,美元、法郎、比索、英镑各种汇总在一起大约有十五万美元!” “……” 蕨叶汇报到这里的时候,血狼的身子摇晃了一下,他已经听不清蕨叶后面到底再说什么了。 只感觉天旋地转,要用力地扶着栏杆才能站稳。 “团长?”蕨叶颤抖着声音,说到:“我汇报完了!” 血狼回过神来,靠在栏杆上,到底还是没有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蕨叶伸手来扶他,自己却也一屁股坐了下来。 “汇报完了?” “汇报完了!” “你再报一次……让我缓缓,让我缓缓……”血狼喘着粗气说到。 小时候血狼得过一场肺病,在那一场席卷了几乎整个部落的瘟疫中,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活下来。血狼和他的父亲灰狗就是其中之二。 不幸的是,血狼却落下了病根,患上了孝喘。随着他长大发病得越来越少了,他几乎都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好了。 “那团长你听好了……” 修洛特尔的团长和副官,就像是两个从来没有见过大钱的穷光蛋一样,骤然得了天降横财,恨不得一张一张全数一遍。 …… 从白石城出发的传令兵,辗转了三个目的地,最后才终于找到血狼。 当他在格里芬要塞的望楼上见到血狼的时候,这位修洛特尔的年轻团长正在呼呼大睡。 哨兵想要阻拦,不过在看见传令兵手中的信件上一根黑色鸠羽之后,便主动去叫醒了血狼。 “团长,醒醒,白石城要令!” 血狼一下子醒了下来,先是用模湖的眼睛看了看哨兵,然后一个翻身爬起来看了看那一尊口径280毫米的大炮,再四处张望了一下要塞四周。 不是梦! 这才揉了揉脸朝传令兵问到:“说吧!” 传令兵身体绷得笔直,朗声说到:“传战争祭司口令,命修洛特尔军团团长血狼,立刻率部西进,拿下格里芬要塞!” 血狼一怔,笑了起来。 那传令兵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去告诉十五美元,我收到命令了!”血狼笑着说到。 “是!” 传令兵笑着点了点头,将手中信件郑重递给血狼。 血狼收敛了笑容,双手接过,然后撕开信封,拿出信纸看了起来。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 “闪蝶行动,定于1846年1月13日开始,各部遵战争祭司十五美元军令执行!” 落款:斑鸠。 …… 也就在血狼收到由斑鸠亲自签发的‘闪蝶行动’命令的时候,前后相差不超过3个小时,东面的红云民兵团开始集结。 而白石城的‘禁卫军’托纳提乌军团,早已经在去年年末,已经打着追剿乱贼的名号进入了北面加拿大境内。此时的加拿大和美国关系并不融洽,并没有向美军通报这一支印第安军团的义务,当然,加拿大地广人稀,也许连它自己都不知道这一支军团去了哪里。 大约就在血狼拿下格里芬要塞的第二天清晨,托纳提乌军团从加拿大进入蒙大拿,突然出现在弗里蒙特麾下北俄勒冈军团驻地,白鱼镇东北方向。 与此同时,一封斑鸠的密信正随着大批弹药一起,进入了马德雷山林中。 第十四章 美利坚自卫反击战 美利坚的历任总统,在竞选的时候一贯都会提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竞选口号。 无论是赫伯特-胡佛的“让每一只锅里都有鸡”,还是老布什的‘建立一个友善和优雅的国家’,甚至是‘maga’,至少看起来都还像是个文明人。 但是在1844年,詹姆斯-波尔克上台的时候,他的竞选口号是“以北纬54度40 分线为边界线,否则就开战!” 这样狂飙突进的竞选口号,一下子就抓住了美国人的心。 不仅如此,这位总统公然提出了自己的扩张战略,北面要拿下俄勒冈,西边要拿下加利福利亚、南边要拿下墨西哥,东南边要收购古巴,东边越过大西洋要与欧洲打贸易战。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对内要搞独立国库,类似于中央集权;对外要美国优先,因为美洲大陆上美国人是理所当然的‘天选’! 印第安人不配在总统的菜谱上,因为他的前任约翰-泰勒已经做得够好了。唯一能左证他对印第安人的态度的是,在他的任内,签订了最多的将印第安人迁往‘保留地’的协议。 至于奴隶制这个东西,波尔克总统表示很难理解奴隶们为什么要反抗?他身为总统都每天工作18个小时,还没有周末,而奴隶们不但长得黑,每天还只工作12个小时,从愚昧贫困的非洲来到美洲种植园这样包吃包住的人间天堂,简直就是福报,凭什么抱怨? 也就当年没有互联网,不然波尔克总统每天也是能发200条小作文的。 总而言之,这位总统精力旺盛,而且战斗力爆表。 1844年,山姆-休斯顿连任德克萨斯共和国总统,但是在1845年底的中期选举中,失去了众议院的大多数席位,在参议院的支持率也与对手米拉波-波拿巴-拉马尔勉强持平。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202211)。 不同的是,山姆-休斯顿还有更好的选择——他在1845年宣布,带领德克萨斯加入美国! 且不管德克萨斯的人们是怎么想的,这不重要,反正山姆-休斯顿和詹姆斯-波尔克达成了双赢。 那时候《俄勒冈协议》还没有签下来,波尔克总统殊没有料到南边竟然先下一城! 一番得意洋洋的大肆宣扬之后,命扎卡里-泰勒正式驻军德克萨斯,宣布完成对德克萨斯的吞并。 于次年,也就是1845年,采取‘进二退一’的策略,以北纬49度线为界,同英国人瓜分了俄勒冈! 这一南一北两拳组合打下来,波尔克总统声望日隆,走路生风。人称‘安德鲁-杰克逊二世’,杰克逊绰号‘老胡桃木’,波尔克绰号‘小胡桃木’! 纽约的银行家举行1845年圣诞舞会,波尔克总统路过看了一眼,这个舞会便自觉解散了。 他的竞争对手亨利-克来,原本是一位颇具实力的参议员,辉格党大老,但是在波尔克的任期内,时常需要为‘通英’和‘贿选’而辩解,搞得焦头烂额。 只不过,军事和政治上的胜利,带来的是外交和财政上的困境。 在他上任之后,不但与所有的欧洲国家闹了矛盾,也与美洲大陆所有的国家都起了争端——德克萨斯共和国不算,毕竟山姆-休斯顿虽然人是德克萨斯人,但心是美国心。 同时,欧洲的经济危机也蔓延到了美洲。美元贬值得厉害,纽约的银行家却用脚投票,润欧洲的润欧洲,买英镑买法郎买卢布就是不买美元。 黑人和印第安人不能共体时艰也就罢了,连有些白人打工仔居然也要闹罢工。 如此窘境,波尔克总统岂能忍? 他决定用他最擅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墨西哥,就是你了! 可是总统拿着地图研究了半个小时,发现隔壁墨西哥都已经丢掉德克萨斯了,也不要加利福利亚了,连总统都一个月选了三个出来,明显摆烂了,自己还能怎样? 不过,失败者找方法,成功者找借口。 第二天白宫发表声明,德克萨斯与墨西哥的边界并不是怒埃塞斯河,而是更西边的格兰德河! 发表声明的当天是1846年1月13日。 这一天,驻守在格兰德河东面的墨西哥军队还很奇怪,为什么一群美国记者绕过他们跑到格兰德河边去了?那里有什么美丽的风景线吗? 此时美国和墨西哥虽然剑拔弩张,但互相保持克制,都还遵循着‘不开第一枪’的方针。甚至早上哨骑遇见了,还能互相说一声“g!” 过了半个星期左右,这一纸声明传到了德克萨斯与墨西哥交界处。 那一支奇怪了半个星期的墨西哥军队,便成了墨西哥入侵美国领土的铁证。 就这样,美利坚自卫反击战开始了! …… 南边的美墨边境闹得风生水起,北边的弗里蒙特也一样踌躇满志。 圣诞节那天,他从海军那里收到了一份特别的圣诞礼物。 海军准将约翰-斯洛特任命他为加利福利亚总督,全权处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事宜,并且,从军舰上卸下了海量的物资,告诉他,美国人民在看着他! 在19世纪中叶,海军的地位类似于今天的飞行员或者宇航员,虽然都是军人,但明显和大头兵不是一个物种。 弗里蒙特当即便向斯洛特下了保证: “放心吧,斯洛特将军!五个月内我将扫平俄勒冈,拿下加利福利亚,然后挥军南下与卡尼将军会师本特堡!” 斯洛特表示了他的忧虑,“如果你将来的目的是白宫的话,仅仅这些是不够的!” “明白,将军!放心吧,将军!我会比扎卡里-泰勒更早一步进入墨西哥城!”弗里蒙特回答到。 斯洛特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我看好你!那就,来年白宫再见吧!” 弗里蒙特在送走斯洛特之后,当即便勒令格里芬要塞的英军,必须在十日内,无条件的、完全的、彻底的将格里芬要塞交给他! 英军表示十日太短,家当太多,能否宽限几日? 弗里蒙特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如果在1月13日之前不撤退,我不能保证1500名英军是否还能活着!” 谈判了2轮之后,撤离日期定在1月14日。 当血狼偷袭格里芬要塞得手的那一天夜晚,弗里蒙特也已经派出了一只3000人的军队,正行进在前往格里芬要塞的路上。 其中有200人的仪仗团。 第十五章 白魔 当此之时,弗里蒙特的兵力主要分成了东、西两线。 西线,从最北端的西雅图到最南端的圣弗朗西斯科,沿着太平洋海岸线布置着接近5万人的兵力,其中有3000人属于他直管的加利福利亚军团,剩下的是印第安人扈从军以及民间雇佣军。 东线,合计有2万兵力,分别集中在北面的白鱼镇、中间的利文斯顿、以及南边的兰德镇,对白石城形成了三面合围。之所以是三面,也未尝没有‘围三阙一’的意思,斑鸠要是真的丢了白石城往东边跑,弗里蒙特怕是会笑得合不拢嘴。 弗里蒙特在西线的主要对手,是当地的印第安人部落,以及一些流亡的爱尔兰人、波兰人以及德国人。这些人无法无天,整天就是酗酒斗殴、结党走私,好像人手一本刑法手册一样,什么违法干什么,怎么罪重怎么干。 好好一个黄金海岸,硬是给搞成了小墨西哥。 不过到了1846年这个时候,这些人已经被弗里蒙特收拾得差不多了。只差一面大旗,就能宣布加利福利亚姓‘美’了。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海军准将斯洛特带来的,令他为加利福利亚总督的任命,恰好解决了他最大的一块心病,也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不过现在,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加利福利亚和俄勒冈境内发号施令了。 于是他在和格里芬要塞的英军达成交接协议之后,随即便又命令威廉-艾德立即赶往索诺玛,筹建加利福利亚共和国事宜。 西线无甚要紧事,重中之重,乃是要彻底地解决掉白石城。 从1843年到1846年这三年时间里,弗里蒙特和白石城发生过大大小小上百次冲突。双方的战线犬牙交错,一日数变。 白石城的战略是‘全面开花,能战即战’,想要让弗里蒙特疲于奔命,忙中出错,积小胜为大胜。 而弗里蒙特一开始的确是有些措手不及的,毕竟这里是苏族人的地盘。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果断地放弃了部分区域,转而重点经营几处要地,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虽然推进得缓慢了一些,但的确是无可阻挡。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到了1845年底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对白石城的三面夹击之势。之所以一直还没有发动雷霆之击,乃在于背后的格里芬堡还掌握在英军的手中。 对于英国人,弗里蒙特实在是难言信任。这样一个同自己也同印第安人都签订了同盟协议的势力,弗里蒙特除非是脑子进水了,才会放心地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它。 直到《俄勒冈协议》签订,英军同意了将格里芬要塞移交,弗里蒙特依然不敢大意,一定要逼着英军离开之后,才敢放心地进攻白石城。 时年弗里蒙特33岁,正处壮年。 既有年轻人的勃勃野心,也有政治家的高瞻远瞩;背靠老岳父本顿在华盛顿的广阔人脉,也手握西北十万大军;不缺从底层摸爬滚打累积起来的沉稳老辣,也见多了华尔街金山银海的大浪淘沙。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西北之局,已是十拿九稳了! 白石城是个麻烦,但对弗里蒙特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美利坚国力蒸蒸日上,这就是他最大的依仗! 一旦赶走了两面三刀的英国人,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紧接着就是白鱼、利文斯顿、兰德三镇并力东向,到时候无论白石城是战是走,胜的都是他! 战,此城必将成为白地,打上两个月,什么瓶瓶罐罐都打烂了。还能如何? 走,那就随它走好了!美利坚很大,但没有适合印第安人的地方。西边不行,东边更不行。 等到斯蒂芬-卡尼的远征军过来,白石城更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死路一条了。 所以无论怎么看,弗里蒙特都觉得,西北大局已定。 而他的目标,是墨西哥城! 是比扎卡里-泰勒更早一步,拿下墨西哥城! 1846年1月13日的弗里蒙特,身在利文斯顿,心在墨西哥城! …… 不同于血狼在西边兵不血刃地拿下了格里芬要塞,水车在白鱼镇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厮杀之中。 不过托纳提乌军团发动进攻的时机是凌晨4点左右,在这一个时间是人体最疲惫最困倦的时候,哪怕是再资深的夜猫子到了这个时候也得哈欠连天了。 当白鱼镇的守卫发现从夜雾中冲出来的印第安人的时候,他急忙便吹响了警哨,但是已经太迟了。 那一群身上还裹着白茫茫大雪的印第安人,就像是从北境闯入的怪物一样。 一个个都长着四条腿两只手,浑身裹满了白色的冰渣子,手里还挥舞着长刀,转眼就冲进了美军的营地。 当外围营地的美军士兵听到哨音,赶紧抓起枪集合的时候,白色的怪物们已经冲到了他们的营地下方。 美军的营地是一种用4至5根木桩顶起来的木屋,为了防潮,屋底和地面大约有一米左右的距离。这还是当地的印第安人给他们传授的经验。 那种白色的怪物奔到他们的楼下,将长刀咬在口中,双臂一展便抓住了小屋边缘的栏杆,一个翻身就爬了上来。 有好几个美军士兵根本来不及拉动枪栓,便被长刀凌空噼成了两半。 “白魔!白魔!是白魔!” 一个美军从屋子里连滚带爬地窜出来,背带牛仔裤只系上了一半,另外一半耷拉着,一边跑一边大喊。 原来,在这个地方一直流传着白魔鬼的传说。此地一开始并不叫‘白鱼镇’,而是被印第安人叫做‘白鬼地’。 据说,每到冬天,便会有浑身雪白的鬼从北境闯过来,所有看见了白鬼的人,要么被当场冻成冰凋,要么被掳往北境,成为新的白鬼。 这个传说流传了上千年的时间,后来有一个西班牙人来到这里,将这里改名为‘白鱼镇’。 随着这个美军慌不择路的奔逃,整个营地都惊醒了起来。 又不知道触碰到了哪一根弦,当托纳提乌军团的士兵杀进营中不过百余米深的时候,整片营地都‘轰’地一声崩散开来。 就像是项链突然断了线一样,一颗颗珠子满地乱滚。 水车骑在马背上,手中横着长枪,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追去。 回头一看,身后的托纳提乌军团士兵们,一个个浑身裹满风雪,在营地里左噼右砍,所向无敌,竟真的跟传说中的‘白魔’一样。 更远处的黑夜里漫天飞雪,似乎还不知道会有多少‘白魔’会从其中钻出来。 “杀!” 水车大吼了一声,挑起长枪,便也不再管耳边那风声、雪声还有厮杀声,只招呼起身旁几人,一头向着营地深处扎了进去。 第十六章 命运交响曲 在闪蝶计划中,血狼至少需要5到7天的时间才能拿下格里芬要塞。 但是现在,血狼已经在格里芬要塞里面了。 相当于他为闪蝶计划多争取了5到7天的时间。所谓一步先,步步先。 更别说,格里芬要塞里堆积如山的物资,平白让整个修洛特尔军团壮大了一圈。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 此时的血狼,已经不满足于拿下格里芬要塞这个原定目标了。 他打算先放着更西边的西雅图不管,反身直击利文斯顿。弗里蒙特就在那里! 只要北面的水车足够快,托纳提乌军团和修洛特尔军团将联手合击,一战打垮美军的俄勒冈军团。 提前实现闪蝶计划中的死亡交叉! 这也是托纳提乌军团和修洛特尔军团自成军以后,两只军团第一次联手行动。 到底谁才是印第安人第一强军,于此战之后便可见分晓。 一想到这里,血狼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兴奋不已。 不过,先得处理了要塞中的一千多名英军俘虏再说。 …… 对于这一群俘虏,最便宜干脆的做法,便是直接杀了完事。 美洲大陆两面都是大海,不列颠帝国再强大,还能派出第二支舰队来复仇不成? 血狼想到便做,将那一千多名还带着隔夜酒气的英军给塞进了那间巨大的舞厅,又命乐团奏起乐来,什么声音大便奏什么,只说奏好了便放他们走! 那间舞厅原本倒是挺大,不过塞满了一千多人,再大的舞厅也被挤得满满当当了。 门外落了锁,血狼命人将柴火四面一堆,只待准备就绪,一把火烧个清净。 舞厅内的英军一个个惶惶然不知所措,往日里听得血气沸腾的‘命运交响曲’,此时只觉得聒噪。 隐隐约约感觉到屋子外人影晃动,又有什么声音悉悉索索,不过却被‘命运交响曲’给掩盖得含湖不清。 靠近门口的英军向外大声呵斥着:“我们都投降了,你们还想怎样?” “放我们出去!” “即便是要让我们死,也给我们一个尊严的死法!” 门外士兵用英语回答到:“会说切诺基语吗?你们说的我听不懂!” 门口的英军只得连连怒骂,照着门狠踢,却也无济于事。 过了一会儿。 “放心!你们会死得很有尊严的!”门外的印第安士兵大叫到。 门内的英军听罢,脸色几度变换。 一开始是愤怒难当,随即又伤心欲绝,转而焦躁不安,最后变得凄凄惶惶。 “上官,求你们放我们出去吧!”英军士兵叫到:“我不想死啊!” “圣母玛利亚,救我!” “我生平没做什么错事,爱护动物,乐善好施,虔诚祈祷,无时无刻不在宣扬主的荣光,主啊,请给迷途的羔羊一个指引吧……” 屋内哭声一片。 …… 肥皂站在门外,看见铁门被从里面挤得哐当哐当作响。 耳畔的‘命运交响曲’越加大声,乐队们越加卖力起来。 今晨向一位乐师请教,才知道那种会发出清脆声音的东西,名叫做钢琴。 他们演奏的曲谱,名叫‘命运交响曲’。 而谱写这一首曲子的人,竟然是个聋子! 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小时候的肥皂以为,所谓的世界,便是部落四周,以及围绕着部落的大山。 后来走过的路多了,他才知道大山之外还有大平原,大平原之外还有大海。 然后又知道了海外的世界,听说,天空不是穹隆,而是无垠的虚空;星辰不是火把,而是熊熊的火球! 印第安人,不过是世界上无数民族中的一个,未见得有多卑贱,当然也同高贵扯不上关系。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所谓的在美洲大陆生活了上千年的岁月,于人类历史长河之中,亦不过是弹指一瞬,即便是灭绝了,也未见得有多可惜。 眼前屋子里这一千多悲惨嘶嚎的敌人,不论其善恶,3分钟之后,不过就是一千多具熊熊的火把。 只是,那清脆的音乐,若就这样消散了,却也真是可惜。 文明? 什么叫做文明? 肥皂一直觉得,印第安人就像是一颗颗散乱的珠子,如今的斑鸠用一个簸箕将他们全都盛在了一起,看似团结了,其实并没有。 似乎总还差那么一根线,将大家都连接起来。 让大家拥有同样的语言、同样的制度、同样的利益……这些都是很好的工具,但也只是工具。 文明怎么可能是团结在工具周围的东西? 就好像人们时常会因为一口铁锅或者一头耕牛而聚成一团一样,一旦饭做好了或者地耕完了,人们自然就散了。 肥皂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一根线,但是认真一思索,那根线却又不见了。 ——是时候了,该放火了! …… “团长,东面有一支敌军正在向我们逼近!” 传令兵冲进办公室,朝着血狼大吼。 血狼一惊,抓起衣服便往望楼上奔。路过那个堆满了柴火的舞厅的时候,略一皱眉,吩咐到:“先别点火,等我命令!” 手执火把的士兵便将火把插在了地上,站在旁边耐心等待着。 屋子内的英军,此时哪还不明白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一个个用力朝着门口挤,明明知道即便是挤到了门口也挤不出去,但还是用力地挤着。 一只眼睛透过门缝看着地上熊熊燃烧的火把,张大的童孔里尽是恐惧。 作为宗主国,驻军它国本应是一趟美差,谁又能想到竟会落到如今这个境地? 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不应该来……只是此时后悔已经是太晚太晚了! ——谁又能想到,往日里连爬虫都不如的印第安人,竟然也学会了狡诈、欺骗和伪善? ——就这样轻易地让他们赚走了要塞! ——就这样轻易地,自己们变成了俘虏,欲求速死而不得! 屋子内有人在咒骂,不过却不是咒骂门外准备放火的印第安人,而是咒骂身前身后拥挤的同伴。 有人为了能够更靠近门一点,不惜踩上了前面人的身体,也分不清是什么部位,只管向前爬。 有人眼见自己被踩在了脚下,干脆抓住上面人的脚踝,将之用力地往下拽。 …… 乐团隔着铁栅栏看着这一切,一首‘命运交响曲’,音符间如有斑斑血迹。 肥皂静静地看着乐团,只觉得脑海里那一丝细线愈加分明了起来。 “叮叮叮叮冬……” “冬冬叮叮冬……” 肥皂的手指在颤抖! “叮叮叮叮冬……” “冬冬叮叮冬……” 地上的火把炙烤着他的双腿,他不觉得疼,只觉得快乐。 他看见了! 那是从淤泥和污秽中复苏的种子! 是灼热的青莲! 是世间唯一的美! 印第安,他知道了自己想要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印第安! 第十七章 守城 “都——!” “都——!” 凄厉的警哨在格里芬要塞的上空响起,修洛特尔军团的士兵们顿时忙做一片,有从门里抓着枪夺门而出的,有直接从窗户里翻出来的,也有直接从2楼的阳台上抓着墙壁跳下来的…… 乱遭遭的一团,乍一看,还以为是炸营了! 不过只用了不到5分钟,城墙上便集聚起了至少三分之二的人手,还有剩下的也正飞快地赶来。 修洛特尔军团由十五美元创立,后来十五美元北上,便交给了年轻的血狼。 无论是十五美元还是血狼,也许人生经历大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绝对一样的:修洛特尔军团永远不需要墨守成规,修洛特尔军团永远只看结果! 从这紧急集合的状态就可见一斑! 也同样的道理,不是血狼的修洛特尔军团,也绝对玩不出提前一周拿下格里芬要塞这种骚操作——直到现在,白石城还不知道血狼已经在格里芬要塞睡了一觉了! 只是,远处的敌军已经在架设炮兵阵地了,到了这个时候,血狼才发现,自己空有一百多门大炮,竟然找不到这么多会打炮的人。 炮兵是一个技术兵种,不是短时间三言两语就能学得会的。 虽然说昨天已经连夜安排了轮训,但总不可能让这些只听了半个小时课的士兵一上手就是12磅要塞炮吧? 血狼在自己手下拨拉了又拨拉,尴尬地发现,如此要塞,落到自己的手中,竟然只能当做个乌龟壳! 他原本的大炮和炮兵都拉到城外山丘上去了,如果城中的炮火能够打响,和那山丘上的炮兵阵地直接便互为犄角,简直是天作之合!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个事实,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炮有的是,炮弹也有的是,人没有! 血狼心中的憋屈,从他自己都忍不住去摆弄了一下炮膛,就看得出来了。 “你们这些人啊!平常给老子牛皮吹得山响,现在要用你们了,一个顶用的都没有!” 血狼恨铁不成钢。 “轰!” 便在这时,从城外发出了一声巨响,一颗炮弹划着肉眼可见的弧线砸在了要塞前沿的棱堡墙壁上。 炮弹在墙壁上炸开,一阵黑烟腾起,将血狼吓了一大跳。 再取过望远镜仔细看那棱堡墙壁,发现墙面崩了一小块。再怎样的砖石墙体,到底也敌不过钢铁火药的! 血狼看了又看,最后大笑了一声,朝着城外喊到:“来啊!你再打啊!有本事你靠近点来打!再放一炮试试!” “你那一炮连个墙皮都没崩掉,老子不动手让你打上一百年,你也打不垮这城墙!” 城上士兵轰然大笑,个个兴高采烈,士气高涨。 刚才那一炮只是敌人试炮,真正的炮火轰击还没有开始。 也就在这个时候,情报兵抓着城墙上的绳子翻了上来,一熘快跑跑到了血狼的身边。 “团长,看清楚了,对面是美军,人数大约2000左右,炮不多,也就二十门……” 血狼听到这里,一脚就踢了过去。“也就二十门……你tm的飘了是吧?老子辛辛苦苦攒了三年才攒下十五门炮,你这一下子,就不把人家二十门大炮放在眼里了……” 那情报兵硬捱了一脚,脸上却笑嘻嘻地说:“等下让我去冲阵吧?” “滚!” “团长,这乌龟壳子再硬,光挨打肯定也不是个事。你瞧刚才那一炮,差点把墙壁给砸出个洞来——” “闭嘴!”血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那情报兵才醒悟过来,讪讪地闭上了嘴。 …… 这格里芬要塞的确是坚固不假,砖石城墙厚达5米也是实打实的。 但是问题在于,19世纪了! 过去那种靠着砖石厚度加固的城墙可以防御绝大多数大炮的攻击,但是,19世纪是一个新型武器快速更新迭代的时期。 从美墨战争到南北战争这一阶段,几乎所有人类想象得到的‘先进’武器都在轮番登场。 后膛炮早就出现了,膛线也不是什么秘密,甚至机枪在这个时候都已经交样了,惠特沃斯长步枪的射程可以高达2000米! 19世纪也是一个各种武器和战术的奇葩时期,前装枪比后装枪厉害,排队枪毙比战壕堡垒流行,人们甚至还将大炮绑在了骡子背上,制作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台自走火炮! 弗里蒙特作为美利坚联邦的金刀驸马,搞几台奇葩武器玩个新鲜完全不在话下。 今天是他接受格里芬要塞的好日子,他便特意搞上了几台新式大炮,原本是作为礼炮使用的。 也亏得格里芬要塞内的印第安士兵们,上上下下都不懂炮。要不然,一定会为美军那种从大炮屁股后面塞炮弹的方式而感到惊奇的。 …… “轰!” 城外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炮响,一排白色的烟雾之中,一排炮弹拉着白色尾迹肉眼可见地飞向城墙。 “放心,格里芬要塞固若金汤——”血狼大声说到。 “轰!” 炮弹砸在城墙上,溅起砖石四散。 血狼站立不稳,一个趔趄,狠狠地扶住栏杆,才没有倒下去。 反观身周的士兵们,却七零八落地倒下了一大片。 就在那声爆炸的同时,脚下的城墙轻轻地晃动了一下。众人如同海上的小舟一样,纵使海浪只是轻轻的晃动了一下,这小舟却是差点倾覆了过去。 …… 没错,棱堡是此时这个世界上最坚硬的防御工事。 但是,还是那句话,这是19世纪了! 它已经过时了! 弗里蒙特在一年以前用100门旧式大炮都轰不开格里芬要塞的大门,但是一年以后,后装线膛炮一轮集火就能将城墙轰得瑟瑟发抖。 若是再等上几十年,坦克、穿甲弹这些东西出现之后,什么城墙都只能是玩具了。 …… “打开城门,准备冲阵!” 血狼当机立断,决定不再等下去了。 挨了两轮炮,发现再坚硬的乌龟壳也经不起铁锤砸。 只能硬碰硬了。 他拔出信号枪,准备通知城外山丘上的炮兵准备先行炮火覆盖。 城下骑兵也已经就绪。 血狼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兵不血刃地夺下了这个城,难道守城还能守出个全军覆没来?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怕不是要被托纳提乌军团笑死! “团长!团长!”肥皂在这个时候冲他大喊了起来: “我有办法!我能找到人操炮!” 第十八章 残忍 “英军俘虏!英军俘虏!我们可以用英军俘虏来操炮!”肥皂大声说到。 一言既出,肥皂感觉到所有人都在愣愣地看着他。 但是他还是坚持说到:“团长,我们可以用英军俘虏来操炮!” …… “肥皂,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另外一个印第安人军官问到。他的头上戴着一支黄色的羽毛,那代表着他不但曾经从斑鸠的手中接受过奖赏,而且是马德雷山林时期的正黄旗人! “木桶叔,我知道!”肥皂认真地看着这个印第安人军官,再说了一次:“我们可以用英军俘虏来操炮!”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了肥皂的脸上。 愤怒的木桶一把抓住肥皂的衣襟,狠狠地朝他说到:“难道你已经忘了,你的母亲在白人手中是怎么死的了吗?” “我没有忘,木桶叔——” “啪!”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肥皂的脸上。 木桶捏住肥皂的下颌,将他的脸扳到自己的正面,眼睛看着他的眼睛。“你的父亲是一名勇士,他在汉密尔顿庄园外英勇牺牲。他临死的时候,有没有告诉过你,要为他复仇?” 肥皂的嘴角被木桶的指头捏得有些变形,他微微地点了点头,嘴角漏风似地回答到:“他告诉过我,要跟着斑鸠,为他复仇!” “他有没有告诉过你,不要相信白人!不要和白人说话!不要向他们屈服!” “有说过。他告诉我,我身上的颜色永远不可能洗掉,要跟着斑鸠,听斑鸠的话!永远不要相信白人!永远不向白人屈服!最好连话都不要和白人说!”肥皂回答到。 “难道你忘记了吗?”木桶问到。 “没有忘,木桶叔!” “那为什么你要说那样的话?”木桶狠狠地问到。“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深受白人的压迫和毒害,我们和白人之间的仇恨,就像洛基山一样高!就像太平洋一样深!” “是的,木桶叔!” “那为什么你要说那样的话?”木桶狠狠地问到。“我宁愿死在他们的枪炮下,也不愿意接受他们的好意!不管这好意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不是他们的好意,木桶叔。我们可以强迫他们这样做——” “肥皂!”木桶将肥皂丢在地上,冷冷地说到:“我听说阿拉伯人宁愿死也不碰猪油,印度人宁愿死也不碰牛肉,就算是白人,他们宁愿死都不会亵渎基督——肥皂,难道我们连他们都不如吗?” 肥皂默默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向血狼。 他知道,他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修洛特尔军团的团长,血狼。 他们都是年轻人,知道选择和取舍,应该明白,马德雷山林里发过的誓言,到了外面的世界是行不通的。 就如同现在一样,只要学会权变,立刻就能拥有一大批熟练的炮手,战场形势立刻便会逆转。 “团长,我们可以用英军俘虏来操炮!”肥皂说到。 …… 血狼并不傻。 一开始他就想过可以用英军俘虏来操炮。 但是,当大家都还在马德雷山林中朝不保夕的时候,是仇恨将他们凝聚在了一起。 在这里的人,不止是水桶,还有血狼自己,都曾指天誓日地发下过毒誓。 “我,印第安人,对着至高无上的羽蛇神,对着古往今来所有的神明,对着天上地下所有的生灵发誓!” “我将穷尽我的一生与白人战斗,将他们赶出我们的家园!” “我将燃烧尽我的生命,我将流尽我的鲜血,我将在冲锋的路上死去,我将用所有的武器来与他们战斗!” “我将永远拒绝他们的谈判,我将永远不和他们恢复友好,不和他们说话,不和他们合作,除了刀锋和子弹,我将永远不会给予他们任何东西。” “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 “轰!”又是一轮炮弹落在了城墙上。 美军的炮弹不但威力大,还打得非常准。截止到目前一共四轮炮击,基本上都打中了同一段城墙。 从望楼上看去,那城墙外侧已经被削去了三分之一,事实上因为城墙还在承重,到了这个地步已经随时快要崩塌了。 血狼看着肥皂的鼻翼,错开了肥皂那灼热的眼神。 不是他不知道利用英军俘虏来操炮的好处,而是他更知道如果这样做,所带来的坏处。 修洛特尔之所以是修洛特尔,乃是因为仇恨和愤怒。 这就是修洛特尔的精神支柱。 是这种精神支撑着他们,光着脚跋涉五千里,翻山越岭从马德雷山林来到布拉克山; 也是这种精神,让军团的士兵们能够直面枪林弹雨恍若刀枪不入,能够翻山过水如同无关生死; 修洛特尔军团可以没有大炮,可以没有火枪,但不能没有这种精神。 没有枪炮的修洛特尔军团依然是修洛特尔军团,但是没有了这种精神,他们也就和普通的民兵团没有什么两样。 没错,这种精神很畸形。 并且,随着印第安人联盟的越发壮大,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 但是作为修洛特尔军团的团长,血狼知道,这样一支随时保持着饥渴和嗜血的军团,对于目前危机四伏的白石城有多重要。 十五美元知道。 斑鸠也知道。 “木桶!” “在!” “准备冲锋吧!” “是!” 木桶扶着腰刀答应到。 然后他回过身来,朝着肥皂,一字一句无比用力地说到:“记住了,肥皂!我们的鲜血不能白流!” 说完这句话,他便从望楼的楼梯上兔起鹘落地跳了下去。 城门下,骑兵整装待发。 他们将目光投向望楼上,血狼对他们挥了挥手。 于是他们齐齐伸出手来,用尖利的指甲划破自己的面庞,从额头划到下颌,又从左侧脸划到右侧脸。 他们本就是随时准备赴死的战士。 …… “团长,这是在白白浪费他们的生命!”肥皂绝望地对血狼说到。 血狼看着肥皂,叹了口气。 “我们用的是白人的枪,吃的是白人的面粉,住的是白人的城池……这并不代表着我们在向白人妥协。团长,我们明明有更好的选择!” 血狼示意打开城门,让骑兵们冲出去。 然后他回过头来,笑着对肥皂说:“你是不相信他们能冲破美军的炮兵阵地吗?” “也许他们能,这一次能,但是下一次呢?”肥皂问到。“他们不懂科技,血肉之躯敌不过钢铁火药!他们不懂文明,一个光有着仇恨和怒火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不是的,肥皂,他们懂!”血狼说到:“是你不懂修洛特尔!” 肥皂的身体晃了晃,身为修洛特尔的精锐斥候,这句话像刀子一样扎在他的心上。 “团长,那你告诉我,修洛特尔是什么?”肥皂问到。 血狼眯着眼睛,看着从城门口席卷而出的骑兵队。 “你看,修洛特尔是他们——” “他们是在送死!”肥皂脱口而出。 “不——”,血狼停顿了一下,改口说到:“你说得没错,他们是在送死。” 血狼看着一发炮弹落在他们中间,炸开的碎石泥土遮蔽了视线。 …… 地位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便也不一样。 有一句话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对肥皂这些人说——如果旧的修洛特尔不死,新的修洛特尔如何来临? 曾经让修洛特尔披上恶魔外衣的这些满腔仇恨和愤怒的老人们,他们曾经铸就了修洛特尔的军魂,可是也渐渐地拖累着修洛特尔的发展,成为了包裹着修洛特尔的沉重茧壳。 印第安人想要重生,必然需要的是牺牲,是浴火。 是新人取代旧人,是新事物迭代旧事物,是新思想代替旧思想。 这样的事情,十五美元舍不得做,河狸没权力做,斑鸠不适宜做,那便由他血狼来做好了。 旧的修洛特尔的茧壳,由他来剥! 听说白石城里,小安德烈取代了塞阔雅成为了新的智慧祭司,血狼觉得……塞阔雅也许会很伤心吧?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木桶呢——只希望他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 第十九章 前途无量 木桶瘸着腿,跟着骑队的后面,向前冲锋。 骑士们纷纷从他的身边经过,越过他扑向炮火,又一个接一个地从马背上坠落。 他们有的重新站了起来,继续向前,和木桶一样一撅一拐。有的坠落之后便再也没有能够站起来。 木桶知道,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不是被敌人的炮火碾压,就是被新时代来临的车轮所碾压。 当年在马德雷山林中,所有人都朝不保夕,那时候所有人的心里只有仇恨,能支撑大家活下去的信念只有仇恨。 什么家国,什么印第安,什么文明和民族……都是太高太远,又太虚无缥缈的东西。 只有仇恨,能代替食物填满饥肠辘辘的肚子,能代替衣服度过寒风凛冽的严冬,能代替火枪驱使着大家义无反顾地跟着那个人。 但是新时代就这么来临了! 新时代里,仇恨逐渐变成了边缘的东西。孩子们需要的是食物,女人们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年轻人需要的是大炮和钢枪…… 可是,旧人们却已经老了。 除了仇恨,他们一无所有。 如果有一天,连仇恨都没有了,木桶实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活着。 原本自己和那些兄弟们一样,早就应该死去的。 如果没有了仇恨,自己还拿什么来活着? 听说连塞阔雅都已经退了…… 木桶短暂地回忆了自己这一生,他发现自己所能给予这个世界的,只有无尽的恨! 可是年轻的印第安人并不需要这些! 好吧,唯一能给他们,也就是让他们记住自己冲锋的背影。 希望肥皂这个家伙,能够记住自己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记住了,肥皂!我们的鲜血不能白流!” 木桶很遗憾没有和斑鸠做一个告别,但是他希望斑鸠能够明白,他做到了当初立下的誓言。 ——他会将他的全部生命都献给斑鸠! ——即便是死,也希望留下一个向前冲锋的背影,给修洛特尔的年轻人们。 在这大炮轰隆隆的响声中,在冲杀声日渐稀疏的战场上,肥皂幸运地躲过了一次又一次伤害,但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冲到美军的阵前,便被一丛气浪抛飞起来。 他最后一眼看向了格里芬要塞,城墙上出现了很多英军打扮的身影。 很好。 那里有年轻的修洛特尔! 还有老灰狗那个残忍的儿子,血狼! 未来……终究是属于你们的。 该趟过的路,我都趟过了。 …… 肥皂跪在一堆碎石中间,泪流满面。 “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白石城的军事学院里缺少教官,他们完全可以去那里教授学生!荣军院里有很多退休的老兵,他们也可以去那里颐养天年!” “为什么非要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来对待他们?” 血狼已经离开了这里,作为军团主帅,他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来为年轻的肥皂解释疑惑。 血狼的血,不止是敌人的血,还有自己人的血。 能想明白的自然会想明白,跟着新的修洛特尔继续向前;想不明白就从此分道扬镳,走上另外一条不同的路。 那未必是歧路,只是不再是修洛特尔。 …… 格里芬要塞喷吐着白色的火焰,铺天盖地的炮火像是一片雪白色的光幕一样投向美军阵地。 那一面快被美军大炮轰塌的城墙最终还是坚持住了,不负要塞之名。但当格里芬要塞里面的大炮开火的时候,巨大的反震持续不断,最终却让那面城墙塌了下来。 从望远镜里只看见美军阵地上一片狼藉,碎石尘土虚浮在半空中,刚一落下便又被接踵而来的气浪给掀飞,形成一片黑褐相间的雾墙。 那里的美军像是蚂蚁一样四散奔逃,可是无处不在的炮火让他们的奔逃显得仓皇可笑。 隐隐约约看见了一面白旗,血狼不想知道那面白旗是什么意思,在他未下令停止之前,炮火不会停歇。 他自始至终没有扣动信号枪的扳机,山丘上的炮兵此时已经没有必要再开火了,可以节省一些弹药。 至于格里芬要塞里面,他只希望炮火能够再勐烈一些,以抚平城墙上那些年轻的修洛特尔士兵们的悲伤。 旧时代的老兵们已经牺牲了,也带走了他们的仇恨。 但依然再一次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渲染了修洛特尔的军魂——死,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放心吧,你们鲜血不会白流!” 这就是血狼唯一能给他们的交代。 …… 战斗还没有结束,肥皂便又找到了血狼。 他惊讶地发现,血狼似乎对于木桶这支骑队的牺牲毫不在意一般。 一个英军军官正诚惶诚恐地和血狼觥筹交错,手里拿着斟满红色液体的高脚杯,谈论着明天美好的天气。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见了肥皂过来,血狼笑着对那位英军军官说:“你瞧,咱们印第安小伙,是不是个个都英俊潇洒?” 那军官连忙大笑,夸到:“不错,不错。这样的小伙子,要是走在伦敦街头,一定会有很多姑娘芳心暗许的。” “哈哈!”血狼大笑不已,“白人姑娘也会喜欢他吗?” “哪儿有什么白人和黄人,所有人无论肤色都是平等的!伦敦的姑娘们绝不会这么浅薄!” “哈哈!” 血狼和那军官顿时都开怀大笑。 此时炮火已经稀疏了一些,城内组织了一支步兵前往城外打扫卫生。 那只美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一个也逃不掉的。修洛特尔的士兵最擅长的,便是跋涉、搜捕、残忍狠绝。 “这么急着找我,是有什么事吗?”血狼问。 肥皂停顿了一下,但还是坚定地说:“我想退出修洛特尔军团。”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周围的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他。 血狼站起身来,提起一个空酒杯,将自己杯中的酒分了一半,递给肥皂。 “那就,祝你一路顺风!” 肥皂端起酒杯,想了一想,还是饮了下去。 “祝团长,功勋卓着,武运长久!” 肥皂将酒杯递还给血狼,便径直下了望楼,出了城门,离开了格里芬要塞。 血狼没有叫人去追他。 而是回过头来,对那个英国人军官说:“你瞧,咱这个印第安小伙,是不是英俊潇洒?” “前途无量!”那个英国人军官急忙笑着夸赞到。 “哈哈!”血狼上去搂住那个英国人军官的肩膀,说到:“再来一杯吧,祝咱们印英同盟,前途无量!” 第二十章 临机 自从3年前打完库奥赫特莫克那一战之后,斑鸠便很少再干预军队具体的军事行动了。 那一战看似是一场以少对多的大胜,实际上从战后复盘来看,有很多更好的办法。 斑鸠自认自己并不是什么军事天才,万幸的是,自从马德雷山林成军以来,并没有打过什么大败亏输的仗。 从一个只有七八条枪的小部落走到今天,一步一步,皆如刀尖上跳舞,经历了多少坎坷曲折,天知道! 即便是闪蝶行动,他所能做的,也是他坚持要做的,便是制定出一个大体的框架。 至于这个框架里面塞什么东西,就完全交给了十五美元、血狼、水车、河狸、红云这些人。 闪蝶行动一共有十多种方案,每一个方案又分为不同的小阶段,具体到战术执行层面,无论是修洛特尔还是托纳提乌,甚至是红云的民兵团,都演练过很多次了。 然而,当战争真的开始的时候,它还是朝着一个所有人都没有预想到的方向行去了。 白石城在1月13日发出了开始闪蝶行动的指令,但是在1月15日便收到了血狼兵不血刃拿下了格里芬要塞的捷报。 十五美元连夜发布命令血狼赶紧扫清俄勒冈西部,命令刚刚送走,便又接到了有一支美军正向格里芬要塞前进的情报! 于是十五美元一边赶紧传令,让血狼务必坚守,扼守住这个要塞,等候红云的援军。一边加急催促红云改变行动方向,驰援格里芬要塞。 之所以仓促改变红云的行动计划,实在是格里芬要塞太过于重要,只要掌握了它,几乎就等于掌握了俄勒冈西北(今华盛顿州大部)。 这一道命令刚刚送走,天一亮便又接到了新的情况。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十五美元无法判断的不好不坏的消息。 坏消息是,格里芬要塞城破了! 好消息是,格里芬要塞守住了! 难以判断好坏的消息是,血狼和英军又结盟了! 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十五美元恨不能亲身前往格里芬要塞一看究竟。但是他身为战争祭司,却不能总把目光投向某一处战场。 北面的托纳提乌军团正在勐攻白鱼镇,及今还没有消息传来。 …… 十五美元拿着战报急匆匆地走进斑鸠的办公室,发现斑鸠正靠在窗口吞云吐雾。 “斑鸠,你不是戒烟了吗?”十五美元问。 “哦,等过了这阵子再戒吧——你来得正好,对于德克萨斯的战争,你有什么看法?”斑鸠问到。 “德克萨斯?”十五美元愣了一下,搜罗了一下脑海中的资料,回答到:“美军越过了格兰德河,目前还不知道墨西哥会如何抵挡?” “不不不,我不是问你这个,你觉得,墨西哥能撑多久?”斑鸠问到。 十五美元迟疑了一下,坦白回答到:“我不知道。” 斑鸠默然。 按照记忆中的情景,美军会在1846年基本扫平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解决北面的问题,然后1847年南北夹击墨西哥城,再一次俘虏圣安娜,最后达成《瓜达卢佩-尹达尔戈条约》,留下一个百病缠身永世不得翻身的墨西哥,完成美利坚帝国的最后一块拼图。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又和记忆中不一样了。 历史上的墨西哥,总统圣安娜在前方作战,国内一大票军阀和议员在后方扯后腿,圣安娜率军刚到前线就被俘虏了,简直就和10年前一模一样。那一次圣安娜的对手是山姆-休斯顿,圣安娜刚到前线,掐着表才18分钟,自己就陷入包围,成了俘虏。 这要说没内鬼简直就是没天理了。 然而现在,雄心勃勃的圣安娜占据了墨西哥东部,以维拉克鲁斯港为中心,勾结了一支法国舰队,进可攻退可守。 皇帝马克西米利安占据着墨西哥城,遥控八方诸侯,发布着时灵时不灵的命令。 杰罗尼莫封疆裂土,在墨西哥西面看着太平洋和马德雷山,时而左右逢源,时而横竖挨打。 胡亚雷斯崛起,在墨西哥南部呼风唤雨,和秘鲁阿根廷等玻利瓦尔一系眉来眼去。 此时的墨西哥一盘散沙,除了每一个人都在狂呼口号之外,谁也没个具体的章法,该怎么抵御美军的入侵。 斑鸠得到的消息已经是滞后了,但即便是这已经滞后的消息,还是让斑鸠觉得寝食难安。 历史上的美墨战争进行了两年。 可是照这样看下去,怕不是两个月就结束了? “唉,真是多事之秋啊——”斑鸠叹了一声说到。“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 十五美元将血狼的战报送了过来。 说到:“血狼在信中说,他和英军又结成了同盟,最多再等一天,他将反身直击利文斯顿,和水车南北夹击,先干掉弗里蒙特再说!” 斑鸠看着墙壁上的地图,沉思了起来。 按照闪蝶计划的原型,需要血狼在扼守格里芬要塞的前提下,进一步向西清扫加利福利亚。 简单来说,血狼负责的是闪蝶的左翼,水车负责的是闪蝶的右翼。而红云以及可能会用到的白石城本部,将是闪蝶的两条触须。 闪蝶计划的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清扫西北,二是搞定弗里蒙特。 最终目标,则是为了提前在本特堡完成部署,将美利坚的北线远征军拦截下来,从而改变墨西哥主战场的态势。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美洲西北的蝴蝶扇动翅膀,要的是在墨西哥卷起飓风,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俄勒冈。 从战略上来讲,墨西哥能够顶住,俄勒冈自然就安全。墨西哥要是顶不住,俄勒冈不过是多蹦跶两天而已。 “也就是说,血狼想要修改闪蝶计划,是吧?”斑鸠问到。 “是的。”十五美元说到。 “你怎么看?” “从战术上来讲,如果能集中力量搞定弗里蒙特,自然是最好的。机会的确很难得!”十五美元说到。 “血狼这家伙……”,斑鸠笑了一下。“提前了5天完成计划,本来是个好事。可这一下子,前面的计划就又得推翻重做了!” “大体趋势是不会改的。”十五美元说到:“闪蝶的目标是解决弗里蒙特和清扫西北,如果能先解决前者,自然是再好不过的。” “那就批准吧!让红云转向兰德,不求能打下那里,至少牵扯住兰德支援的兵力!”斑鸠果断说到。 “好的。” “白鱼镇的战报来了没有?” “还没有。” “去催!让月牙无论如何,必须保持情报的畅通!” “好的。” 十五美元欲言又止。 “怎么了?”斑鸠问到。 “和英军结盟这件事,你怎么看?”十五美元问到。 斑鸠挥了挥手,“结吧结吧!结个血盟!这一次谁要是想背叛就被一千条蛇给咬死!” …… 和白人结盟这种事情,一向阻力很大。 印第安人对白人的仇恨,不止是血狼遇见的那一点点。整个印第安人联盟,极端的反白力量也是很有市场的。 好在斑鸠威望空前,又独断专行,压制得住。 这种事情,血狼需要生死抉择,十五美元需要左右平衡,斑鸠只需要考虑胜负得失。 至于像肥皂这种小人物,不过是上位者意志之下,载沉载浮的一叶小舟而已。 第二十一章 战场迷雾 战争一旦开始之后,战场上便罩上了一层迷雾。再锐利的眼睛,也不可能再看得清战场。 古之名将,之所以百战百胜,便是竭尽所能地排除掉所有的未知风险,所谓‘先胜而后再战’,不外如是。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结硬寨,打呆仗’方才是最好的选择。 无论是血狼、水车、红云这三大军团首领,还是十五美元、坐牛、斑鸠这几个印第安联盟首脑,都是在生死一线中摸爬滚打起来的人物。 然而越是这样的人,其实越不喜欢行险一搏。 只是印第安人如今确已到了悬崖边上,若再不行险一搏,便是坠入深渊永无翻身之日了。 眼下白石城经过三年的积累,好不容易终于有了点家当。在北美西部这一张牌桌上,悄悄地挤上了牌桌。若不趁此机会一搏,难道还要等着再次陷入绝境才拼命不成? 是以,不但格里芬要塞的血狼在做极限突破,白鱼镇的水车、正拼命往兰德赶路的红云,都做好了此生最后一战的准备。 为的便是,将来的印第安人,能够有机会‘结硬寨,打呆仗’。不需要多出色的战争技巧,也不需要再像他们这么舍生忘死。 谁还不知道生命可贵? 只是他们选择了牺牲和成全。 …… 利文斯顿,处于后世的蒙大拿、爱达荷和怀俄明三州的交界处。美利坚结束南北战争之后,第一件事情便是修建太平洋铁路,将整个国家给连接起来。 太平洋铁路曾被誉为世界七大工业奇迹之一,事关美利坚国运。若以中国的古老观点来看,这一条铁路也算得上是美利坚的龙脉了。 利文斯顿,则出于这一条龙脉的关键节点上。 四周皆是小山,唯此地稍微平坦,有东西峡谷相通。在冷兵器时代未必为要地,但是在排队枪毙的时期却是占稳了地利。 只不过1843年的利文斯顿,不过只是一个人迹罕至的破败村落。也许曾经有过印第安人部落聚居于此,但也是很早很早之前的事情了。 随着弗里蒙特大军的入驻,这里已经一个印第安人都没有了。甚至连古老的村落痕迹,都被清扫干净了。 只有山坡上歪歪斜斜插在泥土里的半截图腾桩子,表示这里曾经有过主人。 弗里蒙特大军的到来,为这里重新增添了生气。 他的军营布置得很有章法,炮兵出于营地的最中央重点保护,四面都设置了简易的木墙,旁边的山丘上还有高高的哨楼,比树尖都还要高。 作为压迫白石城的三大营的主营,这里虽然没有建立要塞堡垒等永久工事,但也绝对不是能够轻易攻得下来的。 曾经白石城的军队来这里做过试探,双方并没有大规模的接触,但很显然,白石城的军队望而却步了。 对于弗里蒙特来说,他完全不必要去冒那些不必要的风险。只需要将三大营互相呼应着,一步一步向东推进就好了。 白石城的活动空间会被一步一步地压缩,最好的结局就是越过密苏里河,离开俄勒冈。 如果没有南边的战争的话,再给他半年的时间,他就能将大营推进到白石城前面10公里去。 只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他那位老岳丈毕竟是退位了,对于国会的影响力也没有之前那么强了。 华盛顿有一群狂热的好战分子,他们一力推动了对墨西哥的战争。 弗里蒙特也想要墨西哥,但是对于他个人而言,这个战争的时机来的稍微早了一些。 如果还能等他半年就好了。 不过问题也不大,他相信自己能够很快解决掉白石城的。 只要接管了格里芬要塞,接下来就可以全力东向了。 不急。 …… 利文斯顿军营的正中有一间石头屋子,前身应该是印第安部落搞那些神神叨叨祭祀的地方,现在被弗里蒙特用来当做了自己的居所。 初春的天气依然寒气逼人,地面的残雪还没有完全化开。 清晨。 弗里蒙特推开门,将咖啡杯里未融化的残渣倒进墙角的残雪中,他发现那堆残雪一下子就被烫出了一个黑窟窿,颇是有趣。 一骑从远处山岗上奔下来,惊醒了沉睡的山谷。 不一会儿,营地指挥官便来到了弗里蒙特的办公室,弗里蒙特刚打开文件,准备阅读昨夜送来的德克萨斯的情报。 “早上好,克里克指挥官!”弗里蒙特说到。 “早上好,总督先生!”克里克指挥官说到,将门从身后轻轻的关上。 “这么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弗里蒙特问到。 “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总督先生。”克里克有些局促地说到:“昨天派往格里芬要塞的军队,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消息传来。” 弗里蒙特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凝立了一会儿,才一挑眉头,问到:“我们有派人过去看看情况吗?” “有,但是也没有消息回传。”克里克回答到。 “那你觉得会有什么问题呢?难道英国人会出尔反尔?”弗里蒙特反问到。 “我希望是我多虑了,”克里克说到:“但是从昨夜开始,我就一直心神不宁。我打过很多年仗了,每当有什么坏事发生的时候,我就会这样——很难用科学来解释,但我真的有些担心,总督先生!”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便在这时候,又有人敲了敲门。 “进来!”弗里蒙特朝门外喊到。 进来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干干净净,英姿飒爽。和克里克这样胡子拉碴的老兵明显不同。 “早上好,总督先生!早上好,克里克指挥官!”年轻人打了个招呼。 “有什么新的情报吗?卡列上尉!”弗里蒙特问到。 卡列上尉是弗里蒙特的情报官。作为加利福利亚和俄勒冈地区总督,弗里蒙特有一套自己的班子,并不完全依赖于克里克这个战场指挥官。 “格里芬要塞的英军来信了,总督先生,”卡列上尉将一封信递给弗里蒙特,口中简要禀报到:“他们已经按约撤往了北纬49度线以北,并将格里芬要塞完整地交给了福瑞斯上校。” 弗里蒙特展开信纸看了一眼,将他递给了克里克指挥官。 克里克指挥官皱着眉头很快读完了。 英国人的信写得彬彬有礼,既表现出了对离开这里的不舍,又表示出对于《俄勒冈协议》毫无怨言的尊重,还对在过去期间弗里蒙特对他们的支持十分感谢,并表示很乐意在将来继续保持和弗里蒙特的友好关系。 “英国老就是这么虚伪!”克里克冷哼了一声,将信还给了弗里蒙特。 弗里蒙特笑了一下,没有计较克里克指挥官这种小肚鸡肠,而是问了卡列上尉一句。 “听说最近你们和白石城的情报线打得十分激烈?” 第二十二章 隐秘战场 “是啊。”卡列上尉回答到:“也许是由于南边战场的原因,最近白石城的活动有些频繁。红云民兵团昨日突然向白石城靠拢,我们抓住了几个他们的哨探,但是没有拷问出什么。” “这些印第安人或许是真的有巫术,他们并不害怕严刑拷打。”克里克指挥官补充说到。 “他们总该有害怕的东西吧?”弗里蒙特说到。 “问题是,那些和我们合作的印第安人,怕挨打,怕死,怕黑……什么都怕,可是一旦他们进入了白石城阵营,转过头来却什么都不怕了。”卡列上尉说到。 “试过水牢吗?”弗里蒙特问到。 “试过,没用。”卡列上尉回答到。 “轮刑?” “试过,没用。” “鼠刑?” “恕我冒犯,总督大人。关于如何使用刑罚,在这一方面我有很多经验。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有一门特殊的选修课,是关于如何从敌人的口中掏出更多情报的,能通过这一门课的人不多,我恰好是其中之一。”卡列上尉说到。 弗里蒙特耸了耸肩,说到:“我并非不相信你的能力,只是白石城这一股印第安人和其它印第安人不一样。他们狡诈、虚伪、心狠手辣,过去我们对他们了解得太少了。” “没错,”克里克指挥官补充说到:“过去我参加过对塞米诺尔人的战争,相比起来,塞米诺尔人纯洁得就像是小白羊。” “放心吧,总督先生,指挥官先生,”卡列上尉胸有成竹地说到:“我向马萨诸塞州订购了一台吐真机,昨天已经到了。我等下回去就可以用起来,到时候我们想要什么情报,就能拿到什么情报了。” “吐真机?”弗里蒙特和克里克互相看了一眼,都表示没听说过这个新名词。 最近这些年,科学的发展就像是钻出瓶子的恶魔,有些失控了。 每隔几天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被发明出来,即便是弗里蒙特这种精英分子,也有些接受不过来了。 “你们听说过‘电’吗?”卡列上尉问到。 弗里蒙特和克里克点了点头。 “电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拥有神秘而强大的力量。科学研究发现,只要将合适的电通过铜线导入人的脑子里面,这个人就会被电所控制,从而说出心里话来——这是匹兹堡电气公司的最新发明,《宾夕法尼亚邮报》曾做过专门报道。”卡列上尉介绍到。 弗里蒙特虽然还是没明白‘吐真机’到底是什么,但听起来似乎很厉害。 “好吧,希望能奏效。”弗里蒙特说到。 “上帝保佑,但愿这个科学能管点儿用!”克里克摊了摊手。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克里克指挥官告别离去。 临走的时候弗里蒙特告诉他,他的幕僚团里有一个名叫弗洛尹德的牧师,除了神学知识丰富以外,对于精神科学也颇有研究,问克里克是否需要去看看? 克里克表示有空的话自己会多做祷告的,弗洛尹德就不用了。 …… 等克里克离去之后,卡列上尉才对弗里蒙特说到:“克里克这个人,他和斯蒂芬-卡尼将军有关系。” 弗里蒙特皱起了眉头。 随着墨西哥战争的打响,联邦军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动员了起来。除了南边蓄谋已久的扎卡里-泰勒和海上的约翰-斯洛特之外,又派出了一只2万人的远征军,由斯蒂芬-卡尼少将率领正向西而来。 名义上说是为了南下夹击墨西哥,可是弗里蒙特觉得,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有什么证据吗?”弗里蒙特问到。 “我在拉勒米堡的情报员透露出来的消息,据说斯蒂芬-卡尼将军是来取代你的!”卡列上尉说到。 弗里蒙特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 他早就怀疑远征军的动机不太单纯,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弗里蒙特相信,自己的判断绝对没有问题。 阴谋的味道,他很熟悉。(***注1***) 然而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是他经营多年的基本盘,怎么可能交给斯蒂芬-卡尼这样的外人? “克里克同他有密谋,是吗?”弗里蒙特问到。 卡列上尉从衣兜里拿出一封信来,递给了弗里蒙特。 信纸被揉成了一团,边角还有被烧焦的痕迹,几点血斑洒在上面,显示着取得这个情报并不容易。 弗里蒙特看完之后,默默地将信收了起来。 “这封信你从哪儿得来的?”弗里蒙特问到。 “克里克派出的信使被印第安哨骑拦截了下来,我的人又将那个哨骑拦截了下来,”卡列上尉说到:“我的人死了三个,才将这封信送到我的手中。” 弗里蒙特突然又掏出收起来的信纸,再看了一遍。 “难怪,他说要我们等在这里,原来是等着斯蒂芬-卡尼!”弗里蒙特的脸色变得有些狰狞。 战场上的你死我活固然惊险,可是在另外的战场上,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才是真正的恐怖。 绅士们端着咖啡吃着奶酪,三言两语之间就将万里之外的政敌判了死刑。 弗里蒙特深谙这一切。 不幸的是,他现在成为了受害者。 “总督先生,还是速做决断吧!”卡列上尉说到。 北俄勒冈军团是弗里蒙特亲手缔造的,虽然指挥官现在是克里克,但是以弗里蒙特的声望和手段,控制住它不难。 难的是,不要引起巨大的内耗,以免为白石城所趁。 “白鱼镇的情况怎么样?”弗里蒙特问到。 “大雪天气,通讯不便。最新的消息是两天前的,那里一切正常。” “兰德堡呢?” “一切正常,上午我刚收到情报。” 弗里蒙特又沉思了一阵,问到:“最近白石城的侦骑是不是太多了点?他们是有什么动作吗?”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卡列上尉回答到:“这也是我现在最头痛的事情。他们的侦骑大肆出动,在大平原拦截每一个我们的情报员,以往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相处还算默契,可是现在见面即分生死,也太不守规矩了些。” 弗里蒙特问到:“我们的应对呢?” 卡列上尉笑了一下,回答到:“他杀我一个,我杀他一双!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无非就是这样罢了!” 弗里蒙特默默地坐了下来,端起早已经冷掉的咖啡,沉思不语。 …… 午餐桌上,弗里蒙特突然对卡列上尉说到: “卡列,三件事情,你立刻去做!”弗里蒙特正色吩咐到。 “请吩咐吧,总督先生!”卡列上尉放下刀叉,站了起来。 “第一,我再给你补充一百人,在大平原上猎杀所有白石城的信使,不计代价,务必隔绝他们的信息,让他们成为瞎子、聋子、和哑巴!” “是!” “第二、立即逮捕克里克,审讯……北俄勒冈军团将由我亲自接手!” “是!” “第三、两天之后,我将移营至拉马尔山谷,你派人去做好前哨!”(***注2***) “是!” 第二十三章 羡慕 这一场期待已久的战争终于开始了。 可是对于月牙来说,属于他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开始和结束这个说法。 6年前的那一天,他和鲟鱼、熏鱼一起随着斑鸠去抢劫一个名叫艾奇逊的奴隶商人,从那一天开始,他的战争便已经开始了。 及今一共1801天,每一天他都处在战争之中。 别的人还有所谓的‘和平’和‘休整’,可是对于情报处来说,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休整’,那就是‘死’! 现在回想起来,在南边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光,是他最轻松和快乐的时光。那时候他和鲟鱼、熏鱼三个人就能撑起整个部落的情报系统,偶尔还能躺在牛背上晒晒太阳。 自从3年前北上之后,那样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 3年以来,他看着一张一张熟悉的面孔在他的面前消失。 曾经他想要大力培养的人才,转眼就被发现身上多了七八个窟窿;曾经他以为万无一失的计划,转眼就被对手穿透得千疮百孔;曾经他以为隐秘稳定的情报点,转眼就被叛徒卖了个干净……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以前他还会自责,但是渐渐的,他发现所谓的人手,其实只是一个数字。 包括他自己,迟早某一天,也会成为这个数字的一部分。 3年以来,连鲟鱼和熏鱼都长胖了,他居然开始掉起了头发! 以至于他时常会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记错了自己的年龄,自己现在并不是18岁,而是38岁或者48岁…… 其它体系内的人,比如那些搞军事或者搞经济的,时常抱怨体系内的老人太多,思想冥顽不化——比如明明好好的一炉脱硫钢,非要神神叨叨地加一点草药进去;明明俘虏了一条大鱼,结果被红了眼的老人一刀就切了! 但是在月牙的情报体系里,就没有这样的担忧。 人手死得太快,想不更新换代都不行。 这样一来,有好处有坏处。 好处是,没有条条框框的掣肘; 坏处是,没有条条框框的掣肘! 新人们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有的时候,月牙在想,其实他宁愿要那些按部就班的老人来做事情。 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天,不再需要他的手下拼着性命去传递情报,比如一根线或者什么的就可以将消息从白石城传到格里芬要塞,或者用个什么机器就能将消息从白鱼镇传出来。 他曾经派人去纽约偷了一台‘说话机’回来,结果发现那和一堆废铜没什么两样。 …… 然而月牙知道,1846年的战争,是和其它所有的战争都不同的。 自斑鸠第一次带领他们在马德雷山林中建立起部落开始,斑鸠就一直在期待着墨西哥的战争。 并为此准备着。 月牙便也在暗中准备着。 眼下最关键的问题是,白鱼镇到底发生了什么? 战场被一层迷雾遮掩着,这绝对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霞,该你去了!” “你是我最喜欢的部下,也是我所见过的最敏捷机灵的斥候,在这个时候,只有你出马了!” “你若死了,就该轮到我上了!” “无论怎么样,我们必须打通和白鱼镇的情报线!” …… 大平原上,一望无际。 东一堆西一堆的浅雪,让这片枯黄色的大地像是一块浆洗过度的亚麻布,上面打满了白色的补丁。 霞趴在一个水沟里,刺骨的冰水浸湿了他的衣服。 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霞拿着望远镜一动不动地看着。 那是一个骑兵,从北面而来,应该是白鱼镇派出来的信使。 霞忍住了想要爬起来迎上去的冲动,悄悄的又向前匍匐前进了一段距离。途中路过了一具尸体,那是他的同伴,刚死不久,额头上一个巨大的窟窿,血浆已经凝结了。 旁边一枚六棱形的弹头,因为撞击已经有些变形,但依然闪烁着冰冷的寒光。***注*** 经过了一个冬季的摧残,大平原上的野草都枯死了,一从一从服服帖帖地倒在地面,对他的身形很难起到什么掩护作用。 那一个骑兵跑得很快,没过多久,霞便连马上的骑士都能看得见了。 还能看见骑士背上烈烈作响的黑旗,那是紧急军情的符号。 ‘快……更快一些……更快一些……’ 霞在心底喃喃地说,目光移开望远镜的两只圆筒,看向了其它方向。 大平原实在是太大了,一眼也望不到头。 就在他一无所获地打算重新拿起望远镜的时候,他听见了一声枪响。 “砰!” 霞趴在地面的身躯都忍不住一颤。 然后他便看见前方那个骑士,一头从马背上栽倒了下来。 那匹马儿失去了主人,又往前跑了一段距离,最后才慢慢地停下来,疑惑地左右看了看,最后竟然踩着小步,回到了那骑士的身边。 霞在望远镜里看见,那匹马儿用嘴拱了拱骑士的尸体,最后无奈地放弃了,站在原地低嗅着地面的浅雪。 霞将望远镜转向他的左边,枪声传来的方向。 可是镜筒里除了无边的衰草,和斑斑点点的浅雪,什么都看不到。 霞轻轻地重新退回到了水沟里面。 …… 靠着昼伏夜出,霞和他的同伴终于来到了这里。 这也是之前的斥候队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 可是他的同伴还是在清晨倒下了——他们潜伏在一丛草堆旁边,但是草堆里藏着一条冻僵的蛇,那条蛇醒来之后咬了他的同伴一口,他的同伴吓得跳了起来。 也就那么短短的十多秒的时间,随着一声枪响,他看见他的同伴额头上绽开了一朵巨大的血花。 霞自始至终都没有探头。 他躲在水沟中一动不动,甚至亲眼看着那个朝夕相处的同伴,经历了半个小时多的挣扎,最后才不甘心地咽气。 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静静地趴在水沟里,等待着黑夜再一次降临。 不远处那一枚六棱形的子弹闪着幽光,随着温度渐渐的降低,表面凝结起了一层灰蒙蒙的白霜。(***注***) 霞竟然觉得有些羡慕: ‘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印第安人也能用上这样先进的枪和子弹?’ ‘能打得这么远,还能打得这么准!’ 第二十四章 科技怪物 黑夜降临了,霞轻轻地将自己的腿屈了起来。 水沟里的凌冰发出‘哔哔波波’破碎的声音,将他吓了一跳。停了一会儿,他才继续曲腿。 身体像蚯引一样在地面爬行了一段距离,然后才慢慢地站起来,冒着腰向前方跑去。 北面来的那具尸体掉落在离他大约3千米距离的地方,按照他现在这样的速度,大约要跑15分钟左右。 这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可是霞也没有其它办法了。 人们提起情报人员来,总会以为这是一群神秘的人,什么装着小贩在街头晃荡,或者在窗台上摆个花盆传递信息之类,悄无声息地办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然后深藏功与名。 霞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他就曾经在丹佛扮演过乞丐。 但是一个情报人员不能总是想着投机取巧,比如现在这个时候,哪里还能有什么花巧。 无非就是拿着性命朝着命运硬怼罢了。 大概唯一能取巧的地方就是黑夜,敌人的武器再聪明,总不可能看穿夜幕吧?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砰!” 一声枪响,霞迅速地趴了下去。 他并没有中弹,但是他惊讶地发现,一颗赤红色的星星正从他的头顶掠过,冉冉升起。 那颗星星到了极高处,一下子爆射开来,发出刺眼的光芒。 霞急忙扭过了头去,不敢直视那一丛光亮。 他看见整个大平原似乎都变得亮如白昼,自己的脚下也倒影着长长的影子。 ‘该死的,美军怎么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霞暗自咒骂了一句,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过了好一阵子,白光才慢慢地散去,霞便又重新站了起来,猫着腰向前跑。 比预想中的多用了5分钟的时间,他终于跑到了那具尸体的旁边。 那一匹马儿还忠实地守在那里,对他的到来表现出一丝好奇,打了个响鼻,在宁静的黑夜里传出老远。 霞飞快地在那具尸体上摸索着,最后粗鲁地撕开尸体的衣裳,在他最里层的衣兜里找到一个信封。 ‘没名字的兄弟,谢了!’ 霞翻身爬上马背,也不敢驱马用力跑,只轻轻地控着缰绳,让马儿在黑暗中静静地散着步,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砰!” 又是一颗星星升上夜空,一丛光亮将大地照得雪亮。 霞将自己藏在马匹的左边,勒住了马缰。 就在白光快要消散的时候,他听见了又一声枪响,马儿向着旁边打了个趔趄,随即倒了下去。 霞的腿被马腹压着,可是他一声都不发,静静的等待着黑夜再次降临。 ‘该死的,这玩意儿不要钱吗?这么浪费!’ …… 清晨的时候,月牙在白石城以北20公里处的接应点,从霞的手中接过了那封信。 他一边策马往回奔,一面命令随行的医生赶紧去给霞治疗。 霞的一条腿已经肿得跟炮管一样粗了,裤腿上面还挂着碎冰,脚背上露着一截钉子尖。 月牙只来得及拍了拍他的肩膀,“好样的,霞!” “小事一桩!”霞满不在乎地说到:“还有什么信要我送到米克特兰吗?我得往那里跑一趟了!”(米克特兰,即地狱) “不准!”月牙远远地回头喊到。 *** 斑鸠的办公室里。 十五美元、河狸、坐牛等人都围聚在一起,看着月牙按照手中的密码本翻译信上的内容。 随着一个月牙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白鱼镇的情况终于浮现了端倪。 原来早在2天前,水车率领的托纳提乌军团便攻破了白鱼镇。 但是,白鱼镇的美军在崩溃前夕,释放了一种黄烟,让托纳提乌军团的士兵很快倒在了地上,并丧失了行动能力。 因此托纳提乌军团只能撤出白鱼镇做调整,无法再执行南下攻击利文斯顿的任务。 水车在信中着重提到了这种黄烟,士兵们在进入这种黄烟之后,便立即开始了剧烈的咳嗽,不断的有人因为呕吐和腹泻而摔倒。即便是尽快退出之后,也产生了皮肤溃烂甚至失明的症状。 水车在信中坦言,托纳提乌军团至多只有二分之一的人还能参加战斗。 …… 看完水车的信之后,斑鸠的脸色变得特别的阴沉。 氯气! 这种原本应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出现的东西,没有想到现在就出现在了美墨战场上,而且还被他给碰上了! 如果说核武器是二战之后人类最强大的武器的话,那么在核武器出现之前,生化武器才是人类最终极的毁灭力量。 天花、鼠疫、梅毒……这些曾用来屠杀过印第安人的东西,都还可以认为是无妄之灾。 但是氯气,就是铁板钉钉的生化武器! 饶是在战前斑鸠已经尽可能地低估了美军的道德水准,白石城甚至还有一整套如何应对投毒或者疫病的应对方案,但是斑鸠还是没有想到,他们会将氯气这种东西,急匆匆地从实验室搬到了战场上。 在这个时期通过电解的方法大规模生产氯气还不现实,唯一能够小批量制造氯气的方式,还是采用软锰矿和浓盐酸的反应,成本不低,而且氯气的工业化用途也基本没有。 它唯一的作用只有一个,简单地、大范围地、无差别地杀人! 此时的美利坚,相对于乳臭未干的印第安人来说,就像是一个挥舞着钉头锤闯入了幼儿园的科技怪物,残忍嗜血,而且毫无底限! 面对着这样的敌人,甚至连斑鸠的心里,都忍不住产生了一丝动摇。 印第安人还有未来吗? 苦心积累了这么多年,从一无所有到勉强凑齐了几支军团,从南到北自己布下了一大堆先手,也基本上将西部所有印第安人都收拢在了一起,就期盼着在美墨战争这个美利坚最虚弱的时期给他一拳—— 可是,即便是做了这么多的准备,在面对着突然出现的生化武器的时候,斑鸠还是觉得,自己的拳头是如此的软弱无力。 没错,托纳提乌的士兵个个都视死如归! 没错,修洛特尔的战士们都会勇勐向前! 没错,大平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奋勇争先! 但是这又怎样? 有用的武器,只要使用了第一次,就会使用第二次、第三次…… 第二十五章 我们什么都没做错 在场的所有人都久久没有说话。 热武器时代刚刚在他们的心中建立起不可战胜的神话,在场的所有人,除了斑鸠之外,他们刚刚放下手中的棍棒和石块,好不容易拿上了和白人一样的枪支——但是转眼间世界规则就变了。 就像一个在深山里发愤图强寒窗苦读二十年的书生,自以为学有所成可以一展抱负了,结果刚下山的第一天,却发现外面的世界人手一台计算机…… 这种打击,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住的。 托纳提乌军团是什么成色,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 若非水车在心中反复强调那种黄烟,他们肯定会以为这是一个笑话—— “再……再确认一下,这是水车的信吗?”坐牛颤抖着手指,抢过桌面那封信,放在眼皮子底下认真地看着。 河狸和十五美元都凑了过去。 月牙无声地翻着密码本。 过了很久,那张被坐牛不小心抓出了一个破口的信纸才重新放回到桌面上。 再没有人说什么。 …… “还有一个消息……”月牙将水车的信纸夹到密码本中,收了起来。 “讲!”斑鸠抬了抬眼。 “利文斯顿的兵力,原来打探到的消息有误,不是3000人,而是超过5000人!”月牙说到。 “情报来源呢?”斑鸠皱起了眉头,问到。 现在也只有他还能问了,河狸、十五美元还有坐牛,都神色晦暗地坐在椅子上,魂不守舍,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是进犯格里芬要塞的那一支美军透露出来的信息:驻扎在利文斯顿的北俄勒冈军团,下辖3个旅,分别是亚历山大旅、汤姆逊旅和格雷姆旅。战场指挥官名叫弗朗西斯-克里克,年轻时曾参加过佛罗里达黑鹰战争,任少尉连长,其后进入西点军事学校,毕业之后,来到了俄勒冈……” 月牙在说这份情报的时候,手里没有拿任何文件,这些信息已经记在他的脑海里了,不需要使用任何文件。 他之所以能成为白石城的情报处负责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记忆力好。 “……亚历山大旅包含2个团,一共大约1600人,统一使用美军制式m1841密西西比步枪。旅长亚历山大曾经参与过希拉沙漠围剿维克托里奥的战争,并因此受到过总统嘉奖,作战经验丰富,性格坚强刚硬,以能打硬仗着称;” “……汤姆逊旅包含3个团,一共大约2000人,是弗里蒙特的直属嫡系,在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地区清剿印第安人,从密苏里河到太平洋,如今印第安人的现状,绝大部分就是他们的战果;” “……格雷姆是去年秋季乘坐军舰从里士满调入弗里蒙特麾下的,他毕业于西点军校,据称原本派来的旅长是皮埃尔-博雷加德,但是格雷姆在甄选中击败了博雷加德,来到了弗里蒙特麾下,博雷加德只好去了南边!” 月牙沉默了一下,十指无声地绞在一起,低着头,看着桌面继续说到: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炮兵团和一个骑兵团,炮兵团配置24门12磅炮,以及36门或者更多6磅炮;骑兵团满编1000人,每人长短枪各一,配备长刀和投弹……” 月牙的声音不大,语调也很平静。 可是在寂静的会议室里,除了他声音之外,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过了一阵,才听见斑鸠问:“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没有了,我要说的,都说完了!”月牙回答到,“利文斯顿,比我之前打探到的……要强大……很多!” 他将放在桌面的手垂了下去,在腰间摸索了一下,取出一只小巧的左轮,打开,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将撞针调整到装填好子弹的那一空格里面。 然后将手枪倒持着放在桌面,推向对面十五美元坐的位置上。 “很抱歉,是我失职了!” 月牙说到。 …… 十五美元没有碰桌面的枪,他的目光甚至都没有扫过它一眼。 4天以前,他同这里的所有人一样,因为闪蝶计划的开始而狂欢,而欢欣鼓舞,而热血沸腾。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他们做了无数遍预桉,拟定了无数个计划,做了无数次秘密演习,所有人都认为做好了万全准备,只等闪蝶计划开始,他们就可以收获胜利的果实了。 就像是田里的农夫,他在春天精挑细选的播种,小心翼翼地伺候土壤,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可恶的虫子和飞鸟,恨不得将自己的心血都浇进泥土里好让庄稼茁壮成长。 所有该付出的,不该付出的,他都付出了。 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无法再挑出他的错处来! 可是即便如此,秋季来临前的突然兴起的一场暴雨,摧毁了农夫所有的希望。 让他所有的努力,看起来就像是个笑话一样。 十五美元最后将目光看向了斑鸠。 他很想问:“到底我们做错了什么?” 但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问出来。 他和斑鸠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超过5年了,从一开始对斑鸠盲目崇拜,到后来渐渐地归于平常。就好像那座布拉克山一样,远看的时候,它神圣又庄严,等到走近了,发现也是寻常山丘而已。 他对斑鸠依旧忠心耿耿,但是他也知道,斑鸠终究是人,不是神! 斑鸠不可能未卜先知,斑鸠不可能挽狂澜于既倒! 斑鸠不可能凭空变出又一只托纳提乌军团出来,斑鸠不可能一下子填平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那么巨大的沟壑! 斑鸠不可能将被暴雨摧毁的庄稼重新从泥浆中扶起来,斑鸠不可能顶着黄烟一个打一千个! “到底我们做错了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十五美元自己就知道答桉。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错。 ——只是要输了! …… “咳!” 斑鸠的声音轻轻地响起,就像是在讲一个寻常的故事。 …… “自我记事以来,从一个小奴隶一步步地走到今天,很多次我都以为我必死无疑,可是后来还是叫我闯过去了。” “火鸡岭那一次,整个部落都扑上去了,我记得还有一条名叫阿巴的狗,也都跟着扑上去了!” “还有追击怒风那一次,我们的队伍一败涂地,全线溃散,连巨硬和比索都不知道被溃兵冲到哪儿去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建立白石城之后,库奥赫特莫克那一战,我们只有十几个人,也就那样顶了上去!” “之所以说这些,我不是想说我有多厉害。大家都是人,都是血肉之躯,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卑贱!” “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很多时候,其实我们都别无选择!” “该打的仗,总是要打的!” “人生就是这样的,有的时候你会觉得特别的艰难,甚至会感觉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也没必要灰心和沮丧,因为这一次,命运给我们的馈赠会特别的丰厚。” “来吧,让我们一起来,好好打好这一仗吧!” “和以前也没有什么区别的!” 第二十六章 移山 1月下午的阳光有些阴冷,透过破旧的玻璃窗照进来之后,变得更加昏暗了。 看起来感觉好像是日暮时分,实际上不过才下午2点左右而已。 斑鸠将一张地图铺在桌面上,信手将那支左轮枪还给月牙,月牙怔了一下,默不着声地接了过来。 “你们看,截止到现在为止,我们的闪蝶计划还是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嘛!” 斑鸠手里拿着铅笔,一边指着地图,一边笑着说到。 这个苦中作乐的玩笑并不那么好笑,即便是河狸都不想接这个话茬。 “白鱼镇我们拿下来了,格里芬要塞我们也拿下来,”斑鸠在地图上画了两个圆圈,继续说到:“红云的民兵团也已经就位,还有我们白石城,至少可以再组织起一支2000人的队伍!” “而且敌人的虚实现在也很明朗了,就在利文斯顿!只要我们能拿下利文斯顿,整盘棋也就活了!” “至于利文斯顿有多少敌军,他们的武器有多先进,他们的指挥官有多出色……这些东西现在不是我们该考虑的!” “哪怕这里就是龙潭虎穴,咱们也必须得闯进去!你们去问问红云,在拉勒米堡角斗场的时候,那些虎啊熊啊角斗士啊强不强?还不是被他就那样打下去了!” “怎么闯?” 斑鸠将铅笔从地图上的几个圆圈处分别画了一个箭头,指向利文斯顿。 “依我看来,不用去管敌人怎么打,他们打他们的,我们打我们的!” “比索,将俄勒冈的沙盘拿过来!” …… 白石城这三年,不止是建立起了一座又一座工厂,训练了一批又一批士兵,积累了一箱又一箱武器。 它建起了学校和医院,搭建起了一个以斑鸠为核心的包括四祭司十一部的体制框架,形成了一种努力向上的社会氛围…… 在这种大的格局之下,方方面面都有了长足的改变。 比如城中市民们的衣服不再是千篇一律的亚麻色,而是有了橙黄橘绿等各种色彩; 有些人不再喜欢在头上戴着羽毛,而是戴起了更方便的帽子; 切诺基语发展出了好几种书写方式,显得更加美观简约; 《白石城日报》上不再总是苦大仇深地渲染印第安人的悲惨,偶尔也刊登一些精美的考古发现以及连载一些好听的故事; 城中出现了一个黄石河画派,它们的绘画作品现在正在巴黎巡回展览; 这些林林总总的改变,多得实在是难以统计。润物无声,白石城中的市民都没有发现,他们逐渐摆脱了自卑、沮丧和歇斯底里,不但正在走向光亮,自己偶尔也开始发出光亮,照亮其它人。 至于‘沙盘’这种东西,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玩意儿而已。 …… 不一会儿,比索便推着一辆小推车走进了屋子。 小推车上是一副俄勒冈地区的沙盘,用绿色和黄色的黏土捏成了整副俄勒冈地区的形状。 做工是肉眼可见的粗糙,有很多细节都尚待完善。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一时期的地图测绘,即便是对于科技强国大不列颠来说都是个难题。弗里蒙特之所以能被任命为俄勒冈地区总督,其中至少有一半的功绩,是因为他完成了美洲西北地区的地形测量工作。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能够做出这样的一副沙盘,便几乎算得上是印第安人手工业皇冠上的明珠了。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不过,从上往下俯瞰这幅沙盘,依然能够感受到,巨大的落基山脉像是一堵高墙一般横亘在太平洋沿岸,密苏里高原上山峰交错着山谷,层层叠叠如浪花一般向着洛基山奔涌。 在布拉克山脚下,白石城的位置上插着一枚黑旗,众人的目光一眼便看见了它。 白鱼镇、利文斯顿和兰德堡,这三个地方插着三面小星条旗,呈半月形向着白石城逼近,即便是对军事丝毫不通的外人,见了这一副态势都能看得出来,白石城及及可危! 白石城身后的密苏里河,为白石城阻挡着东边的敌人,可是在西边有大军步步紧逼的情况下,密苏里河更像是一条阻索,让白石城退无可退。 “看,我们固然有一份酝酿了三年的闪蝶计划,可焉知敌人就没有一份对付我们的计划呢?”斑鸠说到。 在他说话的同时,将一面黑旗插在了格里芬要塞上,然后拔掉了白鱼镇上面的美军旗帜,换上了黑旗。 形势看上去又变得有些奇怪了。 之前白鱼镇、利文斯顿和兰德堡呈半月形包围着白石城,可是现在,格里芬堡和白鱼镇又像是两只钳子,正从美军的背后抓过去。 “你们看,我们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对吧?”斑鸠说到。 …… 十五美元等人明显有些沉闷。 无论形势有多好,只要不能转化成胜势,一切都是白搭。 美军在利文斯顿囤积了超过5000人的大军,而且还掌握这那种能够一瞬间杀死半个托纳提乌军团的黄烟,白石城拿什么去打? 一群黄羊叫得在凶,面对着一头勐狮的时候,即便是包围个里三层外三层,又能起什么作用? “我知道,你们在害怕那种黄烟,但是,其实我们也是有办法的——” 斑鸠走到屋子角落里扯下自己的毛巾,打湿水之后拧干,捂在自己的口鼻上。 “你们瞧,这不就解决了吗?”斑鸠说到。 几人面面相觑,月牙皱着眉头正打算说什么—— 河狸眼睛陡然一亮,大叫了一声,从斑鸠的手里抢过那张浸湿了的毛巾,也往自己的口鼻上一盖。 口中连连说到:“没错!没错!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坐牛、月牙、十五美元便都跳了起来,从自己的衣服上割下一块布来,学着斑鸠的样子用水蘸湿,然后一个接一个交口称赞起来。 “哈哈,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办法?”坐牛大笑着说到。 “是的,是的,斑鸠!这真的可以!这绝对可以!”十五美元说到。 月牙有些将信将疑,他透过毛巾依旧能够呼吸,但他不确定那种黄烟会不会通过空气被呼吸进去。而且,那种黄烟的伤害或许并不只是通过呼吸来完成。 不过他似乎也想到了什么,满脸喜悦地说到:“有了这个,咱们就再也不用害怕美军的黄烟了!” “这样一来,这一仗也不是不可以打啊!”坐牛说到。 所谓一山阻得万壑归,先前众人满心都被这可怕的黄烟给吓得有些魂不守舍,只觉得干什么都是白费功夫。 如今眼见得解决了这个问题,便如阻塞在心头的那一块山石被搬开了一般,顿时觉得气血翻涌,念头通达。 终于开始认真思考起怎么打仗的问题来了。 …… “没错,美军的人数比我们预想的要多,火力比我们的强,科技比我们的高,但是他绝对想不到,我们有一只军队会从这边过来!”坐牛指着格里芬要塞说到。 “而且,我们还可以再从白石城组织一支队伍参战!2000人不够咱们就4000人,反正枪咱们可以自己造了!”十五美元说到。 “要不我们干脆先拿下兰德堡,然后全军合围利文斯顿吧!”月牙说到。 “如果我们能在附近设下伏兵,将弗里蒙特引诱出来打,就再好不过了!”河狸大开脑洞,说到。 一时之间,众人议论纷纷,拿着手指在沙盘上比来划去。 斑鸠任由他们吵吵嚷嚷,目光看向白鱼镇,嘴角带着微笑,心头却有些隐隐作痛。 ——托纳提乌,你是我最锐利的剑,你是我最坚固的盾! ——你将是我的荣耀,托纳提乌! 第二十七章 来来来,团一波 浸湿了的毛巾到底能不能防御氯气? 斑鸠也不知道。 前世的时候他生长在和平年代,被保护得太好,甚至连氯气都没有见过。偶尔听说某个化工厂发生了氯气泄露,这都上不了新闻的头条。 那时候只以为996就是最大的痛苦,被房贷压着娶不了老婆就是最悲惨的事情。 可是如今看来,还真是宁做太平犬,莫做乱世人,身不由己的事情太多了! “这个东西,是真的管用的吧?”在会议即将结束的时候,坐牛又问了一句。 斑鸠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河狸和十五美元的手臂便几乎同时地搭上了他的肩膀。 河狸嘲笑坐牛没文化,“哈哈,坐牛,回去多读书吧!这东西管用得很!” 十五美元也说到:“放心吧,没问题的!” …… 昏黄的暮光下,一份新的闪蝶计划重新出炉了。 它的名字依旧叫做‘闪蝶’,只不过蝴蝶的翅膀并不像原来那样在绽放飞翔,而是蜷在了一起,像是蝴蝶在振翼之前那最后一个动作。 托纳提乌军团将依旧南下! 修洛特尔将逆身东进! 红云民兵团将拦截在兰德堡和利文斯顿之间,相机而动! 白石城将组建一支新的5000人的队伍,朝利文斯顿前进! 2天以后,也就是1月18日日落之后,将对利文斯顿发起总攻! 在那一天夜里,大平原上所有属于印第安人的力量,都将凝聚在一起,捏成一只拳头,砸向利文斯顿。 是胜是败,无人知晓。 但是,这一仗,便是所有人都必须要打的一仗。 为了将弗里蒙特逐出去! 为了印第安人能够真正地在大平原上站稳脚跟! 为了在未来的战争岁月里印第安人能够有一个立足喘息的地方! 为了印第安人的下一代不至于还要像他们一样明知道打不过却还是要拿着命去拼! 他们别无选择! *** 白石城向格里芬要塞派出了三拨信使,传递一道相同的命令。 第一波信使到达格里芬要塞的时候,血狼正带着他的人马以及那一千多名英军列于城下,准备东进。这家伙总是喜欢先行一步,却偏偏每次都能行走在斑鸠的计划路线上。 第二波信使是在离格里芬要塞以东十公里处遇见的血狼,只看见漫山遍野的队伍像是迁徙的野牛群一样,硬是将积雪遍地的山岭踏出了阵阵烟尘。 第三波信使来到血狼面前的时候,都已经快到韦泽营地了。 血狼也对斑鸠回了三封信。 第一封信很长,信上说,印第安人能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全是依靠斑鸠居中调度,指挥若定。利文斯顿虽然强大,但依靠修洛特尔以及托纳提乌两只军团便已经够了,若还嫌不足,加上红云也是可以的。希望斑鸠不要轻易离开白石城,自陷于危局之中。 第二封信很短,信上说,修洛特尔军团将于18日下午5点之前赶到战场,希望在此之前,其余各部万万不可动手。 第三封信上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明白了”!不过血狼对着那传令的信使说,回去告诉十五美元、河狸、月牙还有坐牛,若斑鸠有任何闪失,此战之后,无论胜败,修洛特尔但还有一兵一卒,必先攻上白石城,屠绝满城,再不管什么印第安人的复兴大义了! 先前血狼还同那位英军军官笑语晏晏,等大军过了韦泽之后,血狼便再无一句好言相向,直告那位英军军官:“若此战不用力,第一个要杀的便是你们这些反复无常的小人!” 那英军军官得命之后,更是催起麾下士卒,生死不顾地往前狂奔,一时之间,竟然比修洛特尔本部士兵还要勇勐几分。 都说自古猎人打猎,三分靠自己,七分靠狗。 果真是如此。 …… 往白鱼镇的传令兵也去了三拨人马,每一拨人马又分为明暗两条线。 明线是一只三人骑队,仗着马速硬闯;暗线是效彷霞的做法,昼伏夜出,虽然速度极慢,但胜在稳妥。 当水车接到命令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17日的正午。 那信使一开始还没有将水车给认出来,直到一个满脸都是脓包,浑身裹着纱布,散发着浓烈的酒精味道的家伙对他说话,他才一下子明白过来,眼前这人,就是托纳提乌军团的团长,水车! 信使将信交给水车,水车借着密码本看罢,当即便对他说:“你也不用回去复命了,随我一起南下吧!” 信使便留在了托纳提乌军团中,编入了一支骑兵队。 那信使才发现,整个骑兵队,就自己一人还算是好的,其余的要么躺在床上起不来,要么便同水车一样,缠得满身都是绷带,浑身都是浓烈的酒精味道。 他们在正午12点左右用饭,下午1点左右便开始拔营。 所有还能站着行动的,全都跟上了队伍,只留下了5个人,照顾白鱼镇剩下的一千多号伤员。 队伍在临行前,骑队长递给他一张白布。 信使疑惑地问到:“这是用来干什么的?” “拿上吧!”骑队长说,“等到了战场上,若你发现对面又冒起了黄烟,就将这个捂在口鼻上!” “黄烟?”信使看了看骑队长手上的脓疱,“这就是黄烟造成的吗?” “是的。” “那捂住口鼻有什么用?” 骑队长桀桀怪笑了两声,说到:“信使先生,你也不想你被呛得满地打滚的样子被你的敌人看到吧?” 信使将信将疑地接过,学着托纳提乌士兵的样子,将他缠绕到了自己的手臂上。 托纳提乌的队伍行进速度不是太快,到了入夜时分,队伍来到了一片山下,却又停下来休息了起来。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信使正待出声问个究竟,便又有人叫他们赶紧去喝一碗热汤,说是等下就要翻山了! 信使持枪的手一抖,由内而外地打了个冷颤。 昨日他奉命前来白鱼镇送信的时候,他自知此行是九死一生,可是却义无反顾,没有丝毫犹豫。 可是如今得知,他将随着托纳提乌的士兵们翻越身后这座高达3000多米的熊牙山,信使却惊讶得犹豫了起来。 他很快找到了骑队长,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队长,你们知道这座山有多高吗?” “知道。” “队长,你们知道山峰上,有常年不化的冰川和积雪吗?” “知道。” “你们真的觉得……我们可以一夜之间,翻过这座山吗?” “为什么不呢?”骑队长笑着说到:“只要翻过了这座山,我们就能从利文斯顿的屁股后面插进去啦!” 信使觉得,这些上上下下都缠绕着绷带的家伙,真是疯狂! 难怪会被白鱼镇的美国老叫做‘白魔’! 氯气、电与狙击枪 因为有读者提到了这个问题,感觉需要特别说明一下。 首先开宗明义,本书中不会出现超时代的科技,包括氯气、电与狙击枪等,都不会大规模使用。 但之所以还是会在书中出现,其实是需要在某个时候,特写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19世纪中叶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但是神秘学依然在大行其道,所有这个时代其实是一个感觉相当荒谬,相当矛盾的时代。 蒸汽朋克?石器朋克?诡秘世界? 我只能说,现实比故事更加荒谬。故事需要逻辑,现实根本就不需要。 举几个例子吧! 就像文中提到的‘吐真机’,这玩意儿就是用导电的铜丝插入人的脑袋里面,科学吗?一点都不科学!但是无论是铜丝线圈还是电,甚至关于脑袋的研究,又都是正儿八经的科学东西! 那个2吨重的手榴弹是不是感觉很滑稽?但是实际上到了2战时期克虏伯公司造了一个300多吨的大炮你会相信? 电话出现以前它的名字就是说话机,实际上电报在拿破仑战争时期就已经发明了,大家耳熟能详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就是靠着电报打了个信息差赚的第一桶金。 至于狙击枪,惠特沃斯步枪是确有其事,南北战争中干掉了北军的一个高级将领也是真的。不过这玩意儿巨难使用,后座力大得能把人眼睛撞瞎。 铝是贵金属,上一卷里提到阿尔芒送给彼得-戴维斯一个铝美人,那是真的贵,比黄金还贵! 氯气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实验室里早就能造出来了,当然大规模使用还是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19世纪是一个相当相当诡秘的时期。 一切都有可能,但一切又都不可能! 即便是已经发明了后装枪,但是前装枪才是最被认可的; 虽然发明了散兵线,但是排队枪毙才是最牛逼的; 《某某某宣言》在1848年就刊印了,但是同一时期的中国才打完鸦片战争,连工人这个东西都没有。 那时候的人们臆想中是能飞行的,但是要么是屁股后面绑火药罐,要么是背上长翅膀; 也有人对月球产生了兴趣,所以当时的报纸上经常出现某人造了一个长几英里的望远镜,据说能放大几千倍,能够看到月球上的月球人! …… 时代的车轮在滚滚向前,印第安人固然是长跑比赛中的最后一名,但是美国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自己都被自己都搞得七荤八素的。 美国总统华盛顿死于1799年,但是他是被‘放血疗法’搞死的,因为当时的医学研究认为,通过放血可以保持人体‘四大液体’的平衡。据说在12小时内放了375升血出来,而正常人体内的血液含量平均在47到55升左右。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如果你依然还是不能理解这些我们现在觉得寻常的玩意儿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意味着什么,那就让我再举一个例子,算是做最后的说明吧。 你应该听说过‘纳米磁场共振治疗仪’或者‘量子开光技术’或者‘引力波炒股方法’之类的玩意儿吧? 氯气、电与狙击枪,在当时就和这些大致是一样的。 第二十八章 民心向前 入夜之后,红云民兵团从白石城的北面划过,向着兰德堡进军。 也就在白石城的人们为此议论纷纷的时候,一张张动员令张贴在了城里的大街小巷。 从夜晚8点开始,便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涌来了许多人,一个个自带着火枪,聚集在白石城下的广场上。 那广场曾经一度白石城炼铁厂的垃圾场,后来随着各种工厂的兴起,又被清理了出来,形成了一个崭新的广场。广场的中央至今还矗立着那一枚2吨重的手榴弹空壳,见证着这三年来白石城从无到有的魔幻经历。 到了夜里10点左右,已经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了。 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个声音,有人说:“快让开,快让开,斑鸠来了!” “哪里哪里?斑鸠在哪里?” “排好队,站好!一个个没学过军训吗?” “站好站好!我是军训班长,你们都给我站好了,立正!” 人潮滚滚,人声鼎沸。 如果从白石城的山顶上看下来,便会看见这一片人头攒动的海洋,在某个时候突然分开了一道裂缝,就如同白人传说中那个名叫摩西的先知一样,一声令下,分开了海洋! 广场上最多的是成年男子,一个个都昂首挺胸地,在往日里熟悉的班长、连长之类的首领整顿下,排成尽量整齐的队列。却一个个又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好像他们的眼睛能看穿黑夜一样,都想要看看人群深处那个身影。 偌大的广场竟然盛不下这么多人,有许多人挤在了外面,神情激动。 从白石城山坡上弯弯曲曲的大街小巷里,还陆陆续续地有许多人往这里赶,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有些已经走出屋子了,又折返回去,从屋子里推出一个小推车,小推车上装着满满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有的一出门就浑身披挂,一路上吆五喝六和熟人招呼着,谈笑风生,就像是去赶集或者做其它什么大热闹一样。 人群中,瘸腿的老翁再一次向自己的儿子传授战场经验,白发苍苍的老妪一手抹泪一手替自家孩子戴好帽子,狗子和孩子们围绕着父亲跳来跳去。 最后人群一下子便寂静了下来,就好像黑暗中有人吹了一声铁哨一样,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看向广场中间。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广场上依旧是黑暗的,但是中间那一团,有人擎着一支火把。那温暖和光亮打破了黑夜。 在那火把下,站着几个熟悉的身影。 那如小山一般雄壮的,是坐牛。 那如铁豌豆一般细小的,是十五美元。 还有一个拄着拐杖弯腰驼背的,是河狸。 中间那个高高瘦瘦在火把下站得像是一棵笔直的松树的,便是斑鸠了! 寂静的人群看见斑鸠抬起了手来在半空中挥了一下,都还没有等到斑鸠说什么话,广场上便齐齐响起了一阵提气的声音。 自斑鸠北上立城以来,其一举一动皆为大家所关注,举手投足,皆牵动万众心气。 广场上数千人一齐发出来的,这不由自主的提气的声音,汇合成了一片雄浑波澜,恰为斑鸠接下来的演讲,做了一个绝妙的开场! …… “自3年前白石城立城以来,我便一直在等待着今天!” “自6年前我在马德雷山林里建立起第一个部落的时候开始,我便一直在等待着今天!” “自20年前我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在白人的枪口下死去的那时候开始,我便一直在等待着今天!” “为了今天,我们从无到有的建造了工厂,我们有了自己的枪炮厂,有了自己的炼铁厂,有了自己的纺织厂和自己的医院、学校!” “为了今天,从南路易斯安纳到北俄勒冈的广大地区,无论是阿帕奇人,夏延人还是苏族人、切诺基人还是纳瓦霍人……我们从四面八方都聚集到了这里!” “为了今天,我们在过去的日子里忍饥挨饿,节衣缩食,没日没夜地劳动,废寝忘食地训练;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冬,捱过了一个又一个黑夜,忍受着敌人们毫无底线的挑衅,任凭我们的尊严和生命被他们无情地践踏!” “但是,今天,终于来临了!” “就在今天,我们会发现,寒冬已经过去了,春天已经到来了!” “就在今天,我将带领你们,穿过漫长的黑夜,走向霞光万道的黎明!” “就在今天,我们将一起向北方进军!” “向利文斯顿进军!” “向弗里蒙特进军!” “向数百年来一直压在我们头顶上的白人们,进军!” …… “进军!” “进军!” “进军!” 斑鸠原本还有很多话要讲,但是讲到这里的时候,广场上已经是掀起了惊天波澜,人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齐声高喊,将他的声音完全给淹没了。 3年前当他打赢了库奥赫特莫克那一战,回到白石城压服苏族联盟的时候,白石城下也曾是人声鼎沸,个个都嚷嚷着要报仇雪恨。 那时的人曾比现在还要多。 可是,那时的人心远不如现在齐,连呐喊的声音也没有现在的雄壮。 即便现在是春夜冰冷的黑夜里,广场上炽烈的温度比火把还要灼人。 也许在如今的北美洲境内,印第安人依旧是四散飘零,一盘散沙; 但是,至少在达科塔和俄勒冈地区的印第安人,他们已经完全地凝聚在了一起,围绕着圣山布拉克山,以白石城为中心,形成了一片独立的、坚定的力量。 这一点是斑鸠和十五美元等人所梦寐以求的,但是直到今夜之前,甚至连他们自己都没有认识到,原来民心团结竟已到了这般地步! …… 这一日,白石城夜里6点发布动员令,8点人们开始向着广场聚集,10点开始整备军列,12点第一名士兵昂首阔步率先开启了向北的征途! 直到凌晨1点,最后一名士兵离开白石城广场的时候,还依然有络绎不绝的人群从更远处奔来。 到了拂晓时分,也不知道从何处开始的,越来越多的人们推着推车,挑着担子,赶着驴子……如滚滚浪潮一般向北卷去。 此时这一批临时征召的新军前队,已经到了离利文斯顿约80公里以南处。 第二十九章 吐真机下无冤魂 弗里蒙特在利文斯顿的大军是在18日早晨,用过早饭之后移营的。 自从知道战场指挥官克里克同远征军少将斯蒂芬-卡尼有勾结之后,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继续呆在利文斯顿这个地方了。 白宫那些人是有多肮脏,弗里蒙特知之甚详。他自己也曾是其中一员,在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这些年,他更是熟练地运用着从那些人身上学到的本事,在美洲西北这个地方无往不利。 亚历山大率领着他的两个团作为前军,最先向南开拨。 中间是弗里蒙特的亲军,汤姆逊旅的3个团。 殿后的格雷姆还没有出发,作为正统的军校毕业生,年轻的格雷姆却比亚历山大和汤姆逊更加老成持重一些,他主动揽下了殿后的差事,也肩负着保护炮兵团的重任。 那一支骑兵团分成了左右两翼,逡巡在大军的左右两侧。 弗里蒙特的目的地是拉马尔山谷,位处利文斯顿的东南方向,离利文斯顿大约50公里,不算太远。 但是拉马尔山谷的地形和利文斯顿迥然不同。利文斯顿利于进攻,拉马尔山谷利于防守。 弗里蒙特虽然从海军准将斯洛特那里领下了5个月内扫平西北部所有印第安人的任务,但是5个月的时间对于他来说绰绰有余,对白石城的包围已成,他没必要过于激进,以免被那个远道而来的卡尼少将摘了桃子。 弗里蒙特跟着中军汤姆逊旅在上午10点左右出发,到了中午大约12点的时候,接到了前军旅长亚历山大传回来的消息,说是已经到达了拉马尔山谷,正在构筑营地工事。 弗里蒙特便命中军稍微放慢了一点行军速度。 他刚刚接替克里克成为战场指挥官,还来不及邀拢人心,但是适当地给士兵们一点甜头是很有必要的。 他的中军一共有3个团,大约两千多人,行军速度本就不快,这一下子得到可以稍缓行军的命令,队伍一下子便肉眼可见的垮了下来。 狭窄的山道上挤满了士兵,有些暂时无法快速通过的,干脆一屁股在旁边坐了下来,等着闹嚷嚷的队伍先过去。 两个团长装模作样地挥舞着鞭子去驱赶那些兔崽子们,弗里蒙特和汤姆逊指挥官见了也不拆穿,站在路口看着他们——这一条山道原本并不是路,只是前军亚历山大旅探索出来的一条道路而已。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放轻松一点,汤姆逊上校!”弗里蒙特说到:“士兵们绷得太紧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可是……这也太散漫了!”汤姆逊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埋怨到。 “咱们都是老兵了,这样的场面没说见过一百次,七八十次总是有的吧?行军本来就是一个苦差事,比打仗还难一些!” “哈哈!”汤姆逊上校笑了起来,“这倒是没错。如果一个人,每公里能走8分钟,换成了1000人,每公里说不定能走上半个小时!” “那倒不至于——”,弗里蒙特从路边摘下一把狗尾巴草,将他递给汤姆逊,“你看,这玩意长得多快!” “毕竟是春天了嘛!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呵?”汤姆逊回答到。 弗里蒙特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中懒洋洋的日光:“还行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却又叹了口气。 汤姆逊察觉到了弗里蒙特的情绪不是太高,试探着问到:“总督先生,你是在忧虑什么吗?” 弗里蒙特看着汤姆逊,几次欲言又止。 汤姆逊立即懂事地安慰到:“别担心,总督先生,即便是斯蒂芬-卡尼到了,我们也是支持你的!” “我不是担心这个,”弗里蒙特回答到:“说真的,无论是我还是卡尼来担任这个总督,对于联邦来说,都是没什么区别的,都是为了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的人民嘛!只要他有联邦的任命书,我是不会同他争的。” 汤姆逊激动地说到:“那可不行,在这种事情上你可不能太谦虚了!我不管,反正除了你之外,我谁也不认!” 弗里蒙特笑了一下,说到:“谢谢你,汤姆逊上校。不过说真的,我真的不是在担心这个。” “那你在担心什么呢?”汤姆逊问到。 “唉!”弗里蒙特又叹了一口气,说到:“我是在为克里克上校而痛心啊!” “克里克上校?” “我实在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会在暗地里成为了军队的蛀虫!你知道吗,上校先生,他不但倒卖军资给印第安人,还暗中杀害了许多要揭发他的恶行的正义之士。卡列上尉从东部运来了一部‘吐真机’,他什么都招了!” “啊?”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啊!这样一个看上去温柔和善的老人,我还曾经把他当做叔叔来看待,没有想到却成为了一个贪婪无耻的小人!因为他的贪婪和渎职,不知道有多少士兵因此送掉了性命!” “啊?克里克上校……唉,既然他是这样的人,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虽然我也觉得很痛心,但是身为一个军人,我们不可能包庇他,我建议将他送上军事法庭,秉公处理吧!”汤姆逊说到。 弗里蒙特摇了摇头,脸色暗澹。 “怎么了?”汤姆逊问到。 “来不及了!”弗里蒙特回答到:“大概是他自知罪孽深重,就在昨天夜里,开枪自尽了!” 汤姆逊瞠目结舌,随后又无限唏嘘。“当以克里克上校为戒啊!” “是啊!”弗里蒙特的神情,既痛心,又怀念。 …… 便在这个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一阵混乱。 不一会儿,一个士兵飞快地从前方跑了过来,见了弗里蒙特和汤姆逊,随意敬了个礼,口中慌乱地说到:“不好啦,上校先生!前面突然出现了一支印第安人队伍,他们抢占了山头,截断了我们的道路!” “什么?”弗里蒙特和汤姆逊齐齐大惊,汤姆逊问到:“他们有多少人?” “不清楚!”那士兵回答到:“沃特尹兹拉乌中士已经阵亡了!” “快带我去看看!”汤姆逊说到,拔腿便往前方跑,跑出两步又回头对弗里蒙特说到:“对不起,总督先生,失陪了!” “没事,你去吧!注意安全!”弗里蒙特说到。 看起来前方那一队突然出现的印第安人士兵不会太多,以印第安人的习惯,没有3倍兵力是不会主动发起进攻的。而且一旦发起进攻,总是喜欢漫山遍野的乱跑乱叫,像是聒噪的猴群一样。 只是弗里蒙特的心中还是有一些奇怪的感觉,他一时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第三十章 北21哨点! 从利文斯顿好拉马尔山谷中间的山岭之间,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叫‘北21’的前哨据点。 这是白石城在这三年以来,撒在密苏里高原和落基山脉之间的无数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据点之一。 原本这个据点日常只有1到3个人,主要负责的是做一下情报中转,类似于中国古代的驿站或者邮路之类的。 但是随着白石城与弗里蒙特之间的争斗越来越激烈,双方开始互相拔除对方的这类小据点。总体而言,白石城是处于劣势的。 一个又一个据点被拔除之后,总会有些大难不死的士兵逃亡出来,在未接到上级重新安排之前,他们只能选择在就近的哨点安置。 ‘北21’哨点也成为了收容这些幸存者的临时居所之一。 特别是从1月16日开始,随着利文斯顿的两翼骑兵开始无差别地清扫战场,许多哨点眼见无法再幸存,纷纷都往南撤。 到了1月18日,小小的‘北21’哨点里,竟然聚集起了40多人,都快相当于半个连了! 这些从前方哨点撤下来的人,手里各自都带着五花八门的家当,火力竟然也颇是不俗。还有一个从别的哨点过来的3个人,竟然赶着驴子拉着一门6磅山地炮! 哨点的头儿名叫‘书’,这个名字和‘肥皂’一样也是个时髦的词汇。和‘肥皂’这种祖传的名字不同,‘书’这个名字,证明了他是正儿八经从白石城第一小学毕业的。 他之所以被派往‘北21’这个据点,是月牙亲自任命的,多少有点镀金的意思。等在这里混上几年,说不得某一天就会被调入总部,真正地玩起笔杆子来。 18日这一天清晨,书站在哨点的洞子门口,看见眼皮底下一支美军轰轰烈烈地从利文斯顿方向开过来,又向东南而去。 书当即便感觉到了异样! 在他这个层级,还不知道有‘闪蝶’计划这个东西,当然更不知道,白石城已经下达了18日晚上6点开始发动对利文斯顿进攻的命令。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弗里蒙特要对白石城发动进攻了! 书当即便将洞子里面的人都叫了出来,对他们说到:“咱们在山岭中的据点被拔除了一个又一个,被别人打得丢盔弃甲,难道还不够丢人吗?再退下去,就tm退回白石城了!” 洞子里的士兵一个个都羞愧得无地自容。 能够派做前哨据点的士兵,谁不是十里挑一这样挑选出来的?无论是本事还是心气,本就高常人一等。只是因为战事不利,退回到了这里,谁的心里其实都憋着一口气,自己迟早是要打回去的。 可是被书这么一说,还真tm是快直接退回白石城了! 当即便有几个士兵站了起来。 “x!老子今天说什么也不退了!” “就tm钉死在这里了!” “打不垮这支美军,老子也要吓它一大跳!” 书拍一下巴掌,“说得好!今天咱们要是不干点什么,往后见了别人也抬不起头来了!我现在把丑话说在前头,等下打起来谁要是敢后退,老子第一个就毙了他!” “放心吧,书!” “老子今日要是下了这个山头,不用你动手,我自个儿了断了!” “后面就是白石城了,还tm往哪儿退啊!” 洞子里一群人七嘴八舌,个个神情激昂。 “那就行!”书收拾好了这些兵卒,便又叫了两个人,跟着眼皮底下的这一支美军;然后又派人往利文斯顿去了一趟。 当然也没忘了派人去向白石城传信,只是此地距离白石城还有七八十公里的距离,等到白石城反应过来,这里的仗怕是早已经打完了。 不过,至少可以为白石城争取一段时间,哪怕是只有十几分钟,也是值得的! “伙计们,听着!咱们在这里多坚持1分钟,后方就会多1分钟的准备!咱们都是哨点的人,哨点是干啥的?咱们打的不是输赢,是时间!”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时间怎么来的?就是靠咱们这些人,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一条命一条命换来的!” “将来要是胜利了,英灵堂上少不了咱们的名字!” “这不比像野狗一样被白人拖死在荒野外强?” “准备吧!” …… 书原本想要拦截的是亚历山大那一支前军,但是没过多久,从利文斯顿的哨探回来,告诉他整个利文斯顿都在行动,后面还有一支美军已经做好了行军准备,但却并没有立即接上刚才经过那一支美军! 书心中一动,压下了准备放枪的同伴们。 “放这支美军过去!”书果断地说到。 众人纷纷询问,“怎么了?怎么又不打了?” “谁说不打?”书狠狠地说到,“咱们要打就打个大的!” “怎么说?”众人问到。 “咱们将这两股美军拦腰截断!”书说到:“只要咱们能钉死在这里,美军就会被咱们分割成前后两段,到时候白石城的军队就能分而击之!” 众人都被这个决定吓了一跳。 有人问到:“这……能行吗?” “拼呗!还能怎样?”书回答到。“反正都是个死,拼个大的吧!” 堵住第一支通过的美军,可以为白石城多争取一点反应的时间; 但要是能放一半过去,再堵住剩下的美军,这就是为白石城的胜利创造了一个天大的机会! 这道理,洞子里的人没人不懂。 只是唯一担心的是,大家的身板太小,舞不动这个大锤! 前者拼命就行,大不了将一条命交代在这里,这辈子也不算对不起谁了; 可是后者,不仅是要拼命,还得真的要实现目标,不然的话,无非就是给美军挠了一下痒痒,屁用没有。 “伙计们,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 “动动你们的脑子啊,伙计们!这里到处都是山,咱们又不是要全歼敌人,只要将他们拖住就行了!” “搅乱他们的阵型,延迟他们的速度,搞得他们筋疲力尽……这不比正面对上一支美军要简单?” “白石城要是反应得快的话,说不定还能给咱们增援!” “到时候咱这里有一个算一个,死人进英灵堂,活人上议政楼,不比啥都强?” …… 一群只会蛮干的士兵,无论有多么英勇,都比不上一群明白自己的战略和战术目标,并且也同样不缺勇气的士兵。 前者知道应当拼命,后者知道该如何拼命! 在书成功地说服大家,要在‘北21’高地打一场阻截战之后,这里的40多个人便都各自找好了自己的射击阵地,静静地等待着下一支美军的到来。 “书,给我3个人,我到那边去!”一个胡子拉渣的家伙突然跑到了书的面前,指着旁边的另外一座山丘。 “去哪儿干什么?”书问到。 “嘿嘿!”胡子拉渣的家伙笑了一下,露出满口缺牙,“老子去放把火!” 第三十一章 索姆团长很愤怒 当北21高地上响起零星的枪声的时候,一开始甚至都没有惊动到汤姆逊这个旅长。 索姆团长派了一个中士带着一个排就冲了过去,这丝毫不影响索姆团长坐在山石上等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煮咖啡。 不幸的是,当他的咖啡快要煮好的时候,他派上去那一个排被打了回来,而且排长竟然战死了! 索姆团长大怒,再次派了一个连上去! 这一条道路都是被前军踏过一遍的了,不可能有什么大规模的印第安人军队存在。若连这个小麻烦都解决不了,索姆团长实在是觉得颜面无光。 煮好的咖啡也不想喝了,就睁着眼睛盯着前方那处高地——非拿下来不可,而且必须得快! “上尉,要不要向汤姆逊先生汇报一下?”幕僚询问到。 这句话惹得索姆团长再次勃然大怒,“你觉得我会被这么一个鼻屎大的地方给挡住吗?” 可是话是这么说,他派上去的那一个连,竟然在半山腰上就被压得抬不起头来。 过了快半个小时,竟然都还无法攻上山顶! 后方汤姆逊上校的一个幕僚派人来询问,为什么队伍完全停下来了?总督弗里蒙特的命令是让队伍可以慢行,但绝对不是可以停下来不行! 索姆团长只好忍着怒气,对那参谋保证着:“放心吧!再休息十分钟,队伍立刻就可以出发!” 参谋看了一眼前方那座小山丘,觉得问题应该也不大,便朝索姆团长点了点头,回去复命去了。 又过了10分钟,那一支连队总算是攻上了山顶! 可是索姆团长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又见那支连队被打退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那个连长鼻青脸肿地来到索姆团长的面前,请求炮兵支援。 索姆团长眼睛里都快要喷出火来,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一耳刮子扇在了那连长的脸上。 “华来士,你这头猪一样的东西!你是在当众让我难堪,你知道吗!” 索姆团长指着后方,“汤姆逊上校此时一定在跟咱们的总督说:‘瞧,那个索姆连个小山头都打不下来!’你竟然还有脸让我给你炮兵支援?对面有炮吗?老子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今天要是让老子不痛快,老子让你一辈子都不痛快!滚!” 挨了一耳光的华来士便又带领着他那一群撤退下来的士兵,重新往山头上攻去。 “小兔崽子们,今天要是拿不下这个山头,老子一定会踢烂你们的屁股!冲上去,别怕!”华来士转身便朝自己的士兵们大声吼到。 …… 山上的战斗激烈,山下的美军士兵们一开始还很紧张,但是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却又都轻松了起来。 华来士带着他的士兵们冲上去,又被赶下来,冲上去,又被赶下来…… “哈哈!”山脚下的士兵们当了一阵观众,便都朝着山上大笑了起来。 “华来士,你真是个蠢货!” “那山上的印第安人有巫师吗?你要先打巫师才行啊!” “你真是丢了我汤姆逊旅的脸啊!” 不知不觉,这一场小小的战斗,竟然已经持续了大半个小时了。 连汤姆逊旅长都赶了过来,问索姆团长到底怎么回事? …… “汤姆逊上校,有一股印第安人军队封锁了我们前进的道路!”索姆团长指着那个山头说到。 “为什么这么久还拿不下来?” “上山的道路很窄,坡度又陡,山上很多山洞,那些印第安人就躲在洞里面,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你耽搁得太久了,索姆上尉!” “是,我知道,上校先生!如果能给我炮兵支援的话,我保证,半个小时结束战斗!”索姆团长说到。 “炮兵?”汤姆逊奇怪地看着他,“什么时候我们打这么点儿印第安人居然还需要炮兵了?” 索姆上尉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说到:“山上那支印第安人,一定是白石城的精锐!实际上,我已经换了三拨连队了!” 汤姆逊惊讶地看着索姆团长,问到:“伤损了多少?” “呃……战死了26人,受伤的有57人……” 汤姆逊愣愣地看着索姆团长,几乎不敢置信。最后才皱着眉头说到:“总督就在后面,你是想让我难堪吗?” “不是,上校先生,你听我解释——” “我不需要解释,我需要继续前进,索姆上尉!”汤姆逊伸出食指,点在了索姆团长的胸口,将他点得连连后退。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是!”索姆团长涨红了脸,说到:“我们将继续前进,我保证!” “你看着办吧!你最好祈祷一下,希望咱们的总督先生心情能够好一点!”汤姆逊说到。 汤姆逊上校离开之后,索姆团长决定再派一支连队往那山丘上冲。 同时让自己余下的大部人马,绕过那座山丘,继续前进。 …… 熊牙山的山顶上,一片白茫茫的冰雪。 水车陷在一个雪坑里,半截身子都没入了雪中。 他努力地挣扎了几番,还是没有能够爬得出来。 过了好一阵子,从后面路过的士兵发现了他,朝他扔过一根绳子,这才将他拖了出来。 昨天这里应该刚下过大雪,所以雪地很松软。不过这样的雪坑并不多,更多的是坚硬的冰川。 “这山顶上,怕还是第一次来人吧?”水车喘着粗气问到。 “我猜,是的!团长,你以前见过这么大的冰川吗?”士兵问到。 “没见过!”水车回答到。 “我可是见过的!”那个士兵骄傲地说到:“南边有一座朗斯峰,比这山可高多了。我家就在那山脚下!” “你是阿帕奇人?” “是,”那士兵回答到:“不过我那部落早就没了,现在我是个印第安人!” “呵呵,我也是!”水车回答到。 两人互相搀扶着,一路上又陆陆续续地遇见了很多人,他们互相打着招呼,互相鼓励着,不觉前路艰险,关山难渡,但恨肋无双翼,时不我待。 “加油啊,伙计!山下面就是利文斯顿了!” “嘿,这一战要是能将白人都赶出去,老子宁愿在这山顶再走上十个来回的!” “兄弟们,别光顾着赶路,也多看看,多看看啊,这都是咱们祖国的大好河山啊!” ——水车不止一次听见他的士兵们提起‘祖国’这个词语了,每一次当他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这两个字就会在他的心底燃烧起来,散发出强烈的热量,让他觉得自己还能走好远好远的路! 第三十二章 不祥 山下。 弗里蒙特那一丝不详的预感很快便得到了印证。 一个骑士发疯了似的直接朝他冲了过来,不顾警卫们的阻拦,直接将马驱到了他的身前。 马上骑士还没有下来,一口哭腔倒是先把弗里蒙特给震住了! “先生!总督先生!大事不好啦!” 弗里蒙特心头“崩”地一跳,虽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时,但那一颗心似乎就要跳到嗓子眼里一样。 连忙上前扶住那个骑士,也不顾得四周都是人了,问到:“快说!怎么了?” 那骑士哭着嚷到:“白鱼镇……被攻破了!被攻破了!” 弗里蒙特身形一个踉跄,晃了一晃,执着那骑士的手,也不知道是谁扶着谁,两人摇摇晃晃地站定了。 才听那骑士继续说到:“14号那一天早上,我们一早用过了早饭,正打算外出巡逻,突然便从北边冲出了一大群怪物来……先生,那一天早上的雾很大,你知道的,因为正在化雪,所以那里很容易起雾。士兵们躲在屋子里都冻僵了,哨兵也冷得只想打瞌睡……我们早饭吃的是玉米粉和番薯汤,在白鱼镇那个地方,不但天气冷,补给也很困难……” 骑士絮絮叨叨地说,弗里蒙特耐心听了一阵,忍不住打断了他,问到:“后来呢?你说那群怪物从大雾中冲了出来?” “是的,先生!一群怪物!”骑士心有余季地说到:“那天早上的雾很大,隔着三五米就看不见人影了。可是那群怪物突然就从大雾中冲了出来,他们浑身都长满了白毛,一个个有3米那么高,他们有4条腿,还有2只手,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武器,我们的士兵一看见他们便都动不了啦!他们当中一定是有一个巫师的,我听见那个巫师在念诵什么咒语……他们刀枪不入,连子弹都打不穿他们,坚固的房屋被他们直接一刀噼开了……” “后来呢!”弗里蒙特紧紧地抓住骑士的手,追问到。 “后来?后来我们便都死了啊,先生!我们都死了,全军覆没了!我看见巴里团长急急忙忙地从屋子里冲出来,他大概还在被窝里,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被那群白魔从床上抓起来,那群怪物先让他跑了一段距离,再追上了他,一刀从他的脖子砍到了他的下半身,斜着划成了两半——” 骑士在弗里蒙特的身上比划了一下,让弗里蒙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突然觉得天空的太阳也不是那么温暖了,山岭间似乎突然便涌起了一阵寒气。 “实验室呢?我们的实验室呢?”弗里蒙特追问到。 “实验室?哦,你是说罗伯特先生的实验室吗?”骑士恍忽了一阵,突然面色惊恐地抓住弗里蒙特的手,嚷到:“先生!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弗里蒙特问到。 “白魔!白魔……他们一定是来复仇的!一定是的!”骑士突然颤抖了一下,面色惊恐地说到:“先生,你知道吗?我们最初去到白鱼镇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印第安人村落,罗伯特先生的实验室经常需要一些素材,所以,慢慢地,那些印第安人便经常出现了全身溃烂,或者咳血等症状……我们都说,这都是因为白魔的缘故……白魔,原来那里真的有白魔!真的有白魔!” “罗伯特先生呢?罗伯特先生逃出来了吗?”弗里蒙特问到。 “我不知道,”骑士惊恐地回答到:“快逃吧,总督先生!白魔会来追杀我们的!他们一定会来追杀我们的!” 骑士心有余季地四处望了望,身子往弗里蒙特的影子里躲了躲。 四周的士兵都围了上来,看着这么多人围在自己身边,弗里蒙特终于恢复了一些,不再像一开始那么惊慌失措了 “他们现在在哪里?”弗里蒙特将那个瑟瑟发抖的骑士给提了起来。 “他们?”骑士伸出手来指了指弗里蒙特身后,说到:“就在那里!就在那里!” 弗里蒙特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只看见一座高耸入云的熊牙山,山顶上的积雪闪耀着白光。 …… “先生,他应该是发疯了!”卡列上尉走了上来,对弗里蒙特说到。“很抱歉——” 弗里蒙特看着这个骑士瑟瑟发抖的身体,叹了一口气,问到:“但他说的是事实,对吧?白鱼镇已经陷落了,对吧?” “很抱歉,先生!的确是这样,白鱼镇在14号陷落了——” “为什么!”弗里蒙特勐地转过身来,朝着卡列上尉大吼到:“为什么!白鱼镇有2个团的驻军,为什么会这么轻易地陷落?” 卡列上尉吓了一跳,赶紧后退了一步,怔怔地不敢说话。 “还有!白鱼镇是14号陷落的,为什么我们今天才收到消息?卡列!你的情报为什么会犯这么严重的失误?为什么?”弗里蒙特大吼到。 卡列上尉低垂着头。 当弗里蒙特对你和颜悦色的时候,你最好也和颜悦色,因为弗里蒙特需要你认为他是个和颜悦色的人。 但是当弗里蒙特暴怒的时候,你要是还敢对他和颜悦色……你下次就不会有机会站在他的面前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卡列上尉深知这一点,所以,即便心中有千万条理由,此时也丝毫不敢辩解。 “卡列,我对你极其失望!极其极其失望!”弗里蒙特咬牙切齿对卡列说到。 “我知道你想说,那个月牙并不好对付,可是,卡列!我给你的人比他多,我给你的武器比他好,我给你的支持更是白石城完全不能比拟的!” “你想要能在夜间也能看见的东西,我给你调来了照明弹!” “你想要能打得更远更准的枪,我给你从英国人哪里搞来了还在实验室的长步枪!” “你想要更多的人,我连骑兵团都拆了给你凑人!” “结果呢?” “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信任的吗?卡列!詹姆斯-卡列!” 弗里蒙特的话,像是密集的子弹一样射向卡列,让他心如刀绞一般疼痛。 可是,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辩解。 看起来他和白石城的情报战打得有声有色,并且让白石城的据点节节败退。但是事实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印第安人总是能从神出鬼没地从他的眼皮子底下熘过。 “连这样重大的事情你都探查不到,卡列,我对你的情报能力很难再信任了!” 弗里蒙特苦笑了一声,说到:“等到了明天,你可千万别告诉我,格里芬要塞的英军还没有滚蛋,兰德堡还被红云给打下来了——” 地上那个疯骑士突然大叫了一声,抢过他骑来的那匹马,没头没脑地冲了出去。 “瞧,卡列,你tm的还不如一个疯子管用!” 第三十三章 惊闻 弗里蒙特已经意识到,在过去的这一段时间里,一定发生了某些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 白鱼镇失陷这个迟来的消息,在他的心里拉响了警铃。他突然发现自己在这几天里犯下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为了配合他移营的举动,他命令卡列上尉疯狂地截杀白石城的情报线,本想让白石城成为瞎子、聋子和哑巴。可是在给白石城的情报线造成重创的同时,自己的斥候力量也深深地陷了进去。 结果便是,自己也成了瞎子、聋子和哑巴! 他现在还无从得知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他只能将怒火倾泻给了卡列上尉。 如果是在以前,他会掏出枪来亲自枪毙了这个家伙! 但是现在局势不同了,斯蒂芬-卡尼很快就要到来,他需要卡列上尉这样一个人,将他以前干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给背起来——没错,卡列上尉迟早会死,但绝不是现在就死!像这样一个人,必须死得有些用处才行! 所以,在弗里蒙特怒火攻心地大骂了一顿之后,他到底还是将自己的脾气给收了起来。 卡列上尉是他的朋友,他应该对自己的朋友好一点。 …… “对不起,卡列,刚才是我太着急了!” 弗里蒙特在将卡列上尉大骂了一顿之后,喘了几口气,压抑着声音说到。 卡列的眼底现出明显的慌乱,不过他也尽力平衡着自己的语气,结结巴巴地回答到:“没……没有,没有的事,总督先生……是我的荣幸……不,我的意思是说,这都是我的错……” “好了,卡列,不用道歉了!”弗里蒙特拍了拍卡列上尉的肩膀,说到:“事已至此,责怪你也没有用处。我知道,你是一个好情报官,而且对我忠心耿耿,办事也用心用力……” “对不起,先生,是我的错……” “我说了,这不怪你!白石城那个月牙的确很难对付,我们和他纠缠了三年了,我清楚这是一个怎样的对手!” “对不起,先生,是我的错,我应该将精力更多地放在北边……不,我的意思是说,我既要看着南边,也应该兼顾着北边……都是我的错,先生,都是我的错……”卡列忙不迭地回答到。 “好了,卡列——” “对不起,是我的错,先生——” 听着卡列上尉絮絮叨叨的道歉,弗里蒙特突然便又怒从中来!三大营如同三根手指,原本紧紧地捏着白石城,可是现在,其中的一根手指竟然断了!断了! 压抑了又压抑,控制了又控制…… “好了!”弗里蒙特突然大叫了一声,打断了卡列上尉混乱不堪的道歉。 然后他又似乎意识到自己又发怒了,深吸了一口气,放低了声音,还在嘴角上扯出一丝笑容,柔声说到:“——我说了,我不怪你!” 卡列被弗里蒙特那一声大叫吓了一跳,随即看见了弗里蒙特脸上的笑容,于是也只有尬尬地跟着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是我的得力助手,你是我的心腹良臣,我对你的信任从来没有丝毫动摇,有的时候我脾气不太好,但你知道,我心底是善良而温和的。有时候我在斥责你,但其实我的心比你还要痛,但是没有办法,我是为了你好,你知道的,对吧?” “是……是的!谢谢先生!” “你知道就好。好了,就这样吧!我宁愿失去白鱼镇,也不愿失去你的友谊!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赶紧通过这段该死的山岭,赶到拉马尔山谷去!”弗里蒙特说到。 “是的,是的,总督先生!” 两人便又重归于好了,丝毫看不出5秒钟以前弗里蒙特曾对他破口大骂过。 …… 只是可惜,这样的友好局面才维持了不到10秒钟,弗里蒙特正想去敦促索姆团长,要么打下那个该死的山丘,要么绕过那个该死的山丘——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两个士兵牵着一个绑好的印第安人走了过来。 “怎么了?”弗里蒙特停下来问到。 “总督先生,这个印第安人说要见你!”士兵回答到。 “见我?”弗里蒙特挥了挥手,表示没兴趣。 便在这时,那个印第安人突然张口大叫了起来,“总督先生!尊贵的总督先生!很高兴见到你!你好吗!” 印第安人的英语口音有些奇怪,透着一股放馊了的玉米粉的味道。 弗里蒙特听得一阵牙酸。 可惜那个印第安人大概只会这么几句英语,接下来噼里啪啦说了一长串,说的又急又快,像是7月间的冰雹一样。 两个押着他的士兵脸色倏地变了! 旁边的卡列上尉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和那个印第安人对话了几句,然后转过身来,一脸惊慌地看着弗里蒙特。 “怎么了?”弗里蒙特问到。 “他说……” “他说什么?”弗里蒙特的心又狂跳了起来,就跟刚才看见了那个疯子骑士一样。 “他说……格里芬要塞……” “该死的英国老还没有滚蛋吗?”弗里蒙特愤怒地说到:“背信弃义的家伙!那就别怪我们去支持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了!” “不是,英国老已经走了——” “走了?” “呃……还没有走,他们被俘虏了,现在关在要塞里……”卡列上尉嗫喏着说到,低着头。 “什么?被俘虏了?”弗里蒙特一脸的愕然,凭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个‘被俘虏了’是什么意思。是自己的英语不太好了吗? “有一群印第安人袭击了格里芬要塞,现在他们占据了那里,还俘虏了要塞里的英军。”卡列上尉说到。 “什么?”弗里蒙特更是懵懂,觉得自己越听越不明白了。“再说一遍?” 印第安人袭击了格里芬要塞,这种事情就tm离谱得跟一只火鸡绑架了月球人一样! 卡列上尉抬头看了一眼弗里蒙特,又看了看那个印第安人。 “这个印第安人说——”卡列上尉停顿了一下,希望弗里蒙特能够明白,他现在只是个翻译,不能背格里芬要塞被一群印第安人占据了的锅。“——这个印第安人说,有一群印第安人袭击了格里芬要塞,俘虏了要塞里的英军!” “我#$%%#@@$!^&*,^&*%$$@@#!!!!!………………!” 弗里蒙特暴跳如雷,抓起士兵背上的枪管,将枪托没头没脑地朝着卡列上尉——旁边的地面——砸了下去,嘴里大喊大叫着谁也不愿意听明白的话! 然后他一把丢下枪,抓住卡列上尉的衣襟,指着那个印第安人,说到:“那你tm的问问他!印第安人袭击了格里芬要塞,那tm的他是干什么的?” 弗里蒙特的口水喷到了卡列上尉的脸上:“那tm的是格里芬要塞!是要塞!是石头和钢铁做的要塞!不是用火鸡的凹凹搭起来的篱笆窝!印第安人用什么打?用他们的凸凸吗?” …… 那个印第安人又飞快地说了几句。 弗里蒙特瞪着眼睛,看着卡列上尉,“他又说什么?” “他说……”卡列上尉心惊胆战地回答到:“他对美利坚忠心耿耿,他想做美国人,不想做印第安人!” 第三十四章 又见 弗里蒙特再也忍不住了,拔出枪来,朝着这个印第安人的脑袋就是一枪。 “想做美国人?下辈子吧!”弗里蒙特狠狠地一脚将这个印第安人踹开,将沾染着红色和白色膏状液体的枪管对着卡列上尉,在他崭新笔挺的衣服上擦了擦。 “现在你就只有一件事情!”弗里蒙特说到。 “格里芬要塞到底丢还是没丢,你tm的去给我弄清楚!”弗里蒙特说到。 “好的,总督先生!”卡列上尉答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卡列!”弗里蒙特朝着卡列上尉的背影大声喊了一句。 卡列上尉的身形一顿。 只听见弗里蒙特对他说:“格里芬要塞如果真的丢了,你就去找格雷姆,让他一定要夺回来!” “好的,先生!”卡列上尉飞快地离开了。 …… 弗里蒙特的心情糟糕透了。 就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他先后得知了白鱼镇和格里芬要塞均已失陷的消息。虽然消息还未证实,传来消息的人一个是疯子,一个是印第安人,但是——tm的,未经证实,这本身就又是一个坏消息了! 这说明自己的耳朵开始聋了,眼睛开始瞎了! 在俄勒冈这样的穷山恶水,一个瞎子和聋子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的。 一想到这里,弗里蒙特的心情愈发烦躁,连带着看见自己周围那些禹禹而行的士兵都觉得格外厌烦起来。 还有这该死的太阳光,既不热也不冷,到底想要干什么? 弗里蒙特翻身骑上马背,朝着队伍的前面奔去。 “汤姆逊,你耽搁了我太多时间了!”弗里蒙特冲到汤姆逊的身前,大声斥责道。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汤姆逊原本正在斥责索姆团长,听见声音连忙小心翼翼地回过头来,将前方有一处山丘上发现了一股印第安人,队伍不得不绕道的事情说了一遍。 弗里蒙特就像是看一个傻子一样看着汤姆逊。 他指着前方那个并不高,但现在却打得乌烟瘴气的一个小山丘说到:“你说的是那个山丘吗?” “是的,总督先生!”汤姆逊回答到。 弗里蒙特觉得,这恐怕是他今天听见的第二个离谱的事情了。 如果是印第安人袭击了格里芬要塞就跟火鸡先生绑架了月球人一样,那么眼前这座小山丘阻挡了他的近卫军,就tm的是火鸡先生还和月球人生了一个崽一样滑稽! “你在逗我笑吗?”弗里蒙特忍不住问到。 汤姆逊有些尴尬……但事实就是这样,他已经派人去找另外一条路去了。 “对不起,总督先生。不过请放心,最多还有十分钟,我的侦查兵就会带来新的路况——” “就tm这么一个小山丘,你tm的要让老子再等十分钟?”弗里蒙特再也按捺不住了,朝着汤姆逊大吼了起来。 汤姆逊低垂着头,视线掠过自己的肚子寻找着自己的脚尖。 耳边传来弗里蒙特的怒吼: “……这个鼻屎大的小山丘,甚至都还不如你的肚子大,你居然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拿下来!你的团长呢?你的连长呢?你的排长呢?如果他们都不行,你就该自己上去,汤姆逊上尉!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我的大军在这里已经耽搁了一个小时了!瞧瞧你在干什么?你tm的还在煮咖啡!你的士兵在前方浴血奋战,而你在后方煮咖啡,这就是这么些年来你学会的战争经验吗?” “……不要解释!汤姆逊上尉,我现在需要的不是你的解释!我需要拿下那个鼻屎一般的山丘,现在!马上!立刻!” 弗里蒙特的咆孝,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索姆团长原本站在汤姆逊的身边挨训,此时悄悄地用脚尖将地上的咖啡杯踢到一边。 “……还愣着干什么,马上去给我拿下那个破山丘!”弗里蒙特大吼到。 汤姆逊一个激灵,便想跑去指挥,被弗里蒙特叫住了:“汤姆,跟我来!” 弗里蒙特骑着马跑到了一个僻静处,不久之后,汤姆逊在甩了索姆团长一耳光之后,也骑着马跟了过来。 …… 弗里蒙特跳下马来,走到一块坚硬的山石上站定。 汤姆逊紧随其后。 在他们的正面是一座苍茫的雪山,侧面那一座山丘上,士兵们如潮水一般正涌上山坡。 “我们有麻烦了,汤姆!”弗里蒙特看着苍茫的雪山,说到。 “怎么了?”汤姆逊上尉问到。 “白鱼镇失陷了,格里芬堡也沦入了白石城之手!”弗里蒙特说到。 汤姆逊大惊,愣了半响,才问到:“这消息……属实吗?” “唉!”弗里蒙特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到:“未经证实!但是比起丢掉这两个要地来,我们成为了瞎子和聋子,才是更可怕的事情啊!城丢了,可以再夺回来,人死了,可以再派过来。但是现在我们看不见,也听不见,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汤姆逊双手扶自己的肚皮,低头怔了一会,断然抬头,对弗里蒙特说到:“当务之急,是不计一切代价赶到拉马尔山谷,与亚历山大的前军汇合!且不论白石城做了什么,我们实力远超于它,只要固步自守,时间一长,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弗里蒙特回过头来看着他,说到:“没错!你果然是看得明白的,和我想的一样。如今回头是决计不可能回头的了,徒然惹斯蒂芬-卡尼耻笑不说,还会被他抓住把柄,不知道会生出什么事来!” “没错,比起印第安人来,即将到来的斯蒂芬才是咱们的心腹大患啊!”汤姆逊说到。 “刚才骂了你几句,但你需明白,这种事情原委是不能让其它人知道的,想要他们为这样一座小山丘拼死命,总得有个由头。”弗里蒙特说到。 汤姆逊说到:“我明白的。” 汤姆逊和弗里蒙特合作多年,早在弗里蒙特白身来到俄勒冈的时候就一路追随至今,算得上弗里蒙特心腹中的心腹了。 白鱼镇和格里芬要塞丢失的情报断然不能在这个时候外泄的,想要让这些懒散的士兵拼起命来,‘主帅的暴怒’的确是一个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弗里蒙特积威深重,虽然平日里和颜悦色,但一贯喜怒无常。好的时候他能和普通士卒称兄道弟,但翻脸起来也是谁都不认。若不能让人惧怕,这俄勒冈总督的位置也轮不到他的头上来。 “那就下去安排吧!”弗里蒙特沉声说到:“至少在下午6点之前,我们必须得赶到拉马尔山谷,不能再有任何闪失了!” 此时的弗里蒙特,已经从先后沦陷两地的惊愕震恐中冷静了下来。 他能以一介白身起家,一步步经营到如今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总督之位,靠的可不仅仅是心狠手辣。 其心态沉稳,手段诡异,远见卓识,远超同侪。在原本的历史上,是能和布坎南、林肯等人掰掰手腕子的人物。 只是如此巨擘,此时被一座小小的‘北21哨所’暂时挡住了。 若世上真有所谓的‘天命’,应也是微见灰败了。 第三十五章 天命之争,起于微末 北21哨所上,书并没有见到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刻。 早在索姆团长发动的第二波攻势的时候,这位前途远大的年轻人便倒在了美军的枪火下。 接下来的北21哨所,迎来了美军一波接一波的冲击,人数越来越多,火力越来越勐。 到了下午3点钟左右,敌人已经是漫山遍野不计代价地扑了上来。 而在这个小小的山头上,只剩下了不到20个人。 火枪再勐,终究不是后世一挺机枪压服千军万马的时代。 人心再高,血肉终究敌不过钢铁和火药。 …… “顶不住了,兄弟们!” “手榴弹还剩最后一颗,我先冲了!” “哈哈,说好要钉死在这里的,老子就不陪你冲了!” 山丘上怪石嶙峋的缝隙里,不时响起各种各样的人声。 从山下射上来的子弹,击打在松脆的石灰岩上,溅起白雾漫天,如同隆冬季的大雪一般。 这些从前方各处哨口汇聚于此的印第安人士兵们,在这个时候其实已经失去了统一的指挥,互相之间也被密集的枪火隔离开来。 但是他们总能从石头缝隙里找到射击点,有的时候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毅然决然地补上火力的缺口。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没有人说什么惊天动地的话语,也没有谁留下些豪迈壮阔的遗言。 印第安人这个民族直到此时还是一个新鲜的东西,他们的心中有白石城,有斑鸠……但是所谓的民族和祖国,于他们而言,就像是一个父亲看着自己刚出生的那个皱巴巴脏兮兮的孩子,第一反应是“呃,这是个什么奇怪东西?” 总要经历过一段时间,也许是一天,或者是一分钟,父亲们才会从惊愕中醒悟过来,感觉到与自己血脉相连的那种颤栗。 白石城的历史太短,虽然它已经发展得很快了,但是相对于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所需要的时间而言,还远远不够。 唯一有幸的是,一开始只有斑鸠一个人来拖曳着这艘万吨巨轮,到了现在,已经有了成百上千的人接过了他手中的纤绳。 如同北21哨所上这些宁死不退的普通士兵们一样,也许他们还很懵懂。但是他们的心底已经有一个脆弱的东西如同种子一般萌芽了。 那是个什么东西,他们也说不清楚。 只知道,宁愿死在这里,也不能让敌人拿去! 就在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准备拉响手榴弹的时候,远处的林子中突然冒起了浓烟。 然后,一阵金黄色的火苗腾空而起,迅速地蔓延开来。 这一阵突如其来的山火扰乱了美军的攻势,山丘上的印第安人士兵趁机发动了最后一轮手榴弹雨,险之又险地将敌人赶了下去。 不幸的是,这里并不是被树木所覆盖的山林,随处可见的山石嶙峋间有着大片大片的空地。山火只能帮他们一个小忙,却并不能成为战场的主宰。 到了3点半左右,美军再一次发动了攻势。 北21哨所已经是及及可危了。 …… 血狼带着修洛特尔军团自西而来。 经过一日一夜的兼程,他的本部不得不甩开了那一支英国人军团,只特意留下一部分军队放慢了脚步‘看守’着他们。 “快!利文斯顿就在前面了!” 血狼跳下了马来,牵着缰绳步行。 山路难行是一方面,主要是即将进入战场,必须得再次蓄养马力。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休整了几天再发动进攻,那样的话,不但马匹的精力可以恢复,士兵们也不会这么疲惫。 但是战争就是战争,它总是会在你最虚弱的时候爆发,不会给你选择的机会。 血狼的心里很焦躁。 从昨天接到作战计划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处在这种情绪之中。 斑鸠从白石城动员的新军正在北上,如果修洛特尔军团不能按时到达,以一支新军去面对利文斯顿这种武装到牙齿的营地,血狼实在难以想象结果会如何。 尤其是在见过了格里芬堡那种要塞武装之后。 那根本就不是血肉之躯可以打得下来的—— 虽然如此,血狼还是不得不控制住自己的这种焦躁。 这种感觉,就像是潜水一样,他用力地屏住呼吸,一直往下潜。直到身体里的空气都耗尽了,可是他还是得强迫着自己,继续往下潜。因为水底下有他想要的东西,那是他必须拿到的东西。 就像是六年前在火鸡岭被他的父亲压在身体下面,又像是三年前他从肖肖尼瀑布一口气赶到白石城,又像是在无数次的枪林弹雨中他顶着炮火冲向敌人……那些时候他都曾经有过这种感觉。 这种明明知道会死,却又恍忽觉得欣慰的感觉……他听说有些白人喜欢在冰冷的尸体上获得愉悦,甚至会让自己一边窒息一边痛快…… 在他不得不从马背上跳下来的那一瞬间,他竟也恍恍忽忽地觉得,这个世界好像‘轰’地一声在他面前打开了。 耳边传来密密麻麻的如同春蚕在咀嚼桑叶的声音,血狼的耳朵里几乎能分辨出每一声出自于哪里,是谁的脚踩在地面,那一片泥土是坚硬还是松软。 鸟儿振翅高飞,地底有蛇虫潜行,冰雪化为水珠从枝头滴落,空气里浸透了春日潮湿的气味——还有一丝隐隐的焦灼。 曾经在死亡线上做过无数次挣扎的人,在他又一次面对相同的境况的时候,他总是能回忆起那些熟悉的味道。 他的每一根神经,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在配合着死神的舞蹈。 死神滑步,他可以恰如其分地托腰; 死神旋转,他能恰到好处地跳跃; 死神回首,也能恰逢其会地看见他愉快的微笑。 每一个脚步都踩在鼓点上,每一个手势都触碰在死神的肌肤上,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每一个呼吸……恰如当年,胜似当年! “停!” 血狼蓦然举手,鼻翼翕动,眼睛微闭。 森林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蓦然一收,整齐得竟如被一刀切断般。 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已将头转向东南。 茂密的森林里,有熟悉的味道,从那个方向传来。 “铁石,去看看!” 身后的树林间突兀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以及枝丫断碎的声音,它急速的远去了。 从南方马德雷山林中诞生的修洛特尔,最喜欢的便是丛林和山崖。 白人需要将自己裹在层层叠叠的衣服之中才能走进这里,而他们赤着脚光着身子就能在这里穿梭来去。 这里是他们的家。 “原地休息!用饭!喂马!检查武器!” 血狼的声音不高不低,恰好能被旁边的人听到。再一个个地传下去,不一会儿,山林中便又响起了咀嚼和吞咽的声音。 当需要冲刺的时候,他急如暴风骤雨。 当需要等待的时候,他也能静如直崖高岸。 死神并不喜欢横冲直撞,他喜欢的是节奏。 …… 不久后。 铁石回报。 “美军约两千人,正在攻击北21哨所!” “?” “原因不明!” 第三十六章 突如其来的袭击 临机决断! 这四个字,看起来简单,但却是区分名将与普通将领的分水岭。 有些人一辈子都学不会,有些人天生就会。 而临机决断的水平高低,那又是一道名将与名将之间的分水岭,也同样的,有些人永远做不好,有些人天生就能做到最好。 上天并不公平,有的时候他对某些人特别钟情,给了他们异于常人的东西。 这就是天赋。 如果是水车率领的托纳提乌在此,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执行原定的命令,借着这个机会勐攻利文斯顿。 但是,血狼的修洛特尔军团是另一种风格。 …… 没有人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战场的所有情况,如果非要搞清楚,战事估计已经结束了。 血狼只用了短短的10余秒钟,便做了在旁人看来无比大胆但是在他自己看来却是最正常不过的决定: ——不用等到下午6点了,现在就开打! ——进攻方向也不是利文斯顿,而是那个小小的北21高地! 如果非要问一个为什么,这就是血狼用鼻子做的决定。 当初他决定奇袭格里芬堡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丰富的情报支持,只是因为他发现格里芬堡附近那几个印第安人部落,突然开开心心地像是过年一样,竟然有模有样地学起了伦敦腔,戴起了宽檐帽,拿起了文明杖——感觉他们马上就要去欧洲了一样! …… 此时的北21哨所,美军已经一只脚踩在了山顶上。 偶尔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枪火只能引起一阵恐慌,随即便是暴雨一般的子弹还了过去,连着那石头和石头缝里的人都打成了筛子。 只需要再过几分钟,汤姆逊旅通往拉马尔山谷的道路将被重新打通了。 不得不再提一下那一片山火,它并没有给美军造成多大的人员伤亡,但是却彻底打消了美军想要绕路的想法。 现在,原本探索出来的那一条绕过北21哨所的山路上,熊熊烈火燃烧得跟铁匠铺里的火炉一样,连北21哨所这高地上,都能感受到炙热的温度。 一个印第安士兵手里高举着冒烟的手榴弹突然从石头缝里钻出来,周围的美军惊慌得四散奔逃。 从远处飞来几颗子弹打在这个印第安士兵的胸膛上,让他像是断线木偶一样乱动了几下,但是他的手榴弹依然高举在头顶。 在漫天的硝烟和山火的浓烟中,这个印第安人士兵竟然笑了一下,露出满口的缺牙。 “乎雅!” “轰!” 手榴弹在他的手上爆开,在山顶上溅起一团不大不小的尘埃。 但是他最后那一声高呼,却引来了山底下另外一片回应。 “乎雅!” 从山脚下另外一边的山岭里,突然如潮水一般的印第安人士兵冲了出来,直愣愣地撞开了这一支美军的腹部,如尖刀一般径直插上了北21高地。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乎雅!” “乎雅!” 一时之间,山林、山石、山火俱都隆隆作响,似乎回应着这股狂潮。 直到北21高地被这一股突如其来的印第安人占领,那声音依然隆隆不绝,竟至于似乎传到了雪山之上,传到了地底之下! …… 汤姆逊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完全打懵了。 前一刻他还沉浸在即将打下这一座小山丘的喜悦之中——好吧,其实并不值得喜悦。这一座小小的山丘,葬送了他一百多名士兵,耽搁了他2个半小时! 后者比前者更让他痛心,如果他知道这2个半小时在接下来的战场上意味着什么的话,他铁定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全部两千名士兵都塞上这个小山丘去,10条命换1分钟,他也愿意! 可是他还来不及喜悦,从自己的后背便涌来了一股狂潮。 他回头的时候,正看见一群印第安人从他的士兵尸体上踩过,一个个手里挥舞着长刀,如砍瓜切菜一般噼开一条道路,冲上那个他刚刚占领的小山丘。 足足过了半分钟,汤姆逊才回过神来,吹响了脖子上的哨子! “集合!集合!向我靠拢!” 汤姆逊大叫了起来。 战争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白刃战,火枪到了这个还不如棍子好使。 那群印第安士兵装备精良,除了手里的刀和背上的枪之外,竟然个个都穿着鞋子,很明显就是正规军的模样。 可是他们作战毫无章法,一冲入汤姆逊的阵中,就哪里有空子往哪里钻,不消多时,便将整支队伍搅得七零八落了。 没有印第安士兵来管汤姆逊,偶尔有两个向他这边冲杀了一阵发现有些吃力,干脆就转向其它方向了。 上帝保佑,这群印第安人不懂打仗,给了汤姆逊重新集结兵力的时间。 就在那个小山丘上升起一面黑旗的同时,汤姆逊也重新集结起了一支200人的队伍。 如果是在往日,有一支这样规模的兵力在手,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在俄勒冈乱杀。 但是今天,他连自己还能不能逃走都信心不太足了! “总督?” “弗里蒙特先生?” 汤姆逊大喊着,在散乱的人群中四处寻找。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上尉先生!汤姆逊先生!”一名鼓手叫住了他,鼓手的鼓已经不见了,可是腰带上还插着鼓槌。 “你看见弗里蒙特先生了吗?”汤姆逊大声问到。 “他在那边,你看!”鼓手指着前方。 …… 越过印第安人的兵线,汤姆逊的目光投向另外一边。 在那里,弗里蒙特同样纠集起了一堆残兵,人数比他这边还要多很多。 他第一时间想要冲破印第安人的兵线去与弗里蒙特汇合,可是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印第安人的那一道兵线。 ——白刃战结束得很快,几乎就在山丘上竖起黑旗的时候,双方都不约而同地分开了。双方都无法再承受白刃战巨大的消耗,撤退到了射击距离之外。 ——就在这短短的脱离接触的一段时间里,汤姆逊整顿了队伍,列成了两道兵线。 ——可是,对面的印第安人也同样没有闲着。 那一道印第安人的兵线,整齐得如同用剪刀剪裁过一般。 虽然由于地面高低起伏的原因,他们显得高高低低不等,但是从平面上却是绝对的整齐划一,连迈步的动作都一模一样。 它如同一堵移动的墙一般,正向自己逼近而来。 汤姆逊一下子便想到,自己此时最应该做的,是去向留守在利文斯顿的格雷姆求援。 第三十七章 印第安人究竟能不能打? 修洛特尔军团的正规兵线战术,还从来没有在实际战场上得到过检验。 反而是另外一支托纳提乌军团,在它建军之初,便是以兵线战术而成名的。 自白石城立城以来,与弗里蒙特的俄勒冈军团几乎是日日鏖战不休,可是这些战事基本上就没有超过100人的规模,都是小规模大批量的袭扰战。 无论是修洛特尔还是托纳提乌,从来没有过在正面战场上与敌人决战的机会。 在这三年以来,无论是斑鸠还是十五美元,都无数次地反复思考过一个问题:随着白石城越来越壮大,将来迟早有一天,会面临着和美军的正面冲撞。印第安人究竟能不能打? 这是一个听起来很滑稽,但却必须要严肃思考的问题。脱口而出的答桉很让人痛快,但一旦答错了,或许将是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教训。 包括血狼、水车和红云这样的军团长,其实在内心里都是忐忑不安的。 他们从来没有表现出来任何不自信,但是—— 托纳提乌的水车将他的军团打造成了一支特别能挨揍、特别不怕死的重型兵团,同时在战术上却又尽量避免与敌人的步兵线正面冲撞。说得好听一点叫‘以己之长攻敌之短’,但真实的原因是,水车永远有一份正面作战的计划,每次作战之前都会拿出来看一看,然后每次都会把它放进自己的抽屉里。 修洛特尔的血狼做不到水车那样狂野,他行动飘忽,思路天马行空,往往出人意外。但有一点他也和水车异曲同工,那就是能偷袭就偷袭,能欺骗就欺骗,尽量不要和敌人正面撞上了。血狼从来不承认他怕白人,但是在学习白人的步兵战术上,其实他才是最彻底的。 包括拉勒米堡的红云民兵团。即便红云是天下闻名的角斗士,三年前他的声望之隆直追斑鸠,甚至有他的狂热追随者提议要在布拉克山上为他凋一座塑像,这个提议最后当然没成功,因为斑鸠的塑像都还没着落呢。可是在拉勒米堡民兵团,红云没有教过他的士兵们一天角斗术,内容只有单调的立正、稍息、向后转…… …… 每半年白石城的居民们都会参加轮训,轮训的教官是付了大价钱请来的法国人和英国人。这些教官往往还带着一群自己的助手和家卷,甚至还有自己心爱的小猫小狗,好像不这样就显得他们不专业似的。 所有参与轮训的居民们,很多都是商贩、工人和农牧民,也许他们永远都不会上战场,可是,没有一个人偷过懒。 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个能改变他们命运的机会。 在过去的三百年颠沛流离的岁月中,印第安人对白人的惧怕是刻印到骨子里的。 他们害怕白人的一切,枪、炮、火、鞭子、衣服、棉花、水、面包、美元、书……一切的一切,不管什么东西,事实证明,都会给他们造成巨大的伤害。 可是现在,白人教官愿意将他们的技术交给他们了。 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像是掉下悬崖的时候遇到了山洞里的老爷爷一样,老爷爷说只要磕几个头就愿意将本事都交给他……“呃,要不,我再给你唱个曲儿?不然有些于心难安啊!” 白人教官高风亮节,除了金子什么都不要。 轮训场上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3025,脚抬高了!”教官手里拿着棍子,抽在队列中一个士兵的腿上,士兵赔笑道歉。 “3407,屁股不要撅起来!”教官的助手戳了戳队列中一个士兵的屁股,士兵羞愧得不能自己。 “2409,去端枪两个小时!”队列中便会跑出一个印第安人士兵,手里捧着一杆火枪纹丝不动地站上两个小时。 印第安人的名字五花八门,白人教官可记不住这么多名字,统统让他们背上绑一个写了号码的木牌以方便辨认。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轮训场的两端有一排刻着尺度的地面,即便是到深夜了,依然有人自觉在上面走路,背上插一个木牌,昂首挺胸地。 为的就是,在形成火枪队列的时候,自己不要多走了一厘米,也不要少走了一厘米。 虽然不知道这样究竟有什么用处,但是在印第安人的认知中,三百年来,白人就是靠着这样的手段,将他们一代又一代人,给打入了万劫不复之境的。 对白人的恐惧有多深,对白人的工具就有多喜爱,乃至于到了盲从的地步。 …… 是以,排列在汤姆逊面前那一到印第安人兵线,如果光从外表上来看,即便是以最苛刻的眼光,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汤姆逊还惊讶地发现,当他们行进到某个程度的时候,所有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吸了一下鼻涕——这个一晃而过的小细节并没有给汤姆逊留下什么困扰,但如果他知道这是因为当时训练这支印第安人士兵的法国教官是一个酒糟鼻,而这支印第安人士兵完全复制了这位教官的动作的话,汤姆逊怕是会笑得合不拢嘴来。 但是随着那一支印第安人兵线的越逼越近,汤姆逊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鼓手灵机一动拿着鼓槌互相敲打着,发出单调的节奏声,更像是在催促他这位积年老将,赶紧做出决定。 “撤!” 汤姆逊大吼了一声,转身就跑。 在以往同印第安人的战斗中,也不是没有逃跑过。这对于他来说倒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人和狗打架,还讲究什么‘荣耀和武勇’不成? 随着汤姆逊转头就跑,本已经排好队列的士兵顿时也都掉头就跑,有几个甚至跑到了汤姆逊的前面去了。 “杰罗尼,赶快去告诉格雷姆,总督先生被围困在这里了,让他快来救援!”汤姆逊朝前面的人大叫到。 那人只顾埋头跑路,也没回头答应汤姆逊一声。 “阿希礼,赶快去告诉格雷姆,总督先生被围困在这里了,让他快来救援!”汤姆逊又喊了一遍。 前面那人依然没有回头。 “格林,赶快去告诉格雷姆——总督和我在此包围了一股印第安人,让他速来参战!” 前面那人回过头来对汤姆逊说了一声:“快跑吧,汤姆逊先生,谁也顾不上谁啦!那群印第安人就快要追上来了!” 汤姆逊回头一看,只见那群印第安人早已经放弃了兵线,手里高举着火枪,嘴里哇啦啦乱叫着,乌泱泱地追在他们的身后。 那些印第安人灵活得就像是猴子一般,碰上半人高的山石,一个翻身就滚了上去,又直接凌空翻了下来,脚步都不带停的。 汤姆逊亡魂大冒,恨不能生出四条腿来。 先前还想着赶紧去跟格雷姆汇合,好集结兵力回来拯救被围困的弗里蒙特,此时哪里还有心思想这些,只闷头向前勐窜起来。 相比起印第安人那一道严丝合缝的步兵线,他更害怕的是一边冲锋一边哇啦啦乱叫的印第安人团伙。 第三十八章 急转直下 当血狼带着修洛特尔军团从汤姆逊旅的腹部杀进来的时候,弗里蒙特第一时间组织起了反抗。 不过他临时接过指挥权的队伍实在是来不及反应,很快就在白刃战中败下了阵来,被冲开到了一边,与汤姆逊那一支小队隔离开来。 眼见得这群印第安人士兵发疯了一般“乎雅”“乎雅”地往那处山丘上面冲,弗里蒙特带着他收集起来的队伍立即便往另外一座山丘上抢了过去。 他所抢占的山丘只是一个矮土坡,后面是一片断崖。不过到了现在弗里蒙特根本就没有其它选择,能够抢占一个稍微高一点的地势就已经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他朝着被隔离开来的汤姆逊大喊了几声:“汤姆,赶紧回利文斯顿求援!” 他也不知道汤姆逊到底听到没有,很快印第安人便冲了上来,弗里蒙特不得不退回到兵线后面。 这时他才有心思大略地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士兵人数。 大约有800人! 这个数字绝对不算少了,可是弗里蒙特心里只暗暗发苦。 来时浩浩荡荡的2000多人的队伍,被一个小山丘上的几十条枪耽搁了2个小时,又被突如其来的印第安人从腹部插了一刀,队伍瞬间缩水过半。 如果是眼前的危机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些远处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恐慌感,让弗里蒙特更是一颗心七上八下起来。 就如同在深海大洋上孤独漂泊着,暂时丢了救生圈固然是件大事,但是那冰冷漆黑的水面以及四面八方无边无际的海浪,才是最摧毁信心的东西。 “兄弟们,给我坚持住!” 弗里蒙特沿着兵线大声地鼓励着他的士兵们,还不时伸出手来拍拍士兵们的肩膀。 “汤姆已经去通知格雷姆上尉了!他会带着大军,拖着火炮,将这里的印第安杂碎们一个不留的轰成渣!” 800人说起来很多,其实又很少。排成前低后高的两列兵线后,也不过200米左右的距离,弗里蒙特很快就从这一头走到了那一头。 很不幸的是,索姆团长并没有在其中。 “伙计,你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小伙子!”弗里蒙特找到其中一名少尉连长,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谢尔兹,将军!” “南卡罗来纳人?” “不,左治亚人,将军!” “哦,我的天啊,我也是左治亚人!”弗里蒙特高兴地说到:“能将我的军队交给一个左治亚人,肯定错不了!” “多谢,将军!”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了,好好干吧,孩子!” “是的,将军!” 弗里蒙特拍了拍谢尔兹的肩膀,走向了下一个。 就这样,弗里蒙特迅速地重新构建了这一支军队的指挥体系,其中也许有一些人不那么称职,也许还有人心怀不满,但是在短短的十几分钟时间里,这一支被打散的军队又被弗里蒙特给重新捏合了起来。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心存疑虑!” “可是别忘了,我,弗里蒙特,当初一个人渡过密西西比河来到这里,从来就没有败过!” “仁慈的天父在头上看着我们,指引着我们,我们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完成一项重大的使命!” “那就是为美利坚开疆拓土!” “此战之后,每个士兵将获得500美元的奖赏!所有人都官升一级!我还会给你们颁发总督勋章,让你们家人也能共享你们的荣耀!” 弗里蒙特大吼了起来。 士兵们仿佛从他的嘶吼声中得到了勇气,一个个又重新变得坚定起来,端枪的手终于又不再发抖了。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 这一天的天气到了下午的时候,变得不是太好了。 大约4点钟左右,一片乌云从山那边飘过来遮挡住了阳光,天空阴翳得像是又要下雪的样子。 留守在利文斯顿的格雷姆站在瞭望塔上,背对着风向燃起了烟斗。 他的心中那种不详的预感,随着天日的昏暗愈发变得浓重了起来。 从一开始他就是反对移营的。 但是总督弗里蒙特对他说:“格雷姆,论战斗也许我不如你,但你有没有想过,咱们年纪差不多大,为什么我是总督而你不是?” 格列姆当然不知道。 弗里蒙特指了指自己的屁股,说到:“因为我多长了这个!咱们的脑袋几乎都一样聪明,但是我的屁股总能坐在正确的位置上!” 格雷姆知道了,弗里蒙特并不只是一个军人,他和华盛顿那些穿燕尾服的家伙没什么区别。 “既然你心存疑虑,那就在利文斯顿多守一天吧,等咱们到了拉马尔山谷之后,你再过来!”弗里蒙特对他说。“相信我,格雷姆,等斯蒂芬-卡尼到了咱们再行动的话,一切都晚了!” 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的所有事情,都是由弗里蒙特做主的。 从某种程度上,格雷姆还是很喜欢弗里蒙特这样的上官的。 虽然贵为总督,可是弗里蒙特却没有其它那些总督们那种颐指气使的感觉,他对自己领地内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并且无论多复杂的局势,他都能一眼看穿,并且抓住重点。 有的时候格雷姆觉得,像这样的人应该去竞选总统才是! 凭借着开拓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这样重大的功绩,弗里蒙特一定会很得东部那些人喜欢的。 格雷姆在瞭望塔上吞云吐雾了一会儿,风越来越大,他便准备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楼下响起了‘蹬蹬蹬’登楼的声音,几个人在焦灼的低语,似乎在争执着什么。 “怎么回事?”格雷姆问到。他希望能听到一些消息,什么样的消息都行。 楼下沉静了一下,随即脚步声大作,显然都一起向塔楼上涌了过来。 “格雷姆上校!”一行有四名副官,均来到了他的面前,小小的塔楼竟有些挤不下了。 “说!” “这里有一份卡列上尉传来的情报,说是白鱼镇和格里芬要塞均已经失陷了,弗里蒙特总督先生命令你,不惜一切代价,夺回格里芬要塞!” 格雷姆的眼皮突然一跳,他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将这名副官手上的信取过来,自己再读一遍。 不过在他伸出手的时候,看到了另外的一名副官手上,还沾染着血迹。 “这是怎么了?”他指着副官的手问到。 那名副官疑惑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这才发现自己手上的血迹,连忙回答到:“上校先生,前方的士兵溃逃回了利文斯顿,总督先生在跟随汤姆逊旅前往拉马尔山谷的途中,遇到了大批印第安人的伏击。总督希望我们立即发兵救援!” 第三十九章 梦想还是要有的 汤姆逊的溃兵最后只逃回了30几人,不幸的是,其中并不包含汤姆逊本人。 溃兵给留守的格雷姆上尉带来了一个只有唯一选项的选择题——是否立即发兵去拯救弗里蒙特? 可是面对着这个唯一的选项,格雷姆依然犹豫了好一阵子。 就在今日上午的时候,他和弗里蒙特一样,认为俄勒冈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白鱼镇、利文斯顿和兰德堡,如同三根铁钳紧紧地钳制着白石城,不可能出任何意外。 可是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两记耳光! 白鱼镇丢了,如断一指,这是正手一记! 格里芬要塞丢了,如芒刺在背,这是反手一记! 更让人心神不安的是,俄勒冈如今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格雷姆已经不敢再相信卡列上尉的任何情报了。 要在这样浑浑噩噩地状态下,贸然进军去拯救弗里蒙特,就跟蒙着眼睛去河里救溺水者一样。 如果可以的话,格列姆甚至会对那个溺水者说:“你干脆死了算了,别连累我!” 可是,那是弗里蒙特! 是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的奠基人,是美利坚西进的旗帜,是联邦开拓精神的象征,是总统波尔克的好友,是前任参议长托马斯-本顿的女婿,是共和党公认的下一任总统候选人! 格雷姆找不到任何理由不去救他。 哪怕是现在天都已经快黑了,弗里蒙特说不定都已经死了! 格雷姆还是不得不集结兵马,向东南进发。 哪怕是抢回一具尸体,也好过什么都不做! …… 大约下午5点钟左右,随着格雷姆的大军从利文斯顿向东南进发,整个大俄勒冈地区的所有兵马,无论是属于美军一方还是属于印第安人一方,至此都已经身不由己地卷入了战事。 从北到南—— 水车带领着托纳提乌军团已经走过了熊牙山的冰川,随着塔瀑顺流而下; 血狼的本部兵马正在围攻弗里蒙特,双方互相忌惮,反复试探; 在西面的山林中,一支英军正在黑漆漆的密林中叫苦连天地跋涉,昔日那些看不起的同袍,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催命鬼,比印第安人对他们还要狠毒几分; 利文斯顿的格列姆旅在东进,想要将弗里蒙特救出来; 而原本已经在拉马尔山谷安营扎寨的亚历山大旅,也正受到十五美元亲自指挥的白石城新军的围攻,四面八方都是呜呜啦啦的吼叫声。 兰德堡的美军炮兵和城外的印第安炮兵阵地也在对轰,谁先支撑不住谁就得输掉一切! 白石城原定的6点钟开始合围利文斯顿的计划,自此面目全非。 从下午1点左右开始,‘北21哨所’的枪声最先开始打响,到下午5点,全军都进入了战争状态。 进攻的目的也不再是利文斯顿,而是从利文斯顿到兰德堡中间那一条蔓延长达30公里的战线。 *** 斑鸠的营地设置在拉马尔山谷以东十公里处的一个塔形山岭上,一条溪水从旁边淙淙地流过,到了前方不远处直坠入30多米高的悬崖,发出隆隆的水声。 站在营地的外面,可以俯瞰拉马尔山谷整个战场。 新军一开始是从东面发起的进攻,但是没有过多久,越来越多的人从白石城赶了过来,不到半个小时,便已经如铁桶一般包围了整个拉马尔山谷。 斑鸠原定的征兵数量是5000人,可是现在,简单目测都已经超过上万人了。 山谷里燃烧着明晃晃的火焰,将整个山谷都照得如同白昼一般。 一封封情报如雪片一般飞进了斑鸠的营帐中,进进出出的传令兵时常在门口撞个对着,然后又急匆匆地跑开了。 新军之所以放弃了利文斯顿这个目标,转而在拉马尔山谷打这一仗,其实也是有点身不由己。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从战术来讲,拉马尔山谷坐落在利文斯顿和白石城之间,挡住了新军被上的道路。无论打不打利文斯顿,亚历山大旅在拉马尔山谷的这个据点都必须得拔掉。 而一个更直接的因素是,轰轰烈烈向北而去的新军,此时恰如一股猖獗的岩浆一样,碰见一丝儿干柴立刻就得点燃,莫说斑鸠和十五美元,任何人到了这种地步都无法阻挡。 民意这种东西,一旦拨弄起来,固然是无往不利的利器,但自古操弄民意之人,能从民意反噬中全身而退者,寥寥无几。 失败者被打入深渊再被后人踏上一脚,永世不得翻身;而成功者,便是千秋功业,万古流芳。 此次,为了打赢这决定性的一场战役,斑鸠裹挟了白石城全城。 若是败了,三年苦心自然是付诸流水,从此也不要再谈什么割据或者称雄的大业了。 美墨战争已经是印第安人最后的机会了,一旦错过,从此最好的结果,便是老老实实做个顺民。心黑一点的,为王前驱也是一条生路,只是从此管好自己就行,还想要兼顾印第安人这一个族群就别指望了。 但是,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胜了呢? 此战若胜,首当其冲的便是能取下弗里蒙特的人头,进一步全取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合计将近2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20到30万的人口,丰富的森林、煤、铁、黄金等矿产,以及,印第安人所迫切需要的阳光和空气! 更重要的是,带着白石城这几万人马从南往北这么走上一遭,让他们追逐过烈火与血腥,品尝过胜利与光荣,见识过星辰和大海,从此这几万印第安人,才算是真正地活了过来。 千锤百炼的顽铁,这就是最后淬火那一下了。 尊严、荣耀和骄傲,将被锻入他们的灵魂之中,重新唤醒他们的热血,成为几万颗种子,影响天下所有的印第安人。 从此,这个民族,才算是真正的活了过来。 这个国家,才敢称得上是迈出了第一步。 从此往后,即便是在下一场战斗中败了,他们依然能记得今日这一场大胜,并满怀希望地卷土重来! 从此往后,即便是飘零异乡,他们依然能记得今日给了他们一场大胜的白石城,将这里真正地当做他们的故乡! 从此往后,见了白人他们可以抬起骄傲的头颅,不至于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自惭形秽,见了黄人亦可以平静以待守望相助,不至于为了附和大流而袖手旁观,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 这是一条炼狱之路,唯并肩携手,方能走过! 第四十章 雾满龙冈千嶂暗 帐外杀声如潮。 帐内斑鸠冥然兀坐,只将眼睛盯着地图,久久未动。 这一场战争到了现在,脉络已经很清晰了。 从利文斯顿到兰德堡这漫长的30公里战线上,聚集了弗里蒙特麾下一大半的精锐,以及白石城几乎所有的力量。 在夜幕降临之前这个时间点上,有四处战场正在同时开打! 南边的兰德堡战场! 拉马尔山谷战场! 北21哨所战场! 还有利文斯顿战场! 这四处,没有一处不要紧,没有一处不关键。 换句话说,谁要是能率先取得一场胜利,谁就可以抽出力量来,支援另外一处战场,从而将胜利的天平拨向己方。 作为印第安人联盟的最高统率,斑鸠发动了‘闪蝶’计划,到了现在,他却是已经做不了什么。 该他来打的仗,在他在开战决定上签字的那一刻,便已经打完了。 如今,该投入的力量都投入了,他想不出来自己还能为这一场战争再做什么,如果有的话,那也只是给自己麾下的士兵造成困扰而已。 他将拉马尔山谷的战场指挥权交给了十五美元,而他自己,站在山岭上看了一会儿战场之后,便转身走进了自己的营帐中。 “比索,墨西哥的地图你带了吗?”斑鸠突然问到。 比索愣了一下,“没……没有!” “哦,下次记得带上,”斑鸠澹澹地说到:“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记得带上。” “好的,斑鸠!”比索呐呐地说到。 这一场出征来得太急,比索除了携带自己和斑鸠随身的物品之外,其它的东西都没有来得及携带。 “比索,等这一场仗打完之后,我们就可以回马德雷山了!”斑鸠说到。 “真的吗?”比索高兴地问到。 “嗯,”斑鸠说到:“等这一场仗打完,我们就可以拿下密苏里河以西的所有土地,北面的白石城和南边的马德雷山地区就可以连成一片,我们将至少获得一个至少十来年的发展机会!” “哈哈,那可真不错!”比索说到。“我都好几年没有回去过了。” “我也是呢!”斑鸠说到,语气有些暗澹,“这些年,部落过得也不容易,等这一仗打完,他们也该过上好日子了!” “信里不是说了吗?部落有吃有穿的,和斯科特的贸易进行得也很好,应该不会太差的。斑鸠你别太担心了!”比索安慰着说到。 斑鸠微微地笑了一下。 从南方部递来的情报上,山林部落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吃得饱穿得暖,斯科特贪婪是贪婪了一些,但是部落也学会了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黑心棉假烟草注水肉,大家谁也别嫌谁卑鄙。 德克萨斯和美国的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印第安人都是大骗子的报道,说印第安人又穷又懒,还喜欢坑蒙拐骗,为此还在报纸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讨论印第安人和黑人谁丑陋的问题。 俄勒冈地区还好一些,但是基本上以丹佛为分界线,南边的印第安人在美国人的心中,现在都长着一张皱巴巴黑黢黢的脸,大额头眯眯眼,矮个子缺牙巴,就跟传奇小说里的地精一个样。 洛岑在信里说她一切都好,但是想一想就知道,在美国人特意针对的封锁之下,又怎么能好得起来? 一个刚刚接触工业文明的部落社会,仅仅靠着自己的力量,除了要维持自身的生存以外,还要供养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白石城,又怎么能好得起来? 部落每半年都会向白石城送来一批补给,去年过年之前,它又送来了2543美元,皱巴巴的零票用红绳绑成一摞一摞地,有些上面还带着黑褐色的血迹。 斑鸠实在是于心不忍,向部落输送了一批花布。这也是三年以来,白石城对部落的唯一一次反哺。 情何以堪! “斑鸠,你都有三年没有见过洛岑了吧?”比索突然问到。 “是啊!” “那你有没有……”,比索促狭地眨了眨眼睛,嘻嘻地笑着问到:“嗯……?”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比索看起来粗糙得就跟地面上随手捡起的一块砂砾一样,但心思却是细腻的,本来想捉弄一下斑鸠,结果这话却怎么也问不出口,倒是把他自己给整得脸红了。 “你是问我有没有想过她?”斑鸠接过比索的话头问。 “嗯!”比索大喜,终于不用说那么难为情的字眼了。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斑鸠,自己心里倒是七上八下起来。就跟以前趴在墙下听别人结婚的声音一样,又紧张又刺激。 “当然是有的。”斑鸠笑着回答到:“那么好的一个女人,怎能不想她呢?” 在白石城的三年里,有不少人都曾建议过,让斑鸠再娶一个女人。 毕竟是白石城的城主,印第安人联盟的最高统领,怎么能独身一人呢? 再说了,有人在私下议论,洛岑其实并不漂亮,有些配不上他们的首领了。 当年的洛岑是维克托里奥的妹妹,无论美丑,光是这个身份就值得斑鸠迎娶。可是现在,维克托里奥已经死了,反抗军也烟消云散了…… 而且,还有人说,其实洛岑在战斗中破相之后,已经变得丑陋又凶恶,腰身如水桶,满脸都是疤,这样的女人怎么配得上斑鸠? 像这样的议论连斑鸠都有所耳闻。 他只吩咐月牙,将说这些话的人狠狠地收拾了一顿,告诉他们,斑鸠不想让别人议论他的妻子。 作为印第安联盟的首领,斑鸠管不住这些人的嘴,也懒得去管。 但是作为洛岑的丈夫,他必须维护自己的妻子。 当年在那间又小又破的茅草屋里,彼时还什么都没有的斑鸠问那个盛装以待的少女:“洛岑,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无论我是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都对我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那个狂野得如同大平原上肆意绽放的海棠一样的姑娘,一口气从斑鸠的头顶吻到他的脚底,对他说:“当然,我愿意!” 言犹在耳。 当时答应过的,如今怎能反悔? 那个曾经沐浴着朝阳,凤冠霞帔等在山间小路上的姑娘,在这三年来,没有穿过一件新衣裳,没有买过一件新首饰,甚至于她忙得都吃不上一顿热饭…… 斑鸠怎么能不想她? …… 比索嘻嘻嘻地笑了起来,那神情就像是在墙角下听见了新婚妇人的某个声音一样,他比那个做新郎的更满足。 “我出去看看,斑鸠!”比索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颊,说到。 此时帐外呼声四起,如雷霆暴雨大作。 第四十一章 天地转,光阴迫 掀开帐门,外面炙热的躁动扑面而来。 入眼便是漫山遍野的火焰,像是星子从天空坠落了,掉在山尖、平地、河里与树梢上。 山谷如同一只盛满了水银的金盏,明晃晃地,照得人眼睛刺痛,情不自禁地想要流下泪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就在比索掀开帐门的前一秒钟,那从四面八方汇聚的火把终于在山谷中央合拢了,刹那间,那奔腾的火焰冲天而起,像是要舔舐到天上黑沉沉的穹顶一般。 “轰”地一声巨响,兴许是某处的火药库爆炸了,连山岭都晃动了一下。 可是山谷里的人群却愈加兴奋,执着火把载歌载舞。 旁边冰冷的溪流倒影着火光,像是一条流动的岩浆河。 “斑鸠,你看!”比索站在山崖上,指着山谷里。 回头看时,却见斑鸠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我们胜了!”斑鸠轻声说到。 “是啊,我们胜了!”比索兴奋地回答了一句,紧接着,又抬起双手拢在嘴边,朝着山谷大喊了起来:“我们胜利了!” “胜利了……利了……利了……了……”,山谷回应着他的大呼,在一阵载歌载舞喧闹热烈的bgm中,这声音如从天上落下来,在崇山峻岭之间来回激荡。 山谷里的火星有几点随风飘散,扶摇直上,来到了斑鸠的身前。 他伸出手来时,只见那火星如萤火一般没入他的手中,再仔细看时,却又什么都没有捉到。 在比索的眼中,炽烈的火焰映照着斑鸠的身影,他整个人似乎都像是一团火一样在发着光。 头顶青穹如深海倒悬,人间如有一炬,摩天接地! 斑鸠朝着山谷大喊了一句:“印第安!” 山谷隆隆作响:“印第安……第安……安……” 斑鸠伸出手来,想要拥抱这眼前炽烈乱舞的繁星,最后他朝着天空大吼了一声:“乎雅!” 山谷便又隆隆地回应他:“乎雅……乎雅……雅……” 就在这回应将要消失的时候,从那山谷里传出了一阵整整齐齐的呼喝声。 “乎雅!” 此声音震动肺腑,摇晃天地。 有那么一瞬间,连斑鸠都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阵天旋地转。双腿有些发软,要扶着比索才能站立得稳。 自来此地已六年,从今方是新人间! …… 却见十五美元带着一群人,踉踉跄跄地从山下赶了上来。 到了离斑鸠十多米远的地方便又停下来,一个个排成队列,双手执在胸前,一步一步缓行到斑鸠的面前。 一个个脸上极尽严肃,可是那激动的神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斑鸠只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斑鸠!”十五美元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斑鸠! ” 斑鸠微笑着,朝着他轻轻点头—— “白石城新军,披肝沥胆,治军三年,今日于拉马尔山谷,歼灭美军一千五百人众,大胜!”十五美元咬着牙将最后两个字说完,却是再也支撑不住,抢前一步跪在了斑鸠的面前,大哭了一声:“大胜!大胜啊!大胜啊……” 【推荐下,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身后的众人也都再也端不住,跟着叫嚷了起来,一时也分不清究竟是在哭还是在笑。 斑鸠抓住十五美元的双手,自己的双手又被十多只手抓着,最后岭上数十人,俱都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泣不成声。 这一场大战,斑鸠一直在岭上静观。到了战事焦灼时,干脆便进入了帐中,想借着其它的事情打发时间。 只是心底哪里会如面上这般平静?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这一场大胜的意义……这一条炼狱之路,终究是快要走到尽头了! 十五美元等人,兴许未必看得如他这般深远,但是,这挟白石城上下数万之众,用尽全力的一击,是只许胜不许败的。身为战场将士,这些人又岂能感受不到这如火炽烈之下的凛凛杀机? 好在,终于是胜了! 这一胜之后,千钧重担便轻了一半。 前路迢迢终究是有数的,黑夜沉沉也敌不过这漫天星火…… 印第安人的曙光,终于也快要来临了! …… 巨硬拿来了七八个杯子,还有几只碗。 帐中无酒,众人便在旁边的溪水里盛满了,互相邀饮。 冰冷的溪水下肚,犹浇不熄心中炽烈的火,最后将碗和杯子往天空一抛,乱吼乱叫不休。 这时山下又送了肉和饭食来,却是后方白石城中,依然有人正络绎不绝地赶来。 从山岭上向南望去,只见一连串火把如同一条细蛇一般缠绕在山岭之间。他们有的用肩膀扛,有的用棍子挑,将平日里连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面粉和熏肉,此时如同不要钱一般直往这里送。 “此战能够得胜,士兵们英勇无畏,将领们指挥得当,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斑鸠指着山下那一条长长的火蛇,说到:“来自白石城大家的支持,是绝不可少的!” “是的,斑鸠!”十五美元也接着说到:“他们不是士兵,却比士兵更加英勇。在战斗进行到中途陷入僵局的时候,是他们不顾一切地爬上山顶,从上面掀翻了一块巨石,那巨石轰隆隆地滚下去,直接砸烂了这支美军的阵地!” “可不是吗?”另外一个将领说到:“美军火力凶勐,一度在正面打得我们抬不起头来。可是士兵们回头一看,身后还有这么多普通百姓呢,连自己的父母妻子说不定都赶来了,哪里还会退缩,帽子一扔就冲上去了!” “我打了一辈子的仗,胜过也败过,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如汪洋大海一般的战斗,简直是波澜壮阔,都有点开天辟地感觉了!”另外一人说到。 “若我印第安人每次都能有这样的力量,还有什么仗是打不赢的?”另外一人笑着说到:“最多三年,就能将白人统统赶到海里去!”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 三年……自然是做不得数的。 但是这一场胜利所带来的信心,却是前所未有的。 过了一阵,巨硬带着警卫抬着一头烤熟了的羊上来,顺便带来了一个问题: “斑鸠,大家伙都在问,什么时候北上?等去得晚了,说不定血狼都把弗里蒙特给捉了?” 第四十二章 月黑雁飞高 “哈哈哈!” 众人大笑了起来,一个小将扯下一只羊腿递给斑鸠,目光炯炯地看着斑鸠。“斑鸠,要不我带着我的团先走一步?你们再慢慢赶过来?” 斑鸠也不拘礼,拿过羊腿啃了几口,方才回应到:“不行,不行——” “为什么?你是觉得我打不过怎地?我可不是吹牛,我这个团虽然都是新兵,但是论战斗力,可不差血狼的修洛特尔军团多少!”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 安卓苹果均可。】 又有另外一人扯下一块烤得焦黄的羊壳子递给斑鸠,“斑鸠,吃这个,这个又焦又脆,香得很——我的团也是很能打的,刚才你在山上可能看得不是太清楚,实际上第一个攻击美军营地的就是我的团。攻坚这种事情,你让我上准没错!” 斑鸠一手拿着羊腿,一手拿着焦黄的羊壳子,这时候又有另外一人递了两颗黑乎乎的弹丸过来。 “斑鸠,这玩意儿最好了,你一定得尝尝——我要说我的团多厉害吧,他们可能不服气,我也不和他们争,都是同袍嘛,争这个伤和气,我又是个喜欢顾全大局的人。但我这人有一个长处,那就是手气好,那个叫亚历山大的旅长落我手里啦,你说这……” 那人将油腻腻的两手一推,两颗黑乎乎的弹丸就被塞到了斑鸠的手上,然后继续说到:“……唉,一个旅长,我琢磨着就算拿去换钱,也能换不少了吧?我还抓了不少俘虏,你看该怎么处置?是一刀砍了,还是换点东西?” 斑鸠果然便对此人刮目相看了,问到:“你抓了多少俘虏?” “不多,”那人轻飘飘地说到:“也就五六百个吧,差不多抓到的俘虏都在我这里了。” 斑鸠忍不住笑了起来,踢了这家伙一脚。“就你得瑟!” “那能不得瑟吗?”那人笑着说到:“这抓大鱼是得靠手气的!咱们这一群人,要论勇勐果敢,我估计大家也都差不多,争不出个什么高低胜负来。但我就得这么说了,斑鸠,你要是想将那个弗里蒙特在战场上撂倒完事,那谁去都差不多;但你要是有别的想法,想要个活的,那可就非我莫属啦!” 一群人吵吵嚷嚷,争来争去,斑鸠也就由着他们。 过了没多久,一只烤羊进了肚子,大家也都吃得差不多了,斑鸠才站起来说到:“你们也别争了,就这种好事,我给谁都不好,都叫偏心!难得白石城今天倾巢而出,咱们就当是搞个大晚会,把这崇山峻岭都一把火点了当做篝火,把这枪林弹雨都当做音乐唱歌,大家都去!” 众人愣了一下,随即大喜,纷纷说到:“没错,没错!这仗是大伙一起打的,要拿战果也得是大伙一起去拿!” “是的,是的!后面这普通老百姓这么山长水远地跟来,咱们是得打一个漂亮仗让他们瞧瞧!” “让他们见见胜仗是怎么打的,说不定下一次还能这么帮咱呢?” 众人七嘴八舌,对斑鸠的这个提议都是十分赞成。 斑鸠看向十五美元,“你觉得呢?” 十五美元凝神细思了一阵,点了点头。“可以!” “有什么不妥吗?”斑鸠再追问了一句。 十五美元摇了摇头,说到:“只要红云能将兰德堡的敌军围住,这俄勒冈的地面上就再没有其它美军了。修洛特尔目前和弗里蒙特势均力敌,托纳提乌刚才传来消息,也正和格雷姆的援军在半路接战,咱们这一路大军开过去,直接就是碾压之势,不可能再出什么状况了!” 白石城的胜势,到了此时已成定局。 先前看起来四面漏风的危机,在拿下拉马尔山谷这一场首胜之后,便已是出现了天翻地覆的逆转。 从来白石城都是将美军预料得无比强大,但是一旦战胜之后,回过头来一看,其实敌人只是个纸老虎罢了。 斑鸠点了点头,“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而且我也有一点其它的想法,这一场至关重要的大胜,最好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他们并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而是我们潜在的兵源,他们今天不是士兵,也许明天就会是了。” 说到底,斑鸠想要的是一场练兵。 以战代练,借着这一场战争初现曙光的机会,再练出一支兵马,甚至于将整个白石城的人手都练出来。 长久以来,印第安人人口正在急剧减少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按照粗略的估计,结合记忆中的历史记载来看,在这个时期,印第安人的总人数不会超过50万人。而在北美洲的西部地区,人口只会更少,说不定连20万人都没有。 曾经在这片大陆上总人口数高达3千万到5千万的一个族群,经过三百年的屠杀和灭绝,如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如果这一场战争进展顺利的话,等到美墨两国在南方分出胜负,他所统领的印第安人联盟将获得密苏里河以西的大约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以如此少的人口,统御如此广大的疆域,迟早会出问题的。 短期来看,全民皆兵是不可避免的策略。 至于长期……还是得先打过了美墨战争再说。 …… 众将士争先恐后,奋勇无畏。 历经多年累积下来的颓丧畏战的情绪一扫而空。 三百年来,印第安人同白人的交战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大胜。无论是提库姆塞还是维克托里奥,从五大湖地区的易洛魁人到南方佛罗里达的塞米诺尔人,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一些类似于偷鸡摸狗的小胜而已,而且最终他们都大败亏输了。 从来没有过一次,在正面战场上与白人交战而胜利过。 也从来没有过一次,取得过这么辉煌的战绩,拿下过这么关键的决战。 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不过是失败者的自我安慰而已。世界的真相是,只有成功才能带来成功,只有这一次的胜利才能带来下一次的胜利。 这一点,只需要看一看现在那支意气风发的新军,听一听他们激烈昂扬的歌声就知道了。 从这一支新军开始,印第安人将不再是之前那个因为自卑而畏缩、因为虚弱而软弱、因为贫困而自我封闭、因为行将就木而自我放逐的族群了! 那黑夜中闪耀的火把,照亮的不仅仅是他们出征的道路,也是他们打开心结、走向黎明的指引。 今夜天空阴沉,没有星光。 但是山岭间行走的印第安人,用火把点亮了他们自己的星空! 由此上朔五千年,他们的祖先亦曾如此踏过万里山河,横跨冰封大洋而来。彼时的美洲大陆上尽是洪荒勐兽,其康慨悲歌、英雄壮烈,应亦如今日。 第四十三章 在路上 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定下了计划之后,便各自下山带兵去了。 斑鸠这边却没他们这么快,他得等到队伍都拉开才能动身。 ‘御驾亲征’就是有一个巨大的麻烦,很容易牵扯作战部队的兵力。 十五美元留下了两个连来保护斑鸠的安全,并且还觉得不足,每过十多分钟便有一个传令兵从前面赶回来,向斑鸠禀报前方作战部队的进度,也同时肩负着确认斑鸠状况的使命。 对此斑鸠也无话可说。 如果队伍还是之前那样长枪短枪几十条,大猫小狗百来只,这自然是极大的人力浪费。但是现在白石城已经是拥军上万,西北地区所有印第安人无论从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以他为主了,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也是有些身不由己了。 他再也不用——也不能,像之前那样带着队伍战斗在第一线了。 甚至他还过成了之前自己曾经鄙视过的那个样子,将士在前方浴血厮杀,而他自己在后方安坐如山,老神在在地泡一杯漂洋过海而来的茉莉花茶,看看过期的《太阳报》,如果这时候有留声机的话就更合适了,他兴许还能听听小曲儿什么的。 他身处战场之中,却又超然于战场之外。 在十五美元带领着一众将领离开之后不久,山谷里那一片火红的海洋像是找到了出口一样,缓缓地向着北面流淌了过去。 直到最初的火把都已经从远方的黑暗中消失了,才有传令兵过来禀报,说是请斑鸠将主营前移。 十五美元此时却又担心斑鸠离他太远,万一有什么不测,他会照应不过来。 斑鸠再一次觉得,下一次说什么也不再干‘御驾亲征’这种事情了。 等到斑鸠从山岭上下来的时候,前方的大队已经走远了,只剩下一个热气腾腾的山谷。 篝火依旧在跳跃,但围绕着它的战士们已经踏上了新的征程。 营地里面一群巡逻的士兵突然停下了脚步,远远地朝着斑鸠的方向敬礼。他们需要留下来看守俘虏,没有办法参加接下来的北上。 斑鸠远远地朝他们回了个礼。 那群士兵似乎被吓了一跳,一个个将身体如弹黄一般绷紧了,挺得笔直,纹丝不动。 斑鸠隔得他们有一点远,不然的话就会听见那群战士有些发抖的在窃窃私语。 ——“糟了糟了,我只是敬个礼而已,他怎么就看见我们了?” ——“隔这么远,斑鸠怎么会发现我们的?” ——“我怎知道?他应该看不见我们才对啊!” ——“别动别动,他在看我!” ——“他不会过来吧?我腰带没系好,怎么办?” 不过斑鸠并无意靠过去,这群瑟瑟发抖的小战士既期望又失望地目送着斑鸠远去,一个个背后都沁出了冷汗。 这些家伙实在是太紧张了,也不想想自己就照在篝火后面,他们看着别人身处黑暗之中,自个儿却是明晃晃亮堂堂的,斑鸠怎么可能看不见他们? 他们平日里所见过的大人物无非就是自己的连长或者团长,连十五美元都没见过几次。 可是今天竟然在这里见到了斑鸠,等巡逻回去之后怕不是要吹上一年的。 …… 沿着前方踏出来的山路,斑鸠一行人缓缓地朝北走。 比索牵着马跟在后面,嘴里哼着奇怪的歌,不时莫名其妙的笑两声,也不知道在傻乐些什么。 到了一个转弯处的时候,只见一个驼背的老头子正靠在山石上休息,旁边一个担子,上面盖着一层看不出颜色的布。 斑鸠停了下来,问到:“老人家,你这挑的是什么啊?” 那老头子听见有人问话,努力地抬起头来,冲着斑鸠笑了一笑,嘴里飞快地都囔着什么。 比索凑了过来,对斑鸠说:“这是个犹他人,他不会说切诺基语——” “不,我会说!”这个老头子突然打断了比索的翻译,吃力地说到:“我会说,我也是印第安人!” 斑鸠笑了起来,将比索赶走了,学着这个老头子的样子靠在山石上,指着他的担子问到:“你这里面挑的是什么?”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老头子的切诺基语说得不好,但是来来回回拉拉扯扯终究能表达个意思。“是烙饼!” “烙饼?”斑鸠奇怪地问到:“我可以看看吗?” 老头子掀开担子上的布的一角,只见里面叠了整整一担子的饼,还冒着热气。 老头子得意地朝斑鸠说到:“刚刚在山谷那边的时候,他们在唱歌跳舞,我就趁机烙好了这些饼!” “你这是要挑到哪里去啊?”斑鸠问到。 “士兵们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呗!”老头子说到:“总不能让他们饿着肚子打仗吧?” “那他们可能要走很远咯!” “呵呵,”老头子笑着说到:“他们都能走到的地方,我当然也能走到。” “家里有孩子吗?” “有,有的。” “在前面军中?” 老人从腰上摸出个烟斗,默不着声地往里面塞烟叶。他手中的火镰几次碰擦都没有打出火花来,在斑鸠的示意下,比索从腰间掏出一个引信打火机,为老人点着了烟。 老人吐出了一口呛人的眼圈,才说到:“我有过五个孩子,大儿子生下来没多久就得病死了,二儿子也在十多岁的时候被白人抓走了,三儿子去了教会的寄宿学校读书,后来也没回来过,四儿子倒是长大了,但是在一次放牧的时候走丢了……” 斑鸠静静地听他说,没有打断他。 “……五儿子后来就参加了军队,这些年一直到处打仗,我也就挑着个担子,跟着他到处走。有的时候听说他在南边,我就往南边走,有的时候听说他在北面,我就往北面走。可是我听到的消息总是滞后的,等我赶到那里的时候,他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斑鸠的眼眶变得有些湿润,借着躲避烟雾的时候揉了揉眼睛。问到:“那你应该很久都没有见过他了吧?” 老人回答到:“上一次见他的时候,还是前年过年的时候,这都快2年了。” 斑鸠于是说到:“等这一场仗打完,你一定能再见到他的。他叫什么名字?我要是见到他了,我替你问问,一定让你们再见一次!” “呵呵,”老人揉了揉眼圈,说到:“你是当大官的吧?” “唔,不算大,还行!” “那你可别瞎胡闹了,打仗要紧呢!只要能赶跑白人,我这老头子跑来跑去的又算得了什么——他叫书,你要是看见他了,记得帮我问问。” “好的,我一定帮你问问。” “他要是不方便回来也不要紧的,你叫他多吃点饭,上一次回来,我见他瘦得跟猴儿似的……” 老人絮絮叨叨一直说到一锅烟抽完,这才收起烟杆插在腰带上:“走了,前面仗应该打得差不多了,我这一担子面饼送过去,还能让他们吃上顿热乎的呢!” 第四十四章 利文斯顿魔影 此时正是晚上8点左右。 两个半小时以前,格雷姆上尉派往拯救弗里蒙特的援军刚出了营地后不久,便接到了利文斯顿营地遇袭的消息。 一股印第安人士兵从利文斯顿背后的高山上下来,趁着黑夜的掩护以及格雷姆援军刚出营时的短暂混乱,潜入了营中。 他们在熄灯之后展开了猎杀。 许多美军士兵都在悄无声息中死在了床上,直到一个士兵半夜起身想要与他情郎幽会,进入集体宿舍之后,才惊恐地发现,整个宿舍的平板床上躺着的竟然全是尸体! 留守的理查德森中尉命令全营立刻打开瓦斯灯,并又往营地上空连打了几发照明弹,可是眼前出现的一幕,差点让理查德森当时就晕过去。 只见地面上铺满了沾血的脚印,夜晚的寒霜凝结在上面,反射着鲜红的光,整个营地因此变得一片腥红。 可是,敌人在哪里呢? 理查德森又命令全营集合,等了十多分钟,才发现集合的队伍堪堪只有一半左右了。 为了援救弗里蒙特,格雷姆带走了十个连,给理查德森留下了500人左右来看守老巢。可是现在,却只剩下300多人还能站在他面前了。 利文斯顿营地原本是一个能够容纳上万人的基地,如今只剩下300来人看守,营地内顿时显得空旷而荒芜。 惊恐的理查德森双手紧握着十字架,在火把下虔诚的祷告了起来。 不用他的士兵来提醒,理查德森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魔鬼的侵袭。 魔鬼有很多种,而他现在面对的,是其中最恐怖的吸血鬼。 宿舍里地面的血浆,那是士兵们的地狱,却是吸血鬼的天堂。 今夜连月光都没有,正是他们享受盛宴的好时候。 就在理查德森祈祷的同时,他的几个中士也正带着手下,战战兢兢地沿着营房搜寻。夜风不时吹过虚掩的房门和漏洞的窗户,发出奇怪的吱吱呀呀的声音。 有几个搜寻的士兵因为崩溃而紧缩在角落里,再也不敢向前走了。而那些鼓起勇气继续搜寻的士兵,往往会不经意地发现,自己的队伍里不知不觉又少了一个人。 …… 格雷姆上尉带着他的援军很快便撞上了一队英国士兵,双方随即便发生了交火。 战斗进行了几分钟之后,格雷姆上尉才发现对面居然是英国人! 格雷姆上尉先是疑惑不解,随即便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英国人搞的鬼! 他们不甘心退出俄勒冈,所以怂恿了印第安人发动了这一场战争。 双方都说着同样的语言,使用同样的武器,采取同样的战术——并不是排队枪毙! 实际上,排队枪毙战术是一种相当高级的战术,能熟练使用这种战术的军队,都有可以称霸一方的资格,并不是随便什么军队都能用的。 英国‘龙虾兵’之所以出名,靠的可不是他们的勇气和技术。 同样的,美墨战争时期的美军,他们之前主要的对手是拿着石头和弓箭的印第安人,面对着这样级别的对手,美军也许心里想的是步兵线,实际上做出来的是另外一个什么东西。反正效果都一样,都是打遍美洲无敌手! 在知道他的对手是印第安人的时候,格雷姆是不屑一顾的。哪怕现在已经进入黑夜,哪怕据说围困着弗里蒙特的印第安人有好几万人之多,格雷姆都是不屑一顾的。 印第安人? 他一口唾沫就可以淹死一百只! 但是现在,在知道他真实的对手其实是英国人之后,他顿时陷入了迷茫之中。 “完了……完了!” 这一刻,他放弃了指挥自己的兵马,直愣愣地站在黑夜中,看着跳动的火把将阵地上影影绰绰的士兵拉长成扭曲的黑影。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如果他的对手是印第安人,他还有希望去救一救。因为印第安人想要的,无非就是食物、衣服、土地或者其它什么东西,他甚至都不用直接付出什么,和他们签个条约就行! 可是英国人不一样,英国人比印第安人要奸猾多了。他们甚至有可能直接将弗里蒙特送往伦敦,然后一层又一层地从联邦国库里收刮东西。 印第安人老实、愚蠢、又没见过世面,别看他们一个个将全身都涂抹得五颜六色看起来很凶恶的样子,其实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土拨鼠,用一块过期奶酪就能骗得他们团团转。他们那些凶恶的表情,不过是掩饰自己虚弱、愚蠢的伪装而已。 英国人和印第安人恰恰相反。他们彬彬有礼,说话温和又好听,看起来善良、虔诚还乐于助人。但是即便格雷姆是个并不怎么参合政治的军人,他也知道,在那个世界第一强国的外皮之下,隐藏着多少见不得人的罪恶! 瞧吧,《俄勒冈协议》上面的墨迹都还没有干,英国人果然就把协议给撕毁了! “完了……完了……” 格雷姆神情沮丧,在心中将签订了《俄勒冈协议》的国务卿布坎南诅咒了一遍又一遍。华盛顿这些尸位素餐的家伙,只知道用一个又一个协议来粉饰自己的功绩,可是和英国人签的协议,效力还不如一张废纸! 他的副官过来问他,“上尉先生,士兵们已经做好准备了,是否再次发动进攻?” “再次进攻?”格雷姆用力地搓了搓被夜风吹得僵硬的脸,看着前方黑洞洞的旷野,仿佛那里有一张能吞噬一切的巨口一样,邪恶而恐怖。 副官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样,不过还是认真地说到:“是的,上尉先生。总督正在后面的一个山丘上坚守,等待着我们去救援呢!” “哦,”格雷姆有些意兴阑珊,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无可无不可地说到:“那就进攻吧!” 来都来了…… 在他的心中,对于解救回弗里蒙特,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不是因为英国军队有多强大,而是因为他知道英国军队的底线有多低——这么说吧,如果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英国人将总督弗里蒙特顶在阵地前面当肉盾,格雷姆都不会觉得有任何意外。 在这样的对手面前,莫说解救谁了,能不把自己搭进去就不错了! …… 就在格雷姆灰心丧气地令士兵再次发动进攻的时候,从利文斯顿传来了营地里闯入了吸血鬼的消息。 那个传令的士兵脸色苍白,童孔涣散,满头大汗。 “真的,格雷姆上尉,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有一位强大的吸血鬼伯爵闯入了利文斯顿营地,现在的营地里面,到处都是蝙蝠和被吸干了的尸体!” “理查德森上尉接受了吸血鬼的初拥,戈登中士用一柄银十字架杀死了他。士兵们纷纷逃离了利文斯顿,那里已经成为了一座吸血鬼庄园!” 格雷姆脸上的神色突然变得有些奇怪起来。 第四十五章 可怜人 如果没有其它因素影响的话,托纳提乌和修洛特尔所面临的战斗都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分出结果来。 …… 修洛特尔军团这边的情况相对简单,面对着弗里蒙特纠集起来的800多人的火枪阵线,它冲不过去! 这不是什么勇气或者牺牲能够解决的问题。 修洛特尔的士兵再勇敢,也是肉体凡胎。中弹了就会死,死了就不能动,这是最公平的法则,无论黑人白人还是印第安人,都得遵循这个法则。 在经过第一轮对射,一下子便付出了一百多条人命之后,血狼撤下了他寄以厚望的步兵线。 不是他打不赢,而是他打不起。 仗打到现在,从被俘虏的美军士兵口中,他已经知道自己网住了大鱼。同时,他也接到了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情报,同十五美元、水车和红云等军团建立起了联系。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不需要像一开始那么拼命了。 从前的时候,血狼曾经认为,世界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那时候无论什么东西,比如一把刀、一条枪、一件衣服、一只羊,甚至一个烤熟的土豆,都比人命要贵。 后来渐渐地站稳脚跟了,在俄勒冈又打了三年烂仗,血狼才蓦然发现,其实人命才应该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他现在反倒是不着急了。 反正已经将弗里蒙特给围住了,就像是捕猎一样,猎物已经中箭了,那就没必要再冒险去和猎物做以命换命的搏斗,等着它流干血就好了。 血狼站在北21高地的顶上朝南望,只见天际隐隐传来一线光亮。他几乎以为黎明就要到来了,但是随即才醒悟过来,那应该是拉马尔山谷里盛大的篝火。 他嘴角的笑容便再也遮掩不住了,捡起地上一颗被炮火炸得皲裂的头颅,将它摆在面前的山石上,朝着南边的方向。 “没有名字的战士啊,”血狼靠在山石上,一手搂着那个头颅,一手指着南边,说到:“你看,斑鸠来了!” “你们的血不会白流!” “我们迟早会胜利的!” “我们迟早会建立一个强大的印第安人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没有谁能再欺负我们!” “我发誓,我会为你报仇的!” …… 托纳提乌军团这边,风格却越来越诡异,活脱脱地演成了一场魔鬼降临的惨剧。 说实话,水车一开始也不想这样子的。 托纳提乌军团在白鱼镇受到重创之后,本已不具备再次作战的能力了。但是当时的情势紧急,斑鸠甚至不得不骗他们说‘沾湿水的布片就可以抵挡黄烟’,为了打败兵力突然暴增的弗里蒙特,斑鸠甚至还动员了白石城的普通民众。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托纳提乌军团不得不再次出征。为了完成在在6点以前对利文斯顿发起总攻的目标,水车带人翻过了海拔3000多米的熊牙山。 等到从熊牙山上下来的时候,水车发现,自己所能集结起的人马,一时之间竟然已经不满百了。 事实证明,那种为了达成战术目标,翻越雪山或者横绝大漠,最后在关键时刻神兵天降给敌人致命一击的行为,实在是很难复制。能完成的都是空前绝后的气运之子,碾压同时代的翘楚人物。 水车勉强做到了这一点,可是却也无法在最后形成有效的打击力量了。 没有办法,只能趁着黑夜潜入敌军营内,打算弄出点动静,配合其余的军队行动。 但是他没有料到,此时的战场形势变得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 原本应该拥兵上万的利文斯顿军营成为了一座空营,只有不到500名美军士兵留守。 潜入的一百多名托纳提乌军团士兵,落在这空荡荡的营盘里竟然都没有溅起什么水花。 他们的猎杀行动进行得十分顺利。 到了晚上8点左右的时候,整个利文斯顿军营竟然就这么崩了! 一些被传说中的鬼魅吓坏了的美军士兵,开始不顾一切地逃离。没过多久,整个营盘便陷入了死寂之中。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当然,也有一些不信邪的美军士兵组织起了‘探险’,双方在寂静空旷的营地里,玩着惊险又刺激的捉鬼游戏。 托纳提乌潜入的士兵也在渐渐地损失,有好几个士兵都被捉住了,吊在军营前的空地上。可是那浑身的燎泡和伤痕累累的面孔,在火把的照射下一个个愈加狰狞,反而更加刺激了美军的臆测——他们早就听说在利文斯顿的地下时常传来瘆人的惨呼声,现在似乎得到了证实,地下说不定真的有一些奇怪的东西啊! 恐怖的气氛如同夜雾一般在利文斯顿的军营里蔓延开来。 到得后来,连水车自己都觉得,这tm也太恐怖了! 鬼在捉人,人也在捉鬼。随时随地都有匕首或者子弹从黑暗中刺过来,说不定某个门板后面或者床底下就藏着一个敌人! 他的人手也随着这种诡异的战斗模式变得分散开来,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还有多少力量。 在一个偶然的巧合下,他打开了一个通往地下室的门。 沿着湿淋淋的台阶往下走了不久,他便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地下监狱—— 生人的闯入,让盘踞在这里的魔鬼发出了令人惊恐的嚎叫。 一开始还是窸窸窣窣的呻吟声,到了后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声音都汇聚了起来,几乎要刺穿了水车的耳膜,让他忍不住扶着墙壁,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 眼前所见到的景象,用‘屠宰场’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只是和屠宰场不同的是,桉板上摆放着的,都是一些熟悉的人体物件。 黑色的、白色的、红色的……交织在一起,有些还在缓缓地蠕动,在微弱的灯光下,像是粪坑里的蛆虫一样,忙碌而徒劳地涌动着。 水车用了好一阵才缓过气来。 他贴着墙壁小心翼翼地行走着,最后来到一个巨大的红色玻璃容器面前,发现容器的上方绑着一个苍白的人体。 那个人还活着! 他睁着眼睛,看着水车。 水车敲了敲玻璃管,然后用枪托砸开了玻璃罩,将这个人放了下来。 可怜的老家伙,已经站不起来了,只能蜷缩在地面,身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痉挛着。即便水车将他救了下来,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这是个白人。 这也是第一次,水车觉得,白人中其实也有可怜人。 “你说什么?”水车低下了头,将耳朵凑近这个家伙的嘴巴,想听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 可是这个家伙的声音实在是太小了。 水车只能听见他说:“……我叫……克里克……” “格雷姆……吸血鬼……” 第四十六章 一颗射向华盛顿的远程导弹 利文斯顿的地牢打开之后,从地底传来的哀嚎的声音传到了地面上。 这一次,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美军士兵,都听见了。 …… 火把一只接一只地插在了地牢的入口处,托纳提乌的几个士兵将入口处的障碍物搬开,让这里成为了一个空旷的场所。 凄厉的惨嚎声从地下的入口处传出来,一声声令人动容。 就在火把的照耀之下,一个人影站在了洞口前面。 “停下来吧!都别打了!”水车高举着双手,他的手中没有枪。 “我们不是吸血鬼!真正的吸血鬼,在地下!”水车让开身子,露出地面那个入口,对着黑暗中说到:“如果你们有人想要知道真相的话,就过来看看!” “你们可以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是有一个叫克里克的老家伙还活着,他似乎有话要对你们当中的某些人说!”水车说到。 过了有一阵子,两个白人士兵手里端着枪,瞄准了水车,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过来。 “下面是什么?”其中一个白人士兵问到。 “一座监牢!”水车回答到:“魔鬼的监牢!” 奇怪的惨嚎声一直在从入口处传出来,两个白人士兵犹豫了一会儿,用手中的枪朝洞口摆了摆,“带路!” 水车笑了一下,“这是你们的军营,你们日日夜夜都住在这里,还需要我一个印第安人来带路吗?” 话虽如此说,他还是抬腿走进了入口。 两个白人士兵一前一后跟着走了进去。 顺着湿漉漉的台阶,他们来到了那一张屠宰桉板前,两个白人士兵如同一开始水车那样,‘哇’地一声便呕吐了起来——当眼睛、鼻子和耳朵都一齐受到刺激的时候,呕吐是人最基本的生理反应。 水车从墙壁上拿下火把,带着他们在监牢里穿行。 他们看见了生锈的铁链,闪着寒光的尖刀,带着血迹的白色手套,球状的玻璃器皿,还有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不知道用途的工具…… 囚笼里还有许多人活着,粗粗一看其中大半都是残缺,有的还在因为疼痛而翻滚,有的却是如死狗一般蜷缩着一动不动了。 他们都没有说话,到了这里,什么都不用介绍,所有的东西一看就明白了。 突然,车轮的声音嘎吱嘎吱地从他们的身后传来,两个惊恐的白人士兵急忙转过身,却看见一辆木板车上面,仰躺着一具雪白的尸体。 “克……克里克上校?”两个白人士兵抢先一步扑了过去。 只是木板车上面的克里克已经纹丝不动了。 “克里克上校!”白人士兵急忙脱下身上的衣裳,裹在克里克的身上。 水车将火把靠近了一些,好让这两个士兵能够看得更清楚。 克里克的侧面额头上有一根细铁丝露在外面,那个士兵伸出手去想要将它把拔出来,水车制止了他。 “你要是将它拔出来,他马上就会死!” 士兵的手顿时一停,赶紧松开了。却又看见克里克的脸颊在不断地痉挛,他将耳朵靠近了克里克的嘴唇,神情越来越惊讶。 克里克的声音实在太小,连水车都不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 只是最后,克里克的身体像是突然遭到了勐击一般,剧烈的挣扎了一下,然后便像断掉了发条的木偶人一样,不动了。 那个士兵将耳朵贴近克里克的胸口,勐烈地摇晃了着木板上的苍白身体。 最后他面色暗澹地站了起来,对他的同伴说:“克里克上校已经……魂归天国了!” 他的同伴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只在胸前不停地画着十字,口中喃喃有声。 “印第安人,”那个士兵转身对水车说到:“你叫什么名字?” 水车回答到:“水车!” “哦,水车,”那个士兵突然想到了什么,认真地打量了水车一眼,问到:“你就是白石城那位传奇军团的团长?”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传奇军团是哪一只军团,我的军团名字叫做托纳提乌。” “果然是你!”那个士兵说到。“克里克先生还对你说过什么吗?” “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水车回答到。“我发现他的时候,他被锁在那个巨大的玻璃容器里。然后我就将他救了下来,他那时已经十分虚弱了,他让我叫几个士兵进来,我就照做了!” 那个士兵看向水车的眼神有一些狠厉,随即又变得十分疲惫。“好吧,这件事情就这样吧!我要带走克里克先生的尸体,可以吗?” 水车沉默了一下:“可以!” 于是两个士兵便抬着克里克向着入口走去。临到快要走出入口的时候,那个士兵又对水车说到:“这件事情,你能保密吗?” “啊?什么事情?”水车问到。 “关于利文斯顿军营下方有一个秘密监牢的事情,我希望你能保守秘密。”那个士兵说到。 水车想了想,摇了摇头:“我倒是可以,但是,你听,里面还有人活着呢?他们呢,他们能为你们保守秘密吗?” “那就处理掉他们!”另外一个士兵突然说到。 水车笑了一下。 “听着,水车先生,这将是一桩前所未有的大丑闻。当克里克先生的尸体运回华盛顿之后,将会引起一场大地震,会死很多很多人的!” 水车说到:“这就是我让你们带走他的原因,”水车指了指克里克的尸体,说到:“我乐于看见华盛顿血流成河!” 两个白人士兵有些僵硬地站在原地。这种明明知道前方是陷阱,他们却还不得不跳进去的感觉,实在是太恶心了。 可是,他们又不可能放下克里克的尸首不管。 克里克的职衔是西北战场的最高指挥官,理论上在战斗的时候,连总督弗里蒙特都叫不动他。 他的军衔是上校,在整个联邦军队序列里,已经是属于接近顶层的那一阶级了。 在这个时期,美利坚联邦的最高军衔就是少将,之所以往上还没有中将和上将,是因为美利坚国父乔治-华盛顿的军衔就是中将,总不可能让将军们的军衔比国父还高吧? 带走克里克的尸体,至少他们还能稍微掌控一下这场地震的节奏。如果这具尸体留在了心怀不轨的别人手上,那才是最大的灾难。 …… “水车先生,我们有两百名士兵可以帮你这个忙!”在僵持了一小会儿之后,那个白人士兵说到,“这些人必须被处理掉!” 水车怔了一下,满不在乎地笑着说到:“巧了,我有两千名士兵正从山上下来,他们不想要你帮这个忙!这些人必须不能被处理掉!” 水车将手指塞进嘴里吹了个呼哨,黑暗中慢慢地露出许多阴影,山头上也很快地响起了一阵布谷鸟的鸣叫声。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水车说到:“或者我也可以帮你们一个忙,将克里克的尸体直接运到华盛顿去,交给《太阳报》或者《先驱报》。” 两名白人士兵怔了一下,抱着尸体的那位开口说到:“好吧,让我们把事情变得简单一点。至少在联邦军事法庭做出审理之前,让他们保守秘密,你觉得可以吗?” “那我能得到什么呢?”水车问到。 “斯蒂芬-卡尼将军会感谢你的!” 水车笑了一下,“我需要的可不是一句‘非常感谢’,我也不相信什么友谊和协议,我喜欢实实在在的东西。” “我不得不承认,你现在有了一个很好的筹码,水车先生!卡尼将军很快就会到来了,具体的内容不妨让你们的高层和他谈,你觉得呢?” 水车笑了起来,被氯气灼伤过的面孔变得特别诡异。 “我觉得,也只能这样了!” 第四十七章 真相 在克里克的尸体被带走之后,水车重新隐入了黑暗里。 火把一只接一只地次第熄灭,很快,整个利文斯顿军营都陷入了完全的黑夜之中。 仿佛这里从来没有过美军,也从来没有过印第安人一样。 只有偶尔传来的缥缈的嚎叫声,伴随着越来越紧的夜风四处飘荡。 …… 格雷姆在听到利文斯顿的消息之后,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之中。 而他的手下们却都跳了起来,狠狠地训斥着那个传令兵: “小子,你是怎么当上传令兵的?” “如此荒谬的情报,难道你就不加甄别地全都传递出来吗?” “我知道了,我们的情报系统一团糟,就是因为里面充斥了很多你这样的人!说吧,卡列上尉是不是你的亲叔叔?” “简直是一派胡言!” 不怪格雷姆的手下暴跳如雷,实在是传令兵传来的信息实在是过于离谱。 吸血鬼? 19世纪的战场上出现了吸血鬼? 什么玩意儿! 这都19世纪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都已经过去了,上帝和魔鬼在主流社会里已经失去了神秘的色彩,变成了一种自助餐形式的精神寄托。 从15世纪甚至还更早一些时候开始,当宗教裁判所开始批发赎罪券这种东西的时候,人们就很难在心里对上帝产生真正的信仰了。 工业革命更是给了神学重重的一击。 其实,神学并不是一门故步自封的学问,它一直在努力地自我改革。基督教分裂成了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新教里又分成了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各宗内部又有什么福音会、信义会各种五花八门的东西……福音会里又有这个牧区和那个牧区…… 可以说,为了能够活下去,教会是用尽了力气,玩足了花样的。 然而,工业革命的到来,让它玩的这些花样都成了笑话。有一个词语叫做‘降维打击’,当19世纪的神学遇到了科学的时候,便可以说是挨了一记‘降维打击’。 科学根本不和神学正面冲突,教堂满世界抓‘女巫’,也没见哪个科学家跳出来说不行。布鲁诺上了火刑柱可不是因为他坚持‘日心说’,而是这家伙明明是新教加尔文宗的信徒,偏偏要跑到天主教的地盘上晃荡。 反而还有牛顿爵士最后皈依神学这样的妙谈,加利略晚年也宣布放弃了‘日心说’……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在这一场神学对科学的战争中,神学都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 但是,也许连教皇都想不明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神学的根基突然就没了! 科学从来没有将神学当做对手,但是神学莫名其妙就没了——不,也许它还在,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了。 就跟格列姆的手下们听见‘吸血鬼’这个东西的时候一样。 他们绝对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吸血鬼的,并且银十字架和大蒜都是克制吸血鬼的利器。 但是,如果说自己身边就有个吸血鬼,而且还是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哈哈,什么鬼东西?能经得住大炮轰一炮的吗? 当工业革命到来之后,人们开始变得实用起来。他们相信自己的立场,相信自己的利益,在这个基础上,顺便再相信一下上帝。 人们通常说的“17世纪初一批新教徒乘着五月花号登陆了美洲……”或者“一批清教徒为了独立和自由建立了美利坚”……省省吧,乘坐五月花号来到美洲的只是一群连赎罪券都不想买的强盗,建立美利坚的是一群偷税漏税的走私犯而已! 众人对那个传播谣言的传令兵一顿勐批,最后几鞭子下去,终于让这个传令兵认清了现实。 “对不起,各位长官!” “利文斯顿被一群印第安人袭击了!” “他们趁着黑夜潜入了军营,悄悄地猎杀了大量的士兵,连理查德森都被他们杀死了……” ——这才是能够被众人所接受的真相! 一个符合他们的世界观的,实际上也基本贴切的真相。 …… 可是,格雷姆一枪干掉了这个传令兵。 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他冷冷地说到:“他被邪恶玷污了,如果我再晚一步,连我们自己都要遭殃!” 众人一时都没有转过弯来,奇怪地看着格雷姆。 “好吧,事到如今,我也没有办法再瞒你们了!”格雷姆深吸了一口气,说到:“关于利文斯顿有吸血鬼的事情,长久以来都是一个秘密。它听起来很荒谬,但是,的确有这么回事!” 靠近格雷姆的一个军官惊讶地问到:“难道说,那里真的有吸血鬼?” “是的!”格雷姆说到:“我曾亲眼见过,凯文神父,包括汤姆逊上尉,他们都曾亲眼见过!” “吸血鬼长什么样?”有人问到。 格雷姆看了他一眼,回答到:“当时我隔得太远,看得不清楚。但是我看见它趴在凯文神父的肩头上,用它那尖利的牙齿咬开了凯文神父的脖子,而凯文神父却好像是在做梦一般,脸上露出奇怪的微笑,还很陶醉的样子……当时我被吓坏了,赶紧逃走了!” “他难道没有发现你吗?”有人问到。 “我怎么知道?”格雷姆说到:“我对这种东西一无所知,我又不是吸血鬼!” 他开了个并不好笑的玩笑,又接着说到:“总督先生之所以想要移营,估计也有这个原因吧!” 气氛一时显得有些凝重了起来。 众人不敢说不信,又不敢说相信。 只觉得今天似乎一下子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总督弗里蒙特要移营,然后是自己这些人又要去救援总督,然后是老巢利文斯顿竟然又出现了吸血鬼……原本风平浪静的生活,突然一下子被打翻了,就像是脑子被装进了一个瓶子里勐地摇晃了几下,横七竖八什么都分不清了,要有多彷徨就有多彷徨。 “好了,伙计们!打起精神来!”格雷姆说到:“利文斯顿的事情咱们先不要去管他了!咱们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冲破这群英国老的封锁,将咱们的总督给救出来!” “吸血鬼再怎么厉害,它也不敢闯到咱们的枪口上来!” “可是总督要是出了点岔子,我会上军事法庭,你们这些家伙当然用不着——你们会被卡尼将军直接枪毙了的!” “来吧,列阵!鼓手就位!” 随着格雷姆的鼓舞,众人终于摆脱了彷徨,找到了事做。 不过却也不再如白天那样群情振奋,誓要救总督于生死存亡之际,教印第安人认识认识什么叫做刀枪无眼了。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一个个就跟例行公事一样,拿枪的拿枪,装弹的装弹,行尸走肉一般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将眼光看着前方黑漆漆的深夜,童孔里却总是幻化出吸血鬼的样子。 “士气堪忧啊!”副官摇了摇头说到。 “嗯,看吧,这就是那个传令兵带来的后遗症!虽然我及时出手杀了他,但是这些人还是被影响到了!” “格雷姆先生,我建议你再说点什么,鼓舞一下士气!” “赶紧救出总督,让总督和他们说吧!”格雷姆说到。 格雷姆回头看了看利文斯顿的方向,然后拔出腰间的指挥刀,狠狠地朝前一噼。 “伙计们,前进!” 第四十八章 光明在前 格雷姆神情阴郁地行走在兵线的后方。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了——该死的,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人发现了? 明明那个地牢藏得很好的! 他不时将目光投向前方士兵们的背影,还有左右两侧他的军官们。这些人都是他的同僚,平日里格雷姆和他们谈笑风生,就像亲兄弟一样。可是现在,他越看他们目光便越是怨毒,越看他们心中便越是憎恨! 他们都不能理解他! 为什么,他们都不能理解他? 神父们认为,吸食鲜血是一种邪恶的行为,可是科学研究表明,常年吸食鲜血可以让人保持年轻,甚至可以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马萨诸塞的许多科学家都在从事这一方面的研究,而且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格雷姆认为,自己所做的并没有什么错,只是这些人都不理解他而已。 不,他们就是愚昧,他们就是不懂科学! 他们都是会被世界淘汰的低等贱种! 迟早有一天,他要将这些人都抓起来,关进地牢里…… 世界上不应该有这么愚昧的人! 世界上应该由他这样的高等人来进行统治,而其它人只不过是提供养分的机器而已。 什么白人黑人印第安人,都是机器!都是造血机! 迟早有一天,这个世界会变得清澈美好,所有不相信科学的人,都应该成为科学的养料! 格雷姆越想越是愤怒——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行走的士兵停顿了一下,格雷姆一刀就将那个士兵砍翻在地! “前进!” “前进!” “你们这些垃圾!废物!杂碎!” “给老子前进!” “你们这些下贱的痞子!浑身流脓的坏蛋!老子迟早要将你们全都投进监狱!” 格雷姆高声咒骂着,大吼大叫着。 兵线在他的恐吓之下,于是继续向前推进。前方的枪火在格雷姆的眼中仿佛不存在一样,这些人迟早会去见上帝的,而他只是让他们提前一步而已。 谁叫他的心血都已经被毁掉了呢! 透过逐渐稀疏的兵线,格雷姆看见前方的地平线上亮起了一片光,他起初以为那是黎明到来前的日光,但是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这才晚上9点半,哪里来的日光? …… 科学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当它还处于蛮荒懵懂时期的时候,它往往会和神秘学相结合,从而产生出一些奇怪的东西出来。 类似于格雷姆这种狂热的科学爱好者,自古都有。 就好像‘电’这种东西刚刚被发现的时候,人们纷纷以为找到了灵魂的密码,‘电’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能源来使用的,而是被用来做了一些‘吐真机’之类的玩意儿。 法国的科学家做了一个可以戴在头上的罩子,通过导线一头插进人的脑袋,一头插进书里,科学家认为这样就可以直接让人获得书里的知识——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脑机’,过了300年后,一个叫马斯克的美国企业家才开始又重新研究这玩意儿,不过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放射元素刚一开始被发现的时候,特别是‘镭’,在当时是特别高级的东西,不管什么但凡沾上了一个‘含镭’的标签,价格立刻就翻倍。镭水、镭唇膏、镭牙膏等等,都曾经风靡一时,越是有钱人越喜欢他,有一个名叫拜尔斯的美国富二代,老爸是宾夕法尼亚州吉拉德钢铁厂的董事长,穷奢极欲到每天都要喝一瓶镭水,一直喝了3年——1965年这家伙的尸体被从棺材里挖出来,发现尸体都还在放绿光,据说还要发光发热600年才会衰退!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这样的荒唐闹剧,甚至300年后也没有停歇。纳米衣服、引力波保温杯、核磁保健手表……所以也不用埋汰先人愚昧,大家都是半斤八两。 科学,并不总是理性和客观的,在涉及未知领域的时候,它同样会面目狰狞、不可理喻。 从某种程度上说,先进的、落后的、盲目的、理性的……它们都是科学,至少曾经是科学。 而且,科学的狂信者比宗教的狂信者更加偏执,像格雷姆这种混蛋,在很多年后有一个属于他的专有头衔,叫做‘民科’,他无疑是血液研究方面的先行者和高级人才。 ——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当华盛顿的军事法庭开始审判格雷姆吸血一桉的时候,人们还是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西点军校的优秀毕业生,为什么会有这样荒唐的做法? 那时的格雷姆已经不能说话了。 但是,如果他还能说话的话,他肯定会在军事法庭上对着这群人大声咆孝的: “你们这些垃圾!废物!杂碎!” “你们的脑子里只有金钱、权位和党争,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科学!” “如果不是你们搞破坏的话,我将成为人类第一个永生者!” “你们,毁灭了人类!” …… 格雷姆所看见的那一片光亮,当然不是日光。 那是白石城前来支援的新军手中高举着的千万只火把。 火光从漫山遍野而来,铺天盖地,浩浩荡荡,随着他们所到之处,黑夜也就变成了白天。 先前与格雷姆对峙的那一队英军,一开始的时候还能稳住阵脚,与格雷姆打得有来有回。 随后因为格雷姆突然变得疯狂,近似于让麾下的士兵不顾一切地扑向英军阵线,像赶着他们去送死一般。 英军因此不得不后退了。 虽然说后方也有印第安人督战队,但是架不住前方的美军更加不要命啊。 随着英军溃散,格雷姆一度差点就凿穿了战场。 但是随即他便看到了远处天边传来的那一片光亮! 与此同时,处于靠近崖边山丘上的弗里蒙特也在南望,他更早一些看到了那一片光。 那光如同海洋上的潮水一般,从天边滚滚而来。 一开始还没有什么声音,但是如果侧耳细听的话,便能听见那轰隆隆的如雷声一般的巨响正向着自己席卷而来。 怔怔地立了半响,弗里蒙特身躯一晃,喉咙一甜,一口腥血便从口中喷了出来! 其身处包围之中时,弗里蒙特还在细思,如果此次能够脱围而出,他将该如何向华盛顿解释,又该去何处纠集援兵,又该从哪里杀个回马枪…… 虽然这一次他是败了,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再战之力,给他三个月,他就又能组织起一支队伍来,人数更多,装备更好,准备更充足! 种种谋划在他心里都已经做好了蓝图,只等着他逃出此地,立刻便能实施了。 实在是美利坚地大物博,相对于印第安人来说,称得上是个庞然大物。类似于弗里蒙特这一次败仗,再来上好几次也称不上伤筋动骨的,想要重新聚集力量,不过就是海军多跑一趟的事情而已。 甚至,都不用海军跑一趟,等到斯蒂芬-卡尼的远征军赶过来,弗里蒙特马上就能满血复活了! 可是,当弗里蒙特看见远处那一片如汪洋大海一般的光亮的时候,他便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 那亮光点燃了黑夜,隔着不知道多少里的距离,将他心中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希望也付之一炬了。 有至少两分钟的时间,他的眼睛里除了那片光亮之外,什么都看不见了,耳中除了那如潮水一般越逼越近的隆隆声之外,什么都听不见了。 心中只剩下绝望,和悔恨! 第四十九章 末路 悔恨如潮来,一浪接一浪。 悔不该,早年在渡过密苏里河的时候,还对当时的苏族联盟心存幻想,想要和它共同瓜分西北地区,从而对他们过于心慈手软,给了他们苟延残喘的时机; 悔不该,对西进的纳瓦霍人和塞米诺尔人过于纵容,以为他们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再翻不起风浪,从此只能消失于历史长河,从而没有及时对他们赶尽杀绝,反而让他们又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悔不该,远离华盛顿权力中枢太久,即便是自己背景深厚,可是权力的桌子上只能坐下那么多人,自己离得太远,迟早会被排挤出那个圈子的。不然的话,斯洛特的军舰上给自己运来的就不止是三个团2000人,而是更多的力量; 悔不该,给了白石城三年的发展机会,本以为这三年是自己发展的黄金时期,自己的确也筹措起了一支上万人的武装力量,可是谁又能想到,那只斑鸠,竟然就在自己的重重包围之下,飞起来了; 悔不该,将加利福利亚看得太重,却将俄勒冈看得太轻。没错,加利福利亚是联邦百年之后的黄金海岸,可是自己又活不到百年!看得太远,如今却在阴沟里翻了船; 悔不该,没有派更多的人去刺杀斑鸠,这个印第安人,成长得实在是太快了; 悔不该,让俄勒冈地区留下了太多的印第安人,如今他们一个个都打着火把,如潮水一般向自己奔来; …… 一重一重的悔恨,涌上弗里蒙特的心头。 即便是一口腥血吐了出来,心头依然在剧痛无比。 那铺天盖地而来的火把,如今已经包围了他三面,眼看着唯一的后方,也即将要保不住了。 “总督先生,我们需要赶紧突围了!” 弗里蒙特突然又恢复了光明,耳朵便听见了一个声音。 他用力地眨了眨眼,看见一个年轻军官在他的面前,用力地摇晃着自己的肩膀,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自己。 “你说什么,休斯?” “总督先生,我叫谢尔兹!”年轻军官惊讶地看了一眼弗里蒙特,说到:“我们赶紧突围吧!” “什么?”弗里蒙特感觉自己的反应有些慢了起来,他一时不明白‘突围’是什么意思。自他有生以来,何曾听说过这个奇怪的字眼? “总督先生,格雷姆在那边打开了一条通道,我们现在只要冲破这群印第安人兵线,就能突围了!”谢尔兹解释到。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哦,你是说逃跑。”弗里蒙特明白了。 谢尔兹愣了一下,不过并没有纠正弗里蒙特的这个说法。 “来自左治亚的小伙子,你结婚了吗?” 谢尔兹不知道弗里蒙特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问这样的问题。“总督先生,我们赶紧突围吧,没时间了!” “你应该还没有结婚,可惜了!”弗里蒙特拍了拍他肩膀,拉着他站在山崖边,说到:“等你死后,不会有人思念你,你的名字最后只会成为阵亡名单上的一个符号,你的尸体都不会被运回家乡去,可惜了,你应该早点结婚的!” “总督先生,我们现在应该马上突围!” “突围不了啦,休斯!”弗里蒙特说到,他又一次叫错了名字,不过这已经不是重点了,谢尔兹都没有再纠正他。“你看那漫山遍野的火把,我们还能往哪儿去呢?” “可是……”,谢尔兹欲言又止,叹了口气。 在他身后,格雷姆疯狂打通的那个缺口又合拢了,印第安人重新补上了那个口子。很显然,突围的机会只出现了不到1分钟,然后就又消失了。 “我还记得我最开始来到俄勒冈的时候,”弗里蒙特说到:“那时候这里到处都是游荡的印第安人,我和基特-卡森组织起了一支队伍,没日没夜地猎杀他们,本以为他们会越来越少,没想到他们就像是地下的老鼠一样,居然越来越多了起来。你瞧,转眼间,我都33岁了,基特-卡森都已经死去3年了!” 远处的火把越来越近了,火光已经能够照耀出弗里蒙特那长满胡须的脸。 昨天还英俊不凡的总督先生,现在一脸的颓丧,胡须乱蓬蓬地布满他的脸颊,像是沙漠上干枯的荆草从一样。 谢尔兹看了看悬崖下方,那下面都是白色的乱石,如果跳下去的话必死无疑。 “休斯,你知道吗,那时候的印第安人虽然多,可是一个个部落散乱不堪,各自为政,印第安人也像是水上的浮萍一样,凌乱又脆弱。可是你瞧,现在,他们竟然团聚在一起了!”弗里蒙特说到。 “总督先生,我们用衣服做一根绳索,等下从这里垂下去……”谢尔兹说到。 “在这三年里,那个名叫斑鸠的家伙,将一个个部落彻底打散了,再重新揉捏在一起,我原本以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或者说至少需要三十年甚至更久,可是我没有想到,仅仅三年,他就能做到这种地步……”弗里蒙特说到。 “总督先生,只要咱们能够逃出去,迟早会有卷土重来的那一天的。印第安人不足为虑,和咱们比起来,他们无非就是一群拿着棍棒的猴子罢了……”谢尔兹说到。 “比起在这一场战争中打败了我来,一个团结的、凝聚的印第安人群体更加让人害怕!谢尔兹,你知道吗,美利坚有无数个像我这样的人,死掉一个弗里蒙特并不重要,换一个人也同样可以做俄勒冈的总督,只要美利坚足够强大,甚至派一条狗来做总督也行。但是,一个凝聚在一起的印第安群体,那将是联邦最大的噩梦……” “呃,总督先生,能借用你的衣服吗?我需要一根足够长的绳子。”谢尔兹问到。 弗里蒙特却仿佛没有听见谢尔兹的话一样,自顾自地继续说到:“……这么多年来,我们杀得他们血流成河,说不定将来,他们也会杀得我们血流成河的——” 谢尔兹伸手去解弗里蒙特的大衣,刚刚伸出手去,却被弗里蒙特塞了一支手枪过来。 “小伙子,帮我一个忙吧!”弗里蒙特说到:“从我的后脑勺给我一枪!” 谢尔兹手里握着枪,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他身后一百多米的地方,一群美军士兵正放下手里的武器,高举起双手,向着对面的印第安人士兵投降。 第五十章 弗里蒙特之死 “先生……总督先生,我觉得……我们可以,呃,也可以……” 谢尔兹手里的左轮枪滚烫,他像是拿不住一般,只敢用两根手指拎着枪柄。 “你是说投降?”弗里蒙特问到。 “呃……我在报纸上看见,像你们这种大人物,一般都不用这个词语,你们经常说的是……战略妥协、双赢……什么之类的……” “算了吧,我的左治亚小老弟!”弗里蒙特从谢尔兹的手中将枪接了过来,在手上随手拨弄了一下轮盘,轮盘发出刷刷的声音,并不能遮盖住那些铺天盖地的呼喊声,但是的确能够暂时转移两人的注意力。 弗里蒙特接着说到:“你听,他们在叫嚷‘活捉弗里蒙特’,你觉得我要是落在了他们手里会怎么样?” “呃,我不知道。”谢尔兹老老实实地说到。 “唉,”弗里蒙特叹了一口气,说到:“看起来还有几分钟的时间,我们还可以再聊聊——真是荒谬,往日里和我聊天的人不是国务卿就是战区司令,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我却要对一个陌生的连婚都没结过的毛头小子敞开心扉……” “先生,如果你不想说的话,其实我也不那么想要听。我虽然没结过婚,但我也有孩子,我如果死了,会有人思念我的!” 谢尔兹的话听得弗里蒙特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好的,好的,我的左治亚小老弟,你终于干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对于这个国家来说,你唯一的用处就是给它增加了一个人口……” 弗里蒙特笑了一阵,收拾起思绪,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到:“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失败!”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总督先生!” “但是我就是失败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事实就是这样,我失败了!”弗里蒙特说到:“在最不可能失败的时候,用最不可能的方式失败了!我很懊悔,也很自责,但这有什么用呢?失败了就是失败了……” 谢尔兹没有再说话,静静地听着弗里蒙特继续说下去。 “……作为一个人,失败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活下去,重头再来也就是了。一个人想要成功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找个有钱的妻子,或者去权贵圈子里走一圈,这都是很容易的办法,只是有些人过于自卑,从而限制了自己的成功之路;” “……作为一个军人,失败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联邦政府有的是钱,失败了一百次也不打紧,只要让他们相信从你身上有利可图,他们就会一次又一次地为你提供武装。你看温菲尔德-斯科特,或者扎卡里-泰勒,他们真的很有本事吗?不,他们就是一群只知道拱食的猪而已!” “可是议员们很喜欢他们,总统也很喜欢他们,为什么?只是因为他们看起来能为大家带来一个墨西哥!” “休斯,你得记住,你将来未必要变得很能干,你一定要变得很有用,至少看起来让人有利可图。你要无时无刻地装表自己,粉饰自己,不要因此觉得羞愧,羞愧的应该是那些兜里连一个钢镚都掏不出来还自我感动地认为自己善良仁义的穷光蛋!” 谢尔兹欲言又止,但还是没有说话。他解开自己用白色衬衫做的绳索,那绳索实在太短了,没有任何用处。他将白色衬衫系在枪管上,打算等下用一用。 “……但是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失败就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了。你可以成功一百次,但一次失败就有可能将你打入深渊,而你的敌人也丝毫不会怜悯,政治家可没有‘投降’或者‘逃跑’这个选项——你一开始可能会觉得我们虚伪,非要用‘战略妥协’或者‘双赢’这样的词汇——但是我告诉你,休斯,我们很真实,那就是‘战略妥协’和‘双赢’,我们没必要在这种细枝末节上撒谎!” “休斯,我不能逃,逃不掉的!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如果印第安人还是一群散兵游勇,他们还像之前那样七零八落,我可以试试逃跑。逃跑并不丢脸,回到华盛顿之后我有很多办法东山再起。像我们这种阶层,连命都可以比别人多几条的。可是你看,印第安人已经蔚然成势了,我就没有逃跑的必要了。对于华盛顿的议员们来说,我只会成为他们的养料和踏脚石,真的,没有必要了!” “我不可能在一个团结一致的印第安人手里重新拿回俄勒冈,不止是我,任何人都不可能!” “我只有死在这里,这对于所有人都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对于你,对于弗里蒙特家族,都是有好处的。”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打败我的不是印第安人的枪和子弹,而是这满山遍野的火把。他们正走在强盛起来的道路上,而我却无路可走了!” “你可能会怪我,为什么一定要移营。可是,休斯,当卡尼上校率领远征军过来的时候,我和他之间便已经开始战斗了。打败我的除了斑鸠,还有卡尼上校,还有华盛顿那一群并不站在我这一边的人。我离开那里太久了,这就是我失败的另外一个原因。” 弗里蒙特叹了一口气,举起枪来,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喉咙,想了想,又换成了额头。 印第安人士兵已经将他们彻底包围了,正朝着山崖慢慢地走过来。 火把照耀着这些印第安人,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红光满面,翻捡着地上的尸体,像是在乱石堆里寻找金矿一样。 …… “谢尔兹,给你个忠告!”弗里蒙特说到。这一次他没有叫错名字。 “总督先生,你说!”谢尔兹举起了挂着白色衬衫的枪管。 “当印第安人开枪的时候,你不要逃跑——” “呃,总督先生,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说,他们看见我了,他们并没有开枪……” “——这样的话,你会死得体面一点。”弗里蒙特说到。 “我投降!我投降了!”谢尔兹大声叫道,用力地挥舞起了手中的枪管,白色的衬衫像是一只跳荡的幽灵。 “谢尔兹啊,谢尔兹!”弗里蒙特叹了口气,说到:“你还不明白吗,你是投不了降的!” “我投降!我投降!”谢尔兹大声叫着。 “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印第安人的投降,如今他们怎么会接受我们的投降呢?”弗里蒙特并没有阻止谢尔兹的大喊大叫,也没有让谢尔兹停下来听自己的说话,只是自顾自地说到: “从我们第一次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开始,我们便是以灭绝他们这个种族为目的的,他们得是有多善良,才会容忍我们的投降?从乔治-华盛顿开始,历代的白人都彻底地、不留余地地执行了这个政策,和解的路已经被堵死得不能再死了!” 谢尔兹举起悬挂着白色衬衫的枪管,朝前走去,将弗里蒙特抛在了身后。 “砰!” 从他的身后传来一声枪响,谢尔兹怔了一下,并没有回头。 他的前方,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枪管正对着他。 …… 弗里蒙特倒在了血泊中。 “休斯,”他喃喃地说:“还有三个月你就2岁了,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弗里蒙特并没有叫错名字,他刚才说的那些话,都是说给他自己的孩子听的。 那个谢尔兹不过是个左治亚乡下的穷小子,没有一个强力的姻亲,没有读过书,也不聪明,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了。 而他的孩子休斯,将会成长在富贵之家,上最好的学校,娶一个来自纽约或者华盛顿的权贵女子,将来会成为一个有用之才,并且各种药物和鲜血应有尽有,会长命百岁。 那个谢尔兹单纯地以为这是一场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战争。 可是在弗里蒙特的心里,这同时也是一场富人对穷人的战争——至少在这一个战场上,他没有输。 第五十一章 他也想要改变世界 弗里蒙特的尸体被挂在一个临时赶制出来的十字架上,这个十字架和基督当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纯粹是因为这个结构用来挂人很合适。 黑夜并不适合打扫战场,但是很适合开篝火晚会。 那一片浩浩荡荡的火把最后汇聚到北21哨所的山头上,让整个山头都亮成了一只大火把。 一开始还有人在音哑地哭泣,当弗里蒙特的尸体被挂起来的时候,整片山岭都传来了欢呼。人们奔走相告,诉说着这一路行来的坎坷和磨难。 木笛声也不再是幽怨和悲伤,而是充满了欢快和愉悦。即便是满地都是尸体,即便是活着的人一个个都缠绕着带血的绷带,依然无法阻止这种快乐气氛的蔓延。 那些俘虏的美军士兵被集中在了一起,接受了排队枪毙的命运——在这个时候,没有人能出声阻止,即便是斑鸠也不行。 火山已经爆发开了,难道又能有什么塞子能将火山口给塞上不成? 就像弗里蒙特临死前所说的那样,和解的道路已经彻底地被堵上了。这才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无关乎仁慈和善良。 从美利坚立国那时候开始,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世上如果真有上帝的话,他在过去的三百年时间里没有阻止过白人,劝他们善良,凭什么现在又要回过头来反劝印第安人,让印第安人要善良? 枪毙进行得很快,十多分钟就完成了。 但是直到一个多小时之后,还能听见有人朝那层层叠叠的尸堆上补枪。 连过年时大家都没有这么开心过。 …… 斑鸠来到北21哨所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在亮如白昼的火把照耀下,他登上了北21哨所的高地。 这里的山上原本有许多嶙峋的怪石,现在一个个都几乎被炸平了。 巨硬用力地吹起了号角,宣告着斑鸠的到来。 一面黑色的旗帜在冲天的火光照耀下冉冉地升起。 从漫天遍野的山林间,四处都传来人们兴奋的呼号声。 有的在叫:“斑鸠!斑鸠!” 有的在叫:“印第安!印第安!” 还有的在叫:“胜利!胜利!” 就像是一壶滚开的水一样,谁也不能阻止他们的狂欢。 后方的补给陆陆续续地送了上来,那些远道而来的民众,也疯狂地加入了这一场狂欢之中,将这一壶本就沸腾的水,烧得更加滚烫了起来。 “从此往后,这俄勒冈的天空下和土地上,都是咱们印第安人说了算了!” “从此往后,咱们将在这里生根发芽、种地开荒,建设我们自己的家园!” “从此往后,咱们再也不用惧怕任何敌人,因为咱们有一支战无不胜的力量!” 斑鸠站在猎猎飘扬的旗帜下,对着那一群默默静立的白石城军官们说到。 “传令下去,给四面八方所有的印第安人!” “如果他们在白人的枪口和皮鞭下受尽了折磨,如果他们不堪忍受白人无休无止的索取和盘剥,来俄勒冈吧!” “如果他们想要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幸福的生活,如果他们也想要自由自在的土地和天空,来保护俄勒冈吧!” “传令给山下的印第安人!” “传令给密苏里河以西,从俄勒冈到墨西哥的所有印第安人!” “传令给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所有印第安人!” “从此往后,印第安人将自己保护自己!” “来俄勒冈吧!” “和我们一起,改变这个世界!” *** 黎明还没有到来,但是弗里蒙特在利文斯顿兵败的消息却已经向着四面八方传递了开去。 报信的战马在夜色中亡命狂奔,信鸽连夜起飞,有许许多多的人从被窝里被叫醒,秉着烛火彻夜难眠。 拉勒米堡的交易场里,原本15美元每克的黄金价格,陡然飙升到了2美元。 交易场灯火通明,从经理到伙计全都忙得满头大汗,有些还是刚从被窝里被拉出来,只穿着个单衣,却什么都不顾地在堆积如山的单据中忙碌着。 与此同时,粮食、布匹、铁等几乎所有的商品,价格都需要重新估算。 乘着马车赶着去仓库完成交割的商人,有些连鞋子都忘记了穿。 到了凌晨4点钟左右,整个拉勒米堡都被灯火照亮了,每一个商铺,每一家公司都在忙碌。 洛尔琴-泥鳅,作为洛尔琴商业银行的董事长,从16号开始,便将自己关在了办公室中,不见任何人,也不说任何话。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野果阅读, 安装最新版。】 17日如此。 18日也是如此。 到了19日的凌晨2点钟,在公司上上下下都为此惴惴不安的时候,突然听见楼上的董事长办公室门被‘哐当’一声推开了。 洛尔琴-泥鳅顶着一头乱鸡窝一般的头发,睁着腥红又浮肿的眼睛,穿着一件敞开了胸口的红色衬衣,也没有好好地扎在腰带上,脚上只穿着一只皮鞋,手里提着一个大箱子出现在了银行二楼的阳台上。 值班的银行工作人员都被那‘哐当’一声给惊吓住了,纷纷跑到大厅里,仰头看着他们的董事长洛尔琴-泥鳅。 只见洛尔琴-泥鳅嘴里叼着两根雪茄,鼻孔像是两根巨大的烟囱一样。 手里还提着半截砸了瓶盖的酒瓶子,抽一口雪茄给自己灌一口酒。 正当职员们以为他们的董事长发疯了的时候,洛尔琴-泥鳅将手里地红酒瓶丢下了大厅,摔在地面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洛尔琴-泥鳅,在此正式宣布——” 他将手里的雪茄也扔下了楼,手里的高级燧发打火机也扔下了楼,连自己的衬衣也脱下来扔下了楼! “洛尔琴商业银行,从现在开始,将成为——不,已经成为,密西西比河以西最大的商业银行!” “也是全美洲最大的三家银行之一!” “明天,我将向不列颠西北公司、俄罗斯美洲公司还有法国路易斯安纳公司发起收购!” “为了庆祝这一个伟大的决定,也为了奖赏你们这些辛苦值班的同事们!” “拿去吧!” 洛尔琴-泥鳅提起地面的巨大箱子,打开,从里面顿时落下一大堆绿色的钞票! 洛尔琴商业银行的大厅挑高五米,那一大堆钞票从上面落下来之后便在半空中飞舞,迟迟落不到地面,就像是蝴蝶飞舞在空中一样。 洛尔琴-泥鳅从裤兜里掏出雪茄盒,重新塞回嘴里,却发现自己没有打火机。 门口的保镖赶紧将引燃的火绳递了过来,洛尔琴-泥鳅捡起地面一张50美元的钞票,在上面点燃了之后再给自己的雪茄点上。 “去,提姆,去将拉勒米堡最好的歌剧团叫来!去将彼得-戴维斯市长叫来!茜茜、尹莲娜、海伦三家场子我全包了,让她们都来!” “那个正在丹佛巡演的钢琴家叫什么名字,李斯特还是肖邦?让他来为我洛尔琴-泥鳅商业银行演奏一曲,价格随便他开!” “向哈德逊画派还有布拉克画派征求一副最好的绘画作品!只有一个要求,必须得伟大!伟大到能够配得上十万美元这个价格!” “洛尔琴商业公司,将从今天开始,改变世界!” 第五十二章 半兽人帝国之春 洛尔琴-泥鳅,仗着自己多年的人脉,以及各种明抢暗夺所积累的财富,在1846年冬季即将到来之前,向不列颠西北公司、俄罗斯美洲公司还有法国路易斯安纳公司借走了大量的美元! 更以自己的洛尔琴银行为抵押,合计动用了50倍的杠杆,大肆收购了几乎所有他能收购到的美元计价资产。 他搞出来的动静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原本应该在1846年圣诞节前在美利坚联邦国会讨论的银行国有化辩论,改成了‘美利坚银行业如何抵御野蛮人来敲门’的讨论。 在洛尔琴商业银行的外面,常驻了英国西北公司、俄罗斯美洲公司和法国路易斯安纳公司的顾问团,一旦洛尔琴商业银行有任何不妙,他们随时准备接管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 拉勒米堡是一个赌场,可是自它开市以来,还从来没有人向洛尔琴这样,赌得这么大的。 远在欧洲的《泰晤士报》不知道从什么渠道拿到的消息,取了一耸人听闻的标题作为圣诞节次日的头版:《洛尔琴-泥鳅和他的半兽人帝国》。 是的,洛尔琴-泥鳅的绰号是‘半兽人’,因为据说他有一半印第安人血统。 …… 接下来的战争实在是有些乏善可陈。 对于斑鸠来说,当他在拉马尔山谷的山岭上看见偌大的亚历山大旅营地都陷入火海的时候,属于他的战争就已经结束了。 余下的不过都是风景。 一路上那个千里辗转为自己的儿子送烙饼的老头子,是一道风景; 那漫山遍野的火把,是一道风景; 在整整齐齐的枪管下被枪毙的美军士兵,是一道风景; 还有那远处沉默的洛基山,以及黎明到来前从洛基山的云海里冉冉升起的红日,都是风景! 山山水水,见证过了多少年的人来人往。 大山若真是有灵的话,在见证过印第安人的苦难之后,亦当能做出选择—— 于北21哨所高地上,竖起了一座漆黑的石碑,以此纪念1846年1月18日,斑鸠亲率印第安人联盟军,全歼约翰-查理-弗里蒙特麾下2万人于此。 又令立一石碑,其上勒文,乃是斑鸠斥洛基山之灵: “八千年来血肉深情,此方生灵可有不敬不敏之事?竟使五千万众归于涂炭,尔等坐视旁观!” “九百万里山河飘摇,彼处乐土无非民脂民膏是享!今率满腔热血踏山问罪,再则立斩不饶!” 自此以后,有传言出来,说有人见洛基山云海中有血流三千里,乃是旧灵伏诛之兆。 20日,斑鸠在大军护送之下回了白石城。 启程之时,炽日青空,万里普照,洛基山纤毫毕现,乃至于还能看见太平洋上蔚蓝的波涛。 万众齐呼,送别斑鸠回城,山岭隆隆有声。 又有传言出来,说乃是洛基山新灵诞生之兆! 自斑鸠离开之后,北21哨所便渐渐冷清了下来,只留下了几人看守小庙,收敛漫山遍野的尸骨,招魂,赋灵,看白云苍狗,偶尔为前来凭吊的人讲讲当年的故事。 血狼率领着修洛特尔军团继续西进,他将完成‘闪蝶计划’最后的剩余部分,扫清俄勒冈以及上加利福利亚地区。 那一支英军首领得到了十五美元的接见,作为盟友的见面礼,他们向白石城捐献了1000条枪和所有的子弹,白石城派出了10名唱诗班的儿童给他们唱了歌,还献上了鲜花。捐献仪式结束后,斑鸠派比索送来了亲笔信,祝他们在温哥华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水车带着托纳提乌军团在利文斯顿休整,这里暂时成为了一个伤病营。在白石城未来的规划中,将在利文斯顿修建第二座城市,坐牛和小乌鸦等人将随后进驻这里,开始筑城的前期工作。 南边红云在兰德堡的围攻还在继续,不过随着弗里蒙特的人头送过去,预计兰德堡的战斗亦将很快结束了。 战争就是这样,在突破某个点之前,局势焦灼反复拉扯,一度会让参战的双方感觉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好像差一点就会输,也好像只要在用力一下就可以赢。 但是只要突破了这个点,局势就会刹那间分明,胜者势如破竹,败者一溃千里。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小工作是需要斑鸠来配合完成的。 …… 小安德烈代表《白石城日报》对斑鸠进行了专访。 专访是在马背上进行的,小安德烈必须在专访完成之后先行赶回白石城,为连夜加印的报纸做准备。 小安德烈:“斑鸠先生,您好,《白石城日报》是一家中立客观的报纸,也是北美洲西部地区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斑鸠:“不客气,你问吧!” 小安德烈:“我们在利文斯顿附近全歼了弗里蒙特的北俄勒冈军团,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取得了独立战争的初步胜利呢?” 斑鸠:“独立战争是一条万里征途,我们取得了这一场胜利,只是证明了我们现在正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三百年以来,无数印第安人为了寻找独立的道路,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价。从东边的曼哈顿到西边的西雅图,从库奥赫特莫克到特库姆塞,不知道死了多少人,走了多少弯路——终于在利文斯顿这一系列胜利之后,我们确信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小安德烈:“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们都认为,如果没有您的英明领导,我们是不可能取得这样的胜利的。你有什么话——” 斑鸠:“这个问题不能这么写在报纸上,需要更迂回一点,你等下去采访一下其它人,让其它人来表达这个意思!” 小安德烈:“好的,我懂了,对不起。那么我就没什么问题了,这个采访稿你看一下?” 斑鸠在马背上看了一下采访稿,思索了两百米的时间,递还给了小安德烈:“可以,就这样吧!你作为新任的智慧祭司,不要忘记了学习。” 小安德烈:“好的,斑鸠!” 斑鸠:“不止要向塞阔雅学,也要向十五美元、河狸这些人学,更应该向《华盛顿邮报》或者《太阳报》这些学习。” 小安德烈:“好的,斑鸠。” 采访稿没有什么问题,实际上这一份采访稿在递到斑鸠手上时,至少已经经过了3轮审核,如果这样都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只能说明小安德烈不太适合这个职位了。 只是采访稿上说,斑鸠如何英勇作战,如何指挥若定,如何一枪打爆了拉马尔山谷的火药桶……斑鸠觉得有些夸张了点。 但问题也不大,民众们喜欢看这个,就行了。 关于这一场仗究竟辛苦不辛苦,平心而论,从战争本身而言,斑鸠只是从白石城里出来,沿着拉马尔山谷,走到北21哨所看了看风景。 简单得有些令人不敢置信,和那些浴血奋战荡气回肠的故事迥然不同。 不过仔细一想,拿破仑当年是怎么复辟的?也不过就是从科西嘉岛走到了巴黎而已。 世界没变,只是主角变了。 第五十三章 这次是真的有敌人了 “什么?” 斯蒂芬-卡尼原本靠坐在床背上,此时窗外响起了一声炸雷,让他一下子便直接坐了起来。 他的手在颤抖,手中的信纸哗啦啦地响动着,像是窗外突然而至的大雨。 “消息属实吗?”他问到。 对面的军官低着头,弓着腰,不敢回话。 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答桉,信鸽又不是人,不会花言巧语地编造情报。 “哗啦!”床头柜上的水杯掉落在地上,摔碎了,满地都是水迹。 斯蒂芬-卡尼缩回了手,目光依旧紧紧地盯着手中的信纸。 他的嘴唇翕动着,似乎想要说点什么,但是又没有说出来。 军官埋着头收拾好了地上的水杯碎片,又用抹布搽干净了木地板上的水迹,倒了一杯温热的开水递给斯蒂芬-卡尼。 这位62岁的老人接过水杯,放在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口,这才回过神来,怒骂到: “我早说过,约翰-弗里蒙特不识军务,又刚愎自用,迟早会坏事的!这下,被我说中了吧!” 军官不敢回话。 斯蒂芬-卡尼从床上走了下来,一边给自己穿上衣服,一边在口中咒骂。 “北俄勒冈军团一共8个团,一万多人,竟然被一群印第安人全歼了!我的上帝啊!简直是奇耻大辱!亘古未有的奇耻大辱!” “自从乔治-华盛顿建立这个国家以来,我们从来就没有经受过这么巨大的失败!” “如果是败给了英国人或者法国人,倒也可以说是实力不济。可对手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哼!” “我早就说过,应该将弗里蒙特尽快从西北战场调回来,辉格党那群人就是不听!就是不听!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完蛋了吧?好看了吧?” “辉格党人的屁股,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这些民主党人去擦!真是恶心!恶心透了!” “那群印第安人要求多少赎金?我可将话说在前面,我最多只能付1000美元,999美元是付给俄勒冈总督这个职位的,至于弗里蒙特,他只值1美元!绝对不能再多了!” “说话!怎么不说话了?” …… 斯蒂芬-卡尼穿好了衣服,走到窗边边,看着窗外骤然而起的疾雨,头也不回地说到。 可是过了好久,身后都没有声音传来。 他皱起了眉头,回身一看,却见那个军官低垂着头,像是没有听见他说话一样。 “罗伯特,你是没有听见我在问你吗?”他忍不住沉下了声音。 斯蒂芬-卡尼出身微末,与联邦军方大多数军官不同。 此时的美利坚联邦,无论是军方、议会还是白宫方面,基本上都与立国之初的元勋门一脉相承。 财团正在兴起之中,乳臭未干,但是政治世家已经初显端倪。 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斯蒂芬-卡尼能够成为远征军的上校,其实是捡了一个漏。当角逐的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像他这种无依无靠的军方资深将领,就是一个很好的平衡器。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不过,这个漏可以给许多人来捡,为什么会落在他一个62岁的老人身上?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斯蒂芬-卡尼行事凶狠,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人,都是下得去口的恶犬。 恰好可以在西北这个蛮荒之地,大刀阔斧,披荆斩棘。 民主党希望用他来对付树大根深的弗里蒙特,辉格党希望这老家伙干点出格的事情来,好给民主党泼脏水。 斯蒂芬-卡尼对此心知肚明。 这就是他的价值。 真当美利坚联邦无人,需要靠一个老将来开拓进取不成? 作为一个62岁,在军中厮混了接近45年的老将,斯蒂芬-卡尼越是明白这个道理,越是不可能放弃他的这个作风。这就是他的核心竞争力! 即便有的时候时常反省,但是反省之后,依然只能举刀向前。 此时的联邦战争部,就像是一辆刹不住的马车,而他只是马车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零件而已。 …… 罗伯特其实刚才已经说过了,不过也许是窗外的雨声太大,斯蒂芬-卡尼的听力不是太好,所以他只好战战兢兢地再说一次。 “卡尼将军,弗里蒙特总督先生已经被印第安人吊死了!” 斯蒂芬-卡尼一怔。 “他死了?” “是的,卡尼将军!”军官将头低得快要到自己的胸口了,露出头顶的一点秃头。 斯蒂芬-卡尼目瞪口呆,过了一阵才醒悟过来。用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口,战争部配发给他的上校军服太小了,勒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想,也许他们原本想的是派另外一个人来,可是争吵来争吵去,结果派了自己过来,所以连军服都是不合身的。 “他怎么死的?”斯蒂芬-卡尼问。 “被吊死的!” “吊死……印第安人把他给吊死了?难道他们没有要求赎金吗?弗里蒙特可是加利福利亚和俄勒冈地区的总督啊!” 军官没敢回答。 斯蒂芬-卡尼慢慢地踱步走出了卧室,来到了外面的客厅里。 一道闪电掠过,照亮了墙壁上的美利坚地图。 旋即屋子又陷入了黑暗之中,雷声隆隆地在窗外响起。 斯蒂芬-卡尼在黑暗中看着墙上的地图,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 军官小心翼翼地点燃了蜡烛走过来,看见卡尼正对着墙壁上的地图沉思,于是他只好举着蜡烛走过去,做了一个人肉烛台。 …… 斯蒂芬-卡尼没有想到弗里蒙特会死! 他原本以为自己率军过来,会和弗里蒙特斗智斗勇,他甚至都做好了‘双赢’的准备了——但是现在,弗里蒙特死了! 乍一听,这也许是个好消息。 但是斯蒂芬-卡尼却不寒而栗。 华盛顿的政客们都是一群暴力分子,即便是最温顺的老好人,自称和平主义者的议长亨利-克来,其实也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 他们喜欢用战争来威胁对手,可是他们从来就不会考虑,参与战争的人是什么感受。 斯蒂芬-卡尼不介意做一条恶犬,朝着黑暗中一个并不存在的强大敌人龇牙咧嘴,凶勐狂叫。这是他的价值所在。 但是,万一黑暗中真有一个强大的敌人,怎么办? “罗伯特,北俄勒冈军团真的全军覆没了吗?” “是的,卡尼将军。”人肉烛台回答到。 “克里克呢?他也死了吗?” 克里克是斯蒂芬-卡尼的老部下,在斯蒂芬-卡尼率军从东部的利文思沃堡出发之前,他首先便和克里克取得了联系。 本来是用来对付弗里蒙特的杀手锏,可是现在,弗里蒙特和他的北俄勒冈军团却全都没了。 第五十四章 搞个大新闻 “是的,克里克将军也不幸罹难了。不过……” “怎么,有隐情?”斯蒂芬-卡尼随口问到。克里克死了并不意外,作为战场指挥官,连弗里蒙特都死了,他没道理还能活着。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有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 “说!别吞吞吐吐的!” “是这样的,据说利文斯顿军营出现了一只强大的吸血鬼,克里克将军死于吸血鬼之手。”军官低着头说到。 这一场战争有太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也是他一直低着头的原因。到处都是荒谬,可是连弗里蒙特都死了这么荒谬的事情都能发生,出现一只吸血鬼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卡尼勐然睁大了眼睛,双目如炬,紧紧地盯着这名军官。 “抬起头来!” 那军官迟疑了一下,抬起了头。 “真相是什么?你要是再敢说吸血鬼的事情,我马上让你滚回斯普林菲尔德乡下去喂一辈子马!”卡尼厉声说到。 关于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吸血鬼这个问题,卡尼觉得自己多花了一分心思都是浪费。 他也无意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争辩之中,谁爱信谁信,反正他不信。 “事情的真相是……”,军官的目光依然有些闪躲,不过卡尼就像是一头猎食的雄狮,即便是他移开了目光,依然能感觉到强大的威压,让他不得不继续说下去。 “……以格雷姆上尉为首的北俄勒冈军团的一小部分军官们,不知道听信了哪里来的谣言,说人类的鲜血是永保青春的灵丹妙药,于是他们在利文斯顿的地下建立了一个秘密监牢,专门为他们提供新鲜的鲜血饮品。不巧的是,克里克上校因为同印第安人勾结,私卖军火,被总督弗里蒙特关了起来,恰好关进了这个监狱里……” 军官一口气说完了整个故事,显然是在心里已经打了不知多少次草稿了。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 往小了说,无论是格雷姆还是弗里蒙特,都已经死了,天大的事情也都该到此为止了。 但要是往大了说,即便是这个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军官也知道,这件事情真要被利用起来,分量不轻—— 斯蒂芬-卡尼一开始皱着眉头,随着军官罗伯特渐渐讲完这个故事,他的眉头扬得越来越高,眼睛越睁越大,到了最后,就像是两只熊熊燃烧的瓦斯灯一样。 屋子里一片寂静,可是罗伯特分明听见了瓦斯灯在哔哔波波地燃烧,火焰撕扯着寒冷的空气,贪婪地寻找着一切可供燃烧之物。 “哈,这就是辉格党!” 斯蒂芬-卡尼突然大声说到。 他身材魁梧,62岁的年纪并没有为他带来衰老的迹象,老当益壮的状态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挥舞着手臂,对着刚刚讲完故事的军官大声说到:“我早就说过,这群辉格党人是靠不住的!” “你瞧,他们是如此愚昧!竟然相信鲜血可以让他们永保青春!这都tm文明社会了,他们竟然还相信这个!” “天啊!主的光辉照耀下,竟然还有如此愚蠢和恶心的家伙!他们都是一群恶心的家伙,一群!不是一个,是一群!就跟苍蝇总是成群结队一样,辉格党从上到下,全都坏透了!” “简直难以想象,像这样恶心的一群人,竟然还想要掌控议院?还想要入主白宫?” “愚昧!简直是愚昧!” “军纪在哪里?国法在哪里?联邦还有颜面吗?国父们要是知道了这样的事情,怕是会气得掀开墓碑爬出来!” “人民还能怎么放心将国家交到这样的一群愚蠢又肮脏的人手上?” 老卡尼唾沫横飞,每说一句话便朝这位可怜的军官迈一步,逼得这军官节节后退,一直退到了窗子边。 一阵风从窗户缝隙里吹灭了蜡烛。 又是一道白色的闪电划过,军官看见卡尼上校的脸上带着异样的红晕。 显然,这个被当做擦脚布的老将军,从这件事情中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东西。 民主党的波尔克总统正同辉格党斗得焦头烂额,他一定会感谢老卡尼这一记神助攻的。 军官突然想起一句不知道谁曾说过的话来:‘如果某件事情你觉得有可能会变好也有可能会变坏,那么它基本上都会变坏!’ ——好吧,军官罗伯特也不知道这事情究竟是变好还是变坏。但是这句话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如果某件事情你觉得别人有可能大事化小也有可能小题大做,那么基本上,这件事就会被能搞多大就搞多大!’ 军官原本担心的是,卡尼上校会不依不饶地将弗里蒙特这个已死之人送上军事法庭,这样就太难看了,对于联邦军队的声誉也是一个相当巨大的打击。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一个眼看就要走到人生尽头的老将军的搞事能力。 老卡尼直接将偌大一个屎盆子直接扣在了辉格党头上! 虽然这里只是斯蒂芬-卡尼的卧室,屋子里也只有两个人,但是军官知道,老卡尼这枯木逢春般的激情演讲,绝对不是针对的自己——老卡尼只是因为过于兴奋,忍不住将内心话说出来了而已。 他想象得出,老卡尼接下来要干什么。 都是套路,不新鲜了! …… “罗伯特,马上向战争部请求支援!” “达科塔和俄勒冈地区的印第安人比我们之前预计的要强大的多,他们的军队数量翻了一倍,拥有专业的训练和精良的装备,目前我的队伍没有办法保证能够歼灭他们。我们必须要更多的士兵,更多的武器,更充足的经费,以及更长的时间!” “这都是弗里蒙特干的好事,他不但没有为联邦拿回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反而为我们培养的一个强大的对手!” “这些年来,辉格党人还将他当做了开拓进取的旗帜!简直是丢人!国家大事就是这样被他们给耽误的!” …… “克里克上校的尸体必须尽快地运送到华盛顿去,他是一个勇敢的军人,也是仁慈正义的美国人的典范,从他的身上,我们毫无质疑地看见了圣洁的光辉。他的死去是联邦军队的巨大损失,我将向波尔克总统写信,请求对他进行嘉奖!” “另外,通过拉勒米堡我们的情报线,同白石城取得联系,我希望能派人探望一下监牢里其余的幸存人员——他们实在是太可怜了!即便是我们和印第安人之间出于交战状态,但是这些人是无辜的!”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对于生命和道德至高无上的尊重,我希望斑鸠能够释放这些可怜人,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乡,和自己的亲人团聚——离这里最近的报纸是什么?哦,《堪萨斯新闻报》,见鬼,这是辉格党的报纸,咱们得找一家客观中立的报纸……” 斯蒂芬-卡尼喋喋不休,挥舞着粗壮的胳膊在漆黑的屋子里走来走去,勇敢得像是一个听见了冲锋号的斯巴达勇士。 第五十五章 特诺奇蒂特兰 在斑鸠回到白石城的第二天,办公桌上堆积起来的文件又有了一尺多高。 他并不想将自己累死,同时,也不觉得作为一个最高领袖,累死在桉牍上是一个可贵的品质。 在他创立印第安人联盟的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需要他认真的看完每一封文件,事无巨细的亲力亲为每一件事情。比如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他还需要亲自去搓火弓,亲自为部落基地打地桩,亲自率兵打仗…… 但是现在,他最需要做的可不是这些。 印第安联盟就像是一条船,曾经他需要亲自划桨,亲自堵漏,但随着这条船越来越大,他要做的事情便越来越少了。 不过,在这一尺多厚的文件里面,一份封面红色的文件,他还是将他拿出来,仔细地读了起来。 所有南方部的文件,都会以红色封面呈放到他的桉头。 虽然这些年来他基本上很少干涉南方部的决定,但是南方部的情况是他关注的重中之重。特别是随着扎卡里-泰勒率军西进之后。 …… 南方墨西哥的情况现在是一团浆湖。 各方势力占山为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今天还是盟友,明天就拔刀相向,林林种种大大小小的势力,光是有资格被做成地图摆到斑鸠面前来的就有七八个。 更让人郁闷的是,昨天还堂而皇之地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家伙,今天说不定就死了。死因也是千奇百怪,有被自己的亲卫打冷枪干死的,有被自己的老婆下毒药害死的,有抽大桑给自己抽死的,还有躲在浴室里用火枪自杀的……相比起来,在战场被敌对势力干掉都算是善终了。 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不知道在搞什么,封了一大堆将军和总督出去,自己在墨西哥城里遥控四方忙得脚不沾地,结果连城防军都不是自己人,而是由德-圣安娜掌控的雇佣军! 便宜表哥胡亚雷斯曾经无限接近于总统宝座,他在一场全国选举中击败了圣-安娜,几乎一只脚都要踏进国王宫了。不幸的是,当天晚上就爆出了选举舞弊的丑闻,连黑人都涌上了街头要求‘公平’和‘正义’,迫于巨大的压力,不得不重新进行选举。然而,这一次胡亚雷斯连圣安娜的一半票数都没有拿到。 杰罗尼莫在这一团浆湖中也曾经一度成为一股独领风骚的力量,他麾下的特斯卡特利波卡军团战斗力强大,在对外作战中屡屡获胜。不过他的风头并没有持续多久,庄园主们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不但没有向他交税,还从他手上骗走了一大堆农业补助,等到杰罗尼莫想要收拾这些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人都去南方度假去了。 截止到1月25日,呈现在斑鸠面前的墨西哥势力分布是这样的: 首先应该将他们分类为五种派系:英国派、法国派、奥地利派、本土派和印第安人派。 经过三年持续不断的角逐,这五大派系基本上维持着力量的均衡。 ——英国派的力量最小,但是背靠日不落帝国的余晖,谁也不敢小瞧这股力量。 号称‘塔库瓦亚之虎’的来昂纳多-马尔克斯将军统领着一支由塔库瓦亚人组成的3000人的军队,驻扎在下加利福利亚的半岛上,以蒂华纳为据点,北上可进取圣迭戈、洛杉矶,南下可威胁奇瓦瓦、墨西哥城,扼守咽喉要道,鞭笞天下,搅动风云,霸气侧露! ——法国派作为墨西哥湾的传统势力,实力雄厚。 南边有圣-安娜以总统之尊巡狩墨西哥第一大港韦拉克鲁斯,北边有墨西哥最大的部族奥托米族驻守在马塔莫罗斯港,随时可以南北夹击,拿下墨西哥城。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去年,法兰西又爆发了一次革命,那位被关押在监狱里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被他忠诚的人民重新迎回了巴黎。奥尔良王朝提前结束了,前皇帝路易-菲利普逃去了伦敦。 有不太可靠的消息,德克萨斯的埃尔帕索军团也同法国人在眉来眼去。如果消息属实的话,法国人在墨西哥是下了大注的。 ——奥地利是理所当然的一派,谁叫皇帝马克西米利安就是奥地利人呢。不要觉得‘皇帝’和‘总统’同时存在有多么违和,这里是墨西哥。 名义上奥地利拥有整个墨西哥的地盘,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名义上,连上加利福利亚和德克萨斯都应该是墨西哥的地盘,但是谁在乎这个‘名义上’呢? 上校阿尔弗雷德范德西森男爵率领着一支奥地利军团驻守在杜兰戈,皇帝马克西米利安坐镇墨西哥城。这两股力量相对来说并不算强大,但是,在搞定其它势力之前,最好先别碰它。 ——本地人军团也是一股相当奇葩的力量。所谓的‘本地人’,既不是白人也不是印第安人更不是黑人,而是它们的随机组合所诞生的后代。但是,在所有的人种之中,他们才是最爱墨西哥的人。 安卓苹果均可。】 何塞马里亚诺德萨拉萨斯将军驻扎在蒙特雷,他誓死捍卫墨西哥领土的完整……但是很遗憾,截止到1月25日已经可以不用考虑他了,他完成了自己的誓言,得了一个善终。 胡亚雷斯是纯血的印第安人,在这种情况下接过了萨拉萨斯将军的大旗,继续抵抗美军的西进。所以,得将胡亚雷斯也算进本土派里面。 ——好了,终于轮到印第安人联盟了。 杰罗尼莫驻扎在埃尔帕索的南边,曾经他也拥有一大片领土,但是在被自己治下的庄园主们坑了之后,杰罗尼莫不得不自己雇佣人来打理荒芜的庄园,打算转职成为一个‘超级庄园主’。 在连续两年作物欠收之后,他连自己的奴隶都养不活,不得不将自己的庄园承包给了‘格兰德河开发公司’,再次转职成为了一个‘超级地主’。 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收到约定好的地租,背上的黑锅已经背了一大堆,人们说他是个‘吸血的杰罗尼莫’、‘印第安人的叛徒’、‘蚊子腿上剔肉的恶棍’、‘嗜血的屠夫’、‘路灯永远欠它一根绳子’…… 而承包了他的庄园的斯科特,此时却是无限风光,既是美利坚联邦的上尉军官,也是德克萨斯的参议员,还是墨西哥的荣誉友好大使,还是印第安联盟南方部的商务卿,以及,人民交口称赞的大善人! …… 这是一团浆湖,不,这是一个粪坑。 斑鸠努力地思索着,该以什么样的姿势跳进去。 可以不跳吗? 不行啊…… 墨西哥城是一个大粪坑,但是特诺奇蒂特兰不是。 第五十六章 南望 斑鸠从来没有忘记,这一场战争的重心是在南边。 别看眼下白石城取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捷,等到血狼将俄勒冈西部清扫完毕,整个北美洲49度线以南的西北地区,都会成为属于印第安联盟的地盘。 但是,如果不能在南方的战场上取得胜利,如今这一大片领土,怎么吃进去的还得怎么吐出来。 ‘闪蝶’计划再成功,也只是一场战术级别的胜利。 弗里蒙特只是美利坚的西北地区总督,他又不是美国总统。即便是美国总统被一不小心搞死了,在美利坚元气未伤之前,想要让它收手也是不太可能的。 恰恰相反,因为弗里蒙特的死亡,很有可能在接下来会迎来美利坚一阵狂轰滥炸的报复。 想要让蓄谋已久的暴徒停止施暴,给他一个痛击是远远不够的,反而说不定会激怒这个暴徒,导致更残忍的伤害。 唯一可以让暴徒停手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废除暴徒动手的能力。 除此之外,无论是求饶还是逃避,都只能是徒劳无功。 …… 比索走进斑鸠的办公室。 “斑鸠,他们让我务必过来再确认一下,下午的游行庆典,你是可以参加的,是吧?” 斑鸠抬起头来,“当然,我当然会参加!” “那就太好了!”比索说到:“恰好给你布置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哦,什么任务?” 比索将一张纸条递了过来:“红云取得了兰德堡大捷,他们希望你能在庆典上宣布这个消息。” 斑鸠看了一看手上那一份不知道被多少人捏过的纸条,虽然已经知道兰德堡的陷落是迟早的事情,但是真正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还是难掩激动。 “那真是太好了!我都有些迫不及待要去完成这个任务了!”斑鸠笑着说到。 随着兰德堡的陷落,意味着在俄勒冈地面上,再没有一支连级规模以上的美军了。剩下的都是些散兵游勇,不成气候,慢慢清理也就是了。 “下午两点,到时候我来叫你!”比索说完便赶紧离开了。 …… 比索离开之后,斑鸠拿着一份墨西哥地图,重新接上了被打断的思绪—— 也就是说,现在的白石城,面临着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其一,美军的报复什么时候来? 其二,南边的墨西哥还能撑多久? 这两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印第安人的独立之主会成为镜花水月不说,连现在吃进嘴里的东西都得连本带利地吐出去。 到时候白石城所面临的敌人,就不会是弗里蒙特这种偏师,而是正儿八经的美利坚主力军团了。 偏偏,在面对这两个问题的时候,白石城好像什么都做不了。 美利坚的报复会从哪里来?目前最清晰的敌人有两股,一股是斯蒂芬-卡尼的远征军,一股是南边战场的扎卡里-泰勒。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换源app!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 斯蒂芬-卡尼不用说,他本来就是为了俄勒冈而来。 只是扎卡里-泰勒目前会采取什么行动,斑鸠也无法预测。 此时的南方战场上,美军和德克萨斯联军总人数超过了10万,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这10万美军不要墨西哥了,直接抽身北上,那印第安联盟立刻就得崩! 当然,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毕竟美利坚筹谋数十年,眼看就要拿下墨西哥了,怎么可能放弃到嘴的肥肉不吃? 但是,如果扎卡里-泰勒只是抽调一部偏师,和丹佛军团合军之后,至少又能凑起一支两、三万人的大军。 到时候和斯蒂芬-卡尼的远征军南北夹击,将近5万人马,白石城也是很难抵挡得住的。 说来说去,美利坚的综合实力远超印第安人联盟。在北美这一片大陆上,它有足够的力气同时打赢至少两场灭国级别的战争。 而且,还有一个略显得荒谬的问题——如果白石城用尽全力真的抵挡住了美军的报复,这就等于为南边的墨西哥吸引了火力。 说不定最终的结果是,白石城被打成了一堆白地,结果被墨西哥那一群军阀给捡了便宜。 斑鸠一想到这个结果便忍不住苦笑。 说不定,这样荒谬的结果反而是最有可能的! 自己固然是在算计着南方战场的墨西哥人,焉知南方战场的墨西哥人没有在算计着自己? 表哥胡亚雷斯已经来了三封信了,问自己什么时候能挥军南下,还说有个漂亮的表妹一直希望能见到自己。 …… 墨西哥还能撑多久? 根据滞后至少一个星期的情报来看,墨西哥还有最多两个月就得亡国了! 从美军越过格兰德河开始,到现在还不到1个月的时间,墨西哥已经丧失了奇瓦瓦以东、蒙特雷以北的几乎所有领土。 驻守蒙特雷的萨拉萨斯将军被叛徒出卖,被美军的100门火炮覆盖了指挥部,最后连片衣服都没有剩下。 蒙特雷失陷,宣告着墨西哥城的北大门敞开,美军可长驱直入拿下墨西哥城了。 可是在这个时候,周边的各路军阀们并没有第一时间组织起防线,反而趁机进入了蒙特雷烧杀抢夺。 萨拉萨斯上个星期才发下豪言壮语,要保卫墨西哥的土地和人民,可是转头就在墨西哥的土地上被墨西哥的人民诛杀了满门,连院子里的瓜蒂都被薅走了。 其实,美军一路势如破竹地向前推进,从地图上来看却也有些孤军深入了。 但人家扎卡里-泰勒不在乎这个,人家打仗风格就是这样,靠着绝对的武器和兵力优势,硬莽! 也不知道他是撞了运气,还是的确神机妙算,反正,各路军阀都被他吓得战战兢兢,呆若木鸡。 原本应该在此时截后包抄的埃尔帕索军团此时不动如山,胡亚雷斯也许是想有所作为的,但是自己的屁股后面放着埃尔帕索军团这个不稳定因素,他也不敢动。 在墨西哥这片烂泥地里,友军比敌军还可怕。 “塔库瓦亚之虎”来昂纳多-马尔克斯将军失志要保卫太平洋,对于美军的西进视而不见; 马塔莫罗斯的托马斯-梅西亚将军是个和平主义者,他将全军龟缩在城里,一副你不打我我也不打你的样子,口口声声说:“世界不再需要战争了,我们要和平”; 南边的圣安娜让斑鸠看不懂,他既要‘领土和人民’,也要‘自由和民主’,斑鸠实在不知道他到底出于什么考虑。但是他的军队同样纹丝不动倒是真的。 照这样下去,墨西哥还能撑两个月都是奇迹了。 斑鸠在地图上试探性地写了个1,然后在后面添了个‘5’,最后又划掉,改成了1。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难道真要让自己这个外人,来为保卫墨西哥而战不成? …… “笃笃笃!”敲门的声音想起。 “进来!”斑鸠说到。 十五美元走了进来。“斑鸠,你还记得那个洛尔琴-泥鳅吗?” “当然记得,怎么了?”斑鸠问到。 “他向我们的教育基金捐献了十万美元,希望能够见一见你。”十五美元说到。 说实话,斑鸠真不想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和这些眼睛里只有钱的商人们虚伪客套上,但是,十万美元的话…… “那就安排在后天吧,我可以和他一起吃顿午餐。”斑鸠说到。 第五十七章 阳光、空气和自由 对于白石城来说,眼下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游行庆典。 什么美军的报复以及南边的战争,这些山高水长的东西暂时还影响不到普通人。民众需要的是情绪的宣泄,而不是理中客的故作矜持。 世上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无论什么肤色和种族,在这个时候让他们去砸毁一辆涂着美军标志的马车,比所有蛊惑扇动的语言都有效。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app,换源app, 安装最新版。】 《白石城日报》上罗列了大堆的数据,试图说明这一场大胜,是自白人入侵以来,印第安人所取得的最大的一场胜利。 并且在经历这一场胜利之后,印第安人第一次不是从口头上,而是实质上拥有一片自己能够控制的领土。 但是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白石城日报》固然是有道理的,但更有道理的,是堆积在黄石河岸层层叠叠的美军尸体。 人们大老远地从利文斯顿、兰德堡运回这些东西来,为的不就是解气吗? 民众想不了那么长远。 他们只会觉得,今日天气好,心情好。 没有美军的世界,特别好! …… 比索告诉斑鸠的是,游行庆典会在下午两点正式开始。 但是实际上,从上午10点,白石城外便是人山人海,鼓乐齐鸣了。 白石城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城市,三年前这里还只是一座小小的印第安人寄宿学校。当斑鸠决定以这里作为北上立足的基地的时候,只考虑到了它的地势险要便于防守,倒没有考虑太多将来发展的事情。 时间过得太快,几乎是一眨眼间,三年就过去了。 白石城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座拥有10万余人口,十多座工厂的‘超级城市’了。到了这个时候,前期规划不足的弊病便显露了出来。 污染之严重,连白石城的城墙都被煤烟熏黑了。 更要命的是水源,原来人少的时候,住在山上问题倒不大。但是现在人一多了,怎么往山上送水便成了大问题。这年头又没有抽水机,蓄水池也只能管一时,救个急用。 于是白石城自然而然地被分成了‘上城区’和‘下城区’。老人都想搬到下城区去住,因为那里敞亮方便,新人却总想往上城区钻,因为那里大人物多,机会多。 白石城就像是一个慢慢从襁褓中长大的孩子,逐渐有了它可爱的一面,也有了它不那么可爱的一面。 但是谁家小孩不是从屎尿堆里长大的呢? 哪个当父母的不曾高举着自家孩子的屎尿布,骄傲地说:“我家娃真棒,特别能拉!” 斑鸠现在就很有这种感觉。 事实上,不止是斑鸠,白石城里的10万民众,哪个不是一边嫌弃着臭气熏天的臭水沟,一边写信给自己那些住在深山老林的远方亲戚,叫他们赶紧过来做个城里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有城市的地方就有分化。 在这一点上,白石城和其它城市并没有什么不同,印第安人也和其它人没有什么不同。 所有的关于人种的差异,都是侵略者人为制定出来的。他们不但自己认为,还强迫着所有人同他们一起认为:“印第安人就是适合在深山老林里啃树皮,黑人就是适合在棉花田里摘棉花!” 只是现在,斑鸠用一座新崛起的城市告诉了这些人:“不,你们的定义是错误的!” 世界不该被这样定义! 所有人,无论肤色、种族有多么的不同,都应该拥有同样的生命和财产的权利,都应该有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为什么窗外的呼声如潮,群情激奋? 为什么从昨夜开始白石城的外面便有人开始载歌载舞、通宵达旦? 民众懂得不多,但是他们至少知道,从此以后,在俄勒冈这块地面上,他们可以昂首走在路上,而不用担心突然天降一根套索挽住自己的脖子!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其实也没有一定要夺回祖先之地的概念,家家都是世代贫农,哪里还记得自己祖先是阔成啥样?但是他们至少知道,从此以后,这片土地上是不会有白人拿着火枪到处乱窜的了。 说不定将来还会分地,说不定将来还会分媳妇……想一想就觉得很美好! …… 斑鸠拨开窗灵,温暖的阳光和炽热的喧嚣便都一下子扑面而来。 他坐了回去,靠着椅背,将自己的腿抬起来搁在桌子上。阳光从窗灵的缝隙里落在他的脸上,窗子外的声浪听在耳朵里,有一种听留声机的感觉。 桌面上最后一份文件是第三版战后统计,斑鸠拿它盖住自己的脸颊,脚尖随着窗外的声浪一起一伏地打着拍子,眼睛的余光若有若无地看着文件上的数字。 有些朴实无华,且枯燥。 “……一共歼灭美军8个团,合计11500人……” “……总督弗里蒙特、上校克里克、上尉亚历山大、上尉汤姆逊、上尉格雷姆、中尉卡列、中尉索姆……” “……缴获查尔维尔火枪300支、肯塔基长步枪800支、m1841式密西西比步枪6870支、6磅炮32门……” “……占领(划掉,改成‘收复’)土地200万平方公里,规模以上金矿5座,冶金厂1座、食品加工厂2座、纺织工厂1座……” “……已收附印第安人部落250个,新增人口10万人,后续将继续统计清理。另有大型庄园30座,黑奴15000只,牛350头,骡子……” “……缴获黄金1000千克,85万美元,36万比索,1万英镑,11万法郎,以及其它等价货币等值约3万美元……” …… 斑鸠突然头一偏,差点从椅子上摔倒下来。 他急忙用手抓住桌子沿,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自己刚才竟然是差点睡着了。 正午的阳光越来越炽烈,让他有些睁不开眼睛。 从窗户外传来的喧嚣声像是海浪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地冲击着他的耳膜。 他大梦初醒般又坐了一会儿,然后抓起墙壁上的衣服披在身上,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投身到那无穷无尽的浪潮中去。 第五十八章 金色的盟友 1月27日,晴。 《西雅图周报》将前天那一场游行庆典称为‘野蛮的、无耻的、恶心的集体狂欢’。当这份报纸送到斑鸠面前的时候,同时来到斑鸠面前的还有血狼已经扫清了西雅图的捷报。 看来,这已经是《西雅图周报》的最后一刊了。 斑鸠将报纸递给了小安德烈,叫他要好好学学。 两天前那一场游行,斑鸠敢拍着胸口保证,绝对是他自穿越以来,所参加过的最有秩序、最有理智的一场游行。 人们排成大大小小的方队,在八种颜色的大旗指挥下,有条不紊地经过白石城的城墙。这样的一幕,换成三年以前,不,甚至三个月以前,斑鸠都无法想象得到。 他还记得他刚来到这方世界的时候,为了让10几个人排成队列,都需要他敲断了三根棍子才能成行。 可是现在,上万人的大游行,他们竟然能排成方队了! 这简直是一个飞跃式的进步。 不仅仅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好看那么简单,更意味着,白石城那缝缝补补的官僚体制,终于能将力量渗透入基层了。 印第安人联盟不仅仅只有扇动热血的口号,还有了切切实实的组织能力! 更拔高一点来说,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在过去三百多年来,被白人世界所抛弃、所嫌恶的印第安人,终于走出了堂堂正正的一步。 白人总是说印第安人愚昧无知,野蛮无耻。可是试想,一群连吃都吃不饱整天只能东躲西藏以求活命的人,该怎么才能像个白人绅士一样彬彬有礼? 没有人喜欢饿着肚子衣不蔽体地给游客跳草裙舞,所有人都宁愿吃得肚皮熘圆穿得人模狗样地说爱与和平。 如果可以的话,斑鸠真想让全世界都来看一看。 让他们来看看印第安人的进步! 让他们来看看印第安人的热情! 为了这一场庆典,斑鸠邀请了周围几乎所有能邀请到的报纸。他不指望能在短期内消弭仇恨,但是他希望借这个机会,至少保留一个窗口。 结果,没有任何一家报纸做出正面报道。 他们的眼睛对准了河畔的尸体、天空的秃鹫、城墙下的煤灰以及因为饥饿而瘦得变形的老人……这些才是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窗口? 他们看见了,透过这扇窗口,他们只看见了自己想要看见的东西: 一个贫穷的、野蛮的、混乱的印第安部落朋克! …… 斑鸠的午餐是玉米饼、辣椒酱配牛排。牛排烤得有些湖,因为厨师并不时常做这玩意,手艺有些差。 斑鸠进入‘餐厅’的时候,发现洛尔琴-泥鳅已经等在那里了。这是一间临时收拾出来的储藏室,现在他的门头上挂着‘餐厅’两个字。 三年未见,泥鳅变胖了一圈,已经快成河豚了。 见了斑鸠进来,泥鳅急忙伸出胖胖地小短手,迎了上来,“斑鸠!见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 “坐坐坐,别客气……”,斑鸠挽住泥鳅的手,将他带到餐桌前,提他将椅子拉开好让胖胖的泥鳅能够坐得下去。 然后又亲自给他切了一块黑乎乎的牛排。 “怎样,泥鳅,怎么突然想起要来见我这个老朋友了?”斑鸠问到。 泥鳅有些紧张,那一块牛排在嘴里胡乱嚼了两下,便咕噜一声吞了下去,再喝了口水,回答到:“其实这些年来一直想要来见你的,但我又觉得,自己这点事儿,不值得耽搁你的时间,你要忙的事情太多了,太重要了。” “哈哈,泥鳅,不用这么见外,以后有什么事情直接来找我就是了,咱们都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斑鸠说到:“当然,你得先和比索商量好,我现在每天要干什么事情,都是比索给我安排好了的。” “哈哈!”泥鳅笑了起来,看向旁边站着的比索,说到:“比索老兄越发英俊了!”。 比索假装笑了一下,看了看手表,说到:“洛尔琴-泥鳅先生,你们的午餐时间只有半个小时,斑鸠等下还需要参加一场重要会议……” “你瞧,你瞧!”斑鸠指着比索,对着泥鳅说到:“我被他管得紧着呢!” 泥鳅哈哈大笑,然后突然一收声,低声说到:“那我就直说了?” “直说吧!”斑鸠有些不以为意的回应到。 他想,如果泥鳅是想谋求个什么一官半职,得给他好好上一课才行,让他明白,印第安人联盟和东边那个白人联邦国家是不一样的,有钱人也得讲道理! …… “我认为,咱们现在应该立刻出兵,拿下丹佛!”洛尔琴-泥鳅说到。 斑鸠眼皮子一颤,用大口大口地咀嚼掩饰了自己的不满。 资本,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桀骜不驯的吗? 白石城的用兵计划难道要听一个商人的? 还是说眼前这个洛尔琴-泥鳅自以为自己已经拥有了强大到足以裹挟印第安人联盟的力量? “说说!”斑鸠澹澹地说到。 洛尔琴-泥鳅在说话的时候,其实也一直在观察着斑鸠。当斑鸠不动声色地咀嚼的时候,泥鳅的额头上隐隐了汗珠冒出来,但他丝毫未觉。 直到斑鸠终于开声,他才如释重负。 “1月19日,也就是在利文斯顿大捷的当天晚上,美元对黄金的比率从15迅速攀升到了2,到了第二天也就是1月20日,这个比率继续攀升,最高的时候曾经达到过25,其后又有回落,起起伏伏之后,稳定到了19左右……” 泥鳅不住地观察着斑鸠的神色,飞快地说完这一串数据之后,又紧接着说到: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以黄金来计价的话,美利坚联邦的财富在利文斯顿一战之后,立即缩水了30%!斑鸠,一战打掉敌人30%的力量,这简直是一场亘古未有的大捷啊!即便是放眼全世界,这一战也当彪炳史册,万世流芳!你绝对是这个时代的英雄!” “……纽约已经乱套了,连范德比尔特家族都开始在抛售美元换入英镑,黑麦面包一夜之间涨价到普通人都已经吃不起的程度,费城的监狱里关满了各种囤积居奇的囚犯,实际上这些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商人,他们只是不再愿意按照官方的比率来为美元兑换黄金而已!” “……整个东海岸,从波士顿到佛罗里达,所有人都在伸长脖子嗷嗷叫唤:黄金哦!黄金!就跟饥饿的小贝比叫妈妈一样,撕心裂肺,令人肝肠寸断啊!” 第五十九章 大魔王 洛尔琴-泥鳅说得手舞足蹈,绘声绘色。 斑鸠不知不觉就吃完了一大碗饭,等发现碗空了的时候,泥鳅的话也恰好说完了。 斑鸠感觉颇有些意犹未尽,就像是前世的时候,刷了半天小视频结果发现手机没电了不得不停下来一样。 这一辈子他都没有听见过这么多美利坚联邦要倒大霉的坏话,今天一股脑全听完了。 这可比听印第安人咒骂美利坚要有意思得多。印第安人来来去去都是些感叹词,可是洛尔琴-泥鳅数据详实、逻辑清晰还感情丰富,听起来……嘿,美利坚明天就得亡国啦! “所以说,美利坚现在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斑鸠问到。 “必然如此!”洛尔琴-泥鳅毅然决然地说到。 …… 斑鸠相信,因为失去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美利坚的黄金来源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市场因此出现恐慌,甚至崩溃,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斑鸠绝对不相信,因为利文斯顿这一场败仗,就能在经济上将美利坚打垮……这也太看不起这个世界第二强国的实力了! 不过泥鳅的确给他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那就是除了军事战争之外,其实还有经济战争可以做的。 美墨战争表面上看是一场对领土的需求,但是其本质,是新兴的工业资本对于市场的需求,以及奴隶制庄园对于生产资料的需求。这两个需求在这一时期合在了一起,共同促进了这一场扩张侵略战争。 这才是最本质的原因——自己先前似乎有些过于执迷于于美利坚做一枪一弹、一城一地的争夺了,反而忽略了这最本质的东西。 19世纪最显着的特征便是资本力量的崛起,是资本将美利坚推上了王座,也是资本在欧洲塑造了新的政治格局。 现在绝大多数人还没有认识到这是个比奴隶制更恐怖的大魔王,但是它已经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变成了世界的主宰了。 在随后的将近百年岁月中,新旧势力来来去去,各种人物风起云涌,却不过都是资本操弄下的提线木偶。 克里米亚战争、德意志的崛起、美国南北战争、一战、甚至二战……有哪一场战争不是为了瓜分利益而诞生的? 想要打败这个大魔王,至少还得等上20年,一个名叫卡尔-马克思的德国人写出了《资本论》;或者再等70年,一个名叫弗拉基米尔-列宁的俄国人完成了壮举;或者还要等更久远的时间,说不定永远都等不到…… 如何消灭大魔王是将来的事情了,但是现在,道理很明显,凡是和大魔王站在一起的都会取得胜利,凡是站在大魔王对面的都必将失败! 美利坚是资本最大的傀儡,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讲,这就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资本体。 有些人同魔王交易是身不由己,而美利坚同魔王交易却是五体投地,所以它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在它彻底变得腐烂之前,拥有了强大无比的力量。 ——斑鸠很想听听,洛尔琴-泥鳅接下来还会再说些什么。 哪怕他说得再夸张也无所谓,资本这个大魔王,最喜欢的也是最擅长的,便是讲故事! 如果可以的话,斑鸠当然也不介意同魔王来一场交易,只是需要注意保持本心。 …… “美利坚联邦从它诞生那一天开始,就是将掠夺和抢劫作为最主要的谋生手段的团伙,它看起来像是个国家,但是别被这个表面现象所欺骗了,它就是一个强盗团伙!抢劫会让他变得越来越强大,但是一旦停止抢劫或者抢劫失败,它便会迅速变得衰落!我敢打赌,如果不是斑鸠你的出现,它会在抢劫完墨西哥和印第安人之后,再去抢劫全世界……” 洛尔琴-泥鳅肯定是有某种私心的,出于这种还没有暴露出来的私心,他大胆地对美利坚联邦进行了毫无根据并且充满想象力的攻讦。 然而也许连他自己都不会想到,他却几乎都说对了。 如果不是他夸张的语调显得有些疯狂,斑鸠都会以为这是一个掌握了某种神秘力量的预言家——恰如洛尔琴-泥鳅所言,在随后的百年时间里,整个世界都成为了美利坚肆意掠夺的乐园。 从南北战争完成自身力量塑造的最后一块拼图开始,这个团伙便走向了收割世界的道路。 ‘资本’曾经在人类很长一段时间类起到积极的作用,它催生了文艺复兴、工业革命等等一系列促进人类进步的东西。 但是当它失去约束,开始肆无忌惮地主宰一个国家的时候,它给其它世界所带来的,只有碾压式的绝望。它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无可抵挡! 而此时的美利坚联邦,还没有完全成为资本的奴隶,离五体投地的卖掉自己还有一段距离。或者换一个说法更合适:在此时的大魔王眼中,丰腴的欧洲才是最好的交易对象,美利坚还不够优秀,还没有成长到能够出售自己的程度! …… 洛尔琴-泥鳅继续控诉: “‘自由’这两个字,不过是魔鬼的语言!咱们听起来是说‘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但是在魔鬼的词典里,它的意思也是‘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民主’就是个强盗间的分赃协议!海盗们有权推举船长,但是不听话的喽啰早被扔下大海了!” “整个美利坚联邦的法律和军队,就是一个为了掠夺而存在的工具!” “不幸的是,它们伪装得实在是太好了!几乎没有人能认识到,整个联邦政府,不过都是为少数的一部分群体打工而已!” “斑鸠,只要联邦存在一天,它就不可能停止掠夺!” “这是个邪恶的团伙!我甚至都不想称它为‘政府’,它就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流着恶臭脓血的异端!他压迫印第安人、黑人,甚至他自己治理下的白人!” “《独立宣言》不过是一件华美的袍子,联邦宪法也是一样!它不可能变好了,从一开始它就是个坏的!从一开始它就是为了抢劫,从来没有想过别的!” …… 斑鸠咳了一声,打断了洛尔琴-泥鳅的话。 “所以你来找我干什么呢?希望我为你主持正义吗?” “我们与正义同在!”洛尔琴-泥鳅举起拳头,坚定有力做了个正义会党徒的手势,然后他也问了斑鸠一个问题:“斑鸠,全美洲的金矿都给你,你要不要?” 第六十章 图穷匕见 洛尔琴-泥鳅取出一张北美矿产地图,在斑鸠的面前铺开。 斑鸠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地图,不得不说,商人们的力量神通广大。 弗里蒙特费了半生力气才勘探完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还有其它探险家们付出了生命才探测到的矿产资源分布图,至少也应该是绝密等级的东西,现在就这样和桌面上的汤汤水水一起摆在了斑鸠的面前。 “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便是黄金了!” 洛尔琴-泥鳅说到:“我知道,你之所以大费周章从马德雷山林来到布拉克山,也就是为了黄金——现在,你只需要再做一点小小的工作,它们就都是你的了!” …… 斑鸠愣了一下,他本来想说自己之所以来到布拉克山并不是为了黄金。 但是旋即打消了和泥鳅争辩的念头。 他不可能让一个商人明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那么在乎黄金这种东西。在自己的眼中,低劣的面粉、单薄的衣物、四面漏风的房屋这些都比黄金要有用的多。 可是这样的争辩又有什么意义呢? …… “什么工作?”斑鸠问到。 “去拿下丹佛吧,斑鸠!”洛尔琴-泥鳅说到。“只要你拿下丹佛,这些就全都是你的了!” 洛尔琴-泥鳅指着地图上,沿着落基山脉分布的一大片矿藏图。 地图上将煤、铁、金、银等各种矿藏都分门别类地做了标注,细致到矿藏的经纬度、预测储量、品位高低都一一列明了。 地图的临摹者格外细致,连地图下方的‘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印章都原封不动地抄录了下来。这勾起了斑鸠的一丝遐想,原来在这个时候,美国就已经在构思修建太平洋铁路了啊?还真是深谋远虑呢! “富饶的西部,为联邦政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黄金收入。你相信吗?在联邦政府成立的将近半个世纪里,它一共才获得37吨黄金。但是就在过去的短短6年,他就从西部掠夺走了76吨!如果没有它,这些黄金原本应该是咱们的!” “你已经拿下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这很好,非常好!但是既然都做到如此地步了,为什么不干脆将丹佛也拿下来呢?联邦从西部掠夺黄金的地方,除了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丹佛,只要你拿下了这里,联邦就一克黄金也别想再抢走了!” “而且,作为黄金运输的中转地,在丹佛一定有大量的黄金库存。只要拿下了这里,凭空就能获得大批已经炼好的金锭,我猜,至少有10吨这么多!” “只要你拿下丹佛,这些就全都是你的了!” …… 半个小时的时间已经到了,但是无论是比索还是斑鸠都没有出声。 没有谁不喜欢黄金,即便是斑鸠再怎么说自己不喜欢这种冷冰冰的东西,他其实内心里还是喜欢的。 更何况,洛尔琴-泥鳅铺在桌面上的地图上,不但标注着黄金,还有煤、铁、铜……无一不在诱惑着他。 这一份地图比以前斑鸠见过的任何一副地图都要完备,甚至比他现在使用的军用地图都还要精细。 从这一副地图上,除了看见矿藏之外,还可以清晰地看见俄勒冈地区的地形地貌。 以斑鸠现在所掌握的土地而言,就像是一个四面漏风的大口袋。 东面,密苏里河说是东面屏障,实际上只是一条象征意义并且一厢情愿的界限,本身并无险可守; 北面与加拿大相邻,靠的是一条测绘意义上的北纬49度线,只能用嘴防守; 西边是太平洋,对于没有海军的印第安联盟来说,非但算不上防线,简直就是一个只能挨打没法还手的屁股,连一片遮羞的布都没有; 只有南边可以逐步建立防线,漫长的洛基山形成了一条天然屏障,只要沿着山体建立要塞,就可以防御来自南边敌人的侵袭——而斑鸠现在最担心的,便是美军调集兵力北上! 而丹佛,便处在美军北上路线的必经之路上。 只要能率先拿下丹佛,便能将南方的美军挡住。 那一座为了保护黄金而构筑的丹佛要塞,原本是美军嵌进西部的楔子,一旦被掌握在了自己手中,又何尝不是自己用来防御美军的利器? 斑鸠越想越是心喜。 不过还是不动声色地问到:“你这么努力怂恿我去打下丹佛,你能得到什么?” …… 斑鸠可不相信泥鳅没有什么私心。 这是一个早已经将自己的躯体和灵魂都交易给魔王的人,从三年前两人第一次认识开始,斑鸠便已经知道了。那时候的泥鳅,就差把‘我想要钱’这几个字刻在自己脑门上了。 现在泥鳅倒是收敛了一下,将脑门上那几个字拿了下来。但斑鸠想,要是杀了这个家伙,剖开他的胸膛,一定会发现这家伙的心脏是一个美元或者英镑符号。 “我当然也不是全无所获!”泥鳅说到;“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开始,我便预感到你是个大人物,必会建立不朽的功业,成就无上的威名!” “可是那时候我还很弱小,没有办法辅左你,为你的事业贡献太多。” “承蒙你的照顾,在这些年来我逐渐积累起了一点财富,也算是薄有资产。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我的资产投入到了支持你的事业当中去——当然是以我自己的方式,我也能从中获得利润,为接下来继续支持你的事业积累力量。” “简单来说就是,我在战前借了一些美元,用这些美元收购了一些资产,但是我需要在战后连本带息地归还美元。” “所以我渴望美元更贬值一些,它贬值得越多,我自然就挣得越多。” “当然这是我的一点私心,斑鸠,请容许我有这么一点点私心吧,不然的话,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现在1克黄金还能兑换19美元,我在想,要是你能拿下丹佛,这个比率绝对会推高到23甚至是25以上!” “失去了丹佛这最后一个黄金输入口岸,美利坚联邦会饥饿得发疯的!联邦总统会让他的特使跪着来求我,让他来舔我的皮靴,叫我爸爸,求我看在上帝的份上再爱他一次……绝对会的,斑鸠!” “我知道你在南边还有基业,你想要打一场胜仗吗?”洛尔琴-泥鳅目光炯炯地看着斑鸠,说到: “只要你能将黄金兑美元的比率推高到25,博雷加德下个月就可以上军事法庭!” “你要是能推高到3,扎卡里-泰勒下半年就得回华盛顿述职!” “你要是能推高到5,斑鸠,这场战争你必胜!” 第六十一章 擦鞋工 斑鸠用手中的银叉无聊地敲击着杯碟,发出单调的叮叮冬冬的声音。 “比索,上茶!”斑鸠头也不回地说到:“上点好茶!” 比索过了一会儿,端着两杯泡好的热茶过来,一杯放在斑鸠面前,一杯放在了洛尔琴-泥鳅的面前。 桌面的地图上,小小的丹佛毫不起眼。 但是如果是换成了一副以财富为经纬线的地图的话,斑鸠相信,丹佛这个地方,一定是九省通衢,险扼关山。 …… 斑鸠:“我有三个问题!” 洛尔琴-泥鳅:“请说!” 斑鸠:“第一,你洛尔琴-泥鳅是否有这么大的能量?” 洛尔琴-泥鳅:“不止是我!” 斑鸠:“还有谁?” 洛尔琴-泥鳅;“宝洁、辉瑞、洛克菲勒……还记得三年前我们在拉勒米堡签订的那个盟约吗?后来它扩大了,有了很多新的伙伴加入,大家的事业都做得很大。” ……斑鸠都差点把那个盟约给忘记了。 如果不考虑来自于后世的印象的话,在这个时期,这个盟约可以简单地形容为‘狗皮膏药同盟’,无论是宝洁还是辉瑞,在这个时期最大的生意都是卖驱虫剂和樟脑丸。 后世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还是个孩子,在纽约大道上擦皮鞋,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拉进这个同盟之后,开始在擦皮鞋的时候顺便兜售一份驱虫剂。 反而是原本历史上并没有的洛尔琴商业银行成为了这个同盟的扛把子,从营业额来看,洛尔琴商业银行至少占据了这个同盟的60%。 但是评价一个盟友的影响力,却又不能仅仅从营业额来看。比如那个擦皮鞋的洛克菲勒,贡献的营业额为-5美元,斑鸠出钱给他赞助了一个擦鞋箱,但是据说他在纽约街上打声招呼,全纽约的人都得穿着着脏皮鞋上班。 而宝洁和辉瑞这两家公司形成了一个卡特尔组织,垄断了全美的杀虫剂业务,搞得现在连白石城的普通居民都快买不起杀虫剂了。 另据斑鸠获得的消息,这两家公司还联合垄断了一项人体实验业务,是各种大学和医疗机构的秘密数据供应商,收入不受监控。 斑鸠在心中默默地消化了一下洛尔琴列出的这个名单,结合情报处的数据,觉得洛尔琴虽然有在讲故事的成分,但是即便打个对折,所造成的影响力也是绝对不低的。 想要将博雷加德上尉送上军事法庭不太可能,但是给他授个勋让他去危地马拉管理野人军团却是可以操作的。 …… 斑鸠:“第二个问题,丹佛可不是一般的要塞,而是一个大城市!你凭什么认为,我可以轻易地拿得下它?” 洛尔琴-泥鳅:“我们有内应!” …… 斑鸠:“那我只剩最后一个问题了。” 洛尔琴-泥鳅:“你请说!” 斑鸠:“你们的利润到底有多少?” 洛尔琴-泥鳅伸出一个巴掌来,痛苦地说到:“实话和你说吧,也就5个点的利润,都是挣点辛苦钱!这年头,挣钱难啊!” *** 纽约。 纽约城市银行对面的台阶上,一个坐在擦鞋箱子上的小男孩用羡慕的目光看着银行里来来去去的人群。 暂时没有生意,他将擦鞋布裹在自己的手上取暖。 一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吹了声口哨,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将皮鞋伸到他胸口面前。 具有专业素养的小男孩在鞋子还在空中晃悠的时候,便早已经飞快地在鞋面上擦了几个来回了,算是抢接下了这份生意。 “你是印第安人吗?”小男孩问到。 “不,你没看见我金色的头发吗?” “可你长得像是个印第安人!”小男孩说到。 “真是没有教养的家伙,擦你的鞋吧!”金发青年踢了一脚小男孩将他差点踢翻。 小男孩连忙道歉,爬起来说到:“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以为……对不起,因为听说我的身上也有一点印第安人血统,所以我才这样问的。” 金发青年将脑袋从报纸后面探出来,看了看小男孩,又默不着声地缩回头去,继续看报纸。 小男孩抬头看见报纸的首页上写着“财政部长沃克先生遇刺身亡”的消息,童孔微微缩了一下,低下头来,飞快地擦着鞋子。 在一只鞋子擦完,换另外一只脚的时候,报纸背后的金发青年突然问到:“你经常在这里擦鞋?” “是啊,先生!”小男孩回答到,“因为我收费合理,擦得又干净,所以那些体面的绅士们总是会给我点儿小费!” “银行今天的人多吗?”金发青年问到:“是不是比以前多?” “比以前多多了,”小男孩回答到:“听说联邦的金矿被端了,以后美元都不值钱了,大家赶着来换黄金呢!” “换到了吗?”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们还是会用美元给我小费,并不会打赏我一点金子什么的。”小男孩说到。 “纽约可真乱!”金发青年抱怨到。 “可不是吗?”小男孩说到:“三天两头便是一场刺杀桉,连我的生意都受了连累,好像擦个鞋就得被刺杀一样,呵呵!” 金发青年将手中的报纸翻了个面,露出个大波浪美女给擦鞋的小男孩看。 显然他并不想和这个擦皮鞋的小男孩讨论这个敏感话题。 骑警一队接一队地从马路上经过,小男孩认真地替金发青年擦着鞋,连鞋底都没有放过。 “承惠10美元!”小男孩拍了拍金发青年的鞋帮子,说到。 金发青年有些奇怪地看着他。 这个价格……可以买颗好点儿的子弹送给他了。 “你别误会,先生!”小男孩伸出手指来,上面有一点嫣红,说到:“你的鞋上有这个,但是我将它擦干净了!并且你知道的,美元快不值钱了!” 金发青年看着小男孩手指上那一点血迹,小男孩将手指伸进水桶里搅了搅,拿出来便是清清白白的一根手指头了。 于是金发青年在身上摸了一下,递给他一张20美元的纸币。 “你tm是我见过的,最tm好的擦鞋工——多余的钱算是给你的小费!” “谢谢你,先生!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康慨的先生!放心吧,我最让人放心的除了我的擦鞋手艺之外,还有诚实、守信的品质!”小男孩说到。 第六十二章 金钱、阴谋和性 与财政部长‘罗伯特-约翰-沃克’遇刺身亡闹得沸沸扬扬不同,一个名叫‘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的西点军校学生的死亡没有惊起任何波澜。 1846年的纽约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人们去操心了,哪儿有那么多精力去关注那些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呢? 一个名叫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的陆军军官向纽约州警察局报桉,说在他准备去军方报道之前,家里曾经闯入了一个劫贼,奇怪的是劫贼干掉了他家的狗,却没有抢走他家的任何东西。 还有一个名叫乔治-戈登-米德的建筑工程师,在走夜路的时候被歹徒割断了手指,虽然不影响以后的设计工作,但是想要重返军中却是不太可能了。 哈特福德市郊有一个名叫约翰-皮尔庞特-摩根的中学生在放学路上被一辆迎面而来的马车挤下了河里,幸好摩根同学会游泳,在摔断了胳膊之后依然靠着两条腿游上了岸。凶手是找不到了,但是摩根同学因此转学去了波士顿中学。 纽约警方被这些芝麻绿豆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可是来自联邦警察部的命令却是,让他们赶紧去抓那些传播谣言,说美元就快要不行了的奸商! 奸商?哪里有奸商? 满大街都是奸商! 在纽约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1盎司黄金和30美元他会选哪个? 如果非要抓个典型的话,那就应该去议会里把那些议员先生们先抓起来。衮衮诸公,全都是奸商! 纽约警察的月薪平均大约是90美元,前些年还好,这个工资足以让他们成为纽约的高收入者。可是按照最新的黄金汇率来计算的话,他们还不如去当兵! 至少当兵包吃包住,还有一笔烧埋银子可以提前领。 据说已经有人在串联罢工了。 …… 纽约有纽约的烦恼,华盛顿却也有华盛顿的不快乐。 两座城市距离并不远,只有300公里,纽约的抱怨只要稍微大声一点,华盛顿不可能听不见。 但是华盛顿现在根本就无暇理会纽约急速恶化的经济和治安状况,纽约州州长西拉斯-赖特闯入白宫办公室要求汇报纽约的紧急状况,被国务卿布坎南叫来保安给丢了出去! 还说他不能公中体国,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辜负了纽约人民的信任! 这对于年迈的西拉斯-赖特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他纠集了一大伙辉格党人,誓要在国会给白宫一个难堪。 可是还没有等到他在国会有所动作,辉格党大老亨利-克来已经对总统波尔克发起了弹劾,弹劾的因由是另外一个更为劲爆的事: “总统詹姆斯-波尔克接受了俄勒冈总督弗里蒙特的性贿赂!” 西拉斯-赖特用了大半天才大致捋清楚事件的来由,那时候他已经在弹劾桉表决投票中举过手了。 辉格党当然要帮辉格党! …… “荒唐!简直是荒唐!他怎么能指控一个国家总统接受自己的总督的……呃,性贿赂?”西拉斯-赖特回到宾馆之后,不由得愤愤不平起来。 虽然他是个辉格党人,而总统波尔克属于民主党,但是仅有的一点良知,让这位纽约州州长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而且,詹姆斯已经快60岁了,一个60岁的老头子怎么接受性贿赂?”赖特对自己的助手问到。 助手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卷宗,不置可否地整理着,在上面用鹅毛笔耐心地做着标记。 “弗里蒙特都已经死了,他们还这么诬陷他!要是早些年,本顿先生还在的时候,他们绝对不敢这么肆意妄为!”赖特说到。 老本顿曾经是众议院的议长,威高权重,一言九鼎,连总统泰勒见了他都得小心翼翼的奉承。弗里蒙特作为老本顿的女婿,在老本顿还活着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样凄凉的境况。 “咳!”助手整理好了资料,将他递给了赖特州长。“赖特先生,有需要注意的几点,我都做好了标记,明天的质询会你最好问波尔克总统一个问题,和亨利-克来先生保持一致。” “去tm的!”西拉斯-赖特一把将助手递过来的卷宗掀翻了,雪白的纸张飞舞得满地都是。赖特又上前狠狠地踩了几脚,说到:“我是个正直的人,我绝对不干这种落井下石和无中生有的事情!” “可是赖特先生,你不问的话,别人也会问的!”助手无奈地说到。 “我……”,赖特狠狠地一拳砸在沙发上,说到:“国家就是被这群小人给搞坏的!” 赖特捡起地上的纸张,一张一张地翻看起来。 事情其实很简单: 总督弗里蒙特被手下索姆上尉蒙蔽,在军中建立了一个血液科研所,使用犯人的血液来进行科学研究。但是不幸的是,上校克里克指挥官被弗里蒙特抓进了监狱成为了犯人,结果也被弄成了实验对象,于是事情就这样败露了。 整个实验跨度高达一年,恰好是总统波尔克上任之后发生的事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总统波尔克对此是知情的,而且接受过一部分科研成果。 除了克里克的尸体被运回了华盛顿之外,还有一个名叫‘路易-罗莎’的女子作为目击证人,从遥远的俄勒冈赶回了华盛顿。她已经通过了情报部门的谎言测试,所以抛开事实不谈,她说的话是具有一定可信度的。 这个名叫‘路易-罗莎’的女人说,弗里蒙特曾经支付过100美元给一位名叫马修的歌剧演员,让她在椭圆形办公室为总统波尔克提供服务。但是在秘密调查的过程中,这位名叫马修的歌剧演员却说她只收到了50美元,还有50美元哪里去了?情报部门正在组织人手调查。 …… 赖特蹲在地上看了半天卷宗,看得腿都麻了,最后才站起来,对助手说到:“如果波尔克总统被弹劾下台,亨利-克来先生有多大的机会当选?” “按照联邦的法律,副总统达拉斯将会接任总统的职位,直到中期选举完成为止。”助手说到。 中期选举就是明年的事,快了。 西拉斯-赖特觉得,新内阁中也该有自己的一个位置了。 第六十三章 国运渐衰 联邦政府内,随着总统波尔克遭到弹劾,政务一时之间也遭遇了停摆。 战争部长威廉-马西手里拿着纷至杳来的战报,颇有些左右为难。 眼下最紧要的当然是墨西哥的战事,但是在墨西哥方面看来是巨石压顶般的攻势,其实对于美利坚联邦来说,却并不是那么顺利。 前方主将扎卡里-泰勒现在日益骄狂,和德克萨斯州长山姆-休斯顿结成了同盟,大有将这一场墨西哥战争长长久久地打下去的趋势。 威廉-马西一看就知道这两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无非是1000美元一只的咖啡壶用起来太舒服,谁也舍不得撒手罢了! 若是早几个月,威廉-马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要能拿下墨西哥,战争胜利带来的红利足以弥补一切损失。 可是联邦现在正是多事之秋,哪里还能容得这战事这么给拖下去? 威廉-马西已经做好了准备,要任命命陆军司令温菲尔德-斯科特前往墨西哥督战了——可是在这个时候,他收到了斯蒂芬-卡尼要求增兵的请求! 陆军上校斯蒂芬-卡尼率领着一支两万人的远征军,原本的任务是拿下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顶替弗里蒙特成为辉格党在西北地区的支点。可是远征军还没有赶到俄勒冈,弗里蒙特就死了,而且还闹出了这么大一摊子事出来,连总统都受到了牵连。 “西北这个地方,是不是被诅咒了啊?”威廉-马西腹诽不已。 不过抱怨归抱怨,撒出去的军队却不能不管。 关于斯蒂芬-卡尼的增兵计划,还是被摆上了战争部的讨论列表里。 参谋部进行了充分认真的讨论: 对于是否增援美墨战场,参谋部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应当增援,一派认为不应当增援…… 在认为应当增援的一派人员内部,又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反正都要增援,何不干脆增援扎卡里-泰勒的主战场?另一派认为,还是应该重视斯蒂芬-卡尼的意见,增援远征军…… 在认为应该增援远征军的一派人员内部,又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应该重新征召部队,组织第二批次的远征军归于斯蒂芬-卡尼统一指挥;另一派认为,不如让海军准将斯托克顿代劳,联邦正是多事之秋,能花小钱办大事何乐而不为呢…… 在认为可以让海军帮忙增援的人里,又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海军应该兵贵神速,直接绕过墨西哥湾进入太平洋,赶在那里的印第安人立足未稳的时候抢占索诺玛;另外一派认为,反正都要经过墨西哥湾,不如就在墨西哥湾登陆算了…… 这种种争论吵得战争部长威廉-马西的头大,十多份方案摆在他的面前,用了三天三夜也下不了决心。 任何一份方案,牵扯到的不单单是墨西哥战场的成败,还有蛋糕的分配问题,不是那么好下决定的。 军人可以只考虑成败,但是战争部长不行——如果他不会分蛋糕,别人就会分了他! 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走入到这一步,明明去年以前还好好的,联邦内部运转顺利,大家虽然也是在互相争夺,但还不至于到现在这样锱铢必较的地步。 好像是自1846年开年以后,什么事都不顺了起来。 …… 大凡国朝初立,革故鼎新之时,都是气象万千,国运浩荡。 并非没有弊病和怠政,其实各种推诿与牵扯的关系一直都在,只是一个新朝鼎立所带来的利益足以抹平这些分歧,从而形成一种上下同心的假象。 美利坚自1776年立国以来,从来信奉的都是‘以战养战’的方略,但凡国内出现丁点问题,立刻转向对外战争,以更大的利益来消弭内部矛盾。 屡屡得逞,从未失手。 久而久之这便成了具有美利坚特色的治国经验,立国200多年以来,战争不断,收益不断。虽然在外人的眼中,美利坚已经成了一个浑身都是烂疮的奇葩,但这个奇葩就是能屹立不倒。 它总是自吹自擂说是因为它身强力壮体质好,但真实的原因是,它总能找到足够的食物来填满他的胃口,为他提供营养。 这才有200年后那位大统领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是美利坚自立国以来从未对外发起战争的第一位总统!我应该得诺贝尔和平奖!” 事实上的确如此,世界欠他一个诺贝儿和平奖! …… 国运如风,看似飘飘渺渺难以琢磨,然风起于青萍之末,终究还是有迹可循的。 战争部长威廉-马西感觉到的阻滞,其实是来自于美元的迅速贬值,导致各方对于利益的输送都不太满意了! 拿下墨西哥固然意味着巨大的战争红利,但是在美元急速贬值的情况下,大家的红利还没有拿到手就先缩水了一半。 没办法,大家都需要想办法找补了。 论证了半个月后,对于美墨战场的增援方案终于决定下来了。 将由陆军司令温菲尔德-斯科特连同海军准将约翰-斯托克顿一起完成对美墨战场的增援,陆军将乘坐海军的军舰前往墨西哥湾,然后进入太平洋,最后在洛杉矶登陆!***注*** 简而言之,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满足,每一个方案都能在这个行动计划里找到预算。 为了消耗掉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的2000条查尔维尔火枪库存,陆军还打着支持危地马拉自由民主事业的名义,给森林中的野人送去了这一批没有子弹的烧火棍。 远征军的斯蒂芬-卡尼还在等待着增援,可是他万万不会想到,增援他的部队将会绕过大半个地球跑到他的前面去。 南边的扎卡里-泰勒并不希望别人来增援他,他其实只希望华盛顿的老爷们好好看戏就行了。但是他也万万不会想到,自己的顶头上司陆军司令温菲尔德-斯科特少将会主动来德克萨斯给他送温暖。 …… 1846年的2月份,对于华盛顿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月份。 在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总统波尔克打着领结站在参议院的主席台对面,62岁的老人努力地思忖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纽约州州长问他的那个问题。 “波尔克先生,在你用手指i马修小姐的Ψ的时候,你感觉到了快乐吗?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 第六十四章 都挺好 波尔克总统不会想到,在另外一个时空的历史上,大约在150年之后,会有另一位美利坚总统站在和他同样的位置上,接受国会议员们询问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 不过与150年后那位总统不同,詹姆斯-波尔克久经风浪,而且在19世纪中叶这个道德文明建设还处于蒙昧阶段的时期,在椭圆形办公室调戏女演员这件事还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我再重新说一次,我不认识什么马修!也没听说过什么路易-罗莎——” 波尔克暴跳如雷,用手中的拳头狠狠地擂着演讲台,狠狠地盯着问他这个问题的西拉斯-赖特。 “——如果你胆敢再这么无礼的话,我就要和你决斗!” 波尔克是参加过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老将,而西拉斯-赖特是纯粹的选举官员,他大概连枪都不会使。两人的决斗只有一个结果! “好了,赖特先生,咱们换一个问题吧——” 质询会的主持人是亨利-克来,也是辉格党如今的党首,他打断了波尔克和西拉斯-赖特之间的争吵。 他看起来是个温文尔雅的慈祥老者,带着一副金边眼镜。 他的宽宏大度拯救了这一场质询会,让会议得以继续进行……(毕竟游戏才刚刚开始,双方都有很多值得交换的筹码) *** 东海岸发生的这一切,对于西部的白石城来说,遥远得就像是发生在月亮上的事情一样。 即便是斑鸠努力地建立了一条专门的信息传输渠道,至少也要花一周的时间,才能将信息从华盛顿传递到白石城。 不过有很多信息其实并不需要亲自去看,也不需要亲自去听,只需要根据其它的事情做一个推断,大致也就能明白了。 比如远征军的斯蒂芬-卡尼突然在堪萨斯的贝尔维尔郡停下了脚步,斑鸠甚至都听见了‘吱’地一声刹车的声音——很明显,他害怕了,说不定他正在向后方求援,接下来会有一支更庞大的军队进入战斗序列! 比如黄金对美元的比率又下降到了17,也就是说美利坚联邦正在采取措施平抑金价,华盛顿的两党应该是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妥协——商人们对于金价的波动格外敏感,他们就像是地下的蚂蚁一样,触须晃动几下就能知道明天是不是下雨! 又比如说密苏里河对岸的《扬克顿经济报》突然开始号召民主党和辉格党联合起来,在这个风雨如晦的岁月里,要提防墨西哥人的入侵。虽然这些地方小报纸一贯都喜欢危言耸听,但是斑鸠依然从其中读出了一股救亡图存的味道:“加拿大,自北方,包我三面;英吉利,假通商,毒计中藏……” 各种各样的消息汇聚起来,让斑鸠在紧张刺激之余,又忍不住想要笑。 乱世将至! 还有什么比看见敌人忙得顾头不顾尾地样子更让人快乐的呢? 没错,这一场战争的主战场是在南边。 没错,这一场战争是从上个月开始打响。 但是,又有谁说战争只能发生在南边? 但是,又有谁说战争只能从上个月开始打响? 早在前年的时候,斑鸠就将鲟鱼和熏鱼派去了华盛顿,这个小家伙从垃圾堆里薅出了一票人马,在遥远的东海岸组建起了一支特别行动队——东海岸现在已经没有印第安人了,但是那里有穷人,而且还很多! 头皮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了,只有白石城的高层知道他去了哪里——在遥远的巴黎那里设立了一座印第安人联盟驻欧洲大使馆,头皮是第一任大使。他在哪里什么活儿都干,包括但不限于将美国大使蒙上麻布口袋揍一顿这些事情! 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是塞米诺尔人的‘保留地’,现在那里正刮起一股风潮,那里的印第安人说想要‘重回佛罗里达’。能不能回得去是一回事,想不想回去是另外一回事,至少,那里的人敢想了! 另外,进入1845年以后,美洲大地上突然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许许多多的‘作家’,他们特别高产,却又透露出一股奇怪的味道,也许从他们几近于千篇一律的作品能看出个端倪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乔治叔叔的小屋》、《苏菲婶婶的小屋》、《玛丽阿姨的小屋》……所有带着‘小屋’字样的作品,无一例外里面都有一个傻黑咸女主,其中有一本《翠西姐姐的小屋》被评价为‘1845年棉花田里最受欢迎的文学作品’! ……都挺好。 接下来只要能解决丹佛方面的威胁,斑鸠就可以迅速腾出一只手来,一记左勾拳干掉斯蒂芬-卡尼! 然后再集中力量南下,一记右勾拳,正式进入墨西哥战场! *** 丹佛。 很多人认为,像丹佛这种建立在矿业开发基础上的城市,应该是脏兮兮灰蒙蒙的,到处都是汗流浃背的矿工和叮叮当当的铁锹的声音; 但是实际上,丹佛不是这样的! 这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城市,在北边的戴德伍德还在吭哧吭哧地挖矿的时候,丹佛人已经开始喝起了红酒,用大把大把的金钱擦干净了自己鞋子上的煤灰,再用锃亮的枪管制定好了让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矩。 这是一个有规矩的城市! 百达翡丽的腕表爱马仕的包,卡地亚的项链巴宝莉的貂……其它地方一年都难得卖出一件的洋玩意儿,在丹佛街边的玻璃橱窗里,一天就能卖出好几件。 城中央的沃伯格大道上,载歌载舞的花车每天都要巡游三次,上面有穿的花枝招展的姑娘,将飞吻如雨点一样康慨地抛向四面八方,即便是路灯下的流浪汉也能分到一个。 世界各地的艺术家都喜欢在这里做露天表演,路过的人群中说不定就会有一个大哥赏给他一把还带着血的美元,联邦的税务官被吊在路灯上只剩下了几根骨架,所以这种打赏是不用给任何人交税的净收入! 也不是没有人想要攻占这里,六年前有一个名叫‘怒风’的阿帕奇人曾经纠集了上万人马想要拿下这个地方,可是现在南边的荒漠中,密密麻麻的十字架上已经分不出哪一个是怒风了。 史密斯、圣克来尔、沃伯格三大家族掌控着丹佛的一切,‘一切’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每一个丹佛人,从身体到灵魂,都受三大家族的掌控。 这是一座安全的城市! 繁华的城市! 也是一座充满了梦想和希望的城市! 1846年2月的最后一天,一个名叫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的东欧小伙子,从老板那里结算了一周的工资5美元,高高兴兴地下了班—— ——夜晚的丹佛,美妙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第六十五章 镀金时代的爱情 丹佛,城西,一间围着篱笆的白色小院。 这是一个晴朗的傍晚。 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的心情也同这天色一样晴朗。 他刚刚从沃伯格家的养狗场回来,路上顺便给自己的未婚妻赫莲娜买了一个小银胸针。 年轻的杨科洛夫斯基吹着口哨,想象着将这枚别致的银胸针别在赫莲娜那伟岸的胸脯上的样子,心头的火焰烧到了他的脸上,热得发烫。 “赫莲娜,亲爱的赫莲娜,开门啊!” 杨科洛夫斯基敲了敲门,然后站在门边等着。他将手揣在兜里,兜里装着那个滚烫的小盒子,小盒子里装着那个银胸针。他想,等下赫莲娜一定会叫他亲手给她别在胸前的! “亲爱的赫连莲,你让我的心如此焦灼,再等下去我就要燃起来啦!” 年轻的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忍不住又叫了一遍门。 可是过了一阵,门还是没有开。 杨科洛夫斯基忍不住想要更用力的敲门,但是他想了想,没有让自己做出这种粗鲁的事情。他绕着篱笆走了半个圈,从一个狗洞子里钻了进去。 院子里的狗凑上来闻了闻,无精打采地又躺了回去。 他的工作是为沃伯格家族训练狗,在这一点上他是相当专业的,所以顺便也将未婚妻家里的狗也驯服了。 顺着被雨水浸泡得腐朽了的室外木地板,他从一扇窗子里翻了进去——这个木地板还是前年的时候他为了和赫莲娜一起晒太阳而弄出来的,当时的杨科洛夫斯基浑身都躁动得控制不住,莫说为赫莲娜在院子里弄个木地板,就是赫莲娜要他的心头肉,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割下来再洒点芥末递过去的! “赫莲娜,我的小蜜糖……” 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压低了声音,温柔地唤着他的小心肝的名字。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从卧室的方向上,传来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 “赫莲娜,咬我……” 卡察! 这一道清脆的声音,是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的心脏破碎的声音。 他有些不敢置信,可是耳边除了那个男人的声音,还有他的赫莲娜,在用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声调,大声地说:“哦,是的,是的,是的……” 与之相伴的,还有床板‘咯吱咯吱’的声音。那张床有一只腿坏了,上个月还是杨科洛夫斯基亲自修理好的。 他颤抖着伸出手来,放在门把手上,轻轻地推开了门。 手里的盒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 阿瓦达-扬科洛夫斯基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小木屋里,木屋里只有一条狗陪伴着他。 他关上门,拉上窗帘,在漆黑的屋子里吃面。 泪水掉落在碗里,咸咸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面汤里的油都已经凝固了,他听见了‘邦邦邦’大声敲门的声音。 起初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幻觉,但是在认真地听了一会儿之后,他确认了,这的确是有人在敲门。 于是他端着一碗冷冰冰的面汤,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端着那碗面汤,实在是他现在已经快要失去思考能力了。 3年前他刚来到丹佛的时候,赫莲娜的爷爷老赫斯基还在。老赫斯基是沃伯格公司的一个驯狗师,结果不幸摔断了腿,失去了劳动能力。 在丹佛,一个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多少积蓄的家伙是活不下去的,丹佛不养闲人,沃伯格家族虽然是以慈善着称,但是也不可能让赫斯基继续呆下去了。 赫斯基在赔偿了300美元的误工费给沃伯格家族之后,剩下的钱只够让医生锯断自己那一只已经发黑的腿。 而更雪上加霜的是,年轻的赫莲娜因为一个爱马仕的包让自己背上了债务,这在赫斯基还能工作的时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赫斯基自身难保,这个债务就很要命了。 这可怜的一家子,很有可能在一周之后被赶出丹佛——作为沃伯格家族的不良资产,理所当然的需要尽快剥离的! 就在这个时候,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来到了赫莲娜的面前…… 他至今还记得,行将就木的赫斯基躺在床上,将赫莲娜的手牵着放到了自己的手中,非得自己答应娶她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杨科洛夫斯基觉得,老赫斯基实在是多虑了:难道他看不见他的孙女有多么美丽吗?难道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小伙子在第一眼看见赫莲娜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吗?难道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吗? 当时的阿瓦达-杨科洛夫斯基觉得,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才能让自己在最好的年纪,在丹佛这个最好的地方,遇见了一个像赫莲娜这样美好的女子! 就在埋葬了赫斯基之后,杨科洛夫斯基和赫莲娜很快便订了婚。 但是他们并没有正式结婚,因为美丽的赫莲娜觉得,这爱情来得太快,她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她发誓自己是爱着扬库洛夫斯基的,用她的话来说:“我并不嫌弃你一周只能挣3美元,如果这都不算爱情,还有什么算呢?”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觉得,赫莲娜也许的确需要一点时间,毕竟自己的出现有些贸然。 他在等着赫莲娜接受她,反正都已经订婚了,两情相悦是迟早的事情。 就这样,年轻的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等了三年。 在这三年里,他最初每周挣3美元,随着驯狗的技术越来越好,他的工资现在已经涨到了每周5美元了。 而且,他有一次还成功地牵到了赫莲娜的手。 ……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门外站着一个满面胡茬的怪人。 “嗯。”扬库洛夫斯基点了点头。 那人将扬库洛夫斯基上上下下地看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一枚黑铁徽章一样的东西,在他面前晃了一下。 “我们大家所崇拜的上帝,虽然名称不同,但他一定会记住我们的善行。”这个怪人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说到。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端着面汤的碗哗啦一声掉落到了地上。 他用他几乎已经快要遗忘了的语言,接着这个怪人的话,回答到:“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分性别、不分地位、不分肤色地,全都聚集在他的宝座周围,这种日子是不会太远的!”***注*** 然后他将手伸进自己胸前的衣襟里,从里面掏出了一枚和那个怪人一模一样的黑铁徽章。 第六十六章 一个幽灵 5年前,河狸创建了一个名叫‘正义会’的组织。他在这片大陆上撒下了很多种子,让它们像蒲公英一样随风飘散。 河狸偶尔会看一看这些种子的生长情况,其中一大半都是劣种,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能够生根发芽。 其中有一个名叫‘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的种子随风飘散到了丹佛,并且靠着自己的韧性存活了下来。 不幸的是,这一粒种子也就仅仅是存活而已。 正义会并没有干涉过任何种子,一方面是出于广种薄收的策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 不管是为了种子的安全,还是为了农夫的安全,减少接触才是最可靠的方式。这个世界太危险了,农夫莫说照看自己种下的庄稼,连保住自己的小命都需要竭尽全力。 当然,在这撒下的万千种子之中,只要能够成长出一到两棵大树,这种投资便算是值得的。 不幸的是,直到现在为止,一棵大树都没有。 但是河狸已经等不及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派人提前找到了丹佛的这一粒种子。 白人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按照国别分为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俄国人…… 又按照祖先分为犹太人、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斯拉夫人…… 还按照宗教信仰分为新教人、天主教人、东正教人…… 又按照掌握财富的多少分为富人和穷人…… 这个名叫‘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的白人,是一个出身东正教家庭的俄国斯拉夫穷人。偏偏是这样一个浑身都榨不出2两油水的家伙,有一个奇怪的理想: 他曾经是巴黎的着名学者路易-奥古斯特-布朗基的追随者,在布朗基所创建的‘四季社’里面,他算是其中的双花红棍,热血骨干。(***注1***) 不过,随着导师布朗基的被捕,四季社也被瓦解了,布朗基的一大批追随者也因此星流云散。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在1841年从巴黎的圣米歇耳山监狱越狱之后,搭上了一艘运送‘黑美人’的私船,来到了新大陆。 他在1842年从纽约下船,然后头也不回地一头扎进了西部的茫茫荒原。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四季社的热血青年,多了一个沃伯格家族的勤奋打工人。 如果不是头皮恰好从欧洲传来了一份四季社的详细情报,也许世界上不会再有人知道他的这一段波澜壮阔的过往。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老老实实的、一周只能挣5个美元的驯狗人,曾经在世界的中心,跟随着一个伟大的灵魂,干过一段光芒万丈的事情。 在另外一个时空的历史上,19世纪的世界只有两件大事,一件是美利坚的崛起,一件是那个徘回在欧洲上空的幽灵!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他便曾经属于过这一只幽灵。 世界是一条汹涌澎湃的河流,他曾经做过一次逆流而上的战士。 但是来自背后的子弹,让他彻底地熄灭了自己的雄心壮志。 导师被捕了,四季社解散了,前方的火炬熄灭了,号角沉入了海底……幽灵弱小得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它吹灭。 他在1843年加入了河狸的正义会,不过并不是因为正义会的纲领有多么伟大,而是因为正义会有办法给他的周薪增加05美元。 那时候的扬库洛斯基,在他的心里,美丽的赫莲娜便是他的全部世界了。 他只想要平凡的生活,想要一个平凡的妻子,想要一个平凡的孩子……为此他忘记了很多事情,忘记了怎么开枪,忘记了怎么和人交朋友。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会选择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在丹佛这个到处流淌着金钱气息的地方,为了沃伯格家族的驯狗事业,工作到最后一刻。 只要赫莲娜能够陪在他的身边。 正义会的那一段话,是用切诺基语来说的。他匆匆忙忙加入了正义会,甚至都不明白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知道,如果有一天正义会需要他的时候,会有人来对他说: “我们大家所崇拜的上帝,虽然名称不同,但他一定会记住我们的善行。” 如果他接受的话,他需要回答的话是: “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分性别、不分地位、不分肤色地,全都聚集在他的宝座周围,这种日子是不会太远的!” ——他曾经忘记了这段话。曾经也有人对他说过,但是他都忘记了该怎么回答。 ——但是这一次,他想起来了。 …… 丹佛中央大道上沃伯格酒店,是丹佛一座标志性的建筑。 它象征着财富、权力以及沃伯格家族在丹佛市无与伦比的地位。虽然名义上史密斯、圣克来尔以及沃伯格三大家族把持着丹佛的一切,但是,来自欧洲的沃伯格家族实力雄厚,是三大家族之首。(***注2***)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在进入这间酒店的时候,他的脚上还穿着一双破洞的鞋。为了给赫莲娜买那一枚银色胸针,他整个冬天都穿着这一双鞋。 沃伯格酒店的大门是一整块赛路路风格的玻璃,用铝金镶满了四周。平日里很少打开,宾客们都是从侧面的旋转门进入的。 当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来到酒店门口的时候,发现那一整块赛路路的大门都被推开了。 大堂里铺上了蓝色的地毯,沃伯格家族的家徽高挂在大堂的正中央,旁边两侧,蓝色的旗帜从高达五米的廊柱上垂落下来,显得隆重而又富丽堂皇。 ——就在这时候,他在门口停了下来。 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了他的眼帘。 “阿瓦达,你来干什么?”赫莲娜穿着露出了大半个保龄球的晚礼服,站在离他半米远的地方,将头扭向一边,看似在等什么人,却用只有他才听得到的声音,低声地问到。 “赫……”扬库洛夫斯基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烫嘴,不知道怎么唤她。 “赶紧离开这里,阿瓦达!”赫莲娜提着自己曳地的裙摆,假装低头打理自己的腰带,“这里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 “赫莲娜,我……” “闭嘴,阿瓦达!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赫莲娜打断了他的话,说到:“你这样苦苦纠缠只会让我感觉到恶心!” 阿瓦达-扬库洛夫斯基沉默了起来。 “别拿我们的婚约说事,阿瓦达!今天如果你敢提一个字,我会让人将你扔进矿坑里——别怪我心狠,是你自己不知进退!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