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大唐》 第一章:猪八戒 李杨一脚踹在床上,木质的上下铺晃悠了几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睡在下铺的赵志刚正要骂人,扭头看清来人,蹭的坐起来,“老二,你怎么来了?” “起床,穿衣服!” “干吗?” “你说干嘛,吃饭!分手了不吃饭吗?你看宿舍里还有人吗?” 李杨自己在校外租房子,很少来上课,除非是自己实在无聊时才到校园了溜达溜达,顺便看看老师和同学们。 昨天打了一天游戏,眼睛疼连带着脑袋也疼,就想出来透透气,然后破天荒的很早就来到了校园。 站在校园里的他感觉有些陌生,好像自己根本不该属于这里,也不知道今天上什么课,以及在哪里上课,内心有深深的自卑感和愧疚感,目前的境遇都是自己作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其实这也不来上课的原因所在。 他慢慢的走向教学楼,看着周围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景物,这种矛盾的感觉其实正是矛盾心态的外在体现。 没想到幸好碰到宿舍的老大,才坐到教室里。 他漫无目的的东张西望,陆续进来的同学,偶尔有人和他点下头或打声招呼,没有过多的举动或是热情的拥抱。 已经习以为常,他认为当今的大学甚至比社会上更加现实,少了很多该有的激情、感情甚至冲动和意气。每个人仿佛都设置了底线,那就是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上课时间到了,他等的人还没有到,那个人就是他在这所大学里唯一能称得上是好朋友的赵志刚。 从大一下半年李扬几乎就不来上课了,将近一年来,通常情况下都是赵志刚给自己点名答到的,但是今天情况正好相反。 第一节课课间,他才打听到赵志刚没来上课的原因,这小子失恋了,那个和他相恋一年同居半年的小个子女友离他而去,竟然是因为她和自己的一个老乡搞在了一起。 剧情并不新鲜,但是李阳也承认,女人耍起流氓来简直就是无敌,尽管那个女孩自己也熟识,且并不出色。 但是对赵志刚略显不公平,因为这是他的初恋且付出了很多。 赵志刚抬起头,一脸的不可置相信“你怎么知道的?” 李杨把挂在床头的衣服扔给他,“别废话,赶紧穿!哥们带你去喝点酒,排解一下你心中的忧愁。” “靠!喝酒的话,你直接打电话不就行了嘛!” 赵志刚急忙忙的穿上衣服,抹了两把脸,牙都没刷,兴许是饿坏了,肥大脸上的小眼睛瞪得溜圆“老二,去哪儿喝?” “八戒烧烤!” 八戒烧烤是校门外怡园路上一家新开的烧烤,到现在开业还不到三个月。 二人来的还是早了些,门外空地上摆着十多桌塑料小桌子,总过加起来才两个人,就是李杨和赵志刚。 穿着大裤衩白背心的老朱满脸堆笑的走过来,他是这里的老板,一个中年男人,大腹便便,大脸圆圆,嘴巴很大外凸,最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那一双耳朵,大的离谱且有常人的两倍大,本该留点头发遮挡一下,可是老朱却偏偏剃的光头。 人送绰号“朱八戒”。 对于八戒的称呼老朱肯定早已习惯,要不饭店的名字怎么能叫八戒烧烤? “小李来啦!今天吃点啥?”老朱和李杨很熟,虽然刚开业不到三个月,但是李杨来了不下三十次,平均每隔三两天来一次。 “呵呵,老朱,今天让我哥们点!” “好!”老朱把菜谱递给赵志刚,回手拿了两套一次性餐具过来。 “小李,喝什么酒?” “我自己选吧!” 李杨进屋在吧台里拿了一瓶蓝瓶二锅头,给赵志刚倒满一杯,自己也倒满,两个人开始慢慢地喝了起来,尽管只有一盘花生毛豆。 太阳慢慢的西下,路上的行人渐多,三三两两的学子们,还有那些拉着手的情侣们,已经开始出来觅食了。 随着周围人员的增加,两个人桌上的菜也在增加,当然酒是见少的,一杯白酒已经下肚。 李扬打着重重的酒嗝,又各自倒满一杯,然后举起杯。 “说说吧,为什么分手?你又如何打算?” “老二,我说了你可不能笑话我呀!” 李杨点点头。 赵志刚眯了一口酒刚要说,突然眼冒怒火,手拿啤酒瓶站了起来。 “狗比!” 李扬顺着赵志刚的目光看了过去,他的那个小个子前女友正和一个高个子男生手拉手的站在路边。 两个人也发现了赵志刚,前女友拉着高个子男生就要走,但是在雄性激素的刺激下,那个高个子男生居然挣开女孩走了过来。 “你拿眼珠子瞪谁呢!” “我他妈瞪你怎么着!” 那个高个子男生突然发难,拿起桌上一个酒瓶子朝赵志刚的脑袋打了过来,李杨电光石火的抓住他的胳膊,使劲一带,对方趔趄一下,反手酒瓶子朝李扬头上砸来。 李杨匆忙闪身,脚下被凳子绊了一下,重心不稳向后倒去。 “真丢人”一瞬间的想法。 隔着几步,正有三个女孩子在吃饭,李扬躺下的同时,脑袋撞在一个女孩子的后背上,女孩子咣当被撞下了凳子,噗通坐在了地上,桌子上的东西噼里啪啦洒了一地。 虽然被女孩的后背挡了一下,李杨的头还是重重的磕在地上,瞬间晕了过去。 那个被撞的女孩子窜起身,拿起塑料板凳对着李杨的脑袋。 “臭流氓!” “小子,你没事儿吧?” 李扬睁开眼,首先感觉一股热流由手臂传来,弥漫全身,异常的舒服。 紧接着映入眼帘的就是老朱的大嘴和大耳朵,李扬意识到是老朱油腻的双手握着自己,还有老朱的哈喇子好像要流下来。 一高蹦起来“谁打我!是谁打得我!” “呵呵,小子,这里没有打你的人。” 李扬这才意识到场景不对,眯着眼巡视了一下四周,眼珠子瞪得越来越大。 烧烤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站在一望无际的白雾之上,四周也是一片白茫茫,除了白雾和老朱什么都没有! “老朱,这是哪儿?” “天上!” 李扬晕头转向,还没来得及心理建设,随口就问“老朱,咱俩死了是吗?” “是你晕过去了,我什么事儿都没有!不过你不用担心,你也就昏迷一会,所以趁你昏迷的机会和你商量一个事儿。” “商量事儿?还趁我昏迷的机会!”李扬当即就不干了“老朱,我都昏倒了,你还有时间和我商量事儿?时间长了不还是死吗!” 老朱晃着大耳朵“呵呵,你想想,为什么你昏倒了我还能和你商量事呢?” 一语点醒梦中人,灵魂出窍了?李扬内心大惊失色“老朱,求你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嗯,先让你看一下我的真身吧!” “忽”老朱转身,再转身过来,猪脸,猪鼻子、猪耳朵人身子,光头后边一圈金黄色的光环,一袭黑袍,胸前一串紫红色佛珠闪闪发光。 “猪八戒?!” 第二章:大唐 “正是俺老猪不差!” 李扬后退几步,一屁股坐下来,极度震惊“老朱,不,猪神仙您跟我说实话,我到底是晕过去了还是在做梦?” “看你怎么想,说哪样都对!” 李扬捂着胸口,眼泪眼看就要下来了,真假先顾不上了,身子还在烧烤摊的地上躺着呢!时间长了可就完了呀! “不行,我要回去!” “没有我你回的去吗?不用着急,我保你不死,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儿!” “求你了,你先带我回去再说不行吗?”李扬哭了,眼泪不住地向下流。 “哭什么!只要你答应我,什么事儿都没有!” “好,好,我答应你,你快说吧!”李扬擦着眼泪。 “嗯,这事说来话长,这样吧,咱们边走边说!” 李扬以为老朱是带自己回去呢,所以很痛快的跟着走。 “我啊,成佛这么多年了,但是总忘不掉凡间的一个人呀,那就是高老庄高翠兰,也正是因为这点牵念,所以我尽管修成正果,但是始终不能证得大道,观音菩萨也看出来了,特意给我批了假,让我来凡间了却这段尘缘,再回西方净土求证大道。” 李扬内心着急,盼着八戒早点讲完,按正常时间来算,自己的尸体是不是该凉透了? 但是八戒明显谈兴正高,所以只能选择默默的听着,万一他不送自己回去可咋办? “据我所知,高翠兰此世再次为人,名叫王芳,就在你们这间大学里,但是怎么了却这段尘缘我却发了愁!直接化身一个小伙子和她谈恋爱,这是不可能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我需要找一个凡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任务!” 八戒斜眼看着李扬,李扬身躯一震。 “你可以给她送钱啊!送物的,实在不行,保送研究生都可以啊!” “我念念不忘的就是和她的情缘,送钱送物算怎么回事儿?我不是白来了吗?” 李扬就觉得八戒根本没电视里演的那样讲道理,你和她的情缘,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再说了高翠兰电视里长得是不赖,可谁知道现在长成什么样? 但是他很紧张,不敢得罪猪八戒。 “那您就接着说说看。” “所以我就想将我的一腔柔情传输给某个人,然后他和王芳谈恋爱最后走到了一起,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受人控制感觉相当不好,猪八戒是淡定且不要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大言不惭,一腔柔情而且念念不忘,那后来取经路上一肚子花花肠子又是谁? 我哪有功夫听你在这煽情! “您先说说王芳的现状吧!” “这又是一个难点!”二人来到一个巨大的黑幕前,黑幕的表面像水面一样有波动,还有丝丝的蓝色电流闪过。 八戒双手***,双臂向两边一分,开了一道口子,“进去。” 李扬钻进去,八戒随后跟了进来,走了十多步,又同样扒开一道口子,“从这出去。” 李扬以为这样就能回到身体里了,走出来一看,还是在一片白茫茫之上。 “您倒是送我回去啊!我不回去怎么和王芳谈恋爱?” “着什么急!我贵为菩萨还能骗你吗?问题的难点就出在这里,我查过了,这间大学里叫王芳的总共有四个!这一点是我没能想到的,当初我在地府查资料的时候,查到高翠兰此世名叫王芳,正在这里上大学,我就满怀信心的来了,万万没想到啊!现在社会人太多了,一个大学就有四个王芳!” “听您的意思,不确定哪一个王芳是高翠兰?” “正是!这也是我在学校旁边开烧烤店的原因所在啊!” 李扬哭笑不得,整部西游记里最不靠谱的就是这个猪八戒,怎么就这样荣幸的让自己遇到了? 抛却自己的不乐意情绪,假如和王芳谈恋爱如火如荼,如漆似胶,结果发现整错人了 “您再回地府查一遍不就行了?” “诶,很麻烦的,再说我一个菩萨到处跑也不合适!” 李扬子心里急啊,他认为猪八戒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本身这事就很扯淡,但凡是个初中毕业都不会干错的事,他居然能干错。 而且还是一个菩萨! “好好,那现在能送我回去了吗?” “还不行,我带你去高老庄好好看一看高翠兰,回头千万别整错了!” “什么?!”唐朝,高老庄!高翠兰!“猪神仙,先回去吧,我保证完成任务,而且保证找出哪个是高翠兰!” “你怎么找?我都分不清,你怎么分?听我的错不了!” 八戒不由分说,推了一下李扬。 “啊!” 在一个山头之上,站有两人,一人猪脸人身,另一人看不清(因为是灵魂状态)。 清风徐徐,白云朵朵,苍翠连绵不绝,沃野蔓延无际,山脚下一条河流蜿蜒的流过,一个不大的山村,有几户冒出袅袅的炊烟。 大唐盛世,平静而安然! 但是李扬却无法安然,像做梦一样,上一刻还在吃着烧烤,此刻却身临唐朝,孰真孰假分不清,可是嘴里分明还有肉串的余香。 八戒更加不安然,瞪着猪眼,看着李杨“高老庄呢?” “” “不对呀!”八戒打量着四周“确实不对,山都对不上啊!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高老庄在哪儿呢?” “朱普萨,咱回去吧!”李扬捂着额头,心态快崩了,真怕时间长了,万一自己的尸身被推进了火化炉 这不是没可能!而这个傻x居然还找不到高老庄! “那怎么行,来都来了,一定要看一看高翠兰,我也想啊!这样吧,你大可放心,我保你不死,咱俩再找一找” 正说着,八戒身体出现了抖动,李扬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你可千万别出啥毛病! 八戒从黑袍的袖子里掏出手机“喂,观音菩萨您好!嗯好好好” 挂了电话,八戒很着急“小子,我有点急事儿要回一下极乐净土,你在这等着,哪儿都别去,我去去就来!记住哪儿都别去!” 说完忽的一下消失不见了。 “哎!” 李扬颓废的坐下来,心里把猪八戒的祖宗八十代都骂完了,骂完八戒骂自己。 “贱的!倒霉催的!必须今天请客吗?哪天不能请!请也行,一定要去吃烧烤还他娘的八戒烧烤!你去哪儿不能吃?不去他家你会死啊!” 可不死了呗! 李扬啪啪的抽自己嘴巴,尽管毫无感觉,但一腔的愤懑无处发泄,“妈的!你个二笔!爹娘怎么办谁来管?” 天空一道闪电划过,紧接着就是轰隆隆的雷声。 李扬站起身,不远处的天空上,黑云夹杂着闪电雷鸣向这边压了过来。 我去你妈吧!灵魂是不是最怕闪电? 狂风卷着灰尘已经扑面而来,凌冽的闪电眼看就要到了头顶,李扬心急如焚,要找一个地方躲一躲。 李扬抬腿就跑,很惊奇地发现自己能飞,吭吭两声,死后的灵魂可不是能飞呗! 闪电在后面如影随形,李扬害怕了,难道是自己孤魂野鬼的状态引来的天雷? 前面的半山坡上有一间破庙,闪身而进。 破庙内有一座倒在地上的佛像,还有一个倒在地上的人,一动不动,身上落满了苍蝇,应该是个死人,但是看外观尸体还没有腐烂,死的时间不会太久。 啪的一声巨响,一道闪电击在破庙的瓦橼上咔嚓瓦橼被拦腰斩断,瓦砾向四处崩泄。 死人?凡人无罪,天雷不劈! 李杨管不了许多,对着地上的死尸一头扎了进去。 第三章:木方 破庙的半扇木门被狂风吹得来回开闭,撞在墙上发出咣咣的声响,屋外闪电和雷声已经远去,大雨倾洒在破庙的屋顶,屋檐下水流如柱。 李扬睁开眼,扑打着满身的苍蝇,艰难的站起来,窟通一下又坐下来,巨大的饥饿感传入脑部,感觉胃里没有任何东西。 靠,这个人肯定是饿死的! 深深地恐惧随即而生,同一个身体,能饿死他不也能饿死我? 找吃的! 破庙里什么都没有,连只耗子都没有,但是意识告诉自己,再不吃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去! 再死了,灵魂是不是进来之前的状态? 想都不用想!就算是敢赌吗? 都说菩萨心肠,猪八戒呀!你 别骂了,还是留点力气找食物吧。 雨还在下,但是已经不是很大。 李扬迸发出巨大的求生欲,艰难的向庙门爬了出去,手指抠在地上钻心的疼痛,一点点的前行,两条腿好似毫无知觉的在地上划出两道水沟。 幸而这间破庙只有一间,连一个院子都没有,否则能不能爬出院子都很难说。 门外不远处一棵碗口粗的槐树被风吹断了,树干部分还连在一起,但是树冠却落在了地上,树冠上满是白色的槐花。 这东西能吃! 手指抠着地面坚硬的岩石,一丝丝血红被雨水冲淡流走,小腹和膝盖摩擦的刺痛感灼炼着神经,而这一切现在都不如食物重要。 10米5米3米1米 终于手指摸到了槐花,李扬埋下头,大口喘着粗气,雨水打在身上毫无知觉。 大口大口的向嘴里塞着槐花,感觉胃部又开始工作,槐花上的雨露作为水分的补充还是不够,李扬就像狗一样舔着地面岩石凹下去小坑里的水,也不知吃了多少槐花,舔了多少水,感觉不能再吃了,李扬停下来,艰难的翻过身,躺在雨中。 后背才能感触到雨后岩石的冰凉。 躺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李扬试着站了起来,感觉全身像散了架,全身疼痛,头痛欲裂。 最为要命的是全身无力。 李扬捡起一根树枝,慢慢的拄着步履蹒跚的挪进庙里,在刚刚捡尸位置,有一堆干草,松掉树枝,匍匐着趴了下来,昏昏的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扬再次醒来,口干舌燥,头还是疼得不行,用手抹了一下脑门,烫得吓人! 眼睛落在脚上,一双破布鞋已经没有了跟儿,前面脚趾全部露在外面。 裤子都已经烂到了膝盖,分不清是黑色还是灰色的,上衣是一件破烂的夹袄,四面透风,大大小小的不是窟窿就是口子。 到现在还没有看见自己的面容,无法准确的判定年龄,不过从四肢来看,年龄不会太大,所见之处均是骨瘦如柴。 只是这些已经顾不上,保命第一! 膝盖小腹处有划伤,小腿和肘部有溃烂的伤口,还有发烧。 虽然在烧烤的年代这都不叫个事儿,暂且如此定义吧,李扬想,前世这个词绝对不能用,毕竟自己是死是活还是悬而未决的,猪八戒是不靠谱,但是菩萨的身份又是一种信誉的保证,所以希望还是有的。 谁也不想死,尽管自己的意识和身体分开了多远不知道,时空也不在一个时空 唉,烧烤年代的身体顾不上了,还是想想怎么保住这具身体,进而保住意识吧! 但是在这个古代社会,伤口发炎和感冒发烧可是致命的! 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是当务之急! 李扬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如何来解决这两个问题,治病消炎需用药,但是自己对草药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哪里有草药,即便有又如何采? 更何况自己有病在身。 但是坐着等死绝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该做的。 有庙证明有人,就是离着人居住的地方不会太远,去碰碰运气,也许遇到好心人呢! 李扬拄着木棍向外走,虽然较之前有了一些力气,但是行走起来还是很慢,气喘吁吁,他明白这具身体太虚弱了,急需补充营养。 走了两三里,远远的看到了人家,但是也终于体力不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四个月后,漫山银装素裹,大地也是一片白色苍茫,曾经热烈的阳光变的温和,懒洋洋的给人间输送着温暖,微风不大但还是能吹红人的脸颊。 在一个阳面的半山坡上,地上满是各种动物的脚印,还有露出雪面的杂草,不远处是高大的松柏林,树身苍拔挺直,树冠上布满了厚厚的积雪。 “唔木方弟弟是这样吗?”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一身青色的长袍上面有不少黑的污渍,说话瓮声瓮气,皮肤黝黑,身材粗壮。 旁边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瘦削的脸庞,深邃的眼睛闪着点点精光,修长的身材看上去明显单薄。 “三宝哥,就这样吧!”少年肩上套着一盘草绳,手里拿着草绳的一圈圈的向下绕,弯着腰慢慢的向后退,将草绳放在地上。 少年就是被八戒带到这个世界的李扬,因为当朝皇帝姓李,为了避讳,普通老百姓是不可以用李姓的,所以李扬自己改名叫木方,对于这个名字他自己还是很满意的,方便好记还有点个性。 八戒走了已经四个月了,李扬,不现在叫木方。 木方也去了那个山顶多次,始终没有等到净坛使者菩萨,他感觉受到了莫大的欺骗,一个菩萨居然欺负到一个凡人头上来,按理说他是不应该的,而且没必要绕这么大的弯子,关键是烧烤店自己没少去捧场,而且没有赊欠一分钱。 他没有动机啊! 可是呢,他又不回来,把自己扔在这边,不闻不问也不管不顾,这都已经四个月了,有什么急事儿需要干四个月? 再有一种可能就是把自己忘了,这才是木方最担心的情况,两件事就足以证明这种可能性最大,一是哪个王芳是高翠兰他都分不清,二是来到唐朝却忘了高老庄在哪儿。 你还能指望他能想起自己吗? 虽然身处大唐盛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民丰衣足食,民风淳朴,可是木方,不!此处应该用李扬,说不上喜欢还是讨厌,生活让他觉得极其不方便,急切的盼望猪神仙的到来,把自己带回去。 所以现在他不敢再骂了,而是每天都在祈祷,祈祷猪神仙没有忘掉自己。 其实这事儿还真要怪八戒,他忽略了时间的转换,所谓天上方一日,地上已一年! 他其实没有回去几天,时刻也在想着李扬。 他只不过回去了五天而已。 这四个月,木方身体得到了恢复,不再骨瘦如柴,长了十多斤,从外形看已经具备翩翩少年的雏形,身上肉的来源肯定是粮食,本来家里就有一个三宝赶上一头老母猪的饭量,突然间又增加了一头 原来木方打定主意,身体好了就去找高老庄,找高翠兰,只要找到高翠兰,问题就有解,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吧。 但是家里的粮缸就要被自己吃见底儿了,对于救命之恩,肯是要报的,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这与烧烤时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相违背,更加不符合一个穿越过来的高档次人才起码的素质,当然,自己不应该叫穿越,应该叫“路过”,但是路过也要做出点成绩吧,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那么多穿越过来的人都能混的风生水起,我木方就什么都不是吗? 一点都不现实! 还有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向唐朝穿越?木方有时候也想不明白,好好的大唐盛世快被二十一世纪的人才嚯嚯的差不多了呀!烧烤时代的这帮人才咋想的?自己没本事在那个年代混好,就跑到一千多年前来瞎折腾,实现自己屌丝成神的梦想,将来怎么跟祖宗交待? 混得不好竟然成了穿越的理由了,时空的大门就没个人看着点儿吗? 如果有,那帮门卫干什么吃的! 不说这些了,先挣钱吧!挣钱才有米面粮油!才能活!没钱怎么去找高翠兰? 可是挣钱需要本钱,没有怎么办? 我可跟他们不一样,要现实一点,凭本事一点点的去挣! 所以就从抓鸟逮兔子开始吧。 已经打听好了,太平盛世讲究吃喝玩乐,一只麻雀两个铜钱,一只兔子十个铜钱,而一只豹子十五两银子,一只熊三十两! 一缸糙米才三十个铜钱。 逮到三只兔子就够了,过冬没有问题。 第四章:捕鸟 木方将绳子的一头放在地上,地上有一个土坑,正好可以趴下两个人,离着自己和三宝布置的捕鸟装置有四五十米。 捕鸟装置很简单,藤条编制的外框,一根根的细麻绳拴在边框上,交织错节,形成一张网,类似于烧烤年代的筛子,暂且就称呼它叫筛子吧,一个长方形的大筛子,长三米多,宽有两米多。 但就是这样一个筛子,就耗费了木方和三宝两个月的时间,因为材料的准备耗时较长。 当然,两个人的效率不会这么低,还有一个捕兔装置呢,就在捕鸟装置一百多米的地方。 筛子的一边在地上,另一边是用一根短木棍支着,短木棍上连接着木方刚才铺放在地上的草绳。 木方从口袋里掏出几把粮食,有糙米、谷子、稻壳等等,洒在筛子下面,筛子的外面少撒了一点,有助于鸟儿们发现此处有食物。 然后两个人跑回土坑,趴下藏好,只露出两个脑袋观察鸟情。 “唔,木方弟弟,这样就可以抓住鸟?” “放心吧!回头抓住鸟,先给你吃两个!” “诶,好!”王三宝拍手大声叫。 “嘘!” “奥,奥”尽管三宝脑袋不好使,但还是能明白,大喊大叫会吓跑那些鸟的。 木方看着对面松树上成群的麻雀,成竹在胸,自己小时候在烧烤年代的山上没少这样抓鸟,那时候的筛子多么轻便啊! 虽然筛子不大,一天也能抓上三五十只。 现在筛子笨重,但优点是够大,还有鸟的数量是真多,能有几千只以上,这在后世简直不敢想象! 正常情况一下就能抓住几十甚至上百只。 几只麻雀从树上飞了下来,吃着地上的粮食,紧接着黑压压一大片落在地上,筛子下面已经十多只了,外边不少麻雀正在警惕的看着四周,陆续进入筛子内的范围。 木方手里拉着麻绳,高兴坏了,这一筛子扣下去,起码七八十只,这哪里是麻雀?是钱啊! 正要拉绳。 “三宝哥!木方哥!你们为什么不带我玩儿!”一个身穿红衣胖胖的姑娘跺着脚大声质问。 “轰!”成千上万的麻雀象空气里的黑色旋风,翻滚着盘旋而去。 木方扭过头,吃惊的看着胖丫,懊恼的都想抽她,但是还没有办法,翻转身坐在雪地上,双手捂着小腿,脑瓜子摇得像拨浪。 “我滴姑奶奶啊,你晚来十秒都可以!” “唔胖丫,你怎么来了?”三宝上前拉着胖丫的一只手,脸乐开了花。 “三宝哥,我都找你半天了,我还以为你不带我玩了呢?”胖丫肥嘟嘟的脸蛋冻得有些红,大大的眼睛瞬间流下两滴眼泪,闲着的一只手抬起来,用红棉袄的袖子擦了擦眼泪,鼻涕又流了出来,还是红棉袄的袖子擦了擦。 一个大小伙子拉着一个大姑娘的手,没羞没臊的晃荡,这种情况是这种年代决不允许出现的,但三宝和胖丫就是这么大胆且无所顾忌,真没有人说什么! 而且两人青梅竹马,三宝二十,胖丫十九,从小就在一起玩儿,有说不完的话,两人还不太愿意和别人交流,觉得费劲。 全村二百多口人,就他俩两个弱智,有什么好说的! 三宝全名王二宝,是收留木方的恩人王叔王婶的第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都因为得病过早的夭折了,胖丫是隔壁刘婶家的丫头,排行老二,叫刘二凤。 木方没有理会两个人的真情流露,走到筛子处察看情况。 “唉!粮食几乎颗粒不剩!”回去拿倒是可以,但是家里没有多少粮食了,再拿王叔王婶肯定不乐意。 “胖丫,你过来!” 胖丫听到跑过来“木方哥,你叫我啊!” “胖丫,想不想木方哥哥带着你玩儿?”其实木方才十七八岁而已,但是胖丫始终管他叫哥哥。 “想!”又擦了一把鼻涕,看着两只袖子上的黑黑的嘎巴,木方都心疼那红棉袄。 “家里有糙米、谷子、黍子这些粮食吗?回去拿点回来,哥哥给你抓鸟吃!” “鸟!炖着吃?” “嗯!” “我要吃鸟!我要吃鸟!”胖丫蹦跳着向回跑, “唔,我和你一起去!”三宝追上拉住手。 家里的大人起初也限制过两人的交往,毕竟这个年代对男女之事看的很重,一般人家的孩子十四五,最晚十六七岁就已经结婚生子了,这两个都已经二十了,按年龄来算已经是严重的剩男剩女,所以家里大人的担心正常不过。 但是一方面限制不住,另一方面两个人这么多年也没有整出一点绯闻来,甚至连一点原始冲动的迹象都没有。 大人们也就放下心来,只要他们高兴就好啊,甚至还盼着两个人多少整出点儿事来,毕竟二人都是没人要的了。 同时对于木方来讲,这四个月对恩人家庭的唯一回报就是帮着看着三宝这个大孩子,不再带着胖丫去偷鸡蛋、打猫打狗、和一帮小孩子光屁股游泳 木方用树枝把所有的脚印轻轻的扫一遍,看着松树上重新飞回的鸟群,又看了看西下的斜阳,今天无论如何要抓住几只,否则越来越没脸吃饭了。 “咣当”三宝从肩上摔在地上一个麻袋,里边是半麻袋粮食。 “木方哥哥,够了吗?不够家有的是呢?” “” 多少理解点儿为什么现代人争先恐后的向大唐了,至少不会被饿死!死了还成个屁神! 重新洒了粮食,三个人埋伏在土坑里,两个傻子听说有鸟吃,大气都不敢出。 一只飞了过来、两只、一大片的麻雀落在地上,诱饵太充足了,筛子底下都被木方洒满了粮食。 “唔” 木方知道三宝等不及了,果断地拉绳,“轰”麻雀飞去,筛子应声而倒,三个人跑过来。 筛子下密密麻麻的麻雀,蹦跳着叽喳的叫着。 木方窟通一下跪在雪地上,“四个月啊!老子的第一桶金,不,是第一两金到手了!” 一百一十四只! 老王两口子惊呆了,有人用弹弓打几只鸟不足为怪,一下抓住上百只鸟,听都没听过。 但是惊呆的同时,也是狂喜,两个傻子在旁边拍着手要吃鸟,烧水退毛,考虑到一只两个铜钱,煮了十四只,留下一百只集市上去卖。 屋里的两个傻子围着木方问东问西,王婶小声地问“孩子他爹,我觉得不太对劲儿,按说木方这孩子要是有这本事,当时来的时候也不至于要饿死了吧?” “嗯”王叔也想不明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晚上,躺在床上,吃了五只麻雀外加三大碗米饭的三宝早已进入梦乡,均匀的鼾声震得窗楞上的麻布有节奏的呼动,窗外明亮的月光根本照不进来,透过整个窗子映衬下来就只是一个白色的影子。 火盆的炭火已经熄灭,室内的温度也降了下来,脑袋露在被子外面冻得脑门疼,使得木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稀里糊涂的来到这里已经四个月了,身体里原主的信息一点儿没有,看来穿越小说不可信,两个灵魂的转变绝不像给电脑主机换个主板那么简单,也许有代差,根本就不兼容! 甚至连年龄都是自己估计的,但是应该差不了太多。 盯着房顶上一根根的圆木,更加百感交集,留在烧烤年代的尸身到底什么样了? 最好的状态顶多也就是个植物人。 父母该有多伤心啊!想起父母木方就揪心。 烧烤年代木方的家,离所在大学两千多公里,是北方的一个山沟里,可数的上面几代人都是农民,唯独到了他这里成了一名大学生,虽然大学生已经不吃香了,但是在那个小山沟里还是引起了轰动。 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毋庸置疑! 因此父亲在外干活更加的卖力,母亲侍弄那几亩庄稼也格外的用心,生活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父亲干的其实是瓦匠的活计,哪里有活就去哪里干,实际上都不远,方圆几十公里内,所以父亲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摩托车。 在大一第一学期的冬天,北方已是万里冰封,父亲晚上加班回家,在一个山路的转弯处轧在了路面的冰雪之上 父亲失去了劳动能力,母亲养家之外还要养活他一个大学生。 终于在自己马上没有了生活费,父亲也没有药费的时候,他参加了一个老乡会 木方啪啪的抽了自己两个耳光,父母现在会不会痛不欲生?父亲还有没有药费?父母的生活怎么办? 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想办法回去! 一年,只能在这里呆上一年,就要去寻找高翠兰,尽早找到她才是自己唯一能回归的希望所在! 另外,一年内帮王叔王婶把日子过好了,自己必须要走了! 还剩八个月! 第五章:酸爽 木方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次睁眼已经是五更天了,轻轻的推了三宝好几次,三宝才醒来。 两个人穿上衣服,一大早要去看捕兔装置。 三宝出来就上茅房跑,木方也是早晨起来放水排污,但是木方每次排污都是去山上。 在排污问题上,是木方最最无法接受的。 木方在山上找了一个清净之所蹲下来 思绪回到四个月前,木方刚苏醒不久,要去方便,因为大病初愈,三宝搀扶着去了厕所。 木方不好意思要三宝呆在身旁,就让他在外面等待,身体终究没有完全恢复,行动还是有些吃力,靠墙边有一根一米多点的圆木棍,中间黑黄,也不知道粘的什么东西,木棍的上面一头也是黝黑,看着像是长时间手摸的痕迹。 木方艰难的拄着木棍蹲下来,解决完事才发现没拿手纸,当然也没有手纸。 木方就想这个年代用什么解决遗留的残渣呢?在不好意思的情况下,还是把三宝叫了进来咨询。 “唔,木方弟弟,就就用你手里的木棍!” “木棍?”木方瞪大眼睛看着木棍,怪不得中间黑黄 三宝见这个弟弟比自己还傻,“唔,呵呵呵呵”蹲下来做了一个现场示范“唔,蹭!” 简直不能想象! 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大唐的老百姓几乎家家如此,只有高官贵胄,富商大贾家里出恭才用得起绒布,当时的造纸业虽然也已普及,但是纸还是很贵。 用纸的话成本上接受不了,纸张的质量也决定了感觉上同样接受不了! “还有的人家,是用一根绳子,”王叔告诉他“全家十多口人共用,而且终年都不换,咱们家就算不错了,隔一段时间我还用水冲一冲呢!” “” 而且这个东西还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厕筹” 木方就很为那些穿越的人才们揪心,也不知道他们想没想过这些细节? 反正这一点木方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虽然不得不接受! 但他还是发誓要改变这种局面。 但是改变这种局面就需要钱来解决,没有钱就只能像现在一样,木方找了一个圆滑且大小合适的石块,撮着身 “嗷!” 冬天的石块太凉了! 木方夹着腿来到捕兔装置,当看到里边活蹦乱跳的七只兔子,两只野鸡时,一切的酸爽都被驱赶的烟消云散。 捕兔装置也很简单,四边由一根根木棍排列而成,其中三面各留了两个活门,就是上面有一个轴,门只能向里开,另一边留的是进人的门子。 里边撒了不少粮食。 当小动物顶开进来后,由于重力原因门子落下来,想出去就不可能了,除非它们有人类的智商,会开门。 白天又收获了四百多只麻雀! 王叔王婶已经合不拢嘴,几曾见过这样的场面,晚上炖了一只兔子,二十多只麻雀。 两个傻子吃得满嘴流油“唔,胖丫还是鸟好吃!”三宝将一个麻雀扔进嘴里,嚼了几口就吞了下去。 胖丫也不遑多让,拿着一个兔子腿,吭哧咬下半拉。 “三宝哥,兔兔腿最好吃了!” 其余三个人看着,尤其王叔王婶很高兴,这两个孩子是般配的! 但是般配的话,木方也纳闷,作为男方家长,王叔王婶为什么迟迟不肯去提亲? 老王两口子自然不傻,没提亲是因为有很大的担忧,如果两个人生下一个傻孩子以后 王叔王婶出神地看着如此专注吃肉的两个人,就像现在两个人已经尝到了兔子肉很好吃,那么肯定就想吃,会接着吃。 可以想见两个傻子会有多么的专注,那么就会是两个,三个甚至一窝傻孩子! 何况这个年代又不实行计划生育! 老两口还活不活? 这可不是瞎说,这个村子就是明证,村子叫王家村,村里姓王的居多,总共三十来户人家,为什么人口能到二百多人? 皆因太平盛世,人们吃喝不愁,但是又没有太多的娱乐项目,尤其是天冷以后,早早的关门睡觉 所以人口就多! 也正因为村子不大,老王家炖肉的香味弥漫了半个村子。 最先来的是王老六的媳妇,来转了一圈就走了,走得很匆忙还满脸的不高兴。 路上碰到了王三和王四的媳妇正在唠嗑,老六媳妇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 “三嫂、四嫂你们说有这样的吗?该死的老王家又炖兔子又炖麻雀,那个傻儿子吃麻雀像吃黄豆粒一样,一口一个!凭啥呀?他们家什么条件自己不清楚吗?” “六儿他媳妇,可别瞎说话,有这些麻雀老王两口子早就去草市上买了,还舍得吃吗?” “就是!一个傻儿子还不够,又捡了一个饿死鬼!怎么可能吃兔子呐!” “爱信不信,不信你们可以自己去看!” 第二天村里就来了十多个中年人,是一起来的,全村几乎一半的户主都来了。 “老王,你们家那来这么多鸟还有兔子?”一个四十左右的黑脸汉子问道。 众人已经发现了地上整整两麻袋的麻雀,还有一条麻袋里的六只兔子,两只野鸡。 这是不能容忍的,这些都是钱啊!老王家这是要发家呀!强烈的妒忌心理使他们想急切的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人啊!就这样,你混穷了没有人帮你,背后议论你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可取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然后就是看不起你,欺负你甚至落井下石。 但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突然发财或暴富,就会触犯众怒,简直是没有天理! 老王两口子看着木方,到底这些东西怎么来的老两口还真不知道。 木方意识到瞒不住了,倒不是怕他们打闹或强抢,据他所知大唐治安相当良好,法律也是相当的严苛,一般人不敢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犯罪。 “各位叔叔伯伯,你们真想知道吗?” “当然想知道!”好几个人异口同声。 “那好,每人一两银子我就告诉你们!” “嘿!臭小子,你怎么不去抢?” “一两银子能买多少只麻雀?大言不惭,无知小儿!” 木方也不着急,等议论停下来,“按大唐现有的汇率,一两银子五百文铜钱,这里有五百只麻雀,六只兔子,两只野鸡!折合成银子就是二两半,这仅仅是我一天抓来的!” “吹牛!” “骗鬼呐!” “唔就是一天抓的!我还一起抓了!”三宝晃着身子挡在木方之前。 大家更不信了,就这样一个傻子别说抓鸟了,抓住一个蚂蚱都费劲。 “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但是请各位不要耽误我们发财,都回去吧!” 木方欲擒故丛,他不相信这帮人会就此罢手。 “老王,他说的是真的吗?”黑脸汉子问道。 “绝对是真的!” 十多个人商议了一会儿,黑脸汉子走回来“臭小子!你要是敢骗我们,你想过后果吗?” “每人一两银子,我现在就带你们去看!如果抓不住,我现场退还给你们!你们这么多人,没理由怕我一个小孩子跑了吧!” “行!你要是敢骗我,我打折你的腿!我回家拿钱!”黑脸汉子率先表态。 一行人都回家去凑钱了。 “孩子,不会出问题吧?” “放心吧,王叔王婶,不会出问题的!” 不大会儿,陆续有人回来交钱,木方让他们把钱都交给王叔。 等到所有人交完钱,木方带着他们到了捕鸟的地方,又演示了一遍,看到有上百只麻雀被筛子扣住,这帮人就要去抢。 “唔,谁敢动”三宝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拦在众人之前。 十几个人害怕了,从古至今,拧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是不要命的似乎也怕精神有病的! 木方又带人参观了捕兔装置,正好里边又抓了五只兔子。 众人信服了,甚至有人当场出十两银子购买现有的装置! 木方当然不卖,他有自己的打算。 人们没做停留,回家去赶紧制作,但是木方知道,制作是需要时间的,最快也需要十天左右,因为制作需要的物资说难不难,但是在当今社会也不容易。 十天足够了! 十天正赶上两个草市(唐代的集市),木方收获颇丰,居然卖了二十二两银子! 这在当时算是一笔巨款了,但与木方期待的还是有点差距。 而且捕鸟抓兔子的买卖木方也不打算干了。 第六章:笑傲江湖 又一个月后,同安县县城内,主街。 路边两侧店铺林立,各式各样的招牌迎风招展,街上人来人往,不时响起马蹄声,骑马的人英姿飒爽,有男有女;富裕人家赶着马车,车上也是坐满了男女老少;偶尔也有看见不同颜色的轿子经过,有两个人抬得,还有四个人抬得,轿子里的人不得而见,抬轿的人呼呼喘着热气。 在一家大药铺的旁边是一个由木棍撘成的简易棚子,棚子内有一个土灶,灶子上面坐着一口鼎,白色的热气从鼎盖的四周向外冒出,混入周围的空气,带着浓浓的肉香,让人垂涎欲滴。 棚子的顶部伸出一根木棍,棍子上掉下一块红布,红布上绣有几个金黄的大字“王氏饼夹肉”。 一个二十来岁的黑壮青年正向灶里填着木柴,屋内四五张褐色的桌子,桌子四周是同样颜色的长凳。 一个白衣少年,支着头颈,出神的望着门外经过的人们。 手头有了银两,木方就带着老王一家来到县城开了一家肉夹馍店,开店并非是盲目的,而是通过了自己严格考察的。 整个县城还算繁华,城内人口有上万人,这已经算是中等县城了,如果说盛世什么小本买卖最好做,那肯定是吃啊! 唐朝流行面食,各种面条层出不穷,另外就是各种饼,长的、方的、圆的、扁的、油炸的、锅蒸的、手摊的通通都叫饼。 但是此时并没有肉夹馍,考虑到后世人们的喜爱程度,木方认为肉夹馍肯定会有钱途,而且此时大唐多以羊肉为主,很少有人吃猪肉,猪肉便宜不值钱,人们更多的是将肥肉用来炼油的。 所以猪肉的潜力是可以挖掘的,对于怎么炖猪肉,得益于后世的经验,因为家里穷,木方更是在小学四五年级就学会了做饭,所以炖肉根本不在话下。 但是怎么让猪肉炖起来好吃,也是费了木方好大的心血,这个时代葱姜蒜和盐都有,但是其他的一概没有,比如花椒、胡椒有也用不起,为了祛除羊肉的膻味,那些调料都被王公贵族哄抢而空,平常老百姓根本用不上。 不过豆瓣酱是有的,还有桂皮陈皮药店里也有卖,这就给了木方以希望! 虽然有思想准备,但是效果太不理想,今天是开业第三天,前两天门可罗雀,即使有人来也是出于好奇,来看一看问一问,连一个品尝的人都没有。 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没人接受? 木方也是一筹莫展,所以独自发呆,情况出乎自己的想象。 总不能再回去抓鸟吧?现在的王家村已经沸腾了,四面山上都有捕鸟装置,人们起早贪黑的捕鸟抓兔子,但是捕捉量却在急剧下降。 鸟儿们也害怕了,都不敢再去送死了! 话说木方又何尝不是呢! 临近中午,一个白衣中年大叔走进了屋内“伙计,先给我来一碗热汤!” “好咧!马上就来!”木方应承着,走近后厨。 后厨里王叔王婶负责和面烙馍,不大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丸子汤就端到了客人面前。 “客官,您请慢用,还需要点别的吗?” 白衣人没有说话,自顾自地吹着汤碗。 木方弯着腰,由于刚才逆光没看清来人的真面目,此时只见来人穿一身白色长袍,已经洗的有些掉色发灰,但是看上去还算干净,头戴一顶黑色乌纱帽,两条八字眉,一双眼睛不大黯淡无光,鼻峰丰隆直插印堂,四方阔口,嘴上两撇八字胡,下巴处也有一撮,胡须没有经过修剪杂乱重生,面目清瘦脸庞发黑,整个人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年纪。 白衣人吹了一会儿,探头尝了两口汤液,又拿筷子夹起一个丸子送入口中。 吃了两口,不住的点头,突然“啪”一掌拍在桌子上,木方吓了一跳。 “此乃什么汤?” “回客官,此乃丸子汤,为我王氏所独创!” “好!可有主食?” “有饼夹肉,俗称肉夹馍!您品尝两个吗?” “好,速速上来!且慢!称一斤酒上来!” 王叔王婶手忙脚乱,木方赶紧沽酒,所有的东西都上来,木方还送了一小盘花生米。 客人端起大碗,一口酒一口肉夹馍,再配两粒花生米,吃的津津有味,啪啪有声,不住的点头。 没过多长时间,碗盘皆空。 客人显然没有尽兴“再来两个肉夹馍,一斤酒!” 好不容易遇见一个这么能吃的,还是本店第一个客人,木方高兴,前跑后颠把东西上来,又送了一小盘花生米。 客人又吃下一个肉夹馍,一碗白酒,忽然拿起着筷子敲起了盘子和碗,节奏感还算可以,木方觉得客人定是喝美了,也算是对自己店的一种肯定,所以心里还美滋滋的,敲得不错! 但是, 客人不满足于只是敲打之声,突然张口唱了起来“洛阳无大宅,长安乏主人。黄金销未尽,只为酒家贫。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 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 木方当时就快崩了,太难听了,这曲调什么玩意儿!还有那嗓子,听起来好像有两根鱼刺没有拔出来似的。 我发卡!他怎么好意思张的开嘴! 三宝也看呆了,忘记了添柴火,他想不到还有人比自己撕嚎的声音更大。 王叔王婶探出头“孩子,这人怎么了?是烫坏了嘴还是咬了舌头?” “没事儿,”木方小声安慰道“可能是有亲人刚刚故去!” “竹叶连糟翠,蒲萄带曲红。相逢不令尽,别后为谁空。 对酒但知饮,逢人莫强牵。倚炉便得睡,横瓮足堪眠愧天” 客人的声音越来越大,房梁上的灰尘都已下落,木方堵着耳朵,要想个办法呀,怎么会遇到这么个货? 但是像这样鬼哭狼嚎的,不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首先进来两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两人看见白衣客人,没来由的瞪大了眼睛,手捂着大嘴,滋溜窜了出去。 木方心里骂呀,太不是个东西了,刚刚来两个客人,就被你的歌声吓跑了! 唱的难听点也无所谓,你别打搅我做生意啊! 挠着脑瓜子,怎么想办法给他赶出去呢。 “呼啦”钻进来一大群人,其中就有那两个书生,总数目有二十多人,都是读书人的样子,人们静静的坐下来,听着白衣客人的歌声如听天籁,眼光里充满了敬佩和迷恋。 其中有一个老者仰脸倾听,灰白的胡须支棱着,满是沧桑的的脸上出现了两滴污浊的泪水。 这种情形木方在后世见过,初中高中时自己身边的女同学,看到自己喜欢的偶像视频时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这一幕出现在这里,就显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中年大叔,还唱的死难听!而一旁的人们却听得如痴如醉! 白衣客人毫不知耻的继续高歌,木方恍然大悟,这肯定是唐朝的摇滚唱腔。 可是我开的是肉夹馍店,不是用来让你开演唱会的,这么多人一个人来一个肉夹馍不行吗?或者丸子汤,边吃边听也行啊! 或者你们能掏点门票钱我也就不说啥了! 木方下定决心,要赶人了,快给我一边玩儿去吧,谁受得了你们这个! 来到白衣客人桌前,此刻这个不要脸的还在闭着眼忘我的深情投入。 木方深知不能动手,大唐的法律很严格,不过古色古香的摇滚老子也会呀! “啪!”木方拍桌子,白衣客人睁开眼看着木方,其他的所有人也吃惊的看着他。 “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衣襟晚照!” 一开口就吸引住了众人,白衣客人闭上眼手指轻轻地敲击着桌面,围观的群众也是一样的感觉,越听越入迷,可是刚听到妙处而木方却戛然而止! 白衣客人颤颤巍巍的站起身,双手拉住木方,八字胡也有节奏的跟着颤动,酒后通红的双眼深情地看着木方。 木方吓坏了,急切地想要挣脱双手,这家伙还是个 “敢问公子,此乃什么曲?又是什么词?” 木方终于挣开了双手,躲开好几步“笑傲江湖!” 第七章:达成一致 公子,你能完整地把它唱完吗?” 周围的人也跟着一起点头,木方面带微笑,巴不得这帮人快点滚,一群酸不溜秋的读书人,不好好读书,跑这里来听歌!哪里有功夫给你们唱歌听,买卖还做不做了! 双手抱拳,“客官,”转身对着四外一群人轻点双拳“还有各位父老乡亲,本人瞎唱得不必当真!另外,我这还要做生意呢!” “哦!”大家明白了,耽误人家生意了。 白衣客人站起身,掏遍了全身,像是在掏钱,可是一毛钱没有,“各位同窗,绩身上无钱,惭愧至极!不知有谁可否借我十两银子,明日我必当奉还。这位公子的曲子太好听了,我愿出十两银子听公子完整一曲!”说的光明磊落,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哦!敢情你是来白吃白喝啦!木方心里鄙视极了,四十多岁个人了,没带钱还能吃出那样的气势? 现在还当众借钱! 今天说什么也不行,你不要脸但我要钱!饭钱必须给我结了! 那个老者颤颤巍巍的站起身,和白衣客人刚才的表现如出一辙,走到白衣客人面前,双手拉住对方。 “请问您是不是五斗先生?” “正是在下!” 周围一片窃窃私语。 “久仰!久仰!没想到我一把老骨头,临死之前还能见到您的真人啊!” 白衣客人显然不想跟他磨叽“请问老先生您带着钱了吗?” “老夫来得匆忙,并未带得钱财!” 白衣客人心里想,没带钱你握什么手!把手挣出来“各位同窗,谁带着” “哎呀,不行!今天的论语我还没有背诵呢!” “是啊,我母亲晚上还要检查我的国风呢!” “就是,诗经还差二百首没读完了!” 不大会儿,人走的差不多了,白衣客人满脸通红,估计是酒劲上来了吧。 “五斗先生,您等着我回家取银子!”那个老者蹒跚着向外走去,走到门口历时半柱香 此时只剩下一个紫衣公子,身材修长,面目清秀,面带笑容但是一双眯眯的眼睛看上去有点色。 木方也不管他,掰着手指头计算“客官,一个肉夹馍两文,一斤酒两文,一碗汤一文,一共是十一文,花生米算是白送你的,给钱吧!” 然后伸出手来。 “公子,我没带钱啊!我乃五斗先生王绩是也,你我一见如故” “停!”木方打住,在哪儿呢一见如故,没带钱谈感情是吗?“吃饭给钱,天经地义!” “呵呵,我有!”紫衣公子掏出一两银子放在桌上“敢问公子,够不够!” 木方拿着银子,我靠,太够了!“两位还需要点什么?” “请问公子尊姓大名?”白衣五斗先生抱拳问道。 “张一白!” “张公子,张贤弟,大恩不言谢,不然,你我一醉方休如何?” “好!”张一白又掏出一锭银子,五两的纹银“但是我有一个要求,这位公子一起如何?” “我?”木方认为五两银子陪酒是很超值,但是花五两银子找一个男的陪酒,不应该啊!目的何在? “请问公子怎么称呼?”五斗先生问道 “我叫木方。” “好!木方好名字,初见贤弟,惊为天人,你我大可一醉方休!” 对于酒鬼那个饭店不欢迎?只要你不唱歌随便喝! 酒席进至半酣,三个素未平生的人喝的几乎成了知己,据了解王绩嗜酒如命,自称五斗先生,就是说喝五斗就都不能醉,他看淡仕途,此次乃辞官回家隐居路经此地。 张一白家就是县城的,张广绅张员外家的公子。 “贤弟,愚兄问你,像刚才那样的的词曲你还有多少?” 木方想了想,自己对于唱歌很一般,没事也哼哼“应该能有几十首吧!” “嗯,很好!贤弟,本来我是要决定回到东皋隐居,归隐乡间,饮酒作乐,岂不美乎,但是现在遇到你,我决定不走了!留下来陪你闯出一番天地!” 木方脑瓜子疼,这位饮酒无数,千杯不醉,如果你身上带着钱,我不反对交你这么个朋友,可是天天这么喝 受不了啊! 突然内心一动,好似心有灵犀,有意引导“绩哥,刚才听你所唱,抑扬顿挫,如高山流水,连绵不绝,意境高远,非一般可比也!但不知绩哥每次都是这样清唱吗?” 木方说完觉得牙疼,太违心了!不过为了印证心中的想法不得不如此说而已,他想的是这样干嚎肯定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如果有点音乐相配,那么这种形式后世就很常见,并且很挣钱! “诶,贤弟,你有所不知啊!我可以弹琴,还可以弹琵琶来伴奏!想我在我东皋之时,偶尔也会在自弹自唱,引吭高歌!时常引来一片呼和之声。” 木方甚是怀疑,绩哥的歌声不引来狼群就不错了,还有呼和之声? “绩哥,您一唱歌周围的人们都跟着唱是吗?” “非也,山野村夫哪悟韵律之美,反倒是狗吠声此起彼伏,甚是壮观,别忘了,狗乃灵物也!” “” “贤弟,我敢以性命担保,如你刚才所吟唱之《笑傲江湖》,一旦配以我的琴声,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木方陷入深思,歌配乐乃是常理,可是自弹自唱还白搭,因为自己不会弹琴,不要说琴了,就没有会弹的乐器,所以只能借助别人,搞成乐队形式。 乐队的优点就是流动性,想去哪里表演都可以,那么就和自己的初衷相符合了:一边挣钱,一边寻找高翠兰。 所以说乐队可以搞,而且在这个大唐时代并不需要有多么的专业,只要给出那种感觉就ok,绝对没有问题。 “这样吧,我完整的唱一遍,你们两听一听到底可不可以。” “好!” 木方清了清嗓子“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苍生笑,不在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 五斗先生和张一白静静地听着,不时地摇晃脑袋。 当唱到“啦啦”这里,也跟着唱了起来,拍手打着节拍,这首歌实在是朗朗上口,让人一听就会。 木方唱完了,两个人都沉默无声,没能从歌曲带来的意境中走出来,这不奇怪,木方记得当时自己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 “方兄,此曲必火!”张一白才不到十七岁,所以称呼木方为方兄。 “贤弟,这首曲子引人入胜,妙趣无穷,你来唱我来伴奏,我认为咱们有能力将此曲发扬广大!” “对!方兄,你来唱,我和王兄伴奏,我还会**呐!” 王绩此时在想,自己蹉跎半生,郁不得志,虽有冲天之志,奈何命比纸薄,这可是一个机会啊,如果能说服木公子答应让自己来弹琴伴奏,那也许会迎来人生的第二春,老来成名也并非痴人说梦! 张一白同时也在想,自己天天不干正事,游街串巷,浪荡纨绔,老爷子每次看见自己都教育一番,希望自己能有点出息,哪怕是学他那样做生意也行!现在遇到了木方兄,这样的曲子居然会几十首,这可是个一朝成名的买卖啊! 木方呢,听见两人这样说,首先肯定了自己想法的正确性,但是乐队起码四五个人,就三个人肯定少了点,上哪儿再找一到两个人?而且还要会乐器? 不着急,慢慢来,先走一步算一步吧。 “那咱们就找一个地方先练练试试?” “行!” 两方臭味相投,一方想借此成名,一方想借此得利,于是很快达成一致。 第八章:张依然 几个人说干就干,但是木方觉得这样做对于王叔王婶来讲是残忍和不负责任的,再怎么说肉夹馍店刚刚成立,自己一走了之是不对的,所以暂时还不能走。 于是他决定利用晚上来排练。 要想有效果必须排练,因为只有熟练了才能更好地展示效果。 排练的场地,是个问题,成熟的演出乐于被人接受,但是排练的噪声却很难让人容忍。 “方兄,其实地方有的是,就看我父亲同不同意了?” 对于张一白,木方根本不了解,别说张一白了,就连王绩不也是认识才几个时辰吗? 就是这样互相不了解的几个人说干就干的组合一个乐队,是不是太过草率和仓促了呢? 木方扪心自问,草率什么呀?一点都不!还有比我来到这里更草率的事儿吗? 没有好吧! 再说了,自己比任何人都着急,身体和意识两分离,离着大概一千三百年呐!是年啊!同志们,不是公里! 外加前途未卜,生死未知! 所以磨磨唧唧更不可取,必须雷霆手段才行。 “白弟,那怎么才能让令尊同意呢?” 张一白招手,三个脑袋聚在一起,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然也!” “没有问题!” 当晚戌时初,同安县首富张广绅张员外家张灯结彩,下人们忙得热火朝天,丫鬟们人来人往,行色匆匆。 今天张员外招待贵客,人称“五斗先生”的王绩王大诗人。也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为开创唐诗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的诗歌史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但是此时的王绩并不是很出名,他更多的是沾了他哥哥的光。 王绩的哥哥王通乃是被当代读书人所熟知的大儒,时人视其为孔子一般的人物,甚至他讲学之地那条小溪都被称为“王孔子溪”。 象盛唐栋梁魏征、薛收、温彦博、杜淹、杜如晦、陈叔达等开国功臣均出其门下,房玄龄、李靖、李密等都曾向其问学请益。 可想而知这样一个人是怎样名动天下。 “敢问五斗先生何故来此?”张员外五短身材,方鼻阔脸,满脸堆笑,本来就小的眼睛看不见眼珠。 经过寒暄,现在进入第二阶段交谈,这是木方在后世总结出来的经验,喝酒五个阶段,一:礼貌寒暄;二:正经交谈;三:互相吹捧;四:牛逼顶天;五:无法无天。 很多故事都在第五阶段产生。 “哦,”王绩略作停顿,总不能说自己辞仕归田吧,“我来此是为了见木方贤弟,吾乃忘年之交!” 张员外扭过头,尽管看不见眼珠,但是木方知道他在“看”着自己。 “绩兄所言极是,我们相见恨晚!” 张员外甚是纳闷,这个名叫木方的年轻人好似一夜之间出现的,自己在同安县城住了多半辈子,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自己都认识,哪怕不认识也是熟知,按说能和王绩称兄道弟,此人必定是少年英才,可自己从未听说过,况且此人看上去虽然称得上仪表堂堂,但是不像个文化人呢? 还有这个名字,木方?和文化修养一点都不沾边儿! 自己儿子介绍说他精通诗律,一首《笑傲江湖》折杀众人,不像啊不像,年轻人办事不靠谱,再说了自己儿子又何时靠谱过!所以我一定要考校一番。 “听说公子有一首《笑傲江湖》,词律优美,可否吟唱一番以助我等雅兴!” 木方和王绩、张一白打了一个对眼,表演一番是必然的,三人已经合计好了,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张土豪提供一个场所以供排练之用,“如果能哄的老头子高兴,再赞助一些银两不成问题!”张土豪的亲儿子张一白如是说。 “那在下就献丑了!” 木方站起身,端着酒杯,铿锵有力,不卑不亢的将《笑傲江湖》演唱了起来,本来这首歌的名字应该叫沧海一声笑,但是木方觉得笑傲江湖的名字听起来更加豪情,或者说逼格更高一些。 本身就有好好表现的成分,外加酒精的作用,木方唱得格外用力,拿出后世在歌厅的看家本领,神态、节奏、嗓音把握的非常到位。 外面有不少仆人听到如此动人心弦的歌声,不自觉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趴到窗外侧耳倾听。 但是美妙的歌声同样拨动了不远处一个少女的心弦。 余音缭绕,没齿难忘,桌上几个人都还沉浸其中,虽然王绩、张一白是第二次听到,但细品之下,更为震撼。 张员外晃着大脑袋,内心无比激动,这么好的词曲不被更多的人欣赏,简直暴殄天珍! 最主要的是这首词曲尚未传播出去,那么我儿子能否搭上顺风车?才是重点。 必须酒中见真情才行! “木公子真乃奇才,在下佩服,我敬你一杯!”张员外已然不顾尊卑,提着酒杯来到近前相敬。 木方受宠若惊“员外多礼了!” 张员外一饮而尽,木方本不想干,奈何员外一直盯着自己,也就一饮而尽, “不知公子接下来有何打算?” “我想成立一个乐队,当然乐队有贵公子的加入。” 果然不出所料,员外高兴极了,仿佛看见自己儿子站在舞台中央意气风发。 “好!乐队好!”乐队好是好,可乐队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员外哪里知道。 “员外,我们现在主要是缺少启动资金和场地?” “启动资金?” “就是银两还有用于排练的场地!” “老夫明了!”员外又倒满一杯,“公子这杯务必要干!”见木方正要推辞“你有所不知啊,场地和银两咱家可都有!而且还不少!” 我发卡啊!木方想,说什么都要干了! 接下来进入第四阶段,但是木方忽然来了便意,就对张一白说了,喝酒了放水多自古有之,张一白就带着他来到出恭之地。 张一白在外等候,突然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闪身出现。 少女身穿紫衣,明眸皓齿,美颜如黛,鼻子小巧玲珑,嘴似樱桃一点,手拿一柄长剑,英气逼人。 “哥,这个人是谁?刚才那么好听的词曲是他吟唱的吗?” 对于妹妹的突然出现张一白一点都没有觉得意外,她要是正常出现意外才对。 “木方木公子!今天才认识的,怎么样?词曲不错吧!” “为什么不介绍给我!”少女用剑柄抽打过来,张一白躲开。 “我也刚刚才认识啊!” “刚认识才更应该介绍啊!”少女继续抽,张一白继续闪躲,要说这哥哥当的很憋屈,但是没有办法,妹妹自幼习武,自己从来就打不过。 正当两人纠缠不休时,突然停下来,因为厕所内传来了哭声。 木方一进厕所,就目瞪口呆,纯天然松木打造,连地面都是上好的松木板,茅坑长三尺有余,宽半尺,非常合理。 一个石头架子上摆着一个精致的瓷盆,盆内是半盆清水,旁边还有一个乌黑发亮的小水缸,缸内有水和水瓢。 一个红木的小橱子放在一边,橱子顶上有一个香炉,炉内一只香烟气缭绕,淡香扑鼻。 打开橱门,酒水的作用使木方更是眼泪婆娑,几近更咽。 整整齐齐摆着一叠裁好的细绢布,柔软且舒适。 “太他妈人性化了,半年了呀!老子受的那个罪啊!第一次啊,真不容易啊啊啊” 茅房外两个人不明所以,面面相觑。 木方红着眼走出厕所,张一白赶紧介绍“方兄,此乃我妹张依然,快上前见过方兄。” 木方拿着一块绢布正要擦脸。 “方兄出恭的方式如此特别,定非凡人,请受小女一拜!” 第九章:你要负责 木方瞬间有种被人窥破隐私的感觉,何况是面对一个如此美妙的少女,老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姑娘真乃神人也,敢问姑娘芳龄几许?” “我已经马上十六了!”张依然挺胸抬头,胸前一团丰满,木方眼光迷离。 “不知姑娘是否精通音律?” “还可以吧,我经常吹笛子,吹得还不错!” “有没有心思加入我们的乐队?” “乐队?是个什么东西?” “乐队吧,就是” 张一白看着背着手边走边交流的二人,得!这俩算是对上暗号了,说话都不是正常人的说法,才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这样熟悉了。 世道已经变了呀!非正常才是常态! 张一白推开门,两人如入无人之境,继续向前走。 “方哥哥,就是几个人各司其职,但是又形成一个整体。” “对!表现自我的同时,还要互相照顾,追求整体的效果,就是整体美!” “整体美?” 屋内几个人正在猜拳行令,见两个人进来谁都不搭理,探讨什么整体美,举杯停在半空,桌上还有两个本县的乡绅,是张员外请来陪酒的,此时几个人具是惊讶,上个厕所的功夫怎么会成功勾搭了张家大小姐? 果真是个人才! 但是张员外的内心却不这样想,他不否认这小子是个人才,可是对他知之甚少,自己的宝贝丫头能文能武,比她哥张一白可是强多了,看上去两人还交谈甚欢,不可以! 豆蔻年华的女孩子最容易上当受骗了! “嗯,依然还不快来见过几个叔叔伯伯!” 张依然恍然醒悟,去和几个人行了见面礼。 这边张一白却拉过木方,“方兄,你是想拉我妹入伙?” “确有此意,你想啊,她吹笛你**岂不妙哉!另外,一个乐队要想成功,加入一个美少女后概率会大增!” 张一白赞同木方的说法,“可就怕她老是揍我啊!” “呵呵,”木方不以为意,当哥哥的被妹妹欺负,这在后世经常见“贤弟,当以大局为重!” “” 张一白心里门清,以自己妹妹的个性,混熟了连你木方兄可能都揍!到时候再谈大局的事儿吧。 “木公子快请坐,我们几个痴人正在陪五斗先生猜拳行令,奈何胸无点墨,有些吃不消啊,连喝好几杯了,正好你回来了,陪五斗先生行个令吧!” 张员外笑里藏奸,心说如果你真有才华,不可能就只有一曲《笑傲江湖》而已,胆敢勾引我张家的掌上明珠,你得有那本事才行。 行令的题目很简单,就是举杯以明志,用一两句诗词来形容自己的志向,大家都这么有文化,诗词的意境高下立判,输者罚酒一杯,当然,杯数不限,如果觉得对方所说诗词实在是妙,多喝两杯也无妨。 “贤弟,每人一句,愚兄先来!”王绩筷子敲着桌子想了想“促轸乘明月,抽弦对白云。从来山水韵,不使俗人闻。” “好!好!”其余几个人大拍其掌。 随之几人将目光看向木方,木方就想自己仅仅是路过而已,还是不要糟塌那些诗人了吧,幸亏自己上学是对古诗词比较喜欢,也做了几首歪诗,不知能否应付过关,权且试试吧。 “古往今来帝王休,无数英名埋土丘。不见青山朱颜改,但闻世间人去留。”木方同样晃着脑袋,极力的回想“天地日月尚有寿,百年人生何故愁?尽竭其生穷其志,一代英雄一代秋。” “好一个一代英雄一代秋!”王绩率先鼓掌,“太好了,贤弟,我甘拜下风,罚酒三杯!” 木方不确定自己的诗是否有如此魅力,但是五斗先生抬高自己之心是肯定的,当然五斗先生也是为了找个理由多喝几杯。 张员外觉得诗词还可以,配得上有文化的人这个称号,但是要说多么出色,也就一般水平而已,不足为奇啊,这种资格离着勾搭张家大小姐尚有距离。 “不知木公子将来的理想何在?老夫愚笨,难道是想当英雄?” “非也!”木方装逼的一副沧桑的神情,深邃的目光忘向窗外,尽管窗格上贴的绢布挡住了他的目光“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张依然内心剧跳,好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少年郎儿,我不欲取,焉待他人? 木方深知,盛唐人们丰衣足食,诗词歌赋蔚为流行,唱歌跳舞更不在话下,这也是自己想成立乐队的初衷。 只有盛世才有装逼一说啊,兵荒马乱之时岂有装逼之理? 其他几个人都是深有感触,短短一句话勾勒出来的意境斐然,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摆明人家木公子胸怀高远! “好!太好了!” 几个人共同举杯,一起敬木公子! 连张依然也不自觉地举起杯,张广绅看在眼里,心知肚明,这样好儿郎不能轻易让他跑了呀!姑爷子人选暂排第一,当然还要观察一番才是。 气氛空前热烈,酒局进入第五阶段,木方喝的头昏脑涨,可惜五斗先生和张员外不依不饶。 几个人喝得酩酊大醉,下人们赶进搀扶着老爷和客人回房休息。 但是三个少年却找不到了,整个院子鸡飞狗跳,到处寻找少爷和大小姐。 在一间茅草房内,三个少年摇摇晃晃的站在茅草堆旁,其中一个手舞足蹈尽情高歌,另外两个听得如痴如醉,嘴角口水直流。 “我的气质你模仿不来,那种感觉逆天的存在,不要迷恋也不要暗恋,我就是烟火绽放在人间” 咣当少年撞在草堆上,一大片茅草落了下来,将三个人埋在其中。 早晨起来,木方艰难的睁开眼,随即吓了一跳,自己和张大小姐和衣而抱睡在了草堆里。 紧接着又是被吓了一跳,张大小姐睁开了眼,完了!木方后悔死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是期待的大喊大叫根本没有出现,反而是张大小姐用手捂住木公子的嘴,另一只手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 这跟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不应该大喊大叫吗? 唐代大小姐捂我的嘴示意不要喊叫! 简直发卡急了! 但是不喊不叫也行,这种局面我可受不了,一个美少女投怀送抱,何况大早晨的,是个处男都懂得! 木方急急忙忙的扒拉开茅草,捂着下面窜到空地上,内心还在不住地大叫“淡定,一定要淡定,没有理由被一个唐代的小姑娘吓得屁滚尿流!” 幸亏穿的是长衫,木方调整了一下身姿“那个,依然妹妹” 张依然也是满脸娇羞,尽管心有所许,但毕竟自己一个大姑娘,传出去名声就完了呀! 手抚长发,嫣然一笑,木方看的有些痴呆,微红的小脸更加撩人心弦。 “木方哥哥,你要负责” 木方虽然紧张,但认为女当事人终于说了一句符合情景的话,这种情节自己见多了。 “负什么责?大早晨的!”张一白的脑袋突然从草堆里钻出来。 “我要回去炖肉!对肉夹馍店负责!”木方来不及看兄妹二人的反应,溜之大吉。 第十章:排练 寒冷的天气已经吹气成冰,一望无际的田野里见不到半点人影,只有成群的鸟儿飞来飞去不知冰冷,普通百姓家的人们都蜗居在家里,烧着一盆炭火围拢到一起烤火取暖。 但是富裕人家自然不同,在一间书房内,两个青铜的炭火炉向外散发着源源的热浪,屋内温暖如春。 “荒唐!放肆!胡闹!”张员外坐在书卓后的红木靠椅上,手拿书镇在桌上拍着“你们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孩子,怎么可以随地而眠,夜不归宿!尤其是你,一个姑娘家,这幸亏是在自己家里,要是在外面,不敢想啊!脸面会被你丢尽了!太不成体统了!你让为父的脸去哪里搁!” 哥俩个贼眉鼠眼,尽管老父亲吹胡子瞪眼,气的眼眉都立起来了,但是张一白和张依然一点不怕,知父莫若子,自己爹啥样还不清楚,自从娘亲去世以后,从来管教两个孩子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父亲,孩儿知错了!”张一白假惺惺的说到“但是昨天方兄醉酒以后,又吟唱了一首词曲,好听到无与伦比,简直是简直”奈何才疏学浅,形容不出来。 “妙到毫巅!父亲,我觉得方哥哥不同凡响,就如同一个未开发的宝藏!”张依然很肯定的点头附和。 对呀!一语惊醒梦中人,老张员外走心了,自己诺大的家业还不是兄弟二人的嘛!自从两人的娘亲走后,自己将两个孩子拉扯大,那是含辛茹苦啊,当然,也纳了几个妾,但是!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心思不都是为了将来这两个孩子着想吗? 现在最让自己放不下心的就是两个孩子的婚事,两个人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如何能找到般配还能让自己也满意的人尤为重要。 儿女都要同等对待,儿子暂且不说,混几年还行。可是姑娘呢,再耽搁几年就晚了啊! 正好此时木方木公子出现了,一表人才,未开的发的宝藏! 看我姑娘这词形容的,到位且贴切! 宝藏未开发,那么谁开发就是谁的! “你们两个过来!” 父子三人交头接耳,达成共识,张员外一拍桌子“要地有地,要钱有钱,天佑我老张家啊!” 木方正坐在店里发呆,回想自己抱着美少女的情景,都想抽自己,太傻了吧,上赶门儿的美事自己居然惊慌失措!到嘴的鸭子就这样飞走了,哪怕当时来上一口也行啊,可笑的是自己还被吓跑了! 人不风流忹少年,难道我到了大唐也放不开手脚吗? 笑话!你等下次的! 正想着,门外停下一顶轿子,张一白和张依然两个人扶着张员外从轿上走下来。 “父亲,就是这里!” 木方当时心中打鼓,完了,这丫头跟他爹全说了!要不一到早上怎么会找过来? 硬着头皮出来迎接,笑得很难看,“张员外,什么事儿还能让您亲自来一趟?” 张员外正在外面打量此间小店,虽然不大但是打理的也算井井有条,看到木方迎了出来,马上满脸堆笑“木公子,我是专程来拜访你的!” 木方心头巨震,姜是老的辣啊,这种事儿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小看他了。 “来,您里边请!”木方撩开门帘,“不知您用过早膳没有?” “没有啊!一早晨就过来了,心情迫切啊!” 连早饭都顾不上就来找我算账了!木方看了张依然一眼,小丫头忽闪着大眼睛,莞尔一笑。 看起来又不像兴师问罪的,难不成爷三就是来吃早饭的? “我这里有肉夹馍,给您来两个尝一尝!” “好!”张员外坐下来。 “来六个!”张一白拍拍木方的肩“我和我妹妹都还没吃呢!” 小丫头也点点头。 张员外爷三个吃着肉夹馍,啧啧称赞,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太香了! 张员外的喜悦又增加了一分,不说别的,光是干肉夹馍人家木公子都能养活一家人没有问题,这个东西肯定也会流行起来。 “请问木公子,你所说的场地需要多大地面?” 木方又看了一眼张依然,小丫头依然淡定自若,可以确定她并没有说出去,这就好办,只要不是来声讨我耍流氓的,什么都可以谈。 “嗯,有这间屋子两个大就够了。另外就是远离人烟,排练会扰民的!” “好,你跟我来!”张员外拉着木方就要走。 “父亲,我还没吃完呐!”张小姐又咬了一口,细细的咀嚼,舌头还舔了一下嘴角的油渍。 “就是它,满可以”木方拧了一下自己大腿。 事情定得相当顺利,地点选在坊(县城内叫坊)外的一个农庄里,张员外的产业之一,农庄里有几间大房子闲置着,很快就被下人们收拾出来,拉来的木炭、火炉、生活用品用具、蔬菜、水果、肉等等,还给配了六个仆人照顾几人的生活起居。 “但是张员外,我做不到全天候啊!肉夹馍店我还要管了!” 木方认为好是好,但是和自己的想法有出入。 “放心,我会安排人顶替你的角色,你只要专心练习就行了,我期待你们的排练早日成功!” “那我回去安排一下吧!” 回到店里,和王叔王婶说了一下情况,老两口也没有拦着,通过这一阵子都明白了,这孩子肯定是非久居人下之人,早晚要走的。而且人家已经给自己家带来了足够多的收益,这些钱回到村里都是首富了。 可是三宝却不干,哭着喊着要和木方一起走,王叔王婶考虑到并不远,而且两个孩子在一起大半年了,玩儿的不错,感情也好,有木方看着还算放心,也就同意了。 张员外另外派了三个人来店里帮忙,木方感激的无以复加,觉得排练不出来好的效果,都对不起张员外的一片苦心。 其实他根本不了解张员外的私心,老头子乃县里首屈一指的富人,钱从何来?眼光、判断和机遇,无论何时都是如此,只靠种地能发财吗? 张员外有自己的小算盘,派来的三人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一是帮忙,二是学艺,他相信在自己的一番操作之下,这个东西很快就会普及。 到时候,挣的钱比自己投入的可要多的多。 现在一切就绪只欠东风,木方没指望会有多好,只要这个杂八凑的乐队演奏出动人的音乐就行了,其他的自己又不懂,其余几个更是门外汉。 但是也有优势所在,首先此时的人民接受度相当高。再次,自己只选后世那些满大街流行的,没理由不火。 想想一千多年后的人们是多么的挑剔吧。 真正的操作起来,木方才意识到绩哥的好处所在,他对音律的把握能力非常之强,只要木方清唱上几遍,他居然能写出乐谱来,当然这是一种文字谱,主要针对弹琴方面,更多的是指法,徵位的描述,反正看不懂,但是很管用。 另外就是张氏兄妹,也投入了极大地激情,忘我的练习,在王绩的指导下也能吹奏出漂亮的声音,反观木方倒是成了闲人,偶尔带着三宝杀鸡宰鸭,然后烤着吃,对于他的手艺几个人佩服的五体投地,做什么都好吃。 五斗先生和张一白如果不是排练紧张,估计都要拜师学习厨艺了。 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大口饮酒大口吃肉,木方有时候也会迷茫,到底要不要回去呢? 这天,木方和三宝正追着一只鸡满地跑,忽然一只鸽子落到了雪地上,三宝眼尖首先看到,跑过去将鸽子抱了过来, “唔木方弟弟鸟好吃!” 木方接过来,只见鸽子身上穿着一支细长的飞镖,镖头乌青,鸽子到了木方手里,挣扎了几下蹬腿死了,常识告诉他,这支镖绝对有毒,鸽子不能吃。 鸽子腿上绑着一个小皮筒,木方打开皮筒,从里边到漏出来一个沾过油脂的布条,上边写着四个字“所献非真”。 木方很明白,这个年代能用上飞鸽传书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这么简单,他左思右想,认为不能引火烧身,他嘱咐三宝不要对任何人说,三宝虽然傻,但是对于他说的话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确信不会走漏风声。 随后,支开三宝让他继续去抓鸡,木方自己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地方把鸽子连同飞镖都埋了起来。 第十一章:鼓手罗正 木方一共选了三首曲子,他认为刚开始不宜过多,大家需要磨合,等大家都配合默契以后,再慢慢排练新的曲目。 通过这段时间的练习,三个人的乐器都已演奏熟练,于是开始进入合练,也就是一些细节的调整,顺利程度出乎木方的意料,通过大家的努力,仅仅三天合练就已经非常娴熟。 但是木方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回想后世乐队的组成,对,是鼓手!缺的就是鼓! 没有鼓声那横扫千军的气势,以及扣人心弦鼓点,整体的效果大打折扣。 那么就同时需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鼓怎么来?这一点得益于后世小视频的启发,既然塑料桶、盆碗、锅盖等等都能组成一套鼓,那木方就有信心捣鼓出来一套。 剩下的就是鼓手的问题了。 木方和几个人说了这件事儿,对于鼓手,大家都提不出人选,因为这种鼓别说见了,想都想象不出来什么样,但是在如何制作鼓上,木方提议买一些原材料比如牛皮、竹木板、铆钉自己制作。 结果印证了贫穷限制了想象这句话的真实性,张一白和他父亲说了这件事,两天后,一驾马车拉着两个做鼓的工匠还有各种原材料来到了,一切听从木方的指挥,想要多大的,什么样的,总而言之一句话,什么时候满意什么时候结束。 而且两个工匠非常专业,木方本来对架子鼓也是一窍不通,只是按照记忆来照葫芦画瓢,但是没想到简单的提出要求,对方就能制作出差不多的成品来,终于捣鼓了五六天,一副新的架子鼓产生了, 由木架、大小不一的九个鼓,还有两面锣组成的,木方试了试很满意。 除了自己没人知道什么样,这活还能不好干吗? 但是鼓手却成了一个大问题,木方和张氏兄妹三人根本不会,王绩大哥倒是可以试一下,但是乐队少了琴更加不行。 大家一筹莫展。 第二天,几个人正在排练,谁都没注意一个化缘的和尚从门外走了进来。 等发现时,和尚已经走到了近前,几个人停了下来。 “阿弥陀佛!各位施主,贫僧路过此地,饥饿难耐,希望慈悲为怀赏口斋饭,如当可以,能否留宿几日?善哉善哉!”和尚单掌合什,深鞠一躬。 和尚并不大,也就是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灰色僧衣,黑布鞋,绑腿;身材消瘦挺拔,面容也是清瘦。 对于和尚的出现,大家都有所怀疑,因为正常的化缘肯定要去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而这里几千亩土地内就只有这一个农庄,如果不给吃的岂不饿死? “贤弟,看上去眉清目秀、面色和善,不像个坏人,也有可能是路过吧!” 王绩小声说道。 木方也拿不准,如果仅仅是要点吃的,给他就是了。但是借宿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再向前行十多里就有村庄了,干嘛非要在这里借宿呢? 难道是为了鸽子而来?但是一个靠化缘为生的和尚,怎么可能会养信鸽?而且信鸽要经过长期训练的,况且和尚年龄不大,很难将他与信鸽联系起来。 木方觉得不对劲,张一白自然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命下人给他拿了几张饼,几个鸡蛋,还有几十文铜钱。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闲置的寝室,还请师傅另觅他处。” 和尚接过来,又深鞠一躬“多谢施主,打扰之处请多见谅,贫僧告辞。”刚要向门口走去,看见了立在一旁崭新的鼓架,鼓架旁还有一把櫈子。 和尚又回过头。 “刚才贫僧在外路过,听见此处歌声乐器声异常美妙,心生向往不由自主的就走来这里,贫僧对乐律略懂一二,此等仙乐为何没有鼓声,如加鼓声岂不更加妙乎?” 乎什么乎!连你一个和尚都能听出来加上鼓声更妙,我们又不傻,谁不想更妙呢!木方心里来气,本来就是痛点,用得着你来撒盐嘛! 搞得你会敲鼓似的! “贫僧曾经对鼓有研究,可否让我一试?”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不置可否。 令人没想到的是,和尚没等众人同意,拿起鼓槌坐在凳子上,抬起头闭着眼,忽然落锤,咚咚砰砰地敲了一顿,足足有好几分钟。 节奏流畅,落点精准,磅礴大气,摇头晃臂。 这哪里是一个和尚! 众人痴呆了,尤其是木方。 他甚至有种错觉,不应该让我穿越到大唐来,而是应该把这和尚传送到后世去,打鼓天才啊! “方哥哥,敲得对吗?” 木方葫芦下脑袋“发卡,太对了!” “发卡是什么意思?”张依然扬起小脸,撅着红唇。 木方觉得心里突突“就是非常好的意思!” “那我以后也能发卡了?” “” 木方心中瞬间飘过造孽的声音,但是内心激动之情犹在,招手“来来来!” 和尚以为叫他,站起身。 “不是你,绩哥,白弟你们两位过来!” 几个人不放心,专门走到门外。 “绩哥,你们几个说,能留下他吗?” 木方很担心,突然出现一个和尚,还会敲鼓,老天爷就这么有眼力见儿?可能吗! 自己的任务是找高翠兰,乐队只是达成任务一个手段而已,没必要为了不明不白的人做出牺牲。 对,一定不可以牺牲!自己牺牲了影响还是很大的,关系到两个时空的人啊! 其余几个人也是担心“但是贤弟,和尚会敲鼓啊!” “而且敲得还不错!” “正好咱们缺鼓手!” 木方正在犹豫不定,“方哥哥,我会武功,我爹还算有钱,犯不着怕一个和尚吧!”张依然拍拍腰间的佩剑。 这孩子还是太年轻了,“那什么,绩哥,你看” “我的意见,留下!” 另外两人也点头,木方能理解这几个人想要成功的迫切心情,可是自己不一样啊! “你叫什么名字?”四个人将和尚围在中间,木方抱着手问道。 “贫僧悟能!” “悟能?!你是不是姓朱?” 木方伸手要打,王绩拦下了,贤弟这是怎么了,听说叫悟能就要动手呢? “不,贫僧原名罗正!” 木方意识都自己过于激动,调整了一下“你如何会敲鼓的?” “施主有所不知,贫僧出家时才四五岁,是我父母狠心将我丢在寺院里就走了,我内心始终怀着愤恨之情!从小就跟着师傅敲木鱼念佛经,可是我还是个孩子呀,试问那个孩子不贪玩儿?可是寺庙里有什么可玩儿的?所以我没事儿就狠狠地敲木鱼,想给它敲漏了就不用再念经了,师傅也就能陪我玩儿了。结果如你们所见,木鱼没有敲漏,我却学会了敲鼓!” 这种理由谁会信!笑话嘛,那不好好念经的和尚都是鼓手吗? 但是人家就这样说了,信不信由你了。 “我觉得有道理!”王绩皱着眉咬着牙说出一句话,木方吃惊的看着他,扭头看向张一白。 “方兄,我也觉得是这么个理!” 木方不甘心,看向张依然,张大小姐忽闪忽闪长长的睫毛“木方哥哥,要是我的话,我也会成为鼓手!” 少数服从多数,木方心里骂,这几个货为了成名连脸都不要了。 和尚顺利通过很高兴,解决了吃喝与住宿问题,其他三人也很高兴,解决了心里的难题,唯独木方严阵以待,时刻警惕。 但是在合练的时候,和尚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也是惊呆众人,三首曲子,几乎一次通过。 虽然和尚小心翼翼,满头大汗,可是架不住结果太好了,所有人激情澎湃,都不想停下来。 木方喘着粗气,严肃的指着和尚“悟能,我可告诉你,乐队现在算是接纳你了,但是你不能半途而退!你必须要为乐队负责,明白吗?” “对!是个男人就要负责到底!”张大小姐也瞪着眼珠子,只不过话是对和尚说,眼睛却瞪着木方。 “” “我我为了乐队现在就可以还俗!”和尚也梗梗着脖子。 “对嘛!这才像个男人!” 木方没有迎接张大小姐的目光,对于抱在一起这件事儿他不反对,而且很乐意再次尝试,可是从道理上来讲,谁先抱的谁谁知道? 凭什么要我负责,你怎么不负责。 她负责?拉倒吧! 晚上,乐队成员进行了热烈的庆祝,大鱼大肉,应有尽有。 和尚潇洒的举起杯。 和尚举杯!五斗先生王绩都开始揉眼睛,以为自己喝多了。 “各位施,各位队友们,既然大家能接纳我为乐队的成员,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我敬大家一杯吧,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和尚,请大家叫我罗正吧!一定不要再叫我和尚或悟能了。” 说完一饮而尽,“咳咳”的捂着嘴咳嗦。 “好!鼓手罗正!”张一白带头赞同。 王绩和木方对看了一眼,心里担忧,十多年的和尚说不当就不当了,那么鼓手呢? 事情本来就出乎意料,可是更加出乎木方意料的事情拉开了序幕。 第十二章:《兰亭集序》 通过两天的观察,并没有发现罗正和尚有什么可疑之处,唯一的一点就是在闲暇时,他喜欢一个人在庄园里溜达,木方也没有多想,毕竟这只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问题,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 除夕和元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节日的气氛渐加浓郁,张员外也特意前来和几个人商量演出时间。 当然对于投资方起码的尊重,乐队进行了汇报演出,张员外情不自禁,手舞足蹈,他深深地体会到乐队带来的感官上的极致刺激,认为自己赌对了,自己的两个孩子马上就可出人头地了。 “木公子,我提议中元节(元宵节)演出,中元节是大唐最大的节日,很多老百姓这一天都来县城逛街看热闹,我认为绝对可以一炮而红!” 对于一炮而红,所有人都认可,就连和尚罗正也认为不红没有道理。 “张员外,我也认为中元节是最合适的,可是演出需要舞台,场地。另外前期还要做好宣传工作。” “舞台和场地我明白,可是宣传是什么意思?” “就是贴布告,让人们知道中元节我们乐队会演出,提前就要贴出去,越早越好,这个时候正好合适,不能再拖了。还有就是场地要大,四外要圈起来,我们要售票,就是要花钱来看我们的演出!” 提到钱,张员外尤其感兴趣了,木公子想的周全啊,先造势再收钱,思路多么流畅。 “贴布告,场地,这两样都需要和官府打招呼,但是大可放心,我出面没有问题的,这两点我亲自来安排,你就等着瞧好吧!” 张员外的大手笔见识过,所有人都相信,他办好这两件事是毋庸置疑。 “木公子,唯一的问题是布告怎么写?写什么老夫不知道啊!” “员外,您只要找一位画师,还有一位雕刻师来就行了,剩下事儿您就不用管了!” “好!” 事情定好了,分头行动,张员外连饭都没有吃就走了,木方很感慨,这样一个土豪都如此干劲,我们更加应该努力。 画师和刻章的师傅很快就到了,木方的意思是画师将乐队成员的画像画出来,然后雕刻师按画师所画,包括布告上要写的文字在一张或几张木板上雕刻出来,这样就成了一个模板,能快速的印出布告来。 画师和雕刻师都认为没有问题,可当画师要为乐队成员作画时,却出现了问题。 “木公子,能否借一步说话?”和尚罗正面色有些焦急。 木方不明所以,罗正将他拉倒一间屋子里,这间屋子是专门腾出来当做罗正的寝室之用。 罗正向外打量一番,神色慌张的关上门,扑通跪在了地上。 木方大惊失色,不知所措,上前搀扶罗正,但是就是不起来“木公子,我问你一件事情,求你务必告诉我实情,这牵涉到我的身家性命,不可儿戏啊!” “罗兄,有什么事你就说,快起来!” “不,你一定要答应我,否则我不会起来,我要长跪不起!” 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木方已经了解罗正的脾气,小伙子实在、仁义,但就是一点脾气倔,认定的事九头牛拉不回来。 “好,我答应你,快起来说话!” 罗正好半天才站起身,坐在床边有些发抖,费了好大劲才凤眼圆睁得看着木方,目光中满是真诚。 木方虽然有不好的念头,但是他不认为罗正会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因为罗正的眼光是清澈透明的,一个有过去的人不可能拥有这样的眼睛。 “木公子,你是不是见过一只鸽子,就在这个庄园里,鸽子的身上有一只毒镖?” 木方心中剧震,抬起头警惕的看着罗正。 “罗兄,你到底什么意思?” “木公子,你一定要相信我,求你告诉我吧!” 看着罗正如此焦急,木方更加好奇,到底有什么事能让一个大男人跪在自己面前。 “罗兄,我是见过一只鸽子!” “啊!鸽子是死是活?现在在哪里?”罗正双手握拳站了起来。 “罗兄,你先跟我说一说事情的前因后果吧。” 木方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你如果不说我也不会说。 罗正也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其实不告诉他是对他好,真要是告诉他,就是典型的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可是罗正也急于想知道鸽子传递的信息是什么! “木公子,你真的想知道吗?我奉劝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木方认为罗正是在吓唬自己,一个小和尚会有什么太大事情呢?如果有,他早就不会在这里了。 “那好吧,我告诉你,但是你发誓不会走漏任何风声!” “好我发誓,如果走漏消息我会天打雷劈!” 罗正接下来的讲述让木方知道自己的想法错得有多么离谱!后悔的要死!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于永和九年三月三日,会同当时的名人名士谢安、谢万等共计四十二人,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祓禊之礼(在水边举行的驱邪避凶仪式)。 王羲之等人兴致勃勃地在水边饮酒赋诗,还玩起了“曲水流觞”的游戏。就是把盛了酒的羽觞(酒杯)放在曲曲弯弯的溪流中,羽觞顺水而漂,停在谁的面前,谁就要饮尽羽觞中的酒,并且即兴赋诗一首。 这次集会,共得诗三十七首,并将这些诗汇编成集,就叫《兰亭集》,并由王羲之为这部诗集作序。 当时王羲之用绢纸、鼠须笔作兰亭序,世称兰亭帖。 序加集装订在一起就是流芳千古的《兰亭集序》。 王羲之对于《兰亭集序》爱不释手,并留下遗嘱永世不得外传,王羲之死后,《兰亭集序》由其子孙收藏,后传至其七世孙智永,智永是一个僧人没有后代。 所以他圆寂后,只能传与弟子辨才和尚,辨才得序后在房顶的梁木上凿暗槛藏了起来。 唐太宗即位后酷爱书法,对王羲之的字顶礼膜拜,唯得不到《兰亭集序》而遗憾连连,后听《兰亭集序》为辨才和尚所藏,便召见辨才,可是辨才却说只见过此序,但不知其踪。 怎样才能得到《兰亭集序》,太宗苦思冥想,不得其计。见太宗实在着急,房玄龄向唐太宗推荐监察御史萧翼来智取《兰亭集序》。 萧翼打扮成书生接近辩才,喝酒赋诗,谈古论今,取得了辩才的信任。 有一次,萧翼拿出几件珍藏的王羲之真迹,请辩才辨别真伪。辩才看过后评论说,真迹倒是真迹,可惜不佳。 并拿《兰亭集序》让萧翼看。 萧翼看完,故意若无其事地说是赝品,由此还引发二人争论不休。 辩才自从将《兰亭集序》给萧翼看后,就不再藏在屋梁上了,把它和萧翼带来的杂帖一起放在书桌上。 一日,萧翼趁辩才外出做客,谎称自己将书帖遗忘在内,请看门的小和尚打开门。 小和尚不知有诈就开了门。 萧翼拿了《兰亭集序》转身就回到了长安,唐太宗欣喜若狂,对萧翼大加封赏。 而辩才因犯欺君之罪,本应处斩,因年迈获免,唐太宗为显示自己胸怀宽广,还赐给辩才谷物三千石。 但辩才因兰亭帖一事欺君受吓,身患重病,一年后便去世了。 “辩才和尚是我的师傅,而我就是开门的那个小和尚!” “没什么呀?一切很正常嘛!”木方摊开手,就这点事情用得着下跪吗?辩才和尚死的是冤枉点,但是你又不会去找唐太宗报仇,但随即又想不对呀,“鸽子又是怎么回事?” “表面上是这样,但是你想过吗?智永和尚千叮万嘱切不可丢失外传,那么我师父辩才和尚会如此疏忽大意吗?” 木方当即就想起飞鸽传书的内容“所献非真”,有些不敢相信,小心翼翼的问。 “罗兄,你是说太宗也就是当今的圣上手里那本《兰亭集序》是假的?” “正是!” 轰得一下木方的脑袋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