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心问道》 第一章 他乡遇旧识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阳光疯狂地炙烤着大地,天空依旧蔚蓝深邃,看不见一片云彩。巍巍群山间,一条公路蜿蜒盘旋其间,偶有几只飞鸟经过,发出几声悲鸣,便又很快窜进丛林深处,不见了踪影。 莫一帆背着行囊,迈着沉重的步子在路上艰难的向前。 点燃了一根软云,思绪随着吐出来的烟圈,莫一帆定定的站在路边出神。 路边的这个饱尽沧桑的背包客正是莫一帆。这个男人一身风尘,厚重的羽绒服、登山帽、遮阳镜、将脸遮的严实的围巾,黝黑的皮肤下眼神疲惫不堪… 从莫一帆站着的位置超山下望去,山脚一辆白色越野呼啸而来。 白色越野顺着公路一路狂奔。弯绕的盘山公路像一条巨大的蟒蛇绕着眼前的折多山顺延而上,延伸至高不可攀的苍穹。 道路两侧风景大不相同。一侧是深不可见的悬崖,悬崖外裸露出坚硬的灰色岩石,一片深灰下不见底,通向地狱。另一边却是横亘陡峭的山体,从生的林木爬岩而上,深邃的绿意顽强地向天袭去。 目光顺着白色越野慢慢收回,越野越驶越近。莫一帆掐灭了烟,抖了抖身上的灰,让自己看着尽量不显得那么狼狈。 “希望这次可以搭上顺风车”他喃喃自语,立马比出了一个搭车的手势。 白色越野从莫一帆身边经过时放慢了速度,胡子拉碴的司机摇下半扇窗,戴着黑色金丝大墨镜,打量了莫一帆几眼。 莫一帆接受者司机的审视,还没来得及开口,司机便架着车,扬起一地的灰土,便匆匆朝远方离去。 从期待到失望也就恍惚之间。莫一帆叹了口气,也不难过。 “看来今晚又要住帐篷了。” 1928年3月,美国探险家约瑟夫洛克在木里王的帮助下,带着骡子和侍从曾经到过贡嘎日松贡布地区。他回国后将自己路上的见闻发布在了《国家地理杂志》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云南—四川一带处在横断山脉延伸线,青藏高原边界上,由于偏处内陆,地势险要,所以少有人烟。之后有作者根据洛克的经历写了一本《消失的地平线》,这片区域才引起了国外背包客的关注,但在国内,却依旧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书中所提到的“香格里拉”一词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大的讨论。 香格里拉,即藏语中的香巴拉,藏区流传着许多关于香格里拉的故事,传说中那里是一片与世无争的净土,人们安居乐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任何的纷争与病痛。五色麋鹿正是香格里拉的引路人,当你有幸遇见五色麋鹿,跟着它便能达到传说中的香格里拉。香格里拉状如一朵巨大盛放的九瓣青莲,每一朵花瓣都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山,山峰与山峰间被河水间断开来,河水两岸长满了奇珍异草,生活着山禽走兽… 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是为了抵达自己。 三个月前,莫一帆坐还在办公室怔怔地看着电脑出神。 电脑桌面的壁纸上她的笑还是那么明媚,仿佛一道光,微弱却能坚定地驱散一切阴霾。 那是莫一帆大学时代的女朋友—林清。 他突然就做出了决定,他要去稻城看一看,去那个她口中所说的亚丁重新开始。 旅行的决定十分匆忙,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计划可言,但是整个决定的过程也格外顺畅。三十五岁的他在外事业有成,却仍旧是孤身一人。 莫一帆绞尽脑汁,才从手机联系人里找到了一个可以联系的朋友,何天。 大学的时候,莫一帆成绩优异却不爱与人来往,孤傲少语,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何天却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花花公子,在学校里一顶一的学渣,翘课挂科都是家常便饭。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人没想到大学毕业后却也在机缘巧合下成了朋友,合伙开始创业。 电话那头响起时,何天正在国外度假。当莫一帆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何天时,何天一阵无语。 “莫一帆,你tm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何天也知道莫一帆是个犟脾气,一旦决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 他仍坚持劝道,“你一个人去安不安全。” “跟团、自驾都可以,川藏那么危险,偏偏要穷游?” “放心吧,不会出问题的。”莫一帆坚持道。 “放着好日子放着不过,偏偏要学年轻人搞诗和远方。你自己管好你的小命,我不可想浪费时间重新找个合伙人。”何天语气又恢复了往日吊儿郎当的戏谑。 “谢谢,何天。”莫一帆郑重地回复。 “大男人不要搞得这么恶心,好不好。哈哈哈哈哈……” “莫一帆,你不年轻了。”何天突然正经的的说到。 莫一帆沉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何天插科打诨了几句,便在女友嗲嗲的撒娇声中匆匆挂了电话。 这一路莫一帆从北方一路南下,达到成du,顺着茶马古道,一路深入西南腹地。 大学毕业后,由于他忙着创业,应酬,公司上市,啤酒肚早就初见雏形。 刚开始的一个月他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好在大学他爱打篮球,身体素质还不错,咬咬牙,心中每每想到林清,到也坚持了下来。 “如果我能再年轻十岁多好。”莫一帆自嘲一笑。 …… 夜色渐起,群星相互映照,星河一片璀璨。 今日山里的风格外的大,莫一帆迅速将帐篷搭了起来,靠着几户山里牧民的黑色帐篷,微弱的几盏灯光下,显得不那么孤独。 高山草场上的夜来的比其他地方都要快一些,一路上他也听了不少故事,有专门捕食外来客的藏狐、喜欢偷人钱的黄鼠狼,会说话的白色牦牛…… 平日里的他是从来不信的,可当他踏上这片藏域,这一切扑簌迷离的故事却又变得分外真实起来。 靠着人烟的地方总是要安全些的,莫一帆这样想着,搭帐篷的动作便又快了几分。 牧民家的小孩都对莫一帆这个外来客十分好奇,几个孩子围着他的蓝色帐篷一阵打望。 小孩天真无邪地相互怂恿着,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就站在离莫一帆不远的地方一阵笑,黝黑的皮肤下一口牙白的发光。 莫一帆拿出几袋果冻,热情地分给了几个孩子,孩子们好奇的接过果冻,又哄笑着离开,跑走散了。 “噶嘞!(谢谢)” 一会,一个孩子用绿茶瓶装着酥油茶、青稞面做的干饼和一些牛肉干来找莫一帆。 他有些害羞的把食物递给他,孩子眼神清澈仿佛夜空中闪烁的北极星,折射出熠熠的光辉。 “吃”小孩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说着,一边挥舞着手,一边把食物递到他手里,“在这里,高原,有用…” 看着眼前的小孩,莫一帆一阵感动。 这些食物在高原上能够一定程度的预防高原反应,莫一凡不知道说些什么,呼吸有些急促,嘴里艰难的只蹦出几个字“谢谢”。 久违的温暖,山里的夜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月亮早已爬上了枝头,躺在帐篷里,莫一帆没有任何的睡意。呼 呼的风声刮着帐篷,高原的夜呼吸声也清晰可闻。 帐篷外繁星漫天,浩瀚的星河飞速旋转,漫无边际的牧场上泛起蓝色大雾,围栏中的牦牛却开始不安焦躁地对着天嚎叫了起来,像是什么神秘的仪式一般。 彼时,一颗深红色的流星从天际飞驰而去,苍穹间顿时紫霞骤显,隐隐的星空像是连成了什么图案。草原在紫光的照耀下显得诡谲无比,无数个白色荧光从草里升了起来,像是大地在呼吸一般,有规律地漂浮,不安的牛群,羊群也在这白色的光中慢慢平静了下来… 关掉愤怒的小鸟,沉重的疲惫感袭上,胸口的那抹冰凉感也消失了,和着军绿色的迷彩大衣,莫一帆睡了过去。 牧场的早晨比别的地方似乎要来的早。 孩子的追逐欢笑吵的莫一帆早早醒了过来,辞别了牧民,莫一帆将最后的糖果分给了孩子们,简单的收拾了行囊,新的征程便又开始了。 中午,当莫一帆站在半山腰望着眼前的小城时,心里一下子就明朗了起来。山顶的氧气稀薄的不行,加上他长久以来疏于锻炼,恶心感一直就伴随着他,在山间走了小半月,现在看见县城,整个人终于才又变得清爽起来。 【理塘】 理塘,这是当今世界海拔最高的一个县城,是藏民口中离天堂最近的一个地方,是历史上著名的茶马古道上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也是现在西南地区进入西藏的第一站。 从理塘开始,莫一帆将从国道318线转至省道217线,经过海子山,继续出发前往稻城,这意味着他离自己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理塘看着近在咫尺,真正到达县城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了山头,暖黄的余晖静静的洒在行人的发梢上,脸庞上,却始终没能阻挡他们匆匆的步伐。 在一家名叫如意来的藏式名宿安顿后好,莫一帆便出了门,今天终于可以好好得吃一顿了。 本来还准备四处逛一逛,可肚子还是不争气的报起警,现在还是要首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莫一凡想着便进入一家不算热闹的餐馆,两名服务员正坐在空的餐桌上看着晚间新闻。 新闻中的女主持,正襟危坐,清晰的吐字:“昨日有目击者称四川上空飞过一颗巨大的红色流星,时间约为凌晨一点半。该消息在网络上引起极大的讨论,根据天文气象专家的反映,没有检测到目击者附近地区最近没有任何特殊天文迹象…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要引起恐慌。” 服务员看的出神,莫一帆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透过窗户观察着路上神色各异的行人。 云雾轻轻地缭绕在月亮周围,淡淡的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脸有点微圆,一双好看的剑眉向上挑着,离目的地越近,他的心越发的慌乱。 胸口挂着的那枚金属紧紧的贴着他的胸口,传来刺骨的冷。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他有些恍惚,温柔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过往的回忆又涌上了心头。 晃了晃头,莫一帆张口“老板,来一份大碗的白菜猪肉馅的饺子。” 穿着绿衣服的女服务员看电视正出神,旁边的男服务员扯着嗓子对着厨房“一碗大份白菜猪肉馅的水饺。那个茶水在桌子上,你自己随意啊!” 莫一帆点点头,自己便倒上了茶水,略微有些涩涩的苦荞。 不一会,窗外来了七八辆价值不菲的越野车,一行人集合好后便朝着餐厅走了进来,餐厅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看样子是一群自驾游的旅客。 服务员看着声势浩大的队伍,也变得勤快起来,拿着菜单和茶水,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便快一步走到一行人前。 “欢迎欢迎,本店有特色牦牛火锅,松茸鸡…” “小路,你来点吧。”一行人中说话的是一个衣着朴素的,带着黑色眼镜的,约有五十多岁的老人。 “好勒。”婉转的声音传来从后传来,从一行人中走出一位穿着厚厚防寒服的卷发大美女。 莫一帆看过去,卷发美女似是注意到了莫一帆的目光,敏锐的朝着莫一帆看了过来。 目光相交的那一刻,两人都是愣了起来。 第二章 毕方 卷发女子名叫路歌,大学时期曾和莫一帆是一个学院的同学。 那时的路歌便是学校出了名的大美女,追她的人就像地里的韭菜一茬接着一茬往外冒。 许久不见路歌,路歌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清秀明媚的脸在妆容的勾勒下变得更显妩媚动人。 毕业后两人几乎断了联系,时隔数年,在这个边缘小城再次相见,两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学时的莫一帆长相也算俊朗。 路歌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莫一帆时的情景。 那时校园里的樱花正开的烂漫,林清挽着她的手红着脸说要去偷看一个人。 那时她还不以为意,还打笑着林清。 可当她在球场外看见那个跳跃投篮的身影时,她发现自己错了。 她从来不相信小说里的“一见杨过误终生”,只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从林清口中听到他,她心底的按耐的那份情愫竟然变得越来越浓。 路歌有点不相信眼前的人就是莫一帆,他的变化很大,大的差点让她不敢认。 那双剑眉下的那双桃花眼还是那么好看。 他满脸的疲惫,身材发福,早就没有了当年大学时意气风发的状态。 岁月真是喜新厌旧… 可是那又怎样?他是莫一帆。 那个刻在她心里的名字。 莫一帆走上去,微笑着伸出手,“好久不见。” 收起自己的情绪,路歌粲然一笑,回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一行人中一位满身名牌的金发碧眼的男子有些不快的站出来嘟囔到,“他是谁?路歌怎么笑的这么开心?” 金发男子身形健硕,身高约有180cm,长着一张典型的白人面孔,高挺的鼻梁,眼睛深邃。 金发男子有些不愉快地看着莫一帆,眼神中的敌意丝毫没有收敛。 捕捉到了金发男子对他的不屑,莫一帆对着路歌开着玩笑,“哟!路大美女风采不减当年!” 眼神若有若无地打量起路歌来。 路歌听出了莫一帆语气中的调侃,有些恼怒,语气中莫名带着几分娇嗔,“胡说,我跟他不熟。” 看着路歌有些娇羞的神态,一时间,在场的众人便有些震惊。 这还是那个油盐不进的大美人吗? …… 莫一帆爽朗一笑,“你别介意,我这是夸你貌美依旧。” 路歌也不理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很快便敛去神色。 此时,一个约有三十多岁,身形壮硕的黑人男子突然站了出来,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断续地说道,“哥们,你是路小姐的朋友吗?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不容莫一帆回答,黑人男子便自来熟地搭起莫一帆的肩膀,推着莫一帆入了座。 金发男子神情更加怪异,对着黑人男子就说到“威尔士,你在干什么?你又不认识他。” 威尔士? 原来黑人男子叫威尔士。 “哈哈哈哈哈”,威尔士笑声非常响亮,爽快地不加遮掩。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路小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不就认识了。”说完威尔士还朝着莫一帆的方向双手抱拳作礼。 莫一帆心里一笑,没想到这个黑人男子还挺风趣,随即表情郑重地又向威尔士回了一个礼。 两人就像古代的侠士见面一般,逗的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路歌表情沉稳,神采却也变得明媚起来,拿着菜单招呼了服务员,干练地点起了菜。 莫一帆的位子很自然的被安排在了路歌的一侧。 而路歌的另一边则是那个的金发碧眼的男子——麦克 一行五人,这一桌除了路歌,麦克,帮他解围的黑人男子威尔士,还有一对戴着眼镜的夫妻。 这对夫妻都是华裔,男的叫唐鹤德,女的叫黄云璇,同桌的人都叫他们为唐老师、黄老师。 莫一帆便也和他们一样叫了起来。 饭桌的氛围其实有些冷清,路歌并不怎么搭理莫一帆,纤细的手指专心的夹着菜,然后轻轻的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路歌的气质还是那么出挑,长相美艳,充满了攻击性。 她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心。 秀色可餐。 莫一帆也不多言,这样想着,胃口也好了很多。 一筷子夹起一块肥而不腻的五花肉,送进嘴里。 “嗯,高原的藏香猪,味道真不错!” 桌上的一群人来自不同的国家,穿着打扮都比较朴实简单,最让莫一凡惊讶的是他们对东方文化的了解十分的深刻,从文人墨客到星宿八卦……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尽管他们很刻意的保持低调。但莫一帆一想到坐在旁边的路歌,就觉得这个队伍似乎怎么都低调不起来。 路歌一直以来给他的印象就像摄人心魄的彼岸花,让人捉摸不透,危险而神秘。 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氛围也渐渐的活跃了起来。 威尔士问着莫一帆:“一帆兄,你这次是准备去哪啊?” 莫一帆随口答道:“去稻城。” 不想,整个饭桌突然就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着莫一帆。 桌上的人神色各异,麦克刚准备站起来,大声地说着,“你去那里干什么?”语言中的不悦没有半分隐藏。 路歌看情况不对,迅速拉住麦克,威尔士也眼疾手快的凑了过上去按住了麦克。 “麦克,你不要这么敏感!”,威尔士说到。 莫一帆有些不解,心中更多了几分好奇。 明明自己只是回答了威尔士的一个问题,便引得麦克反应如此过激。 他们也要去稻城吗? 心中的疑惑更甚。 “的确有一件很重要的私事。”莫一帆坦然道。 这行人中有着像唐老师一样的资深学者,背着昂贵摄像机的威尔士,身强体壮,一身名牌加身的麦克… 这绝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他们之间彼此的关系也并不熟络。 与其说是朋友,可能更像是工作伙伴? …… 酒足饭饱,威尔士似乎与莫一帆很投缘,顶着路歌意味深长的眼神热情地加了莫一帆的微信。 两人交流了几句,威尔士便笑着,“一帆兄,今天太累我就先告辞啦,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威尔士说完,便扶着有些醉醺醺的麦克走了。 麦克最开始在饭桌上还自诩酒量惊人,三口青稞酒下肚,便醉的分不清东西,在众人的哄笑中逞强着又喝了两杯,整个人便不省人事。 此刻哪还有空去管路歌和莫一帆。 高原的青稞酒醇香诱人,后劲却还是却很大的,莫一帆笑着摇摇头,便招手挥别了威尔士。 “有机会再聚。” 没过两分钟,黄老师就将莫一帆拉到一边,千叮咛万嘱咐,“小莫啊,你一定要照顾好路歌,记得等下把她安全送回酒店。” 这架势全然把路歌当成了自己的她女儿一般。 莫一帆有些无奈,“黄老师,你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听完莫一帆的话,黄老师便急不可耐地拉走了唐老师,全然不顾唐老师还悬在空中夹菜的手。 “老太婆,你别着急啊,我还没吃饱。”唐老师埋怨。 “走走走,等下再找点其他吃的。”黄老师拽着唐老师的手就直接往外跑。 “老婆子,你不要掐我啊!” “你干什么,臭老婆子。” “你说谁是臭老婆子。” …… 唐老师和黄老师的争吵声越来越小,消失在了路的尽头,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样子。 莫一帆等路歌结完账,餐馆外下起了淇淇沥沥的小雨。 从餐馆老板那里借了一把雨伞,两人并肩,路上的灯光在雨里不是那么分明。 “你去稻城,是因为林清吗?”路歌突然问。 其实路歌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忍不住开了口,骄傲如她,怎么会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莫一帆没有回答,算是默认。 对于林清和他的事情,路歌自然清楚。 思绪纷飞,林清这个名字一直是刻在莫一帆心上的一道伤。 伤口虽然会随着时间愈合,但那个疤会一直在那里,时时刻刻提醒着他那股痛永远还在。 莫一帆沉默了一会,转开话题说,“你听过傲寒那首歌吗?” 那是林清还没出事的时候,她最喜欢哼的歌。 路歌当然知道,“听过。” 林清,那个笑起来路歌都会嫉妒的女孩,像是一朵安静盛放的白百合,恬淡大方。 路歌想着她,一滴眼泪就溢出了眼角,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孩,路歌现在可真想她啊。 “生活其实挺扯淡的。二十五岁之前,我以为我有点能力,长的不错,女朋友漂亮,我想要的总会拥有。”莫一帆语气有点悲凉。 可是幸福美满的童话故事里,他却不是男主角,就像是中了一张特等奖彩票,规划完自己的所有计划以后,兴高采烈地去兑换时才发现那是上一期的号码。 “我只是有点想她了。”莫一凡语气无力。 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路歌有些迷惘,她脑袋晕乎乎的,醉人的酒意席上心头,昏暗的灯光中莫一帆仿佛还是那个白衣少年。 “林清失踪以后,我活的很窝囊。我试着让工作填满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忘记她。” 可是他失败了,莫一帆自嘲地扯了扯嘴角。 “我想通了,我要和她告别,然后再重新开始。” 莫一帆一只手摸了摸胸口的位置,外套下是一串林清送给莫一帆的黑色挂坠。 吊坠精致奇特,展开是一个小巧而精致的天文球,合并起来则是一枚层叠的戒指,而戒指环中心上刻有司南图腾,周围是一圈又一圈密密麻麻的纹路,做工精美绝伦,巧夺天工,透着一股灵气。 重新开始,真的会那么容易吗? 路歌不信,“你真的忘的了林清吗?”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了一丝期待。 一道闪电划破了此刻的沉寂,惊雷轰鸣,暴雨倾盆,如一根根银剑疾射而下,狂猛暴唳地向四周溅射。 “你说什么?”莫一帆大声地问道。 “你真的…” —————轰隆 又是一声轰雷。 路哥笑着摇摇头,大声地回答,“我没说什么。” 逼着自己释怀。 街道上人来人往,两边的楼房都只有三四层高,带着很明显的藏式风情,街边的小铺里传来高亢悠远的歌声,“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皎洁的月亮,年轻姑娘的脸庞,浮现在我心上,啊咦呀咦,哎——,玛吉阿米…” “天不早了,我想我该回去了。”路歌说到,语言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好,我送你回去。”莫一帆点点头。 路再长,也终会有终点。 在酒店门口,路歌犹豫了一会,对着莫一帆艰难地说道,“你相信这个世界吗?” 相信这个世界? 莫一帆不解,但还是回答道,“与其说相信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去相信自己吗?” 路歌点点头,在晦涩的灯光下眼波流转,顾盼生烟,她吐字如珠,“我只是随便问问。” 眼前的女子定定地站着,明眸善睐,仪静体闲。 两人相视一笑,竟都有了些依依惜别之意。 “后会有期。”莫一凡抱拳对着路歌,一如当年他们毕业时那样。 路歌,“幼稚”,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去。 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多希望以后还会有机会再见到你啊,莫一帆。 路歌这样想着。 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着每个人的命运轨迹,路歌想起毕业那年,林清离校的时候还抱着她哭成了泪人,说着“路歌,我真舍不得你啊。” 那时她还抱着林清打趣着说,“不要哭了,哭的这么丑,被一帆看到了,没准就不要你了。” 林清破涕而笑,反击道,“路歌,你真讨厌。” 时过境迁。路歌本以为自己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已经修炼成了百毒不侵的女魔头,没想到今天再次见到莫一帆时,心里还是年少时那份悸动。 躺在床上,路歌辗转反侧。 耳机里广播温柔的男低音响起“我们总是很容易忽略我们的脚下仍旧有一条路,或是平坦,或是充满泥泞,但是却能够通向未来的四面八方…” 路歌沉沉睡去。 谁又知道这场冥冥中的相遇离别不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呢莫一帆终究是路歌生命中的一个路人。 晦暗深邃的宇宙下,地球在静静地绕着太阳转动。一颗颗落寞的星辰在孤独的幕布下闪闪发光。 整座小城已经陷入了沉睡,偶有几辆摩托车在马路上疾驰而过。 此时此刻,大陆的另一端红日正高悬当空,大西洋海域上狂风大作,厚重的云层密密麻麻交织叠加,电闪雷鸣,九个巨大的水柱从天交接的远处而来。 海浪疯狂咆哮,海浪被大风卷起,水花旋转直达云端,九个巨大的龙卷风像是从从海底拔地而起,巨大的引力似乎要将海域周围的一切吞食殆尽。 云层中,有一个不明生物在咆哮,黑色的影子长达五十米,反重力的在云层中蜿蜒游动。 多么震撼人心的画面,可惜大西洋上的这片死亡海域少有冒险家敢踏足,即便科技文明发展到了今天,也没有一班航线从这里经过。 人类对自然的观索从未停止过脚步,生命的未知吸引着一代代科学家向前。郑和几下西洋去寻找新世界,哥白尼用日心说去反对神学,牛顿因为一个苹果发现了万有引力…科学在不断的试错中向前发展,那么眼前的这一幕又该怎么解释呢? 大西洋死亡海域上厚重的云层里蜿蜒盘旋的究竟是什么生物? 没有人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