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世界的记忆:万王之王》 第一章:我叫风 耳边喧哗的浪花声很是烦人,睁开眼,眼前是茫茫的大海,心中蓦的一惊,猛的坐起来,发现自己坐在离岸边不远外的一块巨大的礁石上。不由得愣住了。 使劲的揉着脑袋,仔细的回忆,却发现大脑一片混乱,隐约中记得自己好象只是困了,就趴在家中桌子上睡着了,怎么一醒来就到大海边了。不过这好象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这其中似乎也过了很久很久的时间,还有好多的记忆,但却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失忆了?我是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里是哪里? 越想头越痛,几乎头痛欲裂却一无所获,好一会,终于安静了下来,一脸的茫然道:我是风。 对!我叫风,这是肯定的。真奇怪。自己为什么无比确定这个即不象名也不象姓的“风”就是自己呢。我这是在哪里 难道是出来旅游了,玩累了就在这睡着了,本能的又感觉不是这样的,仔细的四处张望,发现海里没有船,岸上也没有建筑。这里似乎是荒野之地。 低头看去,呜哇!我怎么光着身子。这玩的也太野了。幸好这里没有人,还没及思量就被身边的一件东西吸引住了。 风拿起来,入手颇为沉重,仔细打量,这是一根半米多长,水杯粗细的黑色棍子。就象一个加粗了的擀面杖,通体墨黑,油光水滑,这份量说是一根铁棍也不夸张。 不过风明显感觉这个棒子的材质就是木头的。想来材质应该很是珍贵。否则也没有这细密如玉石般的质地,光滑如冰的质感,还有这份量。风对这东西是什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并十分肯定自己从没见过这东西。 尽管它作工精细的宛如一体,也看不出有任何缝隙,风凭感觉就知道这是一个木匣。晃了晃听不到任何的响声,敲了敲,发出金石之音。 风下意识的左手横捏住下半棒身,右手横捏住上半棒身,向上一拉,木棒从中央一分二的闪出一道缝隙,果然可以打开,从缝隙向里看去,只见里面上下有凸凹榫卯的结构相连把木匣合为一个整体。 再一用力,就把整个的半圆柱的盖子打开了,只见里面镶嵌着一柄修长而精美的长刀。只是色如墨黑,几乎与黑色的木匣融为一体,风小心的取出黑色的长刀。 刀身长约半米,宽约两指,刀身挺直,刀尖四分之一处略宽有弧度,并有反刃,与雁翎刀极其相似,长刀一体成形,质朴而不失精细,只是这颜色通体乌黑,似金似石。还很是沉重。 风握在手中耍了几下,颇为顺手,不过这形状纤细而且太过小巧秀气。不象是男人用的。毕竟只有半米多长。拿在手里有点象是玩具,如果是苗条的小女人拿在手里倒是很相配。 风把玩了一会,十分肯定的确认原来从没见过这把黑色的刀。不过对这黑刀的材质自己倒是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这种材质的东西。 但也仅此而已,想了一会没有头绪,就把刀放回黑木匣,对准了凸凹的榫卯压下去,又变成了一根黝黑的棒子。 虽然自己对这把刀一个无所知,但用这种专用的精巧木匣装着,一看就不是凡品,而且就放在自己身边,既然跟自己在一起,那与自己就应该有着莫大的关系,当然就是自己的了。想不起来的事就不去想,先解决眼前的事,弄清自己现在在哪里再说。 风抬起头环视四周,前方是茫茫大海,后方不远岸边是山林丛莽,不知为什么风竟然感觉前面的大海很是熟稔,而背后的山林却极为陌生。风强压着想跳下礁石游向大海深处的冲动。理智告诉自己要上岸到山林里去。 全身光洁溜溜,没一个布丝,环顾四周,岩石上干净的连一粒沙子都没有,看看手中的圆木匣,这东西一入水肯定沉的比石头还快,没办法绑在身上,身边可只有这么一个物件,可不能丢了,只能拿着下水了。 海风小心的从礁石上下来,用脚试了试海水的温度,不凉不热,就直接跳了到水中,向岸边游去,本还有些担心拿着一个东西不好游,哪知一入水就发现自己似乎很善于游泳。 即使两支手臂都不动,只用双腿并拢在一起摆动,就能轻松的向岸边游去,那不大的海浪根本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影响。 风甚至觉得自己一口气就能直接潜游到岸边,都不用换气。事实上就是这样,风真的一口气直接游上了岸。 风拿着长刀的木匣,就如提着一根粗棍子走进森林。当风的脚一踏进森林,风的感官似乎一下就活了过来。 敏锐的眼睛能看到在落叶下草丛里爬行的蚂蚁。灵敏的耳朵,能听到远处树冠的鸟巢中雏鸟在伸展翅膀发出的动静。 神奇的鼻子,能闻出有着各种气味的地面上三天前走过的一只麋鹿撒过的尿味,荒莽的原始对风似乎一瞬间就没有了任何秘密。 风并没有察觉到自己感官的变化,只是觉得这一切都很正常。风依旧小心的向前走去。因为风一进入就知道这里并不是自己记忆中那个遥远的梦中社会里见不到野兽的。 相反十分的确定,这里是极为原始的。而且危机四伏,风只走了不足十米远就察觉到一只硕大的山虎正大摇大摆的走过来。 不过让风纳闷的是,自己已经发现了它,而它竟然没有发现自己,而且走路时四只爪子无意中弄出来的声音大的让几十米外的自己听的清清楚楚。 这是一只多么愚蠢迟钝的山虎啊,这么不小心,是怎么活到现在的。风一动不动的站在树后不敢动,爬上树最安全,但风知道只要他一爬树肯定会被山虎发觉,风小心的打开木匣,取出长刀在手,潜伏在树后,屏住呼吸,甚至心跳都慢了下来而不自知,安静的如一块石头。 山虎在散步,走的很是轻松,也许是在巡视自己熟知的领地,风皱起了眉头,山虎没有发现自己也就算了,竟然直奔着大树下自己藏身的位置溜达过来了。 第二章:快乐原始人 因为风儿是从山虎那边吹向风这边,山虎无法嗅到风的气味,但风已闻到山虎的腥臭气味了。风心中念叨道:这只母老虎发情了,怪不得气味这么重。 风紧贴着树干一动不动,山虎就那么大摇大摆的蹭着树干走过,斑斓的花纹皮毛就在自己的面前不到一尺,风甚至闻到了皮毛上蹭到的土腥味,这还真是只傻虎,贴着身边都没有发现自己,也罢你过去就算了,我也不与你拼命了。 然而事与愿违,山虎大半个身子都过去了,却无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四目相撞,一瞬间,时间凝固了,山虎猛的看到光溜溜的风,先被吓了一跳随后“嗷!”的一声就纵身跳了出去,就在山虎身子跳开的火光电石之间,风本能的发起了攻击,一刀刺去,再迅速的躲开。 山虎蹦出一丈多远,风也向一旁蹿出一丈多远。拉开了距离。山虎回头看了一眼前腿后的一拃的身子中间的位置,那里只露着一把黑黑的刀柄。 山虎愣了愣,似乎有些迷惑,又转头看向风,四目又一次相撞,风眼中的光芒很是平淡,似乎浑不在意一般。 山虎眼中露出狰狞的凶光,做势欲扑过去,但身子一蹲,屁股直接坐在地上,两条前腿剧烈的抖动,山虎张开嘴,一声吼叫刚出喉咙,却变成了呜咽,有血喷出。山虎惊恐的挣扎两下,就一头栽倒在地,死了。 风愣在那,看着山虎倒下。本能的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只是让风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在那一瞬间就把长刀准确的插进了它的心脏,还顺势的搅动一下,就在同时还跳出这么远。在相同的时间里,这只山虎却只是做了跳开这一个动作。这山虎动作怎么这么迟钝?病虎? 风利落了剥了山虎的皮,再把虎肉分割成一条条的肉带挂在那,并随手捡了两根干透的木棍,在一根木棍上用刀切了一个豁口,用手迅速的搓动木棍就轻易的生起一堆火。 当风撕咬着一条烤熟的虎肉时,早就忘了自己是什么人。那个文明的现代人只是一个快被遗忘的梦而已,现在的风就是一个快乐的原始人。跟随本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当风摸着被撑的滚圆的肚皮打了一个饱嗝时,太阳已快落山了,尽管天空还很亮,但森林里已开始暗了下来。就搬过一块大石头盖在几乎熄灭了的火堆上,又把虎皮里面撒上一层厚厚的灰,灰面在里的折了几折拿到树上。 又割下几大块大腿肉用软藤穿了挂在高处,森林里的夜是最危险的,特别是地面上,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树上。 风爬到树顶,借着夕阳的余辉,找到一处杈丫多的地方,用软藤捆绑在结实的树枝上,做成一个网兜状,在上面铺一些细树枝,再放上松软的树叶,就做出一个象鸟窝般的树窝。 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的极其熟练而顺手,就似这种事自己原来做了成千上万次,都已经形成了本能一样。 看着夕阳沉没在山峦林海的边际,当最后一点晚霞也消失在黑暗中后,风把盖在自己身上的那片如被子般大小的树叶拉了拉,把脑袋也缩回到叶子下面,风的整个人就消失在夜幕下的林海之中。 远处的高山上山虎在隐隐咆哮,密林深处有土狼在低嚎。近处有虫鸣伴着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树窝里的风已是鼾声如雷。 当温暖的阳光把叶片晒的温暖起来时,叶子下的风才伸出双手,把叶子掀到一旁,感受到温暖的阳光,风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虽然树上摇摇晃晃的,但风却睡的很是安稳,直到日上三竿才醒。 揉着朦胧的睡眼,又连着打了两个长长的哈欠。站起来享受着树顶的微风吹过身体的酥痒。风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来到吊着山虎皮的地方,上面爬满了蝇虫,风解开软藤,任由它从树上掉了下去,只听几声野兽吃惊的叫声从地面上传来。 昨夜树下的野兽往来如同集市就没有停过。天亮了它们还在,风有些恼怒的对着下面发出一声宛如野兽般的嚎叫。惊得树下野兽惊慌的四散奔逃。 风似乎非常的满意。就沿着粗大的树干来到了地面,地面上很是安静。只有一张山虎皮安静的躺在那,昨天那只吃剩下的山虎,也只剩下四五块巨大的白骨头,而且上面已被啃咬的没有一丝血肉。 一夜间,若大的一只山虎就被林中的野兽分食的干干净净。抬眼看到昨天挂起来的肉也不翼而飞。风笑了笑并不难过,走过去把昨天盖在火堆上的大石头搬开。 再用树枝把灰烬推到一边,扒开下面的泥土,从下面拿出一个大大的树叶包裹。剥开一层层的树叶,肉香四溢,热气腾腾。这是昨天生火前就埋在火堆下的虎肉。现在吃正合适。风一阵狼吞虎咽,好不快意。 吃饱了,风站了起来,看了看那一大捆的虎皮,昨天自己还想着把虎皮熟好,作个睡袋,衣服之类的。还有那些储存起来的肉。但是在树上睡了一夜,风的心态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己似乎天生就非常适合在森林里生活,这样轻松的来去自由,更好一些。 要熟皮子是个比较麻烦还耗时间的事,拿着这么大的一张生虎皮也不方便携带,不过这样丢了也挺可惜的,风手起刀落割了一大块最柔软肚皮处皮毛,用刀把上面的血肉刮干净,直到露出里面的毛根,感觉差不多了,就用刀割成长方形,再在一侧的边上割几对竖口,一条简单的虎皮裙就作好了。 又作了一条虎皮带从竖口中穿过,作为腰带系在腰上,虎皮刚好盖住屁股及关键部位,又不影响行动,风左右看看对自己这个虎皮裙很是满意,在森林中行走,总不能这样光着屁股。至于其它地方裸露着,反而更方便一些。 风又做了一个简易的皮兜把装刀的木匣装起来,斜背到肩上,这才看也不看那若大的一张虎皮及未吃完的虎肉一眼,就这样轻身的转身离开。 第三章:冬日恶魔 风一边在森林里穿梭,一边不时的把遇到的几种特别的植物汁液涂在身上,脸上,这些植物汁液味道很浓,颜色各异,涂在身上即可以防止蚊虫的叮咬,还可以遮盖自己身上的气味,同时也是最好的伪装。没有多久逐渐变的花花绿绿的风就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如果说昨天风还是一个在纠结自己是谁,思考很多问题的现代人,那么今天他彻底变成了一个简单的只依靠本能行事的野人,因为纠结这些问题对现在的状况没有任何的帮助,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风在林中行走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的痕迹,就爬上这附近最高的一座山峰,站在最高处向四周望去。南边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北方是一望无际的山峦及密林。东西皆是沿海的海岸线。 不管那个方向都找不到一丝有人类活动的蛛丝马迹。不过不管是大海还是山林都让风感觉到熟悉亲近。似乎自己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一样。 风知道自己似乎很擅长游泳,但没有笨到想凭借自己这点游泳水平去大海里象鱼一样的生活。去掉这个选项,那只能在山林里生活了。 这处山林没有人类,而且凶猛的野兽很多,风不想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这里。想了想,决定向一直向北走,看看这片山林的尽头有什么。有了决定,风不在犹豫,从山峰上那块最高的岩石上跳下来,一路向北而去。 一路上,高大的可以把头伸出树冠外的巨犀。成群追咬猎物的恐狼,如幽灵般在中游荡的巨豹。这些生灵在山林里四处皆是,风看到它们似曾相识,也不觉得陌生,多数时都是远远的避开。 不过偶尔也有被一群恐狼追的上蹿下跳,被豹子偷袭,身上还多出几条伤口。不过风也并不害怕它们。风觉得自己只要多一些防范,小心一些,这些野兽根本伤害不到他。 地上没有什么路,走起来极为艰难,即使沿着野兽的兽道走,七拐八绕的也很是麻烦,风就在树冠上如猴子一般荡来荡去的走,迷路了还可到树顶上辨别一下方向。 不过路过一些猴群或猩猩群的领地时,还是惹出了麻烦,被一群大猩猩追杀。而且聪明的猩猩竟然会设置陷井,甚至还会通知前方其它猩猩家族半路拦截埋伏,有一次,大意的风差点让它们得手。 这些都是没让风在意,似乎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最让风感觉意外的是树上密密麻麻的鸟巢。只要是露天见光的地方必有一个或几个鸟巢占居着,几乎给这座加了一个大盖子。风甚至都不用刻意的狩猎,渴了,饿了,就直接去鸟巢里拿一枚鸟蛋,直接打开一口喝掉。又解渴又解饿。 一个月后,安静的山林,突然的乱了起来,野兽的嚎叫声此起彼伏,无数的鸟儿惊慌的飞向天空,下面的树木摇曳,枝叶哗哗作响,一道尘土迷漫出丛林,并向天空漫延。从高高的树冠上伸出几只样子象马头的巨大脑袋,摆动着小耳朵警觉的向四下张望。 随后它们惊恐的四散而去,从而引起更大的动静。不过它们跑了不远就停了下来,一大群有着冬日恶魔之称的迅剑虎从它们身边飞快的跑过去了,并没有向它们发动攻击。它们在追捕一只没毛的猴子?。 这些个头比恐狼还小的纤细迅剑虎,身体修长,不仅力大凶猛,可以猎杀比它大的多的生物。而且行动敏捷,爬树更是如履平地,它们可以在巨大树冠上飞快的奔跑捕食鸟类。但这些并不能让它冠以恶魔之称,这得从它的生活习性说起。 这片里的迅剑虎有着极为庞大的种群数量。平时也很少能见到它们,因为这时节正是迅剑虎的哺育期。它们四散在山林各处,偶尔能看到一两只。但成群的迅剑虎几乎不可能见到。 每到春天开始,就会从大海上陆续的飞来数不清不同种类大小不一的海鸟,它们的在树上筑巢产卵,孵化,长大,最后再飞回大海,这个时间从春天一直延续到秋天。而迅剑虎这时就以这海鸟的卵与幼鸟为食。因为海鸟数量的庞大,挑剔的迅剑虎只吃最新鲜的鸟蛋与刚刚出生还未长毛的美味幼鸟。 虽然迅剑虎数量众多,又只吃鸟蛋与幼鸟,但相对于从大海上飞来的数之不尽的海鸟来说,这些损失根本不值一提,在海量的丰富美食面前,这时的迅剑虎性恪也变的极其温顺,不会主动的去招惹里其它的野兽。 然而当冬天来临时,海鸟们离开山林进入大海深处,迅剑虎们也就断了食物来源,这时饥饿的迅剑虎开始变得极其凶猛而残暴,并在山林中聚集在一起。织成一个极其庞大的群体。 单只的迅剑虎尽管也很凶猛,但并不可怕,可是当身手迅捷的迅剑虎聚集成群狩猎后,就变成山林中所有生物的天敌,最臭名昭著的冬日恶魔。 它们成群结队的向任何看得到的生物发起进攻,吃掉任何可以看得到的活物,即使是凶猛的毁灭刃剑齿虎在它们巨大的数量面前也是望风而逃。而体形巨大,行动缓慢的巨犀们如果不能早早离开这片,只会变成一堆白骨。这就是迅剑虎被叫做冬日恶魔之称的由来。 因为这个原因,这里的大部分野兽,都会在秋天主动的组成浩浩荡荡的野兽大军离开这片山林,到远离海边的内陆去觅食过冬,从而躲避迅剑虎的袭击。 等到了春天来临,大海上的鸟儿又来这里繁育后代后,在去年秋天逃离这里的猛兽们再回到这里生活,因为那时凶猛的迅剑虎有了吃不完的鸟蛋与幼鸟,就又会变的温顺无害。森林里又是一片和谐美好。 也不知这只倒霉的没毛猴子干了什么坏事,能让这些只有冬天才聚集起来的冬日恶魔破例的在这春末之时就聚集起来向它发动了进攻。巨犀们幸灾乐祸的看着迅剑虎群前飞奔的那只裸露着皮肤的丑陋猴子。 无毛猴子逃蹿的飞快,扬手抓住一条藤蔓,用力一蹬,身子就远远的荡了出去,随后又抓住一条藤蔓再一次荡了出去,转眼间就消失在茂密的森林间。 那些发疯的迅剑虎身子弓起,后足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一蹬,身子就箭一般的向前射去,扑到一根树杆上,又是一蹿,又如箭一般的弹出去。 前方逃蹿的无毛猴子就如一块磁石紧紧的吸引着无数的迅剑虎在树与树间的树枝与枝干上弹射向它。如同一阵狂风吹过树林,转眼间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巨犀看着逐渐安静下来的森林,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清醒过了,不过很快,它们的注意力就被树冠上的新鲜的嫩芽所吸引,狠狠的咬上一口,专心的咀嚼起来,那只无毛猴子惹出的乱子似乎就不存在了。 风就是那只倒霉的没毛猴子。风一边逃蹿一边咒骂,这东西怎么这么记仇啊,追了我这么远了还不放弃。 第四章:虎口逃生 我不就是在树洞里发现了两只虎崽,一时高兴做了一顿烤乳虎吗。在被回家的迅剑虎夫妇发现后,又随手把虎妈给宰了。结果虎爸一声嚎叫,就捅了马蜂窝。森林里所有的迅剑虎就都跑了过来。 这些日子风过的很是滋润,对于自己的适应能力也非常的自信,对付几只迅剑虎对风来说不是问题,所以在迅剑虎嚎叫时,风还在想,自己能不能学会迅剑虎召唤同伴的叫声。 以后想吃了可以召唤一两只过来杀了吃,所以就没有阻止,想着它召唤来几只也好,大不了一起杀了,弄几件虎皮衣服,它们那斑斓的花纹太漂亮了,比山虎的好看十倍。 可让风没想到这一声嚎叫召唤来的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千上百只。于是这场追逐战就开始了。 可以象猿猴一样在树上荡来荡去的风,在可以象猫一样爬树的迅剑虎面前没有一点优势。在庞大的迅剑虎数量面前,风只有逃跑一条路。 风非常后悔自己看着虎爸嚎叫时没有杀了它,还想从它嚎叫声中听出它在传达什么意思,并想学它的嚎叫声的愚蠢行为。 现在好了,它的意思风知道的非常清楚,它是这森林的迅剑虎王,它在召集所有的迅剑虎部下过来为它的老婆孩子复仇。这让一时大意的风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现在能不能逃出虎口,风自己也没有信心了。 大半天过去了,身后的迅剑虎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风心中焦急,有些慌不择路。就在风从一条藤蔓上荡起,一个翻身稳稳的落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时,眼前一空,这里是一处高高的悬崖。 一直顺应本能行事的风,想也没想就一跃而起的跳了出去,身在空中。身体本能的扭动,四肢大大的张开,感觉到风从身上刮过,风竟然有一种飞翔的畅快之感。甚至还陶醉其中。 然而一瞬间,风就清醒过来。不由得吓得亡魂皆冒。天啊!我在干什么?我怎么跳下了悬崖,还张开四肢,还陶醉,我还能更傻一些吗?我这什么该死的本能。 我上辈子是鸟吗。我没有翅膀就这么跳下来,这不是作死吗?风惊慌的脚蹬手刨。然而身在空中。那里能借到力。低头看去,只见下面似乎有波光闪动,天啊,最好水深一点。不过看这高度,就是水深恐怕也难保命。 风的大脑里这时瞬息万变。一边埋怨自己神精病一样的跳下来,我还没到山穷水尽呢,哪怕趴在悬崖上,也不怕那些迅剑虎追啊。怎么就作死的跳下来呢。还是心甘情愿的往下跳的。 另一方面也在想着如何自救。想着怎么跳水能把伤害减少到最低。象跳水运动员一样笔直的扎下去,这样一想,竟然本能的扭动身体,从平趴着下降的调整成头向下的姿势,不成这样下去,下面一但水不深不是直接就死了吗,不行,即使水深,脑袋拍打水面恐怕也活不成。 还是脚向下合适,如果水不深,把腿撞折了,头没事,也许还能活。总比直接一头撞死的好。这样想着,身体扭动,只是在一瞬间自己就调整到头上脚下的笔直姿势。不行,还是平趴着兜风能降低一些速度,最后时再脚下头上入水,这样能减少伤害。 风这样想着。身子在空中如花蝴蝶般的扭动变幻着。竟然真的感觉到有一丝减缓的趋势。然而这点减缓对下降的速度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影响微乎其微。风知道这个速度下自己所有努力恐怕没用,但依旧本能的作出反应。 降下时只是在极短的时间,然而就是这极短的时间里,风竟然完美的调整了多次姿势。都是本能的调整,风也不知自己怎么作到的,这时也没有时间去想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在空中迅速调整体态的本能。 就在接近水面时,风最后一次本能的调整为脚下头上的入水姿势,听天由命吧。扑通的一声巨响,先是剧烈的震动,随后如被火烧般的剧痛瞬间传遍全身,风绝望的喊出了一句。“老子要死了。”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何时,风清醒过来时,嘴里苦的要命,而且全身剧痛,身子一动也动不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蔚蓝的天空。风愣了好一会,喃喃自语道:“我这是还活着吗?” 仔细倾听,四周有鸟叫虫鸣,并无人声。风强忍着剧痛,抬起了头,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全身都被泥给糊住了。怪不得自己只感觉到疼痛却动不了呢。 惊恐过后,仔细看时,身上的泥巴似乎是有人故意抹上去的。泥巴半湿不干,上面混合着一些奇怪的草块,树叶,还有树皮渣子,并有淡淡的草药味散发出来。再向下看时,身体下面还垫着一个制作粗糙的草席。风不由得喃喃自语:“我这是被人救了?” 风伸长脖子向四周看去,这才发现这里似乎是一处不大的山谷,自己就躺在阴凉的山崖的底部,四周入眼的都是山峦,森林与荒野,看不到人工的建筑及有人生活的痕迹。风又看了看身下的草席,虽然制作粗糙,但确实是人工编制的,颜色灰黄,上面有长期使用的破损痕迹,救我的人呢? 挺着脑袋的时间有点长,脖子断了一样的痛,风又把头放到席子上。然而头一沾席子,就又昏迷了过去。不知什么时候,朦朦胧胧中感觉嘴里有又苦又酸的粘稠汁液被人灌入。随后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风再一次清醒过来时。一睁眼就看到一张被画的五颜六色的脸正看着自己。风“啊!”的一声就闭上了眼睛,然而脑海中却涌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的场景似乎自己曾经在哪里经历过,仔细想时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不过很快风就冷静下来,这应该就是救了自己的恩人,风又睁开眼,依旧是那张五颜六色的脸。还有一双挤在皱纹堆里的眼睛,黑色的瞳孔,是与自己一样的眼睛。 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四目相对,风看的出来那双眼睛见到自己醒来,泛出兴奋的光,五颜六色的脸扭曲,满是皱纹的嘴张开,发出叽哩嘎啦的声音。 “这是什么鬼话?”风心里腹诽一句,然而风马上就愣住了,自己竟然一下子听懂了她说的意思,她在问:“你醒了!” 第五章:老山鬼 没错!就是听懂了,哪怕她说的不标准,还有口音,猛听上去就象听天书。但只要仔细听,再仔细琢磨一下,自己就能清楚明白的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风张开嘴问了一句:“我醒了,是你救了我吗?” 风一说完,更是愣住了,自己说的也是那种叽哩嘎啦的话。自己怎么会说这种话,还说的这么顺畅,标准!难道我真的是这里的野人,不是自认为的那个科技世界的文明人 五颜六色的花脸人,听到风这样问,就又叽哩嘎啦的说开了。她的意思是:“我看到你从高崖上跳下来的,见你被冲到岸边,我就把你拉上岸了,你怎么会跑到河那边去的呢?” 风也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到那片森林的,却只能无奈的回答道:“我也不知我为什么会在那里。这里是什么地方?” 花脸人道:“你跳下来的这条河,叫做恶魔河,你跳下的那边叫恶魔山林,这一边叫做大王森林。” “我叫风。怎么称呼恩人?” 老女人似乎没想到风会这么客气,笑着说:“我是山鬼,你叫我老山鬼就好了。” 风看着这个真的与鬼差不多的老女人,不知这样叫她是不是有些冒犯,迟疑道:“老山鬼?” 老山鬼听到风这样叫她,高兴的咧开嘴,笑了起来。这一笑却比哭还难看,特别是五颜六色的花脸更是扭曲成一团。不过看得出来,听到风叫她老山鬼,她非常的开心。 见她不介意这个难听的名子,风放下心来,诚恳道:“多谢老山鬼的救命之恩,日后我定当报答今日的搭救之恩。” 老山鬼见风这样说,愣了一下。笑道:“你要是真想报答我,那就等你伤好了。给我弄两张鹿皮来就好了。” 想了想可能感觉两张鹿皮有点太过分了,又道:“一张鹿皮也成,我能躺在上面睡觉就成。年纪大了,夜里睡觉还是感觉很冷的。” 风听到老山鬼这样的要求,心中黯然,看来这老山鬼的日子过的不容易啊,救命之恩那能是两张兽皮能报答得了的。但怕说多了会让老山鬼觉得自己是在说大话没诚意,于是真诚道:“放心,两张兽皮,大大的,完整的。” 老山鬼听了又开心的笑起来。眼睛里都放着光,但还是一直说一张就够了,大一点一张就足够了。 风见自己身上全是药泥,而且全身都在痛,也不能动,估计有骨头断了。就询问老山鬼自己的伤势。 老山鬼道:“那么高掉下来,我以为你骨头得断了,没想到我摸遍全身,骨头竟然完好如初,没有一处受伤,只是身上的筋肉肿胀的利害,我就用山神泥把你全身给糊上了。” “山神泥是什么?” 老山鬼不悦道:“这是我为你从山神那里求来的神泥。” 风马上明白这是老山鬼不想告诉自己用的什么材料治病。一般都是巫师祭祀之类糊弄别人的办法,明明是草药治病,偏说是自己有借助鬼神之力治病的能力,从而让人尊敬与害怕。这也是她们赖以生存的手段。 风也不说破,只要能治好自己,她说她自己是山神都行。于是道:“那我什么时候能站起来,我想早点去为你猎兽皮。” 老山鬼笑道:“你昏迷了两天,身上的肿胀的已经消的差不多了,明天如果你感觉不那么痛时就可以去除了。至于你什么时候站起来,那就看山神的意思了。” 风听老山鬼这样说,心中奇怪,我的骨头没断?那怎么会这么痛还全身肿胀呢。这明显是骨折才会有的现象啊。风相信这般大年纪,又懂草药的老女人,在部落里肯定是巫师一类的人。虽然会装神弄鬼的,但治病肯定是有经验的。 自己有没有骨折这种简单的病症不可能看不出来,而且还是摸过的。难道是全身的肌肉拉伤。现在身上痛的利害,除了知道内脏应该没有受伤外,其它的还真不好判断。希望能早点好起来。如果起不来那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风虽然不能动,却与老山鬼聊了很多,老山鬼虽然人长的吓人,但却很健谈,似乎很喜欢与风说话。尽管两人交流有些困难,需要仔细琢磨意思还要更多的猜测才能明白。 风还是从聊天中得知,老山鬼已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见到过同类了,只记得她跟随部落来到这里狩猎,在她掉落到这里时,还很年青。从那以后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那时她是部落的山鬼,曾是认识的几十个部落中最漂亮,最有能力的山鬼。现在虽然老了,能再次听到风喊她山鬼,她还是非常高兴的。因为山鬼是这片山林里非常尊贵的存在。 从老山鬼的口中得知森林中生活着无数的大大小小的部落,部落里的领导人不叫族长也不叫酋长,而是叫大王。 部落也极为简单,一个大王,一个山鬼。带着所有族人在森林中靠狩猎生活。有的部落四处游荡,居无定所。有的部落占居一山或守护一谷过着定居的生活。 大王是一个部落的最高的首领,他拥有着绝对的权力,而山鬼就类似于大祭祀或巫师的存在,在部落中拥有的权力仅次于大王。 风还从老山鬼口中得知,大王森林中的各个部落间经常争斗不断,每天都有着无数的部落灭亡,但同时也有无数的新部落形成。因为这座山林中的大王多的数不过来,所以这个地方自古就有一个霸气的名子,叫做大王森林。 老山鬼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一会,见风又进入了昏迷状态,就把手中搅成粥状的草药拌果肉灌到风的嘴里后,起身离开了。 风又断断续续的昏迷几次,每次醒来时都与絮絮叨叨的老山鬼说上一会,了解一下这片山林的情况。在老山鬼精心的照料下。风恢复的很快,在风从高崖上跳下来受伤后的第十六天时,终于可以站起来了。 去除身上的药泥,看到还有些肿胀的皮肤,感觉自己就象一个胖了一大圈的壮汉,果然象老山鬼说的,身上除了一些早已结疤的小伤口外并没有大伤,而且骨头也没断。 风在老山鬼的搀扶下站起来,虽然全身都还有些酸痛,但可以忍受了。风扶着岩壁试探着向前走去,两腿一用力那种痛的让人失去感知的疼痛瞬间就又回来了,只走了五六步,风就不得不停下来。 坐在一块岩石上,看着又逐渐消失疼痛的双腿,风心想,我的腿是没有骨折,恐怕是骨裂了,而且不止一两处,否则也不会这么痛,想想从足有一百多米的悬崖上跳下来,没有摔死,只是骨裂了,这已经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 第六章:爬上悬崖 一旁的老山鬼两眼放光道:我曾救治过一个也是从山崖上跳下来的大王。他受的伤比你的轻。我也是用山神泥糊住他的全身。他用了整整两个双圆月才恢复正常。没想到只用了这么几天你就能起来走动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正常行动了。 风苦笑道:但愿如此吧。 一直躺在那不能动,清醒时与老山鬼交流,只是看到老山鬼那张五颜六色的花脸。看不到全身。现在站起来了,再看老山鬼时,不由得有些心酸。 这是一个黝黑干瘦的老女人,脸上涂着各种颜色的厚厚石粉,宛如一张画了油彩的面具,除了两只苍桑麻木的黑色眼睛外,看不出任何的表情,披散着的头发与身上的衣服融为一体。 她的衣服很是奇怪,说是衣服,但更象是一件裸露出胳膊并只盖到膝盖的无袖袍子。这个袍子的材料不是兽皮,也不是麻布,而是由野兽的毛发,柔软的细草绑成一绺绺的系挂在身上的麻绳网格上。 猛然一看以为这是披着一件长毛外套,当一阵风吹过,那一绺绺的毛发,细草飘起,就会看到里面,一张有两指宽网眼的鱼网裹在她赤裸的身上。 如果这是一个美女,一定是风情万种,引人无限遐想的画面。但这是一个黝黑干瘦的老女人,网格下的稻草人般的身体惨不忍睹,让人一阵阵恶寒与心酸。 干瘦的老山鬼只比风矮了半个头,这样简陋粗制而又蓬松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感觉强壮了很多。同时也就是这样放在地上就是一堆茅草样的衣服穿着在这个腰杆挺的笔直的老女人身上,竟然让老山鬼看起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别气势。想来现在落魄的老山鬼曾经也是一位在部落中拥有很高地位的重要人物。 “你需要多吃一些东西,才会好的快一些。”老山鬼嘀咕着离开了。当从不远的树林处回来时,老山鬼就带了好多的野果,及一些从地里挖出来的根茎。还有五只蠕动的大白虫子。 风看着这些食物,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吃的都是这些东西,非常的清淡,荤腥就是偶尔的几个虫子,虫子的蛋白含量高,奈何太小太少了,那几只虫子加起来也就是一口肉。 不过老山鬼年纪太大了,不可能去狩猎,只能靠采摘来维持生计,能弄到这么多吃的已经很是不错了。风看着老山鬼吃的开心样子道:“我昨夜听到这里有山虎的叫声,你出去时要小心一些。” 老山鬼笑道:“没事的,这里安全的狠,山虎进不来的。” 风向四周看看不远处就是一片森林,自己与老山鬼就在这崖壁下的内凹处,连一点遮挡的防护都没有,那里谈得上安全。 老山鬼笑笑道:“等你可以走动时,就知道了。” 风虽然心中奇怪,见老山鬼不说,也就不在追问了。把五只虫子分成两份,把三只的推到老山鬼那边,把另两只虫子随手丢到自己嘴里。“噗!噗!”的咬爆。 老山鬼见风把三只虫子推给自己,愣了一下。但还是拿起来痛快的吃了。 风恢复的很快,三天后就能不用扶着石壁也能走上一段路,到第十天时,就可以跟着老山鬼进入森林去采摘果子了。 当风可走四处走动时,这才发现老山鬼为什么说这里不用害怕野兽了。这里并不是自己原来以为的河边不远的山林。而是一个面向大河的几乎是封闭的巨大v形裂缝山谷。 两面有陡峭的崖壁,一面正对着水流湍急的大河,大河对面是更高的崖壁,自己就是从斜对面的崖壁跳下来的,正被在那里采摘的老山鬼看到,风又好巧不巧的被冲到这里的岸边,才被老山鬼救起。 其实山谷两侧的崖壁并不是很高,也就四五十米左右。但足以让大多数的野兽怯步,山谷很大。长有十余里,宽也足有六七里。站在谷底完全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山谷中央一座矮山,山上长满了树木,就是之前自己看到的树林。 石上有泉水奔流,坡上累果压枝,这里看着象一处世外桃源,却也更象是一处牢笼。老山鬼的生活也极为简单,就是每日采摘野果为食,没事就在山谷里来回的晃悠。 反正也不用担心什么野兽之类的。日子倒是也过得轻闲,只是一个人面对若大的山谷,有些太过空虚寂寞了,这也是她发现风后为什么会这么高兴的原因。 风从森林中走出来看着眼前的高高悬崖,这里有几条粗大的藤蔓延伸而下,甚至还扎进了地面的泥土里。想到自己清醒过来已经有一个月了,身体已恢复的差不多了,虽然还不能象原来那样任性的狂奔,作出大幅度的剧烈运动,但是爬树,跳跃,奔跑基本已无大碍。 在这里每天吃果子,根茎,叶子,吃的肚子空劳劳的。哪怕把肚子吃的滚圆再也塞不下东西,还是觉得缺少点什么是的。 风当然知道是缺少什么。那就是肉,对于吃惯了肉的风来说。没有肉,吃多少菜都无法满足自己的胃口,这也限制了自己的运动量。即使吃的再饱,只要跑上一圈,肚子就开始饥肠辘辘。 这个山谷除了枯木里的虫子,地下的老鼠。根本就没有什么肉可以吃,想要吃肉,只能出去狩猎。风现在迫切的想要吃肉。 风拉了拉石壁上的藤蔓,非常的结实,一纵身就蹿了上去,开始向上爬。老山鬼从林子里跑出来看到风爬上藤蔓,惊慌的挥着手,大声的呼喊,“风,不要上去,不要上去——” 可是风已经听不到了,因为风已猿猴一般的爬到了崖顶,老山鬼看到风到崖顶后,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就消失在森林里。 老山鬼颓然的停止了呼喊,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着“外面危险!”看着空无一人的山崖,对于风的离开,虽然她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自己终究又要一个人度过余生了。老山鬼的心似乎被人狠狠的揪了一下,痛的利害。 第七章:狩猎奇角鹿 风爬到崖顶时还未及直起腰。不远处林间传来的声音就让风身子一僵,风脸上一喜,想也不想的,飞快钻进了树林。一只鼻子上方长着一支双股叉般的叉丫犄角的奇角鹿站在一片空地上,正在用那支叉丫挑开地上的枯枝,觅食下面的野莓子,它似乎对这一带极为熟悉,吃的也很放松。 这只奇角鹿是一只成年公鹿,个头不小,长有两米多,粟黄色的皮毛油亮油亮的。看到这头鹿,风有点犹豫了,这只肥壮的奇角鹿抬起头比自己都高,赤手空拳还真不好对付,一击不得手它肯定逃之夭夭,再想找到它几乎是不可能的。 自己也没想到一上来就有这么一份大礼等在这,而自己只想着上来了,什么也没带,早知这样,提前制作一根长矛多好了,哪怕现在手里有条绳索也行啊。 风的眼睛四处扫视,想寻找一支棍子之类的武器,结果看了一圈,别说能用的棍子,连块能用的石头都没有,眼看着奇角鹿向自己这边漫不经心的走过来。这么大一块鲜美的肉块摆在面前,自己竟然束手无策。 就在风为难之时,那只奇角鹿已走到风藏身的树前,再不动手就可能失去了这么好的机会了,眼看到嘴的肉可不能就这么轻易的跑了,风的心一横,拼了。 风“噌!“的从树后蹿出来,伸手就死死的抓住奇角鹿鼻子上的两支一尺多长的叉丫,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拧。被蹿出的风吓了一跳的奇角鹿,还没及挣扎就一下,就被风掀翻在地,随后风搬着鼻子上的长长的叉丫犄角就把鹿头折回去,风想直接把鹿的脖子折断。 奈何拼命挣扎的奇角鹿力气也大的很,竟然不能让风得逞。一直挺起脖子让风折不回去,同时四蹄猛刨。眼看鹿头要扬起来,如果让鹿扬起头,蹄子碰到地,站起来,那风的所有努力都将白费。 风小心的躲避奇角鹿的蹄子,两手死死的抓住犄角拧向后方,同时把整个身子都压在鹿头上,奇角鹿喘着粗气倔犟的想要伸直脖子,一人一鹿就呈人字形僵持在那里。 不知过多久,奇角鹿终于坚持不住,鹿头一点点的沉了下去,风心中大喜,就在扳回鹿头后,只要再最后用力就能借助身体的力量,拧断鹿的颈骨结果这头鹿。 然而原来轻松做到的事,现在的风脸上的汗水滴滴答答的往下掉,却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风这才发现自己身体有多虚,连一只鹿柔软的脖子都无法拧断。看着奇角鹿大口的喘着粗气,依旧不甘的坚持着,风无奈的调整一下姿势把整个身体都压在鹿脖子上的气管处,让本就呼吸困难的奇角鹿呼吸更为困难。 因为不能彻底的阻断奇角鹿的呼吸,结果让这只倒霉的奇角鹿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痛苦折磨,才终于彻底的死去。虽然风全身再没有一丝多余的力气,躺在那一动也不想动,但心里还是高兴要死,这只鹿够两人吃上一阵子了。 风躺在鹿的脖子上又足足的休息了近一个小时,才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看着这只近千斤的奇角鹿,风的心里乐开了花。 拉起一条后腿想把它拖走,一用力竟然没有拖动。风暗自感叹,还是太虚了,还得再休息一会,原来的自己可是能扛起一只山虎的。现在连一只鹿都拖不动了。不过不急,把这头鹿吃了,估计所有的力气就都回来了。 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奇角鹿拖到崖边,向下看了一眼,竟然发现过了这么久,老山鬼还在那呆呆的站着,不由得心中感触。去除救命之恩,与老山鬼生活了一个月,两人相处的宛如亲人。 自己爬上山崖,就直接去捉这只奇角鹿,可怜的老山鬼恐怕是以为自己弃她而去了吧。即使没有救命之恩,风相信自己也做不出一个人逃走的不义之事来。 风站在崖边挥手示意向老山鬼喊话,让她走开一些。老山鬼见风又出现了也非常兴奋,见到风向自己喊话还示意自己走开,先是一愣,不明白风什么意思,但还是走到树林里去。 当看到一只巨大的野兽,被风从崖边推下来,“嘭!”的一声掉在地上时,老山鬼还是被吓的不轻。天啊,这风难道是山神不成。那是什么野兽,这是怎么打到的。这么大一只! 当老山鬼冲过去看到这是一只奇角鹿时,眼睛都冒出了狼一样的光,恨得马上趴在上面撕咬几口。她已经忘了自己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了,肉是什么滋味都忘掉了。 人受到刺激暴发出来的力气是无穷的。老山鬼在见到奇角鹿的那一刻,就变的力大无穷,与风一人拉着一只鹿脚,硬生生把奇角鹿拖回了住处。 看着老山鬼用一块砸碎后捡起的带尖的锋利石头艰难的切割鹿皮,风想起自己那把纤细的长刀,不由感叹道:“要是我的刀没丢在河里就好了。” 老山鬼听了转过头来道:“我把你拖上岸时并没有看到你有什么刀,倒是有个黑色的圆圆大木棍子。” 风一脸惊喜道:“对,就是那个黑色的木棍子,它在哪里?” 老山鬼道:“在给你糊山神泥时,那东西被一个绳网装着绑在你的腰上还不太好拿,我就把网绳弄断了拿了出来。我去给你拿来,不过那只是一个粗棍子,并不是刀。” 说着就向自己的山洞走去。风一直躺在崖壁内凹处地方,可以行动时也在这里休息,而老山鬼在离这里不远处有一个自己睡觉的私人山洞。 风可以走动后,老山鬼外出采果子时,风闲着无事也走过去看过,山洞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一米宽,高还不足一米。里面铺了厚厚的干草,上面盖着一个草席,倒也干净整洁,很适合老山鬼一个人睡觉。 风当时也只是从外面看了一眼,至于自己的长刀,从醒来后就没见到老山鬼拿着用,在她的洞穴里也没看到,,还以为装长刀的黑棍木盒的皮兜破了丢在了水里了呢。 不一会老山鬼就从她的洞穴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根黑色的短棒,正是那根圆木刀盒。 老山鬼把黑色的短棒递给风,吃惊的看着,那个短棒在风的手中一分为两,并从里面拿出一柄细长而锋利的长刀。风长刀在手,干净利落的把一只巨大奇角鹿飞快的切分成一堆肉块,还利落的剥出一张完整的鹿皮放在一旁。 第八章:准备离开 火堆下埋着肉,火堆上熏着肉,一旁还烤着肉。风象狼一样一口接一口的啃着一条鹿腿。风本以为自己的吃相已经非常的狼狈了,但是见到一旁的老山鬼的样子。觉得自己真的太斯文了。 一大块鹿肝就象直接塞进肚子一样,老山鬼虽然还有满口的牙,但风还是把鹿心与肝留给了她。 老山鬼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不知多长时间,对于蛋白质,维生素及一些微量元素的需求极度匮乏,部落人对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的摄取主要是动物的肝脏。 在森林里狩猎,猎物的心脏向来都是给猎物致命一击的人才能拥有,老山鬼见风执意把鹿心与肝都给了自己,眼睛马上就滋润了起来,推脱不吃,但最后见推脱不掉,就不客气的大快朵颐起来。若不是风一定要她烤熟了再吃,她生着就要吃起来了。 这是一个幸福夜,抚摸着被鹿肉塞满的肚子,打着饱嗝,看着烟火上熏着的鹿肉,老山鬼都不想睡觉了,生怕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这只是一场梦。 第二天一早,把昨天火堆下埋着的肉扒出来,挑开包裹的树叶,热气腾腾的鹿肉香气四溢。风与老山鬼又是一顿大块朵颐。 让风惊讶的是老山鬼昨天吃了那么多的肉,一夜竟然没事,今早还能吃下这么多。自己也没有觉得肚子痛,看来这副身体很适合吃肉啊。 听到风还要出去,老山鬼紧张道:“我们还有这么多的肉,不用去狩猎了。” 风道:“山谷里没有曜石,我去外面找找,制作几把小刀,还有长矛,弓箭,以后好用来狩猎。顺路看看周围的地形。” 老山鬼道:“那你要小心,一有危险马上回来,我去剥些藤皮回来,制作一条绳子放到崖边方便你进出。” 风吃过早饭后,就又从昨天出去的悬崖那里爬了出去。沿着悬崖四周查看,一条巨大的山谷陡峭而幽深,下面是汹涌的河水,把森林完美的分成两半,这就是那条被老山鬼称为恶魔河的大河,自己就是从对面悬崖上跳到谷底的河水中,被冲过来的。 两边环境差不多,但是这边的树木明显没有河那边的树木长的高大粗壮,想到那边无数的鸟巢,及地上厚厚的鸟粪,长的茂盛也就不奇怪了,而且这边的野兽也明显比那边少,特别是象山虎,迅剑虎之类的猛兽。 这边并不是没有,但不象自己在哪边那样,几乎是随处可见。一天碰到四五只都是正常的。而这边,风跑了一天,只看到一只山虎。 傍晚时,风满载而归。带了三支剥制好匕首,两支矛头。十几个箭头,还有十几块形状比较好的曜石,准备回去后再制作一些武器。不过虽然找到了曜石,而制作弓箭的合适树木却没有看到,风想着明天再去寻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风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能熟练的剥制曜石,似乎原来自己经常制作这些东西一样。 回到山谷,风看到老山鬼不但采摘回来很多新鲜的果子,茎块,还在一个大瓦罐熬制着半罐绿色的粘稠液体。味道很是难闻。而老山鬼则坐在一旁在搓捻着绳子。 见风回来了,老山鬼放下手里的正在制作的绳子,去把熏制了一夜的鹿肉取过来一些,用碳火烤一下就能吃了。 风奇怪的问老山鬼“这个罐子里是什么东西?” 老山鬼道:“你不是说要制作长矛与弓箭吗,这是我熬制的草胶,用来固定矛头,与箭头的。” 风心中奇怪,自己的记忆中似乎没有这种熬制草胶的记忆,倒是有用动物的筋熬制的办法,就是不知道那一种更好用。 烤肉与新鲜的水果作晚餐,之后就是制作武器。风的长刀很是锋利,但并不方便适用,作为武器还好,狩猎与切割鹿肉,作饭之类的就有些多余。风与老山鬼一口气制作了三把匕首,两支长矛全部用装上木柄,捆绑好后,再用胶固定,就放到一旁阴干。 风还用带回来的曜石,制作一大一小两支石斧,大的用来砍树砍柴,小的一拃多长,用来砍肉骨头,砍开食物,非常的方便。 其它的剩下的曜石及下角料,都被风制作成箭头,在森林中狩猎,弓箭是最好用的,它能远距离杀死猎物,而不用与野兽近身博斗,从而避免受伤。森林中,一点小伤都可能会变成致命伤。 两人忙活天黑才休息。不过都有着极大的热情,虽然晚饭已经吃饱,还会时不时的忍不住再去吃两块熏制好的鹿肉。老山鬼年纪大了,但身体状况很好,自从吃过鹿肉后,气色也变好了,似乎全身都有了力气。 老山鬼很是聪明,制作武器使用多长的箭杆,如何制作,只是看风作过一遍,她就会了,而且还会把自己知道的方法加进去,作为一个老山鬼,她确实知道很多的东西。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这天风正在检查自己制作的兽皮包背在身上是否合身,准备过些日子就离开这里,却见一旁的老山鬼不安走来走去。 这一个月里,风打到了七只鹿,还有两只山虎,还有一些其它的猎物,自从有了足够的肉,经过这一个月的滋养,老山鬼也不在瘦骨嶙峋,看着结实了很多,老迈的容颜也看着年轻起来,黑瘦枯老的皮肤也开始有了些许的光泽。 风这才发现老山鬼其实并不象看上去那么老,看她原来的样子,风以为老山鬼至少有七十多岁。但现在看来老山鬼的气色,顶多也就五十岁左右。这让风有了离开这里的想法。 这天清晨,风刚刚起来,老山鬼就来到风跟前,从三天前,老山鬼就开始有些忐忑不安,好象情绪很是低落,终于她小心的询问道:“准备要离开了吗?” 风道:“这几天就走,这里并不适合居住。” 老山鬼争辩道:“但是山谷里很安全啊,外面也有足够的猎物,在这里生活也很不错的。” 风道:“人总是要与人群生活在一起才行。我们不能单独在森林里生活。” 老山鬼叹了一口气道:“是啊。应该走了,你已经为我猎到了五张鹿皮,还有两张山虎皮。远远超出了我一张鹿皮的承诺。以你的身手在这森林里肯定会生活的很好,说不定还会成为一个部落的大王。我应该知足了。” 第九章:离开 风纳闷道:“你不想跟我一起走?” 老山鬼吃惊而又不敢相信道:“你是说我跟你一起走?” 风笑道:“当然跟我一起走了,我怎么能丢你一个人在这里生活呢,你不会以为我的命真的就值一张鹿皮吧。” 老山鬼愣住了,浑浊的老眼湿润起来。有些语无伦次道:“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 然而本来激动的老山鬼,突然又情绪低落了下来,道:“你一个人走吧,我不能走,我走不了。” 风奇怪道:“为什么?” 老山鬼道:“太危险了,我会成为你的累赘,在路上拖累你的。” 老山鬼确实会拖累风,如果只有风一个人,他根本就无需准备,就如在河那边一样,象猩猩一样在树冠上飞奔就可以了,不但速度飞快,还安全。 风可以这样,但老山鬼不成,她年纪大了,没办法象风一样在树冠上荡来荡去,只能在地上一步步走,速度慢,还要时刻提防野兽的袭击。 不过这些困难对于风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保护老山鬼离开这里无非是多花点时间而已,只要不是故意去招惹那些自己不该招惹的野兽,没有野兽敢来找风的麻烦。 从风被老山鬼救了那天,风就没想过自己一个人离开,帮老山鬼找到自己的部落,送她回家这才是报答救命之恩的方式。 即使找不到原部落,至少也要帮老山鬼找一个安身的部落,能在那里安全的生活后,自己才能离开。风觉得得即使没有救命之恩这一条,帮助老山鬼回归部落生活也是自己应该做的。 带老山鬼离开这个地牢,风觉得这是义不容辞的。于是道:“老人家,你放心吧,这点拖累不算什么的。我肯定会把你安全送回部落的。对了你原来的部落叫什么名子” 老山鬼愣了一下,迟疑道:“扎拉部落!但这么久过去了,部落里肯定有了新的山鬼,我回去又有什么用呢。” 听了老山鬼的话,风笑道:“那就不做山鬼,只要在部落好好生活就好了,即使找不到你原来的部落,我们也可以去找一个合适的新部落生活,总比守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山谷强。” 老山鬼看着风清明的眼睛不似说谎,问道:“你真的愿意带我这个没有用的老女人离开这里?我老了,没有一点用处了。帮不上你什么忙,路上还会拖累你。” 风笑道:“老人家,可千万不要这样说。在我的故乡,年纪大的人更受人尊敬,因为他们年富力强时曾为后代的安全与生活付出很多努力,老了理应得到好的照顾与尊敬。” 老山鬼看着风两眼放光道:“那真的太美好了,你的故乡在哪里,是恶魔河那边吗。” 风苦笑道:“恶魔河那边野兽横行。险恶之极。我并没有看到有部落在哪里生活,我的故乡在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我这一生恐怕都回不去了。” 老山鬼也知道恶魔河那边是部落人的禁区,这是没错的。虽然不明白风为什么说他一生恐怕也回不去自己的故乡。风虽然来历特别,但风这个人给她的感觉与自己所熟知的部落人完全不同,更不要说他的那个故乡了。 自己跟着风走是最好的选择,这是离开这里的唯一一次机会,不容错过这次山神的赐福。如果放弃这次机会,自己到死恐怕再也无法离开这里了。想到自己在这里孤独到死。老山鬼不在犹豫。坚定道:“我跟你一起走。” 风笑道:“这就对了。” 老山鬼又道:“如果路上你真的没有办法顾及到我时,尽管放弃我,自己离开。” 风摇摇头道:“我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的。” 两人意见达成一致。就开始了准备工作。老山鬼每天去采集一些路上应急治伤的草药。还有制作便于携带的肉干,用熟过的鹿皮制作一些衣服之物。而风每天寻找制作武器的材料,特别是羽箭,尽可能的足够多。同时查看便于离开的路线。 十天后,两人终于离开住了两个多月的山谷,沿着一条山间的溪水一路向北而去。 老山鬼手拄着一支两米左右的短矛,背背着一个鹿皮大包,上面绑着一张圈成一卷的鹿皮睡袋,(不管是鹿皮背包还是鹿皮睡袋,都是风的想法,老山鬼自己缝制的)鹿皮背包里除了一些草药,及随身用品外装的全部是晾晒过的肉干。加起来足有一百多斤,这点重量对于力气大的部落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老山鬼年纪虽大,但却背的很轻松。 风也是背着一个大包,上面绑着睡袋,大包足有五百斤,里面最多的也是肉干,两个人一起走,风不方便离开老山鬼去打猎,只好能带多少肉干就带多少,尽量减少离开老山鬼身边的时间。 同时身上挂满了武器,腰间别了两把锋利的曜石匕首,两捆羽箭,一支去掉弦的长弓,一手一支两米多长的曜石短矛。装在圆木盒中的长刀也被装在一个皮套中,牢牢在绑在腰上,在这种使用石头的原始森林中,这长刀可是自己最后的依仗了。 老山鬼丢弃了那个门帘子茅草衣,穿上了新制作的鹿皮衣,而风依旧是一件虎皮裙。虽然是夏天,天气炎热,但是在森林下的阴影里走,还是感觉到一丝凉意。 老山鬼的年纪受不了树木下的阴冷,而风就完全不在乎这点冷气了。而且还要不时的到树上去查看走的方向是否正确,怎么方便怎么来。不过身上,脸上也象老山鬼花花绿绿的脸一样涂满了各种石粉。这即是一种很好的伪装掩饰,也是一种防蚊虫叮咬的保护措施。 离开了困禁的山谷,老山鬼也变得活跃起来,絮叨着说了一些自己还记得的往事。 原来老山鬼是被部落里一个一心想成为山鬼的女人推下了恶魔河,并被汹涌的河水冲走的。老山鬼在河水中拼命挣扎,万幸的逃上岸来,却发现自己被困在恶魔河边的一个牢笼般的山谷中。 虽然出不去,却也没有野兽来侵害自己,没有办法只能在山谷中苦苦求活,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就在老山鬼以为自己就要老死在山谷中时,却看到了从对面山崖上跳下来的风。 风问老山鬼,是否还恨着那个推自己下水的人,我们可以找过去,我替你除掉她。 老山鬼笑了笑道:“当初我确实非常的恨她,但现在我一点也不恨她了,一般来说山鬼之争向来是以一方的死亡结束。” “而她只是把我推下水,并没有直接杀死我,手段还算温和了,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很有可能也被新的山鬼杀死了,倒是现在的我并没有死,还活的好好的,也就没必要再去记恨什么了,倒不如好好的活着,安静的度过后半生。” 风听了,点头认可老山鬼的想法,在这危机四伏的森林中,还能完好无损的活着,确实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老山鬼道:“如果遇到其它的部落,你叫老山鬼会让别人知道我是山鬼,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以后直接就叫我老山好了。” 风点头答应。 第十章:短面巨熊 两人白天沿溪而行,夜里到高高的树上居住,老山鬼要钻进睡袋里睡觉,而风更喜欢结一张吊床,睡在吊网上,这样可以时刻感受到风吹拂过皮肤,风喜欢凉风撩拨自己身上汗毛的感觉,在风中即使是睡着,也能感知周围的一切,对危险的敏感让风在森林中如鱼得水。 转眼已是月余,一路上,除了背包外多了几张虎皮,而背包内的肉干,不见少反而更多了。 这天,一如以往,风在前边领路,老山鬼跟在身后。突然风停了下来,并侧耳细听。后面的老山鬼见状也停住脚步,并把短矛紧紧的握在手中。 一路上风总是能提前预知危险,而且他强大的武力也让老山鬼惊讶,风虽然强壮,但他身上并没有鼓胀的大块肌肉,却能暴发出比自己见过的任何部落战士都强大的力量。 就连森林中人人畏惧的山虎,风也敢一个人就冲上去近身的博斗,最让老山鬼无语的事,每次还都是风获胜。 这让老山鬼觉得自己回到森林部落里生活的希望并不是多难的事。风这样强大的战士,哪个部落会不喜欢。见风停下来倾听,老山鬼不是害怕有危险降临,反而在想又有哪个倒霉的野兽这么不长眼挡在路上。 一群脸上涂的雪白的石粉,看着如同骷髅般恐怖的部落人,他们的光头上涂着与身上相同的红褐色的泥状物,身上只在腰间系着一条细绳,一条看不出是兽皮还是麻布的兜裆布,前后串在腰上的细绳上,每人手中一支长有三四米的曜石长矛,正对着一只巨熊叫喊着。 短面巨熊烦躁的站起来,看着围着自己的一圈矮小的部落人。龇出一嘴锋利的大牙,一声如雷鸣般的嘶吼,把森林里的树叶都震着哗哗直响。 树根大王看着面前这只足有两三人高的暴怒巨熊心中泛苦。部落人一般只会狩猎鹿之类的食草动物,不会与巨熊发生冲突,见到后都是相互避开,因为与它发生冲突,部落人得不到任何好处,即使能杀死它,部落也会损伤惨重,完全是费力不讨好。 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部落里打到一只四角鹿,恰好被这只路过的巨熊看到。饥肠辘辘的巨熊直接就冲过来抢走了鹿,这让部落人很是恼火,但也不想与它发生冲突。想要杀死一只体形巨大,又凶猛残暴的熊是很困难的。只是略微僵持一下,就放弃了,任它把猎物抢走。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只熊很愉快的吃掉那只鹿后,发现部落人并没有过来报复,就这样算了,聪明的巨熊似乎一下子发现了一种新的狩猎方法,那就是悄悄的跟踪部落人,只要他们狩猎到猎物,它就冲过来抢夺,这似乎比它自己狩猎更容易,更方便。 在一连被抢走三次猎物后,树根大王觉得哪怕付出一定代价也要杀死这只强盗巨熊。否则部落就没办法狩猎了。所以在这次狩猎中,他带来了所有的战士,还设了陷阱,一定要杀死这只熊。 然而事与愿违,巨熊竟然逃出了陷阱,虽然受伤了却并不严重,部落的围剿激怒了巨熊。它开始追着部落人撕咬,完全是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树根大王知道今天要是不能杀死它,整个部落将永无宁日,嗅觉灵敏的巨熊总是能找到部落的住处,没有人想天天面对恐怖巨熊的袭击。 终于在一番追逐中。部落里死掉了四个战士,但巨熊也被围困住了,战士的长矛还是能让巨熊有所畏惧的,但想杀死这个皮糙肉厚,还力大无穷的家伙还是有些困难,不过双方都没有退路了。 树根大王带着近五十个部落战士围着巨熊,用四五米长的长矛往巨熊身上捅着。暴怒的巨熊怒吼着,挥舞着巨大的爪子拍打着着伸过来的长矛,一时间你来我往僵持不下。 树根大王看准机会,一矛扎在巨熊的小腿上,那里已被自己刺了十几下,就是这一下,直接刺断了巨熊的脚筋,巨熊恶狠狠的看着树根大王,愤怒的嚎叫一声,站立不稳的身子倒了下来,扭动身子要用两只前腿落地支撑身子。 树根大王知道,即使伤了一条腿并不能奈何它怎么样,受了伤的巨熊更是难缠,要么死战,要么逃跑,巨熊可能要逃跑,这家伙三条腿真的跑起来,自己这些人也未必追得上,这要是让它逃了可是后患无穷,弄不好部落都没办法在这里生活了。 所以就在巨熊从站立着倒下来时,树根大王艺高人胆大,抱着长矛就冲了上去,把长矛笔直的竖在地上,矛尖直指到巨熊的胸口。 只要巨熊身子向下一倒,借助它自身的重量,这支长矛就能从直接从巨熊的胸口戳进去,作出其它长矛无法达到的致命伤的效果。即使不能一击毙命,这一下也得要它半条命。 树根大王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但经常与部落人打交道的巨熊也明白了这个人类想干什么,它恨死了这个狡猾的人类,也想躲开。 但下落之势根本停不下,矛头已扎进肉里,它挥舞起自己的大爪子,狠狠的拍在长矛的柄上,长矛只扎进了一个矛头就应声而断。 随后巨熊张开血盆巨口,露出巨大的獠牙,一声怒吼。借着下落之势一口咬来。被拍断长矛的树根大王,被这一声直面的熊吼,震得两耳欲聋,精神恍惚,抱着半截矛柄,傻在那里,跑是来不及了。眼看就要命丧熊口。 耳轮中就听到一声弓弦响。接着就是一声轰然巨响,巨熊摔砸了在地上的震动让树根站立不稳,瘫倒在地。随后就是一片安静。 本以为必死的树根大王,听到身边战士的欢呼尖叫,恍乎的睁开眼睛,一只与自己齐高的熊头正瞪着大眼恶狠狠的盯着自己,吓的树根大王转身就想逃跑,却发现两腿酸软的使不上力气,要不是手里还抓住半截矛柄拄着,现在恐怕就瘫软到地上了。 第十一章:树根大王的邀请 惊恐一过才明白过来那只熊头只是看自己并没有动,仔细看去,虽然一只眼瞪着自己,恨不得一口咬死自己的凶恶眼神,但另一只眼上却插着只露出一拃长的鸽卵粗的硬木杆,上面还竖粘着三条距离均匀的灰色羽毛。 这是箭尾?怎么这么粗?站起来再看到熊头后颈处一支如同匕首般的巨大曜石箭头露出来,不由得心神巨震,这支箭好大的威力,巨熊被这支箭射死了?树根大王有些不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树根大王回头看去,只见两个衣着奇怪的人背着两个大大的兽皮包从森林里缓缓的走了出来,走在前面的年青人,手里还握着一支足有一人多长的大弓。他的身材并不如自己伟岸魁梧,但在阳光的照耀下却足以震撼人心。 巨熊被开膛破肚,树根大王亲手把刚从巨熊肚子里挖出来的巨大熊心送到风的面前道:“我最尊贵的客人,这是你的那一份。” 风看着那个比水桶还大的冒着热气的熊心,也不客气,拔出腰间曜石匕首,在上面一旋。就割下一块足有六七斤的心头肉,风道:“这些足够我们两人吃了,多了也是浪费,其它的就分给战士们吧。” 说着递给了一旁的老山鬼,老山鬼默契的接过熊心,径直走向那边燃烧的篝火,再用石刀切成几片后在火旁烤了起来。 树根大王奇怪道:“你为什么要烤,直接吃多新鲜啊。” 风知道跟他们说生吃有寄生虫的危害,他们也不会听进去的。只是笑道:“我们喜欢吃熟食,习惯了。” 树根大王虽然觉得这个救了自己一命的人竟然会把美味的心脏烤熟再吃有些浪费,但这是人家的习惯,也不好说什么。 对于其它的熊心肉,也知道要趁热吃才好,他们俩也确实吃不了这么多,部落人也向来不会客气推脱,你送人了那就是送了,对一旁的战士大声道:“过来吃熊心,尊贵的客人賞的。” 一旁早就看着眼热的部落战士一轰而上,每人用刀割上一块就塞到嘴里猛嚼,说不出的血腥。转眼间若大的熊心就一抢而光。 战士们又回去处理那只肉山样的巨熊了。而树根大王则留在风的一旁。通过先前的交谈得知,风与老山在一次狩猎时迷了路,跑到了恶魔河那里才知道走错了方向,于是又往回走。正好路过这里看到有人与巨熊打斗,风瞄准时机一箭射死了巨熊。 现在树根大王有着自己的盘算。向风询问道:“尊贵的客人可有要去的地方?” 风道:“我们在无人的森林中游荡了很久。想找个适合生活的地方安稳下来。” 树根大王听了大喜,自己部落这一战中,虽然杀死了巨熊,但是死了四个战士,力量损失不小,要是能把这两人留下来,就风那一手箭术,以后狩猎再也不怕山虎,巨熊这类野兽。 只要它们敢来,把它们往风的面前一引,一箭射死,那自己的树根部落可是就在这一带站住了脚,那么这一次狩猎非常不亏,反而得到了大便宜。 树根大王激动道:“即然你们在找适合生活的地方,如果暂时没有地方去,那不如就在我们部落留下来,我们一起狩猎,这一带可是有些非常多的猎物。” 听到树根大王这样说,风看了一眼正在烤着熊心的老山鬼。自己倒是无所谓,老山鬼年级大了,需要找一个安稳地方,而且这一路走来,老山鬼确实有些劳累需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再走。 要是在这个树根部落休息一段时间也可以,在这生活一段时间后如果老山鬼觉得这个部落不错,以后就留下来在这生活也不错。 于是道:“老山总想回自己的部落,不过大王如果不介意我们先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如果老山觉得这里还好,不想回去了,那我们就留下来,如果不能适应这里,到时我们再离开,希望不会麻烦到大王。” 听到风这样说。树根大王大喜道:“那就这么定了,一会我们就回部落,我相信两位在我树根部落一定能住得习惯。” 若大的一头巨熊,变成了兴高采烈的战士肩上的大肉块,说笑着向部落走去。死掉的四名战士被摆好放到树下,用一些茅草覆盖在上面,算是掩埋,之后就等待野兽来吃,这是森林里最常见的兽葬,平时狩猎吃野兽,死后把自己给野兽吃,很公平,也很方便。 风并没有在其它人的脸上看到悲哀,甚至没有听到树根大王说一句悲痛缅怀的话。而且在用茅草覆盖同类时他们还在讨论着熊肉是煮还烤更好吃。似乎同伴死掉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平常的事情。 而且因为杀死了巨熊,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风看到老山鬼一脸的淡然,似乎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只有风一个人觉得这样做对死去的同伴感觉到太过冷漠而有些悲伤。 风与老山鬼是客人,所以他们仅背着自己的背包,并没有帮他们分担扛运熊肉的工作。其实他们做的很好,一个战士背上背着五六百斤的熊肉,还依旧跑的飞快,特别是树根大王,体形特别的魁梧高大,身上肌肉隆起,一个人就扛了足有近一千多斤的熊肉,依旧健步如飞的在前面带路。 风与老山鬼跟在他的后面,风整整比树根大王矮了一头,虽然风也是一身肌肉,自认很强壮,但跟他一比,就如一只猴子跟一只大猩猩的后面。而后面扛肉的战士看着也普遍比风强壮的多。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左右,队伍终于来到一大片榕树林前,树根大王随意的左右看看就带头进入了榕树林,在茂密的榕树林里七拐八转的来到一大片空地处,树根大王对着树上喊了两嗓子,就从树洞里钻出好多的人来。 这些人与那些部落战士的样子有些不同,大多是用树叶茅草之类围在腰间,身上脸上涂的是各种颜色的石粉,图案也是五花八门,风也分辩不清是有特殊含义还是为了好看随便的涂抹的。从她们或干瘪,或鼓胀,或丰满,或下垂的胸部看出她们多是一些女人。一旁二三十个半大的孩子干脆光着屁股,不过也全身涂满了石粉,看着象一群森林小怪物一样。 第十二章:树根大王的一群老婆 看到首领带回来这么多的肉,空地上尖叫欢呼声吵成一片。小孩子们则是兴奋的嗷嗷直叫。 这时一个很大的树洞里走出来的一个女人引起了风的注意。因为这个人的脸上花纹与老山鬼原来脸上的花纹一样,更重要的是,她是这里唯一一个全身穿着衣服的人。 她的衣服与老山鬼原来的衣服样式一样,不同之处是老山鬼的网衣上挂着的是一绺绺长长的茅草,而这个女人的风衣上面挂着的是一绺绺的密实兽毛。微风吹过,兽毛随风飘起,下面被绳网束缚的丰满肉体隐约可见。 她高傲的昂着头,径直走向树根大王,那些身上各种颜色的人也主动的汇聚到她的身边。还有那些孩子也不在嗷嗷的叫唤了,而是安静的闭上嘴巴。 树根大王把肩上的熊肉放到地上,高兴道:“我把那只熊杀了,今天我们就吃它的肉。” 山鬼早就看到树根大王身上那块巨大的熊肉,脸上露出笑容道:“不错,很好。怎么还带人回来了?” 树根大王道:“这两位是我们的客人,狩猎中帮了大忙,以后会住在我们部落。” 又转头对风道:“这是我们部落的山鬼。” 风知道山鬼在部落里的位置虽然不如大王高,但某些时候山鬼才一个部落真正的头领。不敢待慢,双手抱拳于胸,上身微倾道:“见过山鬼。” 老山鬼则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山鬼轻蔑的目光在老山鬼身上扫了一眼,更多的是在看那身包裹全身的鹿皮衣,眼神中有一丝嫉妒,又把目光看向风,先前就见到风一双眼盯着自己身上看,现在却又显得很有礼节。 山鬼见风只着一条虎皮裙,虽然站的挺拔,但风的体形肌肉强壮的样子还不如普通的战士,更不用说与树根大王比了。山鬼平淡的答应道:“嗯!知道了。一会你自己去安排他们吧。” 山鬼过来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其它的人没有离开,树根大王指着围绕过来的人群对风道:“这些是我的老婆。” 啊?风心里惊叫了起来,张开嘴却没有出声。这些人粗略算一下少说也有四五十人吧。还真肥肥瘦瘦什么样都有,由于全身涂的如同陶俑也分辨不出来她们长的什么样,身材嘛,大多粗壮,这让风对部落人的审美有点不敢苟同,这些怪物也能叫做女人。真是不过质量不足数量足。 见风的目光并没有怎么注意到这些女人身上,树根大王就带两人去他们的住处。因为风与老山鬼是外来人,身上的衣着还与部落人有着不同,也就吸引了这一群孩子,跟着看。 树根大王带着两人来到不远处的一棵巨大的榕树前,指着一那棵榕树离开地面不远处的几个树洞道:“这棵树的洞穴都还不错,你们随便选,看中那个就住哪个。你们选好了,休息一下,晚上我们吃肉庆祝。” 风道:“好的,你自去忙,我们自己安排吧。” 树根大王转身离开,伸手捉住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的手并对其它的孩子们叫道:“老婆们,我们走了,别在这打扰客人休息。” 说的也很自然,声音不大,却清晰入耳。风却脑袋轰的一下,怎么回事,老婆?那些不应该是他的孩子吗 风转头看去,只见十几个也分不清男女,表情似乎很不情愿,还想留下来看稀罕的孩子,在树根大王的拉扯下离开了这里。 风挠挠头自言自语道:“我没听错吧,这么小就是他的老婆?我一定听错了。” 一旁的老山鬼奇怪的看着风道:“你没听错,就是他的老婆啊。那一群孩子中的女孩子都是他的老婆。” “啊?她们还是孩子啊。怎么能做他的老婆?” 风不敢想下去了,这大王也太变态了吧。 老山鬼看着风的表情,忽然笑了,说道:“我现在十分确信你不是大王森林里的人。在大王森林里,一个部落除了大王与山鬼外,所有的男人都是大王的战士,所有的女人都是大王的老婆。即使是刚刚出生的女孩也是大王的老婆。” 见风皱起了眉头,老山鬼似乎明白风在想什么,说道:“在部落里,老婆只是一个对女人的称呼,证明这个女人属于大王,大王虽然可以睡部落里的任何一个女人,但与大王真正睡在一起的其实是山鬼。” “其它的女人虽然被叫做大王的老婆,但有幸能被大王睡的也只有大王喜欢的那么寥寥几个。而且睡完了也会被山鬼马上赶出大王的房间。” “部落里的女人最大的作用就是被拿来赏赐给作战勇猛的战士。或去其它的部落交换其它女人或食物,武器之类的东西。” 风听了直挠头,道:“这不就是奴隶吗。为什么非要用老婆这个词,听着让人浑身不舒服。” 老山鬼道:“你的故乡,难道老婆有特别的含义吗?” 风道:“我的故乡,老婆是相亲相爱并陪伴一生的人。” 老山鬼奇怪道:“相亲相爱?陪伴一生?这是为什么?” 风愣了一下,恍然明白,这森林中的原始部落里连基本的婚姻家庭概念都没有。这又如何向她解释呢?想了想道:“就是家人,亲人的意思。” 老山鬼思索道:“家人?亲人?”似乎若有所悟。 风环顾四周,这是一大片榕树林,不知生长了几百上千年的榕树,根须茂盛,盘根错节形成了无数的大小不一,形状奇怪的树洞,而好多树洞很适合当作天然的房屋居住。 树根部落就是在这些榕树根部的树洞里生活的一个小部落,他们人不多,只有不到两百人。除了树根大王与一个山鬼,其它的都是战士与大王的老婆。倒是一个结构很简单的部落。 风选的住处是在榕树的中间部位的一个被虫蛀后又被啄木鸟掏空,再被树熊作过窝的树洞,洞不大,深只有三米左右,宽与高都在一米左右,神似老山鬼原来的洞穴。 其实风最喜欢的是这棵榕树的树冠,上面视野开阔,风绑上一张吊床,躺在上面被风一吹,优哉游哉的晃着好不惬意,不过上面不能挡风雨。而树根部落的人大多住在贴近地面的树根处,自己总上树冠也显得有点太过出挑。于是就选了一个离地面十多米的树中部洞穴,作为夜里休息的地方。 第十三章:跳舞庆祝 老山鬼原来睡在小洞穴。这次却选在树下的一个前后通风的大洞穴里。洞宽有三四米,长却有五六米之深,在这棵老榕树的最大的根须下了。也是这棵巨大的老榕树无数根须上最大的一个洞穴了。也没什么可以整理的,找一些干草铺在下面,上面铺上一张兽皮就算完事了。再点上一把艾蒿,熏一下蚊虫。 夕阳还未落,榕树林中已是黑暗一片,空地处,四堆篝火燃起,火光之处亮如白昼。年青的战士与姑娘们已经开始起舞。小孩子们手里拿着烤过的带肉骨头,边吃边在人群里穿梭,有的也在跟着一起跳。 在风把一张山虎皮送给树根大王,把一张鹿皮送给山鬼后。树根大王更是开心,拉着风的手说个不停,当然是想劝风最好留下来不要再走了。 而一脸冷漠的山鬼,表情也好了很多。老山鬼看着篝火与舞动的人群,咀嚼着肥肥的熊肉,似乎想起了自己曾经的过往,安静的陷入了回忆。 树根大王介绍道:部落里每每打到足够多的猎物就会在这里庆祝,跳舞。一直把猎物消耗干净后再去狩猎。这不光是树根部落的习惯,其实差不多是这森林里所有部落的习惯。 部落人总是在饥饿之中,有了就饱吃几天,没有就去狩猎,猎不到野兽,饿上几天都是正常的事。所以有肉就敢快吃掉,没有必要保存,因为根本就不会剩下什么。狩猎吃饭,跳战舞就是部落的全部生活。 看着战士们嘿嘿哈哈的边喊边跳,风不知为什么似乎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在风一边看一边仔细回想时,一个今天一起狩猎巨熊,还分到一块熊心的战士,一把把风拉了过去,与人群一起跳舞。 看着风那笨拙的动作,引得树根大王哈哈大笑,还指着风对一旁的山鬼笑道:“这小子连战舞都不会跳。” 山鬼只是随口应着“呵呵”两声。 风的笨拙也引来其它战士的大笑,有人故意在他面前展示如何跳战舞。风跟着他们学,开始很笨拙,但随着步子的迈动,风越来越熟悉,也就开始跳的有模有样了,并有几分精髓的感觉。 见风学的如此快,战士们很是惊讶,也就不在教了,而是更快的跳了起来,风每多跳一步就感觉身上多了一分力量,那种熟悉感越来越强。 当风放开心思,只想跟着呐喊声起舞时,身体就不由自主的跳动起来。风的喊声越来越响,渐渐的压过其它人的喊声,而更多的人开始跟着风一起呐喊,当所有声音变成一个声音时,不知不觉中所有战士都跟着风的节奏与步伐一起跳动起来。 风的动作开始变的狂野,人也变的亢奋起来,完全没有看到其它人也在不知不觉中加入到他的节奏中。更没有察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领舞,风只想着痛快淋漓的跳个够。 树根大王瞪大眼睛,这小子不是不会跳吗,怎么还成了领舞,还把这么多人的节奏带的整齐如同一个人在跳舞。连气息似乎都化为了一体。空气中似乎有一股威武雄壮之气在凝结。 一旁的山鬼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为什么这样,这样的战舞似乎有些熟悉。而一旁的老山鬼则是一脸的惊惧,心中翻起惊天波澜,这是最原始的古老战舞。这个风难道是来自传说中的那个古老部落吗?它还依旧存在? 当风昂首向天空一声兽吼,所有战士跟着一同呐喊,声音惊天动地。直把林中栖息的夜鸟惊出巢穴,飞向天空。 风把胸中积聚的浊气从口中吐了出去,胸膛无比的舒畅。回到坐处,拿起还烤在火旁的一块熊肉大大的咬了一口。完全没看到身后其它战士呐喊后的气势似乎都有了变化。 树根大王对着风称赞道:“舞跳的不错。你原来的部落肯定是个非常大的部落吧。” 风无奈道:“我可能受过伤,好多事记不太清楚了,连自己部落叫什么名都忘了。这舞也是一点点回想起来的。” 树根大王道:“忘了就忘了,反正那些森林深处的部落总是天天打来打去的,哪有住在这里,狩狩猎,跳跳舞,好不快活。” 风笑道:“这里其实挺不错的。” 树根大王听了大喜,指着场上还在跳舞的女人,豪气的对风道:“看我老婆那个入眼。拉回去晚上陪你睡觉。” 风“噗”的一声把刚喝到嘴里的煮榕叶水喷了出来。 树根大王诧异的看着风。不知道风为什么反应这么大。 风忙摆手道:“大王好意心领了,今天太累了,还要好好休息。” 树根大王诧异的看着风道:“风!你的身体这么虚吗。不应该啊。” 风看那树根大王表情确实是诚心诚意,老山鬼说过部落里的女人都是大王的老婆。大王的老婆就是大王随时赏赐给别人的物品。 风也知道要尊重当地人的习惯。但这里的女人一个个长的跟妖怪一般,别说睡,就是放到身边,这觉都睡不踏实。这都不是三观不合了,这快是品种不合了。 风道:“我走了好多天,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树根大王鄙视的看了风那比他差远了的身子板一眼道:“你小时候肯定吃了不少苦,这身体都没长开。否则也不会长成这样,好吧,过几天休息好了,再跟我说。” 玩闹到夜深了,风见月已西落,而树根部落的舞会还在继续,风与树根大王告辞回去休息了,老山鬼也跟着回来了。 第二天,中午时,风醒来依旧还听到那边笑闹的声音。从树上下来,见老山鬼坐在那里就奇怪的问:“他们怎么还没结束?” 老山鬼道:“什么时候把食物吃光了,就结束了,否则会一直延续下去。” 风轻笑了一声,这部落人的生活还真是随心所欲啊。这是今天有肉今天吃,哪管明天没饭吃啊!就不知节俭一点。 风可是知道树根部落大部分时间可是没肉吃的,而是以吃果子,野菜之类的度日,否则树根大王也不会那么想自己留下帮他打猎了。不过这是人家千百年的习惯,自己管不了,也没权说三道四。 老山鬼道:“大王赏赐你女人为什么不要?只要你收下,那就是你的女人了。” 风道:“我不喜欢。” 老山鬼一副奇怪的眼神。似乎在想这种好事,风为什么还不喜欢。 第十四章:榕果 一个半大的部落孩子过来见风已经醒了,就告诉风,大王要他过去继续庆祝。说完就蹦蹦跳跳的走了。 老山鬼道:“如果树根大王再送你老婆,你要挑最强壮的女战士。” 风奇怪道:“为什么?” 老山鬼道:“我们如果以后在部落里生活,你需要帮手。” 风笑了笑没有说话,风觉得自己不需要帮手。 风知道,老山鬼现在一切都在为自己考虑,风在,她的日子就会非常的好过。风不在,她肯定会被树根大王直接丢出部落,没有第二种可能。看看这若大一个部落根本就没有一个上年纪的老人就知道了。所以风的一切她都会很上心。 再一次到达树林的空地时,风发现这个巨大的庆祝非但没有衰退反而更加热闹了。所有人饿了吃,困了睡,养足了精神又开始跳起来。 树根大王见风来了,伸手招呼风过去。旁边马上有人递过一块烤的滋滋冒油的熊肉。一碗刚刚烧开的榕叶茶倒上。 果然未聊几句,树根大王就把自己的一群老婆叫过来,让风选。风看着那一个个瘦骨嶙峋的,身上还涂着各科颜色石粉,脸上更涂的象个鬼一样的女人为了难。 树根大王见风为难的样子皱起眉头道:“选啊。一个不够,两个三个也没问题。” 风心中暗想,这都是些什么鬼啊。根本没法看。可看这树根大王的意思自己不选一个就象是不给他面子,选又真没法选。真要让我选都去洗干净了让我选也行,或肤白,或貌美,或丰满总得有一样看得过去的吧。这一个个涂的比鬼还难看怎么选啊。 正在风为难之际,一个身材纤瘦,模样还看的过去的女孩。端着一盘水果走了过来,一头长发似乎刚刚洗过还是湿的,脸上还没来及涂上石粉,看着满脸稚嫩可爱,还有那么几分机灵劲。心想就给老山鬼找个干活的帮手吧。伸手一指道:“就她吧。” 风的话一出,周围的人都是一愣,看过来。 那个湿头发的女子刚刚放下水果,趁别人没注意偷偷的从大王旁边的篝火旁拿起一块串在树枝上的熊肉,张开嘴正准备咬上一口,她完全没听到大王与风的对话。却突然发现好象情况不对,抬头一看,只见周围的人都盯着她看。 发现自己的小动作被所有人这么看着,不由得羞的两腮嫣红,手里拿着熊肉,一时不知是放下,还是吃好。僵持了十几秒,飞快的把熊肉塞到嘴里,拔腿就跑,很快就不知哪里去了。 树根大王见女子跑了,转头对风道:“这个不好,你从这里选一个吧。” 风笑道:“挺好的啊,有什么不妥吗。” 树根大王尴尬道:“这个还没成年,身子还不强壮。而且还是处女。如果你一定想要,那就等她长大一些,我给她破了身后再送给你,你先选个别的。” 风道:“没关系,我就让她帮我干干活就行了。” 树根大王道:“把处女送给你,这是对你最大的不尊重。” 风听了树根大王的话,快被气笑了。道:“无妨,就她吧,我喜欢。” 树根大王不解的看着风,又小声的解释叮嘱道:“等她长大些,就把她带过来,我给她破身后,你再用。处女不吉利,你给她破身会给你带来霉运的。” 风也低声道:“我就喜欢这样的。你不要管了。” 树根大王奇怪的看着风,心想,跟你说了是处女,你这人是不是有问题啊。我可是为你好啊。可是看着风似乎非常的肯定,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一旁同样满脸怪异的树根山鬼道:“即然风看上了这丫头。那就这丫头好了。” 树根大王一脸无奈的摇摇头对面前的几十个老婆道:“去把她给我找回来,就说我把她送给风了,叫她过来侍候风。” 一旁的老山鬼面无表情的吃着东西。看着似乎漠不关心,其它心里早就气的肝疼。 天又黑时,风回去休息了,一同回去的还有老山鬼和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偷嘴吃的女孩。风问道:“你叫什么名?” “我叫榕果,我爱吃榕果,她们都这么叫我。” “你几岁了?” 榕果茫然的摇摇头道:“我也不知我几岁了。” 风道:“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多大了。” 榕果奇怪道:“为什么要知道自己多大了,你知道自己多大了吗。” 被榕果一问,风也愣住了,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自己多大了,从身体状态上看自己也就二十多岁,可心里又感觉自己有四五十岁一般。不过自己不知自己年龄是有原因的,可她生长在部落,怎么会不知自己多大了呢。 风道:“你还记得你从懂事时到现在有多少年了?” 榕果想了想,茫然道:“不记得了,反正好多年了。” 风猛然醒悟道:“你不会是不会数数吧,” 榕果道:“我会数啊,你我她,三个人。” 风伸出五个指头道:“这是几个?” 榕果白了风一眼,如同看白痴一般道:“五个。” 风把手掌翻了三翻道:“这是多少个?” 榕果道:“三个五。” 风穷追道:“三个五是多少?” 榕果终于生气道:“一堆。” 风又道:“比五个多两个是多少。” 榕果道:“一堆。” “告诉我实际多少个。” 榕果很生气的嚷道:“我不知道,我只能数到五,满意了吧。” 看着风吃惊的表情又叫嚷道:“这很好笑吗,除了山鬼,我是唯一能数到五的人,怎么了。” 风明白了,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年龄,而是不会数数,所以才不知道自己多少岁。 风道:“你与老山住一起吧,帮着老山做一些事情。” 榕果瞪大眼睛看着风正气凛然道:“那怎么行,大王把我给你,那我就是你老婆了,是跟你睡的,不是给她干活的。而且你要是以后狩猎分不到猎物,我还得回到大王那里,我可不想跟着你饿死。” 风与老山鬼对视一眼,风哈哈大笑。 老山鬼对风道:“这个女孩不傻,养上一些日子,待到成年,你打上一猎物送给大王,让大王帮她破身,再回来与你睡。” 风先就听大王跟自己说过破身之事,现在老山鬼也这样说,颇为不悦道:“为什么要大王破身。” 老山鬼道:“处女见血,恶病缠身。只有部落的大王能抵挡恶病。这是为你好。” 风又吃惊又愤怒道:“这是为我好?” 老山鬼知道风不懂,就解释道:“部落的女人都是要由大王破身后才能送人,否则会被看做最大的恶意。只两个部落要开战时,才会给对方送去一个处女来羞辱对方。” 第十五章:小偷榕果 风听了哭笑不得,还有这种事。但想到自己那个世界的野蛮地带,现在依旧有一堆这种由别人来破处习惯的破事,也就能理解了。 风对老山鬼道:“我要她回来只是帮你干活的,我没有其它的想法。” “可是你也需要一个女人!” 风道:“我们那里,要两人相爱才会在一起。而且把人生第一次破身当做珍宝,只会献给最爱的人,才不会被当成什么邪恶的不吉利。” 老山鬼与榕果听了都瞪大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看着风,似乎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森林里,一只健壮的四角鹿正安静的吃着树上的嫩叶,突然一声弓弦的响,它抬起头,疑惑的向四周看去,转头的一瞬间它看到自己身上插着一段羽毛,就在它想仔细看看那一簇羽毛,为什么插在皮肤上时,一阵头晕,一头栽倒在地。 片刻后,在森林中传来“欧!欧!”的叫喊声,接着灌木丛中枝条晃动,一个部落战士从里面蹿了出来,兴奋的看了一眼地上已死的四角鹿,昂着头,又“欧!欧!”的叫起来。不一会又三个部落战士从森林中蹿出来,四人抬起四角鹿,“欧!欧!”叫着钻进了森林。 一群圆角鹿在灌木丛间隙间跑过。“嘭!嘭!嘭!”的三声弓弦响过。三只圆角鹿栽倒在地,其它的圆角鹿迅速的消失在森林里。十多个部落战士“欧!欧!”欢呼着跑了过去。 榕树林里,树根部落的留守族人,吃惊的看着仅出去一天,就满载而归的战士们。高大而强壮的树根大王走在狩猎队伍的最前面,肩上扛着一只最大的猎物。他的身后是或扛,或抬着猎物的战士。这哪里是去狩猎,这是去搬运猎物啊。 榕果从人群里挤出来,从树根大王开始,一个个看过去,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这个不是,这个也不是,还不是。 当队伍过去大半,榕果的心很紧张,那个家伙不会是受伤或死在外面了吧。每次狩猎,出去的部落战士死一两个人都是很正常的,那个家伙本来就不强壮不是吗? 当摆弄着长弓优哉游哉的坠在队伍后面的那个家伙出现时,榕果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笑容。 当看到那个似乎还蛮兴奋的家伙身上,没有一只猎物时,榕果不由得有些生气。狩猎队伍大丰收,每个人都有猎物。你怎么就一只猎物也没有呢,这也太差劲了吧。看来我将来得跟你一起饿肚子了。 树根大王放下猎物,拿出石刀就准备分配猎物了,榕果悄悄的钻进围观的人群,若无其事的蹲了下来。手里攥着一把小小的曜石刀,心里想着一会分配猎物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混乱时刻,自己偷偷割上一块肉,今天猎物多,大王应该不会太责怪自己。 那个老家伙自己管不了,但是年青的家伙还是要吃肉的,本来就比别人瘦,要是再不多吃一点可怎么活啊。 自己嘴里说吃不饱要回大王身边,但也知道大王是不会再回收自己的,那时自己还得回到他身边过日子。本来自己可以不管他的,可是看在那个家伙对自己还不错的份上,只能偷一点肉过日子了。 趁着大王开膛取心,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到大王身上时,榕果假装一个转身,就把鹿头用脚推到主战场的一侧,用手扒开鹿嘴,伸出小石刀疯狂在鹿舌根上割了起来,这东西味道不好,没人愿意吃,即使丢了也没有人会关心的,榕果偷盗经验丰富,否则也不会长的比别人稍胖一点。 奈何,鹿嘴空间太小,榕果力气小,又想弄到尽可能多的肉肉。一时间还搞不定,就在榕果有些焦急怕时间一长被人发现时,可怕的事终于来了,只听一声大喊:“榕果!” 榕果吓得一激灵,手一抖,小石刀一下掉到鹿嘴里了,幸好榕果手疾眼快,用手一推就把鹿嘴闭合上,完全没被人发现,又假装扒拉鹿头看稀罕,听见四周一片安静,榕果这才假装漫不经心的慢慢抬起头,见大王手捧着一颗鹿心看着自己,周围其它人也都盯着自己,不由得脸上一红,结结巴巴地掩饰道:“我看看这鹿的牙有没有长齐。” 树根大王手中的鹿心往榕果面前一送,笑道说:“别在那瞎看了,给,拿着。” 榕果大窘,心道,我不就是想偷一条没人要的鹿舌吗,你身为大王不给其它人分食物。总盯着我干什么,直接分就好了,还让我帮你拿着,我帮你拿着我还怎么偷了。这样想着又不得不接过鹿心,沉甸甸的鹿心捧在手里,榕果心中羡慕,这颗鹿心要是能给我就好了。 正想的出神,一旁的树根大王道:“榕果,还不走,在这看什么呢!” 榕果心中气愤,刚让我帮你拿着,又马上赶我走,你想干什么啊。但是不敢跟大王顶嘴,就随口答应道:“哦,这就走!” 说着把鹿心塞回大王手里,转身就要走。却被大王把鹿心又推回。就在榕果纳闷时,大王道:“这是你的鹿心,拿回去,你还给我什么意思。” 听了大王的话,榕果瞪大眼睛不敢相信道:“这,这是给我的?” “是啊。这是风的那份,你给他拿回去。” 榕果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狩猎队伍出去狩猎,只有杀死猎物的那个人才能分配到猎物的心脏。不由得惊呼:“啊?这鹿是风杀死的?” “是啊,是他杀死的,不光这只,所有的猎物差不多都是他杀死的。” “这,这怎么可能啊,我看他一只猎物也没拿啊。” 树根大王道:“他力气小,不想拿,再说了这么多猎物,他一个人就是想扛也扛不动啊。” 听了树根大五的话,榕果愣了一瞬间,“噢!”的一声捧着鹿心就跑了。 树根大王继续分割分配食物。 转眼间,榕果又钻进人群, 见榕果去而复返,以为有什么事,大王停下手中的事,与众人一起看向榕果。 见所有人又盯着她看,榕果有些不好意思,小声道:刚才不小心把东西掉在这了,我来取一下。 说着,在众目睽睽之下,榕果扒开鹿嘴把自己的那把小曜石刀拿取了出来,红着脸飞也似的跑了。只留下树根大王等一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鹿嘴里被割的快要掉下来的舌头,若有所思。 第十六章:我叫山鬼 明月云中戏,夜风林中拂,空地上部落里的庆祝正浓。树根树根山鬼四处看了一眼不见风与老山,就对一旁吃的正欢的树根大王道:“这个风怎么不在这?” 树根大王笑道:“他们不喜欢热闹,还不习惯我们这么庆祝。” 树根山鬼冷哼了一声道:“这个风总是不与大家在一起庆祝,我看他似乎是不想融到部落里来。” 树根大王皱起眉头道:“这可不成,这个风必须成为咱树根部落的人。有他在,我们现在捉到猎物也可以剥皮制作衣服了,原来可是舍不得浪费兽皮,都要吃掉的。另外我还准备过些日子,用他消灭几个其它部落呢。” 树根山鬼道:“看他现在的样子,就怕还不到那个时候人就走了。” 树根大王的脸沉了下来。 月明如昼,榕树林中地面上星星点点的明亮月斑随风移动。榕树洞里,风猛的抬起头。倾耳细听。只听了片刻,风抄起一旁的虎皮裙系在身上,人一闪就出了树洞。迅速的冲进老山鬼的树洞。 风捏住树根大王的脖子,明明象一只螳螂举着一只兔子,然而动作却如恶狼叼住一只小鸡崽般的轻松容易的,就把树根大王从老山鬼的树洞里拖出来,风愤怒道:“你有那么多老婆,还来欺负老山,她那么大年纪了,你也下得去手?” 一脸惊恐的树根大王被风抓着,如一条死蛇般有气无力,唯唯诺诺道:“我,我当然下不去手了。” 风听树根大王这么说,不解的怒道:“下不去手,那你还来?” “我也没办法啊,我来还不是为了你?” 风一下愣住了,你夜里趴到老山鬼身上,嘴里还说这是为了我,什么鬼。生气道:“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树根大王委屈道:“你以为我不知她多老啊。我愿意啊?我还不是怕你走,看你对她很重视,为了让老山留在部落,我只能让她成为我的老婆,通过这种方式留下她,从而留下你。” 风看着一脸委屈的树根大王。脸色变了好几变,却一时哑口无言。 不远的榕树后,躲在暗处的树根山鬼,看到风如此干净利索的就治服树根大王并拖出洞外,而强大的树根大王竟然没有一丝还手之力,不由惊得合不拢嘴,如木头般呆立在那。 树根山鬼心中翻起涛天巨浪,这个风到底是什么人?不但箭术惊人,近身博斗的力量也都如此强大,就连身强力壮的树根大王根本都没有办法与他相比。树根大王是部落里最强大的人了,可在风的面前就如同蝼蚁一般任人拿捏。 可怜的树根大王还以为风只是箭术利害,其它的都不如他呢。这还哪里是那个平时看着瘦弱的风,这分明就是一头凶猛的山虎。树根山鬼第一次看到如此利害的人。心不由得呯呯呯的跳起来。 僵持了一会,风放开了树根大王,愠怒道:“我不喜欢有人强迫老山,这事就算了,今晚的事我就当没有发生过。” 说完转身离开了。 瘫软在地的树根大王过了好一会,才站起来。揉了揉被风捏的没有知觉的脖子,平复了一下心情,转身向回走去,他走的很慢,因为两腿抖的利害。感觉自己就象从鬼门关走了一趟,有一种死而复生的感觉。 这个风绝不是自己能招惹的,自己在他面前自己根本没有一丝反抗的能力。连反抗的念头都起不来。自己怎么请来了这么一尊神。可笑的是自己还想控制他为自己干活。 第二天傍晚,风跟着队伍猎物回来,又一个人到住处有些偏远的一条小河中洗澡,这是风的习惯,回来后痛痛快快的洗个澡,把一天在外面跑的一身尘土洗去,再回到树洞里舒服的躺一会。 这个习惯只有风有,尽管那些石粉制作很不容易,在部落里也不是所有人都涂的起的。但他并不习惯把那些五颜六色的石粉涂到身上。他更喜欢用植物的汁液涂在身上,这样能让自己的皮肤更容易接触到空气。 风躺在刚好没过身体的河水里,头枕在一块石头上,一片大大的树叶正好把脸盖住,远处看时就象一张树叶飘在水面上,风惬意的感受着河水的清凉,想着怎么改善一下与树根大王的关系。 自从那天夜里把树根大王从老树根山鬼的树洞里拖出来后,树根大王对风就再也没有原来的那种亲切,而是有了一种骨子里的畏惧。 猎物归来的庆祝都异常的简单了,虽然部落里吃的食物更加富裕了,但是气氛却更压抑了。树根大王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至少对风是这样,风不想让他产生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想着怎么改善一下两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不能改变与大王的关系,风觉得那自己只能离开了,这里毕竟是树根大王的部落,而自己只是一个过客。 就在风思考之时,有人动河水的哗哗声,由远及近的传来,风心中一笑,并没有睁眼,这条小河离部落稍远一些,部落人吃水有流经部落的溪水,更重要的是部落人不管男女从不洗澡。 他们对于身上石粉,彩泥的保护,就象保护自己的眼睛,只会一层层的涂上去,从来不会想去洗掉。甚至有的人身上的石粉与彩泥已变成了一层坚硬的外壳,这让风看到他们都象是在看怪物。 这里的位置还是非常的隐蔽的,知道自己会来这里洗澡的只有榕果,她也偶尔来这里洗澡,估计是看狩猎队伍回来了自己没在队伍里,就来这里找自己了。 就在那个水声越来越近时,风猛的察觉到不对,伸手把脸上的树叶取下来,扭头看去。 风愣住了,这还是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看到一个这么象人的女人。而且还是这么丰满,火爆,漂亮的裸体女人。 女人来到风的近前,直接贴着风坐到水中,风的呼吸有些急促,也没办法不急促,因为女人的手已开始主动在风的身上抚摸起来。 风看着这个一脸妩媚春情的美女道:“你叫什么名子,我去树根大王那把你要来。” 以现在风在树根部落的重要性,要一个女人,正是树根大王求之不得的,也许还能改善一下两人现在有些尴尬的关系。 女人搂着风的脖子,嫣然一笑道:“好啊,那你就去要。我叫山鬼!” 第十七章:老山是山鬼 “啊?” 风一下绷直了身子,要不是这女人两手搂着风的脖子,风一定丢下她,蹦到一边去。怪不得先前,看着虽然陌生,但也感觉有一丝熟悉呢。原来是部落里的山鬼。 刚才心里还在一直想,那天树根大王让自己选时,没看到那些人里有一个身材如此丰满性感的女人呢。如果有,自己怎么会不注意到,也不会去随便选了一个榕果。 这种身材即使糊上泥巴也能看得出来。是啊,这种体形也就是在被山风吹过时的山鬼身上惊鸿一瞥过。 山鬼诡笑道:“第一次见我时,不是还盯着我看吗,怎么现在不敢了?” 风叹了口气道:“我们不应该这样啊,我如果去要你,那就是在抢树根大王的位子啊。” 山鬼看着风,意味深长的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风无奈道:“你走吧,我就当你没有来过。” 山鬼嗤笑道:“没有来过?” 说着就把一条修长而又丰满的腿搭在风的身上。 风按住她进一步的动作道:“你的想法呢?” 山鬼媚笑道:“杀了树根大王,由你来作树根大王。” 风刚有些激动起来的身体,如被冷水淋了一遍,不由得遍体生寒。 见山鬼盯着自己,等着答复,风道:“这事容我想想再说。” 听到风这么说,山鬼用手搬着风的脸,看着风的眼睛,满脸是笑的说:“好啊,我等着你。” 说着从风的身上起来道:“你的胆子真够小的,怪不得树根大王要留着你给他干活。” 说完转身上了岸,拾起地上兽毛网衣,披在身上,飘然而去。 风坐在水中,半晌没有动。 一连三天过去了,一切风平浪静,风早已有了自己的决定,自己虽然救了树根大王,但是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也算是被树根部落收留,树根大王对自己也非常的不错,但自己不能住在这了,再住下去就要出事了,风觉得是时候离开了。 不过在走之前,风准备再帮树根部落多打一些猎物作为感谢。这也是树根大王想自己留下来,对自己这么好的原因,所以这些天,风很是卖力气。只要见到的猎物,不管大小,都一律射杀。 树根大王似乎也明白风的意图,只是默默配合,而且破天荒的改变习惯,白天狩猎,晚上庆祝。而不是象原来一样,不吃完不去狩猎。还让人把多余的猎物,剥皮并制作了好多的熏肉之类的储备起来。 虽然每晚还在庆祝。但庆祝之时,风只在一边吃喝,吃喝的差不多就回去休息。不在参与战士们的跳舞。尽管如此,庆祝的气氛也变得怪异。只因树根部落的山鬼总是用眼睛盯着风,而且还一副幽怨的眼神。树根大王假装看不到依旧大吃大喝。 老山鬼见风的眼睛总是在躲闪树根山鬼,察觉出异常,就在回到住处时,对风道:“如果你想做这里的大王,直接去把树根大王杀了,再把树根山鬼睡了,那你就是这里新的大王了。你完全有这个能力。” 风笑道:“我这样做,整个树根部落还不都以我为敌啊!” 老山鬼道:“你这样做了他们不但不会以你为敌,还会高兴呢。” 风吃惊道:“为什么?” 老山鬼道:“因为大王森林里的每一个大王都是这样来的。他们也一定会庆祝他们又有了新的更强大的大王。” 风道:“他们对自己的大王就一点感情也没有?” 老山鬼道:“只要山鬼不反对就没有人反对,部落里的大王经常换,山鬼却一直在,大王只是一个临时的大王,山鬼才是部落里的灵魂。她有为部落挑选大王的职责。没有山鬼就没有部落。” 风道:“原来是这样,不过我没有做大王的心思。” 老山鬼道:“不想做大王,就不要招惹山鬼。否则你会麻烦缠身,山鬼的手段不是你能想象的。” 风心说,已经招惹了,这个山鬼想让自己代替树根大王。偷偷摸摸的勾引自己不成,已开始明目张胆的勾引了。自己再帮着部落打两天猎就离开这里吧。 第二天收获不错,狩猎队伍满载而归,就在队伍回到榕树林的空地上时,走在最前面的树根大王愣住了。只见树上吊着一个女人,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与风一起来到部落的老山。而树根山鬼就站在一旁。 树根大王大惊失色道:“山鬼,你干什么?你为什么把她吊起来,快放下来,不要伤了她。” 树根山鬼看着树根大王惊慌的样子,心中鄙夷,但嘴上还是恭敬的说:“大王,这个女人留不得,必须要杀了。” 树根大王听树根山鬼这么说,不由得皱起眉头道:“她作了什么事?” 树根山鬼道:“她什么也没做,但她不是普通人,她也是一个山鬼。” 树根大王道:“这怎么可能,她是老山,根本不是什么山鬼。不要乱说,快放她下来吧。” 树根山鬼得意的看了看已从队伍后面来到近前,脸色铁青却一句话不说的风一眼道:“是不是山鬼呢,你问问风,不就知道了吗。” 树根大王看向风道:“风,她不是山鬼吧。” 树根大王的话很明显的告诉风,只要说不是,他就可以把这事压下去。 风道:“我不明白老山是与不是山鬼,有什么问题吗?” 树根大王道:“森林里的部落传统,一个部落不能有两个山鬼,两鬼相见必死一鬼。” 风看着自从与树根山鬼在河中见面后,就消失不见的榕果,现在正躲在树根山鬼背后躲躲闪闪不敢看自己。心中明白了大概,于是道:“老山是山鬼。” 本来是一脸期盼着想让风说老山不是山鬼,那样一片乌云就能散了,可是风一句话却把这事坐实了,树根大王头上的汗刷的就下来了。 如果听树根山鬼的话杀了老山鬼,不用问,风一定会先杀了自己,如果不杀,这大庭广众的直接违背森林法则,不要说是树根山鬼,就是部落其它人也会抛弃自己,自己这个大王也没法再做了。 树根大王一脸焦急的对风道:“风,你在想想,我看老山不象是山鬼啊!” 第十八章:最后的送行 风知道今天这一出戏,是树根山鬼做给自己看的,即使自己说不是,这个鬼女人肯定还有很多后手来证明老山鬼就是山鬼。本想多帮部落打一些猎物,尽一下自己的心意再走。没想到这鬼女人竟然开始向自己发动攻势了。 风笑着对树根大王道:“老山确实是山鬼。不过我们只是在你这里借住了一些日子,正准备明天就离开这里,去寻找自己的部落。这些日子打扰树根大王了。” 听到风这样说,树根大王大喜过望,风与老山是客人,并不是加入树根部落,那就不存在一个部落两个山鬼的问题了,而且他们明天就离开了,天啊,风一走,那自己终于不用担心风来抢自己的王位了。这好事还真是来的太突然了。 树根大王生怕风反悔一般,拉着风的手道:“好,好,好,我明天一早,就号召全部落为你送行。祝你早日找到你的部落。” 风道:“那就多谢树根大王了。” 树根大王转身对一旁的人道:“还站着干什么,快把老山放下来。不用了,我自己来。” 说着树根大王亲自上去给老山鬼解绳子, 一旁的树根山鬼并不理会树根大王快乐的忙活,只是冷冷的盯着风,目光锋利如刀。 回到树洞,风见老山鬼身上无伤,只是手上勒出了一些痕迹,并无大碍,也就放心下来,让老山鬼收拾好东西,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就离开这是非之地。 回到自己的树洞,正在收拾时,榕果偷偷摸摸的过来。一脸惊魂未定的榕果,却不敢进入风那早就扩大了数倍的榕树洞。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又不敢说。 风问道:“你想跟我一起走吗?” 榕果道:“你可以不用走的。” 风笑道:“如果你想跟我走,那明天我就跟树根大王说一声,他应该会同意你跟我一起走的。” 榕果却依旧一动不动,有些委屈,又有些害怕。道:“五天前山鬼找到我,问你平时去哪里,有什么习惯之类的,我都告诉她了,我想山鬼去找过你了。” 风知道山鬼在部落里的权威,以树根山鬼的手段榕果也不敢不说。笑道:“我知道是你告诉她的,我不怪你,如果你愿意走,我可以带你离开。” 榕果道:“你不能走,只要你不走,我一定会听你的话,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风道:“如果你不愿意跟我走那就走开吧。这里不属于我。” 听了风的话,榕果脸色纠结道:“你们离开部落,到外面是活不下去的。” 风没有说话继续收拾着东西。 榕果站在外面盯着风看,见无法劝说风,踌躇了好一会,终于转身离开了。 天色一亮,榕树林里就响起了号角声,那是部落集合的号角。 两人收拾妥当,向部落中央的空地走去,老山鬼叮嘱风道:“一会见树根大王与山鬼,记住不要吃任何东西,也不要喝任何东西。” 风没想到老山鬼这般小心,就问道:“为什么?” 老山鬼道:“我感觉那山鬼并不想让你离开。山鬼有诸多手段,我们不得不小心。” 风答应道:“我什么也不碰。说上几句话,离开就是了。” 老山鬼道:“这样最好!” 也许是准备要离开了,心情也都放松了下来,特别是风,总感觉树根山鬼这个女人太过阴毒,通过榕果掌握自己的行踪与习惯,色诱自己,还想让自己去杀树根大王,今天就离开了,这里的一切与我无关了!风一阵轻松。 空地上已站满了部落人。但树根大王与树根山鬼并不在场,只有战士们一群,女人一群。孩子们一群。都等在树根大王树洞外等着,看风过来了,战士们纷纷与风打着招呼。 一起狩猎的时间不长,但有风在,狩猎就象搬家,虽然扛着太多的猎物累是累点。但是安全,同时也高兴啊。知道风要离开,很多战士都有些舍不得。风走了以后,战士们狩猎又得冒着生命危险了。 那些女人孩子们也对风印象不错,虽然平时很少见到风,但自从风来到部落后,每天的肉食,几乎都是随便吃的。风走了,以后又得过紧巴巴的日子了。 大王洞口有一名画的雪白脸女人,见风他们来了,就过对风道:“大王有话跟你说,让你到里面去谈。” 风想着树根大王可能有什么私密的话要跟自己说,答应一声,让老山鬼在这等一下,自己向树洞走去。 树根大王的树洞就在空地边缘,是一棵足有十多米粗的大树,正好树下有一个树洞正对着空地。这是树根大王与自己老婆们居住的地方。风这还是第一次进去。 还未到门口,风就闻到一丝血腥气,部落里每天都要切割猎物,四处都弥漫着血腥气也很正常,但这一丝血腥气却是新鲜的,风一皱眉,树根大王难道新杀了什么动物,要跟自己喝血酒之类的不成。 风打定主意,一口不喝,即使没有老山鬼的叮嘱,风也不会喝生的东西,平时连生水都不喝,更何况是鲜血这种东西了,即使他表示出多高的规格,传统什么的也不喝。 掀开洞口的兽皮,走进洞内,风惊讶的发现,这哪里是树洞啊,这里比一个普通人家的大厅还大,难道这榕树完全被挖空了不成,有这么一个足有几十平的大厅,各种水果,肉食摆成一个巨大的环形,这是准备要开席? 风环视一圈,却发现里面没有一个人,不由得心中诧异。一起进来的白面女子道:“大王在上面等你,你沿一侧的入口上去吧。” 说完掀开兽皮转身出去了。 风向最里面看去,那里果然有一个被挂起的兽皮挡住的洞口。风向兽皮走去,路过摆放肉食的地面,心中嘀咕,这么多的美食,要不要先尝尝,吃个饱再上路,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背包里的肉干也不多,也就只够两个人吃两三天的。 想想还是算了,去外面打猎吃新鲜的吧,早日出这个泥潭,心里也踏实一些。否则总感觉要出大事似的。不安心啊。 第十九章:树根山鬼的两件礼物 风掀起兽皮,这竟然是一个向上的木台阶,是直接在榕树上挖出来的,虽然不平整但还算方便。 当风来到二层,看到那里摆了一张木台,上面依旧摆着各种吃食。一旁坐着一个青丝素面的美人。见风上来,对着风展颜一笑,说不出的妩媚。 看到那张熟悉的脸,风的心“咚”的一下提了起来,树根山鬼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除了那日在小河里,风从来没见过树根山鬼素面,每天的脸上都是厚厚的石粉,看着挺吓人的。 今天她在这里素面见自己,什么意思?树根大王呢。风看了看她身后的一张巨大兽皮,似乎隔开了什么。风知道那后面还有一个巨大的空间,但风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动静,甚至呼吸声。风很确定这里除了树根山鬼只有自己。 风恢复了一下心情,平淡道:“我来见树根大王,向他告别。” 树根山鬼道:“你先过来,在这坐着等他。树根大王一会就来。” 风想了想就坐在木台旁边。闭目养神,等树根大王回来,想着只要一见面,招呼一声马上就走。 树根山鬼笑道:“风,你看我今天漂亮吗?” 风一言不发, 树根山鬼起身要过来,风也起身,树根山鬼似乎知道风在躲着自己就又坐下来,风也坐下来。 树根山鬼道:“你为什么要离开呢,在这里当树根大王不好吗?” 风不言。安静的坐着。 树根山鬼又道:“你是不是看不上这小小的树根部落?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把附近几个部落都合并过来。我相信这对你来说非常的容易,你想让部落变多大就能变成多大,即使与森林深处的大部落也能一较高下。” 风依旧不言。 树根山鬼也不在意,顾自的说道:“今天我为你准备了两件礼物。这第一件呢。” 树根山鬼说着两手向后一撩,兽皮网衣悄然而落,露出里面的赤裸美人,树根山鬼摆出一个销魂的姿势,媚眼如丝的看着风道:“那日在河中匆忙,没有让你得到我,今天我让你如愿以偿。” 风终于说话了,道:“如果没什么事,那我就先走了,请待我向树根大王问候,没能与他当面告辞。” 说着起身就要走。 树根山鬼盯着风,一脸意味深长道:“你还是跟他当面说吧。” 说着伸手把木台上的一块兽皮掀开,只见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摆在那里。 风仔细看去,不由得脑袋“嗡!”了一声,风刚才就闻到血腥气是从兽皮下传出来的,还以为树根大王准备送行或祭祀用的血食,没想到竟然是树根大王的人头。吃惊道:“你杀了他。” 树根山鬼面无表情道:“你提着这颗人头出去,告诉所有人,你杀了树根大王,现在起你就是新的树根大王了。有我山鬼在,不会有任何人反对,以后这树根部落就是你风的。所有的战士与女人都归你一人所有。你就是这里的王。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第二件礼物。” 风看着这个美丽性感的树根山鬼,身上却冷汗直冒。心中暗叫,我的个乖乖,这女人好生的歹毒。我要信了你的鬼话,真做了这个大王,有朝一日这树根大王可就是我的下场,你真当我傻啊。 有心暴起杀死她。但看到她那一副视死如归,孤注一掷的表情,却终难下手。长叹一声,转身就走。 树根山鬼没想到,风这时想到的竟是逃跑,想拦时,风已不见人影,几步跑过去到一层,只见最外面的兽皮晃,风已跑出榕树洞外了。不由得吃惊风的逃跑速度竟然如此之快。 且说老树根山鬼正在外面等着,过了很久,突然兽皮一掀,风从树洞中冲出来,脸色难看,还未及问,就听风说了一句,“快跟我走。” 说着拉起老山鬼就飞快的跑开了,只留下周围的部落战士及女人孩子,看得莫名其妙。风怎么跑的这么快。怎么了?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议论纷纷时,树根大王的洞口兽皮一扬,又一个人走了出来,不看则已,一看之下,所有人呆若木鸡。 出来人正是树根山鬼。今日的树根山鬼不同往日。只见她散发素面,就那么赤身裸体的走了出来。而且手中还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树根山鬼沉稳的站在众人面前,把人头高举,满面潮红的大声宣布:“刚刚风杀死了树根大王。并与我交尾。从今天起,风就是我们新的大王,我就是风的山鬼。” 树根山鬼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呆立原地。一时间鸦雀无声。一个清早送行怎么变成了大王的更迭。 树根山鬼站在那里,大腿上有污渍,胸上有手印的青紫捏痕,一脸潮红气喘,一如激烈交尾后的样子,让人看后春心狂跳。但那高举的滴血人头又让人望而生威。那可是部落的最强者,原大王啊。 树根山鬼见四周一片安静,似乎非常的不满,又一次高声道:“还不跪拜见新山鬼!” 树根山鬼声音一落,一旁的女人们率先跪了下来,高呼“山鬼!”女人一跪,孩子们也跟着跪下来,那边的战士相互看看,虽然心中震惊,但要真是风作了大王,那以后的日子应该会比树根大王时好,至少狩猎不是问题,当然心中愿意。 只是风刚才跑了,我们的新大王人呢。虽然心中有疑,但见女人孩子跪下了,想想后也陆续跪下,跟着一起高呼“山鬼。” 看着所有人跪下并高呼,树根山鬼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并暗自得意。高声道:“我们的新王一时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跑了出去,情绪平复下来后就会回来,部落一切照旧,我去看看我们的新王。” 森林里,树根山鬼站在一支插在地上的羽箭前,不敢向前走一步,不远处站着的并非风,而是老山鬼。 老山鬼道:“你破坏了山鬼的规矩。” 树根山鬼道:“大王更迭,新王杀掉旧王,山鬼归顺新王。这是森林法则。” 老树根山鬼道:“那是新王杀旧王,而山鬼向来是为大王拼死保命最坚决之人。你不插手阻止也就罢了,还亲手杀死旧王,这不是山鬼传承的信念,你既然能杀旧王,有朝一日你也敢杀新王,你让新王如何信任你。” “我有苦衷,我一定要杀死他。” “你破坏了山鬼的规矩,身为山鬼你应该明白是什么后果。” 树根山鬼冷笑道:“我知道我破坏了规矩,也知道后果,可我就是要杀死他,因为他在杀死旧王成为新王时,还杀死了我的孩子,我之所以还顺从他作她的山鬼,就是要在有一天杀了他为我的孩子报仇。” 第二十章:风不做树根大王 老山鬼叹了口气道:“规矩的存在,是有道理的,这即是对王的保护也是对山鬼的保护,不管你任何理由,你破坏了规矩就是破坏了大王与山鬼之间的纽带,再无法挽回曾经的信任。” “我要跟风说话。” 老山鬼叹了口气道:“风是不会回去的。你的所作所为,吓到他了,也吓到我了。你回去吧,看看你眼前的箭,你知道那是风射的。” 树根山鬼沉默了很久,俯身拔起地上的羽箭,转身离去了。 老山鬼见树根山鬼离开,也转身进入森林,不远处的一堆篝火旁,风正坐在那里为火堆添着柴。见老山鬼回来了,心有烦躁的问:“山鬼走了?” 老山鬼叹了一口气道:“走了。” 老山鬼道:“她也是个苦命的女人,这大王森林乱啊。” 随后两人都是一阵沉默。 风离开树根部落不久,就被树根山鬼追上了,并非是风无法摆脱,如果是风一个人,任树根山鬼如何追,也是追不上的。无奈有年纪大的老山鬼,无论如此也是走不快的。还不如直接做个了断,让树根山鬼死了这条心。 树根山鬼苦苦哀求风回去作树根部落的大王,并言她已在部落里掌控了一切,风只要回去即可,没有任何人会反对,他们也都期望风能回去。 风相信树根山鬼说的都是真的,树根山鬼有这个能力,风是怕了这个诱惑而又致命的鬼女人。她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只要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一长,风自觉无法抵抗她身体的诱惑,但是面对她杀人不眨眼的手段。风可不想哪天惹了她不高兴。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既然下不了杀了她的决心,那只能远远的躲开。风知道自己无法与树根山鬼面对面的解决,只得以森林的规矩,用羽箭划出范围,进入者死,这时老山鬼主动出来,愿与树根山鬼勾通,山鬼间有山鬼的办法。 果然树根山鬼离开了,她们的对话,风听的很清楚,风也为树根大王杀死树根山鬼的孩子难过。树根山鬼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是风不敢做这个大王,就象老山鬼所说的,风害怕了,风怕的不是山鬼杀了大王,是害怕树根山鬼这个人本身。 树根山鬼走了,一切终于恢复了正常。两人坐在篝火前咀嚼着烤的酥脆的肉干。 一旁的老山鬼有些悲哀道:如果遇到一个很好的部落,你只管留下,不用管我。我是山鬼,没有部落能容的下我。 风道:“你不作山鬼,别人也会看出来吗。” 老山鬼苦笑道:“即使我不做山鬼。虽然一般的部落人看不出来,但是只要是山鬼,一眼就会看出我是山鬼的。因为我们同是山神的仆人。我没办法在其它的部落里生活。” 风沉吟了一下道:“我们只管往森林深处走就好了,那里对我们友善,我们就在哪里留下来。没有友善的就一直走,直到找到你原来的部落。我想森林这么大,总有我们能够生活的地方。” 转眼间十几天过去了。走了多远,风已没有了概念,只是一路向北走,向着森林深处,外围空旷,部落很少,野兽众多,对于风来说,这不适合居住,虽然任何野兽对他来说都可以变成食物,但老山鬼太脆弱了,如果没有他保护,她无法活下去。 所以两人只能走进森林深处人多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生活,人多抱团取暖,相互扶持才能生存,另外风也想到人多的部落里去生活,人就该生活在人群中,而不是两个人荒郊野外生活。 森林部落多,总有部落会接纳他们。风有这个信心,只要他表现出他的实力,照顾老山鬼对于风来说是很容易的。 两人走走停停。并不急于赶路,这天两人正沿着山脚下的一条溪水走着。风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一股淡淡的腐烂气味,飘过来,前方有死亡腐烂的野兽或是森林里人死后随便丢在外面任野兽吃的兽葬,又走了一段路气味变的大了起来,老山鬼道:我们换一条路走吧,这臭味越来越大了。 风道:“这里的树林太密,不好找路,还是沿着溪水走方便一些,也许过去这段路就好了。” 又走了一段,风看着远处的树冠上落满了秃鹫。想来那里就是臭味的源头了,既然已经有这么重的臭味传出来,想来死的是大型动物,或有很多人,森林里在狩猎或部落间的战争时,死的人一般都会随意的丢在坑里,有的部落会掩埋一下,有的根本埋都不埋的丢在那等着野兽来吃,这就是部落人说的兽葬。 两人只要沿溪而行,穿过这一段想来那臭味就会没了。然而两人还没走几步,一声野兽般嚎叫从那边传来,惊得秃鹫纷纷飞了起来。 老山鬼害怕道:“有野兽?” 风却皱起了眉头道:“这是人声,不是野兽。” 听风这样说,老山鬼眼中满是惊骇,那边有人活着? 风道:“你在这等我,我过去看看。” 老山鬼道:“会不会有危险?” 风道:“声音里充满了绝望,想来是有人受伤,或濒临绝境。应该没有危险。我去去就回,你等在这里,有事马上向我呼叫。我会马上回来。” 说完放下背包,拿起短矛,向声音处潜去。而老山鬼也把手里的长矛对外端起来。 风在森林里穿行了两三百米,扒开挡在前面的灌木,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由得一皱眉,那是一处陡坡下面的一块空地。一块巨石边趴着一个人形怪物,之所以说是人形怪物,是因为它的个头太大了,象一堆破烂的肉山。 在它的四周,围着了圈野兽尸体碎片。有的皮毛完好,有的连是什么动物都无法分辨。更多的尸骨上有蛆虫在蠕动。让人望而作呕。臭味就是从这里传出去的。 风故意咳嗽一声,那个人形怪物没有反应,风小心的走过去。停在野兽尸体圈外面,仔细的打量那只怪物,过好一会风才确实那并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个人。他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两支手臂却奇怪的伸到前面那块巨大的石头下。 第二十一章:大块头巴古 他的块头大的让人不敢相信。如果说树根大王是风这些日子见过的最强壮魁梧的人,那这个人足有树根大王的两倍大。 脑袋看着比脸盆还大上一圈,两腿粗的象水桶一样,身上血肉模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后脑上的头皮也掉了一块。 怪物虽然不动,但风知道,这家伙还活着,而且一点也不虚弱,刚才的那声中气十足的嚎叫,可不象一个要死的人能发出来的。 风用长矛末端推了推那只如同小船般的大脚,没有反应。就把矛柄伸到他的脑袋上,轻轻的敲了两下,问道:还活着吗?大块头依旧没有反应。风笑道:“活着就动一下,不然我就用矛戳你了。” 果然那个大脑袋转动了一下,露出他的脸,看到他的脸,风吓了一跳,这还是人吗,整个脸肿的已分不清哪是眼睛,那是鼻子。而且青一块红一块的上面还全是血迹。猛一看比鬼还吓人。 已经肿胀的成一条细缝的眼睛里面透出绝望的目光,全是血迹的厚厚嘴唇蠕动着发出结结巴巴的乞求声音。“求求求求求你,杀杀杀杀杀了我!” 风耐心的的听完他的乞求,本来还以为这家伙装死是为了象杀死这些野兽一样的想偷袭自己,没想到却是要自己杀了他。 从地上的痕迹,与四周分布的野兽看,他的身体只能在巨石前呈扇形活动,再看他的双臂伸到巨石下面,估计是被压在巨石下了。 风抬头看看陡坡上一样的山石,这块石头应该是从山上滚下来的。周围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同样石块。风看着他的脸问道:“你的胳膊被压住了?” “是是是是是的。” 风纳闷的看看四周道:“你的胳膊怎么会被石头压住的?” “狩狩狩狩狩猎时,我我我我我我我我被——。” 风听他结结巴巴的话,听的头都是要爆炸了,花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大块头叫巴古,是距这里比较远的一个部落里的战士。 好多天前,他与部落的其它人在这里狩猎时碰上了巨熊。他在与巨熊打斗时,被巨熊拍倒在地,昏了过去,巨熊向山上跑时,把一块本就摇晃的巨石踩了下来,结果正砸在他的胳膊上。 虽然还活着,但一个失去双臂的人即使能活下来也没什么用了。部落里连老一些的人都不愿养活,更何况失去双臂的残疾人了。所以就直接丢下他在这里自生自灭了。 族人走后,有野兽过来想要吃他,结果反而被倔犟的他用腿杀死,他就是靠着啃食这些野兽活到了现在。 他不想再遭罪的活着了,又不想被野兽生吞活吃,就想用头撞石头,奈何双臂前伸的被压住,头碰不到石头,只能用头撞地,结果地面又是泥土,把头都撞肿了也死不了。 现在活又活不成,死又死不了。就这样僵持在这里,所以见到风来了,就乞求风杀了他,给他一个痛快,不要再遭受这种非人的折磨了。 对于部落里对受伤族人的抛弃,和对死去族人的冷漠,风在树根部落那里也深有体会。叹惜了一口气道:“好吧,我满足你的愿望。” 听了风的话,大块开心的说:“谢谢谢谢谢谢谢谢你。” 说完闭上肿胀的眼缝,又把头趴在那里,安静的准备接受自己生命的终结。 风杀的野兽多了,人还是第一次杀,风也不明白自己第一次杀人竟然没有太多情绪,也感觉不到紧张,似乎自己曾经杀过很多人锻炼的足够冷血是的。 持着短矛,风的目光在大块头巴古的心脏与脑袋上来回打量,思索怎么样让他更快的感觉不到太多的痛苦就死去。而又不弄坏自己曜石的矛头。 看着看着风突然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家伙的样子虽然看着吓人,四处都是伤,一片血肉模糊的不成人型,这应该是与野兽博斗时留下来的抓伤与咬伤,不过都是一些皮肉伤,而且大部分都已结疤,只是上面覆盖的血迹看着有些吓人而已。 这家伙的身体还强壮着呢。再看他的露在巨石外一点手臂,那里只是蹭破了点皮,连肿都没有肿,不象是砸碎了手臂骨头的样子,如果骨头都断了他的胳膊早就应该肿起来了。不至于象现在没事一样。也许这家伙的手臂根本就没有问题。只是卡住了而已。 大块头巴古,趴了好半天也不见风动手,就奇怪的抬起头看向风。 风对他一笑,用矛柄捅了捅他露在外面的胳膊道:痛不痛。 巴古有些发懞,不刺我的脑袋,捅我胳膊作什么,还问我痛不痛,这样也死不了啊。虽然不明白风的用意,但还是老实的回答道:“不痛。” 风笑道:“你死不了,我叫人把石头搬开,把你救出来。” 巴古一下子更懵了,呆呆的看着风离开后还一动不动的愣着,内心里被极大的喜悦所充满,“我死不了?叫人把我救出来,我还能活?”除非迫不得已,谁不想活着。谁愿意去死啊。 听到声音,大块头巴古艰难的扭头看去,刚刚燃起的希望一下沉入谷底,本以为风会叫来更多的强壮的人来帮自己,哪知他只带来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当初十几个族人可是都没有搬动这块大石头,这个老女人就更不可能搬运它了。 老山鬼见到大块头巴古的样子,也都吓了一跳,这样子实在是太过吓人,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开始帮风准备起来。 巨石呈不太规则的长方形,比一辆轿车还是大些。估计至少也有十几,二十吨,搬走是不可能的。但要是从一边用一个结实的撬棍把它撬起一个缝隙,让大巴古把胳膊拉出来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风说能救他的原因。 风让老山鬼把石头的周围清理干净,自己则去寻了可以制作撬棍的材料,很快风就幸运的找到一棵,碗口粗的石檀木,这种树林极为坚硬,而且笔直,是个当作撬棍的好材料,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砍倒,去掉枝叉,与树冠,扛着足有五六米长的一根树干回去了。 见到风扛着一根长长的树干,巴古不知风要做什么,想问,但想到自己结巴的毛病,还是老实的闭上嘴吧,反正大不了一死,也就不问了。 第二十二章:神术 夹住巴古手臂的巨石与地面的间的缝隙虽然不算大,但风还是把树干的一头插了进去,,虽然只进去不足一拃,风试着去用抬树干,巨石一动不动,反而把树干压进了泥土。这样是不行的。 风看了看巨石右边这一端的缝隙,那里倒是缝隙较大,而且地面是岩石。巨石横压在巴古的手臂上,从右边撬应该更省力,风把树干从右边插进去,找来两块不大的石头,条形的放到树干下垫着作为杠杆的支点。 另外一块石头放到缝隙里卡在巨石与地面的岩石间,让老山鬼拿一根棍子顶着石块,并告诉老山鬼当把巨石撬起一点时,她就马上把石块向缝隙里推,卡住巨石,防止它再落下来,给大块头造成二次伤害。 一切准备停当后,风到树干的另一端用力的向下压去,只听嘎吱吱的木头被挤压的声响传来。 “动动动动动了。” 大块头巴古先激动的喊了起来。随后老山换也叫道,我这也塞进去了一点。 风过来看看有效果就又调整了一下支点力矩的位置与破碎的树干接触面。第二次用树干撬。这一次,风用力一压,巨石一下就抬起来很大一段距离。 风还没问老山鬼加楔子的情况,那边的大块头已经,哈哈大笑的抽出手臂,爬起来,疯狂的又蹦又跳。高兴的“呕呕呕呕”的大叫着。 两人站在那里也为大块头高兴,但是眼里明显还有着一丝不忍,因为两人都看到大块头的两只手掌破烂不堪,还有指头如同破布般的耷拉着。 风看了一眼巨石下的石缝,那里的岩石上还残留着碎烂的手指与血迹,看来巨石是直接就砸在手指之上,所幸巨石与下面岩石没有完全合死,还留有缝隙。 所以手指没有当场就被砸烂,只是被压在那里,两支手臂处下边是泥土,而且缝隙很大,虽然没有受伤,却也把两臂束缚的死死的无法拉出来。 风走过去道:“我看看你的手。” 大块头这才安静下来,把手伸到风的面前。其实他早就看到了自己手的样子,对于自己的受伤的状况,他从被压在下面那刻就已经知道结果。现在这样已经比他预计的要好多了。他高兴的是自己再不用受那种想死都不能的痛苦折磨了。 老山鬼也走过来看看那双破烂的手,叹了口气没有说话就走开了,但那种表情谁都看得出来。 大块头在部落也见过别人受重伤当然也知道老山鬼的叹惜是什么意思,满脸是笑道:“我我我我我我我知道我,我我我我我活不成了,但但但但但是,死死死死死之前,能能能能能能能不在,受受受受受受折磨,我我我我我我我我高兴。” 风听大块头巴古这么说,抬起头看着这个巨人般的家伙道:“你不一定得死,但这双手肯定留不住了,我要剁掉。” 大块头低着头看着风,这个瘦弱的人的话还是可信的,先前就说要救自己,用了一根树干就神奇的把十几个人都不能移动一下的石头抬了起来。真的把自己从石头下解救出来,现在他又说自己死不了,也许他真的有办法,至于这双手。本来就要不成了,只要能活命,这双手又算什么。如果能活,谁愿意死呢! 巴古一脸激动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风听得脑袋瓜子痛,急忙打断道:“想活命,就不要说话了,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好了。” 巴古马上闭上嘴巴,一脸的虔诚,使劲的点头。 一旁的老山鬼听说风要救大块头,转过头吃惊的看着风道:“你会鬼术?” 风笑了,打趣道:“我不会鬼术,我会神术。” 老山鬼瞪大了眼睛。一旁的两人都瞪大眼睛看风。 风一挥手道:我们先离开这,这里味道太难受了。一会还可能有野兽过来。说着带着三人离开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四人来到一个向阳背风的断崖下的溪水边,风让老山鬼生火用皮袋里用来煮肉的陶锅,洗刷干净,烧一锅溪水。准备为巴古治伤。 老山鬼把风拉到一边小声道:“你给巴古治伤时,我能看你的神术吗。” 风差点笑出来,自己只是那么一说,这老山鬼当真了。笑道:“当然可以了,你要是不懂我还可以教你,对了,把你背包里治外伤的那些药都拿出来,一会要用。” 老山鬼为难道:“那些都是鬼术的药,治治小伤可以,这种重伤恐怕不管用。” 风道:“你怎么知道不管用,我不都是你救好的吗。怎么能不管用了。” 老山鬼道:“你的伤势其实不重,即使不用那些山神泥也会养好,在我原来部落也有手脚受伤,切掉后即使糊上山神泥,但十个人中也不会活下一个来。反而不如用火碳烫,十人中还可能活一两人。” 风知道那些人是如何死的,多数都是因为没有消毒,感染死的。有时只有很小的伤口都会因感染而死,活命基本靠自身免疫力的强大与否。想了想于是道:“先拿出来吧,我用的是神术,鬼药也能可能用得上。” 风说着把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大丛迎春花,风知道这种东西的叶子对外伤非常有好处,之所以选在这里,还是看到那些迎春花,于是道:“你去把那边迎春花的叶子给我多摘一些捣烂,我一会用。” 老山鬼看着那一丛灌木奇怪道:“那是咕得可,不是迎春花。” 风道:“在我的故乡就叫迎春花,你就去摘吧。” 过了一会,见老山鬼摘的花叶捣的差不多了,就把从老山鬼的头上把头发割下一绺放到开水中煮。 一切准备妥当,风先在地干燥平坦的地上铺上一层厚厚的干草,让巴古仰躺在上面,把手伸出来放到一旁的一块用开水清洗干净的白色石头上,石头大小如一小凳,表面比巴古的大手还大上一点,而且平整光滑,正好当为一个小手术台。风准备为巴古作一个截肢手术了。 见风要为巴古治伤了,老山鬼站在一旁瞪大眼睛的盯着风的一举一动,生怕一不留神漏掉某个细节。 风先是用开水烫过的树棉把巴古的手及小臂擦拭干净。就看着巴古道:“我要把你手上的坏肉切掉,你忍着一点。放心你肯定死不了。” 风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对自己接下来的手术多有信心,反而是没有信心,在这个什么药都没有,工具简陋的地方,随便一个小伤口都可能死人,更何况是截肢手术,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想给巴古一个相信自己能活的信心,因为巴古能不能活只能靠他自身强大的免疫力与精神上的信念了。 第二十三章:水与火 巴古正要开口说话,但想到自己一开口就会结巴,反而让风头痛,干脆也不说话,直接使劲地点头。 风四处看了看,随手就把被火烧了大半的一块湿木棍横塞到巴古的嘴里。 风见巴古准备好了,就拿过自己随身携带的那个黑木盒。两手一用力,盒子就分开了,风从里面把那把刀取了出来。看到风拿出的长刀,巴古瞪大了眼睛。 这把刀自从风箭射巨熊后就再也没有拿出来过。不是风不想使,而是这东西太惹眼了,在所有人都用石器的部落里拿出一把金属的刀来,无疑于拿出一把神器。相信没有人不眼热。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收起来的好。 巴古见到风从一个奇特的木棍中拿出一个样子精美的特别物件出来。这一定就是风施展神术的神器。见风拿出这东西给自己治伤,巴古更加确信风说的话了,风用神器为自己治伤,那自己肯定死不了了。 风把刀在一旁的火上燎了一下,就对巴古的右手开始了手术,手术很简单,只是把死肉去掉,从手腕的关节处切开,风不是用的直接剁下去,而是如剔骨一般把刀伸进关节间,紧贴骨节把手掌骨剜出来,风也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如此顺手,似乎是原来做过一般,横切,竖切刀片闪闪就完成了。 还把刀烧热把大血管烫焦封住,再用老山鬼那里找来的一根锋利骨针,用开水烫过后,穿上从开水中捞出来刚刚晒干的头发,把巴古的手腕处如缝衣服般的缝了起来。因为刚才切割时风特意把手腕处的上下肉皮多留出一些,现在正好缝合在一起,手术完成。 手腕处只看到一条缝合的伤口,并不见新肉在外面露着。随后风把老山鬼捣烂的迎春花叶泥,敷在伤口上。这样一只手就算完成了。说起来很简单容易,但从开始到结束也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完成。 风看了一眼巴古,发现巴古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如雨下,嘴里的棍子已经咬烂,但他愣是一声未哼,一动不动的伸着手任风把手术完成。不得不说这个家伙还真的有股子犟劲。 三人都休息了一会,又找了根木棍塞到巴古的嘴里,风就开始左手的手术。有点右手的先例,右手也很快的顺利完成。 风站起伸了一下僵硬的腰,见巴古一脸苍白的看着自己,风伸手把他嘴里的木棍取出来道:“完成了很顺利。” 听到风这么说,眼缝中露出感激的目光,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呕”的一声昏死过去。 这个大块头怕影响风的手术愣是从头到尾都没叫一声,就这么坚持了两个多小时,就是靠着一口气坚持着,在听到风的结果后,终于松了这口气,坚持不下去了,昏死过去也是正常。也正好好好休息一下。 转头见老山鬼盯着看看自己的长刀看,风笑道:“老山鬼,看明白我的神术没有。” 老山鬼道:“我看你整个过程并无特别之处,难道是这为你手中的这柄神刀。” 风道:“你看错了,我的神术在火,在水。” 见老山鬼奇怪的看着风不明所已,笑道:“这世上任何东西都有毒,在我的故乡叫它们细菌,要杀死它也很简单,用火烧,用水煮就可以了,这就是我动手前要把刀用火烧一下,把缝伤口的头发用水煮一下,只要用得上的东西都用开水烫一下,这个过程叫作消毒。只有用消过毒的东西才会安全。” 老山鬼喃喃自语道:“水与火。” 突然眼神中流露出不一样的神色,恍然道:“这么说你总是把生肉烤熟才吃,还要把水煮开才喝也是这个原因?” 风道:“对,就是这样,不消毒,就会把细菌带到身体里,会生病的。所以我们都要这样做。” 老山鬼看着风道:“你的故乡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我真想去你的故乡看看。” 风叹了口气道:“我也想回去!” 第二天,风一睁眼,就看到大块头巴古,象一只死了的青蛙一样正对着自己趴在那里,风吓了一跳,吃惊道:“死了?不会吧?” 风跳起来,过去一看,发现这家伙活的好好的,两只手腕也很好,没有再流血,也没有鼓包化脓。就叫道:“快起来,你怎么这样趴着?” 巴古没有动,依旧保持着那个好笑的动作。 一旁的老山鬼道:“他在向你伏拜,这是在认你为主。从此后他就是你的仆人了。你只要把手按到他的头上就算完成仪式了。” 风笑道:“我不需要什么仆人,你伤口好了后,直接回你原来的部落就行。如果你找不到,我可以帮你回去。” 巴古摇头道:“族族族族族族人——抛抛抛抛抛抛抛弃了我。你你你你你你你救了我,你你你你你你你去哪里,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去哪里。” 老山鬼也道:“他没了双手,即使回到部落,也很难生存下去。你倒不如收个仆人,帮我们背东西也不错。” 风想了想,道:“跟着我们也可以,不过你并不是我的仆人。以后如果你有了好去处,想要离开,随时可以离开。起来吧。” 巴古低头触地一声不出。风看向老山鬼,目露询问。 老山鬼道:“你用手抚在他的头上,再答应他认主即可。抬起他的下颌,扶起他,他才能起来。” 风依言用手抚在巴古的头上,认可了这个仆人,再抬起巴古的大脑袋,巴古果然顺势站起来。 老山鬼道:“仪式已成,现在他是你的奴仆了。” 风一脸愕然。 大块头巴古的伤势恢复之快极为惊人。第二天清醒过来就发现象变了一个人是的。身上脸上的肿胀消了大半,手腕上的缝合处也愈合的很好,在风放出不多的脓水后,就再也没有积存脓水了。 休息了三天后准备出发时,巴古竟然没事人一样,高兴的把两人的大背包都背到了自己的背上。风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肉皮已经长好了,虽然还不能受力,但已不痛了,只是有些痒。 看到大块头巴古这么快就没事人一样,不光是老山鬼惊的全不上嘴,就连风也不得不赞叹这家伙的生命力太过顽强了。巴古的伤愈,让老山鬼看风的眼神都变的不一样了,老山鬼一整天都在思索水与火,还有那些什么消毒之类的东西。 第二十四章:部落警告 巴古则理所当然的认为风既然施展了神术,那自己好的这么快是完全正常的,神术就应该是这样的,他见过部落里有人断手断腿的,虽然大多数人都死掉了,但也有人活下来,可是活下来的人无不是在数月后才算真正的正常,甚至有的人一年后摸上去还在痛。 象他这样几天时间就相当于别人几个月才达到的样子,他觉得如果这还不叫神术,那就没有什么可以叫做神术了。更是把救自己一命的风奉为神明。 风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其后是老山鬼,巴古扛着所有人的包裹走在最后。三个人的背包背在他的身上就象拿了两个气球在漫步一样的轻松。 风的身高差不多两米,在森林中的部落里算是中等偏高一点的身材了。身上的肌肉当然也非常的强壮,但是却没有部落人那种鼓胀爆炸的高高隆起的样子,这使他看起就比别人瘦弱很多。哪怕比他还矮的人看起来都比他强壮。 巴古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块头。当风站在巴古面前时,就象一个孩子,这家伙足有两米五左右,整整比风高出两个头,巴古的一条大腿看着都比风的腰粗上一圈。风非常不愿意站在巴古的身边,巴古硕大的块头不但阻挡了风的视线,给风一种身高的压迫感,跟他说话还得昂起头,一不留神就被他喷一脸的口水。 巴古个子大,而且非常的能吃,两个人背包里的存了十天的肉干口粮,结果被这个家伙两天不到就吃了个精光,风打回的猎物原来是打一次猎吃三天,还能存起一些肉干,外加一张兽皮出来。 现在一天一打猎,吃的时候还哪舍得剥皮啊,直接用火烤了连皮也一起吃了,哪里还能留下兽皮。风这才明白为何部落里的人看到老山鬼穿着兽皮衣的眼神了,兽皮为何那么珍贵了,兽皮都是吃饱了饭之后才能有的奢侈品。 不过有巴古这个大家伙在身边也有了不少的安全感,至少风可离开老山鬼到远处去狩猎,而不用担心自己离开后老山鬼会被野兽吃了。不象原来路上碰到什么吃什么,没有猎物就吃储备的肉干,而且有他扛着背包,两人都轻松了很多,走路也快了起来。 风看着一棵被剥去了好大一块树皮的大树上,用红色的石粉画着的奇怪符号。心中纳闷,这是什么东西,是有人一时兴起干的,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老山鬼走过来看了后皱起了眉。一脸严肃。大块头巴古看了一眼那个树干上的记号,就惊叫起来,“警警警警警警警告!” 风与老山鬼转头看向巴古,只见巴古脸上满是警觉的神情紧张道:“部部部部部部落警告。” 老山鬼道:“我来说吧。这是一个部落的边界,警告别人,没有经过这里主人的允许,闯进入者会被杀死。” 听到老山鬼的解释,巴古使劲的点头。巴古原来的部落应该是一个大部落,在外狩猎时看到过这东西,所以知道这东西代表着什么。 老山鬼又道:“这是一个很强大的部落,而且在这附近所有一定实力,只有这样的部落才敢对别人作出警示。” 风道:“那我们绕过去吗。” 老山鬼道:“这样部落的领地一般都是极大的,我们很难绕过去。不过这样的大部落一般都很喜欢吸收其它部落的人。也许我们可以去看看可不可在这个部落里生活。” “那我们怎么见到他们呢?” “只要一直向里走就可以,只要不跃过他们长矛或羽箭的位置就可以。如果想真正的见到他们,就得通过他们的考验才行。”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继续向里走就是了。” 一支羽箭从树林里射了出来,笔直的插在风面前的地面上,白色的尾羽抖动,风看了一眼,这是一支只有五六十公分的箭,箭杆纤细,与自己那一米多长的箭没办法比。 自己的长弓力道大,可以一箭射死一头巨熊,这种箭恐怕只能射穿它的皮毛,不过风却不敢小觑,这种短箭的威力不在力道,而在于上面的毒。 这种毒见血封喉,即使是一只巨熊被它射中,哪怕当时没有死,但也难逃一死,说起来比风的长箭更让人恐惧。 身后的巴古等人也都停下脚步,风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中没有武器,大声的对着前方的森林喊:“我们路过这里想要见部落的大王。” “你们见大王有什么事。” “我们要加入部落。”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流浪在森林中的迷路人。” “那个老女人不要,其它两人可以留下。” “巴古默默的露出两支没有手的手臂,并举起来。” “森林里又传来声音,这个大块头也不要。” 风道:“要留我们一起留,要么一起走。我们不分开。” “那你们可以走了。” “我们会献上珍贵的兽皮作为礼物,希望允许我们穿过你们的部落。” 说着风从巴古背上的背包中拿出两张叠放整齐的兽皮。 灌木丛内一片晃动,一个身材壮实挺拔的森林女战士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头上戴着一条插着黑色羽毛的兽皮抹额。 腰间系着一条特别的皮裙,几十条细小的辫子如灌木丛一样蓬松在头上立着,脸上画了两三条黑色的横纹。手里持着一根锋利的曜石短矛。 她径直来到兽皮前看了一眼,眼中露出不易察觉的惊讶,因为那是两张成年山虎的皮,而不是鹿皮,她没有动那两张兽皮而是来到风的面前,盯着风的眼睛道:“这是你亲手杀死的?” 风道:“是我用长弓射杀的。” 部落战士看了一眼风背后那一篓超长的巨大羽箭,背上背着两支短矛还有一根木棍,并没有什么弓。沉声道:“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人。” 风道:“扎拉部落。” 部落战士皱了一下眉,她没有听过这个部落。问道:“你想留下来?” “我们是一起的,要留一起,走也一起。” 女战士抬头看着天空中一只发现食物却不敢下来正在盘旋的秃鹫道:“你能把它射下来吗。” 第二十五章: 尼巴部落 风听了,二话不说,随手抽出背后的长木棍戳在地上,伸右脚一踏,木棍一弯,一条坚硬的弓弦就被挂在上面,风就势半蹲在地,一低头,一只长箭在手,只听咯吱吱长弓如满月,随即,“嗖”的一声,长箭如流星一般直扑天上的秃鹫。 风做完这一套动作只是在瞬间就完成了,而且行云流水,说不出的流畅洒脱,女战士眼中惊讶的看着风一脸微笑的抬头看天,也把目光向天上的秃鹫看去。 正看到那被一箭射穿的秃鹫晃晃悠悠的从天上掉下来。听得一声不大的砸断树枝的声音,森林太过茂密没有去寻,女战士一又眼睛放光的看着风道:“你不用走了,跟着我吧!我保证你天天有肉吃。” 风双手抱拳于胸道:“我叫风,这是老——。” 女战士一挥手打断道:“我知道你叫风就可以了,其它人叫什么,不用告诉我。我叫尼亚,带上你的东西跟我走吧。” 说着转身就走,风无语的看看老山鬼与巴古。三人对视了一眼拿起兽皮跟上尼亚。 穿过那片不大的灌木丛,那里站着至少有五个男女部落战士。手里有弓箭,长矛,短矛等各种武器。树上还有部落战士背着弓箭从树上下来,跟上尼亚,转眼间就有二十六人跟在尼亚的身后,尼亚似乎是这群人的头领。 一群人跟着尼亚向森林深处走去。但风知道,这些人虽然跟着尼亚走了,树上依旧有人手持弓箭的藏在繁茂的枝叶间。这尼巴部落的戒备似乎很是严密。 尼亚带着众人来到片开阔地,开阔地上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用石头垒起来的石头房子,房子形状很象因纽特人的雪屋,不过因为石头大小形状各不相同,所以垒出来的石头房子就如各种形状的半个花生米壳扣在地上。 尼亚看了一眼巴古的体型,向最外边的一处边缘道:“那里有一个大的空屋子,你们去那里,收拾一下住那个石屋。” 房子并不高与人的身高差不多,人进去需要低着头。不过进去后,地面又向下深挖了有一米左右,站直了身体还是没问题的,宽敞谈不让,住三四个人还是不算拥挤的,不过看看巴古那一个顶两个的体型,进口就显得小了,勉强能进来,进来后就低着头,两手伸开能摸到两边的石墙。还是有些憋屈。 风道:“过两天,我们把地面再向下深挖一下,就能抬起头了。如果还是觉得憋屈,那过些日子,我们重新给你单独作一个大的石屋,暂时先这么住吧。” 几人正收拾着,忽然一阵急促的号角声从远方传来。风走出石屋,抬头向号角声处看去,只有茂密的森林,什么也看不到。 这时一个部落战士跑过来对风道:“头领叫你过去。” 风听了告诉老山鬼等人在这里收拾,自己跟着那个部落战士向石屋群的另一边跑过去。 尼亚已经组织好队伍,见到去找风的部落战士与风一起跑过来,就招呼一声,让两人跟上队伍向号角声向跑去。 山底下的一条小河边。两队部落战士在河水里混战成一团。同时急促的号角响个不停。突然对面的森林里冲出一支几十人的队伍加入战斗,为首的是一名赤裸上身的壮汉。 头戴一支近一米长的白色羽毛,手中一根两米多长的大棒,挥的如同车轮一般,凶悍的一塌糊涂,竟然没有人能抵挡一二,一时间混战的战场被从河水里推到了岸边,更是向丛林这边推进。 一处山顶的的岩石上,看着下方河岸边足有两百多人的混战,尼亚对一旁的风道:“那三个头戴白色高羽的部落战士看清了吗?” 风点头道:“看清了。” “他们是扎吉部落的最为凶悍的三个头领,你能射杀他们吗?” 风道:“太远了,我的箭够不到。我需要靠近才行。” 尼亚道:“那就靠近,你要是能射杀他们任何一个,我会亲自向大王给你请功。” 风道:“好!我靠近试试。” 尼亚见风闪身进入森林,还有些不放心,对其它的部落战士道:“下去帮助我们的大王,不能让扎吉部落的人进入我们的森林。” 部落战士都闪身钻进了森林。尼亚自己却并没有动,只是看着对方把战线向这边推进。特别是新加入的那个头领,都是老熟人。 那个家伙叫扎布,是扎吉部落最难缠的家伙,每次他的出现都会让尼巴部落头疼。自己虽然来援助,但自己的实力自己明白。 尼亚也不想进入战场,那里太危险了,而且扎吉部落之所以发起进攻,还不是想讨要人与兽皮。打赢了才好讲条件。每次都是这样。 尼亚正想着,一声巨大的弓弦响吓了自己一跳,这种声音太过熟悉了,尼亚饶有兴趣的看着下面的战场。随后尼亚的脸就僵住了,在战场中嗷嗷叫唤着横冲直撞的扎布,“啊!”的一声惨叫,一头栽倒在地,一支长长的羽箭把他身体射穿了。 这一变故让扎布身边的人都愣住了并停下手中的武器。惊恐的看着一动不动的扎布。 就在这时,又是一声弓弦响,如同穿过心脏般的传来,又是一声惨叫响起,扎吉族的另一名头领应声而倒,同样一支长长的羽箭身穿了他的身体。 这一次,整个战场都安静下来了,所有人都放弃了对手向四周看去,似乎在防备着那森林中射出的箭,那弓弦声太大了,每个人都听到了,就连尼亚都听的清楚,那是死亡的声音。 又是一声弓弦响,最后一个白羽人也倒下了,同样是一箭毙命。 哄的一下,扎吉部落的人拔腿就跑,冲过小河拼命的返回自己那边的森林,生怕跑的慢了会被羽箭射死,尼巴部落的人,欢呼的追过去。但只是冲过小河就停下来,并没有冲进对面的森林。只是在外面示威的叫喊着。 尼亚的嘴巴一直张着没有闭上,看到对方三个头领倒在那里。心中震惊,这个风的箭术也太夸张了吧。就这么一转眼,三个头领,那是三个头领啊。就这么死了? 好一会反应过来的尼亚,飞快的冲下山坡,喊叫着冲向河边,装出要大杀四方的架式。 第二十六章:大胜之后杀勇士 石屋群中的空地上。风一次又一次的被部落战士抛向空中。欢呼声此起彼伏。 尼亚坐在火堆那里一边吃一块烤肉,一边两眼放光的看着被抛向空中的风,笑着对一旁的正目不转睛的看着风的女战士道:“今晚风要陪我睡,你就不用想了。” 女战士听了,脸色一僵,但随后笑道:“那是了,这样的男人就应该是头领的。” 欢闹了一会,见风被人放了下来,尼亚就对女战士道:“把他给我叫过来。” 女战士正要过去,却见风已被一群战士推搡着向这边走来,就笑道:“不用叫了,他主动过来了。” 一个身穿皮甲,头上有一支黑羽的头领走向尼亚。 尼亚不悦道:“大王不是说要亲自过来参加庆祝吗,怎么只让你过来了。” 皮甲战士,转头看了一眼正被欢呼战士簇拥着走过来的风。脸色严肃道:“到你屋内说话。” 尼亚愣了一下,转头看向那边过来的风。四目相对,尼亚对风投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那边的风也笑着回应着。 尼亚转过头来道:“跟我来吧。” 两人钻进不远的石屋,同时放下挂在门上的兽皮。 风走过来坐到尼亚的位置上,伸手取过一块烤的香气四溢的兽肉,咬了一口,刚才尼亚对风别有意味的笑,让风有一丝兴奋。 一旁的女战士对风道:“吃饱点,今晚可有你累的了,我们的尼亚头领今晚要赏你入帐呢。” 风哈哈一笑,没有说话,他从刚才尼亚的笑容中也猜出一个大概,说实在的,以尼亚那结实健美的体形,风还真有几分期待。 不过他看到尼亚与另外一个也是头带黑羽的男人进了石屋,还是让风有些许不爽。不由得倾耳向石屋里听去。然而当风仔细去听时,四周似乎一下就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石屋内两人的私语。然而听清了里面的谈话后,风的脸一下变的刷白。 “扎吉部落来人讲和了,说两族永不再战。大王答应了。” “这是好事啊,我们本来就不如他们人多,但大王也不能不过来参加庆祝啊,我的风可是出了好大力的。” “扎吉部落有个条件。要射杀他们三个头领的那个人的人头。” “咝!这怎么行呢,风是我们的人。不能动。” “如果不答应,扎吉部落将与我们血战到底。不死不休。” “大王怎么说的。” “大王已经答应了,并承诺明天一早就把风的人头送过去。” “啊,风刚立了功,这样做太过分了吧。” “牺牲一个人,保一族平安,这不是很好吗,而且我听说那个风只是你今天碰巧吸收的一个外族人,杀也就杀了。” “虽然只有一天,但那也是我的人,我要大王给我足够的补偿。否则我坚决不答应——。” 后面的话风已经听不清了,风的脑子里一片混乱,深吸了两口气,平服了一下情绪。转头对一旁的女战士道:“一会尼亚头领找我,告诉她,我先去洗个澡,再回去把我最好的兽皮取来作为礼物献给头领,让头领安心的等我回来。” 女战士一脸羡慕道:“你还真会讨头领欢心。快去快回吧。” 风刚走不久,尼亚就从石屋里出来了,左右看了看,没有见到风。就脸色难看的问一旁的女战士道:“我看风刚才过来了,人呢?” 女战士一脸暧昧道:“他说去洗个澡,还要把他最好的兽皮拿来献给你,让你等他一会。” 尼亚听到女战士这么说,眉头一皱,转头一脸生气的看着跟在身后的皮甲头领。 两人的对话皮甲头领听清清楚楚,他双手一摊作出一个这不管我事的表情。 尼亚生气的坐了下来,拿起烤在火上的肉,咬了一口,却又狠狠的把肉吐到火堆里,一阵滋滋作响。 一旁的女战士看出尼亚头领在生气,心中纳闷,这是怎么了,今天我们大胜,庆祝,不是好事吗。头领怎么象是被人把刚打到的猎物抢走了是的。女战士不敢问,只得埋头吃肉,心里胡乱猜测。 然而过去了好久,也不见风回来,尼亚不安的站起来,焦急的来回走动。突然她站住身形,与一旁的皮甲头领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看出对方眼中不安的神情,尼亚沉声道:“不好。” 尼亚马上抄起一旁的短矛,对着众人道:“带上武器,跟我来。” 说着急匆匆的向风的石屋住处跑去。 老山鬼与巴古刚把石屋收拾完。正坐在地上享受的晚餐。风突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一进屋就大喊道:“快,背上包马上走。” 老山鬼道:“怎么了,我们刚把兽皮拿出来铺开。” 风道:“兽皮不要了,背上包,马上走,尼巴部落要杀我,送给扎吉部落求和。” 老山鬼一边拉过背包一边惊慌的问道:“啊。为什么?” “来不及说了,马上走。” 三人只来及简单的装上一些东西,并带上一些武器就一头冲进已是黄昏的森林里。 尼亚与皮甲头领带着一群莫名其妙不知所谓的部落战士来到风的住处,发现已是人去屋空。 屋内虽然已收拾的干净,地上还铺了兽皮,但他们的背包与武器却不在了,而且还有匆忙离开散落在地上没来及收拾的东西,看来他们走的很是匆忙。 尼亚的脸色变的刷白刷白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叫了一声“追!”就率先冲了出去,她知道,风如果不死,两个部落的战争将再起。 扎吉部落虽然一下死了三个头领,但相对他们比尼巴部落多出太多的人数来说,这并不影响扎吉部落的太多战力,尼巴部落在扎吉部落的复仇下,很难存活。 更重要的是,尼亚部落又多了一个神出鬼没的敌人风,以风的箭术,没有人想活在风的恐惧之下。 尽管知道追杀风有多么的困难,但尼亚知道如果不能杀了风化解这一切,那么尼巴部落这一步错,就会是全族灭亡的结果。所以无论无何也要要不惜一切代价追上风,杀了风,才能化解这将要到来的一切灾难。 一边跑一边倾听身后动静的风突然道:“他们追上来了,巴古你背上老山鬼向北跑,我来断后。” 说着把老山鬼一把提起,丢到巴古的背上,就向来路跑去,巴古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已不见风的森林,背就老山鬼继续飞奔。 第二十七章:山鬼的鬼话 天亮了,尼亚石屋群中的空地上摆满了密密麻麻一地的尸体。 尼亚正惶恐不安的说着战况:“我亲眼看到他们进入了扎吉部落的边界,我们追到扎吉部落的边界就停下了,怕引起扎吉部落的不满,没有再追过去。” 尼巴大王看了一眼地上一个挨着一个的部落战士冰冷的尸体,颤声道:“你们只是追到边界,就死了这么多人?我们与扎吉部落打了这么多年,也没有死这么多人吧。现在怎么办?” 尼亚与其它的几个头领低着头不说话。特别是尼亚现在后怕的要死,要不是她一直躲在后面不敢前去追击,现在她已经躺在地上了,她从没想过那个风,竟然是个如此可怕的恶魔。 在黑夜中,只有一声声惨叫,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去追,在自己的人死的差不多时,就退了回来,只有到天亮时,才让人过去看看,结果只带回来一地的死尸,追到边界也只是她听战士说的,她根本不敢去,生怕风会躲在某处,突然给她一箭。 现在她才明白,自己惹上了一个比扎吉部落更可怕的敌人,不,是恶魔。她宁愿去与扎吉部落拼命,也不愿再去招惹风了。但愿风离开后,再也不要回来了,否则,不用扎吉部落出手,尼亚部落也会灭族。 见没有回答,尼巴大王又道:“扎吉部落的人很快就来了,我们怎么答复?尼亚,事情是你惹出来的,你来说怎么办!” 尼亚沉默了一会,眼珠一转,道:“大王,我们把这些人的尸体隐藏起来,并告诉扎吉部落的人说,我们自己不杀自己人,现在已经把那个风放逐到扎吉部落的领地了,有能力就杀了风,没能力就让风离开,也算完成了对他们的承诺。是死是活就看他们扎吉大王想要什么了,反正与我们无关了。” “让他们去追杀风好了,如果他们能杀死风最好,如果不能杀死风也会损失惨重,在他们不知我们损失这么多战士的情况,他们恐怕也不敢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了。” 尼巴大王惊讶的看了尼亚一眼,沉吟了一下,点头道:“就按你说的做吧。” 一天过去了,扎吉部落领地内,石屋外的尸体堆成了小山,扎吉大王一个人躺着石屋里的一张兽皮上,欲哭无泪,又惶恐不安,昨天一早尼巴部落传来消息说,尼巴部落不会杀死自己的勇士。 他们的勇士现已进入扎吉部落的地盘。如果扎吉部落想为自己的族人报仇,那么就亲手去猎杀好了,如果杀不了,那么就再不要提报仇的事。同时特别强调,进入扎吉部落的只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射杀扎吉部落三个头领的风。 面对这个表面强硬,实则服软送人头的事,扎吉大王非常的满意,心中暗夸尼巴部落好会作人,即不伤部落内其它部落战士的感情,还不失面子的把事办了。 扎吉大王在听到自己的部落战士传来消息说,确实有三个人进入了部落领地,一个老人,一个没有双手的壮汉,一个还不如普通战士强壮的人,心中奇怪,这就是杀了自己三个头领的人,不可能吧,难道尼巴部落骗自己,随便找三个人来应付。 扎吉大王想了想,先抓了再说,如果不是自己要的人,到时直接带人过去找尼巴大王,看他如何解释,同时为了提高战士的积极性,就马上就发布了一条让他后悔终生的命令,所有勇士一起去狩猎风,杀死风的勇士直接荣升头领。代替原来死去头领的位置。 于是灾难开始了,当有消息传来说有部落战士死亡时,扎吉大王不但没有重视,还特别的高兴,有部落战士死亡,说明敌人很是凶狠,更说明尼巴部落没有说谎,真的把风赶到自己部落这里了,并没有随便找个人充数。 为了尽快的解决这个风。把自己身边的头领也都派了出去,一天一夜过去了,那个风没有被杀死,而自己的部落战士的尸体却一批又一批被带回来堆满了石屋前的空地,足有两百名部落战士被杀死后,再没人敢去追杀了。 当听到有人说那个风离开了部落的领地后,所有人都长出一口气,没有人再敢提那个恶魔风一个字。看着捡回来堆成山的战士尸体。扎吉大王这才发现自己似乎中了尼巴部落的诡计。 但这时,他却真的不敢再去找尼巴部落的麻烦了,损失了一半的部落战士后,扎吉部落的人已不在是尼巴部落的对手了。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尼巴部落会不会再趁机打上门来。不过扎吉部落就此一蹶不震,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了。 扎吉部落的山鬼来到扎吉大王身边,道:“大王想不想报仇。” 扎吉大王一个激灵,惊恐的看着山鬼生气道:“只要那个恶魔别在回来,他要什么我给什么,还谈什么报仇!” 山鬼笑道:“大王不要生气,那个三个人离开了我们的部落,到了阿斯部落去了。我们应该告诉阿斯大王有三个尼巴部落的战士偷了尼巴大王最贵重的东西跑去了他们部落,我们派人帮阿斯部落一起抓那三个人。到时把他们偷的东西分我们一半就行。” 扎吉大王哭笑不得道:“我们现在哪还有人可以派出去!即使能派出人也不能派去送死啊!” “大王放心,阿斯大王一向是个好占便宜的主,这种好事他哪会分我们一半,肯定不同意我们派人过去参与。一定是想着自己动手去抓那三个人,东西全都自己留下。如果他们能把那个恶魔风抓住杀了,不就替你报仇了吗。” “阿斯部落与我们差不多,他不可能抓住他的,而且也会损失惨重。” 山鬼笑道:“他损失惨重!不就是与我们一样了,以后也就没办法欺负我们了。” 扎吉大王脸上露出笑容道:“这个主意好,受损失大家一起损失,也让那个阿斯大王啃啃这个硬骨头。” 扎吉大王又脸色一变道:“要是他们真的把三人抓住了,发现没有偷尼巴大王的东西,是我们在骗他们怎么办。” 山鬼笑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就推到尼巴部落去,就说是尼巴大王这样告诉我们的,与我们无关。” “如果阿斯大王找尼巴部落核实呢。” 山鬼道:“核实又能怎么样,我们一口咬定尼巴大王就是这么说的,阿斯部落即使抓住那三个人,恐怕也是死伤惨重,阿斯大王到时就是明知我们骗了他,恐怕在自己伤亡严重之下也不敢过来找我们了,只能暗自吃下这个哑巴亏。” 扎吉大王点头称赞:“好,这个主意好。我马上让人送信过去,不能让那三个恶魔离开了阿斯部落。” 第二十八章:杀的人还不够啊 森林中,一阵草木晃动,一身是血的风走了出来,当看清是风后,持着短矛的老山鬼与巴古才放下戒备。 又拼杀了一夜,风疲劳到了极致。风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吓坏了的老山鬼过来检查风的身体,看看哪里受伤了。 风笑道:“血是别人的,我没受伤。” 老山鬼才不管风说什么,在确认了风真的没有受伤后,才松了一口气道:“没伤就好,再有人追上来,你让巴古背着你跑吧,我老了,本来也活不几天了,没必要再跑了。” 风道:“我想他们不会追了,我们只管走就好了。” 见两人看着自己,风道:“开始追我们的是尼亚部落的人,后来的是扎吉部落的人。现在我们应该进入一个新的部落领地了,他们不敢进入别人的领地追击的。” 知道暂时安全了,老山鬼这才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追杀我们。” 巴古也非常想知道这个问题,本来一切好好的,听说风还跟着部落的队伍打了一个大胜仗,怎么一转眼就开始逃亡了,急的连说话,询问原因的时间都没有,而且这一跑就是一天两夜。 风道:“这事不怪我们,是尼巴部落与扎吉部落的事。” 说着就把事情的经过与在尼亚石屋里听到的事说了一遍,至于自己杀了多少人,风没有说,其实风自己也不记得有多少人被自己杀了,风只说自己把追赶的人杀了一些后,就再没有人追了。 听完事情的起因,经过,老山鬼与巴古,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帮部落打胜了敌人,为了不再发生战争竟然要杀掉立功的自己人。这种部落怎么能留下生活。 巴古挥舞着两支没有手的胳膊怪叫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要战斗。我我我我我我我——要要要要要要战斗。” 风道:“你想要战斗还早,等你的手腕完全长好,可以承受力量时再说吧。” 巴古颓然的低下头。 风激战了两夜一天,疲劳至极,到头就睡,直睡了一天一夜才悠悠的醒来,看着老山鬼与巴古一直守在身边。风蹦起来精神抖擞的笑道:“我们出发。” 老山鬼与巴古如看怪物一般的看着风,巴古嘴角抽搐。那两夜一天时,自己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只是一路奔逃。 可是身后那连成一片的惨叫就没有停,回来后风身上几乎象粘了一层血铠般的血渍无不在诉说着那一战之激烈残酷。 这个风看着一点也不强壮,甚至还有些瘦弱,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能经过如此激烈的战斗后只是睡了一天一夜就没事了,最重要的是他还没有受伤,这风还是人吗? 巴古颓然道:“我没没没没没手,只能背背背背背背东西,帮帮帮帮帮帮不上。” 风道:“你只是没了手,又不是没了脑袋,在我的故乡一些没有双腿的人有时还会比有双腿的人跑的更快,没有双手的人还能作出比正常人更多的动作。” 巴古讶然道:“这这这这这这这是是是是是是是真的?” 风道:“当然是真的,等有机会我给你装上假肢,你的手可以变成锋利的刀,可以变成尖锐的钩,想用什么就换上什么,比真的手还要好使。” 巴古两眼放光道:“好,好好好好好好。” 三人逃跑时太过匆忙,大多数的东西都丢下了,只带了兽皮的睡袋与武器。这反而轻松了,三人一路向北走去。想着只要离开尼巴部落与扎吉部落应该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没有经过部落的允许,冒然进入一个部落领地是危险的。这会被部落视为入侵。但三人已跑到阿斯部落领地内了,不想打扰也打扰了。只能希望自己这三个人不会引起注意,再小心的通过,最好不要被部落发现就离开才好。 然而事与愿违,当三人在森林中行走时,在前面领路的风突然停下了脚步,示意两人躲起来后。自己一个人向前摸去。果然风看到一棵高高的树上,蹲着一个全身隐在树叶后的部落人,风本想出来告诉对方,自己只想从这里通过。 但却看到他手中准备随时发射出的羽箭箭尖上诡异的黄色,心中一凉,这人决不是守护领地或狩猎。守护领地一般都是领地的边界处,而狩猎不可能躲的那么高。 茂盛的树枝虽然很难让猎物发现他,但也影响了他射箭便利,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兽道,也就是说这里不会野兽经过。 所以他只能是一个哨兵,而且还是知道自己要来才等在这里的哨兵。想到这里,风心头火起,连日来的杀戮不但没有让风感到疲惫,相反还激起了骨子里血腥凶残。这些人没完没了,真当自己这么好欺负了。 风弯弓搭箭,猛的从树后闪出,树上的人听到动静转身向过看时,一支羽箭已然钉在他的头上,他还没来的及看到风,人就已从树上掉了下,就在他掉落里,不远处突然一声尖厉的哨声响起。风一皱眉,回身一箭,哨声嘎然而止,又一个人从百步远的另外一棵树上掉了下。 风飞快的返回,老山鬼与巴古已听到尖厉的哨声与人从树上掉下来砸到地上的声音。正准备躲起来,见风返回,正要惊慌的问风前面怎么回事。只听左边与右边几百米远处同时响起了急促的哨声, 风道:“你们继续向北走,我来拦住他们。” 巴古想说什么,但想到自己口吃,就闭上了嘴,但表情很焦急,老山鬼道:“他们人多势重,如果实在不行,你不用顾及我俩,只管自己逃生吧。” 风冷笑道:“放心,这些人奈何不了我,你们快走。” 知道事态紧急,巴古二话不说,背起老山鬼就大步流星的向北跑去。 风看着临近傍晚的森林,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这野蛮的部落人怎么就偏偏这么多的敌意呢?看来还是杀的不够多! 第二十九章:森林游鬼的预言 阴暗的森林中。风捡起一块碗大石头,狠狠的抛向上方的树冠,石头在茂密树冠中冲撞,树枝断裂的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随后又咚的一声掉落地面,风又拾起几块石头,接连的抛向树冠,这里的的巨大声音把远处的哨声都吸引了过来。 可是随后,哨声却都停了下来,风知道敌人来了。就退到一棵下的茂密蒿草丛中,风背靠树干,轻轻的抽出曜石匕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的倾听着。 随着一声踩断枯枝的细小声音传来,风动了。森林的杀戮开始了。安静的森林突然哨声大作,惨叫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过了好久,这片森林中突然安静了下来,但远处依旧有哨声向这边聚集而来。 天上星光闪烁,森林里死一样的安静。 风杀掉最后一个来到屠杀场的人后,等了好久,也不见人来,而森林里也再没有哨声传出。风这才悄然离去。找到了老山鬼两人离开了阿斯大王的领地。留给阿斯大王的是阿斯部落领地中的尸横遍野。 直到一天后,阿斯大王才与山鬼从隐藏的山洞中出来。看着遍地的尸体,阿斯大王的身体都在颤抖。心中只有一念头。“阿斯部落完了!” 看着阿斯大王绝望的眼神,他的山鬼恨恨道:“大王,你想不想要那个杀人恶魔死?” 阿斯大王看着自己的山鬼恨恨道:“我想生吃他的肉,把他的骨头都砸碎了吃掉。” 山鬼道:“我有一个办法一定能治他于死地。” 阿斯大王愤怒道:“快说!” “大王你还记得游鬼来到咱们部落时说过的话?” “就是那个每天胡言乱语的山鬼?” “对!就是她。” “她说什么我不记得了。” “她自称天语游鬼。在森林中四处游走,到处讲说天语预言。我们就借她的话让这森林中每一个人都想杀了风那个恶魔,不就行了吗?” “她说过什么天语预言?” 她曾说过:“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这句话大王可能不记得,但是每一个森林中的山鬼可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们只要说预言中的霸刀在那个风手中。那么森林中每一个部落都会蜂拥而来,把他当成猎物。要杀人夺刀。那时风就是森林中所有部落的敌人。他想不死都难。” 阿斯大王惊愕的脸上现出了笑容。连声道:“对啊。我们打不过他,就让森林中所有的部落都去追杀他。看他还不死!” 随后又犯愁道:“我们只与扎吉部落与巴拉部落相邻,人就是从扎吉部落过来的。扎吉部落肯定不信,而巴拉部落与我们也有仇更不可能相信,现在我们人手受损这么多,有这个好主意也传不出去啊。” 山鬼道:“大王不用为这个事犯愁,再过几天就是双圆月夜了。在距我们两天路的咕嘎山上就会有一个附近部落都会去交换物品的集会。我们只要派出几个人把这个谣言还有那三个人的相貌及行踪放出去,用不了多久,这森林里的部落恐怕就都知道了。” 阿斯大王听了,大喜过望,高兴道:“好,就这么做,我要让这个恶魔风死无葬身之地。” 森林中一个部落的领地挨着另外一个部落的领地,无数的部落凭借自己的实力几乎把整个森林都划分干净了。但有一座山,却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部落。这就是咕嘎山, 咕嘎山是一座白色荒山,山势高大,形如土堆,山上一年四季山上寸草不生,就那么裸露着白花花的土壤,与周围茂密的绿色森林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这样的山丘状的荒山在森林中并不起眼。但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咕嘎山。 咕嘎山在森林中有名到什么地步呢?那就是你可以不知相邻的部落叫什么名,但一定知道咕嘎山在哪里。原因就是咕嘎山一整座山都是由盐土组成。 盐土是部落人饮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咕嘎山被人发现后,就引起了周围部落的争夺,战争多年,但谁都无法占为已后,只要一个部落占领后就会受到所有部落的攻击。 最后所有的部落达成一个协议,既然一整座山都是盐土,而且这东西只要够用就行,又不能当饭吃。那就不如由森林中所有部落所共有,谁需要,谁就来取用。任何人不得阻拦,任何人不得在咕嘎山争斗的,否则就会受到所有人的攻击。于是咕嘎山就成了森林部落的盐库,方圆几百里的部落都来这里取用盐土。 来的人多了,有人看到别人身上带的东西心生喜欢就想用自己的东西去交换,时间一长,各部落人在这里碰面的机会多了,那些来取盐土的部落就会把自己部落里不需要的东西拿到这里,与其它的部落交换成自己需要的东西。于是这里就天然的形成一个集市。 当各部落都有交换的想法后,就相约每个双圆月那天都来这里统一交换。于是双圆月这天就成了森林中各族来交易的交易日,反正来了也不会亏,什么都没有也能带着盐土回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不知不觉中咕嘎山就成了远近闻名的集市,取盐土是小事,交易物品才是大事了。平时人来这里取盐土,交易的人就不少,等到双圆月日时,那更是人山人海。如果说有人不知道咕嘎山这个交易市场,那肯定会被别人笑话没见过世面。 在一处偏僻的山坳里,风把一只拳套状的树瘤上的洞口对着地上的石头磕了几下,一大团腥红的火炭掉了出来。风用一根木棍在里面搅了几下,就里面烤焦的碳捅下来,直到没有碳掉了,伸手进去感觉一下,里面被蹭的很是光滑,没有凸兀的地方。 风把它放到巴古面前道:“把胳膊伸进去看看。” 巴古两眼放光的把没有手的小臂伸进去,试了一下,感觉里面很宽松,就结巴道:“松松松松松。” 风把老山鬼制作的皮兜里面加上一层花棉绑在巴古的小臂上道:“再伸进去试试。” 巴古把小臂伸进木瘤洞内,特意的用力压实,再抬起手臂里,那个大木瘤就象一只攥起来的大拳头被巴古举在空中。巴古晃动了两下,把这个木瘤与身边的树干上撞了两下,发出咚咚地声响。惊喜的叫道:“好好好好好好用。” 第三十章:咕嘎山集市 风道:“暂时只能这样了,以后再遇到敌人,你也不用一味的跑了。也可以有一战之力了。” 巴古听了,信心百倍,把大木瘤在树干敲的咚咚直响。 风又道:“以后遇到好的材料再给你做一个,如果找到铜或铁,可以给你打造一副金属手套。上面加上卡槽,可以钩子,或刀之类的安上,你就不用老山喂你了,自己吃饭也没问题了。” 巴古激动道:“什什什什什什么是铜?” 风道:“就是我这把刀差不多的材料。” 巴古瞪大眼睛道:“神神神神神器?” 风道:“这不是什么神器,只是一把用金属制作的刀。材料就是从石头里提炼出来的,没什么特别的。” 风这么一说,不但是巴古,老山鬼也目光烁烁的看向风。她也很想知道风手中那个神奇的刀是怎么制作的。 风想了想问老山鬼道:“我昨天遇到一群人说是去咕嘎山,你知道这个地方吗?” 老山鬼想了想道:“印象不多,好象是个交易的地方。我没有去过。” 风道:“听说那里人多,明天我们过去看看,正好也打听一下你原来的部落,也许能有消息呢。” 老山鬼点头道:“也好,也许有四处游猎的部落听到过我的部落。那里人多,正好打听一下,止不定就有人知道呢。” 夏祭的双圆月这天一大早,咕嘎山上就人满为患,即使是平时为争夺领地打生打死的部落,在这里碰到也是相视一笑,各挖各个盐土,各做各的交换。更是有不少从盐土中找到结晶盐块的人,向刚来的各部落大王兜售自己的盐精。 纯净的盐精只有各族的大王才舍得吃,也只有他们才有多余的物品可以交换,其它人只要吃随处可挖的盐土就好了,虽然味道差些,但不用拿物品交换,而且要多少有多少,他们手中的东西还要交换对他们来说更加重要的物品。 各部落在交换闲聊时,都会把自己部落遇到的各种奇怪的,有趣的事说一说。或吹牛,或胡侃,或把听来的事添枝加叶的说出去。这已经是过来这里的部落人都喜闻乐见的一项消遣。今天这咕嘎山传出了一个能把这森林的天都捅破的消息,那就是游鬼预言中的霸刀出现了。 这个消息一瞬间就让整个咕嘎山上的人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并议论纷纷。 你知道吗?游鬼的“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预言灵验了。霸刀出现了,听说在一个叫风的人手中。 知道霸刀是什么吗。听说那是霸王之刀,谁拥有了它,谁就是这大王森林中的王中之王。 跟风在一起的是一个老山鬼,还有一个没有手的巨人。据说三个人都是从恶魔山林中出来的恶魔所化,见面要先动手,不要被恶魔吃了再后悔。 听说他们每碰到一个部落,就会屠杀一个部落,好吓人啊 就在咕嘎山上的人议论纷纷的时候,在咕嘎山脚下的一条算不上路的光板路上,走来了三个人。他们就是老山鬼,巴古,还有风。 巴古挥舞小盆大小的木拳如同一个孩子新得到的玩具,不时的在路过的树上擂上一拳,看着被砸的树木哗哗抖动。巴古乐不可支。这可比自己赤手空拳砸的威力大上好几倍。 巴古的背上背着一大捆兽皮,这是最近这几日狩猎的收获,兽皮上绑着一个用树杆制作的象椅子一样的架子,架子牢牢的绑在巴古的身上。而老山鬼就坐在这个架子上,两条用兽皮制作的安全带斜十字插花的把老山鬼固定在巴古背上的架子上。老山鬼一张鬼脸看着吓人,手里还是拿着一支锋利的曜石短矛。 风背背长弓羽箭,手持长矛。腰别曜石匕首,还绑着那个装刀的圆棍。与老山鬼聊着天,向咕嘎山而来。 来咕嘎山这一路遇到不少部落人,不同与以往的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这次遇到的人都很热情,热心的指路,有的还带三人走上一段路,似乎前些日子与现在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一样。这让三人对这次咕嘎山之行颇多期望。 当三人来到咕嘎山下时已是中午,就在山脚下的路边就已有人摆开了自己的物品,吆喝着售卖自己的东西,其实也不算是售卖,这里没有货币,他们都是以物换物。不过兽皮在这里是硬通货,所有人都喜欢兽皮,特别是猛兽的皮,猛兽皮不但可以制作成衣服,还更是身份的象征。一张山虎皮可以换十张鹿皮。 三人一到集市,巴古背上的兽皮马上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有人主动上来询问巴古背的兽皮怎么交换。还主动拿出自己的盐精之类的物品问三人有什么需要。 风拒绝了这些人,准备先在这咕嘎山上转一转,看看有什么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再说。三人就沿着这些摆摊的部落人一个一个的看过去。 这里各部落交换的东西五花八门,还真是什么都有。有野兽的皮角,有猛兽的刀齿。有用盐土包裹着的腌制肉类。有制作成武器的长矛,弓箭。曜石刀之类及制作武器用的原材料。 还有人拿来各种矿石。颜色好看可以制作成首饰,佩品。还有的用来制作药物或武器。即有原矿,也有经过粗加工的成品。不过在风看来他们制作的那些曜石刀与箭簇还没有自己制作的精细。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自己天生就会用这些东西制作武器。好象原来经过专业的训练一般。 三人沿路一边观看一边向山上走去。突然风看到有一个人的摊位上摆了一个犀牛角,整体有一米长,前端尖利,后面的圆筒正好放到巴古的手臂,不过要好好修理一下,风询问这支犀牛角要怎么交换。 摊主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他看了一眼巴古背上的兽皮道:“一张山虎皮。” 风知道这人狮子大开口,看中了巴古背上的山虎皮。这一路上上来询问的都是在询问那张山虎皮,对鹿皮根本就没人问。犀牛角在这里大多都是制作用生活用品,象杯子之类的东西,制作武器太软了,不如用石头来的坚硬与锋利。 风拿出一支山虎牙道:“我用这个可以换吗?” 看到风手中的山虎牙摊主果然两眼放光,山虎牙可是制作匕首的绝佳材料,也是大王们最喜欢最爱炫耀的东西。马上一口答应。 摊主收走了山虎牙,风拿起那只边连着皮肉的犀牛角。在巴古手臂上比量了一下,感觉太大了,得削掉一部分,风就拿出一支曜石匕首削了两下,非但没有削掉上面的皮肉,还把曜石刀嘣断了。 第三十一章:人走留刀 风收起断了的曜石刀。打开木盒把那把刀拿出来,把犀角放到木桩上,奋力一挥,犀角的根部应声而落,拿起来给巴古套在手臂上,发现正好把小臂整个套住,不但前面变成一段武器,还守好的保护住处小臂。看着这个尖锥的假肢,巴古十分的满意。 就在风准备把刀放回木盒之内里,眼睛往四周围扫了一下,不由得脸色一变。先前就有不少人鬼鬼祟祟的跟随,风没有在意,想着这里也有偷盗抢夺的事也算正常,但凭自己的本领与巴古的大块头有人想动手也会考虑考虑。 可是现在这里竟然有几十人手拿长矛的把三人围了起来,风看他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的手中刀。那居为已有的心思根本就不加掩饰。风心中暗想,还是孟浪了,自己不在意的这把刀,在这些还在用石头的部落人眼里不亚于是一把神器。更别说刚才看到自己一下就斩断犀牛角了。这哪里禁的住诱惑啊。 这时一个脖子上戴了好多用兽牙穿起来战士项链,模样凶悍,手拿长矛的汉子,直接对风喊道:“风,你手中的霸刀怎么换?” 听了汉子的话,风蓦的一愣,什么情况?这人怎么知道自己叫风,还管自己的刀叫做霸刀。似乎对自己很熟的样子。难道他是尼巴部落的人。可就是尼巴部落的人也没见过自己用这把刀啊。 风笑道:“你是那个部落的人?” 那人见风答话,很是高兴道:“我是布卡部落的大王,把你的刀给我,你说你要什么,我给你。” 风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叫风的,还管这刀叫霸刀。” 布卡大王道:“这咕嘎山还有谁不知道游鬼的预言,原本我还不信,但看到你们三人的样子与别人说的一样,还有你拿出来的霸刀。你叫风,那个巨人叫巴古,还有老山鬼。看来是没错了。” 风奇怪道:“流鬼的什么预言?” 布卡大王吃惊道:“你还不知道?就是那个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啊。你肯定保不住霸刀的,还是给我吧。” 一旁的巴古没什么表情,老山鬼听到那个预言后却脸色大变。还特意看了看风。表情怪异。 风对着布卡大王道:“我如果不想交换,自己拿着玩,不行吗?” 布卡看了看左右的人道:“恐怕不成。这里不止我一个大王,即使我同意,其它大王恐怕也不能同意。” 风见周围不止一个布卡大王带着人,至少还有七八个带着人的大王。再往山下瞥了一眼,见这里到山下的森林至少有二三里。一路上都是密集的人群。巴古的身体还没彻底的恢复,又加上连日来一路奔逃,背着老山鬼恐怕出不去。 风笑着伸手打开木匣,把刀取出举到手中,看着众人火热的眼光,笑道:“我可以把它送给你们,不过我要看着我的同伴离开,再给你们。没有意见吧。” 布卡看了看这里的几位大王道:“其它人随便走,只要霸刀在这就行。” 风道:“好,就这么办。” 转身对巴古对老山鬼道:“你们下山去吧,按我们先前的约定,我会找到你们的。” 老山鬼道:“我老了,也没什么用了。我留下,你们走。” 风道:“你留下,我们谁也走不了,快到巴古的背上去。” 巴古道:“主主主主主主主人走,仆仆仆仆仆仆人留下。” 风道:“你这个仆人要是死了,以后谁来背老山鬼啊。快背着老山鬼离开。” 两人也知道留下无益,只得离开,周围的几个大王看也不看离开的两人一眼,只是紧盯着风还有他手中的刀。 布卡大王道:“他们走了,你把刀交出来吧。” 风道:“我要看着他们进入森林。” 布卡大王向其它的几个大王看了看,没有说话。 二三里的路,巴古人高马大的,很快就下了山到了森林边际,回头往山上看了一眼就钻进了森林。 风见森林里没有什么动静,就笑道:“这刀呢,只有一把,你们商量一下给谁?” 几个大王相互对视了一眼,布卡大王道:“是我与风约定的,当然先给我。” 另外一个比布卡大王还高大一圈的薯枯大王道:“你的约定我没听到,现在谁的实力强给谁。这里只有我的人多,当然先给我。” 说着还得意的往身后看了一眼,他身后至少有二十几个手拿武器的部落战士。 这时另外一个大王道:“我们疏林部落是这里最大的部落,所以这霸刀应该给我。” 他话音一落几个部落大王同时反对。 风笑嘻嘻的看着几个大王各不相让的吵起来。不远处阿斯大王与山鬼带着十几个战士一直冷眼旁观。阿斯大王与山鬼是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 只是让两人没想到的是,刚把谣言释放出去。这三个人竟然大摇大摆的来咕嘎山了,这让那些半信半疑还有不知三人在哪的人一下全都兴奋起来了,更让两人没想到的是,那个风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真的拿出了一把特别的刀来。 一时间连这两个制造谣言的人都开始觉得这哪是造谣啊,这就是真的啊。误打误撞揭露了一次真像。这次回去一定要找扎吉部落与尼巴部落问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另外更让两人诧异的是,没有人去杀那个风,反而为了争夺霸刀,这几个大王自己吵起来。风站在那就象一个看热闹的。如果这样下去,感觉风死不了,只要交出了刀,风没事,这几个大王恐怕还得死几个。这可与自己的初衷不符啊。 山鬼见几个大王吵个不停,就对阿斯大王道:“大王,你过去让他们先拿到霸刀再争啊。刀还没到手就争个什么劲。” 阿斯大王深以为然,正要上前,想起风在部落里大开杀戒,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道:“我不去。这个风看到我再一生气再拿我开刀就完了,你去说。” 山鬼心中生气,你不去,你让我去。又道:“我们与他并没有见过面,他也不认识我们,不用怕他。” 阿斯大王早就吓破胆了,那里肯干,对一旁的一个战士道:“你过去说,拿到霸刀再商量给谁。” 那个战士惊恐道:“我去?” 第三十二章:血溅咕嘎山 阿斯大王一瞪眼道:“是啊!” 那个战士一脸委屈,却又不敢不从,只来挤过人群来到里面,清了清嗓子道:“我家大王说了,你们拿到刀再争,刀还在别人手中争什么争啊!” 此话一出,风的眼神就瞪过来,吓得他一缩脖就溜回阿斯大王身边。见风看过来,阿斯大王吓得一哆嗦。忙带人往后退。 那几个争吵的大王一想对啊。特别是布卡大王,直接大喊一声道:“风,先把霸刀给我。” 风扫视了一眼四周,见又有十个模样似大王的人带着人急匆匆的赶过来,心说,差不多了,一会人多就不好走了。于是笑道:“好,我这就把刀给你。” 说着就向布卡大王笑着走过来。把布卡大王笑的眉毛都开了花。心中不停的在说,霸刀是我的了,我就是这森林中的王中之王了。 然而眼看风走到近前,把刀递向自己,布卡大王伸手去接,却见风突然手腕子一翻,眼前就是一花。再眨眼时见自己来到空中,惊骇之下见自己的身子依旧站在下面,只是上面已没有头颅,血喷三尺之高。张嘴想喊时就已没了感觉。 却说其它几位大王见风要把霸刀送给布卡大王。正要上前拦截,却见布卡大王的头颅直接飞上了天,不由得吓了一跳。早就听说这风是个恶魔,看来还真的是恶魔。知道这个风要动手了,他们也不保留握着长矛就扑了上来,都想第一个拿到霸刀再离开这里。 风杀了布卡大王,见还有人敢扑过来,杀心大起,纵身迎上,挥刀就砍。几个大王哪里见过风的速度与本领,只是一个照面,就人头飞滚。 在其它人还没反应过来时,风已然大开了杀戒。直向往山下走的阿斯大王杀去。虽然风不认识这个大王与山鬼,但从他们的所作所为上看,这两人决不是什么好东西。留不得。 开溜没几步的阿斯大王与山鬼听到后面大乱,转头去看时,正见风已杀到两人近前,阿斯大王还没来的及举矛抵挡,就被风一刀砍飞了头颅,回手又是一刀插进山鬼的胸膛,风也不停留,拔刀就走。山鬼见风跑远,心有余悸的低头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前胸,两眼一翻气绝当场。 这边的动静太大了,惊起所有人都向这边看来,更有不知多少大王带人迎面跑来。风心中隐隐有一股怒火积聚,连日来的杀伐让风的情绪一直处在激动的状态,风非常害怕自己的这种激动的状态,越杀人越兴奋,这会让自己迷失自己。 这几日没有与人激战状态下刚稍稍好了一些,却又开始了杀伐。看着血光飞溅。霸刀划过血肉时的畅快,风突然一声长啸,宛如一只野兽在苏醒,惊得咕嘎山上的人都是一愣。 这时风已陷入疯魔状态,还哪里管挡在前面的人是过来拦截的部落大王,还是只来作点生意的普通人。长刀飞舞,血肉横飞。往前一突就是一片死尸,横着一推就是残肢乱飞。 有些大王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刚带人过来,就被风一阵乱刀砍成肉泥。只见风如一只猛虎般伴随着连成片的哀嚎直向山下扑去,无人可挡,无人可拦。 突然眼前一空,风才发现已到了森林边,风回头看去,一条血肉大道直通脚下。风仰天长啸,直吓得各个部落人惊慌的向山上跑去,哪里还敢过来拦截。 风恢复了一下神智纵身钻进森林里,消失不见了。 直到那个恶魔杀神消失了好久。咕嘎山上的人还不敢下山来。 其实这次风能闯下山来也是多有侥幸,首先这里的人不团结,每个战士都归属不同的大王,当风杀了一个大王后,大王的那些战士,不是想着为大王报仇,而是马上退走或躲到一边。 心里甚至还在想自己回去是不是可借机争取一下当上大王。谁愿意上去与这个杀神博命。另外的这一路上看着人多,但多是不明真像冲过来看热闹的。大多一见不妙主动溜走了。 只是那些带着人过来的大王,还想挡上一挡,但是只要风杀了大王再杀几个战士,一群人就会一哄而散,四处逃命。如此乱哄哄的若干个大王带的人没有统一指挥哪里挡得住风这头猛虎。所以才从半山腰一直杀到山下,直至进入森林,再没人敢拦截一下。 一进入森林的风,马上沿着巴古的足迹追过去。巴古人高马大,一步是别从两三步,但脚步也重,足迹非常的好找。 风追了一阵就皱起了眉头,因为风看到了森林里有巴古打斗的痕迹。不管是木瘤拳套,还是犀牛角的尖锥,都有碰到树上的痕迹,而且巴古的脚印上也有了别人的脚步,这说明有人在追巴古,而且还有了激战。 果然还没跑出三百米,就有一具部落战士的死尸躺在地上。头颅塌下去一块,似乎是重物所击,风看了一下那个塌下去的大小,应该是巴古木瘤拳套打的,然而还没有五十米风又看到一个被犀角穿透胸膛的部落战士。巴古虽然还没完全恢复,但是对付几个部落战士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风的表情却越来越冷,因为跟着巴古的脚印上的脚印越来越多。风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追出有十多里路,风站在一片死尸之地僵立不动。这里是一片战场。有二十八具血肉模糊的死尸,还有有巴古背上树枝坐椅的碎片。还有巴古与老山鬼的皮衣碎片与血迹。但是地上的死尸却没有两人。风知道两人还活着,只是被带走了。风没想到的是,那些人既然是奔着霸刀来的。为什么还要对巴古与老山鬼下手。每个人都知道霸刀在自己手里啊! 风辨别了一下方向,继续沿着踪迹追了过去。然而只追了出两三里路风就站住了。看着眼前的河流发呆。足迹在这里消失了。 这时的风已忘记自己的天觉状态,只能凭借着本能来做事。这很被动,在确定了踪迹一直到河边才消失后。风来到河对岸,扩大了寻找范围,并没有收获。眼看天色已晚,风决定先在这里休息,明天再寻找。 经过了一夜的休息,风恢复了体力,既然这附近没有痕迹,那可能从河中走了。风想了想决定沿着河流向下游走,去碰碰运气。 第三十三章:女人部落 森林中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河边,两个身材火辣,胸脯饱满的年青女子,坐在河边的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一边把可爱的脚丫伸到清澈的河水中拍打,一边小声说着话。 有着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女子,对正挥舞着两条光洁的修长美腿,搅动河水的女子稍显紧张的问:“你说我们离开部落这么远了,会不会有男人过来啊?” 另一个美腿女子小心的四处看了一眼道:“你说那么大声作什么?怕人听不见啊!” “你说要是真有男人来了,我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男人要是强壮的话,你先选呗!” 大眼睛女子满脸桃花盛开道:“嘿嘿!你真是我的好姐妹!” “小声点,有人过来了!” “呜啊!虽然没有昨天的个头大,但也是很结实啦。这个好啊!我喜欢!” 风手持着一支长矛,沿着河边走过来。远远的就看到河边的那两个部落女人。自己一路走来,见到的大多数部落的男女都是用石粉涂抹全身,因为石粉有保暖防潮防止蚊虫叮咬保护皮肤的作用,也因此让部落人根本看不出个人样子来。 而这两个年青女子一脸素颜,身上也没有图画着什么图案,只是在胸上与臀部包裹着不多的兽皮,却把娇好的容颜与性感的形体完美的暴露无遗。 两个女人看到了风过来。一脸略带羞涩的嬉笑着小声嘀咕着什么,并没有躲开。 风来到近前,两个女人含羞带臊的看着风不说话。风先开口道:“两位姑娘可曾看到过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有从这里过去?” 大眼女人笑道:“你是在说我们大王的男人吗?” 风愣了一下,大王的男人?这大王是女大王?不过这不关我事,我还是打听我要找的人吧。于是又问道:“我说的不是你们大王的男人,而是昨天刚刚从这里走过去的,大约比我高出两头,还有,他的手上一支是一个巨大的木瘤,一支是一段犀角的男人。” 美腿女人惊喜道:“那不就是我们大王的男人吗?” 风心中纳闷,这世上还有这么巧的事?不但个头差不多,连用的假肢也相同?于是又道:“他身边应该还有一个脸上画着巫纹的老山鬼。或是还有其它人跟着。” “没错,你说的就是我们大王的男人,昨天新娶的,没有手的男人。他身边确实有一个老山鬼。” 风又惊又喜,喜的是听这两人的口气巴古与老山鬼还活着,惊的是巴古怎么成了她们大王的男人。 “你们能带我过去找他们吗?” 大眼女人道:“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们部落有一个规矩。除非你是部落里女人的男人,否则外人是不能进入部落的。” 风一皱眉,心想这是什么规矩? 这时美腿女人道:“要不你就做我的男人吧,我带你进部落。” 美腿女人的话一落,风还没开口,大眼女人抢着道:“不能只做你一个人的男人,我也好久没有男人了,你也得做我的男人。” 风一脸诧异的看着面前这两个漂亮的女人,完全打破了对她们刚刚升起的好印象。 美腿女人没有反对,大眼睛女人又道:“有我们两个保护你,你在部落肯定是很安全的。怎么样?” 风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道:“你们部落都是女人?连大王也是?” “是啊,那个巴古把我们大王的男人都杀了,所以他现在就是我们大王的男人了。也只有他那样强壮的男人才能做我们大王的男人,你这样子的只能做我们的男人。你放心,我们会对你好的。” 风看着两个用妩媚勾魂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两个漂亮女人,突然有些毛骨悚然,有种羊入虎口的感觉。不由得戒备起来。 两个部落女人见到风的紧张样子,笑道:“看把你吓的,我们又不会吃了你,跟我们走吧,去见你的同伴。” 说着站起身来就走。 风迟疑了一下,虽然不知这是什么情况。但想到要找到两人也只能跟她们走了,于是就跟了上去。 通过谈话,风知道,大眼睛的部落女人叫托亚,小一些的美腿女人叫托欧,她们的部落叫托尼部落。巴古与老山鬼是她们的托尼大王昨天带回部落里的。 三人穿着过一道长长的山梁。来到一个巨大的山谷前,两个女人突然伸手拉住风的手。风本能的避开。 两女笑道:“你要是想进我们部落就得拉着我们的手,否则你还没进去就会被当成外人射杀,这是我们部落的规矩。” 风虽然皱眉,但还是被两了女人拉着进了山谷。一进山谷,两女扣住风的手随意的向空中扬了三次,就拉着风向山谷深处走去。一路上不时的向空中扬三次。 前半段山谷虽然荒凉,宛如一个无人的山谷,但风确实能感觉到山谷两侧的石壁之上的树丛之中有不少人埋伏,弓箭锁定,一直引而不发,似乎是在判断是敌是友。 果如两女所说,没有人带,冒然进来恐怕会受到埋伏的攻击。每个部落都有每个部落的戒备手段,这里的手法倒也有些意思。似乎不想让人知道她们在这里是的。 山谷很长,走了足有四五里路,左转右绕的终于来到山谷的深处,这才发现这里面空间极大。宛如一个小村镇,有石头屋,有木头屋,还有茅草屋,有人住在树上,还有人住在山洞里,五花八门。还有各色的人在里面走动着。 不过最让风感觉奇怪的是这里似乎都是男人在干活,而女人则是盘坐那里聊天,吃东西,或看着男人干活,而男人要么在干活,要么站在女人一旁侍候着。而这里的女人皆是身材饱满,强壮有力,而男人们都是一副瘦弱不堪的样子。 见三人进谷,沿途上那些女人们把目光都放到风的身上,一个个眼神宛如见到美味的馋猫,有人不自觉的伸出舌头舔舐嘴唇。更有堪者伸手到风身上来抚摸。不过被风身边的两女把伸过来的手打走,还喝斥着“不许碰老娘的男人!”。 风心中隐隐有一种进入狼窝的不好感觉。 第三十四章:女人谷 风心中纳闷,在男大王的部落中,那些女人都是大王的女人,她们虽然也干活但至少还象个人,不会象这里男人那样瘦成骷髅。这里的男人似乎是在被当人形牲畜在使用。不由得问道:这里的男人为什么都那么瘦? 身边的托亚道:“那些都是没有女人宠的男人,只能去干活,或当做那些没能力女人的公用男人。你如果不听我们的话,也得成为那样的男人。” 听到这样的警告,风心中不以为然,凭借自己的身手,想走随时可走,只是要带巴古与老山鬼离开,可能有些麻烦。 我们现在去见我的同伴吗? “不,先去见我们的大王,我们大王不要你,你才能是我们的。” “那我什么时候能见到我的同伴。” “嗯!这得看我们大王的意思。” 三人说着话,来到山谷的最末端,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山洞。高足有十多米,宽七八米左右。洞口处有四个全身兽皮,手持长矛的强壮女人把守着。 见三人要进洞,把守洞口的一个女人也不说话,向风一指。托亚托欧马上会意的对风道:“进洞不能带武器。” 说着把风手中的长矛与背后的弓箭及腰上的曜石匕首全部解下。托亚看了风腰间的木棍一眼,摸了摸上面光滑无缝,奇怪的问风:“这是什么?” 风笑道:“一根木头!” 托亚拿在手中看了看,想来这个也当不成武器,因为它当棍子用有点太粗了,一只手还不好拿。就放了回去。风一副大方的样子,任两人取走武器。 守卫见风身上没有了武器,就示意三人进去。 洞穴很深,里面也很宽敞。打扫的干净,而且灯火辉煌,一路上有不少的侧洞与单独的洞穴,洞穴有兽皮遮挡着,里面不时有男女嬉戏的淫靡之声传出来,来到最里面的最大的一处洞穴口,洞口又有两个强壮的守卫。托亚让守卫禀告托尼大王。 不一会守卫让三人进去。一进入洞穴,这里与外面的洞穴走廊完全不同,地下铺满了整张的兽皮,高大的石台上摆满了各种吃食。风竟然从石台上的骨角杯中闻到了酒的气味。看到石台后的托尼大王时,风一下愣住了。 那是一个与巴古同样强壮的女巨人。一身斑斓的山虎皮衣。头戴彩羽环,几十根尺余长的比拇指粗些的黑色小辫垂于脑后,辫梢处还系着光滑明亮的骨珠。头一动发出哗啦啦的脆响。大脸方正,鼻正口方。两眼大如铜铃,犀利有神。正盯着进来的三个人。这个托尼大王虽然是个女大王,但感觉比风见的其它那些男大王更强大。 来到托尼大王的面前,托亚与托欧用拳击胸见礼,风也跟着一起见礼。 托亚道:“大王,这人叫风,说是大王男人的同伴,我们带过来给你看。” 托尼大王盯着风上下审视。随口道:“还算结实。” 托亚马上道:“恭喜大王有了更结实的男人,那这个男人能否赏给我姐妹俩。” 托尼大王看了两女一眼道:“赏你们可以,但你俩确定能驯服得了这个男人?” 两女不明所以的看着托尼大王,不知大王为什么这么说。 托尼大王盯着风道:“这个叫风的男人,这么轻易的就跟你俩来到这里,在看过了谷内的情景后,表情还如此轻松,若不是有所依仗,就是个傻子,你们看他象个傻子吗?” 两女仔细的看了风一眼,心中疑团更浓。 托尼大王道:“巴古说他的主人会来找他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失敬,失敬。应该叫你风,还是叫风大王呢。” 风道:“我是风,不是风大王,巴古也只是因为我在路上救了他的性命,他无处可去,才认我为主并跟在我身边的。我们一起只是为送老山鬼回家。” “巴古现在是我的男人了,要留在我身边,那个老山鬼,你要是愿意带走就带她走吧。” “托尼大王,我能见见他们吗?” 让风没想到的是,托尼大王想也没想直接道:“托亚,托欧你俩带他过去吧。” 两女答应一声就带风离开了托尼的洞穴。路上,两女盯着风看。还略带生气。 托亚道:“你做我们两个的男人吧。我们会给你全身都穿上柔软的兽皮,吃最好的肉,还不用象其它男人那样干活,你每天只要在洞里等着我们两个回来,侍候我们就好了,这样的好日子你去哪里找?” 托欧也道:“想做我们俩的男人的人可是很多的,这样的好日子你在整个森林里也找不到第二个部落,你觉得怎么样?” 风心里有些哭笑不得,这话似乎有些似曾相识。她们认为的好日子与自己觉得的好日子好象不是一个概念。但还是道:“两位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得送老山鬼回家,她救过我的命,我也答应她了。答应了的事就不能反悔不是吗?” 托亚见风不答应,就冷笑道:“巴古是我们大王的男人,你是我们的男人,这是改不了的,你就不要想着跑了,我可告诉你,我们是认真的。如果你不听话,我们就把你用完了就丢给部落的其它人用。最后的结果就是象你来时看到的那些男人一样。” 风只好笑道:“两位说的是。我先跟我的两个同伴商量一下。也许留下来也是一件好事呢!” 听到风这么说,两女脸色马上变的兴奋道:“这样就好。你放心,你成了我们的男人亏不了你,在这托尼部落,除了托尼大王,就我们姐妹地位最高。我们会好好疼你的。” 风不想在这上纠缠,为了不让两女再纠缠这事,只能“嗯!啊!”的答应着。 风在一处较偏的小谷内见到了老山鬼与巴古,看到两人都很好,在这里非但没有受到虐待,似乎过的还不错。风放下心来。 交谈后得知,原来两人在逃跑的路上碰到有人拦截,巴古当仁不让的出手,以巴古的块头,很快就解决了拦截的人,可是随后拦截的人就越来越多,巴古边战边跑,在森林深处与聚集来的人发生了一场激战,最后因寡不敌众,被人生擒活拿。 第三十五章:我我我我我们睡了 被带到女人谷才知道,这些人拦截巴古并不是因为流鬼的预言去抢什么霸刀,他们只是去往咕嘎山交易,还不知道咕嘎山上发生的一切。 他们只是因为巴古的个头大,过去只是有事要询问,哪知被外逃的巴古当成了拦截的敌人,成了惊弓之鸟的巴古一见有人过来二话不说直接就下了杀手,后来的人见自己人被杀这才一路追杀过来。要不是托尼大王最后出来,恐怕那些人也拦不住巴古。 因为被巴古杀的几个人中有四个是托尼大王的男人,而托尼大王非但没有怪罪巴古,还对巴古生出惺惺相惜之情,要留下巴古当她托尼大王的男人。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 老山鬼道:“其实这托尼大王对我们还不错。对巴古也不错。我看那两个部落女人对你也不错。不如就在这留下来也挺好。” 巴古听了也在一边使劲点头。 风瞥了一眼在远处不时的向这边看的托亚,托欧两女道:“这个地方不正常,你看到的好只是暂时的,现在对你好就把你当成她的男人,如果那天她不高兴了,或你的力量不在,就会把你当成奴隶来用。这不是我们应该待的地方。” 老山鬼道:“这森林里不都是这样吗?哪里有你说的那种地方。” 风道:“肯定有更好的地方让我们能生活。如果没有我就造一个。” 老山鬼听了,眼神一下亮了起来。道:“我们要走得有托尼大王的同意,否则没办法走出这女人谷。” 巴古在一旁马上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去说。” 风诧异的看着说话结巴的巴古,有些为难。 老山鬼道:“巴古很受托尼大王喜欢,让他试试吧。” 风想了想,也只有这样了,就对巴古道:“你记着不要顶撞托尼大王,实在不让我们走,我们可以先在这混熟了再偷着离开,不能硬闯。” 巴古使劲点头。 见巴古去见托尼大王了,托亚与托欧就走过来,一同来的还有一个手端着满满一托盘水果的男子在一旁跟着。 两人一过来,就对风道:“谈的怎么样了,来吃点水果,这可是今天新采摘的。味道不错,你尝尝。” 风随手拿起两个苹果,递给老山鬼一个,自己留一下,正要吃却见端托盘的男子眼中对自己闪过一丝厌恶,心中奇怪这个男人什么意思,却又看到那男子转头看着托亚满眼都是温柔。风愣了一下,心说看来这个男人对托亚还有意思?那我就帮你一下吧! 风咬了一口苹果道:“好吃,托亚,你这个男仆摘的果子不错。” 托亚笑道:“这可不是我的男仆,她是我与托欧的第十八个男人,你马上就是我们第十九个男人了。” 听了托亚的话,风差点没把口中的水果喷出来,再咽下去时差点噎死。我是第十九个男人! 托欧见状忙关心的帮风拍打后背,还温柔道:“怎么不小心一点。” 一旁的男子更是看风眼中冒火,却不敢说话。 风顺下这口气道:“你们都有十八个男人了,为什么还要我,再说你们为什么不分开要男人,为什么要一起啊!” 托亚道:“好男人啊!谁还嫌多啊。再说我们姐妹关系好,她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她的,我们从小就这样,不分彼此。好东西就是要一起享用的。” 风听了表面上连连点头,心中却想着,这个鬼地方必须得尽早离开。 就在巴古去了好久,风以为他出了什么意外,准备有所行动时,却远远的看到巴古从洞穴中走了出来。 巴古人高步子大,很快来到众人近前,对托亚,托欧道:“大大大大大大大大王,叫叫叫叫叫叫叫你们,过过过过过过过去。” 两人狐疑的看了巴古一眼,对风道:“不许四处乱走,在这里等我们回来。” 说完就去找她们的大王了。 巴古对风道:“大大大大大大大大——。” 风等不了的问道:“大王答应了?” 巴古这才停下来,点点头。 风并没有多高兴,也是满脸的狐疑。巴古说一句话都说不利索,他是怎么说服托尼大王的,在这里,女人可是比男人拥有更大的权力,仔细打量着巴古,却见巴古似乎脸上并没有多兴奋,还似乎有些消沉。 脖颈之处还有一块刚刚刺破的伤口。虽然血已止住,只有一条细细的血痂。但还是被风看到了,心中更是奇怪。但这里不是说话之地,有事还是离开女人谷再说不迟。 果然不一会,托亚与托欧两女就耷拉着脸从洞穴出来,走了过来,没好气道:“你们跟我走吧。我送你们出谷。” 两女气鼓鼓的在前面带路,三人在后面跟随,两人不说话,三人也不好说话,就这么一路沉默的走出山谷,到了谷外,两女站定,托亚道:“就到这里了,你们走吧。永远也别回来了。” 托欧道:“这么好的地方你们竟然都不想留下,你们会后悔的。” 说完两女根本不给三人说话的机会,扭头就走,回了山谷。 三人相互看了一眼,也开始启程。不过三人也没有说话,气氛也有一丝沉闷。 中午刚过不久,在茂密的森林中,一支足有五百人的部落战士队伍,他们手持长矛,背背着弓箭在默默前行。在队伍一侧只有几十米远处的树丛之中,风与巴古还有老山鬼默不作声藏着。等待着这支奇怪的队伍过去。 终于那支队伍走远了,三人这才从树丛中站起来,继续赶自己的路。风奇怪道:“这么多战士出动,恐怕都能灭掉一个中等的部落了吧。森林中这样的部落很多吗?” 巴古道:“很很很很很很少见。” 老山鬼道:“越往森林深处走,大部落越多,但能一次出动五百人左右的部落,在这里还是很少见的。” 既然已经过去了,没有与自己发生冲突就没必要再去深究了,风想起三人这么容易离开女人谷,就好奇的问巴古“你是用什么办法让托尼大王允许我们离开的。” 巴古脸色微红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说。不不不不不不不让我离离离离离离开。我就就就就就就自杀。” 风想起巴古脖子上的伤,脑海中出现这样一个画面,五大三粗的巴古用一把石刀对着自己的脖子大声道:“让我们走,不让我们走,我就不活了。” 不对,是结结巴巴着说的。这画面总让风感觉难以置信。于是问道:“你这样做,托尼大王就同意让你离开了?” “是是是是是是这样。” 风奇怪道:“她为什么对你这么好?” 巴古一张脸憋的通红道:“我我我我我我我们睡了。” 第三十六章:同类人的爱情 风吃惊道:“就这么简单?” 巴古点头道:“嗯嗯嗯嗯。” 风知道森林中的人,对于男女关系看的比喝水还轻,怎么到巴古这,只睡了一夜,这感情就深成这个样子了,那个托尼大王不是还有四个男人都被巴古给杀了吗?托尼大王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听到原因这么简单,风都不知再如果问了。只是觉得这森林中的人还真是让人难以琢磨。 三人一路前行,天近黄昏时,风突然拉住两人,并隐藏在树丛中。两人以为又来了队伍,就安静的躲在树丛中。 不一会,有四个部落战士走了过来。看样子与中午时过去的队伍里的人打扮差不多。不同的是,那支大队行军默默无声,而这四个人连说带笑。 其中一个说:“我们这么迟过去,到了仗也打的差不多了。” 另一个道:“听说女人谷那群娘们凶的狠,我们跑这么远过去值吗。” 另外一个道:“头领看中的是托尼大王,有她一个这一趟就值了。” 一个道:“我们得快走了,趁天黑人乱,钻进队伍别让头领发现了——。” 四人边走边聊,风听了眉头就是一皱,他们是去打女人谷?为什么啊? 就在风还在思考他们为什么要攻打女人谷时,身边的巴古却一跃而起,哇哇怪叫着就冲了上去。 四个部落战士见突然冲出一个巨人般的大汉,也是吓了一跳,举长矛就要拦住巴古。哪知巴古如同发疯一般。哇哇怪叫着冲过去挥拳就砸。 风站起来大叫道:“留活口!别打死!” 哪知风喊完发现巴古已结束战斗了。看来自己想询问他们去打女人谷的原因也不用问了。四个部落战士被巴古全部打死。还犹自不放过的在尸体上猛砸。 风过来拉住巴古。巴古气喘吁吁的停下来。但风看到巴古已是两眼腥红,面目狰狞。心头不由得一愣。还没说话。巴古却一下跪到风的面前,结巴道:“主主主主主主人。我我我我我我我要去,女女女女女女女人谷。救救救救救救救托尼。” 风心中暗想,这似乎与自己想的有些不一样,看来不只是托尼对巴古用情很深,这巴古似乎对托尼大王也用情很深。风道:“现在恐怕晚了,那里足有五百部落战士,你去了恐怕也不能改变什么?” 巴古却一脸坚持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快跑,去去去去去报信,如如如如如果晚了,就就就就就杀他们,报报报报报仇。” 风道:“你与那托尼大王只睡了一晚,你这么做为了什么?” 巴古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们是,同同同同同同同类人。” 听到这话让风心中蓦的一动,是啊,托尼大王也是这样的体型,同类人的惺惺相惜,肯定有别与常人,就如两个同性恋的人相爱,爱的可能会比其它人更热烈一点。因为他们是同类人,每找到一个都是幸运。相爱了更是难得。 同样是体型巨大的两个人的感情恐怕不是外人可以理解的,否则也不会说是同类人。怪不得托尼会轻易的放三人离开。看到巴古现在的样子,风觉得自己恐怕误解了两人的感情。 见风不说话,巴古非常的着急,两眼流泪道:“请请请请请请主人,让让让让让让我去。” 风点头道:“去吧,小心点。事不可违,不可乱闯。” 巴古点点头,起身就向来的方向拼命跑去。 风看着巴古的身影消失在森林中,叹了口气。 巴古想到自己与托尼的种种,虽然只有一天时间。但是却胜似千日,主人让自己走,自己是风的奴仆,可以走,但是别人去伤害托尼,这不行。就象托尼宁愿让自己走也不愿让自己受伤害一样,巴古也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托尼受到伤害。 虽然那支队伍是中午时碰到的,但愿他们走的慢一点,自己能追上去,超过他们提前给托尼送信。巴古害怕自己到女人谷时看到的是一地死尸。巴古迈开大脚一路狂奔的往女人谷疯跑。 然而事与愿违,当巴古拼了命的奔跑来到女人谷时,已是午夜,巴古一进女人谷,发现里面火光烛天,尸横遍野。 巴古不管不顾,发了疯的往里跑,当听到谷内还有打斗的声音时,这给了巴古一丝希望,进入内谷里,里面还有人借助地势在抵抗,战斗还在继续,巴古挥动着木拳与犀角,一路横冲直撞的杀向谷内。 路遇入侵者的抵抗,巴古犹如神助一般,所向披靡,遇到托亚与托欧两女正带人抵抗。巴古正要过去帮忙,就听托亚大声喊道:“不要管我们,快到谷里救大王。” 巴古转身就向谷内闯去。越往谷内入侵者越多,女人谷的女战士的抵抗也越激烈。巴古挥舞着木拳与犀角,见人就砸,遇人就撞。如同一头疯牛的冲进谷底。 远远的就看到托尼大王手持一根足有三米长镶满尖锐曜石的狼牙大棒,大棒上的曜石片已被磕碎,只剩下不长的小块残余,上面粘挂着血肉与内脏,宛如一个带着飘带的血葫芦一般。 托尼大王也浑身是血。正挥舞着大棒与十几手持长矛的入侵者打在一处,托尼的大棒虽然勇猛,但奈何入侵者的长矛都在四五米长,大棒无法够到敌人,而且明显看出托尼大王体力不支,正被逼向山谷的一角。眼看就要败落。 巴古见状“嗷!”的一声大吼就冲了过去,那边眼见不支的托尼大王,见到巴古来了,也振奋精神向巴古这边冲来。挥舞大棒一声怪叫,竟然直接抽飞一名入侵者。 黑暗中有一个身体异常强壮的刀疤脸一直在一旁冷眼旁观,见巴古从谷外冲了过来,他愣了一下,随后脸上露出了惊喜的微笑,喃喃道:“我还以为只有一个,原来有两个!” 他挥了一下手,身后就有两名强壮的战士冲向巴古,要把巴古挡下来,然而巴古状若发疯,一个照面两人就被巴古杀死在当地,然而这一耽搁,又有八个手持长矛的强壮战士围了上来,眼看巴古也陷入缠斗。 刀疤脸又挥了挥,身后马上有几人抖开大网向两人迫来,似乎要把两人活捉,托尼大王见巴古也被困住,哇哇大声把大棒挥动如风,竟然又把躲闪不急的一名入侵者砸死于棒下。但这仍然是无法改变战况。又有更多的敌人围拢过来。 第三十七章:他要的是万王之王 刀疤脸见大事已定,嘴角上扬,脸上的刀疤更显狰狞。然而就在这激战之时,隐隐一声弓弦响从黑暗中传来,刀疤脸向前走了一步却无声的倒地,身后的一名入侵者奇怪的弯腰去看时,只见一羽箭正钉在刀疤脸的脸上,力道之大,箭羽在前,箭尖已从后脑透出。不由得一声惊呼“头领死了?” 站在他身后的若干入侵者大惊失色的四处张望,可是黑暗中除了火光与撕杀声哪里找的到人影。 托尼被十几人包围,战了大半夜,早已体力不支,只是靠着一口气强撑着,眼见巴古被困,自己却无能为力,就在托尼大王,想着拼着受伤也要与巴古会合,向前一冲,挥起大棒,然而大棒还没落下,前方两人却主动倒地, 凝神看时,只见两人头上各插着一支羽箭。托尼心中惊喜,知道有人暗中相助。大叫着向巴古跑去,那边巴古也冲出重围来到托尼身边,巴古却并没与托尼说话,而是冲着黑暗中大声喊:“谢谢谢谢谢谢主人。” 巴古的话音刚落,却听身边啊啊几声,又倒下几人。似是在回应着巴古的喊声,还准备冲过来的入侵者,见状不敢再战,拔腿就跑。一时间,两人身边再无一人。 原来巴古一走,风就跟老山鬼随后追巴古而去,临近女人谷时,风找了一处安全的洞穴让老山鬼藏起来,风一个人去找巴古,风一直没露面,只是想在暗中保护巴古。 如果巴古死在这里,那自己跟来女人谷也就没有意义了。同时也想在暗处看看这个巴古到底对托尼怎么样,还有巴古会怎么应付这场危机。如果真的事不可违再带巴古出来。所一直没有露面。 巴古虽然口吃但人一点不笨,开始还不知道风跟过来,但是在冲进山谷里,眼见有人从远处向自己射箭,却箭还没拉开就被人一箭射死,而自己与人打斗时,也有暗箭相助。否则自己也不可能一路冲进山谷里去。能有这种箭法,而且又能帮助自己的人除了风也不可能有别人了。 浑身是伤的托尼看着去面复返的巴古,心潮澎湃。道:“你不是走了吗,又回来做什么?” 巴古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回来,救救救救救救你。” 托尼一脸喜色的喘过几口气后,也不废话道:“我们去帮助托亚她们杀敌。” 两人回头从山谷里向外冲杀,外面的战况焦灼,但里面的入侵者却疯狂的往外逃,一时间乱成一团,刚有头领的人物冒头想喝止住溃兵,结果只喊一声就被暗箭迎头射杀。 一连死了十几个头领后,再也无人敢出来统领入侵者,一时间入侵者群龙无首,只是一个劲的往谷外逃命。 外面还在撕杀的入侵者莫名其妙,本来大好的势头怎么突然就溃败了呢,有几个头领想拦住跑出来的人问一个情况,哪知一愣神之时就中箭身亡。看到有头人接连身亡,恐惧就如长了翅膀一般在入侵者中漫延。 转眼间入侵者就如撕裂开的堤坝,一泄千里,仓皇外逃。谷内冲出来的托尼更是高声大喊,招呼着还活着的自己人一路追杀。见到大王还活着,而且带人杀出来。山谷里一时士气大振,托亚托欧更是召集族人,高声呼喊着汇聚而来,与托尼大王一起绞杀入侵者。 天色放亮时。战争已结束,但女人谷已是破烂不堪,四处烟火,血迹与尸体遍布山谷。伤亡人数超过了一半以上。这一战让托尼部落彻底的元气大伤。 托亚与托欧带着人依旧在整理着山谷,布置防御。托尼大王看着山谷内的惨状,沉默不语,巴古陪在一旁。风不愿打扰两人,就出了山谷。风做好了只要巴古说出来。就留下他与托尼大王在这里生活的打算。这也许是巴古的一个好归宿。 老山鬼也赶了过来,见风坐在山谷前的一块石头上,就对风道:“我进去看看巴古?” 风道:“去吧。如果他愿意留下来,你代我转告一下,让他留下来就是了。你出来时,我们就离开这里。” 老山鬼走进了山谷。看到四处的惨状,心有淒淒然。来到谷底,看到两人正说着什么,老山鬼嘴角涌出一丝笑意,走了过去。 见老山鬼过来,托尼就不在说话了,两人看着老山鬼。 老山鬼看了两人一眼,直接对巴古道:“风说如果你想留下来,他已经准许了。你可以留下来与托尼大王一起生活。” 巴古大喜过望道:“谢谢谢谢谢谢谢谢主人。” 老山鬼白了巴古一眼道:“先别谢,我有几句话要说,你们听完了再谢不迟。” 老山鬼虽然是说巴古,眼神却盯着托尼大王。托尼大王心中奇怪,这老山鬼想说什么? 老山鬼道:“今天之事,在我看来虽说突然,其实只是早晚的事。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攻打女人谷。” 托尼大王听了脸色冷了下来,她似乎知道老山鬼要说什么,但却没有说话,直勾勾的看着老山鬼。 老山鬼继续道:“你们那一族我多少知道一些,你们族人的悲惨与经历我也有耳闻。即使你们躲在这里也早晚有一天会被找到,你们还能跑到哪里去呢?” 听了老山鬼的话,托尼大王脸上一片阴冷,就连巴古脸色也不好起来。 老山鬼却并不以为意道:“你们不必惊慌,其实我也是如此,不过现在有一个一世难求的机会摆在面前,就看你们愿不愿意抓住了。” 托尼大王冷冷道:“什么机会?” “你们放弃这里跟着风走。” 托尼大王竖目道:“你让我们成为别人的奴隶?” 巴古也是不解的看着老山鬼,风已愿意让自己留下来了,这老山鬼为什么又要自己跟着风走。而且还要带上托尼。 老山鬼道:“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预言已开始了,我相信你已知道了这个消息,风就是预言的开始。” 托尼吃惊道:“风是大王?” 巴古道:“主主主主主主主主人,不不不不不不不愿,作作作作作作作大王。” 老山鬼道:“风不愿做大王,那是因为风看不上这个普通的大王,他要做的是万王之王。” 第三十八章:神灵的仆人 托尼与巴古盯着老山鬼不说话。 老山鬼道:“预言中的时代来临了,只有跟随王的脚步才不会被抛弃,你们的族人流浪在森林中,不就是为了摆脱命运,能苟活下来,不至于让整个族群灭亡吗。” “但这样就真的能摆脱命运,不会灭亡吗。即使活着也只是苟延残喘,这又有什么意义。既然这样倒不如起来反抗,也许是另外一片天地。” “当风成为这森林的万王之王时,你们也会因为跟随风,从而也能让自己的族群真正的得到保护。现在的风就是你们族群命运转折的救星,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就看你们愿不愿意抓住了。” “风只有一个人,如何成为万王之王。” 老山鬼冷笑道:“你也是一个人,你现在是托尼大王,你认为风不如你?” 托尼不语。 老山鬼又道:“森林中大王无数,但都只是嗜血的草王,风是仁王。这是他能成为万王之王的原因。” 托尼道:“何已见得就是仁王?” “他会照顾我这样一个无用的老山鬼,还会为保护一个捡来的仆人长途奔袭过来杀敌,看到仆人幸福就还他自由。你在森林中见过这样的大王吗?他不但是仁王,他更是带着霸刀来这里拯救我们的天上的神灵。话我只说到这。决定权在你。” 托尼大王沉吟了片刻道:“请山鬼教我。” 老山鬼道:“成为神灵的仆人,跟随在他左右。” 托尼大王与巴古相互看了一眼,眼中满是震惊。 风无聊的坐在一块山石上,看着茂盛的森林。心中思索着,没见到人时,自己一个人在森林中几乎成为了一个只靠本能活着的野人。 见到同类的人后,却开启了杀戮之旅,连番的杀戮让自己的心神都受到了影响。不过现在也是形势所迫也无法做出什么改变。为什么想好好的生活就这么难呢? 远远的见山谷内走出三个人,两个小巨人一样的身影与老山鬼,就似两个大人领着一个孩子。难为巴古还知道当面出来送别。看来老山鬼没把自己的意思带到啊。 风跳下山石走过去,准备说上几句勉励的话就与老山鬼离开。然而三人到风的面前,托尼大王与巴古竟然“扑通”一声直接五体投地的伏在地上。把风吓了一大跳,忙道:“我只是顺手帮忙,不用如此!快起来” 一旁的老山鬼道:“托尼大王要认你为主。” 风诧异道:“不必如此,以后你们一起在女人谷好好生活就是。如有机会我会再回来看你们的。” 托尼大王道:“请主人也收下我这个仆人,我愿与巴古一路服侍在你左右。” 巴古也道:“请请请请请请请请主人,收收收收收收收留。” 风看了一眼老山鬼。想来这事跟老山鬼脱不了干系,老山鬼面不改色的郑重道:“山奴认主必一生相随,不能拂了两人的好意啊。” 风瞪了老山鬼一眼,对两人道:“女人谷损失惨重,正是需要人防守之时,你们要是走了,那这里可就更难生活了。我已跟老山鬼说了,让巴古留下来,与你一起守护这里。” 托尼道:“托亚与托欧已是这里新的大王,我已决定巴古一同跟随主人。主人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风正要推辞,老山鬼又道:“山奴认定的事,谁都无法改变,如果你不收下她,那她只能自残了。” 风愣了愣,见推托不过,叹了口气,只得伸手抚在托尼头上,道:“我认下你这个仆人了,以后如果你们想要离开,只要跟我说上一声,我自会放你们离去。” 说着又用手托起托尼的下颌,托尼起来后与一同起来的巴古站到一旁。 风突然想起,巴古的那次认主,要做自己的奴仆,是不是也与这老山鬼有关,看来有时间我得好问问这个老山鬼。 风与三人又聊了几句,四人就一同上路,离开了女人谷。 傍晚,森林深处。 腥红的炭火上,几块烤的滋滋冒油的鹿肉散发着油脂的香气。托尼把一条肥厚的鹿腿拿起来啃了一口,满意的咀嚼着,随手把鹿腿伸到巴古的面前,巴古张开大嘴狠狠的咬一大口。 托尼拿回来自己在咬一口,当外层的熟肉吃光又把鹿腿放到火上烤起来。又把另外一条烤的差不多的鹿腿拿起来,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起来。 老山鬼披着一件兽皮依在树下嚼着助消化的榕树叶子,风躺在吊床上,看着不远处的火光中托尼与巴古两人还在吃,而且吃的正香。看这样子,等他们吃饱了还得要一段时间。 风笑着对老山鬼道:“他们俩的胃口真好啊。看得我都想再吃一些了。” 老山鬼道:“山奴就是这样,对他们来说吃比所有事都重要。” 风道:“他们只是个子长的大一些而已。不能用山奴来称呼。” 老山鬼道:“其实他们并不是个子大,而是来自同一个族群。那个族群就是山奴族。山奴族群的人都是这样的大块头。传说中山奴一族是古老的山族奴仆。是比这森林中所有部落都高贵的种族。” 冒然听到山族,风心中一动,似乎触动了自己的某些敏感神经,自己似乎对山族非常的熟悉,但仔细想想却发现脑海中没有一点山族的记忆。就问道:“山族是什么种族,他的奴仆都这么高贵?” 老山鬼道:“山族早就消失不见了,只有古老的传说中还在流传着它曾经的强大。据说山族是这天地中最早的四大种族之一。因所有部落的起源都来自四大种族,所以四大种族也被称为四大始族。而能做为始族的奴仆当然是高贵的种族了。” 风奇怪道:“既然山奴一族是高贵的族群?那巴古两人为什么不在自己的族群里生活,怎么会跑出来呢?” 老山鬼道:“据说山奴一族有一个奇怪的传统,每一个能独立狩猎的孩子就会经历一次莫大的生死考验,成功者会被部落驱逐出部落去独自生活。” 风道:“这还真是奇怪的传统,想来山奴族一定非常的强大吧。” 老山鬼道:“我对山奴一族也只是知道这么一点点,至于他们部落生活在哪里,是不是强大并不了解,但我知道山奴人一但认了主人,就是忠心耿耿,终生不变。” 第三十九章:帕色集市 风叹道:“你让他们认我为主,这其实不好,你应该劝巴古留下来,他们应该一起幸福的生活在女人谷。而不是跟我四处奔波啊。” 老山鬼道:“只有他们离开,女人谷才安全,如果留下来,女人谷永远不会安宁。因为森林中有一群人专门狩猎山奴族人。攻击女人谷的人就是那些人。” 风奇怪道:“狩猎山奴族人,为什么?” “山奴人个头高,力量大,不管是抓来干活还是作来作战,都是价值最高的奴隶。” 风听了不由得有些恼怒,但又想到每个战败的部落人都被战胜者当成物品出售或交换,山奴人在这其中更值钱一些也就没什么奇怪了。 虽然自己对奴隶很反感,但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胜者拥有一切,输了自己也是别人的货物。自己还没有那种想改变丛林法则的想法,也没有那种能力。想想也就一切淡然了,没什么可恼怒与气愤的了。 第二天,天色一亮,众人简单吃了些东西,就出发了。 托尼能一个人在这遍地大王的森林中成为一个大王。不光是自身的实力,手段与眼光还是有的。所以四人很快就离开了这片森林区域,并躲过了纠集起来,向风抢夺霸刀的几个部落的大王的联合队伍。 夜里,森林中烦人的虫鸣声宛如一片在森林中鼓荡汪洋大海。巴古与托尼的酣声有两面战鼓,此起彼伏的大海中卷起巨浪。突然四周的声音一顿,安静了下来,巴古与托尼的酣声如故。 风一个翻身就从吊床上落到地上,轻如狸猫,同时手中一张弓已拉满,随着安静的森林中一声干树枝断裂的轻响,风手中的羽箭就飞了出去,随着远处一声惨叫响起,又接连响起几声惨叫。风安静的如一段树桩,手中依旧弯弓如满月。 好一会过去了,虫鸣声又焦躁的响起,风松开弓弦回到吊床上,一切如故。但夜风中混进了丝丝缕缕的血腥气。 清晨,风擦拭好几支羽箭,随手丢进了箭娄就如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不过这已成了几人的日常。 转眼月余,随着往森林的深处走,风发现这里的部落族群变的越大,一两千人的部落也很常见了。而且在森林中还有了一条条勉强算得上路的路。再也不用象原来一样去走野兽的路。 风把三个安置在一处山谷中,风一个人出来准备去帕色集市,那是一个有一天路程的集市,听说这是附近一个最大的集市巴古与托尼两人太过招眼,很容易就被认出来。 为防止在咕嘎山的事重演,所以巴古三人待在山谷,风一个人去集市交换一些盐及一些其它的生活必需品,风稍做打扮就是一个普通的部落人,看着没那么强壮,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戒心。而且装刀的木匣也被装在一支用半截虎腿皮制作的皮筒里,再塞进一大捆路上收获的兽皮中。 风沿着森林中的小路向帕色集市走去。开始时,路上见不到一个人,第二天一早上午时,离帕色集市近,路上的人开始多了起来,看到风一个人背了那么多的兽皮,好多人隐隐流露出贪婪的神色。 风毫不在乎的看过去,见到风宛如野兽眼神,很多人愣了一下,不敢再看风,但依旧有人依仗队伍的人多,对风不怀好意的盯着,风也不在意,依旧往集市走。 风知道这森林有森林的规矩,集市是不能动手的。这些即使有意打劫自己也只会在自己离开集市后再动手。这些日子,风每天都在白天夜里的与人动手,并不在乎这些人有什么坏心思,甚至隐隐有些兴奋,巴不得他们动手呢。 风一路来到集市。帕色集市并不象是咕嘎山有什么盐土才形成的集市。帕色集市是一个周围部落共同举办的纯集市,就在森林中一片若大的空地里占地有几十亩。 不但有用石头修建的房子,用来居住和长期的售购货物,也有摆成排的摊位及用茅草之类盖成的小棚子,更有游商拿着自己的货物在人群里四处转着寻找自己的主顾。 这里没有货币,都是以物换物。最喜欢与流通的就是兽皮,跟据品种及品相,大小相当于流行的实物货币了。 风在人群中穿梭,寻找着自己想要的货物,风最需要的是盐与曜石。森林中最锋利的武器无疑是曜石的矛头,与箭簇,但是森林里见到曜石的机会并不多,这对于几乎每天都要消耗武器,特别是羽箭,对风来说是最迫切的。能在远处杀敌,谁愿意近身博斗啊。 风换了些盐精,就来到一处交换羽箭的石头房子处,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四五十岁的黝黑老汉,看着很壮,一双眼睛却如鹰眼一般锐利。 他在这里只交换弓箭,而且制作精良,风看得出这是一个曾经擅长弓箭的射手,只可惜,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从膝盖处不见了,可能就是这样才来这里售卖弓箭的。这是风走完了所有集市后发现的一个比较满意的店主。 他的箭与别人的不同,别人的箭都是成品,或只交换箭簇。他这里的箭都是半成品,也就是安装好箭簇,却没有安装箭羽,箭的长短要根据客人来定制。所以他的箭很贵。 一张完好的鹿皮只能交换十支箭。一张山虎皮可以交换三十支箭,风有三张山虎皮,要九十支箭,店主很高兴,从来没有这么大的主顾,高兴的又送给风十支箭,凑齐一百支箭。希望下次用箭再来找他。 风讲述了自己对羽箭的要求后坐在那里等着,黝黑老汉用一双满是老茧的手,利索的修改着羽箭。一边与风聊着。 “你要这么多箭,不会是要去争夺霸刀吧,你可要小心,那个刀碰不得,我可不想失去你这么好的主顾。” 风一来集市,就听到这里人谈论最多的就是那个预言“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为此死了多少人没有人比风更清楚。就笑道:“那个预言是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这个预言可是好多年前就在流传了,而且听说好多人亲眼看到了霸刀。” 随后黝黑老汉小声对风道:“据我估计掌握霸刀的那个恶魔应该来了咱们这片区域了。” 风微微一笑,那个预言听老山鬼说过,说那是游鬼传播出来的。游鬼在森林里可是比山鬼级别高。因为她们是天语者,也是天语预言的传播者。 第四十章:石柱山 所有山鬼见了游鬼都会毕恭毕敬的接受教诲。风对这个预言并不感觉兴趣,在他的那个时代,预言满天飞,都是骗人的。尽管游鬼的预言说对了几分,但谁知道那个刀就是霸刀呢,只是森林里的人没有见过金属武器罢了。 风向老汉询问有没有听说过扎拉部落,自己的一个同伴是扎拉部落的人,走失在外很久了,正在寻找自己的部落。 老汉想了好一会道:“可能有点印象,有一个在我这定制羽箭的人,好象就是扎拉部落的,也可能不是,我当时也没有留意,她过几天过来取箭,我顺路帮你问一下。如果是扎拉部落我一定问清楚,你过个四五天过来。我会把打听的结果告诉你。” 当羽箭全部完成后,老汉又好心的送了风一把曜石的匕首。让风路上小心,集市里的坏人不敢在集市动手,但路上经常发生杀人抢货的事。 风谢过老汉,扛着三大捆羽箭离开了集市。果然老汉说的没错,他一出集市就被人跟踪了。风不为意,走了一段路故意进入偏僻的森林中。随着几声不太大的惨叫声。风悠闲的从偏僻处离开。森林中偶尔遇到几具死尸也是森林里常见的事。 第四天一早,当风来到离开的山谷时,突然停下了脚步,脸色一变,心也提了起来。地面上隐约有杂乱无章的脚印。风拉出弓箭,小心的走进山谷。 看到的是两堆熄灭的火堆,巴古,托尼,老山鬼踪迹不见。地上的脚印虽然杂乱,但没有博斗的痕迹。风用鼻子嗅了一圈,却发现有极细微的血腥气。风心中一惊。知道三人恐怕中了埋伏。没想到有巴古与托尼两人在,还是出了问题。一股怒火涌上胸膛。 风在附近搜索了一会,果然找到一小片撒在地上的青灰色石粉,这种石粉部落人经常用来涂抹到身上,很常见。拿起来闻了一下,有轻微的草药气味。这是风与老山鬼的暗号,如果遇到敌人可主动投降,之后再暗中撒下用草药泡过的石粉作为记号,风会随后跟踪过来解救。 老山鬼年纪大,没什么战力,一般不会象巴古,托尼那样受人注意。所以暗中留下记号也不会引人注意。即使被人发现也只是说不小把石粉洒了。 风知道三人被带离这里已过去至少两天的时间了。风收拾一下装备,就沿着石粉印迹及足迹跟踪而去。 三天后,风来到一座特别的大山面前,风昂头望去,入眼的是陡峭的崖壁,还有一条镶嵌在石缝中的上山小路,老山鬼最后的石粉就是撒在这里的。看来老山鬼三人被带到了这座山上。 看到石缝处的路口至少有二十几人把守,而山崖至少有八九百米之高,几乎是笔直的坡度很难攀登,风围绕着这座大山转了一圈,发现四周皆是陡峭的崖壁,上山似乎也只有这一条镶嵌在石缝中的路。 风悄悄的退走,准备吃些东西,夜里在悄悄上山。陡峭的崖壁风不想上去冒险,趁着天黑从那条石缝路上去倒是可能,因为风发现上山路虽然易守难攻,但那些把守的人似乎很是懈怠,并不专心的看守,只是随意的坐在那里吃喝聊天。入口处也没有什么特意修建的工事,只是借助天险在把守。 风吃了些东西,在树上做了一个吊床,安稳的睡了起来。 月上中天之时,风抬头看了一眼火光烛天的山上,皱了皱眉,心说上面怎么还这么热闹,他们不睡觉的吗。管不了那么多了,行动! 悄然来到上山的入口处,看守入口的守卫,抱着长矛,依在石壁处打盹,风飘然而入。随着几声闷哼。一切又归于平静。 因这座山远处看象一段巨大的石柱,所以叫石柱山,这里就是远近闻名而又臭名昭著的石柱部落。 山顶之上是近百亩的空地,空地上有一座不大的小山。小山只有十几米高,更象一个平台。上面有石屋,小山下点燃了巨大的篝火,彻夜不熄,篝火旁几张巨大的山虎皮上坐着一个比巴古小不了多少的壮汉。 周围坐着十几个身上涂满各色石粉,却光着身子的女人,正把烤好的肉食,剥皮的水果,还有美酒,往他的嘴里倒,这个壮汉就是这里的大王——石柱大王。他正与返回来的四百多名部落的战士庆祝着收获。 在篝火远一些的黑暗地方,横七竖八的或躺或坐着黑压压一片,足有近千人。他们十个一组,被结实的兽皮带系着脖子紧紧的固定在一根脸盆粗细,五六米长的树干上。 而两手也被固定在用木头制作成的手铐样的木夹上,背在身后,不要说挣扎,就是动一下都是极为艰难,而且因为脖子上系的太紧,一个个有出气没进气的喘着。 老山鬼提着一个大水囊。在这些人群中步履蹒跚的走着,不时的往这个嘴里灌一口水,又往另外一个嘴里灌一口水。看着大多数人都奄奄一息的样子,老山鬼也是一脸悲伤。 一个刚刚喝了一口水的人睁开无神的眼睛,看了老山鬼一眼道:你说的大王还能不能来啊。要是今晚再不来,我估计我坚持不下去了。 老山鬼小声的说道:“坚持一下,大王就要来了。再坚持一下。大王肯定会来的。” 老山鬼说完一回身,突然发现身后紧贴着自己站了一个人,猛然间吓的惊叫起来,张大嘴巴连没出声就被人捂住了,还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小声道:“是我!” 老山鬼看清是风后,一脸的惊喜。还没说话,就听风小道:“巴古与托尼在哪里?” “他们在石柱大王后面的地下石窟中。” 风听了就是一皱眉,那个石柱大王,风不在乎,相信自己躲在暗处一箭头就能结果他。但是他的身边还有几百个凶悍的部落战士。他们正好都挡在那个石窟前,自己即使再自信也不敢孤身一人往几百人的队伍上撞。 风看了一眼这里黑压压一片的俘虏,计上心来,抽出一支曜石匕首递给老山鬼道:“先把这些人放开。一会制造混乱,趁着混乱再把巴古与托尼救出来。我们再一起趁乱下山。” 第四十一章:杀大王,睡山鬼 两人悄悄用刀割开这些人脖子上的兽皮绳,同时小声告诉他们保护安静不得出声。脖子上的皮绳可以割开,但是手上的木枷却很是麻烦。 木枷是两块足有一拳厚的长方形木板,每块木板上有两个半圆,对在一起正是两个固定住手腕的圆洞,两块木板固定的合在一起不是用皮绳捆的,而是在两块木板合起来形成的两个圆孔两侧分别有一个拇指粗的细洞,在夹住手腕后把湿木棍塞进细洞内再砸的死死的,如同钉子一般把两块木板锁死。 想要把木棍从里面取出来不比弄断木板的强度小,最合适的办法就是用合适的细木棍从反面插进细洞,用石头敲打把木棍塞子从里面顶出来。 但这样肯定会因敲打时声音太大惊动不远处的守卫,而且这样做难度并不小,所以靠这些人制作个混乱还行,想对付敌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风与老山鬼两人小心的割开有几百人脖子上的兽皮后,老山鬼对风道:“其实我们不用这么麻烦。你只要把石柱大王杀了就行。” 风道:“杀石柱大王不难,我一箭就可以射杀他,只是那里的部落战士太多了,无法救巴古与托尼。我们需要这些人制造混乱。才有机会靠近石窟。” 老山鬼道:“不能射杀,你只需遵守从森林法则,拿出霸刀走过去挑战,凭本领杀了石柱大王,再当众占有了石柱部落的山鬼,你就是新的石柱大王,到那时,这整个石柱山都是你的。你就是新的大王。那些部落战士当然也会听你的话。” 风惊讶道:“这样真的行?” 老山鬼郑重道:“这是大王森林的规矩,每个人都知道。” 风看了老山鬼一眼,道:“既然这样,那就简单了,我试试。” 说着,风从腰间的皮筒中抽出圆木匣,在一旁目瞪口呆的俘虏们注视下,打开木匣,取出那支精致的长刀,把木匣交给老山鬼后,风就大步的向火光处走去。 当走到石柱大王面前,一声大喊:“石柱大王,我向你挑战!” 这一声喊,声如洪钟,本来喧闹的场面立马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事,转头看过来。 听到有人向自己挑战,石柱大王勃然大怒,当看到风的身板时,不由得哈哈大笑,可石柱大王马上就看到了风手中的刀。 他止住笑声,瞳孔微缩,表情郑重起来,一把推开怀中的女人,站了起来道:“看来你就是那个传言中的风了。我本来还想去找你,没想到你竟然送上门了。” 石柱大王对着一旁的战士手一伸,喝道:“拿我的刀来!” 在风吃惊的眼神中,一个全身披着皮甲的战士,托着一口足有一米五长的泛着青色的青铜大砍刀走过来。 风吃惊的并不是害怕石柱大王,而是看到这口刀,原来自己一直以为这森林中的部落都是过着野人般的原始生活,武器也仅限于石头木棍。 现在看到这口青铜大刀,风突然发现,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简单,至少石柱大王这口刀改变了风的想法,这个世界可能并不象自己想的那么原始。 看那刀的样式与制作工艺,虽然粗糙,但绝不是简单的粗制滥造出来的,而是有了一定的冶金水平。而且那刀的形状也是已经成熟的样式了。这无不说明应该有一处更高的文明之地,或曾经有过更高的文明。 风的吃惊,在石柱大王看来就是害怕。石柱大王双手握刀,低头看着风,他比风高出一头,大刀也大出几号,风站在他面前就如一个孩子们拿了把玩具刀一样。再看到风那吃惊的表情,石柱大王不由得又哈哈大笑。 然而石柱大王只笑了两声就突然嘎然而止,他低下头吃惊的看着从胸口处露出的刀尖,抬头时面前的风已人迹不见,他努力的转回头向背后的风看去,只听到一个冰冷的声音道:“你可以死了。” 石柱大王的尸体轰然倒地,现象一片安静,所有人象看到鬼一样看着风。博命打斗他们见多了,但是如风这样鬼魅的连一个照面都没打就被杀死的场面,他们从没见过,先前还在笑风的自不量力,马上石柱大王就倒地身亡了,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这简直太过恐怖了。 风眼珠乱动,看到这鸦雀无声的场面,风也心中纳闷,怎么回事?对付这种大块头,没必要跟他拼力气,那把大砍刀要是碰上自己的小刀,自己的刀恐怕会直接飞了。 不如直接用速度解决战斗,在风的眼里,石柱大王就是笨的象猪一样的动物,到背后杀他也是怕他临死反扑,伤了自己的刀,还溅自己一身血。 风看了一眼不远处木雕一样的石柱山鬼。大步走过去,直接一个公主抱抱起来,又向四周看了一眼这鬼诡安静的现场。径直走进了不远处的石柱大王的石头房屋。 很快石屋里就传出石柱山鬼的“啊啊”鬼叫声。 风一手提刀站在石屋的窗口的兽皮帘后,小心的掀起一小块遮挡的兽皮帘向外看着。屋外正在热闹庆祝的气氛一下降到了冰点。那些手持武器,凶悍的部落人如同泥塑木雕,似乎被这样的突然变故吓住了。场面安静的吓人。 熊熊的火堆里传出劈啪的木柴爆裂声,伴随着山鬼那一声接一声的“啊啊”嚎叫。在安静的夜里显得极为突兀与不协调。 不过就是这山鬼的叫声宛如一阵暖风吹动的那些泥塑木雕,那些满脸惊诧的部落人竟然开始放下武器坐在那里似乎在等待着一个结果。 这时远处的俘虏中,有一个人高声喊:“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随后一群人也在大喊“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外面叫声震天,却并没有暴动。 当看到俘虏们在大叫,部落战士放下武器,并没有冲进石屋找自己报仇,风这才心中稍安。看了一眼躺在兽皮上,身材壮实,赤身裸体的扭动身体的“啊啊”鬼叫的山鬼,风坐在石台上,拿起一个水果啃了一口。 见风没有过来,石柱山鬼摆了一个极为诱惑撩人的姿势,抬头对着风,妩媚道:“大王放心,没有人会进来的,你杀掉的石柱大王,当初就是这样当上石柱大王的。你现在可以安心的占有我了。” 第四十二章:游鬼的传说 风白了躺在兽皮上搔首弄姿的石柱山鬼一眼,凶狠的警告道:“我现在没心情,别惹我,否则杀了你,继续叫!” 石柱山鬼愣了一下,眼神中瞬间闪过一丝深深的怨恨,又躺下来接着叫唤。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风拉着有气无力的石柱山鬼走出石屋,所有人都跪伏在地,高呼大王。只有老山鬼一脸怪异,因为她虽然看到山鬼衣服不整,但风身上的衣服似乎没有任何变化。而两人表情也没有那种交欢后的神态。 看着这些跪伏下的人,风心中感慨,原来这么简单啊!自己当初路上杀了一个大王直接把部落霸占了过来不就是了吗,也不用这一路被人追杀了,可是这种野人一般的部落对自己有什么用呢,自己真的愿意一辈子过这种野人样的生活吗? 让人打开石窟,放出巴古与托尼,随着两人一起出来的还有四个同样体形的山奴族俘虏,与一个被打的快死掉的人。风看过那里的牢笼,似乎是专为巴古这些山奴人准备的。 这让风很是奇怪,这个石柱大王难道是个奴隶贩子不成。不但有为山奴准备的牢笼,还抓了这么多的俘虏。他这是要卖给谁啊。不过风不想探究什么,因为风并不想做这个大王,他还要送老山鬼回部落,哪有时间耗在这里给人当王。 看到巴古与托尼人没事,风也就放下心来,虽然两人身上还有些皮外伤,倒是不碍事,休息几天也就好了,让老山鬼帮忙上些药,好生休养。 第二天一早,风从石屋中走出来,就见老山鬼坐在门口不远处等自己。见老山鬼一脸的沮丧就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老山鬼道:“昨天夜里,石柱山鬼带着石柱部落的所有战士离开了石柱山。” 风奇怪道:“为什么离开?这不是他们的部落吗?” 老山鬼道:“因为你没有睡她,她认为你不喜欢她,所以离开了。” 风看了一眼远处还有不少人,就奇怪道:“那些人为什么没走?” 老山鬼道:“他们是石柱部落抓回来的奴隶,他们的部落大多被灭了,本来就没有地方可去。而且我曾告诉过他们,会有一个大王来拯救他们的。所以他们没有走。” 风浑不在意的“哦!”了一声,道:“对了,你与巴古是怎么被抓到这来的?” 老山鬼道:“你走的那天下午,我们就遭遇了偷袭,巴古与托尼被毒箭射倒,我们就被带到这里来了,石柱大王见了我后觉得我太老了,就要把我砍了,我说我可以帮助他们安抚巴古与托尼,还能帮他们照顾一下那些被他们捉来的人,如果没人照顾一下那些人,那些人死了,也就没什么用了。石柱大王觉得我说的对,又怕那些人闹事,就让我只给那些人喂水,不能吃东西。我就在喂水时,偷偷跟他们说,让他们坚持一下,会有一个大王来杀死石柱大王,把他们救出的,之后就是你来了。杀死了石柱大王。这就是经过。” 风点点头道:“嗯,没事就好。另外我对扎拉部落有了点眉目了,等巴古两人的伤好了,我们就离开这里。” 老山鬼不理会风说的扎拉部落,而是奇怪的问风道:“你现在是这的大王了,你就真的不再乎石柱部落的山鬼把人带走?” 风笑道:“我本来也没想当这个大王。不过说实在的,这个石柱山还真是个易守难攻的所在。石柱山鬼带人走了,恐怕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地方了。” 听风这么说,知道风没有一丝留下来的心思,老山鬼的眼神暗淡了下来,不在说话。 托尼走过来对风道:“大王,石柱大王的砍刀不错,能给我用吗?” 风看了看托尼的体型道:“倒是合适你用,拿去吧。” 托尼对风连连感谢,拿起石台上的刀,兴奋的舞了起来。 风对托尼道:“我要出去一下,你带人看守着这石柱山,等我回来后我们就离开这里。” 托尼两眼都在鬼头大刀上,顺口答应着。 风对老山鬼道:“我要离开两三天,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回来说不定会给你一个惊喜。” 老山鬼叹了口气道:“多好的石柱山啊。唉!” 因为位置的关系,帕色集市离石柱山还要更近一样。风一个人来到帕色集市找到制箭老汉,风一到就看到石屋前还站着一个人,是一个背着弓箭的女箭手。 看到风来了,制箭老汉冲着风热情的招呼着,还告诉风这位女箭手就是扎拉部落的人。已在这里等了一天了。 风与女箭手见过面后,风询问女箭手:“你们部落多年前是否丢失一个山鬼。” 女箭手道:“没错,在三十多年前,部落的山鬼突然感悟到天语,就带了一些部落战士一路向南去传播天语预言去了。但是听后来返回部落的战士说,山鬼在传播天语预言的过程中。不小心失足落入恶魔河水中,被河水冲走,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她的踪影,本以为她已经死去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山鬼竟然还活着,而且还回来了。” 听了女箭手的话,风激动万分道:那就没错了,我与老山鬼就是在恶魔河附近认识的,时间,地点,与部落名都对上了。 随后风又不放心的问道:“想来你们部落已有新的山鬼。那老山鬼还能回去吗?” 女箭手吃惊道:“怎么不能回来?我们欢迎还来不及呢!” 风奇怪道:“我听说森林里有一个部落不容两鬼的说法,不是吗?” 女箭手笑道:“确实有这个说法,但老山鬼可不是普通的山鬼,她是大名鼎鼎的游鬼。” 风不解道:“游鬼?游鬼是什么鬼?” 女箭手看着风直摇头道:“看来你是一点也不了解山鬼。我来跟你解释一下吧!森林中每一个部落,不管大小都会有一个山鬼。山鬼的命运其实很短暂,往往不到中年就会被新的年青山鬼所取代。被取代的山鬼下场基本就是死亡一途,这是山鬼的宿命。” “但有一种例外的情况,那就是部落里的山鬼在某一天突然感悟天语,感悟到天语的山鬼会马上离开原来的部落,到森林中的其它部落去传播天语预言。这时的山鬼就不叫山鬼了,而是叫做游鬼。” “游鬼享有极高的地位,她每到一个部落就会受到部落山鬼最隆重的欢迎。当游鬼向山鬼传播完天语预言后,就会离开,离开时,部落还要沿途护送游鬼到其它的部落。尽管如此。因为森林太过广袤而且危险重重,而传播天语预言的过程一般要十几到几十年才能完成。所以大多数的游鬼都会死在传播天语预言的路上。” “而真正传播完天语预言后又能安然回到原部落的游鬼寥寥无几。然而她们一但回到原部落,必将受到原部落最高礼遇的欢迎。会被当成活圣灵来对待。因为有游鬼回归的部落,会受到附近所有部落的拥护,小的部落更是以能加入有游鬼的部落为荣。故此每一个有游鬼回归的部落,终将成为实力强大的一方首领部落。” 第四十三章:苦衷 “现在老山鬼回来了,这是我们扎拉部落的荣幸。是我们扎拉部落走向强大的开始。我们举族欢庆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不欢迎老山鬼呢?” 听到女箭手这样说,风一直悬着的心这才彻底放了下来。看来这才是老山鬼最好的归宿。风对女箭手道:“那我回去把老山鬼接上送到你们部落吧,” 女箭手道:“不可,应该是我回去告诉我们的大王,我们要举全族勇士去迎回老山鬼,不,应该叫游鬼了。” 听到扎拉部落的人这样说,风很是为老山鬼高兴,就把老山鬼在石柱山的事告诉她。 女箭手听了愣了一下,道:“你们住在石柱山?石柱部落可是这附近最臭名昭著的部落。因为石柱部落总是四处攻击别的部落,把部落人抓去当做奴隶。” 风笑道:“原来的石柱部落已不在了,我杀了石柱大王,现在我算是石柱山的新大王了。” 女箭手听了,吃惊的看看风,似乎有些不敢相信风能杀了石柱大王。但还是表示,她马上回部落,希望风能跟她一起,向她们的大王说明情况,再一起去石柱山迎回他们的游鬼。 风自是满口答应。 扎拉部落离集市也有一天多路程,风到了扎拉部落,并受到热情的欢迎,扎拉大王与扎拉部落的山鬼商量了一下,当即决定第二天就亲自带领全部落三百名战士过去迎接老山鬼。风也看的出,他们确实是真心高兴的想要迎回老山鬼。就住下来休息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一早,扎拉部落三百多人的迎接队伍就启程了。 经过两天的行程,队伍来到石柱山下,风让众人留在山下,他上山把老山鬼接出来,要给老山鬼一个天大的惊喜。 回到山上,除了有些强壮的奴隶也跑了外,似乎一切依旧。但风一点也不在乎。看着老山鬼沮丧的神情,风笑着对老山鬼道:“你跟我下山,我给你带回来一个你想不到的大惊喜!” 老山鬼觉得风如果不想当大王,再这样下去,石柱山上的人就会一哄而散,最后一个人也留不下来。但看着风一脸高兴的样子,还是跟着风来到山下。 风特意用一条兽皮把老山鬼的脸蒙起来,由巴古与托尼带着四个山奴人用一个椅子状的架子把老山鬼抬下山。 看到扎拉大王与扎拉部落的山鬼热切的围上来。风轻轻的把老山鬼脸上的兽皮撤去。想到老山鬼看到族人激动的表情,风心潮澎湃,自己当初答应老山鬼的事终于做到了。风举起了手,都想鼓掌了。 然而风想象中的场面并没有出现,老山鬼奇怪的看着面前这一群扎拉部落的人,扎拉部落的人也愣愣的看着老山鬼,特别是扎拉大王与扎拉部落的山鬼,那惊讶的表情无已复加。双方就那么相互看着,场面安静的吓人。 老山鬼看了看周围这些不认识的人,转头问风:“你给我的惊喜呢?这些人是谁?” 风道:“他们就是你一直要回去的扎拉部落的人,你不认识这些人吗?” 老山鬼愣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道:“我不认识他们。” 风又转头看着一脸茫然的扎拉大王与拨拉部落的山鬼道:这不是你们的山鬼吗。 扎拉大王与扎拉山鬼表情不悦道:“我们不认识她,她不是我们部落的山鬼!” ——。 扎拉部落的人发现老山鬼并不是他们部落的山鬼后十分沮丧,最后也只得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离开了石柱山。 石柱山上,看着老山鬼情绪低沉,风道:“老山鬼你不用担心,我们接着找,就是把这森林翻过了也会帮你找到扎拉部落的。” 巴古也在一旁道:“就就就就就就就是,一一一一一一定找到。” 托尼也在一旁附和着。 老山鬼看看风,又看了一眼巴古,托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不用再找了,其实我的部落早在我被困之前就被灭族了,我是部落中唯一的幸存者。” 看着众人惊鄂的表情。老山鬼道:“我只是想着,既然扎拉部落已经灭族,再没有这个部落了,那我们就永远也找不到扎拉部落了,我没想到森林中还有另外一个叫做扎拉的部落。” 风皱眉道:“老山鬼,你为什么这么做呢?” 老山鬼羞愧道:“风,并不是我真的想骗你,是我太自私了,我不想一个人老死在山谷中,我害怕一个生活,只要能跟着你走出来,哪怕天天都在森林里游荡也好,死在森林里也好,所以我才编了一个不存在的部落骗你帮我寻找。” 风道:“老山鬼,你应该知道我是真心想要帮你,在离开时我也说过我不会抛弃你。更不用说你还救了我的命。我怎么会不报答救命之恩呢。” 老山鬼黯然道:“你确实这样说过,但当时我们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我并不知道你的为人。我害怕你会离我而去,我再也不想回到一个人朝不饱夕的寂寞生活了,我害怕一个人孤独的死去。所以当我听你说愿意带我离开去寻找我原来的部落,我就想,只要离开那个山谷就好,即使每天都在路上奔波,那怕死在路上,也比一个人孤独终老好。所以我才没有告诉你真相,” “我当时只是随口说扎拉部落在北方森林的深处。就是想着能一路向北走去就好了,走到哪里算到哪里,只要一直在寻找的路上,这样我就不会再回到原来的困境。” “我从来没到有一天我们能来到大王森林的深处,更没有想到竟然还真有一个叫做扎拉的部落。” “我之所以这样做,全都是为了离开恶魔河边的山谷,不想死在那里。在路上,当我看到你是那么卖力的在为我寻找部落,为了救我,甚至多次身陷险地,我才明白你是真的想帮我,真心的在报答救命之恩,我心中愧疚万分,却更是不敢告诉你真相。” “你真心待我,可我老山鬼对不住你啊,我不该欺骗你。我该死啊!你走吧,不要再管我这把老骨头了。” 老山鬼说的激动悲伤,一时间老泪纵横。说到最后更是呜咽起来。 风上前抱住懊恼自责的老山鬼,安慰道:“老山鬼,你不必自责,其实不管你有没有骗我。你与你的部落真假与否,其实这些并不重要。但有一件事我知道是真的,那就是你救过我的命。这就足够了。” “另外我一真把你当做我的长辈来看待,从没想过要抛弃你,所以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管好与坏,你都要跟我说真话,危险与困难我们一起承担。” 老山鬼听了更是泣不成声。 同时风也看向巴古与托尼道:“你们俩也一样,你俩虽然说是我的奴仆,但我一直把你们当做同伴,朋友。如果我们不能相互信任,那我们就不应该走在一起。” 巴古两人听了激动万分,眼角湿润的拼命点头。 第四十四章:以风之名——风族 一阵悲伤过后。 老山鬼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风随意道:“既然我们没有部落可去了,那我们就在这石柱山上建一个适合我们自己的新部落好了。今天起,就以我之名为族。成立一个新的族群——风族。在我们风族的部落里,我就是大王。你就是山鬼。巴古,托尼你们是风部落的头领。” 老山鬼马上惊慌道:“大王,不可。我做不了山鬼。我年纪太大了。” 风奇怪道:“你本就是山鬼,又有什么做不了的?” 老山鬼面露难色道:“我太老了,而且也没办法陪大王睡了。大王应该找一个有能力而且身体强壮的年青女人做山鬼。” 听了老山鬼的话,风愣了一下,恍然想起这大王森林部落里的规矩,也明白了老山鬼为什么这么说。 风笑道:“谁说山鬼就一定要陪大王睡了,这是原来部落里的陈规陋习,我要建的风族,是一个全新的族群,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风族。” “全新的族群?完全不同的风族?” 老山鬼与托尼,巴古都诧异的看着风,想知道这个全新的风族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落。 风看着三人殷切的目光,大声道:“我们风族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顶端,我风族的大王,就是这大王森林的万王之王,我风族的山鬼名叫大巫,是这大王森林的万鬼之主,我风族的头领就是这大王森林的守护金刚。我风族就是游鬼口中的预言之族!” “从今以后,大王森林中所有的一切都归属于我风族所有,我们风族的规矩,就是这大王森林的规矩,也只有我风族人才是这大王森林真正的主人。” 听到风这嚣张霸气的豪言壮语,三人一时间被风的气势所震,愣在那,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风,这一刻的风就象是一尊神灵,似乎全身都散发着神性的光芒。 老山鬼目光炯炯,心中喃喃,山神啊!我不会是在作梦吧!游鬼的天语预言正在实现? 老山鬼与巴古,托尼,脑海中同时响起“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这个流传了几百年的古老预言。一个个心神震动。脸上惊喜异常。风终于说出了他们一直藏在心中想说又不敢说的所期所想之事。 其实风早就在心中对那个天语预言之意思量了很长时间,特别是从老山鬼听到那个“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的预言起,老山鬼就想让自己做那个应言之人,或者说她早就在心中认定了自己就是预言之人。 所以老山鬼才会说服托尼放弃自己的部落跟着自己,再到石柱山她与俘虏们传颂预言,并让自己成为石柱大王,所做的一切无不是在努力向预言走去,只不过不敢跟自己明说。 风也知道要在森林中活下去,单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了,自己这一路走来,杀人不可畏不多,手段不可畏不暴烈。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不畏死的前赴后继。不就是看到自己身单力孤吗! 风不惧的森林中的任何人,即使是森林里凶猛的山虎在风的眼里也不过是一道肉食。但这无休止的撕杀,已快让风迷失在暴虐的血腥之中了。风不想再这样一直杀下去,但想要安静下来,那只有让自己的势力足够大,人人畏惧才可以。 既然所有的形势都逼迫到这里了,那么就不如直接顺应天意。借势而为的应着预言而去了。所以风才当众的说出这样的话来。同时也是表明了自己坚决的态度。 既然这森林无路可走,那我们就造出一条通天大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森林中成为那只最凶最恶的顶端野兽,让其它的野兽在它面前瑟瑟发抖吧。 听到了风的宏图伟愿,老山鬼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喊着:“风王在上,老山鬼愿成为你的奴仆。代大王行使大巫之职。” 巴古与托尼对视了一眼,也一同跪在地上。口呼:“风王!” 风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成为大巫是每个山鬼所梦寐以求的事,那是预言中山鬼的极尽蜕变与升华,老山鬼怎能不急迫呢。 但老山鬼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风怎么能让救命恩人成为自己的奴仆呢。风伸手去扶,老山鬼却抓住风的手执拗的往自己头上放去,风知道放上去那就是认老山鬼为奴仆了。 风忙摆脱老山鬼抓住自己的手。但是却看到老山鬼那失望悲伤的痛苦眼神。似乎是得不到风的认可,她这个大巫就没有了权威与希望一样。 风叹了口气,对老山鬼道:“我风族没有奴隶与奴仆一说,从今以后,你就是我风族的第一个族人,我以风族长的身份赐你风纹。” 说着话,风伸手抽出腰间的曜石刀,右手在老山鬼额头上刀走龙蛇,一挥而就。 停手时,风突然愣住了,这话自己怎么说的这么顺嘴,再看老山鬼额头上那清晰而又完美的风纹,似乎这个动作自己也曾经做过无数次一般,否则怎么会如此顺手,如此自然。 就在风愣神之时,一旁的巴古与托尼见了,似乎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好处,巴古结结巴巴道:“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却就是说不出来。 倒是一旁的托尼应声道:“风王,我们也要。” 风只是略一沉吟,就在巴古与托尼额头也刻下风字的巫纹。并开口道:“巴古就是我风族第二个族人,托尼为第三个族人。” 风扶起老山鬼道:“身为风族大巫,以后加入风族的普通风族人就由你代替我来赐风纹吧。” 老山鬼大喜过望,口称:“遵风王令。” 风又扶起巴古与托尼。 老山鬼取绿色图腾汁液涂于额头已便留下清晰的绿色印迹,又给巴古与托尼两人涂上黄色图腾汁液已便留下黄色的印迹,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大巫与守护金刚的巫纹。自此,这两种印迹也正式成为了大王森林中风族人所特有的族纹标志印迹。而改变世界命运的种子也在大王森林里的石柱山上悄然生根发芽。 第四十五章:石柱部落的山鬼 托尼与巴古带人把所有还留在石柱山上的人都集中在一起,粗略清点了一下,只有不足五百人。 石柱山鬼带着原石柱部落的人一夜之间跑光了,一千多俘虏见风无心当这个大王,就连山鬼都跑路了,一个个感觉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希望,同样跑的跑,溜的溜。两千多人的石柱山上,几天时间就剩下这几百人了。 风带着大巫开始了风族的第一次祭祀,亲自为风族的第一批族人描画风纹。 风用手沾着红色的颜料,在聚集起来的部落人额头上画上风纹,代表着被画上风纹的人都是风族人。看到众人惊诧的眼神,虽然还有一丝陌生感,不过每一个人似乎都有了一丝对风族的认同感。 风族终于在石柱山上建族了,风部落虽然不大,但至少有了大王,有了大巫,还有了几百个族人。 随后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条破烂的上山路好好修整起来。并在山下的出口处,修了一座巨大的碉堡式门楼。 留出一个宽两米,高两米半的门洞外,直接用巨石把十多米宽的上山路完全封死,还用碎石混着泥浆把石缝彻底封死,上面光滑的没有下手之处,并在五米高的上面修建石屋,并留出射箭的洞口对着下面。随后又在上山路的山顶的入口处修了同样的一座。 这花了风三天的时间。有这两座用巨石制作的碉堡门楼就彻底的封死了上山与下山的路,没有人开门,谁也进不来出不去。再不会有人象自己那样轻松混上山来偷袭,当然也不会象前几天那样有人想逃跑就能轻易的逃出石柱山去。 石柱山上的食物储备还是不少的,石柱部落怎么说也是一个近两千人的大部落,对他们来说不多的食物储备,对现在的风族来说那已是很多了。能让这四百多人吃上半个月不成问题。 在部落人看来,这已是非常非常多的物资了,平时他们都是当天狩猎当天吃,没有就饿肚子。但在风看来,石柱部落这几乎是穷的吃不上饭的节奏。所以在风修建好这些保卫部落安全的工事后,就开始准备储蓄食物。 山上有粮心不慌,这是风的想法,风把山上的四百多人勉强挑选出还算强壮的三百人,由巴古带着两个山奴族人与一百个战士守护上山的通道,托尼带着两个山奴人再带两百人外出狩猎。 而大巫,也就是原来的老山鬼,带领剩下的一百多人负责维护石柱山与制作武器及修建山上的石屋等零碎的事情。 然而托尼早上刚出去狩猎,中午见过就回来了,听到消息的风站到石柱山上,看着山下树木稀疏处。托尼带着零乱的队伍跑向石柱山入口处,一边跑还一边慌慌张张的往后面张望,似乎后面跟着一群野兽一样。 就在风心中狐疑之时,森林里冲出一个手持长矛的部落战士向托尼的队伍追了过来。随后又出现一个,接着一个个手持长矛的部落战士越来越多,转眼间就是一片。 看人数足有三四百人,他们紧紧的跟在托尼的队伍后面追赶着,可实际上他们的人数并不止这三四百人,茂盛的森林中还依旧有人冲出来,加入那支追赶的队伍。 眼看着托尼带着队伍冲进了入口。早就守在那里的巴古,马上堵住碉堡的入口,准备把敌人堵在外面。 风在山上看着逐渐靠近的敌人,心中恼火,风族刚成立就有人来进攻了,看来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是不行了。就吹响了哨子。 正准备反击的巴古听到风吹的哨声愣了一下,抬头向上面看了一眼,见到风的示意,就按原来的约定,打开大门。带着守卫跟在托尼队伍的后面沿着上山路向山上撤。 很快追击的敌人就来到山下,竟然足有一千多人,风定睛看去,发现竟然大部落人都是原石柱部落的人,为首的竟然是那个石柱部落的山鬼。在她的身后还有几个看着异常强壮的领头战士。 风心中诧异,怪不得老山鬼说,大王森林中的部落看着是大王为首,其实真正控制着部落的是山鬼。上次自己没有睡山鬼,也没有杀她,没想到她竟然怀恨在心,招集了石柱部落外出返回来的其它人集合起来,准备对自己来个反攻,这是想夺回石柱山吗? 风面露冷笑,转头看了一眼,老山鬼带着一群人守在上山石缝后,每个人面前都是一堆石头,自己也悄悄退后,偷偷监视着下面的人。生怕下面的追兵发现上面的埋伏。 石柱部落的山鬼带人跑到上山的石缝入口,看到建起来的高大碉堡式门楼,似乎吓了一跳,马上止住了脚步,还不让其它人靠近。但从石门入口看到隐隐跑远的巴古等人,更是心中狐疑。 山鬼也是一个心机果断的人,马上让身边一个人带着十多个战士,钻进门洞追了进去。见进去的人没有受到袭击,又让人进入这个巨大的建筑里查看,结果发现竟然完全没有人,山鬼挥了挥手,有人陆绎不绝冲了进去。虽然进入的很多,但山鬼却依旧远离入口,只在外面指挥。 风心中赞叹,在这原始的森林中,这个山鬼还是非常有心机的。风退后,并跑到进入山顶的最后一道防线处,站在门楼上,一边示意巴古放慢脚步,一边冲后面喊,快跑啊,千万不要那他们冲上山来,我们人太少了守不住啊。 果然风的喊话,被后面追来的石柱部落的人听到,也喊起来,快点追上去,别让他们跑,他们人少。一时间上山的通道上的追兵,都奋力往山上跑。 就在巴古等人跑上山顶,而门楼的大门缓缓关上时,追兵也到近前,这些人见楼门关闭,而开始搭人梯从要从外面进来。 风带着巴古等人站在门面从碉堡的洞口伸出长矛把搭起的人梯戳的人仰马翻。 山下的山鬼见进入上山路的人似乎很是顺利就到达山顶的入口,还在那里与人打斗起来,就让更多的人进入上山路,加入最后一关的争夺战。尽管她身边有一个强壮的战士进入上山路参加指挥。但她却一直在外面没有进入。 第四十六章:杀敌立威 风看着上山路的缝隙里挤满人,尽管山鬼没有进入,但自己关门打狗的目的已达到,就吹起了号角。 老山鬼带着原山上的人还有托尼带回来的其它人,一起出现在上山石缝边缘处,抱起石头就砸了下去。一时间,飞石如雨。惨叫连连,血肉横飞,巨大的上山路石缝里就成了绞肉机,进入上山路的人再想返回去,发现身后全是人,而山下出口又小,再被丢下的巨石堵塞,哪里跑的出去。 山下入口处山鬼听到上山路石缝中突然响起震天的惨叫哀嚎,大惊失色,再看到山上丢下的巨大石块,哪里还不明白中了埋伏,当下也不管被困在里面的几百人,带着没有进去的人慌忙退离石柱山。 没有一个活口,即使有人哀求投降也会被抛下的来石头砸死,最后还零星的活着的人也被人用羽箭射杀。 当一切归于平静,打开石门清理道路时,风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开了,让其它人去清理那条满是血肉的上山路去了。风相信那些清理道路的人要忍受着多大的痛苦,不过清理道路总比与敌人撕杀要好得多。 石柱部落的山鬼在远处看着山上下来人清理死尸,却没有人敢过来,只是远远的看着,随后缓缓的退进了森林之中。山鬼带来的一千多人,只是一战就损失了近四五百人,剩下的人,没有信心再攻打石柱山了,所以只能退走。 风站在山顶看着,石柱部落的山鬼带领着人退进森林,脸上的冷意越来越浓。 夜里,黑暗的森林之中,生起一堆的篝火。篝火旁石柱部落的山鬼与其它三个带队的头领坐在一起。 一个光头的壮汉道:“山鬼,我刚刚抓了不少的奴隶回来,你就让我跟你一起来攻山,现在我死了那么多人,你要给我补偿。我不想回石柱山了。” 另外一个人也道:“就是了,只是换个大王的事,我们的日子照样过,山鬼怎么能这样害我们。” 山鬼道:“你们知道什么,那个风虽然杀了大王,但他不想当这个大王。而且他手中拿的是霸刀,你们就不想要?” 光头道:“我早就听说霸刀了,可是霸刀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了的,我要那东西也没用。还是多抓点奴隶是正事,我还想早点回关内呢,可不想一辈子躲在这森林里,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 另外一个人道:“山鬼,你有什么想法吗。” 山鬼道:“我们要联合附近的几个部落一起把石柱山夺回来。石柱山不能落到别人的手里。这是我们与外——啊!” 山鬼一声惊叫,看着胸口处半截羽箭,抬头四周张望,四周只是黑黑的森林,山鬼惊恐的闭上眼睛,不甘的倒在地上。 其它三人见状大惊失色,正要起身逃跑,隐约听到黑暗中有破风之声。暗叫不好,然而人还站起来就纷纷倒在地上,每个人的头上都钉了一支羽箭。 随后号角声四起,喊杀声震天,森林中一片大乱。 清晨时,战争已然结束,石柱山下,死尸遍地。巴古与托尼带着人去清理森林中石柱部落余孽,老山鬼,现在的大巫带人清洗着被血染红的上山路,风站在山上眺望着远方。这里绿色如海,一望无际,人力在这样的天地前显得无比的渺小与无力。 他在思考着自己何去何从。说在这里生活下去,度过余生,他是不甘心的,毕竟这里太原始了,原始的让人失去方向,丧失斗志。 自己的过往就如深夜的美梦般,在早晨醒来时开始烟消云散了,当然过去的一切也不重要了,既使不忘记又能如何呢,它毕竟只是过去。未来太过遥远,只能活在当下。 森林是野兽的家园,这里的每个人也都是森林中的野兽。靠着本能与力量的驱使挣扎着活着。梦想与希望只是那昙花一现的美丽,随后就被刮过的一阵风吹散在地上。 风伸开双臂,感受着山风吹过身体,现在的风已能控制住了自己的想要飞向空中的冲动。闭上眼睛仔细的感受着,风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在沸腾。他喜欢在风中的感觉。 大巫一边指挥人清洗石壁上的血迹,一边偷偷的看站在崖边的风,看着风做出飞翔的动作,大巫心中一阵紧张,她害怕风真的飞走了。她心中一直坚定的认为风就是那个天上下来的神灵。大巫思索着如何才能让风安心的留下来。 风睁开眼,看着满眼的苍翠。心中打定主意,既然要在这个不适合生存的地方生活下来,那就把这里打造成一个能生活的地方吧。我不能改变这世界,还不能改变这一山吗? 风转过身来,看着站在身后的老山鬼道:“老山——哦,应该叫大巫了,你有什么事吗?” 大巫道:“大王,石柱部落的山鬼都敢回来攻山。我觉得她是看到了大王手中的霸刀才做出这种事来的。” 风知道这是大巫故意帮自己推卸没有睡山鬼的责任,微微一笑道:“大巫,有什么想说的?” 大巫道:“我想既然山鬼敢回来抢霸刀,那这附近的部落知道后,恐怕也会有这样的心思。” 风道:“大巫有什么主意吗?” 大巫道:“我们现在只有四百多人,只要比我们大的部落恐怕都想来抢,既然这样,我们不如趁消息还没传播开,就先下手为强,把这附近的部落都抓在我们的手中,当我们实力强大时,那些想抢霸刀的部落自然就会熄了抢夺之心。” 风道:“如何把这些部落抓在我们的手中呢?” 大巫凶狠道:“杀了大王,夺部落。” 风听了哈哈大笑,大巫这是在告诉自己哪里摔倒了哪里爬起来,只是没有明说要睡山鬼。不过与自己的打算差不多。 风笑道:“杀大王,睡山鬼,夺部落。那我这个大王也只是个普通的大王,如何称得上万王之王。” 第四十七章:继续杀戮 大巫道:“大王想如何成为万王之王?” 风凶狠道:“杀大王,没问题,不听话就杀,睡山鬼,也没问题,但要看我的心情,我是万王之王,不是什么人想跟我睡就能睡的。我想睡就睡,不想睡就不睡,部落服从我就收,不服从我就杀,我要杀的他们心惊胆颤,否则显不出我这万王之王的威风。” 大巫先是惊的张大嘴巴,随后一脸惊喜道:“大王英明。” 风哈哈哈哈大笑状若疯狂道:“从今天起,我要让这大王森林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万王之王。” 然而风的笑声还未停,山下就吹响了号角,两一人愣,风飞奔到另一侧的崖边,向下看去,只见山下黑压压一片人群出现。向着石柱山的入口涌来。森林中也是密密麻麻的人群。看那人数,恐怕不下三四千人! 风看着下方大门紧闭的入口。马上发出信号让下面的人离开堡垒上山来,同时打开了堡垒的通道大门。准备还用对付石柱的方法,为此风还特意从山下运到山上更多的石块。没想到刚清理完上山道,就又有人来攻山了,只是不知道这回来的人是谁。 不过这次来的人虽多,却只停在要上山路的入口前,并不攻打,风心中狐疑。很快下方守卫就上山了,告诉风说:那些人是这附近部落组成的联军,目的只有一个,让风交出霸刀。否则就要灭族。 风听了,有些哭笑不得,心说我刚动了出手的念头还没来得及去找你们,你们竟然先来攻打我来了,这速度还是挺快的嘛。 想到托尼与巴古还在外面没有回来,而山上只有两百多人,而山下却有几千敌人,如果他们不愿意进攻那就耗着吧,看谁能耗得过谁,只希望托尼他们不要回来就好了,同时按原来约定不时的发出给两人传递有危险需要躲避的号角声。 果然在等待很久没有得到风的回复后,那些人开始蠢蠢欲动。一些大王让一些部落的战士进入上山路打探。 然而森林里的部落人并不笨,当发现通道里浓郁的血腥气,还有在石缝与崖壁上没有清理干净的血迹后,再看到高高的山顶入口处高大的碉堡门楼后。就退了出去。地势险要,还有血迹未干,这里怎么看都是一个吃人的陷阱。 看到那些部落在山下把出口围堵住,不在进入上山路,风就知道,他们怕了,他们只是要来抢霸刀的,还没有准备好拼命。得到好处当然高兴,但都不想损失自己的力量。 风让人看着山下的部落,自己回去休息了。晚上还有一声硬仗要打。 夜晚来临时,山下点起了篝火,光火连成一片,照得山下一片通明,还竟有战士跳起了森林舞。欢呼嚎叫之声不绝,宛如在举办着娱乐活动。 直至已了午夜,山下才逐渐的安静下来。大巫来到站在山崖上观看的风身边道:“大王,现在可以动手了吗?” 风道:再等等,等到他们熟睡后,天亮之前再动手。 月亮落下去,森林间的迷雾也开始变的稀薄,睡在简易的草棚中的部落战士,正是沉睡的香甜之时,一个如同幽灵般的黑影在在草棚间穿梭。每过一处,那里就是一片安静,天亮前的雾气最重。 一个从茅草屋中走出来的大王,借着不亮的昏暗的星光,迷迷糊糊的来到一棵树下,对着树撒尿,突然他鼻子动了一下,皱起了眉头,嘀咕道:怎么这么重的血腥的气。 这时不远处人影一闪。一个人影钻进了他的草屋。草屋里是昨天从其它部落要过来的两个中意的女人。大王勃然大怒,什么人敢趁自己不在往草屋里钻。 大王正要回去堵住这个往自己草屋钻的男人,耳中却听到两声细微的吭声从里面传出来,随后一切就悄无声息了,同时空气中的血腥气更浓了。 大王惊恐的退到树后,四处张望想寻找武器,却发现武器都在草屋里,就随手从地上捡起两块石头。身体紧贴在树后一声不出。 黑影从草屋中出来,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融入黑暗中。突然他向树走了过来,大王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突然大声的叫喊起来。“有人偷袭!” 就在他喊出这一句时,只感觉得眼前人影一闪,脖子上一凉,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那不屈的身体,就闭上了双眼。 这一声喊虽然传的不远,但也惊醒不少人,一时间营地乱成一团。 突然号角之声四起,晨雾中四处都有人影晃动。喊叫声四起。 两支由托尼与巴古为首的队伍从森林中杀出,见人就砍,见人就砸。石柱山的入口处也有人带队杀出。石柱山上号角震天。 营地中不多的篝火点燃了遍地的茅草屋。火光中杀神四起,有勇猛之士从睡梦中惊醒,冲出草屋,大声叫喊着想要组织人反击。黑暗中一支羽箭飞出,直透胸膛。 突然惊醒的部落战士,一走茅草屋,就听到四处都是号角声,四处都是喊杀之声,似乎四面八方全都是敌人。高喊几声不见有大王与头领出来带队,四处寻找又见有人召集族人者很快就被暗箭射杀。 再见有人四处逃蹿,一时间也慌乱成一团,哪里还有心思迎战,保住性命才是最主要的。纷纷跟着逃离的人一同逃跑。逃跑的队伍一成,哪里还有拦得住,即使不是敌人,有同族人阻拦也会被队伍冲散或直接砍杀。只见丛林之中,四处都是奔跑逃命的队伍。如同大坝溃堤一般。 天光大亮时,石柱山下一片狼籍。死尸遍地。三四千人的联军损失过半,大败的逃进了森林。风召回了追击的族人。 风族几乎是全员出战的四百多人,在击退了敌人后还只剩下一百多人了。看着这些经过战火洗礼的族人,一个个变得神色振奋,眼神坚毅。 风知道这两次胜利为这些刚刚加入风族人树立了风族不可战胜的信念,也对风族从不看好到充满了希望。四百多人打败几千人,这就是最直接,最振奋人心的证明。谁也不能阻止弱小的风族从这里崛起。 第四十八章:碎石部落 石柱山向西一百里左右有一座不大的石头山,因为满山都是碎石,所以这座山就叫碎石山,碎石部落就生活在碎石山下。部落不大,只有两百多人,碎石部落并不狩猎,而是以山上的石头为生。 碎石山上盛产曜石。而曜石正是制作武器的好材料,碎石部落就是以采集曜石,制作武器为生,最早的碎石部落也曾有上千人,是个大部落,有六七百人的队伍来守护部落。 那时,山上的曜石很多,不用开采,只要随便走走,就能从碎石堆中捡到不少曜石。但是经过上百年的开采,无数人在山上寻找曜石,到了现在这里能随手捡到的曜石都被捡光了。 再想要曜石,就得挖开地表,寻找下面的曜石。在这个还在使用石头木棒的森林中,开采曜石的难度可想而知了,曜石产量少了,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了,于是碎石部落就从上千人的大部落逐渐衰败成了两百多人的小部落,小到没有任何的防御实力。 因为碎石部落的石器比集市出售的便宜,有不少人更愿意来碎石部落来交换曜石,碎石部落就是靠着这些交易生活了下来。 碎石部落没多少战士来保护部落,也并不是没有部落想打它的主意,吞并它,但是看到碎石部落那么辛苦的挖开地面,撞大运般寻找曜石。 这种比狩猎还沉重的工作量却换来不多的食物,就熄了想占为已有的心思,与其霸占这里自己费神费力的开采,还不如拿狩猎的收获来交换些武器材料更合算些。 而且部落战士狩猎并不怎么需要太好的武器,杀死野兽只是得到一口吃的,但人若受伤,大多数的时候命就没了。所以大王森林里虽然人命贱,但总比野兽更值钱一些。有经验的部落战士都是用网或陷阱狩猎,很少有人去直接与野兽拼杀博命狩猎。 石柱部落周围的部落都曾受到石柱部落的骚扰,但碎石部落是个意外,碎石部落几乎被囊括进了石柱部落的领地了,却从没有被骚扰过。石柱部落的队伍每当收获不错时,路过这里都会过来交换一些武器。毕竟比去集市近,还更便宜,所以两个部落间一直是相安无事,各取所需。 这天,碎石大王正悠哉悠哉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啃着一条鹿腿。而山鬼正站在一旁向他说着什么。 突然碎石大王停止了咀嚼。看着远处走来的一群人。碎石大王皱起眉头道:“那些是什么人?” 山鬼看了一眼远处的人群,随意道:“应该是过来交换武器的,最近部落里存了好多的武器都没有人过来交换,看来今天都能交换出去了。” 听到山鬼这么说,碎石大王放下心来,拿起鹿腿又啃了起来,还叮嘱道:“这种烟熏的肉不错,以后都换这种肉,好吃。” 山鬼不悦道:“熏肉虽好,但换不多,不够族人吃的,还是交换着兽皮之类的更好,冬季天冷能用得上,还可以随时交换出去。” 碎石大王生气道:“谁说给别人吃了,我一个人吃就够了。就这么交换。听到没有!” 山鬼正要答应,却看到碎石大王突然身体僵硬,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群来人,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左右看了一下,惊慌的对山鬼道:“如果有人找我,就说我不在。” 说着就跳下石头,飞快的钻进不远处的茅草屋里。 山鬼看着大王奇怪的反应,又看看那群来人,看身上的装扮都是部落战士,还有一个身材高出别人足有两头的巨人,心中奇怪,不就是来交换货物吗,大王为什么要藏起来。 尽管心中纳闷,看到客人走近,山鬼还是迎了上去,笑脸相迎道:“我是碎石部落的山鬼,你们想要交换什么只管跟我说就好了。” 风看了一眼山鬼,十分嚣张道:“从今以后,你们部落归我风族所有,你有意见吗?” 本想着做交易的山鬼,被风一句话就给顶了回来。惊的张大嘴巴没说话,愣在原地。山鬼心中纳闷,风族?我就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周边部落了如指掌,可就是没听说一个叫风族的风部落。 什么?竟然还看上了我们碎石部落。你这风族来之前就没有好好的打听打听,问问吗?我们这种放到哪,都是累赘的部落还有人要霸占。是我今天吃错了草药,晕了头吗。 风看了看这个呆呆傻傻的山鬼不悦道:“你们的大王呢,把你们的大王给我叫出来。” 躲在茅草屋里的碎石大王,听了风的喊话,蹭的从茅草屋里蹦出来,撒腿就跑。 见到有人突然从茅草屋里跳出来,托尼本能的以为有人要偷袭,手中的短矛脱手而出,刚跑出两步的碎石大王,“哎哟”一声惨叫,就被托尼的短矛扎了个透心凉。不待他挣扎,托尼几步跑到近前,手起刀落,碎石大王的人头就被砍了下来。 托尼提着人头来到风的面前道:“大王,是石柱部落的余孽。” 风看着山鬼怒道:“你们竟然敢藏匿石柱部落的余孽,让你们的大王出来受死。” 呆愣在一旁的山鬼这才清醒过来。心中慌慌,他们与石柱部落有仇吗,这可怎么办呢,结巴道:“这,这,这就是我们大王!” 风奇怪道:“这不是石柱部落的人吗。” 山鬼道:“他确实是石柱部落的人,但是两天前他跑到我们的部落,杀了我们的大王,成了我们的新大王。现在又被你的人给杀了。” 山鬼说完,表情怪异的看着风。又看看托尼,似乎是在选择,当确认托尼是个女人后,山鬼就直勾勾的看着风。似乎准备好接受风的洗礼了。 风笑道:“杀了更好,省事了。” 又转头对山鬼道:“从今以后,没有碎石部落,只有风族,你们现在也算是风族的人了,以后你们只管继续制作武器,制作好了就让人送信给大巫,大巫会安排人来收取。并送来你们需要的物资。” 第四十九章:收服碎石部落 山鬼听了大为高兴,碎石部落是个没人要的部落,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也就快解散了,部落里稍微有点志气与能力的人都走了,只剩下这些没有部落要的人在苟且的活着。 前几天来了个石柱部落的战士,杀了这里有些老迈的大王,并成为了新的大王,山鬼还以为碎石部落能借机有点起色,没想到这个新大王,除了吃就是睡,一点也不关心部落。 但山鬼觉得能留住这个年青大王也不错,至少能给部落带来点新鲜血液。整个部落养一个大王还是养得起的,碎石部落虽然外表看着很惨,但其实部落里藏了很多的曜石。 这个秘密只有每代的山鬼知道,每当有大收获时,山鬼都会偷偷的藏起一些曜石,以备不时之需,无数代山鬼的的储备,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储量。但山鬼很少动用,因为这是碎石部落的根基。 也只有在部落实在熬不下去时,山鬼才会偷偷取出一些,埋在地下,在下一次挖掘时,山鬼会先举行祭祀,由自己为山神跳舞祭祀,最后在山神的指点与恩典之下,开始挖掘。在一举把这些曜石挖出来。 这样做即显示了山鬼能通神的强大本领,让族人更加敬畏山鬼,同时也让部落度过难关,让族人知道山神还没有忘记他们。 山鬼就是通过这种手段,牢牢地控制着部落,让碎石部落虽然看似摇摇欲坠,却延续了上百年依旧不倒。 山鬼没时间心疼死了的大王,只是看着站在众人间的风两眼冒火,山鬼的眼睛很是老辣,风虽然看着没有他身边的巨人强壮,身上也没有夸张的鼓胀肌肉,但那隐含在皮肤下的条条肌肉怎么看也比死掉的碎石大王结实百倍。 这样的男人外表不显力量,但实际却是耐力十足,山鬼想到被这样的男人占有,不由得有些心神荡漾。 最重要的是那些巨人都是他的手下,这么威风而又有实力的王,碎石部落的山鬼从来是想都不敢想的,今天主动来到碎石部落,要霸占这里。这怎么不让山鬼激动的意乱情迷。 山鬼心潮澎湃满脸火热的走近风。看着有些诧异盯着自己的风道:“大王!以后你就这里的大王了。我们去茅草屋内休息一下吧,我给大王说说这里的情况,那里地上铺着三层柔软的兽皮。” 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明白山鬼这是在发出邀请,要履行森林的规矩。看着她靠近,而身边的人都有意的让到一边方便风行事。 风看着山鬼,脸上的表情复杂,一点点的拧起了鼻子。 虽然山鬼满脸画的如同鬼怪,看不清相貌,但听声音与看样子估计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还算年青,但这身上一股子怪馊味,就让风肚子里一阵翻腾。别说跟她睡觉了,看到都闹心。 风不由得退后一步,躲开山鬼。并制止道:“一会大巫为你画族纹,让你们正式成为我风族人,你先去召集你的族人吧!” 山鬼愣了一下,不应该是先睡的吗?还要先成为风族人?大部落什么时候还有了更多的规矩不成。风族人还有大巫?但看到风及周边的人一个威风凛凛。山鬼强忍心火,还是开心而又听话的去召集族人了。 风转头对大巫道:“大巫,这里就由你来安排吧,山鬼以后在你下面做事。部落的武器以后都由这里统一供应,如果人手不够从石柱山调一些过来。我们战士的武器必须是这森林中最好的。” 大巫答应一声就去安排了。 碎石山下,在碎石部落的所有族人,与风族三百多人的队伍注视下,一场大巫为山鬼授族纹的仪式庄重严肃而简单开始了。 山鬼清洗掉了脸上所有的石粉,大巫就用红色的特制的颜料在山鬼干净的额头上画了一个风纹。随后大巫又把风纹传授给山鬼,让山鬼为清洗过面孔的族人在额头画风纹。同样是在庄重严肃在气氛下进行的。 入族的仪式一完成,山鬼就拉着大巫道:“大巫,我现在是不是就是风族的山鬼了?” 大巫想了想道:“是啊,你是风族的山鬼了。” “大巫,那如果我们生产的武器不够交换食物,或找不到足够的曜石怎么办?” “你们现在都是风族人了,你们只管生产曜石的武器,即使没有曜石,也会安排你们去做其它的事。至于食物嘛,只要部落有就不会饿着你们的。大王心善,不会饿着自己族人的。” 山鬼想到先前,杀死碎石大王时说他是石柱部落的作孽,两族肯定仇恨不小,忙道:“大巫,这里临近石柱部落,我们风族这么大张旗鼓的不怕石柱部落知道,对我们不利吗?” 大巫笑道:“那个石柱大王已被我们的大王杀了,石柱山现在已是我们风族的地盘了,以后你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让人去石柱山找我即可。” 山鬼听到石柱山现在是风族的了,想来这风族肯定比原来的石柱部落大得多。白送上门这么大一个部落,不由得心中更是高兴。 碎石山鬼觉得部落的事稳了,就两眼发光道:“我现在既然是风族的山鬼了,那大王什么时候睡我?” 大巫笑道:“你没看到大王闻到你身上的味道都拧鼻子,你还让大王睡你,你不怕把大王熏死。” “那大王不睡我,怎么跟大王交流,我还有事跟大王说呢。” 大巫道:“有事跟我说。想跟大王睡先把自己洗干净,再看大王心情。知道吗?” “我一会就去洗澡,今晚我要跟大王一起睡,这是我山鬼的权力。” “大王一会还要去下一个部落。你先把你的人管理好了,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要打扰大王做事。” “啊?大王还去其它部落?” “我们的王是万王之王,不是普通的大王。” 山鬼吃惊的愣在原地。 吸纳碎石部落人成为风族人后,风就带人离开了碎石山。同时队伍的武器也进行了一次更新换代。 第五十章:商人尚道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当初联合起来攻击风族的部落都逐一被风族征服,现在石柱山上有风族人三千多,山鬼十个,而巴古与托尼每人带着一千战士,还在外面征战,扩张。风不喜欢王,所以臣服加入还是暴力死亡,就是风族给出大王森林中各个部落的选择。 风让人把石柱山周围的树木砍掉,留出足够的空地。所有的风族人都生活在空地上新建造的房屋里,帕色的集市也被风迁到石柱山下。所有的一切在石柱山上目光所及之处。风族迅速成为了这附近最大的部落,并以可见的速度向庞然大物成长。 这天,大巫找到自己,说是山下来了一队在森林中游走的商队。他们的首领要见风王。说是想要与我风族交换货物。 既然是在森林中游走的商队,想来对森林的了解会比大多数的部落知道的更多。也许有什么远方的消息也说定。 风忙道:让他们都上来吧,我看看他们都带来了什么货。 时间不大,大巫就带来一个身材与风差不多,全身包裹在麻衣长袍里的男人,他身后还跟着二十个排成一队的扛着巨大皮袋的彪形壮汉。 男人一到风的面前就马上双拳抱胸弯腰向风施礼道:“商人尚道见过大王!” 风看了看这个面孔削瘦,两眼有神的尚道。虽然从面孔上与部落人相差不大,但他身上有一种有与野蛮的部落人完全不同的气质。风再看看后面那二十个人,心中奇怪,就这二十个人也敢在森林中游走各部落? 风点头道:你就是来我风族的商人? 尚道满脸堆笑,道:“是的,我这次来,就是特意为大王带来了特别的礼物。” 说着转身从身后壮汉手中拿过缝制精细的长条皮袋,双手捧着递到风的面前。 风伸手不在意的接过。手猛的一沉,风一愣,这东西入手极为沉重,风打开皮袋口,从里面抽出一把比石柱大王那把刀还大一些的青铜长刀。 自从得到石柱大王的长刀后,风也曾打听过长刀的来历,但是没有人知道。风心中一直猜疑,这森林某处有一个能冶炼金属的部落。可是问过所有人,皆言没有听说过。但风心中一直想找到这个地方。没想到今天有人又送来一把刀,看来石柱大王的刀就是来自这个商人尚道之手了。 风随意的看了一眼,这把刀虽然比石柱那把刀更精细一些,但在风的眼中依旧只是一个大路货,并没有比风的期望高出多少。于是平淡道:“不错,我收下了。你们还带来了什么货物?” 说着就把刀随意的放到一边。 本以为风会爱不释手,没想到风只是看了一眼就放下了。尚道心中一突,这把刀没有打动这个风族的大王。 尚道随后又从另外一个皮袋中取一个拳头大小制作精细的皮囊,捧到风的面前。尚道道:这是我们特意从极为遥远之地带来的香料,不管是水煮,还是火烤的兽肉,不管任何食物,只要放上一点,都会变成人间的美味。 一包只要二十张山虎皮。大王要是喜欢就送给大王做见面礼,算做我的一点心意。 风打开皮囊,一股特别的浓郁香气从里面散了出来,风不由得打了两个阿嚏,向里面看了一眼,见里面都是研制而成的黄色粉沫,闻着里面的味道,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那个时代的五香粉,花椒面,十三香来。风呵呵一笑,就合上皮囊放到一旁,道:“还有什么?” 尚道见风似乎也是不感兴趣,就劝道:“大王可以让人制作一些美食放上香料再尝尝,绝对是人间的美味。” 风道:“不用试,我知道这是什么?把其它的东西拿来我看。” 听了风的话,尚道脸色微变,但还是从大皮袋中又拿出一堆包裹了很多层兽皮的东西,尚道道:“这是我从遥远的部落带来的珍宝,一个只要五十张山虎皮。只要大王喜欢一并送于大王” 说着小心翼翼的打开,当看到兽皮里面包裹的东西后,本来还有巨大好奇心的风一下泄气了。 但看到一旁大巫及其它风族人两眼冒光的样子。风暗叹一口气,这个商人看来是没安好心,跑这骗傻子来了。拿了一套烧制的极为粗劣的碗盘瓷器来蒙人。还要五十张虎皮一个,这东西在部落人眼里是珍宝,在风的眼里却是一文不值。 风皱眉道:“还有什么?一并拿出来我看看。” 尚道见风对香料与瓷器都不感兴趣,头上有些见汗。拿不出让大王满意的东西。这交易以后就没办法进行下去。就又打开一个皮袋。 随后的物品一个比一个奇葩,最后竟然连壮阳的药丸和提高欲望的药粉都拿了出来。 风看着一地的货物,有一种文明人拿了一堆破烂的玻璃制品跑到原始部落里去换人家的钻石黄金的感觉。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什么都不懂的傻子了。 再看尚道时,风目光不善起来,道:“就这些?” 看到风的不满,尚道心跳的利害,从怀中拿出一个雪白的瓷瓶,神秘的对风道:“我这里有瓶神灵粉,送给大王做个纪念。” 风拿过看着还算精细的瓷瓶看了看,好奇道:“神灵粉是什么?” 尚道马上奉承道:“神灵粉只要吃上一点点,即使再大的痛苦在神灵粉面前都会变的不重要。同时身体上会出现强烈的快感,舒服的让人灵魂都会飘上九天,并能与神灵勾通。让自己无限接近于神灵——。” 这不就是毒品吗?风这时,心里真的很想杀人了。其它的那些还只是骗些财物,现在竟然把毒品都拿出来了,这是要让自己染上毒瘾再控制自己吗。这个商人尚道哪是来交易货物的,这是来杀人害命的。不,比杀人害命还严重。 尽管如此,风强压怒火,表面还是装作一脸平静的样子问道:“只有这些了?” 尚道是个极为狡猾的商人,极为善于察颜观色,虽然看不出风心中的怒火,但也明白,自己带来的东西,风没有一样中意,如果风不满意他的货物,那就无所求于他,无所求!那自己就白来了,自己的目的就无法达成了。 第五十一章:奴隶贩子 尚道略微思索了一下,就从腰间解下一个小皮囊,双手递给风道:“我这还有一件礼物献给大王。” 风接过皮囊,打开发现里面是一支一拃长的小刀,小刀样式一般,很是普通,不过却是精钢的小刀,风手指弹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风用刀刃在指甲上轻轻一碰,就是一道白痕,看着锋利无比。 风的心呯呯呯的跳起来,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如果说他们掌握了青铜炼制还没什么,学会炼铁也只是更进一步,但是能提炼出这样的精钢,这说明他们掌握的技术已经是部落人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了,这是完全不同的意义。这个世界恐怕存在一个更高的文明社会。 怪不得这个尚道拿了这么多破烂来骗这些原始人,他恐怕就是来自那个更高的文明社会。问题是他到这里来,想得到什么呢?我得好好问问。 风笑道:“这东西不错,我喜欢,你有多少?我全要了。” 尚道有些为难道:“大王,此物太过珍贵,一百张上好的山虎皮也只能交换到这一把,我也只有这一把,就送给大王当做见面礼了,如果大王真想多要,我可以想想办法,只是这价钱嘛——” 风笑道:“我风族正在扩张,正需要上好的武器,不管这种小刀还是长刀,你有多少我要多少。价钱好说。” 听了风这么说,尚道精神大振,这次来可是有目的的,不怕风要,就怕风什么也不要。 于是谄媚的笑道:“我下次可以多带一些武器过来,不过这些武器太过贵重。普通的兽皮不好交换。希望大王换一种东西来交换。” 风道:“那你看我用什么交换好呢?” “我看大王正在征战其它的部落,那么大王可以用那些抓过来没有用的部落战俘交给我就可以。” 风心中恍然,原来如此,这个商人就是个奴隶贩子。恐怕交易货物是假,贩卖奴隶才是真的。怪不得当初石柱山那么多战俘,还有专门关押山奴族人的牢房,恐怕原来的石柱大王就是这人的代理大王都说不定。 这么一想石柱部落里原来的一切特别之处就解释的通了。这个商人应该就是原来与石柱部落联手贩奴,而自己取代了石柱大王,这个奴隶贩子不死心,过来想与自己接触继续贩奴。 风不动声色道:“战俘倒是多的是,留着也没用,前些日子还杀了几百个,不知你要多少。” 尚道高兴道:“有多少要多少,越多越好。” 风也笑道:“我怕你拿不来那么多的武器。如果你的武器足够多,这大王森林中的部落可是多的是啊,我都给你捉来也不成问题。” 听到风这样说,尚道笑逐颜开,道:“只要大王弄到足够的战俘,大王想要什么,我都能给大王弄来。” 随后风与尚道谈定了一千把长刀,一把刀换五个战俘。时间就在定在第二年的春祭。尚道带人离开石柱山。 风马上找来大巫,交代安排好了部落的事务后,一个人偷偷跟上尚道的商队离开,二十一个人拿着各种让部落人眼红的货物游荡在各部落间作交易,还活的好好的。这怎么可能呢?风要跟上去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出了风族那没有边界的领地,他们一路向北,没走多远,就遇到了另外一伙同伴,不过并不多,只有三十多人,两群人加在一起,也不过五十多人。五十多人继续向北。 两天后的他们进入了一个山谷。山谷里竟然有一支五百多人的队伍,会和了那支五百人的队伍后,他们就一路向北行进了。三天后又有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加入,之后一路上再无其它的队伍加入。 风看到这支一千多人的队伍,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支队伍看上去除了身上的皮甲多一些外与森林中的普通部落战士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按说一支一千人的队伍在森林中行走,确实是大部分部落都不敢轻举妄动。但要靠它就想在森林中畅行无阻还办不到。 他们可是商人,就象是在行走的钱袋。怎么会对自己的安全这么不关心,这怎么可能呢。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时风看到一个战士手中的长矛弯曲成一张弓形,不由得有些想笑,这样的长矛能做什么用呢。真的用来打仗吗? 突然风愣住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于是仔细的看向那支弯曲的长矛,矛头虽然是曜石的,但只是粗粗的打制,说是一块象个矛头的石头也差不多,没有任何锋利可言,而且还是随意的绑在那个弯曲的矛杆上。 风相信,用力甩两下,那个矛头就会掉下来。矛杆之所以弯曲是因为矛杆本身就是新砍的一棵树杆,上面的表皮还带着,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就直接绑上了矛头。这样的矛杆不弯曲就奇怪了。 再看到那个战士拿着长矛直接就一下一下的杵在地上,甚至都不看看地面上有什么就那么当拐棍用,完全没有一点爱惜的样子。风皱起眉头,长矛是战士的武器,没有那个战士不爱惜能在关键时刻能救自己生命的武器。 可这个战士的长矛,粗制滥造也就罢了,还这么不爱惜,那只能说明这不是他的真正武器。风在那个战士身上扫视,果然在他的背上看到一个用兽皮包裹的条状物。 因为包裹的兽皮有些破烂,与身上的皮衣颜色差不多,并且相叠,不太容易发现,这时在仔细看时,怎么看也象是一把尚道拿给自己的长刀。 风有了这个发现后,再看其它的战士,果然每个人手中的武器都很粗制滥造,背上也都有一个兽皮包裹的条状物。 原来如此。这是一支经过了伪装的队伍,如果每人一把青铜长刀。这样子的一千人能正面打败拿着石头木棍的四五千部落人不成问题。 这样的队伍确实能在森林中畅通无阻。有这样的队伍,这森林哪里去不得。几乎可以横扫任何一个部落了。怪不得他们不害怕呢。 他们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还在隐藏呢,终究在隐藏什么呢?风决定继续跟踪,一路尾随。一直跟到他们的老窝一探究竟。 第五十二章:风族的第一个冬祭 两个月后,一身疲惫,满脸阴郁的风终于回到了部落,一回来风就告诉大巫把巴古,托尼,山虎,黑豹四人找回来,并把自己关在石屋内,不让任何人打扰自己,之后便倒头便睡,整整睡了两天,才从石屋中出来。 见巴古,托尼,山虎,黑豹四人早就等待多时了,就马上召开了部落骨干的会议,风并没有说自己这次看到了什么,而是急切的研究如何更快速的扩军。 当风族的大会开完后,风族就一改往日以建设为主的作风,开始了疯狂的扩张。 石柱山下,风亲自训练着一支支队伍,每支队伍一百人,只教会他们三三组合成小队的最基本配合作战方式,还有列队整齐的刺杀动作。以及严格的令行禁止。每支队伍只训练十天,就马上开赴战场。 战场上立功者迅速晋升领队,领导新的队伍前进。风抛弃了森林中征战的规矩,风族的队伍每来到一个部落前,只询问是否归顺,如同不同意归顺,并迎来风族最猛烈的攻击与屠杀,直至灭族。 如果愿意归顺,那么大王带着山鬼及所有族人带上部落的所有物品,由一支队伍带到石柱山总部,接受风族大巫的祭祀成为风族人,并接受风族的改编,训练。再一次进入战场。 如果大王实力不错可以成为一支百人队伍的队长投入战场。而山鬼则成为某一方面的后勤管理人员,其它有能力者可以走上,风王为选拔人才而设立的点将台通过表演自己的特长得到一个相应的位置。一切都向着更快,更庞大的战争机器转变。 时间转眼即瞬。转眼冬祭来临,风准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祭祀来记录风族第一个真正的祭祀。 当天空中的双月合璧到一起时,风以风族长的身份带领着大巫与四名护族金刚以及一百二十一名山鬼。六十八名将领,一起在石柱山顶展开祭祀。而石柱山下则是由三万名风族战士组成的一支支队伍,还有森林中其它地方的风族人面向石柱山方向。共同祭祀风族的大祭。 石柱山四周十余里之内的森林早就被砍伐一空,没有了高大树木的遮掩,使得石柱山更显高耸。石柱山的最高处燃起巨大的篝火,远处看就象是一支巨大的火炬。 山下一队队战士整齐的跳起风族的战舞。齐整的呼喊声,宛如山洪在咆哮,又如雷鸣在低呤。整个森林都似乎笼罩在风族的祭祀气氛之中。 成为风族人的部落人从没有象这一刻一样感觉到自己部落的强大与自信。为自已是风族人而骄傲。在森林之中每个风族人都觉得自己的部落才是这森林的最大的部落。 其它部落的王都是风族大王脚下踩的垫脚石。而风族的族长,他们的大王才是这森林中当之无愧的万王之王。 风族的欢庆通宵达旦。连庆三天,这三天的时间里风族人尽情的跳舞,吃喝,睡觉。尽情的欢乐。 森林的冬天并不下雪,树木也不落叶,与其它的时节除了冷一些,表面上区别不是很大,虽然身上的皮衣要多穿一些,但即使是光着脚也能安然的度过整个冬天。 冬天来临时,草木虽然还活着却并不生长,只是在积蓄力量。等到了春天再开始疯狂的生长。大部分虫子也都躲起来或冬眠。但少部分虫子依旧活跃。森林的冬天只是一个降低了一些温度的春天而已。 冬祭过后不久,已达到四万多人的风族又要开始了新的征程。收服其它部落,扩张领地。因为风心中依旧忐忑不安。为了活下来风族只能扩张,强大自己,否则风族在别人强大的武力面前只是一个笑话,风不想做被踩在脚下的那个失败者。 就在风准备下达出征的命令时,有族人传来消息,有无数的野兽进入森林。风愣了一下,才想起冬天是部落人的黄金狩猎季。 那些恶魔山林中的野兽会在秋天过后集聚起来,一起逃出恶魔山林,在大王森林中生活一个冬天的,等到春天时,再回到恶魔山林去生活。 而那些逃出恶魔山林的野兽们,一离开恶魔山林,就会一边觅食一边分散开来逃避追杀,经过长途跋涉,算算时间冬祭时也差不多到了这里。 森林中有着极为古老的传统,在狩猎季,任何部落都不能启动战争,不管曾经的敌人有多么残暴,都要放下心中的仇恨去狩猎。如果违背将受到所有部落人的唾弃。 风看着族人那热切的目光,知道现在不是发动战争的时候,古老的森林法则虽然看着简单,奇怪。但却深入部落人的骨髓。即使自己这个大王也不是说改就能马上改过来的。 自己这个大王,只是用力量把部落人捏到了一起。人的身体虽然聚集到了一起,但精神上,他们只是迫于压力的顺从。要想部落人真正的从精神上认可自己这个大王,还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积累。 如果自己一定要强迫他们在短时间内改变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可能会得到事得其反的效果,让刚刚聚集起来的部落人分崩离析,再一次分散到森林之中。 生活简单的部落人从来不会去思考他们的人生未来。他们只知道如果冬季没有狩猎到足够的猎物。他们就会饿肚子。没有冬季的进补,春天就没有力气去寻找食物。遵守森林中古老的传统,是他们生活了世世代代的本能。 至于死亡与被捉去变成奴隶那是命运的安排,从来不在他们考虑的范畴之内。因为他们现在的生活其实并不比奴隶好多少。 虽然风心中万分的焦急,知道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聚集起强大的力量,将会迎来怎样的命运。但面对不想战争只想狩猎的部落人,风也只能放弃了继续扩张的步伐。发动所有人进行狩猎。 不过风并没有让族人简单的狩猎,而是根据地形地势及往年野兽行走的路线,制定了一个个大型的狩猎计划。一边能狩猎到更多的猎物,一边训练各支队伍的相互配合协作能力。也算是从狩猎中提升队伍的战斗力。 分工合作的猎物方式,让部落人猎物到比往年更多的猎物。风没有把怀孕的母兽与小兽放掉,而是有计划的开始驯养,风觉得只是把这些野兽拿来当肉吃掉太过可惜了,驯养能提供稳定的食物,还能利用它们来干活,为族人提供帮助。 有了足够多的食物,就连部落里最瘦弱的老人与孩子都能吃饱时,部落人对风的认同就会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第五十三章:风的秘密 部落里因为山鬼太多,不能都叫山鬼无法区分,于是就把原部落的名子加在山鬼前面,比如碎石山鬼。现在的碎石山鬼很是威风。 因为部落的征战对武器的需求大增,碎石山鬼就带着几十个族人,在碎石山上大展神威,所指所点之处,曜石成堆。碎石山鬼的名声也在队伍里无人不知。这也让风把碎石山鬼提拔为管理风族所有武器制作供应的头领。 不得不说碎石山鬼在寻找曜石,及制作曜石武器的技术上非常有一套。碎石山鬼不但在森林中又找到了几个新的曜石产地,还扩大了武器生产,管理着七百多人的武器制作规模而迎刃有余。 这天风特意来碎石山鬼负责管理的武器制作场地,察看武器制造的情况,没想到碎石山鬼还给了风一个惊喜,那就是碎石山鬼设计出来很多的曜石武器,她把锋利的曜石片,用树胶粘在长条形的厚木板两侧,制作成象商人的带的那把青铜刀。 虽然没有青铜刀结实,曜石的刀片也易碎,但锋利程度要高于青铜刀,修补也简单容易,应付起一场不大的战争完全没问题。小块的锋利曜石片镶嵌在小木条两侧,制作成比整块曜石制作的匕首更锋利的石木混合小刀。 就在碎石山鬼拿出一个足有一张桌子大小,用曜石打砸而成的只有一根手指厚如同雕刻般的风字巫纹后,风惊呆了。 风一来到森林就本能的会用一节鹿角剥制曜石制作矛头与匕首和箭簇。却从没想过只是通过打砸就可以用曜石来制作这么精细的东西。看来自己还真的小看了部落人的智慧与技能。 碎石山鬼制作的曜石武器完全不输于尚道带来的金属武器。而且碎石山鬼还找到了其它几种可以象曜石一样制作武器的石料,使得让风族的战士全员配备精良的武器成为可能。 碎石山鬼已把石制武器做到了石器的极致。风对碎石山鬼做出的成绩大加褒奖,询问碎石山鬼想要什么奖励。 碎石山鬼怯生生的看着风道:“大王,我是你的山鬼,我可以陪你睡一夜吗?” 风愣住了。风这才想起按森林的规矩,一个部落的山鬼只能跟大王睡,这是山鬼向外展示自己被大王认可的一种方式。这不仅关系到山鬼的名声也关系到山鬼在部落里权利的稳固。 而现在风族有一百多名山鬼,风却从没有与任何一个山鬼睡过。这让风族的每一个山鬼都在内心中惶恐,按说她们无法与大王睡就应该象石柱部落的山鬼一样推翻现在的大王,选择新的大王。 但见识到风族的强大后,她们吓坏了,没有人敢起这样的念头,所以只能在惶恐中生活,有山鬼询问大巫如果才能与大王一起睡,大巫说我们的王是万王之王。想与谁睡完全由王自己决定。并不是山鬼想,大王就会同意的。 得到这样的答复,山鬼们的心中即害怕同时又起了特别的心思。她们都是聪明人,否则也无法成为山鬼。她们知道万王之王没有选哪个山鬼,可是是因为山鬼不够好,还入不了大王的法眼。 越是这样,那么那个能得到大王垂青的人肯定是个特别的人,至少她的地位要在所以山鬼之上。每个山鬼都在想着怎么样成为陪大王睡的的第一个山鬼。 有了个不睡山鬼的大王,山鬼们其实也很无奈,山鬼也是人,她们的青春也很短暂,没在最好的时光中得到大王的垂青,那山鬼的这一生又将如何生活。 对于把交欢当成吃饭喝水一样平常事的部落人,从来没有禁欲一说,与其这样还不如一个普通的风族人好过,大王不睡又不能找别人。这可是最不人道的惩罚了。山鬼的一生就这样毁掉吗。但对于强势的风族大王,却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 现在碎石山鬼,借助自己的成绩与大王的奖励,才说出了这样的话。要是一但成功,那她可是得到大王垂青的第一人。 风听到碎石山鬼的话,也意识到这些自己平时没注意到的问题。风一直没有睡山鬼一个原因就是风从来没想过睡山鬼,风是一个还算有原则的人,一直遵守着有感情才能睡在一起的底线。这也是他觉得自己与野人之间的唯一区别之处。 风更不可能为了团结族人去干这种睡山鬼的傻事。风族一百多山鬼,以后还会更多,风不想为这么多山鬼献身自己,自己也不是别人的奖品。更别说还有一些男山鬼了。风只是一直把她们当成一些有管理能力的人在用而已。 另外风的心底深中还有一个深深隐藏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与疑惑等待解开。 风道:“只有拥有纯洁真爱的人才能睡在一起。爱是不能讲功劳与胁迫的。风族有风族的规矩,山鬼并不是大王的女人。山鬼在部落是一种职位,我规定风族的山鬼可以与自己喜欢的人组成一个家庭住在一起。” “另外今后风族所有的人都要遵守这个规矩,如果两个相爱的人想组成家庭,就要到大巫那里登记,只要没有任何胁迫,强制等其它特别的原因都会得到认可,并且他们的结合会受到整个风族的保护。” 听了风的话周围的人一脸惊异,特别是其它的山鬼在心灵上似乎得到了解脱。只有碎石山鬼一脸茫然与失望。心中嘀咕,我做出了让大王称赞的事,可是却没有能陪大王睡。这似乎有些不公平。 风看着碎石山鬼失望的表情道:“碎石山鬼为部落做出了贡献,从今起将提升为风族武器部的总管事。并将接受由我亲自赐的族纹。” 碎石山鬼听了大喜过望,其它的提升职位什么的放一边,整个风族四万多人,能得到风亲赐族纹的人,用石刀刻在头上,不是用涂料画上的族纹,也只有五个人。 四个是风族护族金刚。另一个就大巫。而自己就是第六个人。山神啊。自己是第六人。有了这个风纹那自己就是老了,也能象大巫一样受人敬重啊。碎石山鬼激动的热泪盈眶。扑通一声就跪在风的面前,高呼“多谢大王!” 风新手为碎石山鬼清洗了面孔,并用曜石匕首在额头上划出风纹,还用红色的颜料亲自敷上,这样等伤口长好后就能在额头清晰的显出红色的风纹了。 看着大王亲自为碎石山鬼赐了风纹,其它山鬼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她们似乎也找到了上升的途径与动力。 第五十四章:山虎黑豹 在风族大规模的狩猎,存储食物,建设石柱山,大生产的和平时光的冬季里。风并没有断了扩张的心思,既然冬天里不是打仗的季节,那就不打仗,风向四周还没有被收服的部落派出了使者。 告诉他们在狩猎结束后,带着猎物主动向风族投降,风族会全族接收,如果大王有能力还会成为一支队伍的队长,山鬼与其它族人也会有妥善的安排。否则风族会在冬季结束后马上发动攻击,那时风族将不会留下活口。 在这样胁迫劝降下。一个冬天的时间,风族的人口就激增到了六万人之众。毕竟面对一个有四万多族人的庞大部落这在森林中还从没有过,与这样的部落做对手,想想就是可怕的事,既然没办法战胜恐惧,那就成为让别人恐惧的一部分才是最好的选择。 石柱山下,夜里族人点亮的篝火连绵几十里,宛如天上的银河撒落大地。 树上枯黄的叶子片片落下,而初生的嫩芽却在冲破枝条上的壁垒,在微风中尽力的伸展着身体,鸟儿们欢快的滋润爱情,一边又悠闲的修葺着产房。咬破老茧的虫子,试探着爬出舒服区,缓慢的走上新鲜的餐桌。春天就在这不经意间到来了。 大巫带领着几十名山鬼为部落制定着风王提出族人婚配的族规,婚姻在森林中是个新鲜词。这是风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因为森林的婚配可不只有山鬼的那点问题,而是无数的问题,如果风不指出方向,将来风族可能因此而亡都不意外。 当风提出三代血亲不得通婚后,才发现森林里根本就没有血亲一说,更别提三代了。最多只能找到母亲是谁,父亲是谁全靠母亲想当然的一句猜测的话。 因为在森林里只有强势与弱势一说。男人强势就拥有部落里所有女人,女人强势就拥有部落里所有男人。强势的就是王,拥有一切,弱势的就是强势的物品,不要说权利,连命都是别人的。 风无法一夜之间就让部落人从原始社会形态进入到高度文明的社会。只能提出一个大致的方向与意图,让大巫与山鬼们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族规。能做到那一步完全靠她们的意愿了。 风的精力都放到了如何让风族能够自保上了。他没有精力关注在这些并不紧急又很必要的事上面。因为春祭马上就要来了。 春祭前两天,商人商道来到了石柱山,看到石柱下那方圆几十里空地建满了房屋,心中诧异。这风族只过了一个冬天竟然又扩大两三倍的规模。 然而接待尚道的是大巫,风有事并不在部落中,让尚道待几天等大王回来。尚道虽然心有不悦,但没有办法也只能如此。 大巫安排好了尚道一行人。因为部落很多事都要大巫来做,就是巴古陪着尚道。尚道也知道的这个巴古是与风最早在一起的几个人之一,在部落里享有很高的地位。也算满意,只是巴古说话结结巴巴,一句话说上半响,能把人生生急死。想打听点什么事很是困难。 这时的风正趴在山顶上的一处隐蔽所在,看着山谷内安营扎寨的大部队。这只队伍就是跟随商人尚道一起来的,只不过去年离开时是一千人,今年来的却是五千人。 尚道带着这样一支强大的队伍,来跟自己谈生意,恐怕没安什么好心,想来交换奴隶的武器是不可能拿到了,另外风族恐怕还会被他们顺手吃掉。不过这不重要,风这次来就是要吃掉这五千人的。 风问身边的山虎道:“给你多少人能杀光他们?” 风身边有四个人被封为四大护族金刚,分别是巴古,托尼,山虎,黑豹。 山虎是在风占领石柱山后,从石柱部落的石窟牢里找到的唯一一个不是山奴族人的部落人,当时伤势很重,被打的不成人形。 不过他的生命力极为顽强,在大巫的照顾下很快就恢复过来,并积极参与风族的战争,虽然个头不如山奴人高大,但在部落人中已算是身材少见的魁梧了,因为作战极为勇猛,悍不畏死。如同一头疯虎,他一个人能打两三个山奴人。 更因在征战部落时,亲自带队冲杀,悍不畏死,一个人杀过十多个大王。被风留在身边。赐名山虎,成为护族四金刚之三。 山虎道:“他们的武器比我们强的太多,还有皮甲护身。至少要两倍的人才能完全消灭他们。” 风看看黑豹道:“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黑豹是一个全身上下布满了豹纹般疤痕的光头女人,个子比山虎矮了大半头,但还是比风高出一分,她虽然没有山虎那样一身爆炸性的肌肉,身材也更显女性一些,但没人敢小看她的实力。她的狠辣让人望而生畏。 她是风族在攻破一个顽强抵抗的部落后发现的女人。她为了给被部落杀死的哥哥报仇硬生生把这个五百多人的部落杀的只有剩下两百多人。 所以这个部落在捉到她后,并没有直接杀掉,而是要她受尽折磨而死,于是挖了一个大坑,并把一根木桩埋立在坑中央,再把她绑在木桩上,并把部落人的粪便倒满大坑,只露出一个头在上面。准备就这样让她在里面慢慢腐烂而死。 哪知三天后这个部落就被风族攻破。而未死的她竟然发现了她一直以为被部落杀死的哥哥山虎,原来部落抓到她的哥哥后并没有杀了,而是把他当成奴隶卖给了石柱部落,她大声疾呼,这才得救。 当把她从粪便坑中救出来时,她全身爬满了蛆虫,只剩下一口气。本以为活不下去,没想到被大巫每日用特制的树油涂抹,竟然把她给救活了。 虽然全身留下了密布的豹纹疤痕。却并影响身体的灵活性,伤好后的她,跟着哥哥山虎追随着风一同征战。 黑豹虽然力量不如哥哥山虎,但因身体灵活,速度奇快无比,极擅长隐藏偷袭,作战凶狠宛如豹子,屡建奇功,更因帮风用身体挡过一支暗箭,被封为护族金刚之四,更因她喜欢把身体涂黑来遮掩皮肤上的疤痕,被风赐名黑豹。 黑豹见大王询问自己,略一沉吟道:“我可以在夜里潜入他们的营地偷偷杀了他们的头领,完后在他们的营中放火。再让我哥带人趁乱杀入大营。这样我们的损失会少很多。” 风道:“这个想法不错,只是他们住的帐篷都差不多,穿的也相差不大,这么大一片防守严密的营地,想潜入进去找到他们的头领再袭杀难度很大啊。” 第五十五章:天南山 黑豹道:“不管他们的防守再严密,我也能潜进去,今夜我就带人潜入放火。” 风道:“不用潜入营地,他们从来没有把这森林中的部落放在眼里,把营地扎在开阔地,而且没有设置远哨,只设了几个很近的哨兵。” “天黑后,你只要悄悄的除掉哨兵,我们偷偷靠近了,把黑烟包用箭射入敌营,把他们全部薰出来,再把点燃的树脂射到营地内制造混乱。” “之后就是借助火光出来一个绑一个,如果反抗就直接杀了,记得告诉手下,动手尽量利索点。不要伤了武器与皮甲,那可是他们大老远给咱们送来的。” 山虎听了嘿嘿直笑。黑豹也笑道:“我先前还以为大王让人捡黑烟包是想要种植呢,还特意要老的,老的又不能吃。原来是干这个啊。” 午夜过后,幽暗的森林深处,密密麻麻的部落人如同出征的蚁群悄无声息的向两座土山间的谷地围了过去。 风坐在山顶的石头上,看着象往山谷倾倒石油般的人流。心中波澜不惊。他带来了两万人,就是要吃掉这支远超部落人武备的队伍。从这支队伍一进入风族的视野就被盯上了,就是在等这一天。 二万人对阵五千人,就是硬拼也是胜券在握,但还是用偷袭的办法来对付敌人。之所以这么小心翼翼,那是因为他们还有更强大的敌人。 黑烟包如同被击落的林鸟,扑,扑,扑的掉落在营地内,开始还声音不大,随后就如天降飞蝗。营地里突然有人狠狠的打了几个喷嚏,随后那喷嚏声就连成一片,甚至盖过了叫骂声。 当天空中的火箭落入敌营后,营地内四处都是火光与黑烟,还有奔逃的敌人。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山上的风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 处理完这边的战事,风一路奔波不停,终于在春祭后的第五天赶回了部落,见到等的心急如焚的商人尚道。风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说自己为了凑齐五千战俘,整整一个冬天都没有休息。不过经过努力,他现在终于准备好了五千个战俘。正在往回运的路上。 见到风族大王风尘仆仆的在亲自准备。商人尚道也是大为感动。表示理解。 风四处打量,看到尚道一行五十人,却只有十个不足一抱的皮袋诧异道:“这就是你带来的武器?” 尚道笑道:“正是。” 说着让人打开皮袋。每个里面是十把崭新的青铜长刀,十个皮袋正好一百把刀。 风冷下脸道:“我订的是一千把长刀,你就给我拿来一百把?” 尚道忙说:“这只是第一批货,陆续还有下一批货过来。” 风生气道:“你的货物可以一批批送过来。我的战俘可不能等,五千人一天的吃喝就不是一个小数,如果你要是愿意要死尸交换,那我可以等。” 尚道忙道:“大王莫要生气,要是你不想等,那就随我一起带着战俘朝着我们过来的路迎过去。与我们第二批过来的货物在路上碰到正好交割。” 风想了想道:“战俘太多,我们押送战俘的人数就快要全族的战士一起出动了。你得用青铜的长刀来交换我们的押送战俘的费用。” 尚道点头同意,并提出愿用三百把长刀做为押送战俘的费用。 于是两人商定后于两日后出发。 尚道来到无名的山谷,看着山谷内空空荡荡,他的内心也如这山谷一般空空荡荡。看着春雨过后的草地一片郁郁葱葱,尚道呆呆而立,不知所措。 风好心的过来询问尚道:“在这里看什么呢?” 惊醒的尚道慌忙道:“这个山谷景色好美。” 风看看空荡荡的山谷,皱眉道:“你眼光还是很独特的。不过我们可不是来看风景的。我的武器在哪里?” 尚道突然紧紧的盯着风的眼睛,想从中看出一些蛛丝马迹。然而他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不由得心中狐疑,这蛮荒丛林中的野人怎么会生出智慧来呢?难道真的不是他干的? 可是五千装备精良的战士,哪里去了,他们在丛林中不可能有对手的。难道说是自己人叛变,想要攫取更大的利益?他们带队离开了?尚道一时心乱如麻。 风不悦的追问道:“尚道,我的武器在哪里。交换的人我可准备好,如果有死亡的,人数不足,那也是你的责任。给我的武器一件不能少。” 尚道看着风一副贪婪的不想吃亏的样子,思索片刻,突然眼珠一转,对风道:“大王,我这里一庄大生意,不知大王感不感兴趣。” “我们第一次的生意还没完成,还谈什么大生意。” 尚道道:“我的朋友没有把武器送到,我也无法把武器交给你,不如这样,你把战俘帮我送到天南山下,我用两千柄长刀交换如何?” “天南山?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天南山就在这森林的极北之地。距这里有一月左右的路程。” 风皱眉道:“一个月的路程?不成!北方的部落繁多,恐怕还没有走到北方,我们风族的人恐怕就被别人吃掉,这损失太大了。” 尚道笑道:“大王觉得多少支武器可以交易呢。” 风沉吟了一下道:“三千柄青铜长刀,精钢小刀五百把。” 尚道爽快道:“就依大王。这次为了证明我的诚信,我跟大王同路而行。到了天南山下,我亲自把武器交到大王手中。” 风道:“那就一言为定。” 浩浩荡荡近一万人的队伍一路北上。路上所遇部落无不惊惶失措,逃之夭夭。 路上为了早日赶到天南山,风在尚道的建议下带一千人强壮的风族战士与尚道的队伍一同先行一步,五千战俘被三千风族战士押着走在后面。 尚道在看到空荡荡的山谷后,就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仔细回忆自己来时的安排,一股冷气从头冷到脚底。 那个任他纵横的森林变得再不熟悉,这森林中再不安全了,决不能再待了。尚道心中顿生大恐惧,现在他所想到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回到天南山。 (黑烟包:马勃菌俗名马粪包,老熟后只要碰到,就会喷出让人鼻孔和喉咙奇痒难忍的强烈刺激性的黑烟,使人泪流满面,猛打喷嚏不停。印第安人曾用它当崔泪弹对付入侵者。) 第五十六章:天南关 巍峨的山脉如同一条巨蟒横亘在森林北方的边界,它就象一道高高耸立的不可逾越的高墙。把大王森林外的一切挡在外面。就在那条山脉的最高峰上有座高大壮观的雄关赫然镇守在山巅之上。 从山脚下仰望山脉上的雄关,宛如在看一座遥远的天空之城。 尚道看着这些部落人目瞪口呆的乡巴佬的样子。不由得心中得意,野人就是野人。他们哪知这世界的神奇,人类的辉煌。 风装出一副惊恐的表情询问道:“这就是你说的天南山?” 尚道得意道:“没错,这里就是天南山,那座城池就是天南关。只要我回到那里,你的要求就会得到满足。” 风笑道:“那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了。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哦。” 尚道看着风眼中的贪婪,心中打算只要你一进天南关,我必先杀了你,但还是大方道:“我再加一千青铜长刀给你!” 风道:“一千把长刀恐怕不够。” 尚道面现生气道:“那你想要什么?” 风这时也不在演戏了,直接道:“我想要整座天南关!” 尚道虽然震惊,但脸上还是显出不屑道:“天南关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 风道:“所以才要你帮我啊!” 尚道这时才发现这个风好狡猾,他竟然一直在利用自己,原来他有更大的企图,可怜自己竟然还以为是自己的队伍有人叛变,还把他一路带到这里来。 不过尚道觉得风真的是疯了,他可以悄无声息的吃掉自己的五千战士,但他要想拿下这座天南关,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不要说他带来这一万人,就是十万装备精良的大军来了,也不可能拿下天南关。在久远而漫长的历史上,曾有过多次聚大王森林所有人之力攻打天南关。但它依旧耸立在那里,没有一次破关。这就是尚道的自信。 尚道鄙视的看着风道:“我帮不了你。就是死,我也不会帮你们的。” 风道:“其实你死不死对我并不重要。说着挥了挥手。” 随后尚道就看到了让他最吃惊的一幕,他带领的那支消失的队伍出现了。看着走在最前面的队伍头领奥斯。尚道不敢相信道:“你们竟然全都投降了野人?” 奥斯低下羞愧的头道:“他们大都死了,现在的人都是风族人假扮的。并不是我们的队伍。” 尚道猜想到队伍遭遇了不测,但没想到队伍的奥斯会投降,怒道:“那你为什么还没有死?” 奥斯道:“风族长向山神发誓说只要我帮他们拿下天南城就放我离开。” “你相信野人的话?如果他们穿越天南山怎么办?” “他们只是想要天南关,那就给他们,一座关而已,凭他们的实力还敢出了天南山与天南将军一战不成?还不是困守在这里。” “一座关而已?说的轻巧,只要我妹妹在,没有人能进入关内。就是你把他们带进去也不成!” 奥斯叹了口气道:“他们有了天南关完整的防御图,而且早就想好了攻打的方法,打破只是早晚的问题。” 尚道震惊道:“你给他们的?你不可能记下所有防御点。” “是他们从我们五千将士口中逼问出来后拼凑而成的,我看过了,基本正确。所以我才不得不带他们入城,他们也答应减少伤害,甚至愿意放所有人离开。只要你能劝服你妹妹,他们也愿意放你与你妹妹一同离开。他们说了,只要天南关。” “你相信他们只要天南关?你相信一群野人?” “我相信,他们的风族长知道天南关后是什么,也知道他们如果敢继续北上会面对什么。他们不想开战,因为开战他们必输,他们只想用我们从天南将军那里换一些好处。安稳的在属于他们的森林中生活。他们只是不想再被人控制。你也知道这些都是对的,不是吗?” 尚道沉默了。 风看了一眼尚道,道:“给你一夜的时间思考,如果你不能配合,我会让人抬着你的尸体,说你受伤严重,要马上进关治疗了,” 风离开了,尚道看着围在四周看守自己的风族人,低下头去。 夜幕来临,黑暗的森林中如同隐藏在黑夜的怪物,正准备着择人而噬。 天南关上的高楼窗前,一个靓丽的身影向着远处森林上空是盘旋着而不降落的林鸟。她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看来哥哥这次收获颇丰啊。 森林中休息的人数至少在一万以上,才能造成这么多的鸟儿无家可归吧。家族的振兴也许不远了。 天色大亮,队伍准备出发,奥斯来到尚道居住的帐篷。 尚道看着奥斯道:“天南关真的会丢吗?” 奥斯道:“以风族长的谋算,只是损失多与少的问题。” 尚道叹了口气道:“我与妹妹来到天南关,本以为是家族添一条财路,没想到却是一条死路。” 奥斯道:“没了这里还可以去别处嘛,只是一处关隘。凭尚家与皇族的关系,这里其实算不得什么。” 尚道苦叹道:“别人可以活,尚家若没有人死,那就会有比死更大的灾难。” 说完在奥斯惊诧的目光中把一支匕首插进了胸膛。奥斯想阻止已是不及了。只是焦急道:“你不一定非要死。” 尚道恳求道:“帮我告诉我妹妹,我没有给家族丢脸。” 风过来时,看到尚道已然死掉,而那个奥斯默然的守在那里。 风看着奥斯道:“我不想徒造杀戮,如果你能积极配合,死的人会少很多。准备出发吧。” 说完转身离开。 阳光明媚的天气,一队队身穿皮甲,手持长刀的战士。押送上一队队的奴隶,缓缓的走上山来。长长的队伍从山上一直连续到山下的森林中。 守在关隘垛口上的战士看到那只长长的队伍,心中充满了羡慕,守在高高的大门下的守卫看到领头的是队伍头领奥斯,就把巨大的的城门大开着,还指使着其它人让开道路。 更有与奥斯相熟的守门战士高声道:奥斯!今晚要请客啊。 奥斯看了那个守门的战士,冷冷的大骂了一句。“给我滚远一点。” 第五十七章:破关 守门战士自讨没趣,见奥斯没有好脸色,就小声的喃喃骂了一句,不在理会奥斯了。看着一队队强壮的战士不急不缓的进了高大的天南关。突然他皱起了眉头,队伍里突然多出了好多新人。 并不是他认识奥斯队伍里所有的人,而是这些人一进城门,就抬头四处观看,就象是第一天进城关,那一双眼睛似乎不够看是的。看什么都新鲜。样子不比那些绑着手的奴隶强多少。战士不都是从天南关带出去的吗,怎么还这副没过世面的表情 不过还没等他想明白,从身边路过的一个陌生战士突然伸出一支短刀,割在脖颈之上,鲜血只是在嘴里呜咽一下就没了知觉。 不过在死去的最后一瞬间,他看到身边的其它守门战士也都是同样的命运。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但一切都晚了。 听到身后不时的传来一两声闷闷的惨叫声,奥斯的心中冰冷,是自己带来了死亡,自己每往前走一步,天南关就沦陷的更深一步。每一步都是一次煎熬。他很想反身撕杀,一死了之。但身边的几道冰冷的杀气又让他又时刻保持了冷静。只得向天南关深处走去。 风隐藏在奥斯身边的队伍里,他一边盯着奥斯,一边不时的做着挥手的小动作,每做一个动作,就有一支小队快步跑向风手指的方向。 突然有紧急的哨声响起,随后高塔上有号角声响起。接着天南关内大乱起来。风向身后看了一眼,见自己的队伍已飞快的涌了进来城门。风心中高兴暗自叫了一声大事已成。 大队的族人已攻上了高高的城墙,而且已牢牢的控制了城门,而城关的北城门也被族人占领,而且巨大的石闸也已放下,彻底的堵死了下去的出路。木已成舟,一切都在掌握之中。风带着黑豹及大队的战士跟着奥斯向关内的城主府跑去。 当众人来到城主府却发现城主府大门四开。闯进庭院幽深的石楼大殿内。里面除了惊慌四散的奴仆。找不到城主大人。抓住一些人询问,皆言城内警报的哨声未起之时,城主就带人走了。 看到奥斯那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风冷笑着发出命令,迅速攻下所有关口,全城搜捕。 风可是听说这天南关的城主是尚道的妹妹,而且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自己可是想着捉到她,当成筹码的。 风一边让人仔细搜索城主府,自己带着人向天南关的天道跑去。 看着悬崖上伸向崖下的吊索。吊索的一头是一个正悬在半空中青铜大筐,一个一身华丽衣裙的女子正坐在上面迅速的向下滑去。一旁的黑豹,挥起青铜长刀就要砍断吊索,而一旁的奥斯也痛苦的闭上眼睛。 风伸手制止了黑豹,道:“放她走吧。我需要一个人过去释放善意。” 一旁的奥斯这才松了一口气,心中稍慰。 风回头看看天南关里,逐渐平息的战争。挥了挥手,就有人把奥斯捆了起来押了下去。这时风才安下心来打量着,天南山北边这悬崖之下的情景。 虽然是第二次看到,但依旧心惊。 高高的悬崖之下是一条紧贴崖壁的汹涌大河,只有在天南关下处有一条巨大的石桥直通对岸,大河对岸军营林立,一支由狰狞的野兽组成的兽骑大军正在迅速的集结。 在去年商人尚道离开石柱山后,风就一直在后面跟随着,风见到了尚道隐藏在森林中的军队,那是风第一次见到远超部落人的武器装备,部落人还在使用石头木棒,他们却已使用了皮甲与青铜武器。这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武器碾压。 风又偷偷跟随军队一路向北。来到了天南山,当见到天南关时,风震惊了,看着那如在云端的雄伟城关,这才发现自己真正来到文明的社会。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原始的野人社会。 风混到天南关内,一番了解后,风的心是沉痛的。原来部落人只是天南关豢养的奴隶。每年他们都要从森林中捉一大批奴隶拿去贩卖,而尚道就是负责从森林中捉奴的人。 而且他并不自己动手捉,而是由森林中的部落代替他与其它部落发生战斗,以赎买战俘的方式带走奴隶,随便一点文明的东西就能交换到足够的奴隶,而那些受他指使的部落为了一点点好处,就主动的捕捉自己的同类,石柱部落就是这样的部落。 这就是尚道捕奴的方式。同时他还有防止一个部落成长,变大变强的任务,如果一个部落过于庞大,他就会带着自己的队伍消灭这个部落,防止因部落过大遭成反噬。尚道就是这样一年年的割着韭菜,其实并不只是尚道,而是几百上千年来一直这样割着人肉韭菜。 而被割的部落人,就那么稀里糊涂被人收割着而不自知。否则他们怎么可能一直过着这种原始野人般的生活。风来了,组成了风族,风族强大了,就成了尚道需要割掉的最大一棵韭菜。于是尚道就找到了风族。 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的,当风看到天南关北边断崖后的场景,风的心更凉了。那里驻扎了一支兽骑大军,而且他们身披铁甲,武器也是更强大的铁器。 如果说青铜武器与皮甲,部落人组织起来还能以人海战术的数量优势战胜。那面对山崖下的身披铁甲的兽骑大军。部落人没有一丝胜算。 风打探到,天南关有一万守军,天崖下有一万兽骑。如果对付天南关的一万人,三到五万人还可战胜,但是面对天崖下的一万兽骑,十万部落人也无法战胜。这就是让风感到无望的地方。 风本是大王森林的一个过客,这天南关,根本就阻止不了风的脚步,即使不通过天南关,从那凶险的天崖上,风也能过去,对别人来说的天险对风来说并不算什么。 有奴隶的社会必然是淒苦的,风不是拯救世人的救世主。部落人与风也不是同类人,这一切与风无关。风本可拂衣而去。 但风却在这里好巧不巧的组建了部落,成立了风族。既然是以自己的名成立的风族,那风就有了不可推卸的责任,风就再不能坐视不管了,尽管风在森林中杀戮无数,但是对于自己身负的责任却从来不会推脱,这是风骨子里的性恪。 看着自己的族人变成别人的奴隶,风不可能同意,哪怕他们本来就是他们豢养的奴隶,哪怕他们与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那怕那个风族只风一时兴起的举动。但那也是他风的族人了。只要是有一丝关系,风就要挺身而出。这就是风。 风无法为部落人谋天下,也无法为部落人谋平等,但谋得一角,象个人一样安全的苟活还是可以。拿下天南关,拒守天堑自立。不让这些文明人再把部落人当成豢养的猪狗。这就是风的想法,也是他的计划。 第五十八章:救救山奴族吧 风也看到,从南面攻打天南关即使是难,但是还是有希望。但是从北面攻打天南关,即使是那兽骑大军也无能为力。战兽上不来悬崖,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没有战兽的战争就是森林原始人的主场。这天南关天然就是为了防备北方之敌的。只要拿下天南关,自己的目的就能达成了。 为了达成目的,这才有了风回到石柱山,就开始大肆扩张,因为风知道,如果不能打败尚道的军队,就不用谈攻占天南关,无法占领天南关,就不要谈摆脱奴隶的命运。 而且时间紧迫,因为第二年春祭尚道就带着队伍来收割风族了,所幸森林部落一向没有主见,杀了大王,部落就是你的,你强我就跟着你干,没有那种刻骨的仇恨,也没有不惜一切的报复心理。 这也正是天南关人喜欢的,也是他们几百年来故意养成这样的。也正因为如此,风族在一个冬天就成长为一个有着六万多人的庞然大物。 风带人吃掉了尚道的五千人队伍,又从那些生活在天南关的战士口中挖出天南关的防守的零碎信息,再结合自己在天南关里亲眼所见,天南关就再无秘密可言,剩下下的就只是用计谋入关了。正面攻打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而风还想要天南关来防御北方呢,怎么能舍得破坏这么好的城池呢。 现在一切按计划进行,非常的顺利,占领了天南关,自己的计划也成功了大半。风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即使有一天自己想离开这里,也对得起这些族人了。 风看着下面的女城主跳下吊篮,穿过大桥,跑进入兽骑大军的队伍,然而集结的军队只是在大桥前摆出了防守的阵势,并没有发起进攻。 从天崖上看下去,地面上的人如同蚂蚁,既使是那庞大的战兽也不过是一只只大一点的甲虫,就连那一声声的嘶吼在上面听起来也只是如一只熟睡的猫儿打出的呼噜。风转身离开了。 风带来的四万大军全部进了天南关,把天南关塞的满满当当,不得不说天南关的防守极为霸道,城关内只有五千多人的防守,从内部突然发动攻击,而且还在是事先演练多次的针对性攻击。 风把每一处防守都用了几倍的人数强行突破,就这样当把天南关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时,风族的死亡人数都达到七千多,加上伤员人数更是破万了。 这是有计划的内部攻击。如果是从外面强攻,风有理由相信,就是十万森林兵也不可能拿下天南关。哪怕只有五千守军。 风带着人走在天南关内的大街上,看着,两侧买卖店铺里的人都被绑着跪在店铺的门口。心中还算满意,部落人除了狩猎,对其它的买卖经商开店之类什么也不会,这些人留下来就是部落人的老师,看着部落人这么听话,风很是欣慰。 这是自己杀了多少人才制定下来的规矩,部落人桀骜不驯,听话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也是他们很难团结起来的原因,为了让他们团结听话,风只制定了一条法令,不听指挥,不遵守命令的人不管大小错,一率杀。 反正风对部落人也没有太多的感情,杀多少人也没有什么心里负担,于是那些不听话,不老实的人全部被杀了,留下来的都是老实的听话的,所以风的每一句话他们不问对错,只要坚决执行就对了。 还没进入天南关时,风就说过,只有城墙上的守军与敢于反抗的人一率杀外,其它人没有风的允许不能乱杀。所以攻下天南关后,这城内的两万多的各色人等也只是被绑了,没有被乱杀。 风确认城中,除了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人还好好的,就让人把他们绑上关了起来,城内有一座最大的牢房,里面关上近万人还很宽敞,想来是为捉到的奴隶准备的地方,现在正好关押这些人。两万人进去,并不算拥挤。也算是天道好轮回。 尽管风的法令很严,第一次见到这天堂般的城关,还有部落战士无法把持,偷盗,抢夺,奸杀之事还是有很多。风不愿亲自处理这种事,只是让队伍的头领去直接杀了就完事。有山鬼犯错的由大巫处理,也是同样的结果。 天南关对部落人的冲击,不光是从天南关的繁华与城池建筑的雄伟壮观,还有当他们发现自己只是这天南关人豢养在森林中的奴隶时对他们的精神冲击。 不要说普通的战士,就是山鬼都一时在心中难已接受。如果风没有提前下令不得乱杀无辜,恐怕天南关没有活下来的人。 现在的城主府已被大巫带人占据了,因为城主是个女人,而山鬼也多是女人,所以大巫带领山鬼统占了城主府,而原城主的闺房,而被大巫布置成了风的卧室。风布置好了天南关的防守,又亲自查看了一遍,才拖着疲惫的身子进入城主府,在城主府的闺房中沉沉睡去。 部落人看着野蛮,见识少,但不能说他们不聪明,森林中真正聪明的人是山鬼,她们是部落人中的人精,在风的稍加指点下,大巫带着一群山鬼只用五天的时间,就把天南关安排的井然有序,明明白白。 这得益于风在风族初创时就开始的教导与训练,更重要的是她们都是管理这方面的天才,一个笨拙的山鬼是无法在森林中活下来的。 有大巫与众山鬼在,风省了不少心,也许是看到风轻闲了下来,巴古与托尼带着其它四个山奴人找到了风。一见到风,巴古一下跪到风的面前一句话不说。风心中纳闷,正要扶起巴古,托尼等人也跪了下来。痛哭流涕道:“主人,救救我山奴一族吧。” 风道:“起来说话。” 托尼道:“主人,你答应了,我们就起来,否则我们就一直跪着。” 风看看巴古,巴古知道自己说话结巴,不但说不清楚反而让人着急,索性不说话,不过看表情也与托尼一个意思。 风无奈道:“好吧,你说什么事,说出来我才能决定帮不帮得了。” 托尼道:“原来这事是不敢与主人说的,但是看到主人让部落人摆脱了奴隶的命运。这才在心中有了这个想法,想让主人也想个办法帮山奴一族摆脱困境。也只有主人帮得了山奴一族了。” 第五十九章:山奴族命运 风笑道:“这好办,你们回到山奴族,把族人都召来天南关,加入风族就行了,我早就有安定了天南关后就把森林中的所有部落都收服到风族的打算。” 托尼道:“主人,山奴族没有在森林中生活,他们在天崖下的山奴谷生活。” 风吃惊道:“在天崖下?那不是在兽骑军的地盘?” 托尼道:“正是,就在天南将军的兽骑军地盘,一个叫做山奴谷的地方生活。” 风想了想道:“山奴谷附近离兽骑军远吗?” 托尼更咽道:“谷口被兽骑兵重点守护。” 风奇怪道:“重点守护是什么意思?” 托尼道:“如果说部落人是天南关豢养在大王森林中的普通奴隶,那山奴族就是天南将军豢养在山奴谷中的黄金奴隶。” 听到托尼这么说,风不由得皱起眉头,问道:“山奴族还有多少人?” 托尼道:“我们离开的时间太久了,不过那时,部落里还有五千多人。现在还有多少不太清楚。” 风道:“你们是如何逃出山奴谷的。” 托尼口中唉叹道:“这事说起来,可就得从头说起了。” 不同于部落人无知自己的处境,每一个山奴族一直就知道自己是别人豢养的奴隶,山奴族人因性恪温顺,体型巨大,而且力大无穷,不管是干活,还是作战都是奴隶中的极品,所以又被叫做黄金奴隶。 随后托尼说起了山奴一族的过往,山奴族本是侍奉四大始族之一山族的奴仆,经过无数年的演化为山奴族。在久远的过去,山奴族也曾是高贵的种族。但随着山族的消失,各族势力的雄起,山奴族虽然身材高大,孔武有力,但性恪忠诚朴实,不善经营谋划。势力逐渐落在各族之下。 若干年后,这片大地上几乎没有了山奴族的立锥之地。在各大势力争相想把山奴族变成自己的奴隶的情况下,特别是一些大族,更是想把山奴族人变为自己豢养的专用奴隶,愤怒的山奴族集聚在一起,想再做最后一次抗争。 他们宁愿战死也不想成为别人的奴隶。但是他们碰到的是强大的地族,地族是四大始族中还唯一保留在世的始族,在强大的武力面前,山奴族失败了。 不甘屈辱的山奴人准备全体自绝,以免成为别人的奴隶,这样从此世间再无山奴族,但这时地族为防止山奴人全体自绝,就向山奴族提出了一个命运三分的条件。 所谓的命运三分,也就是在山奴族的孩子成年后。进行一次命运三分的抓周,在一个大箱子里放着三种写了巫纹的木牌。 抓到哪种牌子那他今后的命运就按牌子上所写的巫纹注定一生,三种巫纹分别是奴隶,山奴,希望。牌子的数量与当年人数相同,三种巫纹平均三分。 抓到的牌子上写奴隶巫纹的人,直接被当做奴隶带走。抓到的牌子上写是山奴的人,继续留在山奴族繁衍后代。 抓到的牌子上写着希望的人,会在所有人的见证下离开族群去自由的生活,但以后的生死就听天由命了。 山奴族人经过商议后,接受了这个条件。自此不多的山奴族人定居山奴谷,而谷口则被军队看守着,每年冬祭之时,刚刚成年的孩子就到谷口与军方的人共同监视下进行命运三分的活动。 抓到奴隶的人被军方带走,抓到山奴的人返回山奴谷继续生活,而抓到希望的人则在山奴族长等人与军方的人共同见证下,放飞希望。 所谓的放飞希望,就是双方来到天崖下,共同监视下,看着抓到希望的山奴人爬上天崖,逃进山林。为防止天南关上的人就地捕捉。攀爬的位置由山奴族人自己随机选定。 天崖之高足有千米,即使是山奴人从小就训练攀爬山崖,成功者也十不足一,掉下来的失败者无一不摔成一摊肉泥。而托尼与巴古都是攀爬天崖成功的幸运儿。 但就是这三分命运后的十不足一的一丁点希望,却是需要全族人共同的付出换取来的。然而山奴族人不知道的是,看似获得自由的族人在进出森林后,并非就真正的获得自由。 天南将军是不在去抓他们了,但是天南关的人却会到森林中四处重点搜捕。他们要么被捕捉到重新成为了奴隶,要么就逃到最偏远之地苟且,一生都在战战兢兢的活着,哪里还有什么希望。所有能在森林中活下来的都是凤毛麟角,少的可怜。 以森林中现在的情况下看来,还活在大王森林的山奴人,除了托尼与巴古这风族人的几人,即使还有,那也是屈指可数了。 这就是山奴一族看似有一丝希望,其实却没有任何希望的悲惨命运。现在他们看到了风拯救了部落人,让他们摆脱了奴隶的命运,于是他们也看到了真正的希望。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真正拯救山奴一族,那除了风再没有其它人了。如果风愿意出手拯救山奴一族,她们愿为风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说完长跪不起,涕泪横流。 听完托尼的叙述,风良久不语。山奴族人的命运还真的是悲哀。如果说天南关还可以靠人多势重谋划一下。那掌握着兽骑大军的天南将军,以风族现在的实力想都不要想,天南关失守后,有了前车之鉴,天南将军恐怕现在把山奴谷守的更严了。 好一会,风道:“你们起来吧。” 托尼坚决道:“主人不答应奴仆不敢起来。” 巴古也是一副我也一样的架势。 风叹了口气道:“我答应了!我会去拯救山奴一族,但这事不能急于一时,你们也知道现在的情况,我要好好思量了一下,需要从长计议。” 听到风答应拯救山奴一族,托尼等人伏地跪叩。表示出山奴人最大的感激之情。 送走了托尼等人,风思索着如何拯救山奴一族,想要救山奴一族最大的障碍就是天南将军,正面作战,风族人即使比对方多出十倍也是无济于事。看来还得用其它的办法才行。只是他们在天崖之下,自己对天南将军是个什么样的人一点不熟,一时间也无从下手。 第六十章:一个女奴 天色渐晚,忙了一天的风,回到自己的住处准备休息,哪知刚一进屋,风就皱起了眉头。虽然看着只是正常的向床边走去,但是却提起十二分的警觉。 尽管屋外天已昏暗,但桌子上有烛火。屋内还算明亮,就在风快走到床边时,还是看到了石柱下系着一条拇指粗的精钢铁链,另一端通向床下,铁链安静的躺在地上,与地面融为一体,不细看很难发现。前几天这里还没有,这是今天才有的。 风过去抓起铁链拉了一下,感觉床下的另一端有东西,似乎还是一个活物。风心中奇怪,就用力拉了起来,想把床下的东西拉出来看看是什么。 开始时,里面还有些抗拒,但随着风加大力道,马上就从床下爬出一个白花花的人形生物,吓得风差点蹦起来。 借着灯光定睛看去,风不由得张大了嘴巴。那爬出来的人形生物只是一个全身赤裸的女人,那条铁链就系在女人修长脖子上的铁环上。 光身子的女人风见的多了,森林中的女人穿着之少与没穿衣服并没有太多区别,但因为长期的不穿衣服,无不是肤色黝黑,更不要说涂着各种颜色的石粉或都其它植物汁液了,说是鬼也不无区别。 但这个女人不同,她全身雪白细腻如同油脂,一看就是平时穿着衣服,很少被阳光照晒过,而且是经过很好的保养与运动才会具有的那匀称的体形与身上没有一丝赘肉而紧致的细腻皮肤。 女人身体修长而不失饱满。就那么赤裸裸的爬出来,充满了无穷的诱惑。特别是当她抬起头,光滑的黑色长发被清爽的甩到脑后,露出一张惊世美艳的面孔。 两只如水的眸子紧紧的盯着风,就那样象狗一样爬过来。风竟一时愣在那里。一时分不清自己处在那一个时代。 直至女人来到面前,风本能的伸手压在女人的头上制止了她的入侵,这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女人宛儿一笑,“我是你的女奴啊!”声音好听的如同百灵。 “你怎么在这里的?” “是大巫带我过来,陪你睡觉的。” 风听了,恍然记得今天大巫似乎说过给自己在房间里准备了一件东西,不过当然没有在意,还以为是一件物品,没想到竟然是一个活人。 看着女人有些狡黠的眼神,风突然哈哈大笑。女人见状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 风笑罢,伸手撩拨着女人光滑而油亮的头发,而后在女人身上仔细抚摩着,又伸手抬起女人的下颌,口中啧啧赞叹。“这么好的发质,这么细腻的肌肤。这么漂亮的脸蛋。想来你在这天南关应该很有名气吧,说说你原来是做什么的?” 听到风这么问,女人愣了一下,有些悲伤道:“我是城主私养的女奴,用来送给大人物玩乐的。” 风道:“既然是为大人物们准备的,想来你对这些大人物比较熟悉了。那你就给我介绍一下这些大人物。” 女奴有些紧张道:“我知道的不多,不知大王想知道哪一个大人物。” 说着柔弱的依倒在风的怀中。 风顺手抱着女奴坐在床边,腾出一只手在女奴身上游走,一边道:“跟我说说天崖下的那个统领兽骑军的天南将军。” 女奴听了显然有些迟疑,风却把一只手从胸前游动到女奴天鹅颈般的雪白颈子上。嘴里暧昧道:“可不许说不知道哦。” 女奴愣了一下道:“我倒是听说一些,不知大王想知道那方面。” “所有方面,越详细越好。” 第二天的城主府大厅内,大巫见风脸显疲惫,似乎没有睡好的样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心中暗想,原来大王喜欢这个样子的女人。 风安排了外出征战的将士,以天南关为起点,大王森林中的所有部落必须听从风族的命令加入风族,否则风族将以武力征服。此后大王森林中的一切都将属于风族。 天南关太小,养不下所有人,但也因没有产出无法供养太多人,能为天南关提供帮助的只有大王森林,用大王森林中的产出来供养天南关,再把天南关中训练好的人派到森林中,形成一有一个有益的循环才可以。 看到征战的事处理完了,风转头询问大巫:“天南关牢房中关押的人怎么样了,没有出什么事吧。” 大巫道:“倒也没有出事,只是那些人吃东西挑三拣四的,大部分身体也不强壮,这样的人不是好奴隶,不如直接杀掉算了,免得浪费我们珍贵的食物。我们从森林中部落里抓来的强壮战俘才是最好的奴隶。” 风皱眉道:“部落人本就是别人豢养的奴隶,现在做了主人,却又把别人变成奴隶。我们这样做与他们又有什么区别。从今以后,我风族没有奴隶,也不使用奴隶。即使那些抓来的战俘,只要能为风族强制劳动五年后即可重获自由,也可成为风族人。” 大巫吃惊道:“大王,我们怎么能对敌人这么好,他们可是杀过我们族人的敌人啊。” 风道:“对敌人当然不会客气,杀我族人者抓到后直接砍了,伤我族人者,重则砍头,轻则五年强制劳动。五年后可为自由人。自由人想加入我风族也可以,但要为风族做出重大贡献,或者为我风族劳动五年才可。” 大巫看着风道:“大王,您太仁慈了。” 风叹了口气道:“我们的风族人善战而不善经营,这座天南关如果经营不善还不如森林中的石柱山。你们也看到城关内的各种店铺,如果没有它们把森林中的获得消化吸收,再转化为其它的物品售出,那这座城关就是一座死关。” “这里还得由牢中的这些人来经营,再从风族人中选择聪明人跟着他们的一起经营学习。这样才能与外界交流,互通有无。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运行起这座城关来。否则我们守在这里与守在石柱山没什么区别。” 第六十一章:大巫的见识 大巫道:“大王,风族人除了作战,其它方面太过孱弱,即使是作战也无法与外界的兽骑相提并论。我们还没有准备好,还不到全面与外界接触的时候。” “现在他们知道自己是别人豢养的奴隶,一时心中还无法接受,如果现在马上就让他们跟着天南关的人学习,那么他们对天南关人的怨恨就会消失,并忘记了这刻骨的仇恨。转而仰慕起他们,一但形成这样观念,那么天南关人无形中就会又变成高人一等的人。 部落人本就不如天南关人聪明,几代人后相信也会如此,但那时,聪明的原天南关人恐怕又成为天南关的上层,继续统治压迫不聪明的部落人。那我们这夺取天南关的胜利就会荡然无存,反而成为保护他们的守城人。” 风很吃惊大巫竟然有这样的远见,点头赞同,确实是这样的,大巫的担心不无道理,自己只是把天南关的人与与部落人都简单的归为这个世界的人,只有自己是特别的外来人。 这样看本没错,但是虽然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们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部落人只是暂时占了上风的弱势群体,在他们看来,天南关是部落人拼了性命夺回来的,不能这样又悄无声息的又还回去,否则那死去战士的血不是白流了吗。弱势的部落人如果连这点胜利果实都无法保护,那还有未来吗? 为了部落人自己想,应该有所保留。既然自己将来肯定是要离开的,那么自己为部落人夺取来的天南关,如果不能由部落人自己真正守护,那夺下这天南关又有什么意义呢。 风沉吟了一下问道:“大巫觉得应该怎么办呢?” “把天南关中的天南关人全部清除,天南关中所有位置都由我们风族人把控,外界的人没有王的允许不可进入,再封闭天南关的通道,把天南关与外界隔离开来,禁止接触。我们依旧保留我们自己的古老的习俗与传统,保持着我们自己的意识与战力的强大。等我们成长到能足够与外界对抗时,再开放与外界的接触。” 风点头,保留传统,有利于保持战力,有了战力才能保护好天南关,这样做虽然保守了些,但却很有效。 从没有接触过外界的部落人,一进天南关就被这座高大的城关震憾到了,如果接触外界太多,大部分人恐怕都会迷失自我。他们确实还没有准备好迎接这个不光只是靠武力就能吃人的世界。 大巫这样做虽然想法自私了些,但也确实是能保存了战力与部落人心中的那丝骄傲之心。对部落人的团结有很大的帮助。 风很高兴自己的大巫与山鬼们有这样的气魄,为大巫有这样的想法而高兴,这才是真正有见识的聪明的大巫。有这样的大巫在,自己将来就可以安心的离开了。 风看了看大巫,又看了看满屋的山鬼,大声的问道:“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山鬼齐声附和,“她们与大巫同样的想法。” 大巫与山鬼有着强烈的自尊心,自己并不比这些天南关的人差,只是没有他们的眼界宽,但拿下天南关后,这个眼界也打开了,现在她们并不想因去学习别人而丢掉自己的一些传统与习俗。他们想自己创造一个属于她们自己的未来。哪怕一路艰辛,她们也不怕。 风认可了大巫的风族人自己治理天南关的建议,既然风族人只把部落人当成了真正的风族人,暂时还不愿意接纳外界的人,风也就认可他们的任性。 能把部落人团结起来组成一个民族也好,而且现在也确实不是接纳外人的好时机。只有当她们有了傲视外界人的资本与胸怀后,平和的接纳外人才会成为可能。 见族长认可了自己的想法,山鬼们就纷纷建议把牢中的天南关人全部杀掉,免得他们生事和浪费食物。 风驳回了这样的想法,称自己留着他们还有大用,一定好生看管,不得出事。 一天的议事结束了,山鬼们纷纷离开。 大巫来到风的近前道:“大王对那个女奴可还满意。如果大王喜欢,我让人多挑选一些给大王送过去。” 风笑道:“你哪来的这种想法。往我房间送女奴。” 大巫道:“大王如果喜欢部落里的哪个女人,就是哪个女人的荣幸,直接要了就可以,无须送过去,那个女人是我在巡查时遇到的,她主动说要做大王的女奴,服侍大王的生活。” “我见她长的确实非部落人可比,就答应了,我怕她存有什么心思,既然是女奴,那就该剥光了衣服,用铁链拴大王房间。其实大王应该多多临幸本族女人。这种外族女人,只能当作玩物,玩玩就好了。” 风听了哈哈一笑道:“你去忙你的吧,我自有分寸。” 天色黑了下来,风回到自己的房间,桌子上摇曳着烛火,女奴在床上摆出一个诱人的挑逗姿势,背对着门躺着。黄色的灯光打在曲线玲珑的肉体上,让人浮想联翩。 风干咳几声,女奴却似乎没有听见,还如蛇一般扭动了一下身子。风走到桌前坐下道:“过来帮我想一个让天南将军释放所有山奴族人的办法。” 女奴不得已起身,忸怩着身子走到桌前,坐到风的怀中,撒娇道:“我是你的女奴,是陪你睡觉的,不是帮你出谋划策的。” 风不予理会,直接问道:“昨天你说天南将军守在这里其实只是保护着这里的金矿与铜矿,而山奴族只是他的一条财路而已,如果我用天南关内的所有天南人跟他交换山奴族人是否可行?” 听到风这么说,女奴吃惊的看着风道:“主人不想要这些人了吗。没有这些人天南关与一座死城又有何区别。天南关会毁在这些部落人手中的。” 风淡淡道:“没有这些人,天南关的繁荣虽然慢一些,但却把风族人的精神与力量打磨的更加强大,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风族人手中的天南关会变得更加强盛。” 女奴道:“主人!你把那些天南关人也收为风族人不是更好吗?总比那些大个头的傻笨山奴强得多吧。” 风道:“山奴族人我要定了,你快帮我想想怎么让天南将军同意。” 第六十二章:女奴的威严 女奴苦着脸道:“我只是一个女奴,你却让我想这么大的事,我哪里知道啊。主人,还是让我侍奉你休息吧,也许明天一早就有更好的办法了呢?” 风笑着看着女奴戏虐道:“你帮我完成这件事,我给你一个更好的未来。” 女奴听了,柔身紧贴着风,委屈道:“陪伴主人就是我最好的未来,说着仰起脸向风的嘴唇靠去。” 风一把推开女奴道:“堂堂天南关的城主,委身当我的女奴,尚霓!如果你不配合我,我有无数的办法收拾你。” 被推倒在地上的女奴听了风的话,蓦得站了起来,虽然赤身裸体,但身上却气势一变,两眼射出威严而寒冷的目光,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风道:“你演的很象,但一个小小的女奴哪里会有这么强大的心脏,面对杀人如麻的魔王都丝毫没有恐惧。还有你一个小小的女奴哪里会对城主的卧室如此熟悉。最重要的是你身上的气味与这屋内的气味完全一样,还有比这更巧合的事吗?” 尚霓听了,点点头,转身坐在桌前,虽然身上没有一件衣服,虽然脖子上还系着一条铁链,但她坐在那里镇定的就如沙场上的一名老兵。目光犀利的看着风道:“我本以为这群奴隶的头领是个莽夫,没想到心思竟然还如此慎密,这天南关丢的不冤啊。” 尚霓虽然神情镇定,看上去若无其事,但是内心中却是震惊无比。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这么快就败落了。 天南关在自己手中丢的太过突然,莫名其妙的就丢了,事先完全没有一点预警与征兆。当自己知道时,已回天无力了,但身为天南关的城主怎么能轻易认输。 她先是让侍女代替自己离开天南关,造成自己不在天南关的假象,回过头来打探这些入侵奴隶的底细,了解到看似强大的风族只是一个叫做风的人在很短时间内强行捏合在一起的部落混合体。 知道了一切的尚霓心中一动,计上心来,既然自己的武装力量都被打碎,那自己只要接近这个大王,以自己的美貌为饵,诱惑大王。如果能驯服这个大王,那自己不就是变相的夺回了天南关,还能得到风族这个强大的战力,那时整个大王森林不是都捏在自己手中了吗! 最差的情况也是杀了风,挑起内战,自己再悄悄借助天南将军的力量收复天南关。那也是易如反掌。 于是尚霓主动找到大巫,并愿意成为大王的女奴,侍奉大王。哪知大巫听到有人自愿成为大王的女奴,正在为大王不近女色发愁,这送上门的人选,虽然不是部落人,但姿色确实美艳,不是部落人能比的,虽然隐约察觉到这里面可能有阴谋,但想到自家大王是谁啊,谁人能与神灵比较聪慧与战力,就想也不想直接锁了送到风的房中,她也想看看大王是不是真的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尚霓被锁到自己的闺房,心中却很高兴,她对自己的容貌非常的自信,觉得只要稍使手段,身为森林野人的风那还不是俯首贴耳,裙下称臣。对于自己以身为饵的损失与清白。相对于自己得到的好处来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哪知一见到风后,她才发现,自己错了。这个风似乎与自己平时所见的所有人都不相同,他的身上迷团一个又一个,完全不是自己能把控的。 两人一见面,他竟然只是象个色魔一样把玩自己的身体,却并不行媾合之事,更离谱的是一直与自己不谈风月,只聊那个天崖下的天南将军。 尚霓为了驯服风,不想让风觉得自己是个只有色相皮囊的女奴,还能有点别的作用,只能虚虚实实的与风谈了一夜天南将军。 今天一回来,尚霓还准备了个诱惑套餐。哪知风又来谈山奴一族的事。本想强上风,让他尝到甜头更好驯服,哪知他却直接揭穿了自己的身份。原来风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一直在提防着自己。到头来最傻的那个人竟是自己,自己竟然还主动送上门来。 既然一切都明朗了,尚霓也不是那矫情之人,索性也不藏着掖着了。看能不能从真实的利益谈判中扳回一局了。尚霓认为只要自己给出的利益足够大,一切还是可以谈的。 尚霓宛如一个久经沙场的谈判专家,镇定自若的坐在风的对面,虽然赤身裸体却一脸平静的看着风道:“我们现在可以好好谈一谈了。” 风戏笑道:“我还是觉得你坐在我怀里谈更开心一些。” 尚霓面沉如水道:“如果我们谈的开心,尚霓愿与大王交欢庆祝也未偿不可,但要是谈崩了,大王如果还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慢慢玩弄我的尸体。” 面对此时不卑不亢的尚霓,风也收起玩笑之心,开始郑重对待。对面现在坐的可是掌管一城的城主,而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戏耍的软弱女奴。 “这大王森林中的大王多如牛毛,我还是叫你风族长更配你的身份。那么风族长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山奴一族吗?” 风也不隐瞒道:“我曾救了一个被压在巨石下的山奴人,名叫巴古,后来他成为我的奴仆,她的妻子也是一个山奴人。攻下天南关后,他们请求我解救山奴一族。我答应了。” 尚霓讶然道:“主人答应奴隶的请求,还为奴隶做事?” 风道:“我风族没有奴隶,也不使用奴隶,他们虽然是我的奴仆,却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奴隶。他们只是尽心为我做事,完全有着自己的自由之身。” 尚霓奇怪的看着风道:“风族长来自哪里?” 风道:“我来自大王森林,但这并不重要,还是谈解救山奴族这件事吧。你的命运也取决你愿意为此出多少力,我想你也应该明白。” “如果我帮风族长解救了山奴族,我能得到什么?” “你的自由,完全的自由。” “很好,但在我做出决定之前,我想知道风族长占领这天南关后未来有什么打算。” 风笑道:“封关不出,以天崖为界,风族在自己的领地内独立发展,不与外界争雄。” 尚霓道:“我可以相信吗?” 风道:“除了这高崖天险,你觉得短时间内风族有走向外界的实力吗。” 尚霓点头道:“我相信你说的话。风族现在确实没有实力走出这天崖。看来这天南关我是拿不回来了。” 第六十三章:尚霓的谋划 风笑看着尚霓不言。 尚霓抬头看向风道:“如果你用天南关所有人交换山奴一族的所有人,我想完全没有问题。天南将军肯定会答应的。” 风道:“山奴族是天南将军的一条财路,他会自断财路?” 尚霓笑道:“山奴族在这些年的搜刮后,老老少少算起来也不过三千多人,你若不救,灭族也只是早晚的事,不过就是这三千多山奴人价值上确也比天南关的两万多人更贵重些。” “天南关的人虽然不值钱,但天南将军却可以用解救天南关里的人的名义,挨个向他们身后的家族收取一大笔赎身的费用,这笔费用足够三千山奴人价值的几倍。” “另外我听说天南将军明年就会离开这里,在走之前,拿到这笔钱财可比留着山奴一族强上百倍,我想天南将军一定会答应的,而且他还能因解救天南关的百姓,捞到一个晋升的好声望。” “尽管如此,交易的方式方法还要双方足够默契的相互配合才行。对外还要有一个宣扬天南将军功绩的美好说辞。只能说是拯救而不能说这是交易。” 听了尚霓的话,风伸出大拇指称赞道:“城主大人就是城主大人,那这场交易就由你来策划执行吧。” 尚霓当仁不让的点头答应。尚霓不愧是曾是城主的人物,作事雷厉风行,亲自修书一封,在交由风过目后,让人送出天南关。随后日子里的安排更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为防止尚霓有其它心思,她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在风看过后,认可的情况下执行的。一场浩大的交易在暗中谈判推进中。 八天后,天南关内,尚霓的闺房中。风打开尚霓脖颈上的铁环,把华丽的城主服一件件亲手穿在她的身上,看着赤身裸体的女奴,变成了一个高傲,威严的城主。 风嘴里调侃道:“把玩了你这么多天,现在亲手帮你把衣服穿上,我们也算两不相欠了。” 尚霓用异样的表情看着风道:“其实你可以在我离开前占有我的,我——不会怨恨你的。” 风笑道:“尚道是自杀的,他并没有给你的家族丢脸。” 尚霓盯着风道:“我知道!” 风又道:“你藏在床下的剑也一起带走吧,放到这我也用不上。以后我们有缘或者还能再见吧,城主大人。” 尚霓眼神中显出一丝慌乱,恨恨的看了风一眼,走到床边,伸手往下一摸,打开暗盒,取出一支细长的皮口袋,从里面抽出一支样式古朴的细剑。 尚霓突然回身,一道银色匹练划过,寒光闪闪的精钢细剑直指风的面门。看着风面满微笑,置若罔闻的看着自己。尚霓皱眉道:“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风道:“你不会的。” “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信心,否则你早就动手了。不会等到现在的。” 尚霓长叹了一口气,收回长剑道: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我可以给你比在这天南关为王更好的未来。还——可以嫁给你。 风笑道:“你不用试探我了,你不是我想要的女人。” 尚霓满脸寒霜,怒目注视着风,不言。 天南关内的通关口处,与天崖下连通大河上的通关桥的通关口处,各有一扇万斤重的铁闸只抬起不足一米高,这个高度人可以钻过去,体型庞大的战兽却无法通过。天崖上的第一道铁闸内是天南关内,天崖下的第二道铁闸外是连通大河上的通关桥。 在铁闸之下左边每钻出去六个天南关的人,右边就会钻进一个体形高大的山奴族人。 看着天南关的人都走光了。尚霓转头看着风道:“你真的肯这样就放我离开?” 风笑道:“我风族一诺值千金。” 尚霓盯着风的脸郑重道:“我记住了!” 说完快走几步,从铁闸下钻了出去。随着“哐当”一声巨响,巨大的铁闸落了下来。 铁闸后的尚霓看着身后的铁闸,满脸惊讶有些不敢相信那个风竟然真的放自己离开。看了一眼路尽头那半开的铁闸,迅速的跑了下去。 不久之后又是一声巨响天崖下的铁闸也落了下来,交易完成,天南关与外界的联系彻底被铁闸截断了。 风转过身来,看到身后默默的跪了一地的山奴族人。为首的是一个胡子花白,瘦如骷髅,但体形高大的老山奴人,巴古与托尼也跟在老人身边跪在地上。 一声山呼海啸之声响起“感谢大王拯救之恩,山奴一族世代不忘,永保风族万世昌盛。” 高呼九遍,直震得天崖回响,山林呼应。 风上前扶起老山奴人,只见老山奴人泪流满面。身后众山奴人泣不成声,为奴几百年,豢养在山谷之中。终于获得自由身,怎能不喜极而泣。 老山奴人看着风,泣声道:“老夫山奴负甲,是山奴族长。风族长救族的大恩,山奴一族无以为报,今日立誓于此,风族长但有吩咐,无论对错,山奴一族定当全力以赴,万死不辞。” “从今日起,山奴一族将在天南山脚下选一处能一眼望见天南关的所在,垒石建屋而居,世代守护着天南关,世代守护风族。——” 风一边安慰着老人,一边扶老人走向为山奴人在广场准备的接风宴席。巴古与托尼也在一边陪着,其它四名风族山奴人带着其它的新来的山奴人一起走向宴席。 风族与山奴一族在天南关内大摆宴席庆祝。而天崖下的尚霓听到崖上传来山奴一族的飘渺呼喊,停住脚步,愣了一下神。 这风族长今日救了山奴全族,日后定会得到山奴族的全力支持,虽然山奴一族现在破落,假以时日恢复过来将是一股不得了的力量。这风还真是好手段。有风这样的族长,这个风族现在看是偏居一偶,将来必成一方豪强。 倒是自己,哥哥被逼自杀,好好的一座城关也被风族夺了去,人还被风把玩个彻底,最后还要帮着他收服山奴族这才脱身,真是可恼可气。脱离危险的尚霓竟然第一时间有些怨恨起风来。 不过现在不是计较之时,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时间在这里耽搁。想到这里,尚霓大步前行而去。 第六十四章:游猎丛林 转眼间,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天南关非但没有衰败下去,反而表现出一种独属于丛林的异样欣欣向荣,战士们在森林中也是势如破竹,所过之处,部落们纷纷投诚,没有人敢与风族这个庞然大物相抗衡。相信用不了多久。整个大王森林就会成了风族的后花园。 这天,风找到大巫,把一本兽皮书交给大巫道:“这本书中记载了风族发展的方向与将来可能会遇到的事情。你以后如果遇到一些难处理的事时,可以拿这本书作为参考,如果书中没有记录的,那就要靠你自己的智慧来解决了。” 大巫听了,惊慌的跪下道:“大王!你不要抛弃风族,风族现在一切都是大王给的,你要什么样的女人,要什么样的东西,只要说出来,我都会为你找来。” 风笑了,搀扶起大巫道:“这是我的部落,我怎么会抛弃风族呢!” 大巫道:“那你给我这个是什么意思?” 风道:我想出去走走,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看过之后还会回来的。毕竟这是我亲手创建的部落。 那大王多久能回来? 风道:少则一两年,多刚三五载。我就会回来看看。我不在的时候,风族就交给你来打理了。 听了风的话,大巫知道风的去意已决,一时拦也不是,留也不是,不由得老泪横流,自己当初救风,只是想得到一张裹在身上的兽皮来御寒,哪里敢有其实的奢望。 那知风为自己猎取了无数张兽皮,更是带着自己纵横整个大王森林帮自己寻找那个虚假部落,在知道自己在骗他后,没有生气反而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若大的部落来安身。 现在眼看将士们把整个大王森林都收入囊中了,他却要离开了。大巫心里也知道,风是天上的神灵,怎么会在意这一片小小的森林呢,将来肯定会离开这里走进更广阔的世界,只是没想到这天来的这么早。 虽然风说会回来,但风这一走,山高水远再回来可就不知是什么年月了,而且大王回来时,年纪大了的自己还在不在人间都不知道了。 这一年多的时间相处下来,两人早就如同家人一般,风在大巫眼中,即是天上的神灵,也是自己唯一的亲人。现在风要离开了,大巫怎么能不伤心。风只得好言相劝。 随后风见过了部落所有的重要人物,并一一做了交代,宣布自己要离开一些时日,自己不在时,部落的一切交由大巫来代管。安排好了一切,风终于准备离开了。 一个漆黑的夜里,风悄然的下了天崖,借着没被乌云遮挡住的几点星光,如同影子一般滑过的崖下通关的大桥。悄无声息的潜入丛林之中。消失在黑色的夜里。 穿过天南将军的大营,几只敏感的战兽抬起头茫然的四处望了望就又沉睡起来。看着那反应迟钝的战兽,风摇了摇头,飞快的离开了。 远离天南将军的大营后,风就真正的进入了无边的丛林之中。 古老的预言:“霸刀现,大王出,山鬼从此成大巫。”深入人心。所以在离开风族时,为了安慰以为要抛弃他们的族人,风将已成为自己身份象征的霸刀留在了天南关。 霸刀也早就成为风族在丛林中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标志。而风族也需要用这样一件能凝聚所有人信仰的圣物,作为风族精神上的支撑。 没有了那件与自己一起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刀后,风心中似乎也一下就没有了束缚,当风在丛林中奔跑时似乎又回到了在魔鬼山林中的那种无拘无束的放松状态。而且更加自由,放纵与自信。 现在的风除了身上的衣服与腰间的一支曜石匕首外一无所有。但风却如在树杈间跳跃的松鼠。在丛林里快活的飞奔着,如同融进了这片丛林。 风早就从天南关内的商人口中打听到,天南关下的这片广袤丛林叫做游猎丛林。穿过游猎丛林就能到达内陆。 在游猎丛林中有一条路叫做游猎路,游猎路贯穿整个游猎丛林从而连通了天南关与内陆,只要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就可以走到繁华的内陆。据说内陆地大物博,城池众多,远不是天南关这种偏僻落后的小城池可比。 这天,风正沿着丛林中这条荒废的几乎淹没在丛林中的游猎路一路向北,突然一支羽箭从枝叶间掠过,尾羽贴着风的脸颊狠狠的钉在树干上,强劲的抖尾把整齐的羽毛都震的散落开来。 风心中惊呼一声“敌袭!”蓦的一个转身紧贴在一棵粗壮的树干上,胸脯剧烈的起伏,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的吐了出来,四周年静悄悄。连树上鸟儿与草丛里的虫子也都安静的闭上了嘴。 风伸手抓住自己唯一的武器,那支曜石匕首。平复着心神。好一会,突然风右腿一弹,地上的一块拳头大的石块迅速的被踢了起来,在茂盛的树叶间掠过。传出哗啦啦的声响,果然一声弓弦响起,一支羽箭从树木的缝隙间射向在滚动的石头。 在弓弦响起的那一刻风动了,他没有逃走,而是沿着羽箭飞来的方向,飞奔向弓弦响处,快的如同一道闪电。 隐藏在一块巨石后的弓箭手看到风几个闪跃就来到近前,惊的张开了嘴,慌忙抽箭,然而左手刚抽出一支羽箭,还没搭在弓上,就觉得喉咙一凉,兀自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一声不哼的歪倒在巨石上。手中的弓箭也掉在地上。 风捡到起地上的弓箭,眼前一亮,这竟然是一张用野兽筋角制作的复合反曲弓,风拉了一下弓弦,力道虽然小了一些,但完全够用,更重要的是它比自己原来制作的长弓方便携带。不用象拿着一根矛一样。 风看了一眼这个弓箭手,三十多岁,身材细瘦,一身皮衣虽然有些陈旧,但至少象件衣服,不象大王森林里那些如同光着身子的野人打扮。这人应该就是天南关那些商人口中的游猎猎人了。 第六十五章:巴曲镇 游猎路是游猎丛林中唯一的一条大路,每年都有很多的商客来往于天南关与内陆,同时运送各类物资,一年到头这条路上的人流虽然不多,却也陆绎不绝。 天南关的主要产出就是奴隶,奴隶从来不甘心自己做奴隶,中途借机逃跑,或杀死押送人员一起钻进丛林的事时有发生。商客们不甘心自己的奴隶逃走,就雇用了一些有能力的人进入丛林把逃走的奴隶捉回来。 久而久之,这条路上就聚集了一群特别的人,那就是游猎猎人,他们平时就在丛林里过着四处游荡的日子,目的就是寻找到那些逃跑的奴隶并把他们捉回去,交给他们的主人领取赏钱,或者干脆卖给其它想要购买奴隶的人。 游猎猎人一般都是一些身手不错,或者某一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这些人游荡在荒芜的丛林中寻找奴隶的同时,也干着一些无法无天的事,杀人夺财都是常事,甚至会聚集一些游猎猎人,杀入居住在这里的一些部落,把老人与孩子杀死,年青力壮的捉起来,戴上奴隶项圈当成奴隶卖掉。 找不到奴隶与好下手的部落时,不但游猎猎人之间会相互攻击抢夺别人捕获的奴隶,更有甚者还会攻击游猎路上防御能力差的贩运奴隶的商客。这些游猎猎人没有任何的规矩可言,只要有机会他们会把能抓到的任何人变成奴隶卖掉。所作所为更象是一群隐藏在丛林中的强盗。 时间又回到半年多前,因天南关突然被风族人所夺,而且直接封闭了天南关的天崖,奴隶买卖也戛然而止,而天南关里的人也因被风族封关最后不得不离开这里。没有奴隶买卖的支持,其它的商业行为也直接断掉,这条本来繁忙的道路也就再没有了行人。 游猎路上没有了人,那么丛林中的游猎猎人也就断了财路,丛林中没有奴隶,道路上也没有了收购奴隶的人,生存一下变得更加残酷起来。 疯狂的游猎猎人就把目光投向了实力稍差一些的其它游猎猎人。杀人聚财后再离开就是唯一的一条路,于是这片丛林只剩下杀戮了,在这片丛林里真正能活下来的也只有强者中的强者了。这个人应该就是这样一个游猎猎人。 风在这个游猎猎人身上搜了一下。又在他的腰上找到一串绑成一长条形的条币。 条币是这里的钱币,是用铜制作的小拇指长宽,比树叶稍厚的长方形,但四角是圆形而不是直角,在一两端各一个方形孔,似乎是用来穿绳子方便携带的,两面都有凸起的巫纹,一边巫纹“莫奈地族”另一边巫纹“巫钱一禾” 这一串大约有一百多个,除此外,身上再无它物。 风略一思索,觉得他肯定还有同伙,应该就在附近,毕竟这里是游猎丛林,可不是还处在原始状态的大王森林,能象自己这样孤身一人,还不带任何常用物品的人,在这丛林恐怕没办法生存。 风转身潜入了丛林寻找,很快在一条僻静的山谷里找到了五个围着篝火正在啃吃东西的游猎猎人,风潜到近处,当看到篝火上竟然在烤着一条人腿时,就果断的开弓放箭了。五支羽箭连珠般的放出去,没有意外的射翻了五人。 风走了过去见五人已死的透透的,看了一眼那条烤在火上的大腿,心中不由得一阵恶心,再看到摆了一地明显是抢夺而来的各种东西。随手拿走几串条币,其它的都丢到火堆中就转身离开了。 这条游猎路并不好走,风在三天的时间里就遭遇到了五伙游猎猎人的袭击,可见游猎猎人之多。 风没想到只是一片半原始的丛林却比大王森林的原始状态还野蛮残酷,至少大王森林的部落还能有人生活,还没到人吃人的地步。而游猎丛林这里除了猎人就只有猎物。甚至今天的猎人,明天或许就成了别人的猎物。 残酷的丛林对风来说构不成任何危险,因为风本就是一个杀戮种子,一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很强大。杀戮这种事就象是血液中的本能。 虽然风不记得自己曾是一名高级风战士的事,也忘记了怎么进入风战士的天觉状态,但仅凭着自身的战斗本能与身体灵敏的感知力,就足以让风在这残酷的丛林中横扫一切了。 风沿着丛林中那条因太久没有人行走,几乎被草木吞噬了的游猎路一路向北,并毫不掩饰的把自己当成猎物的一个人走在路上。但沿途遇到的游猎猎人却都变成了风的猎物。 巴曲镇位于普吉山下,鹿水河北岸,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小镇到天南关的路程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而小镇到内陆的城镇也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巴曲镇不管是去往天南关,还是从天南关出来,都是中途的必经之地,也是游猎丛林中唯一的补给之地。 风出现在巴曲镇时,已没有了刚进入丛林时那意气风发的强势,现在人已是摇摇晃晃,步履蹒跚。周身上下,破破烂烂,宛如野人一般。 风并不是受伤了,而是风高估了自己的适应能力,这一路走来,一直很好,不但杀的游猎猎人望风而逃,还收获了不少战利品。 但就在十天前,一时大意吃了几枚看着与平时果子区别不大的山果子,结果吃完不久就开始上吐下泻不止。一连几天的上吐下泻,就将一身钢筋铁骨的风变成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能坚持到这里已是风的极限了,风脚步轻浮的走向巴曲镇。 好在风终于坚持到了巴曲镇,这个地方他从那些被自己杀掉的游猎猎人嘴里听说过。这是游猎丛林中唯一的一个村镇。也是游猎丛林中唯一一个不会,至少表面上是不会胡乱杀人的地方。 风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手拄着一根结实的木杖,一步步走来,之所以这样,也是怕那些青铜武器之类的战利品会招惹来游猎猎人,除了腰间隐藏的一支曜石匕首与一小包条币外,其它的都随手丢在路上了,身上的皮衣也是有意割成破破烂烂的样子。 第六十六章:炖肉馕饼店 风不得不装成一无所有的流浪者,如果身上有游猎猎人想要的东西,现在的风咬咬牙还可以对付几个连他这样的流浪者都要动手的破落游猎猎人,但要是吸引了太多的游猎猎人风就只能束手待毙了。 本以为这样的自己会吸引别人的注意,没想到向四周看去,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与自己差不多,都是这副逃荒的样子。衣衫破烂,他们就象从灾区逃到这里一样,不过他们身上多多少少的都带了些东西。 有奇怪的树皮,能吃的果子,种子或根茎,也有野兽的皮毛,熏制的肉块,或爪子牙齿之类的制品。也有一些特别的矿石,象可以制作武器的曜石,用做装饰的晶石,多的肩扛,少的怀抱,还有两三个人抬着来的。 这里所有人不在掩饰,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带来了什么,一进入镇子,有人坐在路边,摆弄自己带来的东西,也有人举着自己的物品在路上来回走着。都在兜售自己的商品。 风走了一会,询问了一些人才知道,原来巴曲镇每过三天就有一次售卖商品的集市,附近的人都可以来这里把自己的物品卖出去再换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今天正是集市的日子。 风跟进着其它人进入了小镇,走到那条坑洼不平的街道上,尽管两侧都是或简陋粗野的店面,还有目露凶光的各种眼神。却让风有一种回到现代的亲切感觉,似乎是回到乡下的某个小村镇的大集上,这里好生的热闹。 小镇不算大,只有几百户,一条二三里长的街道直通南北,两边各色小店却也算齐全。街道上人群攒动,都是拿着丛林中狩猎的猎物,奇怪的草药,植物,水果,还有可能是自己种植的种子,他们大多是看到别人身上的东西,就直接拉住问能不能用自己的东西交换,物物交换比较多,真正用条币买卖的较少。 风手中一条荆棘木杖,身上只有一件破烂兽皮裙,一支曜石匕首,还有一包条币,其它的东西都在路上怕引起别人的窥觎丢掉了。所幸还留了一些条币。 风在人群中穿梭,因为风身上没有货物,也没有人过来询问风,即没有要卖的东西,也看不上别人卖的东西。风只是吃力的沿街而行,现在还能走动,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天,就连走都走不动了。 风希望找到一个药馆之类的地方,可是艰难的走了一个遍。只见到有收草药之类的店铺,治病的药馆一个也没有,这让风万分沮丧。 时近中午,风感觉腹中有些饥饿,见这些人都是自己带了食物来吃,忽想起自己好象看到过一个吃饭的地方,风找过去,在镇中的位置找到了那个吃饭的小店。也是这个巴曲镇在唯一吃饭的地方。 小店也没名号,只有一根高高的旗杆上挂了一张一米见方的光板无毛的破烂兽皮,上面用黑色的巫纹写了炖肉馕饼四个巫纹,另一面画了一大碗,里面是满满的炖肉,旁边还画着两个大饼。 旗杆下的一排样子难看但看着很结实的石头房子前,就是吃饭的地方,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泥土的棚子,里面有七八张桌子,其实就是大木橔四周放上四五个小木橔,大的是桌子,小的是凳子,棚子外还有十几个大石头台子,边上放着各样的石墩或木墩,算是凳子,看样是棚子里面满了就可以坐在外面吃的样子。 因为今天是集市,在这吃东西的人还不少,里面的泥棚子坐满,外面的石头台子也不少人,不远处的石头房子前,三口能坐进去四个人泡澡的巨大铜锅,并排撑在用石头垒成的简易炉灶上,灶火熊熊,巨大的肉块在里面翻滚,带着浓浓肉香的热气从里面升腾起来,远远的飘散开去。 肉厨子是一个粗壮高大的汉子,三十多岁的样子,一脸横肉,大光头,光膀子,如同凶神恶煞一般。他腰上系一条脏的看不清颜色的兽皮围裙,左手用一根如尖矛般细长的棍子随意的一挑,一块头颅般大小的肉块就利索的飞到一个如圆桌般大小的木墩上,右手巨大的菜刀上下翻飞,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堆枣子大小的零碎肉块,菜刀贴底横扫,肉块就飞快的落进旁边一个个大陶碗中。 大锅五米远处有一个巨大的泥炉坑,饼厨子是一个身材高挑精瘦,但看着又很结实灵活的中年男子,头上一顶黑乎乎的瓜皮帽,细眉小眼,下颌上一撮小黑胡,同样是光着膀子,腰上一条脏的看不清什么颜色的兽皮围裙。 他左手托一大木盘,上面摞着刚刚擀出来的馕饼足有两尺高,一头扎进深坑,外面只露着两腿牢牢的站在泥炉坑边,片刻身子就从里面弹出来,手中的木盘上是足有三尺高的一摞烤好馕饼。随手一甩,三尺高的馕饼柱就老实的横躺在一旁的石台之上。 一个与饼厨子一样高,与肉厨子同样壮的女人正在招待客人,女人看样子三十多岁,肤色略白,半身兽皮裙,单肩麻布胸衣,皆是鼓鼓若爆。一头乌黑蓬乱的短发,轻眉大眼,虽然块头很大,衣品很野,但模样还算漂亮,若是好好打扮一下,也会增添几多的风韵。只是一副看谁都不顺眼,每个人都欠她钱的烦躁神态。 女人正用一个大木勺在铜锅中舀起一勺肉汤,倒到陶碗中,端起大碗,随手从石台上扯了两张馕饼,就给一边等待的客人送了过去。若大的过道空间,女人走过就如砸进楔子一般,不躲不避的横冲直撞走路,幸好桌子都是巨大的石台,否则非得人仰马翻。 三个这样人开的店竟然很是火爆,那些客人对着凶神恶煞的厨子,横眉竖眼不管不顾的女招待。竟然视若不见。 一个条币换两个馕饼一碗肉,是这店里的套餐,而且只有这一种套餐,一份吃不了带走,要是不够再来一份,不卖半份。爱吃不吃。 不过饭食看着简单,却也让人食欲大开。 风找了个地方坐下,冲那边忙活的肉厨子喊了一声,“店家,来一份馕饼炖肉。” 肉厨子头都没抬,继续切自己的肉,倒是那个象男人一样壮的女招待,往这边看了一眼。 不大一会女招待就把一大碗炖烂的兽肉放到风的面前,馕饼往石台上一丢,石台并不干净,上面还有土,馕饼虽然是干的,但是还是粘上了些尘土,风一皱眉,女招待似乎根本就没看到风那不高兴的表情,只是盯着风粗声粗气道:“一个条币。” 风拿了一个条币给她,女招待看了风虚弱的身子一眼指着不远处放着的大泥壶道:“那边有茶,想喝自己去倒。”说完就转身走了。 风看着眼前这个小盆大小的一碗兽肉,与两个小锅盖大小,足有两指厚的烤馕饼,心里终于对条币钱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按这顿饭来算是一个条币。相对来说。这条币还算是值钱的,自己还有两百多个条币,看来自己在这里生活上一段时间应该不是问题。 第六十七章:我叫天风 炖肉算不得考究,只是炖的非常烂乎,即使筋头,肉皮也能一口咬开,并还有弹牙之感,味道稍咸,吃在口中肥而不腻,肉香浓郁。对于在丛林中行走了一个月左右的风来说,能吃上这个,也算上难得的美食了。 而烤馕饼这东西,更是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吃,虽然材料并不精细,里面还有麸皮。但是却烤的外焦里嫩,香酥可口。再泡上肉汁,吃起来更是美味异常。风把这一份饭吃的精光,可以说非常的饱了。 风走到大泥壶旁往小陶碗里倒了一碗酱油色的茶水,坐到石台那,等稍凉一些,喝了一口,茶水刚一入口,风就一张嘴全喷了出去,心中吃惊,这是茶水吗,这么苦还有些发酸? 风到那边清水桶里舀了一碗清水漱了一下口,这才见一圈人对自己笑,那女招待也一脸怪异的看着自己, 风自嘲道:“这茶太难喝了,不合我的口味!”转身离开。 中午一过,街上的人开始散去,而且散的很快,其实平时来这里交易的多是一些日常能用的到的东西与必需品,风也了解到这丛林中,有的流浪部落会把打到猎物来这里交换,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也有占居一处的部落种植谷物之类的作物,及蔬菜水果,也会定时到这里交换。 在交换的集日时,即使危险游猎猎人也不敢对巴曲镇附近来交换的人出手,否则将会受到巴曲镇对他的通缉,那时他将会成为所有游猎猎人的追杀目标,因为如果有人对来交换的人出手而没有受到惩罚,那么其它人也会跟着同样做,如此一来巴曲镇也就再没有了集市。 巴曲镇是这片丛林中唯一的一个交易补充地。在丛林中生活的任何人都不想它消失,如果有人打巴曲镇的主意那他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敌人。 傍晚时,风又回到馕饼店,整个小镇,只有这一个吃饭的地方,能住宿的地方同样也只有这里。当女招待把风领到后面一个石头房子前,风看到里面只有一个石台两个木墩,还有地上铺着一堆干草时,不由的瞪大眼睛看这着都不拿正眼看自己的女招待喊道:“十个条币就住这个?这是人住的吗?” 女招待不屑的看了风一眼道:“十个条币一天,住就拿条币,不住就滚,老娘忙着呢。” 风气笑了,但还是说了句,“住了。”说着拿出十个条币。 女招待拿了条币,随口问道:叫什么名子? 风刚想说自己叫风,忽又想到天南关离这里并不是太远,天南关那边消息经过了这么久想必也早就传到这里了,自己这单字一个名姓的,太过特别了,一说出来想不往天南关的风族联想都不可能,即使不认为自己是天南关的风族长,也肯定觉得自己是天南关的风族人。 这恐怕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如就起个新的名子,也方便自己在外行走,略一思索大脑中就顺其自然的蹦出一个新的名子。于是开口道:“我叫天风。” 女招待听了愣了一下,道:“你是天族人?” 天风道:“我一个人流浪四方,无族可依。” 女招待上下打量了一下天风,看着他那有些摇晃的虚弱身子道:“你是哪族人与我无关,但你这个样子,夜里最好不要出去乱跑,出了我这店,你的生死就与我无关了。” 说完转身走了。 天风也听出来了,也明白这十个条币的用途,不光是住,可能更多的是收的保护费。否则住这与住野外有什么区别,还要收这么多的条币。天风坐在那看着这个比猪窝好不好多少的地方,哑然失笑。 想想自己还有条币,在这吃住,倒是勉强也能过些日子。但愿自己能在这些天里身体恢复好了,再做下一步打算。哪知这时却突然一阵眩晕上头,“扑通!‘一声仰面跌到在地。 还未走出几步的女招待,听到声响,回头看去,见到躺在地上的天风。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着,“真是麻烦!”但还是走过去,用手试探了一下鼻息,见还活着,就一支手提起天风,随手丢在干草堆上,转身离开。 不大一会,女招待就提了一个泥壶过来,也不知里面是什么东西。她粗暴的扒开天风的嘴,把壶嘴插进天风的嘴里,毫不客气的灌了进去,灌了整整半壶下去。之后也不管天风的死活就提着泥壶离开了,干草堆上的天风就如死了一般的躺在那一动不动。 第二天一早,女招待又过来了,到了干草堆前,也不伸手,直接用脚踢了一下,迷迷糊糊的天风在昏迷中受疼,痛苦的叫了两声。 见到天风没有死,还有反应,女招待嘀咕道:“命还挺硬,竟然还没死。”说着又用手中的泥壶,给天风的嘴里灌了半壶下去。就离开了。 晚上时,女招待又来了,同样的,踢了两脚,见天风还活着,又给天风灌了一些不知是什么东西就离开了。 整整三天过去了。每天的早晚,女招待都来天风的住处看天风死了没有,只要没死,灌完就走,也不理会天风。 第四天的早晨,天风终于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依旧在那个猪窝一样的干草堆上。虽然全身虚弱无力,腹中空空,但明显感觉自己精神好多了。 仔细回想,也不知自己昏迷了多久,只记得昏迷中似乎有人每过一段时间就往自己嘴里灌什么东西。仔细品味一下,才发现自己嘴里,又苦又酸涩。虽然味道不好,但想来应该这是有人给自己灌了草药。 就在天风还在想着时,门口的破败的草帘子一掀,女招待走了进来,看也不看天风,抬脚就踢,天风“哎哟”一声的瞪眼看着女招待道:你踢我干什么? 女招待冷眼看着天风道:醒了!就把这个喝了。 说着也不管天风是否同意,把泥壶嘴直接就往天风的嘴里插,天风本就虚弱,那有力气反抗,直接就是满口的往下灌。 咕咚咕咚几大口下去,天风直接就被灌饱了。女招待提起了壶,看着一脸苦相的天风才道:“你吃了丛林里的百巴果,百巴果这片丛林里特有的果子,外表与普通果子区别不大,外地人不认识很容易误食,吃了这种果子,会一直上吐下泻,直至虚弱而亡,很少有人能撑过十天,能活着扛到这里算是你幸运。我给你吃了解毒的药,如果三四天后还没死。命就算是保住了。” 第六十八章:说书人 天风连忙道谢:“多谢救命之恩。” 女招待道:“现在说还太早,等你撑过这几天没死再说吧。” 说完提着泥壶转身离开了。 天风躺到下午时,就感觉到肚子里饥饿难耐,三天时间,只喝药汤,没吃任何东西,怎么能不饥饿。当天风摇摇晃晃的拄着木杖出现时,女招待与厨子们都吃惊的看着天风,似乎发现了怪物一般。 都没想到中毒的天风只过了三天,竟然就能站起来了,天风坐在石台前道:“店家,来一份炖肉。” 女招待端了一碗炖肉来到天风的面前,把炖肉往天风的面前一丢,恶狠狠道:“起不来就不要强撑着,百巴果毒性极强,完全清除毒气,彻底恢复甚至要百日以上,你要是死在这里,会影响我们店的生意。” 天风心说这女招待还是个嘴冷心热的人。说道:“能起来就活动一下,总比躺着恢复快些。这些天承蒙您照顾了,心中感激不尽。” 女招待道:“救命之恩谈不上,先把这几天的店钱结了,一共四十个条币。药钱也不多,就算你六十个条币吧,可以喝到你完全好为止。总共一百个条币,拿来吧。” 天风听到救命的草药只要六十个条币,马上拿出一百五十个条币给了女招待。道:“我身上带的条币不多,多出的五十个条币是我的一点谢意。救命之恩以后我会厚报。” 女招待看也不看天风一眼,直接拿了钱转身就走。倒是一旁的厨子看的瞪大了眼睛,却什么也没说。 救命之恩当大报,只是自己身上的条币确实不多,拿走这一百五十个,还有一百个左右,还能在这住上几天将养身体,只要自己身体好了后,凭自己的身手。多少钱都可以弄来,直接去游猎丛林捉游猎猎人就好,直接打劫他们,反正也都不是好人,这也不算什么。 另外自己只需给天南关捎个信,倒时再十倍,百倍的回报给女招待救命之恩即可,就是她想到天南关开店都不是问题。只要她提,加倍满足就是了。 饿了四天的天风吃过一碗炖肉两个馕饼,顿觉全身发热,力量似乎正在回归。正准备回去休息,猛听得一旁石屋中响起了,急促的手鼓声,随后的响起了一声吆喝。天风一愣问不远处的肉厨子:“怎么回事?还有乐子?” 肉厨子笑道:“昨天来了一个说书人,今天第一天开说。快去看看吧。” 天风听了走进石屋,没想到里面还很宽敞。松松散散的摆了十多张桌子,每张桌子前都坐满了人,最里面有一张高出桌子的巨大木墩,木墩上坐着一个披着麻衣,身材精瘦的,白须白发闭着眼睛的老者。 老者身前立着一面不大的扁鼓,一双干瘪手正灵活的在鼓上弹敲,天风竟从这急促的鼓声中听一股金戈铁马的韵味来。 见没有多余的位子,天风顺手从外面的石台前扯过一个木墩挤坐到一个桌子前,人刚坐下,女招待就把一壶酒放到天风的面前,伸手道:“两个条币。” 天风二话不说就把两个条币放到她的手中,女招待嘴角一翘,美滋滋的离开了。 看了一眼那个与桌面一样颜色的泥怀,皱着眉倒了一杯,当酒水一入口,风就瞪大了眼睛,含着品味了好一会,终于吐回了杯子。 老板是真黑啊,这酒怕不是忘了兑酒了,喝到嘴里全是凉水,仔细的品了好一会才品出一丝淡淡的酒味,这个喝了今晚肯定要坏肚子。算了还是不喝了, 鼓声一停,啪的一声醒木拍案,石屋内一片安静。老人睁开双眼,眼中精光闪过,扫了一下泥棚内的人,一时间鸦雀无声。 这是要开说了?天风心里想着,只见老艺人开口道:老夫名为初,本是天南关内一说书人。天南关城破后。历经艰难来到贵地,老夫一生除了说书没有别的技能,现为各位听客传唱一曲《天语神传》。 言罢五指跳跃,一阵舒缓的鼓点声传出,同时说书人初开口唱了起来。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世界无天无日,一片虚无。一枚种子不知从何而来落到此处,它一出现,就散出金色的光芒,点亮了黑暗。” 随后它开始迅速的生根发芽,根茎所到之处,吸收黑暗物质成长自身,使它的叶片向四方伸展,它贪婪的吸收着一切,终于有一天它长成了一棵金光闪闪的生命之树, 无穷岁月后,这天一枚干枯的叶子从生命之树上落了下来,它一落地就化为一个魔鬼进入了黑暗,第二天又一枚叶子落下来,到了地面上它化为妖怪进入了黑暗。终于那棵闪着金光的生命之树的最后一片叶子也落了下来,化为魔鬼进入黑暗,这时黑暗中充满了妖魔鬼怪。 叶子落光后,闪着金光的生命之树也开始枯萎,光芒暗淡了下来,这时在生命之树的的枝头唯一的一枚果实成熟了,当它闪着金光从上面落下来时,生命之树彻底枯萎了。 就在光芒消失的片刻,那枚果子却突然光芒四射,最终果子化成一个漂亮的三眼小女孩,最大的竖眼张开,就是白天,竖眼闭合,两只横眼张开,就是夜晚,小女孩全身闪烁着光芒,小草在她的脚下生长,鲜花在她周围开放,她张开双臂,光明,绿地,鲜花,在向四周漫延。 她高兴的唱歌跳舞。于是这个世界就有了生气。有了色彩,有了光明,有了声音,有了万物。她笑着向前跑去,光明在黑暗中传播,她每跑过一处那里就变的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终于她跑累了,就躺在大地上沉沉的睡了过去,她就是万物之母,创造了世界的母神布娅。她玩累了,就躺在地上休息,因为太累了,母神睡的很沉。 就在万物之母布娅沉睡的时候,躲藏在黑暗之中的妖魔鬼怪想趁机过来吃掉布娅的血肉,只有吃掉布娅,这个世界才会重新回归黑暗,变成了妖魔鬼怪的世界。 沉睡中的万物之母布娅似乎察觉到了它们的企图,于是母神布娅的身体发生了变化,身体化为了大地,血液变成了大海,骨头变成了山脉,竖眼变成了太阳,横眼变成了月亮,而灵魂则飘散到空中变成了云彩游荡在天地间。 妖魔鬼怪寻遍所有地方,也找不到沉睡的母神布娅,只找到了那棵不在发光的枯死的生命之树的树干,并把它带到了黑暗之中。枯死的生命之树没有了光芒的照拂,就化成魔鬼之王隆咚。 第六十九章:母神布娅的神话 隆咚告诉所有黑暗世界的魔怪,光明中的所有一切都是母神布娅的身体。布娅正在从四周吸收养分,当它吸收了足够的养分就会从沉睡中醒来,一但醒来,小女孩布娅将会长大成人,而长大的布娅将是无比强大的不可战胜的神灵。她会把所有的黑暗变成光明。那时也就是黑暗彻底灭亡的时候。 想要阻止布娅醒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吃掉布娅的灵魂,没有了灵魂的布娅就永远不会醒来。而且会在沉睡中衰老死亡,这样世界就会永远归于黑暗。 布娅的灵魂就隐藏在起源之地,只有找掉并吃掉它,万物之主的母神布娅就会在沉睡中死去。 就在隆咚带着所有的魔鬼扑向起源之地时,沉睡中的母神布娅本能的作出反应,于是大海孕育出海神巴愣,山脉孕育出山神力乌,天空孕育出天神拉古,大地孕育出地神莫奈。四尊神分别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阻击黑暗中的魔鬼。 而大魔王隆咚则趁乱从空中进入起源之地吞噬布娅的灵魂,迫不得已,布娅的灵魂进入起源之地的各种生命体内,故而大地上的生命有了意识,有了躲避危险的能力。而这些生命中最为杰出的就是人类,他们从各种动物中脱颖而出。从此这个世界就有了人类。 人类数量众多,信奉神灵,跟随着四大神灵开启了与魔鬼的战争。然而魔鬼更为强大,在魔鬼之王隆咚的带领之下。占领了起源之地,开始腐蚀人类的灵魂,让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当那鸡爪一般的手指在扁鼓停止跳动,按在鼓面上时,一切声音都停了下来。老艺人,端起面前的茶水,喝了一口,向各位听客一拱手道:“今天就说到这里,欢迎各位明晚再来捧场。” 天风往外看去,外面一片漆黑,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已是很晚,天风也起身向自己住处走去,走了不远发现那个说书的老艺人跟在自己身后。心中纳闷。就停下等老人走到近前道:“老伯跟着我,可是有什么事?” 听到天风的问话,老人一愣,随后哑然失笑道:“我回去睡觉,哪里是跟着你。” “你也住在这里?” 老人笑道:“我不住在这里,还能去哪?” 说着往前不远处一指道:“我就住在那里。” 天风顺他指的方向看去,竟然就住在自己房间的一旁,两个房间紧挨着。 天风询问道:“老伯从哪里来?” 说书人笑道:“我原来在天南关说书,没想到天南关被野人占领了,我也是几经周折才逃出来。本想回到内陆,奈何我年纪大了,这路途遥远,恐怕折损在路上,倒不如就在小镇里留下来,了去残生也好。” “我们的房间挨着,一起走吧,来我来扶着你,天黑不好走。” 老人笑道:“年青人心地不错,看你虚弱的样子还是我自己走吧。” 又问道:“年青人叫什么?来多长时间了?” “在下天风,是前几天刚住进来的。这不正好听到你老在说书,故事很精彩。” “天风?”老人脸色微变的念着,沉吟了一下道:“小伙子,我说的可不是故事,说的是这个世界的起源。我们说书人只会说历史,不会讲故事。” 哦。天风心说,这老头入戏太深了,这满天神魔都出来了,还说自己在说历史,心中一笑也不说破,说服别人相信了一辈子的事是假的是很难的,也是不道德的。笑道:“那是那是。我还真想听听这个世界的历史。” “怎么?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从没听族中老人说过这些事情。” 天风一叹道:“很久以前的大部分记忆我都忘掉了,只记得近两年的事情。我连自己出身在哪里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没见过自己的族人了。” 老人长出一口气道:“战事不息,荼毒生灵,天下哪有安宁之地啊,过去的事不记得最好,记得了反而徒增烦恼。” 天风兴奋道:“老伯去过很多地方吗。” “我一生都在用脚丈量这片大地,现在终于走不动了,就听从命运安排停留在这里吧。” “巴曲镇是我到过最远的地方,老伯有空可要跟我聊聊你去过的哪些地方,让我也知道一下这天下有多大。都有哪些神奇的地方。” 老人笑着说:好啊,不过今天太晚了,先休息吧。 天风把老人送到房间里,回到自己的房间却无法入眠。黑暗中眼睛却睁的大大的。 天风迷迷糊糊的醒来,看窗外天已大亮,起来后顺道往隔壁屋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老艺人已不在屋内,穿过后厨到了前面,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石台那里也是空无一人,大铜锅肉已经炖了一夜的兽肉已经熟透,正闷在锅内,从巨大的木盖子缝隙中散出丝丝缕缕的肉香。 天风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多了,至少走路在不摇晃,走了走也不在发出虚汗了,看着石台上的泥壶,想到女招待告诉自己每天要喝药,于是天风走过去,倒了一碗,看着如同酱油一般的药水,天风大口的喝下去,很苦,酸涩,尽管很难喝,但良药苦口利于病啊。天风猛灌了几碗,来个水饱。 天风品味着嘴里的酸涩,这味道似乎有点熟悉,但一时还有些想不起来在哪里喝过。也许这些天早晚两次喝的太多,串味了吧。 灌了一肚子药水,也感觉身上轻松了不少,也有了些力气,看时间离中午也不远了,不如四处走走,回来正好吃午饭了。 中午,天风回来吃饭,就在他等在那里时,眼睛无意间落到自己早上喝过草药的那个泥壶上,当看到它就在火炉旁那个为客人免费提供的大茶水壶旁,天风的脑海中不由得轰了一下,怪不得自己会觉得它的味道有些熟悉呢。 女招待说给自己喝的解毒草药,不会就是那个免费的茶水吧。自己第一次去喝免费的茶水时,还因太难喝吐了出来,现在自己却大口大口的当草药喝。 想到这时,天风走过去,从大茶壶中倒出了一碗,颜色一样,都是酱油色,天风小心的放到嘴边,尝了尝,很苦,酸涩。果然一模一样。 第七十章:苦茶与四件神兵 风诧异的询问一旁的肉厨子,“这里的茶水怎么与自己喝的草药一个味。” 一旁的肉厨子瞥了天风一眼,也不隐瞒道:“这片丛林中的果子与其它地方的不同,在别处同样的果子无毒,在这里却有毒,这样子的果子非常多,不下几十种,特别是百巴果。就是因为解毒都需百日以上,所以才叫百巴果。” “只要有人在这丛林之活动。偶尔误食毒果是谁也不可避免,只要中毒,就会一天天虚弱下去,最终死亡。只有这苦草茶能够消解毒性,只要经常喝这茶,即使误食也没有关系,顶多上吐下泻一天就好了,所以即使它难喝,丛林人也都是喝个不停。只有你这外来人,让你去喝,你竟然还嫌它难喝,到头来又怎么样呢?” 天风听了一脸讶然。这苦草茶是免费的,女招待却要了自己六十条币的药钱,不过想想如果没有她把苦草茶给自己灌下去,自己也活不下来,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了自己的一命,这苦草茶即使是白开水那也是救命之恩啊,至少给自己灌了苦草茶,不要说只向自己要了六十条币,就是一千条币一万条币也是应该的,天风这样想着。 厨子见自己说破所有事,天风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要向他要钱的意思,似乎还挺平静。不由得对天风另眼相加,这天风还算是个知进退,懂礼之人。 傍晚时分,天风早早的坐在那里等着老艺人说书。今天,天风特意花了一个条币从女招待那泡茶的苦草中,挑出一些形状完整的苦草嫩叶,自己又把泥壶里里外外的洗了七遍,惊讶的发现那个黑不溜秋的泥壶竟然是非常漂亮的紫红色的,而且泥质细腻作工还是非常的讲究的。 天风取了上游的泉水烧开泡茶,还用开水冲洗了一下,才正式泡上,喝上一口,一脸陶醉的样子,在一旁看了半天忙里忙外的洗壶泡茶的天风为了喝口苦茶水这么大费周张的女招待一脸的鄙夷。天风泡了两壶,一壶放到老艺人的桌上,一壶自己喝。 老艺人到桌前看到这个露出本色的壶一愣,倒出一怀尝了一下,发现今天的苦茶虽然味有些淡,但却比较纯粹,没有土腥气与其它的杂味。喝起来顺口了些。抬头看去,正见天风举向自己示意,再看到天风面前的壶与自己的同样颜色,会意一笑。 醒木一拍,老艺人开口唱道:说的是岁月更替,人类繁衍,人类在邪魔入侵后,粘染邪恶,变的人性不纯,相互仇视,起源之地一时乌烟瘴气,终日战火连连。无助的人类不得不乞求神灵的帮助。 于是就有了信奉海神巴愣的海族人,他们具有了控制海浪,操纵潮汐的能力。有了信奉山神力乌的山族人,他们拥有了拔山移岭的神力。有了信奉天神拉古的天族人,他拥有呼风唤雨,控制四季的变化的能力。有了信奉地神莫奈的地族人。他们拥有了繁衍之道,伦理之法,种植驯兽之技。 说书老艺人,饮了一口苦茶,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了下去。 四族齐心协力南征北战,终于天下太平,为了众民安乐,建立了布娅王朝。四族皆为王族。每族选出一名族长,共治天下,地族为人王,山族为武王,海族为战王,天族为祭祀。 自此开创了布娅王朝的万年盛世。人民安居乐业。四海升平。 万年之后,邪魔又一次入侵。然而这一次是粘染黑暗的人类更多,而且把上一次隐藏在人心的黑暗引出,一时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而四族并不成起死回生,还屡屡失败,眼看天下将亡。 这时一直天外抵挡黑暗的四尊天神也发现了不妙,每人挖下一块血肉,融合在一起,合力从天外送入人间,布娅王城外化为一片火海,待大火熄灭从地下找到四神血肉聚集的精华,四族用各自的神灵血肉制作了四把神兵。 这就是天族的圣者之剑,山族的勇者之矛,海族的战者之枪,皇族的王者之刀。有了神兵的神力,四族终于又一次平定天下。然而这一次却并没有恢复布娅王朝,而是成立了天地山海四大王国,分治天下。自此天下进入了四国时代。 天风听了心中若有所思,但似乎也与自己没有任何干系。说书人只是在用神话的形容讲述古老历史。而自己只是另外世界的人,虽然忘却好多的事,但这个世界的事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之人而已,只是听个乐罢。 这天傍晚,店里来吃饭的人少,早早就没了人,因为人少说书人也决定停一天再说书。天风吃过晚饭,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就暗自盘算起来。 尽管听说百巴果的毒性要百日有余才能完全解掉,但天风感觉自己并不需要那么长时间,最多一个月就差不多能恢复到全盛状态,为了保险起见,天风觉得自己应该在这多待一些日子,恢复到最好的状态后再走也安全些,因为到下个有人烟的镇子就要走出游猎丛林了,至少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个人上路没有照应确实很危险。 但是在这住下来,自己身上的条币并没有多少了,也就还能住个十多天,十多天的时间想来并不能让自己恢复到最佳状态,这时候进入丛林还是很危险的。最好是还在这里住下去。问题是钱不够了。怎么赚钱呢?天风脑中灵光一闪。 这个馕饼店是镇子唯一的一家店,平时就很是繁忙,一到集市时,更是忙不过来,特别是这里外支应的只有女招待一个服务员,自己不如就在这里打一段时间的零工得了。 想到这里,天风打定主意就在这帮忙了,只要管吃管住,工钱不工钱的无所谓了,只是这里有两个厨子一个女招待,三人关系比较复杂,也不知谁是主事。 两个厨子有些象兄弟关系,但看长相两人也不可能是兄弟。至于那个女招待更是让风不好乱猜,她看着蛮横无理,但是却没有自己的房间,一般都是去肉厨子屋里睡,但偶尔也去饼厨子房间睡。 她可能是肉厨子的女人,也许可能是这两个厨子共同的女人。在经历过大王森林里没有婚姻家庭体系的部落后。风对任何奇怪的关系都不感觉奇怪了。 想了想,最后觉得还是问肉厨子吧。肉厨子看着凶,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炖内切肉撑场子,看着最累,最重要的是进货之类都是他管。 第七十一章:新伙计 于是天风找了个时间,就对肉厨子说了想在这里打工的意思。没想到正在炖肉的肉厨子与一旁正在烤馕的饼厨子相互看了一眼,就哈哈大笑的说:“我们这不缺人手。” 天风想想又说:“我不需要你们付钱,白干活有口吃的就行。” 两人笑的更欢道:“我们不要外人,再说看看你廋成这样,能有多少力气,你这样的,我们冲大街上一喊能来一群,而且个个比你壮十倍。” 天风听了,颇感无语,无奈之下也只能作罢,看来还只能提前离开了。 进入丛林,条币就没有了用处,所以风觉得离开前要把身上的钱花光,于是天风就在馕饼店安心的住下,每日吃完饭了就四处溜达活动身体,晚上听说书人说书,虽然只有十多天,日子过的却也舒坦。 这天,风坐在石台前边吃边想,吃过这顿早饭,就打算离开了。也加上没有胃口,所以吃的很慢,石台对面的小家伙见天风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以为天风吃不下去了,就紧紧的盯着天风的碗。 小家伙叫力巴,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听店里来吃饭的人说他的母亲带着他来到这里交易时,他母亲在集市上突然摔倒在地,结果就当场死在街上,小男孩一下就成了孤儿留在小镇上,成天捡拾垃圾度日。 因为这里只有一个吃饭的店铺,所以就躲在一边,见哪个人吃完剩下一点,就冲过来过吃上一口,来这里吃饭的人虽多,但在这荒芜的丛林之中,食物何等的珍贵,那一个人不是吃的精光,所以小力巴就靠着一口半口的剩饭残渣过活,一个孩子瘦成皮包骨。 那天,天风提前灌了个半饱的苦茶,所以没有完全吃完,剩下半碗肉汤,刚一起身,小力巴就箭一般的冲过来,拿起碗一饮而尽,把还没离开的天风吓一跳,他喝完了冲天风嘿嘿一笑转身就跑,飞一般的速度,就跟他没有来过一样。 可能是天风总是剩下一汤水。这小男孩就开始特意盯上了天风,只要天风一开始吃饭,他必一旁盯着,如此几次后,天风也晓得他是在吃自己的剩饭,后世中这种人也很多,而且还故意穿的很体面在饭店中等别人吃过的饭,天风见他凄惨,就招手叫他过来,让女人也给他上一份,自己付一个条币。 女人看着天风说:“你最好不要给他饭吃,否则他会天天跟着你要吃的。” 天风叹惜道:“这么大一个孩子,无依无靠,能活着就是奇迹,吃一点就吃一点吧。” 女人撇着嘴拿了条币走了。 于是天风就请了这孩子吃了一顿。正如女人所说,这个孩子天天开始盯着天风,不管天风去哪里,他都远远的跟着,于是天风只要吃饭就给他也叫上一份。 不得不说,他还真能吃,天风一份吃不下,他一份不够,而且只是七八天,这孩子小脸明显红润起来,看着也精神了。 只要天风看到他就也帮他要一份,一连吃了三天,每天两顿饭后,小孩子不见了,除了中午过来吃一顿后,其它时间不再过来。 天风问过他,为什么只来吃一次饭,小力巴说,两次饭太多了,怕天风因为他吃的多以后不再给他吃,所以他一天只想吃天风一次饭。 天风告诉他没关系,但小力巴却非常的执拗只是一天过来吃一次,时间一长天风也不去管他了,吃一次就吃一次吧。 天风要走了,这个小家伙估计以后这一天一顿饭也难了。想到自己还有八个条币,就把女招待招呼过来,把八个条币给了女招待。 女招待皱着眉看着天风不明白什么意思。 天风道:“我一会就要离开小镇了,以后可能也不回来了,我这里还有八个条币,如果单独给小力巴,我怕会被人抢走,可能会伤害到他,还是放在你这里。我走后,你每天给这孩子一份饭,花光后,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小力巴一听天风要走,蹭!的就冲过来死死的抓住天风道:“你去哪,我跟你去哪,我不要留下来。” 天风叹了口气道:“我要去哪里心里还没什么计划呢,而且生死未卜,你跟着我还不如留在这里,那怕这里也艰难却也能活着不是吗?” 女招待瞪着眼问天风:“你不是想在这里当个伙计吗。” 风无奈道:“是啊,钱花光了,我也确实想在这当个伙计干活,不过你们不要外人啊!” 女招待瞪大眼睛盯着天风问道:“你问过我了吗?” 天风看着这个体形有自己两个大的女招待奇怪道:“问你有用吗?” 女招待大眼圆瞪的大声道:“这个店都是老娘的,你说有用没用?” 天风一脸诧异的指向肉厨子与饼厨子道:“那他们是?” 女招待不屑的看了看两个厨子道:“他俩都是老娘的男人,除了老实干活和陪老娘睡觉外,其它什么都不管!” 果然,女招待这么大声的说话,两个厨子似乎没听到一样,只管做自己的事,眉头都皱一下。 天风愣了一下。马上就明白了什么。男人当家作主,娶几个老婆给自己干活,同样女人也可以当家作主,娶几个男人帮自己干活。 这种完全平等的多夫或多妻的现象,自己本该是很不习惯的事,可不知为什么似乎自己早就见怪不怪的感觉,就象自己想也不想就从悬崖上往下跳,还摆出飞行的动作同样的感觉。即奇怪又平常的错乱感。 知道面前的就是老板娘后,风心中一喜道:“那我在这帮你干活,你一天给我多少个条币?” 老板娘上下打量着天风道:“肉馕随便吃,条币一个没有,干不干?” 天风看了一眼力巴道:“加上他的饭。” 老板娘瞅了瞅这个干巴的孩子道:“他比你吃的还多。” “一天一份饭,把厨房剩下的没人吃的东西给他,吃饱就行。” 看到老板娘脸色要变,天风马上又道:“他也不白吃,也帮着后厨点个火添个柴什么的干活。” 老板娘撇着嘴看着手的八个条币道:“看在这八个条币上,就这么办吧。给我好好干活,要是干不好,都直接给我滚出去。” 天风马上一推力巴道:“还不快谢谢老板娘。” 小力巴很有眼力见儿,马上对着老板娘道:“谢谢老板娘。” 第七十二章:真爱,有点奢侈 随后通过老板娘的介绍,天风知道了老板娘叫古媛,是力族人,肉厨子是黑族的黑力,饼厨子是赫族的赫长。而天风也算正式的加入了炖肉馕饼店,成为店里的一名伙计,而小力巴就成天风的小跟班。 天风现在虽然身体恢复的一半还不到,但做好一个伙计的力气还是绰绰有余的。也正好在这里安心的住下,调养身体。 自从天风开始干活,老板娘就闲了下来,开始还不太放心,后面跟着盯着,生怕这个新来的天风出错,可是看到天风天生就是出色的店小二,不但手脚麻利,身子灵活,跑来跑去招呼客人,一个人把前面的事全包了,而且不管干什么还都打理的井井有条。 原来象杂役一样干活的老板娘,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可以什么也不用干了,老板娘自己都没想到原来日子还可以这么轻松的过。 天风的活很多,不但要招呼来吃饭喝酒的客人,还要负责人端菜,撤桌,一把大泥壶随时给客人加水,人走了,还要负责收钱算帐,一个人在前面忙的团团转,却也不曾出错,就连收钱,找钱这等老板娘都经常弄错的事,天风却想都不想的就能把数报出来。 这让老板娘对天风还真刮目相看,干脆天风又担任起帐房的工作,其实就这点帐看似很多,但对天风来说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这些计算基本是十以内的加减法,天风要是算不出来,或算错那还真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开始时老板娘还在前面盯着,见天风干的这么好,索性就交给天风,自己去听书去了。对于天风是不是偷钱,作假帐,老板娘一点不在乎,反正天风这个伙计是没有工钱的,只要发现天风藏钱,或身上有钱,那不用问就是老板娘的钱,这么简单粗暴的法子,却是最好的法子。吃随便吃,作饭馆的还能饿着吗,钱没有。敢藏钱,老娘打死你。 小力巴人也灵活,天天跟着两个后厨,生火加柴,抬肉,提水,搬运,两后厨也轻快了不少,见这孩子肯卖力气也挺讨人喜欢,就在炖肉时故意给他留出些熟肉来,烤馕饼里碎的不成形的肉也多了起来,力巴每天再也不愁吃不饱了。所以干活更是卖力气了。 小力巴知道是因为天风,他才能现在的境遇,一有空就跟着天风跑前跑后,见天风有每天睡前洗澡的习惯,小力巴每天都帮天风准备好热水,小力巴是没人管的,所以天风就管理着力巴,天风洗澡,也要求力巴也必须每天洗,而且每天都要收拾的干干净净。 一时间,这个店内,看着最干净的人竟然是天风与小力巴,让老板娘都忿忿不平,这个没人要的孩子竟然看起来比这里有爹娘的孩子还干净耐看,还有就是你一个伙计弄这么干净什么意思?外人来吃饭时总觉得这一大一小两个干净的伙计才是这店的真正主人。不过这是人家的个人习惯,老板娘倒也说不出什么来。 傍晚的石屋内,干瘦的老艺人初,放下手鼓,喝了一口清茶。清了清嗓子。又开始了说唱。围在四周的人鸦雀无声,听着老艺人精彩的说唱表演。 天风用手中的大壶又给老艺人的杯中加满了水,见不远处的桌前有一把空着的木墩子,正准备过去坐下来听一会,一只大手横着伸过来一把抓住天风的皮衣就把天风丢到一边。 一个霸道的声音叫着:去那边倒茶。又想偷懒。老板娘一屁股坐到天风正要坐的木墩上。饼厨子飞快的跑进来把一大盘特意为老板娘烤的坚果放到桌上。 老板娘得意拿起一个坚果,手上用力,坚硬的果壳啪的一声碎裂,一个完整的果肉就被丢进嘴里,老板娘满意的咀嚼些,还不忘对着说唱老头喊一嗓子,“好!” 当老板娘又伸手去拿坚果时,不由得愣住了,明明只吃了一个,怎么盘子里的坚果少了一半,老板娘转头看去,正见不远处,天风手中抓着一把坚果与小力巴在那分赃,不由的火往上撞,拿一起坚果就朝天风的脑袋上砸去。 天风似乎知道似的,一挥手就接住飞来的坚果,大声笑道:“多谢老板娘赏赐!”说着还做了一个感谢的手势。 老板娘笑骂了句“臭小子!”不在理会天风,而是继续听书了。 天风侍候着大伙听完书,送走听客,带着力巴,扶着老艺人回去休息,正见老板娘拉着饼厨子,急匆匆进了饼厨子的房间,还没走出多远,就听到饼厨子石屋里面传出老板娘夸张的大呼小叫的声音。 天风愣了一下,这饼厨子今天特意给老板娘烤坚果吃,原来是别有用心的在这方面上的暗示啊。这女人讨好男人有的小心思,放到男人讨好女人身上也差不多啊。这老板娘还真是治夫有方啊。 但想想这是人家夫妻的小情趣。自己也就当个乐,与小力巴抢几个坚果尝尝就好了。 老艺人看着天风道:“黑力与赫长都是老板娘的男人,怎么?你也想做老板娘的男人?” 天风想到老板娘那结实的身子,马上摇头。 老艺人笑道:“你身体虽然有他们两个结实,但是颇有头脑,如果好好干,将来老板娘未必就看不上你。” 天风知道老艺人误会了,笑道:“老板娘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我可不想跟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女人。” 老艺人道:“这个年月还说什么喜欢不喜欢,能活着就是天大的福份,在这里安稳下来活着也不错啊。年青人可不要好高骛远啊。别没娶成别人,反而把别人娶自己的机会也弄丢了。” 天风也不与他争辩,自己是将来要离开这里的人,也没必要与别人说什么。把老艺人送回石屋,自己也与小力巴回石屋休息。 心中只是想着这馕饼店还真的是名符其实的夫妻店。不过是强势的老板娘娶了两个男人,怪不得肉饼两厨子不想招自己进店呢。 男娶多女与女娶多男,是这里常见的习俗。风真心觉得挺不错,只要处理好老婆们或老公们的关系。不失为一个迅速壮大家庭的好方法。 至于真爱嘛,现在的天风觉得在这样一个蛮荒的世界谈论真爱,有点奢侈了。 第七十三章:副将皮卡 成为馕饼店伙计的第五天下午,因为还没到晚餐时间,天风正坐在石屋里喝着自己泡的苦茶。突然看到石台上的茶碗里,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同时地面也震动起来。宛如潮水般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地震了?”天风惊慌的跑出屋来,却发现街上的人群四散跑开,转眼间大街上就空无一人。 就在天风奇怪,地震了,这些人不往外跑,怎么还往屋里跑呢之时,猛然发现不对,四面八方似乎都传来如同海啸山崩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这不是地震! 天风正奇怪这是怎么了时。却见肉厨子,饼厨子,连同老板娘拉着小力巴忙不迭的跑回石屋,还听到老板娘向自己叫喊的警告道:“快进屋,你不要命了!” 天风见众人这副样子,似乎对这一幕很是熟悉的样子。也忙跑回石屋,好奇的问道:“这是怎么了?” 老板娘脸显慌乱道:“兽骑兵来了。” 天风一脸惊诧,“兽骑兵?” 一旁的肉厨子一脸怨恨的说:“天南将军的兽骑兵。离的近了,直接就是被一刀砍死,没有人跟你讲道理。弄不好还会成为他们兽骑的食物。” 过了好久好久,声音似乎有些减弱,但地面的震动却越来越大。转眼间,一群比猛犸象还要高大的野兽就冲进了巴曲镇,虽然一进入镇子就开始慢下来,但那地动山摇之势,似乎要把整个镇子都踏为平地一般,屋顶上的土,絮絮落下,随时都有要倒下的危险。 就在众人躲在石屋之中时,等待那些巨兽过去。然而它们却在店外停了下来。一个粗犷的声音大声的吆喝道:“老板娘,出来做饭了。再不出来,就把你这个店拆了。” 听到这是找上门来了。躲是躲不过了,老板娘只得出去。只见棚子里坐满了身穿皮甲的战士。一个全身皮甲的头上留了三条条状的板寸头的武士走来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还认识我吗?” 老板娘愣了一下道:“这不是副将军皮卡?” 皮卡笑呵呵道:“老板娘好记性,今天我们将军路过这里,要在这住上两天,敢快准备吃的。要是慢待了我们将军。你这小店就别开了。” 老板娘笑道:“皮将军放心好了,我们这就为将军准备晚饭。” “那就好!” 皮卡笑着返回棚子坐到那里等着去了。 老板娘也返回石屋,一脸郁闷的叫众人都出来做饭,招待客人,还严肃的警告众人,这些人我们惹不起,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顶撞了。 天风让小力巴待在屋里不要乱跑,自己跟两个厨子一起出来做饭,一出屋就觉面前一暗,店前面被一群高大的野兽堵住了。那是十二只巨大的战兽。宛如一座座高大的山墙,把太阳都遮挡住了。 那些战兽,高足有五六米,比两层的石屋还要高,样子象极了美州野牛,全身长满了棕红色的毛发。头部与前半部异常巨大,肩膀象一座高耸的巨大驼峰,脖子短粗结实,头部巨大,没有野牛的两支犄角,但是在额上却有一支近三米多长的圆锥状大角。在高高的角尖上还套有尖锐雪亮的精钢尖锥。看着让人望而生寒。 这些动物就是体形巨大的板齿犀,犀牛性格暴躁,爱冲撞,只要发起冲锋,不达目的不罢休。角上套着精钢打造的尖锥,本就皮糙肉厚的战兽身披铁甲,每只战兽背上都有五个手持短矛,背背弓箭的战士。这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战争堡垒。 十二只战兽虽然高大,但想到先前听到那海啸山崩之声,天风心中纳闷十二只战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声音?似乎有些夸张。但它们跑动起来那地动山摇之势确实是让人心惊胆寒。 天风不禁暗想,有这样的一支战兽军队,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也能一冲而破之。天南关的风族如果想出世,没有同样的战兽,恐怕永远也无法出关了。 战兽上的人早就踩着绳梯下来,坐到石台前,等着吃饭。为首的是一个身披铠甲,身形彪悍的中年人。他脸上轮廓分明,面色如银,一对浓眉,一双大眼犀利有神,坐在石台前,腰杆笔直,虽然随意的喝着茶水一身气势却不怒而威。而其它的人则有意无意的把他包围在中央。这个人应该就是统领兽骑军的首领天南将军了。 老板娘把茶壶塞到天风的手中,让他去给客人添茶,不得怠慢了客人。自己则去崔促两个厨子快点准备馕饼与炖肉。 天风提着茶壶刚往他们的天南将军身边走,这时副将皮卡走过来正要阻拦天风,天南将军却笑道:“让他过来吧。” 武士退回去,天风到了石台前,给首领倒上这本是给老艺人准备的茶水。道了一声“将军大人,慢用。”就退了出去,拿大泥壶给其它人挨个倒茶。六十多人坐在那却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因为临近晚饭的时间,肉都是煮好的。很快就准备好了,厨子挑选了两块上好的里脊肉切了装在碗里,浇上汤汁,喊了天风一声。 天风跑过去,端了碗,小心的端到天南将军面前的石台上,又拿了两个新烤的馕饼放到一起。恭敬道:“将军大人,慢用。” 中年人随意的打量了天风一眼,顾自的喝着茶。 随后天风就接连不断的给这些人端上煮炖的兽肉。还有一摞摞的馕饼。看着这些人吃的高兴这才放下心来。没人敢得罪这些人。只要他们吃好了安静的离开,不找店里的麻烦就是万幸了。 众人吃过饭,那个皮卡听说店里还有说唱艺人,马上让老板娘安排老艺人给将军说书。老板娘不敢不从,让天风把说书的石屋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让老艺人初单独为这些人开了一个专场。让天风在里面侍候着,一直闹到深夜这些人才回去睡觉。 看到十二只战兽把石屋围住,而老板娘及天风六人则挤在一个不大的石屋中休息。其它的石屋都让给了这些人。黑暗中一群人小声的说着话。 老板娘忧虑道:“我有很强烈的不好预感,这里可能要有大事发生。“黑力,赫长,天风,你们明天都尽点心,万万不可得罪了这些人,有什么事也要忍着,他们明天要是走了更好,如果不走,我们夜里就从地道离开的这里。这里不能久留了!” 众人小声的应着。老板娘又叮嘱了众人几句后,就叫众人赶紧休息了。 第七十四章:刮地三尺 第二天一早,众人还没睡醒,就听到外面有人走来走去。似乎是又有些人过来了。众人马上收拾一下出来,哪知出了石屋,往街上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 哪里是又来了一些人,而是大街全都站满了穿着皮甲的士兵。其中还有身穿铁甲的人来回巡视。整个巴曲镇都成了一座军营。 见到几人吃惊的表情,那个皮卡将军走来对老板娘道:“你们不用害怕,只要照顾好将军这些人的饮食就好了,其它的事不要管,不要问。否则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众人连忙答应。并开始准备饭食。 就在众人准备饭食之时,耳轮中听到巴曲镇上的各家店铺里,哀嚎四起,惨叫连连。并伴随着血腥气息迷漫在整个巴曲镇的空气中。天风向老板娘及两个厨子看去,只见他们的脸上也是一副惊恐之色。天风心中叹息了一声,巴曲镇完了。 街上有手持武器的士兵成队的挨个店铺敲门,开门后来涌而入,不开门者,皆是砸了门闯进去,再出来时,无不是人人面戴笑容,衣服鼓囊,怀里抱着皮袋或身上扛着硕大的皮袋。里面是什么不清楚,但他们一经离开后,店铺之里再无生息。 成堆的物资被堆在大街之上等待装载,并有成队的战兽背上驮起小山一样的各类物资,离开巴曲镇。 天风看着那从各家店铺中搜出来的成堆的各类物资,与脸上带血的喜笑颜开兵卒。风一面感叹这巴曲镇店铺的富足,也一面对这天南将军的贪婪凶残有了新的认识。 同时也是心中忐忑,面对大军的包围,如果是没有中毒之前,如果不顾及其它人,自己一个拼得一身伤也能逃出去。但现在自己中毒还未恢复过来,杀几个普通的兵卒不成问题,但是想要闯出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老板娘的预感很准,看这些对巴曲镇里的人这种不留活口的手段,恐怕馕饼店里的这些人在利用完后也难逃一死,只是希望在未动手前,挨到天黑,趁他们睡着了从地道溜走了,否则被屠杀也只是早晚的事。 炖肉馕饼店是巴曲镇唯一一处平静之地。老板娘等一众人,脸色惨白,小心的为天南将军准备着饭食。只等天黑逃走。 当老艺人说完书,所有人都回去休息后,众人也回到房间假装休息。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听到外面没有动静后。老板娘指挥着两个厨子,小心的移开屋角的一只巨大号的水缸,水缸下有一块厚实的木板,移开木板,地面上赫然出现一个黑漆漆的大洞。饼厨子赫长率先跳了进去。 随后就是老板娘,小力巴,天风,艺人初,最后是肉厨子黑力,黑力进去后,又把木板小心的移过来堵上洞口。 众人在地道中摸黑前行,所幸地道地面平坦,两侧也不宽,正好能让一个人宽松的通行。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也走的很通畅,黑暗中天风小心的询问:“老板娘,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老板娘道:“这条地道通往巴曲镇外的丛林,是特意防备巴曲镇有事时逃生用的。既然巴曲镇被敌人围了我们也能轻易离开。不要说话,跟着走就是了。” 天风答应一声不说话了。走了很久。前面的饼厨子赫长终于停了下来,这里已是地道的尽头。 他伸手在地道上方窸窸窣窣的摸索着,好一会,只听“嘭!”的一声不大的响动,地道上方移开一个小缝,有微弱的星光照进来,还有少量的灰土从上面落下来,等尘土不掉落后,赫长小心的探头向外看去。 然而赫长只看了一眼,身子就僵住了。他连忙把那不大的缝隙闭合,声音有些颤抖道:“外面全是兽骑兵,我们出不去了。” 赫长一句话,让众人的心都沉到了谷底,老板娘不甘心的过去又一次打开,往外看了好一会,默默的又合上了。沉闷的不说话,似乎在思索着怎么办。 天风也挤过去,想要看看外面的情景,伸手向上摸去,发现是一块木板,两手往上托,发现非常的沉重,木板上应该有大石块之类的遮挡物。 天风小心的用力托起木板,露出一条可以窥探外面的缝隙,透过缝隙,天风看到的是一只只趴在地上的战兽。还有在战兽身边睡觉的士兵。这里完全就是兽骑兵的营地。天风的心也凉了下来,如果是全盛时的自己,从它们身边过都不可能被发现,但现在的自己,不要说两个厨子了,恐怕实力还不如老板娘大呢。恐怕一出去就会被逮。 天风小心的又恢复原状。坐在地上思索,怪不得今天听到的声音那么大,却只有十二只战兽呢,原来其它的战兽都在这里,这些兽骑兵偷偷把整个镇子都围了,看来还真没安好心。 安静了好一会,老板娘叹了口气道:“我们原路返回吧,明天小心的侍候那些人,不要出什么乱子。明晚再过来看看。” 想想也只能如此了,心情沉重的众人只能原路返回,悄悄的又回到石屋里,假装继续睡觉。 天亮后,众人不得不走出石屋为这些人准备饭食,皮卡将军看着战战兢兢做饭的几个人,笑着对老板娘道:“你们不要这么害怕,将军很喜欢你们的馕饼炖肉,我也会一旁为你们美言的。不过这饭钱就不用想要了。” 老板娘忙道:“只要将军喜欢,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会心疼钱。只要能留下我们一命就感激不尽了。” 皮卡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道:“老板娘当初的救助之恩,我一直记着呢,你们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老板娘看着皮卡有些拘谨的样子道:“当初我也只是随手而为。这点小事将军就不要放到心上了。” 皮卡听了,更是有些拘谨的用只有老板娘才能听到的小声道:“老板娘的大义,皮卡不敢忘。” 老板娘也用只有皮卡才能听到的声音道:“你记得就好。” 第七十五章:随军北上 整整三天的时间,天风与老板娘等人每天夜里都去地道里查看,外面洞口处的驻兵一直没有动。而这三天时间里,在天南将军刮地三尺的掠夺下。巴曲镇也从一个的繁华小镇变成了一片废土,除了馕饼店这里,整个巴曲镇已不见一个活着的原居民,甚至连一座完整的房屋都没有留下。 第三天的晚上,皮卡找到老板娘,传达了天南将军的命令。明天一早大军就要启程开赴布娅城。因为将军很喜欢馕饼店的饭食,决定让所有人跟随大军一起上路,路上为将军做饭。还有那个说书的艺人也要一起,每晚为将军说书取乐。 作为巴曲镇仅存的六人哪里敢有异意,老板娘连连感激将军的仁慈。直说这一路上一定侍奉好将军等人。 皮卡笑着对老板娘道:“不用担心,这馕饼与炖肉颇有味道,不如跟随队伍一同北上,你们到布娅城再重新开店,怎么也比守在这一片死地强的多,这一路上好好为将军服务,我保证你们一路平安,这不是好事吗!” 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只是庆幸将军还没有马上卸磨杀驴,跟随大军离开确实安全。而且这巴曲镇已是一片死地,想留下也不可能了,如果让这老的老,小的小的六人单独上路,恐怕连游猎丛林都出不去,更不要说到布娅城了。但愿这天南将军与皮卡还能说话算数。 经过一夜的收拾整理,第四天清晨,老板娘与两个厨子每人背上都背了一个小山一样的巨大的包裹,而且包裹上面还扣着一口巨大的铜锅。走起路来,只见包裹不见人影,老板娘在这里经营了十几年,所有的财物就是这三个大包裹了,什么也舍不得丢,能带走的都带走。 天风左手拉着小力巴,右手扶着老艺人初。跟随队伍启程了,出了巴曲镇不久,一支庞大的兽骑大军跟了上来,把众人围在中央。一路向北而去。 天风看到老板娘夫妇三人,每人背着这么大的包裹并不显得吃力,而且高兴起来还能跑上一段,竟然比天风三人走的还要轻松。天风不得不佩服三人的体力超常。 天风本以为自己这六个人地上步行,会跟不上兽骑军的大队,毕竟兽骑怎么也比人走路快啊,没想到看到兽骑大军后,天风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兽骑军老板娘一家子还慢,天南将军这是在搬家啊。 每只战兽身上的装备及各种东西,也是驮的满满的,简直就是一个个越大版的老板娘一家。战兽象小山一样大,那驮的东西就如大山一样大。似乎怕战兽驮着沉,每个战士都在地上跟着战兽走。 天南将军搬空了巴曲镇,巴曲镇再多的物资也不够这些战兽驮的,天南将军这是把在天南关这几十年的所有收获都搬走了。这才把近万只战兽装的满满的。就如一支密密麻麻的甲虫大军。天风看到这情景,突然有些后悔起来,自己要是晚出来一些日子,就不用受这份罪了。 天南将军全军离开了,那勒在天南关风族人脖子上的那根绳子不是也没了吗。如果自己还在天南关,那不是可以带人出关了,也许还能找到天南将军守护的两座矿藏,有了黄金与青铜,钱财武器可就都有了。只是不知是不是天南将军有没有全采光。 想归想,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只能跟着大军走,而且还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还是先保住命再说其它的吧,以风族人现在的能力,根基太浅,即使有了金矿与铜矿也不适合出关。 风族还没有与这兽骑大军的一战之力。出来也是白给。据说天南将军的兽骑并不是唯一的一支兽骑军,而是这外面世界的一支普通军队。 大军前行,一路上并不停歇,一直走到傍晚时,大军才停下来休息,当兽骑兵在卸货时,老板娘已带着众人支锅造饭了。在天南将军巡视完军营,回到大帐内卸甲净面后,热气腾腾的炖肉与馕饼已摆在天南将军的桌案上了。这让天南将军非常的满意。 而其它将领们也已经开吃了。营中灯光灿烂之时,老艺人也坐在一顶军帐内开书了,天风依旧象一个伙计一样,为帐内听书的将领斟茶倒水的侍候着。 第二天一早,又是一顿热乎的饭食准备好了。吃过早饭大军开拔,又是直到傍晚大军才停,老板娘一家与天风等人就这样跟着大军一路穿行在游猎丛林之中。 转眼已是一月有余,大军已然走出游猎丛林。傍晚之时就在游猎丛林边际的一座大山下休息。夜里众已然熟睡之时,完全恢复了体力的天风潜出军营,爬上一旁的大山,站在山巅之上。 月华如水,大地如银。天风不由得心潮澎湃,仰天长啸。一道宛如虎啸龙吟之声从口中发出,瞬间传遍四方。山下熟睡的战兽一个个惊慌的抬起头,警觉的四处观望。 天风吐尽胸中连日的郁闷,不由得心情大好。这时再四处看去。只见北方平原一望无际。而南方丛林遥遥深远。这里的山脉虽然不多,却也多有险峻。而天南将军的兽骑军就停留在这片山地之中,密密层层不见边际。 天南将军的兽骑军虽然号称上万,其实只有五千战兽。不过每个战兽上有四五个人,算下来人数也有二万多人了。号称上万倒也不过份。也确实是一支强大的军队。 过了这片不大的山地,大军明天就进入平原之地了,也就是说自己终于来到这个世界真正的中心之了。终于可以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了。想到这里。天风心中还有一丝雀跃。 天风在山顶上待了一会,就心情舒畅的下山了,悄悄溜回军营内,来到做饭的位置,远远就闻到大铜锅里飘出来的炖肉香气,这是为天南将军与将领们准备的早饭,天风绕过大锅。 就看到老板娘一家每人裹着一张兽皮依在如同小山的兽皮包裹上睡着。相隔几步远处就是盖着兽皮熟睡的老艺人与小力巴,天风捡起那块丢在地上的兽皮,轻轻的抖了抖就包裹在身上,四处扫视了一眼,就依在小力巴的身边躺了下来。 第七十六章:军营鬼影 随着军中号角之声响起,熟睡的士兵一个个从睡梦中醒来,军营中士兵的嘈杂声与战兽的响鼻声四起。这时老板娘已带着众人为将军及将领们准备好了早饭。看着陆续而来的将领们吃着早饭,老板娘已带人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一天新的行程了。 出来山地,大军来到平原之地,行军的队伍就开始快了起来,特别是那些战兽,连日来在丛林中行走,放不开腿脚。现在终于来到开阔地了。迈开四蹄,大步流星,让跟随的士兵也一路小跑起来。 二十一天后,大军停了下来,据说还有三天的路程就到布娅城了,大军不能进城,于是就在这里驻扎了。 听到队伍要在这里长期驻扎,老板娘让天风去找皮卡问问,她们是否可以离开了。很快天风就回来了,皮卡副将不在,听说跟随天南将军去布娅城了。有什么事得回来再说。没有办法,六人只能待在军营之中等着。 转眼间就八天过去了,事情却没有一点头绪,士兵们驻扎在这里,心情很不错,而老板娘一家则是每天愁眉不展的,没有将军放话,连军营都出不去,不知被困在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只知时间越长变数越大。 老板娘看着天风与一个兽骑战士正聊的开心,不由得皱起了眉,这小子这一路走来与军营里的人关系打的火热,特别是这些兽骑兵,还主动帮忙擦洗又脏又臭的战兽。这小子想干什么啊。难道不想当伙计了,想当兽骑兵了不成。皮卡这人也不靠谱,明明都从布娅城回来好几天了,却总是不露面,什么意思啊! 晚饭一过,老板娘等一众人围坐在一起,老板娘一脸阴云道:“我们在这里好久了,将军这些天没在吃我们的做的饭了,皮卡一天没有露面了,看来我们已经没有用了。” 饼厨子道:“今天我偷偷给一个将军身边的士兵一点钱,询问这两天将军为什么没让我们给他做饭,也没来听书。那个士兵只看着我叹气,什么也没说。情况不太好啊。” 老艺人对老板娘道:“我是快死的人了,不在乎死在哪里,倒是你们,如果你们愿意把所有钱财献给将军也许能留一命呢?” 老板娘苦笑道:“这个天南将军爱财如命,又喜欢媚上,并且非常爱惜名声,恐怕不会活着让我们进入布娅城。” 肉厨子发狠道:“那我们找机会跟这天南将军拼上一把。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只要杀个痛快得了。” 老板娘看了看肉厨子黑力,脸上也发狠道:“我的想法是,我们今晚只带随身的物品,趁着夜黑偷偷溜出去,如果被发现了,就强闯大营,死也多杀几个。” 说完看着众人反应。老艺人与饼厨子脸现沉思,肉厨子一脸激动。小力巴听了吓得全身发拌,缩在天风的身边。只有天风一脸平静。 老板娘奇怪的问道:“天风,你有什么想法吗?” 天风却笑道:“我看问题没有这么严重,也许明天一早将军就放我们离开了呢,说不定还会给我们一些酬劳呢。” 天风一说完,众人表情怪异,似乎都觉得天风说的也太离谱了,心狠手辣的天南将军怎么会给酬劳呢! 老板娘道:“将军是什么样的人,在巴曲镇大家可是看的清楚。那是刮地三尺,他一走巴曲镇就再无人烟了。怎么可能这么好心。” 天风道:“既然天南将军爱名声,在巴曲镇可以胡作非为。我想到了布娅城应该就不会这么做了,不如我们再等一天,如果明天不放我们,那明晚我们再闯营也不迟啊!” 众人面面相觑,觉得这主意并不怎么样。老板娘直直的盯着天风看了几秒,突然决定道:“好!我们就再等一天。” 老板娘定下了主意,众人也就不在说什么了,各自回自己的地方休息。 夜里,一片阴云遮蔽了明月。军营内一片黑暗,但鼾声与战兽的呼吸声去此起彼伏,宛如一支香甜的夜歌。 天南将军的大帐在兽骑大营的中央。六队十二名的卫士不分昼夜的大帐周围巡视。大帐的门前有守卫把守,随时听候命令。 天南将军睡的正香,突然“啪嗒!”一声燧石撞击声,顿时眼前一亮,却感觉周围一片阴冷,一股无形的杀气逼来,机警的皮卡猛的坐起来,本能的抽出床边的配剑,横剑在手,眯着眼向前看去,只见不远的桌子旁,突然亮起了的昏暗烛光,一个蒙面的黑衣人正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 天南将军惊魂未定的喊了一声,“谁?”人却已站在地上,并摆出了攻击的姿态。 黑影发出沙哑的声音道:“我是谁不重要。有人让我来向你问句话?” 皮卡冷笑道:“什么话?” 话音一落天南将军已是一个箭步冲过来,手中重剑向黑衣人狠狠的劈下去。只听“哐啷!”一声,桌旁的椅子被重剑劈成两半,散落在地,而椅子上的黑衣人却不见了。 天南将军瞳孔微缩,这人好快的身法,竟然躲过了自己的攻击,更让天南将军心惊的是大帐内这么大动静,门外的守卫竟然没有反应,恐怕是出了意外。 这时天南将军突然身上寒毛乍立,一个不大的声音如鬼魅般的耳边吹气道:“不要动,否则让你的脑袋搬家。”一把冰冷的匕首已然横在他的脖子上。 天南将军的身体果然听话的僵住不动了。但还是倔强道:“我是大公主的人,要对付我,你要想想后果。” 沙哑的声音道:“你是谁的人我不管,有人让我问问你,他的远房亲戚到了城外,却一直没进城,想问问天南将军这是怎么回事。” 天南将军愣住了,不是暗杀我的?狐疑的问:“我不认你说的远房亲戚,哪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黑衣人道:“他的远房亲戚一直在外作生意,听说开了个小小的馕饼店。不知道将军认识不认识。” 第七十七章:离开军营 天南将军身子一僵,道:“馕饼店?我只是觉得他们做的饭食不错,路上让他们帮我制作食物,现在到了布娅城,他们走留自由,并没有要扣留谁。” “如此最好,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将军既然吃了,那就不要忘了付钱哦。” 天南将军连声道:“一定!一定!” 话一出口,顿觉脖子上的压迫感一松,转身看着,哪里还有人影,只见帐帘晃动。天南将军一皱眉,几步冲出帐外。见到门口的守卫背对背坐在那里,过去一探鼻息,还有呼吸,只是被人打昏而已,看来这是来人有意的手下留情了。再想到来人的手段,不由得后背汗水涔涔。 天南将军转身回了大帐,心中纳闷,早就知道这馕饼店的老板娘虽然身份有些特别,但在自己眼里也算不得什么,原本早就打算让皮卡把馕饼店的一伙人偷摸处理了,只是那个皮卡一个劲的推阻,这才拖到今天。 最后因皮卡实在下不去手,才故意躲了出去,天南将军正打算明天让自己的两个亲兵明天就去处理馕饼店一伙人,也幸好还没动手,才逃了一命。 没想到这馕饼店的老板娘竟然有如此厉害的后台,是不是应该先向大公主禀告后再作决定呢。 又想到黑衣人那冰冷的杀气,那绝对是杀人无数才带出来的凶威,对于一个久经沙场的天南将军来说这一点不用质疑,没有半点虚假。想了想,为了自己这条命,还是先放人再说吧。不过这事还是要传达大公主一声,让公主查一查这馕饼店后面到底什么人,会不会对大公主的计划有影响。 军营中,一道黑影向馕饼店老板娘一家的住处掠去。宛如一阵轻风吹过。沿途之上,即使是机警的战兽也没有察觉。 这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天风,天南将军是什么人,天风非常清楚,那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想让他放几人走,怎么可能! 天风已完全恢复了实力,想要离开随时可以离开,但是想要带着其它人离开,天风自认以自己的实力,还做不到。 另外老板娘对自己有恩,小力巴还是一个孩子。放弃老板娘一家还有老艺人与小力巴独自离开,这有违道德良知,风也做不到。毕竟现在还没到那种真的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如果想要众人安全的离开,天风就不得不亲自找天南将军好好聊聊这事了。 天一亮,天南将军的两个亲兵就来到众人的住处,其中一人随手把肩上一个大皮袋丢在地上,并大声的喊着:“馕饼店主事的出来。我们将军有令。“ 其实这两个亲兵一过来老板娘就看到了,听到叫自己,就要出去,饼厨子一把拦住道:“等一下,小心有诈。” 听饼厨子这么说,肉厨子腾的站起来道:“我过去会会他们。” 老板娘一把拉住肉厨子道:“叫的是我,你去干什么?” 肉厨子道:“他们要是没安好心,伤了你怎么办?” 老板娘道:“我们身在军营之中,已是铜锅里的炖肉,还用得着对我们使诈吗。” 肉厨子摸摸头道:“要是他们真的动手怎么办?” 老板娘道:“区区两个亲兵还想对付我,你们在这看着,真有事再出去。” 说着伸就把两人扒拉到一边,大步的走了出去。还一边回声道:“我在呢。不知两位长官什么事。” 一个亲兵指着地上的皮袋笑道:“将军说这一路上,辛苦诸位了,这是将军赏的。” 老板娘并没有去看皮袋里是什么,而是盯着两人的眼睛,陪着笑脸道:“侍奉将军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不要赏赐,只想问一下将军什么时候让我们离开?” 另一个亲兵道:“将军赏的就收着,别废话!另外将军还说了,天南军要在这里长期驻扎,军中繁忙,就不留各位了。你们如果要去布娅城,现在就可以离开了。” 老板娘愣住了,这是真的?幸福来的也太突然了。 清醒过来见两亲兵已准备离开了。老板娘马上道:“长官留步,我给两位拿一些买酒钱。” 两个亲兵听了,忙摆手道:“使不得,将军有话,不许我们收受任何东西。” 说完忙不迭的走了。 看着两个亲兵走远了。老板娘才回过神来,相信这是真的。低头看看地上若大一个皮袋,心说将军这是赏了什么啊?随手打开系在袋口的绳子,当看清里面的东西,不由得瞪起了眼睛,慌张的系上袋口,扛起袋子就跑回跑。 两厨子在帐篷里听的清清楚楚,心中高兴,将军竟然放人了。转眼见老板娘作贼般的跑回来,一进帐篷马上就把门帘拉下来,再把袋子放到地上道:“你们知道将军赏了什么吗?” “什么东西?” “自己看!” 两厨子打开袋口往里一看,同时吸了口凉气。惊叫道:“这么多钱?” 老板娘纳闷道:“还真被天风给说中了,不但让我们走,还赏了这么多钱。” 饼厨子看着那一大袋子钱,摸着下颌上的小胡子道:“难道说我们都看走眼了,将军根本就不是我们想的那种人?” 肉厨子不服道:“他若不是,整个巴曲镇的人都不信。” 老板娘想了想道:“管他是什么人呢,我们还是收拾收拾离开军营吧,先进了布娅城再说。” 老板娘把这个消息告诉老艺人与天风及小力巴,让三人赶快收拾一下,准备离开。三人听了皆是惊喜万分。特别是小力巴,跳起来欢叫。天风也乐得合不上嘴。只有老艺人,捋着雪白的山羊胡,皱着眉若有所思。 两个新兵来时,他也看到了,放众人走,不奇怪,奇怪的是天南将军竟然给了赏钱。越想这里越是透着古怪,会不会这是天南将军故意而为,又在路上劫杀啊。这样名也有了利了有了。 但又一想一个堂堂的天南将军,一整个巴古镇说屠了就屠,也不会在乎这几个臭鱼烂虾米。想了好一会也想不明白天南将军为什么突然仁慈起来。 见老板娘等人已飞快的收拾起来,恨不得马上就飞出军营的样子。也就不在想了,反正自己这条命也不值什么钱,丢到哪里都是一个样子。只是可惜自己须发皆白了,还没有寻得一个弟子传人。有悖族训啊。 这次到了布娅城,那里人多,但愿能找到一个自己满意的传人。也算对祖上有个交待。 第七十八章:布娅城 看着眼前高大的城墙,天风如在梦中,这就是这片大陆传说中最大的城市——帝都布娅城。 天风扶着说书老艺人,拉着巴力,在前面带路,老板娘与两个厨子扛着巨大的包裹走在后面。向雄伟壮观的城门走去。 老艺人初看着高大的城门及人来人往的街道,眼窝湿润,颤声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本以为要老死边陲,没想到造化弄人我又回到了帝都。” 布娅城号称第一城,它即是繁华的经济中心,更是老艺人神话故事中的世界起源中心,就连城池的名子都是用了母神布娅的名子。可见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了。 城市中随处可见可布娅母神那三眼神灵的石像。也能随时看到有人虔诚的在祭拜那些母神像。 布娅城人口众多,各色人等川流不息,街头店铺琳琅满目,热闹非凡。六人只看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直至天黑时,六人才找了一间店铺住下。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简单的吃过饭,除了体力不行的老艺人留在店里外。老板娘带着四人去街上看看,头一次来帝都看什么都新鲜。如果不看个过瘾哪能甘心。 三人打听到不远处就有一处集市,按指路人的方向来到集市,这次可是大开了眼界,货物商品极大的丰富,大多都是几人从来没有见过的商品。 不过问过价钱后,一个个直吸凉气,就是老板娘也瞪大眼睛,一个在巴曲镇价值一个条币的差不多相同的东西,在这里至少要十个条币。这还是一些最普通的东西。 在巴曲镇一份炖肉加馕饼不过一个条币。这里差不多相同的东西,而且碗里的肉不足她们的一半,竟然要二十个条币,五个人一顿饭就吃了一百个条币,心疼的老板娘恨不得把碗都吃下去。店老板见五人吃的狼狈,一副外地人没见识的样子看着笑。 直到太阳快下山了,五人才回去,除了天风向老板娘要了十个条币给巴力买了象冰糖葫芦一样的零食。五个人全是只看不买。两个厨子看着各式饭菜眼睛发直,他们是厨子,但这些作工精致,虽然没吃但闻着就香的美食,心中不是滋味。 而老板娘看到那些各式的衣服首饰也是眼睛发直,自从问了一个小小的簪花一样的小首饰要一百二十个条币后,老板娘就再也不敢进那些首饰店了。 倒是天风看着这些货物商品,铜器,铁器制作考究,还有极少的金银制品,这让天风心中惊讶,这里社会发展的极为成熟,可不是大王森林中的那种原始的荒蛮部落可比。 街面上有商铺,茶馆,客栈,更有医馆这类文明的标识。而奴隶买卖的市场,店铺也随处可见,总体上天风认为这里是一个半奴隶半封建的社会雏形。 再一次回到店内,每个人心情各不相同,这时的繁华与进步让所有人吃惊,但是也看到这里生活大大不易,开始见到天南将军给的条币很多,满满的一大袋子,足有上万枚。 要是在巴曲镇生活几乎是可以过起富足的生活,可是要是在这布娅城生活。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花的干干净净。现在几个住的是最破烂最便宜的店房,两间客房一天就要四百个条币。 就在天风与老艺人和巴力正说着今天在集市见闻时,厨子来了,叫三人过去,说是老板娘有重要的事宣布。 三人跟着厨子来到老板娘的房间,老板娘正大马金刀的坐在桌子一旁,见三人进来,直接道:“都坐下,我有事要说。” 三人坐下,看着老板娘,见老板娘皱着眉,看来今天在外面的所闻刺激到了老板娘,只是不知道老板娘有什么事要说。 老板娘见众人都做好了,环视一周道:“这布娅城内不管吃的喝的什么都很贵,我觉得不能这么坐吃山空了。” 天风心说,天南将军给了那多钱,才过一天就坐吃山空,老板娘也太抠了,不过说起来这里的物价还真的是挺贵的。 老板娘见众人都没反应,继续道:“我决定从明天起我们就出去寻找店铺,把我们的炖肉馕饼店开起来。” 天风见众人都是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试探的问道:“老板娘,我们刚到布娅城,不用玩几天吗?看看这布娅城的风土人情,再去开店!” 听了天风的话,老板娘大眼一瞪道:“你就知道玩,你知道住在这,一天光店钱就好几百条币。哪有那么多钱浪费!” 天风本想说天南将军给的赏钱,但一看老板娘那肉痛的样也就不说话了。 老板娘见没人反驳自己了,又道:“明天一早,还是初留在店里,我们四个分成四个方向,去找店铺。晚上回来汇报情况。” 天风见两个厨子一副老板娘怎么就怎么干的样子。就开口道:“老板娘有什么章程说一下,比如要多大的店面,是租还是买,要在什么位置,想花多少钱之类的。” 听天风这么一说,老板娘愣了一下,不由得盯着天风看了起来。心说这个天风不简单啊。我还从没想过这些问题了,这个天风竟然张口就来,还说的这么详细。是他原来做过这事,还是他这个人心思就这么慎密? 见天风表情很是自然,老板娘道:“这个问题嘛,我还没想,不过租不如买下,毕竟租的店住着也不踏实。另外店的大小怎么也不能比我们在巴曲镇的店小。其它的都好说。” 风提醒道:“老板娘,这里的物价可比巴曲镇高出十倍不止,要是想找那么大的店,恐怕贵几十倍都有可能。老板娘可要对价格有个心里预期。” 老板娘看了天风一眼道:“明天先去找,回来就把自己找到的说说,大家一起商量一下,选合适的过去看看再说。” 第七十九章:布娅城的皇宫 第二天一早,老板娘一家出了店门,向着三个方向去寻找出售的店铺。天风看了看老板娘给自己的午餐钱,心中苦笑,这老板娘还是够抠的。二十个条币,只能勉强的吃一顿午饭,想吃点好的都不成。 天风信步游走在布娅城的大街上,他没有去寻找什么出售的店铺,而是直奔皇宫而去。到北京如果不去故宫看看等于没去过北京,到布娅城不去皇宫看看,那这布娅城不是也白来了吗。 布娅大陆上最强大的部族是地族,地族是这片大陆上唯一还存世的四大始族之一。地族之所以能存活下来,传言是因为他们的都城是布娅城,地族受到了母神布娅庇护的原因。 地神莫奈是母神布娅的大儿子。所以地族是替他们的地神莫奈帮助他的母亲掌管着布娅国。所以地族是布娅国的皇族。 布娅国并不是这片大陆唯一的国,在布娅国周围还有十几个小国与大宗族,它们虽然没有布娅国强大,却也拥有着各自不可小觑的实力。 天风很快就来到了布娅城中央位置的皇宫,当看到这座如城中之城的皇宫时,天风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憾。 皇城是一座极为高大的圆形的城堡,用黑色巨石堆砌而成的外墙比布娅城的城墙还要高上一倍,站在下面仰望如同站在山谷中仰望山崖,就连城墙上垛口处守卫的士兵看起来都是小小的。 因为城墙下几米远就站着一个全身铁甲,手持长枪的士兵,还有一队队腰配长刀的巡逻士兵,天风无法靠近。只能在远处观望。 高高的城墙上有隐约的圆形房顶,中央之处有一座雪白的圆形石塔直破天际。石塔上方开有四个方向的窗口,在石塔最顶上是一座金色的母神布娅的雕像。母神两臂虚开拥万物,微微俯首视苍生。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天风看着这堡垒般的皇宫,虽然很好奇里面是什么样子。但这里防守森严,不可能轻易进入,只得远远的围着皇宫转了一圈,发现在外面除了那高高的白色圆塔外什么也看不到,另外这个圆形的皇宫非常之大,因为当天风转完回到始发地时,发现天色已开始黑了。天风准备回去了。 天风沿着道路向回走去,一边打量沿途的店铺与行人。毕竟是这片大陆的中心城市,各种店铺林立,超出风的想象,路上的行人,衣着也是千奇百怪,可以很明显的从服饰,头发特别造型等看出他们分属于不同的部落或种族,但他们大多相处融洽。 天风只在皇宫外转了一天,没有按老板娘的要求去找出售的店铺。如果被老板娘知道估计要动手打人了。不过天风并不在意。只说没有找到就好了。 在把老板娘一家人从天南将军手中救出后,也算报了一些老板娘的恩情,现在身体已完全康复的天风,随时可以没有负担的离开了,但是天风暂时还没想就此离开。 天风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与争夺天下之类的野心,这个蛮荒的野蛮之地在天风的眼中不值得自己去抢夺。这也符合天风的性子,与其劳心劳力的去争霸天下,不如混迹其中,游戏一番更合天风的心意。 自己在游猎丛林中曾大开杀戒,杀了不少游猎猎人,更是因沉浸在猎杀中让自己的心中产生了很多暴虐的情绪,这种暴虐的情绪反过来又让天风在杀戮中身体会滋生出兴奋的感觉,与在大王森林时的杀戮一样。这让天风非常的不安,担心自己有一天会迷失心志,杀戮成魔。 在自己那个世界中有很多人在战后产生很多的心理疾病,不能正常的生活,被叫做战后综合症。天风不是没有感情的神明,所以在不管是被逼,还是主动的杀了那么多活生生的人后,说心里没有一点负担是不可能。 但是在巴曲镇的馕饼店养病的平静时间里,哪怕被老板娘呼来喝去的。心中的那股暴虐情绪却渐渐消散,这让天风意识到平静而平常的生活,才是消磨暴虐的最好方式。 来到布娅城后,自己也并没有什么落脚点,与老板娘一家相处融洽,象个普通人一样,暂时生活在一起也不错。等自己在这布娅城生活的腻了,想到其它地方看看时,再离开也不迟。这就是天风的打算。 另外自己心中还有一道莫名的心锁没有打开,只能慢慢的探寻。也正是因为这道心锁的驱使,才让天风走出来,去探索,寻找打开它的钥匙。 回到店房,没想到老板娘等人竟然在等自己一起吃饭,看来真把自己这个便宜的伙计当成自己人了。 风与老板娘一家人只相处了两个月左右,但就是这两个月内经历的困难可不少,也正是这些困难让老板娘一家与天风,小力巴与老艺人这些人,相互扶持,彼此挨靠的紧紧团结在一起。这也是天风的身体虽然恢复了,却依旧愿意留在这里的原因。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谈论着今天的收获。两个厨子争相的说着自己找到几家店铺,分别在什么位置,大概多少钱。看的出两人都想在老板娘面前表现的更好一些,但却并没有一家合适的店铺,老板娘也对自己看过的店铺不满意。 见天风没怎么说话,老板娘就询问道:“天风,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天风只得道:“感觉都不是很好,就不用再说了。”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看来我们明天还是得继续了,这里不是巴曲镇,只有一条大街,一会的时间就能看完,布娅城太大了,我们这几个人就是分散开走动,十天也不能走个遍,想找个满意的店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众人又分头行动,不过这次,天风带上了小力巴,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活波好动的年纪,来到布娅城这样的花花世界,待在店里陪老艺人,哪里待的住,求了天风一晚上,让天风也带他出来找店铺。随便逛逛布娅城。 第八十章:馕饼店开业了 就是在寻找合适店铺,游走在布娅城内各个街道的时间里,让天风见识了布娅城到底有多大。天南关与之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城关。 只是城内的一个皇宫就有整个天南关大。更不要说整个布娅城了,如果一定要对比的话,天风觉得,以城墙为界,整个布娅城至少有四五十个天南关大,这么算来,布娅城的人口恐怕超过了一百万。一百万人口的城池在这个蛮荒的世界,确实当得起第一城之名了。 这次天风带着小力巴倒是安心的寻找店铺,经过了十多天的寻找。再看过了无数的店铺后,饼厨子赫长找到了一个满意的地方,今天,老板娘准备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可以就定下来。 布娅城是一座圆城的城池,它有八条以皇宫为中心的米字形黑色石板大道连通八个方向的八座城门,同时又以圆形皇宫为圆心划出了九个同心圈的环形街道,九个环形街道与八条通往八门的大道相联,形成一张四通八达的网络。 赫长找到的那座店铺,就在东南方向的七环街道的一条小街道里。这条小街很是安静,有五六百米的长,宽有十多米,两侧虽然都是店铺,但街上的人流并不多。 毕竟这地处七环街是离城门及皇宫都是较远的位置,而这条小街又是这环街上的一处辅小街,而赫长看中的是一座三层的石头小楼,在小街的最里面。 叫开大门,里面出来一个老者,见是昨天来过的厨子带人来的,就热情的把人带到里面参观。进了石楼,里面倒很是宽敞。 一个百平左右的大厅,里面破破烂烂的堆着一些桌椅板凳,看着原来好象也是开过饭店,上了二层也是一个与一层差不多的大厅,里面空荡荡,墙上挂着蜘蛛网,地上灰厚的看不清地面,天风用脚在地上搓了一下,见地面上的石板竟很是光滑,似乎经过了打磨。 三层都是一间间的房屋,大大小小的总共有十二间,原来应该是客房。 走上天台,上面摆着一张破烂的的石桌,再无它物,小楼看着很是陈旧,怕不是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不过整座石楼皆是巨型石头堆垒而成,虽然简单却很结实耐用,再使用个几百年也不是问题。站在天台上面能看到远处环路上的人流,视野还算开阔。 老者介绍说,原来也是开了饭店,结果家中出事,就关门了一直闲置,后面还有一个小院里面也有几间石屋作可作厨房,仓库及住宿用, 老板娘看后很是满意,就是直接的询问道:“这里要多少钱?” 老者道:“每个月十串条币,也就是一千个条币。” “我要是买下来这里要多少钱?”老板娘问。 老者看看老板娘道:“你要是付皇城金条币,只要一百个皇城金条币就可以。” 听到老者报价,众人不由的吸了一口气,一百个金条币,这么多钱啊。要知道一个金条币等于一百个银条币,一个银条币等于一百个铜条币,这一百个金条币可就是一百万个铜条币,一百个金条币对众人来说那可是天文数字。把三口大铜锅砸了连十份之一都不够。 老板娘环顾了一下这座三层的石楼,略一沉吟,就用平静的声音道:“这个石楼我买了。” 天风偷偷看了一眼老板娘平静的脸,似乎这一百个金条币在老板娘眼里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不由得心中暗自吃惊,一个偏远小镇的老板娘买一百个金条币的店铺,竟然眼都不眨一下,这还是那个吃饭住店都心疼钱的老板娘吗。 天南将军给了老板娘多少钱天风清楚,虽然看着很多,其实也就一个金条币的样子,一分馕饼炖肉才一个铜条币,得多久才能赚出一个金条币来,看来这老板娘恐怕不简单。 交易谈妥,接下来一切顺利,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双方就办好了交接的手续。老板娘也大方的一次付清。接下来众人就把所有的东西搬了过来,正式入住了。 石楼的窗门大开,里里外外,已被清水冲洗了遍,肉厨子黑力把三口大铜锅在石楼前一字排开。饼厨子赫长也把新砌的馕坑建好,随后买来桌椅等家俱,把从巴曲镇带来的碗盘之类摆出来。 不得不说,小气的老板娘离开巴曲镇时,就连碗盘用具都没舍得丢,这时倒正好用上了。老板娘亲自把那张用兽皮制作的旗子打开,挂在旗杆之上。刚刚在布娅城有了立足之地的众人终于准备开张了。 老板娘特意给老艺人一个银条币,帮忙选了个开业的好日子。 开业当天,在街道旁,石楼门口,支着三口巨大的铜锅,炉火旺盛,热气腾腾,大块的兽肉翻滚,肉香远远的飘了出去,铜锅一旁边的藤箩筐内,一摞摞的焦黄馕饼叠的象小山一样高,馕厨子还在一摞摞的往上加。 老板娘站在石楼的上看着肉厨子叮当山响的剁着肉,一层大厅里传出不多的说话声及刚刚点亮透出窗外的灯光,远远的看着小力巴提着一个小红灯笼带着三人客人回来,老板娘脸上开心的笑着。馕饼店终于开张营业了。 转眼间馕饼店开业十多天了,除了开业那天,卖出一锅炖肉外,其它的时间每天连半锅也卖不出去。倒是每晚老艺人说书还能卖一点茶钱,但也只是比卖馕饼强上那么一点。 炖肉馕饼这种单一的饮食,并不能吸引多少顾客来。除了偶尔路过的人顺路吃一顿,更多的是附近店铺里的人来吃,但这条街上人并不多,倒是晚上没事过来喝个茶,听了书,成了常客。 这天中午,老板娘见肉厨子站在大铜锅前看着快到化成泥的炖肉发呆,饼厨子依在馕坑边上打盹。天风与老艺人坐在那聊天,小力巴提着小灯笼站在路口张望。一楼又是没有一个人吃饭,现在黑力每天的只做一锅炖肉,但看这样子,今天又要剩下一锅了。 老板娘看在眼里急在心中,这样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关门大吉了。站在楼上的老板娘大喊一声“都到一楼大厅去。我有事要商量。” 听到老板的喊声,众人纷纷向一楼走去。平静的馕饼店似乎这时才有了一丝活气。 第八十一章:优惠券 见所有人都到齐了,老板娘道:“店里的生意,这些天大家也都看到了,有没有解决的办法,都说说。”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都没有说话。除了老艺人初,这些人都是第一次来布娅城,连城都没看一遍,附近邻居都没认全呢,能说什么呢。 老板娘见都不想说话,就把目光落到老艺人初身上,老艺人见多识广,应该比其它人懂的多。 老艺人见老板娘看自己,苦笑道:“我这一辈子,虽然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新鲜事。但是除了老师父教我说书外,其它的一窍不通,对怎么经营一个店铺没有一点经验。不过我倒是可以每天多说一会书,但这也只是卖个茶钱。对来不来客人,吃不吃饭没多大的帮助。” 老板娘想想也是,说书人除了说书还能做什么呢?如果真有其它的才能,他也不会去说书了。就把目光看向自己的两个男人。 肉厨子见老板娘看过来马上表态道:“我可以每天只炖半锅肉,减少一定的浪费,也让赫长少做点饼。” 饼厨子见黑力把自己的活都说了,想了想,无奈道:“要不我们降一下价,十五个条币一份,这样也许来的人能多一点。” 老板娘一瞪眼道:“我们现在只卖二十个条币,这价本就比别人低了,而且量还比我们看过的其它店量足,这里买肉那么贵,降一两个条币还可以,直接降五个条币,我们就不用干了,直接关门算了!” 说着看向天风道:“你有什么办法吗?” 天风沉吟了一下道:“我看这条街,人流不多,但街上店铺还是不少的,要是我们能让开店的这些人都来吃,虽然不至于大火,但维持我们店还是没问题的。问题是我们店里只有一个单一的饭式。除非我们有极为吸引人的特色或名声,否则没有人会专门跑我们这来吃饭。” 老板娘看看两个厨子,皱眉道:“我们本身就是馕饼店。也不会做其它的东西!要不我们再找个厨子?” 老板娘话音一落,两个厨子马上大眼一瞪反驳道:“不成,就我们两个,再不能找厨子了。来了我们也把他打跑了。” 说完一起怒视着天风这个挑头的罪魁祸首。那架势似乎天风再敢说厨子的问题就要动手了。 见到两个厨子这样,老板娘也皱眉的问道:“还有其它的办法吗?” 天风道:“如果不改变饭式的种类,那只能扩大宣传,做促销了。吸引更多的人来我们这里吃饭。” 黑力道:“我们这条街上人本来就不多,谁会为了吃一顿饭特意跑过来吃!” 天风道:“他们不过来,我们不会主动送上门去。” “送上门?这怎么送啊?” 天风道:“远的先不管,这附近的人,特别是这条街上还开着的店铺,里面的所有人都要吃饭,我们在吃饭的时间给他们送到店里去。” 赫长道:“我们送过去他们如果不要,那不是更浪费吗?” 天风道:“我们先每个店铺里送上一份,免费品尝,如果觉得不错,就可以与我们做个约定,要多少,什么时候送过去。我们只要按着约好的时间送过去就好了。” 老板娘皱眉道:“如果他们并不想吃我们的馕饼炖肉呢?” 天风笑道:“只要价钱合适,再加上我们送的优惠券,不怕他们不动心。” “优惠券是什么?” “优惠券就是用兽皮制作的小信物,比如,一张优惠券代表一个条币,我们一个店里送上几十张,店里人多的送上一两百张。拿到这种能当条币用的优惠券,没有人不动心。” 老板娘马上问道:“那他们用我们的优惠券买我们的饭,那我们不是白送了吗?” 天风笑道:“一张优惠券只能用到一份饭上,也就是优惠一个条币。” 见大家的眼睛开始发亮了,天风又道:“我们再告诉他们,使用了十张优惠券后,就可以来店里,免费听一次书!但茶水不免费。类似这样的更多优惠撒出去,时间一长就会把附近的人都吸引过来。” 老艺人笑道:“妙啊,想要占更多的便宜就得花更多的钱。” 老板娘两眼闪亮的看着天风道:“好,就这么办,这件事就交给你办的。如果办的好,少不了你的好处。” 得到老板娘及大家的认可后,天风就去制作优惠券去了。 天风先是找来一些兽皮,刮得干净后,割成一角纸币大小,一侧写“优惠券”三个大的巫纹,下有小字体的巫纹,代用一币,一份仅用一张。另一侧则上“炖肉馕饼店”五个巫纹的店名。 老板娘一群人看着天风不大一会就制作出几十张。老板娘好奇的问道:“你制作的这么简单,要是有人仿冒怎么办?” 天风道:“欢迎仿冒,其实就是我们看出别人拿来的优惠券是假的,也要假装看不见的卖就好了,只要我们十九个条币把炖肉馕饼卖出去就得了。谁还管优惠券的真假。” 听了天风话,众人看着天风的脸上的表情都有了不同的变化。老板娘看着天风道:“我发现你小子挺狡猾啊!” 天风嘿嘿笑道:“这不是为了老板娘的炖肉馕饼店蒸蒸日上吗!” 第二天临近中午时,天风带着小力巴,两人提着装了十几份炖肉馕肉的木匣与几百张兽皮制作的优惠券走了。 老板娘众人在店里略有紧张的等待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很快小力巴就带着空木匣跑回来装饭,还一脸兴高采烈的向众人炫耀道:“那些店主尝了我们的炖肉馕饼,除了那份送了,当即又要了几份给店里的人吃,我们只走了几家,带的炖肉馕饼就不够了。” 听到天风这么快就卖出去了,肉厨子黑力马上从锅里捞肉,飞快的切好,装到碗中,饼厨子赫长也装好一大摞热乎的馕饼,小力巴拿上木匣就飞跑着去送饭了。 老板娘看着跑远的小力巴点头道:“这个办法看来还真的可以。” 第八十二章:做小三,还白嫖! 午后刚过不久,天风就带着小力巴回来了,看着天风把一堆条币放到桌子上,还有写在一大块兽皮上的定单。 老板娘两眼发光,迅速的收起条币,又看了看天风,很大方的拿出二十枚条币推到天风面前道:“这是给你想出这个主意的奖励。省着点花,以后再接再厉。” 天风哭笑不得,老板娘还真大方,二十个条币,一份炖肉馕饼的钱。不过老板娘一向小气,能拿出这么多钱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自己现在还没有工资一直白干呢。 不过就是这二十个条币,看在黑力与赫长眼里,已是非常大的不同了,他们两眼盯着天风手里的条币,呼吸都有点急促,没有别的,两人虽然是厨子,但是干到现在,也同样一个条币的工资都没有呢,谁叫两人是老板娘的男人呢。 天风看看两个厨子要抢的表情,马上把条币收起来,随手给小力巴五个道:“跑累了吧,拿着买点零食吃。” 小力巴拿着五个条币,两手攥的紧紧的,激动的小表情无以言表。只是使劲的点头。 转眼间十多天过去了,炖肉馕饼店里的生意有了不错的起色,每天三大锅的炖肉很早就能卖完。开始是天风主动送上门,免费送的东西,很多人碍于面子就订了一些,后来发现味道还不错,就主动过来吃了。 一般来说,对于店里伙计可能在乎少一个条币的优惠,对于店主来说,并不怎么在乎这一个条币,两个条币的优惠。见天风这么主动热情,反正晚上没事,吃完饭再听段书再回去休息也挺好。就当成为数不多的晚上休闲时间了。 时间一长,来听书的人多了,老艺人竟然也有了一批忠实的粉丝,人数不多,但每到傍晚时,二层的小剧场内总是有那么三四十人听的津津有味。 天风提着满满的一大壶热水来到大厅,给老艺人初的茶壶里加满了水。又给听书的茶客壶里加了水,就坐在一旁听老艺人说书。 老艺人说的还是那些远古的神话故事,没什么新鲜,不过初的语言风趣,时说,时唱,还是很能吸引人的,就象一支经典的老歌,词都能背下来了,调也是那个调没有改变过,但就是喜欢一遍遍的听它。 一段唱调完成,老艺人咳嗽了两声,随意的饮了两口水。又开始缓慢的说起来。天风心中感叹,老艺人太老了,又跟着兽骑一路走到布娅城对身体的伤害有些过大。原来在巴曲镇时,弹唱之间很少喝水,总是一气呵成,气势相当的足,现在说话都慢了下来。 天风正想着,饼厨子赫长走了过来,小声道:“老板娘叫你过去一下。” 天风道:“我走了这里没人倒茶了,小力巴一个人支应不了。” 赫长“嘿嘿!”一笑道:“没事,我在这看着呢。” 天风看着赫长神色有些怪异,心中一突,平时老板娘叫自己向来是呼来喝去的。从来不假他人之口。今天怎么还让人叫自己过去了。而且这赫长的表情怎么越看越奇怪。就问了一句“老板娘叫我,什么事?” 赫长皮笑肉不笑道:“不用问了,当然是好事。快去吧!” 听了赫长的话,天风心中狐疑,好事?难道老板娘又准备要给自己赏钱?自己前些日子设计了好些应景的小凉菜配炖肉馕饼吃,一份只要几个条币,但因为成本只有一个条币左右,赚得利润倒比炖肉馕饼大,因为自己干活没有工钱,老板娘赏几个钱倒也有可能。 天风下了楼,来到后院,正见肉厨子挥舞着两只斧子样的剁骨刀。准备炖肉的原料,切好的大块兽肉在案子上堆成了小山。见天风过来。平时从不拿正眼看天风的肉厨子黑力,竟然停下挥舞的剁骨刀,冲天风笑着搭话道:“过来了?” 天风看着黑力那努力做出来的别扭笑脸。一阵恶寒。今天怎么处处透着怪异呢。天风朝黑力点了个头道:“赫长说老板娘叫过,我过来看看。” 黑力用手臂抹了一下额头涔涔的汗,胖脸抽动道:“哦,好好好好!” 天风向老板娘房间走去,心中奇怪,肉厨子黑力今天怎么对自己这么客气。但不管了,一会听老板娘说什么就好了。 自从买下这个新店,老板娘就在这后院中挑了一个最大的房间,两个厨子也有自己的房间,生活习惯也有了变化,不是老板娘每天去厨子的房间,而是两个厨子每晚轮番的去老板娘的房间了。 因为石楼上没有水,所有的东西都要从下面拿上去,很不方便。所以这里的人都喜欢住在一层,不喜欢住到楼上去。 所以石楼后的整个后院都被老板娘一家占居了。而天风带着巴力与老艺人住到了三楼里的房间。老艺人是因为说完书直接住在楼上更方便,而天风与小力巴则是因为看店。 老板娘的房间里灯亮着,天风敲了一下门,还没开口说话,就听到里面老板娘喊道:“进来吧!” 平时找老板娘询问店里的事时,经常进出老板娘的房间。并没有太多了顾及,所以听到里面喊进去,天风就推门进了屋,当天风进到屋里突然发现屋内今天多点了一盏灯,显得很是明亮。 而老板娘今天似乎也打扮了一下。变得漂亮了很多。正坐在那里笑着看着自己,也没有了每天对自己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样子。天风心中奇怪,但还是小心的问道:“老板娘,你找我有事?” 老板娘看着天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还平添一丝红晕。道:“天风啊,我看你最近为店里做了不少的贡献,你想要什么奖励啊!” 天风心中高兴,老板娘终于良心发现了,连忙道:“奖励不奖励无所谓。老板娘平时多给点零花钱就行了。” 老板娘笑道:“平时你在店里干活,也不用花什么钱。给你钱也没什么用。这样吧!我看你头脑还算灵活,心地也算良善,为人也还不错,我决定让你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以后与黑力,赫长一起干活,就不要再提什么钱不钱的了,你看如何?” 天风有些奇怪道:“我现在不就是在这大家庭里吗,这与过去有什么区别吗?” 老板娘向天风抛了一个媚眼道:“当然有区别了,现在你是我的伙计,以后你就是我的男人了。” 天风的脑袋“嗡!”了一声,老板娘这是让自己做她的小三啊!还要白嫖自己给她干活? 见天风发懵,老板娘非常开心,她觉得天风一定是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坏了,于是拉住天风的手,继续道:“今晚你就睡在我的房间里,改天我为你办一个热闹的婚礼。你就算正式成为我古媛的男人了,以后呢!你要跟黑力,赫长两人和睦相处。” 第八十三章:姐弟结拜 天风如被烫了一般,从老板娘的手中把自己的手抽回来,道:“老板娘,我就是一个伙计。这可使不得。” 老板娘皱起眉头看着天风道:“不用自卑,你虽然身材没有黑力,赫长两人强壮,但人还不错,我不会嫌弃你的。如果他俩敢欺负你,我会为你做主的。” 天风听老板娘这么说,知道老板娘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就直接道:“老板娘!我还想娶老婆,并不想嫁人。” 老板娘脸上一冷,板起脸道:“怎么?我古媛还配不上你一个伙计了?” 天风苦着脸道:“老板娘,在我的家乡男女只有相爱才能在一起,而我对老板娘只有敬重,并没有半点男女情意。真的不能做你的男人,我还是不要工钱,就当你一个伙计好了。” 老板娘脸上冷若冰霜。道:“想在我这干,就加入我的大家庭,不想在这干,就走人,我这不需要你这种不要钱,又不想加入我的大家庭的伙计。” 天风一下懵住了,这老板娘还真是暴脾气,自己不愿意离开这里,不仅仅只是把这里当成一个落脚点,更重要的是,天风在这个店中感觉到自己象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 从天风在礁石上一醒过来,先是杀野兽,后来是杀人,这一路就没有停止过。杀的人越多,心中滋生的暴虐就越多,天风不时的还会沉醉在那种杀戮的快感中,这让天风很是警觉与惶恐不安。 因为心中暴虐越多,看任何人都象是在看自己要杀戮的目标,对生命也就没有了感情。这时如果不能控制心中的猛兽,那自己最终将会变成一个只知杀戮的疯子。 天风不想变成一个疯子,就必须不时的消减心中的暴虐,在炖肉馕饼当伙计,让天风找回了当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老板娘与其它人都平视天风,还觉得天风人不错,都特别照顾。 就是在这种和睦关爱的气氛中,天风心境平和,暴虐消散,再加上老板娘救过自己,更让天风觉得应该帮助老板娘众人,这才即使没有工钱,天风也愿意待在店里干活。 炖肉馕饼店即是落脚点,也是一个情感上的舒适区,天风怎么肯轻易离开呢! 于是天风就试探的问道:“老板娘,你可以适当的给我一点工钱,雇我干活,工钱不用太多,我一定好好干!” “哼!” 老板娘冷哼了一声,道:“我古媛开店,从来就没有雇用外人一说。想在我这干活拿钱,不可能。那怕赔钱,我也只用自家人!你可以走了。” 天风见老板娘如此坚决。一时有些无语,想了想道:“老板娘!既然你不愿意花钱用外人,其实我们也可以成为一家人,只是没必要一定要做夫妻!” 老板娘诧异的看着天风道:“不做夫妻?那如何是一家人?” 天风笑脸相迎道:“不做夫妻,我们可以做姐弟啊!我做你的异姓弟弟不好吗?” “嗯?” 老板娘略一思索,脸上就露出了笑容。道:“你这身上没多少肉,这聪明劲可是真不少。既然你这么说了,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收你这个异姓的小弟了。不过工钱嘛!还是没有!” 天风讨好道:“大姐就这么狠心的克扣弟弟?” 听到天风叫自己大姐,老板娘非常高兴,笑道:“男人手里留不住钱,就不应该有钱,不过你要是真到了需要用钱的时候,如果钱不够,姐姐就是把这个店卖了,也会倾囊相助。” 天风抱拳于胸,弯腰施礼道:“多谢姐姐疼爱!” 老板娘扶起天风,开心道:“姐姐就喜欢你这个懂事劲,当初收留你就是看你特顺眼,当姐的男人,你这身子骨确实软弱了些。不过当姐姐的弟弟正合我意,正合我意啊。” 天风打蛇随棍上,道:“我其实一直就把老板娘当姐姐看的。” “好啊!好啊!好啊!——” 老板娘听了,激动的拉住天风的手,连说了好几个好啊!看来是真的开心。 两人又随便的聊了一会,天风就离开了。 天风一出屋,不远处剁肉的黑力就看到了,他一脸的怪异,心想天风怎么出来了,不是应该在里面过夜吗?谈嘣了?可是看天风一脸春风满面的样子也不象啊! 走到近时,黑力上前一把拉住天风,一脸严肃的问:“你小子怎么出来了?” 天风反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出来?” 黑力一时语塞,有些话他没办法明着问出口。 天风知道,老板娘想娶自己当她的第三位丈夫这事,黑力与赫长肯定知道,甚至两人还有参与。赫长代替自己看场子,黑力在这恐怕就是替老板娘与自己守门呢。 黑力看着外表凶神恶煞的,但不管是给客户,还是自己,包括小力巴盛肉时,都是能装多少装多少,从不在吃的上克扣别人。人也算不错的。 天风也不隐瞒什么,直接道:“老板娘收我做她的弟弟了。” “弟弟?不是丈夫吗?” 黑力愣在那里,一时反应不过来,等回过神来时,见天风已进了石楼,黑力一脸诧异的跑进老板娘的房间,准备找老板娘问个清楚。 让天风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老板娘就为天风办了一个看起来很是隆重,而且正式的姐弟结拜的仪式。由老艺人初亲自主持,过程极为繁杂。 老板娘是力族人,祭拜的是天神拉古,天风自己无族,跟随老板娘意愿。两人沐浴,更衣,一同叩拜天神拉古。随后共盟誓言。还在额头相互画了巫纹。还为邀请来观礼的众多街坊邻居免费提供酒菜,傍晚时免费听书。一向小抠的老板娘还大方的给来凑热闹的孩子们大撒赏钱。 一天下来,天风都被指挥的迷迷糊糊,晕头转向。一时让天风觉得,老板娘古媛举办的这个结拜仪式,比起结婚的典礼还要隆重繁琐。 天风也惊讶于老板娘对自己的重视,看来老板娘是真心把自己当成了她的弟弟。不过天黑时,老板娘累了,直接回房休息去了。 而天风除了得到一个老板娘弟弟的名分外,依旧是干着伙计的活计,跑前跑后的侍候着一屋子里喝茶听书的人。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 第八十四章:新的说书人 几天后的傍晚,天风刚泡好一大壶新茶,从厨房提着进了二楼的大厅,一进门就听里面吵吵闹闹的,天风大声的吆喝着:“茶来了,各位久等了,我这就给各位倒茶。” 说着就往吵嚷的最欢的同街开店的老革头桌前过来,老革头是这条街上收购兽皮的一个店铺的老板,店里没有伙计,只有他一个人守店。一天也难得有一两个人光顾,不过来一次往往都是带着大批兽皮来卖的。 大批的兽皮在店里顶多放一个晚上,就运走了。当然兽皮去哪了也没人知道,所以店里总显的冷冷清清,每晚来这听书却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老革皮是个暴脾气,一见天风过来立刻的对着天风嚷开了,“我坐这一壶茶都喝光了,怎么还不开书?怎么回事?我交了十天的茶钱,现在可是只听了三天啊!” 天风往里面的高桌看去,果然不见老艺人初,忙叫过一旁的力巴询问怎么还没开始。 力巴道:“我也不清楚,初一直没过来。” 天风把水壶递给力巴说:“给客人倒水。” 又对众人道:“各位客官,我们这位老艺人可能忘记时间,我这就去叫,各位稍候片刻。” 说完也不理这些人的叫嚷,就转身上了楼。 当天风来到初的门口道:“老人家,楼下准备好了,等你过去开书呢。” 等了一下却不见动静,天风心中一惊,这几天老艺人的身体一直不好,别是出了什么事吧!掀起席帘就进了屋,却见老艺人有气无力的躺在厚厚的草席之上,两腮发红,额头是汗,天风忙过来抓住初的手,发现初的手心都是汗,惊问老艺人这是怎么了。 老艺人初看看天风用嘶哑的声音道:“我全身没力,今天可能无法说书了。” 这时老板娘一掀帘子进来,手中端了一碗草药。见天风在屋道:“初的病严重了。我从巫医那里买了些草药,先喝下去休息几天吧。” 天风看着老艺人,心中担忧,这个世界一生病可能就会死掉,老艺人这么大的年纪,这一病恐怕很难好了。轻声的问老板娘。“没事吧?” “应该没事,好好休息一段日子吧,楼下的事你看着去处理吧!” 天风摸了摸老艺人的发烫的额头对老板娘说:“用麻布沾冷水敷一下,也许会好的快一些。” 天风出了老艺人的门,心中想着怎么跟这些客人解释。钱交了,再退。客人肯定有意见。而且有人来了好几次了都没有听到书。恐怕不太好说辞,最好想什么办法先顶一下呢。 等急了的客人见天风一个人进来,并没见说书人。不由的火往上撞,又嚷嚷起来。天风来到说书的桌前,把桌上的醒木一拍,啪的一声脆响,屋内顿时安静下来。 天风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忙双手抱拳道:“各位街坊邻居!我们店里的说书人身子不舒服,今天不能为大家说书了。” 天风的话音一落,一屋子人马上又嚷了起来,屋内又乱成一团。天风看看吵闹的人群“啪!”的又是一摔醒木,吵闹的人一愣,声音小了下来看着天风。 天风大声道:“老艺人不能为大家说书,不过我今天可以为大家说上一段。” 天风话音一落,屋内又乱了起来,老革头嚷的最欢:“我们要听真正的说书人的说书,不是听你一个小伙计在这胡说八道,下去,下去,找个真正的说书人来。” 天风见场面又要失控,手中的醒木,啪啪啪在桌上又拍了三下,待所有人望过来看时,天风也不解释,直接就开唱起来。 “路边茶楼人影错落,街上传来三声吆喝。人前摇扇醒木拍桌,各位看官,悉听分说。” 这几句一出口,本来还有些吵闹的屋内马上安静了下来。天风又是一连串的大段歌词唱贯口而出。 当天风一曲记忆中的世界,歌手暗杠与寅子的《说书人》唱完,屋内静若无人,所有人都瞪着眼看着天风,如木雕泥塑一般,小力巴站在一边似乎第一天看到天风一般,嘴巴张着,一动不动。 这支他们从没听过的曲调把所有人都震住了,不光是曲调,还有这内容说的一个说书人及他说的故事中的世界,苍凉与精彩,悲情与激情,道尽苦乐。 过了好久,老革头第一个喊了出来,“好!” 一时“好!”声震天,一个个兴奋不已,虽然天风唱的快好多人不明白歌中的意思,但无不知这是一支上好的歌曲。 喊声稍小,天风一拍醒木,啪的一声,屋内马上安静如初,再也没有了原来的浮躁,看客们面显惊喜,一个个瞪大了眼睛要看天风接下来说些什么, 天风见这些人果然被自己这特别的歌曲震慑住,看到一屋子人一脸期望的看着自己。不由得信心倍增,自己身后有一个强大文明世界做依靠,忽悠这个世界的一些小老百姓还不是象玩一样吗。 天风定了定神,学着老艺人的样子,开口道:“话说东胜神州傲来国海边有一座花果山,山顶有一石,秉受日月精华,产下一个石猴——。”直接开了新书。 天风不会说老艺人的书,但是从小到大看过无数遍的《西游记》,那还不是张口就来。 天风说的并没有老艺人说的老道精彩,不过天风不时插科打诨,让人听起来却别有一种不同的韵味与风格。说到高兴之处,手舞足蹈,不时即兴念诗一首,或高歌一曲,无不惊的众人有一种别开洞天,如醉如痴之感。 原来老艺人一晚只说了半个辰指的时间,这次,天风怕众不满,竟口若悬河,一口气说了一个辰指的时间,最后又把唱过的歌,连唱两遍,说过诗,吟诵几遍。众人这才放过天风并依依不舍离开。 见众人满意离开。天风端起茶壶嘴对嘴的灌了一大口,才放下,一抬头竟然见到老板娘,两个厨子,老艺人,还有小力巴,一众人都围拢过来,一副看到外星人般的盯着自己,特别是老板娘两眼放光的看的天风直发毛。 “你还会说书?你那个歌真好听。再唱一遍好不好?” 天风摆手道:“不成了,今天说的太多,快哑了!” 浑身颤抖的老艺人,沙哑的嗓子吃惊的看着天风,焦急的问道:“天语者?” 第八十五章:黑色指环 肉厨子黑力站在案子前,手中两把砍骨刀在一块硕大的兽腿上翻飞,如同两只嬉戏的雪亮蝴蝶舞动。一块块碗样大的肉块,如连珠般的飞到一旁的大铜锅中。如此娴熟的一通操作,黑力全程都没有用眼睛看一下,因为他的两眼一直盯着三楼上老艺人那亮着灯光的窗口。 一旁的饼厨子赫长,两只眼睛也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的窗口。每只手中一支鸭蛋粗细,两尺余长的熟铜面杖。手指转动面饼,手掌按压面杖,两个面团转眼间就同时变成两张大饼。把饼甩到一边的案子上,伸手又各拿两个面团放到面杖下。 老板娘坐在一张椅子上,两眼不时的瞟着上面,一旁的小力巴,给老板娘倒了一杯茶,抱着壶也在往楼上看。 黑力道:“他们在上面说什么呢?” 赫长道:“老艺人初可能要把说唱的传承留给天风。真让人羡慕。”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初年纪大了,又在来布娅城的路上,累伤了元气,可能活不多久了。能认可天风也算是他的幸运吧!” 石楼上的房间内,老艺人初依在墙壁上,在昏黄的灯光下面容显得很是憔悴,但他看天风的两眼却亮的吓人。就如色魔看到了剥光衣服的美女,恨不得要一口吞下去的样子,但就是不说话。 一旁的天风有些手足无措,老艺人初的眼神让天风很不舒服。天风与老艺人并不怎么熟稔,顶多算是同在老板娘店里打工的同事。每天老艺人在上面说书,天风在下面给看客倒茶,送点心,同时也听老艺人说书。 以天风的眼光,初的说唱水平一般般,否则也不至于这么老了还流浪四方,而且还总是与店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种似乎似无的距离感,有一些自视清高的感觉。 虽然店里的人都很尊敬他,因为说书人是这个世界比较特别的一类人,有点象自己世界中感觉高人一等的文化人。而天风则更多的是可怜他,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四处讨生活,怎么不让人可怜。 自己说完书后,初就把自己叫到屋内,还把其它人都赶了出去,本以为他会有什么重大的事跟自己说,可是却只是盯着天风看不说话。天风实在受不了,道:“老人家,要是没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我还要下去收拾呢。” 老艺人初,把手伸到怀中,取出一个柔软的兽皮小包,颤抖着双手递给天风道:“你收下这个。” 天风接过皮袋从里面拿出一个乌黑的指环。又宽又厚,猛看上去如同一个扳指,让天风惊奇的是它的材质竟然与自己那支长刀盒子的材质一模一样。质地细密,非金非玉的木质。天风知道这恐怕是一种非常名贵的木材。 天风认识这个扳指,每次老艺人说书时,都会戴在手上,说完书后,再小心翼翼的收好。原来只是远远看一眼并没在意,只知道这是老艺人初最为在意与宝贵的东西。 天风马上拒绝道:“老人家,这可使不得,我不能要。” 老艺人初并没收回,而是叹了口气道:“唉!我也用不上,把它转送给你就是让你在以后说书之时能戴上它。” 天风奇怪道:“这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说书时戴上它?” 老艺人道:“这是书戒,戴上它不管在哪里说书都会平安无事,如果不戴它说书,那就是天下说书人的公敌。” 天风愣了一下,心说这说书人的行业还有这么多行规,看来这书戒就等于是一张说书的营业执照,有它可以说书,没它就是非法的,会受到行业的排挤。 天风虽然不知这些说书人用什么办法报复那些没有书戒的人,但想到自己开门做生意,不就求个平平安安啊,要是有人天天来闹事,生意也确实没法做,这样想来,自己要是以后还想说书,那还真得戴上这东西。 天风道:“老人家那我就先替你收着,说书时戴上,说完了就还给你老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 老艺人初笑道:“不用还我了,我老了,也活不几天,以后也不会说书了。” “这——” 老艺人又郑重道:“天下说书人是一家,我希望你以后能善待说书人。能答应我这个要求吗?” 天风心想,这是行业保护吗!笑道:“人待我以礼,我以礼还之。人待我以恶,我以恶还之。” 老艺人初愣了一下,笑道:“好一个以礼还礼,以恶还恶。希望你是信守承诺之人。” 老艺人初又道:“好了,你帮我把古媛叫来,我有几句话要交待她。” 天风看着老艺人那不正常的脸色,叹了口气去找老板娘了。 天风离开不久,老板娘就来到初的房间。 老板娘笑着对老艺人初道:“恭喜你找到了传承人!” 老艺人初道:“我只把书戒给了天风,并没有把传承交给他!” 老板娘诧异道:“为什么?我弟弟不配你的传承吗?” “不!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预言之人,是我的传承配不上他,我不敢染指他的天语。” “但你还是把书戒给了他!” 老艺人道:“我对你力族多有亏欠,现在有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老板娘表情木然道:“这是力族应该做的,谈不上什么亏欠,有事你只管说。” “保护好天风!” 老板娘愣了一下,道:“他是我弟弟,我当然会保护好他。” 老艺人表情严肃道:“他可能是最后一个天族人,也可能是第一个天族人。” 老板娘默立好久,叹了口气道:“好吧!” 见老板娘答应了,老艺人初露出了笑容,脸上不正常的红晕也开始消散。 老板娘下来后宣布了一件事,老艺人初已经去世了。 第二天,天一亮,众人把整理好遗容的老艺人初抬出城外,找了一处风景不错之地,按天神遗风,将老艺人初火化,收拢骨灰与初相伴一生的手鼓一同埋在地下。 天风找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了“说书人初之墓”立在坟前,众人分别上前做了最后缅怀。 初就此长眠在布娅城外的山林之间。这世间从此也失去了一个风趣的说书老艺人。 第八十六章:美人词 满怀悲伤之情的众人回到布娅城的店内,已是下午,随着客人过来吃饭,冷清的店里又开始逐渐的热闹起来。 傍晚时分,二楼的大厅之中,挤满了听书人。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啪!”的一声,响木一拍,天风结束了一首定场诗。看着众人的目光都被自己收拢了过来,就沉声道:本店老说书人初,于昨夜去世。老人家说书一生,为世人平添了无数的精彩,我今天这书就是为凭吊他老人家而说。 “人生百岁能几日,茬首光阴如过隙,杯中有酒不成欢,身后虚名又何益?”天风又吟诵了一首定场诗,而后说书西游记。 其实天风说书水平并不如老艺人初说的,更没有老艺人那行云流水般鼓技,但天风说是新书,是所有人都没听过的新书,与其它说书人千口一个故事完全不同,这足以吸引听书人。 更让听书人喜欢的是天风说的诙谐有趣的定场诗,与立意优美高深的的诗词,还有时不时的高歌一曲,曲调之多变,遣词之精炼,立意之深远,那几乎是到了登峰造极,无人能比的地步,几乎超脱于这个世界。 没错!就是超脱这个世界,两个世界的语言虽然不同,但语言文字的架构相似,对天风又皆如母语,把另一个世界的诗词歌赋用这个世界的语言翻译,虽音有差别,但意境相同。 一个店里的小伙计突然会说书了,这本身的就是传奇之事,再加上所说之诗词或幽默诙谐或立意清新雅致,或意高情远,每日皆有惊不同的世骇俗之言语。天风想不火起来都难。 仅是几天之后,每天来的客人就把楼上挤的太满,不得不从楼上搬到楼下更宽敞的地方。每日人员爆棚的来听天风说书。老板娘索性停了炖肉馕饼的生意,每日以卖茶说书为业。 天风每天照例开书前唱上一曲,天风随口拿过一首歌,都让这些听书人听的惊叫不已。甚至有些聪明人把天风多次唱过的歌学了过去,经曲的句子,大部分人都能唱上几句,一时间这一片大街小巷的传唱。 因为天风的歌太另类,太特别了,几乎让人听一遍就记住这个调子。而店里听书的人多过吃饭的人,更有甚者,天未黑就坐在店里等着了,生怕晚了人多进不来屋。 时间一晃,转眼已是一月有余,布娅城繁华依旧,往日冷清的街道却因一家炖肉馕饼店里的说书先生的名声大噪而变的热闹非凡。甚至于整个布娅城都在传诵着天风的新诗,新词,新曲。 布娅城的皇宫内。 女王布娅莫伊把手中的一叠写满巫纹的兽皮扬在地上,生气的喊道:“废物,都是废物,这种东西也敢拿来给我看。” 一旁侍女吓的瑟瑟发抖。 女王转头看着老天巫讥讽道:“这天下的说书人都有你天族的血脉,怎么连一个美人词都写不出来,留着有什么用?” 大天巫眯着眼道:“陛下,说书人是传承历史,说古道今,口口相传,使我人族不忘本心,并无写词作曲迎合之能。” “说的好听,我听说布娅城有个叫天风的说书人,作词唱曲,引得无数人跟着传颂。他是你们天族的说书人吗?” “回陛下,我曾让人过去听过他说的书,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而且连说书的基本技能都不会,那只是一个为了金钱卖词作曲的小丑罢了,我们天族说书人,只为传承历史,无偿为人族传播智慧,怎么能是他可比的。” 布娅莫伊冷笑一声不置可否,对身边的侍女道:“去告诉那个叫天风的说书人让他作支美人的曲子,拿来我看。” “是!” 侍女阿丽转身走了。 女王转头看了一眼老天巫道:“大巫师!不如我们现在商议一下公主的事宜,一边等着看这天风能不能做出好曲来,如何?” “尊女王令!” 一个多辰指的时间过去后。 侍女阿丽回来对女王回禀道:“女王!说书人天风问女王要作多少钱的词?” 女王奇怪道:“这话怎么说?” “他说女王出一个条币,他就作一个条币的词,女王出一千金,他就作一千金的曲。” “好大的口气啊,你告诉他我出一千金买他的词。作不出来就把他的头带回来给我!” 侍女阿丽站在原地没动,有些迟疑不决。 “还有什么事?我的话没说清吗!” “回女王,听清了,回来时,那说书人天风跟我说,要作美人词,他得见到美女才会才思泉涌,要是什么也见不到,作出来的词也是虚假之词。” 女王布娅莫伊听完呵呵大笑,道:“一个街头说书人也配进宫?还想一睹公主的芳容。他长了几个脑袋。去把公主的画像拿给他看,记住只能看一眼,多一眼也不成。” “遵旨!” 侍女阿丽走了。女王转头看了一眼老天巫道:“这个天风可比你那些人有趣多了。” 时间流逝,一个辰指之后,侍女阿丽一脸喜色的回来。 女王问道:“那个天风写了没有?” 阿丽向女王回禀:“写好了!” 说着把兽皮卷呈了上去。女王展开看了一眼,泯然一笑点点头道:“这巫纹写的浑厚有力,又如行云流水还不错,这词?” 女王布娅瞪大了双眼道:“他教你如何唱了?” “是的,他教过我了。” “那好!唱来听听。” 阿丽站好,仔细的回忆天风对自己说过的话,表情,动作,情绪。清了清嗓子开口唱道:“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阿丽以开始轻缓逐渐上扬的曲调把曲子唱了出来。阿丽本就长的好看,伴随着舞姿与略带伤感的情绪,把这支曲子演绎出来。一连三遍。当阿丽停下来时,四周一片鸦雀无声。 第八十七章:天下第一说书人 很久很久,女王布娅莫伊拍起了手,一脸佩服的道:“千金少了,阿丽带万金送过去。” 所有人都惊呆了,万金啊。阿丽愣了一下,笑着朝女王一礼。转身走了。 女王转头看向大天巫道:“天巫觉得如何?” 大天巫道:“万金不多。有了这支曲子,公主当将事办功倍。” “有天巫这句话就成了。” 当侍女阿丽捧着一大盘金圈再次出现在女王面前时,所有人都愣了。 女王不悦道:“他不收吗?” 阿丽回禀道:“他收下了,不过他只取了一枚金圈之后,对我说这是他送给女王陛下的礼物,想用这万金来换取他每日说书时能为听客们演唱这首曲子的权力。” “噢!?有意思。准了。你再去送一块“天下第一说书人”的牌子给他。” “是!” 阿丽应声而去。 女王看着大天巫道:“这个天风可比你那群无用之人强多了。” 大天巫心中一冷,看来女王对天族有些恼怒了,现在可不是扯破脸的时候,马上道:“天族愿用百万金换取传播演唱这首曲子的权力。” 女王微笑道:“天巫说笑了,以我们两族的关系,没必要如此宣扬,与一个街头说书人相争,平白的弱了你天族的声望。” “谢陛下体谅。这是天族为公主准备的一点零花钱!” 女王道:“大天巫有心了。” 大天巫离开了皇宫,虽然步履姗姗,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却是极度震惊,这个天风真的是让人眼前一亮。 地族皇室大公主已成年,刚刚走出地神宫,正是到了婚配年纪,奈何一直深藏地神宫,从未与外界接触,既使生有天资绝色,也无人识得,为能吸引八方才俊男儿前来布娅城求婚。皇室也是大费周章。 女王要借天下人之口让大公主美名远扬,可是这若大的布娅城竟找不出一个能让女王满意的作曲之人。 而这个初来布娅城的天风,竟然只看了一眼大公主的画像,就马上写出“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的曲子。 倾城倾国的佳人啊,倾城倾国容易做到,可是这样的佳人失去却是再也找不到了,相信听了这支曲子,这天下不管男人女人老幼,恐怕都会动了想到布娅城一睹公主芳容的念头。确实是万金难求的好曲。 早就听闻这个天风,吟诗作歌随手捻来。无不巧夺天工。今日一见还真是名不虚传,想来他在布娅城名声鹊起也不远了。只是初已亡,那我又该如何对他呢?再看看吧! 地神山山脚下,一条十多米宽的河岸边,尚霓带着五百女兵,与五百彩女,列开阵势,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嗷——呜!” 突然一声嘶吼震动山林,彩女们面色苍白,体若筛糠,女兵们面显惊慌,四处张望。而尚霓则面露喜色,一双美目瞟向山林深处。 果然,时候不大,一只棕黄色的庞然巨大的拟狮兽从地神山茂密的丛林中冲了出来。它一出丛林,又是一声嘶吼,随后就化为一条闪电,直向河边跑了过来。在它的身后扬起一道巨大的烟尘。 几百米的距离,转瞬即到,巨兽跑到河边并不停下,而是纵力一跃,那庞大的身躯化为一支长箭,直接射落到河对岸。并稳稳的落到地面。 尚霓身形颤抖,激动的跪伏于地下,高呼“恭迎公主!” 身后两百彩女与两百女兵也跪倒一地,呼声震天而起“恭迎公主!” 一道透着些许阳刚的银铃女音从巨兽上传来“下跪何人?起来答话!” 尚霓起身,一张俏脸昂起,还未说话,只听一声惊呼 “霓姐?” 一道人影从拟狮兽背上一跃而来下,尚霓还未看清是谁,那道人影就冲过来一把把尚霓抱住,娇呼道:“霓姐,你想死我了!” 待尚霓看清怀中一身精减干练劲装的人是谁时,脸上同样是激动不已,但身姿却一直僵立不动,道:“姐也想你!” 尚霓还要说些什么,却又看到一道瘦小的身影同样从拟狮兽上跳下来,正站在那里看着自己。 虽然全身上下都被罩在白袍之内,只露出两只目光清澈眼睛,尚霓却不敢怠慢,轻轻的从公主的怀中挣脱出来,向那个小小人恭敬施礼道:见过天巫。 那个白袍小人并不说话,只是微微点头,伸手做了个起身的姿势。 尚霓不敢有丝毫不敬,又施礼道:“尚霓恭请公主与天巫上轿!” 公主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只华丽的轿撵,一拉尚霓的手腕道:“轿撵太过憋闷,你跟我骑战兽一起走,这样还快些。” 尚霓却执拗的站立不动,小声道:“公主,我们是回布娅城,不是去战场,注意风仪啊!” 公主愣了一下,看了一眼一旁那个罩在白袍下的小人,无奈道:好吧! 公主与天巫各上了一座轿撵,尚霓指挥着众人起轿回布娅城。 就在尚霓走到一座轿撵旁时,从里面伸出一支有力的手臂,迫不急待的直接把尚霓拉上轿撵,轿帘晃动,尚霓就消失在轿外。 刚刚坐稳的尚霓轻声道:“恭喜你成为大公主。” 公主得意的笑道:“我可不仅仅是大公主,地族的圣火因我而爆燃,你知道这意识着什么吗?” 尚霓大惊失色道:“公主是那应言之人?” 公主伸手在嘴边嘘声道:“不可说!” 尚霓小声道:“公主为何选了个这么小的天巫?难道她有什么神奇不成?” 公主抓住尚霓的手仔细摩挲,一脸神秘的继续道:“不可说!不可说!” 尚霓感觉到公主手指的坚硬,把公主的手掌扳过来看时,见一双纤细的手掌上面满是老茧。再看公主身上不多的衣服下裸露出来的皮肤,遍布青痕。 尚霓心中难受,忍不住伸手去摸,当手掌碰到公主身上时,惊觉到那肌肤下爆炸般的肌肉,不由得愣了一下,这感觉她似乎在另外一个男人身上碰到过。 似乎知道尚霓为什么吃惊,公主一脸得意道:“我现在是高级地战士!” 第八十八章:大公主莫阡 尚霓看着隐藏在秀发后,那一张带着淤青与尘土但依旧美如天仙般的脸,有些心疼道:“如果让天下人看到我们倾城倾国的美人现在的样子,这天下不知有多少人会伤心死呢?” 公主不屑道:“什么倾城倾国!我地族大公主是靠实力一步一步打出来的,靠美貌可成不了大公主。” 尚霓道:“这些年,你吃了不少苦吧!” 听到尚霓这样问,公主想起这么年的生活,脸上显出一丝痛苦,但随后变得坚毅道:“为了祖训,莫阡死不足惜。” 听了公主这样的话,尚霓“扑哧!”一声笑了。 娇笑道:“皇家的小公主都快被训练成男人了,回去后,听我的安排,洗去老茧,消除淤青,学习步态仪表,我保你变成这世间最美的女人。” 公主浑不在意这些,看着尚霓道:“霓姐,你这些年怎么样?” 尚霓微微一笑道:“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 公主看着尚霓道:“我听说你的天南关被人抢去了。我去帮你夺回来。” 尚霓淡然一笑道:“不是什么大事,公主的事才是大事。” 公主笑道:“一个苦寒之地,丢了也就丢了,霓姐以后想要哪座城,我送给霓姐。” 尚霓道:“只要公主还认我这个姐,我就心满意足了,还要城池做什么?” 公主高兴道:“那霓姐就陪在我身边,我们姐妹永不分开。” 尚霓也高兴的答应道:“好啊!”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时间飞度,明月当空之时,队伍才来到布娅城下。公主莫阡掀起轿帘,看着外面高耸的城墙,还有上面的人影刀光,不由得心绪难平,陷入沉思之中。 当初离开布娅城时自己还是一个懵懂的小女孩。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再回来时已是地族的大公主。 看着眼前那高大的黑色城池,不由得心中呐喊:“布娅城!以后就由我来保护你的安好吧!” 看着依窗外看的大公主,在月光下那倩美的轮廓,与坚毅的神情。尚霓知道,公主已经长大了,她再也不是那个当初抓住自己衣襟不肯松开的小女孩了。现在她是女王的继承者,地族皇室的大公主布娅莫阡。 炖肉馕饼店内,老板娘仔细,小心的擦拭着那块“天下第一说书人”的牌匾。两眼发光,脸上的喜悦之情怎么也掩饰不住。 有了女王送的这块金字牌匾,还开什么炖肉馕饼店,每天说书,客人们打赏的赏钱比开几年炖肉馕饼店赚的都多。所以老板娘每日都把牌匾擦拭一遍。 华丽的宫殿内,香气四溢,热气腾腾,浴池内飘满花瓣的水面上,一颗美人头眯着眼睛,口中轻声哼唱着:“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尚霓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只雪白的瓷罐来到浴池边,水中的公主把手伸出水面,尚霓拉过那只满是茧子的手道:“再美的佳人,如果满手是茧,也不美了,涂上我这特制的药膏,用不了一个月,保证还你一个光滑娇嫩的香酥手。” 公主任尚霓在手上涂抹着药膏,似乎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手变成什么样,而是问道:“霓姐,你说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美人词呢?” 尚霓笑道:“能写出这样词曲的人,恐怕没什么雄心壮志,如果说他不是整天沉迷于女色之间,我是不信的。” 公主道:“霓姐能代我去看看吗? 尚霓道:“公主,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不应该把心思放到一个写词的说书人身上。” 公主不在提说书人,而是问道:“霓姐,你对巴曲镇这个地方熟悉吗?” 尚霓笑道:“巴曲镇是通往天南关途中的一个小镇,是路上补充休息必不可少的地方。我对那里不说了如指掌,也差不了多少。” 公主又道:“听说那里有个炖肉馕饼店,你知道她们的底细吗?” 尚霓随意道:“那是一个开了很多年的老店,老板娘是力族的公主古媛,在力族被灭族后,这个落魄的公主就流落到了巴曲镇。在那里娶了同样流亡的黑族王子黑力与赫族的王子赫长。三人合力开了个炖肉馕饼店,也不是为了赚钱,只是就那样苟且的活着。公主怎么突然对她们有兴趣了。” 公主道:“昨日天南将军跟我说,他回布娅城时,觉得馕饼店的口味不错,就顺手把馕饼店的那些人带上了,哪知到了布娅城外,有暗影杀手潜入他的大帐,警告他放了馕饼店这些人,天南将军觉得这里牵扯太广,怕事情闹大,就放了他们。” 尚霓吃惊道:“他们请的起暗影杀手?怎么可能啊?” 公主道:“这个力族公主背后恐怕还有不为人知的力量,另外巧的是给我写美人词的说书人就是这个炖肉馕饼店的伙计。” 尚霓奇怪道:“伙计?我记得那个古媛做事非常的小心,她的店里从来就不用外人!” 公主又道:“这天下说书人多多少少都与大天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布娅城突然冒出这么一个说怪书,唱奇曲,还能吟诗词的说书人,女王身边的大天巫竟然没有反应,你说奇怪吧?” 尚霓吃惊道:“还与天巫有关系?公主放心,这事我会亲自去查个清楚。” 第二天的傍晚,华灯初上,尚霓就急匆匆的来到公主的宫殿内,莫阡公主看到尚霓一脸喜色,就高兴的问道:“霓姐这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尚霓道:“公主担心的事我查明了,而且还有一桩大大的好事送给公主。” 公主道:“霓姐坐下来,慢慢说。” 说着亲手为尚霓倒了杯茶。 尚霓一坐下就道:“炖肉馕饼店的老板娘还是那个力族公主古媛,黑力还是黑力,赫长还是赫长,一切都没有变化,这里所有关键皆在古媛那个新结拜的弟弟身上,也就是那个伙计天风。” 第八十九章:知恩图报之人 “你是说这所有的一切皆是那个天风所为。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尚霓抿了一口茶道:“那个天风在游猎丛林中中毒后到了炖肉馕饼店,在机缘巧合之下被炖肉馕饼店的老板娘所救,后来他就成了店里的伙计。” “在天南将军回布娅城时,劫掠了巴曲镇,并带上了店里所有人,让他们在路上为他提供饮食服务,临近布娅城时,那个天风见天南将军不打算放几人离开。就化做威胁天南将军的暗影杀手,那个暗影杀手就是那个天风假扮的。公主不觉得奇怪吗?暗影杀手什么时候开始不杀人,却跑去谈判。” “至于天风与大天巫的关系嘛?说有可以,说没有也可以,在古媛的店里还有一个老说书艺人叫初,初原本是在天南关说书,天南关失守后,他几经辗转到了巴曲镇就在古媛的店里说书,结果被天南将军也一起裹挟到布娅城。” “也正因为这一路奔波,年事已高的初病死在布娅城。初死前,为防其它说书人找天风的麻烦,就把一枚说书人的指环送给了天风。所以天风在布娅城说书一直相安无事。” 公主道:“什么指环能让大天巫都保持安静,装做没有看到?” 尚霓道:“指环只是一个普通的信物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那个老艺人初是大天巫的兄弟。也许是大天巫顾念兄弟之情,这才一直装聋作哑吧!” 公主奇怪道:“霓姐,你是怎么只用一天时间就知道这些的?” 尚霓道:“只要问问那条街上的老住户,再给他们店里的小力巴一点零食就知道了,另外我仔细询问了天南将军与暗影杀手会面时的经过,及那个暗影杀手的身高,体形等特征。最后我又花重金知道,暗影从来并没有那次行动。而大天巫与初是兄弟的事,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恰巧是知道的那个人。最后把所有的事连起来,也就是事实的真相了。” 公主狐疑道:“这个天风究竟是什么人?我怎么觉得你似乎对他有一丝别样的感觉?” 尚霓脸上一热道:“公主,我——我确实熟悉天风的秉性。那是因为我知道这个天风的来历。” “你认识他?” “没错,我认识他,而且还与他打过一段时间的交道,他就是那个夺了我天南关的风族族长——风” “风族?似乎没听说有这么一族?” “原来确实没有风族,这个风族是两年前,天风在大王森林中以自己的名创建的,他借助自己高超的武力与天语预言的深入人心,硬生生的把大王森林中的所有部落拼凑到了一起,组成了一个极为强大的风族。” “按你的说法,他应该是一个枭雄,可是他为何不率兵北上,反而屈居一个馕饼店老板娘之下做一个伙计呢。” “公主,我觉得这与他的性格有关,这个天风虽然拥有枭雄之力,但似乎并不喜欢称王称霸。反而只愿四处游荡。” 公主纳闷的道:“空有称霸之力而不用,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你确实他不是另有所图?” 尚霓道:“公主难道忘了大天巫兄弟!一个喜欢高居庙堂,享受极尽奢华,一个却喜欢到蛮荒野地说书。甘愿受奔波之苦,最后病死在无名小店之里。” 公主微微点头,算是默认,但又问道:“霓姐怎么如此肯定这天风就是这种人呢?” 尚霓道:“我听说,那个风之所以创建风族,是因为那个老山鬼救过他一命,他想要让老山鬼回部落安度晚年,可是大王森林之中,从来不留没用的之人。” “没有任何一个部落愿意赡养一个没用的老人。于是那风就建了个风族来供养老山鬼。现在他目的达成,也就想离开那个蛮荒之地,只是没想到在游猎丛林中了毒,我想他之所以愿意屈居馕饼店老板娘之下,恐怕也是为了报恩。” “那个风是个知恩图报,一言九鼎之人。在天南关他曾为了他一个奴仆要我帮他救出整个山奴族人。而他也答应我只要我帮他救出山奴族人就放我离开。事后他果然未伤我分毫的让我离开了。我曾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告诉我说一诺千金。” 公主沉吟了片刻道:“霓姐曾说有一桩大大的好事,不知是什么?” 尚霓笑道:“公主若能把这天风收为手下,那么公主的大事可期了。” 公主道:“这样的人怎么会为我做事呢?” “公主可比那个馕饼店的老板娘强上千百倍不止,既然他愿意给老板娘当伙计,那么成为公主的手下有何不可能呢?” 公主心动道:“你说的他这么厉害,他比你如何?” 尚霓想起当初自己赤身裸体的被风锁在床头,有些尴尬的笑道:“我在他面前不值一提。” 公主脸上现出诧异之色,道:“看来我要亲自过去看看,这个天风倒底有什么过人之处了!” “啪!”的一声,醒木一拍, “难难难,道德玄,不对知音不可谈,对了知音谈几句,不对知音枉废舌尖。” 定场诗声音一落,下面高喊,来一个,再来一个。 天风抿嘴一笑,高声道: “君不见天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杯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天风的话音一落,又是一片叫好声,天风自得的拿起桌上的画着一个银色小圈的小茶壶,一饮而尽,说不出洒脱,天风其实还想说下去,却是一时想不起来,及时刹住也是一件美谈。 肚子里的诗词多如牛毛,这东西几乎是张口就来,不过,天风可不是那种倒背如流的天才,天风只是记住一些名句,有的诗上学时背过,现在只能想起几句来。 就如这个将进酒,这几句随口就来,后面多数忘记了,但不影响,反正这里的人听不出来,天风随口一说那都是千古名句,而且历经了几个月的洗礼,天风现在说起来更是顺的很。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肚子的憋屈,现在终于可以无所顾及的用诗词发泄般的吐出来,也不失为一件快事。只把听客当成那些爱听故事的孩子就完了。说到高兴之处就高歌一曲,下面听的痴迷之人都是如醉如痴。 书接上文,昨天说到师徒四人一路向西——。天风娓娓道来。 第九十章:对酒当歌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明天分解。” 书罢散场,天风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小巴力一脸喜色的捧着一壶酒过来,把小酒壶放到到桌上摆好,天风随意的瞟了一眼,却看到小酒壶上的两个金色小圈,不由的一愣。 这是天风想出来的主意,自己说书现在人气很旺,听的人多,就制定了一个规矩,要听天风说书,得交十个铜条币的茶钱,就可以得到一壶茶坐在那里听书,越靠前的位置就得多点几壶茶,周围稍远站着的不用买茶,只要交一个铜条币就好了。 有人听的高兴喜欢天风开场或高兴时说的小诗,唱的小曲,因为大多是天风即兴来的,有时语速很快,又只说一遍,有人想要原词,天风就用颜料写在兽皮之上,放到柜台那里。 有人想要一首小诗,就去买一壶五个铜钱的茶,送写着小诗的兽皮一张,要一曲长歌,那就要买一壶十个的铜钱的茶,送一张写的长歌的兽皮,只需招过一边侍候的小巴力把钱给他,告诉巴力就要刚才天风唱的那首,小巴力不一会就会把茶与写着词的兽皮一同送过来。 有喜欢天风说的书,想要打赏天风的,就会招唤过小巴力,买一壶酒水送上去。当然这酒水可不便宜,一小壶茶水要一个银条币,也就是一百个铜条币,客人出多少个银条币就在壶上画几个银色圈,天风一看就明白。 这时天风一般都会冲赏茶人示意感谢,有时还会单独为客人作首小诗,或唱个小曲,自己这样与柜台约定的,当时还开玩笑的说,要是那个有钱人赏了金圈就在酒壶上画个金圈。 虽然这么说了,但大多是往上送的茶水,多是一两个银圈,五个以上的银圈都没有。这还是自己得了《天下第一说书人》的牌子后,才有些特别的人过来打赏,但也仅限于银条币,而且不多。 没想今天竟有人赏了一壶画着两个金圈的酒,那是赏了两个金条币啊,还是在散场后。小巴力小声道:“那边客人赏的,想听你作的美人词。” 天风看过去,就在自己不足五米远的桌前,有一位客人坐着,别人已经离开,只有他孤零零还依旧坐在那里。 这是个相貌英俊的年青男子,一身青色精丝制作的简单衣衫,似乎没什么特别。看着却有那么一丝眼熟。却又说不出来哪里熟悉来,每天来听书的人有上百人,也许是之前来过也说不定。 天风知道,能穿的起这种面料的简易华服不是那个大族家的嫡系长子,就是皇宫之内的人。出手就赏了两个金条币也倒是正常。 自从自己为公主写了美人词,这店里就开始来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大多是非富即贵。天风对于他们已不以为奇了。 天风举起手中的酒壶对着客人示意,那人也举起桌上的酒杯,两相遥遥对望,天风高声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概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怀中酒。” 吟罢手腕一转,一口气喝光壶中酒,对面客人一愣,显然没想到天风会直接喝光一壶酒。随即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但随即脸露微笑的看着天风。 天风哈哈一笑,略带伤感的轻声唱起:“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天风唱了三遍,对面男子认真的听着,似乎陷入了沉思。勾引起他一段遥远的记忆。直至很久他才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见天风在旁看着他,微微一笑,用略带沙哑的声音道:“走了,明天再来找你饮酒。” 说罢扬长而去。 天风面露沉思,来听我唱美人词的?现在这布娅城上到庙堂下到,街头的小儿,无人不在唱着美人词,来听自己原唱的人可不多了。 天风说了一个多小时的书,也累了,洗漱了一下就准备回去休息了。就在天风走在回去的楼梯之上时,突然脚步一顿,并没有房间,而是直接走到了石楼的顶上。 一个黑影安静的站在月光之下,那是一个黑巾缠头,蒙面的黑衣人,天风看着他的体形似乎与今日打赏两根金条币的年青人有些相似。不由得心说“看来这两根金条币还不是那么好拿的。” 天风拱手正要说话,哪知黑衣人却并不搭话,而是欺身而来,带着风声的一拳直扑天风面门。 天风侧身躲过,同时一肘顶出,直击黑衣人胸部,黑衣人猱身避开,再回头,两人皆是心中惊诧,这一次交手只是电光石火之间,却都同时避开了对方的攻击,两人谁也没碰到谁,却都同时知道了对方的斤两。 两人目光炯炯,相互看着对方,天风心中骇然,自从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第一次有人避开过自己的攻击,虽然自己没有尽全力,但看的出对方也没有出全力。对方也似乎与自己有些同样的想法。 四目相交,两人同时向对方扑去,只是瞬间两人又分开了,这一次,两人同时交手十余次,皆被对方避开,同样的谁也没有碰到对方分毫。这就奇了怪了。 再次四目相对,同时战火熊熊。两人又扑向对方。这一次时间较长,两人再分开时,黑衣人只是顿了一下,就翻身从楼上跃了下去,转身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天风站在那里没有动,却已是额头见汗,气息急促,这一次以快打快,发动的攻击有几百次,可同样,都是没有碰到对方的身体。两人就如阴阳两极,那怕缠斗成一团,但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谁也没有奈何的了谁。 在速度上,第一次有了对手,这让天风收起了狂傲之心,再也不敢小看这布娅城,还有这个世界的人。同时天风也对这个人产生了好奇,还隐隐生出惺惺相惜之情,期望能再次见到这个人。 待到自己气息平稳了下来,天风收起心情下楼回房间休息去了。 第九十一章:最差的说书人 第二天那身着简易华服的年青人又来听书,书场结束之时,他又买了两个金圈的酒打赏,让天风唱给他听,听完就走。 看着那个年青人背影,天风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天风早早收拾了下,见所有人都回去睡觉了,天风一个人又走上石楼的屋顶,果然那个黑衣人已早早的等在那里。 见到天风走上楼顶,黑衣人也不说话,转身就走,飞身跃下石楼,天风默契的跟了过去。两道黑影如同两只走夜的狸猫一前一后在沉睡的百姓房顶上掠过,转眼就出了城。 来到城外的一片树林的空地之上,黑衣人站住了身形,见天风跟了过来,黑衣人不在逃跑而是反身回击。 天风也是迎面攻击,这一次两人不用怕惊动别人的留手。而是拿出浑身的解数来一场畅快淋漓的争斗。 越打两人越是心惊,对手难缠的超出自己的想象,只打的月儿西垂,东方欲亮,两人才罢手,对方速度比天风快上一分,而天风的力量却又比对方强上一线,两相抹平,所以依旧打的是不分胜负。 四目对视良久,黑衣人要转身离开,就在黑衣人转身的一瞬间,天风伸手一拦,想要问一问对方的名姓。哪知却一把抓在黑衣人头上黑巾飘起的一角上,天风想也没想的顺势一拉。黑巾滑落,一头乌黑秀发散开,这时一阵夜风吹来,借助黑衣人转身扭头之势,一蓬青丝甩到天风的脸上,一股女人特有的气息扑鼻而来。 “女人?” 天风一愣神之时,只觉腹部突然受到了巨大的撞击,整个人瞬间就飞了起来。 黑衣人也没想到自己本能的这回身一脚,天风竟然没有避开,还被踢了出去五六米远。两人打了一夜可是直接打到对方身上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而且多是碰到并没有实打实的打到对方。怎么这一脚就奏效了? 黑衣人也愣住了,但看到被自己踢出去的天风,马上从地上站了起来,知道他并没有受伤。黑衣人转身钻进树林消失不见。 站起来的天风看着黑衣人消失在黑暗之中,也没有去追,而是站立片刻,拍拍身上的尘土,转身回城了。 折腾了一夜,天风直睡到近中午才醒过来。现在店里的生意全靠天风的说书,除了晚上人满为患外,一天也没什么人。所以老板娘一般也不会那么早叫天风起来,也想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可是多睡一会,不等于到中午才起来。 看着天风一边吃一边打着哈欠,老板娘关心道:“小弟啊,这都中午了,你还这么困,这是晚上没睡好?要不要我帮你找个女人,晚上睡着也踏实点。” 天风道:“昨晚一直想着今天的书说什么,结果想了一夜没睡好。” 厨子黑力惊讶道:“你说书还用想啊?不是张嘴就来吗?” 赫长也道:“你不是说,你生而知之吗?怎么又想了?” 天风想起前些日子与他们说的大话,没想到他们还就信了,现在又拿着还给自己了。就笑道:“会的太多了,不知道说哪一段!好烦啊!” “切!”两厨子同时翻了个白眼。 倒是老板娘道:“想不出来就休息两天,咱们也不差这点钱。要是那个有钱的年青公子来了,给他一个人唱美人词就行。” “嗯,也不知他今天来不来?” 天风想了想道:“应该会来,如果来了,大姐帮忙准备几个小菜,说完书我邀请他楼上喝杯小酒。” 听到天风这么说,老板娘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天风,意味深长的说:“好啊!” 傍晚,天风开书时,那个年青人果然又来了,同样在快说完时叫过小力巴,打赏了两外金条币,然而这一次,天风说完书后,散场了,他却并没留下来听天风为他唱曲。而是起身跟着其它人准备一起离开。 天风忙走过来叫住他道:“这位朋友!我在楼上准备了几个小菜,一壶好酒,如不嫌弃一同上去喝一杯。” 年青人看着天风,愣了一下,痛快的笑道:“好啊,荣幸之至!” 说着跟着天风一同上了楼顶。 四个硕大的灯笼立于四角,照亮了整个楼顶,中央处,两个石墩,一张石桌,桌面上一壶老酒,两个杯子,三个小菜,凭添的简单雅致。 两人落座,天风抱拳介绍道:“街头小小说书人天风。” 年青人也抱拳道:“布娅城游荡子莫阡。” “那我就叫声莫阡老弟了!” 莫阡看了天风一眼,拱手道:“风兄!” 天风举杯道:“干了这怀酒,我再为老弟唱一曲美人词。” 莫阡连忙摆手道:“酒可以喝,这曲就不必了,听两次已足够了,虽然这词曲是你作的,但你是我听过唱这首曲子人中,唱的最难听的一个。就象这支曲子根本不是你作的一样。” 天风听了就是一愣,心说好敏锐的洞察力,这词曲确实不是我作的。 莫阡见天风表情,又道:“当然,并不是每个铸剑大师都必须是最出色的战士。能做出最美的词曲的人未必就唱的最好。不过这倒让我非常确信,你根本就不是个真正的说书人!” 听到这莫阡直言快语,天风不由得讶然,但又自嘲道:“老弟!我可是有女王的《天下第一说书人》牌匾的!” 莫阡笑道:“这只说明你会写,我看过你作出的所有诗词与歌曲,我非常佩服你能写出这么多绝世的诗词歌赋,更佩服你立意的深远,智慧的通透。这方面无人可比你。但在说书方面,只隔两条街道一个条币听一段的书馆中的说书人都比你说的好。” 天风不服道:“你没有看到店中每日都是一座难求吗?” 莫阡道:“那是你说书的差被写诗作词还有新奇故事的好遮掩了,每天能作两首以上的惊世之作,而且还是不拘一格的形式与思想,你当是这方面的第一人!” 天风听了心中佩服至极,他看的通透,又真的说到了重点。自己确实不是一个真正的说书人,但作诗方面真的没有从比得过自己那几千文化的的底蕴。那怕是只言片语的底蕴。 第九十二章:沧海一声笑 天风有些尴尬的举杯道:“老弟喝酒!” 说着一饮而尽,莫阡微笑着也举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小声道:“我非常佩服风兄的才华,不知以风兄的风采,为何要屈居这小店之中?” 天风笑道:“苍莽天下,我也只是混口饭吃。” 莫阡听了,面带微笑,斟满两杯酒道:“好!为混口饭吃,再喝一个。” 几杯酒下肚,两人放开心胸,畅聊了起来。这一聊,直从月光如水聊到红日初升,莫阡方才离去。 当天风摇晃着身子从上面下来,准备回去睡一觉时,被老板娘一把拦住,老板娘一脸意味深长道:“小弟,这姑娘叫什么名子!” 天风打着哈欠迷迷糊糊道:“什么姑娘啊,是男的,叫莫阡!” 老板娘先还是一脸坏笑,但听到“莫阡”两个字后,身子一僵,脸上的笑意瞬间变的阴冷。 天风并没注意到老板娘的神色变化,摇摇晃晃的回房间休息了,聊了一夜并没觉得困乏,莫阡一走,才觉得困得厉害。 老板娘看着天风回了房间,本来是准备上去收拾一下残局的,却转身下楼向后院跑去。 老板娘一到后院,就把正在大锅前翻肉的黑力与揉面的赫长叫到自己房间,进屋的第一句话就是“跟小弟喝酒的人叫莫阡!” 听了老板娘说的话,两人一下僵立当场,眼角抽搐。面显慌乱之色。 半晌,赫长焦急道:“我们收拾东西,赶紧跑路吧!” 黑力一脸狰狞,咬牙切齿,似有不甘,却也道:“我去把火停了!” 说着两人转身就要去收拾东西跑路。却被老板娘一手一个拉住。 老板娘道:“走什么走!你们就这么甘心的走!” 两人愣了一下,黑力道:“那就不跑了,留下来,杀个痛快。” 赫长则是看着老板娘道:“媛儿,都这时候了,你有什么想法?” “我们开店这么久,没人找我们麻烦,女王还因小弟的一支曲子送了个《天下第一说书人》的牌匾。本以为会平安无事了。现在这个叫莫阡还来这里找天风喝酒,想来是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或者就是根本就没把我们放到眼里。” 老板娘又一脸邪恶道:“我们没有力量,但不等于不会反抗,小弟天风还没有女人,不如就拿这个莫阡开开荤吧!” 肉厨子黑力与饼厨子赫长听了一脸鄂然,随后一副奸计得逞的笑了。 中午时,天风一边被小力巴拉着,一边伸着懒腰来到后院,炖肉馕饼店一如往日的平静。天风刚刚坐下准备吃饭。 老板娘就在一边说:“小弟啊,我看你跟那个莫阡很投缘啊!” 天风道:“还好,只是谈得来。” 老板娘笑道:“今晚那个莫阡再来,姐姐帮你多准备几个菜,你们继续聊!” 天风随意道:“那就有劳大姐了。” 傍晚时分,莫阡果然又来听书,只不过这次,刚一开书,就随手打赏了十个金条币。大厅内众听书人,一见小力巴给天风上酒,就知道是有人打赏了,每当有人打赏,天风向来都是要么作诗,要么作曲,当然这也是书场内的高光时刻。 而且每天来听书的老主顾,都是知道打赏的多少与酒壶上的标识相对应的,这次见上面有十个金圈,一个个倒吸凉气,知道会一场精彩到来。一个个屏住气息,侧耳细听,生怕少听了一个字。 天风看着小酒壶上画着的十个金圈,向那莫阡看了一眼,正见他举杯向自己示意。天风也不向酒杯中倒酒,直接举壶一饮而尽。 放下酒壶,天风想起昨夜莫阡说自己不会唱歌,虽然说的不错,但心里依旧有些小小不忿,就遥对着莫阡道:“感谢莫老弟来捧场,我今天就专为莫老弟作歌一曲。不知莫老弟喜欢什么样的曲子?” 莫阡微怔了一下,大声道:“还请风兄为我作首豪放不羁,听了又让人回味无穷的曲子。” 天风略一沉吟,开口唱道:“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 这支《沧海一声笑》一出口,大厅内似乎就只有天风一个人了。直至天风唱完好久,叫好声才突然响起,而莫阡看向天风的眼神中终于多了一丝别样。 “书接上回——”天风开书了。 就在天风快说完书时,莫阡招过小力巴,小声道:“叫你家老板娘多准备几个小菜与好酒。”说着塞到小力巴手中一整块条币。 感觉手中沉甸甸的压手,小力巴低头看了一眼,就惊的站在那不动了,这——这都是赏的?金条币与铜条币,相同大小,只是薄如树叶,所以又有金叶子之称,为方便携带,一般会五十条币绑成一砖形的小长方块,一百条币绑成一扁方的大方块,莫阡给的这一块,正是五十片金条币绑在一起的小方块,还都没有拆开。 小力巴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金子,现在这位客人一下就赏了这么多,怎么能不吃惊。莫阡轻推了小力巴一下,小力巴这才反应过来,连声称谢的退走了。 老板娘看着小力巴放到吧台上那块绑成小金砖的金条币,眼中并没有喜悦,反而多了一丝凶狠。只是随手收起金条币,就让小力巴去后院告诉自己的两个厨子丈夫准备小菜。 书场一散,老板娘看着天风与莫阡携手上了天台,转头向在门口探头探脑的赫长看去,赫长冲老板娘,点了一下头就放下门帘不见。 天台之上,天风与莫阡坐下,莫阡看着天风道:“越与风兄接触越多,越发现风兄的才艺无双。” 天风道:“不敢当,只是随性而作,登不得大雅之堂。” 莫阡道:“风兄不必客气,以风兄的才能,如在在这一国之中选一个位置,不知风兄觉得那个位置适合自己?” 第九十三章:抢婚 天风笑道:“馕饼店里的伙计最适合我。” 莫阡道:“以风兄的才能,做一个伙计不是太过委屈了吗?”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随遇而安,平安快乐才是我喜欢的。来,喝酒!” 说着天风举起酒杯。 莫阡也举起酒杯,却叹了口气道:“我还作不到风兄这样洒脱!” 青铜杯碰到一起,酒花飞溅,两人一饮而尽。 莫阡放下酒杯道:“风兄,你说这天下真的有倾城倾国的美佳人吗?” “有啊,布娅城的公主就是这样的佳人。” 莫阡微微一笑道:“我听说天风兄也只是看了一眼画像而已。并没有见到公主本人。” 天风看着面前这个莫阡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看他有些眼熟,这人与画像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难道这人是公主? 看到莫阡的面孔虽然也是白皙俊美,但细看之下,那皮肤并不细腻光滑,反而有些粗糙,如同磨沙一般,似乎是久在室外的淋风沐雨,并不象养在深闺的娇娘。 再看到莫阡纤细手掌上还有着明显的老茧,马上就打消了莫阡是一国公主的想法。长相相似也可能是与公主家有些血亲关系吧。 于是回应道:“虽然只看一眼,但公主的天生丽质已印在脑海中,想来那公主会比画像美上百倍千倍。” 莫阡面带笑容,低下声来偷偷问道:“你想不想看看公主真正长的什么样子。” 天风没说话而是看着莫阡。 “我们潜入皇宫去看看那公主长的是不是比画像美上百倍。” 天风翻了一个白眼道:“你想看你去,我不去。为了看一眼公主冒着被杀头的危险不值。” “倾城倾国啊!你不心动?” “命都没了,就是倾天也没用。” “风兄你还是戴上胡须吧。你人虽年青,可你的心早就比戴上胡须还老。” 天风叹了口气道:“唉!我其实只想好好活着,舒舒服服的混日子到死就很开心了,没有想其它的东西。” 莫阡看了一眼天风道:“这就是风兄的抱负?我——” 莫阡说着突然两眼发直,神色木讷,一下趴在石桌上不动了。天风心中奇怪,这莫阡是怎么了,可这时却发现自己的行动也变的缓慢起来,似乎连思维也开始凝滞。 眼角中见到老板娘从楼梯口处上来,天风强打精神,想向大姐招唤,却头一沉,趴在桌子上不动了。 当天风再一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赤条条的坐在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木桶里,一抬头,正看到的是老板娘那双有些戏虐的脸。天风有些茫然的问道:“大姐,我这是怎么了?” 老板娘笑道:“按照力族的习俗。大姐帮你抢了一门亲!” 天风脑子还有些迟钝,茫然的问:“抢亲?抢谁啊?” 老板娘戏笑道:“你真是笨死了,就是那个叫莫阡的女人。你们不是很谈的来吗?今晚就是你们成亲的好日子。姐姐都帮你准备好了。” 天风使劲的晃了一下脑袋,迅速的理了理头绪,发现自己脑中依旧乱麻一团。不由疑惑的问:“大姐,这是怎么回事?莫阡呢?” 老板娘道:“怎么回事就不用问了,莫阡就在你的房间里,你现在就去与莫阡圆房,明天起来,她就是你的女人了。快去吧,” 还没等天风反驳,只见老板娘伸手就把天风从木桶里提了出来,天风想反抗,却发现自己身上并没有多少力气,而且全身一丝不挂的不由得大窘。忙叫道:“我自己来,我要穿衣服!” 老板娘笑道:“就你这小身板,姐姐才不喜欢呢,用不着害臊。” 说着用一大块干净的麻布在天风身上随便的擦了擦,就提着光溜溜万分窘迫的天风,走到石楼的后门,直接丢了进去。 还对里面的天风小声的喊了一句“你就放心大胆的在里面折腾吧,我与你姐夫帮你守护石楼。谁也不能进去。” 说完就呯的一声关上了后门。 坐在冰凉梆硬的石头地面上,天风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忙站起来,光着身子站在黑暗无声的石楼里,天风一个激灵。 恢复运转的大脑整理着发生的事情,很快天风头脑中就有了点头绪,似乎是老板娘看到自己与莫阡相谈甚欢,就迷昏了两人,按照她们力族抢亲的形式,准备为两人抢亲成婚。 听大姐的说法,莫阡似乎在自己的房间里,自己被大姐弄醒还帮自己洗了个澡,连衣服也不穿就把自己丢到屋里。 这是什么野蛮的婚礼啊?也太野蛮,太离谱了,但想到自己在大王森林中时还有更野蛮,更离谱的,这抢亲已经是非常文明了。可不管怎么样也得问问当事人愿不愿意,特别是自己,竟然连一点点的心理准备都没有。简直是离了大谱。 所幸还没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天风决定先去看看莫阡,再解释清楚,应该没什么事,莫阡是女人,天风心中隐约有猜测,特别是那一夜争斗,拉开了她的头巾,还打散了她的长发。 现在她一直是扮成男人的样子。只是自己还没看过她女人时的样子。只是相谈甚欢,离谈婚论嫁还远着呢。 另外自己也要找衣服穿着上,这么光着身子四处乱跑可不象话,但衣服都在自己的房间,而莫阡也在自己房间,只希望不要发生太过尴尬的事情。 天风这样想着,就向楼上走去。上楼梯虽然没有灯,但这不是问题,因这条楼道每天走上无数遍,就是闭着眼睛也能找上去。 漆黑一团倒也好,省去了自己光着身子上楼的羞耻之心。不大一会,天风就来到三楼。一扇后隐约有光透出,那正是自己的房间。 天风小心的走到门前,侧耳细听了一下,屋内安静的狠,推开一点门,从门缝处向里面看去,床头一盏油灯安静的燃烧着。床上似乎躺着一个人,看的不是很清楚。想来应该就是莫阡。她一动不动,似乎还在昏迷,没有醒来。 天风稍微放心,自己的换洗衣服都在床里的一个包裹之中,趁着莫阡没醒,不惊动她,自己小心一点过去找出衣服,穿好后,再叫醒莫阡,向她说明事情原委。事情就算妥了。天风这样想着。 第九十四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天风小心的向床边走去,远远的就看到灯光下床上睡着的果然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但天风并没有停下来,依旧向床边走去。 就在距离床边只有几步远时,突然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人影,一把明晃晃的细剑直向天风腹部刺来,进屋前就恢复了力气的天风,本能的身子一拧,避过剑锋,左手探出,一把抓住握剑的手腕。同时右手挥出,来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天风捏住了脖子。 就在天风准备手上用力捏断刺客的脖子时,一片灯光撒在刺客的脸上,天风“噫?”了一声,手上力道一松,并一把推开刺客,就在推开刺客的一刹那左手还下了对方的剑丢在一旁。 随着“当啷!”一声细剑落地的声音,刺客也踉跄的停到了床前,她急忙伸手到脖子上揉捏,口中干呕。尽管天风已及时松手,但依旧差点捏断她的脖子。 天风看着刺客吃惊的问道:“尚霓!你怎么在这?” 尚霓强忍的不适,瞪着天风道:“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呢?” “这是我的房间,我当然在这。” “你为什么不穿衣服?” “我——” 天风一时语无,现在的自己还真象个要干坏事的流氓,这事还真不好解释,既然如此,那索性不解释了,自己到床上拿了衣服穿上,比光身子站在这给她解释原由更有说服力。 于是不耐烦道:“到一边去,别挡着我的路。” 尚霓横眉竖眼道:“堂堂风族长,竟然干这种龌龊之事。” 听到尚霓这么难听的话,天风一皱眉,也不说话,直接伸手就把尚霓推到一边。去床上找自己的衣服。 然而天风只是往床上看了一眼,就呆住了。跳动的昏黄灯光之下,披散开头发的莫阡,双眸轻闭,略带红晕的脸上绽露着娇羞的妩媚动人笑容,凸凹有致的身材婀娜多姿,如贵妃醉酒般的卧在床上。 玉体横陈的洁白肌肤泛着象牙的光泽,宛如沉睡的女神。天风目不转睛的看着莫阡,呼吸有些急促。站在那如同痴儿一般。 尚霓突然站起来,愤怒的扑过来,却被天风伸出手臂一把按在床边一动不能动弹。 无奈的尚霓央求道:“天风,你占有我吧。不要碰她好吗!” 尚霓看着天风,一会愤怒,一会嫉妒,一会又害怕他伤害公主。不知过了多久,只见天风终于收回摁着自己的手,向公主伸去。尚霓似乎得到了解脱,但胸中的怒火却更加热烈。 然而尚霓并没有看到自己所想的事发生,天风只是慢悠悠的把公主搬移了一些,从公主后面拿出了一个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些干净的衣服,尚霓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天风他——他竟然穿上了衣服。 天风穿好自己的衣服,四处察看却没有看到莫阡的衣服在那里,就把自己包袱里的衣服拿出几件堆在床上。 转头声音平静的对尚霓道:“你帮她把衣服穿上,我一会再过来。” 尚霓冷冷道:“你不用过来了,我帮她穿好衣服后,就带她离开。” 天风冷冷道:“我对你不放心,你必须在这等我,我要她清醒后,自己确认安全再离开。” 尚霓气愤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天风郑重道:“因为莫阡以后是我的女人了。” 说完转身离开房间。 尚霓看着天风离去的背影,先是一阵错愕,随后又看看躺着的公主。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 过了片刻,尚霓垂头丧气的拿起天风的衣服,把公主的身子扶起来,正要给公主穿衣服。眼睛无意的扫向公主的脸,却发现公主正别有意味的看着自己。不由得吓了一跳。手中的衣服都不小心掉到了床上。吃惊的问道:“公主!你没有昏迷?” 莫阡道:“如果我连力族古缓的这点小把戏都不能抵抗。那我这大公主的名号不是白叫了吗?” 说着拿起天风的衣服自己穿了起来。 尚霓有些结巴道:“那你怎么不反抗?还任由他们污辱你?” “我就是想看看这力族的余孽想干什么?还想看看这个天风的性恪,还有他是不是我需要的人?” 尚霓有些后怕道:“如果天风刚才趁你昏迷时霸占你那可怎么办?” 莫阡道:“如果他真的敢对我动手,他现在已经死了。” 尚霓道:“天风刚才说你是他的女人——” 莫阡笑道:“这个天风确实是很特别,我很喜欢,不过我还要最后考验考验他才行。” 尚霓偷问道:“公主,如果考验过了呢?” “如果通过了,我不介意让他做我的男人。” 尚霓急忙道:“公主,你知道皇室的规矩,你不能娶外族人啊!” “成为女王后,我确实不能娶外族人,甚至都无法给他一个名份。但这并不妨碍让他做我的秘密情人!倒是霓姐你似乎与他关系很不一般啊” 尚霓连忙道:“公主误会了,我与他只是普通的关系。” 莫阡笑道:“霓姐不用解释,如果你真有什么想法,那就告诉我,我一定会尽量满足的。” 尚霓苦笑道:“公主不要笑话我了,他对我没有兴趣!” 莫阡说着话已把衣服穿好,在地上转了一圈看看,虽然显得肥大了一些,但还算合体,于是道:“霓姐,我们走吧! 尚霓道:“公主,你就这样走了?” 莫阡笑道:“我要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养足了精神,如果他真的象你说的那样一诺千金,明晚再来之时,就是我收服天风之时!” 尚霓一脸讶然。 第九十五章:大公主的誓愿 莫阡与尚霓从楼下走下来。石楼一层的大厅里,灯火通明,天风孤身一人坐在桌子前,似乎是陷入了沉思。 见到两人下楼,天风起身走过来。四目相对,默默无言。尚霓看看天风又看看公主。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只得陪着寂静无声。 莫阡看着天风,眼中并没有生气与愤怒,而是流露出赞赏与满意,而天风看着莫阡,眼中更多的是疑惑与关爱,床上的莫阡不管是身材与相貌都非常符合天风心中理想情人的标准。 疑惑的是自己与这莫阡并非一见钟情,只是相交几天,相互间皆有隐瞒与试探。彼此了解也不深。可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呢。 尽管天风疑惑,但当天风看到莫阡时,身体的反应不会骗人。那是天风来到大王森林后,发现身体的状况后,隐藏在羞耻心底的最大奢求。 莫阡就是那个自己要找的那个女人,这毋庸置疑,莫阡也必须成为自己的女人。这是天风从心底发出最坚决的呐喊。也是天风第一次为自己定下的目标。 有了这样的心思,天风再看莫阡时,眼神就变得不同起来。这就是自己的女人?这确实是一个自己满意的女人。这就是我的女人! 好一会,莫阡看着天风戏笑道:“风兄今晚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天风不好意思道:“家姐行事鲁莽,希望莫老弟——哦!莫妹——哦!——莫怪!” 天风一时之间,竟然也不知如何称呼的好了。 莫阡看着天风的窘迫样,贴心道:“我怎么会怪呢,这让我看清你的人品,我高兴啊。” “对了,我要回去了,明晚,我再来喝酒,不过酒要好酒,莫要再放其它的东西了。” 天风尴尬道:“一定,我们一醉方休。” 莫阡笑道:“明天你就不要说书了,好好休息,保持体力。知道吗!” 说着对天风递了一个别有意味的眼神。就带着尚霓向前门走去。 看到莫阡那撩人的眼神。天风的心第一次咚咚咚的跳个不停。一时愣在那里,好梦成真? 尚霓打开门栓,推开大门,却见肉厨子黑力手持两把剁骨刀,凶神恶煞的站在门口。不由得吓了一跳,见推开门的是莫阡与另外一个不认识的女人,黑力也吓了一跳。 黑力手持双刀,一时不知是拦下两人还是让路,正在犹豫之时,石楼的后门一开,老板娘走了进来,对着前门的黑力喊道:“黑力,让到一边!” 黑力听了,马上收刀,站在一旁,把路让开。 尚霓与公主莫阡走出石楼,消失在皎洁的月色之中。 黑力关上前门,提着着两把刀走进来,默默的站在老板娘的身后。 老板娘看了一眼还沉醉在美梦中的天风,叹了一口气,道:“小弟啊!醒醒吧!” 天风看了一眼老板娘道:“大姐,怎么了?” 老板娘不敢相信道:“你爱上她了?” 天风想了想,尽管天风知道这不一定是真爱,但还是点点头,因为他别无选择。 老板娘道:“我错了,我不该让你碰她,莫家就没有一个好人。你去收拾一下,我们趁着天黑离开这里吧!” 天风诧异道:“大姐!为什么要走?我与莫阡约好了明晚再见的。而且她并没有怪你在酒里下药。” 老板娘道:“你可知道她是谁?” “莫阡啊!” “没错她是叫莫阡,她没有骗你,但你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吗?” 天风想了想,虽然之前自己对各种迹象有些猜测,但看到象丫环一般跟在她身边的尚霓后。天风哪里还能不知道莫阡的真实身份。于是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应该就是地族的大公主,我为她作美人词的那个画中人。” 老板娘吃惊道:“你知道她是谁,你还敢爱她?” 天风苦笑道:“爱一个人,还要管她的身份是谁吗?” 听到这话,老板娘嘴角抽搐,一时间竟无言以对。好一会才用沉痛的声音道:“在我还小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力族的一切毁灭在地族大公主之手。从此我亡命天涯,苟活于世。” “黑力的黑族,赫长的赫族也同样的是被地族大公主消灭的。地族大公主灭掉的部族不计其数?地族大公主就是恶魔的化身,毁灭的代名词。是所有部落想得而诛之的死敌。现在你还敢爱她?” 天风皱眉道:“莫阡还很年青,刚成年的样子,她怎么会做出这么多灭族的事来?” 早就走进屋内站在老板娘身边的赫长道:“不是现在的地族大公主做的,是上一代地族的大公主做的,上一代的地族大公主就是现在的布娅女王莫伊。” 天风道:“上一代的恩怨不关莫阡的事。” 老板娘道:“上一代的恩怨确实不关莫阡的事,而莫阡与现在的女王莫伊也不一定是母女的关系。可是你知道地族大公主代表着什么吗?” 天风看着老板娘有些茫然的摇头,似乎地族大公主这个名子中隐含着许多自己所不知道的秘密。 老板娘道:“地族大公主并不是由女王的亲生女儿继承而来,而是由地族的长老们从皇室成员的子嗣中选拔出来的。所有被选中的孩子都会被带到地族的祖地,接受长老们的调教直至成年,最终再选出最优秀者,在祖地内发下自己的誓愿后,就可以离开祖地,回到布娅城后,男子成为布娅国的太子,女子成为布娅国的大公主。只要他们完成他们在祖地中立下的誓愿就可以成为新的王。” 天风道:“这样说来莫阡与现在的女王没有太多的关系,也就没有太多的仇恨,这不是更好吗?” 老板娘道:“这与仇恨无关,只与大公主在祖地的誓愿有关,每一任大公主的宏图大愿。都是这天下人的灾难。” “现在的莫伊女王在成为大公主时,立下的誓愿就是清除掉一百个千人以上的异族。她做到了,也成为了女王。” “我们这些苟活者与死掉的那几十万亡魂族人都是大公主誓愿的牺牲品。就是这样!莫伊女王还是历任大公主中立下的誓愿最轻,最小的一个。” “现在莫阡成为了布娅国的大公主,你知道莫阡在地族的祖地发下了什么样的誓愿吗?” 第九十六章:莫阡的赌注 老板娘身后的黑力,愤愤道:“每一个地族大公主都是杀人的恶魔,是所有部族的仇敌,没有例外的。” 赫长道:“山野的小孩都知道,布娅国的王没有一根手指头是干净的。布娅国的王座是用尸骨与血肉砌成的。” 听了老板娘的描述,天风才知道布娅国的大公主竟然是这样的存在。可是莫阡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错过她,自己的人生恐怕没办法完整。有缺憾的一生又有何乐趣呢。 天风略一思量就抬头对着老板娘道:“大姐,你们离开吧。我一个人留下来,莫阡是我的女人。我不会放弃的。” 黑力与赫长瞪大了眼睛,天风这小子怎么这么执拗啊。这都不放弃? 老板娘默默的看着天风,沉默了好一会,却笑了。道:“既然你不愿意走,那么姐姐就陪着你。反正这东躲西藏的日子我也过够了。” 说着转头看着黑力与赫长两人道:“你们两人有什么要说的吗?” 黑力与赫长相互看了一眼,道:“我们是你的人,命也是你的。” 老板娘大笑道:“好,这才是我的男人!” 转头对天风道:“姐帮你,把这小娘们弄到手。” 天风有些无语道:“大姐,她是我的妻子,将来也是你的弟妹。” 老板娘笑道:“怎么?现在就护上了?既然是你的妻子,我给你创造了这么好的机会,她离开时怎么还是一个处子。” 风看着黑力与赫长听了老板娘的话,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看着自己。天风无奈道:“爱情没有阴谋诡计。要用也只有用阳谋才可以。我怎么能用强迫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爱人呢?我要的是两情相愿。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爱。” 黑力与赫长由一脸的不敢相信变成了两张鄙视的脸。他们看不起天风。觉得天风扭捏作态,太不痛快。 只有老板娘一脸婉惜道:“看不出,你还是个这么多情的种子。只可惜莫阡这座山可不是一般的山,有你的苦头吃啊!” 天风一脸坚决,内心里却是充满了无奈,暗自想着,我也不想这样啊,可是命运不允许我选啊! 第二天,炖肉馕饼店,停业一天,但店里的忙碌却是一直没有停下来。天风第一次手足无措的等待天黑,希望莫阡早一点过来。 虽然这是命运安排,但从天风内心中也对莫阡也有着极大的好感,莫阡的体形与相貌都是天风理想的梦中情人的样子,甚至还有超出意料之外的感觉。莫阡豪爽的性恪又让两人相处融洽丝毫不觉拘束。 更重要的是莫阡对自己也有好感,不但对大姐的鲁莽不生气,还主动约自己今晚小饮。特别是莫阡昨晚说过的那句好好休息,保持体力的话与离开时向自己抛的媚眼。让天风不由得浮想联翩。 尽管度日如年,时间还是来到了晚上,莫阡来了,依旧是年青男子的打扮,并不是女妆。这让天风很是意外。 同行的还有尚霓,尚霓女儿装,两人走在一起如同一对俊美的年青情侣,很是亮眼。原来尚霓应该也是与莫阡同来的,只不过没有现身,否则昨晚也不会突然出现在天风的房间。 天台上,天风看着男装的莫阡,有些诙谐道:“我今天是叫你莫老弟呢,还是叫你莫小妹呢?” 莫阡道:“我喜欢你叫我莫老弟,就叫我莫老弟吧!” 天风道:“这样叫是不是感觉象是兄弟啊!” 莫阡看着天风一本正经道:“我可是很想与你作兄弟,但风兄好象对我另有企图!” 天风早已不是那个青涩少年的年纪了,面对莫阡的直白,天风也厚着脸皮单刀直入道:“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对姑娘一见倾心,非你不娶!” 莫阡看着天风,目光锐利,似乎想从天风的眼中看出些什么,但看着看着,脸上却泛起红晕。慌忙的转过头去。 尚霓面对两人的表情似视而不见,拿起酒壶为两人各倒了一杯水酒,随后就顾自的吃起满桌精心准备的小菜。 莫阡拿起酒杯,道:“风兄,我敬你一个,一会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天风心中诧异,莫阡这话什么意思。似乎与自己认为的有一些出入。不由得皱起眉头,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莫阡道:“我已明白风兄的意思了,我听说风兄一诺千金。不知此话是否当真?” 天风道:“男子汉大丈夫当然是言出必行,一诺千金。” 莫阡道:“那就好,我想与风兄切磋一下武技。不知风兄是否愿意应战?“ 天风想起自己曾与她打过两次,皆是不分胜负,不由得诧异道:“我们还有必要打吗?” 莫阡却道:“当然要打,还要全力以赴的打,普通的切磋没什么意思,不如我们就下些赌注,一战分出个胜负输赢如何?” 天风皱眉道:“什么赌注?” 莫阡道:“如果我输了,那我就如风兄所愿,嫁与风兄为妻。” 天风道“如果你赢了呢?” “如果我赢了,那么风兄就要服从与我,听我的指使二十年。当然如果风兄表现出色,我会考虑娶风兄做我的男人也未尝不可。不知风兄意下如何?” 听了莫阡的话,天风一股凉气从脚底升到头顶,原来自己真的会错意了,听莫阡这意思,她只是想招揽自己成为她的手下。似乎并没有对自己有多余的感情,怪不得她要与自己以兄弟相称呢。 想想也释然了,人家一个堂堂的地族大公主,未来的布娅女王跑到这炖肉馕饼店来,只是想招揽一名得力的手下,你还真的自作多情,以为是来跟你谈恋爱的呢! 思索片刻,天风哑然失笑,心中暗道:我天风的命怎么就如此之苦啊。即使这莫阡对自己没有半分感情,可自己又有的选择吗,命中注定的人,还怎么选。于是道:“我天风一诺千金,不知公主也是否言行一至呢?” 莫阡笑道:“你若一诺千金!我定言出必行!” 天风道:“那就依公主之言!我天风应战了!” 第九十七章:爱情的战争 两人同时举杯,相敬而饮。随后两人离开石桌,到一旁空旷处,遥遥相对,四目相视。尚霓也停下吃菜的动作,看着将要动手的两人,公主说今晚要收服天风,原来要打一架,从武力上与赌注上吃定对方。 尚霓虽然不知道莫阡公主在地族的祖地立了什么誓愿,但从地族及皇室内所有高层都受了刺激般的激动不已,尚霓就知道莫阡立下的誓愿恐怕不是历任大公主的誓愿所能比的。 而莫阡之所以敢在地族的祖地立下这样的誓愿恐怕很大原因是因为他已是高级地战士,高级地战士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那都是传说中的存在,这才是莫阡对自己实力自信的来源。 想到天风就要被公主收服,尚霓心中还有一丝惋惜,要是当初自己能收下天风那该多好啊。 莫阡看着天风,满眼炙热,这些天的交流,她发现天风的见识广博,见解独到,即使族内那些学识渊博的老长老都没法比。至少那些已老成秃顶的长老都作不出天风这样精彩绝伦的诗来,而天风张口就来,几乎都不假思索的就脱口而出。 更让她惊艳的是听尚霓说,这个天风武技高强,曾在大王森林中所向披靡,根本就没有对手。这才杀出了一个风族部落。 如果天风武技也真象尚霓所说的那么厉害,那把这样的人收在手下,可比那个小天巫强上百倍,自己的大事可成矣! 天风看着莫阡心中万般柔情与无奈,就是这个女人,自己命中注定的人,自己一直想象着爱情的种子应该用爱与真情来浇灌,没想到,到头来还是要用拳头来解决。 也罢,就先用拳头征服莫阡,以后再慢慢培养感情吧。 看到对方眼中的敌意渐浓,两人同时挥出一拳,“嘭!”的一声闷响,两只拳头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两人同时退了一步,再看对方时,两人眼中皆是吃惊。只是一拳两人就都摸清了对方七八成的斤两。 两人都吃惊的发现对方并不比自己差多少。四目相对时有狂热的火光迸溅。又同时向对方扑去。 本以为两人很快就会速战速决的尚霓,吃惊的发现,两人竟然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这个天风竟然也是高级地战士!天啊!这要是莫阡输了,疯了的人可能不仅仅是莫阡,恐怕整个地族,整个布娅国都会疯了。 尚霓呆呆的看着两人拳拳到肉的硬碰硬,这哪里是比试,这是拼命啊。尚霓第一次发现自己为公主介绍天风可能不是一件好主意,一但莫阡有点闪失,那天可就塌下来了。 只是转眼间两人就交手几百拳,没有躲避,只有格挡与对击,因为两人都不想弱了一丝攻伐的气势。 莫阡越打越是狂野,精神是高度的兴奋,这是一场她从来没有碰到的战斗,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碰到过对手,更没有想到过失败,所以在与天风对赌之时,想都没想就说出如果败了就嫁天风为妻。 现在她遇到了对手,但她想到的却不是失败,而是热血沸腾的激动。终于可以畅快淋漓的放开手脚一战了。这才是自己渴望的一战。莫阡战意熊熊。 天风却越打越是心惊,交手后天风马上就意识到了一错误,那天与自己交手不分胜负的黑衣人绝不是莫阡,而是另有其人,虽然两人身材相差无几,但是作战的风格却完全不同,黑衣人灵敏迅捷,如同一只幽灵般的豹子。而莫阡却霸气外露,大开大合,就如一只正面搏食的雄狮。 莫阡的每一击自己都必需全力以赴才能化解。更让天风心惊的是莫阡的力量竟然隐隐比自己强上一丝。天风不明白,莫阡这样纤细的身材怎么会暴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 在莫阡的一阵暴风雨般的强攻之下,天风竟然一步步退到天台的边缘之处,而不自知。 尚霓眼看着被公主逼到天台边缘的天风在接了公主一拳后,一脚踏空,掉下楼去,而莫阡依旧穷追不舍,跟着跳了下去。尚霓惊慌的也跟过去。 后院内,两个厨子心不在焉的准备的食材,老板娘指挥着小力巴正准备把几盘小菜送上楼去,突然听楼顶上有“嘭嘭!”的声响,抬头看去,只见上面有人影晃动,似乎有人在上面打了起来。 老板娘喃喃道:“不是约会吗,怎么打了起来。” 话还停,就见一个黑影从上面跌了下来,黑影在空中身子一拧,腰眼一用力,就宛如一只狸猫般,“嘭!”的一声,稳稳的站在地上,然而就在黑影刚刚站在地上时,楼上又一个黑影飞扑下来,两个黑影不分说,直接就打斗在一处, 老板娘四人呆滞片刻,仔细分辨,才发现这两个打的不可开交的人竟然是天风与莫阡,这一发现更是惊愣了四人。 从没有人想到天风竟然还会武技,竟然武力还这么利害,另外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莫阡是他爱人吗,怎么两人打起来了。 尚霓见两人到了楼下,还没有停止,依旧在打,心中稍安。也飞身跳了下来,老板娘凑过来小声的问:“两人怎么打起来了?” 尚霓的说:“两人对赌,以胜负决定谁属于谁!” 老板娘微笑道:“怪不得呢?” 尚霓看着一时分不出胜负的两人,又小声道:“我离开天南关时,要带你走,你却说再等等,现在等到了,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老板娘平静道:“顺应天意!” 尚霓沉默了一下,小声道:“我知道了!” 片刻后,尚霓道:“你这个小弟是那群野人的族长!” 老板娘道:“我管他是谁,我只知他现在是我的弟弟。” 尚霓道:“你弟弟要变成别人奴隶了!” 老板娘看着打成一团的两人,问道:“他们对赌的什么?” 尚霓道:“你弟弟胜了,公主就嫁给他。要是公主胜了,你弟弟为奴二十年!” 老板娘鄙视道:“小娘们,心够黑的。” 尚霓并没有接话,反而小声说道:“过段时间,你们找机会离开这里吧,这布娅城不太平!” 老板娘有些愤愤不平道:“这天下都是地族的地盘,我还能去哪?死不了就努力的活着吧!” 尚霓没有说话,脸上却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哀伤。 第九十八章:没有谁胜谁负,只有两败俱伤! 东方泛白之时,天色放亮之时,两人终于停了下来,莫阡眼中的战意依旧深厚,天风也的眼神也亮的吓人。莫阡看着天风道:“风兄,我们明晚再战如何?” 天风道:“随时奉陪!” 听到天风如此说,莫阡并不多言,带着尚霓扬长而去。 老板娘与厨子及小力巴围了上来,这里的天风,精赤着上身,站在那里,神色凛然,宛如一把出鞘的长刀,当然如果不是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淤肿,还有肿成圆的脸,及抖动不止的两支手臂。都以为天风是走下战场的英雄呢。 黑力与赫长两眼冒光的过来,大呼小叫“行啊,天风!平时看你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这么能打。”“能跟地族大公主打个平手,虽然被打的很惨,但也够吹嘘上几年的了。” 小力巴一脸惊吓的看着天风,见天风没有看自己,小心的用手指头去戳天身上那淤青成紫色的地方,似乎在确认那是不是涂上去的黑色颜料。 老板娘心疼道:“你看看——你看中的小娘们,下手这个狠,一点都不知心疼人!你说你还要她干什么!” 天风有些沙哑而又有些无奈的声音道:“她是我命中注定的女人!” 老板娘没好气道:“我看你就是欠揍,还是打的轻,没有把你打醒!” 天风有些尴尬道:“我累了,我要回去洗一下,好好休息,明天见还要再打呢!各位!再见了!” 说完也不管众人的数落,去提了一桶水就上楼去了。 老板娘看着天风的背影,摇头道:“真是作孽啊。这么聪明的人,遇到个女人怎么就这么迷糊呢?” 寂静的街道上,两个行人步履匆匆。突然莫阡“哎哟!”身子一软向地面栽倒下去。一边的尚霓眼明手快的挽住莫阡,并焦急的问道:“公主!你受伤了?” 莫阡稳了稳心神,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道:“那个天风还舍不得我受伤,我只是太累了!” 尚霓皱眉道:“我一直看他被你压着打,难道公主不是他的对手?” 莫阡道:“他有所顾及,缚手缚脚的,当然会被我压着打,如果他放开手脚,我就败了。” 尚霓奇怪道:“我看他非常想赢公主,怎么又不敢放手一博呢。” 莫阡道:“我败了也就是死了,而他也会重伤。他不想要这个结果。” 尚霓吃惊道:“这么说,公主不是他的对手?” 莫阡道:“那倒不一定,我的力量比他大上一些,但他的耐力比我强一些。如果开战即是以死相博,我完全可以杀死他,但我也会重伤,但是时间一长,我的力量不继时,他也能杀死我,但他也要重伤。这两个结果,即不是他要的,也不是我要的。所以我们还一时难以分出胜负。” 莫阡说着迈步向前走去,却又两腿一软,若非有尚霓扶着就栽倒在地了,莫阡道:“霓姐,背我回去吧。我要好好休息,明天再战!” 尚霓把莫阡背在身上往回走去,一边劝说道:“都这样了,就不要再打了,反正没有分出胜负,那赌注也就不算数了。这样不是更好?” 莫阡道:“天风是我出世的第一个目标,是我的第一战,也打的痛快淋漓!我一定要征服他。如果我连他都无法征服。那我又有什么脸面做这布娅国的女王!” 尚霓叹惜一声不在说话。 炖肉馕饼店的石楼内,天风躺在床上睡的如同婴儿,虽然因为身上淤青的伤痛不时的痛苦的抽搐一下,但大多数时还是表情愉悦,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似乎某一种奢求得到满意。 老板娘来看了几次,想叫他起来吃些东西,但看到天风那香甜的睡眠,实在不忍叫醒他,就又默默的退了出去。 终于在过了一天一夜后的清晨,老板娘又一次进入天风的房间。见天风已从床上起来,看着天风精神抖擞,而且身上脸上的淤青大多都消失不见后大为诧异。自己这个弟弟是铁打的人不成,怎么睡了一觉精神好也算正常,这伤怎么也好的这么快。 天风笑道:“我只是太累了,身上的伤都是些轻伤,并不碍事。” 老板娘鄙视道:“这时你还在为她说话,我看她身上就没几处淤青,反到是你全身淤青,你舍不得打她,她可是舍得狠下心来打你。就没见你这么傻的人。” 天风道:“莫阡下手虽狠,却也留了情,并不想真的伤了我。” 老板娘懒得跟天风争辩,就没好气的说:“出来吃饭吧!我看你早晚得折在这女人手中。” 天风只是笑笑,也不答言,跟着老板娘姐姐出去吃饭。 转眼间来到傍晚,接连几日谢客关门的炖肉馕饼店,怕引起烦躁的听书人不满,不得不把石楼里的灯都熄掉,造成关门休息的假象,又怕公主见前面石楼黑暗一片以为没人,还特意让小力巴站在石楼前等着公主莫阡。 老板娘等人,虽然嘴中与心里仇视公主,但因为天风的原因,依旧重视公主的到来。于是在石楼的后院,收拾干净,摆开桌椅,准备了丰盛的酒菜,等候公主。 天色将黑时,小力巴就兴高采烈的引领着公主莫阡与尚霓来到后院,别人对公主有看法,小力巴却非常喜欢公主,因为公主每次来,都会给小力巴赏钱,公主出手,向来都是金条币,而且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把。 老板娘看着眉飞色舞的小力巴,每只手都紧紧的攥着十几根金晃晃的条币,蹦蹦跳跳的从石楼后面跑出来,不由得摇头,这孩子是彻底的被莫阡这小娘们收卖走了。 虽然自己是老板娘,所有人都要听自己的,但这个小力巴是个例外,表面上他也对自己言听计从,但在这孩子心里,他真正听话的只有天风一个人。 天风讨厌的他就讨厌,天风喜欢的他就喜欢,天风喜欢莫阡,小力巴也就无条件的喜欢。他才不管莫阡什么身份呢。 小力巴跑过来把金条币放到老板娘手中,老板娘心中稍安,还算知道规矩,店里所有收入包括赏钱统统要上交到老板娘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藏一个条币。 然而老板娘马上就又生起气来了,小力巴交完钱后,就兔子一般的跑回去,站在石楼后门处,弯腰伸手卑谦的做着请的动作。 这个动作是天风作伙计时常在店门口请客人进店吃饭时的动作。后来天风开始说书了,小力巴就学着天风的动作做起了小伙计,可是每次都是稍稍弯腰的请的动作,今天这腰怎么都快弯到地上去了,马屁精! 第九十九章:一见钟情 随着小力巴一个“请!”字出口,从门里走出两人,正是莫阡与尚霓,看到两人时,老板娘蓦的一愣,心中暗道:“好标致的美人!” 只是淡淡的妆点,简单而适体的衣着,就从昨夜英俊青年变成不凡的神女。就连本就让人惊艳的尚霓都在一旁变成了陪衬。看来小弟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 回头看去,只见黑力与赫长已如木头人般看的发呆,老板娘不由得火往上撞,伸出两手在两人腰眼处一拧,两人同时龇牙,还没叫出来,就被老板娘喝道:去石楼前门守着去,不要让外人进来。 两人一口气吸到嘴里,看到老板娘吃人的目光,愣是没敢叫出来,相互看了一眼,乖乖的去外面守门。 老板娘又没好气的对小力巴道:“去楼上把天风叫下来。” 小力巴答应一声去叫天风,老板娘看着两人冷哼道:“公主今晚不象是来打架的啊!” 莫阡看着早就准备好的宴席,笑道:“古大姐准备了这么丰盛,难道是准备边吃边看我与天风打架吗?” 老板娘道:“打架倒不想看,只是想看看你是用什么手段把我的小弟迷得神魂颠倒的。” 莫阡笑道:“我可没用什么手段,是你弟弟主动迷上我的,我也很无奈啊!” 老板娘看着莫阡无言以对,莫阡说的没错,天风不知撞了什么邪,非说什么莫阡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人。 这时天风已从楼上下来,一见到莫阡也是一愣,天风也是第一次看到莫阡的女装,一时间也不由得心驰神往,。但表现还好,马上就恢复了清明,只是眼神中闪过一丝惊喜。 莫阡见了,嘴角闪过一丝得意,见快步过来的天风到了近前,她一句话不说,直接一拳擂在天风胸膛,把天风打的倒退几步。 天风反应过来举拳就要回击,却看到莫阡把头伸到自己面前,对着自己嫣然一笑。宛如一阵春风来,千树万树花盛开。天风的拳头举在空中,愣是没有舍得砸下来。 莫阡更是得意,伸手抓住天风的手腕,用略带沙哑而轻柔的声音道:“我今晚带了好酒,风兄如果不愿意打的话,那我们今天只饮酒聊天如何?” 天风点点头道:“好啊!饮酒赏佳人!” 莫阡脸上微红主动拉住天风的手腕向桌前走去,还说道:“风兄要先唱一支美人词才好!” 一旁的老板娘看了,银牙咬的咯嘣响,心想看来天风彻底被这个小娘们不可救要的迷住了。转头对尚霓道:“尚城主是跟我去前楼喝茶,还是在这里斟酒布菜啊?” 尚霓转头看向莫阡,见莫阡向自己点头,就放下手中精致的瓷坛,对老板娘道:“那就讨扰了,我去品品老板娘的好茶!” 两人向石楼前庭而去,老板娘路过小力巴身边,顺便揪住小力巴的耳朵,拉着龇牙咧嘴叫的小力巴,一同进了石楼的后门,随后“咣!”的一声把门关上。 天风与莫阡落座,莫阡看着天风道:“风兄!你我相识不长,我一直以男装出现,我很好奇你为何就认定了我是你的女人呢?” 天风那里敢说我的兄弟只有见到你,才会有反应这样的实话,就回应道:“如果我说我对公主是一见钟情!公主信吗?” 莫阡听了,咯咯咯的笑起来,一边笑一边伸手把尚霓带来的瓷坛打开,倒了两杯淡绿色的水酒,莫阡把一杯水酒推到天风的眼前,看着天风的眼睛,小声道:“风兄是看见了我的身体后,才对我(对我的身体)一见钟情的吧!” 天风老脸一红,一副被人戳破心事的表情,尴尬道:“我怎么能是那么无耻之极的人呢?” 莫阡却盯着天风道:“可我觉得你就是那个无耻之极的人!我亲眼所见风兄也想抵赖不成?” 听到莫阡说的这么露骨,想必那天她虽然在床上不能动却也看到了自己的丑态。一时更是尴尬至极,道:“公主,这事——其实——” 莫阡道:“风兄!可以叫我阡妹,叫公主显得生分了!” 天风听了心中一喜,道:“阡妹,这事——,唉!我就是垂涎公主的美色!” 被逼的走投无路,又并没见莫阡真的生气,就索性直接认了。 莫阡看着天风窘迫的样子,“扑哧!”的笑了,反而安慰道:“能得风兄的喜爱,阡妹也是万分高兴,只是当初那么好的机会,你为何又临阵退缩了呢?” 天风看着莫阡那双饱含春水直视着自己的眸子,端起酒杯,不自觉的伸到莫阡端着的杯子上轻碰了一下,在莫阡惊诧的目光中,一饮而尽。 随后天风放下酒杯后,直视着莫阡的目光,一脸郑重道:“我把阡妹当做了我一生的妻子,即使是要爱你,也是要在你清醒之时,你情我愿的爱。而不是在你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去侵犯你。” 莫阡看着天风那纯洁而执着的目光,内心里出现一丝挣扎,不敢与天风的目光直视,慌乱的把目光躲闪开。却举起酒杯也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道:“好酒啊,我帮风兄满上!” 说完就忙的倒酒,但从酒坛中倒出的酒线却在跳动。 莫阡站起来对着天风举起酒杯一副大丈夫模样,道:“我莫阡在此立誓,在我成为女王之时,必封风兄为妃。我们共饮此杯。以表——” “等一下!” 天风打断了莫阡的话。看着莫阡道:“我不会做女王的妃子!” 莫阡一脸愕然道:“你不是对我一见钟情吗,你说的这些都是假的?” “是真的,我要的是让阡妹成为我的妻子。并非是我要做王妃。” 莫阡道:“你知道我是地族大公主,是未来的女王。这事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天风道:“我做王妃也不是不可以,但女王必须只能有我一个王妃!不能再有其它的男人!” 莫阡看着天风道:“你是认真的?” 天风盯着莫阡,态度坚决道:“我不允许任何男人碰我的女人!” 莫阡诧异的看着天风,道:“你要与我独婚?” 第一百章:独婚与复婚 在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身体与男人的身体在强壮程度与力量大小并无明显区别,除了女人会生孩子外,男女地位也几乎是完全平等的。 婚姻在这里最常见的是复婚,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女人。数量上没有限制。男人娶的女人,不管好与坏,终身都不得抛弃,而被娶的女人终生却只能有这一个男人作丈夫。 同样的,一个女人也可以娶多个男人,数量上也是没有限制的。女人娶的男人,不管好与坏,同样终身都不得抛弃,而被娶的男人终生也只能有这一个女人为妻子。 这种一个人可以多次结婚娶妻(或娶丈夫)的婚姻习俗,就是复婚。 而与之相对的,也是比较少见的就是独婚。独婚就是一个男人只能与一个女人结婚,而这个女人也只能有这一个男人,两人都单独的拥有对方,这种人生只结一次婚的婚姻叫做独婚。 在这里,婚姻关系一但确认,除非一方死亡,否则终生不会改变。这里也没有离婚或解除婚姻的说法。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变成了奴隶,成为奴隶后,他或她就变成了它。它原来做为人时存续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那时,它将失去人所拥有的一切。只能算是主人的财物而已,主人拥有随意处置奴隶的权力,包括杀死它。 天风看着莫阡郑重道:“如果你不能成为我的妻子,独婚是我的底线!” 莫阡看着天风道:“这件事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现在无法马上答复风兄,可容我仔细思量后再做决定?” 天风道:“应该的,我会一直等待阡妹的回复!” 莫阡脸上露出笑容道:“风兄再为我唱一次美人词吧!” 天风看着莫阡,并没有清唱,而是朗诵起来“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莫阡道:“你朗诵的要比你唱的好!” 说完抬头看到天上的明月,皎洁而明亮,心有所感道:“风兄能否以这天上明月作诗一首。” 天风看着天上的明月,略一沉吟,就举起酒杯对着天空的明月,高声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天风吟诵完,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不知为何天风却觉一阵困倦袭来,竟然伏案不起,转眼就酣声大起。 莫阡似乎并不以为怪,却也不理会沉睡的天风,只是一杯又一杯的饮酒,脸上有悲伤之意。 转眼间一坛酒已见底,莫阡倒出最后一滴酒后,看着手中的半杯酒蓦然发呆。良久过后,把半杯酒倒入樱口之内,起身来到天风的身边。 俯首轻声道:“风兄好好休息,明日我再来找风兄把臂同游。” 说完转身离去。 莫阡与尚霓一离开,老板娘就冲到后院,见天风伏案不起。心中有些惊慌,紧跑几步来到天风近前查看,当看到天风只是酒醉沉睡后,一颗心才放下来。 老板娘同时心只纳闷,天风陪莫阡饮酒怎么自己先睡着了。莫阡走时似乎并没有醉意,不由得满脸狐疑的看向尚霓带来的精致酒坛。 老板娘拿起两人的酒杯闻了一下,不由得皱起眉头,拿起酒坛使劲的控着,终于从里面倒出一滴粘稠的酒液,老板娘伸出手指接住,放到口中仔细品味。 好一会后,长长的叹了口气,看着沉睡的天风喃喃自语道:“小弟啊小弟!又一次大好的登堂入室机会被你白白的浪费掉了。你还真不是一般的笨啊!” 第二日一早,莫阡独自来寻天风,在老板娘怒目而视与两个厨子与小力巴羡慕的目光中离开。 莫阡告诉天风说,城外有一处桃林如海,现在正是桃花盛开之季,也是观赏桃花的好时节。 天风自然应允,跟着莫阡就出来布娅城。 天青如碧,云薄似缕,春风拂面,花香沁脾。布娅城南的桃林之内,天风与莫阡谈笑风生,行于林中,一个丰朗俊逸,气度不凡,一个鲜衣美颜,举止生韵,两人走在一起宛如一双璧人。 天风行在桃花林中看着花开如海,漫山火红。不由的心中奇怪,道:“大好时节,花开正盛,这里离城如此近,什么不见有人来游玩?” 莫阡道:“这里的整座山林都是皇家的私用领地,等闲人是不敢进来的。” 天风道:“我们出来的匆忙,要是带一些吃食与酒水就好了,玩的累了就在林间,野餐休息肯定别有趣味!” 莫阡笑道:“你可知我带你来这里的目的?” 天风道:“我们不来游林赏花的吗?” 莫阡笑道:“这漫山的桃花,虽然艳丽异常,但却并不是我喜欢的,我带风兄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品尝这里的独特美酒。” 天风听了恍然而又惊喜道:“桃花酒?” “风兄也知道桃花酒?” 天风道:“炖肉馕饼店开业之时,曾经要进一些酒水,那时我打听过布娅城的各种酒水,其间就听说过有一种非常有名桃花酒。” “据说这种酒喝了不但美容养颜,还有强壮身体的功效。是一种难得的好酒。只是价钱太高,一坛难求。” “后面我说书时,想进一些名贵的特别酒水卖给来听书的豪客。就想买桃花酒,只是想买却没有买到。” “仔细打听,才知道,原来桃花酒是布娅皇族的一名疯癫公主所酿,那公主极为任性,酿与不酿任性而为,酿酒多少随心所欲。每次所酿的桃花酒功效也略有不同,但美容养颜的功效却从不缺失,每有桃花酒流入市场,都是各大店家大大出手疯狂的争抢之时。炖肉馕饼店店小名声差一直求而不得,只能望而兴叹!” 听到天风说的兴高采烈。莫阡笑道:“你口中的疯癫公主就是我的姐姐莫菱,桃花宫的宫主,此地的主人!” 第一百零一章:疯癲公主 天风愣了一下,疯癫公主既然是皇族的公主,那可不就是莫阡的姐妹吗!这才觉得当着妹妹面说姐姐有失礼仪。于是道:“我并非有意说你的姐姐疯癫!” 莫阡道:“你没有说错,我姐姐小时被雷声惊吓过,从此一听到稍大的声音就会疯疯癫癫的,为了躲避布娅城内的喧嚣就来到这桃林中居住,这里安静舒适,有桃花相伴,很适合养病。” “据说自从她来到这里居住后,发疯癫的事也变得少多了,于是就在桃花山下建了一座桃花宫准备长期居住,并自称桃花宫主。每日里闲来无事,就摘桃花酿酒。我们这次就到我姐姐的桃花宫去喝桃花酒!” 天风听了大为高兴,当即也不在留恋这艳丽壮观的花海,与莫阡沿着林间的的小路向桃花林深处走去。 因为两人出来时就晚,到了下午。两人才来到桃花山下的桃花宫,桃花宫并非是一片雄伟壮观的宫殿,只是用高高的白色围墙围起来的一个大大院落。 院门虚掩,也不见有人把守,两人就直接走进院落,里面有精舍几十间,院内也有开满桃花的桃树,还有花径,凉亭。景观雅致而幽静。并隐隐有酒香从宅院深处飘来。 在这个以石头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世界,略微好些建筑都是以高大雄伟的石屋为主,这种雅致的土木房屋,虽说看起来精美漂亮,可如果是富商大户之家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住所了,但要说是公主居住的桃花宫那就略显单薄与简陋了些。 一进院子,莫阡就大声的喊道:“菱姐姐,我来看你了。” 然而莫阡叫的声音虽大,却没有仆人,侍女之类的出来。两人心中奇怪,怎么没有人? 两人走到内院门前,正要推门进入时,却听背后远处有女子大声斥责道:“什么人?竟敢擅闯桃花宫!” 两人回头看时,只见两名绿衣女子,每人提了一个装满桃花的篮子,正从门外跑进来。见到天风两人要进内院,脚步如飞的冲过来,挡在门前,同时打量着两人。 似乎见两人不似坏人,一个看着俊俏而又机灵的女子,两腮通红,气喘吁吁道:“你们是什么人?来桃花宫什么事?” 莫阡道:“我是你们宫主的妹妹,特意来拜访姐姐,还请两位代为通报一声。” 两名绿衣女子相互看了一眼,还是那个俊俏的女子道:“我们宫主说了,她身体有恙,不管是她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一概不见!” 莫阡看着两名神气活现的侍女。微微一笑道:“如果是她的妹妹大公主莫阡来了,她也不见吗?” 两名女子听了,惊慌的丢掉花篮,跪伏于地,用颤抖的声音连连求饶道:“大公主,饶命。婢子知错了。” 一旁的天风见了大为惊讶,大公主的名号这么管用吗? 莫阡道:“桃花宫主在这里静养,不想见外人也是正常,我不怪你们,只是为何这里连个看守着的人也没有,另外你们的桃花宫主呢?” 一名绿衣侍女道:“禀告大公主,这里的人都被宫主打发出去采摘桃花了,所以这里没人。我们的宫主应该就在后院。我这就带大公主过去!” 莫阡道:“前头带路!” 两名侍女慌忙起身,带领莫阡两人向后宅走去。 路上,莫阡关心的问道:“你们的宫主身体还好吧!” 绿衣侍女忙道:“宫主身体很好,昨天中午时还喝了三坛桃花酒,今天上午才醒。” 天风两人在侍女的引领下,来到后宅的大庭,把两人带到一片高大花树旁的石桌前道:“请大公主在这里稍候,我们这就去转告我家宫主。” 莫阡道:“去吧!” 两名侍女去叫她们的主人去了,莫阡与天风坐在石凳上,一阵微风吹过。石桌上散落的花瓣随风而去,还没片刻又是一阵清风,桃花枝条摇动,红粉纷飞,又是一桌花瓣。 就在清风吹过之时,天风随意的向身后那些高大的桃树看去,不由得愣住了。那里的地上竟然有一不大的精致的酒坛,再往上看去。高大的桃树下,吊着一张精致的木长椅,椅子随着春风吹拂轻轻的荡着。 就在那阵清风吹过,椅子上覆盖的花瓣四散飞扬,在那花瓣飞舞之时,有彩带飞扬,椅子上竟然躺着一个彩衣女子。发髻散乱,香梦沉酣。 纷扬的花瓣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分不清那里是彩衣,那里是花瓣。 粉面红腮艳如桃李,樱唇蠕动勾人魂魄。一支玉臂斜伸出,纤手捏盏酒半残。只引得蜂飞蝶舞,好似仙子醉人间。 莫阡发现天风有异,沿着天风的目光看去,也不由得一愣,脱口而出的叫了声“菱姐!” 夜幕来临,花庭画廊之内,灯火辉煌,桌几之上摆满了精致的菜肴,更多的却是酒坛,杯盏。 天风惊讶的看着面前单独的小几之上一字排开的九个雪白的杯盏内,由略带一丝粉红透亮桃花酒,一直到如血般粘稠艳红的桃花酒。听着桃花公主用好听而又半醉半醒的语气讲解着。 “这九杯酒,由甜香到浓烈,味道各不相同,是我用九种不同的方式酿造而成的桃花酒,合称桃花九式。是我这里从来没有流到外界的最好的酒——。” 从天风一见到这个醉卧林间的桃花宫主后,天风的目光就时刻的被她所吸引,这是一个奇女人。 从她在桃林中的吊椅上醒过来后,就似乎一直处于半醉半醒之间,身子看似摇摆飘乎,脚步却稳而不乱,语言似疯似醉,细品却风趣又意味深长。就是这样一个看着应该回房休息的迷糊之人,只是胡乱的安排着让下人准备菜肴酒水,一切似乎又在有条不紊一丝不乱的执行着。 最让天风好奇的是,从第一眼看到她,天风就蓦的想起女王给自己看的那张公主画像。 首先莫菱身上穿的彩衣与画像上的彩衣一模一样,其次就是神韵。 莫阡与莫菱除了声音不同外,相似度达到七成以上,莫阡给天风的感觉就是英姿飒爽的女战士。而莫菱则更象是一个真实的妩媚的皇家公主。 不过那副公主画像天风也只是看了一眼,并不能准确的判断画的到底是谁,只是觉得那画像从感觉上更象莫菱多一些。 第一百零二章:太变态了 莫菱的行为看似疯癫不着痕迹,实则优雅天成。莫菱的声音非常好听,再用那种又疯又醉的语气说出来,让人觉得疯的恰到好处,醉得别有韵味,又美的那么自然。 莫阡看着天风不时的注视着莫菱并没有生气,而是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之意。 因为莫菱言行又疯又醉,反而把气氛搞的很是热闹与融洽。三人的宴席之上,莫菱完全就是主角,掌控着宴席上的一切。 虽然两人来时莫菱就已是半醉,但又陪两人喝了这么久。就连天风与莫阡都有了些醉意,而莫菱又喝下去的酒也比两个人加起来喝的多,但莫菱依旧还是那种半醉状态。 正喝到高兴之时,莫菱想起莫阡曾介绍说,天风就是那个因写了美人词而被女王赐匾的天下第一说书人。 莫菱就异常兴奋的拉住天风道:“风兄既然为我妹妹写了一首美人词,那么能否也为我作歌一首,我没有千金相送。不过我有一坛特别的桃花酒相赠。” 天风有些醉了,看着妩媚动人的莫菱,不假思索的当即答应了。可是以天风的才华,让他现场作歌哪里做的出来,但抄袭却没有难度,所以略一沉吟,就篡改一曲。大声道:“拿笔来。” 早在莫菱提出要求之时,机灵的侍女就已准备的绢布与笔放在小几之上,听到天风呼喊,马上就把小几搬了过来,放到天风面前。 天风执笔在手,一挥而就。写完放下笔,侍女取过绢布,交给莫菱,就在莫菱观看之时,天风已然在一旁吟唱起来: 桃花林里桃花山,桃花山下桃花宫。 桃花公主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足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布娅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莫菱看着绢布上巫纹,耳中听着天风的吟唱,一时间,神情落寞,有些感同身受的激动起来,特别是听到后面,天风吟唱到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时,眼圈竟然红了,当天风一遍吟唱完时,一滴晶莹的泪水从莫菱眼角滑落。 一旁留意着莫菱的莫阡见了,先是一愣,随后嘴角露出笑容。 当天风第二遍吟唱之时,莫菱似乎一下从梦中惊醒,眼中寒光一闪,瞬间的恢复如初,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且还心领神会的与天风一起吟唱起来。 当吟唱完时,莫菱异常高兴,并亲自给天风倒酒敬酒,只是在倒酒之时,修长的小拇指指甲,看似不经意的扫过酒水,就在扫过酒水之时,有红色粉沫混到红色的桃花酒之中。 而天风那边的角度根本无法发现莫菱的小动作。但莫阡这边却看着清清楚楚,不过莫阡却视而不见。 莫菱以谢天风作歌之谊,连向天风敬了三次酒。天风喝过之后,没过多久,就趴在桌几之上不动了。 见天风已然不动了,莫菱站起来,脸上的笑容消失,取而代之是一副冰冷严峻面孔,同时身上的气势瞬间一变,全身都充满了精干练达的气度,哪里还有之前半点的疯癫酒醉之意。似乎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只见莫菱轻拍两下手掌,守在门外的两名绿衣侍女就迅速的走了进来。 莫菱道:“带这位贵客去客房休息。” 两名侍女答应一声,过去扶起天风,架起来就走。 看着侍女带着天风出去并关了屋门,屋内只有自己与莫阡两人后,莫菱突然转身跪伏在莫阡面前,朗声道:“莫菱见过大公主!” 莫阡并不理会莫菱,只是面无表情的晃动着酒杯中的红色酒水,自言自语道:“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布娅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这就是地族儿女心中所想的事吗,若不是天风点破,我还真以为我那可怜的姐姐是在养病呢。” 听了莫阡的话,莫菱体若筛糠,抖成一团,连声道:“莫菱知罪,请大公主责罚!” 莫阡冷哼了一声,道:“你刚才给天风吃的药可对身体有伤害?” 莫菱道:“只是睡一会就好了,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反而有益睡眠。” 莫阡点头道:“还算知道分寸!我来问你,你对这天风怎么看!” 莫菱眼中凶光一闪,阴冷道:“速杀之!” 莫阡诧异道:“我可是见你吟唱之时,还因知遇之情落了泪,就因说中你的心事就要杀了他?” 莫菱道:“莫菱说杀他并非是因为他说破我的心事,而是因为他是初的传承人,于情于理我们都应该杀了他。” 莫阡冷笑道:“初的传承人?初的指环确实在天风的手中,但在我看来初的传承还配不上他。” 莫菱抬起头看着莫阡,满脸疑惑道:“为什么?” 莫阡冷漠道:“你不必知道为什么,我有件事要你去做!” “大公主只管吩咐,莫菱万死不辞!” 莫阡道:“你今晚去侍奉天风就寝!” “啊!” 莫菱愣住了,惊慌道:“妹妹!我是你的亲姐姐,是皇家的公主,这样做有失皇家的尊严啊!” 莫阡面沉似水,冷若冰霜,道:“哼!尊严?这可是你最大的造化!别让我失望!” 莫菱委屈的牙关紧咬,低下头。但还是坚决道:“莫菱领命,定不会让大公主失望!” 莫菱走后,莫阡拿起酒杯,浅尝了一口酒水,低头看着杯中殷红如血的桃花酒,莫名的有些烦躁,突然把手中的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起身离开。 当清晨的阳光照耀在成片的花海之上时,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绚烂的色彩。桃花宫内的一间精舍之内。 桃花公主一脸郑重道:“大公主!我做了我能做的所有一切,可他下体没有任何反应,终其一夜也无法完成交合。” 莫阡诧异的看着跪在地上的桃花公主道:“你说的是真的?” 桃花公主有些委屈道:“千真万确!我觉得他身体有恙!” 莫阡阴冷的脸上有了一丝笑意,别有意味道:“他身体有没有恙,我还不清楚吗!好了,你下去吧!” 桃花公主离开后,莫阡的脸上笑意逐渐浓烈起来,口中喃喃自语的感叹。“坐怀不乱?竟然能把自己的身体控制到这种地步,还真的是——太变态了。” 第一百零三章:大公主的选妃大赛 桃花林间路上,走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天风,一个是莫阡。 莫阡笑着而且真诚道:“风兄如果喜欢桃花公主,我可以作主让桃花公主嫁与风兄。” 听到莫阡这么说,天风羞愧的无地自容,昨夜酒醉,不知何时起又与桃花公主缠绵了一夜。 从心里说,如果让天风选,天风更愿意选择桃花公主,因为桃花公主比莫阡更象女人,而且完全是天风心中那种肌滑如玉,白如凝脂,温柔似水的女人。 可天风有的选吗?没有!有过这一夜,天风更认定了一件事,恐怕此生只有莫阡一人,再别无选择了。尽管羞愧,但天风依旧厚着脸皮道:“只有阡妹才是我真正的意中人!” 莫阡听了,两眼紧盯着天风不放。真盯着天风面红耳赤,低头不语。莫阡这才开心的放声大笑。 此后的日子,两人今日游春赏景,傍晚花亭饮茗。明日闹市闲游,傍晚酒馆听曲小酌,两人谈古论今,吟诗唱曲。人生好不快活。 转眼半月已过。两人游遍布娅城内,即使那皇宫之内的后花园,也有短暂的游玩饮酒。两人行如恋侣,情若知己。 皇宫内的一处大殿,女王温柔的看着大公主道:“阡儿,九国十三族的王子与俊杰已在来布娅城的路上,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莫阡道:“母亲,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那就好,我听说你最近一直与那个天风四处游玩,年青人玩玩就好,要知道自己大公主的身份,注意自己的清誉。” 莫阡道:“母亲!我与天风志趣相投,相谈甚欢并无不可告人之处。” 女王笑道:“你知道就好,只是你与天风不要牵扯太深。天巫那边不好交待。” “母亲!天巫向你告状了?” “是啊!你自己选的天巫却丢在一旁不理,整天跟那个天风一起东游西逛。你要知道,地族既然选择了血巫一脉,那么做事就要有尺度。莫要冷了天巫的心。别把本来的朋友变成敌人。” “为了完成你发下的誓愿,要收拢所有的力量才行。你将来也是要成为女王的人,心中要知道取舍。” “母亲教训的是。阡儿记下了。” “你的姐姐桃花公主,隐居桃林,既然想独身事外,你又何必拉她出来呢!” 莫阡笑道:“母亲!我姐姐虽然隐居桃林,可她的心却一点也不想独身事外,所以我才拉她出来的。” 女王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管了,你们的事,你们自己看着处理吧。” 炖肉馕饼店的石楼三层,天风的房间内,因昨夜酒喝的多,回来的又有些晚,天已近午,天风依旧在沉睡着。 突然屋门被撞开,小力巴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跑到床头,拼命的摇晃天风,大喊大叫着“师父,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天风睁开眼睛看着焦急的眉毛都挤到一起的小力巴,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什么事不好了?我正困着呢?” “瑟吉国的王子进了布娅城了。一进城就一路走,一路撒钱。整个布娅城的人都轰动了。” 天风不满道:“他愿意撒他就撒,关我什么事,不要打扰我睡觉。” 小力巴见天风又要躺下睡觉,就急吼吼道:“瑟吉王子是来跟你抢阡姐姐的!” 听了这话天风愣了一下,随即又满不在乎道:“你阡姐姐岂是他能抢走的。” “老板娘说瑟吉王子是应皇族之邀来与阡姐姐联姻的。” “什么?” 听到小力巴这么说,立马睡意全无的坐了起来。胡乱穿上衣服,跳下床就往外跑,小力巴正要喊天风穿上鞋在出去,却见天风早已跑出了门,只得提着鞋追了出去。 老板娘看到从楼下跑下来的天风,连鞋都没穿就要往外跑,大声的喝道:“站住!你干什么去?” 天风急道:“我去找莫阡!” “你不穿鞋,打算光着脚去?” 天风这才发现自己还没穿鞋,正要回楼上,却见小力巴拿着自己的鞋跑下来,不由得大喜。 跑过去接过鞋就穿了起来,就在天风穿鞋的时间,老板娘斜着眼睛问:“你准备找莫阡做什么?” “当然是让她取消联姻啊!” “这是地族皇室的决定,你觉得就凭你一句话就会取消?” 天风穿好鞋,站起来一副凶狠道:“如果不取消,那我就杀了瑟吉王子,让这次联姻不成。” 老板娘鄙视道:“你觉得你杀了一个瑟吉王子就够了?你不知道这天下所有的王子与各族的长子长孙都在来布娅城的路上吗?你要把他们全杀了吗?” 正要往外跑的天风,听到老板娘的话,一下愣在原地了,不由得疑惑道:“怎么会全来呢?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老板娘摇头道:“你被这个小娘们害惨了。她就没告诉你这天下所有王子与大族的子嗣都要来布娅城与大公主联姻吗?” “我早就劝你,当时我还以为你对地族有所了解呢,没想到你连大公主一出世,第一件事就是与各族联姻这种事都不知道,竟然还说什么她是你命中注定之人,就要往前冲,你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天风愣了愣,道:“我确实什么都不知道,还请大姐跟我说说,我再去找阡妹商量解决这件事!”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你先坐下,等我跟你说完了,你再自己决定还是不是要去找那娘们吧!” 尽管天风很想现在就去找莫阡问个明白,但理智还是告诉自己,要先了解情况后,再做出决定。 老板娘见天风坐了下来,就说道:“这其实不是莫阡一个人的事,而是历任地族大公主的惯例。” “地族每过几十年就会出现一个大公主(或太子),大公主一出世,地族就会为她造势,并昭告天下,大公主出世了。” “这时这天下所有的国家都会派出还没有成婚的王子,而所有大族的族长们则会派出自己最优秀的儿子。来布娅城参加地族为大公主举办的选妃大赛。” 第一百零四章:联姻与征战 如果地族现世的是太子,同样那各国与大族们来布娅城参赛的将是公主与各族族长的女儿。来布娅城参加地族为太子举办的选妃大赛。 在一场场比拼竞赛中,由大公主亲自选出自己喜欢的男妃。并择良辰吉日后即刻成婚。大公主大婚之后的第十天,大公主将亲自公布她在祖地发下的誓愿。 大公主的誓愿是一份宣言,也是战争的开始。 从大公主公布誓愿的那天起,所以被大公主选为男妃的国家及大族都将是布娅国的联姻同盟,而没有被选为男妃的国家与大族都将是布娅国的敌人,都在被布娅国消灭之列。 大公主就是这场战争的领导者与执行者,那些由大公主亲自选出来的各族男妃,勇武善战者为将领统领,能谋善策者为谋士。从此开启为完成誓愿的征程,当大公主凯旋而归之时,即是旧王退位,新王登基之时。 天风吃惊的道:“布娅国历代皇帝都是如此?” 老板娘道:“那是当然了,这事要从头说起,远在千年之前,这片土地上曾有国九百,族三千。那时的布娅国不过是一个比较强大一些的小国家。 某日得到天巫相助的地族,推出为布娅国大公主选夫的征婚赛事,宣告天下,从各国王子及大族之子中为大公主选夫君,并派出使者到各国及大族中传递邀请书,当时来参加的国有七百,族有两千,赛事空前的壮大。” 一场作秀般的竞选下来,所有参赛者皆被大公主选为夫君,随后举办了一场近三千人的巨大婚礼。 婚礼结束后,大公主当即宣布,所有来参选的国与大族皆为布娅国的联姻互助同盟,而那些因看不起布娅国大公主,而未能来参赛的国与大族即为布娅国的敌人,大公主将在所有联盟相助之下举全国之力,讨伐布娅国的敌人。 这一场征战持续了二十年,布娅国的大公主终于完成了灭国二百,灭族一千的伟大壮举,并成为布娅国的新王。新王继位后的几十年里,布娅国与同盟国睦邻友好,和平相处,再没有一起战事。 然而就在女王将老之时,布娅国的太子出世了,同样是昭告天下,为要太子选妃。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各国与大族无不害怕与震惊。因为这时的布娅国已然成为这片土地上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 于是布娅国选妃的国书所到之处,各国的公主与族长之女无不纷纷出动,前来布娅国参赛。 本以为只要参赛就能选中,选妃的大赛只是一个联姻结盟的借口。那知这一次选妃大赛,虽然又有近两千名妃子被太子选中。但依旧有近千名妃子落选。 同样在大婚之后,太子又发动了战争,征讨的就是那些落实的国与大族。太子给出的理由很简单:那些妃子之所以落选,是因为那些国与大族没有把他们最聪慧,最美丽的公主和族女送来参赛。这是看不起布娅国的太子。 明知这是布娅国想要征讨这些国与大族的借口,但谁又能阻止太子征战的脚步呢?于是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战争开启了。 当太子覆灭这些落选的国与大族后,回到布娅城老王退位,新王登基。于是和平盛世开启。 几十年后,布娅国的大公主又现世了,继续开始选妃征婚的大赛。地族就是这样让每一代的布娅王都是在联姻征战,再休养生息的循环往复。 在征战中也有不少的太子与大公主折损,但是太子战死,地族的祖地中就会派出一个新的太子接替他,大公主阵亡,地族的祖地中就会派出另一个大公主继续战斗。 千年下来,到了今天,这片土地之上,国有十,大族十三,其余之族不足以论,而布娅国一家独大。同时也形成布娅国现在固有的成王规则。 老板娘看着天风道:“你觉得凭借莫阡一个人能推翻这千年的规则吗?即使能,她又真会愿意为你推翻这一切吗?” 天风沉默了,好一会突然道:“莫阡的誓愿是什么呢?” 老板娘道:“这是天下人都在等待的问题,不过依照往年的惯例,我觉得她的誓愿无非是与九国联姻联盟,再从十三族中挑选出一两族来开刀,之后就把十三族之外的所有小族斩草除根,赶尽杀绝也就是了。如果野心再大一些。顶多十三族再多灭两三族已是极致了。” 天风道:“我记得大姐说过现在的女王当初的誓愿是灭百族,已是誓愿最小的王了,怎么到莫阡这变成了几族都是极致,连灭一国都没有呢,布娅国不是现在最大的国家吗?” 老板娘冷哼道:“她倒是想,问题是她有那个能力吗。这千年之间,布娅国想逐一灭族,最终达到地族一家独霸的狼子野心,已是路人皆知。” 布娅国以外现存的这九个国家,能从千年前存活到现在也并非没有防备,早在几百年前他们也同样用联姻的方式就互为攻守同盟,只要一个遭受攻击,必引得其它八国来救,而且这九个国家也在千年之中飞速的成长,任一国的实力也都只是比布娅国小上那一点,差距并不遥远。所以布娅国根本就无法对九国中的任一国出手。只能结盟。 而那十三大族,虽然为族,但能从千年前存活到现在,他们的一族实力也并不比一个国家小上多少。而且也大多有互为攻守同盟的关系。想动他们也是极其不容易的。所以留给地族大公主的选择并不多。 “地族大公主的选择不多,而你呢?又有什么选择?现在你还要说她是你命中注定的女人吗?” 听到老板娘的责问,天风心中一片灰暗。莫阡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女人,这无法改变。自己才是那个真正没得选的人。自己命中注定的人为什么是她呢? 做一辈子太监,还是头上戴一摞绿色帽子。天风已经被这样的选择逼的快要出离愤怒了。他的心在呐喊,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大海惊涛之中,直指天空的神巫岛上,海女为自己的杰作,得意的笑着。 第一百零五章:名分之外的一切 天风步履艰难的走出了馕饼店。虽然一身的颓废,却走的决然。 饼厨子赫长道:“这小子行吗?” 老板娘道:“他不愿放弃!” 黑力道:“他疯了吗?” 老板娘道:“他连神都不信!” 小力巴倔犟道:“我相信他一定会娶了阡姐姐的!” 莫阡焦躁不安的在屋中走动着,最终还是对站在那的侍女道:“让他进来吧!” 当看到走进来天风的样子后,莫阡愣了一下,她似乎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天风心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她有些愧疚,但又有些无力。 两人坐在桌前默默无语。安静的房间里似乎只有两个人的心跳声。 终于,天风抬起头看着莫阡道:“如果我杀了瑟吉王子会有改变吗?” 莫阡摇头道:“不会!” 天风道:“如果我去参加选妃大赛,杀光所有的竞争者会改变吗?” 莫阡摇头道:“不会!” 天风道:“你告诉我,我如何做,事情会有改变!” 莫阡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风,道:“我在你心中这么重要吗?” 天风道:“比你想象的更重要!” 莫阡苦笑道:“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一定会跟你远走高飞。但我是地族的大公主,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我不能背叛我的族群。” 随后就是一阵安静的沉默。 片刻后,莫阡轻声道:“你为什么要纠结这些呢,虽然不能改变什么,但我可以给你另一种形式的所有。” 天风奇怪道:“另一种形式的所有?” 莫阡道:“不管我与谁成婚,有多少妃子,这都是表面的形式。我的心中只有你就可以了!” 天风讶然道:“这就是你的另一种形式?” 天风愤怒的站了起来,准备离开,就在天风转身时,莫阡拉住了天风。看着天风愤怒的眼睛道:“我虽然不能给你一个名分,但我可以给你名分之外的一切啊!” 天风满脸怒火道:“名分之外?还能有什么?” 莫阡盯着天风的双眼道:“我的第一次属于你!” 天风没有作声。莫阡看到天风眼睛中的怒火开始燃烧后,又道:“以及每一次,我不会去碰,除了你以外的任何男人!” 莫阡抓着天风的手按到自己脸上道:“你才是我真正的男人,其它的男妃都是空有名分的摆设。这样你满意吗?” 天风看着莫阡道:“你是这么想的?” 莫阡道:“为了你,这是我给你的最后承诺!” 天风怒火爆燃的喝道:“我要的是完完全全,名正言顺属于我的女人,即使是名声也不能有半点污渍,不是什么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人!” 说完,天风抽回手,转身大步离开。 莫阡愣住了,好一会才愤怒的一拳砸在面前的桌子上,“嘭!”的一声巨响,桌子应声而碎,上面的壶杯等物碎了一地。 听到声响的尚霓跑进房间,看到一地的狼藉,关心道:“大公主!这是怎么了?” 莫阡轻声道:“霓姐,你去看看天风,莫让他做傻事,影响我们的计划!” 尚霓听了答应一声,转身出去追天风去了。 很快尚霓就追上了天风,看到天风愤怒样子,尚霓有些心悸,但还是对天风道:“你与大公主的事,我也有所了解。你愿意跟我聊聊吗?” 天风扭头看着尚霓道:“大公主无法做到的事,你能做到吗?” 尚霓笑道:“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这个大公主身边的幕僚说的话呢!你如果不愿意听,那就尽管去做你心中所想之事。如果愿意听呢?就请我一杯水酒淡茶,我或许能解开你心中的疑惑,也说不定呢!” 天风略一思索就答应一声道:“好!” 尚霓找了一处僻静茶馆的隐秘单间。要了一壶香茗,小伙计在拿到尚霓丰厚的赏钱后,就很有眼色的关门离开了。 天风见尚霓对这里布局的熟悉与店里人点头示意的默契,想来尚霓是这里的常客,也是对这里的私密性很是认可。 尚霓直接道:“以我对大公主的了解,大公主对你异常的重视,按我的推测你若有什么要求,大公主定会尽力满足,不知你向大公主提了什么了不得的要求,惹得如此不快呢?” 天风道:“我没有提什么要求,我只是想娶公主为妻,至少也是独婚!如果是公主娶我,那也要只娶我一个男妃,不得有其它的男妃!” 听了天风的话,尚霓刚刚端起的茶杯,一下掉到桌上,茶水洒了出来,尚霓浑然不顾的瞪大眼睛道:“你疯了,要大公主做你的老婆,还不让公主有别的男人,你可知道为了保证血脉纯正,公主只能与布娅族人通婚生子,公主愿意把你当成一个男妃这已是天大的恩惠了。你还要公主只娶你一个,你还要娶公主当老婆。你怎么不——。” 尚霓突然看到天风一脸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终于停了下来。叹了口气道:“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大公主不是你这样的人可以奢求的。” 天风道:“你不是号称大公主的幕僚吗?你不是说能解开我心中的疑惑吗?” 尚霓看着天风道:“天下奇女子多如星辰,大公主并非你的良配,你为何这么执着于大公主呢?” 天风意志坚决道:“莫阡是我命中注定之人,我非她不娶!” 尚霓讶然的看着天风,似乎想把天风看个通透,看看天风说这话是故意,还有真心。好一会才道:“这事我帮不了你,只能靠你自己解决了。” 天风听出尚霓中隐含的意思,目光粗鲁在尚霓身上巡视,尚霓似乎想起什么,下意识的抱胸裹紧衣服道:“你想干什么?” 天风道:“是不是我剥光了你的衣服,你就能给我想出一个办法?” 听到天风这样无赖般的话后,尚霓反而笑了,放松了戒备道:“上一次的事我不想再提,如果再有一次,即使大公主反对,那么你也得娶我了。” 天风道:“我知道你帮不了我,但以你局外人的眼光给我一个建议。我可以欠你一个人情!” 尚霓看着天风笑了。对天风道:“一个伙计欠的人情?好啊!先把桌子擦了,把茶水给我倒上!” 天风拿过抹布,擦去桌子上的茶水,又把尚霓刚才掉落的茶杯拿开,取过一个新茶杯倒好了香茶,推到尚霓面前,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尚霓道:“看你还算有诚意,不过我只是这么一说,至于能不能做到,或你怎么做,那就是你的事了。” 天风道:“天风洗耳恭听!” 第一百零六章:万王之王 尚霓端起杯子品了一口香茗,沉吟了一下道:“以你在公主心中的地位,如果你只想与公主有一夜之欢,那么只要一杯酒水即可。如果你只想做公主的一个情人,那么你打败其它的追求者即可。如果你要做公主一个有名份的男人,那么你得为布娅国立下赫赫战功。如果你要做公主的王后。那么你得杀光地族所有的长老包括制定规矩的权贵才可。” “如果我要娶公主为妻呢?” 尚霓一脸坏笑道:“如果你想娶公主为妻。仅凭你一个边荒野地的蛮族之王可不成。你得打败包括地族在内的所有国家与大族,成为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万王之王。那时不要说一个莫阡公主,就是这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是你手中的玩物。” 回到了炖肉馕饼店,天风已经冷静了下来,莫阡以一个地族人的身份来说,她已做到了她能做到的极限,超出去就只能是背叛自己的族群了,而她自己也说过,她是不可能背叛自己的族群的。 尚霓说的没错,自己要娶莫阡,那是自己的事,只要成为万王之王,当然就可以娶莫阡了,甚至娶什么人都不是问题,就是这么的简单。从发现莫阡是那个能打开自己心中枷锁的人后,天风就开始患得患失的失去了理智的判断,这一点倒是不如尚霓看的通透。 但是成为万王之王又谈何容易,以天风随手建立的风族就想横扫天下是不可能的,否则整个大王森林也不会被一个小小的天南关就被封锁在了世界之外。 他们根本就不是天南将军那支兽骑大军的对手。而地族至少还拥有四支这样的大军。而这天下的兽骑军,又何止是四支啊,天风根本就没有与之争雄的资本。 尽管天风本身拥有着强大的战力,但内心却满是浓浓的无力感,这再次证明,不管在哪里,奢侈的美丽爱情都需要强大的实力来守护。 天风打开一坛酒,象水一样的喝着,老板娘等人见天风神色平静,却如此喝酒,知道天风这次去找莫阡,恐怕是无功而返了。 老板娘叹了口气,把准备挂出去的牌子收了起来,看来天风今晚也没有心情说书了。哪知刚把牌子放到地上,就听天风语气平淡道:“大姐,收起来做什么,今天照常说书!” 老板娘愣了一下,随即高兴道:“好啊,我这就挂出去。” 几天后,布娅城又有一个瑟吉王子到来,虽然同一国却并不是同一个使团,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车队,护卫,第一来的王子,一进城就撒钱,这个王子没有撒钱,便场面却比撒钱的王子还大,先是一队盔明甲亮的几百人依仗队开路,随后的是百人的乐团奏乐,后面是几百人的彩女跳舞。王子衣冠楚楚的站在高高的彩车之上,频频向周围百姓致意,似乎他已然成为了布娅城的王妃一般。 这个瑟吉王子刚刚城的第二天,又有一个瑟吉王子到来,他炫耀的是自己带来的礼物,进城时。故意把车上的宝箱打开,露出里面的珍宝与名贵特产。 而拉车的兽也被换成结实的壮汉,还故意三步一停,五步一站的往城里走。就是为了让这全城的百姓看看他们的决心与诚意。 瑟吉国一共来了十六个王子,每一个王子进城的方式都各不相同,但浩大的队伍,热闹场面却是相同的。 瑟吉国的王子还没有全进城,其它国的王子与十三族的族长之子也陆续到来了。不同于以往,这次每一个来的使团,人数之多都超过历届。每一族的族长之子至少都有五六人之多,而各国的出动的王子更是吓人,少则十几个,最多的舍精国竟然派出了五十个王子,而且同样是五十个使团,五十份依仗,五十队护卫,五十个——,似乎是从五十个不同国家到来一般。 明明只有九国十三族,却有如上百的国家使团到来一般,似乎有在说,这么多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能入大公主的法眼,似乎都是对这一次的联姻志在必得, 布娅城的四座城门每天从早到晚都被进城的使团堵塞着,而城外的还有着人山人海。绵延出去几十里之遥。 每日里耳朵都被哪个王子进城的新花样塞满了。布娅城的百姓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王子进城。城外人山人海,城内人海人山。 很快布娅女王就对外宣布,半个月后在公主山举办选妃大赛,公主山是布娅城东八十余里的一座平顶山,千百年来公主选妃大赛大多在这座平顶山上举办,所以这座平顶山才被叫做公主山。 公主山上面不但建有宫殿还有供队伍停驻的足够空地,正好让那庞大的使团及护卫住下来。同时山上巨大的练兵场。正好当做选妃的场地,因为大公主选妃可不仅仅看中的是相貌,更重要的是武技与谋略。 而从天南关撤回来的天南将军,就带着他的兽骑军驻守在那里维护着选妃大赛的安全。 时光飞逝,转眼半月时间就快过去了,眼看城内的王子与族子开始陆续的去了公主山,布娅城内也因此开始平静了下来。 大公主要选妃了。天风一脸淡然的坐在空旷的一楼大厅里,喝着酒。外面平静内心里却烦躁的厉害。 自己能阻止大公主选妃吗,不能!莫阡不是弱女子,自己也不能象山大王一样掳走她成婚,如果她不想跟自己走,没有人能带走她。莫阡会跟自己走吗?天风知道即使她想,她也不会跟自己走。因为她是地族大公主,这没办法改变。 天风知道了莫阡的所想,莫阡也知道了天风的意图,既然双方交换了意见,亮明了底线,却又不能达到一个平衡。 莫阡能给天风的,天风不满意,天风要的,莫阡又给不了。听尚霓的,争霸天下,成为万王之王?暂不说自己能不能成功,会不会成为莫阡的灭族之敌,就是时间上也来不及,莫阡现在就要选妃了。 听着外面,舞乐充耳,百姓的欢呼。天风狠狠的灌了一大口酒。就在天风拿起酒坛时。手被老板娘一把抓住了,天风抬头看去。 只见老板娘一脸的愤怒道:“不要喝了,去收拾行李,我们就离开这里!” 天风奇怪道:“离开这?去哪?” “回巴曲镇!” 第一百零七章:离开布娅城 “巴曲镇现在不是荒废了吗?” “荒废了那我们就重建!省得在这布娅城憋闷着慌!” 听了老板娘的话,天风心中一暧,大姐见自己在这里每日听到各国王子的事烦心,索性要搬店离开这里。又道:“大姐,这店我们盘下来只有几个月,又是收拾又是装修的花了不少心血,现在出手可不是好时机啊!” 老板娘大度道:“卖它做甚,就留在这了,以后如果有机会过来办事,还能当个暂住的地方。” 天风道:“大姐!这店可是花了你一百个金条币呢!” “只要看到我的弟弟开心起来,一百个金条币算得了什么!跟姐姐走吧!” 天风很是感动道:“好!就回巴曲镇!” 老板娘见天风愿意走,就笑道:“好好收拾一下,明天我们就走!” 说完就招呼厨子与小力巴收拾起来。能带走的都带走,拿不走的就留在这里。 说来也怪,多日不见的莫阡,在当晚就来了,想来这条街上没少被莫阡安排眼线。 两人坐在石楼的天台之上,隔着一张石桌,默默无言。 好一会,莫阡才道:“你要离开?” 天风道:“待在这布娅城中有些憋闷。” “你想去哪里?” “准备回到巴曲镇看看。” 莫阡沉默了一下,道:“也好,这里确实太乱了,你出去散散心也好。不过不要乱走,事后我会去找你。” 天风轻笑了一下,道:“有什么意义吗?” 莫阡也轻笑道:“你准备放弃了吗。你不是说我是你命中注定的女人吗?” 天风道:“我说过的话无法改变!” 莫阡开心的笑了,又郑重道:“你若心中有我,我必不负你。” 天风讶然! 莫阡又道:“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若不想来找我,我会去找你。记着!不要藏起来,如果我找不到你,我会发火的!” 天风不说话。 莫阡道:“今晚,你要我留下来吗?我听你的!” 天风沉默了片刻道:“我要光明正大的娶你!” 莫阡看着天风道:“好啊!我等着那一天!不要让我等太久!” 说完莫阡起身离开了,天风没有送莫阡,只是坐在那里默默无声。 第二天一早,老板娘锁好炖肉馕饼店,背起如同小山的背囊,离开了石楼,两个厨子与小力巴留恋的看着这个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地方,跟了上去。 老板娘想回巴曲镇,那是因为巴曲镇是她从小到大一直生活的地方,那里保留着她太多的记忆,哪怕残破她也愿意回去重建家园。 而天风顺从了古媛大姐的想法,并不是他没有主见,而是天风准备好了,要争一争,哪怕是为了自己也要试一试。而巴曲镇又是风族离开天南关的第一站,也是穿越游猎丛林中间的一个重要的补给站,也进入这个纷乱世界的第一站。所以巴曲镇必须要控制在风族手中。 老板娘一行人走在布娅城繁华的大街上,默默无语。但是一走出布娅城的南大门,看着万里无云的青色天空。心情马上都好了起来, 一直压抑与憋闷的天风,一扫先前的颓废之感,心中充满了豪情壮志。直想高声呼喊。驻守在天南关的风族人,不应该长久的困守在大王森林中茹毛饮血,现在你们的王回来了,现在你们的王就要带领着你们给这个世界添上一笔浓墨重彩。这个精彩世界没有风族的参与是不完美的。 天风背着一辆小型轿车大小的背囊领着小力巴走在前面,相对于天风两米左右的身高来说,这并不算大,那里都是自己的行李与日常用品。其它的就是干肉,饼子之类的吃食与水了。 而后面的老板娘与两个厨子,她们背上的背囊却有一辆卡车大小,比来布娅城时的背囊还大,说是三座小山一点也不过分,也不知背囊中都装了什么,但最显眼的是那每座小山上的大铜锅。这是老板娘一家的所有家当。人走哪就背到哪。 天风曾劝过老板娘说,没必要的东西就放弃,就如那些从巴曲镇带来的桌椅,没必要再千里迢迢的带回去,不如多带些有用的。 哪知被老板娘骂了一顿,说天风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巴曲镇什么也没有,能带走的当然都带走了。成家的人不能象天风这个没成家的人,有得吃什么都不用管了。 其实这并不是老板娘一家吝啬,而是这个世界朴实的价值观,每一件东西都得来不易,能带走当然带走,而且并不是很费力,以三人远超常人的力气,每个人都有两千斤左右的力气,背上的东西看着多,但背着跑起来也不成问题。有这么大的力气,当然要尽量的多带一些了。 小力巴人小背的包也最小,只是五人一天的吃食。五个人行走在布娅城外的路上,并不显眼,因为布娅城进进出出的人背上的背囊比他们大的比比皆是,这个世界,真正能用兽来驮的太少了,大部分都是人来驮运。除了那些奴隶外,自由人也会自己扛东西。毕竟人的力气是不用花钱的。 五人离开布娅城时就很晚,因为没有什么急迫的事,所以走的也不快,在下午时,来到了距离布娅城南二十余里的一个叫萨拉的小镇。 小镇不大只有一两百户,但因离布娅城比较近,正街上的买卖店铺还挺多。怕再往前走路上遇不到住宿的地方,反正也不急于赶路,老板娘决定在这里住下来,明天一早再走。 于是众人找了一家还比较干净店住了下来。 就在天风过去办理入住时,没想到被一旁的店主一眼认了出来,店主经常去布娅城办事,对布娅城中的大事小事了如指掌。 天风的一首美人词传遍天下,还被布娅女王封为天下第一说书人,店主为此还特意去炖肉馕饼店听了一次书,所以认得天风。 店主拉着天风激动万分,一定要免了天风一众人的店钱,天风推脱不得,只得答应晚上在这里说一次书。 小镇不大,消息却非常的灵通,听到天下第一说书人来到镇上,还要在这里说书,天还没黑,店里店外就挤满了来听书的人。 第一百零八章:路上行人欲断魂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啪!”的一声,响木一拍,天风说了一首定场诗。看着院子里黑压压的听书人的目光都看自己,天风高声道:“话说——。” 天风这一开书就整整说了一个多时辰,才在众人不甘的目光中散场。天风也带着小力巴回去休息。 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漱后,准备吃过早饭后就出发,然而平时一时跟天风身边跑前跑后的小力巴,都到吃饭的时候了还不见人影。 天风觉得纳闷,小力巴是跟自己一起睡的,早上起来时,见他还在睡,想到昨天睡的晚了些,孩子嘛!都贪睡,想着让他多睡会,就没有叫他,可是吃饭了怎么还没起来呢? 天风回到屋内,却见小力巴睡的正香,就伸手捏住他的鼻子准备叫醒他,哪知手才碰到小力巴的脸上时,心中不由得一惊。 忙把放到小力巴的额头上,这才发现小力巴的额头滚烫,还有汗水涔涔。 天风忙叫醒小力巴,小力巴睁开眼见是天风,嘴里喃喃道:“天亮了,我们要出发了吗?” 说着就挣扎着要坐起来。 天风伸手按住小力巴道:“不要动,你怎么了?” 小力巴有气无力道:“头昏昏沉沉的,全身都酸痛!我也不知怎么了?” 天风想了想,可能是昨晚自己在院子里说书,小力巴一直站在自己身边给自己倒茶,添水,可能是受了风寒着凉了。于是道:“你可能着凉了,不要起来,睡着吧!” 小力巴为难道:“这怎么行,我们还得启程呢!” 天风笑道:“没事,我们不着急走,等你病好了,我们再走!” 说完又安慰了小力巴几句,找到大姐说了一下小力巴的情况,走不了,要留下几天,老板娘当即同意住下来,天风又去找了店主,询问这里有没有看病的大夫。 店主是热心肠,听了天风说的情况后,连忙道:“隔壁就有一个大夫,治疗伤风很有一手。昨晚还在咱们这听书来呢,你在店里等着,我这就去找。” 时间不大,就带了一个六七十岁的穿着干净的大夫过来,看过了小力巴,大夫道:“只是染了风寒,没有大事,吃一些他开的草药,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随后大夫让天风跟他回去拿药,大夫也是一个热心人,还说昨天听了天风的书,很不错,天风没收听书钱,他也不收天风的药钱,要天风今晚再说书听,天风满口答应。 让人没想到的是,小力巴这次伤风病竟然持续了整整十六天才好转,天风还不放心,又在店里多住了三天,这才准备第二十天再出发。 出发的时间定好了,天风特意在离开前一天的当晚多说了一个时辰。在这里停留的二十天里,天风收获了一大波的粉丝,每天天一黑就在住店的院子里挤满了听书人。听到天风等人第二天就要离开了,朴实的人们送给老板娘等人送来了好多的各种吃食,让众人在路上吃。 天一亮,五人草草的的吃了些东西就启程了,这次背上的东西比来时还要多一些,有不少是镇上这些天听书的百姓送的。 天风一边走,一边奇怪,天色还不是很亮,路上的行人却不少,三三两两的,有的背着大包裹,有的只是空行,更奇怪的是,只有天风这一行人象是出门度假的欢乐样子。其它的行人的脸色似乎都不是很好,大多神色惊慌的赶路。 当天开始亮起来时,路上的行人更多了,但也看的更清楚了,天风惊讶的发现,路上的行人大多就不象是正常的行人,更象是逃难的人流。 而且有的人身上还带有伤,他们相互也不交流,只是一脸惊慌的匆忙赶路。似乎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一样。 老板娘一家只是赶路,偶尔说上几句,似乎并没有发现路上的异常。 现在离萨拉小镇已是很远了,但那种神色慌张的行人却越来越多。天风终于忍不住,故意靠近不远处的一个步履匆匆的中年行人。 假装不经意的问道:“这位朋友是要去哪里啊?” 步履匆匆的中年人警觉的看了天风一眼,见天风面相俊郎,一脸和善,不似恶人,而且背上的包比自己大,还领着一个孩子,神色好了一些,但还是不耐烦道:“谁知道去哪?逃到哪算哪里吧!“ 天风吃惊道:“逃?” 中年人正要说些什么时,回头看了一眼,脸上颜色更变,哪里还有心与天风闲聊,撒腿就跑。 天风不解的往来时的路上看去,脸上也不由得变了颜色,是见遥远处尘土飞扬,黑压压一片的人群似乎正被野兽追赶一般,亡命的往这边跑来。 发现这一状况的不止天风一人,老板娘等人还有些莫名其妙,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其它的人却惊恐至极的跑起来,甚至有人连背上背的包裹都不要了,丢在地上,只为能跑的快一些。 一时之间路上的人慌乱成一团四散而逃。见此情景,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肯定不是好事,老板娘对天风道:“小弟跟在我们后面,快跑。” 说着老板娘竟一马当先,冲在前面,两个厨子一左右护卫,呈品字形沿大路跑了起来,天风见状愣了一下,抱起小力巴,紧跑几步跟在老板娘身后,组成一个整体向前跑去。 天风一边跑一边观察,却吃惊的发现老板娘与两个厨子不管怎么跑,三个人的距离却总是保持不变,迈出的步伐也是整齐划一,甚至于连呼吸都是相同的频率。 尽管三人背上都有一个超大的背囊,但却一点也不显笨重,就如三辆组成编队的坦克,在这混乱的人流中,三人宛如一体的在大路上跑了起来。 看着老板娘一家这娴熟无比的配合,天风心中突然冒出两个字“战阵!” 组成这种战阵不但需要战阵里的每一个人都要对彼此达到一种完全的信任,更需要无数次配合演练才能达成。 真正的三位一体战阵,在战争中能爆发出远超数人的强大战力,即使在千军万马之中也能一往无前。 能在逃跑中摆出强大的战阵来,看来老板娘一家远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第一百零九章:你追我赶 天风惊奇自己这个大姐一家不简单的同时,心中也是一片温暖,老板娘古媛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弟弟。 虽然天风在与莫阡对抗时曾显露出过不凡的战力,但老板娘仍在发现危险的第一时间,就把自己护在中央一起逃跑。这是可以把后背交付的人。 老板娘这个这团体就如羊群中奔跑而出的烈马,,沿着大道一骑绝尘而去。让同样奔逃的难民惊讶的同时也羡慕不已。 就在天风以为以众人这样的速度会很快的逃离凶险之时,却听到身后传来如同擂动天鼓的声音,开始时还是急促的鼓点,后来竟然大地都在震颤。 天风回头看去,不由得大惊失色。 遥远处那奔跑的黑压压人群后面,冲出一队队的庞然大物,在碾压着奔跑的人群,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嘶吼,远远的传过来,那是在奔跑的战兽! 而一支由五头战兽组成的队伍,正远远脱离战兽的大队,沿着大道追了过来,似乎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战兽的奔跑完全就不顾及路上的惊慌的人群,也许他们正是有意为之。路上的百姓,在战兽面前就如一只只无关紧要的蚂蚁,碰到就死,撞上就亡,踩到就是一滩血泥。每一只战兽身后都是一条残暴的血肉大道。 最前头的那头战兽上的御兽者,站在如同小山的战兽肩膀处那高耸的驼峰上,两眼在大路上的人群中四处扫视。 他一眼就看到人群中有三个巨大的背囊组成的小团队,也不怪他看到,那三个超大的背囊太过明显,而且速度还远超其它人,就如在一盘黄豆中滚动的三个大鸡蛋,想看不到都难。 御兽者先是一愣,随后大喜过望,一声尖锐的哨声,指挥着战兽就朝老板娘这个小团队冲了过来。 天风看到那只带头的战兽稍微改变了一下方向,巨大的尖角正指向自己,虽然相距还有几百米,但天风有种被遥遥锁定的感觉。 天风的心瞬间凉了下来,几个人跑的再快也跑不过发狂的板齿犀啊!自己全力以赴也许能逃得走,但老板一家可能就完了,她们绝没有机会逃走的。 天风心念如电四处张望的想着对策。四周看去,这条大路在两座平缓丘陵间,四周空旷非常适合战兽的狂奔冲锋,更远处丘陵的山顶有树林,便恐怕跑不到那里就会被追上。 如果沿着大路跑,只能跑出一段丘陵地貌可能会有机会,但路上都是人,想跑出去也是难上加难。这支成队的战兽沿着大路横冲直撞过来,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天风焦急的大声道:“大姐,丢掉背囊!我们快点逃命啊!” 哪知老板娘十分不屑道:“几只战兽就想让老娘丢掉背囊不可能,你跟紧点,别让老姐分心!” 天风心中一愣,自己都不敢说正面与战兽相博,大姐怎么这么有把握,似乎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 天风尽管相信大姐有办法,但还是一边跑一边解开背带,把大背囊丢掉,只背了小力巴一个人,还有腰间别着一把一拃长的匕首,准备着随时有问题时好出手。 老板娘她虽然没有向后看,但天风的举动她似乎知道的一清二楚,她一边跑着一边皱眉头,这个小弟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小心,追兵还没上来,就先把行李丢了,这几个追兵算得了什么! 老板娘突然呼喊了一声“小弟!跟上了!” 话一说完,三人就如离弦之箭,“嗖!”的一下就蹿了出去,速度是刚才的两倍多。 这一下可把天风吓一跳,三人背着这么大的背囊还能跑这么快,如果换做是自己恐怕最多也就这样了。看来大姐一家还真的不简单。 不过天风反应的也不慢,身形一晃,步步紧跟。见天风跟上来了,老板娘脸上一喜,一旁的黑力笑道:“嘿!你小子行啊,这都跟得上。看来不用我捎上你了!” 赫长也在一旁搭腔道:“勉强还能跟咱们算一家人。” 老板娘道:“别说话,集中精神,后面的战兽还盯着呢!” 五人的小团队这一放开速度,为首战兽驼峰上的御兽者,不由得一愣,这几个人还真能给人惊喜。口中的哨子不由得更加尖利起来。 巨大的战兽听了,不由得狂吼一声,蓦的也提起了速度追了上来。 本就乱的大道上一前一后,两队人在狂奔。特别是后面的战兽小队,虽然只有五只战兽,却跑出千军万马的感觉,大地似乎都在晃动。 尽管老板娘这一队人跑的很快了,但终究没有战兽快,距离在逐渐缩小,但同时,五头战兽也远远的与后面的战兽大军拉开了距离。 就在与战兽不足两百米时,老板娘突然忽哨一声,小团队横的跑了出去,也幸好天风在奔跑这一项上从没输过了,否则肯定被甩出团队。 后面的战兽上的御兽者见了,忙用缰绳用哨子调整战兽的方向。御兽者手法老练,战兽竟然没有减速就也向右方追了过去。 就在御兽者得意之时,却见前方又一声忽哨,那之奔跑飞快的团队竟然又向左边跑了出去。御兽者马上调整姿势,控制战兽,他又一次完美的调整了战兽的方向。 然而御兽者一口气还没松时,那支狡猾的小团队又改变了方向。这次战兽没有等御兽者发出命令,自己就紧盯的目标,改变了方向。 不过这次它没有前两次完美,脚下还是滑了一下,却没有跌倒,又继续追赶。它也对这队狡猾的敌人充满了火气。 于是大路之上,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老板娘的逃跑小队呈“之”字形在大路上忽左忽右的跑。 而后面的战兽小队也呈“之”字形奔跑,但老板娘的逃跑小队跑的是小“之”,而后面的追赶小队则是呈大“之”字形跑,而且速度明显的降了下来。 老板娘的逃跑小队越跑越快,而后面的追赶小队越跑越慢。眼看前方不远就出了山口。众人兴奋不已。 然而后面的御兽者突然也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他们不过是想逃出山路,那我还追你作什么?御兽者控制战兽不在追赶,而是笔直的冲向前方的山口。只要堵在那里,这支逃跑小队就是笼中鸟,网中鱼。 第一百一十章:无懈可击的兽骑 老板娘见战兽不在屁股后面追了,而是去堵山口,真要被他们堵住,所有人都别想出去了,大喊了一声“山口不远了,我们冲出去!” 老板娘一喊完,蓦的增加了速度,两个厨子步步紧跟,天风也迈开大步跟在后面。四个人呈菱形风驰电掣的冲向山口。瞬间就抛开战兽一大节。 正在调整方向的御兽者见了,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稳稳的调整好战兽的方向,开始吹动冲锋的哨子。 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战兽,昂头嘶吼一声,又猛的低下头,向山口冲去,一时间烟尘滚滚,如同刮起一阵旋风。 只有三四里的距离,狂奔的众人与战兽竟然跑了个旗鼓相当。老板娘等人最先到了山口山口上。 天风向外看了一眼,不远处有一片密林,倒是一个好的暂时藏身地,但那片密林距离山口还有五六里之遥。而战兽的小队就在身后不足百米的距离,众人根本就没有时间跑到密林处。 更重要的是天风看到战兽上的的两个战士已举起了长矛。准备再近一些就要开始猎杀了。 天风一把扯下小力巴,塞到黑力怀里,黑力一边跑,一边本能的抱住小力巴,正奇怪天风为什么把小力巴给自己,就听天风对前面的老板娘喊:“你们先走,我去抵挡一下!”说完就退出了团队。 老板娘焦急的大声喊道:“不许去!” 哪知回头看时,天风已回身迎战战兽去,老板娘怒火中烧的大声道:“准备迎战!” 老板娘话音一落,两个厨子马上左右一分的继续向前跑着,划了一个若大的弧才卸去身上向前冲的力,同时丢掉身上的背囊,再返身回来时,黑力手中一双精钢剁骨刀,赫长手中一对熟铜撖面杖。而老板手中则拿着一个大皮口袋。 但三人谁也没动手,而是吃惊的看着不远处,一脸的呆滞。 就是这么一会的时间,天风就已与那五只战兽小队打了起来,一只战兽在中央,其它四只战兽在周围,五只战兽划着曲线慢跑着。 而天风就如一只在矛尖丛中翩翩起舞的蝴蝶,在中央战兽的背上一边左躲右闪刺来的长矛,一边与战兽背上的人打斗。 天风现在也很无语,本以为凭借自己灵活的身法,回身杀死战兽,或冲到战兽背上杀死战兽背上的人就能解决问题。 但天风想错了,迎战战兽时,本想借助战兽身大不灵活的缺点,跑到战兽腹下,用自己的匕首给它来个大开肚,这对天风来说太容易了,但天风一到战兽的腹下就傻了。 战兽的肚子被一层铁甲包裹,虽然并不是重甲,但凭借手中匕首从铁甲缝中刺个小洞还可以,想开膛破肚却是不可能的。 而且自己的匕首不过一拃长,这个长度,即使刺进去,恐怕连战兽的外皮都刺不透。天风一拧身,身如惊燕,就掠上战兽的身上,想找其它地方下手。 然而从肚皮到屁股到,再到身上,所有要害之处都被铁甲覆盖,而且还是重甲,就连四条腿上都绑满了带尖刺的圆环,不要说匕首,就是大砍刀砍上都无关痛痒。 只有杀人一途了,可是当天风,扒着重甲上的突起蹿上兽背,把目光看向战兽背上的人时,差点没气吐了。这些人全身披着重甲,就如同一个铁罐。 就是头上都是铸铁打造的整体头盔,而且脸上还有面罩,放下来,那上面的格子小的就连自己的匕首也伸不进去,一个御兽者,两旁一边三人战士,一共六个,全是如此。 更为可气的是,七个人都用铁链固定在战兽身上的重甲之上,合为一体,想把他们丢下去都不成。 天风手持匕首看着七个铁罐人,一时傻在那里,不知从哪里下手,这感觉就象自己拿着一把匕首冲到坦克车上一般。 天风发愣,可是战兽的御兽者可没有发愣,天风的反身回击到跳上战兽,他一直看的清清楚楚,就在天风还没上来时,就发出信号,提醒战士们关好脸上的面罩,防备敌袭。 同时调整战兽的方向。就在天风刚冲上战兽,发现无处下手的愣神之时,狂暴的战兽,猛的一打圈,就如奔跑的汽车突然掉头一般。 战兽的这个突然动作,足以把它背上的人甩飞出去。但天风是谁!那可是在獠牙兽背上生活过的人,只是身子一矮,手就扣在板甲的缝隙处,牢牢的把自己固定在战兽的背上。 但天风刚把自己固定住,六条长矛就刺了过来。天风就势一滚,又固定在另外一处,刺穿了的长矛马上调整方向又刺了过来,也幸好兽背上战士的长矛是刺杀地上的敌人的,所以每支矛都有差不多十米长,刺远处的敌人方便,刺这近在咫尺的人就麻烦了一些,天风也正好借助他们不灵活的缺点,终于站稳脚跟。准备反击这七个固定着不能动弹的兽骑兵。 然而事情并没有象天风想的那样容易,战兽猛转了一个圈后,虽然速度慢了下来,但却左扭右拐的走起了曲线,同时后面的四只战兽也在御兽都的指挥下,贴了上了。四只战兽围着一只战兽一起狂走曲钱,就是为了不让兽背上的敌人无法立足,同时又受到其它四只战兽上的战士长矛围攻。 足有三十只长矛往天风身上招呼,于是天风就如兽背上的蝴蝶翩翩起舞了。 众人呆立片刻,老板娘大喊一声“准备动手!” 赫长道:“媛啊!如果动手,我们就暴露了!” 老板娘道:“暴露就暴露,再不动手,我小弟就没命了。” 赫长与黑力听了,没说什么却把手中的家伙举了起来。 老板娘辨别了一下风向,一声喊喝,就向走着曲线跑的战兽冲了过去。 因为战兽特意摆动着身体跑,速度也不快,老板娘一家人很快就跑到了战兽的前面。老板娘一边跑一边试探着风向。就在五只战兽小队又一次转弯时,老板娘,突然把手中的皮袋向上一扬,空中顿时出现一大团黄色烟雾,而老板娘一家避开烟雾,飞速的向一侧远远的跑开。 而身后那支战兽小队则一头钻进了烟雾之中。 正在与几十条长矛博斗的天风,根本看不到战兽前方发生的事,突然闻到一股奇怪的辛辣气味,转眼间就身在烟雾之中。天风知道这烟雾有问题。 马上屏住呼吸,一手抓住一支伸过来的长矛,借助长矛回抽之力,跟着长矛一起跃到一侧的战兽背上,并以电光石火的速度跳下战兽。 然而天风还没跑出几步,顿觉天晕地转,两眼一闭栽倒在地,就在天风栽倒之时,耳轮中就听到几声轰然巨响。 第一百一十一章:大公主的誓愿 公主山上的一座华丽的宫殿中,莫阡一脸平静的喝着清茶,外面喊杀声已响起一片。一壶茶水还没喝一半,外面的喊杀声就已安静下来。 尚霓从容的进入宫殿,来到莫阡近前道:“大公主!按着你的吩咐,九国十三族的人全部抓起来了,无一人漏网!” 莫阡淡淡的笑道:“好!等我宣布完誓愿,就把他们都一齐杀了祭旗吧!” 尚霓讶然道:“大公主!这些人不是王子就是族长之子。如果留着他们作为人质,用来交换些物资之类的也比杀了强啊!” 莫阡慢条斯理道:“你说的有道理!但我那个天风是个极为小气的人。非常不愿意让我与其它男人有任何的瓜葛,我干脆的杀了比放了他们更能让他开心。” 尚霓哑然失笑道:“大公主这么在意那个天风啊!” 莫阡无奈的半调笑道:“不在意不行啊,这个世界上能与我打成平手者,只有他一人。幸好他把我当成他命中注定之人,如果成为敌人那可就太可怕了。” 尚霓皱了下眉头道:“大公主,如果把这些人都杀了,那我们就与九国十三族就彻底闹翻了,再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了!” 莫阡道:“本来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九国十三族都是我的目标。” 尚霓脸色大变道:“大公主的誓愿——” 莫阡看着尚霓道:“霓姐!不妨现在就告诉你,我在祖地发的誓愿就是彻底消灭九国十三族,让布娅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唯一,完成地族世世代代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大一统帝国。” 看着尚霓一脸目瞪口呆看着自己,莫阡又得意道:“大一统的时代马上就要来临了!在我发出誓愿之时,祖地的圣火爆燃,回应了我的誓愿,这虽然是我个人的誓愿,却也是布娅母神的意思!所以这是谁也无法阻止的。” 布娅城的皇宫之内,女王莫伊漫不经心道:“阿丽,去打探一下,外面的骚乱平息了没有!” “是!” 一旁的侍女答应一声离开了。 女王莫伊看了一眼一旁的老天巫道:“听说你们的圣地来人了。是不是真的?” 老天巫道:“回女王!是按着传统惯例来传播教义!” “我记得传统的惯例每次都是兄弟或姐妹两人,这次是姐妹还是兄弟呢?” “这次只有一人!” 女王莫伊愣了一下,追问道:“怎么只有一人?是天巫?还是血巫?” 老天巫道:“是圣女来了,据说圣地的天巫脉已不存在了,初是最后一名真正的天巫。” 女王莫伊松了口气道:“正好,初也已不在人世了。地族的皇室也是信奉血巫一脉,大公主的选择让人出乎意外,但圣地的圣女来了,不知圣女是否愿意做大公主的天巫,一统九国十三族,造福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呢?” 老天巫叹了口气道:“没有了天巫,圣地的信仰也变了,圣女恐怕无法与地族的皇室合作了。” 女王莫伊皱眉道:“你应该知道大公主在祖地的誓愿引起的轰动,你难道不相信这是母神的意思吗?难道这还无法改变圣女的想法吗?” 老天巫道:“我相信祖地发生的一切,我当时就在现场,我无法不相信那是母神的意愿,但恕我无法改变圣女的意志。” 大殿内一片沉寂,再无声响。 突然,外出的侍女阿丽浑身是血的人跑进大殿,还没跑几步就跌倒在地,艰难的抬起头,对着女王莫伊喊道:“女王快走,有奸细打开——啊!” 一支羽箭穿透了阿丽的头颅,那颗美丽的头颅一歪倒在地上,再没有了声息。 女王并没有动,依旧稳稳的坐在那里,脸上一片平静的看着,从门口走进来的几十个手持细剑的黑衣人。 为首的黑衣人没有说话,只是挥了挥手,后面的黑衣人就向女王围拢了过来。 就在有黑衣人走到女王的近前准备动手之时,老天巫走了出来,挡在女王的面前,喝斥道:“我是大天巫,放下你们手中的武器。” 黑衣人们愣了一下,不由得回头向站在大殿门口指挥的为首黑衣人。 为首的黑衣人并没有说话,只是轻点了一下头,围拢过来的黑衣人得到命令,回过头来细剑递出。挡在前方的老天巫惊讶的看着胸前刺入的十几把细剑,摇了摇头,已是泪流满面,随后一脸悲伤的倒了下去。 女王莫伊看着倒下去的大天巫,脸上的表情没任何的变化,只是淡淡道:“一群宵小也敢进皇宫撒野!” 话一说完,人已从王座上飞身而起,当女王落到地面时,手中擎着一支又厚又重,足有近两米长的巨剑。 从起身到取剑,再落到这些黑衣人面前,一气哈成,行云流水。甚至连快到连这些黑衣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突然的到了面前,黑衣人惊慌的举剑向女王刺去。 女王一声冷哼。右手一挥一道雪白的的匹练划起,双手握住重剑的长柄,身子一拧,回首就是一剑挥出。 大殿之上,匹练飞舞,惨叫连连。只见那女王宛如将军闯阵,左冲右突。只是转眼之间,几十个黑衣人就躺倒在地,细看时,那些黑衣人竟然无一完尸,全是被拦腰斩断或是被一劈两半,场面十分的残忍与血腥。 女王单手拖着巨剑,踩着地上的血水,一副王者归来的气势,走向殿门口那唯一的黑衣人。 那个黑衣人一动不动,并不是吓傻了,而是一直在仔细的观看女王的博杀。见女王来到了面前,笑道:“地族的王果然都是在战场上打出来的。即使是几十年不上战场,也风采依旧。” 女王冷笑道:“地族是受布娅母神庇护的种族,地族之路不是任何人能改变的。” 黑衣人道:“你说的都是曾经的历史了,时代已改变了。” 女王道:“多说无益,还是用武器来讲道理吧!” 说着挥剑劈来,黑衣人身如鬼魅,纵身避开。女王余势不减,横斩竖劈,左撩右刺,一把重型的巨剑被使的风雨不透,大气磅礴,如有万夫不挡之勇。 第一百一十二章:女王殇 黑衣人一柄细剑并不敢硬接,只得避其锋芒,左躲右闪。看似下风,实则动如脱兔,行如闪电,不见一丝的慌乱。 两人在大殿内打了许久,却并不见殿外有皇宫侍卫或黑衣人进来。似乎这里是一片被遗忘的死地一般。 终于女王气息开始混乱,毕竟女王莫伊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挥舞着这样一支巨型的重剑,撕杀了这么长时间已是非常的难能可贵了。 看到黑衣人身法不乱,动作轻盈,女王莫伊知道事不可为,就站住身形,用重剑点指着黑衣人,道:“我们本是盟友,和平相处不好吗?为何要如此逼迫?” 黑衣人冷笑道:“盟友?你想多了,我们要的是混乱的土地,不是和平,安乐的沃土!更不是大一统的国家。这片土地保持混乱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 女王苦笑道:“阡儿说的对,你们才是真正的恶虎毒蛇。不过我地族终将一统天下,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我死了,阡儿就会成为真正的女王了。” 说完,重剑回撤,轻巧的在颈旁一掠,随后重剑拄地,双手握住剑柄,神色淡然的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这时一道血光从女王脖颈处迸出,纵使是自尽身亡,女王的尸身依旧傲然立于大殿之中。 黑衣人久久的看着一脸平静的女王,宛如鲜活一般。终于叹了口气,心中闪过一丝懊恼,今天本是要活捉女王的,现在女王自尽,倒是让计划多了些变故。 当天风睁开眼时,见自己正躺在一棵树下,周围都是树木,身边只有小力巴一个人守着自己,不过小力巴的心并没有在自己身上,而是眼巴巴的看着不远处。似乎有口水在嘴角打转。 天风转头看去,十几米外有一堆篝火,老板娘一家正在忙活着烤肉,一条条的新鲜肉块被串在树枝上,正被火烤的滋滋冒油。 天风吸了吸鼻子道:“好香啊!” 听到天风的声音,小力巴马上收回被烤肉吸引的眼神,见天风醒了,高兴的叫道:“啊!你醒了,我们快过去吃吧!” 天风起身拉着小力巴走过去。 老板娘诧异的看了天风一眼道:“醒了?身上有什么感觉?有没有不适?” 天风道:“还好,就是有点乏力。其它的倒没什么!” 老板娘略有生气道:“行啊,一个人就敢往上冲,叫都叫不住。下次没人管你!” 天风道:“大姐教训的是。下次不敢了,对了,那团烟雾是大姐放的?” 老板娘道:“那是昏兽果粉,专门对付战兽的,我还以为你得明天才能醒过来呢,没想道天还没黑就醒了。看不出来你这身体挺结实啊!” 天风“嘿嘿!”笑道:“我闻到有异味,马上就屏住呼吸了,没想到还是着了道。” 老板娘看着天风心中讶然,昏兽果粉只一点点就能让人昏睡上几天,否则怎么能让那么大的战兽晕倒,这天风虽然虽然吸的少,按说也得明天才能醒,这已是她对天风最好的预估了,现在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天风的能力。 老板娘不在纠结这些,道:“正好肉也烤的差不多了。快坐下来吃吧。” 天风还是早晨吃的饭,跑了一天,快晚上了,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忙坐下来,与小力巴一人一串的吃了起来。 只咬了一口,天风就赞叹道:“好吃!这是战兽的肉?” 黑力笑道:“正宗的战兽里脊肉!” 赫长举着自己手中叉在一起的两块茶盘大小的黑紫色肉团,笑道:“我还是喜欢吃我的战兽大腰子!” 天风见众人一副无所顾及的开心样子,道:“大姐!我们这里安全吗?” 古媛道:“那五只战兽被拖到丛林里了,人也处理掉了,大队的兽骑兵出了山口看了看就退回去了,估计怕中了埋伏,天也快黑了,战兽在夜间看不东西。另外这支兽骑兵只有两百只战兽,即使是白天,这点战兽也不敢进入丛林。放心吧!” 天风听了点头,自己对战兽一无所知,还是大姐对战兽更了解,又问道:“这些兽骑兵是什么人,怎么敢在布娅城这么近开杀戮?” “我打听过了,是九国十三族的人,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公主山上,他们联合起来里应外合,攻陷了布娅城。据说连皇城也打破了,现在正在布娅城内烧杀抢掠呢!这一路上都是从城里逃出来的难民。只是不知为何会有一队兽骑专门来屠杀这些难民!” 天风听了心中一惊道:“不好!莫阡还不知九国十三族的人联合起来,会不会在公主山遇险?” 古媛看着天风那关心的样子,鄙视道:“你还顾得上关心她,公主山是什么地方啊,两支兽骑大军守着,就是所有来布娅城的九国十三族的人加起来,都不够那两万兽骑兵一个冲锋杀的。我们现在还是想想怎么避开布娅城外九国十三族的兽骑兵胡乱的屠杀再说吧!” 天风听了不说话了,大姐说的对,即使没有那两万兽骑兵守护,以莫阡的本领,想要逃走还真没有人能拦的住她。 天风沉默下来,一时间只有咀嚼的声音,再没人有心情说话。 一遇到莫阡有关的事,天风就心乱如麻,有一丝软弱无力之感,关心则乱,就连正常的思维也不能保持,谁叫莫阡是自己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呢! 就在天风收拢心情,让自己恢复机敏的状态时,突然一个极其细微的“咔嚓!咔嚓!”的咀嚼声,在耳边响起,虽然极其细微,但听在天风心中,就如惊雷一样的响亮。 天风伸手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奇怪的看着天风。 天风环视一周,这里除了大姐一家,就只有小力巴与自己两个人了,而这四周一眼望去,不见一个人影,那这声音是哪里传来的? 就在天风奇怪之时,那个“咔嚓!咔嚓!”声又响了两下,天风猛转头颈,看向四五米远处老板娘一家那三个巨大的背囊,并且目光一下就锁定在其中一个背囊上扣着的大铜锅上面。 第一百一十三章:哑女 那些背囊中大部分都是准备在路上吃的肉干,天风心说,这厨子怎么打的包,还把老鼠装到里面了。 就拿起一根棍子,走了过去,小心的解开上面的绳网看着背囊上面扣着的巨大铜锅,一把抓住铜锅的边缘,猛的把铜锅掀起来,抡起手中的棍子就要打老鼠。 然而天风举着棍子却愣在那里,铜锅下面根本就没有老鼠,只有一个被吓得一脸煞白的女孩,正睁着一双又大又可怜的乌黑大眼睛看着天风,一块被吃了一半的肉干从女孩的小嘴里掉落下来。 老板娘见是一个受惊的女孩,就起身过去,见女孩模样极为的俊秀,身上的衣服虽然只是普通的粗布衣服,但看着却比小力巴还干净。想来也不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老板娘见女孩被吓的一动不动,声都不敢出一声,怕不是吓坏了吧,就把她从背囊上抱了下来。女孩很乖巧,不哭不闹,由老板娘拉着来到篝火旁。 女孩站在篝火前,众人这才发现尽管女孩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却天生丽质,虽然只是一身粗布衣服。但站在那里,却是亭亭玉立,一头青丝披散脑后,一张小脸眉目如画,一双亮晶晶,水汪汪的大眼怯生生的看着众人,眼神中透着聪颖灵秀。这就是一个天生的小美人胚子。 一时间几人都被女孩的美丽所吸引,女孩见这么多人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虽然有些害怕,却并没有惊叫,只是有两道清泉从眼角涌出。 老板娘心痛的帮着小女孩擦掉眼泪,还轻声的安慰道:“不要怕,你叫什么名子?怎么跑到那里面去了?” 女孩却只是站着流泪,看着让人心疼。老板娘又道:“有姐姐在,没人伤害你的,跟姐姐说说!” 女孩似乎胆子大了一些,张了张嘴,却只发出“啊,啊,啊!”的声音,同时女孩伸出两手比划着。 众人一愣,是个哑巴?老板娘扒开小女孩的嘴仔细的看了一会,询问道:“你?不能说话?” 女孩点头。 老板娘婉惜道:“这么漂亮的孩子,可惜了。” 婉惜的同时再想问她什么这就比较难了。看着老板娘厨子等人同情的眼神。天风问道:“你会写字吗?会就点头,不会摇头。” 小女孩马上摇头。 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这可就有点难办了。 天风想了想,突然对着女孩作出一串动作:“伸出右手,用食指指向女孩,食指,中指相搭并点动一下,随后又食指指尖向上,在肩前摆动。” 天风的这一动作,让老板娘等人莫名其妙,女孩看着天风的动作似乎似懂非懂。 天风随后又作出一串动作:“用食指指向女孩,又用双手食指,中指搭成“从”字形,再右手手指指尖向外做波纹状移动了几下。随后右手掌心向下,由内向外挥动。” 看到女孩依旧似懂非懂,天风有点失落,天风曾有一个朋友是哑巴,为了能与他交流,天风还特意专门的学过手语。 见小女孩是哑巴,天风就又想起用手语与她交流,第一句的意思是“你是谁?”第二句的意思是“你从哪里来?” 见女孩看不懂,那么说明女孩根本就不会什么手语,或者这个世界的手语与自己那个世界的手语完全不同。 女孩皱着眉一直在思索天风手语的意思,好一会她似乎明白了天风的意思,她用手指了指自己,又用手指向山口那边的来时路。 天风非常惊讶于哑女的聪明,她竟然能通过手势猜出自己的问题,问道:“你是说你从那边来吗?” 女孩使劲点头。 天风心想,这女孩既然能听懂别人说话,又如此聪明,看来不用手语,直接用问答和选择题的方式,反而更好一些。 “你是从哪里钻到铜锅里的,萨拉小镇,还是布娅城?” 天风说完又把自己两个食指伸出来道:“是萨拉选左手指,是布娅城选右手指。” 女孩把手指向天风左手指。 天风又道:“你家是在萨拉小镇,还是布娅城?” 女孩又一次把手指向天风的左手。 天风想了想道:“你是跟着家人从布娅城逃到萨拉小镇,路上走散了!完后你在店里就钻到那个大铜锅里了,是吗?” 女孩点头。 “那跟你一起出来的人是谁?你的父母?” 女孩摇头。 “哥哥,姐姐?” 女孩先是点头,随后又伸出一个指头。 天风道:“只有一个人,是哥哥?” 女孩摇头。 “只有姐姐一个人” 女孩点头。 “那你在布娅城还有其它家人吗?” 女孩摇头。 “那你在布娅城里还有其它的亲人或认识的人吗?” 女孩又摇了摇头,但女孩突然看着天风“啊啊啊”的指个天风伸出大拇指。 见众人不明白。哑女左手拿起一块石头往地上一拍,右手用五根树枝展开如一把扇子骨,扇了几扇,口中“啊啊啊”的叫,高昂着头,一副傲视群雄的架式。 这下把众人都逗的哈哈大笑,小巴力在一旁兴奋的说:“师父,她在学你说书。” 天风惊奇道:“你到店里听过我说书?你认识我?” 哑女点点头。又指指天,指指天风,伸出大拇指, 天风道:“你是说我是天下第一说书人?” 女孩点头, 是啊,在布娅城谁不知道天风这个天下第一说书人,这可是布娅女王亲自送的称号。既然女孩到店里听过书,那家里应该就在布娅城是没有错,众人就是从布娅城出来的,凭空多了一些亲切感。 女孩的来历也大致弄清楚了,应该是城内大乱,百姓遭殃,于是与姐姐跟着其它逃难的人一起,趁乱逃出布娅城,结果路上走散了,她趁天黑到背囊里偷肉干吃,估计怕被发现就钻到大铜锅里躲着。结果就被一同打包带走了。 这一路兽骑肆虐,死的人不计其数,她姐姐是否还活着都难说。也幸亏她钻到铜锅里,否则会有什么下场没人知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聂小倩》 见女孩楚楚可怜,老板娘伸手把女孩拉到身边道:“可怜的孩子,坐下来一起吃点东西,饿坏了吧。” 小巴力可能是想到自己以前的遭遇,忙从火堆上拿了一大块烤好的战兽肉放到女孩手中。可能是受了女孩不会说话的感染,也不说话,用手势示意她吃。 众人边吃边聊,很快天色就暗了下来,天风发现,本以为会安静下来的丛林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堆堆的篝火燃起,四处都是在烧烤战兽肉的人。 天风不解的询问老板娘道:“大姐!这里怎么这么多人?” 老板娘笑道:“当时杀死战兽后,怕被后面的大军发现,过来查看,要把它们藏起来,但我们人少没办法把战兽弄进丛林里来。” “我就招呼了很多一起逃难的难民一起把战兽都拖进丛林。这些逃难的人只顾得逃命了,身上根本就没带食物,正好拿这些战兽来果腹了。这一路上活着的人都在丛林里,人数当然不少了。” 天风皱眉道:“这样目标也太明显了,如果那些兽骑兵让人过来探查后,冲过来,也许明天天一亮就冲进丛林,继续屠戮怎么办?” 老板娘笑道:“小弟啊,看来你对兽骑一点都不懂,首先呢,兽骑兵根本不会进入丛林里,这会影响战兽的速度,也会影响战力的发挥。” “其次呢,战兽看似强大,但最多只能奔跑三天,三天是战兽的极限,超出三天即使只是奔跑,没是作战,也会伤到战兽。” “所以战兽的黄金状态是第一天与第二天,为了保持战兽的最佳状态,一般来说都是跑一天,休一天,除非特别的情况,否则绝不会让战兽连续奔跑两天的。跑三天那就对战兽来说那就是自杀的前兆。你想想那支战兽队伍会在这些难民身上浪费战兽这宝贵的黄金状态吗?” “另外,战兽天一黑就看不到周围的事物,所以今晚他们不会来丛林,明天也不会继续奔跑着残害难民了,所以今晚与明天对我们来说都是安全的。” “你就不用担心了,今晚吃饱睡好,明天我们继续赶路就好了,这些难民也都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根本就不用再理会这支战兽队伍。” “大姐!怎么对战兽这么了解?” 老板娘脸上显出悲愤的神情道:“想我力族的战兽兵,也曾这片土地上叱诧风云,无人敢望其项背。唉!不提了!” 见老板娘神色落寞,厨子黑力,赫长也是神色讪讪。似乎也想起了自己的族群。 就在众人谈兴不高之时,却从远处传来一阵喧哗之声,有一大群人向这边走来。 为首的是一名老者,老者须发皆白,从外形上猛一看就是当初说书人初的样子。只不过初用的是一面手鼓,而这人怀中抱的是一张古琴。 来到近前,老者面对天风,双手抱拳于胸道:“老夫谷兑,本是布娅城的一名说书人,奈何贼人作乱,不得已逃离布娅城,落荒逃难到这丛林之中。” “老夫在布娅城中时就对天下第一说书人如雷贯耳,只是没有机会见一面,就在刚才听人说炖肉馕饼店的人也在这里,于是特意过来见见天下第一说书人的风采。” 天风见老人满面诚恳,并无挑衅之意,也忙还礼道:“天风不过是作了一首美人词,甚得女王欢喜,这才得了天下第一说书人的虚名,当不得真!” 两人随后就是一阵寒暄,之后,说书人谷兑就邀天风说书。那些跟随老说书人过来的人群,里面竟然有十几个听过天风的书,他们过来就是想听天风说书的,特别是这号称天下第一说书人的书,那个不想听呢?所以也一起起哄,让天风说上一段。 逃难在外的百姓,本就已十分的淒苦,能在这茫然不知未来的短暂休息时,听上一段书也算是对受难心灵的一点慰藉吧。天风答应众人的要求。坐在一块青石之上,又找了一块石头当作响木,熟练的取出黑色指环戴在手上,就要开书。 一旁的谷兑盯着那枚指环,眼神闪烁,开口问道:“先生,用什么乐器?” 天风道:“我本来还有一扇,一响木,但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哪里还谈什么乐器!” 谷兑道:“你若不嫌老夫手笨,我就用古琴来为你伴乐如何?” 天风自无不允。于是就在这丛林之中,星空之下,开始说起了《聊斋》里的《聂小倩》,这个故事对天风来说非常熟悉,但对这里的人来说,那可是头一次听,即使被天风随心所欲的改成大团圆结局也没人知道。皆被这惊世骇俗的人鬼之恋故事吸引。 老说书人谷兑,听到天风讲的故事后,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其内心之中已翻起涛天的巨浪,皆因这故事太为惊世骇俗,超出了他的想象。尽管如此,谷兑却是一个极好的伴奏者。 每当天风一句话讲完,必有一回音,每到天风讲完一处高潮,必有一小节短而应景的音符流出。与天风配合的相得益彰,完美切合。让天风的故事凭添的无数的魅力。 当天风讲完故事之后,夜已深,众人却还不愿离去,都是一副意犹未尽之感。天风只得答应明晚还会继续为众人说书。众人这才恋恋不舍的去休息。 别人走了,谷兑却没有走,并一脸严肃的追问天风道:“先生的故事之中,人鬼竟然可以相恋?另外这人怎么打得过鬼,人怎么可以冒犯鬼神呢?” 天风笑道:“人有恶人,鬼有善鬼。我们爱美,爱善何错之有?至于你所说的冒犯鬼神!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冒犯之意。万灵人为首,当惩恶扬善,鬼挡杀鬼,神阻诛神!” 天风的话音一落,谷兑面色苍白,心神恍惚,忙向天风告辞离开,走时口中喃喃“万灵人为首?万灵人为首!这是神谕吗?” 一旁的哑女听了,心中在不住的回响着“爱美,爱善何错之有?万灵人为首,当惩恶扬善。”一时间心神激动,这才是我的良师。再看向天风之时,美目中有华光流彩涌动。 老板娘一家听了,情绪高扬,老板娘小声对自己的两个男人道:“鬼挡杀鬼,神阻诛神。我小弟有大气魄。” 黑力与赫长纷纷点头。小力巴则骄傲的一扬头,心中想着:“我师父说的都是对的!” 第一百一十五章:手语 晨曦破晓,天边的阳光如同纷飞四射的金羽箭,划破了纤薄的夜幕。笼罩在丛林之上的雾气一散,丛林里也开始亮了起来。 天风伸了一个懒腰,打着哈欠把埋在篝火下的肉拿出来,打开包裹的树叶,一股浓浓的肉香就带着热气四散开来,闻到香气的老板娘等人,迅速的围拢过来。 这是昨天就说好的,今天一早吃过早饭就离开这里。只有尽快的离开险地,回到巴曲镇才好。 就在众人吃的兴高采烈之时,丛林的边缘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惊叫,但随后叫声就嘎然而止了。 众人停止进食,吃惊的相互看了一眼,异口同声道:“敌袭!” 老板娘一家二话不说,丢掉食物,冲到自己的大背囊处,背起来就南边跑去。天风也本能的一把掠过小力巴,就要跑,却见哑女死死的抓住自己的衣服不放。 天风看了眼满是焦急神情的哑女,知道如果丢下她,她也只有死路一条,虽然只是一个孤苦的逃难孩子,又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天风也不说话,一伸手,把哑女抱起夹在腋下,就这样一直胳膊夹着一个跑了起来。 树枝在眼前飞掠,哑女害怕的紧紧抱住天风的胳膊,而小力巴手中依旧抱着一大块香喷喷的肉块专心的吃着。似乎没事一样,任天风夹着他的腰奔跑。 天风等人一跑,本就在周围附近的难民也跟着跑了起来。 这时丛林中已乱成一团,四处都是哭嚎,惨叫之声,不知哪里来的一队队战士手持长刀在丛林里见人就砍,逢人就杀。气势汹汹的向天风等人的休息地搜寻而来。 当眼前一空,众人这才发现已跑出了丛林,但身后喊杀之声依旧清晰可辩。众不敢放松,依旧向南跑去。 这时小力巴手中的一大块肉终于吃完了,这才对天风道:“师父,你太用力了,勒的我很痛,你还是背着我吧。 天风这才发觉,这样的姿势确实是难受,特别是哑女,因为身子比小力巴高好大一节,自己挟着她的腰,她就用手抱住自己的脖子,整个上半身就吊在自己胸前,确实难受。于是放小力巴与哑女下来。 小力巴身子小,力气也小,没办法自己抱住自己,为了方便奔跑,天风就让哑女趴到自己背上抱着自己,而自己则把小力巴抱起来。背一个,抱一个的跑,还是早点离开这个地方才好。 不过几人离开丛林时,身边还跟了几十个不知哪里逃的难民,天风等人往哪跑,他们也跟着往那跑,其中就有昨天听书的人。 既然暂时的出了险地,也好把这些人赶走,就一直往南跑了起来。只是速度稍微的慢了一些。 这一跑,又跑了过了几片丛林。直到天过午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追赶的敌人。天风等人,这才在一片林地中停下来。 停下来才发现,身边已经莫名其妙的聚集了有近百人之多。除了有二三十几个是从早晨就跟跑的人外。其它的都是新面孔。 一打听,原来他们是这附近的几个村镇的百姓,也是有兽骑兵袭击了他们的村镇,不过不同于追杀天风他们的兽骑兵,袭击他们村镇的兽骑兵是要抓他们作奴隶。 在这个世界,奴隶的命运有多淒惨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没有人想作奴隶,所以他们才跑出来的,路上见到有人组团在跑,就想也不想的跟了上来。想想也是挺好笑的。 见这片丛林与村镇相隔很远的,也不见附近有兽骑兵,众人准备在这里休息过夜。天风几人围拢在一起,吃着自己带着肉干。 而一早就跟着天风等人的那十几个,就凑过来,毕竟他们还是比其它那些新加入的人与天风他们更显亲近一些。 天风分了一些肉干给他们吃,也算默认了他们加入这个团体,但也只是在天风六人的外围活动。而今天刚刚跟着跑来的人就不管了,但是这里的百姓都是过惯苦日子的,如同半个野人。 他们在丛林里,自己摘果子,吃野菜,捉虫子,能吃的东西多的很,根本就不羡慕天风他们手中的肉干。 看着那烤的焦黄的蛇肉与蝉蛹,蝗虫等,再听到被串起来的蛴螬被烤的爆开的声音,让小力巴都觉得自己手里的肉干不香了。 刚刚吃过东西,天风正坐在一段木桩上休息,哑女来到天风面前,对着天风比划起来。看完哑女的比划,天风惊讶的张大了嘴。 哑女竟然把昨天自己对她只打过一次的手语,“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这两句手语,分毫不差的比划出来。这哑女好生聪明,这是过目不忘吗? 随后哑女又指指天风,再指指自己。 天风道:你是说让我教你手语? 哑女听了连连点头。 天风想了想,也好,教她一些手语,至少能够交流,不用什么事都用猜的了。于是天风道:“好,我现在教你一些。” 说着天风用食指指向哑女道:“你” 用食指指向自己道:“我” 又指向小力巴道:“他” 随后食指中指相搭并动了一下道:“是” 又用食指,指尖向上在肩前摇动,道:“谁” 双手握拳,上拳打下拳,道:“做” 伸出拇,小指坐于另一手掌心上,道:“在” 双手伸开,掌心向下,然后翻转为掌心向上,道:“什么” 一手伸出拇指,弯曲两下,道:“谢谢” 随后,天风又把这几个手语组合起来,作出一串的“我是谁,你是谁。他是谁,你在干什么?”的手语。 天风一说她就跟着作了起来。哑女心灵手巧,一遍就会。 天风见一旁的小力巴两眼放光的盯着看,就笑道:“你也跟着学。” 小力巴马上也用手比划起来。 见三人比划的有意思,老板娘道:“小弟,你这个手语有点意思,我可以学吗?” 天风道:“可以啊,谁想学都可以学!” 于是一众人都跟着天风学起了手语。在哑女眼里有了这个手语,自己终于能把自己想说的话告诉别人了。而对于小力巴来说,就是为了好玩。 而对只想着与敌人争斗的老板娘一家来说,天风突然打出的手语,可是一种极为奇妙的语言。 这种不用嘴说的语言在某时候可是有大用的,比如有敌人在场,一说话就会暴露时,如果打手语,可以在不惊动敌人的前提下,把要说的话准确的传递出去。 第一百一十六章:高超的琴技 到傍晚时,小力巴则只记住了“你我他”,老板娘也只是记住了不多的几句话,而哑女竟然就能与天风进行简单的交流了,哑女的学习能力让人吃惊,但想到别人只是为了兴趣而学,而哑女则是为了生活而学,比别人更加努力也是正常的了。 吃过了晚饭,天风身边就主动的围了一圈人,天风也不拒绝,准备满足一下这些仅有这么一点乐趣的苦难人。 风坐好后,扫视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老说书人谷兑,不由得有些伤感,昨晚还一起合作,记得今早时还看见过他跟着一起跑来,后来就再也没看到,但天风还是问一句“各位,今天有见过老说书人谷兑的人吗,知道他还好吗?” 天风本来也没报太多希望,一个老人注定跑不远,只要没人见到他的死,也许只是落到哪里,可能还有一丝活的希望。 然而天风的话一落,就有一个中年人大声道:“老说书人死了。是被一个士兵杀死的,当时我就在不远的一个坑里躲藏着。那个士兵走后,我才出来的,他的琴我都拿来了。” 说完,那个中年人从皮囊里拿出一把古琴,过来放到天风的面前。 天风伸手抚了一下古琴,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不由得心中伤感。这布娅城乱了,百姓也跟着遭殃。也不知莫阡什么时候能平息这场。 见到天风不语,围坐的众人也心有慽慽然。同是逃难人,今日是说书人谷兑,也许明日就是自己啊! 好一会,天风整理了一下情绪,把古琴放到一旁,拿起一根木棍在,面前的青石上一敲,天风本想用这根木棍当作响木用,没想到,打在石头上时,竟然应声而断。本要张口要说的话也一下又咽了下去。 就在天风这一愣神时,身边却“噹!”的一声脆响。天风转头看去,却见站在自己身边的哑女,不知何时正端坐在古琴前,一双白皙的小手正搭在古琴的琴弦之上。那“噹!”的一声响正是哑女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动出来的。 就在天风以为哑女只是在拨弄着琴弦玩时,只见哑女玉指拨动,一串平滑而且极为悦耳动听的音符从古琴上流淌出来。 那音符欢快,跳跃,宛如叮咚的溪水在流淌。随后哑女双手轻按,音符瞬间消失,似乎从来没有来过一般。 随后哑女转向天风,一手边拍打另一手背边向旁移动,又一拇指与四指相对,逐渐并拢,向下一甩。同时露出一个优雅而甜美的笑容。 天风心中会意。哑女的手语意思是“准备好了”。她这是要代替老说书人做自己的伴奏者。 天风抬起的右手向下一拍,作了一个虚拍响木的动作,果然那把古琴之上顿是就“噹!”的一声响传出来,声音清脆悦耳,又干净利落。 天风非常的满意,就如整日用笔写字作画,今天终于作到了电脑前,可以心情挥洒一翻了。 天风畅快的说起书,说到悲伤之时,琴声如泣如咽,天风说到开心之时,琴声欢愉跳跃。天风说到得意之时,琴声如歌飞扬。 一整晚,天风说的书极为流畅,痛快,哑女的伴奏,就如钻进天风肚子里的蛔虫一般,天风想什么,要做什么,哑女一清二楚,而且,填白留空,一把古琴,就如是天风自己在随心所欲的弹奏一般。可实际上天风对古琴弹奏完全是一窍不通。 一旁的小力巴都看傻了,同样是孩子,自己好象只知道吃,而哑女却能与师父配合的天衣无缝,巧夺天工。 而一旁老板娘则盯着哑女,对黑力与赫长小声道:“这孩子,不简单啊!这种古琴,我小时被父母逼着学了三年,藤条打折多少根,愣是一支曲子也没学会。” “她竟然弹的如此流畅,一把古琴都快被她弹活了。难道说身有一缺之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赋就能高出别人这么多吗?” 黑力道:“这孩子,又聪明,又好看,是个哑巴,可太可惜了。” 老板娘道:能学这种古琴的孩子,她的家世恐怕不是普通的富贵家庭。 一旁的赫长道:“你忘了还有一种奴隶叫做艺奴,专为娱人声色。你看她身上如此的干净,举手投足动作优雅,但却又小心翼翼。这恐怕是从小就被专人培养严厉教导。” 老板娘道:“我更愿意相信她有一个了不得的家世,也许是象我们一样的人,只是不知道这次莫阡又要造下多大的杀孽,我这个小弟怎么就非要喜欢她呢?” 在一声声似有似无的琴声之中。书场终于结束了,围观的人也都四散而去。当篝火旁只剩下原本的六人时,天风笑着对哑女夸赞道:“琴弹的不错,我很喜欢。” 哪知哑女听到天风的夸赞之后,竟然一下移开古琴,站起来,紧走几步就来到天风面前“扑通!”一声跪下倒在地。 伸出一右手,食指指向自己,再一手平伸,掌心向上,由外向里微微拉动,再一手侧伸,指尖向前,手臂向前伸一下。后用食指指向一旁的小力巴。 天风不由得读出五哑女的手语意思:“你要向他一样。” 再见哑女,用食指指向天风,再双手握拳,上拳打下拳,又用食指指向自己,再右手握拳,最后双手五指撮合,指尖相对,在胸前摇动几下,一手伸拇指由于胸前。 天风看完,道:“你要我做你的师父?” 哑女听了连连点头,随后就深深的伏拜在地上。 身边的小力巴听了,直接瞪大了眼睛看着天风。一旁的老板娘一家听到哑女要拜天风为师大为惊奇,特别是老板娘古媛直接盯着天风,一别看好戏的样子。 天风则皱起来眉头,严格来说,自己并不是小力巴的师父,他之所以管自己叫师父,那还是自己说书后,小力巴就代替自己作了小伙计,帮着店里,给客人端着茶,倒个水,干一些小零活。 小力巴干不好,不会干的,天风就在一旁教他,更因为小力巴一直跟在天风后面象个小尾巴一样学天风干活。 客人们都称小力巴是天风的小徒弟,于是小力巴就干脆管天风叫起了师父。其实在小力巴的心里一直把天风当成了父亲的存在。 只是单身的天风不可能让小力巴叫自己父亲,所以在小力巴叫天风师父时,天风即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于是就这么叫了下来。 现在哑女想象小力巴一样,要自己当她的师父,她心中想象的师父肯定不是小力巴叫自己的师父。另外天风也并不想收什么徒弟,主要是不想给自己缠上太多的羁绊。 第一百一十七章:灵儿 天风叹了口气道:你起来吧,我与小力巴只有师徒之名,并没有师徒之实,他只是跟我身边而已。而你也只是与家人走散,哪天你家人找来,或布娅城安稳之后,我会让人把你送回布娅城与家人一起生活。 听了天风的话,哑女直起腰,一副渴望乞求的眼神看着天风,一边流泪一边打起手语,看她那熟练至极的样子,哪里是刚学一天,分明就运用多年的样子。让一旁小力巴与老板娘等人看的咋舌不已,这丫头还能更聪明些吗? 看完哑女的一番手语,天风沉默了,哑女说她还小时父母就双亡了,虽然还有一个姐姐。但姐姐并不喜欢她,总是对她不理不问,还多次借故想摆脱她,即使没有这次,抛弃她估计也是早晚的事。 而哑女一打手语之时,天风就仔细观察,倾听,哑女的吸引与心跳都有什么异常的波动,变化,想来说的都是实情。 看着眼前淒苦的哑女,不免让天风动了恻隐之心,想了想道:“我现在还没有想收徒弟的心思。这件事待到以后安稳下来再说吧。不过你可以象小力巴一样暂时跟在我的身边。以后如果你的家人来找你,或有更好的去处时,你再决定去留。你可愿意?” 哑女面显失望,但随后又打起手语,先是用右食指指向自己,再五指伸直,指尖向上,然后拇指不动,其余四指弯动几下。再拇指与四指作“l”形,虎口贴于嘴边,张开嘴,作喊叫状。再用食指指向天风,随后双手五指撮合,指尖相对,在胸前摇动几下,再一手拇指贴于胸前。作完这一系列的手语后,就一脸疑问的看着天风。似乎还很紧张,生怕天风不答应。 天风看明白她的手语意思是“我可以先叫你师父吗?”,不由得轻笑了一下,这哑女的心思好重,生怕以后出现变故,先叫起师父来。遂点点头道:“可以!” 听到天风的允许,哑女高兴万分,直接伏在地上向天风行了一个叩拜拜大礼。 天风忙拉起哑女又问道:“你原来的名子叫什么?” 哑女有些神伤的用食指指向一旁,双手食指搭成“人”字形。再拇指与四指作“l”形,虎口贴于嘴边,张开嘴,作喊叫状。又用食指指了下自己,再用一手拇指捏小指指尖。最后用手指指向自己的口。 天风皱眉道:“别人叫你小哑巴?” 哑女连连点头。 天风道:“没有名子很不方便,我来给你起个名子,你可愿意?” 哑女听了面露喜色的连连点头。 天风道:“你虽然口不能言,但聪明伶俐,还透着一股灵秀之气,不如就叫你“灵儿”吧。” 哑女听了,把小嘴张了几张,似乎想把“灵儿”两字叫出来,但是却没有声音传出。不过哑女依旧一脸兴奋。似乎得到了一件珍贵的宝贝。 一旁的众人也为哑女有了一个名子高兴,从昨天到现在,大家也一直再叫她小哑巴,虽然无恶意,但总是不好的。 老板娘嘴里叫着“灵儿?灵儿!”。脸上笑着,心中却在喃喃:“只用一天时间就成了徒弟,小小的人儿就如此聪慧过人,杀伐决断,啧啧!这要是长大了还得了啊!只是没想到我这宅心仁厚的这小老弟也会偏心啊!” 其实老板娘从天风愿意教授灵儿手语时就知道,天风喜欢这丫头。试问这样一个有着七窍玲珑心的漂亮孩子谁不喜欢呢,虽然不能开口说话,但手语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天风不喜欢灵儿,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手语交给她。还特意的给她起一个“灵儿”这么好听又有灵性的名子。 灵儿也是聪慧过人的孩子,用琴声讨得天风欢心后,马上就更近一步的拜师,天风虽然没有马上答应,但允许她可以先叫自己师父,其实已是隐晦的答应了,只是因为接触时间太短,要再看看这孩子的性子,再好好的考察这孩子一番。 天风虽然看着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偶尔作事还会毛躁,但其心理成熟的程度堪比千年的老妖。而且还装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神奇东西。现在见到这么一个聪慧的孩子怎么能不留在身边呢。 同样的小力巴在天风身边快一年了,天风只教了他怎么作一个小伙计,可这个灵儿还不到一天就教了她手语。所以老板娘才会说天风偏心。 看看夜色已深,众人也准备休息了。 天风刚把一张大兽皮盖在身上,小力巴与灵儿就直接钻到兽皮下,一左一右的贴了过来。天风把兽皮掖的更紧一些,防止进风让两个孩子着凉。做好后,看了一眼天上的繁星,就闭上了眼睛。 不远处的老板娘躺在兽皮之上正要招呼灵儿过去跟她一起睡,却见灵儿钻到天风身边去了,不由得心中恼怒,昨天夜里还紧紧的抱着我一起睡呢,怎么今天认了个师父就跑师父那睡去了,太没良心了。 正要说她两句,却看到黑力与赫长一左一右的把自己夹在中央,还满脸的嘿嘿笑着,也就开心的把要说的话咽了回去,舒服的躺在自己的两个男人中间。 第二天,天一亮天风等人就准备出发,看着天风等人要走,就在不远处休息的其它逃难人也纷纷起身,准备着着天风他们一起走。 逃难本就没有固定的目的地,哪里安全往哪跑,路上不但要防备着兽骑兵,更多时候还得提防着身边的其它难民。 抱团取暖就成了一种自救求活的办法,跟着天风等人,不但可以不用惧怕其它的逃难人,还能听到天风说书。更重要的是天风等人的武技高超。 这里有很多的人都曾亲眼见过逃出山口的那天,天风四人如何灭掉一支五只战兽的兽骑小队,他们还亲口吃到了战兽的烤肉。 试想跟着这样的人一起逃难,就是遇到一支小股的兽骑兵都能轻松的应付,更重要的是天风等人非常的和善,即使是那两个看着象凶神恶煞的厨子也从没欺负过其它难民。 最后就是天风这个天下第一说书人的名号,不管怎么说都是有点影响力的,这是布娅女王亲自封的,而这片土地就是布娅国的土地,而且还是离布娅城不远的土地。 有昭一日,平息,天下太平,跟着天下第一说书人一起回布娅城。说不定也是一件有面子,有前途的事。所以不跟着天风他们走,还能跟着谁走呢? 第一百一十八章:变成猎人的猎物(上) 天风领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前面走,老板娘一家背着小山一样的背囊走在后面。相隔二三十米就是一条长长的逃难队伍跟在后面。 黑力烦躁道:“我们快点走,甩开这些人,我看着他们就烦!” 赫长道:“我们是应该甩了他们,这么多人,很容易成为那些兽骑兵的猎杀目标。” 老板娘看了两人一眼,道:“现在目标确实有点大,不过我看小弟说书说的那么起劲,似乎别有心思。” 老板娘对前面的天风道:“小弟,说说你怎么不在前头跑啊,故意等这些人有什么想法啊!” 天风笑道:“只有我们几个回巴曲镇那不成了隐居了吗!如果回去的这一路上能带一群逃难的人回去,即帮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找到了家园,同时也可以重建巴曲镇了,我们不是又可以继续开店做生意了吗?” 老板娘笑道:“还是小弟有主意,这个办法好。” 黑力与赫长听了也纷纷点头。黑力一改烦躁,反而笑道:“得多带些人回去,否则我炖出来的肉吃不完可太浪费了。” 几人边走边说,还故意的放慢了脚步,生怕后面的人跟不上。 接近中午时,队伍沿着长长的断崖走,一条溪水从断崖下流了出来,看到这里有一眼泉水,天风决定在这里休息。让黑力拿下一口大铜锅支起来,烧一锅热水,皮囊里的水不多了,正好烧一锅水装上。 天风是不喝外面的生水的,也要求身边人都不能喝生水,现在天风好多奇怪的要求,在老板娘一家心里已不奇怪了,这已是老板娘一家从过往中得出的结论。听天风的一般不会有错。 天风准备除了灌满水囊外,再往锅里放点肉干,烧一锅稀稀的肉汤,给跟在后面的一些难民喝,借此收拢一些人心。 难民们听到有肉汤喝,一个兴高采烈的帮忙捡拾干柴,还有人去野地里找了一些野菜准备一起放到锅里。 这里的野地,树林能吃的东西很多,这近百人随便找找也能找到不少吃的,吃饱很难,但吃个半饱还是很容易的。 这也是他们能一直跟在天风几人身后一路前行的原因,他们从不担心吃的问题,他们担心的是会对他们带来伤害的人。 铜锅下的火刚刚生起来,铜锅里的干净的溪水就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天风愣了一下,看了一眼身边这十几米的断崖并无疑状,就转头向断崖对面的丘陵看了一眼,心中顿生警觉。 天风大声喊道:“有情况!” 天风的话音一落,丘陵的土坡上出现了一个尖角,而那些过去寻觅野菜的人开始反身向回跑,土坡上的尖角越来越大变成了一根尖柱,随后一头巨大的战兽就冲到了土坡上。 就在众人惊恐的一瞬间,在不同的方向上都出现了战兽,它们呈一条弧线状站在丘陵的土坡上,看着这群断崖下的难民。 天风左右察看想寻找树林或者附近可以躲避的地方,但看了四周的环境,不由得大惊失色。 当时只为贪图这眼泉水的干净,方便,没想到竟然来到了一处死地。丛林与陡坡都在远处,而断崖之下却是一大片开阔地,除几堆不起眼的灌木外,没有任何的遮挡物。 而这样的场地正是兽骑兵最喜欢的杀戮场,也许正是自己这些人聚集起来才吸引了兽骑兵的注意,并当成了狩猎的目标,还特意选了这么一个适合兽骑兵作战的战场。 天风看了看断崖,自己爬上去没有问题,大姐一家爬上去也不成问题,但这样一来,这一路一直跟随着自己的近百难民可就交代在这里了。 天风看了一眼已开始跑下土坡的战兽,并不多,只有十只,两支小队。天风询问:“大姐!你那里还有多少昏兽果粉?” 古媛有些无奈道:“我本来就没有多少,上次为了救你,一次全用光了。” “战兽有什么弱点吗,怎么才能战胜它们!” 古媛道:“办法不是没有,但是很危险!不如我们从断崖上跑吧,只是要把所有东西都丢了。” “什么办法?” 古媛道:“战兽虽然全身披甲,无法强攻,但是有一个地方是它的命门,那就是战兽的腘窝,这个地方的皮肤不但柔软还是腿筋所在。” “因为是关节之处不能披甲,所以上下都是戴尖刺的铁环来防护。只要避开这些铁环上的尖刺,只要一刀砍中,奔跑中的战兽必一头栽倒在地,再也起不来。” “可是要冲到战兽的身边,不但要直面战兽巨角的攻击还要应付来自战兽背上兽骑兵的弓箭与长矛的打击。“ 天风看了看自己手的匕首,太短了,上次与兽骑兵发生冲突时,看到战兽的腿上都是带着一拃长尖刺的铁环,这匕首根本就伸不进去。 一旁的黑力“嘿嘿!”笑首递过一把长刀道:“用这个!” 天风接过长刀,看了一下,这把长刀长不足一米,却又细又长,锋利无比,最重要的是在把手处还有一个碗状的铁护手,手握把柄时,可以护住大半个手,这——,这似乎是专为砍腘窝,而防止尖刺刺到手而设计的。 天风看向黑力,黑力坏笑道:“嘿嘿!你要是敢冲阵,我陪你走一趟。” 古媛却一脸生气的看着黑力,似乎对黑力的作法很是不满。道:“都不许去。” 一旁早就跃跃欲试的赫长道:“要不我也陪小弟走一趟,这天天被人追着跑,太他娘的晦气了。” 黑力与赫长本是血气方刚的汉子,以两人的性恪,遇到危险,绝不是一味逃跑,而是想冲进战场大杀四方才过瘾,但有古媛的压制,两人只能温柔的象两只听话的羊跟着古媛扛着大背囊逃跑。 倒是天风,遇到危险时,丢掉包裹,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博斗,看得两人血往上涌。特别是今天,以几人的身手,爬上断崖逃走也是没问题的,但是逃走了这些人就完了。现在见天风又有动手的意思,两人也手痒起来。 古媛看着飞驰而来的兽骑,叹了口气,她也看出两个男人眼中的乞求,为了活命,为了给部落留一条根,天天东躲西藏的也确实是难受,都憋闷坏了,这样一味的逃避也不是个办法。既然小弟想博一博,那就拿这几个兽骑兵练练手吧。 第一百一十九章:变成猎人的猎物(下) “把斩兽刀都拿出来,你们两个要保护好小弟,不要只顾着杀。” “好了!” 黑力痛快的答应一声,从背囊中拿出一个大皮袋,往地上一倒,天风吃惊的发现那里竟是几十把自己手中同样的长刀。黑力的背囊中怎么有这么多的刀啊? 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天风对古媛道:“大姐保护好两个小的。” 说完转身对着早就慌乱成一团的难民大声喊道:“逃跑是逃不走了。与其被他们抓走当奴隶,不如跟他们拼了,有胆子的就拿起刀跟我去把战兽宰了吃肉!” 难民中有身材魁梧者,也被激起了血性,上前拿刀,回应着“伸头一刀,缩头一头,还不如拼了,要是活着还能吃肉!” 有人带头就有更多的人上前拿起斩兽刀,没有拿到刀的就捡起几块石头,也打算一拼了。 天风见状,大声喊道:“打完这一仗,各位就是我天风的朋友。走!跟我去杀敌!” 说完直接的冲了出去,黑力与赫长也跟着天风冲了出去。其它的难民也陆续的跟了上去。 天风三人在前,五六个彪悍的难民在后,更有二十几个难民拿着刀远远的落在后面。更多的难民却躲在断崖下瑟瑟发抖不敢动弹。 赫长一边跑一边对天风道:“我们要在兽骑联合在一起之前,迅速攻击一只,另外快要临近时,我们分开一些,兽骑兵会先射箭,我们躲着点,到近了小心不要钻到战兽肚子下边去,会被战兽踩了,也不要离战兽太远否则会被兽背上的人用长矛戳到,这个尺度不好把握。” 天风点头答应道:“你们也要小心!” 正说着就见前面那只战兽在眼前越来越大,三分忽的分开,天风也向身后喊了一声,“小心弓箭。” 天风声音刚落,就见六支羽箭呼啸而来。天风见后面的人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喊声分开,反而乱了起来。还有人想分开却撞到一起,心中一叹,没有经过训练的难民就是这样, 眼见为实几个黑点直扑面门,天风并没有躲开,而是奋力一跃,长刀一挥,竟然把五支羽箭直接磕飞。 黑力与赫长一见,不由的瞪大眼睛,没有到天风还有这一手。 尽管天风磕飞了五支羽箭,还是有一支羽箭飞向后面的人群。只听“啊哟!”一声惨叫,一个难民应声倒地。 天风并没有理会身后的事,见战兽渐进,突然一步跃出,黑力与赫长还想着怎么护着天风,却见身边人影一闪,天风如一支离弦之箭,直扑战兽。 两人大惊失色,这个小弟太自大,说好三人一起上,怎么一个人先跑了。于是也发力急追而去,这时两人才突然发现自己与妻子这个小弟的差距,两人已是用最快的速度跑了,竟然还是离天风越来越远,而且这种差距还越来越大,几乎是瞬间两人就被抛出几十米远。 然而这还只是一个开始,两人眼睁睁的看着天风就如箭一样的射向前面的战兽,天风并没有应战,只是从战兽前腿处一掠而过,就如一支射偏了的羽箭,从战兽肚子下穿了过去,战兽依旧在奔跑,而且天风竟然没有停下来,而是又飞掠向不远处另外一支战兽。 就在所有人都不明白天风为何不战就跑时,只见那头正在冲锋的战兽,一条腿在落地后突然折成一个异常的角度,同时身子一歪,失去了平衡,“轰!“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更因为向前奔跑的巨大冲力,连着翻滚了五六个跟头方才停下。如同房倒屋塌一般被一片烟尘淹没。 黑力与赫长相互对视了一眼,同时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我的小老弟可能不是一般的人物。两人目光追向远处的天风看去,眼中所见,又是一头巨兽轰然倒地。两人脚步迟疑,眼看着天风如同一支永不停歇的羽箭又射向另外一只战兽。 随着战兽接连倒地,黑力与赫长两人身后爆发出比巨兽栽倒还巨大的声音,无数的难民如同饿狼一般扑向烟尘中的战兽,那气势用一往无前来形容都不过分。 老板娘古媛左手拉着小力巴,右手牵着灵儿,孤零零的站在断崖前,眼睁睁的看着天风一个人干净利落了放倒了两支战兽小队,也是惊的目瞪口呆。知道自己这个小弟厉害没想到厉害到这种地步。 小力巴两眼盯着师父,膜拜之情不言于表,灵儿也是一副吃惊表情,两眼满满的崇拜之意。 原来身边一直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那些几十个难民在见到战兽倒地后,就再没有一个胆小之人,个个奋勇的跑过去对付兽骑兵了。 天风把最后一个想逃跑的战兽砍倒在地后,就直接回了断崖下。 小力巴与灵儿放开老板娘的手冲过来,一人抱着天风的一支胳膊,满眼都是闪烁着星星的望着得胜而归的英雄师父。 老板娘看着天风面有责怪之意,似乎你这么厉害却不早说,害得我白担心一场,还让黑力与赫长去保护你。 天风笑道对老板娘道:“险胜!险胜!” 老板娘故作生气的问道:“你是什么战士?” 天风奇怪道:“什么什么战士?” 老板娘道:“我们力族叫做力战士,黑力的黑族叫黑战士,赫长的赫族叫赫战士。你叫什么战士?” 天风想了想道:“风战士!” 老板娘脸色大变道:“你还说你不是天族人?” 天风道:“我不是天族人,我是风族人,按大姐的说法当然就是风战士了!” 老板娘皱眉道:“风族?没听说过这一族?” 天风道:“是丛林里不怎么出名的小族。” 老板娘有些不相信的问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我怎么能骗大姐呢!” 老板娘见天风不象在说谎,又想到天风总比别人多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相反对平时一些常识的东西却又不是很懂,如果他真的不懂战士的体系似乎也说的过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也就不好深究了。 黑力与赫长组织难民们把死掉的战兽与兽骑兵都拖回断崖下,并排放到一起。 天风走过去,大声喊叫的难民们马上安静下来,小心的退到一旁,并用一种看战神一般的目光,崇敬的看着天风 天风围着十只小山般的战兽转了一圈,兽骑兵都死了,在战兽倒下时,那巨大的冲击与战兽翻滚的碾压下没有几个能活下来,即使有命大活下来的,也被一哄而上的难民们直接打的死死的,而且死的更惨,连铸铁的铁甲头盔都被石头砸的变了形。 第一百二十章:立个规矩 落日的余晖将天边的云朵染成绚烂的红色。而广袤的大地则变的昏暗,阴晦,连绵起伏的丛林更是这昏暗中最浓重的阴影。 然而在丛林的边缘处还有一片更浓烈的绚烂,那不是落日余晖的照射,而是火光的渲染。浓浓的肉香比火光更加热烈。 一口巨大的铜锅稳稳的压在三块石头上,熊熊的火舌舔舐着锅底,拳头大的肉块在锅里翻腾着,黑力正在往锅里丢着调料。 古媛与赫长正在地上铺开一块巨大的兽皮,天风正教灵儿与小力巴熟悉几个手语的动作,小力巴一脸焦急的总是打错动作。而灵儿则两手如花,做着更复杂的动作。 在几人悠闲的如同郊游野餐的这十多平米外,则是另外一幅场景,一些人在分割战兽,一些人在给火上覆盖新鲜的树叶,让本是燃烧的篝火 天风寻了这个丛林边缘作为过夜地后,就把这些难民分成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在天风号召去应战战兽时,跟在身后最近的四个人,原本是五个人,但被箭射死了一个,天风任命它们为小队长,每人掌管着一支小队,并有权力任命一名队员当他的副手。 第二部分是在应战时拿起武器跟着一起出战的其它人,虽然他们有各种心思的故意拖在最后面,但他们仍然是出战了。天风就把他们分成了四个小队,由那四个小队长领导。 第三部分是在天风号召之时,躲在崖下没有跟出去的难民,尽管最后他们也冲了出去,但谁都知道那是在战争结束后,天风也把他们分成四组,分配给那四支战斗的小队每队一组,他们是为四支小队服务的杂役。受四支小队指使。 在划分他们之前,天风很大度告诉他们,如果愿意跟随自己的,就要听从指挥,如果不愿意跟随自己的,现在可以离开,如果留下来了,却又不听指挥的,天风只是笑着说了一个字“杀!” 看着眼前象小山一样的肉,哪个难民愿意离开呢! 之后天风开始简单的规定了分配收获的规则,因为只有不到一百人,有一只战兽就足够吃了,天风准备拿出一只战兽来吃掉,其它的战兽制作成熏肉,作为队伍行进路上的干粮。 挑选了一只最大的战兽出来,天风先让黑力把几人要吃的部分割走。黑力割走了最鲜嫩的里脊肉与半个兽心,还有赫长喜欢的腰子。 之后,再让四名队长过来挑选自己喜欢的部位。四名队长挑选后,就是四队的队员挑选自己想吃的部位。队员挑选之后,再由队员们把剩余的肉分给自己队里的杂役。 一只战兽分完,再由四名队长带人把其它的九只战兽分割,按天风的要求制作成熏肉。四个队长,一下得到这样大的权力,兴奋表情难掩,当然愿意按天风的意思去执行了。 手下的队员也暗自高兴,当初只是跟着冲过去,马上就得到高人一等的地位,不但有挑选食物的权力还有指使其它人的权力。 而那些成为杂役的人后悔当初的软弱,可是看到在这里虽然没有挑选的权力,但还是有肉吃,即使干活,但总比在外面自己寻找吃的强百倍,最主要的是安全啊。也就默认了这样的安排。 更有人在心中想着如果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第一个冲向前,自己也能从杂役翻身成为队员,或队长。也享受他们的权力与待遇。因为天风说过会在每次对敌作战后根据每个人的表现提升和降低他们的位置。 天风分配安排完,就让四个队长自己去做事了。自己不再过问。天风只是随意的制定了一个简单的规则,近百人就有秩序的忙起来。似乎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应该作什么。 就在天风与老板娘等人准备开饭时,刚刚任命的一个小队长跑了过来,见天风等人准备吃饭了,站在那一时不知自己是不是应该过去。 天风见了招招手让他过来,问他什么事。 小队长道:“有其它难民过来想要加入我们。” 天风道:“有多少人?” “大约有四五百人!” 天风皱了一下眉头道:“他们是哪里来的,是不是真的难民,还是有别的心思。” 小队长道:“都是附近村镇的,确实是难民,有几个我还是认识的,他们特意找到我,让我过来问题,怕冒然过来惹你生气!” 天风诧异道:“他们认识我?” 小队长道:“他们害怕被那些兽骑兵袭击,一直躲在林子里,在我们杀死那十个战兽时,他们当时就在断崖上的林子里看着。这才想要加入我们的。” 天风道:加入可以,先从杂役做起,把他们分到你们那些杂役队伍里去,给他们说明我们的规矩。想留下就不得违背,如有违背与闹事的,直接杀了。不用来问我。 小队长点头答应,随后又小心的问道:“他们想吃肉!” 天风道:“把那九只制作熏肉的边角料及骨头之类的分给他们吃吧。” 小队长为难道:“这恐怕不够吃吧!” 天风道:“告诉他们这是我赏的,想吃就留下,不想吃就离开,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杀敌向前的吃好,卖力做事的吃饱,什么也没做的喝汤,闹事的杀头。”去吧!” 小队长答应一声走了。 天风回到餐桌前,桌子上已摆满了炖肉。不得不说老板娘一家三个大背囊里,不但有盘子碗,这桌子与凳子都有,真是人走家搬。一应俱全,前些日子觉得不安全,只拿出兽皮在休息,现在感觉安全了,把桌凳碗盘都拿了出来。 赫长拿着两个烤的金黄的腰子,一脸叹惜道:“腰子虽好,可惜不是馕饼啊!” 天风道:“我似乎看到你的背囊中有面粉,你为什么不制作馕饼呢?” 赫长道:“制作馕坑耗时太长,没有好的馕坑,馕饼的味道也达不到最好!这样的馕做了还不如不作!” 老板娘怒道:“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挑肥拣瘦的,就你事多,不吃放下!” 被老板娘训了一下,赫长撇了一下嘴,不做声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阻击荒山镇 红日初升,从黑暗中显露出来的大地,就如初生婴儿般的新鲜,被露水浸染过的荒野宛如翡翠大匠新雕琢完的山水摆件。 天风伸了一个懒腰,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新了一天又开始了。 队伍走过丛林,进入一片丘陵荒原,当天风走上一处土坡顶上,回头看了自己的队伍一眼,一下愣住了,“怎么这么多人?” 天风清楚的记得昨晚那个小队长说,只有四五百人过来,加上原来的一百人左右,总共最多也就六百人,可这后面的队伍,不管怎么看都足有一千多人。 天风把四个小队长都叫了过来。站在土坡上向下一看都傻了,昨晚汇报的小队长一脸委屈道:“风大人,昨晚他们来时真的只有四五百人,我亲自看过。我也不知道怎么天一亮就成了这么多人。” 其它三个小队长也忙道:“风大人,他说的没错,昨晚分到我们小队时,也确实只有一百多人。” 天风道:“这么说这些人是昨晚悄悄来的,或者是在我们穿过丛林时,他们悄悄进入到我们的队伍的?” 四个小队长想了想,应该是这样,于是连连点头。 一个小队长道:“风大人,我们这就把他们赶出去,不让他们跟着我们。” 天风道:“不用了,只要把我们的规矩告诉他们就行,不接受可以离开,我们不强迫!” 四个小队长走了,天风心里犯起了嘀咕,原来的计划要打乱了。人多是好事,人多力量大,一般的兽骑小队不敢攻击。但人多就意味着嘴多,要喂饱这么多人可不容易。 一百人的队伍,随便在丛林野地都能找到吃的果腹,四五百人,虽说更艰难一些,但也不会饿着,但是一千多人想要靠吃虫子挖野菜喂饱那是不可能的。 这样大的队伍,一但处理不好就会闹出大乱子。人多就要修剪,精炼,但最重要的是先怎么喂饱这一千多张嘴。 天风的目光落到了杂役们肩上扛着的熏肉上。那就先从兽骑兵的身上下手吧。反正他们也是造成这些人无家可归的罪魁祸首。 天风让四个小队长回到自己的队伍里找这附近的熟悉地理居民,还有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兽骑兵的难民。 时间不大就来了二三十人,听他们一个个的说完,天风愣住了,这附近所有村镇几乎都被兽骑兵劫掠过,所以他们才有家不回的躲在外面。这些兽骑兵全是九国十三族的人,他们一般是几十只最少的也要十只战兽组成一队,到各个村镇抢劫物资与抓捕百姓。他们手段极其残忍,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听到这些人这么说,天风心中黯然,天南将军劫掠巴曲镇,他亲眼所见是什么场景,这还是劫掠自己国家的镇子,都是如此,那别国的兽骑来劫掠村镇,只会更堪,在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高位者把人当成人。只是把他们当成随时可以取用的活着的财物。 另外这些兽骑兵之所以分成几十人的小队,恐怕也是因为村镇太小,出去大队兽骑去劫掠小村镇太过浪费,反而不如分散开,反而劫掠的更多。 据这附近的一个村镇的居民说,从这里向东,穿过远处那片不大的丛林,就有一个荒山镇,距这里有大约二十多里的路程。 镇上有三百多户人家。昨天下午,有二十只战兽的兽骑兵袭击了那里,他就是从那里跑出来,钻到丛林里,又在丛林中跑了一夜,恰巧碰到这支愿意收拢难民的队伍,为了活命就加入进来了。 按兽骑兵劫掠的办法,先是把村民集中在一起锁上,再挨家挨户的收集财物,最后再连人带财物一起带走的习惯,今天应该还在搜刮财物呢。 如果队伍走的快些,赶到荒山镇,那些兽骑兵应该还没有走。天风与大姐古媛一家商量了一下,就决定主动的打这一仗,不为别的,就是为那二十只战兽。于是队伍直扑荒山镇。 听到要去荒山镇阻击兽骑兵。昨天跟随在天风身边的人,兴奋的嗷嗷直叫。特别是昨天躲在断崖下不敢出战的那些人,就因当时没有出战,结果变变成了杂役。 不但要给那些只是跑上去,却几乎什么也没干的人服务,还要吃别人挑选剩下的食物。今天一定要冲锋在前,让自己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而新加入的难民听到要主动攻击兽骑兵后,一个个面如死灰,自己就是躲避兽骑兵才从家里跑出来,现在要回去与他们作战。这是嫌命不够长吗。 可是当听到其它人绘声绘色的描述昨天天风如何杀敌,并如何分配食物后,一个个先是将信将疑,最后也被气氛所感染,如果能如此轻松的杀死敌人,那谁还不想去干呢。 当队伍从丛林中出来时,正午刚过不久。远远的就看到一处山坳中有青烟升腾,那里就是荒山镇的所在,青烟散而不重,应该是有人在生火作饭的炊烟。 天风告诉队伍里的人,不想作战的人原地不动,想作战的人站出来。让天风没想到的是,竟然大多都想作战。不想作战的只有两三百人,皆是一些身上有伤,抱着孩子的女人及老弱的人,她们也确实没办法作战。 天风让四名小队长把要作战的人分成四队,并由他们各自带领,队伍中的武器并不多,除了几十把斩兽刀,就只有昨天从那十只兽骑身上抢夺的长矛等武器。 还因损坏太多,完好的也就一百多件,这些武器分配给一千多人,十个人中只分配到一件武器。 其它人只能使用从丛林中弄来的木棒,棍子。天风还让人砍了很多长长的藤蔓,每头由两三个人拉着走,当拌马索。虽然粗糙不知能不能拌倒战兽,但胜在数量多,对付二十头战兽应该不难。 就在众人准备好后,天风就带着一千多人向山坳悄悄摸去。天风带人走在前面,身边是黑力与赫长。再后面就是四个小队长带着拿着刀兵的五六百人。再后面就是一条藤蔓组成的拌马索,足两三百根。 爬上一道土坡,天风探头向下面的荒山镇看去,当看到荒山镇的情形后,就是一愣。 第一百二十二章:突袭荒山镇 荒山镇处在两条交叉土梁的中间地带,避风而向阳。天风从山梁上向下看镇子里的情况一览无余。 镇子大半都被毁坏的已经差不多了,四处都是断壁残垣,但在镇子中央,还有不少两三层的石楼没有毁坏,在有石楼那里确实有二十只高大的战兽站在那里。 但是就在镇子外的一片空地上却还有三十只披甲整齐的战兽在来回的巡视。这样算下来,这里足足有五十只战兽。这可远远超出原来的预料。 黑力见了就是直咂嘴。五十只战兽就可以组成一个冲锋的阵形了,自己这一千多乌合之众根本就不够他们一个冲锋杀的。于是黑力道:“天风老弟,人太多了,我们不好对付啊!” 赫长也在一边皱眉。这比预计的多出两倍还多,即使天风再厉害,面对五十只战兽,跟前都到不了就得被射杀。 以每只战兽上的六个可以作战的战士算,那就是三百人,一拨箭雨就是三百支箭,三百支羽箭一起射过来,这一千多人,几拨箭雨一个冲锋估计就剩不下几个人了。 天风看着镇子也有些发愁,正面攻打很难打下来,自己带的这一千人打顺风仗可以,可硬仗根本就不能,稍一有伤亡马上就会作鸟兽散。 可是如果偷袭,也作不到!镇子周围光秃秃的,连棵树都没有,从山梁到镇子距离有三四里,只要一冒头就会被提前发现,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天风抬头看了看已西斜的太阳,一个主意涌上心头,战兽不是夜里看不到路吗,那就来个夜袭,靠人多的优势一举拿下。 天风回头看了一眼山梁下等准备好的一千多人,对黑力与赫长道:“我们夜里再来袭击,还有记住,我们只看到二十兽骑,其它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赫长一愣随后会意,黑力奇怪道:“不是有五十只战兽吗,怎么成了二十只了!” 赫长白了黑力一眼道:“小弟怕说有五十只战兽的兽骑兵会把跟着咱们那人吓跑了,影响士气。” 黑力左右看看见这山梁除了三人再没有别人,点头道:“也是啊!” 于是三人就悄悄下了山梁,告诉四名小队长,白天攻击可能会对队伍有损伤,先回去休息,准备天黑了再来偷袭。定能用最小的代价拿下来。 众人听了也纷纷称是,于是一千多人又悄悄的返了回去,为防止惊动荒山镇的兽骑,所有人都躲到树林里面,不能生火,不能喧闹的等待天黑。 天风把昨夜刚刚制作而成的熏肉分给所有将要偷袭荒山镇的人吃掉,完后就告诉他们原地休息,他们要在后半夜,凌晨再发动攻击。之后天风就又偷偷的溜回山梁,悄悄的监视着荒山镇的动静。 观察后,天风非常的吃惊,这是没有战斗经验还太过狂傲的肆无忌惮。这些人不在外围安排探哨也就罢了,竟然夜里也没有站岗放哨的人,很可能是觉得攻击的只是村镇,没有人会反过来攻击他们吧, 当月儿开始西沉时,黑力与赫长带着一千多人过来了,天风又小声宣布一遍,攻击的方法,并明确指出,这一次袭击,立功者将受到提升,落跑者将受到惩罚。 随后带领着偷袭的队伍就悄悄的摸进了荒山镇。镇子的布局及兽骑兵休息的地点,天风在白天时就默记于胸。 天风来到骑兵营地的石楼前。向黑力与赫长带着的两支队伍看了一眼,见他们已冲进了另外两座石屋内,天风一脚踢开木门,也带人闯了进去。火把照耀处,只见受到惊吓后迷迷糊糊抬头还有些茫然的兽骑兵们,天风冲过去,挥动手中长刀,见人就砍,后面的跟进来的人也有样学样,有几个机警的跳起来,想拿起身边武器抵抗,刚举起刀就被一拥而上的众人用长矛戳死在当场。 这一层只有二十几个人,结束了战斗,天风马上带人向楼上跑去,楼下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楼上,上面正有人提了武器跑下来,与天风跑了个对面,天风挥手一刀就把敌人砍倒,冲上了楼,后面的人也跟着上了楼,楼上的人不多,只有八个,还不够天风一个人收拾的。 解决这个石楼的人,天风就赶忙带人从石楼里出来。结果到外面一看,黑力与赫长正带人各自在一座石楼里撕杀,还没有出来,但却从另外一个没怎么注意的石楼中跑出有两百多个手拿武器的骑兵,竟在这么短的时间时组成战阵,而且还不时的有更多的敌人加入到战阵之中。让天风没想到的是。自己带来在外面的这六七百人竟然被二百人组成的战阵杀的节节败退,自己在晚出来一会,恐怕他们就要四散逃跑了。 天风当即大吼一声“杀!”挥刀就扑进敌人的战阵,跟着天风从屋里出来的这些人,跟着天风杀进屋,结果大部分的敌人都被天风一个人杀了,正愁没有敌人可杀呢,见到天风冲入敌阵,想也没想就一股脑的跟着杀入敌阵。 天风一入敌阵,挥动大刀,左劈右砍,横冲直撞,面前竟然没有一合之人,瞬间就在战阵中杀出一条通道,而跟着天风冲过来的人在宛如杀神一般的天风带动之下,竟然也个个奋勇当先。刚刚结好的战阵马上就乱成一团。 这时那些正想着打不过要跑的人,一见天风如此神勇,也纷纷加入战团,二百人的敌人在几倍的众人面前,再也没有了优势。 很快黑力与赫长也带人从石楼上下来,加入了战团。就在众人以为战斗马上就要结束之时,突然东边的人群一阵大乱。并伴随着整齐的呐喊之声。 天风砍到身边的一名敌人,转头看去,不由得一惊。那里竟然有一支足有两百人的整齐的军阵开了过来。不象刚才那些匆忙组织起来的敌人,这些人竟然大多都穿了盔甲,虽然不是那种防护严密的全身重铠,但头上与胸前都有防护,可能是是匆忙之间只来得及穿成这样,没有穿全就杀了过来。 这边虽然眼看着胜利再望了,但是也还有近百人的敌兵,如果这样一支严整的战阵杀进来,与这些正在困兽犹斗的敌人会合了,那就是有近三百人的更大军阵。 自己带来人的这些根本就没打过仗的难民,哪里会是对手,只要一开始有人逃跑,那时的溃败就是想拦都拦不住。看来今晚还真是一波三折。 第一百二十三章:一日为奴,终身为奴 原本以为只有二十只战兽,那么人数也就一百多人,到了发现有五十战兽,那人数也就三百多人,没想到打起来了才发现这里的敌人竟然有五百多人。 怪不得他们连个预警巡逻的都不放,有这么多人,这荒山野岭的根本就没有对手啊。没想到却让自己一头撞个大运。 要不是趁黑摸进屋里杀了一百多人,这一阵连番的撕杀又杀掉不少,现在只剩下这不足三百人,那根本就不用打直接撤吧。 天风看着直接冲进人群的敌人战阵,一时血往上涌,丢掉手中的长刀,随手抢过一把长柄大刀,怒吼一声“有胆子的,跟我一起冲,杀了这群毁家之贼!” 说完向军阵直扑过去。人群有几个身材魁梧之人,看着天风杀神一般的冲向军阵,眼神中的满是崇敬与仰慕这色,也抽身跟了上去。 这一仗虽然打的艰难,但从开头就跟着天风杀敌的那些人,一直被天风的神勇所鼓舞,在他们眼里,天风就是战无不胜的战神,他连战兽都敢杀,这些敌人又算得了什么。于是也大声叫喊着反身跟着天风向军阵冲去。 天风一入敌阵,抡起大刀就是一阵砍,犹如削瓜切菜一般。军阵前瞬间乱成一团,整个军队也再难前行,在天风面前敌兵就如稻草人人一般不堪一击,一口大刀立劈人成两半,横扫倒下一片,天风的神勇直吓得这些组成军阵的敌人纷纷后退,不敢向前,前面的向后退,后面的向前走,一时间挤成一团,整齐的军阵也乱成一团。 看到天风在敌阵大开四方,随后跟着杀过来的难民大受鼓舞,有天风这个战神在,再多的敌人也不怕,想到这些人损毁自己的家园,奴役杀死自己的家人,一时间血勇之气大涨,玩了命的扑上来撕杀。一场激战拉开了序幕。 当东方渐白,荒山镇上的激战才结束,房屋里,大街上,四处都是死尸,敌人死光了,但自己人也死了不少一千多人只剩下四五百人。但就是这四五百人,再不是昨天那畏畏缩缩,贪生怕死的难民,而是目露凶悍的,一身血性的斗士。 天风看着那五十头完好的战兽,一时之间有些为难,杀掉吃了吧,现在自己的人不多,根本吃不完啊。而且又太过可惜了,带走吧,没有会驾御战兽的人。 就在天风为难之际,赫长来到天风身边,小声道:“老弟,你过来看看!” 天风跟着赫长来到一处石屋,进入石屋后,从一处地下的通道进入,地下是一处极大的地宫,看样子并不是有意挖出来的,更象是原来这里就有一处地下空间,后人无意间发现了这里,这才修了通道,并在上面盖了石屋。 地宫有两个部分,一个是一处桃子形的巨大空间,里面宽敞的轻轻松松的关押了三千多人,另外一处是一个足有近千平米的地下洞穴,不过洞穴里却塞满了无数的金银条币及金银宝石之类的首饰及各种金银制品,还有一捆捆包装完好没有使用的武器。 从那些金银宝石之类的首饰及其它制品来看,应该是从村民家里搜刮出来的财物。想来荒山镇这么个小地方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人与财物,这应该是兽骑兵隐藏财物与关押百姓的一个秘密据点。 估计也正是他们发现了这个地下洞穴这才把这里当成秘密据点的,同时这也解释了这里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守兵,后来摆出军阵的那些人就是从这里出去的。 看到这里有这么多财物,所有人都是精神一振。这次收获可是不小啊。但这些财物对天风来说似乎没什么用,拿着还是一种拖累,即不能吃喝,在这兵荒马乱的时节也无法花出去。 赫长见天风似乎兴趣缺缺,就问道:“老弟,这些奴隶怎么处理?” 听到赫长的话,天风愣了一下,道:“他们是奴隶?” “是啊,他们身上都烙了奴印,如果只是普通百姓哪配得上用那么好的铁镣。” 天风满脸惊喜道:“过去看看!” 这片大陆有着非常健全且严谨的奴隶制度。奴隶不是人,是财物,这是这里每一个人,包括奴隶都十分清楚的共识。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一个人一但被打上奴隶的印痕,那就永远也无法改变,布娅国的百姓被瑟吉国抓住打上了奴隶的印痕,那么即使布娅国打败了瑟吉国把这些百姓抢回来,那么抢回来的也不是百姓了,而是抢回来的奴隶。赞同于抢回来的财物。 同样的,一个奴隶即使被它原来的亲人买回去,那它也只是它那个曾经亲人的奴隶,即使它的亲人还以家人待它,但它也永远回不去了,在外人眼里,它就是奴隶,就象它亲人家里的一匹马一样,在社会上没有一丝人的地位。 奴隶制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上至皇权,下至草民,甚至连敌人都认同这种统一标准的奴隶制度,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此统一的认知,即使大多数人都认为不对,那也只能在心中不满,却没有人敢说出口。长此以往,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不敢去碰触这奴隶制度的底线,那么“一日为奴,终身为奴”也就变成了一条牢固的永远无法推翻的公理。 因为害怕为奴,所以那些人宁愿逃到丛林里也不愿被捉住,因为一但被抓为奴就已经与死亡差不了太多了,那怕他还活着,但在亲人的眼里他已经不存在了。 天又一次来到这些人面前,刚才看到他们,天风只把他们当作难民,准备一会直接放了,愿意跟随自己的就带着,不愿意跟着自己的就自行离去。但知道他们是难民后,天风的心思就变了。 天风一个个看过去,抬起她们的下颌看着,不由得心中感叹“好年青,好结实的身子啊!” 兽骑兵们只把最年青,最结实的人变成奴隶,老人奴隶是卖不出去的。 对于这些只是在布娅国短暂逗留的异国人来说,也没有时间与精力把孩子奴隶养大的。 所以这里的每一个奴隶都是经过他们精挑细选的年青男女。 天风抬起一个个年青的头颅,看到的是年青的身体,与茫然无神的目光,从被打上奴隶印痕的那一刻起,这些人的心就已死了,同时认同了变成奴隶的命运。 第一百二十四章:我愿作你麾下的一名战士 天风站到这些奴隶面前的一处高台之上,把手中的两支长刀用力一磕,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在洞穴的密闭空间里回荡。 洞穴里乱糟糟的声音马上停止了,所有人就望向灯光辉煌的高台上的天风。 天风对着黑压压一大片的奴隶,大声道:“大家安静,我刚刚带人把守在荒山镇的兽骑兵全部杀光,随后我就发现了你们。 我叫天风,请你们记住我的名子,因为我接下来的讲话将会改变你们的一生。 我郑重宣布:在我讲完话后,我将打开你们身上的铁镣。 我知道我来的晚了,你们已经变成了奴隶,但是这并不重要!当我打开你们的铁镣后,你们可以选择自由的离开,也可以选择成为我麾下一名有尊严的战士。 我向你们保证,你们不是我的奴隶,也不是我的财物,你们只是我麾下的战士,与我麾下的其它战士享有同样的权力——有功则赏,有过则罚。 在我的麾下,只有战士没有奴隶,如果有人指着你身上奴隶的印痕对你说,你是奴隶,与我们不一样,不该享有他们同样的权力时,请你把他带到我的面前,我会亲手砍了他的头。 现在你们大声的告诉我,是愿意作一个奴隶,还是要成为我麾下的一名战士! 天风的话一落,空洞内鸦雀无声。天风身边的黑力与赫长都如木头人一样看着天风,那惊诧的表情,就似第一天认识天风一般,惊诧于天风说出这样的话来。 三千多的男女奴隶,更是如木雕泥塑一般,但是他们空洞的眼中逐渐有了光彩,随后更是烁烁发光,接着就爆发出惊天动地,发自内心的呐喊“作战士!作战士!” 死气沉沉的巨大洞穴被一股气吞山河的血气所代替。 在天风的一声令下,五十头威风凛凛的战兽都被杀死,变成了食物,天风要为血战的勇士庆功,为新收服的奴隶新兵接风。天风要让每一个人都要吃的饱饱的。 离开时只有一千多人,回来时却有近四千人,虽然看到了新加入的三千多人,还有那五十头战兽。 但老板娘知道,离开时的那一千多人,死了一大半还多,而自己的两个男人与天风浑身是血,还受了轻伤,那肯定是一场极为艰难的鏖战。 另外老板娘看到回来的人大多都是奴隶,奴隶是什么?她比谁都清楚,她也毫不怀疑是天风解救了这些奴隶,天风现在就是这些奴隶的新主人。 但是让她奇怪的是,她从这些奴隶的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奴隶应有的颓废之气,及对主人的那种暗自憎恨而又不敢表达的戾气。相反它们似乎对天风这个主人保持着一种崇拜之意,似乎天风不是它们的主人而是它们的神。这简直太奇怪了。 天风不在近前时,老板娘拉住赫长询问昨夜的战况。让老板娘惊讶的是她突然发现赫长说到小弟时,脸上不在是原来的那种你是我亲戚,我不得不照顾你一下的神色,而是一种钦佩的认可,甚至于还有一些狂热的追捧之意。 老板娘下意识的把黑力也叫过来询问,结果发现从来不服人的黑力竟对天风也是满眼的佩服。荒山镇到底发生了什么? 黑力一脸钦佩道:我只服天风老弟,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高级战士没错。 老板娘迟疑道:“真的?” 赫长道:“我也这么认为,与兽骑兵对战,他所向无敌,根本就没有一合之战的对手。” 老板娘道:“这些奴隶怎么回事,我看他们的神色似乎有点不对劲!这不是奴隶应该有的气色。” 赫长道:“我们这个小弟有大气魄,这让我比他是高级战士还要佩服他。” 老板娘道:“什么大气魄让你这么夸赞他。” 赫长道:“他给了这些奴隶与战士同样的地位,告诉它们,只要在他麾下,它们就是他的战士,不是他的奴隶,如果谁不想承认它们的战士地位,小弟就会当场砍了谁。小弟要打破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的公理!” “啊?” 老板娘惊叫一声,满眼都是不可思议,要知道这样做确实是得到了奴隶们坚定的认可,还会受到所有奴隶的拥戴,天风也就成了奴隶们眼中的救世主。 但是天风也同样会成为那些享受奴隶带来的好处的权贵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变成了他们所有人共同的敌人。 那时不光是这布娅国难容天风,就是这九国十三族,及天下那些普通的奴隶贩子都不容天风,天风就会成为这天下的公敌。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这条奴隶公理可是持续了千年,早就融入人类的骨子里,已变成了这片大陆社会体系的一部分。怎么能打破? 除非天风能凭一已之力横扫天下,否则早晚会被打破奴隶公理所带来的后果所吞噬。天风能横扫天下吗? 随后老板娘想起老艺人初临终前留下的话:“他的事——莫要猜,莫要问,一切顺应自然!” 老板娘两眼发亮“难道这就是她们一直在等待的天机?” 三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是一副不言而喻的表情。不在说话,而是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去了。 这时老板娘心中却突然想起另外一个女人,怪不得莫阡对天风小弟这么看中,难道她早就看出了什么?如果她能与小弟打了个平手,那说明她是个高级地战士,如果她是高级地战士,那她的誓愿? 老板娘古媛的脑子轰了一下,原来自己的猜测恐怕都错了,现在的她似乎一下抓到了什么重点,对眼前的乱象似乎也有了自己新的解释。 口中不禁喃喃自语道:“没看出来,这小娘们还真的不一般啊!” 老板娘说完眼神却不由自主的看向不远处,那个黏在天风身边的哑女灵儿。 丛林中,天风带回来的奴隶,有人看到了自己的家人,他们本就是这附近村镇的百姓,只是因为兽骑的肆虐才走散了的。亲人相见,抱头痛哭。 老迈的父亲,佝偻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儿女成为牲畜一般的奴隶,这种灾难比杀了他们自己更难以接受,但他们现在知道在天风的手下可以成为与其它人一样有尊严的人后,内心的激动不亚于重生。 身边都是同样都是奴隶出身的人,就不会有歧视的眼神,即使有也不敢明着说出来。 他们知道只有在天风的麾下,他们才能变成一个战士,只有在天风周围他们才能象个人一样活着,所以天风就是他们心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因为如果没有天风,他们就会又变回了奴隶,再也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莫干山有鬼 有了被战火洗礼过的悍卒,有了忠心耿耿的战士,天风在接连打了几个漂亮仗后,人数迅速从四千人升到了八千人。 依旧有听到风声的难民纷纷来投,如果能报复毁了家园,杀了亲人的仇人,还能活下来,谁愿意东躲西藏的去当难民。 天风的大名不知不觉中在难民中流传了出去,天风成了满怀仇恨,流离失所的难民及奴隶的希望。 队伍越来越大,再也不是那个靠野菜就能养活的队伍了,为了粮食的事,天风也是头痛的很,村镇中并没有多少粮食,再被兽骑兵一劫掠,几乎比野地里还干净。 天风不得不把目光瞄准了兽骑兵的战兽,一只战兽可以喂饱两百人,节省一点,少分一些,再加些其它吃食,甚至可以养活五百人。但这也只是一天的口粮。 所以天风不得不一场激战连着一声激战的突袭那些兽骑兵,在这不停歇的激战中,竟然还让天风的队伍总结出了一套专门对付兽骑兵的办法。 两人一组,两人一组的拉着长长拌马索飞奔,只要一碰到战兽的腿上,拌马索上一个个结,就主动的牢牢卡在战兽腿上那如刺猬般尖刺下,或直接穿到尖刺上。 几条用藤蔓制作的拌索上去,都不用人刻意去拉,战兽自己就把自己绊倒了,倒下的战兽与那些骑兵就是一个个待宰的羔羊。 尽管有了好多的对付战兽的办法,但天风依旧选择能在夜里偷袭就在夜里偷袭,与战兽硬刚的后果就是用人命去堆。 这天有人过来报告,在莫干山下的的莫干镇,有大约一百多只战兽的兽骑兵守在那里,那里似乎是堆积了不少他们四处搜刮的粮食。 天风打赏了提供情报员人,算一下,一百多只战兽,也就相应有差不多一千人左右,这个买卖可以做,现在的天风就如一个山贼,为了喂饱这近万人的肚子,天天想着去哪里偷袭,哪里去抢,只不过抢劫的是那些兽骑兵。 天风马上派出哨兵去打探莫干镇的情况,结果消息有误,莫干镇原来确实有一百只战兽的队伍,但自从天风四处专门打劫战兽后,他们可能也害怕被天风打劫,就又来了一队百只战兽的队伍,现在是两百多只战兽的队伍,人数超过两千。 天风看看自己队伍的储备,只剩下一两天的粮食了,自己的队伍被自己养的很刁,他们吃战兽的肉都吃上瘾了,正常的粮食反而不爱吃了。有肉吃谁还想吃粮食呢。 不过天天吃肉也有好处,原来的队伍拉出去一个个面黄肌瘦,都象饿了半个月一样,现在的队伍一个个膘肥体壮,生龙活虎,这就是天天吃肉的成果。 想想现在队伍中能战的有八千人,对付两千正规军,问题不大,天风就带着队伍直向莫干镇而去。 莫干镇是个大镇,镇上长住的居民就有三四千户之多。而且是东西南北交通的汇聚之路,商业发达,镇上有钱人家也很多,兽骑兵也可能正是看中了这一点。这才拿下这里后,把这里当成了据点。 为防止消息有误,天风在到达莫干镇不足半天路程时,让黑力与赫长带军。自己亲自在夜间进入莫干镇探查。 探查后天风就皱起了眉头,战兽两百多只,没有错误,人数在两千五百多人,虽然比原来的高出一些,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只是觉得这个据点的物次似乎太过匮乏了,以往打下来的据点或多或少都有很多从百姓那里搜刮抢劫来的财物,及粮食。至少那种作为战兽饲料的豆子都是准备很多的。 可是这个本身就非常富庶的莫干镇,竟然什么都没有看到,就连喂战兽的饲料豆子都少的可怜,似乎也就够这两百多只战兽吃上五六天的。 如果只为了那两百多只战兽似乎有些亏了,毕竟自己又没有能驾御战兽的人才,这些战兽除了当食物吃掉,别无用处,但反过想,如果能打掉这个据点,杀掉两百多只战兽,也能对布娅城的莫阡减少一些压力,虽然不多,但还是值的。 天风返回军中找来在队伍周围探查的哨兵,询问得知,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两天内的路程内都没有发现大规模的兽骑。 听到这些情报后,天风不在多想,就在当晚,带领大部队突袭了莫干镇。虽然抵抗极为猛烈,但在一整夜的激战后。在损失一千多人的代价终于拿下了莫干镇。用一千多人,换来几天的粮食,怎么看都亏,但要没有这几天的粮食,队伍可能就不是缺失这一千多人的事了。 天风一边循环放出远哨,一边准备在这停留几天。要好好的搜寻一番,看看他们是不是有自己没有发现的藏匿物资地点。天风总觉得这么大的据点,没有其它物资很不正常。 就在天风带着人在莫干镇寻找了一天依旧一无所获,准备第二天一早再继续寻找,就在傍晚时就有前几天放出的远哨匆忙的送消息回来。 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有一支兽骑兵向莫干镇急速赶来,每支兽骑兵的战兽都在千人左右,他们正呈合围之势向莫干镇逼来。最快的兽骑兵预计在明天下午就能到达莫干镇。 听到这个消息,天风整个人都懵了,昨天不是还什么都没有吗,怎么一天时间就突然出现这么多兽骑兵。四千只战兽?那就是说有差不多有二三万人了! 都奔莫干镇来了?天风心中一凉,难道说莫干镇可能就是一个局,都怪自己的势力增长的太快,半个多月就聚集了近万人。这才吸引了敌人的注意,这是故意把自己吸引过来,想直接消灭在莫干镇里? 另外自己这些人?真的值他们这么大动干戈吗?在布娅国的土地上出现另国的四千只战兽的骑兵?这哪是什么小股敌人的骚扰,这差不多是入侵了啊! 敌人气势汹汹而来,跑是不好跑的了,人跑的再快也跑不过战兽。那就只能躲起来了,想到这莫干镇,南北与西面都是丘陵的平原地貌,只有东边有一座孤山叫做莫干山。 看来只能带人去那里躲一下,想来这么多兽骑每日消耗都是巨大,抓不到自己,肯定会自动离开的。 想到这,天风马上让人去找本地熟悉莫干山情况的人,为队伍上山带路,时间不大来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他言称自己小时去莫干山采过药,对莫干山还算熟悉。 当老者听到天风要带所有人去莫干山时,不由得大惊失色道:“大人可不能去!那莫干山有鬼啊!” 第一百二十六章:莫干山中鬼 听到莫干山中有鬼,除了天风在场的人莫不大惊失色,而天风听了则大感兴趣道:“快说说,怎么个有鬼法?” 老者惊慌道:“莫干山中恶鬼横行,擅自进入者只要碰到就是死无全尸,即使饶幸回到家中,过不了几天也会惨死家中。甚至不进入莫干山,只是靠近的人,都活不长久。” 天风追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最近才发生的?” 老者摇头道:“哪里是最近啊,莫干山中有鬼的事,流传了上百年,而且是越来越凶,特别近五六十年更是凶的吓人。” 天风道:“这恶鬼杀人是听别人传说,还是真看到有人死了? 老者见天风似乎不怎么相信山中有鬼的事,有些恼怒道:“大人是外来人,哪知道这山中恶鬼的厉害。大人可知这莫干镇为何离莫干山有三十多里远,却还叫莫干镇?” 天风道:“不知,还请老伯细说!” 老者道:“莫干镇,原本就是莫干山脚下的一个小镇,只因当初恶鬼太凶了,一夜间就死了几百口人,这才从莫干山搬到这里来的。虽然搬到这里,不去招惹恶鬼,莫干镇原来的老住户,也只剩下了不足五户,其它的人大多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死在莫干山中的恶鬼口中。现在的莫干镇,几乎全是新来的经商住户。” “既然莫干山的恶鬼这么凶,当初为什么还在住在莫干山下呢?” “这说起来话可就长了,最早时,莫干镇上的人都是世代靠莫干山生活的,那里恶鬼没有那么凶。人们还能上山采药,狩猎,砍柴,有时晚了回不来,就去山上一个叫仙人谷的地方住宿。虽然也偶有死亡,但多是采药不小心从崖上摔下摔死的,或被野兽吃掉的,当然也有被鬼魂吓死的,只是比较少。” “在大约五十多年前,来了一伙强盗冲进了仙人谷,把里面留宿的山民全都杀了,造成无数的被冤魂野鬼,从那以后山上的恶鬼就凶了起来。再有上山采药,狩猎的人,大多就回不来了。” “那时,村民们以为是那伙强盗干的,就纠结了好多人准备上山去把强盗打跑,毕竟这莫干山是村民赖以生活的地方。” “然而当村民来到仙人谷时才发现,那里尸横遍野,四处都是腐烂的死尸,不但有上山采药的药民,还有狩猎的猎户,也有打柴的柴夫,更人前段时间来到山里的那群强盗的尸体。” “原来美丽如仙境的仙人谷变成了人间地狱。尸臭熏天,恶不可闻。吓得众人连忙跑回山下,那就是那天夜里,恶鬼进村,整夜都听到有恶鬼在在村中嚎叫。” “第二天天亮后,听到外面没有了动静,村民们才敢出来,这才发现昨天上山的村民大都惨死在家中。尸体被抓的如同破布一般,样子极为恐怖。” “就这样,村民们在村中老人的带领下,当天就离开了莫干镇,到了三十里外的现在的莫干镇定居了下来,从那以后倒是安稳了日子。” “但后面听说,莫干山的鬼更加的凶了,不要说上山,就连从山下过都会死无全尸。那里变成了禁区,即使行商的商人们,宁愿多走些冤枉路也也要绕开莫干山。大人怎么还敢带人进去呢?万万使不得。” 天风听了皱了皱眉头道:“最近有没有听说莫干山闹鬼的事?” 老者道:“有,镇里一直有人说那里的恶鬼现在比原来还凶,据说经常有人看到有被撕碎的尸体被恶鬼丢掉附近。” 天风想了想道:“那个仙人谷是个什么地方?” 听到天风问仙人谷,老者神色露出向往的神情道:“相传是天上的仙人曾在那里居住过的地方,所以才叫仙人谷。我小时跟着父亲采药去那里住宿过,那里山中的恶鬼还没怎么闹,我记得那个山谷非常非常的大,有深潭飞瀑,奇花异树,一进去香气弥漫,美的让人陶醉,据说就是因为强盗在仙人谷杀了人,惹怒了仙人,这才把那些死去的冤魂野鬼变成了见人就杀的恶鬼。” “那个仙人谷好找吗?” 老者道:“从山下的老莫干镇一条路直接上山,就能一直走进仙人谷。除了路有些长,有些陡峭外,非常的好找。” 天风听了沉思片刻,转身对众人道:“吩咐下去,马上收拾,我们连夜去莫干山!” 听了天风的话老者脸上一片刷白,看着天风说不出话了。其它人也一脸的惶恐。 黑力小声问道:“老弟!我们真的去莫干山啊,那里可是有鬼啊!” 天风看着众人惶恐的表情大声的笑道:“我就是那曾在仙人谷居住过的仙人转世,特来治世间恶鬼,我现在就去把占领莫干山的恶鬼捉了,还这世间一个朗朗乾坤。你们一起去看看我是如何捉鬼的。” 众人听了将信将疑的去安排了。走出屋外,赫长靠近古媛道:“你这小弟什么意思,我佩服他的武技,但这捉鬼的事他能行吗?” 古媛看了一眼赫长道:“我一直以为你挺聪明的,可跟我小弟一比什么也不是!” 赫长道:“我只是有些担心,这驱鬼可不是打仗,得请天巫才得行。” 古媛白了赫长一眼道:“我小弟讲了那么多鬼故事,你都白听了,还恶鬼。他可是连神都不信的主,这几只恶鬼都不够他一次捉的。” 赫长愕然道:“你是说根本就没有鬼?” 古媛道:“有,这世界连神都有,怎么可以会没有鬼呢?你马上把我弟是仙人谷转世的仙人的话传播出去。这是仙人回家了,知道吗?” 赫长先是一愣,随后两眼放光道:“妙啊,妙啊,我们是仙人回山了。” 古媛看着赫长兴高采烈的走了。心中啧啧,我的赫长已是个很聪明的人了,怎么跟小弟一比就象个木头脑袋一样。我要是早几年认识小弟就好了。 脑海中浮现出天风赤身裸体的样子,古媛使劲的摇了摇脑袋,天风的身材真的不是我的菜。还是我的黑力,赫长好。 第一百二十七章:跟着仙人去捉鬼 “什么?我们的首领是莫干山的仙人转世?要带着我们去莫干山打鬼?” 连夜行军的队伍,非但没有疲倦,反而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队伍里面的人大多是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百姓,莫干山的恶鬼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有些人更是听着莫干山恶鬼的故事长大的。 现在仙人要归山,要把山里的恶鬼捉干净,这种千载不遇的事让自己碰到了,还有比这更让人兴奋的吗? 如此想来,那曾经让人闻风丧胆的莫干山恶鬼再也感觉不到有一丝的可怕,反而还满怀的期待起来。 而那有四千只战兽的几万大军正在向这里合围,要把所有人一网打尽的危险,似乎早就被抛到了脑后,再也没有人提及了。每个人心里想的都是跟着我们的仙人首领去莫干山捉鬼了。 甚至在他们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莫干山上的恶鬼听到仙人要回仙人谷了,正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场景了。 虽然是夜里,但是一路急行军,午夜刚过队伍就来到了莫干山下,天风把队伍安置在山下的一片密林中,让已疲惫的队伍休息,等天明再上山。 天风带着黑力与赫长两人准备先探探山。三人来到老者所说的莫干镇,看着笼罩在月光下那破败的不成样子的莫干镇。不由得一阵唏嘘。 三人向莫干镇不远那条上山路走去,一来到路上,天风就停住了脚步,借助月光仔细的看着地面,似乎在沉思。黑力与赫长看看地面似乎并没有发现异常。 片刻,天风抬起头,望向这条路进入山里的方向,小声道:“这条路不对劲,我先上去看看,你们在这里守着,不轻举妄动,等我回来。” 赫长道:“你一个人过去太危险了,还是我们俩跟着一起,也能有个相互照应!” 天风道:“我只是上去看一眼,我会在天亮前返回,如果没有回来,你们就带人冲上山去。” 说完天风宛如鬼魅般掠向上山的路。 两人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等着,黑力道:“我们与高级战士真的差的那么远吗?” 赫长摇头道:“高级的战士是传说中的存在,也只有他们能在任何的险境中来去自由,我们听着,不要坏事就是了!哪来的那么多废话!” 就在天色蒙蒙亮时,一道浑身是血的身影从上山路上蹒跚而来。吓得黑力与赫长拿起武器戒备着,然而仔细看时,却发现是天风。 两人大惊失色的冲过去,黑力扶住天风,赫长连忙检查天风的身体,却听天风有气无力道:“我身体没有大碍,背我回去。” 两人二话不说,黑力跟起天风,赫长护着就向营地跑去。 大帐内的古媛与小力巴,灵儿见帐帘一挑,黑力背着浑身是血的天风冲了进来,一个个吓坏了。 古媛“啊!”的一声,扑过问道:“我弟怎么了?” 小力巴与灵儿也大叫着“师父!” 赫长道:“我们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古媛凶狠的两眼一瞪道:“你们一起出动的,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一会我再收拾你!” 古媛一边追问一边帮着黑力把天风放到地上的兽皮上躺平,却见天风有气无力的拉住古媛道:“大姐,不要怪他,我没事,只是太累了,我需要休息,黑力与赫长,快召集所有人上山,接收仙人谷。” 说完天风竟然两眼一闭,不动了。 小力巴与灵儿“哇!”的哭了起来。小力巴带着口腔哭喊“师父死了!” 古媛也脑袋“轰”了一声,但把手放到天风脖子的动脉处摸了一下,生气的对两个孩子道:“你师父只是昏过去了,不许嚎!” 两个孩子听到师父没死,马上止住哭声。小心的看着古媛。 古媛马上检察天风的身体。一旁的赫长道:“路上我检察过了,天风身上的血大多都是别人的,虽然有伤都有小伤,身体确实没有大碍,可能是真的象他自己说的,只是太累了。” 听到赫长的话,古媛放下心来,但还是亲自给天风检察了一遍。见真的如赫长所说,这才放心下来。 既然天风没事,众人这才想起天风刚才说过的话。“召集所有人上山,接收仙人谷!” 赫长与黑力迟疑的看着古媛没动,古媛生气道:“看我干什么啊,我弟怎么说就怎么做!赶紧召集队伍上山啊!” 黑力与赫长马上答应一声出去召集队伍了。古媛低头看了一眼地上一身血迹的天风,对小力巴道:“去拿些温水来。” 又对灵儿道:“去找些干净的布来,把你师父身上的血擦干净。” 两着孩子去准备了。古媛小心的把天风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时间不大,温水与干净的布都拿了过来,古媛用布浸了温水给天风擦洗身体,一旁的灵儿也学着用布擦拭起来。 古媛斜眼看了一下,不由得“噫?了一下,她发现灵儿这丫头竟然比自己擦拭的还好,不但动作轻柔,还干净。想想自己常年干的都是粗重的活,什么时候干过细致活了,要是冲到战场上撕杀一通还好,就干脆放下湿布对灵儿道:“你帮你师父擦吧。我去找两件干净衣服。” 小力巴见灵儿帮师父擦拭,也想帮忙,直接拿起古媛刚放下的湿布,却一下按到一处伤口上,天风的身体本能的一抽搐。 起身要走的古媛见了马上训斥道:“你笨手笨脚的就不要动手了,给灵儿打下手。” 小力巴一脸委屈,但也知道自己干不好这活,只得作罢。 天风的身体被擦拭干净后,又换上了干净的衣服,灵儿还机灵的把天风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 黑力与赫长回到帐篷见到梳洗整齐,换上干净衣服愣了一下,这才是自己背回来浑身是血的那个天风吗。 现在不是计较这事的事情,赫长问古媛道:“媛儿,人都准备好。就等一声令下,就出发了。” 古媛道:“那就出发啊!” 赫长小心的看着古媛道:“那我们是不是叫醒小弟一下,让小弟亲自下令后再出发。” 古媛道:“小弟正在昏迷中,不能打扰!你直接下令出发不就行了吗?” 赫长为难道:“要是平时肯定没问题。但这是上莫干山啊。莫干山的恶鬼有多凶残没有人不知道的,大家现在都想看首领怎么打鬼呢,这要是看不到首领,谁敢上山啊,” 古媛皱眉道:“问题是他们要是看到天风现在这个样子,恐怕更不敢上山了,还会怀疑天风是被恶鬼所伤,可能会被吓的直接四散逃命,那岂不是麻烦更大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灵儿的计策 一时间大帐内一片安静,老板娘一家大眼瞪小眼的相互看着,没了主意。 天风就是这支队伍的灵魂,天风在,一声令下,所有人奋勇向前。天风不在,队伍就是一片浮云,一阵大风刮过,什么也剩不下。 特别是那些一颗红心,满怀希望准备做人的奴隶们,没有了天风他们就是别人眼里的牲畜,再没有了做人的资格。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时,灵儿来到古媛的面前,对着古媛打起了手语。灵儿手语打的很慢,以便古媛看的懂。 古媛看着灵儿打的手语,脸上的愁容逐渐变成了惊喜,张口问道:“你是说你师父元神出窍,已先一步去莫干山上杀恶鬼去了。我们保护着你师父的肉体上山。帮你师父一起收回仙人谷?” 灵儿连连点头。 赫长皱眉思考,黑力则不明所以的问:“灵儿说的是什么意思?” 古媛白了黑力一眼道:“原来小弟讲的书,你们都白听了,还不如灵儿丫头活学活用。那个专门捉鬼的燕赤霞,不就是元神出窍去追杀恶鬼吗。等待杀完所有恶鬼,元神再回归肉身。元神出窍这段时间他的肉身不会动也是最为脆弱的时候,要好好的保护起来。” 听完古媛的话,黑力恍然大悟,对啊,这个聂小倩的故事,天风讲了好多遍,队伍里的大部分人都听过,这可是天风自己说的最厉害的杀鬼办法,一般人施展不出来。 只怪自己当时只顾着为聂小倩与书生着急了,从没想往那个杀鬼的燕赤霞身上想。 一座四名壮汉高抬的带篷木制台架上,天风坐依在一架躺椅里如同小憩。小力巴手端托盘,里面放着精美的茶具站在左边,干净漂亮的灵儿则是手持蒲扇站在右边为天风摇扇。 古媛带着五百名护卫在台架周围。在最前面是黑力带着五百精悍战士,手持武器在前方开路,而赫长则押着所有大队跟在后面。 若大队伍犹如一条巨大的长龙向莫干山挺进。虽然是七千多人的队伍,却鸦雀无声,似乎生怕一不小心就惊扰到他们的首领天风的肉身。 往日听到恶鬼害怕的要命,今日直上莫干山却神情兴奋。当听到首领元神出窍,已先一步杀上莫干山。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么说首领真的是仙人转世啊,否则怎么会这种元神出窍杀敌的法子,所以每个人都想马上冲到莫干山上去,看一看首领的元神是如何诛杀恶鬼的。 队伍后面的人百瓜挠心,队伍前面的人却是走的心惊肉跳。特别是黑力,身上的寒毛都乍立了起来。 上山路开始还好,安静的很,走到一半路时,往上走就开始有鲜血沿路流下来,那血液还是新鲜的,就如刚刚杀死喷涌出来的鲜血,再走就看到两侧崖壁之上不时有死尸悬挂在上面。一路之上四处都是血腥之气。 黑力见到路边的死尸,想起老婆总是骂自己不聪明,就指着死尸对一旁的战士小声道:“我们的首领元神出窍,不但能杀鬼魂,就连活人也能杀。这就是明证!” 一时间身边的战士们诚惶诚恐。觉得自己这是跟对了人,首领是仙人,那当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了,跟着这样的首领哪能没有好日子过呢? 当队伍来到传说中的仙人谷外时,只是巨大的峡谷通道尽头是一座足有十几层楼那么高的巨型山门封住了入口。 那山门完全由巨石建造而成,依山而建,高大宏伟壮观,竟然比那布娅城的城门还要高大几倍,最上面有双排的防护箭塔与垛口,两侧的石壁与大门及上面的箭塔上画满了凶恶的鬼面看起来万分的吓人。 站在石门下,不自觉的让人会生出一种渺小与无力感,厚重的石门虚掩,有鲜血从石门后流出来,沿着山门前的石路一路向山下流去。 看着这道恐怖的石门,一个个心惊肉跳,战战兢兢,没有人敢上前,就似门后是一个充满恶鬼与不祥的世界,只要一打开马上就会有灭顶之灾发生。 好一会,黑力壮着胆子,走过去,用一支长矛向那道虚掩的石门顶去,黑力稍稍一用力,石门没有动。 黑力深吸了一口气,两膀一较,用尽全身的力气顶去,没想到那道石门竟然一下被黑力顶的大开。 石门一开,一阵阴风从里面吹出来,那风浓浓的血腥的之气宛如实质,直扑面门而来,呆愣在那里的战士不由得连连干呕,更有的直接吐了出来。 黑力强忍着不适向里面看去,只看了一眼就僵硬在那里。只见石门之后,死尸堆积血流成河,一片人间炼狱,心中惊诧万分,这就是高级战士的战力吗?这也太过恐怖了。 有胆大的战士走到门前看到眼前的情景也是愣在那一动不动。还好黑力反应过来,大声叫喊道:“我们首领仍是仙人转世,这些都我们首领元神出窍所杀,大家快冲进去帮我们首领杀敌啊!” 黑力这一喊,果然奏效,那些战士马上不在干呕了,而是紧握武器就冲了过来,首领在里面杀敌,我们不能在这看着啊!帮首领杀敌啊! 大队人马叫喊着,疯狂的冲进山门。来到石门里再看时,只见死尸随地可见。皆是一刀割断喉管而死。竟然还有的身体依旧在抽搐,似乎就在刚刚才被杀死一般。 众战士想到这皆是首领仙人出窍的元神所杀,惊恐首领的神通广大之时,也不由得胆气大壮。高声呼喊着要与首领一起杀敌。向仙人谷内奔跑着去寻找敌人。 黑力带着队伍跑出了山门的位置,看山谷内看去,这里地势较高的,能把谷内情形看的一清二楚,当看到谷内情景后,这些激动的战士又一次愣住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人谷? 且说古媛护着天风也一路惊诧的进入山门看到满地的尸体也是吃惊的非小,她早就听到黑力与赫长说过,夜里天风一人上了莫干山,回来后只是交待了让队伍马上去山上接收仙人谷,就昏睡过去了。 天风并没有说山上的情景,古媛及赫长猜测天风肯定在山上大杀四方。想来仙人谷可能有强盗居住,天风把强盗杀光了,这才让人快去接收强盗的地盘。 没想到仙人谷有这么多人守护,更没想到的是天风竟然一夜间杀了几百人,这是把仙人谷的人杀光了吗。 当古媛也来到黑力的位置向仙人谷里看时,也是愣在那里,这就是人间炼狱? 第一百二十九章:仙人谷的秘密 这哪里是什么人间炼狱啊! 仙人谷并不是一个谷,而是一个超级巨大的山中平原。平原之大,足有莫干镇百倍之多。 一眼望去,四周高崖飞瀑为壁,上有鸟居猿攀。下有丛林平原为底,平原之上有湖泊河流,并有屋舍俨然,耕地良田。 不!那不是耕地良田,那是以一袋袋鼓胀的麻袋堆叠而成的高有三四米,长有近千米的墙。这样的墙一条条相隔不远,整齐排列宛如新开的垄地,从远处猛一看倒与耕地有几分相似。 在那堆叠而成的丛林般的田地里,还有人行走在其间,掀起上面覆盖物,在通风晾晒。 这是——这是什么个情况? 回过神来的古媛眼角的余光,正看到身边不远处就有一座小山一样的麻袋堆,这种麻袋堆在仙人谷里简直比地上的野草还多,里面倒底装了什么? 古媛走到麻袋堆前,抽出长刀就向麻袋上砍去,长刀一砍到麻袋上,马上迸裂一条一尺多长的大口子。 古媛看着那一颗颗黑珍珠般的豆子从麻袋里如水般的流了出来。不由得吃惊道:“黑豆?” 黑豆是战兽的专用饲料,在准备开战前,先要育肥战兽,这样战兽才能在战争时期发挥出它应有的实力,在战争期,战兽要经常的奔跑,高强度的运动量,消耗是巨大的。 战兽靠吃草是弥补不了这么巨大的消耗的,而在战争之时它可能连吃草的时间都没有。这时就需要给战兽喂专用的饲料,那就是黑豆。 这种黑豆,不但营养丰富能迅速补充剧烈运动所带来的消耗,还是战兽最喜欢吃的食物,同样黑豆也是战士的粮食。 只要把黑豆炒熟,不管是直接吃,还是磨成粉加水拌着吃都可以。如果再加入肉粉那更是一种美味,所以它算是一种非常方便又有营养的人兽共用的军粮。 古媛转头看向远处平原之上那数之不尽的麻袋丛林。不由得大惊失色,如此多的军粮,这是要喂养多少战兽啊! 小弟这是带领大家一头扎进了兽骑大军的粮仓里了。天神啊!这篓子,恐怕是捅的比天还大了。 古媛这时突然明白天风所说的接收是什么意思,马上告诉黑力马上带人搜索整个仙人谷,把谷内的所有人都抓起来。如有反抗者直接杀掉。 又找到最后进入仙人谷的赫长,马上占居并把守各个关卡险位。特别是谷口的山门,马上关门,并彻底封闭。在清理掉那里的死尸后,多多派人手,一定要把山门守好,不得让任何人进出。 一定要在小弟清醒过来前,把仙人谷完完全全的捏在手中。 七千多人撒到仙人谷里,就如抓了一大把盐丢进汤锅里,瞬间就看不到了踪影。 左安是一个新奴隶,他原本生活在莫干镇,与弟弟在一次外出时,为了保护弟弟,被兽骑兵捉住,在被打上奴隶印迹后就被带到这里。 就在他被打上奴隶印迹的那一刻,他的心就死了,他象一头牲畜一样跟着其它的奴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他甚至于连说话都不用,只要跟着别人做就行了。就是一具活着的行尸走肉。 今天他又按着每天的路线来到干活的地方——用麻袋堆叠的丛林中,机械的把盖在麻袋上面的遮盖物拉下来,让麻袋里的黑豆透气通风,每天早上拉下来,傍晚时再覆盖上去,这是他的工作。 突然,一他看到一颗黑珍珠般的黑豆从麻袋的一个被老鼠咬破的洞里掉了出来。看着那颗黑豆掉在地上,左安的心突然“呯呯呯!”急速的跳了起来。 左安自从被抓的那一天起,就从没有吃过一次饱饭,一直处于饥饿的状态,从他第一次在这里干活时就知道,麻袋里装的是什么。也曾从地上捡起过黑豆来吃。 但是每吃一颗黑豆就会迎来一顿暴雨般的鞭打,看到有人因吃黑豆被监管的人用鞭子打死后,也差点被打死的左安就再也不敢吃了,哪怕掉到嘴里,也要吐出来放回去。 原来他每天还能吃一点发霉的豆子汤,但是昨晚没有人送饭过来,他们也不敢主动去要。现在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了,但依旧象时钟一样准时的过来干活。 现在左安看着地上的那颗饱满的黑豆,心跳加快,呼吸急促,似乎那是世间最美味的珍馐,突然左安象一只豹子,猛的扑到地上,捏起那颗豆子,直接塞到嘴里,即使被打死,今天也要吃下这颗豆子。 左安急可待的咽下去,生怕被监管的人再从嘴里抠出来。当黑豆咽下去后,左安心里一阵满足,闭上眼,准备好接受鞭打。 然而好一会,鞭子并没有抽在身上,周围一片静悄悄。左安疑惑的睁开眼,左右都是高高的麻袋墙,并没有别人。 左安这才想起,自己过来时就没有看到拿着鞭子的那些监管者。没有监管者在这,怎么会有人抽自己鞭子呢。 没有监管者看到,那自己吃了不也是白吃吗?左安为自己能白吃了一颗豆子,心中感到一阵幸福。 马上左安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监管者没有,那自己岂不是还可以吃? 想到这,左安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扑到麻袋上,用手指扣开那个孔洞,抓住一把黑豆就塞到嘴里,左安大口的咀嚼。 浓浓豆腥味弥漫了整个口腔,左安却幸福的流下了眼泪,“多么美味的黑豆啊!” 就在左安一把又一把的往嘴里塞黑豆时,突然看到五个监管者向自己走了过来。左安一下愣住了,我是奴隶,我怎么能吃黑豆呢? 再看到走过来的监管者今天手里拿的并不是鞭子,而是明晃晃的长刀。左安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随后本能的跪下去,整个身子都瘫软的伏在地上,连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出口。准备着接受生命中的最后一刻。 然而想象中的刀并没有砍下来,只有一个平淡的声音道:“站起来吧!” 左安的心一颤,今天的监管怎么这么和气,不会是又想出什么更残忍的杀人办法了吧。 左安吓的抖成一团。这时一个有些熟悉的粗暴声音怒吼道:“我让你站起来,你没听见了吗?想找打是不是?” 对,就是这个语气,左安马上就平静了,踏实的站起来准备接受最严酷惩罚。 就在左安等待监管者宣布自己的死法时,却听到监管者吃惊的叫了一句“大哥?” 第一百三十章:一人破天关 左安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眼前满面红光,身体强壮而结实的陌生监管者,有一丝熟悉的感觉,但他记忆中的弟弟身材瘦弱,性恪懦弱。不可能有监管者这样的强壮与气势。所以并不敢相认。 监管者大声道:“大哥,我是左全啊!”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子,左安哪里还能不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弟弟左全。咽喉中冒出了从被抓那天起的第一句话“弟弟!” 左安大喜过望,哭泣着“弟弟,我还以为再我见不到你了。” 说着两人激动的抱在一起。 痛哭了好一会,左安突然挣开弟弟,神色痛苦道:“弟弟,我现在是奴隶了,让别人看到你有个奴隶大哥,会影响你的名声!” 左全大笑道:“没关系!大哥,你看这是什么?” 左安顺着左全的手指看向弟弟的脖颈,一眼就看到那里有一个清晰的奴隶印迹。左安不敢相信的大惊失色道:“啊!你也变成了奴隶?” 左全道:“你被抓走后,我遇到了另外一波人兽骑兵,也变成了奴隶。” 左安痛苦道:“山神啊,为什么这样啊!” 左全满不在乎道:“怕什么,这就是个印迹而已。” 左安疯狂道:“印迹而已?一日为奴终身为奴,我们永远都是奴隶了!” 左全自豪道:“那是原来,现在我是大风军的一名小队长,这几个都是我的手下。” 左安左右看看那四个身强力壮的战士,又看看几乎看不出原来样子的弟弟道:“千万可不要说出去!你们首领还不知道你是奴隶吧?” 左全道:“知道,他们四个也曾是奴隶,我们的队伍里大部分人都是奴隶!” 左安诧异道:“你们首领不在乎你们是奴隶?” 左全骄傲道:“我们首领说了,他手下没有奴隶,如果谁敢把别人当奴隶看,就直接拉到他面前,他亲手砍了。” 左安不敢相信道:“这是真的?奴隶还可以重新作人?” 左全道:“当然了,我不就是例子吗?我们天天吃肉,你看我比原来强壮了多少倍!大哥,从今以你后你可以象我这样做一个真正的人了!” 左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远处的山峰,连连磕头,大声的叫着“山神开眼了,山神开眼了!我左安要重新作一回人了!” 左全却脸色难看道:“大哥!要拜我们一起去拜我们的首领天风,那是转世的仙人。这个破山神我们祖祖辈辈拜了都不知多少代了,没什么卵用!” 天风是在占领仙人谷的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为了清除一路上的暗哨与把守山门的守卫。天风拼尽了力气。不过在沉睡了一天一夜后终于醒了过来。 感觉到力量又回到身体里,天风的心情很不错,看着小力巴趴在自己身边睡的小呼噜直响,而灵儿则是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天风环顾了一下四周道:“这是仙人谷?” 灵儿很劲的点头。 天风放心的伸了个懒腰道:“好啊,告诉别人,我醒了!” 回想起自己昏迷前的事。天风暗叫一声侥幸。 原来天风只以为是一伙毛贼想占领莫干山,这才做出山上有恶鬼的事,吓唬周围的人不敢靠近,所以天风想的是潜进贼人的老窝,了解情况,如果贼少,他一个人就收拾了,如果贼多,回去让大军过来剿匪。 可是从看到那座巨大山门后,天风就知道事情恐怕不简单,如此巨大的山门,即使是几万大军来了也无法从正面攻破。这根本就不是小毛贼能修建得了的。 即使能修建的了,那些毛贼为什么耗费巨大的修大军都攻不进的山门做什么?完全没有这样做的必要。 天风就离开山门从其它的方向开始攀登山崖。当天风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爬上山崖,又费二虎九牛的力气下去,才更明白这仙人谷从外面是绝对无法攻破的,这世上能象自己这样翻过山崖进入仙人谷的人屈指可数。 所以说这里有着绝对的安全。可是是什么人要把莫干山修成这样一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呢,当天风发现那摆成丛林的麻袋里装的是黑豆后,一切都清楚了。这恐怕是敌国在布娅国内修建的一个秘密军用粮仓。 看来早就有国家对布娅国心怀不轨了,想要针对布娅国,更是从几十年前就开始了对布娅国的布置。只是不知道是哪里一国有这么大的野心。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用蚂蚁搬家的手法,悄悄的把大军的粮草提前放到了布娅国的境内,只等一个大军过来的机会,那个机会就是大公主选妃,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带着部分兽骑入境,再等待时机,来一个里应外合。这是要一举吞下布娅国啊。 想通了这一切的天风,不管是为了莫阡,还是为了自己不被大军合围吃掉,天风都必须拿下仙人谷。 所幸仙人谷里多是奴隶,守卫只有几百人,按说如此重要的地方不会只有这些人,怪只怪他们把仙人谷的防护修建的太过完美了,太过自信了。 进入仙人谷只有山门一条路,可是那高大的山门只要一关,就变成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地。 如此工事留下五六百人守护已经显得足够重视了。可他们从没想过还有天风这种人,进入仙人谷对别人来说是千难万难,对天风来说,浪费一些力气还是进的来的。 为了从内部打开山门,天风也拼了命,在山门里大开杀戒。只杀的血流成河。剩下不敌的守卫最后也吓的躲进谷内不敢露面,于是天风开了山门,并在下山之时,还顺手料理了路上的暗哨。 上半夜行军,后半夜攀岩再与敌人撕杀到天明,经过了这一夜的折腾,这才在坚持到山下后,直接累昏了过去。当然在昏迷之前不忘告诉自己人马上去接收仙人谷,防止那些逃跑的人再返回来关上山门,那样的话,自己一夜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 只是让天风没想到的是那些逃跑的守卫早就吓破了胆,直到被大风军搜寻找到,抓起来时都没有想过返回山门看看。这就是所有事情的经过。 第一百三十一章:家仇与大义 灵儿出去不一会,古媛一家人就跑了进来。 看着大姐古媛那关切的神情,天风心中一阵温暖,笑道:“我就是太累了要好好休息一下,没有事的。” 古媛却生气道:“我们有这么多人,有事大家一起上,你为什么非要一个往上冲,你要是出了事,我们要这仙人谷又有什么用。我们宁愿什么也不要,也不能把你的命搭进去。听到没有?” 天风陪着笑道:“大姐教训的是,下次一定。” 古媛道:“下次?不准有下次!一次也不准有了。” 天风道:“弟弟记住了!” 古媛也知道天风的性恪,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天风恐怕一时也改不了,但见天风这么诚恳的认错,也就不好再说了,只是劝道:“有命在,才有一切,如果命都没了,那一切也就都没了,以后作事要好好想一想了。” 天风连连点头。 随后赫长跟天风说了仙人谷的情况。仙人谷现在完全在被自己的队伍控制住了,另外在搜查中又找出了四百多名藏匿在各处的敌人。 他们大多是监管奴隶的监管者,见到情况不妙马上就躲了起来,想等事态平息后再出来。结果都被热情高涨的奴隶们主动给找了出来。现在都已被关押起来。 另外这里有这里有奴隶五千人,见到大风军里有奴隶当兵,活的象个真正的人,还天天有肉吃,都主动要求加入,现在就等着天风一句话呢。 最最重要的是仙人谷里存储着可供应五到六万只战兽的大军半年的军粮。现在的大风军就象一只饥饿的老鼠一下掉进了米缸。满眼都是吃的。 以大风军的数量加上那五千奴隶的数量,敞开了肚皮吃,吃上十年也吃不完。 天风听完赫长的汇报,问道:还有其它的吗? 赫长一脸诧异道:“确实发现了几个山洞存储了一些肉干还有其它种类的军粮之类的,但昨天主要搜寻躲藏起来的敌人了。并没有仔细盘点。今天我再让人仔细的清点一下,另外再好好的搜查一下其它的地方,看还有什么遗漏的没有。” 天风道:“我说的是仙人谷外有什么动静吗?那四千只战兽的大军按说应该到了,他们没有攻打仙人谷吗?” 古媛马上接过话茬道:“来了,来了,不过他们都在山下驻扎,并没有攻打仙人谷,而是派来了一个使者,说是要见你,要与我们谈一笔交易。昨天没时间理会他们。” 天风诧异道:“他们竟然知道我?他们想交易什么?” 古媛笑道:“昨天太忙了,哪有时间听他们胡说,不过今天一早又来了,现在还在山门外待着呢。” 天风也差不多猜出使者想来谈什么,于是问道:“大姐怎么想的?” 古媛叹了口气道:“唉!你想听真话吗?” 天风道:“我们姐弟还要说假话吗?” 古媛又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想帮助莫阡。但是你知道吗?你对她帮助越大反而越是无法得到她!” 天风道:“大姐,你是怎么想的?” 古媛苦笑一声道:“我的家与家族全是毁在地族之手。而黑力与赫长也是同样的境遇,按说我们恨地族恨到骨子里。恨不得地族之人全部死绝都不能舒解心中怨气。” “可是从大义来讲却又是于心不忍,其它国家攻打布娅国,战乱一起,只会是涂炭生灵,遭殃的还是百姓。” “即使把布娅国灭掉,也只是又一波战乱的开始,九国十三族到时还会相互攻击。决出一个最终的王。那时战火将越燃越旺,永不停息。这天下百姓也将永无宁日。” “与其这样还不如布娅国一举吞并其它的九国十三族,形成大一统。让百姓还能活下去。” 大姐能有这样的见解让天风非常的吃惊,大姐竟然能分清国仇与家恨的区别,并没有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于是问道:“大姐为什么觉得布娅国一统天下才好,而其它的国家就不能做到呢? 古媛道:“抛开个人感情不谈,布娅国是唯一愿意给别国百姓一条活路的国家。千百年来它吞并一个国家或一个大族,只要这个国家的人或大族没有了反抗的能力与决心,那么布娅国就会放这些人一条活路。” “但其它的九国十三族却没有一国一族能做不到,他们极为自私,而且排外,除了自己的族人,外族人要想在他们那里活下来,只能做奴隶。这也是他们不能团结在一起抱成一团的一个原因,所以他们其中之一要是成为那最后一统的国家。那这其它国的百姓只有死路一条了。” “我的部族在战败流亡之时,曾走遍所有国家。然而没有一条活路,走一路死一路。最后却只能栖身在布娅国的边远小镇。说起来这是多大的讽刺啊!” 天风沉默了。大姐古媛尽管讨厌布娅国,但却又不想布娅国被其它国吞并,因为那是更大灾难的开始。但个人的能力与愿望真的能左右这各国的时局吗? 好一会,天风道:“我们把那个使者叫来看看他们想谈的是什么交易买卖!” 仙人谷在山门两三里的地方,建造了一片极为高大的石楼,似乎是专为住在仙人谷的首领及有身份地位的人准备的居所,更有为接待客人的宽敞大厅。 大厅之内。天风与大姐,黑力刚刚坐好,赫长就带了一个中年男子进来。中年男子一身青色丝绸长衣,面白俊雅,有一种稳重而又不俗的气度。 中年男子进来见到天风,马上抱拳于胸,身子微微前倾的见礼道:“瑟吉国王子瑟吉青山见过风首领。” 天风心想看来这仙人谷是瑟吉国建的没错了。微微点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道:“王子不必多礼,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百姓,不知瑟吉王子来到我的莫干山有何贵干啊!” 瑟吉王子满脸笑容,道:“早就听闻风首领的大名,想要结交一番,只是一直无缘得见,今日时机刚好,特意带了些薄礼过来,望风首领笑纳!” 说着递上一份精美的礼单。 赫长把礼单拿过来递给天风,天风看了一眼礼单不由得一愣。只见上面只写了五个巫纹“美女二十名!” 就在天风这一愣神时,那瑟吉王子,双手轻拍了两下,门口处就陆续的走进二十个年青貌美的女子,在大厅中站成一排。 看过去,一个个身着丝绣锦袍,满头珠花玉翠,粉面娇羞,端得是个个美艳。 瑟吉王子见天风眼神闪亮,嘴角上扬,又双手轻拍两下。只见二十名美女,轻解锦袍于地,露出里面不着一物的美妙身材,端得是燕瘦环肥,摇曳生姿。 第一百三十二章:谈判 古媛见自己的两个男与与弟弟皆是一副目瞪口呆看傻的样子,不由得恼怒的咳嗽一声。赫长与黑力这才激灵一下的回过神来,不敢再看。 天风也收回心神,转头道:“大姐!你把他们带下去吧!” 同时对着大姐古媛作了一个双手虚握,拇,食指做结扣状,再向旁微拉的手语动作。古媛看了微微一笑,心中明了,小弟这是让自己出去后,把人绑起来关好,这是害怕里面有手脚啊。看来弟弟还没失去心智。 古媛起身过去,对那二十名还在搔首弄姿的美女道:“把衣服穿上跟我走。” 天风与赫长,黑力的表现瑟吉王子看在眼里,心中嘀咕,果然是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不过二十名美女就如此失态,看来后面的事应该容易的多了,同时也有些好奇天风的那个动作是什么意思。 天风装作恋恋不舍的盯着离开的美女,转头对瑟吉王子道:“瑟吉王子送的薄礼我收下了,多谢瑟吉王子的美意。瑟吉王子这次来有什么事,只管说来!” 看到天风如此说话,瑟吉王子笑道:“那就多谢风首领了,那这莫干山——” 瑟吉王子话说一半就不说了。而是看着天风。 天风郑重道:“莫干山是我的。” 瑟吉王子马上也痛快道:“对,这莫干山是风首领的。那这仙人谷里的物资——” 瑟吉王子话说一半又不说了,继续看着天风。 天风郑重道:“都是我的。” 瑟吉王子笑道道:“风首领说的对,都是风首领的。只是布娅国逆行倒施,不得民心。我瑟吉国准备吞并布娅国。不日就有百万大军前来讨伐。” “作为先锋部队的十万兽骑兵,已在附近聚集。一但集合完毕,就将直取布娅城。不过大军的部分粮草放在了莫干山里的仙人谷,统领将军带了五万兽骑已到山下,准备过来搬运粮草,还望风首领行个方便。我后面还会有大礼相送。” 瑟吉王子这话说的软中带硬,即有要粮草的意思,也有威胁的意思。 天风明知他故意夸大人数,如真有五万战兽,还在这磨叽干什么,早就直接打到布娅城去了。于是笑道:“瑟吉王子说笑了,我与贵国从来没有往来,更没有收到过谁送来的粮草啊?你是不是弄错了?” 瑟吉王子道:“风首领想怎样才愿意让我等取走物资呢?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 天风想了想道:“布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不知王子可听过这首美人词?” 瑟吉王子听了,笑道:“这首美人词早就传的天下皆知,不知风首领什么意思!” 天风道:“我仰慕布娅国的大公主已久,不知你们能不能把这倾城倾国的美人捉住送给我,那时不要说一点点物资,即使把这莫干山一起送给你都行。” 瑟吉听了脸色铁青,心中腹诽,这天风是色中恶魔不成?送了他二十名美女,竟然还想着布娅国的大公主!要是能把她捉住了,还用得到你这些粮草吗? 但在形势逼人,几十年的布置被人抓在手中,能忍还得忍啊!于是道:“你看这样可好?你先把粮草给我,等到大军灭了布娅国,抓到大公主,再把她送过来可好?” 天风一副看傻子的表情看着瑟吉王子。这样的话恐怕他自己都不信。 瑟吉王子皱眉道:“为表诚信,我把瑟吉国的公主送到仙人谷作为质子,待捉到布娅国公主后,再把瑟吉公主换回来。你看可好?” 天风撇嘴道:“我要的是倾城倾国的大公主,不是一拍巴掌就脱衣服的女人。” 瑟吉王子道:“我可以向你保证是瑟吉国真正的公主,接受你任何形势的查验!或你指明要哪个你认识的公主。这样可好?” 天风嗤笑道:“你觉得瑟吉国的公主可以与布娅国的大公主相比?” 听了这话,瑟吉王子反而笑了,道:“要说声望可能不如,但若论美貌却是不相上下,如果你还是觉得不值,那两位公主抵一个公主,你觉得如何呢?” 听到瑟吉王子的话,天风脑海中的一个恶魔小人已经开始嚣叫了,“这样好,这样好,再多要几个,他肯定同意。”然而另一个正义的小人却只说了一句话,“没有大公主,你要那么多的美女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天风苦笑了一声道:“不行!” 瑟吉王子道:“那风首领觉得几个公主可抵一个布娅国的大公主。或开出其它的条件来。” 瑟吉王子这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还真是让天风有些招架不住。于是道:“一头战兽可以交换同等重量的物资!” 瑟吉王子听了,不由得冷下脸来道:“风首领这是不打算交出来了。实不相瞒,我会尽量与风首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完满结局。如果不能的话,不日大军就会到来,那时这小小的莫干山不过是平地一块,若是我们得不到这些物资,这小小的莫干山即使能挡得住百万大军,但恐怕也挡不住这漫天的大火。不是吗?” 天风双眉紧锁,赫长与黑力却面显惊慌。着实被瑟吉王子的火攻毒计给吓住了。这是玉石俱焚的打算,我得不到,那么我就一把火烧了,谁也别想要。而这里又是布娅国,毁了也只是毁的布娅国,不是我们瑟吉国。这瑟吉王子很恶毒啊。 天风很是慌乱道:“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容我们商量之后再做决定。还请瑟吉王子下去休息。等我们有了结果,再与王子商谈可好?” 瑟吉王子道:“那好,那我就静候风首领的好消息了!” 赫长马上走过来道:“瑟吉王子,请吧!” 瑟吉王子看了天风一眼,转身跟赫长离开了大厅。 见瑟吉王子走了,黑力脸上有些难看的看着天风道:“如果他们真的放火烧山。我们该如何是好呢?” 第一百三十三章:安排布置 天风笑道:“放心吧,他烧不了,他自己也知道这个办法不可行,这才说出来的,只是欺负我们刚来,还不了解这仙人谷的地貌。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即使我们把所有物资与粮草全部白送给他们,他们依旧放火烧山,我们也没办法啊!” 黑力疑惑道:“我们真的不怕火攻?” 天风笑道:“敢把这么大的军粮库修到敌人家里,他们早就想到了各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就是怕敌人放火烧山,他们特意把山崖下临近的树木及长在山崖上的树木都砍了。火根本就烧不到跟前。另外为防止被人从外面攻破,仙人谷外悬崖上容易攀登的地方都做了处理。根本没办法攀爬。” 黑力一脸诧异的问道:“那你是怎么爬上来的?” “我找到了一条极细的崖缝,是用手扣着崖缝爬上来的。” “那敌人如果也从那里爬上来呢?我们是不是把那个崖缝处理一下?” 天风笑道:“不用了,那里有一段路极为艰险,就是我再试一次能否成功都很难说。如果真有人能再从那里上来,那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黑力正要问为什么不用打了,猛的想到天风是高级战士,一下心中了然了。如果真有一个高级战士过来,那还真的不用打了,高级战士啊! 黑力皱眉道:“那你刚才怎么也很惊慌的样子?” 天风道:“骗他的,我们想想怎么把他们这些人吃掉。我们战士怎么能天天只吃豆子,不吃肉呢?那可是四千只战兽啊。就是吃肉也能吃好久呢!” 很快大姐古媛与赫长也回来了。在听到天风说仙人谷的防护安全后也放下心来。 古媛道:“我把那二十名美女都关到奴隶的牢房里了。事情没有明了前就在里面关着吧,关奴隶的地方,她们就是想逃出来都不可能。另外我还特意叫了一队女兵来看守照顾她们!” 古媛一边说着还一边看三个男人的表情。黑力与赫长不敢说话。 天风道:“大姐作的对,如果查清她们没有问题后,以后她们就由大姐来安排处理吧。” 古媛“嘿嘿!”笑道:“小弟说的对,你们这些男人在对付女人上,总是不靠谱。以后再有关于女人的事,都有我来负责。你们有意见吗?” 黑力与赫长当然一至点头,天风沉吟了一下道:“大姐这个说法好,男人确实不方便处理这些事,还有包括婚丧嫁娶,及队伍里的头领家里的妻女之类相关的事,也由大姐一齐负责吧。” 古媛愣了一下,随后笑道:“好!我喜欢干这事!” 赫长道:“那个瑟吉王子说,如果我们不能很快有结论,他想下山等我们消息。” 黑力道:“不能放,他这是想逃跑啊!” 赫长道:“逃跑应该不至于,他敢上山就说明他早就有了随时牺牲的准备,他可能想试探一下我们的态度。看我们是不是相信他说的话。以及谈判的可行性。” 古媛道:“我也这么觉得。小弟!你说我们是放他走还是不放呢?” 天风道:“放吧!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使者,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我想他用不了多久还会再回来的。另外他在山上也不方便我们做事,放他下山,我们正好借这段时间好好的把仙人谷整顿一下。” 古媛道:“小弟!你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说,我们三人听你指挥,你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就是了。” 天风道:“现在山下有四千瑟吉国的兽骑堵在门口,我相信以后来的敌人还会更多,另外我们刚来仙人谷,对一切都不怎么熟悉,对于仙人谷的外围防御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测,毕竟那天攀崖是在夜里,而且只是探查了一段路,并没有全部走完,为了能彻底放心,我准备沿着仙人谷上的高崖再重新走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做到万如一失才好。” 赫长道:“这样最好,那我跟你一起走一遍!” 天风道:“这事我带一些人查看一遍就行了,你现在主要的任务是把关押的那些仙人谷原来的守兵仔细审问一遍,看看他们知道些什么,我不怕敌人从山崖爬上来,倒是怕仙人谷还有通往外界的秘密通道。这才是最可怕的事。同时还要多派人手仔细搜查山崖下的洞穴,要确认每一个洞穴的尽头在哪里。” 赫长点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把仙人谷翻个遍,所有的洞都亲自走一遍!” 天风又道:“大姐,谷内平原上的那些军粮还得你负责让人继续养护,即使我们吃不完也不能放坏了。有了这些军粮,他们在外面就是守几十年不走,我们也不怕。 古媛道:“小弟放心吧,原来的那些维护的奴隶,在吃饱了后,都是主动在维护呢!” 黑力道:“那我呢,天天守在山门那没事干,我都快烦死了。“ 天风道:“山门是重中之重,你要是觉得烦,就分成两组,一组守护山门,一组在山门处练兵,一天轮换一次不就行了吗!” 黑力道:“我练兵?我不会练啊! 天风笑道:“你把你与大姐及赫长的三角战阵教给他们不就行了吗?” 黑力为难的看向古媛,询问道:“这个能教别人吗?” 古媛笑骂道:“呆子!战阵不就是用来杀敌的吗?不教给自家的战士杀敌用,难道只靠你自己上阵杀敌,别人在一旁看着吗?” 黑力想了想道:“那倒是!嘿嘿!看我怎么蹂躏那群家伙!” 四人又商量了一会,就各处安排自己的事去了。 天风去队伍中挑了一些身体灵活的战士,带了足够的绳索长钩之类,去察看仙人谷各处的悬崖去了。 整整花了四天时间,天风才粗略的把仙人谷走了一圈,与自己想的一样,所有能从外围上来的地方全部处理过了。 花几十年打造出来的仙人谷防御堪称完美。甚至在大部分的崖壁上还撒上一层难闻的油脂,滑溜的连虫子都站不住。更不要说人往上爬了。 天风一回来,大姐就神色怪异的找到天风道:“那个瑟吉大王又带来一个美女!” 天风道:“不是说好了吗,他送,咱们就收着,你处理就好了。” 古媛有些为难道:“嗯!这个美女我还不好收!” 第一百三十四章:真正的仙人谷 天风奇怪道:“有什么不好收的?” 古媛道:“这美女是瑟吉国的公主瑟吉青黛,是瑟吉青山的亲妹妹!” 天风道:“妹妹又怎么样,收了就是!” 古媛道:“她是过来一起谈判的,至于送还是不送嘛,还得谈过之后再说!” 天风轻叹道:“看来这回我们抓住他们的命门了,走!过去看看!” 古媛道:“先等一等,赫长那边有大发现,你还是先去那边看看吧。” 天风跟着大姐古媛来到了一处山洞,洞口处与其它的洞穴入口没什么太大了的区别。但一进去,却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是一个极为高大的山内空腔,里面能放下一座十多层的楼房。 但并不是它的特别之处,特别之处是它的四周有至少十几个洞口。山腔内灯火辉煌,赫长正带着人在记录着什么。 见天风进来了,与其它人交待了几句,就径直的走了过来,对天风道:“老弟,你快来看看吧!” 说着带天风走进了一旁的洞穴。记天风没想到的是侧面的洞穴比刚进来的洞穴还大的几倍,里面整齐的码放着一具具崭新的兽骑铠甲。及一捆捆的包裹的很好的铁制武器。 赫长道:“我让人清点过了,一共一万二千具兽骑铠甲,武器可供十万人使用的。完全可以组成一支一万二千头战兽的大军。” 随后赫长又带着天风进入了其它的洞穴,里面的场景大同小异,只不过是种类不同。有弓箭,有食物,各种军用物资应有尽有,而且洞穴里的食物,多是肉干,青豆(比黑豆更好的一种军粮)等精细的专为精锐士兵准备的军粮,而且数量之多,足够五六十万人的大军食用一年的。 若单论价值,这山洞里的物资远超外面露天的军粮几倍之多。天风道:“看来这不是瑟吉国自己的军粮,这恐怕是九国十三族共同的军粮。一国恐怕拿不出这么多的物资。” 看来情况不太妙,原来还以为只是瑟吉国想要图谋不轨的入侵布娅国,现在看来恐怕是九国十三族早就联合了起来,这是要共同吞并布娅国啊。 赫长道:“这个山洞是我找到仙人谷里奴隶们询问他们都曾去过哪里,有人说往这里送过军资。这才找到的。” 天风道:“那些抓起来的谷内士兵们开口了吗?” 赫长笑道:“开口了,而且这里面还有一条大鱼。” 天风诧异道:“大鱼?” “苛舀国的大王子,他一直躲在谷里,也被我们抓了,只是他一直穿着普通人的衣服,混在其它的犯人里。这次一审,就有人把他举报出来了。” “苛舀国的大王子与瑟古王子比如何?” 赫长道:“苛舀国是东五国之首,瑟吉国东五国中最小的一国,也是离布娅国最近的一国,这次出事,也是苛舀国为了搅乱边境地区,同时为了敛财。苛舀王子把谷内六千头战兽的兽骑兵全都派出去抢掠了,这才谷内空虚让我们占了便宜。” 赫长一边向天风介绍,一边带着天风来到一个专门关押犯人的洞穴。天风其中一个牢房内看了一眼,只见一个浑身是血看不出人形的犯人躺在草堆上,似乎并没有多少生气的样子。 天风看了赫长一眼,心中暗想这赫长看着平时笑呵呵的,手段却也是极为残忍啊,但现在是对敌之时,没必要纠缠这些。就问道:“问出什么没有?” 赫长道:“问出来了,再过十天,东五国的五万大军就会破关而来,莫干山就是联军补充给养的大本营。” 天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把这么重要的情报马上传递给布娅城的莫阡,可想到这里距离布娅城已有千里之遥,以这里靠人跑兽奔的传送方法,人能不能活着到布娅城都难说。 即使信息能送过去,恐怕是三四十天后的事了,这情报恐怕也没什么用了,另外,自己这一路是从布娅城打到这边荒的,这一路四处都是兽骑兵,这种情况其实不用猜也明白这些兽骑兵是哪来的了。 布娅城现在恐怕是乱成一团,自己再有心也是无力啊,个人的力量在大队兽骑兵面前只有被屠杀的份,这也是自己虽然拉了起一万多人的队伍,却只能在夜间搞偷袭,一次也不敢与兽骑兵正面发生碰撞。 因为一支五百头战兽的兽骑兵团就能把一万人的步兵队伍打的七零八落。兽骑兵团在这里是无解的战争利器,能正面打败兽骑兵团的只有兽骑兵团。 莫干山离游猎丛林只有十天左右的路程了,本来是想回巴曲镇重新搞建设,但却一头扎进仙人谷,既然有这样一个比巴曲镇好不知多少倍,又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那就不如索性在这里安稳下来,还能成为敌国攻击布娅国路上的一枚钉子,倒是比直接去布娅城帮莫阡作用更大一些。 仙人谷的议事大厅内,天风看着不远处的瑟吉王子兄妹,瑟吉王子沉稳如山,似心中大局已定。而瑟吉公主美丽如画,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仔细打量。 一旁的古媛,用眼扫了瑟吉公主一眼,就把注意力放到了瑟吉王子身上。 瑟吉王子也知道天风在打量妹妹,他对自己妹妹可是无比的自信,瑟吉国实力在东五国中最小,但是人却是最美的,而妹妹青黛也是五国公主中的花魁。 瑟吉王子故意的咳嗽一声道:“风首领,舍妹好奇心重,这次想要一起过来看看仙人谷的风景,我们商议出结果后,风首领可愿带舍妹在仙人谷里四下看看?” 天风道:“这是小事一件,不过今早有人问我,他还可以活多久。我说这得我问过瑟吉王子后才知道!” 听到天风的话,瑟吉王子眼神中的慌乱一闪而过,却神色镇定道:“不知风首领所说的人是谁。我是否认识。” 天风道:“他说他是苛舀王子,我也不知是真是假!要不王子替我辨别一下?” 第一百三十五章:传告天下,天风是我的男人 瑟吉王子笑道:“风首领说笑了,苛舀王子已在激战之中身亡,是我亲眼所见,如果有人说他是苛舀王子,那肯定是假的,风首领只管杀了就是。” 天风本想把苛舀王子叫过来,但想到他已被赫长打的能不能活都说不定,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双方交谈了足一个辰指的时间,瑟吉王子依旧强硬,看不出半点软弱下来的气势,谈判也只好暂时搁置了。 这时,远方的布娅城外的军营之中,莫阡大步的走进大帐内,把头上染血的头盔取下,有侍女过来帮助卸去战甲,莫阡用侍女端过来的水净了面,就走到沙盘前看着上面的布娅城! 侍女们刚刚退出大帐,尚霓就走了进来。看了一眼沙盘前的大公主,款步走了过去。 莫阡没有回头,而是直接的问道:“霓姐,有什么军情吗?” 尚霓轻声道:“北方三国集结的大军已出发了,没有问题的话,一个月后就会到达布娅城。 “南方情况怎么样?” “东五国的大军也已出动。西十三族的军队也在集结。从路程上来说,虽然会比北方的敌军晚到一些,但也不会迟太久。大公主!我们要如何应对?” 莫阡的眼睛的依旧盯着沙盘,反问道:“霓姐觉得这场战争应该怎么打呢?” 尚霓沉吟了一下道:“大公主已把布娅城夺了回来,而且周边的乱军也被大公主全部清剿干净了。既然女王已死,大公主应该即刻登基,成为布娅国的女王。” “召告天下的同时调各路军队回援布娅城。我们就依靠布娅城的坚固城墙,与九国十三族的联军打一场持久战。相信用不了多久,九国十三族的联军必因供应不足,不得不退兵,那时就是我们的机会,即使不能大胜,也必能将敌人赶出布娅国。” 莫阡道:“这样固然稳妥,只是我一但成为布娅女王,那么除了卫国之战。再不能发动任何一场战争,否则就是违背祖训。” “另外以我们的兵力单独击溃北方联军没问题,单独击溃南方联军虽然艰难,也并不是没有希望,如果南北军都到了布娅城下并联合到一起,再想击溃这样的一支是我们两倍以上数量的敌军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我们也只能打艰难的守卫战,如果这样长时间的耗下去,最后即使我能收复失地,但也再无力出征了。而我刚刚宣布的誓愿也就成了废话。” 尚霓道:“大公主,誓愿事小,国事为大!” 莫阡道:“霓姐,你相信预言吗?” 尚霓沉默片刻道:“相比于预言的虚无缥缈,我更相信现在手中的实力!” 莫阡点头道:“我也有相同的想法,但圣火爆燃又是我亲眼所见。让人不得不信服。我准备借助这次战争来验证一下预言的真伪。” “那大公主的意思是——?” “我有意不登基,而是挥兵北上,提前对北方三国的大军给予迎头痛击。再回头阻击东五国与西族的联军。击败这两支九国十三族的敌军后,我就可以借大胜之势出征,席卷天下,完成我的誓愿。” “大公主,这样太冒险了,如果在你北上之时,南方联军到来,那时城内空虚的,一但布娅城破,那可就是万事皆休。” “霓姐可以为我守住布娅城吗?” 尚霓叹了口气,无奈道:“布娅城的危机不在城墙是否坚固,而在城内的各方势力是否安稳,而要压制各方的势力,只有大公主本人有这个实力与能力。其它任何人都做不到。” “我已向世人宣布了我的誓愿,现在全天下人都在看着我,如果我龟缩城里不出,只等四方救援,那布娅国人就会对我失去了信心,即使九国十三族退兵了,那我的誓愿也就烟消云散了。我必需主动出击,用一场场战斗来证明我有实现誓愿的能力,这样天下人才会蜂拥而来的助我!” 尚霓沉默了,她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兵力悬殊,只靠一腔豪勇作战吗?即使胜得了一时,却无法胜一世。但她也明白,自己只是大公主的的幕僚,只能帮大公主谋算,真正决定的人还是大公主自己。 莫阡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就随口问道:“有天风的消息吗?” 听到莫阡问天风,尚霓笑道:“他在回巴曲镇的路上遭遇了兽骑兵,于是就地组织了一队伍与兽骑兵对抗,还把东五国大军的粮草给劫了。” 莫阡吃惊道:“劫粮草?大军的军粮这么好劫吗?” 尚霓道:“东五国早在多年前就在离边境不远的莫干山秘密设立了一处粮草基地,作为大战启动时的粮草供应,大战来临,守山的将领想趁机下山劫掠一番,没想到就在这个紧关节要的时候被天风带着人误打误撞的给占领了。那处粮草基地在五国多年的经营修建下,山高路险,易守难攻,再想抢回来也是千难万难,没有办法,现在瑟吉王子就带人上山找天风谈判呢?” 莫阡会心一笑,天风劫了粮草?这也许就是天意!随后问道:“知道谈判内容吗?” 尚霓道:“这个不知,不过瑟吉王子带去了很多的美女,连自己的妹妹也带上山去了。” 莫阡皱眉道:“就是那个东五国的公主魁首瑟吉青黛?” 尚霓道:“对,就是她,听说要与天风联姻!” 莫阡脸上一冷道:“敢抢我的男人,胆子不小。有结果了吗?” 尚霓道:“发消息时还没有结果,现在的情况未知!不过我想,那青黛虽美,但天风并不是好色之人。” 莫阡道:“马上传告天下,就说天风是我莫阡的男人!” 尚霓讶然,小声道:“公主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莫阡道:“没有小题大做!这就是我们的一个契机!” 尚霓道:“那好,我会把这事列为首要的事来安排。” 莫阡道:“天风现在有多少人,能守住莫干山吗?” 尚霓道:“这倒不用担心,天风手下现在有一万多人,号称大风军,倒是挺能打的。” 莫阡纳闷道:“他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组织起了这么多人?” 尚霓装作漫不经心道:“跟着他的大部分人都是奴隶。” 第一百三十六章:改变规则 “奴兵?” “不是奴兵,是士兵!天风对那些奴隶说,他的手下只有将士,没有奴隶,只要跟着他,他们享有与其它人一样的权利。如果谁再把他们当做奴隶,他会亲手杀了谁!” 莫阡脸上一愣道:“确定是天风亲口说的?” “确定是天风亲口所说!” 莫阡脸上一下变的很是难看,手指不经意的微微颤抖。这样的话她都不敢说,因为这样的话一说出来必是石破天惊。就连自己宏大的誓愿与之比起来也显得黯然失色。 莫阡要天下一统,这是举世之壮举,但说到根上,也只是把天下这十几张宴席的桌子拼凑到一起,即使有人被挤掉,但大多数人还会继续吃席。而天风这是直接把所有人的桌子一股脑的掀了,谁也再吃不上一口。他这是要改变这个天下的规则啊! 改变规则!必将会受到所有国家,大族,贵族及所有的既得利益者的拼死反扑。再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只能是不死不休。 好一会思量后,莫阡道:“天风是我莫阡的男人,只传播到北方边境,再加上一条,他是代我去北方抵御外敌的,布娅国的北方受难百姓可去莫干山寻求避难。” 莫阡顿了一下,又道:“用流言的方式传出去,不要官宣!不要官宣!” 尚霓瞪大了眼睛看着莫阡,吃惊道:“这样一来天风岂不是很危险?” 莫阡冷静道:“他的形势可能会危险,他的队伍也会受到严重打击。但他本人不会有事,如果他真想离开,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他。” 尚霓迟疑道:“这——” 莫阡道:“想做我的男人,当然要有做我男人的能力,那么就让世人看看他的能力吧!” 尚霓道:“天风即使再利害,也终究只是一个人,我们不能把如此重要的军事安排寄托到一个人身上。在百万大军面前,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渺小的。” 莫阡道:“我不期望他能阻止北上的敌军,只希望他能延缓一下敌军的行程就好。只要我能在击溃北方联军后回到布娅城,我就有无数种方法击败南方联军。” 尚霓想了想道:“大公主如果肯把斩杀皇族的权力给我,我必拼死也要守住布娅城,直到大公主回归。” 莫阡下定决心道:“只要能守住布娅城,皇族死几个人也不算什么。布娅城就交给霓姐了,我会留下大公主剑,上至皇族下至百姓,如有不听号令者,先斩后奏!” “另外传令三军,三天后大军北上,击溃北方联军,我即刻返回。如果这次能成功,那就说明,天意在我,大事可期!” 尚霓下去安排了。莫阡站在那里默默道:“在我大胜之后希望你还能活着。” 华灯初上,仙人谷内一片灯火通明。瑟吉王子,坐在厅中饮茶,脸上露出不自觉的笑意。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青黛公主跟着风首领离去,现在未归,想来明天就会有好消息传来。 就在瑟吉王子一副计谋得逞之时,“吱嘎”一声,脸色难看的青黛公主推门进来。径直坐到桌前,看也不看瑟吉王子兀自的生气! 瑟吉王子一见,心说不好,看来好事没成。我妹妹如此美丽的佳人那个风首领竟然不动心思?他还是男人吗? “妹妹不留宿在风首领处,怎么回来了?” 青黛公主黛眉一挑道:“他们在谷口修建瓮城!” 瑟吉王子愣了一下,从没听过瓮城是什么,但听妹妹不回答自己的问题,反而说瓮城,肯定是了不得的东西,于是问道:“瓮城是什么?” “就是在谷口的大门内,用巨石垒砌出三道相连的高大城墙,形成一个四面都是高大城墙的方形小城,城墙之上密排垛口,箭楼。人一进入里面就象进了瓮里一样,所以叫做瓮城。” “在谷门外攻击,敌人只能受到正面谷门上的攻击。如果放开谷口的城门,让敌人从外面进入瓮城内,再把谷口的石门一关,那里面的敌人就象钻进了瓮里面,想逃也逃不了,还会受到前后左右四个方面的攻击,只能被动挨打。杀光里面的敌人后,再放一批人进来屠杀。有了这种瓮城,就是外面的谷门被攻破,也无法攻入谷内,反而会受到更重的打击。有三千人正在日夜轮换的修建,现在已完成大半,用不了三五天就能完全完成。” 瑟吉王子听到妹妹的解说心中一冷,这是个对自己不利的消息,没想到妹妹竟能得到这样重要的情报。 瑟吉还没说话,青黛公主又道:“这还不算最厉害的。他们还在谷口不远处修建了一座巨大的储水池,宛如一座小型湖泊大小,正把山上的泉水与谷内的河水引到里面,如有外敌攻击,他们就放开出水口让一座湖泊的水从谷口冲下去,只要一放水,从山下到山上这一路不管多少人,躲无可躲,避无可避,无一能幸免。” 瑟吉王子想到从山下到谷口一路壕沟般的上山路,如果大水从上面漫灌下来的场景。不由得心惊肉跳,吃惊道:“山上的泉水稀少储不了多少水,谷内的河水在低洼处,他们怎么把那么多的水引上去,难道是用力人提水不成?” 青黛公主道:“他们建造了很多巨大的圆形水车,依靠河水的流动自己把水提到高处,日夜不停,根本就不用人力提水。现在的储水还少一小半都不到,但也足以应付一两攻击了。” 瑟吉王子脸色铁青道:“你是怎么打探到这么重要的情报的?” 青黛公主道:“是那风首领亲自带我看的,还逐个为我讲解如何对敌使用。” 瑟吉王子脸色苍白道:“他这是何意?是准备彻底不让我们离开了吗?” 青黛公主面沉如水道:“我觉得他们已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瑟吉王子看着妹妹道:“他对你就没有一点非分之想?” 青黛公主白了哥哥一眼道:“我该做的都做了,他似乎对我根本就不感兴趣。” 瑟吉王子叹了口气道:“如果我们处理不了,那就只能上报了,那时我们瑟吉国的付出就太大了,而且地位也会一掉千丈。” 青黛冷冷道:“那个天风太自大了,留他不得,还是早处理的好!” 瑟吉王子摇头道:“如果能和平解决最好还是和平解决,我们与天族牵扯太深并不是什么好事,而时间真的不多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你师父不在,你来陪我睡觉 天风给灵儿与小力巴讲完几个巫纹巫字的意思与写法,看了眼窗外漆黑的夜色,就对两人道:“今天就到这吧!天晚了,你们回去睡吧!” 小力巴正要跟灵儿一起走,灵儿却用手对着小力巴比划了几下,小力巴见灵儿说还有问题要问师父,就自己走了。 原来两人一直跟在天风身边。即使睡觉也靠在天风的身边。因为那时居无定所,每夜几乎都是睡在野外,两人没有自保的能力,跟在天风身边也是为了安全。 自从来到仙人谷,房子多的住不完,安全也有保障,天风就给小力巴与灵儿单独准备了房间,当然就在自己房间的隔壁。 这样做主要是房子足够多,另外小力巴还好,年纪不大,又是男孩。可灵儿却不一样,虽然在这个世界十三四岁的年纪只是一个大点的孩子,而且男女成年前的界线也很模糊。但在天风眼里,灵儿哪怕幼稚未蜕,却已是一个小小少女了。 特殊时期,为了安全睡在自己身边没什么,现在就不适合睡在一房间了,而天风也需要一点自己的空间,否则自己的空间就全被两个大小孩子给霸占了。 小力巴回去睡觉了,灵儿却站在那,天风就奇怪的问道:“你还有什么疑惑的问题要问我?” 灵儿打起了手语。 天风看完后,诧异道:“你今晚要睡在这?” 看到灵儿点头,天风奇怪道:“为什么?” 灵儿娴熟的打着手语。 天风看完灵儿的手语后,差点笑出来道:“你要保护我不受伤害?” 灵儿渴望而又郑重的点头。 天风看了一眼门外,略微沉吟了一下,笑道:“灵儿有心了,好!今晚你就在这里保护我吧!有你在,我也能睡个好觉了!” 听到师父答应,灵儿非常的高兴。忙帮着天风收拾床上的被褥。 天风放下床幔,就安然的躺下睡去了,灵儿点了一豆油灯,趴在桌子上用沙盘练字。 青黛公主施施然的来到天风屋外,见里面竟然有灯光,愣了一下,从门缝向里面看去,却见一个小女孩趴在桌前练字,就皱起了眉头。 那个小女孩子叫灵儿,今天天风带自己去谷口的工地参观时,她就跟在身边。不但寸步不离,还总是往天风跟自己中间钻,似乎对自己充满了很大的敌意。 尽管她是一个哑巴,但却很得天风宠爱,听说是天风的徒弟,自己也不能拿她怎么样。现在她又在天风屋内不走,这让自己怎么诱惑天风呢? 青黛公主思索了片刻,觉得晚一些再来,她应该就去睡觉了,于是悄声离开。过了一些时候,当青黛转回来时,看到灵儿还在那写字。 青黛抬头看看夜空中那如勾的弯月。现在已快接近午夜了,别处的人都睡了,她还在这。不由得满头的黑线。这小丫头太可恶了。她分明就是故意的。 青黛向回走了两步,但想到这次事故的重大,要是拿不回粮草,会影响这次联军的北伐。这个罪过,可不是瑟吉国所能担得起的。又返了回来。 看着屋内认真写字的小女孩,贝齿咬的“咯吱!”响,心中发狠道:既然你愿意在这里挡路,那就别怪我让你看到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青黛公主,叠指轻敲木门。正在写字的灵儿愣了一下,见床上的师父没有反应,就装作没有听见的继续写字。 敲了好一会的青黛公主见屋内没有反应,嘴角一跳,黛眉一挑,就直接推门而入。屋内的灵儿愣了一下,这才想起小力巴出去时,只是带上门,而自己一时大意也没有去插门。不由得好生懊悔。 青黛一进屋内,随手插上门,笑着对灵儿道:“灵儿丫头在写字啊。我来找你师父有事谈,你先回避一下。” 灵儿站起来,马上用手语比划,这才发现青黛根本不懂手语,其实就是能看懂,青黛也会装做看不懂的,故意笑道:“啊哈!在里面休息啊,那好我正好是私密的事,在里面谈正好。” 说着几步到了近前,推开灵儿直接进了床幔,同时把自己的衣服瞬间就丢在地上。直把灵儿看的傻在那里,她还从没见过一个人脱衣服脱的如此之快。 掀开床幔半跪在床边的青黛却一下愣在那里,床上被褥都在,却空无一人。天风并没有在床上。 灵儿见师父没在床上,也是愣了一下,但随后就喜上眉梢,可看到青黛公主那半跪的趴在床上的姿势,还有那让女人都嫉妒万分的身体,一张嘴都变了o形。 在心底里不由自主的把青黛的身体与自己见过的姐姐的身体做了个比较,虽然姐姐已是难得的完美,但与青黛公主相比,却不得不承认还是青黛公主略胜一筹。 但完美又如何,我师父不稀罕!灵儿不由得小嘴一撇,把头一扬,做了一个很不屑的表情。 青黛公主扑了个空,还看到一旁的小女孩这种表情,一肚子的火气却无处发泄,强压怒火道:“你师父去哪了?” 这回轮到灵儿装不知道了。灵儿用手飞快的比划着说青黛不知羞耻的手语。反正青黛公主也看不明白。灵儿倒生出一种无限优越的感觉来。 青黛公主看着灵儿比划,虽然看不懂她在说什么。但从灵儿那鄙视的表情不难猜出她说的恐怕不是什么好话。 平时哪里受得了半点欺负的青黛公主,很想给这个只会比划,却出不了声的张狂小丫头一点教训。但想到这是在仙人谷,自己的性命都捏在别人的手中,不得不打消出手惩罚她的想法。 深吸了一口气,青黛公主道:“你师父可能出去了,一会才能回来,我就在这里等他吧。” 青黛公主说完,直接就钻进了天风的被子下,还一副很舒服的表情,她准备睡在这里。 灵儿一脸无语,似乎从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转身去桌前继续练字。 时间飞逝,转眼一个辰指的时间过去了,天风依旧没有回来,而灵儿却已哈赤连天。床上的青黛公主也有些不耐烦,挑起床幔,吹灭油灯,一把把灵儿拉到床上,还叫道:“你师父不在,你来陪我睡觉。” 可怜的灵儿连叫也叫不出一声就被青黛公主捉到床上去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四个奇怪的女人 天风打了哈欠,从灵儿的床上坐起来,这一夜睡的很美,灵儿丫头虽然有一些心计与智慧,能猜测到一些事情的走向。但毕竟还只是一个小丫头,某些事沾上就说不清,置身事外才是最好的办法,所以天风早早的就溜到灵儿的房间去睡觉了,自己的房间让她们折腾去吧。 瑟吉国的人,不到最后还是不要碰的好。现在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多一天时间,仙人谷就多一分牢固,这个世界只有自身的强大才是最好的自救办法。 天风确认青黛公主没有在屋后,就大摇大摆的进了屋,床幔放下来,屋内看不到灵儿,天风叫了一声没有反应,就掀起了床幔,床上乱成一团,只有灵儿一人裹着被子缩在床上。 天风道:“天大亮了,快起来吧。!” 灵儿没有动,依旧躺在那里,天风四处看了一眼,没有看到灵儿的衣服,想来这丫头没脱衣服就上床睡了。这有什么好害羞,也没多想就笑道:“没事了,快起床吧,我们去吃饭去。” 说着就猛的一下掀起了被子,随后天风就被被子下的灵儿吓了一跳,只见灵儿小小的,还没怎么发育的白嫩身体上全是被种的草莓。 灵儿蜷缩在床上,小脸羞红,两眼紧闭,长长的睫毛不安的抖动着,如同一只娇羞可爱的异样小金钱豹。 天风好一会,才扑哧的笑了起来,问道:“你的衣服呢?” 灵儿闭着眼往门外指了指,看来是被青黛公主拿走了。天风去灵儿的房间拿了衣服回来,让灵儿穿上,这才询问。 从灵儿的手语中,天风知道,那个青黛公主找不到天风,自己的丑态又被灵儿看个光,所以就把气撒到灵儿身上,直接把灵儿捉上床。 灵儿叫不出声,又没有青黛公主力气大,不但被气愤的青黛剥光了衣服,还报复般的在她身上种起了草莓。天亮后,见天风依旧没有回来,就报复的带着灵儿的衣服扬长而去。 天风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不是那辣手摧花的恶棍。现在的天风除了莫阡只能对所有女人敬而远之,原因只有天风自己明白。 看着小丫头那娇羞又委屈的可怜样,天风揉搓着灵儿的脑袋安慰道:“师父给你报仇,把她关起来。” 很快青黛公主的就被古媛关在屋内禁止外出,还派人看守着。免得出来惹事生非。随后瑟吉王子来见天风。 瑟吉王子见到天风,并没有因为青黛被软禁而生气,也没有要求天风释放青黛,而是直接盯着天风的眼睛说道:“我们在乎的只不过是这里的粮草,我再做最后一次让步,用六千只战兽来交换这仙人谷的物资。这是我们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天风道:“如何保证我能安全的得到战兽?” “你可以先派人接受战兽,确认安全后,再把物资送出来。” 天风笑道:“如果你愿意把六千只战兽先送进仙人谷,我就愿意!” 天风这本是笑话的一句话,没想到瑟吉王子却一口答应道:“没问题!” 这反倒是天风愣住了,于是又加了一句,“没有士兵,只有战兽,而且由我的人把战兽赶进仙人谷才行!” 瑟吉王子道:“那是当然,这样才能体现出我的诚意。” 天风看着面前一脸郑重的王子道:“你不怕我收了战兽,却不给你们仙人谷的物资?” 瑟吉王子道:“不怕!” 天风道:“那先请你回去休息,我们商量一下,再给你答复。” “好的!” 瑟吉痛快的答应一声转身走了。天风看着瑟吉王子的背影察觉出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天风马上把古媛与黑力,赫长召集到一起商量。当三人听到天风说瑟吉王子准备用六千头战兽来换仙人谷的物资,而且是先交战兽再送物资。也是愣住了,战争一起,而且是敌对双方的势力。想的都是怎么弄死对方,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信任度。 黑力直接就大叫道:“这里面肯定有诈!” 赫长道:“诈肯定是有诈,问题是诈在哪里呢?” 古媛皱眉道:“这个瑟吉所图的是什么呢?难道是看到谈判无望,准备全身退走?” 天风道:“他是不是想溜,一试便知。但不知为什么我有一些不好的预感!” 清凉的泉水悄然滑下崖壁,柔软的青苔奋力张开纤细的芽叶,畅饮完甘露的莺鸟,抬起秀气的脑袋,又尖又小的喙上一滴水珠在晨光下耀耀生辉。雾气迷漫的仙人谷在阳光下美如仙境。 天风站在高高的谷口门楼里看着谷口外密密麻麻的战兽,黑力带人打开石门,放入五十只战兽后,石门马上被关上,困在瓮城内的五十只巨大战兽把宽敞的瓮城内占满了。 瓮城上面有士兵持弓箭严阵以待,里面有赫长带着一百名士兵迅速的检查五十只战兽,看战兽身体隐蔽处是否藏有敌人。当确认无误后就打开瓮城的大门,把五十只战兽放入谷内,同时关闭瓮城,打开石门放进另外五十只战兽,检查继续。 从瓮城到谷内的路上,一只只战兽排成一排,向谷内平原上为它们开辟的特定区域走去,宛如一条青色的巨蟒游向仙人谷的深处。 看到瑟吉王子竟然如此听话的就送上六千只战兽。天风一旁的古媛喜形于色,抑止不住的激动。六千只战兽足可以训练出一支强大的兽骑兵。 天风转头看了一眼一脸平静的瑟吉王子,天风心中纳闷,瑟吉王子并不是蠢笨的人,为什么如此乖巧听话的只用三天时间,就把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兽骑队伍原地拆了。 明知这是羊入虎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他一定所图更大,那只能是图谋仙人谷,可是不派一兵一卒,难道是让这些战兽把仙人谷夺回去吗,天风百思不得其解。 谷口前拥挤的战兽渐渐的变少,当最后五十只战兽也经过检查进入了仙人谷,天风蓦然发现瓮城内有四名头罩黑纱的女子,刚刚从外面的谷口大门进入,正向瓮城的大门缓步走去,如果穿过瓮城的大门,她们就会直接进入谷内。 更让天风奇怪的是,四名女子似乎与瓮城内的赫长说了几句什么,赫长竟然没有阻拦她们,还让一名士兵带着她们向瓮城大门走去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天族人 天风奇怪道:“这四个人是谁?” 古媛也纳闷道:“好象不是我们的人!” 倒是一旁的瑟吉王子连忙道:“风首领,我见妹妹青黛一个人在谷内寂寞,就给她带过来四名侍女,望风首领莫要见怪!” 天风“哦?”了一声,飞快的往谷外看了一眼,谷口外,上山的道路上空无一人,而黑力早已把巨大的石门关好,并落下千斤的铁闸,正带着人与赫长汇合向瓮城的大门走去,似乎是准备去落下瓮城大门的铁闸,彻底关闭瓮城。 这两道铁闸是天风来到仙人谷后,为谷口的城门,及后建内瓮城的城门特别设计的,只要落下铁闸,没有几十人在谷门上的推动绞盘把铁闸提起来,下面是无法打开的。铁闸一落地就会彻底隔绝内外。 虽然一切都无比的正常,但天风似乎就是感觉哪里不太对劲是的。这时瑟吉王子又开口说话了。 “风首领,我答应你的已经做到了,那我现在就下山等你的消息,按照约定我三日后再来搬运物资?” 天风看了一眼瑟吉王子道:“王子这么焦急下山吗?” 瑟吉王子道:“我得安排人手,三日后接受物资,不是吗?” 天风道:“山上空气清新,还凉爽,不如就在山上多待几天吧!” 瑟吉王子看着天风,爽快道:“既然风首领相邀,那就是在山上多待几日。” 任谁都知道,天风这是收了战兽,不想履约,还要把瑟吉王子扣下来,可是他为什么不着急,似乎一点也不怕是的。瑟吉王子不象是这么傻的人啊。 这感觉就象去买东西,看到标价一千元,于是试探的问了一句“十元卖不卖啊!”结果对方直接说:“好!卖了,拿钱吧。” 天风虽然心中有些不安,但看到瑟吉王子这么合作,就哈哈笑道:“好,我们回去给瑟吉王子摆酒!” “那就多谢风首领,恭敬不如从命了!” 三人沿着城墙向瓮城后的马道走去。瑟吉王子眼角余光看到那四名女子已出了瓮城,正被人带着向谷内走去。心中终于放下心来。 让人带瑟吉王子回住处,天风与古媛来到瓮城下,黑力与赫长也把瓮城的大门彻底关闭。赫长笑着对天风道:“那些战兽没有问题,个个活力十足,都是壮年。” 天风道:“那四个侍女检查了吗?” 赫长道:“就是四名普通的侍女,因为是青黛公主的侍女,我就没有多问,让人给青黛公主带过去了。” 天风想了想道:“这段时间瓮城之上多派人手,小心提防。” 一旁的黑力笑道:“小弟你就放心吧,四千人守门,我们的队伍,大半都在这里。人造湖那边还有两千人常驻,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就能过来支援。 天风点头,敌人虽然就在山下,但想要攻进来确实很难,特别是自己设计的人工湖,专门对付人多攻城的。也算放下心来。 古媛还与黑力,赫长有话说,天风一个人向回走去。路过青黛公主的住处,心中一动,决定再去看看那四个侍女,因为自从天降好事的得到六千头战兽后。天风的心就一直发虚,总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 软禁青黛的院子外,天风看着四个头罩黑纱的女人,她们只是比自己早到了一会,还没来的及更换衣服,天热衣服单薄上面还有着尘土,看着身材稍微强壮一些。 看到四人头上戴的黑纱,虽然能看到一些脸上的表情,但却很是模糊,一个侍女为什么要罩黑纱呢,天风心中纳闷。就直接道:“把黑纱去掉!”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没有说话,似乎是很不情愿的,默默把头上的黑纱取了下来,那是四张清秀的面孔,虽然样子也很漂亮,但与青黛公主相比还是差了很大一节,甚至不如先前瑟吉送来的二十名美女。 这也正常,她们毕竟只是侍女。不过她们的眼神倒是非常的有神,还隐隐透着一丝距人千里之外的傲气。她们目不斜视的看着脚前的地面,看来公主身边的侍女也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 看样子也没什么问题,就在天风准备让四人回去时,却眼神一僵,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四个人的头发根处都是白色的。极是极短一点,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天风奇怪道:“你们的头根为什么是白色的?” 四人似乎有一点慌乱,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道:“我们家乡大多数人有这种病,年纪还青时就会变成白头发,为了怕引人争辩,我们就把头发染成了黑色。” 天风心道,少白头?还是一群人,那大概是当地的水或土地出了问题。这种事也难免,因为实在看不出问题,就道:“回去侍奉公主去吧!” 天风转身走了,四名女子看着天风的背影,相互对视了一下,三名女子的眼神瞬间变的凌厉,但刚才说话的女人眼神平静的摇了一下头,那三名女子眼神也马上变的平静下来。四人转身回去院子里。 天风回去的路上碰到返回的古媛,就随口问了一句,“大姐,你见过从小就白头发的人吗?” 古媛愣了一下道:“我没见过,不过我倒听说过。” 天风心说,看来少白头的人并不是极为罕见,还有很多啊。又随口问道:“是瑟吉国的人吗?” 古媛笑道:“瑟吉国的人可不配,传说只有纯正的天族人头发才是白的,而且从出生时就是白的。” 天风吃惊道:“天族人很多吗?这个部族大不大?” 古媛道:“传说天族人生活在圣地,那是一群高高在上的人,几乎不会在世间行走,普通人根本就见不到!我也只是听族老们说过,从来就没人见过。” 天风的脸刷的一下就变了,连大姐都没见过的天族人,竟然一下出现了四个?她们还隐藏自己的身份,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古媛另有深意的看了天风一眼,却见天风脸上颜色更变。不由吃惊的问道:“怎么了?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天风道:“瑟吉王子带进来的那四个侍女是天族人!” 第一百四十章:太阳出来了 古媛瞪大眼睛看着天风道:“小弟,你没看错吧,她们真的是天族人?” “你可知道,布娅国就是得到天族人的扶持,才从千年前的小国,变成一个如今的庞然大物,需要九国十三族联合起来来才能压制。即使这样,留在布娅国的天族人,也从来没有超过两个。这个并不怎么知名的瑟吉国公主身边一下却出现四个天族人,这怎么可能?” 天风斩钉截铁道:“她们四个都是天族人!虽然事出蹊跷,但我确定她们就是天族人,她们出现在青黛公主身边,恐怕是对我们不怀好意,也正是这样,瑟吉王子的态度突然改变也就说的通了。” 古媛有些惊慌道:“小弟,接下来怎么办?” 天风道:“大姐!马上去调集一千士兵把青黛公主的院子包围,管她什么人,敢来仙人谷闹事?先抓起再说。” 古媛愣了一下,但还是马上去调人。 天风则是一个人向青黛公主的院子走去,天风只想监视着她们,在大队人未来之前,他不想主动招惹她们,毕竟大姐所说的天族人名头太大了,还有瑟吉王子宁愿把六千头战兽白白送过来,只是为掩护这四个天族上山,这足已说明这四个人不简单。 自从在布娅城遇到两个能与自己打成平手的女人后,现在的天风可不敢太过大意了。 然而当包围了院子后,却看到只有青黛公主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 “你的四名侍女呢?” 青黛公主微笑道:“你离开后,她们也离开了!” “她们去哪里?” 青黛公主摇头道:“不知道!” “她们是什么人?” 青黛鄙视了天风一眼道:“人是你带来的,你问我是什么人?” “押走!” 天风沿着女人逃走的方向追了不远就回来了,四个女人分开四个方向逃离,看到她们逃走时几不可见的痕迹,天风就知道,不能追了。 除了自己没有人能跟得上她们,自己去追一个人,其它三人就会趁机行动,她们进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躲藏的。自己必需安排好一切后再去寻找她们,眼看天黑了下来,自己可不能中了她们的调虎离山之计。 瑟吉王子正在屋内喝茶,看到气势汹汹带着士兵闯进来的赫长,并没有惊慌,而是非常配合赫的抓捕。 大厅内,天风与大姐古媛及赫长坐在一起。 古媛道:“青黛被关押起来了,原来的那二十名美女我仔细检查过了,没有问题。” 赫长道:“瑟吉王子很配合,他确认那四个侍女是天族人,他只负责把她们带进谷内。至于天族人的计划,他说他没有权力知道。” 天风道:“她们进来的目的无非是想把仙人谷夺回去,但四个人是不可能占领整个山谷的,也不可能杀死所有的守卫。如果我猜的没错,她们的目标应该是我们四人。” 夜色如轻柔的黑纱从天下落下,只在夜幕的缝隙中几点闪烁的星光宣告着天际的浩瀚,几只蝙蝠挥动着柔软的翅膀在空中悄然掠过,除了那卷起的微不可查的气流声,再没有一丝痕迹。隐藏了一天的鸣虫,借着黑暗的掩护嚣张的大声嚎叫着。 天风安静在坐在院子里宛如卧在草丛的一块石头,大姐古媛带着小力巴与灵儿去了瓮城,那里守卫众多,易守难攻,还有黑力与赫长的保护,很是安全,天风要在这里等待天族人的到来。天风相信,只要她们敢到自己附近来,天风一定能找到她们并一个个的铲除她们。 闭目养神的天风鼻翼扇动了一下,流动的夜风中有一丝女人的淡淡汗味飘过来,天风箭一般的射了出去。手中瞬间出现一把被涂成黑色刃的锋利匕首。 黑暗中一团黑影惊慌而去,天风紧追不舍。黑影身形轻巧而且速度飞快,就如一只从地面掠过的夜枭,但天风就那只夜枭的影子,一步不落。 两人一先一后离开居住区,在丛林中穿梭,平原上飞奔,终于那个黑影停了下来,亮出手中一支细剑。 “没想到这边境荒野之地,竟还藏着一位风战士,看来就是你夺走的仙人谷了,看你实力不错,可愿加入我们天族,为我们效力?” 天风冷冷道:“你们也配?” 女人并没有生气,而是平静道:“执迷不悟,那你就回头看看吧!” 天风回头看去,却见谷口处火光冲天,不由得一惊,自己已做了布置,竟然还引起这么大的动静。这四个女人果然非同小可! “快回去救人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天风转过头盯着面前的黑衣女人,冷笑道:“把我引出来,就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杀了你,我怎么能回去?” “你真的以为你能杀了我?” 天风冷笑道:“废话真多!” 说着就直扑过去。随后一片叮当的匕首与细剑的撞击声。 清晨的阳光从山峰间穿过,余光照在仙人谷口前巨大山门之上。血迹把山门染成了红色,残肢与碎肉在山门与一旁的山壁上随处可见。 当光线的下沉到地面,那里是堆积的尸山,而山门上高高的门楼里,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伤员,伤口已是模糊一片,疤痂的缝隙处还有新鲜的血液流出来,但没有理会,他们都在安静的享受着清晨的阳光。 明亮的阳光从每个人的身上抚过,让浑身是血的战士看起来有些狰狞,但也给他们带来了生气。 满脸是血的古媛坐在地上,背依着垛口,两支手臂伸展着,左边搂着黑力的脖子,右边揽着赫长的肩膀。嘴角抽动了一下道:“太阳出来了!” 赫长虚弱的问了一句“媛儿!我们今天守住了,明天还能守住吗?我们的对手可是天族人!” 古媛看着太阳艰难的往山峰上爬,有气无力的笑道:“有一个老家伙跟我说,太阳出来了,跟着太阳走吧,天会越走越亮!” 黑力喘着粗气道:“那个老家伙除了会说书,就会装神弄鬼的。” 赫长艰难道:“老家伙可是天族人,要尊敬!” 古媛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道:“没想到有一天我们开始与天族人为敌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唯一请求 天风走上马道,来到了瓮城的城墙上,东倒西歪的坐在那里休息的战士,见到天风过来本想起身见礼,却见天风把手向下按了一下,示意他们不要动,继续休息。 天风的鼻腔内充斥着的浓浓的血腥气,再看了一眼瓮城内那如修罗炼狱的场景,天风没有停留径直的向山门那边走去。 天风看到如同哥们一样抱着两个丈夫的大姐古媛,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就把手中的一个包袱丢到三人面前,随后疲惫的坐在地上,一言不发的闭上眼睛养神。 古媛三人盯着那个包袱目不转睛,终于黑力抬手把身边的半支长矛拿起,挑了一包袱上的结,那是撕下来的一大块衣服布,面料散开,里面是一颗面露不甘的女人头颅。 看着那颗头颅,古媛一家虽然没有动,并且闭上了眼睛,但脸上却绽开了笑容。 当太阳终于爬上了山巅,并借助山巅奋力一跃跳到了空中。古媛叹了口气道:“那三个天族人太过厉害,差点让我们破防。最后还全身而退的又跑进谷里。” 天风道:“你们守住了家门!这才是最重要的。那三个天族人是我的猎物!” 仙人谷内的平原上的一处。 三个黑衣的天族女人看着地上的无头女尸,一时间有些悲愤。 “大姐,这个天风到底是不是那个我们要注意的人?” 为首的黑衣女子道:“已经不重要了,既然他杀了我们的人,那他就必须要死。” “大姐,我们没有破开山门让外面的人进来,也与外面断了联系,那下一步怎么办?” “天风是这里的首领,也是最厉害的一个,只要杀了他,这里自然会乱成一团。” “天风死了,如果那个古媛与她的两个男人或其它人成为这里的首领呢?” 为首女子冷笑道:“那就继续杀,把所有敢做首领的人从高往低杀,直杀到再没有一个人敢做首领,把这群污合之众杀的主动打开山门为止。” 高大雄伟的山门处,古媛带着黑力与赫长看着下面瓮城内及山门外清理尸体的士兵道:我们只想着杀敌了,小弟那个人工湖水都没及用上,否则也不会弄的到处都是死尸了。 黑力道:“外有敌人攻城,内有天族人偷袭,眼睛都杀红了,哪还有时间能想到放水。不过下次他们再来进攻可以考虑先试一下。” 赫长道:“这次他们损失足有一万多人,差不多有一半了,恐怕短时间没有能力再进攻了。我现在最担心的还是躲藏在谷内的那三个天族人,她们神出鬼没的,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古媛道:“放心吧,有小弟收拾她们呢!” 洞穴改造而成的地牢内,瑟吉王子如同木桩一样坐在一堆柴草上,一条小儿手臂粗的铁链锁住他的脖子。另一端固定在石壁之上。不远处青黛公主也同样被锁着。披头散发看不到面孔。 安静的洞穴中突然从洞口处传来开锁的声音,不一会天风提着一个食盒走了进来。看了看安静的两兄妹,天风走近青黛公主的近前,打开食盒从里面拿出一些菜食,放到地上,青黛公主透过长发全过程的盯着天风。 天风默默的做完这一切,就提起食盒向瑟吉王子走去。同样是从食盒中拿出一些菜食,不过却多了一壶酒。 瑟吉王子盯着天风道:“看来你们守住了仙人谷!” 天风并不理会瑟吉王子的问话,而是直接坐了下来,倒了两杯酒,道:“答应为你摆酒的,没想到只能在这里了。” 瑟吉王子嘴角一翘,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赞了一声道:“好酒!” 随后又略带嘲讽道:“风首领,还真是言而有信啊!” 天风道:“两军交战,各怀鬼胎,很正常。” 瑟吉王子吃了一口菜道:“战况如何?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守住的!” 天风也喝了一怀道:“借助地利之势,用人命堆而已,没什么特别。” “那四个天族人如何了?没有出现?” 天风不在意道:“出现了,杀了不少人,但最后都被我杀了。” 瑟吉诧异的抬头盯着天风,不相信道:“真的?” 不远处的青黛公主也吃惊的转头看过来。 天风把一杯酒倒入嘴中,伸手把一同带来的包袱打开,露出里面的一颗头颅。 瑟吉愣愣的盯着那颗头颅看了好一会,才道:“另外三人呢?” “在山门上挂着呢,这颗是我送过来给你把玩的。” 瑟吉王子惊慌失措的喃喃“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天风道:“没什么不可能的,不过是四个天族人而已。” 瑟吉王子愣愣的看着天风。 天风叹惜一声道:“听说天族人很稀少,要是多抓着做奴隶肯定能卖上一个好价格。唉!只可惜当时战争激烈,没有多想,就直接杀了,忘了留下个活口问问,这天族人在哪了?” “你这样做,就不怕招致天族人报复?” “人都杀了,也没什么怕不怕的,我倒是想能多赚点钱才好。” 瑟吉王子听了默不作声,知道的天风这么说恐怕是别有用意。 天风道:“即使这四个天族人是你带来的,那说明你与她们有联系,能告诉我关于这些天族人你所知道的事吗?” 瑟吉王子看了一眼天风,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套天族人的情报,这恐怕就是天风过来的目的吧。 “天族人的事,我所知不多,不过我会把我对天族人所知的一切都告诉风首领,只是我有一个请求,希望风首领能答应!” 天风淡淡一笑道:“说吧,我听听什么事。” 瑟吉王子道:“我瑟吉国其实并不想来攻打布娅国,因为以我们的国力,即使最后大获成功,恐怕也分不到什么好处,还有可能被其它的国家顺势吞掉,所以我们只想防御着能不被人吃掉就是奢望了。” “今天落到风首领手中也是我们咎由自取,是杀是剐也没有怨言,只是我的妹妹本与此事无关,是我把她强拉上山来的。是我害了我的妹妹,我对不起她,我不求风首领能放了她,只求风首领能给她一个痛快,在死前莫要被人羞辱,能为皇家的公主留一点体面。这也是我这个做哥哥的唯一请求。” 第一百四十二章:激战 天风离开了地牢,也知道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原来有一只黑手在暗中指挥着一切,那支黑手就是天族人。 让天风惊奇的是,原本天族人极少出现,而且一直支持布娅国,布娅国的大天巫一直就是天族人,他们在辅佐地族,想让布娅国成为这片土地的主宰。历时千年成就今天布娅国的霸主之位。 但近年来却又突然出现一批天族人,他们主动找上其它国家与大族,从中调和,让他们联合起来一起推翻布娅国。早有此意的国家当然一拍即合,但无心战争的国家却也被绑上战车。 这就是天风从瑟吉王子口中得到的天族人消息。同时也知道突然出现的天族人,个个都是顶尖的武技高手。来到这里的只是四个,如果事情解决不了,恐怕还会还更多的天族人过来。 另外天风还从瑟吉王子口中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外面盛传,“天风是大公主莫阡的男人,天风是代大公主到北方抵御外敌的,北方受难百姓可去莫干山寻求避难。” 而且外面还真的有大批的难民向莫干山方向而来。天风略一思索就明白了,这应该是莫阡向自己传递的信息,做大公主的男人,就拿出大公主男人的气魄向世人展示吧。 天风并没有生气,反而有一丝兴奋,莫阡终于敢把自己这个秘密情人推到台前了吗。哪怕是在向自己挑衅,但也说明莫阡的想法终于有了一丝改变,同时也说明现在的莫阡恐怕真的很需要自己的帮助。 一味寻找莫阡的认同,改变,不如自己真的做出来,让人刮目相看,现在就是时候! 天风的心中似乎一下有了新的目标,就让世人看看我天风是什么样的人吧,也让世人看看我天风配不配得上高贵的大公主莫阡。 天风战意昂扬,一切就从猎杀天族人开始吧。 夜色朦胧,新月如钩,几点星光如同萤火,三条黑影跳落进天风居住的院落,如同轻风吹进来的三片枯叶,悄无声息。 然而三人刚一站稳身形,就听到黑暗中传来一句“你们来了!” 三人蓦的一惊,正欲转身离开,只听三声弓弦的连响,黑暗中迸出三支利箭。黑色的身形扭动,羽箭落空,同时三支闪着寒光的细剑,扑向树下的黑暗处。 只是“当当当”的几声撞击的脆响,四道人影几乎同时掠出院子,院子里一片静悄悄。 远离居住区的一处偏僻平原上。三个女人站住了脚步,回头冰冷的看着跟上来的天风。为首的女人冷笑道:“还真是够蠢,竟然真的以为我们打不过你在逃跑。我们只是为了把你引到这里而已。” 天风也冷笑道:“说那么多的废话做什么!来战吧!” 天风从已杀死的那个天族人那里清楚的知道这四个人还没有达到与自己相同的战力,不过也相差不远,自己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杀死的那个天族人。 自己与这三个天族人硬拼并不一定能取胜,杀死她们恐怕更是困难,但是想要逃跑还是能做到的。这也是他明知三人是引诱他出来依旧跟着她们出来的原因。 另外自己一路跟随也一路悄悄留下了记号,只要能拖住三人一些时间,自己的人就是沿着记号追过来。平原之上正是围剿的好地方。 之所以没有在住所设下埋伏,那是因为这三个天族人极为机警,一但察觉不妙一定会马上离开,那时再在仙人谷内搜索三人就如大海捞针了。 三个天族人听了,为首女子道:“不知死活,今天就把你千刀万剐为我天族人报仇。” 说着直接飞身反扑过来。三把细剑,如同三条毒蛇,直取天风的要害。 天风一把长刀挥起,掀起一片刀光,就与三人近身打在一处。 开始时天风以一敌三,凭着一股骁勇,还能略占上风,但很快,天风就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三人竟然会一套组合之术。 就如大姐古媛与她的两个丈夫一般,组成战阵,三人互有攻守,竟然把天风围在中央,虽然不能迅速的杀死天风,但天风原来计划的打不过想跑却是极不可能了。 天风大为后悔轻敌,自己布置的人手短时间里不可能过来。要是自己坚持不到人过来,那可真就万事皆休了。 三人不求有功,但求困死天风,只要天风跑不了,早晚会死在她们手上,天风一死,那这仙人谷就到手一半,所以三人留了十二分的小心,要把天风留在这里。 如钩的月儿升上高空。平原上笼罩在一片银色的月光之中。四人的打斗声传出很远。 时间过了很久很久,天风的援兵并没有来,不由的心中有些焦虑。后悔没有让赫长或黑力带人,哪怕是大姐带队,也比这个从奴隶里提拔上的中队长靠谱。 然而现在后悔也晚了,天风只能硬撑着了。现在自己想跑都不可能跑得了了。自己不时的露出一两个破绽,想引诱对方攻击,从而乱了阵形,自己好拼得受伤逃出她们的包围圈,哪知三人就如知道自己所想是的,硬是对他的破绽视而不见。只是一剑一剑的把天风围在中央并不着急。只想把他磨死在这里。 “当!”的一声,长刀脱手而去,天风惊慌的拨出腰间的匕首,却发现三人竟然没有趁势攻击,而是调整好阵形,等待着天风拨出匕首再战,完全是一副猫戏老鼠的神态。 天风万分的憋屈,恨不得仰天长啸,把胸中的郁闷发泄出来,但三个天族人对手,就如三条绳索一道又一道的把天风捆绑起来,任你有多大力气也是无处可使,无能为力。 一道血花飞溅,天风的左臂被割了一个口子,口子不大,只是划破了皮肤,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又一道血花飞溅,又是一道血口。 三个天族女人要给死去的同伴报仇,还真要给天风来个千刀万剐,来泄愤。她们要把天风玩弄够了再流血而死。一时间天风身上就如那鲜花盛开的地方,一朵朵血花迸现。 “叮!”的一声,天风的匕首挡住了面前的细剑,细剑一触天风的匕首就迅速抽回,但天风的后背却又溅起了两朵血花。 第一百四十三章:恢复天觉 天风回身反击时,前面抽回的细剑却又狡猾的递了出来。直刺天风的后脑,天风挥臂格挡,细剑下划真削天风的小腹。天风扭身避开,却见两点寒星直刺双眼。 天风匕首横挑,把细剑挑开,另一剑却如附骨之蝇扑上来,天风一扭头,细剑贴着额头下方掠过。 天风只觉眉骨上一凉,似乎有热流涌出,眼前模糊一片,天风本能的闭上眼睛。就在天风闭上眼睛的一瞬间,竟然眼前一亮。 天风的神魂似乎一下变的通透,世界一下亮了起来,身前身后的景物皆在眼底,看着清晰至极,就连三人脸上的表情甚至于鼻子上的浅浅雀斑也看的清清楚楚。 更让天风吃惊的是,这时的三个天族人就如围着自己在表演慢动作一般。每一个动作都被延迟的几百倍不止。 天风不明所已的猛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模糊,还是那个朦胧略带黑暗的夜色,三个天族人的动作也在瞬间恢复正常,三支细剑化成三条闪电直取自己的要害。 天风几乎避无可避。只得又猛的闭上眼睛,就在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世界又亮了起来,三人的动作又变得缓慢无比,刚才那避无可避的杀招。现在也变得可笑起来。 天风无需去格挡或避开那刺过来的细剑,只是伸出匕首在三人的喉咙处一割,人就躲到了一旁,看着三人脖颈处缓慢飞出的血花,与那未完成的扑杀动作同时进行着。 天风没有去管三人那连绵而又延长的扑倒声,而是撕开衣服,把自己浸在风中,感受着融入风中的感觉。 那感觉就如外出的游子看到了家门。就如被遗失的小鹿回归了鹿群。就如婴儿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天风张开双臂,有一种要乘风飞翔的欲望,一阵清风吹过,天风随着那缕夜风追逐而去。一边奔跑,一边嚎叫着。声如雷鸣,树上的栖鸟,惊慌掉落,平原上休憩的战兽,慌乱的围成一团。就连无所顾及的鸣虫子,也听话的闭上了嘴巴。 天风尽情的感受着天觉状态。天风睁开眼看看模糊的山谷,又闭上眼感觉那个全新的世界,好奇的同时,又似乎自己本就该如此。这个感觉自己早就熟稔无比。没什么特别。只是不经意间找回了一件自己最爱的遗失玩具。 一支足有千人的队伍正在平原上奔跑,那是天风的援军,不是他们来的不及时,而是天风与三个天族人的速度太快了,也跑的太远了,他们根本就追不上。这支队伍在这并不平坦的平原之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天风留下记号的方向跑着。 突然的一声绵长的嚎叫从远处传来,队伍一下停了下来,“这是什么声音?” “是野狼或是战兽在嚎叫吗?”“不,这是打雷声”“可是天上没有一片云彩。哪里来的雷呢?” 山门上的石楼里,古媛一手搂着小力巴,一手搂着灵儿,酣声如雷,在这震耳的酣声中,两个孩子却睡的很香。 那三个天族女人太过厉害,谁也不知她们什么时候或从哪里冒出来杀人。赫长与黑力在外屋轮流守夜,而古媛抱着两个孩子睡在里面。 赫长跑到里面轻声的叫着,“媛儿,媛儿!” 古媛睁开朦胧的眼睛道:“什么事?” 赫长兴奋道:“你快出来看看。天风好象回来了!” “嗯?我去看看。” 古媛一骨碌坐了起来,放下两个孩子就跟着赫长出了石楼。 门口不远处的垛口下,整齐的放着三个颗女人的头颅。古媛推开散乱的头发,看到那一小段银白色的发根,肯定道:“是天族人,没错。” 回头道:“小弟?去哪了?” 赫长道:“黑力说他一出来就发现这有三颗人头,没看到小弟。” “黑力呢?” “他去巡岗去了。 门口突然出现两个小脑袋,看到那三颗人头,并没有害怕,灵儿反而拉着迷糊的小力巴就往外跑。 古媛叫道:“灵儿,去哪?” 灵儿站住脚步向古媛打起手语。 古媛皱眉道:“去找你师父?你知道你师父在哪?” 灵儿比划着手语。 古媛奇怪道:“在家里睡觉?嗯,你回去吧!反正现在也安全了。” 听到师父在家睡觉,小力巴也叫道:“我也要去找师父。” 看着两个孩子往瓮城外跑。赫长小声道:“我听守夜的战士说,有人好象看到一个人影放下人头,出了山门往山下去了,太远看的模糊不清,不敢确认是不是小弟,他应该没有在家。” 古媛撇嘴道:“灵儿这丫头比你我都聪明,她说在家应该差不了,既然隐患清除了,我们也回去看看吧。” 两人说着也向瓮城的马道走去。 当两人来到天风的院子时,正见小力巴在倒水,里面有血迹。心惊道:“你师父受伤了?” 小力巴委屈道:“是啊,全身都是伤!” 两人大惊,快步进屋,见天风躺在床上,灵儿正在用干净的布帮天风擦拭身上的血迹。 古媛几步冲过去,看到天风躺在那里,两眼闭着,脸色有些苍白。身上足有几十条伤口,看着让人触目惊心。不由的惊呼道:“小弟,你还好吗?” 听到古媛的喊声,天风睁开眼,就在天风睁眼的那一刹那,似乎有一道利光闪过,让古媛愣了一下,再看天风的眼睛时,只见天风两眼明亮。精神烁烁,眼中还有一丝别样的神采。 天风见是古媛,笑道:“大姐,不碍事,都是皮外伤。 古媛生气道:“还皮外伤——” 但当生气的古媛再仔细看天风身上的伤口时,不由得愣住了,皮外伤?还真的皮外伤,就象有人故意用小刀划的一样,特别是额头上那细细胞一条,看着吓人,其实只是划破了皮。 古媛奇怪道:“你这怎么弄的,被她们捉到了?” 天风笑道:“差点被捉到,她们倒真的想把我千刀万剐了,不过还是被我反杀了。” 古媛见天风说话有力,虽然全身是伤,但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是眼神中还有着特别的神采,不由得心中奇怪,这是怎么回事,激战胜利的兴奋劲还没有过去? 第一百四十四章:难民聚集 “我听赫长说,有人看到你下山了?” 天风道:“天族人跑到我们仙人谷玩斩首,我也下山玩了一把斩首行动!杀了几十个头领!” “啊?一时间屋内空气一滞。” 一旁的赫长突然跳起来道:“你怎么不早说,我现在就带人下山,痛快的杀上一场。” 说完就跑了出去。 天风正要拦截,古媛却笑道:“让他去吧,这些日子战士们都快憋闷坏了,也该释放一下了。” 莫干山下,喊杀声震天,看到山上有人杀下山来,马上有人去头领的帐内通告,然而半晌无人回话,军情紧急,仗着胆子进去一看,却见头领倒在地上,早已死去多时。不由得惊的拔腿就跑,一两处营地这样就乱成一团,几十处营地中全是这样,惊慌的战士哪里还有心应敌,随手拿了值钱的东西就开始四散逃命。 一传十,十传百,本就士气低落的军营,在前天夜战失利下,早就有人偷偷逃跑,现在军营里还留下来的士兵连一万都不足。本就人心慌慌的士兵在听到有敌袭,头领还多被斩杀,没有人领导的他们,一时间如同炸营一般。还没有打,甚至还没有见到敌人,就一哄而散,兵败如山倒。一发不可收拾。 当太阳快落山之时,仙人谷的将士们大获全胜,斩杀敌人几千人之多,缴获物资无数,山下人声鼎沸,篝火熊熊。更有大批的物资被送上山去。 这一战直接打出了仙人谷的声势。一时间让天下的目光皆看向了莫干山。名不见经传的莫干山仙人谷也是天下皆知。 而那条在各处传播的小道消息,“天风是大公主莫阡的男人,天风是代大公主到北方抵御外敌的,北方受难百姓可去莫干山寻求避难。”也传到了更多人的耳朵里。 布娅国没有忘了我们,大公主派人来抵御外敌了,终于可以给那些来犯的敌人一点颜色看看了。先前得到消息还在犹豫何去何从的难民不在犹豫,收拾行李向莫干山方向转移,而那些正在去莫干山路上的难民则兴奋的加快了脚步,只要到了莫干山就安全了。 短短三天时间,莫干山就聚集了一万多难民,看着还在蜂拥而来的难民,古媛与赫长一脸苦涩,满眼的忧虑。当古媛从难民口中知道了那条不知哪来的消息后,不由气的暴跳如雷。丢下赫长在山下接受难民,自己上山了。 古媛冲进屋子,对着正在平心静气教小力巴与灵儿写字的天风大声的喊道:“小弟,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那条传言?” 天风沉吟了一下道:“我确实是早知道几天。” 古媛看着天风道:“你怎么想的?” “收留难民,阻击东五国的联军!” 古媛瞪大眼睛道:“小弟啊小弟,你快醒醒吧,你难道看不出那个鬼女人在骗你吗?她在把你当枪使啊!” 一旁的小力巴听的莫名其妙,灵儿却紧紧的抓住天风的手,贝齿紧咬着嘴唇,可怜惜惜的看着天风。 天风叹了口气道:“莫阡现在肯定很为难,所以才会传出这样的流言,身为她的男人,我应该帮她度过难关!” 听到天风这么说,古媛更是气愤,大声道:“难民越来越多,而且有一半都是老弱病残,他们来了只会浪费粮食,根本就不可能当作战士来打仗,即使能打仗,这一群污合之众又能做什么?他们能与兽骑作战吗。” “哪怕你凑出几十万人来,都不够一万兽骑兵一个冲锋杀的。我们面对的是谁,是东五国的联军,那至少是十万兽骑兵啊!” “面对五国联军,我们躲还来不及呢,收留这么多难民,没处躲没处藏的。这不是给五国联军当靶子吗?” “还有来了这么多的难民,你不要想着把他们都放到仙人谷来,这些难民里,有多少是真的难民,又有多少是奸细,根本就没办法查出来,要是一进仙人谷,那仙人谷肯定会乱成一锅粥,不用别人来打,自己就破了。” “要是不让他们进来,留在外面,你就看着这些手无寸铁难民被联军当做人肉靶子屠戮吗?” “另外那个莫阡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看中她,还命中注定之人,她是在害你啊,你还不明白吗?” 好一会天风才轻声却无比坚决道:“继续接受难民吧,我会想出两全的办法的。” 古媛盯着天风胸脯起伏,猛的转身气乎乎的走了。 灵儿见状忙追出院子来,拉住古媛后,打起手语,“你莫要生气,我师父会想出办法来的,你要相信我师父,他是世上最厉害的人。” 古媛摸着灵儿的小脸道:“我相信你师父是最厉害的人,也相信他能度过难关,我不相信的是莫阡那个女人啊。即使这次侥幸过去了,那下次呢,下下次呢,你师父不可能次次都那么幸运吧,这样下去,他早晚都会栽在那个女人的手里的!” 见灵儿拉着自己的手不放,一副可怜兮兮样子的灵儿,古媛心中一软轻声道:“我没事,只是有些气你师父,帮助大公主没问题,但不要这么奋不顾身的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你师父是个好人,他那里都好,但在感情上却就象个傻子。” ——。 灵儿回到房间,见小力巴还趴在那练字,而师父坐在桌前看着外面的天空出神。就走过去,拉了拉天风的衣角。 见师父注意到自己,就打着手语,“师父,你一定能帮助大公主完成誓愿的。我相信你。” 说着转到天风身后,开始给天风揉肩捏背。天风回头看了一眼乖巧的灵儿,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一个宽敞的大厅内,天风一个人站在巨大的沙盘前,这个沙盘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是专门用来攻打布娅国而设置的,现在却成了天风手中最完善的立体地图,虽然只是布娅国南方的一部分地形,但对天风来说已经足够。 尽管沙盘上面有简明的进攻路线,天风却一筹莫展。用自己收留的大量难民来阻击五国的联军,还是兽骑兵,怎么看都是与自寻死路无疑。 更让天风难受的是明知敌人的一切计划,自己却无计可施,沙盘上大多都是平原地貌,是兽骑兵完美作战地。 怎么样用步兵打败骑兵呢?天风皱起眉头,突然心中灵光一闪,天风脸上露出了笑容。 第一百四十五章:挖坑 古媛,赫长,黑力三人来到沙盘室,三人的情绪都不是很高。特别是古媛对这个小弟明显有些情绪。 一见到天风,古媛就拉着脸道:“现在山下来的难民已有三万多人了,你快些想办法,否则五国联军过来,这些投奔你的人就没命了。 天风道:“这三万多人能挑出多少战士?” 赫长道:“我挑选了一下,能作为士兵带出去打仗的,能有两万人,现在已编排成四个大队,小弟要是要求不高,还能挑出一个大队的人。” 天风道:“降低要求,只要能跟上队伍行军的就算,我现在非常非常的需要人!” 听到天风这么说,三人都用另样的眼神看着天风。特别是古媛直接问道:“小弟,你想干什么?” 天风指着沙盘上的一处道:“这里是馍馍山口,敌军就是要从这里进入布娅国。我们就把所有人都拉到这里,设下埋伏,等到敌军到来,我们就给他个迎头痛击!” 听天风说的这么决然,三个同时把目光盯向馍馍山口,看到馍馍山口的地形,三人脸色苍白,赫长与黑力直接就沉默了。 古媛叹了口气道:“这里全是丘陵地带,山丘虽高,却都是缓坡,也没有悬崖峭壁,就连一片树林都没有,根本无险可守,把人埋伏在这里,非但不能杀敌,还会把这些难民的命都搭在这里。小弟,你帮助莫阡我不反对,但这么一点效果都没有的,把人命平白无故往里堆,我反对!” 天风听了笑道:“大姐反对的有理,不过我有一个大计划,要把五国联军困死在这里,让他们寸步难行。” 古媛看了看沙盘,过了馍馍山口后,就是布娅国的腹地,全是最适合兽骑兵作战的大平原。根本就没有一点获胜的希望,兴趣不高道:“说你的大计划吧!” 天风拿了一根纤细的棍子指着馍馍山口道:“我先在这里设下埋伏,之后在所有联军途经之地设下埋伏。——” 天风越说越激动,一时间口若悬河,神采飞扬。大有指点江山之志。 然而古媛三人,开始听着不以为然,越听越是心惊,最后更是瞪大了眼睛,跟着天风一起激动起来。 四人整整谈了一个下午,研究了每一步的细节,并做了妥善的安排,快到天黑之时这个会议才开完。 所以细节与步骤都敲定后,古媛拍着天风的肩膀心悦诚服道:“小弟啊,我看好你啊!” 赫长与黑力也是一副佩服之极的看着天风。似乎对天风是彻底服气了。 太阳刚一冒头,就看到莫干山下,人声鼎沸。浩浩荡荡的大队离开山脚向馍馍山口进发,队伍里的人不光有年青,青壮年人,也有上了些年纪,但看着还很有精神的中老年人。 他们并没有带什么武器,带的最多的是一车车的黑豆,还大多数人都带着干活用的农具。看着不象去打仗,更象是生产队里的人下地去干活了。而且看那表情,也没有上战场的严肃紧张,大多嘻嘻哈哈的谈笑着走路。 随着大部队的远离,山下的人也稀少起来,但这样的场景很快就被一群群扶老携幼而来的难民打破,山下又陆陆续续的开始热闹起来。 难民的接收有条不紊的进行,来的难民先要接受一支全副武装的士兵检查,解除难民身上的武器,再由人接走安排去石灰池消毒,消毒清洗干净后,再接受分配工作。或成为战士。 每凑够五个人,就有一名风部的老战士过来成为他们的小队长,并把他们带走接受战士的训练。 给战士们讲过军纪后,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围着莫干山下的营地外围挖坑,一个接一个的坑。 这些坑非常的有讲究,直径半米,深也半米左右,相隔一米。排列却又杂乱无章。每一个坑是否合格有专人检查,如果工具合手,一个年青力壮的小伙子一天挖上一百不成问题。 当士兵的人数达到五千人,就会推着大批的粮食黑豆,有人带着向馍馍山口进发。 在馍馍山口,赫长正带有大部队有条不紊的也在挖坑,挖坑就是天风的计划,这是天风参考自己那个世界的地雷战,想出来的对敌之策。 天风参考的地雷战可不是那个地雷战电影,而是世界上攻防战争中常用的手法,当敌我军力悬殊,为防止敌人的进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埋地雷,埋下铺天盖地的地雷,让敌人寸步难行,以至于战争胜利了几十年后还在排雷。 在这个世界没有地雷,但挖坑就相当于埋地雷,特别设计的坑专为战兽准备,奔跑的战兽一但踩到坑中必然把腿折断,一只珍稀的战兽腿断了也就基本废掉了,一个坑换一头战兽,这是多么合算的买卖啊。 即使发现了坑,战兽不跑,而是缓慢的通过,板齿犀这种动物,本就脾气暴躁,是一种粗枝大叶的动物,让它们去走遍地是坑的路,恐怕就象让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用锈花针一样,相信看到铺天盖地的坑,战兽也会心惊胆颤,瑟瑟发抖吧。 兽骑兵最恐怖的就是奔跑起来横冲直撞的战兽,那我就针对战兽,不让你的战兽跑起来,甚至连走都为难,我不需要与你拼命,我只要把你困在那里走不开就可以。 逼着对手打一场注定无法胜利的消耗战,兽骑兵的消耗是惊人,特别是战兽,每天都要喂大量的黑豆,十万只战兽每天消耗的黑豆都是天文数字。 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在多年前就在仙人谷储备粮草,没有了莫干山的粮草,只靠随身携带的粮草,要是能顺利的一口气冲到布娅解决战争,也是没问题的。 但是要是被拦截在半路走不了,那绝对是一场灾难,而天风因为有了仙人谷的粮草,不存在任何食物短缺的问题,想打就打,想走就走,真的是来去自由。 兽骑兵却不行,即使下了战兽的骑兵也比天风的污合之众强,但骑兵怎么舍得抛弃自己的战兽去与一群难民拼命呢,他们是去打布娅城的,是来打灭国之战的,如果不去布娅城反而与一群难民拼命,即使胜了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更何况他们还根本就无法打破莫干山的仙人谷。 第一百四十六章:进退两难的联军先锋 几万人在挖坑,每天都挖出上百万的坑,因为能吃饱肚子,还不用与敌人拼命,只是付出一些劳力,所以这些叫做士兵的难民们不用崔促就干的热火朝天。 他们恨透了这些兽骑兵,就是这些外国兽骑兵让他们流离失所成为难民的。现在有吃有喝的给仇人挖坑,倒也不失为一件痛快的事。 太阳晃动着金光闪闪的大脑袋往高处跑,高高的山丘上退去了金红的艳妆,变回土黄的本色。不多的杂草在经过露水一夜的滋润后,变得茁壮而鲜亮,从洞里钻出来的土鼠,来不及与邻居打招呼,就齐齐的向东南方看去。似乎那里有让它们忌惮的东西过来。 东南方向一道扬起的尘土如同旋风般的远远卷了过来。在那飞舞的烟尘之下是一大队奔跑的兽骑兵,战旗漫卷,铁甲铮铮。转眼间就来到了馍馍山口处。 骄傲的兽骑兵飞快的冲上山口,他们没有停留而是又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倾泻而下。 突然一声悲鸣,紧接着就被连成片的的哀嚎所取代,一只又一只的战兽栽倒在地,后而更多的战兽冲撞了上来。那里就如有一道无形的矮坝,冲过来的战兽不是一头栽倒,就是翻滚着滚下山口,有的战兽想四蹄乱踩的站稳,逃离,却终逃脱不了栽倒在地的命运,更有的战兽幸运的站住了身形,却被后面冲撞过来的战兽一头撞翻在地,一时间,人仰马翻,有栽倒在地不起的,有被后面冲撞而来的战兽,直接撞成一瘫烂肉的,更有的战兽翻滚着滚下山口的。场面悲壮而惨烈。 散伽王子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理会身上的泥土,一把抽出身上的号角,鼓起两腮,一阵急促而宏亮的声音传出,远远的飘过山口。 随着号角的预警声接二连三的响起,那支血肉的洪流才止住了冲击的势头。但山口下已变成一片修罗之地。 散伽王子见不队伍停了下来,就停止吹号,看了一眼一旁正在哀嚎的战兽。两个前蹄全部折断了,露出大截的白森森骨茬。散伽王子知道这头战兽废了。 再看到被战兽压成一瘫泥的战士,心中一暗,远处的更为惨烈之相,他视而不见,而是盯着地上那盆口大小的坑,一个一个又一个漫延而去,抬眼望去,如同世界都变成了筛子。看的叫人头皮发麻。 不远处的山丘之上,趴在地上天风与赫长把这个惨烈全过程看在眼里,心中别提多么舒畅了。如果那个人不吹响号角,让后面更多的兽骑全都冲过来,那该多好啊。 看着兽骑兵开始缓缓的后退,赫长婉惜道:“只死了几百只战兽,太可惜了。” 天风道:“这只是联军的先锋部队,总共不过几千人,杀死几百只战兽已经不错了。” “可是一但他们知道的这些坑的存在,就不会再这样冲锋般的奔跑了,再想有这样的效果就不可能了。” 天风笑道:“我们也没有指望只靠这一次就把他们全打败。我们安排的好戏得让他们一场场的看完才行。走吧,我们还有好多事要做呢。” 散伽王子让队伍直接在山口上扎营,身为大部队的先锋,他的队伍最大的任务就是为后面的大部队开路,他一边让人清理战场,一边带人查看地形,想找路绕过去。 在发现打不到更好的路后,只得回来让士兵们去把这些不大的坑添平,为后面的大部队铺出一条路来。 接到命令的骑兵,从战兽背上下来,站在山口上,看着眼前的坑,一脸茫然。看看手中的武器,不由得面面相觑,出来打仗带的都是刀枪弓箭,没听说过打仗要带榔头铁锹的。 可没有榔头铁锹,这坑怎么添啊,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坑,战士们一个个欲哭无泪。 ——。 散伽王子坐在军帐中看着情报,他的心情很糟,再未出发之前,就听到瑟吉王子还发回消息。说是在布娅国的粮仓被人占了,他们围堵在莫干山下,把敌人困在山上了,却是一直无法拿下莫干山,据说正在与山上的敌人谈判看能否和平解决。 后来瑟吉王子又发回消息。说是谈判未果,拿回莫干山的希望渺茫,希望得到帮助。那时大军已然在筹备出发了。 为了不影响大军的进度,在协调五国调配兵力的天族人,放下手中的事,提前出发去了布娅国,她们本来就是要去布娅国与其它的天族人汇合的,这次提前出发,就是为了顺路帮助瑟吉王子夺回莫干山的粮仓。 天族人走后,就再没有消息传过来,相信天族人出马,事情会很快解决的。这边的军队一准备好后,就按着原计划出发了。 散伽王子一直对东五国的公主之魁瑟吉青黛极为仰慕,视为自己的梦中情人,这次出征为了早日见到自己的梦中情人青黛公主,特意讨了个先锋,准备第一个冲到在布娅国停留的青黛公主身边。如果能得到青黛公主青睐,两国联姻岂不美哉。 哪知刚一进布娅国界,还没见到青黛公主,反而一个不小心,被人设计埋伏,掉到坑里。见到这遍地的坑,散伽王子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原来的计划是莫干山的兽骑兵与参加布娅国大公主选亲的兽骑兵合力在布娅国开辟出一条直取布娅城的通道。 现在通道没有,却遍地是坑。这让兽骑兵如何前行。既然这里出现了这么多的坑,那么恐怕莫干山的粮仓被占的隐患并没有解决,还可能出了意外。 散伽王子并没把这些烦人的坑看在眼里,也没有对损失的几百头战兽与死伤的两千多士兵感到难过。战争难免有损失,对于将要到来的大军,这点损失不算什么。散伽王子最关心的是青黛公主还在莫干山吗,她现在还好吗? 从派出去的探子打探回来的消息看,情况非常的不好,在方圆几十里的布娅国地界内大军能行走的地方几乎都被这种坑所覆盖了。而且更远处的情况还不明。 第一百四十七章:那里有座石头山 莫干山的粮仓,散伽王子去过,他就在那里见到的瑟吉青黛公主,那就是在那时对她一见倾心的,仙人谷的易守难攻他也见过,所以他不明白那么严密的地方为什么会被人夺走。 不过有天族人出面,问题应该解决了。他见过天族人的能力,似乎就没有什么他们天族人做不到的事。可是现在的遍地是坑是怎么回事,他隐约有些不安。 转眼十天过去,东南方向烟尘滚滚,五国联军的大部队来了。十万兽骑大军在馍馍山口前扎下了大营。 大军的统帅渡极王子稳坐中军大帐之内,看着散伽王子进来,笑道:“这不是我们的先锋吗?我还以为你带着兽骑已经打到布娅城了,怎么到了边界就不走了?” 平日里几个王子关系深厚,说到深处这几国互有联姻,皆有一丝血亲关系。相互取笑都是常事。 散伽王子也不辩解,而是郑重道:“大帅并非末将胆小不敢征战。而是布娅国内恐出变化,前路遍地皆是陷兽坑。我连日打探,找不到原来布置的人脉,有些据点也不见人迹。太远处的探子,出去几乎就没有回来的,前方的情况未明,末将不敢擅自行动。” “那你这些天都做了什么有利于大军的事。不会只守在这,就告诉前方情况未明吧!” 散伽王子道:“我除了打探情报,还让我的先锋部队轮流着填埋路上的坑,这些天已填埋出一条通往一百六十里外的一座石头山的道路,那座石头山多石少土,没有办法挖坑,而且足够大到让大军到达那里休息。” 渡极王子点头道:“还算不错,你这条路准备通往哪里?” “通往莫干山!领路人说,再有一百余里就到莫干山下了。” “你为什么要填埋一去莫干山的路?我们的目标可是布娅城。” “有了这遍地的陷兽坑,队伍行动缓慢,这样极为消耗粮草,我们要先到莫干山补充粮草再去布娅城!” 渡极王子道:“我看你是想见瑟吉青黛公主,这么想去莫干山吧!” “大帅明见,我们非常需要莫干山的粮草,如果粮草供应不上,我们会补困在半路进退两难!” “我得到情报,瑟吉兄妹两人计划失败,六千大军也已被天风杀散。这些坑都是那个天风带人挖的。他巴不得我们去莫干山呢,那座莫干山不是我们能攻破的,就是能攻破也没必要把精力放在这里。我们的目标是布娅城。” 散伽王子听到大帅已有这么详尽的情报,不由得心中吃惊,思念青黛公主下落心切,又问道:“瑟吉兄妹可有下落?这个天风又是谁?” “瑟吉兄妹被那个天风抓了,关在仙人谷里,另外这个天风也不神秘,据说他是布娅国大公主的情人,是听大公主之令,故意在这里阻击大军的。他不过是大公主莫阡的一步闲棋,一个小丑罢了。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人物。” “他手下现在有十万人,但大都是本地的流民,并没有真正的军人。我们不必为这些人花力气,直取布娅城就可,你让人直接往布娅城方向铺路。这些人除了挖坑也干不了什么,不值得我们费心思。” 听到不去莫干山了,那营救青黛公主也就没有希望了,散伽心中有些焦急,又道:“大帅!如果我们不先处理了这个天风,他总在前面挖坑,我们也没办法行军不是吗?不如先干掉他再去布娅城不迟。” “我知道你的心思,我说了他不值得我们浪费时间,他根本没能力与我们打一仗,才四处挖坑的,他愿意挖就挖吧,我们直接填埋就是了,填埋总比挖的快是吧!他十万人挖,那我们就派出二十万人填埋,看是他挖的快,还是我们填的快。” 散伽王子还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说什么,只得闭嘴。 渡极王子道:“好了,就这么定下来了,你要调动所有力量填埋出一条路来,我们要尽快的到达布娅城,布娅国的大公主莫阡已离开了布娅城去打北方联军去了,现在布娅城城内空虚,正是我们的大好机会。” 看着散伽王子离开,渡极王子眼神一厉,散伽王子武力不错,还有些谋略,要不然也不会让他作先锋,渡极王子的妹妹喜欢这个散伽王子,渡极王子也有意撮合。 但这个散伽王子眼中只有青黛公主,这让渡极王子很是恼火。现在正是好机会,没了瑟吉青黛兄妹,那妹妹也正好有机会了。 可这个散伽王子这时竟然还一心想着去救青黛公主,真是可气,看来自己得找机会好好敲打他一番。 第二天一早,大军启程,沿着铺好的路线,一路长驱直入。但散伽王子清理的这条路宽只有百余米,上面只能并排走十余只战兽,相对于巨大的战兽骑兵来说,非但走的慢,还走的小心翼翼。 尽管已足够小心了,但一直横冲直撞跑惯了的战兽还是有跑出路外的,下场可想而知,一天就有近百只战兽因崴断了脚,不得不杀掉当做队伍的军粮。 就这样每天小心翼翼的走了五天,大部队才终于在傍晚时到达散伽所说的石头山。 石头山是一片很大的地界,地表的山石经过亿万年风蚀后变成了遍地的碎石,石头山也变得象一个石丘,但因它占地极大,也比四周高出很多,远远看去,在这平原地带也勉强算是一座山了。 因为地下皆是岩石,没办法挖坑,所以这里一个坑也没有,这在这个全是坑的海洋里就象是一座孤岛。 十万兽骑驻扎下来,虽然有些拥挤,但还是能住的下,只是这里暂时停留还可以,不能长期居住,因为入眼皆是碎石,野草都看不到一颗,水源也不多。不过这正好就是联军的想要的,只要能住上一两晚就好了。 大军一驻下后,渡极王子就开始调配士兵准备大规模的开路,因为这样行军太慢了,他要让更多的人在队伍前边,边填边走,还要分几批行动,不但要轮换,还要日夜不停的开路,以便更早的到达布娅城。 渡极王子通过飞鸟传书知道,布娅城的大公主莫阡去抵抗北方联军了,现在从布娅城到南方的边界,根本就没有一支象样的军队,自己可以毫无顾及的前进,这是北方联军用生命为自己换来的机会,自己如果不能抓住那简直就是太笨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沸腾的夜 走了几天的战兽,卸去身上的铁甲,恢复自由的战兽抖了抖那满意是汗迹的身躯。马上就低下头,迫不及待的想啃两口青草,然而低下头却发现遍地都是碎石。 战兽有些疑惑,地上为什么全是碎石,自己的鼻子明明嗅到了食物的香甜。战兽有些烦躁,用蹄子在碎石上刨了几下,果然,在碎石下藏着一小堆青豆。 青豆被炒过后呈现土黄色,在这昏黄的傍晚在地上不细看很难发现,但对于嗅觉灵敏的战兽来说,这就象黑夜里的一盏灯火一样明显。 青豆不多,战兽那巨大的舌头灵巧的一卷,就把那小堆的青豆卷到口中,战兽美美的咀嚼着。这是它最喜欢的食物。 这还不到一口的青豆,却勾起了战兽的食欲,它低下头,使劲的用鼻子在地上嗅着,果然香味依旧深厚,用厚厚的嘴唇推开碎石,那里还有一小堆青豆。舌头一卷又是一口美味的青豆。 夜!安逸宁静。就连酷爱鸣叫的虫子也因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闭上了嘴巴。 “吼——!” 突然一声暴躁的嘶叫,划破了夜空。在安静的旷野中远远的传了出去。随后,更多的嘶叫声响起。很快就连成一片。 石头山很快就沸腾起来,战兽在嘶吼,士兵在惊叫,很快那些原本安静的战兽就如受到惊吓的鱼群四散而逃。 离开石头山的战兽落到遍地是坑的原野中,更是哀嚎不断,而且声音更是凄惨。听到惨叫的战兽更是恐慌,不敢进入原野,就在石头山上横冲直撞。 人在疯狂的战兽面前就是弱不禁风的孩童,连躲避都很困难,更不要说降服。石头山沸腾了,人声嘶喊,战兽惶惶。 ——。 摇动着大脑袋的太阳,刚一爬上地面,就被石头山的景象吓了一跳,愣了愣神,就慌张的往天上爬去。 石头山上的尸横遍野,看不见几具人的尸体,战兽的尸体却几乎覆盖了整个石头山。还在苟延残喘的战兽在嘶叫,哀鸣,石头山外围,更多的我断脚战兽半死不活,看着为人极为心痛。 更远处,还活着兽骑兵们,衣歪甲斜,大多伤痕累累,他们的或躺在地上。或蹲在坑边。有的干脆坐在坑边,把腿放到坑里。 头上裹了药布,还有血涔出来的渡极王子,一脸灰白的坐在一块石头上,听着手下战士的汇报。 “大帅查过了,战兽们是集体中毒,在它的胃里还有没消化的青豆。我们队伍里的战兽一直喂的是黑豆,从没有人喂过青豆,那青豆是炒过,还有的是泡过的,具体是什么毒,还没验出来。” “队伍的还没有遇到一个敌人,哪里来的毒?” “回大帅,昨晚有人见战兽在地上找吃的没有注意。今天让人翻过山上的碎石,有发现很多藏在碎石下的青豆。应该是敌人提前埋在下面的。” “损失情况如何?” “没有中毒,还算能用的战兽,不足一万头,战士们因为无处可躲,从石头山上逃下来的人数损失过半。还有接近三十万人!” “三十万人?这些人还有这么少的战兽看来没有办法去布娅城了!” “莫干山!天风?你惹怒我了,你一个女人跨下的玩物竟然如此狠毒!先锋官呢,先锋官还活着吗?活着就给我滚过来。” 散伽王子听到大帅叫自己马上跑过来。大声道:“末将在!” 散伽王子为了完成大帅的任务,正连夜带人修路填坑呢,也幸好没有石头山,倒是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渡极王子看了散伽王子一身完好,不由得怒火中烧,大吼道:“这石头山的停留地是你选的,这一次的所有损失皆由你散伽国承担。” 散伽惊慌道:“大帅,大帅不可啊,散伽国承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啊!” 渡极王子道:“有个任务交给你,完成了,将功折罪,完不成,二罪归一,就把散伽国拆散了分给其它四国吧!” “大帅请吩咐!粉身碎骨,万死不辞!” “调集你所有的人,再带上五万士兵,马上出发去莫干山,把莫干山给我拆了。把那个天风给捉活的带过来。我要把那个天风剥皮抽筋。” 散伽王子听了一愣,随后心中一喜,但还是小心的问道:“大帅!那我们还去不去布娅城了?” 渡极王子很是火大道:“你看我们这些人还用去布娅城吗?先把莫干山打下来再说。如果你拿不下来,你就等着享受灭国之罪吧!” 散伽王子不敢怠慢,马上弯腰谢礼道:“末将领令,这就集合军队,兵发莫干山!” 散伽王子走了,渡极王子这才舒了一口气,旁边有士兵端过一只装满黑色汁液的药碗,渡极王子取过药碗喝了一口。却突然一把把药碗砸在地上,两目圆瞪,依旧怒火难平。 过了好一会渡极王子似乎平静了下来,稳了稳情绪道:“把我的鹰鸟拿来。”一旁有人提过一只罩着黑布的鸟笼。 渡极飞快的写了一张不大的纸条,卷成一卷,伸手从鸟笼里抓出一只斑鸠大小的白色鹰鸟,想了想又把鹰鸟放了回去。并把刚写好的纸条塞到嘴里嚼了一下就咽了下去。 渡极又拿出一张纸条,沉吟了一下,飞快的在纸条上写着什么,写好之后,从鸟笼中抓出一只斑鸠大小的黑色鹰鸟,把纸条绑在鹰鸟的腿上,解开鹰鸟头上的皮帽,一挥手把鹰鸟丢到空中,鹰鸟啼叫一声向远处飞去。 渡极长舒了一口气,他本想通知天族人。但思虑后,还是写信给了十三族,天族人好用,但却危险,用的多了就会甩不掉,他心中也明白,那些帮助他们的天族人未必就安什么好心。 从她们那傲慢的神态,与不加掩饰的看所有王子公主,及国王都如在看奴隶一样的眼神中。也能体会出天族人只是在利用他们,并没有把他们当做同伴。 九国联军已经在全力以赴的开动了,十三族的联军也该下场了。万分不愿让出去的机会,还是给十三族来夺取吧。这么好的机会,不容有失。 第一百四十九章:大火烧山 莫干山下,古媛正召集着老人与孩子,准备带他们上山,而赫长也在召集着战士。两人碰到了一起。 赫长笑着的问道:“还有多少人没上山?” 古媛道:“这是最后一批了,这批上山后,山下就清了。你那边怎么样了?” 赫长道:“这也是最后一批战士了。” 古媛点头道:“那就好。看来我们时间还很充裕。” 赫长道:“充裕的很呢,我觉得小弟有点小题大做了,我们明明打了一大胜仗,现在组织起来的战士就有十万人,向莫干山而来的人才五万人,怕他们做什么?应该乘胜追击,把这五万人直接吞下去,没必要都躲起来啊?” 古媛道:“小弟要保存实力,再说一下把五国的联军从骑兵打成了步军,估计他们现在都气疯了,正找小弟报仇雪恨呢。他们可不是只有五万人,而是至少三十万人。我们还不是对手。小弟的打法是对的。” 赫长道:“这五万敌军不吃掉可是可惜了,要是他们与后军联合在一起,再想吃可就不容易了。这是个机会。” 古媛叹了口气道:“事实证明,小弟比我们想的都远,听他的安排吧。别出差子。” 赫长想了想,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这次上山的人多,一定要严查里面有没有奸细。我这次一离开,不知什么时候回来呢。回山上后你要小心。” 两人分开后,就各带的最后一批人离开了山下的莫干镇。 石头山到莫干山有五天的路程,散伽王子,日夜兼程,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到了莫干山下,这期间,赫长试探性的拦截了两次,无奈的发现即使是从战兽背上下来的骑兵,也不是他带领的由流民组织起来的新兵所能对付的。 一万人的队伍面对面的攻击中却被对方四千由骑兵组成的步兵反击了回来。这让本来雄心勃勃的赫长很受打击。按这个比例,要吃掉对方的三十万人,自己要有一百万人,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赫长不得不接受天风的建议,绕到敌军后方,专心的对付联军押送粮草的队伍,并又在后方挖更多的坑,防止联军再有兽骑兵后援过来。 散伽王子一到莫干山,就率人发动了一波攻击,奈何山高地险,在黑力的防守之下,散伽王子丢下近千人的尸体退回了山下。 当天夜里,天风趁黑潜入敌营,想对散伽王子进行斩首行动,但搜寻了大半夜竟然没有找到散伽王子藏在什么地方。虽然斩杀了几十个首领,但对一支五万人的大军来说,影响微乎其微。 在第二天一早,散伽王子发现有将领死去,非但没有恐惧,反而带人一把火烧了莫干山。山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才逐渐熄灭。 莫干山就是一座熄灭了亿万年的火山群中最高的一座死火山。它形如尖锥,四面都是极为高耸的悬崖峭壁。只有一条极为细小的缝隙连通内外, 仙人谷就是这座死火山宛如天坑般的火山口内,四周同样是悬崖峭壁,但内外景色不同,火山口外只有光秃的的石壁,这即有大自然形成的原因,也有人为修整的结果。 而谷内的四周山壁上却有树木,藤蔓,泉水,瀑布,皆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火山口内外有一条裂缝连通内外,就象一个锥形的烟囱裂开了一条缝。这就是仙人谷的出入口。这本不特别,但莫干山太大了,火山口底就如一座宽阔的平原。上面有河流,丛林。大的火山口内就象一个与世隔绝并且独特气候的小世界。 莫干山外围还有无数没有莫干山高的群山环卫着。它们就如莫干山的底座一样,要进入到莫干山,就要先穿过这些围着莫干山的群山,才能来到莫干山山下,并从裂缝里的山门进入仙人谷。 尽管外围的山也很大,很险,但人们通常把这包括莫干山在内的,一整个火山群都叫做莫干山。 散伽王子无法从外面点燃如空无一物的尖锥莫干山,就把莫干山前围绕的如基座的山峰上的树木点燃了。虽然只是点燃了山门前相邻的两座山,就如莲花座上点燃了两片花瓣。 山火过后,原本苍翠的山峰变成了黑灰色,看起来面目狰狞。仙人谷内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四处都被覆盖了一层飞灰。 天风见外面的山火已熄,叮嘱大姐古媛与黑力守好山门,就悄悄下了山,看到沿途遍地灰烬的惨状,心中怒气难平。 天风一直走到山下,莫干镇依旧是残破不堪,这里也没有人,散伽王子的队伍害怕被山火波及,早在放火前就后撤了几十里。 天风这次下山依旧是要执行斩首行动,这个散伽王子太过可恶,攻打不成,马上放火,虽然对仙人谷影响不大,但天风早就把莫干山包括周围的所有山当成自己的地盘,这就象有人在自家大门口放火,虽说只烧毁了两个门板,但又怎么能不气。 当然相对于天风让人从游猎丛林中采集各种毒药,拌在青豆中,故意放到石头山,引诱战兽吃掉,一下就把一支兽骑大军变成了步兵的事来比较。天风受到的这点气也不算什么了,只是两方兵力悬殊。天风除了实施斩首的行动外,暂时真的没有太多的选择。 天风一路寻找散伽王子的大军而去。 当天风寻到了散伽王子的大军后,天风沉默了,散伽王子与大军汇合了,现在三十万大军几乎把半个莫干山包围了,铺天盖地的军营一如自己挖的铺天盖地的坑。 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军粮,在经过一夜的折腾后,战兽损失殆尽,人员减半,粮草及军备供应一下就变得充裕起来。军粮齐备的三十万步军打布娅城没有一丝希望,但对付天风的十万流民军却是绰绰有余。 天风找了一片树林,寻了个舒适的地方吃了一些肉干,喝了些水,之后就是安静的休息,静静等待着天黑。即使大军汇合了,那今晚的目标就换成联军的大帅吧。 夜风轻轻的吹拂着。听着远处大军的营地里安静下来,天风抬头看看悄悄溜上树梢的月亮,就换好夜行衣。向军营处潜伏过去。 第一百五十章:斩首行动 一阵夜风吹过,一道黑影如同随风而至的一片落叶,悄然进入军营内。 天风闭上双眼,一个比白昼更清晰的世界出现在脑海中。天风如同一阵轻风在军营刮过,就连巡营的士兵也难已察觉。 过了足有半个辰指的时间,天风察觉到营地里的警备突然多了起来,天风心中一喜,警备的人越多,说明这里越是重要的所在。 果然穿过重重的明岗暗岗。及成队的士兵穿插巡视的外围,天风看到了一个高大的帐篷,那个帐篷足有普通士兵的帐篷四个大小,不但帐篷外站着一队几十人的彪悍的守卫,在外围十多米处直接有近百人的两队士兵,铁甲鲜明,弓上弦刀出鞘的在围着帐篷转圈巡视。 尽管已近午夜,大帐里依旧灯火通明,帐帘掀起一道很大的裂缝,从缝隙中看过去,一队舞女在起舞,有两个人一边饮酒一边观看。 从两人的奢华的酒宴与名贵的衣服材料看这两个人的身份很不一般。天风虽然不认识什么渡极王子与散伽王子,但似乎这里有一个人正是这大军的主帅渡极王子。因为天风听到其中一人称呼另一个人为大帅。 天风心情激动,如果能斩首这联军的大帅,那可是事半功倍。虽然防守严密,天风也准备试一试。 谁知好巧不巧,这时正有四个身穿黑衣的杂役样的人排成一队,每人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新做好的菜式送过来。 天风计上心来,悄然跟过去,学着四个端菜杂役的姿势,弯腰垂头的跟在后面,没想到天风这样竟然跟着四人直接进了大帐,竟没有阻拦。 就四人把菜放到桌子上时,天风突然暴起,抽出匕首,一刀一个,大帅与散伽王子,哼都没哼一声就被天风直接毙命了。 舞女与端菜的杂役见状,吓的嗷嗷叫着跑出大帐。 就在天风心中高兴,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杀了联军的大帅时,跑出外面的舞女与杂役只是啊啊几声惨叫就没了声息,这时帐外突然火光四起。天风蓦的一惊,心中暗叫一声:“不好,这是陷阱。” 就在片刻之时,只见带着火光的羽箭如同蜂群般射了进来。天风不及细想,抓起一把椅子就从门口丢了出动,同时抄起一张条案顶在前面。 椅子刚一飞出帐篷就被一波箭雨射成了刺猬。就在这椅子的片刻吸引间,天风从帐篷后面破壁而出。 刚一出帐篷,同样又是一片箭雨袭来,只听得哚哚哚哚的一片暴雨般的疾响砸在案面上。天风顶着条案,闪电般的冲过那十几米的距离,猛的把条案砸向人群。 人群中一阵惊呼,天风借这片刻的混乱,人如一缕青烟,消失在黑暗的夜色之中。 逃出陷阱的天风,一阵后怕袭来,刚刚确实惊险,稍差一分可能就会被射成刺猬,看来这个渡极王子能成为联军的大帅,也不是个易与之辈。自己要多加小心了。 刚刚逃出陷阱的天风并没有就此离开。他还要借这混乱之势,看能不能找天渡极王子杀掉他,于是悄悄潜回陷阱处细心观看,见只是一个普通将领在指挥,并不见大帅之类的人物。心中叹惜一声,又大军营地的深处潜去。 越往营地深处潜伏,天风越是吃惊,这军营之中看似松散,实则防守极为严密,更让天风心惊的是,一路上,自己竟然遇到了至少三个象自己刚才疏乎大意时进入的陷阱。如此看来这个渡极王子这是专门的为自己设计了圈套,等着自己上钩了。 天风心中着急,在三十万大军中找一两个人谈何容易,如果他早有准备,特意藏起来,自己恐怕根本就找不到,自己这么找下去,恐怕天亮了也不可能找到。 天风不由得怒火中烧,既然找不到大帅,那自己出来一回不能空手而归,索性就见到头领就杀好了。反正自己进入天觉状态,在这黑夜之中没有人可以拦得住自己。 想到此处,天风不在只是游走,而是不时的钻入某个特别的帐篷,直接抹杀沉睡中的人,临走之时,还特意推倒油灯,点燃帐篷,一时间,军营内大乱,四处火起。 天风躲在暗处,见有人指挥,必一箭射过去结束其性命。 东方泛白,睡眼微睁的太阳抬起头,看着行走在荒野之中身影萧瑟的天风,眼神中流出一丝怜悯,但很快它就被其它的事物所吸引而转移了注意力。 撕杀了一夜,天风记不得自己杀过多少人了,他现在只觉得一丝疲惫。还有一种徒劳的无力感。 天风不是神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拳能砸碎一座大山。他只是比普通人强上一些凡人,三十万大军就在那里,那怕他们一动不动,都伸长了脖子等着天风去杀。天风还要挥三十万刀。 面对三十万大军。杀了一夜的天风只感到一阵乏力。他走到高处的一棵树下,背靠大树,呆呆的看着远方的那无边际的军营一阵阵出神。 天风昨夜在军营中一夜的撕杀,甚至于还点燃了五座粮仓,但这些并没有对大军造成多大的损伤,甚至都没有伤到皮毛,就如在大湖中丢下一颗石子,翻起一朵水花,之后又归于平静了。 突然,一声声号角接连响起,安静的军营似乎一下活了过来。大军要行动了。天风目光锐利的盯着大军的去向。 向看到一支队伍率先向莫干山方向突进,其它的大军紧随其后后。天风心中一沉。几万人围困莫干山,天风不怕。 但三十万人,围困莫干山,大帅还是那个狡猾的渡极王子,天风心中有些不安。既使天风知道,莫干山的天险天下少有,但天风也知道天下就没有攻不破的关隘。 自己可以逃命,但仙人谷内的大姐古媛,黑力,还有小力巴,灵儿。这些自己非常在意的人却无法逃命。仙人谷内那六万多人的奴隶与流民士兵也无法活命。 天风思索了片刻,起身也向莫干山方向走去。 第一百五十一章:攻防之战 百人一队,百人一队的队伍有条不紊的从通道走近莫干山的山门。山门之上,臭气薰天。十几口巨大的铜锅在垛口内排成一排,下面篝火熊熊。锅内金汁翻滚。 黑力带着将士手持木质长柄的水桶般的铜瓢。站在垛口处看着下面蜂拥而来的敌军。面无惧色,这座山门已经历过无数惨烈的战争,,每被攻击过一次山门就被修建的更加牢固一次。 眼看着云梯架起来,就有密密麻麻的悍勇敌人,爬上来,不用黑力下令,一瓢瓢金汁从天而降。 金汁从天而降,云梯架上的的敌人惨叫连连,纷纷坠落,更有一瓢瓢金汁淋入人群,烫伤无数,山门之下的的通道里宛如人间地狱,哭嚎惨叫之声连成一片。 眼看金汁用完,山门外的通道依旧人头攒动,黑力一声令下,储备人工湖的湖水倾泻而下,只见水浪翻滚,转眼间,就是一片汪洋。 黑力忙下令堵塞住湖水的出口,防止浪费湖水,蓄满一次湖水,可使用五次水攻,节省着用可以使用七次,但蓄满一次可就得要五天才行,所以还是节省着使用为好。 看着通道内被清洗一空,那拥挤不动的人群转瞬间就不知被冲到哪里去了。黑力的心情是非常的好,一股大水直接把味道都冲没了,都不用派人去清理。否则这山门不知得臭成什么样子。 远处一座山峰上的树下,散伽王子吃惊道:“前几日我攻山门时,他们用粪便煮沸了淋下来,虽然厉害,但战争必有死亡,也不算什么,只是一但被那汤水淋到,即使活着回来,也无法医治,伤口只会一点点腐烂,受尽折磨而死,再好的药也效用不大。这对士气打击很大。本就这就让人大为头痛了,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这大水冲山的办法。大帅,这可如何是好。” 渡极王子看着那道巍然屹立的山门道:“那里通道狭窄,即使有力也无法施展,只能被动挨打,山门不可破!” 散伽王子有些慌乱道:“那就无法攻破仙人谷了吗?” 渡极王子冷笑道:“那也未必!” 说着转头看向莫干山那高耸的巨大尖锥状山体道:“既然从山门处无法进入,那就从那里爬到里面去不就行了吗。” 散伽王子沿渡极王子的目光看去,看到的是那比山门高出几倍,几乎入云端的光滑山体,不由得有些泄气道:“我们连这山门都打不进去,那里更是不可能了。” 渡极王子道:“山门地方狭窄,还有人把守,可以使用无数的手段守护山门。但这外侧的山体,虽然看着高不可攀,但没人把守,我们想怎么爬就怎么爬。” 散伽王子摇头道:“山势太陡,中间又无抓手可以借力,根本就没办法爬,即使有能爬上去的人也是微乎其微。” 渡极王子道:“非得要爬上去才行吗,既然没有人守卫,那我们就找临近森林之处,砍伐树木,就如修建高楼一般,搭建脚手架,铺设楼梯,直接一路建上去,只要修建到山顶,我们的战士就可以一路沿着楼梯直达山顶,再垂下绳索,战士们沿绳索滑下,那时夺取仙人谷,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散伽王子听了,兴奋异常。大声道:“大帅但请吩咐,末将一定第一个杀进仙人谷。 渡极王子道:“我带十万人驻在山口处,每日派些闲兵假装攻打山门来吸引山谷里守军的注意。你带二十万人悄悄潜入山林里,在莫干山背面,侧面森林靠近山脚之处,一边砍伐树木修建脚手架。还有要多找些地方,几十处同时修建才好,记住了,即使上面没有防守,也要悄悄进行,大军平日里躲在丛林之中,修建脚手架的人也不得大声喧哗。我们要神不知,鬼不觉的修建好,突然进入仙人谷,才能起到奇兵之效,防止他们眼看仙人谷失守,毁掉谷内的军事储备。有了那些储备,我们就可以占居这仙人谷与布娅国打一场长期的战争了。有我们这颗钉子钉在这里,布娅国的灭亡也是指日可待了。” 散伽王子激动道:“大帅妙计!” 渡极王子又道:“为防备那个天风偷袭,你要穿着普通士兵的衣服在暗中监督,多找一些将领与替身来指挥。方可万无一失。” 散伽王子开心道:“多谢大帅关怀,末将定不辱使命!” 天风也躲一处山峰上看着仙人谷口的激战。见联军暂时无法拿下山门,已开始退兵回到山下,心中稍安。 看来今晚还得再进一趟军营,斩首行动还得要实施,这是一场持久的战争,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山风徐徐,叶摇草摆,叮咚的泉水从在缝隙中流出。迎面撞上一块青色的山石,泉水不甘的绕过山石,向山下奔腾而去,扬起一串串晶莹的水花。 青色的山石上,一身衣衫破烂的天风安静的坐着,看着山石下的流淌的泉水。三天的时间里,天风每夜必去一趟军营,虽然斩杀了几百人,但并不见成效。 这些人还不如驻守山门的黑力一道命令杀死的敌人多,所以在军营中根本就不算一件大事。 尽管如此,天风也非一帆风顺,有那么两三次,还是险象环生,差点被留在军营里出不来。 天风有种预感,再这样下去,有一天,可能没有杀死敌帅,自己也可能丧命在敌营之中。毕竟命只有一条,如果自己一次失手恐怕一切都结束了。 天风有时也在想,自己是为了什么,真的是为了莫阡吗,还是为了自己的欲望。自己与莫阡之间,真的是爱情吗? 莫阡的身份注定她不会有爱情,即使有也必定藏在心底最深处,因为她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是为了布娅国的大业而生的。她所做的一切也必须是以布娅国的最高利益为基础的。 如果现在有一个人说他能帮布娅国一统九国十三族,并真的能实现,条件只是要莫阡嫁给他,无须思考,不会有意外,莫阡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嫁给他,并马上付出实现。哪怕他是个百年老怪也没关系。 而自己与这样的女人结合真的会幸福吗,真的有未来吗?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第一百五十二章:天风的对策 反过来再问自己,去除莫阡能打破自己的魔咒外,自己真的爱莫阡吗。从自己在海边岩石上苏醒的那一刻起,他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更象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看客。 从没有把自己当做这里的一分子。否则他更应该待在天南关当自己的土皇帝更务实一些,而不是跑出来当一个游客。 现在却又在这里为了莫阡,赤手空拳的与五国联军为敌,为了这一个几乎不可能胜利的战争,这样做是真的因为莫阡吗,真的为了爱情吗,还是为了自己的执念呢。 在天风的思想里,爱是纯粹的,这是一个永远达不到却又在努力追求的目标,就象纯粹的爱是那个看的见却永远吃不到的果子,天风对莫阡的感情就象是能拿到手里,看着还不错,吃起来还算可口的那个果子,也是他只能选择的那个果子。 想了好久,天风终于决定,今晚再去敌营中实施最后一次斩首行动。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以后都不会再去孤身犯险了。 想好了计划,天风准备捉只野味烤了吃,吃了好几天的干肉,吃的嘴都木了,于是天风进入了天觉状态寻找猎物。 随着天风这些日子在天觉状态下的博杀,感觉天觉状态下的感知范围变得越来大,而且更加清晰了。不得不说,这是这些日子里,自己能感觉欣慰的最大收获。 就在天风感知着周围的状况,寻找猎物时,突然一地的杂乱脚印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天风愣了一下,这些脚印明明都是敌军的,数量极多,就象这里走过一支几千人的队伍。这么多人进山里做什么? 天风的心一下提了起来,同时也变的警觉起来,天风放弃了寻找猎物,而是直接跟着这些脚印一路往山林深处追去。 翻起了几座山峰,这里已是莫干山山体的侧面,而且是离开山门处比较远,比较偏僻的地方了。 天风吃惊的看到一群群的士兵在砍伐树木,并把树木截成的一段一段的标准尺寸。再按着规格大小,分批抬走。 天风小心的跟在搬运木料的人后面,随着他们走了很远,直到走出丛林。搬到一大片建筑工地上。 天风一眼看到那片长长的工地就是莫干山锥形山体的山脚下。他们的在那里正在搭建一条十几米宽,几百米长的贴着山体的架子,架子里是十几条之字形的楼梯。 架子已有十多层楼高了,当然里面的楼梯也同样十几层楼高。楼梯上正有士兵上下搬运木料,还在加高架子与楼梯。就如一群白蚁在建筑高大的蚁穴。 天风看到此景,心脏都快紧张的蹦了出来,天风惶恐的退回丛林,开始围着莫干山外的丛林中奔跑。果不出所料,天风总共发现了二十处正在搭建的架子楼梯,最高的已建了几乎悬崖的一半了。 他们都是大部分人躲藏在丛林中砍伐并处理木料,并把处理后的木料运出丛林,去搭建架子楼梯,做的悄无声息,却又非常有效。 天风粗略的算了一下,每处架子楼梯处都有差不多一万人,那么二十处,就有二十万人。这还真的是大手笔。 搞清楚了敌人的目的,天风坐在丛林里的一棵大树下,苦思冥想应对之策。 天风现在的心是冰冷的。也是后怕的,幸好被自己发现,如果自己没有发现,他们偷偷的搭建到山顶,三十万大军沿着木楼梯可就是长驱直入仙人谷啊。想想这个后果就让人害怕。 必须阻止他们。可是靠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做到的,这里每一处都有一万人,自己拼了命只能杀个千百人,还会暴露自己,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效果。 天风马上就想到回到仙人谷从山崖上来阻止他们上去,但抬头看看搭建架子的方位,天风的心又一次凉了下来。 自己在占居仙人谷后特意从山顶上巡视了一圈仙人谷的状况,山顶上除了各别的地方几乎没有路,因为那里里外都是悬崖,里面的悬崖也有百米之高,上去都是极艰难的。 难道也要象外面一样搭架子楼梯吗。山谷里的人太少了,防止谷内发内乱不好管理,也是为了防止所有兵力都被困在山谷里,所以几乎所有的新兵都在外面,里面的人除了守护山门的战士外,谷内多是老人与孩子。 他们还做不到外面敌人这样整齐划一的正规军人的水平。即使能架上去,靠孩子与老人也守不住这么多的突破点。这个办法行不通。 如果让人从里面出来摧毁这些架子,但想想也就打消了念头,敌人巴不得里面的人出来呢,如果想毁掉这些架子与楼梯,那就得有消灭这三十万大军的能力才行。就是在外面的带兵的赫长把人都带回来,也不行,他们连山门外那十万敌军都打不过。 这下天风可犯了难,这不行那不行,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搭建好了楼梯,就这么冲进仙人谷大杀四方吧。 天风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坐不住了,就站起来来回踱步,连架在火堆旁烤着的肉干也不顾了,虽然肚子在咕咕叫着,但天风没有一点胃口吃东西。 天风来回走着,真的是急的直转圈了。突然一股焦糊的味道涌进鼻腔。天风愣了一下,转头看去,火堆旁的肉干已被火烤成焦炭。 天风抬起脚,直接连焦糊的肉干与串肉干的棍子一起踢进了火堆。这时,天风的脑中突然灵光一现。天风呆愣了片刻,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 天风飞身钻进丛林,不一会就带回来三只肥肥的山鸡,而且羽毛已拔光,内脏已清理,同时手里还拿着一段一米的树枝,树枝上结满意了青黑的果子。 天风把山鸡用棍子穿上,架在炭火上烤着,同时从树枝上摘下一个果子,用手一捏,就有黄绿色的汁液滴出来,滴到山鸡白嫩的身体上。 这是本地一种有名的酸果,味道酸比柠檬,没办法吃,但却是最好的调料,烤山鸡时用果汁淋一遍,那烤出来的鸡味道能把一整座山的动物都招来。 不一会外焦里嫩的山鸡就烤好了,天风一边享用着美味,一边哼哼着小调。心情愉快的如阳春白雪。 第一百五十三章:大势已去 赫长带着人从馍馍山口回来了,他很痛快的就完成了天风交给他的任务,他的任务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在馍馍山口,把联军填埋的坑再重新挖出来,并且还在馍馍山口外又挖了一大批,为的就是不给五国联军任何后援,即使有也不是马上就来的后援。 第二个任务就是在执行第一个任务的同时,牢牢的掌控并训练这支军队。做到如臂指使。不敢奢求能练出一支精兵来,只要能在打仗时敢于往前冲,至少不能象原来的流民一样,一对阵就吓的逃跑。 现在赫长带着这支军队回来了,从出发时的七万人,到回来时九万多人。这段时间一路上又吸纳了两万多人。那些流民因为莫干山有敌国的联军,不敢过去,又听到这里有支队伍,只要挖坑就有饭吃,于是就都跑到赫长这支挖坑的队伍中来了, 回来的路上,发现莫干山被敌人的大军堵着,回不去,没有办法,就偷偷的转到莫干山的后面去了,往山上的丛林里一躲,谁也找不到。 不过这天早上,赫长刚一睁眼,就看到一个衣衫破烂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把赫长吓的直接跳起来,正要寻找武器,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道:“是我!天风!” 赫长迟疑的仔细一看,还真是天风,不由得吃惊道:“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天风道:“我一直在对联军进行斩首行动,杀的人不记其数,但真正的首领却一个没有,算是失败了。没时间回去换衣服,索性就这样了,反而是适合伪装。 赫长点点头道:“确实,你这个样子,往流民堆里一放,谁都认不出来。对了,仙人谷怎么样了。还好吗?” 天风道:“还没被攻破,不过也快了。” 赫长大惊道:“怎么回事?” 天风把自己在莫干山脚下看到的场景说了一遍 赫长大惊失色道:“这怎么办?古媛他们还在里边。我们要把她们接出来。” 天风道:“不用了,我已想到了杀敌的对策。这次就是找你一起实施的。” 赫长高兴道:“快说说,怎么个杀敌对策!” ——。 夜幕下,山林外的一小堆篝火旁,赫长盯着天风不说话。 天风抬头看看天上小半个月亮,表情有些痛苦,声音有些沙哑道:“开始吧!” 赫长从篝火中捡起一支火把,放到旁边更大的一堆柴火上,火把的火舌,舔舐着干透的木柴,很快这里就燃一堆更大的篝火。 随着这大堆的篝火点燃,不远处的一堆篝火也接连被点燃,一簇簇篝火就如一串长长灯笼远远的漫延出去,一眼望不到边。 赫长拿起一支箭头包裹着油布的长箭,伸到火堆里,长箭头的油布被点燃了,赫长伸手递给天风,却见天风只是看着远处的莫干山不动,就取过长弓,弯弓如满月,手一松,火箭就如一颗流星,远远的飞向不远处的山林。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无数支火箭划破长空,飞向了山林。就如有仙人抖动幕布,把天上的星星一股脑的抖了下来溅落到山林里。 开始山林里有火光闪烁,但很快就有火蛇四散,随后一道火墙腾起,最后连成一片火海。涛天的火浪气势汹汹的向莫干山呼啸而去。 眼看火起,天风低沉的声音道:“走吧!” 纵火大队开始集合并撤离这片无法阻止的火海。 渡极今晚很高兴,散伽王子来消息说,再有一天时间就能完成架子楼梯的搭建,最快明晚就能越过山崖,进入仙人谷。 眼看大事已成。渡极准备喝点酒犒劳自己一下,不过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军营中扮小兵,他不想今天这美好的时刻,被人割去了脑袋,但他有他的办法,他就坐在自己小小军帐外的一块石头上,一手捏着酒壶,一手抓着一把炒熟的黑豆,一口酒一个豆子的自我享受着快乐。 他的样子任一个人看到都不会把他当成是军中的大帅。 一口美酒下肚,塞一颗黑豆到嘴里,看着莫干山的方向,小声的嘀咕道:“散伽王子,等你完成了这件大事,回去不但给你记大功一件,我还要把妹妹嫁给你,不,委屈你一下,你还是嫁给我妹妹吧。” 这样想着,渡极王子嘴角笑意浓浓,似乎看到了妹妹成亲时的喜悦。 突然渡极王子的眼神愣住了,眼神中渐渐透出惊恐万状的神色。原来隐藏在黑暗之中的莫干山,这时清楚的吓人,因为莫干山下越来越亮,很快就火光烛天,天都成了红色。 渡极王子顾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大声的叫道:“紧急集合,马上拔营起寨。快走!” 随着渡极王子的叫喊,大营迅速的响起急促的号角声。很快大营里乱成一团。 山林之中,散伽王子也在喝酒,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无法消退,想到被关在大牢里的青黛公主,见到自己的到来,是怎么样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用道谢,以身相许就可以了。” 散伽王子说完,猛灌一大口酒,真的太舒坦了,要不就直接在仙人谷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三军为证,各国王子为媒。洞房花烛夜。哈哈哈哈。 散伽王子越想越高兴,最后自己笑了起来。笑声把树上休息的鸦雀都惊的飞了起来。 散伽王子举怀对着树上躁动不安的惊鸟,不好意思道:“鸦兄雀弟,打扰了,明天一起到谷内喝喜酒。” 说完一饮而尽,叫了一声“痛快!” 话一说完,却见眼前一大片灰烬落了下来,不由得自语道:“我得低调行事,还有一个杀神在夜里四处杀人呢,可别让他在黑夜里盯上我,我还得当新郎呢。” “噫?怎么这么热啊,今天这酒劲有点大啊。再喝一杯,我就回去休息!” 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来一饮而尽。 这才收拾起酒壶酒杯,之后再拿石头压在火上,准备把篝火压灭。只是怎么这火越压越亮了,篝火被石块完全盖住了,怎么我还看的清清楚楚,就如在白天一样? 散伽王子疑惑的扭头看去,只见远处火光冲天,亮如白昼。不由得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冷颤,一身的酒气一下就散个精光。 看着火如山岳一般的火浪从高高的树梢上卷过来,散伽王子一声不似人声的惊慌而绝望大叫响彻山林。 第一百五十四章:冤家路窄 灵儿烦躁的伸手盖住眼睛,但马上就一激灵的坐起来,看着屋内亮如白昼,再往窗外看时,不由得心中疑惑,天亮了?不对啊! 灵儿飞快的穿好衣服,跑了出去,却见外面都是受惊跑出来的人。见古媛也站在那里一手抚着小力巴的肩头一起往山谷四周看着。 灵儿也走了过去。见古媛看过来,就伸手比划着问发生了什么事? 古媛伸手把灵儿搂在怀中不满道:“又有人放火烧山了,这人怎么这么坏啊,明知没有用还放火烧山。” 灵儿四周打量着山谷外的火光,看着看着,脸色变了起来,拉着古媛的手,转身松开后,对着古媛开始比划起来。 古媛看了灵儿的手语吃惊道:“你说这火象是你师父放的?这怎么可能?” 灵儿又开始打起手语。 古媛道:“你说这火从四周一起往中央烧,几乎不分先后,这么规整的放火很有你师父的风格。所以可能是你师父故意放的?” 灵儿点头。 古媛道:“当初那个散伽王子放火烧山,你师父可是生气的狠,说要下山杀了他。他怎么会又自己放火烧山呢,这莫干山可是我们的家啊!” 灵儿歪着头想了想,又打起手语。 古媛看后脸色凝重道:“你是说有人从外面的悬崖攻山,想要进来偷袭仙人谷。你师父为了保护我们才放火烧山的?” 灵儿点头。 古媛不解道:“这不可能啊,外面的悬崖可是有百丈之高,你师父也说过,除了他没有人能从那里爬的上去。” 灵儿又一打了一通手语。 古媛道:“你说这几天,敌人从山门攻打的力度不强,却从不间断。一定是在为从其它地方爬进仙人谷做掩护。他们找到了进入仙人谷的办法,被你师父发现了,这才准备用火攻,把那些人烧死的?” 灵儿又点头。马上又打手语。 古媛还未从灵儿的推断中醒悟过来,看到灵儿的手语,吃惊道:“你是说这次山火一过,联军围山的危机可能就解除了?” 灵儿点头。一脸的兴奋。 古媛却心中嘀咕,“这丫头虽然说的有几分道理,但只看看这山火的火势,就能推断出这么多的事情,怎么可能啊!但想到当初进入仙人谷时小丫头出的妙主意,不由得又信了一分,其实只要小弟天风回来一切就明了了,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丫头还得了啊!都说小弟天风当得起旷世奇人,那这小丫头的才智可不一定比小弟差啊。” 想到这,古媛道:“但愿你的猜测是真的吧,那样我们仙人谷的可就度过了一劫。” 小力巴看看灵儿,又看看古媛,再看看山谷外烧红天的大火,只觉得今晚的天色好特别,夜里也能象白天一样亮。师父放的这火真带劲! 莫干山外,火势浩天。相距几里地,都能感觉到热浪扑面。天风与赫长带着九万多战士见火势一起,就马上集合往远离莫干山的方向跑。 放完火就跑,谁也不想靠近这山火太近,一但火势漫延过来再跑可就来不及了。所有人员撒腿就跑,一夜狂奔。天刚放亮时,也不知跑出了多少里。但依旧感觉吹过来的风还是热的。 天风回头看了看如同羊粪一般东一群,西一伙的队伍。一夜狂奔把队伍都跑散了,也幸好,这大火把几十里外都照的亮如白昼,这才没有人跑丢,队伍虽然没了队形,但大家跑的方向还都是一致的。 另外的一夜狂奔,把人都跑傻了,明明已是早晨,天色大亮了,但感觉还以是在夜里,以为这亮的不是太阳,依旧是火光照的,风吹过来带着热气,就感觉还没逃离危险,应该继续跑。 之所以一个个这么能跑,并不是平时训练有方练出来的,而是,生命的本能,每个人都知道水火无情,逃的越远越安全,没有人想被火烤了,那滋味想想就吓人,所以每个人都暴发出远超常发挥的潜力,跑了一夜竟然感觉不到累,还在继续跑。 天风停下脚步,赫长也停了下来,并吆喝着其它人停下来,恢复理智的战士,一股狠劲松懈下来,就直接躺在了地上。一时间遍地躺的都是人。 足足休息了有两个辰指,赫长起身开始整队,一个个状况还不错,毕竟不是打仗,只当是一次野外的拉练训练了。 赫长把队伍建设列的很是整齐,得意的向天风道:“欢迎首领检阅。” 天风心说,只是放个火,结果因为火势太大,撤退变成了逃跑,最后跑成溃败的样子。这样没经过一次真正战士的队伍能有多少战斗力,我只希望在真正战争暴发时不要打都不打直接逃跑就好了。 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把队伍收拢住,还能整队起来,也算很不错了。天风在赫长的陪同下,检阅了这支近十万的队伍。 之后就准备在赫长的带领下,去一处粮食储备地,休整几天,等火烧完了就返回莫干山,与山上的兵力会合后,再去把只剩下下不到十万人的联军消灭掉,这场多日来的战争就算结束了。 队伍爬上了一座山岭。赫长与天风往山岭下一看,不由得愣住了。 只见山岭下的低洼处,遍地都是躺在地上的士兵,与早上自己的士兵躺在地上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 不过这些士兵自己的队伍还要不堪,自己的士兵虽然没有盔甲在身,但至少衣服之类还算整齐,这里的士兵,为数不多的人身上有盔甲,但却一个个盔斜甲歪,大部分士兵都是只穿了一两件里衣,就象是被床上刚拉起来一样。 可笑的是还有不少只穿了亵裤。就连光着屁股的都大有人在。那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但这些都顾不得了,他们只是随意的就歪倒在地的休息,看那样子一个个也都是累坏了。 尽管这些士兵如此狼狈,但人数不少,在山岭下铺开,宛如过境的蝗虫一般,铺满了山岭下大片的荒野。怕不是有四五万人之多。 第一百五十五章:两军相遇,勇者胜 无需猜测也知道,这些人应该就是从驻守在莫干山下的那些联军,估计大火起来时,他们正在睡觉,在梦中惊慌的跑了出来,为了能尽快的逃离险地,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就跑了。 只是逃出来停下休息,怎么连个哨兵之类的也不设,自己的队伍都到眼前了他们还不知道,但想想自己的队伍都也是同样吗,哪有时间去探路,就是一路跑,整队就也没有探哨,直接就带队过来了,所以才直接撞到一起。 赫长回头看看自己的军队差不多有这些敌人的一倍了,心中暗想趁他们休息,直接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倒是不用以后再去寻找他们了,这可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天风见到这些人虽然衣衫不齐,但毕竟都是精兵,自己的队伍虽然人多却是没真正打过仗的新人,真要打起来,这胜负可是很难说,但是既然两军撞到一起了,说什么也没用处了,只有一句话,“两军相逢,勇者胜!” 赫长与天风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赫长,拿起腰间的号角就直接吹起了冲锋号。 一时间战士们叫喊着冲下山岭。山下的敌军听到号角,先是一愣,随后看过来,只见山上的勇士已冲下山来。 这道山岭并不算高。也就是在几百米的距离,又是下山。十几个呼吸间,战士就与山下的敌军撞到了一起。 赫长见天风已带头向山下冲动,其它的十几个号角手已接替自己吹了起来,就举起长刀带人向山下另一个方向的敌营冲去。 赫长两根熟铜短棒如蝴蝶飞舞,一棒一个,专打人的脑袋,就如在拍西瓜一般。 天风手中一把长刀,冲过去就是一阵砍,如同削瓜切菜一般,往前一冲,就倒下一片,这激励了后面的战士。战士们一个个宛如下山的猛虎。冲入羊群之内拼命的砍杀。 联军先是被突然出现的敌人吓了一跳,眼看对方来势凶猛,瞬间就杀了过来,不由得胆颤心惊,仓惶的抵抗。一时间被杀的人仰马翻。 天风杀的兴起,一支长刀如同收割的机器在敌军中冲锋,所过之处,敌人纷纷倒下,就如挑开土地的犁把敌军的阵地直接割开。 突然眼前一空,天风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自己冲上了对面的山岭,前面已没有了敌人,天杀穿了敌营。 天风回头看去,战场一片混乱,喊杀震天,但天风的心却一下凉了下来,自己杀穿了敌营,但身后却没有跟随的战士,他们在敌营中央就被拦截住了,只有自己一个人杀了出来,开出的那条贯通敌营的通道,也飞快的被敌人合拢了。 敌军人数虽然不足风部队伍的一半,但他们皆是联军最后剩下的精兵,在被突击之时也惊惶失措,但很快就恢复了状态,拿起武器拼死抵抗,不但抵住了风部的疯狂冲锋,还把风部的战士拦截在山岭下,此时正与风部的战士杀了个旗鼓相当。 风部冲锋的势头被拦,只靠人数的优势与敌军打平,可是看这形势下去,很快敌军能以少数人反杀风部的大军。因为风部的战士消耗掉开始的血勇之后,竟然开始手忙脚乱起来,而联军的精兵悍卒却越杀越勇。眼看溃败只是早晚的事。 在这大规模的作战中,个别人的悍勇很难改变战争的走向。天风有勇,在大军之中所向无敌,但他只有一个人,身后的士兵都是弱鸡,就连跟在身后冲过敌阵都做不到了。 天风有心再杀回去,但也无法改变战争的结局,自己也将最终被人海磨成一团血肉。现在天风还有一个办法能左右战争的走向。那就是斩首,如果自己能在大军找到敌军的主帅,斩了他,并高声大喊,主帅已死,让敌人军心散乱,自行溃退。战争可能有一丝回转的希望。 天风扫视战场,却吃惊的发现这里根本就找不到敌军的主帅,只有几十个将领在指挥着战场。天风心中纳闷,那个渡极王子跑哪去了呢? 不甘心的天风闭上双眼,仔细聆听寻找渡极王子,却没有找到,这里一声不大的战兽叫声传来,天风猛的一愣,声音是从天风所在的这座山岭后传来的。 天风不及细想,飞身掠上山岭,当看到山岭后的场景,真的是又惊又喜。随后箭一般的向山岭下冲去。 天风惊的是那里竟然有一百多只战兽,战兽已披甲,只是战兽背上的骑兵正在做最后的准备,还有人往战兽背上搬运长矛,短矛,弓箭等武器,正在做着做战前的最后准备。 骑兵一直是步兵的恶梦,如果这支兽骑兵准备好了冲入风部大军中,不用想也知道本就不支的风部必然会全军大乱,一败涂地。 喜的是敌军的主帅渡极王子就在那里,兽骑兵的中央,那里有四个身材漫妙的侍女正在为他穿着甲衣。平时总把自己打扮成普通士兵的渡极王子现在穿的是一身金光闪闪的战甲,他身后是一只比其它战兽高出一大截的巨大的战兽。如果这还不是联军的主帅也没有别人了。 身为主帅,他的战甲当然是最好战甲,更要金光闪闪的了,因为他不用亲自上战场博命,当然也不会成为敌人的靶子,他的战甲只是在阅兵及凯旋归来时才会穿,更多的是象是一件在特别场合穿的礼服。 现在不同了,他要亲自出战了。再不出战他就会憋闷而死了。 在未进布娅国之前,他就通过间谍对布娅国的一切了如指掌,为了成为布娅国的掘墓人,他特意比天族人安排的时间晚上一些,就是为了让布娅国的主力军与北方的联军先打起来,这样他就能轻而易举的拿下布娅城,成为那个记入史册的人。 他的目标一直是布娅城,而不是天风这个无名小卒。但就是这个无名小卒,让他进入布娅国后,石头山的一把毒青豆,就直接把他从神坛上拉了下来。让他这个名声显赫的兽骑兵大帅变成了步兵大帅,并直接失去了争夺布娅城的资格。 愤怒的渡极王子,决定对天风下手。结果莫干山一把大火,把二十万大军烧成了飞灰。仅剩下的十万大军也在逃避大火时,跑散了一半,跟在身边的人也只有五万左右。 这里的渡极王子才对天风重视起来,而且是又恨又怕。还没有真正的发生战争,就能把十万兽骑大军打的只剩下五万步兵的人还不可怕吗? 但就是事有凑巧,两军相遇了。他这才发现这个让人胆寒的天风,手中的力量有多么可笑。十万人打不过自己的五万残军,就是这么一股不入流的力量竟然把自己玩的损兵折将,还团团转。 第一百五十六章:长矛大棍 渡极王子气疯了,所有怨气就一股的发泄出来吧,就是现在,他要亲自带着自己一百亲卫兽骑把天风及他手中的力量扼杀掉。才能化解心中的怒火。 渡极王子不傻,可以说是极为谨慎小心了,他是看到敌军必败,万无一失之后。这才要用兽骑兵最后给对手最后一击。他要借助这最后胜利的时刻,把他一直的失败挽救回来,他要在三军的面前把自己光辉的胜利形象重新树立起来。 这时他看到的天风,那个杀神,从山岭上冲了下来。渡极王子微微一笑,挥了一下手,两条系在背后的两条绳索,上拉,渡极王子直接被拉上战兽。 随后渡极王子站在了战兽肩膀上最高的位置,同时,两个半圆筒的精钢护,把渡极王子腰部以下位置紧紧的罩在里面,同时也把渡极王子牢牢的固定在战兽肩膀上。 渡极王子放下贴了金箔的厚厚的精钢面罩,并灵巧的向上一推,只听咔嘣一声,使面罩与钢盔锁死在一起。渡极王子伸出手,一支足有四米长鸡卵精的精钢长枪放入手中。又有人把一把巨大的金刀卡在渡极王子那金甲下如同铁桶般的钢板内衫上。 一切武装完成,渡极王子看着已快到近前的天风,大喊一声“杀!” 百只战兽同时发动向天风冲去,同时在移动中组成一个大大的三角锥形,而渡极王子就在这支三角锥开的战阵中央。 看着把自己包裹在钢铁金甲里的联军大帅,与那战兽组成的冲锋战阵。天风心中暗骂,这个怕死的家伙把自己保护的真叫一个好啊! 一人真冲一支兽骑兵阵,这得多大的勇气?天风只知道只有杀了这个渡极王子,才有可能扭转败局。前面就是刀山也得闯一闯了。这时再谈生死已不重要了。 看到那些兽骑兵已举起弓箭,天风两眼一闭瞬间进入天觉状态,人如被发射出去的炮弹一样,斜着射了出去,天风即使再强大也不敢迎着骑兵正面射来的箭雨冲上去,那不是勇敢,那是送死。 看到骑兵们转动身躯,把弓箭瞄准了自己,天风瞬间又提高了速度,再次横着折向兽骑,听到弓弦响起,天风又瞬间折转了方向,用自己最大的速度斜向掠出。 尽管天风多次大幅变化方向,躲开了大部分羽箭,但依旧有几支羽箭飞向自己,天风身子横拧,手中长刀斜着拍出,把那几支躲不开的羽箭拍飞。 同时,脚尖一点地,身子飞跃而起,一下就落在一只飞奔战兽的铁甲之上,天风身子就如弹球一般,在铁甲上弹了两弹,人就来到战兽的背上。 进入天风眼中的是一座由一百只战兽铁甲组成的钢铁舞台,及一个个如同拦车桩的铁甲人柱。所有的人与战兽都包裹在铁甲之内。 战兽的弱点在腿弯处,但组成战队的战兽,腿上绑满了带有尖刺的环带,无数条带着尖刺的兽腿就成了杀生之地。躲无可躲,不是被尖刺戳死,就是被踩死。 这也是天风跳上兽背的原因,尽管到了骑兵身边也并非就完全安全了,但至少不会是那个活生生的靶子了。 现在他已到了敌人的身边。看到同时有三条长矛向自己伸了过来。天风轻舒猿人臂,手在矛头上一搭,人就沿着长矛掠过去,直接来到一个骑兵身边。 在仙人谷时,天风拿着山洞里的装备,特意研究过骑兵的装甲,头盔有卡扣,但很难打开,其它裸露在外面的就只有手了,还有半露的眼睛,手虽然说可以让骑兵丧失攻击能力,却不置命。 眼睛在一条带有栅栏的钢铁缝隙后面,刀剑都进不去,就连箭簇也进不去,但是对液体与粉沫来说却是无碍。如果用有毒或是腐蚀性液体也能伤敌,而且是直接伤敌的眼睛与头部。 粉沫最常用的就生石灰了,这东西易得,对眼睛的伤害还非常大,一直是战争中常用的东西。但这些天风都没有准备。 本来以为只会有步兵的战争,没人会想到兽骑兵的战争,更没人想到两支队伍会在逃跑的路上撞在一起。 天风看着骑兵手中那支精钢的长矛,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其实对付骑兵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一力破万法。 再结实的战甲也是穿在人身上的,也就注定人就是那个最脆弱的地方,不需用什么技巧,只要用大棍,大锤等重型武器狠狠的击打在战甲之上,只要力气足够大,那怕战甲没破,里面的也会被震死。 天风手中只有一把长刀,对付骑兵一点用没有,如果有一只大锤在手,那这些装在铁罐头里的家伙就是一群地鼠了。不过骑兵手中的精钢长矛也是一件不错的武器。 天风纵身躲过一波射来的箭雨,身子围着铁甲骑兵身边转,来躲避射来的箭,长刀挥起直剁骑兵的手指,因为骑兵营手上也没有铁甲护卫。 进入天觉状况的天风身形快如闪电,出手不留情,一个挥砍就是一只血手横飞,接着一个回抽,骑兵的另一只手掌也飞了出去,长矛还没落地,就被天风伸手抄了起来。 长矛入手,沉甸甸。份量还行。天风双手紧握长矛,扭身一个回抽,只听“当!”的一声巨响,长矛的矛头就狠狠的抽在战兽另一侧的骑兵头盔之上。 本来举起长矛准备刺天风的那个骑兵。瞬间就僵住不动了,两臂一软,长矛也掉了下去,悄然没有了反应,仔细看时,精钢的矛头弯了过去,但坚硬的头盔也被砸下去一个大坑。有鲜血从头盔的脖颈处流了出来。 虽然这一下同样震的天风两手发麻,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效果。天风心中大喜,身子一跃就来到战兽肩膀上的骑兵旁。照着骑兵头盔反手就是一下。 “当!” 又是一声震耳的脆响,竟然有血迹从头盔眼睛的格子缝隙中迸出。看来这一下一点也不轻。果然,那个躲在铁罐里的骑兵,哼都没哼一下,两臂就软了下去。 第一百五十七章:屠戮兽骑 天风在战兽背上,冒着,长矛箭雨,一支长矛抡的飞起。几个起落就结束一只战兽上的六七个骑兵,再飞身蹦到另外一只战兽背上。如同一尊杀神,杀的疯狂,杀的干脆利落。 似乎是见到了天风的凶猛。突然一支哨子声响起。兽骑兵移动着散开来,只有天风身边的几只战兽没有散开,却也围绕着天风身下的战兽转动着起来,战兽背上的骑兵手中长矛齐齐的向天风刺来,而其它的散开的战兽,并没有离的太远,只是有二三十米的半径范围转起圈来,一边转一边往圈内中心的那几只战兽背上射箭。 虽然有骑兵的铁甲可以帮天风挡箭,但却是从四面八方射来的箭,躲起来也极为吃力,一时间还真的让天风有些手忙脚乱。 不过天觉状况的天风,不但速度更快,力量也大了一两倍之多,对这些骑兵的头盔并不需要全力一击,就会让里面的骑兵直接死在里面,偶尔有一两下拍的力大了,竟然把头盔从肩甲上直接拍飞,里面的头颅都如遭受重击的西瓜,脑浆四迸。 在很短的时间时天风就解决停在原地的六中战兽。天风看了一眼正围着自己旋转的兽骑兵,举起一支长矛,对着身上战兽身上铁甲的一处缝隙,狠力的刺了下去。 “嗷——” 一声吼叫,虽然长矛的柄被卡在铁甲外,但一尺余长的矛尖却直接刺进了战兽的身体。战兽吃痛,撒开四蹄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天风看着不远的处包围的兽骑兵,突然昂首,“嗷吼——” 一声野兽般的嘶吼,竟然让在场的战兽动作一僵,就连那些骑兵们也吓魂飞天外,有正准备射箭的骑兵,直接吓的手一软,弓箭都从手中掉落。 只是借助这片刻的停顿,天风身下受惊的战兽已跑到外围的兽骑兵中。天风一跃而起,跳到另外一只战兽背上。挥起长矛如大棍,横扫战兽背上的兽骑兵。 只看见天风在兽背之上如履平地健步如飞,。所过之处,身后的一个个骑兵皆是安静如眠。 天风也杀红了眼,长矛挥舞如风,抽砸磕拍。专找骑兵脑袋招呼。 也不知杀了多久,天风飞身跃起落在地上。四处打量时却不见敌人了。只有一队安静逃跑的兽骑兵远去。 那刚刚天风跃下来的那队兽骑兵,上面的骑兵安静的如同一件装饰,已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了。 天风眉头一皱,自己杀完了?把一百多只战兽的兽骑兵杀了? 不对,自己还没碰到联军的大帅渡极王子呢!渡极王子哪里去了。天风四周张望,这才发现那队逃走的战兽只有四十多只,并不是一百只,加上先前的杀死的那些人,也不过五六十人。这可是连自己最早看到渡极王子时那些兽骑兵的一半还没有。 天风暗叫不好。马上向山岭上冲去,来到山岭之上,果不其然,渡极王子带着几十只兽骑兵正冲向另一侧的步兵战场。 天风在这里撕杀的这段时间里,两军的交战已从势均力敌,向联军方向转变。风部的军队已被联军压的打了回去,只看人数的话,风部的军队人数已少于联军的人数了。 即使这样,渡极王子还带着兽骑兵冲向了风部的军队,兽骑兵到了山腰的地方,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战场。只要他们冲进去风部的阵地,以兽骑兵的强大,本就不如联军的风部必然是一触即败。 “嗷吼——” 天风昂首一声嘶吼,就从山岭上箭一般的射向冲下山岭的兽骑兵团。 渡极王子莫名的感觉背后一凉,似被死神盯上一般,不自觉的回头望去,正一眼看见那个杀神从山岭上追了下来,想到留下的那么多的亲卫兽骑兵竟然都挡不住他。看那下山猛虎一般的气势,不由得心惊胆寒。催动战兽玩命的往山下的大军中跑。 进入天觉状况的天风迸发无与伦比的速度,比那狂奔的战兽还快上几分。当渡极王子的战兽来到山下的战场边缘之时,天风竟然追了上来,借着下山奔跑之势,一个虎跃直接跳上的战兽的脊背。 这下可把最前面的渡极王子吓坏了,对着前面脚下的御兽人大叫,“吹号角!” 赫长杀的眼红,两支熟铜短棒都磕的变了形,左突右冲杀退敌人无数,但却无法阻止一群又一群扑上来的敌人围困住他。 赫长现在的处境很艰难。想退都退回不回去。就在赫长心中一叹,感觉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了,既然走不了了,那就多杀一个是一个吧。 赫长挥棒打死了眼前的敌人,正准备迎接下一个敌人时,却发现没有敌人围上来了,再仔细看时这才发现眼前的敌人竟然开始后退了。 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同时心中纳闷,敌人马上就要胜利了,怎么退走了呢。但赫长的耳朵马上就听到敌阵后的号角之声,心中明了。 但赫长沿碰上号角之声看过去,却一下惊的把眼睛都瞪出血来。 只见对面山岭,在半山腰向下的位置,竟然聚集着一群兽骑兵,在那群兽骑兵之上,一个血人,手持一支精钢的长矛,当做大棍在兽背上大杀四方。 尽管身罩铁甲的兽骑兵在血人面前一个个被敲碎了脑壳。但血人的处理也不乐观,他不但在拨打刺向自己的几十支长矛,还得躲避着无数箭雨的袭击。 尽管血人已杀敌无数,但他浑身是血,身上还插着几支羽箭。更为可怕的是那些步兵并不是退走了,而是向山岭上移动,准备把兽骑兵围拢在内。 一但围拢住兽骑兵,这些本就是兽骑兵的步兵,当然知道如何对敌。只要羽箭齐发,战兽背上的骑兵有铁甲保护没事,但战兽背上的敌人那可就无处可逃了。 站在地上射箭可是要比骑在战兽背上射箭要精准的多了,而且是万箭齐发。即使是天风有天大的本领也活不下来。 不用问,赫长就知道兽背上的血人不是别人,肯定是小弟天风。 情况紧急,赫长一声怒吼,大叫道:“所有人,跟我冲!” 喊完却发现,身边根本没有人呼应。 第一百五十八章:天风的援军 回头看时,见自己四周连人影也不见一个,往远看时,才发现自己那九万风部的战士,现在也就只有一万多人了,而且都是在惶恐的小步后退,只有不多的悍勇战士站在原地不动看着后退的联军。却也不敢追击。 赫长心如刀绞,如果带的是黑力留在谷内守护山门的那些奴兵就好了,他们肯定会冲上去保护天风,因为天风要是死了,他们就会又变成奴隶了。 其实也不能怪这些新兵,他们本就是流民,这又是第一次参加战争,打了这么久,还没有转身逃命已是难能可贵了。看着联军的精兵现在是自己的两倍多,哪里还敢上前啊。 看来真的没办法指望这群新兵了,赫长有心放弃天风,但想想如果自己就这么放弃天风回去,妻子古媛一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赫长长叹一声,喃喃道:“罢了,我今天就陪你一起死在这里好了。“ 说着,孤身一人向撤退的敌人追了过去。 就在这时,南边山岭上冒出两个人来,一个虽然是女人,全身上下却只在腰间系一条黑色短皮裙。并且全身都涂了黑色的石粉,整个就是一个黑炭一般的人,但额头上却有一个极为醒目的黄色的风纹。 黑色的女人骑在一只巨大的黑豹背上,如果她趴着,几乎没人看得出黑豹背上还有一个人。 另一个男人同样只着一条虎皮裙。一身黑红的结实肌肉鼓鼓囊囊,只不过两只手上,一只套着一个盆般大小的木瘤,一只手上套一段尖尖的犀角。男人身材高大,几乎与骑在巨豹子身上的女人同高。宛如一个凶悍的巨人。他的额头之上同样有一个清晰而醒目的黄色风纹。 两人一上山岭,女人就说:“族长的气味就是往这边来的。噫,这里在打仗?” 巨人道:“族族族族族族族族族族长在哪?” 女人扫视了一眼山岭下的战场,突然回头高声叫道:“族长有难,快去解救。” 说完一催巨豹,就如一条黑色闪电跃下山岭,同时从山岭后又蹿出几十只黑色巨豹,如同一条黑色匹练般斜着掠过去。 女人一走,巨人把那只长长的犀角手,高高举起,大声道:“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他结巴的喊“杀——”声还没完,一支全是由与他同样的巨人队伍,手持巨大的棒子。几步就冲上山岭,又直接向山岭下冲去。 赫长紧追几步,赶上一个敌兵,挥动棒子一下就砸埸了对方的头颅,松开手正要追赶另外一个敌兵时,就听到一股巨大的喊杀声传来。 这股喊杀声不同于士兵冲锋的喊杀声,更象是一群野兽的嘶吼声。赫长转头看去,不由得吓了一跳。 只见一群巨人叫喊着冲下山岭。他们一步是别人的好几步,那大步迈开,快的吓人。还有那手中的棒子,虽然是木头的,但却粗大的吓人。 看着他们赫长愣了一下,吃惊道:“山奴族人?他们是哪一方的?” 就在赫长惊疑不定时,却见那群巨人冲进联军的阵营,挥动棒子就砸,那些五国联军的精兵,在他们的棒子下,就如一群孩子,一棒子直接把人打飞了。 特别是那个一手是木瘤球,一手犀角的巨人,木瘤球专砸脑袋,碰上就是一脑浆飞溅,犀角直接刺胸,一下就是对穿,看的让人脊背发凉。 “是友军!” 赫长大喜,但又有些担忧,巨人虽然厉害,却只有一千人左右,对付两万多人还是有难度。 就在赫长这样想时,却看到那些巨人出现的山岭上,如同喷涌般的跑下密密麻麻的人群,他们同样叫喊着冲下山岭,一看他们的打扮就知道这是一群凶悍无比的野人。 看着那源源不断跑下山岭的人流,赫长心道这回好了,但依旧担心的向天风所在的方向看去。却一眼看到几十只黑色巨豹,如同一道黑色闪电般的扑向兽骑兵,心中大为惊喜道:“豹骑?大公主来了?” 赫长高兴的全身毛孔都张开了,对着后方的新兵大喊道:“我们的援军来了,大公主亲自带着援军来救我们了。快随我杀敌!” 那些新兵们本来心生退意,却突然发现来了无数奇怪的援军,援军人虽奇怪,但那战力强的不象话,有这样的援军还怕不能胜利吗,再听到赫长的召唤。大公主来了!这还了得。一个个立马再奋余勇,吼叫着冲了上来。 天风闭着双眼,在天觉状态下大杀四方,这时的他只对附近大范围的情景纤毫毕现,对远处来的援军没有丝毫察觉。 他早就看到围拢而来的步兵,心中也知道,这上万的步兵一围上来,自己恐怕就走不了了,而在步兵围上来之前自己也无法杀死渡极王子。天风也看出来了,这些兽骑兵就是渡极王子的死卫,不杀光他们根本就不用想碰到渡极王子的边。 而且现在他陷在兽骑兵之中,虽然还能杀敌,但想抽身离开恐怕也走不了了,敌人太多了。知道了这样的结果,天风也做好了准备,走不了,那就在这里杀到最后一刻吧。 天风不在顾及受伤,为了杀死一个敌人,任羽箭射到身上。 就在天风准备好了拼命时,却听到一声声豹子的吼叫声从远处传来,并且随着豹子的吼叫声响起,身下战兽却似乎不在听从命令,一个个吓的顾自散开,不叫御兽人的指挥的开始乱跑了。 这给了天风很大的机会,天风不怕刺来的长矛多少,却对四面八方偷袭而来的羽箭很是头痛,要是五支六支还好,突然就是一波箭雨袭来,即使天风在天觉状态中,也无法全部躲开。这样下去早晚得被羽箭射成刺猬。 现在好了,战兽们开始不听话的散开了,不过天风心中也是纳闷,对方只要坚持下去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自己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久了。这是哪来的豹子叫声,真的太巧了, 就在天风奇怪之时,就听远处传来一个女人野兽般的叫声“族长!我来帮你杀敌!” 声音一落,一个巨大的黑影竟然蹿上了战兽的脊背。 看到巨豹背上的那个黑色的女人,天风愣了一下,随后惊喜道:“黑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