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江湖》 第一章 倒霉的总镖头 早春三月,莺飞草长。 古都临安城在春日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的辉煌与壮丽。 无论是红墙碧瓦间那突兀横出的一道道飞檐,还是那些夹杂在车水马龙里高高飘扬着的招牌和旗帜。 无一不在告诉着人们,这是一个富足与繁华的盛世。 然而,这盛世却好像与张天顺无关。 张天顺也算得上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凭着手中一把五虎断魂刀,在临安城闯出了赫赫凶名。 他本来有一个镖局,镖局的名字叫天顺镖局,他自己就是总镖头。 张天顺为人刻薄小气,不舍得出高一些的酬劳请那些武功好的高手。 到镖局来的人,都是廉价聘来的一些不入流的镖师,有的干脆只是为了混口饭吃来凑数的。 这样就导致他的镖局生意一直很惨淡。 再加上他待人刻薄,动不动就克扣工钱,所以一来二去,镖局的人就越来越少。 随着今天早上最后一个混饭吃的人也被他赶走之后,镖局也不得不解散。 他这个曾经威风八面的总镖头,也就成了昨日黄花。 就在张天顺正站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感叹着自己时运不佳的时候,孙修平就找上了他。 他虽然没见过孙修平,但是却听说过,事实上临安城的江湖人不知道孙修平的人并不多。 孙修平是幽灵赌坊大当家马无双座下的八大天王之一。 幽灵赌坊是临安城最大的赌坊,马无双更是天下武林榜十大高手中,位列第九的绝世高手。 而且更怕的是,据说马无双是红楼的人。 “莫道江湖无人问,一入红楼天下知的红楼。” 所以当张天顺知道来找他的这个人就是孙修平的时候,这个曾经八面威风的总镖头吓得差点尿了裤子。 幸好孙修平不是来要他命,而只是来要钱的。 孙修平当然不是直接向他要钱,幽灵赌坊虽然是临安城的一霸,却也不至于明目张胆做抢劫这种事,他们自有敛财的好办法。 比如现在,孙修平就是带着一个叫着小石头的男孩来的,这个孩子看上去只有八九岁大,但其实已经十三岁了。 孙修平对张天顺说这个孩子天赋异禀,是个难得的天才,要送给他当儿子。 孙修平说送的时候,顺带用眼睛瞄了瞄张天顺腰间的钱袋子。 张天顺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还是不得不把身上的全部家底都送给了孙修平,而且脸上还笑成了一朵花。 孙修平满意的走了,张天顺却不满意了。 他看着那个用全部身家换来的又瘦又小的孩子,心里越想越气,对着这个叫小石头的孩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本章未完,请翻页) 。 让张天顺觉得奇怪的是,这个瘦弱的孩子无论怎么打,都不喊不叫也不哭,甚至连哼都不哼一声,反而用那双因为脸太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死死瞪着他。 这让张天顺更加生气了,下手的劲道也更大,而且还一边打一边骂道:“打死你这个扫把星,叫你还瞪我,叫你还瞪我。” 张天顺当然没有把这个小孩子打死,他只是晕了过去。 他不是不忍心,而是觉得把自己用全部身家换来的人打死了,自己很亏。 看着这个被自己打得晕倒这地的小孩子,张天顺陷入了深思。 这个像块石头一样的孩子现在成了他唯一的财产,只可惜这块石头不但换不来银子还得自己花银子养活。 一想到这里,张天顺又觉得不如把他打死算了。 就在张天顺心里正在纠结的时候,他却看见有个路人往小石头身边丢了一枚铜板。 原来是那人看到一身破破烂烂的小石头躺在地上,把他当成了乞丐。 张天顺的眼睛亮了,他突然想到了一个生财之道。这个孩子看来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能当乞丐。 这个孩子是他花钱买来的,当乞丐要来的钱当然也是他的。 但是张天顺发现这个孩子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但却怎么看也不像乞丐。 这个孩子好像天生就不是当乞丐的料。 “让我来帮你一把。” 张天顺想了一会说道,他突然用两只大手握住小石头瘦弱的左腿轻轻一扳。 “喀嚓”一声,小石头的左腿就被扳断了。 “啊”一声凄厉而又短促的声音嘎然而止,晕睡中的小石头被痛醒了过来。 两排整齐的牙齿紧紧的咬着发白的嘴唇,渗出丝丝血迹,强忍着泪水的眼睛死死盯着张天顺。 张天顺在看到那道目光的一瞬间,身子竟然没来由的颤了颤。 那道目光竟好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剑,让他心里一阵发冷。 张天顺怔了怔之后,不禁老脸一红,他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孩子会叫着小石头了,他像极了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就在张天顺准备再修理修理这个小孩子,来掩饰自己刚才那阵尴尬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声叹息。 “以欺负弱小而得意,为何天下尽多这般猪狗不如之辈。” 张天顺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看到一个身态颀长、眼睛清亮的年轻人。 年轻人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纪,皮肤白皙,五官端正,身穿一件天青色的华服。 “你在说我?”张天顺恶狠狠的瞪着那个年轻人问道。 年轻人却没有回答他,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而是迈着悠闲的步子,慢慢的向小石头走过去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张天顺楞住了,他在这一刻突然觉得很憋屈。 他也不知道今天到底是走了什么霉运,接二连三的倒霉事好像没完没了。 先是镖局解散,接着被孙修平敲诈,再遇到那块晦气的小石头,最后还要被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阿猫阿狗嘲讽。 张天顺在这一瞬突然暴怒了,心中那股怒火在这一刻被点燃,越燃越旺。 他现在急需发泄,而这个年轻人当然就是最好的对象。 于是,张天顺拔出了那把他赖以成名的五虎断魂刀。 在他的手接触到刀柄的那一刻,他整个人的气质突然就变了。 他此刻不再是那个在孙修平面前唯唯诺诺,那个只会欺负弱小的张天顺。 他又变成了那个曾经叱咤江湖、威振武林的总镖头。 年轻人还是没有看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大祸临头。 张天顺挥刀,一刀砍出,刀风卷起路边的落叶,卷起满天飞沙。 这是愤怒的一刀。 张天顺对自己这一刀很满意,他仿佛已经看到那个年轻人被自己这一刀劈成了两半,自己的霉运也会被年轻人的鲜血冲洗的干干净净。 他算定那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一定躲不开自己这一刀。 年轻人没有躲,他只是慢慢的伸出了两根手指。 轻轻一夹,那把杀气腾腾的五虎断魂刀就被夹住了。 张天顺想把刀拔出来,可是用尽了全身力气,那把刀却像在那两根手指间生了根一样,毫不动摇。 张天顺一张脸憋得通红,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 他想松手,却又不甘心,更不舍得,这把刀是他唯一的凭仗,陪他一起闯荡江湖十多年,他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抱着他。 就在这时,张天顺发现自己的刀好像被松开了。 就在他也跟着松了口气的时候,却看到那个年轻人在刀尖上轻轻一弹,他的那把五虎断魂刀就从中间断成了两截。 张天顺看着手上的半截断刀,心如死灰。 他整个人突然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全身的精气神好像在这一刻全部被抽空。 “我和你拼了。”张天顺突然像失去理智的泼皮无赖,双手握着那把断刀,疯了似的向着那个年轻人冲过去,哪里还有丝毫一流高手的风范。 “砰”的一声,张天顺庞大的身躯被一脚踹得飞了起来,然后再重重的掉在了地上。 张天顺摔在地上后就再也爬不起来,那一脚好像把他的全身骨头都踢碎了,每动一下就会痛彻心霏。 看着从手上掉落的那半截断刀,张天顺好像有种预感。 自己的霉运不但没有结束,反而才刚刚开始。 (本章完) 第二章 小石头 那个年轻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张天顺一眼,他走到小石头的身边,柔声说道:“我叫李乐,桃李的李,欢乐的乐。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石头看着这个满眼温柔的大哥哥,好像忘记了断腿带来的剧痛,也好像忘记了要回答什么,竟好似呆了。 “你的腿是不是很痛?”这个叫着李乐的年轻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小石头的断腿,一只手把他扶了起来,接着问道。 “这点痛不算什么。” 小石头终于回过神来,这个大哥哥的手好像有种奇异的魔力,他突然觉得刚才还钻心般痛疼的左腿已经没那么痛了,他小声的回答道:“我叫小石头。就是路边那种石头的小石头。” 李乐乐了,又问到:“你为什么叫小石头?” “因为他们说我像小石头?” “他们是谁?” 小石头想了想才说道:“老孙头吧,还有那些和我一起玩过的朋友。” 说道这里,小石头含着眼泪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淡淡的忧伤,好像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老孙头是谁,你那些朋友呢?”李乐继续问到,他好像对这个孩子很感兴趣。 “老孙头就是孙修平,我们背后都这样叫他。我那些朋友都被他卖掉了。” “你的家在哪里?没有父母吗。” “我没有家,也没有父母。” 李乐突然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张天顺问道:“这个人为什么要打断你的腿?” “我不知道。” “他打断了你的腿,那你想不想也把他的腿打断” 小石头的眼里闪过一丝狠戾,用力的点了点头。 “那你打算怎样打断他的腿?” 小石头想了想,看向那把从张天顺手里掉落的半截断刀,说道:“用那把刀。“ “你会有用刀?” “我不会用刀,连摸都没有摸过。” “你既然不会用刀,又怎么能砍断他的腿呢?” “凡事总会有第一次的。” “哈哈哈……”李乐又乐了,他愉快的说道:“有道理,没想到你这么小竟然就能明白这种道理。” “其实我不小了,我已经十三岁。”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小石头已经捡起了那半截断刀。 这是他第一次拿刀,但是他明亮的眼睛里却没有畏惧,也没有激动,只有平静,一种他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平静。 当张天顺看到小石头拿起那把断刀的时候,心里涌起一股悲凉。 那把曾经陪伴了他十多年的刀,那把他曾视为生命的刀,现在却要挥向自己。 手起,刀落。 在张天顺杀猪般的惨叫声中,他的左腿便和身体分开了家。 小石头在砍断了张天顺的左腿之后,他的神情依然是那么平静,情绪没有有丝毫波动 张天顺却不平静,他的惨叫声差点传遍了整个临安城。 “我认识孙修平,幽灵赌坊的孙修平。”张天顺突然歇斯底里的喊道:“前几天我们才一起喝过酒” 他当然没有和孙修平喝过酒,在孙修平面前他就是只蝼蚁。 但是他却只能喊出这个名字,因为在他所认识的人中,只有孙修平这样一个有份量的人物。 他害怕了,简直怕得要死。 他觉得在喊出孙修平这三个字之后,他的恐惧就会减少一点。 李乐看着已经扔掉了刀,浑身都是鲜血的小石头说道:“你怎么只砍断了他一条腿?这种人完全配得上两 (本章未完,请翻页) 条断腿的" 小石头不禁怔了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只砍断了张天顺的左腿,或者下意识里就觉得别人只扳断了他的左腿,他也只需要砍断别人一条腿就够了吧。 “可能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小石头这样说道。 李乐笑了,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个孩子了。 “你们别高兴得太早,我是红楼的人。” 已经被砍断了左腿,还躺在地上的张天顺突然声嘶力竭的喊到。 李乐终于看了他一眼,似乎红楼这两个字有种奇异的魔力,无论谁只要听到这两个字就会有不同的反应。 张天顺得意了,脸上突然露出疯狂的笑容,目光也突然变得炽热。 在他喊出红楼两个字后,他整个人就好像突然被渡了一层光,瞬间觉得自己有一种主宰天下的气势,就连那条刚被砍断的左腿所带来的痛苦都感觉不到了。 “我是红楼的人,我是红楼的人,红楼……………”张天顺疯狂的嘶吼声突然戛然而止。 鲜血从他的咽喉处泉水一样喷射而出,他嘴巴张得老大,脸上依然带着那种疯狂而满足的笑容,好像到死的那一刻,他终于成为了红楼的人一样。 “居然敢冒充红楼的人,胆子倒是不小。” 小石头抬头一看,竟然看到街道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一个手上有个铁钩的人。 鲜血正从他的那只铁钩上一滴一滴的落下,那些血当然是张天顺的。 小石头不禁怔了怔,这个人他居然认识,赫然正是幽灵赌坊的西门华。 西门华和孙修平一样,是马无双座下八大天王之一。 不一样的是孙修平负责敛财,西门华却负责杀人。 西门华的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这道刀疤从右边眉角贯穿至左边嘴角,把他整张脸一分为二。 因为顺着刀口上的肉都已干瘪收缩的原因,把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巴都扯的变了形了。 只要一开口说话,那道刀疤就会随着脸上的肉不停的蠕动,像一条正在爬动着的蜈蚣。 他的右手被齐腕砍断,是他自己砍的。 据说是因为有一次他和别人决战时,那个人笑他练了十二年的五毒穿心掌比女人的手还要软。 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右手砍掉,装了一个用精刚打造的铁钩子。 三年后,他就用这把钩子勾断了那个曾经嘲笑他的人的咽喉。 小石头当然认得这张脸,无论谁只要看过这张脸,都永远不会忘记。 西门华却没有看他,阴冷而又残忍的目光盯着李乐说道:“你敢在幽灵赌坊的地盘上杀人,胆子也很不小。” “人好像是你杀的。”李乐平静的说道,他好像早就发现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完全不觉得奇怪。 西门华看了看右手上还在滴着血的铁钩子,阴森森的说道:“但是他却因你而死。” 李乐突然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你并不在乎人是谁杀的,你只是想给自己杀人找个借口而已,就像刚才杀张天顺一样。” 西门华笑了,笑得毛骨悚然。 一边笑一边说道:“看来你是个聪明人,我向来喜欢聪明人,如果你能留下点什么让我满意的东西,说不定我会让你活着离开。” “留下点什么才能让你满意?” “比如一条腿?“ “你想砍断我的腿?” “我当然不想砍断你的腿,也不想砍断任何人的腿,我只想砍断别人的脖子。”西门华眼睛盯着李乐的脖子。 事实上,从他出现的那一刻,他的目光就一直盯着李乐的脖 (本章未完,请翻页) 子,从末移开过。 “所以你是想我自己砍断自己的腿?”李乐眨了眨眼睛说道。 “看来你果然是个聪明人,我向来喜欢聪明人,所以才给了你这次机会。” 李乐又叹了口气,说道:“只可惜你这次却看错了,我不但不聪明,简直还蠢的要死。” “蠢的要死的意思就是你愿意选择死?” “也许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有时候腿比命还重要。” “既然你想死,我当然得成全你。” 西门华这句话还没有说完,手里铁钩已经闪电般的向李乐的咽喉钩了过去。 铁钩带着着还未干透的血迹,在阳光下闪烁着催魂夺命的光芒。 西门华那双眼睛里的残忍更浓了,好像杀人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又好像他活着仅仅只是为了杀人。 然而就在此时,他看到了一抹刀光。 一抹淡淡的刀光。 这抹刀光并没有那么明亮,也没有那么绚烂。 刀光好像来自天外般的悠远,佛仿是被春风吹过来的。 甚至比春风更加轻柔,比春风更加温和。 却偏偏在刀光亮起的一瞬间,世间万物好像都不见了,天上地下,只剩下那一抹淡淡的刀光。 西门华感觉咽喉处好像被春风拂过,又像是被少女温柔的指尖抚摸了下。 然后他就倒了下去,他倒得很慢很慢,好像还在留恋着那指尖的温柔。 小石头看着突然倒在地上的西门华,不禁又怔住了。 他好像有点不相信,面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大哥哥武功竟然会如此历害。 他虽然完全不知道那抹刀光来自哪里,甚至都没看见这个大哥哥动一下指头。 但是他却相信,西门华一定是这个大哥哥杀的。 小石头的眼睛亮了,目光里充满了尊敬与崇拜。 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居然能认识这么历害又这么好的大哥哥。 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之前所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值得的。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也和他一样受苦的小姑娘,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能和自己一样幸运,遇到能保护她的人呢? 想到那个小姑娘,小石头的眼睛又暗淡了下来,不禁发起了呆。 “你怎么了?”李乐轻轻的揉了一下他的头问道。 “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小石头回过神来说道。 “就是和你一起玩过的朋友吗?” “嗯”小石头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他叫林小曼,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被老孙头不知道卖给谁了。” 小石头想了想又小声说道:“大哥哥,你能把她找回来吗?” “既然这个小姑娘这么可爱,当然得把她找回来,可爱的小姑娘毕竟不是很多。“李乐愉快的说道。 小石头的眼睛又亮了,他好像觉得,只要这个大哥哥答应了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得到。 “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药王谷。” “去那里做什么?“ “去药王谷当然是找方神医,你不想让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回来看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是个瘸子了吧?” “我的腿还有得治?” “天底下就没有方神医治不好的腿。” 小石头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他笑得很开心很开心。 这是他十三年来笑得最开心的一次。 (本章完) 第三章 药王谷 李乐和小石头到药王谷的时候,已经是离开临安城的第五天了。 他们是坐马车来的,一路走走停停。 药王谷里却看不到药材,也闻不到药味,而是一望无际的花海和扑面而来的花香。 如果不是看到在一簇紫丁香里,突出来的一块巨大石碑上面刻着药王谷三个大字,他们还以为来错了地方。 这里的鲜花却与别处的不同,不但又多又密,而且都很高大,比人都高。 小石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花,更没见过长得这么高的花。 遍地鲜花的山谷入口处,有三条蜿蜒的小路。 李乐看着这三条小路,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眉头微微皱起,清亮的眼睛里透出一股深邃,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李乐才选了靠右边的那条小路。 在踏上那条小路之前,他让小石头爬到了他的背上。 本来小石头是不愿意让他背的,他固执的说自己一只脚也能走路,还说他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怎么还好意思让别人背着。 可是看到李乐的表情和神色,他知道,这个花香扑鼻的地方,一定不会像看上去这么简单。 李乐的背虽然并不是很强壮,但是小石头爬在上面,却感觉到从末有过的温暖与安心。 看着背着自己的大哥哥在花间小路上时而左跃右跳,时而缓缓而行,小石头心里更是说不出的踏实。 这是条很长的小路,长得好像没有尽头一样。 就在小石头刚想问问背他的大哥哥累不累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个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 小石头觉得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这个女人在对着他笑,她春笋般的指尖上拈着一朵鲜花,脸上的笑容却比花还要迷人。 那么温柔,又那么甜蜜。 就在小石头已经看呆了的时候,那个女人却突然间不见了,出现得突然,消失得也突然。 小石头揉了揉眼睛,只觉得刚才是出现了幻觉。 背他的大哥哥却好像完全没有看见一样,还是认真的在小路上前行。 “大哥哥,你没看到刚才那个女人吗?”小石头问道 “那么美丽的女人,瞎子都能看见。” “瞎子也能看见东西吗?” “瞎子能看见的,有时候比没瞎的人还要多。” “我们以前一起玩的朋友中,也有一个瞎子,可是他什么都看不见。” “可能他还小吧。” “你认识刚才那个女人吗?” “我倒是想认识她,只可惜他却不想认识我。” “你怎么知道她不想认识你,你武功又好人又好看。” “她想认识我的话,就不会走得那么快了。” “好像也有道理。” “大哥哥,你也是第一次来药王谷吗?”小石头顿了顿又说道,他觉得陪大哥哥说着话,大哥哥就不会那么累了。 “这么美丽的地方,我也想经常来,只可惜这里却不是能随便来的地方,所以我和你一样,也 (本章未完,请翻页) 是第一次来。” “那你怎么知道选这条路才是对的?” “可能是因为运气吧,我的运气向来都很好。” 李乐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小石头就看到了一间小屋。 小屋倚山而建,四周都是美艳的鲜花和浓郁的树木。 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一片清凉,真如世外桃源一般。 他们终于走完了这条小路。 小屋的门是开着的,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就看见屋里坐着一个满脸病容的人。 这个人单薄的身上裹着一件又长又大的纯白貂裘,两块病态的嫣红在他清瘦而又苍白的脸上若隐若现,嘴唇却没有一丝血色。 他初看的时候很年轻,年轻得像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 再看的时候却又觉得他年纪很大,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 这个人竟然让人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 他在下棋,一个人下棋。 眉头轻皱着,看起来好像正在苦苦思索着棋局,又好像是在强忍着某种痛苦,完全没有发现已经有两个人来了。 小石头已经从李乐的背上下来了,他刚想抬脚走进小屋,却被李乐轻轻的拉住。 他们就这样静静在门外等着。 这一等就是一个时辰。 日头已快要落下,几片白云飘荡在山谷间,黄昏已近。 鸟儿好像已经倦了,山谷里一片宁静。 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打破了这种静谧。 咳嗽声正是来自小屋里那个文弱的病人。 他咳的很厉害,右手拿着一块雪白的丝巾放在惨白的嘴唇前,瘦弱的腰身因为剧烈的咳嗽弯成了一张弓。 他好像一开始咳嗽就停不下来。 过了近半柱香的时间,就在小石头正在担心这个人会不会把肺都咳出来的时候,咳嗽声终于停了下来。 “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吧。” 小屋里的人说道。大概是因为咳的累了,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疲惫。 走进小屋后,李乐对着那个文弱的病人说道:“本不敢前来打扰前辈,但晚辈却在无意中遇到了这个孩子,所以就跑了这一趟,还望前辈莫怪。”李乐的声音充满了尊重和敬仰。 文弱病人看了看小石头,本来有些虚弱和黯淡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了起来。 然后他又看向李乐,说道:“你到是有心了,想不到我方若尘这副破烂皮囊居然还有人惦记着。” 小石头终于知道,这个看起来病得好像随时都会死去的人,就是名动天下的方神医,方若尘。 李乐和小石头分别在茶几两侧坐下来的时候,茶几上的棋盘已经被收起,现在却摆着酒和酒杯。 小石头因为断腿的原因,往下坐的时候显得有点艰难,好在他是孩童的身子,总算勉强的坐直了。 方若尘没有看小石头的断腿,而是看着李乐说道:“既然能走到我这来,治病的事也就不急了,先陪我喝几杯酒吧,我这已经很久没人来过了。” 或许是因为他这一次说了太多的话,当他说完之后,又开始剧烈的咳嗽。 还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好这次咳嗽的时间很短暂,他咳完之后,给李乐倒了满满的一杯酒。 他没有给小石头倒酒,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断腿,而是因为他还是个孩子。 “这是百花酒,是我用一百种不同鲜花的花蕊亲手酿成的,绝对不会让你失望。”方若尘说道。 “果然是好酒,能喝到方神医亲手酿的酒,晚辈当真是口福不浅”李乐一口喝完杯子里面酒,愉快的说道。 “哈哈哈……”方若尘笑了,精神好像突然好了很多,声音里也没了刚才的疲惫。 “喝酒又怎么能少得了下酒菜呢。”说完他突然拍了拍手。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走进了小屋。 白衣女子手里托着一个食盘,食盘里摆着半只风鸡,两只乳鸽和一大盘牛肉。 小石头不禁怔了怔,这个走进来的女子正是他们刚才遇到过的。 “她叫苏七七,是个可怜人。我在一次采药的时候无意中救了她,那时候她只才七岁,连名字都没有,只知道自己姓苏,我就给她取了个这个名字。”方若尘看着苏七七说道。 苏七七却没有看他们,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人,又好像这两个人完全不存在。 她轻轻的放下食盘,再拿起酒壶把桌子上的酒杯倒满后,就站在了方若尘的后面。 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优雅的气质,让人如沐春风。 美酒美人美丽的地方,李乐已经不记得喝了多少酒了。 他只知道自己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好的酒,也已经很久没有喝这么多的酒,他好像有些醉了。 方若尘也醉了,但是他却没有再咳嗽。 事实上,从他喝了第一杯酒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咳过,一声都没有。 雪白的嘴唇也有了一丝血色,眉目完全舒展开来,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再没有半点病态。 “难得大家今天这么开心,小女子就为大家跳一支舞,聊以助兴吧。” 站在方若尘后面的苏七七突然说道。 然后她缓缓走到小屋一处宽阔的地方,纤足轻移,细如杨柳般的腰肢便轻盈的扭动起来。 虽然没有乐器的衬托,但却丝毫不影响她舞姿的节奏。 只见她双臂交错,一双玉手如穿梭在花丛中的蝴蝶,又如跳跃在山林间的精灵,每一个动作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李乐本来已经朦胧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了,他又喝了一杯酒之后,竟然开始用手击桌而歌:“公子王孙坐树下,清歌妙舞落在前。光禄池台文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东在谁边?……” 苏七七好似受到歌声的影响,腰肢轻舒中,娇躯随之旋转,愈转愈快。 一双玉手好似化着了一条银龙,围绕着她上下翻飞,左右盘绕。 纤足轻点,带动着白衣飘飘,就好似欲乘风而去的仙子。 “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但着古来歌舞池,惟有黄昏……” 就在李乐正看得痛快,唱得尽兴的时候,白衣女人手中却突然多了一把短剑。短剑一出现,便闪电般的刺向了李乐的眉心。 原本翩翩起舞的仙子,一瞬间便化着了追魂夺命的恶魔。 (本章完) 第四章 花陌扬 “唉。” 苏七七先听到一声叹息,然后才发现自己的短剑竟然被两根手指夹住了。 “卿本佳人,何故杀人?”李乐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短剑,看着面前那张美丽的面孔,略带戏谑的说道。 “我要杀你,你好像一点都不生气?”苏七七眨了眨眼睛问道。 “你的剑被我夹住了,难道也一点都不害怕?” “所以你知道我要杀你?” “我又不认识你,怎么会知道你要杀我。” “其实我早该知道杀不了你的,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杀不了你。” “你的剑只适合用来跳舞,不适合用来杀人。”李乐说完,就松开了手指。 他的眼睛似乎又变得朦胧起来。 一阵醉意袭来,他简直快要睡过去了。 方若尘就已经睡过去了。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的,他就那样爬在茶几上,睡得又香又甜。 “你一点都不好奇我为什么要杀你?” “有时候好奇并不是一个好习惯。” “的确不是一个好习惯。”苏七七叹了口气,显得有点意兴阑珊, 她收起了手上的短剑,说道:“就是因为好奇,我才刺出了刚才那一剑。如果不是你手下留情,我现在只怕已经是个死了。” “哦?你为什么会对我好奇?” “能一刀杀了西门华的人,又怎么能不让人好奇。” “能杀西门华的人很多。” “能杀西门华的人固然很多,但同时又能让花陌扬当做朋友的人却很少,好像就只有你一个。” 李乐听到花陌扬这个名字时候,身子不由自主的怔了怔,睛睛忽然就明亮起来。 明亮而又温暖。 花陌扬是个名人。一个非常有名的江湖人。 但他的出名却不是因为武功。 甚至有很多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根本不会武功。 他身上从来不带任何武器,在被别人欺负了的时候,甚至连江湖人惯用的狠话都不会说一句。 但他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也不管是谁。 只要看到他,就能一眼就看出来,他一定是个江湖人。 当然仅凭这一点,也不足以让他出名。 他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很会赚钱,也很会花钱。 会赚钱的人有很多,会花钱的人更多。 但是像他那样赚钱又像他那样花钱的人,天底下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花陌扬很会赚钱,也肯赚钱。 他赚钱的方法并不特别,事实上有些还非常简单,简单到只要是有点力气就可以做。 比如在码头当苦力。 也许有人会嫌弃在码头当苦力又苦又累,赚得又少。 花陌扬却不嫌弃。 不但不嫌弃,简直还开心的要死。 只要是能赚到钱事,都能让他开心。 他当然不仅仅只靠挑当苦力赚钱。 一个只会当苦力的人,绝对不会像他这么有名。 事实上,花陌扬什么都会。 这天底下如果硬要找一件他不会的事情,可能也只有生孩子了。 他就曾经在一次喝醉之后对李乐说,下辈子他要做一个女人,这样就再没有他不会做的事情了。 花陌扬不但什么都会做,而且都 (本章未完,请翻页) 做得非常好。 他会刺绣,他的刺绣比临安城最大的绣楼做得还要好。 他会做菜,做出来的菜也绝不比任何一个皇宫里的御厨差。 花陌扬做过镖师,做过护院,做过戏子,做过厨师,只要能赚到钱的,他都做过。 但他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 花陌扬是正直的人,正直而又善良。 他曾经把自己当了三个月跑堂赚的钱,一个子不剩的送给了一个刚失去独子的老人,自已却饿了三天。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去做坏事。 按道理,像这样一个会赚钱,又肯赚钱的人,应该早就成了家产万贯的大富翁了。 可是花陌扬不但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比大多数人都要穷。 穷得经常三天吃不起饭。 让他变穷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太会花钱。 一般人花钱,都是花在吃喝玩乐上面。 花陌扬花钱,却只花在一个地方,那就赌坊。 他每次只要赚到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赌。 喜欢赌的人通常都明白一个道理,无论一个人的运气有多差,只要赌得久了,也总会赢上一两次。 但是花陌扬不一样,花陌扬从来没有赢过。 一次都没有。 他每次赌钱,赢的时候眉飞色舞,浑然忘我。 赢得越多,精神越亢奋,压得也越大,直到把最后一个铜板都输光为止。 从来没有例外。 有一次他连赌五天五夜,赢得最多的时候,那家赌坊的大东家把他的四个姨太太都压上了。 但是最后离开的时候,他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带走。 像这样一个人,想不出名都难。 “看来和太有名的人做朋友,也不是一件好事。“李乐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却带着愉快的笑容。 “好像的确不是什么好事,幸好我的朋友没一个有名的,我的朋友本来就不多。”苏七七说道。”越有名的人,麻烦就越多,最近花陌扬好像又遇到麻烦了。“ “像他那样的人,很少没有麻烦的时候。他好像很喜欢麻烦,他总觉得遇到麻烦,再把麻烦解决是件很享受的事。” “但是他这次惹的麻烦可能没那么容易解决。” “哦?” “他这次是在镜水山庄所属的一家赌坊惹的麻烦。“ “一个好赌的人在赌坊遇到麻烦,就像喝水偶尔会被呛到一样自然,这好像没有什么奇怪的。” “本来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是一个人大活人却突然不见了,就会很奇怪。” “你是说花陌扬失踪了?” “至从他走进入那家赌坊之后,已经四天没有人见过他了。” “或许他只是喝醉了,又或者是躲到哪个女孩子的床上去睡觉了。毕竟他这个人不仅仅只喜欢赌,也喜欢酒和女人,刚好这些赌坊里都有。” “据说他失踪的那天,有人看到慕容轻语露面了。” 李乐在听到慕容轻语四个字后,神情突然变得有趣起来。 “能让镜水山庄的大东家出面,花陌扬的面子果然不小。”李乐说道:“慕容轻语在天下武林榜十大高手中排名第七,手中那把名动天下的胭脂剑,不但锋利无比,而且美艳无双,据说她的人比她的剑更美。花陌扬喜欢她,是有道理的。” “花陌扬喜欢慕容轻语,临安城的江湖人基本都知道。可是慕容轻语又怎会喜欢一个逢赌必输的赌鬼呢?难道你一点都不担心?” “我只担心慕容轻语。我担心她把手上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剑和她自己都输给了花陌扬。” “你还是小看了慕容轻语。” “我从来不小看任何人,更不会小看天下第七的慕容轻语,我只是对花陌扬有信心,仅此而已。” “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说你小看了慕容轻语,是因为可能忘记了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慕容轻语是红楼的人!” 苏七七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施施然的走出了小屋,头也不回。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她就这样样走入了黑夜,然后消失在黑夜。 或许,她本来就属于黑夜。 李乐的脸色突然变了,酒意全无。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他五天前在北城幽灵赌坊的地盘杀了马无双的手下西门华。 马无双是红楼的人,慕容轻语也是红楼的人。 所以他杀了马无双手下八大天王之一下的西门华,慕容轻语会不会也要杀他最好的朋友报仇? 花陌扬虽然喜欢慕容轻语,但是慕容轻语并不一定会喜欢他。 加上慕容轻语是红楼的人,那么她就很有可能对花陌扬出手。 李乐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浑身发冷,全身酒意消失的干干净净。 李乐之前总是笑话花陌扬喜欢自已给自己找麻烦,但这次的麻烦却是他给花陌扬惹出来的,而且个天大的麻烦。 李乐现在只希望花陌扬千万不要死,只要不死,他就有把握把他的麻烦解决掉。 无论什么麻烦。 “我现在要马上回临安城找一个人,等找到他之后,再去帮你找林小曼。”李乐摸着小石头的头说道:“我这一去可能会很长时间,但是我一定还会回来看你。你就在这里,方前辈会治好你的伤,伤好了以后,你可以拜方前辈为师,至于他收不收你,就看缘分了。”说着,李乐侧头看了看睡得正香的方若尘。 “我不要拜他为师。”小石头想都没想冲口而出,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不该这么大声。 然后又些不好意思的小声说道:“我不想学医,我只想学武功。” 李乐突然笑了,就算现在心系花陌扬,但是看到小石头这个样子,他还是忍不住笑了。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个孩子了。 “我当然知道你要学武功,你天生就适合学武功。如果仅仅是为了治你的腿,我也不会花这么多精力带你来这里了。”李乐耐心的说道:“方神医不但能治好你的腿,还会教你武功,很好的武功。” 小石头侧头看了看这个爬在桌子上睡觉的病人,怎么也不相信他能教会自己武功。 可是他虽然不相信这个病人,但却相信李乐。 于是他不说话了。 李乐站了起来,最后揉了揉小石头小小的脑袋。 然后一步就走出了小屋,再一步就消失在茫茫黑夜。 小石头也走到门口,看着李乐消失的地方,心里充满了失落和伤感。 从他认识这个大哥哥以来的这几天,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大哥哥的保护和依靠。 现在大哥哥突然走了,他的心里突然变得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当他想起大哥哥说还会来看他的时候,心里又马上温暖起来。 大哥哥说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大哥哥还说过要帮他找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所以大哥哥回来的那一天,将是他这辈子最最快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小石头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竟不知不觉的靠着小门睡着了。 (本章完) 第五章 神医方若尘 第五章神医方若尘 小石头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自己竟然趴在门槛上。 方若尘已经不在小屋,不知道去了哪里。 茶几上放着几个馒头,一碗白粥和一碟咸菜。 小石头吃完后就一瘸一拐的向门外走去,他还要找方若尘帮他治腿,教他武功。 可是他却找不到人了,一个人都找不到。 于是他就坐在小门前不远处一块平整的青石上等,等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终于等到方若尘回来。 方若尘看到小石头,也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你真的能治好我的腿吗?”小石头歪过头,看着这个连自己都治不好的人问道。 “你的腿伤的并不重。”方若尘平静的回答到。 “断了还不算重?” “腿断了还有筋连着,就算筋断了,也还有皮连着,只要你的腿还在,就不算严重。” “如果被刀砍断了呢?”小石头突然想到了张天顺,于是脱口而出的问道。 “只要腿还在,就算断了也能接回去。”方若尘耐心回答道。 “如果张天顺来的话,你也会帮他治吗?”想到张天顺,小石头似乎又想到了曾经受苦难的日子,神情不由黯淡下来。 “这里不是一般人能进得来的,我当然也不会随便什么人都会治。”方若尘说道:“你也看见了,我身体本来就不好,给人治病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那为什么大哥哥就能进来”小石头问道。 “因为你的大哥哥不是一般人。” “他的确不是一般人。”听到方若尘夸李乐,小石头开心了。 他突然觉得这个神医终于有了神医的样子。 就在小石头心情正好的时候,方若尘又开始咳嗽了。 小石头看着他握在唇边那晶莹的手指,就好像随时会因为剧烈的咳嗽而会折断一样。 方若尘这次咳得时间比较长,咳完之后,脸上的红晕显得更深更艳,嘴唇却变得更白。 “我现在身体越来越差了,多说几句话就好像成了一种奢侈。” 咳完之后,方若尘有些疲惫的说道。 “你不是神医吗?怎么治不好自己”小石头终于问出了这个快要把他憋出病来的问题。 方若尘却没有回答他,而是微微抬头看着远方几片飘浮的白云。又好像是咳得累了,好像是在追忆着什么。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方若尘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 “三十八年前,有个怀孕七个月的妇人被砍了头,因为他们家被判了诛连九族。 行刑的人走了之后,尸体摆满了整个刑场,有个叫刘伯田的收尸官把那个孕妇的尸体偷偷带回了家。 刘伯田年级很大了,他干这行已经干了三十多年。 他把孕妇的尸体带回 (本章未完,请翻页) 家后,用刀破开了孕妇的肚子,然后把里面的胎儿取了出来。 胎儿闭着眼,不哭不闹。 刘伯田以为胎儿已经死了,正打算把他和妇人的尸体一起收走的时候,胎儿却睁开了眼睛。 从此以后,刘伯田的家里就多了一个小孩。 他不敢把小孩带出家门,只能用米汤和面糊喂养。 孩子吃的很少,长的很慢,而且经常会连续两三天不吃不喝。 每次都在刘伯田以为他将要死掉的时候,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孩子从来不哭不闹。 有一次刘伯田有一趟很远的差事,外出了两天,回来看到孩子的时候,他依然没哭没闹。 四岁的时候,孩子学会了说话。 五岁的时候,孩子学会了走路。 因为孩子三天两头不吃饭,刘伯田知道,这个孩子有病,有大病。 所以在有了这个孩子后,他就经常买一些关于医药方面的书籍看。 经常按上面的药方抓一些药熬给小孩喝,也会顺带教他一些医书上面的字。 孩子过目不忘,一教就会,无论多难的字都一样。 孩子六岁那年,刘伯田收集了六年的医书都被他看完了。 不但倒背如流,还学会了给自己配药方。 九岁那年,刘伯田带回了一本关于武功的书籍,孩子也看,也学,也练。 就这样,在这个孩子从一路病痛中长成少年的时候,刘伯田已经花光全部积蓄,也带回来了三十九本关于武功的书籍。 少年十三岁那年,刘伯田病死了,死的时候六十二岁。 临死前刘伯田给了少年一封信,信里写的是关于他的身世和仇家的事。 少年把这个养育了他十三年的人埋葬在房屋的正面。 这也是他十三年来去得最远的地方。 刘伯田从来没有带他出过门,只是会偶尔让他出来晒晒太阳。 他这十三年就一直在屋子里看书学习练武。 少年在刘伯田坟前住了一年,他在坟前吃饭在坟前练武,晚上睡觉也趴在坟头。 一年后,少年一人一剑找到了仇家门口。 那年,少年十四岁。 然而仇家强大少年又未经世事。 他不但复仇没成功,还受了很重的伤,差一点没有逃出来。 少年却没有放弃,他用一个月时间自己治好伤后,再次站在了仇家门口。 就这样,他用了三年时间。 也不管仇人像猫戏耗子般戏耍他,他只管一次又一次的站在仇家门口。 在第二十七次找上仇家的时候,他把手里的剑刺进了仇人的咽喉。 而他自己,也因为这三年不间断的受伤,让原本就柔弱的身子更加残破不堪。 (本章未完,请翻页) 特别是有一次胸膛中了对方的暗器,胸骨全部折断,肺都烂了。 他逃出去后治了三个月,伤还没完全好,又开始了下一次的复仇。 大仇得报,少年也已病入膏肓。 他的肺已经完全烂了,每次呼吸都会有碎肉从嘴里吐出。 脾胃都穿了好几个大洞,肝脏更是因为长期服药已经失去了功能。 他的生命就像风中摇曳的烛火,随时都可能熄灭。 但他还是活了下来,虽然活着比死还要痛苦。 他这一生,从没享受过一天健康的生活。 仿佛老天让他活着,就是为了来承受这人间的苦难。 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着方若尘。 因为他知道,自己就像尘埃般卑微、尘埃般渺小,又像尘埃般飘忽不定。” 方若尘一口气讲完了这个故事,中间连一声咳嗽都没有。 小石头听完之后,不禁呆住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有这样的人。 和这个人比起来,自己所受的苦难非但算不上苦难,简直比蜜还甜。 小石头终于明白了,李乐为何对这个人如此尊敬。 这样一个人,值得任何人尊敬。 小石头看着方若尘,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有兴奋、有激动、有同情、有尊敬。 “你的病这么多年了还没治好吗?”小石头小心翼翼的问道。 “也许已经治不好了,反正我已习惯这样,好不好也无所谓了。”方若尘有些落寞的说道。 “那你的医术和武功都是自己学会的,没有师傅吗?”小石头问道。 “我曾经也想有个师傅能教我武功,现在却不想了,现在却突然想教别人武功。”方若尘说这句话的时候,转过头来看着小石头,眼睛里充满了温暖。 “你真的愿意教我武功吗?” “只要你愿意学,我就愿意教。” “我想学剑。” “我刚好会一点点剑法。” “可是我听说学剑要从小就开始学,我已经十三岁,会不会太晚了?” “只要你肯吃苦,就不算晚。“ “怎样才算吃苦?“ “比如每天拔剑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再刺出九千九百九十九次。” “九千九百九十九次是多少次?”小石头的头大了,目光变得迷茫起来。 “看来你不光需要学剑法,还需要学算术。” 方若尘笑了。 阳光洒在他苍白的脸上,泛起点点光晕。 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曾经一人一剑,行走江湖的少年时刻。 那么孤独。 又那么倔强。 (本章完) 第六章 赌约 李乐赶到临安城的时候,午时已过。 就在他已经看到镜水山庄在南城的轮廓之时,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人迎面拦住了他。 “在下卫天龙,已在此恭候少侠多时。”掌柜模样的人,脸上带着生意人那种热情的笑容,谦和的说道。 李乐不禁一怔,清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锐利,他盯着这个温和的中年人一字一句的问道:“青云会的卫天龙?” “正是区区在下。”卫天龙脸上的笑容更盛了,声音也更热情。 李乐不说话了,他突然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 卫天龙的出现,让他觉得这件事情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严重。 卫天龙是在天下武林榜上排名第八的高手,他自创的天龙掌法被称为武林一绝。 据说他的一双手掌比精铁还要坚硬,比游鱼还要灵巧。 他可以一掌打死一头大象,也可以一掌切下一块薄如蝉翼的豆腐。 卫天龙不但是天下第八,也是青云会第一分堂的堂主,是除了总堂主之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 青云会是在江湖上能和红楼并肩的存在,甚至有人觉得青云会比红楼还要可怕。 因为红楼看不见摸不着,而青云会的总堂却就在临安城,和皇宫仅数里之隔。也是临安城仅次于皇宫的建筑。 青云会有九个分堂,每个分堂都是雄霸一方的存在,“九分天下青云会,梦断魂消万骨骷”,说的就是青云会的霸气与强大。 这么一个跺跺脚整个临安城都得抖三抖的人,突然低眉顺眼的出现在自己面前,李乐不得不重新思考一下这件事情。 “花大侠正在敝处喝茶,他知道少侠这几天会到临安城,所以就让我在这里候着。” “花陌扬在你手上?”李乐发现这件事越来越奇怪了,他看着一脸热情的卫天龙问道。 “少侠可能有些误会,花大侠只是和在下一见如故,仅仅是在敝处做客而已。”卫天龙马上说道:“少侠如果不信,请跟我移步敝处,自然就能见到花大侠了。” 于是,李乐就跟着卫天龙来到了威震江湖的青云会第一分堂。 李乐看到花陌扬的时候,花陌扬果然在喝茶。 “怎么现在才来,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喝了好几天的茶了?” 这是花陌扬见到李乐说的第一句话。 语气里充满了抱怨和不满,像极了一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媳妇。 李乐笑了。 笑得很开心,笑得很愉快。 之前的阴霾一扫而空,再也不去想那些什么阴谋诡计的事。 只要看到花陌扬还活蹦乱跳,其它一切也都不足为道了。 “他们不给你酒喝?”李乐问道,声音充满了愉快。 “咳咳,那倒没有,只是我这几天刚好喜欢喝茶而已。”花陌扬有些尴尬的说道,然后拿起面前的茶杯猛的喝了一口,一双 (本章未完,请翻页) 浓眉却皱成了一团,哪有半点享受的样子。 “哈哈哈……”李乐笑得更愉快了,他看着花陌扬说道:“想必你又在和别人打赌了吧。” “知道我在打赌,怎么不早点来?”花陌扬眼睛一瞪,理直气壮的说道。 花陌扬有个习惯。 每次赌博的时候绝不喝酒,无论大赌还是小赌都不喝。 他认为赌博是神圣的,做这么圣神的事情当然得全力以赴,而喝酒总会让人分心。 虽然他从来没有赢过,但这个习惯却从来没有改变。 “所以你这次又在和谁赌?”李乐问道。 花陌扬没有说话,而是指了指还站在李乐身边的卫天龙。 “我只好奇一件事情,你明明是在南城的赌坊不见的,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和卫堂主打赌了?”李乐继续问道。 “我到这里本来不是为了和他打赌的,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那你本来打算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本来是到这里来偷肚兜的。”花陌扬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丝毫也没觉得难为情,甚至还一脸神圣。 “偷肚兜?偷谁的肚兜?” “秋纤纤。“ 李乐忽然觉得这件事变得有趣起来,他问道:“就算你要偷秋纤纤的肚兜,也应该去望月轩,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因为秋纤纤昨天晚上刚好就在这里。” “你什么时候有了这种爱好?” “我当然没有这种爱好,我只是爱好赌而已。” “哦?” “那天晚上在南城的赌坊把银子输完,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有人个要和我打赌。他说他能马上把慕容轻语喊来,并且还敢亲她一口。我当然不信,就他那个贼眉鼠眼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认识镜水山庄庄主的样子。” “于是你就和他赌了?” “我当然要和他赌,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慕容轻语。虽然她根本不认识我,但并不妨碍我维护她的形象。” “可是你银子都输光了,还拿什么赌?“ “那个人就是因为知道我已经没银子了,所以才和我赌,他用一百两银子赌秋纤纤的肚兜。” “然后你输了?” “不但输了,而且还输得很惨。原来那个人真的认识慕容轻语,我亲眼看到那个人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然后你就不得不跑到这里来偷秋纤纤的肚兜?” “我向来是个愿赌服输的人。” “所以你偷的肚兜呢?” “我还没见着秋纤纤,就见到卫堂主了。他说肚兜的事包在他身上,还问我愿不愿意再和他赌一次。” “你答应了?” “我当然答应了,打赌这么有趣的事我怎么能不答应。“ “赌的是什么?” (本章未完,请翻页) “卫堂主故意放出我在镜水山庄失踪的消息。然后赌你会不会来这里找我。”花陌说道 “哦?”李乐突然觉得这件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他赌你不会,我当然赌的是你会。” “赌注是什么?” “赌注是十万两银子,“花阳扬豪迈的声音突然激动起来,人也变得神彩飞扬,粗犷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我当然没有这么多银子,我连一俩都没有,我的银子已经在南城的赌坊输光了,” “既然没有银子,你又拿什么当赌注?” “用我的命。” “你的命才值十万两银子?而且我记得你好像说过,永远不会用自己的命当赌注。” “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我知道一定会赢。我对自己有信心,绝对的信心。” “你是对我有信心吧。“李乐不禁叹了口气,说道:”你知道只要我不死,爬也会爬到这里来。如果我死了,你也不在乎你的命了。“ “哈哈哈……”花陌扬放声大笑,爽朗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大厅。 他愉快的说道:“果然还是你最了解我。” “我总算没有死,所以你也不用再喝茶了。”李乐好像被他的笑声所感染,心情也变得更加愉快了,他看着花陌扬说道:“我们这就去喝酒,去望月轩喝最好的酒。” 花陌扬却没有要去喝酒的意思,他伸手摸了摸头,脸上的表情突然又变得尴尬起来。 “难道卫堂主还没有付你赌注?”李乐眨了眨眼睛问道。 花陌扬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银票,往桌子上一扔,说道:“你刚到临安城的时候,他们就付了。” “你有了这么多银子还不舍得走,难道是因为还没偷到秋纤纤的肚兜?“ “现在已经不是肚兜的事情了,是因为我和卫堂主又打了一个赌。“ “哦?这次又赌的是什么?” “赌的是你能不能赢得了马无双。你可能还不知道,至从你一刀杀了西门华之后,马无双就放出消息要和你决战。” “我没有兴趣和他决战,也没有兴趣和任何人决战,我只想找个人陪我喝几杯酒。”李乐看着花陌扬说道。 “一百万两,如果你赢了,我就能赢卫堂主一百万两。” “如果我输了呢?” “如果你输了,我只需要把这十万两还给他。” “不用加上你的命?” “当然不用,我的命可不止值一百万两,一千万两也不止。况且,我从来不会拿命和别人赌的。” 他好像已经忘了刚才还用命去赌十万两银子的事。 李乐不说话了,忽然很认真的看着花陌扬,神情间变得有些复杂。 花陌扬悠然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皱着眉头喝了一口之后,迎着李乐的目光说道:“你知道的,我向来对自己很有信心。” (本章完) 第七章 镜水山庄 “听说了吗,三月初九午时,马无双要在望月轩和人决战。” “幽灵赌坊的马无双?” “江湖上除了那个马无双还有哪个马无双。” “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和天下第九决战” “据说是个年轻人。” “马无双怎么忽然要和一个年轻人决战?” “好像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杀了马无双的手下。” “这个我知道。被杀的是幽灵赌坊的八大天王之一西门华,据说那个人只用了一刀。”又有一个人说道。 “一刀杀了西门华?看来这个人的来头不小,难怪敢和马无双决战。” “可不是吗,有人亲眼看到那个人曾和青云会的大堂主卫天龙走在一起。” 热闹的茶馆里,一堆人热情高涨的聊着天。 马无双要和一个神秘的年轻人决战这件事,无疑是整个临安城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茶馆、酒肆、饭庄甚至街道路边都有人在讨论这件事。 更有好几家赌坊开出了一比九的赔率,据说跟买的人还很多。 大多数都是买马无双赢的人,但也有一些希望能一夜暴富的赌徒买年轻人赢。 像这么隆重的事情,临安城雄霸一方的巨头镜水山庄,当然不会落下。 镜水山庄在临安城的南面,方圆占地五十余亩,是整个临安城最大,也是最气派的山庄。 天下第七的慕容轻语就是它的主人。 慕容轻语能在武林榜上名列第七,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手中那把名动天下的胭脂剑。 据说那把剑是红色的,如胭脂,如桃花,如少女的唇瓣。 剑挥动时的声音也如同少女的轻吟,美艳无双,风华绝代。 剑美,人更美。 甚至有人说慕容轻语能排上武林榜第七,不是因为她的武功,而是因为她的美丽。 在镜水山庄宽大而又明亮的议事大厅里,慕容轻语此时正坐在一张铺着貂皮的檀香木椅上。 她以手扶额,身子靠在木椅的右侧。 秀眉轻皱,长长的睫毛时不时的颤动着。 慕容轻语去年刚过完三十岁的生辰,已不再年轻。 但她的皮肤却依然像十几岁的小姑娘,洁白柔嫩,吹弹可破,没有丝毫的皱纹。 慕容轻语已经保持这个姿势近一柱香的时间了,除了眉头和睫毛,她连指尖都没动一下。 密室里还有六个人,分别坐在左右两侧,这六个人是镜水山庄的六个香主,也是慕容轻语最信任、最倚重的左膀右臂。 六个人的神情都很凝重,密室里充满着一种宁静的压抑。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六个人整整齐齐这样聚在一起过了。 今天这样聚这一起,是因为幽灵赌坊大当家马无双给慕容轻语 (本章未完,请翻页) 送了一封密函。 密函里说,三月初九午时,他在望月楼决战的时刻,青云会将要对幽灵赌坊动手,希望镜水山庄到时候见机行事。 此事干系重大,于是慕容轻语就把他们全部召集过来商议。 “那个人到底什么来路,我们一点头绪都没有吗?”慕容轻语终于换了个姿势,开口问道。 清脆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 她虽然问的是房间里的六个人,但是目光却停留在三香主柳如风身上。 柳如风书生打扮,一张脸白白净净,右手拿着一把样式奇古的折扇。 “我们只能查到他姓李名乐,是花陌扬的朋友。除了一刀杀了西门华然后进了药王谷之外,其它方面的线索都查不到了。”柳如风回答到。 “能让卫天龙亲自等一天的人,来头必定不小。” “岂止是来头不小,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他们应该是从花陌扬身上查出了些什么。“柳如风说道。 “据说那个花陌扬经常在我们南城的赌坊赌博,我们却不知道他有那样一位朋友。反而卫天龙知道的比我们还多,看来还是我们疏忽了啊。”慕容轻语叹了口气,语气有些自责的说道。 “是属下办事不力。”柳如风马上抱拳说道,脸上充满了惭愧。 “我告诉过你们很多次了,不要再自称属下。这么多年大家一起风风雨雨走过来,都是朋友了。”慕容轻语有些无奈的说道。 “卫天龙应该是在知道那个人杀了西门华后,就马上开始查的。”六香主叶紫衣突然站起来说道,声音里带着一种欢快与跳跃。 她一开口,密室里压抑的气氛就少了很多。 叶紫衣虽然没有慕容轻语那么好看,但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她身材高挑,一双腿又长又直。 她好像也知道自己这双腿很好看,所以每次说话的时候都喜欢站起来。一边说着话,一边迈动着她的大长腿。 慕容轻语的目光落在叶紫衣身上的时候,脸上就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叶紫衣去年才满二十岁,而她却成为镜水山庄的六香主已经有三年。 这么年轻就能得到慕容轻语的信任,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慕容轻语的偏爱,她必定有她的过人之处。 叶紫衣迈着她的大长腿继续说道:“青云会能行动这么快,说明他们对幽灵赌坊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早就准备对幽灵赌坊下手了?”柳如风看着在面前晃动的大长腿问道。 “青云会近几年活动频繁,实力越来越强大。他们不满足于现状,想要称霸临安城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叶紫衣说道。 “那他们为什么一直没有行动?”柳如风问道。 “他们应该是在等一个机会,而那个叫李乐的人出现,就是他们认为的机会。 他们利用花陌扬的好赌,把他骗到青云会立下赌约。 (本章未完,请翻页) 再把这件事情闹的沸沸扬扬,为的就是让马无双下不来台,逼着他和李乐决战,而决战的地方却定在离幽灵赌坊很远的望月轩。 然后他们在马无双决战开始的时候行动,这样就算马无双赢了再赶回来,幽灵赌坊也可能已经被攻破。”叶紫衣一口气把自己的分析说完,然后看向慕容轻语。 “所以青云会真的要对幽灵赌坊动手了吗!”慕容轻语喃喃说道,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问大厅里的六个人。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在于,青云会为何要闹得这么大,好像深怕别人不知道他们背后的意图一样。”柳如风说出了心里的疑惑。 这也是慕容轻语的疑惑。 这是一件干系很大的事,就算青云会再怎么膨胀,也不至于做出如此明目张胆的事情,但是他们却偏偏这样做了。 “也许他们认定,马无双也会和西门华一样死在李乐的刀下,也许他们还有别的后招。”叶紫衣说道。 “我总觉得这件事情没这么简单。”柳如风邹着眉头说道:“以我对青云会这么多年以来的了解,这并不像他们的行事风格。如果真要对幽灵赌坊动手,必定会某定而后动,绝不会把动静闹得这么大。” “也许是因为他们总堂也会出手,所以才这样高调吧?”叶紫衣问道。 “如果他们总堂会出手,只怕临安城早就被青云会独霸了。他们之所以一直没有行动,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原因。” 慕容轻语又陷入了沉思。 她把整件事的脉络再理了一遍,发现里面有太多的古怪。 马无双为何忽然要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决战?花陌扬为何会突然跑到青云会和卫天龙打赌?那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既然卫天龙那么看好那个年轻人,却为何要用一百万赌马无双赢?卫天龙把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背后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 正如柳如风所说,这件事情到处透着诡异。 但是她已经没有时间再去思考这件事情了,不管怎样,幽灵赌坊一定是要救的。 就算马无双不给她来信,她也绝不会坐视青云会吞并幽灵赌坊。 唇亡齿寒的道理,她当然明白,况且还有红楼这层关系。 不知道楼里会不会知道这件事? 如果知道,又会有什么样的安排? 慕容轻语想到这里,忽然脑子一片清明。 既然想不通,就不用去想了,管它什么阴谋诡计,统统一剑斩之。 “明天马无双就要决战了,无论结果如何,幽灵赌坊都一定不能倒。”慕容轻语从椅子上站起来,柔美的脸上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刚毅。 她用平静的声音说道:“我们马上调集人手,做好大战的准备。”说完,右手下意识的握住了她那把名动天下的胭脂剑。 剑,会因饮血而更美。 这次,又将饮的是谁的血? (本章完) 每八章 方岩 黄昏。 在药王谷的一处山崖上,小石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然后再看了看满是伤口的双手,不禁皱起了眉头。 显然,他对自己第一次爬山的表现不太满意。 小石头现在已经不叫小石头了,他现在的名字叫方岩。 方若尘给他取的。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所以方若尘就以自己的姓给他取了这个名。 其实小石头心里是有些不愿意的,他想姓李。 可是看到方若尘眼里的期待和慈爱,他还是选择了默默的接受。 他觉得其实姓方也不错。 下次再见到大哥哥的时候,自己也可以学着他那样介绍自己了:我叫方岩,四方的方,岩石的岩。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的笑了。 他伸手摸了摸斜插在腰上的剑,好像自己也已经变成和大哥哥一样的江湖侠客了。 他现在的腿虽然还没有完全好,但是已经不痛了。 所以今天他在练完剑之后,就来到离小屋近十里外的地方爬山。 本来方若尘是让他在腿完全好了之后才来爬山,可是他却没听。 方若尘当然不会管他,事实上方若尘除了帮他治腿和教他识字算术之外,就很少管他。 小石头对识字算术兴趣缺缺,但是为了能把九千次数对,他还是硬着头皮的学。 他现在每天的功课就是拔剑九千次,再刺出九千次。 要拔剑当然首先得有剑,于是方若尘就给他了一把剑。 当拿到那把剑的时候,小石头呆若木鸡。 那把所谓的剑,就是用两片木头夹着一块铁皮,剑鞘则是用两块竹片绑在一起做成的。 由于铁片生锈,再加上竹片削的不够平整,每次拔出的时候都会发出令人牙根发酸的刺耳声音。 小石头就在这种声音的伴随下,开始了他的练剑生涯。 他第一天练到子时,也不知道拔了多少下,刺了多少下,反正他也数不太清。 两天之后,他只练到亥时,就拔够了九千次,刺够了九千次。 那一天,不但他能数到九千,他那把剑也不在有刺耳的声音。 之后他的速度一天比一天快,到今天的时候,他只练到酉时就完成了。 方若尘说过,等他提早完成当天的功课,就会教他点别的。 他很是亢奋了一阵子,可在那天他完成功课找到方若尘的时候,方若尘却指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远处的一片大山说要教他的是爬山。 不过要等他的腿完全好了才行。 小石头又呆住了。 他开始怀疑方若尘是不是故意的,或者他根本不会教别人武功,甚至他自己可能就不会武功,毕竟怎么他看都像是个随时都会病死的人。 小石头虽然心里很是不满了一阵子,但还是在今天练完剑后,就跑到这里来爬山。 方若尘让他腿好了再来爬,他偏不,他就是要和方若尘对着干。 这片山崖在小屋的东北面,从小屋走过来,小石头用了近半个时辰。 小石头从来没爬过山,他在一马平川的临安城长大,连看到山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当他走到山脚下,抬头看到这片大山上陡立的峭壁和一处处高高耸起的岩石时,竟愣住了好一阵子。 这片山崖和小屋后面的完全不同,小屋所靠的山是到处都是鲜花和树木,远远看去,只能看到一片花海和郁郁葱葱的树林。 而这里的山却光秃秃的,只有零零星星的几颗树长在陡峭的悬崖上。 整片山又高又大,云雾缭绕,怪石嶙峋,一眼望不到边际。 小石头此刻就站在离山脚差不多十丈高的一处稍微平整的地方。 他爬这十丈可谓是历经了艰辛与危难。 山涯又陡又滑,每上升一寸都困难无比,双手被坚硬的石头划得到处都是伤口。 膝盖处的裤子也被磨了一个大洞,露出血淋淋的皮肉。 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他已经爬了近一个时辰,天马上就要黑了,他准备休息一下就下山。 方若尘慎重的叮嘱过他,让他只能爬这段光秃秃的山涯,等爬到上面有树林的地方就不准爬了,说上面很危险。 可就在这时,他突然看到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竟然是只狼。 小石头虽然没有见过狼,但在看到它的一瞬间就知道,这是一只狼。 毕竟狼会吃人的故事,他听过很多。 小石头突然看到这只狼的时候,开始只觉得诧异,他没想到这里竟然还能看到传说中的东西。 接着就是亢奋,突然浑身充满了斗志,眼神也变得像那只狼一样,凶残而又暴戾。 他没有丝毫害怕,他好像从来不会害怕一样。 他天生就是个斗士。 那只狼盯着小石头看了一会,开始慢慢的前行,在距离两丈左右的时候,突然跳跃而起,向小石头扑了过来。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小石头猛的拔出了那把用铁片做成的剑,狠狠一刺。 铁片刺中了狼的肚子,但是由于力道太小,再加上铁片的前端是平整的,所以没能对狼造成伤害。 小石头瞬间就被狼扑到在地。 好在此地还算勉强平整,不然他就会被扑下山崖。 狼已近身,软绵绵的铁剑以无用武之地。 小石头迅速丢掉手中的铁剑,两只手死命卡住狼的脖子。 那只狼张着血红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长长的舌头就快伸到小石头的脸上了。 小石头双手用尽浑身力气,终于让狼不能再前进。 狼却突然后退,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小石头。 退回两丈左右的距离后,再次跳跃而起,扑了过来。小石头还没来得及爬起身,狼的两只前爪已经扑到。 他再次伸出双手去卡狼的脖子,但是这次左手却偏了,卡在了狼的嘴里。 许是狼也被这只突然伸进嘴的手给吓住了,竟然没有咬下来,而是又退了回去。 小石头的左手被狼牙划出了几道血槽,鲜血直流。 他却没有看自己受伤的手,而是趁机快速爬起身来。 狼用血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尝到血腥后显得更加的暴戾。 它突然两只前爪伸直,整个身子向后绷紧,两只后爪弯曲,接着猛的向小石头扑了过来。 这一次,比前面两次更加凶猛,更加快速。 小石头站稳身子后,右脚向前迈出半步,然后再次伸出双手,稳稳的卡住了狼的脖子。 这次他不但没被扑倒,连后退都没有。 当这只狼再次后退的时候,小石头的双手却突然加大力气,整个人狠狠地反扑出去,一下就把狼扑倒在地。 狼一倒地,小石头就用身子紧紧压下去,两只卡在狼脖子上的手始终不松。 狼被压在地上,嘴里发出凄厉的嚎叫,四只爪子疯狂在小石头的脸上身上抓着,留下一道道醒目的血痕。 小石头却不闪不躲,身子越压越紧,手上的力道也越来越大。 随着狼的嚎叫声越来越小,爪子越动越慢,终于在一柱香左右的时间,狼就一动不动了。 小石头松开双手,满脸都是狼爪子抓出的血痕,身上的衣服也被撕得破烂不堪,浑身伤痕累累。 他慢慢的爬起身子,捡起那把用铁片做成的剑,在腰间插好后,一步一步向山下走去。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本章完) 第九章 望月轩 望月轩是临安城最大的妓院,也是最红的妓院。 马无双把决战的地方定在这里,当然是有他的道理。 望月轩在镜水山庄和青云会第二分堂交界处的西南角,占地三十多亩。 据说修建这栋楼时,专程从江南请来了十九个名工巧匠,花重金建成,建筑风格也是典型的江南园林式。 整栋楼分为三层,每一层都富丽堂皇,极尽奢华。 所用材料都是紫檀、楠木、银杏等多种名贵木材建造而成,做工精美细致,美轮美奂。 望月轩当然不仅仅只是环境优美,这里的姑娘更美。 不但美,而且个个身怀绝技,多才多艺。 琴棋书画、吟诗作赋无一不精,无一不晓。 这样一个地方当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得来的。 能进望月轩的人无一不是达官贵人、土豪劣绅,最差也得是身家丰厚的生意人。 因为这里,是个花钱如流水的地方。 望月轩从开张的第一天,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无论是谁,无论要做什么,进门前,都得先交五两银子。 如果不交银子,任你天皇老子也进不了望月轩大门的半步。 总有那么些不信邪而硬闯进去的人,他们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无一例外。 望月轩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规矩。 如果是在江湖上有名望的人,只要报上名号,就可免费入内,甚至有时候点姑娘都不用花银子。 望月轩的老板,似乎对江湖人有一种莫名的崇敬。 望月轩平常生意最好的时候当然是晚上。 但是今天却不同,今天不是平常的一天。 今天是三月初九,也是威震临安城的幽灵赌坊大当家马无双决战的日子。 望月轩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日子。 所以一大早,这里就已经红灯高悬,朱门大开。 管弦丝竹,莺歌燕语的声音传出老远。 望月轩的老板雷老大,为了这次盛会也花了不少心思。 她让人专门在望月轩大门前的一处空地上,搭了一个临时的简易木棚。 用来招待那些身份特殊,地位高贵的客人,以便他们更好的观赏这临安城难得一遇的盛事。 这里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来的。 木棚里早已摆满了桌椅。 点心、瓜果、茶水也都已备好,座位也即将坐满。 雷老大亲自在木棚里,吩咐着她手下的姑娘们招呼客人。 雷老大的名字叫雷君兰,今年已三十五岁,但是看上去却像二十岁的小姑娘。 她的脸光滑细腻,看不到半点皱纹,胸依然很挺,腰还是很纤细。 走起路来还是那么优雅迷人,笑起来更是风情万种。 雷老大是在十五年前修建的望月轩,那一年她刚满二十。 据说她的背景大的吓人,但却从来没人知道她到底有什么背景。 有一次,临安城一位将军府的人因为没交五两银子硬闯望月轩后,再也没有出来。 那位将军一怒 (本章未完,请翻页) 之下,带重兵把望月轩团团围住,放狠话说要拆了望月轩。 可雷老大只是云淡风清的出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这个将军马上就带着他的兵走了,据说后来那位将军还被降了职。 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找过望月轩的麻烦。 “纤纤怎么还没出来?”雷老大叫住一位侍女问道:“卫天龙带来的那个人还没走吗?” “想必是还没有走,奴婢再去打听打听。”侍女回答到。 “不必了,我自己去看看。”雷老大说完,就往木棚外走去。 秋纤纤是望月轩的花魁,也是金字招牌,雷老大当然也最疼她。 很多人来望月轩都是冲着秋纤纤来的,所以她绝不能出什么事。 本来在望月轩也不可能出什么事,可是雷老大在昨天看到卫天龙带着那个人来的时候,总觉得画面很诡异。 再加上今天都已经这个时辰,马上决战都要开始了,他们还在房间没有出来,这不得不让她有点担心。 所以她打算亲自去看看。 而此时的秋纤纤,正在陪人喝酒。 与其说陪,不如说是在看。 她此刻就正在看一个奇怪的男人喝酒。 那个男人穿的整整齐齐,躺在她的床上,胸口上放着满满一杯酒。 他认真而又专注的看着这杯酒,脸上带着某种不知名的虔诚和神圣。 好像这杯酒里有着他最仰慕和最崇敬的东西。 他突然张嘴一吸,酒杯就立刻吸进了嘴,酒杯里的酒也“咕咚”一声倒进了他的肚子,一滴都没有洒出来。 他再吐一口气,空了的酒杯又会到了原来的地方。 秋纤纤看着这个还算英俊的男人,越看越觉得奇怪,越看越觉得有趣。 “你到底是在喝酒还是在朝圣?”她再次把酒杯倒满后问道。 这已经是她倒的第五杯酒了。 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喝酒喝得这么认真,喝得这么严肃,她实在忍不住了。 “我在学一个人。”男人认真的说道。 “喝酒还需要学?”秋纤纤眨了眨眼睛问道。 “本来是不需要的,但那个人喝酒的方式却不一样。” “那你学会了吗?” “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罢了。”男人叹了口气,神情有些惆怅的说道。 秋纤纤看着一脸惆怅的男人,突然开始怀疑自己还是不是望月轩的花魁了。 这个男人从昨天晚上进了她的房间后,连手都没有碰她一下。 他霸占着她床,却不让她上床睡觉。 害得她只能爬在床边睡了一个晚上,现在腰还疼着。 她堂堂望月轩的花魁,何曾受过这般的苦。 但她偏偏只能受着,而且还不敢有半句怨言。 因为这个男人是卫天龙带来的。 她亲眼看见,卫天龙带这个男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好像那些达官贵族身边的奴才。 她当时都惊呆了,向来高高在上的青龙会大堂主,竟也有如此卑微的时候。 难道那个人是青龙会总堂主?可是总 (本章未完,请翻页) 堂主又怎会如此年轻。 难不成是总堂主的儿子? 就在她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卫天龙已经带着那个人走到了她面前。 卫天龙只说了一句话:好好伺候着,雷老大那里他已经打过招呼了。 然后他就走了。 她或许可以不听卫天龙的,但她却不得不听雷老大的。 她现在的一切,都是雷老大给她的。 秋纤纤直到现在也没弄清楚,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能让卫天龙如此卑躬屈膝的人,她还从来没有见过。 她在昨天晚上给他捶腿的时候曾试探性的问过,但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没问出来。 秋纤纤向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 无论在哪里,她永远都是最瞩目的焦点,预约她的客人,排队都排到一个月之后了。 男人们的目光只要一看到她,就再也舍不得移开。 恨不得马上把她剥得精光,活生生的吞进肚子里。 可是这个男人却不一样。 这个男人竟然在昨天晚上她帮他捶腿的时候睡着了,睡得像头死猪一样,一睡就睡到大天亮。 然后就莫名其妙的说突然想喝酒。 于是她也就只能莫名其妙的陪他喝着酒。 这个男人当然就是李乐。 他在卫天龙那里陪着花陌扬喝了几天的茶。 就在嘴里已经快淡出鸟来的时候,卫天龙就来问他要不要先到这里来住一晚,养好精神准备第二天的决战。 刚好他也想看看那个艳名远播、让花陌阳深更半夜去偷肚兜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 于是他就跟着卫天龙来到了这里。 秋纤纤也果然没让他失望。 此刻她正面若桃花,眉目含情。 半露的香肩下裹着一层薄薄的轻沙,一道粉色的沟壑若隐若现。 脸上似嗔似怨,欲怒还羞的表情让人浮想联翩,我见犹怜。 李乐刚才的惆怅在这一瞬间荡然无存。 他竟然有点后悔昨天晚上睡得太早了。 “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就在这时,秋纤纤突然问道。 “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所以我才来的。“李乐叹了口气,有点无奈的说道。 他其实是不想来的。 他不想打架,更不想出名。 他知道在他今天打完这场架之后,不想出名都难。 可是他又不得不来,原因当然是花陌扬和卫天龙的赌约。 他不知道花陌扬为什么要和卫天龙打这个赌,他也不想知道,甚至连问都懒得问一声。 他只知道,花陌扬虽然好赌,却从来不会把他牵扯进来,更不会拿他和别人决战这种事情来打赌。 他这样做,绝对有他的理由。 “看样子,你本来是不想来的?”秋纤纤继续问道。 “只可惜,人只要还活着,总要做一些不想做的事。” 李乐说完,又一口喝掉胸口上的那杯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