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夫传》 第一章:庄周梦蝶 大邺王朝,至西之地不夜城的城主府后花园,身材健硕,肤色黝黑,着橙色袍子的仲西侯斜倚石椅上。 这西地之主这会儿看着西边将落的太阳徐徐出了口气,身侧的小石桌上刻的是个棋盘,可这个棋盘石桌,与仲西侯而言,其作用就是用来放剑,擦剑,磨剑。 如今,这石桌上就放了一柄自剑刃至剑座剑柄均为橙色的宝剑。 一旁的剑鞘不是橙色,是黑色。 剑鞘简单,不见花纹与装饰,好似就是随意捡了块黑木打造,纯粹用来收剑。 看似惬意,可这会儿仲西侯眉头紧锁,颇为郁闷。 在他身后,几个面覆鬼鸾面具的黑色轻甲站若石雕。 这几个黑色轻甲看似冰冷冷,可那混乱的气息,也说明了这几人此刻内心慌乱,有些无措。 沉默有顷,仲西侯开口,语气平淡:“死了多少兄弟?” 几个黑色轻甲以为自己听错了,迟钝之后站在最前头那人恭敬回道:“宙字部的兄弟,无人生还。” 宙字部的人悉数殒命? 又是一阵沉默过后,仲西侯长长吐出一口气:“去他的生死有命,让兄弟们安心养伤。” “侯爷······” 还是站在最前头的那个黑色轻甲,可他张嘴才吐出这么两个字,仲西侯轻轻一声“嗯”便令这名黑色轻甲不敢再继续言语。 无话可说,几个黑色轻甲抱拳之后,身影闪动,若鬼魅一般消失无形。 黑色轻甲们都走了,仲西侯再度看天,神似发呆。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小物件,那是一块碎玉,红中带黑,不显剔透。 仲西侯把玩一般摩挲着这块碎玉,眼神有些许的涣散。 上一世自己九九七地产狗的卑微人生过去了,到了这一世,自己依旧是个劳碌命,过不得清闲日子。 “书难,可能同孤讲讲这陆吾玉盘的用处?” 仲西侯问了,那个样貌清秀,白肤细腻,在一旁执笔朱砂,在明黄符纸上勾画的年轻道士停下了动作。 “侯爷,可要小道取出天书,供侯爷一观?” 仲西侯摆了摆手:“且告诉孤,这陆吾玉盘的用处便是。” 年轻道士微微点头:“侯爷聪颖,自知道陆吾为何。掌管帝下之都,兼掌天之九部。这个陆吾玉盘说到底,不过一把钥匙。” “钥匙?” “是也,打开仙府禁地的钥匙。可,也不过只是钥匙的碎片。” 听得仙府禁地,仲西侯微微摇头,黑炭脸上神情不屑:“当真有趣,又是什么修仙大话么?那这陆吾玉盘,碎了也就碎了,被人盗走,也就盗走吧。” 若这陆吾玉盘当真只是什么打开仙府禁地的钥匙,为那些修仙者所图,仲西侯倒是当真不在意。可书难接下来的话,却是令这西地之主不由头大。 “若只如此,那侯爷就权当丢了件价可倾城的宝贝就是了,可这陆吾玉盘,却是关乎你大邺王朝的气运。” 听得关于王朝气运,仲西侯登时就从石椅上坐了起来,神情凝重看向了书难。 这道君一脸坏笑,补充道:“陆吾玉盘原本与传国玉玺放于同一木匣,藏纳王朝气运。自擎羊之乱后,陆吾玉盘消失。人皆以为是擎羊之乱乱了王国气运,实则,单纯就只是这陆吾玉盘失窃而已。” “所以,孤安居西地,大邺王朝气运破败,与孤西地何干?” 道君又是微微坏笑,也不理会仲西侯这是真话,还是玩笑,他只管自己继续:“侯爷,陆吾玉盘既然被打碎,怕是除了侯爷手上这一块碎片,其余的,已悉数为人带离了不夜城。侯爷可想知晓陆吾玉盘别的用处?” 仲西侯微微挑眉,那意思再明白不过,是要书难说明重点,莫再废话。 书难倒好,没直接往下说,反倒是端起茶杯,抿了口,润了润喉咙,这才继续:“陆吾玉盘的碎片,可提升个人气运,有助修行。若是拼合成完整一块,精血认主后,可窃取国运。” “也就是说,孤本可成为这大邺之主,却是让这机会蒙尘多年?” “若侯爷心中当真如此,那确实如此。” 对于丢失让龙座易主的机会,仲西侯当真不在意,他此刻心中所想的,是一句嘱咐。 那是仲西侯死了八年的色鬼老爹的嘱咐,纵然龙族再有不是,只要龙族依有人在,西地就要替龙族护住大邺的安宁。 仲西侯的死鬼老爹仲南燕口中的龙族,自非青龙白龙那个龙族,指的是这大邺王朝的皇族,龙姓。 “唉,死鬼老爹,色鬼老爹。龙家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与你,可从未给过好眼色,为何你死前还要一再叨叨,西地是大邺的西地?” 对于这人前威严,暗地里又令人无语又无奈的城主,书难早已找到了应对之策,就是无视其古怪言语及行为便可。 “如若,任由陆吾玉盘碎片流落天下,任之不管,会如何?” 对于仲西侯这个问题,书难却是摇了摇头:“且不说侯爷并非如此性格,若天下人都任之不管,那不过就是依照碎片数量,多些气运加身的人罢了。可侯爷当真认为,会有人愿意放弃这等夺得天下的机会,而作看客的么?” 书难话才说完,仲西侯不由龇牙:“臭道士,孤总觉得你是在骂孤,但孤一时之间找不到证据。” 对于仲西侯对他话语的额外联想,书难依旧不会在意。 这道君起身,也看向了仲西侯看了多年的晚霞,喃喃道:“龙夺珠,而天下乱。虎啸林,苍生混沌。侯爷,再过几日,小道也该告辞了。” 仲西侯正琢磨书难的前两句,忽然听得最后一句,他眼睑不由微微一动,语气少了几分玩笑,微微冰寒:“临城使节走了?” 书难并不意外仲西侯语气的突变,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听闻来的是二公子的亲信,你们聊了很久?” 书难也是不由顿了下,竟不由笑出了声:“是够久,这位二公子想让小道辅君临城。侯爷,你认为小道该怎么做?” 仲西侯起身拿起石桌上的橙色宝剑,轻言:“道君想做什么,喜欢做什么,不用事事与孤说道。只要道君所为,莫要叛了大邺便可。” 说罢,这西地之主便出了这小亭,更是离开了花园。 还在亭中的道君书难愣愣听完了这位城主的话,不由莞尔一笑,并不放在心上。 离开花园的仲西侯回去了自己的居所,听风楼。 听风楼高有六层,他就独自一人在高楼里头喝着商队从内陆带来的所谓烈酒,吹着风,继续看着日落。 仲西侯喜欢看落日,因为大邺也好,别国也好,人土风情各异。古时也好,今朝也好,沧海桑田诸多变化。尽管如此,日月星辰,却是亘古如一。 他如今二十岁整,亦或说,弱冠有一,也就是虚岁二十一了。 对,曾经他人问他年龄,他习惯按身份证上的信息报出周岁。可每每如此,也会有人纠正他,年龄当以虚岁计算。 如今没了周岁虚岁的烦恼,他今年就是二十一,也在这个世界活了二十年整。 万幸的是,这个世界的语言与前世极为相近,多种方言并存,而雅话与那普通话又极为相似。 这个世界人们的生活习惯却更似文献记载中的唐宋,与之不同的,是当真存在飞天遁地,神神鬼鬼一类。 更令他感到有些许慰藉的,是这个世界的白天黑夜,也是十二个时辰,就是二十四小时。这个世界的白昼,依旧只有一颗恒星,也就是只有一个太阳。这个世界的黑夜,没了有前世城市里的灯火通明,也是因此能看到漫天星辰,还有那个唯一的天然卫星,也就是月亮。 “想梦里的家了?” 女子声音温柔,其中关切也是七八年来不曾有变。 仲西侯回头看向女子,她身材窈窕,穿着与自己一般的橙色长袍。长袍没盖住的双手同脖颈,肤白细腻。她长发乌黑若绸缎,可惜就是这头乌发遮盖住了她的脸,令人难窥其貌。 仲西侯自然好奇女子的容貌,曾经好奇,如今依旧。 可七八年过去了,他始终没要女子拨开秀发,让他一睹真容。 仲西侯咧嘴微笑,或是因为常年生活在沙漠,烈阳高照,风中带沙,是故仲西侯同大多数西地子民一般,皮肤粗糙且黑。可这也难以遮掩他生来俊俏的皮囊,反倒是使得他的双皮眸子看上去更为明亮,笑时露出的牙齿更显洁白。 “自然是想的,可也只是想想罢了。权当上一世就是一场梦,亦或说,如今我的存在,便是上一世的梦。” 女子掩嘴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小猴子何时说话这般儒生了?” 仲西侯依旧是咧嘴嘿嘿笑着,甚而语气略带调侃,回道:“我这是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不过既然旁人认为我西地之人不善文墨,那不与那帮傻瓜争论就是。” 说是这般说,仲西侯也是几次好奇,怀疑。上一世曾闻庄周梦蝶,醒来不知是他梦了蝶,还是蝶梦了他。 那所谓的上一世,是不是也不过是他所梦到?亦或说,如今所闻所见,皆是上一世的他正在梦的? 究竟是庄周梦蝶,亦或蝶梦庄周,仲西侯疑惑了七 (本章未完,请翻页) 八年,如今,也已无所谓。 不论是上一世,他在房产公司九九七的社畜人生,亦或是如今他权掌大邺一城的地位,于他而言,活着就该好好活着。 这个世界虽说没有了无线网络,没有电脑,没有了moba游戏。可这个世界的精彩,却是胜过了他曾经写过却又烂尾的仙侠小说。 更不提,这个世界,只会有不听话的马,没有失控的四轮汽车。 曾经面对迎面撞来的汽车,他避无可避,最终丧命。而如今,敢有蠢马朝他奔撞而来,下场只会是被他一剑斩杀。 想到了前世,仲西侯不由噗嗤笑出了声。 “你又想到了梦里什么好玩的趣事?” 仲西侯平复情绪,将想到的告诉了身旁的女子:“我在梦里曾经读过一本书,有人开局一个破碗,最终成了皇帝,且青史留名。再看我所处所拥,当真是天秀开局。” “那,你又有何野心?” 被问及野心,仲西侯不由摆了摆手:“梦中的我,不过是个做宅子买卖的牙行伙计,无财无权。那时的我便无野心,只求安稳度日。如今所拥这般之多,又何必再去强求更多?” 女子点了点头,却又不由哀叹一声:“小猴子,我,我也希望你能安稳度日,如此一生。” 对女子的哀声仲西侯不以为然,又是笑笑:“梦里的我,父母没能与我良宅骏马,我还是愧疚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如今的我,又如何能辜负父亲的养育教导之恩?” 女子的双手不由握紧,仲西侯看到她的指甲也已微微陷入了手心,似颇为纠结,为难。 不等女子开口,仲西侯抢了话:“我曾说过,为人子,事须为必为。更不提,搅动这风云的罪魁祸首,并非我仲西侯。只是啊,如何也不曾想到,这一切的导火索,竟会是因为一块玉盘。” 女子想过很多次,也劝过很多次,可眼前这被她称作小猴子的小男人,每次与她的回答,均是这般。 “不管此生是否在梦中,我在这大漠生活的太久了。大漠本就荒凉,风起时的大漠更是如此。一望无垠根本就无法探寻生命迹象,然,要是真要我看着这个大漠十几年,几十年,我可会变?我可会疯?我,可会无情?” 仲西侯站起了身,再度看向快要落下的太阳,继续道:“终究,太远的地方,看不清落日。” 听得仲西侯吐露心声,女子沉默有顷,最后点了点头:“是呀,我想拦着你,可,若当真拦住了你,却是不知······” “我会后悔。”仲西侯自一旁取过了那柄橙色宝剑,右手双指抚过剑身,面含微笑,“父亲说,仲西侯这个名字,要我西地为侯,不可入主中原。既然父亲这般要求我,那我便照做。可是呀,父亲只是要我不得入主中原,并不曾要求我,不得踏足中原。” 女子回味了仲西侯这几句话,却是觉得眼前的小猴子,令她有几分陌生感。 这小猴子人前孤傲,风流,不羁,可于她身前,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莫不是,小猴子不论人前人后,从未表露过真性情? “自父亲离去后,我仲西侯装了太久的风流浪荡子。他们想要这样的仲西侯,那我便让他们看到这样的仲西侯。可如今,他们快要忘记这把剑的锋芒,那我也该让他们重新回忆起曾被舞雩剑支配的恐惧。你,可想看到舞雩重绽光辉?” 女子看到仲西侯笑眼里头的坚定,她再度沉默。 许久过后,女子缓缓开口,语气沉重且又无奈:“小猴子,死亡,很可怕。” 仲西侯点了点头:“我自是比任何人都明白,我虽不畏惧,却也不想死。你怕是忘了,书难曾与我算过命,说是我手掌的生命线连到了根底,命长到能与王八争上一争。” 这话出口,女子原本的沉重与无奈瞬间被扫清,噗哧,再度散出银铃悦耳的笑声:“堂堂一城之主,怎的与王八争起命长来了······” 女子话未尽,却顿住。同时,仲西侯也是觉察到,同女子一道朝着东方看去。 远处的天空,有一团火焰在朝着听风楼急速飞来。近了,仲西侯同女子才看清是一只燃火的凤凰。而那凤凰背上,还盘膝坐了一个红衣男子。 凤凰停在了离听风楼约摸两丈远的空中,此时能看清,凤凰背上的人一袭红衣,还面覆一黑甲獠牙恶鬼。 见到来人,仲西侯不由露出略带狡黠的笑容,先这红衣男子一步开口:“于西地,孤可看不得血案发生。” 红衣男子也未理会仲西侯这话,声音略显冰寒,似为叱问:“我楼人探得师尊就在不夜城,仲城主可知?” (本章完) 第二章:驭鬼尊者 大邺王朝的天下,能被奉为尊者的,不过一人。这人,唤作颜啸,人尊位佛语“不二”。 传闻不二尊者有两名弟子,人所熟知的那位,常覆鬼脸面甲,一袭红衣,御着一只火凤游荡天下,多造杀戮。 而人所不熟,却又名传诸国的那位,唤作仲西侯,为大邺王朝最西之城的现任城主。 仲西侯不由笑了出来,他曾令人搜寻过不二尊者的踪迹,结果亦可知。 针落人海亦可寻,而叶归森林又如何? 千算万算都不曾想到过,自己的师尊,就一直住在自己的掌权区域。 “孤曾探寻过师尊踪迹,不曾觅得。小师弟这是,找到师尊了?” 听得仲西侯这句小师弟,凤凰背上的红衣男子是否皱眉,那面甲遮掩,仲西侯看不到。可那双面甲没遮住的眸子,此刻的确有几分不悦。 仲西侯可不去理会这小师弟是否不悦,继续道:“孤十岁时,花满西城的仲南燕还在,曾有四位七品高境武夫来行刺他,是师尊出手相助。孤十五岁时,父亲毒并,那时的不夜城已经人心慌慌,是师尊一刀一剑,坐镇西地三年。等孤十八,四城和围此地······” 仲西侯话语未尽,红衣男子抢了话:“是师尊替你除去了四城首将,然被人暗算,身中火毒。” 仲西侯停顿了下,看去红衣男子时候又是咧嘴呵呵笑了笑,随后继续他的自言自语:“等二十,师尊孤身赴东海,之后消失于天下,踪迹无人可寻。本以为是师尊应了你们仙者所谓的天劫,身殒道消。现在看来,倒的确是孤多虑了。” 听到仲西侯的担忧言语,红衣男子发出清冷笑声:“你终究只是武夫,并非修仙者。至少在这天下,无人能伤师尊分毫。” “哦,修仙者是这般厉害的存在么?那,师尊的火毒,又是如何?” 仲西侯只此一问,红衣男子顿时缄默。 仲西侯躺回了椅子上,看着将彻底没下的落阳,语气悠哉:“说吧,小师弟这般从暮寒楼跑来西地,为何?” 红衣男子也没再与仲西侯继续就颜啸是否在不夜城这一话题,他从凤凰背上跳下,迈入了听风楼。 “寒风起,猎鹰季,仲城主甘心一生屈居西地?” 听得这么一句,仲西侯眉头不由一挑,随后又是咧嘴嘿嘿。不等仲西侯回答,听风楼里传出了登楼的脚步声。 脚步声急促,显然来人有些焦急忙慌。 登楼上来的,是名黑甲侍卫。这名侍卫正要开口冲仲西侯汇报,看到在仲西侯身侧的鬼面红衣男子,不由眉头一紧,手也按上了腰间的弯刀刀柄。 仲西侯余光瞥了这人一眼,黑甲侍立马将手自刀柄挪开,随后单膝跪地,头低垂。 “此人为孤的小师弟,暮寒楼萦如歌,你但说无妨。” 黑甲侍卫头依旧低垂,也没再别的动作,汇报道:“有支商队才进城就报官,说是在城外为匪人劫了道。” 仲西侯微微皱眉,有些纳闷。虽说他西地黑甲时常巡行沙漠,围剿沙匪。可沙匪如沙狐一般狡猾,不止三窟,难以彻底清剿。纵然如此,这等小事也不该会来报他一城之主才是。 这名黑甲侍卫自是明白,寻常商队被劫,不该来汇报城主。他沉默许久,最后咬咬牙,继续汇报:“城,城主,商队贾人称,那名劫道男子说了句,说了句······” 见这名黑甲侍卫久久没将话说出口,仲西侯不由咳嗽了一声。 听得城主咳嗽,这名黑甲侍卫由单膝跪地改为五体投地,声微微惶恐:“那名商贾说,劫道的人说了句,娘希匹······” (本章未完,请翻页) “娘······”听得黑甲侍卫说出一句音不标准的脏话,仲西侯哈哈笑出了声,随后更是看着萦如歌,问黑甲侍卫,“他们,可是被一位红衣男子劫了道,最后此人御凤离去?” “是,这名商贾称,称城主的朋友劫了他们白银千两,蜀绣三百匹,还有······” 一旁鬼面红衣的萦如歌再难听下去,语气微带嘲讽,问这名黑甲侍卫:“此人在哪?看来本座不真的将他钱财劫掠了,他是心中痒痒,难以忍受!” “呵呵,小师弟,你是对那名商贾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见仲西侯一脸坏笑,萦如歌冷哼一声:“商队在沙漠里遇到了化为恶鬼的沙匪,本座不过顺手将之除去。随后,要了这件红袍作报酬。怎知,他给了袍子,问本座要十五两银的袍子钱。本座一时不悦,骂了一句,也未刁难他们。” 听了前因,仲西侯点了点头,随后同那名黑甲侍卫开口:“这支商队报官说丢了哪些东西,你就从他们的货物里头取出等量货物。另,税钱再加上九百八十五两。待他们补给完毕,立刻清扫出不夜城,不得停留。” 黑甲侍卫并未质疑仲西侯的决定,应了声,就下了听风楼。 “为何是九百八十五两?” “既然说是被劫了一千两,那这商贾就是已经损失了一千两。既然他已经损失了一千两,那这一千两就不该存在。小师弟你这袍子价值十五两,孤自不能占人便宜,买东西,是要付银子的。” 听仲西侯这一箩筐的歪道理,萦如歌不由沉默,也是不愿再与之争辩。 仲西侯则是颇为好奇看着眼前这将自己遮严实的小师弟,想着一句“娘希匹”从他人口中说出来,不由又是咧嘴嘿嘿,笑如痴儿。 萦如歌不明白这西地城主怎的如同痴愚之人,立马咳嗽一声,示意有事要同仲西侯说。 仲西侯从椅子上起身,示意萦如歌同他走去一旁的矮桌。二人在蒲团上盘膝,仲西侯提起桌上的金酒壶,将紫色酒水倒入两个金子做的酒杯中,随后将一杯酒推向了萦如歌。 萦如歌将酒杯挪向了一侧,右手一摊,变戏法一般,掌心多了一本蓝皮册子。 仲西侯接过册子,打开后只看了第一列字,不由眉头成川。 这蓝皮册子的第一页第一列,赫然写着“阎罗殿鬼册”。 随意翻阅,这本名册里头记载了四方鬼神,十殿阎罗等等。一些名字上头被划了红叉,又有些名字被黑墨圈了起来。 仲西侯抬头,看向了萦如歌,自是询问册子里头这黑红标记的意思。 “红名人亡,圈名背叛。” 明白了意思,仲西侯再去看这本册子,不由微微摇头,可惜道:“四方鬼神十殿阎罗,竟只剩六人。听闻,秦广王同卞城王,这二人是寅帝之时帝国情报司的人。阎罗天子同四方鬼神,孤倒的确不知道是什么人物。” “看来仲城主的眼睛很亮,耳朵很灵。” 仲西侯合上了那册子,他觉得有趣,萦如歌是暮寒楼的驭鬼尊者,阎罗殿不属于暮寒楼。如今,将阎罗殿一众名册丢给了自己,这小师弟想换得的,又是何物? “你这册子上写明了阎罗殿的万般种种,你要孤做什么?” “本座要你不夜城,接管阎罗殿。” 无奈,听闻这小师弟本事不差,可说话做事,却见情商拉胯。仲西侯也不愿打击这没见过几次的小师弟,又是翻阅起册子来。 “四方鬼神麾下各二使者,十殿阎罗殿中各有辅人十六,这十六人每人协管三人。此外,孟婆奈何桥处护者十三人。”仲西侯把数字一一算了起来,“有趣,若你阎罗殿当真是按阴间秩序 (本章未完,请翻页) 排列,怎的没有那十鬼罗刹,夜叉阴帅?” “这些人并非谁人耳目,本座自是会安排进三十六楼。” 听得萦如歌将这些战力不俗的武者纳入暮寒楼却没打算相赠自己,瞬间兴趣淡了几分。他将册子随手丢在了桌上,举起金杯饮酒,随口问:“那你就是要孤帮你照顾一班体弱文人?” “病卧床榻却知天下事的文人,难不成仲城主不要?” “孤虽喜欢有才之人,却不喜欢欠人人情。小师弟,同门之间,就不必那般多弯弯绕绕。” 仲西侯已经打开天窗,萦如歌自也说出了亮话:“替本座破去封剑印。” “封剑,印?” 仲西侯摩挲下巴,实在有些不明白,这小师弟虽说主修仙术,可武夫一途修为也是不落人后,他竟被人封了剑?且这人只是封了他的剑,并未杀了他。 “是也,此印,为师尊三年前所留。” 听得是师尊所留,仲西侯直接摇了摇头,将写有阎罗殿人员名字的册子,又推回给了萦如歌。 见仲西侯拒绝,萦如歌也不愿再多停留。他起身朝着窗边走去,一只脚才踩上窗沿,又回头看向仲西侯,开口道:“仲城主,你城中黑甲军多少?” “黑甲军,已逾八万。” 萦如歌听后,不由清冷一笑:“八万军队对抗八十万,以卵击石?” 仲西侯又喝了口酒,语气慵懒:“孤北燕儿郎,个个以一当十。出去多少人,回来就就必须是多少人。他号称大军八十万,莫说孤有八万黑甲,单出以三万,也无须畏惧。小师弟修的是仙,练的是武,不懂兵家一句话,伤人十指不如断人一指的意思。” “略有耳闻,曾在一本兵书上看过,传闻在某国的草原有一群蛮汉,他们不管敌方千军万马,只管一路进攻?” 话落,萦如歌也不愿再多停留,正要自窗沿上跳出听风楼,身后人又问了一句。 “唯亲重用,这法子可不好使。你把阎罗殿全权交与孤,若有人来寻,自称阎罗殿之主,那这黑锅算你的,还是孤的?” 萦如歌袖子一甩,一块刻有獠牙鬼脸的黑铁令牌稳稳落到了矮桌上:“你不夜城自称精锐,却也别忘了,我暮寒楼尚有三十六楼七十二阁。若是真的伤了和气,怕是你我鹤蚌,而非渔人。” 见萦如歌言语略带狂妄,仲西侯不由调侃:“掉脑袋的买卖,利润不够,不足以动人心啊。” “事成,你会得到你该得的。事败,你地处西地,身后蛮邦,你若被诛,西蛮入境,无人乐见。” 萦如歌依旧来去潇洒,乘着他的燃火凤凰也不知一个时辰后会飞到什么地方。 凤凰飞远,一个俊秀的道士,坐在了萦如歌坐过的蒲团上。 仲西侯将萦如歌没碰的那杯就推向了道士,语气略微有些疲惫:“书难,你何时空闲,为孤书画一图江山美景······” 道君书难举起金杯,微微抿了一口,满意而笑。随后,书难看向仲西侯,语气里头听不出是劝说亦或拒绝:“侯爷,这画,作不得。” “哦,是么?”仲西侯看着窗外几乎黑下的天,能模糊看到风吹动云,他喃喃自语,“你老子辛辛苦苦打造了一个阴曹地府,你却拿来求人替你破印?唉,为了握剑,这买卖当真划算么?” “仲城主不明白的问题,何不去问问仲大侠?” 仲西侯不由嘴角微咧:“你不是要收拾家伙跑路了么,怎的又神出鬼没,跑来了听风楼?” 书难放下金杯,颜面苦涩:“才与侯爷说过玉盘碎片的用处,这会儿,不夜城里头就有人着了这碎片的道了。” (本章完) 第三章:谪仙酒馆 书难口中那个拥有玉盘碎片的人隐藏的不错,可惜就可惜在这人所处的地方是西地不夜城。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仲西侯的隐卫共有八个小队,纵然宙字部已悉数殒命,对其不夜城的监察力量也不过是小有削弱罢了。 不过半刻钟,一个黑色轻甲身若鬼魅出现在了听风楼。 他单膝跪地,上身笔挺,双手抱拳,恭敬又快速将事情汇报。 仲西侯摆了摆手,这名黑色轻甲再若鬼魅消失。 仲西侯看去书难,语气调侃:“小牛鼻子,孤就纳闷了,你这是每时每刻都在监察着我不夜城么?” 书难莞尔:“那小道替侯爷做了隐卫该做的事情,小道的俸钱何时结算下?” 这句话,仲西侯似不曾听到,只是问:“那人现处何处?” 书难也不计较,轻吐几字:“谪仙酒馆。” 仲西侯微微点头,抡起舞雩宝剑,几步走到窗边。抬脚而上,又是一步,整个人跃落听风楼。 仲西侯一路离开了城主府,旁人看去,是他们的城主又出门在街上随意溜达。 一路遇到的行人也好,街旁的商户也好,看到仲西侯都会冲他微笑打招呼。 那样子,全然不像城主同子民,更好似熟悉的街坊,碰面了一句寒暄。 今日的不夜城同往常一般热闹,卖菜的卖菜,杀猪的杀猪,地保同那些闹事的痞子也没闲着。 人们见怪不怪的,是那些带刀带剑带斧子的。虽不恰当,但对于这一类人,边塞之城的确已如见多了驴子的老虎。 帝国十二城,怕是除了寒城,也就他仲西侯的西地不夜城没有禁止城中百姓携刀剑上街。 这规矩自不是他定的,是前任城主仲南燕定下,且一再叮嘱,不可废除。 西地不夜城是少数几个允许携带兵器的城池,带兵器的人多了,人们也就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兵器。 人群之中,也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尤为惹眼。 那是一个女人,女人身着雕刻猛虎的银亮铠甲,背了把长约一米二的虎头大刀。这把大刀的刀刃、刀柄同铠一般,银白纯色。不同的,是刀刃上还有还没吹尽的血。 没有刀鞘的刀总是特别,又令人更生寒畏惧。 在女人前头,有个衣衫褴褛,邋遢若乞丐的落魄男人。这男人的破衣衫上有不少血迹,他走路的模样,也如同神志迷糊的酒鬼。 落魄男人走进了路旁的一间酒馆,看招牌上头的两个鎏金大字,这间酒馆就是书难同隐卫所说的谪仙酒馆。 银凯女人跟在落魄男人后头进了谪仙酒馆,仲西侯也随其后,进店找了张空桌坐下。来都来了,不喝一壶这谪仙居的独品佳酿仙人醉,那这一趟算是白来了。 仲西侯要了酒,点了菜,剥着花生,悠哉悠哉,也不避讳,看戏一般看着隔壁桌的落魄男人同银凯女人。 男人声音粗犷却又疲惫,冲着伙计喊:“给我来十斤的酒,再来些配酒的吃食。” 店里吃食的客人也好,伙计也好,有的也只是看了眼这落魄男人,随后继续吃菜喝酒,而另一些人,则同仲西侯一般权当不收茶水钱的戏。 谪仙居的酒保是个面色偏黄的中年人,这酒保不是没见过同落魄男人一般的江湖浪儿。可与其看这疯子一般的落魄户,他更喜欢看落魄男人之后进入谪仙居的女人。 酒保看这银铠女人,倒不是因为她还算不错的容貌,他在意的,是这银铠女人腰间的红巾。 他在意女人腰上红巾的破洞,那不下二十个的破洞。 见谪仙居里无人理会,落魄男人不由恼火:“伙计,聋了吗?还不给爷拿酒肉过来!” 一个童子凑到酒保身侧,问:“二爷,这落魄户方才进来一阵胡言乱语然 (本章未完,请翻页) 后出了门。这会儿不过一刻钟吧,咋又回来了?瞧他这模样,怕是不会赖酒钱吧?” 酒保余光瞥了童子一眼,并未出声。他从柜中取出了一坛酒,倒了一碗,随后又变戏法一般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白馒头。童子会意,端起酒,拿过白馒头,直接放到了男人面前。 而酒保,则继续靠在撑柱上看那个同落魄男人坐在同桌的银凯女人。 是男人都看得出,她不是个难看的女人,如果换上丝绸衣裳,说不定更好看,也更容易令人心生他意。 谪仙居常年接待南来北往的客人,酒保也好,那打杂的童子也好,也都听多了各地趣事。 童子脑海思索,却是奇了怪了,王朝里英勇女将不少,可不曾听闻哪个女将骁勇善战,银刀银甲之外还生得这么副俊皮囊的。 见童子丢了一碗酒,一个白馒头给自己,落魄男人从怀中掏出了一片桃瓣,一片用金子打造的桃瓣。 他重重将金桃瓣拍在桌上,喝道:“你怕我没钱,我······” “哟,不就是那楼中的人么,有啥可得瑟的?”看到金子做的桃瓣,打杂的小童并未见钱眼开,反倒有些不屑。小童又靠近了酒保,问,“二爷,你能不能认出这个落魄户,什么名堂?” 酒保瞥了眼那落魄男人,呵呵笑了笑,回道:“扛大锤的杜同。” 酒保话才出口,落魄男人不由一怔,也是没能想到,西地一个小酒馆的酒保,竟直接猜中了自己的身份。 见这落魄男人一脸难以置信,甚而眼中还隐隐有了杀意,酒保声音慵懒:“何须少见多怪?看你落魄狼狈,吐纳气息还算稳当,看样子在那楼中地位不低。左肩膀较之常人更有力坚硬,不是使大锤的杜同,还是抗镖旗的王山豹不成?” 似一语中的,这大落魄男人不由一愣。小厮一看管酒先生把人背景说得透透,不由也装起了腔。 那小厮见自家二爷猜中了这落魄男人身份,瞬间来了劲:“小爷我告诉你一件事,在老板回来之前吃了馒头喝了酒赶紧滚蛋,拦着小爷看小妞,活腻歪了。” 说来也逗,他不过一个打杂小厮,可在这店中,不论权贵亦或白丁,态度如一。 落魄男人的确就是杜同,他闻了闻酒香,单只是闻了闻,唾沫就在口腔里形成了大半。 纵然酒虫被勾起,可这杜同态度却是未变。他将那片黄金桃瓣一掌拍进了木桌里头,声粗犷:“小二,十斤的酒,给爷爷快点!” 打杂小厮不由皱眉,这些江湖人,真是矫情,不愿接受施舍,那能理解,可别动不动就损坏桌椅啊,没教养。 最先不耐烦的自然不会是那酒保,却也不是那打杂小厮,反倒是同杜同同桌的那个红巾银甲的女人。 她秀眉微蹙,随后一掌拍向桌子,这么一张用了七八年安然无恙的松木方桌,就这么被这位将军装扮的女人给一掌拍烂。 松木方桌碎裂,黄金桃瓣伴随着“叮当”声掉落在地。白馒头落地,在石板上滚了两圈,脏了白面。 而那碗酒,却如同被人托着摆放地上一般。莫说酒碗碎裂酒洒一地了,就连落地时候的声响,也是没传出半分。 店里的人纷纷盯向二人,没人会担心江湖人在店里闹事,这里可是不夜城,满城的无聊看客都巴不得有人惹事,满大街巡逻的黑甲军那可就有用武之地了。 银凯女人开口,声音有些冰寒,听不出感情:“小二,五两,一坛酒。” 酒保勾唇淡笑:“不比别处酒家,这山野莽夫酿的酒,仅此一碗,多了没有。酒算作我请的,算求这人别死在店里头,到时候又要麻烦清理打扫,累也晦气。” 酒保的话依旧简单平静,却添了几分好似那打杂小厮才会有的刻薄。但这杜同的回应很简单,抓起那个脏了的馒头,三两口吃干净,有端起地上的酒碗,一饮而尽。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他自然不是怕这酒保,他是怕这女人,更怕这不夜城。 待酒下肚,未过几弹指的功夫,身体裂痕的疼痛缓下,气息也渐顺畅。 微微皱眉,检查了下丹田与炁源,又尝试贯通全身经脉 只是简简单单一碗酒,竟将自己的剑伤给平复,暂时性稳定了下来。 未敢多语,这所谓的山野莽夫酿的酒,竟还有疗治内外伤的功效? 行走江湖吧,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义字当头,有恩就得报。 杜同的态度与之前截然相反,他冲着酒保单膝跪地,抱拳行礼,声恭敬道:“吾辈如何为报?” 酒保看着杜同,嘿嘿一笑。 酒保未开口,那打杂小厮却是作撵人状,这不耐烦的模样,好似喝的是他的酒:“滚滚滚,这酒可名贵着,别再来问我们先生讨酒就行。下次你可没这么好运,伤重没死,即便试着再回这儿,小爷可没先生那般豪气,会请你喝酒。” 杜同毕竟也是江湖有名之辈,哪会与一小厮计较。只见他再次双手抱拳,行礼过后没再多说,脚下快步,朝着酒馆外边走去。 杜同的脚正要迈过酒馆门槛,一个声音幽幽传来:“人走可以,空手离去,便行。” 杜同的脚停在了半空,他侧头朝声音来处看去。说话的是他隔壁桌那个身着橙袍,面色若碳的黑蛮。这黑蛮正剥着花生,满面笑意看着自己。 肤色过于黝黑,就显得牙齿如贝壳般白亮。而黑脸白牙,笑起来,就容易令人误会是否带有讥讽意思。 杜同眉头一皱,虎目一瞪,却也没打算同这黑蛮纠缠,脚落下,迈过门槛,准备离去。 可黑蛮哪里会如了他的愿,一颗才剥好的花生,双指一弹,朝着杜同迈过门槛那条腿的小腿肚打去。 杜同已有防备,可奈何身子这会儿不比全盛,加之这颗花生射来的速度奇快,终究被打中。他身子不稳,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在地。 江湖上的人,说好听点,就是豪放真性情,往难听的说,就是没分寸暴脾气。 杜同双目血红,狠狠盯向了黑蛮。 而黑蛮,将最后一颗花生丢入口中,摩挲双手,去掉花生壳的碎屑。见杜同怒瞪自己,再度露出一口白牙,嘿嘿笑着。 杜同血气上涌,再难克制,冲着黑蛮箭步而来,黑瞎子般的大掌,朝着黑蛮脑门就拍了过去。 气势非凡,压迫感也是不差,可这黑蛮若是如此无能,也就不配做这西地之主了。 仲西侯带着舞雩剑,然他并未抽剑,对方出掌,他右手成拳,直接以硬碰硬。 拳掌相交,一股威压如涟漪扩散,仲西侯坐着的那张方桌,也是没能逃脱撕裂损毁的命运。 仲西侯瞥向周遭,远些地方还好,他邻桌那几个蛮汉可就遭了秧。一桌没吃几口的酒菜,被威压掀翻,实属浪费。 “小二,酒菜坏了,桌椅毁了,这片金叶子,当是够赔偿了。” 说罢,仲西侯右拳一松,手若游蛇,一把扣住了杜同手腕。紧接着他身子站起,朝前一步,右手一用力,将高近两米,壮若棕熊的杜同直接丢出了谪仙居。 仲西侯又朝前两步,弯腰捡起碎木屑中的一片金叶子,也不嫌脏,直接用自己的橙袍擦了擦。金叶子被擦得亮闪闪,又被随意丢向了柜台。 随后仲西侯捏拳扭脖,一边活动胫骨,一边满面坏笑,朝着被丢到大街上的杜同走了过去。 谪仙居里头的食客哪里还有吃菜喝酒的兴趣,都起身朝外快走,生怕错过了这出好戏。 那个打杂童子也不例外,还搬了条长凳坐到了门口,嘴里头吆喝着:“开档了开档,城主十息之内打趴这憨货的二赔一,二十息之内的一赔一,二十息以上的,一赔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