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明从海岛开始》 正文 第一章 永历元年 南明永历元年,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 福建省泉州府安平县。 “少爷,快走吧。清兵马上就要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眉头紧锁,一脸焦急地催促着一名衣着华贵的少年道。 那名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放在后世也就是读初中的样子。 与那名少女不同,少年的脸上并没有丝毫焦虑惶恐的神色,有的反而是一层层冷峻与薄怒。 三年前,崇祯十七年,闯贼李自成攻破京师,先帝于煤山自缢,随后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打开山海关降清。 自此以后,清军便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了李自成的主力,占据神京,入主中原,大有鲸吞天下之势。 两年前,弘光元年,清军趁南明弘光政权各大势力内斗之际,迅速占领南京,擒杀弘光皇帝朱由崧,从此,长江天险不复存在。 一年前,郑芝龙剃发降清,并撤走福建北部主力,福建门户洞开,清军得以长驱直入,擒杀隆武帝。 煌煌神州,满目疮痍。泱泱华夏,竟被异族蹂躏至此。 相信这一幕,是每一个身怀热血的男子汉所不能容忍的。 眼前的这名少年更是不能容忍,他的名字叫做郑袭,是郑芝龙的第五个儿子,国姓爷郑成功的弟弟。 历史上的郑袭记载很少,仅仅知道,在郑成功死后,他和郑经争夺延平王的爵位,后来失败,被软禁到厦门,再后来,就是受不了郑经的逼迫,转而投降清朝了,此后便再无记载。 不过,众人所不知道的是,眼前的郑袭虽然身体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灵魂早就换了一个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 来自后世的郑袭是一个标准的明粉,对于明朝的灭亡也一直是深感痛惜。 前一世的他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里面各种各样的主角纷纷穿越到明末来挽救这个岌岌可危的王朝。 其中也有不少写的非常出彩的,看的郑袭心中暗爽不已。 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他竟然自己穿越了过来,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一份子。 既然来到了这里,就该用自己的能力为这个时代作出贡献,怎么能一味地跑路呢? 更何况,自己还是抗清英雄郑成功的弟弟。 郑袭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人,除了刚才跟他说话的丫鬟小竹以外,还有大概二三十个人,他们都是郑家的家丁、仆人,还有几名郑家老宅的卫兵。 “太夫人到哪里了?你们知道吗?”郑袭洒了一眼众人,颇为冷峻地说道。 所谓的太夫人就是郑成功的亲生母亲田川松。对明朝末年这段历史颇为熟悉的郑袭知道,郑成功的母亲在历史上就是在这个时间遇害的。 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那就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她遇害,不光因为她也算是自己的长辈。 更为重要的是,郑袭知道郑成功是个很孝顺的人,而且自从老爹郑芝龙剃发降清之后,郑成功就已经接管了老爹的位置,开始带着郑氏集团的军队在东南沿海一带抗清。 自己想要发展将来的抗清事业,就必须处理好与郑成功的关系,争取到他的支持。 否则的话,凭借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想要反清复明,实在是太难了。 一句话,郑成功目前是他能够抱到的第一根大腿,也是唯一的一根,必须得把他伺候好了。 虽然自己跟郑成功是亲兄弟,但不是一个妈生的,感情也不是那么好。郑袭知道,若想赢得郑成功对自己的另眼相看,甚至是对自己的器重,就必须向他表示自己的忠心,卖给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否则的话,同父异母的兄弟这个身份还真不好使,人家顶多就是把你锦衣玉食的养起来,让你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罢了。 而现在,还有比救下他的亲生母亲更大的人情吗? 只要自己能救下田川松,肯定会被郑成功另眼相看,到时候,自己再请求率领一支军队,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 乱世之中,有兵才是王道,有了兵之后,可以先找个海岛发育,然后等时机成熟之后再开始光复大业。 所以郑袭没有多想,第一件事就是向手下打听田川松的下落。 小竹和跟在郑袭身边的众人听到这话不由地面面相觑,清军的刀都快要架到脖子上了,这位小少爷还顾得着管别人,当真是个孝顺的孩子。 不过,既然郑袭这么问了,小竹等人也不敢不回答,便道:“回少爷的话,太夫人他们往东走了,她的身边有不少护卫,少爷不用太过担忧。” 郑袭听罢微微地点了点头,然后用威严的眼光扫视了众人一眼,道:“众位弟兄,现在清兵来势汹汹,而且,他们已经知道了这里有郑家的家眷,为了胁迫我的兄长投降,他们一定会全力抓捕太夫人,我们不能不管她。 虽然太夫人身边有不少护卫,但是常言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太夫人有个不测,那我们如何向我大哥交待,若是给抗清事业造成了损失,我们又如何向大明的列祖列宗,以及煌煌华夏的先人们交待?” 这番话说的众人心中不由地一凛,听郑袭这语气,他似乎要带着大伙去找太夫人田川松啊。 坦白来说,现在众人要是跑路的话,还是很简单的,因为郑袭只是郑芝龙的庶子,在古代的时候,庶子基本上没啥地位,也就比仆人强一点。 所以,清兵肯定不会重视他,更不会多费周章去抓他,说得难听一点,清兵估计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他们一行人也就三十来个,目标很小,只要悄无声息地跑路,还是有很大的概率跑到南方去跟郑成功的大部队汇合的,只要见到了郑成功本人,他们就算是彻底安全了。 可是,若是去跟田川松汇合就不好说了,田川松身边的护卫虽然多,但是她的目标太大,可以说,清军的这次行动就是要抓住她,然后胁迫郑成功投降。 正文 第二章 身怀利器 所以说,清军肯定是会重点照顾田川松的,再加上自清军入关以来,大明的土地上已经出现了不知道多少汉奸。 想必此时太夫人田川松的身边也有汉奸,说不定早就将她的行踪泄露给清军了。 他们此时要是赶上去,说不定就会遭遇清军的主力,到时候,就算是想跑都没有那么容易了。 坦白来说,即便是田川松今天遇难了,他们也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兵荒马乱的,自己能跑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谁还管得了那么多,又不是他们把田川松的情报泄露出去的,郑成功也说不了什么。 所以,一听到郑袭想要去找田川松汇合的言论,这二三十个人心里也开始犯嘀咕。 人没有不怕死的,明明可以跑出去,却要自寻险路,这确实是有些强人所难。 郑袭知道众人内心的想法,坦白说,他很能理解众人,贪生怕死是人的本能,没有什么好丢人的。 不过,他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必须要做点什么,他不想像原主那样,最后被逼无奈投降清朝,他不想在脑后梳一个辫子,去给别人当奴才,若是这样的话,他宁肯去死。 于是,郑袭便扫了一眼众人,脸上挂满了威严,大义凛然地说道:“诸位,我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们现在只要向南跑,很快就可以脱离清兵。但是,我要说的是,我的父亲虽然降清,但是我和我大哥的志愿一样,就是反清复明。 太夫人是我大哥的亲生母亲,她要是遭遇到了不测,或者是落到了清兵的手里,那将会对我大哥造成巨大的打击,同时就会严重影响抗清事业。 郑袭不才,此时愿意去舍命护卫太夫人周全,不光是因为她是我的长辈,更是为了能让我大哥安心抗清。 当然,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贪生怕死是人的本能,我可以理解,因此愿意跟我走的,请站到我的右边,不愿意地就此解散,只要你们不加入清军,以后就永远是我的好兄弟。” 此言一出,众人中一时鸦雀无声,三十来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拿不定注意。 片刻之后,队伍里便有有血性的汉子大喊道:“直贼娘!国姓爷待咱们不薄,危难时刻,咱们岂能扔下太夫人不管?如此行事,与禽兽何异?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对,满清毁我华夏,据我神京,凡是大明子孙自当与满清不共戴天,今天既然碰上了,岂能一走了之?定要与他们拼一个你死我活!” “对,小人愿追随公子,护卫太夫人!” 最终,这三十来人都站到了郑袭的右边,宣誓效忠,愿意与他一起去护卫田川松。 见到这一幕,郑袭十分的感动,忙向众人抱了一拳,道:“诸位的盛情,郑袭磨齿难忘。等我们将太夫人护卫到安全的地方,郑袭一定会向国姓爷为诸位请功。” “多谢公子!”众人忙抱拳回应道。 “此次行动不同于往,不仅关系到太夫人的安全,还关系到抗清大业的兴衰。因此,我们务必全力以赴,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咱们这里还有三支斑鸠铳、六支鸟铳,这是破敌的利器,务必全都带上。另外,我在西厢房里放了些好玩意儿,是我这几天制作出来的茶壶雷,把它们也都带上,一定可以给鞑子一个惊喜。” 郑袭见众人再也没有异议,便开始给他们布置任务。 鸟铳是嘉靖年间传入中国的利器,属于火绳枪,无论是威力、射程还是准头都比明军之前的火门枪要强很多,因此,它一进入中国,便受到了戚继光等一些将领的追捧。 只可惜,由于鸟铳操作较为复杂,再加上边军明军的腐败原因,直到明朝末年,边境的明军还是装备火门枪为主。 最著名的就是三眼火铳,这种明军制式火器造价最贵的也就七钱,而一杆上等的鸟铳,价格能达到五六两之多,相差将近十倍。 谁都知道鸟铳的威力和精度要远胜于三眼火铳,三眼火铳里放出的铅弹射程很近,跟个二踢脚差不多,对于身披重甲的后金军来说作用着实有限。 它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当狼牙棒使,根本代表不了火器的先进性,就连戚继光都说三眼铳真打起来也就只能当炮仗使,其威力根本不能与鸟铳相比。 而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便宜,在明末这个腐败横行的时代,军费早就被那些军官和文官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贪污了,根本造不出足够数量的鸟铳,只能拿三眼铳来充数。 而斑鸠铳则是一种重型火绳枪,一般的鸟铳弹重三钱,有效射程大概也就一百米。 而斑鸠铳的弹重可以达到一两五钱,甚至是一两八钱,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甚至都可以击穿轻型盔甲,相当于这个时代的大狙,在野战中对付后金的重装骑兵最为有利。 明末的广东巡抚熊文灿和徐光启就很重视斑鸠铳,熊文灿还专门将斑鸠铳解押到北京100门供皇帝和大臣们考察。 只可惜,由于见识等原因,这种利器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有推广。 而郑芝龙作为一个海盗,是很重视斑鸠铳的,因为在海战中,谁的船坚固,谁的火器犀利谁就能占据上风,跟士兵的体能和勇武关系不大,两边隔着大海,你有劲儿也使不上啊。 因此,郑芝龙的部队里也装备了大量的斑鸠铳,不过,令人遗憾的是,郑氏集团包括郑成功在内,都把斑鸠铳当做是一种海战的武器,在陆军中并没有大量的装备。 来自后世的郑袭自然知道斑鸠铳的威力,这是仿制的欧洲重型火绳枪,在明末这个时候,已经在欧洲相当普及,甚至终结了板甲的历史。 这么好的东西放到自己手里不用简直是可惜了,有这三门斑鸠铳,郑袭确定自己可以给清军造成巨大的杀伤。 后世的郑袭就很擅长射击,上大学的时候,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大学生运动会射击类的比赛,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正文 第三章 应声而倒 有这个特长在,完全可以成为这个年代的狙击手。 至于那些茶壶雷,则是郑袭穿越过来之后制造出来的武器,专门为了应对今天的局面。 简而言之就是古代版的手榴弹,它主要就是用瓷器和黑火药制作而成,为了增加杀伤力,郑袭还特意在茶壶里放了小刀片儿、毒针等反人类的东西。 而火药也是郑袭精心调配的,来自后世的他自然知道黑火药的最佳配置比例,这个不必多说。 而且,他的火药还是用蛋清处理过的颗粒状黑火药,不仅可以防潮湿,威力还比粉末状的火药大了三倍。 有了这几样利器,郑袭确信只要他们不遇上清军的大股部队,他还是有把握带着田川松突围的。 而自己一旦将田川松带给郑成功,他会给自己什么样的赏赐呢? 其实,在乱世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地盘和军队了,没有自己的后方基地,打完了仗没有地方补充,伤员不能医治,就混成流寇了,实力只能越打越小。 现在,满清大军可以说是长驱直入,在东南沿海一带,郑氏家族的除了海岛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呆了。 所以,郑袭最终的目的就是让郑成功给他一支军队,再拨出一个海岛来给他镇守,他就可以在岛上种田发育,伺机收复江山了。 只不过,郑袭也知道,海岛这事儿目前还真难办,因为郑成功现在手里都没有什么像样的海岛,只有一个南澳岛,至于后来收复台湾的基地金门、厦门还被他们的叔叔郑彩占着。 所以,郑袭现在不敢奢望郑成功能给他一个海岛,他的目标就是通过此次行动向郑成功展示自己的军事能力,并利用他想要报答自己的心态,谋求一支军队的指挥权,至于适合自己的海岛,只能等自己有了军队再慢慢寻找了。 带着强烈的自私性和目的性,郑袭便忽悠着这二三十个人出发了。 郑袭虽然是个庶子,但是好歹也是郑芝龙的儿子,他身边的这群家丁仆人也算是公子爷的贴心人,待遇自然是要比一般的大头兵要好,最起码,大伙都是有马匹作为交通工具的。 一行人骑在马上向东疾驰而去,边走便寻找田川松的踪迹。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不久之后,他们便发现了田川松以及她的护卫。 他们被包围了。 田川松一行人大约一百一二十人,被两百多名清军围困在了一座小山上。 那座山的山顶有一座土地庙,估计田川松就藏在那里面。 清军不断地向山头发起攻击,守卫田川松的明军正在陷入苦战,形势越来越不利。 郑袭仔细观察了一下,那两百多名清军大部分都不是满洲人,满人最多五六十个,由一名分得拨什库率领,也就是后世满清俗称的骁骑校率领。 按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军制,每一个女真男子,自从十岁开始就参加军事考试,每三年一次,合格的成为守军,守军中的精锐是步甲,步甲中的精锐是马甲。 马甲以上是拨什库,类似于班长,汉人称之为领催。拨什库以上就是分得拨什库,也称为代子,相当于连长。 分得拨什库上面就是牛录章京,也就是后金统治者必须直接掌握的营团级的战斗单位。 一般情况下,要是混到了牛录章京,你的名字最起码就会被统治者知道了,从这一级往上,统治者就必须要直接掌握了,你的升迁调用他们都会直接干预。 眼下围攻田川松的就是一个分得拨什库,统兵大约为六十人,此外,还有一百多名绿营,也就是汉奸部队听从他的指挥。 田川松身边大概有一百二十来人,但是很多都是妇孺,能打仗的不过一百人左右。 好在他们提前占据了山头这个有利地形,虽然仗打得艰难,但是也暂时遏制住了后金军的攻势,得以暂且喘息。 “夫人,清军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怎么办?”田川松的丫鬟出去看了看形势,便吓得差点哭了出来,急忙跑回去找田川松报告。 田川松现在也是六神无主,她现在有些恨自己的丈夫,好端端地为什么非要投降清朝? 你现在投降了,清军还是不肯放过我们,倒是连累我们跟着受累。 她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紧闭双目,向老天爷祈祷,希望能有明军前来解救她。 虽然她知道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因为这附近已经没有什么明军了,大家都跑光了,但是她还是不断地祈祷,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办法。 另一边的郑袭,观察了一段形势之后,心里大概就有了打算,对身边的人说道:“快,咱们占据东边的山头,打击鞑子的侧翼,给太夫人他们支援。” 在郑袭的队伍当中,也有不少老兵,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形势之后,也觉得东边山头的地形最好,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异议,应了一声诺,便跟着郑袭来到了东边的山头。 位置找好之后,郑袭瞄了瞄距离,然后指着自己的位置说道:“快,你们把三支斑鸠铳都给我摆到这里来,找两个人专门给我装填弹药,剩下的事情不用管,看本少爷如何教训鞑子兵。” 此言一出,旁边的众人不由地一惊,郑袭这是把自己当成了军内的神射手了,到底行不行啊?之前也没有听说过这位少爷擅长用火器啊。 不过,他身为郑家的公子,既然这么说了,众人就得照做。 斑鸠铳的优点是威力大、射程远,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太重了,一杆枪小三十斤的重量,他这样的一个少年很难背着跑多远,所以就交给手下去背。 而且,这杆枪的后坐力实在是太大了,不能像鸟铳那样用手持着瞄准发射,枪的前面有个支架,得放到支架上。 斑鸠铳放好之后,郑袭便端起一杆来,瞄准正在向山上冲锋的后金军,扣动了扳机。 下一刻,只听“嘭”地一声,一名后金红摆牙喇兵便应声而倒。 正文 第四章 敌军来袭 红摆牙喇兵俗称红甲和俗称白甲的白摆牙喇兵都是后金马甲中的精锐,一个后金牛录章京手下,也不过有十个红摆牙喇兵和十几个白摆牙喇兵,属于后金的特种部队性质的。 那名红摆牙喇兵似乎是觉察出了山头上有大鱼,为了能够立功,便领着几名手下一马当先地冲到最前面。 他之前已经杀了两个明军了,十分地嚣张,叫唤地也最凶,没想到不知道哪里来了发铅弹,就将他给送上了西天。 “打得好!”郑袭旁边的老兵不由地激动地呼喊了一声。 军队当中,最看重有本事的汉子,只要是能杀敌就能服众,之前众人服从郑袭是因为他是郑成功的弟弟,现在见他把火器运用的这么熟练,不由地对他另眼相看了。 郑袭没有被众人的吹捧所冲昏头脑,依旧是面容冷峻,一言不发地瞄准,找好目标之后,又扣动了扳机。 另一名后金的白甲正在大叫着冲锋,态度也是十分嚣张,自从入关以来,他们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胜仗了,眼前的这股明军实力也不怎么出众,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只不过是给他送军功和赏钱的人头而已。 然而,就在他认为胜利唾手可得之际,一枚从侧面飞来的铅弹,直接洞穿了他的左肋,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窟窿,他也就倒在了血泊之中,再也无法动弹。 五十步的距离,斑鸠铳拥有绝对的杀伤力,穿再厚的盔甲也没有用。 郑袭没有理会那个已经死掉的人,有走到另一个斑鸠铳跟前,扣动扳机,干掉了一名后金的步甲。 斑鸠铳专门克制重甲部队,因此郑袭也就专打八旗军,他们除了体力上优于一般的明军之外,最大的优势就是盔甲厚重,弓箭基本免疫。 而以明末的那种腐败情况,做出的火器质量也不行,很难对他们造成有效的杀伤,这就是他们可以长驱直入的资本。 而现在,郑袭就是要告诉他们,你们的盔甲再也不是你们横行无忌的资本,在老子的火器跟前,你们依旧脆的跟一张纸一样。 在郑袭发射了第三门斑鸠铳之后,第一门斑鸠铳的铅弹和火药也被手下装填好了。 郑袭没有废话,立即再端起一门斑鸠铳发射了过去,又一名后金马甲应声而倒。 呼吸之间,郑袭已经干掉了四个后金精锐士兵。 这一幕,不仅让手下的人惊讶,更是让他们连连惊呼。在这之前,人们口中的后金军是如何神勇,如何不可战胜,似乎他们一个个都有三头六臂,刀枪不入一般。 说实话,这些郑家的家丁和卫兵在跟着郑袭来找太夫人之前,虽然有满腔热血,但是心里还是不免打鼓的,毕竟这些年后金几乎没有打过败仗,而且都是以摧枯拉朽之势捣毁了南明的一个又一个政权。 他们之所以跟郑袭前来营救田川松,一方面是有感于郑家对他们不薄,另一方面是因为即便是他们自己走了,单枪匹马的情况下,遇到后金军或者是流寇土匪也难逃一死,还不如跟组织抱成一团,生还几率还是比较大一点的。 一句话,来是来了,但是心里还是害怕的。 但是,从现在开始,他们便不那么害怕了,因为郑袭用事实告诉他们,后金军没有那么可怕,他们也是爹生娘养的,斑鸠铳打过去,一样是一个碗大的窟窿。 于是,这三十来个人的士气一下子就被郑袭调动起来了。 “弟兄们,杀鞑子啊!”郑袭的手下纷纷高叫着向后金军和汉奸们发射自己的手中的鸟铳和弓箭。 五十步的距离,鸟铳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足可以破甲。 郑家还是很有钱的,简直是富得流油,郑家的鸟铳质量都是上等的,绝对是足工足料,质量是明末一些边军手里的垃圾所不能比的。 那些玩意儿,打兔子都够呛,更何况是身披重甲的后金军? 而郑家手里的鸟铳,尤其是看家护院儿用的鸟铳,个个都是精品,一轮齐射下来,放倒了三个对面的绿营兵。 看来这几个人的枪法也不差,值得栽培栽培。 然而,鸟铳的发射速度还是太慢了,在射完一枪之后,射手们开始心急火燎地捣药,填装新的铅弹。 “鸟铳手分两排发射,不要一下子都打出去,专打最前面的那个。”郑袭见手下的人竟然一下子就把六门鸟铳全都放出去了,心里不由地有些着急,便急忙大喊道。 幸亏咱们打的是偷袭,要是正面对决,人家现在早就冲到跟前了。 “是,公子。”六名鸟铳手纷纷齐声答道。 坦白说,三段击在明朝不是什么稀罕的战术,早在明朝初年,沐英、朱棣都用过,大伙不可能不知道。 只不过,刚才见郑袭一连杀了四五个后金兵,众人不由地一阵感奋,一激动就把六门鸟铳全都射出去了。 此时的后金军终于发现了自己侧翼的威胁,那名分得拨什库见不知道哪里冒出来了一股明军,竟然接连干死了他好几个精锐,不由地勃然大怒。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每一个军官都把士兵看成是自己的亲儿子,他们可是自己建功立业,享受荣华富贵的本钱啊。 尤其是郑袭还干掉了几个白甲和红甲这样的精锐中的精锐,更是让他心疼的直哆嗦。 于是,那名分得拨什库便暂时放缓了对田川松的攻势,分出七八十人来,开始进攻郑袭所在的山头,发誓要把他碎尸万段。 而对田川松所在的山头,则暂时采取围而不打的态势,确保他们不能支援郑袭。 他的战术很简单,就是想要分而为之,各个击破。 看着快速向自己冲过来的后金骑兵和步兵,郑袭身边的人难免有一些紧张。 说实话,郑袭自己都有些紧张,因为这还是他第一次跟后金军正面作战。 前一世他看网络小说的时候,那里面的主角杀后金军犹如砍瓜切菜,而现在,他真正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才发现,后金最后能问鼎中原不是没有原因的。 正文 第五章 分而击之 他的士兵即便是身披重甲行动也不迟缓,单是看着就是一群熊虎之士。 坦白说,若是让他和他的手下去跟后金军肉搏,他是没有多少胜算的,但是,好在他手里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谁他娘跟你肉搏啊。 也是郑袭运气好,这波后金军出来的时候没有带重武器,因为他们想着尽快抓到田川松,带重武器实在是太影响行军速度了。 而且,他们也知道,这一带没有明军主力了,用不着重武器,所以就轻装上阵了。 否则的话,他们要是把重武器搬过来,冲着山头一阵猛轰,郑袭估计还会在穿越一次。 “不要慌!沉着应敌!”郑袭自己虽然很紧张,但还是努力平静下来,用威严的语气震慑全军。 若是手下的人被敌方来势汹汹的气势吓跑了,那还玩什么? 郑袭一边说着,一边操控着手里的斑鸠铳,对着冲在前面的一名后金马甲射了出去。 那名后金马甲也是实心眼儿,跑的都是直线,正好给了郑袭开枪瞄准的机会。 估计他在关外和关内遇到过不少明军,知道他们的火器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一点都不害怕。 可这一次,他却为自己的轻敌大意付出了代价。 下一刻,只听得“嘭”地一声,那名后金马甲的马匹脖子被洞穿,而铅弹的威力不减,直接将那名马甲的盔甲和身体洞穿,留下了一个碗大的窟窿。 这一幕,被郑袭的手下看在眼里,众人的士气瞬间大振,八旗军也不过如此嘛,冲的这么快,还不是在送菜? “杀鞑子啊!”郑袭的卫兵个个血脉喷张,开始用自己手里的鸟铳和弓箭向冲过来的后金军和绿营军倾斜自己的怒火。 在这一瞬间,鸟铳又放倒了两个绿营兵。绿营兵是伪军,装备自然没有根红苗正的八旗军好,他们一般人也就穿个皮甲,这玩意儿在鸟铳面前根本脆的跟纸一样,五十步之内,只要被命中要害,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 不过,清军胜在人多势众,在扔下十几具尸体之后,还是冲到了山坡的脚下。 “放箭!”清军的指挥官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兵,知道这个距离弓箭已经够得着了,要是再不压制山头上的火力,他们就算是冲上去了,损失也是巨大的。 一时间,清军的二十多个弓箭手开始一齐弯弓搭箭,向上头上的郑袭等人射去。 郑袭等人占据着地形的优势,山上又有石头和树木作为掩体,再加上他们有盾牌,所以清军的箭矢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有限。 不过,即便是这样,对方的弓箭手也对他们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那就是他们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从容的瞄准了。 郑袭所在的三门斑鸠铳附近是清军弓箭手的重点照顾区域,每一波都有五六支箭矢射过来,使得郑袭只能找掩体躲避,开枪的时候也是有点胆颤心惊的,射速和准头都慢了下来。 这就是清军指挥官的目的,他知道,以现在的这个地形,自己的弓箭要想伤到山头上的明军那是很难的。 但是,他可以用弓箭将他们压制住,让他们不能再从容的放鸟铳,好让自己的士兵冲过去。 他已经大致看清了山头上的明军了,也就三十来人,他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点明军也就敢搞搞偷袭,一旦他们冲上去,他们就会望风而降或者是撒腿就跑。 所以,那名清军的指挥官便一边指挥着弓箭手压制山头上的明军,一边催促着自己的手下迅速接近敌人。 “快,快!明军就那么点人,只要冲上去我们就赢了!先登者有赏,后退者斩!” 好在,郑袭他们是站在山头上,山路崎岖难行,而且不能骑马,那些清军的骑兵也只能下马步战,披着沉重的盔甲努力地往山上爬。 这就给了郑袭等人可趁之机。 郑袭叫来了两个盾牌兵一左一右掩护自己,然后把斑鸠铳放在中间又接着瞄准射击,这个造型像极了美帝悍马车上的机枪手,前面有两片钢板掩护,然后用机枪疯狂地输出。 “嘭”地一声巨响,一名正在爬山的后金步甲到了大霉,他身披重甲,本来行动就不如普通的士兵方便,再加上要爬山,速度可以说慢的跟蜗牛一样,郑袭打他简直就是在打靶子练手。 这队清军的总指挥分得拨什库算是看出来了,郑袭这个狙击手是专门打他们后金的精锐,根本就不理会绿营的人。 这小子实在是太狂了,必须得给他点颜色看看,而且他打死了自己那么多的精锐,让自己肉疼了半天,这个仇也必须得报。 于是,他大声喊叫着,催促着部队快速爬山,一定要把郑袭等人生吞活剥,斩于刀下。 就在这时,田川松所在的破庙内,身上有好几处血污的百户李彪走了进来。 见到田川松之后,李彪抱拳行李,道:“标下参见太夫人。” 李彪是这队护卫的总指挥,田川松的安全全都依靠他来保护,因此见到他之后,田川松也很客气,忙笑着说道:“李百户辛苦了,外面的战况怎么样了?” 李彪正是来向田川松汇报外面的战况的,便站直身子道:“回太夫人,我们来了支援军,鞑子暂时停止了进攻。” 一听到援军来了,田川松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是放到肚子里了,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道:“太好了。援军来了多少人?是谁领兵?是我儿子吗?” 李彪的脸上却没有任何高兴的表情,摇了摇头,脸带凝重地说道:“援军的人数不多,看着也就二十多个人,他们没有打出任何人的旗号,不过在标下看来,应该不是国姓爷。” “二十多个人?”田川松一听这话,刚刚缓和的脸色又凝重了起来。 二十多个人够干什么啊?还不够山下的那群后金军塞牙缝儿呢。 就算加上自己这的一百多号人,那也不够人家打啊。 正文 第六章 近身搏杀 “可还有别的援军?”田川松像落水的人看见救命稻草一样,眼巴巴的看着李彪,一脸期望地问道。 李彪摇了摇头,脸上的愁容显而易见,缓缓地说道:“标下并没有看见。” 田川松瞬间面如死灰。 李彪知道田川松在想什么,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就这么破灭了,任谁也难以承受这个落差,但是,他现在还顾不上照顾田川松的心情,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便向田川松抱了一拳,道:“太夫人,眼下鞑子分出了八十多人去攻打来救我们的人。对方只有二十多人,怕是很难抵挡。 虽然标下不知道那路援军是谁的部下,来自哪里。但是,既然他们过来舍命援助我们,我们就不能坐视他们被消灭。 况且,一旦鞑子消灭了他们,必然会重新腾出手来集中力量消灭我们。唇亡齿寒,所以标下以为,我们现在应该发起反攻,吸引鞑子的注意力,减轻那边的压力。 只是,此事会有风险,发动反攻的伤亡肯定要比凭险固守要大,标下的这一百人都是太夫人的护卫,都是太夫人的人,他们的生死标下不敢自专,特来请太夫人示下。” 田川松说到底还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当年跟着郑芝龙在海上做贸易,兼职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事情见得多了。 此时,经过了初期的慌乱,田川松也镇定了下来,她心里清楚,李彪说的有道理,先不说人家舍命来救她,这份人情就该还。 单从形势上来说就必须去救对面,李彪说得对,唇亡齿寒,等后金军集中力量吃掉了那边的二十多个援军,肯定还会掉过头来打自己。 到时候,自己还是跑不了,无非就是多活个把时辰,没什么意义。 打定主意之后,田川松便冲李彪点了点头,一脸坚定地说道:“我是一介女流,行伍之事并不精通,一切就全凭李百户做主了。” 得到田川松的首肯之后,李彪便向她抱了一拳,道:“末将遵命!” 说罢,便转过身去,大步流星地走出了田川松所在的庙宇。 来到山顶明军的阵地之后,李彪挥舞着手里的大刀,指着郑袭所在的山头,大声地对自己的手下喊道:“弟兄们!你们看见了吗?他们是来救我们的,他们只有不到三十个人,却敢在两百多清军的包围中救我们,这是什么样的情义,这份情,我们该不该还?” 田川松的护卫都是郑芝龙和郑成功精心挑选的精锐,每个人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这条命早就交待了好几次了,死对他们来说,其实也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说实在的,在当今这个世道,肯在清军的包围之中去救援友军的实在是不多见,大部分明军都是趁着友军拖着清军自己赶紧跑路。 而眼前的这三十来个人竟然敢主动来救他们,而且是以弱当强,区区三十来个人,前来冲击两百人的后金包围圈,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以卵击石。只要是个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是不会这么干的。 而眼前的这群人却偏偏这么干了。无论对方的目的是什么,这无疑是令李百户和他的手下们十分感动的。 因此,在听到李百户的训话之后,剩余的七八十个明军纷纷举着兵器大喊道:“该还!该还!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见士气可用,李彪心里也很高兴,接着趁热打铁道:“更何况,现在长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鞑子就是想先围住我们,先吃掉那三十来个人,等吃掉他们之后,在过来打我们。有道是,唇亡齿寒,我们能让鞑子遂了心愿吗?” 清军的计策不难识破,不光是李彪,大部分明军都看得出来,他们也是打了不少仗的,什么花招没有见过。 现在的形势明摆着,只要清军吃掉了那部分援军,就会立即转过头来对付他们,他们若是不管那部分援军,不过就是多活个把时辰。 山上的明军护卫都明白了李彪的意图,便纷纷举着兵器大喊道:“李百户,请下令吧!咱们必须支援他们!” “对,李百户,请下令吧!” “下令吧,李百户!” 李彪见众人一心,士气可用,也就不再废话,挥舞着大刀,一指清军的阵地,大喊道:“弟兄们!冲下去,拖住清军!” “冲啊!” 剩下的八十多个明军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冲向了清军的阵地。 清军万万没有想到这伙明军居然还敢冲下来,在他们眼里,这伙明军早就被他们打残了,只敢龟缩在山上防守,哪里还敢反攻。 由于分出去了八十多人去打郑袭,清军在这里还剩下一百三十多人,人数还是占据优势的。 只不过,这一百三十多人中大部分还是只能穿着皮甲的绿营兵,真正装备精良的后金军只剩下了三十多个。 而山上的明军都是郑家的护院,本来就是精锐,再加上这次是背水一战,抱了必死的决心,所以一时之间竟然和清军打成了胶着的状态。 另一边,清军在扔下十几具尸体之后,终于爬到了山头。 郑袭占得这个地形还是很占便宜的,前面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到山顶,两边都是悬崖,清军人数虽然较多,但是也无法一次性排开,只能沿着那条小道儿往山上挤。 “刀盾兵,把路挡住!准备茶壶雷!”郑袭见清军摸了上来,没有丝毫迟疑,大声地命令道。 刀盾兵是全军的甲胄,一般在军队中的配比是百分之二十,这是在朱元璋时期就定下的规矩。 率领刀盾兵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名字叫做张虎威,人如其名,长得一脸横肉,络腮胡子,十分具有威慑力。 在听到郑袭的命令之后,便大喊一声道:“刀盾兵,跟我上!” 说罢,便一马当先,率领着手下拿着盾牌挡在了最前面,然后又冲着身后的人群骂道:“孙猴子,你他娘的扔远点,别炸到老子!” 正文 第七章 成败之机 孙猴子名字叫做孙斌,长得十分精瘦,再加上这个时代《西游记》已经很流行,甚至有不少西游题材的戏曲演出,孙悟空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所以大家就管他叫孙猴子。 孙斌平日里和张虎威就喜欢打闹,听到这句话之后,边点火边回了一句,道:“放心,老子专门炸鞑子,伤不到尊驾。” 说罢,用力一抛,一枚茶壶雷就从明军的盾牌后面呈现抛物线的状态飞了出去。 后金军打仗也是很贼的,一般冲锋陷阵的事情都是让绿营兵干,他们就在后面督战,等时机成熟了就去摘桃子。 因此,冲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穿着皮甲的绿营兵。 郑袭所部的投弹手扔了几枚茶壶雷过去,那效果简直不敢想象。 一时之间,清军的前锋部队中发出了阵阵惨叫。 茶壶雷的威力虽然比现在的正规手榴弹要差很多,但是近距离挨上一枚,感觉也是很酸爽的。 更何况,郑袭为了加大茶壶雷的杀伤效果,特意在里面装了不少小刀片、毒针等反人类的东西,又特意精心配置了颗粒状的黑火药。 颗粒状的黑火药的威力是粉末状的三倍,而且,郑袭配置的火药是按照火药最为标准的比例分配的,威力可以达到最大化,这两者加起来,使得郑袭制作的茶壶雷的威力是一般明军用过的茶壶雷的数倍不止。 随着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声传来,茶壶雷瞬间在清军的人群中裂开,一时间各种陶瓷碎片、毒针、小刀片儿,铁痢疾等在清军的人群中四散开了。 黑火药的爆炸威力是远远比不了后来的黄色火药的,但是茶壶雷有一个优点就是块头大。 一个茶壶能装多少火药?一颗手雷才能装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这些茶壶雷的爆炸威力。 冲在最前面的是清军的绿营兵,他们一般也就穿个皮甲,近距离之内,弓箭都很容易洞穿。 而茶壶雷爆炸后产生的各种碎片,接着冲击波的威力,打穿他们身上的皮甲不是什么难事。 一时间,冲在最前面的那十几个绿营兵死伤大半,有的人被茶壶雷里的刀片洞穿了喉咙,有的则是面部受到重创,捂着脸倒在地上,哇哇大叫着滚下了山头。 后面的清军被这一幕震慑住了,纷纷停下脚步,不敢在向前冲锋。 见到这一幕之后,郑袭十分感奋,看来鞑子也就那么回事儿啊,只要合理运用火器,打败他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给我装弹,装散弹。”郑袭不想失去这个绝好的机会,大声地命令着自己的填装手道。 斑鸠铳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说它一次可以发射四枚铅弹,相当于这个时代的霰弹枪。当然,如果是一下子装四枚的话,射击的精度就会降低不少。 因此,在远距离的时候,这门枪适合一枚一枚地发射铅弹当大狙用。 近距离的时候可以一下子装四枚铅弹,当霰弹枪用。 真是一款克制鞑子骑兵的神器啊,郑袭现在都有些搞不懂自己的便宜老爹郑芝龙了。 有这么厉害的武器,干嘛非要去当汉奸呢?搞来搞去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搞没了。 说到底,还是认识问题,郑氏集团只是把斑鸠铳当成海战火器,陆战的时候,他们也很少使用鸟铳等火器,跟八旗军一样,都是大刀弓箭去拼杀。 郑袭能取得这样的战绩,说到底就是钻了时代的空子。 填装手将铅弹装好之后,郑袭没有浪费时间,端起一杆斑鸠铳,冲着愣在半山腰的清军就扣动了扳机。 “嘭!”地一声,四枚铅弹一齐射出,虽然准头差了点,但是好在此时的距离太近了,也就二十多步,还是有两枚铅弹打中了敌军。 一瞬间,一名后金步甲和一名绿营兵倒在了血泊之中。 郑袭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又接连发射了两枪斑鸠铳,干掉了三四个清军。 这一下子,这伙清军算是知道了,他们不能在这里呆了,冲又冲不上去,待在这里有只能当靶子。 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包括后金军在内,他们之所以勇敢是因为之前明军表现的太拉胯了,基本上威胁不到他们的安全。 而现在,山头上的这股明军实在是厉害,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已经干掉他们几十个人了。 这让他们如何不害怕。 于是,负责进攻郑袭的清军没等到长官的命令,便开始纷纷后撤。 在后面督战的分得拨什库见自己的手下退下来,气的哇哇大叫,骂道:“混蛋,干什么吃的?山上就二十多个人你们都打不下来?!给老子冲上去!后退者死!” 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命令,军人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是你非要让人家送死,那谁还听你的? 至于后退者斩,这句话,在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说说而已,吓唬一下士兵。 不到万不得已,那名分得拨什库是不会杀自己的士兵的,那可是自己的本钱啊。 当官的要是太操蛋了,底下的人就该反了,说不定会有人杀了他跑路。 此时,站在山头上的郑袭也注意到了这名分得拨什库,但看他挥舞着兵器大喊大叫,指东骂西的劲儿,就知道他应该就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了。 和明军一样,后金的指挥官大部分也是躲在后面督战的,事实上,古代的武将,除了常遇春这种出于个人爱好喜欢冲锋陷阵的以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躲在后面的。 战场上刀枪无眼,而命就只有一条,怎么能不小心点呢? 若是在平时,郑袭也很难捞到对方的一名指挥官去打,可是,今天却是这个分得拨什库运气不好,他是被郑袭偷袭的,而且侧翼完全暴露在郑袭的火力范围之内。 郑袭的斑鸠铳完全够得着他。 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郑袭确定了目标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用只装了一枚铅弹的斑鸠铳对准了那名分得拨什库。 这一炮要是打准了,这波算是赢了,若是打不准,对方觉察到危险躲起来,那就不好说了。 正文 第八章 击溃敌军 因为谁也不知道后金还有没有援军,万一拖到他们的大军赶到,那一切就都歇菜了。 说实话,郑袭现在多少有些紧张,这跟他前一世打比赛不一样,打比赛输了就输了,最多就是没有奖牌而已,而这一次要是输了,丢掉的有可能就是自己和这三十来个人的小命了。 调整呼吸,冷静,瞄准。 心态调整好之后,郑袭冷着脸,一言不发地扣动了扳机。 下一刻,只听“嘭”的一声,那名后金分得拨什库应声而倒,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少爷,你打中了!”这一下子,不光是郑家的卫兵激动,就连小竹这个小丫鬟也激动了起来,因为她也已经看出来了,那个人似乎是个大官。 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前一世夜以继日的苦练,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回报。 你见过大上海凌晨四点的太阳吗?我当时可是每天都能看见。 领头的被击毙之后,这一伙儿清军的士气一下子就低落了下来,再也无心恋战。 “撤,快撤!”军官们不敢在打下去了,侧翼的那个狙击手实在是太厉害了,要是再打下去他们估计都得报销在这儿。 后金军的战斗意志其实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强,他们部队的伤亡率达到百分之十的时候,军心就会动摇。 现在,郑袭和其他的明军已经干掉十几个后金精锐了,还有不少绿营兵,早就超出了他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再加上领头的都被打死了。 因此,他们的战斗意志早已经被击垮了,现在听到军官下令撤退之后,他们便不再犹豫,纷纷向身后安全的地方撤退。 当然,后金军有一点还是值得称道的,那就是在撤退的时候,只要是有可能,就会带上自己同伴的尸体。 这一点要比明军强很多,明军一旦开始溃退,那便是什么都不顾,甚至兵器、盔甲丢的满地都是,就是为了能减轻负担,跑快一点。 那名分得拨什库是他们的首领,他的尸体自然是被其他的后金军给带上,放到马匹的后背上拖走了。 看着那名分得拨什库的尸体渐渐离自己远去,郑袭心里不由地微微叹了一口气,哎,那名鞑子军官的脑袋肯定很值钱,可惜了,这次捞不到了。 想到这里,郑袭忽然意识到了明朝军制的另一个弊端,那就是以首级论功劳。 不管你说你打得多好,没有首级,即便是所有人都看见你杀了对面的敌人,那也没用。 这是不是明军不爱用火器的另一个原因? 火器兵都是躲在后面的,打了半天,到最后自己打死的敌人,反倒是被前面的冷兵器手冲上去割了人头,那自己不是打了个寂寞吗? 这种军制应该改一改了,已经不适应现在火器的发展了。 清军撤退以后,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坦白来说,刚才跟清军真刀真枪干仗的时候,众人都已经热血上头,就想着杀敌保命,倒是没有顾得上害怕。 但是,现在,清军撤走了,众人再回想起刚才的战斗来,倒是有些后怕了。 幸亏郑袭少爷的火器给力啊,要不然,地上躺着的一具具尸体怕就是他们的了。 “少爷,你受伤了。”小竹身为丫鬟,刚才并没有参加战斗,只是躲在后面,负责给茶壶雷的投弹手点火。 女孩子天生胆小,刚才清军气势汹汹地冲上来的时候,她也吓了个不轻,现在见在少爷的指挥之下,传说中不可一世的清军就这么轻松地被解决掉了,心里不由地对郑袭生气一丝崇拜之情。 不是丫鬟对公子爷的崇拜,而是少女对英雄的崇拜。 她正偷偷看自己崇拜的英雄时,却发现郑袭的左臂多了一道伤口,手臂上有鲜血流了出来。 经她这么一说,郑袭才意识到自己受伤了,记得是刚才用斑鸠铳杀鞑子的时候,一不小心被鞑子的弓箭给擦了个边儿。 当时,战况紧急,他也顾不上疼痛,只顾着尽快地杀退敌人,保护自己,等现在战事结束了,经小竹这么已提醒,他才感觉到一阵阵火辣辣的疼痛。 “不碍事,只是擦破一点皮。”郑袭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一脸漫不经心的悠悠道:“鞑子的援军说不定很快就要来了,咱们不要在浪费时间了,赶紧去朝见一下太夫人,然后跟大家一起向南撤退吧。” 经郑袭如此提醒,众人这才回过神儿来,刚才他们以少胜多,打败了清军,确实是有点飘了,光顾着高兴了,忘了清军很有可能再派援军过来找他们报仇,便齐齐地向郑袭抱了一拳,道:“公子所言极是,我等听凭公子的安排。” 统一了众人的思想之后,郑袭便带着众位手下去拜见田川松了。他可不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不会打了胜仗之后便挥一挥衣袖,深藏功与名地离开。 他之所以救田川松除了为了他所说的反清复明的大业之外,最主要的就是想借此向郑成功表示忠心,让他给自己一支军队指挥,自己好在将来建功立业,光复江山。 所以,田川松是必须要见的,而且要大摇大摆地去见,就是要让她知道,是谁在她最危难的时候救了她,好让她回去以后在自己的宝贝儿子跟前美言几句。 听着外面的喊杀声渐渐停止,而清军知道现在都没有攻上来,田川松的心里着实地松了一口气。 不一会儿王府护卫百户李彪就来到了田川松藏身的土地庙,与上次愁眉苦脸的样子不同,这次李彪来拜见田川松是一副喜笑颜开的表情。 “鞑子退兵了?”田川松大概猜到了发生了什么,外面的喊杀声停止了,李彪又这么高兴,不是鞑子退兵了是什么?不过,她还是不敢太相信自己的判断,前一刻还命悬一线,抱定了以死殉国的决心,这一刻就起死回生了?这个世界上有这么魔幻的事情吗? 李彪生怕田川松不相信一样,重重地点了点头,咧嘴一笑,一脸灿烂地说道:“是的,夫人,鞑子退兵了。你猜猜是谁救了我们?” 正文 第九章 凯旋而归 “是谁?”说实话田川松还真猜不出来,坦白来说,现在最有可能救他们的就是她的儿子郑成功,可是之前李彪也说了,对方并没有打郑成功的旗号,而且也就二十多个人。 要是郑成功真派人来救她的话,肯定不会只派二十多个人。 到底是谁仅凭二十多个人就打退了清军两百多人的围攻呢? “是五公子。”李彪笑着说道,起死回生的他心里开心极了。 “袭儿?”田川松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郑袭只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还是个半大的小子,怎么可能只带着二十多个人就打退了二百多人的清军进攻? 说实话,一开始李彪见到郑袭带着人走过来的时候,也是着实吃了一惊,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带着二十多个人就将他们救出鬼门关的竟然是这个只有十二三岁的五公子。 可是,事实分明是郑袭带着他的手下向他走了过来,不由地他不信。 李彪重重地点了点头,道:“确实是五公子,一开始标下也不敢相信,可这是真的,是五公子带人救了我们。” 二人正说话间,郑袭便在众人的拥簇之下走了进来,见到田川松之后,不敢钧礼,深深地向她鞠了一躬,道:“郑袭拜见母亲。” 虽然田川松跟郑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她是郑芝龙的嫡妻,是郑芝龙所有孩子名义上的母亲。 郑袭见了她也必须行大礼,恭恭敬敬地叫一声母亲,否则的话,就会被认为是一个不懂礼法的逆子。 坦白说,来自后世的郑袭对称呼一个跟自己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的女人为母亲心里还是很抵触的。 这他妈舔狗的属性也太明显了,叫的哥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是,没办法,谁让他来到了这个时代,入乡随俗嘛,他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郑成功母子伺候舒服,好让郑成功能够拨给自己一支军队。 没办法,为了抗清大业,为了将来种田争霸的资本,忍忍吧。 田川松一看来人真的是郑袭,脸上的表情又惊又喜,惊的是她万万不会想到郑袭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竟然有这个本事,能率领区区二十多个人打败两百多人的清军,喜的是一方面自己绝处逢生,另一方面,他的儿子又多了一个助力。 田川松知道,他的儿子郑成功一直以抗清为己任,而现在,清军正在以摧枯拉朽之势在中原各个方向上推进。 抗清事业的艰难可以说不亚于当年太祖高皇帝创立大明,而现在,有了郑袭这个善于用兵的亲生弟弟帮他,想必他的事业能平添不少助力。 “真的是你,袭儿?”田川松忙走上前去,将郑袭扶起来,然后一脸慈祥地摸着他的脑袋,笑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种韬略,真乃是郑氏之福,大明之福啊。” 郑袭微微笑了一下,一脸憨厚地谦虚道:“这都是托母亲的洪福。对了,母亲,此地不宜久了,万一鞑子的援军赶过来,我们就都跑不了了。还请母亲速速决断,撤离此地。” 谁都知道这里不能多待,田川松更是早就想走了,便连连点了点头,道:“我儿说得对,我们快走。” 说罢,便对身边的人下令道:“你们赶紧收拾东西,咱们这就撤退。” “是,太夫人。”众位手下也早就有意撤退,听到田川松的命令之后,便连忙答应道。 随后,便开始七手八脚地收拾东西,照顾伤员然后迅速地向南方撤退。 广东沿海的南澳岛内,郑成功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手下斥候的消息。 郑成功此时只有二十三岁,要是放在后世,也就是个大学生,说不定还在天天跑网吧,偶尔也会担心自己毕业后的工作和前程。 但是,此时脸庞还略显稚嫩的郑成功却已经担负起了太多的东西。 他虽然出身于海盗之家,但是从小家境很好,父亲郑芝龙望子成龙,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聘亲名师对他进行正统的儒家教育。 后来,还延请到海内鸿儒钱谦益作他的老师。 从小到大,郑成功都想着像圣贤书上所说的那样,立志成才,报效国家。 只可惜,时不我待。就在他即将学成之际,神京沦陷,崇祯皇帝死于流寇之手。 到后来,吴三桂献出山海关降清,满清迅速入主中原,并以摧枯拉朽之势,相继消灭了南明的弘光、隆武政权。 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他的老师钱谦益和他的父亲郑芝龙也都在去年相继降清,一同背叛了他们伟大的理想。 微斯人,吾谁与归? 难道茫茫华夏,真的都剩下了一群贪图功名富贵之辈?再也没有和我一样,矢志恢复的人了吗? 他本来已经在南澳岛募集了几千兵力,正想着靠这些士兵,再加上父亲留下的家底,然后联合东南一带的其他反清势力做一番大事,却惊闻他的老家被清军攻陷了。 郑成功知道,清军多半是冲着他的母亲去的。郑芝龙投降之后,清朝已经不止一次地利用他来招降郑成功,但是郑成功不为所动,甚至还打出了背父救国的旗号。 可是,若是清军在抓住了他的母亲,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毕竟他的父亲是主动投降的,自己不管他心理上还多少能说得过去,可是他的母亲却是无辜的,而且,他小时候是跟着母亲在日本长大的,母亲对他的呵护和关爱他一直都记在心里,这些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若是她也落到了清军的手里,自己真的能狠下心来不管她吗? 郑成功轻叹一声,满面愁容地想着。 南澳岛风光秀美,在后世全岛都被评为4A级风景区,可是,此时的郑成功却无心欣赏。 他在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消息,哪怕他知道,那还有可能是个坏消息。 就在郑成功望眼欲穿,愁眉苦脸之际,他手下的大将刘国轩快步地走进了他的大帐,向他抱了一拳,一脸兴奋地说道:“国姓爷,太夫人回来了!” 正文 第十章 主动请缨 “什么?”郑成功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现在虽然跟清军交手不多,但是也对他们的善战和残忍有所耳闻,他本来以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凶多吉少,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能回来。 “这是真的吗?”郑成功还是不敢相信,又一脸期待地问了一遍刘国轩。 刘国轩点了点头,朗声答道:“是真的,和太夫人一起回来的还有五公子。他们已经登岛了,正在往这里赶,末将特意前来报告国姓爷,以免国姓爷过于担心。” “太好了!”郑成功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喜悦,不光是他又可以在母亲膝下尽孝了,更为重要的是,他的抗清事业减少了一个巨大的阻碍,从此以后,可以放心大胆地跟满清八旗军干架了。 “快随我去迎接太夫人。”郑成功立即收拾了一下衣冠,然后便对刘国轩说道。 “末将领命!”刘国轩向郑成功抱了一拳,然后便大步流星地跟在郑成功的后面去迎接田川松。 郑成功在去港口的半路上便遇到了田川松一行人。遥望过去,确定来人是自己的母亲之后,郑成功立即疾跑了过去,跪倒在田川松的跟前,道:“孩儿叩见母亲,孩儿不孝,令母亲受惊了,孩儿当真罪该万死!” 田川松当时还以为再也见不到自己的这个儿子了,现在再见到这张她朝思暮想的脸庞之后,心里也很宽慰,忙扶起他来,摸了摸他的脸颊,柔声笑道:“我儿不必自责。我儿肩负重任,切不可学寻常儿女情态,以至于误了国家大事。对了,为娘此次能够成功脱险,全赖你的弟弟袭儿及时解围。” “五弟?”郑成功眼睛瞪得老大,仔细打量了一番自己的这个仅有十二三岁的弟弟。 他居然能解太夫人之围,并将太夫人安全地护送到南澳? “嗯。”田川松不想隐瞒郑袭的功劳,同时,她也想向郑成功介绍郑袭的军事能力,希望他能重用他,好为他自己的抗清大业增添助力,于是,便将自己如何遇险,军士如何奋战,郑袭如何解围都详细的说了一遍。 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嘛。 听完母亲的解释,郑成功虽然还是不太敢相信,但是母亲言之凿凿,众人都看见了,由不得他不信。 郑成功来到郑袭的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当年霍去病十八岁率八百骑兵弃大军数百里争利,封冠军侯,十九岁封骠骑将军。 吾弟今年不过十二岁,竟然能以一当十,在鞑子的重兵手中救下太夫人,难道是冠军侯转世不成?真乃天佑我郑家,天佑我大明,我大明中兴有望啊。” 在大人物面前必须要低调,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刚刚取得了一点成绩,就在大人物跟前装逼,分分钟给你上眼药,最差也能让你做个冷板凳。 因此,郑袭不敢接受郑成功的这个夸赞,忙向他深深地作了一揖,一脸谦虚地说道:“兄长谬赞了,这是大家的功劳。若是没有李百户他们牵制大量敌军,郑袭也无法自保,更何谈营救太夫人。” 听到这话,身边的李彪心头不由地一喜,对郑袭开始另眼相看了起来,年轻人,才华卓越的不少见,关键是取得了成绩之后还能如此谦虚,还能记得别人的功劳而不是独占之,这就十分难得了,此子将来必大成啊。 郑成功对郑袭的表现也十分满意,坦白说,他之前就没有怎么关注过郑袭,也是因为郑袭年龄太小了,而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弟弟当中竟然还有这种人物,实在是难得啊。 郑成功心里很高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现在清军势大难图,大有席卷神州之势。 大明的将领,大部分都学了吴三桂,贪生怕死,贪图荣华富贵而投降了清朝,别的不说,他的老子不就是这样吗? 到现在为止,放眼神州,满目疮痍,煌煌华夏,谁又能和他一样,矢志不渝,毕生以反清复明为己任? 现在,他终于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同行者,这个人就是他的弟弟郑袭,不光是有热血,有血性,还有本事,足可以助自己一臂之力了。 郑成功十分高兴,拍了拍郑袭的肩膀,笑道:“五弟这次立下了大功,不光是救了母亲,还杀了那么多鞑子的精锐,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机会终于来了。郑袭冒着巨大的风险,奋力搏杀去营救田川松,自己身上还挂了彩,等的就是郑成功这句话。 这个时候,他不可能谦虚,便向郑成功抱了一拳,道:“兄长以抗清为己任,这份孤臣忠勇小弟钦佩不已。小弟不才,愿在兄长帐下效力,还望兄长不弃!” 郑成功看了一眼郑袭,眼睛里满满都是喜欢和欣赏,不过随即又显露出一丝担忧,道:“战场厮杀不是儿戏,五弟年纪尚幼,盔甲都不一定能穿动,若是在战场上与鞑子兵相遇,怕是难以抗敌。” 这一点,郑袭也知道,这副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单挑的话,肯定是打不过精锐的八旗军的。 但问题是,本少爷没想着跟你单挑啊。 郑袭不肯放过这个机会,而且他也早已经想好了说辞来打消郑成功的疑虑,便向他抱了一拳,道:“大哥所虑甚是。然,八旗军虽然勇猛,但是我大明的火器足以克之,此次营救母亲,小弟就是以火器取胜。不是小弟夸海口,百步之内,小弟的斑鸠铳十发而中八九。 兄长若是不弃,小弟愿领一支火器营,为兄长大量杀伤敌军。” 郑袭并没有吹牛,戚继光训练鸟铳手的标准,是在八十步以外立一个牌子,十发七中就是精兵了。 郑袭作为一名能在后世的大学生运动会射击类比赛中拿到名次的人,其射击精度肯定是优于普通的精兵的,百步之内,十发中八九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听到郑袭的表述,郑成功不由地微微点了点头,他所得不错,火器确实可以克制八旗军。 正文 第十一章 晋升百户 而听众人的描述,郑成功也知道了自己的这个弟弟原来是如此善用火器。 既然如此,为何不让他在军前效力呢?这样的一个人才,每天只是用米饭白养着岂不是太浪费了? 于是,郑成功思索了片刻,便点了点头,道:“好。有功则赏,有过则罚,这是自古用兵的道理。五弟立下大功,如果不赏赐,我又如何服众。 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百户,专门拨一支火器兵给你指挥。” 坦白来说,郑袭能直接当百户也并不是郑成功偏袒他,而是靠他实实在在的功劳。 先不说他救了太夫人,单单说他以弱胜强,打退了鞑子的来犯之兵,还杀了那么多鞑子,这功劳已经不小了,当个百户没什么问题。 这个任命,众人也是服气的。 终于有自己的军队了,郑袭心里不由地暗暗高兴,但是脸上还是不敢有丝毫的表示,忙向郑成功抱了一拳,朗声道:“多谢大哥,小弟一定奋勇杀敌,为大哥效力!” “是为大明效力!”郑成功面带严肃地纠正道。 “是,是为大明效力!”郑袭随后面色一凛,大义凛然地说道。 救回母亲之后,郑成功再无牵挂,可以一心一意地进行他的抗清大业了。 当然,今天是一家人好不容易团圆的日子,该有的庆祝还是有的。 郑成功破例开了一桌大宴席,和全家人以及中军的主将坐到一起大吃大喝,庆祝了一番。 晚上的时候,郑袭来到了郑成功分给自己的房间,由于在营救田川松的行动当中,他立下了大功,因此郑成功对他另眼相看,特意敬了他好几杯酒。 虽然这个年代的酒度数很低,也就十几度左右,但是他的这具身体还没有发育,猛地喝了几杯,还是有点醉眼微醺。 “少爷。我给你换一下药吧。”小竹将他扶到桌子跟前,看了看他胳膊上的伤口,一脸心疼地说道。 小竹比他大五岁,是郑家特意指派来服侍他的,太小的孩子还只知道玩儿,根本不懂得如何伺候人。 小竹的年龄正好,既懂了事,又跟郑袭的差距不是太大,有什么话还能说到一块。 后金向郑袭射出的是破甲重箭,下手不可谓不狠,这支箭要是射到了要害,以当时他们的那个距离,郑袭即便是穿着盔甲也早就挂了。 还好,老天爷保佑,这支箭只是擦破了他的胳膊,也幸好那个后金射手有点节操,也或许是他走得急没来得及给箭矢喂毒,那支箭还是干净的。 要不然的话,郑袭现在的伤口还真的不好处理,搞不好还会学关云长来一次刮骨疗毒。 经过这几天的疗养,郑袭的伤口也好的差不多了,但是他也不敢大意,好不容易穿越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朝代,还想着靠这点特长建功立业呢,怎么能受伤呢? 于是,郑袭便把胳膊上的衣服脱下来,淡淡地说道:“好吧。不过,我看我这伤口也好的差不多了。” “再换一次药吧。”小竹慢慢地将郑袭胳膊上的薄布拆下来,然后小心翼翼地在郑袭的伤口处涂上上好的金疮药,再用干净的布慢慢裹好,然后笑道:“好了,少爷。” 郑袭“嗯”了一声,缓缓地说道:“给我打点水,我要沐浴。打好之后你就休息去吧,不用再管了。” “是,少爷。”小竹缓缓点了点头答应了下去,然后便退了下去。 这几天一路风尘,身上早就难受的很了,好好洗个澡才能睡的舒服。 第二天的时候,郑成功没有食言,拨给了郑袭一支火器部队。 只可惜,郑袭虽然名为百户,但是手下的士兵却没有达到百人,郑成功只给了他四十五人,加上他之前的部署,也就七十三人。 罢了,七十三就七十三吧,总比没有强。郑成功也不容易,他的队伍也刚刚拉起来,数万大军也只是号称,实际上手下也没有多少人马。 想当年,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十几个人,七八条枪。 这七十三人就是本少爷的本钱,本少爷誓要带着他们反清复明,光复神州华夏。 不过,郑成功还是够意思的,给了他足够的鸟铳和斑鸠铳,而且质量都是上乘。 郑家海盗出身,最不缺的就是钱,在制造火器这种事关身家性命的东西上面是最能舍得花钱的。 郑袭数了一下,一共有六十二支鸟铳,十支斑鸠铳。 一支上好的鸟铳大概五六两银子,一支上等的斑鸠铳造价也不过十两银子。 单单是购买他们手中的火器,就要花费将近五百两银子,再加上他们身上的皮甲、衣物、粮食、火药、铅弹等其他的装备,估计一千两银子也不一定打的住。 这还不算他们每天的吃喝,还有军饷。 郑成功为了鼓励人们投军报国,给士兵开出的军饷还是很可观的,步兵每个月就二两银子,还有三两的安家费,另外,每名士兵一年大概消耗四石粮食,折合银子大概是五六两。 此外,他们平日里训练衣服耗损,弹药补充,受伤生病等都需要银子去填。 也就是说,这区区七十三人的部队,除了要开销一千两的固定投入之外,每年还要消耗白银两千两以上。 细细算了一下这笔账之后,郑袭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养兵还真是个花大钱的事情啊,打仗就是打后勤,这一点果然不错。 单单是这七十多人,扔到野外都显不出来,每年就要花费这么多银子,更何况数万大军?没有充分的后勤保障,那还打个屁仗? 而且,郑袭的这支部队固定投入还比较少,因为他们是火器部队,是躲在大军后面搞输出的,所以没有配备铁甲,每人只是发了副皮甲。 而要组建冲锋在前的重步兵,光是一副铁甲至少要五十两银子,另外,他们的工资也高,训练强度大,每天吃的也多,大家可以算一算,养一直一万人规模的重步兵,一年要花多少钱,这对郑袭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正文 第十二章 操练新军 郑袭现在可没有想这么多,组建一直万人规模的部队此时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太遥远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训练好这七十三人,不光是为了能够杀敌报国,主要是你们每年花我们家那么多钱,再训练不出个样儿来,那我们郑家岂不是太亏了? 我们家的钱难道是大风刮来的吗? 老子绝不当这个冤大头,所以你们都得给我好好训练,争取每个人都成为精兵,这样到了战场上才能打胜仗,老子才能回本。 所以,本着让这些人还钱的心态,郑袭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训话。 他现在看这些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不顺眼,因为他们花了自己家海量的钱,而到现在为止,自己还没有见到回报。 因此,郑袭自然是没有给他们好脸色的,一上来就板着脸,一副对方欠他几千两银子的表情,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威严地说道:“诸位听好了。既然当兵吃粮,那从此不管是刮风下雨,任你们袖手高坐,每月也少不了你们二两饷银。 但是,既然你们吃了这碗饭,所作所为就必须对得起这二两银子。从今以后,本大人将会严格训练你们,确保你们人人精通火器。学好本事,不光是为了对得起这二两银子,更是为了在战场上能多打死敌人,保住自己的这条小命。 从现在开始,有不守纪律者,有训练偷懒者,本大人一律严惩不贷! 听明白没有?!” 话音刚落,郑袭没有听到众人齐声答道“听明白了!”而是听见有人“噗嗤”笑了一声。 老子第一次训话就有人敢砸场子,这还了得,郑袭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地勃然大怒,扫了众人一眼,喝道:“谁在放肆!” 随后,第二排的一名男子缓缓地举起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少、少爷,对不住,是小人。”边说还忍不住边笑了几下。 此人原来是郑家的仆人,也是跟着郑袭去救田川松的那批人,他在郑家待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郑袭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用如此语气说话,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爷回来了呢。 郑袭自然认得这个人,坦白来说,他也很想像戚继光那样只选精兵,给他自己的士兵设置一系列的标准,符合标准的才招入军队。 可是他现在没得挑啊,戚继光当时是大将,还有朝廷在背后支持他,自然可以店大欺客,只挑好兵。 可是他现在有什么?就连他的哥哥郑成功也就一个南澳岛,大明都已经完了,还能靠谁去?所以他现在真的没得挑,只能把能划拉的人都划拉进来。 反正自己练的是火器营,兵员的身体素质差一点也没关系,只要会放火铳就行。 但是,他的容忍不是没有底线的,一支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纪律。 一支没有纪律的部队,不管装备有多好,放到战场上也只能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因为他们不会成为一个整体,根本不可能有战斗力。 因此,郑袭可以允许他们暂时是弱鸡,也可以允许他们暂时什么都不会,但是,决不允许他们不守纪律。 于是,郑袭脸色一寒,勃然大怒道:“混账!主官在训话,你却无故发笑!是何居心?难道是在藐视本官?!来人,给我拉下去,打二十军棍!” 那名仆人没有想到郑袭竟然一上来就拿他开刀,不由地吓了一跳,忙结结巴巴地说道:“少、少爷,小人不敢了,小人以后一定注意。” “这里没有少爷,只有百户!”郑袭的脸色越发难看,虎着脸喝道:“周总旗,我的话你没有听见吗?还愣着干什么?拉下去打!” 周总旗的名字叫做周元德,是郑成功拨给郑袭的这四十五人之首,也是目前郑袭手里唯一的一个总旗。 按照明军的编制,一个百户手底下有两个总旗,另一个总旗郑袭还没有选出来,打算先训练一段时间,到最后看谁的成绩好就提拔谁做总旗。 一来可以让大伙心服口服,二来也能增加大伙训练的积极性。 周元德是个老兵,当然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铁律,眼前的这个百户虽然年幼,但也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他的话,自己必须得执行。 因此,周元德没有二话,忙站出班来,向郑袭抱了一拳,道:“标下领命!” 随后,便叫来两个手下,将那名仆人拉到一边,足足打了二十军棍。 在那名仆人不断地哀嚎声中,郑袭看了一眼自己剩下的士兵,冷冷地说道:“从今往后,再有藐视本官,不守纪律者,这就是下场!” 带领军队要恩威并济,但是威一定要在恩前面,军队说到底干的都是杀人放火的勾当,每个士兵手里都有致命的武器,若是镇不住他们,那真的很难说会发生什么事。 自古以来,士兵哗变,杀死主将的事情少吗? 剩下的七十二人听到郑袭的这句话之后,心里不由地一凛,暗道这个小家伙还挺狠啊,上来就拿自己的仆人下手,先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杀威棒。 见众人都会自己毕恭毕敬,挺然而立,郑袭心里很满意,接下来他就开始颁布自己的训练章程,道:“诸位听好了,咱们是火器部队。火器的第一要诀是什么,就是打得准。 因此,本官的训练方式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完全按照戚继光军门的要求。在八十步外立一个高五尺,宽二尺的木牌子,三发一中,十发七中者合格。 不合格者,罚跑步十里!” 按照戚继光的要求,三发一中、十发七中就已经算是精兵了,应该给与奖励。 但是,郑袭的要求比戚继光的还要高,戚军门财大气粗,可以随随便便组建上万名的戚家军。 而自己,就只有这七十三人,下一个士兵还不知道从哪去找呢,因此,他必须保证自己的部队都是精锐,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家的银子,才能让他们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才能更多的榨取他们每个人的价值。 正文 第十三章 四十军棍 由于见识到了郑袭刚才的威严,所以这七十几名士兵没有一个人敢有异议,全都朗声答道:“是!” 郑袭对他们的态度十分满意,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依旧是威严地说道:“下面,我来为你们演示鸟铳的正确用法。” 其实,明朝的鸟铳单看造型来说已经跟后世的旋转后拉式步枪很像了。 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鸟铳是前装火器,不管是威力还是射速都比不上身为后装火器的旋转后拉式步枪。 但是,二者的瞄准姿势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双手持枪,枪托抵住右肩膀,用右腮帮子固定住,然后瞄准射击。 演示了一遍之后,郑袭便对众人说道:“诸位都看到了吧,照我的方法去做,努力练习半个月,保证你们都成为精锐,要是有谁做不到,以后就等着每天挨罚吧。” 众人再也没有多说话,便都拿起鸟铳,按照郑袭的办法举枪瞄准,争取能尽快达到郑袭的要求,以免自己受罚。 郑袭则在众位士兵身后来回走动,不停地监督他们,看他们到底有没有在刻苦训练,有没有在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训练。 忽然之间,他发现一名士兵的持枪姿势很怪异,那名士兵没有用右腮帮子固定枪托,也没有将枪托抵住自己的右肩膀,而是用双手将鸟铳推出距离自己的头部较远的地方。 他这种打法是没有办法瞄准的,完全就是乱来,能不能打准就看运气了。 命中的概率跟中彩票差不多。 简直是胡闹!老子花那么多钱雇你来,难道是让你混日子的? 每养一个兵花出去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别人不心疼,郑袭可是心疼不已,因此,他看到有人不按规定动作释放鸟铳的时候,心情就跟后世的老板看见员工上班时间摸鱼打游戏一样。 恨不得吃了他啊。 “停!”郑袭猛地将手里的鞭子抽在了地上,发出“啪”地一声巨响,然后走到那名士兵跟前,一鞭子抽到了他的后背上,怒骂道:“你他妈干什么?谁告诉你这么拿鸟铳的?老子刚才是怎么拿的你没有看到吗?” 那名士兵是个老兵,也是郑成功送给他的,现在见郑袭这个十二三岁的小毛孩子拿着鞭子一边抽他,嘴里一边骂他,心里一时五味杂陈。 这小子,奶凶奶凶的啊。 “大人,我只是……”明朝的老兵基本上都是老油子,他早已经想好了托词,便支支吾吾地说道。 “只是害怕炸膛是不是?”郑袭眼睛盯着他,冷冷地说道。 那名老兵不由地愣了一下,暗道这个小少爷知道的还真多啊,连自己的借口都猜到了。 后世的郑袭是个标准的明粉,对明朝末年火器的状况自然是有所了解的。 由于吏治腐败,制造火器的钱都被官员们以各种理由贪污了,因此,明朝末年官方制造出的鸟铳,不仅威力和射程要比标准的鸟铳差很多,还容易造成炸膛事故。 试想一下,你正在将鸟铳的枪托放在右腮帮子上一心一意地瞄准,下一刻,鸟铳却炸膛了,火药直接喷你一脸,那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因此,明末的士兵在使用鸟铳的时候,都不敢按照标准动作,将枪托放在右腮帮子上,而是像这个老兵油子一样,用双臂推出去好远,这样即便是炸膛了,对自己的伤害也是最低的。 但是,这样一来,鸟铳的命中率可想而知。 本来按照戚继光的说法,鸟铳的命中率是火门枪的十倍,是弓箭的五倍。 但是,那是士兵严格按照操典规定去操作的情况,要是都像这个老兵油子一样乱来,那命中率简直就是摸彩票了,别说弓箭了,连扔石头估计都比不过。 这样就是明军为什么打不过八旗军的原因,弓箭的命中率是火门枪的两倍,但却是鸟铳的五分之一,要是明军有足够的鸟铳,其实是可以克制他们的弓箭的。 但是,明朝末年的吏治早就腐败到一定地步了,军费尝尝被官员们以各种名目贪污,根本就造不出足够数量的鸟铳。 事实上,直到清军入关,明军手里的火器大部分还是火门枪,命中率只有弓箭的二分之一,即便是有鸟铳,质量还不敢保证,不是炸膛就是被士兵用这种奇葩的方式瞎打出去,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对于明军中的这个弊端,郑袭是十分了解的,同时也是十分痛恨地,他决心要杜绝这个弊端,否则的话,反清复明就永远只是一句空话。 于是,郑袭一把夺过那个人的鸟铳,怒道:“我可以明白告诉你,我郑家是重视火器兵的,本官更是尤为重视。火器的质量都是经过检验的,不合格的不会发到你们手上。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发到你手上的火器不合格,本官也会处罚制造或者是购买改火器的人。 这一切都有账可查,他跑不了。但是,你没有按照本官的要求去发射鸟铳,妄图滥竽充数,浪费本官的弹药,理应该罚! 况且,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那仗就不用打了,我们一个鞑子都杀不了,就等着让人家冲过来砍我们的脑袋吧。 来啊,拉下去,打四十军棍!” 那名老兵油子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小百户还挺狠的,上来就给他四十军棍。 坦白说,他也知道他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但是明军的火器兵很多都是这么干的,不是炸膛炸怕了吗? 这个至于打四十军棍吗? 郑袭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他的鸟铳,按照标准姿势,举枪、瞄准,然后扣动扳机。 下一刻,只听见“嘭”地一声,八十步外的那块木牌应声而倒,正中目标。 郑袭将鸟铳放下,脸色严厉,大声地说道:“本官再说一遍,如果鸟铳的质量有任何问题,本官一定会处置购买或者是制造该鸟铳的人,绝不姑息! 但是,如果你们偷奸耍滑,不按照本官的要求去使用鸟铳,本官也会严惩不贷。 正文 第十四章 鲁王说客 在训练场上这么干还是轻的,若是到了战场上,谁要是不按照命令放鸟铳,队长可以先割下他的耳朵或者头发为证,等打完了仗再进行处罚,轻则杖责八十,重则斩首!” 这条规定也是当年戚继光制定的,因为他知道,如果到了战场上鸟铳手不按照命令,随意放鸟铳的话,不仅会降低它的准确性,还会打乱进攻的节奏。 在战场上,要是有一个人放了鸟铳,其他人也会跟着放,到时候,人家还没过来,你就把铅弹打出去了,等你再装好的时候,人家说不定早就已经冲到跟前了。 所以,不管是戚继光还是郑袭,对于在战场上,没有命令就随意放鸟铳的人处罚是极为严厉的,斩首都不过分。 不这样干,不足以震慑那群心存侥幸,偷奸耍滑,滥竽充数混军饷吃混日子的人。 “周总旗,还等什么?打四十军棍!”郑袭转过头去,对着周元德怒目而视道。 周元德心里一阵无语,感情自己这个总旗到了这里成了刽子手了,专门打自己人。 不过,他也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百户的话他也不敢不听,便命人将那名老兵油子带了下去,打了四十军棍。 就这样,在郑袭的严格训练之下,一个月之后,他手下的这七十三人都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手中火器的使用方法。 坦白说,郑袭对自己的训练成果还是很满意的,眼下这七十三人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已经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兵了。 只要前面的战友能给他们足够的保护,给他们输出的空间,他们一定可以在战场上给鞑子造成巨大的杀伤。 这一天,风和日丽,气温适中,正是适合训练的好日子。 不过,今天郑袭却没有训练自己的士兵,而是把他们都叫过来进行战术讲解。 “诸位听好了。战场上杀敌立功是你们的本分,但是,咱们是火器兵,跟重步兵、骑兵等不一样,不需要冲锋在前。所以,你们在战场上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只有保护好了自己,你们才能用自己手里的火器持续地给鞑子造成杀伤。 因此,你们给我记住,将来在到了战场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冲到最前面,都必须在队友的身后,利用队友提供的保护来对鞑子进行伤害,明白没有?” 郑袭说这番话也是出于一片良苦用心,火器兵一般都是皮甲,甚至都没有什么像样的甲胄,一旦冲到队伍的最前面只能是送菜。 火器兵就是躲在队友身后输出的,这是正规的战术,哪有射手跑到最前面的? 然而,令郑袭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话音刚落,他手下的士兵们还没有应答,却听见一个女子的声音讥讽道:“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打起仗来不想着冲锋陷阵,却只想着躲在战友的后面,还讲的这么理直气壮,羞是不羞?” 郑袭闻言不由地一怒,扭过头去,想看看是谁在砸他的场子,下一刻,只见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陌生少女的样子。 那少女看样子像是比他大个一两岁,长着一张鹅蛋脸,身材很是高挑,穿着一身劲装短打,身上还有护胸,护臂等皮具。 这种打扮的少女目前在南澳岛上并不少见,自从太夫人田川松回来之后,郑成功为了保护她的安全,特意训练了一批如此打扮的少女来做她的贴身丫鬟,既可以服侍她,又可以保护她,可谓是一举两得。 一个小丫头片子竟然敢出言讥讽本大人,郑袭不由地一怒,喝道:“哪里来的丫鬟片子,你懂什么?滚一边去!” 不想那少女脾气十分火爆,听到郑袭骂她,不由地勃然大怒,脸上瞬间像是挂了一层寒霜,横眉冷对,喝道:“直贼娘,你敢辱骂姑奶奶?看我不撕烂你的臭嘴!” 说罢,便揉身上前,一拳打向郑袭。 郑袭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小丫头片子竟然敢打他,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哥是谁吗? 郑袭伸手一挡,想把那少女的来拳给挡住,却不想那少女的一拳是虚招,紧接着只见那少女身子一矮,右腿猛勾郑袭的左脚,然后迅速地转身,一个回旋踢,将重心不稳的郑袭踢翻在地。 这小妮子身手还真是了得啊,坦白来说,郑袭的武功是不怎么样的,原主本来只是个庶子,不太受郑芝龙的待见,小时候也没有请什么名师教他武功,以至于他基本上没有什么武术功底,到现在竟然被一个女娃娃给打倒了。 这一幕实在是太滑稽了,堂堂百户竟然打不过一个女孩儿,即便是郑袭曾经三令五申,不让他的手下随便笑出声。 但是,他的手下还是纷纷笑了出来,因为实在是忍不住啊。 这时,却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道:“语坤,不可造次,快走!” 郑袭定睛看了一眼说话的男子,见他也就三十来岁,一副书生打扮的模样。 这个人也很面生,之前肯定没有见过,难道他们是外面来的人,来我们岛上有什么事? 那名少女见郑袭吃了瘪,心里很是得意,冲着他挑了挑眉毛,冷哼一声,一脸得意地扬长而去。 郑袭丢了这么大的一个脸,心里不由地一阵窝火,见手下的人还在笑话自己,不由地大怒,喝道:“笑什么笑?所有人,给我跑十里地!” 郑袭的军法还是很严的,他手下的七十三名士兵没有人敢违背他的命令,乖乖地整理好队形,按照郑袭的要求去跑步去了。 当然,跑归跑,该笑还得笑。 那名中年儒生没有在意此次打闹,他刚才也看到郑袭了,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在他看来,这也就是寻常孩童的打闹罢了。 事实上,这名中年儒生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抗清名人,南明兵部尚书张煌言。 张煌言此次漂洋过海来找郑成功自然是为了商讨抗清大业,他们一行人在郑成功的卫兵的指引之下,来到了郑成功的大堂。 正文 第十五章 联郑抗清 郑成功对张煌言十分推崇,亲自出门来迎接,见到张煌言之后,忙向他作了一揖,道:“苍水兄,你远道而来,郑森未能远迎,实在是罪过罪过。还望苍水兄不要见怪。” 张煌言是文人出身,还中过举人,本来想着走科举仕途这条路报效国家的,只可惜还没等到他中进士明朝就已经灭亡了。 张煌言擅长骑射,喜欢谈论兵法,值此国破家亡之际,他也无心再去参加科考,只能弃笔从戎,招募义军开始了他波澜壮阔的抗清生涯。 不过,虽然此时身在行伍,但是张煌言从来都没有忘记自己是个读书人,因此礼数十分周到,见郑成功向他作了一揖,连忙将他扶起来,回拜道:“国姓爷太客气了,煌言乃是败军之将,不足言勇,羞愧难当,实在是当不起国姓爷的这份礼数。” 张煌言今年本来奉了监国鲁王的旨意,负责监张名振军,准备接应打算反正的清苏松提督吴胜兆,只不过天不佑大明,他们的战船在崇明岛遭遇大飓风,损失十分惨重。 总督浙直水师户部左侍郎沈廷扬、总兵蔡聪等十余名高官好不容易逃上岸之后被清军俘虏,张煌言本人也被清军俘虏,幸亏他眼疾手快,运气也不错,找了个机会逃走了,跑到了浙东一带重新聚拢人马。 此次大败,虽然主要原因是天气,但是张煌言也深以为耻,因此自称为败军之将。 郑成功拥立的是唐王,也就是隆武帝,跟鲁王政权一直不大对付,双方还干过仗。 只不过,由于他的父亲郑芝龙降清,隆武政权迅速土崩瓦解,被清军消灭。 现在,清军势大难敌,南明的有识之士也都知道,他们不能再搞内斗了,必须要联合起来,否则的话,大家就只能被清军各个击破,全部都得玩完。 更何况,现在隆武帝已经不在了,郑成功和张煌言之间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反而有联合抗清的共同愿望,所以二人也就放下来芥蒂开始联合作战了。 因此,在见到张煌言如此客气,还自称败军之将后,郑成功也不能不有所表示,他一把扶起张煌言,笑着安慰道:“苍水兄不要太过自责。上次兵败非战之罪也。我与苍水兄同为大明袍泽,共同抗清,虽不是亲兄弟,但也有手足之情。以后苍水兄千万不要再称呼什么国姓爷,你我兄弟相称如何?” 见郑成功如此客气,张煌言心中也很感动,他矢志恢复大明江山,也很想和郑成功联手,现在见对方颇有诚意,也就不再推辞,便笑道:“如此再好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应该虚长你四五岁,如果你不嫌弃,我以后就称呼你为大木贤弟了。” “苍水兄,如此正合我意。”郑成功哈哈一下,便拉着张煌言的手走进了大堂。 张煌言来到南澳岛的目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就是劝说郑成功联合鲁王政权一同起兵抗清。 这种事属于军国大事,即便郑成功贵为国姓爷,他也不能独断专行,必须得和手下的大将商量。 坦白来说,郑成功是不愿意拥护鲁王的,因为他们之间有过节,而且,他之前是拥立隆武帝的,若是此时改拥立鲁王,在那边的地位也不会太高。 毕竟鲁王身边已经有了张煌言、张名振这些大咖,甚至是他的族叔郑彩此时也支持鲁王,他要是去了鲁王政权那边,地位和权势肯定是会受到这些人的压制和分割的,比不上他们父子当初在隆武政权的时候一言九鼎。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的父亲郑芝龙贪图清廷三省封王的空口承诺,竟然猪油蒙了心般的北上降清,结果王位没有捞到,还被人软禁了起来,不仅使他们郑家人受到了耻笑,还连累隆武帝被杀。 隆武帝死了之后,郑成功找不到了依靠,他也考虑过承认永历皇帝,但是现在还没有决定。 此时的东南沿海就剩下了鲁王政权,而且在福建的反清活动打得有声有色,已经拿下了不少州县,此时的郑成功即便是再不怎么乐意,在反清复明在这个大业上也只能和鲁王合作了。 于是,郑成功遍招诸将,在大厅议事,商讨是否与鲁王政权联合的事情。 他手下的大将甘辉、刘国轩、施琅、陈永华、周全斌、冯锡范等人悉数到场,共商与鲁王政权合作的事情。 郑袭由于是郑成功的弟弟,在之前的行动中立了大功,得到了郑成功的器重和重点培养,所以也被叫到了大厅里。 只是,郑袭知道,他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官职又只是百户,在这种高级别的将领会议中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老老实实地站在一边旁听就行了。 张煌言作为鲁王的说客,此时也不再沉默,站起身来,向郑成功和大堂内的郑家众位家将作了一揖,道:“诸位,今年正月,监国鲁王在长垣誓师伐清,明确昭告世人,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今年以来,在各路义师,尤其是国姓爷的族叔郑彩等人的协助下,鲁王已经收复了福建多个府县,想必不久之后就会光复整个福建,进而挥师北伐,收复南京,再进取中原。 国姓爷乃是国之干城,忠勇之名播于四海,鲁王一向是甚为仰慕,因此特意派在下前来力邀国姓爷出兵相助,事成之后,不仅我大明江山光复,日月晦而复明,国姓爷也必有裂土封侯之赏,并青史留名,岂不美哉?” 郑彩算是郑氏集团的老人,在郑芝龙的时代就跟着他往返日本等地,现在手里也有一支武装。 郑芝龙降清之后,郑成功已经很难掌控郑氏家族的全部资源,因此,像郑彩这种老资格、老前辈是相当具有独立性的。 郑彩不愿意降清,而且当郑芝龙降清的时候,郑彩害怕他把鲁王献出去以取悦清朝,就把鲁王给藏了起来,另外找了一个和鲁王相貌很像的人,准备如果郑芝龙强行索要鲁王,就把这个人杀了来交差。 正文 第十六章 主动请缨 所幸的是,郑芝龙降清之后就被清军裹挟着北上了,因此没有来得及逼郑彩交出鲁王。 鲁王因为这件事对郑彩十分地感激和器重,现在东南一带有点号召力的明朝宗室也就是他了,在他举起抗清的大旗之后,对郑彩也是十分地倚重的。 张煌言很有头脑,特意把郑彩提出来,就是想告诉郑成功和郑氏集团的家将,你们郑家已经有人和鲁王合作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们接受鲁王的封号,一起反清复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郑成功其实是不大愿意承认鲁王的,事实上,直到最后他都对鲁王自称监国和隆武帝作对的事情耿耿于怀,只是因为他是明朝宗室,所以没有为难他,把他养在了金门,让他得了个善终,相比于其他的明朝宗室,鲁王的结局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郑成功的家将们都知道他的心思,知道他不愿意拥立鲁王,只是表面上不知道怎么驳回张煌言的议论。 自古以来,领导犯难的时候,就是手下的人表现的时候。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冯锡范,这位后来的台湾三杰一直很有政治头脑,早就看透了郑成功的心思,因此便站出来说道:“有道是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侍二夫。我家国姓爷已经奉隆武帝为主,国姓也是隆武帝赐的,岂能另投他人?” 张煌言为了说服郑成功,在来之前早就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方拿隆武帝当借口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心里早就想好了说辞,便道:“国姓爷忠贞之名播于海内,天下谁人不知? 只是,隆武帝已经殉国,抗清大业还要继续,鲁王乃是大明宗室,为人仁而爱人,雄才大略,颇有中兴之主的气魄,于此国破家亡,山河倾覆之际暂时摄监国之位有何不可?待将来山河恢复之日,众位想另立贤君,在下以为鲁王也会让贤的。” 最后那句话当然是屁话,这谁都知道,就跟有人说我改天请你吃饭一样不靠谱。 郑成功仍然是板着脸,没有说话,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此时,对郑成功十分忠心的大将甘辉又站出来,道:“张阁部此言差矣,鲁王虽然贵为大明宗室,但是论血统,远不如在西南登基的桂王,张阁部何不劝鲁王取消监国称号,我们一同奉桂王为主,东西合进,共同伐清。” 这话说得张煌言一愣,坦白说永历皇帝的血统要比鲁王近很多,是最有资格当皇帝的。 可是,他们提着脑袋跟强大的清军打仗,除了反清复明,民族大义之外,多多少少都是有些私心的,谁不愿意做一个从龙功臣,谁不愿意得一个拥立之功。 要是鲁王真的成了事,那他们岂不是可以比肩姜子牙、张子房、刘伯温等人,做一个开国元勋,中兴名臣。 可是,若是桂王成了事,那跟他们有什么关系,最多也就是给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再给点俸禄养活他们罢了。 这也不能怪他们自私,人嘛,凡有血气,皆有争心,谁不愿意名留青史,谁又甘心埋没在茫茫人海之中? 对于这个问题,张煌言也思考过,只是他此时没有良好的说辞,只能找借口推脱道:“桂王血脉虽近,但是远在西南,东南半壁的抗清义师无人统领,犹如一盘散沙,如何成事?眼下以抗清为首要任务,大位之争完全可以等到驱逐鞑虏之后再说,咱们切不能重蹈覆辙啊。” 此时,郑氏集团里终于有人支持张煌言了,只见陈永华站了出来,向郑成功拱了拱手,道:“国姓爷,在下以为张阁部所言不无道理。之前,我大明义师之所以接连遭遇挫折,就是因为内斗频发,给了鞑子以可趁之机。 现在,鞑子势力如日中天,我大明王朝控制的国土日渐缩小,此时我们更应该团结一致,共同对抗鞑子,切不可为了名分再起争端。 在下以为,我们可以暂时不承认鲁王的地位,但是却可以派兵与鲁王合作共同抗击清军,等我们收复了更多的国土,大位之事,再议不迟。” 陈永华的建议很简单,就是搁置争议,共同抗清,现在南明已经十分势弱了,若是再斗下去,估计都得玩完,倒不如暂时谁也先不承认谁,先联起手来共同对抗清朝,等打退了清军的进攻,大家手里的地盘多了,利益分配的事情以后再说。 这个方案可以说目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拥立谁的问题,谈不拢可以不谈,但是抗清是必须要抗的,否则的话,等清军把大家各个击破了,再争什么皇位那就是笑话了。 郑成功自然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听到陈永华的话之后,不由地微微点了点头。 见郑成功有赞同自己的意思,陈永华便连忙趁热打铁的说道:“若蒙国姓爷不弃,近南愿率领一支军队,北上与鲁王汇合,收复福建失地。” 陈永华,化名陈近南,他的能力郑成功还是了解的,现在见他主动请缨,郑成功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字:“好!” 郑袭也有意参战,因为他了解这段时间的历史。 在郑芝龙降清,隆武帝被杀之后,清廷以为东南沿海的抗清武装不足为虑,所以就让努尔哈赤的孙子博洛率领八旗军主力回到了北京,准备着手对付西北的李自成余部和西南的永历政权。 这段时间内,清朝在福建的兵力是空虚的,因此,鲁王政权在各地义师的支持之下,获得了不小的战果,基本上光复了整个福建。 虽然后来还是因为南明内斗的传统失败了,但是现在可是个立功的好机会啊。 眼瞅着这么多胜仗不去打,眼瞅着这么多功劳不去立,只是躲在海岛里能有什么前途? 因此,郑袭是想着去的,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再借着这一波抗清的高潮,混一波军功,最好能升级为千户,让手下的人马多一点,这样就可以找个海岛发育,慢慢地壮大自己的实力了。 正文 第十七章 率军出征 于是,郑袭再经过短暂的思考之后,便也站出班来,向郑成功抱了一拳,道:“兄长,小弟不才,愿随陈先生一同出兵,帮助鲁王政权收复福建。” 此时张煌言才注意到郑袭,他原本以为站在角落里的这个十二三岁的娃娃是个童子,没想到他居然是郑成功的弟弟,再仔细一看,这不是和他的义女起冲突的那个人吗? 张煌言人情世故很是练达,忙转过身去问郑成功道:“敢问贤弟,这位少年英雄是?” 郑成功笑了一下,便向张煌言介绍道:“此乃小弟的五弟,郑袭。”说罢,又把郑袭以少胜多,击败清军,营救田川松的事迹给张煌言说了一遍,脸上满满的都是自豪感。 张煌言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小年纪的少年竟然有这种本事,忙向他拱了拱手,道:“没想到此地还有一位少年英雄,失敬失敬。适才小女多有得罪,还望英雄不要介意。” 原来那个臭脾气的萝莉是你的女儿啊,郑袭此时当然不会揪着那件事不放,否则的话,就显得自己太狭隘了,他刚想要说句客气话。不想却听见那名萝莉说道:“就你还打死了几十个八旗军?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张煌言闻言不由地一怒,他这个义女哪里都好,就是脾气有点差,再加上心直口快,想什么说什么,没有多少城府。 眼下双方正是合作阶段,应该互相恭维,哪能互相拆台呢,便扭过头去,呵斥道:“语坤,不可放肆!” 语坤明显是不服气,还是气鼓鼓地说道:“义父,他连我都打不过,怎么杀得了几十个八旗精锐?这不是吹牛是什么?” “胡闹!”张煌言见她倔脾气上来了,害怕她破坏和谈的氛围,便立即板着脸训斥道:“将在谋而不在勇,打仗岂能靠匹夫之勇?你先出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 语坤心里还是很不服气,但是她对自己的义父十分尊重,听到义父的话之后,便向他抱了一拳,然后噘着嘴,气呼呼地出去了。 语坤出去之后,张煌言为了化解尴尬,便向郑成功和郑袭等人讪讪一笑,道:“国姓爷不要见怪。此人乃是在下的义女,她本姓秦,父亲是一名参将,是在下的一名好友,前年清军渡江的时候为国战死了。在下就收她为义女,带在身边。语坤这个人武艺很好,脾气随她爹,比较犟,还望国姓爷和这位小英雄不要介意。” 原来是抗清烈士的遗孤,不说别的,单说这个身份就足以让众人肃然起敬。 郑成功等人自然也不会跟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便笑了笑,道:“无妨,无妨。小孩子嘛。既然是抗清烈士的遗孤,我们自然也应该以礼相待。” 在经过一番讨论之后,郑成功最终决定让郑袭带着自己的火器营跟随陈永华前去支援鲁王,出发的日子就定在三天后。 这三天,郑袭就一直在为作战做准备,除了准备足够的火药、铅弹之外,也制作了更多的茶壶雷。 郑袭经过这段时间的研制,已经找到了茶壶雷的最好体积,那就是容积大概在500毫升,也就是一斤的茶壶。 后世的手雷装药量大概在50至120克之间,但是后世的手雷用的是TNT炸药,威力大概是黑火药的五倍。 所以,一枚容积500毫升的茶壶的爆炸威力大概才相当于一枚小型的手雷。 受这个时代科技条件的限制,郑袭只能把手雷做的这么大,否则的话,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当然,为了对付八旗军的重甲精锐士兵,他还制作了体积更大的茶壶雷,这些茶壶雷只能交给那些力气大的士兵使用,他们得用双手抛出去,否则的话,容易误伤友军。 坦白来说,很多现代化的武器其技术原本不难,一开始没有被推广开来,主要还是人们的认识原因。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手雷,在欧洲枪炮技术迎来大发展之后,手雷一度受到了冷落。 直到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人们才又重新认识到了它的作用,又到了1904年的日俄战争时期,手雷大放异彩,这才重新赢得了人们的重视。 所以,说到底郑袭还是钻了这个时代的空子,这个时代对某件火器的认识都是有局限性的,一件新事物,往往得等到几十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才能被人们认识到它的作用。 而郑袭拥有后世的记忆,自然知道手雷这种武器将会在战争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后世吃鸡界有句名言:两军相对,先拔手雷者胜。 在两个人都有掩体,或者是都躲在盾牌后面猥琐的时候,谁先能拔出手雷来,谁就往往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后金是没有手雷的,所以在将来两军相对,短兵相接的时候,自己是有把握给他们造成意想不到的杀伤的。 三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今天就是跟着张煌言北上抗清的日子。 小竹一大早就给郑袭做好了早饭,边盛出来给他吃,边道:“少爷,要不你还是带上小竹吧,你到了外面好歹也有人照顾啊。” 郑袭摇了摇头,没有多少犹豫便拒绝道:“军营之中岂能带女人?这让别人怎么看本少爷,你放心吧,本少爷到了那里,不久就会打胜仗立功,等本少爷升了官,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再把你接过去不迟。” 小竹虽然一脸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尊重郑袭的决定,便道:“那少爷你小心点,奴婢还等着少爷接奴婢呢。奴婢就少爷一个依靠,少爷可不能撇下奴婢不管啊。” 小竹比他大四五岁,算是温柔御姐型美女,这么多年照顾他照顾的也不错,他自然是舍不得扔下她不管的,便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放心吧。等本少爷打了胜仗,帮助鲁王收复了失地,站稳了脚跟就来接你。” “谢少爷,奴婢等少爷的好消息。”小竹盈盈一笑,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