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一章 红伞下的少女 鹿隐国,都城。 三更,雪。 承安门外。 一纸红伞,一袭白衣。 雪是从九月份下起的,如今已是十二月,满城缟素,触目生寒。 马蹄声声愈急,转眼已至承安门。 城楼上挂了两只薄绢灯笼,迎风飘摇,忽明忽暗,搅乱簌簌飞雪。 打马而来的是几个披着黑色斗篷的中年男子,簇拥着一名衣着华贵的公子。 敢在承安门前策马的,必然不是普通百姓。 眉目张扬的公子抖落狐裘上的碎雪,手握缰绳趴在马背上,歪着脑袋打量红伞下的少女。 “你就是从北边来的地灵?” 少女沉眉不语,静立于风雪之中,若不是她手上的伞太过刺眼,只怕是要融于这雪夜里。 这般凑近了瞧,又会发现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不足半岁大的婴儿,一动不动地缩在素白且单薄的襁褓中。 婴儿脸白得好似地上的雪,不似活人,可也不像死人,倒像个假人。 守门的侍卫提着灯笼上前,对马上的贵人行礼,“五皇子可是要进宫?” 来人正是鹿隐国五皇子戚风,从都城开始下雪后,五皇子便请命去北城门戍守,今夜不知因何事回宫? “深更半夜的,进宫作甚?这小美人长得不错,本皇子带走了。” 戚风话音落地,直起身子,手中马鞭飞出,堪堪缠上少女纤细的腰身。 “五皇子,不可……” 侍卫话音戛然而止,一柄闪着寒光的长剑悄然架在他的脖子上。 能跟随五皇子深夜出行的,自然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能在承安门当值的,自然也不是没有眼力见的憨货。 侍卫不再劝阻,退回原地,对身后的同伴使了个眼色。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五皇子和白衣少女身上,无人察觉,亦无人在意一个侍卫悄悄往宫里跑去。 五皇子的马鞭没有卷起白衣少女。 少女好似在雪地里生了根,任凭五皇子卯足了劲、涨红了脸,她始终微微低着头,不知是在盯着怀里的婴儿,抑或是什么也没看,只是在发呆。 有人翻身下马,欲上前擒了少女,替自家主子找回场子。 戚风眼中闪过一道厉芒,手腕急转,马鞭陡然撤回,随着一声脆响,方才下马之人面露痛色,紧紧攥着手背,双膝跪进没过脚踝的积雪中。 血从他的指缝渗出,如朵朵红梅,晕染在雪白的画纸上。 “五皇子恕罪。” “没规矩的东西,滚!” 又一鞭子抽下去,直直打在那多管闲事的护卫脸颊上,瞬间皮开肉绽,足见下手之重。 血腥味弥漫在寒冷的风中,少女的眼睫颤了颤。 最后一记马鞭朝着少女怀中的婴儿抽去,凌厉的破空之声,惊得骏马低低嘶鸣,却又不敢撒蹄而逃。 戚风这一手丝毫没有留情,他就不信这木头桩子不躲。 沾了鲜血的鞭尾即将扫到婴儿雪白的面门,红伞动了。 伞下的人却未动。 原本握伞的手攥住了马鞭,看似轻轻一拉,却将马背上端坐着的戚风抛上了天。 “还愣着作甚?快将这妖女擒住。”一声惊呼过后,戚风眼中终于生了惧色。 有了前车之鉴,五皇子不下令,没有人敢驳了主子的面子。 可此刻面子里子都被扒光了,自是五皇子的性命要紧。 围在少女四周的护卫从马上跃起,如鹰隼扑落。 可都不及少女手脚迅捷,戚风重重摔落之时,少女拔地而起,好似翩跹白蝶,逆风而去。 戚风闷哼一声,只觉喉间涌起一股腥甜之味。 接住缓缓坠落的红伞,少女立于城墙之上,垂眼看着地上狼狈的鹿隐国五皇子。 七八名护卫足尖踩墙而上,今日若是不捉了这妖女,他们回去可讨不了好果子吃。 这些人都是戚风从陌城花重金招来的好手,为的就是捉拿偷入都城的地灵。 今晚,正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候。 不知是不是红伞的缘故,摇曳不定的灯火中,戚风对上那双眼睛时,恍惚看见两道红光一闪而逝。 他刚从雪地里起身,城墙上的白蝶随风而动,翩然飞落。 将将要抓住少女脚踝的护卫被一道劲风掀落,来不及呼喊,倒栽入地。 承安门外铺的是青砖地,不消片刻,殷红的血染红了莹白的雪。 不过眨眼的功夫,不,戚风甚至来不及眨眼,少女的手指已锁住了他的脖颈。 好不容易爬上城墙的护卫再次如鹰隼扑落。 但这一次,他们却不敢妄动。 雪还在下,少女一手抱着面白如雪的婴儿,一手扣着面色发紫的戚风。 红伞在半空中打了个转,缓缓飘下,轻轻落在积雪上。 不过几息之间,一切彷佛又回到了方才的局面。 依然是一群黑衣人围着白衣少女,只是此刻,少女手中多了一个人。 只需稍稍用力,鹿隐国高高在上的五皇子便要命陨在此。 少女的眼睛明净清澈,眼底寒意愈显深沉,她没打算放过眼前这个人。 管他是身处云端,抑或沉在淤泥,意图伤小雪者,必杀之。 小雪,正是她怀里的婴儿。 生死一线,戚风从这双眼睛中看到了杀意,这一刻,他感受到了从所未有过的恐惧。 “叶姑娘手下留情。” 承安门门里飞出一人,身着褐色布衣,似闪电掠过,他来得急,话也说得急。 彷佛慢了一息,五皇子的命便要没了。 他虽是稳稳落在白衣少女身侧,可气息却是紊乱的。 “五皇子若有冒犯之处,还望叶姑娘看在陈某的薄面上,饶他一命。” 叶倾雨的眼睫又颤了颤,她决定给陈默一个面子。 出灵族之地后,若不是陈默一路照应,她不知何时才能抵达鹿隐国都城。 感觉到脖子上冰冷的禁锢慢慢松落,戚风还未从极度惊惧中缓过神来,踉跄两步,被陈默扶住手臂才堪堪站稳。 “陈……咳咳咳……陈将军,她……” “叶姑娘是陛下的贵客,五皇子莫再唐突,今晚之事到此为止,五皇子请回吧。” 戚风心中惊疑,区区一个地灵,怎就成了父皇的贵客? 还是说,她根本就不是地灵? 戚风被护卫扶上马背时,叶倾雨手腕轻摇,红伞好似被风掀起,飞回了她手中。 “五皇子,夜深了,好梦。” 红伞下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这声音无疑是动听的,如涓涓细流,偏生是寒冬腊月结了冰凌的山涧,浸着日光都晒不化的冷。 不,她不是地灵,她是…… 一声嘶鸣,枣红色的骏马发了颠一般,往茫茫雪夜奔去。 第二章 魇灵 “陛下召见,叶姑娘请随我来。” “今日见血,不宜面圣,改日吧。”叶倾雨垂眼看着紧握伞柄的手指。 细白的手指沾了马鞭上的血,像从枝头坠落雪地的红梅。 她不讨厌血,但她讨厌鹿隐国的五皇子。 她给了陈默面子,不取戚风性命,命可以不取,但气不能不出。 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比起去见鹿隐国的皇帝,叶倾雨更喜欢去折磨他儿子。 陈默蹙起眉头,一路风雪兼程赶到都城,连衣裳都来不及换,深夜进宫禀明陛下,此刻宫灯尽数点起,陛下翘首企盼,只等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进宫,可她却轻描淡写一句“改日”。 陈默不曾去过灵族之地,对灵族的了解大多是来自道听途说,是不是见了血就不宜面圣,他不知道,也不敢擅作主张。 这事,还得待他再去回禀陛下。 但很显然,叶倾雨不愿再在承安门等候。 陈默两相权衡下,支使一名守门侍卫进宫,将承安门发生的事如实禀明陛下。 这事要怪,只能怪五皇子,他可不愿背黑锅。 夜深了,陈默只能先将叶倾雨带回自己的府邸。 将军府位于城南,从承安门过去,有不少路要走。 街道空荡荡,几家酒楼客栈的檐下还点着灯笼,是纷飞大雪中,为数不多的光亮。 雪愈大了,陈默从宫里出来得急,忘了拿伞。 叶倾雨没有要与他同撑一把伞的意思。 “陈某曾经翻阅古籍,里面提到一些关于灵族的记载,陈某愚笨,有几处不明之处,不知能否请叶姑娘指点一二?” 叶倾雨落后陈默半步,棕色的棉靴踩在积雪上,并未发出声响,彷佛只是踩着棉絮。 “陈将军有话不妨直说。” 陈默顿了顿脚,侧头正好看见倾斜的伞面上已覆满白雪。 “古籍中言,并非所有祈愿者都能得神明庇佑,达成所愿,可是真的?” “不假。” “那该如何区分被神明选中之人?” “陈将军可信善恶因果?” 陈默不解,“叶姑娘的意思是,只有行善之人才能得神明眷顾?” “陈将军放心,梦神一脉所探的因果,不止是现世,你们陛下这一世虽业障深重,但上一世未必如是。” 叶倾雨说得轻描淡写,陈默却是心下一凛。 所幸左右无人,胆敢这般妄议圣上,任你有几个脑袋瓜子也不够砍的。 到底是不知人心险恶,陈默又问道:“叶姑娘为何要从陌城进入人族?” 陌城,是鹿隐国北边的小城,也是陈默戍守之地。 千年前,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从此七国之内,几无灵族踪迹。 日久年深,善忘的人族,已经渐渐忘记那些遥远的,神魔鬼怪混迹人间的往事。 只是,再久远的事,总还有人是记着的,就像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世世代代,不曾消弭。 据传说,灵族有五灵,除木灵在晟州大陆销声匿迹外,地灵、风灵、火灵、水灵皆生活在北地雪原上。 而在那人迹罕至的雪原,有一条暮子河。 暮子河,食尸花,十年河畔雪,十月花凋谢。 是说食尸花十年一开,花期十个月,开在暮子河雪落之时。 也正是这个时候,人灵结界紫光微弱,有机可乘,有法可解。 往年冬令,偶有地灵从陌城的结界出入,但也只有地灵。 其他灵族,皆选择从高阳国石塘城进入人族。 但几日前,叶倾雨来了。 她不是地灵。 “若我说迷路了,你信吗?”叶倾雨停了脚步,若有所思地望着街道尽头吞没了雪光的黑暗。 陈默笑着摇头,“是陈某失言了。” 他这般说,就是不信了。 叶倾雨不以为意,“陈将军那日是如何发现我不是地灵的?” “地灵之所以从陌城进入人族,乃是为了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他们采依禾草,是因为灵鼠爱吃,我们以往逮到的地灵身边,都会跟着一只灵鼠,而叶姑娘却抱着一个婴儿。” 陈默说到此处,再度摇头,“也幸亏陈某当时没有轻举妄动,否则冲撞了贵人,岂不罪过。” 红伞往后倾斜,积雪从伞面滑落,叶倾雨抬眸看向陈默,“我素来恩怨分明,陈将军替我引路,难道不想讨个好梦?” “方才叶姑娘手下留情,于陈某而言,已是大恩,不敢再劳烦姑娘。” “倒是有趣,能否为你们陛下排忧解难,我尚且不知,若是不能,陈将军可会杀了我?”叶倾雨眸光沉沉地盯着风雪之中的少年将军。 陈默尚未及冠,却已是国之将才,不可轻视。 “叶姑娘冰雪聪明,定不会让陈某为难。”陈默亦看向叶倾雨。 叶倾雨忽而笑了,抬步继续往前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 进宫之前陈默已命人传了消息回去,此刻的将军府还点着灯。 老管家迎出门,在看到将军身边抱着孩子的姑娘时,笑容僵在脸上。 几个月不见,孩子都有了? 不对,他家将军还没成亲呢! 陈默咳嗽一声,吩咐管家:“收拾一间客房……慢着。” “叶姑娘,可需要准备两间……”陈默看向叶倾雨,又朝她身侧看了一眼,犹豫着开口。 叶倾雨打断陈默,“不必麻烦,一间足矣。” 老管家躬身去接叶倾雨手中的红伞,被她拒绝了,“这是我朋友的伞,不劳。” 四更天,将军府后院客房。 叶倾雨将怀里的婴儿放到床上,揉了揉她雪白的小脸蛋,轻语道:“护好小雪。” 烛火昏暗,无人应答。 但在她转身走向窗边矮榻时,小雪的额间,多了一点红色。 那是一滴血,不知从何处而来。 叶倾雨解下松松绑束青丝的发带,合衣躺在矮榻上。 从袖中掏出一块玉佩,这是方才从戚风身上顺来的,需得有梦者的贴身之物,方能入其梦。 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雕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玉佩悬于叶倾雨眉心之上,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此刻正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只要是人,便会做梦。 五更天,叶倾雨终于进入戚风的梦中。 她感觉到了戚风的抗拒与惧怕。 怕就对了。 “怎么,熬不住了?”叶倾雨冷笑。 戚风确实一直熬着不让自己入睡,可人非草木,在宫里派人来赏了他一顿板子后,他实在熬不住了。 “你,你果然是魇灵。”戚风的声音在发抖。 他站在悬崖之上,身后是万丈深渊。 这是他的梦,可却操控在别人手中。 第三章 天亮了,记得带伞 传说中不曾提起,但鹿隐国皇宫的藏书阁里,有一本古籍,里面记载:在暮子河北岸,还生活着一支灵族。 魇灵,乃司梦之灵,魇灵修炼的最高境界,是梦神。 梦神骑着一头通体透着白光的神兽,游荡在七国大陆的夜色中,凡人不能见之。 古籍中还言:一生行善之人,在临终前,能得梦神赐梦,了却生平遗憾,含笑九泉。 而魇灵修炼成梦神,必得助世间生灵达成十愿。 魇灵可以帮人实现心愿,也可以将人杀死在梦魇之中。 戚风若是知道今夜从北城门入境的是魇灵,他打死也不会自惹麻烦。 是哪个不长眼的护卫前来,将他从美梦中唤醒,说在城中发现地灵踪迹? 戚风从被窝里爬起来时,内心是雀跃的。 皇城中出现地灵,说明什么? 说明戍边大将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只要抓住地灵,还怕降不住陈默那厮? 在戚风眼中,陈默可比地灵值钱多了。 天快亮了,叶倾雨没功夫听戚风告饶。 梦由心生,戚风的心,此刻被攥在叶倾雨手中。 他好似被人拖着,纵身跃下深渊。 他明知这只是一场梦,可心头的怖意丝毫不减。 从天而降熊熊火球擦身而过,云雾萦绕之下传来猛兽的嘶吼,急速坠落之际,戚风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他厌憎之人。 鹿隐国太子戚云。 戚云从虚空走来,手中握着一把闪着冷芒的匕首。 戚风识得这把匕首,这是他小时候,父皇赏赐给他的生辰礼物。 匕首上镶了一颗灵鼠的大门牙,整个鹿隐国,再寻不出第二把这样滑稽的匕首。 他求了好久,父皇才答应将那只灵鼠的牙齿拔了送他玩耍。 可最后,这把匕首却落入了戚云手中。 从小到大,只要是戚云想要的,他都得让着。 这是母妃教给他的生存之道。 此刻,戚云手里的匕首刺进了他的心口,他注定要死在戚云手里吗…… “这便是你的心魔吗?” 叶倾雨站在崖上,轻轻挥了挥衣袖,云雾翻滚,眼前的深渊变成了一处破败的院子。 蓬头垢面的女子从门缝里驱赶门外的小孩,“你来这里作甚?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人在濒死之际,会忆起过往的执念。 戚风的执念,是他那被打入冷宫的母妃。 “无趣。”叶倾雨踢了一脚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戚风,最后看了一眼高墙里跌坐在地的女人,睁开了眼睛。 发带上的莹光消散,天光已亮,叶倾雨静静躺了半晌才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 “又没下得去手?” 清冷的声音从床边传来,像是从门缝里渗进来的凛冽寒风。 叶倾雨坐在榻边绾了头发,用发带高高束起,苍白的脸上添了几分英气。 “暮影,我大抵是修不成梦神的。”叶倾雨揉着眉心,往床边看去。 床沿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裙的女子,发如墨染,脸似欺霜,她微弯着腰,垂眼看着床上的婴儿。 婴儿依然闭着眼睛,像是冰雪捏成的假娃娃。 暮影转头看向叶倾雨,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 “你为何放过他?” 叶倾雨脑中闪过方才梦中女人的脸,她不认识那个女人,她熟悉的,是女人脸上的神情。 那种无助、悲戚、怨恨、却又不甘的神情,她曾在另一个女人脸上见过。 “他若再敢对小雪出手,我定会让他生不如死。”叶倾雨收回心神,一念恻隐,不过是戚风在她眼里,无足轻重罢了。 “人,当真比北地的灵兽还要可怕吗?” 叶倾雨推开棱纹木窗,寒风扑面而来,雪已经停了。 “打败灵兽,只需提升自身的修为,可要想打败一个人,却远不止这些,人最可怕的不是拳头,而是心。” “若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是统一天下,你可会帮他?” “若他真是十愿命定之人,我自然是要助他。” “哪怕生灵涂炭,怨声载道?” 叶倾雨收回目光,在清晨的冷风中伸了个懒腰,笑道:“你竟会关心生灵死活?” “我是在关心你,你别忘了,我是你第二愿的命主,没有帮我达成所愿之前,我希望你好好活着。”暮影淡淡看着窗边的少女。 一个人之所以无所畏惧,要么是心无挂碍,要么是有恃无恐。 很显然,叶倾雨属于后者。 她所恃的,只是入梦之术吗? 叶倾雨叹道:“国之纷争,本就是建立在鲜血与骸骨之上,若是七国能合而为一,也不失为一件幸事,只是,鹿隐国的国君并非明君,就算天下一统,只怕他也难以守住江山。” 暮影沉默片刻,开口道:“那个陈默你当心些。” “你也看出来了?这鹿隐国的水深得很,我不想在此浪费时间,已经两个月过去了,那个地灵族的姑娘,想来已经被带到了高阳国千屏城。” “倾雨,你不恨她吗?如果不是她……” “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她是我的第一位命主,我必须找到她,再者说,如果不是她,我也不会走上修炼梦神这条路。” “罢了,如果不是她,我不知要在暮子河底躺到何年何月,论起来,我也得感谢她。” 暮影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说着怎样的话,脸上都是淡漠的,没有一丝情绪起伏。 这人间事,与她何干。 “免了,你感谢我就行,将你从暮子河底捞起来的人可不是她。” “如果不是因为她,你还会来人族吗?你不往人族来,怎会救下我?” 叶倾雨失笑,“因果不是这么论的,这其中牵扯太深,今日暂且不提,我来人族,不只是为了魇灵之愿。” “你为何而来与我无关,你行事低调些,别作死就行。” 叶倾雨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小雪冰冷的小脸,冲暮影挑眉道:“在替你找回记忆之前,好好帮我带孩子,就当是报恩了,我也能安心做事,而不是作死。” “你倒是会与我计较。”暮影弯腰抱起小雪,起身道:“那便还是按原计划行事,我先去了。” “好,天亮了,记得带伞。” …… 第四章 面圣 日光黯淡,但总算没有再下雪。 叶倾雨不等改日,洗漱后便随陈默进宫面圣。 这里的冬天再冷,也没有北地冷,但很显然,鹿隐国的国君是个十分怕冷的人。 叶倾雨从没有到过如此温暖的屋子,哪怕是在石塘城的那十年。 晟州大陆有七国,其中高阳国、鹿隐国和丘宁国的北边城镇,都有一位戍边将军。 高阳国石塘城的将军姓韦,叶倾雨的因,就在这位韦将军身上。 但是韦将军已经死在了暮子河,在两个月前。 宫殿里烧着上好的银炭,窗户上覆了厚厚的兽皮,一点天光也泄不进来,殿内灯烛明亮,又添一层暖光。 鹿隐国的国君戚震霆掀起腿上的厚绒毯,放下瑞兽手炉,从龙榻上起身来迎叶倾雨。 他虽是笑着,可眉宇之间笼着一层挥散不去的郁气,让年过半百的他看上去更显老态。 叶倾雨后退一步,避开戚震霆温热的手。 魇灵,于世人来说,就如同天神下凡,菩萨降世。 魇灵离开北地,必定是为成神而来,而成神之路,就是十愿。 戚震霆昨晚醒来后,兴奋得再没入睡。 虽说戚风昨晚闹那么一出,有失皇族颜面,但也给了戚震霆几个时辰冷静。 大殿内还站着几位大臣,想来都是戚震霆信重之人,其中一个面白无须的男子,叶倾雨在戚风的梦里见过。 鹿隐国太子戚云。 叶倾雨淡淡扫了一眼戚云,对戚震霆道:“陛下心中所愿,可已想好?” 在叶倾雨到来之前,大殿内就这件事已经争论良久。 有人怀疑魇灵身份不可信,毕竟谁也没有见过魇灵,单凭陈默一人之词,可信度确实不高。 但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有人提议,先商量该向魇灵讨个什么愿。 是国泰民安,还是统一七国? 保守派倾向于守祖上基业,求千秋昌盛。 以太子戚云为首的主战派斗志昂扬,彷佛大手一挥,天下尽收囊中。 更有贪婪之士提议囚禁魇灵,让王公贵族皆有愿可求…… 戚震霆当场就黑了脸,天威难测,谁也不敢再说什么。 此刻叶倾雨开门见山,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有,当着数位大臣的面,上来就问你想要什么。 戚震霆身为一国之君,从来都是他问别人想要什么,一时有些错愕,虽心生不悦,却也不敢将活菩萨往外推。 “朕许愿之后,叶姑娘将如何?” “魇灵助众生达成所愿,重在一个助字,陛下若是祈求统一天下,我将走遍七国,为陛下打探各国情报,他日大战,立于不败之地;陛下若是祈求偏安一隅,我会在虎狼来袭时,护鹿隐国于危难之中。” “仅凭姑娘一人,敢言国之兴亡,未免有些托大?”太子戚云上前一步,声色威严。 叶倾雨冷声道:“魇灵一旦承了命主之愿,非身死不可失信,太子殿下若是信不过我,不妨建议陛下许个小愿望,最好是一两日便能实现的,也免得夜长梦多。” “我并非信不过姑娘,只是征伐非一朝一夕之事,姑娘周游列国,危险重重……” “你是怕我死了,此愿作废,大业无望,反遭他国攻伐?” 戚云自然是怕的,鹿隐国偏安晟州大陆东北一隅,不管是攻还是守,都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满朝文武,没有不想强国兴邦的,如果能打入中原,离开这个天寒地冻的鬼地方,此生无憾。 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不知来路的女子身上,但凡有脑子的,都觉得滑稽。 昨夜承安门之事已经传遍了都城,能让五皇子毫无还手之力,这女子确实有些能耐,可若不是顾及她的身份,她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一人之力,终究太过渺小,在鹿隐国如此,遑论其他六国。 “我……” “住口。”戚震霆沉声喝住戚云,指着铺着兽皮绒毯的龙榻,“朕何时说过要征伐天下,怎么,还是说你已经等不及要坐上那个位置了?” 戚云伏地磕头,直言不敢。 几位大臣皆撩袍跪倒,大殿上站着的,只剩戚震霆和叶倾雨。 现在是他们有求于她,她若跪了,姿态就低了。 从暮子河畔醒来那日,叶倾雨就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跪任何人。 戚震霆目光探究地看着叶倾雨,道:“朕有个问题想请教叶姑娘。” “陛下请说。” “魇灵十愿,可有特指之人,还是说,无论是谁都可以?” 叶倾雨答道:“命主是谁,乃由魇灵自己选择,并无特指。” 跪在一旁的陈默撑在地上的手指动了动,这个问题他昨晚也问过叶倾雨,当时她的回答并不是这样。 “如此甚好,朕……”戚震霆顿了顿,对跪在地上的大臣道:“你们先退下。” “请父皇准儿臣留下。” “请陛下容臣等留下。” 叶倾雨来路不明,武功高强,怎可与鹿隐国国君独处一室? 这话不好明说,但大家心知肚明,叶倾雨扯了扯嘴角。 “陈将军留下,你们都回去。” 若是连陈默都打不过叶倾雨,他们这些文官留在此处有何用处? 等着吃席不成? 叶倾雨不是傻子,这个大殿中,确实只有陈默能与自己过招,可龙榻之后,那扇金漆描飞龙的屏风后,还藏着一位高手。 能登上的高位的,自有其过人之处,而这种人,往往都惜命。 从叶倾雨进到大殿中那一刻,戚震霆就将自己送到了她面前,他无非就是要看一看,这个来路不明的魇灵,敢不敢对他动手。 叶倾雨冷眼看着戚震霆慢慢踱回龙榻,待殿内只剩三人时,才开口道:“不知陛下所求是什么?” 戚震霆抄起一旁的瑞兽暖炉,手指摩挲着暖意,正欲开口,却听叶倾雨又道:“陛下若是信得过我,不妨让我探一探陛下的心愿,若是探得不对,陛下也好早些处置了我这个江湖骗子。” “哦?”戚震霆来了兴致,“不知如何探法?” 叶倾雨抬起左手,白皙的掌心蹿出一道蓝光。 已经起身的陈默站在叶倾雨身后,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的掌纹与常人不同,是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彷佛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是从她掌心的纹路渗出来的,陈默看得仔细,是正对中指那条纹路。 叶倾雨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龙榻上的戚震霆涌去。 陈默没有出手阻拦。 屏风后面聚起一层淡淡的白雾,只要叶倾雨有半丝不轨之意,雾气中暗藏的灵息便会瞬间拂开她的灵脉。 叶倾雨微微蹙眉:这鹿隐国的皇宫里,竟然藏着风灵。 第五章 白蝶引路 从宫里出来已是巳正,日光依旧昏沉,挂在灰蒙蒙的天上。 叶倾雨走在热闹的街道上,还是昨日那条街。 今日陈默落后她半步。 地面的雪已经被清扫,但坑洼处的积雪凝成了冰,稍有不慎,便要滑了一跤去。 屋檐下的冰棱好似倒悬的锥子,随时能在过路人的脑瓜子上钻个洞。 “叶姑娘为何要说谎?”陈默犹豫一路,到底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倾雨笑道:“陈将军为何不揭穿我?” “从陌城一路走来,陈某相信叶姑娘不是凶恶之人。” “我本就非人,怕是要令陈将军失望了。” 陈默正色道:“在乱世中为人,未必是一件幸事,若是能有姑娘这一身本事,即便是灵族,亦能在人族活得自在。” “陈将军错了,这世上,没有谁可以活得自在,除非……”叶倾雨抬眸看了眼黯淡的日光,突然转了话锋,问道:“陈将军到底在为谁效力?” “陈某自然是效力于陛下。”陈默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叶倾雨,“你方才是在试探我?” “出了人灵结界后,知道我身份的只有陈将军一人,我自认掩藏得还算不错,至少瞒得过五皇子,他是如何得知有灵族入城的?向他报信的人又为何要说入城的是地灵?” “此事确是陈某所为。”在聪明人面前,辩驳只会显得自己可笑。 “陈将军将我留在承安门,只身进宫禀告,为的就是给五皇子捉拿地灵的时间,昨夜,我以为陈将军是太子的人,此番动作是要借我之手除了五皇子。” 巷口有卖梅花糕的摊子,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叶倾雨停了脚步,也住了口。 石塘城也有卖梅花糕的摊子,在洗石街上,每年冬天她都会去买,但她从来不吃。 记得有一次,韦小姐赏了她一块梅花糕,她才尝了一口,就被韦将军捏着脖子,扔到下着鹅毛大雪的院子里,那次,她在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 韦将军说:地灵若是吃了地面上的东西,便会忘了回家的路。 叶倾雨因此吃了十年烤地瓜,可笑的是,韦将军到死都不知道,她根本就不是地灵。 陈默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两块梅花糕,递到叶倾雨面前,“尝尝?” 叶倾雨摇头拒绝,继续道:“陈将军在我要杀了五皇子的时候,却为他求了情,可见你的目的,不是要他的命。” “我替五皇子求情,何尝不是在救叶姑娘。” “救我?”叶倾雨冷笑,“陈将军是聪明人,你心里清楚,你们的陛下不会为了给儿子报仇,而杀了我,至少在他心愿达成之前,我是安全的,到现在,陈将军还不愿说实话吗?” 陈默将梅花糕分给路边的乞丐,转头道:“在叶姑娘面前,陈某这点小聪明实在上不得台面,叶姑娘不如猜猜看,我究竟在为谁效力。” “鹿隐国中,三皇子远戍南疆,七皇子年幼,能与太子一争高位的只有五皇子,而陈将军似乎很喜欢看两虎相争的戏码,在今日之前,我或许会相信你效力的是鹿隐国圣上,不过现在,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陈默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哦?愿闻其详。” “你可知你们陛下的心愿是什么?” 陈默顿住脚步,人声嘈杂的街道上,他突然感觉到一丝茫然,以至于这条他走过上千次的路,都变得陌生了起来。 叶倾雨回头笑道:“看来陈将军还不够了解自己的主子。” “此乃陛下私密之事,叶姑娘不必告知于我。” “陈将军当真不想知道?” 陈默不言,追上叶倾雨,依然是落后于她半步。 “我倒是很想告诉你,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叶倾雨继续道,她像是垂钓之人,抛出了饵料,只等着鱼儿上钩。 “陈某虽不知叶姑娘来鹿隐国的目的,但绝不会是为了助鹿隐国逐鹿天下而来,叶姑娘与我说这么多,不只是为了探陈某的底吧?” “天下能者居之,我不感兴趣,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想来陈将军是感兴趣的,我想与你做一个交易。” “叶姑娘有话不妨直说” “半月之内,我要离开这里。” “叶姑娘如今想要离开鹿隐国,可不容易。” 叶倾雨不再卖关子,直言道:“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陈某记得叶姑娘昨晚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三千世界,皆为梦幻,来去由我,谁人能拦?” “你在取笑我?” 她要走,刀山火海也敢走,但她不想带着小雪冒险,那个她在雪原上捡来的孩子。 陈默挑眉笑道:“不敢,不过叶姑娘既对鹿隐国的国事不感兴趣,为何要来都城?” “在陌城的时候,你便已识破我的身份,我说不来,你会同意吗?”叶倾雨看了眼前方不远处,酒楼上挂着的灯笼。 天亮了,灯笼就熄了。 不等陈默说话,叶倾雨又道:“而且,来都来了,不探一探鹿隐国国君的心愿,岂不可惜。” 魇灵入世,为世人达成十愿,不管愿之大小,只要灵脉相契,便可结为命主。 十愿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叶倾雨不能推出剩下八位命主的心愿,但她相信,肯定有对天下心生垂涎之人。 她今日探了鹿隐国国君的心愿,他日便可少走这一趟。 但她没料到,皇宫之中竟然藏有风灵,为免夜长梦多,她们必须尽早离开此地。 转进一条无人的巷子,陈默上前一步,挡在叶倾雨身前,问道:“我怎知叶姑娘是不是在骗我?” 知道陛下心思的只有她一人,她若是要骗他,随便编一个谎话即可。 陈默信不过她。 “若我猜得不错,陈将军想要的,是鹿隐国内乱,这也是为何你不敢让我入你梦中的原因,对吗?”叶倾雨盯着陈默的眼睛,要想看清一个人内心的想法,最简单的,就是看他的眼睛。 陈默眼底闪过一丝惊异,但他很快恢复了冷静。 叶倾雨心下了然,继续道:“我可以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鹿隐国国君不是我的命主,不知陈将军是要抓我请功,还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你都说了这是一个好消息,我又岂是好歹不分之人?”陈默自认不是叶倾雨的对手,这个女子,他不能与之为敌。 今日看来是不会下雪了,小巷深深,积雪没过脚踝,无人清扫,坐在巷口晒太阳的小乞丐转头往巷子里瞧去。 巷子深处明明是两个人,却只留下了一个人的脚印。 “叶姑娘当真是迷路了?” “在北地,只有地灵能看到积雪之下的灵族之路。” “听闻北地凶险异常,欲往人族而来的魇灵,大都埋葬在雪原之中,叶姑娘和暮姑娘带着一个婴儿,却能穿过险境,属实不易。” “多亏她一路照应,也多亏了……” 叶倾雨脑中闪现一只羽翼洁白的蝴蝶。 也多亏了白蝶引路,她们才能在偏离石塘城的方向之后,没有继续在雪原绕圈子。 似乎,出了人灵结界后,她就再没有梦到过那只白蝶。 第六章 嫁给我 城南一条脏乱的巷子里,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子撑着一把红伞。 她前面几步之远,身穿棕色短打的杂役抖若筛糠,大冷天的,他的额头上却冒了一层汗。 将军昨夜明明只带回来一位姑娘,今晨他在院子里洒扫,却见从那屋里走出来两位姑娘。 这不是大白天见鬼了是什么? 将军让他带这位暮影姑娘在城中走走,他不敢不从。 可暮影姑娘既不去成衣铺,亦不逛胭脂水粉的小摊,出了将军府,便让他带路到城中的车马行。 巷子尽头的老槐树下拴着几匹马,转过去就是都城最大的车马行。 杂役在门外等候,暮影踏进店铺日光照不到的地方才收了伞。 这个季节不是车马生意的旺季,铺子里只有坐在柜台后面打盹的老掌柜。 一阵寒意袭来,老掌柜彷佛被人兜头泼了一桶冰水,惊醒过来。 “夫人可是要租车?”待看到店里来了客,老掌柜忙起身招呼。 这冰天雪地的,一个女子带着孩子,不可能买马,那便是要租马车了,不知道是否需要车夫? 暮影从腰间取下月白色荷包丢到柜台上,散碎的银子蹦出来,“一辆马车,出城。” 老掌柜瞥了一眼荷包,荷包一角绣一株依禾草,是将军府的标记。 “夫人要去何地?可赶时间?今日虽放晴了,路却仍旧不好走。”老掌柜好心提醒。 “城外转转便可,你给我找个灵活点的车夫,若是惊了马,这银子你可赚不了。” “这是自然,夫人放心。”老掌柜心下奇怪,这大冷天的出城游玩,还抱个奶娃娃,莫不是脑子有病? 虽说打开门做生意,来者都是客,但这皇城脚下的生意,可不好随便做。 这位夫人衣着单薄,面色苍白,一双妙目静默如水,怀里抱着的婴儿,一张小脸上,更是一丝血色也无。 不像富贵人家出来的,倒像个心灰意冷的苦情女子,但她带着将军府的物什,这事就不能放任不管。 老掌柜越想越离谱,年关将近,他可不敢惹上人命官司。 “夫人在此稍作休息,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两盏茶的工夫后,暮影等来了老掌柜,和一名身穿灰布棉袄的车夫。 车夫名唤王通,四十来岁年纪,个子很高,眉眼深邃,一进来便盯着暮影上下打量。 暮影瞥了一眼他手背的刀疤,沉眉问道:“可以出发了吗?” …… 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的时候,五皇子已经等候多时。 屏退左右,五皇子给叶倾雨倒了杯茶,“昨晚之事,戚风在此给叶姑娘赔罪了。” “好说。”叶倾雨接过白瓷盏,茶汤清透,是杯好茶。 白瓷盏在纤长白皙的指尖捏着,她抬眸问道:“五皇子今日前来,恐怕不只是为了赔罪吧?” “我想与叶姑娘做一笔交易。”戚风拉开木桌旁的凳子,撩袍轻轻坐下,昨晚那顿板子上身,他屁股此刻还疼。 也正是那顿板子,让他更加明白这名女子的重要性。 在魇灵面前,戚风没必要绕弯子。 “叶姑娘应当清楚,以你的身份,我父皇断不可能放你离开鹿隐国。” “所以呢?”叶倾雨倒是有几分佩服这位五皇子,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今日却能云淡风轻地与她做生意。 “叶姑娘虽然天赋异禀,可终究势单力薄,要想在皇城扎根,可不容易。” 叶倾雨算是听明白了,戚风所谓的交易,就是为他所用,换自己一个容身之地。 “你也要许愿?” 戚风摇头轻笑,“据我所知,魇灵替凡人达成十愿便能成为梦神,可数千年来,却只有一个魇灵修成了神,想来这十愿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成,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魇灵的命主。” 叶倾雨看戚风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而她心里,却想起了早上进宫之事。 连戚风都知道魇灵十愿的难度,戚震霆又怎会轻信她的话? 不怕明面上的争斗,就怕每个人都留了几分心思,等着戳暗刀子。 戚风给自己倒了杯茶,茶还是温的,正好入口,“叶姑娘不了解我父皇,他心愿未成之前,绝不会让你离开他的视线,而他心愿达成之后,也绝不会再留你性命。” 这点叶倾雨自然清楚,她若真能替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自然也能替别国国君实现梦想。 魇灵,就像一件绝世珍宝,世人皆想纳入囊中,谨防他人染指。 得而护之,失则除之。 这也是为何成为梦神的魇灵少之又少的原因之一。 “不知五皇子说的交易是……”叶倾雨抿了一口茶,垂眉问道。 “嫁给我。” “噗……咳咳咳……” 戚风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沫子,“戚风不敢高攀叶姑娘,此举只为护叶姑娘周全。” “凭你?” 叶倾雨若是想找靠山,怎么也轮不到戚风头上。 “叶姑娘且听我说完再做决定不迟。”戚风面色不变,搭在桌沿上的手指却是紧了紧。 “五皇子的母妃是被皇后所害?”叶倾雨却不等他说完,若是交易,她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 她要知道戚风的目的。 果然揭人伤疤才能撕下那人面上的伪装,戚风蹙眉盯着叶倾雨,“叶姑娘既入我梦,何必多此一问?太子有皇后扶持,我确实比不过,但叶姑娘也该听过一个词:树大招风。” 不得不说,戚风这个词用得太妙了,叶倾雨忍不住笑道:“树大招风,把你给招来了吗?” “叶姑娘说笑了,太子站得太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不能出错,譬如,他现在定然十分想知道父皇的心愿,可却不敢来此问你。” “五皇子的意思是,比起太子,你才是能护我周全之人?” “叶姑娘是聪明人,不说太子敢不敢护你,单是我父皇那边,也断不会同意你们过多接触,叶姑娘可知我父皇最憎恶什么?” “实权旁落?” 戚风赞许点头,“太子一党,以李丞相为首,底下党羽众多,盘根错节,明面上君圣臣贤,背地里可一直暗暗较着劲呢。” “这也是为什么你毫无助力,却还没被太子除掉的原因。”叶倾雨不是在问戚风,她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叶倾雨要么不说话,只要开口,绝对是戳着戚风心窝子去的。 戚风之所以敢在太子眼皮子底下招摇,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戚震霆制衡太子的棋子,只要有戚震霆护着,太子能耐他何? 但戚风不甘心当一枚棋子,这一点,叶倾雨昨晚在他的梦里便知道了。 他今日会来此,叶倾雨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第七章 御风者 起风了,紧闭的门窗外鸟雀振翅,从枯枝上跃过屋顶,飞到远处的林子里。 这场交易,对于戚风来说,是将储位之争抬到明面上,是冒着与太子撕破脸的风险,亦是让他父皇对他心生嫌隙的开始,不是一纸契约能让他安心的,他必须将叶倾雨拴在身边,与他荣辱与共、生死相随。 原本他打算慢慢筹谋,可魇灵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若我猜得不错,我父皇所求之愿乃是征伐天下,而这也是太子所愿。” 太子坐享其成,有何不愿? 叶倾雨摩挲着白瓷盏上描绘的古松图,这是商队从南边带来的瓷器。 “难道这不是五皇子所愿?” “自然不是,我所求,只有鹿隐国,天下太大,我不贪心,待我登上大位之时,便是你离开鹿隐国之日,叶姑娘意下如何?” 叶倾雨心里嗤笑,戚震霆不会放她离开鹿隐国,难道戚风就会? “五皇子打算如何向陛下请旨赐婚?” “不,不是我去,而是叶姑娘去请这道圣旨。” 叶倾雨已经对这个昨晚差点死在她手里的五皇子刮目相看了,这世上有一种人,不仅能从摔倒的坑里爬起来,还能想着怎样利用这个坑,让别人也摔一跤。 在叶倾雨助鹿隐国国君达成所愿之前,她要嫁给他儿子,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她能自愿留在都城,对戚震霆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不过就是有点膈应人罢了。 戚风不足为惧,若是加上一个可以搅乱风云的叶倾雨呢? 最头疼的非太子莫属。 看来这鹿隐国,真的要乱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 “戚风诚心与叶姑娘做这笔交易,自然不会有所隐瞒,叶姑娘昨晚捡到的那块玉佩,乃是地灵之物。” 地灵之物? 叶倾雨放下茶盏,抬眸看向戚风,“五皇子不用再说了,这笔交易我答应了。” …… 傍晚时分,暮影回来了。 她怀里的婴儿,依旧闭目沉睡。 小雪,是叶倾雨取的名字。 叶倾雨在雪狼窝里救下她的时候,她便是这副模样,从未醒来过。 可她也并没有死去,她的心还在跳动。 微弱,缓慢,却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暮影回房后不久,天就黑了。 前来送饭的丫鬟将屋里各个角落都看了一遍,除了坐在矮榻上盯着一块玉佩发呆的叶姑娘,和躺在床上的婴儿,方才进屋的暮姑娘却是不见了。 丫鬟哆哆嗦嗦退下后,叶倾雨才起身往桌边走去。 屋子里点了灯,暖黄的烛火下,那一盅冒着热气的鸡汤泛着油光。 叶倾雨对吃食不讲究,只要不是地瓜,她都能接受。 那玩意,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吃。 晚间又开始下起雪来,叶倾雨跃上屋顶,万家灯火融融,雪花缓缓飘落。 “出来吧。” 骤然风起,满城风雪飘摇。 从风雪中走出一位披发跣足的老者。 “数月不见,叶姑娘别来无恙。”老者声音洪亮,稳稳站在屋顶上。 这人,叶倾雨认得,三个月前,她在离开石塘城那日见过。 没想到御风者也来了鹿隐国都城。 “那日多谢老先生提点。” 御风者叹道:“叶姑娘既已回到灵族之地,为何还要回这人间?” “您明明可以回家,又为何要留在人间呢?”叶倾雨反问。 “家?不,雪原不是我们的家,那是牢笼,我们的家本就在这片土地上。” 风吹动叶倾雨额前的碎发,她微微眯起眼睛,“皇宫中的风灵是……” “正是老夫。”御风者打量着叶倾雨,“没想到你竟是魇灵,倒是老夫眼拙了。” “我也是到了暮子河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韦成德若是知道带在身边十年之久的不是地灵,而是魇灵,不知作何感想?” “他死了。” 御风者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叶倾雨又道:“你早知道他这一趟会死在灵族之地,所以你来了鹿隐国?” 石塘城没有了韦将军,便是一座无用的死城。 “人不可能一直走运,十年前韦成德能从灵族之地回来是侥幸,这一次回不来也没甚稀奇,石塘城的酒不好喝,老夫年纪大了,不想再委屈自己。” 鹿隐国皇宫的酒自是不差的。 叶倾雨问道:“不知老先生深夜到访,有何见教?” “你当真要嫁给戚风那小子?” 上午和戚风的交易,叶倾雨只对暮影提起,而戚风,在叶倾雨请旨之前,不可能告知旁人。 御风者上午来过,叶倾雨当时便已察觉,她不介意风灵将这件事告诉戚震霆,鹿隐国这潭水,越浑越好。 “我只想离开鹿隐国。” “你是魇灵,离开了鹿隐国又能如何?天下之大,你看似处处去得,可却步步难行,死在人族的魇灵可不少。” 叶倾雨偏头看了一眼风雪之中的都城,喃喃道:“处处去得,步步难行……我已踏上这条路,就算遍地荆棘,也只能走下去。” “罢了,你也算是老夫看着长大的,老夫便再多嘴一句,鹿隐国皇族婚嫁当日,需得去都城东郊皇陵拜祖,你若要走,这是一个机会,不过届时,随行的护卫必然不少,还有,那个陈默不容小觑。” 叶倾雨在石塘城十年,只在离开那日见过御风者,但御风者早知她是韦成德从北地带回来的小地灵,自然是时常注意到她,说一句看着她长大,倒也没毛病。 “多谢老先生。” “你先别急着道谢,老夫今夜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老先生请说。” “在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前,木灵一族便已在晟州大陆失去踪迹,有人说他们藏身在西洛国的十万大山之中,亦有人说他们入了魔道,而传言最多的,是这世间,已经没有木灵。” 御风者眼中露出悲戚之色,复又叹道:“当年人灵大战,若不是木灵族这边出了差错,各大灵族,怎会被迫远走北地?叶姑娘行走人间,能否顺便寻一寻木灵族的踪迹?若是不能得知当年之事的真相,老夫死不瞑目啊。”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人灵大战的故事,人族之所以能获胜,不仅因七国结盟共御灵族,更因木灵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坚不可摧的灵族联盟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而木灵失踪的原因,却始终无人知晓。 御风者这个请求并不过分,叶倾雨应下了。 第八章 骨珠 晟州大陆上,最有名的商号山海藏,在鹿隐国都城的分号位于城南瓦砾街。 山海藏有个规矩,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出宫之后,叶倾雨便与陈默一道来了山海藏。 今日在大殿上,叶倾雨请了婚旨,戚震霆非但不反对,甚至主动将婚事提上日程,就定在这个月唯一一个吉日,也就是两日后。 这点,叶倾雨很满意,但也更加谨慎。 他接招了,也出招了。 御风者昨日已经将她和戚风的谈话告知戚震霆,不过御风者多少藏了私心,他藏在皇宫之中,可不是去效忠人皇的。 而在昨晚的会面中,叶倾雨得知,御风者向戚震霆提了戚风篡位之心,和事成之后,魇灵离开鹿隐国之事。 也就是说,叶倾雨这几日便要离开鹿隐国的计划,戚震霆是不知道的。 那他急着让叶倾雨和戚风成亲,又是为何? 是陈默告密了? 还是戚震霆有所察觉? 亦或者御风者也有问题? 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山海藏的大堂里,陈默挑了一对玉如意,笑道:“没想到叶姑娘才到都城两日,便觅得良缘,实在可喜可贺啊。” “陈将军这取笑人的毛病可不好。”叶倾雨站在一排货架前,她被一枚珠子吸引了目光。 这枚珠子很小,比黄豆大不了多少,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 在一众奇珍异宝中,这枚珠子实在算不得抢眼,甚至看上去还不如那木盒值钱。 叶倾雨之所以被它吸引,乃是因为这枚珠子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叶姑娘当真不要陈某的贺礼?”陈默放下玉如意,走了过来。 叶倾雨收回目光,“我对身外之物向来不感兴趣。” 记得初到石塘城时,她看到那些簪金饰玉的小姐,是心生过向往的,不过那是无知小女孩的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有些东西不属于你,即便偷得一时之乐,终究不能抚慰黯淡的时光。 不管是身外之物,抑或尘世的情感,都不属于叶倾雨。 “叶姑娘志存高远,是陈某俗气了。”陈默跟上朝店外走去的叶倾雨。 店伙计追出来,“两位贵客请留步。” 叶倾雨转身,满脸堆笑的店伙计双手托捧一卷银白长鞭,手持之处用红绳缠挂一只金色的小铃铛,增了些许俏皮之感。 “此鞭名为寒霜,乃是取月山灵兽之筋所炼,是我家公子送给姑娘的礼物,还望姑娘莫要嫌弃。” “你家公子是谁?”叶倾雨举目四望,大堂内并无其他人。 店伙计恭谨道:“公子说,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姑娘此行如登险峰,虎狼环伺,妖魔挡道,委实不易,今赠寒霜聊表心意,祝姑娘得偿所愿。” 陈默看着店伙计手中的银鞭,微微蹙起了眉头。 山海藏竟也知道叶倾雨的身份吗? 叶倾雨沉默片刻,这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他若有所求,此处不见,来日在别处,总能再见到。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银鞭,世人皆知山海藏,她结下这个善缘,总不是坏事。 店伙计送到大门外,又道:“公子还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叶倾雨脚步微顿,回头再看山海藏,满室珠玉生辉,一派豪奢富贵。 而她所想,却是那紫檀木盒中小小的骨珠。 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是骨珠,叶倾雨探不出那是不是人的骨头,但覆在其上的灵息,让她感到不安。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 暮影今日又出城了,还是昨日那个车夫。 城东郊五里地外,响石山脚,暮影抬手撩开靛蓝色车帘。 “这响石山乃皇族陵地,上头有官兵把守,夫人若是想爬山,不如去西郊的小屋山吧。”车夫王通好心建议。 暮影抬头看着覆满白雪的山林,问道:“那边可是一处断崖?” 王通顺着暮影探出车窗的手指望去,“没错,那处断崖名为鲤鱼嘴,路险难行,只有安然走过鲤鱼嘴的皇族,才有资格葬在皇陵。” 提起这事,王通来了兴致,“每五年皇族祭祖,都城的百姓都会站在山脚围观,不过如今没有往年热闹了,掉下崖去的人也少,没什么意思。” “这是为何?” 难不成老祖宗显灵? 这般每隔五年带走几个皇子皇孙确实不太地道。 “呸,如今的皇族子弟胆小怯弱,每到祭祖之时,不是病得下不来床,便是发了疹子不能见人,随行百官更是胆战心惊,生怕一去不回,这要是上了战场,个个都是怂包,咱们鹿隐国啊,也只有三皇……啊,夫人你看这雪越下越大了,要不咱们回城吧?” “回去吧,对了,那些掉入崖下的,可曾派人下去替他们收敛尸骨?” “夫人有所不知,鲤鱼嘴的断崖下,深不见底,终年笼着乌黑的云雾,活人哪,根本走不下去。” “既如此,为何要将皇陵建在此处?” “据说这是祖上勘定的陵寝,万世不得更改,否则啊……”王通调转马头,不屑笑道:“否则这江山能不能守得住,可不好说。” 暮影又问:“听闻皇族嫁娶之事,亦要拜祖祈福,这要是跌落断崖,岂不悲哉?” “这又是一桩奇事了,从古至今,皇族婚嫁拜祖,却是不曾有人坠崖,想来是祖宗保佑,咱们民间的说法啊,那些掉下去的人,都是不忠不义之辈,死不足惜。” 暮影不再言语,王通又道:“夫人来都城,是寻亲吗?这大冷天的,可别冻着孩子。” 任谁都能看出来,她怀里的孩子不正常。 王通一边赶着马,一边竖起耳朵听车厢里的动静。 太安静了。 不仅孩子不哭不闹,这位夫人不说话的时候,也安静得让人发怵。 一帘之隔,王通没有听到她的呼吸之声。 习武之人,耳听八方,如果百步之内,连一个人的呼吸都听不出,要么这个人武功高于自己,要么这个人已经死了。 车厢中传来淡漠的声音,“寻亲。”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的亲人,又在何处呢? 第九章 出嫁 腊月十八,宜嫁娶,忌出行。 鹿隐国都城,从皇宫到城东郊外响石山,官道上的积雪一大早就被清扫,沿街店铺檐下挂红绸红灯笼,新年将至,这些饰物可沿用到上元节后再取下。 围观百姓翘首以盼,迎亲队伍蜿蜒而来。 五皇子戚风骑高头大马,金冠绾发,一身红裳,高贵俊雅。 细碎的雪花随风飞舞,北国的雪说下便下,天色昏暗,再过不久,又是一场大雪将至。 戚风不敢耽搁,必须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回城。 暮影骑马跟在陈默身后,宽大的斗篷下,她将小雪抱在怀中,一手握着缰绳,随送亲队伍缀在喜轿后面。 她回头望向远处的的皇宫,寒鸦盘旋,白雪覆顶,不像迎亲,倒似奔丧。 叶倾雨是从将军府出嫁,以陈默表妹的身份。 嫁给一国皇子,寒酸不得。 她身为魇灵之事,知道的人并不多,这并不是一件可以宣告天下的事。 陈默是孤儿,被军中的老伙夫养大,后随军出征,屡立奇功,才有了今日。 出发前,陈默交给叶倾雨一枚黑玉棋子,棋子上刻一个“柒”字。 陈默说:“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叶姑娘既认我这个义兄,为兄便啰嗦两句,梦神之路,从这里才算是开始,人心叵测,叶姑娘切勿轻信他人。” 叶倾雨问:“你呢?能信吗?” “叶姑娘不必信我,你只需知道,在鹿隐国,你的对手不是我。” “陈将军觉得三皇子如何?”叶倾雨坐在铜镜前,从镜中看着身后的陈默。 为她梳妆的嬷嬷已经出去了,房内没有其他人在。 陈默把玩手中的棋子,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笑道:“三皇子乃人中龙凤,若不是他戍守南疆,鹿隐国何来宁日?” 叶倾雨看不明白陈默的心思,这个少年将军,藏得太深。 不过这也不是她需要操心的事。 “你既以我兄长自居,我便也多言一句,远水解不了近渴,陈将军莫要望梅止渴。” “多谢叶姑娘关心,不过我走的这条路,亦无法回头。” 这个话头就此打住,叶倾雨道:“你可去过皇陵?” “三年前皇族祭祖,陈某有幸去过。” “有幸?没有掉下断崖,确实挺幸运的。”叶倾雨扶了扶头上的金簪,又问:“那你们陛下呢?每次祭祖都会去吗?” 陈默想了想,蹙眉道:“我曾听人说过,陛下自登基之后,便再没有去过皇陵。” “这就难怪了,果然是惜命之人。”叶倾雨冷笑。 她摊开手心,掌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珠子里头云絮翻涌,“这枚窈梦珠里,是你们陛下的心愿,待我离开此地,你便能看到他所求之愿。” 陈默走近梳妆台,接过窈梦珠,将黑玉棋子递到叶倾雨眼前,“这枚棋子,是我送给叶姑娘的礼物。” 见叶倾雨不接,陈默又道:“不是贺礼,有朝一日,它或许能助你一臂之力。” 一枚黑玉棋子,上面刻一个“柒”字。 “你不怕我入你梦中?” 叶倾雨的指甲涂了朱红的蔻丹,黑玉棋子捏在苍白的指尖,红色愈红,黑色愈黑,而她指腹也愈发显得白。 只要有信物,她便可以进入任何人的梦中,之前陈默一直防着她,必是不想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枚棋子,无疑是陈默随身之物。 “陈某既然将这枚棋子送给叶姑娘,自然是信得过叶姑娘的为人。” 陈默一语双关,叶倾雨笑道:“陈将军才告诫我,人心叵测,莫要轻信于人,怎地自己却糊涂了?” 陈默亦笑,“叶姑娘他日若遇险境,陈某自会在梦中相候,以尽绵薄之力。” “如此,便多谢了。”叶倾雨收下了这枚黑玉棋子。 …… 大红的喜轿中,绣了鸳鸯的红盖头搭在叶倾雨腿上。 她今日描了眉,抹了脂粉,脸颊打了两坨腮红,那个嬷嬷说她皮肤太白,腮红也涂得愈发厚一些。 叶倾雨当时瞥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想起了在石塘城时,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似乎就是这副模样。 轿帘被风掀起,碎雪扑了进来,清冷的风里,是百姓热情地贺喜声,时不时响起的爆竹声,锣鼓喜乐声,一直到城东郊外响石山脚,轿子外都是热闹的。 随风卷入轿子的,还有一只白蝴蝶。 叶倾雨将瑞兽手炉放到一旁,摊开手心,白蝴蝶栖落在她如枯枝般的掌纹上。 这只蝴蝶她见过。 从石塘城去暮子河的路上,茫茫雪原,寒冷至极。 叶倾雨在雪地捡起白蝴蝶时,小家伙瑟瑟发抖,想来冻得不轻。 她当时的处境,并不比这只蝴蝶好多少。 不过那时,她还有心,她还愿意救助弱者。 叶倾雨将白蝴蝶揣进怀里,一路带到暮子河畔。 后来她沉入暮子河底,她以为白蝴蝶冻死在了雪原。 一只蝴蝶而已,若真死了,并不会让人日日挂念。 叶倾雨也只是偶尔想起。 可当她再回人族,在雪原迷失方向时,这只蝴蝶却出现在了她的梦里。 不过出了人灵结界后,她便再也没有梦见过白蝴蝶。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倾雨想起最后一次梦见白蝴蝶时,蝴蝶在白雪上飞舞,淡淡的金粉化成三个游云惊龙的大字:灵蝶崖。 灵蝶崖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并不知道,她也没兴趣知道。 叶倾雨的思绪飘回离开石塘城那日。 从韦府后门出来,路过北城门,穿过主街,快到庆福楼的时候拐进雨水巷,再出来,就能看到卖梅花糕的小摊子了。 叶倾雨站在豪华气派的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 当时,庆福楼已经变成了迎客居。 头仰得高一些,她又去望挂在屋檐下的酒旗,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无风。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格外显眼,从酒旗上扑落,倒像是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叶倾雨眯眼欲细看,入眼的依旧只是如尘碎雪。 或许那时,她所见到的,并非是雪,正是这只白蝴蝶。 叶倾雨怔愣之际,喜轿向后倾斜,要开始上山了。 第十章 地灵诅咒 山道崎岖,积雪虽已清扫,依旧湿滑难行,除了喜轿被人抬着,其余人都下马步行上山。 太子戚云自从得到叶倾雨请旨求婚的消息后,气得砸了书房,还杀了一个没有眼力见的丫鬟。 今日戚云本该在宫里喝喜酒,但他却一早就到了响石山脚等候,此刻正与戚风并肩同行。 戚风特意落后半步,从小到大,这种尊卑观念,已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大局未定之前,他不想落人口实。 戚云冷笑:“五皇弟深谋远虑,叫人叹服啊。” “皇兄过奖了,实乃皇命难违。” “哦,你这话的意思,你对这门亲事并不满意?”戚云话里带着刺。 戚风却笑道:“所谓不打不相识,能得叶姑娘青眼,是我的荣幸。” 戚云冷哼一声。 这两日,戚云和幕僚对眼下这个局面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戚风心机深沉,绝非善类。 那夜承安门之事,戚云原本是当笑话瞧的,可如今细想,戚风为何要自请去北城门戍守? 当真只是为了捉拿地灵邀功? 还是说,他早知道魇灵入世? 他早与魇灵暗中勾结,承安门之事不过是迷惑众人的把戏? 戚风的目的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戚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他只后悔没有早点除掉这个祸患。 好在总算还来得及,就在今晨,戚云将自己的猜测上奏戚震霆,他这位素来偏向老五的父皇,这一次倒是没犯糊涂。 戚震霆当时沉吟良久,最后道:“罢了,人在心不在,留之终成害,切记,魇灵可除,但不可伤风儿性命,风儿一时糊涂,你身为兄长,当劝诫引导,万不能手足相残。” 只要没了魇灵相助,区区一个戚风,留着日后收拾又何妨。 白雪覆山林,枯枝败叶藏,这响石山看上去,比人心干净。 去皇陵必须经过鲤鱼嘴断崖,一边是怪石嶙峋倾斜,一边是深渊云雾缥缈,山道狭窄仅容一人通行。 叶倾雨在断崖边下轿,红盖头遮面,她只能看到脚下一两步的道路,她手里握着红绸,红绸的另一头在新郎官戚风手中。 “别怕,贴着崖壁走。”戚风温柔提醒,当先走上断崖。 戚云对身后侍卫使了个眼色,这个侍卫一直跟在他身后,此刻越过他,跟上了叶倾雨。 侍卫身材高大,斗篷宽大的帽檐耷下来,没有人看清他的脸。 暮影盯着侍卫的背影,眸光沉了沉,侍卫手背的刀疤,她见过。 陈默问道:“太子殿下不去皇陵吗?” “本宫累了,在此歇息片刻,陈将军先行。”戚云说着在一旁的大石上坐下,真就不打算走了。 已经走上断崖的戚风脚步顿了顿。 陈默也不多言,抬步往断崖上走去。 暮影抱着小雪跟上。 崖上风急,雪也下大了。 叶倾雨在峭壁上闲庭信步,心里却想着:这么大的风雪,那只小蝴蝶可能熬过去?北地那般冰天雪地都没冻死它,想来是自己多虑了。 手里的红绸突然绷紧,戚风的声音在前头响起,“要转弯了,当心。” 拐过石壁将将走上两步,身后一道劲风袭来,叶倾雨偏头避开。 红绸被劈作两截,叶倾雨凌空跃起时,手中柔软的红绸好似利剑一般,朝身后人的面门送去。 红绸突然断裂,戚风往前踉跄两步,后背起了一层毛汗。 待他紧紧贴着冰冷的石壁,手里还攥着那半截红绸,“放肆,你是什么人?还不住手?” 戚风自然知道这是太子的人,他亦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便是今日会出变故,他也是早已料到的。 他没想到的是,太子竟敢在这里下手。 这桩婚事是御赐的,太子就不怕天威震怒吗? 从戚风将叶倾雨从将军府迎上喜轿,他就没有退路了,哪怕在响石山脚下遇见太子,他明知此行风险极大,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山。 他赌的就是太子不敢在鲤鱼嘴断崖动武,很显然,他赌输了。 悬崖峭壁上,戚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叶倾雨身上。 但……为了不给叶倾雨添乱,戚风在瞄了一眼崖下翻滚的云层后,一边怒骂那身穿斗篷的侍卫心怀不轨,一边贴着石壁往断崖那头挪去。 那晚的梦里,戚风被叶倾雨踹下悬崖后,他就有点恐高了。 叶倾雨头上的盖头被风卷上天际,红绸划开侍卫的斗篷,是个身着黑衣劲装的中年男子。 陈默和暮影已经转过拐角,却都冷眼旁观,没有人出手阻止那两人的打斗。 暮影认得那人,正是前两日的车夫王通。 王通是太子的人? 后面跟上来的侍卫被堵在崖壁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况,倒是能看到太子殿下勾起的唇角。 戚风已经挪过断崖,抱着崖边一棵歪脖子树大骂,气得狠了,也不再顾及尊卑,“婚丧不得动武,你连老祖宗都不放在眼里了吗?” 鲤鱼嘴断崖,虽地形险峻,但只要贴着岩壁走,也并非不能通过。 每十年祭祖,那些坠崖之人,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关于这处断崖,有个传说。 在人灵混居的年代,这里曾是地灵的地盘,后来天降神火,人灵大战,地灵不欲卷入战争,纷纷迁往北地雪原。 而有些不愿背井离乡的,便藏于地洞不与外界来往。 响石山里,便藏着一支地灵族。 地灵胆小怯懦,向来只见人犯他,不见他犯人。 这里的地灵后被戚氏皇族所灭,最后一个死去的地灵姑娘向梦神祈愿:逝者已矣,但求亡灵安息,凡在此崖动武者,以她之魂,诅其不得往生。 那位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 这原本是一个诅咒,却被人族加以利用,排除异己。 每每皇族祭祖,鲤鱼嘴断崖必生事端,历代帝王对此并不干涉,只一点,不可在婚丧之时滋事。 戚云今日所为,显然是坐不住了。 他能等到此处再下手,无非是为了万无一失,不给叶倾雨一丝逃出生天的希望。 比起祖宗,戚云更看重当下。 魇灵不死,他心难安。 第十一章 你这个疯子 “五皇弟抬举了,若没有父皇的谕旨,本宫断不敢冒犯弟妹。” 凹凸不平的怪石挡住兄弟二人的视线,戚云拍了拍手,他身后的侍卫蜂拥而上,将断崖之上的退路给堵了。 而戚风那边,看守皇陵的侍卫从山顶结队而来,不等戚风再说话,为首两人便架住他的胳膊,将他给缚了。 戚风便是有再多愤怒,也只能往肚子里咽,没有父皇的谕旨,单凭太子,不可能调动守陵卫队。 父皇为何要置魇灵于死地? 如果父皇所愿是统一天下,此事非一朝一夕能成,他和叶倾雨这桩婚事,不仅可以将魇灵困于都城,即便叶倾雨周游列国,为鹿隐国寻找契机,也能让她心有束缚,不敢背弃于鹿隐国皇族。 而对于父皇来说,这天下由谁来继承,真有那般重要吗? 难道……父皇的心愿并非统一天下? 戚风的心渐渐沉下去。 叶倾雨足尖点在凸起的石头上,衣袂翻飞,仿若红云从天而降,她手里的红绸已经缠上王通的脖颈,将他从狭窄的峭壁甩向半空。 杀一个凡人而已,费不了多少功夫。 “留他一命。”暮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倾雨闻言,斜飞出去,借落石之力,将被勒得脸皮青紫的王通丢到守陵卫队之中,被人接住。 “当心。”这句话是陈默喊的。 轰隆声起,好似惊雷在耳边炸响,原本倾斜于峭壁的尖石,如冰雹一般砸下。 地灵诅咒! 陈默和暮影几乎同时跃出峭壁,陈默伸手去拉叶倾雨,而暮影却从腰间取下银鞭,一鞭子抽在碎石之上,巴掌大的尖石瞬间化作飞灰。 这条银鞭名叫寒霜,是叶倾雨前两日送给她的。 暮影转过拐角,足尖斜点着滚滚落石,整个身子横在半空,一路冲着太子戚云的方向掠去。 退路被堵,峭壁上的几个侍卫无处可逃,避无可避,被落石击中,头破血流,跌下悬崖,一片惨呼之声。 不等侍卫撤回来护,寒霜如电,银光大盛,转瞬便卷了戚云,往悬崖下落去。 几名侍卫急急跃起,剑气凌空压下,割裂暮影身上的月白斗篷,露出里面黑色的裙角。 大喜的日子,将军府的老管家特意吩咐丫鬟给暮影送来两件斗篷,另一件鹅黄的,上面绣了缠枝莲,暮影不喜欢。 寒霜卷着戚云,鹿隐国太子殿下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十分凄厉。 暮影抖动手腕,银鞭在半空闪过一道冷芒,戚云脱离鞭尾,被抛起数丈之高。 立时便有侍卫将手中长剑拍入崖壁之中,腾空而起,足尖踩剑而上,去接开始坠落的戚云。 暮影于虚空而立,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雪,雪团子似的小娃娃看上去睡得格外安稳。 数柄长剑眼看就要兜面刺来,暮影非但不躲,反而迎刃而上,寒霜破空一声厉啸,月白斗篷碎成千万条破絮,融入纷纷白雪之间。 黑影如电光掠过,所到之处,不管是人,抑或是剑,都化作一团黑雾随风散去。 这鞭子虽然用得还算趁手,但她到底是没了耐心。 将将要被侍卫接住的戚云,悬着的一颗心尚未落下,近在咫尺的侍卫却不见了,眸中只剩一片阴云,他甚至忘了尖叫。 腰间忽而一紧,戚云再次被暮影手中的寒霜卷起。 再无人敢拦。 暮影提着戚云往崖底坠去之时,瞥了一眼断崖,微微蹙起了眉头。 方才没有注意,断崖之上一条狭窄的小道,小道上一个人也无,想来那些侍卫都已坠崖。 奇怪的是,小道上连一块碎石也没有,崖壁上也看不出石头碎裂的痕迹。 好似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所谓的地灵诅咒,难道只是幻象? 那头叶倾雨非但没有抓住陈默伸来的手,反而一脚踹在他腰上,将他踹出去几尺远。 陈默方才是下意识去救她,此刻回过神来,便不再去管她,径直掠上了山道。 这一脚出去,叶倾雨又沉下去不少,眼看就要被淹没在滚滚黑云中。 “五皇子,太子命丧断崖,我不欠你了。” 戚风哆嗦着挣开侍卫的束缚,心里又惊又怒,嗓音发颤,“叶,叶倾雨,你这个疯子,你他娘的害我!” 鹅毛般的白雪消失在乌黑的云雾间,一同消失的,还有那抹红云。 叶倾雨确实是在害他。 太子死了,对谁最有利? 戚风迎娶魇灵,便是表明立场,他对那个位置是有兴趣的,而叶倾雨方才那句话,无疑是在告诉在场众人:是戚风勾结魇灵,害太子性命。 戚风回城之后,还有活路? 皇后不得扒了他的皮? 叶倾雨为何要害他? 得知那块玉佩是地灵族之物后,叶倾雨再入梦之时,便抹去了戚风的气息。 那次的梦中,叶倾雨看到了千年前躲在响石山中的地灵族。 太久远了,很多事物都已模糊不清,可即便是零星的片段,叶倾雨仍感受到了那位地灵姑娘的绝望与愤恨。 这块玉佩是上好的羊脂玉,上面刻着鹿隐国的图腾雪鹿。 这是皇族之物,是当时的鹿隐国太子赠给那位地灵姑娘的信物。 太子山中狩猎伤了腿,被好心的地灵姑娘所救。 而太子却利用地灵的善良软弱,毁其家园,害其亲友。 当时,都城勋贵以猎杀响石山灵鼠为乐,以斩杀地灵为荣。 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 哪怕千年过去,响石山的山风中,仍能听见当初的呜咽。 乱世中,连躲避,也是罪过。 响石山的地灵尽诛之后,鹿隐国连年天灾,司天台推算,问题就出在响石山。 地灵幽魂作祟,怨气凝结不散。 除了皇族真龙之气,还有谁能镇压那邪祟之物? 连夜迁坟,为了鹿隐国国运昌盛,死了埋了的,也要被挖出来做点贡献。 自从皇陵迁到响石山,鹿隐国还真就太平了好些年头。 戚震霆既然不是叶倾雨的命主,她所思所想,便随心多了。 她想鹿隐国乱,又何须顾及其他? 至于和戚风的交易,就像戚风不可能放叶倾雨离开一样,叶倾雨也不曾把这场交易当真。 不过就是看谁棋高一着。 如今看来,戚风妄想利用魇灵登位,是一个十分错误的决定。 太子死了,皇位更加轮不到他。 而他的命运如何,叶倾雨并不在乎。 …… 第十二章 灵蝶崖孟奚知 乌黑云层之下,深渊好似没有尽头,雪花穿云越雾,缓缓坠落。 叶倾雨一身繁复嫁衣,衣袂翻飞,好似南风吹皱水面,红莲随波摇动。 她的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她并未入梦。 她能感觉到雪花落在脸颊的沁凉,她也感觉到了除暮影之外,另一种灵息。 叶倾雨睁开眼睛,发带浮起。 一只白色的蝴蝶,在片片薄雪间飞舞,追着叶倾雨而来。 “你究竟为何而来?”叶倾雨伸出指尖,欲给蝴蝶一个停栖之地。 蝴蝶没有落在叶倾雨手上。 风歇了,雪缓了。 她的眼眸中,映出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记得有一次,陪韦小姐读书,那书里有一句诗: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叶倾雨此刻的脑子里,便浮出了这句诗来。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孟奚知已经欺到身前,他一手揽过叶倾雨的腰,一手捉住她还未来得及收回的手。 发带缓缓垂下,又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灵蝶崖,白蝴蝶。 叶倾雨身子微微后仰,避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气息。 发带上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背后的一对翅膀。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 她在北地的时候,见过连头发眉毛都是白色的雪鹄妖,可雪鹄妖的翅膀,却也比不上眼前这对。 雪白的翅膀扇动,散出点点碎金般的莹光,叫人挪不开眼。 叶倾雨另一只手从孟奚知肩侧抬起,拔了他束发的簪子。 这是一支木簪,簪尾雕一抹云纹。 满头墨发垂落,孟奚知轻笑,“都道魇灵一族,不是梁上君子,便是强盗土匪,看来不假。” 魇灵入梦,需有梦者贴身之物,是以魇灵行走于世,为了自保,亦为了完成魇灵十愿,难免要从对方身上顺点信物,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你怕了?”叶倾雨挑眉,隔着轻轻飘动的发带,迎上孟奚知的目光。 他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甚至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不是妖,那便是仙了。 “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我要你的翅膀有何用?” “有理,要不把我这个人送给你?” 好好一个美男子,可惜长了一张嘴。 叶倾雨懒得再理他,若不是他突然现身,一对翅膀摇得有气无力、半死不活,此刻叶倾雨已经到达崖底。 “你为何不来灵蝶崖?”孟奚知却没打算住嘴。 叶倾雨觉得他这话问得奇怪,“我为何要去灵蝶崖?” “你身上……”孟奚知欲言又止,“罢了,你就算去了灵蝶崖,我也未必有把握能救你。” 叶倾雨神色微变,蹙眉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你怕了?”孟奚知挑眉,将这句话还给叶倾雨。 “凭你?” “你现在该担心的不是我,而是如何从这里走出去。” 叶倾雨后背抵在森冷的白骨上,沉声道:“你可以起来了。” 孟奚知从叶倾雨身上爬起来,“……对不住,方才被山腰瘴气所扰,有些脚软。” “……” 暮影已经在崖底遛了一圈,对于叶倾雨能对付的,她不喜欢出手干涉。 崖底虽然光线昏暗,但只要没到时辰,暮影就不会消失。 她一手抱着小雪,一手拖着已然昏死过去的戚云,四下里走动。 地上没有积雪,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那些缓缓飘落的雪,好似被什么挡着,落不到崖底。 方才坠崖的侍卫摔了个七零八落,血腥味弥漫开来。 一般这种阴暗之地,应有不少虫蚁蛇鼠,可暮影走了一圈,却什么也没发现。 这里太安静了。 戚云的脑袋撞到一块尖石,痛醒了过来。 被一路拖行,身子在白骨碎石上剐蹭,疼痛不已,醒来的戚云很快神思回笼,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安静的崖底荡开。 在第二声惨叫将至前,暮影勾脚踢起一根骨头,堵住了戚云的嘴巴。 叶倾雨循声走了过来。 孟奚知扑扇着两只发光的大翅膀,正好照亮两人脚下的路。 叶倾雨踢了踢躺在地上的戚云,指着身后的大蝴蝶对暮影介绍道:“灵蝶崖孟奚知,入我梦中引路的白蝴蝶。” 暮影对孟奚知点了点头,道了声多谢,又道:“烦请孟公子收了……翅膀。” 若不是白蝴蝶引路,她们还在茫茫雪原绕圈子,千恩万谢不为过。 但你这对招摇的大翅膀能不能先收了? 此地安静得近乎诡异,暗处是否藏了危险,谁也不清楚。 虽说她们俩都是不怕惹事的主,可也不会像这位憨货这般,打着灯笼让危险找上门来。 “有这位仁兄方才那一嗓子,我的翅膀收不收倒也不打紧。”孟奚知虽这般说着,却也将翅膀给隐了去。 叶倾雨在戚云身边蹲下。 白骨好似卡在他嘴里,吐不出来一般,或者,是不敢吐出来。 戚云口涎直流,从喉咙里发出惊兽般的呜咽,眼中尽是恐惧的神色,被尖石磕破的额角渗出殷红的血。 鹿隐国的太子,不过如此。 叶倾雨抬手替他擦拭额角的血渍。 戚云浑身颤抖不止,在他心里,眼前的少女,比身下的白骨更吓人。 他虽知戚风败在叶倾雨手下,但他向来看不上这个五皇弟,对承安门之事,更多的是觉得戚风无能,连个女人都打不过。 魇灵的本事,古籍中所记载的,不过是入梦之术。 可这个叶倾雨,却能从万丈高崖坠落而不死,足见其厉害。 “你不是想知道你父皇的心愿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叶倾雨将指尖的血渍抹在戚云的前襟上,冷笑道:“你父皇不求统一天下,不求鹿隐国千秋昌盛,他求的是万寿无疆。” 戚震霆惜命、怕死,他想当鹿隐国永世的王,他并不想退位让贤。 储位之争,不过是一场笑话。 戚云惊恐的眸中,又漫上一层不敢置信的悲凉。 当今天下,群雄逐鹿,他父皇得此良机,怎可为一己之私…… “太子殿下不必感到可惜,你父皇非我命主,凡人难逃一死,早晚罢了。” 叶倾雨不知从哪掏出一只瑞兽手炉,塞进戚云手中。 银炭已熄,触手冰凉。 第十三章 死遁 戚云认得,这是他父皇平日揣在手里的暖炉。 当日在大殿上,叶倾雨已经探出戚震霆不是她的命主。 离开鹿隐国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瞒住天下人魇灵入世的消息。 为了万无一失,大婚前夜,叶倾雨入过戚震霆的梦。 在戚震霆还未当上国君之时,一次皇族祭祖,各方势力在鲤鱼嘴断崖动武,戚震霆失足跌下断崖。 然而奇怪的是,尾七刚过,灵堂方撤,戚震霆竟然回来了。 依他之言,他并没有跌落崖底,而是挂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被去山间采药的药农救起,侥幸逃过一劫。 响石山禁止百姓进山采药,那个好心的药农非但没有得到赏赐,反而因此丢了性命。 这件事是皇族秘辛,知道的人都死光了。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当年之事的真相。 在鹿隐国,每十年冬令,人灵结界薄弱之时,会有地灵从陌城偷入人族。 即便守卫森严,亦难免有漏网之鱼。 那些进入人族的地灵,要么是为陌城林海中的依禾草而来,要么,是为了来到响石山。 这也是为何明明陌城设了一道屏障,可都城北城门仍要重兵把守,捉拿从北地逃过来的地灵。 那些被捉住的地灵,最后去了何处? 戚震霆捉拿地灵,并非因人灵矛盾,乃是为了保命。 早在几十年前,他跌落断崖之下时,就已经死了。 是戚风的母妃冯微救活了他。 冯微,是千年前那位向梦神许愿的地灵姑娘。 那位姑娘有劈山为崖的本事,又怎会坠崖而亡? 每逢皇族祭祖,冯微便站在崖底看热闹。 冯微不仅续了戚震霆的命,还帮他坐上了皇位。 她不争不抢,为替戚震霆稳住江山,力谏戚震霆娶丞相之女为皇后,封大将军之女为贵妃。 后宫妃嫔,多多少少与朝堂牵扯不清。 千年的时光,并没有磨灭仇恨。 她所作所为,皆是为了复仇。 谁能想到,戚震霆竟是千年前鹿隐国太子的转世。 几世轮回,他终于落到了她手中。 戚震霆的命是借来的,那他的子孙呢? 如今的皇族,气数已尽,如今的鹿隐国,渐趋衰败。 冯微后来死在了冷宫,虽是皇后下的手,可却是冯微的计谋。 她功成身退,以一副躯壳,将后宫的勾心斗角从暗处扯到阳光底下,离间帝后之心。 也为戚风挣得一线生机,唯有戚震霆对太子心生芥蒂,戚风才能在这虎狼窝里有所依仗。 戚风在这件事上,就和戚震霆十分相像,他们都以为将一个女人拴在身边,给她们一个名分,让她们生一个孩子,便可高枕无忧。 可惜叶倾雨和冯微,都不是他们所想的那种女人。 戚震霆在冯微香消玉殒后,变得格外怕冷,彷佛从骨髓中长出冰碴子,要将他浑身的血液冰封。 他讨厌冬天,偏偏鹿隐国的冬天十分漫长。 查遍古籍,又暗中派人四处寻访,戚震霆终于得知,用地灵之骨烧制的骨炭,可缓解他的体寒之症。 戚震霆的命,是冯微给的,冯微死了,他也没多少日子可活。 鹿隐国的地灵越来越少,尤其是今年人灵结界衰微的日子已过去足足三个月,可却一个入境的地灵都没有捉到。 戚震霆越来越慌了,他在梦中对叶倾雨跪拜磕头,没有一丝帝王的威严。 统一天下有何用? 国运昌盛有何用? 皇族要完了,他只想活下去。 叶倾雨实现不了他的愿望。 但叶倾雨在戚震霆的梦中,看到了冯微将他起死回生的过程。 “用你儿子的命,换你的命,你可愿意?” 戚震霆愿意,他若死了,他的子孙也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鹿隐国朝堂与后宫牵扯太深,届时谁都可以打着皇亲国戚的旗号,发展自己的势力,而鹿隐国,必然四分五裂,国将不国。 这才是真正的地灵诅咒。 叶倾雨送了一枚窈梦珠给戚震霆,等她离开鹿隐国,窈梦珠里关于以命换命的法子才会显现。 戚震霆没得选。 是以今日,叶倾雨坠崖,是板上钉钉的事。 戚震霆只恨不能亲自来踹一脚。 而太子戚云,却是多此一举了。 戚震霆若是不愿放她离开,抑或要将她杀死在都城,那顶喜轿,根本抬不到响石山。 叶倾雨即便杀出一条血路,离开了鹿隐国,也会陷入更大的困境。 唯有死遁,才能改头换面。 何况,这断崖之下,有叶倾雨感兴趣的东西。 这一趟,她非走不可。 叶倾雨的手指搭上戚云的脖颈,朱红的指甲嵌进皮肉,“没让你摔死不是要留你性命,只是为了让你死个明白,去吧。” “他已落到这般田地,倾雨还要杀他?”孟奚知往后退一步,彷佛不愿看这残忍的一幕。 叶倾雨手指施力,“在北地有个说法,对于受伤的灵兽,你最好痛快点杀了它,否则它会死得更惨。” 孟奚知又往前迈一步,“如此说来,倾雨倒是好心。” “我不喜欢你这样喊我的名字。”叶倾雨起身,松了松手指,她的手很白,指尖的红便像是饮了血。 “阿雨也觉得生分了是不是?”孟奚知展颜一笑。 “……” 口舌之争没有意义,叶倾雨接过暮影怀中的小雪,摸了摸她冰冷的小脸,问道:“你为何要留那人性命?” 她指的是那个在断崖上偷袭她的人。 暮影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车夫吗?” “是他?他是戚云的侍卫?” “我怀疑他是三皇子的人。” “有趣。”叶倾雨踢了踢戚云的尸体,“太子坠崖,五皇子即便不死,也逃不了被囚禁的命运,七皇子年幼,看来,三皇子不日便要回到都城了。” 若连太子身边都藏有三皇子的人,那宫中呢? 又有多少他的耳目? 她们带走太子,却不杀太子的侍卫,单是这一点,戚震霆作何想法? 王通背后所靠如果真是三皇子,不需叶倾雨动手,第一个要杀他的,正是三皇子。 一颗没用的棋子,留着只会给对手制造反杀的机会。 陈默会不会将戚震霆的心愿告知三皇子? 这对父子之间,是继续父慈子孝,还是反目成仇? 戚震霆为了活命,又会怎样对待五皇子戚风? 叶倾雨留给戚震霆的窈梦珠中,以命换命之法,不过就是用流着地灵之血的戚风之命,点燃他自己的命火。 戚风明知自己身为地灵之后,却为了与太子争夺皇位,自请去北城门戍守,带头捉拿地灵,讨他父皇欢心。 此人死不足惜。 鹿隐国都城的水,已经浑得看不清水底的鱼虾了。 第十四章 以身相许可好 “有动静。”暮影看向阴沉沉的丛林。 有火光往这边靠近,仔细听,脚步声响中夹杂着人语声。 “不知道又是哪个倒霉蛋掉下来了?” “不对啊,这才三个年头,怎就有人掉下来?” “过去看看,定是鹿隐国皇族出事了。” “走走走,说不定能捞到好东西。” …… 这崖底,竟还有活人! “先避一避,看看是什么人?”孟奚知说话间,又揽了叶倾雨的纤腰,往森森古树繁密的枝叶间飞去。 叶倾雨在心里骂了声娘,她分明听到这登徒子低笑了一声。 待火光近了,暮影也隐到了暗处。 “你们过来看,这个人不对劲。” 三四个黑影蹲在树下,围着戚云的尸身琢磨。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竟然没有摔个稀碎,岂不怪哉?” “这人衣饰华贵,气质不凡,不似普通皇族子弟,倒像是个皇子。” “你们看他的脖子,这是被掐死的?” “所以他掉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死?” “是谁杀了他?”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为什么没死?” …… 树干上爬满了岩连姜,又有藤蔓缠绕,加上古树原本的枝叶,若不细看,很难发现有人藏在其中。 孟奚知挨得近,叶倾雨听着下面那车轱辘话滚半天没个结果,已有些烦躁。 “跟着这些人,或许能找到出路。”孟奚知偏头凑到叶倾雨耳边低语,顺手在小雪头上轻轻摸了摸。 要你说!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的手。 这些人绝不是鹿隐国的人,他们身上没有灵息,亦不是灵族。 这处断崖,原本是一座高山,而山外,亦是山。 千年前冯微劈了山,才有了鲤鱼嘴断崖。 四面环山,难寻出路。 这些人从何处来? 他们来此,又有何目的? 此时不宜打草惊蛇,引起对方警觉,杀人容易,但叶倾雨想探知这崖底的秘密,就不得不谨慎行事。 这孟奚知实在烦人,叶倾雨从未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明明只要长了眼睛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偏偏要凑到你耳边跟你叨叨。 “这几个人脑袋里装的是水吗?他们难道就没发现哪里不对劲?” 死于坠崖之后,颈间出现掐痕,他们的重点不是应该放在那个凶手身上吗? “要不你下去给他们摇一摇,把水倒一倒?”叶倾雨低头看着怀中的小雪,轻轻往旁边挪了挪。 孟奚知又悄悄靠近,他的头发披散,这一动,便扫到了叶倾雨的脸颊。 她脸上本就扑着厚厚的粉,发尾扫过,痒得难受,恨不得将这厮踹下去才痛快。 叶倾雨扯过孟奚知白净的衣袖,将脸上的胭脂水粉狠狠蹭在上头。 孟奚知轻笑,“阿雨今日大喜,缘何面带愁容?” “你离我远点,便是大喜。” “看来阿雨是厌烦了我,罢了,我也不是那死缠烂打之人,这便告辞了。”孟奚知说完身子后仰,就要翻身下树。 林间并无疾风,树叶沙沙作响。 叶倾雨眼疾手快,猛然拽住孟奚知的手腕,将他拉了回来,低怒道:“你要敢坏我的事,小心我把你的翅膀折了喂狗。” 孟奚知顺势将下巴抵在叶倾雨的肩膀,在她耳边低笑,“怕什么,我布了结界,他们不会发现。” “是吗?”叶倾雨勾唇,“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啊……” 叶倾雨手指用力,孟奚知的手腕如被毒蛇咬了一般,疼得他整个身子再次后仰,叶倾雨一脚踹过去,将他踹趴到另一条树干上。 树下的人依旧围着戚云的尸体指指点点,完全没有发觉头顶的异状。 叶倾雨方才只盯着树下的动静,并没有注意到孟奚知布了结界,既然他送上门来,叶倾雨又岂有不揍之理。 孟奚知将将坐直身子,一截树枝抵在他的胸口。 “灵蝶崖,不过如此。”叶倾雨嗤笑,她只需稍稍用力,这截树枝便能戳穿孟奚知的皮肉。 “是我修为不精,辱没了灵蝶崖的声誉。”孟奚知无奈摇头,抬手折断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将散乱的头发簪起,“人族有句话,大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你这般对待恩人,不怕被雷劈吗?” “你为什么跟着我?” “阿雨这话说得好没道理,明明是我带你离开灵族之地,怎就变成我跟着你了?”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石塘城进入灵族之地的,也就是说你知道回石塘城的路,为何要带我们到陌城?” 从陌城出灵族之地,她们不仅要在雪原多走一个月,而且从这里再往高阳国,又要多绕好些路。 “我不是说过了,我是要引你去灵蝶崖,孟某一番好心,在你眼中竟成了别有用心。” “鬼知道灵蝶崖在哪?” 提起这事,孟奚知蹭的从树干上站起,“你一出结界就跟着那小将军走了,我还有必要现身吗?” “那你今日为何现身?” “我……”孟奚知走近一步,冲叶倾雨挑眉,“我带你出灵族之地,此大恩,阿雨不打算以身相许?” 他这是来讨赏的? 叶倾雨手中的树枝又抵上了孟奚知的心口,“又非救命之恩,怎就需要以身相许了?” “阿雨的意思是,救命之恩便要以身相许,对吗?”孟奚知随手摘了一片树叶在手里把玩,彷佛在他眼里,叶倾雨手里的树枝并不能杀人。 孟奚知十分欠揍。 叶倾雨眸光愈冷,“你为何能进入我的梦里?” 这人看似油嘴滑舌,实则有意转开话头。 若是一般的小姑娘被这么一个俊俏公子言语调戏,怕是早已脸红心跳羞怯逃走。 可惜这种技俩在叶倾雨这里并不管用。 入梦之术,是魇灵一族的秘术,与血脉相关,旁人断不可能学了去。 孟奚知不是魇灵,更不可能是梦神。 “罢了,不瞒你了。”孟奚知抬手别开胸前的树枝,叹道:“我在暮子河畔见到了梦神,是他让我带你出灵族之地。” “梦神?”叶倾雨蹙眉,抱着小雪的手颤了颤。 在暮子河,她也见过梦神的。 …… 第十五章 梦神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面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恍如仙境一般。 可这却是一条死亡之河,河面下浸着无数尸身,不腐不烂,仿佛沉睡的人。 从这些沉睡的尸体上,长出了墨黑的杆子,破水而出,满河花开似血。 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你仔细看,又会发现,那并不是破洞,而是薄薄的花瓣上长出了一双黑魆魆的眼睛,眼睛下方,慢慢撕开了一条小指长的裂缝,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暗中操作。 一根杆子上的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正张着嘴巴在小声争吵,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善恶两两相对,看到的只有对方,却不知这河里,有多少这样的花瓣。 “你他娘的!” “你骂人?” “骂的就是你,瞧你那怂样。” “你,你,你……” “我,我,我怎样?他娘的,老子最看不惯你这畏畏缩缩的德性,当初要不是你的愚善,老子能变成这副鬼模样?你还有脸哭,老子锤死你!” “你这蛇蝎心肠的小人,坏事做尽,要不是我行善积德,你早入了那拔舌地狱,还能逞这口舌之快?” “他娘的,这副鬼样子,还不如入拔舌地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对了,韦成德呢?韦成德那个老贼在哪?老子要锤死他……” 这是一朵今年才开的花,花瓣还十分娇嫩,想来是十年前坠河之人的尸身。 食尸花并非只开一季,花虽谢了,但十年之后还会再次绽放,就好像沉眠之人被唤醒。 整条暮子河,目之所及,开满了食尸花,在淡粉色的烟雾中,殷红似血,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只听得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声。 “噗通!” 有人落水。 “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这小丫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这好端端的,她为何要跳河?” “简城主别过去,暮子河的水沾不得,她已经没救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鬼哭狼嚎般,花枝乱颤,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 片刻之间,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轰然燃烧起来。 那些人面花瓣,在熊熊烈火中,像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魂魄,瞬间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令人心悸的尖叫声消失了,暮子河上的淡粉色烟雾消失了,食尸花也消失了…… 漂浮的黑色灰烬下,叶倾雨缓缓往水底沉去。 十万魂魄供养,十万食尸花献祭,千年期满,血玉问世。 她一路赶来,穿过茫茫雪海,被这胸腔里的灼热欺得死去活来。 血玉终于离开她的身体,可她,却也要死去了。 …… 雪原寂寂,天穹一轮孤月。 有人吟诗:“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 叶倾雨睁眼,见一人紫袍翩跹。 “你是谁?” 那人背对叶倾雨,声悠而远,“有个傻子找我讨了一个梦,我本不愿多管这档子闲事,但他送了我一样物什,倒还能入我的眼,说吧,你想活不想?” 能活着,谁愿意去死? “我不想死。” 紫衣人振袖,一道蓝光从广袖中掠出,落在叶倾雨身前的雪地上。 是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 淡蓝光辉流转,拔地而起,轻轻攀上叶倾雨的手腕。 沁凉的触感让她心神微凛,抬眸时,紫衣人身边,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头小猪崽。 猪? 叶倾雨眨了眨眼,小猪崽冲她咧嘴狂奔而来。 “慢慢,慢一点,当心摔着。”紫衣人终于转身,玉质金相,俊逸出尘,满脸老父亲的担忧。 慢慢一点也不慢,小短腿刨得碎雪乱溅,扑进叶倾雨怀里时,拍了她一身雪沫子。 紫衣人突然沉了眉,他仔细打量起叶倾雨。 听说这个地灵姑娘在石塘城将军府当了十年的下人,大抵是吃惯了苦头,十六岁的姑娘家,身子骨十分单薄。 一身破旧的牙白粗棉布衣,根本抵御不了北地的严寒。 她的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唇角溢出一道殷红的血渍,心口的衣衫被血染红,看上去十分狼狈。 唯有那双眼睛,如寒星映秋水,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紫衣人收回依附在叶倾雨手腕上的珠子,幽蓝的珠子对着天边朦胧的月,紫衣人沉吟片刻,轻叹道:“你竟然是魇灵。” 魇灵? 她不是地灵吗? 怎地变成了魇灵? 叶倾雨怔怔看着眼前这神仙一般的人物,愈发捋不清头绪。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你能救我?”血玉从她身体中剥离那一刻,叶倾雨觉得自己是要死透了的。 “你可知魇灵十愿?” “不知。” 紫衣人掌心朝着叶倾雨,他的掌纹从手腕处往五指蔓延,好似凋零的花枝。 幽蓝的光晕从他的掌纹间渗出来,铺满整个掌心。 只见他轻轻摇动手腕,蓝光便如水波一般,缓缓往叶倾雨涌去。 小猪崽从叶倾雨怀里跳下,跑回它主人身边。 叶倾雨只觉脑海一阵翻腾,闪现出很多陌生却又熟悉的画面。 那是十年前,被人抹去的记忆。 是她六岁之前的记忆。 在暮子河北岸,在魇灵族。 暮子河,非魇灵一族不能渡。 六岁的叶倾雨,在暮子河中救起一只灵鼠,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再回首,已是十载光阴流逝,而这十年,对于叶倾雨来说,是一场噩梦。 “原来如此。”紫衣人收了灵息,望着茫茫雪原,复又叹道:“没想到此间,竟有变数。” 叶倾雨手心刺痛,她抬手,便见自己的掌纹,变得和那紫衣人一般。 紫衣人道:“你身上的封印已除,想要活命,唯有成神。” “神?”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您是梦神吗?” 紫衣人没有回答。 叶倾雨又问:“是谁向您讨了一个梦?” 她想知道,是谁要救她。 “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傻子罢了。” “……” “你往人间去,他自会去寻你。”紫衣人抱起小猪崽,长袖轻拂,积雪被风扬起。 叶倾雨抬起胳膊遮挡,这风去得快,再睁眼时,她的眼前已不见紫衣人的身影。 而她,也从梦中醒来…… 第十六章 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叶倾雨问:“当日暮子河畔的梦神,是你召来的?” “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怎么可能召来梦神?他是为地灵族族长而去,顺手救了我一条小命。” “你可曾向梦神讨……” “若不是阿雨一路相护,我这条小命根本撑不到暮子河,是以论起来,阿雨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在下无以为报,只好以身……” “你为何要去暮子河?” “自然是去赏花。”孟奚知摇头叹道:“可惜满河食尸花化作灰烬,往后怕是再难见到了。” 孟奚知的话真假难辨,甚至刻意回避,与其在此浪费口舌,倒不如夜半之时入他梦中探上一探。 叶倾雨丢掉树枝,瞥了一眼树下,树下几人已经起身,这是要走了。 此刻将近午时,但林间幽暗,火光很好分辨。 有结界相护,叶倾雨和孟奚知在茂密枝叶间穿行,居高临下地跟着树下之人。 林间不见鸟雀,这里好似一片死地。 “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孟奚知又凑了上来。 “他们每走一段路,便要向左转。”叶倾雨蹙眉。 “没错,每走四十九步,他们便要左转,不管那里有没有路。” 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绕回原来的地方。 反而离坠崖之地越来越远,回头已看不见戚云的尸身。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我跟着他们,你去方才的崖底。” “好,你自己当心。”孟奚知点头,拍了一下叶倾雨的肩膀,转身往回飞去。 他能这么爽快应下,说明他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叶倾雨看着孟奚知的背影,对灵蝶崖倒是生出了一点兴趣来。 …… 叶倾雨跟着那几个人,不多时,前方竟又出现一处高耸入云的悬崖。 地上铺着一层破碎的白骨,崖壁上缠着浓密的藤蔓,头顶乌云密布,不见天日。 这是方才她们坠落的悬崖。 他们回来了! 按他们的走法,回来原本是没有错的,但问题却也出在这里。 他们绕了足足有二十一圈,才回到这处崖底。 而崖底的白骨之上,却不见方才坠落的尸骨,连一丝血迹也无。 戚云的尸身也不见了。 按说好的,孟奚知应该等在这里才对。 以孟奚知那恨不得挂在她身上的做派,此刻若是发现她回到了这里,定然早已冒了出来。 可孟奚知为何不现身? 他去哪了? 为首之人拨开石壁上的藤蔓,手指在岩石上画了几下,嘴里念念有词,那处石壁上突然出现一个暗门,几人鱼贯而入。 等暗门关闭之后,叶倾雨飞身下树,来到崖壁前。 若她猜得不错,有人在这片林子里布了阵。 孟奚知应该就在这崖底,只是被阵法干扰,彼此看不见而已。 以往从崖上坠落的人都死了,这阵防的是什么 “看来出去的路就在这崖壁上。”暮影飞身而至。 叶倾雨的手指在冰冷的岩石上划过,沉声道:“这里面,是地灵族的洞穴。” 地灵洞穴四通八达,从这里走,定然能找到出路。 “我们不管孟公子了吗?” 叶倾雨抵在岩石上的手指陡然顿住,幽蓝的光晕将将聚起又消散。 片刻后,她垂下手,将小雪交给暮影,“我去找那只大蛾子。” 林中起了雾,叶倾雨循着方才那几个人所走的路线,绕到第二十圈的时候,远远看见负手站在古树下的孟奚知。 孟奚知这般安静站着的时候,身材颀长,衣白似雪,很有一番谪仙下凡的派头,与这阴暗之地格格不入。 草木深深,薄雾飘渺,叶倾雨缓缓行来,并无声响。 孟奚知转身,尚未来得及敛去眉间的阴郁。 “阿雨,你回来了。” 叶倾雨顿住脚,这句话,她有些日子没听到了。 她脑子里突然冒出水莲的脸来。 水莲是韦将军买来,关在静香园的女孩。 静香园原是韦将军女儿的住处,去年夏令,韦小姐被韦将军暗中送往高阳国都城怀宁城,又寻了个和韦小姐身形容貌相似的少女,住进了静香园。 韦将军行事向来缜密,他知自己此去北地风险极大,便早早安置了韦小姐。 水莲,倒是正好与静香园里幽幽吐香的莲花相和。 韦小姐自小体弱多病,府中见过她的下人本就不多,水莲住进来,更是对外称病重不能下榻,到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她都不曾出过房门。 那开了两夏的莲花,她也只是在窗边遥望过。 韦小姐喜欢吃梅花糕,这是整个将军府的下人都知道的事,因此,哪怕是病着,叶倾雨也会隔三岔五去为她买来。 既是为了配合韦将军把假戏做得更真,也是为了来看看那个可怜的女孩。 水莲不爱吃梅花糕,她更喜欢听叶倾雨讲街上发生的事。 每次叶倾雨掀起厚重的棉帘子,进到那间昏暗的屋子,水莲都会欢喜地迎上来,说一声:“阿雨,你回来啦。” 她在那间屋子里待得久了,倒像是真的病了一般,惨白的脸上总隐着愁容,唯有见到叶倾雨,她才难得展颜欢笑。 叶倾雨离开石塘城那日,去看水莲。 下雪天屋内昏暗,炭盆里烧了碳。 丫鬟不知躲在什么地方偷懒,房内只有水莲一人。 叶倾雨把梅花糕放在窗边的木几上,伸手去推窗,“你该多透透气的。” 木窗被推开,一阵清冷的气息扑进温暖的房内,让人精神不少,水莲望着窗外空荡荡的莲池水面,道:“还是关上吧,听她们说最近石塘城不太平,我不想给韦将军招来麻烦。” “你放心,整个石塘城没有比这座院子更安全的地方了。”叶倾雨有些心虚地安慰她。 若真是如此固若金汤,又怎会找她这么个替代品在这守着呢? 水莲住在这的时间越长,真正的韦小姐就越安全。 这件事两人心知肚明,不必多言。 “我要出趟远门,你自己多保重。” 水莲愣了片刻,似乎想起什么,从床内侧的木屉里掏出一个蓝布包裹,递给叶倾雨。 瞥了一眼叶倾雨脚上的破棉靴,水莲道:“这是我做的棉鞋,入冬了,想着你每天四处走动,应该能用得着,正打算这几日送给你,不想竟成了送别礼物,这段时日多谢你照顾,你也要保重。” 叶倾雨接过,道了谢,又叮嘱了一番,才转身掀帘出了屋子。 走上莲池边的小径,细雪轻轻落在水面又消融不见,叶倾雨回头便看见水莲站在窗边。 那一眼,竟是永别。 叶倾雨出人灵结界后,听陈默说起石塘城的将军府,在三个月前毁于一场大火。 府里的人,无一生还。 叶倾雨脚上还穿着水莲做的棉鞋,可做鞋的人却不在了。 第十七章 地灵洞穴 “阿雨,想什么呢?”孟奚知几步上前,抬手在叶倾雨眼前晃了晃。 “我不回来,你自己不知道走吗?”叶倾雨回过神来,敛去了眸中情绪。 孟奚知微微偏头,眉眼弯弯,“我知道阿雨一定会回来。” “这个地方不对劲,你自己留心,出了事我可护不了你。”叶倾雨转身往林间行去。 孟奚知跟上,“阿雨放心,若真遇到危险,也该是我来保护你。” “出了此地,不许再跟着我。” “梦神之路危险重重,我虽修为不济,好歹是个散仙,对付几个凡人绰绰有余,阿雨真不打算留下我?” “谢了,不打算。” “我会做饭,能带娃,还可以讲故事给你解闷子,阿雨你再考虑考虑嘛。” “……” “对了,我还知道不少上古的传说,阿雨可有兴趣?” “……” “唉,阿雨你等等我……” 说话声越来越远,俩人的身影消失在雾气渐浓的丛林。 而躺在白骨之上,戚云的尸身却动了动。 …… “云在天,二两浊酒,欲揽蟾宫月,水波兴,抬头是天,低头是天;尘归地,一抔黄土,不掬风与雪,三更埋,生也在地,死也在地。” 叶倾雨喃喃念着地灵族的密语,手指在岩石上游走,幽蓝的光晕画出一个奇怪的图案。 岩石上悄然出现一道石门,正是方才那几个人所进之处。 “看清楚了吗?”叶倾雨问暮影。 暮影点头,天黑后她还要回来这里。 那个阵法防的应该不是人,而是这崖底的什么东西,未知的事物总是透着危险的气息,她们不想涉险。 只要等到天黑,暮影便会失去踪影,这世上无人能在夜间看见她。 哪怕是灵族也不能。 不管那崖底藏着什么,都不会对她构成威胁。 此刻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她们要先探一下地灵洞穴里的情况。 地洞高约九尺有余,宽可并行两人,蜿蜒曲折,往山腹而去。 洞里隐有一股奇香,不觉憋闷。 三人刚进到洞里,身后石门便闭合起来。 孟奚知自告奋勇打头阵,他手心托着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发出耀眼的白光。 “收起来。”叶倾雨沉声道。 “阿雨不必如此谨慎,我布了结界呢。”孟奚知大步往前走。 “你知道为何方才在树上,我没注意到你布了结界吗?” 孟奚知转头,疑惑道:“为何?” “因为太弱了,你这点微末修为,也就能对付几个普通凡人,若是遇上稍微有点能耐的,我劝你还是逃命为上。” “阿雨说笑了。”孟奚知咳嗽一声,颇为尴尬地收起了夜明珠。 四下一片漆黑,叶倾雨的衣袖被人拽住。 是孟奚知贴了过来。 “我来带路吧。”暮影将小雪塞进叶倾雨怀中,绕过孟奚知往前走去,夜间视物对她来说并不难。 叶倾雨叮嘱道:“贴着洞壁走,遇岔路向左拐。” 孟奚知在叶倾雨耳边小声解释:“我这结界与北地的人灵结界师承一脉,假以时日,我也能布下那般强大的结界。” “继续吹。” “……” 地灵洞穴岔路极多,他们有自己的认路方法,叶倾雨只进过两次地灵洞穴,一次是六岁那年,一次是两个月前。 她并不清楚地灵是如何在这迷宫般的地洞里认路的,但按着在崖底布阵之人的思路,一直左转,应该会有收获。 “这里有间石室。”暮影停了脚步。 叶倾雨道:“应该是地灵的起居室,进去看看。” 石门朝里敞开,暮影走进去看了一圈,靠墙一张石床,地上堆着一些石器用品,潮湿的墙角躺着一把生了铁锈的斧头,上面的木柄已经腐烂。 确实是起居室无疑。 “地灵还真是和老鼠一般。”孟奚知感叹道,他虽看不清漆黑石洞里的事物,但这阴暗潮湿的地底下,除了虫蚁蛇鼠,谁会喜欢? “地灵以土壤岩石为依仗,只有身处洞穴,他们才会觉得安心,这里比暮子河畔可好太多了。”提起地灵,叶倾雨的话明显多了起来。 继续往前走,经过几次岔路,地洞开始往下倾斜,沿路又遇到几间石室,里面无甚发现。 再往下,洞壁上开始有水渍渗出,脚下的路变得湿滑,前方终于出现了火光。 铁链曳地之声入耳,听脚步声,人不少。 “都麻利些,还想不想吃晚饭了,啊?”一个粗暴的声音响起,接着是鞭子破空的声音。 三人闪身进到靠近火光的一间石室。 石室里点了油灯,一个身穿棕色棉袍的年轻男子坐在石桌后,突觉一阵风吹来,刚抬起眼皮,脖子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掐住。 “想死吗?”他面前的黑衣女子问,声音冰冷得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年轻男子摇头,眼中露出哀求之色。 “别出声。” 年轻男子点头。 暮影手指微松,却没有离开他的脖子,“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这人倒是个有眼力见的,特意压低声音,回道:“不瞒女侠,我们乃是稚水国人,为挖玉香珠而来。” 稚水国位于鹿隐国南边,地灵族的地洞竟然挖到了那么远的地方? “何为玉香珠?” 年轻男子一双手颤颤巍巍地从腰间摸出一枚鸟蛋大小的珠子,珠子呈黑红色泽,并不十分圆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正是她们方才在地洞里闻到的香味。 孟奚知从暮影身侧探手接过玉香珠,放在鼻下嗅了嗅,又对着烛火仔细瞧了瞧,再递到叶倾雨面前,“阿雨你可见过这东西?” “见过。”叶倾雨颇为嫌弃地避开孟奚知的手,抱着小雪坐到墙角的石凳上,不欲再言。 “你们挖这玉香珠所为何用?”孟奚知识趣地收回手,问那年轻男子。 “玉香珠乃灵丹妙药,能起死人,肉白骨,有市无价,只这一枚,就足够一家老小一辈子衣食无忧。” 孟奚知笑,“真有这么神奇?” 年轻男子倒也不隐瞒,将所知尽数告知,“可惜出去时官爷会搜身,这么好的东西,咱们这些人可无福消受。” “那些挖玉香珠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些流放到边境的罪犯,和别国的俘虏,也有一些路边的乞丐,只能干活,没得酬劳。” 孟奚知又问:“那你呢?” 这人手脚并无镣铐,一开始的惊吓过去之后,已能平心静气地回话,可见不是个普通人。 第十八章 玉香珠 “唉,我本是黄梅镇的一个教书先生,被他们拐到这地洞里,安排了个账房的差事,一想起那些兔崽子们没了老师,往后说不定又要上山当土匪,我这颗心哪,就……” “别废话。”暮影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教书先生一个劲点头。 孟奚知奇怪道:“既是官府的营生,为何连个账房先生还要靠拐?” 说是拐,其实就是抢来的。 “大侠有所不知,这些官爷啊,战时沙场杀敌,这一闲下来,就总想着挣点花头,但这是违反军纪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要防着识字的。” “为何要防着识字的?”孟奚知觉得好笑,自古防人只听说过防贼防盗,可没听说过防着读书人的。 教书先生叹道:“这边关之地的官兵,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挣个出路,否则谁愿意往战场上奔,活着不好吗?别跟我扯什么保家卫国,人呐,先得活下去,才能去想那些抱负之类的玩意……呕……” 暮影刚松开的手指再次收紧,这人比孟奚知还要聒噪,简直不能忍。 教书先生干呕一声,眼珠子差点翻过去。 “咳咳咳……长话短说,我长话短说啊,这里的官兵,若是没有参军,那就是当土匪的料,这种人不怕硬碰硬,就怕你跟他使脑子、玩心眼。” 孟奚知听明白了,想必是在那些官府的账房手里栽过跟头,才会宁可在外面抢一个来,无用之时宰了便宰了,没什么后顾之忧。 难怪这位小哥无所不言,估摸是早已看到了自己的下场。 “你可知道出去的路?” “我们进来的时候被蒙了眼睛,下了迷药,哪里知道出去的路。” 孟奚知冲暮影道:“暮姑娘,此人留之无用,杀了吧。” “唉,别别别,我虽不知道出去的路,但是对这地洞里的事,却是知之甚多,你们想知道什么,我,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自己也说过了,不怕硬碰硬,就怕玩心眼,我看你小子的心眼就不少。”孟奚知把玩着玉香珠,对教书先生的话表示怀疑。 “我……” 叶倾雨突然开口道:“将这枚玉香珠喂他吞下。” “为何?” 这可是灵丹妙药,喂给这小子,岂不是暴殄天物? “怎么,连上古传说都知道的孟公子,竟然不知这是何物?”叶倾雨嗤笑。 孟奚知跟着笑,“阿雨不妨说来听听。” “此物乃是老鼠屎。” “嗯?”孟奚知蹙眉,见叶倾雨不像在开玩笑,猛然捏住教书先生的下巴,将手里的玉香珠丢进了他嘴巴里。 暮影虎口松开他的喉咙,往下巴上一顶,只听“咕咚”一声,玉香珠便滚进了教书先生的喉咙。 孟奚知将手在教书先生的棉袍上擦了擦,仍觉指尖萦香,心里膈应极了,在洞壁上就着泥水好一番搓洗,“真是活久见,老鼠屎竟也能供起来当宝了。” “这灵鼠的粪便,确实是一味药材,但称其为灵丹妙药却是夸大其词了,而一次服用过量,不仅治不了病,还能要了命。” 不用问,看这位姑娘的表情,就知道这一颗肯定就是过量了。 本就恶心欲吐的教书先生,在暮影松手之后弯腰干呕,再听叶倾雨如此一说,更是将手指伸进嘴里去抠。 叶倾雨又道:“你现在大可去跟官爷告密,不过,我保证你活不到明天早上。” 教书先生呕出了眼泪,一屁股跌坐在泥地上,“女侠救命啊,我上有老下……下还没小,怎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 “那些官差多久出去一次?”叶倾雨打断他的哀哭,开始盘问。 “这个可说不准,运气好的时候半月便能挖到十颗玉香……老鼠屎,每满十颗,便会有官爷出去送货。” “这个地灵洞穴最开始是谁发现的?” “听说是十年前有人在边关抓了一个地灵,从他口中得知这处洞穴。” “从这里出去要走多久?” “我算过他们进出的时间,一趟来回,最多三个月。” 这么久? 叶倾雨蹙眉,也就是说从这里出去,至少得一个半月的时间。 “不过这是从稚水国出去的路,之前这里发生过暴乱,听说有个人发现了别的出口,说起来那人也是倒霉,眼看就要逃出生天,愣是被捉回来毒打了一顿。” “那个人还活着吗?” “活着,就在庚字坑里挖老鼠屎。”教书先生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颗鸟蛋大小的灵鼠屎下肚,这么快就缓过劲来了。 “这旁边是什么坑?” “甲字坑。” “你知道庚字坑怎么走?” “知道。”他不敢不知道。 叶倾雨看着瘫坐在地上的教书先生,对暮影道:“你今晚去崖底,记得寻一些依禾草回来,依禾草能延缓这玉香珠的毒性发作。” “你今晚要去那个有很多白骨的崖底?”教书先生瞪大眼睛,好似这件事比玉香珠的毒更加可怕。 “你知道那里?” “女侠啊,听我一句劝,那里晚上可去不得,便是白天,官爷们也只敢正午的时候去。” “这是为何?” “咱们来这里挖老鼠屎的人,犯了错的都会被扔到那处崖底,第二日再去瞧,便只剩下一堆白骨,可吓人了。” 叶倾雨却笑道:“有趣,看来暮影今晚可以好好玩一玩了。” 教书先生显然被这一番话震住了,赶紧跪地磕起头来,“三位大侠,小生裴洛,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吩咐,但求你们离开此地之时,能顺手捎上我,裴洛感激不尽,愿做牛做马报答三位大恩。” 这人委实啰嗦,不愧是教书的。 “你乖乖听话,两位姑娘不会害你的。”孟奚知好心拉了一把裴洛,顺便在他衣袖上擦了擦手上的泥渍。 裴洛连连应下,指着石桌上的铜壶滴漏,焦心道:“每日酉时,会有官爷前来对账,但这里没甚地方可藏身,只怕……” “你只管安心坐在这里算账,我们自有办法隐藏踪迹。” 前来对账的官爷,想来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孟奚知自认他的结界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叶倾雨又问了裴洛几个问题,眼看时辰将近,孟奚知掐诀念咒,三人消失在石室中。 裴洛怔怔看着墙角,直到门口传来脚步声才回过神来。 娘也,他今日到底是见鬼了还是遇仙了? 第十九章 灵鼠 一个身材魁梧,腰悬大刀,手握长鞭的中年男子迈着方步走进了石室。 “哎哟,李大人辛苦了,您赶紧坐下来歇歇。”裴洛满脸堆笑,弓背哈腰,极尽谄媚,但他低垂的眼里,却是藏也藏不住的嫌恶之色。 李大人将长鞭丢到石桌上,撩袍坐下,斜着眼睛瞅裴洛,“这个狗洞里,也就你裴小子说话像个人样。” “多亏李大人关照,小人才不用干那苦力活,这份恩情,小人铭记在心。” 李大人今日心情似乎不错,嘿嘿笑了两声,翻看起裴洛双手奉上的账本。 墙角结界中,孟奚知笑道:“我看这裴兄弟倒是个人才。” 叶倾雨亦盯着石桌边的裴洛,“这人不简单。” “那是自然,他看似在回答我们的问题,实则有意将我们往他的思路上带,指不定憋着坏呢。” “且先留着吧,他还有些用处。” “玉香珠当真是灵鼠的粪便?”孟奚知问道。 “当真。” 叶倾雨小时候在暮子河里救过一只灵鼠,那玩意比野猫还大,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只皮毛雪白的灵鼠救回岸上。 岸上站着一个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哭得小脸通红,眼泪鼻涕糊了一袖子。 那是灵鼠的主人,名叫红英。 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在暮子河畔玩了一下午,红英邀请叶倾雨去她家吃晚饭,就是那时,叶倾雨去到了地灵族洞穴。 她亲眼见到灵鼠排便,就是这种黑红色的珠子,特别热乎,被红英一脚踹进洞壁的泥土中。 这是地灵族小孩无聊时的游戏,叶倾雨当日有幸体会了一次。 “阿雨对地灵族很了解?” “孟公子涉猎广泛,竟然连这些都不知道?” 孟奚知反驳:“我就算涉猎再多,也不会去关心一只老鼠拉什么样的屎吧!” 暮影站在一旁油灯的阴影下,盯着石桌上的滴漏,一言不发。 她大多时候都是这样安静的,叶倾雨已经习惯。 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或许会对未来有所期待;可一个没有过去的鬼,她只想找回过往。 现世的喜怒哀乐,于暮影来说,并无意义。 “时间到了,我先走了。” 暮影话音落地,便消失在了结界中。 “暮子河中的鬼灵,果然不是人族那些小鬼能比的。”孟奚知感叹。 李大人坐在桌边翻看账本,时不时意味深长地瞥一眼站在一旁的裴洛,一点没有急着离开的意思。 左右无事,叶倾雨道:“说说吧,你来人间的目的。” 孟奚知垂眸看着地上,沉默片刻,“我来人间,为了寻一样东西。” “那你寻到了吗?” “还没有,不,本来寻到了,但又不见了。” 大抵是油灯暖黄色的光,让人的心变得柔软,丢了防备,孟奚知不似之前那般油嘴滑舌。 “那样东西对你很重要?” “或许吧。”孟奚知看了一眼叶倾雨,她的眼睫低垂,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两片阴影,“阿雨有没有想过,如果成不了梦神,你当如何?” 叶倾雨眼睫轻颤,抬头看向孟奚知,“我以前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在暮子河畔醒来的那一刻,我只想好好做一回自己,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是我自己的人生。” “做自己?”孟奚知摇头,“这个世间,没有人可以做自己,我在灵蝶崖的时候……罢了,说这些作甚,不提了。” “灵蝶崖是不是有很多蝴蝶?” 孟奚知抬手去拭叶倾雨鼻尖一抹胭脂,笑道:“灵蝶崖有很多蝴蝶仙子。” 叶倾雨虽在孟奚知衣袖上擦过脸,但仍有胭脂水粉顽固地粘在脸颊,一张脸红白不一,多少有点吓人。 拍开孟奚知的手,叶倾雨别过脸。 …… 晚上林间雾气更重,古木森森,静得瘆人。 暮影没有围着阵法绕圈,而是直奔树丛中飘去。 这是一个连日光都透不进来的地方,更别提星月之光。 但林间,却星星点点散布着幽绿的莹光,好似夏夜的萤火虫。 这些都是依禾草发出的光。 她曾在陌城见过依禾草,这种在夜间会发出幽绿莹光的草,十分好辩认。 灵鼠最爱啃食依禾草,但北地却很难寻到。 每个地灵从出生起,便会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灵鼠,灵鼠对于地灵来说,就像亲人一般。 是以很多地灵,愿意冒死出人灵结界,去陌城寻找依禾草。 暮影从草木间飘过,她将要弯腰去摘一株依禾草,忽觉身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 暮影回身,身后空无一物。 她相信自己的警觉性,这是在北地与灵兽厮杀中锻炼出来的。 她和叶倾雨一样,打架的招式全无路数,她们的师父是北地凶猛的灵兽,每杀死一头灵兽,她们的作战经验便增长几分。 如何攻击,如何暗杀,如何自卫,都是实战之后的领悟。 她们就是从北地走出来的兽。 有东西在跟着她,而且那东西能看到她。 暮影不得不提高警惕。 发出莹光的依禾草看似随意生长,可仔细瞧,会发现它们的分布是有规律的。 顺着依禾草往前走,要不了多久,便到了铺满白骨的崖底。 而回望来路,白日不断绕圈的路,正好都避开了依禾草丛。 所以那个阵法所防的东西,就藏在这片草丛里。 暮影心中已有猜测。 今日掉落崖底的残肢碎肉已经被啃食干净,连衣服鞋袜亦被咬成了碎片粉末,只剩洒在白骨上的血渍,告诉来人这里曾发生过什么。 看来这只老鼠的食量不小。 暮影想起鹿隐国太子戚云来,她走到白日戚云死去的地方。 奇怪的是,戚云的尸身竟然完好无损。 暮影探到他心口处似有若无的一丝灵息。 银鞭如游蛇跃出,轻轻勾起戚云的衣襟,一只巴掌大的白毛老鼠伏在他心口,两只血红的眼睛蓦地瞪向暮影。 就这? 灵鼠“吱”地一声朝着暮影面门扑来,速度之快,叫人避之不及。 暮影正要挥鞭去挡,突觉身后一道劲风袭来。 “素素小心。” 暮影一怔之下,一道剑光贴着她耳侧刺出,灵鼠倏地后退,弹落至戚云尸身旁的白骨上。 暮影凌空转身,身后一个黑衣蒙面人仗剑落地。 …… 第二十章 黑衣人 黑衣人很快又飞身而起,暮影已经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息从戚云尸身旁涌来。 回眸望去,果不其然,方才不过巴掌大的灵鼠,此刻已有猛虎大小,血红的眼睛如铜铃般瞪着暮影。 不对,不是瞪着她,它的目标是暮影身后的黑衣人。 暮影掠身退到一旁的树上,灵鼠并没有反应。 是了,北地的灵兽不能在夜间看见她,这只灵鼠自然也不能,它从一开始所要对付的,就是那个黑衣人。 灵鼠嗅觉灵敏,发现藏身暗处的闯入者并不难。 可是,这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暮影心中微凛,他方才那句“素素小心”是对她说的? 这人能看见她! 他认识她? 黑衣人身上毫无灵息,是个凡人。 但他步伐稳健,剑招凌厉,一招一式皆彰显着杀伐之气,不是普通凡人。 敢夜闯这片林子的,自然不是普通人。 树下一人一鼠打得激烈,暮影作壁上观,暂不打算出手。 “你是谁?”暮影问道。 一道闪着紫芒的剑光斜劈而下,古树拦腰断成两截,往白骨堆里倒去,一个沉着的声音回道:“临尘。” “你认识我?” 这人是真的能看见她,暮影握着银鞭的手指紧了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 叶倾雨将她从暮子河里救起后,每到夜色降临,她便要隐于夜色,无人能看见她,更无人能触碰到她。 就连打斗,她也必须先咬破指头,抹一滴血在武器上,才能杀敌。 不得不说,她的血十分好用。 但也仅限于让她手中的武器可以近敌人的身,她便是双手染血,去摸身边的人,依然好似清风拂山岗,不会有触感。 她无疑是孤独的,但她已习惯将自己隐于茫茫夜色,如今突然有人能看见自己,她反而有些慌乱。 暮影看见那人的剑迟疑了片刻,他抬头朝树上瞥了一眼,就这须臾的工夫,灵鼠的利爪划破了他脖子下的衣衫,瞬间就见了血。 嗅到血腥味的灵鼠愈加暴躁,在黑衣人退避之时,周身灵力大涨,竟是又长大了一圈,如一座小山般从空中扑落。 黑衣人手中的剑亦是紫光大盛,但明显落了下风。 这只灵鼠很有些能耐,暮影翩然飘下,咬破指尖,将血渍抹在寒霜上,银鞭从灵鼠身后祭出,直直抽在它的屁股上,这一鞭子打得又快又狠,灵鼠一声尖叫,屁股开花。 黑衣人得喘息之机,足尖点地,飞身而起,双手执剑,扑杀而下。 眼看灵鼠就要被劈成两半,一道银光飞来,卷了在白骨上打滚的灵鼠,黑衣人的剑斩在白骨之上,将大地劈出一道裂痕,更别提那些白骨,已然碎成靡粉。 “你不记得我了?”劲风过后,黑衣人卸了剑气,长身而立,蹙眉盯着暮影。 “我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又怎会记得你。” 黑衣人的眼睛好似夏夜的繁星,却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为何要救这只灵鼠?” “你又为何要杀它?” “我并不想杀它,是它要杀我。”黑衣人声音冷下去。 黑衣人并不知灵鼠看不见暮影,亦不知灵鼠其实是冲着暮影身后的他而来,他方才出手,是为了救暮影。 “方才跟着我的人是你?” “没错。” “你来这崖底所为何事?” “听闻今日有人坠崖,我过来瞧瞧热闹。” “我是谁?” “李素素。” 用叶倾雨的话说,这人着实没趣,问一句答一句,多一个字都懒得说。 “我……” 黑衣人突然闪身靠近暮影,蓦地抓住她的手腕。 暮影没躲。 “你……”黑衣人声沉如水,“你果然已经……” “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暮影自然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她是从暮子河底出来的鬼灵。 叶倾雨说,从她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整条暮子河上最大最好看的一朵。 虽然当时,满河灰烬,只剩她这一朵。 暮影没见过食尸花,她上岸之前,心口的花便枯萎了,化作点点破碎的光,消散在北地茫茫雪海。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她也不知道她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这是她来人族的目的。 此间既遇熟人,她可得好好问问清楚。 暮影伸手去摘黑衣人的面巾,被他躲开。 “过去的事,何苦再提。” “为何不能提?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总不能白死了。”她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年纪,定是死于非命。 “我不会让你白死。”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的死与你有关?”暮影步步紧逼。 黑衣人不欲再说,“我要走了,你也早些离去吧。” 暮影将小灵鼠丢到戚云的尸身上,沉眉道:“今日不把话说清楚,你觉得我会放你走?” “如此,便让我领教领教素素的鞭子。”黑衣人突然起了兴致。 银鞭饮了血,正兴奋地轻颤,亟待试炼一番。 空旷的崖底,累累白骨之上,两道残影交织,此处本无风,但枝叶藤蔓好似被疾风侵袭,飘摇不止。 而趴在戚云心口的小灵鼠,更是一脸懵然地瞪着半空发癫的黑衣人。 它看不见暮影,不明白自己是如何着了道的,它只知道屁股疼得厉害,那个说话奇奇怪怪的黑衣人邪门得很。 它好似看到一条银鞭,但又不太真切。 它方才是被什么东西缚住了? 暮影之所以能那么快降住这只灵鼠,正是因为它看不见自己,但眼前这位黑衣人,招招凌厉,迅疾如电,并不好对付。 真这么打下去,她虽不会输,但也要消耗不少灵息,对方的招数看似招招致命,实则留有余地,更像是在试探暮影的实力。 暮影心思微动,突然撤了银鞭,敛了灵息。 黑衣人察觉不对之时,已来不及收回长剑,强行偏了剑尖,却仍从暮影手背划过,血点子飞溅。 “你为何要手下留情?”暮影计谋得逞,心情颇为愉快,难得扯了扯嘴角。 黑衣人方才那一下,内力反噬,一口血喷出,面巾贴着唇角,湿了一片。 他踉跄退回地面,以剑撑地才堪堪站稳。 第二十一章 长夜漫漫 “你变了。”黑衣人不怒反笑,“如此也好,遭逢乱世,良善之人向来短命,你虽身死,却已化灵,素素,听我一句劝,莫要执着于过往。” “告诉我,我是怎么死的?”暮影不依不挠,她不知过往,孤魂野鬼游荡在这世间,有何意义? “有些事,我不说,是为你好,鬼灵最忌仇恨,若被仇恨蚀了心,一旦走火入魔,将万劫不复。” 黑衣人这是咬死不肯说了,暮影已起了火气,那只灵鼠见黑衣人受伤,忍着屁股上的疼痛,又飞扑了过去。 暮影再次祭出银鞭,将这小家伙给卷了,怒道:“老娘的猎物,你也敢抢?” 小灵鼠哪里听得到她的声音,瞪着一双红眼睛,对自己的境遇十分茫然。 它这莫不是撞上什么邪门的东西了? 黑衣人趁机迅速调理内息,闪身钻进了黑影幢幢的丛林之中。 暮影追出几步,便住了脚,她不能在此耽搁太久。 这人咬死不说,她追上去也没有什么意思,这世上的事,不管过去多久,总有迹可循,她的身世,总有一日会浮出水面。 暮影将小灵鼠用银鞭捆了,又采了依禾草,回到地洞后,却找不到叶倾雨和孟奚知了。 连那个啰嗦的裴洛,也不在石室中。 倒是李大人坐在石桌前一动不动,暮影不用靠近,也能感觉出来他身上的死气。 就在暮影刚离开石室不久,李大人查完账本之后,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将手搭在裴洛肩膀上,脸上露出猥琐的笑。 孟奚知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非礼勿视。” “……” 见裴洛没有反抗,李大人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怎么,今日想通了?这狗洞里长夜漫漫难捱,你呀,就是死脑筋,早这么听话多好。” 来地灵洞穴挖玉香珠的都是男子,日子久了,总会寂寞,这裴洛长得眉清目秀,李大人早就对他动了歪心思。 裴洛低眉垂眼,之前每次李大人来此,都被他想方设法躲过去,不过今日他不想再躲了。 这种事越拖对他越不利,这姓李的一直没有动他,不过是因为账房难找,等哪天又掳来一个教书先生,他还能逃得掉? 今日是裴洛唯一的机会。 李大人的手指挑起裴洛的下巴,迫使他抬起脸来,“啧啧,还害羞了,真像个娘们。” 裴洛强笑道:“李大人,门还没关呢。” 李大人在裴洛脸上摸了一把,对他今日的顺从十分满意,“去吧,把门关了。” 裴洛在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一边往门边走去,一边道:“做了他,我带你们去找那个人。” 李大人扭头看着裴洛的背影,奇怪道:“你说什么?” 裴洛没有回答,轻轻关上了石门。 李大人没有等到回答,他的头扭了回来,不过看上去扭的方向不对,他的头扭了整整一圈才回到原来的位置。 结界消散,叶倾雨的手指正搭在李大人的天灵盖上。 “好了,走吧。” 孟奚知摇头笑道:“以后这种事放着我来,阿雨犯不着脏了手。” 叶倾雨收回手指,转头看了孟奚知片刻,示意他伸手。 孟奚知只道她是要用他的衣袖擦手,毕竟李大人的头发还是很油的。 主动提了袖子送到叶倾雨面前,孟奚知正要亲自为她擦手,却见叶倾雨将小雪塞到他怀中,“抱好了,小雪若是出了半点差错,唯你是问。” 暮影不在这里,她必须全神戒备,抱着小雪,多有不便。 这只大蛾子虽修为有限,但有她在前面挡着,他跟在后面抱个娃总不算太难。 孟奚知愣了一瞬,忽而笑道:“阿雨放心,孟某定不辱使命。” 小雪不过是个半岁大的婴儿,抱在手里并没多少重量。 襁褓单薄,不能御寒,小娃娃身上冰冷,与其说是沉睡,倒不如说是死了。 孟奚知伸手去探小雪的鼻息,似有若无,十分微弱,不过总算没死。 裴洛推开石门,扯着嗓子吼道:“哎呀,李大人,您别着急啊,长夜漫漫,咱们有一整晚的时间呢!” 前方洞穴传来一阵哄笑,有人亦扯着嗓子吼,“老李你可悠着点,小心快活升天了。” 地洞里不分日夜,作息按时辰安排,此刻正是放饭的点,甲字坑的铁链拖曳声已经停歇。 这些奴隶吃饭亦在干活的地方,只在睡觉的时候,被赶到各个石室里,这些石室都是地灵族人就地取材,依山腹间岩石开凿,地洞越往下,岩石愈少。 庚字坑就是在更深的地洞里。 吃饭睡觉都好解决,地灵族人出恭的地方就比较随意了。 在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红英说过,地灵族的茅房是靠近地面的几间土坯房,每每有人内急,便将用干草塞住的洞口捅开,露出天光雪影来。 只要将鼻子对着那个洞,所嗅到的便是外面清冷舒适的气息。 而方便过后,再从墙上抠一捧土,将秽物给埋了,用干草将地面的洞口堵住,就当啥也没发生过。 地灵洞穴纵横交错,十分复杂,难免有走错路,或者来不及爬出来的地灵,只能就地解决了,反正最后都是掩埋于土壤,除了气味难闻了些,倒也还能忍受。 红英还说,如果实在忍受不了臭味,在旁边放一颗灵鼠粪便,便能除味。 不管怎样,孟奚知都不能理解那些生活在洞穴里的地灵,这也太扯了。 为了安全起见,孟奚知又布了一道结界,这玩意骗骗那些挖老鼠屎的奴隶,应该还是有几分用处的。 “那位暮姑娘呢?”裴洛四下瞅了瞅,问道。 “不用管她,我们走。”叶倾雨当先出了石室。 进入甲字坑,便看到一排排蹲在泥地上埋头扒饭的奴隶,破旧的衣服上尽是泥渍,头发蓬乱干枯,偶有几双偷偷瞄向官差的眼睛,眸中尽是麻木不仁。 他们的手脚都拴着铁链,铁链的尽头锁在洞穴中央的石柱上。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孟奚知远远瞥了一眼,缺了口的陶碗里,只有稀粥烂菜。 地面上是一个个凹凸不平的小坑,他们身后的土墙上亦是坑坑洼洼。 每个人脚边都放着一个竹篾篮子,篮子上配一把小铲子,这就是用来挖老鼠屎的工具了。 第二十二章 怕啥来啥 六个身穿军服的汉子坐在石柱旁的木凳上,他们面前的石桌上摆了酒肉菜蔬,正吃得欢。 肉虽是腊货,在这地洞里,却是解馋的好东西。 “要不要给老李送点酒菜过去?” “别,你小子可千万别去打扰他,他今晚吃肉,咱们啊,喝酒,来来来。” “嗐,你还不知道他,早就被那小子迷得三魂五道,终于得手,今晚上是不会回来咯。” “来来来,咱们喝,等下个月出去啊,老子定要睡遍黄梅镇的青楼,挨个儿疼疼那些狐狸精,这狗洞里,可憋死老子了。” “可不是,等出去啊,老弟我做东,请几位哥哥好好快活快活去。” …… 叶倾雨三人被结界所护,贴着墙壁往石柱对面的地道走去。 孟奚知凑上来道:“污言秽语,就当是狗放屁,风一吹就散了。” 整个空间里充满了沉闷压抑,却又十分和谐的气息。 有的人,连牲畜都不如;有的人,是连畜生都不如。 这个世道,唯有强者,才能活得体面,而弱者,只能适应。 叶倾雨并不关心这些奴隶的生存之道,她只想早点找到出去的路,早日去到高阳国。 裴洛手里捧着一盏油灯,带着他们穿过甲字坑,走进一条下行的地道。 “这是一条近路。”裴洛说道:“可以避开乙字坑的官爷,那里有个姓王的武功很高,听说战场杀敌,能以一敌百。” 孟奚知嗤笑,若真是这般厉害的人物,却屈身地洞,倒叫人说不出是稚水国的损失,还是他自己生不逢时了。 叶倾雨问道:“不是说犯了错的人会被丢到那片林子里去吗?那个逃跑的奴隶,为何还活着?” “听说是上头的指示,说这个人不能杀,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这里离稚水国路途遥远,这些官差守在此处,就不怕边关战事突起,来不及赶回去支援?” “守在这里的大多是末等官差,即便起了战事,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而且每挖十颗老鼠屎便会差人回去一趟,真要打起仗来,那也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停战的事,届时再回去收个尾啥的,说不定还能捡点漏子,两头都不亏。” 孟奚知接过话茬,“若是按裴兄的意思,这其中的利害,可不是这些头脑简单的官差能想明白的,想必背后操控大局的,不是简单人物吧?” 裴洛多看了一眼孟奚知,回道:“孟兄高见,这些官差虽然多一个少一个都无甚关系,但在军中却是记了名的,岂能无缘无故就凭空消失寻不着人了,依裴某猜测,安排罪犯来此挖老鼠屎的人,在军中,必然有一定地位,究竟是谁,裴某就无从知晓了。” “这里一共有多少坑?” “一共七个坑,每个坑里包括官爷,共四十九个人。” 孟奚知笑道:“这么多人,这地灵族的洞穴还挺能装的啊!” 叶倾雨抿唇不再言语,地灵族喜欢群居,一个洞穴少说也有上千人,也就是说,千年前死于鹿隐国皇族手中的地灵,不下千人。 若是死于战场之上,倒也罢了,可这些都是避世隐居的地灵,老弱妇孺皆有,这些地灵在鹿隐国皇族眼中,不是敌人,而是猎物。 刚转过拐角,走在前头带路的裴洛突然停了脚步。 跟在后面的两人探头。 孟奚知再一次捂住了叶倾雨的眼睛。 地洞中,泥地上,有一盏油灯。 油灯后蹲着一个人。 那人身穿军服,一手捂鼻,一手扶墙,脸上表情有些精彩。 “王……王大人。” 怕啥来啥,谁能想到姓王的大晚上蹲在这里拉屎。 “你这是要去哪?你身后是谁?”王大人举起油灯,眯眼望着杵在拐角处的裴洛。 好在距离不算太近,裴洛用手拢着油灯的光,王大人并没有看清他身后的人。 “我,我们……” “晚上不允许四处走动,你们胆子肥了是吧?”王大人大事还没办完,蹲在地上一声怒喝。 孟奚知此刻终于相信叶倾雨所说,他这个结界,确实太弱了。 而这个王大人,莫不是真如裴洛所说的,能以一敌百? “是不是只有这条路能走?”叶倾雨低声问,这个姓王的确实有点能耐,是个可以一战的对手,但叶倾雨不愿意与一个正在拉屎的人动武。 裴洛压着声音道:“路是还有,就是得多耗半个时辰。” 身为习武之人的警觉性,王大人似乎发现了不对劲,扬声道:“你们就站那,别动。” “女侠,您看……”裴洛脑袋微微后仰,询问叶倾雨的意见,方才乍一见到王大人,他心里确实着慌,但想起他身后这位的手段,他又觉得踏实了。 她能怎么看,那厮都叫你别动了,你往回撤,不是告诉别人你心里有鬼吗? 叶倾雨推开孟奚知挡在她眼前的手,从洞壁上抠了一把泥土,抬手一扬,湿糊的泥土朝着王大人的面门飞去。 裴洛怀中的油灯随之熄灭。 坐以待毙不是叶倾雨的风格,更别提站在这里等一个男人上茅房。 “奶奶的!”王大人拂袖来挡,这些泥点子迅疾如风,比尖刀子还要锋利,他正到关键时刻,愣是憋了回去,连翻三个跟头才靠墙站稳身子。 地上油灯的灯芯被泥点子溅灭,地洞里陷入黑暗。 “什么人,敢来老子的地盘撒野?” 王大人主动进攻,脚尖碾地,往裴洛方才所站之地掠去,半路捞起靠在洞壁上的大刀,这把刀随他战场斩敌无数,舔惯了血,此刻已感受到了来自他掌心的劲道,刀刃破空而至,隐有铮鸣。 黑暗中爆起一道蓝光,王大人的刀彷佛被铜墙铁壁拦住,不管他如何运气,刀刃再不能前进半寸。 幽蓝之光映着一张脸,王大人自问杀人无数,不畏鬼怪,冷不丁看到这张脸,却也吓出了一身毛汗。 彷佛棺材铺子里的纸扎人淋了雨,脸上一片红一片白,被这幽蓝的光一照,十分瘆人。 叶倾雨抬手拔了头上的金簪,从王大人手中的刀刃上划过,大刀寸寸断裂。 本来对付一介凡人,她是不屑动用灵力的,但她不想在此浪费时间。 只拼拳脚,不下百来个回合,叶倾雨没有把握能降住这个姓王的。 “灵族!”王大人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手腕传来一阵剧痛,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飞去。 好巧不巧,正好躺倒在那坨秽物之上。 第二十三章 鬼灵之血 “你,你是谁?”王大人后背抵着洞壁,心下凛然,这个地灵洞穴他们十年前便查探过,并未发现地灵身影。 即便是地灵,他也不可能这般轻易败北。 这女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叶倾雨没有回答,她始终低垂着眉眼,手中蓝光丝丝缕缕漂浮,忽而化作点点碎莹,如流星划破长空。 王大人来不及呼救,更来不及逃跑,便被无数道蓝色的光点钉在地上。 孟奚知掏出夜明珠上前查看时,地上只剩一滩淤泥。 裴洛哆哆嗦嗦越过叶倾雨,“女,女侠请这边走。” 不知为何,叶倾雨好似看到孟奚知看向自己的眼神里,有种欲言又止的意味。 是觉得她下手残忍吗? 有趣。 叶倾雨并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她只知道,她若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她。 至于手段,只要能杀人,便是好手段,怎么死都是死,让对手死得痛快,反而是在帮他。 留着王大人的尸体,只会招来麻烦,而叶倾雨不喜欢制造麻烦。 转过几条地道,一路上没有再遇到随地方便的人。 被铁链束缚的奴隶已经用过晚饭,正在继续挖玉香珠,地灵洞穴没有日夜之分,全靠着铜壶滴漏计算时辰,需得亥时三刻才能休息。 到达庚字坑的时候,裴洛才终于平复了心神,方才那一幕真的吓到他了,活生生一个人,就那般从他眼前消失不见,这可比李大人被拧了脖子骇人多了。 这一批稚水国的官差,只有那个王大人颇有些能耐,庚字坑里没有看破孟奚知结界的人。 这倒省了不少麻烦。 裴洛也暗自松了口气,他已经不敢想象这个身穿嫁衣、妆花得跟鬼似的女子会干出什么事来。 墙角那个满身泥渍,身子骨单薄的男子,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叶倾雨顺着裴洛的手指看过去,在一众奴隶当中,这人并不出彩,这里的所有人,皆是一副木然的模样。 …… 暮影在石室中等了半个时辰左右,叶倾雨一行就回来了。 叶倾雨离开石室的时候在账本上留了字,暮影无需去寻。 “阿雨,你快来看。”孟奚知几步走到叶倾雨身旁,指着怀里的小雪。 小雪的额头上不知为何,竟糊了一滩血渍。 孟奚知从将她抱在怀里开始,便小心呵护,断不可能让她磕了碰了去,这额头上的血又是从何而来? 奇怪的是,这血并没有顺着额角滴落,反而缓缓渗进了皮肤。 孟奚知正要伸手去擦,叶倾雨抓住他的手腕,蹙眉道:“别动,她回来了。” 以往夜间,若是碰到叶倾雨入梦之时,暮影便会在小雪额间点一滴血,危险靠近时,她的血可护小雪周全。 今晚这样多的血,叶倾雨是头一次见。 暮影受伤了? 谁人能在夜间伤了她? 那个崖底真有如此厉害的东西? 这些疑问,只能等天亮再问暮影。 “吱吱……” 裴洛从石桌上拎起一只白毛老鼠,“奇怪,哪来的老鼠?” 他自来到这个地洞,别说老鼠,便是一条虫子都不曾看到过。 叶倾雨闻言抬手一招,裴洛只觉一股大力朝他的手背拍来,松手之际,老鼠便飞到了叶倾雨手中。 裴洛揉着手背,心里抱怨道:你好好说一声,我难道还能不给你吗? 看到老鼠屁股上的伤口,叶倾雨便知这是暮影从崖底带回来的。 叶倾雨走近石桌,桌上摊着一堆依禾草。 “孟奚知。”叶倾雨拾起一株依禾草,转头对孟奚知道:“我现在要做的事不得有人打扰,你可能帮我?” 孟奚知第一次听到叶倾雨喊他的名字,一时有些怔愣,不过他很快意识到,叶倾雨接下来要做的事,定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否则她不会这般郑重地询问他。 “阿雨需要我做什么?” “你从小雪额头上抹一滴血,布一道方才那种结界。” 叶倾雨说完,将手里的依禾草丢给裴洛,“嚼碎咽下,你能多活三日。” “三,三日?” “你好好表现,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后,你会得到能解你体内余毒的依禾草,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去那片林子里采,它就长这模样,你看仔细些,可别采错了。” 裴洛哪里敢自己去那片林子,他将依禾草塞进嘴里,苦着脸道:“女侠说笑了。” “现在,请你站到门边上,替我们看门。”叶倾雨将依禾草挪到石桌一角,看向趴在地上李大人的尸身。 裴洛惊道:“我不能进结界吗?” “不能,若是有人来,你要想办法支开他们。” “女侠啊,你这么想啊,大家都躲在结界里,这有人来了没看见人,他们不就走了吗,何必多此一举?” 叶倾雨拎起李大人的后襟,将他丢到石桌上,伸手去扒他的衣服,“倒也算不得多此一举,我不信任你罢了。” 裴洛眼见着三两下被扒光上身衣服的李大人,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她这是要干嘛?人都死了还要受此羞辱?李大人这等货色她也下得去手? 裴洛再不言语,默默挪到了石门边。 比起那些官爷,这石室里的女子更吓人。 孟奚知指尖沾血,不知为何,这血到了他指尖,却化作无形,不过他也管不了那许多,赶紧单手掐诀念咒,一道血光闪过,原本无形无色的结界边缘,竟显出了微弱的光晕。 这光晕于凡人来说,自是看不见的,裴洛转头时,石室里已空无一人。 但孟奚知却是颇感惊异,他的指尖隐有刺痛,这鬼灵之血好生厉害。 小雪为何能吸收鬼灵之血? 这个半岁大的婴儿为何总是沉眠不醒? “阿雨,你要做什么?”孟奚知将目光投向石桌边,他虽不会像裴洛那般胡乱猜测,却也想不出来叶倾雨要拿李大人的尸身做何用处? “起死人,肉白骨。”叶倾雨的指尖在李大人心口处划开一道一寸长的口子,将小灵鼠放在其上。 灵鼠嗅到血腥味,张嘴就往伤口上啃。 叶倾雨要在崖底所寻之物,正是这只灵鼠。 她在戚震霆的梦里,见过这个小家伙,当年地灵冯微随戚震霆去鹿隐国都城时,并没有带上它。 第二十四章 被篡改的梦 地灵族人对灵鼠感情极深,更别提这只灵鼠陪伴冯微千余年。 冯微不带它,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此行凶多吉少。 她不愿灵鼠陪她死在那个人心比雪还冷的地方。 梦里,叶倾雨看到冯微将已经死去的戚震霆救活了。 救治所用,除了依禾草,还有这只灵鼠。 戚震霆坠崖后,在一棵枝桠横生的古松上撞了脑袋,没到崖底便已身死,不过他却逃过了摔成肉泥的命运。 当时站在崖底看热闹的冯微发现他是千年前那位太子转世后,扯了崖壁上的藤蔓,缠住戚震霆的身子,给了他一个全尸。 而这也方便了冯微将他救活。 叶倾雨一边回忆梦里冯微的做法,一边在李大人身上施行。 待小灵鼠钻进李大人胸前的皮肤,叶倾雨将一株依禾草覆在其伤口上,以灵力封住。 幽绿的光晕在李大人周身游走,好似河底的青藻,随波浮沉。 漏壶里滴滴答答的水声在石室中显得格外清晰,孟奚知抱着小雪站在叶倾雨身后,他看到叶倾雨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门外传来脚步声,果然有人前来。 “李大人,出事了,周大人请您尽快赶过去。” 裴洛一阵挠头,几步走到墙角,故意喘着气出声,“李大人,小人来帮您更衣。” 门外传来一声低笑,“李大人,属下先行一步,您收拾好前往庚字坑,周大人在那等您。” “唔。”裴洛粗着嗓子含糊应了一声。 门外之人满脑子不可描述的画面,虽觉得李大人的声音颇为奇怪,却也没有多想,话已带到,总不好在门外候着,待会李大人出来岂不尴尬。 待脚步声渐远,裴洛才松了口气。 他自然知道庚字坑出事了,那事可不就是这个叫叶倾雨的疯女人惹出来的。 叶倾雨在裴洛心中,已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而此刻这个女魔头指不定在如何羞辱李大人的尸身。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种丧尽天良之事,竟然还有旁观者。 苍天啊! 裴洛深深叹了口气,再次默默蹲回石门旁。 “你们可赶紧的,李大人迟迟不过去,待会还得有人来催。” 随着时间流逝,叶倾雨的眉头渐渐蹙起。 覆在李大人胸口的依禾草震颤不止,最后竟起了一层青烟,整株依禾草烧成灰烬。 小灵鼠从伤口处探出脑袋,白毛上挂满了血渍,一双血红的眼睛懵然地瞪着叶倾雨。 叶倾雨也很懵啊,那个梦里,冯微明明就是这样救活戚震霆的,为什么她做不到? 李大人从死到此刻一个时辰不到,一刀下去,还有血渗出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冯微是在一个时辰之后才对戚震霆进行施救的,那一个时辰之内,冯微在想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 是因为灵鼠只遵从它主人的命令,还是别的地方出了岔子? 这事不对劲。 叶倾雨颓然坐到石凳上,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是她得知起死回生之法后乱了心神,连这么简单的局都没有看出来。 她入戚震霆的梦,怎么可能看到他死后发生的事? 死人如何做梦? 那个梦是被篡改过的! 冯微身为地灵,不可能有改梦的本事,是谁改了戚震霆的梦? 是梦神吗?他为何要这么做? 叶倾雨想不明白。 孟奚知上前,坐到旁边的石凳上,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手链,单手系在叶倾雨苍白的手腕上。 叶倾雨手腕微颤一下,没有避开。 红绳上挂着十几块牙白的碎骨,看上去颇为诡异,从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叶倾雨问:“这是何物?” “此乃龙骨,本是辟邪镇魔之物,我在灵蝶崖闲来无事,将其以仙草灵植熏染,可护仙元,可养灵息。” 孟奚知指尖摩挲龙骨,碰到叶倾雨冰冷的肌肤,他叹道:“阿雨,你以后杀人的时候,别下手那么重,耗费灵息不值当。” 叶倾雨杀人,带着一股决绝狠辣的劲,不仅伤人,亦会伤己。 叶倾雨抬眸看向孟奚知,突然想起方才他看到姓王的归于尘泥后,看向自己的眼神。 那时候,他的眼神,就和此刻一般,无奈而又怜悯。 叶倾雨不懂。 因为在此之前,从未有人像这样看着她。 她自然不懂孟奚知眼中的情绪,不过她想着,那至少不是害怕和嫌弃。 她在石塘城那十年,在去往暮子河畔的路上,在鹿隐国都城,在那些人眼里,都只是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 这世间,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叶倾雨从很小的时候便知道。 “你不觉得我手段残忍吗?” “残忍?生不如死才叫残忍。”孟奚知垂眸,掩去眼中一抹痛色。 叶倾雨的目光随之落到孟奚知怀中的小雪身上,小雪额头上的血渍已经完全渗透。 “听说你们仙家有一样名为乾坤袋的法宝,能装世间万物,可是真的?”叶倾雨摸了摸小雪的额头,没有要抱回来的意思。 孟奚知又抬眼看向叶倾雨,道:“算不得什么法宝,阿雨若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只。” “不必送我,你帮我把这只灵鼠装进你的乾坤袋吧,留着它,还有用处,这些依禾草也收着。” “……” “此处不宜久留,我们今晚便走,暮影,你的伤重不重?”叶倾雨对着虚空问道。 片刻后,小雪的额头上又出现一滴血渍。 叶倾雨松了一口气。 在北地时,她和暮影约好,一滴血表示无碍,两滴血表示遇到了比较棘手的状况。 孟奚知奇怪道:“暮姑娘的血只有在小雪身上才会显现吗?” “没错,即便是与她结了灵契的兵器,也只能御敌,而不会现形,不过这样倒是更有利于暗杀。”叶倾雨眸中闪过一丝凌厉的光,她想起了在北地的夜晚。 若非暮影相护,她不一定能走出灵族之地。 孟奚知的目光在小雪脸上顿了片刻,微微蹙起眉头,“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世上奇怪的事还少了?整条暮子河的食尸花都化作灰烬,唯独她那一朵安然无恙,这难道不奇怪?” “万物都有其规则,无论多匪夷所思的事,总能找到缘由。” 叶倾雨起身,瞥了一眼孟奚知,道:“孟公子言之有理,不过眼下却是没有时间让你去追根溯源,我们得赶紧走了……” 第二十五章 故意为之 “阿雨,你来这里,是为了地灵的回生之术,对吗?”孟奚知没有起身,他看着叶倾雨的背影。 鹿隐国皇族的嫁衣,所用是上好的布料,即便沾了泥渍,亦难掩其风华。 叶倾雨微怔,回头道:“魇灵入世,十有九死,能成梦神者,数千年只有那一位,我不觉得我有这个运气。” 若这世上真有回生之术,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你跟我去灵蝶崖,我会想办法……” “不必了,梦神之路是我自己的选择,魇灵十愿已有两位命主与我签了灵契,我不能弃她们不顾。” 就像六岁那年,她选择救那只落水的灵鼠,之后种种,皆是她的命数。 梦神之路,亦是她的命数…… 石门被从外面踹开,裴洛不防,跌倒在地,手脚并用,后退几步,惊道:“你们是什么人?” 三个黑衣蒙面人手握大刀,刀刃已经架在裴洛脖子上。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其中一人对裴洛道:“起来。” “好汉饶命,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裴洛一边踉跄起身,一边惶恐告饶。 “我问你什么了,你就什么都不知道,我看你小子知道的怕是不少。” “天大的冤枉,我不过就是一个小账房,那些奴隶是如何挣开铁链逃走的,我真不知道啊。” 刚站起身的叶倾雨又坐了下去,眸光沉沉地看向裴洛,忽而笑道:“这人可真有趣。” “裴兄弟被关在这里当个小账房,实在屈才。” 孟奚知瞥见李大人还光着膀子,顺手帮他拉了拉衣衫,又道:“看来这个地灵洞穴里不止一拨人。” “地灵洞穴错综复杂,不只一处洞口,稚水国的人能发现,别国的人自然也能发现。” “阿雨是说这些黑衣人不是稚水国的人?” “你看他们的袖口。” 这三个人的袖口都用红色丝线绣了一个小字,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每个人绣的字都不一样,字迹绣工也不一样,分别是“秀”、“琴”、“荷”。 “在袖口绣亲人或心上人的名字,是高阳国人的习俗,若是客死他乡,肉身不还,这身衣裳能被亲朋路人带回家乡,也算魂归故里。” 叶倾雨在高阳国石塘城生活了十年,自然对这些习俗十分熟悉。 韦将军在去北地前,就在袖口绣了一个“婷”字,这是韦小姐的名字。 可惜韦将军永远也不会魂归故里了。 而韦小姐,亦不知身在何处。 叶倾雨垂眸看了一眼红裙之下的棉靴,眸色沉了沉。 “高阳国的人来这个地灵洞穴又是为何?”孟奚知蹙眉看着那个将刀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黑衣人。 自从人灵结界出现在北地之后,人族没了灵族的威胁,七国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各国时常发生冲突,明面上尚且如此,这暗地里,自然少不了各种阴谋诡计。 稚水国的人出现在这个地灵洞穴之中,只是为了挖玉香珠? 叶倾雨和孟奚知却是不信的。 如今高阳国的人又冒出来掺和一脚,更让人心生疑窦。 此处是鹿隐国的地盘,他们盘踞在此,不可能没有密谋。 不过这崖底之上阴云密布,崖壁笔陡,没有攀登之路,要说偷袭,根本做不到。 这其中关窍,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只见黑衣人挟了裴洛,便要退出石室。 裴洛自是一个劲地求饶,又一个劲地不打自招。 但他总算知道利害,没有出卖叶倾雨。 “佛祖保佑,神仙姐姐保佑,裴某一心向善,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好汉饶命啊,裴某上有老下没小,总不好叫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这个裴洛连求饶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孟奚知只觉好笑。 不过他这般主动招认,确实让人不忍心一刀了结了他。 黑衣人听得不耐烦,问道:“好端端的,那些人怎会挣脱铁链?” 看来这些黑衣人一早便知稚水国的人挖玉香珠之事,倒有几分黄雀在后的意味了。 “前些日子也曾发生过暴乱,或许是那些人卷土重来也说不定,我只是一个小账房,整日里待在这个石室里,哪里知道外面发生的事?” 裴洛腹诽:前些日子可能是暴乱,但这次,真的是有人故意为之。 而那个人就在你们后面啊,兄弟们! …… 就在回到石室之前,裴洛带着叶倾雨和孟奚知去了庚字坑,他们见到了那个找到另外出口的人。 不过那人是个闷葫芦,不管裴洛如何狐假虎威、威逼利诱,那倔驴始终一言不发,闷头挖屎。 地灵洞里的老鼠屎被刨了十年,如今稀缺得紧,谁要是挖出来一颗,能获赏一块咸肉。 叶倾雨问:“你当真不想再逃出去?” 这个名叫章晨苏的年轻人之所以不作声,要么是不相信他们,要么就是上次被抓回来折磨怕了,不敢再生妄心。 不管是哪一种,叶倾雨都没有耐心在这等他考虑清楚。 进到庚字坑后,叶倾雨便让孟奚知用结界将这头倔驴给罩了进来。 旁边蹲着一排排埋头劳作的奴隶,并没有人注意到章晨苏不见了。 “你甘心一辈子像只老鼠般待在这个洞里?”叶倾雨捏着拴住章晨苏的铁链,用力一扯,迫使他抬起头来。 章晨苏脸上沾了泥渍,但也掩盖不住他清俊的面容,他看着叶倾雨,终于开口,声音木然,“逃不出去,我这辈子都逃不出去的。” 叶倾雨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疤痕,那是用锋利的刀子割出来的伤口,看来他被抓回来后,确实受了不少折磨。 叶倾雨丢了铁链,章晨苏身子后仰,摔倒在地。 他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掉落一旁的铁铲,蹲下身子继续刨土。 “既然你喜欢这样活着,那我便成全你。”叶倾雨手中爆起一道蓝光,抬手往缠绕在一起的铁链上劈去。 随着铁链断裂之声,贴着洞壁挖玉香珠的奴隶们纷纷回头。 看守的官差提刀戒备,大声喝止懵然半晌之后四下窜逃的奴隶。 生机在前,谁也不愿坐以待毙,再等官差将铁链焊上。 章晨苏亦瞪大了双眼,他先前不知叶倾雨有此能耐,此刻被身旁逃跑的奴隶撞到肩膀,回过神来后,拔腿便要跑。 叶倾雨目露嘲讽:人怎么会甘心屈身鼠洞? 第二十六章 突生变故 然而,所有奴隶都能逃跑,偏偏只有章晨苏的铁链还拴在石柱上,挣脱不开。 地灵洞穴分岔极多,三四十人钻进各个洞口,官差的刀砍下时,他们用手腕上的铁链去挡,几人合力,官差不敌,皆死于众人殴打踩踏之下。 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否逃出去,可明明有逃出生天的希望,岂有不逃之理。 这些人要么是罪犯俘虏,要么是乞儿,命如草芥,却也如草一般顽强。 章晨苏终于急了,他跪地恳求叶倾雨救他,他可以带他们找到那条逃出去的路。 不过此时的叶倾雨却不急了,她招了招手,孟奚知抱着小雪跟上来。 还是裴洛带路,他们不顾身后章晨苏的呼喊,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庚字坑。 对于章晨苏这种在死亡边缘求生的人,要激起他的斗志,必须让他看到希望。 叶倾雨就是他的希望。 但叶倾雨并不急着救章晨苏,她要让他知道,他有逃出去的机会,可若是他敢耍心机,也有被她抛下的可能。 章晨苏是聪明人,他很快冷静下来,继续蹲下身子挖土。 叶倾雨既然来找他,定然是知道只有他能带她出去,就算她此刻丢下他,很快也会再回来。 没错,那些官差也知道出路,可那是通往稚水国的路。 叶倾雨没有挟持官差带路,说明她并不想去稚水国。 她也可以自己寻找出路,但地灵洞穴纵横交错,他当时若不是误打误撞,也不可能发现那条捷径。 叶倾雨若是着急出去,定然会回来找他。 章晨苏猜得不错,叶倾雨就是故意晾着他,等她办完事,便会回来找他。 不过眼下看来,这地灵洞穴中,又生了变故。 甲字坑中传来哀嚎痛哭之声、铁链拖曳之声、刀剑相撞之声…… 烛影在洞壁上飘忽不定,好似群魔乱舞。 裴洛被黑衣人推搡着,来到甲子坑洞口,怔怔不知所措。 被铁链拴住手脚的奴隶,如待宰的牲畜,被接二连三的刀光剑影袭击,碎肉飞溅,血花乱舞,哀声连连,地狱大抵也不过如此。 十来个黑衣人手起刀落,手段凌厉凶残,彷佛那些奴隶在他们眼里,只是林间的一棵树,圈中的一头猪,而非一个人。 叶倾雨也愣住了,这些高阳国的人,为何要对稚水国的奴隶痛下杀手,又为何要选择在今日动手? “快去庚字坑。”叶倾雨夺了架在裴洛脖子上的钢刀,手起刀落,反手劈了尚且不知发生了何事的黑衣人,抬脚横扫,将另外两名黑衣人踹进屠宰场中,把裴洛拽进结界之中。 所有动作不过一息之间,干脆利落。 进入结界的裴洛双眸通红,浑身颤抖不止,好似怕极了,又像是陷入梦魇的人,唤起了内心深处最恐惧的记忆。 “我先去庚字坑,你看住他。”叶倾雨自然看出了裴洛的不对劲,对孟奚知说完这句话,闪身消失在甲字坑洞口。 叶倾雨循着之前的路线,半路碰到几个黑衣人,正要出手,没想到黑衣人先她一步,往旁边的地洞闪避而去。 她此刻没有结界相护,这些人是看得见她的,看见了却不动手,这又是为何?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起突发事件,与她有关。 这些高阳国的人是从什么时候盯上她的? 她的身份可有被识破? 叶倾雨暂时没有心思去想这些,她必须尽快赶到庚字坑。 说不定那倔驴已经身首异处,早知道这地洞里还藏着别的势力,叶倾雨就不将章晨苏留在这里了。 一把泥土直接钉进黑衣人的后背,眨眼间黑衣被血浸透,大刀落地。 黑衣人倒下,露出缩在墙角面色惊恐的章晨苏。 “求,求你救我。”章晨苏看到出现在洞口的红衣女子,连滚带爬地扑将过来,被铁链勒住的手脚,在泥地里留下两排深浅不一的印子。 叶倾雨抬手劈断铁链,将他从地上拽起,“老实点。” 章晨苏一个劲地点头,死里逃生的人,没有资格谈条件。 如蜘蛛网一般的地洞里不时传来凄惨的叫声,叶倾雨靠在洞壁上,这些情况是她不曾预料到的。 这世间的事,她又何尝能预料得到。 入梦之术,所探的只是过往,而非将来。 章晨苏突然紧紧抓住叶倾雨的衣袖,“是他们,他们又来了。” “他们是谁?” “我们快走吧,那些人又来了。”章晨苏声音嘶哑,眼眶泛红,拉拽着叶倾雨的衣袖,他已经不想在这里多待片刻,他想尽快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老鼠洞。 叶倾雨蹙眉,“说清楚,那些人是谁?” “那日我眼看就要逃出去了,是那些黑衣人将我抓回来的,他们要我保密,若是泄漏了他们的行踪,便要回来取我性命,我没有,不是我泄漏的,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 也就是说,是高阳国的人将他抓回来的。 那些黑衣人当时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裴洛说过,上头指示章晨苏这个人不能杀,到底是谁的指示? 章晨苏身上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好似身处迷雾,难辨西东,她能感觉到迷雾中藏着一条绳索,只需顺着这跟绳索,便能找到答案。 “啊!”章晨苏一声惊呼,紧拽着叶倾雨袖子的手好似被人拍了一巴掌,吓得他往后跌了两步,差点摔倒。 倒也不是好似,是真有人拍了他一巴掌。 孟奚知解了结界,伸手将章晨苏拉起来,语气不善道:“好好说话,别拉拉扯扯的。” 章晨苏被这突然冒出来的人吓得差点魂魄离体,嘴唇哆嗦着好半天,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走吧。”叶倾雨白了孟奚知一眼,示意章晨苏在前带路。 章晨苏双腿直打颤,哪里还走得动路,裴洛上前搀着他的胳膊,道:“没想到你的胆子比我还小,来,我扶你。” 裴洛被孟奚知一路拎过来,已经平复了心情。 叶倾雨看着走在前面的两人,扯了扯嘴角。 一个被掳来的教书先生,手无缚鸡之力,竟能如此迅速就在乱局之中敛了心神? 一个敢于打破枷锁,意图逃出囚笼的奴隶,又怎会胆小至斯? 明明是老鼠洞,却藏着一窝狐狸。 第二十七章 意外之喜 地洞里时有火光闪现,从庚字坑里逃散的奴隶没走出去多远,便被黑衣人当场砍杀。 其中不乏有会武功之人,却终不敌刀剑厉害。 喊杀之声渐远,叶倾雨一行往更深的地洞里走去。 “你确定这条路可以出去?”裴洛当先提出质疑。 他们并没有往上寻找出路,反而一直在往地底下走。 虽说反其道而行之,有时候确实会有意外之喜,但他们现在可是在山腹之中啊,越往地底钻,越不可能找到出路。 章晨苏道:“往上走确实能找到出口,所以上面的路都有人看守,根本走不出去。” 章晨苏那日被人追赶,一路往地底逃去,他虽想逃出这个憋闷的牢笼,却也知道保命要紧,所有人都想着往上冲,他偏就要往地底走。 一路上果然没有阻碍,而他在地底,还真就发现了意外之喜。 地灵族的洞穴下,竟有一条地下河。 孟奚知问道:“上一次,你是如何挣脱铁链束缚的?” 不等章晨苏回答,裴洛抢过话头,道:“这事我听说了,说是那日的饭粥不知是馊了还是如何,每个坑里的人都闹了肚子,往常他们出恭是由官爷解了锁链,提刀跟着,没人敢造次,但那一日,事发突然,谁也等不及,好几个当场就憋不住兜了一裤裆……” 裴洛绘声绘色将那日发生之事一一道来,让人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有了画面感。 总不能让那些奴隶在坑里解决,看他们捂着肚子那衰样,应是没力气逃跑的。 官差将奴隶分别赶到几条地道,两头派人提刀看守,到底是官差人数有限,几个胆大的奴隶方便完起了歹心。 他们虽然虚弱,但胜在人多啊。 地道里臭气熏天,那味儿,哪怕捂着鼻子仍觉辣眼睛,好几个官差当场就吐了。 有几个聪明的,靠嗅着玉香珠续命。 他们若是知道这玩意是老鼠屎,只怕也要撅过去。 官差手里有刀,要想冲出去,赤手空拳总是难敌,若是丢了性命可不值当。 裴洛说到这里时,章晨苏脸颊如着了火一般烧起,直烧得耳朵根子都红了。 地道里除了泥,就只剩下屎了,当下便有人抓了那稀泥一般的秽物,往官差脸上砸去。 比起肮脏,逃命显然重要多了。 有人带头,其余的奴隶纷纷效仿,章晨苏不仅抓了自己拉的,还趁乱抢了一把别人的。 那场面,岂是几个官差能应对的? 奴隶们四下逃窜,抓回来的不过数十人。 地灵洞穴虽然复杂,但只要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要想逃出去,就得往上爬。 偏偏稚水国的官差也不是没脑子的,往上的地道里,皆有人看守。 那日裴洛只说地灵洞穴有七个挖玉香珠的坑,每个坑里算上官差共四十九人,却没提那些守在地道里的官差。 可见他是藏了私心的。 除非他愿意告诉你,否则想要从他口中套出秘密,可不容易。 这也难怪稚水国的官差要防着读书人了。 后来,除了章晨苏,所有的奴隶都被逮了回来。 孟奚知又问道:“那你们是如何知道章兄弟找到了出口的?” 按理说,章晨苏被黑衣人抓回来,又威胁他不可将那日之事说出去,那些官差又怎会知道他找到了别的出口? 裴洛道:“那是因为官爷们在地道里发现他时,他身上沾了蛇泡草的浆汁,地灵洞穴里别说草,便是青苔都很难看到,是以他定然是找到了出口的。” 鲤鱼嘴断崖底下虽有古木藤蔓,杂草亦是不少,但除了这里的官差,奴隶是不知道地灵密语的,单是那道石壁,章晨苏就不可能穿得过去。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找到了一条别的出口。 “这十年来,那些官差就不曾发现这底下有一条暗河?” “关于这事,我也曾听了一耳朵,说是最早进到这个地灵洞穴的一批人,是往地底探查过的,不过回来之后啊,皆像是丢了魂儿一般,问他们底下有什么,谁也说不上来,就好像睡了一觉,醒来忘了梦中之事,后来便少有人下来了。” 叶倾雨闻言微微蹙起眉头,这些官差莫不是被人控制了神智? 抑或是抹去了记忆? 不知行了多远,四下再无厮杀之声。 叶倾雨掌心握着一枚鸡蛋大小的夜明珠,正是先前孟奚知用来照明的那枚。 她突然住了脚,她听到了水声。 看来地下河就在附近,可为何,她还感应到了一丝灵息? 章晨苏回头,“这河边有位老人家,上次我逃到此处,就是他渡我一程,我才找到出口,可惜……” 可惜当日告别那位老人家后,章晨苏没走多远就被两个黑衣人给擒住了。 这地底下还有老人家? 难道是地灵? 除了冯微,当年还有幸存下来的地灵? 章晨苏已经平复了内心的恐惧,不需裴洛再搀着他。 裴洛靠在洞壁上,等叶倾雨和孟奚知先走。 方才要搀扶章晨苏是没办法,眼下他却是不敢走在叶倾雨这个女魔头前面。 他总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万一女魔头起了兴致,将他的脑袋给转个圈,岂不玩完。 转过一条地道后,孟奚知转头,身后却是不见了裴洛的身影。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一个教书先生也能在我跟前玩消失?”孟奚知苦笑,他又一次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怀疑。 叶倾雨沉声道:“我没感应到灵息,掳走他的是个凡人。” 没想到这个地洞里还藏着如此人物。 裴洛不会武功,若不是被人掳走,凭叶倾雨的能耐,不可能察觉不出他没跟上来。 不知暮影可有看到那个人,但这要等天亮之后才能知晓。 孟奚知问:“要去寻他吗?” 走在前头的章晨苏又开始哆嗦起来,“定是那些人跟上来了,我们快些走吧。”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来路,“在这地灵洞里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若那人要杀他,他等不到我们前去相救便要身首异处,不必浪费时间,我们走吧。” “阿雨言之有理,但愿裴兄弟吉人天相。” “裴洛不简单,他不会有事的,至少不会死在这个地灵洞穴里。” 一个对地灵洞穴了如指掌的人,就这般死了,岂不可惜? 不知为何,叶倾雨总觉得裴洛是在故意透露一些消息,他在将她的思路往那迷雾中的绳索旁引导,只要她抓住那条绳索,就能将藏在迷雾中的真相拉扯出来。 第二十八章 神秘公子 行不多远,眼前豁然开朗,潮湿的水汽扑面,一条地下河横陈在他们眼前。 叶倾雨将夜明珠抛至半空,以灵力控制,夜明珠像一盏明灯般悬浮在河面之上。 临岸靠着一条竹筏,上面躺着一位老者,周身散发出灵息,正是灵族无疑。 “上次多谢老人家相助,晚辈此番又来叨扰了。”章晨苏上前几步,躬身行礼。 章晨苏八岁那年被人带到这个地洞里,一待十来年,日复一日重复着同一件事,磨平了幼时的毛躁与棱角,而那些礼仪教养,彷佛刻在他骨子里,他从不敢忘。 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回到原本属于他的地方。 不过提到上次之事,实在丢脸。 上次章晨苏被黑衣人抓回来时,走的并不是水路,他都已经跟这位老人家道过别、谢过恩,谁承想,今日还要麻烦人家。 “老夫只是一介船夫,渡人亦是渡己,算不得助你,倒是此番有贵人相助,小兄弟定能脱离困境。”老者手握竹竿,缓缓起身,一双浑浊的眼睛扫过叶倾雨和孟奚知。 孟奚知亦打量着老者,道:“有劳老人家渡我等一程,在下定当重谢。” “举手之劳,不必言谢,请上来吧。” 叶倾雨抬手,夜明珠回到她手里,等孟奚知和章晨苏先上了竹筏,又在岸上站了一息,估摸着暮影跟上来了,才一脚踏了上去。 老者一竿子插进水底,竹筏离岸,逆流而上。 “姑娘且收了这夜明珠,莫要惊醒了水底的神仙。” 这种暗河里,藏着水怪不足为奇,靠水而居的人,喜欢称它们为水底的神仙。 叶倾雨将夜明珠还给孟奚知,顺手将小雪抱了过来。 河上漆黑一片,老者点了一盏幽绿的灯笼,挂在竹竿顶上,“这灯,神仙们识得,不会为难咱们的。” 叶倾雨虽觉得奇怪,却也不再多言。 竹筏渐行渐远,岸上的地道后转出一个黑衣人,眸光沉沉地看着站在竹筏尾端身着黑裙的女子。 幽绿的灯笼映得她的脖颈更加惨白。 她好似有所察觉,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河岸。 竹筏正好划过石壁拐角,暮影目光所及之处,乱石嶙峋,看不到人影。 “魇灵入世,这天下终于要乱了。”黑衣人沉声道。 从他身后走上前一个身穿棕色棉袍的人,跪地恭敬道:“公子,所有的奴隶和官差都收拾干净了,从庚字坑跑掉的那些也都被截杀了。” 竹筏上那抹幽绿的光已经消失在黑暗中,黑衣人微微颔首。 “恕属下多嘴,公子为何要置他们于死地?” 黑衣人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点亮,火光驱散黑暗,他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子,片刻后才开口,“裴洛,你难道忘了他们都是什么人?” 这棕色棉袍的男子正是裴洛,他抬眸,却看不透黑衣人眼中的神色。 那些罪犯,每一个身上都背了命案;那些俘虏,每一个手上都沾了鲜血;便是为数不多的乞丐,亦是蛮横凶恶之人。 皆是死不足惜。 可他们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被奴役十来年,早已消磨了戾气,今日死去的那些,不过是麻木不仁的奴隶,而非当年嗜血的恶人。 裴洛叹道:“他们……” 黑衣人打断他,声色更沉,犹胜寒冰,“虎豹逃离牢笼之后,依然是要吃肉,不会变成食草的兔子,你莫不是在这老鼠洞里待久了,胆子也变得如老鼠一般,怎么,还是说你打算原谅你的仇人了?” “是属下优柔寡断,公子恕罪。” “你的罪,不该我恕,我当初救你,是因为你有利用的价值,待事成之后,你为人处事,善也好,恶也罢,皆与我无关,不过你记住,他们多活十年,已是恩赐,不死不足以偿命。” “属下誓死效忠公子。” 黑衣人抬手示意裴洛起身,“捡一些完整的头颅割了送去鹤山,剩下那些残缺的丢到黄梅镇去。” 鹤山牵头人,在晟州大陆家喻户晓,老人们常用来吓唬淘气的小孩子,比鬼怪管用。 牵头人的黑竹背篓里,背着一颗头颅,所到之处,必生灾厄。 世人避之不及。 而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将几百具官差和奴隶的尸身丢到黄梅镇,必然会引发边关动荡。 “公子,您受伤了?”裴洛惊道,他这才注意到黑衣人颈下的衣衫被撕裂,露出里面狰狞的伤口,像是被野兽的爪子抓挠出来的口子,血渍已经凝固。 “一点小伤,无妨。”这是方才在崖底被灵鼠所伤,黑衣人不知在想什么,他沉默片刻,又道:“你在这里已有些年头,回去吧,回到稚水国都城,我们要做的事,很快就要开始了。” “属下遵命。”刚刚起身的裴洛,又跪了下去,声音微颤,隐有激动。 这一天,他等太久了。 是啊,他怎么能忘了自己的血海深仇,怎么能因坏人被关在牢笼,就想要赦了他的罪。 杀人偿命,只能偿命,十年百年的牢狱之灾都抵不了一条命。 那些害他满门的人,也该偿命的。 “这里交由唐衍的人接管,你今日便走。”黑衣人丢给裴洛一个荷包,“这是依禾草,你拿去。” 唐衍是今日围杀稚水国官差奴隶的黑衣人头儿。 “公子要回高阳国了吗?” “出来久了,该回去了。”黑衣人转身,“将魇灵入世的消息散出去。” “公子。”裴洛喊住他,颇为惊讶道:“您不打算将魇灵收于麾下吗?有魇灵相助……” “这盘棋,我布局多年,岂能容他人插手,何况,魇灵只需将这潭水搅浑,便是助我。” 裴洛暗自吁了一口气,心道:幸好没对那疯女人透露太多。 黑衣人没有回头,他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不要将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不管是怎样的路,唯有自己亲自走一遍,才算不枉此行,裴洛,你卧薪尝胆多年,成败皆在此一举,切莫要妇人之仁,白白害了他们的性命。” “是,属下明白。”裴洛心中微凛。 他们,是与他一样,当年被公子救下的孤儿,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血海深仇,每一个人都在等着复仇之日到来。 …… 第二十九章 噬心虫 这条地下暗河时宽时窄,岩石低矮之处需仰躺而过,空旷处,说话都有回声。 竹筏上有几只小竹凳,凳脚绑在碗口粗的毛竹上。 孟奚知坐在叶倾雨身旁,低声道:“阿雨,你有没有觉得小雪重了不少,个头好像也长了?” 叶倾雨从接过小雪的时候便察觉到了,“因为暮影的血。” “没想到暮姑娘的血如此大补。” 叶倾雨没再理他,问老者:“老先生可是地灵?” 藏在地灵洞穴里的灵族,除了地灵,还能是其他灵族? 老者颔首。 “你的灵鼠去了何处?” 幽绿火光下,老者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来,他好似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 “哪里还有灵鼠,这里的地灵都死绝了,又怎会有灵鼠活下来?” “可你活下来了,不是吗?” “都是水底的神仙庇佑,老夫才没有死于人族的弓箭之下。” 叶倾雨在石塘城的街头听说书人讲过,千年前鹿隐国皇族玩得最多的花样是,在锋利的箭簇上糊上噬心虫的虫卵,猎杀地灵时,避开要害,让虫卵留在地灵体内。 那些庆幸躲过一劫的地灵,拖着受伤的身子回到地洞中,眼看着箭伤就要痊愈,却不知噬心虫正在体内游移,当噬心虫爬到心脏,他们的命便要没了。 鹿隐国皇族曾有一支搜尸队,专门搜捡这些被噬心虫啃噬了心脏的地灵。 又有专人拿了尺子去量地灵心口的洞,从而选出最厉害的噬心虫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有人问说书人:那些噬心虫后来是如何处置的? 说书人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馋道:噬心虫啃噬完一颗心脏之后,便会陷入沉眠,被人捡起时,养得白白嫩嫩的,清蒸油炸、熬汤爆炒,皆是一道唇齿留香的美食,便是生吃,亦是嚼劲十足,满口爆汁,啧啧…… 那日叶倾雨回到将军府,看着手中的烤地瓜,满脑子都是噬心虫白白嫩嫩的模样…… “老先生可认识冯微?”叶倾雨盯着老者的眼睛。 老者握竿的手指颤了颤,“冯微?不记得了。” 这竹竿极长,这水底极深,就像老者浑浊的眼睛,在幽绿的火光下,没有人能看清里面藏着什么。 “千年来,你都不曾离开过这里吗?” “不曾。” “地灵族的仇,冯微替你们报了,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老先生可以不用躲在这里了。” “姑娘此话当真?”老者声音喑哑,突然拔高了嗓门,彷佛生了锈的菜刀在石头上打磨。 “自然是真的。”叶倾雨依然注视着老者的神情。 “唉,就算大仇得报又能如何,老夫孑然一身,除了这河上,哪里也去不得。” “这又是为何?” 老者叹了口气,“不提了,都过去了。” 叶倾雨今日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逮着这位老人家问个没完,咄咄逼人,并不友好。 孟奚知歪着身子,用肩膀推了推叶倾雨,低声道:“悠着点,别惹事。” 叶倾雨不屑,“你怕惹事就别跟着我。” 孟奚知摇头,无奈道:“得,当我多嘴,只求你们神仙打架的时候,莫要殃及我这条无辜的小鱼儿就好。” 孟奚知的预感非常准,叶倾雨拍了拍他的手背,“把灵鼠拿出来。” “先说好啊,我可不会划水,这筏子若是散了,你得带我出去。”孟奚知从乾坤袋中掏出小灵鼠递给叶倾雨,顺手接过她怀里的小雪。 “你他娘的一只蛾子还怕飞不出去?”叶倾雨啐了一口。 孟奚知的小脾气也上来了,“什么蛾子,我这是蝴蝶,灵蝶崖的仙蝶,你这人有没有一点见识?” 叶倾雨白了他一眼,捏着小灵鼠的尾巴,对老者道:“老先生说灵鼠都死绝了,这话可不对。” 老者早已变了脸色,满是皱纹的眼眶彷佛被人扒开,露出里面浑浊的眼珠子,“这,这……快将它收起来,莫要惊了水底的神仙。” 叶倾雨嗤笑道:“怎么,难不成老先生的灵鼠不是死于鹿隐国皇族,而是被水底的神仙给吃了?” “姑娘心思细腻,胆子也不小,只是不知本事如何?” “本事如何,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叶倾雨手心爆起一道蓝光,朝着老者面门涌去,“你为何要藏在地灵洞穴之中?” 入梦之术虽能探寻过往,但必须在人睡着的情况下才能入梦。 对于清醒的人,叶倾雨只能探到他们心中所愿,从而得知那人是不是她的命主。 而此法,却也能辨出对方的真身是人是鬼。 叶倾雨此刻所探,便是想知道这位老者属于什么灵族。 地灵洞穴能藏人族,为何不能藏其他灵族? 这位老者,分明不是地灵。 蓝光穿过幽绿的灯笼时,灯笼快速摇晃,好似要从竿头掉落水中。 老者丢了竹竿,飞身跃起,往身后的黑暗中退去,身手矫健,内力雄厚,眨眼便没了踪影。 一直沉默不语的章晨苏眼疾手快,跳起来接住竹竿,一竿子撑到底,竹筏划出去好远。 章晨苏只想逃出地灵洞穴,这竹筏是他唯一的逃生工具,绝不能出问题。 至于什么地灵不地灵的,他根本不关心。 除了竿头一点幽光,四下里漆黑一片。 叶倾雨将“吱吱”乱叫的小灵鼠丢给孟奚知,正要飞身去追,被他拉住,“阿雨你听。” 从黑暗中传来一阵婴儿啼哭之声,令人毛骨悚然。 叶倾雨下意识往孟奚知怀里看去,小雪并没有醒来。 竹筏后面的水下,一道数尺宽的幽绿萤光蜿蜒而来,那光好似没有尽头,一直延申到河道拐弯之处。 萤光很快从竹筏之下穿过,孟奚知转头往前面的水底看去。 只见两团拳头大小的红光破水而出,木盆大小的脸盘子上,一张嘴好似深不见底的黑洞,婴儿啼哭之声正是从这张嘴中发出来的。 这竟是一张人脸! 竹筏剧烈摇晃,紧紧握着竹竿的章晨苏跌坐在竹筏上,吓得脸色惨白。 孟奚知看向身旁的叶倾雨,这位姑娘脸上,非但没有惊慌之色,反而露出一种“我就知道”的得意。 “果然是水灵。”叶倾雨指着从水中立起的蛇身人面怪,献宝一般地拍了拍孟奚知的肩膀,“你看,是化蛇。” 古籍中记载:化蛇状如人面而豺身,鸟翼而蛇行,其音如叱呼,见其邑大水。 在晟州大陆,化蛇是水灵族的灵兽,喜欢化成蛇的形态栖息在水里,盘行蠕动。 第三十章 化蛇 当裴洛说起曾经去地底探查的官差,回来之后好像丢了魂的时候,叶倾雨便有所猜测。 灵族之中,只有水灵的封魂术能抹去记忆。 十年前叶倾雨被韦将军带回石塘城时,就曾被抹去记忆,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所为。 庆福楼老板娘的祖上,有水灵血脉。 从竹筏缝隙中露出幽绿的光线,化蛇的身子扭动,竹筏便如在滔天巨浪中颠簸,眼看就要倾翻于黑水之中。 章晨苏已经放弃了竹竿,四肢趴伏在竹筏上,手指紧紧抠着捆缚毛竹的古藤。 在他眼里,叶倾雨无疑就是在作死,不仅自己作死,还拖他下水。 “你要不要玩玩?”叶倾雨问孟奚知。 “别,我就是一只蛾子,若是沾了水,可飞不起来了,您自个玩去吧。”孟奚知将小灵鼠塞回乾坤袋,拒绝得十分果断。 这化蛇一看就不好对付,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清楚的。 化蛇周身泛着幽绿的光,洞顶倒垂的尖石清晰可见,不时有水滴坠落,河面波涛翻滚,好似雨季的江河,眼看就要成灾。 叶倾雨稳稳立在竹筏之上,在化蛇的大脸盘子迎面扑来之时,猛一跺脚,随着章晨苏一声尖叫,竹筏一头朝着水下直立而起。 “带小雪先走。” 不用叶倾雨交代,孟奚知已经抱着小雪腾空而起,足尖在化蛇的大脑门上借力,纵身一跃,飞出去数丈之远。 “暮姑娘,麻烦你救章兄弟一命。”孟奚知的声音远远传来。 章兄弟已经在竹筏短暂竖立之后、倾倒之时,被翻了个面,整个人被压在竹筏之下。 他现在就像吸附在船底的马蛸,只等下一个浪头打来,他便要沉入漆黑的水底。 在这一刻,他的脑中闪过一个少年的脸,那少年眸似寒星,俊朗睿智,司天台的老头说少年是帝星转世,是要造福苍生的。 可当八岁的章晨苏被当作质子送往丘宁国时,少年却连自己的弟弟都不肯出手相救。 去往丘宁国的途中遭遇劫匪,章晨苏再醒来时,已身处黑暗之中。 漫漫十年,不见天日。 他不能死,他要回去当面问一问皇兄,为何不替他向父皇求情? 为何在他离开皇宫之日不来送一送他? 章晨苏抬脚勾住竹筏的边缘,欲借力翻爬到竹筏上,化蛇泛着幽绿之光的身子快速扭动,水浪拍得章晨苏五脏六腑生疼,一口气没憋住,河水从口鼻灌入,手指脱力,终是沉了下去。 腰间好似被水藻缠住,章晨苏已经放弃了挣扎,头顶化蛇的身子如玉带般横在河面,他无论如何也游不上去的。 就在章晨苏心灰意冷,准备迎接死亡到来的时候,一股大力拽着他的腰身,硬生生将他从水底往上拉扯。 慌乱中他伸手去摸,腰上并无物什。 刚出水面,章晨苏只听得一声“暮影,带他走”,眼前一道绿光闪过,他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捆缚,绳子那头的人用力一拽,只一眨眼,他便消失在化蛇盘踞的河道。 而那一闪而过的绿光中,他恍惚看到了一个红衣女子,手握一根竹竿,立在一张两眼冒着嗜血红光的大脑袋上。 叶倾雨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将手里的竹竿狠狠插进化蛇的天灵盖。 化蛇头上长满了水草一般的头发,滑得很,竹竿稍有偏差,却也勾破了它坚硬的头皮。 从叶倾雨手心蹿出的缕缕蓝光好似蓝色的丝线,穿透翻涌的河水,悠悠缠上化蛇庞大的身躯。 这下可把化蛇给惹恼了,河水翻滚涌动更急,幽绿之光在水下浮沉,映着飞溅的水珠子如玉珠落盘,河道之上光怪陆离,让人眼花缭乱。 叶倾雨脚下施力,化蛇又沉下去半分。 虽说打蛇打七寸,可这化蛇的七寸可不好把握,叶倾雨更想割了它的脑袋。 不过眼下这化蛇却是想要变身了,水中的幽绿之光震颤不止,却始终挣脱不了那些蓝色的丝线。 叶倾雨勾了勾唇角,这化蛇现身时分明是瞧不起她。 若是它一开始便以真身示人,叶倾雨将面对一场恶战。 这蛇身虽然壮观,凡人见之足以吓破胆子,但在叶倾雨眼里,却只觉它笨拙无用,就像一个只有蛮力却无脑子的粗人。 如今它再想变出那豺身鸟翼,可没那么容易。 叶倾雨正要收紧灵光,绞死化蛇,突然瞥见手腕上的骨链,想起孟奚知的话来,为了这么个玩意耗费灵力确实不值当。 化蛇脑袋扭得跟个拨浪鼓似的,试图将叶倾雨甩到水里去,奈何叶倾雨便如长在它脑袋上一般,任凭它暴躁发狂,她自岿然不动。 最后无法,化蛇索性将脑袋缩进水里。 这本是个好法子,偏偏叶倾雨性子执拗,竟跟着化蛇往水底沉去。 黑暗的石壁后传来一声叹息,老者现身了。 “姑娘,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老夫好心渡你们一程,你为何要如此刁难老夫?”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家阿雨不过是戳穿你冒充地灵之事,你却狗急跳墙,放蛇咬人,如今技不如人,却还要倒打一耙,好一个贼喊捉贼,胡搅蛮缠啊。” 孟奚知不知何时竟折返回来,黑暗中一对闪着碎金般莹光的大白翅膀悠悠扑扇着,熠熠生辉,美得让人心悸,而他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气得心抽抽。 老者心疼被灵力缠身的化蛇,虽然气愤,却也不敢骂回去,“仙君此言差矣,老夫身为水灵,本就是傍水而生,冒充地灵,不过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无害人之心。” 孟奚知不与他绕弯子,直接问道:“我且问你,你可认识高阳国的人?” “仙君何出此言?”老者神色微变。 “章晨苏是什么人?” “一个想要逃出地灵洞穴的奴隶,老夫怎会知他之前的身份?” “到此处探查的稚水国官差回去之后都被抹去了这段记忆,偏偏章晨苏不仅什么都记得,还能劳你送他一程,助他寻到出路,你当真如此好心?” 灵族与人族之间势不两立,若这位水灵族的老人真是避世在此,只需如以往那般,抹去章晨苏的记忆便可,而不是自找麻烦。 第三十一章 阿雨,别玩了 孟奚知刚才去前面探过了,单是前方不远处,河道便出现了五条分支,若非老者有意为之,章晨苏不可能找到出口。 他为何要助章晨苏逃出去? 而今日再次见到章晨苏,他非但没有感到惊讶,说出来的那番话,更像是早已料到章晨苏那一趟是徒劳之举。 这事唯一的解释就是:老者是故意将章晨苏带到黑衣人的地盘,而章晨苏却误以为那里是出口。 不,那里或许真的是出口,却也是黑衣人的地盘,而老者的目的,并不是要送章晨苏出去。 那今日,若没有叶倾雨闹这一出,老者会将他们送往何处呢? 化蛇带着叶倾雨往更深的河底沉去,扭动的蛇身好似打了结的绳子,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它的难受。 老者叹道:“仙君所言不错,老夫守在这暗河里,确实是受人之托,但今日,那人已有交代,老夫带几位所走之路,不会有人阻拦。” “那人是谁?高阳国的人在此地有何目的?” “恕老夫不能透露,水灵虽技不如人,却从不做出卖盟友之事,还望仙君莫要为难老夫。” 老者这是打算缄口不言了。 “有趣。”孟奚知突然发觉,他说话竟有点叶倾雨的味道了。 漂浮在水面的竹筏被浪头翻来覆去,那捆缚毛竹的古藤倒是结实,丝毫没有断裂的痕迹。 “求仙君劝劝那位姑娘,再这样下去,我的化蛇可真就要没命了啊。” “哟,这水底的神仙如此不经打的吗?” 孟奚知往水底瞧去,水底一片浑浊,缠绕在幽绿蛇身的蓝色丝线越来越多,而仔细看,又会发现在蛇头的地方,一袭红衣层层叠叠,好似红莲在水中绽放。 叶倾雨一只手控制灵力,一只手按着化蛇的天灵盖,正用力旋转手腕,便如之前扭断李大人脖颈那般,她这是要将化蛇的头给拧下来。 孟奚知笑道:“你什么也不肯说,我可不好替你说话,若是惹恼了她,别说你的化蛇,便是我都讨不了好。” 老者无奈道:“千年前灵族被迫迁往北地雪原,却仍有不少藏于人间,当七国纷争渐起,人心贪婪,妄想借灵族之力,一统天下,而灵族,亦不甘心困在北地极寒之地,老夫与那人结盟,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水灵一族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人心叵测,你怎知那人不会食言而肥?” “除了赌,老夫别无选择。”老者复又叹道:“那位姑娘亦是灵族,何苦要这般置老夫于死地?” 除了赌,灵族确实别无选择,孟奚知心有触动,横亘在北地的人灵结界,看似给晟州大陆带来了千年的平静,可那些藏在黑暗中的东西,早已蠢蠢欲动,并不安分,譬如人心。 罢了。 孟奚知飞身到竹筏之上,对水底喊道:“阿雨,别玩了,上来吧。” 水波翻腾,蓝色丝线缓缓消退,水底很快只能看见玉带般幽绿的蛇身。 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往水底沉去,温润的光晕被一只苍白的手抓住。 墨发如水藻般舒展浮动,红衣似晕染于水中的朱砂,河水洗净少女脸上的胭粉,素白的脸上唯有眉如远山,眸似点漆。 叶倾雨看着浮浮沉沉的水面,孟奚知蹲在竹筏上,挽起袖子,朝水中伸手,他的腕子细白,手指修长,探在水下,任水浪拍打。 叶倾雨忽然发现,他的衣裳、他那一对翅膀,皆是白的,这一日折腾,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尘泥。 他好似与这个尘世格格不入,他站在幽暗河道的竹筏上,却彷佛是站在九重天阙的祥云之上。 灵蝶崖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 那里的仙,皆是他这般清冷绝俗的吗? 叶倾雨握住孟奚知的手,那一瞬间,他清冷的脸上忽而扬起了笑,九天上的仙,又变成了聒噪缠人的大蛾子。 孟奚知将叶倾雨拉出水面,“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阿雨小心!” 叶倾雨足尖将将落在竹筏上,还未站稳,正要拿夜明珠去堵孟奚知的嘴,却听他一声疾呼,抬手扶住她的腰身,抱着她往后掠去。 犹恐避之不及,孟奚知抱着叶倾雨后退之时,翅膀向前收拢,将她裹进怀里。 叶倾雨怔愣之际,便听孟奚知闷哼一声,她的后背被蝶翼所护,却也感到一股巨力拍来。 竹筏震荡,大浪从天卷下,船上之人皆被大水兜了满头。 叶倾雨浑身湿透,头发湿漉漉搭在肩头,冰冷的额头抵着孟奚知的锁骨,隔着单薄的衣襟,叶倾雨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 “孽畜,还不快逃命去。”老者的怒喝声入耳。 叶倾雨火气蹭的上头,“放开我,老娘卸了那狗玩意。” 不用问,定是那畜牲从背后偷袭她,真是好大的胆子。 “河水在上涨,我们先出去要紧。”孟奚知轻轻拍了拍叶倾雨的后背,声音虚弱,“我受伤了,今日怕是要交代在这……” 不管怎么说,这人是为她受的伤,虽然不自量力,但这个情,叶倾雨算是欠下了。 “你先放开我。” 拢在叶倾雨背后的翅膀舒展开来,不等她扭头去瞧,闪着碎金的翅膀悄然隐去,孟奚知身子一软,整个人压在叶倾雨身上,握在她腰上的手也垂了下去。 先前被叶倾雨抓住的那只手亦没了力气一般,正要从她手中滑下去,叶倾雨用力握住,蹙眉问道:“真要死了?” 这么不扛打? “快了。” “那麻烦你再快些,我出去后给你烧纸钱。”叶倾雨推开孟奚知,问道:“小雪呢?” 孟奚知往后踉跄两步,差点跌进水中,被飞身落在竹筏尾端的老者扶住手臂才堪堪站稳。 老者手握长竿,竿头一只幽绿的灯笼。 孟奚知苦笑:“阿雨好生无情,你放心,小雪被我装进乾坤袋里,睡得正香呢。” 叶倾雨的火气还没退下去,“你怎地什么都往里面装?” “有暮姑娘的血护着,灵鼠躲避还来不及,不会咬她,我的乾坤袋中有不少灵蝶崖的仙草灵植,对小雪只会有益处,不会害了她。” 听他这般言语,叶倾雨张了张嘴,到底是没提将小雪抱出来的话。 抱着一个婴儿在怀里,迎敌时多有不便,若乾坤袋真如孟奚知说的那般,倒也方便不少。 那孩子能不能醒过来还是个问题,在哪睡不是睡。 第三十二章 阿雨最是心善 孟奚知回头朝身后看去,化蛇摆着大尾巴快速往下游遁去,速度之快,胜似闪电。 “这化蛇本事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孟奚知嗤笑。 被叶倾雨那一番戏耍,化蛇早已怒火冲天,待那捆缚蛇身的灵力消散,趁叶倾雨不备,一个神龙摆尾,倏地就拍了上来。 若不是老者一竿子戳在它的大脸盘子上,它定要与那红衣女子大战三百回合,方才痛快。 化蛇若是现真身与叶倾雨斗,自是不会被人绑起来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但输了就是输了,这是它轻敌的后果,怪不得别人。 “多谢姑娘手下留情。”老者一竿子撑到水底,正色道:“要不了多久,河水就将漫上洞顶,老夫这就送你们出去。” 据说化蛇很少发出声音,一旦开口,便会招来滔天的洪水。 之前那婴儿啼哭般的声音,正是出自化蛇,眼下河水已经在上涨了。 叶倾雨将孟奚知按在竹凳上,便要去扒他的衣衫。 孟奚知紧紧拽住衣襟,弱小无助,“阿雨,这不合适。” “起开,我看一眼你的伤。”叶倾雨按着他的肩膀,将他转了个身。 孟奚知还没来得及松手,后襟猛地被一股大力往下拉扯,直接给他来了个锁喉。 后背窜起一股凉意,孟奚知松了松喉咙上的衣襟,咳嗽两声,道:“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 叶倾雨伸手在他蝶骨上按了按,孟奚知倒吸一口凉气,“疼!” “不过就是被蛇尾拍了一下,不妨事。”叶倾雨原话奉还,手上力道更重。 “嘶……你轻点,真的疼。” “看得出来很疼,你这骨头都发黑了。” 孟奚知闻言惊跳而起,忙问老者:“那玩意有毒?” “仙君莫要担心,化蛇常年盘踞在暗河之下,阴气重了些而已,你出去后多晒晒太阳,将养个十几年,那阴气也就散了,不过……” “不过什么?” “这段时间仙君切记不要运转灵息,若是让那阴气侵入灵脉,可就回天乏力了。” “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连叶倾雨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孟奚知本就没什么修为,怕是不用等十几年便要被人打死了。 孟奚知拢了衣衫,一拍大腿,怒道:“我这就去宰了那畜牲。” 叶倾雨用灵息将湿透的衣衫烘干,在小竹凳上坐下,把玩着夜明珠,赞叹道:“好,与其活得胆战心惊,倒不如痛快赴死,你且去吧。” “……” 孟奚知的斗志瞬间被浇灭,他挨着叶倾雨坐下,将濡湿的衣袖蹭在她的手上,“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你不能不管我。” “我此行凶多吉少,自身都难保,如何管你?”叶倾雨瞥了一眼身边人尚在滴水的发梢,手指微动。 孟奚知只觉身上一股暖流涌动,衣衫顷刻便干爽了,他笑得眉眼弯弯,“阿雨最是心善……” “心善?你怕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 “你连一个半岁大的婴儿都能带在身边,定不会不管我的死活。”孟奚知不知道哪来的自信。 这河水涨得快,老者手里的竿子也撑得急,很快便到了之前孟奚知遇到的岔路。 叶倾雨盯着黑暗的河道,她好似看到一个黑影悬于河上。 又有情况? “我将小雪带在身边,是因这世上,无人愿收容她,可你不同,我劝你早些回灵蝶崖去。”叶倾雨推开孟奚知,凝神戒备。 待竹筏靠近,叶倾雨将夜明珠抛至半空,耀眼的白光下,那个黑影不是别人,而是章晨苏。 章晨苏悬于半空,四肢下垂,耷着脑袋,一动不动。 叶倾雨自行脑补了暮影虚空立在高处,手里的鞭子勒在章晨苏腰上的画面。 章晨苏已经晕厥过去,从丈余高的地方摔下来,都没有哼一声。 暮影的鞭子待他落在竹筏上之后才松开,倒也没让他摔出什么毛病来。 她在此处等叶倾雨。 竹筏划进最左边的河道,水流湍急,拍打岸边的黑石,彷佛猛兽在后追赶。 叶倾雨看着漆黑的水底,突然问道:“化蛇可有吃过灵鼠?” 老者看着昏暗的前路,“老夫来到此处时,地灵洞里已经没有灵鼠了。” “你不知那断崖之下还藏着一只灵鼠?” “不瞒姑娘,老夫听说崖底有吃人的猛兽时,便猜到那是灵鼠,灵鼠不愿回到地灵洞穴,是在等它的主人,灵鼠是重义的灵兽,老夫断不会去捉了它来给化蛇果腹。” “你认识它的主人?” “千年前响石山地灵被鹿隐国皇族猎杀,有位地灵姑娘自毁灵元,劈山为崖,纵身跳下万丈深渊,想来那位姑娘当时并没有死去。” 老者确实不认识冯微,但他听过冯微的故事,当叶倾雨告诉他,鹿隐国皇族很快就要遭到报应时,同为夹缝生存的灵族,他的心情自是激动的。 他所求,他所做的一切,与那个地灵姑娘,算得上是殊途同归。 叶倾雨默了一会,又问:“这里发大水,会冲到哪里去?” 老者回道:“这条地下河流往须眉江,不过沿途山多林茂,大水冲入山林,并不会影响须眉江两岸的田地村舍。” “哦?听说水灵族擅御水,难道连这点大水都控制不住?” “姑娘说笑了,水灵不过是傍水而生,并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 叶倾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兴风作浪? 莫非…… 若真如她所猜测的这般,那个暗中布局之人,绝非泛泛之辈。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的手臂,又凑了上来,“阿雨,别玩了,先出去再说,这水越来越大了。” “我就问他几个问题,你怕什么?” 自然是怕你一言不合又要开打。 “我怕水。”孟奚知回答得十分认真,还带着几分委屈,“我小时候掉进水里,差点淹死,如今看着这玩意就犯晕,我现在受了伤,可飞不出去了。” 叶倾雨若是追根究底,万一惹恼了这老头,再引化蛇出来,她对付一人一兽已不容易,根本无暇顾及受伤的孟奚知。 他还想多活几年。 …… 第三十三章 重见天日 老者叹道:“姑娘亦是灵族,当知灵族在人间的不易,为何要咄咄逼人,为难老夫?” “那你可知我是哪一族?” “老夫虽避世千年,对魇灵一族还是有所耳闻的。” “你既知我是魇灵,想来也该知道,魇灵一旦入世,再无退路,我所探知的,不过是一条自保之路。” “秘密知道得越多,面临的危机也越大,姑娘未尝不是在自寻死路?” “置之死地而后生,未必不是生路。”叶倾雨眸光灼灼,透着决绝之意。 她今日若是多知道一些地灵洞穴里的秘密,日后在各国行走之时,便能多一个筹码。 “姑娘若执意为难,老夫也只能奉陪到底了,请吧。”老者将竹竿插进水底,脚下用力,竹筏定在湍急的暗河中央。 “不必了,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赶紧划吧,若是将我困在这里,你便是想兴风作浪,只怕也少不得兜自己一头水。” 老者心中惊疑不定,他不知叶倾雨到底知道了什么,又知道了多少,而这事,他还不能问,这姑娘不仅手段了得,而且心思细腻,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老者选择闭嘴。 既然不能将她困在此处,那便只能快快送走了。 魇灵必须入世,他们的筹谋才能提上日程。 各取所需罢了。 孟奚知却是松了一口气,“阿雨果然舍不得丢下我。” 叶倾雨拍开他的手,“出去之后,不许再跟着我。” “我如今这副身子,可飞不上灵蝶崖,阿雨若是不让我跟着,便是让我去死了。” “你他娘的一个大男人,能不能有点志气?” “阿雨你看看我。”孟奚知捡起方才坠落在竹筏上夜明珠,歪着脑袋,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凑到叶倾雨面前。 叶倾雨身子后仰,蹙眉道:“作甚?” “我这相貌,只怕刚离开你,便要被山里的妖怪拐了去压寨,我的志气不是当山大王。” “……” 不得不说,孟奚知这张脸,确实长得让人无法反驳。 河水不断上涨,叶倾雨能感觉到老者在以灵力压制涨水的速度,她也不再多问。 惊涛拍岸,几番浮沉,终于在伏身穿过一处急弯后,前方出现一个井口大的洞口,正对苍穹。 天快亮了。 寒冷的风从洞口灌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竹筏行到洞口之下,因涨水的缘故,原本高高在上的洞口,叶倾雨只站起身子,便将头探了出去。 孟奚知紧随其后,两个人像长在地里的萝卜,望着覆满白雪的山林,和铅灰的天空。 洞口旁长满杂草,天寒地冻,草叶枯败。 若是草长莺飞时,这里被野草掩盖,倒是个隐蔽之处。 “总算是出来了。”孟奚知仰天一声喟叹。 叶倾雨提着孟奚知的后襟,足尖一点,跃出洞口,落地后转身道:“暮影,可以上来了。” 昏迷中的章晨苏被丢了上来,落在冰冷的雪地里,一声闷哼,醒了。 老者虽看不见暮影,但也知道有位隐身的神秘人在他们身边。 若不是这位神秘人出手,章晨苏早已沉入水底。 不过,就算没有人救他,老者也不会让他死。 那人特意交代:这枚棋子,打磨十年,还未入局,怎能就弃了。 章晨苏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地灵洞穴里。 老者的声音从地洞中传来,“你们要去何处?” 孟奚知回道:“高阳国。” “穿过那边的松林,一路往西南方走,不日便能到达高阳国边境。” “多谢,老先生与虎谋皮,可要多长几个心眼,莫要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老者的声音渐远,隐有回声,愈显悲壮,“一把老骨头,死不足惜,但求死得其所,问心无愧。” 叶倾雨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怎知我们要去高阳国?” “阿雨别忘了,在北地,可是我引你们出人灵结界的,你想去哪,我自是一清二楚。” “你既清楚,还引我们到鹿隐国来?”叶倾雨声冷如冰。 “阿雨别生气,我当时不是想着将你骗去灵蝶崖……” “我不生气。”叶倾雨手掌朝地,一大团白雪被疾风卷起,至她手心时已有头颅那般大。 叶倾雨就举着这头颅一般大的雪团,往孟奚知的脑门上砸去。 “你们要去高阳国?”从雪地上爬起来的章晨苏茫然地问道。 乍见天日,他还有点不能适应。 天将亮,雪光莹白,大地正在苏醒。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不远处冻得瑟瑟发抖的章晨苏。 章晨苏浑身湿透,又在雪地里打了滚,寒风一吹,只觉脑子都要冻住了。 一只惨白的手搭在他的肩膀,章晨苏哆嗦着回头,身后站着一个身穿黑裙的女子。 “鬼,鬼啊……”章晨苏身子往前倾,眼看又要栽进雪地里,肩膀上的手指用力,将他扳了回来。 章晨苏还在发抖,但他忽而觉得不冷了,他抖是因为害怕。 “好你个白眼狼,暮姑娘救你性命,你竟出言唐突。”孟奚知一边拍着衣裳上的碎雪,一边数落章晨苏。 章晨苏想起在暗河上的奇遇,对自己方才的举止懊悔不已,正要转身行礼道歉,肩上的手却收了回去。 暮影绕过章晨苏,径直走到叶倾雨身边。 “你的伤……” “无碍。”暮影抬起右手,手背上一道两寸长的口子,皮肉翻卷,不见血渍。 叶倾雨捉住她的手,蹙眉问:“这是剑伤,你在崖底遇到了什么人?” 又有什么人能在夜间看到暮影? 暮影看着叶倾雨,喃喃道:“那人认识我,倾雨,这世上,有人认识我,有人能在夜里看见我。” 叶倾雨第一次见她露出这种神色,好像凛冽寒冬里,一束日光穿过厚重云层和凌乱枝桠,照在结了冰的河面上。 暮影一贯冰冷的眼眸中,突然有了光亮。 对于一个忘记过往的人来说,遇到故人,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那人什么也不肯透露,实在可恶。 “黑衣蒙面人?”叶倾雨听暮影说完昨晚的遭遇,问道:“他身上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比如,袖口可有刺绣?” 会不会是高阳国的人? 第三十四章 第三命主 暮影摇头,“那人武功高强,我与他打斗之时,并未注意这些。” “临尘?这个名字倒是不曾听过,不过既然知道他的名字,等我们走出这片山林,沿途打听,总有知晓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去,魇灵入梦,探的就是他们的过去。 可暮影没有,她没有过去,也没有梦。 但她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此愿虽难,叶倾雨还是应下了。 孟奚知蹙眉道:“临尘?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 “你知道他?” “一时半会却是想不起来了。” 叶倾雨懒得理他,继续问暮影,“你可看见裴洛是被何人掳走的?” 暮影当时就在裴洛身后,他确实是被人带走的,以他的本事,没可能在暮影和叶倾雨,乃至孟奚知的附近悄然离开。 但他又是自己要走的,而非被人挟持。 裴洛心思缜密,为了避开暮影的注意,故意撩起衣袍,原地转了个圈。 暮影以为他是要小解,自然不会跟在后面,越过他追上了叶倾雨。 而就是在这时,裴洛被人带走了。 暮影回头时,只看到黑色的衣摆从转角处一闪而过。 待她追到拐角处,一个黑衣人拽着裴洛闪进更深的地道。 黑暗中,暮影看见裴洛回头望了身后一眼。 没有人堵住他的嘴巴,他的神色亦无惧怕,反倒有种害怕被人发现的慌张。 他是自愿要走的。 也就是说,裴洛并不想离开地灵洞穴。 那个带走裴洛的人,看身形,正是暮影在崖底遇到的黑衣人。 “好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教书先生。”叶倾雨冷笑,这个裴洛,果然是个人物。 孟奚知叹道:“裴洛尚且如此,他背后之人更是了得,这人间,倒也有趣。” “你真要跟我们走?”叶倾雨问孟奚知,神色认真,“区区一个地灵洞穴已是卧虎藏龙,这人间,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阿雨放心,生死由命,孟某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最好如此。”叶倾雨转身往松林走去。 虽不知孟奚知的话有几分真假,但他若真的知道临尘是谁,不用他死皮赖脸地跟着,叶倾雨也会拉他一同上路。 叶倾雨已经打定主意,今夜入孟奚知的梦中,一探究竟。 “恩人留步。”章晨苏追上来,对着暮影撩袍跪下,“多谢仙子救命之恩,请受在下一拜。” 暮影垂眸,“我不是仙子。” “章某方才胡言乱语,望仙子海涵。” “你没有胡言乱语,我本就是一只孤魂野鬼。” 这是真生气了?章晨苏心底没谱,不敢再接话,转了话头,道:“三位若是去高阳国,不知能否让章某同行?” “不能。”已走出几尺远的叶倾雨头也不回地拒绝。 一个孟奚知已经够让她头疼的了,再来一个无用之人,她没工夫理会。 眼看三人就要走远,章晨苏咬了咬牙,喊道:“章某原名苏宸璋,乃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被奸人所害,囚于地灵洞穴十年之久,今日幸得三位恩人搭救,宸璋感激不尽,此去高阳国山高路远,宸璋自知能力不济,若能得恩人护送回都城,必当重礼酬谢。” 三位恩人齐齐回头。 孟奚知挑眉,“哈,我就说他是皇子吧。” 叶倾雨嘴角抽了抽,“这局算你赢。” 她虽猜到章晨苏身份不简单,却也没往皇族想。 那些黑衣人若是高阳国的人,而章晨苏身为高阳国皇子,那他这是被自家人给坑了啊! 这种事也只有孟奚知敢想,偏偏还真被他猜对了。 人族的皇子不值钱还是怎地,昨日刚弄死一个,今日又送上门一个。 “章……苏兄弟你过来,我家阿雨有几句话要问你。”孟奚知朝苏宸璋招手,既然知道“章晨苏”是化名,自然还是称呼原名的好。 苏宸璋起身,一路小跑到三人跟前,除了膝盖之下被积雪浸湿,身上的衣衫方才已被暮影用灵力烘干。 他脸上的泥渍被河水冲洗干净,眼下有一块铜钱大的疤,那是被烙铁所烫。 见叶倾雨目光微沉,盯着他脸上的伤疤,苏宸璋有几分不自在,垂头道:“以三位之才,何愁不能封侯拜相?只要……” “别扯这些虚的,你可知地灵洞中抓你回去的黑衣人是什么人?” 苏宸璋摇头。 “你是怎么落到稚水国官差手中的?” 苏宸璋亦摇头,“十年前高阳国战败,我被选为质子前往丘宁国,不想途中遭遇劫匪,之后便到了地灵洞穴之中,身负枷锁,受制于人。” 即便是平安到了丘宁国,他的处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对于一个质子来说,异国的日子无异于牢笼。 叶倾雨又问:“如此说来,你对小时候的事还有印象,那你可记得,当年为何会选你当质子?” 苏宸璋眼神有些许闪躲,犹豫着没有开口。 叶倾雨也不逼问,掌心对着他的眉心,蓝光爆起。 苏宸璋惊得后退几步,却逃不过如水波一般的蓝光朝他涌来。 只要他与叶倾雨的灵脉契合,叶倾雨愿护他这一程。 否则,不管他是稚水国的奴隶,还是高阳国的皇子,对叶倾雨来说,都是累赘。 “不用害怕,如果你是我的命主,不管你之前做过什么错事,我都会帮你实现一个心愿。” 如果不是,那便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了。 谁也别耽误谁的时间。 苏宸璋果然就不退了,这三人并无杀他之意,而他既有所求,自然不能畏惧。 片刻后,从叶倾雨中指蹿出一条红线,只见她眉心微蹙,右手赶紧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 “说,你的心愿是什么?” 孟奚知看着苏宸璋,亦蹙起眉头:他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赖在阿雨身边,这小子竟如此幸运? 苏宸璋默然片刻,脑中百转千回:他的心愿是什么? 往事如云烟从眼前飘过,他恍惚又看见皇兄那双好似夏夜繁星一般的眼眸,那双眼总是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叫人看不透。 对于皇兄,苏宸璋又敬又怕,以至于从未去想过,皇兄对他,可曾有过呵护之意。 不,没有人可以护他,母妃不能,父皇不能,皇兄也不能,唯有…… 第三十五章 愿为影兮随君身 “快说!” 叶倾雨一声厉喝,苏宸璋回了心神。 “我要成为高阳国的国君。” 唯有登上大位,他才能保护自己。 在苏宸璋八岁之前的记忆中,高阳国国君的位置,父皇坐在龙椅上威严的模样,一如神祗。 他,有没有可能坐上那个让万民跪拜的高位? 皇兄跪在他脚边时,那张淡漠的脸上,会是怎样的表情? 对未来,苏宸璋已经产生了期待。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苏宸璋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红线缠上他的中指,一阵切骨的痛,苏宸璋紧咬牙关忍着,很快额头上便渗出细密的汗珠。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这一幕,暮影十分熟悉,就在一个多月前,她也是这样与叶倾雨结下灵契的。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历来入世的魇灵都没有好下场,不是沦为权力倾轧的对象,就是变成门派纷争的牺牲品。 命主的欲望越大,所求越多,魇灵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成神之路,难如登天。 苏宸璋从阶下囚重获自由,转眼又得魇灵之愿,登上大位有望,且不说日后会遭遇何等祸事,至少眼下,他是欣喜若狂的。 天可怜见,他苏宸璋终于否极泰来,即将真龙腾云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边苏宸璋喜上眉梢,那边孟奚知愁云惨雾。 “阿雨,你要不要探一探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暮影和苏宸璋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叶倾雨,他孟奚知却是个没有名分的。 世人总喜欢以各种身份来维系一段关系,以确保安心,孟奚知今日算是体会到了。 叶倾雨也没有料到苏宸璋会是她的命主,这玩意玄之又玄。 在北地时,她探过不少灵族,除了红英和暮影,再没有出现她的命主。 进入人族之后,她探过鹿隐国国君戚震霆,入过戚风的梦,他们亦不是她的命主。 可今日她随手一探,这苏宸璋却与她灵脉契合,多少显得有些儿戏了。 难怪孟奚知想试一试。 叶倾雨揉着左手中指,睨了一眼孟奚知,“不妨先说说你的心愿。” “愿为影兮随君身,愿得一心……唔!” 一团白雪覆面,堵住了孟奚知的心愿。 山间积雪厚重,但除了苏宸璋,其余三人踏雪而行,并不觉得疲累。 松林寂寂,黯淡的日光隐在铅灰的云层后面,雪地上几乎看不到人影。 暮影撑一把红伞,与叶倾雨并行。 这把伞是北地风灵所赠,催动咒诀便能召唤而出,十分好用。 孟奚知闷闷而行,像个受气的小媳妇,满心琢磨着如何能压苏宸璋一头。 那厮自从知道叶倾雨是魇灵之后,眼神都变了。 孟奚知是个脑子活络的,很快就叫他想到了办法。 叶倾雨这个人不能与之硬碰,必须从其软肋下手。 她的软肋是什么? 孟奚知打开乾坤袋,伸手去捞小雪。 带娃并非易事,但带一个沉眠不醒的娃,简直不要太容易。 就当是抱着一个冬瓜…… 孟奚知嘴角的笑容凝固了,他发现乾坤袋里的冬瓜动了! 他的手指被一只肉肉的小手抓住。 那不是灵鼠的爪子。 “阿雨!!!” 叶倾雨回头,只见之前别在孟奚知腰间巴掌大的乾坤袋,此刻正悬于半空,足有一口铁锅大小。 乾坤袋可容天下万物,大小自然可以随心变幻。 令所有人呆滞原地的不是乾坤袋,而是从乾坤袋中蹦出来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孩子。 乌黑的头发披散,一双眼睛晶亮清澈,若细看,黑眼珠下隐有一圈淡淡的红,好似藏于叶底的小红鱼儿。 她的脸蛋透着一股子病态的白,欺霜傲雪。 小女孩身上裹着一层素白且单薄的棉布,光着雪白的脚丫子,怔怔站在冰雪之中。 “吱吱……” 小女孩左手攥着一只扭来扭去的小白鼠,右手紧紧拉着孟奚知的手指。 “小雪?”叶倾雨紧几步走过来,脱了大红的嫁衣,蹲在小女孩身前,将嫁衣叠起,裹在她身上。 小女孩不作声,大眼睛盯着叶倾雨看。 孟奚知也蹲下身子,捏了捏小女孩的脸蛋,笑道:“我这乾坤袋中,除了小雪,可没有偷藏别人家的小娃娃,来,小雪,喊哥哥。” “不害躁。”叶倾雨拍落孟奚知的手。 小雪依旧不说话,大眼睛转向了孟奚知。 “一夜之间长这般大,抵了人家好几年的时间,不会说话倒也不奇怪。”孟奚知又想上手去捏小雪肉嘟嘟的脸,被叶倾雨瞪了一眼,老实地缩回了手。 叶倾雨抬手揉了揉小雪的头发,柔声道:“不打紧,慢慢来。” 既然醒了,总不能再装进乾坤袋,叶倾雨看了一眼小雪的脚,又看了一眼孟奚知。 无需多言,孟奚知心领神会,对小雪道:“哥哥背你,可好?” 小雪眼睛一眨不眨,看上去有点呆,孟奚知举起被她握着的手指,摇了摇,“你先松开哥哥的手,可好?” 拔苗助长也没长这么快的,脑子不好使也能理解,孟奚知耐心很好。 小雪似乎听懂了,慢慢松开了手指,连着抓住小白鼠的手指也松了。 灵鼠箭一般蹿进雪地里,瞬间与白雪融为一体。 可惜还未来得及往泥土里钻,脖子一紧,白光一闪,灵鼠落入了一只冰冷的掌心。 它抬头,正对上一双冷漠的眼睛,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 “老实点。” 薄唇轻起,好似冰凌碰撞,灵鼠瞬间就老实了。 明明第一次见到这女子,可它却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压迫感。 灵鼠除了脖子有点勒,屁股似乎又疼了起来。 那边叶倾雨将小雪抱到孟奚知背上,用嫁衣的裙摆将她的脚裹了,又仔细瞧了瞧,拍了拍孟奚知的肩膀,“走稳当些,我们不赶路。” 叶倾雨绾发的金簪丢在暗河中,此刻以霜色发带将鸦黑的头发高高束起,配上一身大红的束腰单衣,看上去简单干练,英气十足。 一阵风过,额前一缕碎发飘起,叶倾雨微微皱起眉头。 她看见孟奚知在冲她挑眉,一般这种时候,他那张嘴里,定然吐不出什么正经话来。 果然,孟奚知勾唇笑道:“阿雨,你看我们像不像一家三口?” “……” 第三十六章 大……蛾……子 因孟奚知背着小雪,叶倾雨主动走在了他身侧。 暮影稍稍落于两人身后,小雪扭头盯着她,眼里尽是懵懂。 苏宸璋深一脚浅一脚急急跟上,颇为狼狈。 这一小队人,穿梭于松林间,看上去十分奇怪。 红伞蹭到松枝上的积雪,很快便一片斑驳。 叶倾雨侧头看了一眼孟奚知,终于忍不住发问:“你后背的伤不打紧吗?” 孟奚知早就等着她问,笑得有些欠揍,“阿雨是在关心我吗?” “我是怕你把小雪摔着,你要是背不动就别逞能。” 不等孟奚知开口,后头的苏宸璋喘着气道:“孟大哥,让我来背这位小妹妹吧。” 孟奚知抽了抽嘴角,本想委屈一下,被苏宸璋这一掺和,到嘴边的那句“骨头都黑了,自然是疼的”,变成了“这点小伤,不碍事,阿雨放心,我真要摔着,那也是往前栽跟头,绝不会摔着小雪。” “那便好。”叶倾雨望着前方,目光微凛,“那边好似有座寨子,过去看看。” “这荒山野岭的,莫不是土匪强盗?” “你若是怕了,便在此处等着。” “有阿雨在,便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怕。”孟奚知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脚步。 松林间确实有座寨子。 松木搭建的门楼上挂着一块匾,上书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向阳寨。 “就这玩意还向阳?”孟奚知嗤笑。 早有放哨的在箭楼上发现了叶倾雨一行人,从寨中跑出十来个手握钢刀的大汉,粗布棉衣外裹兽皮坎肩,头戴毡帽,看上去野味十足。 为首之人喝道:“来者何人?” 孟奚知回道:“我们从北边而来,往南边去投奔亲戚,途经贵宝地,多有叨扰,好汉见谅。” “从北边何处来,往南边何地去?” 这一看就是个谨慎的汉子,孟奚知比他更谨慎。 可惜这个队伍里,只有他一人向往岁月静好。 连苏宸璋那家伙见识过叶倾雨和暮影的厉害之后,也变得有恃无恐。 “孟大哥与一群山匪废话作甚,这种为害一方的乱贼就该好好教训一顿。”苏宸璋察言观色,见叶倾雨面色不虞,贴心地将气氛搅得紧张起来。 孟奚知一口气堵在喉咙,对苏宸璋做了个请的手势,“烦请苏兄好好教训教训这为害一方的乱贼。” “好大的口气。”山匪头子嗤笑,朝雪地上啐了一口,“兄弟们,抓活的,带回去仔细盘问。” 十来人瞬间将四人围住,手里的钢刀映着雪光,竟也有些晃眼。 苏宸璋又瞥了叶倾雨一眼,撸起袖子,咬牙就要去拼命,被叶倾雨抬臂拦下。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边待着去。”叶倾雨声音清冷,话音刚落,拽起苏宸璋的衣襟,将他丢出了包围圈。 有人转身欲追过去,叶倾雨足尖轻碾,一脚踢出,碎雪击在那人腰间。 只听一声惨叫,那人手里的钢刀落地,整个人像被抽去了气力,软在了雪地里。 在叶倾雨递过来一个眼神后,孟奚知已背着小雪闪身飘出去好几尺远,“阿雨你慢慢玩,我在那边等你。” 同是拖油瓶,比起苏宸璋,叶倾雨更喜欢孟奚知这种会自己滚的。 两厢再不废话,山匪头子一声厉喝,举刀劈下,刀中所蕴之力,似有千钧。 听到寨门外的动静,从寨中又涌出数十人,皆是蛮勇的好手。 一时间,寨门前白雪飞溅,尘泥乱舞,乱作一团。 可偏偏这么多人,却始终无一人能越过叶倾雨和暮影,去收拾那边两个看热闹的闲人。 为了不暴露身份,叶倾雨和暮影不约而同没有使用灵息,却也打得过瘾。 孟奚知捡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将小雪抱在腿上,睨了一眼不远处双拳紧握,紧紧盯着寨门前,看上去无比紧张的苏宸璋。 “苏兄这惹麻烦的本领当真了得。” 苏宸璋微怔,眼中闪过一道寒芒,低头笑道:“孟大哥难道觉得,凭你三寸不烂之舌,就能让这伙山匪放我们通行?” 苏宸璋不傻,甚至算得上聪明,他不过是想探一探,这三人有没有助他回到高阳国都城的本事。 不知叶倾雨是魇灵之前,他还没有这些顾虑。 正如叶倾雨所说,福祸相依,魇灵虽能助他实现心愿,却也会将他带入险境。 如果这两位姑娘性子莽撞,他岂敢以性命相托,出了这片山野之后,他将自行上路,魇灵若是有命到达高阳国都城,他再往皇位上爬也不迟。 但如今看来,叶倾雨和暮影不仅没有动用灵力,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仅凭拳脚功夫,亦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气势。 此等女中豪杰,苏宸璋必须招揽于麾下,供自己驱策。 他站在这松涛雪影间,看着不远处的刀光剑影,隐隐感觉到一种兵临城下之紧张,与胜券在握的亢奋。 “你当真以为他们是普通的山匪?”孟奚知摇头道:“此处据那暗河出口不过两里地。” “你的意思是,这些人是……”苏宸璋变了脸色,他想起自己被黑衣人捉回地灵洞穴的经历。 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黑衣人若是藏于地灵洞穴之中,怎么可能十年之久都没被稚水国官差察觉? 看这山寨里的房子木料老旧,这些人扎根此处绝不止三五年。 他们这是捅了黑衣人的老巢了? 叶倾雨和暮影打得正起劲,突听得孟奚知的声音传来,他倒不是在跟她们喊话,只不过嗓门大了些。 孟奚知捏了捏小雪冰冷的小脸,笑道:“叫哥哥。” “小雪不想叫哥哥的话,要不,叫爹爹如何?” “来,叫爹爹,爹爹给你买糖吃……”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一脚踹飞一个急扑而来的山匪。 小雪盯着孟奚知,突然从大红嫁衣里抬起手来,有样学样,轻轻捏了捏他的脸,扯了扯嘴角,露出两颗小虎牙,笑起来亦是木木呆呆的。 孟奚知微愣,却听从小雪嘴里蹦出三个字来,又听那边叶倾雨“噗”地一声笑。 小雪的声音有些干涩,发音却清晰。 “大……蛾……子!” “……” 第三十七章 以毒攻毒 得知这些人极有可能是那批黑衣人,苏宸璋心里百转千回,他方才确实冲动了,眼下唯有杀光这些人,才能无所顾忌地离开。 而单凭拳脚,不知要打到何时。 “叶姑娘,暮姑娘,擒贼先擒王。”苏宸璋好心建议。 他此刻反倒希望她们使用灵力,将这伙山匪给团灭了,但这话他说不出口。 叶倾雨和暮影都没有理他,继续拿山匪练手,只往死里打,却又不打死。 孟奚知依旧在逗着小雪说话,“小雪乖,叫爹爹,爹爹给你买新衣裳。” “爹……爹……” “……”孟奚知本是与她开个玩笑,一时反而不知怎么接话了。 叶倾雨怒道:“孟奚知,你想死吗?” 孟奚知虽然不想死,但有时候也喜欢作死,他指着人群中那一抹红衣,对小雪道:“好姑娘,那是你娘亲,来,喊一声娘,爹爹给你买花戴。” 小雪看着那徒手劈断钢刀的女子,徐徐张口,脆脆喊了一声“娘”。 叶倾雨脚下一崴,回头正见孟奚知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林间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口哨声,被揍得头破血流的山匪头子跃身后退,大喊一声:“撤。” 数十人连滚带爬,或瘸带拐,不往寨中退去,反而四散开来,钻进覆满白雪的松林。 苏宸璋急得大喊:“快抓住他们,不能让他们跑了。” 叶倾雨没有去追山匪,就着松枝上的雪水擦去手上的血渍,她走到苏宸璋面前,眸色微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如此,我亦如此,你若再惹事,便自行离去,高阳国国君之位,他日我自会送到你面前。” 苏宸璋脸色微僵,“是我思虑不周,叶姑娘放心,宸璋日后定当谨言慎行,绝不再给两位姑娘添麻烦。” “阿雨你莫要怪罪苏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 “你闭嘴。”叶倾雨声音更冷,足尖一挑,沾了泥渍的雪团“啪”地一声,贴在孟奚知的右脸颊,便如被人甩了一巴掌。 她这是真生气了,孟奚知识趣地闭了嘴。 暮影撑着红伞走近,将指尖一滴血抹在小雪额头,血渍很快隐去。 方才有个使暗器的喽啰,麦芒似的银针一撒就是一大把,暮影闪避不及,指尖被刺了一针。 银针淬了剧毒,但这毒对暮影无用,对小雪亦无用。 “暮姑娘的血能否借我一点?”孟奚知忍不住又开了口。 “你要来何用?” “我这后背总觉得不太舒服,试试能不能以毒攻毒。” “……我的血没毒。” “你这可比毒厉害多了。” 暮影沉默片刻,觉得孟奚知说得有道理,遂从指尖又挤了一滴血出来,示意孟奚知脱衣服。 孟奚知几个时辰前才在暗河上被叶倾雨扒了衣衫,此刻又要他脱衣,他多少有点不太情愿。 从乾坤袋里掏出一个白玉瓷瓶,孟奚知道:“烦请暮姑娘先将这滴血装进瓷瓶,晚些时候我再……” “大男人扭扭捏捏的,丢不丢人?”叶倾雨几步上前,不等孟奚知拽紧衣襟,抬手一扯,又一次将他的衣衫扒到了后腰。 “唉!”孟奚知一声叹息。 暮影弹指一挥,指尖的血珠子便落在了孟奚知的蝶骨上。 孟奚知好似被火点子烫着了,心神一凛,后背瞬间绷直。 等了半晌,叶倾雨伸手将那滴血珠子刮了下来,递到孟奚知面前,给他看了一眼,反手又抹在了小雪额头上,“这血对你无用,你老实晒太阳去吧。” 孟奚知拢了衣衫,又是一声叹息。 叶倾雨不再理他,对暮影道:“方才林中吹口哨的人,你可看清了?” 暮影目力极好,点头道:“黑衣蒙面,看身形不是那个叫临尘的,不过想来也是同伙。” “那就对了,方才我看他们的袖口,大都绣了字,这座山寨,果然是高阳国人在此处的驻地。” 叶倾雨不杀那些山匪,就是在等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出来,昨晚那些黑衣人有意避开她,今日会有什么举动,叶倾雨很好奇。 苏宸璋神色激动,拳头捏得咯吱作响,“叶姑娘的意思是,那些黑衣人是高阳国的人?” 这对苏宸璋来说,确实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但这事没有瞒他的必要,叶倾雨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感受。 魇灵与命主的关系,并非一定要如亲如友。 晟州大陆上,关于魇灵的传说里,死于命主之手的魇灵并不在少数。 欲望越大的人,越可怕。 譬如,叶倾雨在助苏宸璋登上高阳国皇位之后,苏宸璋还能容她? 叶倾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她可以信任暮影,却绝不能信任苏宸璋。 “没错,曾经将你抓回地灵洞穴的黑衣人,就是高阳国的人,甚至有可能,十年前将你带到此地的,亦是这批人。” 苏宸璋如坠冰窟,浑身颤抖不止,他从未想过,将他囚于此地十年之久的,并非稚水国的人,而是高阳国的人。 是啊,他与稚水国无冤无仇,他们为何要在他去丘宁国的途中将他劫到此地? 若是国之纷争,将他抓去稚水国都城岂不更好? 一个被暗中囚禁十年的皇子,再拖出来,可没有多大用处。 不仅威胁不了高阳国国君,反而会让高阳国朝廷怀疑他已被策反,断不可能再将他营救回国。 可高阳国中,又是何人要如此害他? 恍如一道惊雷从天而降,直劈向他的天灵盖。 苏宸璋跪倒在地,怔怔望着铅灰的天空,只觉得心口堵得慌。 是他! 两行清泪被冷风吹凉,苏宸璋喃喃道:“皇兄,你当真如此恨我吗?” 难怪离京那日,皇兄没有来送他,怕不是连他去丘宁国当质子之事,亦是皇兄所为。 上一辈的恩怨,与他何干? 苏宸璋掩面而泣,令人动容。 叶倾雨问道:“你皇兄叫什么名字?” “苏宸辙。” “苏宸辙?如今的高阳国皇帝,就是苏宸辙。” 叶倾雨被韦将军带到石塘城第五年,高阳国国君驾崩,太子苏宸辙即位。 叶倾雨记得韦将军那晚望着满天繁星,感慨道:咱们这位新皇出生时,司天台紫光萦绕,经久不散,乃帝星降世之兆,今登位,愿天佑高阳! 第三十八章 将军府后院的女人 苏宸璋愣了一瞬,他差点忘了,如今站在这广阔天地间,已是十年光阴逝去。 父皇驾崩,皇兄登上了大位。 而他,算什么? 叶倾雨无暇顾及苏宸璋,就在方才,她好像抓住了藏在迷雾中的绳索。 如果苏宸璋是被他皇兄丢到地灵洞穴中,那这些黑衣人无疑就是当今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人。 如此,所有的事就都能解释得通了。 叶倾雨早已猜到这群黑衣人背后之人,是高阳国某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却不曾想到,他会是高阳国国君。 能与水灵族和风灵族结盟,大抵也只有这般身在高位之人才能做到吧。 若是叶倾雨猜得没错,苏宸辙不仅与地灵洞穴中的水灵结盟,亦与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做了交易。 即便化蛇能引洪水,却无法将这水掀上天际,但若是有御风者相助,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应不是难事。 御风者藏身石塘城十年,他一早就盯上了叶倾雨,而那时,他是否已经在为苏宸辙效力? 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刻意避开叶倾雨,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她的身份吗? 若真如此,方才林中吹哨的黑衣人,想来是因暗河涨水,来迟一步,不然这一场冲突,亦是可以避免的。 裴洛呢?他一个稚水国的教书先生,又是从什么时候与高阳国的人走到一起去的? 苏宸辙布这么大一盘棋,除了谋天下,叶倾雨想不出其他原因。 那么,黑衣人接连两次退让,是为了魇灵之愿吗? 苏宸辙若是知道叶倾雨与苏宸璋结了灵契,不知作何感想? 苏宸辙太过神秘,没交过手的情况下,叶倾雨一时猜不透他的目的,但这个人,实在算得上一个强劲的对手。 叶倾雨望向西南边的天空,那里云层稀薄,隐隐能看见一角蔚蓝。 “苏兄估摸还得哭一阵,我们先去寨子里找找有没有可用之物,去往高阳国,可有很长一段路呢。”孟奚知抱起小雪,往向阳寨山门走去。 寨门前的雪地上满是凌乱的脚印,和山匪逃走之时落下的钢刀,刀口沾了血,躺在雪地上,十分刺眼。 寨中空无一人,三人在几间木屋里翻找一通,除了一些兽皮木炭之类御寒之物,最多的就是挂在檐下的腊货。 孟奚知从乾坤袋中翻出针线,将叶倾雨那件大红嫁衣比着小雪的身高一番剪裁缝补,不多时,一件针脚扭得像游蛇的小红裙穿在了小雪身上。 余下的布料也没浪费,单衣长裤,一整套齐活了。 之后,孟奚知又寻了一张虎皮给小雪裁了件小坎肩,虽不怎么合身,但好歹比裹布强多了。 棕色棉袄改的袜子有些大了,孟奚知剪了些碎布条在她小腿肚上绑了两个蝴蝶结。 看着站在木桌上转圈圈的小女孩,孟奚知满意地点点头,对自己鬼斧神工般的女红手艺颇为自得。 “爹爹再给小雪做顶帽子如何?” 小雪摇头。 孟奚知只当没看到,扯了桌上的狐裘,在小雪脑袋上一通比划。 叶倾雨和暮影在后院找到了一辆马车和几匹马,挑了一些干粮,将几只水囊灌满,又捡了几把钢刀,坐在车辕上等孟奚知。 远远便看见孟奚知怀中打扮奇怪的小雪,叶倾雨哼了一声。 暮影突然问道:“倾雨,在去北地之前,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倾雨怔住,“你以前不会问我这样的问题。” “你还记得潇潇的话吗?” 潇潇是她们在北地遇到的风灵,当时叶倾雨想将小雪托付于她,她将小雪放在风灵祭台上,做了小半天法。 潇潇蹙眉道: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叶倾雨能和暮影结伴同行,不止是灵契约束,更因她们身上,都有一股坚韧不屈的劲,她们是同类人。 可她们又是不同的。 在进入北地之前,叶倾雨只是石塘城将军府一个下人,做着下人该做的事。 虽身份低微,时不时被韦将军罚跪在后院的青石地砖上,每日的吃食也只是烤地瓜,但那时的叶倾雨,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 她喜欢在去洗石街买梅花糕时,听说书人讲晟州大陆上千奇百怪的故事。 她会将为数不多的工钱攒起来,在过年的时候,给关在后院里的女人买礼物。 哪怕那个女人,从未给过她好脸色。 叶倾雨虽不是地灵,但她是被当成地灵养大的。 那个女人不发疯的时候,总是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每每这时,她晦暗的眼眸中好似有了光。 她看着偷偷溜进院子的叶倾雨,说:我没有疯,你信吗? 叶倾雨点头。 她不发疯的时候,会给叶倾雨讲北方灵族的故事,讲得最多的是地灵,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这般说着的时候,眼神有几分闪躲,叶倾雨那时不懂,直到在茫茫雪原,并没有看到那条地灵皆能看见的灵族之路,叶倾雨才隐隐明白。 那个女人确实没疯,她只是坏。 她明知道每次叶倾雨偷偷去看她,都会被韦将军罚跪,可她从不会对叶倾雨说“你别再来了”这样的话。 那晚在戚风梦中,叶倾雨莫名生出一种委屈来。 即便冯微心里只有仇恨,但她还是会给她的儿子想一条后路。 可那个女人呢? 她从未替叶倾雨考虑过。 她不爱她的孩子吗? 不,因为爱,所以她才会在被韦将军捉住的时候,藏起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去人族。 “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地灵对故乡有种执念,而那个女人,却是叶倾雨过去十年的执念。 直到在暮子河,叶倾雨被梦神点醒,发现那一切都是假的,她不是地灵,她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再深的执念,也随风散了。 那日之后的叶倾雨,没了心。 她不知自己是善是恶,她不知小雪跟着自己,会成神还是入魔。 她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茫茫尘世,彼此取暖罢了。 第三十九章 无忧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后,渡过铺满食尸花灰烬的黑色河流。 可在河那边,她却找不到魇灵族的聚居地了。 她不知她的族人去了何处,她找回来十年前的记忆,却不知这十年间,魇灵族发生了什么事。 “阿雨。”孟奚知人未到,声先至,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 “小雪好像很喜欢他。”暮影看向叶倾雨。 “你究竟想说什么?” “自从孟奚知出现后,你与在北地时,有些不同了。” 如果说暮影是冰山之上背阴处终年不化的雪,那叶倾雨就是冰山下寒冷河水中的一块碎冰。 碎冰遇到暖阳,总是要融化的。 叶倾雨到这人间走一趟,遇到暮影,她变得清冷;而遇到孟奚知,她深藏的热烈,又被勾了出来。 见叶倾雨蹙起眉头,暮影又道:“我看他不像坏人,小雪若是能在他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而你……” “你不必再说了,我要走的路,要么飞升成神,要么魂飞魄散,没有第三种结果,别人不给我找麻烦已是求神拜佛,我自不会去给别人添麻烦。” 叶倾雨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老马嘶鸣,扬蹄往寨子外迈去,不管孟奚知是好人还是坏人,与她都没有关系。 至于小雪,她如今既已醒来,何去何从,自当由她自己定夺。 “阿雨等等我们。”孟奚知抱着小雪一溜小跑追了上来。 苏宸璋不会骑马,赶马车更是从未尝试过,孟奚知要带娃,这赶车的活计便落在了叶倾雨和暮影身上。 除了赶车的马,寨中剩下的马匹都被叶倾雨撵入了山林之中,很快没了踪影。 林间有一条不算宽阔的道路,恰好够马车通行。 折腾一夜,又受刺激,苏宸璋精神不济,一进车厢,刚靠着车窗坐下,歪头便睡了。 孟奚知本就不想搭理他,倒也省得大眼瞪小眼,两人都尴尬。 小雪靠在车壁上,瞪着一双大眼睛,听孟奚知讲上古之神的故事,小脑袋随着马车颠簸摇来晃去,十分可爱。 莽莽山林,风雪起了又停。 “蓝田云海乃仙界一大名胜,于仙山之上凭栏远眺,云蒸霞蔚,浩如烟海,上古之神云涯乘风而来……” “那日云涯醉酒后,于烛龙谷挥剑剔龙骨……” 靛蓝的帘子被从外轻轻撩起,叶倾雨闪身钻了进来。 “阿……” “嘘!”叶倾雨朝孟奚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孟奚知心领神会,只当没看见她,继续给小雪讲上古之神的丰功伟绩。 叶倾雨挨着小雪坐下,确定苏宸璋已经睡熟了之后,指尖微动,削下他鬓边一缕碎发。 满头青丝散开,叶倾雨将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苏宸璋那缕碎发从她手心飘起,悬于她眉心之上,霜色发带散发出月华一般的冷辉。 她这是要入苏宸璋的梦。 入梦。 皇城,皑皑白雪,重重宫门。 尽处。 一人,负手而立,白衣缟素。 风起。 雪舞,红梅映雪,青丝染霜。 “皇兄,皇兄……” 年幼的苏宸璋提着锦袍跨过高高的门槛,一声声唤着那宫墙下的白衣少年。 宫道幽长深远,他好似怎么走也走不到那少年身边,任他怎么呼喊,少年跟头倔驴似的就是不回头。 少年身上穿的是孝服,那日是他母后的头七。 他站在母后最喜爱的梅树下,待雪染白了头,才转过身来。 少年转身,衣袍蹁跹,似要乘风而去。 那日,亦是苏宸璋母妃册封为贵妃的日子。 幼子手里握着糖葫芦,上面裹着甜香的蜜糖,见少年回头,他喘着粗气,举起手来,欢快地喊道:“皇兄,母妃今日欢喜,允我吃一根糖葫芦,你尝尝,可甜了。” 糖葫芦被咬了一口,露出里面的核来,想来是苏宸璋在来的路上实在太馋,没忍住下嘴了。 少年忽而笑了,枝头积雪坠落,一朵红梅飘下,停在少年肩头。 “宸璋,你今年多大了?” “过完年就满七岁了。” “七岁……还这么幼稚?”少年笑意敛去,眉间笼起一层寒霜,“真不知你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就这般单纯。” “皇兄,我……” “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少年又转身,继续盯着枝头的红梅。 年幼的苏宸璋站在雪地里手足无措。 即便是十年前的梦,叶倾雨初见到少年苏宸辙的脸时,仍能感觉到他眉宇间的帝王之气。 叶倾雨入苏宸璋的梦,就是想瞧一瞧这位搅乱天下风云的帝星长什么模样。 如今看来,单就长相而论,比起孟奚知,也不遑多让。 叶倾雨又挑着看了一些碎梦,苏宸璋被选为质子,是因他母妃在后宫一朝得势,得意忘形,犯了帝王家的忌讳。 难怪先前问起,苏宸璋眼神闪躲,不愿回答,这不是让他揭自家的短么。 不过,叶倾雨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这是苏宸璋的梦,她所看到的,皆是苏宸璋的记忆,一如他皇兄所言,这是小孩子家单纯幼稚的想法。 叶倾雨没有在梦里现身,她与苏宸璋没什么好说的。 苏宸璋被囚于地灵洞穴十年,早已不是梦中这个馋一口甜食的小孩子。 叶倾雨还没睁开眼睛,耳朵里先传来孟奚知的声音。 “云涯最爱喝清河镇无忧酒家的无忧酒,据说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那时的酒馆也不叫无忧,至于是不是叫忘忧,也没人记得,清河镇的人都道: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莹光消散,叶倾雨将发带从眼睛上拿下,又将头发束起,瞥了一眼盯着她的孟奚知。 孟奚知嘴角噙着笑,问道:“阿雨可爱饮酒?” “不爱。” “哪怕是不爱饮酒之人,也该尝一尝清河镇的无忧。” “懦夫才借酒消愁,不过是自欺欺人,酒醒之后,忧仍是忧,断不可能无忧。”叶倾雨起身掀帘,转头又道:“孟公子对上古之神倒是十分了解。” 孟奚知笑道:“道听途说罢了。” “那你可知上古之神今在何处?” “听说千年前他在北地布下人灵结界后,便失去了踪迹。” 第四十章 来而不往 翻山越岭,风餐露宿,腊月二十三,小年这天,一辆靛蓝布帘的马车驶进了鹿隐国西南边关小城。 碧落城,掩于群山之中,城中只有一条主街,唯一的客栈就在主街的尽头。 街上屋舍破旧,行人稀少,日暮时分,简陋的铺子里点了灯烛,灯影昏沉压抑。 寒冷的北风穿巷而过,巷口蹲着一个卖糖瓜的老婆婆。 “姑娘,糖瓜祭灶,新年来到,又甜又粘的糖瓜,买点回家粘灶王爷的嘴,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新年顺遂安康。” “糖瓜是什么?”车厢里传来软糯的声音。 这几日孟奚知每天不厌其烦地哄着小雪说话,小丫头聪明伶俐,除了不吃饭不会饿死,已经与人族小孩没有两样。 叶倾雨勒了马,接过孟奚知从帘子里递来的铜板,跳下马车。 孟奚知的乾坤袋里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都有,最实用的还属这些银钱。 “看姑娘满身风尘,赶了不少路吧?” “嗯。”叶倾雨将铜板放到石阶上敞开的粗布袋里,如果这里和石塘城的物价一样的话,这些铜板能买五个糖瓜,够小雪尝尝鲜了。 老婆婆枯柴般的手指颤巍巍地往油纸包上装糖瓜,突然抬起头来,看着叶倾雨,“姑娘,天快黑了,快些赶路去吧。” “今晚不赶了。”叶倾雨察觉出她话里的异样,抬眼看过去。 凹陷的眼眶里,一双深邃明亮的眼睛,好似沉淀了岁月的深潭,潭底幽深,水面清亮。 “姑娘莫不是要在来而不往客栈留宿?” 碧落城就这一家客栈,刚进城门,一眼便看到客栈外的招旗,黑色的绸布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老婆婆将油纸包递给叶倾雨,凑近了低声道:“老婆子劝姑娘啊,还是快些赶路去吧,莫要在碧落城停留。” “为何?”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叶倾雨直起身子,往长街尽头望去,来而不往客栈门头上挂了两只灯笼,两层小楼里点了灯,橘黄的烛火泼洒出来,是这条街上最明亮的屋子。 “有趣。”叶倾雨又看向蹲在地上的老婆婆,问道:“您每天都在这里卖糖瓜吗?” “这碧落城中,如今已经没有人吃老婆子的糖瓜咯,也只有你们这些外乡人,买去尝个新鲜。” “哦?来碧落城的外乡人多不多?” “这穷乡僻壤的,一年到头啊,也难碰到几个过路人,姑娘买老婆子的糖瓜,老婆子才多嘴劝一句,趁着夜色未至,赶紧上路吧。” “城中这么大一家黑店,官府不管吗?”叶倾雨却是不着急。 “官府?”老婆婆冷哼道:“官府也是人,人进了这来而不往客栈,可没有能出来的。” 叶倾雨告别老婆婆,跳上马车,将糖瓜塞进车厢,便听苏宸璋担忧的声音道:“叶姑娘,我们……” “我们在碧落城休息一晚,明早继续赶路。”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巷口的老婆婆,打马前行。 老婆婆的目光,却落在那被一把红伞遮住了面容的黑衣女子身上。 马车停在来而不往客栈外,没有迎客的伙计出来牵马。 苏宸璋攥着门帘,并不愿下马车,“方才那位婆婆说……” “苏兄若是不愿意进去,就在马车上歇息一晚吧,我这把骨头今晚可得好好舒展舒展咯。”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进了客栈大门。 时辰到了,暮影隐于夜色,眼见叶倾雨也将迈进客栈,苏宸璋一咬牙,跳下了马车。 山林沉寂,街道昏暗,好似有人拿了一块黑布,罩在碧落城上空,不见一丝星光月影。 踏进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他身上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热情问道:“几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位店伙计的腰好似直不起来,抬头时脖子亦十分僵硬,歪着脑袋,两只眼睛一大一小,鼻梁歪斜,嘴巴大咧,看上去十分奇怪。 身为唯一能付得起房钱的大财主,孟奚知回头看了一眼紧跟在叶倾雨身后的苏宸璋,对店伙计道:“两间上房。” “得咧,客官这边请。” 大堂内有五六张木桌,条凳上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人,男女老少皆有,吃饭的,喝酒的,打孩子的,吹牛皮的,嬉笑怒骂,交头接耳,无人在意新来的客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拉胡琴的老头,旁边站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正咿咿呀呀唱着绵软催泪的小曲。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小姑娘脸上打了两坨腮红,嘴唇红得好似喝了血一般,一点孩童的稚嫩模样也没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趴在孟奚知肩头的小雪。 “爹爹,我听不懂她的话。”小雪抱着孟奚知的脖子,她虽听不懂,却也被唱曲姑娘的悲伤所感染,觉得心头闷闷的。 孟奚知轻拍了拍小雪的背,笑道:“小雪还小,不需要懂这些。” 小雪嘟囔:“那位姐姐也没有很大。” “词是好词,曲也是好曲,可惜唱曲的人是个孩子,只怕连她自己,也不懂这词里的意思,阿雨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叶倾雨没有回答,她在看挂在大堂廊柱上的画。 这家客栈的掌柜大抵是个喜好书画的,只是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八根实木廊柱,顶着二楼的口字回廊,楼梯在半人高的黑漆柜台左侧。 廊柱上各挂了一副画,宽不过三尺,从二楼楼板直垂到一楼地面。 远山近水,亭台楼阁,皆在画中。 粗看倒不觉得奇怪,可细看,这作画者的水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远山重墨,近水浅绘,亭台倾斜,楼阁扁平,笔触凌乱随意,毫无大家之神韵。 如此小儿戏作,竟画在千金难求的桑山云绢之上,连孟奚知都忍不住微微蹙起了眉头。 看来,他们又碰上了不好对付的东西。 第四十一章 桑山美人骨棋 店伙计在二楼回廊左边第三间房前停下,抬手推开古旧的雕花木门,山间潮气重,即便是冬日,木门亦咯吱作响。 木门上雕刻着祥云仙山,一人坐在石桌前,手里捏一枚棋子,看不清面容,他好似在盯着桌上的棋盘,又好似在看着不远处罗衫轻舞的女子。 雕工拙劣,胜在质朴,就是糟蹋了这花梨木做的门板。 “客官,这是小店最好的两间房,紧挨着,您看可还满意?” 孟奚知抱着小雪当先走了进去,房内提前点了油灯,暖黄的光照下,棱纹木窗紧闭,窗下置一张矮榻,榻中央的方桌上摆一只釉里红描金异兽图油锤瓶,里头插一枝腊梅。 紫檀圆桌上摆了茶托,茶具亦是上等的白玉瓷;靠墙的雕花木床上挂着黛紫色幔帐,上绣缠枝莲纹。 墙上挂一副山水图,依旧是绘在桑山云绢之上。 处处透着奢华,即便在繁华的城镇,这也算得上是上等的房间。 偏偏碧落城是一个只有一条街道的山野小城。 不仅孟奚知满意,苏宸璋也很满意,他觉得跟进来是对的选择。 十年时间,他早习惯了阴暗潮湿的地洞,乍一见到人族的屋子,回忆排山倒海扑面而来,他想起了曾经锦衣玉食的日子。 苏宸璋眼眶泛红,眸中隐有泪光,但孟奚知拦住了他正欲迈进房间的脚,“苏兄,你的房间在隔壁。” 正探头往楼下张望的叶倾雨转身看过来,“你这话什么意思?” 孟奚知说开两间房的时候,叶倾雨和苏宸璋所想的都是:两个男人一间房,她和小雪一间房。 但很显然,孟奚知并不是这般安排的。 “阿雨,我如今就是废人一个,你可得对我负责啊。” 孟奚知虽然嘴贫,但这一路走来,叶倾雨知他并不是一个不知分寸的人。 他这般安排,自是有他的道理。 进到这家客栈,本就不是为了睡觉。 叶倾雨只稍微动动脑子,便对苏宸璋道:“你去隔壁房间。” 苏宸璋满脸愕然,“……” 孟奚知拍了拍苏宸璋的肩膀,安慰道:“去吧,别怕,暮姑娘会保护你的。” 叶倾雨若是与小雪一间房,只能护住小雪一人,而暮影带着两个拖油瓶,就比较吃力了。 只开一间房的话,深更半夜,两个男子和一个少女一个女童共处一室,成何体统,孟奚知断不会叫人说了叶倾雨的闲话去。 何况,这也容易令店伙计生了疑心。 这家黑店到底藏着什么秘密,没有摸清楚之前,还需谨慎。 他倒是不介意自己吃点亏,“小雪,晚上跟爹爹和娘亲一起睡可好?” 小雪乖乖点头,朝叶倾雨伸手,“娘亲抱抱。” 瞧瞧这一家三口多温馨,苏宸璋就算再没眼力见也不好继续迈脚。 几日相处,苏宸璋已经对暮影凭空消失的事见怪不怪了,虽然消失,但知道她就在附近,就像在暗河中,遇到危险,她会出手救他,这就足够了。 有了魇灵之愿,她们不会不管他的。 苏宸璋将脚收了回来。 叶倾雨接过小雪的时候,在孟奚知鞋面上重重碾了一脚。 孟奚知手指紧紧抠着门框才没叫出声来。 如今这般,遇到危险时,孟奚知抱着小雪,躲在叶倾雨身后即可,而那边暮影保护苏宸璋一人,亦不是难事。 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了。 “楼下这些人都是店里的住客吗?”叶倾雨问店伙计。 “正是。” “他们一直住在这里?”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他们要去何处?” “自然是去该去的地方。” “哦?那为何巷口卖糖瓜的婆婆说从未见人从这店里出去过?”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这又是为何?” “听说啊,她的糖瓜,里面掺了死人的皮子。” “呕……”苏宸璋俯身干呕。 小雪是个懂事的孩子,在马车上接过叶倾雨买来的糖瓜后,给每人分了一个。 苏宸璋十年未沾甜食,客气一番后便塞进嘴里尝了尝。 他小时候是最爱吃甜食的,但母妃总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他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这个时节,高阳国都城的大街小巷里,想来都是卖糖葫芦的小贩。 从母妃被册封为贵妃那日之后,苏宸璋便再也不吃糖葫芦了。 可人,并不是突然之间抛弃一样喜好,就能长大的。 只是,苏宸璋永远也忘不了皇兄那日的眼神。 疏离淡漠,比满城的风雪都要冷…… 吃了糖瓜的,只有苏宸璋和小雪。 小雪对人间食物没有了解,并不知这人皮是不能吃的东西,乖乖趴在叶倾雨肩膀上。 叶倾雨又望了一眼楼下大堂,果真见两个客商打扮的男人起身往大门口走去。 天已黑透,门外的景象却是看不清了。 那位老婆婆当真是个疯子? “几位客官赶路辛苦,早些歇息。” 大堂角落里,和着凄凉的胡琴之声,小姑娘哀哀唱着:“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苏宸璋独自去了隔壁房间,推开房门后,他等了半晌,估摸着暮影应该跟进来了,才关上房门。 虽然雕花大床看上去十分舒服,但苏宸璋却将方桌挪到地上,合衣躺在了矮榻上。 而这边房里,孟奚知将小雪放到床上后,亦往矮榻上一歪,手肘撑着方桌,手背抵着额头,懒懒看着站在山水画前的叶倾雨。 “阿雨可听说过桑山云绢?” “我倒是听说过桑山美人。” 石塘城的说书人曾说过,仙界有十万仙山,住着各路仙君仙子,却有一座仙山上,生活着一支妖族。 仙山名叫桑山,妖是魅妖。 魅妖修炼出人身,艳绝无双,连仙子都要自惭形秽,不敢与之相提并论,是以有桑山美人一说。 虽身处仙山福地,桑山美人的命却并不好。 自古红颜多薄命,从上古之时,便有鬼面人用魅妖为材,做了一副美人骨棋。 魅妖肤若皓雪,骨如寒冰,棋路刻在吹弹可破的美人皮上,晶莹剔透的美人骨棋子中嵌上黑玉石、白海珠,触手微凉,手感极好。 一时为各界所追捧。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不止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对于魅妖被剥皮剔骨的下场,无人怜悯,拊掌称快的却大有人在。 据说最后一副桑山美人骨棋出现在千年前,是星陌仙君用三幅画作从仙界的山海藏换来的。 仙界山海藏与人间山海藏的规矩一样: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那副桑山美人骨棋现在何处,说书人没说。 大抵,他也不知晓吧。 第四十二章 画中仙 灯芯哔啵一声,墙上的影猛然跳动,将叶倾雨的思绪从石塘城的说书摊子上拉了回来。 腊梅幽香暗送,孟奚知叹道:“桑山美人之所以能在众多仙家的排挤中生存下来,正是因为这桑山云绢。” 桑山之上有一湖泊,名为云湖,云湖之水呈嫣红色,上浮动渺渺白雾,湖心破水而出一棵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整个仙界,能采摘湖心桑叶的,只有魅妖。 即便是上古之神云涯,当年欲渡水而过,亦坠落湖中,桑树近在眼前,他却无论如何也游不到树下。 其中古怪之处,无人能解。 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听说天帝就有一件云绸所裁的睡袍,因不忍毁坏云绸原本的流光溢彩,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柔软丝滑,宛如桑山美人的肌肤。 不过又听说,因这件睡袍实在太过眩目,严重影响了天帝的睡眠,后被束之高阁。 云绢为爱好书画的仙家所追崇,而享誉各界的书画大家,非星陌仙君莫属。 古有魔君割城求画,今有人皇沉迷炼丹之术,只为在恍惚幻象里,入仙山一睹星陌仙君的大作。 星陌仙君最爱桑山云绢,天帝曾感慨:古往今来,配得上桑山云绢的,唯有星陌之画。 这来而不往客栈中,怎会有桑山云绢? 而这画,绝不可能是出自星陌仙君之手。 且不说这画技连垂髫小儿都不如,便是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自今未出,怎会有画作遗落人间? 再看这云绢上的墨迹尚新,并非古物,不可能是星陌仙君千年前所画。 如此糟蹋云绢的,到底是何方傻冒? 叶倾雨回头,看着歪靠在矮榻上的孟奚知,油灯暖黄的光衬得他棱角柔和,温润如玉。 叶倾雨却眸色微冷,“你究竟是什么人?” 从地灵洞穴到碧落城的路上,叶倾雨入过孟奚知的梦,但奇怪的是,他的梦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探不到。 难怪在鲤鱼嘴断崖,他敢说:你若是能入我的梦,这对翅膀我亲手折下送给你。 那时叶倾雨只当他是瞧不起自己的入梦之术,没想到症结原是在他身上。 他与暮影不同,暮影是因丢了记忆,所以无梦。 但孟奚知什么都记得,他的脑子就跟他的乾坤袋一样,里面装着千奇百怪的东西。 一个连天帝睡袍是啥布料都知道的人,修为怎么可能如此低微? 孟奚知身上,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阿雨,我……”孟奚知神色微沉。 “罢了,我对你的事没兴趣。”叶倾雨别过脸,继续盯着墙上的画。 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们现在不过是恰好走在一条道上,总有分道扬镳的一日,并不需要坦诚相对。 孟奚知不愿说,定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往事,她又何必追根究底,去揭人伤疤。 只要同行之时,孟奚知不作妖,他之前是什么样的人,与她何干? 他若心怀不轨,自寻死路,叶倾雨也不介意送他一程。 孟奚知起身下榻,踱步到叶倾雨身旁,亦盯着墙上的画,“我并非信不过你,只是不想让你因我身陷险境。” “你放心,你还不值得我以身犯险。” 孟奚知摇头轻笑,“是我自作多情了。”旋即,他又蹙起眉头,“阿雨你发现没有,这副画不对。” 叶倾雨对书画并不懂行,“哪里不对?” “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不仅书法如此,作画亦讲究虚实相生,这幅画虽然画技拙劣,却也懂得留白,只是这一处空白,非但没有达到空灵缥缈的意境,反而像是漏了点什么没画。” 孟奚知如此一说,叶倾雨再看这幅画,果真就觉得他手指之处,似乎少了点什么。 渡口破旧的木桥,蒲草深深,探到桥上,远山临秋水,北雁南飞,天际高远。 孟奚知手指点在木桥上,这一处,不仅探到桥上的蒲草不见了,而且本该连成一片长在水里的蒲草亦没有画出来。 孟奚知一巴掌拍在画上,“这里少了一个人。” 这空出来的位置,若是画上一个驻足远眺的人,正好勾勒出野渡寂寥之意。 楼下大堂里传来喝彩之声,想来是一曲终了。 椅凳挪动之声,人群走动之声,低声谈论之声……颇为嘈杂。 方才不觉得,直到喝彩之声响起,叶倾雨才发现这家客栈的隔音并不好。 但很快,她又发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大堂里一片沉寂。 叶倾雨和孟奚知交换了一个眼色,正要往门边走去,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之声,俩人同时回头,亦同时变了脸色。 小雪从地上爬起,眼神呆滞,直直盯着他们身后的墙壁,愣愣走了过来。 “小雪!”孟奚知正要伸手去抓小雪的胳膊,被叶倾雨拦住。 门窗紧闭,房中却平地起了一阵妖风。 叶倾雨神色微凛,“孟公子见多识广,可曾听说过画中仙?” “是了,除了画中仙,谁敢如此暴殄天物?” “看紧小雪,别让她靠近这幅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碰她。” 墙上的画轴被风掀起,很快又垂了下去,如此反复,拍打墙壁,好似在催促着那沉迷于画中景物之人。 叶倾雨指尖闪过一道厉芒,往画上划去。 “啊!”小雪抱头痛呼,眼睛却依旧直直地盯着那副画,一步一步向其靠近。 孟奚知张开双臂去拦小雪,却又不敢碰她,急得直跺脚。 小雪这是被摄了魂,她眼里所见,只有那画中之物,若是让她靠近那幅画,势必要被收入其中,成为画中人。 此时如果碰她,就好比隐于夜色的暮影拿鞭子抽你,撞鬼了。 明明什么都没看见,却挨了一顿毒打,搁谁都得吓出毛病来。 小雪才多大点孩子,好不容易教她知事,孟奚知此刻若是去抱她,可别将孩子又给吓傻了。 叶倾雨赶紧收回手,这画毁不得。 她毁的不过是一幅画,可在小雪眼中,却是天塌地陷,山河破碎。 第四十三章 曲终人散 “你可知如何破解画中仙的阵法?” “画中仙几百年前才在月山开山立派,那时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哪里知道如何……哎呀,你先将画卷起来,我们再想办法。”眼见就要拦不住小雪,孟奚知心里更急,一时也想不出个什么招来。 墙上画轴敲打更快,桑山云绢上迸出一层银光,那山那水,便像是要从画上飘下来,往小雪的身上罩去。 “挡住她的眼睛。”叶倾雨飞身跃起,指尖飞出两道蓝色灵光,正对画轴上下两端,一声低喝,“收。” 孟奚知在小雪面前,自是人高马大,可即便他弯下腰来,以身子挡住了小雪的视线,在画轴卷起之时,小雪还是痛苦尖叫起来,片刻后便晕倒在地。 所处之地突然变成一片虚无,小雪的魂魄无所依附,又陷入沉眠之中。 孟奚知抱起小雪,探过鼻息,松了一口气,“还活着。”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拿起画轴,“去隔壁看看,跟紧我。” 打开房门,叶倾雨先往楼下大堂看去,白纸灯笼透着昏黄的光,大堂里空无一人。 隔壁房间大门紧闭,叶倾雨一脚踹开房门,苏宸璋不知所踪。 紧跟而来的孟奚知第一眼就往墙上看去,墙上并无画卷。 两间客房的布置一模一样,连矮榻方桌上的腊梅都是一枝横生,上缀七八朵花苞。 那为何没有画卷? 还是说,墙上的画,被人取走了? “暮影?” 叶倾雨转身盯着孟奚知怀中的小雪,两息过去,小雪额头上并没有出现血渍。 暮影也不在房里。 他们去了何处? “月山位于晟州大陆西边雪山之上,画中仙并不常在人间行走,阿雨是从何得知的?” “石塘城有位说书人,他……”叶倾雨突然顿住了。 为何一个人族的说书人会对各界之事了如指掌? 将军府的下人曾说过,在那个冬天之前,石塘城里是没有说书人的。 说书摊子的生意并不好,街上人来人往,驻足聆听者甚少。 如今想来,叶倾雨倒像是说书人唯一忠实的听众。 连巷口的乞丐都换了好几拨,说书人却十年如一日地坐在简陋的木桌后,直到叶倾雨离开那日,说书人还在说着千百年前的旧事。 叶倾雨突然有种感觉,说书人的故事,会不会就是说给她听的? 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叶倾雨仔细回想着关于画中仙的故事。 据说书人所说,几百年前,在西洛国再往西的雪山上,出现了一个神秘的门派,名为“垂思宫”。 垂思宫的弟子擅以画布阵,摄人魂魄,将其困于画中,不得解脱,人称“画中仙”。 无人知晓垂思宫宫主的来头,亦无人见过其容貌,只因进入“千画阵”的,不管是仙,还是人,未曾听说有逃出生天者。 垂思宫的画阵,入门为“三画阵”,也就是说,此阵画中有画,唯有破解三幅摄魂之画,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寻常百姓若是身陷画阵,别说三画,只一幅便能让其迷失自己,沦为画中之人。 而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试问天下,又有谁能破解? “能用桑山云绢作画,此人在垂思宫的地位定然不低,想来不好对付。”孟奚知叹道:“看来今晚又没得睡了,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客房。” “你可以留在这里继续睡。”叶倾雨转身往门外走去。 “方才还让我跟紧你,现在就要丢下我,你啊……哎,阿雨你等等我们!” 叶倾雨直接从二楼回廊翻身跃下,落在大堂中的木桌上。 桌上泼洒了茶渍,地上铺满瓜子壳,曲终人散,只余满场狼藉。 孟奚知抱着小雪匆匆赶下楼来,便见叶倾雨正盯着廊柱上的画。 那些画上,原本的山水亭台间,皆有了人,或站或坐,或倚或躺,神态不一。 画未动,人未动。 但叶倾雨知道,这些画中人,正是方才在大堂内听曲的客人。 而她此刻正盯着一副画,画中人穿着灰布棉衣,手臂上搭一条白布巾,弓着腰背,歪着脑袋,一大一小两只眼睛亦在盯着叶倾雨。 “这八副画中,看来只有这位店伙计是亲生的。”孟奚知还有心情说笑,“这位画中仙的画技当真是鬼斧神工啊。” 能将人画成这副模样,想来也不容易,倒叫旁人不好临摹。 会不会,这就是阵眼? 不,不可能这么简单。 叶倾雨跳下木桌,往大门口走去,“跟上。” 不用怀疑,这话是对孟奚知说的。 “好嘞。”孟奚知小跑两步,紧紧跟上。 他们进城时,天尚未黑,但街上的铺子里已经点了灯,可此刻外面漆黑一片,好似泼了墨般,将所有的光亮都掩了去。 叶倾雨正要抬脚跨出去,被孟奚知拉住了衣袖。 “阿雨,这画阵有点门道,已经丢了俩人,咱们可千万不能走散了。” 孟奚知的意思,叶倾雨明白。 他是怕出了这扇门,他们所见并不是白日的街道,而万一这画阵会影响人的心境,那他们俩也极有可能会进入不同的画阵之中。 这布阵之人,不说能布千画,但也绝不可能只是入门的三画。 孟奚知自顾不暇,又抱着昏迷不醒的小雪,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叶倾雨走散。 叶倾雨沉思片刻,道:“乾坤袋拿来。” 孟奚知将小雪往肩膀上颠了颠,从怀里摸出一只月白色的荷包,丢给叶倾雨。 “这幅画关系到小雪能否醒来,不能丢了。”叶倾雨示意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将手里的画轴塞了进去。 看了一眼小雪,叶倾雨又道:“且先将她也放进去吧。” 孟奚知依言将小雪装进了乾坤袋,之前她昏睡时,也曾在乾坤袋中待过,比起被孟奚知抱在怀里,叶倾雨觉得还是乾坤袋更为安全一些。 “阿雨放心,没有我的密语,天王老子来了也打不开这只乾坤袋。” “那你可别死了,我不希望小雪永远待在袋子里。” “阿雨这是在关心我吗?” “你信不信我将你拍进那副画里去?”叶倾雨指了指大堂里一副正对着大门的画,店伙计鼻歪口斜,大小眼盯着门边的俩人,彷佛下一刻就要开口: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收起乾坤袋后,两手空空,孟奚知心里多少有些不踏实。 见叶倾雨已经跨出去一只脚,孟奚知想也没想,急急抓住了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 第四十四章 猜对有奖 山风带来潮湿暖意,和草叶清香,花木扶疏,春光正好。 一只野猫从树上蹿下来,钻进对面一家铺子。 街上人来人往,有欢声笑语,亦有吆喝怒骂。 叶倾雨和孟奚知并肩站在街道上,身后是一间两层小楼,黑色招旗上书四个白字:来而不往,像极了招魂幡。 这里是碧落城,可却不是不久前他们来到的碧落城。 应该说,这是画阵里的碧落城。 叶倾雨脑子里闪过老婆婆和店伙计的话: ——那家客栈可是会吃人的啊,凡是进到来而不往客栈的,没有一个走出来。 ——姑娘说笑了,他们和几位客官一样,都是过路的贵人,在小店歇歇脚便要上路了。 并非没有人能从这间客栈走出去,而是那些人与她一样,去到了别处。 可也确实没有人能从来而不往客栈走出去,他们被困在画阵之中而不自知。 或许,他们早已忘了自己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叶倾雨举目望去,巷口两个总角小儿在斗鸡,不见卖糖瓜的老婆婆。 “回去吧。” “好。” 叶倾雨转头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你都不问回哪去?” “阿雨去哪,我就去哪。”孟奚知握着叶倾雨冰冷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她的手冷得像北地的雪,她的眼眸亦冷如寒潭,阳春三月的日光也暖不了。 孟奚知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更用力的握紧,拉着冷着一张脸的叶倾雨往身后的客栈走去。 布下这个画阵的人除了画技拙劣了些,本事却是相当了得,少说也是个能布“百画阵”以上的人物。 他们不可能入每个画境寻找破解之法,叶倾雨说回去,自然是回到客栈里去。 “阿雨你猜,我们现在进入这家客栈,看到的会是什么景象?” “进去不就知道了,何必要猜?” “猜对有奖。” “可以奖你离我远点吗?” “这个太简单了,阿雨你换个难的。” “……” 迈进来而不往客栈的门槛,身穿灰布棉衣的店伙计躬身迎了上来,热情问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这店伙计竟是不认识他们了。 此时天光大亮,从客栈大堂天窗上冲进来的光柱里,浮灰轻舞,正好照在角落拉胡琴的老头身上。 老头身上黑色的棉衣打着补丁,发黄的棉絮从衣角露出来,看上去颇为潦倒。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胡琴,老树根一般的手指灵活地拨弦拉弓,琴声悠长哀怨。 老头身旁的小姑娘,还在唱着昨晚的曲子,声柔似水,绵软无力。 “春风桃李花开夜,秋雨梧桐叶落时……” 大堂桌子旁寥寥坐着听曲的客人,有些是昨晚见过的,有些则是新面孔。 廊柱上的挂画里,只有山水楼台,不见人迹。 孟奚知一眼看到一张无人的桌子,对店伙计道:“上几样小菜和一壶好酒。” 店伙计诺诺应下,正要退走,又被孟奚知喊住了,“对了,你们这可有清河镇的无忧酒?” 店伙计愣住了,一大一小两只眼睛茫然地盯着孟奚知。 孟奚知得意地冲叶倾雨挑眉,又问店伙计,“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你可认识?” “不过是个疯婆子,她的话啊,姑娘不必当真,碧落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她,对了,她卖的那个糖瓜啊,可吃不得。” “她的糖瓜里面是不是掺了死人的皮子?” 店伙计又愣住了,孟奚知笑道:“好了,你先下去吧。”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在靠近角落的木桌旁落座,“阿雨,你可明白了?” 叶倾雨点头,“店伙计只是一个傀儡,并无自己的意识,每一个进入这家客栈的人,不是打尖就是住店,两种选择,会将他们带去不同的画阵,店伙计就像是引路者,用处便是将他们引到该去的地方。” 这两种选择看似并无不同,但画阵却是有所差别的。 酒足饭饱之后走出客栈,依然是在碧落城,虽是画阵中的碧落城,但这些人并没有离开这块土地。 住店的则会被客房墙上的画引入其中,变成画中人。 “你可想过,画中仙为何要如此行事?”孟奚知和着曲声,在桌沿轻叩指节,他倒真的像是来吃饭的,一点也不焦心。 “碧落城地处深山,方圆百里并无村落,途径此地的,多是往返鹿隐国与高阳国的客商,或走亲访友之人,而这些人来到碧落城时,必然是要过夜休整一番……” 叶倾雨说到此处,突然蹙起眉头,看向孟奚知,“你说有没有可能,这些人,正如店伙计所说,去到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孟奚知目露赞赏之色,“阿雨冰雪聪明,一点就透。” 进来而不往客栈吃饭的人,应是当地百姓,并不需远行,被画中仙摄了魂魄,失了心智后,关在碧落城这个笼子里,为的是防止有人将画中仙的秘密透露出去。 这些人杀不得,一座空城,不仅容易引起外界猜疑,更会让过路人不敢在此逗留。 无人住店,就无人入画。 可画中仙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那些过路人进入画中,免去千里奔波,被送到他们想去之地,这画中仙当真是一位大善人!”孟奚知感慨,“关键人家做好事不留名,实属难得。” 叶倾雨没心思与他贫嘴,正色道:“也就是说,在鹿隐国和高阳国中,藏着被画中仙控制心智的人。” 孟奚知接话,“而且这些人,与正常人无异,画中仙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为了玩乐,但人族却也不曾听说有怪事发生。” 叶倾雨沉声道:“或许,画中仙是在等待时机。” 晟州大陆,只怕不止碧落城这一处有画中仙布下的画阵,而一旦时机成熟,垂思宫必定有大动作。 垂思宫所图的,会是什么? 虽说在石塘城时,她已经从说书人那里得知了不少关于各界的故事,但如今身临其境,几番斗智斗勇,叶倾雨又是另一番感受。 单是一个垂思宫,便有如此筹谋,遑论七国,渺渺人海,各怀心思。 梦神之路,可谓道阻且长,容不得半点疏忽。 如今丢了第三命主,也不知那苏宸璋的魂丢了没? 第四十五章 漂亮又聪明的拖油瓶 店伙计端了一壶酒上来,青瓷酒壶上雕一尾鲤鱼,从两片荷叶下穿过。 “这是小店上好的竹叶青,两位客官尝尝可合口味?” 清亮的酒水倒入青瓷杯中,酒香四溢,令人忍不住要一饮而尽。 孟奚知却按住了店伙计端着酒壶的手,“先放着,等菜上齐了我们再喝不迟,劳烦你去厨房催催,我家娘子有些饿了。” 店伙计放下酒壶,躬身退了下去。 叶倾雨瞪孟奚知一眼,“你若是被人打了,绝对是因为这张嘴。” “咦,阿雨你是怎么知道的?以前我……” “别扯远了,正事要紧。”叶倾雨拿起酒杯,晃了晃杯中酒水,“如果喝了这杯酒,会不会像那些人一样,变成画中仙手中的一枚棋子?” 从进入碧落城,只有苏宸璋和小雪吃过这里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她和孟奚知不会被画阵影响的缘故。 在苏宸璋房中的墙上有一道鞭痕,暮影定是追着那幅画而去,至于那幅画去了何处,唯有破了这个画阵,方能知晓。 “众人皆醉我独醒,这酒,我劝阿雨还是别喝的好。” 叶倾雨手指微顿:众人皆醉我独醒! 是了,所有人都在来而不往客栈中,唯独…… “孟奚知。” “阿雨喊我何事?” “我想敬你一杯酒。”不管他信不信,叶倾雨这句话都是发自真心的。 就算孟奚知是一只拖油瓶,那也是既漂亮又聪明的拖油瓶。 孟奚知托腮看着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阿雨敬的酒,就算是穿肠毒药,我也是要喝的。” 这人说着便伸手来夺叶倾雨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抿了抿唇角。 “你有病吧。”叶倾雨被他这一举动整懵了。 他还真敢喝! 你与他说正事,他与你闹着玩;你与他开玩笑,他却又当了真。 “我若是入了画,阿雨可得将这幅画带走,不求你日日睹物思人,但求逢年过节,给我上柱香即可。” 孟奚知这是给点颜色就想开染坊了,你再搭理他,他能开出几家分号来。 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装着三个糖瓜。 因孟奚知说糖瓜是甜食,不准小雪多吃,剩下三个被叶倾雨收了起来。 叶倾雨将糖瓜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微微蹙起了眉头。 一股子甜腻之味中,还混了一股道不明的香气,而在这香气之下,叶倾雨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这东西她若是先尝过,绝不会给小雪吃。 孟奚知见她看着糖瓜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阿雨且再等等,这《长恨歌》马上就要唱完了,听完再去找画中仙不迟。” 叶倾雨抬头看向不远处唱曲的小姑娘,此时日光正打在她身上。 她微拢着眉,轻耷着眼,两坨腮红被暖阳照着,显得其他地方的皮肤愈发白得瘆人,好似喝了血一般的嘴唇翕动不止。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琴声歇了,一曲终了。 满堂喝彩。 老头起身,抱着胡琴,颤巍巍往最近的廊柱走去。 大堂内的客人亦纷纷起身,失了魂一般走向八方廊柱。 店伙计手里端着一盘红烧鱼,没有上菜,而是走向了正对大门的廊柱。 而坐在叶倾雨旁边的孟奚知,亦起了身! 叶倾雨神色微凛,抬手抓住他的手,沉声道:“孟奚知。” 孟奚知手指微动,并不理会叶倾雨,盯着廊柱上的一幅画,呆呆愣愣的要往那边去。 与先前小雪的举止一模一样。 但叶倾雨的态度却截然不同,眼看拉不住孟奚知,她也不执着,松开了他的手。 “哎呀,阿雨,你怎么不拉着我?”孟奚知怔愣之后,一屁股坐了回来。 叶倾雨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孟奚知又道:“不过,你是怎么发现我没有被摄魂的?” 从抓住他的手时,叶倾雨便知道他又开始闹了。 被摄了魂的人,突然遭受外界的干扰,不可能像他这般冷静。 “你早就知道这壶酒没问题,是不是?”叶倾雨直视孟奚知的眼睛,她实在看不透这个人。 孟奚知笑得有几分欠揍,“你还记得卖糖瓜的老婆婆说的话吗?她说如今在碧落城中,已经没有人吃她的糖瓜,我估摸着啊,碧落城的百姓,都已入了画阵;而她又说,只有外乡人会买去尝个新鲜,所以我猜测,问题是不是就出在这糖瓜上,而非画阵之中的食物。” “所以你以身试毒,你就不怕真的被困入画阵之中?” “能为阿雨效力,孟某死而无憾。” 叶倾雨将油纸包递到孟奚知面前:“孟公子胆大心细,倾雨佩服,你要不要再试试这糖瓜?” “……”孟奚知将叶倾雨的手推回去,“这糖瓜是咱们破阵的关键,可不能浪费,人都走了,阿雨要入梦了吗?” 此时除了他们俩,大堂内的人都已入画。 叶倾雨和孟奚知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并没有露出惊诧之色。 这和他们所猜想的一样,一曲唱完,客栈里的人便要进入画中。 期间有人走出客栈,亦有人进来,是以大堂的这八幅画里,除了店伙计、拉胡琴的老头和唱曲的小姑娘,旁的人是会发生变动的。 叶倾雨分明看到,那唱曲的小姑娘在进入画卷之前,回头冲她咧嘴笑了。 这让叶倾雨莫名生出一股熟悉的恐惧来,她起身走近那幅画。 这幅画只有寥寥几笔,几尺长的桑山云绢上,一条河蜿蜒于画中,两岸空茫,不着一物。 而方才走进画中的小姑娘,却不见了踪影。 这与他们第一次走进客栈所见的画不同。 不仅画上景物变了,画中之人也不对劲。 叶倾雨转头去看其他的画卷,仍旧是山水楼台,画里皆有人在。 为何单单这一幅画不对劲? “阿雨,我们恐怕真碰到个厉害角色了。” “不能再等了,你守着大门,别让人进来。”叶倾雨摘下霜色发带,青丝散落。 “这画中仙是冲你来的,你当心些,应付不了就……” “我自有分寸,你若是守不住这扇门,将这枚窈梦珠放在我眉心处,我自会醒来。”叶倾雨将手伸到孟奚知眼前,掌心一枚泛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珠子,珠子里头云絮翻涌。 第四十六章 垂思宫宫主 画中仙确实是冲她来的,从古至今,每一个魇灵都对未知之事充满好奇,魇灵需要探知更多秘密,才能在梦神之路上走得更远。 当然,稍有不慎,也会死得更惨。 从他们进入碧落城,长街尽头明亮的灯火,便在引着他们往这间客栈而来。 与所有过路人一样,他们连日奔波,难得遇到城镇,自然是要休整一番,不可能因巷口卖糖瓜的老婆婆一句话,就继续摸黑赶路。 可老婆婆为何要多管闲事? 当真是一片好心? 她确实是在提醒叶倾雨,却绝非好心,或者说,她是在故意诱叶倾雨上钩,引其进入画阵之中。 因为她知道,以魇灵惯常的行事作风,叶倾雨绝对会进入这家客栈一探究竟。 如此,倒像是在考验叶倾雨? 难道,画中仙感兴趣的,是魇灵十愿? 叶倾雨背靠木桌,在条凳上坐下,将一个糖瓜悬于眉心,霜色发带覆在眼睛上。 画中仙若是有意要见她,此刻定然已经入眠。 孟奚知说得没错,这糖瓜,确实是关乎他们破阵的重要东西。 至少,此刻叶倾雨顺利进入了一个梦境。 梦中有一幅画。 画中有一美人踏雪而舞,身姿轻盈,衣袂翩然。 这是叶倾雨见过最好看的画,画中人,亦是她见过最美的女子。 美人眉心一点暗红,不似朱砂,倒像是一滴血渍。 叶倾雨伸手覆上去,指尖方一触碰到那点暗红,画上美人竟凭空消失了,只留一棵梅树,落了满地红花。 梦境一转,叶倾雨又站在了碧落城的街道上。 山林黑沉,满城白雪。 夜已深,街道上的铺子熄了灯烛,而尽头的来而不往客栈依旧灯火明亮, 巷口的石阶上,放着一只白纸灯笼,烛光映着地上的白雪,好似铺了一层碎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灯笼旁站着的,正是卖糖瓜的老婆婆。 叶倾雨眸色微沉,“你引我到此,意欲何为?” 老婆婆的眼睛深邃明亮,原不该出现在这样一张长满皱纹的脸上。 “千年来,入千画阵的魇灵不下十个,你虽不是第一个在此阵中找到我的魇灵,却是用时最短的。” 千画阵? “你是垂思宫宫主?” 老婆婆颔首:“正是,我找你来,是有事要你帮忙。” 叶倾雨冷笑,“你这求人帮忙的态度倒是别致。” “不,我不是在求你,而是你非帮我不可。”老婆婆亦在笑,满脸菊花绽放,看上去心情不错。 多少有点无赖了。 “你若是想要魇灵之愿,直接开口便是,只要你与我灵脉契合,我自会帮你,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弯子?” “若是灵脉不契合呢?” “我……” 要是搁以前,叶倾雨自是回答:若你非我命主,你的心愿,我无能为力。 可眼下,叶倾雨却是被难住了。 这位垂思宫宫主不知是从何时盯上叶倾雨的,但听她话里的意思,千年来,那十多位魇灵,都没有帮她达成所愿。 她的心愿,得有多难? 魇灵虽对世事有无穷的求知欲,可对魇灵十愿之外的心愿,却是不愿多管闲事。 但看来这位宫主大人很喜欢强人所难。 叶倾雨的两位命主都被困在千画阵中,小雪魂魄无依,昏迷不醒,即便灵脉不契合,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便是垂思宫宫主没有直接找叶倾雨求愿的原因,不管灵脉是否契合,她都要叶倾雨许她魇灵之愿。 “不仅如此,你若是没有在千画阵中找到我,即便你是魇灵,也不过是个没多少能耐的魇灵,于我而言,并无用处。” 这种魇灵,她见得多了,最后都没有落得好下场。 老婆婆看着叶倾雨,又道:“魇灵十愿如同悬崖走索,稍有不慎便要粉身碎骨,小妹妹,你有这一身本事,何不入我垂思宫门下……” “入垂思宫?哼,一个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宫主,也配我为你效忠?你若是真有本事,直接摄了我的魂魄便是。”叶倾雨不喜欢被人算计,她亦不是菜摊上供人挑拣的大白菜。 “可惜了。”老婆婆显然对叶倾雨失望了,“世人万相,若是执着于一副皮囊,岂非落了下乘,是我高看你了,既然你不在乎他们的死活,我倒是不介意陪你好好玩玩。” 叶倾雨勾起唇角,眸中闪过一丝狠厉,“那便好好玩玩。” 这里是千画阵不假,但她们此时所处之地,却是梦境之中。 既是在梦中,叶倾雨还能怕了她不成? 管他娘的垂思宫,先教训一顿再说。 叶倾雨挥动衣袖,平地掀起一道劲风,白纸灯笼打翻在地,烛芯瞬间熄灭。 天旋地转,梦境又发生了变化。 放眼望去,十万仙山高低错落,悬于九天之上。 灵气碰撞之声入耳,不远处一座仙山之上,一男一女两位仙家打得正欢。 仙子手中一条火红的鞭子上好似淬了火,一鞭子下去,仙山被劈成四瓣,委实骇人。 定睛一看,那位仙君怀里,竟还搂着一个美人,招架之间,落了下风。 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仙君用力一甩,足足用了五成灵力,将美人丢了出去,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位仙家缠斗多时,远处围着好些仙君仙子,却无人劝架,任由着这二位瞎胡闹。 那个被甩出去的美人倒是很想插手,被旁边一个袖口沾了墨渍的仙君拦住了,“江蓠,别过去。”。 手握红鞭的仙子下手毫不留情,招招致命,狠辣无比。 围观的仙君们,无不唏嘘,仔细听来,都道海神凶悍泼辣,可怜了楚晟仙君。 天上打得激烈,灵流乱窜,火星四溅。 地上的百姓仰头惊呼:“快看,有流星!” “你许愿没有?快快,又来了!” “娘也,我家房子怎么着火了?” “天火,是天火!” “哎呀我的老娘……” 叶倾雨正站在云头往人间看,突然感觉到一道目光往她这边看来。 是被楚晟仙君甩出去的那个美人,名字叫做江蓠。 叶倾雨想起来,这不正是她入垂思宫宫主之梦时,看到的画中美人! 第四十七章 她已经死了 江蓠开口:“你竟然能探仙家之梦?” 除了这个美人,旁的仙家对叶倾雨的出现毫无察觉。 这梦中之事,发生在千年前,除了梦主,自然不会有别人看得到叶倾雨。 叶倾雨冷声道:“这便是你的执念么?宫主大人。” 如果说一开始是垂思宫宫主引叶倾雨入梦,那现在,她的梦,已经被叶倾雨操控了。 “自古以来,除了梦神,没有哪个魇灵可入仙家之梦,为何你……” “那是因为,自古以来的魇灵,都受血肉之躯的羁绊。” “你已经……” “我已经死了。” 从坠入暮子河,叶倾雨就已经死了。 梦神说: ——你的心脉被血玉所伤,原是药石无医,本以为是件麻烦事,没想到你竟然是魇灵,如此,这事就好办多了。 ——去人族,达成魇灵十愿,成为梦神,跳出生死束缚。 叶倾雨这副身子,不过是梦神怜悯,全她成神之愿。 她之所以无所畏惧,无非就是仗着已经身死。 若是不能跳出此间,飞升成神,她的下场只有魂飞魄散,不复往生。 既然最坏不过是消散于天地,一了百了,她便肆无忌惮地闯一闯这人间又何妨? 江蓠终于变了脸色,但很快,她又镇定了下来,“你虽能探知我的秘密,但千画阵还在我的控制之中,等你在我梦中找到千画阵的破解之法,你那两位命主,可就……” “我无意探知你的秘密,但我也不能替你完成心愿,你放了他们,此事就此作罢,否则,我不介意让你一睡不醒。” 对于千画阵,叶倾雨不过窥得一丝门径,她并不想冒险,为了一个画中仙,折两个命主,不值当。 江蓠沉默片刻,转头看向仍在打斗的两位仙家,准确的说,是看那位仙君。 楚晟仙君身着月白衣袍,仙姿朗朗,风骨卓绝。 但他眼里,只有对面杀红了眼的海神,“聆悦,快住手,天火已经坠落人间,酿成大祸了!” 众仙家也不再围观吃瓜,纷纷出手阻拦天火下落。 仙山之上,一时陷入混乱之中。 江蓠转身,背影单薄,“罢了,魇灵之愿,本就强求不得,是我痴了,你走吧,他们已经出了千画阵。” 叶倾雨不再纠缠,她入梦已久,该回去了。 …… 霜色发带上的莹光消散,睁眼之前,叶倾雨已感觉到身子滚烫。 不,滚烫的不是她,是紧紧拥着她的人。 “孟奚知!” 叶倾雨扯下发带,眉心的糖瓜掉在地上,滚入火海。 没错,他们正置身在一片火海之中。 叶倾雨的脸颊贴着孟奚知的心口,她本是浑身冰冷的鬼,可此刻,她好似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透过雪白的蝶翼,橘红的火舌攀着廊柱舔上二楼的回廊。 孟奚知的翅膀已经不发光了,也没有点点碎金萦绕其上,但仍紧紧拢在一起,将叶倾雨护在其中。 与那日在地灵洞穴的暗河里一般。 “孟奚知!”叶倾雨抬起头来,又去唤他。 她不敢妄动,孟奚知的心跳极其微弱,但他箍着叶倾雨后背的手掌却十分用力。 叶倾雨不敢去推他,这要推出点毛病来,这人岂不是又要赖着她? 喊两声都没回应,不会已经…… 叶倾雨手指微蜷,她在北地时,曾无数次以这样的距离将匕首插进灵兽的心脏,坚定且凶残,从不曾慌乱过。 出人灵结界时,那把匕首卷了刃,叶倾雨没舍得扔,却也没有再用过。 但此刻,不知为何,她似乎感到了一丝惧意。 孟奚知抵在她头顶的下巴滑到她额头上,他下巴上湿哒哒淌着汗,滚到叶倾雨的眼睛里。 叶倾雨眨了眨眼,孟奚知微微后仰,低头看向叶倾雨,他眼中映着火苗的光,灼灼炙烤在叶倾雨脸上。 孟奚知抬手摸了摸叶倾雨的眼角,滚烫的指腹沾了一抹湿痕。 “阿雨倒也不必哭,我还死不了,我……” “……”叶倾雨蹙眉,“出去再说,你先松开我。” 他们所处之地,靠孟奚知结界支撑,尚未被烈火侵袭,但周围已然是一片火海,无处可逃。 孟奚知不知硬撑了多久,闻言蝶翼垂了下去,紧紧抱着叶倾雨的手也没了力气。 而这时,孟奚知所布下的结界,好似气泡一般蒸腾无影。 热浪从身后袭来,叶倾雨将孟奚知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揽过他的腰身,试图往火墙后的大门口掠去。 这火不是人间之物,叶倾雨以灵力护住自己和孟奚知,仍觉魂魄躁动不安,几欲控制不住自己,要往那火中扑去。 难怪孟奚知不往外逃,以他那点微末修为,只怕被溅到点火星子,也要脱成皮。 可他若不护着自己,在火势初起之时,还是有机会逃走的。 孟奚知搭在叶倾雨肩膀上的手往后沉了下去,叶倾雨立即抬手抓住他的手腕,“孟奚知,别闹了,醒醒。” 这人惯会与她开玩笑,但叶倾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的嗓音会发抖。 她揽在孟奚知腰上的手指用力,一缕蓝光萦绕在孟奚知身侧。 叶倾雨定了定心神,几次被火墙包围后又冲出去几尺。 大门外的天光明亮,隐隐能看到行人走动,可却无人在意烧得正酣的来而不往客栈。 彷佛这火不会烧到隔壁屋舍,不会烧到他们身上。 待叶倾雨终于抱着孟奚知滚出客栈大门,眼前突然一黑。 倒不是晕过去了,而是此刻的碧落城,正值夜半。 而身后的来而不往客栈,大门口悬挂两盏白纸灯笼,屋里灯火通明。 方才的大火,好似只是一场梦。 但叶倾雨知道,那并不是梦。 孟奚知已然没了意识,叶倾雨探了探他的鼻息,松了一口气。 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正是他们从向阳寨中顺来的那辆。 马车帘子被从里撩开,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来,看到瘫坐在地上的叶倾雨和躺在地上的孟奚知,苏宸璋有些怔愣。 “叶姑娘,你们这是出什么事了?” 在苏宸璋说话的时候,暮影用沾了血的鞭子在叶倾雨背上写了两个字:无恙。 而就在他们离开之后,千画阵中其中一阵,来而不往客栈里,廊柱上一副画卷掉入火海。 画卷中,一个脸颊打了两坨腮红的小姑娘仰面躺在河水之中,闭着眼,好似睡着了一般,河中零星点缀几朵破水而出的花。 作画之人画技拙劣,却也能看出这些花只有两瓣,拢着挨着,形似杯盏,花瓣上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 是暮子河的食尸花! …… 第四十八章 作得一手好死 水灵老者嘱咐过孟奚知,十几年不能运转灵息,这才过了几天,他不仅用了灵力,还差点葬身火海。 山林被白雪覆满,马车行走缓慢。 叶倾雨靠着车壁,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孟奚知。 这干草是从碧落城郊庄稼地里的草垛上薅来的,铺了好几层,应是舒适的。 孟奚知还在昏睡。 这三日来,他醒过两次,将小雪从乾坤袋里捞出来,又拉着叶倾雨的手,再三确认自己不会被丢弃荒野后,才又沉沉睡去。 孟奚知蝶骨焦黑,这一对连叶倾雨都忍不住多看两眼的翅膀,多半是废了。 小雪躺在孟奚知旁边,拉着他的头发编辫子,日光从靛蓝帘子的缝隙探进来,在她小红裙的裙摆处流连。 “小雪,你可愿意跟爹……跟他回灵蝶崖?” 小雪转头看向叶倾雨,疑惑道:“娘亲不要我们了吗?” 叶倾雨扶额,“我不是你娘亲,他也不是你爹。” “爹爹说,娘亲是刀子嘴豆腐心,是世间最心善的女子,娘亲若是赶我们走,定是遇到了麻烦,不想连累我们。” “我不是……” “爹爹还说,我们是娘亲的拖油瓶,若是遇到危险,一定要滚得快快的,千万不能给娘亲添乱。” “你别听……” “爹爹如今昏睡不醒,是顶大的拖油瓶了,娘亲你让暮姨停了马车,将我和爹爹丢下去吧,娘亲不必愧疚,逢年过节,记着给我们上柱香即可。” “……” 叶倾雨看着草堆上这一大一小,只觉额角突突直跳。 “娘……” “方才的话当我没说,好好陪着你爹。”叶倾雨不再去看小雪委屈巴巴的大眼睛,好好的娃儿已然被孟奚知毒害,这车厢里是没法待了。 叶倾雨掀帘出了车厢,将坐在暮影旁边的苏宸璋踢了进去。 苏宸璋对画阵中发生的事并无印象,他只记得自己躺在客房的矮榻上,醒来便到了马车之中。 暮影那晚确实是追着画卷而去,苏宸璋睡得好好的,突然下地走到墙边,待暮影察觉出异样时,他已经被吸入了画中。 暮影没有听过画中仙的故事,当下将指尖血抹在寒霜之上,要去抽墙上的画轴。 那画轴却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在鞭子劈下之时,往矮榻旁飞去。 木窗骤然朝外开去,画轴飞向漆黑的屋外。 暮影来不及去找叶倾雨,跟着那幅画飘了出去。 窗外,不是碧落城的街道。 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画中山水楼台,偶有人影。 上不见天,下不着地,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放眼望去,犹如潜伏黑暗的恶魔,睁开了血红的眼。 “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虚空中传来一道声音,低沉舒缓,是个男子。 暮影飘行于画卷之间,寻找苏宸璋所入之画,远处蓦地又亮起一盏莲花灯,想来就在那了。 眼看两三幅画卷之后,便能靠近那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一阵风起,花灯乱颤,云绢拂动。 “画境有异动,快去禀明宫主。” 又是那道声音,却少了舒缓,多了几分急躁。 风起云涌间,暮影的目光被更远处的一幅画吸引住了。 那幅画实在太远了,隔着重重云绢,只能隐约看出画上有一个图案,好似在人的皮肤上,用匕首刻出一株红莲,还在滴着血。 她正欲飘过去,近旁一盏莲花灯里的火苗蹿起,直扑上方的画卷。 男子的声音再次响起,“第一百四十九阵毁,留补。” 暮影不过侧目片刻,再回头,远处那副有血红图案的画却是不见了。 而待她飘到新亮起的莲花灯旁,画卷上已空无一人。 但这幅画,确是苏宸璋所入的那幅画。 画里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风再起时,暮影便回到了来而不往客栈外。 依叶倾雨之见,垂思宫宫主的千画阵,是通过画境来操控,画境之外有专人看管。 暮影追苏宸璋而误闯了画境,但她隐于虚空,为何画境会出现异动? 孟奚知醒来的时候,与叶倾雨说过,客栈里的大火是从地底下突然蹿上来的。 这定然就是暮影在画境中所见的,那幅被莲花灯烧毁的画。 千画阵,果然玄妙。 垂思宫宫主毁掉那幅画阵的目的是什么? 烧死叶倾雨?抑或孟奚知? 她若真要出尔反尔,根本无需放过苏宸璋。 难道是那幅画阵中,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有种感觉,这位垂思宫宫主,不会这么简单放过她。 这天下人,又有几个肯放过她? 梦神之路越是难走,她越要坚持下去。 但她不愿小雪再跟着她身陷险境。 她本以为心脉枯竭后,再也不会为世间之事所扰,可在雪狼窝里救下小雪,感受着小雪微弱缓慢的心跳时,那种莫名的熟悉感,让她又有了羁绊。 或许正如暮影所说,小雪若是能在孟奚知身边长大,未必不是好事。 虽然那只大蛾子亦是一团未解之谜,但他对小雪的疼爱,不似作假。 在客栈中,孟奚知明明可以用窈梦珠将她唤醒,偏偏他就要用一对大翅膀来护住她,真就像飞蛾扑火般,作得一手好死。 但不能否认,孟奚知于叶倾雨有救命之恩。 那厮惯会挟恩图报,途中醒来两次,趴在草堆上,用一双含情目盯着叶倾雨不挪眼,所言皆是: 阿雨,我这可是为你受的伤…… 阿雨,你不能丢下我不管…… 阿雨,自古救命之恩,都当以身相许…… 若不是看他有伤在身,叶倾雨早将他踢出天际了。 今日已是腊月二十六,沿途偶尔能看见农田,想来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下一个城镇,到时候再想办法将孟奚知赶回灵蝶崖去,也省得他回头真把自己给作死了。 以孟奚知这死皮赖脸的性子,只怕就算做了鬼,也还是要赖上她。 听着车厢里小雪唱起孟奚知教的童谣,叶倾雨头疼地蹙起了眉。 脆脆的童声,天真而干净: “三岁的娃娃走天边,走到胡子白仙仙,问他还有多少路,还有三万又九千……” 第四十九章 我就是你的福报 再往前走了两日,终于抵达高阳国边境小城向阳城。 原来那向阳寨,是因此而取的名字,倒是不怕被鹿隐国的人给一窝端了。 不过眼下的问题是,没有过所,叶倾雨一行进不了城。 叶倾雨只在石塘城生活过十年,并不知晟州大陆上,各国往来需要身份凭证。 这些事,说书先生并没有提及。 好在这也并非麻烦事。 这日半夜,叶倾雨喊醒孟奚知,问他:“你在地灵洞穴所布的结界,可能教我?” 孟奚知迷蒙着眼看向叶倾雨,“那个结界与北地的人灵结界师承一脉,非仙家不能布之,阿雨,非我不愿教你,是你学了也用不了。” “那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孟奚知扯住叶倾雨的衣袖,“阿雨,你需要布结界,找我啊,我罩着你。” 叶倾雨静静看着他,片刻后问道:“你起得来吗?” “……” “你还能动用灵息吗?” “……恐怕不能。”孟奚知刚垂下头,又猛然抬起来,“不过,你让暮姑娘借我一滴血,或可一试,我只需将结界布下,耗费不了多少灵力。” “你确定可以?” 叶倾雨自然相信暮影之血有大作用,但孟奚知这副半身不遂的模样,当真还能经得起折腾? “阿雨是在担心我吗?”孟奚知已然清醒过来,连带着嘴巴也醒了。 叶倾雨冷声道:“死了概不负责。” “死倒是死不了,孟某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命硬,只不过,布下结界之后,我可能会变回蝶身,等事成后,阿雨可不能将我丢弃在荒郊野外。” 叶倾雨怔住,连人形都维持不了了吗? “你不必如此,我可以再想别的办法。” 孟奚知正色道:“人族不比北地,北地的灵兽虽凶猛,但只斗狠斗勇,总能对付;可人族不同,人族四处都藏着猎杀的好手,灵族对他们来说,就是猎物,阿雨,你如今不可鲁莽行事,当自敛锋芒才是。” 见叶倾雨沉眉不语,孟奚知又道:“何况我这副模样,倒不如化作蝴蝶来得自在,还是说……阿雨喜欢盯着我的睡颜看?” 又开始不正经了,这个人总有办法将叶倾雨的思绪打乱,她本不愿再欠孟奚知,但若是变成蝴蝶能让他闭嘴,叶倾雨倒乐于一试。 孟奚知松开叶倾雨的衣袖,摘下手腕上的龙骨手链,又抬手去捉叶倾雨的手,“这条骨链既送给阿雨了,断没有拿回来的道理,而且,这东西对我无用。” 在孟奚知昏迷之时,叶倾雨将骨链戴回了他手上,她只道这龙骨可护仙元、可养灵息,并不知对孟奚知无用。 孟奚知温热的手指碰到叶倾雨的手背,她的手背上有一块血红的疤,是在来而不往客栈里,被烈火给烫的。 那火着实厉害,被燎过的地方总不见好。 她若是一个人逃,自是能全身而退,可她没有丢下孟奚知。 她没有理由丢下他。 但她是无心之人,即便丢下他,又能如何? 叶倾雨手指轻颤,欲缩回手,孟奚知“嘶”地一声,大抵是扯到了后背伤口。 躺在一旁的小雪翻了个身,往孟奚知身边蹭了蹭。 见他龇牙咧嘴,好似忍着疼,叶倾雨无奈,又将手伸了过去,任由孟奚知将骨链戴到她手上。 红绳缠着冷白的肌肤,牙白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阿雨最是心善。”孟奚知嗓音低沉喑哑,似有怜惜,又有无奈。 “孟奚知。” “嗯?” “你可去过石塘城?” 孟奚知笑道:“去过。” 那日石塘城下着小雪,叶倾雨站在迎客居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 白蝴蝶扑扇着翅膀,从酒旗上扑落。 “那你可认识石塘城卖梅花糕的大婶?” “石塘城里,我只认识阿雨。” 叶倾雨抽出手,睨了孟奚知一眼,“不管是谁去买梅花糕,那位大婶都会堆着笑脸奉承一句:您可真是善心人,来日必有福报。” 孟奚知单手撑着脑袋,偏头盯着叶倾雨,脸上笑意更深,“那位大婶倒是难得的明白人,阿雨的福报想来就是我了。” “……” 叶倾雨跟他拉扯这许多,本意是要他知道,张口闭口说人心善,未必是真心之言,劝他改了这贫嘴的毛病。 谁知这厮竟是这般理解的。 不,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叶倾雨猛地撩起车帘子,跳下了马车。 夜月高悬,难得的好天气。 苏宸璋望着远处插满火把的城墙,垂在身侧的手捏成拳头。 故乡近在眼前,他却只能偷偷入境。 十年囚禁生涯,归来时,他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无知的孩童。 曾经丢弃他的、陷害他的,他全都要讨回来。 …… 子夜将过,戍边将军孙维从睡梦中惊醒,一身冷汗涔涔,却又难掩兴奋。 胡乱披了衣衫,套了鞋袜,孙维匆忙往城门赶去。 远远有提着灯笼的士兵迎上来,不等他开口,孙维道:“打开城门。” 士兵不解,“将军,戌时一刻关闭城门后,非军令不能私自……” “老子让你开就开,出了事有老子顶着,你怕个球?” 士兵为难,“这……” “城外出现异动,本将军要开门探查,怎地,此事还需向你禀明?”孙维语气中已有怒意。 士兵跪地,“属下不敢,要不还是等张副将……” 孙维已然没了耐心,一脚踹在士兵肋骨上。 他最烦别人在他耳边提张副将,尤其是今晚。 左边一扇小门打开,孙维深吸一口气,打马出了城。 他身后跟着一小队人马,手里皆举着火把。 城墙之上的士兵打起精神,弓箭手戒备,紧紧盯着往林间而去的火龙。 远处的林间一片静谧,连夜夜鬼叫的夜枭都没了动静。 有人心里猜测:莫不是城外出现了灵族? 但这个猜测很快又被推翻:城门上的灵符未动,绝不可能是灵族来犯,难道是鹿隐国的奸细? 可孙将军又是如何得知城外出现异动? 不说守城的士兵先前没发现不对劲,便是现在,一个两个睁大了眼睛往林间张望,亦没有发现异状。 究竟是出了什么事,孙将军要深夜出城? 第五十章 小心点,这是你爹 自然有人将此事禀报给了张副将,张金宝站在城墙上,望着林中点点火光,微微蹙起眉头,神色莫测。 过不多时,火龙又蜿蜒而回。 张金宝没有走下城墙,依旧站在寒冷的北风中,望着月色下的雪地,若不细看,没有人会发现凌乱的马蹄印旁,还有两道浅浅的车辙。 张金宝沉声道:“终于来了。” 没有人听得懂他这句话,他说的若是孙将军,应该是:终于回来了。 是什么终于来了? 守城的士兵开门放行,见孙将军神色严肃,不敢多问。 原本此事只是往湖水中丢了一颗石子,没成想却激起了千层浪。 翌日早上,有士兵发现孙将军死在了床上,面色平和,倒像是一觉睡过去了。 而昨晚跟他出城的人,无一幸免,皆死在了睡梦之中。 戍边将领无故身亡,这事非同小可,张金宝当即便派人快马加鞭,往千屏城而去。 高阳国东北城镇,以千屏城为首,据说千屏城城主简绍,乃是高阳国皇帝最信任之人。 …… 通往千屏城的官道上,一辆靛蓝布帘的马车遥遥驶来。 苏宸璋脸色不太好,忍了半宿,终于忍不住撩起帘子,对坐在车辕上的叶倾雨质问道:“你为何要杀了他?” 他,指的是孙维。 昨夜暮影飘过城墙去打探,顺了点戍边将军的贴身之物。 叶倾雨借以入了孙维的梦,在他的梦里,叶倾雨发现,这孙维早年竟是韩贵妃一党。 当年因反对将十三皇子送去丘宁国,而被放到了这东北边境来。 说是戍边将军,实则这处高阳国与鹿隐国交界之地,绵延而去尽是山林,行军打仗并不方便。 算得上是个闲职了。 原本山高皇帝远,偏偏有个皇帝钦点的张副将在旁监管,孙维的日子过得憋屈。 十年空怀一身抱负不得施展,孙维对高阳国皇帝心怀怨恨,当叶倾雨告知他十三皇子就在城外,问他可愿助苏宸璋回国时,孙维思量片刻,应下了。 韩贵妃正是苏宸璋的母妃,早年对孙维有知遇之恩,如今听闻故人之子仍在世间,并与魇灵结下灵契,对高阳国皇位势在必得。 孙维内心大受震撼,如果这都不是真龙天子,谁配是? 受叶倾雨指引,孙维出了城,为了不让人起疑心,他带了一队亲兵。 在山林中,他见到了长大成人的苏宸璋,十年时间,稚子褪去了稚嫩,但容貌与韩贵妃一般无二,绝不是旁人能假冒的。 虽说眼下有一块铜钱大的烫疤,却也难掩其天生的皇族贵气。 苏宸璋的兴奋不亚于孙维,刚到国界,便遇贵人,简直有如神助,又或者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在随孙维进入城门后,离开老远,孟奚知布下的结界都解了,苏宸璋还没从激动之中缓过劲来。 而之后,叶倾雨却告诉他,昨晚见过他们的人,都被她杀了。 苏宸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叶倾雨轻描淡写道:“他知道的太多了。” 苏宸璋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那不都是你告诉他的吗?” “我不告诉他,他能出城门来带我们入境?” 能利诱的时候,干嘛要威逼? “你这是卸磨杀驴,就算他知道你是魇灵,但他是我母妃的亲信,日后我……” “你以为我是为了我自己?”叶倾雨冷笑,“若是高阳国十三皇子与魇灵结成灵契的消息传出去,你觉得你还能活多久?” 如果她没猜错,魇灵入世的消息只怕已经瞒不住了,不是从鹿隐国都城传出去的,而是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散布出去的。 鹿隐国的国君戚震霆贪生怕死,虽然他很想置叶倾雨于死地,但他不会自找麻烦,将魇灵的消息告知天下,万一有人所求是灭了鹿隐国,他搁哪哭去? 而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目的若是一统天下,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七国先乱起来。 如果真是这样,叶倾雨不得不佩服这个人,与其将希望寄托在魇灵身上,倒不如利用魇灵搅乱天下这个局。 苏宸璋的火气一下子熄了下去,但他仍不甘心,嗫嚅道:“我前几日听你和暮姑娘说,那个垂什么宫的宫主也知道我是你的命主,你怎地不杀了她?” “打不过。”叶倾雨回答得很干脆。 “……” 叶倾雨和暮影说话时,并没有避着苏宸璋,他既是自己的命主,所求是夺高阳国皇位,若是对当下的局势一无所知,反倒是在害他了。 “那孙维不过是个空壳子,我昨夜若是不杀他,哪日他挨不住严刑拷打,未必不会将你供出去,难不成你想让你皇兄知道,你要回来抢他的皇位?孙维对你并无用处,与其在这为他难过,不如到前方城镇打听打听如今高阳国的局势,可有值得拉拢之人。” 叶倾雨这一番话算得上是苦口婆心了,苏宸璋并非愚蠢之人,顶多不过是被囚禁久了,脑子还没跟上。 太阳已经升起,驱散了黑暗,但天,依旧是冷的。 这个寒冷的冬天,不知何时才能过去,叶倾雨脚上的棉鞋已破了两个洞。 她看着掌心的白蝴蝶,又想起了石塘城那个爱听她讲故事的姑娘,水莲的死,叶倾雨一直不能释怀。 虽只相处了一年半,水莲却是石塘城里,唯一真心待她的人。 这世间,唯真心难求。 韦小姐待她亦是不错的,但在韦小姐眼中,叶倾雨终究不过是一个下人,她的善,是带着怜悯的,甚至有几分愚蠢。 而这恰是叶倾雨不需要的。 叶倾雨被韦将军罚跪的时候,韦小姐将自己喜爱的梅花糕分给她,她不过尝了一口,却又被韦将军扔到雪地里跪了三天三夜。 叶倾雨不怪韦小姐,却也对她敬不起来。 一年多未见,韦小姐如今又在何处? 那个跟韦小姐一起离开石塘城的地灵女人,过得可好? “娘,我爹呢?”小雪揉着眼睛从车帘后探出小脑袋,将叶倾雨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那么大一个爹,正栖在叶倾雨的掌心。 叶倾雨将手伸到小雪跟前,小雪眼前一亮,探手来捉,“大蛾子!” “小心点,这是你爹。” …… 第五十一章 你脱,我看着 大年三十,小雪。 英山镇的街道上挂起了红灯笼,交织错落,入眼尽是人间烟火。 镇上的来福客栈里,生意并不好,大年三十哪还有赶路的人? 偏偏刚吃过年夜饭,店伙计戴着毡帽,拢着袖子,正要出门看灯,一辆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外。 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看上去像一家三口,却要了两间房。 后厨张罗了一顿晚饭,也是分别送到两间房里。 倒是奇怪。 只要不是贴在菜市口墙上的通缉犯,对于客人的私事,客栈的人从不过问,这是规矩。 来来往往皆是过客,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叶倾雨站在二楼客房的木窗旁,木窗敞开,窗外是客栈的院子,院子外,有几十户人家。 夜深了,家家户户却依旧点着灯烛。 除夕夜,人族是要燃灯照岁的,烛火通宵不灭,寓意来年前途光明。 有盼头的日子,总还不算太艰难。 远处的街上传来爆竹声、孩童嬉闹声,乡邻互道祝福声…… 小雪趴在床上与白蝴蝶说话,就像孟奚知之前哄她一般。 这个孩子过于懂事了,这未必是好事。 叶倾雨走到床边坐下,摸了摸小雪的头,“想出去看灯吗?” “不了,等爹爹变回来,我们再一起去可以吗?”小雪仰头看向叶倾雨,亮晶晶的眼睛里充满祈盼。 叶倾雨看向绸布枕头上的白蝴蝶,沉默片刻,道:“到了千屏城,他若是能变回来,元宵节那日,我们一起去看花灯。” 在石塘城的时候,叶倾雨便听人说,千屏城是高阳国最繁华的城,逢年过节,城中便会点起各式各样的花灯,而元宵节的花灯,最是好看。 丁香紫的绸布上,白蝴蝶扇了扇翅膀。 小雪开心地蹭了蹭叶倾雨的手臂,在床上打了滚。 “明日还要赶路,你早点歇息。” 小雪听话地翻了个身,滚到床里侧,将被子拉到脖子下,对叶倾雨甜甜一笑:“娘也早点歇息。” 窗外喧嚣渐渐平息,桌上的油灯还燃着,叶倾雨合衣躺在床上,并未入睡。 白蝴蝶被放在枕边,这让叶倾雨有一种孟奚知就在旁边盯着她的错觉。 有点烦。 但若将他放远了,出了点什么事,小雪只怕会哭。 叶倾雨翻了个身,将脸朝向小雪。 这张床很大,叶倾雨往床里挪了挪,却还是睡不着。 正想着要不要去谁的梦里溜达溜达,她突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东西。 很细微的触感,那东西顺着她的脖颈钻进衣襟…… 叶倾雨猛然坐起,伸手抓住快要爬到她心口处的大蛾子,大步走到窗边,窗板被劲气逼开,寒风夹着碎雪侵入,叶倾雨想也没想,将手里的白蝴蝶丢出了窗外。 这玩意怕是活腻了! 叶倾雨再次躺回床上时,感觉自在多了。 不知为何,大过年的半夜不下雪,却下起了雨。 雨水拍打着窗棂,叶倾雨被惊醒了。 想起被她丢到窗外的蝴蝶,叶倾雨烦躁地蹬了被子。 几息后,窗板又被打开了,叶倾雨翻身而出。 墙边种了一棵桂花树,树下蜷着一个人,正是孟奚知。 桂花树上的积雪被拍落,与冰冷的雨水交融,在他身旁汇成一条小河。 叶倾雨蹲下身,孟奚知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简直不能更惨。 “阿,阿雨,你好狠的心……”感觉到身旁有人,孟奚知哆嗦着抬头,脸色苍白,眼看着是不行了。 叶倾雨冷哼一声,提起孟奚知的后襟,往二楼窗户飞去,“你自找的,下次再敢……直接将你杀了喂狗。” 孟奚知实在冤枉,“阿雨忘了,在北地时,你就是这般将我揣进怀里取暖的,怎能怪我……” “闭嘴!”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事,叶倾雨就来气。 她要是知道在北地捡到的蝴蝶并非只是一只蝴蝶,又怎会将它塞进衣襟里取暖! 只怪她当时太天真,人家正常的蛾子扑火,谁他娘的吃撑了去扑雪啊! 如今再叫孟奚知占了便宜,没将他剥层皮已是手下留情,他还敢委屈。 孟奚知被叶倾雨丢在墙边的矮榻上,闭上了嘴巴。 雨丝飘进窗来,桌上油灯的火光飘忽不定。 “你怎么这么快就变回来了?”叶倾雨关了窗户,转身看着趴在榻上的孟奚知。 “大抵是被冻得狠了,发生错乱了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又变回去了。”孟奚知的回答毫无说服力,不过他此时的状态看上去确实不好,一张脸白得吓人,连嘴唇都不见一丝血色。 叶倾雨去床上拿了一床被子,再转身却见孟奚知在哆哆嗦嗦地解衣带,叶倾雨低喝道:“你要干嘛?” “太冷了,我把湿衣服脱了,阿雨你随便看,我不介意。”孟奚知这时还不忘贫嘴。 叶倾雨原本打算用灵力将他的衣衫烘干,此刻却不想浪费灵力了,将棉被扔到矮榻后,叶倾雨搬来一张圆凳,一屁股坐上去,“你脱,我看着。” 孟奚知的手指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叶倾雨,扯了扯苍白的嘴角,笑道:“看过之后,我可就是你的人了。” 叶倾雨不语,托着下巴盯着他。 孟奚知将湿哒哒的外衫丢到地上,见叶倾雨真就一副你脱光给我看的模样,再去解里衣的手就有些犹豫了。 孟奚知叹了口气,败下阵来,扯过一旁的被子,“我倒是无所谓,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阿雨的清誉着想。” “没劲。”叶倾雨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正要往床边走去,却被孟奚知拉住了手。 他的手比叶倾雨的手还要冷。 “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叶倾雨挣了一下,没挣开。 “阿雨,我可能支撑不了多久又要变回蝴蝶,陪我说会话,好吗?”孟奚知手上用力,将叶倾雨拉到榻边坐下。 看他这力气,哪里像是支撑不了多久的样子? 窗外风雨潇潇,屋子里也并不温暖,两人身上皆是冷如寒冰,连互相取暖都不可能。 第五十二章 千年前的故事 “你想说什么?”叶倾雨抽回手,这矮榻并不宽,她往外挪了挪。 孟奚知撑着脑袋看向叶倾雨,“阿雨为何总要刻意避开我?” “我们不是一路人。” “你是哪路人?我又是哪路人?” “你若是要说这个,那我无话可说,你且睡吧。” 叶倾雨说着又要起身,孟奚知却又抓住了她的手,沉声道:“你死都死了,还怕什么?” 叶倾雨怔住,“我什么都不怕。” “阿雨,我在石塘城第一次见到你时,只觉得这姑娘木木呆呆的,盯着一面酒旗也能看半天,可当我跟着你去到北地,一路看着你斩杀灵兽,艰难求生,眼中的光芒日渐磨灭,却依然愿意救起一只快要被冻死的蝴蝶,你本是心存善念的人,你不该死的,不该死在暮子河冰冷的河水下。” “是你求梦神救我?”叶倾雨眼睫轻颤,她早猜到是他。 孟奚知轻轻摩挲着她手背的疤,侧躺着看向叶倾雨的眼睛。 他的眼里映着油灯橘黄的光,是暖的。 叶倾雨抽出手,搭在孟奚知的头发上,他的头发湿哒哒的,愈发显得黑,好似打翻了砚台,在叶倾雨抚过之后,墨发很快就干了。 孟奚知依然盯着她,“是你救我在先,阿雨你知道吗?这世上,你是第一个救我的人。” 叶倾雨突然问道:“孟奚知,你究竟活了多久?” 她想起在来而不往客栈中,孟奚知说过一句话:画中仙几百年前才在月山开山立派,那时我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 当时叶倾雨便觉得这话听着奇怪,画中仙在月山开山立派几百年,他却说“才几百年”,所以,他活了很久吗? 那时他是灵蝶崖一只小蝴蝶,之前呢?他又是什么? “阿雨想知道我的过去吗?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孟奚知今晚与平日不同,他平日里逗叶倾雨,一句话里可能有三分真七分假,让人难辨虚实,但今晚,他似乎格外坦诚。 叶倾雨沉默片刻,却问道:“你可以跟我说说画中仙的故事吗?” 魇灵确实有很强的好奇心,但叶倾雨不想知道孟奚知的过去,或者说不敢。 她确实在害怕,她怕知道得越多,与这个人就越是牵缠不清。 她既然知道自己要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何苦拖他下水。 孟奚知亦沉默半晌,又轻轻叹了口气,道:“那是千年前的事了……” 千年前,在九重天上,有座清越仙山,乃是楚晟仙君的地盘。 楚晟仙君下得一手好棋,仙界难逢对手。 清越仙山隔壁,有座落霞仙山,山上住着一位星陌仙君。 星陌仙君擅画,仙界风雅之士以得他一副墨宝为生平快事。 一日,星陌仙君在仙花灵草间画完一副美人雪舞图,伸懒腰之际,远远瞧见楚晟仙君驾云回山,瞧他那神情,定是大杀四方,凯旋回师。 星陌仙君这个臭棋篓子突然来了兴致,丢了纸笔,冲云头上的楚晟仙君喊道:“楚晟仙友留步,老弟近日得了一副桑山美人骨棋,正要找你一起品鉴。” 楚晟仙君当即降下祥云,落在仙花灵草间,喜道:“择日不日撞日,我看就今日吧,来来来,快将那副美人骨棋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 星陌仙君虚空抓来一个紫檀雕花匣子,打开青铜小锁,取出一黑一白两个冷玉坛子,置于黄花梨木桌上,又从中掏出一张皮子来,道:“你瞧瞧,棋路刻在吹弹可破的美人皮上,单说这份手艺,四海八荒,也只有鬼面人能做得到了。” 楚晟仙君正在研究白玉棋篓里的棋子,亦是啧啧称奇,“桑山美人,肤若皓雪,骨如寒冰,果然名不虚传。” “你闻闻,这美人皮还带着香味呢。” “来,我闻闻。”楚晟仙君凑到桌前,探头闻了闻,果觉一股幽香入鼻,十分上头。 “你从哪里搞来这么一个宝贝?”楚晟仙君眼红道。 星陌仙君挑了挑眉,指着桌上的画,笑道:“三幅画才换了一副棋,那山海藏的掌柜的还嫌吃亏。” 楚晟仙君这才看到檀木桌上的美人雪舞图,他对诗画没什么研究,只因有个画痴邻居,来往这片山头的都是些舞文弄墨的仙友,他不得已只能不懂装懂,索性不管画得怎样,夸就对了。 “星陌仙君这副美人图画得好啊,这神态,这身姿,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啊。” 星陌仙君摇头失笑,“先不说画了,天色尚早,我们来下一盘棋如何?” 楚晟仙君闻言变了脸色,推辞道:“不了,我府上还有事,改日一定陪你好好杀一盘。” 星陌仙君是仙界有名的臭棋篓子,棋品极差,陪他下盘棋,简直要送掉半身修为。 楚晟仙君还想多活几年,他还没成亲呢,可不想这么早就仙陨了。 星陌仙君赶紧拉住楚晟仙君,急道:“你若陪我下棋,这副美人图便送给你,你方才不是说这副画栩栩如生吗?” 我那是随口说的,你千万别当真,楚晟仙君心里嘀咕,拽了拽衣袖,没拽出来。 只听星陌仙君又道:“我记得你不是一直想送聆悦一副头面吗?我这幅画,能在山海藏换十副上好的头面。” 楚晟仙君有个未过门的妻子,名叫聆悦,乃是南海的海神。 一听星陌仙君这话,楚晟仙君果然不拽了。 他穷,在仙界也不是啥秘密,就如星陌仙君富,一样出名。 “你这画当真能换十副头面?”楚晟仙君盯着桌上的美人图,那美人仿佛在对他招手。 聆悦闭关三个月,楚晟仙君打算在她出关的时候,送她一副头面做定亲礼。 他们的亲事,也该抓紧了。 南海上有名的大户龙王太子总借公务之由缠着她,楚晟仙君愁得长了好几根白头发。 “楚晟仙君这是信不过我,还是信不过我的画?”星陌仙君松了手。 “哪里的话,来来来,我们来杀一盘。” 星陌仙君立即将美人皮棋盘铺开,晶莹剔透的美人骨棋子中嵌了黑玉石、白海珠,触手微凉,手感极好。 楚晟仙君瞅了一眼兴致勃勃的星陌仙君,暗叹道:这等好物,可惜了! 第五十三章 我为仙君而来 在星陌仙君落子有悔八百回之后,楚晟仙君终于忍无可忍,啪的一声将手里的棋子拍在木桌上,怒道:“你他娘的想清楚没有,还悔不悔了?” 星陌仙君吓了一跳,陪笑道:“不悔了,不悔了。” 楚晟仙君正要说话,忽觉指尖一痛,摊开来一看,只见中指上竟然冒出来一滴血珠。 美人骨棋子被他这一拍,却是给拍出一条裂缝来,一点极微小的骨刺扎进了他的指腹。 楚晟仙君想也没想,便将这滴血珠抹在了摊在桌上的美人雪舞图上。 “唉,你这……”星陌仙君一时不知是该心疼美人骨棋子好,还是心疼这副美人图好。 这下,连一副头面也换不成了。 楚晟仙君这一抹神来之笔,正好将血珠子点在美人眉心,如一颗朱砂痣一般,他自己看着倒是很满意。 这清越仙山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如此暴殄天物,活该你穷! 一盘棋下完,天色已晚。 楚晟仙君抱着这副被他毁了的画,和被他砸了的桑山美人骨棋,回了清越仙山。 星陌仙君从不收残次品,连着这副美人骨棋也让楚晟仙君带走。 这画虽不值钱了,但挂在书房里多少有一定的观赏性。 楚晟仙君将画和棋丢在书房的几案上,便再没有理会过这俩玩意。 几日后,楚晟仙君正躺在院中竹床上小憩,仙风袭来,睡意深沉。 突听得一声大喝,“狗男女!” 楚晟仙君心头一凛,当即清醒了三分,这声音他熟啊。 当楚晟仙君睁开朦胧的睡眼,先看到院门处,他那未过门的妻子聆悦,一双杏目喷着怒火。 再低头一瞧,剩下的七分睡意顿消。 我的娘也,他怀里何时搂着一个肤白貌美的绝色美人? 美人缩在他的怀里,乖顺得像只小猫,美目流转,嘴角噙笑,软绵绵地盯着楚晟仙君看。 看得楚晟仙君头皮发麻,一脚将她踹下了竹床。 这是大白天见鬼了? 楚晟仙君此时想不了这许多,连滚带爬地扑到聆悦面前,急急道:“阿悦,你听我解释。” 聆悦是个烈性子,一巴掌扇在他脸上,恨声道:“你当我瞎吗?” “我……” “别废话了,今日你我恩断义绝,再无纠葛。” “不是……” 聆悦眼眸红得瘆人,再不听他言语,转身疾飞而去。 楚晟仙君正欲追上去,不想衣角被伏在地上的美人拽住了。 楚晟仙君怒道:“你究竟是何人?为何出现在我府上?” 他还想问问她,为何要偎入他怀中? 可他没好意思问出口,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她有脸做,他没脸说哪! 楚晟仙君突然觉得这女子有些眼熟,尤其是她眉心那颗殷红的朱砂痣。 等等! 楚晟仙君脑中一道灵光闪过,他想起来了。 “你是,你是那画中的……”楚晟仙君惊异不已,指着地上的女子颤声问道。 不等她回答,楚晟仙君用力扯出衣角,快步往书房跑去,陈旧的书桌上,摊着一幅画,画里有雪,有寒梅,可美人却不见了。 美人正站在书房门口,盈盈秋水,脉脉含情。 天降横祸,楚晟仙君郁结难抒,指着美人,怒目而视,问道:“你,你怎地从画里爬出来了?” 美人指着眉心的朱砂痣,泫然欲泣,委屈道:“我为仙君而来。” 难道是因为他这一滴血? 娘的,他早知会如此,哪里不能擦手,便是擦在衣服上,又有何干系? “你是隔壁山头星陌仙君所造,你去寻他吧,莫要留在我府里。”楚晟仙君挥手赶她。 美人泪盈于睫,哀怨地看了一眼楚晟仙君,倒没多话,拂袖去了。 楚晟仙君松了一口气,他得赶紧想办法与聆悦解释一番。 咦?聆悦今日怎么来了?她不是应该在闭关吗? 想到她临走前那双血红的眼,楚晟仙君心里莫名有些着慌。 楚晟仙君当下驾云往南海而去。 刚到南海上空,远远瞧见海上波涛翻涌,白浪滔天。 这是海神发怒了! 楚晟仙君还没想好说辞,只见一只大海龟四脚朝天,从海里蹦到天上,朝他砸来。 “哟哟哟……我的老天!”海龟惊魂未定,被楚晟仙君抱在了怀里。 楚晟仙君急道:“海神呢?” “海神走火入魔了,正搅海呢。”海龟叹了口气,又道:“也不知咋了,她老人家闭关闭得好好的,突然跑出来,一下子蹿到天上去,再下来时,就入魔了。” 楚晟仙君赶紧扔了海龟,掐诀念咒,眨眼便消失在巨浪之间。 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被那香艳的画面一刺激,走火入魔,六亲不认,搅得海底鱼虾晕头转向,泥沙裹着珊瑚水草,浑浊不清。 海上渔船遭此无妄之灾,断裂数截,渔民无一生还。 楚晟仙君赶到时,海底已是一片狼藉。 聆悦站在污浊中,双目赤红,如魔君降临,她手里的驯海鞭如雷如电,闪着刺目的红光。 “阿悦……” 听到楚晟仙君的声音,聆悦眼睫颤了颤,竟从眼眸中淌出两道血痕来。 她已入魔,再难回头。 驯海鞭卷着泥沙,朝楚晟仙君面门直抽过来,楚晟仙君没躲,只待受了她这一鞭,让她消消气。 一道劲力迎面而来,红光在楚晟仙君的眼中炸开,堪堪要皮开肉绽之际,一个柔软的身躯拦在了他身前,替他挡下了这一鞭。 完了! 随着一声尖细的痛呼,楚晟仙君心中微弱的希望之火被这娇躯一挡,彻底熄灭了。 挡在他身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画中美人。 楚晟仙君怒斥道:“你来干什么?不是让你去星陌仙君府上吗?” 美人捂着鲜血淋漓的手心,刚才她英勇无匹,徒手接下海神这一鞭子时都没哭,此时看着楚晟仙君冷漠的脸,樱唇一撇,眼泪如豆子一般往外滚,融进污浊的海水中。 美人抽噎道:“他,他太丑了,我不愿去他那里。” 楚晟仙君:“……” 一路追着画中美人而来的星陌仙君正好听到两人的对话,当下就黑了脸。 若不是眼下有更要紧的事要处理,他真想上前好好与她理论理论,他哪里丑了?他是没给她画眼睛吗? 第五十四章 血玉 星陌仙君喝斥道:“江蓠,别闹,快放开楚晟仙君。” “她叫江蓠?” “没错,我刚给她取的名字,好听吗?”星陌仙君颇为得意。 楚晟仙君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 那边聆悦哪里见得这等场面,驯海鞭抽得“啪啪”响,海水都被劈断数道,久久不能融合。 虽然楚晟仙君杀了这美人的心都有,但人家刚多事替他挡了一鞭子,他此时也不好不管她,只得拽着她的胳膊,四下里躲着聆悦的鞭子。 偏偏美人以为他心里不舍自己,将一副柔弱无骨的身子紧紧贴在楚晟仙君身上。 楚晟仙君心里叫苦不迭,却怎么也甩不掉这块狗皮膏药。 如此猫捉老鼠一般几个回合下来,聆悦怒火更盛。 她周围的海水已然嗤嗤作响,晕乎乎没来得及逃走的鱼儿,眼看就要被她的怒火烤焦了。 楚晟仙君一来不愿伤了聆悦,二来被江蓠紧紧缠着,放不开手脚,而星陌仙君自知不是聆悦的对手,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先退出海面,再想办法。 聆悦哪里肯放他们走,一路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九重天上的仙山。 先劈了清越仙山,又劈了落霞仙山。 聆悦魔入心神,下手狠辣无比,眼看再这般下去,其它仙山也要遭殃,楚晟仙君无奈,只能甩开江蓠,召出仙剑,回身迎战。 两人这般打斗多时,终于打出了事。 仙山之间灵流乱窜,火星四溅,导致天火降世,人间大乱。 …… 这一段叶倾雨在画中仙的梦中看到过。 不得不说,孟奚知的故事讲得极好,虽不知他是如何得知那些细枝末节,或者有他编排的成分,但叶倾雨依然听得津津有味,脑补出很多画面。 “后来呢?” 孟奚知指了指桌上的茶壶,咳嗽一声道:“麻烦阿雨先帮我倒杯水。” 说这许久,他嗓子眼都快冒烟了。 喝下一盏凉茶,孟奚知继续道:“后来啊,晟州大陆上纷争四起,人灵决裂……” 据传说,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终以楚晟仙君替海神承担天罚收场,至于是怎么个罚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画中美人不知去向。 星陌仙君闭关不出…… “我也是前几日才知,几百年前在月山创立垂思宫的,就是星陌仙君画中的美人,她倒是混得风生水起,可怜……罢了,不提这个。”孟奚知突然正了神色,“阿雨,关于千年前的事,还有一个故事,你可要听?” “你说。” 左右她也睡不着了,看孟奚知这副神色,这个故事似乎与她,或与她知道的某件事有关,叶倾雨自然是要听一听的。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中,不得不提的一样物事,便是聆悦腰间一块龙形玉佩……” 听说这块玉佩乃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聆悦的。 当日,聆悦扯下玉佩,一口鲜血喷在上面,心灰意冷道:“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话落,玉佩被她抛入凡尘。 仙雾缭绕,鲜血飘散。 楚晟仙君飞扑上前,欲抓住这枚染血的玉佩,奈何他身负重伤,到底是慢了一步。 楚晟仙君心口一阵悸痛,补了一口热血在那正飞落人间的玉佩之上。 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红光一闪,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叶倾雨突然间好似陷入梦魇之中,浑身止不住颤抖起来,喃喃道:“血玉!是血玉对不对?” 孟奚知抓住她的手,紧紧握住,“阿雨,别怕,血玉已经离开你的身体了。” “可是它要了我的命!” 孟奚知一路跟着叶倾雨到暮子河,自然清楚她是被血玉灼伤心脉而死。 叶倾雨想起在烟西谷那个夜晚,如果再回到那夜,她还会答应老板娘,将血玉藏进她的心脏吗? 可是,她有得选吗? 即便回到那晚,她的命运,也不会被改变…… “倾雨?你叫倾雨是吗?” 茫茫雪海中,叶倾雨看到了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老板娘在对她招手。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叶倾雨发现自己也站在雪地里,脚上穿的是水莲做的那双棉鞋。 身穿烟紫色长裙、眉目如画的老板娘笑道:“别怕,你此刻还在床上睡着,我招你的魂魄出来,是有话要与你说。” 老板娘牵起叶倾雨的手,一前一后往雪海深处走去,“十年前,你娘带着你路过烟西谷时,你才这么点大,我总记得啊,你那一双眼睛,亮闪闪的,像极了天上的星子,没想到今日你又来到这里,你终究不属于人族,回家去也好。” 叶倾雨心下一痛:阿娘。 老板娘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回去后,便不要再来人族了。” “石塘城的庆福楼……”叶倾雨沉默了一会,想起这桩怪事。 记忆中,石塘城的庆福楼从没有歇业的时候,哪怕是大年三十,亦是门庭若市,沸反盈天。 如此热闹的酒楼,为何要盘出去呢? 这烟西谷中,为何也有一家庆福楼? 十年光阴荏苒,叶倾雨不记得到石塘城之前的事情,那些记忆就像被人用湿抹布拭去的灰尘,忘得干干净净。 可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路过石塘城庆福楼时,老板娘看她的眼神。 老板娘的眼神充满怜悯,她说: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可怜的孩子。 之后每每从庆福楼路过,叶倾雨总要伸长脖子往店内瞧一瞧,老板娘看见她,也总是要点点头,笑一笑的。 这位老板娘,算得上是叶倾雨在石塘城为数不多的熟人。 但今日,她却是糊涂了。 老板娘回身看了叶倾雨一眼,柔声道:“石塘城哪有什么庆福楼啊,是我想让你看见我,你才能看见我,那家酒楼名叫迎客居,老板是个大胖子,呵。” 老板娘想起那个胖子的模样,忍俊不禁。 所以,这十年来,叶倾雨所见到的庆福楼,是假的,是幻象! “你要带我去哪?” “快到了,瞧见那棵树了吗?”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远处。 叶倾雨顺着她的手指,仔细看,一片空茫的雪地上,似有一棵通体雪白的树,隐在雪光之中。 第五十五章 阿雨,使不得 走近了,叶倾雨发现这棵树约有一丈多高,不似一般树木枝干向上生长,粗细不一的枝干向下拢成一个半圆,无叶无花,像是裹着什么物什。 老板娘伸手覆在树干上,树干像游蛇一般向上收缩,露出里面树心来,树心里藏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这原本是一块碧玉,这么些年,总算长成了,十年前,你娘曾在这里祭出一缕魂魄,就藏在这块血玉中,你愿不愿意把它带走?” 老板娘的声音充满蛊惑,叶倾雨仿佛看到阿娘站在她眼前,对她说: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叶倾雨心下一颤,问道:“我娘的魂魄能还回去吗?” “恐怕不能,它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你知道吗?祭十万魂魄才能长这么点大。”老板娘不瞒她。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叶倾雨想去触碰玉石,又不敢伸手,彷佛这一碰,就会把娘亲的那缕魂魄给捏碎了。 老板娘看着叶倾雨,轻笑,“你相信我吗?” 叶倾雨转头迎向老板娘的目光,默了片刻才点头道:“我相信你。” “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我要怎么做?” “把它带到暮子河就行了,但它不是随便就能带着上路的,为保万一,我要把它藏进你的心里,这一路上,它会吞食你的灵力,你还愿意吗?” “我会死吗?” “唔,应该不会。”老板娘伸出手,血玉轻轻悬在她手掌上方,被带出树心,雪白的树瞬间化作碎雪,消失在茫茫雪原。 “我愿意。”叶倾雨话音刚落,那块血玉像一道闪电,瞬间没入她的胸腔。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惊叫,就晕了过去。 她没有听到老板娘那一声轻叹,“到了这一步,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了。” …… 十年前,是烟西谷庆福楼的老板娘亲手抹去了叶倾雨的记忆,十年后,她却能笑着问叶倾雨:你相信我吗? 那个地灵女人不是叶倾雨的娘亲,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将叶倾雨带到人族。 人人都有自己的心计,环环相扣,最终杀死了叶倾雨。 她还能相信谁? 长夜漫漫,冷雨拍窗,再纷乱的思绪,经过时间的安抚,也能平静下来。 叶倾雨静静坐在矮榻边沿,望着窗外风雨中朦胧的灯影,低声问:“孟奚知,你为何要跟着我?若只是报恩,那你现在已经不欠我了。” “我欠你的……”孟奚知突然止了这个话头,问道:“阿雨,我可以向你讨个愿吗?” 叶倾雨转头看向孟奚知,“不可,你非我命主,我帮不了你,何况你仙元有异,我入不了你的梦。” 孟奚知终于垂下头去,他的声音里恍惚带着祈求,“我跟着你,是想救你,阿雨,梦神之路遍布荆棘,让我陪你……” “没有人可以救我。” “叶倾雨!”孟奚知突然提高了声调,“你当真看不出来我喜欢……” 叶倾雨猛然起身,一把掀了被子,低怒道:“孟奚知,你不要再……” 话没说完,叶倾雨怔住了,“你什么时候将衣服脱了?” 孟奚知幽怨地看了一眼站在矮榻边的叶倾雨,默默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子,“咳,衣服湿了,自然是要脱了。” 叶倾雨愣过之后,非但没有羞得掩面逃走,反而撸起袖子又去扒他身上的被子,孟奚知紧紧拽着被角,惊呼道:“阿雨,使不得!” “闭嘴。”叶倾雨瞪了他一眼,手上用力,嘶啦一声,棉絮飞舞,盖在孟奚知身上的被子再次被掀了开去。 孟奚知侧身躺着,不着片缕,在如此剽悍的女子面前,他只能悄悄弓起腿,像一只煮熟了的虾子般。 太过分了! 叶倾雨伸手在他紧实的腹部狠狠摸了一把。 “你,你,你……”孟奚知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姑娘家非礼,他的脑子有点乱。 叶倾雨却沉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孟奚知的腹部刻着一幅诡异的符咒,摸上去并无疤痕,叶倾雨感觉到这符咒下蕴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以她的灵力,探不出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朱雀禁咒。” “这就是我探不到你梦境的原因?” “没错,这道禁咒封印了我的仙元。”孟奚知再次夺过叶倾雨手中的棉被盖上。 早知道叶倾雨是这种人,他宁可冻着,也绝不在被窝里脱下湿透的里衣。 “我来人间,正是为了寻找破除朱雀禁咒的办法。” 叶倾雨沉默片刻,道:“这事我帮不了你。” 孟奚知摇头苦笑,她以为他要讨的愿,是破除朱雀禁咒,在她眼里,他所作所为,皆是为了魇灵之愿么?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只求和你结伴同行……” “不行。”叶倾雨拒绝得果断,“我……” 会害了你! “是孟某不知好歹,一路纠缠叶姑娘,对你造成困扰,孟某在这里给你赔罪了。”孟奚知声音低沉,他在执着什么,这姑娘,当真是没有心的。 叶倾雨微怔,这是她第一次从孟奚知口中听到“叶姑娘”这三个字。 “你早点歇息吧。” “好。”孟奚知趴回床上,将脸转向墙壁,不再作声。 叶倾雨在矮榻边站了良久,才回到床上躺下。 她觉得有点心闷,但她明明没有心的。 这夜半灯下谈话,为何会不欢而散? 这是叶倾雨要的结果,但好像又不是。 她有些糊涂了。 一夜骤风急雨,叶倾雨辗转到天蒙蒙亮才睡去。 她恍惚听到一声叹息,又或者只是风声。 叶倾雨难得做了个梦,她梦见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殷红似血的食尸花铺了满河。 每一朵花都在争吵,食尸花将人心善恶剥离开来,却又分不出高低贵贱。 这世间,当真有至善之人吗? 又有哪个人,生来便是恶贯满盈? 在叶倾雨很小的时候,她便经常偷偷溜到暮子河上听食尸花语。 有时候她身后会跟着一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那是族长的孙子,叶倾雨记得,他叫北漠,比自己小一岁。 自从梦神解了叶倾雨身上的封印,她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 她想起,在魇灵族,只有她一个人是有姓氏的。 也只有她一个人,是来路不明的。 梦里,食尸花的争吵被吞没在河面轻声呜咽的风中,叶倾雨渡过暮子河,回到了魇灵族居地。 …… 第五十六章 暮子河北 梦回暮子河北,莽莽山林。 一声惨叫,惊得寒鸦振翅。 “婆婆,别打了,啊!痛……”六岁的叶倾雨捂着屁股四下乱窜。 “不打不长记性,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去暮子河,不要去暮子河,你可曾听过我的话?” 老婆婆佝偻着又瘦又小的身子,花白而干枯的头发乱蓬蓬的盘在脑后,一根木簪松松地插在上面,说是木簪,倒不如说是随地捡来的一截树枝。 她的衣衫又皱又脏,灰扑扑的粗布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天气好的时候,叶倾雨会在林间树木稀疏的地方,替她捉虱子。 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好像虬在土壤下的老树根,沟壑间藏着洗不干净的黑泥。 这是一个十分邋遢的老太婆。 可她的眼睛,却彷佛拥有看透人心的魔力,那是一双翡翠一般的眼睛,即便是长在这样一张老脸上,依然不能掩盖它的神采。 整个魇灵族,仅此一双。 此时这双眼睛正怒视着小叶倾雨,握着扫帚的手干枯如柴,颤颤巍巍,也不知是气的,还是人老体衰,连扫帚都要拿不住了。 “我不敢了,阿雨再也不敢了,婆婆您消消气,哎哟!”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这样一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太婆,可那扫帚打在小小的叶倾雨身上,一打一个准,毫不含糊。 扫帚看似无力地落在叶倾雨身上,却疼得她龇牙咧嘴。 “你说你连探灵都不会,你跑去暮子河听什么鬼话?”老婆婆追打着叶倾雨,彷佛随时就要栽个跟头,老命不保。 叶倾雨不服,“我虽不会探灵,可我并没有被迷了心智,为何不能去暮子河?” “就你这天资,连北漠都不如,你便是天天去暮子河,也成不了神?” “我在您心里,就这般无用吗?”叶倾雨委屈地揉着屁股。 老婆婆扎心道:“难道我说错了?” “……我,我也没想过要成神。”叶倾雨心虚地躲在一棵古树后,不敢看婆婆的眼睛。 老婆婆扔了手里的扫帚,靠在树干上踹粗气,好半晌,她才叹道:“不是婆婆瞧不起你,你这辈子,成不了神。” “为何?” “这个世上,人人都想成神,可真正的神始终只有一个,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他眼中,你老实地待在这里,莫要再生妄心了。” “您这话不对啊,这个世上怎么可能只有一个神?族长说过,在南边的海上,有海神,在九重天上,有战神,还有……” “你不懂,罢了,不说这个了,今晚你别睡了,去祭坛跪着吧。” “婆婆……”叶倾雨从树后探出身子,正欲告饶,可方才还说着话的老婆婆,已没了身影。 月影透过重重叶片,洒在地上,只有数点清霜。 身为魇灵,叶倾雨的天资,不能说差,只能说极差。 婆婆将她抱回魇灵族时,族长探过她的灵脉,除了一丝飘忽不定的魇灵族灵息,证明她是魇灵之后,其它任何魇灵的特征,她都没有。 魇灵入梦,探的是过去不假。 但真正的魇灵一族,有梦神施愿者,修炼到一定阶段,能通过探灵,看到未知之境。 他们能在短短几息间,看尽一个人数十载的命运。 如今的魇灵族,只有族长能看到未知之境,但他却看不透叶倾雨的命运。 这事很奇怪。 更奇怪的是,随着叶倾雨长大,她在探灵上毫无天赋便也罢了,毕竟灵息微薄,强求不得。 但她三岁时,竟就能听懂暮子河上食尸花的花语,可谓怪事一桩。 族长当年,天赋异禀,也是在十岁之后,才逐渐开了悟,入得暮子河,听天下善恶,辩是非忠奸。 这些年来,魇灵族天资聪颖之人并不少,可这些人,最厉害的,也是在十二岁之后,才听懂食尸花的花语。 叶倾雨在魇灵族,无疑就是个异类。 除了北漠,无人愿意与她玩耍,这也是她喜欢往暮子河跑的原因。 为了这事,她没少挨打。 梦境与往事重叠,叶倾雨站在魇灵族的祭坛石台边,怔怔看着祭坛中间的神石。 那是一块高约三尺的石头,黑如木炭,形似长柜,远远望去,就像一口黑棺竖在那里,透着一股子阴森之感。 这根石柱子扎在这块土地上的时间,据说比魇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 石柱子上没有繁复的符文,也没有神秘的图腾,就只是一块黑不溜秋的石头。 不对,以前确实是没有,十二年前却是多出了两个字。 叶倾雨四岁时,一次罚跪的时候,拿着一块锋利的尖石,在神石上刻下了两个歪歪斜斜的大字。 那是她刚学会的两个字:魇灵。 这事后来被族长发现了,老人家差点没背过气去。 圣物被毁,乃大凶之兆啊! 叶倾雨此刻盯着的,正是那两个字。 这石柱子浑然天成,坚不可摧,叶倾雨并不是第一个在上面刻字的人,但却是第一个在上面留下痕迹的人。 神石杵在祭坛不知多少年岁,魇灵一族世世代代,从未给它加持过禁制,只因其本身就是刀剑不侵,风雨不蚀。 谁家还没个顽皮的小娃娃,便是那大人,也有心如顽童的时候。 不知有多少人抚摸过神石,不知有多少人在上面刻字,便是族长小时候,也干过这档子事。 可不管是谁,不管是刀剑斧锤,在神石上划过,都不能留下痕迹。 当年族长查看过那块尖石,不是石头的问题,那就只能是人的问题。 可这人,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又会有什么问题呢? 不说别人,便是叶倾雨自己,也想不明白。 梦回故地,叶倾雨的视线从神石上收回,看着躺在祭坛石台上的小女孩,蹲下了身。 这是她六岁的模样,那时候她受罚,经常在祭坛睡着。 她这短暂的一生,好似总在做错事,总在受罚。 不管是在魇灵族,还是在石塘城。 “你知道婆婆去了哪吗?” “阿雨乖,听婆婆的话,不要去暮子河,好吗?” 叶倾雨轻声念叨,两行清泪夺眶而出,她伸手去摸小女孩的额头,却只摸到一片虚无。 叶倾雨手指顿住,恍然醒了神。 …… 英山镇的街上又放起了鞭炮,欢声笑语飘进窗缝,叶倾雨醒来时,孟奚知已经离开了。 小雪满房间寻找白蝴蝶,急得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 第五十七章 打听 晨间,雨还在下,不似昨晚那般泼泼洒洒,细雨夹杂着碎雪,飘飘摇摇,好似三月的柳絮。 孟奚知是真的走了,留了一些银子和几颗金珠,足够叶倾雨路上花销。 苏宸璋一大早便与客栈的伙计打听了这些年高阳国发生的大事。 街道泥泞不堪,伙计也懒得出门,抓了一碟子瓜子花生,坐在大堂靠窗的桌边,与苏宸璋闲聊。 “自从新帝登基,不仅大赦天下,更是免除赋税徭役三年,你去其他国家问问,谁不羡慕咱们高阳国的百姓?”店伙计故意拔高嗓门,眼中尽是得意。 苏宸璋连连称是,问道:“这新帝登基,不知对其他皇子是如何安置的?” 店伙计睨了苏宸璋一眼,“客官这是从何处来啊?怎地对咱高阳国的事一无所知?” “我们住在向阳城外的深山里,平日以打猎为生,这不是冬日越来越长,我们兄妹俩啊,寻思着去投奔在千屏城的表亲。” 原来是从深山老林来的人,难怪没见识。 店伙计哼笑一声,“千屏城确实是个好地方,街口卖豆腐的李婶,她儿子就是在千屏城最大的酒楼当大厨,听说光是过年的赏钱啊,就能抵我一年的工钱,啧啧……” 苏宸璋已有些烦躁,却不得不忍着,“还望小哥多与我说说,我这要丢人丢到千屏城里去,可不叫人笑话。” “得,今日我就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不过说起来,这皇家的事,本不该咱们百姓妄议,我今日说与你听的,你可不兴往外说去。” “这是自然。” “前两年听我那在宫里当差的远房舅哥说,咱们这位圣上啊,登基之后,便一病不起,整日卧榻修养。”说到此处,店伙计四下里张望一番,探身凑近苏宸璋,低声道:“听说这朝政大权啊,都在太后手里握着呢。” 苏宸璋震惊得瞪大了眼睛,店伙计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继续道:“至于你说的那些皇子们,如今除了定王,咱高阳国,可没有皇子在世,哎,也不知圣上的病什么时候能痊愈,这登基五年之久,后宫无所出,可是头等揪心之事啊。” 店伙计摇头叹息,为高阳国的千秋万代操起了心。 苏宸璋还没回过神来,他出使丘宁国那年,除了太子苏宸辙,还有七八个皇兄皇弟在世啊,如今竟然只剩定王一个? 这定王又是哪一个? 苏宸辙为了登位,竟下如此毒手,残害手足? 冷风从窗外吹进来,苏宸璋打了个寒战。 “年前鹿隐国出了件大事,想来你也不曾听说。”店伙计抖着腿,吐掉嘴里的瓜子壳,道:“听从鹿隐国来的客商说啊,鹿隐国的太子死……呸呸呸……” 大年初一不宜说死字,店伙计连呸了好几口,觉着将晦气呸掉了,才继续道:“鹿隐国太子没了,五皇子大婚之日啊,新娘子也没了,你说这倒霉催的,想来鹿隐国老皇帝这个年,过得有够糟心的。” 苏宸璋灌了一口冷茶,强自冷静下来,又听店伙计道:“对了,前几日啊,有位打尖的游侠说,说什么魇灵入世了……” “什么?”苏宸璋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差点从条凳上跌下来。 店伙计又睨了他一眼,“怎么,你也知道那玩意?” “听村里老人说起过。”苏宸璋再次灌了一口冷茶。 店伙计叹道:“谁说不是呢,那玩意我也只是在老一辈嘴里听说过,我们小时候啊,做梦都想得到魇灵之愿,哎,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王二狗,为了讨到媳妇,偷偷在他老娘的排位后刻了魇灵两个字,早晚跪拜,后来被他爹发现,揍了二里地。” 苏宸璋对王二狗的事没兴趣,他问道:“关于魇灵入世,可还有别的消息?” 店伙计摇头,“那位游侠走后,倒是不曾听过关于魇灵的消息,不过有位从西北来的贩夫,说石塘城闹起了瘟疫,他不敢进城,连夜跑了回来,亏了不少银子。” 石塘城闹瘟疫之事,苏宸璋也不感兴趣,他想了想,又问:“当今的太后,不知是哪位……” 苏宸辙的母后十年前便薨了,这位太后,不知是父皇的哪位妃子? “这你都不知道啊,你家那座山可真够深的啊。”店伙计已经十分瞧不上这位从山里来的小伙子了,“当今太后乃是韩丞相的妹妹……” “这位韩丞相可是韩佐?”苏宸璋脸色煞白,手指紧紧拽着桌角,他不敢听店伙计提到当今太后的名讳,可他又迫切想知道答案。 “哟,这你倒是知道了。”店伙计嗑完一碟瓜子花生,起身去柜台后添了壶热茶,没注意到苏宸璋的异样。 韩佐,十年前,便是高阳国的丞相,是韩贵妃的兄长,亦是苏宸璋的亲舅舅! 也就是说,当朝太后,是他的母妃! 这么大的事,为何在向阳城外,孙维没有告诉他? 他的母妃,为何会成为当朝太后? 十年前,选他做质子出使丘宁国,是谁的主意?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苏宸璋感觉天旋地转,任凭窗外的寒风卷着雨丝拍到脸上,他亦没有察觉。 他想起小时候,母妃总是一脸无奈地说: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你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是因为对他失望了,所以母妃选择了苏宸辙,而抛弃了他吗? 大门口来了讨要糖糕的小孩,软糯欢快地对店伙计拜年问好。 店伙计从柜台后抓了糖糕分给他们,叮嘱他们路上小心,莫要跌了一身泥回家,仔细要被娘亲打屁股。 小孩子哄笑着散去,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不时响起爆竹声,今天是大年初一,阖家团圆的日子。 苏宸璋坐在英山镇的小客栈里,如坠冰窟,被囚于暗无天日的地洞中十年之久,无数痛苦难捱的日子,都不及今日剐心,都不及今日绝望。 十年来,苏宸璋从未放弃希望,但这一刻,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 他不是被别人陷害的,他是被他的母妃抛弃的? 是这样吗? 第五十八章 小乞丐 大年初一上午,离开客栈的一男一女,包括那个四五岁的小孩,脸色都不好。 直到马车走远,店伙计还站在门口,直呼晦气。 这大过年的,就不该接客,这都什么人哪! 暮影天没亮便去街上走了一圈,在马车拐过街角时,跳了上来。 “暮姨,我爹死了!”小雪从车厢里扑出来,趴在暮影怀里哭得伤心。 叶倾雨蹙眉:她什么时候说过孟奚知死了? 殊不知前几日孟奚知曾教小雪:在人族,过年的时候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旁人听了要不高兴的。 早上叶倾雨说孟奚知走了,小雪想起她爹那要死不断气的模样来,再看她娘神色郁郁,这孩子多聪明啊,当下就明白了。 叶倾雨一巴掌薅在小雪脑袋上,“你爹没死。” 你爹没死,但你娘是真死了,你暮姨也死了,你搁俩死人面前哭一个活人,傻不傻? 暮影倒是听明白了,“孟公子走了吗?” “嗯。”叶倾雨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下了一夜雨,地上泥泞湿滑,马车行走缓慢,路过菜市口的时候,叶倾雨勒了马。 一面青砖墙上,贴了几张通缉令,虽有檐角遮挡,但扛不住斜打的雨雪,通缉令上的墨迹已有些晕开。 不过仍能看出被通缉之人的相貌,画像旁边的文字就有点不太看得清了。 叶倾雨盯着左起第三张画像,那是一个蒙面男子,口鼻被遮挡,一双狐媚眼睛好似能勾人魂魄,在一众画像中十分抢眼。 而叶倾雨却觉得,这幅画像只画出了他三分的神韵。 墙角一个衣着破烂的小乞丐跛着脚朝马车走来,他脚上穿着烂了底的草鞋,缠一些碎布头,脚背上的冻疮已经溃烂。 小乞丐对叶倾雨行礼,“小人是这英山镇的百事通,各国之事无所不知,贵人可有什么需要打听的?” 小乞丐是个有眼色的,这英山镇南来北往的过路人不少,在菜市口这面墙下驻足的,不是官府,便是江湖中人。 叶倾雨打量了小乞丐几眼,指着那画像上的人,问道:“这人犯了什么事?” “此人乃是近来有名的采花大盗,单是去年年底,便有十多位姑娘遭其毒手,因作案以来,无人见过他的容貌,官府无从下手,连贴出来的海捕文书啊,都是蒙了面的。” 叶倾雨愕然:采花大盗? 小乞丐又说道:“贵人姐姐这是要去千屏城吗?” “不错。” “贵人姐姐这一路上可要当心些,依我之见啊,这采花大盗多半也是要去千屏城的。” “为何?” “听说千屏城的莳花阁来了位地灵族的美人,元宵节那日将登台献艺,争花魁之位,各国的王孙富商,早早便赶到了千屏城,这等热闹,那采花大盗岂会错过?” 叶倾雨神色微变,地灵族的美人,莫不是红英? 她怎会…… 小乞丐见叶倾雨沉眉不语,心想着莫不是怕了,安慰道:“贵人姐姐不必惊慌,那采花大盗说不定已经到了千屏城,又或者是从别的城镇过去,你们路上不一定能撞见。” 叶倾雨从腰间掏出一颗金珠,丢给小乞丐,“你说你各国之事无所不知,说来听听?” 小乞丐两眼放光,连声道谢,问道:“贵人姐姐是要听近的还是远的?” “近的。” “那我便从鹿隐国讲起,年前鹿隐国五皇子大婚之日,太子跌落断崖,至今尸骨还没寻到,当然,也没人真的去寻……” 从鹿隐国都城传出来的消息,五皇子要迎娶的那位姑娘,早与太子两情相悦、私相授受,却被指婚给了五皇子。 大婚当日,太子追到响石山鲤鱼嘴断崖,五皇子一怒之下,将太子与那位姑娘推下了断崖,双双殒命。 后来五皇子被囚禁于宫中,至于会被如何处置,就没人知晓了。 远在鹿隐国南疆的三皇子,现下估摸正在赶回都城的半路。 这个故事,实在有那么点……感人! “白夙国国君缠绵病榻大半年,一点起色也无,朝中事务皆由二皇子主理,除了暗中打压七皇子,倒没什么大事发生。” 白夙国位于晟州大陆东南边,临海而踞,晟州大陆的正南方,则是平沙国的地盘。 “对了,西洛国的不死槐森林中,出现了魔的踪迹,这却是有点骇人了。” 人族已经数千年不曾有魔出现,这件事比之七国勾心斗角的破事确实重要多了。 叶倾雨问:“西洛国的国君对此可有对策?” 小乞丐嗤笑道:“贵人姐姐怕是不知道,西洛国那位国君沉迷于炼丹之术,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 这就是放任不管了。 “稚水国呢,可有什么消息?” 按着裴洛所说,从地灵洞穴到稚水国至少要走一个半月的时间,即便那边发现不对劲,派人到地灵洞穴查探,再回国禀报,也是三个月之后的事。 不知裴洛会不会回稚水国? 他若回去,会有什么动作? 小乞丐摇头,“稚水国和丘宁国年前都没什么大事发生。” 一直在车厢里竖着耳朵的苏宸璋听到丘宁国,忍不住撩开帘子,问道:“丘宁国与高阳国这些年,可曾兵戎相见?” 小乞丐看向苏宸璋,行了一礼,道:“回这位公子的话,自从十年前咱高阳国十三皇子在丘宁国境内不知所踪,这十年来,两国之间大大小小的战争,委实打了不少。” 苏宸璋又要询问,叶倾雨抬手将他推回了车厢里,指着墙上的通缉令,问小乞丐:“这个采花大盗残害的,都有些什么人?” 小乞丐往晃动的车帘子里瞄了两眼,才回道:“说来奇怪,这个采花大盗啊,采的要么是出墙红杏,要么是柳巷残花,倒不曾听说有良家女子遭其毒手,贵人姐姐这一路,大可不必担心被采花大盗盯上。” “柳巷残花也能叫采?” “瞧贵人姐姐这话说的,没付银钱的,可算不得正当交易。” “有理。” 这采花贼的口味倒是独特。 “听说这个采花大盗的作案手法是将那些女子掳走,留下花笺一封,上书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第五十九章 红尘惜花客 “之后呢?那些女子……” 小乞丐叹道:“被糟蹋的女子后来虽被送回去了,但经此无妄之灾,那些女子回去后将自己关在房里,不愿见人,想来是受了极大的刺激。” 这要是良家女子,受了这等羞辱,只怕早就跳河自尽了。 而一旦犯了命案,即便这明示的通缉令没有头绪,也会有暗花出手,到时候那位红尘惜花客可就是自找麻烦了。 如此看来,他并不想惹祸上身。 毕竟这些女子本就不是清白之身,并不值得官府多费心思,贴张通缉令,便算是交了差事。 “说了那么多,高阳国呢?你跟我说说怀宁城里的事。” 怀宁城是高阳国的国都,去过千屏城之后,她们便要往怀宁城去。 “咱们乞丐啊,天生命贱,说句不怕砍头的话,贵人姐姐听过之后,可别记在心上。” “你说。” 小乞丐四下张望,见无人往这边瞧来,压低声音道:“怀宁城自五年前新帝登基不久,便呈金凤朝阳,龙行浅滩之势。” 叶倾雨目露疑惑,她在苏宸璋梦里所见到的苏宸辙,可不像是个任人摆布的软柿子。 “不知这金凤是……” “韩太后,十年前十三皇子出使丘宁国失踪后没两年,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当今圣上,便过继到了她名下。” 车厢里除了小雪在暮影怀里低低啜泣,听不到半点苏宸璋的动静。 早上与店伙计交谈之事,苏宸璋并未与叶倾雨提及。 他方才贸然询问丘宁国与高阳国的战事,已是不妥,被叶倾雨推进车厢后,才后知后觉。 可此刻听到韩太后之名,苏宸璋刚沉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叶倾雨沉思片刻,她倒是不曾料到苏宸璋的母妃这么能蹦跶。 如此说来,难道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并非苏宸辙的人,而是韩太后的手下? 为何孙维对此事一无所知? 在孙维的梦里,叶倾雨虽知苏宸璋的母妃还活着,但对她这十年的处境却并不知晓。 而从孙维对苏宸辙的怨恨来看,只怕他并不知怀宁城中的风云变幻。 是了,孙维远在边关十年,身边都是上面的眼线,所知亦是别人想让他知道的,熬着他一片忠心,跟养只猫狗无异,怀宁城的事,他又能知道多少? 新帝登基,他却还能顶着戍边将军的差事,未必不是韩太后念他曾经护主之功。 这事……实在是太复杂了。 不过,若真是这般,倒也越来越有趣了。 但这种皇族之事,为何连一个小镇上的乞丐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他所说,又有几分真,几分假? 叶倾雨对小乞丐道:“你去帮我把那张通缉令揭了。” “贵人姐姐,这采花大盗可厉害得紧呢,您当真要揭……” “去吧。”叶倾雨挥手打断小乞丐的话,“我自有打算。” 小乞丐不再多言,一瘸一拐地挪到青砖墙下,抬手揭了通缉令。 暮影一鞭子便能解决的事,她却偏要这脚上长满冻疮的小乞丐从冰冷的泥地里走过去,实在心狠。 叶倾雨冷冷盯着小乞丐的双脚,没有言语。 小乞丐转身,又一瘸一拐地挪回来,冲叶倾雨咧嘴一笑,“贵人姐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这区区采花贼,定然不是您的对手。” 脏兮兮的小脸上,被雨雪打湿的头发贴着脸颊,不过十来岁的年纪,眼里还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心里,刚聚起的蓝光慢慢散了开去。 罢了。 这人族的水太深,杀一个乞儿并不能让她们的路变得顺畅。 他若是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又怎会在这泥淖里求生? 马车缓缓往城外行去,小乞丐敛了笑,泥鳅一般钻进一旁破旧的巷子里,身手矫捷,步履轻快。 暮影从马车中探身出来,叹道:“倾雨,你真的变了。” 北地那个杀起灵兽来如疯如魔的叶倾雨,手里的刀子越来越钝了。 叶倾雨抿唇不语,曾有人在风雪天送了她一双棉鞋,她不想在这样的天气里,杀一个没鞋穿的孩子。 “你认识这通缉令上的人?” 叶倾雨将马鞭递给暮影,摊开手中潮湿的布帛,“此人名叫曹玉,是丘宁国人。” 去年霜降前,穿过人灵结界,去往北地的,除了韦成德一行,还有千屏城城主简绍和丘宁国镇南王龙芮,而曹玉,正是龙芮的手下。 叶倾雨在烟西谷第一次见到曹玉时,便觉得这人一双眼睛像极了山里的狐狸。 但他虽然长得媚,却是个极其忠厚之人,叶倾雨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曹玉和采花贼联系到一块去。 当真是人不可貌相,还是另有内情? “苏哥哥你怎么哭了?”车厢里传来小雪的声音。 这孩子特别奇怪,喊孟奚知爹爹,却喊苏宸璋哥哥,也不知孟奚知暗地里是怎么教她的。 叶倾雨撩开帘子一角,苏宸璋察觉到动静,别过脸去看窗外荒芜的田地。 “道听途说的,未必是真相,你别胡思乱想。”叶倾雨并非安慰他,如果仅凭旁人几句话,就能左右自己的心智,这种人未免太过天真。 何况这事在叶倾雨眼中,还不一定是坏事。 若小乞丐所言是真,除非韩太后当真是为了权力不顾母子情分之人,否则,眼下的局面,对苏宸璋来说,反而是有利的。 虽说将亲身儿子囚在老鼠洞里十年之久,正常的人无论如何也干不出来,但帝王家玩弄权术,其中本就有颇多无奈,或许她亦有不得已的苦衷。 “宸璋突然听到母妃的消息,一时情难自已,让叶姑娘见笑了。” 只是如此? 叶倾雨不再多言,正要放下帘子,小雪扑了过来,拉住她的手,问道:“娘,我们是要去找爹爹吗?” “找他作甚?”叶倾雨蹙眉,好似只是提起那个人,就让她感到烦躁。 小雪嘴角一撇,放开叶倾雨的手,转头扑到苏宸璋的身上,抽噎道:“苏哥哥,你娘不要你,我爹不要我,我们俩怎就这般命苦啊……” “……”苏宸璋刚憋回去的眼泪又滚了出来。 叶倾雨摔了帘子,她突然觉得孟奚知的离开,对小雪的成长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第六十章 千屏城 千屏城最出名的不是它的繁华,而是它的宽容。 千年前的人灵之战,各国清扫灵族之时,唯有千屏城的灵族逃过了被诛杀的命运。 多年来七国局势紧张,各怀心思,千屏城却依旧海纳百川,南来北往之人络绎不绝。 可以说,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有生机,却也暗藏着危机。 千屏城守卫森严,护城军昼夜巡逻,无人敢在这片土地上寻衅滋事。 原该归乡团圆的日子,千屏城数百家客栈,却无一间空房。 据客栈的掌柜说,今年比之往年,来千屏城的客人多了不止五成。 大部分都是为了元宵节那晚,一睹莳花阁地灵族美人的倾城姿容。 好在才日上三竿,在城中绕了一圈之后,叶倾雨在城西的平安巷里租了座二进的小院。 苏宸璋长相肖娘,进到千屏城,为了安全起见,不好在街上行走。 暮影对繁华盛景不感兴趣,没有要紧事亦不愿出门。 小雪这几日恹恹的,一门心思要找爹,叶倾雨没怎搭理她。 叶倾雨换了身衣裳,和暮影打了声招呼后,出了门。 在来千屏城的途中,她拿孟奚知留下的银子置了些衣衫,每人两套,够穿就行,布料样式亦不讲究,能穿就行。 早上进城时便已打听到莳花阁的位置,叶倾雨出了巷子向右转,往城南走去。 今日才初六,千屏城的街道上披红挂彩,十分热闹。 地面的积雪被清扫干净,暖融融的日光洒在干燥的青石地砖上,清冷的风里裹着繁华之城冗杂的气息,竟有几分初春的感觉了。 莳花阁是千屏城最大的青楼,与一般花街柳巷不同,这座青楼里的姑娘,不仅容貌与才情俱佳,最吸引人的是她们的身份来历。 可以说每位姑娘身上都有一段催人泪下、感人肺腑的故事,无不是生不逢时,天妒红颜。 莳花阁二楼镂刻百花的红漆围栏下,一位俊俏的公子,坐在一张被虫蛀断了一条腿的木桌后,声情并茂地讲着那些残花照影的故事。 有三两姑娘起得早,倚在围栏边懒懒地往楼下张望。 那听了几百遍的故事,自是听腻了的,再悲惨的往事,被这般日日翻炒,也早麻木了。 她们望的是街道上的行人,千屏城最不缺的就是新鲜面孔。 而新的人,就有新的故事。 路人亦抬头瞧着那些簪花饰玉的姑娘,他们亦对故事不感兴趣,他们更喜欢袒露在眼前的美丽。 往常这个时间,莳花阁的朱漆大门紧闭,姑娘们辛苦一夜,白日里可不得好好休息休息。 但今日,莳花阁大门前围了一群人。 人群中间一位俊朗公子,着一身黛紫华服,如鹤立鸡群般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围在中间,看上去颇为无奈。 叶倾雨蹙眉,孟奚知怎么也到千屏城来了? 他的伤好了? “公子既接了奴家的帕子,便是应了奴家的邀请,又怎能弃奴家而去呢?” “公子长得好生俊俏,来咱莳花阁的客人成千上万,公子这般容貌的,奴家还是头一次见到。” “青天白日的,公子还怕奴家将你吃了不成?” “奴家已叫人备了酒水菜肴,公子这便随我们姐妹去阁中小坐吧……” 孟奚知已然招架不住,这些姑娘们看似柔软无骨、弱柳扶风,可黏人的本事却厉害得紧。 第六十一章 莳花阁 无意一瞥之下,孟奚知看到了站在街角的叶倾雨。 几日不见,叶倾雨换下了那身大红单衣,着一身艾绿的袄裙,纤腰紧束,看上去十分干练。 与眼前这些个温香软玉,形成鲜明对比。 眼见着叶倾雨缓步走近莳花阁,一步一步,彷佛是踏在孟奚知心头。 叶倾雨心下却是在苦恼,她是出手替他解围呢?还是视若无睹呢? 他就算修为再不济,也不至于连几个弱女子都应付不了。 他若是受伤未愈,又怎会在街上闲逛? 瞧他那任人搓扁揉圆的模样,怕不是故意为之,很快便要半推半就地踏进那温柔乡。 若是如此,她倒是不好出手了。 叶倾雨一番思量,选择了后者,甚至借众人的注意力都在孟奚知身上时,从说书公子的摊子后,溜进了莳花阁大门。 在石塘城时,将军府厨房里的王婶跟她说过,花街柳巷不是良家女子能去的地方。 这个不能有两重意思,一是身为良家女子,不能踏入这种肮脏之地;二是这种声色场所,乃是男子消遣的地方,不允许良家女子踏入。 叶倾雨从未到过这种地方,但她一直记得王婶的话,只因王婶每每说起石塘城的暗香楼,便哭得伤心,她的丈夫便是着了那些妖精的道。 孟奚知原本还在挣扎,此刻看着叶倾雨目不斜视地从旁走过,他眼中刚升起的喜悦,瞬间沉了下去。 “孟哥哥!” 一道又脆又甜,还带着几分焦急的声音在街道上炸响。 叶倾雨刚迈进一只脚,顿住了,转头朝街上看去。 一个穿得跟花蝴蝶似的小丫头正往莳花阁大门口飞奔而来,人还没靠近,手中一捧紫色的粉末扬出。 孟奚知早早捂了脸,身旁拉扯的莳花阁姑娘们脸上沾了粉末,顿时掩面痛呼起来。 “走开走开,离我孟哥哥远一点。” 小丫头将孟奚知从花丛中拉了出来,挽着他的胳膊,扬起一张粉嫩娇美的笑脸,撅起小嘴巴。 “孟哥哥你怎么一个人乱跑,你知不知道方才有多危险,还好我及时赶到,哎,不说了,不说了,走走走,我刚发现一家很有趣的铺子,我带你瞧瞧去。” 孟奚知抽出胳膊,揽过小丫头的肩膀,笑得宠溺,“小云儿别玩了,快把解药给这些姑娘,她们可都指着这张脸吃饭呢。” 小云儿不情不愿地从腰间掏出一个瓷瓶,丢到一位掩面哭泣的姑娘怀中,“一人一颗,半个时辰后这百花毒便可解了,下次眼睛放亮些,不是什么人都是你们能碰的。” 叶倾雨站在门边,看着门外两人走远,才走进了莳花阁。 孟奚知从那个小丫头出现后,再没有往叶倾雨这边瞧过一眼。 几个女人都对付不了,竟要一个小丫头出手相救,丢不丢人? 孟哥哥?呵!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木门上,厚重的木门发出沉闷的声响。 莳花阁的大堂里布置精美奢华,红绸从屋顶上垂下来,往四面八方散开,缠上二楼的廊柱,看上去十分喜庆。 大堂中间一个圆形高台,台面画重瓣莲花,待夜间笙歌起,便有身段柔软的女子赤足在这莲台上曼舞。 不等叶倾雨去细看雕刻精美的廊柱,楼梯上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第六十二章 找茬 “这位姑娘怕是走错地了,锦衣坊在街对面呢。”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从楼上走下来,看上去三十多岁,一双丹凤眼上下打量着叶倾雨。 就算是不识字的小孩,也断不会将莳花阁错认成锦衣坊,这个点找上门的女子,多半是找茬来的。 莳花阁的陶妈妈自是没少应付这种女子,不是相公夜不归宿,便是喝花酒回家后被母老虎逮着了。 瞧这位姑娘进门时那一巴掌拍的,只怕不是个善茬。 “我来找人。” 陶妈妈锦帕掩嘴而笑,“瞧姑娘这话说的,来我们莳花阁,哪位不是来找人的?不知姑娘要找的是何人?” “紫云。” 陶妈妈止了笑,看向叶倾雨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姑娘找紫云,可来错了日子。” 紫云就是名满千屏城的地灵族美人。 近一个月来,莳花阁楼下的说书公子都在说这位紫云姑娘的故事。 翻来覆去皆是紫云姑娘远离故土、流落人族、命运坎坷之类的说辞,赚足了往来多情之人的眼泪和银子。 紫云姑娘自从进入莳花阁,便不曾抛头露面过,但莳花阁富丽堂皇的大堂中有她的画像,是千屏城里最好的画师所画,据阁中服侍她的下人说,与真人无异。 便是这样一幅画,引得天下人趋之若鹜,只盼着能在元宵节一睹佳人芳容。 这天下当然不缺美人,但灵族的美人,在人族已鲜少见到。 物以稀为贵,莳花阁愈是藏着掖着,愈是吊足了风流之士的胃口。 老板娘不掩面了,叶倾雨却双手捂着脸,瘫坐在地上,撒起泼来,“我今日便要毁了那狐媚子的脸。” 幸好孟奚知没进来,这场面若是被他瞧见,只怕要以为叶倾雨被什么脏东西给附体了。 虽然叶倾雨的表现十分僵硬,但老板娘瞬间就明白了。 “哎呦喂,我说这位姑娘啊,天底下的男人……” “呸,他也配算男人,我与他本是定了亲的,就等着他这几日来迎我过门,谁知他竟将彩礼都拿去下注,赌那狐狸精花会夺魁,更是闹着要与我退亲,我爹一气之下走了,剩我孤身一人在这世上,横竖不过一死,我今日定要撕了那张狐狸皮……” 叶倾雨一边想着王婶与她说过的闹心事儿,一边想着王婶当时的表情,尽量活学活用,看上去不至于露了马脚。 对她来说,比起杀人的活,眼下这件事更有难度。 老板娘心下了然,既是无权无势的,那就不用顾忌了,对身后的仆役使了个眼色,很快便有两个身材高大的护院走了过来。 “姑娘啊,为了这种男人可不值当,我这莳花阁敞开门做生意,大过年的,你可别触了我的霉头,瞧你长得比我这楼里的姑娘还要俊上几分,还愁找不到好人家,赶紧回家去吧。” 老板娘说完不再理会赖在地上的叶倾雨,转身扭着腰肢上了楼。 护院一左一右架着叶倾雨,三两下便将她请了出去。 叶倾雨在莳花阁大门口站了好一会,看上去有几分无措,又有几分委屈,大街上人来人往,她实在做不出撒泼骂街的举止来。 但这看在路人眼中,却是一个心灰意冷的苦命女子。 上莳花阁闹事的,不用问也知道是为了什么。 旁边的说书公子正说到:浮世飘零,谁不道一声凄凉;美人迟暮,终不过是大梦一场! 第六十三章 又见大蛾子 叶倾雨跌跌撞撞往街角走去,不想撞到一位戴着斗笠的汉子。 “对不住。”叶倾雨跌坐在地,抬头正对上斗笠下一双锐利的眼睛。 这汉子衣衫简朴,腰间悬一把大刀,身后背着一只竹篓,既像浪迹江湖的刀客,又像山间采药的药农。 “姑娘没事吧。” “无妨。”叶倾雨撑着地面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背着竹篓的汉子对叶倾雨点了点头,错身走入了拥挤的人群中。 叶倾雨盯着那道背影看了片刻,方才那一刻,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杀伐之气。 千屏城中,果然卧虎藏龙。 转身走到河岸边,叶倾雨才深深吁了口气。 千屏城之所以繁华,与其所处地段有很大关系。 顺着叶倾雨面前的这条河,往左边望去,波光粼粼,江帆点点,须眉江抱城而过。 千屏城占尽地利,是南来北往的水陆要塞,城中有座惊涛楼,楼高百尺,登高望远,眼界开阔,心旷神怡。 不单是莳花阁前对闹市,后临河道入江口,这一条胭脂河两岸,皆是秦楼楚馆。 那些临水的房子,有些窗外便是河水,有些则铺了石板,供游船停泊,方便姑娘们陪客人泛舟江上。 隔不多远,便有一座石桥架于河水之上,远远望去,到河道拐弯处,少说也有五六座这样的石桥,往来之人络绎不绝。 “孟哥哥,你瞧那水里的鱼儿,比咱们灵蝶崖的鸭子还肥!” 叶倾雨眉心微蹙,举目看去,那站在石桥上往水里张望的,不是孟奚知又是谁? 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千屏城,城中大街小巷数不胜数,为何她走到哪都能碰见这只大蛾子? 叶倾雨向来不信巧合之说,在她眼里,所有的巧合都暗藏心机谋算。 孟奚知两只手上都拿着东西,除了糖葫芦、糖人,还有装着各种糕点的油纸包。 倒是挺能逛。 桥上两人有说有笑,男才女貌,分外惹眼,过路之人皆侧目而视。 叶倾雨亦抱着手臂靠在河边的樟树上看着这一对璧人。 “孟奚知。” 孟奚知手一抖,糖葫芦掉进了河里,他抬头往河岸看过来,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呀,这不是叶姑娘嘛,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叶倾雨挑眉,论做戏,这孟奚知确实比她厉害多了。 “几日不见,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叶姑娘见笑了……” “孟哥哥,她是谁啊?你们很熟吗?”孟奚知身旁的小丫头看着叶倾雨,面露不悦。 “来千屏城的路上,同行过几日罢了,算不得熟识。”孟奚知收回视线,看向身边的姑娘,笑道:“小云儿不是说要去惊涛楼听戏吗?我们快些去,晚了可没有好位置。” 小云儿挽起孟奚知的胳膊,对叶倾雨抬了抬下巴,脆声道:“既是不相干的人,确实没什么好聊的,孟哥哥我们走。” 孟奚知对叶倾雨拱手笑道:“叶姑娘慢慢逛着,孟某先行告辞了。” 叶倾雨亦笑,“慢走,不送。” 孟奚知转身欲走,小云儿将他拉回来,“孟哥哥,惊涛楼在这边啦。” 孟奚知颇为尴尬地咳嗽一声,捏了一块梅花糕塞进小云儿嘴里。 …… 第六十四章 没爹没娘的孩子 时间还早,叶倾雨先回了城西的巷子。 刚进垂花门,小雪便扑了上来,“娘,你可寻到我爹了?” “……” 不过几日相处,没想到孟奚知对小雪的影响这么大。 叶倾雨实在头疼,抱起小雪,将她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沉眉认真道:“小雪,你记住,孟奚知不是你爹,我们和他不是同路人,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日后你若见着他,不可再喊爹了,知道吗?” “娘,那你还是我娘吗?”小雪眼中含着泪,一眨不眨地盯着叶倾雨,只待她一眨眼,那眼泪便要垂下来了。 叶倾雨狠心道:“我不是你娘。” 她不过才十六七岁,哪来这么大的孩子? 她自顾不暇,如何保护这个孩子? 叶倾雨一直觉得,有的事一旦承诺了,便不能不作数,否则是会遭报应的。 她答应婆婆不去暮子河,可她还是去了,十年了,她不知婆婆身在何处,是否还在世上? 这便是她的报应。 你瞧那个地灵女人,她就不曾承诺要照顾叶倾雨,她跟随韦小姐去怀宁城时,都不曾回头看叶倾雨一眼。 小雪的眼泪便似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往下掉个不停,“我是没爹没娘的孩子!” “我和你一样,是没爹没娘的孩子,所以我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明白了吗?” “可爹爹说他会保护我和娘亲,他说等他解除体内的封印,这世上便再没有人能欺负我们。” 叶倾雨揉了揉小雪柔软的头发,“除了你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 小雪似懂非懂,她还太小了,这个世界,需要她去慢慢摸索,她会有所希望,亦会有所失望。 叶倾雨不再多言,拔苗助长只会害了她。 暮影的血能让小雪快速长大,但她们不敢再像上次那般,让这孩子肆意生长了。 “那我还能叫你娘亲吗?” “随你吧。” “那我还能叫大蛾子爹爹吗?” “……”叶倾雨又开始头疼了。 敢情她说这么多,都白说了! 她开始有点怀疑,小雪会不会真的是孟奚知的亲生骨肉了。 这俩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苏宸璋从进到房间后,便没有再出来过,自离开英山镇,他就变得沉默寡言。 韩太后的事,对他刺激太大,虽然这事对他来说,有很大的赢面,但人往往喜欢往坏的方面去思考问题。 在苏宸璋的心里,他的母妃本就是一个为了权力不择手段的人。 叶倾雨没有去打扰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苏宸璋,她回来,是有事要交代暮影。 “我不在的这几日,你先不要去城主府,看好小雪和苏宸璋,千屏城,很快会有大事发生。” 暮影没有多问,点头应道:“你放心。” 原本她们的计划是,今晚先探城主府,明日再做打算。 千屏城城主简绍是个有谋略的人,去暮子河的路上,叶倾雨接触过这个人,在去怀宁城之前,叶倾雨需要弄明白,简绍是高阳国国君苏宸辙的人,还是韩太后的人。 不过眼下这件事倒是不急了。 第六十五章 月夜游河 早上她们为了寻找住处,没有仔细留意街上的行人,而方才叶倾雨出门,发现千屏城大街上,不仅有各国的王孙富商、还有很多佩刀背箭的江湖人士。 只怕暗地里,还藏着灵族。 连孟奚知都来凑热闹了,仙界的其他仙家,指不定也有好事者赶来。 这千屏城到底藏着多少妖魔鬼怪,谁也不知道。 繁华之下,往往滋生着阴谋诡计。 叶倾雨无意去管别人的闲事,但这事若是干系到她的命主,她就不得不管了。 夜幕降临时,街道上点起了各色花灯,叶倾雨又来到胭脂河畔。 从胭脂河到须眉江,河道逐渐开阔之处,挂着红纱罩灯的画舫好似撒入人间的星子,飘飘荡荡,随波浮沉。 沿河青楼里传出阵阵莺歌燕语,暖黄的灯火倒映在被游船荡开的轻波里,便如将夜色烫出了两道长长的疤,火星子溅在河心,往江上漂去。 胭脂河就像它的名字一般,满河飘满浓郁的脂粉味。 叶倾雨站在一条做工简单的木船船头,这是须眉江上的渔船,到了晚间来胭脂河上赚几个铜板。 这世上的很多人,都在为了生计奔波,各人有各人的苦与乐。 于船夫来说,多赚些银钱买炭御寒,便是这个寒冬里最大的快乐。 千屏城虽然繁华,却并非没有穷苦人家。 来千屏城看热闹的外乡人,亦有囊中羞涩的游侠。 千里迢迢来了,即便没有银子醉卧美人膝,也要到这胭脂河上泛舟聆听美人拨弦吟唱。 若是幸运,还能看到临水的露台上,美人扭动腰肢,随琴声曼舞。 月色皎皎,便是那漂泊无依的游侠,也要沉醉在胭脂河的温柔中,暂时忘记孤独的旅途。 这些渔船,便是为那些舍不得花银子坐画舫的游人准备的。 船尾放一只白纸灯笼,这火光与画舫上红纱罩笼着的红光又是不同,叫人一眼便能瞧出高低贵贱来。 船夫划着桨,渔船慢慢悠悠地推开水面。 “孟哥哥,你看那桥上,好漂亮的花灯。” 从年三十晚上,千屏城的大街小巷便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只要不下雨,这花灯便夜夜都要点着,直到元宵节过后才撤去。 而元宵节那日的花灯,又是最多最好看的。 据说那日街上还有耍龙灯的、踩高跷的,十分热闹。 叶倾雨蹙起眉头,迎面而来的一艘画舫上,可不就是孟奚知和他的小云儿。 孟奚知没有顺着小云儿的指引去看桥上,他对上叶倾雨略显烦躁的目光,笑道:“叶姑娘也来游河?” 叶倾雨暗自骂了声娘,扯起嘴角对孟奚知笑,“没想到在这也能碰到孟公子,还真是巧了。” 小云儿自然也瞧见了叶倾雨,眼珠子一转,又挽起了孟奚知的手臂,娇声道:“孟哥哥,这河上凉飕飕的好没意思,我们去街上看花灯好不好?” 对着这样一个甜美的姑娘,任谁也不忍心拒绝,孟奚知笑着应承,吩咐船家手脚麻利些。 河上船多,渔船几乎是挨着画舫而过,不知哪来一阵急浪,画舫撞到渔船上,两船皆是一晃。 小云儿脚下没站稳,虽是拉着孟奚知的手臂,身子却还是往画舫外歪去。 站在渔船上的叶倾雨抬手搭上小云儿的纤腰,将她推了回去,“姑娘小心。” 小云儿怔愣之际,渔船已经错开,往须眉江而去。 第六十六章 落水 叶倾雨直视着前方的江面,江上的船只已渐渐靠岸。 冬夜的江风凛冽,哪怕穿着狐裘大氅,亦不能久留,赏玩一圈,以不同的视角看一看岸上的灯火,便要快快回到岸上去了。 她感觉有一道目光缠在她背上,叶倾雨挺直背脊,没有回头。 待渔船行到开阔处,叶倾雨抬头望向左侧一座灯火明亮的花楼,那楼高有三层,底下两层欢歌笑语声声不断,唯有三层的阁楼只点了一盏昏黄的烛火。 飞檐下两只红灯笼随着江风飘摇,阁楼里的人影亦在墙上晃动,窗户是敞开着的,风吹得烛火摇晃不止。 阁楼里只有一人坐在窗前,并没有走动,动的不过是风罢了。 那是莳花阁,正对胭脂河入江口。 叶倾雨额前的碎发亦随风而动,她收回目光,看向只余几盏渔火的江面。 繁华落尽,只有天穹那弯月,沉入水中,久久不肯离去。 “有人落水啦,救命啊,救命啊!” 一脚踏上岸的孟奚知猛然回头,心下一沉。 呼喊救命的,是一条渔船的船夫,船尾一只白纸灯笼,正是方才叶倾雨所站的那条船。 而此时,船上只有船夫,叶倾雨却是不见了。 不等岸上聚起看热闹的人,“噗通”一声,一道脆脆的声音惊呼:“孟哥哥!” 船夫自是熟识水性的,可这个季节的江水寒冷冻骨,江水之下漆黑一片,那落水的姑娘指不定沉到哪一处去了,他哪敢下水去救人。 岸上的人虽多,却也多半是瞧热闹的人,谁也不愿冒着性命危险去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倒是胭脂河两岸的青楼里,各家都派了护院,划着船只往那条渔船旁赶去。 即将沉寂了的胭脂河入江口,一时间又喧闹了起来。 连莳花阁阁楼里的姑娘,亦站起了身,探头往江上看来。 从她住到这间阁楼里来,已看到不下五个跳江的女子了。 烟花之地,是男子的温柔乡,亦是女子的断魂处。 今夜这个跳江的姑娘,不知是被哪个负心人伤透了心,心灰意冷舍了那条薄命。 …… 须眉江下,一片黑沉,连那半轮月儿也没了影子。 江水冷得刺骨,彷佛又回到了北地的雪原。 叶倾雨自是不怕冷的,她望着头顶点点火光,算好时间,正要往上游,突见一道白光在水中浮沉游动,往她这边赶来。 那光叶倾雨十分熟悉,在地灵洞穴的暗河里,孟奚知朝水中丢下一颗夜明珠,那温润的光晕,曾被她抓在手心。 叶倾雨咬了咬牙,朝着那道光游去。 到得近前,便看到那光晕外一张绝美的脸,正四下张望,好似在寻找什么。 墨黑的头发一如柔软的水草,时而从孟奚知苍白的脸颊滑过,他的眉心蹙起,看上去似乎很难受。 叶倾雨想起来,孟奚知最是怕冷的。 待看到从黑暗中游过来的叶倾雨,孟奚知猛蹬两下脚,迎了上来。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孟奚知的手臂上,不重,但孟奚知知道她生气了。 他也是到了水下才回过味来,叶倾雨怎么可能会落水? 除非是她故意为之。 第六十七章 晦气 可那一刻孟奚知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也不想便跳了下来,哪里顾得了那许多。 此时看到叶倾雨安然无恙,心下一松,便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处境来。 他一片好心办了坏事,也不知有没有乱了叶倾雨的计划,她可会埋怨自己? 叶倾雨抓住孟奚知的手腕,示意他往上游去。 搁这水底玩儿呢? 叶倾雨抬头望着水面的灯火,她原打算在莳花阁附近的水上扑腾几下,被人救起。 被孟奚知这一搅和,再往回游到莳花阁,正常溺水之人早已死透透了,她若还能扑腾,岂不是太假了。 越想越气,叶倾雨又抡了孟奚知一拳。 孟奚知手上一松,夜明珠往水底沉去。 叶倾雨正要往水面游去,衣袖被孟奚知拽住,她回头,孟奚知指了指水底。 只见原本漆黑的水底被夜明珠照亮一小片,在这片光亮下,隐约能看见一块大石上,用铁链捆缚着一具尸体。 这水底有尸体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何要将尸体缚在石头上。 叶倾雨往水底游出去没多远,又转身游回来拉住跟在她身后的孟奚知。 她的手心浮起一层微蓝光晕,笼着孟奚知的手腕。 很快,孟奚知便感觉身上的寒意退了去。 他心头一暖,反手扣住了叶倾雨的手指。 叶倾雨甩了两下没甩开,被他拽着往水底游去。 石头上捆缚的,是一具无头尸身。 看身段,是位女子,而且被沉入水底的时间并不长。 叶倾雨手掌对着石缝,一道灵光打在夜明珠上,夜明珠好似被人踹了一脚般,在水底缓缓滚动。 孟奚知也渐渐敛了神色,这水底,竟有这么多具无头女尸! …… “咳咳咳……” 孟奚知被叶倾雨推到胭脂河岸边的石板上,伏身咳嗽不止。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须眉江上,这家青楼临河的石板上没有站人。 叶倾雨爬上岸来,看着咳嗽不止的孟奚知,哼道:“就你这样,还下水救人?” 孟奚知却咧了个笑出来,“孟,孟某好歹与叶姑娘相识一场,总不能见死不救。” “你的伤好了?” “和凡人无异。” 这是只要不动用灵力,便无甚大碍的意思了。 从旁边的窗子里探出一个脑袋来,看到石板上的两人,惊呼道:“在这,在这,落水的姑娘被救上来啦!柳妈妈您快来啊。”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从依楼而建的木梯上走下来几人,为首的是位年过半百的女人,脸上涂脂抹粉。 柳妈妈甩着帕子拍着大腿,指着叶倾雨骂道:“我说这位姑娘啊,你说你大过年的怎就想不开要跳河嘞,你上哪死不是死,你别搁我这赖着啊,快走快走,别在我这门口杵着,晦气!” 胭脂河上的人家,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但凡落水的女子,要么永沉江底,喂了鱼虾;要么被救上来,也只能被救到船上,不可从河岸边的人家门前上岸。 因这些女子身上怨气重,即便死而复生,亦不受人待见,尤其是这大过年的,更是招人嫌弃。 这也是为何一听到有人落水,各家青楼便会派出护院来帮忙救人。 若是能捞上来,便将这些落水之人渡到桥边。 若是救不了,即便是浮尸,那也不能飘到胭脂河上来。 叶倾雨哪里知道那许多,若是知道,她今日无论如何也不会走这一遭。 第六十八章 她要当花魁 不等叶倾雨开口,孟奚知先听不下去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过是在你门前歇了会脚,你便如此辱人……” 叶倾雨手指用力捏了捏孟奚知的手腕,孟奚知住了口。 “嘿,可不得了了啊,老娘还从未见过如此……”柳妈妈说着往前走两步,叉腰正要骂,却见灯笼下,这落水的姑娘长得分外俊俏。 叶倾雨将孟奚知挡在身后,缓缓抬起头来,额前的湿发滴着水珠,从眼角滚落,我见犹怜,柳妈妈的心当下就软了三分。 “这位婶婶,是我为情所累,跳河自尽,我表哥救人心切,犯了你家忌讳,还望婶婶见谅,莫要为难于他。” 孟奚知眼皮猛然一跳,着实被叶倾雨这一出给吓到了。 叶倾雨甩开孟奚知的手,起身后又轻轻垂下头,好叫那个头不高的柳妈妈看清楚她的脸,“我这样的人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表哥你快些回家去吧,莫要再管我了,我这,这就寻个无人的地方……” 孟奚知不知道如何接话,这话他实在没法接。 好在柳妈妈是个会听话风的,当下拉过叶倾雨的手,安慰道:“好姑娘,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大过年的,咱们啊,不说那死不死的,你要是没地去,尽管在妈妈这里住下,不说大富大贵,总不会短了你一口吃的。” 叶倾雨暗叹一口气:退而求其次,总好过再做打算。 抬袖擦了擦眼角的河水,叶倾雨盈盈拜倒,头低得更深,“我在世上已无牵挂,这一副卑贱之躯,即便留着,也只是为了报那负心人抛弃之仇……” 孟奚知上前两步,搀起他苦命的表妹,宽慰道:“表妹,你还有表哥呢,乖,跟表哥回家。” 叶倾雨再次甩开孟奚知,恨声道:“表哥你别管我,我要让他知道,我不比那狐媚子差,我要让他后悔。” 柳妈妈感动得想哭,“以姑娘这副相貌,若经我亲手调教,不说远的,在这胭脂河上,冠绝群芳也不是什么难事,对了,不知姑娘说的狐媚子,是哪家楼里的姑娘?” 叶倾雨抬手一指河对岸,“就是那莳花阁的紫云。” “呃……”柳妈妈面露难色,姑娘你的心有点大啊。 “论相貌,紫云确实不及姑娘,可人家那是从灵族来的,世人皆有猎奇之心,咱只怕比不过啊,何况,紫云姑娘还是个雏儿。”最后两个字,柳妈妈咬得格外重了些。 “我虽被人退婚,却也不曾被那人糟蹋了身子,比那紫云,不过就是差了身份,世人千千万,总有慧眼识珠之人。” 柳妈妈心里有了底,对叶倾雨更是喜欢得不行,“好,姑娘好志气,就冲姑娘这句话,妈妈我啊,保证两年之内,让你成为这千屏城的花魁。” 叶倾雨蹙眉道:“两年太久了,过几日元宵花会,我便要成为千屏城的花魁。” 柳妈妈也蹙了眉,这姑娘多少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谁不知道,莳花阁的紫云,是城主有意要捧的花魁,谁能争得过她? “姑娘可会歌舞?” 叶倾雨摇头。 “琴棋书画呢?” 叶倾雨再次摇头。 “那……姑娘会些什么?” 叶倾雨张了张嘴,会打架这种事还是不要说了吧。 第六十九章 投身青楼 孟奚知看了半天戏,上前道:“我家表妹虽然不会这些,但我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教她绰绰有余,她虽不会歌舞,但天资聪颖,几日之内,单学一支舞,想来不是难事,妈妈你便容她先学着,到了元宵节,真技不如人,也好叫她死了心。” 柳妈妈这才看向孟奚知,心下又是一喜。 不看不知道,这位公子这等长相,若是能留在她楼里当个琴师,那可是捡到宝了啊。 胭脂河两岸的青楼,虽是男人们流连之地,但河上游船的,亦有贵女千金,对于长得俊俏的琴师,可舍得花银子哩。 千屏城曾有位琴师,便是被一位富商之女相中,日日邀他泛舟江上,风花雪月。 “公子言之有理,这寒风凛冽,两位快些随我进屋换身干爽衣裳,再细细商量对策如何?” 这河上常有落水之人,既救了上来,看热闹的人也就散了。 夜色已深,胭脂河两岸依旧灯火通明,欢歌笑语不断。 方才那段小插曲,早被人抛掷脑后。 叶倾雨选了临河一间屋子住下,一般的妓子自是没有挑选房间的资格,但叶倾雨和孟奚知单凭长相看,在这以色侍人的地方,便不是一般人。 他们想住临河的屋子,即便里面已经住了人,柳妈妈也愿意让那人搬走。 表哥就住在表妹隔壁,推开窗子,探个脑袋便能看到隔壁房间里的摆设。 叶倾雨站在窗边,望着对岸莳花阁的阁楼。 她换了一身粉色的夹袄,鸦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色白得像天上的冷月。 她本打算从莳花阁上岸,然后演方才那一出,她白日里去莳花阁,算是混了个眼熟,晚上再以苦情女子的身份投身莳花阁,定然不难。 王婶曾说过,那些青楼虽然喜欢收罗长相出众的女子,却不肯接收送上门的。 一是这种人来路不明,良家女子谁愿意入那肮脏的地方,万一是犯了事的,岂不是鱼儿没捞到,反而沾了一身腥。 二来,即便是良家女子,有勇气走进青楼来的,多半是上门找茬来的烈性女子,这种人若是留下让她接客,指不定会给你闹出什么事来。 是以即便叶倾雨长得不错,白日来莳花阁的时候,陶妈妈断不可能强留下她。 但到了晚间,叶倾雨变成了一个心灰意冷的孤女,那可就十分好拿捏了。 人的棱角一旦被磨平,便再难锋利起来。 若非孟奚知插这一脚,叶倾雨何至于抛头露面去争那劳什子花魁。 要想查出元宵节那日会出什么幺蛾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潜入莳花阁。 如今,却只能从花会入手了。 “表妹为何叹气啊?”孟奚知从隔壁探头望过来。 “孟公子不去找你的小云儿?” “她懂事得很,自己知道回客栈。” “我与孟公子不过同行过几日罢了,怎就值得你舍命相救?” 孟奚知两手撑着窗框,挑眉笑道:“孟某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喜欢助人为乐,今日落水的哪怕只是一个陌生人,孟某也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你来千屏城做什么?” “或许是为了我那被人抛弃之后寻死觅活的表妹而来。” “砰!” 叶倾雨关上窗户,转身走到桌边,吹熄了桌上的油灯。 第七十章 孟哥哥 窗外有朦胧灯影照进来,叶倾雨从腰间摸出一块玉佩,这是她方才从那小云儿身上顺来的。 她入不了孟奚知的梦,说不定能从他的小云儿梦里探出他们来千屏城的目的。 夜更深时,靡靡之音总算歇了,但叶倾雨却听到另一种让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她所在的迎春楼,虽然在胭脂河畔算得上中上档次,可这房间的隔音,实在不怎么样。 这是第一次,叶倾雨入梦之时心烦意乱,恨不得冲到隔壁去找孟奚知打一架。 孟奚知冤枉,他也正被那些不可描述的声音扰得睡不着呢。 入梦。 千屏城外月老庙。 供桌前的蒲团上并排坐着三个人。 孟奚知问道:“你这办法当真靠谱?” 中间一个身穿红衣的老头颔首道:“以本仙掌管月老宫多年的经验,这办法可以一试。” 小云儿愁道:“灵蝶崖那么多仙子,师叔为何找我来帮忙?” 孟奚知不答反问:“灵蝶崖那么多仙子,师叔平日里最疼谁?” “师叔自然是最疼小云儿。” “那如今师叔遇到困难,小云儿不打算帮一帮师叔?” “我怕我做不好。”小云儿挠头。 “别担心,就按着你平日的做派来,不要有压力,师叔又不会吃了你。” “我怕被师叔的心上人给吃了。” 孟奚知听她这话,心情看上去不错,“她最是心善,不会为难你。” 不知想到什么,孟奚知又笑道:“她啊,只会欺负我。” 小云儿对师叔这副模样颇为担忧:那位姑娘,当真不是讨厌你,才欺负你的? 月老插话道:“感情这种事啊,最是玄妙,有些人,你越是追着赶着对她示好,她越是抗拒,越是想要远离你,而你一旦转头和别人多言语两句,她便心里吃味,然后才会顿悟,原来在她心里,是有你的。” “可我看阿雨不像那种人,她好像是真的讨厌我。”孟奚知突然间蔫了下去。 “据我的经验,你说的那位姑娘,极有可能就是爱而不自知,左右不过是试探一下,若她真对你无情,你也好早点死了心不是。” 这话没毛病,左右不过一试,叶倾雨真要对他没意思,他也好……他再想想办法。 “小云儿,等见到阿雨,你可不能喊我师叔。” “那喊什么?” 月老捋着胡子笑道:“人间的姑娘喊情郎啊,都喜欢喊郎啊哥啊的,你喊他一声孟郎来听听。” 小云儿喊不出口,孟奚知亦觉得这称呼听着让人起鸡皮疙瘩。 “师叔,这个任务太艰巨了,要不你还是找灵蝶崖其他仙子帮忙吧,小云儿还得回去给师父做饭呢,就先告辞了。” 孟奚知揪住小云儿的小辫子,“你师父少几顿不吃饿不死,师叔没了阿雨,心情就会不好,师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做什么,你可还记得?” 小云儿打了个激灵,师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在灵蝶崖顶的云镜湖畔弹琴。 一曲两曲是仙乐袅袅,百曲千曲可就是魔音绕耳了。 孟奚知虽琴弹得好,却也闲得发慌。 小云儿记得最多一次,她这位师叔不分昼夜,弹了足足一个月,叫人头疼不已。 连灵蝶崖的仙花都蔫头耷脑,眼看是想不开了。 孟奚知威胁小云儿,“你今日若是溜了,来日便是灵蝶崖的罪人。” 灵蝶崖确实有很多仙子,个个貌美如花,但孟奚知不愿去麻烦她们。 万一她们假戏真做,赖上自己,他岂不是又要头疼一阵子。 这个小师侄就不同了,她脑子里除了吃喝玩乐,还是吃喝玩乐。 带在身边,踏实得很。 小云儿又坐了回去,声音已有哭腔,“这事办完后,师叔得将那株云蝶花送给我。” “成交,来,喊一声孟……孟哥哥听听。” 早点适应一下,总没坏处。 “孟,孟,孟……哥,哥!”小云儿哇地一声哭了,“师叔你饶了我吧。” …… 第七十一章 你怕死吗 叶倾雨醒来时额角突突直跳,她今日一定要好好揍那大蛾子一顿。 “叶姑娘你醒啦。” 叶倾雨翻身坐起,天光已亮,孟奚知搭着腿坐在窗子上,手肘抵着曲起的膝盖,撑着额角,对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 她记得昨晚关了窗子的,这厮怎么进来的? “孟公子莫不是连门都不认识了?” 孟奚知跳进房来,走到桌前坐下,这次换两手撑着下巴,“原本今日要教叶姑娘弹琴,但昨夜小云儿一个人回客栈,我实在放心不下,我……” “孟公子尽管去忙自己的事,听说迎春楼里有位陈琴师的技艺十分了得,若是得他亲自教授,我定能早日学有所成。” 孟奚知怔住,赶紧道:“小云儿也不是小孩子了,元宵节在即,还是学琴之事重要,我若是随意出门,叫人怀疑了去,岂不是坏了阿……坏了叶姑娘的事。” “这千屏城鱼龙混杂,孟公子还是回去看看吧,柳妈妈那边,我会替你解释。” “到了这胭脂河,再想出去可不容易。” 虽说这外面就是江河,来往船只多如牛毛,但那些船上的船夫,多半都是身怀绝技的练家子。 叶倾雨自然也发现了这点,她不再与孟奚知争执。 昨晚她本不想拉孟奚知进来,但世情凉薄,又有哪个素昧平生的人,会舍命去救一个落水的苦命女子? 对于孟奚知救她之事,叶倾雨虽气他多管闲事,但更多的是气他明知可能会死在河底,还毫不犹豫地跳下来。 “孟奚知。” “嗯?” “你怕死吗?” 孟奚知笑,“你怕我死吗?” 她似乎……害怕孟奚知会死。 “你离我远点,我就不怕。” “你放心,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若哪一天我真的该死了,一定会离你远远的,不碍着你的眼。” 叶倾雨玩弄烟紫色幔帐的手指捏紧,她觉着她那颗很久不再跳动的心,好似猛然一沉。 幔帐上绣了艳丽的芙蓉花,这房里的摆设用品,都是昨晚新换的。 这个房间,从此属于她,但她,却不属于这里。 就像那个坐在檀木圆桌旁的人,看着离她很近,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可那人,却偏偏要往她的世界里闯,往她已然千疮百孔的心里闯。 她如何能不害怕? “不是要教我练琴吗?你的琴呢?”叶倾雨别过脸,看向窗外灰黑的天空。 今日这天看着,又要下雪了。 不等孟奚知说话,敲门声响起。 叶倾雨对他做了个“滚回去”的手势,起身去开门。 来的是迎春楼的小丫鬟,容貌清秀,看上去有几分胆怯。 “柳妈妈让奴婢来伺候姑娘。”小丫鬟低着头,声音听上去也是怯怯的。 叶倾雨道:“我不需要人伺候,你回去吧。” 小丫鬟当即就给叶倾雨跪下了,“姑娘你莫要撵我走,姑娘若是不要我,柳妈妈又该打我了。” “哦?”叶倾雨关门的手指顿住,问道:“你来这迎春楼多久了?” “奴婢从小便在迎春楼,已有十三年了。” 既是从小在这长大的,应是早已懂得在这腌臜地里如何生存,怎会动不动就挨打? “你之前伺候的是哪位姑娘?” “奴,奴婢之前伺候的是香桃姑娘,她,她……” “她怎么了?” “她年前被采花贼掳走,回来后就不让我伺候了。” 第七十二章 胆小的禾儿 叶倾雨将小丫鬟从地上拉起来,“那位香桃姑娘如今身在何处?” “香桃姑娘回来后将自己关在房里,既不唱曲,也不接客,柳妈妈后来生了气,本想将她撵了出去,到底还是念着一些往日情分,如今香桃姑娘就住在前院柴房边的小屋里。” “你先进来。”叶倾雨将小丫鬟拉进屋子,扫了眼廊外院子里枝干发黑的桃树,关上房门。 桃树上原本挂了几只彩灯,今日天气不好,两个身穿绿袄的丫鬟正在将彩灯收起来。 胭脂河两岸的房子,最小的也有三进,而像迎春楼这样的,临河的两层小楼前带一个小院,小楼除了二楼的琴房,楼下两间是迎春楼中身价最高姑娘的住所,所接的客人,亦是有点身家的。 小院外还有花园回廊,两侧亦有厢房,再往前,又有小楼,最后靠近街道的才是迎春楼的主楼。 而对岸莳花阁却是不同,不管是临街的主楼,抑或面江的花楼,都可供客人聚会应酬。 孟奚知已经翻窗回去了。 叶倾雨在桌边坐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名唤禾儿。”禾儿回着话,又要拜倒。 “不必跪了,你都会做些什么?” 禾儿看了一眼叶倾雨,垂眸道:“奴婢来给姑娘梳妆打扮。”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自己披散的头发,她如今是迎春楼里的姑娘,自是不能素面朝天。 禾儿看着铜镜里的叶倾雨,赞道:“姑娘长得真好看。” “一副皮子罢了,剥了不都是一个样。” “姑娘你别吓唬我。”禾儿脸色蓦地煞白,手里一时没了轻重,木梳剐到了叶倾雨的头皮。 叶倾雨从铜镜里抬眉扫了禾儿一眼,“你胆子这么小,在这种地方怎么活下去?” “我,我以前胆子不小的,那次看到……” “看到什么?” 想起那次所见,禾儿还未开口身子已经哆嗦了起来。 “因一直以来都是奴婢在伺候香桃姑娘,她搬到那间小屋后,也是我去给她送水送饭,那天下着雨,天色昏暗,我去给她送饭时,看见她坐在梳妆台前发呆,我想起以往都是我伺候她梳妆,便走过去,想要给她梳头,却见……” 禾儿已经抖得站不住,跌坐在地上,想来是吓得不轻。 “香桃姑娘明明是背对着梳妆台的,可她,她的脸,却是正对着铜镜!” 难怪禾儿吓成这副模样,任谁也不可能将脸扭到后背。 叶倾雨倒是能给人脑袋拧到后面去,但这样一拧,那人可就活不成了。 “后来呢?” 见叶倾雨这般淡定,禾儿也稍定了心神,“我吓得跑去喊人,可再进到那间屋子,香桃姑娘又变回了正常的模样,她坐在铜镜边梳头,依旧不搭理人,他们都说我眼花了,看错了,自己吓唬自己,姑娘,我当时看得真真切切,绝不可能看错的。” 叶倾雨看了眼铜镜中的自己,抬手捏着高高的衣领,问道:“你们楼里的姑娘,穿的衣服都是这种护脖子的吗?” “冬日寒冷,胭脂河两岸的姑娘们,经常要陪客人游船,江上风大冻人,她们都爱穿这种高领的衣衫。” 叶倾雨了然,对禾儿道:“你日后便在我这院里做事,不过我喜欢清净,没有吩咐,你无需前来伺候。” 禾儿正要磕头,叶倾雨伸手去拉她,又道:“那香桃姑娘哪怕是鬼,也不敢在我眼皮子底下为难你。” 叶倾雨本是好心,但这话听在禾儿耳中,又是吓得脸色一白。 “姑娘手这般凉,赶紧再添件衣裳,可别冻着了。”禾儿被叶倾雨从地上拉起来,碰到她冰冷的手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第七十三章 奴家名叫朝颜 孟奚知再见到叶倾雨的时候,是半个时辰后,在他们房间楼上的琴房。 叶倾雨一袭藕色绣花裙,外罩烟紫兔绒边夹袄,秀发绾起,斜插一支紫玉缠丝金步摇,站在白纱轻舞的木窗边。 棱纹木窗敞开,窗外又下起了雪,细碎的雪花飘进来,粘在她的鬓边。 “阿雨。” 叶倾雨回身,便看见着一身月白长袍的孟奚知站在楼梯边上。 “公子怕是认错人了,奴家名叫朝颜。”叶倾雨纤白的指尖挑起额角被风吹起的碎发,又转身去看窗外的胭脂河。 孟奚知微怔,旋即笑道:“朝颜姑娘倒是长得与我一位朋友有几分相似,不过……” “不过什么?”叶倾雨果然被他这话吸引住了。 “不过我那位朋友啊,是个不解风情的,比不上朝颜姑娘三分风流。”孟奚知缓步踱到叶倾雨身前,歪着身子靠在窗沿,挡住了叶倾雨的视线。 叶倾雨今日是精心打扮过的,因柳妈妈说下午要请画师给她画一副肖像,挂到楼里去。 与她在鹿隐国出嫁那日不同,那日的妆容高贵华丽,今日的叶倾雨,眼角眉梢,却是带着一股子妩媚的。 她本就长得极好,平日里习惯了素面朝天,突然这样一打扮起来,直叫人挪不开眼。 叶倾雨睨了他一眼,“公子喜欢风流的,这胭脂河两岸随便挑一个,保管能让公子满意。” “不,本公子喜欢那种木木呆呆的,就像……” “木木呆呆的,这迎春楼正好就有一位,住在前院柴房边的小屋里,名叫香桃,公子若是不识路,奴家这便叫人引你前去。” 叶倾雨转身就要去喊禾儿,孟奚知捉住她的袖角,“阿雨学苦情女子不像,学这风尘女子亦不像,哪有姑娘将恩客往别处推的。” “如此说来,你今日是来消遣的?”叶倾雨捏起了拳头。 “不瞒阿雨,这种烟花之地,我是头一次来,虽是为了一位姑娘,可却不敢消遣。” “你怎么不喊我叶姑娘了?” 孟奚知低笑,“方才我那傻师侄给我灵蝶传书,说昨晚游船时丢了一枚玉佩,若我猜得不错,那枚玉佩,想来是在阿雨手里吧。” 叶倾雨没有否认。 “你不是说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吗?弹一首来听听,若是弹得差了,我可不要你教。” “别的不敢说,若论琴技,整个千屏城,也没有能胜过我的。”孟奚知拉起叶倾雨的手,往一旁的古琴走去。 叶倾雨嗤笑道:“说大话可是要遭雷劈的。” “天底下有几个男人不说大话,你见被雷劈死了几个?” 孟奚知倒是真的没说大话,从他手指下流泻出来的琴音,优美动听,宛如。 叶倾雨曾听过韦小姐弹琴,本以为那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今日听孟奚知这一曲,她才知原来是自己见识少了。 不知是曲子本身便这般悦耳,还是他指法精妙,在琴音歇后,叶倾雨还沉浸其中。 风姿卓绝的男子坐在古琴后的圆凳上,抬眸对一旁怔愣的女子笑道:“你看我可有资格教你?” “姑且一试吧。”叶倾雨毫不客气地将孟奚知挤开,坐在了圆凳上。 看孟奚知方才的动作,这玩意应是不难。 因要学琴,叶倾雨指甲上没有涂蔻丹,纤白的指尖在琴弦上拨了一下,一声刺耳的铮鸣声响起。 叶倾雨皱起了眉头。 孟奚知抿起了唇角。 第七十四章 心乱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跟着孟奚知学了一上午琴,不仅她没了耐心,连窗外胭脂河上乘船赏玩的游客亦烦躁不已。 不时有谩骂声飘进窗来,叶倾雨好几次捏紧了拳头。 她哪里知道,这个琴房原本并非练琴之所,乃是迎春楼的姑娘们斗琴所用。 琴声飘到胭脂河上,吸引狂蜂浪蝶逐花而来。 柳妈妈之所以安排叶倾雨在此练琴,一来,她在叶倾雨梳妆之时已请孟奚知去花园弹奏了一曲,对他的琴技给予了极高评价。 此等仙乐,岂能藏于陋室,理应让胭脂河上往来游客倾听传颂。 二来,这琴房正好在叶倾雨和孟奚知房间的楼上,倒也省得往前院里跑。 若是被某些醉酒的客人瞧上,又要生出许多事来。 元宵节将近,千屏城中的客人多是从各国赶来凑热闹的人,谁也不知道里面藏着些什么玩意。 真闹出事来,可不好收场。 孟奚知的耐性却是极好,他从叶倾雨身后探过身来,手指搭在叶倾雨手上,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学琴最忌急躁,阿雨静下心来。” 叶倾雨背脊绷得笔直。 孟奚知的声音低沉悦耳,好似泉水一般从叶倾雨耳边淌过,却并没有安抚到她焦躁的情绪,反而让她愈发坐立不安。 “手指不要太僵硬。” “沉心静气。” “你这个指法不对……” 孟奚知拨着叶倾雨细白的手指,这是要手把手教学了。 叶倾雨被圈在他温热的怀中,后背贴着他的前胸,衣衫摩挲,青丝相缠。 窗外的雪下得大了,河上的游船靠了岸,喧哗之声渐远。 寒风吹进窗子,叶倾雨回了神,一巴掌拍在琴弦上,扭头怒道:“孟奚知,你离我远点!” 看着叶倾雨近在咫尺的脸,孟奚知怔住。 叶倾雨亦察觉出不对劲,往后仰了仰脖子,从唇间溢出一个字。 “滚。” 孟奚知却是紧紧盯着叶倾雨嗔怒的眼睛,搭在她手背上的手指收紧,压得琴弦又是一声轻吟。 他非但没有离远点,反而突然倾身靠近,迅速在叶倾雨脸上亲了一口。 叶倾雨后背抵着木桌上的古琴,她的手指被孟奚知压在琴弦上,慌乱间勾起琴弦。 琴音乱了,她那颗破碎的心,好似也乱了。 “我这就滚。”孟奚知几乎是落荒而逃,彷佛身后有一条恶狗追他一般,直接翻窗跳进了胭脂河中。 “噗通”一声响,胭脂河两岸响起一片惊呼声。 昨夜这河上才刚有人落水,今日又来,多少有点吓人了。 大过年的,哪来那么多过不去的坎? 不过很快,那些惊呼声便散了去,窗外接二连三传来女子低低的尖叫声。 那叫声中夹带着惊叹的情绪。 叶倾雨走到窗前,便见孟奚知已从水下探出头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子,呼出一口白气,牙齿打颤,冻得不行。 孟奚知昨日在千屏城街头晃悠,一张俊美的脸已是惹得路人纷纷回头,但也没有此刻在水中引人注目。 胭脂河两岸青楼里的姑娘们探着脑袋瞧过来,石桥上撑着伞的行人驻足张望,连还未来得及靠岸的画舫里,也有不少贵女盯着他看。 孟奚知对那些如狼似虎的目光不予理会,抬头看向方才跳下来的窗子。 见叶倾雨站在窗前,孟奚知好似忘了寒冷,举起手臂冲她挥手,笑得十分欢快。 雪花落在他身边的河面上,轻盈无波,落在他的眼睫上,好似蝶翼轻颤。 叶倾雨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他,突然开口道:“孟奚知,你给我画幅画吧。” …… 第七十五章 第一命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觉得自己对琴棋书画没有天赋,跟着孟奚知学了半日琴,非但没有修身养性,反而愈发暴躁。 连柳妈妈都看不下去了,宽慰她,“好姑娘,这琴不会也没什么要紧,咱们学跳舞,离元宵节还有几日时间,足够你练好一支舞。” 叶倾雨虽没跳过舞,但她惯会打架,触类旁通,想来不是难事。 练了两个时辰舞,叶倾雨回到房里,凭窗望着对岸的莳花阁。 莳花阁三楼的窗户边,亦坐着一个女子,以手支颐,望着须眉江发呆。 那是莳花阁新来的地灵族美人紫云,亦叫红英。 进入千屏城前一夜,叶倾雨入过红英之梦,已经得知她所住的地方,在莳花阁临江的阁楼,守卫森严,寻常人很难进去。 红英是叶倾雨的第一位命主,也是第一位在梦中定下灵契的命主。 约摸三个月前,在暮子河畔,叶倾雨便入过红英的梦。 当时,红英已被千屏城城主简绍带往人族。 红英的爹爹临死前,将一件小红袄交给叶倾雨,那是红英的娘亲,也就是十年前那个将叶倾雨带去人族的女人亲手缝制的。 在石塘城十年,那个女人从未给叶倾雨缝制过衣衫。 叶倾雨唯一收到过的一双棉鞋,是与她一般,成为别人替代品的水莲送给她的。 这世上讽刺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些。 在暮子河畔,叶倾雨以小红袄为引,进入红英之梦。 这位地灵姑娘所求之愿,不是报地灵族满族被杀的血海深仇,不是求叶倾雨救她逃离人族的掌控,而是寻找她那失踪十年之久的娘亲。 叶倾雨当时刚从暮子河畔醒来不久,因红英的爹爹与她灵脉不合,才试着入了红英的梦。 那是她第一次探灵脉,结灵契。 不曾想,她要帮人达成的,竟是这样一个愿望。 她们母慈子孝,叶倾雨的一生,又算什么? 红英没有错,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心中所愿,自然是寻回母亲。 但在那一刻,叶倾雨突然觉得,重回世间对她而言,彷佛是更大的苦难。 她叶倾雨又有何错? 叶倾雨并不喜欢入红英的梦,她与红英约定,若是有要紧事,晚上入睡前在床头放一面铜镜,默念三声她的名字,她便会进入红英的梦中。 不过从灵契结成之后,红英从没有召唤过叶倾雨。 叶倾雨并没有带着那件棉袄上路,她只撕下一片棉布作为梦引,那件棉袄被她丢在已成为一片焦土的地灵洞穴中。 这是她唯一能发泄的途径。 红英的爹爹死后,暮子河边的地灵族,从此消失于灵族之地。 叶倾雨来千屏城,就是为了带红英去找她的娘亲。 但那晚梦中,红英并没有离开这里的打算,至少在元宵节之前,她不打算离开。 红英从进到莳花阁之后,还未接过客,自然也就没有出过那间阁楼。 至于为何要等元宵节之后再离开,叶倾雨大抵猜到与千屏城城主简绍有关。 红英不说,她便没问。 而红英的梦中,更多的是关于小时候的事,叶倾雨并不想去探寻。 或许于叶倾雨来说,她是害怕再见到那个女人。 她害怕看见人家母女团聚的画面。 于是便暗自抗拒着红英的心愿,拖一日算一日。 可这个愿她既应了,总有要面对的一天。 …… 第七十六章 山海藏神秘公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的画像被挂到迎春楼大堂后,果然在千屏城引起不小的轰动,当晚就有人要砸重金与美人共度春宵,被柳妈妈挡了回去。 奇货可居的道理,在哪都适用。 第二日一早,迎春楼又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城的事。 胭脂河两岸还在沉睡中,迎春楼的大门被人敲开了。 晟州大陆上最有名的商号山海藏,总店就在千屏城最繁华的街上。 来人正是山海藏的刘掌柜,他身后跟着几个店伙计,挑着几只镶金镂玉的楸木箱子。 柳妈妈被丫鬟从床上喊醒的时候,脑子里是蒙的,山海藏的人怎么会到她迎春楼来? 山海藏虽也是商户,却与她们这些下九流不同,那是连各国皇族都要给三分颜面的存在。 这迎春楼自开张以来,从不曾与山海藏打过交道。 若说是来玩的,那也忒早了些。 山海藏的掌柜,在千屏城可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怎亲自登了她迎春楼的门? 柳妈妈匆忙梳洗一番,挑了件过年新做的袄裙,到得大堂时,刘掌柜已等了半盏茶的工夫。 虽然刘掌柜的时间很珍贵,但他并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柳妈妈先赔了罪,又吩咐下人换了上等的金骏眉,才问刘掌柜的来意。 能在胭脂河当老鸨的,自然都是人精。 柳妈妈眼角余光瞥向那几只木箱,心下已有了几分猜疑:莫不是刘掌柜也看上了朝颜,今日要给她赎了身去? 刘掌柜笑道:“我今日乃是奉我家公子之命,来给朝颜姑娘送几副头面和衣衫饰物。” 听到这话,柳妈妈更是惊讶。 山海藏不管是总店,还是分号,世人所熟知的,只有掌柜伙计,其背后的主人十分神秘,只知他复姓澹台,至于叫什么名儿,鲜有人知晓。 朝颜才挂牌一日,还不曾接客,怎就惊动了山海藏的澹台公子? 要说这朝颜姑娘确实长得不错,可世间美人便如那花圃里的花,年年都有出类拔萃的,这胭脂河畔,最不缺的就是美人。 柳妈妈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她隐约觉得那朝颜姑娘不简单。 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就算朝颜来历蹊跷,如今在迎春楼挂了牌,那便是迎春楼的人了,真要是个大麻烦,她也只能认栽。 但看刘掌柜的态度,这朝颜,倒像是个香饽饽。 柳妈妈要派人去请朝颜,被刘掌柜拦住了,“时辰还早,莫要扰了朝颜姑娘的好梦,东西送到了,我也该早些回去交差,这便告辞了。” 柳妈妈也不挽留,又说了几句场面话,亲自送到大门口,待刘掌柜一行消失在街角才回身进了迎春楼。 这些东西是山海藏送来的,柳妈妈不敢私藏,派人抬到了朝颜姑娘的小院。 叶倾雨早已起床,正坐在檀木桌旁。 桌上摊着一张通缉令,上面画着一个蒙面的男子,眉眼好似妖媚的狐狸。 她的计划虽被孟奚知打乱了,但却也方便了她做另一件事。 叶倾雨若是入了莳花阁,有风头正盛的紫云姑娘在头上压着,她即便有心引曹玉现身,只怕那陶妈妈也不会让她在元宵节前大放异彩,抢了紫云姑娘的风头。 如今她要争一争花魁之位,自然是要先将名气抛出去,既然是喜欢流连花街柳巷的采花大盗,又怎会对她这朵新开的花不感兴趣呢? 哪怕曹玉只是做戏,大戏还未登场,他总得把前戏做足了不是。 叶倾雨这是打算以身做铒,钓那曹玉上钩。 曹玉若是见过她的画像,哪怕没有现在这重身份,他也应该会来找叶倾雨。 一个从暮子河爬上来的人,比娇美鲜艳的花更让人感兴趣,不是吗? 第七十七章 千屏城城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不,当天下午,迎春楼又迎来了一位大人物。 柳妈妈亲自去后院请叶倾雨到前面的雅阁,又躬身退了出去,顺手将门带上。 雅阁的镂花木窗正对着街道,窗边站着一个身着紫檀色华服的男子,一旁的椅背上搭着一件玄色大氅。 “小倾雨,好久不见了。” 男子转身,一张清隽的脸上透着身处高位的冷峻,但看到叶倾雨那一瞬,他笑了,便如春风化雨。 叶倾雨站在门边,对窗前的人行了一礼,“北地之行,多谢简城主一路照应。” 这人正是千屏城城主简绍。 对于他的到来,叶倾雨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叶倾雨第一次见到简绍,是在烟西谷庆福楼的大堂里,当时简绍怀抱着雪绒兽,纤长的手指轻抚雪绒兽光滑柔软的皮毛。 他看也不看韦成德,径直走到叶倾雨面前,垂眸道:“从今日起,你便跟在我身边。” 叶倾雨仰头看着简绍,不作声。 简绍问:“你不愿意?” 庆福楼的老板娘扶住叶倾雨的肩膀,笑道:“还不快多谢简城主照拂。”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脸黑如炭的韦成德,抿了抿唇,恭敬地向简绍行礼。 从那之后,一路往北,简绍确实对叶倾雨照顾有加。 简绍曾告诉叶倾雨,不必对他心存感激,他夺了老板娘的雪绒兽,才答应要照顾叶倾雨。 老板娘求简绍照顾叶倾雨,自然不是心疼她,而是为了藏在她心里的血玉,能安全抵达暮子河。 只是,不管是韦成德,还是老板娘,都没有料到,叶倾雨根本不是地灵,而是魇灵。 她看不到藏在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一路北行,分明就是一条靠双手拼杀出来的血路。 简绍抬手示意叶倾雨落座,“传说除了魇灵,进入暮子河的人没有能活着上岸的。” “你想说什么?” “你是魇灵。” 他不是在问叶倾雨,而是在说一个事实。 在北地,他便知道叶倾雨不是地灵,而她掉进暮子河却还能安然无恙,不是魇灵又是什么? 他这话,叶倾雨没法反驳。 她确实是魇灵,但她却并非是活着上岸的。 不过这对别人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叶倾雨款款落座,这是昨日下午柳妈妈亲自教她的,不管是行还是坐,都要柔。 以柔克刚,是这胭脂河上女子的生存之道。 “入乡随俗这一点,她就不如你做得好。” 她,指的是红英。 “她是身不由己,我是有所图谋,本就是不同的,如何比得?” “小倾雨图谋的是什么?” 简绍突然发现,叶倾雨与在北地时,有很大的不同,她看似在适应现在的处境,其实并非随波逐流,反而是在逆流而上。 “简城主可以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说来听听。” 叶倾雨看向简绍的眼睛,问道:“官府最近发出的通缉令中,有一个蒙面的采花大盗,你可知那是谁?” 简绍颔首,“是丘宁国镇南王的手下曹玉。” “你在北地时,与丘宁国镇南王有交易?” “没错。” “那白夙国呢?当日在庆福楼,那个白夙国的人,也与你有交易?” 叶倾雨并不认识那个白夙国的人,那人没有去暮子河,而是折返回了人族。 叶倾雨猜测,那人去烟西谷,是为了寻简绍。 简绍挑眉,对叶倾雨能想到这一层非但没有心生戒备,反而多了几分欣赏。 第七十八章 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个问题点到为止,叶倾雨心里已有了答案,她又问道:“简城主相信帝星之说吗?” 简绍沉眉片刻,再看向叶倾雨时,眼中多了几分凝重,“倾雨,我没想到有一天,你会踏进这个乱局来,在北地的时候,我没护好你,人族比北地凶险百倍,即便是帝星,也不可能于朝夕之间改变这个世道,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魇灵的?” “比你想象的早。” “是红英告诉你的?” “她到人族后,每夜都睡不着觉,我让她喝了点酒,你知道的,很多人喜欢在酒后说出心中的秘密。” 从暮子河到石塘城只需一个月时间,也就是说简绍知道她是魇灵,已有将近两个月。 难怪方才他那么笃定。 叶倾雨蹙眉,“你们早就打算利用我的身份做文章?” “我虽然不想对你动手,但魇灵入世,是一个契机,我们不能放弃。” “你方才问我的图谋是什么,那我告诉你,我只想达成魇灵十愿,你难道不想让我探一探,万一你是我的命主,我或许能助你夺得天下。” “倾雨说笑了,既有帝星降世,我便是夺了天下,亦是逆了天道,此等祸国殃民之事,我可不愿去做。” 简绍一直都是一个清醒的人,这种人,在乱局中,才不会迷失方向。 “魇灵入世的消息,是你散出去的?” “是,也不是,我确实将你的事上奏了,但在你离开鹿隐国之后,魇灵入世的消息才被散出去。” 他们已等候多时。 如果叶倾雨还未离开北地,便被人盯上,首先陷入混乱的将是高阳国石塘城、鹿隐国陌城和丘宁国临渊城,这三座处于人灵结界旁的城镇。 而在人灵结界日渐微弱的时候,这三座城是抵挡灵族入侵的第一道屏障,绝不能出事。 很多事情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就像叶倾雨会去鹿隐国,会在地灵洞穴遇到黑衣人,后又在碧落城被画中仙算计,包括英山镇的小乞丐,都好似有人在一个巨大的棋盘上,一步步落子,看似毫无干系,实则其中藏着无穷深意。 但叶倾雨眼下还看不透。 她只知道,她亦是那盘棋上的一枚棋子。 叶倾雨之前猜测,是御风者将她的身份告诉了高阳国的人,没想到竟是红英醉酒后一句话将她卖了。 不管怎么说,她的身份本就瞒不了多久,魇灵既选择了入世,便不可能做到藏踪匿迹。 “龙行浅滩是假。”叶倾雨这句话也是在说一个事实。 简绍正色道:“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你为何要与我说这么多?” “我说过,我并不想对你动手,我告诉你这些,希望能让你在乱局之中保全自身。” “简城主这是一边要杀鸡,一边要鸡对你心存感激?” 简绍笑,“小倾雨已不是当初在北地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了,看来倒是我多虑了。” 叶倾雨亦笑,她怎么糊涂了,简绍愿与她透底,不过是怕她这个魇灵没甚能耐,早早便被人给除了。 这水还未搅浑,她还有用。 有用的人,就有人愿意保。 “你不怕我将这些事告诉旁人?又或者,我的某位命主,所求是统一天下?” “有人常对我说,天下能人得之,但若只会夺,却不能守,亦是昙花一现,倾雨或许能帮人夺天下,难不成还要帮那人守天下?便是你愿意,只怕那人也不愿意。” 叶倾雨沉默。 命主野心越大,达成所愿后,对魇灵下手就越狠。 这便是人心。 第七十九章 冷皓月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直到简绍离开,叶倾雨都没有问红英的事。 没有问:为何将红英关在莳花阁这种烟花之地? 没有问:元宵节那晚会发生什么事,红英可会受到牵连? 叶倾雨今日没有练舞,柳妈妈亦没有派人来催。 禾儿没有在房里伺候,叶倾雨虽喜欢站在窗边看外面的景,和胭脂河上往来的人,却不喜欢有人站在她身后盯着她。 天色向晚,河上的游船点了灯。 一条渔船从石桥下穿过,往须眉江划去。 雪从昨日上午下起,到现在还没停。 胭脂河上的船只并不多,这条渔船便显得分外惹眼。 船头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撑一把破旧的油纸伞,她身上的衣衫亦是又脏又旧,她背着一把刀,刀柄上的红绸却十分干净。 渔船上除了这位姑娘,还躺着一个衣衫同样破旧的小道上,头上戴着一顶竹篾斗笠,身旁放一把掉了毛的拂尘。 那位姑娘看着站在窗边的叶倾雨,开口道:“你可会唱曲?” 叶倾雨摇头,“我不会唱曲,亦不会弹琴,跳舞也才开始学。” “那你会什么?” 叶倾雨又摇头,“我会的东西,在这里毫无用武之地。” “你会武功?” 这位姑娘显然没有理解叶倾雨话里的意思。 叶倾雨点头,“会一点。” 渔船很快便从窗子前划过,姑娘回头道:“你不该在这种地方,你长得好看,又会武功,可以活得更好。” “你叫什么名字?”叶倾雨探出窗外,寒风卷着雪花打在她的脸上,冰冷,却让她觉得鲜活。 她很少主动问一个陌生人姓名。 “我叫冷皓月。” 冷皓月示意船夫停了船,对叶倾雨道:“你有酒吗?” “你想喝什么酒?” “我不曾喝过酒,韩大哥说等我十五岁生辰,请我喝酒。” “你的生辰是哪日?” “正月初十。” 那便是后天了。 “你的韩大哥呢?” 冷皓月被江风吹乱了鬓发,她微眯起眼,敛去眼中的神色,“韩大哥不知去了何处,我正要去寻他。” “后天这个时辰,你来找我,我请你喝酒。” “好,一言为定。” 冷皓月转身,渔船又往江上划去。 至始至终,那个躺着的小道士都没有吱声,亦没有动一动,像是睡着了一般。 隔壁窗子打开,孟奚知探出脑袋来,“阿雨何时能请我喝酒,我便是死也无憾了。” “我现在就可以请你喝酒。”叶倾雨回身看向孟奚知。 孟奚知喜道:“当真?” “你先死一个给我瞧瞧。” 孟奚知摇头轻叹:“就知道阿雨是在拿我打趣。” 叶倾雨转身进了房,孟奚知随后翻了进来,顺手关了窗户,将风雪关在了胭脂河上。 “阿雨才挂牌一日,便引得千屏城抖了三抖,实在了得。” 孟奚知这话听着,多少有些酸味了。 叶倾雨在桌边坐下,倒了杯冷茶端在手里,问道:“你可知道山海藏的主人?” 孟奚知亦走到桌边坐下,正色道:“我正想提醒阿雨,那山海藏背后的势力十分强大,阿雨能避则避。” 被人家两次找上门,叶倾雨便是想避,只怕也避不开了。 “很早以前,山海藏不仅做仙界和晟州大陆的生意,在魔界,亦有山海藏的势力。”孟奚知也给自己倒了杯冷茶,饮了一口,继续道:“魔界消失在晟州大陆已经很久,但这并不代表魔就不存在了。” 第八十章 不死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你的意思是,魔界要卷土重来了?” “阿雨可听说过不死槐森林?”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境内,是一片浩瀚的林海。 叶倾雨最早听说不死槐森林,依旧是从石塘城的说书人口中。 对于那片古怪的森林,说书人没有提及太多。 叶倾雨只知道,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在英山镇,有个小乞丐说不死槐森林中出现了魔的踪迹,可是真的?” 孟奚知点头,“应是真的,听说是一个人族小孩,误入了不死槐森林,看见一个红眼睛的怪人。” 关于魔的传说,在西洛国是禁忌,除了崇巫门下,西洛国如今在世的人族,已鲜少有人知道魔被激怒时,会目露红光之事。 那个小孩发现红眼睛怪人的事,被当地百姓当成一桩奇事在附近村子里传开,等传到崇巫门,这事早已是瞒不住了。 而在此期间,有好事之人走进不死槐森林,却再也没有走出来。 “不死槐森林为何没有结界封锁?” 既是这般危险的存在,又怎能随意让百姓进出? “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数千年之久,人族早已淡忘了那些被魔操控的恐惧,自然也就没了戒备之心,不过现在的不死槐森林外,倒是出现了不少崇巫门的弟子巡逻,西洛国的国巫亲自去林中查看了那棵槐树,但国巫出来后一句话没说便走了,无人知道槐树到底有没有开红花。” 这本是一件让人心生惶恐之事,但因西洛国国君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百姓们也就慢慢不当一回事了。 孟奚知放下茶盏,又道:“对了,国巫离开不死槐森林时,带走了那个最早发现红眼怪人的小孩。” 叶倾雨若有所思,回到最初的话题,“你是怀疑山海藏与魔有勾结?” “当年魔从晟州大陆消失时,魔界的山海藏也消失了,有没有勾结我不敢说,若是魔界当真重回晟州大陆,山海藏必定有所动作。” “当年没人调查山海藏背后之人吗?” “怎么没查,不过是查不到罢了,甚至有人利用魇灵之愿,入那些山海藏掌柜伙计之梦,可那些梦里,却没有任何关于山海藏主人的痕迹。” 叶倾雨突然看向孟奚知,蹙起眉头。 “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可不是什么山海藏的主人,你入不了我的梦,是因我的仙元被朱雀禁咒所困。”孟奚知见她眼神奇怪,急急解释。 “我在想,会不会山海藏的主人和你一样,身上也有禁咒?” “不可能。” “你为何这般肯定?”叶倾雨又倒了杯冷茶,茶盏握在手里把玩。 “自上古以来,能困住灵元的禁咒只有朱雀禁咒,而朱雀禁咒只有一道,就在我身上。” 叶倾雨看孟奚知的眼神更加奇怪了,“这么说来,你还挺幸运。” “幸运个屁,这本就是我闲来无事整出来的符咒,没想到最后用到了自己身上,你见过比我还倒霉的吗?” 叶倾雨刚饮了一口茶,闻言尽数喷到了孟奚知脸上。 “没想到你这么蠢的!” 见叶倾雨笑得前仰后合,孟奚知抬袖拭去脸上的茶渍,也跟着笑了。 “如今看来,倒也算不得倒霉,至少能博阿雨开怀一笑,便是值得。” …… 第八十一章 补点人气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一场雪下了两个日夜还没停,千屏城藏在白雪之中,一阵风过,又露出些许鲜亮的颜色来。 千屏城的繁华,从来就不会被掩埋。 街道上悬挂的花灯在风中摇晃,不时有碎雪飘落。 天刚蒙蒙亮,出早摊的贩夫已经出现在街头巷尾。 两个头戴帷帽的人从冒着腾腾热气的馄饨摊前走过,摊主唤道:“两位可要吃馄饨?” 下雪天上街吃早餐的人不多,但靠此营生的摊主,却不能躲在家里取暖,出来多少能捡几个铜板。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的衣袖,“阿雨我们吃点东西再走吧。” “我不饿。” “一大早起来,我可饿了,阿雨就当是陪我吃点。” 孟奚知拉着叶倾雨在街角的条凳上坐下,点了两碗馄饨。 一块灰色布帘四角用竹竿撑着,这一小片天地,便不遭风雪侵袭。 叶倾雨并没有摘下帷帽,她不想吃馄饨。 “阿雨多食点人间烟火,补点人气。” 孟奚知将冒着热气的粗瓷海碗推到叶倾雨面前,又道:“这个点出门的,没几个去得起花街柳巷,阿雨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他们俩如今在胭脂河上算是出了名,出门多少有点不方便,这也是叶倾雨选择这个时辰出门的原因。 不说千屏城,至少在迎春楼,叶倾雨现在是被当成菩萨一般供着,她要出门,谁也不敢拦着。 明着没人拦,却不代表暗地里没人跟。 而跟着的有几波人就不得而知了。 叶倾雨瞪了孟奚知一眼,“你快些吃,我回去还要练舞。” 布帘外风雪如故,不过几个月时间,在叶倾雨眼里,却恍如隔世。 “这世间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用心去感受的,譬如这碗馄饨,皮滑肉嫩,汤汁鲜美,阿雨真不打算尝尝?” “我没有心,也没有胃口。” 孟奚知拍了拍心口,“阿雨别太在意长在这里面的玩意,没有这颗心,难道就感受不到了?阿雨你说说看,这位卖馄饨的小哥给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没感觉。” “那我呢?” 叶倾雨从帷帽缝隙中睨了他一眼,冷声道:“烦。” “喏,这就是一种感受。”孟奚知笑得有点欠揍,“阿雨烦我,是因为心里有我。” “……” 叶倾雨踢了孟奚知一脚,起身往街上走去。 孟奚知赶紧戴上帷帽,付了银钱跟上去。 他们要去山海藏,去千屏城最繁华的石台街。 不过眼下还早,繁华还未苏醒。 既然晟州大陆上已经出现了魔的踪迹,而山海藏作为曾经在魔界混得风生水起的商号,多少知道一些消息。 叶倾雨没指望从山海藏探到关于魔的消息,她今日来,是为了一样物什。 在鹿隐国都城的山海藏分号里,她见到过一枚骨珠,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那枚珠子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她虽探不出那是什么骨头,却能感觉到那枚珠子上笼着令人不安的灵息。 叶倾雨想找找看,这山海藏的总店里,可有类似的珠子。 孟奚知见多识广,或许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会不会与魔有关? 山海藏不分昼夜,都有人当值。 听那些吓唬小孩子的话,子时过后,山海藏做的,是死人的生意。 如今这个世道,活人与死人又有什么分别? 有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呢。 第八十二章 魔骨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山海藏总店没有叶倾雨想象中奢华,更多的是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底蕴。 跨进高高的门槛,刘掌柜便迎了上来。 叶倾雨明明戴着帷帽,但刘掌柜却好似知道她是谁,“贵人大驾光临,不知要挑点什么?” “我们随便逛逛,你去忙吧。” 店里并没有客人,只有伙计拿着鸡毛掸子在掸灰。 “那两位慢慢逛着,有什么吩咐尽管唤小的。”刘掌柜说着便躬身退回了柜台后。 叶倾雨在一排排货架之间查看,孟奚知紧随其后,啧啧叹道:“没想到人族的山海藏里,竟也藏着这等好物。” 叶倾雨对那些奇珍异宝并不感兴趣,比起其他珍宝店里的,无非就是个头大点,色泽纯点。 既不能当饭吃,亦不能拿来御寒,藏在身上还容易被贼惦记,搞不好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 世间好物,和美人一样,都是带着危险的。 “阿雨你看这支簪子,色泽比上等的羊脂玉还要细腻滋润,瞧着像玉,实则是虎蛟之骨所雕,你看这雕工,便是鬼面人在世,只怕也不过如此。” 叶倾雨随口问道:“鬼面人死了?” “阿雨没听说过吗?在魔界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之前,鬼面人便死了。” 叶倾雨顿住脚,在一只雕花玉瓶旁,她看见了一枚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色白不透,置于紫檀木盒中,正是骨珠。 骨珠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这世上竟有两枚一模一样的骨珠? 还是说,这根本就是鹿隐国都城山海藏分号里的那枚骨珠? 孟奚知的目光亦被吸引过来,他神色突然变得凝重,凑到叶倾雨耳边,低声道:“阿雨,这是魔骨。” “当真?” “千真万确。” 叶倾雨唤来刘掌柜,问道:“这枚珠子我要了。” 刘掌柜亲手从货架上取了紫檀木盒,递到叶倾雨手中,“贵人喜欢,收下便是。” “我需要拿什么东西来换?” 山海藏的规矩:以物易物,不收银钱。 “贵人言重了,我家公子说了,只要是您看中的,只管拿去就是,无需按规矩来。” 有了前两次的经历,叶倾雨已经见怪不怪了:“你家公子还说什么了?” “公子还说,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叶倾雨捧着紫檀木盒的手指微微收紧,婆婆也曾说过: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 婆婆还说:这个世上,人人都想成神,可真正的神始终只有一个。 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婆婆会不会与山海藏有什么关系? 暮子河北的魇灵族去了何处? 他们口中的神,又是谁? 孟奚知拉了拉叶倾雨的衣袖,将她的神思拉了回来,只听刘掌柜又道:“您看可还有看中的小玩意,我让人打包了给您送回去。” 叶倾雨问道:“看中的都能拿走?” 刘掌柜笑,“这是自然。” “你这可有桑山云绢?” “贵人说笑了,桑山云绢乃是仙家之物,人间的山海藏可没有。” 叶倾雨不再追问,她抬眼正好看到那支虎蛟之骨所雕的簪子,脑中突然冒出那日跳下鲤鱼嘴断崖时,孟奚知扑身而来,她当时摘了他头上的簪子。 那是一支木簪,簪尾雕一抹云纹。 叶倾雨拿起锦盒里雕工精美的簪子,转身递给孟奚知,“之前用了你不少银钱,这支簪子抵给你。” “阿雨想送我东西直说无妨,提什么钱不钱的,多见外啊。”孟奚知多少有点欠揍。 “不要算了。” “要。” 叶倾雨对孟奚知挑眉,“把你的乾坤袋拿出来,将这店里的东西都收了。” 刘掌柜的笑僵在脸上。 …… 第八十三章 戴斗笠的刀客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从山海藏出来后,叶倾雨没有急着回迎春楼。 若不是后面跟着尾巴,孟奚知倒是很想去看看他那个贴心的小棉袄。 千屏城中潜藏的危险太多,为了小雪的安全,孟奚知即便知道她就住在城西,也不能随心而为。 两人在清晨的街头慢慢走着,孟奚知的心情看上去颇为愉悦。 路过一棵被积雪压弯了枝桠的树,他跳起来抓了一团雪。 积雪簌簌扑落,洒在两人的帷帽上。 叶倾雨抬脚要去踢他,他手里的雪团被捏成一个小娃娃的形状,讨好地奉到叶倾雨的面前。 待又碰到一棵树时,叶倾雨一脚踹在树干上,两只手抓着帷帽的边沿,猫着腰快速跑到空旷处。 满树积雪“刷”地一声尽数泼在孟奚知身上。 他今日出门,青白的锦衣外披的是一件雪白的狐裘大氅,此时被积雪覆满,便跟他手上雪团捏的小娃娃没有两样。 叶倾雨笑得捂肚子。 孟奚知无奈摇头,“果然阿雨的快乐,都有我的痛苦有关。” 叶倾雨却突然敛了笑,一把扯过边朝她走来,边拍打身上积雪的孟奚知。 两人后背贴着青砖墙,孟奚知低声问道:“你看见什么了?” 叶倾雨没有回答,探头往街尾望去,这条街的街尾,是千屏城的衙门,门外闲人不多。 一个头戴斗笠,背着黑竹背篓的刀客,从衙门的耳门出来后,四下扫了一眼,转进一旁的小巷。 这人叶倾雨有印象,是前几日在街上撞倒她的那个汉子。 当时她便感觉到这人身上散发着一股强烈的杀伐之气,没想到今日又遇到了。 看他衣着打扮,不像官府之人,可他为何会从衙门出来,而且是在这个时辰? 叶倾雨方才分明看到,那人的袖口处,沾了一块血渍。 孟奚知戳了戳叶倾雨的手臂,“阿雨,我可以拍一拍身上的雪吗?” 叶倾雨这才想起方才被她拉过来时,孟奚知身上的积雪还未清扫干净。 “没事了,你拍吧。” “阿雨看见什么了?” “一个奇怪的人。” 孟奚知不再多问,能让叶倾雨觉得奇怪的人,那定然是真的奇怪。 而孟奚知对这世上奇怪的人并不感兴趣。 雪虽然没停,但下得不算大,叶倾雨突然没了兴致,不想遛着身后那些尾巴满街跑了。 沿着江边往回走,经过莳花阁所在的那条街,再过一座石桥,走不多远,便到了迎春楼。 莳花阁大门紧闭,俊俏的说书公子一大早便说上了,倒是个勤快的人。 说的还是紫云姑娘的故事。 正说到紫云姑娘在荒山野岭迷了路,被一伙山匪捉了去压寨,恰巧城主大人打马路过…… 这是个英雄救美的故事,最后因紫云姑娘自认配不上城主大人,为了绝了他的念想,投身青楼。 从此千种风情,付与红尘。 多么柔弱却又决绝的女子,更重要的是,这是千屏城城主的红颜知己,试问谁不想一睹这位佳人的风采? 叶倾雨冷笑,分明千屏城城主就是那强抢民女的山匪,倒成了说书公子口中的英雄。 二楼的雕花木门被从里拉开,一个身着藕荷色绣凌霄花袄裙的女子冲出来,一只手搭在镂刻百花的红漆围栏上,一只手里的青瓷茶盏朝着楼下的说书公子砸去。 第八十四章 说书公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他娘的天天说,天天说,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说书公子今日撑了一把油纸伞,茶盏砸下来时被伞面挡了挡,万幸没有砸到脑袋。 伞下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慌乱间,被虫蛀断了腿的木桌翻倒在地,说书公子也摔了个狗啃泥。 而他的手背被落地摔碎的瓷片割了好长一道口子,瞬间就见了血。 说书公子靠着莳花阁的施舍做点小生意,敢怒不敢言,默默从湿滑的青石地上爬起来,用洗得发白的袖角捂住手背的血渍,对二楼凭栏冷笑的女子连连赔罪。 女子心情转好,抬着下巴扭着腰肢进了屋里。 叶倾雨冷冷看完这场闹剧,才抬步往街角走去。 孟奚知从腰间掏出一颗金珠,走到那说书公子面前,“你方才的故事讲得不错,我家娘子很是喜欢,这是赏你的,今日这天看着还有大风雪,你早些回家去吧。” 说书公子怔愣住,随即面露喜色,忘了方才的不堪,对孟奚知躬身道谢。 即便出入莳花阁的达官贵人比比皆是,却不曾有人给过他这么多的赏钱。 这比他一个月说书赚的都多。 孟奚知转身追上叶倾雨,说书公子站在原地,看着那两道身影消失在街角,才弯腰扶起木桌,将木桌靠到墙角,又去捡地上的青瓷片。 手背的鲜血滴到青石地上,融入脏污的雪水中。 说书公子捡起翻滚到墙角积雪上的油纸伞,朝着街对面的小巷子走去。 他的腿好似有些微瘸,不细看,倒也看不出来。 …… “孟公子当真是菩萨心肠。” “今日沾阿雨的光,发了一大笔横财,不做点善事,我这心里啊,实在难安。” “不过是些身外之物,你若是心里不安,便拿去送给街上的乞丐。” 孟奚知撩袍走上石桥,摇头叹道:“阿雨不受世俗羁绊,孟某佩服,不过这些东西我可得攒着,日后小雪若是嫁人,给她当嫁妆,咱们可不能让她夫家小瞧了。” 叶倾雨驻足,她倒是不曾想过那么远的事,孟奚知这一提,她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那你便好好攒着,不许私吞。” “阿雨放心,我就算饿得快死了,也断不会私拿小雪的嫁妆。” 叶倾雨蹙眉,“你若是真的饿得快死了,为何不先拿些去填饱肚子?钱财能比性命重要?” “阿雨教训的是,是孟某愚昧了。” 只有死过的人,才知生的美好。 就像那碗皮滑肉嫩的馄饨,活人吃着觉得鲜香,死人却是尝不出味道来的。 两人站在石桥上,望着不远处的须眉江,江上烟波浩渺,细雪轻舞。 这个时辰,江上还没有泛舟游玩的人。 叶倾雨问道:“孟奚知,你说我能看到小雪出嫁吗?” “自然能。”孟奚知回答得笃定,“阿雨定能达成魇灵十愿。” 帷帽上的白纱被风掀起,叶倾雨抿唇轻笑。 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她那短暂的一生,似乎不曾快活过,到死了,她亦不得自在。 何苦呢? “孟奚知。” “阿雨有何吩咐?” “没事,走吧,我要回去练舞了。” “我给你弹琴伴奏。” “不要,你不许看我跳舞,我才学,跳得很难看。” “我不会笑话你。” “你已经在笑了。” “哎,阿雨你等等我,我真没笑话你,哈哈哈……” “……” 第八十五章 小道士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正月初十,雪依旧在下。 冷皓月翻窗爬进叶倾雨的房间时,天已经黑了。 她身后跟着一个小道士,背着一顶竹篾斗笠,手上拿一把掉了毛的拂尘。 小道士长得眉清目秀,个头比冷皓月高上不少,见到叶倾雨,拂尘一扫,“叨扰女施主,贫道只需一壶酒便可。” 冷皓月把背上的大刀取下,拍到墙边的木几上,睨了小道士一眼,“好你个无患子,蹭我的酒喝时三坛都不够,今晚倒是肠子细了,一壶便可。” “你从未喝过酒,若是酒量差,我还得扛你回去,可不敢放开了肚子喝。” 叶倾雨奇怪道:“无患子?” 这个名字倒是有趣。 小道士解释,“贫道姓吴,口天吴,名幻,幻象的幻。” “对,他叫吴幻,我们村的小孩都喊他无患子,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可是静虚教的掌门,你可听说过静虚教?” “不曾听过。”叶倾雨摇头,请两位客人入座,桌上早已备好了酒菜,酒是迎春楼招待达官贵人的好酒。 冷皓月又道:“静虚教的道观在我们村的后山上,十里八乡都有名得很哩。” “你们村在哪?”叶倾雨觉得这位姑娘说话十分有趣,给她斟了一杯酒,“听说这酒不算烈,你尝尝。” “我们村在稚水国南津城。” 冷皓月第一次喝酒,先凑到鼻子下嗅了嗅,才轻轻抿了一小口,转头对无患子道:“你以前总说酒是扫愁帚,就这?我看还没你手里的扫帚好用。” 无患子瞪了冷皓月一眼,“我这叫拂尘,不是扫帚。” 冷皓月又抿了一口酒,“有甚区别?扫帚不仅能拂灰尘,还能扫瓜子皮,比你这玩意好用多了。” “你……”无患子说不过她,仰头灌了一杯酒。 叶倾雨问道:“你们是稚水国的人?那你们可知道黄梅镇?” 冷皓月点头,“黄梅镇在北边边关,南津城靠近南部了,我虽然听说过黄梅镇,却没有去过,你可是要打听什么事?” 叶倾雨摇头,又给无患子倒了杯酒,“以前听人说,黄梅镇没有教书先生,很多人都上山当了土匪,也不知真假?” “那大抵是真的了,我们村以前也有上山当土匪的,不过后来都被静虚教的牛鼻子老道们捉回来了。” 冷皓月想起往事,饮了口酒,叹了口气,“我小时候最讨厌那些道士,他们总是挨家挨户捉小娃娃去道观里读书,有些人家并不想小孩子去读那不能当饭吃的书,在家还能顶半个劳力,奈何打不过那些道士,只能任他们扛着自家娃儿上了山。” 无患子插了句嘴,“那么多孩子,数你最顽皮。” 冷皓月瞪了他一眼,继续对叶倾雨道:“后来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连南津城城主都连夜将他儿子送来道观中读书。” 说到这里,冷皓月又饮了口酒,不再说了。 无患子神色中有些无奈,“你少喝点。” “今天是我的生辰,我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冷皓月转头问叶倾雨,“我可以喝吗?” “今天是你的生辰,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冷皓月举杯敬叶倾雨,赞道:“我第一眼见到你时,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果然豪气。” 无患子摇了摇头,也仰头自饮了一杯。 第八十六章 非此间之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楼上的琴房传来悠扬的琴声,是孟奚知在弹琴。 叶倾雨没邀请孟奚知来喝酒,她还在生他的气。 今早叶倾雨在院子里练舞。 柳妈妈说她舞学得快,但身段不够柔软,眼神不够勾人。 叶倾雨早上练的,就是眼神。 孟奚知倚门拊掌,“妙哉,妙哉,阿雨这眼神是绝杀啊。” 叶倾雨抽了抽眼角,“孟奚知,你再敢翻我的窗子,我杀了你。” “阿雨见外了不是,你要是喜欢,也可以翻我的窗子啊。” 叶倾雨冷哼一声,没了练舞的兴致。 孟奚知说得并没有错,她的眼神,确实过于凌厉,一个眼风扫过去,胆小的能吓哭。 叶倾雨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就是很生气。 无患子听得入神,看着年纪不大,眼中却隐有洞察世事的睿智。 “你这么年轻就当上了静虚教掌门,当真了不得。” 冷皓月已有几分醉意,嗤笑道:“你可别夸他,哪里是他了不得,道观里的那些小崽子,数他年龄最大,掌门自然是他来当,静虚教……” 说到此处,冷皓月脸上又漫上几分愁容,“静虚教的老道们都下山了,前两年边关战事起,他们都投军去了,也不知如今可还活着?” 无患子闻言红了眼眶。 年龄再大,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孩子,这要是在富贵人家,养得娇贵的,还是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年龄。 叶倾雨给两人又斟了酒,这酒虽不是清河镇的无忧,却也能醉人。 酒并不能使人忘忧,不过是短暂地麻痹自己,醒来后,原有的状况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比起酒来,叶倾雨倒觉得水灵族的封魂术更好使。 曾经也有一个小男孩喜欢跟在叶倾雨身后,不过有十年时间,叶倾雨忘了他。 也不知他如今身在何处? 叶倾雨亦饮了不少酒,她虽尝不出味道来,却也觉得有点犯晕。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窗子没关,清冷的风裹着雪花飘进来,打湿了窗前的地,没有人去管它。 河上灯火阑珊,两岸的楼里却是融融交织着明亮的暖光。 靡靡之音不绝,欢声笑语飘荡在胭脂河上,这是千屏城最逍遥快活的地方。 酒酣身热,冷皓月蓦地起身,几步奔到木几旁,抓了大刀就要给叶倾雨耍一套她家祖传的降魔斩。 无患子吓得脸都白了,冲过去抱住冷皓月的腰,夺了她手里的大刀,“小石头别闹了,这屋里的东西砸烂了我们赔不起。” “我有钱。” “你没有。” 冷皓月怔愣了片刻,颓然放下了刀,趴在无患子胸前哭,“都怪你,每次给人算命都说人家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银钱没挣到,还被人追着打。” 无患子摸摸冷皓月的后脑勺,“上次我说那位大婶红光满面,乃是有福之人,不也被追了三条街。” 冷皓月哭得更凶,“那位大婶刚被夫家休了,你却说她是有福之人,你这不是找打么?” 无患子颇为委屈,“她那个相公吃喝嫖赌,好吃懒做,动不动就殴打妻儿,原是禽兽之类,她的福气在被休之后,我哪里说错了?” 叶倾雨坐在桌前,双手捧着脸,听得一愣一愣的,“你既然会算命,给我算一卦可好?” 无患子回头对叶倾雨道:“姑娘非此间之人,我算不出你的运势。” 第八十七章 姑娘一片盛情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奇怪道:“你不怕我吗?” 无患子将冷皓月按回桌边的圆凳上,“姑娘以酒相待,我为何要怕你?” “你不怕我在这酒里下毒?” “贫道每日晨起,都会给自己卜个吉凶,自知今日并无血光之灾……啊!” 冷皓月松开无患子的胳膊,仰起一张红扑扑的脸蛋,醉眼惺忪,呲牙一笑,“喏,出血了。” 无患子疼得直吸气,“傻石头,难怪小时候天天被你爷爷满山追着揍。” “爷爷?啊,天黑了,我要回家陪爷爷吃晚饭了。”冷皓月猛地又站起身,踉跄着朝着窗子走去,“回去晚了,爷爷又该骂我了,今日是我的生辰,爷爷说要杀了那只老母鸡,给我煮鸡汤面……” 无患子又一次将她拽回来,哄道:“好石头,今日是你的生辰,你多喝些酒。” 满满一杯酒凑到冷皓月唇边,她眼里已经蓄满了泪光,“韩大哥说,等我十五岁生辰,请我喝酒,如今酒有了,可韩大哥呢?韩大哥在哪?” 冷皓月借着无患子的手,喝水一般仰头灌下这杯酒,之后头一歪,总算安静了。 无患子深深叹了口气,转头见叶倾雨正呆呆地盯着他们瞧,问道:“姑娘也醉了吗?我们这就告辞。” 叶倾雨摇了摇头,“你为什么叫她小石头?” “她小时候特别皮,几乎每日都要被她爷爷揍一顿,十分耐打,跟块石头没两样,后来大家便都喊她小石头。” 叶倾雨脑子里又冒出婆婆的样子来,不是说老人家都是很慈祥的吗? 怎么她们家的老人,都是一副臭脾气? “她爷爷……” “死了。” “那个韩大哥……” “多半也死了。” 这天没法聊了,叶倾雨自斟自饮了一杯,“你还喝吗?” “不喝了,再喝回不去了。”无患子将拂尘插到腰间,背上冷皓月,又拿了木几上的大刀,走到窗边,转头对叶倾雨道:“今日多谢姑娘款待,我们先行告辞了。” 叶倾雨依旧坐在木桌旁,呆呆地看着一个小道士背着一个小姑娘跳出窗子,消失在雪夜中。 片刻之后,楼上的琴声歇了。 胭脂河上响起一道清丽的女声,“公子琴音婉转悠扬,余音袅袅,宛如仙乐,不知小女子能否有幸邀公子游河赏雪?” 叶倾雨怔愣片刻,起身往窗边走去,脚步已有些虚浮。 楼上传来熟悉的声音,“姑娘一片盛情,在下原不该推辞……” “那便不要推辞。”河上的女声带着几分倨傲,想来是某家的贵女。 “奈何在下心有所属,只能谢绝姑娘好意。”孟奚知的声音里也带了几分冷漠。 叶倾雨走了几步,还未到窗边,又转身走回桌边坐下,支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窗外沉默了一瞬,那位姑娘犹不死心,问道:“公子身处这风月之地,喜欢的姑娘,想来也是风尘女子,听公子的琴声,并非甘于沉沦之人,何不……” 孟奚知随意拨动琴弦,琴音在他指尖流连,“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喜欢的姑娘,不管是何身份,我对她的情意,便如须眉江的江水,永不枯竭。” 叶倾雨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喝了杯酒压压惊。 “不知那位姑娘可知道公子一片深情?” 琴音突然顿住,良久,孟奚知的声音才响起,“我去问问。” 第八十八章 倒吸一口酒气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急急起身,朝窗子奔去,却还是慢了一步。 一袭白衣从二楼窗子翻下来,飘进了叶倾雨的房间,正好与她撞个满怀。 孟奚知拦腰抱住她,低笑道:“看来喝了不少。” 他自然知道叶倾雨是要去关窗子的。 叶倾雨正要推开他,又听孟奚知低声道:“帮我赶走她。” “佳人有约……” 不等叶倾雨揶揄他几句,便被他打断:“帮我这个忙,从今往后,我绝不再缠着你。” 孟奚知的声音虽然低,落在叶倾雨耳中,却好似夏日的惊雷,将她给震懵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一定是因为她喝多了酒,醉得狠了,才会因这句话感到难过。 “为什么?”叶倾雨的声音也带着醉意。 为什么要赶那位姑娘走? 为什么从今往后…… “阿雨想必也察觉到了,外面那姑娘是位仙子,我不想与仙界扯上干系。” 孟奚知只回答了一个问题,叶倾雨又问:“为什么?” “实不相瞒,我与仙界有仇。” 孟奚知的回答愈发偏了,叶倾雨不再追问。 “公子问好了吗?若是你的心上人不承你的深情,我方才所说的话依旧作数。” 她倒是不挑。 叶倾雨推开孟奚知,踉跄一步又去捉他的手,拉着他走到窗边。 胭脂河上的画舫里,站着一个通身雪白衣裙的女子,眉目清冷,带着几分寡淡,看到出现在窗边的孟奚知时,那双淡漠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而当看到叶倾雨的双手缠上孟奚知的脖子,整个人贴在他身上时,那双眼中又生了几丝戾气。 叶倾雨即便饮了酒,身上依旧是冷的。 她不怕冷,但孟奚知身上的暖意,却让她有些犯迷糊,她踮起脚尖,凑到孟奚知耳边,“这样做,可以吗?” 孟奚知早已僵在原地,任凭雪花吹打,也任凭叶倾雨在他身上放肆。 “阿,阿雨……” 孟奚知话没说完,叶倾雨环在他脖子上的手突然抚上他的脸颊,蓦地用力,将孟奚知的脸转向胭脂河。 孟奚知惊出一身冷汗,他见过叶倾雨拧人脖子的场面。 方才因叶倾雨靠近而发麻的心,被她这一下整的更麻了。 叶倾雨两只冰冷的手心贴着孟奚知滚烫的脸颊,对河上的仙子喊话,“他的深情我承了,这位姑娘不妨去别家看看。” 孟奚知心下嘀咕:你当这是挑白菜呢? 不过更多的是欢喜。 哪怕她说的不一定是真话,但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孟奚知便觉得这是世上最动听的情话。 画舫里的仙子没有动,目光阴沉地盯着窗子里依偎在一起的两个人。 叶倾雨酒劲上头,暗想着莫不是她戏做得还不够到位? 她抬起沉沉的眼皮,看着在她手心里变了形的侧脸,稍一用力,又将这张脸掰了回来。 孟奚知看向叶倾雨的眼睛,平日里清冷无波的眼中,因醉意而平添了盈盈秋水,此刻看着他,便好似带了勾子。 柳妈妈此刻若是看到这双眼,定要拍案叫绝,惊为天人。 孟奚知的魂也不是今日才被她勾走,但被她这般盯着,亦是乱了方寸。 她,似乎要吃人! 叶倾雨再次踮起脚尖,朝着孟奚知仿如抹了胭脂般的唇上啃去。 “嘶……”孟奚知吃痛,倒吸一口凉……不,酒气。 第八十九章 你别走,好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传来小船划破水面的声音,那位被孟奚知琴声吸引而来的仙子终于拂袖离去。 孟奚知将叶倾雨扶到床上躺下,还没来得及给她脱去鞋袜盖上棉被,刚躺下的人又坐了起来。 叶倾雨呆呆看着孟奚知,突然抬手,冰凉的指尖按在他的唇上,嘲笑道:“你的唇脂没抹匀。” “我一个大男人抹什么唇脂,这是被你咬的。”孟奚知拍开叶倾雨的手。 “我又不是狗,干嘛咬你?” “这世上可没有狗敢咬我,也就是你了,别闹了,快睡。” “我睡不着,大蛾子,我近日跟禾儿学了不少涂脂抹粉的手艺,我来帮你妆扮妆扮可好?” 孟奚知果断拒绝,“不好。” 叶倾雨不理会孟奚知的抗拒,拽着他的手几步走到梳妆台前,将他按在绣墩上。 孟奚知挣扎着要起来,叶倾雨一巴掌拍在他手臂上,“别闹!” “……” 究竟是谁在闹? 叶倾雨捧着孟奚知的脸仔细打量,“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确实是一副好皮囊,我给你敷点粉吧,再点一颗朱砂痣,这千屏城的花魁啊,舍你其谁?” 拔了他头上的簪子,墨黑的头发倾泻而下,叶倾雨从妆奁里挑了一支金步摇和几支发钗,仍觉不够,索性将里面的首饰都抓了出来。 先笨手笨脚将他的发绾了,然后将首饰尽数堆在他头上,力道没控制好,疼得孟奚知龇牙咧嘴,“你是不是在装醉?” 叶倾雨打了个酒嗝,指着孟奚知的脑袋笑:“大蛾子变成了花蝴蝶。” 孟奚知瞥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叹了口气,“阿雨可玩好了?” 叶倾雨还没玩好,她去衣橱里拿来一件粉色的长裙,比着孟奚知的身高,“正合身,你快换上。” 哪里合身了? 姑娘这眼疾可得趁早医治! 孟奚知自是死活不愿意换的,叶倾雨向来喜欢动手不动口,当下便去扯他的衣衫。 “阿雨,深更半夜,孤男寡女,这不合体统,你快松手。” “又不是没看过,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你那天都看见了?” “在北地的时候,我还剥过公灵兽的皮呢,什么玩意没见过。” 这能一样吗? “阿雨你没醉对不对?” “我醉了。” “嗤拉”一声,孟奚知的外袍连着里衣被叶倾雨扯开一道口子。 他放弃了挣扎。 夜色更浓时,孟奚知依然没有从叶倾雨的魔爪中逃脱。 也不知叶倾雨喝了多少酒,竟将孟奚知错认成了暮影,抱着他喊:“你大晚上的怎么现身了?” 忽而又将他认作小雪,捏着他的脸,“小雪你怎长这么快,你这是吸了多少血?” 没一会,孟奚知又变成了水莲,“你送我的棉鞋坏了,你看哪日得闲,再给我做一双可好?” 孟奚知好哄歹哄,终于将叶倾雨哄到了床上,不等孟奚知直起腰来松口气,叶倾雨手臂一揽,将他揽到了床上。 “阿雨,我虽喜欢你,却也不会趁你醉酒占你便宜,你早些休息。” 叶倾雨的脸近在咫尺,孟奚知伸手将她额前的碎发捋到鬓边,却见她突然红了眼睛,对着孟奚知唤道:“娘,你抱抱阿雨好不好?” 孟奚知手指顿住,继而探手到她背后,拥她入怀。 孟奚知的怀抱温暖,叶倾雨像依恋母亲的小孩子,紧紧拽着他的衣衫,祈求道:“你别走,好吗?” “我不走,阿雨好好睡。” 窗外风雪渐大,胭脂河两岸的嘈杂之声隐在呼啸的风中。 屋内烛火悠悠,不知过了多久,烟紫色的幔帐里,响起一道低低的声音,很快又消散在挤进窗缝凄厉叫嚣的风声里。 “孟奚知,你送我一副头面可好?” …… 第九十章 掳错人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叶倾雨被吵醒时,已是天光大亮。 她躺在床上,望着帐顶艳丽的芙蓉花,微微蹙起了眉头。 她极少睡得这般沉。 外面的雪终于停了,淡淡的日光从窗子透进来,斜斜洒在地上。 叶倾雨刚起床便看见桌上茶盏下压着一封花笺。 花笺上龙飞凤舞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曹玉来过? 既然留了花笺,为何没有掳走她? 叶倾雨脑中灵光一闪,该不会是…… 孟奚知的衣衫散乱地搭在屏风上,上面还有撕扯的痕迹,梳妆台上脂粉散落,妆奁里空空如也…… 这些,都是拜叶倾雨所赐,而那个任她折腾的人,却不见了。 寻遍整个迎春楼,也不见孟奚知的踪影,叶倾雨感觉心底空落落的,有点着慌。 去他娘的红尘惜花客,曹玉你连老娘的脸都不认识了吗? 掳个人都能掳错! 要说起来,叶倾雨昨晚不施粉黛,加之幔帐里光线昏暗,比起睡在外侧,身着粉裙、满头珠翠、又涂脂抹粉的孟奚知,确实容易叫人认错。 在偌大的千屏城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曹玉并不认识孟奚知,若是发现掳错人,不知孟奚知的小命能不能保得住? 孟奚知现在不能动用灵力,与凡人无异,若是这般死于非命,岂不是被她所累? 想到此处,叶倾雨坐不住了,披了件斗篷就往前院走去。 她要去找千屏城城主简绍。 叶倾雨还未走出大门,便被柳妈妈拦下了。 “好女儿今日去找城主,可去的不是时候。” “为何?” “昨日平沙国炎王抵达千屏城,城主大人正忙着招待他呢,听说今日一大早,他们便去城外白荷山狩猎去了,得后日才回。” 炎王是平沙国国君的胞弟,封地在炎水城,因其性子残暴狠戾,背地里被人称作“阎王”,后来这个称呼传到他耳中,他非但没生气,反而去跟他皇兄讨了个“炎王”的封号。 炎王不仅残暴,还是个色坯子,强抢民女这种事干得不少,在炎水城他就是天,百姓敢怒不敢言,在这片黑天之下苦苦求生。 千屏城出现灵族美人,炎王自是要来凑一份热闹。 若不是碍着简绍的面子,他哪里甘于等到元宵节再与美人春宵一度。 而简绍,亦是担心这位炎王不安分,故而将他带到城外别庄去消遣。 叶倾雨回到房中,孟奚知的衣衫被叠好放在绣墩上,禾儿正在收拾梳妆台。 看到她回来,禾儿迎上来要替她脱下斗篷。 叶倾雨问道:“你可以带我去看看香桃姑娘吗?” 禾儿刚抬起的手指垂下,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姑娘,我劝你还是不要去那间屋子,我真的没骗你,我看见……” “我相信你,你带我到门外,我自己进去。” 禾儿不再多言,领着叶倾雨朝屋外走去。 前院柴房边的小屋外堆满了积雪,除了一条下人进出的小路,莹白的雪地上只有几处野猫留下的爪印。 叶倾雨站在紧闭的木门外,示意禾儿先回去。 禾儿张口欲再劝,叶倾雨已转头推开了潮湿的木门。 昏暗的屋子里只有一扇小窗,破旧的梳妆台前坐着一个女子。 女子背对着梳妆台,她的脸,却是正对着铜镜。 天光从叶倾雨背后照进屋子,铜镜中,那张脸在笑。 第九十一章 鹤山牵头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进屋后勾脚将木门关上,慢慢走近梳妆台前的女子。 “香桃姑娘可需要帮忙?” 香桃不语,兀自笑着。 那笑在铜镜里扭曲变形,说不上来有多阴森。 从小窗透进来的天光汇成一道光束,打在凌乱的被褥上,别处依旧是阴暗的。 叶倾雨已经走到香桃身旁。 香桃的手搭在腿上,叶倾雨发现她的骨架有些大,一双手更是比正常女子的手大上许多。 听禾儿说,香桃是个颇为圆润的姑娘,看铜镜里那张脸便能看得出来,但她这双手,却是骨节分明,十分瘦削。 叶倾雨微弯下腰,抬手搭上香桃的天灵盖,“还是让我帮你吧,拧脑袋我最在行。” 香桃嘴角的笑意更深,对镜子里的叶倾雨道:“那便多谢你了。” 她的声音尖细刺耳,与叶倾雨这几日见到的迎春楼姑娘不同。 那些姑娘说话轻柔慵懒,像猫儿的爪子挠在人心上。 叶倾雨手腕微转,将香桃的脑袋掰回了原位。 当真回到原位了吗? 叶倾雨搭在香桃脑袋上的手指下滑,停在她脖颈的衣领上。 香桃依旧只是笑着。 叶倾雨指尖挑开她的衣领,她的颈间有一道极细的血痕,好似一条红线绕在脖子上。 “鹤山牵头人在哪?”叶倾雨声冷如冰,松开了搭在香桃衣领上的手,退后两步。 香桃嘴角的笑蓦地收起,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来,刚被叶倾雨拧回去的脑袋跟陀螺似的在脖子上转动不停,眼看着就要滚到地上去。 鹤山牵头人在晟州大陆家喻户晓,但石塘城的说书人知道他们更多的秘密。 世人皆知牵头人的黑竹背篓里,背着一颗头颅,所到之处,必生灾厄。 而这颗头颅是用来做什么用的,说书人提过,鹤山有一秘技,可将一个人的脑袋换到另一个人脖子上,变成一个新的人。 新的人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具傀儡了。 虽能如活人一般生活,可若是日日相处,便能察觉出异样来。 这也是为何香桃回来后闭门不出的原因。 那晚在胭脂河底,叶倾雨看到那些无头女尸时,便知道千屏城中出现了鹤山牵头人。 只是他为何要将女子的脑袋换到男子身上,叶倾雨却是琢磨了许久。 直到前两日在街头,她看到那个戴斗笠的刀客从衙门出来,才有所猜测。 只怕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简绍的谋算之中。 他到底要做什么? 叶倾雨不再管香桃乱转的脑袋,既是一具傀儡,便只知奉命行事,问了也是白问。 叶倾雨来此,不过就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如今看来,曹玉当真与鹤山牵头人有所勾结,一个掳人,一个杀人。 那孟奚知呢,会不会被杀掉? 会不会被换头? 叶倾雨走到木门边,烦躁之下,一脚踹在门上,潮湿笨重的木门晃了两晃,天光从门缝泄进来,门框上的灰尘簌簌扑落,便如下雪一般。 犹不解气,叶倾雨转身疾步走回香桃身前,一巴掌拍在她晃悠的脑袋上,“好你个曹玉,枉我当初在雪狼口中救你一命。” 叶倾雨这气生得好没道理,她本就是想以身做铒,引曹玉前来。 谁知鱼儿来了,没有咬饵,却叼走了大蛾子。 香桃的脑袋好不容易不转了,却有些歪,看上去十分别扭。 为了不自找麻烦,叶倾雨又帮她把脑袋掰回了原位,甚至还安慰了她一句,“死都死了,还慌什么?” 第九十二章 情之一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也不是活人,她不知梦神在她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让她能正常行走于世。 除了体寒如冰和尝不出味儿,她并没有别的不适。 当然,如果她再被杀一次,一切便戛然而止。 她不会魂归地府,亦不能投胎转世,她将如一缕青烟,消散于广袤天地。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只开一世善恶,而魇灵探世人之梦,探的是几世因果。 叶倾雨不知她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一世的路会走得这般不顺畅。 死就死了,偏偏死了还得留在世上折腾。 吃了十年烤地瓜,如今终于能尝尝人间美食,却啥滋味也品不出来。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顾生死羁绊,试试她这颗破碎的心,能不能装得下一个人。 谁知一觉醒来,那人却不见了。 她该去哪里寻他? ——帮我这个忙,从今往后,我绝不再缠着你。 莫不是叫他一语成谶了? 叶倾雨斜靠在窗子上,看着暖阳下的胭脂河。 河上游船往来不绝,水面荡开的涟漪还未散去,又有新的浪头赶来。 难得出了大太阳,连两岸的姑娘们都起得比往常早些。 白日的河上,画舫居多,即便是江湖游侠,也多是好脸面的,没了夜色遮掩,他们宁可站在石桥上张望,也不愿意租一条渔船游江。 叶倾雨并没有将脸藏在暗处,她仰头看着天上的太阳。 河上的游人却在看着她。 那些放肆贪婪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比日光还要灼人。 不过叶倾雨不在乎。 她今日还未梳妆,身上裹着一件缟色的斗篷,鸦黑的头发披散,显得脸愈发白净。 她就这般素淡地静坐着,却压过了游船之上浓妆艳抹的姑娘们。 满园姹紫嫣红中,人们最先看到的,反而是那一朵白花,若这白花是端庄秀雅的牡丹,就更加叫人挪不开眼了。 叶倾雨在想问题。 她方才过于急躁了,一发现孟奚知被掳走,她首先想到的是他会丢了性命。 那曹玉不是傻子,他在千屏城所作所为皆是简绍授意,他明知叶倾雨是简绍罩着的人,就算将叶倾雨掳去,也断不会杀了她。 他对叶倾雨感兴趣的,无非就是她为何没有死在暮子河? 如今他虽掳错了人,但这人是从叶倾雨床上掳走的,若非与叶倾雨亲近之人,又怎能与她同床共枕? 既是叶倾雨的枕边人,曹玉没弄清楚真相之前,应是不会杀他。 何况以孟奚知那张能言善辩的嘴,对付曹玉绰绰有余。 与其满城无头苍蝇一般乱找,不如静待今晚,曹玉定然还会造访。 叶倾雨叹了口气,她有点不确定,自己昨夜醉酒后下的决心是不是错了? 梦神之路难如登天,遍布荆棘,孟奚知不过靠她近一点,就屡屡身陷险境。 从地灵洞穴暗河上被化蛇偷袭,到碧落城遇画中仙,再到如今被人掳走,不得不说,孟奚知真的太惨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她而起。 石塘城将军府的韦小姐曾倾心府上的教书先生,被韦将军发现后,当着韦小姐的面,命人将教书先生按在条凳上打板子。 叶倾雨数着,才五板子落下,那教书先生便哭着喊着告饶,发誓再不踏入将军府半步,从此远离石塘城,与韦小姐生生世世不复相见。 叶倾雨记得,当时韦小姐哭成了个泪人,一边怨教书先生薄情寡义,一边又心疼他挨了板子。 那时起,叶倾雨便觉得情之一字碰不得。 可孟奚知被化蛇一尾巴拍黑了蝶骨,被画阵里的烈火灼得昏迷不醒,趴了好几日不能动弹,这该多疼啊。 为何他还要往她身边凑? 值得吗? 第九十三章 你若是对他有意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上的游人只敢眼睛放肆,不敢近前调戏叶倾雨。 这是连山海藏的澹台公子和千屏城城主都感兴趣的女子,旁的人自是眼馋。 可也正因如此,他们只能眼馋,不敢觊觎。 叶倾雨在窗边靠坐了许久,直到一只蝴蝶从日光中飞来,她凛然一惊,神思回笼。 她以为是日光刺眼,看错了,可当蝴蝶停在她指尖时,叶倾雨刚升起的喜悦又沉了下去。 这的确不是白蝴蝶,而是一只金凤蝶。 不过她还是起身关了窗子。 转身时,蝴蝶已经化出人形。 是小云儿。 小云儿上前一步拉住叶倾雨的手,在她手背上拍了拍,安慰道:“叶姐姐你别着急,我师叔他没事。” 叶倾雨:“……” 你哪只眼睛看出我着急了? 叶倾雨确实急过,不过现在看上去应是平静如水才对啊? “你怎知他出事了?”叶倾雨推开小云儿的手,走到桌边坐下。 小云儿跟了过来,在叶倾雨对面坐下,端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水,仰头灌下,抹了把嘴,才道:“方才师叔灵蝶传书,我便知他出事了,我匆匆忙忙便赶来报信,大老远就看见叶姐姐神思不属,定然是担心得紧。” 叶倾雨无意与她争辩,又问:“他现在在哪?” “师叔如今不能动用灵力,灵蝶只能报平安,不能传音,叶姐姐你看,这就是师叔的灵蝶。” 小云儿伸出手,从她掌心幻出一抹微蓝的光晕,光晕之下,是一只几近透明的白蝴蝶。 小云儿将蝴蝶托到叶倾雨眼前,“蝴蝶还是白色,说明师叔无恙,不过看它虚成这样,只怕……唉,我可怜的师叔啊!” 叶倾雨盯着那抹微蓝的光晕,蹙起眉头:这灵光,为何与她的灵光十分相似? 见她不说话,小云儿只当她是在担忧师叔,心头一喜,又添一把火,“年三十那日夜里,师叔的灵蝶飞上灵蝶崖时,比这还虚,若不是我师父拿出他老人家珍藏多年的仙露救命,师叔只怕……罢了,不提这茬了。” 叶倾雨依旧沉默不语。 小云儿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开始切入正题,“叶姐姐,我在灵蝶崖几百年,从未见师叔将哪个女子放在心上,他对你以真心相待,以性命相托,你若是对他有意……” 叶倾雨盯着小云儿手心的灵蝶,突然问道:“他若……出事了,这只蝴蝶会变成什么颜色?” “喏,这只蝴蝶是不是快消失了?等它彻底变透明,师叔差不多就……” 小云儿话没说完,蓦地瞪大了眼睛。 叶倾雨亦是眼皮子一跳,微蓝光晕下的白蝴蝶不见了! “哎,哎……师叔……” 小云儿的大眼睛瞪着手心,恨不得钻进那抹渐渐消散的蓝色灵光,将那只消失的蝴蝶给抠出来。 直到小云儿手心的灵光也散了,俩人还坐在桌边,怔怔不知所措。 “他,他……”叶倾雨感觉喉咙好似堵了什么东西,哽得难受。 到底是小云儿先哭出了声,“师叔啊,你的命怎就这么苦啊?你这一去,让叶姐姐还怎么活啊?你让我黑发人送,送……” 哭得太凶,一时脑子堵了,送了半天也没想到送啥玩意儿,倒是送出来一个大鼻涕泡,“啪”地一声在叶倾雨面前裂开。 “……” 她这一闹腾,叶倾雨反而冷静下来,“会不会……他的灵蝶飞回去了?” 小云儿愣了一瞬,一拍桌子,又笑出来一个鼻涕泡,“瞧我一时心急,竟忘了这茬!” 叶倾雨暗自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的灵蝶是不是能找到他?” “对对对,我急着来给你报平安,连这茬也忘了。” “……” 这姑娘能靠谱点吗? 九十四章 什么人哪这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顺着灵蝶指引,叶倾雨和小云儿来到城东一家客栈外。 这里离惊涛楼不远,举目便能看到惊涛楼上雕镂精美的栏杆,今日登楼赏景之人较平日更多。 过完年之后,即便不下雪,天也总是阴沉沉的。 难得碰上这样的好天气,千屏城中,家家户户都将被褥棉衣洗了晒了,铺在各家院子里的石桌上、矮墙上,甚至连屋顶上都晒着东西。 彷佛要将整个冬日的霉气都晒了去。 万象更新,连人看上去,也都是精神抖擞的。 小云儿寻了个无人的角落化作蝴蝶飞进客栈,叶倾雨则朝正抱着被褥出来晒的店伙计走去。 叶倾雨将一颗金珠塞到他手里,问道:“从昨晚到现在,你这店里可有新来的客人?” “回姑娘的话,小店从年前便客满了,不曾接待过新的客人。” 叶倾雨的脸隐在帷帽下,蹙起眉头,声色微沉,“当真?” 店伙计紧紧攥着金珠,生怕她又要了回去,急道:“姑娘若是不信,可以去店里问我们掌柜的。” “那你们店里,可住着行为举止古怪的客人?” “姑娘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就在今晨,住在天字号房里的姑娘给了我几两银子,让我去锦衣坊帮她买一套男子的衣衫。” “这有何奇怪?” 晟州大陆上,女子为了出行方便,扮作男子模样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店伙计压低声音道:“若是那位姑娘自己穿自然不足为奇,但她给我的尺码,可不是女子能穿的。” 原本客人的私事是不能对外人透露的,但为了手心里这颗被握得汗津津的金珠,店伙计便顾不得那许多了。 “那位姑娘昨日半夜才回来,当时我正好打了个盹,抬眼时只看到一片雪白的衣角扫过楼梯转角,咱们店里的客人啊,只有那位姑娘的衣服白得跟雪似的,也不见她蹭到灰尘,可真是个爱干净的人……” “后来呢?” 被叶倾雨突然打断,店伙计有点懵,“后来?哦,后来我见客人都回来了,便将门落了锁。” “你给她买来衣服之后呢,可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店伙计神秘一笑,声音更低,“我当时好奇,想着这位姑娘莫不是带了男人回来,便探头往房里张望,好家伙,你猜我看到什么了?” 叶倾雨声音更冷,“一个男人。” 店伙计说得正起劲,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可不就是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躺在床上,正闭目沉睡,也不知昨晚……哎,哎,姑娘你干嘛呢?” 叶倾雨从店伙计手中抠出金珠,塞回了腰间,转身朝客栈中走去。 什么人哪这是! 店伙计啐了一口,丢下被褥追上来,刚到手的金珠捂得暖暖的,转眼就被人夺了回去,这口气,他能忍? 今日他非得好好教训教训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不可。 可不管他如何快步去追,每次将将要抓住这位姑娘时,却总是慢了一步,总也触碰不到她的衣衫。 眼看叶倾雨进到店中,抬步往楼梯上走去,店伙计急得大喊:“快来人哪,快来人拦住她!” 店里其他的伙计蜂拥过来,片刻便将叶倾雨团团围住。 “看你往哪里跑?敢戏耍本大爷,老子看你是活得不……哎呦!” 随着客栈大门轰然倒地,这位自称大爷的店伙计像只王八一般,趴在了店外的大街上。 第九十五章 不知要去哪找他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没有继续上楼,一只金凤蝶从她眼前掠过,往大门外飞去。 方才那一幕已经镇住了客栈里其他的伙计,叶倾雨要走,无人敢拦她,更不敢提赔偿之事。 刚转进小巷,小云儿就扑上来拉住了叶倾雨的手臂。 “叶姐姐,不好了,师叔已经不在那家客栈里,我的灵蝶追不到他的消息了。” “为何追不到?” 死了吗? “不过这倒是个好消息,哪怕是死了,我的灵蝶也能寻到他在哪,除非是他自己有意断了与灵蝶崖的联系,灵蝶才会追不到他的消息。” 至少师叔还活着。 想到此处,小云儿松了一口气,摇晃着叶倾雨的手臂,“叶姐姐你放心,师叔他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的。” 他自然不会出事,不仅有新衣服穿,还有仙子相伴。 叶倾雨问道:“你师叔与仙界有仇?”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师叔从来不去仙界,每年灵蝶崖百花会,对仙界来的仙君仙子,师叔也是避犹不及,想来是有仇的吧。” “那如果他现在和一位仙子在一块,会是因为什么缘故?” “真爱,这绝对是……呸呸呸,师叔断不可能和仙子在一块,定然是被那仙子掳去了……”小云儿突然冷静下来,“叶姐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你师叔多半是被一位仙子救走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也早些回去。” 叶倾雨转身要走,小云儿拽着她手臂没松手,“叶姐姐你是不是生气了?你要相信我师叔对你……” “这些话以后休要再说。” “不,我偏要说,师叔切断与灵蝶崖的联系,定然是遇到了棘手的事,不想连累我们,你要走便走吧,我自己去寻他。” 小云儿推开叶倾雨的手臂,转身往巷子深处跑去。 叶倾雨在原地站了一瞬,清冷的风穿过巷子,吹拂帷帽,没有人看到她脸上的表情。 街道宽阔,但往来的人多,便也显得拥挤。 路人都捡着日光照得到的地方走,叶倾雨便躲在人少阴冷的角落。 她的方向感并不好,在北地时,若不是白蝶梦中引路,她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走出那片雪原。 街上随便拉个人问问,便能找到回迎春楼的路,这不是什么难事,但她并不想与人说话。 叶倾雨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很烦躁。 她茫然地走着,好似忘了要去哪里。 是孟奚知自己切断与她们的联系,他碰到什么事了? 他去哪里了? 叶倾雨的衣袖被人拉住,她蓦地转身。 “你不是去找你师叔了吗?” 小云儿撅嘴,“那是一条死巷子。” “那你回来找我作甚?” “叶姐姐,师叔定然是有苦衷的,你……” “我知道。”叶倾雨沉眉,“只是我不知道要去哪找他。” 小云儿闻言一喜,晃了晃叶倾雨的袖子,“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方才我已经给我师父传了信,他老人家一定有办法找到师叔。” 比起找到师叔,小云儿更担心师叔回来之后,他的心上人却丢了。 叶倾雨点头,“先回去吧,你是回客栈还是跟我回迎春楼?” “如今师叔不在,我得替他保护叶姐姐。” 这便是要跟她走了。 叶倾雨不再多言,任她拉着袖子,抬步往前走去。 “叶姐姐……那个,有件事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你。” “你说便是。” “我们好像走错方向了。” “……” 第九十六章 叶姑娘一拳打死一头雪狼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当天夜里,叶倾雨敞开窗子,在檀木桌边坐到下半夜,终于等来了让青楼女子闻之丧胆的红尘惜花客。 屋子里没有点灯,曹玉翻窗而入的时候差点没被吓死。 “叶,叶姑娘别来无恙啊。” “一别数月,怎会无恙?倒是曹大哥,寻花问柳,好不快活。” 曹玉摸黑坐到叶倾雨对面的凳子上,摇头笑道:“让叶姑娘见笑了,我来找你,是有要事问你。” “我在此等你,亦是有要事问你。” “叶姑娘要问的,可是昨夜那位公子?” “他在何处?” 曹玉沉默片刻,回道:“叶姑娘于我有恩,我多嘴劝一句,那位公子并非值得托付之人,叶姑娘……” “他在何处?” 曹玉顿了顿,“昨夜我发现带走的不是叶姑娘,正要趁着天还没亮将他送回来,谁知半道,那位公子竟被人给劫了。” “是一位身穿雪白衣裙的女子?” “没错,那女子厉害得很,我打不过,只能任她将人带走,她临走时说,那位公子是她的夫君。” “孟……那位公子呢?他说什么了?” 曹玉听叶倾雨话里似有担忧之意,劝道:“叶姑娘,你如今虽已流落风尘,但亦有从良的希望,那位公子既是有家室的,你还是莫要执着,来日从良后找个老实……” 真是破天荒,一个采花贼劝烟花女子从良。 老实人又招谁惹谁了? 叶倾雨捏紧拳头,再次问:“他说什么了?” “他便是想说什么也说不了,我发现掳走的是个男的后,便点了他的穴道,被他夫人带走的时候,我忘了给他解穴。” 曹玉倒不是忘了,他是故意的。 家里已有妻室还在外面寻花问柳,这种男人就该叫他夫人拎回去好好教训一顿。 叶倾雨心里将曹玉骂了个狗血淋头,咬牙道:“你昨晚掳人的时候,难道就没发现重量不对吗?” 胭脂河上的游船早已靠了岸,对岸稀疏的灯火映在水里,拥着那轮渐盈的宵月。 这个时辰,连那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也歇了,除了拍岸的流水声,千屏城的夜,算是终于静了下来。 曹玉叹了口气,在这安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清晰,让人忍不住也想跟着叹一口。 “叶姑娘在北地一拳能打死一头雪狼,有如此力量的人,重一点,也不为过。” “……” 当时那头雪狼已经被叶倾雨手中的匕首刺中要害,那一拳,不过是多送了它一程,哪就有曹玉说的这般夸张? 在去往北地时,叶倾雨吃了不少苦头。 那时她只有人族十年的记忆,斩杀灵兽,靠的是同行之人的指教,而更多的,是在搏杀中,学习掌握灵兽的特性与弱点。 而在从北地重回人族时,叶倾雨所激发出来的能力,明显提升了数倍。 在叶倾雨小时候,族长探过她的灵脉,除了一丝飘忽不定的魇灵族灵息,证明她是魇灵之后,其它任何魇灵的特征,她都没有。 可时隔十年之久,当尘封的记忆汹涌而来时,她却感觉到灵脉里一股磅礴的力量呼之欲出。 虽然至今依旧没有呼出来,但那一瞬间的感觉,让叶倾雨久久不能忘怀。 暮子河畔的梦里,天资极差的叶倾雨,在梦神以灵力为她开蒙后,对探灵之术的领悟,比之从前,已是天差地别。 叶倾雨还记得当时从梦神掌纹间渗出来的幽蓝光晕,随着他轻轻摇动手腕,好似水波一般朝她涌来。 为何在孟奚知的灵蝶上,会有相同的灵力? 第九十七章 他一直在护着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见叶倾雨不说话,曹玉啧啧道:“不是我说啊,叶姑娘你们还挺会玩,你说一个大男人打扮成那副模样,你对着那样一张脸,就不瘆得慌吗?光是他头上那些首饰,我都薅了好一会,能值不少钱呢,啧啧……” 孟奚知变成那副模样,都是叶倾雨干的好事,但这话她怎可能对曹玉说? “……那些首饰呢?” 曹玉发觉说漏嘴,紧张道:“叶姑娘该不会是想要讨回去吧?” “那是我的,记得还我。” “哎,不是,我……” 叶倾雨鄙视他,“怎么,你连风尘女子卖身换的东西也要贪?” 若是寻常首饰,曹玉自然是瞧不上的。 但孟奚知头上那些,乃是前几日山海藏的刘掌柜亲自送来的,都是世间少有的稀罕货。 曹玉就算再不识货,也能分出个好歹优劣来。 说真心话,那些首饰,他一件都不想还回来。 他有些后悔跑这一趟了,他若是携了那些首饰回丘宁国,置办田宅,娶妻生子,多少快活。 这些当然是他内心深处不能对外言说的私欲,身为丘宁国镇南王最信任的下属,他断不会为了一己私欲,而误了主子的大计。 “明日我便将那些首饰送来还给叶姑娘。”曹玉心头绞痛。 叶倾雨道了声好,问道:“那位白衣女子可还说了什么?” 曹玉在黑暗中摇头,“她抢了她夫君便走了,要不是天色昏暗,而她又使用暗器,我可不会那么快就败下阵来。” “暗器?什么暗器?那暗器你可捡起来了?还是被她带走了?”叶倾雨手指捏紧,她竟然感到了一丝紧张。 曹玉在腰间摸了摸,将一样物什丢到桌上,“喏,就是这把柳叶刃,你可当心些,这玩意锋利得很。” 说书人曾说,仙家入凡游历,大多喜欢挑点人间的武学傍身。 一来便于隐藏身份,二来这人间的武学若是练得好了,与自身的仙修结合,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的威力。 这柳叶刃多半就是那位仙子在人间的傍身之物,有此物,叶倾雨便能入她的梦了。 她的手不自觉轻颤,指尖划出一道微光,正好将桌上的柳叶刃卷入手中。 “我还有事,你先回去吧。” 曹玉愕然,“不是,这你的问题都问完了,我还没开始问呢,你就撵我走,不合适吧?” 叶倾雨已经起身,奇怪道:“你昨夜来都来了,为何不直接问我,偏要使那些下作手段,将人掳走?” 搞出这许多麻烦来。 曹玉颇为委屈,“叶姑娘与我相处一个月,理应知道我的为人,若不是我家王爷命我前来干这档子事,我便是自我了结了,也断不会干这种丧尽天良的勾当……” “废话休说。” “这迎春楼前后都有护院看着,我哪敢久留,我倒不是怕打不过,只是眼下不能出岔子……” “那你今日怎留了这么久?”叶倾雨这话里赶人走的意味十分明显。 “……叶姑娘你这醒着,我也不好将你掳了不是?” 他原本倒是想掳来着。 叶倾雨嗤笑,“你这掳人的活倒是干得得心应手了” 曹玉叹了口气,“长话短说,我就问叶姑娘一个问题,你是不是魇灵?” “是。”叶倾雨回答得十分干脆。 “叶姑娘若是愿意随我去丘宁国,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保叶姑娘周全。” 魇灵入世,谁不想收为己用? “我不愿意。” “曹某自知能力不济,但……” “单是能力不济就不行,没有但是,你护不了我。” “难道昨夜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白脸就能护你?” “他一直在护着我。” 第九十八章 莳花阁的姑娘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眼看元宵节就要到了,叶倾雨这两日很忙。 忙着练舞,忙着听禾儿说街头巷尾的新鲜事。 整个迎春楼的人,对孟奚知的失踪并无多大反应。 柳妈妈倒是惋惜地摔了几帕子,之后便也忙着招待客人去了。 孟奚知确实长得好,琴棋书画都是顶尖的,可惜来路不明,若只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也就罢了,打点打点还是能扣下来为迎春楼效力的。 单是他那个表妹,已让柳妈妈心惊胆颤,谁知这大表哥会有什么背景? 自古福祸相依,虽说朝颜的到来,给迎春楼带来不少生意,但她背后的势力错综复杂,也极易给迎春楼招来祸患。 相比大富大贵,柳妈妈这种人精更看重安安稳稳。 那孟奚知这般悄无声息地走了也好,总好过大闹一场,满城风雨。 也不知他表妹什么时候能走? 叶倾雨正懒懒靠坐在琴房的矮榻上嗑瓜子。 窗外又是大晴天,风虽还是冷的,可街上游人却只多不少。 “听冬麦说啊,莳花阁门前的说书公子好几日不曾去说书了。” 冬麦与禾儿一样,是这迎春楼里的丫鬟,伶牙俐齿,说起话来跟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停不下来。 热闹繁华的城镇上,每天都有人来,亦有人走,这并不奇怪。 叶倾雨依旧耷着眼皮,懒懒地听着。 禾儿继续说,“那说书公子原也是个可怜人,青梅竹马的姑娘被人牙子拐走,他从平沙国一路寻到千屏城,寻了三年……” 禾儿说到此处叹了口气,叶倾雨抬起眼皮瞧了她一眼。 不过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倒好似看透世事无常一般。 “待寻到时,那位姑娘已经是莳花阁的头牌,而说书公子四处奔走,早已花光了盘缠,比街头的乞丐还不如,那位姑娘见他寻来,偷偷将私房钱交给他,让他回家去。” “后来呢?为何他会在莳花阁门前说书?”小云儿这两日住在孟奚知的房间,一边等师父的回信,一边拉着禾儿说话打发时间。 那位仙子有意要藏起师叔,也不是她满大街乱跑就能寻到的,倒不如守着师叔的心上人,省得两头空。 小云儿对人间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十分感兴趣。 禾儿道:“后来说书公子拿着姑娘的私房钱,没有回家,他去给姑娘赎身,被莳花阁的陶妈妈命人打断了一条腿。” 那位姑娘原本举目无亲,生无可恋,也就死了心,可说书公子的到来,让她又起了挣脱囚笼的决心。 仅凭他们俩人,怎斗得过莳花阁? 一日夜里,那位姑娘在莳花阁大堂的高台上跳舞,赤足踩在重瓣莲花之上,脚腕的银链子上悬着小巧玲珑的铃铛,和着琴音发出细碎的声响。 台下叫好之声不绝。 姑娘唇角含笑,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在众人尚未回过神来之际,划破了白皙的脸颊。 满堂皆惊。 殷红的血顺着下巴滴落在罩着白纱的舞裙上,便如点点红梅傲雪欺霜,落在脚下的莲台上,描绘金边的粉色花瓣黯然失色。 那位姑娘是个烈性子,她那日是抱着赴死的决心与命运抗争。 “那她死了吗?”小云儿已经红了眼眶。 “原本是要被打死的,但那晚正好城主大人也在莳花阁,听闻来龙去脉后,保了她一命,并替她赎了身。” 虽留下一条小命,容貌却是毁了。 第九十九章 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郎情妾意当不了饭吃,回平沙国山高水长。 姑娘一身布衣出莳花阁,之前给说书公子的私房钱也被莳花阁的护院夺了去,他们没有回乡的盘缠。 说书公子瘸了腿,干不了苦力活,陶妈妈见他能说会道,有几分才华,又为了在城主大人面前讨个好,便允他在莳花阁门前说书,挣几个达官贵人的赏钱。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仇人。 说书公子的腿被陶妈妈命人打瘸了,如今还要仰人鼻息讨生活,这份窝囊气,任谁也受不了。 但说书公子为了带那位姑娘回乡,忍下了。 那位姑娘毁了容貌,在租住的小院里做些绣活捡几个小钱,贴补家用。 日子虽过得清苦,却也平静。 “前些日子听说他们很快便能攒够回乡的盘缠,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了。” 小云儿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走了好,回到家乡,他们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了。” 说书公子的故事到这里是圆满的。 孟奚知赏了说书公子一颗金珠,足够他们回平沙国路上花销。 但叶倾雨却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她想起那日路过莳花阁,说书公子被茶盏割破手背时,二楼凭栏的女子眼中闪过一丝杀气。 他们当真是回乡去了吗? 叶倾雨从矮榻上坐直了身子,开口问道:“那位姑娘之前在莳花阁可曾与人交恶?” 禾儿四下里张望一番,探着脖子低声道:“咱们这种地方啊,哪有和善之人。” 这话不假,腌臜之地,人心如蛇,谁会以真心相待? 又何止这里,整个晟州大陆,亦是如此。 人人都身陷泥潭,唯有努力往上爬,才能摆脱脏污。 你不踩着别人,便是别人来踩你。 那位姑娘虽离开了莳花阁,可往日与她明争暗斗的人,又怎会甘心让她好过? 说书公子只有一腔真情,护不了她。 他的出现,看似将那位姑娘拉出了泥潭,实则不过是拉进了另一个泥潭。 想在这个世道生存下来,太难了。 “听说那位姑娘先前在莳花阁有一个对头,近日傍上了一位从白夙国来的富商,不仅舍得为她花银子,不管她要什么啊,都能替她找来,姑娘们眼红极了……” 关于说书公子的故事已经结束了,禾儿开始讲莳花阁其他姑娘的故事。 叶倾雨扫了扫衣衫上的瓜子皮,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是飘满脂粉香味的胭脂河,往来船只搅碎粼粼波光。 没有人知道这水底下的秘密。 有些人消失了,是真的无人在意的。 但是…… “小云儿,我要去惊涛楼,你去吗?”叶倾雨突然转身往楼梯走去。 小云儿奇怪道:“叶姐姐,已经半下午了,还出门啊?” 千屏城的大街小巷,小云儿前几日都已游玩过,眼下被禾儿的故事吸引,对逛街之事并无多大兴趣。 何况这迎春楼里的糕点,比街上卖的好吃,想吃什么吱一声,不多时便有人送来,多少方便。 禾儿亦道:“明日便是元宵节了,街上人多拥挤,姑娘还是别出门了吧?” “我去去就回。”叶倾雨径直下楼,回房换了身衣衫,拿起帷帽便往前院走去。 小云儿追了上来,凑近了道:“我还是陪叶姐姐一起去吧,你要是迷了路,回来天可就黑了。” 叶倾雨脚步不停,点了点头,“也好。” “不过叶姐姐你去惊涛楼做什么?” 看她这副模样,也不像是要去凭栏远眺的啊? 眺?跳! 小云儿想起方才说书先生的故事,心下一凛:叶姐姐莫不是想不开,要跳楼? 这可比划破脸狠多了。 小云儿拦腰抱住叶倾雨,紧张道:“叶姐姐,我师叔一定会回来的,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叶倾雨翻了个白眼,“你师叔在惊涛楼。” “……你怎么知道?”小云儿放开叶倾雨,尴尬地刮了刮鼻子。 “我前两日入了那个仙子的梦。” 第一百章 灵宛仙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街道上被风雪刮坏的花灯已经换上新的,行人脸上洋溢着喜悦与期待。 叶倾雨虽走得急,却不曾撞到人。 每次眼看要走错路,小云儿便将她拉回来。 到达惊涛楼的时候,日已西斜。 这是叶倾雨第一次登上惊涛楼,凭栏远眺,夕阳给千屏城镀上一层红光。 那轮红日映在须眉江里,好似一双赤红的眼睛。 “师叔在哪呢?” 她们此刻站在惊涛楼的顶层,方才一路走上来,并没有看见孟奚知。 叶倾雨喃喃道:“就快来了。” 那晚在仙子梦里,叶倾雨看到仙子低眉浅笑,温婉如玉,哪里还有画舫中盛气凌人的模样。 仙子对孟奚知说:听闻惊涛楼的落日乃千屏城一绝,孟公子可愿陪我去看一看? 孟奚知当时是这样回复的:听说元宵节前一日街上的花灯将换新,我们到那日再去吧。 仙子欢喜地应了,嘴角的笑意好半天都没有落下。 惊涛楼顶层,来了又去,走了几波游人之后,夕阳的余晖还未散去,一袭白衣胜雪出现在刷了红漆的楼梯旁。 小云儿早已看见白衣女子身旁的孟奚知,飞扑了过去,“师叔,你怎么来了?这几日你上哪去了?” 在来惊涛楼的路上,叶倾雨叮嘱过小云儿,不能将她入梦之事告知旁人,尤其是她师叔身旁的这名白衣女子。 孟奚知怔愣一瞬,越过小云儿的肩膀,便看见楼外廊上站着一个头戴帷帽的女子。 纤腰不盈一握,背脊绷得笔直,凛凛肃杀之势,除了叶倾雨,还能是谁? 不等孟奚知回答,他身旁的女子看着小云儿,嘴角微扬,声音柔和,“这位妹妹是……” “你又是谁?”小云儿皱着眉头打量白衣女子。 “不得无礼。”孟奚知喝斥小云儿,“这位是玉莲仙山的灵宛仙子,是你师叔的救命恩人,还不过来给仙子赔礼道歉?” 小云儿被师叔当着外人的面训斥,小脾气上头,说话也没大没小起来。 “师叔总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瞧着这不就许上了,亏得叶姐姐为你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你看看,人都瘦成啥样了?早知道师叔是如此薄情寡义、见异思迁之人,我当日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下山来助你的,哼!” 叶倾雨站在栏杆旁,虽没有转头往这边瞧来,但她能感觉到来自楼梯旁的视线。 夕阳已经沉入远山之下,红霞还未散去,红光透过帷帽,将她的侧脸勾勒出一个朦胧的轮廓来。 哪就有小云儿说的那般夸张? 叶倾雨本就不靠茶饭撑肚,孟奚知失踪不过三四日而已,她瘦成啥样了? 不过小云儿有句话说得没错,孟奚知之前就总在叶倾雨面前念叨: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难不成是救一次,许一次?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 “胡言乱语,我看你是皮子痒了,找打不是?”孟奚知抬手就要往小云儿身上招呼。 灵宛仙子笑着捉住他的手臂,“孟郎与小孩子计较作甚,我看小师侄心直口快,模样也秀气,很是对我胃口,孟郎若是打她,我可要心疼了。” 啥玩意? 孟郎! 小云儿只觉头皮发麻,恨不得以手抠地,将自己埋了算了。 什么叫对你胃口,你想吃了我咋地? 小云儿大受震撼,一双溜圆的大眼睛虎瞪着孟奚知,彷佛这人不是她的师叔,而是骇人的妖魔鬼怪。 “师,师叔……你莫不是被人下蛊了?” 第一百零一章 你要不要跟我走?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天色向晚,惊涛楼上的风愈发大了。 孟奚知的手臂僵在半空,被灵宛仙子拉下来,顺势挽在手肘里,将身子轻压在孟奚知身上,歪着脑袋笑道:“好啦,别生气啦,孟郎今日是来陪我看日落的,再不看,连那点子晚霞都要没了,岂不是白跑一趟。” 孟奚知瞪了小云儿一眼,任灵宛仙子拖拽着往栏杆旁走去。 路过小云儿的时候,还是没忍住敲了她一记爆栗,“早些滚回灵蝶崖去,别在外面野得没样了。” 小云儿疼得缩脖子,眼睛里蒙上一层泪雾。 不是他灵蝶传信,让自己来助他一臂之力的吗? 卸磨杀驴也没这么快吧? 惊涛楼四面都有观景的回廊,偏偏灵宛仙子就奔着叶倾雨所在的位置去。 “这位姑娘,能不能麻烦你往那边让让。” 这是摆明了要欺负她。 “不能。”叶倾雨声音冷漠,十分不近人情。 灵宛仙子性子好,不与她计较,转头对孟奚知撒娇,“本觉得这处位置好,想让孟郎看看红云照江的盛景,不过既然人家不让,孟郎就在这旁边将就一下吧。” 多么贴心温婉的姑娘啊,当真是人如其名。 孟奚知被灵宛仙子拉到叶倾雨身旁的位置,自己则站在孟奚知另一侧。 别说,经灵宛仙子这一提,叶倾雨还真就发现,她所站的地方,确实是个赏景的好位置。 但此刻,谁又有心思去赏景? 小云儿看着并排而立的三人,连连摇头。 这场面,她真没见过。 远山渐渐只剩锋锐的轮廓,好似调皮的小孩子拿黑炭在灰色布帛上涂抹,手法拙劣,边角粗糙。 而须眉江这边,又是另一番景象。 大街小巷的花灯尽数亮起,五彩缤纷的颜色中,笼着在风中微微晃动的暖黄,千屏城的夜,是灵动的。 街上游人如织,欢声笑语。 明日才是元宵节,今夜热闹却提前登场了。 旁边有人拍栏吟诗: “肥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相思。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 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连夜风都彷佛添了几丝愁绪。 “虽错过了落日,但能看见千屏城的夜景,倒也值了,孟郎你说是不是?” 这声音是欢喜的,将风里的愁绪冲散了去。 “灵宛仙子喜欢便好。” 孟奚知的声音落在叶倾雨耳畔,也落在她那颗凋零的心上。 她早该走的,偏生固执地杵在这,像是赌气一般。 彷佛她前脚离开,这个绝佳的位置就要被人抢了去。 明明是她先来的,凭什么让给别人? 小云儿趴在离叶倾雨不远的栏杆上,千屏城的夜景确实美,但她也没心思赏景。 她的师叔要作死,她好像拦不住! 胭脂河的方向,有人在放烟花。 万紫千红在夜空绽放,分外好看。 街上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尖叫欢呼之声不断。 “你要不要跟我走?” 嘈杂声中,叶倾雨的声音很快被湮没。 但她知道,孟奚知听到了。 他的手指不自觉颤抖了一下,正好碰到了叶倾雨的衣袖。 他的声音亦在轻颤,在烟花落幕之后,“夜深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先去醉仙楼吃晚饭,然后再回去可好?” “好。” 孟奚知走了,灵宛仙子走了。 月已圆了。 叶倾雨仍然站在惊涛楼顶层的栏杆旁,望着满城灯火。 她在这里站了太久,竟忘了离去。 第一百零二章 魇灵入世,乱局已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正月十五,元宵节。 叶倾雨昨夜回来得晚,柳妈妈早上没有差人来喊她练舞。 自从孟奚知走后,给叶倾雨伴奏的事便落到了陈琴师头上。 陈琴师对此事十分看重,奈何这位姑奶奶练半天歇半天,散漫得令人发指。 这要是旁的姑娘,陈琴师早就摔琴了。 叶倾雨天快亮时才入睡。 梦里她又回到了惊涛楼顶层的回廊上。 千屏城漆黑一片,天上没有星月,地上没有灯火。 叶倾雨身旁站着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站着一个神。 “哼哧哼哧……”一只小猪崽顺着栏杆钻进叶倾雨怀里。 叶倾雨记得,这只猪名叫“慢慢”。 梦神紫袍翩跹,周身散发着祥瑞紫光,望着眼前的黑暗,“数月未见,你变了。” 叶倾雨问:“向您讨梦救我的人,是孟奚知对不对?” 梦神笑,“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世人总想求个答案,明明已经知晓,却还要得别人一个肯定的回答。 好似这般,才能心安。 可心安了又能如何? 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日后会发生什么。 “我当真能成为梦神吗?” “有此机会,不试一试,岂不可惜,最坏不过一了百了,你说呢?” 她早就做了决定,不是吗? “我能向您求个愿吗?” “你知道的,梦神一脉所探的因果,不止是现世。” “我前几世干了很多坏事吗?” “想来是不少,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既已轮回转世,前尘便如云烟。” “那为何梦神还要探前世?” “人之初,性本善,若只探现世,我岂不是要被那些小娃娃缠得头疼?今日这个不想上学,明日那个要掏鸟窝,只需向梦神求个愿,便能做到的事,何须挨爹娘一顿打?” 叶倾雨蹙眉,“这对现世行善之人并不公平。” “所以才会有:一生行善之人,在临终前,能得梦神赐梦,了却生平遗憾,含笑九泉。” 不过是一场安慰将死之人的梦罢了。 可人这一生,又何尝不是一场梦? “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你已经问了许多……” 慢慢的小蹄子从叶倾雨怀里探出来,捶了一下梦神。 梦神叹了口气,道:“你且问吧。” “孟奚知前世很善良吗?” 所以才能向梦神讨梦。 “你今日总是提到他,这可不好,一个被情所困的人,成不了神。” 叶倾雨向来执拗,“这不是回答。” 梦神无奈,“孟奚知没有前世,你别再问了,我不想回答。” 没有前世? 即便是仙,也要应生死劫。 孟奚知为何没有前世? “您今日为何而来?” “石塘城,是不是有一个说书人?” “每个城镇都有说书人。”叶倾雨揉了揉慢慢的猪脑袋。 “那个说书人知道各界之事。” 叶倾雨抬起头来,黑暗似浓得化不开的墨,“我不想回答。” “你……” “你可以探我的灵识。” “这倒是个好主意。”梦神手心已经聚起光晕,不是暮子河畔那个梦里的幽蓝色,而是紫色。 紫色的光晕从梦神的掌纹间渗出来,很快铺满整个掌心。 叶倾雨后退两步,梦神只当她是要遁走,正要笑话她。 这是她的梦不假,但此刻操控在梦神手中,她能逃到哪里去? 却见叶倾雨没有再退,而是举起怀里的小猪崽,向前跨出一步,将猪崽朝着惊涛楼外的黑暗中用力丢去。 一道白光划过夜空。 “慢慢!” 慢慢歪着脑袋一脸迷茫,在被叶倾雨丢出去那一刻,它的身上突然透出炫目的白光。 梦神跃出栏杆,飞身追猪。 “我来是要告诉你,魇灵入世,乱局已成。”梦神的声音从惊涛楼下传来。 叶倾雨怔愣片刻,一口咬在手背,梦醒了。 …… 第一百零三章 引路石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小云儿翻进叶倾雨的房间时,叶倾雨正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枚柳叶刃。 “叶姐姐。” “有事吗?” “我是来跟你告别的。”小云儿神色恹恹,“今晚我便回灵蝶崖了,师叔已经变了,叶姐姐你忘了他吧。” “嗯?” “叶姐姐,他虽然是我师叔,但我绝不会替他说半句好话,我今晚就回去让我师父将他捉回灵蝶崖,好生管教。” “你师父管得住他吗?” “这个……” 叶倾雨捏起桌上的柳叶刃,忽而笑道:“他喜欢谁是他的事,我来人族的目的,是为了成神,而不是谈情说爱。” 她从未应承过什么,那日醉酒之言,自是不能作数的。 孟奚知如何,与她何干? 但在小云儿眼中,叶倾雨这绝对是气话。 不过这感情的事,不是她听过几天爱恨情仇的故事就能理解的,她不知如何劝说,索性不再提这茬。 “叶姐姐,两个月后是我们灵蝶崖的百花会,崖下的花荫谷中百花盛开,特别美,你一定要来看一看。” 叶倾雨连灵蝶崖在哪都不知道,如何去看? “到时候再说吧,我不一定有时间。”如果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她应该在怀宁城。 “你要是忙的话,就来小住一两日,不忙的话,住个十天半月的,我带你四处逛逛。” 小云儿从怀中掏出一块粉色的石头,光滑如玉,塞进叶倾雨手中。 “喏,这是引路石,你收好,待百花会前一日,我催动石头中的灵咒,你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百花会一年一次,连仙山上的仙家都要赶来参加,错过可太可惜了。” 叶倾雨握着温润的粉色石头,拧起了眉头,“这引路石……都是粉色的吗?” 小云儿摇头,“灵蝶崖有个七彩潭,里面各种颜色的石头都有,关键不在颜色,而在于石头里的灵咒,每只灵蝶都有自己常用的灵咒,轻易不会更改。” “有黑色的吗?” “自然是有的,不过黑色的石头,只有师叔喜欢用,而且一直在用,像我们这样喜欢色彩斑斓的,时常会换一换。” 在北地,孟奚知化蝶入叶倾雨梦中引路。 叶倾雨最后一次梦见白蝴蝶时,蝴蝶在白雪上飞舞,淡淡的金粉化成三个游云惊龙的大字:灵蝶崖。 而在梦醒时,叶倾雨身边的雪地上,出现了一块黑色的石头。 当时她并不认为那是一块石头,只当是在她入睡时,某只讨人嫌的灵兽在她身边拉了一坨屎。 北地不仅有嗜血残暴的凶兽,亦有毫无杀伤力的幼兽。 因没有威胁,叶倾雨没察觉到有小东西靠近并不奇怪。 叶倾雨自然不会去捡一坨屎,当下一脚踢去,将那块黑石踢出老远,消失在茫茫雪原上。 难怪孟奚知第一出现在她面前时,会质问她,为何不去灵蝶崖。 当时她就觉得奇怪,她连灵蝶崖在哪都不知道,如何去? 想来出人灵结界后,孟奚知催动引路石中的灵咒,却没有等到叶倾雨,才一路追来了人族。 你他娘的多写几个字解释清楚不行吗? 舍不得那点金粉还是怎地? 当时雪地上的,若是这样一块粉色的石头,叶倾雨绝对会捡起来的。 不过,就算去了灵蝶崖又能怎样? 没有人能救她,她唯有自救。 第一百零四章 赌约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当日下午,一派喜庆的千屏城中,却有两个令人惶恐消息在街头巷尾传开。 稚水国黄梅镇街头,一夜之间,出现几百具尸体,不仅有断胳膊断腿的,还有连头都没了的。 看衣着打扮,是守关的将士,和俘虏囚犯。 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在这里出现如此多尸体,可想而知会带来什么后果。 叶倾雨奇怪的是,那些尸体怎会这么快就到了黄梅镇? 即便是地灵洞穴中的黑衣人有意将这些尸体送回黄梅镇,如今也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裴洛说过,从地灵洞穴到稚水国至少要走一个半月的时间,拖着如此多的尸体,怎么反而提前到了? 裴洛没必要在这件事上撒谎。 所以这批尸体并不是从地道中运到黄梅镇的。 是了,水灵族的老人说过,那条地下暗河流往须眉江,而须眉江正好经稚水国奔赴东海。 来给叶倾雨送消息的是无患子和冷皓月。 叶倾雨问:“黄梅镇离须眉江可远?” 无患子回道:“须眉江有一段流经易安庄,而易安庄距黄梅镇不到百里路。” 这就对了,黑衣人是从水路运送尸体到易安庄,再去往黄梅镇的。 不到百里的旱路,趁夜运送,并不会引人注意。 这件事必然会引发两国边关动荡,而这正是黑衣人的目的。 鹿隐国三皇子从都城出事的消息传到南疆,便开始往回赶,如今只怕还没抵达都城。 若是黄梅镇的事再传到他耳中,不知他是选择继续回都城,还是折返去南疆? 无患子和冷皓月来此,是与叶倾雨道别,他们要回国,去黄梅镇。 静虚教的老道士们自从去了边关,便一直没有音信传回去,他们很是挂心。 说不定韩大哥听说了黄梅镇之事,也会赶去那里。 冷皓月道:“叶姑娘,无患子说世道就要乱了,这迎春楼终究不是避身之所,你何不去外面闯荡一番?” “世道乱了,又有何处能避身?” 冷皓月将腰间的大刀拍在桌上,“你可愿与我们一同前往黄梅镇?我虽没有银子,但要带你离开这座青楼,却不是难事。” 叶倾雨笑,“我不过请你们喝了一顿酒,哪就值得你为我动武?” “若什么事都计较值不值得,岂不累人?” “多谢你的好意,这迎春楼确实不是我的栖身之地,我会离开这里,不过,我不去黄梅镇。” “那你要去哪?你长得这般好看,独自上路可不安全。” 无患子打断道:“小石头,叶姑娘不是普通人,她有重要的事要去做,不会跟我们去黄梅镇的,你莫要勉强。” 冷皓月不再说话,无患子虽然每次给人算命都被人追着打,但那些打他的人,后来真的应了命运。 除了他给韩大哥卜的卦不灵,旁的还是能信几分的。 冷皓月绝不相信韩大哥已经死了。 她与无患子立过赌约:韩大哥若是还活着,他自此不许再给人卜卦。 那日,冷皓月挥剑斩断了无患子手中的拂尘。 那把拂尘是他的师父留给他的,被冷皓月斩断后,他换了把师叔留给他的拂尘。 也就是他如今用的那把掉了毛的拂尘。 老道士们下山,只拎走了砍柴刀,扛走了锄头,还有那把生了锈的铁锹。 …… 第一百零五章 封城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相比黄梅镇之事,今日的第二个消息就算不得大事了,不过却事关千屏城。 据说一开始是有人在自家水井中打上来一颗人头,当场吓得尿了裤子。 街坊邻居很快便知道了这件事,城中只要是有水井的地方,都被人仔仔细细地打捞了一遍。 只一上午,在各处水井中,捞上来的人头竟多达数十颗。 一时人心惶惶,连水都不敢喝了。 谁他娘的半夜不睡觉,往人家水井里扔人头? 此事非同小可,尤其是发生在千屏城这样一座守卫森严的城镇,更叫人心生怖意。 从午时起,千屏城城门紧闭,各港口亦派了重兵把守,城主下令,在凶手归案之前,所有人不得离开千屏城。 原本退了客房,打算赏完今晚的花灯会就连夜离城的人,再回去订房,房价却是翻了两番。 凶手不知何时归案,总不能流落街头,咬一咬牙,再贵的房,也只能掏荷包出银子。 无患子和冷皓月来找叶倾雨道别,顺便借宿几晚,等城门一开,他们就走。 他们可付不起高昂的房费。 俩人一人一个蓝布包袱,正放在墙边的木几上。 这对叶倾雨来说,倒算不得麻烦。 小云儿今晚回灵蝶崖,那间房可以给冷皓月住,无患子在琴房将就一下就好。 千屏城的守卫可以拦住人族和灵族,却拦不住仙家。 毕竟那玩意能上天。 叶倾雨的不安愈发强烈,她知道今晚会有大事发生,可这事能大到什么程度,她却是猜不到。 简绍的目的是要引起七国纷争,是以眼下在千屏城中的各国皇亲贵胄、门派巨擘,以及有头有脸的富家子弟,今晚都难逃一劫。 这是她所能预料到的事,但她知道,肯定不止这些。 这千屏城中,肯定还有她不曾察觉的秘密。 那些藏在暗处的触手,今晚都会探出来。 胭脂河上依旧有不少游船,毕竟那凶手就算要作案,也不可能选择白日,不会选择在闹事。 千屏城的大街小巷,随便捉一个出来,都可能是练家子。 胆战心惊的,不过是普通百姓罢了。 哪怕封城,千屏城依旧是热闹的。 在胭脂河与须眉江交汇处,一排排竹筏被捆扎在一块,拼成一个数十尺的平台,平台边缘用铁链连着岸边的石墩子、以及停在江心与河道的船只。 竹筏之上又搭了圆形红漆木台,边缘绕红绸扎花,台面镂刻精美纹饰,花鸟鱼虫皆有,亦用铁链连着河岸和船只。 这些铁链不仅防着木台倾斜下沉,铁链之上每隔两三尺远,便绑着一只莲灯。 圆台比竹筏窄上不少,在圆台之外,隔数尺插竹竿,上挂龙凤花灯,绕圆台一圈。 待到天黑,莲灯亮起,江上便好似绽开一朵巨大的灯花。 这花心,就是今晚花灯会上,胭脂河两岸的姑娘们争夺花魁之地。 石桥附近拴着铁链的船只旁,一块古木自河底跃出水面,却比水面还要高出两丈,比石桥也高出了不少。 据说这是镇河木,每年元宵节这日,便要请出镇河木,镇河妖,保平安。 靠水而生的人,不怕火,最怕水里的精怪搅浪生波。 镇河木顶上系一束花球,是今晚花灯会的彩头,花球下一条红绸斜飞而上,直没入远处的惊涛楼顶。 待选出花魁,城主大人在惊涛楼顶顺着这条红绸,一箭射中花球,这场盛事,便圆满了。 第一百零六章 贼喊捉贼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斜阳晚照,起风了。 街上的花灯竞相亮起,在寒风中轻轻摇晃。 叶倾雨站在窗前,对岸莳花阁阁楼的窗子紧闭,除了檐下摇晃的红灯笼亮着,屋子里没有烛光。 水波粼粼,有人划船点灯。 铁链上的莲灯一盏盏亮起,好似火蛇一般。 “姑娘,该更衣上妆了。”禾儿将房里的灯也掌了,捧到梳妆台前。 夕阳的余晖很快便要褪去,叶倾雨回身走了两步,又折返到窗前,将窗子关了。 昨日街上新换的花灯,熏了香,随风飘来,与胭脂河上的脂粉味混在一起,叶倾雨不喜欢。 前几日叶倾雨入了一次苏宸璋的梦,从她到迎春楼后,苏宸璋都未出过大门。 倒是沉得住气。 之前有暮影看着苏宸璋和小雪,叶倾雨并不担心。 但今日,她总觉得不踏实。 她要保护的人,一个也不在身边。 魇灵十愿,她连一愿都不曾达成。 “姑娘,今夜恐不太平,你可当心些,别再乱跑了。”连禾儿都看出来不对劲,也难怪千屏城百姓惶惶不安。 护城军挨家挨户查找一下午,都没有找到那些人头的身体。 自然是找不到的,那些身体,都在被红尘惜花客掳走又送回的姑娘头颈之下。 而姑娘的身体,则沉在胭脂河底,被石块压着,不日便要被鱼虾啃食得只剩骨头渣子。 千屏城中,近来除了行踪难辨的采花贼不时出来犯案,不曾有凶案发生,更没有人口失踪。 今日之事,发生得十分突然,明眼人都能看出不对劲来。 那些人头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为何出了数十起命案却无人知晓? 哪怕是街上死个乞丐,也有人拿草席裹了丢去城外乱葬岗。 这本就是一件贼喊捉贼的事,护城军查案,难不成还能查到衙门里去? 想到那日见鹤山牵头人从衙门出来,叶倾雨猜测,那些死去的人,多半是衙门里的死囚。 死囚本就被折磨得瘦骨嶙峋,加之冬日衣裳穿得厚实,即便是换上女子裙装,不常接触,不会有人察觉出异样。 胖瘦的问题好解决,高矮就更简单了,去死牢寻些矮个子的囚犯并不难。 即便千屏城的死囚不多,以简绍的能力,去别的城镇暗中调些死囚来又有何难? 封城只是第一步,待夜幕降临,大戏才会登场。 叶倾雨随手从妆奁中拿了两样首饰把玩,曹玉前两天已经将首饰还了回来,又追着问她要不要去丘宁国。 叶倾雨依旧拒绝了。 她日后或许会去丘宁国,但绝不是现在。 “这些你拿去,等城门开了之后,你便离开这里,去别的城镇置办些田宅,想做点小生意也好,想嫁人也好,这些都足够你下半辈子生活了。” 叶倾雨将妆奁里的首饰都拿了出来,推到禾儿面前。 禾儿惊得瞪大了眼珠子,连连推辞,“奴婢不能拿姑娘这么贵重的东西。” “这些东西我带在身上是累赘,你若是不要,便替我丢到河里去吧。” 禾儿自然舍不得将这些首饰丢到河里去,当下双膝跪地,给叶倾雨磕头,“姑娘的大恩大德,禾儿无以为报,来世做牛做马……” “来世……来世哪里还记得今生的事,你不用再说了,起来吧,我已与柳妈妈打过招呼,你要走,她不会拦着。” 禾儿又是一番千恩万谢,拿着梳子的手因过于激动而颤抖了好半晌。 第一百零七章 元宵花灯会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一轮圆月悬于天穹,星光寥落。 千屏城街头,灯火如昼,游人如织。 这是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城镇,亦是最包容的城镇。 哪怕是乱世荒年,千屏城都不曾没落过。 而今夜最热闹的地方,当属胭脂河畔。 两岸的楼宇里点了各色彩灯,映在胭脂河中,随着被风吹皱的水面轻摇慢舞,简直要把人的魂儿也晃晕了。 搂着温香软玉,各国远道而来的贵客们坐在临河的窗边,或露台上,把酒对月,好不快活。 石桥上早已站满了围观之人,悬挂在头顶的彩灯飘着醉人的香风,彩灯上绘着的鱼虫走兽,便似活了一般,十分精美。 不远处的街上有舞狮子的、踩高跷的,亦有猜灯谜的、耍龙灯的,热闹非凡。 可这一切的热闹,都不及胭脂河与须眉江交汇处的红漆木台,让人挪不开眼。 悠悠摇曳的莲灯围成一圈簇拥着圆台,竹筏上悬挂的走马灯,绘制着身姿曼妙的女子踏花起舞,旋转的灯影中,分外生动。 真正引人注目的,当属圆台中央的女子。 那是莳花阁的姑娘,正在抚琴吟唱。 她的嗓子极好,歌声悦耳,倒显得优美的琴音也不及了。 今晚要登台的姑娘很多,几乎每家青楼都派出了十来位才情俱佳的姑娘露脸。 哪怕不能夺得花魁,能在这种场合表演才艺,身价可就不一样了。 每一位姑娘展示完,两岸都会传来拍手叫绝之声。 因观赏位置实在有限,好些游侠凑钱拼了渔船,划到须眉江上,迎着寒冷的夜风欣赏。 好几位不扛冷的,鼻子通红,眼睛里已经泛起了泪光。 要不是为了面子,他们恨不得抱团取暖。 而在须眉江对岸,亦站着一拨人。 那是千屏城的护城军。 为了防止有人渡江离城,他们从午时就杵在那了。 何尝不是冻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莳花阁阁楼的灯又亮了,但窗前坐着的人,不是紫云姑娘,而是千屏城城主简绍。 简绍没有看圆台上弹琴唱歌的姑娘,他的目光望向对岸迎春楼临河的窗子。 窗边倚着一个单薄的影,虽灯火明亮,但距离远,只能看到那女子冷凝的侧脸。 魇灵入世,天下势必是要乱的。 往年不是没有魇灵出现在人族城镇,但那些魇灵,好似枝头娇嫩的花骨朵,还未绽放,便被人摘了。 简绍有预感,叶倾雨,与那些魇灵是不同的。 她的果敢决绝,她的聪明睿智,绝不会让她昙花一现。 简绍抬起手,他的指尖捏着一枚黑玉棋子,棋子上刻一个“柒”字。 他移动手指,黑玉棋子在他眼前与对岸窗前女子的脸重合,他的声音沉着如潭,“这一盘棋,希望你能杀到最后。” 紫云姑娘此刻站在莳花阁临江的房间里,等着登台表演。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来到莳花阁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 每日有琴师来教她弹琴,教一个时辰,其余时间则是她自己练习。 陶妈妈本想让她学一学跳舞或者唱歌,但紫云不愿,陶妈妈劝了两次,不再强求。 毕竟是城主大人送过来的人,她没资格打骂。 简绍偶尔会来看她,但不会久留。 对于她冷淡的态度,简绍并不放在心上。 任谁一夜之间痛失数千族人,也笑不出来。 岂止笑不出来,早已是肝肠寸断。 紫云姑娘唤了个丫鬟进来,“把熏香撤了吧。” 她平日住的阁楼,每日也会熏香。 她虽不喜欢,今夜却是第一次提出来。 江上寒风吹来,她打开了窗子。 这里的风,与暮子河畔的风,是不同的。 第一百零八章 她的舞被人偷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莳花阁的紫云姑娘是要压轴登场的,而迎春楼的朝颜姑娘就没那许多讲究了。 叶倾雨倚在窗边,她对圆台上的姑娘没有兴趣,她甚至不知道此刻跳舞的那位姑娘,跳的是她学了好几日的舞蹈。 这支舞是柳妈妈特意找人给叶倾雨编的,绮梦坊的姑娘怎么会跳? 柳妈妈站在临河的石板上,急得直跺脚,抬眼见叶倾雨却是盯着反方向的石桥,毫不在意的模样,又连摔了好几次帕子。 当日是谁说要当千屏城的花魁来着? “柳妈妈。”叶倾雨眼睛依然盯着石桥,对窗外的柳妈妈喊道。 柳妈妈紧两步上前来。 “可以安排我下一个登台吗?” 柳妈妈眼皮一跳。 这与人撞舞了本就是一件难堪的事,想这胭脂河上的姑娘,那都是打小就练舞,身子骨软得跟蛇似的。 这给叶倾雨编的舞,叫那绮梦坊的姑娘一跳,动作神态都已是顶尖的了。 再想叶倾雨,懒散随性,柳妈妈打也打不得,骂也不能骂,连她如今是否记全了舞姿都不清楚。 每次询问陈琴师,那位性子急躁的琴师将袖子摔得“刷刷”响,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 柳妈妈本就对今日叶倾雨登台十分忐忑,谁知这死丫头片子竟然要提前登台,而且是在别人跳了她的舞之后。 她这不是上去丢人现眼吗? 柳妈妈张口欲劝,叶倾雨道:“这事不难吧?那就这么定了。” 柳妈妈再次张口,话到嘴边,只见叶倾雨提了提大红裙摆,翻身跃出了窗子。 裙角绣一只白蝴蝶,随着她的动作,翻飞跳跃,好似要飞到夜空里去。 也不管柳妈妈能不能帮她插队,叶倾雨跳上一条小船,吩咐船夫往江上圆台划去。 这些小船都是为今晚方便送各家姑娘们登台准备的。 在叶倾雨上船之后,石桥上一道视线正紧紧盯着她的背影。 柳妈妈怔愣片刻,急忙命丫鬟去催在二楼琴房里的陈琴师,自己则去与主办花灯会的官爷赔好话。 千屏城的花灯会,虽是各家青楼的姑娘们争夺花魁,但牵头的,却是官府。 有官府坐镇控场,谁敢在花灯会上寻衅滋事? 尤其是今年,各国赶来凑热闹的人,大都是为了一睹莳花阁地灵族美人的风华。 而这位地灵族美人,据说正是千屏城城主带回来的。 好在叶倾雨这几日在千屏城风头正盛,不看僧面看佛面,主场的官爷并没有为难。 陈琴师早已发现此刻台上的琴声分外耳熟,分明就是他近日一直在练习的舞曲。 他探着脑袋张望,更是觉得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圆台上的女子身着雪白绣裙,腰肢灵活得像弱柳扶风一般,雪衣轻盈,彷佛仙女下凡,媚眼如丝,恰似秋水含情。 便是那抚琴的琴师,亦是一身白衣,容貌俊朗,坐在圆台一角,江风吹拂他的衣衫,而他沉浸在自己的琴音中,并未察觉。 叶倾雨依旧没有看向圆台,她看见莳花阁一楼窗子边的红英了。 红英亦看见了在莲灯中缓行的船只上,一袭红衣的叶倾雨。 红英原本平静的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她知道叶倾雨来了千屏城,却不知她就在这胭脂河畔的青楼里,就在离她这么近的地方。 她每日坐在莳花阁阁楼的窗边,望着滚滚江水,却从不曾注意到胭脂河岸边,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 圆台上的琴音歇了,绮梦坊的姑娘跳完了舞,捂着胸口,喘着粗气,对四下里欢呼叫好的看客们致谢。 叶倾雨这才注意到,小船已行至圆台边。 台上的姑娘退场了,上了叶倾雨旁边的小船,临走前对叶倾雨勾唇挑衅。 她偷了叶倾雨的舞,自然也见过叶倾雨的画像,知道眼前这个眉眼沉静的姑娘,就是近来让山海藏澹台公子,和千屏城城主争相捧场的朝颜。 长得确实漂亮,不过,听说是个琴棋书画一窍不通的草包。 这支舞她已经跳过了,草包紧随其后再跳,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第一百零九章 醉春风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支舞曲名为《醉春风》,是孟奚知所作。 陈琴师第一次拿到琴谱,便觉眼前一亮,拍着大腿感叹: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叶倾雨一袭高腰交领红裙,轻纱披帛以金粉绘小簇团花,懒懒搭在手臂上,款步踏上了镂刻精美纹饰的圆台。 高高挽起的发髻上插两支嵌红宝石蝴蝶金簪,额间贴红梅花钿,眉如远岱,眼似春杏,鼻梁挺秀,朱唇微抿。 悬挂走马灯的竹竿随风摆动,灯上曼舞的画影投在镂刻花鸟鱼虫的红漆木台上,令人眼花缭乱。 陈琴师抱琴急急追来,虽有珠玉在前,但到了这一步,他也断不可能退缩。 他眼中的珠玉并非方才弹琴的琴师,而是那跳舞的女子。 陈琴师不是靠脸吃饭的人,他能在胭脂河上有一席之地,靠的是琴技。 他现在只希望能靠自己卓绝的琴技,给这位姑奶奶的舞蹈增色几分。 胖乎乎的陈琴师抖着脸上的肉,颇为费力地盘腿在圆台一角坐下,将古琴横陈在膝盖上,调了调弦,看向圆台中央的红衣女子。 叶倾雨对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随着主场人喊出迎春楼朝颜姑娘的名字,岸上的嘈杂之声暂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那红衣女子身上。 夜月高悬,琴音流泻。 初时,琴音是舒缓悠扬的。 陈琴师不敢沉浸式弹奏,他提着一颗心,时刻关注着叶倾雨的一举一动。 果然,这位姑奶奶又没有按着套路来。 明明是一曲蝶舞春风的软舞,讲究的就是一个绵软轻柔,如蝴蝶翩跹起舞,流连繁花。 到了叶倾雨这里,却好似要与人干架一般,走转腾挪,跳跃旋踢,红裙在夜风中猎猎作响,披帛好似长鞭击出,忽而又变成金色的流光。 这哪里是蝴蝶,分明就是一只蜇人的大马蜂。 不仅岸上搂着美人看热闹的贵客惊得忘了饮酒,便是在江心渔船上冻成狗的江湖游侠,也惊掉了下巴。 这可真是活久见了。 陈琴师咬了咬牙关,索性破罐子破摔,指尖急急拨弦。 琴音陡急,好似万马奔腾,又如巨浪滔天,直叫人的心跳也跟着急了。 一曲《醉春风》,变成了《问惊雷》。 不管是听在耳中,还是看在眼里,都让人心潮澎湃,豪气干云,恨不得立刻策马扬鞭,奔赴战场杀敌。 叶倾雨眼神如刃,凌厉凶悍,哪里还有半点柳妈妈叮嘱了八百遍的柔媚勾人。 倒是恰如孟奚知所说的绝杀。 眼风过处,就是杀人的刀。 红裙翻飞间,裙角的白蝶如影随形。 随着她的动作渐缓,琴音也慢慢沉静了下来。 叶倾雨手里的披帛轻扫到陈琴师面门。 一阵香风袭来,只见那红衣女子冲他勾唇一笑,“醉春风。” 陈琴师先是一愣,旋即心领神会,重又变回了一开始的曲调。 腰似韧柳随风摇,步如莲花错落开。 倏忽之间,叶倾雨真就像一只蝴蝶流连花丛般,在走马灯旋转的灯影里翩翩起舞。 之前白衣姑娘的舞蹈,相较之下,就显得寡淡了。 陈琴师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朝颜姑娘虽然散漫,到底是个知道轻重的人。 陈琴师刚垂眸看向琴弦,四周却传来一阵阵带着惊叹的呼声,这惊呼声中,又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陈琴师的心瞬间又提了起来,他抬眼看去,两眼一翻,差点撅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章 叶倾雨花灯会抢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红漆木台边缘的红绸被叶倾雨用披帛卷起,用力一拽,那红绸便好似勾了丝的锦缎,一发不可收拾。 叶倾雨旋转不停,转眼便尽数将红绸收入手中,连着脚边都铺了好长一段。 而就在此刻,她抬起手臂,手中的红绸如同疾箭射出,往石桥上飞去。 石桥上看热闹的路人讶然,正要抱头躲避,却见那红绸并没有冲到石桥上,而是缠上河中的镇河木。 叶倾雨拽着红绸另一头,足尖在木台上轻点,腾空飞起,真就如翩跹的蝴蝶一般。 四周惊呼连连,虽说大多是见过世面的人,但不乏普通百姓。 更何况胭脂河畔一名妓子有此本事,很多人都是头一次见。 本事不是重点,重点是好看哪! 一袭红衣翩然掠起,在夹岸花灯斑斓的光影中,随风摇曳,往石桥荡去。 叶倾雨没有理会那些惊诧之声,她眼中只有一道白色的身影。 红绸射出之时,只有那人没躲。 只有那人,眼中的神色与路人不同。 桥上挤满了人,纷纷瞪大了眼睛盯着迎面而来的红云。 石桥栏杆旁站着一位白衣公子,她旁边的粉衣姑娘眸光凌厉,威胁之意明显。 粉衣姑娘抬手搭上白衣公子的胳膊,“孟郎,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白衣公子正是孟奚知。 孟奚知怔怔看着朝他飞来的叶倾雨,竟忘了回答灵宛仙子的话。 或许,他根本就没听到她的话。 叶倾雨的目光落在灵宛仙子的手上,眸色沉了沉。 “啊呀!”灵宛仙子惊呼,搭在孟奚知胳膊上的手猛地收回。 “叮”地一声响,一枚柳叶刃落在石桥上。 就在灵宛仙子惊退之时,叶倾雨足尖在镇河木上借力,丢了红绸,纵身一跃,又抓住了连接着镇河木与远处惊涛楼的红绸。 她拔下头上的金簪,在红绸上轻划,绑在镇河木上的红绸被割断,叶倾雨又被荡了出去。 眼看就要撞上石桥,桥上的孟奚知急得朝桥外伸出手去,“阿雨!” 叶倾雨的手将要碰上孟奚知的手时,却没有抓住他。 孟奚知撑着栏杆就要往下跳,被灵宛仙子拽住,“她不会有事,你别忘了你说过的话。” 孟奚知怔住,方才他脑中只有叶倾雨,一时将世事纷扰都忘却了。 胭脂河两岸青楼的窗子旁挤满了探头张望的人,露台上的贵人们索性松开了怀里的美人,踮起脚尖来看。 红英亦趴在窗沿上,望着石桥下那一抹红影,她的眼中,比旁人多了一丝担忧。 阁楼窗边的简绍却是饶有兴致地饮了一杯酒,勾唇笑道:“想不到小倾雨还是个性情中人。” 叶倾雨脚尖在桥墩轻点,借力跃起。 不防她突然现身,灵宛仙子正要拽着孟奚知往后退,已是来不及。 这次朝灵宛仙子打去的是叶倾雨头上另一支金簪。 有了先前的教训,在叶倾雨拔簪子时,灵宛仙子便收了手。 叶倾雨揽上孟奚知的后腰,握着红绸的手没有松开。 孟奚知被她带得往后倒去,身后人群纷纷退让。 灵宛仙子不是能吃哑巴亏的人,在叶倾雨扑向孟奚知时,她手里的柳叶刃已射向叶倾雨后心。 孟奚知低呼:“小心。” 感觉到身后的劲气,叶倾雨倒钩在栏杆上的脚松开,抱着孟奚知在地上滚了一圈,再次将他压在身下。 “叮”地一声响,又一枚柳叶刃落在石桥上。 叶倾雨眸光沉沉看着孟奚知的眼睛,忽而挑眉,“跟我走。” 她握着红绸的手猛然一拽,一脚跺在石栏上,瞬间又飞了出去。 不过这一次,飞出去的是两个人。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三人行,必有多余者焉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揽着孟奚知,拽着红绸,飘荡在灯火明亮、波光潋滟的胭脂河上。 又是一阵惊呼声响起。 眼看距离水面愈近,叶倾雨沉声道了一声“抱紧我”,拽着红绸的手再次用力,又陡然松手,趁红绸回弹之时,纵身抓住高处的红绸。 满头青丝早已散开,被夜风吹打在孟奚知脸上,淡淡的香气萦鼻,他微微眯起眼睛。 最下面的红绸已经拖入水下。 孟奚知伸手揽住了叶倾雨的纤腰。 如此反复,再以石桥借力,待飞过三座石桥后,叶倾雨和孟奚知已经荡到了半空,很快消失在远处屋顶之上。 留下胭脂河上一片错愕。 须眉江抱城而过,叶倾雨和孟奚知在千屏城的高空飞过,看尽满城灯火,最后又落在了须眉江上。 这一段江水偏离热闹的街区,两岸杂草丛生,不见人烟。 守城军巡逻之处在岸上的村子,这荒芜的岸边,并没有人驻守。 江心停泊一条小船,小云儿站在船头,冲半空的叶倾雨和孟奚知挥手。 叶倾雨丢了红绸,抱着孟奚知落在船上。 小船轻轻摇晃,孟奚知松开紧紧揽在叶倾雨腰间的手,回身对小云儿道:“臭丫头你怎么在这?” 小云儿顶嘴,“我要不在这,你可就要掉进江里去了。” 以小云儿的脑子,定然想不出在这须眉江上接应的点子,孟奚知瞄了一眼冷冷站在一旁的叶倾雨。 所以,她今夜当街抢人,是有预谋的? 孟奚知咳嗽一声,又对小云儿道:“你出来有些时日了,赶紧回灵蝶崖去。” 三人行,必有多余者焉。 “我这便要走了,师叔你可长点心吧,再把叶姐姐气走了,看你上哪哭去?” “就你话多。”孟奚知抬手就要往小云儿身上招呼。 小云儿吐了吐舌头,转头对叶倾雨道:“叶姐姐,我在灵蝶崖等你,你一定要来找我啊。” 叶倾雨点头,算是应了。 一道灵光闪过,小云儿消失在船头。 …… 远处城中灯火明亮,这一段须眉江上却只有一轮明月。 江风凛凛,孤月照影。 叶倾雨走到船头坐下,望着江岸上黑影幢幢,没有言语。 待到万物复苏,那些在寒风中瑟瑟的枯草,便要萎烂成泥,再从那泥中,生出新绿来。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四季更替,周而复始。 这个世界,总还是有希望的。 到底是孟奚知先开口,“若是我没去花灯会……” “你会去的。”叶倾雨笃定。 “那如果我不是正好站在石桥上……” “不管你站在哪,我都会找到你。” 孟奚知看着水中的月影,良久才叹道:“你都知道了?” 在昨日叶倾雨出现在惊涛楼时,孟奚知心下便有猜测,而方才见她对灵宛仙子掷出柳叶刃,他就更加确定了。 “嗯。”想起灵宛仙子的梦,叶倾雨蹙起了眉头。 “抱歉,我……” “孟奚知,你怕死吗?”叶倾雨转过头来,看向站在船心的孟奚知。 孟奚知亦看向叶倾雨,淡淡月影下,他看不出她眼中的神色。 这话,叶倾雨之前也问过他。 那时他回答:你放心,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若哪一天我真的该死了,一定会离你远远的,不碍着你的眼。 但他此刻的回答却是:“我怕我护不了你。” 比起生死,他更害怕的是保护不了叶倾雨。 第一百一十二章 孟奚知,你心里可有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灵宛仙子骗了你。” “我知道。” 灵宛仙子说,她遇到孟奚知时,那个歹人正要取他性命,是她救了孟奚知。 灵宛仙子不过是抢走了他,谈不上救不救的。 曹玉本就没想杀了他。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灵宛仙子说的另一件事:闭关千年的星陌仙君出关了。 仙界也有所动作了。 孟奚知原本想着等解除禁咒,他便能保护叶倾雨。 区区晟州大陆,区区魇灵十愿,在没有被朱雀禁咒封印仙元前,他不曾放在眼里。 但禁咒未解之前,他连一个仙子都对付不了,又如何护叶倾雨周全? 星陌仙君出关,多半是为血玉而来。 仙界还有多少仙家,对血玉产生了兴趣? 在护不了她之前,或许离她远点,才不会害了她。 “他们寻找血玉,与你何干?又与我何干?” “我来人间,亦是为了寻找血玉,只有血玉,能解我身上的禁咒。” 孟奚知顿了顿,又道:“灵宛仙子不过是一个开始,仙界已经盯上我了,阿雨,梦神之路于你已经足够艰难,我不能再让你因我身陷险境。” “这就是你接近我的目的?” 从石塘城开始,孟奚知跟着叶倾雨往北地去,是因为他知道血玉在北地? “你知道血玉藏在我身上?” 烟西谷的老板娘将血玉藏于叶倾雨心中,这件事并无人知晓,但叶倾雨在雪原救起白蝴蝶之后,将它塞进衣襟里,捂在怀里取暖,它是不是发现了叶倾雨身体的变化? “你求梦神救我……也是因为血玉?” 在叶倾雨沉入暮子河时,血玉冲破她的胸腔,不知所踪,孟奚知是想从她身上着手,去寻血玉? 孟奚知走到叶倾雨身前蹲下,看着她茫然无措的眼睛,沉声道:“阿雨,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他从未在叶倾雨眼里见过这种神情,他心里既有痛楚,亦有无奈。 “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为了跟你去暮子河,在烟西谷之后,我亦知道血玉就在你身上,北地太冷了,我幻不了人身,若不是你救我,我可能会被永远困在冰冷的雪原之上。”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冰冷的手指,他抬起头,眼中映着两轮皎洁的月影,“我求梦神救你,不是为了血玉,是我欠了你的,我欠你一条命,必须要将你救活。” 可惜梦神也救不了叶倾雨。 叶倾雨的声音比寒冷的夜风还要冷,她突然觉得被血玉灼伤的胸腔里,好似也漏了风,凉飕飕的,“我不过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如此。”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他,他当真只是在报恩么? “不,不止这些……”孟奚知低头,掩去眸中闪烁,话到嘴边,他又退缩了。 孟奚知的手颓然滑了下去,很快被叶倾雨抓住。 “孟奚知,你心里可有我?” 她的声音依旧冷漠,却如千钧压在孟奚知心上。 孟奚知猛然抬起头来,只见叶倾雨凤眸微眯,冷冷盯着他的眼睛。 好似要从这双眼睛,看到他的心底去。 “阿雨,我……” “你想撩便撩,想逃就逃,你把我叶倾雨当什么?” “阿雨,你……” 不等孟奚知察觉异样,从叶倾雨手心传来一道冷凝的劲气,推着他往船外仰去。 “噗通!” 江面溅起浪花,搅碎粼粼月光。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上古之神云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孟奚知从水里探出头来,扒在船舷上咳嗽不止,“阿,阿雨……” 叶倾雨依旧坐在船头,探身过来,托腮看着狼狈的孟奚知。 “灵宛仙子的手可柔软?”叶倾雨替孟奚知撷去脸颊上的水珠,懒懒问道。 那晚入灵宛仙子的梦,叶倾雨看见,灵宛仙子的手就是这样抚上孟奚知脸颊的。 当时孟奚知被曹玉点了穴,让那灵宛仙子占了好一顿便宜。 “阿雨这是吃醋了吗?”孟奚知捉住叶倾雨的手,贴在脸上,她的手比江水还要冷。 “是。” 孟奚知没料到她会承认得这般干脆,一时反而不知说些什么。 叶倾雨问他,“冷吗?” “冷。”大晚上泡在冰冷的江水里,孟奚知自然是冷的。 叶倾雨却没有拉他上来,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清亮眼眸注视下,忽而凑近。 鸦黑的发丝落在孟奚知的肩头,与他的发丝纠缠不清。 “还冷吗?”叶倾雨的声音落在孟奚知唇上。 “你今晚喝酒了吗?”孟奚知声音含糊不清,他的脑子好似被雷劈了,火星子乱蹿。 唇瓣厮磨,叶倾雨的唇是冰冷的,却并不能让孟奚知沉心静气。 “我若喝了酒,就该是咬你了。”叶倾雨松开孟奚知,将他从水中拉上来。 她指尖溢出幽蓝的光,落在孟奚知手腕上,很快他身上便涌起一阵暖意,湿透的衣衫不多时便干了。 千屏城里在放烟花,随着一声响,接二连三的烟花绽放在夜空,姹紫嫣红,流光溢彩。 比起昨晚,今夜的烟花又多了许多花样。 叶倾雨倚在孟奚知怀里,“你故意与灵蝶崖断了联系,故意让灵宛仙子靠近,就是为了远离我?” 孟奚知叹道:“局势变了,在找到血玉之前,我离你越远,你就越安全。” 人间尚且如此险恶,若是仙界插手进来,叶倾雨的处境会变得更加艰难。 叶倾雨奇怪,“你既与仙界有仇,他们为何留你性命?” “他们倒是想我死,可惜实力不够,就连封印我的仙元,亦是用了下作手段。” 孟奚知将下巴抵在叶倾雨肩头,“阿雨你还记得我说过,即便世上所有的人都死了,我也不会死吗?” 叶倾雨点头,当时她只当孟奚知在说大话。 “世人求长生,却不知真正的长生有多难捱,在旁人眼里,这是莫大的运气,于我而言,却是一个诅咒。” 万古长生,沧海桑田,见惯生死别离,便连与人亲近也不敢了。 永远都是被留下的那一个,这种滋味,孟奚知不想尝试。 但叶倾雨的出现,却动摇了他。 若能与她在一起,哪怕日后要承受无尽的思念之苦,他也觉得值了。 可若与她在一起,会让她置身险境,他又是不愿的。 叶倾雨突然转头看向孟奚知,“孟奚知,你是上古之神云涯?” 梦神说孟奚知没有前世,若是他从不曾死过,何来的前世? 传说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北地布下一道淡紫色的屏障,从东往西,从鹿隐国陌城经高阳国石塘城,再到丘宁国临渊城,将人族与灵族划地而分。 原来孟奚知说他的结界,与北地人灵结界师承一脉,竟是真的。 布下人灵结界后不久,上古之神不知为何,突然间失去了踪迹。 孟奚知苦笑,“如今不过是灵蝶崖的一只小灵蝶,任谁都可以欺负了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护你一生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欺负他便罢了,但欺负他在意的人,孟奚知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他为各界,为苍生,落得如今这般下场,虽无悔,却恼极了那给他使绊子的人。 待他找到血玉,解除禁咒,定要将那些完蛋玩意一个个揪出来好好教训。 这漫长一生,孟奚知做过唯一后悔之事,亦与血玉有关…… “阿雨,等我找到血玉,解除禁咒后,这世上便再没有人敢欺负你了。” “若是找不到呢?你就再也不出现在我面前吗?” “我……” “若是哪天我魂飞魄散,你可会后悔?” 孟奚知将叶倾雨抱得更紧,彷佛她立时就要魂飞魄散了一般。 叶倾雨又道:“我如今在这世上多一天便赚一天,即便不能成神,我也不想留下遗憾,世间凶恶并不会因你远离而对我友善。” 叶倾雨回身抱住孟奚知,将脸埋在他的心口,“孟奚知,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她一直不敢承认自己对孟奚知动了情,何尝不是因为害怕。 害怕孟奚知会因她陷入险境。 直到在灵宛仙子的梦里,她看到孟奚知握着窈梦珠站在须眉江岸,背影单薄寥落,连身后来了人也没有察觉。 窈梦珠里云絮翻涌,泛着幽蓝的光芒,是在碧落城时,叶倾雨入画中仙之梦前交给孟奚知的。 叶倾雨让孟奚知遇到危险时,用窈梦珠唤醒她。 但哪怕置身火海,孟奚知只是固执地凭自己微薄之力拼死护她,却不去唤醒她。 他不愿她没有寻到答案便出梦。 抑或着,他是想用这种方式留在她身边。 即便孟奚知不会死,但他会疼啊。 灵宛仙子问他:“仙君哭了?” 孟奚知摇头,“风迷了眼。” “仙君与她本就不是同路人,早些断了,对你们都好。” “仙子抬举我了,我和她从未开始,何来断了一说,希望仙子说话算数,莫要食言。” “只要仙君与她分道扬镳,灵宛自然不会将她魇灵的身份告知旁人……” 从灵宛仙子梦中醒来后,叶倾雨便已下定决心。 既然都害怕对方受牵连,索性不如豁出去,千般艰难,携手共进。 烟花谢了又绽。 惊涛楼上有人在放祁天灯,橘色的祁天灯往天上飞去,一盏盏,没过多久,便覆满整个千屏城的夜空。 满城欢声笑语,被夜风送到须眉江上。 那些欢喜都是别人的,与小船上的两人无关。 叶倾雨的欢喜来自于,孟奚知在她耳边沉沉落下的那一个“好”字。 一字千金,既承诺了,便不可更改。 “阿雨莫要嫌我无用。” “在找到血玉之前,我会护着你。” “若是找不到呢?” “那我便护你一生,直到我从这个世上消失。” 叶倾雨向来是个果决的人,唯有在对孟奚知的感情上,她犹豫彷徨多时。 而今既然确定了心意,她便不会再退缩。 “阿雨……”孟奚知温热的手指轻轻握着叶倾雨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月亮隐入了云层,须眉江上忽而变得昏暗。 叶倾雨没有看清,孟奚知眼中蒙上了一层雾气。 但孟奚知的声音有些许喑哑,叶倾雨是听得出来的。 “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我定会护你周全。” 滚烫的唇压上来时,叶倾雨的手环上了孟奚知的脖子。 孟奚知说得没错,她的心虽然碎了,却还是有感觉的。 她的心里,有孟奚知。 第一百一十五章 强抢民……男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满城欢声笑语传到须眉江上,叶倾雨猛然从孟奚知怀里起身。 她听到了一道利刃破空之声,紧接着,一盏飘荡在千屏城上空的祁天灯突然坠落。 彷佛是一道信号般,方才还一派喜庆的千屏城,接二连三响起尖厉的哀嚎惨叫之声。 “开始了。”叶倾雨喃喃道,有些事,她能预料,却不能阻止。 他们要统一天下,是对的,而且眼下看来,十分迫切。 各界蠢蠢欲动之际,唯有拧成一股绳,才能对抗外敌。 千年前,人族与灵族的战争,原本是灵族占了上风。 七国虽结盟共御灵族,却各怀心思。 常常因战力部署、冲锋后援,甚至辎重粮草之事吵得不可开交。 还未抗敌,自己先内讧起来。 据说曾经在平沙国发现一支为数不多的火灵族军队,但当时的平沙国将军却因对白夙国的私仇,竟故意放那支火灵族军队偷入白夙国边境。 平沙国将军万万没想到的是,在白夙国边境的密林里,还藏着数万火灵。 而那支从平沙国进入白夙国的军队,不仅探得平沙国东部城镇的地形图,更摸清了平沙国军营粮草存放地。 没过多久,平沙国连失东部数城,而白夙国发现边境密林藏有数万火灵,亦不得安宁…… 单是一个小家族,都有捋不清的矛盾,遑论七国。 七国不合,不说魔界,便是灵族卷土重来,人族也未必握有胜券。 千年前人族之所以能获胜,并非人族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因为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坚不可摧的灵族大军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如今北地人灵结界日益微弱,晟州大陆若是再乱一次,人族要想在乱局中求得一线生机,必得先将七国合而为一。 只是不知,怀宁城皇宫里的那位帝星,有没有这个能力? 孟奚知亦站起身,望向千屏城的方向,“今夜过后,七国便要乱了。” “过去看看。” 叶倾雨抄起船桨,想了想,索性催动灵力,一掌拍在船头,小船便快速在须眉江上移动,往胭脂河的方向奔去。 方才人多,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不宜动用灵力,眼下却是顾不得那许多了。 何况以灵宛仙子的脾性,只怕叶倾雨的身份很快就要传遍晟州大陆。 …… 迎春楼的朝颜姑娘飞身抢走石桥上一位白衣公子,几个起落便消失在惊涛楼后的夜色中。 胭脂河两岸以及石桥上的围观之人,惊得好半晌才缓过神来。 这若不是一位姑娘,他们都要怀疑近来的红尘惜花客,便是此人了。 花灯会还在继续,但看客们却在交头接耳,讨论方才那位举止不羁的朝颜姑娘。 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男,多少有点肆意了。 接下来的姑娘们无论是唱歌跳舞,抑或是抚琴吹箫,都勾不起众人的兴致。 但也无人离开。 毕竟他们聚在胭脂河畔的目的,是为了那位压轴的地灵族美人。 而他们最终,也没有等到那位美人登场。 在莳花阁一楼临河的一间房内,身着丁香色小簇团花长裙的红英,突然间疯了一般打开房门。 离她登台还早,房门外站着两名护卫,拦住惶恐不安的姑娘。 红英因过度惊吓而浑身颤抖不止,引来楼中姑娘与客人纷纷侧目。 有客人认出这是大堂画像上的地灵族美人,醉醺醺地往这边来,被陶妈妈吩咐护院给拦回去了。 红英声音发颤,“我,我要见简绍,他在哪,他在哪?” “姑娘,城主刚离开莳花阁,此时正往惊涛楼去呢。” “放开我,我要去找他,你们放开我!”红英尖叫着捶打拦在门前的护卫,俨然就是一个疯婆子。 护卫面露为难,“姑娘若是有事,不妨等花灯会结束……” “来不及了,千屏城要完了,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这事不对劲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红英一口咬在护卫手背上,护卫吃痛,却不敢将她敲晕,若是花灯会上没有出现地灵族美人,他们只怕见不到明早的太阳。 “谁来了?”一名护卫问道,与其在这纠缠,不如听她把话说清楚。 “你们快去告诉简绍,快熄了城中所有灯烛,快去!”红英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巴掌拍在护卫胳膊上,拍得护卫踉跄两步。 而她趁机挣开护卫的禁锢,往不远处的楼梯上跑去。 在护卫就要抓住她胳膊之际,红英猛地拔下头上的簪子,抵在喉间,脚下不停,回头决绝叫喊:“快去找你们城主,快去命人熄灭灯烛,你若再耽搁,我便自尽在此。” 护卫被她的眼神震慑,再不敢去追,匆忙吩咐丫鬟跟去看着她,莫要让她做了傻事去。 另一名护卫则赶紧出门去找城主。 简绍本不打算去惊涛楼,红绸都被叶倾雨拽走了,他还去惊涛楼射劳什子的花球? 何况,今晚不用等到花灯会结束,胭脂河畔便会出现一场屠杀。 今年的元宵节,无论如何也不会圆满的。 可当夜空接二连三出现祁天灯的时候,简绍却蹙起了眉头。 得知这些祁天灯是从惊涛楼上放出的,简绍便再也坐不住,立马起身往惊涛楼赶去。 元宵节放祁天灯并不奇怪,只不过简绍早已下令,在烟花未放完之前,不可点祁天灯。 这事不对劲。 为何满城飘满祁天灯,却无人阻止? 守在惊涛楼下的护卫呢? 简绍刚出莳花阁,平沙国炎王杨煦堵住了他的去路。 都说炎王暴戾不仁,单从长相上便能看出一二来。 杨煦一双虎目,不怒自威,此刻却挑起眼尾,露出几分意味不明的笑来。 “简城主的千屏城,不愧为晟州大陆繁华之最,这城中的人,当真是妙得很哪!” 杨煦原本坐在莳花阁临河的窗边,欣赏各家青楼的姑娘们献艺。 这胭脂河畔的姑娘虽然个个娇艳无比,但对于流连花丛的杨煦来说,至多算上乘,却非绝品。 直到叶倾雨出现,杨煦的眼睛盯着圆台上那朵绝美的罂粟花,再也挪不开。 他是为地灵族美人而来,可他的魂却被那红衣女子勾走了。 在叶倾雨借红绸飞走之际,杨煦脑子里再没有什么地灵族美人,起身翻窗,跳上临岸一艘画舫,催促着船夫快快追上去。 这如何追得上? 眼看红衣女子上了石桥,杨煦赶紧命船夫靠岸,可惜还未追上去时,那抹红云又飞到了半空。 杨煦眼中闪过一道对猎物势在必得的精光,往惊涛楼的方向一路追去。 吓得他的贴身护卫飞檐走壁,一路紧跟着,才没让自家主子消失在人海里。 到底是没追上,杨煦这才回了莳花阁。 刚到大门口,便看见简绍出来。 简绍敛去眸中烦躁,转头低声对护卫耳语两句,护卫领命往惊涛楼的方向奔去。 再看向杨煦时,简绍的脸上堆了三分笑意,“炎王若是喜欢,不妨在此多住几日,慢慢感受千屏城的妙处。” “若非公务繁忙,本王怎舍离去?不过今夜的千屏城,已经给了本王莫大的惊喜,不知接下来,简城主可还有惊喜给本王开开眼哪?” “炎王且先去莳花阁喝酒听曲,惊喜么,很快便会奉上。”简绍笑意不达眼底。 杨煦抬手搭在简绍肩膀上,凑近他耳边,开怀道:“如此,甚好。” 第一百一十七章 屠杀开始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简绍目送杨煦进了莳花阁,巷口等待多时的繁缕牵马上前。 繁缕是莳花阁的护院,亦是简绍的手下。 千屏城闹市不准策马,尤其是今晚这样游人往来不绝的节日,连马车都只能拉着走。 但简绍眼下顾不得那许多,翻身上马,“繁英那边可能出事了,行动提前。” 繁缕领命。 简绍抬眉看了一眼莳花阁,又道了声“护好红英”。 不等繁缕回应,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骏马嘶鸣,撒蹄往人群中冲去,“闪开。” 街上行人惊慌躲避,不是被踩了脚,便是摔倒在地磕了头,一时间混乱无比。 尖叫声、哭闹声、咒骂声,又有远处的欢笑声、喝彩声、烟花在夜空炸裂之声…… 各种声音充斥在简绍耳中,令他心里的焦躁更加浓烈,他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而在纷乱之中,胭脂河畔一声哨响,临河的青楼之中,欢声笑语,眨眼变作了哭喊哀号。 屠杀开始了。 眼看就要转过街角,简绍蓦地勒马,在嘈杂之声中,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是从暮子河畔回人族一路上,他听得最多的声音。 那是红英凄厉的喊声。 但这一次,她没有哭爹喊娘,她喊的是简绍的名字。 莳花阁二楼临街的露台上,一个身穿丁香色长裙的姑娘,踮脚伏在镂刻百花的红漆围栏上,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眼看着就要跌落下去。 那是莳花阁姑娘们平日招引客人的地方,红英是第一次来。 不是来招蜂引蝶,而是满脸泪痕、惊恐万状地朝着转眼就要消失在街角的紫衣身影嘶喊。 “简绍!” 简绍的心好似被尖针扎了一下,当即调转马头,折返回来。 红英会这般反常,定然是发现了什么,并且事关重大。 方才被疾马惊到的路人,还没定下心来,只见那匹马又冲着自己撒蹄奔来,险些儿吓破了胆。 简绍虽打马疾驰,心里却是有分寸的,街上骚乱,但不至于闹出人命来。 他要杀的是能激化各国矛盾的人物,不是普通百姓。 站在街边安全地方的人,纷纷将目光投向莳花阁二楼趴在栏杆上的姑娘身上。 那姑娘长得极美,梨花带泪,面容哀戚,揪着心口呼喊,令人肝肠寸断。 好在她是幸运的,她喊的人,回来了。 方才简绍若是没有回头,红英想着,她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头顶的花灯随风摇晃,散发着惑人的香气。 花灯之上,是愈来愈多的祈天灯。 橙红的火光在高空颤抖飘摇,仿佛随时就要坠落下来。 眼见骑马而来的简绍越来越近,红英茫然地看向街道上的行人,眼中漫上恐惧与怜悯。 她好似又回到地灵族被灭那天,回到那场噩梦中。 她怜悯这些于她来说毫无干系的人族,这世上,不管是灵族,抑或人物,都逃不了悲惨的命运。 今夜,他们都无处可逃。 “红英。” 简绍的声音在楼下响起。 红英垂眸,已没了方才的激烈情绪,她心中只有一片凉意。 千屏城城主坐在马上,对二楼围栏旁的姑娘伸出双手,姑娘翻身跳了下来,毫不犹豫。 红英被简绍揽进怀里,沉着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出什么事了?” 红英紧紧揪着简绍的衣襟,脸色煞白,因用力嘶喊而喑哑的嗓子颤声道:“火灵,火灵来了,快,快让他们将街上的花灯熄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来不及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红英到底还是害怕的,就算知道逃不过,却也不能平静地面对死亡。 她大仇未报,她还未找到娘亲,她不甘心哪! 简绍心底泛起一阵凉意,大喝一声:“来人!” 方才被红英撵去找简绍的护卫拨开人群上前,若不是红英想到这个法子,将城主喊了回来,凭他两条腿,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城主的。 如今看来,是真的出事了。 藏在人群中的一众护卫纷纷上前听令。 “熄灭城中所有的花灯,快去!” “开城门,维护秩序,安排百姓出城。” “护送城中妇孺去渡口,所有军船民船,皆由护城军调度。” “寻衅滋事、扰乱公务者,格杀勿论……” 简绍的声音掷地有声,握着缰绳的手指却隐隐颤抖。 来不及了,他知道来不及了。 可若不做点什么,他可能会发疯。 街上百姓尚云里雾里,被城主大人这一番命令下达,亦慌张了起来。 妇女拖着老人、抱着孩童往须眉江岸奔去,年轻力壮的男子随护卫去熄灭花灯。 护城军各司其职。 有吹起号角意图唤醒已经入睡的百姓的;有在千屏城各个渡口调度船只的;有守在城门口维护出城秩序的;亦有提刀戒备,随时准备战斗的…… 只要千屏城的护城军还在,百姓的心里就还是踏实的。 一道利刃破空之声,夜空中一盏祁天灯坠落。 简绍一颗心,也沉了下去。 “去须眉江岸,离开这里。”简绍捏着红英的后颈,迫她抬起头来。 这是第一次,红英在这个男人眼中看到了慌乱。 哪怕在北地被灵兽围困,他都是一副云淡风轻、尽在掌握的模样。 “我要跟着你,你答应过我,要帮我报灭族之仇,你不能说话不作数。” 红英的眼睛哭得肿了,却固执地瞪着简绍,手指紧紧拽着他的衣襟,彷佛一松手,简绍就要将她丢下马去。 离开这里,她又能去哪里? 简绍蹙眉,“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去找叶倾雨,她会带你去找你娘亲。” 红英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但她抬袖抹去眼泪,坚定道:“简绍,在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下,有一方上古银镜,里面记载着……各灵族的命门。” 简绍沉眉看着在他手中瑟瑟发抖的女孩。 天上又有祁天灯坠落,恰好落在街心的花灯上,蓦地蹿起一片火光。 那火好似觉醒的凶兽,顺着悬挂花灯的绳索,快速攀爬,瞬间就舔上了两边的屋舍。 路人奔跑尖叫,不慎被火星子溅到的,便如被剜去了一块肉般,疼得恨不得满地打滚。 更有倒霉的,被火舌燎了衣袍,便是满地打滚,也灭不了那猖獗的火焰。 枣红的骏马已经焦躁不安,马蹄乱点。 简绍轻叹一声,重又将红英按回了怀里,“今日若是命丧于此,你可别怨我。” 红英伏在简绍心口,闷闷“唔”了一声,算是回答。 骏马再次调头,往惊涛楼疾奔而去。 乱了,整个千屏城都乱了。 红英好似溺水之人,紧紧抱住简绍这根浮木,在无边的汪洋中沉浮,彷佛永远也靠不了岸。 她闭上眼睛,不敢去看满城花灯亮如白昼。 她为何没有早些发现异状? 在丫鬟撤走熏香后,红英打开了窗子。 夜风寒冷,她却浑然不觉。 直到这寒冷的风,送来一股淡淡的幽香。 噩梦倏忽而至。 第一百一十九章 别丢下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那是琉云火特有的香味,红英至死都不会忘记。 地灵族的灾难因她而起,如今,她,是不是又将千屏城带入了死地? 温热的泪水浸湿了简绍心口的衣襟。 她何尝不想去寻找娘亲,可在这满城哀嚎声中,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复仇。 简绍曾答应她,会帮她报灭族之仇,这是她留在莳花阁的条件。 原本在今夜过后,她是要随叶倾雨先去寻找娘亲的,要灭火灵族,非一朝一夕之事。 简绍既应了她,她除了等,别无选择。 可今夜,她才知,要灭火灵族,太难了。 她原本当简绍是救命的浮木,不曾想,他亦是飘在水上的浮萍。 暮子河畔的地底下,有一座银镜台。 十年前,在红英的娘亲被拐去人族那几日,爹爹不管去哪都将她抱在怀里。 好似怕她也会被人拐走一般。 正是那时候,她得知了上古银镜的秘密。 那是地灵族的禁忌。 六岁的红英趴在爹爹怀里,她并没有睡着。 族长说,若是银镜台的秘密被外人知晓,灵族将遭遇灭顶之灾。 其他灵族有没有灭顶之灾,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地灵族已经没了。 寥寥数人寄身于世,不足以称之为族。 孤魂野鬼罢了。 灭掉地灵族的,不是人族,而是火灵族。 如今要毁掉千屏城的,亦是火灵族。 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可当那熟悉的琉云火香气弥漫在夜风中,当她听到熟悉的凄厉惨叫声,当好不容易平息下去的恐惧与悲痛,再次被人撕开伤口,挖出来鞭笞。 这一副无用的皮囊,也叫嚣着要将仇人挫骨扬灰。 红英心中仇恨的火,便如此刻焚烧千屏城的火,愈来愈炽烈。 哪怕所有的灵族都将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她也要让火灵族付出代价! 满天祁天灯一盏盏坠落,好似天降火雨,所到之处,尽是燎原之势。 惊涛楼上,有人在放箭。 不疾不徐,例无虚发。 简绍策马赶到惊涛楼下时,楼下空无一人。 与一路上萦绕在耳边的阵阵惨叫不同,这里静得诡异。 “找个地方躲着,等我回来。”简绍拍了拍怀中人的后背,正要翻身下马。 “别丢下我,哪怕死在一块。”红英紧攥着简绍心口衣襟,不愿松手。 千屏城气数要尽了,这是无法挽回之事,简绍反而沉静了下来。 简绍将红英抱下马,“你觉得我会死?” “我觉得我会死,在这里,我只认识你,如果我死了,你需得将我的骨灰带回暮子河。” “我们都不会死,大仇未报,不能死!” 简绍揽过红英的腰,捡起地上的红绸。 这是先前被叶倾雨划断的红绸,另一头连接在惊涛楼顶的围栏上。 简绍没有走楼梯,而是拽着红绸踩墙而上。 惊涛楼顶,猎猎风中,站着一个身着大红衣衫的男子,他的头发上绑着一条大红的发带。 他手里握着一张弓,弓上亦缠着大红的丝线,弓弦银白,乃是取自月山灵兽之筋。 他手中无箭。 可当他的手指勾起弓弦,便有一道赤红的灵光搭在弓上,灵光射出,从无偏差。 “阿英,好久不见。”男子转身,看向跃上惊涛楼顶回廊的两人,扬眉勾唇。 “赤焰!”红英将将落地,乍一见到这红衣男子,脸色蓦地煞白。 赤焰摇头轻叹,“阿英果然恼了我,都不叫我阿焰了。” 恼你? 红英浑身颤抖不止,若不是被简绍揽着,只怕连站都要站不住。 灭族之仇,在他口中,竟只是轻描淡写的“恼你”二字。 她恨不得扒他的皮,喝他的血! 第一百二十章 你正常点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和孟奚知赶到胭脂河入江口时,江上姑娘们献艺的红漆木台已经被烈火焚毁。 好似一轮烈日从天上掉了下来,木台下浸了水的竹筏亦被熏黑。 方才还欢声笑语的胭脂河两岸,此刻尽是尖叫哭嚎。 随着祁天灯坠落,街道上很快便卷起火舌。 原本五彩缤纷的彩灯光亮不知去向,只有冲天的火光在千屏城的大街小巷肆虐。 这不是简绍的局! 他不可能舍弃自己的百姓。 他只是想要激化七国矛盾,而不是自掘坟墓,拉着千屏城陪葬。 “我们先去找小雪。”孟奚知握住叶倾雨冰冷的手。 眼下确实不是追根究底的时候,先找到小雪她们要紧。 偏偏越是着急的时候,越是有人冒出来拦路。 “朝颜姑娘,本王找你找得好苦啊。” 叶倾雨转头,便看到一双闪烁精光的眼睛落在自己身上,她蹙眉,“你是谁?” “平沙国杨煦,有幸……” “阎王?” “正是本王。”杨煦面上带笑,眼中却露着狠辣。 尤其是看到对面小船上的俩人十指相扣,那眸光又沉了几分。 孟奚知自然感觉得到炎王的眼刀子在往他身上剐,他挑眉笑了,将整副身子靠到叶倾雨身上,“阿雨,这里风大,我们快走吧。” 这话听着莫名耳熟,叶倾雨想起来,这不是灵宛仙子的词吗? 叶倾雨蹙眉,“……你正常点。” 孟奚知得寸进尺,将下巴抵在叶倾雨肩头,“好啦,别生气啦,阿雨若是生气,我可要心疼了。” 叶倾雨想揍他,碍着有外人在,这顿打先记下了。 杨煦后槽牙咬得发痒,他也想揍那贴在朝颜姑娘身上的狗皮膏药,但碍着朝颜姑娘的脸面,他也先记下了。 那边两人打情骂俏,正要划船离去,杨煦一脚跺在画舫上,船夫吓得赶紧划船跟上。 千屏城街上火光大盛,胭脂河两岸刀光剑影。 放火的是一批人,杀人的又是一批人。 杨煦本该是俎上鱼肉,但眼下来看,这条鱼已然是潜入水中,活了。 贴身暗卫提醒,“王爷,该走了。” “急什么,到嘴的鸭子,本王什么时候让它飞走过?” 暗卫不再作声,炎王向来不听劝,在外人看来,他活这么大还没被人打死,全靠着有个好哥哥。 唯有他身边的人,知道他的手段。 只要是炎王看中的人,从来没有谁能逃出他的手掌心。 哪怕是宫里的妃嫔。 “千屏城大火浓烟,朝颜姑娘何苦飞蛾扑火?” “这火是你放的?” “本王便是有心纵火,也没这个本事啊,不过那放火之人,与本王颇有些交情,朝颜姑娘若是上了本王的船,想来他不会为难于你。” 方才叶倾雨乘风而去,炎王杨煦明着是追美人,却在追至惊涛楼时,与火灵族赤焰密会。 早在来千屏城之前,杨煦便已与赤焰结盟,为的就是在元宵节当夜,将千屏城推入万劫不复之地。 可到了千屏城后,他被简绍的人暗中监视,一直寻不到机会接触赤焰。 原本火烧千屏城的时间定在夜半,让这座城在睡梦中死去,多少省事。 但也正因简绍的监视,让杨煦起了疑心。 让杨煦反应过来,简绍会借元宵节花灯会生事,是今日午时的封城之举。 他来千屏城,何尝不是来生事的,他可不是来送人头的。 其实不仅简绍的行动提前了,杨煦与赤焰的行动也提前了。 方才杨煦进到莳花阁,正好撞见地灵族美人那一番疯狂之举,他是起了杀心的。 若不是赤焰早有交代,这个地灵族美人不能杀,此刻站在惊涛楼顶楼回廊上的,就只有简绍一人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不杀人,只杀畜生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满城百姓,在你们眼中算什么?”叶倾雨声冷如冰,眸光凌厉。 杨煦心下一凛,旋即笑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朝颜姑娘花容月貌,还是莫要沾染这血腥污秽之事,不如与本王一起离开此地……” “恕我不与畜生为伍。” 暗卫拔刀,被杨煦抬手拦下,“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杀,唯有美人不能杀。” 叶倾雨冷笑,将孟奚知拉到身后,脚尖一踢,船棹便被她握在手中。 “我不杀人,只杀畜生。” 杨煦终于没了耐心,“看来今日不动武,朝颜姑娘是不会跟本王走了?” 叶倾雨再不废话,不解决了这个狗屁阎王,她是没法安心去寻人了。 红云翻飞,叶倾雨从小船上跃起,手里的松木船棹直指杨煦面门。 杨煦勾唇,眼中笑意更甚,看惯了温柔小意的姑娘,这样泼辣野蛮的,似乎更对他的胃口。 在杨煦眼中,女人就好比猎物,成天吃兔子难免会腻。 如今来了一头狼,老虎的征服欲又被勾了出来。 叶倾雨若是一头会咬人的狼,她手里的船棹便似利爪,要在杨煦的脸上挠出几道血痕来。 暗卫的刀已经迎了上去,杨煦神色不变,饶有兴致地欣赏着面色冷沉的美人与暗卫缠斗。 “朝颜姑娘身手当真了得……” 话没说话,杨煦就变了脸色,他原本想逗弄美人几句,不想这姑娘身手确实了得。 那船棹在暗卫的钢刀下非但没有断作两截,反而叫钢刀脱手,往漆黑的水下沉去。 孟奚知坐在船头托腮看戏,朗朗喊道:“阿雨你快些杀了那畜生,火势渐大了。” 叶倾雨闻言,手中蓄力,扁平的船棹往暗卫脑门拍去。 劲风扫过暗卫面门,如同铁棒一般,惊得他后背冒出一层冷汗。 暗卫抬胳膊去挡,身子顺势后仰,堪堪避开这当头一棒。 叶倾雨瞬间欺近,勾唇道:“当心脚下。” 暗卫心头又是一惊,却不敢低头去看,足尖轻点,脚下并无异常。 果然是虚张声势。 叶倾雨又道:“当心脚下。” 暗卫不再理会,掌刀朝着她的脖颈处砍下。 “无趣。”叶倾雨疾掠而退,躲开这一掌,她手中的船棹蓦地脱手,又朝着暗卫的面门砸去。 暗卫再次格手来护,劲腰后仰,正要凌空翻个跟头。 谁知叶倾雨突然上前,飞身跃起,抬脚踩在船棹之上,船棹急急落地,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暗卫一只脚上。 暗卫一声惊呼,钻心的疼痛从脚背漫上周身。 疼得他腰间卸了力,跟头没翻过去,腰给闪了,颇为狼狈地跌入了水中。 “早提醒你了,偏生不听。” 叶倾雨看也不看画舫上脸色难看的杨煦,转身往小船跃去。 这是杨煦最得力的暗卫,没想到如此轻易就折在这妓子手上。 便是他亲自动手,只怕也是不敌。 杨煦身子不动,嘴上却是不饶人,“朝颜姑娘莫要敬酒不吃吃罚……” 话没说完,杨煦身子朝后倒去,若是凑近了看,他的心口处插着一把卷了刃的匕首。 其他暗卫此刻还在莳花阁岸边厮杀,拦着那些欲置炎王于死地的杀手。 即便满城大火,这些杀手接到的任务是杀人,他们便只管杀人,而不是去救人。 此时画舫上,站着的,只有划船的船夫。 第一百二十二章 赠刀之谊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把匕首是简绍在北地时送给叶倾雨的,当时简绍说:匕首只能近身杀敌,你拿去防身,遇到危险时,躲在我身后便可。 而每次遇到灵兽攻击,叶倾雨却不曾躲在简绍身后。 在被灵兽撕咬抓挠无数次后,她拿着这把匕首,已经能又快又准地刺进灵兽的心脏。 她不喜欢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她清楚知道那是没有用的。 唯有自身足够强大,才能在危险来临之际,披荆斩棘,所向无敌。 她今日将这把匕首送给杨煦,也算是全了简绍赠刀之谊。 “阿雨为何不杀了他?” 她方才掷出匕首时,留了九分力道。 杨煦不会死。 满城火光,远处的江上尽是逃难的百姓,唯这一条小船逆流而行,在胭脂河上悠悠荡开,遇到石桥时,叶倾雨祭出灵力护住孟奚知。 “这人罪该万死,但留着,或许还有些用处。” 叶倾雨想了想又道:“你可知为何平沙国的国君会对他弟弟这般纵容?” “愿闻其详。” “听说这两兄弟乃是双生儿,出生时司天台测过他们的八字,他们命运相连,一个若遭灾殃,另一个也性命难保。” 杨煦虽没坐上皇位,却也不敢谋反。 一来实力不够,二来他们兄弟相残,很容易便宜了旁人。 这个旁人,正是平沙国的丞相施怀谷。 施怀谷是杨煦的心头刺,原本杨煦对皇位势在必得,谁知半路杀出来一个施怀谷,将他那个懦弱无能的皇兄推上了皇位。 如今杨煦与火灵勾结,明显是起了谋反的心思。 只要将这个消息送到平沙国,杨煦便没有好果子吃。 不管是撕破脸,还是跪地认错,他的野心都已昭然。 平沙国国君兄弟阋墙,岂不比杨煦死在千屏城更有趣。 按着简绍的计划,虽能引七国动荡,却也将其他六国的矛头指向了高阳国。 若六国联盟,高阳国岂不是瓮中之鳖? 这正是叶倾雨想不明白的地方。 还是说,简绍的计划,原非如此? 那他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抑或说,高阳国国君苏宸辙,到底要干什么? 那些谋算筹划,就好像顺着树根往下挖,眼看就能拔出大树了,却发现底下盘根错节,牢牢扎在泥土里,根须纠缠不清,让人无从着手。 “鹤山牵头人,是鹤山牵头人!” 胭脂河畔有人叫喊,叶倾雨举目望去。 火光之中,一个妆容艳丽的女子衣衫凌乱,眼神狠厉,拔下发间银簪,用力往一个衣着华贵的胖子颈间刺去。 那女子叶倾雨认得,是那日用茶盏砸说书公子的莳花阁姑娘。 那个胖子,想来就是禾儿口中的白夙国富商。 这位姑娘难道也糟了鹤山牵头人的毒手? 孟奚知忽而碰了碰叶倾雨的胳膊,“阿雨你看她的手背。” 那位姑娘紧攥着银簪的手背上,有一道疤,而那只手,亦不是姑娘家纤细白皙的手。 她下手果断狠厉,待那富商气绝,方才踉跄后退。 她的腿脚,好似有些微瘸,走了几步,跌坐在地,忽而掩面痛哭起来。 她的声音尖细刺耳,像极了香桃那日发出的声音。 叶倾雨蹙眉,孟奚知亦叹道:“虽不知他因何被割了头,但能为心爱之人报仇,想来是无憾的。” 说书公子最终还是没能带他心爱的姑娘回乡。 这乱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求得圆满? 而这乱世之中,亦有很多事,是不能预料的。 就好比,离他们越来越远的画舫里,船夫走到杨煦身边。 他的手中,握着一幅画轴。 画轴打开,上作一幅山水图。 远山重墨,近水浅绘,亭台倾斜,楼阁扁平,笔触凌乱随意。 偏偏如此小儿戏作,却画在千金难求的桑山云绢之上。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未卜先知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千屏城城西已化火海,岸上无处着地。 叶倾雨和孟奚知在胭脂河中悠悠划着小船,与其上岸无头苍蝇般乱闯,倒不如就在这河上等着。 早在火势初起时,胭脂河上的船只便被人划走逃命去了。 如今河上只有这一条船,很容易就能看到。 “叶姑娘。” 从一座石桥上跃下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身上的衣衫又脏又旧,沾满了血,她手里握着一把刀,刀柄的红绸缠在手腕上。 是冷皓月。 冷皓月跳上船头,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珠子,“叶姑娘,你怎么还在这里游河?” 倒是心大。 叶倾雨往石桥上望去,并没有看到无患子的身影。 “那位小道长呢?” 冷皓月举刀指着远处的惊涛楼,“救人去了。” 话说回千屏城城主简绍去迎春楼找叶倾雨那日。 那日天下着雪。 无患子拦住简绍的马车,大声道:“我看这位马车中的贵人,黑云压顶,近日恐有血光之灾啊!” 护卫上前驱赶,冷皓月亦拎着他的耳朵,骂道:“你又发什么癫?” “非也非也,小石头你瞧,那马车顶上,分明就坐着黑白无常两位大人,可不正是阎王派来索命的。” 冷皓月踹了他一脚,“不就是云黑了点,雪白了点,哪就是什么黑白无常了?阎王要你三更死,还能派人在那等着,留你到五更不成?” “阎王不是还没来嘛,等他老人家来瞧过了,便要定下那位贵人的死期咯。” 马车在街头行得缓慢,无患子嗓门又大,这些话自然是叫马车里的人都听了去。 胆敢如此咒骂城主,只怕是活腻了。 护卫已经拔刀,马车里却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慢着。” 无患子被请上前去回话。 简绍撩开车帘,上下打量无患子,问:“敢问这位道长,阎王何时会来?” 无患子一甩拂尘,装模做样地掐指,“经贫道推算,想来这月初十那日,阎王便要来了。” 简绍眸光微沉,邀无患子进马车详谈。 至于谈了什么,冷皓月就无从得知了。 无患子只道:不该打听的,莫要打听,小心丢了小命。 冷皓月敲了他一记爆栗。 叶倾雨自是知道无患子口中的“阎王”,是在暗指炎王杨煦。 炎王正是初十那日抵达千屏城的,而在此之前,城中并没有关于炎王要来的消息。 所以炎王此行只有简绍和他的亲信知道。 平沙国炎水城到高阳国千屏城,少说也得走上半个月以上,为了炎王的安全,自然是越少人知道他的行踪越好。 这小道士是从何得知? 他又为何要说炎王来千屏城,是要来索简绍的命? 叶倾雨早知无患子不简单,却不知他竟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那他此刻救人去了,救的莫不正是简绍? 叶倾雨心头一凛,她原本以为简绍已经带着红英离开千屏城了。 千屏城已经没得救了,虽然夜空中的祁天灯没有再往下坠落,但城中的花灯几乎被尽数点燃,除非天降大雨,否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千屏城化作灰烬。 简绍想作甚? 殉城? 殉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有大病,他去惊涛楼,定然是有重要的事。 简绍没走,那红英呢? 叶倾雨一脚踢在船舷上,他娘的,她的这三个命主,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四命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胭脂河两岸的厮杀已经进入尾声,各国来千屏城赏灯的贵客,都葬身在滔天火海之中。 他们原本是最有可能逃命的。 不仅是身处之地就在水边,而且他们的身份地位摆在那,怎么着也值得拥有一条逃命的船儿。 偏偏他们都死在了这。 这当然是拜简绍所赐。 除了事先安排在这些人身边的杀手,还有鹤山牵头人的傀儡。 那些被换了头的姑娘,平日里闭门不出,今日却都精心打扮出了房门。 彷佛是要去赴一场盛宴。 河岸、石桥、街道上……迎面朝你走来的那位浓妆艳抹的姑娘,你可千万别多看她一眼。 说不准她袖子里的刀子,下一刻就会抹上你的脖子。 今晚的千屏城,确实是热闹的,盛况空前,仅此一次。 就像那绽放在夜空的烟花。 叶倾雨问冷皓月,“你为何不逃?” 冷皓月笑,脸上干涸的血渍粘着凌乱的发丝,“前几日接了个活,赚点盘缠。” “你在替简绍杀人?” 难怪她要住到迎春楼来,住在这胭脂河畔,确实方便行事多了。 “叶姑娘若是有要杀的人,尽管找我,给你打半折。”冷皓月没有否认。 冷皓月初十那日才满十五岁,却像个老练的杀手一般,说起杀人来,就像在说今日的晚饭吃什么。 如此,也好。 至少有本事杀人的人,能在这世上多活些时日。 孟奚知的目光落在冷皓月手中的刀上,赞道:“你这刀不错。” “这位公子好眼光,这可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宝刀,传男……男女都能传。” 冷皓月对孟奚知抱了一拳,“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给你们耍一套我家祖传的降魔斩?” 孟奚知:“……” 她倒是好兴致。 叶倾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你说你离开家乡,是为寻找你的韩大哥?” “正是。”提起韩大哥,冷皓月眼中的光暗了下去。 “若是给你一次机会,让你达成所愿,你所求也是找到那人吗?你可还有别的心愿?” 孟奚知转头去看叶倾雨,心知她这是要探灵了。 冷皓月坚定道:“除了找韩大哥,我别无所愿。” 胭脂河上的风卷着疯狂肆虐的火舌,映在脸上,是炽热的。 就好像小姑娘执着滚烫的心。 叶倾雨朝她招手,“你过来。” 冷皓月第一次出现在胭脂河上时,叶倾雨便悄悄探过这个有趣的姑娘,发现她与自己的灵脉是契合的。 只是当时,叶倾雨有太多事没捋清,故而先问了她的名字,留待日后再续命主之缘。 原本打算先解决红英和苏宸璋的事,再定之后的命主。 正如冷皓月所说,闲着也是闲着,那便结个灵契吧。 要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却也不多这一件。 叶倾雨抬起手,掌心对着冷皓月的眉心,蓝光爆起。 冷皓月心下惊疑,却没有后退,一双鹿眼盯着叶倾雨手中的蓝光。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她涌来。 片刻后,从叶倾雨无名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右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沉眉道:“说出你的心愿。” 冷皓月心里奇怪,她方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 不过她还是又说了一遍,“我要找到韩大哥。” “他的名字?” “韩云轩,南津城城主府少主韩云轩。” 第一百二十五章 信了你的邪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冷皓月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她更加迷茫了,叶姑娘这是要作甚? 红线缠上冷皓月的无名指,一阵切骨的痛,冷皓月蹙起眉头。 若不是见叶倾雨神色专注认真,不像是要害她,她可就提刀砍过去了。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灵契结成。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这大概是每一次结成灵契都要说的话,像某种仪式一般。 孟奚知有幸听过两次,却无一次是关于他。 孟奚知曾想过,如果他是叶倾雨的命主,他会求什么愿? 他所求…… “等一下,叶姑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冷皓月终于问出了心中疑惑。 在她心中,叶倾雨就是一个命运坎坷流落风尘的苦命女子,因容貌出众得千屏城城主和山海藏澹台公子青眼。 又因她会些许武功,冷皓月从心底便觉得她与其他青楼女子是不同的。 小时候爷爷就跟她说过,烟花之地,亦有性子刚强的女子,不可小瞧。 这世上,很多人是没有选择的权力的。 无法选择生,亦无法选择死。 但人生八苦,不管是富贵之人,还是贫贱之躯;不管是手掌大权,还是卑如蝼蚁,任谁也逃不脱。 可也有一些人,他们在各自的苦难中,没有麻木不仁,而是努力想要摆脱困境,不屈服于命运。 这样的人,都是值得被尊敬的。 冷皓月觉得叶倾雨就是这样的人。 她从未将她往不是人的方向想。 叶倾雨淡淡开口:“我是魇灵。” “嗯?能帮人实现愿望的魇灵?” 晟州大陆上的每个小孩子,都在睡前听过魇灵的故事,他们都会做关于魇灵的梦。 冷皓月不敢相信自己会这般幸运,会梦想成真。 “正是,从今往后,我会帮你寻找你的韩大哥,不管他是生是死,哪怕投胎了,我也会将他揪来送到你面前。” 冷皓月笃定道:“韩大哥一定还活着,他答应过我的。” 这世上很多事,不是答应了就能做到的。 叶倾雨若是哪天从这世上消失了,她答应过命主的事,便不作数了。 两岸楼宇在大火中坍塌,烧得发红的木柱屋瓦往河上砸来。 胭脂河上已经不能再待了。 但暮影她们还没有消息,叶倾雨心底的不安愈发强烈。 暮影知道叶倾雨在迎春楼,当千屏城中出事时,她应该会带着苏宸璋和小雪来迎春楼找她才对。 就算叶倾雨不在,以她们之前在北地的约定,暮影会在迎春楼等她。 因暮影不会出现在夜色中,所以她们约定,不管出了什么事,都以叶倾雨所在的地方为定点,她们在那里会合。 若是叶倾雨暂时离开了那里,暮影也要在那个地点等她回来。 可此时叶倾雨已经在胭脂河上等待多时,却始终没有等到暮影。 即便暮影不会在夜色中显身,但她若是看到叶倾雨,必然会以血为媒,来告诉叶倾雨,她就在这里。 还有苏宸璋和小雪,他们又去了哪里? 孟奚知亦是着急,他到千屏城后,因担心给小雪带去危险,一直不曾去看过她,如今想来又是担忧又是后悔。 他们相处不足半旬,但在孟奚知心里,已认定小雪就是他的女儿,虽非亲生,胜似亲生。 “叶姑娘,我们得走了。”冷皓月抬眸望向远处的惊涛楼,眸中亦是担忧之色。 无患子,我信了你的邪! 这都什么时辰了,雨呢? 你夜观天象,手指抽筋掐算出来的,戌时一刻将从天而降的瓢泼大雨呢? 第一百二十六章 焚城之仇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惊涛楼顶,一轮明月在冲天浓烟中若隐若现,祁天灯飘摇远去。 “阿英,跟我回北地去。”赤焰站在栏杆旁,身后是刺眼的火光。 红英紧紧抱着简绍的腰身,她自己也分不清,是害怕还是愤怒。 她颤抖不止,哪怕简绍温热有力的掌心覆在她手上,亦无济于事。 “你,你为何要放火烧千屏城?” 红英声音亦在颤抖,她害怕,害怕听到赤焰说,火烧千屏城,是因为她在这里。 她担不起那么大的罪过。 当初若不是她引狼入室,地灵族不会有如此下场。 无尽的悔意与仇恨,已经逼得她快要窒息,她不能再承受这满城凄厉亡魂的叫嚣。 赤焰猜到她心里所想,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年之久,他如何不知她心里所想。 “这事与你无关,不管你在不在这里,千屏城,都该消失了。” 赤焰不忍刺激她,善良软弱是地灵族的天性。 若不是简绍欲利用红英挑起七国矛盾,纵火烧城之事,不会这般顺利。 他何尝不是在利用红英? 赤焰指尖轻抚弓弦,他要一座城有何用?他要的是重创高阳国,他要的亦是七国之乱。 比起简绍所为,他不过就是添了一把火。 红英抬头看向简绍,喃喃道:“不是因为我,不是因为我,对不对?这场灾难与我无关,对不对?” 她不相信赤焰,她要听简绍的回答。 她的眼眶红肿,眼里布满血丝,彷佛在等宣判的罪犯,就那般定定地看着简绍,好似简绍的一句话,能定她的死活。 “不是因为你,是我的错。” 简绍的喉咙彷佛堵着什么东西,连说话也疼痛起来。 他不敢看红英的眼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千屏城城主,竟然连一个小姑娘的眼睛都不敢看。 实在可笑。 他心底深处,隐有后悔。 或许,他不该将红英卷入这场漩涡。 可这条路,她没得选,他又何尝不是。 这个世道,狐狸太多,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一步看百步,唯有步步为营,随机应变,不断更改计划,只要最后的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并无人在乎。 不在乎的是旁人,真正走在这条道上的,谁能真的做到不在乎? 习惯隐忍伪装罢了。 红英听到简绍的回答,两行清泪夺眶而出,紧攥着他衣衫的手指松了力道。 赤焰手里的弓对准简绍,“千屏城完了,简城主身为一城之主,护不住一方百姓,不如……就以此身殉城如何?” 简绍轻轻拍了拍红英的后背以示安抚,转头看向赤焰之时,眼中的温柔愧疚化作了冷冽的坚冰。 “焚城之仇未报,简某岂敢赴死?” “听闻千屏城城主剑使得好,看来今日有幸领教了。” “只怕你还不配。”简绍冷哼,忽而朗声道:“道长的条件简某应了,事不宜迟,还请道长快些祁天求雨。” 楼顶的风渐大,楼下的烈火被狂风席卷上来,带着呛人的浓烟。 回廊旁的镂花木窗里传来一声叹息,声音尚且稚嫩,却好似要叹尽人间沧桑。 “简城主若是早做决断,千屏城何至于此?” 那日在街头,简绍邀无患子进马车详谈。 一来这货在街头口无遮拦,烦人得紧;二来简绍必须知道这个小道士,是从何得知炎王杨煦的行程。 那时简绍并不相信这穷酸小道士当真是能掐会算的半仙。 无患子在简绍一番旁敲侧击之下,无奈将自己有位朋友在平沙国炎水城,炎王手下当差之事和盘托出。 他前几日收到那位朋友的来信,信中说不出意外的话,炎王将于正月初十抵达千屏城。 果然,这就是一个坑蒙拐骗的神棍。 第一百二十七章 祁天求雨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简绍正要将他赶下马车,却听小道士又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千屏城辉煌多年,如今正值鼎盛,城主大人广邀四海,汇聚八方,来的是人是鬼,千万擦亮眼睛,可别终日打雁,却叫雁啄了眼。” 他这话说得奇怪,简绍听出他话里之意,又起了几分兴致,问道:“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无患子微眯起眼睛,“贫道与城主大人有缘,便多啰嗦一句,木秀于林,最忌的不是风,而是火,恰巧贫道略通求雨之术,城主大人若是有这方面的需要,贫道给你打个折扣如何?” 简绍嗤笑,这小神棍嘴皮子着实厉害。 见简绍这副表情,无患子也不再多言,只道:“元宵节那晚,贫道在惊涛楼等候城主大人,不过贫道向来不喜欢等人,若是到了戌时,城主大人不来,贫道可就走了。” 他这一口一个“贫道”,手里拂尘轻扫,端着架子,倒也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你的条件是什么?”眼见小道上撩起车帘就要跳下马车,简绍突然开口。 无患子回头笑道:“不管我的条件是什么,想来城主大人都会答应的。” 车帘晃动,车厢里只剩简绍一人,他的眸底掠过一道精光,无人知他心里在想什么…… 无患子说得不错,不管他的条件是什么,简绍都只能答应。 在他打马往惊涛楼来的时候,便已做出了决定。 简绍现在亟需一场大雨,来浇灭满城的大火。 突听得楼内传出声音,赤焰心下一惊: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为何他不曾察觉? 一个衣着破旧道袍,手握掉毛拂尘的小道士推开雕花木门,走到回廊上。 惊涛楼每一层,四面都有这样的木门,门外是观景的回廊。 无患子看了眼赤焰,又去看他身后的火海,摇头叹道:“造孽啊!” 赤焰眸光微紧,已将一张弓拉满,对准无患子。 无患子非但不躲,反而赞道:“烛龙弓果然名不虚传。” “你识得此弓?” 无患子一扫拂尘,“据传说……” 简绍蹙眉打断道:“先办正事。” 无患子又是一扫拂尘,抖落好几根马尾,“难得城主大人肯信任贫道,麻烦你先替我挡一挡这烛龙弓,我这便要祁天求雨了。” 话音落地,无患子闪身躲到简绍和红英身后,似不放心,又探头对红英道:“这位姑娘,麻烦你也替我挡着些。” 赤焰喝道:“阿英你让开。” 无患子抢话,“姑娘别听他的……” “本城主不会让你死,你快点求雨!”简绍恨不得一脚将无患子踹下惊涛楼。 这小道士废话忒多。 “城主大人现在才着急,岂非晚了,该死的该逃的该干嘛干嘛的……” 无患子的声音戛然而止,简绍手中一把匕首正抵着他的喉咙。 简绍的眼睛却没有看他,而是盯着栏杆旁的赤焰,声冷如冰,“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趁我现在没心思杀人,赶紧滚。” 紧紧依靠在他身上的红英亦被他声音中的气势骇到,不自觉从心底涌起一股寒意。 她怎么会产生此人与她同病相怜的错觉? 她不过是躲在地洞里的老鼠,而他,是蛰伏在丛林中的猛兽。 哪怕身陷绝境,猛兽所想的仍是搏斗,而非像她这般,只想躲起来。 第一百二十八章 姑娘,保命要紧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赤焰的暴脾气上头,这楼顶上的三人,竟都不将他放在眼里。 这能忍? 烛龙弓拉满,对准简绍的心口。 赤焰的声音好似蹿起的一团烈火,转眼就要扑到对面之人的身上,“不好意思,我现在正好想杀人。” 一道赤红的灵光搭在弓上,一声低鸣,灵光射出,朝着简绍疾飞而去。 抵在无患子喉间的匕首在简绍手心旋转几圈,忽地掷出,正好撞上那道破空的灵光。 灵光好似被劈开的竹子,分成两道往旁边散去。 而那把手柄镶嵌绿宝石的匕首却去势不减,直直往赤焰眉心刺去。 赤焰心道不好,仰身避开,匕首没入木制栏杆,连手柄亦插进去半截。 果真是他太久没到人间,这人间竟出了如此高手? 无患子忍不住叫好,“城主大人好身手。” 简绍一个眼刀扫过来,无患子再不耽搁,赶紧掐诀念咒。 一道惊雷应召而来,吓得红英缩进了简绍怀中。 滚滚黑云遮挡星月,千屏城中的火光在暗夜里愈发显得惊心动魄。 无患子手指快速变换翻转,口中念念有词,但听在旁人耳中,却是一句也听不懂。 拂尘被他夹在腋下,为数不多的马尾在裹挟着热气的夜风中飘来荡去。 只见他突然抬起手臂,对着漆黑的夜空大喝一声:“雨来!” 彷佛在回应他,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劈里啪啦砸在惊涛楼的瓦檐上。 雨势渐大。 斜风裹着暴雨拍进回廊,地上瞬间湿了一片,大红的灯笼在檐下打着卷儿,终不敌风雨,不多时便熄了。 赤焰心下虽震惊,但望了眼满城的大火,又放下心来。 即便天河决堤,这座城,也没得救了。 就算大火熄灭,千屏城,亦不过是一座死城。 “看来你今日是不打算走了。”简绍的声音压抑着沉怒,他将红英推到镂花木门边,再回身时,手中已经多出来一柄剑。 没有人知道这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剑身银白,恍若划破夜空的闪电。 简绍的眸光比剑还冷,盯着栏杆旁的红衣男子。 他手里的剑动了。 疾风骤雨,无患子已经躲进屋内,顺手将瘫靠在木门上的红英拉了进去,“姑娘,保命要紧。” 赤焰挽弓拉弦,铮鸣声声,赤红的灵力一道接着一道,每一道都往简绍身上招呼。 那些能灼肉炙骨的灵力,在简绍的剑下,却好似枯枝断成数截,落在被雨水浸湿的地板上,发出“嗤嗤”之声。 地板上不断腾起白烟,简绍飞身离地,剑再动时,已是攻势。 赤焰手心出了汗,他足尖离地,蓦地腾空,往栏杆外的风雨中退去。 这是要逃了。 简绍趁势去追,却见赤焰手中的弓对准了站在木门里的红英。 红英站在雕花木门里,离开了简绍的庇护,单薄得好似要乘风而去。 风从四面来,木门被刮得砰砰作响,丁香色小簇团花长裙的裙角被斜雨打湿,又被狂风粗暴吹皱,她就像一朵枝头娇嫩的花,在风雨肆虐中,随时就要坠落。 在赤焰的烛龙弓对准她时,她眼中一片死寂,定定盯着火光之上那抹红云。 十年前,她若是知道今日,她还会将那盏琉璃灯带回地灵洞穴吗? 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阴谋。 而她,却是那个给地灵族带来灾难的人。 第一百二十九章 赤焰琉璃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十年前,红英的娘亲被那个叫韦成德的将军抓去人族,爹爹不管去哪都要抱着她,好似怕她也会被人拐走一般。 但那一天,她还是偷偷跑出去了。 她沿着雪地下的灵族之路,跑了很远很远。 每一个地灵都能看见灵族之路,亦能看到雪堆后流着哈喇子的灵兽。 只要不偏离灵族之路,那些灵兽便没办法伤害她,这是每晚睡前娘亲都会叮嘱她的话。 爹爹找到她时,她正坐在灵族之路上,她没有被灵兽攻击,她只是崴了脚。 她的身边有一盏琉璃灯,是她不久前在雪地上捡来的。 爹爹说那盏琉璃灯里藏有火灵的灵息,不能带回去。 但年幼的红英贪恋琉璃灯的暖,就像贪恋娘亲的怀抱。 她记得当时她哭得很大声,像晟州大陆上所有的小孩子一样,为了心爱的玩具,只要哭得足够委屈,大人的心,总会变软的。 红英是真的委屈,她想去找娘亲,却始终走不出茫茫雪原。 爹爹果然心软了,他将那抹火灵的灵息封印在琉璃灯中,将琉璃灯带回了地灵洞穴。 从那日起,不管红英去哪,身边除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灵鼠,还飘着一盏琉璃灯。 这盏琉璃灯会说话,会笑,甚至会帮红英骂架。 地灵族的小孩都羡慕她有这样一盏琉璃灯。 琉璃灯驱散了地灵洞穴里的黑暗,亦驱散了红英心中的黑暗。 可那日,地灵洞穴被熊熊火光照亮,红英的心里,却再也没有光亮了。 阿焰明明说他是被火灵族丢弃的孩子,藏在琉璃灯中躲过一劫。 阿焰明明说阿英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这一生都不会离开阿英。 阿焰明明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保护阿英。 …… 红英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她从未做过坏事,她此生唯一不敢面对的人,只有叶倾雨。 她记得当年娘亲为了保护她,被那个人族将军抓走时,将她和叶倾雨掉包了。 韦成德必须带走两个地灵,因为十年后,他还要回到暮子河畔。 整个晟州大陆上,唯有地灵能看到茫茫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而这两个地灵,必得是有血缘关系才最好。 十年前以子挟母,十年后以母挟子,一手算盘打得震天响。 本该是她去人族的,这是她欠叶倾雨的。 可除此之外,她再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为何要让她承受灭族之灾的痛苦,为何她没有在那场大火中死去? 红英定定看着赤焰的眼睛,他的眼中闪烁着火光,那是嗜血的光。 她忽而笑了,或许她早该死的。 死了一了百了,多少轻松。 红英抬步走到回廊上,冰冷的雨让她神思清明。 她朝着赤焰走去,她在等他的灵箭射中她的心口。 “回去!” 是简绍的声音。 他的剑直指虚空而立的赤焰,剑气凌厉,只需一剑,便能挑了赤焰的手筋。 而赤焰的烛龙弓,正对准了红英的心口,只需一箭,便能要了红英的命。 简绍的剑偏了,他回身去揽朝着栏杆越走越近的红英。 赤焰的灵箭在烛龙弓上咆哮嘶吼,迫不及待要饮血吃肉,最终却也没有射出去。 在简绍退了一步后,赤焰亦不再纠缠,深深看了一眼红英,转身跃入茫茫火海,消失不见。 赤焰本就没打算伤她,他此举不过是为了逃生。 他可以一把火烧了惊涛楼,他原本就是这般打算的,正是因为不愿伤了红英,他才只能逃。 但他却没有想到,当他的灵箭指向那个曾经相伴十年的姑娘时,那个姑娘,他的阿英,会一心求死。 赤焰宁可她带着仇恨活,也不愿看到她了无生志。 她不能死。 她若死了,他在这世上,就没有亲人了。 …… 第一百三十章 希望你好好活着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大雨倾城,意欲压住疯狂肆虐的烈火。 幸而北边城墙固若金汤,又有须眉江抱城而过,将大火困在千屏城中,隔绝火势外引。 至后半夜,连滚滚浓烟也都熄了。 灰黑的水渍从千屏城古老的青石地砖上流入须眉江。 除了惊涛楼顶一只灯笼还亮着颤颤的火光,整座千屏城,漆黑一片。 那只灯笼是简绍离开时点亮的。 只要还有一盏灯,千屏城就还有希望。 胭脂河上,一条小船悠悠荡开。 除了“哗哗”的雨水声,千屏城中再无其他声响。 船上站着两个人,撑一把红伞。 这伞是孟奚知在他的乾坤袋里翻找出来的。 是上次在山海藏“打劫”时顺手塞进去的,上等的绸缎伞面以金丝绘一只貔貅,在这雨夜里,泛出淡淡的金光。 一看就十分值钱。 用来遮雨,却是浪费了。 可伞不就是用来遮雨的吗? 叶倾雨有种预感,暮影一定会到胭脂河找她。 方才大火侵袭,他们被迫离开,之后在须眉江对岸碰到了简绍一行。 江岸上搭了营帐,但大部分逃离火海的百姓却不得庇护,在凄风冷雨中瑟瑟发抖。 能被照顾到的,只有少数老弱妇孺。 哀鸿遍野。 荒草萋萋,大地还是冰冷的,冬日还未过去。 红英因受了不小的刺激,已经昏迷。 即便如此,她的手指依旧紧紧攥着简绍的衣襟,眉心紧蹙,不得安宁。 简绍将她抱在怀中,繁缕撑伞在侧。 孟奚知去营帐中寻人,他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小雪就在那些孩子当中。 叶倾雨站在风雨飘摇的须眉江岸,遥望对岸的千屏城。 那里已是水火交战,无关人事。 该死的该逃的该干嘛干嘛的……都已尘埃落定。 今夜过后,晟州大陆上最繁华的千屏城,不知要经过多少漫长的岁月,才能恢复昔日光彩。 这些,都不是眼下该考虑的事。 简绍道:“倾雨,我又要去暮子河了。” 暮子河畔终年积雪,河上萦绕淡粉色烟雾,但他们离开时,满河食尸花都已焚毁,河上只余黑色的灰烬。 吵闹的雨声拍打伞面,叶倾雨问:“她跟你一起去吗?” 这个问题实在是不需要问的,去北地,自然是要有地灵引路的。 “我答应过她,要帮她报灭族之仇。”简绍低头看向怀中的女子,火光中,她颊边的泪痕犹在。 红英若是去北地,叶倾雨的第一愿便又要往后推了。 但她既已做了决定,叶倾雨也不会阻拦。 “什么时候动身?” “今夜便走。”沉默片刻,简绍又道:“倾雨,此一别……希望你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 他却不知,叶倾雨早已死了的。 叶倾雨亦沉默片刻,才道:“你们所求,当真只是统一七国吗?” 简绍不瞒她,“统一七国只是第一步。” “千屏城出事,想来不日,高阳国便要陷入腹背受敌的局面,你们当真有把握以一敌六?” 千屏城毁,对高阳国来说,是沉重打击。 就算六国国君之中,有鹿隐国国君只求长生之辈,亦有西洛国国君炼丹求仙之徒,但这不代表国中其他人不想瓜分高阳这块肥肉。 一旦联盟达成,地处晟州大陆中部的高阳国,在群狼围攻之下,断不可能有生还之机。 简绍收回目光,转头看向叶倾雨,他的眼中掠过一闪而逝的火光,“想来倾雨也知道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事,若非时间紧迫,我们又怎么会走这一招险棋。” 第一百三十一章 风雨既至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果然是因为魔。 魔已经出现在晟州大陆,面对强大的对手,其他六国按兵不动,谁都不愿当出头之鸟,各怀心思,只等着坐收渔翁之利。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高阳国怀宁城中那位,偏偏就要将六国拖进来,不惜以高阳为饵,将天下势力聚拢在一起。 人族的天性就是欺软怕硬,打不过魔,还打不过高阳国吗? 各国有权有势、有头有脸的人物皆葬身千屏城,个个背后牵扯深远,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便是讨伐高阳国的名头。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名头,乃是高阳国自己双手奉上的。 简绍沉声道:“人灵尚且水火不容,魔若临世,晟州大陆上将再无宁日。” “可若六国结盟攻打高阳,你们……” “龙行浅滩,静待风雨,风雨既至,必当要扶摇而上。” 叶倾雨忽而笑了,是了,群狼环伺之下,雄狮又怎会沉睡不醒,任其宰割? 她早知怀宁城中那位不简单,简绍既如此说,想来是有把握的。 统一天下只是第一步,简绍这个时候去暮子河,只怕不单是为了给地灵族报仇。 不过这与叶倾雨无关,她也不想多问。 “倾雨接下来要去怀宁城吗?”简绍又转头去看对岸的大火,喃喃道:“好些日子没回去了,此次北地归来,定要回去看看。” 叶倾雨道:“以前在石塘城的时候,一直听人说起怀宁城的春天绿柳拂堤,繁花似锦,连过路行商之人都不舍离去。” 即便红英暂时不去怀宁城寻找娘亲,她也是要去帮苏宸璋抢夺皇位的。 在这种时候去怀宁城添乱,叶倾雨心里毫无愧疚。 他们既能为了引发七国之乱,将魇灵入世的消息散出去,置她于险境之中,她叶倾雨为何不能反过来祸害祸害他们? 简绍问她接下来去哪,当真只是出自关心? 想来很快,魇灵现身怀宁城的消息,便要传遍晟州大陆。 如果那些死在千屏城的贵人不足以让六国起兵,再加一个魇灵呢? 相比天下纷争,对叶倾雨来说,替命主达成所愿,早日成为梦神,才是最重要的事。 何况,对于怀宁城中那位运筹帷幄的幕后人,叶倾雨很想见识见识他的后招。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简绍遥想起怀宁城初春的景致,叹道:“你现在过去,正好赶上柳枝抽芽,满城新绿。” 提起故乡,简绍沉重的心情,总算有所缓解。 即便大火焚城,灰烬之下,总还有希望冒出来的。 与简绍告别之时,叶倾雨从孟奚知的乾坤袋里掏出一只巴掌大的白毛老鼠。 这是鹿隐国响石山鲤鱼嘴断崖下的灵鼠,它的主人是地灵冯微,已经死了。 这只灵鼠在乾坤袋里吃了睡,睡了吃,长胖了不少。 孟奚知的乾坤袋里有不少仙草灵植,听他说是在灵蝶崖闲来无事时种植的,下山之前拔了不少随身带着。 叶倾雨将红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小灵鼠交到简绍手里,“让这只灵鼠跟着她吧。” 每个地灵都有一只灵鼠,地灵族人对灵鼠感情极深。 红英的灵鼠葬身在地灵洞穴的火海中,今夜她又经历了一场大火,若是醒来时看到这只灵鼠,应该能有所慰籍吧。 灵鼠感应到红英身上的灵息,从简绍手中挣出,钻进她怀里,紧紧偎着,不再扭动挣扎。 万物有灵,它失去主人已有些年头,在鲤鱼嘴断崖下孤单等候,心里早知主人不会回来,却也无处可去。 今日突然得遇地灵,小灵鼠血红的眼角竟挂有晶莹的泪珠。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就是信不过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冷皓月揪着无患子的耳朵,两个人在磅礴大雨中衣衫湿透,却都不在意。 挨冻受饿的日子,他们过惯了,便不觉得苦。 无患子就着雨水搓去冷皓月破旧衣衫上的血渍,“你下次注意点,这里又割破了一道口子。” 对于冷皓月不爱惜衣服的行为,他很是痛心。 “你不是说戌时一刻会下雨吗?”冷皓月依旧揪着他的耳朵,语气不善。 这场雨直到戌时三刻才降下来,那一段时间,冷皓月心底的担忧可想而知。 “哎呦喂,小石头你先松手,听我慢慢跟你说。”无患子疼得龇牙咧嘴,蹦起来三尺高。 冷皓月用力拧了一下,才甩开他的耳朵,生气道:“说,今日你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看我不劈了你那鸡毛掸子。” 无患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叹道:“你可冤枉死我了,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本来都是定好了的事,可谁知那雨眼看着就要下了,却又憋了回去。” 提起这茬,无患子颇为委屈,“小石头你是不知道,为了等这场雨,我这喉咙差点被那位城主大人用匕首给戳出一个洞来。” 想想都后怕不已,他磨磨蹭蹭拖了好半天,再拖下去,只怕简绍真的会取他性命。 无患子揉了揉脖颈,又道:“好在这雨总算是下了,不然啊,你现在可就得给我收尸了。”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冷皓月敲了无患子一记爆栗,忽而嗤笑道:“我就说你怎么可能会祁天求雨,果然还是靠老本行掐算出来的。” 无患子观星算命还是有几分本事的,比他那个师父靠谱。 无患子的师父曾夜观天象,说他窥得天机,天外有天,仙山之外,还有更广阔的天地。 咱们所在的天地,不过是蝼蚁之于大象,倾覆只在神弹指之间。 有村民问无患子的师父:是哪个神这么牛逼啊? 老道士高深莫测地道:真正的神,只有一个。 村民笑他修道修疯了。 直到老道士扛着锄头下山打仗,无患子也没勘明白他师父那话里的意思。 无患子捂住冷皓月的嘴巴,“小声点,被人听去了,咱俩都没好果子吃。” 冷皓月不与他争辩,将他拉到无人的地方,低声道:“我可能不去黄梅镇了。” 无患子蹙眉,“为何?” “我要跟叶姑娘走,她会帮我找到韩大哥。” 无患子不作声,瓢泼大雨打在他脸上,他的眉头蹙得更深。 冷皓月有些心虚地道:“这一路多谢你照拂,我并非信不过你,但叶姑娘……” “你就是信不过我。”无患子突然打断冷皓月的话,“我算出韩云轩已不在人世,你何时信过?” 她从来不信的,哪怕将晟州大陆翻上一番,不见到韩云轩的尸身,她也不肯相信的。 冷皓月闻言变了脸色,“吴幻,你答应过我,不再提此事。” “是你自欺欺人,还要我陪着你做戏。”无患子脸色也不好看。 “你观天象还能算错时辰,卜卦出现差错又有什么奇怪?你若事事算无遗策,还留在人间作甚?你怎不飞升成仙去?”冷皓月一脚踢过去,无患子没躲。 冷皓月继续说:“谁让你陪我做戏了?从今日起,你去找你师父,我去找韩大哥,咱们就此别过,你不许再跟着我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分道扬镳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无患子站在风雨中,他紧紧拽着师叔留给他的拂尘,拂尘上的马尾粘在一起,雨水不断滚落。 从稚水国南津城到高阳国千屏城,他们一路走得辛苦,没钱了就接点杀人算命的活。 他们时常拌嘴打架,多半时候都是冷皓月占了上风。 今夜亦是冷皓月吵赢了,但她一点也不觉得畅快。 因为无患子没有再跟她吵了。 以前吵架时,她也说过分道扬镳的话,但每次无患子都会死皮赖脸地跟着她。 他说:你爷爷临终前将你托付给我,我自是要对你负责的。 爷爷只是将她托付给无患子的师父,是无患子的师父下山之前,又将她托付给了无患子。 她就像是一件物什,随时都可以转手他人。 她曾对无患子说过:你若敢将我交给别人,就算日后到了地府,我也要劈了你的骨头来磨刀。 无患子自是不敢,每每吵架之后,都会先来哄她开心。 但今夜,好似不同。 他只是定定站在风雨中,任凭风吹雨打。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叶姑娘是魇灵?”冷皓月冷静下来,想起方才无患子在听到叶姑娘会帮她找韩大哥时,他脸上并无惊讶之色。 “是。”无患子终于开口了。 他只是没想到,冷皓月会是魇灵的命主。 魇灵之路,比黄梅镇的战场还要凶险,她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已不在世的人去犯险? “好你个无患子,什么事都瞒着我。”冷皓月说着又要去拽他的耳朵,像以往那样。 但这次,无患子避开了,冷皓月手心一空,心里好似也陡然一空。 他是真的生气了。 他何尝看不出来冷皓月在故意给他找台阶下,他只要任她拽一下耳朵,告饶两声,这件事便可以揭过去了。 “我的话,你总是不愿信的,也罢,韩大哥于你有恩,你不找到他是不会死心的。” 冷皓月闻言,只当他妥协了,正要松一口气,却又听他接着道:“小石头,天下就要乱了,我想去黄梅镇找师父,以后想来也是要上战场杀敌的,你此行之路亦不太平,你……自己多保重。” 无患子的声音平静隐忍,与往常和她吵架时不同。 冷皓月倒更希望他像往常那样,与她争吵打架,争个脸红脖子粗。 大雨如注,须眉江对岸冲天的火势终于被压了下去。 冷皓月看着昏暗中无患子沉静的脸,半晌才道:“好,你也保重。” 天下就要乱了,此一别,他们或许就不会再见了。 不远处的营帐里传出孩童的哭闹声,在茫茫雨夜,乱人心神。 …… 在无患子走后,冷皓月坐在湿冷的江岸,她头上戴着无患子留下的斗笠。 浑身上下都已湿透了,还要斗笠作甚? 她怔怔看着江心一条小船,小船上亮着莹白的光,那是一颗巴掌大的夜明珠。 叶倾雨让她在此等候,待找到其他命主,再一起上路。 她本想跟去保护叶倾雨的,大火虽已熄灭,但谁知道那废墟里是否藏着危险? 这世上的危险,总是藏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就夺了你的性命去。 或许,她是怕叶倾雨会抛下她,她对魇灵只有耳闻,这是第一次接触。 她觉得她们之间现在是存在某种联系的,可这种联系又不像亲情那般,让她觉得安心。 连无患子都会离开她,她还能奢望谁会永远陪在她身边。 冷皓月虽然想跟着叶倾雨,但她不瞎,船上那位孟公子对叶倾雨呵护备至,她跟去岂不碍眼? 便在此等着吧,她又不是害怕黑暗的小孩子。 冷皓月抹去脸上的雨水,吸了吸鼻子。 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雪丢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场雨下得畅快,大有天河倾覆之意。 胭脂河上已没有脂粉香气,只有浓浓的焦炭之味充斥鼻腔。 镇河木早已倒塌,斜斜靠在石桥上。 一道黑影从石桥上跌落,却没有落入河中,而是往小船飞来。 离得近了才看清,那是一个人,一个以诡异姿势朝小船飞来的人。 像是被什么东西捆缚着,可昏暗之中,却不见绳索。 叶倾雨和孟奚知往船尾退去,待那人落在船上,小船猛烈晃了几晃。 孟奚知将手里的夜明珠丢过去,白光照在那人脸上,侧躺在小船上的人,是苏宸璋。 叶倾雨突然绷直了背脊。 她凝神默着在她背上游走的笔触。 暮影终于来了。 随着沾了血的鞭子在她背上划动,叶倾雨的眉心愈蹙愈紧。 暮影写的是:小雪丢。 小雪丢了? 丢哪了? 孟奚知蹲下身,拍了拍昏迷不醒的苏宸璋,抬头看向叶倾雨,“一时半会醒不过来。” 叶倾雨转身抓住暮影手中的寒霜鞭,“在哪丢的,带我去找。” 她身后是一片虚空,远处须眉江对岸燃着火把。 但她知道,暮影就在她身后。 她能触摸到冰冷的鞭子,暮影与寒霜结了灵契,即便暮影不能现形,也能通过这条鞭子杀敌。 也就是说,在夜色中,虽然看不见这条鞭子,却是能触碰到的。 不像暮影,碰也碰不到。 寒霜轻动,是暮影在与她示意。 叶倾雨又去抓孟奚知的手,“这事蹊跷,眼下找人要紧,你跟紧我。”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的手臂,神色担忧,“阿雨,你先等一下,我帮不上忙,也不能拖你后腿。” “你这话何意?我没有嫌你……” “我知道,眼下救小雪要紧,我化成蝴蝶,跟在你身边就好。” 孟奚知眸光坚定,他很有些自知之明。 苏宸璋昏迷不醒,小雪不可能是自己走丢的。 带走小雪的,定然不是善类,若是再碰到画中仙那等高手,他除了让叶倾雨分心,并不能帮上什么忙。 原以为将小雪安置在城西小院,只要不接触,便能保她无虞,眼下看来,他们早就被人盯上了。 叶倾雨抬眉看了他片刻,接过他手里的红伞,沉声道:“也好。” 眨眼之间,小船上站着的,便只剩叶倾雨一人。 …… 城外白荷山,是千屏城的达官贵人狩猎之地。 大雨打在山林间,山道湿滑难行,满山都是雨声,刷刷冲打枝叶。 白荷山上以松树最多,即便是年初冷冽之时,满山依旧是郁郁苍苍,在这雨夜里,更显得黑沉。 叶倾雨往山中行去,红伞上的貔貅泛着金光,好似一盏探路的明灯。 寒霜鞭将她带到白荷山脚,便不再拉拽。 想来暮影追至这里,拖着苏宸璋不方便进山寻找,这才回去先寻了叶倾雨。 叶倾雨和暮影分头进山,山间多岔道,四下漆黑一片,连野兽也都躲在洞里不愿在这样的雨夜出来觅食。 没多久,她们便分散开了。 叶倾雨在一棵老松树粗糙的枝干上发现了一条披帛,上面残余一丝香味,是胭脂河畔经常能闻到的香。 再往密林中去,草丛间出现了一支银簪。 接着又陆续发现一些首饰,和衣衫在枝桠上刮破的布条。 叶倾雨心头漫起一阵寒意,她心脉已断,但此刻不知为何,她彷佛感觉到胸腔里裹着无尽的恐惧。 一如当初,她坠入暮子河时那般。 第一百三十五章 如此铁的头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种感觉让叶倾雨感到烦躁,她手心拢起一团幽蓝灵光,丝丝缕缕如丝线般的灵力往四周散去。 越过树木草丛,穿过细密雨丝。 叶倾雨闭上眼睛,她在听黑暗中的动静。 她已经感应到小雪就在附近,在北地时,她在雪狼窝外就有过这种很奇怪的感觉。 当她杀入雪狼窝里,便看到了躺在雪狼利齿下的婴儿。 当时,那头雪狼的牙齿已经嵌入了婴儿的脖颈,它的爪子踩在婴儿肚皮上。 叶倾雨以为那个婴儿已经死了,可当她杀了雪狼,抱起冰冷的婴儿,却发现她还有微弱的心跳。 微弱,缓慢,却让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 “疼,疼……” 叶倾雨心头揪起,细弱的声音飘进她的耳朵,是小雪的声音。 顺着声音的来源,叶倾雨闪身消失在漆黑雨林。 被枯枝藤蔓掩藏的洞穴中,一丝昏黄的火光溢出。 不细看,很难被发现。 洞中有狼,蛰伏在暗处,垂涎欲滴地盯着不远处火光之下的人。 洞穴中央的石头旁,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被人提刀对着脖颈,一下一下劈砍。 狼在等,等一点残肢碎肉打打牙祭。 那人身旁放一只黑竹背篓,头戴斗笠,斗笠下一双锐利的眼睛正瞧着手下的小女孩,眼中是腾腾杀气,和不敢置信。 他从未见过如此铁的头。 这本该是一刀就能解决的事,他以往割人头颅都是一刀解决,干净利落,今夜却是碰到了硬茬子。 他的刀卷了刃,他的手微微颤抖,他已经使了十分力道。 他手下的小女孩,一个劲地喊疼,钢刀对着脖颈劈砍,怎能不疼? 明明是杀人如麻的鹤山牵头人,偏生此刻却像个从未摸过柴刀的妇人,无论他如何劈砍,都只能将那木头桩子砍出细碎的切口,木渣子飞溅,却始终无法将柴禾劈成两截。 脖颈砍不断,大刀又落在小女孩身上。 小女孩身上穿着银红的袄裙,外罩虎皮小坎肩,看上去十分俏皮。 衣衫已经被雨点般落下的刀锋割裂,破絮飞舞,像极了北地的雪。 她的头发被牵头人拽着,头往后仰去,惨白的脸上尽是恐惧与痛苦。 她的手脚被两个女子按压在粗糙的地面,磨得生疼。 却也不及身上被砍的疼痛。 洞口还站着几个女子,无一不是年轻漂亮的面孔。 衣饰华丽,脸上的妆容被雨水冲净,个个都顶着一张白得发青的皮子。 一缕幽蓝灵光无声无息地探入藤蔓。 当牵头人的大刀再一次落下之时,蓝光猛然刺向他的手腕。 大刀落地。 紧接着,洞口的藤蔓好似被惊雷劈中,一道炫目蓝光划过,一抹红影出现在洞穴中。 大刀回到牵头人手中,他站起身,手上仍拽着小女孩的头发,将小女孩也直直拽了起来。 “娘,娘,我疼……” 这个被鹤山牵头人劈砍的小女孩正是小雪。 叶倾雨手里还撑着红伞,满头墨发倾泻,衬得她的脸愈发白得骇人。 而她那双眸子,却红得好似能滴出血来。 小雪的声音敲打在她心上,便像是有人拿刀在剐她的心。 她的血在沸腾,在叫嚣,她感觉到灵脉里那股陌生的磅礴之力,在冲击她的四肢百骸。 意识模糊间,叶倾雨好似回到鹿隐国的都城。 当时她也撑着一把红伞,站在被白雪覆盖的承安门外。 她怀里抱着几个月大的小雪,在戚风的马鞭朝小雪抽来时,她嗅到了血腥味。 血腥味弥漫在寒冷的风中,叶倾雨骨子里的嗜杀被唤醒。 在沾了鲜血的马鞭即将扫到小雪面门时,红伞动了。 此刻,红伞亦动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求死不能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她脑子里回荡着小雪微弱的哭喊声、女子尖厉的哭嚎声。 她血红的眼中摇来晃去的,是承安门城楼上那两只薄绢灯笼。 那两只红灯笼在风雪中摇晃,晃得人眼晕。 叶倾雨想要稳定心神,可当她抬起手来,却发现一双手上,沾满了鲜血。 她此刻,只想嗜血,只想杀人。 魂魄撕扯挣扎只是徒劳,心底最隐秘的欲望被激发,便再也控制不住。 “阿雨,醒醒。” 叶倾雨陡然一惊,这声音……是谁来着? “阿雨,阿雨……” 叶倾雨心口传来细密的疼痛,将她的神思拉拽回笼。 眼中的血色消失,叶倾雨怔怔看着眼前焦急担忧的脸,“孟奚知,我……我怎么了?” “娘……” 孟奚知怀里抱着小雪,见叶倾雨清醒过来,微红的眼眶又红了几分,他抬手来挡叶倾雨的眼睛,“阿雨,别看。” 叶倾雨已经看到了。 一阵凉意从脚底窜上天灵盖,叶倾雨任由孟奚知温热的手掌覆在她眼睛上,任由孟奚知将她揽入怀里。 可当她触碰到孟奚知怀中冰冷的小雪时,她的眼睫颤了颤,她知道,这不是梦。 叶倾雨哑着嗓子道了声“我没事”,推开了孟奚知。 山洞的石壁上插着火把,洞中虽然昏暗,满地残肢碎肉、猩红血渍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狼从暗处走出来,不敢靠近叶倾雨,只在远处挑了一块肉啃咬舔舐。 叶倾雨手中拽着牵头人的头发,他的斗笠掉落在地上,他的脸色煞白,但他还没死。 叶倾雨怎么可能让他这般轻易死去? 足尖挑起躺在血泊里的大刀,叶倾雨将牵头人拖拽到方才小雪受虐的石头旁。 “你先带小雪出去。”叶倾雨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好似从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她已经清醒了,但她依旧是厉鬼。 孟奚知脱下外袍裹在小雪身上,捡起落在一颗头颅旁的红伞,对叶倾雨道:“我们等你。” 他的声音沉静温和,好似在说:我们等你回家吃饭。 外面依旧在下雨,刷刷的雨声掩盖不住从山洞里飘出来的阵阵凄厉惨叫。 卷了刃的大刀在牵头人脖颈划过,力道不重,正好割开皮肉。 但这,只是第一刀。 叶倾雨要一点一点地将这颗头颅割下。 世人皆怕死,却也有人为了信仰甘愿赴死。 叶倾雨记得石塘城的韦将军养了一批死士,那些死士不畏生死,任务失败后一剑了结自己,下手利落狠绝。 可即便是死士,也会害怕被慢慢折磨至死。 牵头人早已痛得发了一身汗,先前眼中锐利的光尽数散去,只剩满眼恐惧。 脖子上渗出的血染红牵头人的衣衫,亦沾湿了叶倾雨的裙角。 他只想求个痛快。 他想得倒美! 牵头人的手脚被幽蓝灵光缚住,一如之前他的傀儡对待小雪那般。 叶倾雨在他脖颈上磨刀,不紧不慢,她眼中一片清明。 她对待敌人,向来下手果决,一击致命。 但今日,她发现死,对此刻在她手底下拼命挣扎的人来说,实在不足以解恨。 “你是受何人指使?” “要,要杀要剐你尽管……啊!” 冰冷的刀刃又在牵头人脖子上划了一刀。 “你是受何人指使?” “鹤,鹤山牵头人一脉,祖上传下来的规矩,绝不能透露买方信息……啊!” 又一刀落下。 “你是受何人指使?”叶倾雨的耐心好得很。 “山,山海藏!” 第一百三十七章 黑夜,就快过去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手里的刀顿住了,“山海藏为何要杀她?” 牵头人紧紧盯着叶倾雨手里滴着血的刀,忍着脖子上的疼痛,“山海藏出黄金万两买那个小姑娘的人头,至于其他,我,我……啊!” 叶倾雨手里的刀又一次落下,“山海藏从什么时候盯上她的?” “英山镇。” 英山镇?叶倾雨脑中闪过小乞丐的脸。 血不停地从牵头人脖颈处渗出,他咬牙道:“求姑娘给我一个痛快。” 叶倾雨却摇头,“你方才明知她不是人族,明知砍不下她的头,为何还要一直折磨她?若是让你痛快了,我又怎么能痛快。” 她以灵力吊着牵头人的命,不到这颗头颅被慢慢磨下来,牵头人都不会死去。 “我,我还知道一个山海藏秘密。”牵头人害怕了,他只希望这把曾砍下无数头颅的大刀,此刻能干脆利落地将他的头颅斩下。 没有人愿意看着自己被折磨至死。 叶倾雨果然感兴趣,“说来听听。” “不死槐森林中出现的魔,与山海藏有干系。” “就这?”叶倾雨表示不满意。 牵头人痛得直吸气,“我还知道一个关于高阳国的秘密。” “说。” “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的人中,有一个是高阳国皇宫里的人,就在不久前,他派人送了几十个人头到鹤山。” “你们拿那些人头来做什么?” “听掌门说,那人要炼傀儡军。” “那人叫什么?” “掌门喊他唐大人。” “你还知道什么?” “没,没了……” 叶倾雨纤白的指尖从沾了血的刀刃上划过,喃喃道:“鹤山牵头人,所到之处,必生灾厄,果然不假。” 她并没有一刀割下牵头人的头颅,她依旧在慢慢折磨他。 连买家信息都能出卖,足见这鹤山牵头人,是靠不住的。 对于不讲信用的人,叶倾雨用来对付他的,也正是不讲信用。 惨叫之声不绝,躲在叶片之下的夜枭忍不住应和几声。 孟奚知捂住小雪的耳朵,眼前是漆黑的夜,他看不到一丝光明。 这就是他当年不惜舍弃大半修为来保护的人族,心狠手辣又胆小懦弱。 若是千年前,他定会出手阻止叶倾雨,劝她莫要折磨一个将死之人。 但方才他看到那柄卷了刃的钢刀,一下一下劈砍在小雪脖子上,鲜血淋漓,肉沫子飞溅。 他看到小雪眼中的恐惧,好似触不到底的深渊。 她从乾坤袋里出来后,是孟奚知一点一点教会她为人处事。 她那么聪明,孟奚知说过的话她都记得。 她那么聪明,今夜之事会一直留在她心里,成为永远也无法抹去的阴影。 孟奚知的心彷佛被人剜去了一块。 不仅是因小雪,也因这人间。 哪怕国之纷争,人灵大战;哪怕天地倾覆,苍生受难;哪怕再悲惨无望的世道,也不该有人将手里的刀对准一个孩子的。 偏偏这个世上,这种人遍地可见。 孟奚知恨不得自己亲自动手,让那人生不如死,又怎会阻拦叶倾雨呢? 叶倾雨从山洞里出来时,洞壁上的火把已经熄灭了。 狼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精光,洞里的血腥味让它兴奋不已,它迈步走到鹤山牵头人身边,一口咬下去,还是热乎的。 密林上的天空渐渐显出灰白的颜色,黑夜,就快过去了。 …… 第一百三十八章 怪我没有看好她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璋醒来时,已是三日后。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车厢里坐着冷皓月。 苏宸璋不认识冷皓月,他在从车帘透进来的天光里怔愣片刻,一骨碌爬起来,“小雪,小雪呢?” 那晚叶倾雨将昏迷不醒的苏宸璋丢给冷皓月,劳她照看一二,没想到这一照看,就是三个日夜。 好在只用看着,偶尔给他喂点水,倒也不麻烦。 冷皓月指了指车厢后面,“小雪跟她爹娘在一起呢,正好你醒了,叶姑娘有事要问你。” 苏宸璋从车窗探头朝后望去,他所坐的马车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赶车的正是叶倾雨。 小雪那晚受了不小刺激,除了孟奚知和叶倾雨,谁靠近她,她都会抱着脑袋将自己缩成一个鹌鹑。 暮影叹息,“怪我没有看好她。” 元宵节那日,屋外尽是爆竹声声,欢声笑语,小雪坐在垂花门外等了一整天,没有等来孟奚知和叶倾雨。 小雪一直记着,大年三十那晚,娘亲说:到了千屏城,他若是能变回来,元宵节那日,我们一起去看花灯。 谁知没等孟奚知变回人样,叶倾雨也走了。 天将向晚时,苏宸璋打开了房门。 他在房中憋了好几日,除了吃喝拉撒要出来一下,其余时间都躲在房里闭门不出。 就好像修仙之人闭关一般。 不过苏宸璋没那么大的志向,喧嚣之声入耳,他做不到平心静气。 他每日都能听到街上的喧哗之声,今日尤甚。 这让他怀念起小时候在怀宁城,元宵节与舅舅家的表兄上街游玩,他将父皇赏的金豆子拿去买糖葫芦,被表兄好一顿笑话。 那时候多好啊,哪怕是被人嘲笑,也很快就抛掷脑后。 苏宸璋终是没忍住,打开房门走了出来。 他看着坐在垂花门外的小女孩,问道:“小雪,你可想去街上看灯?” 小雪回头,摇头道:“我想去找我娘,我知道她就在千屏城。” 苏宸璋闻言一怔,他何尝不想去找他的娘亲。 不知是不是因同病相怜,苏宸璋又道:“苏哥哥带你去找你娘亲,可好?” 小雪又摇头,“暮姨不让我去找她。” “我们先去跟暮姑娘商量一下,她若是同意了,我们再去。” 暮影不忍看小雪难过,答应让苏宸璋带她去看灯,从胭脂河上的石桥回来,或许能望到叶倾雨。 街上人多,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 而且她会跟去保护,想来不会出差错。 这几日暮影偶尔出门,也会带上小雪,并没有发现异状。 若是整日闭门不出,反而让人觉得奇怪。 谁知就在元宵节当晚,出事了。 苏宸璋抱着小雪往城南走,满街各种各样的花灯,不仅小雪看得入迷,苏宸璋亦有一种久违的欢喜涌上心头。 千屏城的元宵节,比怀宁城热闹,苏宸璋试着将这些热闹与他的记忆重叠。 可惜终究是不一样的,千屏城没有朱红的宫墙,和遍植柳树的天街。 元宵节的时候,天街旁的绿柳还未抽芽,干枯的枝条挂上花灯,又是另一番美景。 暮影隐于夜色,跟着苏宸璋往城南走去。 有舞龙灯的队伍从街角转过来,路人纷纷避让,欢呼不止。 龙头威风凛凛,舞龙的人步伐稳健,随着锣鼓之声走转腾挪,远远看去,真就像是一条火龙在街上穿行,眨眼便要冲上云霄。 有调皮的小孩拿着炮仗丢到龙身上,被大人一个爆栗敲得龇牙咧嘴、直捂脑袋。 暮影原想给小雪买一只兔子灯,街上的小孩手里都拿着花灯,笑得找不着眼睛。 可她猛然想起自己于这份热闹,是格格不入的。 满城欢笑的人,谁也看不见她。 她就像是花灯投在地上的影子,无人在意。 而就在舞龙队伍走后,暮影突然看见街对面站着一个奇怪的人。 好似一桶冰水兜头浇下,她的神思被从这喧闹喜庆的街头,瞬间拉到渺无人烟的暮子河。 …… 第一百三十九章 到底是谁在撒谎?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明明夜月高悬,可街对面那人却浑身湿透,彷佛淋了一场大雨,又或者刚从河里上岸。 路人纷纷侧目,却也并不在意,人多拥挤,掉进河里也不奇怪。 有好心人劝那人回家换衣服,那人不予理会,旁若无人地在街上走着。 任凭身后留下一道长长的水渍。 暮影手脚轻颤,她分明看见那人的心口处,插着一截墨黑的秆子。 很短,不仔细看的话,只当是沾了点黑泥在衣襟上。 可暮影识得,那是暮子河中食尸花的茎秆。 从她的心口处,就曾长出这玩意。 当她回过神来,苏宸璋和小雪已不知去向。 暮影去胭脂河畔找叶倾雨,正听到四周都在讨论迎春楼朝颜姑娘,抢走了一位白衣公子的风流韵事。 暮影等候多时没有等到叶倾雨,反而等来一场大火。 自是不能再等了,先找人要紧。 当她在白荷山脚找到昏迷不醒的苏宸璋时,千屏城的大火已快被大火扑灭。 至于苏宸璋和小雪为何会突然离开暮影的视线,这件事只能等苏宸璋醒来再问了。 小雪缩在孟奚知怀里,什么都不愿意说。 谁也不忍心去逼问她。 暮影勒停马车,撩起车帘,示意苏宸璋下车。 苏宸璋连滚带爬地朝后面马车冲过去,他心底是害怕的,他知道小雪对叶倾雨来说,比他这个命主更重要,当日若不是他…… 当日若不是他嘴馋,看到街角有卖糖葫芦的,他也不至于落入别人的陷阱中。 苏宸璋从小雪挂在脖子上的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苏哥哥给小雪买糖葫芦吃好不好?” 小雪不太情愿,这些钱是娘亲给她的压岁钱,她想存着给爹爹买支发簪。 但见苏宸璋看着街角的糖葫芦挪不开眼,小雪点点头,从他手心拿回两个铜板,塞进荷包里。 “爹爹不让我晚上吃甜食,我就尝一口,吃不完的麻烦苏哥哥帮我吃掉可以吗?” 相当可以,买一根解解馋也好啊。 苏宸璋兴冲冲地带着小雪去买糖葫芦,小雪果真只尝了一小口,皱着小脸道:“好酸!” 苏宸璋看着裹着糖稀的糖葫芦,咽了咽口水,一口咬下去,眼泪都快蹦出来了。 这千屏城的糖葫芦,他娘的也忒酸了些。 只这一口,苏宸璋眼前一花,不省人事。 至于他是如何到了白荷山山脚下的,他自己也不清楚。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暮影和苏宸璋都心怀愧疚,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悔之晚矣。 叶倾雨沉眉道:“先赶路吧。” 如今身边跟着三个命主,她只想早点替他们达成心愿,至于小雪,她另有打算。 车厢里,小雪趴在孟奚知怀里,睡得并不安稳。 她突然抬起眼皮,清澈的眸子看着孟奚知。 孟奚知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轻声问:“怎么了?” 小雪纤细的脖子上绑着白色纱布,她微微张了张嘴巴,不知是不是牵动了喉咙上的伤口,她皱起了眉头。 “爹,他撒谎。”她的声音不似往常清亮,但依旧清晰。 “那日是苏哥哥将我抱到山脚下,交个那个戴……戴斗笠的人,他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没睡。”提到鹤山牵头人,小雪眸色暗了暗。 三天来,她终于肯开口提这件事,但孟奚知却蹙起了眉头。 小雪接着说:“我咬了一口糖葫芦后,苏哥哥问我困不困,困了就趴在他肩膀上睡一觉,我说不困,他又要我吃糖葫芦,那糖葫芦好酸,我不喜欢,我就说困了。” 小雪的声音很轻,毫无波澜,贴在孟奚知的耳边,像是说一件寻常事,但这件事却实实在在是一个阴谋。 到底是谁在撒谎? …… 第一百四十章 操控沉尸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千屏城大火焚城之事很快传遍晟州大陆。 一夜之间,繁华落幕,百姓流离失所,而千屏城城主却不知去向。 有人说城主葬身火海,尸骨无存;亦有人说城主担不起那塌天之责,连夜遁走。 只有叶倾雨知道,简绍去了北地。 在出发之前,他将千屏城善后之事交给属下繁缕,又派人去怀宁城请求支援,并非什么也不管就走了。 暮影说千屏城中出现了胸口有黑色茎秆的人,不,应该说是尸体,可暮子河中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千屏城? 当日满河食尸花化作灰烬后,那些尸体都沉入水底,层层叠叠,好似防洪堤上的沙包。 不知简绍和红英此去北地,会遇到什么危险? 而那些从暮子河爬上来的尸体,又有多少到了人族? 孟奚知将好不容易睡着的小雪放到叶倾雨怀中,小声道:“阿雨可还记得碧落城的画阵?” “你也觉得这事与画中仙有关?” 当日在碧落城,他们就曾猜测画中仙利用画阵,控制人的心智,将那些入画之人,送到他们原本要去的地方,或者心中想去的地方,免去千里奔波,待时机成熟,为己所用。 会不会,这个画阵不仅对人族适用,亦能操控暮子河中的尸体? 若真是如此,暮子河底数万沉尸,岂不是随时能被送到晟州大陆各个角落? 画中仙的目的是什么?她等待的时机又是什么? 如今看来,那个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了。 又或者说,不能再等了。 不是魇灵入世,垂思宫在月山立派以来,陆续有魇灵入世,甚至几乎都与画中仙打过照面。 那便只能是与魔有关了。 叶倾雨苦笑,怎么她一到人族,魔就现世了呢? 孟奚知握住叶倾雨的手,“不过就是魔而已,没什么可怕的,我以前经常与魔打交道,他们之中,亦有良善之辈。” “你可知道数千年前,魔界为何会从晟州大陆消失?” “如今知道那些往事的人,只怕不多了,我也只是听说了一二,其中纠葛,并不清楚,这件事说起来,与梦神还有一些关系。” 数千年前,梦神还是魇灵的时候,名叫廉姜。 他有一个妹妹,名叫廉晴。 各界为增强自己的势力,争夺魇灵。 叶倾雨奇怪,“魇灵不是只能探人灵之梦吗?” “魇灵确实只能探人灵之梦,可若魇灵与仙或魔双修……”说到此处孟奚知顿了顿,见叶倾雨神色认真,复又继续道:“总之双修之后,魇灵的探灵之术,便不拘于人族了。” 听到此处,叶倾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魇灵若是死了,是不是也能探仙家之梦?” 她一直以为她能探画中仙的梦,是因为她不受血肉之躯的羁绊。 难道不是? 孟奚知摇头,“不曾听说过,死了便是死了,并非每个死去的魇灵都能得梦神眷顾,重回人间。” 叶倾雨糊涂了,“我不记得我与哪位仙家双修过?” 双修,她自是听说过的,那是极为私密的事,非关系亲密的人,断不可能随便为之。 叶倾雨所有的记忆中,不曾有过这一段。 孟奚知笑,“你本身就不能以常理度之,我猜测是与血玉有关,那块血玉上,沾了仙家的血,藏于你的心脉之中,吸食你的灵力,涤荡你的灵脉,你能探仙家之梦,并不奇怪。” 叶倾雨点头,“应是如此,那玩意除了要了我的命,总算还有点用处。” 孟奚知的笑僵在嘴角,沉眉拨着叶倾雨的手指,不再提血玉之事,叮嘱道:“你能探仙家之梦的事,不可对外人说,若是引来仙界的注意,这梦神之路,又要难上许多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占孟奚知好大一个便宜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蹙眉道:“可我能探仙家之梦的事,画中仙已经知晓,她会不会……” “听说千年前星陌仙君原本是要毁了那副美人雪舞图,却因楚晟仙君的清越仙山被毁,画卷不知所踪,让她躲过一劫,逃往人间,她虽是仙,与仙界却是没有交情的。” 如今星陌仙君出关,画中仙更是不敢明着生事。 又怎会将能探仙家之梦的魇灵送到仙家面前,以增强他们的势力。 只怕比起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画中仙更想拉拢叶倾雨,或者毁了她。 说回廉晴,廉晴身为魇灵,自是早就被各界盯上。 廉姜为护妹妹周全,请鬼面人打造神兵,谁知竟亲手误了他妹妹一生。 听说廉晴与鬼面人有过一段感情,后来不知因为何事,廉晴香消玉殒,再后来,便听说鬼面人也死了。 之后魔界发生了一场内乱,各界趁乱围攻,导致魔界退出晟州大陆,不知所踪。 孟奚知说道:“有人说魔界那场内乱,是廉姜报复,设计为之。” 不过从那之后,仙界对魇灵,不再做非分之想。 一是因没了魔界威胁,二则是对梦神的忌惮。 如今各国局势动荡,人灵矛盾一触即发,若是魔界卷土重来,晟州大陆上,只怕又要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鬼面人是魔?” 叶倾雨一直以为鬼面人是鬼。 “之所以称他鬼面人,是因为他总戴着一张鬼脸面具,据说见过他真面目的人,只有廉晴。” 一般不愿以真面目示人的,要么是为了躲避什么人,要么是为了隐藏什么事,不知鬼面人是哪一种? 在廉姜眼里,鬼面人对廉晴的感情,无外乎就是一场阴谋。 这是仙魔两界为了得到魇灵惯用的技俩,偏偏他那个傻妹妹还是被骗了去。 叶倾雨感叹:“没想到当时还只是魇灵的梦神,竟能有如此心计,令魔界退出晟州大陆。” “每一个人都不容小觑,不怕明面上的争斗,就怕那些阴谋诡计,阿雨日后行事,虽不害人,却也要有防人之心。” 叶倾雨挑眉,“谁说我不害人?谁若是挡了我的路,来一个我杀一个。” “如果我……” “孟奚知,如果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也会杀了你。”叶倾雨反握住孟奚知的手,用力捏紧,“所以,你既上了我的船,即便满池香荷,你一朵也不许采。” “我既上了你的床,自然是眼里心里都是你,任它满池香荷,还是满地狗尾巴草,我只喜欢你这一朵……”孟奚知故意蹙眉琢磨,似想不出将叶倾雨比做什么好。 见他又不正经,叶倾雨一脚踹过去,“你什么时候上过……” 话没说完,她便想起来,初十那晚,可不正是自己将孟奚知拉进芙蓉帐的? 她当时虽是借酒发疯,可若那晚在她房里的人不是孟奚知,她还会那样吗? 叶倾雨后来想过,若是换了别人,别说拉人上床,但凡那人有半点不规矩,她能给人踹到胭脂河里去。 所以,她分明就是故意……占孟奚知好大一个便宜。 她可真有出息。 叶倾雨连忙转了话头,问道:“我这一朵什么?” 清冷的夜风撩起车帘,马车停在一棵枫树下,有枯叶卷进车厢来。 从帘缝漏进来的月光里,叶倾雨看到孟奚知一双眸子覆满月华,漾着如秋水一般的缱绻柔情。 “阿雨不是柔弱的花。” “那我是什么?狗尾巴草?”叶倾雨别开眼,竟有几分不敢与他对视,好似害怕跌进那双眼里,便再也爬不出来了。 孟奚知低笑,凑近叶倾雨耳边,声音低沉,“阿雨是……” “是大喇叭花。”从叶倾雨怀里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吓得两人皆是一颤。 小雪不知何时醒来,睁着大眼睛,“暮姨说娘亲在千屏城的名字叫朝颜,朝颜是喇叭花,娘亲就是一朵喇叭花。” 叶倾雨:“……” 孟奚知忍着笑,又被叶倾雨轻踹了一脚。 第一百四十二章 怕鬼?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从千屏城去往怀宁城的路上,山路渐少,以平坦的官道为主。 叶倾雨一行并没有刻意绕道,该来的总是要来,与其躲着藏着绕远道,倒不如让自己舒坦些。 这路平坦了,马车坐着也不觉得颠簸。 这几日天放晴了,大雨过后留下的车辙已经干燥,地面上扬起一层薄灰。 晓行夜宿,叶倾雨并不着急赶去怀宁城。 若是猜得不错,怀宁城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她了。 因小雪离不开爹娘,孟奚知和叶倾雨这几日都陪着她,不分日夜。 明明不是亲生的,也不知为何,小丫头对他们的依赖十分强烈。 若是论起来,反而是暮影的血让她长这么大,不说滴血之恩报不报的,小雪对暮影,就没有对叶倾雨来得亲近。 怕鬼? 不至于,叶倾雨也不是活人。 大抵是暮影给人的感觉过于冰冷。 而叶倾雨自从碰到孟奚知后,已渐渐抖落了从北地沾染的冰霜。 甚至比在石塘城的时候,她眼中的呆板也少了很多。 任谁和孟奚知这样的人在一起待久了,也会变得活泼起来。 孟奚知每日给小雪讲故事,不厌其烦。 有些故事,叶倾雨从石塘城说书人口中听过。 但孟奚知知道的更多,他的声音低沉舒缓,娓娓道来,赶路的日子便一点也不觉枯燥。 叶倾雨有时候甚至想着,若是他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是不是也挺不错的? 可这条路上豺狼虎豹太多,或许等她完成魇灵十愿,她才会有好日子过。 叶倾雨第一次对成为梦神抱有期待,不是为了活下去,而是为了孟奚知和小雪。 她过去十年无所依,亦不能给人依靠。 没想到死了之后,还能体会到依赖与被依赖的感觉,倒也值了。 这边孟奚知能和叶倾雨一起睡在马车里,那边的苏宸璋,却拿着一套男女有别的大道理,来拒绝与冷皓月共用一个车厢。 冷皓月乐得自在,她倒并不在意和苏宸璋共处一室。 一来苏宸璋打不过她,占不了她的便宜;二来她对苏宸璋这种落难皇子并无兴趣,亦不会去占他的便宜。 和无患子一路从稚水国来到高阳国,别说一间车厢,冷皓月和一群叫花子挤破庙也是常有的事。 那时候她靠着破庙的墙角,无患子背靠着她,便是给她圈下了一片小小的天地。 在那片天地里,她可以安心地做个好梦。 如今睡在这宽敞舒适的马车里,她反而睡不着了。 也不知无患子到了哪里? 从千屏城到黄梅镇,总得走上个把月的时间吧? 冷皓月抱紧了怀里的刀,不一会,又将破旧的斗笠捞过来,放在身侧。 苏宸璋吹了一夜北风,第二日便病倒了。 之后再不提什么男女大防,只道入乡随俗,既身在江湖,便要不拘小节。 冷皓月差点就信了。 不过苏宸璋再三请求暮影也到马车中过夜,暮影救过他,有恩人在场,他才能稍稍放下心来。 虽然夜间看不见暮影,但知道她就在车厢里,苏宸璋亦觉得踏实。 怎么看,都好像是他吃了大亏。 冷皓月只是笑笑,不予理会。 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苏宸璋是怕暮影误会他是随便之人。 偏偏暮影就看不出来。 对于小雪和苏宸璋言辞有出入之事,叶倾雨之后没有找苏宸璋对质过。 有些事,需要时间去印证,人也一样。 第一百四十三章 缥缈孤鸿影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日夜里,叶倾雨拿出之前在千屏城山海藏发现的那枚魔骨珠。 骨珠上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十分邪性。 待小雪睡了后,孟奚知守夜,叶倾雨试着入这骨珠主人之梦。 若那人还在世,若那人此刻睡了,叶倾雨总能探一探那人的梦境的。 叶倾雨有一种感觉,那人指引着她找到这枚骨珠,定然是有目的的。 对于一个魇灵来说,除了入梦探灵,她还能拿这枚珠子做甚? 果真入梦了! 梦里一片漆黑,随之传来兵刃敲击之声。 远处出现一点光亮,叶倾雨朝那边走去。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这把孤影剑,正合了姑娘性情。” 有人在说话,是个男子,声音沉静,透着些许凉薄。 这话怎么听着像是在骂人,是在骂那位姑娘性子冷淡? “诗是好诗,剑是好剑,就是铸剑之人……”清越的女声,有几分恼意。 “如何?” “是个见不得光的怪人。” 叶倾雨心里莫名涌起一股难言的情绪,她加快脚步往光亮处走去,眼前忽而闪过一道白光。 再睁眼时,黑暗消失,眼前是接天莲叶,满池香荷。 叶倾雨一时晃了神。 回身看去,岸边有一间竹舍,白纱轻舞,挡住廊檐下的人影。 竹舍后苍翠的山峰上山花浪漫,蝉鸣聒噪,正值盛夏。 “我们会一直住在这里吗?”是方才那个姑娘的声音,已无恼意,平添哀愁。 “你喜欢这里吗?”是方才那个男子的声音,亦不凉薄,只有温情,“你若喜欢,我们便一直住在这里,你若不喜欢,我们今日便走。” 女子叹道:“离开这里,又能去哪?” 男子沉默片刻,“只要你愿意……” “我不愿意,疏鸿,为了这个孩子,你莫要再添杀戮。” 叶倾雨心底陡然一痛,小船已穿过片片荷叶,靠到岸边。 她抬步往竹舍走去,她的心愈跳愈急,彷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自从血玉灼伤她的心脉,她便再没有过这种感觉。 檐下声音又起,“要下雨了。” “是啊,要下雨了。” 叶倾雨抬头,天阴沉沉的,确实快要下雨了。 “我陪你回去歇着。”纱帘后的人起身,白纱上隐约透着影。 奈何天阴,也只能看到两道人影。 叶倾雨心下着急,提裙去追。 她这才发现,她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对襟长裙,裙上绣着鸾凤衔瑞草花纹,鸾凤灵动,凌空展翅。 绣工精美,叫人赞叹。 声音渐远,“再下几场雨,天就凉快了,到时候我带你去后山采野菊花,拿来填枕头,你便能睡得安稳些。” 女子好似笑了,“等天晴了,我们去湖上游船,你给我摘莲蓬吃。” “再捉一条大鲤鱼,给你炖鱼汤喝。” “好……” 叶倾雨撩开纱帘,帘后空无一人。 她欲再寻,四周景物却忽而变得模糊起来。 梦将醒之时,她听到了“沙沙”的雨声。 那场雨,到底是下了。 叶倾雨摘下眼睛上的霜色发带,抬手掀开靛蓝的窗帘子,一轮下弦月照了进来。 她躺在车厢里,怔怔看着天上的冷月。 马车车厢原本踩脚的地方,垫上了厚厚的棉被,白日里小雪就在上面打滚。 孟奚知从外面探身进来,卷进一阵早春的寒意,低声问道:“如何?” “你可知道一个名叫疏鸿的人?” 叶倾雨放下帘子,坐起身子,车厢里一片昏暗。 第一百四十四章 都城风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孟奚知躬身靠近,挨着叶倾雨坐下,“疏鸿?你在梦里看见他了?” 叶倾雨转头,抓住孟奚知的手臂,“你认识他?” “如果你说的是魔尊叶疏鸿,那我不仅认识,还见过。” 魔尊叶疏鸿! 他也姓叶! 叶倾雨手指蜷起,又问:“他……可曾娶妻生子?” 黑暗中孟奚知摇头,“不曾,连他是否有喜欢的女子都不曾听说过。” 叶倾雨心头的微光散去,哑声道:“大抵不是同一个人。” 魔从晟州大陆消失已有数千年,她不该奢想的,但她还是忍不住又问孟奚知:“你听说过孤影剑吗?” “孤影剑,是梦神廉姜请鬼面人给他妹妹廉晴打造的神兵,阿雨,你在梦里,看见什么了?”孟奚知感觉出叶倾雨的不对劲来。 叶倾雨蓦地攥紧手心的魔骨珠子,片刻后才道:“等怀宁城事了,我想去不死槐森林走一趟。” “好,我陪你去。”孟奚知不再追问,温热的掌心握紧叶倾雨的手。 从那晚后,叶倾雨开始变得心事重重,不知为何,她心底隐有期待,更多的却是害怕。 她隐约触及到一些隐秘的陈年旧事,但又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而她感到害怕的是,若那是真的,魔重现人间,会不会是为了…… 叶倾雨不敢再想,她突然能理解红英的心情了,有些责任,有些灾难,是她承受不起的。 好在这个世道每日总有事情发生,由不得她胡思乱想。 几日后,在距离怀宁城不到一百里的小镇上,叶倾雨一行碰到了一队人马。 客栈的伙计说,那是高阳国威远将军的队伍。 因千屏城之事,高阳国国君苏宸辙气急攻心,沉疴加重,听宫里传出来的消息,陛下能不能熬过这个春天,还不一定。 威远将军徐巍回都城,就是因为此事。 一同回来的,还有定王苏宸斌。 眼下正是各国蠢蠢欲动的时刻,威远将军回都城,无疑是给了各国可趁之机。 但他又非回来不可,甚至是紧赶慢赶,日夜不休,策马赶回。 攘外必先安内,如今都城风云诡谲,指不定陛下哪天就驾崩了。 若是江山落入外姓人手中,他徐巍如何肯出生入死,守这劳什子江山? 所谓的外姓人,指的正是韩太后的母家。 听说年前,韩太后以皇室子嗣单薄,陛下久无所出,如今身子每况愈下的由头,将母家小侄子过继到了宫里,养在膝下。 这明摆着是要当储君养啊。 满朝文武皆惊,奈何韩丞相势大,朝堂之上,谁也不敢就此争论。 倒也有少数官员每日谏言,劝陛下为了苏家的江山,哪怕身子起不来,该起的地方能起来也行哪。 甚至有人买通御膳房,每日给苏宸辙炖补品,可惜苏宸辙那副身子骨经不起大补。 至于该起的地方有没有起来,无人知晓,倒是听说陛下从那之后又添了咳血之症。 怀宁城中,已然是韩家的天下。 徐巍能坐到威远将军的位置,靠的就是对皇室的忠心。 他若是改投韩丞相门下,别说韩丞相怀疑他用心不良,便是他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 此次徐巍带着定王回来,目的很明显,他必须守住苏家的江山,才能保他下半辈子仕途顺遂。 与其仰人鼻息,倒不如搏一把,或许能挣个从龙之功。 叶倾雨站在窗边,从窗缝里望了眼四下走动的护卫,走回桌边坐下。 若不是昨日徐巍一行晚一步到达这间客栈,昨晚叶倾雨等人可就又要睡在马车里了。 刚到都城附近,为了给定王树立仁义亲民的形象,他们没有驱散客栈中的住客。 但守卫,却是极严。 第一百四十五章 占得先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璋已经喝下了两壶热茶,所谓近乡情怯,他何止是怯,他还有怨,还有恨。 当他得知定王是苏宸斌的时候,心里的怨恨更甚。 苏宸斌的母妃当初在宫里与苏宸璋的母妃争宠,苏宸璋没少挨苏宸斌的欺负。 苏宸斌比苏宸璋大两岁,性子骄纵,随了他母妃。 不过他母妃在先帝驾崩后不久,就病逝在了后宫,却是不如苏宸璋母妃长寿。 让苏宸斌坐上皇位,苏宸璋一百个不答应。 若是十年前,他不答应是没人理会的,但如今,他可以争上一争。 叶倾雨沉思片刻,开口道:“这个徐巍,你不妨接触接触。” 苏宸璋震惊,“他可是苏宸斌的人,我接触他作甚?” 叶倾雨扫了一眼咋呼的苏宸璋,“当初苏宸斌能逃离都城平安去往封地,正是因为徐巍。” 徐巍要保苏宸斌的目的很简单,他必须要保全一个皇室血脉,这对他来说,是个筹码。 而这,却是苏宸辙默许的。 孟奚知靠在矮榻上,“据说当初苏宸辙登位时,并没有打算诛杀手足,那些皇子,是死于韩太后之手。” 苏宸璋手里的茶盏掉落在地,碎成几瓣,“你胡说,我母妃怎会残害先皇子嗣?” 孟奚知笑,“自然是为了她的野心。” 眼看自己真的就要变成“孤家寡人”,为了苏家的江山,苏宸辙自然是要默许徐巍护送苏宸斌去封地的。 “徐巍既有能力将定王护送到封地,如今又将他平安带到都城来,可见他的势力不小,若是这股势力能为你所用……” 叶倾雨这话是看着苏宸璋说的,眸光深沉,她得将高阳国眼下的局势掰碎了喂到苏宸璋口中。 倒不是说苏宸璋笨拙,只不过他在地洞中被囚十年之久,思考问题的方式,难免与常人有些不同。 他嘴上虽不承认,但心底对他母妃,还是有所期望的。 他盼着回到都城后,韩太后能直接将皇位,送到他这个分别十年之久的亲儿子手里。 如此,自然是最好不过,但叶倾雨和孟奚知都不看好这个过于美好的设想。 韩太后之所以敢在朝堂后宫兴风作浪,仗的正是韩家的势。 对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来说,阔别十年的亲儿子,哪有从母家过继来的八岁小儿容易掌控。 只要苏宸辙一死,这高阳国的天下,便是她的了。 是她韩家的了。 而徐巍,要保的是苏家的江山,只要姓苏,登位的是苏宸斌,还是苏宸璋,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苏宸斌当年虽是他亲自护送到封地的,而且这些年一直暗中派人保护,但几年未见,苏宸斌依旧是个性子暴烈之人。 他日若是登位,未必是个明君,会不会对身边功臣下手,徐巍没有把握。 前两年就听说苏宸斌在暗中招揽能人志士,只怕是早就起了野心。 苏宸璋惊讶道:“不是,这些……都是你们猜测出来的?” 叶倾雨将一只玉扳指丢到桌上,“夺位之事,是将脑袋提在手里的事,岂能全靠猜测,这些都是我昨夜入徐巍之梦,探来的消息。” 魇灵助命主达成所愿,靠的就是入梦之术。 在乱局来临之前,摸清各路人马的底细阵营,才能保全命主和自己的性命,进而才能达成魇灵之愿。 或者说,魇灵的作用,就是让命主占得先机。 第一百四十六章 美男计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璋虽然对叶倾雨的本事十分佩服,但这与徐巍接触之事,他却是不知从何下手。 叶倾雨道:“徐巍此次马不停蹄地赶路来都城,还有一个原因。” 徐巍有个女儿,名叫徐婉儿,从小就倾慕苏宸辙,听闻苏宸辙病入膏肓,以死相胁,说什么也要回都城看他最后一眼。 徐巍儿女虽多,但这个女儿是死去多年的原配所出,因对她娘心有愧疚,徐巍对这个女儿十分宠溺。 他原本打算将徐婉儿许配给苏宸斌,将来若是能捞个国丈当当,下半辈子也有得吹了。 但听说苏宸斌性子暴躁,对身边人动辄打骂,徐巍到底是舍不得将女儿推入火坑。 如今徐婉儿闹着要来怀宁城,徐巍本着让她见一面也好死心的想法,又想着给她在都城谋门好亲事,日后起事也多个助力,便由着她跟来了。 徐婉儿看上去柔弱不能自理,一路打马而来,竟比男儿还要勇猛。 若不是碍着她爹的脸面,苏宸斌早就想将她好好收拾一顿,叫她知道谁是主,谁是仆。 这路赶是不赶,由不得她使小性子催促。 一路赶得急,到了这怀宁城附近,却是不敢再急了。 徐巍昨晚已派人去城中打探消息,至今未回。 探子不回,徐巍便不敢妄动。 徐巍不动,不代表徐婉儿不动。 叶倾雨要苏宸璋从徐婉儿入手,拉拢徐家军的势力。 坐在叶倾雨旁边的暮影开口道:“昨晚我去徐婉儿房里探过,她和丫鬟商量,今日午间趁护卫换岗之时,溜出客栈,往怀宁城去。” 苏宸璋已经听明白了,她们这是要他使美男计。 这个徐婉儿,苏宸璋小时候见过几次,也有些印象,是个爱哭包。 小时候徐婉儿一哭,逮着谁就往那人身上蹭眼泪鼻涕。 大家都不喜欢跟她玩,苏宸璋也不喜欢。 记得后来,徐婉儿每次进宫都爱黏着他皇兄,苏宸璋因此还暗自生了几天闷气。 小孩子都崇拜比自己厉害的人,他的皇兄苏宸辙,出生时便有帝星光环加身,三岁识文断字,五岁吟诗作词,七岁弓马骑射…… 苏宸辙在一众皇子中,太过优秀耀眼,不过性子也清冷,对苏宸璋这些小屁孩并不搭理。 渐渐那些或多或少带着奉承之意的皇子公主们,也就不再热脸贴冷屁股,去自讨没趣了。 但苏宸璋不一样,他的母妃常教导他:不管太子对你如何,你都要多与他接触交好,至少表面上,要让他知道你与其他人是不同的,你是真心待他的。 苏宸璋小时候不懂,既是表面上下功夫,又何来真心相待? 如今他才明白,那宫墙之中,根本就没有真心。 苏宸璋看向暮影的目光有几分复杂,“暮姑娘也觉得我该去与那徐婉儿接触?” 暮影奇怪,“你的心愿不是登上高阳国皇位吗?唯今之计,从徐婉儿入手是最好的办法。” “可我……” “我昨晚瞧过了,徐婉儿长相秀美。” 她以为苏宸璋是在乎徐婉儿的相貌。 苏宸璋叹了口气,仍然不赞同她们的计策,“徐婉儿的心上人是我皇兄,我如何能接近她?” 孟奚知分析道:“你皇兄命在旦夕,徐巍断不可能让他女儿进宫守寡,你大可不必刻意讨好,只要不让徐婉儿对你生厌,你便有机会。”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们……是一路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小时候,苏宸璋和徐婉儿几乎算得上是两两生厌的。 苏宸璋觉得徐婉儿抢走了他的皇兄,曾拦着她揍了一顿。 徐婉儿觉得苏宸璋整日缠着兄长,是个顶没出息的皇子,虽不敢将他也揍一顿,但这梁子却是结下了。 十年过去,也不知那徐婉儿可还记得当年之仇? “所以……我该怎么做?”苏宸璋到底是妥协了,怀宁城近在眼前,皇位唾手可得,他不可能放弃。 他看向暮影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愧疚与无奈。 叶倾雨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徐婉儿此去怀宁城,遇到危险在所难免,你所要做的,自然是英雄救美。” 苏宸璋面露难色,“叶姑娘抬举苏某了,我既不会武功,又不会使弩箭暗器,如何能英雄救美?” 一直抱刀靠在墙角的冷皓月听不下去了,插嘴道:“既是计策,徐婉儿所遇到的危险,难道就一定得是真的危险?” 一语惊醒梦中人,苏宸璋悟了,她们这是要设计让徐婉儿遭遇险境,让他有表现的机会。 他环顾一圈,这英雄他来当,恶人谁去? 听说孟奚知现在还不如他,遇到危险都是躲在叶倾雨身后。 那便只能是这三位姑娘出手当恶人了。 “你们……谁去?”苏宸璋得先有个准备,免得临阵露出马脚来。 “要不我去吧,叶姑娘和暮姑娘若是不慎下手重了,将徐婉儿伤出个好歹来,这戏可就没法往下唱了。”冷皓月毛遂自荐,至少她的本领,是属于人间的玩意。 此时离午间还有一个时辰,冷皓月戴上斗笠离开,先行出发去半路寻埋伏的地点了。 小雪最近特别贪睡,叶倾雨刚捡到她时,她就一直在睡,直到从地灵洞穴出来,她才醒来。 如今大抵是对这个人间失望了吧,所以才喜欢躲在睡梦中的世界里。 捡到小雪不久,叶倾雨曾试着探她的梦,她的梦里一片混沌。 风灵潇潇曾说过:这个孩子魂魄混杂不纯,非此间之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无论如何,叶倾雨也不能让小雪步入魔道。 探梦,并非事无巨细都能探到,否则梦神之路,就不会那般艰难了。 探梦,探的是执念,是人心底最在乎的事。 小雪没有执念,总还能往善引导的。 苏宸璋将暮影喊到屋外,他有话对她说。 “暮姑娘……”苏宸璋犹豫。 暮影一如既往的淡漠,“苏公子有话不妨直说。” 苏宸璋知她性情如此,也不在意,深吸一口气,作揖道:“此行承蒙暮姑娘多番照应,苏某感激不尽。” “举手之劳,苏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不,暮姑娘大恩,苏某必当铭记终生。” “随便你。” “暮姑娘,生逢乱世,万般不由己,苏某虽身不由己,但心里……” “苏公子胸怀大志,必定能达成所愿。” 苏宸璋急了,“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我心……唉,罢了,我不该让你徒添烦恼的。” 他到底是没说出口,既已做了选择,他就没有资格再说那些话了。 暮影不同于别的姑娘,后宫的高墙困不住她,烦恼的,只有苏宸璋一人。 “苏公子,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会因你的任何话徒增烦恼,你也该分清楚轻重缓急,莫要白费了倾雨此番苦心。” 虽不是一路人,但好歹也算是同行了一段路,分道扬镳之前,暮影还是劝了他。 看着暮影转身离去,苏宸璋怔愣半晌,眼中忽而闪过一道冷芒,看着空无一人的墙角,沉声道:“我们……是一路人。” 第一百四十八章 真有那么爱?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怀宁城城郊有一片林子,枯枝败叶中藏着点点新绿。 日光透过稀疏的叶片洒在林间,被穿林的风摇得晃眼。 一抹绿影从枝头飘落,是个身着艾绿衣衫的姑娘,头上戴一顶破旧的斗笠。 斗笠遮住半边面庞,她手里的大刀在枝叶细碎的影中闪着炫目的光。 她的对面,是一匹被急急勒停的枣红色骏马。 马上坐着的,亦是一位姑娘。 头戴白纱帷帽,素白的裙角沾了点点泥渍。 风拂开帷帽上的白纱,露出姑娘因策马赶路而微红的脸。 “总算碰到个模样俊的,想来能卖个好价钱。”冷皓月将刀尖插进泥土里,风吹起她鬓角的碎发。 以前村子里的男孩子上山当土匪,被静虚教的老道士们捉回来时,冷皓月去瞧过热闹。 对于怎样当土匪,她是琢磨过的。 她今日要扮的,就是强抢民女的土匪。 马上的姑娘凤眸微眯,声若清泉,竟没有恐慌之意,“现如今,连女子也出来打劫了吗?几年没回来,怀宁城的民风倒是开化了不少。” “你是自己跟我走,还是要逼我出手?”冷皓月对这位姑娘的冷静颇为不满,这让她怀疑是自己的土匪扮得不足以震慑人心。 “今日……” 马上的姑娘话没说完,身后响起清脆的铃铛声,一位面容清俊的公子骑着毛驴摇摇晃晃地来了。 公子朗声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姑娘做什么不好,要学那强盗土匪的行径,我劝姑娘……” “你算什么东西?”冷皓月沉声道:“也配劝我?” 在冷皓月出门后不久,叶倾雨一行没敢耽搁,也出发了。 原本倒也不用这么急,只因苏宸璋不会骑马,若在徐婉儿之后出发,只怕是追不上。 叶倾雨特意去镇上给苏宸璋买了一只毛驴,让他提前适应一下。 就这般,苏宸璋在前面骑着毛驴,暮影在后面赶着马车,远远缀着。 马车里坐着那一家三口。 今日便能赶到怀宁城,另一辆马车用不上,叶倾雨去买毛驴的时候,顺手给卖了。 官道上往来路人不少,徐婉儿打马而过时,并未注意到骑着毛驴的苏宸璋。 此刻他路见不平凑上来,徐婉儿便多看了他几眼。 越看越觉得眼熟,好似在哪见过一般。 官道绕林而过,只有急着赶路的人才会从林子里抄近道。 这位公子看上去倒是不急,还有闲心多管闲事。 苏宸璋拍了拍驴屁股,毛驴往前挪了几蹄子,正好挡在枣红色的骏马前。 “姑娘你快走,我来拦住她。”苏宸璋留给徐婉儿一个圆润的后脑勺,背脊绷得笔直,话也说得大义凛然。 “如此,便多谢了。”徐婉儿话音未落,连人带马已冲了出去。 苏宸璋一时有些发懵,这与他想象中的画面出入太大,他不知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正常情况下,这位姑娘,难道不是应该被他的侠义感动,对他感激涕零,接着便是死也要与他死在一块吗? 他小时候听的戏文里就是这样唱的啊! 是他的魅力不够? 还是徐婉儿对他皇兄,真有那么爱? 又或者,他皇兄朝夕之间便要驾崩了? 好在冷皓月是个脑子活络的,当下拔了寒光凛凛的大刀,一脚踏在树干上,身姿矫健,朝着那马上的人飞扑而来。 冷皓月只使了三分力道,她不过是想吓一吓这位身骄肉贵的大小姐。 苏宸璋就是个绣花枕头,为了让他接下来赢得不至于太假,冷皓月不敢下重手。 但就眼下的情况看来,事情正在朝着她不曾预料的方向发展…… 第一百四十九章 惺惺相惜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就在刀尖即将挑开帷帽时,马上的人动了。 徐婉儿身子微微后仰,手中的马鞭如灵蛇一般,朝着冷皓月的手腕卷去。 竟是个练家子! 冷皓月不敢再轻视,凝神迎战。 苏宸璋更懵了,他亦察觉出不对劲来。 说好的柔弱不能自理呢? 他这个“英雄”似乎毫无用武之地啊! 他这一趟的收获,彷佛只是学会了骑驴! 徐婉儿抽出腰间佩剑,从马上飞身而下,“今日本姑娘就陪你好好比划比划。” 冷皓月正有此意,从千屏城这一路走来,本以为半路多少能打几架,谁知什么危险都没碰到,好不无聊。 好几次她明明感觉到了杀伐之气,可不知为何,不等她磨刀待客,那些杀伐之气又突然间消散了。 若不是叶倾雨说不用理会,以冷皓月的性子,定要追过去查探一番。 徐婉儿的剑灵活轻盈,剑气翩然飘逸,一片随风飘落的枯叶悄然断成两半。 冷皓月的刀却是内敛沉着厚重之力,一招一式,皆激得满地落叶纷飞。 刀剑相撞,一柔一刚。 银剑绕上钢刀,钢刀翻转,卸了银剑之力,缠斗几个回合,竟是不分上下。 “姑娘好身手。”冷皓月由衷赞道。 徐婉儿亦感叹,“你也不赖。” 冷皓月大刀斩下,问:“姑娘来怀宁城所为何事?” 徐婉儿剑花翻飞,回:“见一位故人,姑娘这般身手,为何自甘堕落?” “讨口饭吃罢了。” “姑娘若是不弃,不如来我府上,平日与我切磋武艺,不说大富大贵,吃穿总是不愁的。” 这怎还聊上了? 不远处的苏宸璋看着叶影下的衣裙飞舞,银光闪烁,非但没感觉到杀气沉沉,反而瞧出了一些惺惺相惜之意。 他有些担忧,他好像有点多余。 冷皓月明明是来劫人的,怎地倒好像要叫人给劫了去? 这场戏的发展方向已然偏了十万八千里。 “姑娘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也要去寻一位故人,却是不能跟你回府了。” “无妨,今日能结识姑娘,是我的荣幸,我叫徐婉儿,是威远大将军之女,姑娘日后若是遇到困难,尽管来找我。” 冷皓月早已将打劫之事抛掷脑后,就差与徐婉儿跪下来拜把子了,如今突听她自报家门,冷皓月心头一惊,又想起来此行的目的,一时没了主意。 徐婉儿如此豪爽仗义,这场戏,冷皓月实在是做不下去了。 不等她撤了刀上的力道,退身停止这场打斗,余光瞥见苏宸璋身下那只驴正咧嘴冲来。 苏宸璋惊呼:“姑娘小心。” 他这话是对徐婉儿喊的,而那只驴明明是冲着冷皓月奔来。 得,土匪不值得被同情。 冷皓月飞身往后掠去,任凭那只驴带着苏宸璋往树上撞去。 徐婉儿亦卸了剑力,正要后退。 她倒不是见死不救,而是她觉得一位敢于路见不平的侠士,定然身怀绝技。 他此举,想来是为了终止这场打斗,用意颇深,是条好汉。 眼看就要撞树,苏宸璋再顾不得其他,闭上眼睛,扯着嗓子喊:“徐大碗救我!” 他本想着,既然英雄救美行不通,那不如反其道行之,只要徐婉儿救了他,他便学那孟奚知,死皮赖脸缠上去…… 谁知那徐婉儿竟然是个见死不救的,当真是一点也不按着套路走啊! 驴屁股岂不是白扎了! 危急关头,只听一声嘶鸣,傻驴扬起前蹄,苏宸璋被掀下驴背之时,落入了一个温软甜香的怀抱。 徐婉儿撒手放开驴尾巴,一手揽着苏宸璋的腰,带着他飞身退出几丈远。 …… 第一百五十章 你觉得我配得上阿雨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徐婉儿放开苏宸璋,定定看着他的脸,沉声问道:“你是谁?” 其实不用问,她已经猜到了,这世上只有一个人给她取过绰号。 当年因为“徐大碗”这个绰号,徐婉儿哭了一下午。 那个给她取绰号的人正是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 不等苏宸璋回答,徐婉儿又问:“你还活着?” 这是一句废话。 “你希望我死?”既然挑明了身份,苏宸璋也不与她玩虚的。 他这话是带着几分情绪的,只怕整个怀宁城中,没几个人希望他活着。 苏宸璋没在徐婉儿脸上看到久别重逢的激动与高兴。 徐婉儿蹙眉,“你这些年去哪了?” 被囚在地洞十年,这种事苏宸璋怎么说得出口,好在徐婉儿见他犹豫,也没有继续追问。 这一看,就知道苏宸璋对她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人。 “我……” “你这是要回怀宁城?”徐婉儿看了眼在林间撒蹄子乱蹿的毛驴,吹了声口哨,枣红色的骏马听到召唤,低鸣一声,往她这边跑了过来。 苏宸璋觉得他再不说点什么,徐婉儿就要策马离去了。 “我……” 徐婉儿心系怀宁城中的故人,翻身上马,想了想,对苏宸璋道:“正好顺路,我捎你一程?” “如此,便多谢了。”苏宸璋叹了口气。 罢了,路上慢慢再说吧。 徐婉儿伸手将苏宸璋拉上马背,对不远处的冷皓月抱拳,“我就住在城东石方街上,姑娘若是去怀宁城,可来将军府小住。” 冷皓月谢过,目送二人打马离去。 她这……应该算是完成任务了吧? “不愧是威远将军的女儿,苏兄弟若是能得此助力,登上皇位指日可待。”孟奚知在听说林间之事后,无不感慨。 叶倾雨沉眉道:“登上皇位不是难事,若是能得徐婉儿这样一位贤内助,才真的是他的福气。” 虽说感情的事强求不得,但在权谋之中,何来感情一说? 不过是利益至上,对徐婉儿来说,不管她将来嫁给谁,只怕都与感情无关。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她突然觉得,于这世间大多数人来说,她是幸运的。 至少,她有得选。 冷皓月却替徐婉儿惋惜,“我若是她,有那一身好本事,便是舍了荣华富贵,快意江湖,何尝不能活得潇洒自在。” 孟奚知却是摇头,“冷姑娘是江湖中人,不懂官场争斗,比之刀光剑影的江湖,朝堂尔虞我诈更加险恶,想要脱身,绝非易事。” “我只是觉得苏宸璋配不上徐婉儿。” “那你觉得我配得上阿雨吗?” 冷皓月瞥了一眼正在给小雪编辫子的孟奚知,听说这货是位小仙君,她倒是没看出来。 “孟公子心灵手巧,秀外慧中……” “打住。”孟奚知给了她一个“我谢谢你,别再说了”的眼神。 小雪转头看着孟奚知,顶认真地说,“爹,这世上只有你配得上我娘。” 瞧瞧,这要不是亲闺女,莫说别人不信,孟奚知自己都不信! 叶倾雨早已见怪不怪,在孟奚知的教导下,这孩子日后定然吃不了别人的亏。 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马车慢慢悠悠往怀宁城赶去,这些日子他们只管赶路,对各国如今的局势,并未过多打听。 待到得怀宁城,他们的悠闲日子便要告一段落了。 很快,就要变天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联盟之事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怀宁城亦是繁华之城,但不及千屏城的热闹鼎盛,更多的是帝王之都的庄严肃穆。 高大的城墙好似牢笼,囚着每一个人的野心。 谁都想在这片天地里一展抱负,可真正爬上权力高处的,寥寥无几。 有简绍的信物,叶倾雨一行进入怀宁城很顺利。 在城中最大的来福客栈落脚后,叶倾雨便带着孟奚知去怀宁城中的山海藏分号“打劫”去了。 暮影留在客栈照顾小雪,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暮影关紧房门,哪也不去。 苏宸璋不在,打听消息的任务便落在了冷皓月头上。 冷皓月已然是个老江湖了,她没有在客栈里打听,而是去了怀宁城街头。 将几个铜板丢进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小乞丐破碗里,又将手里的馒头掰了一半给他,冷皓月蹲在巷子口,晒着早春的暖阳,风还有点冷,她微眯起眼睛。 不一会,又有几个乞丐凑了过来,几人猫在一起东扯西拉。 天下事,在这小巷口几番浮沉,便似老樟树上悄然萌发的新叶,无人在意。 “要说最奇怪的一件事啊,当属平沙国炎王杨煦,听说他从千屏城回到平沙国后,性情大变……” 倒也算不得性情大变,他本就是个残暴的性子,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往杨煦就算横,也只是在炎水城里横。 但这次,他直指平沙国都城,竟是要谋反了。 原本要加入六国联盟攻打高阳国的平沙国,因炎王杨煦这通骚操作,不仅分不了一杯羹,反而被隔壁白夙国趁火打劫了一波,险些丢了东边一座大城。 平沙国眼下的日子,并不比高阳国好过。 “有人说炎王在千屏城的大火中受了刺激,依我看啊,他早就起了谋反之心。”小乞丐脏兮兮的小脸上闪着睿智的光。 “对了,你知道的吧,西洛国的国君沉迷炼丹之术,听说近来终于小有所成,炼出几颗据说服食后可梦入仙山福地的丹药。” 关于西洛国国君的这个消息,是西洛国宫里某个多嘴的太监泄露出来的。 那个太监说,那几日陛下沐浴焚香,不食五谷,于某晚服下丹药。 和衣躺下之后不久,起身下榻,在寝殿内大迈方步,几步一停,面露惊叹,口中不时蹦出奇怪言语。 陛下走至小几旁,指着花瓶中一枝红杏,“此等鲜花灵草,朕今日有幸见之,心甚喜。” 陛下抱着龙榻旁的仙鹤烛台,“朕驾仙鹤于云霄,千愁万绪随风抛。” 陛下挽起老太监的手,“不知仙君在哪座仙山修行……” 老太监当时吓得直哆嗦,急忙吩咐多嘴太监去请国巫进宫。 听到此处,冷皓月蹙眉,“当真不是饿出了幻觉?” “这谁知道啊,反正国巫进宫后,给陛下开了些安神的汤药,之后如何,却是不知了。” 有个拖着鼻涕的小乞丐道:“西洛国陛下这副模样,根本无心攻伐高阳国,据说也没有加入那个劳什子联盟。” 冷皓月颇感惊讶,“那如今打算攻打高阳国的,有哪几个国家?” 小乞丐嗤笑道:“丘宁国最来劲,白夙国亦有想法,可惜一个在西北,一个在东南,别说联盟,就是传个信,也得好些日子才能到。” 这倒是真的,冷皓月以前听说过一个笑谈,说是白夙国狮虎门的弟子去丘宁国游历,用信鸽传信回去,半道被高阳国丐帮的弟子射下来烤了吃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长得像天仙的魇灵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稚水国呢?”冷皓月想起无患子来,不知黄梅镇现在是什么情况? 眼睛盯着冷皓月手中馒头的小乞丐咽了咽口水,道:“稚水国先前趁鹿隐国三皇子戚霄还未折返回南疆,已经发动了一次小规模进攻,试探鹿隐国军队的战斗力。” 谁知戚霄虽不在军中坐镇,但他练出来的兵,却是十分耐打,稚水国的军队并没有夺下鹿隐国边关城镇。 难怪这些年来,稚水国军队在北部边关一直挑事,但从来没有从鹿隐国三皇子手中讨得便宜。 “听说鹿隐国三皇子近日便要回到南疆,到时候稚水国只怕要吃大亏。” 戚霄这些年驻守南疆,只守不攻,主要原因是都城局势不定,他不愿拼死拼活给太子做嫁衣。 如今太子已死,五皇子被囚,七皇子年幼,南疆再起战事,他谋的,可就是自己的疆土了。 别说稚水国北部城镇,哪怕杀到稚水国都城,他也是斗志昂扬的。 比起围攻高阳国,戚霄在南疆多年,对稚水国北部城镇了如指掌,此次重回战场,是势在必得。 两相权衡,鹿隐国也不参与联盟之事。 稚水国要对付鹿隐国,自然没有精力去打高阳国。 没想到最后,六国联盟攻打高阳国的计划,竟然就这般无疾而终。 如此说来,各国那些叫得上名号的大人物,此次都白死在了千屏城? 不过高阳国损失了一座城,比其他各国更惨。 高阳国国君病成这样,多半是气的,这是送上门给人打,都没人打啊! 冷皓月又掏了几个铜板给一个小乞丐,让他去买几个馒头给大伙分了。 得了吃的,小乞丐们更来劲了。 “近来怀宁城中来了很多外乡人,你可知他们是为何而来?” “姑娘,你知道魇灵吧?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说是有魇灵要来怀宁城。” “而且坊间还有魇灵的画像,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冷皓月假装好奇道:“哦?那魇灵长啥模样?” “是个女的,长得跟天仙似的,当时二孬抢了一张,十个铜板卖给一位游侠了。” 他们没有见过天仙,但既是天仙,那肯定是漂亮的,是超凡出尘的,总不可能跟他们凡人一般沾满污浊。 “我们都骂二孬傻咧,将魇灵的画像枕在脑袋下入睡,指不定就能得到魇灵眷顾呢。” 已经被魇灵眷顾了的冷皓月咳嗽一声,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事,还是自己偷着乐比较稳妥。 小乞丐继续道:“原本不打算联盟的六国,听说魇灵要来怀宁城,又开始躁起来了,至于最后究竟如何打算,目前还没有消息传来。” 又听小乞丐们说了几个消息,冷皓月才回了客栈。 其中有一个消息是关于石塘城的,听说叶倾雨曾在那生活过十年,不知道听到这个消息,她会不会难过? 从年前开始,石塘城里爆发了一场瘟疫。 到如今,瘟疫非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愈发严重。 听说已经封城了。 因冬天寒冷,去北边的客商不多,这个消息也是半个月前才传到怀宁城。 上头定然是早已知晓了的,为了不引起民间恐慌,让百姓过个踏实的新年,一直压着消息。 至于石塘城中眼下是个什么状况,谁也不清楚。 而那场瘟疫,又是因何而起,亦没有头绪。 有个客商说,他花了几两银子与守城的士兵打听过,说是情况并不乐观。 恐怕不久之后,石塘城会变成一座死城。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不会饿着阿雨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怀宁城的山海藏位于城东,不同于千屏城,这里的山海藏在一处僻静的深巷里。 门面不大,但内有乾坤。 进出之人,多以达官贵人为主。 此时天将向晚,店里已没有客人。 叶倾雨和孟奚知跨进山海藏的门槛,坐在柜台后的掌柜眼皮子跳个不停。 “贵客光临,有失远迎。”掌柜的双手抱拳迎了上来。 叶倾雨挑眉一笑,“无妨,不知掌柜的可知道我是谁?”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叶倾雨不相信这家山海藏的掌柜,没有提前收到她要来怀宁城的消息。 “叶姑娘是我家公子的贵客,整个晟州大陆的山海藏分号,都识得您,小的又怎会不知?” 果然。 虽不知那澹台公子有何目的,但他既将叶倾雨当作贵客,叶倾雨在晟州大陆上,至少算是吃喝不愁了。 可惜活着的时候没有这运气。 “那你家公子可有什么话要你转告?” 孟奚知在叶倾雨与掌柜说话时,已经在货架间物色宝贝了,就等着掌柜的来一句:我家公子说了,只要是您看中的,只管拿去就是,无需按规矩来。 不知是不是上次在千屏城,叶倾雨做得太绝,这位身材微胖的掌柜,犹豫片刻,到底是没有说出孟奚知想听的话来。 “我家公子说,冰雪即将消融,藏在底下的不仅有枯枝腐叶,也有生机。” 叶倾雨沉默片刻,忽而道:“我可以请你家公子帮个忙吗?” 她这多少有点得寸进尺了,人家对你客气,你蹬鼻子上脸可不好。 掌柜的微微弯着腰,看上去十分恭敬,“叶姑娘尽管吩咐,只要是我们山海藏能做到的,一定尽力而为。” “我要找一幅画,是仙界星陌仙君所画,名为《美人雪舞图》。” 掌柜的面露难色,“这仙家之物,人间的山海藏可没有啊。” 叶倾雨笑道:“所以我才说请你家公子帮忙。” “小人定会替姑娘转达。” “那你顺便问一下你家公子,什么时候方便,我想当面感谢他。” 掌柜的诺诺应下。 孟奚知踱步过来,执起叶倾雨冰冷的手,亦笑道:“顺便说一声,我也想当面感谢他。” 一整个山海藏总店的宝贝都装进了他的乾坤袋,他可不得好好感谢感谢那位澹台公子。 “这位公子是……” “灵蝶崖孟奚知。” 掌柜的沉眉想了片刻,看那表情,应是没想起来灵蝶崖是哪个山旮旯。 不过这不重要,掌柜的很快转移了话题,对叶倾雨道:“近来怀宁城中出现了叶姑娘的画像,知道您身份的人可不少,您当心些。” 从来福客栈过来的路上,叶倾雨已经感觉到了不少路人朝她投来奇怪的目光,原来是因为她声名远扬。 她还没到怀宁城的时候,便已有人替她扬名了。 “你这里可有我的画像?”叶倾雨有点好奇她会被画成什么模样。 掌柜的对货架旁的店伙计喊了一声,片刻后,店伙计便捧着一幅画过来。 叶倾雨打开画轴看了一眼,对孟奚知道:“没你画得好。” 这幅画其实算得上十分不错了,不仅容貌绘画到位,连她眉宇间那股冷然之意,亦勾勒精准。 但比起孟奚知的画,也确实差了许多。 “阿雨若是喜欢,我每天给你画一幅。” “你日后若是落魄了,去街上卖画也不失为一条好路子。” “我就算是去街上乞讨,也不会饿着阿雨。” 叶倾雨蹙眉想了想,认真道:“我可以不吃饭的。” 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笑,眉眼弯弯,满室生辉。 掌柜的牙齿泛酸,直到送走这两位贵客,依旧不能释怀。 他家那个一顿吃五大碗白米饭的婆娘,啥时候能这般贴心该多好啊! 第一百五十四章 去年九月石塘城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魇灵出现在怀宁城中的消息不胫而走,城中各路势力潜伏。 单是从山海藏回来福客栈这一路,叶倾雨和孟奚知身后便缀着好长一条尾巴。 谁都不敢轻举妄动,俩人也浑不在意,牵着小手慢慢逛回客栈。 若是刚出人灵结界那会,叶倾雨是不敢这般托大的。 在风险未知的情况下,必须谨慎;但若是身边全是危险,反而没什么可顾虑的了。 叶倾雨现在就好像是一件无价之宝,人人都想得到,可若是得不到,便要除之以绝后患。 各凭本事吧。 不过,叶倾雨并不想沦为各路势力手中的利刃,若要战斗,她只想为自己而战。 夜幕降临,怀宁城街头巷尾的灯笼亮了起来,满城灯火飘摇。 春寒料峭,街上行人不多。 蛰伏在来福客栈外的高手们屏息凝神,惟恐眼珠子一眨,客栈里的魇灵不见了。 这一幕,去年九月的时候,在石塘城的将军府外也曾出现过。 不过那些人,都死在了将军府的大火中。 水莲,亦死在那场大火中…… 去年九月。 石塘城内开始飘雪的时候,北城郊十里亭外早已是天寒地冻,雪虐风饕。 北城墙年久失修,破败不堪。 狭窄的木门内,一个守城的老吏拢着衣袖,缩在灰黑厚重的棉衣里打盹。 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石塘城是高阳国最北边的小城,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石塘城北郊十里亭布下结界。 这道结界横贯晟州大陆北边三国的城镇,将茫茫雪原挡在人族之地外,将灵族聚居之地与人族之城划清界限。 从此七国之内,几无灵族踪迹。 北城门形同虚设,毕竟人们更相信结界的力量,只要那淡道紫色的屏障还在,这城内就是安全的。 偶有出城狩猎的猎户,也不会靠近十里亭,更不会选择在风雪天出城。 叶倾雨呼出口热气,缩着脖子搓着手,远远瞄了一眼从木门缝隙透进来的天光,转头朝着主街走去。 她要去洗石街上那家卖梅花糕的摊子。 从将军府后门出来,路过北城门,穿过主街,快到庆福楼的时候拐进雨水巷,再出来,就能看到冒着腾腾热气的小摊子了。 已有三个月没看到庆福楼的老板娘。 叶倾雨站在豪华气派的酒楼前,抬头望着黑底描金字的店招牌,庆福楼已经变成了迎客居。 头仰得高一些,她又去望挂在屋檐下的酒旗,细碎的雪花缓缓从铅灰的天空飘落。 酒旗上亦写着“迎客居”。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格外显眼,从酒旗上扑落,彷佛是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叶倾雨眯眼欲细看,入眼的依旧只是如尘碎雪。 她不过是将军府的一个下人,不管是庆福楼,抑或迎客居,都不是她花得起银子的地方。 驻足片刻,她还要继续赶路。 最近石塘城涌入了不少外乡人。 石塘城很小,横竖不过几条街几条巷。 自北城结界那头开始飘雪,到如今城内冬雪渐起,这些日子来,街道愈来愈拥挤,石塘城是愈来愈热闹了。 巷口不知何时盘腿坐着一位披发跣足的老者,背靠在剥落了白漆的砖墙上,鹑衣鹄面,侧目而视,正看着小摊前的叶倾雨。 卖梅花糕的大婶堆着笑脸奉承:姑娘可真是善心人,来日必有福报。 这话叶倾雨听得多了,并不当真。 已经十年了,叶倾雨被韦成德带到这石塘城。 第一百五十五章 莫要人鬼不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走到巷口停下脚步,从油纸包里捏了两块梅花糕,弯腰递给老者,小声道:“晚来风雪,三更不眠,老伯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老者盯着她的手,小丫头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糕点,另三指微屈。 她的手指细白,好似轻轻一折,便要断了。 她的手背上有一道月牙形的疤,很淡,不细看看不出来,大抵是小时候落下的。 片刻后,老者抬眸看向叶倾雨,目光深沉。 他看到了一双沉静的眼睛,明净清澈,彷佛能映照人心。 老者微微颔首,接过梅花糕,道了声“多谢。” 叶倾雨被过路的人撞了肩膀,她起身去看那撞到自己的人。 那人却已经汇入了拥挤的人流,深青色衣角一闪而逝。 “此行风雪兼程,丫头莫要人鬼不分。” 老者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叶倾雨顿了顿脚,没回身,往巷子深处去了。 而她身后的老者,突然抬眼望向街道对面二楼的窗子,浑浊的眼睛如幽深的潭。 那是一间客栈,就在卖梅花糕的摊子旁。 二楼的雕花木窗边,丘宁国镇南王龙芮站在窗边的阴影中,从这里,正好将洗石街上发生的事尽收眼底。 脚步声停在门外,接着是敲门声。 龙芮走到檀木桌前坐下,沉声道:“进来。” 来人推门而入,又轻掩上门,快走几步,一身深青色长衫,撩起衣摆,单膝跪到龙芮身前,双手交叉叠在胸口,是丘宁国的礼。 “曹玉参见王爷。” “石塘城鱼龙混杂,不可露底,叫本王九爷即可,这几日,石塘城内都有些什么动静?”龙芮抬了抬手,示意他起身。 “回九爷,从三个月前开始,各国朝廷、江湖门派,都派了人来石塘城。” “不足为奇。” 曹玉继续道:“各国皇族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来了不少朝廷重臣,江湖上叫得上号的人物也来了不少,将军府先后被人探了个底朝天,却都不敢妄动,除几个胆大无脑的去送了命,倒也没什么大事发生。” 龙芮屈指敲着桌角,冷哼道:“倒是都想做那黄雀,一群乌合之众罢了,简绍呢?听说他也会来。” 龙芮临时起意,决定走这一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高阳国千屏城城主简绍。 “回九爷,没有探到简城主的消息,不过,邬泽三日前到了石塘城,现下住在城东的东顺客栈。” “哦?这倒是位远道而来的稀客。”龙芮手指停了下来,有几分惊讶。 邬泽是白夙国七皇子的门客,虽无官职,但在白夙国中声望颇高,连老皇帝也愿意给他几分脸面。 丘宁国位于高阳国西北,毗邻石塘城,走这一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 而白夙国则位于高阳国东南边,临海而踞。 定是白夙国出了大事,否则邬泽不会亲自来这里,万里迢迢的路程,斜跨高阳国境内,途中危机四伏,可想而知。 龙芮道:“城内各路人马都要盯紧了,碍事的只管除去,无需忌讳,去北边的人越少对我们越有利,另外派人去查白夙国近来发生的事,事无巨细,都要查清楚。” 曹玉应了,继续禀报:“地灵就关在将军府后院的地下密室里,在如今的石塘城已经不是秘密,昨儿得到的消息,明晚三更,地灵将被处死,将军府怕是要闹出一番大动静。” 第一百五十六章 地灵引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在晟州大陆出现灵族的踪迹并不奇怪,可在石塘城出现地灵,便十分值得深究了。 据传说,整个北地,只有地灵能看到茫茫雪原下的灵族之路。 而石塘城,正是去往北地的必经之地。 明晚三更,韦成德当真会处死那个地灵? 骗骗那些没脑子的也就罢了,龙芮怎会相信? 韦成德定然是要去北地的。 以往不是没有人去过北地,可几乎都是有去无回。 没有地灵引路,人族想在北地雪原活命,太难了。 这个冬天,正逢暮子河食尸花十年花开,想去北地的人,听说地灵现身石塘城,自然都来凑热闹了。 暮子河上的食尸花说是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奇效,若不是北地凶险,只怕满河的食尸花都要被薅光了。 而那些人去北地,远远不止是为了食尸花而去,至于其他目的,这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哼,一群自以为是的羊,做着从狼嘴里抢食的白日梦,韦成德心机深沉,若没十分把握,断不会有所行动。” “九爷料事如神,刚从御风者那里得知,今晚三更,将军府就会有动作,明晚只是个陷阱。” “曹玉,你只管留意御风者留下的线索,至于那个地灵……”龙芮想了想,道:“不用管。” “九爷的意思是,将军府密室里面的并不是真的地灵?”曹玉疑惑,“据查探,那人被关在将军府后院地下密室足有十年,从未见过天日。” “这正是韦成德的狡猾之处,十年前去过灵族之地,活着回来的只有韦成德一人,我们只需盯紧他便足够了。” 曹玉有些犹豫,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道:“九爷,您觉得御风者当真可信吗?” 龙芮站起身,又走到窗边,巷口那个老者已不知去向。 他左手肘搭在窗棂上,望着街上人来人往,说道:“韦成德能做的只是替他隐藏身份,而我们能让他的族群重新站在这片土地上,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属下明白了。” “下去吧,有简绍的消息速来禀报。” …… 石塘城虽小,却有座将军府,韦氏一族世代镇守在此。 以前人族和灵族大战,石塘城韦家军,就是高阳国的定心丸。 只要韦家军不倒,石塘城不破,高阳国百姓就还能高枕而卧。 后来灵族被囿于石塘城以北近千年,韦家军依旧戍边镇守,只是百姓的定心丸变成了上古之神布下的结界。 将士渐渐不再居安思危,疏于操练,到近来,已是大不如前。 叶倾雨从将军府角门进入,穿过后园的木樨林,踏上回廊,往静香园而去。 韦成德子嗣单薄,静香园是他唯一的女儿韦婷婷的住处。 只是如今住在里面的,并不是真正的韦大小姐,而是个买来的冒牌货,本名叫水莲。 叶倾雨今日出门,就是去给她买梅花糕。 可惜水莲并不爱吃这玩意,梅花糕最后都进了那个懒散丫鬟腹中。 冒牌的小姐,并不比丫鬟高贵多少。 而在两重高墙后,将军府的书房里。 韦成德在案桌前来回踱步,偏头听韦管事回话。 “昨夜处理的两个,都是松月派的人。” 松月派在江湖上算不得大门派,没想到竟也敢来将军府浑水摸鱼。 “他们当真把我堂堂将军府当成勾栏瓦肆,想进就进了么?”韦成德摇头轻叹,十分无奈。 韦管事道:“将军何必为这等小事烦心,消息已经放出去了,明晚三更,便是那些人的死期,整座将军府给他们陪葬,也是他们的福气。” “可惜守在外面的,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第一百五十七章 将军本是情深意重之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那些有点地位的人,是不会在风雪天守在将军府外盯梢的。 来的,不过是些江湖之人,和朝臣护卫。 韦成德不是很满意。 “好在将军的用意,也不只是要他们的命。” “罢了,只要婷婷平安,这将军府,没了就没了吧。” 沉默片刻,韦成德又道:“不提这些,今晚的行动,一定要慎之又慎,北地危险重重,我不想再花费精力应付这些人,能在石塘城处理干净最好不过。” “小人明白,将军放心。” “御风者那边呢?” “叶倾雨已经回来了,御风者得了消息。” 韦成德点点头,右手指握拳,轻砸在左手心,问:“默娘在怀宁城住着可还习惯?” “半年前小姐身边的人发来密信说,除了不习惯怀宁城的天气,默娘的疯病倒是不怎么犯了,只是时常发呆,喃喃自语,念着叶倾雨的名字。” 韦成德嗤笑,“在府里时,可不曾听她念叨叶倾雨,这一分开,倒勾出她慈母的心肠来了。” 韦管事又道:“自半年前截断和怀宁城那边的联系,现下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将军让她跟着小姐,保她一命,也是仁至义尽了。” “仁义吗?老韦啊,你这是嘲讽我呢!” 韦成德虚点着韦管事的额头,自嘲道:“若不是我,她们母女俩何至于此,别人不知道,你难道还不知道?安排她去怀宁城,不过是我牵制她们母女的一步棋罢了,我要走的路,从一开始就没有退路,更没有仁义。” “将军本是情深意重之人,只怪天意弄人。”韦管事见将军又陷入往事,无奈叹道。 韦成德摆了摆手,“不说这些了,你先下去吧,明晚的事你可要办好了。” 韦管事犹豫着还想再说什么,被韦成德抬手打断,“你不必再说了,你留在这,也是为了掩护我,等明晚事了,你就去怀宁城,我去北地的这段时间,婷婷就交给你了。” 韦管事伏地道:“老奴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护小姐周全,北地凶险,将军千万保重。” 韦管事退下后,韦成德坐在书桌后的圈椅上,额头上拧了个川字,他要再捋一遍这次行动的细枝末节,不能出任何纰漏。 十年前,若不是因为他思虑不周,他的夫人不会埋骨暮子河,永世不得超生。 韦婷婷从小被病痛折磨不得安宁,从那之后,身体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韦成德想起暮子河畔的种种,想起夫人绝望不舍的眼神,悲痛地闭上眼。 常年的忧思让他的头发染了几丝白霜。 将军府虽然世代武将,书房中却也是书盈四壁,此时坐在满室书韵飘香中,韦成德更像个垂暮老人。 他已不再是十年前那个锋芒毕露的将军了。 这一次再失败,便没有机会了吧? …… 是夜,三更。 石塘城很久没有刮过这么大的风了。 狂风怒号,卷着鹅毛飞雪,穿街过巷,侵袭着石塘城每一个角落。 街道上铺子的店招被风吹得煞煞响,北城门破旧腐败的木门早就不知被卷到何处去了。 蛰伏在将军府附近的各路人马,被这突如其来的风雪逼得四下寻地方躲藏,哪还有心思蹲墙角,再守下去,人怕是要上天了。 将军府后院角门被风吹开,“吱呀吱呀”在风中打摆。 有自恃武功高强的,顶风摸进后院,悄悄潜入地下密室,发现那被关着的地灵还在,一切并无异样。 邪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到半个时辰就歇了。 将军府在夜色中归于沉寂,各方大军重又默默蹲回来。 只是,问天阁和白夙国的探子却没再回来。 第一百五十八章 你不属于这里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石塘城十里亭外的结界在黑暗中泛着莹莹紫光。 结界这边是影影绰绰的枯枝败叶,那边却已是无边雪海,恍若白昼。 此行一共十个人,除了韦成德和叶倾雨,余下八个,都是韦成德的心腹。 地上卷起一阵邪风,风中走出一人,正是白天巷口那位老者。 韦成德对老者抱拳,“多谢阁下掩护。” “韦将军不必言谢,你只需记住你的承诺就好。”老者说完,看了眼韦成德身后跟着的几人,又笑道:“祝韦将军此行得偿所愿。” 在老者说这话的时候,韦成德分明听到老者密音入耳的另一句:“当心你身边的人,你后面,可缀着三拨人呢!” 韦成德面上淡笑道:“借阁下吉言。” 心里却犹如狂风扫过。 他知道身边有人起了异心,为了不打草惊蛇没有除掉那人。 可哪来的三拨人? 这就不是一人叛出那么简单了啊! 韦成德知道的也只有那一人而已,还有谁生了二心,他却是一点头绪都无。 韦成德现在连回头,看看这些跟了自己几十年的部下哪里不对劲的勇气都没有。 他只觉得浑身乏力,手脚冰凉。 想他苦心钻营数十年,千防万防,到头来被自己养的白眼狼卖得这么干脆。 还未出行就栽了个大跟头,跟十年前去北地时的情况一般无二,一股失败感油然而生。 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老者看着韦成德强作欢笑的脸,心下冷笑,自作聪明的人族。 …… 千年岁月匆匆,人灵结界日渐微弱。 每十年暮子河上食尸花开之时,结界紫光微弱,有机可乘,有法可解。 终于站在这冰天雪地里,韦成德没有十年前的激动与好奇,他深知这冰雪下暗藏的杀机,加上背叛者的当头一棒,此刻只有满腔的灰心。 但他身上毕竟流着韦家军的血,天生百折不挠,不会轻易被打倒,深吸一口刺骨的寒气,韦成德冷静了下来。 从结界那边遥望,和亲身站在结界这边的感受是不同的。 叶倾雨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那是不属于这十年的记忆,一丝丝从灵魂深处渗出来,竟生出仿佛自己本就属于这冰天雪地的错觉。 叶倾雨又想起庆福楼老板娘常说的那句话,她说:你不属于这里。 从雪地里钻出一只长着紫须的巨鼠,不远处盘卧着双头黑蛇,雪堆后,甚至藏着一头绿眼白狼,闻到人族的气息,伺机而动。 这些奇形怪状的动物身上皆浮着一层淡淡的蓝光。 韦成德拿出驱灵草,分给大家,“小型的灵兽虽不足为惧,但它们喜欢聚居,碰上也很麻烦,不过它们惧怕驱灵草,若是碰到大型的灵兽,这草就没什么用了。” 韦成德目光沉沉地看向叶倾雨,“跟着你的心,它会引你到你想去的地方。” 叶倾雨心中诧异,跟着她的心走? 她的心里一片茫然,并没有给出指引啊! 阿娘不发疯的时候,会跟叶倾雨讲北方灵族的故事。 讲得最多的是地灵,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可是,叶倾雨找不到回家的路。 她看不到那条所有地灵都能看到的灵族之路。 叶倾雨紧紧握着驱灵草,血红色的草叶像一把火,烫着她的手,也烫着她的心。 她走在最前头,绕过半人高的巨鼠,朝着茫茫雪原走去。 她看着那头绿眼白狼流着哈喇子,在不远处的雪堆后缓缓跟上她,心里有些紧张。 不知这白狼是属于小型灵兽还是大型灵兽? 不知驱灵草对它有没有作用? 如果没用又该怎么办? …… 第一百五十九章 灵族之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九爷这招棋真是妙啊,令邬某大开眼界。” 邬泽把自己裹在狐裘斗篷里,顶着鹅毛大雪,跟在龙芮身后出了北城门。 龙芮目光深邃,望着漫天飞雪,“本王刚到石塘城,就能被邬公子找到,可见还是邬公子棋高一着。” “嗐,我这实属被逼无奈,还望九爷莫要怪罪。” “白夙国到底出了什么事?” 邬泽苦笑道:“等九爷带我找到简城主,我自会如实相告,左右九爷也会派人去查探,就算邬某有意隐瞒,丘宁国的情报探子天下第一,不说白夙国的事,便是这天下事,又如何能瞒得了九爷?” 龙芮眼角余光瞥了一眼邬泽,加快了脚步,“简绍就在北地的烟西谷,北地凶险万分,邬公子可得跟紧了。” “凶险什么的我倒不怕,我就怕冷,奶奶的,冻死我了。”邬泽又往斗篷里缩了缩。 “这点冷算什么,等出了结界,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冷了。” …… 在茫茫雪原行了三日,走走停停,遇到过出来觅食的六腿狗熊,和长着人牙的红毛豺狗,都是些奇形怪状的模样,朝叶倾雨呲牙咧嘴。 这里还属于结界范围内,灵兽虽长得奇怪,却还算得上温驯。 只要不主动挑衅,这里的灵兽一般是不会攻击人族的。 韦成德寸步不离地跟在叶倾雨身后,他眼下最害怕的就是叶倾雨也背叛于他。 他不得不怕。 只有叶倾雨能带他到暮子河畔。 他知道,这个十年前从北地带回来的地灵,已经不再相信自己。 韦成德不管做什么事,总要算无遗策才踏实。 十年前他抓住一对地灵母女,以女胁母,命她带自己回石塘城的时候,就想到了今日以母胁女的局面,他对自己这个计划十分满意。 都说地灵最重感情,也只有地灵能在这茫茫雪原找到回家的路,最重要的是,地灵的族居地恰好就在暮子河畔。 叶倾雨却没心思揣摩韦成德,她心里有些烦闷,难道灵族的动物都长得这般标新立异? 她没有关于灵族的记忆,她不知道会不会越往北走,自己也要变成三头六臂的怪物模样。 第四日太阳落山后,风雪罕见的歇了。 韦成德支使一个左脸有刀疤的下属,去不远处的高地查探晚上的驻扎点。 韦成德说十年前他在这一片休整过一晚,很是安全。 叶倾雨觉得他简直是在放屁,十年前安全现在就安全了? 不过那个下属只能领命前去。 光线渐渐暗下来,众人取下覆在眼上挡光的马尾罩子。 眼看着刀疤脸在雪地里蹒跚前行,往那处高地而去,又眼看着他挥舞手臂,大声招呼众人,意思是这里很安全,最后眼看着他消失在高地上,无声无息。 众人还没来得及举起手臂回应,刀疤脸就不见了。 从高地后跃出一头绿眼白狼,一口叼走了猎物,迅疾敏捷,不等刀疤脸惊呼,咬断咽喉。 此处虽在人灵结界范围内,但落单的人,还是很容易被灵兽盯上的。 它们虽然看上去温驯,总也得猎食果腹。 韦成德瞥了叶倾雨一眼,没说话,挥手招呼众人继续前进。 对下属的死去没有丝毫惋惜与怜悯。 刀疤脸是他唯一已知的叛徒,必须在到达烟西谷之前除掉。 第一百六十章 烟西谷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脚踏灵族之路,才能避开危险。 这条路,只有地灵的眼睛才能看到。 而人族,哪怕你把这雪原的雪都融化了,也找不到灵族之路。 待过了烟西谷后,没有人灵结界的庇护,一旦偏离灵族之路,随时会送了性命。 韦成德哪里知道,叶倾雨根本就没有看到所谓的灵族之路。 这三天来,她都在跟着一只白猫往雪原深处走。 这只猫屁股上有一小撮红色的毛。 叶倾雨在石塘城见过这只猫,它曾趴在庆福楼老板娘的腿上睡觉。 叶倾雨不知道这只猫为何会出现在灵族之地,但既是家养的,跟着它,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不管怎样,不能告诉韦成德,她看不见灵族之路的事。 她还不想死。 刀疤脸勾结的是问天阁,从现在起,没有刀疤脸留下的线索,问天阁的人,只能葬身雪海了。 而他们留下的足迹,即将被今晚的大雪掩埋。 韦成德知道,叶倾雨早就发现高地后有狼,但她没有阻止刀疤脸过去,这让韦成德的神经有些紧绷。 若是她有意背叛自己,杀是不能杀的,杀了叶倾雨,他也只有死路一条。 不杀,又怕被这臭丫头耍了,带着他们在雪地里兜圈子,毕竟灵族之路不止是通往地灵族。 若是错过食尸花的花期,这一趟又有什么意思? 韦成德不知道,那位老者在结界外不只对他传了密语,也对叶倾雨传了一句话。 “记住,这群人中有个刀疤脸,背后是问天阁,韦成德若想除了他,你不要插手,韦成德天性多疑,扰乱他的判断,对你有利,回家吧,孩子。” …… 都知道灵族和人族被一道结界给隔开了,却不知在人族,还藏着灵族的踪迹。 更不知在灵族的地界烟西谷,竟有一家人族开的客栈,做着灵族的生意。 烟西谷的庆福楼后院,简绍坐在藤椅上,望着院墙外飘雪的天空,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藤椅扶手。 旁边是冒着汩汩热气的温泉,温泉旁拢着一丛翠竹,翠竹下栽了兰草,正幽幽送香。 雪落不到这院子,这里温暖如春。 老板娘来送茶点,笑道:“石塘城终于下雪了,真怕给你闷出病来。” 简绍挑眉,“这灵族之地,四季皆被冰雪覆盖,也没见灵族闷出病来,他们可没有你这么好的屋子。” 老板娘去捞掉进温泉里的灵兽,抹了一把它身上的水渍,随手扔进茶花丛里,起身拍了拍芊芊玉手,“就知道你闷坏了,拿我这屋子来打趣,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人快到了。” “来了多少人?” “韦成德带着那个地灵族的丫头和八个下属,途中除了一个;问天阁来了十六个好手,都折在了野宕坡;龙芮带着御风者和六名贴身侍卫。” 老板娘说到此处突然笑了起来,“邬泽带了二十个仆从,据说他本来还要带几匹马,得知灵族不宜行马,怕马发起癫来乱跑,反倒要了命,便把这几匹要驮行李的马换成了十几个脚夫,足足来了三十几个人,浩浩荡荡,可馋坏了那些灵兽。” “邬泽没有找灵族带路?” “他找到了龙芮,他们之间不知做了什么交易,进入灵族之地也是与龙芮同行。” 简绍蹙眉道:“我都躲到这来了,还能被他找到,白夙国的人是属狗的么?” 第一百六十一章 十年之期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老板娘望了眼院墙外的飞雪,“本来以为只有韦成德一行人,没想到会如此热闹。” “韦成德有着狐狸的狡猾和狼的狠劲,很少有人能从他那里讨得了好,问天阁这次算是赔大了。”简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我有点担心那个地灵族的丫头,木木呆呆的,可别被韦成德给害了。” 简绍嗤笑道:“你倒是心善,放心吧,韦成德虽然有点小聪明,却更多的是自作聪明,你只要把那只雪绒兽送给我,我便答应你,此行护她平安,如何?” 老板娘叉腰戏谑道:“都说千屏城的简城主风流倜傥,气宇轩昂,不知偷了多少姑娘的心,你这是打算拿我的雪绒兽去讨哪家小姐的欢心呢?” “我自己留着捂手。”简绍说完,作势要去捉那只在茶花丛中打滚的灵兽,老板娘赶紧先一步抱起毛团儿,溜了。 …… 一只白猫熟门熟路地溜进了庆福楼后院。 烟西谷庆福楼,屋檐下悬挂着两只大红灯笼,像巨兽的眼睛,在夜色中,在莹莹雪光中,轻轻摇晃。 韦成德一行,终于在一个雪霁的夜晚赶到了庆福楼。 酒楼和十年前别无两样,好像时光不曾在此留下痕迹,就连这店中的老板娘,也还是十年前的模样。 韦成德一时竟有些恍惚,这十年光阴,好似一场大梦般。 十年前他遍寻晟州大陆,终于捉到一个地灵,踏上灵族之路,去到暮子河畔。 不曾想,他非但没有摘到能救命的食尸花,反而搭上了夫人的性命…… 老板娘款步迎上来,笑道:“哟,这不是石塘城的韦将军吗?可有几年没见了啊。” 韦成德回了心神,“老板娘好记性,十年了,此番又来叨扰。” “韦将军说笑,我这打开门做生意的,巴不得天天有人叨扰呢。” 老板娘笑意不减,眼风扫过叶倾雨。 还好,除了满身风霜,这丫头倒是不曾缺胳膊少腿。 从看到牌匾上“庆福楼”三个字时,叶倾雨便心生诧异,此时见到老板娘,更是怔愣。 看韦成德的样子,似乎并不知道石塘城也有家庆福楼,亦不知道这位庆福楼的老板娘就是石塘城那一位。 石塘城的庆福楼是怎么回事? 她每次经过庆福楼看到的又是什么? 老板娘伸手在叶倾雨脸上拧了一把,“这小姑娘倒是长得俊,像在哪见过一般。” “这丫头十年前曾和我一起路过此地。” “哟,你就是那个小地灵啊,怪不得看着眼熟。”老板娘又捏了捏叶倾雨的脸,柔声问道:“你娘呢?我记得当时是你娘牵着你。” 叶倾雨被捏得有些发窘,脸一下子红了,听到这句,眼眶瞬间也红了。 她已有一年多没见过阿娘。 不等叶倾雨答话,韦成德把她拉到了身后。 “连日奔波,这丫头有些累了,老板娘还是先给我们安排房间,麻烦再烧些热水,今晚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了。” 老板娘摔着手帕,笑道:“我这店里啊,往来的都是灵族,今日难得迎来了几位同乡,话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怪我怪我,韦将军快请随我来。” 老板娘引着韦将军等人往客房去,一边吩咐人烧热水,一边又喊着厨房忙活起来,当真是无比热情。 叶倾雨跟在韦将军身后,看着老板娘婀娜的背影,满心疑惑,她们三个月前才见过,怎地是十年前? ……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还有贵客要来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韦成德那个老狐狸,一刻不离地盯着小地灵,睡觉都要同塌而眠,这样还不放心,要拿绳子捆着二人的手,好好一个黄花闺女,名声都要被那老狐狸败光了,啧啧……” 老板娘坐在大堂靠窗的桌子边,揪着手帕连连摇头。 北地的夜空很少能看见星子,窗外夜色中的烟西谷,一弯孤月嵌在漆黑的天幕上,格外清冷。 简绍收回视线,揉着雪绒兽,“进了这北地,地灵就是他唯一的护身符,你觉得他能放那丫头四处乱跑?” 老板娘嗤笑,“正因为这里是灵族之地,他的那些小伎俩才显得可笑。” 左右有她盯着,韦成德若是为老不尊,胆敢欺负小地灵,她便切了他的命根子。 简绍抬眸,“你对那个小地灵似乎格外上心?” 老板娘嘴角的笑僵了一瞬,旋即起身给简绍倒了杯热茶,“十年前我答应过她娘亲,在她回到地灵族之前,要护她周全。” 简绍没有追问,他知道烟西谷老板娘从不做吃亏的买卖。 她定然是拿了人家的好处。 抑或着,这个小地灵对她来说,还有用处。 店小二忙活完了,正要去关大门,老板娘喊住他,“别关门,还有贵客要来。” 店小二嘟囔着挪到柜台边的矮凳上坐着,“都这么晚了,还有人来?” 约莫个把时辰后,期间店小二来换了两次热茶,才等到了这批贵客。 邬泽缩在厚重的狐裘斗篷中,当先滚了进来。 他真是冻坏了,嘴唇哆嗦,双腿打颤,可不就是滚进来的。 这北地真他娘的冷,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被跟进来的仆从扶起来后,邬泽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简绍。 简绍嘴角噙着一丝嘲笑,眸光清冽,正冷冷看过来。 邬泽简直要热泪盈眶,刚站起来又连滚带爬朝着简绍扑过去。 “简城主,救命哪!” 简绍在他将要扑到自己身上前起身闪开,邬泽直直撞到桌角,捂着额头龇牙咧嘴,一只手仍不忘去抓简绍的衣角。 简绍颇为嫌弃地扯出衣摆,不想又被邬泽紧紧抱住了大腿。 只见邬泽痛哭流涕,涕下沾襟,全糊在简绍白色的锦衣上。 待所有人都进了庆福楼,邬泽还挂在简绍腿上。 老板娘忍着笑招呼众人。 龙芮一路上见识过邬泽的撒泼无赖,惊为天人,如今见此场面,很是同情简绍。 …… 庆福楼后院书房。 接过老板娘递上的热巾子,胡乱抹了把脸,邬泽肿着眼睛,吸着鼻涕,这才坐下来,开始道:“简城主,你若不帮我,白夙国可就要完了啊。” 简绍对老板娘使了个眼色,老板娘给房内三人各行了一礼,才退下去,顺手关上了书房的门。 简绍这三个月在庆福楼,不仅住在带温泉的院子,还辟了一间书房来打发时间。 “白夙国完不完与我何干?”简绍手指转着青瓷茶盏,扫了一眼邬泽。 “我们白夙国陛下龙体抱恙,朝中事务皆由二皇子主理,那二皇子暴虐凶残,阴险狡诈,屡次陷害七皇子,简兄若不相助,我们七皇子怕是毫无生机了……” 邬泽抱着手炉,坐在离炭盆最近的椅子上,满脸愁绪。 “且慢,你确定要将你们白夙国的国事告知于我们?”简绍转头扫了一眼龙芮,对邬泽道。 第一百六十三章 白夙国邬泽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邬泽点点头,无所谓地道:“白夙国如今二皇子当道,那点子破事,能瞒得住谁?又有什么不能说的?” 龙芮蹙眉道:“据我得到的消息,你们白夙国的二皇子可是个难得的仁义之人,倒是七皇子,残暴不仁,恣意好杀,你确定没有在诓我们?” “呃……”邬泽被噎出个嗝来,心虚道:“七皇子对我有恩,就算他风评再差,我也得全他面子不是,再说了,各为其主,我既是靠着七皇子,自然要为他谋算,望两位九爷和简城主见谅。” 简绍扶额,“你不远万里寻我到此,就是为了给你们七皇子正名?” 邬泽讪笑道:“简城主说笑了,若无大事,岂敢叨扰您,此次前来,乃是我得到密报,二皇子与稚水国已经达成同盟,如此一来,高阳国东南边境恐生不安哪。” 高阳国东临稚水国,东南接壤白夙国,这两国若是联手,确实会对高阳国构成不小的威胁。 简绍默了片刻,问道:“我想知道你和九爷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这个嘛……”邬泽挠头。 简绍抿了一口清茶,等着他回答。 龙芮也端了茶盏,看了一眼邬泽,哼笑道:“他让我带他来找你,许我日后丘宁国与高阳国再起战事,他白夙国必定出兵支持丘宁国,让高阳国陷入腹背受敌之局。” 简绍一口茶汤喷出来,气笑了。 “所以,你让高阳国帮你对付稚水国和你们二皇子,助七皇子登上大位,而后再联合丘宁国攻打我高阳国?” 这是把他简绍当傻子耍? 邬泽急得要去抱简绍的手臂,被简绍甩开了,觉得自己无比委屈的邬泽眼圈又红了。 “简城主你听我说,这各国你打我我打你,天下分分合合本就是常事,先不说丘宁国和高阳国打了这么些年难分胜负,如今已有止戈散马之意,眼下稚水国若是和我们白夙国达成联盟,最不利的可是高阳国啊。” “你同九爷结盟岂不是更好,先助你们七皇子上位,然后再同稚水、丘宁一同攻打我高阳。”简绍扫了一眼龙芮。 龙芮正气定神闲地喝着茶,对于邬泽许的丘宁白夙联盟攻打高阳之事,他并不当真。 且不说说两国之间隔了十万八千里,战时消息传送不及时,容易误了战机。 邬泽不过是一个被打压的皇子门客,仅凭他一句口头承诺,龙芮若是信了,岂不天真? 他之所以愿意带邬泽来烟西谷找简绍,一来顺路,二来他也想早点知道白夙国出了何事。 邬泽愁眉不展,叹道:“简城主,您这就是气话了,且不说丘宁国太远,远水救不了近火,就是那稚水国,现下也是和二皇子结的盟,会不会买七皇子的账还两说,何况,若是丘宁国绕过高阳国把手伸到了白夙国,你们高阳国能善罢甘休,我们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邬泽不撒泼的时候倒是有点样子,龙芮目光深沉,盯着他看了半晌。 邬泽迎着龙芮的目光,“当然了,如果稚水国和二皇子结盟,高阳国东南边境必起动乱,届时丘宁国从后背捅上一刀,只怕高阳国就算兵力再雄厚,也会心力不足吧。” 稚水国与白夙国结盟攻打高阳,性质就不同了,这足以威胁到高阳东南边境的防守。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一口吞下一个胖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到时肯定要从别处调兵,不管是从哪里调,高阳国都没有余力再去对付任何一个国家来坐收渔翁之利。 若是战线拉长,最终哪怕是拖,也能拖垮高阳国。 高阳国地处七国中心,若是其他六国合而攻之,岂有它容身之地? 可无论是哪一国,都不愿、也不敢联盟。 谁也不想当第一个挑事者,若别国不守信用,这出头者便要被高阳记恨,真打起来,万一陷入孤立无援之境,岂不是自取灭亡? 再者,即便六国合力攻下高阳国,这城池如何瓜分?粮草辎重如何分配? 会不会有哪个国家暗藏实力,只待高阳灭国,趁其他国家疲乏之时,再来个趁火打劫?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就好比赌博之人,赢了一局,便想着再赢一局。 当他们夺下高阳国一座城池,便想着再拿下一座,最后就算高阳灭了,他们的野心又会蔓延到其他国家。 高阳国地处平原,在七国中实力最强,单打独斗不行,合而攻之又各怀心思,还是不行。 这些年高阳国与丘宁国边境时有摩擦,大大小小的战争,打了不少,但都不能撼其根本。 龙芮坐镇丘宁国南疆,知道高阳国军队的厉害。 除非是高阳国中出了大事,六国合谋,能一举夺下,谁也不用担心为了这场战事而耗尽军力物资,给别国可趁之机。 各国的朝廷都有统一天下的梦想,但谁也没有一口吞下一个胖子的胃口。 哪怕是高阳国,亦只能制衡六国,而不能逐一消化。 若只是丘宁国和白夙国生事,高阳国还有能力应对,可加上稚水国,便是三国围攻,高阳国唯有与平沙国、西洛国联合,才能牵制三国兵力。 但平沙国与西洛国,是作壁上观,还是出手援助,谁也不敢保证。 邬泽转头看向简绍,目光略沉,“这样一来,简城主恐怕不忍心我们七皇子内忧外患、孤苦无依吧?我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高阳国的支持,至于这个支持是自愿还是被迫,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 真等到稚水国与白夙国二皇子对高阳国发动攻势,高阳国若想以最快的速度平息这场战事,要么调兵镇压,要么就是稚水与白夙国中出现内乱,无暇应战。 也就是说,若真如邬泽所说,届时高阳国还是要与白夙国七皇子合作。 既是如此,为何要等到兵临城下再去求别人? 眼下人家求上门来,简绍没有拒绝的道理。 简绍笑,“照你这么说,这个忙,高阳国是非帮不可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城主,你确定没找错人?” 邬泽赶紧正了神色,起身作揖道:“天下人谁不知千屏城城主简绍,乃是高阳国陛下最信赖之人,我此行隐蔽,不方便以使者的身份去面见高阳国陛下,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简兄了,只要简兄点头,我回去就能交代了。” 邬泽说完又是长揖到地。 简绍眯眼打量着邬泽,不置可否,只是问道:“你们七皇子手上可有筹码?可有把握?” “简城主放心,只要高阳国能牵制住稚水国,让二皇子借势不成,白夙国内的局势,邬某有把握扭转乾坤。” 邬泽这话,简绍是信的,能让白夙国陛下刮目相看的,必然有几分能耐。 第一百六十五章 说书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邬泽见他不作声,又恢复嬉皮笑脸,搓着手道:“这北地太冷了,我真是受不住,简城主,您就快答应了,我们赶紧回高阳国去吧!” “我来这,可不是为了躲你,我还要往北地去。”简绍站起身,算是要结束这次谈话了,他转身看向龙芮,“九爷可要继续北行?” “自是要去的,既然现在仗打不起来,回去左右无事,倒不如领略下这灵族风光。”龙芮也站起身,掸了掸紫色长袍上的褶子。 邬泽急道:“简城主,我这一趟已经花费了不少时日,可不能再拖了……” 不等邬泽说完,简绍打断他,“我让庆福楼的老板娘派人送你到石塘城,你带着我的密信,去千屏城莳花阁找繁缕,我能保证的,只是牵制稚水国,至于你们七皇子如何上位,就看你的本事了。” 邬泽大喜,千恩万谢一番,“如此,足矣。” 龙芮看着邬泽,略作沉思,“你们那位七皇子可不是仁君,邬公子这般鞍前马后,最后未必能落得好下场。” 邬泽苦笑道:“多谢九爷好意提醒,只是我这条命本就是七皇子救的,他要拿去我也无话可说,尽人事听天命吧。” 见他如此,龙芮不再多言。 “听闻灵族之地凶险万分,简某第一次到,心中难免不安,不知能否同九爷结伴而行,相互也有个照应?” 龙芮笑道:“不胜荣幸。” 邬泽亦笑道:“祝九爷和简城主此行万事顺遂,得偿所愿。” …… 老板娘出了书房,沿着回廊慢慢走着。 已是深夜,廊下悬着灯,四下安静,棉靴踩在地面的声音格外清晰。 雪绒兽从花丛中滚出来,蹭着老板娘的裙角,老板娘把它抱起来,往后门外的雪地走去。 若要计较起来,老板娘算不得纯正的人族。 她祖上有水灵的血脉。 她亦会水灵族的封魂术,十年前,就是她抹去了叶倾雨的记忆。 她之所以生活在烟西谷,却不是因为水灵族的关系。 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北地设下结界后,人灵分地而居。 某日梦神酒醉后布梦,误入了一个说书人的梦中。 说书人本就健谈,梦神与他相谈甚欢,天南海北古往今来便聊到了这人灵结界上。 梦神叹道:“浮生醉梦,镜花水月罢了,这结界困的是灵族的野心,何尝不是人族的,困得一时,不能长久。” 说书人问:“既不能长久,上古之神此举,岂非多余?” “世间万物,本就是此消彼长,轮回往复,唯天地不变,唯道法长存,上古之神此举,是顺应天道,拯救苍生,怎会多余?难不成一个人因为知道数十年后将魂归地府,而选择就地自戕吗?” 说书人惆怅,“那结界若是消散了呢?晟州大陆上岂不是又要生灵涂炭?听说上古之神失踪了,也不知他老人家日后还能不能再出山布下一道结界?” 梦神白了说书人一眼,“人家救了你们一次,还得世世代代救下去是吧?” 说书人嗫嚅,“他这不是神嘛!” “神就该给你们人擦屁股?” 这话说书人没法接,这天地间许多事,确实都是人族搅出来的。 梦神喝得有点多,突然凑近说书人,神秘一笑,“我这有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人,你可不准往外说了去。” 说书人没喝酒,这神仙的秘密,他可不想知道。 他虽清楚数十年后自己会死,但他仍想好好活这数十年。 若是当真知道了啥不得了的天机,他只怕会死在这个睡梦里。 就算今日不死,待梦神酒醒之后,能饶得了他? “神啊,您可快些从我梦里出去吧!” 第一百六十六章 梦神的秘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梦神没有从他梦里出去,他扒开说书人捂在耳朵上的手,“别人求我,我都不说,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啊。” 说书人的梦被梦神操控着,他打不过,只得皱着眉头听梦神的小秘密。 “此间天地,芸芸众生。”梦神伸出手掌,他的掌心躺着一颗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珠子,淡蓝光辉流转,十分好看。 梦神看着手心的珠子,接着道:“此间天地,看似天高地阔,无穷无尽,其实啊,不过弹丸之地,芸芸众生,皆如珠中之物,谁也逃不脱。” 说书人听不懂,蓝色的珠子里混沌不清,他只当梦神是真的醉了,嗤笑道:“这么小的珠子,它是我掌中之物还差不多。” 梦神忽而敛了眉眼,神色有几分茫然,喃喃道:“是啊,这不过是我的掌中之物,众生浮沉,皆在掌握,我为何要来此?且随它去,且随它去……” 梦神从说书人的梦中退了出去,但他的话,却一直萦绕在说书人的心上。 如此过了很久,一日梦神又入了说书人的梦。 梦神沉声问:“那日我都与你说了些什么话?” 说书人连连摇头,“什么都没说。” 原来梦神醉酒,也和凡人一般,醒来会忘记醉中之事。 万幸,万幸。 梦神目露疑惑之色,显然是不信说书人之言。 他微微振袖,一道蓝光从广袖中掠出,攀上说书人的手腕。 说书人是个脑子灵活的,知道梦神是要探他识海,赶紧跪下求饶,将那日之事悉数相告。 梦神沉默半晌,叹了口气。 这事要算也只能算在梦神自己头上,是他醉酒乱入他人之梦,是他死皮赖脸要告诉说书人他的秘密。 好在,说书人似乎并没有听懂他话里的意思,难得碰到个说话投机的人,且先饶他一命吧。 “罢了,不过这人间你是不能再待了。” 梦神在灵族之地化了一座烟西谷,让说书人躲在那生死簿管不着的地方。 闲来无聊时,梦神便来找说书人谈天解闷,扯着古往今来的闲话轶事,倒也舒坦。 后来,说书人跟着梦神学了点微末法术,又和水灵族的一位姑娘结了连理,生儿育女。 再后来,说书人不知去向,只留下一代代的后人守着烟西谷。 梦神寻了多年,不曾找到他的下落,曾有意将烟西谷化作云烟,将说书人的后代埋葬在那雪原之下。 恰巧被上古之神云涯撞见,救了说书人后代的性命,烟西谷也得以一直留存下来…… 烟西谷的老板娘正是那说书人的后代。 烟紫色长裙从白雪上扫过,留下淡淡馨香,老板娘站在雪海中,对不远处叶倾雨的魂魄招手。 “倾雨?你叫倾雨是吗?” 老板娘牵起叶倾雨的手,往雪海深处走去,一路上跟她解释石塘城庆福楼的事。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两处一模一样的酒楼? 这十年来,叶倾雨在石塘城所见到的庆福楼,不过是假的,是幻象! 是老板娘有意让她看见,她才看得见。 为何要让她看见? 不仅是为了护她周全,更是为了得到她的信任。 老板娘需要叶倾雨替她做一件事,一件只有叶倾雨能做到的事。 叶倾雨问:“你要带我去哪?” 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远处,“快到了,瞧见那棵树了吗?” 叶倾雨顺着她的手指,一片空茫的雪地上,似有一棵通体雪白的树,隐在雪光之中。 第一百六十七章 我相信你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这原本是一块碧玉,这么些年,总算长成了,十年前,你娘曾在这里祭出一缕魂魄,就藏在这块血玉中,你愿不愿意把它带走?” 老板娘的手覆在雪白的树干上,树干像游蛇一般向上收缩,露出里面树心来。 树心里藏着一块通体血红的石头,像是血凝而成,约莫婴儿拳头大小,上面刻有图案,仿佛是龙。 “我娘的魂魄能还回去吗?” “恐怕不能,它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你知道吗?祭十万魂魄才能长这么点大。”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老板娘看着叶倾雨,轻笑,“你相信我吗?” 叶倾雨转头迎向老板娘的目光,默了片刻才点头道:“我相信你。” 十年来,哪怕石塘城街上的庆福楼是幻象,哪怕那个对她微笑的老板娘是个幻影。 在叶倾雨心里,那些都是真实存在的记忆。 在她心里,老板娘是为数不多对她存有善意的人,这种善意,无关施舍与怜悯。 叶倾雨却不知,这世上哪有真正的善,不过是带着目的投其所好罢了。 叶倾雨的目光太过澄澈,老板娘别过眼,“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人灵结界日渐微弱,乱世就要来临。 “我要怎么做?” “把它带到暮子河就行了,但它不是随便就能带着上路的,为保万一,我要把它藏进你的心里,这一路上,它会吞食你的灵力,你还愿意吗?” “我会死吗?” “唔,应该不会。” 老板娘伸出手,血玉轻轻悬在她手掌上方,被带出树心,雪白的树瞬间化作碎雪,消失在茫茫雪原。 叶倾雨咬咬牙,“我愿意。” 话音刚落,那块血玉像一道闪电,瞬间没入她的胸腔。 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惊叫,就晕了过去。 这血玉,世上只此一块,之前也无人试过将其放进心脉,老板娘哪里知道叶倾雨会不会死。 老板娘轻叹,“到了这一步,就算你不愿意,也由不得你了。” 这世上很多事,都是蓄谋已久的局。 叶倾雨十年前被带到人族,路过烟西谷时,便已经被人盯上了。 她早已是局中之人。 醒来时,天光大亮,韦成德坐在桌前喝茶,绑在两人手上的绳子不知去向,手腕略有些疼痛。 叶倾雨的手搭在胸口,那里并无异样,昨夜,只是个梦吗? 韦成德看了一眼躺在床上发呆的叶倾雨,催促道:“醒了就赶紧起来,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 他心里烦闷,也没甚好语气。 他的女儿与叶倾雨一般大,但在他眼里,叶倾雨不过就是一个下人,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与他捧在手心里的女儿是不同的。 他可以为了医治女儿的怪病,两次前往灵族之地寻找食尸花,不顾生死。 他当真不是无情之人。 一大早被客栈大堂的喧闹吵醒,韦成德拽着叶倾雨下楼。 谁知刚迈进大堂,就看到御风者和一位肤色略黑,剑眉星目的公子坐在一张桌子上吃早饭。 虽是坐着,却能看出那人身材高大,浑身透着杀伐之气,衣袖上绣着狼腾,是丘宁国人。 韦成德怒气腾腾地冲到前几日在人灵结界外,与他道别的老者跟前,斥道:“原来是你,是你将我们的行踪透露给别人!” 御风者放下筷子,身子后仰,看着韦成德满脸的怒意,捋着胡子笑道:“我是说了,但我也提醒过你。” “小人,枉我如此信任你。”韦成德一拳砸在桌上,桌上的菜碟碗筷顿时叮呤哐啷乱响。 不能怪他生气,他千算万算,没想到最后却是栽在御风者手里。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要再来人族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韦成德认识御风者不下十年,若不是他替御风者隐藏身份,御风者怎么可能在人族逗留这么久? 恩将仇报,不过如此。 龙芮这才抬头正眼瞧着韦成德,韦成德对上他的目光,心中一凛,那是嗜杀的丘宁国人特有的狠厉。 龙芮眼里闪过一丝嘲笑,“信任?呵,原来韦将军活到这把岁数,竟是靠的运气么?还是说,年纪大了,看谁都像菩萨?” 韦成德气结,不等他发作,龙芮又道:“对了,你那几个属下已经死了,韦将军要想活命,最好老实些,你若敢耍花招,可就见不到暮子河的食尸花了。” 御风者只能带他们到这烟西谷,接下来的路,就得靠地灵了。 龙芮一路缀在韦成德后面,没和他打照面,到了这,却是要结伴同行了。 若不是有御风者,他们在石塘城就会想办法制住韦成德,逼他带路。 去过暮子河的人只有韦成德,他暂时还不能死。 七名手下都折了,韦成德再发作不起来,好半晌,才颓然问道:“你是谁?” “丘宁国龙芮。” 丘宁国镇南王龙芮。 果然能来北地的,都不是简单人物。 等到出发之时,韦成德见到简绍,刚缓过来的心神又坠冰窟。 简绍怀抱着雪绒兽,纤长的手指轻抚雪绒兽光滑柔软的皮毛。 他看也不看韦成德,径直走到叶倾雨面前,垂眸道:“从今日起,你便跟在我身边。” 叶倾雨仰头看着简绍。 简绍亦打量着这个老板娘时常挂在嘴边的小地灵。 一身牙白的粗棉布衣,虽然破旧,却十分干净,一如她的脸,苍白,但是干净。 而她的眼中,亦不似寻常仆人那般麻木。 简绍自认阅人无数,但在叶倾雨抬头看过来时,他心中仍不免掀了一丝波澜。 这双眼睛,好似有摄人心魄的魔力。 老板娘不是说她木木呆呆的吗? “你不愿意?”简绍微微蹙眉,淡淡问道。 老板娘扶住叶倾雨的肩膀,笑道:“还不快多谢简城主照拂。” 叶倾雨回头看了一眼韦成德,抿了抿唇,恭敬地向简绍行礼。 老板娘摸了摸叶倾雨的头,笑道:“好孩子,终于能回家了,以后不要再来人族了。” 叶倾雨眼眶泛红,“我娘还在人族,我还要回来寻我娘。” 老板娘摇摇头,也不劝说。 这个小地灵的命太苦,但世事无常,谁也不是救世主。 叶倾雨又道:“您得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去瞧瞧住在将军府静香园里的那位姑娘?她叫水莲。” 老板娘想了想,轻叹了口气,应道:“好,你安心回家去吧。” 老板娘没告诉她,将军府在她离开后的第二日半夜三更,被一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连带着那些冲进将军府密室,欲抢地灵的各路人马,无一生还。 这就是韦成德的狠。 三个月前,晟州大陆上突然流传着一个消息:高阳国石塘城将军府中,藏着一个地灵。 只要抓到这个地灵,就能去往灵族之地,去往暮子河畔。 灵族虽被赶往北地,可人族仍不满意。 近百年来,无数自称侠义之士、神勇之人,四处探寻破解结界之法,去往北地。 他们做着踏平灵族之地的大梦,却忘了千年前的人灵之战,多少生灵涂炭,遍野哀鸿。 若不是这道结界,只怕现如今的天下,仍是一片焦土。 七国的朝廷不甘落后,江湖门派更是一马当先,先后派人赶往石塘城,打探虚实。 韦成德放出消息,那夜三更,将处死关在将军府密室里的地灵,以慰人灵之战中无数英烈的在天之灵。 可笑,人灵之战已过去千年,他慰哪门子英烈的在天之灵?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叶倾雨是个路痴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没有人知道十年前韦成德便进出过结界,也没有人知道地灵十年前,便被韦成德从北地带回来藏在府中,更没有人知道韦成德藏在密室里的是假地灵。 知道地灵用处的人少之又少,知道北地秘密的人更是几乎没有。 韦成德为了保护爱女韦婷婷的安全,精心布局,将这些能人志士拢到石塘城,一网打尽。 只为了让天下人做见证,石塘城的将军府在一场大火中烟消云散,魂归地府。 韦成德千算万算,甚至在十年前,因为害怕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把真正的地灵叶倾雨安排为府中下人,再关一个假的地灵在后院地下密室,给有心之人做好了饵。 这饵多年来并未派上用场,韦城德安心之余,又另生一计。 为了掩藏韦婷婷的行踪,从去年夏天,安排韦婷婷暗中去往怀宁城,寻了水莲冒充将军府大小姐,只为了十年之期一到,他赴北地心无挂碍。 韦成德似乎很喜欢玩这种掉包之计,他自认为用起来得心应手。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他十年前出现在烟西谷时,就被庆福楼的老板娘盯上了。 那个传说中,说是必须在下雪之日才能破解结界。 可传说没提到的那部分中,是说书人被梦神带到烟西谷后,教了他法术,从此说书人在人灵两族来去自如,结界于他而言,形同虚设。 庆福楼老板娘和简绍私交甚笃,这也是为什么简绍能在三个月前就来到烟西谷,而韦成德要等石塘城下雪才能进入。 三个月前到达石塘城的人,先后有几批去将军府送了人头,之后便无人敢小瞧这看似没落的将军府。 加之各路人马既多且杂,冷静下来之后,都不想当那出头之鸟。 得到地灵将被处死消息的人,在那夜几乎全都潜进了将军府。 那些瞻前顾后处于观望状态的,想等别人冲锋陷阵再坐收渔翁之利的,都在那一夜行动了,也都在那一夜阵亡了。 …… 过了烟西谷,才算真正进入了灵族之地。 此去再无人族踪迹,茫茫雪海,一路往北。 而他们唯一的引路人叶倾雨,却是个路痴。 那条隐藏在雪原下的灵族之路,在叶倾雨眼中,压根就是不存在的。 数次遭遇灵兽袭击后,韦成德终于意识到,这不是叶倾雨刻意报复,而是她真的没看到灵族之路。 上苍跟他开了如此大一个玩笑,韦成德恨不得将叶倾雨活剐了。 怪不得默娘对叶倾雨从来不上心,根本不是正常母亲对子女该有的态度。 当时韦成德只当默娘心灰意冷,没想到十年前被她拉到身边的小女孩,竟不是地灵,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掉包之计,并非只有韦成德会用。 机关算尽,到头来竟是白忙活一场。 他有一种预感,这一次入灵族之地,他可能回不去了。 有了简绍的庇护,韦成德近不得叶倾雨的身,更别提杀她以泄心头之恨了。 事已至此,简绍倒是看得淡然。 他将一把匕首塞进叶倾雨手中,“匕首只能近身杀敌,你拿去防身,遇到危险时,躲在我身后便可。” 简绍武功极好,遇到灵兽攻击时,他不仅能将其斩杀于剑下,还有闲暇点拨指教叶倾雨的招式。 叶倾雨性子倔强,面对灵兽,她不肯躲在简绍身后。 在被灵兽撕咬抓挠无数次后,叶倾雨手里的匕首,已经能又快又准地刺进灵兽的心脏。 越往北去,她变得越发强大。 可她的心,也越觉难受。 好似有一把烈火,在灼烧她的心脉,让她日夜难安。 …… 第一百七十章 不甘心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坐在窗边的矮榻上,望着窗外飘摇的灯火。 听到身后的动静,叶倾雨开口:“如果在灵族之地,我没有救你……” 来福客栈的天字一号房,被一扇绘花开富贵的屏风隔出里外间。 孟奚知睡在外间的小榻上,他听到叶倾雨起身推开窗户的声音,也翻身下地,绕过屏风,走了过来。 怀宁城卧虎藏龙,为了保护孟奚知和小雪,叶倾雨没有人族姑娘那么多规矩。 何况一路上,他们同车而眠,也不是一天两天。 突然讲究起来,反而显得扭捏。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的事,所有的机缘巧合,都是冥冥注定。”孟奚知走到榻边坐下,手肘抵在小几上,撑着脑袋看着叶倾雨。 叶倾雨转头看他,“若这世上的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命运抗争,岂不可笑?” “阿雨,如果让你随波逐流,顺其自然,你甘心吗?” “不甘心。” 孟奚知揉了揉叶倾雨的头发,“是了,你与命运抗争,是因为你不甘心,你想要寻求改变,不管结果如何,你总得试一试,拼一拼。” “我真的能成为梦神吗?” “即便不成神,我也不会让你消散于天地。”孟奚知眸中映着窗外灯笼的火光,灼灼生辉,好似能暖人的心。 叶倾雨忽而笑道:“消散于天地也没什么不好,一了百了,好过死了还不得安生。” 孟奚知蹙眉,倏地起身,“你魂飞魄散解脱了,那我呢?留我万古不灭,在世间悼念你?阿雨若是心里有我,怎能说出这种话来?” 叶倾雨敛了笑,“我不是这个意思,唉,孟奚知你听我解释……” 孟奚知抬步往屋外走去,他明明是来安慰叶倾雨的,没成想被她喂了一肚子气。 或者说,他不是生气,而是害怕,是无奈,是不敢与叶倾雨讨论生与死。 孟奚知逃一般离开了房间。 叶倾雨叹了口气,没有追上去,她并不是一个善于解释的人,若是又说错话,反而不好。 而且她知道孟奚知不是计较之人,冷静片刻便会回来了。 她今夜睡不着,是因为从山海藏回来后,听冷皓月说起石塘城爆发瘟疫之事。 那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地方,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 她记得城中每一条街巷,记得卖梅花糕的摊子,记得将军府角门外那一棵杏花树。 这个季节,正是杏花盛开的时候,一场春雨过后,满地碎粉。 怎么就突然爆发瘟疫了呢? 石塘城,当真会变成一座死城吗? 叶倾雨又想起默娘来,默娘是红英的娘亲,被叶倾雨错认十年。 叶倾雨的因是韦将军,更是默娘,是她将叶倾雨与她女儿掉包,带来人族。 因种下了,果,却只能叶倾雨自己来承担。 默娘从未给过叶倾雨好脸色。 叶倾雨对那个女人最深的印象,是她不发疯的时候,总爱坐在破旧的木窗边,望着高墙上的天空。 每每这时,她晦暗的眼眸中好似有了光。 她看着叶倾雨,问道:我没有疯,你信吗? 是啊,她没有疯,她从一开始就是清醒的。 她一招棋,让韦将军输得惨烈。 她一招棋,护了她女儿十年安乐。 多么聪明的女人啊,她怎么会疯? 叶倾雨有一次偷听韦将军和韦管事说话,默娘应是随着韦小姐来了怀宁城。 放眼望去,茫茫夜色下的怀宁城,几盏灯火飘摇,不知她,如今可还在这座城中? “咚!——咚!咚!” 打更人的梆子敲了三下,一慢两快,已是三更天。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进宫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远处的屋顶上出现一道黑影,迎风而立。 隔得有些远,叶倾雨看不清他的容貌,好似蒙着脸,又或许没有。 叶倾雨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人无非就是想引她出去。 偏偏叶倾雨就不如他的意,伸手将朝外打开的窗子拉了进来,正打算轻轻关了。 来福客栈外,不知潜藏着多少高手,想在这夜色中引她出去,做梦。 叶倾雨今日没有心情打架,若是孤身一人也就罢了。 她如今不仅要替那几位命主着想,还得保护孟奚知和小雪,不能意气用事。 短短几个月,她竟有了如此多的牵绊,倒是有趣。 可就在木窗只剩一条缝隙时,叶倾雨的手顿住了。 从这条缝隙中,她看见那道黑影高高举起双臂,在屋顶上跳了起来。 往前跳三下,往后跳五下。 多少有点脑子不正常。 恍若被一道电光击中天灵盖,叶倾雨蓦地推开窗。 但那道黑影,却已跃下屋顶,消失在了怀宁城的夜色中。 叶倾雨犹豫片刻,看了眼床上熟睡的小雪,到底是没有追出去。 暗中潜伏的人,目光都盯着这间客房,想来没有注意到远处屋顶上那道黑影。 可叶倾雨若是翻窗出去,不仅会被人跟踪,更有可能,让一些脑子会拐弯的人趁机劫走小雪。 她的手指紧紧抠着窗框,记忆穿梭回十年前。 在叶倾雨小时候,经常偷偷溜到暮子河去。 那时她身后跟着一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那是族长的孙子,名叫北漠,比叶倾雨小一岁。 婆婆不允许叶倾雨去暮子河听食尸花语,每次发现,少不了一顿好打。 叶倾雨让北漠帮她打掩护。 北漠站在岸上,双手举过头顶,往前跳三下,往后跳五下,表示有情况,别上岸。 暮子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除非下到河里,否则很难发现藏在食尸花丛中的人。 尤其是一个几岁大的小屁孩。 婆婆从来不下暮子河,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小北漠总是记不清前跳几下后跳几下,但这并不影响叶倾雨接收到消息:婆婆又躲在不远处的树后,来逮她了。 这个办法太过拙劣,叶倾雨后来还是挨了打。 但这世上,除了北漠,还有谁会特意跑到她眼前来做这个动作? 北漠也来怀宁城了? 他为何不直接来找她? 那其他的魇灵呢,如今身在何处? …… 暮影当夜进宫了。 叶倾雨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哪怕是仙或魔,在高手如云的皇宫里出现,稍有不慎,也极有可能散溢灵息,被人察觉。 但暮影就不同了,即便是仙或魔,都不能在夜色中看见她,更别提区区人族了。 由她进宫打探消息,最适合不过。 夜色中,宫道深深,隔不多远,宫墙上便悬挂一盏灯笼,将巡夜的禁军身影拉长了又缩小。 暮影旁若无人地进了韩太后的寝殿。 慈寿宫并不难找,站在皇宫最高的楼顶上俯瞰,一眼便能看到守卫最多,进出宫女太监最频繁的慈寿宫。 听说苏宸辙在卧榻静养,除非是要驾崩了,否则寝殿外不可能这般热闹。 又因陛下身子骨向来不好,后宫妃嫔不多,便是这为数不多的,也极少能见到陛下的龙颜。 不怪帝王薄情,这些妃嫔本就是朝臣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送进宫来的棋子,藏着什么心思,谁又说得清楚? 苏宸辙虽不愿碰,却也好吃好喝地供着,较之其他国君后宫勾心斗角,他这里算得上是一片净土了。 若要说那些女子可怜,确实可怜,一生不过是从一座牢笼,换到另一座牢笼。 但能活着,能活得衣食无忧,她们又是幸运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 你很怕我是不是?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辙对后宫妃嫔一视同仁,这些女子连斗都懒得斗,左右没有子嗣,不如放宽了心吃喝玩乐。 再怎么快活,这个时辰也都睡了。 妃嫔所住的那一片已经熄了灯烛,除了御书房还点着灯,就是慈寿宫的灯火还亮着。 听冷皓月带回来的消息,高阳国的韩太后,将韩丞相的小儿子带入宫中后,日夜教导,就差不眠不休往他脑子里灌东西了。 多少有点拔苗助长的意思。 想来只等着苏宸辙一命呜呼,这小娃娃便能登上皇位,而韩太后,就是高阳国的掌权者。 暮影靠在铺着锦垫的小榻上,看着黄花梨书案后的两人。 韩太后四十多岁,风韵犹存,保养得当的脸上不见老态,只是眉心总笼着一股愁绪。 坐在椅子上的小男孩不过七八岁模样,在韩太后的注视下,握笔的手微微发颤,看上去十分紧张。 韩太后轻叹,“璋儿虽然性子软,但在功课上,却从来不用哀家操心。” 璋儿,想来就是苏宸璋了。 看来韩太后对苏宸璋还是有感情的,这天下,又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若是知道苏宸璋此刻就在怀宁城,不知她会是一副什么表情? “明儿,困了吗?”许是想到苏宸璋,她的态度柔和了些,细白的手指摸了摸小男孩的后脑勺。 韩明抖得更厉害了,手里的笔掉落在书案上,“明,明儿……不……啊!” 一声尖叫,韩明头上的玉簪坠落,一把漆黑的头发被韩太后紧紧拽在手中,直将他整个人从椅子上拽起来。 韩太后面目狰狞,“你这副模样,如何堪当大任?” 韩明脸色煞白,大颗的眼泪从眼眶滚落,低声告饶,“明儿知错了,明儿知错了……” 韩太后不肯罢休,将韩明从椅子上狠狠甩到地毯上,厉声道:“你很怕我是不是?呵,坏人都叫我做了,你们又有几个好东西?” 小小的身子蜷在绣着繁复图案的绒毯上,看上去愈发单薄。 宫女显然见惯了这等场面,静立在帘帐后,神情麻木。 韩太后怔怔站了片刻,突然以手扶额,靠在书案上,紧紧闭上了眼睛。 她此刻,不像手握大权的太后,更像个心力交瘁的怨妇。 “来人,带十三皇子下去休息。” 苏宸璋曾说过,他乃高阳国十三皇子。 韩太后将韩明唤作“十三皇子”,其用心,哪怕是个傻子也能看得出来。 可怜了这个生在相府的孩子,原本该是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小少爷,却成了权力之争中的一枚棋子。 帘帐后的宫女应声进来,脚步声几不可闻,弯腰扶起抖若筛糠的韩明。 “儿,儿臣告退。”韩明即便头痛不已,害怕不已,却不敢忘了规矩。 他这一点,倒是跟苏宸璋很像。 韩太后挥了挥手,语气疲乏,“退下吧。” 已经开春,但寝殿里还烧着银炭,连熏香都透着暖。 让人脑子昏沉沉的,闷得很。 韩太后转身朝着榻边走来,脚步踉跄。 一身华服沉沉压着她瘦削的身子,她看上去,真的很累了。 暮影起身,给她让了位。 出了温暖的寝殿,暮影在料峭的春寒里站了半晌。 她不明白,人为何要住在这样憋闷的笼子里? 她又哪里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想住进这样温暖馨香的笼子里。 各人有各人的苦楚,这世间,没有人活得自在。 第一百七十三章 莫不是装病?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暮影沿着幽深的宫道缓缓走着,夜已深,但她不急。 一个鬼而已,急着去投胎吗? 御书房里的灯还没熄,苏宸辙虽然病得快不行了,只能卧榻养病,却连这养病的地方,也是选在在御书房。 大抵是如此,才能体现出他的勤政爱民吧。 大权旁落,命也快没了,还做这副样子给谁看? 可笑。 直到走进御书房,暮影才发现是她误会苏宸辙了。 人家哪里是在做样子啊,分明就是在推……牌九! 御书房靠窗的矮榻上,侧身躺着一个身着紫檀色便服的男子,身上半搭着被子。 矮榻旁边置一张矮桌,矮桌旁围了一圈人。 有嗓音尖细的老太监,有劲气内敛的御前侍卫,亦有身着粉裙的宫女…… 这几人或盘坐在地,或躬身站着,或蹲在矮桌边以手撑着下巴。 姿势都很随意,都很放得开。 无需怀疑,那矮榻上躺着的,定然就是高阳国的国君苏宸辙了。 看上去确实身子骨不太好,但与外面流传的病入膏肓……似乎也沾不上边啊! 莫不是回光返照,临死前手痒,只待赢了这一局就撒手人寰? 暮影心下奇怪,从老太监的身旁挤过去,蹲在矮榻边,仔细打量起苏宸辙来。 苏宸辙手背抵着额角,一手懒懒搭在矮桌上,目光淡淡地盯着矮桌上的牌九。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他的手很好看。 不得不说,这人长得极好,剑眉星目,高鼻薄唇,只是唇色略微苍白,显出一些病态来。 苏宸璋与他有两三分相似,却也只有他两三分颜色。 暮影盯着苏宸辙的俊脸,轻叹:“倒是可怜了那些妃子,有夫君如此,可惜是个中看不中用的。” 苏宸辙的眼睫微微轻颤,忽而丢了手里的牌九,暮影吓得一激灵。 “夜深了,散了吧。” 宫女急了,“陛下,您是不是输不起啊?” 老太监撒泼,“陛下,这才几更天哪,您可不许耍赖?” 暮影听得头皮发麻,蓦地起身退到不远处的书案旁。 苏宸辙扯了扯唇角,看向沉默寡言的侍卫,“你呢,怎么说?” “决战到天亮。”侍卫迎着苏宸辙的目光,无所畏惧。 这群人莫不是嫌他们陛下命太长,搁这可劲儿祸祸。 “朕乏了,你们若是睡不着,便去殿外值夜吧。”苏宸辙脾气极好,面对这样一群以下犯上的奴才,语气也只是颇为无奈,并无责怪之意。 难怪会大权旁落,都说慈不掌兵,善不从商,对于一国之君,亦是适用的。 待殿内只剩下苏宸辙一人,他却并没有躺下睡觉,反而披衣下榻了。 暮影震惊:还能起来溜达? 这可不像是回光返照。 莫不是装病? 苏宸辙走到书案后坐下,随手从案桌上捡了一本奏折翻看。 暮影趴在案桌上,又去盯着苏宸辙的脸瞧。 面色苍白,眉眼之间确实露着病容,不像是在装病。 不过,也没到传言说的那般,随时就要驾鹤西游的地步。 至少还有好几年可活。 当然了,若是每晚熬夜推牌九,就难说了。 暮影不关心苏宸辙的生死,她进宫来,是要摸清眼下高阳国朝堂上的局势,确保苏宸璋夺位顺利。 从慈寿宫过来,她有些糊涂了。 韩太后看上去不像外界所说的那般不可一世。 苏宸辙亦没有忧心忡忡、卧榻不起,反而从容得有些过分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扮猪吃老虎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辙果然不简单。”叶倾雨手指轻叩桌角,略有所思。 孟奚知昨晚跑出房去,在楼下大堂枯坐了片刻就回房了,自我排解能力十分了得。 此刻他坐在窗边的矮榻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开口道:“自古能为帝王者,都非泛泛之辈,苏宸辙久卧病榻,却总也不死,其中必有内情。” 孟奚知很是佩服苏宸辙,一国之君大半夜拉着宫人推牌九,他活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听说。 暮影摩挲着寒霜鞭上的金色小铃铛,“昨夜苏宸辙入睡后,我翻看了一些折子,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连民间都知道的各国大事,那些折子里却是一点痕迹也无。” “重要的折子只怕是在韩太后手里,劳你今晚再进宫一探,我倒要看看,这苏宸辙是真的手无实权,还是扮猪吃老虎?” “倾雨与我,不必客气。”暮影声色淡然。 如果不是叶倾雨,她还躺在暮子河底,夜探皇宫,于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 叶倾雨对她点点头,继续道:“昨夜我入苏宸璋的梦,他已经住进城东石方街将军府了。” 苏宸璋是叶倾雨的命主,灵契结成之后,叶倾雨便拿了他一样信物,方便入梦之用。 魇灵入梦,可探执念,亦能在梦中现身,与那人交谈。 当初叶倾雨出现在鹿隐国五皇子戚风梦里,就将他吓个半死。 昨夜苏宸璋告诉叶倾雨,徐婉儿带他去怀宁城的路上,得知他此去怀宁城,暂时并无进宫打算。 徐婉儿是个聪明的姑娘,稍一思索,便能理解苏宸璋的苦衷。 苏宸璋失踪十年,而且是在去丘宁国的路上失踪的,如今归来,任谁都会对他心生怀疑。 他进宫,轻则被软禁,重则严刑拷打,也不是不可能。 在皇家,排在第一位的永远不是亲情。 就算韩太后信他,朝中大臣呢? 谁肯信他? 徐婉儿深思熟虑后,将苏宸璋带回了将军府。 这个结果是叶倾雨早就猜到的,也是她想要的。 就算徐婉儿不念儿时情谊,单是苏宸璋的身份摆在那,对她爹徐巍来说,便是多了一个筹码。 不仅能压一压定王苏宸斌的性子,而且用苏宸璋来对付韩家,何尝不是一步好棋。 哪怕退一万步,若是苏宸斌不好摆布,换一个皇子上位,对徐巍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 而且,若是韩太后心向苏宸璋,这皇位之争,说不定还能免去一场兵戈相向。 在苏宸辙被传出不日便要撒手人寰的消息后,朝中不是没有大臣上书,力谏陛下将定王苏宸斌调回都城。 在一些老臣心里,这江山,必须是苏家人掌着才行,陛下既无所处,自然是请定王回来继承大位。 谁也没想到韩太后和韩丞相会来这么一出,直接从韩家找个小孩进宫。 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韩家的小孩不行,但苏宸璋就不一样了,他不仅是韩太后所出,重要的是他姓苏。 只是这十年,苏宸璋的去向是个谜,得查探清楚,才能让重臣放心。 而苏宸璋现在要做的,就是抱紧徐巍的大腿,让徐巍在苏宸斌和他之间,选择他。 住进将军府是第一步。 徐婉儿有意替苏宸璋隐瞒身份,昨日回将军府时,走的是后门。 这一枚棋子,她得先藏着。 而这,也正合叶倾雨的心意。 有将军府护着,苏宸璋的安全暂时不用担心,叶倾雨正好可以去寻一寻默娘的下落。 第一百七十五章 走,逛街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怀宁城中李白桃红,柳条新绿,微风和煦,春意盎然。 叶倾雨今日带着小雪逛街,孟奚知自然是要跟着的。 初时,小雪还有些胆怯,紧紧拉着叶倾雨的手不肯放。 千屏城那夜,给她留下了不小阴影,在这满街喧哗声中,她有些不知所措。 叶倾雨的手是冰冷的,和小雪的一样。 孟奚知今日看上去兴致不高,好几次小雪喊他,他都在怔神。 叶倾雨问:“想什么呢?” 孟奚知蹙眉道:“我收到师兄的消息,星陌仙君出关后,去了月山。” “你是在怀疑血玉在月山?” 如果星陌仙君出关是为了血玉,那他去月山,会不会也与血玉有关? 还是说,他只是去找他笔下的美人叙旧? “若是画中仙当真能操控暮子河里的沉尸,那她定然是去过暮子河的,阿雨你说,血玉会不会是被她捡走了?” 叶倾雨皱起眉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我想去一趟月山。” “去送死吗?” 孟奚知:“……” 叶倾雨给小雪买了一包糕点,捏起一枚塞进孟奚知嘴巴里,“就算血玉在月山,你去了也拿不到,何必白跑这一趟,等怀宁城事了,我陪你去找血玉。” 孟奚知嘴巴被糕点堵着,含糊不清地说道:“血玉若是落入仙家之手,再想找回来可不容易。” “灵蝶崖百花会,星陌仙君可会前往?” 孟奚知咽下甜腻的糕点,咳嗽一声,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在灵蝶崖堵他?星陌仙君闭关之前,每年的百花会都不曾错过,而且从来都是第一个到的,他最喜欢凑这种热闹。” 那时候孟奚知还不是灵蝶崖的小蝴蝶,因灵蝶崖的花酿尚可入口,身为上古之神的他,也屈尊去凑过几次热闹。 后来他仙元被封,从云头坠落之时,正好掉在灵蝶崖的花荫谷,被孟莺时所救。 孟莺时就是孟奚知的大师兄,小云儿的师父。 今年灵蝶崖百花会,星陌仙君若还是千年前的性子,必然会去。 与其去月山送人头,在灵蝶崖堵他,确实是个好办法。 就算血玉不在他身上,只要能从他身上顺点小东西,叶倾雨便能入他梦里,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而且血玉在不在月山,只是孟奚知的猜测,实在没必要冒险跑这一趟。 孟奚知寻血玉心急,一时没了主意,此刻经叶倾雨点拨,豁然开朗,抱起小雪,拉着叶倾雨,笑得眉眼弯弯,“走,逛街去。” 孟奚知头上簪着叶倾雨送给他的发簪,虎蛟之骨所雕的簪子,比上等的羊脂玉还要细腻滋润,在春日的暖阳下,闪着细碎的光泽。 小雪环着孟奚知的脖子,已没有刚出门时的瑟缩害怕。 如果元宵节那晚,他们也陪在小雪身边,该多好啊。 “爹,娘,你们会一直陪在小雪身边吗?” 这话小雪想问很久了,但她不敢问,她怕他们答应了,但又做不到。 叶倾雨看着小雪扑闪的大眼睛,认真道:“以后不管去哪,娘都不会丢下你。” 这是叶倾雨第一次承认这个称呼,她不过才十六七岁,不曾生过孩子。 她并不知道怎样去当一个娘亲,她只知道,她不希望小雪像她一样,明明该被呵护的年龄,却无人愿意低头看一看身边无助的小孩。 当年,只要韦将军稍微对她好一些,只要默娘稍微对她好一些,她叶倾雨,又怎会对这个世间失望透顶? 如今,还来得及吗? 第一百七十六章 你的命,我买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街角围着一群人,人群中发出惋惜怜悯之声。 小雪被孟奚知抱在怀里,越过人头望进去,“那位伯伯抱着一个小哥哥,他为什么跪在地上?为什么这么吵小哥哥还睡得着?” 小雪喋喋问着,眼中满是好奇。 今日不解了她的惑,她怕是要吃不下饭了。 孟奚知侧身挤开人群,凑到前头去,一只手还牵着叶倾雨没有松开。 人群中间跪着一个中年汉子,头发蓬乱,衣衫破旧,低垂着头,看着怀里的小男孩。 他背上绑着一把大刀,看上去像是个行走江湖的刀客。 可这样一个在刀尖上舔血的刀客,却抱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跪在地上。 小男孩一张小脸白得吓人,嘴唇乌青,昏迷不醒。 地上躺着一块木板,上刻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卖身救子。 字迹虽丑,刀锋却凌厉。 一笔一划,好似透着千钧之力。 有人往木板旁丢铜板,被中年汉子捡起,丢回那人脚边。 那人捡起铜板,啧啧低骂两句,“都要卖身了还立什么牌坊?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唉,要我说这孩子啊,早没救了。” “这人跪在这三天三夜了,可真是个倔性子。” “可不是,你说若是卖身葬子,兴许有人会给买一口薄棺。” “只怕仙丹灵药,也难救活啰,这般大人受苦,小孩遭罪,唉,何必呢……” 交头接耳,议论声声,孟奚知和叶倾雨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小雪摇了摇孟奚知的手臂,“爹,这个小哥哥好可怜。” 孟奚知偏头看了眼叶倾雨,眼中带着询问。 叶倾雨轻轻摇了摇头,这孩子不知被何人所害,身中剧毒,筋脉尽断,回天乏力。 小雪不忍再看,将脸埋在孟奚知肩上。 叶倾雨见她如此,生出几分不忍。 只有遭过罪的人,才能体会到那份无助与恐惧。 当日若不是叶倾雨赶到,小雪会被鹤山牵头人一点一点地砍断脖颈,身首分离。 她虽不是人,可她能感觉到疼痛,能感觉到惧怕,能感觉到来自侩子手的恶意。 叶倾雨生了恻隐之心,悄悄翻转手掌,掌心对着中年汉子。 一丝极淡的蓝色灵流钻进他的眉心。 围观群众无人察觉到这点异状,抱着小男孩的中年汉子蓦地抬头,原本颓然的眼中,突然迸射出两道凌厉的光,直直盯着人群中的叶倾雨。 这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胡茬上沾着泥渍,眼角已经爬上皱纹。 但那双眼睛,看透世事,依旧藏着锋芒。 叶倾雨不理他,微眯着眼睛,继续探灵。 见叶倾雨并无敌意,那汉子没有起身,又低头去看怀里的孩子。 如此微薄的灵力,他都能察觉到,足见其本事不小。 叶倾雨缓缓敛了灵息,轻叹一声。 要说她最近的运气是真不错,随便逮一个,都能与她灵脉契合。 看来这个将死的孩子,她只能放手一试了。 叶倾雨开口,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你的命,我买了。” 小雪抬起小脸,惊讶地看着叶倾雨,“娘,你能救这个小哥哥?” “姑且一试吧。”叶倾雨抬手揉了揉小雪柔软的头发,转身往人群外走去。 孟奚知看向那汉子,挑眉道:“还不快跟上,可别等我家娘子反悔了。” 中年汉子尚在怔愣,闻言立马起身,抱着小男孩追了上来。 留下围观之人指指点点。 第一百七十七章 第五命主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你儿子能不能活,我不敢保证。”叶倾雨看着躺在床上的小男孩,对坐在床边的中年汉子说道,“我只能尽力一试,如果能救活他,我不需要你卖身,如果救不活,你也不能找我麻烦。” 叶倾雨本想说:你若找我麻烦,我不会手下留情。 但看到他脸上的愁绪与担忧,叶倾雨忍住了。 中年汉子抬头看着叶倾雨,抱拳道:“段某寻遍天下名医,吃尽闭门羹,皆断言我儿天命已绝……” “他确实天命已绝。”叶倾雨毫不留情地打断他的话。 “……”中年汉子原本中气十足的声音变得喑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嗑了三个响头,“姑娘不是凡人,定有办法救我儿性命。” “要想救他,唯有借命。” 此言过于骇然,中年汉子怔住,“借命……” 这命还能借? 从地灵洞穴出来后,叶倾雨时常琢磨冯微当年救活戚震霆之事。 在那个被篡改过的梦里,戚震霆坠崖后是死了的。 冯微在戚震霆的心口处划开一道一寸长的口子,将皮毛雪白的小灵鼠放在其上。 灵鼠嗅到血腥味,张嘴龇牙,毫不客气地往伤口上啃。 待小灵鼠钻进戚震霆胸口的皮肤,冯微将一株依禾草覆在那道伤口上,用灵力封住。 幽绿的光晕在戚震霆周身游走,好似河底的青藻,随波浮沉。 当时叶倾雨在李大人的尸身上依法施行,到这一步,似乎都没有出错。 可随着时间流逝,叶倾雨却渐渐发现不对劲。 覆在李大人胸口的依禾草震颤不止,最后竟起了一层青烟,整株依禾草烧成灰烬。 小灵鼠从伤口处钻出来,白毛上挂满了血渍。 李大人,却并没有活过来。 叶倾雨一时想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救治时间没有问题,依禾草和灵鼠也都不缺。 当时叶倾雨得到的答案是:那个梦是被篡改过的,她入戚震霆的梦,怎么可能看到他死后发生的事? 死人如何做梦? 就算他被冯微救活了,那段死去时的记忆,是不可能存在的。 后来叶倾雨反复琢磨这件事,发现这件事的疑点太多,或许还有其它的解释。 譬如,戚震霆坠崖后,会不会并没有死,只是身负重伤,昏迷不醒? 若真是如此,就是说根本不存在起死复生的法子。 除了完成魇灵十愿,叶倾雨没有别的法子复活。 不管怎样,这个小男孩已经是奄奄一息,与其这般痛苦地吊着一口气,倒不如试一试,或许还有生机。 叶倾雨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摸了摸小男孩苍白的脸,“我已探过,你是我的命主,这也是我愿意尽力救你儿子的原因。” 中年汉子没有起身,挪动膝盖,朝着叶倾雨跪着,茫然道:“什么命主?” 叶倾雨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我讨个愿,你考虑清楚,这个愿是救你儿子,还是说你有其他更重要的心愿?” “姑娘是……魇灵?”中年汉子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晟州大陆上,连三岁小儿都知道魇灵,他自然也知道。 但他怎么也不敢想,自己会是魇灵的命主啊! 这种事比求神拜佛还玄乎,真就跟做梦一样。 叶倾雨颔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可愿与我结下灵契,成为我的命主?” “在下段延辉,愿与姑娘结下灵契,唯愿救我儿段义安性命。” 第一百七十八章 江湖儿女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魇灵与命主结下灵契,本该助你达成所愿后灵契才会消解,但你儿子的情况特殊,我并不知起死复生的法子,只因他还有一口气在,我才愿意一试,如若救不活,你我之间的灵契便不作数,你可愿意?” 叶倾雨如果知道起死复生的法子,也就不用走梦神这条险路了。 段延辉看了眼床上的儿子,若是连魇灵都没办法,恐怕也只能让安儿入土为安了。 “段某愿意。” “你先起来吧。”叶倾雨起身走到窗边,扫了一眼外面湛蓝的天空,“啪”地一声关上窗户。 待她转过身来,掌心聚起一团蓝光,对准段延辉的眉心。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段延辉涌去。 片刻后,从叶倾雨左手尾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右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左手掌心,沉眉道:“说出你的心愿。” 段延辉知她是在与自己结灵契,朗声回道:“吾之所愿,乃救段义安性命。”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段延辉的左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 红线缠上段延辉的尾指,一阵切骨的痛袭来,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半炷香后,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灵契结成。 这一次,叶倾雨没有说那段“祸兮福所倚”的说词,因为不管段延辉能不能达成所愿,灵契都是要消解的。 孟奚知从乾坤袋中掏出依禾草,和一个拇指大的小玉瓶。 玉瓶中盛着几滴灵鼠的血。 冯微的灵鼠被叶倾雨送给了红英,此时正在去北地的路上。 叶倾雨早前采了它几滴血,没想到此刻竟能派上用场。 房中只剩下叶倾雨和孟奚知。 这是地灵族的秘术,没必要让人族见识到,她对自己的命主,并没有很信任。 虽然所救的人是段延辉的儿子,但对这样一个随时会断气的孩子,段延辉实在没必要担心叶倾雨会害了他。 房间外,冷皓月看着段延辉背上用青布包裹的大刀,又看了眼紧闭的房门,问道:“这是被仇家所害?” 段延辉亦看着冷皓月腰间的刀,行走江湖,一把好的兵器就是保命的符咒。 “被奸人算计。”段延辉沉眉,“安儿所受的折磨,我定会讨回来。” 冷皓月摇头叹道:“大哥不是我说你啊,咱们行走江湖的,怎么能让人摸到软肋呢?” 既是刀尖上舔血,父母妻儿便要安顿周全才行。 “姑娘没有家人?” “死光了。” 段延辉默了片刻,“抱歉。” “无妨,我爷爷寿终正寝,死后住的阴宅比我们那茅屋的风水还好,我替他高兴。” “姑娘豁达通透,段某佩服。”段延辉多看了冷皓月几眼。 “我怎么感觉你在讽刺我?” “不敢,这世上能寿终正寝的人都是幸运的,段某也替你爷爷高兴。” 他此生所求,不过就是安儿能平安喜乐,一生无忧,可是…… 见段延辉神色怅然,冷皓月趴在栏杆上对楼下柜台喊了一嗓子,“小二,送两壶酒上来。” “我有个朋友常说,身后堆金拄北斗,不如生前一樽酒,我见段大哥是豪爽之人,来来来,咱们兄妹今日好好喝上两壶。” 冷皓月大咧咧往地上一坐,招呼段延辉过来喝酒。 她那个朋友若是知道她在人家儿子危在旦夕的时候,邀人饮酒,定要敲她一记爆栗。 江湖之人没那么多规矩,待人接物,最重“侠义”二字,行侠仗义,乃是行走江湖之根本。 这位姑娘大方爽快,正是江湖儿女的性子,段延辉若是拒绝,倒显得扭捏了。 他此刻,正需要一樽酒来压下心头担忧与慌乱。 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会为我留下来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将段义安的衣服扒开,小孩瘦削苍白的皮肤下,肋骨根根可见。 他还没死,是能感觉到疼痛的,如此活着,实在是生不如死。 叶倾雨将一颗窈梦珠悬于段义安眉心。 让他沉于幻梦,忘记这份痛苦。 叶倾雨指尖轻划,段义安胸口便出现一道一寸长的口子。 白玉瓶中的灵鼠血滴落,渗进他的伤口,与他的血融为一体。 当日那只灵鼠钻进李大人胸口后,并未有什么动作,而在它出来后,孟奚知发现它被暮影鞭子所伤的口子,原本已经止了血,却又在往外渗血。 孟奚知以为那是李大人的血,但把灵鼠装进乾坤袋之前,他将灵鼠在李大人衣衫上蹭了蹭,才发现它屁股上的伤口裂开了。 他们猜测,并非是要灵鼠才行,真正有用的或许是灵鼠的血。 叶倾雨将灵鼠送给红英时,便已经放弃了这条路子,留几滴灵鼠之血,不过是魇灵惯有的行事作风。 今日之事,实属凑巧。 叶倾雨将一株依禾草覆在那道伤口上,用灵力封住。 依禾草被孟奚知藏在仙木所雕的锦盒里,才没有被灵鼠啃光,此时拿出来,依旧散发着幽绿莹光。 幽绿的光晕在段义安周身游走,缓慢浮沉,如春风吹皱一池绿水。 如今要做的就是等,叶倾雨有几分忐忑,一咬牙,祭出一丝灵息灌入段义安的眉心。 “阿雨!”孟奚知低呼,“你这是做什么?” 叶倾雨苦笑,“我如今有五个命主了,可却一个魇灵之愿都没达成,不过是一缕灵息,若是能救活他,也算不亏。” 有了她的灵息加持,幽绿之光游走更快,即便是在幻梦之中,段义安亦难受得眉头紧皱。 叶倾雨却是心下一喜,他之前即便疼痛,也是一副死相,更别提皱眉了。 有戏啊。 果然,这一次覆在伤口上的依禾草没有化作灰烬,而是在幽绿之光消散之际,融进了伤口之中。 叶倾雨手指轻颤,她记得那个梦中,覆在戚震霆胸口的依禾草就是这般融进伤口之中,不久之后,戚震霆便醒了过来。 这是……成功了吗? 所以,戚震霆当时坠崖,真的没有死! 是那个梦干扰了她。 叶倾雨怔怔看着躺在床上的小男孩,她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 她该感到高兴的,可她又觉得难过。 这世上没有起死回生的法子,那这条梦神之路,当真行得通吗? 会不会到最后,她还是逃脱不了灰飞烟灭的命运? 孟奚知将叶倾雨扶到矮榻边坐下,给她倒了杯温热的茶水。 他何尝看不出叶倾雨心中所想,但他不敢提,只是轻声道:“阿雨,这条骨链你近日不要摘下。” 叶倾雨低头,她的手腕上戴着孟奚知送她的龙骨手链。 红绳上挂着十几块牙白的碎骨,从碎骨上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龙骨可护仙元,可养灵息。 叶倾雨淡淡应了声好,抬头看向孟奚知,“若是我当真消散于天地,你可会怨我?” 昨晚的话是玩笑,但此时,叶倾雨眼中是认真的神色。 “我若怨你,你会为我留下来吗?”孟奚知站在矮榻边,眉眼低垂。 从窗缝透进来的风带着微微暖意,这是个温暖的春天,可叶倾雨感觉不到暖。 “我会拼尽全力留下来。” “阿雨,有你这句话,便足够了。” 孟奚知拉叶倾雨入怀,温润的声音落在她头顶,“我也会拼尽全力留住你。” 第一百八十章 第五愿达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半个时辰后,段义安醒了。 段延辉坐在床沿上,感觉到左手尾指蓦地一痛,他转头,便看到段义安漆黑的眼珠子瞧过来。 段义安长得像娘,不似段延辉这般轮廓锋利,看上去干净清秀。 看到蓬头垢面的段延辉,段义安红了眼睛,偏过头去。 “安儿……” 方才叶倾雨已经告诉他,他的儿子救回来了,但此刻看到段义安睁开眼睛,他还是控制不住轻轻颤抖。 段家满门七十六口,他只救回来这一个。 幸好,他救回来一个。 只要段义安活着,段家就还有希望。 …… 叶倾雨已经回了房,她没想到这一愿会这么快就达成,她与段延辉的灵契已经解除。 这是一件好事,不过她现在担心的是,段义安日后会不会变得跟戚震霆一样畏惧寒冷? 冯微死后,戚震霆变得特别怕冷,这才有了后来捉地灵,将地灵之骨烧制成骨炭取暖之事。 叶倾雨怀疑是灵鼠之血的缘故。 或许有魇灵灵息护体,段义安会平安无恙。 罢了,眼下想这些没有意义。 叶倾雨今日本想去街上打听打听默娘的下落,没想到捡了个命主回来。 如今已是半下午,她懒得再出门了。 出一次门,后面跟一大群尾巴,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哪怕站出来个敢惹事的,真刀真枪打上一架也好啊。 左右无事,孟奚知教小雪下棋,叶倾雨坐在一旁撑着脑袋懒懒看着。 斜阳晚照时,响起敲门声。 是段延辉过来了。 房门刚一打开,段延辉便朝着叶倾雨跪地磕头。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无需言谢,既是魇灵之愿,这便是我分内之事,段大侠请起吧。” 段延辉没有起来,挺直背脊,抱拳道:“段某行走江湖,向来言出必行,待我报了家仇,再来给姑娘做牛做马,报此大恩。” 叶倾雨摇头,“你并不欠我。” 段延辉也是个固执的性子,“姑娘愿与我结下灵契,便是大恩。” “你先起来。” 这般跪在房门口像个什么样子? 孟奚知放下手里的棋子,亦笑道:“段大侠请进来说话。” 段延辉一壶酒下肚,跟喝水似的,冷皓月却是醉得不行,被暮影拎回房里去休息了。 叶倾雨关了房门,示意段延辉落座。 小雪知他们有事要谈,抱着棋子到床上自个玩去了。 叶倾雨之前在石塘城将军府时,学了不少人族伺候人的规矩,去了一趟暮子河,便没有再伺候过人了。 反倒是遇到孟奚知后,一直受他照顾。 孟奚知给坐在圆木桌旁的段延辉倒了杯茶,又给歪靠在矮榻上的叶倾雨捧了一杯过去,顺势也在矮榻上坐下来。 孟奚知问:“不知段大侠的仇家是……” 段延辉眼中闪过一丝凌厉,近乎咬牙切齿,“高阳国威远将军徐巍,灭我段家上下七十五口,害我安儿遭此大罪,此仇不报,段某誓不为人。” 徐巍? 孟奚知与叶倾雨对视一眼:这倒是巧了。 他不过随口一问,没想到竟牵出一桩与徐巍有关的事来。 事关人家大仇,孟奚知也不好多问。 段延辉言语中是无尽懊悔,“怪我轻信奸人,是我害了他们,当初若不是我……罢了,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孟奚知刚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听故事,谁知这人讲了个开头,却是不打算往下说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我不会看走眼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问道:“你打算何时去找徐巍报仇?” “我来怀宁城,一是为了寻医,二就是为了报仇,待安顿好安儿,我便去宰了他。” 徐巍来怀宁城的事不是秘密,看来段延辉随时便要去找他报仇。 “以段大侠的本事,要杀徐巍料想不难。”叶倾雨斟酌片刻,继续道:“不过徐巍于我还有用处,段大侠可否多留他些时日?” 段延辉看着桌上的白瓷茶盏,他知这位姑娘是在抬举他,要杀徐巍那个老狐狸,实在不容易。 且不说徐巍身边高手如云,便是徐巍自己,亦是征战沙场的老将,岂是想杀就能杀的? 不过纵使千难万难,徐巍的命,他都非取不可。 段延辉行走江湖多年,靠的并非一身蛮力,却也栽在徐巍手里,可见那只老狐狸有多狡猾。 “姑娘与徐巍……” “段大侠放心,我与他无恩无仇,只是我的一位命主,还在他手里,他若死早了,这一愿,不知何时才能达成。” 叶倾雨方才体会到了达成魇灵之愿的畅快,自然是觉得越早完成命主的心愿越好。 拖得越久,变数越多。 段延辉抱拳,“姑娘若不嫌弃,叫我段大哥便可,大侠却是不敢当,段某承蒙姑娘大恩,不过是多留那狗贼几日好活,并非难事。” 叶倾雨点头,“我叫叶倾雨,你我虽解了灵契,但我探过你的过往,段大哥是正值之人,徐巍的命,我给你留着。” 孟奚知饶有兴致地瞅了叶倾雨一眼,她说这话,就是要帮段延辉的意思了。 段延辉心里挂着刚醒过来的儿子,又说了几句闲话后告辞离去。 孟奚知撑着下巴看向叶倾雨,“我就说我不会看走眼。” “嗯?”叶倾雨不解,但看孟奚知的表情,便知他又要耍贫嘴。 “阿雨总说自己没有心,可是啊,却最是心善。” 叶倾雨瞪了他一眼,“我好不容易帮命主达成魇灵之愿,他若去送了命,那孩子大病初愈,却没了亲人,在这乱世可怎么活?” 叶倾雨这话不假,更重要的是,那个段义安是小雪想救的人。 这世上的人总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万一段延辉大仇没报成功,反而丢了命,只怕段义安不仅活下去是个问题,还要接过段家的血海深仇。 叶倾雨不希望小雪的善心就此葬送。 但她也不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她这梦神之路本就走得艰难,可没精力分心去带娃。 两个拖油瓶对她来说已经够多了。 拖油瓶孟奚知笑着去捏叶倾雨的脸,被她一脚踹倒在榻上。 拖油瓶小雪爬下床,跑来费力拉起她的好爹爹,咧嘴笑道:“爹说得没错,我娘最是心善,连踹你一脚都没舍得将你踹下地去。” 叶倾雨“噗哧”一声笑了。 这孩子跟孟奚知混久了,越来越贫嘴。 孟奚知也跟着笑,温热的手指在小雪脸上轻轻捏了一下,触手冰凉。 小雪笑着躲开,一头钻进叶倾雨怀里。 孟奚知正要开口,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的手僵在半空,脸色蓦地变了。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小雪在叶倾雨怀里娇笑,声音好似随风摇晃的铃铛,清脆悦耳。 日薄西山,天色已经昏暗,长街上点起灯笼,归家的人脚步匆匆,外面依旧是热闹的。 这个人间依旧是热闹的。 可孟奚知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彷佛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他的眼前灰蒙蒙一片,直到叶倾雨起身点了油灯,直到小雪来摇他的胳膊,孟奚知才回过神来。 可他再看向小雪时,眼眶却是红了。 …… 第一百八十二章 紫薇黯淡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之后几日,暮影每晚都会去宫里。 韩太后不是在教韩明功课,就是在薅他头发、掐他脖子。 好好一个小孩,成天胆战心惊。 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哆嗦个好半天。 高阳国的皇位若是落到这样一个人手里,只怕是要亡了。 不过韩太后也没真打算让他掌权,她要的,大抵就是这孩子怕她。 暮影在韩太后的寝宫里,果然发现不少奏折。 如此看来,苏宸辙当真是个傀儡皇帝了。 可不知为何,暮影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从韩太后寝宫出来,她又拐去了御书房。 这几日苏宸辙没有拉着宫人推牌九,捧着一卷书歪靠在榻上。 天渐暖,但夜间还是寒凉。 榻边的窗子打开,天穹悬挂一弯冷月,星子寥落。 殿内的灯熄了几盏,小几上一盏细木骨架镶以绢纱的绘龙凤花灯里,烛火悠悠,照得灯下的人看上去有几分朦胧。 有时苏宸辙也会在殿内踱步,他手中捏着一枚棋子,不知在想些什么。 暮影从未见他出过这间屋子。 一个对外宣称卧病在床的人,怎么能出去抛头露面呢? 不过,三日后的寒食节,苏宸辙却是要出去的。 元宵节那日千屏城毁于一场大火,城中百姓无家可归,须眉江边等待救济的灾民不减反增,外地流民皆趁机涌来,一片混乱。 偏偏十五过后,时有降雨,救灾进度缓慢。 前几日又有消息传来,说千屏城出现了瘟疫。 如此一来,更是人心惶惶,民不聊生。 司天台的老头子们夜观天象,紫薇黯淡,煞星大盛,乃大凶之兆。 想当年苏宸辙出生时,司天台紫光萦绕,经久不散,乃帝星降世之兆,不过短短二十多载,没想到已是斗转星移,令人唏嘘。 有位须发皆白的老头上谏,建议苏宸辙在寒食节那日亲去皇陵祭祖,以求列祖列宗庇佑。 老头估摸是老糊涂了,忘了苏宸辙下不来床。 但奇怪的是,苏宸辙竟然同意了。 天威难测,谁也不知道苏宸辙是怎么想的。 不过暮影听韩太后宫里的宫女碎嘴,道是苏宸辙知自己命不久矣,这是要去皇陵向祖宗们忏悔。 苏宸辙在位五年,减赋禁奢,国富兵强,虽然有人猜测这些都是韩太后在背后指点,但被载入史书的,却是苏宸辙无疑。 要说忏悔,只能是绵延子嗣这一条了。 也有人猜测,苏宸辙是心有不甘,要去求祖宗们替他做主。 这就多少有点神神叨叨的了。 不管怎样,寒食节那日,怀宁城定有大事发生。 用孟奚知的话说,苏宸辙这是在给那些蠢蠢欲动的人提供契机。 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第一个破窗而入的,不是潜伏已久的各路高手,而是曹玉。 曹玉见到孟奚知,颇为尴尬。 叶倾雨问:“你来做什么?” 曹玉摸了摸鼻子,“我家王爷传信来,让我带叶姑娘回丘宁国。” 之前在千屏城,曹玉便有意带叶倾雨去丘宁国,被她拒绝了。 叶倾雨脑中闪过丘宁国镇南王龙芮的脸。 在北地时,若说简绍对她是多加照拂,那龙芮,便是带着她往灵兽窝里冲。 他教会叶倾雨,如何割掉灵兽的脑袋,如何变得比凶猛的灵兽更残忍。 龙芮的眼中,总是带着一丝狠厉,叫人难以亲近。 怎么,他也对魇灵之愿感兴趣吗?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多丢人哪!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现在断不可能去丘宁国,即便怀宁城事了,她可能去不死槐森林,可能去月山,但绝不是丘宁国。 “你们王爷找我去干嘛?”虽然猜到龙芮是为了魇灵之愿,但叶倾雨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曹玉道:“王爷听说叶姑娘是魇灵,本是要赶来怀宁城的,但丘宁国中出了点事,他无暇分身,这才让我带你过去,王爷说,人间是比灵兽窝更可怕的地方,叶姑娘死里逃生不容易,莫要往七国纷争里凑。” 叶倾雨微怔,带着她往危险上凑的是他,告诉她逆风飞翔的是他,如今让她躲起来的竟也是他。 哪怕这世上所有人都劝她别去送死,龙芮也会将她推上前,冷声道一句:让我看看你的能耐。 龙芮曾说叶倾雨像丘宁国金沙山顶的鹰,鹰生来就是要搏击长空的。 可是他却不知道,那只无所畏惧的鹰,已经死了。 她并非是死里逃生。 叶倾雨走到桌边坐下,挑眉问道:“我若是不去呢?” 曹玉知道叶倾雨的脾气,无奈道:“叶姑娘若是不去,曹某自是不能将你绑了去,只是我回去无法交差,与其被王爷怪罪,不如就跟着叶姑娘,也好多个照应。” “我身边不留无用之人。” 曹玉瞅了眼坐在桌边下棋的孟奚知和小雪,比起这两位,他可有用太多了。 叶倾雨强调,“我指的是人。” “他们不是人?” “不是。” 曹玉朝孟奚知投去钦佩的目光:被骂不是人还能这般淡然,心可真大。 “叶姑娘,咱们也算是出生入死的交情了,你别总对我存着这么大的敌意嘛。” 曹玉知道叶倾雨不待见他,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千屏城时,他掳错了人,将她的情郎给弄丢了。 丢了倒也罢了,偏偏是被别的女人抢了去。 后来曹玉去打探过,那个女人根本不是孟奚知的夫人。 要不是王爷派他前来请叶倾雨去丘宁国,曹玉又怎会来此低声下气? 不过,他的私心里,也是希望叶倾雨能去丘宁国的,叶倾雨救过他的命,他不想叶倾雨被人害死。 叶倾雨道:“你把外面那些人解决了,我便让你留下。” “叶姑娘这不是为难曹某吗?” 曹玉自然知道来福客栈外潜伏着不少厉害人物,一个两个还好对付,这多了,他可没有把握能解决。 “罢了,我也不为难你,好久没活动了,你陪我打一架。”叶倾雨起身,捏了捏手指,不等曹玉反应过来,身形如风,骤然间便到了他面前。 曹玉大惊,他哪里是叶倾雨的对手,“叶姑娘有话好说。” 圆木桌边,小雪手里捏着一枚白玉棋子,歪着小脑袋,皱起小眉头,“爹,我可以退一步吗?” “落子无悔。”孟奚知挑眉,笑得畅快。 曹玉还未来得及祭出兵器,整个身子已被叶倾雨踹出了雕花木窗,跌在隔壁屋顶上,砸落了好些屋瓦。 叶倾雨歪着身子靠在矮榻上,手肘枕着窗框,鬓发被微风吹起,温暖的日光下,看上去有几分慵懒。 “就这点本事,也敢翻老娘的窗子?” 叶倾雨这话说得狂妄,却是叫猫在屋顶房檐、街头巷尾的有心人听得心头一颤。 幸好没有冲动,这般被踹出来,多丢人哪! 第一百八十四章 禁军统领唐衍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来福客栈大堂里,冷皓月要了一壶清茶,几碟瓜子花生和瓜果点心。 自从她们住进这家客栈,几日来,似乎再没有新客来此。 客栈的掌柜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面容清俊,眉眼深沉,每日坐在木制柜台后,极少言语。 店里的几个伙计手脚勤快,干活利索,步伐沉稳得就跟常年扎马步的官兵一般。 冷皓月今日请客,请的是那日在巷口打听消息时结识的小乞丐。 小乞丐哪里进过这种地方,一个个东张西望,有几分拘谨。 掌柜的不说话,店伙计也没有道理将人往外撵。 时辰尚早,小乞丐们先吃着点心,待到了饭点,冷皓月还要请他们吃饭。 “月姐,这几日我们打听过了,韩丞相除了上下朝,便是待在府中,不曾有过应酬。” “丞相府大门外少有人进出走动,不过那日夜里,小虎子躲在丞相府后门外的巷子里,看见一个罩着黑色斗篷的人进了丞相府。” “那人身材高大,是个男的。” “丞相府后门屋檐下的灯笼昏暗,小虎子只看到他腰间别一把弯刀,刀柄上雕刻狼腾,那是丘宁国的图腾。” 小乞丐们你一言我一语,小嘴叭叭个不停。 丘宁国的人怎么会与高阳国的丞相密会? 冷皓月只负责打听消息,其中曲折纠葛,留给叶倾雨和孟奚知去探讨便可。 冷皓月问道:“你们可知道怀宁城中有个姓唐的大人?” 叶倾雨听说她今日要请“朋友”吃饭,特意嘱咐她打听一下唐大人的消息。 元宵节那夜,鹤山牵头人告诉了叶倾雨一个关于高阳国的秘密。 高阳国皇宫里有个唐大人,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不时送人头去鹤山,欲炼傀儡军。 一个正在吃米糕的小乞丐眼珠子瞪得溜圆,拼命拍着胸口,好不容易将噎在喉咙里的米糕咽下,又灌了几口茶水,才道:“月姐说的可是禁军统领唐衍唐大人?” 旁边的乞丐附和道:“怀宁城中姓唐的大人,除了一个守城的老吏,便只有这位禁军统领了。” 冷皓月好奇道:“你们可曾见过这位禁军统领?” “月姐说笑了,唐大人岂是我们这些乞儿能见到的,而且听说他近些日子才回怀宁城,之前不知去了何处。” “禁军统领还能随意离开皇宫?” “嗐,那些贵人的事,咱们哪里清楚,不过是听到些风言风语罢了。” “听说这位唐大人杀人如麻,老厉害了,便是连韩丞相,也对他忌惮三分。” 冷皓月嗤笑,一个禁军统领所杀之人,无外乎就是闯宫之人。 杀人如麻? 这高阳国的皇宫,是有多不安全? “唐大人!” 这句话不是出自乞丐们的嘴巴,而是从客栈外传来的。 冷皓月眯着眼,朝大门口瞧去。 一个身着黎色绣竹叶纹华服的老者撩袍跨进门槛,朝着楼梯下木制柜台后抱拳笑道:“老夫就说唐大人明明已经回到都城,怎地又突然消失了,没成想竟是躲在这里偷闲赚银子来了。” 从柜台后缓缓站起一人,迎了出来。 “唐某不管躲到哪里,总也逃不过韩丞相的眼睛。” 大堂内靠窗边的桌子旁,围坐着的小乞丐们惊掉了下巴。 冷皓月更是差点从条凳上摔下去,方才掌柜的从柜台后出来时,微不可察地往她这边扫了一眼。 第一百八十五章 这是防着谁呢?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旁人察觉不出,冷皓月却是看得清楚。 掌柜的……不,唐大人的眼神中,分明闪过一道锐利的锋芒。 不是,他堂堂一个禁军统领,干嘛躲在这小小一个客栈里? 来福客栈在怀宁城中算不得小,但也不配禁军统领屈尊降贵来当掌柜啊。 冷皓月很快明白过来,唐衍这是在监视着她们啊。 准确的说,是在监视魇灵叶倾雨。 这可真牛啊。 从住进来福客栈,她们就看出这些店伙计个个身怀武功,不是寻常讨生活的百姓。 叶倾雨曾猜测,是丞相韩佐派人来盯着她们。 谁知来的,竟是禁军统领。 小乞丐们这顿饭算是没心思吃了,一个个默默起身和冷皓月告别,约她下次巷口见,猫着腰贴着墙角溜出门去。 冷皓月一个人坐在桌边嗑瓜子,她花了钱的,可没必要跑。 何况,她又能跑到哪里去? 她什么场面没见过,还能怕了这唐衍不成。 真打起来,她未必会输。 唐衍请韩佐在靠近大门的桌旁落座,吩咐店伙计上茶水。 韩佐往冷皓月的方向扫了一眼,蹙起眉头,压低声音道:“唐大人如此行事可不厚道啊。” 唐衍佯装听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韩丞相何出此言?” “唐大人身为禁军统领,却神龙见首不见尾,如今魇灵刚到怀宁城,唐大人不仅回来了,而且将魇灵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防着谁呢?” 韩佐直接挑明魇灵之事,他今日来逮唐衍,可不是与他叙旧来的。 唐衍笑,“韩丞相这话说得可不对,魇灵来怀宁城之事,天下人皆知,我唐某难道不能回来会一会魇灵?这间客栈乃是家父的产业,我难道不能来小住几日?” 富商唐庚荣在怀宁城可谓是家喻户晓,却没有几个人知道,唐庚荣有个养子名叫唐衍。 恰巧韩佐就知道。 唐衍当上禁军统领时,韩佐调查过他的背景。 唐衍幼时被唐庚荣领养,却没有养在唐府,而是让他拜了陈家镖局的老镖师为师,从此住在镖局。 对唐衍的日常用度,唐庚荣十分大方,与亲生子女无异。 唐衍极少在外人面前提起唐庚荣,与唐府的兄弟姐妹也不亲近。 韩佐曾觉此事十分蹊跷,但再往前查,只知唐衍是唐庚荣外出行商时捡来的流民,家中已无亲人。 旁的,却是什么也查不到了。 韩佐不是没想过拉拢唐衍,不过这位年轻人油盐不进,根本无从下手。 除掉他更不容易,唐衍就像一条滑不溜丢的泥鳅,不管韩佐如何设计,都能让他成功逃脱。 到后来,只要唐衍不与他作对,韩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 唐衍何尝不知韩佐今日的来意,他无非就是怕对魇灵感兴趣的不是自己,而是宫里那位。 他怕苏宸辙想利用魇灵之愿,死死把着高阳国的皇位不肯撒手。 得知魇灵抵达怀宁城后,他甚至在宫里又安插了不少好手,就是防着苏宸辙召魇灵入宫时,他好有后手。 苏宸辙若是能安分地死去,韩佐自然愿意给他体面,但他若是有所异动,君臣一场,韩佐也不介意送他一程。 谁知魇灵到达怀宁城多日,宫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韩佐察觉出不对劲,派人一查,竟发现唐衍这厮不仅已经回来了,而且就躲在魇灵所住的客栈中。 第一百八十六章 姑奶奶就不奉陪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来福客栈外藏着多少高手,唐衍和韩佐心知肚明。 这些高手都按兵不动,无非就是害怕自己当了螳螂,被身后的黄雀白捡了便宜。 韩佐何尝不是如此。 在韩佐看来,只要苏宸辙不与魇灵接触便可,来福客栈外的尔虞我诈并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 外面那些监视着来福客栈的人中,自然也有韩佐的人,从魇灵进入怀宁城那日,他的人便时刻盯着魇灵的一举一动。 不过只要魇灵不靠近宫门,他无意生事。 若是将客栈外那些高手的矛头引到自己身上来,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些高手中,不仅有江湖中人,还有各国朝廷的人。 韩佐在魇灵一事上看得十分通透:争夺魇灵者,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魇灵虽是宝贝,却也是烫手的宝贝。 在大局未定之前,韩佐不想趟这潭浑水。 但若是苏宸辙要沾染这潭浑水,他也只能舍了这把老骨头,陪那病秧子好好搅上一搅了。 唐衍沉声道:“陛下若是想求魇灵之愿,在魇灵进入怀宁城当日便会召她进宫,韩丞相今日火急火燎赶来质问我,可有想过,在你踏进来福客栈大门时,外面那些人是如何想的?” 韩佐今日确实急躁了,在得知唐衍一直住在来福客栈,而且客栈里都是他的人时,韩佐哪里还有平日的沉静稳重,当下就命人赶着马车冲过来了。 此刻被唐衍一番提醒,他也变了脸色。 别人哪里知道他是来找唐衍的,只道他这般着急,定是坐不住了,奔着魇灵来的。 外面只怕已经在磨刀霍霍了。 韩佐拍着大腿急道:“这可如何是好?” “唐某来此,确实是奉了陛下的旨意,可却不是为了魇灵之愿,而是维护怀宁城治安,没想到维持了多日的平静,竟是让韩丞相给打破了。” 唐衍话音刚落,神色突变,一掌拍在木桌上,桌上的筷子筒震起,从中弹起两支竹筷。 唐衍横手一扬,竹筷往大堂一侧宽大的木窗疾掠而去。 冷皓月心里将唐衍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身子急急后仰,堪堪躲过挟着凌厉劲气的竹筷。 随着窗外两声闷哼,从房檐上掉下两个人来。 紧接着,从窗子外、大门外涌入十几个手持武器的人。 男女皆有,刀剑弓弩皆有。 唐衍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褶子,对韩佐道:“走吧,韩丞相,唐某送您回府。” 冲进来的人尚未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却见大堂内原本在洒扫干活的伙计们,从桌子底下抽出钢刀,已然拉开了打架的阵势。 韩佐默默起身,唐衍扫了一眼这些闯入者,又道:“既然进来了,就留下吧。” 这话虽不是对韩佐所说,但老爷子还是被唐衍身上的气势骇到了,他突然觉得,这个人应该早些除掉的。 留在客栈外等候韩佐的护卫前脚刚要迈进大堂,被韩佐喝住:“都在外面等着。” 这里是唐衍的地盘,他没必要掺和,就算此事因他而起,但他却不愿善后。 唐衍嗤笑,对韩佐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冷皓月亦嗤笑一声,伸了个懒腰站起身,“你们慢慢玩,姑奶奶就不奉陪了。” 路过唐衍时,冷皓月冲他眨眨眼,“唐大人,我可以回房吗?” 唐衍垂眸看了她一眼,“冷姑娘请便。” 不等冷皓月踏上楼梯,大堂里已经开打了。 刀剑相击,令人心悸。 冷皓月缓步上楼,望着楼下搏斗的场面,心里却是无限感慨。 前两日她还趴在柜台上,向掌柜的打听怀宁城的局势,啧啧,还真是问对人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十三皇子回来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唐衍护着韩佐,将他送到大门口,抱拳道:“既然韩丞相带了护卫,唐某就不远送了。” “今日之事……” “无妨,打坏的桌椅,唐某自会派人到丞相府报账。” 大堂内传来兵刃碰撞之声、喝骂之声,唐衍甚至听到一声“小二,午饭送到我房里来”。 是方才坐在窗边嗑瓜子的冷姑娘。 韩佐探头往大堂内瞅了眼,见到那等厮杀场面,嫌弃地皱起了眉头,对唐衍抱了抱拳,转身在护卫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唐衍沉眉看着韩佐的背影,不知想起什么,突然又开口道:“韩丞相,唐某这里有个消息,不知你想不想听?” 韩佐半边屁股还在车帘外,闻言退了出来,站在车辕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唐衍,“唐大人有话不妨直说。” 韩佐确实站得太高了,以至于唐衍接下来的话,让他差点跌下来。 唐衍凑近压低声音,“十三皇子回来了。” 看到韩佐脸色蓦地变白,唐衍很满意,往后退了两步,看了眼天色,笑道:“要变天了,韩丞相还是快些回府吧。” 怀宁城确实要变天了。 楼下大堂里打得火热,天字一号房里,冷皓月已经将方才之事告诉了叶倾雨和孟奚知。 这两位来怀宁城后,不是带娃逛街,就是待在房里下棋喝茶,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听到这来福客栈的掌柜就是唐大人,叶倾雨并不觉得惊讶。 反而对韩佐如此沉不住气有些奇怪。 是因为定王回到都城了,他心生不安,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丘宁国的人进了丞相府?”孟奚知在房中踱步,“难不成韩佐与丘宁国暗中有勾结?这事可就有点意思了啊。” “你的意思是说……” 叶倾雨敛眉沉思,忽而道:“会不会十年前苏宸璋失踪之事,与韩佐有关?” 冷皓月惊呼道:“那可是他亲外甥啊。” 孟奚知摇头轻叹,“自古谋权者,对兄弟子女都能下得去手,何况外甥。” 暮影侧身坐在窗边的榻上,静静看着紧闭的雕花木窗,不知在想什么。 叶倾雨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还在想暮子河沉尸之事?” 近几日从千屏城传来的消息,城外难民营里爆发瘟疫,救灾陷入僵局。 更令人恐慌的是,那些驻扎在须眉江岸上的难民,近一个月内,已有不少流散到各地去。 有去外地投亲的,有对重建家园不抱希望举家搬走的,也有妻离子散想离开伤心之地的…… 总之如今的高阳国内,遍地散布着千屏城的难民。 这些难民是否接触过那些瘟疫者,谁也不知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彷佛随着千屏城被烧毁,高阳国的运势当真是要尽了。 暮影怀疑,千屏城的瘟疫与暮子河的沉尸有关。 那日在千屏城街头,她绝不会看走眼,那个浑身湿透的人,定是暮子河里的沉尸。 若真是如此,那石塘城的瘟疫呢? 也与那些沉尸有关吗?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昨夜叶倾雨入了红英的梦。 红英和简绍已经穿过人灵结界,进入北地。 这一次有真正的地灵带路,简绍的北地之行很顺利。 不过在经过石塘城的时候,他们被迫绕道了。 石塘城已经封城。 城中是什么情况,红英并不清楚。 第一百八十八章 沉尸作怪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听烟西谷的老板娘说,瘟疫最开始,是从被大火烧毁后的将军府附近传出来的。 将军府被烧毁后,断壁残垣成了石塘城乞丐流民最喜欢去的地方。 没事的时候扒一扒炭灰,说不定还能挖到些好东西。 当然,也可能挖到人骨头。 官府派了人前去清理,将惨死于大火之中的尸体以草席裹了,有亲人认领的便领走,无人问津的就丢到城外乱葬岗去。 总之不能葬在石塘城中,左邻右舍都住着人,岂不瘆得慌。 有一日夜里,月朗星稀,将军府漆黑的废墟上,突然站着一个人影。 打更人走上前去,见那人浑身湿透,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神情木然地站在那里。 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装神弄鬼,打更人举着灯笼,喝道:“还不快些滚回家去。” 那人并不理会,打更人也懒得多说,骂骂咧咧地走了。 可没过两日,打更人的身上莫名出现一道道黑色的纹路,好似地底下树木纠缠不清的根须。 不仅如此,他彷佛特别怕热,不停地冒汗,浑身上下没个干爽地,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 再后来,与他接触过的人,也都出现了这种症状。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疯了。 一会骂道:“你是不是有病?老子想干嘛就干嘛,世道险恶,唯有恶人才能活得痛快。” 一会又哀哀哭泣,“既生而为人,理当知书达理,与人为善,否则与畜生何异?” 每日如此反复无常,时而做出自虐举动,叫人看着心惊胆战。 而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 这些人死后,从心口处长出墨黑的杆子,真就如同树木一般。 只是不知那杆子之后会生长成何等模样? 在梦里,叶倾雨听红英说完那些人的症状,已经确定就是暮子河底的沉尸在作怪了。 那些从尸体心口长出来的杆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之后会开出食尸花。 暮子河里的尸身不腐,魂魄沉睡十年之后,善恶分离,从心口的地方,冲破皮肉,长出一善一恶两片花瓣的食尸花。 食尸花一花两瓣,花瓣拢在一起,形同杯盏。 花瓣上有两粒豌豆大小的黑洞,像被火折子烫出来的疤,黑洞下方有一条小指长的裂缝,整个看上去,就像一张小小的人脸。 也确实就像人一般,食尸花会发出人言,两片花瓣彼此挨着拢着,争吵不休,便如那被扔进骰盅里摇晃的骰子,丁零当啷,嘈嘈切切。 食尸花并非只开一季,花虽谢了,但十年之后还会再次绽放,就好像沉眠之人被唤醒。 不知这些出现在人族的食尸花,多久会开? 花期又是多久? 叶倾雨小时候常去暮子河听食尸花语,整条暮子河上,目之所及,开满了血红的食尸花。 河上萦绕着淡粉色的烟雾,每一朵食尸花都在争吵,无数细碎的声音凝聚在一起,又被雾气吞没。 那些声音,只有进入暮子河中,才能听得清楚。 就像暮影所猜测那般,千屏城的瘟疫,定然也与暮子河里的沉尸有关。 叶倾雨每次入红英之梦,两个人在梦中很少闲话,但这一次,红英却拉住了叶倾雨。 “阿雨,我听烟西谷老板娘说,我娘……”红英看着叶倾雨脸上的表情,颇为犹豫。 第一百八十九章 甘愿祭出一缕魂魄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六岁那年,叶倾雨在暮子河里听食尸花语时,救过一只灵鼠。 那玩意比野猫还大,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只皮毛雪白的灵鼠救回岸上。 岸上站着一个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哭得小脸通红,眼泪鼻涕糊了一袖子。 那是灵鼠的主人,名叫红英。 那是叶倾雨第一次去地灵洞穴,也就是在那一次,她从地灵洞穴出来后,正要与红英道别,跳下暮子河,回到对岸的魇灵族居地时,被神色慌张的默娘拉到身前。 而红英,则被默娘推到不远处的雪堆后,厉声警告她不许出来。 之后默娘和叶倾雨被石塘城的韦将军带回人族,一去便是十年之久。 再后来,叶倾雨好不容易回到了暮子河,她跳下了那条小时候最熟悉的河,却没能游到对岸,没能回到魇灵族。 她死了,死在堆满尸身的暮子河底。 因当年之事,红英一直对叶倾雨心怀内疚,每次叶倾雨入她的梦,她都拘谨不安,不愿多言。 这是第一次,她突然和十年前一样,唤叶倾雨“阿雨”。 叶倾雨微怔,任她拉着衣角。 叶倾雨也想起烟西谷老板娘说过的话来,原本不想红英担心,一直没告诉她。 去北地,必然要经过烟西谷,叶倾雨倒是忘了这茬。 有些事,是瞒不住的。 “你娘曾在烟西谷祭出一缕魂魄,藏在一块血玉中,可惜还不回去了,你不要太难过,你娘虽丢了一缕魂魄,但并没有疯,她……在石塘城的那些年,过得很好。” 这些话,以前红英没问,叶倾雨也就不说,她并不想提起默娘。 红英摇了摇头,低声道:“阿雨,我知道你恨我娘,我不求你原谅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她在烟西谷祭出那一缕魂魄,是为了你。” 叶倾雨不懂。 “十年前我娘求烟西谷的老板娘护你周全,她带我娘去了一个地方,让我娘祭出一缕魂魄,她才愿意看顾你。” 烟西谷的老板娘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叶倾雨之前就曾感到疑惑,但她猜测老板娘总出现在她面前,是怕她死了之后,无人将血玉带去暮子河。 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一层。 叶倾雨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在石塘城十年,从最开始做韦小姐的丫鬟,到后来韦小姐离开石塘城,她便什么杂事都做。 韦将军瞒得很好,叶倾雨也不惹事,那十年虽苦,却总算安然无恙。 倒省了烟西谷老板娘的出手相护。 叶倾雨眼睫微颤,她一直觉得默娘只是将她当作一枚,保护亲生女儿的棋子。 却不曾想,早在十年前,默娘为了她的安全,竟甘愿祭出一缕魂魄。 以红英的性子,她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叶倾雨。 何况她是叶倾雨的命主,日后找到默娘时,只要稍微一对质,便能知道其中真假。 可默娘如果对叶倾雨有几分感情,在石塘城的那十年,又为何对她做出一副冷漠的模样。 叶倾雨不明白。 从红英梦里出来后,孟奚知是这样跟她说的:那十年你的记忆被封,但默娘却什么都记得,她对你心中有愧,却不敢对你好。 默娘对你越好,你对她就越依赖,待日后想起前尘过往,也就越痛苦。 她宁可你恨她。 孟奚知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叶倾雨的眼睛。 当时晨光熹微,从紧闭的镂花木窗透进来,薄薄的绢纱染上一层淡淡的红霞。 孟奚知别过脸,不知在逃避什么。 第一百九十章 他莫不是发现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夜里下起了雨。 天又转了凉。 檐下宫灯飘摇,在风雨中打着卷儿,灯火明灭,风雨潇潇,衬得夜晚的皇宫更加安静。 暮影穿门而过,进入御书房的时候,身着粉裙的宫女正抱着一堆画轴,跪在书案前。 是那晚与苏宸辙推牌九的宫女,此刻眉眼低垂,很是恭顺。 “回禀陛下,慈寿宫里的小城子送来太后娘娘亲笔所绘的《二十四孝图》,说是让您去黄陵祭祖时,化给祖宗。” “《二十四孝图》?”苏宸辙闻言,手中的笔顿住,抬眉看了一眼宫女手中的画轴,“母后这是在怪朕不孝?” 宫女背伏得更低,这话她不敢接。 “放下吧。”苏宸辙没有为难宫女,他不是一个喜欢迁怒奴才的皇帝。 宫女起身,将画轴轻轻放在书案一角。 不知是不是紧张,一副画轴滚到地上,铺展开来。 宫女慌忙跪地磕头。 地上的画轴上,画的是二十四孝里的“恣蚊饱血”。 苏宸辙掩嘴咳嗽几声,叹道:“恣肆毒蚊侵幼身,蚊足意满不噬亲;饱腹膏血遭人愤,血浓于水孝真君……她倒真敢想,她也配?” “陛下息怒。” 苏宸辙沉默半晌,突然问:“彩云,你进宫多久了?” “回禀陛下,奴才幼时进宫,已有十年。” “十年……已经十年了。”苏宸辙神情有些落寞,搁了手中的笔,起身往矮榻走去,“你先下去吧。” 彩云爬着要去捡地上摊开的画轴,却听苏宸辙道:“随它去。” 彩云躬身告退,出了御书房后轻轻掩上了门。 阴雨天木门沾了潮气,颇为沉重,听得“吱呀”声响。 暮影看得真切,方才就在彩云转身时,她的嘴角轻挑,眼中闪过一道锋芒。 苏宸辙从书架上拿了本书,侧卧在矮榻上,就着朦胧的灯火看了起来。 暮影走到书案后,只见桌上亦铺着一张画,是苏宸辙方才所作。 画的是一名女子,只有背影,不知模样如何,但暮影瞧着,却是说不上来的熟悉。 女子站在一条河边,望着远方的山峦,风拂起她的头发和裙角,岸边点缀一株花树,亦被风压弯了枝条。 殿外风雨大作,拍打矮榻旁的窗子,苏宸辙翻了个身,放下书卷,定定看着躺在书案前地上的画轴,眉心微蹙,不知在想些什么。 暮影绕过书案,也去瞧那地上的画。 她这几日夜里闲得无聊,便在这御书房里四处走动。 要么看苏宸辙批阅奏折,要么就看他挑灯夜读。 除了第一晚,撞见苏宸辙聚众推牌九,之后几夜,御书房里极为安静。 暮影晚上很少睡,大多数时间,她坐在客栈的床上等待天亮。 恰好苏宸辙睡得晚,暮影便在此多待些时间,如此,便好像是有人陪伴一般。 而这种陪伴,是无人知晓的,是能令她感到安心的。 “出来吧。”苏宸辙声音平静。 暮影却是一惊,这殿内并无旁人,他莫不是发现了…… 苏宸辙依旧在盯着地上那幅画。 只见原本躺在地上的“恣蚊饱血”图,突然变成了一幅风景画。 那画布所用是桑山云绢,非凡间之物。 画里有假山回廊,碧湖烟柳,湖上一艘小船悠悠荡开水波。 暮影更觉得心惊,这幅画,她见过。 …… 第一百九十一章 画中仙的傀儡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在碧落城的千画阵中,在一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上方,她见过这幅画。 不,这幅画最早是挂在来而不往客栈客房的墙上。 当时苏宸璋明明被卷入墙上的画中,但当她在画阵中找到这幅画时,画中却空无一人。 可眼前这副画上,船头站着一名男子。 不管是假山回廊,还是碧湖烟柳,甚至湖上那一艘小船,皆画工拙劣,好似出自小儿之手。 偏偏船头那人,丰神俊秀,恍如真人。 这幅画为何会出现在此? 暮影想起当日在画阵中,她追此画到了一处悬空挂着无数桑山云绢的空间,云绢上画山水楼台,偶有人影,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当时从虚空中传来一道男子的声音:高阳国十三皇子苏宸璋,晟历腊月二十三戌时三刻入画,请封。 暮影当时没有多想,此刻却是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幅画应该是藏在千画阵中才对。 出现在此,只有一种可能! 暮影走到矮榻旁,在榻尾坐下,如苏宸辙一般,静静看着地上的画卷。 片刻之后,平地卷起一阵妖风。 地上的画卷被风掀起,很快又沉了下去,如此反复,拍打地面,好似在催促着那画中之人。 与窗外的风雨声相和,平添一丝诡异。 暮影看了眼苏宸辙,这位兄弟倒是一脸淡然。 从画卷中走出一个人,正是苏宸璋。 果然,与暮影所想的一样。 苏宸璋在碧落城入画之后,便已经成了画中人,成了垂思宫宫主画中仙的傀儡。 那盏新亮起的莲花灯便是证明,是她疏忽了。 当时画中无人,是因为画中仙已经在利用他,让他潜伏在叶倾雨身边。 苏宸璋说对画阵中发生的事并无印象,其实是在说谎。 若非暮影能在夜间隐身,如何能发现这么大的秘密? 苏宸璋并不知道暮影最近每晚都来宫里之事,他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皆在暮影的注视之下。 苏宸璋出画,怔怔看着苏宸辙,眼眶泛红,并未言语。 想来他此刻,是有自己的意识的。 十年未见,不,已经过了春节,应该说是十一年了。 苏宸辙看到苏宸璋并未露出惊讶的表情,彷佛这世上,没有什么事能让他感到惊讶。 “你回来了。”苏宸辙的语气好像在说,“你吃了吗?” “你知道我会来?”苏宸璋倒是比较惊讶。 他以为自己的计划周密,突然出现在御书房,定能吓他皇兄一跳。 “朕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但朕知道你总是会来的,咳咳咳……” 暮影这几日来宫里,时常能听到苏宸辙咳嗽,这不是装的。 苏宸璋问:“你快死了吗?” 他有太多问题要问,但他最先问的,却是苏宸辙的身体。 话说狠了些,听上去像是盼着苏宸辙死。 连苏宸璋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这话里,有几分盼,几分不舍。 苏宸辙笑,“太医说朕至少能撑到皇陵祭祖。” “你为何不求魇灵帮你?” “生死有命,何必麻烦别人。” 苏宸璋不再提魇灵之事,苏宸辙若真是魇灵的命主,求了个长命百岁的愿,他苏宸璋回来谋什么?他的愿又该如何? “你打算将皇位传给谁?” “你想要?” 苏宸辙侧卧在榻,饶有兴致地看着站在书案前的苏宸璋。 苏宸璋涨红了脸,“我若说想要,你会给我吗?” “不会。” 果然,苏宸璋就知道会是这样,他眼中的希冀悄然退去。 小时候,苏宸辙就对他说过:喜欢的东西要自己去争取,而不是等别人施舍。 第一百九十二章 她的眼中,只有权力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幼时的苏宸璋软弱单纯,总想着只要他向母妃撒撒娇,卖卖惨,母妃总是能满足他的要求的。 虽然母妃总是劝诫他:男孩子不该耽于吃喝享乐,你是皇子,更应克己复礼,修心立志。 可每次只要他多磨一会,母妃总是会心软,遂了他的意。 苏宸辙却不一样,在苏宸璋的记忆中,他的这位皇兄,极少求人。 苏宸辙不管想要什么,都会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 他天生就是要当帝王的人。 苏宸辙淡淡地看着苏宸璋,“你若想要这皇位,凭自己的本事来拿。” 比起苏宸璋久别重逢的激动,苏宸辙实在是太过淡定了。 这更加让苏宸璋觉得自己可笑。 “你不怕我现在杀了你?”苏宸璋捏紧了拳头,不仅眼眶发红,连眼眸也布满了血丝。 “你杀了我又如何?你一无兵权,二无拥趸,你杀了我,很快就会有人来杀你。” 苏宸辙这话说得对极。 苏宸辙病死,皇位能者得之。 可苏宸辙若是死于非命,各方势力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弑君者。 杀了弑君者,不仅夺位师出有名,而且能得民心。 苏宸璋还没有笨到为他人做嫁衣的地步。 “你当真甘心将苏家的江山送到韩家手里?” 苏宸璋虽然是韩太后的亲生儿子,是韩丞相的亲外甥,但他想掌权,他不想像苏宸辙这般,当个傀儡皇帝。 进入怀宁城那日,徐婉儿入宫,回府后砸了一房间的东西。 从徐婉儿口中,苏宸璋得知,他一路上听到的传言非虚。 金凤朝阳,并非空穴来风。 高阳国确实是掌握在韩太后手中, 十年前苏宸璋出使丘宁国失踪后没两年,韩太后将苏宸辙过继到了她名下。 虽不知苏宸辙为何答应,但从那之后,韩太后在后宫又渐渐起了势。 后来苏宸辙登位,韩太后残害皇子,毫无忌惮,足见其野心。 苏宸璋原本就怀疑母妃是因他没出息,才选了苏宸辙,甚至连他去丘宁国当人质之事,亦是母妃和苏宸辙的主意。 在徐婉儿从宫中回去后,苏宸璋更加确定了这个猜测。 原本对韩太后的那点子期望,完全崩碎。 苏宸璋根本不相信这样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会将皇位送到他这个分别十年之久的亲儿子手里。 她的眼中,只有权力,说不定,她想自己坐上皇位。 苏宸辙抬手示意苏宸璋在书案旁的圆凳上落座。 那是平日老臣来商谈政事时,苏宸辙给他们赐座所用。 苏宸璋哪有心思坐,他直愣愣地杵在那,紧紧捏着拳头。 看上去像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子。 “这些画是从慈寿宫过来,你藏在其中,咳咳咳……难道就没有现身与你母妃团聚一番?”苏宸辙又掩嘴咳嗽。 苏宸璋此次入宫的目的是找苏宸辙,他怎敢在慈寿宫现身? 况且,他还没有做好母子相见的准备。 他从小就不敢违逆母妃,如今大了,即便心中有恨,他约摸也是不敢当面质问母妃的。 苏宸璋没有回答苏宸辙的问题,“当年提出让我去丘宁国当质子,是你的主意?” “朕说是韩丞相的主意,你信吗?” 苏宸璋咬牙,“我信。” “当年被选去丘宁国当质子的皇子有三个,但这三个皇子中,其实没有你。” 第一百九十三章 是朕派人劫走了你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辙从小几上捞过一只白瓷杯,饮了一口凉水,缓了口气,继续道:“是韩丞相为了给自己树立正直不阿,不与后宫暗中勾结的形象,为了向先皇表忠心,将你推了出去。” 这次不用苏宸辙请他落座,苏宸璋踉跄几步,跌坐在书案旁的圆凳上。 韩丞相能有今日,不是没道理的。 朝中多少大臣,为了自家闺女或妹妹在后宫站稳脚,除了督促她们早日爬上皇帝的龙床,生下一儿半女,还要往后宫里送不少银钱打通门路。 自古朝堂后宫便牵扯不清,有时候一句枕边风,能抵谏官一箩筐口水。 韩丞相一开始也是如此行事,一路将自家妹子捧到贵妃的位置。 当时的韩贵妃聪明伶俐,在后宫混得风生水起。 可惜皇后崩后,她渐渐得意忘形,终是犯了帝王家的忌讳。 韩丞相这才意识到这一步棋风险太大,再走下去,说不定会有被抄家灭族的大祸。 既然犯了错,那就得改啊。 如何改错才能让皇帝平了心口的怒气? 正逢高阳国西北边关战败,丘宁国有意言和,条件之一就是送一位皇子过去。 单是生孩子这点,晟州大陆上其他六国的国君都不如高阳国的先皇。 孩子多了,送一两个出去,倒也不觉得多么心疼。 但不管挑谁去,后宫的妃子都得闹一场,着实心烦。 韩丞相这当口建议将自己的亲外甥送到丘宁国当质子,加之苏宸璋又是个软弱的性子,本就没有长在先皇的心坎上,当日早朝,这件事便拍了板了。 满朝上下,谁不说韩丞相好手段。 一步死棋,愣是叫他给盘活了。 “那去丘宁国途中,我遭遇劫匪之事呢?又是谁的主意?”苏宸璋坐在圆凳上,看上去孤苦无依。 不知是不是下雨天潮气重的缘故,苏宸辙今日咳嗽比前几日更加频繁。 “是你母妃的主意。” 苏宸璋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他紧紧攥着书案边沿。 有些事自己胡思乱想是一回事,被人揭开真相又是另外一回事。 “为什么,为什么……” 十年被囚于暗无天日的地灵洞穴,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都是因为他的母妃? 苏宸璋不愿相信! “当年你被选为质子,你母妃无力改变,但她深知你此去丘宁国,无异于沦为阶下囚,她不忍自己的宝贝儿子过那种没有尊严的生活,于是她便策划了一场劫持质子的计划。” 苏宸璋有些听不懂了,他母妃到底是啥意思? 苏宸辙深深看了苏宸璋一眼,继续说,“不过她的计划失败了。” 当年韩贵妃的人到达事先探查过的地点,准备劫走苏宸璋,却不曾想有人赶在他们前头,将苏宸璋劫走了。 “是,是谁的人?”苏宸璋已经不敢随意揣测了。 苏宸辙直视着苏宸璋的眼睛,那眼神,让苏宸璋心头一跳。 那年母妃被册封为贵妃时,他拿着糖葫芦去寻皇兄,离去前,苏宸辙的眼神就是这般。 疏离淡漠,比那年满城的风雪都要冷。 苏宸璋永远也忘不了苏宸辙当时的眼神。 “皇兄,母妃今日欢喜,允我吃一根糖葫芦,你尝尝,可甜了。” “宸璋,你今年多大了?” “过完年就满七岁了。” “七岁……还这么幼稚?真不知你是故意为之,还是真就这般单纯。” “皇兄,我……” “你回去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少年苏宸辙转身,盯着枝头的红梅,枝头有积雪坠落,有红梅飘下,停在他的肩头,又被风吹到雪地里。 红梅映雪,甚是好看。 好几日后,苏宸璋才想起来,那日是苏宸辙母后的头七。 恍惚的记忆中,皇城里,白雪皑皑,宫门重重。 苏宸辙一身孝服,负手而立,站在他母后最喜爱的梅树下,任雪染白了头。 神思回笼,苏宸璋不敢置信地看着苏宸辙,他连声音也颤抖了,“是,是你?” “是朕派人劫走了你。” 第一百九十四章 跟屁虫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一夜好雨,草色更浓。 怀宁城北郊外,一辆马车悠悠往山林行去。 马车里飘出欢笑打闹之声。 晨时天便放晴了,湿漉漉的草叶间闪着金灿灿的日光,连去岁的枯枝,也彷佛染了生机。 今日出城踏青的游人不少,听说城北郊外的山上,有一片桃林,此时正值桃花盛开。 一大早叶倾雨便喊了大伙出门,往常她并不爱凑这种热闹,今日不知是抽了什么风? 段义安虽然还很虚弱,但已经能下地了,也被小雪拉上了马车。 前些天眼看着就要小命不保的小男孩,此时坐在马车中,不仅解了毒,连手脚也能活动了。 若是被那些断言他绝不可能被救活的名医圣手看到,只怕要对自己的医术产生怀疑。 段义安原本神色恹恹,但在小雪银铃般的笑声中,他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 因段义安的身体需要休养,加之大仇未报,段延辉在与叶倾雨解除灵契后,仍住在来福客栈中。 他没有钱,好在叶倾雨钱多,不在乎多付一间房钱。 叶倾雨虽不在乎这点钱,但对段延辉来说,却是又欠了她一份恩情。 这赶马车的活计,他便抢着干了。 冷皓月坐在车辕上,与段延辉探讨刀法,他俩都是用刀之人,在这方面很是聊得来。 车厢里,叶倾雨抬手撩起靛蓝的帘布,往马车后看去。 昨日来福客栈大堂里那一架打得激烈,进到客栈的那些人都没能站着走出去。 得知客栈的伙计是高阳国禁军统领的人,外面那些蠢蠢欲动的势力安分了不少。 不过今早叶倾雨一行出门,后面依旧缀了不少尾巴。 马车后面有衣着华贵,摇着折扇的公子哥;有骑毛驴沿着小道慢慢晃悠的小老头;有拎着相公耳朵喝骂的母老虎…… 普通百姓很难分得清这些人中,哪些是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 这世上的人,都很擅长伪装。 叶倾雨放下帘子,孟奚知笑道:“阿雨既是出来赏花,便莫要理会那些跟屁虫,平白添了烦恼。” 小雪正听段义安讲学堂里的趣事,闻言歪着脑袋看向孟奚知,“爹,娘以前说咱俩才是跟屁虫。” “……”孟奚知尴尬地咳嗽一声。 叶倾雨靠在车壁上,没有理会他们,她微蹙着眉头,在想事情。 这几日在怀宁城,很多事看似散乱无章,其实暗中却牵缠不清。 叶倾雨还有几件事想不明白。 她不明白苏宸辙到底要做什么? 如暮影所见,他的身体确实不好,虽不至于短时间内归西,但只怕也撑不了几年。 苏宸辙无儿无女,他折腾个啥? 如果说之前叶倾雨猜测他筹谋布局,是要统一天下,可如今他连皇位都快要保不住了,又作何解释? 苏宸辙明知苏宸斌和苏宸璋都回来了,而且后宫里还住着一个觊觎皇位的小孩,他却并无动作,这不正常。 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他都像是要退位让贤的意思。 那之前种种呢? 鹿隐国皇宫里的御风者,地灵洞穴中的水灵,简绍在千屏城的谋划…… 那些又算什么? 还是说,千屏城被焚毁,百姓流离失所,而六国却无异动,苏宸辙心灰意冷了? 这事没有这么简单,叶倾雨总觉得,他在谋一个更大的局。 第一百九十五章 他到底要做什么?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还有一点不明白,从她进入怀宁城时,就被禁军统领唐衍盯上了。 可苏宸辙为何迟迟不召她入宫? 在鹿隐国时,戚震霆听闻魇灵来了,半夜从被窝里爬起来,恨不得亲自到承安门迎接。 足见魇灵之愿对人族的诱惑之大。 这世上,竟会有对魇灵之愿不感兴趣的人? 苏宸辙明明是有所求的啊! 不管是统一七国,抑或身体康健,他总归是有未成之愿。 苏宸辙越是反常,叶倾雨心下越觉不安。 她已嘱咐暮影,今夜入宫之时从苏宸辙身上顺一样东西回来,她必须入苏宸辙的梦,看看他心里的执念到底是什么? 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到达怀宁城后,叶倾雨把重心放在助苏宸璋夺位之事上。 直到暮影今早跟她说苏宸璋早已成为画中仙的傀儡,而苏宸辙却对此事一点不感到奇怪,叶倾雨才惊觉这怀宁城中,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苏宸辙身为一国之君,即便涉猎广泛,对月山垂思宫有所耳闻,可看到从一幅画里走出来一个人,他非但不害怕,不喊人,反而像早已预料到一般,面色如常地与苏宸璋攀谈。 就好像,他一直在等苏宸璋。 就好像,他知道苏宸璋已经不是十年前的苏宸璋,而是一具随时会被人操控意识的傀儡。 可他却没有除掉苏宸璋。 昨夜在苏宸璋入画离去之前,他看着苏宸璋的背影,沉声道:“天下将乱,这皇位,你当真要夺?” 他在怀疑苏宸璋的能力。 苏宸璋当时没有回头,却顿了脚步,嗓音微哑,“你们总说我懦弱无能,不堪大任,这皇位我能不能夺,你且瞧好了。” 苏宸璋入画后,又是一阵妖风平地起,被风雨拍打的窗子蓦地向外弹开,画轴卷起,飞出窗外,消失在雨天漆黑的夜色中。 风雨卷进屋内,打湿了矮榻上的锦垫被褥,苏宸辙好一阵咳嗽。 可他看向窗外的眼眸,却好似幽深的潭,叫人看不透里面的深意。 “皇兄自是相信你能夺得皇位,可你能守得住吗?” 暮影看见苏宸辙唇边勾起一抹冷笑。 有画中仙相助,即便没有魇灵之愿,叶倾雨也相信苏宸璋能夺得高阳国的皇位。 可一个傀儡当皇帝,这高阳国的百姓,还有活路? 这人间,只怕再无宁日。 灵契已结,叶倾雨非但不能阻止苏宸璋夺位,反而还要继续帮助他。 这是一件很讽刺的事。 若说从暮子河醒来后的叶倾雨是没有心的,可小雪和孟奚知的出现,让她对三千红尘又有了期盼。 晟州大陆上这千年的太平,是孟奚知耗费修为挣来的,叶倾雨若是能替他守护,自是最好。 若守不住,叶倾雨也不能助其毁灭。 解除灵契,需得双方同意,苏宸璋定是不愿意的。 这一愿若是不成,叶倾雨的梦神之路,便算是断了。 孟奚知不知她心里所想,只当她是烦那些缀在马车后的尾巴,又低声开解了几句。 小雪缠着孟奚知讲故事,孟奚知也不扫她的兴,讲了个十分好笑的笑话。 逗得小雪“咯咯”笑个不停,连段义安脸上,也难得露出了笑容。 除了坐在角落的暮影依旧是一副天塌下来也不变色的脸,叶倾雨在孟奚知歪着脑袋,凑到她面前咧嘴笑的时候,也没忍住笑了出来。 马车悠悠往山林驶去,已有桃花香被风送来,如此好的天气,实在不该被这些破事扰了兴致。 …… 第一百九十六章 桃林赏花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桃花林中游人如织,多的是附庸风雅的文人雅士,亦有调皮的孩童爬上树梢,摇得花瓣簌簌扑落。 官家小姐伸出纤纤玉手,折几枝含苞待放的桃花,带回府中拿瓷瓶插上,便好似将这春日胜景带回了家。 更有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左拥右抱,携妓赏花,好不风流。 烟花女子身上的脂粉香气,竟比桃花还要浓上几分。 桃林中欢闹声声,一派喜乐。 小雪和段义安在桃树下嬉闹,小孩子的快乐十分单纯。 孟奚知今日带了酒出来,与段延辉和冷皓月在树下畅饮。 冷皓月自从生辰那日尝过这杯中物的滋味,渐渐竟有些上瘾,哪怕酒量极差,却总忍不住要喝上几口。 孟奚知带来的酒极好,是他托山海藏的掌柜寻来的。 他和叶倾雨出门逛街,偶尔经过山海藏,会进去问一问《美人雪舞图》的事。 澹台公子答应帮忙留意,但至今仍无消息。 想来那幅《美人雪舞图》确实难找。 孟奚知饮了一口酒,感叹:“这清河镇的无忧酒,哪怕是不爱饮酒之人,也该尝一尝的。” 冷皓月问:“为何要叫无忧?” 难不成饮了此酒,就能忘忧? 孟奚知突然想起那日叶倾雨所说的话来,他笑道:“懦夫才借酒消愁,不过是自欺欺人,酒醒之后,忧仍是忧,断不可能无忧,不过是酒家哄骗嗜酒之人罢了。” 段延辉行走江湖多年,自然也听说过清河镇的无忧酒。 但他从未喝过,以前是无需借酒消愁,后来家破人亡,却是无钱买酒。 段延辉仰头灌了一口,醇馥幽郁,绵长回甘,确实是难得的好酒。 孟奚知继续感慨,“清河镇无忧酒家以前最出名的酒叫“忘忧”,若说无忧酒是上品,那忘忧酒就是绝品,可惜这绝品也绝世了,世上再无忘忧。” 冷皓月好奇道:“那你可喝过忘忧酒?” “自然……”孟奚知话到嘴边,却又摇了摇头,“喝过又如何,其中滋味,早就忘了。” 酒会绝世,人亦如此。 酒没了,就算时时挂怀,终究不能再尝到那酒的滋味。 人若是没了,虽能寄托来世,可若魂飞魄散,却连微尘也不如。 就算他日日悼念,终究是不能将那人再盼回来。 孟奚知心头苦涩,怔怔看着树下欢笑的小雪。 粉色的花瓣飘落在她鸦黑的头发上,落在她银红的裙子上,随着她轻快的脚步翻飞。 她看上去,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 与桃林间嬉戏的人族小孩并无不同。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从上古至今,孟奚知从未像如今这般茫然无措过。 “爹,你的酒泼了。”小雪从地上捧起一把粉嫩的花瓣,对着孟奚知身上扬去,又笑着跑开。 孟奚知回了神,不知何时,他手中的酒壶倾斜,醇香的酒液泼到铺着花瓣的泥地上。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孟奚知又饮了一口酒,抬眼去找早已消失在桃林中的叶倾雨。 叶倾雨今日邀他们来踏青赏花,是想寻一个人。 说是寻,不如说是等。 那日出现在屋顶上的黑影,之后再没出现过。 如果那人真的是北漠,他为何不来找她? 会不会是发现潜伏在来福客栈外的高手,不敢靠近? 又或者,他在躲避什么? 叶倾雨等了几日,终究是坐不住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我终于找到你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后天就是寒食节,若是怀宁城发生什么大事,她担心北漠会遇到危险。 她亦担心,此次错过,不知何时能再见到他? 她又该去哪里寻找魇灵族的下落? 叶倾雨最想知道的是,婆婆还在不在这世上? 如果北漠当真是不敢靠近来福客栈,那她出来等,他可会来? 叶倾雨往桃林深处走去,暮影跟在她身后不远处,将那些看似随意赏花,实则刻意跟踪的尾巴挡在身后。 朗日当空,微风习习。 叶倾雨刚弯腰穿过一截横生的枝桠,身后突然起了一阵大风。 眨眼间,整个桃林中,树枝震颤,桃花似雨,纷纷扬扬。 满眼都是粉色的花瓣,漂浮在半空,挡住视线,看不见人影,林中响起一片惊呼之声。 叶倾雨回身,往来路疾掠而去。 穿过漫天桃花,叶倾雨很快来到一个身着月白衣衫的男子身后,二话不说,一记手刀砍在他后颈,扛起来就往桃林外飞奔而去。 听得一记口哨声,暮影从桃树顶上飞身落地,手掌翻转,撤了灵力。 狂风息了,桃花不再乱舞,缓缓坠地。 但……方才还如云霞一般笼在枝头的桃花,此刻铺了满地。 树上竟是连一朵都不剩。 暮影被这光秃秃的桃树整懵了,垂眸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她似乎没控制好力度! 桃林中接二连三传出女子的惊叫声,小孩的哭闹声,和文人雅士的咒骂声…… 声声入耳,远在桃林之外的叶倾雨眼皮子跳了跳。 叶倾雨将肩上的男子丢到一棵粗壮的大树后,旁边有杂草掩映,这一块地方颇为隐蔽,短时间内很难被人找到。 是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年,容貌清秀俊朗,细皮嫩肉,只是略显苍白。 叶倾雨将他的头掰向一边,见他耳后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印子,暗自松了一口气。 果真是他。 出城后,叶倾雨便一直在留意跟在马车后的人。 不管是过路百姓,还是跟踪她的武林高手,脸上的表情都十分自然。 前者是不需要伪装,后者是伪装惯了,便叫人难以分辨。 唯有这名少年,跟在一对中年夫妻身后,不时拿眼睛往马车上瞅。 而到了桃林后,少年便与那对夫妻分开了。 倒也不算太笨,知道找人打掩护。 叶倾雨勾了勾唇角,拍醒少年,温声道:“北漠。” 这少年正是北漠,他耳后的胎记,叶倾雨不会认错。 小时候在魇灵族,叶倾雨无意间发现北漠耳后的胎记,用手指去抠,一指甲下去,北漠的嚎声将树上的鸟雀都震飞了。 因为此事,叶倾雨被婆婆打了一下午。 族长说,北漠耳后的胎记,关系到他修为,不能随意触碰。 每个魇灵身上都有一块血红色的胎记,形状不一,大小各异,胎记所在的位置也不尽相同。 叶倾雨手背上也有块月牙形的胎记,但是很淡,也不是血红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疤,而且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她不管怎么抠这块胎记,都不会有不适的感觉。 却是不知为何? 北漠醒转,揉着后颈,蹙着眉头看着眼前的少女,一时有些怔愣。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清亮的眼眸中滚出泪珠子。 北漠扑到叶倾雨身上,差点将叶倾雨掀翻。 “叶倾雨,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神石裂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虽说今日春光明媚,但昨夜一场雨,草叶上还藏着雨水,衣角擦过,很快就湿了一片。 却不及北漠的眼泪汹涌,眨眼间便浸湿了叶倾雨肩头的衣衫。 叶倾雨蹙眉,“怎还和小时候一样?” 她记得北漠小时候就很爱哭,还爱拖着鼻涕虫。 “叶倾雨,你这个杀千刀的,你一走就是十年,你可知我在暮子河边等了你多久?” 在被叶倾雨推开后,北漠指着她的鼻子骂。 “你嚷嚷什么?要将那些人招来不成?” 北漠四下环顾,嗫嚅道:“这些年你去哪了?” 叶倾雨不打算与他叙旧,她问:“魇灵都去哪了?婆婆呢?” 北漠惊讶,“你回了暮子河?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她若没回去,怎知魇灵已不在暮子河北了? “此地不宜久留,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几个月前,暮子河上的食尸花不知为何,突然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族里好些小孩子都吓哭了……” 暮子河北,是魇灵的族居地,没有人能跨过暮子河去往魇灵族。 其它灵族亦是不能。 暮子河,非魇灵不能渡。 那日,突然从河上传来阵阵鬼哭狼嚎,凄厉骇人,令人头皮发麻。 北漠的爷爷,也就是族长,派人前去打探,那人片刻后便回来了,说暮子河上燃起烈火,好像一条火龙,蜿蜒在雪原上。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化入火海,灰飞烟灭。 眼见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就要消失,那人不敢久留,他发现暮子河上淡粉色的烟雾也在慢慢消散。 当那些淡粉色的烟雾消散,神秘的暮子河北岸将不再神秘。 族长神色凝重,将所有魇灵聚集到祭坛。 祭坛中间竖着一块神石。 那是一块高约三尺的石头,黑如木炭,形似长柜,远远望去,就像一口黑棺竖在那里,透着一股子阴森之感。 神石比魇灵族的历史还要久远,每当有大事发生,历代族长便将大伙聚到此处。 这是从祖上流传下来的,谁也不知来此处要干什么? 就连族长也不知道。 这倒是不能怪老祖宗,因为历代族长将魇灵召到神石边,最后发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事了。 魇灵各回各家,不过就是到祭坛来晒了会太阳。 北漠的爷爷捧着一张灵兽皮,上面用血画了一些没人看得懂的符咒。 这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密卷。 已经须发皆白的族长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这种预感从十二年前,那个叫叶倾雨的女娃娃在神石上刻下两个字后,就时常萦绕在族长心头。 今日尤甚。 暮子河里的食尸花焚毁,意味着这片世外桃源将不再安全。 此事,只怕不能善了。 必须得放大招了。 可这大招,到底是个什么招呢? 族长有些茫然。 北漠说:“当时所有魇灵都盯着爷爷,等着他从灵兽皮上看出老祖宗的灵寓,但是暮子河上的浓烟都飘到了祭坛,他眼睛都看酸了,也没看出个子丑寅卯来。” 一个看上去十分邋遢的老太婆佝偻着身子上前,抢过族长手里的灵兽皮。 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衫又皱又脏,她的手指干枯如柴,从破破烂烂的袖口处探出,雪白光滑的灵兽皮被捏在她的指尖,对比鲜明。 老太婆又瘦又小,可站在祭坛边的魇灵,包括族长,却无人指责她的蛮横之举。 她抬起头来,扫了一眼族长。 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好像虬扎在土壤下的老树根,沟壑间藏着洗不干净的黑泥。 但就是这样一张老脸上,却长了一双翡翠般的眼睛,好似能看透人心。 这双眼睛,整个魇灵族,再找不出第二双。 族长在她的眼睛扫过来时,羞愧地低下了头。 至于到底是不是羞愧,叶倾雨不敢确定,不过北漠是这样描述的。 北漠从小被他爷爷扒了裤子打屁股,挨的打不比叶倾雨少。 北漠继续说道:“你婆婆可真牛逼,她抢过灵兽皮后,拔下头上的木簪,在那张皮子上戳戳点点,不知画了些什么,之后那灵兽皮上的符咒,突然发出血红的光来……” 老太婆花白而干枯的头发乱蓬蓬散在脑后,被裹着尸臭味的风拨弄得更加凌乱。 叶倾雨记得小时候经常替婆婆捉虱子,她记得日光穿过枝叶,洒在林间干燥的地上,有微微的风来回摇晃满地的光斑。 那些日子对叶倾雨来说太遥远了,尤其是在被遗忘十年之后,再忆起,恍若隔世般。 从灵兽皮上发出血红的光,婆婆走到神石旁,将雪白的皮子贴在黑色的神石上。 神石上没有繁复的符文,也没有神秘的图腾,只是一块黑不溜秋的石头。 不,如今那上面,还多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魇灵。 是叶倾雨四岁时所刻,族长发现后仰天长叹:圣物被毁,乃大凶之兆啊! 在那之后,族长喊来了魇灵族所有的人,却再也没有谁能在神石上留下痕迹, 何止是这些人,便是魇灵一族世世代代,不知有多少人抚摸过神石,不知有多少人在上面刻字,却从来无人能在神石上凿刻出痕迹来。 正因如此,从来没有人想过要给神石加持禁制。 可如此坚不可摧的神石,怎就让一个四岁的小娃娃给剐了? 尤其是这娃娃灵息微薄,在探灵上毫无天赋。 叶倾雨三岁时便能听懂暮子河上食尸花的花语,如今又有如此怪异的举止,叫人心生恐慌。 北漠曾无意间听到他爷爷和叶倾雨婆婆的对话。 族长询问叶倾雨的来历,婆婆闭口不答。 族长要将叶倾雨赶出魇灵族,婆婆抄起墙角的扫帚就往族长身上招呼,一打一个准,毫不含糊。 北漠与叶倾雨玩得好,这事是他说漏嘴,透给叶倾雨的。 从那之后,也只有北漠与叶倾雨玩得好,旁的小魇灵,都不愿跟叶倾雨亲近。 而叶倾雨,只是更加频繁地往暮子河跑。 当灵兽皮覆上神石,当那些血红的符咒像游蛇一般从红光中溜出,爬满黑色的石柱…… 神石动了! 神石裂了! 神石化作粉末,被风扬走了! 族长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灵兽皮掉落在地,皮子前方,悬立着一把古剑。 这把剑,原本是藏着神石中的。 如今乍见天日,黑沉的剑鞘上好似闪过一道冷光。 婆婆颤抖的手指抚上古剑的剑柄,轻轻摩挲,那上面刻着两个字:孤影。 “终于……又见到孤影剑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啊,大海!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蹙眉问道:“之后呢?” “之后婆婆从剑鞘里拔出孤影剑,我只看见一道耀眼的光闪过,等我眨眼,眼前的景象竟完全变了。” 北漠说起当时的景象,仍觉不可思议。 那道白光闪过之后,北漠发现自己眼前,竟出现了一片汪洋大海! 他当时立马又闭上了眼睛,身边接二连三响起惊呼之声。 原来不是他一个人出现这种错觉。 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眼前依旧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他听到了海浪拍打礁石,他闻到了咸腥的海风。 这不是幻象! 所有魇灵都懵了。 有人想起家里的灶上还炖着汤,有人想起还有柴禾没劈,有人想起自己出门时匆忙忘了锁门…… “我这是在做梦吧?” “你掐我一下……哎哟,你轻一点!” “你看那沙子上是不是有只大乌龟?我的老娘,这乌龟可真大!” “没见识,那玩意叫海龟。” …… 从一开始的惊愕,很快魇灵们就对这个新世界充满好奇了…… 叶倾雨打断了北漠的好奇,又问:“婆婆呢?” “婆婆拿着剑,站在海边的礁石上,回身看着魇灵们说了一句话,便纵身跳入了大海。” “……”叶倾雨急了,“她说什么了?” “婆婆说,暮子河北已经不安全了,让魇灵们在那海边落地生根,孤影剑指引她到此处,她要去完成她的使命了。” 漠北说这些话的时候,苍白的脸上露出大大的疑惑,看着叶倾雨,问道:“叶倾雨,你说婆婆要去完成什么使命?” 叶倾雨怎么会知道? 有什么使命是需要跳海去完成的? 不过,知道婆婆不是跳海自尽,叶倾雨也算是松了口气。 “那片海在什么地方?” “哦,在白夙国南部,当地人说那是南海。” 南海? 叶倾雨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在哪听过来着? 远处的桃林中有人往这边走来,叶倾雨对北漠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她凝神细听,那脚步声轻盈细微,似有意敛着气息,想来是习武之人。 这么快就找过来了? 叶倾雨不再与北漠慢慢长聊,她问:“你为何不直接去来福客栈找我?” 北漠低声道:“叶倾雨,你是不是傻?来福客栈外围得跟铁桶似的,是为什么?因为你是魇灵,我去客栈找你,不是羊入虎口吗?” 叶倾雨冷哼,“你倒是惜命。” “我是为你好,物以稀为贵,只有你一个魇灵,他们才不敢贸然动你。”北漠翻了个白眼。 北漠这话说得有道理,叶倾雨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果然长大了,那你现在打算去哪?” “我原本在白夙国……” “长话短说,别的话我晚上去梦里找你。”叶倾雨扯下北漠腰间一个艾绿色的荷包。 “我住在……” “算了,不说了,你待在这里别动,我先走。” “哎哎哎……”北漠低声呼唤叶倾雨。 叶倾雨已如一道残影闪进了枝桠光秃的桃林。 …… 马车停在山脚下,因为叶倾雨的失踪,有几个心急的打算捉了小雪和段义安,以此威胁魇灵就范。 倒算得上有点脑子,奈何实力跟不上。 扫了一眼不远处躺在桃花上的几具尸身,叶倾雨面无表情地跃进了马车。 段延辉待人都到齐了,跳上车辕,赶着马车往怀宁城去。 “段大哥,你觉得我方才那斜劈的一刀,会不会劲气有些欠缺?”冷皓月回忆着方才与那几人过招的场景。 段延辉朗声笑道:“你年纪尚小,刀法上能有如此造诣,已是难得。” 冷皓月摇头,“段大哥此言差矣,我爷爷常说,高手对决,一招致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当是如此,不过你腕力不足,若是一味追求强劲的功法,怕难以突破,你不妨多练巧劲,老话说四两拨千斤,你虽用刀,但招式间,未尝不能学习用剑之人的技巧。” 冷皓月沉思片刻,眼中迸出亮闪闪的光芒,一巴掌拍在大腿上,“我有个朋友总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果然不假。” “总听你说起一位朋友,不知那位朋友如今身在何处?” 冷皓月怔愣片刻,脑子里闪过一个身穿道服的身影,“他去打仗了。” 段延辉见她神情落寞,又将话头扯回刀剑之上。 马车中。 段义安大病初愈,玩得累了,在桃林中便睡着了。 小雪最是贪睡,被暮影抱在怀里,亦在沉睡。 孟奚知凑到叶倾雨身边,低声问:“如何?” “找到了。”叶倾雨想了想,问道:“你可记得暮子河食尸花焚毁那天的事?” 孟奚知摇头,“那日你坠入河中时,我受不了血玉的炙烤,昏迷过去,之后被梦神救起,才知满河食尸花都没了。” 所以,孟奚知也没有看到暮子河北岸变成了什么样子? 就在她坠入暮子河的那天,暮子河北的魇灵突然消失。 不过是一个梦的时间,原本就要回到家乡的叶倾雨,却害得所有族人从那片土地上离去。 多么可笑。 从北到南,这跨度太大了,若是从前,别说北漠不敢相信,叶倾雨也会觉得他在撒谎。 可她亲眼见识过画阵的威力,将人从一个地方变到另一个地方,并不是没有可能。 叶倾雨眼下最担忧的是:婆婆会不会与垂思宫有什么关系? 整个魇灵族……会不会已沦为画中仙的傀儡? 这件事太过骇人,叶倾雨一时没法接受。 哪怕真相并非如此,可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便由不得她不胡思乱想。 彷佛突然之间,这个世界变得虚假起来,人不是真的人,灵也不是真的灵。 那还有什么是真的呢? 魔骨珠里的梦,是真是假? 孤影剑呢,又作何解释? 为何孤影剑会藏在魇灵族的神石之中? 她,叶倾雨,真正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叶倾雨觉得心口难受得紧,抬手撩开窗帘,带着草木清香的暖风吹来。 外面是草长莺飞,是春花竞艳,是一年之中最充满希望的季节。 人族之所以令人向往,不就是即便冬雪倾覆,待冰雪消融时,又能遇见春暖花开。 叶倾雨想起在鹿隐国的山海藏中,澹台公子托店伙计给她带的话: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而在千屏城的山海藏,他托人带给叶倾雨的话是:我们的所作所为,皆在神的眼中,是非善恶自有定论,此间诸事莫执于心。 前几日在怀宁城山海藏,那位掌柜的说:冰雪即将消融,藏在底下的不仅有枯枝腐叶,也有生机。 这些话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澹台公子到底要向她传达什么意思? 第二百章 将军府出事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进城时,城门口增了不少官兵在盘查。 听百姓议论,是将军府里出事了。 好像是出了命案,凶手逃了,出城的人都要仔细盘问了才能放行。 进城倒是不挤。 将军府出了命案,莫不是苏宸璋出事了? 叶倾雨屈了屈手指,灵契还在,看来死的不是他。 在离来福客栈不远的巷子口,跳出一个小乞丐拦住了马车。 冷皓月认识他,之前冷皓月请客吃饭,他也来了。 从小乞丐的口中得知,今日晨间,定王苏宸斌带着一队人马,直闯将军府后院。 苏宸斌回怀宁城后,住在自己的府邸。 他虽是与徐巍一道回来的,但他在怀宁城有府邸,总不好赖到将军府去住。 岂不叫人笑话。 苏宸斌有自己的亲兵,虽人数不多,但突然闯进将军府,加上他定王的身份摆在那,在没有得到徐将军指示的情况下,将军府的护卫并不敢拦得太过认真。 当时徐巍还在睡梦之中,待下人前来禀报,徐婉儿的晴芳院里已是鸡飞狗跳。 徐巍赶到晴芳院时,苏宸斌已经不知去向。 而徐婉儿带回来的一个杂役昏迷不醒,正躺在徐婉儿怀里。 血从那面色惨白的年轻杂役身下不断往一旁的月季花丛淌去。 丫鬟仆妇吓得躲在屋角抱头发抖,足见方才发生的事有多骇人。 徐婉儿头发凌乱,衣衫褶皱,她常用的一把银剑横在地上,剑刃上沾了血。 她低头看着怀里的苏宸璋,血是从他肋骨处往外淌的。 徐婉儿知道他还没死,因为方才苏宸斌的剑刺来时,原本是要往苏宸璋心口扎,但关键时刻,她拽了苏宸璋一把,那剑偏了几寸。 不过徐婉儿也知道苏宸璋从小怕疼,这一剑,有够他受的。 徐巍直到今晨才知道,徐婉儿带回来的杂役,是高阳国流落在外多年的十三皇子。 想来苏宸斌亦是得知这个消息,才闯入将军府伤人。 手足之情在皇家,终究比不过权力。 官兵满城搜寻的正是定王苏宸斌。 若只是将军府一个杂役被伤,自然是不用如此大动干戈。 但受伤的是皇子,而且是当今太后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可就非同小可了。 区区一个闲散王爷,不逃难不成等着入大狱? 苏宸斌要杀苏宸璋,其实也好理解。 他被外放五六年,如今好不容易回到都城,就等着苏宸辙驾崩,他好打着苏氏皇族的旗号,联手威远将军徐巍,杀进宫去,将韩家那小子斩杀于金銮殿上。 徐巍护他多年,如今又带他回怀宁城,足见徐巍一直是拥护皇族的。 苏宸斌蛰伏多年,暗中练兵,等的就是熬死他那个病秧子皇兄,一举压下韩家的势力。 而苏宸斌最大的依仗就是徐巍。 他天真地觉得,只要他许给徐婉儿皇后之位,徐巍必然会对他忠心不二。 这两年来,他曾向徐巍提出过求娶徐婉儿之事,徐巍只笑言不急不急,道是此时结亲,只怕会叫有心人胡乱揣测。 大事未成,苏宸斌虽有意将徐巍与他捆在一根绳上,却也不敢太过张扬,这门亲事,便一直搁着。 这几日苏宸斌暗中拉拢拥护皇族的老臣,费了不少心思,也受了不少白眼。 苏宸斌从小性子暴躁,对身边人动辄打骂,此次回怀宁城,却要忍气吞声,做小伏低。 他满肚子的怨气,只盼着早日夺得皇位,再好好收拾收拾这帮狗东西。 当他得知当年在去丘宁国途中失踪的苏宸璋没死,如今就住在将军府中,而且是住在徐婉儿的晴芳院中,可想而知,苏宸斌有多震怒。 这说明什么? 说明徐巍选择了苏宸璋。 说明他苏宸斌眼看着距皇位只有一步之遥,却突然被人拽出了十万八千里地。 而徐巍将苏宸璋藏在府中,却让他在外面抛头露面,让他成为韩家的眼中钉,让他为苏宸璋挡刀子…… 苏宸斌越想越气,一脚踹了饭桌,拿起架子上的宝剑就往外面冲。 皇位于他来说算是没戏了。 苏宸璋不仅得到了徐巍的支持,而且他的母妃就是当今太后,他登位,既可安徐巍的心,亦能让韩家心服口服,简直就是皆大欢喜。 那他又算什么? 他筹谋多年,到头来却让别人临头一脚给踹了。 这口气,苏宸斌忍不了。 左右苏宸璋登上皇位,他也没有好果子吃,倒不如趁现在先宰了那狗玩意再说。 苏宸斌要去杀苏宸璋是临时起意,他带人闯入将军府,直奔晴芳院。 小时候在怀宁城时,将军府里办喜事,苏宸斌来过将军府。 那时候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几位皇子,但那些皇子,早已魂归地府了。 如今这世上,苏宸斌的兄弟只有苏宸辙和苏宸璋。 可这两位,一个曾经想杀他,一个他今日必须杀。 这个世界真是奇怪,明明是手足兄弟,却比仇人还要憎恨彼此。 在皇家,何来的手足?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苏宸斌想当活着的那个。 当他在晴芳院里看到那个和他长得有四五分相像的男子,他手里的剑毫不犹豫就往那男子的心口刺去。 晴芳院的院门被苏宸斌带来的亲兵拦着,外面的家丁护院进不来。 院子里洒扫的仆妇吓得惊声尖叫。 徐婉儿提剑飞身而来,将苏宸璋拽到身后。 剑刃相击,一阵刺耳的铮鸣。 苏宸斌怒气正盛,额角青筋直跳,瞪着徐婉儿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彷佛恨不得扑上来咬断她的脖颈。 “贱人,竟敢背着本王偷男人!” 徐婉儿一早就起了,在院子里练剑,她每日都有早起练剑的习惯,谁知突然见到苏宸斌杀气腾腾地冲进来。 苏宸璋亦一早就起了,在院子里散步,这却是有些奇怪。 自从来到将军府,住进晴芳院,苏宸璋极少走出房门。 有丫鬟偷偷从门缝往里瞄,见他不是躺在床上,便是坐在桌旁,极为安静。 徐婉儿也不去打扰他,偶尔碰到他走出门来,两人也没什么话好说。 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他们都不是当初那两个一言不合就打一架的小孩子。 徐婉儿听到苏宸斌口出污言秽语,冷笑道:“定王怕是还没睡醒,大白天的怎地说上梦话了。” 她身后的苏宸璋怔怔看着目眦欲裂的苏宸斌,喃喃道:“皇兄……” 是啊,这是他的皇兄,多年未见,冲上来就要杀他。 第二百零一章 真正的厉害角色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苏宸斌不再废话,抬手一招,身后的亲兵瞬间便将徐婉儿和苏宸璋围了起来。 “今日本王就杀了你们这对狗男女。” 苏宸斌与那些喜欢废话的人不同,他从来都觉得废话说多了,变数就大了。 做什么事都该当机立断,趁热打铁。 好比他现在要杀苏宸璋,若是再站在这里啰嗦叙旧,八成是杀不了的。 徐婉儿即便从小习武,却也打不过这围上来的王府亲兵。 何况她还要护着身后的苏宸璋。 苏宸璋连骑毛驴都不会,更别提拔剑杀人了。 可当他看到徐婉儿背后露出破绽,苏宸璋手中闪烁着刺眼日光的剑尖,即将挑破柔软馨香的锦衣时,他毫不犹豫地撞开了徐婉儿。 而徐婉儿亦察觉出不对,反手提拽了一把苏宸璋的衣领。 那剑便刺在了苏宸璋的肋下。 苏宸斌眼中露出一击得手的兴奋与癫狂,抖动手腕,那剑旋转着又刺进去几分。 听得远处传来急急奔走的脚步声,苏宸斌并不恋战,带着亲兵跃上屋顶,几个起落,便消失无踪。 苏宸璋哪里耐得住这般绞痛,很快便晕了过去。 皇家虽常有手足相残之事,但这般光天化日之下,不由分说就对亲兄弟下手的,却是头一次听说。 很快这件事就从丫鬟仆妇的嘴里往将军府外传了去。 而苏宸璋乃是高阳国十三皇子的事,却是徐巍从徐婉儿口中得知后,急急出府,亲自往宫里去请太医时,嘴碎的小太监说给看守皇城的卫兵听的。 即便小太监不说,当怀宁城中的街道上出现官兵搜查时,这事也就瞒不住了。 搜的是定王苏宸斌。 定王苏宸斌在将军府后院杀害皇弟苏宸斌,这件事像一阵风般,刮遍了怀宁城的大街小巷。 而这件事中暗藏的信息,可就太多了。 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有得掰扯了。 多年之前被派往丘宁国的十三皇子这些年去了何处? 他为何会出现在将军府后院? 他与徐将军的掌上明珠徐婉儿是什么关系? 最重要的是,定王为何要杀他? 这人一多,嘴一杂,很快就被脑子活络的百姓们给捋清楚了。 叶倾雨坐在马车中,听着车帘外的小乞丐一一道来。 一种说法是,十三皇子这些年去向成谜,指不定已经投靠丘宁国,此番回怀宁城,会不会打着什么坏主意? 十三皇子当年是在丘宁国被劫,这会不会是丘宁国做出来的一出戏? 为的就是策反高阳国皇子,窃取高阳国机密? 而这事被定王发现,为了高阳国百姓的安危,不惜大义灭亲,对亲弟痛下杀手。 还有一种说法,说是定王与徐小姐定有婚约,但徐小姐却暗中与十三皇子互生情愫,被定王发现后,盛怒之下,要杀了这对奸夫**。 不用说,这定是从那素爱添油加醋的仆妇口中传出。 最后一种说法比较贴近事实。 说是定王此番回怀宁城,乃是对皇位志在必得,突然冒出个十三皇子,让他原本的美梦落空。 十三皇子是当今太后的亲生儿子,丞相韩佐是他的亲舅舅。 而他住在将军府,与徐小姐情投意合,想来不日便要成为徐将军的乘龙快婿。 这样一来,十三皇子又有了将军府的助力。 前途一片光明。 定王能饶得了他? 不过话说回来,十三皇子这些年,到底去了何处? 他回到怀宁城,为何不进宫? 总之就这一上午的时间,怀宁城中便如煮沸的水,炸开了锅。 回到客栈后,叶倾雨与孟奚知坐在窗边的矮榻上,分析当下怀宁城的局势。 矮榻中间的小几上摆着一盘棋,棋盘上并无棋子。 孟奚知指间捻一枚黑色的棋子,轻轻叩着小几的边角。 小几靠窗的地方摆了一只白瓷瓶,里面插着一枝桃花。 这桃花不是他们从桃林折回来的,山上那片桃林,枝头已找不到一朵桃花了。 这是店伙计从来福客栈外的巷口摘来的。 桃花散着淡淡的香气,好闻得很。 比起满林桃花醉人,这一枝清香,反而难得。 叶倾雨叹道:“以前倒是不知,苏宸璋还有这等心机?” “阿雨也怀疑此事是他的计谋?”孟奚知抬眉。 “小乞丐说的那些话中,漏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孟奚知点头,“是谁告诉苏宸斌,苏宸璋藏在将军府徐婉儿的院中?” 苏宸璋藏在将军府多日,便是连徐巍都不曾察觉异样,远在几条街外的定王府里,苏宸斌又怎会知道这件事? 那个向他透露此消息的人,到底是谁? 是那个病秧子苏宸辙? 昨夜苏宸璋去宫里找过苏宸辙,但这事若是他透露给苏宸斌的,不是害他们手足相残,进而将皇位拱手让给韩家人吗? 这是不可能的。 怀宁城中除了叶倾雨一行,还知道苏宸璋身份的,便只有徐婉儿。 可徐婉儿如果想害苏宸璋,就不会将他藏在自己院中。 因为苏宸璋的身份一旦泄露出去,整个将军府都会受到牵连。 就像百姓所猜测,万一苏宸璋已被丘宁国策反,成为了敌国的走狗。 那徐巍与他走得近,岂不是说明,高阳国的威远将军已经通敌叛国? 这个罪名,徐婉儿背不起,整个将军府都背不起。 在所有事情未下定论之前,一丝丝猜疑,都有可能毁掉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 更何况,徐婉儿向来看不惯定王苏宸斌的为人,怎会亲自送这么大一个把柄到他手中。 她若有心助苏宸斌上位,早在怀宁城外的树林里,便杀了苏宸璋。 岂不省事? 不是徐婉儿,还有谁知道苏宸璋的身份? 还有他自己。 可苏宸璋为何要诱引苏宸斌前往将军府来杀自己? 孟奚知感叹:“这世上,对敌人狠,算不得什么,唯有对自己狠,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很显然,苏宸璋就是这种人。 之前倒是看不出来。 难不成是成为了画中仙的傀儡,意志力也非寻常人了? 还是说,苏宸璋所做的一切,都在画中仙的掌控之中? 不管怎样,苏宸璋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实在高明。 不仅徐巍不敢让他死了,急匆匆进宫请来了老太医为他医治。 连韩丞相听到消息,也坐着马车赶来了。 最重要的是,久居深宫的韩太后,多年来第一次出了宫。 第二百零二章 谁来都不能服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冷笑,“我这位命主,倒是挺让人省心,他哪里需要什么魇灵之愿,区区高阳国皇位对他来说,分明就是手到擒来。” 当日叶倾雨建议苏宸璋从徐婉儿下手,为的就是某一日将他的身份告知天下时,让威远将军徐巍除了认栽,别无他法。 原本叶倾雨还想着徐婉儿对高阳国皇帝苏宸辙情深意重,苏宸璋怕是要碰几次壁。 没想到会如此顺利。 苏宸璋不仅被徐婉儿带回将军府,徐婉儿还特意隐瞒了他的身份,保护他的安全。 而这,正中苏宸璋下怀。 也才有了今日之事的发生。 如今定王苏宸斌算是毁了,徐巍除了选择苏宸璋,又能如何? 孟奚知将指尖的黑子落在棋盘上,“苏宸璋能从画阵进入皇宫,自然也能出现在定王府,那苏宸斌本就是个暴躁性子,都不需苏宸璋多说,只要看到他这张脸,苏宸斌就会想要杀了他。” 叶倾雨看了眼窗外湛蓝的天空,道:“后天便是寒食节祭祖,苏宸璋等不及了。” 他必须尽早出现在众人面前,让那些朝臣知道,高阳国的十三皇子还活着。 若是迟了,怀宁城中的局势也就定了。 孟奚知轻笑,“若说千屏城焚毁之事,还不足以令各国出兵围攻,那高阳国皇位易主,正是人心惶惶之时,即便六国不结盟,以丘宁国和白夙国这种好战的国家,只怕很快也要坐不住了。” 如果是顺诏继位,像几年前苏宸辙从太子坐上皇位这般,哪怕朝堂上不是一片和谐,哪怕当时的几位皇子暗中亦有动作,至少大势所趋,没有人敢公然谋反。 而如今外面的传言是苏宸辙病入膏肓,能撑过寒食节皇陵祭祖已是苍天庇佑,近期,高阳国的皇位必然是要有新主人的。 可谁来坐那个位置,才能服众? 谁来都不能服众。 先说苏宸璋,他的母妃虽是当朝太后,舅舅是丞相韩佐,而且今日不惜施展苦肉计,拉拢了威远将军徐巍。 虽说是徐婉儿护他在前,但那一剑,不可否认,是他替徐婉儿挡下的。 单是这救命之恩,也足够徐婉儿以真心相报。 而苏宸璋不需要她的真心,哪怕她心里永远装着苏宸辙,只要将军府能给他助力,今日这一剑,便算没有白挨。 偏偏各方面看上去最有可能登位的十三皇子,这些年的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无人知晓。 当然,苏宸辙是知道的。 因为当年,正是他派人劫走了已经抵达丘宁国境内的苏宸璋。 苏宸璋被关在地灵洞穴十年之久,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都是拜苏宸辙所赐。 为人兄长,却如此虐待弟弟,若说小时候的苏宸璋对苏宸辙是崇拜中带着畏惧,如今却只有满腔的怨恨。 若不是苏宸辙没多少日子好活,苏宸璋恨不得将他也关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好好折磨几年。 苏宸辙虽然知道苏宸璋这些年身在何处,但他不会将此事告知外人知晓。 而单凭苏宸璋一人之言,谁会信他? 一国皇子,十多年不知所踪,如今乍然现身,却要登上皇位。 这件事,怎么说都有点荒唐。 便是韩家,亦不敢在调查清楚之前便对苏宸璋给予信任。 更何况,韩家如今有更好的选择。 而韩太后对苏宸璋是什么态度,他们都还不清楚。 如果韩太后力挺苏宸璋,势必要与韩家产生嫌隙。 而若是韩太后为了韩家放弃苏宸璋,那韩家的对手,便是将军府。 也就是说,如果苏宸璋登位,怀宁城中必生动荡。 韩佐的儿子韩明,更不能服众。 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顺,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韩明入宫,分明就是韩家的狼子野心不想再藏着掖着了。 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如何掌权? 这不是将苏家的江山拱手送给韩家,又是什么? 别说朝堂之上,便是高阳国的百姓,又有谁能服他? 加之石塘城瘟疫,千屏城被焚,高阳国民不聊生,届时少不得出现揭竿而起的民兵。 左右这江山跟谁姓都可以,那些水生火热中的百姓,自然也想争上一争。 原本定王苏宸斌,倒是个不错的人选,他这几日在怀宁城中也拉拢了些老臣。 只要苏宸辙一道圣旨下来,将皇位传给他,就算韩家再不服,有将军府和皇族禁军拥护,苏宸斌有信心打压韩家的势力。 可偏偏在这紧要关头,这憨货被苏宸璋给耍了。 苏宸斌这等罔顾亲情法纪之人,别说他不将徐巍放在眼里,带亲兵闯将军府,徐巍不可能再拥护他,便是高阳国的百姓,也是不服他的。 当这皇位,谁都不配坐上去,却又谁都可以坐上去时,高阳国内,已然是要乱了。 孟奚知又从棋篓里捏了一枚棋子,布到棋盘上。 他并没有在下棋,不过随意摆着玩,棋盘上只有黑子。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她已经明白孟奚知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这皇位之争,看似是几方势力争斗,实则,依旧是在苏宸辙掌控之中。” 利用元宵节花灯会,以地灵族美人为诱饵,将各国有头有脸的人物聚到千屏城,然后杀之。 制造恐慌,引六国合而讨伐高阳国。 继而天下大乱。 但没想到火灵会插进来一脚,将千屏城付之一炬。 又有画中仙暗中作祟,将暮子河中的沉尸通过画阵送到千屏城,从而爆发瘟疫。 高阳国受此重挫,原本正是六国攻打高阳的最佳时机。 偏偏各国之中,皆有理不清的麻烦事。 可以出战的丘宁国和白夙国,因相隔太远,唯恐对方出尔反尔,临到战时却不发兵。 最后落得个与高阳国一对一硬拼,就算胜了,也要被扒掉一层皮。 何况千屏城虽然被大火焚毁,却是急灾,高阳国中的兵力布署不曾受到影响。 唯有长久的战争,当以往最为富庶的千屏城无法再供给辎重粮草,才是对高阳国最大的打击。 但战争耗时久,耗的不止是高阳国,攻打高阳的国家,也会负担沉重。 是以到如今,一个多月过去,还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对高阳国发起攻击。 可如果高阳国内再出动荡,趁着内乱之时,即便只是丘宁国一国来战,高阳国只怕也难以支撑。 内忧外患,高阳危矣。 届时其余五国,又怎会不来分一杯羹? 如此一来,不是正好与苏宸辙的目的殊途同归? …… 第二百零三章 帝星临尘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天黑时,怀宁城中家家关门闭户。 定王苏宸斌还没有被抓到,谁也不敢在街上乱逛,这要是不小心撞见了,可别想着活命。 街上除了打更人,便是巡逻的官兵。 官兵提着灯笼,脚步沉沉。 暮影一路慢慢悠悠往宫门逛去,途中遇到了五波巡逻的官兵。 除此之外,天街上一片静谧,夹道柳树抽绿,在夜风中轻摇曼舞。 今夜的慈寿宫灯火昏暗,从屋顶上看下去,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檐下宫灯昏黄的光泼洒在门边的宫女身上,宫女耷着脑袋,一动不动,唯有宫灯轻轻摇曳。 韩太后白日出宫,此刻还在将军府。 由此可见,她对苏宸璋这个儿子,是真的在意的。 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即便多年不见,即便她身陷权力的漩涡,当得知苏宸璋还活在世间,但却可能快要死了,韩太后当场跌坐在圈椅中,一时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 这些都是从宫里多嘴的小太监嘴里传出去的,却是胆子不小。 暮影每晚来皇宫,都习惯性地先去慈寿宫溜一圈,再去御书房。 她很喜欢从慈寿宫到御书房这段宫道。 她每次站在宫道上,都恍惚有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之前,她似乎也曾像现在这般,手指轻轻刮着斑驳的宫墙,走过这条宫道。 暮影进入御书房的时候,苏宸辙正坐在书案后。 他的肩上披一件绛紫色罩衫,看上去颇为疲倦。 暮影今夜来,是要从苏宸辙这里取一样物什回去交给叶倾雨。 叶倾雨要入苏宸辙的梦,探一探这个病秧子的心里,到底藏着多少弯弯绕绕。 暮影毫不怀疑,只要她的手指轻轻掐在这人的脖颈上,再轻轻一扭,他便没了气息。 不过现在是夜里,她就算从苏宸辙身上穿过去,也不过如方才穿过御书房的大门一般,好似无物。 若要杀苏宸辙,只能动用寒霜鞭。 苏宸辙应该庆幸,那个喜欢拧人脖子的叶倾雨,暂时没有要杀他的打算。 暮影在御书房慢慢逛着,寻找适合带回去的东西。 苏宸辙向来睡得晚,叶倾雨就算要入他的梦,也得等他睡着了才行。 矮榻上那本书,是苏宸辙每日都会翻看的。 小几上那对核桃,暮影见他盘过几次。 屏风旁的铜盆里搭着一条粘了血的锦帕,是方才苏宸辙咳出来的,还新鲜得很…… 暮影慢慢逛回书案旁。 书案上放着文房四宝,和一些书籍奏折。 苏宸辙手边有一盏茶,白瓷杯里还冒着热气。 他正在看折子,眉目舒展,可见这折子上并没有令人忧心的事。 暮影的目光落在书案一角的玉玺上。 那上面雕了什么兽,暮影看不出来,反正面目狰狞,凶神恶煞。 暮影心想着,若是将这玩意顺回去,不仅能让叶倾雨入苏宸辙的梦,更能助苏宸璋登上皇位。 叶倾雨也好早早了了这魇灵第三愿。 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说干就干,暮影一口咬在食指上,将指尖血抹在寒霜鞭上。 这条鞭子与她结了灵契,她能通过寒霜鞭杀人,自然能借此鞭卷了这枚玉玺。 暮影祭出寒霜鞭,长鞭一扫,悄然无声地卷起书案上的玉玺。 正要转身离去,却见苏宸辙突然抬眸看向她。 暮影心下一凛,他这眼神……分明就是在看她,而不是看向虚空中的某样物什。 苏宸辙挑眉,“你若是喜欢我这屋里的东西,拿去便是,但玉玺,你得给我放下。” “……”暮影已经彻底怔住,寒霜鞭蓦地松开,那枚玉玺便又落回了书案上。 苏宸辙……能看见她! 那这几日,她在这御书房中盯着苏宸辙,岂不是都落在他眼中? 虽说她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糗事,可这……也太离谱了! 暮影脑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她手中的寒霜鞭又起,直奔书案后的苏宸辙抽去。 苏宸辙在寒霜鞭即将击到面门时,突然身子后仰,抬手拽住了劲气汹涌的鞭子。 果然有武功! 暮影的目的却不在此,寒霜鞭被苏宸辙拽在手中时,她已飞身而起,朝苏宸辙疾掠过来。 暮影横过手臂,寒霜鞭拉拽着苏宸辙的手往一旁偏去。 而此时暮影的另一只手已经探到他颈下。 手指触碰到温热的肌肤时,暮影心头猛然一颤,她抬眉扫了一眼苏宸辙。 两人靠得极近,苏宸辙的眼睛亦盯着她。 苏宸辙的眼睛好似夏夜的繁星,却被轻纱般的云烟笼着,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这双眼睛…… 暮影之前在御书房,没有和苏宸辙对视过,自然也没有仔细去看他的眼睛。 如今这般凑近了瞧,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暮影的手指已经扯开了苏宸辙脖颈下的衣衫。 略显苍白的肌肤上,赫然斜着四道疤痕。 “果然是你!”暮影蹙眉,甩开苏宸辙的衣衫。 苏宸辙竟然就是鲤鱼嘴断崖下的那个黑衣人。 暮影记得,当日他被灵鼠的利爪划破了脖子下的衣衫,瞬间就见了血。 “你究竟是什么人?”暮影夺了寒霜鞭,后掠数尺,于书案外落地。 苏宸辙整了整衣领,看向暮影,眉目疏朗,不知是不是因为心情颇为愉悦,他脸上的病气看上去淡了不少。 “素素,又见面了。” …… 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中。 小雪已经睡了,叶倾雨倚在窗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 她在等暮影带着苏宸辙的贴身之物回来。 她有太多的疑惑,需要从这位皇帝身上找寻答案。 孟奚知坐在桌边小酌。 山海藏的掌柜的昨日送来不少清河镇的无忧酒,正好给孟奚知解馋。 孟奚知笑道:“这苏宸辙当真是个妙人,原以为苏宸璋已经够绝的了,但在他皇兄面前,他可就太拿不出手了。” 叶倾雨依旧在看着天上的月,已是二月下旬,月是下弦月。 她淡淡道:“苏宸辙是帝星临尘,自然不是苏宸璋一介凡人能比的。” 孟奚知手中的酒杯蓦地顿住,他扭头看向叶倾雨,“阿雨,你方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叶倾雨亦回过头来,蹙眉看向孟奚知,“苏宸辙是帝星临尘,自然……” “打住。”孟奚知抬手,示意叶倾雨不必再说,“阿雨,你可还记得,我们从地灵洞穴出来后,暮姑娘说她在断崖下撞见一个黑衣人?” “记得,暮影说他叫临,临尘……”叶倾雨突然意识到什么。 “没错,就是帝星临尘,我就说这个名字很耳熟,定是在哪听过,可就是想不起来,原来竟是他。” 第二百零四章 你会伤我吗? 第204章你会伤我吗? 高阳国司天台测出苏宸辙是帝星,而帝星名叫临尘,也就是说,暮影在断崖下碰到的人是苏宸辙。 关键是,那人能看见暮影! 那暮影这几日进宫……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小几上,瓷瓶里的桃花抖落好几片粉嫩的花瓣。 “好一个帝星临尘!” 见叶倾雨一脚踩上窗框就要往外面跳去,孟奚知赶紧冲过来拽住她的衣角,“阿雨不必担心暮姑娘的安危,苏宸辙要害她,早就动手了。” “我不担心她,苏宸辙未必打得过暮影。”叶倾雨收回了脚,又坐了下来。 孟奚知为了拦住叶倾雨,冲得急,直接趴在了矮榻上。 叶倾雨这会靠窗坐下,他便索性翻个身,将脑袋枕在叶倾雨腿上,勾唇笑道:“那你方才是……” 叶倾雨手肘抵在窗框,撑着额头,垂眸看来。 孟奚知微眯着眼睛,亦在瞅着她。 “坐久了腿麻,起来活动一下不行吗?”叶倾雨勾起孟奚知鬓角一缕碎发,绕在指尖。 孟奚知身上散着淡淡的酒香,他没有醉,他也极少醉。 可他此刻却做出一副醉态,连声音也多了一丝喑哑低沉,“阿雨,你可知道,你看似对人冷漠,实则只要是你在乎的,你……” 叶倾雨打断他,“你又要说我最是心善?你没说腻,我听着都腻了。” “不,我想说……”孟奚知别开眼,转头去看小几上的桃花,“这世上,往往最亲近的人,最会伤人,你这样的性子,容易吃亏。” 就好像皇族那些明争暗斗,最后捅刀子的,都是手足至亲。 叶倾雨默了片刻,问道:“那你呢?” 你会伤我吗? 一片花瓣被夜风扫落到孟奚知的眼睫上,他闭上了眼睛。 “阿雨……” 孟奚知眼睫轻颤,叶倾雨冰冷的唇压上来,含住了柔软的花瓣。 她的唇瓣冰凉,覆在孟奚知的眼睛上,好似冬日雪山下的冰泉,遇到温热的光,化作清冷却又焕发生机的活水。 “你不必告诉我,你若真要伤我,也别让我知道,至少在那之前,别告诉我。” 叶倾雨直起身子,朝着窗外“呸”了一口,将桃花吐了出去,又道:“我怕我会忍不住先杀了你。” 孟奚知睁开眼睛,握住叶倾雨的手,笑,“你该杀了我的。” “你真要害我?”叶倾雨蹙起眉头瞪着他。 孟奚知抬起另一只手去捞叶倾雨的脖子,将她又压了下来,在她耳边低声道:“从此往后,只要我孟奚知在世一日,便绝不会做出伤害叶倾雨的事。” 孟奚知发间也沾了淡淡的酒气,叶倾雨忆起在千屏城那个夜晚。 那晚,胭脂河上飘着雪,她冰冷的手心贴着孟奚知滚烫的脸颊,对河上的灵宛仙子喊话:他的深情我承了,这位姑娘不妨去别家看看。 她应是真的醉了的,可那晚的事,她却一直记得。 她记得自己对孟奚知动手动脚,将孟奚知打扮得花枝招展,撕扯他的衣衫,占了他好大的便宜。 那晚在烟紫色的幔帐里,叶倾雨在孟奚知耳边低声问:孟奚知,你送我一副头面可好? 她记得孟奚知说的那个画中仙的故事里,楚晟仙君打算送给海神聆悦的定亲礼就是一副头面。 此时,两人耳鬓厮磨,叶倾雨听着孟奚知的誓言,问道:“孟奚知,那晚你睡着了吗?” “哪晚?” 叶倾雨这才从那晚的旖旎中回过神来,她为自己的走神觉得好笑,“没什么,不说这个了。” 孟奚知却不依不挠,翻身将叶倾雨压在身下,眸光沉沉地凑近,“哪晚?” 叶倾雨轻叹,“就是……” “咚!” 一枚玉扳指从虚空坠落,掉在矮榻中央的小几上。 叶倾雨和孟奚知齐齐转头,俱是一怔。 谁他娘的吃饱了撑的,大半夜往人家窗子里丢东西? 不,不对! 随着孟奚知一声闷哼,已被叶倾雨踹到了地上。 叶倾雨从矮榻上坐起,咳嗽一声,整了整凌乱的衣衫,对孟奚知道:“不早了,你快去睡吧。” 孟奚知揉了揉磕在桌脚的额头,无奈叹气,明明是在自己的房间,搂的是自己的心上人,怎就搞得跟偷情似的呢? “暮姑娘今日回来得倒是早啊。”孟奚知对着虚空拱了拱手,一瘸一拐地往外间走去。 叶倾雨看着他落寞的背影,生出一丝不忍来:莫不是她方才那一脚,踹得重了? 小几上的玉扳指突然蹿起,往叶倾雨的怀中飞来。 叶倾雨抬手接住,亦对着虚空道:“难得见你这般急躁,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很快,她的后背有硬物游走,那是沾了暮影之血的寒霜鞭。 暮影写的是:临尘。 果然如此,这世上能让暮影急躁的事并不多,其中有一件事便是关于她的过往。 而目前为止,知道她过往的,只有那个叫临尘的人。 叶倾雨方才已经知晓,临尘就是高阳国国君苏宸辙。 所以对暮影的这两个字,并没有感到惊讶。 叶倾雨问道:“他可有对你说什么?” 这次,落在叶倾雨背上的是一个“没”字。 叶倾雨摩挲手心的玉扳指,她知道暮影为什么如此急切,甚至不顾孟奚知还压在她身上,就闯进来了。 暮影知道了苏宸辙就是临尘,就是能在夜间看见她的那个黑衣人。 但偏偏苏宸辙那厮嘴巴紧得很。 暮影本不喜欢多言,今夜为了知道自己的身世,对着苏宸辙软磨硬泡、威逼利诱。 若不是人鬼殊途,她恨不得用上“美人计”。 最后就差给他来个身首分离了。 可苏宸辙颠来倒去,依旧只有那几句: 素素,鬼灵最忌仇恨,若被仇恨蚀了心,一旦走火入魔,将万劫不复…… 素素,你听我一句劝,莫要执着于过往…… 素素,人死而化灵不容易,你莫要毁了这千……这多年的修为…… 暮影一记手刀砍在苏宸辙脖颈上:张口素素,闭口素素,你真当老娘是吃素的? 如果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人知道她的身世,她绝对会宰了苏宸辙。 将苏宸辙丢到龙榻上,暮影摘了他手上的玉扳指,飞身回了来福客栈。 “你是要我用这枚玉扳指,入他的梦?” 很快,叶倾雨就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暮影在她背上写下了一个“对”字。 …… 今天出门玩了一天,来不及二更了,抱歉抱歉,明天在家闭门码字…… 第二百零五章 探苏宸辙之梦 第205章探苏宸辙之梦 入梦。 皇城。 斑驳的宫墙上覆满厚厚的雪。 宫道上的积雪很久无人清扫,有两排清晰的脚印。 尽头的墙角下站着一个人,绛紫的袍子上绣金丝龙纹,墨发以白玉簪起半束。 负手而立,抬头望着探墙而过的红梅。 看上去尊贵无匹,却又闲适随意。 雪依旧在下,红梅映雪,青丝染霜,彷佛是画。 宫道幽长深远,叶倾雨慢慢走近,那人回头。 “你来了。”苏宸辙看着叶倾雨,眸光淡然,好似他出现在此,就是为了等叶倾雨。 苏宸辙的脸与叶倾雨曾在苏宸璋梦中所见的白衣少年重叠。 褪去少年的青涩与稚嫩,如今的苏宸辙,眉宇间的帝王之气更盛。 叶倾雨道:“我是该称你为高阳国陛下,还是帝星?” “有什么区别?” “自然有区别,高阳国陛下,凡人之躯,沉疴难愈,只怕不日便要大厦倾倒,江山易主。” 苏宸辙挑眉,“那帝星呢?” “帝星乃上界星宿,即便舍了这凡胎俗骨,又有什么要紧?” 这就是苏宸辙无所顾忌的原因吗? 不对,不应是这样。 帝星入凡,若不能完成使命,是不能重回仙班的。 而往往逢乱世,才会有帝星入凡,拯救苍生。 苏宸辙登位不过五六年,这期间,高阳国稳居中原要地,边关要塞除了小打小闹,不曾爆发过大规模战争。 这算哪门子乱世? 真正的乱世,如今才算开始。 而且于七国来说,促成这乱世局面的,正是苏宸辙。 若是他此刻死了,如何回去上界? 难不成他想在这凡间,当个游仙? 这些事且放一放,叶倾雨要先问一问暮影的事。 “关于暮影,是你自己说,还是我探你的梦?” 恰有一朵红梅从枝头坠落,苏宸辙伸手接住。 风吹过,红梅在他白皙的掌心轻颤,好似有生命一般。 苏宸辙看着掌心的红梅,“有些事,知道的人,比不知道的人更痛苦,如果可以,我宁愿如她那般,忘了所有的事。” “一个人若是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寄身在这世间又有什么意思?” “若是痛苦的记忆,忘记又有什么不好?” “不管是什么样的记忆,有怨报怨,有仇报仇,难不成那些被灭了满门的人,只需抹了记忆,便能继续苟活,让仇人逍遥法外?” 叶倾雨曾被人抹去六岁之前的记忆,那时她虽年幼,但如果她记得小时候的事,记得她是魇灵,而非地灵。 她又怎会被人利用,她又怎会沦落到如今这副境况? 这世上很多事,是不能忘的。 也有很多事,是不可被原谅的。 苏宸辙朝叶倾雨看过来,神色凝重,“若那些记忆,会让她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你也想知道吗?” 叶倾雨怔住,又听苏宸辙道:“叶姑娘即便探了朕的梦,料来也不会告诉她那些过往,又何必自添烦恼呢?” 究竟是一段什么样的记忆,会让苏宸辙如此讳莫如深? 暮影到底经历过什么? “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苏宸辙收回目光,又去看掌心的红梅。 他掌心落了飞雪,沁凉的触感。 垂眸默了片刻,苏宸辙轻叹道:“当年之事,是我的错,她的仇,我定会替她去报,但她身为鬼灵,断不能被仇恨蚀了心,一旦走火入魔,后果不堪设想。” 他这是不想回答了。 红梅被风卷起,从苏宸辙的掌心跌落积雪之上。 叶倾雨奇怪道:“当年,是哪一年?” 若她没记错的话,从她到石塘城那一年开始,高阳国,以及晟州大陆上其他六国,并未听说过有什么足以让一个人生出心魔的惨案。 便是段延辉那样,几乎满门被灭,也都没有被击垮。 暮影不是一个脆弱的鬼灵,若真如苏宸辙所言,那段记忆,定是凄惨无比。 而且叶倾雨在暮子河里发现暮影时,满河食尸花尽毁,唯她心口长出的那一朵,开在黑灰之上。 如血色残阳,眼看就要坠入黑暗之中。 那是叶倾雨见过最大的食尸花,也是最美的。 暮子河,食尸花,十年河畔雪,十月花凋谢。 是说食尸花十年一开,花期十个月,开在暮子河雪落之时。 也就是说,至少这十年,暮影一直是躺在暮子河里的。 十年前,苏宸辙尚处于舞象之年,身为高阳国的储君,不说灵族之地,便是出宫,只怕也没那么容易。 苏宸辙是在哪一年见过暮影? 当年之事,究竟发生在哪一年? “已有千年了。” 嗯? 叶倾雨错愕。 千年之前的事? 那也忒远了些。 不是,苏宸辙怎么会记得那么久远的事? 帝星入凡,不是也要从娘胎里出来吗? 敢情他是带着帝星的记忆投胎到高阳国皇宫来的? 叶倾雨以为,苏宸辙知道他自己是帝星,名叫临尘,乃是司天台测出来的。 “你……没喝孟婆汤?”叶倾雨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苏宸辙被她问得一愣,继而摇头失笑,“若只是寻常历劫,自然是要抹去在仙界的记忆,可我来人间,并不是历劫,而是……” 他不再自称“朕”,在这一刻,他抛下了高阳国国君的身份。 而是什么,他却不愿再说了,他抬头看着满树红梅,换了话头,“我母后当年最喜欢这棵梅树,可她却不知,在千年前,在这片土地上,堆了多少尸骨,那血渗进地底下,有多深?” 叶倾雨的声音有些迟疑,“那些尸骨……与她有关,对不对?” 此处是皇宫,千年前呢?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暮影究竟是什么人? “没有记忆,才能朝前看,而背负过往的人,永远都只能站在原地。” 风扫落枝头积雪,苏宸辙微微眯起眼睛,继续道:“我寻了她千年,却不知她竟成了鬼灵,化灵不易,何苦执于过往,白白毁了修为,你出梦之后,只说你探不到我的梦便可,我这么做,是为她好。” 苏宸辙透露这么多,叶倾雨是聪明人,已然猜出一些苗头,猜到千年前,发生在暮影身上的事,绝不简单。 叶倾雨确实可以如此打发暮影,告诉暮影,她探不了苏宸辙的梦,就像她探不了孟奚知的梦一样。 但是…… “你可知,暮影是我的命主?” “魇灵之愿?”苏宸辙蓦地转头看向叶倾雨,沉声道:“她许的愿是寻回记忆?” 不愧是帝星,一点就透。 叶倾雨此刻只需探一探苏宸辙的神识,便能知晓关于暮影的身世之谜。 从而达成魇灵第二愿。 可是,若真如苏宸辙所说,那些记忆会让暮影走火入魔,堕入万劫不复之地,岂不是要毁了她? 第二百零六章 陈家的女儿 第206章陈家的女儿 暮影的事,叶倾雨不想再提,问道:“苏宸璋被送往丘宁国那年,你为什么要派人劫走他?” 苏宸辙回忆起那段往事,却是说起了另一个故事。 “十三年前向阳城一役,戍边将军陈弘昌率领近万部下在城门外,浴血奋战,等待援军,后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去踪影……” 如今陈家早已没落,但十三年前,在晟州大陆上,谁人不知高阳国的陈家,世代功勋,满门英豪。 陈家不管男子还是女子,自小都是在马背上长大。 长大后不是远赴战场,便是镇压匪患,屡立奇功,备受百姓拥戴。 连陈家的老夫人,年轻时亦跟随丈夫出征退敌,于刀光剑影中斩杀敌军无数。 功高震主,陈弘昌被调往边境向阳城,陈家子侄,亦陆续被撤了军职。 陈弘昌心如明镜,知他此生再也不可能回到怀宁城,请了一道圣旨,举家迁往向阳城。 陈府上下百来口人,除了换洗衣物,以及沿途所需物什,旁的都变卖了出去,丫鬟、仆役也都结了银钱打发出府。 出城那日,车马寥寥。 皇后策马出宫,从天街一路追出城外二十里地,总算是追上了陈家一行。 说是举家搬迁,可总有被丢下的人。 总有带不走的人。 陈家嫡女陈清澜,乃是当时的高阳国皇后,断不可能离开怀宁城。 当日秋风飒飒,满目萧索,陈清澜扑在陈夫人怀里泣不成声。 多年深居后宫,陈清澜早已敛了儿时的活泼英气,将自己伪装成高贵端庄皇后。 眼见亲人远行,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陈清澜所有的伪装在那一刻化为虚有,她又变成了陈家的女儿。 当数十禁军赶来时,苍莽的官道上,只有陈清澜一人,牵一匹老马。 那匹马是她从小的坐骑,是她父亲送给她的生辰礼物。 后来进了宫,除了皇族围猎,她便很少骑马。 再后来,即便是皇族围猎,她也不再骑马了。 陈清澜站在秋风之中,望着远山尽头的天空。 那天上飘着一片乌云,要下雨了。 那日回宫后,陈清澜便一病不起。 苏宸辙搬到皇后寝殿侍疾。 苏宸辙从小身子骨就不好,说是侍疾,倒不如说是两个病人住到了一起。 对于这个母后,苏宸辙更多的是同情。 权力之下,女子不过是胜时激越的高歌,败时浇愁的烈酒。 有用,但并不是非要不可。 苏宸辙的外祖母教导家中女眷时,常说的话是:天道不公,人心不古,活着不易,女子尤艰。 要想在这人间挣得一席之地,唯有去闯、去拼。 你若将自己视作柔弱的娇花,那你便只能供人赏玩;你若策马杀敌,那你便是主掌命运的将军。 陈清澜曾经以为自己会像母亲一样,策马扬鞭,征战天下。 却不曾想,她会被选进宫里,当了高阳国的皇后。 皇后母仪天下,终究不过是皇帝的附属品。 她的命运,再也不能握在自己手心里。 在那年冬天,鹿隐国对高阳国向阳城发起进攻。 这件事十分蹊跷。 且不说鹿隐国偏居晟州大陆东北边角,以往人家不去打它已是求神拜佛烧高香,单凭高阳国的军力部署,也不是鹿隐国所能对抗的。 更何况,向阳城里,还来了一位令人闻风丧胆的陈弘昌。 可如此蹊跷的事,偏偏就是发生了。 而且,最后高阳国折兵近万,陈弘昌消失在鹿隐国被白雪覆盖的山林中,再也没有回来。 也是在那个冬天,向阳城中的陈府,一夜凋零。 大雪下了一整夜,将满地落红掩埋。 还是在那个冬天,陈清澜魂归地府。 整座皇城里,流着陈家血的人,只剩下苏宸辙一人。 苏宸辙养的狗也死了,在一棵梅树下。 那只黑狗的旁边,泥土松动,翻上来汤药的残渣,正是陈清澜一直服用的那剂。 苏宸辙将黑狗埋了,又将汤药的残渣也埋了。 他没跟任何人提起此事。 那时候,正值苏宸璋的母妃得宠。 “是苏宸璋的母妃害死了陈清澜,是韩佐设计陷害了陈弘昌。”苏宸辙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指尖,掩嘴咳嗽几声。 叶倾雨沉默片刻,才问道:“这就是你将苏宸璋囚于地灵洞穴十年之久的原因?” 苏宸辙止了咳嗽,“我虽是帝星下凡,终究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她的仇,该我来报,劫走苏宸璋,囚他五年,是因陈家满门之仇。” “那后五年呢?” “后五年,是因韩敏用尽手段残害皇子公主。” 韩敏,就是韩太后。 叶倾雨不解,“当时你已登上皇位,为何不出手阻止?” 苏宸辙眸光深邃,“我为何要阻止?她杀了那些皇子,这个皇位,我才能坐得安稳。” “……”这话没毛病。 “当年苏宸璋在丘宁国失踪,韩敏在后宫无所依仗,将主意打到我头上来,她以韩家的势力来拉拢我,那时我虽身为太子,终究是势单力薄,至少表面上是如此,有此东风,岂能不借?” “但韩太后真正的目的是将你变成她的傀儡,或者说,是韩家的傀儡。” “不错,她唯一的儿子不知身在何处,是死是活,而韩家看似安分了些,实则是收敛锋芒,若是江山易主,韩家是最好的助力,却也是最大的隐患。” 韩家扶持苏宸辙,看中的就是他外祖家已经没落,拿捏起来没有顾忌。 而且苏宸辙从小体弱多病,正好当韩家把政权拢到手中,这个病秧子就可以药石无医,驾崩归天了。 韩家的算盘打得极好,却不知苏宸辙看着是只软弱可欺的小白兔,实际上他才是真正的狩猎之人。 苏宸辙登位之后,确实十分听话,不管大事小事,都事先征询韩家兄妹的意见。 在一些心思深沉的朝臣眼中,苏宸辙已然是韩太后手里傀儡。 只是这种局面维持了不到两年,韩佐还做着霸占高阳国政权的春秋大梦。 韩敏那边,却已经被苏宸辙当头送了一棒。 苏宸辙交给韩敏一样东西,是一个香囊,月白的锦缎上绣了两根糖葫芦,红艳艳的,十分逼真。 那是苏宸璋去丘宁国那日,韩敏亲手系在他腰间的。 上面的糖葫芦,是韩敏一针一线亲手绣上去的。 她总记着,苏宸璋爱吃糖葫芦这件事,嘴上虽训斥,心里到底还是心疼的。 这天下,哪有不心疼自己孩子的母亲? 第二百零七章 密信 第207章密信 香囊中的平安符,是韩敏去护国寺求来的,都说护国寺的平安符最为灵验,看来真是不假。 爱子失踪七年,韩敏本以为苏宸璋早已不在这世上,谁曾想,他竟还活着。 这不是菩萨保佑,又是什么? 在那之前,没有人知道苏宸璋是被苏宸辙派人劫走的。 而苏宸辙劫走苏宸璋,不仅是要替陈家报仇,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件足以推翻韩家的秘密。 当年苏宸璋被送往丘宁国,随行的车马上藏着一封密信。 连苏宸璋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他那时不过才八岁,还在因皇兄没有去送他而难过。 随行的队伍中,有两名韩佐的亲信,明面上是护送苏宸璋,暗地里却是确保那封密信的稳妥。 韩佐上书建议由苏宸璋前往丘宁国,看似为国分忧,实则干着卖国的勾当。 那封密信中,绘制着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地形图,以及边防部署,甚至连粮草辎重所在地、援军路线,亦有提及。 如果苏宸璋一行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高阳国的不会是吃了败仗后,送去质子而得以喘息之机,是被丘宁国的大军攻城掠地,直捣高阳国西北城镇,扩大疆域。 韩佐生了叛心,当年苏宸辙只需将那封密信上呈,韩家必然会被株连九族。 可如此一来,苏宸辙也就失去了助力,他虽为太子,可先皇子嗣众多,外祖家多是朝堂官员,随便哪几个起了贪念,他这个皇位都坐不上去。 好在密信没有落入丘宁国之手,即便是为了高阳国十三皇子失踪之事,两国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不少,但高阳国到底没有吃太大的亏。 韩佐这些年一直暗中派人去寻那封密信的下落,他却不知那封密信,就藏在苏宸辙的寝宫中。 找不到密信,韩佐的心难安,这也是他为何急着揽权的重要原因。 甚至不顾天下人的眼光,将亲生儿子送到宫中,只等着苏宸辙归天之后,一举夺了苏家的天下。 那年,苏宸辙将香囊和密信摆在韩敏的眼前,告诉韩敏,他手里,不仅攥着苏宸璋的命,还握着能让韩家满门被诛的证据。 不管是苏宸璋的命,还是韩家满门的命,对韩敏来说,都是不能舍弃的。 当时韩佐虽自以为控制了苏宸辙,而且私下与几位武将往来频繁,当初他能拿到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军事图,亦是从一位武将那里得知。 但明面上的主子,依旧是苏宸辙。 只要苏宸辙将那封密信昭告天下,就算韩佐夺了皇位,却也失了民心。 一个卖国贼坐上皇位,谁人能服? 内忧不比外患,是不能向他国借兵的。 那是在引狼入室。 而一旦发生内乱,那些虎视眈眈的外敌,能不趁机来叼一口肉? 韩敏不是傻子,为了苏宸璋和韩家的荣辱安危,她不能动苏宸辙。 非但不能动,而且还得听苏宸辙的话。 她不仅不能将这件事告知韩佐,还要在韩佐面前,装作一副言听计从的模样。 以往她虽也听韩佐的话,却难免有自己的想法,偶尔也会与她的亲哥哥争个面红耳赤。 但从那之后,她变得十分乖顺。 由不得她不听话,苏宸辙往她的慈寿宫里,新送了两个宫女。 韩敏要是看不出来那是苏宸辙派去监视她的眼线,那她可真就是个傻子了。 韩敏虽护着韩家人的性命,但对韩佐,却是生了怨恨的。 若是那年苏宸璋顺利抵达丘宁国都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质子只是一个幌子,丘宁国要的,是那封密信。 一旦两国再次交战,苏宸璋是被押到阵前祭旗,还是被囚于丘宁国的地牢,受尽折辱? 韩敏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亲哥哥,会算计到她头上来…… 叶倾雨了然,难怪听暮影说,韩明对韩太后极其惧怕,敢情她将怨恨,都发泄在了韩明身上。 说来可笑,韩明正是在苏宸璋失踪那年出生,取名韩明,说是为了与姑母的名字相近,将来多和姑母亲近,以解她丧子之痛。 韩佐早就认定苏宸璋是死了的,若不是后来的战争,丘宁国并未讨到什么好处,他甚至要怀疑,那封密信是被丘宁国的人所劫走的。 有了韩敏打掩护,苏宸辙一边装病,卧榻不起;一边暗中布局,派唐衍等亲信出怀宁城替他办事。 而他自己,有时候也会出宫。 有韩敏在宫中坐镇,韩佐并未察觉出不对劲。 苏宸辙还未登位时,就时常躺在寝殿几个月不出门,他们这些臣子早就见怪不怪了。 韩佐反而时常有一种那小子总算快死了的喜悦。 却不知为何,苏宸辙这般磨磨蹭蹭,竟又捱过了两三个年头。 这怀宁城中,人人都不简单,都以为自己是猎人,可身后,总还有眼睛在盯着他们。 叶倾雨想起简绍曾说:龙行浅滩,静待风雨。 如今已然变天,风雨就要来了,真龙,自然也要腾云驾雾,遨游九霄。 “我曾听说,帝星于乱世入凡,拯救苍生,却不知,这乱世,竟也是由帝星来搅乱的。” 叶倾雨对怀宁城中的这一段往事,最大的感触就是苏宸辙谋算长远,别人行事看十步,他看十年。 十年…… 叶倾雨心头一凛,那一年,不正是她穿过人灵结界,来到人族的第一年? 御风者在石塘城那些年,果真是在替苏宸辙看住她这个“地灵”? 简绍是苏宸辙的人,也就是说去年冬天,简绍去暮子河畔,是苏宸辙的授意。 苏宸辙为什么要派人去暮子河? 这个问题叶倾雨曾问过简绍,当时简绍的回答是:人灵结界很快就要消失,在那之前,他们必须摸清北地的形势。 这话听着似乎没有问题,却经不起推敲。 北地茫茫雪海,并不适合战斗。 即便真的打起仗来,战场也绝不会是在灵兽出没的北地。 与其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北地打探,倒不如加强边界防守,在灵族打过来时,也能多一重保障。 如今简绍又去了暮子河,这次,他说是为了给红英报灭族之仇。 叶倾雨亦是不全信的。 或许他真的会替红英报灭族之仇,但他肯定还有其他目的。 他们所做的一切,会不会与魔降临人间有关? 难不成十年前,苏宸辙就知道魔会临世? 第二百零八章 他的执念是什么? 第208章他的执念是什么? 苏宸辙声音渐冷,彷佛在这风雪之中站得久了,人也快要结成冰。 “乱世是天定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晟州大陆平静了千年,是时候乱一乱了。” 叶倾雨蹙眉,“你就不怕七国战乱之时,灵族趁机入侵,人族无力抵御?” 人灵结界已然形同虚设,只怕再过不久,被困在北地雪原千年的灵族,便要往人族而来。 此时搅乱七国,当真是明智之举吗? “简绍说得不错,你的确很聪明。”苏宸辙眼中露出赞赏之色,“所以七国之乱,必须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原本以为千屏城出事,天下便要大乱,谁知到如今,七国的平衡竟然还未被打破。 这件事,连孟奚知都猜错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既然要快,那便只能放狠招,哪怕是往自己身上落刀子。 “这就是你不惜以千屏城为代价,甚至不惜以皇位为代价,也要引其他六国对高阳国动手的原因?” “兵多而散,终究难以成事,我将六国之兵引入高阳,为的就是合而为一,不管是灵族,抑或魔界,想践踏人族之地,总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才行。” 苏宸辙说到魔界时,扫了一眼叶倾雨,他的眼眸明明深如幽潭,却又好似能洞察人心。 叶倾雨竟有几分不敢直视,她抬头去看探墙而过的红梅,“可我还是不明白,六国攻打高阳,高阳只有死路一条,你如何能做到号令六国军马,为你所用?” 叶倾雨方才想到了画阵,但很快她就排除了这个可能。 苏宸辙确实是知道月山垂思宫画阵的,不然那晚苏宸璋从画里走出来,他不可能那般冷静。 可他若真与画中仙是一伙的,苏宸璋此举,岂非十分可笑? 更何况,画阵如果能控制各国军队,又何必等到六国围攻高阳? 再者,若画中仙的画阵当真如此厉害,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画中人? 那世人所作所为,又是为了哪般? 好在叶倾雨与画中仙交过手,知道她的斤两,画中仙虽有点本事,到底不过是故弄玄虚,至少像苏宸辙这样的人,绝不会被她操控。 就算是整个魇灵族从暮子河北眨眼间去到南海之滨,叶倾雨所猜测,也不过是婆婆是否与画中仙有什么关系,而非被画中仙所控。 在叶倾雨的印象中,那个邋遢的婆婆,绝不简单。 而苏宸辙,亦不是简单人物。 苏宸辙笑道:“你是不是在想,我会借用藏身在七国之内的灵族之力,让那些围攻高阳的军队有来无回?” 他笑意不达眼底,终究是个淡漠的人。 叶倾雨最早知道苏宸辙正是鲤鱼嘴断崖下,暮影撞见的黑衣人时,猜测苏宸辙是为了魇灵之愿才放她们离开地灵洞穴,和向阳山寨。 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叶倾雨打消了这个猜测。 直到方才,她甚至怀疑,苏宸辙之所以不让属下与她们发生冲突,会不会与暮影也有几分关系。 苏宸辙从未想过要求魇灵之愿,他所要的,是让魇灵顺利入世,让这个消息传遍晟州大陆。 从而引发七国之乱。 如今时机正好,高阳国很快就会陷入夺位危机,而魇灵恰好身在高阳国都城之中,此时不动手夺下魇灵,又或者杀了魇灵,更待何时? 来福客栈外各方势力早已按捺不住,他们所等的,何尝是一个时机。 想来,寒食节祭祖,正是苏宸辙送给他们的惊喜。 叶倾雨已经知道鹿隐国皇宫中的御风者,和地灵洞穴中的水灵老者是站在苏宸辙这边,那在其他国家,是否也有灵族为苏宸辙所用? 很早以前就有人皇借助灵族之力夺权的事发生,苏宸辙此举不足为奇。 说不定其他国家的朝廷,亦是如此。 叶倾雨却笑道:“你虽与灵族有盟约,但引六国围攻高阳,最忌盟友反水,尤其是那盟友原本就是敌人。”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苏宸辙点头,“不错,如若七国乱,而藏在七国中的灵族与北地的灵族里应外合,这便是一招臭棋。” “尤其是当化蛇引地下河之水,借御风者之势,兴风作浪,水淹鲤鱼嘴断崖,倒灌入鹿隐国都城,令从来未发生过涝灾的鹿隐国自顾不暇,甚至下游城镇,乃至须眉江两岸恐怕都要受灾。” 苏宸辙对叶倾雨能想到这一层,很是欣赏,“你可知为何自古以来,借助灵族之力夺位的人皇,都没有好下场?为猎狐兔,而借虎豹之力,岂不可笑?” 所以苏宸辙统一天下的助力不是灵族,那又是什么? “我身为帝星,若是连这区区七国都统一不了,又有什么脸面回上界去?好了,我说得已经够多了,你若没什么问题,便回去吧,咳……咳咳……” 又起了风,苏宸辙偏头一阵咳嗽,虽然有衣袖遮掩,仍有几点血渍溅到雪地上。 帝星的谋算,自然不能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魇灵畅言,尤其是这个魇灵还十分聪明。 魇灵知道的越多,对她的命主越有利,而苏宸辙并不知道,谁会成为叶倾雨的命主。 他之所以愿意对叶倾雨说这么多,一来是因这些事,以叶倾雨的脑子,并不难猜测出来。 二来,是不想叶倾雨去探自己的执念。 他虽为帝星,执念却并非统一七国,对抗灵族。 这顶多算是他的职责。 叶倾雨即便探,也探不到关于他对天下的谋划,探不到他接下来意欲何为。 他的执念是什么? 苏宸辙垂眸看着莹白雪地上的红梅与血点子,面色又白了几分。 叶倾雨还有很多问题,但见苏宸辙这副模样,也不好多问,不过……再问一两个,他应该还撑得住。 难得入一次苏宸辙的梦,能得到答案的事,叶倾雨不想自己回去揣测。 “我还有问题,你与御风者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叶倾雨记得,在北地烟西谷时,御风者当时并非是与简绍同行,他是随丘宁国镇南王龙芮去的烟西谷。 也就是说,御风者不仅与韦成德有合作,还与龙芮有交易,而在更早的时候,他就与苏宸辙结了盟。 那个老头子,可真了得。 苏宸辙已经背过身去,往转角处的宫门走去,他的声音因咳嗽而有些微喑哑,“他想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在鹿隐国的时候,御风者曾拜托叶倾雨帮他寻找木灵族的下落,他想知道当年之事的真相。 没想到他替苏宸辙做事,所求亦是寻找木灵族的下落。 当年人灵大战,因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各大灵族,才会被迫远走北地,这是扎在御风者心头的刺,若是不能求得真相,他死不瞑目。 “你知道木灵族的下落?” “我知道。”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 苏宸辙抬脚跨过门槛,顿了顿脚步,沉声回道:“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 第二百零九章 怎跟个小媳妇似的? 第209章怎跟个小媳妇似的? 霜色发带敛去光华时,正值四更天。 叶倾雨揭下覆在眼睛上的发带,从矮榻上坐起。 木窗紧闭,烛光昏暗,房间里十分安静。 小雪睡得正沉,孟奚知在外间也没有发出声响,不知可有安睡? 叶倾雨将玉扳指放在小几上,看着小几上轻轻颤动的烛火,“苏宸辙不肯提关于你的过往,我……探不了他的梦。” 叶倾雨到底还是说谎了,她不是探不了,而是没有探。 若真如苏宸辙所说那般,那段过往会让暮影步入万劫不复之地,叶倾雨不知道是该去探苏宸辙的梦,将所见告诉暮影,还是废了魇灵第二愿? 这件事,她需得和孟奚知商量一番。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似乎已经习惯与孟奚知一起分析当下的局势,一起将那些纷乱的线索捋清。 大抵是因为孟奚知活得久,见识多。 叶倾雨现在就需要先问一问孟奚知关于千年前的事,才好确定要不要去探苏宸辙的梦。 就像苏宸辙所说的,对于有些事,记得的人,往往比忘记的人更痛苦。 而明明知道却不能说出去,这种滋味也不好受。 与其这般,倒不如什么也不知道。 至少,在让暮影做好面对过去的准备前,这件事不能急。 房间里又陷入安静,片刻后,木窗蓦地朝外打开,微凉的夜风扑进来。 烛火斜斜倾倒,幔帐飞舞。 很快,木窗又合上了。 叶倾雨知道,是暮影离开了。 暮影随叶倾雨来人族,所求就是找回丢失的记忆。 眼看就要触碰到那段关于她的过往,可那知晓当年之事的人,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告诉她。 纵使她性子冷淡,也要坐不住了。 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孟奚知被叶倾雨从被窝里拽起来,回想着千年前的高阳国有哪些大事发生。 “千年前人灵大战,各国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抗灵族之上,我布下人灵结界后,消耗不少修为,并没有在人间久留,对于那段时间人族发生的事,所知并不多。” 孟奚知想了一会,倒是想起在灵蝶崖时,听师兄偶然提过一嘴。 说是高阳国历代君王,最惊才绝艳,却也最可惜的,非苏俭莫属。 苏俭,正是千年前高阳国的国君。 孟奚知对苏俭有所耳闻,知道他是晟州大陆上有名的贤主,但“可惜”一说,却是不曾听闻。 师兄说:人灵之战结束后,各国休养生息,高阳国国君却突然性情大变,作为御驾亲征的君王,见识过战场的残酷,转了性子也不足为奇,可苏俭性情转变,却是从宫里出现一位美人开始。 孟奚知当时初到灵蝶崖,正是身心受挫之时,对人族那些破事并没有兴趣,后来师兄还说了什么,他却是没有再听进去。 叶倾雨叹道:“罢了,这件事暂且不急,拖一拖,也让她心里有个准备,那不是一段值得怀念的记忆。” 孟奚知牵过叶倾雨的手,将她拉到榻边坐下。 外间的小榻比之窗边的矮榻要宽上些许,孟奚知每晚睡着并不拥挤。 “阿雨,寒食节祭祖,定然有大事发生,苏宸辙说不定会利用你……” “苏宸辙若是不利用我,又怎会安排禁军统领在这客栈中当掌柜?” 孟奚知揉搓着叶倾雨冰冷的手指,可惜他掌心的温暖不能传给她分毫。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 叶倾雨偏头看向孟奚知,“你担心你会成为我的累赘?” 孟奚知看着叶倾雨的眼睛,外间没有点灯,只有屏风上映着的昏黄光晕。 但离得近,叶倾雨仍能看清孟奚知微蹙的眉头,和他眼中毫不隐藏的担忧。 不说远的危险,单是这怀宁城,便叫人头疼。 如果只是叶倾雨一个人,倒也问题不大,但如今她身边跟着两个拖油瓶,多少有点碍手碍脚了。 见孟奚知不语,叶倾雨又道:“要不你先回灵蝶崖,半个月后便是百花会,到时候我去灵蝶崖找你,你看可好?” 到底还是被嫌弃了。 孟奚知轻叹一声,“那小雪呢?” “你带走。”叶倾雨一点没犹豫,“等这边事了,我就去灵蝶崖找你们。” 孟奚知眸光更黯,默然半晌。 叶倾雨这个安排无疑是最妥当的。 怀宁城风云诡谲,所有蛰伏在暗处的豺狼虎豹,这几日都会有所异动。 孟奚知和小雪跟在叶倾雨身边,除了让她分心,并不能帮助到她。 上次在千屏城,小雪已经出过一次事,叶倾雨不敢想,如果那种事再发生一次,小雪该如何面对这个黑暗的世界。 若以善导之,当成神佛;若以恶诱之,恐入魔道。 若能成神佛,何苦堕入魔道? 叶倾雨已死,尚且在为成神奔波劳碌,对于小雪,叶倾雨既应了小姑娘一声“娘亲”,自是望她成神的。 再不济,愿她余生平安喜乐也好。 孟奚知带小雪先回灵蝶崖,不仅可以让叶倾雨心无旁骛,还能打探仙界最近的动静。 尤其是星陌仙君。 星陌仙君在这个当口出关,摆明了是来者不善。 且不说他究竟是好是恶,单是从他画出画中仙那等祸害人间的妖孽来,却又放任不管,也足见他是个自私的仙。 当年之事,叶倾雨并未亲眼见过,不予置评,但星陌仙君这时候冒出来,到底是为血玉而来,抑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叶倾雨猜不到。 灵宛仙子自从千屏城元宵节那晚之后,再没露过面。 叶倾雨不相信她会善罢甘休,指不定躲在哪里算计着如何棒打鸳鸯。 就像孟奚知曾经担忧的那样,他在叶倾雨身边,说不定会招来仙界的注意,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说: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一起面对。 可当两人实力不对等,当一人会成为另一人的累赘,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至少在这不见天日的黑暗中,在寻找光明的路上,他们先得确保彼此的安全。 短暂的分离,是为了往后更长久的厮守。 道理他都懂,只是孟奚知心生不舍。 叶倾雨长臂一挥,探手在孟奚知头发上揉了揉,取笑他,“怎跟个小媳妇似的?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 孟奚知将叶倾雨揽入怀里,“阿雨,我可以跟你讨个愿吗?” “你说来听听。” “不管前尘……”孟奚知顿了顿,“你答应我,一定要来灵蝶崖找我。” 叶倾雨感觉他原本要说的不是这句话,但夜色深深,她有些乏了,在孟奚知温热的怀中,她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答应你。”片刻后,她又喃喃道:“下次你可以讨个难一点的愿。” 孟奚知的声音极轻,好似怕扰了这宁静的夜。 “我不敢……” 第二百一十章 别出声,有人来了 第210章别出声,有人来了 寒食节前一天,晴日当空,浮云三两。 天将亮时,孟奚知带着小雪去了灵蝶崖。 临走前,孟奚知留了一颗黑色的石头给叶倾雨,那是灵蝶崖的引路石。 叶倾雨已经有小云儿送的粉色引路石,但孟奚知不放心,恨不得将身上所有的引路石都塞到她手里。 不管身在何处,只要灵蝶崖上的灵蝶催动石头中的灵咒,拿着这块引路石的人,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 天亮之前,孟奚知灵蝶传书回灵蝶崖,他的师兄孟莺时已经准备好催动引路石中的灵咒。 当房间里只剩下叶倾雨一人时,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落寞。 就连当初默娘离开石塘城时,她也不曾有过这种感觉。 习惯是一种很怕的东西,叶倾雨即便死过一次,按人间的时间算,今年也才十七岁,这世间很多东西,她都是第一次接触。 而更多的,她还不曾触碰。 推开木窗时,叶倾雨又看到了小几上的玉扳指。 她从来不是一个瞻前顾后的人,如今却因为这些人,变得畏手畏脚起来。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自嘲地笑了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叶倾雨不去探苏宸辙的梦,除了不愿暮影被过往羁绊,她也想从苏宸辙口中得知更多的事情。 如今的晟州大陆已然是要乱了。 梦神说:魇灵入世,乱局已成。 叶倾雨不知道这乱世与她究竟有多大关系,但她知道自己已是局中人。 魇灵十愿,只达成第一愿,四愿被这乱局所扰,五愿不知所在。 自从段延辉的魇灵之愿达成后,叶倾雨开始留意身边之人。 只要有人从她眼前飘过,她便要祭出一缕灵力去探一探,看看那人是否与她灵脉契合。 可惜接连几日,都没有探到她的命主。 果然,命主是可遇不可求的。 但不管怎样,她若是能从苏宸辙那里知晓更多关于七国局势的内幕,且不说将来遇到命主时,对方有何宏图伟志,便是她在七国行走,也要方便许多。 玉扳指沁凉,却凉不过叶倾雨的手指。 她将玉扳指收起,暗自下了决心。 苏宸辙越是愿意对叶倾雨畅言,越是说明那段过往于他而言很重要。 不管好的坏的,那都是暮影的过往,是叶倾雨的魇灵第二愿。 很多事情都是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叶倾雨承认她昨晚犹豫了。 但在孟奚知和小雪离开后,她冷静地想了想。 这世上所有的事,只要发生过,便会存在痕迹。 即便她不去探苏宸辙的梦,关于暮影的过往,也总是有迹可循的。 与其让暮影日后从别人口中得知,不如她先探上一探,也好想个应对之策。 至于七国局势如何,梦神之路如何,去他娘的吧! 这个世道本就是人不人,鬼不鬼的,神又如何,魔又如何? 孟奚知堂堂上古之神,沦落到灵蝶崖一个小散仙,可不是被魔给害的。 孟奚知曾说过,魔界亦有良善之辈。 或许,最可怕的不是真正的魔界,而是藏在人心里的魔。 想通了,叶倾雨决定今晚不与苏宸辙打招呼,直接探了他的梦再说。 叶倾雨不知道的是,暮影昨夜跃窗而出后,又去了宫里。 她算是铁了心要从苏宸辙身上入手了。 苏宸辙一觉醒来,便看到了坐在床沿上的黑衣女子。 厚重的黄色幔帐外,有宫女悄然无声地走动,她们在为陛下醒来后的洗漱做准备。 苏宸辙轻咳一声,对帐外吩咐道:“都出去。” 他的声音喑哑,话里也少了威严,他如今,只是一个病人。 待外面没了动静,苏宸辙才撑着柔软的被褥坐起身,问道:“来很久了?” “不久,不到两个时辰。”暮影背脊挺得笔直,没有回头看他。 看了近两个时辰,也没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熟悉的感觉来。 “你这是打算赖上我了?” 暮影盯着黄色幔帐上的金线龙纹,“你只要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事,我绝不赖着你。” 苏宸辙盯着暮影冷艳的侧脸,“你不怕我拿假话来骗你?” “真话假话,我自能分辨。” “如果我不说,你……是不是就不走了?”苏宸辙这话问得犹豫。 暮影终于转过头来,眸光沉沉地看着苏宸辙。 这一夜,她从最开始知道苏宸辙就是鲤鱼嘴断崖下的黑衣人,到逼问往事不得,再到叶倾雨探梦不成,比从暮子河里醒来后所经历的种种,都要让她坐立不安。 偏偏这人还能睡得着。 若不是怕把他折磨死了又生变故,暮影绝对不会等他这两个时辰。 天未亮时,暮影回到这里,见苏宸辙躺在宽大的龙床上,面色苍白,眉心深蹙,搭在锦被外的手指紧攥,不知陷在什么样的梦魇里。 他这副凡人的身子本就羸弱,昨晚被暮影又是威逼恐吓,又是拳打脚踢,再不让他睡一会,暮影怕他吃不消。 “如果你不说,老娘阉了你。”暮影又来吓唬他。 来人族这么些日子,她也曾听泼妇骂过街,咒人断子绝孙乃是最阴毒的。 苏宸辙闻言却是低笑,“你那晚见到我与宫人推牌九,你可知那是谁教我的?” 暮影对此不感兴趣。 苏宸辙自问自答,“是后宫的妃嫔,她们在这宫里待得久了,又无需宫斗,闲得无聊,便喜欢聚在一处玩这些棋牌游戏打发时间。” 苏宸辙捞过床头矮柜上的茶盏,那里面有半盏冷茶。 平日他醒来后,会有宫女奉上温水,但此时这御书房里只有他和暮影,他只能喝这半盏冷茶。 苏宸辙润了润嗓子,继续道:“一日我经过御花园,见她们玩得高兴,凑过去瞧了片刻,觉着确实有点意思,便跟着学了两手。” 暮影眉头蹙得愈深,手指也捏成了拳头,她不是来听苏宸辙拉家常的。 苏宸辙敛眉看着手里的茶盏,“我此番入世,不是为了给高阳国皇族繁衍后代,那些嫔妃短短几十载的寿命,不该浪费在我身上,我亦承不起那些情意。”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暮影顺着他的话问,再拉扯拉扯,说不定就能扯回千年前了。 苏宸辙将茶盏放回矮柜上,抬眉看着暮影,默然片刻,忽而勾唇笑了。 暮影正觉莫名其妙,手腕蓦地被一只温热的掌心扣住,一阵天旋地转,苏宸辙已将她拽到了龙床之上。 待她抬手要去扇苏宸辙巴掌,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别出声,有人来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怎就不能生个崽再走呢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暮影之前进宫,天没亮便走了,并不知每日这个时辰会有朝臣前来觐见。 苏宸辙如今在外人眼里已然是病入膏肓,金銮殿是万万去不了的。 暮影若是只看他的面色,也会被他骗住,以为他当真快要死了。 可此刻紧紧握着她手腕的温热掌心,却是劲力深厚,如铁箍一般。 殿门打开,幔帐外传来窸碎的脚步声。 以韩佐为首的朝臣,在苏宸辙久病不愈之后,越发没有规矩,每日进宫面圣,已不再等候宫人通传。 陛下不日便要去了,谁能忍心让他再为国事操心? 秉着报喜不报忧的原则,几位大臣捡了些小事逗苏宸辙开心。 无外乎是谁家娶亲谁家嫁女的喜庆事。 前两日有位头发稀疏的老臣,将自家老母鸡下了个双黄蛋的事也对苏宸辙说了,甚至扯到了天现异象,高阳国国运昌盛,陛下定能转危为安上来。 瞎扯的本领叫人叹服。 韩佐犹豫着,将当年失踪的十三皇子回到怀宁城,正在将军府养伤之事慢慢吐了出来。 这件事发生得突然,虽然整个怀宁城都传开了,却并没有传到御书房里来,至少明面上没有。 韩佐今日提及此事,一是明日祭祖大典,龙辇穿城而过时,难免会有风言风语传到苏宸辙耳中。 二是韩太后对苏宸璋的归来过于激动,让韩佐心生不安,他必得探一探苏宸辙的态度。 韩太后与苏宸璋母子久别重逢,自然是激动的,可惜苏宸璋至今昏迷不醒,否则韩太后定要抱着他好好哭一顿才算应景。 韩佐昨夜一宿没睡,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在对苏宸璋下杀手之前,先探探苏宸辙的口风。 没错,韩佐对他的亲外甥起了杀心。 当年苏宸璋失踪之时,那封密信也没了踪影。 这件事关乎到韩佐的身家性命,即便苏宸璋没有见过那封密信,为了安全起见,他也必须除掉苏宸璋。 奈何韩太后先他一步赶到将军府,之后对苏宸璋寸步不离,连太医诊治之后开的汤药,也得在她眼皮子底下熬煮。 将军府到底不是自己的地盘,而韩太后又坚持要让苏宸璋在将军府养伤,这让韩佐一点下手的机会都找不到。 韩佐好言好语劝说,有意接苏宸璋去丞相府。 韩太后这两年对韩佐言听计从,但如今这事关系到她儿子的命,她不能再当软包子,被她的“好哥哥”拿捏。 好在太医说了,苏宸璋此时的情况不宜挪动颠簸,恐牵动伤口,有性命之忧。 韩太后为此松了一口气,她此刻还处于悲喜交加的状态,没有精力去应付韩佐的算计。 又好在太医说苏宸璋没个十天半月醒不过来,韩佐也总算是松了口气,这段时间,他能做很多事了。 幔帐后响起一阵咳嗽声,几位大臣的心跟着揪了起来。 先帝驾崩前,也是这般咳嗽不止,不过先帝是年纪大了,突感风寒。 而苏宸辙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旧疾复发。 不管怎样,这都是不好的征兆。 苏宸辙哑着嗓子道:“十三皇弟失踪十余载,突然出现在将军府,这事可有派人去查?” 瞧瞧,这就是为君者与为人母的区别。 苏宸辙听到十三皇子的消息,第一件事想到的不是手足之情,不是关心皇弟的伤势,而是直指这件事的蹊跷之处。 韩佐真心实意地对着幔帐后磕了个响头,“回禀陛下,已经在查了,不过十三皇子尚在昏迷之中,这些年他身在何处,有何作为,还需等他醒转,才能知晓。” “仅凭他一人之言?”苏宸辙的声音沉了下去。 “这……”韩佐等的就是苏宸辙这句话,他故意拉长了声调,做出为难状,“老臣问过徐将军,徐将军对十三皇子这些年的动向并不知情,而十三皇子之所以出现在将军府,是因……” “够了,咳咳……咳……此事你调查清楚了递一道折子便可,朕乏了,若没其他事都退下吧。” 这算是放权让韩佐负责调查苏宸璋的事了,虽说这件事原本就被他揽了,但今日过到明面上,对韩佐来说,意义不同。 陛下对十三皇子的归来并无欣喜激动之情,对他身负重伤亦不关心,反而当着几位老臣的面,指出苏宸璋行踪可疑。 这说明什么? 说明陛下对十三皇子并不看重,这个皇位,不可能传给苏宸璋。 虽说是手足兄弟,可苏宸璋的母妃害死了苏宸辙的母后,而苏宸辙之后无所依仗时,不得已只能投靠韩家兄妹,尊杀害母后的女人为母亲。 这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苏宸辙上位十分不易,只盼着他日后能掌得大权,削了韩丞相的官,将韩太后打入冷宫里去。 谁知道大权没夺回来,人却是快要不行了,谁不道一声可惜。 权力的斗争中,没有是非对错,只有胜败输赢。 但苏宸辙弥留之际,怎么甘心将皇位传给苏宸璋? 他自然也不甘心将皇位留给韩明。 在朝臣乃至天下人眼中,苏宸辙是想将皇位传给定王苏宸斌的。 当年徐巍护送苏宸斌远离怀宁城,为的就是给皇族留种。 若是没有苏宸辙暗中斡旋,仅靠徐巍,苏宸斌不可能活到现在。 不过眼下看来,多活的那几年,也是白活了。 苏宸辙拿苏宸璋这十余年的行踪做文章,就是要在朝臣心中扎下一根刺。 即便韩太后力挺她儿子,即便苏宸璋身上流着皇族的血,可他当真有治国之才? 他是否已经叛出高阳国? 他在高阳国国君病重之时突然现身,意欲何为? 若是韩佐支持苏宸璋,他或许还有机会。 可韩佐刚将儿子送进宫,早已做起了当摄政王的美梦,怎可能去支持苏宸璋? 更何况,苏宸璋极有可能握着韩佐的把柄,韩佐想杀他还来不及。 如今苏宸斌还未归案,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 但苏宸辙却将这件事交给韩佐去处理,虽说是舍弃了苏宸辙,但也将苏宸斌的安危置之不理了。 倒是叫人猜不透。 当然了,这些内情知道的人并不多。 譬如此刻在御书房的大臣们,心中所想的,却是苏宸璋身为韩佐的亲外甥,最后不管是他,还是韩明登上皇位,这高阳国的江山,终归是要落入韩家手里了。 这他娘的算个什么事啊? 咱们这位陛下,怎就不能生个崽再走呢? 陛下说乏了,大臣们哪里好赖着不走,纷纷跪下磕头。 一位老臣在小太监的搀扶下颤巍巍起身,心下一片荒凉:罢了,罢了…… “哎……” 从黄色幔帐后传出一声叹息。 极轻,极淡。 却恍若一道惊雷,劈在了幔帐外正欲离去的众人脑门上。 那是女人的声音! 老臣脚下一软,又跪了下去。 第二百一十二章 更大的敌人 第212章更大的敌人 直到走出御书房,离开皇宫,走在柳色青青的天街上,韩佐的脑袋里还是嗡嗡的。 这事总透着股不对劲的味儿,可旁的事,却又好像都解释得通了。 苏宸辙这是对苏宸斌失望了,又不愿将皇位留给苏宸璋和韩明,躲在御书房里撒种呢? 可这,不会太晚了些吗? 苏宸辙要是想生孩子,早干嘛去了? 不是,他那副身子,还能经得起折腾? 韩佐想着想着难免就想歪了,脑子里开始冒出一些非礼勿视的画面。 似乎……只要那玩意能站起来,他躺着不出力也能行! 难不成苏宸辙当真想留下个皇子再走? 丞相府的马车慢慢跟在韩佐身后,老车夫好几次提醒他家丞相走错了路。 同样没有坐马车回府的还有方才的老臣,和另两位大臣。 “天可怜见,陛下终于想通了。” “哎,只可惜陛下……也不知那位娘娘有没有福分?” “宫里那么多娘娘,总有能压中宝的,我倒是担心小皇子出生后,没有……呸呸呸,瞧我这乌鸦嘴,不说了不说了。” “哼,只要老夫这把老骨头还没入土,管他什么妖魔鬼怪,也休想再残害皇族子嗣。” 老臣这话虽是气话,却也是带着捍卫皇族决心的。 可光有决心有何用? 先皇能生会养,宫里多少春天里的韭菜般长得正欢的皇子公主,最后不还是都被连根给拔了。 前几年这些大臣若是真有心去保那些皇家子嗣的性命,只怕此时的坟头草比他们还高了。 在朝堂之上浮沉得越久,最初治国安民的壮志也就消磨得越多。 最后所求所愿,不过是不牵连家人,不祸及朋友,死后不被人挖了坟、挫了骨。 继而所作所为,多多少少有些混日子的意味了。 但这世道总还是需要有满腔孤勇之人,抛头颅、洒热血,黄沙百战不惧,以身殉志不悔。 老臣老矣,即便有此决心,只怕力不足啊! 而韩佐所担忧的,并非苏宸辙是否会留下皇子。 一个遗腹子罢了,能成什么事? 令韩佐烦躁的是苏宸辙那让人捉摸不透的性子。 明明是被他拿捏得死死的,可韩佐却总是心生不安。 苏宸辙活蹦乱跳的时候不去宠幸后宫的妃子,如今病入膏肓却搞这一出,他有什么目的? 苏宸辙这是要抬哪家的势力? 韩佐虽拿捏着高阳国的国君苏宸辙,可在朝中,却并非一家独大。 西北边境多年来纷争不断,丘宁国镇南王闲得无聊时便要搞出点动静来,生怕别人忘了他似的。 偏偏不管输赢,丘宁国的镇南王都不恋战,从不深入高阳国境内,多少有点不正常。 扰得高阳国西北边境的将士成日里慌兮兮,连睡觉都不敢放下兵器。 毕竟那个煞神很有些能耐,否则也不可能坐镇丘宁国南部边境,抵御外敌入侵的时候,还有余力滋事惹祸。 丘宁国不安分,其他几国亦是虎视眈眈,韩佐虽有野心,却也不敢操之过急。 他曾有意拉拢禁军统领唐衍,但那厮言明,谁坐在那个位置上,他就听谁的命令。 油盐不进,可恶得很。 威远将军徐巍更是做出一副对苏家赤胆忠心的模样,是个没有缝的蛋,无处下口。 甚至有些老臣表面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不得罪丞相大人,却也不与其合流。 暗地里到底还是偏袒于皇族。 苏氏皇族在晟州大陆上根基深厚,即便后继无人,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撬动的。 真要让人信服,最重要的是苏宸辙的态度。 苏宸辙刚登位那两年,韩家兄妹暗地里残害皇族子嗣,是苏宸辙默许的。 若非如此,朝堂之上早已闹翻了天。 只是可怜了那些花一般的公主,也都死在了算计之中。 韩佐向来深信,这世上能成事的,并非只有男子。 大抵与他小时候被陈清澜吊起来打过两次有关。 如今苏宸辙让韩佐调查苏宸璋之事,已然是表明了他的态度:苏宸璋和苏宸斌,是无关紧要的。 都是韩佐可以清除的障碍。 可他这心里,为何总觉得不踏实呢? 那边朝臣们喜的喜,忧的忧,这边御书房里,苏宸辙撑着脑袋侧身看着暮影,眸中漾着三分探究,七分笑意。 暮影躺在宽大的龙床上,并没有起身,她亦在看着苏宸辙。 不得不说,这龙床真他娘的舒服。 苏宸辙咳嗽一声,“看来,你是真打算赖着我了?” 暮影发现,苏宸辙在跟她说话时,与对那些大臣是不同的,他没有自称“朕”。 “我这么做只是在提醒你,你最好赶紧告诉我那些往事,否则我就将你的秘密告知你的臣民。” 就在方才朝臣觐见时,暮影想到了这个威胁苏宸辙的好办法。 她就不信苏宸辙筹谋多年,大事未成之前,能容忍旁人摘下他小白兔的面具。 “你打算告诉他们什么?高阳国陛下龙体无恙,还是高阳国陛下当真是帝星下凡?” 暮影送了他一个白眼,“你与水灵、风灵暗中勾结;你装病卧床,却派唐衍和简绍替你四处布局;你早知苏宸璋回到怀宁城却故意隐瞒……” “看来你知道的还挺多。”苏宸辙挑眉,“不过勾结这个词我不喜欢,水灵和风灵替我办事,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你当真打算水淹鹿隐国都城?” “在你看来,灵族的本事如何?” “人族善攻心计,灵族靠灵力法术取胜。” “想来你也听说了鲤鱼嘴断崖的故事,说是那位地灵姑娘有劈山为崖的本领。” 暮影蹙眉,“难道不是这样?” “是这样,只不过她原本是没有这样的本领的,是因为她自毁灵元,放弃了轮回转世。” 苏宸辙掩嘴咳嗽几声,又道:“灵族对于轮回看得很重,若非血海深仇,他们宁可死了,也不愿自毁灵元,与敌人同归于尽。” 千年前地灵冯微若是没有遇到梦神,早已葬身断崖之下,魂飞魄散,留在世上的,不过是一个地灵诅咒罢了。 灵族和人族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就像人族练武修道,灵族要想有所成就,亦要勤于修炼。 灵力高低,并非生来不同,全凭后天努力。 天资固然重要,但勤能补拙,这世上所有的事,都离不开努力二字。 苏宸辙又道:“水灵和风灵确实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但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意想不到的,我让他们守在那另有安排,我从未想过,要水淹鹿隐国都城。” “那你意欲何为?” 苏宸辙倾身靠近暮影,沉声道:“当更大的敌人到来时,人灵必须并肩作战。” 第二百一十三章 你……是不是喜欢我?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更大的敌人?你说的是魔?” “魔若有心,与人何异?魔,不一定就是敌人。”苏宸辙坐了起来,去捞床头矮柜上的茶盏。 茶盏已经空了。 苏宸辙瞥了眼暮影,起身披了件绛紫的袍子,拿着茶盏出了幔帐。 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响起。 暮影在柔软的锦被上打了个滚,也下了床。 撩开厚重的幔帐,暮影朝矮榻走去。 苏宸辙正站在榻边,从小几上拿起茶壶,倒了半杯冷茶。 “你当真病了?” 苏宸辙回头,眉宇间有几分疲惫,“当真是病了,不过还死不了。” “你这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素素……”苏宸辙不知想起什么,忽而自嘲一笑,“你已经不是以前的素素了,你不过是想从我这里套了话去。” 她怎么可能关心他的病情,不过是想从他的只言片语间截取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就是想知道以前的素素是什么样子的。”暮影走到他身前,盯着他的眼睛,“我不管你的筹划是什么,也不管什么敌人还是盟友,我只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我的仇人是谁?” 暮影清亮的眸底隐有幽绿的光晕,像深不见底的潭,叫人不敢直视。 苏宸辙默了片刻,方才叹道:“你为何就不能往前看看?” “往前?一只鬼怎么可能往前看?人间那些不愿投胎的孤魂野鬼,不都是为了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吗?” “你与他们不同。” “是啊,我与他们不同,别的鬼都是夜间出去索命,而我到了夜里,就如同影子一般。” “素素……” “你告诉我,我因何而死,就这一件事,算我求你。”暮影眼中漫上一抹哀戚之色。 苏宸辙终于别开了眼睛,白瓷茶盏在他骨节分明的指尖微微轻颤。 暮影趁势继续道:“与其这般行尸走肉地活着,我宁愿报得大仇之后魂飞魄散,也算是对得起自己。” “我寻你多年,不是为了看你魂飞魄散,素素,你再等等好吗?等我替你报了仇,我再将那些事都告诉你。” “我的仇,我自己也可以报。”暮影挨着榻沿坐下,“何况,我这仇都千年了,你还没有替我报,如今这话难道不是在诓我?” 苏宸辙口口声声说要替她报仇,对方到底是有多大的来头,能在帝星的追杀下活了千年? 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替她报仇? 苏宸辙强压住喉间的痛痒,每一个字都说得用力而难受,“你是这样想我的?” 暮影冷笑,“你不会根本就不知道我的过往吧?不过是碰巧你能在夜间看见我……” “那……咳咳咳……咳……”苏宸辙再压不住咳嗽,跌坐在矮榻上,靠着小几一通猛咳,很快袖角便沾了血渍。 几点血渍溅到他指尖紧握的白瓷茶盏上,好似落在雪地上的红梅。 暮影心头没由来一紧。 “那你可知为何我能在夜间看见你?” 苏宸辙的声音哑得让人不忍心再问。 偏偏暮影追问道:“为何?” “因为……”苏宸辙突然抬眸看向旁边正襟危坐的黑衣女子,“你每次紧张的时候,便是这副模样,你怕是忘了我是什么人,对帝星使用激将法,亏你想得出来?” 苏宸辙苍白的唇角沾着血渍,脸上亦泛着不正常的潮红,他无奈摇头,不可否认,方才他差点就上当了。 如果不是在乎的,他怎会乱了方寸? 暮影咬牙,她是真没辙了。 她不过是想知道自己的过去,怎就这么难? 苏宸辙越是不说,暮影就越想知道,恨不得在他脑袋上开个瓢,将他脑子里的记忆倒一倒。 “苏宸辙。”暮影突然倾身凑到苏宸辙面前,垂眸看着他唇角殷红的血渍,指腹覆上,轻轻摩挲,“你又是怕我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又是要替我报仇,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是暮影最后的杀招了,左右她一只鬼,也不要什么脸皮。 她记得孟奚知有一次给小雪讲了一个艳鬼勾引穷书生的故事,被叶倾雨好一顿揍。 一辆马车上,坐着两只美艳的女鬼,孟奚知讲这个故事,简直就是脑子被驴踢了。 当时孟奚知据理力争,说他不过是在教导小雪,莫要被美丽的外表所蒙骗,美好的东西,往往都是带着危险的。 即便本身不危险,也会招来危险。 冰凉的手指流连不去,苏宸辙眸光微沉,白瓷茶盏滚落到地上,他蓦地抬手抓住暮影纤白的腕子。 美人计? 看着这张熟悉的脸,苏宸辙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清越的声音: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你……是不是喜欢我? 同样是这样一张脸,可记忆中的姑娘,带着少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期盼,而眼前人,眼中却是藏着冷意与疏离。 隔着千年的时光,她又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苏宸辙不知道自己是在回答千年前的李素素,还是回答眼前意图从他口中套出前尘往事的暮影。 有什么要紧,逝去的只是时光,而非情意。 可是,当初没有给出的答案,如今,还来得及吗? 茶盏落地的声音传到殿外,有宫女轻叩殿门,等候里面的吩咐。 朝臣虽然不守规矩,在御书房当值的太监宫女却不敢造次。 苏宸辙收回神思,咳嗽两声,扬声道了句“守着殿门,谁也不许进来”。 他若猜得不错,很快便有韩佐安排在宫里的眼线前来打探消息。 不查出藏在御书房里的女人是谁,韩佐如何安心? 但苏宸辙这次,偏偏不想如他的意。 暮影方才故意出声,意在警告苏宸辙。 她手里掌握着苏宸辙的秘密,确实有威胁苏宸辙的资格。 “罢了,有些事虽已过了千年,但未必没有痕迹留下,你执意去查,总是能查到的,你的仇人还活着,非是我不肯为你报仇,而是……那东西杀不死。” 苏宸辙没有回答暮影的问题,明知她是故意撩拨,他如何真心去答。 她既一心要寻回记忆,他拦得一时,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且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暮影心下一凛,从苏宸辙的禁锢中抽回了手。 杀不死? 她听叶倾雨说过,孟奚知乃上古之神,是杀不死的! 所以……叶倾雨说她探不了苏宸辙的梦,是真探不了,还是说,她在故意隐瞒什么? 苏宸辙手肘抵在小几上,撑着额角,观察着暮影的神色,“你当真想好了面对你的过去?” “你先等等。”暮影抬手打断苏宸辙的话,她原本是很坚定地想要知道过去的,可此刻,她犹豫了。 如果她的仇人是孟奚知,这个仇,她该如何去报? 叶倾雨该怎么办? 小雪又该怎么办? 暮影不敢向苏宸辙求一个肯定的答案,这件事,她得好好想想。 “我先回去了。”暮影起身,“待明日你祭祖回宫,我再来找你。” 苏宸辙探手握住暮影的手腕,“天黑再走。” 若是和魇灵一起的黑衣姑娘从御书房走出去,今日的怀宁城,又不得安宁了。 明日便是寒食节,苏宸辙不想多生枝节。 第二百一十四章 你可算来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城东石方街,将军府一夜灯烛未熄,如今天光大亮,下人们忙得忘了,后门屋檐下的灯笼仍然点着。 冷皓月在小巷里堵住出门倒泔水的仆妇,塞给她几个铜板,让她帮忙给将军府嫡小姐传个话。 将军府从昨日早上起,便被里外围得跟铁桶似的,大门口多是禁军驻守,而徐婉儿的晴芳院外,则是将军府的护卫守着。 走大门是不可能进得去的,不把冷皓月关进大牢一通盘问便算是客气。 无患子以前给人宅院看风水时,经常与那些下人打交道,深知他们在大户人家挣工钱,有自己的一套人脉关系。 往往老爷夫人公子小姐身边的小厮丫鬟,是最招人眼红,却也最受人巴结的差事。 不管是谁,都会想着法儿去讨好他们。 这倒泔水的仆妇看上去与内宅毫无干系,但晴芳院总有丫鬟会去厨房安排主子的餐食,这话,便传了过去。 徐婉儿出现在后门口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 冷皓月从旁边的巷子里拐出来,正要被门神一般守在门口的护卫盘问,徐婉儿上前拉过冷皓月的手,亲热地唤了声“妹妹”,护卫便退了回去。 他们要防的是定王,是想趁火打劫的贼人,不是将军府嫡小姐的妹妹。 虽说这个妹妹不是亲妹妹,但徐小姐的朋友,总不至于是坏人。 几日不见,徐婉儿清瘦了不少。 整座将军府充斥着压抑的气息,护卫腰悬大刀目光凛凛,于府中各处巡逻,丫鬟小厮埋头干活,大气不敢出一口,除了脚步声,便只有穿堂风拍打枝叶的声音。 连往日在院子里觅食的鸟雀,今个儿也没了踪影。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徐婉儿闺房,将丫鬟屏退,关上房门,徐婉儿才转身看着站在桌边的冷皓月,面露喜色,嘴里却埋怨道:“你可算是来了。” 冷皓月反而有些发懵,“你在等我?” “没错。” “你知道我会来?” “你一定会来。”徐婉儿示意冷皓月落座,“苏宸璋出事,你们不可能坐视不理。” 她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 冷皓月今日来将军府,确实是受叶倾雨之托,前来保护苏宸璋。 不过,徐婉儿怎么会知道? 徐婉儿笑,“我虽离开怀宁城多年,可想在这城中打听个人,也并非难事。” 是了,冷皓月和叶倾雨一辆马车进的怀宁城,住的同一间客栈,稍微一打听,便能知晓她们是一伙的。 只不过当时叶倾雨并没有想到,徐婉儿会在这个局中起到这么重要的作用,她本意是让苏宸璋藏在将军府中,等她摸清了怀宁城中的形势,再见机行事。 却没料到苏宸璋会这么快就再次利用徐婉儿。 谁又能料到苏宸璋早已变成画中仙的傀儡了呢。 叶倾雨一开始没有与冷皓月分开行事,也就难怪徐婉儿会知晓她们是一伙的了。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徐婉儿对冷皓月并没有敌意。 冷皓月还是有些糊涂,“你怎知我来此,是为了苏宸璋?” “那日城外小树林,你真当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你们事先设计好的圈套?” “那你为何不戳破……” 徐婉儿挑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为何要多此一举去揭穿你们的计划?” 冷皓月心下微惊,这个徐婉儿果然不简单。 徐婉儿那日所说“姑娘日后若是遇到困难,尽管来找我”也是假的了? 如今她自己送上门来,也不知能不能顺利脱身? “那个……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冷皓月颇为尴尬地挠头,正要起身,却被徐婉儿拉住了胳膊。 “你就不问问,我为何等你前来?” “倒也不是特别想问。” 冷皓月算是明白了,从稚水国这一路走来,每次有惊无险,看似是她在保护无患子,实则都是无患子脑瓜子灵活,每每在危险来临前,便带着她提前遁了。 此时若是无患子在此,定不会像她这般坐立不安,想走却又走不了。 徐婉儿拉住冷皓月的胳膊,瞄了一眼房门,凑到她耳边低声道:“我要与你们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冷皓月来了兴趣。 “你帮我带个话给那位叶姑娘,我愿助苏宸璋登上皇位,但我要向她讨个愿。” 冷皓月捏紧了手指,身为魇灵的命主,她知叶倾雨虽为魇灵,却只愿帮命主达成所愿,至于旁人,叶倾雨未必会帮。 而让冷皓月心惊的是,徐婉儿似乎对她们来怀宁城所为何事知道得一清二楚。 冷皓月今日来此,本是借着徐婉儿那日的客套之言,明面上来将军府蹭吃蹭喝,实则暗中保护苏宸璋安全,眼下看来,却是被当成跑腿的了。 唉,想到她今日在叶倾雨面前夸下海口,道是在城外小树林里时,徐婉儿对她十分欣赏,就盼着她去将军府小住,顺便切磋武艺,义结金兰……保护苏宸璋这种小事,绝对不会出了岔子。 敢情那日不仅她在做戏,这徐婉儿竟也在做戏,甚至将计就计,给她放了饵料,就等着她今日登门。 高人哪! “这事我得回去问问叶姑娘。” 冷皓月再次起身,却又被徐婉儿拉住了。 徐婉儿无奈叹气,“如今的将军府,进来了想出去可不容易。” 苏宸璋身份特殊,又有韩太后在府中亲自看护,这将军府,岂是随便什么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 冷皓月却是不着急了,问道:“那我怎么给你传话?” “叶姑娘能放心你一个人深入虎穴,想来你们之间,是有办法互通消息的。” 徐婉儿倒是对自家府邸认知很到位,这将军府,可不就是龙潭虎穴么? 徐婉儿说得没错,冷皓月来这之前,叶倾雨已经和她商量好,今夜梦中相会,把将军府里的风吹草动一一告知。 叶倾雨猜测,想苏宸璋死的人,这两日就会出手。 毕竟明日便是寒食节,很多人觉得高阳国的陛下未必经受得住山路的颠簸,指不定真的就去见了祖宗。 这世上总是有很多管中窥豹的人,自以为看透了全局,自以为一国兴衰、王朝更替,都在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里。 而真正操控全局的人,从来不会让人看透。 就连叶倾雨,也猜不到苏宸辙明日会有什么动作。 …… 第二百一十五章 魔尊叶疏鸿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叶倾雨又去了小巷深处的山海藏。 《美人雪舞图》依旧没有下落。 这世上藏个人或许好找,藏幅画,却不容易寻到。 冷皓月结识的小乞丐路子广,连一两年前怀宁城中来了一位石塘城的客商,在城西落了户的事都能打探到。 不过去岁冬天,那户人家离开了怀宁城,至于去了何处,却是没人知晓。 但在那之前,听隔壁大娘说,那家小姐的奶娘,在一个雪夜离府后,再没有回来。 不过那个女人看上去呆呆愣愣的,走丢了也不奇怪。 只是到怀宁城那么久,街坊邻居很少见那个女人出门,那家的小姐也不常出门,据说是身体不好,不能见风。 那家老爷说是客商,却并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生意。 不过那位老爷对他女儿倒是极好,每次出门回家,都会买一包梅花糕。 热气腾腾、甜香扑鼻的梅花糕,馋坏了巷口的小乞丐。 默娘已经不在怀宁城,叶倾雨猜测她或许是去了北地。 ——地灵不管去到哪,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总是要回家去的。 怀宁城下雪的日子比石塘城要晚上一两个月,默娘在那个时候离开韦小姐,是因为她知道叶倾雨已经到了北地。 不管叶倾雨能不能回到暮子河畔,至少她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地灵,不用再受韦将军控制。 默娘也无需为了叶倾雨的安危而受制于人。 她在人族这么些年,表面上看是为了叶倾雨,其实不然。 她欠叶倾雨的,哪怕祭出一丝魂魄也不足以偿还。 她明知道韦成德让叶倾雨带路,带的是一条死路,可她却没有告诉叶倾雨:你不是地灵,你看不到灵族之路。 默娘就是要韦成德迷失在茫茫雪原,丧命灵兽之口。 都说地灵善良软弱,可这个女人,却不是好惹的角色。 你看她对叶倾雨冷漠无情,可她却又不惜祭出魂魄,求烟西谷老板娘护叶倾雨十年周全。 让叶倾雨对她爱不能,却也恨不得。 或许,她当真是疯了。 才会觉得石塘城十年,就是叶倾雨的一生。 不,她早就知道,叶倾雨的命运,会在踏上灵族之地时落下帷幕。 事情的真相,并非孟奚知说的那般,默娘若真对叶倾雨有愧,就不会让她去北地送死。 她祭出那丝魂魄,不过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善良的种族,软弱倒是真的。 软弱而且自私,却又想在别人心中落下一个高尚的形象。 可笑。 默娘既已不在怀宁城,叶倾雨眼下也没工夫再去寻她,这一愿,终归是要往后挪的。 只是叶倾雨脑中时而出现这样一副画面:纷纷扬扬的雪飘荡在怀宁城寒冷的夜,一个身形单薄的女人消失在长街尽头…… 原来这世上,一个人若是有心要藏起来,也是不好找的。 更何况一幅画。 山海藏的掌柜拢着袖子躬着身子,低眉顺眼地向叶倾雨赔礼道歉。 倒好像叶倾雨拜托他家公子寻画未果,是他们的错了。 虽说敲了山海藏总店的宝贝,又得他们如此客气招待,叶倾雨却对山海藏提不起好感来。 且不说澹台公子那遮遮掩掩上不得台面的样儿,叫人带个话也是云里雾里让人摸不着头脑。 单是山海藏与鹤山牵头人勾结,欲害小雪性命这件事,叶倾雨就不能原谅。 鹤山牵头人临死前招出山海藏,不应有假。 可叶倾雨到怀宁城后,这山海藏的掌柜却依旧对她知无不言、恭敬顺从。 彷佛那些事并未发生。 叶倾雨当日原本是要质问一番,转念一想,也揣着明白装起糊涂来。 有时候追根究底,非但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反而容易露了自己的底。 叶倾雨今日前来,倒不是为了《美人雪舞图》,她想问一问不死槐森林的事。 这个世道变数太多,她不知道明日怀宁城会发生什么事,但她下一步若是想往不死槐森林去,最好先来山海藏打听一些关于魔的事情。 鹤山牵头人说过:不死槐森林中出现的魔,与山海藏有干系。 早在千屏城的山海藏总店,叶倾雨得知那枚骨珠是魔骨之后,便已猜到山海藏与魔有关系。 而且,应是友非敌。 掌柜的将叶倾雨请到了里间,一帘之隔后,点了一盏烛火。 这间屋子里没有窗户,昏昏沉沉,却不觉气闷,烛火飘摇不定,身后的帘子未动,不知那风从何处而来。 有淡淡的香气,似荷香。 叶倾雨循着香气望去,屋角的案几上摆着一只细颈青瓷瓶,里面正插着两支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个季节,怀宁城中不该有荷花的。 “这是灵墟山怜卿湖里的荷花,我家公子今晨差人送来的。” 怜卿湖? “灵墟山在哪?”叶倾雨不曾听说过晟州大陆上有这座山。 掌柜的引叶倾雨到一张古旧的桌子边落座,亲自奉了茶水,才道:“灵墟山在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以北,山中设了禁制,非有缘人不能涉足。” “何为有缘人?” 掌柜的神秘一笑,“叶姑娘见到这荷花,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叶倾雨想到了覆在魔骨珠上的梦。 那个梦里,接天莲叶,满池香荷。 叶倾雨喃喃:“叶疏鸿……” 掌柜的刚挨着桌子坐下,闻言滑跪了下去,对着叶倾雨伏地拜倒,“叶,叶姑娘,您真乃有缘人哪!” 你有病吧! 叶倾雨端正了神色,“此话怎讲?” “灵墟山的主人正是魔尊叶疏鸿。” 叶倾雨心下了然,从掌柜的将她请到里间来,就已经打算告诉她关于魔的事了。 从最初的魔骨珠,到这屋子里的荷花,澹台公子所为,不就是要告诉叶倾雨有关魔的消息吗? 难为他扯出这许多有的没的,一步步引着叶倾雨走到这里。 “叶……魔尊如今还在灵墟山?” “叶姑娘说笑了,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了,不过魔尊若是重临人间,想来是会去灵墟山的。” 是啊,魔离开晟州大陆已经几千年,叶疏鸿怎会还在灵墟山呢? 叶倾雨心中莫名一阵怅然。 不过孤影剑已经现世,魔尊临世还会远吗? 石塘城的说书人说: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叶倾雨最早知道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踪迹,是从英山镇的小乞丐嘴里听来的。 而在鹤山牵头人嘴里,叶倾雨知道那个小乞丐正是山海藏的眼线。 这一切便串连起来了。 原来最早在鹿隐国都城,山海藏的澹台公子并不是因叶倾雨是魇灵而赠她寒霜鞭。 想来从那时,山海藏的人便盯上她了。 那些看似散碎的事情,其实都是在山海藏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 第二百一十六章 孟公子非你良缘 第216章孟公子非你良缘 叶倾雨从山海藏的掌柜口中得知,不死槐森林中的槐花已经红了。 准确的说,千年前,槐花就红了。 只是无人进入不死槐森林,自然也就无人知晓。 但这一切,山海藏却是知道的。 因为魔界的山海藏,并没有从晟州大陆上消失,一直就藏在不死槐森林中。 千年前不死槐森林中就有魔的踪迹? 那时候正值人灵之战,而那场战争中原本胜券在握的灵族,最后被迫迁往北地,皆因木灵族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叶倾雨问:“木灵一族是不是在不死槐森林中?” 她相信苏宸辙没有骗她,但这个问题,她必须要问。 飘摇不定的烛火下,掌柜的抬起头来,眼中闪烁细碎的火光,“不死槐森林中只有魔。” 不死槐森林中只有魔! 叶倾雨蹙起眉头,“那些魔在不死槐森林中千年,为何如今才被人发现?” 藏了千年都没人知晓,偏偏就被一个小屁孩给捅了出来,叶倾雨不相信这是巧合。 “这些都是神的旨意。” 又是神,那个所谓的神,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战神、海神、梦神……还是上古之神? 这是又要与她扯虚的了,叶倾雨压着心头火气,沉声问:“你今日为何要告诉我这些事?” 早干嘛去了? 掌柜的却笑了,“因为今日是叶姑娘一个人前来,我家公子说了,有些话,只能对叶姑娘一个人说。” 每次到山海藏,都是孟奚知陪她前来,掌柜的意思是这些话不能对孟奚知讲? 叶倾雨心下微凛,“这又是为何?” “我家公子说,仙界不是叶姑娘该去的地方,孟公子非你良缘,如今他既走了,还望叶姑娘尽早抽身,莫要深陷其中,到头来毁了自己。” 掌柜的这番话说得意味深长,叶倾雨一时怔住。 孟奚知今早才走,他家公子为何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 甚至连她要去灵蝶崖的事也知道? 灵蝶崖虽独立于仙山之外,可往来的,都是仙君仙子,是实实在在的仙山福地。 半月后的百花会,前去赏花的,亦是仙界那些自诩清高的仙家。 这番话只听表面意思,倒也不难理解。 叶倾雨是鬼,仙界确实不是她该去的地方,可叶倾雨总觉得,掌柜的话里有话。 应该说是澹台公子话里有话。 这掌柜的好端端的朝她伏地磕头,叶倾雨就算再笨,也能察觉出不对劲来。 尤其是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就有所怀疑,且不管她与魔尊有没有关系,单是魇灵族祭坛里的那块神石,只有她能划拉出痕迹来,便足以说明她的不一般。 那神石里封印的是孤影剑,孤影剑是鬼面人给廉晴打造的神兵。 廉晴与鬼面人有过一段感情,后来廉晴香消玉殒,再后来,据说鬼面人也死了。 之后魔界发生了一场内乱,各界趁乱围攻,魔界退出晟州大陆,不知所踪。 叶倾雨借魔骨珠入梦,虽未见到梦中之人,可听那两人对话,不难猜出,魔尊叶疏鸿,其实就是鬼面人。 灵墟山怜卿湖。 怜卿,廉晴。 孟奚知不曾听说过魔尊是否娶妻生子,可魔尊若是以鬼面人的身份呢? 鬼面人是有过恋情的。 会不会是在廉晴死后,魔尊心灰意冷所以退出了晟州大陆? 他们口中的那个孩子,最后到底生下来没有? 如今又在何处? 会不会就是…… 叶倾雨也曾觉得这事很扯呼,她如今不到桃李年华,怎可能是数千年前魔尊叶疏鸿与魇灵廉晴的孩子? 可在听北漠说起神石里封着孤影剑后,叶倾雨的思路豁然就打开了。 孤影剑可以封存数千年,那人呢? 魔尊和魇灵的孩子,那绝对不是一般人哪,若是封印个数千年再拎出来生长,应该难度不大吧? 就好像小雪能从一个不足半岁大的婴儿倏地长到四五岁,这世上又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叶倾雨像晟州大陆上所有爱做梦的少女一样,心中一旦埋下怀疑的种子,便隐隐生出期盼,不管她爹娘是魔是灵,她总算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如今见山海藏掌柜的对她如此敬畏,那期盼便在她破碎的心里开出了花来。 若非她身份不凡,如何能令山海藏的掌柜行此大礼? 但叶倾雨想起孟奚知,心头又惆怅了起来。 自古仙魔不两立,他虽是上古之神,但寄身之处乃是仙山阆苑,心里多少是偏袒于仙界的。 这是澹台公子让她尽早抽身的原因吗? 魔既现世,各界自然又有一番动荡,彼时孟奚知会成为她的敌人吗? 不过…… 叶倾雨很快安慰自己,孟奚知曾说过他与仙界有仇,他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亦是被仙界的小人所害。 而且孟奚知还说过,他以前经常与魔打交道,他们之中,亦有良善之辈。 所以,若她真是魔,孟奚知也不会与她为敌的吧? 叶倾雨暗叹了口气,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了。 这很不好。 “我何时能见到澹台公子?”叶倾雨收了神思,觉得还是找澹台公子问问清楚比较妥当。 不管澹台公子是否可信,至少得见了面才好分辨。 这所有的事,包括她的身份,都不过是她的猜测,真相究竟如何,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能令人信服。 “我家公子说他在灵墟山等叶姑娘。”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烛影下飘起一层浮灰,“你家公子明明就在怀宁城,偏生要我去灵墟山找他,这般躲在背后看戏,有意思吗?” 掌柜的慌了,“叶姑娘怎知……不不不,我家公子当真不在怀宁城。” 澹台公子若不在怀宁城,怎会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 但他既不愿露面,叶倾雨为难一个下人又有什么意思? 叶倾雨起身,冷眼扫了一眼掌柜的,“告诉你家公子,若是再敢动我的人,本姑娘定不让他好过。” 掌柜的连声诺诺,彷佛生怕叶倾雨一怒之下砸了他这间铺子。 走出山海藏,叶倾雨望着头顶的日光,长长吁了口气。 她最讨厌这种被茫茫大雾遮住视线的感觉,可偏偏这天下的事,总是叫人琢磨不透。 就连日光也有照不到的地方,何况人心里那些筹谋算计。 好在大雾总有散去的时候,而她,很快就能看到真相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上古银镜 第217章上古银镜 这一天似乎过得格外漫长。 不知是不是孟奚知和小雪那两个话痨不在身边的缘故,叶倾雨望着不远处的来福客栈,并没有很想回去的念头。 他们才离开不到一天,叶倾雨竟生出些许度日如年的感觉来。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石塘城那些年,叶倾雨每次出门买梅花糕,总喜欢在街上逗留,听说书人讲天南海北的故事。 是因为在当时的她看来,即便将军府里没有人关心她,但将军府永远都在那,不会消失。 可当默娘和韦小姐离开石塘城,叶倾雨才明白,离别才是人生的常态。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衰的。 在那之后,叶倾雨反而不怎么在外面耽搁,每次买完梅花糕便匆匆回了将军府。 就像此刻,她心里排斥,可脚下却加快了步伐。 叶倾雨其实说不清最初对孟奚知动心,是因为他带给自己从未体会过的关怀,还是因为他明明能力不济,却屡次以身犯险挡在她身前。 不可否认的是,短短一两个月,她已经习惯了孟奚知的陪伴。 因为从不曾有过,所以格外珍惜。 但今日却有人告诉她,孟奚知非她良缘。 即便叶倾雨自我排解,心底依旧是生了疙瘩的。 仙界她是肯定要去的,她答应过孟奚知,一定会去灵蝶崖找他。 究竟因何,她的心会如此不安? 来福客栈的大堂里,禁军统领唐衍坐在柜台后,从门窗透进来的天光明亮,却照不到昏暗的柜台后面。 叶倾雨走进客栈大门,径直往刷了黑漆的柜台前走去。 唐衍抬眸看来,听叶倾雨道:“聊聊?” 片刻后,店伙计端了两盏香茗、几碟点心到靠窗的桌边。 叶倾雨坐在靠墙一侧,微微侧头,便能看到窗外的街景。 好些店铺门檐下已经插上柳条,这是人族寒食节的习俗。 “叶姑娘尝尝这枣饼味道如何?” 唐衍将一只装着枣饼的白瓷碟推到叶倾雨面前,“小时候逃荒时,路过一户人家,当时正值寒食节,那家的夫人在做枣饼,便送了我一块,虽然只尝了一口便被人抢了去,可那枣饼的味道,我却一直记得,以至于后来再吃枣饼,却都不及那一口香甜。” 冷皓月打听过唐衍的身世,转头便告诉了叶倾雨。 不得不说,冷皓月身为叶倾雨的命主,实在帮了她不少忙。 怀宁城中没有关于韩云轩的消息,先来后到,叶倾雨得先助苏宸璋完成心愿,才能去帮她找韩云轩。 左右冷皓月一路寻了那么久,连一丁点的消息都打探不到,她也没个方向,待在叶倾雨身边,多少算是有个念想。 魇灵之愿,即便如无患子那个乌鸦嘴所说,她的韩大哥真死了,叶倾雨也要将韩云轩的魂魄拘来冷皓月面前,才算达成命主所愿。 这不比无患子只知道算命测字强? 若说最初冷皓月急切盼着早日找到韩云轩,如今时间久了,她反而不敢急了。 在无患子面前嘴硬是一回事,冷皓月藏在心底的担忧,不过是不愿对人提及罢了。 冷皓月不提,叶倾雨也不提,只等着离开怀宁城后,再替她找寻。 说回唐衍,唐衍后来被富商唐庚荣收养,衣食无忧,再吃这枣饼,自然是心境不同,味道也觉得不同了。 叶倾雨看着面前桌上的枣饼,心道:这唐衍莫不是真打算闲聊了? 叶倾雨是不信的。 “不知唐大人可还记得逃荒之前的事?” 唐衍摇头,“若不是贪恋枣饼的味儿,我只怕连逃荒时的事也记不得多少,又怎会记得之前的事,我只记得怀宁城的事。” “你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 唐衍手指捏着茶盏,送到嘴边时顿了一下,“我知道他们都死了。” 叶倾雨默然。 唐衍又道:“叶姑娘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怀宁城?” “就这一两日了。” “眼下各国都不太平,叶姑娘可要当心。” 叶倾雨抿了一口温热的清茶,突然问道:“裴洛可回了稚水国?” 唐衍不防她有此一问,微微愣住,旋即放下茶盏笑道:“陛下年前曾说,魇灵入世,乱世将至,我还想着魇灵虽罕见,却也不是没有入世的,为何你一来,就带来了乱世呢?如今看来,果然只有你,才能祸乱人间。” 叶倾雨勾唇,“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唐衍确实是在夸她,夸她脑子好使,这个世道,徒有一身本领可成不了事。 “在你们离开地灵洞穴后,裴洛便回了稚水国都城。” “他为何会去地灵洞穴?” 唐衍瞅了眼窗外的天空,湛蓝的天上飘了几片云絮,但挡不住温暖的阳光。 这么好的春光,实在不该浪费在尔虞我诈之上。 “陛下交代过,叶姑娘所问,当知无不言。”唐衍收回目光,看向叶倾雨,“稚水国的人确实是在地灵洞穴中挖玉香珠,不过裴洛……” 唐衍话没说完,手中茶盏斜飞而出,杯中半盏茶水尚未凉透,被劲气所逼,茶盏方一擦着窗框飞出,茶水便朝上泼去,好似一道水柱疾射而出。 这么好的春光,也不该偷听别人墙角的。 一声惊呼,从窗外的檐角坠下一人。 那人在街心打了个滚,红着面皮钻进了旁边的巷子。 往来路人驻足往这边瞧了片刻,不见有人追出,也不多管闲事,继续赶路。 两边的铺子里,店伙计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往这边递,想来是见惯了。 那人屏息凝神猫在檐下,多少有点能耐,却被唐衍半盏茶水打下来,颜面尽失,哪里还好意思进屋挑衅,只恨溜得不够快,叫人看了笑话去。 唐衍摇了摇头,“我这客栈打开门做生意,难免遭贼惦记,让叶姑娘见笑了。” 叶倾雨扯了扯嘴角,屋外那些贼惦记的是什么,自是不需多说。 不消片刻,围在他们附近的气息悄悄散开了去,有了前人的教训,谁也不想在同行面前丢了脸面。 唐衍继续之前的话头,道:“裴洛去地灵洞穴,是为了帮陛下寻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上古银镜。” 叶倾雨不曾听说过地灵族有什么上古银镜,但听唐衍的语气,那应是一件宝贝。 世人都有一种观念,但凡加了“上古”两个字的,哪怕只是一块木头,那也是一块神木。 苏宸辙寻地灵族的宝贝所为何用? 唐衍眸光微沉,低声道:“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 第二百一十八章 真是个傻姑娘 第218章真是个傻姑娘 裴洛在地灵洞穴中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上古银镜,大有不找到那玩意誓不罢休的意思。 但在简绍去了一次北地后,他却被安排回了稚水国。 毫无疑问,上古银镜并不在鲤鱼嘴断崖下的地灵洞穴中,而是在北地。 去北地最好的时机就是暮子河食尸花开之时,看来这十年,不仅韦成德在等,苏宸辙也在等。 难怪苏宸辙会安排御风者在石塘城,他早就盯上了将军府的小地灵。 只等着十年期满,食尸花开,再派人跟着地灵的指引前往暮子河。 简绍上一次去北地的目的,乃是去暮子河畔的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只是不曾想地灵洞穴突遭大火,整个地灵族除了红英被他所救,皆命丧火海。 而简绍救红英的理由也很简单,必须有地灵引路,他们才能早日离开雪原回到人族。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时,在余烬中发现了红英的爹,已是奄奄一息。 那是她梦神之路的开端,那天,她拥有了第一个命主。 缓缓飘落的白雪一层层覆满焦黑的洞口,地灵族最后的生机也被掩埋。 如今简绍再去北地,自然还是为了上古银镜而去。 千屏城被焚毁的那个夜晚,叶倾雨便猜到,他这个时候去暮子河,不可能只是为了给地灵族报仇。 想起千屏城的大火,和在简绍怀中昏迷不醒的姑娘,叶倾雨不用猜也知道,是红英告诉了简绍上古银镜所藏之处,并且带他重回北地。 真是个傻姑娘。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 这个世道各有各的苦,叶倾雨也只能暗叹一声:但愿她真的能报得灭族之仇,而不是被人利用完了之后就丢弃。 若真如唐衍所说,上古银镜中记载了各灵族的命门,那苏宸辙的目的是要灭了灵族,还是要控制灵族为己所用? 苏宸辙说过,统一七国需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但等简绍从北地归来,少说也得一两个月。 眼下各国局势紧张,魔界暗潮汹涌,仙界隔岸观火,又有画中仙操控傀儡祸乱人间,别说苏宸辙等不及,只怕各路人马都已等不及了。 也就是说,苏宸辙不会等到简绍回来再行动。 统一七国依靠的不是捏着灵族的命门,从而借助灵族之力。 叶倾雨一直想不明白的是,苏宸辙的依仗到底是什么? “稚水国如今是什么情况?”叶倾雨将话头拉回七国上,又追问道:“裴洛当真是稚水国的人?” 他若真是稚水国的人,怎会为高阳国国君卖命? 看裴洛长得人模人样,不像是卖国贼啊。 唐衍起身给叶倾雨的茶盏中添了水,“在叶姑娘看来,人族七国是何模样?” 叶倾雨略一思忖,“看似各安本分,实则各怀鬼胎。” “正是,晟州大陆上有人族、灵族,亦有仙界、魔界,仙魔因何碾压人灵?” 叶倾雨想说人灵技不如人,但她知道唐衍想听的不是这一句,“因为人灵都有私欲。” “叶姑娘聪慧,人族分七国,灵族分五灵,人灵皆是以私利至上的种族,而这种私利,虽可恨,却也无奈。” 因有顾虑,有软肋,才会有私心。 仙魔没有后顾之忧,所作所为皆随心所欲。 “当真没有后顾之忧么?” 唐衍咳嗽一声,“大多如此,自然也有少数仙魔被羁绊于性情之中。” 叶倾雨饮了一口茶,“你的意思是,只有人灵两族断情绝爱,泯灭性情,方能……” “不不不,叶姑娘误解唐某的意思了。”唐衍没想到叶倾雨会往这方面想,赶紧拦住,“唐某的意思是,人族七国唯有放下私怨,合而为一,方能无所畏惧,灵族亦然。” 叶倾雨嗤笑,“如此说来,你们陛下倒真是用心良苦,裴洛难不成是被你们陛下这番言辞所感化的?” 不惜背弃自己的国家,甘愿供苏宸辙驱策? 唐衍亦笑,“唐某方才已经说过了,人都有自己的私利,若只是画一张天下大同的大饼,谁又会叛国求荣?” “裴洛所求是什么?” “裴洛是稚水国的人不假,他听令于我们陛下亦不假,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无可指摘,裴洛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皆是拜稚水国皇族所赐……” 十年前,是苏宸辙安插在稚水国都城的密探暗中救下了裴洛。 是苏宸辙派人护裴洛周全,当时裴洛不过八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而苏宸辙,也才十几岁罢了。 稚水国北部边关与鹿隐国常年纷争不断,西有高阳国虎视眈眈,南边白夙国亦是虎狼之邦。 如此形势下,稚水国朝廷腐朽无能,北边战事屡不得胜,消耗巨大,军中用度全靠搜刮民脂民膏而来,再逢灾年,本就没有收成,加之苛捐杂税堆在百姓肩头,稚水国中早已是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裴洛多年所见所闻,早已对稚水国的朝政失去了信心。 稚水国如此,其他六国又能好到哪里去? 对外,为城池而争;对内,为权力而争。 而纷争之下的百姓呢?谁会关心他们的死活? 一个不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国,要来何用? 世人常言保家卫国,若无小家,何来大国;小家不保,国将不国。 七国统一,乃大势所趋。 而也只有七国统一,才能对抗外族,为人族在晟州大陆上求得一席之地。 裴洛是聪明人,苏宸辙统一七国,不仅为他报了私仇,又能让天下百姓免于同族相残,何乐而不为? 更重要的是,苏宸辙乃是帝星下凡,是裴洛所知最有谋略之人。 追随这样的人,他不觉屈才。 十年前苏宸辙才十几岁,便在稚水国都城安插了密探,足见其心机谋略。 叶倾雨已经相信,七国很快就会在苏宸辙的步步谋算下实现统一。 她甚至心怀期待,想要见识见识这位帝星的手段。 “裴洛当真只是一个教书先生?” 唐衍摇头笑,“是,也不是。” “此话怎讲?” “稚水国前些年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十四岁入东宫当太子伴读,因才华太过出众,虽说是伴读,其实算得上是太子的小老师了,那孩子不管是做文章还是论国事,皆语出惊人,叫人叹服,连稚水国国君亦赞他是文曲星下凡。” “那孩子就是裴洛?”叶倾雨想起冷皓月说过,她们村后山上的静虚教中,就有个孩子连中三元,当时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连南津城城主都连夜将他儿子送去道观中读书。 这倒是巧了,没想到静虚教竟是苏宸辙的势力。 唐衍执杯,杯中茶水已凉,他仰头一饮而尽,“没错,可惜不到一年时间,裴洛就被发配到了稚水国边关黄梅镇。” 听他言下之意,是在替裴洛惋惜。 “之后他就去了地灵洞穴寻找上古银镜。” 叶倾雨心下却是暗叹,苏宸辙可真是下了好大一盘棋。 第二百一十九章 人族的手段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裴洛当年因犯了何事被发配到边关?” “这事说起来也是裴洛自讨苦吃,当年稚水国国君赏识他的才华,有意招他为驸马,被他三番五次回绝,终是驳了稚水国国君的脸面。” 唐衍叹了口气,继续道:“又有朝臣见他锋芒渐露,日后若是得势,怕自己讨不了好,明里暗里给他使绊子,若不是太子求情,裴洛只怕要死遁才能离开稚水国了。” 裴洛若是要逃,苏宸辙的人自会护他,但死遁,确实是最稳妥的计策。 叶倾雨眉角微挑,“我怎么觉得,裴洛是故意为之。” 裴洛与稚水国皇族有血海深仇,自然不愿娶公主为妻,可与血海深仇比起来,与仇人结亲根本算不得多大委屈,反而是接近仇人的好机会。 但裴洛却三番两次回绝,是何用意? 唐衍眸光明亮,示意叶倾雨继续说。 “如今的稚水国可是太子得势?” 在石塘城十年,叶倾雨并未听说过稚水国皇权更迭,也就是说当年力保裴洛的太子还是太子。 “历朝历代,并非只有皇位才遭人觊觎,叶姑娘怎么就断定稚水国的太子还是当年那位太子?” “裴洛教出来的人,想来不会没有脑子,而裴洛之所以拒绝当驸马,想来与这位太子也有关系。” “叶姑娘料事如神,唐某佩服,当年被许配给裴洛的那位公主,是稚水国国君的一位宠妃所生,那位宠妃娘家兄长是稚水国戍守边关的将军,拉拢裴洛,乃是为了给公主的弟弟,也就是稚水国十一皇子铺路。” 叶倾雨接话,“裴洛若是娶了公主,势必要搅进稚水国权力的纷争之中去,虽说他有几分大才,在那漩涡之中,终究是寡不敌众,想扳倒稚水国皇族,并不容易。” 唐衍顺着叶倾雨的话往下说,“而他一心抱住太子这棵大树,即便恼了国君,却得了太子信任,一个既有治国之才又忠心耿耿的人,太子怎可能不保他?反之,若是裴洛真的娶了公主,因此遭到太子记恨,反而在朝中举步维艰。” “那位将军戍守的可是稚水国北境?” “正是,稚水国这几年与鹿隐国的战争,几乎都是鹿隐国小胜,叶姑娘想来已经猜到其中猫腻。” 如果静虚教的人听命于苏宸辙,那些老道士扛着锄头下山去打仗,又怎会尽心尽力为稚水国效力? 能教出裴洛和无患子这等英才,那些老道士只怕也不是简单人物。 稚水国边关战事,多半是他们从中搅局,一来是为了拖住稚水国戍边将军,为太子在都城谋权争取优势。 二来…… 叶倾雨想到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 稚水国虽屡战屡败,却最是喜欢挑事,哪怕不能从鹿隐国三皇子手中讨得便宜,也总要时不时搞出点小动作。 这件事很让人费解,稚水国那位将军想来不是个傻子,那这些小动作,便只能是有心人暗中搞出来的。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将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困在南疆,无暇顾及鹿隐国都城的风云涌动。 一阵风吹来,带来街角桃花的清香。 唐衍微微眯了眯眼,“年前裴洛暗中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太子如虎添翼,眼下的稚水国,确实是太子得势,不过……” 叶倾雨将被风吹乱的鬓发拢到耳后,轻描淡写道:“不过鹿隐国三皇子折回边关,不日率大军压境,稚水国很快便有一场硬仗要打。” 戚霄多年驻守南疆,只守不攻,却极少吃败仗,对稚水国北部城镇更是了如指掌,这一仗打起来可谓是斗志昂扬。 而稚水国黄梅镇街头,一夜之间出现几百具尸体的消息传出后,举国上下人心惶惶,更别提边关将士。 那些尸体,看衣着打扮,正是守关的将士和俘虏囚犯。 与死于战场不同,世人最怕的不是明面上真刀真枪地干,就怕这种暗戳戳递刀子。 这一仗还没打,稚水国便先输了士气。 不过,苏宸辙将鹿隐国三皇子困在边关的目的是什么? 莫不是鹿隐国都城中发生了什么?抑或,即将发生什么? 唐衍杯中茶水已经见底,他没有再续的意思,“叶姑娘只管安心看戏便好,这人族之事啊,自是要用人族的手段去解决。” 叶倾雨却没有起身离去的打算,她起身给唐衍添了水,复又坐下,问道:“唐大人可知十三年前高阳国向阳城之战?” 唐衍抬眸看向叶倾雨,嗓音微沉,“叶姑娘想知道什么?” “十三年前向阳城一役,戍边将军陈弘昌率领近万部下在城门外,浴血奋战,等待援军,后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去踪影,向阳城中的陈家一夜之间满门被灭,我想知道的是,陈家当年当真没有人活下来吗?” 叶倾雨直视着唐衍的眼睛,唐衍并没有回避,却也没有回答。 今日天晴,风也不冷。 可唐衍的眸光,却透着寒意。 叶倾雨却是在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眼尾微微挑起,带着几分肆意。 只需再往前探一点点,她便能知晓苏宸辙统一七国的谋划了。 但她却打住了。 叶倾雨只是问道:“陈弘昌及其部下在鹿隐国境内山林中失踪,就没人去寻过吗?” 若是以前,她定然会觉得陈弘昌是中了鹿隐国埋伏,或死了,或被伏。 可如今,她更倾向于另一种猜测。 “怎么可能不寻,不仅在山林中寻了,先帝甚至派人去鹿隐国都城打探,可却都没有陈将军的消息。”见叶倾雨转了话头,唐衍也敛了眸中寒霜。 “那鹿隐国的军队呢?” “鹿隐国那次派出攻打向阳城的军队并不多,这正是蹊跷之处,能让高阳国折损近万将士,千年来都极少出现这样的战事,区区一个鹿隐国,为何会突现奇兵?” 叶倾雨奇怪道:“这事你们没查?” “如何查?当年以韩丞相为首的朝臣皆道那次战败,乃是陈将军起了叛心,故意倒戈,为防陈家上下逃往敌国,一夜灭之,手段何其残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肯放过……” 唐衍惊觉自己言语中起了情绪,住口不愿再说。 陈将军若是有心要叛,又怎会将亲人留在向阳城? 这根本就是韩佐之流的诬陷之言,但先帝愿意信,这件事便是真的。 叶倾雨依然盯着唐衍,好似要将他心底的秘密看透,“先帝虽然没查,但是你们陛下派人去查了,不是吗?” 这么大的事,苏宸辙不可能坐视不理。 第二百二十章 不可谓不绝 第220章不可谓不绝 直到回了客房,叶倾雨还在想唐衍那句话。 客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天色已经向晚。 她撑着额角懒懒倚在矮榻上,小几上的瓷瓶里换上了今日新折的桃花,风吹动鸦黑的发丝和素白的裙角,窗外偶尔传来行人谈笑之声。 唐衍说:鹿隐国那支军队打了胜仗后,竟也消失无踪了。 鹿隐国国君戚震霆非但没有因胜了高阳国而高兴,反而忧心忡忡,往边境增了不少士兵。 鹿隐国本就是偏安晟州大陆东北一角的小国,虽不乏野心勃勃的朝臣,但戚震霆并不是个好战的性子,这种突然发兵攻打邻国的行为,他不会做,也不敢做。 向阳城一役,于鹿隐国来说,虽说是胜了,百姓奔走相告,扬眉吐气,可满朝文武却是十分懵然。 因鹿隐国西南边境皆是莽莽山林,并不利于行兵打仗,不管是高阳国还是鹿隐国,都不愿在这里浪费兵力,千年来两国并无纷争,是以鹿隐国在此处守关的将士并不多。 而那一战后,原本不多的将士更是消失无影,鹿隐国边防空虚,吓得戚震霆连夜调兵过去防守,明明可以趁机夺下向阳城,可戚震霆却是不敢。 有人说那些将士被鬼附了身,虽打了胜仗,却也被鬼食了阳气,全被拖下了地狱。 也有人说是那片山头有问题,两国的军队都发了失心疯,与其说是鹿隐国以少胜多,倒不如说是两败俱伤。 更奇怪的是,戚震霆派往西南边境善后的军队,常有士兵失踪,久而久之,那片荒山便越传越邪乎,守卫也越来越松懈。 难怪叶倾雨一行进入向阳城之前,在鹿隐国境内并未遇到巡逻的士兵。 而向阳城的守军,若非遇到重要事宜,也极少出城,尤其是在夜里。 事情已经很明了,攻打向阳城的鹿隐国军队,分明就是画中仙的傀儡。 只是不知那支军队,如今是在画阵之中,还是被画中仙安插到了别的地方。 陈弘昌又落得了个什么下场,亦无人知晓。 如果真如苏宸辙所说,这件事是韩佐的阴谋,也就是说韩佐与画中仙早有勾结。 韩佐,会不会也是画中仙的傀儡? 叶倾雨心惊不已,这晟州大陆上,到底有多少人沦为了画中仙的傀儡? 这玩意若是倾巢而出,岂不比魔更恐怖? 叶倾雨上楼回房之前,唐衍还告诉了她一个白夙国的消息。 白夙国的老皇帝于元宵节前已经驾崩,之所以秘不发丧,是因国内形势不稳,不敢给其他国家可趁之机。 这就难怪高阳国千屏城被焚毁,白夙国却没有动作。 素闻白夙国二皇子是个难得的仁义之人,却也正是如此,白夙国国君才不愿立他为太子。 天下太平时,仁义之君自是百姓的福气;可乱世,需要的却是杀伐果决的君主。 偏偏白夙国的七皇子太过暴虐凶残,偏激过了头,白夙国交到他手中,不等七国战火起,国内只怕已揭竿而起了好几拨。 直到老皇帝驾崩之前,太子之位仍然悬而未决。 唐衍说:七皇子有个门客名叫邬泽,很有些脑子,在白夙国中声望颇高,连老皇帝活着的时候也愿意给他几分脸面。 原本二皇子得到稚水国支持,上位希望更大,但如今,却是七皇子掌权。 叶倾雨想起在烟西谷庆福楼见过的那个裹着厚厚狐裘,却依旧冻得发抖的公子,听老板娘说,那人是白夙国的人,那人没有去暮子河,而是折返回了人族。 想来那位就是邬泽了,他是去寻简绍的,而简绍也默认与那位公子有合作。 唐衍点到此处,叶倾雨便明白了苏宸辙派人扰乱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战事的目的。 黄梅镇出现的几百具尸体,多半就是为了将稚水国主要兵力牵制在北部而布的局。 稚水国北部边关战事不休,如何去多管白夙国的闲事? 对于夺位之事来说,外盟本就不可靠,而当外盟无暇他顾,以白夙国二皇子那种性子,自然不是七皇子的对手。 一招棋搅得三国不得安宁,不可谓不绝。 单是人族的局势便如此复杂,若是灵族、仙界和魔界都掺和进来,晟州大陆岂不是要炸开锅了。 不过叶倾雨并不关心晟州大陆如何,她只需助苏宸璋夺得皇位,完成命主之愿,便可远离权力的纷争。 当然,世事不可能尽如她所愿,指不定下个命主所求之愿比苏宸璋这个更麻烦。 不得不说,苏宸璋还挺让人省心的,该折腾的,他都自己折腾去了。 天已黑透,叶倾雨依然倚在矮榻上,房间没有点灯,窗外一弯月影,斜斜洒了进来。 月色柔和,叶倾雨终于动了,她坐直了身子,双手抱膝,抬头望着天穹的月。 “孟奚知回灵蝶崖了。”叶倾雨的声音蓦地响起。 黑暗中无人应答,但她知道暮影回来了。 暮影在她后背写下一个“孟”字,是在问孟奚知的去向。 孟奚知回灵蝶崖了,就在今日清晨。 叶倾雨等了许久,后背上却再没有落下一个字。 她只当暮影在苏宸辙那里没有问到过往之事,心下烦闷不愿多言。 却不知暮影坐在她身后,手中的寒霜鞭离她后背咫尺之遥,犹豫多时,终是没有再写。 段延辉和他儿子段义安今日也离开来福客栈了,由唐衍的人暗中护送到陈家镖局。 这是叶倾雨的意思,既然孟奚知和小雪都走了,她没有道理让段延辉父子留在她身边涉险。 段延辉那日在街头卖身救子,已是心灰意冷,他寻遍天下名医无人能救段义安,辗转到怀宁城,并没抱什么希望。 他是带着刺杀徐巍的目的而来,若是没有碰到叶倾雨,他可能已经去过了将军府。 他敢在怀宁城街头卖身救子,便是不怕被将军府的人发现,想来那时,他没有打算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但如今段义安被叶倾雨救活,段延辉在这世上又有了挂念,他那条命,就不能随意弃之。 而正因为那日段延辉是被叶倾雨带走的,他如今要想在怀宁城落脚,唯有依仗唐衍的庇护。 唐衍在听说段延辉的仇人是威远将军徐巍之后,二话不说便答应了叶倾雨的请求。 在这怀宁城中,叶倾雨觉得有些事与其瞒着唐衍,倒不如坦诚相待,反而方便行事。 不过有些事,却是不能说的。 比如今夜…… 第二百二十一章 刺客 第221章刺客 夜半三更,城东将军府晴芳院。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须臾间各处灯烛急急点亮,往苏宸璋所在的屋子涌去。 徐巍踹开房门,便看到一个身穿艾绿衣衫的少女手执一把大刀,刀尖犹在滴血。 地上蜷着一个黑衣男子,鲜血从他的身下淌出,不远处一截断臂连着破碎衣衫被血渍浸湿。 被斩了一条手臂而已,作为刺客来说,原不该如此失态,尖叫声都惊动了威远大将军。 但在被冷皓月斩断手臂后,徐婉儿在刺客伤口处撒了一捧白色粉末,之后这名手握弯刀的刺客便满地打滚,哀嚎不止了。 一支蜡烛倒在墙角,簇起一丛火光,不知在烧着什么物什。 有淡淡的香气从那火光中弥漫开来。 徐巍脸色黑沉,扫了一眼冷皓月手中闪着寒光的大刀,疾步往屏风后走去。 屏风后的地上躺着两位老嬷嬷,不知是晕过去了还是死了。 床上的人亦不知生死。 月光从敞开的房门外泄进来,堪堪落在徐婉儿脚边。 徐婉儿坐在圆木桌旁,正拿一方素白的帕子擦手。 她的手指纤长白皙,指甲涂朱红蔻丹,腕子上戴一只碧绿的镯子,在昏暗的烛火下慢慢擦拭指尖的粉末。 “十三皇子无碍。”徐婉儿悠悠开口。 徐巍已经查看过了,除了肋下,苏宸璋身上确实没有再添伤口。 “这是怎么回事?”徐巍绕过屏风走了出来,一脚踹在刺客小腿肚子上。 韩太后天黑前回了宫,明日便是祭祖大典,她身为太后,需得回宫准备相关事宜。 不仅如此,她回宫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苏宸璋出现在怀宁城,别人不知他从哪里冒出来的,韩太后却是心知肚明。 苏宸辙此时放苏宸璋回都城,是何用意? 韩太后需得回宫问个清楚。 回宫之前,韩太后思量再三,还是将苏宸璋留在了将军府。 慈寿宫里有不少她哥哥韩佐的眼线,反而不如将军府安全。 她心里清楚,韩佐是想杀她儿子的。 离开将军府时,韩太后将苏宸璋的安危交到了徐巍手中。 不管苏宸璋身上藏着什么秘密,他如今昏迷不醒,不用韩太后交代,徐巍也要护他周全。 陛下病入膏肓,定王不知所踪,十三皇子昏迷不醒,皇族凋零至此,徐巍总不能眼看着这高阳国的江山落入韩家手中。 苏宸璋是在将军府出的事,哪怕不看在皇族的份上,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徐巍也不能让他再陷险境。 从韩太后离开后,徐巍便一直守在苏宸璋房门外。 而房间里,除了韩太后留下的两位嬷嬷,便只有躺在床上的苏宸璋。 大门外有禁军看守,这晴芳院有将军府亲兵巡逻,屋顶上廊檐下皆暗藏玄机,这名刺客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窗户大开,窗外站着一排佩刀护卫,刺客不可能翻窗而入。 这一点徐婉儿和冷皓月有经验,她们方才就是翻窗进来的。 事出紧急,又是自家大小姐要翻窗,护卫没有阻拦。 徐婉儿将帕子卷成团,弯下腰去,蓦地扯住刺客的头发,迫他抬起头来,轻轻擦拭着他嘴角的血渍。 看着刺客惊惧的眼睛,徐婉儿满意地笑了,忽而将帕子用力塞进他的嘴里,用力一推,刺客便又重重跌在了地上。 徐婉儿起身,抬眸看向她爹徐巍,勾唇笑道:“如你所见,有刺客要杀十三皇子,被我们擒了。” 站在一旁的冷皓月心中略微讶异,她感觉徐婉儿对她父亲非但没有恭敬之意,反而眸光冷冽,似有嫌恶。 不是说徐将军最宠溺这个女儿吗? 这是宠过头了? 看着不像。 这是徐婉儿的家事,冷皓月无权过问,她也没工夫操这份闲心。 对于徐婉儿的不敬,徐巍倒也不在意,想来是习惯了,他的目光落在冷皓月身上,“这位姑娘是……” “是我朋友。” 徐巍看了冷皓月一会,没过多追究,他抬脚踢了踢地上的刺客。 刺客浑身哆嗦不止,冷汗涔涔,哀叫之声被堵在喉咙里,只溢出些许破碎的闷哼。 安静了许多。 徐巍捡起地上的弯刀,就着圆桌上的烛火看去,刀柄上雕刻的狼腾凶猛狰狞。 这是丘宁国的图腾。 丘宁国的人为何要潜入将军府刺杀十三皇子? 徐巍眉头紧锁,“这狗东西究竟是从哪里进来的?” 门窗皆敞开着,夜风穿过,墙角烛火颤动,又窜起来几寸高。 蜡烛下被焚烧的物什只剩灰烬,浸在蜡油中,看上去黑糊糊的,些许被风撩起,闪着最后一点猩红的火星子,打着卷儿往月光中飘去。 这名刺客,就是从这被焚毁的物什中来。 前日韩佐来将军府时,劝说韩太后将苏宸璋接去丞相府养伤无果,离去时从袖中掏出一幅画轴藏在书架上。 这事被窗外的一名护卫瞧见,禀报给了徐婉儿。 幸而在苏宸璋受伤后,徐婉儿特意吩咐了几名护卫留心这房中的动静。 若人人都防着外面的危险,而忽略屋内的诡计,今日苏宸璋恐怕要完。 因韩太后一直在苏宸璋房里,徐婉儿虽心下奇怪,却也不方便进来查看。 直到今日天擦黑后,冷皓月在床头放一面铜镜,找徐婉儿讨了些帮助入睡的熏香,又灌了两杯烈酒,和衣躺到床上后,心里默念三声叶倾雨的名字,眨眼间便睡了过去。 在梦里,冷皓月将徐婉儿的意思告知叶倾雨。 徐婉儿愿助苏宸璋登上皇位? 在听冷皓月说出徐婉儿所求之愿后,叶倾雨就明白了。 徐婉儿帮助苏宸璋的条件是:叶倾雨需得救苏宸辙性命。 看来她并不知道苏宸辙的计划,也与世人一样,以为他就要死了。 而叶倾雨救活了段义安之事,徐婉儿也已知晓,所以才心生希望。 徐婉儿对苏宸辙,倒真是情深意重,离开都城多年,仍旧念念不忘。 可惜那苏宸辙看上去,无意在人族的儿女情长上浪费时间。 叶倾雨没有答应徐婉儿的条件,对于第三命主的心愿,叶倾雨另有安排。 而后冷皓月便提了画轴之事。 叶倾雨直接在梦里摇醒了冷皓月,让她快些去救苏宸璋。 韩佐若是与画中仙早有勾结,他藏一幅画在苏宸璋房间,不用想也知道他要干嘛。 今夜恰逢韩太后回宫,正是刺杀苏宸璋的好时机。 如此,不仅能人不知鬼不觉地杀了苏宸璋,还能拖将军府下水。 原本天衣无缝的计划,偏偏叫那护卫在窗外多瞄了一眼…… 第二百二十二章 此愿将了,该走了 第222章此愿将了,该走了 三更之前,叶倾雨不仅入了冷皓月的梦,还入了北漠的梦,本来约好昨夜梦里相见,但叶倾雨将这孩子给忘了。 北漠有一肚子苦水要倒,不过叶倾雨没太多时间听他诉苦,她还赶着去苏宸辙梦里。 这一夜,她可太忙了。 北漠原本与其他魇灵族人在南海边安营扎寨,等着婆婆从海里出来,再做打算。 毕竟从南海回北地,路途遥远不说,暮子河食尸花焚毁,北岸已经不再安全,他们即便回到了家乡,又有什么意义? 一日听附近渔民说北方传来的消息,人间出现了魇灵。 魇灵族一时惶惶不已,以为暴露了踪迹。 后经打听,原来另有其人。 可这次举族迁徙,不曾听说有谁家娃娃被落下啊。 族长望着茫茫大海,想起了十年前消失在暮子河的叶倾雨来。 同样想起叶倾雨的还有族长的孙子北漠。 那日夜里,北漠便留书离家了。 当年叶倾雨失踪,北漠自责了很久,他若是听婆婆的话,看住叶倾雨不让她靠近暮子河,叶倾雨就不会失踪。 既然已经来了人族,又听到关于魇灵的消息,他自然是要去寻叶倾雨的。 魇灵离开族群入世,往往下场凄惨,自古成神者只有廉姜一个。 神,就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可又真真切切的存在。 说不定下一个梦神就是自己呢? 抱着这样的幻想,即便梦神之路艰险,却仍有魇灵入世。 叶倾雨踏上这条路实属无奈,而北漠,是为了寻找叶倾雨而来的怀宁城,他并没有想过要成神。 一路往北,北漠只打听到魇灵入世的消息,却不知魇灵身在何处。 想来那时,正是叶倾雨离开鹿隐国后,苏宸辙的人散出魇灵入世的消息,却并没有说明魇灵的去向。 第一步不过是引起世人的关注,为之后魇灵现身高阳国做准备。 为了让七国乱起来,苏宸辙可谓机关算尽。 而他的目的,不日便要达到了。 在白夙国都城,北漠听说了千屏城被焚之事,而后又得知了魇灵将前往怀宁城的消息。 他这才确定了方向,日夜兼程地赶来了怀宁城。 北漠拽着叶倾雨的衣袖,“叶倾雨,你跟我回南海去吧。” 南海?听上去很遥远。 叶倾雨恍惚了片刻,“你先回去,等我办完事再去南海找你们。” “你什么时候办完事?” “我不知道。” 叶倾雨确实不知道,即便魇灵之愿可以往后推,但西洛国不死槐森林和灵蝶崖她不可不去。 至于南海,她也是要去的,只是不是现在。 她想起来,当时乍然听北漠提起南海时为何觉得熟悉。 在孟奚知的故事里,千年前海神聆悦所掌管的就是南海。 婆婆,或者说孤影剑将魇灵族带到南海边,定然不是巧合。 而婆婆跳进大海又是要去完成什么使命? 海神聆悦虽在千年前被罚下人间受轮回之苦,可在那之前呢? 在那之前的千年万年,海神聆悦可认识魇灵廉晴? 这其中有何渊源,叶倾雨自是要去南海走一趟的。 虽不知海神聆悦如今身在何处,是何模样,但叶倾雨有种预感,不管是千年前,抑或是数千年前,那些久远的往事,很快就要像被大雨冲刷过的泥地,露出被尘土掩埋的真相了。 北漠倔起来像个小孩子,“那我不回去,你去哪我就去哪。” 叶倾雨蹙眉,拍开北漠的手,“乱局已成,人间有多危险你可知道?” “你也是魇灵,你不怕危险,我也不怕。” “我们不一样。”叶倾雨声音转冷,“北漠,魇灵十愿,你别碰。” 永远都别碰。 北漠垂眸不语。 叶倾雨拍了拍他的肩膀,软了语气,“在南海等我。” 小时候叶倾雨去暮子河,也是这般对北漠说:在岸边等我。 他一等十年,并没有等到叶倾雨回来。 如今她又用这话来哄人? 沉默良久,北漠终是叹了口气,道了声“保重”。 叶倾雨出梦后,躺在床上发了会呆,北漠最后看向她的眼神,让她不踏实。 他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拖着鼻涕虫的小男孩,他还会听叶倾雨的话吗? 可叶倾雨已顾不得那许多,她恨不得所有人都离她远远的,才不会因她而陷入险境。 魇灵,单是这两个字,听着都不吉利。 门窗紧闭,屋里除了叶倾雨,还有隐身于夜间的暮影。 屋外虎狼环伺,但叶倾雨知道有暮影在身边,她可安心入梦。 更鼓响起四声时,叶倾雨打开了窗子,月辉与夜风一齐涌进屋内,有微微的凉意。 朗月当空,夜幕下房屋的轮廓清晰可辨,怀宁城灯火阑珊,夜已过去大半。 叶倾雨在窗边枯坐了片刻,喃喃叹了声:“此愿将了,该走了。” 此愿是何愿?她要去哪里? 屋外暗处,没人听得懂她话里的意思,因为没人知道她方才入了谁的梦。 她这话是说给暮影听的。 她所指的是魇灵第三愿,苏宸璋所求高阳国皇位之愿。 她要走了,是要启程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了。 那魇灵第二愿呢? 她不管了吗? 小几上的白瓷瓶被叶倾雨的衣袖拂倒,水渍淌了出来,很快便顺着几沿滴落在柔软的锦垫上。 瓷瓶中的桃花躺在小几上,娇嫩的花瓣从花枝飘落,浸在铺了月光的水渍里。 水中也有一弯月,跟天上的月一样,看得见,摸不着。 叶倾雨拎着衣袖拭去小几上的月,“过去的事,便如这水中的月,都该抹去的,你既忘了,何苦还要回身去寻?” 回应她的只有夜风拍打窗板的吱呀声。 听她这番言语,暮影已然猜到叶倾雨方才入的是苏宸辙的梦,但暮影依旧沉默,她在等叶倾雨往下说。 叶倾雨亦默了片刻,起身往外间走去,彷佛做了决定,沉声道:“我已看到你的过往,你若是准备好知道,明日路上我说与你听。” 那些事,叶倾雨需得当着暮影的面说,在暮影看得见摸得着的时候说。 至少她若是要疯,叶倾雨还能拦上一拦。 屏风上绘花开富贵,就着月光,隐约能看到屏风那边的人影坐在小榻上,而后躺了下去,想来是打算睡了。 一袭黑衣乘风而来,足尖在屋顶上几个起落,跃进了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的窗子。 很快窗子又被关上。 来福客栈外黑影涌动,好似躲在暗处的触手,蠢蠢欲动,随时就要一涌而出,扯下那天穹的孤月。 上次翻窗而入的人被那魇灵丢了出来,这次,除了静等数日已然没了耐心的一拨人,更多的窥探者是在等着魇灵将黑衣人踹下楼来。 几息之后,窗子再次被打开,可没有人被踹出来。 黑衣人肩上扛着一卷被褥,跳上临窗的屋顶,急急往夜色中掠去,不用怀疑,那卷被褥里裹着一个人。 这下有耐心的没耐心的,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除了几个翻入窗户查探的,其余的人都追着那道黑影去了。 一时间,怀宁城沉寂的夜好似苏醒了过来。 房中空无一人,不久前还在凭窗望月的魇灵已不见了踪影。 窗边小几上的白瓷瓶里斜插一枝桃花,瓷瓶下压一封花笺。 花笺上龙飞凤舞五个大字:红尘惜花客。 竟又是上次那个采花贼! 这一次他竟然得手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传位诏书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晨光熹微,鸟雀啁啾。 怀宁城郊外小树林,一辆马车停在古老的樟树下。 车辕上屈膝坐着一名身穿素白衣衫的女子,正是叶倾雨。 她在等人。 今日寒食节,高阳国皇族祭祖,怀宁城中应是热闹的。 可叶倾雨却没了凑这份热闹的兴致。 她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谓的热闹在她眼里,便寡然无味了。 当树林外的官道上开始出现行人时,曹玉终于策马赶来了。 “都解决了?”叶倾雨丢掉手里的樟树叶子,抬眸看向曹玉。 曹玉扬眉笑道:“那帮贼孙子此刻只怕都已上路了。” 昨夜曹玉确实从来福客栈天字一号房掳走了一个人,不过他这次掳的,依然不是叶倾雨。 而且,依然是一个男人。 早在曹玉第一次翻进叶倾雨的房间,俩人便定好了计划。 不过当时计划要掳的是来福客栈一个小伙计,但自从叶倾雨昨日与唐衍谈过之后,这位高阳国的禁军统领很有兴趣体验一下被采花贼掳走的感觉。 叶倾雨一开始只是想在离开怀宁城时甩掉这些尾巴,但唐衍掺和进来,这事就不止这么简单了。 唐衍要将各国远道而来的探子一网打尽,叶倾雨十分愿意如他的愿。 此去西洛国,她并不想应付那些乱七八糟的人。 而叶倾雨秘密离开怀宁城,对苏宸辙亦有好处。 今日之后,高阳国的天下便要易主,而魇灵将助苏宸璋征伐天下的消息也将被放出去。 魇灵之愿,一个命主只能求一个愿。 不过叶倾雨来人族这么久,知道她命主是谁的人并不多。 即便苏宸辙放出去的是个假消息,可对于各国朝廷来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尤其当各国朝廷收不到探子的密信,只会更加惶惶不安,更加相信魇灵的能耐不小。 哪怕苏宸璋醒来后否认,又有谁会相信他的话? 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趁着高阳国新皇登基朝纲不稳之际,六国联盟一举灭了高阳。 高阳国既起了统一天下的心思,又有魇灵加持,就算各国国内动荡不安,也得把外头的豺狼先解决了不可。 苏宸辙真是不遗余力地要搅乱七国的格局。 七国不乱,天下如何统一? 总不可能靠谈判,搁谁谁愿意将江山拱手相让? 昨夜梦中,叶倾雨探过苏宸辙的执念后,犹豫半晌,还是决定拽着苏宸辙谈谈。 而这一谈,让原本打算过了寒食节再离开怀宁城的叶倾雨,今日便要走了。 大局已定,她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听苏宸辙说,韩太后回宫后直奔御书房,进门就给他跪下了。 韩太后为保苏宸璋的命,愿出面揭发韩佐通敌卖国的罪名,愿用韩家满门荣宠换她儿子一条命。 苏宸辙自然是答应的,他不仅答应了韩太后的条件,还要给苏宸璋赐婚。 要将威远将军的掌上明珠徐婉儿赐给苏宸璋。 韩太后大为震撼。 虽说外面都传十三皇子与将军府嫡小姐情投意合,可韩太后却不奢想苏宸璋能娶到徐婉儿。 这不单单是一桩婚事,这是要…… 韩太后甚至开始怀疑苏宸辙是不是真的快要死了,所以才为他的皇弟如此打算? 毕竟他们都姓苏,与其江山落入韩家手中,倒不如推苏宸璋上位。 可是不对啊,苏宸辙卧榻不起只是个幌子,外人不知道,韩太后却是心知肚明的。 韩佐狼子野心,苏宸辙要除掉他可以理解,但徐将军一心向着皇族,苏宸辙没道理将这样一位忠臣推给苏宸璋。 这虽是一件好事,可韩太后心下不安,苏宸辙为何要壮大苏宸璋的势力? 他就不怕养虎为患? 韩太后从来就看不透苏宸辙,此刻更觉得他深不可测,让人骨子生寒。 苏宸辙坐在书案后,将玉玺落在方才写好的密诏上,这才抬眸看向跪在地上的韩太后。 御书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苏宸辙连个使唤的太监都没有,他也不在意,拿着密诏,起身走到韩太后身前。 苏宸辙蹲下身,掩嘴咳嗽两声,悠悠开口,“母后终究是没将辙儿放在心里,即便皇弟离宫十年,你心心念念的也只是他,为了他,你连韩家人的命都可以舍弃。” 韩太后不敢直视苏宸辙的眼睛,苏宸辙这话当真是可笑,她怎么可能将陈清澜的儿子放在心里? 韩家人的命?韩家人只想谋苏家的江山,她不过是韩家人手中的一枚棋子,她儿子的命难道就不是命? 人人都道高阳国的皇帝不过是个傀儡,掌权者乃是韩太后。 谁又知道,她这个太后才是真正的傀儡,她这一生都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 回望过去数十载,她得到了什么? 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护不了,一个太后的虚名,要来何用? 苏宸辙亦觉得可笑,他将密诏塞进韩太后手中,冷笑道:“母后的心里既只有自己的骨肉,朕将这高阳国的江山让给皇弟,母后可欢喜?” 韩太后怔住了,她不敢置信地翻开密诏,苍白的指尖哆嗦个不停。 是传位诏书,没错! “你究竟想做什么?”韩太后浑身颤抖不止,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她将密诏远远丢开,发了疯一般去拽苏宸辙的衣襟,眼中满是惊恐。 若是先皇当年将这样一份密诏交给她,她定是欣喜若狂的。 抑或者苏宸辙当真是药石无医眼看着就要驾崩了,将这份密诏交到她手里,她亦是感激不尽。 可是,她清楚地知道苏宸辙虽然身子骨不好,常年咳嗽,甚至会咳血,但离死还差得远。 他既活得好好的,为何要传位? 她见识过苏宸辙的厉害,她深知这是苏宸辙的阴谋,她如何不怕? 苏宸辙冷眼看着因过于激动而失态的韩太后,讥讽道:“你大抵是不知道,你的好儿子回怀宁城,就是冲着这皇位来的,他得魇灵之愿,求的就是高阳国的皇位,你说,朕若是不成全他,岂不是不顾兄弟情分?” 魇灵之愿! 苏宸璋求到了魇灵之愿。 可韩太后又整不明白了,苏宸辙若是知道苏宸璋的目的,为何还要留他性命? 不不不,苏宸璋此时躺在将军府,已是去了半条命的。 难不成这是苏宸辙的手笔? 可苏宸璋不是被定王刺伤的吗? 所以定王是奉苏宸辙之命去杀苏宸璋的? 那苏宸辙写这封传位诏书又是何意…… 韩太后颓然瘫坐在地上,这两日她已心力交瘁,实在想不通这其中七拐八绕的阴谋诡计。 她觉得不是她疯了,就是苏宸璋疯了。 苏宸璋怎么就敢觊觎高阳国的皇位?那上面盘踞的是一条毒蛇啊!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第224章不会说话就少说点 韩太后不懂苏宸辙的用意,叶倾雨却是一听就明白了。 苏宸辙这是要将高阳国的烂摊子丢给苏宸璋啊。 只怕苏宸璋此次能顺利回到怀宁城,也是苏宸辙的计划之一。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魇灵之愿,苏宸璋也会成为高阳国的下一任君主。 苏宸璋如此费尽心力地去谋,倒显得可笑了。 苏宸辙不仅立下诏书要传位给苏宸璋,还把将军府嫡小姐许配给他,又为他清除韩佐一党。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兄长,尽心尽力为弟弟挣一个光明的前程。 可惜,苏宸辙真正给苏宸璋带来的,是战争。 若说魇灵之愿,是各国围攻高阳的理由,那江山易主,便是时机。 “你可知徐婉儿对你的情意?”叶倾雨对这个堪称完美的计划摘不出毛病,可一个完美的计划中,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苏宸辙微愣,忽而摇头笑道:“叶姑娘怕是误会了,赐婚之事乃是徐小姐的意思。” 徐婉儿的意思? 是她请旨赐婚要嫁给苏宸璋? 这就是她所说的助苏宸璋登上皇位的法子? 以整个将军府为助力,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可她到底是想帮苏宸璋还是苏宸辙? 如果说一开始徐婉儿就看出苏宸璋是故意接近她,从而将计就计将他带回府中,是因为看不上定王苏宸斌,选择了苏宸璋,将他推上皇位,自己入主中宫,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倒也可以理解。 那她为何要求魇灵之愿救苏宸辙性命? 一边向往权力,一边放不下心上人? 倒是有趣。 “如果我没猜错,寒食节祭祖只是个幌子,你真正的目的是借机离开怀宁城。” “叶姑娘不愧是可以探仙家之梦的魇灵,可惜我无所求,否则真要让你探一探,看看我是不是你的命主。” “你当真无所求吗?” 苏宸辙眸光微沉,“你看过了?” 是了,她入自己的梦,是为了探那段过往。 叶倾雨没有否认,“看过了,暮影是我的命主,她的愿,我必须帮她达成。” “哪怕她知道后可能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朝前看的,她若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她在这世上,便是孤魂野鬼。” 苏宸辙不再言语,他都明白,他只是不忍心。 叶倾雨方才看过关于暮影的过往,那是一段即便时隔千年,即便身为旁观者,亦会心生颤栗的往事。 叶倾雨此刻也不愿与苏宸辙讨论那件事,揭人伤疤是不道德的。 “你打算去哪?” 苏宸辙敛了心神,“先去千屏城看一看,之后再说吧,七国若是打起来,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叶倾雨睨了苏宸辙一眼,这话在她眼里,相当于是:七国若是打起来,这天下皆是我囊中之物,去哪又有什么区别。 “千屏城……” 苏宸辙打断叶倾雨的话,“千屏城变成如今这副模样非我所愿,叶姑娘身为魇灵,应当知道世事无常,就算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有意想不到的的情况出现。” 苏宸辙身为帝星,断不可能拿人族一座城去算计,他统一七国的目的,亦是为了人族在晟州大陆上能争一席之地。 他没有算到千屏城中会出现火灵,这件事是他的疏忽,平沙国炎王杨煦去往千屏城的时候,他就该有所警惕的。 可谁又会想到杨煦会与火灵勾搭上。 虽说千年前在平沙国和白夙国边境出现过火灵,但却不曾听闻两国皇族与火灵族有来往。 而从简绍传来的密信看,出现在千屏城的火灵似乎是从北地来的。 千屏城的灾难,是苏宸辙计划中的意外,而今那里又发生了瘟疫,不管他是不是高阳国的国君,他都打算去千屏城走一趟。 人族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 不得不承认,苏宸辙的安排对叶倾雨是有利的。 苏宸璋顺利登位,她的魇灵第三愿便算达成了,她也就不介意让苏宸辙再利用一次。 既然各国都觉得魇灵之愿如此重要,甚至能影响到人族格局,叶倾雨不为自己分辩,却也不能白认了这祸乱人间的名头。 苏宸辙最后说:“天快亮了,叶姑娘此去不死槐森林,路途遥远,善自珍重。” 他知道叶倾雨要去不死槐森林,苏宸辙知道的事实在有点多了。 …… 进城的人愈发多了起来,远处的嘈杂之声透过茂密枝叶传进小树林。 叶倾雨懒懒靠在车厢上,她依旧在等人。 她还有两个命主在怀宁城中,冷皓月大抵要晚些出城,可暮影为何还没来? 按理说暮影应该一直跟在叶倾雨身边才对,但自天亮后到现在,暮影都不曾现身。 这不正常。 曹玉将马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飞身跃上树干,惊得鸟雀飞窜。 他枕着后脑勺靠在树上,斜眼瞥树下的叶倾雨,“叶姑娘的那位朋友怎没跟着?” 曹玉问的是孟奚知,都同床共枕了,自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因为千屏城掳错人的事,曹玉在叶倾雨这里再没讨到过好脸色。 孟奚知没跟着,曹玉心里是高兴的,他就知道那个小白脸不靠谱。 叶倾雨面无表情,“他走了。” 眼下离灵蝶崖百花会还有半个月,叶倾雨打算先往不死槐森林去,走到哪算哪。 曹玉要回丘宁国,与叶倾雨能顺一段路,他自然是要死皮赖脸地跟着。 只要同行,就有机会,说不定叶姑娘哪天改变了想法,想去丘宁国走一走呢? “走了好啊,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叶姑娘的良人……” 一阵疾风掠过,曹玉心下凛然,急急侧头躲过,一片枯叶没入坚实的树干,一如锋利的刀刃。 曹玉惊出一头冷汗,往树下瞧去。 叶倾雨依旧懒懒地靠着车厢,手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极其随意,彷佛方才的树叶不是她抛上来的。 曹玉抽了抽嘴角,“叶姑娘与情郎吵架,拿我出气可要不得。” “不会说话就少说点,没人当你是哑巴。”叶倾雨抬眸扫了一眼曹玉。 那眸光中的冷意让曹玉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好似又看到了在北地时的叶倾雨。 那时的叶倾雨比凶猛的灵兽还要让人畏惧三分。 原以为回到人族的叶倾雨会变回人样,曹玉今日才惊觉,是他想多了。 他家王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杀过人与不曾杀过人的。 不管你杀的是一个人,抑或数百个人,从拿起刀的那一刻,你便是个侩子手,是个屠夫,这辈子都别想洗干净那双沾血的手。 在冰天雪地的北地,叶倾雨杀红眼的模样,曹玉永远也不会忘记。 …… 第二百二十五章 祭祖出事 第225章祭祖出事 冷皓月赶到小树林时已近午时,她脸上难掩兴奋,这是兜着一箩筐八卦消息亟待分享的表情。 她还带来了暮影的口信。 暮影不跟叶倾雨去不死槐森林了,她打算从苏宸辙那里入手。 苏宸辙毕竟是千年前那些事的亲历者。 叶倾雨有片刻晃神,她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事,可却怎么也想不到是哪里出了问题。 暮影作此决定,不可能是意气用事,或许是她发现了什么,抑或着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冷皓月说,辰正,祭祖的队伍从宫里出发,浩浩荡荡往南城门而去。 街道上尽是看热闹的百姓,銮舆经过时,跪地磕头,高呼万岁,官兵守卫森严,无人敢寻衅滋事。 韩太后今日原本也是要去皇陵祭祖的,但昨夜将军府闯入刺客,差点要了苏宸璋小命,苏宸辙十分善解人意地免了韩太后随行。 有一件神奇的事,苏宸璋今日晨时,竟然苏醒了。 太医断言少则十天半月,多则数月才能转醒的十三皇子,在寒食节早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苏宸璋这一醒,冷皓月便没有必要再留在将军府了,她与徐婉儿道别后,随徐将军的车驾出了将军府,无人敢拦。 徐巍是个老狐狸,虽答应徐婉儿带冷皓月出府,路上对冷皓月却是发出了灵魂三连问。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要到哪里去?” 冷皓月行得正坐得端,当下一一回话,“小女子家住向阳城,因从小身子弱,被家人送到神刀门习武,如今到怀宁城,是来投亲的哩。” 听到向阳城,徐巍不免想到十几年前向阳城那一战,继而想到陈弘昌老将军,再看冷皓月时,目光便没有那么凌厉了。 “你可知道向阳城的守城副将张金宝?” 冷皓月哪里知道什么张金宝张银宝的,她也没料到徐巍这还聊上了,脑子急转,讪笑道:“我从小便在神刀门长大,对城里的事并不知晓。” 神刀门,徐巍是有所耳闻的,听说是在向阳城附近的深山里。 冷皓月从小便听爷爷讲天下武学之事,对用刀的门派更是了如指掌,她拿神刀门来当幌子,乃是有据可考,并非凭空捏造的一个门派。 她总不能说自己是稚水国的人,即便不被当作奸细,怀宁城局势未明前,她也别想走出将军府的大门。 好在徐巍没有继续追问,他若是让冷皓月给他耍一套神刀门的刀法,冷皓月真没办法做到。 徐婉儿从小习武,认识一些江湖朋友不足为奇,既是女儿的朋友,徐巍不好过多打听。 何况徐巍今日要随陛下去皇陵祭祖,不可能在大街上与一个小姑娘动武。 在两条街外,冷皓月下了马车。 走不多远,就被人拽进了一旁的巷子。 是暮影。 暮影让冷皓月带口信给叶倾雨,也不等她多问,这黑衣女鬼便飘到巷尾不见了踪影。 又走不多远,冷皓月被来福客栈的店伙计拦住,道是叶倾雨在北城外的小树林等候,让她办完事过去汇合。 来福客栈外的盯梢者天亮前已被唐衍一网打尽,冷皓月原本还怕被人认出来,走路都是尽量贴着墙角,听店伙计一番言语之后,直感叹怀宁城卧虎藏龙,真乃福地。 冷皓月神秘兮兮地凑近叶倾雨道:“怀宁城出大事了。” 叶倾雨已经猜到是祭祖出了变故,顺着冷皓月的话问:“何事?” “你知道的,我这人喜欢凑热闹,皇族祭祖这么大的热闹我还是头一次碰到,可不得瞧一瞧。” 这就是冷皓月将叶倾雨晾在小树林一上午的理由。 不过她倒是真的瞧了一场顶大的热闹。 祭祖队伍刚出南城门,从城墙上竟疾射而出三支羽箭,直奔苏宸辙的銮舆。 一支羽箭射中马屁股,骏马惊嘶,规整的队伍瞬间乱作一团。 好在禁军训练有素,很快便制止了混乱。 官道两旁围观的百姓却受了惊吓,唯恐那城墙上再有箭矢飞至,误伤了自己。 跪伏在尘土里的百姓纷纷爬起来,四下乱蹿。 一众文官多少有点慌了,这才刚出城就遭到埋伏,且不说后面还有没有贼匪,这要是误了时辰祖宗们也是要怪罪的啊。 城墙上都是护城军,又是谁狗胆包天,敢朝陛下的銮舆放箭? 身穿军服的男子从城墙上一跃而下,远远看去,竟和苏宸璋长得有几分相似。 这人自然不是苏宸璋,冷皓月今早才见过苏宸璋,那厮虽醒了,但脸色惨白,身子虚弱,连床都下不来,更别提放箭伤人,跃墙而下。 何况,苏宸璋根本不会武功。 这位穷途末路的大兄弟乃是定王苏宸斌。 苏宸斌刚落地便被打马而来的唐衍按在了地上,他也不挣扎,任由禁军押着往銮舆走去,嘴角斜挑,带着几分讥讽与狠厉。 百姓在徐巍的喝止声中慢慢定了心神,不再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蹿。 方才有些莽撞的,甚至差点冲乱禁军的严防死守的队伍。 但也没人停在原地,而是找准了逃命的方向,纷纷往官道两侧的空地散去。 比起自身性命,吾皇的安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如此一来,原先冲撞禁军的一二十人便显得格外扎眼了。 护在銮舆四周的武将早已亮出剑戟,此刻目标明确,双方直接就过起招来了。 这些趁乱滋事的多半是定王的亲兵,难怪满城捉不到定王,谁能想到他会藏在护城军里? 不过,就他这点人手,这点动作,也妄想刺杀一国之君? 实在有些儿戏了。 纷乱之中,老太监颤颤巍巍地爬上銮舆,撩起在日光下泛着金色光泽的锦帘。 冷皓月站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她看到那老太监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眼看着他就要叫出声来,装饰华贵的銮舆却蓦地起了火。 那火起得邪门,冷皓月瞧得仔细,从城墙射下来的羽箭上没有火簇。 三两下被制服的定王亲兵手中亦没有火种。 没有人放火。 火是从銮舆上无故窜出来的,片刻便化火海,那老太监都来不及尖叫便被裹入其中。 牢牢套在六匹骏马身上的皮质挽具亦被火舌舔舐。 方才被射伤屁股的马还没来得及换下,此刻被火刺激,与其余马匹发了颠一般嘶鸣狂奔,试图将身后的銮舆甩脱。 马不比人,受了这等惊吓,六匹马并不会朝着同一个方向撒蹄,即便是禁军军令严明,此刻也只能躲避着马蹄践踏,而无力去救火。 那火,原本就是救无可救。 不管是文武百官,抑或是跑到远处的百姓,无一不是吓白了脸。 这下是真的乱了套了。 连钢刀抵着脖颈的定王苏宸斌都惊呆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修仙是为了什么? 第226章修仙是为了什么? 叶倾雨问:“后来呢?是不是从灰烬中翻出两具焦尸?” 她这话问得奇怪,冷皓月回道:“自然是两具焦尸,一具高阳国陛下的,一具老太监的。” 叶倾雨知道苏宸辙会以死遁的法子离开怀宁城,只有他死了,苏宸璋的皇位才能坐得踏实。 却没想到他会来个毁尸灭迹,而且就在南城门,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得惨烈无比。 也是,身为一国之君,不管是坠崖抑或服毒之类,尸身都会被拖回去反复查验,才能安了新皇的心。 唯有烧成了焦炭,查无可查,才是最安全的。 苏宸辙虽为帝星,是带着仙家记忆降入凡尘的,但他这副凡人的皮囊,还有用处,至少在天下一统时,他总不能用仙身在凡间谋职。 也不知那个顶替苏宸辙的人是谁? 冷皓月继续道:“那个定王也是个奇怪的人,在銮舆起火后,他竟挣脱禁军的钳制,追着烧焦了屁股拖着车驾四处乱撞的马儿,又哭又骂,疯了一般。” 原来定王弑君是假,他不过是为了借此事面圣。 定王虽然脾气暴躁,但经过这两日的东躲西藏,也算是长了点脑子。 他知道只有见到苏宸辙,他才能求得一条生路。 而寒食节祭祖,正是他的机会,也是唯一的机会,毕竟苏宸辙病入膏肓也不是什么秘密。 再耽搁下去,只怕俩兄弟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不过如今看来,这最后一面似乎也没有见到。 既然只有一次机会,苏宸斌可不得好好把握。 苏宸斌担心皇兄不愿见他,若是叫人绑了关进大牢,此生也就算是完了。 如何才能拦住圣上的銮舆? 苏宸斌最后采用的办法十分符合他惯常的行事作风,简单粗暴,直接在南城门下制造了一场混乱。 但他对天发誓,他真没想要杀害皇兄啊! 一个将死之人,他杀来作甚? 退一万步讲,他便是想杀,也没那个能耐啊! 苏宸斌最后的希望随着那场突如其来的邪火化作灰烬。 “定王被徐将军亲自捆了,唐大人带领禁军去灭火。” 南城门外没有河道湖泊,好在城墙内有几口水井,这是防止战时火攻救急之用,但等护城军提水去救火已经来不及。 等火扑灭之时,六匹健壮的骏马已经被烤得能闻到肉味了。 冷皓月不禁感叹:“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也不知御马的味道是臭的还是香的?” 这姑娘倒是心大,也幸好她当时躲得远,否则只怕…… 只怕那些围观的百姓此刻都下了大狱。 且不说是否有心怀不轨之徒,只要见过那场变故的人,都不可能活下来。 这件事自然不会是定王的手笔,他若是有弑君的本事,也不会一时冲动闯进将军府去杀苏宸璋。 或许苏宸辙的计划并不是在出城的时候便“引火自焚”,只不过正好撞上苏宸斌这个傻子拦驾,为了不露馅,他只能提前行动。 至于他是如何纵火的,其中关窍若是不在老太监身上,便是在靠近銮舆的禁军身上。 唐衍定然是知道苏宸辙的计划的,身为禁军统领,在銮舆遇刺时,不贴身护驾,反而策马去城墙下捉拿苏宸斌。 单是这件事就不正常,那些大臣回去冷静下来后仔细想想,便能琢磨出味儿来。 不过事已至此,再去追责毫无意义,而唐衍,自然也有应对的法子。 也不知苏宸辙此刻有没有离开怀宁城? 暮影呢?她知道苏宸辙的计划吗? 她是否还在城中? 马车出了小树林,沿着官道往北而行。 叶倾雨打算在百里外的小镇上落脚,去不死槐森林的计划怕是要再耽搁几日。 原本以为尘埃落定,可苏宸璋今早苏醒,这事似乎不简单。 皇位是苏宸璋的,已无悬念。 他完全可以等韩太后除掉韩佐,等苏宸斌人头落地,等苏宸辙的传位诏书公告天下之后,再从床上爬起来,多少省事。 可他偏偏今早醒来,如此急不可耐,不像是为了夺位之事。 苏宸璋所求不就是皇位吗? 不,那是以前的苏宸璋,如今他是画中仙的傀儡。 画中仙不可能平白无故帮助苏宸璋。 怀宁城中,只怕还有事情发生。 叶倾雨原本不愿多管闲事,但若是牵涉到暮影,她没办法不管。 …… 独立于九重天莽莽仙山外,有一座灵蝶崖。 半月后灵蝶崖百花会,如今已陆续有仙家驾云而来。 这种蹭吃蹭喝蹭仙花灵草的好机会,自然是蹭得越多就越赚。 孟莺时在接到第九十九位仙家抱怨与哀求后,终于起身往云镜湖而去。 他没有动用灵力,而是沿着仙花灵草间的小道,慢慢悠悠踱着步子。 倒像是饭后消食。 不得不说,小云儿的厨艺真是一顶一的好,这几百年来,孟莺时觉得自己微微发福了。 这在过去几万年,他是万万不敢想的。 晚上那盅鸡汤,炖得那是相当入味啊,孟莺时一个不注意便多吃了几碗白米饭。 他最烦那些仙友馋得流口水,却又拿一套“仙凡有别,仙怎能食凡间之物”的狗屁话来劝诫自己。 修仙是为了什么? 在孟莺时心中,修仙就是为了长长久久地享用各界美食,若是日日吸风饮露,他宁愿立时便仙陨了。 孟莺时辟灵蝶崖而居,就是为了远离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免得因他一人,而浊了仙山阆苑。 他虽是个俗气的仙,但灵蝶崖的仙花灵草,却都是整个仙界最上等的品种。 好些奇花异草,甚至叫不上名儿来,叫那些个仙家馋红了眼。 孟莺时慢慢走着,心下暗叹:这些花草,比之前几日,确实缺了些精气神。 从崖顶云镜湖传来的仙乐,笼罩着灵蝶崖,无孔不入,绵绵不绝,如泣如诉,令听者落泪…… 除了孟奚知,没有谁能将一首曲子弹得如此出神入化,又如此叫人头疼不已。 谁他娘的听一整天仙乐也要听出个毛病来,而孟奚知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孟莺时虽只掌管小小一座灵蝶崖,但修为高深,放眼整个仙界,那也是排得上号的,自是可以做到不为“魔音”所扰。 可苦了那些来赏花的仙友们。 一日下来,纷纷将小报告打到了孟莺时这里来。 知道孟奚知真实身份的仙家并不多,他们只当是灵蝶崖的小灵蝶狂妄无礼,而孟莺时纵容无边,这才敢扰了众位远道而来的仙家清净。 孟奚知一回来便去了云镜湖,孟莺时也是听了一天的琴音才决定去找他的。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他发现孟奚知弹错了一个音,这是他万万不能容忍的。 …… 第二百二十七章 是我……杀了她 第227章是我……杀了她 灵蝶崖顶云镜湖,湖水碧蓝,涟漪轻荡。 湖畔端坐一人,衣白胜雪,墨发披散,正垂眸抚琴。 崖顶无风,那湖面的涟漪,乃是因琴音所起。 孟莺时摇头轻叹一声,踱了步子过去,“被抛弃了?” 琴音骤歇,孟奚知抬眸看向来人,眉心微蹙,没有言语。 除了孟莺时,灵蝶崖上没有人敢来云镜湖打扰孟奚知的“雅兴”。 孟奚知虽然修为低微,但仗着辈分高,很会端着架子训斥小辈。 听说他刚到灵蝶崖那几年,时常将娇美可人的小灵蝶骂哭,可恶至极。 孟莺时每每感叹:姑娘家围着你转,那是心悦于你,你这张嘴能不能留点口德? 孟奚知原本也没有那般暴躁,自从一次洗澡被人偷窥后,他忍无可忍,便彻底摒弃了仙家所谓的“修身养性”、“以德服人”。 那时孟奚知无心情爱,整天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小灵蝶围着闹,烦不胜烦,一怒之下跑到云镜湖抚琴静心,一抚就是三天三夜,从那之后,小灵蝶们见到孟奚知都绕道走。 谁能想到,如今他又来云镜湖抚琴,竟然是为了情之一字。 孟莺时撩起袍子坐在湖畔白玉石上,揉了揉肚子,打了个饱嗝,悠悠开口:“你这上古老树难得开花,没想到竟会如此坎坷,这事你是如何打算的?” 孟奚知又默了片刻,才道:“我不知道。” “你确定那孩子是……” “确定无疑,原本我就欠阿雨一条命,若是……”孟奚知不敢去想那些事,他遇到了化神以来最为头疼的难题。 孟莺时也沉默了,这事确实难办。 孟奚知垂眸看着古琴上银白的丝弦,“我连告诉她真相的勇气都没有。” 在孟奚知这里,这段感情,是不对等的。 叶倾雨坦坦荡荡,爱憎分明,而他,藏着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所以,眼下饱受折磨的也是他。 可日后,叶倾雨也逃不了这份折磨。 孟莺时又叹:“你是希望她来,还是不来?” 孟奚知之所以同意回灵蝶崖,是因为有些事,他需要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我希望又如何,不希望又如何?只是旁人劝告,她不会听的,而她若是知道真相,定会找我问个清楚明白,不管怎样,阿雨都会来灵蝶崖。” 孟奚知知道叶倾雨的性子,仅凭山海藏掌柜的几句劝告,她不可能抛弃孟奚知。 孟莺时撩起袖角弯腰掬一捧湖水,湖水沁凉,一尾红鱼在他手心游动,些微痒意。 云镜湖里有很多这种鱼,在水中时与湖水同色,一旦离开云镜湖,便会通体泛红,恍如一抹胭脂。 孟莺时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元宵节后,灵宛仙子曾来过灵蝶崖,打听你的过去。” “你没打死她?”孟奚知抱琴起身,瞥了眼正玩水玩得起劲的孟莺时。 在孟奚知来灵蝶崖之前,孟莺时是这座山最俊的崽。 曾也有无数仙子对孟莺时心生向往,直到这厮凭着一张吃遍八方的嘴,吓走了那些非日月精华不食的仙子。 仙风道骨与孟莺时不沾边,他的俊美中带着凡尘的烟火气,叫人看着亲切。 这也是孟奚知喜欢窝在灵蝶崖的原因。 孟莺时见孟奚知要走,跟着起身,“我告诉她,你乃是上古之神。” 孟奚知顿住脚,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我谢谢你。” “咱们师兄弟之间,倒也不必如此生分。”孟莺时故意逗孟奚知,但他说的话,却不是在骗孟奚知。 孟莺时不仅告诉灵宛仙子孟奚知的身份,还告诉她孟奚知要寻血玉之事。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事瞒得越久,对你越不利,你若是不敢说,不如让别人替你去说。” 孟莺时故意漏了些口风给灵宛仙子,便是打算借她之口,将血玉之事透给叶倾雨。 旁观者清,孟奚知犹豫不决,孟莺时看在眼里实在着急,这事越拖越麻烦。 孟奚知回首看向湖畔的孟莺时,云镜湖碧蓝的湖水归于平静,可他心底却涌起波涛。 孟莺时从未见过这样的孟奚知,从未在他眼中看到过这种情绪。 哪怕是当初从云头坠落,躺在花荫谷的繁花之中,孟奚知也不曾这样无助与茫然,还有……悲伤。 孟莺时开始怀疑,他的自作主张是不是错了? 抱着古琴独立崖边的孟奚知,望着这个曾将他从地狱拉上来的仙君,红了眼眶,孟奚知声音沉哑,“师兄觉得,阿雨若是知道是我……杀了她,会原谅我吗?” 孟莺时微怔,不知如何劝慰,良久才道:“你有不得已的苦衷……” “苦衷?她今日种种艰难,她踏上梦神之路,皆是因我而起,可我却藏起自己的肮脏与她浓情蜜意,我竟还敢奢望与她天长地久,可笑,可耻!” 古琴落地,琴弦铮鸣。 “孟奚知,你冷静一点。”孟莺时飞身掠近,“这件事叶姑娘早晚会知道,你难道想一直逃避?” 他自是不可能一直逃避的,即便他想,他也不能。 这段感情,若要断,必须趁早。 拖得越久,陷得越深。 对于孟奚知来说,已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叶倾雨呢? 孟奚知既盼着她情深意重,又盼着她心狠一些…… 孟奚知伤了痛了不打紧,但他不愿看到叶倾雨对他失望,对这个世界失望。 叶倾雨一直活在欺骗之中,她最害怕,也最讨厌欺骗,若是知道连孟奚知也在骗她,她该如何面对这个虚假的世界? 孟奚知眸光通红,紧紧攥着孟莺时的衣袖,“我不敢说,我不能说,她已经够苦了……” 孟奚知一直在犹豫,一直在等一个时机向叶倾雨坦白。 他的罪孽,他的过失,他刻骨铭心的爱…… 他若没有那么在乎她,是不是就不会这般难以抉择? 他是从上古而来的神,见证晟州大陆沧海桑田,叶倾雨却是他唯一动过心的女子。 是他将感情之事想得天真,他喜欢上一个姑娘,便满心地对她好。 他怎么能忘了,这位姑娘所有的悲惨都是他带来的?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 哪怕他用情至深,终究是骗了叶倾雨。 在千屏城时,孟奚知几番挣扎,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再纠缠于她,可当叶倾雨将满腔情意送到他面前,他无法拒绝,他做不到。 他本就是心悦于她的。 他便侥幸地想着,只要他们两情相悦,只要他寻回血玉恢复修为,他便可以助叶倾雨完成魇灵十愿,成为不死不灭的神。 只要叶倾雨成了梦神,他是不是就能求得她的原谅? 可是…… “如今已经不是一条性命的事了,老天为何要与我开这么大一个玩笑?” “从上古至今,我为各界安危,为天下苍生,哪怕舍了这一身修为,我何时怨过?” “我要恢复修为有错?我想为自己活一次有错?” “我都想好了,阿雨若是不能原谅我,我便用这副不死之躯,替她挡下千灾百难,来偿伤她骗她的罪孽。” “她若离我而去,我也认了,是我活该,是我不配,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小雪……” 孟奚知的喋喋不休在孟莺时一个手刀落下时戛然而止。 崖顶起风了,吹皱一池春水。 第二百二十八章 画中仙出手了 第228章画中仙出手了 接连几日绵绵细雨,小镇客栈院子里,泥泞的地上铺了一层浅紫。 凭窗而眺,首先入眼的便是开得正盛的泡桐花。 桐花繁欲垂,柳色澹如洗。 正值春深。 这家客栈是进怀宁城之前,叶倾雨一行落脚的地方。 如今她又住在这里,同行之人却只剩下冷皓月一人。 怀宁城这几日大悲大喜,很是热闹。 韩丞相通敌卖国的罪行被揭发,从丞相府中抄出几封与丘宁国往来密信,韩太后大义灭亲,韩家一脉皆受牵连。 韩太后亦削落满头青丝,在慈寿宫设佛堂,吃斋礼佛,了却余生。 奇怪的是,这件案子中最重要的人物韩佐,却不知所踪。 有朝臣怀疑韩佐察觉事迹败露,连夜逃出怀宁城,多半是投靠丘宁国去了。 当即便有快马加鞭的急信往边关而去。 韩佐任职多年,对高阳国朝中之事了如指掌,他若是到了丘宁国,于高阳国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威胁。 连着两道诏书送进将军府,先有赐婚旨意,又有传位密诏。 如今形势紧张,国不可一日无君,且不说有没有这道密诏,皇族能拿得出手的,也正剩下苏宸璋这一根独苗了。 几位老臣权衡之下,只能遵从密诏的旨意,让苏宸璋登位,至于那十年时间在苏宸璋身上发生了什么,已变得无关紧要。 左右韩家倒了,苏宸璋的依仗只有将军府,而徐巍从来都是皇族的拥趸者,有他盯着,苏宸璋便是被丘宁国摄了心神,下了蛊毒,也得有那个能力将高阳国的江山送出去。 新皇仓促登位,不过是外敌虎视眈眈之下的权宜之计,至于成长为一代明君,还得老臣们慢慢打磨。 苏宸璋被人搀到苏宸辙灵前即位,伤病未愈,十分虚弱。 朝臣们又是悲痛又是感叹,悲的是苏宸辙死得凄惨,叹的是苏宸璋这副身子可千万别落下病根,跟他皇兄那般耗不了几年。 怀宁城满城缟素,令人唏嘘。 没听说过祭祖将自己祭过去的。 春雨虽下得缠绵无力,檐下却也断断续续有水滴滚落。 冷皓月带着一身潮气进了房间。 怀宁城这几日盘查得严,进城并不方便,好在那些小乞丐有的是法子出来,城北的小树林便成了冷皓月打探消息的据点。 “还是没有暮姑娘的消息。”冷皓月神色严肃,过了片刻好似想起什么,又道:“但有人在怀宁城街头看到了个举止奇怪的人。” 站在窗边的叶倾雨心下微凛,转头看向冷皓月,“如何奇怪?” “虽说从寒食节那日便开始下雨,可这雨跟牛毛似的,总也不至于浑身湿透,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彷佛淋了一场大雨,走在街头,跟个傻子一般。” 下雨天不知道往家里跑,可不就是傻子。 画中仙果然出手了。 石塘城因瘟疫之事封了城,那场瘟疫的具体情况,外面的百姓却是知之甚少。 千屏城临近水边,在大火焚城之后,又遭数日大雨冲刷,即便江岸出现浑身湿透的人,也不会引起百姓注意。 直到越来越多的人失了心智,整日疯言疯语;直到那些人的身上莫名出现一道道黑色的纹路,浑身上下汗水淋漓,好似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直到那些人死后,从心口处长出墨黑的杆子…… 千屏城瘟疫之事这才被传到了都城怀宁城,百姓虽心生恐慌,对瘟疫是如何发生的却仍是一知半解。 譬如街上突然出现一个不说话的傻子,是不会有人多想的。 叶倾雨早知道暮子河沉尸有朝一日会出现在怀宁城,只是没想到是在皇权更迭之后。 苏宸璋好不容易即了位,画中仙这是要闹哪样? 按理说,苏宸璋成为高阳国的国君,对画中仙来说只有好处,操控着这样一个傀儡,不是比那些沉尸有用多了? 叶倾雨突然想起在苏宸辙的梦里,千年前,也出现了画中仙的身影,或者说,千年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皆是因画中仙而起。 千年前,高阳国最惊才绝艳的一代君王苏俭,在人灵之战结束后,从战场上带回来一位美人,从此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高阳国国君性情大变,暴戾凶残。 苏俭的转变,与那位美人有莫大的关系。 而那位美人,正是画中仙江蓠。 叶倾雨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她疾步往房门走去,“快,带我去找那些小乞丐。” 暮子河沉尸出现在怀宁城街头,未必是要搞什么大动作。 阴雨天官道上车马行人稀少,北城门外的小树林里空无一人。 进城太麻烦,守城的官兵见过叶倾雨的画像,知道魇灵就长她这副模样。 苏宸辙透给天下的消息中,魇灵如今是在新皇苏宸璋身边的,是要助苏宸璋统一天下的。 叶倾雨刚与苏宸璋解了灵契,她不想让那则假消息变成真的,不想被官兵“请”到苏宸璋面前。 她若是出手,自然可以打败那些守城的官兵,但如此一来,可能会坏了苏宸辙的计划。 这一路上,叶倾雨约摸猜测出画中仙的意图,即便不帮苏宸辙,她也不能打草惊蛇。 冷皓月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在林中转悠一圈道:“有几个小乞丐住在城东郊的破庙,我们绕过去。” 叶倾雨跟着冷皓月,往城东郊掠去。 破庙只剩断壁残垣,从去岁的荒草里长出新绿,湿哒哒地挤在瓦砾间。 破庙里四处漏风,住着一些流民和乞丐。 俩人刚一出现在庙门口,便有眼尖的小乞丐一溜小跑地迎了出来。 “月姐,您怎么过来了?” 窝在墙角干草堆里睡觉的乞丐听到动静,揉了揉惺忪睡眼,又跟出来两个。 都是平日帮冷皓月打探消息的小乞丐。 冷皓月将几人带到庙外百尺远的樟树下,“我家姐姐有几句话要问你们,你们若是知道什么可不许瞒着。” 小乞丐们连声道“不敢”。 虽只相识不到半月,但这些乞丐受冷皓月关照颇多,又被她侠女气概所倾,对她要打探的事,便格外上心一些。 叶倾雨戴了帷帽,站在冷皓月身旁,待小乞丐安静下来,才开口问道:“怀宁城街头出现浑身湿透的怪人,是哪一日的事?” 她在路上问过冷皓月,怀宁城街头出现怪人的事,小乞丐只是当笑话提了一嘴,具体是什么情况,冷皓月并不清楚。 桐花繁欲垂,柳色澹如洗。——【宋】吴泳 第二百二十九章 故人的悲惨境遇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小乞丐们站在樟树浓密的枝叶下,斜飞的雨丝裹着凉意吹来,个头最小的乞丐打了个寒颤。 虽已过了寒食节,天气渐暖,可这连日的雨落下来,衣衫单薄破旧的小乞丐仍有些扛不住。 叶倾雨曾让冷皓月给他们送过不少银钱,足够他们在怀宁城买几座宅子,安享余生。 但小乞丐们将银钱藏了起来,依旧住在破庙街头,不知是何缘故? 孟奚知说: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若是突然暴富,不仅官差过问,旁人也要眼红,抢了夺了也不是不可能,刚过几天好日子,又被打回原形,落差太大,指不定就走进死胡同了,反而不值当。 这些小乞丐大抵对这种事见得多了,索性存点钱,若遇战乱灾年,也不至于饿死。 有个当日在怀宁城街头溜达的小乞丐回叶倾雨的话,“就是在寒食节那日午后,那场雨才下不久,那人定是掉进了水里,两位姐姐是没看见,那傻子木木呆呆地在街上走着,身后拖着一道长长的水渍,当时雨丝都还没打湿地面呢,那水渍格外显眼……” 这个小乞丐委实有点啰嗦了,叶倾雨打断道:“你可看到他去了哪?” 小乞丐挠头,“我当时见那傻子挺有趣的,便跟了些路,但跟到一条巷子里,那个傻子却不见了,我跟二孬哥他们说,他们还笑话我跟个人都能跟丢……” 不等小乞丐发牢骚,叶倾雨又问:“那条巷子是不是在将军府附近?” “咦,这位姐姐怎么知道……” 小乞丐突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对了对了,那日我还看到一个黑衣女子也在跟着那个傻子,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她就是跟你们去桃林赏花的那位姑娘,是她告诉你们的,对不对?” 之前在怀宁城的时候,暮影白天很少出门,但那日去桃林,她是一起的,虽说往来路上她都坐在马车里,不过上下马车的时候,还是有人看见的。 小乞丐们每日闲得没事,那双眼睛格外亮一些,怀宁城中的大事小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叶倾雨愈发坚定自己的猜测,画中仙是冲苏宸辙来的,准确的说,是冲帝星临尘来的。 暮影是引苏宸辙上钩的饵料。 可苏宸辙已经离开怀宁城,暮影岂不是有危险? 唐衍在寒食节那日回城后便辞了官,道是护驾不力,没脸再当这个禁军统领。 韩太后之前虽一直怀疑苏宸辙别有用心,但她又查不出哪里有问题。 她自然不相信苏宸辙会这般轻易死了,可皇位摆在眼前,她也不可能不让她儿子登位。 对于唐衍辞官之事,韩太后也很头疼。 韩太后觉得这其中定然又有阴谋,可若是让唐衍继续担任禁军统领,她也不放心。 治他的罪吧,一时半会也找不出什么罪证来,苏宸辙刚一驾崩,新皇就急着肃清旧臣,未免叫人心寒,对苏宸璋并没有好处。 留不得,杀不得,也只能先撤了唐衍的职,暗中派人盯着,如果能从他身上查到关于苏宸辙的动向,倒也不亏。 这几日唐衍都住在来福客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客也不接。 多少有点心灰意懒的意思了。 来福客栈也不知是不是风水不好,灭了一拨盯梢的,转眼又来了一拨。 唐衍这边是指望不上了,叶倾雨怕消息还没传到唐衍耳朵里便被人给截了。 思索片刻,叶倾雨对小乞丐道:“能否麻烦你们帮我带个口信给陈家镖局的段延辉?” 段延辉大仇未报,蛰伏在陈家镖局当了镖师,段义安也进了学堂,算是暂时落了脚。 陈家镖局在怀宁城有些年头,也有些名声。 唐衍虽是在镖局长大,但这事除了当年韩佐派人调查过,知道的人并不多。 苏宸璋刚即位,不可能去打压一个在江湖上颇有声望的镖局。 小乞丐去陈家镖局传消息,应是安全的。 眼见天色昏暗,似有大雨将至,左右是不会再回百里外的小镇了,叶倾雨和冷皓月便随小乞丐们去了破庙避雨。 破庙四处漏风,雨丝从残瓦缝里飘落,有人在干燥的地方生了火堆取暖, 突然来了两个陌生的姑娘,衣衫褴褛的流民和乞丐都忍不住往廊檐下瞧来。 这破庙里老弱妇孺皆有,自从千屏城被焚后,高阳国各大城镇的流民便多了不少。 叶倾雨和冷皓月站在廊下,摘了帷帽和斗笠,斜风细雨扑上衣衫裙摆,勾起柔软的发丝,肆意撩拨这阴沉天气里的一抹艳丽。 俩人皆不为所动,只等这一场风雨过去。 一个模样机灵的小乞丐拿起墙角的破伞,往庙外跑去,他这是要到怀宁城捎口信去了。 “这位姑娘……可是千屏城迎春楼的朝颜姑娘?” 叶倾雨转身。 火堆旁站起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凌乱的头发下一张灰扑扑的小脸,眯着眼睛打量叶倾雨。 这是一张陌生的脸,叶倾雨问:“你是……” 见没认错人,小姑娘搓了搓手,有些局促地往廊下走来。 “我叫翠儿,曾是绮梦坊的丫鬟。” 听到绮梦坊,叶倾雨便想起元宵节花灯会上,那位抢了她舞蹈的姑娘。 翠儿缩在剥落了红漆的木门旁,怯怯地道:“我逃出千屏城后,曾遇到了禾儿。” 叶倾雨微微蹙起眉头,禾儿?她倒是差点忘了这个小丫头。 “她可还好?” 翠儿摇头,脸上露出惋惜的神色,“禾儿逃出千屏城时带了不少值钱的首饰,在路上被人抢了。” 那些首饰是叶倾雨送给她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入他人囊中。 “从那之后,她便有些疯傻了,谁给她一口饭吃,她便……便陪那人睡觉。”翠儿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眼叶倾雨。 她自知失言,朝颜姑娘是从迎春楼里出来的,而迎春楼干的就是伺候人的勾当,她怎好当着朝颜姑娘的面说这种事? 叶倾雨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示意翠儿往下说。 这种鬼天气,听一听故人的悲惨境遇,倒是十分应景。 “有一日她突然找到我,说她做了对不起朝颜姑娘的事,这么快便遭了报应。” 叶倾雨面色如常,“她指的是将《醉春风》卖给绮梦坊之事?” 翠儿惊讶道:“朝颜姑娘早已知晓此事?” 第二百三十章 我要成亲了 第230章我要成亲了 《醉春风》是孟奚知为叶倾雨所作,绮梦坊的琴师怎么会弹奏? 那支舞是柳妈妈特意找人给叶倾雨编的,绮梦坊的姑娘怎么会跳? 能接触到琴谱,又见过叶倾雨跳舞的人,迎春楼里,只有柳妈妈和陈琴师,以及叶倾雨的丫鬟禾儿。 柳妈妈和陈琴师不可能自砸招牌,那问题便只能是出在禾儿身上。 孟奚知曾多次叮嘱叶倾雨防人之心不可无,连那样一个怕鬼怕得要死的小丫鬟,也有如此心机,这人族,确实不可小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有自己活下去的方式,禾儿不是善类,她也食了恶果。 这件事没有给叶倾雨造成困扰,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千屏城大火焚城,叶倾雨就不曾想过要去救禾儿的命。 禾儿的遭遇,在她听来,也并无触动。 翠儿却红了眼眶,扒在门框上看着叶倾雨,“禾儿说她受了姑娘莫大恩惠,却背叛了姑娘,想要当面向姑娘谢罪,但她实在熬不住了,那天……那天晚上禾儿便投了河。” 叶倾雨背过身,望着廊外阴沉的天空,憋了半天,大雨还是没有落下来。 “姑娘……能原谅禾儿吗?” 叶倾雨的声音淡漠,像裹着冷雨的寒风,让人觉得难受。 “不能。” 为什么要原谅一个背叛自己的人? 就因为她死得凄惨? 元宵节那晚叶倾雨没有出丑,是靠自己的本事,她若没那本事,便要沦为千屏城的笑柄,而这,正是禾儿带给她的。 禾儿若是没被人抢了首饰,逃难路上有吃有穿,她可会想到求得叶倾雨原谅? 她受了苦难才想到自己干过的坏事,想到是遭了报应,未免可笑。 叶倾雨虽未将那件事放在心上,但不代表叶倾雨能原谅她。 她死了,所以叶倾雨就得原谅她? 不可能的。 …… 司天台测的日子,登基大典在半个月后举行。 苏宸璋已经住进了宫里,不过目前还在养伤,他虽醒了,到底是肉体凡胎,那一刀子扎进去,可没那么容易痊愈。 比之苏宸辙的随和,苏宸璋多少有点喜怒无常了。 十年暗无天日的生活,一朝成为人上人,其中心境,旁人是无法体会的。 而苏宸璋与旁人又不同的是,他的意识,并不能全随自己的掌控。 在碧落城的画阵中,苏宸璋入画后承诺登位后助画中仙除掉苏宸辙。 之后画中仙会解了他的禁制,让他不再受画阵约束。 他虽不知画中仙与苏宸辙有何过节,但他何尝不想除掉苏宸辙。 皇家无亲情,从地灵洞穴出来后,这一路走来,苏宸璋已经将十年前的天真丢弃。 他虽有魇灵之愿,可画中仙的话不无道理,画中仙说:入世的魇灵她见得多了,成神的她却不曾遇到,魇灵若真那么能耐,又怎会落得凄惨的下场? 苏宸璋不敢将皇位全寄托在魇灵身上,他甚至担心叶倾雨这种性子,会比他先死,到时候反而牵连到他。 与画中仙合作,是最稳妥的选择。 苏宸璋没有过多犹豫。 画中仙之所以没有完全操控苏宸璋的意识,而是选择与他合作,是担心被叶倾雨察觉出异样。 毕竟,叶倾雨与她以往见过的魇灵不同。 当时苏宸璋并不明白,为何不能在登位前除掉苏宸辙? 怀宁城中种种变故后,他若是还不懂,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画中仙之所以要与他合作,乃是因为苏宸辙心眼太多了。 苏宸璋若还是十年前那个天真无知的十三皇子,此刻只怕是在对皇兄的安排感激涕零。 寒食节銮舆起火,都道苏宸辙驾鹤西去了,但苏宸璋是不信的,他的母妃也不信。 苏宸辙不死,这个皇位,苏宸璋如何坐得踏实? 而这时,便轮到画中仙出手了…… 暮影出现的时候,天刚破晓。 这是她第一次踏进高阳国陛下的寝宫,以往苏宸辙都是歇在御书房。 天亮前她便来了,在寝宫里踱了一圈,站在苏宸璋的床边,等他醒来。 宫女太监都在外间候着,苏宸璋睡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旁边,过去十年每日被人监视,他讨厌那种感觉。 窗外下着小雨,天色昏暗,苏宸璋醒来时差点吓出个好歹。 暮影一袭黑裙,脸色白得瘆人,就那般直直地盯着苏宸璋,好似索命的女鬼。 她本就是女鬼,此番前来,却不是为了索命。 暮影冷声开口:“你引我来,所为何事?” 苏宸璋虽被吓了一跳,但见到暮影,心底还是欢喜的,他想起身,奈何肋下疼得慌,只能仰躺着和暮影搭话。 “暮姑娘近来可好?” 进怀宁城前那一别后,如今再相见,苏宸璋已得偿所愿。 而暮影,却仍在迷雾中前行。 叶倾雨曾告诉过她,暮子河沉尸极有可能是被画中仙所操控,而苏宸璋,已经沦为画中仙的傀儡。 寒食节那日在怀宁城街头,暮影所见到的沉尸,在将军府外的巷子失去踪影,很难不让人往苏宸璋身上想。 沉尸出现又消失,暮影定然会一探究竟,而她唯一能找的,就是苏宸璋。 原本她打算寒食节后,找苏宸辙问明往事,谁知道祭祖的队伍刚出城就发生了意外。 暮影不知苏宸辙是死是活,她并不知道苏宸辙的计划。 若是苏宸辙还活着,躲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便是说明苏宸辙还是不想告诉她千年前的事。 若是苏宸辙死了,那她便只能去找叶倾雨。 只是不等暮影出城,便在街上看到了暮子河的沉尸。 暮影并不怀疑这是一个陷阱,但她只能往里跳,那具沉尸生前是高阳国的人,他湿沉的袖口用红色丝线绣着一个“素”字。 高阳国的习俗,远行之人在袖口绣亲人或心上人的名字,若是客死他乡,这身衣裳能回到家乡,便算是魂归故里。 战乱年代死在外面的人多,亲人便靠着这袖口的字来认领。 苏宸辙说她名叫“李素素”,那具沉尸,与她是不是有某种关系? 暮影没有理会苏宸璋的寒暄之言,“你知道我的过去?” 苏宸璋早已习惯暮影这副冷漠的模样,可他心中,仍觉失落。 他在将军府遇刺之事,怀宁城闹得沸沸扬扬,暮影定然知晓,但没有一句关心之言。 他成为高阳国国君,心愿达成,从此不用受人冷眼,暮影亦没有一句贺喜之语。 苏宸璋心下黯然,忍不住道:“我要成亲了。” “恭喜。” 终于听到一声“恭喜”,他却并不开心。 苏宸璋便是有再多的话想倾诉,也没了兴致,这位姑娘压根就没将他放在心上过。 他何尝不知,只是,人往往容易心怀幻想。 苏宸璋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的过往,不过,我有办法让你知道。” 第二百三十一章 良缘遂缔 第231章良缘遂缔 二月二十九,据司天台的老头说,今日诸事不宜。 但天不亮,苏宸璋便被人抬着出了宫门。 韩太后得到消息,拎着木鱼就追了出来,到底还是慢了一步。 在怀宁城中,有一条穿城而过的砚石河,河道在城东与颖溪交汇,一路往下,逐渐开阔,出城后抱山而过,因山石杂乱,河道又变得窄了不少。 苏宸璋今日要去的地方,就是城东砚石河最宽阔的地方。 没有人看到他后面跟着一个女鬼。 女鬼身穿大红喜服,鸦黑的发丝以红绳松松绑束,垂在脑后。 幸好没人看得到这女鬼,否则便是天大的胆子也得吓破。 为了方便行事,此次随苏宸璋出宫的都是画中仙的傀儡,足有一二十人,从太监到禁军,都是有两把刷子的好手。 苏宸璋倒也不担心安危问题,真遇到刺客,有画中仙的画阵助他离开。 春雨依旧缠缠绵绵地下着,天街上柳条绿意渐浓,正值国丧,柳树上的彩灯都撤了,天色未亮,街道上漆黑一片,只有树影随风摇晃。 如今的怀宁城于苏宸璋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不过十年而已,却已物是人非。 没有人知道那十年有多漫长,苏宸璋只要一想到他的苦难都是拜苏宸辙所赐,他就像是被人扼住喉咙般喘息不过来。 今日,他便要苏宸辙付出代价。 砚石河岸,老太监举起灯笼,见岸边杵着一个浑身湿透的人,脸色惨白。 正是那日出现在怀宁城街头的暮子河沉尸,今日这沉尸换了一身大红的长衫,胸前扎一朵大红花,因湿透了,而显得暗沉。 沉尸身后,摆一口黑漆棺材,灯笼昏黄的光晃过,棺材前头用朱漆描一个“囍”字,看上去十分诡异。 棺材四周凌空悬着四幅画,在风雨中微微飘动,画着什么,却是看不真切。 苏宸璋躺在软轿里,老太监撩起绣金丝龙纹的轿帘,苏宸璋就着灯笼的光亮瞥了一眼棺材前的沉尸,一路上蹙起的眉头并未松落,反而蹙得更紧。 沉尸左边脸颊有一道长疤,从眼角到颌骨,皮肉翻卷泛白,颇为狰狞。 苏宸璋显然对这个沉尸很不满意,但事情到了这一步,由不得他满不满意。 他这一生,又有什么事由得了自己? “暮姑娘,请吧。” 砚石河上突然刮来一阵大风,吹熄了老太监手里的灯笼,四下陷入黑暗。 苏宸璋凝神听着黑暗中的动静。 连日的雨,砚石河中水流湍急,急浪拍打岸石,好似拍着人心。 直到重物落水的声音传来,苏宸璋攥着轿帘的手指猛然用力,扯得他肋下的伤口生疼。 软轿停在岸边,直到天蒙蒙亮才起轿回宫。 黑棺已不见踪影,悬空的画也不知去向,河面飘着纸钱,随波远去。 …… 黑暗中,暮影听到一个低沉舒缓的声音,“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这个声音她在碧落城的画阵中听过。 暮影身在黑棺之中,因不想挨着与她一同踏入棺材的沉尸,她只能贴着棺盖飘着。 天亮前她对沉尸来说如同无物,可天亮之后,她可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是可以触碰到的。 虽说暮影曾与暮子河无数沉尸躺在一起千年之久,但这般同棺结为夫妻,她心里是拒绝的。 尤其是在对过去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这人究竟是不是她没来得及拜堂就死去的夫君,她并不知晓,她不过是在赌而已。 她之所以豁出去进这口棺材,何尝不是为了找回过去。 死都死了,她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也不怕被这只鬼赖上。 只是不知为何,寒食节那日后,她总想起苏宸辙那张脸来,想起他说:我寻你多年,不是为了看你魂飞魄散,素素,你再等等好吗?等我替你报了仇,我再将那些事都告诉你。 苏宸辙是帝星,即便真的死了,也不会和她一样变成鬼魅,游荡于世间没有归处。 对于苏宸辙如此行事,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暮影若是再遇到苏宸辙,定要在那王八蛋身上咬一口才解气。 高阳国的风俗,结阴亲需得同棺而眠。 这棺材里两只水鬼,谈不上眠不眠的,暮影只希望在天亮后,她的这位“夫君”莫要六亲不认。 她并不想在这狭小的棺材里动手。 棺材被从外面封死了,不知被什么东西压着,正往水底沉去。 从黑暗中探上来一只手,揽过暮影的腰身,将她往下拽去。 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暮影心里一沉,便撞进一个温热的怀抱。 算着时间,此刻天并没有亮,这鬼玩意怎么可能触碰到自己? 这口棺材空间狭小,连水都渗不进来,更别说光亮。 说来奇怪,暮影在黑暗中本是能够视物的,但这棺材里黑沉沉一片,她便是瞪大了眼睛也看不到身下之人的模样。 不对! 暮影手指按在身下人的手背,正要去扭他的手腕,却蓦地顿住动作。 这玩意不是暮子河沉尸。 他身上非但没有湿意,而且是暖的,这……这是个活的! 一声熟悉的轻叹在暮影耳边响起。 “胡闹。” 带着无奈,又似不忍苛责,最后只有这两个字轻轻洒在暮影耳畔,却又沉沉落在她的心上。 脸颊相贴,一冷一热,似冰遇火。 暮影微怔过后,磨了磨牙,低头朝身下人的脖颈上狠狠咬了下去。 “嘶……” 这世上除了苏宸辙,还有谁能在夜间触碰到她? 苏宸辙吃痛,却没有推开暮影,扣在她腰间的手掌翻转,紧紧握住她冰冷的手指。 待暮影终于解了气,苏宸辙的脖颈间已被咬出了血,淡淡的腥味弥漫。 她可真够狠心的。 “你不是死了吗?”暮影口气不善。 “这不是正躺在棺材里吗?”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那具沉尸呢?”暮影挣扎着要飘回棺盖,被苏宸辙揽着身子朝一侧转身,并排躺在棺材里。 俩人十指紧扣,暮影挣脱不开。 这棺材只能容两人并躺,苏宸辙和她这般紧靠着,暮影一条胳膊正好挨着棺材侧板,绝不可能再躺下一具沉尸。 虽然当时灯笼已经被风熄灭,但暮影明明看见沉尸走进棺材里,怎的变成了苏宸辙? 那玩意呢? 苏宸辙沉声问:“你当真想嫁给他?” “我只是想找回我的记忆。” “你可知他是谁?” “苏宸璋说他是我未拜堂的夫君。” 苏宸璋说只要与那玩意结了婚契,便能通过他的心脉感知到他的过往,从而找回自己的记忆。 暮子河沉尸的心口会开出食尸花,食尸花分善恶,花开时叽里呱啦吵闹不休,唯有暮影心口开出的食尸花是不语的,唯有她是不知过去,不知善恶的。 这具沉尸的心口只剩墨黑的杆子,暮影并不知结了婚契后能否从这墨黑的杆子里得知他的过往。 她只是想试一试。 第二百三十二章 来娶你为妻 第232章来娶你为妻 苏宸辙嗤笑,“苏宸璋的话你也信?” “难不成我要信你的话?” 一想到这厮明明早有安排,却一声不吱,让她空等一场,暮影便想揍他。 苏宸辙叹了口气,“我以为叶姑娘会告诉你。” 暮影哑然,叶倾雨确实是要告诉她来着,是她颇多顾虑,钻了苏宸璋的圈套。 “那具沉尸……不是我的夫……” “不是。” “我的仇人……是孟奚知吗?” “嗯?”苏宸辙奇怪道:“孟奚知?与他何干?” “不是你说的,那东西杀不死吗?” 这世上,除了上古之神,还有什么东西是杀不死的? 苏宸辙明白她为何愿意与暮子河沉尸结阴亲了,她以为孟奚知是她的仇人。 孟奚知与叶倾雨关系不一般,这事从叶倾雨那入手确实不合适。 而他又不知所踪,这傻姑娘一心要找回记忆,便只能明知是陷阱,却也不管不顾地往下跳了。 苏宸辙侧身对着暮影,将下巴搭在她肩膀上,“不是上古之神,千年前若不是他,如今的晟州大陆只怕与地狱无异,他不会使用那些下作手段。” 暮影松了口气,“那是谁?” “你有没有想过,苏宸璋为何知道这件事?” 暮影蹙眉,“画中仙!” 她自然知道这件事与画中仙有关。 苏宸璋是画中仙的傀儡,暮子河沉尸亦是操控于画中仙之手,画中仙布这个局,定然目的不纯,而暮影就是想要探一探画中仙的目的。 “你的意思是,我是被画中仙杀死的?” 暮影想过,或许画中仙的目的,是要将她与暮子河沉尸捆绑在一起,将她变为一枚棋子。 她敢试着从沉尸身上找回过往的记忆,自然是想好了应对之法。 大概是先入为主,暮影一直以为孟奚知是杀死她的人,而画中仙不过是利用这件事做文章。 “正是画中仙江蓠。”苏宸辙又凑近了些,“她既叫画中仙,可想而知,她是因画而生,那日怪我没说清楚,画中仙并非杀不死,只是要杀她,唯有找到那幅画,我找了千年,也不曾找到。”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暮影颈侧,微微有些痒,但她的注意力都在画中仙身上,竟忘了推开苏宸辙。 “那幅画不在月山垂思宫吗?” 苏宸辙道:“当年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打斗,清越仙山被驯海鞭劈成四瓣,《美人雪舞图》不知所踪。” 《美人雪舞图》原本是放在楚晟仙君的书房里,那日他急着出门去南海,也没给收起来,后来楚晟仙君替海神聆悦承担天罚,那幅画的去向,便无人关注了。 谁也不曾料到,一个小小的画中仙,竟能在晟州大陆上搅风搅雨。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美人雪舞图》不在月山。 千年来,画中仙亦在寻找这幅画。 此画若是落入别人手里,画中仙如何能睡得踏实? “难怪画中仙想求魇灵之愿……”暮影转头,额头正好抵着苏宸辙的额头,她这才惊觉苏宸辙竟然离她这么近。 “离我远点。”暮影欲往后仰,后脑勺却被苏宸辙的大手给扣住了。 “棺材就这么大,你让我离多远?何况……” “何况什么?” 苏宸辙低沉的嗓音里带着笑,“何况你我已经结为夫妻,靠得近些又何妨?来,让我亲一下。” 暮影心头大震,这狗东西竟真的就在她唇上亲了一口。 “你,你,你……” 暮影无言反驳,她今日确实是来结阴亲的,至于新郎为何变成了苏宸辙,她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这……这不算。” “怎么不算?方才那声音你也听到了,这门亲事已经成了,还是说你想反悔?”苏宸辙往暮影身上挤了挤,将她抵在棺材侧板上,退无可退。 这人多少有点不要脸。 暮影默默掐诀,这不召出寒霜鞭抽他一顿,他还以为自己默许他放肆了呢。 “别白费力气了,这口棺材现在在画阵中,你的灵力施展不出。”苏宸辙猜到她心中所想,揉了揉她的头发,以示安慰。 暮影放弃挣扎了,她今日才发现,原来苏宸辙的力气这么大,之前果然都是装的。 “你明知这是一个陷阱,为何还要来?”虽然苏宸辙这人很不要脸,但不得不承认,他身上是真的暖和,尤其是暮影身冷如冰,便更觉得这暖意灼人。 苏宸辙在暮影耳边说:“来娶你为妻。” 暮影怔住,片刻才冷哼道:“高阳国国君放着后宫佳丽不管,要来娶一只鬼,你是不是有病?” “我已经不是高阳国国君了。” “你真的打算放弃高阳国吗?你不会是来寻死的吧?”若不是苏宸辙身上是暖的,暮影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死了,在她身旁躺着的,只是一缕魂魄。 苏宸辙抵着暮影的额头,他好似抱着一块冰,他知道,无论如何,他也温暖不了这块冰了。 但她还在这世间,已是万幸。 “有时候舍,是为了得,我舍高阳国,乃是为了七国归一,我来此,不是为了殉你,我要将你从地狱带回人间。” 苏宸辙的话,应是承诺,暮影被温热的气息包裹,有些恍惚,亦有些无措,以至于从她口中说出来的话,带着几分滑稽。 “苏宸辙,你是不是做过对不起我的事?” “是我对不起你,要打要骂……等你找回记忆再决定吧。” 暮影心下微沉,若是苏宸辙真做过伤害她的事,如今却又来撩拨她,是何居心? 帝星就可以这般肆意妄为,玩弄感情? 说不清是气恼还是失落,即便嘴硬,暮影骗不了自己的心,对于苏宸辙,她是心怀希冀的。 在知道这个世上有个人能在夜间看见她时,苏宸辙在她心里,便与旁人是不同的。 这种感觉,就好像苏宸辙是她的同类一般。 可他和她,明明是不同的。 得知銮舆失火时,暮影虽不信苏宸辙会出事,但仍觉心底不安。 因为这种没由来的不安,她很茫然,就好像每次走在从慈寿宫到御书房的那段宫道,她恍惚觉得是熟悉的,可记忆里却是一片空白。 在很久很久之前,她好像也曾为苏宸辙担忧过,可是她想不起来。 暮影找回记忆的执念愈来愈深,如今想来,或许她不只是为了报仇,她还想知道那段与苏宸辙有关的过往。 “准备好了吗?”苏宸辙的声音微哑,他温暖的手掌抚摸着暮影的头发,带着安抚,“答应我,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算了,你只要记住,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此时我陪在你身边,便好。” 第二百三十三章 宫主好手段 第233章宫主好手段 这场雨终于下大了,黑云压城,砚石河上波涛滚滚,浑浊的泥水卷着枝叶杂草奔流而去。 城东郊山边,一袭胭脂色长裙立于河岸礁石。 风姿绰约,仪态万千。 是世间罕见的美人。 美人没有撑伞,于风雨飘摇中,未湿片缕。 叶倾雨钻出浑浊的水面时,第一眼便看见美人眉眼低垂,正含笑看着她。 “又见面了。”画中仙江蓠朱唇轻启,眼角笑意更浓,眉心的朱砂痣颜色暗红,似凝着一滴血。 叶倾雨旋身跃出水面,在江蓠附近的礁石上落脚,落地时身上已无水渍,一身素白衣裙在风雨中轻轻摇动,好似出水芙蓉,抖落了满身清露。 “宫主好手段。”叶倾雨声音冷漠,她并不待见这位垂思宫宫主。 江蓠心情却是好极,“不过是成人之美罢了。” “你觉得你能困得住他们?” “即便困不住帝星,鬼灵总是不能逃出我的画阵的。” 若说暮影与暮子河沉尸结阴亲是在赌,江蓠布下此局,何尝不是在赌。 她赌帝星对李素素余情未了。 很显然,她赌赢了。 叶倾雨在砚石河底游了一大圈,并没有找到那口黑棺。 苏宸辙和暮影已经进入画阵之中。 应该说,他们是随着那口棺材入画的。 叶倾雨昨晚顺着砚石河潜进怀宁城,她亲眼看见苏宸璋出现在砚石河边。 栖身在陈家镖局的段延辉收到叶倾雨的传话,当即就准备一番去了来福客栈。 来福客栈地处繁华的街心,是怀宁城最大的客栈,但眼下却是门口罗雀。 便是过路的百姓,也都是远远避开。 也不知是谁传出去的,说来福客栈出了命案,到了夜间便会有厉鬼在客栈外游荡。 搞得这条街上人心惶惶。 这当然是谣传,但不知情的百姓却是十分相信的。 来福客栈大门紧闭,天将黑时,段延辉敲开了客栈大门。 他身后跟着四个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汉子,挑着一口柏木棺材。 敲门的时候,段延辉高声喊道:“店里可有人在?你家掌柜订的棺材送来了。” 段延辉撑着一把棕色油布伞,一身棺材铺老板的打扮,袖子上沾了香灰,坚毅英朗的脸上也乔装了一番。 棺材被抬进客栈大门,片刻后,几个人又抬着棺材出来了。 段延辉指着来福客栈“嘭”地一声关上的大门,破口大骂:“去你八辈祖宗的,早干嘛去了,棺材做好了才说要楠木的,你家这单生意大爷我不做了,呸!” 朝大门上狠狠啐了一口,段延辉才算解气,转身指挥抬棺材的汉子往街上走去。 阴雨天的傍晚,街上行人本就不多,见到抬棺材的,更是避得远远的。 刚转过一条街,一队官兵便拦住了段延辉几人的去路。 官兵要查看棺材,段延辉不得不从。 棺材是今日刚做好的,连漆都没上,还带着木头的香味。 棺材里空空如也,为首的官兵问段延辉,“来福客栈的掌柜当真订了一口棺材?” 段延辉面带愁容,再添几分气愤,“这位官爷,小人做的是死人的生意,来福客栈若是没订棺材,我怎好给人送一口棺材上门,这不是找人晦气么?” 他这话说得在理,虽说来福客栈近日关张歇业,但没说以后就不开张了。 客栈这种迎来送往的地方,若非真的出了事死了人,谁愿意买一口棺材回去放着? 更别提有人故意为之,往这种商铺里送棺材,那得是有多大的仇怨? 官爷略一思索,挥手招呼手下往来福客栈疾走而去。 来福客栈若真是出了命案,他们正好借着查案进去探个究竟。 客栈掌柜亲自订了棺材,这是将谣传坐实了啊。 上头交代下来的任务,是盯紧来福客栈大门,若有异动,立即禀报。 但如果能查出点什么足以邀功的东西,岂不美哉? 段延辉在官兵拐过街口时,吩咐两个汉子将棺材抬回棺材铺,与另外两个汉子闪身钻进了一旁的窄巷。 天色很快便黑了下来,那些闯进来福客栈的官兵,再出来时,手里的油布伞都压得很低,几乎看不见人脸。 当天晚上,陈家镖局押镖出城。 也就是在那晚,叶倾雨见到了苏宸辙。 这倒是意外之喜,叶倾雨本是想让段延辉去来福客栈找唐衍,利用唐衍在禁军中的耳目,盯着苏宸璋的动静。 她知道暮影一定会去找苏宸璋。 而苏宸璋一定会有动作。 只是没想到苏宸辙竟然没离开怀宁城,而且就躲在来福客栈中。 连叶倾雨都不曾想到,更别提苏宸璋和韩太后。 即便苏宸辙是诈死,也该是早早出城跑得远远的,谁能想到,他非但没跑,反而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 真他娘的胆大! 苏宸辙来了,叶倾雨的担忧也就散去了一大半。 他听到暮影可能会有危险,不顾自身安危,出城来见叶倾雨,足见他是在意暮影的。 叶倾雨猜想,苏宸辙留在怀宁城,会不会正是为了暮影? 苏宸辙虽将皇位让给了苏宸璋,但他想要监视苏宸璋,却也不难。 天亮前砚石河岸发生的事,并非无人知晓。 苏宸辙只丢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便不见了踪影,留下叶倾雨在砚石河中随波浮沉。 他们是从水底进入怀宁城的,苏宸辙说他虽是仙,但如今顶着凡人之躯,不可妄自动用仙法,否则会遭到反噬。 可当看到暮影身穿嫁衣出现在河岸,苏宸辙就顾不得那许多了。 唯恐晚了一步,她便要变成别人的妻子。 叶倾雨虽没看到暮影,但见苏宸辙如此行事,再看那岸边沉尸身着喜服,和黑棺上的大红“囍”字,她猜也猜得到发生了什么。 当那口黑棺沉入水中,叶倾雨便潜了过去,只是她在砚石河中游到天都亮了,也没有找到那口黑棺。 苏宸璋在天蒙蒙亮时回了宫,叶倾雨总不能待在怀宁城里,既然苏宸辙说会带暮影回来,叶倾雨也只能对他抱有希望了。 谁知她刚潜出城,才钻出水面,便看到了画中仙。 无疑,画中仙是在等她。 叶倾雨不想与画中仙过多周旋,直接问道:“说吧,你所求之愿是什么?” 画中仙等她,必然是为了魇灵之愿。 叶倾雨记得,在碧落城时,画中仙就说过:我找你来,是有事要你帮忙,我不是在求你,而是你非帮我不可。 这位画中美人美则美矣,就是喜欢耍无赖,很不对叶倾雨的胃口。 江蓠柔白的手指轻轻勾弄鬓边一缕碎发,笑得倾国倾城。 “我要你帮我找一幅画。” 第二百三十四章 李素素 第234章李素素 宫道深深,宫墙新刷了红漆,墙外是湛蓝的天空,飘几片白云。 风吹过,一抹银红的衣裙翻飞,好似欢快的蝴蝶。 人灵之战一个月前已经结束,远征的军队班师回朝,今日便要进城。 高阳国国君苏俭亲自领兵出征,长驱直入,所向披靡,将灵族大军驱逐到石塘城结界之外。 李素素今日得到太后特许,可以出宫迎接父兄归来。 高阳国摄政王李志忠,十年前从先帝手中接过担子,扶持幼帝登基治理朝纲。 多年来兢兢业业,尽责尽职,熬花了一头墨发。 李志忠是随先帝打江山的老臣,亦是当今陛下的亲舅舅。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苏俭却比苏宸璋幸运得多。 而李太后亦比韩太后手段高明。 早在李志忠摄政之初,李太后便将李志忠的掌上明珠李素素接到了宫里亲自教养。 当时李素素八岁,比苏俭小两岁。 从那之后,李素素便极少出宫。 十年时间太长了,会发生很多事,高阳国朝局渐稳,幼帝成长迅速,人灵矛盾激化…… 十年时间又太短了,摄政王手里的权,似乎才捏在手心,却要交还给陛下了。 苏俭十五岁册立皇后,李太后便开始有意无意地敲打李志忠。 每每这时候,李素素便能见上父亲一面。 每一次相见,她觉得父亲好似又老了一些,看向她的眼神除了怜爱,更多的是无奈。 自古狡兔死走狗烹,李志忠哪里是不愿意将朝政还给苏俭,他是担心李家满门遭难哪! 哪怕他将家底掏空了奉到苏俭面前,苏俭也不会信他的忠心。 世人大抵如此,帝王尤其多疑。 与其将实权一下子交到苏俭手中,最终落个凄凉下场,李志忠只能跟苏俭耗着。 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苏俭从小勤奋好学,文武兼修,在一众皇子中出类拔萃,先帝亦对他寄予厚望,早早就立了他为太子。 即便后来先帝驾崩,苏俭年幼,先帝宁可封李志忠为摄政王,也要让苏俭登位,足见对他的重视。 而苏俭不负先帝厚望,在李志忠的协助下,将高阳国的江山打理得井井有条。 随着苏俭的长大,他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大,他不再甘于李志忠的约束。 人灵之战是个契机,他若是能击退灵族,李志忠便是再不愿,也只能退居臣子之位。 一个文韬武略、有勇有谋的国君,怎可能需要别人来教他治国? 李志忠为摄政王期间,虽有所建树,却也树敌不少,这些年朝堂之上关于让他交出兵权之事的声音时有出现。 苏俭这一步棋虽险,但若能凯旋归来,这高阳国的江山,便再也不容旁人指点了。 高阳国国君亲自上战场,这事非同小可,摄政王不得随行护驾? 将李志忠放在都城,苏俭不能安心。 有李太后坐镇,苏俭那几个无权无才连银钱都紧巴巴的兄弟,翻不出大天来。 原本苏俭对那些兄弟倒也不算苛待,只是时值人灵之战,皇族子弟缩衣节食也算是做出表率,月俸扣得合情合理。 不仅没人敢抱怨,在外面还要称颂陛下仁德。 苏俭虽是第一次上战场,却如有神助,每一仗都打得十分漂亮。 军事谋略方面,叫李志忠挑不出毛病来。 连其他六国的将领都时常夸赞高阳国国君是难得的将才。 对于从战场传回的捷报,李素素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她的太后姑母说,等陛下班师回朝,便让她回到李家。 这皇宫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敢高攀之地,对李素素而言,却是囚笼。 若是不知事的年龄被送到宫里,与那些公主一样从小便长在高墙之中,倒也罢了。 李素素进宫时已有八岁,她是家中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子,从小便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养得十分娇贵。 宫里规矩多,太后又故意要约束她,李素素哪里适应得了宫里的生活? 初进宫那一年,就有大半年是病着的,即便是生病,该学的规矩一样也不能少。 李素素不敢去想那段日子,就好像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从人间拽进了地狱。 这宫里连日光,都是冰冷的。 她以为她这一生都将在这囚笼里度过,但太后说,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 等他们回来,她便可以回家。 回家! 原本一眼看得到头的人生,突然又有了希望。 在陛下出征的这段日子,李素素每日盼着的,都是她那个皇帝表哥能够凯旋归来。 苏俭十四岁纳妃,十五岁便立了皇后,如今后宫妃嫔已有数十人,每年都有秀女送进来,十分热闹。 而李素素今年已经十八岁,别说许配人家,在这深宫里,便是正常男人,也只能见到皇帝表哥一人。 苏俭对李素素还算不错,有些什么进贡的新鲜玩意,从来不会落下她的一份。 不过这都是因为她父亲的缘故,李素素心里很清楚。 也正是因为她父亲的缘故,李素素不可能被纳入后宫。 苏俭不可能再继续依仗摄政王了。 即便是表面上的功夫,也不必做的。 早在十年前李素素被养到太后身边,大家便心知肚明,皇权,终有一天是要回到苏家手中的。 苏俭打小就是个活得清醒的人,他深知纳李素素为妃,哪怕是给她皇后之位,非但不能拉拢李志忠,反而会触到李志忠的逆鳞。 当摄政王府没落时,李素素的下场可想而知。 更悲惨的是,李素素若是对苏俭有了情意,抑或给他生了孩子。 她的余生,该如何度过? 死,有时候并非是解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最痛苦。 苏俭不敢冒险,哪怕是在宫里,每日给太后请安,他都是尽量避着李素素。 而李素素被囚在这宫里,虽长得国色天香,但性子却越来越清冷,并不爱逛园子凑热闹,比李太后还要深居简出。 即便出了慈寿宫,她又能去哪呢? 她不可能飞得出这个囚笼的。 对于这个表妹,偶尔惊鸿一瞥,苏俭难免会心生涟漪,毕竟后宫佳丽虽多,却大都与前朝或多或少有点牵扯,长相嘛,也就不能过于挑剔。 但一朵带刺的花,他亦不愿采摘。 在权力面前,苏俭自认不是会被女人左右的人。 可惜,打脸来得太快…… 第二百三十五章 姑娘节哀 第235章姑娘节哀 初夏时节,天街上绿柳成荫,和风中隐约能闻到草木的清香,怀宁城的百姓笑逐颜开,皆是欢喜的。 从北城门到天街,夹道的百姓欢呼雀跃,当御马踏花行来,所有人齐刷刷伏地跪倒,高呼“吾皇万岁”。 声震九霄,场面壮观。 而这与沙场点兵时的激昂澎湃又是不同的,苏俭的脸上,有种志得意满的骄傲。 御马后的禁军护着一辆銮铃马车。 陛下骑在高头大马上,那这马车中坐着的又是谁? 李素素挤在人群里,这是十年来,她第一次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虽然戴着帷帽,可她仍有些局促不安。 出宫时,太后只派了一个小宫女跟着她,这很奇怪。 以往哪怕是在宫里,都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她。 难道说,真的是因为打了胜仗,她已经被默许可以回家了? 早上踏出宫门时的喜悦,随着归城大军蜿蜒消失在长街尽头而消散。 李素素没有看到她的父兄。 满城百姓歌功颂德的只有高阳国的陛下,而那个随陛下出征的摄政王,却无人问津。 李素素拉住一个路人询问,单是“摄政王”三个字出口,周围的百姓便讳莫如深,更别提打听到什么消息了。 李素素心下慌乱不已,她突然想起,每次从战场传来的捷报里,从来没有提起过摄政王的消息。 她在宫里闭目塞听,竟不知外面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李素素拨开人群,往王府的方向跑去,街道拥挤,她这一路心神不定,跌跌撞撞,好几次险些跌倒在地被人踩踏。 小宫女早已被人群冲散,只听得到身后远远有焦急的呼喊声传来。 王府就在三条街外,可这一段路李素素却走得极其艰难。 她与宫外的世界格格不入,与满城欢声笑语格格不入。 李素素凭着记忆在人群中穿梭,她甚至忘记了小时候走过的一条近路。 为了不错过迎接父兄回城,李素素出宫后没有先回王府,可她却只等来了一场空欢喜。 不知走了多久,不知绕了多远的路。 恐惧从心头蔓延到脚底,李素素靠在巷口斑驳的墙上,再也无力往前走去。 这处巷口人迹稀少,正好能看到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和几列腰悬佩刀的官兵。 是谁去世了? “摄政王李志忠在人灵战场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起了谋反之心,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从巷子深处走出一个气度不凡的公子,他的眼睛灿若繁星,可细看,却又好似笼着轻纱般的云烟,叫人看不透。 李素素蓦然转头,颊边的泪滚落,隔着眼睛上的雾气和帷帽的白纱,她看到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影朝她走来。 日光温暖,站在阴暗墙角的李素素却觉手脚冰冷。 她的父亲死了? 那个小时候教她识文断字,哄她入睡,只恨不能将天上的星星摘给她的男人死了? 在那么远的地方,身首异处…… 李素素初进宫的时候,一次夜间下了很大的雨,她被太后姑母命人从被窝里拽起来。 门窗大开,裹着寒雨的夜风冲进来,刮得幔帐胡乱飞舞。 那晚,慈寿宫里死了个小宫女。 李太后让李素素睁大眼睛瞧着,瞧一个练过武功的嬷嬷,举起一把在飘忽宫灯下闪着灼热火光的大刀,两下砍掉那个小宫女的头颅。 没错,是两下,第一下没砍断,再补了一刀,那头颅才掉到地上,滚了好几圈。 滚烫的血溅到李素素的脸上,浓重的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一个八岁的孩子,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孩子,亲眼看着每日伺候她的小宫女身首分离。 嬷嬷狰狞的脸就像是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仿佛下一刻那把大刀便要砍向她的脖颈。 太后捏着李素素冰冷的后颈,长而锋利的指甲嵌进娇嫩的皮肉,叫人头皮发麻。 “听说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太后的声音在李素素耳边响起,带着蛊惑与冷漠。 “素素啊,姑母向来没什么耐心,今晚的事你牢牢记在心里,放心,姑母不会杀你,更不会让你变成孤魂野鬼,但你若是想再看一次人头落地,尽管继续使小性子。” 太后要她记住,这个小宫女是因她而死,她若再不听话,因她而死的人会更多。 别说八岁,便是三岁不知事的孩子看到这一幕也该吓傻了。 李素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从那之后,她便病了,也转了性子。 太后虽没杀她,但曾经那个活泼开朗的李素素却在那一夜“死了”。 而她此刻想起这件事,是因为这个手执折扇的公子说:摄政王李志忠被斩首于石塘城北郊十里亭。 被斩首的人,是不能轮回转世的。 她的父亲为高阳国鞠躬尽瘁,却落得这般下场,李素素只觉一股寒意爬上背脊,心口更是悲痛不能自抑。 她决不相信她的父亲会起谋反之心,他若是要谋反,何必等到苏俭长大? 他若是要谋反,为何不将家眷安置妥当? 李素素在宫里十年,何尝不知陛下对李家的忌惮之心。 出征之前,父亲来宫里看她,眼中的不舍便像是烙在李素素的心上,此时想起,泪流不止。 李素素紧紧攥着心口的衣襟,紧咬嘴唇无声哭泣。 一把黑玉骨扇挑开帷帽上的白纱,“姑娘节哀。” 白纱撩起,两人俱是一怔。 一个没想到这位公子如此唐突,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掀开姑娘家的帷帽。 一个没想到这位姑娘如此伤心,只因他一句话便哭红了眼睛。 他们素未谋面,这位姑娘未免太容易轻信别人的话了。 李素素并非头脑简单,轻信他人。 从太后准她出宫,而随行只有一个小宫女,到凯旋归来的队伍中没有看到父亲兄长,再到此时亲眼所见王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 即便没有这位公子那句话,李素素也猜到了八九分。 “你……你是何人?”李素素拍开黑玉骨扇,扇骨微凉,她很快就撒了手。 这几天有点忙,更新比较晚,抱歉 第二百三十六章 江山美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我是天上的仙君。” 李素素本在强忍着眼泪,被这人一句话给噎出一个嗝来。 白纱垂下来,因离得近,她听到一声低笑。 李素素的脸瞬间就涨红了,她久居深宫,平日所见不是宫女就是太监,何曾被男子这般戏弄过? 这人八成是个纨绔子弟,李素素没闲心陪他玩闹。 世人大都喜欢说谎话,是以当有人说了句真话,竟无人敢信了。 李素素强压住内心的悲痛,抬脚往王府走去。 刚走出两步,手臂却被人拽住了。 “你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李素素怔住,她不回家,难道还能跑了不成? 陛下真要除掉李家,又怎么会放过她? 左右是没有活路,她便是死也要和亲人死在一起,而不是皇宫那个冷冰冰的地方。 “你不想救他们?” 李素素被这陌生的公子往巷子里拉了拉,避开王府门前官兵的视线。 救他们?如何救? 王府里都是她的亲人,若是能救,她怎能不救? 李素素这次主动撩起了白纱,红肿的眼睛盯着眉目清俊的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帮助别人,这人出现在此,想必就是在等她。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至少我不是要害你的人,你若想救他们,便按我的计划行事。” 李素素目露警惕,“你想要干什么?”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苏俭带回来一个女子,我要你回宫帮我盯着她。” 李素素想起方才在大街上看到的銮铃马车,难不成那里面坐着的是一位姑娘? 这苏俭还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 不过这人敢直呼高阳国陛下的名字,莫不是与他有仇? 而且他刚才出现的时候,说的是:摄政王李志忠不满高阳国陛下的决策。 说明他不是高阳国的人,若是高阳国的人,直接称“陛下”便可,何必加“高阳国”三个字。 李素素微抬起下巴,目光坚定,“你妄想让我做出卖国祸民之事。” 从小父亲对她的教导便是:安小家,护大家,先有百姓,才有国家,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卖国求荣,更不能欺压百姓。 这样一个将家国刻在骨子里的人,怎么可能为了私欲谋反? 而她,更不会因为一个别国的人几句话便为他办事。 在李素素眼里,这人多半是个探子。 听到李素素这般大义凛然的话,俊俏公子先是一愣,旋即笑道:“那若是救国救民之事呢?你可愿意帮我?” 巷子外传来脚步声,有人走近。 不等李素素多言,一只温热的手覆上她的纤腰,甚至来不及惊呼,眼前景物极速掠过,耳畔风声呼啸,人已悬空,便如离弦之箭。 双脚终于落在坚实的大地时,小巷已经不见踪影,李素素眼前是一片光线黯淡的密林。 待腰间的手松开,李素素脚下一软,双手紧紧抱着旁边的树干,才没有跌倒在地。 “我叫临尘,是天上的帝星。” 李素素脸色煞白,唯有一双眼睛仍是通红的。 现在哪怕说他是上古之神,李素素也是信的,凡人哪有这等本事? “你……你……” “姑娘可愿帮我这个忙?” “你当真能救我的家人?” 临尘摇头,“我不能,仙不能干涉凡人命数,但你能,你虽是在帮我,亦是在帮你自己。” 李素素疑惑:“你既然是仙,为何不能自己去盯着那位姑娘?” “那位姑娘,不是凡人,我若动用仙法,定然会引起她的注意。” 李素素又问:“她也是仙?” 苏俭竟然勾搭上了一位仙子! 对于李素素的好奇心,临尘颇有耐心地道:“算是吧,不过她擅长蛊惑人心,苏俭只怕已经被她所惑。” “我父亲的死,与她有关吗?” 临尘眸光微沉,“你父亲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唯一一个。” 李素素手指紧紧抓着粗糙的树干,指尖的疼痛让她冷静下来,“可我能帮什么忙?那宫里,只怕已经不能容我。” 太后今日让她出宫的用意,只怕就是让她回家的。 太后说: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 等他们回来,她便可以回家。 太后没有骗她,晟州大陆太平了,陛下也长大了,高阳国不需要摄政王了,所以就杀了。 而所谓的回家,并非让她回家与亲人团聚,从此奉养长辈,合家欢乐;或嫁良人,幸福美满。 只怕等她回到王府,就要被送进另一个牢笼里。 又或者,人头落地,变成不能轮回转世的孤魂野鬼。 李素素想到被官兵围困在王府里的亲人,眼睛又泛起酸意,她抬起头来,用力眨了眨眼睛。 叶片缝隙外的天空很干净,云絮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你从小在宫里长大,与王府的人接触甚少,今日又没有回府,再回宫里,他们不会为难于你。” 是啊,摄政王府所有的人都可能受到牵连,唯独她,或许还有退路。 只要她不回王府,只要她回宫后表明与王府断绝关系的决心,她一个被深宫严归教导出来的弱女子,是生是死,无足轻重。 再不济,凭她这副容貌,凭苏俭以往看见她时眼中的火热,她便是以色侍君,只要能保王府众人的性命,她也不是不可以。 她在这世上,与孤魂野鬼又有何异? 左右不过是回宫后被人嘲笑,被人踩在脚底下,有什么要紧? 只要她在乎的人活着,就足够了! 如果苏俭真如临尘所说被那位仙子所惑,指望他赦免王府众人是不可能的。 摄政王府原本是国舅府,李志忠是李太后的亲哥哥,而苏俭下令杀了自己的亲舅舅。 李素素若是回宫,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位帝星身上。 只要能救下她的亲人,她愿意想尽办法帮临尘盯着那位仙子,即便真的需要自荐枕席,打入苏俭后宫妃嫔内部。 苏俭刚回都城,在没有摸清摄政王府暗中还藏有多少势力前,不会大开杀戒。 但也不会没有动作,牢狱中的酷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落在她亲人的身上。 所以李素素虽还有时间,但他们也随时会有危险。 这件事要快。 不过李素素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帮你盯着那位仙子,之后呢?你打算如何做?” 她帮了他的忙之后,她的亲人如何脱离险境? 第二百三十七章 没有人是无辜的 第237章没有人是无辜的 李素素虽然相信临尘是仙君,但仙君也说了,他救不了她的亲人,这事得靠她自己。 可她自己如何救? “这件事的关键在苏俭带回来的那名女子身上,苏俭杀你父亲,看似雷霆手段,君王之威,实则令无数将士寒心,人灵之战方才结束,晟州大陆正该休养生息的时候,不管是哪一国,都不能出乱子。” 一只鸦雀振翅飞向天空,枝叶颤动抖落浮灰。 细碎的光斑摇晃,临尘走近一步,伸手掸落李素素头发上一片树叶。 “那名女子本是一位仙君画中之人,机缘巧合化了仙,因她的出现,仙界大乱,祸及人间,天帝派出天兵捉拿,却屡次叫她逃脱,此番她逃到人间,蛊惑人皇,欲搅乱人间风云,我身为帝星,自然不能不管。” 李素素已经垂下手臂,背脊靠在树干上,怔怔听着临尘说这些离她十分遥远的故事。 她小时候,和哥哥们上街,听说书人讲过神仙妖魔的故事,她也曾幻想过那些云雾缭绕的仙山是什么模样,也曾被吃人的妖怪吓得睡不着觉。 只是在她见过太后的手段后,她对这个世界,便不再抱有幻想了,夜半辗转,望着窗外黑沉的叶影,她也不再心生怯意。 那时候,李素素觉得,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都是离她很遥远的存在。 真正可怕的,是她身边的这些人。 但此刻,一位帝星站在她面前,对她讲诉仙界之事。 好似过去那十年,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突然从那个噩梦中惊醒,她恍惚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说书人的故事里。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李素素问:“你既知道她在苏俭身边,为何不直接去擒了她?” “你可知为何天兵天将都不能奈她如何?” 李素素自然是不知的,她等着临尘往下说。 临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只因她是画中仙,若是不能拿到那幅画,哪怕是仙界最厉害的法宝,也不能困住她。” 如此厉害? “那幅画呢?现在何处?” 临尘看着李素素的眼睛,“我让你盯着她,正是想查出那幅画被她藏在何处。” 李素素拧眉,“这可不是一日两日便能查出来的。” 她的亲人可还等着她去营救呢? 原本她也没有救人的心思,只巴望着能与他们死在一处。 可如今这位帝星给了她希望,她若不试一试便放弃,那还是人吗? “画中仙的依仗是那幅画,她非天地化灵,非修炼之仙,不出几日,她便要回到那幅画中,你只管盯着,只要找到那幅画,我便能降了她。” 听临尘掰扯了这么半天,李素素还是没整明白,这与救她的亲人有何干系? 难不成画中仙被降了,苏俭就能放过她的亲人了? “苏俭已经废了,实在可惜,他本该是一代贤君,不曾想被画中仙缠上,要不了多久,高阳国便要江山易主了。” 这位帝星实在有点啰嗦,待他感叹完这一番,又道:“如今天下初定,军心不稳,苏俭却一意孤行,要将摄政王的势力连根拔起,却不知他所作所为乃是在自掘坟墓。” 李素素眉头愈拧愈紧,“你的意思是有人要造反了?” 都城若是起了暴乱,遭殃的可是百姓啊。 临尘摇头道:“人皇再厉害,终归还是肉体凡胎,逃不过生老病死,他若是病死了,又有什么稀奇?” 不愧是仙君啊,说到人族的生死,眉头都不皱一下。 李素素却背脊一凉,她倒不是舍不得苏俭死,杀父之仇,若是能现世报,她求之不得。 只是她从来不曾接触到这些朝政之事,不知其中暗藏着多少谋算,不知道杀一个人,竟有那么多手段。 但不管是什么事,都先有因,再有果。 没有人是无辜的。 她父亲死得冤吗? 其实不冤的。 苏俭有治国之才,可她父亲把着朝政不肯放手,这便是错了。 不管他有什么苦衷,在皇家眼里,只看到了罪过。 李素素无辜吗? 那确实有点。 或许往前世追溯,她又是活该。 李素素强压下心头的惧意,她觉得这十年,自己能在宫里活下来,实在是沾了她父亲的光。 可这十年来的痛苦,何尝不是因他父亲而起。 后宫里有多少冤魂,真要论起来,未必比活着的少。 无故夭折的皇子公主就有不少,更别提死在冷宫里的妃嫔,和碍了贵人眼的太监宫女。 当真是命如草芥,生死只在掌权者喜怒之间。 “需要我送他一程吗?”想起父亲的仇,李素素眼底掠过一丝狠戾。 是啊,人皇也是人,也是会死的。 临尘看向她的眼神多了些深意,也不知是觉得这姑娘心肠狠毒,还是头脑简单? “你只需帮我盯着画中仙,苏俭要除摄政王府的人,自然也有要保他们的人,你父亲出征前,想必给你们留了一条退路。” “那我为什么要帮你盯着画中仙?” 若是她父亲留有后手,她还进宫去干嘛? 临尘笑道:“你倒是算得清楚,一点亏也不肯吃,画中仙一日不除,高阳国一日不得安宁,而苏俭有她护着,你觉得这怀宁城中还有谁能害得了苏俭?” 李素素这下肯定了,方才临尘看她的眼神,就是在嘲笑她。 她确实想得太简单了。 苏俭敢在阵前斩杀摄政王,他的底气是画中仙给的。 那名坐在陛下銮铃马车里的女子,并非人间倾城绝色,而是画中的仙子,且不说容貌如何,至少她不是靠色相征服苏俭的。 有画中仙在宫里,李素素如何有机会对苏俭下手? 她果然只有盯梢的用处。 见她眸光微黯,临尘宽慰道:“你若是能发现画中仙藏画之处,便是去掉了苏俭的依仗,何尝不是报了杀父之仇?至于他最后是被谁收拾的,又有什么要紧?” 这件事说到此处,李素素没有拒绝的理由。 杀父之仇、王府众人生死、高阳国百姓的安危,不管是哪一条,都不容她退缩。 “若是我死在宫里,烦请仙君将我葬在北城外的山上。” 盯梢一位仙子,李素素不觉得自己能做到毫无纰漏。 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北城外的荒山,是远征归来之人的必经之路。 她要在那里,等父亲的魂魄归来。 第二百三十八章 本仙从不骗人 第238章本仙从不骗人 那日午后,李素素回了宫。 不等太后召见,她第一次在请安之外的时间主动求见太后。 太后身边的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这会正与陛下久别团圆,让李素素稍候。 这一候,便候到了夜幕降临。 慈寿宫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李素素站在雕镂精美的大门外,望着宫墙外的天空,神色木然。 天从湛蓝变成灰黑,到此时黑透,已有点点星子冒了出来,月色清冷,铺了满地。 等屋子里那对母子用过晚膳,又叙了好半天的话,李素素身后的木门才“吱呀”一声被从里打开。 苏俭站在闯进门槛的月光里,负手而立。 不得不说,高阳国的这位陛下,模样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不过李素素转身直接跪了下去,并没有抬头。 任他长得再俊,与她又有何干? 她本不需行如此大礼,但今时不同往日。 黄缎绣金丝龙纹靴出现在李素素身前,来自帝王的威压从头顶传来。 “表妹近来可好?” 苏俭饮酒了,他身上有很重的酒味,声音也透着沙哑。 李素素头伏得很低,几近贴到地面。 苏俭已不是以前的苏俭,他的隐忍与不甘都随着李志忠被斩首而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掌权者睥睨天下的傲然。 以前的李素素可以对苏俭偶尔投过来的目光置之不理,如今却只能跪在他脚边,毕恭毕敬地回话。 只是不等她说话,苏俭突然弯腰下来,抓住她的胳膊。 苏俭将李素素从地上拉拽起来,另一只手扼住她小巧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苏俭的力气很大,李素素不仅胳膊疼,下巴也似要被捏碎了般,疼得她紧紧蹙起了眉头。 “看来并不好。” 李素素说不出话来,她眼中蓄着泪光,苏俭愠怒的脸就在眼前,近乎狰狞。 “朕给过你机会,你为何要回来?” “你回府去,逃出城去,你找你父亲的旧部为他平冤去……为何你偏偏要回来?” “你是回来责怪朕杀了你父亲吗?” 人就是这样,当别人的行为在你的意料之外,你除了惊讶,还会心生烦躁。 苏俭亦不例外。 “素……素素是太后……养大的,不敢私自离宫。” 在苏俭的咄咄逼人下,李素素艰难开口,她直视着苏俭的眼睛,不敢露出一丝厌憎。 慈寿宫里是没有虫鸣的,四下里只有夜风吹拂枝叶细碎的响动,杵在门边的宫女大气不敢出,苏俭身后的小太监更是缩着脖子,只求陛下的怒火不要波及己身。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素眼中的泪终于满溢出来,顺着光洁的脸颊滑落,淌到苏俭的指腹上时,已经冰凉。 苏俭怔住,彷佛突然醒了神一般,蓦地甩开李素素。 “既然回来了,便好生侍奉母后。” 苏俭说完这句话便走了。 李素素跌坐在地上,抬袖拭去眼角的泪水,盯着苏俭离去的背影,眸光清亮,好似能映照出这世间所有的尘埃。 那晚她没有见到太后,嬷嬷出来传话,道是太后心里欢喜,饮了些酒,此时乏了,让李素素有事明儿再来。 李素素被养在太后身边十年,从来不曾违逆太后的意思,如今更是没有资格。 回到自己的寝殿,已是夜半。 原本就不热闹的殿内,此刻更显冷清。 窗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望月兴叹:“这人间的月,终究是没有仙界的好看。” 是临尘。 “仙界是不是很美?”李素素靠坐在床头,亦去看斜挂在夜空的月。 “再美的景物,看得久了,也就不觉得如何了,倒是这人间,兴盛衰败,总有新的惊喜出现。” 仙界的景再美,却是万古不变的,哪有这人间有趣。 李素素冷哼一声,所谓的有趣,那是对于胜利者而言。 对于落败者,这人间,便是地狱。 似乎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不妥当,临尘转过身来。 屋子里没有点灯,不过一日时间,这个地方便连为数不多的生气也散了。 月光洒在地上,靠坐在床头的人影单薄,看上去似乎十分疲乏。 临尘看着李素素,不知是不是月色太过温柔,连着他的心,也柔软了些许,他温声道:“胜败还未到下定论的时候,李姑娘且宽心。” “未下定论的是他们的胜败,李家早就败了,我只求家人平安无虞。” 临尘见过人间十八岁的姑娘,要么已嫁为人妇,相夫教子;要么等待出阁,眼角眉梢都是女儿家的小心思。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对未来充满期盼的,绝不是李素素这般了无生志。 临尘突然想让她开心点。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转念一想,自己有求于她,顺带着哄一哄,于情于理,都是应当的。 “等此番事了,我带你去仙界转一转,可好?” 李素素有点懵,“仙界?凡人也能去吗?” 临尘笑道:“只要不是鬼魂,本仙总是有办法带你进入仙界的。” 鬼是去不了仙界的,上面的结界会让鬼魂飞魄散。 但人,还是有法子可想的。 “仙会骗人吗?” “本仙从不骗人。” 李素素死水一般的人生,除了保护家人,又有了点别的期盼。 有期盼,总还是好的。 若是能去仙界游一趟,倒也不枉此生。 “我今日没见到那位画中仙。”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在慈寿宫待那么久,或许画中仙也在。 却不曾想那对母子感情深厚,只是久别团聚便能聚上大半日。 她自然不知道李太后在都城明里暗里的那些动作,苏俭回来第一件事不是与朝臣商谈政事,而是去李太后那里,听李太后给他分析高阳国当下的时局。 而对于苏俭在阵前斩杀摄政王,李太后心里多少是有些难过与失望的。 那毕竟是她的兄长。 而苏俭此次冲动行事,虽不再受人约束,却也失了好些人心。 原本单凭御驾亲征这一点,苏俭回都城后便能拿回政权。 他等了十年,却连这几个月都等不及,李太后不能理解。 而对于苏俭从战场带回来一名来路不明的女子,李太后更是难以接受。 她最担心的就是苏俭被女人迷惑,而误了国事。 李太后却不知道,苏俭何止是被女人迷惑,他这是被摄了心魂了啊! 第二百三十九章 佳人在侧 第239章佳人在侧 那之后的两三日,李素素每日晨昏去李太后那里请安时,都会多逗留一些时间。 比起以往对李素素的严苛,如今李家凋敝,太后该给的脸色也给了,又将她晾了大半日,眼下对李素素,倒是比过去那十年多了些长辈的慈爱。 先施威,再施恩,手段高明。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个被苏俭带回宫的画中仙,让李太后有了危机感,她话里话外,似有意要将李素素往苏俭身边推。 在李太后心中,李素素没有回李家,是因为贪生怕死,是因为舍不下宫里的荣华富贵,亦是因为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是适应不了外面弱肉强食的世界的。 十年,哪怕是养一条狗,放出去也是会知道回来的。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明明是一颗废子,李太后却突然生出一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错觉来。 李太后亲自吩咐御膳房炖了滋补身子的参汤,让李素素给苏俭送去。 苏俭刚回怀宁城,这两日政务繁忙,索性就歇在了御书房。 从慈寿宫到御书房,宫道深深。 李素素提着食盒,手指轻轻刮着新刷了红漆的宫墙,她走得缓慢,她知道宫道那头等待她的是什么。 连续三日了,她来给苏俭送东西。 前两日送的是太后宫里的嬷嬷亲手做的点心,软糯香甜,其实更适合后宫妃嫔食用。 听说是苏俭小时候最爱吃的糕点,由李素素送来,是有意提醒苏俭旧日情谊。 其实哪来的什么情谊啊,苏俭从小便养在宫里,李素素小时候见到苏俭的机会并不多。 后来李素素虽也进宫了,但深居简出,这对表兄妹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 苏俭放下手头的奏折,走到檀木桌前,看着李素素玉手纤纤从食盒中端出各色精美的食物,看着她将一碗参汤摆到他面前。 李素素有几分不自在,她总觉得苏俭的目光好似能看透她心底最隐秘的心思。 他以前看她的目光亦是如此,即便是从很远的地方看过来,李素素仍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炙热。 李素素这两日格外留意宫里的消息,往常她从不关心这些。 听嘴碎的宫女说,陛下自从回宫后,性情大变,喜怒无常,十分难伺候。 可李素素每次来,苏俭却不曾对她发过脾气。 哪怕她不小心说错话,苏俭也只是安慰她莫要紧张,莫要将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国君,只当他是大表哥便好。 苏俭这般温和,反而让李素素心里没底。 她只想早点见到画中仙,早点帮临尘找到那幅画。 三日来,李素素终于见到了那位神秘的画中仙。 大抵也只有画中的仙女,才能有如此容貌。 李素素算得上倾城之姿,在画中仙面前,却多少显得寡淡了。 画中仙走进御书房的时候,苏俭正吃完一块甜得发腻的糕点。 李素素心下微微讶异,这位仙子进入御书房,竟好似逛自家后花园一般闲适。 连通传都不需要,推门便进来了。 而苏俭却并没有生气。 李素素低眉顺眼,除了偶尔扫过一眼,并没有刻意去瞅画中仙。 画中仙却是多瞧了几眼李素素,笑道:“果然和画上一样好看。” 李素素不懂画中仙话里的意思,苏俭咳嗽一声,沉声问:“江姑娘有事?” 李素素听临尘提过,画中仙名为江蓠。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江蓠挨着苏俭坐下,手肘撑着桌子,手背抵着下巴,目光放肆地在李素素脸上来回扫视。 李素素被看得脸颊飞起红云,欲行礼退下,她虽答应要帮临尘盯着画中仙,却也知道此事心急不得。 只是不等她开口,又听江蓠说道:“陛下一片痴情,连在战场上都要赌画思人,如今佳人在侧,心里可欢喜?” 苏俭沉眉不语,似有薄怒。 李素素心里却犹如狂风掠过水面,掀起阵阵波涛。 江蓠言语无忌,三言两语便将苏俭藏在心底的秘密兜了出来。 彷佛还不尽兴,江蓠歪着脑袋看向苏俭,无辜道:“嗯?难不成她并不知晓你的心意?” 苏俭并不看江蓠,而是眸光沉沉地盯着僵在桌旁的李素素,片刻后蓦地起身,冷声道:“朕还有事要忙,江姑娘若是无事便先回去吧。” 江蓠并不生气,双手撑着桌面起身,拍了拍苏俭的手臂,“你这宫里闷得很,我也懒得出去,再送几个细皮嫩肉的小太监过来给我玩玩,也省得我来打扰你们。” 苏俭蹙眉,“不是才派了十个太监过去服侍你?” 江蓠笑不达眼底,“陛下是有情饮水饱,哪里知道我这无人怜爱之人的寂寞?那些小太监还不够我一顿……” “咳……朕知道了,你先回去。”苏俭打断江蓠的话,见李素素依旧垂头站着,好似一根木头般,似乎并不在意他们在说什么。 江蓠满意地走了,走之前绕过檀木桌子,又将李素素上下打量了一遍,拉着她的手,道:“妹妹平日若是没事,不妨去我那里陪我说说话,可好?” 李素素看了看江蓠,又看了看苏俭,面露为难。 没有苏俭的准许,她不敢在宫里胡乱走动。 苏俭负在身后的手指捏得“咯吱”作响,“江蓠!” 江蓠笑得愈发开怀,好似看别人发怒对她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待这疯婆娘离开御书房,李素素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慌乱收拾食盒,连行礼都忘了,转身便要仓皇而逃。 “素素。”苏俭喊她,“她方才的话,都是胡言乱语,你莫要往心里去。” 李素素不答,闷头往门外冲去,差点被门槛绊倒。 画中仙的话,对李素素冲击太大。 李素素原本以为苏俭被画中仙所迷惑,对她是满腔痴情,今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苏俭对画中仙似乎并无好感,甚至有些不耐烦。 而听画中仙之言,苏俭对她李素素倒是情深意重。 想起这两日相处时,苏俭的态度,李素素心底愈发慌乱。 再想到苏俭远征之时将她的画像带在身边,没事拿出来看几眼,李素素就觉得头皮发麻。 这要是在出征之前,她或许还会胡思乱想做做少女旖旎的梦。 可如今对着杀父仇人,李素素只觉得心里生寒。 …… 第二百四十章 这条路走岔了 第240章这条路走岔了 从御书房出来,李素素走在幽长的宫道上,偶尔有宫女太监经过,都是一副木然的表情,彷佛行尸走肉般。 初夏的风已有微微的暖意,太阳很大,李素素在这温暖的日光中,突然生出一种生而为人,却身不由己的凄凉来。 难怪李太后要将她放到苏俭身边,想必李太后早知苏俭对李素素有意。 之前李太后不让李素素接触苏俭,亦是这个原因。 李太后不希望苏俭耽于美色,不希望摄政王势大,自然不准李素素接近苏俭。 如今李家完了,而后宫里又来了个狐媚子,李太后要抬李素素,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如果苏俭对李素素只是表兄妹的情谊,亦或毫无感情,李素素也不至于这般紧张。 她从未喜欢过人,亦不知被人喜欢是什么感觉,她担心与苏俭接触越多,越容易被他察觉出她心底的真实想法。 她的憎恨与厌恶。 李素素庆幸这十年牢狱般的生活,让她养成清冷的性子,她向来是个无趣的人,一时半会倒也不会露出马脚。 可在一国之君面前,李素素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多少是胆怯的。 就连这两日苏俭留她在御书房用午膳,她也是局促不安的。 以前很少接触的两个人,如今每日见面,多少有些刻意,但对于太后的安排,两人都心照不宣。 今日画中仙当面戳破那层窗户纸,李素素再面对苏俭,就不可能装作懵懂无知了。 临尘这些天每晚都来李素素的寝宫里,他估摸着画中仙这两日便要入画养精蓄锐。 很显然,临尘找李素素盯着画中仙江蓠,这条路子是走岔了的。 怪他自己没调查清楚,他与李素素所想的一样,以为苏俭被画中仙迷惑,是倾心于她的。 就像话本子里所写的那般,“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但眼下看来,苏俭更像是被江蓠威胁着,或者说是操控,而非迷惑。 既然江蓠不是靠色诱,也就不会时时纠缠在苏俭身边。 就像这三日来,李素素每天去御书房,却只见到过一次江蓠。 这盯梢的任务,还如何继续下去? 她总不能因江蓠一句客套的话,便真的上门去叨扰。 就算她想,苏俭也没同意啊。 月华倾泻,星光寥落。 临尘在窗边踱步,欲言又止,他觉着这事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你说江蓠去御书房的目的是让苏俭给她送几个小太监去?” 李素素点头,“没错,她说十个小太监不够她一顿……,后面的话被苏俭打断了,不过这人又不是吃食,怎么就不够她一顿……” 说到此处,李素素脸色蓦地煞白,她惊恐地看向临尘,嘴唇哆嗦,“她,她该不会是,是……” 临尘亦蹙起了眉头,“她一介画中仙,没道理吃人,不过……她若是吸食那些人的精气,是不是可以在画外逗留更长时间?” 他这话自然不是在问李素素,他是在问自己。 画中仙的出现,本就是一场意外,几乎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从画中走出来的。 星陌仙君只说画中仙是为楚晟仙君而来,怎么来的,为何来,却是没有说清楚。 以往也曾出现过吸食凡人精气的邪仙,后都被天地所不容,落得灰飞烟灭的下场。 画中仙本就来历蹊跷,若说邪,确实是邪乎得很。 如果画中仙不依靠修炼提升修为,那她是不是也会吸食凡人精气? 临尘脸色愈发难看,若真是如此,岂不是说他让李素素盯着画中仙,根本就是徒劳。 这两日他在怀宁城街头走动,对李家之事颇为上心,就在今日午后,李家上下皆下了大狱。 也就是李素素从御书房离开后不久,苏俭下了这道旨意。 这会不会是画中仙的意思? 临尘看着坐在桌前脸色苍白的李素素,心头涌起一股烦躁,如果他的谋划是错的,李素素家人的下场便只有死路一条。 他这不是诓人么? 临尘犹豫着走到李素素身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凡人少女。 好半晌后,他突然伸手在李素素的头上轻轻拍了拍,好像做出了某种决定般,温声道:“罢了,你不用再盯着画中仙,我今晚便去会会她。” 李素素眨眨眼睛,不解道:“你不是说必须找到那幅画才能降了画中仙?” 临尘无奈轻笑,“等找到那幅画,你家人说不定都喝上孟婆汤了。” 他无权更改凡人的命数,亦降伏不了画中仙。 但如果将画中仙从宫里赶出去,说不定能为李家人挣得一线生机。 虽然如此一来,再寻机会找到画中仙的藏身之处难度更大,但临尘不想失信于人。 他说过,他不骗人。 他不想骗眼前这个少女。 李素素眼睁睁看着临尘从自己眼前消失,她伸出手,想要抓住他的衣角,却只抓到一片虚无。 李素素喃喃问:“你说带我去仙界,还作数吗?” 空旷的寝殿里,无人回答。 李素素不喜欢点灯,除了月光,屋里没有别的光亮。 李太后往她这里送了几个宫女,但李素素不需要人陪,夜里也无需人伺候,天将黑时便遣退了那些宫女。 她在桌边枯坐半晌,直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殿门轻叩,宫女清脆的声音传进来,“郡主,您睡下了吗?陛下往这边过来了。” 李素素心下惊诧,三更半夜的,苏俭来她这里作甚? 不多时便有宫女掌了灯进来,不容李素素拒绝,将她拉到梳妆台前,要给她上妆。 说是伺候她的宫女,到底还是听命于李太后的。 苏俭进来的时候,李素素正抹了唇脂,宫女在给她绾发。 铜镜中映出一张艳若桃李的面容,李素素神色沉静,从昏黄的镜面中,看着苏俭一步步靠近。 宫女识趣地退下,李素素欲起身行礼,被苏俭按住了肩膀。 李素素闻到了苏俭身上的酒味。 他饮了酒。 苏俭温热的手掌离开李素素的肩膀,捧起她的秀发,另一只手拿起梳妆台上的发簪,在她头上比划着,最后颓然叹了口气,“朕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李素素惶恐道:“陛下日理万机,这种小事本不该劳您费心。” 苏俭沉默片刻,松开李素素的头发,满头青丝散落,衬得她白皙的脸庞愈加小巧精致。 “素素……” 苏俭轻声唤她,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好似藏着千言万语。 第二百四十一章 朕后悔了…… 第241章朕后悔了…… “朕记得小时候,你很爱笑,进宫之后,就不曾见你笑过了。” 苏俭回忆起过去,神色柔和,他并不知李太后是如何“教导”李素素的。 他只道李素素是不习惯宫里的生活,可再不习惯,十年下来也该习惯了。 苏俭不常见到李素素,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她都是拘谨恭敬地站在他母后身边,即便是气氛轻松的家宴,她也是这副模样,板正得像块木头。 宫里的人都顺着苏俭,李素素对他亦是恭顺得挑不出一丝毛病。 可她的恭顺,与别人是不同的。 是带着漠然,带着疏远,让人觉着难受。 苏俭明明记得,她以前和李志忠进宫参加宫宴时活泼俏皮的模样,好像开在春日暖阳下的月季花,娇艳又充满生机,让人只看着便心生喜爱。 这宫里当真那么不堪么?让生命力顽强的月季也不愿再开。 没有人知道,最初知道李素素要进宫时,苏俭有多高兴。 那是藏在苏俭心里的秘密,他知道只要有摄政王在,李素素就不可能成为他的女人。 他等啊等啊,等到他的后宫里纳了好几个妃子,等到他立了皇后,等了十年,摄政王也没有要回家养老的意思。 一直以来,在儿女情长与家国大事上面,苏俭都是选择后者。 他原本以为这次出征归来,他或许有可能接近李素素,或许有可能让她重拾昔日的笑容。 只要他站在最高的位置,一切便都有可能。 如今李素素就站在他面前,可他却觉得李素素离他更远了。 即便日日相见,李素素的眼里,始终没有他的影子。 甚至,连怨恨也看不见,是她藏得太深? 还是,她本就是这般无情的性子? “你可怨朕?” 李素素抿唇不言,这话让她如何回答? 说不怨,她的心该有多冷硬,连杀父之仇都能一笑泯之? 说怨,岂不是要惹恼了苏俭? 苏俭这个问题算得上是有意刁难了,李素素不回答,便是默认。 “素素,朕有不得已的苦衷。” 能让一国之君低声下气,足见在苏俭心里,是真的在意李素素。 李素素何尝不知他是被画中仙操控心神,才下令斩杀她父亲。 她自是恨画中仙,可苏俭,就能将自己摘干净吗? 他对摄政王积怨日久,就算阵前不杀,回到怀宁城后,李家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画中仙给了他一个可以推卸责任的借口,他就能理所当然的让李素素原谅他吗? 苏俭要杀摄政王,要除李家满门,其实站在他的立场,并不算错。 只是,他不能要求李素素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而坦然接受他的情意。 他有苦衷,他需要人体谅,那李素素呢? 她的人生就不苦吗? 她并不需要苏俭的情意,她要的是李家上下安然无虞。 谁来体谅一下她? 见李素素依旧沉眉不语,苏俭酒意上头,渐渐失去耐心。 手臂的疼痛感让李素素不得不抬头看向苏俭。 他的手指紧紧箍住李素素纤细的手臂,他的眼眶泛红,眼眸布满血丝。 他的声音彷佛压抑着无穷的怒意。 “素素,你入宫十年,你早已算不得李家人,你是母后养大的,你的家,在这里,在朕的皇宫里。” “你既然肯回宫,就不要再去管李家的事,好吗?” “朕会待你好,所有你想要的,朕都可以给你,素素,你告诉朕,你到底想要什么?” 炙热的气息伴着浓重的酒气将李素素包裹,她无处逃脱。 苏俭果然醉了,你听他说的都是些什么胡话。 李素素眸光清亮,她看着苏俭的眼睛,“素素所求……求表哥放过李家。” 清冷的月光洒在窗前的地上,风吹不动。 烛火被护在描了花草鱼虫的绢纱罩子里,微微打着颤儿。 苏俭怔愣片刻,忽而松开李素素,踉跄后退两步,通红的眼睛里好似漾起了水光,他别过眼,声音喑哑。 “果然……你此番进宫,果然是为了李家。” 苏俭心底微弱的希望破碎了,他早明白的,不过是自欺欺人。 他宁愿李素素铁石心肠,宁愿李素素贪图富贵。 他最怕的,是李素素恨他。 怎可能不恨? 李素素挨着妆凳跪下,话既已说开了,她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 “求陛下放过李家,素素此生……永不出宫。” 陪在他身边这样的话,李素素说不出口。 她虽久居深宫,见识浅薄,却也正因在这深宫里,她很有些自知之明。 她知道她做不到为父报仇,她没那个本事。 此刻这一番言语,亦是仗着苏俭对她有些微情意,才敢放肆。 也不知临尘能不能赶走画中仙,但不管怎样,这事不能寄希望于别人,她只能搏一把。 左右不过是再被困在这牢笼里几十载,反正她也习惯了。 再不济被苏俭赐死,一了百了,也就不用操心尘俗之事。 苏俭发了狂一般将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扫落在地,瓷瓶砸在李素素的额角,瞬间就红了一块。 “朕是高阳国的皇帝,朕想杀谁就杀谁,你算个什么东西?” “你也配跟朕求情?” “李志忠不好好当一条狗,偏生想着爬到主人头上来,呵!朕不仅要杀了他,朕还要杀光李家所有的人。” 苏俭目眦欲裂,灯影映着他的影子,在墙上剧烈晃动。 那黑影好似嗜血的鬼魅,压在跪在地上的娇小身躯上。 “素素,素素……”苏俭的双手紧紧掐着李素素的肩膀,他彷佛魔怔了,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李素素的额头上,粗重的气息尽数喷洒在李素素的眼睫上。 “朕错了,朕不该轻信那个妖女,朕后悔了……啊……啊……”苏俭松开李素素,双手抱头痛苦嘶喊。 “素素……啊……你,你为何要回来……你回来是为了刺杀朕对不对?” “你给朕去死……” 寝殿大门被人推开的时候,李素素的脖颈被苏俭死死掐着,他的指节苍白,是下了死力。 李素素的脸色亦是苍白,毫无血色,濒死之际,她脑子里恍惚出现了一座祥云缭绕的仙山。 白鹤展翅,仙鹿跳跃,阆苑仙葩,云蒸霞蔚……与她小时候做的梦一模一样。 “陛下!” 守在殿外的太监听到动静壮着胆子闯了进来,伏地磕头,瑟瑟发抖。 门窗大开,穿堂风呼啸而过,苏俭猛然回了神,他看着近在眼前的李素素一张惨白的脸,见了鬼一般松开手指,往后跌坐在地。 李素素便如一滩烂泥般滑倒,她还没死。 她蜷在地上,像溺水之人突然冲出了水面,大口喘息着。 苏俭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茫然地瘫坐着,毫无帝王气势。 他喃喃道:“朕都干了什么?” 这一段过往明天应该能结束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仙君请自重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谪仙在月光中降临,夜色还没有散去。 寝殿里没有点灯,李素素坐在桌旁,与临尘离开时一样。 李素素知道他还会回来。 临尘撩起绛紫色的衣袍在桌旁的凳子上坐下,“画中仙果然是靠吸食凡人的精气提升修为,你是没瞧见啊,那屋子里十几个太监被榨得跟干尸似的,全部围在画中仙身旁伺候她,她也不觉瘆得慌。” 李素素问:“你与她交手了吗?” 她的声音嘶哑,即便很轻,临尘仍听出了异样。 “你怎么了?” “没事,有点困……啊!” 李素素眼前突然爆起一簇火光,吓了她一跳。 微凉的手指轻按上她的额角,“这是磕到哪了?” 一小团莹白的光团外泛着淡紫的光晕,在李素素的身前飘荡。 临尘探身凑近,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气,与人间的熏香不同。 李素素怔愣过后,偏头避开了他的手指。 “屋子里黑,方才不小心撞到桌角了。” 这屋子她住了十年,即便摸黑,也不该撞到桌角的。 临尘收回手,眼尾扫到不远处的梳妆台。 苏俭走后,李素素没有吩咐人打扫,她以为熄了灯烛就不会有人发现藏着黑暗中的满地狼藉。 但她却忘了擦去唇脂,和脸上的香粉,谁大半夜吃饱了撑着梳妆打扮啊? 除非是有人来过,而且是必须要盛装打扮迎接的人。 “画中仙离开皇宫了。”临尘看着李素素,想了想还是没忍住问:“苏俭来过了?” 他心底有种说不上来的烦躁,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时值夏初,即便是夜里,这屋子里也不觉寒凉,李素素却披了一件姜黄色的披帛,高高拢起,掩住了脖子。 李素素没有回答。 临尘又探手过去,要拉她肩上的披帛,“让我看看。” 李素素猛然起身,秀眉紧蹙,声音愠怒,“仙君请自重。” 她并不习惯别人的关心。 临尘的手僵在半空,他其实也想不明白,为何自己要去管一个凡人的闲事? “咳……”临尘掩嘴轻咳,“你的家人被关入了大牢……” “你说什么?”李素素并不知道这个消息。 “你先别急,如今画中仙已经离开皇宫,苏俭摆脱了她的操控,想来不会肆意妄为,自掘坟墓。” 临尘望向窗外,天快要亮了,“而且我听说你大哥在回都城的路上,曾暗中将一封密信交给了黎王的手下,此时李家满门入狱,你父亲早先的安排,想来要有所动作了。” 黎王苏庭,是苏俭的叔父。 当年若不是先帝将李志忠任命为摄政王,辅佐幼帝,如今的高阳国国君未必会是苏俭,而是这位野心勃勃的黎王苏庭。 “李家人入狱,说不定正是一个契机,你且安心等着,没有画中仙从中作梗,苏俭要么主动放过李家,要么就等着被人讨伐,他若还是以前那个贤良的国君,断不会自寻死路。” 在临尘看来,苏俭原是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贤君,李家此次遭难,多半是画中仙挑事。 李素素沉默良久,忽而问道:“你要走了吗?” “我要继续追寻画中仙的下落。” “你还会来怀宁城吗?” 临尘突然想起曾答应李素素的事,笑道:“等我降伏了画中仙,定会回来,带你去仙界逛一逛。” “多谢。” 眼见天色一点点亮起来,窗外依稀能看清花草树木,屋子里的装置亦慢慢有了轮廓。 临尘随手一挥,李素素身前的光团便消散不见了。 “你要走了吗?” 临尘沉默片刻,“倒也不急这一时半会,你想不想出宫走走?” 李素素惊讶道:“现在?” “你不敢?”临尘挑眉,“怕你表哥又来找你?” 李素素咬了咬唇,有些犹豫。 苏俭离开前免了她今日去慈寿宫请安,让她好好歇着。 而她这里,一年到头也不会有人前来串门,以前太后还派人盯着她,这次回宫后,太后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画中仙身上,别说出宫一天,便是消失半个月,只怕也不会有人过问。 或许这是她唯一一次出宫的机会。 不管她的家人能不能获救,她这副身子,这辈子不管生死,都只能困在这宫墙之中。 李素素将披帛甩到肩后,咳嗽一声,尽量让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听上去清亮些,“我们怎么出去?” 虽然上次临尘带着她从王府附近的巷子极速掠往密林,但这皇宫不比陋巷,随处都是巡逻的禁军和早起干活的宫女太监。 要想带李素素出宫,可不容易。 临尘起身走近李素素,不等她往后退去,突然伸手揽住她的纤腰,凑到她耳边低声道:“闭上眼睛。” 李素素心下一惊,反手一巴掌抽出去,正正打在帝星大人的脸上。 临尘哪里料得到会有此等变故,这一巴掌挨得结结实实,他僵在原地,好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李素素心急之下只道这位帝星存心轻薄,此刻这般僵持着,她反倒冷静了下来。 堂堂一位仙君,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哪里就用得着轻薄于她? 她这一巴掌,只怕是要惹恼了他,她是不是很快就要被挫骨扬灰了? “你,你……你要干嘛?”本着恶人先告状的想法,即便仙君心怀坦荡,李素素也得将这调戏良家女子的罪名给他坐实了。 只要她有理,或许……应该……能逃过一劫吧! “闭上眼睛。” 耳畔的声音微沉,李素素哪里再敢造次,紧紧闭上了眼睛。 身子被带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临尘松开她时,李素素竟有几分不舍离开,她为自己的小心思感到脸红。 睁开眼睛,眼前竟是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流。 清晨的河边有微微的凉意,尤其是刚离开温暖的怀抱,李素素搓了搓手臂。 临尘见她脸颊泛红,好心问道:“你很热吗?” 李素素不理他,转身沿着河岸往远处的石桥走去。 她其实不知道要去哪,她依稀记得这条河叫砚石河,此处应是在城东。 她小时候与哥哥们上街的时候,偶尔会经过这里。 好像走过前方不远处的石桥,再沿着河岸走不多远,拐进一条巷子,就能走到一条热闹的街道。 那条街上有一家做纸鸢的小铺子,她小时候曾缠着哥哥买过一只。 进宫前,她将那只画着燕子的纸鸢藏进了衣柜的最底下,之后再也没有机会翻出来。 她突然想放纸鸢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我想忘了这个梦 第243章我想忘了这个梦 “以前我娘说,只要家还在,燕子总能再飞回来的。” 李素素手里拿着木轴,上面卷着丝线,丝线那头的纸鸢在高高的天上,像展翅高飞的燕子。 方才跑得急,她说话时微微有些喘,但她的心情却是从所未有过的舒畅。 她白皙的脸颊在初升朝阳下泛着红晕,她好似与世上所有无忧无虑的少女一样,充满了活力与希望。 城郊的草地上开满了野花,临尘站在花草间,看着这个朝气蓬勃的少女,不自觉也露出了笑意。 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和美好的人呢? 一阵风过,李素素却掐断了木轴上的丝线。 纸鸢往更高的天空飘去。 临尘上前问:“不想玩了吗?” 李素素望着远去的纸鸢,“你说,什么是自由?纸鸢没了束缚,就自由了吗?” 临尘思索片刻,认真答道:“我看未必,没了丝线牵绊,纸鸢即便飞得再高再远,一阵狂风,一场大雨,便能摧毁了它,这算不得自由,顶多算是更快地走向消亡。” 李素素怔住,又听临尘道:“那条丝线看似是牵绊,实则是在保护纸鸢,让它可以翱翔高空,却又不会被风雨摧残。” 真正的自由,是有所依仗,有所庇护。 李素素从未想过这些,临尘的话,将她心底微末的希冀彻底击碎。 是啊,即便离开皇宫,她也是无处可去的。 李家没落,没有人可以护她周全。 深宫十年,她除了耐得住寂寞,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 就算离开皇宫,于她而言,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跳进了另一个牢笼。 没有人握着那条丝线,纸鸢的自由不过是更快地走向消亡。 李素素转身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你要去哪?” “回宫。” 肩上的披帛被风吹起,与她鸦黑的发丝相缠,拂到临尘的脸上。 临尘两步追上,“这才刚出来,你怎么就要回去了?” 他的话里有因美好时光太过短暂而生出的惋惜。 李素素道:“再不回去,我怕自己会不想回去了。” 就像小时候进宫前的日子,她用了十年时间去缅怀,今日这片刻的欢愉,除了让她心生妄念,其实并不能给她枯燥的生活带来安慰。 李素素有时候会羡慕那些在宫里出生的公主,因为不曾感受过外面的世界,所以不会胡思乱想。 临尘没有再追她,他沉默片刻,突然冲越走越远的少女喊道:“李素素。” 他第一次喊她的全名,十分郑重。 李素素站定回头,等他往下说。 “你要不要修仙?” 朝霞染红半边天空,风吹乱李素素鬓角的发丝,她穿着素白的衣裙,站在星星点点的野花中,草汁蹭到裙角,染了一抹新绿。 李素素忽而笑了。 “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的声音已经不是天亮前的喑哑,清越动听,撩人心弦,彷佛带着少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期盼。 她的眼睛清澈,便是上界的仙子,亦没有这般纯粹的眼眸。 不管是人还是仙,都是有欲望的,名利钱财,爱恨嗔痴…… 不管是虚的还是实的,终归是有期盼的。 但李素素活在这世上,是没有欲望的。 她要救她的家人,可以舍弃这副身子,可以豁出性命,因为她早已不在乎这些。 临尘的话,勾起了她心底零星的欲望。 她倒不是想要长生不老,她不过是想去看一看小时候梦里出现过的地方。 又或者,她也想像别的人间女子那般,尝一尝情爱的滋味。 她本不该奢望一位仙君的情意,但她认识的人族男子实在不多,苏俭倒是对她有情,可她敢接受吗? 修仙,是不是能离他更近一些? 李素素是豁出脸皮去了,她觉得若是错过今日,她便再没有这样的勇气。 这世上有多少人修仙,飞升的又有几个? 可若是有期盼,不管多难,她也是愿意试一试的。 李素素的话重重砸在临尘的心上,他……是不是喜欢她? 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李素素站在晨风中,她笑起来可真好看,令朝霞都彷佛失去了颜色。 但她很快就敛了笑意。 在临尘将将吐出一个“我”字的时候,李素素打断道:“开个玩笑罢了,仙君莫要当真。” 李素素的手指在袖中攥紧,果然是她痴妄了。 不过断了念想也好。 方才她可真是太紧张了,这会才发觉她那句话问得是乱七八糟。 什么叫“你又是陪我放纸鸢,又是带我出宫玩”? 放纸鸢不就是出宫玩嘛。 还真是一句好笑的玩笑话! 她不想再玩了,转身继续往前走,却听临尘又在喊她的名字。 “李素素。” 李素素这次直接回身朝着临尘走来,神色轻松,“烦请仙君送我回宫。” 她恢复了以往的漠然,她将自己关回了牢笼之中。 临尘觉得心头发酸,伸手去拉已经走近的李素素,“我……” 李素素顺势跌进他的怀抱,将脸埋在他心口,闷声问道:“仙山上有仙鹤吗?” 临尘身子微僵,对于李素素的投怀送抱,他有些发懵,这姑娘今日有些不对劲。 临尘下意识回道:“有。” “鹿呢?” “也有。” “我小时候做梦,梦见一座仙山,有一只鹿从我身边跳过去,它的鹿角上挂了一只小铃铛,跳跃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音,我想追过去瞧一瞧,可那只鹿却跳进了云絮里……” 李素素轻声说着她小时候的梦,风吹起她肩上的披帛,露出脖子上一片青紫的掐痕。 她的手指微凉,被裹在临尘温热的掌心。 临尘另一只手犹豫着就要抚上她的脖子,却听到她说:“我不想修仙,我哪里也不想去。” 临尘的手指顿住,一阵疼痛从心底蔓延,他喉咙里好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可又像卡了鱼刺般,怎么也吐不出来。 “你不想去仙界吗?”临尘最后只艰难地吐出了这几个字。 你不想去看那只鹿角上挂着铃铛的仙鹿吗? “不想了。”李素素好像笑了,温热的气息落在临尘的心口,“这一世就当是做了一个梦,我想忘了这个梦。” 修仙有什么好的? 若是要她带着这十年的记忆活个千万年,倒不如饮一碗孟婆汤来得痛快。 李素素深吸一口气,释然道:“我闭上眼睛了。” 回去吧…… 第二百四十四章 满桌荤食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李素素回宫后便睡下了,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好似回到了小时候在李家的日子,但究竟梦了些什么,她却是不记得了。 被敲门声惊醒时,已经是午间。 李素素躺在床上,愣愣看着帐顶绣工精美的芙蓉花,身上起了一层薄汗。 是苏俭来了。 他又来了。 李素素像块木头般任由宫女梳妆打扮,她看着镜子里的少女,除了眸光黯淡,这张脸是极美的。 可惜这朵娇花长在隐蔽的角落,连她自己都不曾留意过。 苏俭过来这边用午膳,他倒是不嫌麻烦,命人布了一桌子的菜肴。 许是前几日的午膳都有李素素陪着,她今日不去御书房,苏俭索性便屈尊来她这里。 身居高位就是好,昨夜这个差点掐死李素素的男人,此刻竟能挂着温和的笑来招呼她吃菜。 不管他做过什么,只要他不在意,别人又能多说什么? 哪怕是差点死在他手里的李素素。 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李素素微不可察地蹙起了眉头。 虽说是午膳,但满桌没有一道素菜,到底是有些油腻了。 苏俭夹一块肉到李素素面前的碗里,“你身子瘦弱,应当多吃些荤食好好补补,这些都是今早刚宰的新鲜肉菜,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李素素没有胃口,但惹怒苏俭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在苏俭的注视下,李素素咬了一口炖得软烂的肉块。 她平日虽不爱吃肉,却也不是没吃过鸡鸭鱼、猪牛羊。 李素素尝不出来今日这肉是什么禽畜,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的,哪怕佐料的香味掩盖了肉本身的味道,但她仍觉得咽不下去。 莫名的心悸让李素素不安。 苏俭托腮盯着李素素,嘴角噙着一丝笑,目光温柔似水,却又深不可测,彷佛稍有不慎,便能让人溺死在那两汪深潭里。 “尝尝这道汤。” 苏俭话音落地,便有宫女上前舀了一碗肉汤轻轻放在李素素面前。 鲜香扑鼻,闻着倒是令人胃口大开。 御膳房厨子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李素素抬眸看向苏俭,“陛下怎么不吃?” “看着你吃,朕便觉得开心。” 李素素不敢再看他,低头抿了一口肉汤。 苏俭屏退宫女太监,亲自为李素素布菜,几乎每盘菜都夹了一遍。 这些菜太腻了,李素素吃了几口便撑不下去,她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恐慌,不知来自何处。 “素素,你当真愿意留在宫里陪朕吗?” 苏俭坐在李素素身旁,亲自夹了一块肉送到她唇边。 李素素不敢不接,忍着作呕的冲动,她点头默认。 她是愿意留在宫里的,只要她的家人平安,她什么都愿意。 临尘说画中仙已经离开皇宫,帝星现身,画中仙自然是要逃的。 虽说只要藏好那幅画,画中仙便不会仙陨,可被比自己厉害的仙君追着打,也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如今坐在李素素面前的苏俭,应是不受画中仙控制的。 但不知为何,李素素总觉得心神不宁。 她真正接触苏俭,是这次人灵之战结束,苏俭凯旋归来后。 在此之前,虽然都生活在皇宫这个牢笼中,但她并不了解苏俭。 因为不了解,所以她不敢确定苏俭是不是变回了从前的苏俭。 她的不安,又是因何而起? 见李素素实在是吃不下了,苏俭这才满意地放下筷子,起身笑道:“你的家人已经回府了,你可要回去看看?” 李素素不敢置信地看向苏俭,他……当真放了李家的人? “听说你上次出宫,并没有回府,今日天气不错,正好朕也得空,便陪你回家看看,你可愿意?” 有了先前的教训,李素素脖子上的掐痕还在,她不确定苏俭此刻的话是不是又在给她下套。 “陛下日理万机,不敢劳……” “你还在生朕的气吗?”苏俭伸手过来,轻轻抚摸李素素的脖子。 李素素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当即跪了下去。 当一个人看淡生死,却不得不为在乎的人着想的时候,她可以卑微得像只蝼蚁,任人践踏。 李素素不能因自己的一言一行而牵连到李家。 她父亲已经死了,李家不能再出事了。 “素素不敢。” “起来吧。”苏俭弯腰搀起李素素的胳膊,“朕说过,朕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你记住,朕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 “素素明白。” 李素素低眉顺眼,苏俭目光沉沉盯着她,好似要将她心底所思所想看个透彻。 这宫里顺从他的人太多了,他不喜欢李素素与那些人一样。 他知道李素素是不一样的,她的顺从,不是因为骨子里的尊卑贵贱,而是因为不在乎。 不在乎这副皮囊,不在乎身处何种境地。 说起来,她似乎更适合做画中仙的傀儡呢。 苏俭笑着牵起李素素的手,往寝殿外走去。 他的声音爽朗,一下一下地敲击在李素素的心头。 “母后已经答应让朕封你为妃,素素,今日便是咱们的大喜之日,你意下如何?” 苏俭回头看着李素素,在征询她的意见。 李素素走在初夏午后炙热的日光下,微微眯起眼睛,“素素听陛下安排。” 果然,出宫回李家只是说说而已。 李素素敛起眸中些许失落,任凭苏俭拉着她往慈寿宫走去。 在他们走后不久,收拾碗筷的宫女见满桌菜肴还剩大半,忽然犯了嘴馋。 两个宫女一合计,悄悄走到门边张望了一番,这处本就冷清,此刻更是难见人影。 宫女们平日哪里吃过如此精细的菜肴,就这么倒了多少可惜,确定四下无人,两个宫女围着桌子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得满嘴是油的宫女相视而笑,被彼此的馋相逗得前俯后仰。 一个宫女拿白瓷汤勺去舀汤,肉汤鲜浓,还冒着热气。 她就着汤勺灌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睛。 但下一刻,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在寝殿里响起。 白瓷汤勺碎了一地,连着勺中冒着热气的肉块汤汁洒在地上,还泛着油花。 宫女指着地上的肉块,脸色煞白,颤抖不止,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正大口嚼着肉的宫女正要呵斥瘫坐在地上的小姐妹,但顺着小姐妹颤抖的手指往地上瞧去,忽的也变了脸色。 怔愣不过一息,宫女弯腰呕吐。 那地上的肉,即便炖得软烂,仍能辨得出来,那是一截指头。 一截人的手指头。 第二百四十五章 他疯了! 第245章他疯了! 在李素素的印象里,李太后是不信神佛的。 但她今日却衣着朴素,头上只簪了一支白玉簪子,几根白发在穿窗而入的日光中微微闪着银光。 李太后站在书案边抄写佛经,神情肃穆。 苏俭和李素素踏进慈寿宫时,李太后的手顿住,墨汁晕染在娟秀的小字上,这篇佛经,算是毁了。 一日不见,李太后看上去似乎苍老了许多,她看向苏俭的目光已没了出征归来时的心疼与骄傲。 李素素怀疑是自己看错了,李太后的眼中,为何好似有怨恨? 李素素心底的不安更甚。 苏俭带李素素来慈寿宫,是商量封妃事宜。 以往这些事都有宫人打理,苏俭极少过问。 对于苏俭的迫切,李太后几次欲言又止,最后以还未将两人的生辰八字送去司天台为由,婉转地向苏俭表达了想将此事延后的想法。 以前李太后也是不同意李素素嫁入皇家的,但苏俭不是说她答应了吗? 而且,李太后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啊。 昨天她还吩咐李素素去给苏俭送参汤呢。 莫不是她已经知晓画中仙离去的消息? 苏俭脸色微沉,手里的茶盏重重搁在檀木桌上,他这是生气了。 苏俭向来孝顺,从未跟李太后红过脸,今日这番举动,又是出乎李素素的意料之外。 不等苏俭开口,从外面疾步进来一个太监,神色匆匆,走到苏俭身旁,连规矩都顾不上,附在他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 苏俭扫了一眼李素素,又看向李太后,沉声道:“那便麻烦母后尽快让司天台合了八字,再定个良辰吉日。” 李太后连忙应了,对苏俭冷漠的态度并没有表露出不满。 应是出了什么大事,苏俭走得匆忙。 李素素却为今日逃过一劫暗暗松了口气。 苏俭走后,李太后紧紧捏住李素素的手,她手背的青筋因用力而凸起。 李太后在颤抖,李素素第一次见她这般失态。 “素素,你快走,离开这里。” 李素素不解,离开这里,是要去哪里? “他疯了,他疯了,他……” 李太后的话没说完,神色恐慌的嬷嬷踉跄冲了进来,“不好了,黎王带兵打进宫里来了!” 李太后跌坐在矮榻上,苍白的嘴唇哆嗦半晌,愣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今日好似所有的事都不对劲,好似所有的人都不守规矩。 李素素怔怔站在原地,黎王兵变,会不会就是临尘所说的,她父亲出征之前为李家留的后路? 可是不对啊,苏俭不是说李家的人已经回府了吗? 就像苏俭坚信李志忠私下还藏有势力一般,这几日听临尘分析后,李素素也觉得她父亲不是心思单纯之人。 但若是李家人没有危险,这支势力为何要暴露出来,成为黎王造反的助力? 黎王敢造反,定然是有胜算的。 可在之前,整个高阳国的人都知道黎王是没有胆子篡位的。 哪怕是久居深宫的李素素,也时常听李太后说起黎王被苏俭压制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件事表面上看是李家人虽出了牢狱,但为防苏俭出尔反尔而投靠了黎王。 实则稍微往深了想想,是不对的。 既是能保命的势力,李家不可能拿来搏前程,唯有将这支势力攥在手里,李家才能在夹缝里求一条生路。 李素素从来不觉得她有多大的魅力,能令苏俭放过李家。 她所作所为,不过是身为李家人,该尽这一份力罢了。 就在苏俭告诉她李家人回府的消息时,李素素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大的功劳。 她觉得是父亲的安排,让远离了画中仙的苏俭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眼下来看,这件事,绝没有她所想的那般简单。 这件事,唯一的解释就是……李家出事了! 黎王是打着为忠良报仇的旗号,将李家没来得及用上的底牌给收到了自己麾下。 李素素直直盯着六神无主的李太后,她从记事起,从不曾见过李太后如此脆弱的一面,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个手上沾满了鲜血的女人恐慌成这样? “李家……”好似昨夜被苏俭掐着喉咙的窒息感再次袭来,李素素的声音喑哑,只这两个字都彷佛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李太后恍惚回了神,蓦地从矮榻上爬起来,拽着李素素的手就往殿外跑去。 “你快走,离开这里。”李太后的声音因激动而变得尖厉,剐着李素素的心神,两个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 李太后不曾在乎过李素素的生死,为何今日这般反常? 苏俭到底发了什么疯? “李家……还有人活着吗?” 李素素扒着门框,日影微微西斜,她的脸在炙热的日光中一片煞白,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 她觉得这一切恍如是在做梦,她觉得她这几天的行为就像是一个笑话。 不,她的整个人生都像是个笑话。 十年前,她为什么被送进宫? 是皇族为了压制李家。 十年后,她为什么要回宫? 是为了救李家。 可从始至终,她在皇族的眼里,都是无足轻重的啊! 她以为她尽力了,即便保不住李家,至少能求个心安。 她以为就算苏俭不顾及对她的情意,最多不过是抄家下狱。 就算苏俭要杀她兄长,杀李家男丁,总不至于祸及妇孺。 可李太后这副模样,让李素素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李家定然是糟了惨祸,说不定…… 李太后猛然回头,将刺目的日光挡在身后,她眼里的悲痛与恐惧告诉李素素,她猜对了。 他疯了! 他怎么能…… 画中仙不是已经离开皇宫了吗? 临尘不是夸苏俭曾经是个贤君吗? 苏俭为什么比前几日还要疯狂? 到底是哪来出了问题,到底是为什么? 李素素浑身瘫软,再使不出半分力气,她瘫坐在慈寿宫高高的门槛上,炙热的日光打在她的肩背,她心底一片冰凉。 李太后用力拽她,声音已经带着哭腔,“你快走啊,你不能出事,素素听话,快起来,趁现在外面乱起来了,你赶紧出宫去。” 厮杀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穿过层层宫墙。 这素来冷清的皇宫里,突然热闹了起来。 李素素借着李太后手臂的力量,扶着门框站起身,她茫然地看着高墙外一碧如洗的天空,喃喃道:“我要出宫去……我要回家……” 她娘亲说过,只要家还在,燕子总能再飞回来的。 关于暮影的过往,下一章差不多能结束了,这本书一开始的设定其实是双女主和双男主,因为暮影和苏宸辙也是一条很重要的线,后面很多大事件都与他们有关。 从叶倾雨的视觉比较好展开,七国纷争、人灵矛盾,仙魔之战,都是根据魇灵之愿在推进,魇灵十愿算是主线,叶倾雨和孟奚知的感情纠葛也快铺出来了。 之后的故事会陆续填坑,然后挖新坑…… 我个人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有很多你们意想不到的情节。 譬如血玉是怎么回事?七国是如何统一的?最大的boss是谁?魇灵十愿还有哪些…… 感谢追文的小可爱,感谢支持。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一起下地狱吧! 第246章一起下地狱吧! 在李太后的安排下,李素素顺利出宫。 李太后站在慈寿宫厚重的红漆木门外,目送李素素的身影消失在宫道拐角。 她能做的,也只是尽力保李素素一条命了。 李家落到今日这个境地,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遥想当年入宫前,她也是李家的女儿。 从什么时候起,她为了她儿子的皇位,与李家生了隔阂? 从什么时候起,她忘了自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却沦为权力争端下的工具? 李家完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李素素嫁给苏俭,嫁给将李家推入地狱的魔鬼。 以前的李素素在她眼里,不过是一枚用来压制李家的棋子,哪怕老死后宫,哪怕病了残了,她也不会觉得可惜。 可如今不同,如今李家就只剩李素素一人…… 今早李太后得知苏俭对李家满门痛下杀手的消息时,她便知道高阳国要变天了。 从人灵战场回来的苏俭,已经变成了一个嗜杀残忍的暴君。 他是在自取灭亡,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可李家满门何其无辜,那些人不仅是李素素的亲人,也是她的亲人,是苏俭的亲人啊。 李家那个不久之前才出生的小娃娃,是她的侄孙,说是满月的时候要抱进宫来给她请安,但在今早,襁褓中的婴儿也被锋利的尖刀了结了性命。 李太后靠在宫门上,她觉得累了,她这一生到如今,还不到四十载,却好似已至暮年。 她对不起李家,亦对不起先帝。 高阳国会有新的国君,新的太后。 世人很快就会忘记她,忘记摄政王,然后忘记这一朝的暴君…… 此刻的李太后悲痛不已,了无生志,她深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苏俭此次势必是要被拉下高位的。 但她却不知,她的儿子已不只是人皇,还是画中仙的傀儡。 这一步,连帝星临尘也算错了。 将画中仙赶出皇宫后,临尘去探过苏俭的神识,已与常人无异。 他哪里会想到,即便画中仙离开了皇宫,还有办法操控苏俭的心神。 …… 李府门头上挂着的白幡还未撤去,门前已没有官兵看守。 护送李素素出宫的嬷嬷原本是不同意她回府的,她们得尽快出城。 但李素素拔下头发上的簪子,抵在脖子上,若不能回家看一眼,她逃出城去又有什么意义? 她这一条命留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李素素颤抖的手推开大门,她已有很多年没回家了。 明明就在一座城里,明明只有几条街的路,于她来说,却恍如隔着千山万水。 如今,还隔着生与死。 今日当真是个好天气,半下午的日光洒在院子里的青砖地上,花圃里的月季花开得正好。 老桃树上有鸟雀啁啾,那棵树是李素素小时候和哥哥一起种下的。 往年桃子成熟时,父亲会给她捎一篮进宫去。 记忆随着熟悉的场景汹涌而至,这府里的每一个地方,李素素都印象深刻。 十年了,她的家恍惚还是老样子。 李素素转过回廊,穿过月洞门,往后院走去。 整座宅子,除了鸟雀之声,半点声响也没有。 每一处都很干净,除了些许落叶告诉来者,这里已有几日无人打扫。 四处都能看到白色的灵幡随风飘荡。 李素素像个游魂一般,在这座空荡荡的宅子里游荡,她最后才去了灵堂。 她有种感觉,她的家人,都在灵堂里,在等她。 灵堂是为她父亲所设,即便她父亲埋骨战场,活着的人为了求个安慰,总是要做场法事的。 可惜亡魂还未来得及超度,便又出了变故。 越靠近灵堂,白色的灵幡越多,在风里轻摇曼舞。 风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李素素在敞开的门边站住,怔怔看着门里面的世界。 她没有走进去,她不敢走进去。 满地都是血,无处落脚。 灵堂的屋梁上垂下来数不清的白布,白布上挂满了人。 血是从那些人身上滴落下来的,此时已经不滴了。 衣角被血渍浸湿,此时也已变得干硬。 苏俭没有骗她,她的家人的确都回家了。 日光被身后的灵幡遮挡,李素素浑身冰冷,如坠冰窟。 她一个一个地看过去,她不敢靠近,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双眼睛还能转动。 她想闭上眼睛,每看一眼,她的心都像是被人拿钝刀子一下一下磨着割着。 这些人,既熟悉又陌生,十年光景,蹉跎了太多感情。 可血肉至亲,是割裂不了的。 李素素看到了她的娘亲,她的哥哥们。 有几个年轻的女子她只见过几面,并无过多接触,是她的几位嫂子。 李素素越往后看越是心惊肉跳,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天灵盖。 被挂在半空的人,少说也有百来个。 ——你身子瘦弱,应当多吃些荤食好好补补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李素素脑中闪过午膳时满桌的肉菜,她还记得每一道菜的味道…… 疯了,都疯了! 李素素胃里一阵翻搅,她的指甲紧紧抠着门框,弯腰呕吐起来。 她手里还握着尖锐的银簪,透过单薄的衣衫,抵着她的胃部。 可不管怎样,她吐不出来,除了酸水,她什么也吐不出来。 疼痛感无法抵消她心底的慌乱与恐惧。 银簪再往前送,她恨不得划开皮肤,将中午吃进去的肉通通从她身体里掏出来。 猩红的血顺着银簪渗出,染在艾青色的衣衫上,像叶间开出的花。 “素素。” 李素素猛然转头,氤氲着水汽的眼眸看向飘荡的白幡后。 那里站在一个人。 一个让李素素恨之入骨的人。 “不是说好我陪你回府的吗?你怎么不听话?” 苏俭眉眼含笑,缓步朝李素素走来。 白幡拂到他脸上,被他抬手撩开,灵堂里飘出来的血腥味让他眸光里映着兴奋的红光。 他的眼里只有门边上缓缓直起身子的女子。 “素素,朕来接你回宫。” 李素素绷直了背脊,像过去那十年一样,漠然地看着苏俭。 在苏俭走到她身前,朝她伸出手来时,李素素手中的银簪狠狠扎向苏俭的眼睛。 她讨厌这双眼睛,讨厌苏俭这样看着她。 在他眼中,李素素不过是路边的草芥,是没有感情的,是没有心的。 可他不知道,在李素素眼中,他从来不高人一等。 若不是她父亲的教导与保护,苏俭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 他又算个什么东西? 李素素杀不了画中仙,但苏俭近在眼前,她拼死也要试一试。 一起下地狱吧! 苏俭虽迅速躲避,却还是慢了一步,一道长长的血痕从他的眼角划拉到颌骨,皮开肉绽,鲜血很快就糊了他半边脸颊。 苏俭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咧嘴笑了。 血渍流进他的嘴里,让他看上去像吃人的恶鬼。 李素素微怔,抬手又要用银簪刺进他的心口。 但这一次却被苏俭捏住了手腕,他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吃两次亏? “现在可以跟朕走了吗?” 从灵幡后飘过来一幅山水画,李素素眼前一花,意识瞬间被抽空。 …… 草率了,想着周末多码点字的,天气实在太好了,没忍住出去浪了一下午…… 第二百四十七章 借她一个胆 第247章借她一个胆 “素素……素素……” 黑暗中有人在喊她,声声呢喃,像是要唤醒沉溺梦魇的人,却又不敢大声呼喊,惟恐惊扰了她。 暮影睁开眼睛,四下仍是一片黑暗。 她被圈在一个熟悉的怀抱里。 千年时光倏忽而过,苏宸辙在她耳畔低声安慰:“没事了。” 似惊涛般汹涌的情绪如潮退去,暮影声音喑哑,“你对我做了什么?” 她一只鬼,本该浑身冰冷,但她此刻却感觉到筋脉酸痛,灼烧感在慢慢散去。 如果不是苏宸辙,她恐怕已经走火入魔。 那段记忆实在恐怖,记忆的最后,她见到了画中仙江蓠。 在城东的砚石河岸,画中仙将她按在冰冷的河水中,苏俭站在岸上,神色茫然。 苏俭大概想不明白,他明明是去接李素素回宫的,为何那幅画将他们带到了砚石河? 为何画中仙要溺死李素素? “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这是李素素意识涣散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她不懂。 千年后的暮影却是明白的。 她听叶倾雨说过画中仙的来历,仙界那场大战,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之所以反目成仇,皆是因为画中仙的出现。 画中仙所说的“她得不到的”,想来指的是楚晟仙君的感情。 因为自己得不到爱情,所以也见不得别人得到。 李素素死得不可谓不冤,她何时有过爱情? 就因苏俭对她有意,这也该死吗? 暮影猜测在她被画中仙溺死后定然还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那段记忆戛然而止,之后的事,她无从知晓。 暮子河里多少沉尸,为何只有她化成了鬼灵? 世事真是可笑,当初李素素最想忘记的过往,偏偏千年后化成鬼的她,却一心要寻回。 不过,那满门的仇,她岂能忘? 孤魂野鬼游荡在世间,除了复仇,又能如何? 苏宸辙紧紧抱着暮影,他好像很冷,好像亟需从暮影身上寻求温暖。 他低声咳嗽,“这些以后再说,你没事就好。” 暮影心下奇怪,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从这口棺材中出去,旁的事确实没必要在这里追根究底。 她只需知道,苏宸辙不仅带她寻回了记忆,还保护了她,让她不至于走火入魔。 这份恩情,她先记着。 她却不知,在苏宸辙心里,当初若不是他在巷子里堵住李素素,她也不会落入那般悲惨的境地。 至少,她还能见到亲人最后一面,能和亲人死在一起,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带着仇恨飘荡在这世间,不得往生。 又或者,他没有判断失误,出宫去追画中仙,画中仙那些残忍的手段,也不能得以施行。 而他,也不会带着那些遗憾与愧疚,寻她千年之久。 他后来知道画中仙是靠画阵操控人心,也知道那幅关系画中仙生死的画并不在高阳国的皇宫之中,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最可恨的是,哪怕过去千年,那幅画依旧没有下落。 而画中仙,仍在晟州大陆上为非作歹。 据高阳国的史书记载,千年前黎王带兵杀入皇宫,以失败告终。 数万将士无一人活着走出宫门。 不,即便是死了,那些尸体也没有被抬出皇宫。 苏俭命人掘了宫里的地,撬起了宫道上的地砖,将所有被剿杀的叛军埋在了皇宫的地底下。 没有人知道血渗入土壤,有多深。 至此,摄政王李志忠的势力,全部被清剿。 苏俭虽然疯狂,但不得不说,他的谋划却是最直接有效的。 要想扯出李志忠暗藏的势力,指望李家自己呈报是不可能的。 放过李家,如鲠在喉,他终究是坐不安稳那个皇位。 唯有李家的人死绝了,那支势力没有头领,要么归顺朝廷,要么投靠黎王,不管怎样,都是扯到了明面上来。 可惜苏俭虽然灭了李家,也扫除了心头大患,却还是没能坐稳那个皇位。 一日后,苏俭暴毙于御书房中。 坊间流传,高阳国那位性情突变的国君是被一支银簪插进胸口而死。 …… 黑棺入了千画阵,砚石河底自然找不到。 而画中仙此次的目的,正是要利用暮影,对付苏宸辙。 可见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他们想从这黑棺里出去只怕不容易。 苏宸辙倒是一点不着急。 “你有办法出去?” “没有。”苏宸辙回答得果断。 “……你就不怕画中仙摄了你的心魂,将你做成傀儡?” 提到这个,暮影脑中闪过苏俭的脸,闪过记忆中那一桌肉宴。 一想到自己差点与那玩意结了阴亲,暮影就头皮发麻。 不过她现在最大的仇人是画中仙,也只有除掉画中仙,苏俭才能永远消失。 苏宸辙哼道:“借她一个胆。” “你既没有办法出去,为何还要进来?” 你是不是傻? 暮影心底有一丝不知所措,他为何要进来? 自然是为了她。 若苏宸辙是因为当年之事觉得对不起她,那实在是没有必要。 就算没有苏宸辙,李家也不会有好下场。 要说遗憾,大抵也只是那日到了门外,却没有进去见家人最后一面吧。 苏宸辙像是猜到暮影心中所想,抵着她的额头,“要想降伏画中仙,自然要入她的画阵瞧一瞧。” 暮影心中莫名失落,却听苏宸辙又道:“不过,最主要还是为了你,我找了你一千年,怎么可能让你嫁给别人?” “我是鬼。” “我知道。” “我去不了仙山了。” “别的鬼不可以,但是你可以。” 暮影蹙眉,“这是为何?” “时间差不多了,这件事以后再说给你听,我虽没办法带你出去,但救我们出去的人应该快来了。” “谁?” “叶倾雨。” 相比困住帝星,画中仙对找到那幅《美人雪舞图》更感兴趣。 苏宸辙也是在很多年后,才得知画中仙并不知道那幅画的所在。 但她还活着,说明那幅画依旧是保存完好的。 不找到那幅画,画中仙即便再能生事,心底也是不安的。 据苏宸辙所知,千年来她想尽了办法,却始终一无所获。 魇灵是她的希望,若是连魇灵都找不到,那她只能祈祷那幅画并非被人私藏,而是深埋地底了。 千年来入世的魇灵她接触过不少,像叶倾雨这般聪明的,别说是画中仙,连苏宸辙都是第一次见。 如果叶倾雨以帮她寻画,来要求她放了苏宸辙和暮影,并非难事。 或许,这正是画中仙真正的目的。 暮影身上的灼热感渐渐散去,苏宸辙抱着她的手臂也不再箍得那般用力,但黑暗中,暮影仍能感觉到身边之人的虚弱。 “你以前……身体好像没这么差吧?” 这一千年来,在这位帝星身上发生了什么? 第二百四十八章 第二愿达成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三月初,怀宁城外烟雨蒙蒙,草色遥遥至远山脚下。 官道上行人寥寥,一辆靛蓝布帘马车往西而行。 赶车的是个头戴斗笠的少女,少女背着一把刀,刀柄上的红绸十分干净。 车厢里亦坐着两个少女。 一位白衣,一位黑衣,脸色皆带着病态的白。 这要是在夜间出现,怕是能吓死几个胆小的路人。 不过在夜里,却不会有人可以同时见到这两个少女。 唯一能在夜间看见黑衣少女的人,并没有跟来。 叶倾雨苍白的手指把玩着魔骨珠,“我们之间的灵契已经解了,你不该跟过来。” 梦神之路危险重重,她不希望连累别人,尤其是朋友。 “跟着你,才能找到画中仙。”暮影靠在车壁上,侧头看向窗外烟雨中的景色,神色淡淡。 叶倾雨挑了挑眉,不再言语,行吧,你要这么说也没毛病。 叶倾雨答应帮画中仙寻画,不仅是为了救暮影,而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要寻那幅画的。 画中仙太能生事了,越来越多的暮子河沉尸出现在人族,只怕要不了多久,晟州大陆便将迎来一场浩劫。 叶倾雨在石塘城那十年,对天下大事并不关心,说书人的故事于她,就只是故事而已。 她不会去想战争,去想乱世,去想民生艰难…… 可当她再次回到人族,当千屏城的百姓如蝼蚁一般被大火吞噬,当鹤山牵头人的钢刀一下一下劈砍在小雪的脖颈…… 当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在她眼前发生,叶倾雨才意识到那些所谓的仙、灵以及人,有多疯狂,这个世道有多疯狂。 叶倾雨不喜欢多管闲事,但危及到她身边的人,她也绝不会坐视不理。 苏宸璋是画中仙的傀儡,元宵节当晚在千屏城街头,是他将小雪带到白荷山脚下,交给鹤山牵头人。 在得知苏宸璋早已沦为画中仙的傀儡时,叶倾雨便知道当日说谎的人是苏宸璋。 那日小雪说:我咬了一口糖葫芦后,苏哥哥问我困不困,困了就趴在他肩膀上睡一觉,我说不困,他又要我吃糖葫芦,那糖葫芦好酸,我不喜欢,我就说困了。 虽说小雪对苏宸璋说谎了,但这世上,大人往往比小孩更喜欢说谎话。 将小雪交给鹤山牵头人是画中仙的意思,而要杀小雪的是山海藏,是不是说明画中仙与山海藏也有勾结? 山海藏因何要杀小雪? 这些事,叶倾雨必须查探清楚。 单是画中仙便十分难对付,山海藏真正的势力还藏在暗中。 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中,魔已经有所异动。 仙界看似和平,但据孟奚知所说,那些仙家与人族一样,都是心性贪婪自私的玩意。 北地的灵族如今又是什么情况? 灰黑的云层已经聚集,暴风雨很快就要席卷晟州大陆了。 前几日曹玉接到丘宁国密信,匆匆告别叶倾雨便策马走了。 说是丘宁国镇南王龙芮受了伤,至于出了什么事,密信里没有细说。 不难猜测的是,丘宁国边关告急。 昨日叶倾雨问过苏宸辙,他说高阳国西北边关近来并无战事。 所以龙芮受伤,如果不是因为国内出了乱子,便是与西洛国接壤的地方出了乱子。 叶倾雨更倾向于后者,这也是她急着赶路的原因。 如今提到西洛国,最令人不安的就是魔。 谁也不知道那玩意想干嘛。 七国大局未定,苏宸辙暂时还不能离开高阳国,毕竟他最主要的势力都在这边。 三日后是苏宸璋大婚的日子,为免夜长梦多,徐巍这支势力他必须尽快揽入麾下。 至于爱情,苏宸璋并不需要。 那日进怀宁城,苏宸璋是和徐婉儿一道,如今留在怀宁城中的,也是他们俩。 或许从那时,冥冥之中就预示了今日的结果。 苏宸璋和她们,本就不是一路人。 今日清晨在城东郊砚石河边分别时,叶倾雨问了苏宸辙两个问题。 其一是寒食节祭祖之日,被大火焚毁的銮舆中,那具尸体可是韩佐的? 苏宸辙点头。 当日死于大火中的,正是韩佐。 韩佐被人缚住手脚,堵住嘴巴,又蒙上了眼睛,死得很安静。 叶倾雨之所以想到那具焦尸是韩佐,乃是顺着苏宸辙走一步看十步的思路。 当所有人都怀疑韩佐是逃去了丘宁国,派重兵沿途追踪捉拿时,谁又能想到,韩佐其实已经死了呢。 一个永远也不会被找到的人,反而让人心生恐惧。 就好像画中仙找不到那幅画,她便永远也不得安宁。 苏宸辙就是要韩佐变成宫里那对母子心里的一根刺。 第二个问题,叶倾雨问苏宸辙可知道血玉? 孟奚知说过,很多仙家都对血玉感兴趣。 苏宸辙身为帝星,又曾下凡捉拿画中仙,千年前仙界那场战争,他应是知晓不少内情才对。 苏宸辙神色微沉,却也没有瞒叶倾雨。 血玉原本是一块龙形碧玉,听说是楚晟仙君省吃俭用,从山海藏换来送给海神聆悦的。 千年前楚晟仙君与海神聆悦那场打斗最后,海神聆悦将沾了鲜血的玉佩丢下凡尘,放出狠话:你我二人,便如此玉,天上人间,再不相见。 楚晟仙君想要抓住染血的玉佩,却也只是在飞落人间的玉佩上补了一口血而已。 自此沾了二位仙家鲜血的玉佩,落入人间,不知所踪。 谁也没想到千年后,那块玉佩竟然会现世。 也不知是哪位仙家从哪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得血玉者可以仙修倍增,万古不灭。 成为上古之神那般不死不灭的老妖……呸,神君! 对于这种空穴来风,大多数仙家却是宁可信其有,连凡人都求长生不老,何况是仙。 连上古之神云涯都信了,更别提其他仙家。 这也是为何这两年下凡的仙家比往年多的缘故。 当然了,苏宸辙下凡,并非是为了血玉。 烟西谷的老板娘说,血玉需要魂魄养着才能长大。 而血玉进入叶倾雨胸腔时,已经被祭了十万魂魄。 在暮子河中,血玉撕裂叶倾雨的胸腔之后,究竟去了何处? 叶倾雨问:“世间万物皆有可能化灵,血玉……有没有可能……” 第二百四十九章 要打架吗?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关于血玉是否会化灵,苏宸辙并不清楚,不过他觉得,如果血玉当真如此宝贝,画中仙不可能不心动。 尤其是这块玉最初是属于楚晟仙君,而画中仙对楚晟仙君有种执念。 星陌仙君闭关后,对于画中仙的来历便鲜有人知晓。 当初有仙家在天帝那参了星陌仙君一本,道是他画出这么个祸乱苍生的玩意,结果自己大门一闭,撂下一句“闭关”,便将这个乱摊子甩下。 缺了大德了。 星陌仙君将这口锅推给楚晟仙君的理由是,《美人雪舞图》是在楚晟仙君那里出问题的,他不过是作了一幅画而已,那画中美人怎就活过来了呢? 他作了那么多幅画,为何偏偏就这一幅出了问题? 这事得问楚晟仙君哪。 可楚晟仙君在哪? 众仙只知道楚晟仙君替聆悦海神担下天罚,至于是如何一个罚法,除了天帝,无人知晓。 而从那之后,千年来再无人见过楚晟仙君。 关于画中仙的来历,叶倾雨倒是听孟奚知说过。 多半是因楚晟仙君指尖那滴血,又或者与桑山美人骨棋有关。 但这事,星陌仙君说他什么也不知道,叶倾雨是不信的。 若说那是一场阴谋,星陌仙君绝对脱不了干系。 而孟奚知又为何会知晓那些内情? 他的身上,是不是还藏着什么秘密? 仙界那些陈年往事,叶倾雨没有亲身经历,她所知,大多是来自孟奚知。 不对,她怎么忘了,还有石塘城那个说书人。 她对晟州大陆最初的认知,都是来自说书人。 这世上的事,很多看似毫无干系,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譬如石塘城的说书人竟然是烟西谷老板娘的祖宗,譬如血玉为何会落在烟西谷老板娘手中? 祭十万魂魄养这一块血玉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为何仙界那么多的仙家都不知道血玉所在,而孟奚知已经沦为灵蝶崖一只修为低微的灵蝶,却能正好赶在血玉养成之际去往北地? 烟西谷的老板娘与千屏城城主简绍是朋友,那简绍知不知道血玉的事? 他的主子苏宸辙,又知道多少? 苏宸辙表示他对血玉之事所知并不多,关于烟西谷老板娘,不过是简绍在打探灵族消息时常有接触,志趣相投,才有了些交情。 不过他曾听简绍提起过,烟西谷老板娘祖上好像受过上古之神云涯的恩惠。 虽然苏宸辙知道的不多,但叶倾雨心中,却隐隐有了猜测。 这让她感到不安。 离开怀宁城第三日夜里,三个少女在荒野露宿。 冷皓月烤了一只野兔,就着酒囊中的烈酒,一个人边吃边喝,很快便昏昏欲睡。 叶倾雨靠坐在树下,望着天上的月牙。 晚风微凉,去岁的荒草与今春的新绿纠缠不清,偶尔能听到一两声虫鸣。 此处距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距离灵蝶崖百花会却只有两日时间。 叶倾雨算着日子,两日后她们正好抵达高阳国雁回城,到时候安顿好暮影和冷皓月,她先去灵蝶崖走一趟。 她有很多问题要问孟奚知。 有些事,是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不管真相如何,叶倾雨必须听孟奚知亲口告诉她答案。 天幕上的星子被乌云遮挡,叶倾雨微微蹙起眉头。 凌厉的杀气激得躺卧在火堆旁的冷皓月打了个激灵,当即翻身而起。 长刀横在身前,醉意散了三分。 树下的叶倾雨也起了身,冷眼看着一片粉云从天而降。 “你就是魇灵?” 来的是一位模样秀美的姑娘,即便火光摇曳不定,荒野之上光线昏暗,这位姑娘给人的感觉,却是水灵娇嫩,好像开在暖阳下的鲜花。 可惜是朵高贵且带着尖刺的花,她微抬起下巴,斜睨着叶倾雨,眼中尽是不屑。 冷皓月挡在叶倾雨身前,哼道:“哪来的妖精?” 这位姑娘绝对不是凡人,叶倾雨已经感知到她身上的灵力了。 如果叶倾雨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草木化灵成精。 冷皓月说她是妖精,倒也贴切。 可……令叶倾雨迟疑的是,这位姑娘身上,萦绕着淡淡的仙气。 不管怎样,来者不善。 冷皓月话一出口,粉衣姑娘就急眼了,抬袖一挥,一阵疾风袭来,掀起地上的火堆,朝着冷皓月的面门招呼。 竟是个心肠歹毒的妖精! 冷皓月轻叱一声,身子迅速腾空,长刀似闪电劈出,飘着火星子的木炭四散开去,一簇簇的小火苗落在草丛里,瞬间便贪婪地舔舐着荒草。 “呵,还真是个成了精的。”冷皓月先前那一句,是因粉衣姑娘对叶倾雨语气不善,加之饮了酒,暴脾气上了头。 如今交了手,才发现来的真不是人。 叶倾雨走到冷皓月身边,将她拉到身后。 叶倾雨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位姑娘,不过单是魇灵这个身份,就算她不找别人麻烦,别人也会来找她的麻烦。 叶倾雨冷声开口:“姑娘深夜来此,是要打架吗?” “就凭你们俩,也敢在本姑娘面前放……啊!” 若说方才冷皓月的酒只醒了三分,此刻却是醒了八九分了。 只见粉衣姑娘话没说完,突然扑倒在地,捂脸痛呼。 这场面,多少有点诡异。 好端端的,怎就撞邪了呢? 冷皓月将刀插进地下几寸,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从粉衣姑娘的指尖渗出刺目的红,方才还如海棠花般娇美的姑娘,此刻目露惊恐,四下寻找。 “谁?” 无人理她。 “出来,躲在暗处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啊!” 粉衣姑娘在草地上翻了个身,另一边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 这下她是真的慌了。 不管是仙还是灵,只要在一个范围内,必然会有灵力仙修散出,凡人察觉不出,但她绝对可以。 可此刻,除了不远处的魇灵,和一个凡人,她没有感知到任何奇怪的气息。 但她知道,在她附近,是有什么东西存在的。 看不见的东西才是最恐怖的,粉衣姑娘已经了没有方才来时的高傲与冷静。 “叶倾雨,我来是要告诉你关于血玉的事。” 瞧,如果有人突然找上门来,那铁定是有事找你。 这不就说明来意了么。 不得不说,暮影这两鞭子实在是太到位了,直接就给这位姑娘打服了。 冷皓月对着虚空抱了抱拳,看来已经不需要她出手了,左右也睡不着,冷皓月提刀去拍草丛里的火苗,玩得倒是开心。 粉衣姑娘顶着一张花脸,从地上爬起来,看向叶倾雨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怨恨。 叶倾雨挑眉,等她开口。 粉衣姑娘道:“你可知血玉是谁养出来的?” “我劝你有话直说,我那位朋友最近脾气不太好。” 第二百五十章 孟奚知骗了她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千年前上古之神云涯在晟州大陆上布下人灵结界后,失去踪迹,想来你已经知道他去了何处。” 粉衣姑娘观察叶倾雨的神色,见她不为所动,只得继续说,“千年来上古之神藏身灵蝶崖,一身修为被朱雀禁咒封印,比修为低微的散仙都不如。” 云涯为了恢复修为,找到被海神聆悦抛入凡间的龙形玉佩,利用沾了仙家之血和痴怨的玉佩,欲养出可以破解他体内封印的血玉来。 云涯将玉佩放在灵族之地烟西谷,千年过去,血玉终于养成。 晟州大陆上,不管是人灵还是仙,知道烟西谷所在的并不多,而知道烟西谷是上古之神云涯地盘的更是少之又少。 直到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直到暮子河食尸花焚毁,血玉才渐渐被各界知晓。 也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 叶倾雨拳头攥紧,她心中的猜测得到了印证。 如果这位粉衣姑娘没有提到朱雀禁咒,没有提到灵蝶崖,又或者没有提到血玉是由叶倾雨带去暮子河的,叶倾雨还能质疑她说的都是假的。 可她知道的,都是极其隐秘的事。 叶倾雨将血玉带去暮子河,这件事除了烟西谷老板娘,便只有孟奚知知道。 上古之神千年前销声匿迹,连说书人的故事里也不曾提及,她却连朱雀禁咒的事都一清二楚。 她自然也知道,孟奚知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这位粉衣姑娘所说的,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正因为是真的,叶倾雨才不能接受。 茫茫雪原上,叶倾雨救起的小蝴蝶,竟然是要了她性命的主谋! ——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为了跟你去暮子河,在烟西谷之后,我亦知道血玉就在你身上,北地太冷了,我幻不了人身,若不是你救我,我可能会被永远困在冰冷的雪原之上。 孟奚知骗了她。 将血玉放在她身上,根本就是孟奚知的主意。 但他又没骗她,他曾告诉过叶倾雨,他欠叶倾雨一条命。 ——我求梦神救你,不是为了血玉,是我欠了你的,我欠你一条命,必须要将你救活。 叶倾雨以为他欠的是救命之恩,谁曾想,竟然是杀身之仇。 从始至终,孟奚知什么都知道。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策划。 在孟奚知眼里,她叶倾雨……是不是就是个傻子? 烟西谷老板娘听命于孟奚知,将血玉藏于叶倾雨胸腔带去暮子河,是孟奚知的主意。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叶倾雨是地灵,她一定可以抵达暮子河。 她确实不负众望,但那一路却走得极其艰难。 无数次被灵兽的利爪割开皮肉,无数次从灵兽嘴下脱险,无数次在风雪中迷失方向…… 她那么辛苦的走到了暮子河,原本只要渡过那条开满食尸花的河流,她便能回家了。 可她却死在了那条河中。 而她的族人,也因此被迫远走他乡。 是血玉杀了她,是孟奚知杀了她! 不,不止这些。 血玉在暮子河失去踪迹,孟奚知是为了寻找血玉,而接近叶倾雨。 原来所有她以为的真心,都只是虚情假意。 孟奚知无所不知,总能在叶倾雨陷入困局之时指点迷津。 孟奚知替她挡下化蛇的攻击,为她承受烈火的炙烤,跳下冰冷的胭脂河去救她…… 他明明修为低微,却不顾生死来护她。 叶倾雨即便心肠再冷硬,也被他捂热了。 叶倾雨喜欢看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好像天上的月牙,却闪着璀璨的星光。 叶倾雨从来没有去想过,孟奚知乃是上古之神,他活了太久太久的时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 沧海桑田、风云变幻在他眼中,再寻常不过。 而叶倾雨,不过是一个偏居高阳国石塘城将军府的下人。 即便她听说书人讲了很多古往今来的故事,可这世间纷争,于她而言却都是陌生的。 她哪里是孟奚知的对手? 孟奚知有意要骗她,要玩弄她,实在是太容易了。 可是……这对叶倾雨来说,太残忍了! 孟奚知他……怎么可以…… 叶倾雨第一次被人捧在手心里,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觉得活下去是一件美好的事。 她甚至想过,为了孟奚知,她会拼尽全力留下来,留在这个纷扰的世间。 可如今,有人巴巴跑过来告诉她,那些都是假的。 ——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叶倾雨曾对孟奚知坦诚心意。 ——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我定会护你周全。 孟奚知曾承诺会护她周全。 此刻,叶倾雨感觉自己像个傻子,这一切简直荒唐可笑。 从对面那个粉衣姑娘的眼里,她确实就是个傻子。 堂堂上古之神,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 为何会看上叶倾雨这样一个无趣的女鬼? 孟奚知是为了血玉啊! 她于孟奚知而言,只是一枚棋子,一枚帮助他找到血玉的棋子。 血玉是在暮子河消失的,是从叶倾雨身上消失的,要寻血玉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叶倾雨。 会不会……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的目的,也是因为血玉? 叶倾雨若是永沉暮子河,茫茫天地,他去何处寻找血玉? 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叶倾雨站在荒野之上,风从身后吹来,拂乱她鬓边的发。 她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神色不变,谁也不知她此刻所想。 谁也不知她心底涌起的,恍如置身北地雪原的苍凉。 在暮子河底失去意识前一刻,叶倾雨有种终于得以解脱的释然。 她却不知,那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前世定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今生才这般连死都不足以赎罪。 “你是谁?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叶倾雨不得不佩服自己,在被人告知这样一个噬心的阴谋后,她还能控制住自己不在这人面前丧失理智。 粉衣姑娘冷哼道:“我只是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告诉你这些事,至于旁的,你无须过问。” “那你可说完了?” 叶倾雨手心蓦地聚起一簇蓝光,随着她眸光微沉,蓝光疾速往粉衣姑娘的眉心刺去。 这世上没有人是可信的。 都是骗子! 叶倾雨不打算等这位姑娘慢慢招来,哪怕眼睛所见也有假,但探灵能让她看到人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粉衣姑娘在见到从叶倾雨手心刺出的蓝光时,非但没有躲避,反而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般,眼睛瞪得溜圆,朝着叶倾雨飞身扑来。 “你,你为何会有……” 她的速度太快,眨眼间便到了叶倾雨身前,她脸上的血痕还在流血,看上去狰狞骇人。 蓝光将将没入她的眉心,叶倾雨还没来得及探到一丝她的意识,连暮影的寒霜鞭也没来得及卷上她的腰身,粉衣姑娘的手指已经碰到了叶倾雨的脖颈。 却也只是触碰到了一丝冰凉,她便化作一阵粉色的烟雾散去了。 只余一声刺耳的,带着无尽悲凉与不敢置信的惊呼,“主人……” 叶倾雨怔住,片刻前还满眼杀气的粉衣姑娘,怎就突然魂飞魄散了? 这架,还没开始打呢! 那一声“主人”自然不是在喊叶倾雨,而是打散她魂魄之人。 云开雾散,一弯月牙悬在天幕。 叶倾雨四下张望,荒野之上除了呼啸而过的风撩动零星的火苗,往远处熊熊奔袭,和举着长刀一路追着扑火的冷皓月,不见人影,亦无灵息。 第二百五十一章 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缥缈的白雾中,有一片花田,姹紫嫣红的花竞相绽放。 四季的花都有,连梅树,也在浓雾中暗送芬芳。 风是柔和的,可这些花却颤动不止,好似有调皮的小孩子在剧烈摇晃花枝。 一双苍白的脚踩在松软的土壤上,不着鞋袜,白色长衫曳地,在花丛中缓缓移动。 墨黑长发披散,透过浓雾看去,是一个略显落寞的背影。 他在梅树下驻足,不管尘土弄脏白衫,靠着黑色的树干坐下,探手要去摘一朵粉色的海棠花。 整片花田中,唯有这株海棠花,是静止不动的。 是因为花灵不在此处,才如此淡然。 这株海棠的花灵去了何处? 百花颤抖更甚,从花丛中走出一个紫衣女子,跪伏在地,声音颤抖。 “求,求主人饶海棠一命。” “哦……”白衣男子细长的手指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声音低沉,拖着尾音,带着一抹懒散随性,似乎对这个女子的话不是特别理解。 “你的意思是……这花田里的花,我不能采摘?” “属下不敢,海棠护主心切,才会被灵婉仙子利用,求主人给海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仅仅是被灵婉仙子利用吗?” 白衣男子转过头来,微眯着眼睛睨着跪在花丛里的女子。 他的脸上好似笼着云雾,又似覆着轻纱,叫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只能看出朦胧的轮廓,即便是这般云山雾罩,却也让人觉得,藏在这后面的一张脸,定然不丑。 白衣男子懒懒靠在树干上,“与画中仙来往,也是被灵婉仙子利用?鹤山牵头人呢?怎么解释?” “海,海棠一时糊涂,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女子声音低了下去。 “怎么?如今谁都能做我的主了?养你们这么多年,一个个都这般有出息了是吗?” “主人息怒。” “呵,你们这么急着将山海藏推入晟州大陆的乱局,居心何在?” 从乱颤的花丛中又走出十几个人,男女皆有,神色恐慌,皆跪伏在地。 “当初我让你们打理山海藏的时候说过什么?可还记得?” 有人回答:“山海藏永不加入各界纷争。” “山海藏出黄金万两买一个小姑娘的人头,是谁的主意?” 第一个出现的女子哆嗦道:“主人,那个小姑娘……” 白衣男子抬袖,一道浅浅的蓝光荡出,“我问你是谁的主意?” 蓝光似一道鞭子,轻轻抽打在女子的脸上,下手并不重。 但那女子的脸却已吓白了,“是,是海棠。” “知道我为何让你们去打理山海藏吗?草木无情,无贪欲,无痴念……不曾想,年月长了,连草木也起了妄心。” 白衣男子看着手边的海棠花,指尖轻轻划过娇嫩的花瓣,“海棠……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 他声音慵懒而淡漠,像在说着无关紧要的事,可字字落在那些花灵心上,却是惊骇不已。 他们不过是些花花草草,主人手指轻轻一折,他们便没了性命。 就像此刻,主人的手指夹着海棠花脆弱的花枝,微微用力,娇嫩的海棠花便被折落在他的手心。 只是如此怎么能够解气,骨节分明的手指蜷起,海棠花被包裹在他的掌心。 掌心再打开时,粉色的花瓣化作细碎的粉末,被风吹散在缥缈浓雾之中。 再看地上,枝叶迅速枯萎,转眼成泥。 这株花灵,就此魂飞魄散。 …… 雁回城在一座高崖之下,高山流水,日夜奔流。 崖上多是松柏,一片苍翠。 马车停在瀑布旁的山路边。 小雨缠绵,云雾笼罩山林,除了水声,听不见其他声响。 冷皓月抱膝坐在靠近门帘的车厢里,问叶倾雨,“你真不打算去灵蝶崖了吗?” 叶倾雨手心握着一黑一粉两块石头。 粉色的石头光滑如玉,在叶倾雨的手心发出莹润的光彩。 这是在千屏城时小云儿送给她的引路石, 小云儿说:待百花会前一日,我催动石头中的灵咒,你便能瞬间到达灵蝶崖,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百花会一年一次,连仙山上的仙家都要赶来参加,错过可太可惜了。 今日就是百花会,这块粉色的引路石从昨日便开始召唤叶倾雨。 黑色的石头却毫无动静。 “不去了。”叶倾雨收起引路石,沉眉道:“我们快些赶路,争取早日抵达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关于血玉之事她已经了解清楚,没必要当面质问。 问了又如何,听孟奚知当面承认那些事都是他干的? 叶倾雨怕控制不住自己会对孟奚知动手。 灵蝶崖是孟奚知的地盘,真动起手来,吃亏的是她。 魇灵之愿已经达成三愿,为了一个男人断了梦神之路,不值当。 既然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假的,叶倾雨又何苦被一段感情羁绊。 “韩大哥曾说,忘记一件痛苦的事,最快的办法就是将精力投入到另一件事上。” 叶倾雨忍不住问道:“你的韩大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真的值得你翻山越岭去寻找吗? 冷皓月眼里好似点起两只小灯笼,将阴雨天的黑沉一扫而空。 “韩大哥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暮影问:“何为好人?” “额……阿雨姐姐这样的,就是好人。” 相处久了,三个少女日渐熟识,便以姐妹相称,也方便路上行走。 叶倾雨哼笑,“我要是好人,这世上就再没有坏人了。” “阿雨姐姐此言差矣,韩大哥说……” “好了,不提这些了。”叶倾雨打断冷皓月的话,如果好人是这般下场,不管她在别人眼中是好是坏,她都宁愿自己是坏人。 如果好人是她这样的,那坏人应是孟奚知那样才对。 世人都说鬼话连篇,孟奚知连鬼都骗,当真是可恶至极。 偏偏这世上关于上古之神的传说,大多是赞颂他心系苍生,福泽万民。 叶倾雨嘴上说要将孟奚知翻篇,却不管什么事,都能想到孟奚知,想到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眸。 与其说恨孟奚知,叶倾雨更多的则是气自己没用。 被人骗了害了,亦是她没用。 如今死都死了,本该是肆意洒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可她却不敢去找孟奚知。 叶倾雨逃避般的安慰自己:待哪日孟奚知那厮来找她,她再拿匕首扎进他的心口不迟。 冷皓月也不再多言,韩大哥说过:对于一个情场失意的人,旁人说再多安慰的话,都是徒劳,只能等她自己想开看开。 当时无患子笑话韩云轩:说得好像你被哪位姑娘抛弃过一样。 韩云轩只是摇头轻笑,并不解释。 第二百五十二章 冷皓月气得快哭了 第252章冷皓月气得快哭了 马车在山路上行驶不到一里地,叶倾雨突然从腰间掏出那块黑色的石头。 石头上笼着一层微弱的光晕,这是来自灵蝶崖的召唤。 是……孟奚知催动了石头中的灵咒? 叶倾雨默了片刻,突然问道:“暮影,小月,你们想不想去灵蝶崖走一趟?” 暮影抬眉看向叶倾雨,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她自然明白,叶倾雨之前种种借口,不过是因为孟奚知没有催动灵咒罢了。 何况叶倾雨去灵蝶崖不仅是为了孟奚知,还有个重要原因,她要去接回小雪。 所以这一趟,她必须要去。 冷皓月停了马车,掀起靛蓝帘子,探头问道:“我一个凡人,也能去灵蝶崖吗?” 冷皓月可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能去仙山逛逛,她上辈子该是积了多少德啊! 叶倾雨伸出手掌,“试试便知,你们若是不怕,便随我去灵蝶崖走上一遭。” 暮影将手搭在叶倾雨手上,“有什么好怕的,我从小便想去仙山看一看,今日若是能实现这个愿望,可是赚了。” 苏宸辙说,别的鬼去不了仙界,但是她可以。 今日正好试试看,她与别的鬼是否真有不同。 而叶倾雨有灵蝶崖的引路石,想来也是没有问题的。 冷皓月已经迫不及待,丢开缰绳,一手握紧大刀,一手握住了叶倾雨的手。 黑色石头上的灵光大盛,惊得老马一声嘶鸣。 灵光消散之后,冷皓月骂了句脏话。 山林苍茫,流水喧嚣,老马受惊,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 冷皓月吓出一身冷汗,赶紧拽住缰绳,好一会才驯服狂躁不安的老马。 马车上只有冷皓月一个人,叶倾雨和暮影没了踪影,不用猜,铁定是去了灵蝶崖。 果然凡人是去不了仙界的,可他娘的两只鬼都能去,凭啥人不能去? 冷皓月气得快哭了。 也不知她们此去可会遇到危险? …… 灵蝶崖,百花会。 花是五颜六色的,翻飞的衣衫亦是五彩斑斓。 今日崖顶云镜湖倒是没有琴声传来,昨夜孟莺时百般叮嘱孟奚知,无论如何也得安分一两日。 所有来参加百花会的仙友都聚在花荫谷,说说笑笑,十分热闹。 百花会最吸引人的一点,就是在这一天,众仙看中什么仙花灵草,都可以打包带走。 当然,仅限于花荫谷里的花草。 一大早便有仙家三两成群,提着竹篾篮子出现在花荫谷中。 孟奚知原本不打算凑热闹,他也没那个心情。 但小云儿来告诉他,星陌仙君到了灵蝶崖,此刻正在花荫谷中摘花。 星陌仙君今年算是来得最晚的,孟奚知差点以为他不来了呢。 这要是搁千年前,星陌仙君最少得提前半个月就来蹭吃蹭喝。 听孟莺时说,有一年那厮竟然从头年百花会住到了第二年百花会。 那脸皮比仙花下的土壤还要厚实几分。 不管怎样,星陌仙君既然来了,孟奚知肯定是要去会会他的。 小云儿扯住孟奚知的衣袖,“师叔啊,您到底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叶姐姐都不理我了,您瞧这引路石,我从昨日便开始催动灵咒,可叶姐姐到现在还没回应。” 听小云儿提起叶倾雨,孟奚知微微怔住,他倒是忘了,叶倾雨手里还有一块小云儿的引路石。 叶倾雨不回应,自然是因为她知道了血玉之事的真相。 这件事孟奚知没法解释,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叶倾雨。 孟奚知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如何才能找到出路,只能看叶倾雨的态度。 但他也不敢问。 刚到花荫谷,一眼便看到被仙子簇拥着的星陌仙君。 这些仙子大多是来求画的。 星陌仙君的画,谁不想求一幅? 即便不懂欣赏,拿去山海藏换几件宝贝也是不错的选择。 星陌仙君出关不久,但还和千年前一个德性,对求画的仙子满口应下,至于什么时候画,就得看他心情了。 要算起来,星陌仙君可是欠了不少口头债。 孟奚知虽是上古之神,以往并不常在仙界走动,除了几位隐世的老仙,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仙家并不多,星陌仙君算一个。 还是上古之神的时候,孟奚知也参加过几次灵蝶崖的百花会,不过那时他只是以散仙的身份来蹭花酿喝,不曾暴露身份。 孟奚知刚一现身花荫谷,便引来了不少仙子的目光。 这千年来的百花会,孟奚知露过几次面,曾有不少仙子被他的绝世容貌迷得神魂颠倒。 那灵婉仙子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孟奚知那时一心只想要恢复修为,无心情爱,对仙子们的示好并不理会。 有自视甚高的仙子当即就来了脾气,不过是灵蝶崖一只小灵蝶,仗着长得好看了点,就敢甩她脸色,谁给的胆? 犹记当年,暴躁仙子当场就要扇孟奚知一巴掌,被闻讯赶来的孟莺时一脚踹下了凡间。 从那之后,对于孟奚知,众仙子便只敢远观,不敢上手了。 毕竟,这是灵蝶崖孟莺时罩着的人。 孟奚知出现在花荫谷,那是连百花也要失去几分颜色的存在,更别提星陌仙君了。 星陌仙君见到孟奚知,并不觉得意外,作为一个喜欢凑热闹听八卦的仙君,他出关后曾打听过上古之神云涯的去向。 在星陌仙君撩起袍角要给孟奚知行礼之前,孟奚知赶紧开口,“小仙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星陌仙君,能否请仙君移步?” 星陌仙君点头应下,在一众仙子诧异的目光中,屁颠屁颠地跟着孟奚知走到无人的角落。 要知道,仙子求画,星陌仙君向来有求必应,但对于仙君,星陌仙君却总是区别对待的。 今日星陌仙君对灵蝶崖一只修为低微的小灵蝶这般友好,仙子们表示不能理解。 甚至有脑子活络的,已经开始怀疑星陌仙君是不是…… 哎呀,罪过罪过,这事可不好乱说。 仙子们脸红心跳地互递眼色。 角落里的星陌仙君又要给孟奚知行礼,被孟奚知扶住了胳膊,“星陌仙君无须多礼,我并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份。” 星陌仙君了然,“不知云涯神君有何吩咐?” 第二百五十三章 好气,打不过! 第253章好气,打不过! “你出关之后去了月山?” “正是,小仙出关后听闻月山垂思宫的宫主,正是当年引发仙界动乱的江蓠,若不亲自去一趟月山,小仙心下难安。” 真是难得,千年了你才觉得心下难安。 孟奚知自然不信他这番话,面上却是不显,继续问道:“那你去过之后,可有什么发现?” “小仙发现那垂思宫宫主,的确就是江蓠。” 废话! “然后呢?” 星陌仙君愣住,“然后?然后小仙劝了江蓠,让她随小仙回落霞山修炼,莫要在人间惹是生非……” 孟奚知抬手打断星陌仙君的话,“你当真不知《美人雪舞图》的下落?” “云涯神君说笑了,小仙若是知道那幅画所在,直接撕了焚了,哪里还用得着跑到月山去劝她?” 是这么个理。 “你闭关闭得好好的,干嘛要出来?” 干嘛要这个时候出来? 孟奚知这话多少有点过分了,但星陌仙君不敢恼火,“小仙突破瓶颈,自然就出关了。” 原本孟奚知打算在灵蝶崖堵星陌仙君,是为了打听血玉的下落,但如已经不需要了。 两人闲扯几句,孟奚知正要告辞离去,星陌仙君却突然凑近他耳边,低声道:“云涯神君久在人间流连,天帝对您可是挂念得很哪。” 今日本就心神烦闷的孟奚知,此刻终于黑了脸。 孟奚知抬手欲推开星陌仙君,不想竟被他捉住了手腕。 星陌仙君的修为远胜如今的孟奚知,在远处一片低低的吸气声中,孟奚知低喝道:“你想死吗?” “云涯神君误会了,只是小仙这里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神君,还望神君指点迷津。” 孟奚知用力甩开星陌仙君的手,踉跄两步,差点没站稳。 好气,打不过! 孟莺时也不知在干嘛,这个点了还不来花荫谷。 也不怕这满谷的花被人给薅秃了去。 小云儿还没到花荫谷就回去盯着小火炉上的鸡汤了。 此刻花荫谷多是各路仙家,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这角落里的事若是闹大,吃亏的是孟奚知。 暴露身份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堂堂上古之神被一个小仙君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他以后还怎么在仙界混? 星陌仙君除了画技不错,在修为之上,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 时不时遭遇瓶颈,众仙早已见怪不怪。 如果上古之神败在这种货色身上,孟奚知不如跳下云头摔死算了。 孟奚知退后几步,沉声道:“说。” 星陌仙君满意地笑了,“敢问云涯神君,当年落入凡尘的血玉,可是被神君捡了去?” “不是。” “血玉能解神君身上的禁咒?” “不能。” “神君知道血玉的下落?” “不知。” “……” “你还有问题吗?” 星陌仙君摊手,“云涯神君如此防着小仙,小仙便是有问题,只怕也问不出想要的答案,也罢,百花盛会,良辰美景,小仙就不扰神君雅兴了。” 孟奚知扫了一眼星陌仙君脚边的竹篾篮子,篮子里装满了各色仙花。 星陌仙君倒是一点也不客气,挑的都是极品。 “星陌仙君闭关千年,确实需要好好补补身子,只是这胡瑶花性子烈,仙君可别补岔了,毕竟整个仙界也没有哪位仙子愿意与你仙修。” 星陌仙君一口老血哽在喉咙,气得手都抖了。 孟奚知长得一副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却让众位仙子对他望而兴叹,这张嘴可谓功劳不小。 仙修就是凡间修道之人所说的双修,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修为。 星陌仙君这样的半吊子仙君,仙子们虽想求画,但不愿献身。 没有哪个仙子愿意将修为浪费在星陌仙君身上,万一受他影响,时不时遭遇瓶颈,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也难怪方才她们想歪了,这仙子不愿意,星陌仙君保不齐就将毒手伸向了修为低微的小仙君。 啧啧啧…… 孟奚知嘴上占了便宜,心情舒坦了不少,不再理会星陌仙君,转身离去。 他却不知,他的师兄孟莺时之所以没有及时现身帮他,乃是因灵蝶崖此刻来了两位贵客,他正招待着呢。 来的正是叶倾雨和暮影。 叶倾雨得知催动黑色引路石灵咒的并非孟奚知,而是孟莺时的时候,心底掠过一抹失望。 孟莺时为他的师弟操碎了心,此刻看着两个面色沉冷的女鬼站在他面前,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灵蝶崖还从未来过鬼,更别说是被他请来的。 “叶姑娘,你和奚知之间……” 叶倾雨问:“孟奚知在哪?” “叶姑娘先听我把话说完再去找他不迟。” “你说。” 孟莺时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这姑娘怎么和他以往碰到的女子不同? 一般的女子碰到这种事,不都是捂着耳朵摇头拒绝,然后声嘶力竭地喊“我不听,我不听”吗? 而且,他的好师弟干的事,比那些抛妻弃子的薄情郎可狠太多了。 “你还说不说了?”叶倾雨不是扭捏的性子,不管遭遇什么事,她更喜欢把话说清楚。 “说说说,叶姑娘且听我慢慢道来。”孟莺时请叶倾雨和暮影落座,又命仙童上茶,这是打算慢慢掰扯了。 叶倾雨可没时间在这耗着,不过……若是孟莺时愿意帮她一个小忙,她便是在此住上几日,时间应该也是够用的。 “不知仙君能否帮我一个忙?” “叶姑娘请说。”第一次见面就求人帮忙,这位姑娘倒是不跟他见外。 叶倾雨道:“我们之后要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麻烦仙君用引路石,直接送我们到那里。” 孟莺时还当是什么麻烦事,譬如要他清理门户这种,他难免会有些为难。 谁知只是用引路石送她们一程,这种小事,他当即便答应了。 “叶姑娘,你可知奚知为何要恢复修为?” 任谁从云端跌落尘埃,都是不甘心的,孟奚知要恢复修为,乃是情理之中。 孟莺时摇头,“他并非为了自己,就像人族的皇帝一样,需得心系天下,能力越大的人,责任也就越大。” “可是,不是有天帝吗?” “天帝只管仙界,而奚知要平衡的,是各界。” 第二百五十四章 有酒吗? 第254章有酒吗? 虽说这些不是上古之神的责任,但孟奚知既有能力庇佑苍生,他做不到置之不顾。 尤其是他不死不灭,却要眼睁睁看着各界生灵倾覆,轮回在神的眼中,是一件残忍而可笑的事。 孟莺时继续道:“千年前奚知布下人灵结界后,修为受损,后又遭奸人暗算,仙元被封……” 孟奚知心灰意冷,他觉得他所有的付出只是个笑话。 坠落花荫谷的那一刻,他本想放弃各界生灵,从此在灵蝶崖当一只小灵蝶,再不过问各界纷争。 但当他发现横亘在晟州大陆北境的人灵结界并非坚不可摧时,他又开始操心了。 他担心有朝一日,当人灵结界消散时,各界又要动荡不安,生灵涂炭。 孟奚知曾是上古之神,他骨子里的担当不允许他置苍生于不顾。 孟奚知要恢复修为,是为了当那一日到来时,他有能力再次阻止战乱。 就像千年前那般。 他并非是为了一己私欲。 “让你带血玉去暮子河,确实是奚知的主意,但这事他非做不可。” 十年前被韦成德从北地带到石塘城的小地灵,出现在烟西谷的那一刻,就被烟西谷的老板娘盯上了。 血玉之所以被孟奚知养在烟西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血玉养成之后,需得以暮子河食尸花献祭。 而地灵,是安全抵达暮子河的关键。 孟奚知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定然能看出叶倾雨不是地灵。 而他若是没有被封禁修为,也无需利用地灵将血玉带去暮子河。 所有事情的根源,不正是他被朱雀禁咒所困么。 可惜他的修为低微到连北地的严寒都扛不住,过了烟西谷,孟奚知只能化身为蝶,但他没想到,即便是这样,他也飞不到暮子河。 若不是叶倾雨救了他,他不知要在那冰天雪地滞留多久。 而等他出灵族之地那日,晟州大陆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将十万魂魄供养的血玉藏于叶倾雨的胸腔之时,便是给她判了死刑。 原本一个小地灵的性命与整个晟州大陆的安危比起来算不得什么,没了就没了。 但孟奚知杀叶倾雨在先,叶倾雨救他在后,这事,便复杂了起来。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叶倾雨对孟奚知的恩,相当于救世之恩。 孟奚知若是任她死在暮子河底,那他与那些从背后捅他一刀的奸人有何区别? 孟奚知求梦神救叶倾雨,还有个原因。 他随叶倾雨去暮子河那一段路,他感受到这个少女的求生意志有多强。 孟奚知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这个少女从灵兽凶猛的攻击下侥幸逃生。 而那些鲜血淋漓的伤口,又会引来更多的灵兽。 每一次厮杀搏斗,对于叶倾雨来说,都是生死考验,而每一次,她都能比上一次更加勇猛果决。 这样顽强坚韧的人,不应该死在暮子河底。 如果一定要说孟奚知做错了,那就错在他不该对叶倾雨动情。 孟莺时这一番“上古之神心怀天下”的言论,叶倾雨若是还不能原谅孟奚知,倒显得她蛮不讲理了。 当初在烟西谷,老板娘确实说过一句话:他日,这东西或许会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 叶倾雨此刻才明白,老板娘的意思,是血玉可以恢复上古之神的修为,而上古之神,才是让整个晟州大陆避免一场灭顶之灾的关键所在。 “奚知回到灵蝶崖的这段日子,每日都陷在对叶姑娘的愧疚之中,叶姑娘,你若不放过他,他也绝不会放过他自己的。” “有酒吗?”叶倾雨沉默半晌,突然看向孟莺时,“听说灵蝶崖的花酿味道不错,可能向仙君讨一杯来喝?” 虽然对这位姑娘跳脱的性子难以理解,但孟莺时从来不是小气的仙君,当即笑道:“莫说一杯,只要叶姑娘酒量好,便是十坛,也尽管随意畅饮便是。” “好,那就十坛。” 酒量好不好且先不说,喝不完带回去送给冷皓月,也算是弥补了她不能入仙山的遗憾。 “……”孟莺时先吩咐仙童将灵蝶崖最上等的花酿端上来,才问叶倾雨,“叶姑娘不去找奚知?” “我此番来灵蝶崖,是来接小雪,仙君可知道小雪?” 至于孟奚知,即便知道他当初的做法乃是大义所在,不得已而为之,叶倾雨心底仍有一块疙瘩。 这不是一件能一笑而过的事。 在这件事之中,叶倾雨是受害者,她不祈求自己在孟奚知心中能比天下苍生更重要,她生气的,是孟奚知对她的隐瞒。 在孟奚知的心里,叶倾雨如果知道血玉之事,会弃他而去。 既然如此,叶倾雨就算真的抛弃孟奚知,那也不能怨她。 如你所愿罢了,咋地,你还想要意料之外的惊喜? 去你的吧。 叶倾雨从未想过,梦神之路的因,竟然是在孟奚知身上。 而这个人却一边瞒着她杀身之仇,一边缠着她谈情说爱,他哪来的脸? 就算有朝一日他借血玉解了朱雀禁咒又如何? 就算他助叶倾雨成神了,又能如何? 叶倾雨就该感恩戴德地与他长相厮守? 叶倾雨突然又想起石塘城将军府韦小姐与教书先生的事情来。 她突然羡慕起韦小姐,若是她也有家人护着,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有人将孟奚知按在条凳上打板子,她说不定就能解了气。 是啊,她心里,还是在生着孟奚知的气。 那教书先生连五板子都扛不过,便哭着喊着告饶,发誓再不踏入将军府半步,从此远离石塘城,与韦小姐生生世世不复相见。 可孟奚知不死不灭,只怕板子打断了他也不会求饶。 叶倾雨一时又觉得这个法子是行不通的。 哎…… 她早知情之一字碰不得的,偏偏这一颗破碎的心,还是被孟奚知那个混蛋给侵占了去…… 孟奚知当日离开来福客栈时,对小雪吹嘘过灵蝶崖如何如何好看,哄了好一会小雪才肯离开叶倾雨,随孟奚知来灵蝶崖。 也就是说,小雪到灵蝶崖后,必然会四处转悠一番,而不是被孟奚知藏了起来。 所以孟莺时应该是知道小雪的。 孟莺时何止是知道小雪,孟奚知回到灵蝶崖后,直接将那个小女孩丢给了孟莺时照看,他自己则是整日待在云镜湖,反反复复弹奏一首曲子。 据说那首曲子是他前不久在凡间所作,名为《醉春风》。 孟莺时偶尔会带小雪去云镜湖找孟奚知,但那家伙每每看着小雪叹息不止。 因小雪逢人便说孟奚知是她爹爹,不知道内情的小灵蝶们私下里议论,都说那个小女孩是孟师叔在凡间的妻子所生。 但是……并不是孟师叔的孩子,八成是隔壁老王的。 所以孟师叔回到灵蝶崖后才这般心烦意乱,整日弹琴扰民,对老王的孩子不管不顾。 他们哪里知道,孟奚知将小雪丢给孟莺时,乃是因临近百花会,各路仙家应邀而来,鱼龙混杂,小雪在孟莺时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第二百五十五章 桑山魅妖 第255章桑山魅妖 孟莺时的住处叫未雪院,灵蝶崖没有冬天,自然没有雪。 院子里的梨白亭中,叶倾雨抱坛畅饮。 叶倾雨尝不出这仙山花酿的味儿,而按在千屏城迎春楼时的经验,她的酒量应是极差的。 后来听孟奚知说,那时在千屏城,他已经打算退缩了。 他在须眉江的小船上给出的理由是,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给叶倾雨招来麻烦。 其实,他早就在害怕叶倾雨无法承受如此残忍的真相吧。 可他,还是没能逃过这一遭。 叶倾雨斜倚在梨白亭的白玉栏杆上,亭外烟波浩渺,微风卷起片片雪白的梨花,淡淡的花香萦绕。 在叶倾雨看来,这酒与白水没甚区别,但她还是学着凡人那般浅酌慢饮,似乎如此,便也能品出个三六九等的滋味来。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赶时间。 今日百花会,孟莺时还有要事在身,不能陪叶倾雨小酌几杯。 暮影从小就想入仙山一游,孟莺时派了一个小仙童带她四处参观去了。 出未雪院之后,孟莺时凭空召来一只小灵蝶,吩咐它传话给小云儿。 方才孟莺时告诉叶倾雨,小雪住在孟奚知的听雨院。 这话是骗叶倾雨的。 他好不容易催动灵咒引来叶倾雨,可不是让她领了孩子就走的。 怎么的也得让孟奚知和她见上一面才行哪。 孟莺时让小云儿来偷偷将小雪送去听雪院,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避开叶倾雨。 叶倾雨若是知道这俩师兄弟都是骗人精,不知作何感想? 不过她此时已经晕乎乎不知今夕何夕,满眼除了翻滚的浮云,便是似雪的梨花,晃得她头疼。 叶倾雨趴在白玉栏杆上打了个盹,而在此期间,灵蝶崖发生了一起小型斗殴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孟莺时终于现身花荫谷,与众位仙家寒暄问候,场面话说起来不需要过脑子,倒也轻松。 一年一度的灵蝶崖百花会,仙界谁不赞一声孟仙君心地仁厚,为各位仙友的修为进益,而无私贡献出花荫谷里的仙花灵草。 殊不知,孟莺时每年就等着这些个仙友们来摘花除草。 这花荫谷里的仙花灵草,若是任其生长,千年万年的,化灵成精在所难免。 就好比无人打理的花园,时日久了,便被草木侵占了,最终只能荒废。 灵蝶崖上的灵蝶们虽靠着仙花灵草提升修为,可补品太多了,也有些吃不消。 灵蝶不比品阶高的大仙,修为方面讲究日积月累,而非一日千里。 孟莺时不愿让小灵蝶们吃苦受累去打理花荫谷,便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游手好闲的仙家们身上。 如此,这百花会便一年年办了下来。 今年来的仙友比去年又多了一些,最令孟莺时感到惊讶的是,竟然连桑山魅妖也来了。 桑山魅妖,艳绝无双,果然名不虚传。 从那些仙子们嫉妒的眼神中便能看得出来,更别提好些个道心不稳的散仙,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若只是魅妖,自然是不敢踏足灵蝶崖的,这只魅妖是与南海龙王太子慕风同来。 提起南海,众仙最先想到的并非南海的大户龙王一家,而是海神聆悦。 当年慕风为了追求聆悦干过不少傻事,差点被他爹气得给抽了龙筋。 不过那都是千年前的事了,自从海神聆悦对楚晟仙君因爱生恨大闹仙界后,慕风便也消停了。 近千年来,倒是不曾听说过这位龙王太子的消息。 没想到竟然和桑山美人勾搭上了。 仙君们看向慕风的目光里,既有羡慕嫉妒,又有可怜惋惜。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不止仙草灵植的精气,对仙家的仙元亦有觊觎之心,曾有不少贪图美色的仙家,千万年修为葬于桑山。 慕风能携着魅妖招摇过市,八成是被魅惑了心神,只怕离仙元枯竭不远了。 来者是客,孟莺时虽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也不好将慕风和魅妖赶了出去。 这事确实不对劲,不只魅妖是第一次来灵蝶崖,这龙王太子慕风可也是头一次来灵蝶崖呢。 而今日除了各路新晋的散仙,第一次踏足灵蝶崖的,还有两只女鬼。 孟莺时心下叹息:且瞧着吧,今日灵蝶崖,定然有事发生。 往年百花会,会有无聊的仙家自发组织一些有趣的游戏,譬如吟诗,譬如斗酒,又譬如选出开得最好的仙花,赐名“花中仙子”…… 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从人间学来的玩法。 要论会玩,那还得是凡人。 毕竟难得聚一聚,总不能摘了花就走。 今年百花会,众仙的注意力都在慕风和桑山美人身上,对那些个玩腻了的游戏,倒是没什么兴致了。 不过晚上的百花宴倒是可以期待一下。 话说孟莺时在花荫谷招呼着各位仙友,却独独没有看见星陌仙君。 听小仙童的禀报,星陌仙君是来了灵蝶崖的。 那厮去了何处? 从三五凑在一起聊八卦的仙子们嘴里,孟莺时得知,星陌仙君是追着孟奚知去了。 好巧不巧,孟奚知在回听雨院的半路上,碰到了小云儿正牵着小雪走来。 小雪看见她爹,当即便挣开了小云儿的手,往孟奚知身上扑去。 却在距离孟奚知三步远的时候,被突然冒出来的星陌仙君给提住了后衣领。 “这便是云涯神君在凡间的孩子?” 看来星陌仙君对孟奚知的动向打听得还算仔细,但这,也更让孟奚知恼火。 事关小雪,孟奚知便是打不过,那也是要与星陌仙君拼命的。 听雨院地处偏僻,这条小道两旁遍植高耸入云的灵木,郁郁葱葱的枝叶下,花草茂盛,让小道看上去十分隐蔽,平日里极少有灵蝶在此走动。 孟奚知给小云儿使了个眼色,星陌仙君看在眼里,笑道:“云涯神君这是要搬救兵?哎,想当年神君在各界战场上如入无人之境,是何等的神勇……” “你意欲何为?” 孟奚知声冷如冰,即便修为被封,他此刻的模样,与在各界战场之时,没有分别。 他是上古之神,他不死不灭,今日星陌仙君若是敢伤小雪分毫,等他解除朱雀禁咒之日,定会让星陌仙君生不能,死亦不能! 第二百五十六章 你干的好事! 第256章你干的好事! 据后来星陌仙君自己说,他原本只是打算拿这孩子吓唬吓唬上古之神,没料到会闹出岔子来。 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只能说明星陌仙君闭关千年,脑子给整出问题来了。 而谁要是信了他的话,那也多半是出门没带脑子。 星陌仙君有何目的,孟奚知心知肚明。 星陌仙君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月山找画中仙江蓠,这事看着没毛病,其实却不正常。 首先他闭关千年,怎就知道当年的画中仙如今在月山落了脚? 就连孟奚知,也是这次和叶倾雨经过碧落城,才发现画中仙江蓠就是月山垂思宫的宫主。 会不会所谓的闭关是假,星陌仙君其实一直在暗中注视着晟州大陆上的动静? 又或者,仙界之中,有人一直在盯着下界,待星陌仙君出关,立时便将画中仙的消息告知于他。 再或者,星陌仙君选择这个时候出关,正是因为有人告诉他眼下各界的形势,十分适合浑水摸鱼。 其次,他方才偷偷跟在孟奚知身后,意欲何为? 如果星陌仙君一直在关注着晟州大陆的动静,关于元宵节当晚,白荷山上发生的事,他是不是也知道? 那晚鹤山牵头人要杀的,正是被星陌仙君抓在手里的小雪。 他……是不是知道了小雪的来历? 不管星陌仙君是什么目的,他抓住小雪,足以让孟奚知自不量力地去找他拼命。 不曾想小雪随了她娘的性子,遇到危险时,一不慌二不乱,勾脚狠狠在星陌仙君腿间踹了一脚。 虽非亲生,胜似亲生,叶倾雨每每杀敌喜欢一招致命,而小雪,更是一脚击中星陌仙君的要害。 这还了得? 星陌仙君暴脾气上头,拽着小雪后衣领的手高高举起。 小云儿在接收到孟奚知的眼色时,便开始暗暗用灵蝶传信给她师父,但此刻的情况,显然已经来不及等孟莺时前来支援。 孟奚知当即便扑了上去,只是不等他靠近,星陌仙君身边骤然腾起滚滚云雾,从那云雾间飞出数十道凌厉的银光。 银针划破孟奚知的脸颊,一道血痕立现。 星陌仙君似乎并不打算在此处对上古之神动手,但孟奚知也不能近他的身。 随着星陌仙君掐诀念咒,他身前的小道上赫然出现一道裂缝。 裂缝越来越大,孟奚知看到里面漂浮的云雾间,时隐时现的利刃闪着寒芒。 而在利刃之下,散发出灼灼热气的岩浆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这裂缝彷佛饿极了的怪兽,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它的主人喂食。 星陌仙君是要将小雪丢进这个裂缝之中! 他确实是有这个想法,绝非他事后所说的吓唬吓唬孟奚知。 小雪从他手上坠落,直直往裂缝之中扑去。 而星陌仙君的脸上,挂着期待的神色。 “云涯神君别担心,小仙听人说你这孩子是个邪祟,小仙这噬邪阵,正好可以帮你女儿身上的邪祟清除干净。” 一个能从鹤山牵头人手底下活下来的小孩,到底是什么来头,他很想瞧一瞧。 孟奚知几乎要疯了,可他无法靠近云雾堆砌的屏障。 他每往前一步,又被逼退两步,他如今的修为,无法冲破星陌仙君的防御。 可那是小雪,是他的女儿! 小雪一声“爹”喊得孟奚知肝肠寸断,但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孟奚知记不得是多少年来,他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毁天灭地的念头。 或许天地不存在了,四海八荒皆为炼狱,当怨念填满这个世界,所有的生灵都变得一样,都一起毁灭,也未尝不可? 都一样了,痛苦的便不只是他一个人…… 一道银光掠过,星陌仙君脸色骤变。 小雪将将要被利刃挑开胸口之际,银色长鞭倏然而至,卷起小小的身子,以星陌仙君拦之不及的速度冲破云雾。 银鞭那头站着一个身着黑裙的女子,面白如霜,眸如幽深的寒潭,隐隐漾着幽绿的光晕。 星陌仙君看清来人,冷哼道:“这灵蝶崖什么时候竟连鬼也能来了?” 暮影接过小雪,亦冷哼,“畜生都能来,鬼为何不能来?” “你……” 星陌仙君话没说完,暮影已经侧过身不理会他,将小雪塞进跌跌撞撞跑过来的孟奚知怀里,“孟奚知,你干的好事!” 孟奚知紧紧抱着小雪,脑子里一片空白,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愿去想了。 也是在这一刻,多日来困扰孟奚知的难题有了答案。 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了。 将孟奚知挡在身后,暮影开始找星陌仙君算账。 “素闻仙界的星陌仙君画技了得,不知仙君平日作画用的是哪只手?” 星陌仙君不屑回答一只鬼灵的话,他只对孟奚知怀里的小女孩感兴趣。 一直想从背后偷袭星陌仙君,但一直被挡在云雾外的小云儿替星陌仙君回答了,“他作画用的是右手,就是方才将小雪丢进噬邪阵的那只手。” 小云儿敢在此时添火,是因为她知道她师父孟莺时就快赶到了。 果然,暮影眼中寒意更深,“这孩子是我用血养大的,你今日欺负她,便是与我过不去,你那只手,我要了。” 星陌仙君怀疑自己听错了,他这是被一只鬼给恐吓了? 他的修炼之路就算再不顺畅,那也不可能连一只鬼都打不过啊! 他闭关千年,如今的世道竟然变得连鬼都敢骑在他头上逞威风了? 不行了不行了,星陌仙君暴脾气又上头了。 暮影手中的寒霜鞭早已蠢蠢欲动,此刻感应到暮影的杀气,鞭子上的铃铛更是发出清脆的声响。 从环绕在星陌仙君身边的云雾里飞射出无数银针,比方才阻拦孟奚知时,银针的数量至少翻了百倍。 寒霜鞭随着黑裙翻飞,裹挟着阵阵劲风,扫落松针般的银针。 银针被打落在小道旁的仙花灵草间,便如疾雨浇落,打得花草残破不堪。 “孟奚知,将小雪收入你的乾坤袋。” 寒霜鞭虽能挡下一些银针,护暮影身后的孟奚知周全。 但她若是要靠近星陌仙君,去砍了那只不可饶恕的手,以孟奚知如今的修为,未必能挡得住银针的袭击。 这银针疾射而出的距离甚远,好些都没入了灵木的树干,孟奚知便是要逃跑,只怕也难免会中招。 孟奚知反正是个老不死的,被扎几针也无妨,但小雪不能受伤。 暮影的话不无道理,孟奚知已经缓了心神,好好安抚过小雪,将她收入了乾坤袋中。 寒霜鞭缓缓逼近翻涌的云雾,躲在云雾后的星陌仙君手心竟出了一层冷汗。 …… 第二百五十七章 我怕他挨打 第257章我怕他挨打 如果不是孟莺时及时赶到,星陌仙君那只擅画的右手,只怕是要被暮影的寒霜鞭给折断了。 谁也不曾料到,区区一只鬼灵竟有如此能耐,打得堂堂仙君叫苦不迭。 虽有孟莺时求情,暮影仍将寒霜鞭卷起的银针还了星陌仙君一身。 密密麻麻的银针扎在星陌仙君华丽的袍子上,活像一只大刺猬。 孟莺时之前就已经察觉出暮影不同于一般的鬼,能踏入仙山的,不管是人灵还是鬼怪,至少得与仙有些渊源。 此刻见她这般吊打星陌仙君,更是觉得这只鬼不简单。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安抚孟奚知的心情,孟莺时拦腰抱着要与星陌仙君拼命的孟奚知。 星陌仙君落了下风,方才的盛气凌人彷佛被银针扎泄了气,耷着脑袋解释自己只是跟上古之神开个玩笑。 孟奚知气笑了,“你现在跳下噬邪阵,本神君就当你方才是在开玩笑。” “云涯神君说笑了,那噬邪阵只噬邪祟,小仙……” “小他娘的仙,本神君看你就邪得很。” 孟莺时在孟奚知耳边劝道:“消消气,消消气,他是天帝最看重的仙君,你如今连个散仙都不如,你要是伤了他,天帝那边……” “老子会怕了天帝小儿?孟莺时你到底帮不帮我?” “慎言,慎言!”孟莺时心知孟奚知正在气头上,要想让他平复心绪,唯有……换个话头。 “奚知啊,你猜暮姑娘为何会出现在灵蝶崖?” 孟奚知闻言果然安静了。 他终于想起这茬了。 暮影怎么来了? 叶倾雨呢? 孟奚知僵在原地,任凭孟莺时抱着他,在他耳边继续念叨:“你今日若是和星陌仙君撕破脸,再想查出当年之事的真相可就更难了。” 当年之事,是指孟奚知被人陷害修为被封之事。 既是被人所害,这个仇总是要报的。 奈何孟奚知修为被封,行事并不方便,而能设计陷害上古之神的,定然来头不小,为了不连累灵蝶崖,孟奚知拒绝让孟莺时帮他调查。 其实孟奚知心中隐有猜测,他需要的是证据。 在这件事中,星陌仙君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这也是为什么孟莺时此刻拦着孟奚知的原因。 如果孟奚知与星陌仙君交恶,这条线索便断了。 虽说是星陌仙君撕破脸皮在先,但孟莺时却不得不跟在屁股后面找补找补。 呔,晦气! 毕竟星陌仙君的画,在各界都有追崇者,连天帝都曾称他的手为“神之右手”,今日暮影若真砍了他一只手,明日灵蝶崖便要成为众矢之的。 而孟奚知若是再补上一刀,今夜的百花宴也要毁了。 如此良辰美景,岂能让他们给糟蹋了? 孟莺时第一个不答应。 见孟莺时安抚好孟奚知,星陌仙君总算松了口气。 他能感觉到,那只女鬼方才是动了杀气的,堂堂仙君如果被一只女鬼砍了靠之吃饭的右手,他在仙界的日子也算是到头了。 “小仙突然想起来,前几日天帝命我画一幅《松涛图》,算算日子,也该给天帝送去了,这便先行告辞了。” 这灵蝶崖,星陌仙君是没脸再待着了,他也没胆再待着。 万一孟奚知回去越想越气,又邀了这女鬼来找他麻烦,岂不血亏? “不送。” …… 星陌仙君驾云离去后,孟奚知还怔怔站在原地。 孟莺时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叶姑娘此刻就在未雪院,你可要去见她?” “她……”孟奚知话到嘴边,却是不敢问出口。 她为什么会来? “你别想太多,叶姑娘是来接孩子的,她似乎不愿意见你。”孟莺时这话说得直白,十分扎心。 孟奚知脸色白了白,“原是不该见的……” 一句话没说完,孟奚知突然化成了一只白色的小灵蝶,围着孟莺时转了几圈,不知是什么意思? 孟莺时又叹:“不见便不见吧,你何苦连人都不愿做了?罢了,你且先回听雨院去吧。” 白色灵蝶依旧围着孟莺时打转,孟莺时抬手一挥,一阵疾风扫过,孟奚知飞出去老远。 小云儿心下诧异,“师父,孟师叔他……” “你去花荫谷请南海龙王太子到未雪院一叙。”孟莺时打断小云儿的话,转身对暮影笑道:“暮姑娘对灵蝶崖的景致可还满意?” 小云儿领命而去。 暮影看着孟莺时,冷漠的脸上忽而扯出一丝笑来,“景虽美,却没有仙君有趣。” 孟莺时佯装不解,“哦?暮姑娘此话何意?” 暮影不跟他绕弯子,“你为何要将孟奚知变成蝴蝶?” “哈,没想到被你看出来了,暮姑娘果然不简单。”孟莺时拊掌,“我不过是为了给这对冤家一个见面的机会罢了。” “让孟奚知直接去见叶倾雨不就行了,你何必搞这许多名堂?” 孟莺时摆手道:“哎,你不懂,这件事啊,必须得是叶姑娘放下心里的结,去找奚知才行,奚知此时去找叶姑娘,我怕他挨打。” 暮影蹙眉,她虽不懂孟莺时到底存着什么心思,但想到叶倾雨的性子,若是孟奚知此刻去找她,确实有可能被她先揍一顿再说。 不过,孟奚知不该被打吗? 暮影看向孟莺时的眸光渐沉,“你是怕我直接带走小雪?” 小雪,才是孟莺时将孟奚知赶回听雨院的真正原因。 孟莺时像被人戳穿谎言的小孩子,瞬间臊红了脸。 为了孟奚知,他这张老脸也是不要了。 “暮姑娘,我只是希望叶姑娘能亲自去趟听雨院,你如果带走了小雪,叶姑娘也就没了去找奚知的理由,这是他们俩之间的事,必须他们自己去解决,咱们外人还是别操心了。” 这事确实只能他们自己解决,暮影不擅长替别人处理感情问题。 她自己的感情还没…… 暮影突然想起离开怀宁城时,苏宸辙问她可愿意留在他身边。 苏宸辙有他必须要去做的事,而暮影,亦然。 她没办法选择留在苏宸辙身边,她当时什么也没说,给不了的承诺,不如沉默。 只是现在,暮影又想起了苏宸辙目送她离开时的神情。 暮影撩开靛蓝布帘,探头往后望去,马车愈行愈远,清晨的水面薄雾氤氲,伫立在砚石河边的人影好似长在那里的一棵树。 当时暮影恍惚有种感觉,他,好似在等她回去…… 第二百五十八章 我有一个朋友…… 第258章我有一个朋友…… 灵蝶崖的夜色应是整个仙界最美的,月如白玉盘,悬在璀璨的繁星之间。 人间看到的夜空,往往都是月朗星稀。 灵蝶崖上却是星月同辉。 数不清的萤火虫从仙花灵草间飞出,便好似那天幕的星子坠了下来。 硕大的夜明珠点缀在花丛里,将笼在云雾中的灵蝶崖照得忽明忽暗,景致若隐若现,更添几分朦胧美感。 百花会之夜的灵蝶崖,无一处不美。 就连从崖顶云镜湖流泻而出的琴音,听上去也不那么令人心生厌烦了。 曲子是天上地下难得的好曲,今日初到灵蝶崖的仙家皆沉浸其中。 会觉得厌烦的,都是已经在灵蝶崖小住了些时日的仙家。 暮影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夜色,但她心里却有个小小的遗憾。 小云儿说灵蝶崖没有仙鹿,亦没有仙鹤,那些畜牲最喜欢糟蹋仙花灵草。 之前有别的仙山上的仙鹤飞来,被她师父拿着棍子赶跑了。 如此几次之后,别说飞来灵蝶崖,便是她师父去别的仙山溜达,那些仙鹤也要躲开老远。 这灵蝶崖美则美矣,却与暮影小时候梦中所见不同。 花荫谷三面环山,一面临着皑皑云海,云海之下便是晟州大陆。 挨着翻涌的云海,以灵木搭了座台子,台子四周亦缀夜明珠,百花宴便是在此举行。 灵木台子上摆了长桌宴,四条长桌围成一个“口”字,中间有灵蝶曼舞。 舞是伴着崖顶的琴音而起,反正灵蝶崖上没有谁的琴技能将孟奚知比下去,又反正孟奚知总是要弹奏个不休,倒不如就借他的曲子一用,也省了好些麻烦。 仙家们长袍广袖,坐在海浪般涌来的祥云间,一个个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看得出来他们对百花宴很是满意。 所谓的百花宴,一听便知与花有关。 灵蝶崖什么东西最多? 自然是花。 以花荫谷中的仙花为主料,佐以仙丹或是灵泉仙露之类的滋补仙元之物,烹饪而出的菜肴点心,再配上灵蝶崖独有的花酿,供仙家们享用。 经过烹饪的仙花,不仅味美,也更加滋补,深受各位仙家喜爱。 仙乐袅袅,舞姿轻灵,推杯换盏间,仙界漫长岁月里的枯燥与孤寂,在这一夜得到了慰藉。 每个醉了酒的仙家恍惚觉得自己多了几个好友,没忍住将心底藏了多年的小秘密与之分享。 “小老弟,我跟你说啊,当年魔界退出晟州大陆,我可是听说……” “魔界的事可不好胡乱说啊。” “嘿,你这是不相信老哥我?来来来,我今个儿就跟你好好说道说道。” “不是,这……” 如此良辰美景,提魔界那档子事,不嫌扫兴吗? “嘘!”醉酒的仙君食指抵着嘴唇,揽过旁边仙君的肩膀,比了个噤声的动作,“得君为友,幸甚至哉,咱俩哥俩之间啊,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且宽心,听我道来。” 这位被强行拽着听故事的倒霉仙君不是旁人,正是这灵蝶崖的主人孟莺时。 “数千年前,魔突然退出晟州大陆不知去向,有人说,魔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唉,你说,真的存在另一个世界吗?” 孟莺时不答反问道:“咱们所在的世界,仙界最高,悬于九重天阙,敢问兄弟,你可曾飞出过九重天外?” 醉酒仙君摆手,“我去年才在西洛国一座山头上修得圆满,从小小地仙变成这上界的散仙,九重天外?小老弟你这不是拿我打趣么?” 孟莺时安慰他,“别说你,便是天帝,也不知道九重天外有什么,所以啊,是否存在另一个世界,咱们这些小仙既不知道,也不用知道。” “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咱们做仙的,怎能没点追求?若真是天外有天,那咱们得去探索啊,你看老哥我啊,若不是一心想着要升天,怎会在那座蚊虫成群的山头苦修数千年?你是不知道啊,我都熬死了多少……哎,不说这个,不说这个。” 说到伤心事,醉酒仙君又仰头饮了一杯。 孟莺时蹙眉看着他,“魔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事,你是听何人说的?” “我有一个朋友……他跟我说啊,说此间天地,看似天高地阔,无穷无尽,其实啊,不过弹丸之地,芸芸众生,芸芸众生……什么来着?” 孟莺时歪着脑袋看着醉酒仙君:你问我? 醉酒仙君敲着脑壳,“我怎么给忘了呢?” “不知你那位朋友是哪座仙山的仙友?” “呔,他哪是什么仙友啊,不过是人间一个小小的说书人。” “说书人的话你也信?” “小老弟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啊,他是我朋友,朋友你知道吗?就像咱俩这样,怎么,你不当我是朋友?” 醉酒仙君越说越来劲,一拳头砸在孟莺时的心口。 孟莺时摇头叹气,“你在西洛国数千年,难道不曾听说过,魔就藏在不死槐森林中,并非如世人所说那般,于晟州大陆销声匿迹?” 对于这个说法,其实也只是孟莺时的猜测。 如果魔真的退出了晟州大陆,那不死槐森林中的魔又是怎么回事? “我跟你说啊,我那位朋友有个朋友,他告诉我那位朋友,不死槐森林中的槐花,在千年前便开了。” 什么朋友朋友的,难为醉酒仙君醉了酒还能捋清楚。 孟莺时问道:“所以魔真的一直在不死槐森林中?” 一曲终了,翩翩起舞的灵蝶们退了下去。 四方长桌后的仙家们吃喝正酣,等着琴音再起。 一晚上了,这支曲子反反复复弹了不下十次,要不是百花宴的重头戏就在这“吃喝”之上,怕是有不少仙家要拂袖而去了。 醉酒仙君踉跄起身,松了松腰带,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吸了一口仙花的香气,转身踱步到灵木台边。 他望着月光下的云海,朗声笑道:“数千年前的魔确实退出了晟州大陆,如今的魔,是千年前仙界……啊!小老弟救我……” “哎哎哎……”孟莺时追到灵木台边,已经来不及去救跌下云海的醉酒老哥。 灵木台边站着一位衣袂飘飘的仙子,仙子拍了拍手,对着云海啐道:“呸,让你没事提什么魔来扫兴,下去吧你!” “……”孟莺时幽幽看了一眼仙子。 醉酒仙君毕竟只是一个才飞升的散仙,根基不稳,这一朝下凡,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仙界? 第二百五十九章 我是谁? 第259章我是谁? 灵蝶崖的山道蜿蜒而上,夹道花草丛生,萤火虫飞舞,扑闪的萤光为夜行人照亮崎岖的山路。 山道上有人踉跄而行,清冷的月光透过稀疏枝叶洒在那人素白的衣衫上,裁出斑驳的影。 叶倾雨脑子还有些迷糊,她要去崖顶的云镜湖。 她原本喝醉了酒,靠着白玉栏杆打了个盹,谁知一觉醒来天色已晚。 至于为何要去云镜湖,还得从她醒来后说起…… 一觉醒来后,醉意还未散去,叶倾雨望着天幕上的月亮发了一会呆,崖顶的琴音就是从那时响起的。 是她熟悉的琴音。 她想起元宵节那夜的千屏城,想起那支舞,想起孟奚知站在石桥上看着她…… 繁华盛景在那一夜落幕,一座城的毁灭来得太快,让人措手不及。 脚步声将叶倾雨的回忆打断,她回头,便看到一个相貌极美的女子站在院子里。 女子媚眼如丝,似有勾魂摄魄的魔力。 不管是容貌,还是风情,胭脂河畔任何一家青楼的女子都比不上她。 叶倾雨所见过的女子中,只有画中仙江蓠能与之一较高下。 不过叶倾雨此刻的注意力,却是被女子身后的锦衣公子所吸引。 倒不是说他长得比这女子还要好看,而是……叶倾雨第一次见到头上长角的人。 头上长角的公子也看到了叶倾雨,他亦是一怔。 “灵蝶崖什么时候连鬼也能来了?” 单凭这一句话,叶倾雨便知道这位仙君修为不低。 当初画中仙若是能看出她非活人,是否就不会引她入梦? 不过究竟是不是因为没有血肉之躯羁绊,而能探仙家之梦,叶倾雨也只是猜测罢了。 亦或者正如孟奚知所说,是因为血玉的缘故。 叶倾雨不打算搭理这位没有礼貌的仙君,大抵在仙的眼中,本就是瞧不上鬼的。 瞧不上鬼,却带着个妖在身边,叶倾雨也不怎么瞧得上这位仙君。 她晃了晃坛子里的花酿,正欲再灌一口提提神,不想头上长角的仙君三两步走了过来,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酒坛,另一只手已经捏住了她的下巴。 “……”叶倾雨若不是酒还没醒,怎样也不能这般轻易就被人制服住啊。 虽被仙君捏住了下巴,迫使得叶倾雨仰起脖子,但仙君身上并没有杀气,他的手亦没有刻意用力。 叶倾雨醉眼朦胧地盯着这位手脚不规矩的仙君,“你有事?” 仙君弯下身子,在叶倾雨的脸上左看看右瞅瞅,眉头越皱越深。 叶倾雨盯着近在眼前一对树杈般的角,嘴角一咧,垂在身侧的手蓦地抬起抓了上去。 “哎哎哎……你放手!” 南海龙王太子慕风只顾着琢磨叶倾雨的脸,没成想让这满身酒气的女人抓住了一对龙角,被她这一通掰来扯去,已然是眼冒金星了。 从高崖之上流泻而下的琴音正到轻快之处,连听者也觉得心情愉悦。 叶倾雨笑得开心,“这玩意真的是长在你头上的吗?” “废话,不是长的难道还能是接上去的?臭丫头你快放手。” “你先放。” 慕风松了手,但他明显太相信叶倾雨了。 叶倾雨喝醉了啊! 她喝醉了酒,那是要发酒疯的啊! 没了慕风的钳制,叶倾雨突然起身,站在白玉美人靠上,拎着慕风一对龙角摇来晃去。 “牛老怪,头长角,哞哞哞,要吃草……” 慕风:“……” 魅妖扭着腰肢走向梨白亭,“这位可不是牛老怪,他乃是南海的龙王太子,这位妹妹你要是惹恼了他,可没人能护得了你。” 魅妖靠在亭柱上,竟是不打算出手帮慕风制住这个耍酒疯的女人。 “南海?南海……”叶倾雨蹙起眉头,她好似听人提起过那个地方。 慕风被叶倾雨闹得不耐烦,长臂去捞叶倾雨的腰肢,却被她灵活避开。 制住一只发酒疯的鬼,对于慕风来说并不难,但他暂时还不想伤了叶倾雨。 他心里的疑惑还没解开。 慕风无奈握住叶倾雨抓着他龙角的一双手,抬眸问道:“你可知道孤影剑?” 叶倾雨闻言手指微僵,挣开了慕风的手,不料用力过猛,身子往后仰去。 琴音忽急,令这梨白亭里平添几分紧张。 美人靠外是云海翻波,这要是跌下去,可就直接回人间去了。 慕风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叶倾雨的手,将她从美人靠上拽了下来,谁料竟挨了她一巴掌。 “呸,哪里来的登徒子,连鬼都不放过?” “……”慕风气结,好半晌才平复住要打人的冲动,“不愧是她养的蛋,连脾气都是一个样。” 叶倾雨奇怪道:“什么蛋?” “廉婆婆没有告诉过你……”慕风突然收住话头,同样奇怪地看着一脸懵然的叶倾雨,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倾雨。” 慕风心底暗叹,他果然没有认错人,“那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从何而来吗?” 叶倾雨摇头。 “你出生的时候……唉,等等,你怎这么快就死了?”慕风一拍大腿,差点忘了这茬。 叶倾雨此时已经清醒了几分,她估摸着眼前这个南海的龙王太子极有可能知道她的身世,她便是泡进酒缸里了,也得将自己掐醒不可。 “太子殿下是吧,来,咱们边喝边聊。”叶倾雨将慕风请到亭中的白玉桌旁落了座,又招呼靠在亭柱上的魅妖一起过来喝酒。 大概是酒壮怂人胆,她一只鬼,完全没有一点做鬼的卑微。 魅妖倒是比她自觉,在慕风一个眼神瞟过来后,媚然一笑,“我就不打扰二位雅兴了,你们慢慢聊,我去花荫谷看星星去。” 魅妖弱柳扶风般地扭远了,慕风又问了一遍叶倾雨,“是谁杀了你?” “是……” 慕风插嘴,“那人可知道你是谁?” “他……” 慕风拍桌,“连你都敢杀,他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叶倾雨等了片刻,见慕风说完了,才道:“他是活得不耐烦了,奈何死不了。” 崖顶的曲子已经在弹第三遍了。 《醉春风》明明是一首轻快的曲子,可不知为何,琴音却是越来越悲伤,好似弹琴之人心底有倾诉不尽的哀愁。 “哦?这天底下除了上古之神云涯,还有谁是死不了的?” 叶倾雨不说话。 慕风瞪大眼睛,“你是说,是云涯神君杀了你?” 叶倾雨点头。 “他为什么杀你?” 叶倾雨不打算继续掰扯这件事,接下来该她提问了,“我是谁?” “你是叶倾雨啊。” “……” 慕风反应过来,抬手从桌上捞了两只青玉盏,端起酒坛倒了两杯花酿,推了一杯到叶倾雨面前,自己饮了一杯。 回忆起往事,慕风叹了口气,“关于你的身世,我也只是听聆悦提起过……” 第二百六十章 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第260章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你出生的时候,天上下着雨,但那并非是真的雨,而是血雨……” 所以,“叶倾雨”,倾的是血雨吗? 这一听便知她出生那天,绝不是什么好日子。 慕风不知是想起聆悦,还是想起那场战争,又自斟自饮了一杯花酿。 灵蝶崖的花酿在仙界十分有名,可惜对于嗜酒之人来说,这花酿芬芳有余,而烈性不足。 若是想要醉一场,并非上选。 当然,叶倾雨除外,她的酒量极差,酒品更是令人发指。 是以此刻看着慕风一杯接一杯灌水似的喝酒,叶倾雨并没有去端桌上的青玉盏。 她怕误了大事。 好不容易撞到一个知道她身世的,她必须保持清醒。 万一说了什么浑话,惹恼了这位龙王太子,她岂不是要悔死。 “聆悦说啊,当时廉婆婆抱着一枚铜盆那么大的黑蛋来找她,请她帮忙照看,说是蛋里藏着一个娃娃。” 叶倾雨敲了敲自己还有些迷糊的脑壳,“你的意思是,我是蛋生的?” 敢情她是一只鸟? 铜盆那么大的蛋,她至少不是一只凡鸟。 可什么鸟的蛋是黑色的? 慕风摇头,“那倒不是,你是在出生后被人施法封进那枚蛋里的。” 叶倾雨更是不解,“生都生了,为何还要放进蛋里?” 这是打算让她再破壳重生一次? “因为战争。”慕风终于放下了青玉盏,抬头望向梨白亭外的圆月。 叶倾雨却端起了桌上的青玉盏,她指尖轻颤,仰头将满盏的酒灌了下去,她心底已有猜测,但还是要问:“什么战争?” “仙魔之战。” 仙魔之战,那是数千年前的事了。 这与叶倾雨在怀宁城山海藏时的猜测又近了一步。 孤影剑可以封存数千年,世间生灵也是可以的。 叶倾雨几乎是脱口而出,“我是魔尊叶疏鸿与魇灵廉晴的孩子吗?” 慕风奇怪地看向叶倾雨,“你这个想法很大胆啊!” 难道是她猜错了? 叶倾雨心底微沉,眼看就要拨开云雾,却又迷障迭起,难免让人生出一种无力感。 悲悲戚戚的琴声不绝,叶倾雨心头烦躁,她恨不得爬上崖顶将孟奚知踹下云海去。 慕风继续道:“你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你就当我是放了个屁,你继续说。”叶倾雨捞过酒坛,给两人面前的青玉盏斟满花酿。 “不过你也没有全说错,你确实是魇灵廉晴的孩子,但你爹,绝不可能是魔尊叶疏鸿。” 慕风第一眼看到叶倾雨,便觉得她身上有种熟悉的灵息。 虽然极淡,十分容易让人忽视,但那抹灵息于他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能沾染上一位仙家的灵息,必得是朝夕相伴。 叶倾雨身上为何会有聆悦的灵息? 慕风首先想到的便是数千年前廉婆婆送到南海的那枚黑蛋。 聆悦没出事前,得空就抱着黑蛋漂在海面上晒太阳,便是出公务,也要将黑蛋装进乾坤袋里随身携带。 几乎算得上形影不离了。 慕风知道那枚黑蛋里藏着的是廉晴的孩子,才会问叶倾雨是否知道孤影剑。 在那遥远的过去,孤影剑是鬼面人给廉晴打造的神兵,并不是什么秘密。 “那我爹是谁?” “我不知道。” “为什么不可能是叶疏鸿?” “丫头,你不能因为你姓叶,就说你是魔尊的孩子啊!叶疏鸿那可是万万年难得一遇的煞星,你说你认谁当爹不好,他发起疯来……” 叶倾雨抬手打断慕风,“这与他是不是我爹有什么关系?” “呃……反正魔尊叶疏鸿不可能是你爹,你看你身上也没有魔息,你不可能是魔。” 这倒是真的,叶倾雨身上并无魔息,单是这一点,便足以证明她非魔族。 但是…… 叶倾雨想起附在魔骨珠里的梦,当时和廉晴在荷塘岸边竹舍里的男子是叶疏鸿无疑,廉晴当时已经怀了孩子,那孩子不是叶疏鸿的,还能是谁的? 慕风又道:“你娘与聆悦是相交多年的挚友,这也是为何廉婆婆会将你送来给聆悦照顾的原因。” “我娘没有成亲吗?” 一般不是先成亲再生孩子吗? “这倒是不曾听说,不过廉晴曾与鬼面人传出过感情纠葛,鬼面人你知道吗?那也是个疯子,方才那位姑娘你瞧着美吧,她是桑山魅妖,鬼面人当年用魅妖的骨头做了一副棋子……” 眼见慕风又要扯远了,叶倾雨问道:“我爹会不会是鬼面人?” “不可能,聆悦说过,鬼面人在你娘生下你之前的两三年便失踪了。” 得,叶倾雨虽然喝醉了,但还是从慕风的这些话里,将她爹娘的过往捋清楚了。 她爹,就是魔尊叶疏鸿。 那个梦里,鬼面人就是叶疏鸿,叶倾雨虽没有看到梦中人的容貌,但是声音,她不会认错。 如此,就算鬼面人失踪了,又有什么要紧,他不过是以叶疏鸿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叶倾雨虽为魇灵,自小却不被魇灵族所接受。 听魇灵族的老人说,婆婆将她抱回魇灵族时,族长探过她的灵脉,除了一丝飘忽不定的魇灵族灵息,证明她是魇灵之后,其它任何魇灵的特征,她都没有。 她的灵息是被封印了的,在她死后,受梦神相助,才释放出了她灵脉里的魇灵族灵息。 是以,关于魔息的问题,其实很好解释。 就像孟奚知原本是上古之神,如今寄身在灵蝶崖,除了以往认识他的,单论修为,谁会相信他就是上古之神? 鬼面人在上古的时候,便能做出桑山美人骨棋这等邪魅的东西,封印之术于他,想来不难。 虽然孟奚知说,自上古以来,能困住灵元的禁咒只有朱雀禁咒,而朱雀禁咒只有一道,就在他身上。 但若不是封印灵元,而是封印灵脉呢? 连水灵族的封魂术都能封印一个人的记忆,何况是鬼面人。 这个问题已无需深究,叶倾雨沉声问道:“我娘是怎么死的?” “关于这件事,你得去问聆悦。” “她在哪?” 孟奚知曾说,千年前海神聆悦流落人间,受轮回之苦。 叶倾雨要去哪里寻她? 慕风慢慢喝完一盏酒后,在哀怨的琴声中红了眼眶,“她在南海,她一直都在南海。” 灵蝶崖的夜风里带着淡淡的花香,慕风却更喜欢南海上咸腥的海风。 第二百六十一章 老娘这就来找你! 第261章老娘这就来找你! 叶倾雨还待再问,慕风却不愿再提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从崖顶传来的琴声,煽得人沉浸于往事不能自拔,片刻便觉眼眶酸涩,哽咽难以言语。 慕风几次别过脸,不去看叶倾雨。 他不知道当初的黑蛋是什么时候破壳的,也不知道叶倾雨是因何被云涯神君所杀,他心里有很多问题,但他此刻没法问出口。 他满腔的哀伤,都被那反复弹奏的琴声勾出,他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会止不住涌出眼眶。 面对叶倾雨的提问,慕风只是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 便是这几个字,也能听出他声音里的嘶哑。 叶倾雨哪里肯就此打住,她心里还有一箩筐的问题需要求得答案。 但慕风不愿说,她估摸着可能打不过,只好将话头从遥远的过去扯回今日百花会。 叶倾雨问:“不知方才那位姑娘是哪座仙山上的仙子?” 慕风闻言果然急了,连嗓音也清亮了不少,解释道:“你别误会啊,我带桑山魅妖来灵蝶崖,可不是为了参加百花会,我和魅妖之间并非你想的那样……” “那你带她来灵蝶崖是为了什么?”叶倾雨对他们之间是哪样并不感兴趣。 慕风却郑重警告道:“我是为了聆悦,你日后若是见到她,可不兴乱说话,听到没有?” 叶倾雨点头,“你说明白些,我才好不乱说话。” “千年前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她却突然出关去了仙界,回来后就走火入魔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时我便怀疑她是被人陷害……哎,烦死了,烦死了,谁他娘的吃饱了撑的在那弹琴?” 慕风拍桌而起。 恰巧孟莺时从屋子里出来,他这是要去百花宴招待客人,听到慕风这一声埋怨,抱拳笑道:“实在抱歉,我师弟最近心情不大好……” “你师弟?你哪个师弟这般猖狂?他心情不好,便要所有人都陪他心情不好?”慕风生气了。 孟莺时笑意不减,“倒是不需要所有人陪他心情不好,只是这灵蝶崖是他的家,主人家心情不好,客人若是看不惯,大可不必留下来自讨苦吃。” “你……”慕风第一次来灵蝶崖,以前并不常与孟莺时打交道,没想到孟莺时竟是这般不讲道理的性子。 但他的话又好似有那么点子道理,听说此时正在参加百花宴的仙家,好些在灵蝶崖上已经住了半个多月。 他们既然愿意留下来,自然是能忍受得了那断人肝肠的琴声。 “不知弹琴的是孟仙君的哪位师弟?” 慕风心下计较着:他今日若是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可若不走,这琴音实在令人伤怀,他若是在黑蛋……不,在叶倾雨面前掉眼泪,岂不是更没面子? 左右都是没面子,他倒不如先将孟莺时的那个师弟摁在地上揍一顿再走。 大不了再也不来灵蝶崖了,就算结下梁子他也不带怕的。 而且,能得孟莺时如此袒护,想来是个有点能耐的仙君,动起手来,说不定也还有点意思。 慕风已经期待地搓手了。 孟莺时挑眉,“哦,他叫孟奚知。” 慕风扫了一眼旁边的叶倾雨,蹙起了眉头,“是他?” 慕风此番来灵蝶崖,正是来找孟奚知,也就是上古之神云涯。 不过孟奚知还没见到,先被孟莺时请到了这未雪院。 “如此良辰美景,非我不劝我师弟,实在是不敢劝哪,要不……太子殿下去试试?” 慕风自然也不敢,他问道:“那就随他如此?” 就没人能管管? 孟莺时看向白玉桌边撑着额头的叶倾雨,“这世上,只有一人能劝得动孟奚知。” “是谁?” “就是你旁边这位叶姑娘。” 叶倾雨自顾喝酒,对两位仙君的话恍若未闻。 慕风却惊讶地拍着叶倾雨的肩膀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是被他杀死的吗?” 怎么杀人的,反而会听被杀之人的话? 慕风感觉他好似也有些醉了。 叶倾雨抬眸,眸光朦胧,晕着浅浅的水光,“我现在不想说这件事。” 慕风又将疑惑的目光转向孟莺时。 孟莺时已经转身往院外走去,摇头叹道:“只因一个情字。” 慕风懂了,他坐下来陪着叶倾雨又灌了几盏花酿。 叶倾雨还想听他多讲些聆悦的故事。 几盏酒入九曲愁肠,慕风发誓,他是真的听不下去了,他马上就要哭了。 “你真的有办法让云涯神君不再弹琴?” 叶倾雨本就是强行保持清醒,这几盏酒下肚,她又迷糊了。 她愣愣地看着慕风,“什么鸭?” 慕风见她盯着自己头上的角,心下一凛,赶紧说正事,“孟奚知,你认识吧?他现在在崖顶弹琴,你上去让他别弹了。” “为什么?” “因为很吵。” 叶倾雨抬手要去抓慕风头上的角,被他起身避开。 “你为什么会长角?你是牛老怪吗?” 慕风白了她一眼。 “只要你让这琴声停下来,不管你想知道什么,我定知无不言,如何?”慕风不知她是真醉,还是故意回避关于孟奚知的事情。 但慕风不想回避,他方才与孟莺时谈过,关于千年前的事,确实存在很多蹊跷之处。 慕风得与孟奚知见上一面。 千年来,慕风一直在寻找关于当年那件事的蛛丝马迹。 直到血玉问世,他才恍然惊觉,或许千年前的事,并不是为了对付聆悦,或者楚晟仙君,幕后之人真正所要对付的,乃是上古之神云涯。 若真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而布下那等毁天灭地的局,那个藏在幕后的人,未免太过疯狂。 慕风虽然要见孟奚知,但却不敢在此刻去找他。 单凭这如泣如诉的琴声,慕风心里便已了然,孟奚知眼下只怕是没有心情见他。 叶倾雨蓦地起身,青玉盏被她的手指碰倒,滚到地上,盏中残余的花酿泼洒出来。 “当真?” “当年你还是个蛋的时候,我替聆悦照顾过你几日,也算是抱过你,论辈分,你叫我一声叔伯,我也是受得的,又怎会骗你?” 叶倾雨一脚踢飞地上的青玉盏,这仙界连一个酒盏都这般经摔,还真是有趣。 叶倾雨咧嘴笑,“姑且信你一次。” 孟奚知是吧,老娘这就来找你! 第二百六十二章 你可快点闭嘴吧! 第262章你可快点闭嘴吧! 叶倾雨爬上崖顶的时候,一曲未终,她倚在山石上看着云镜湖畔那一袭白衣,垂首抚琴。 分别不过半月,却恍惚已经过了数载。 ——阿雨,我可以跟你讨个愿吗? ——你答应我,一定要来灵蝶崖找我。 叶倾雨来了,但这个人却躲着不愿见她。 夜风吹开云镜湖上的涟漪,漫天星海倒垂,偶有红色小鱼跃水而出,眨眼又没入星海之中,不见了踪影。 孟奚知侧身对着云镜湖,他这曲子,并非是弹给百花会上的仙家听。 他是弹给坠入星海的自己听。 只有孤独的人,才会顾影自怜。 孟奚知无疑是孤独的,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神君,放眼天下,又有谁能懂他内心的喜与悲? 哪怕是叶倾雨,亦不能。 在遇到叶倾雨之前,孟奚知偶尔也会坐在云镜湖边抚琴,那时候他也会看着湖中的倒影感慨:老子的命怎么这么苦! 而今抚琴,他的感慨便多了一个人:阿雨的命怎么那么苦! 遇到他,确实令叶倾雨的命运变得不幸,而他自己,亦被缚在一个死结上。 不过,在今日小雪险些被星陌仙君丢进噬邪阵时,他斩断了那个死结。 既然解不开,那便只能换个方法了。 只是如此一来,千年心血白费,着实可惜。 乱世将至,他该如何庇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孟奚知如何能不愁? 微微荡起水波的湖面倒映出一抹白色的影,孟奚知手指微顿,蓦地抬头。 “发什么愣,继续弹。” 叶倾雨翩然飞至,立于湖面之上,因醉酒而脚步虚浮,身子微微晃荡,但她还能稳住,并没有沉入水中。 孟奚知虽继续弹奏古琴,眼眸却紧紧盯着湖心的少女,一眼也不舍得错过。 也罢,以叶倾雨的性子,终是要来找他讨个说法的。 “阿雨……” “闭嘴!” “……” 叶倾雨挽袖,在孟奚知以为要挨揍的时候,她却弯腰从自己的裙摆上撕下一块白布。 大抵是觉得不够长,叶倾雨又撕了一块,将两块白布打了个结,披在肩膀上。 好在她的裙子够长,内衬也多,皆为白色,即便外面的裙子被撕坏,看上去不怎么美观,却也不会被人瞧了便宜去。 只是……她这是要干嘛? 孟奚知不解。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 叶倾雨足尖轻点水面,挽在胳膊上的白布随着她的动作上下翻飞。 她这是要跳舞? 她肯定是喝醉了! 孟奚知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很快就能跟上叶倾雨的节奏。 千屏城元宵节那夜,胭脂河入江口处搭建的圆台上,身着红裙的叶倾雨跳的就是这支舞。 那日的琴师本该是孟奚知,可最后他只能站在石桥上,远远看着叶倾雨。 今日孟奚知终于有机会为她伴奏,但这姑娘看上去……比元宵节那夜还要疯狂啊! …… 百花宴已经快接近尾声,好些个仙君瘫在席位上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饱嗝。 除了几个实在受不了魔音绕耳的仙家告辞离去,大部分都打算留下来继续饮酒赏月。 仙界日月长,难得凑在一起热闹热闹,就算耳朵不得清净,那也好过回到自家仙山冷冷清清啊。 不过话说回来,此刻的琴音似乎与之前有所不同啊。 听上去更激越,更澎湃,让人有种想去云海翻筋斗的冲动。 坐在云海边的孟莺时自然也感觉到了,他知道是因为叶倾雨去了崖顶,他很是好奇云镜湖畔发生了什么。 孟莺时心痒难耐,忍不住偷偷施了个仙术…… “天道?何为天道?” “哼,去他娘的天道……” 孟莺时顿时脸色煞白,赶紧收拢手心,奈何他一时紧张,仙术没有解除,又有声音从他手心传出。 “命数既然是天道所定,老娘这一遭又该怎么算?” 百花宴上的仙家皆目瞪口呆,齐齐瞪着孟莺时。 孟莺时心里叫苦不迭,他方才只是想在手心开个小幻境,偷窥一下崖顶的动静。 谁知那俩货放着生死之仇不管,竟然一个抚琴一个跳舞。 你说你非要跳舞,孟莺时也管不着,但你他娘的骂什么街啊! 你说你心里不痛快,你骂孟奚知啊,你骂天道做什么? 孟莺时悔啊。 他恨不得砍了这只手才好,而幻境中的叶倾雨显然还没有骂够。 “凭什么上古之神就该不死不灭?凭什么凡人要经历生死轮回?凭什么仙可以逍遥快活,游手好闲……” 我的亲娘啊,你可快点闭嘴吧! 也不知为何,明明很简单的一个仙术,这当口却出了岔子。 只怕在场的仙家,都要以为他是故意的了。 孟莺时燥出一身毛汗,他已经听到仙家们在不满地小声哔哔了。 他倒不怕惹事,但是他不允许闹事的地点在灵蝶崖。 孟莺时打理多少年,才将灵蝶崖打理出今日这等盛景,他坚决不同意有人在此生事。 这也是今日他拦着孟奚知,不让他和星陌仙君打起来的最主要原因。 距离孟莺时比较近的仙家已经起身朝他走过来,而叶倾雨的骂声还在继续。 “在你们仙眼中,凡人如蝼蚁,妖鬼似尘泥,在我眼中,你们有些仙连臭狗屎都不如,呸!” 太狂妄了,太狂妄了! 别说其他仙家,连孟莺时都想打人了。 孟莺时打开手心,正要对着幻境吼一嗓子,不想一阵劲风袭来,他手心的幻境竟飘飘然飞走了。 除了常年搅浪的南海龙王太子慕风,整个仙界还有谁能祭出这等疾风,连孟莺时手中的仙术都能掀飞? 那幻境飘到了云海之上,又有几位仙家祭出仙术,合力将巴掌大的幻境给整成了一面墙的大小。 幻境中出现一个铺满星辰的胡泊,湖上有个白衣少女乘风起舞,舞姿肆意洒脱,称不上多美观,但足够狂放。 与其说是跳舞,不如说是在练武。 少女走转腾挪,跳跃旋踢,湖面水波激荡不止,红鱼跳跃不休,仿佛是少女那身素白衣衫的裙角上绣满了殷红的花。 细看又会发现,少女脸颊极为苍白,眼底却恍惚闪过两道红芒。 琴音骤急,少女踏波而起,仿佛下一刻就要冲出幻境而来。 白色披帛好似长剑刺出,明明知道这是幻境,可仍有几位散仙被她的气势所骇,惊得捂住了心口。 叶倾雨唇边勾起一抹邪笑,声音极为森冷。 “天道若是不容我,我叶倾雨就算身在地狱,也要爬上来捅了这天!” …… 第二百六十三章 恍如是在梦中…… 第263章恍如是在梦中…… 叶倾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她翻了个身,从树干上滚了下来。 她也懒得爬起来,就躺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土地上,眯着眼睛望着稀疏枝叶外的天空。 大抵是晴得久了,地上除了枯败发黑的树叶,连泥土也扬起了灰尘。 叶倾雨落地之时,浮灰飞起,在太阳的暖光中缓缓下沉,轻轻覆在她的衣衫上。 叶倾雨下意识捏了捏衣角,是干的。 鸟雀啁啾不休,不远处有水流之声,不时能听见女子浣衣时的嬉笑声。 这里不是灵蝶崖。 这里是人间。 叶倾雨躺在地上回想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她虽然酒量不好,酒品也差,但对于醉酒时发生的事,她都还记得。 如果可以,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忘了。 她记得她爬到崖顶的时候,酒劲上头,听着熟悉的乐曲,回想起在千屏城的时光,一时技痒,飞到云镜湖上,踏波而舞。 也正是因为酒劲上头,她有些忘乎所以,数日来堵在心口的火气尽数宣泄,就差拉着那个弹琴的家伙打上一架了。 叶倾雨太憋屈了。 明明杀她的人就在眼前,可她却不能报仇。 更可笑的是,据说她的死,是为了天下苍生。 这么伟大的事,有谁问过她愿不愿意? 在上古之神眼中,她与画中仙的傀儡有何区别? 她,难道不算是苍生中的一个? 叶倾雨越想越气,越气就越想骂人…… 她好像真的骂人了。 当那一曲终了,叶倾雨仰面往身后的湖面倒去。 漫天星辰闪耀,美得不似人间,这里确实不是人间。 她来灵蝶崖了。 孟奚知曾经问她为何不来灵蝶崖,从那时起,她偶尔便会幻想着灵蝶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如今她来了,仙山阆苑,星月同辉,美得让人心醉。 可这么美的地方,叶倾雨却无心欣赏。 她像是累极了,又像是醉得狠了,她撤去了灵力,整副身子坠入湖水之中。 很快那漫天的星子便开始晃动不止,仿佛只要一伸手,就能舀起来一捧星光。 但紧接着,那些星子被紧跟而来的孟奚知搅乱。 叶倾雨伸出去的手亦被孟奚知握住。 但孟奚知并没有将她拉出水面,两人往更深的水底沉去。 就在他们落水后不久,云镜湖畔响起呵斥怒骂之声。 是花荫谷里的仙家们追上来了。 湖面恢复了平静,不时有红色的小鱼跃水而出。 叶倾雨并不知道她给孟莺时惹下了多大的麻烦,她正拖着孟奚知往水底沉去。 云镜湖的水底长着一种银色的水草,在夜色中发出温润的微光,从湖面往下望,并不能看得真切。 因为那些红色的小鱼一旦回到云镜湖,便会与湖水同色,虽是同色,却能挡住水底银色水草微弱的光芒。 云镜湖中有无数这种鱼儿,听说越往水底,鱼便越大。 孟奚知初来灵蝶崖时,一次心血来潮跳进云镜湖中玩水。 一个猛子扎下去,被一条透明的大鱼吞进了腹中。 孟奚知也懒得出来,就躺在鱼腹中睡觉,几日之后,那条大鱼实在受不了了,将他给吐了出来。 哪怕是吞块石头进去,大鱼也能给磨圆了不是,但上古之神比石头还硬,它的老胃吃不消。 从那之后,孟奚知只要来云镜湖中撒野,不管大鱼小鱼都绕着他游。 今日孟奚知倒是希望来条眼瞎的大鱼,将他和叶倾雨一同吞下去,他也好英雄救美一次。 可惜直到沉入水底的银色水草中,他们也没撞上一条鱼。 那些鱼显然是故意绕着他们游动。 叶倾雨躺在柔软的水草间,霜色发带缠上水草,忽而又被水波冲开。 朦胧的光晕笼着叶倾雨苍白的脸,她眸底两抹红痕愈加清晰。 四目相对,孟奚知的眼中映着水草温润的光泽。 叶倾雨恍惚生出种错觉,他们又回到了那日坠下鲤鱼嘴断崖的时候。 ——你是谁? ——灵蝶崖孟奚知。 当时孟奚知就是这样握着她的手,不过那时他们靠得更近一些。 叶倾雨记得,孟奚知另一只手是揽着她的腰的,如今怎地倒生分了? 如此想着,叶倾雨抬手扯过孟奚知的腰带,将原本打算侧过身子躺在她身边的孟奚知朝着自己压了下来。 孟奚知眸光微动,另一只手从叶倾雨身下的水草间穿过,拥住了她纤细的腰肢。 霜色发带随着水波浮起又垂下,覆上叶倾雨的眼睛。 水面仙家们的喝骂之声愈发响亮,甚至有仙君扒在湖岸边往水中张望,试图找出那个口出狂言的女子。 太吵了! 大概是感觉到了叶倾雨的烦躁,孟奚知用微弱的灵力布下了一道结界。 虽然这道结界对于比他修为高的仙家们而言一点用处没有,但他在结界上施了点小法术,让那些扰人的声音……稍微变小了那么一丢丢。 半个月未见,思念在这一刻汹涌澎湃。 如今心上人就在眼前,所有的恩怨情仇好似与他们一起,被埋藏在这幽深的水底。 无人知晓。 连他们自己,好似也忘了。 叶倾雨的眼睛被发带遮挡,她懒得伸手去拂,她抬手去按孟奚知的脑袋倒是不懒。 发带上突然浮起一层幽蓝的微光,透过发带,叶倾雨盯着孟奚知近在咫尺的脸瞧。 好似清瘦了,眉宇间的疲惫憔悴看着让人心疼。 孟奚知的眉眼媚而不妖,微微蹙起时,有一种清隽的风骨。 叶倾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便从这样一双眉眼中,认定他是上界的仙君。 这世上好看的事物,总值得让人多看一眼,叶倾雨当初就是多看了那一眼,便陷入了孟奚知的陷阱里,再也逃脱不了。 半个月未见,这呆子抱也要她主动,亲也要她主动,叶倾雨迷迷糊糊间便生了气,将孟奚知的脑袋又压下来些许,在他温热的唇瓣上一通乱啃。 湖水是冰冷的,叶倾雨也是冰冷的,唯有孟奚知,哪怕在这冰冷的湖水中,仍是暖的。 哪怕是鬼,也喜欢往温暖的地方靠。 叶倾雨摸到孟奚知束发的簪子,从形状上能分辨出,是那支虎蛟之骨所雕的发簪。 如当初在鲤鱼嘴断崖下一样,叶倾雨拔掉了孟奚知头上的发簪。 满头墨发在水中沉浮,叶倾雨的眼中,再看不见一丝星光。 十指相扣,青丝纠缠。 恍如是在梦中…… 原本打算开个小车,但想想还是……怂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 灵绯鱼 第264章灵绯鱼 虎蛟之骨所雕的发簪比上等的羊脂玉还要细腻滋润,叶倾雨握着发簪的手从孟奚知漂浮的墨发中穿过,须臾,发簪尖锐的一端便抵在了孟奚知的脖子上。 只要她手指用力,这支发簪便能刺穿孟奚知的喉咙。 就算死不了,想来也是很疼的。 但孟奚知非但没有推开叶倾雨,反而将她拥得更紧。 从一开始被叶倾雨撩拨时的被动,到此刻孟奚知已然变成了主动的那一方。 察觉到叶倾雨的犹豫,孟奚知松开扣在她腰间的手指,抬手抓住叶倾雨拿着发簪的手。 叶倾雨当他是怕了,不想孟奚知在她唇瓣轻咬一口,手指用力,竟是抓着叶倾雨的手,将发簪往自己脖子上刺去。 孟奚知犹自闭着眼睛与叶倾雨唇齿厮磨,那发簪好似不是刺在他的脖子上,他好似不觉得疼痛。 叶倾雨并不知道,这几个月来的折磨,在这一刻,孟奚知才觉得轻松了些。 他不怕疼,他怕的是叶倾雨不再搭理他。 孟奚知自己畅快了,他又哪里知道,这发簪刺在他的脖子上,却也刺进了叶倾雨的心里。 他凭什么借她的手去伤害自己,凭什么将这罪名落在她头上? 因为她的心软,所以活该一再被他利用吗? 他以为这样,她就会原谅他吗? 叶倾雨心中又痛又气,挣扎着要抽回手,却被孟奚知抓得更紧。 拉扯间,已有血丝渗出,很快就散开在水中。 这个疯子! 叶倾雨被孟奚知压在水草间不得动弹,当她慌乱中想起来要用灵力制住孟奚知时,却感觉到一股大力朝水底扑来。 难道是被岸上的仙家发现了? 叶倾雨的视线被孟奚知所挡,正要一脚将这货踹开,孟奚知却突然松开了她,往水上漂去。 发簪在孟奚知脖子上划拉出一道口子,鲜血喷涌而出,好似盛开的罂粟花。 叶倾雨撩开覆在眼睛上的发带,拽过披在肩上的白色布条,往水上抽打而去。 几乎是同一时刻,叶倾雨脚尖用力在银色水草上踩踏,身子腾空而起。 但她很快发现,孟奚知并非是被水面上的力量缠住。 袭击他的东西,就在这水中。 叶倾雨脑中闪过不久前在她裙角上跳跃的小红鱼。 她当时就觉得奇怪,为何水下明明什么也没有,可水面上却有小红鱼跳跃? 这些鱼没入水中后去了何处? 如今拖住孟奚知的东西,是不是与那些红鱼有关? 孟奚知被那股力量拖开一段距离后,没有继续往水面漂去,而是往湖中幽暗处移动。 叶倾雨抽打出去的白布条不知是被什么东西阻拦,并没有缠上孟奚知的腰身。 而当她再次在白布条上施力,布条的另一端竟被一股力量拖住了。 或者说……是咬住了。 叶倾雨心头火起,不管这水中藏着什么精怪,都别妄想带走她的人。 虎蛟骨簪在叶倾雨手中好似一把短匕,所过之处,虽不见一物,但只要碰到阻力,叶倾雨绝不手软。 而每一次劈刺,原本空荡荡的水中,竟凭空涌出殷红的血花。 随着叶倾雨一路追着孟奚知的身影而去,绽开的血花越来越多。 比起北地的灵兽,这湖中的鱼怪除了能隐身,最多便是摇头摆尾,偶有牙尖嘴利的来撕咬叶倾雨的衣衫,很快就被她砍成两半,倒不觉有多么厉害。 叶倾雨越杀越勇,很快被血花包裹其中,墨黑的发丝浮浮沉沉,唯一张脸依旧惨白。 孟奚知应是被一条大鱼拖走了,他在被拖入黑暗中之前,对着叶倾雨拼命挥手。 叶倾雨估摸着,这货是在向她求救。 但随着鲜血越来越多,叶倾雨所遇到的阻碍也越来越大。 甚至她一簪子划拉下去,好半天都没能划到头,足见这深水之中的鱼有多大。 叶倾雨这时才反应过来,这些鱼正是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孟奚知应是劝她莫再杀鱼,否则深陷其中,不能脱困。 叶倾雨心里暗骂一声,手上却是不停,她骨子里好似天生有种嗜杀的欲望。 一如这水中的鱼,嗅到血腥味便会一拥而来。 叶倾雨对鲜血,亦有一种莫名的狂热。 她没道理给这些臭鱼让道,今夜她就大开杀戒,明早给小雪炖鱼汤喝。 眼见孟奚知消失在黑暗之中,叶倾雨扯下头上的霜色发带,用力掷出,蓝色灵光穿透层层阻碍,往远处的黑暗中射去。 一路炸开的血花好似绽放于夜空的烟花。 叶倾雨紧随其后,被发带上的灵力穿透身子的大鱼此刻正是最虚弱的时候,不等旁边的鱼群做出反应,叶倾雨一路连推带踹,冲出一条血路来。 手上的发簪也没歇着,一旦察觉周边水波出现异样,一簪子扎下去,一扎一个准,瞬间见血。 叶倾雨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跑到仙山上来杀鱼。 叶倾雨在水下杀疯了,云镜湖岸边骂街的仙家们也终于发现了湖中的异状。 最先变了的脸色的正是孟莺时。 原本以为那俩货已经闻风逃下了崖顶,此刻正猫在哪个角落里腻歪,没成想他们竟然下水了! 下,下水了…… 孟莺时心底一阵抽疼。 当初他辟灵蝶崖这块地为自己的修炼之所,正是因为看中了崖顶这片湖泊。 灵绯鱼,须得在世上最纯净的水里才能生长。 养花之人自然对鱼虫也有所涉猎,若说灵蝶崖上的仙花灵草是孟莺时辛苦打理出来的,那这云镜湖中的灵绯鱼,则是自古有之。 是和上古之神同时期熬过来的物种。 不光是鱼,便是这至纯之水,也都是孟莺时的宝贝啊。 平日里除了孟奚知,小灵蝶们几乎是不敢往崖顶上来的。 有一次孟莺时发现孟奚知那家伙在云镜湖中玩水,气得好几天吃不下饭。 从那之后,孟奚知就没再下过云镜湖,但那之前,他可没少祸害这湖中的灵绯鱼。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暂且不提,今夜这湖中的情况,可不单单是玩水那么简单。 而孟莺时所担忧的,也不仅仅是他最心爱的湖水被糟蹋,甚至不是灵绯鱼被宰。 而是……这从上古而来的灵绯鱼,虽要世上至纯之水方能养活,却是实实在在的魔界之物。 云镜湖的湖水能压制灵绯鱼身上的魔性,但如果这片水泽不再纯净…… 第二百六十五章 杀鱼 第265章杀鱼 原本平静澄澈的湖面,翻涌起腥膻的血水。 有胆大的仙君飞到湖面之上朝水底望去,星光已然黯淡,水底浑浊不清。 孟莺时方才在花荫谷没有拦着这些好事的仙家,一来是叶倾雨那些话确实犯了众怒。 二来这些仙家们今晚都饮了不少酒,哪怕是修为低微的,此刻狗胆也都壮了起来。 真动起手来,即便赢了,难免也要伤到些花花草草。 孟莺时舍不得。 三来在仙家们嚷着要上崖顶寻衅滋事之时,孟莺时已经派灵蝶传话给孟奚知,让他赶紧带着他家女疯子找个地方躲着。 孟莺时想着,这些喝高了的仙家们上崖顶找一圈,没找到叶倾雨,自然也就各自散了。 他是万万没想到啊,孟奚知竟然带着叶倾雨躲进了云镜湖中。 而那个女疯子竟然在湖底大开杀戒。 这事绝不可能是孟奚知干的,孟莺时对自家师弟的斤两还是有数的。 而且从湖底涌上来的血量看,也不可能是灵绯鱼撕了他们俩。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孟莺时大声喝斥那位飞到湖面上的仙君,让他麻溜地回到岸边来。 云镜湖的水已经浑浊,鲜血不断往上涌出,只怕很快就要压制不住水底那些灵绯鱼了。 那个臭丫头到底杀了多少鱼? 孟莺时头疼不已,如果没记错,这个煞神正是他请来的。 凌于湖面晕乎乎往水底张望的仙君蓦地睁大了迷蒙的眼睛。 其实除了翻涌的鲜血,他什么也没看清,但一种莫名的恐慌在他心底蔓延,那是危险来临前,来自仙元的警觉。 不等他撤回岸边,一条画舫般大小的红鱼破水而出。 站在岸边的仙家们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湖面的仙君已经被吞入血盆大口之中。 这大鱼原本就长着红色的鳞片,鱼背上一道长长的血痕不断喷出血浆,从鳞片间蜿蜒勾勒,令红色更红,红得令人心惊。 红鱼长着满口尖利獠牙,它是从仙君脚下跃水而出,那血红的大嘴巴直接将仙君从脚到头囫囵吞下。 鱼尾还在半空摆动之时,鱼头已经钻进水中,浑浊的水下看不到鱼的影子,就好像是被人拦腰斩成两截。 南海龙王太子慕风也来了崖顶凑热闹,此刻看到仙君落难,那行凶的畜生却要遁水而逃,当即送了一阵疾风到云镜湖上,搅得湖水翻波,大鱼被掀上浪头。 不知是哪座山头的仙子见识广博,认出这大鱼乃是魔界之物,一柄仙剑召出,却不是对着云镜湖中的大鱼,而是剑指孟莺时。 “孟仙君作何解释?”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灵蝶崖上的云镜湖又不是他孟莺时挖出来的,这湖中的灵绯鱼,更不是他放养的。 就因为他的地盘上出现了这些东西,他就有错了吗? 孟莺时犯不着跟这陌生的仙子解释,他眼下最担心的是他的好师弟,在湖底是个什么情况。 湖上急浪一个接着一个,将湖水搅得愈加浑浊,不时有红色的鱼翻浪而出,很快又没入湖水之中。 而这些鱼无一不是血水裹身,看上去并不好受。 湖水漫涌出来,仙家们纷纷避让,水渍浸入泥地,地面上躺着数不清的小红鱼。 小红鱼身上倒是没有受伤,有几条被甩到仙子们的裙角上,还没来得及呲牙就被仙子一道灵气给劈了。 从上古至今,这云镜湖中的灵绯鱼繁衍了多少可想而知,孟莺时平日闲来无事,只随手舀一捧水,便能捞上来一尾小红鱼。 不过这些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此刻站在崖顶的数十位仙家,可都是头一次见到灵绯鱼。 沾了鲜血的灵绯鱼魔化得十分迅速,与孟莺时以往所见并不相同。 但除了在心底感慨一声“造孽”,他也只能拨开仙子指向他的仙剑,号召大伙一起抓鱼。 绝不能让云镜湖中的灵绯鱼逃出灵蝶崖。 尤其是在晟州大陆将乱之时。 可现在的云镜湖已经困不住灵绯鱼,该想什么办法降服这些畜生? 这满湖的鱼不可能杀得尽。 陌生的仙子缠着孟莺时不依不饶,偏要他给大伙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魔界的鱼会出现在灵蝶崖的湖泊里? 孟莺时暗藏着什么居心? 众仙家本就没几个愿意当出头鸟,此刻只管避开灵绯鱼的攻击,主动抓鱼的却是极少。 如此耽搁下去,保不齐会有灵绯鱼滚落山崖,往人间而去。 若是搁在平时,孟莺时指定要将这位仙子骂个狗血淋头,如今事关紧急,他也只能憋着这口气,甩锅给不在场的……天帝了。 “当年天帝派我镇守云镜湖,就是担心灵绯鱼落入人间江河,祸害苍生,今日尔等放出这些畜生,究竟是何用意?” 有仙君急了,“这些鱼可不是我们放出来的。” 孟莺时冷笑,“你们眼睁睁看着灵绯鱼作乱却无动于衷,与放鱼有何区别?明日天帝问责,你们一个也跑不了。” 仙界这些个玩意,最怕被削仙籍、降修为,更怕被打下凡间,受轮回之苦。 方才红鱼弑仙时都没完全清醒的酒意,此刻只凭孟莺时这一句话便彻底酒醒了。 孟莺时这话是真是假,眼下也没有时间去天帝面前求证,权衡之下,众仙家也只能先抓鱼了。 毕竟这灵绯鱼确实是魔界的东西,若是去到人间,后果不堪设想。 孟莺时眸光冷冽,睨着面前的仙子,“如果你是要为星陌仙君出气,而故意阻拦本仙降除灵绯鱼,本仙奉劝你一句,本仙安危事小,他日生灵涂炭,不只是你,今日在场所有仙家,甚至是星陌仙君都别想置身事外。” 仙子莫名其妙,“此事与星陌仙君有何干系?” “别解释,星陌仙君今日在灵蝶崖滋事未果,本仙只当他已经善罢甘休,没想到竟安排了你在此寻衅,本仙再劝你一句,莫要为了区区一幅画作,便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仙子急得双颊泛红,正要解释:“我……” “还不快去杀鱼,有剑不去降魔,指着本仙在此纠缠不清,我看你是不想在仙界混了。” 仙子一跺脚,提剑扎进了杀鱼大军。 孟莺时在心里给自己叫了声好,看来仙界那些藏在暗处的坏坯子已经坐不住了,不过不管是谁想要搅浑这潭水,他先拉几个下水再说。 “哎哎哎,我说太子殿下,你在那可劲地搅浪,你是嫌鱼不上岸是吧?” 慕风瞪了孟莺时一眼,若不是他将这些灵绯鱼搅得晕头转向,那些仙家们此刻能有这么轻松? 慕风已然猜到,孟莺时搁那煽风点火不嫌事大,定然是打着什么鬼主意。 “那位桑山来的贵客,虽说只多了一个字,但这云镜湖里的灵绯鱼可与你们桑山云湖里的鱼不同啊,灵绯鱼是上古魔鱼,你可千万别馋。” 桑山美人臊得恨不得一头扎进湖里,孟莺时哪只眼睛看到她吃鱼了? 这魔界长着利齿的臭鱼,她可下不去嘴。 “还有那边那位仙君,虽然我相信你是因为喝多了,才会将灵绯鱼塞进袖袋里,但别人信不信,天帝信不信,本仙可不敢保证。” 被点名的仙君打了个酒嗝,讪讪掏出袖子里的小红鱼,丢到地上一脚踩死。 …… 第二百六十六章 阿雨,快救我! 第266章阿雨,快救我! 云镜湖底,叶倾雨追着霜色发带游到一处黑暗的洞穴外。 黑暗只是在洞口处,往里面瞧去,洞壁上闪烁点点红光,不知藏着什么玄机。 现在的问题是,叶倾雨被困在洞口进不去里面。 这个洞穴被设了一道结界,而且藏在一块大石的后面,石头附近寸草不生,从远处看来,这里就是一片黑暗之地。 叶倾雨对结界了解并不多,而以她的灵力,并不能硬闯进去。 霜色发带在叶倾雨身侧漂浮,亦无法冲破这道结界。 结界之后的洞穴里没有水渗进去,但地上仍生长着银色的水草。 孟奚知此刻就躺在洞穴之中的银色水草上,他的脖子还在流血,他看见洞口处的叶倾雨,爬着要靠过来,很快又被什么东西给拖了回去。 银色水草上留下一道血痕。 孟奚知张口不知说着什么,但叶倾雨听不见。 直到两只血红的灯笼在半空亮起,叶倾雨才看清了洞穴之中的情况。 洞穴足有数十尺高,随着那两只灯笼移动,叶倾雨发现这洞穴里的石头与结界外并不相同,皆是漆黑的颜色,更显得嵌在洞壁上的红光愈红。 当那血红的灯笼移到银色水草上方不远,叶倾雨心下一凛,握着虎蛟骨簪的手指用力往结界上劈刺,可惜依然撼不动这结界分毫。 在水草温润的银光中,悬在孟奚知头顶的哪里是灯笼,那分明是一双眼睛。 在云镜湖的湖底,竟然藏着这样一头巨兽。 是兽吗? 那明明是一张人的脸。 可覆在银色水草上的身子,却长着红色的鳞片。 那是鱼的身子。 叶倾雨也就眨了个眼的工夫,结界中又恢复了昏暗,血红的眼睛消失了,连洞壁上闪烁的红光也黯淡了下去,只有银色水草发出朦胧的光芒。 但很快,叶倾雨便看到孟奚知身旁躺着一个裹着蛟绡纱的女子。 蛟绡纱轻薄,莹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将女子曼妙的身姿勾勒得愈加销魂。 漆黑的长发铺散在银色的水草上,笼着一层柔软的光晕。 孟奚知往旁边挪两尺,那女子便凑上去三尺,两人之间的距离非但没拉开,反而越来越近。 叶倾雨扒在透明的结界上瞪着眼睛看着里面的动静,这画面,多少有点出乎她的意料。 叶倾雨一拳头砸在结界上。 孟奚知焦急地朝结界外挥手求救,美人在侧,他却只想逃离。 叶倾雨这次看出了孟奚知的嘴型,说的是“救我”! 孟奚知那点微末的修为哪里逃得了,他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 眼看那几乎赤着身子的美人就要贴上孟奚知,叶倾雨真的急了。 什么玩意也敢跟老娘抢男人? 叶倾雨从血水中一路追过来,所过之处劈砍踢踹,浑身浴血,不知杀了多少那可以隐身于水中的怪鱼,此刻身上还沾着血腥味,而这血腥味与人灵都不同。 曾在哪里,她接触过这种气息? 叶倾雨摸出衣襟里的魔骨珠,魔骨珠上原本血红的微光此刻仿佛受到什么刺激,血光大盛。 与此同时,结界中洞壁上已经暗沉下去的点点红光瞬间迸射出耀眼的光芒。 叶倾雨没时间琢磨,将掌心的魔骨珠用力拍在结界上。 果然有用,这道结界虽然隐于洞口,但在魔骨珠与之触碰时,叶倾雨明显感到一股强大的灵力从她掌心散开。 霜色发带当先飞了过去,直指身披蛟绡纱的女子。 蓝色灵光好似一道闪电疾射而至,那女子却恍若未觉,一条藕白的手臂搭上孟奚知的背脊,眼中柔情似水,直勾勾盯着孟奚知。 孟奚知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场面他真没见过。 他只觉背脊发麻,想躲,但身子动不了,明显是被这妖女给控制住了。 霜色发带眼看就要缠上女子的脖子,女子终于肯将钉在孟奚知脸上的目光挪开,冷冷瞥了一眼近在眼前的发带。 霜色发带竟然就像是被人施了术法一般,定格在了离她脖子两三寸远的地方。 女子白皙的手指沿着孟奚知的背脊慢慢摸上他的脖子。 孟奚知的脖子上一道长长的血痕,血渍混着湖水晕染在素白的衣领上,凌乱的发丝黏在上面,看上去反而有些凌虐的美感。 孟奚知怕极了! 他的清白啊! 万幸叶倾雨来得早,结界里发生的事她在外面都看见了,孟奚知倒也不需要多做解释。 这事,真不是他主动的! “阿雨,快救我!”孟奚知快哭了。 叶倾雨不需他多言,早已经炸毛了,不等掠到女子身前,手中的虎蛟骨簪已经先射了出去,直击女子的后心。 叶倾雨招式凌厉,但那女子显然也不是个善茬,在这危急关头,竟抓过孟奚知胸前的衣襟,将自己整副身子软塌塌地贴了上去。 苍天呐! 这女子的手又凉又滑,还黏糊糊的,在孟奚知的脖子上游走,一股凉意直窜孟奚知的脊梁骨。 作为被封了修为,却又不死不灭,还长得极好的上古之神,最危险的时刻莫过于此。 这也是孟奚知去凡间之时常化作白蝴蝶的原因所在。 实力不够的时候,只有敛起锋芒才能少受些折磨。 孟奚知此刻就深受折磨,而且是当着叶倾雨的面。 他不想活了。 但他死不了。 造孽! 孟奚知冲突然停在半路的叶倾雨吼:“叶倾雨,你能不能行,你倒是快来救我啊!” 孟奚知宁可挨叶倾雨的打,也不愿被这只臭鱼妖摸。 他此刻最担心的是叶倾雨也被这只鱼妖给施法定住了,鱼妖的手已经探进他颈后的衣襟,他要是在叶倾雨面前被人给糟蹋了,他……他可如何是好啊? 叶倾雨并没有被鱼妖定住,不过她的注意力被手心里的魔骨珠吸引住了。 她听到从魔骨珠里传出尖锐刺耳的哭喊声,紧接着是兵器交接时的铮鸣声…… 被红光充斥的洞穴中,叶倾雨眼前恍惚出现厮杀惨烈的战场。 一个身穿黑色大氅,戴着金色面具的男子凌于战场上空,他身后是滚滚黑云压城。 面具后的眼睛深不可测,好似穿过了混乱的战场,正直直看向手握魔骨珠的叶倾雨。 …… 第二百六十七章 赤鱬 第267章赤鱬 “阿雨,阿雨!” 孟奚知急红了眼睛,他既怕自己被这身上散发出奇异香气的鱼妖给强了,又怕叶倾雨心神不稳,在此处魂飞魄散。 “小仙君别急,且让她自个玩一会,咱们俩先快活快活……” 在孟奚知耳畔响起的声音嘶哑古怪,好似有人拿着锯子锯木头一般。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可能将这样的声音,与近在眼前的美人脸联系到一起。 孟奚知管她声音如何,他现在只想将这鱼妖大卸八块,丢到油锅里炸个外焦里嫩。 “姑娘因何会被囚禁在这云镜湖底?”孟奚知试图转移鱼妖的注意力。 孟奚知被限制了行动,但嘴巴还能说话,不管怎样,他总得努力自救不是。 这道结界非仙界所有,却能藏在云镜湖底多年不被发现,可见布下结界的是位高人。 孟奚知方才是被灵绯鱼拖到这个洞穴里来的,他为何能通过结界? 或者说,灵绯鱼为何能进出这道结界? 叶倾雨又为何能破解结界? “囚禁?”鱼妖手指顿住,微微蹙眉,“外面兵荒马乱,白骨露野,我为何要出去送死?” 敢情她是躲在此处避难的。 不过……她这是避了多少年啊? 孟奚知强忍心头不适,又问:“不知姑娘所说的是哪场战事?” 鱼妖湿黏黏的手指在孟奚知脸上捏了一把,“仙家入凡,人灵勾结,鬼怪祸世,魔,魔……” 鱼妖脸上露出悲戚之色,但很快又冲孟奚知温婉一笑,“魔就快回来了。” 孟奚知心下凛然,这鱼妖所指的,竟然是数千年前的仙魔之战。 当年最先讨伐魔界的,正是仙界,虽然之后各界加入,但仙家们每每提及之时,都习惯称那场战争为仙魔之战。 好像魔从晟州大陆消失,都是仙界的功劳。 忒不要脸。 “你在这湖底数千年,竟也知道魔快回来了?” “你们能进入此地,不,是她能进入此地……”鱼妖手指缓缓抬起,指向不远处看着手心发呆的叶倾雨,“她来了,魔便该回来了。” 灵绯鱼是魔界之物,孟奚知自然是知道的,而灵绯鱼能自由出入的结界,想来也与魔脱不了干系。 叶倾雨不是被灵绯鱼带进来的,孟奚知方才看得清楚,是魔骨珠带她闯进这个结界来。 ——她来了,魔便该回来了。 原来竟是这样。 叶倾雨眸光血红,不知是她手心的魔骨珠散发的光芒所衬,还是她的眼睛染了血。 孟奚知见她如此,心里更急,忙又唤了几声,却仍不见叶倾雨给予回应。 “别喊了,你便是喊破喉咙,她也听不见。” 孟奚知咬牙切齿,“你到底想要怎样?” 鱼妖紧紧抱住孟奚知,“你乖乖听话,陪我玩一次,我便告诉你这个洞穴的秘密,如何?” 孟奚知:“……” “抱够了没有?”冷沉的声音响起,暗藏骇人的杀气。 “阿雨!”孟奚知喜出望外,差点泪流满面。 被定在鱼妖身旁不远的发带和虎蛟骨簪“嗖”地回到叶倾雨手中。 叶倾雨的眸子恢复了正常,但眸底还有两抹红痕没来得及散去。 她将虎蛟骨簪横咬在口中,抬手用发带将披散的头发绾起。 鱼妖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快清醒过来,蓦地揽着孟奚知的腰飞到半空,居高临下地看着叶倾雨。 “闭上眼睛。”叶倾雨这句话是对孟奚知说的。 孟奚知二话不说,紧紧闭眼,若不是手无法动弹,他甚至想捂住眼睛。 鱼妖不知叶倾雨哪来的火气,一个仙界的小仙君而已,让她玩玩怎么了? “你既已经知道自己是谁,便去做你该做之事,莫要在这里扰我的兴致。” “我先杀了你,再去做我该做之事不急。” 鱼妖生气了,“我替你父君守着这个破地方不知多少年月,今日好不容易白送来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仙君,你也要跟我抢?” “你可知他是谁?” “不就是一个修为低微的小仙君?”鱼妖方才被孟奚知这张脸迷得神魂颠倒,也没细想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也因为这里是她的地盘,对于一个没有威胁的小仙君,她并不想动脑子。 数千年没思考过问题,她也懒得思考。 但既然叶倾雨提了,那她总得让自己的脑子活络起来,“他究竟是什么来头?” “是你祖宗……” “他也是赤鱬?这看着不像啊?” “是你祖宗也不敢招惹的上古之神。” 这身着蛟绡纱的曼妙女子正是赤鱬,数千年前躲在云镜湖底的结界中,是个贪生怕死的东西。 听到孟奚知的来头,赤鱬揽在他腰侧的手指一抖,差点将孟奚知给丢了下去。 烫手的山芋已经抓在手里,此刻再丢,恐怕已经晚了。 继续抓在手里说不定还能是个护身符。 赤鱬的脑子一旦动起来,那是极其灵活的。 虽不知这个修为低微的小仙君为何会是上古之神,但他此刻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若是能挣脱,又怎会任她搓扁揉圆? 莫不是……神君被她的美貌所倾倒? 赤鱬心底涌起一阵喜悦,转头来看孟奚知。 孟奚知双眼紧闭,并不看她。 叶倾雨耐心耗尽,掷出掌心的魔骨珠,飞身而起。 她方才试过了,魇灵的灵力无法接近赤鱬,既然如此,她便用魔界的东西对付这个臭鱼妖。 “我替你父君守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洞穴里,你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对我出手?”赤鱬对叶倾雨的做法表示不能理解。 叶倾雨清晰地看到,当魔骨珠逼近赤鱬时,她眼中的畏惧。 果然是个贪生怕死的东西。 叶倾雨冷笑,“你既然说你是为我父君守在这个洞穴之中,那你可知我父君为何要在此布下结界?” 赤鱬答不上来。 因为她之所以在这个洞穴里,并非是为了替魔尊办事,而是她阴差阳错闯入此地,在魔尊设下结界之时,为了躲避外面的战乱,跪求魔尊给她一个安身之所。 魔尊叶疏鸿,也就是叶倾雨的父君,当年不知是哪根筋抽抽了,竟然同意了赤鱬的请求。 这些事情,叶倾雨方才在魔骨珠中已经看到。 她要杀赤鱬,也不全是因为孟奚知,而是…… “我父君可怜你满族被灭,将魔界秘地给你做容身之所,没成想你竟忘恩负义,数千年来吞噬无数藏在魔骨之中的魔息,用以提升自己的修为。” 赤鱬揽着孟奚知往一旁疾掠而去,躲避魔骨珠的攻击。 大意了,早知道魔尊的女儿进入这个洞穴之后,能感应到这里曾发生过的事,她一开始就不该被上古之神的美色迷惑,在叶倾雨冲破结界之时,就该取其性命。 第二百六十八章 他死不了,不是吗? 第268章他死不了,不是吗? 漆黑洞壁上点点红光受到魔骨珠的召唤,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叶倾雨一身染血白衣掠地而起,如短匕一般的骨簪对准赤鱬的脖颈斜刺过去。 赤鱬吞噬了数千年的魔息,早已与魔无异,面对叶倾雨的攻击,并不畏惧。 她惧怕的是魔骨珠。 这个洞穴中,不知被封着多少魔骨,洞壁上那些红光,便是从魔骨之上发出。 魔骨上附着强大的魔息,但数千年的时间,已被赤鱬吞噬了不少。 叶倾雨带来的魔骨珠,乃是来自魔尊,魔骨珠进入结界后,唤醒了嵌在黑石中的魔骨。 包括赤鱬身上的魔息。 游走在灵脉里的魔息令赤鱬灼热难耐,这也是她迫切想要靠近孟奚知的原因。 赤鱬不懂得如何将体内魔息炼化,融入自己的灵脉之中,只能选择这个最笨的办法。 但她却不知自己也因此惹上了大麻烦。 赤鱬揽在孟奚知腰间的手特别扎眼,叶倾雨的火气很大。 在赤鱬看来,与其将上古之神丢开,全力应战,倒不如直接掐着他的脖子威胁叶倾雨来得简单。 她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叶倾雨眸光愈寒,但即将抵上赤鱬脖子的虎蛟骨簪却还是顿住了。 “阿雨别管我,杀了她。”孟奚知艰难地从喉咙挤出几个字。 赤鱬冰凉黏腻的手指又加重了几分力道,同时松开了揽在孟奚知腰间的手。 孟奚知被掐着脖子悬在半空,脸色已经开始发紫。 赤鱬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明明可以傲视群雄,偏偏要为情所困,这一点,你还真是像极了你父君。” 在这一点上,赤鱬是瞧不起魔尊的。 从叶倾雨掌心的魔骨珠冲破结界,赤鱬便知道来者是魔尊之后。 这世上,除了魔尊之后,又有谁能掌控这颗魔骨珠? 魔骨珠悬在半空,它在吸收洞壁上无数魔骨中的魔息。 赤鱬周身好似焚起烈火,但她的肌肤却还是寒凉如水,那些原本就不属于她的魔息在她体内横冲直撞,撕扯着要冲出这层皮囊。 她必须离开这里! 她虽看不起叶倾雨为爱所累,但此刻她又祈求叶倾雨会为了这个男人而放过她。 但很显然,她看错叶倾雨了。 叶倾雨只犹豫了一息,骨簪去势更急。 赤鱬脸色骤变,指尖掐进孟奚知脖子上的肌肤,掐进他被虎蛟骨簪划破的血痕之中,鲜血顺着赤鱬白皙的手指流淌低落。 刺痛了叶倾雨的眼睛。 赤鱬急退之下,手腕用力,这是要将孟奚知的脖子给扭断。 叶倾雨看到孟奚知眼中的光亮一瞬而熄,她心底又是一痛。 这种感觉,就像前几日她得知她的死,是因为孟奚知的缘故时,那般痛得胸口发闷。 叶倾雨顾不得多想,她今日必须降了赤鱬。 魔息在赤鱬体内得不到炼化,她若是出了这个洞穴,被有心人利用,必成祸患。 至于孟奚知……他死不了,不是吗? 孟奚知像一条破布般被甩落,叶倾雨只看了一眼,扯下头上的霜色发带朝孟奚知丢过去,便咬牙全神对付赤鱬。 被红光占满的洞穴之中,一道蓝色灵光轻柔地缠上孟奚知的脖子,将他缓缓带落在银色水草上。 孟奚知躺在水草上,睁开眼睛看着半空中与赤鱬缠斗的叶倾雨。 是他自己叫叶倾雨不要管他的,可当叶倾雨真的不管他时,他又觉得难过。 孟奚知看着头顶那道出手果决狠辣的身影,心里想着:如果她不知道我是不死不灭的上古之神,方才是否会为了我…… 孟奚知暗自神伤,这世上没有如果的事,对于这个问题,他永远也不会得到答案。 没了孟奚知碍事,叶倾雨打起架来无需束手束脚,她好似又变成那个在北地雪原上与灵兽搏斗的少女。 她的眼中只有生死胜败,没有一丝感情。 在战斗中,叶倾雨也是一头兽。 虎蛟骨簪锋利的簪头狠狠刺进赤鱬的手臂,而叶倾雨的手背亦被赤鱬尖利的指甲划破。 当两人再次错身之后,赤鱬已不愿再战,飞身往结界冲去。 但先她一步,一道红芒闪过,魔骨珠已至结界之前,挡住赤鱬的去路。 藏在水底的洞穴开始震颤,嵌在黑石上的魔骨碎成点点粉末,闪烁红光的粉末纷纷扬扬,从洞壁上掉落。 孟奚知依旧一动不动地躺在银色水草上,他身上被赤鱬施的定身术已经解除,但他此刻心里难过,在漫天红粉飘洒中,恍惚生出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来。 哎,不想活了。 “闪开!” 叶倾雨一声厉喝,孟奚知吓得浑身一哆嗦,瞬间回了神。 一条巨大的鱼尾扫过来,将将要卷起孟奚知时,鱼尾猛然一缩。 在孟奚知发呆的时候,赤鱬已被魔骨珠激得化出真身。 震人耳膜的嘶吼声从头顶传来,孟奚知在水草上打了个滚,再抬眼,便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好似两只小灯笼,在半空飘摇。 嘶吼声正是从这双眼睛下面的血盆大口中传出。 这个洞穴之中,好似除了黑就是红。 如今来了叶倾雨和孟奚知,才多了两抹白。 孟奚知已经解了禁锢,他心里明白眼下不是伤春悲秋的时候,方才若不是叶倾雨掷出虎蛟骨簪扎进赤鱬的尾巴,他此刻恐怕已经被掀上了天。 但叶倾雨也因为没了武器,徒手抵挡赤鱬的攻击时,手背擦过赤鱬尖利的牙齿,差点被咬断骨头。 不过这种事她已习以为常,内心毫不慌乱。 对于一般人来说,化出真身的赤鱬应是更难对付的。 但叶倾雨杀过的灵兽比人多,与兽类搏斗,她反而更擅长。 叶倾雨一手下压着赤鱬肥厚的下唇,手指用力嵌进唇肉之中。 探进赤鱬口中的另一只手从齿缝间迅速穿过,不等染血的利齿咬合,森白五指朝上用力顶去。 上下施力,赤鱬的血盆大口硬是被叶倾雨又撕开来几寸。 鱼尾奋力挣扎甩动,搅得地上的银色水草纷乱飞舞,拍得洞壁上的黑石簌簌滚落,可惜却始终甩不脱在它头上作乱的叶倾雨。 血红色的粉末洒在叶倾雨披散的头发上,晕染着血渍的衣衫上,她的目光沉静专注地盯着赤鱬腥臭的唇齿。 从赤鱬嘴巴里流淌出来的哈喇子混着浓稠的血浆,顺着叶倾雨的衣袖往地上滴落。 从赤鱬喉咙发出的嘶吼愈发刺耳,它拼命想要咬合牙齿,却被叶倾雨死死制住。 魔骨珠终于吸收完洞壁上的魔息,而这个洞穴,眼看着就要坍塌。 但这还不够,叶倾雨要将赤鱬体内的魔息也收回来。 叶倾雨等了片刻,不见魔骨珠飘过来,递了个凌厉的眼神过去。 血红圆润的魔骨珠这才不情不愿地飘了过来,一到叶倾雨面前,就被她抬脚踹进了赤鱬的嘴巴中。 叶倾雨顺脚抵在赤鱬的上唇,从腥臭的嘴巴里收回手,脚往下踩,手往上抬,将赤鱬的嘴巴牢牢合住。 魔骨珠已经进入赤鱬腹中。 赤鱬用了数千年才攒来的魔息,要在几息之间被抽离,这种痛苦太过剧烈,它不堪忍受。 赤鱬用尽力气扭动身子,往不断滚落碎石的洞壁上撞去。 就算是死,它也要拉上叶倾雨。 …… 第二百六十九章 我是魔 第269章我是魔 叶倾雨紧紧抱住赤鱬肥厚的嘴巴,手指掐进皮肉之中,就算被甩到洞壁上亦不撒手。 身后石壁破碎,锋利的碎石划破衣衫,扎进腰背。 叶倾雨体内灵息震荡,喉咙里有黏腻之感,好在她也尝不出啥味道,连肉身也感觉不到多大痛苦。 但灵脉中有股陌生的力量,随着剧烈的撞击,在漫天破碎的魔骨粉末飘落间,令叶倾雨感到难受。 在暮子河畔那个梦中,当梦神解除她身上的封魂术时,当尘封的记忆汹涌而来时,她的灵脉里也如此刻这般,有一股磅礴的力量呼之欲出。 后来在小雪被鹤山牵头人一刀一刀砍在脖颈之时,这股力量又冒出来冲击着叶倾雨的四肢百骸。 眼下那股力量就像是被唤醒的灵兽,随着赤鱬一次次将叶倾雨拍在洞壁上而咆哮发狂。 叶倾雨终于忍无可忍,在赤鱬再一次将她甩起时,转身一脚踩在漆黑的洞壁上,顺手接住一块锋利的碎石,发了狠地朝赤鱬血红的眼珠子砸去。 每一下都拼尽了全力,唯有如此,才能缓解她灵脉中叫嚣的力量。 腥臭的血喷溅到叶倾雨脸上,灼痛她的眼睛。 满眼的红光中,叶倾雨脑中走马灯般闪过无数片段。 恍惚间,她听到暮子河上的食尸花爆发出尖锐刺耳的叫声。 她看到满河的食尸花像泼了油的烈火,熊熊燃烧起来。 食尸花在烈火之中,变成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痛苦挣扎,直至灰飞烟灭…… 画面一转,叶倾雨看到被枯枝藤蔓掩藏的洞穴中,一丝昏黄的火光溢出。 她知道那洞中有狼,蛰伏在暗处。 洞穴中央的石头旁,小雪被鹤山牵头人提刀对着脖颈,一下一下劈砍…… 叶倾雨看到一整座城池被大火吞噬,滚滚浓烟冲上漆黑的天幕。 一张张恐慌无助的脸孔在火光中呐喊哭泣,很快又被湮没…… 叶倾雨头痛欲裂,灵脉中那股霸道的力量终于冲破禁制,与她灵脉中原本的魇灵灵息纠缠撕扯。 她手下的赤鱬也终于停止了挣扎,慢慢软塌下去。 魔骨珠从赤鱬血肉模糊的眉心飞出,耀眼的血光照亮洞穴。 越来越多的黑石从洞顶坠落,叶倾雨浑身浴血,却并没有随着赤鱬从半空掉落。 魔骨珠的光芒笼罩着叶倾雨,她累极了,仰面悬在半空,脑海中不断闪现的悲惨画面轰然消散。 ——要下雨了。 ——是啊,要下雨了。 满池荷花外,竹舍廊下白纱轻舞。 纱帘后的人起身,白纱上隐约透着两个人影。 叶倾雨提裙上了岸,她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对襟长裙,裙上绣着鸾凤衔瑞草花纹,鸾凤灵动,凌空展翅。 针脚细密,绣工精美。 ——再下几场雨,天就凉快了,到时候我带你去后山采野菊花,拿来填枕头,你便能睡得安稳些。 ——等天晴了,我们去湖上游船,你给我摘莲蓬吃。 叶倾雨疾步走到廊下,撩开纱帘。 帘后站着一男一女,皆是绝佳的姿容。 两人朝帘外看来,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叶倾雨身后响起细密的“沙沙”声。 一场大雨,倾然而下…… 从破碎杂乱的银色水草中,荡起一道蓝色灵光,穿过黑色坠石,往半空飘来。 与此同时,一只白色的蝴蝶逐光而至,在叶倾雨身前绕了一圈,停栖在她肩头。 …… 叶倾雨钻出水面时,云镜湖上风浪正急。 众位参加百花会的仙家们忙着捉鱼,一时竟没注意到突然冒出来的叶倾雨。 大鱼都沉在水底,懒得露面。 被风浪搅上岸的都是些容易对付的小鱼儿。 但在叶倾雨从那道结界中出来后,湖底的灵绯鱼感应到强大的魔息,纷纷追随她往湖面游来。 叶倾雨此时已能看到湖中的灵绯鱼,不知是不是因为解除了封印魔息的禁制,叶倾雨看着浑浊水中游来游去的灵绯鱼,竟觉得有几分可爱。 云镜湖的水已经浑浊,这里已经不适合灵绯鱼生活。 即便湖水还是纯澈的,如今也没有这些灵绯鱼的容身之地。 只是不等灵绯鱼上岸,刚钻出水面的叶倾雨便被一直盯着湖面的孟莺时发现了。 孟莺时早就做好了准备,二话不说朝着叶倾雨丢过去一块紫色的石头。 察觉到有东西朝自己砸来,踩在一条大鱼脑袋上的叶倾雨抬手抓住。 是一块紫色的引路石。 “走你!” 孟莺时背对众仙,掐诀念咒,直接将叶倾雨送下了灵蝶崖。 …… 叶倾雨望着头顶湛蓝的天空,微微蹙起眉头,不知那满湖的灵绯鱼落得什么下场? 整整一湖鱼呢,总不至于全被杀光吧? 不过,她父君为何要将如此重要的结界布在仙家的地盘? 经此一遭,叶倾雨可以肯定的是,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中的魔,绝不是数千年前那一批。 当年的魔…… 叶倾雨从衣襟中掏出魔骨珠,日光下,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魔骨珠色白不透,笼着一层血红的微光。 “阿雨。” 一张颠倒众生的脸挡住了叶倾雨头顶的日光。 叶倾雨眉头蹙得更深,“你怎么来了?” 这话听在孟奚知耳中,多少有点被嫌弃了的感觉。 孟奚知撩袍在叶倾雨身边坐下,“阿雨不愿见我?” “我是魔。” “我知道。” 叶倾雨翻身站起,收起魔骨珠,“自古仙魔势不两立,你不该来找我。” 孟奚知拉住叶倾雨垂在身侧的手,抬眸看向她,认真问道:“这就是你在云镜湖底结界中,任我被赤鱬扭断脖子的原因?” 因为仙魔势不两立,所以借此事与他划清界限? 叶倾雨不管他,不仅是知道他不死不灭,也想趁这件事让他死心? 叶倾雨冷笑,“我因你而丢了性命,你不过是遭受这一点点痛苦,怎么,如此便受不了了?” “我那时不知道……” “你那时不知道我会在雪原护你一程,不知道你会有意于我,所以是我该死对吗?” “阿雨……是我对不起你。”孟奚知松了手,这件事,他没理由替自己辩解。 本就是他错了。 手上温热的触感消失,叶倾雨心里陡然一空。 叶倾雨真正害怕的,不是仙魔界限,而是她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在她灵脉中肆意游走的魔息。 她不敢想下一次发疯时,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她是手段残忍,心性嗜杀的魔。 而孟奚知,是要拯救苍生的神君。 如此……怎么可能有结果? 第二百七十章 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第270章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你到底还是不肯原谅我。”孟奚知看着叶倾雨越走越远的背影喃喃自语。 但很快他一跃而起,大声喊道:“叶倾雨,你说过在找到血玉之前,你都会护着我的。” “你说过若是找不到血玉,你会护我一生,直到你从这个世上消失。” “你说过不管是仙界,还是人族,不管前面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都要一起面对。” “叶倾雨你这个大骗子!” 已经走到山脚的叶倾雨蓦地转身,眸光凌厉地扫过来,孟奚知往后退了两步。 叶倾雨朝孟奚知招手,“你过来。” 孟奚知有几分犹豫。 方才光顾着和孟奚知划清界限,此时叶倾雨才想起还有好些话没问清楚。 “小雪呢?” 孟奚知见叶倾雨不是要揍他,屁颠屁颠跑过来,“小雪跟暮姑娘走了。” “她们去哪了?” “今早我师兄将她们送到了西洛国。” 叶倾雨四下扫了一眼,山林莽莽,水流淙淙,“这是何处?” 此地不是西洛国境内? 孟奚知解释道:“昨夜我师兄慌乱之中将你送走,不想恰好碰到杏山仙人,将你给拦下了,此处正是杏山仙人的杏山山脚下。” 杏山仙人? 叶倾雨在脑海中搜罗曾经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传说故事。 “那个没事喜欢移山的杏山仙人?” 孟奚知无奈笑道:“正是。” 传说杏山仙人从不下杏山,她若是在一处地方待腻了,便施法将整座山搬走,让住在杏山上的百姓下山去替她体验各地风土民情。 杏山的百姓回山后,便依着附近城镇的生活方式,将所见所闻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杏山仙人在山上闲逛时,就能感受到晟州大陆上各地不同的风情。 你说她懒吧,她能拖着一座山到处跑。 你说她不懒吧,她连一座山都不愿意下。 叶倾雨昨日刚到灵蝶崖时,便与孟莺时说好,离开灵蝶崖的时候,要将她送到西洛国不死槐森林。 怎么就撞上杏山仙人移山了呢? 叶倾雨怀疑孟莺时是故意的。 但她没有证据。 叶倾雨看向孟奚知,问道:“你可带了引路石?” “阿雨啊,既然到了杏山仙人的地盘,咱们总该去拜访一下才好。” 叶倾雨继续问:“你可带了引路石?” “没带。”孟奚知捂紧了乾坤袋。 春日和煦的山风从两人之间吹过,叶倾雨静静看着孟奚知。 “真没多带,就一块是与灵蝶崖联系之用,你拿去也没用啊。” 今日灵蝶崖上定然是乱成了一锅粥,叶倾雨断不可能再回到灵蝶崖。 虽然她还有些问题没来得及问慕风,但此刻跑回去,叶倾雨不觉得自己已经厉害到能以一挑百,横扫众仙。 叶倾雨一脚踹飞山道上挡路的碎石,“那现在怎么办?” 孟奚知指了指叶倾雨身后的山,“翻过杏山,继续往西洛国赶路,或者请杏山仙人将这座山搬去西洛国,咱们省点脚力。” “不是咱们。” 孟奚知的委屈写在脸上,“阿雨……你别丢下我,你说过……” 面对如此卑微的上古之神,叶倾雨叹了口气,问道:“孟奚知,我且问你,若是日后仙魔再开战,你帮谁?” 孟奚知早已猜到叶倾雨要与他断绝往来的原因,认真回答道:“阿雨,从古至今,各界纷争从未停歇,兴衰胜败,天道轮转,并非我能左右,我所为,不过是是太仓一粟,但求能多救下一个无辜生灵,不敢逆天悖道……” 废话太多,叶倾雨打断他的话,“如若我行逆天悖道之事呢?你当如何?” 孟奚知笃定道:“你不会的。” “可笑!” 连叶倾雨自己都不敢保证的事,他孟奚知凭什么如此肯定。 就因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阿雨最是心善”? 孟奚知又要去拉叶倾雨的手,被她躲开。 “阿雨,我说过,魔未必就是十恶不赦,而仙,也未必尽是心怀仁慈,这世上的善恶皆由心而生,而非种族身份。” 叶倾雨不语,她要听的不是这些大道理。 “如果日后你真的做出伤天害理之事,你所要受的惩罚,便由我来替你承担。” 叶倾雨心底莫名生出烦躁之意,她瞪了孟奚知一眼,转身往一旁的山道走去,“你是我什么人?要你多管闲事?” 孟奚知紧几步跟上,“当初可是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抢走的,你说我是你什么人?” “以后不许再提这事。” “行,我不提,我记在心里。” 叶倾雨脾气更大,“你跟着我作甚?” 孟奚知脾气却是极好,笑道:“阿雨有所不知,杏山仙人脾气古怪,以往有仙家来杏山赏花,一言不合,便要挨她一顿好骂,我怕你吃亏。” 要说与人骂架,孟奚知确实是个中高手。 而要论打架,叶倾雨从没怕过谁。 但叶倾雨才与他分道扬镳,这不到半刻,怎能又同路而行? 叶倾雨不愿意。 她不想与孟奚知纠缠不清。 但很显然,孟奚知不这么想,他挽过叶倾雨的胳膊,亲热地将脸蹭了过去。 “阿雨,且不说你说的那些事根本不会发生,就算真有一天你做了什么错事,那也并非你本意,哪怕与各界为敌,我都会站在你这边。” 这句话的分量太重了,叶倾雨知道孟奚知不是开玩笑。 “孟奚知,你这话听上去很没脑子。” 堂堂上古之神,若是因为儿女私情与各界为敌,岂非是没脑子? 孟奚知笑得确实有点白痴,“我如今的修为连最低阶的散仙都打不过,不趁机赶紧向阿雨表忠心,我上哪去找你这么厉害的靠山?” 提到此事,叶倾雨脚下顿住,侧头看向孟奚知,迟疑道:“血玉……” “血玉……”孟奚知突然敛了笑意,神色黯然,“阿雨你信我吗?” 信任这种东西其实很奇怪,孟奚知明明欺骗过叶倾雨,但在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倾雨心底深处的答案仍是相信的。 有些欺骗是因为真相往往更伤人。 叶倾雨深有体会。 “你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孟奚知微愣,他从不想欺骗叶倾雨,“不少,你如果想知道,我可以都告诉你。” 第二百七十一章 这不就乱了吗? 第271章这不就乱了吗? “下次吧。” 叶倾雨拍开孟奚知挽在她胳膊上的手,“听说杏山上杏花四季绽放,美不胜收,别拿你那些破事来扰我兴致。” 关于血玉之事,叶倾雨心里已有猜测。 如果真如她猜测的那般,孟奚知会如何抉择? 她不敢问,自然也不敢听他的秘密。 叶倾雨突然想起苏宸辙曾说过:有些事,知道的人,比不知道的人更痛苦。 如果当初在北地,她没有捡起雪地上的白蝴蝶,而她死在暮子河底时,孟奚知没有求梦神救她…… 是不是就没有那许多的糟心事? 她左右不过是死透了,一了百了。 而孟奚知,也不会明明知道了血玉的下落,却还要面对更大的难题。 是啊,连她也大概猜到了血玉的下落,何况是孟奚知。 如今他要坦诚以告,叶倾雨却退缩了。 孟奚知的声音在叶倾雨身后响起,坚定果决。 “阿雨,从今往后,我不会再做出伤害你和小雪之事。” 这便是他的选择。 他说的是叶倾雨和小雪,他特意带上了小雪。 果然是这样。 叶倾雨转身,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孟奚知像只大扑棱蛾子般扑了过来,叶倾雨眼前一黑,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 “阿雨,我不找血玉了。” 孟奚知的声音低沉,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叶倾雨冰凉的耳畔。 他这段时间以来的犹豫彷徨,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比眼前人更重要。 叶倾雨有些不知所措,孟奚知放弃血玉,相当于千年努力白费,他将永远被朱雀禁咒所困,属于他的上古之神的修为,将永远被封禁。 这就好比一个人从云端跌入尘泥,原本还有一丝希望回到原来的位置,但他却自己放弃了。 他怎么能甘心? “你……不管天下生灵了?” “我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让你带血玉去暮子河,阿雨,我不想再后悔一次,世上生灵都有他们自己的命数,我能护则护,我若是没有那个能力,又何苦自寻烦恼。” 上古之神到底是活得久,看事情就是通透。 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的事,至于其他,但听天命吧。 以孟奚知现在的能力,除了抱紧叶倾雨的大腿,他到哪都只有被欺负的份。 “阿雨,我不找血玉了,你不会不管我吧?” “我……” “你说过会护我一生的。” “那是……” “等找到小雪,我们一家三口便再也不分开了。” “你……” “我会做饭,会带孩子,还可以讲故事给你解闷子……”孟奚知故意凑到叶倾雨耳边低声呼气,“晚上还能给你暖被窝。” 孟奚知话刚说完,立马松开叶倾雨,抱着脑袋跳开,头也不回地跑出二里地。 惟恐慢了一步,就要挨了叶倾雨的揍。 …… 沿着山道往上走半个时辰不到,便见杏花成片盛开,山林间好似笼着淡粉云雾。 孟奚知解了心结,此刻心情舒畅,想起在千屏城时,叶倾雨曾将满树积雪踹落他一身。 他走到一棵花树下,趁叶倾雨不备,跳起来拽着一截花枝猛烈摇晃,杏花纷纷飘落,似雪般洒了叶倾雨一身。 同样满身花瓣的孟奚知笑出了声。 叶倾雨一个眼刀扫过去,花枝断裂,孟奚知双脚踉跄落地,险些就要摔倒。 “方才你睡觉的时候,我去溪边问过那些浣衣的女子,她们是从稚水国的方向过来,要去高阳国怀宁城。” 孟奚知拍落身上的花瓣,又道:“我们可得赶紧翻过杏山,否则又被带回了怀宁城,要白走好些路。” 叶倾雨奇怪道:“你的意思是……这座山此刻还在跑?” 孟奚知又笑,“说是杏山仙人昨夜于杏花林中饮醉了酒,原本被术法移动的杏山才在此地歇了下来,如今已近正午,想来那杏山仙人也快醒来了。” 看来昨夜醉酒的还真不少。 说到这个,叶倾雨便想起灵蝶崖未雪院梨白亭的白玉桌上那几坛未开封的花酿。 她原想带回去送给冷皓月的,那位姑娘眼下也不知到了何处? 冷皓月自从与叶倾雨结了灵契之后,便一路随她从千屏城到怀宁城,如今又往西洛国不死槐森林赶去。 与其说是命主,其实更像朋友。 说实在的,关于这一愿,叶倾雨眼下还没有眉目,她只知道韩云轩是个极好的人,至于有多好,那便只有冷皓月清楚了。 “你可有问她们是从稚水国哪里过来的?” “阿雨想知道稚水国北部边关的战事?” 叶倾雨摇头,发丝上的杏花飘落,“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小道士可还活着?” 小道士无患子在千屏城的雨夜离开后,再无消息。 冷皓月说他去了稚水国黄梅镇,去找静虚观的老道士们,去守卫稚水国的疆土。 原本无患子是要陪冷皓月去找韩云轩的,因叶倾雨的介入,他才与冷皓月分道扬镳。 但无患子之所以与冷皓月分开,乃是因为冷皓月执念太深。 原本他陪冷皓月周游列国寻找韩云轩,一来是因为冷皓月爷爷临终前的托付。 二来他想着时间长了,找不到韩云轩,冷皓月也就放弃了。 可他没想到,为了找到韩云轩,冷皓月竟然与魇灵结下灵契。 在无患子眼里,冷皓月显然是魔怔了。 他不愿再陪她走下去,对于一个叫不醒的人,他只能远离。 叶倾雨有时候会想,那个韩云轩,会不会真如无患子所说,已经死了? 若真是如此,冷皓月辛苦寻找,到头来岂不是落得一场空? 且不说无患子有几分真本事,至少那个静虚教,绝不简单。 能为苏宸辙所用的,自然有些能耐。 “小道士有祁天求雨的本事,想来不会那么轻易死去,不过……” 孟奚知抬手轻轻拂落叶倾雨头发上的杏花,见叶倾雨神色并无变化,才继续往下说。 “听说鹿隐国三皇子戚霄前日大败稚水国军队,连夺稚水国边关三座城池,而杏山当时所在的位置离失陷之城不远,杏山仙人不想惹上麻烦,这才连夜搬山离开稚水国。” 关于这场战事的结果,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 如若认认真真地打,稚水国有静虚教的那些道士在,戚霄不可能胜得这般容易。 但也正是有静虚教那些道士在战场搅局,戚霄才能胜得这般容易。 苏宸辙这是故意要戚霄赢,要他深入稚水国。 想来这两日,鹿隐国都城的天也要变了。 而稚水国都城,亦会有一番大变动。 苏宸辙说过,统一七国需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瞧,这不就乱了吗? 第二百七十二章 不好笑吗? 第272章不好笑吗? 杏山半山腰有一座小城,依山而建的木屋在经年风雨飘摇中透着古朴之感。 穿过杏花林,进入小城中。 袅袅炊烟融入山间薄雾里,日光穿过古木枝叶打在斑驳的青石路上。 街道上行人寥寥,几个老头坐在一棵大树下揣着手晒太阳。 不时有调皮的孩童不知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嬉笑打闹后又不知钻到哪里去了。 浓浓的生活气息笼着小小的山城,让人觉得真实,又好似在梦中。 如今的晟州大陆上,还有几处闲适安乐之地? 叶倾雨陪孟奚知在一家面馆里点了两碗素面。 即便他们着急赶路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但在这样安宁的山城里,任谁也要生出一丝懒散来。 “阿雨尝尝,这素面是稚水国北方常见的饮食,虽说清淡了些,偶尔吃一顿,倒也觉得新鲜。” 管它清淡不清淡,叶倾雨也尝不出个啥味儿来,但见孟奚知狼吞虎咽的模样,她不忍扫他的兴。 叶倾雨拿着筷子拨弄面条,一边问道:“昨夜我离开灵蝶崖之后,那些鱼……” 孟奚知从面碗里抬起头来,“你说灵绯鱼啊,你离开后不久,云镜湖中的灵绯鱼被南海龙王太子打包带回了南海。” 这玩意还能打包…… “云镜湖已经困不住灵绯鱼,灵蝶崖又悬于九重天阙,凭那几个醉酒的仙家,能捉住几条鱼?权衡之下,我师兄也只好和龙王太子合力将灵绯鱼全部兜走,送去南海了。” 将整整一湖灵绯鱼送去南海,孟莺时昨夜可是消耗了不少修为。 “南海能困住这些鱼吗?” “阿雨有所不知,灵绯鱼对生存之地特别挑剔,自上古以来,只在云镜湖中发现过灵绯鱼,但昨夜之后,云镜湖水被血染红,灵绯鱼体内的魔性被激发,这天上地下,灵绯鱼便不再受约束了。” 孟奚知嗦了一口面,继续说:“哪怕是十天半月不入水,灵绯鱼也不会死,毕竟不是凡间的鱼,但这玩意一旦进入人间水泽,那可是要带去灾难的……” “孟奚知。” “怎么?”孟奚知再次从面碗里抬头,疑惑地看向叶倾雨。 “你拣重要的说。” 孟奚知说了这许多,却都没回答到叶倾雨的问题上,他倒是不急,但叶倾雨向来没有多少耐心。 要不是看孟奚知可怜,她早踹桌子走人了。 孟奚知确实挺可怜的,上古之神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谁见了不得替他叹几口气? 不过这世上的悲与喜,也只有置身其中的人才最了解。 孟奚知咳嗽一声,笑道:“阿雨莫急,这便要说到了,南海有一处秘境,据说只能进不能出,若是将灵绯鱼送到那处秘境里,便可万事无忧了。” 这世上竟还有这种地方? 叶倾雨问道:“你可去过那处秘境?” 孟奚知摇头,“那是南海的禁地,连老龙王也寻不到那处地方,而唯一知道的海神,在入轮回井后,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你师兄是如何知道的?” “我师兄哪里知道啊,是南海龙王太子说他知道,我师兄才答应一试。” “他爹都不知道,他能知道?” 你师兄莫不是被人给骗了? 孟奚知挑了挑眉,“我师兄精着呢,就算那龙王太子真的骗了他,他又能有什么损失?” 有人愿意伸手接下那个烫手的山芋,孟莺时又怎么会藏着掖着? 他不仅答应将灵绯鱼送去南海,还亲自送货上门。 惟恐龙王太子反悔。 说到这里,叶倾雨想起慕风说的那些话来,她瞥了一眼从面馆外走过的路人,又问孟奚知,“听说海神聆悦出事前,走到哪都要抱着一……一枚蛋,可是真的?” 孟奚知闻言拍桌大笑,“可不就是真的,阿雨你是不知道啊,那枚蛋黑不溜秋的,足有铜盆那么大,听说海神聆悦抱着黑蛋躺在海上晒太阳的时候,被过路小仙瞧见,背地里都笑话她是万年王八……” 孟奚知突然不说了,他见叶倾雨脸色越来越难看,敛笑问道:“阿雨,你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那些小仙是不是还说,那枚黑蛋是王八蛋?” “咦,阿雨你也听说过这件事?那你怎么不笑,不好笑吗?” 叶倾雨一拍桌子,“好笑吗?” “不,不好笑。” 叶倾雨冷哼一声,将面前桌上的素面推到他那边,继续问道:“你可知那枚黑蛋后来去了哪?” “海神被罚下凡间后,便再没有关于她的消息传出,至于那枚黑蛋去了何处,也不曾听人提起。” 黑蛋去了何处叶倾雨倒是知道,不过这千年间发生的事,她并不知晓。 听魇灵族的老人说,叶倾雨被婆婆抱回魇灵族时,已有几个月大。 那么问题来了,她是在哪里破壳的? 而叶倾雨现在猜测的是,婆婆提着孤影剑跳下南海,会不会是去寻那处秘境了? 南海秘境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叶倾雨默了片刻,关于南海的事,看来只能等不死槐森林事了之后,亲自去走一趟才能知晓了。 孟奚知埋头吃面,一碗素面,愣是被他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觉来。 “孟奚知,你知道我是魔,就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有啊。”孟奚知将嘴里的面条咽下,亮闪闪的眸子看向叶倾雨,问道:“你是魔尊叶疏鸿的女儿?” 这是句废话,且不说他之前是否知晓叶倾雨的身份,便是昨夜在云镜湖底的洞穴中,叶倾雨与赤鱬的对话,也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但孟奚知既然这么问,叶倾雨也只能点头。 “你是魇灵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又点头。 “所以魔尊就是鬼面人?” 这才是他真正要问的问题。 叶倾雨不瞒他,“正是。” “果然是这样。”孟奚知看上去颇为激动,“我当年就怀疑叶疏鸿那小子与廉姜的妹妹有一腿,他还死活不承认,好啊,下次让我逮到他,看我不……嘶,疼……” 叶倾雨微微闭了闭眼睛,终于忍无可忍,伸手拽住了孟奚知的耳朵。 好在山城小地方,虽是大中午,但面馆里人不多,孟奚知拉着叶倾雨的手一个劲地求饶,一点也不觉得害臊。 “你和我父君很熟?” 孟奚知死性不改,刚从叶倾雨手底下救回耳朵,又贫道:“如果我说你父君出见到我,会给我磕头问安,阿雨你信不信?” 我信你个大头鬼! 叶倾雨懒得与他争辩,催促他快些将素面吃了好赶路。 这跟屁虫撵不走,叶倾雨也只能带着了。 何况真要放孟奚知一个人出去乱跑,她还真不放心。 午后的日光停在门槛外,没有探进店里,只有穿堂风从窗外的山间吹进来,又顺着敞开的木门飘出去。 街道上传来吆喝叫卖声,是货郎担在卖新奇的小物件。 “玉香珠,玉香珠,起死人肉白骨,一颗只要一两五……” 第二百七十三章 卖货郎 第273章卖货郎 一个身穿粗布衣裳的中年男人挑着两只大木箱,木箱上插着几支草编蚱蜢,随风摇晃,好似随时要蹦出木箱,跳进路旁的草丛里去。 他手里摇着拨浪鼓,一路走一路吆喝。 见有人围上来,卖货郎精明的脸上扬起笑意,放下担子,掀开木箱上的褐色麻布,露出底下琳琅满目的货品。 除了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孩,大树底下晒太阳的老头也最喜欢凑这种热闹。 叶倾雨和孟奚知拨开人群,卖货郎的目光立刻便迎了上来。 比起老头和小孩,走南闯北的卖货郎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他真正的客人。 这位姑娘虽然衣着破烂,但拉着她手的公子,所穿的衣裳料子却是极好的。 对于这种非富即贵的公子,卖货郎有他的想法。 “公子可是要给你家娘子买些新鲜玩意?” 卖货郎从木箱里掏出一支点翠金簪,献宝一般地送到孟奚知眼前,“您瞧这支簪子如何?这可是从山海藏出来的东西,若非公子这样的贵人,我也不会拿出来。” 孟奚知心情极好,接过点翠金簪仔细打量,“哦?没想到你一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手里竟也有山海藏的东西?” “这位公子一看就是识货的,我也不瞒您,想来您也听说了,前些日子高阳国千屏城无故起了一场大火,满城烧得一片焦黑。” 见孟奚知点头应和,卖货郎继续道:“千屏城的山海藏啊,也没能逃过此劫,可惜了山海藏中的宝贝都付之一炬。” 卖货郎叹了口气,“好在店里的伙计手脚麻利,卷了些货物逃出火海,虽然不多,却也件件都是千金难买的宝贝。” 山海藏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去,那都是无价之宝,这点毋庸置疑。 这也是为什么山海藏以物易物,不收银钱的原因。 不过这卖货郎的话,却是假得离谱。 他若是拿这话去诓人间那些富贵公子,多半是有人信的。 可惜他碰到的是孟奚知。 而孟奚知恰好去过千屏城的山海藏,又恰好在叶倾雨的指使下,将山海藏总店洗劫一空。 当日在孟奚知和叶倾雨离开之后,山海藏便关门歇业了。 千屏城的山海藏,在元宵节当夜,葬入火海的不过是一间空店,又怎会有店伙计卷了货物逃走之说? 而这支点翠金簪,虽说做工精细,算得上是件好物,却也不是山海藏的东西。 但是孟奚知心情好,也不点破卖货郎的谎话,“你这支簪子既是山海藏的宝贝,岂不是要以物易物?” 卖货郎老远就看到了孟奚知头上束发的虎蛟骨簪,他是个识货的,知道这玩意是个好东西。 孟奚知在赤鱬被诛后,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它尾巴上拔出了这支骨簪,这是叶倾雨送给他的,即便沾了腥臭的血,他也得拿回来。 没成想竟被这卖货郎给惦记上了。 卖货郎指着孟奚知脑袋上的发簪,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你家娘子要是喜欢,我这支簪子便亏本换给你了。” 孟奚知笑,偏过头问叶倾雨,“娘子可喜欢这支金簪?” 叶倾雨亦笑,“喜欢。” 孟奚知的笑僵在脸上,卖货郎嘴角咧到了耳根,直夸道:“夫人好眼光。” 对于这种钱多人傻的贵公子,一般到了这一步,这笔交易也就成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位衣着破烂、不施粉黛的姑娘,绝不会是这位贵公子的娘子,十有八九是富家子弟新找的乐子。 但越是这种,一来为了面子,二来为搏美人一笑,贵公子一般即便知道上当,也都心甘情愿地往坑里跳。 但卖货郎显然不了解孟奚知。 叶倾雨送给他的东西,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往外拿的。 孟奚知打开乾坤袋,在里面一通摸索,“啪”地将一把簪子拍在木箱里的一只锦盒上。 不是一支,是一把! 而且每一支都是出自山海藏。 不仅卖货郎的眼睛看直了,一旁看热闹的老头们也揉了揉浑浊的眼睛。 他们活了一辈子,跟着杏山仙人周游列国,不是没见识的普通百姓,但在山海藏以外的地方一次见到这么多山海藏的宝贝,他们还是头一次。 “既然我家娘子喜欢,你这支簪子,我自然是要换的,你且挑一挑,看看这些簪子可有入得了你眼的?” 卖货郎神色已经变了,看向孟奚知的目光多了几分郑重,抱拳道:“不知贵客驾临,多有得罪。” 如果说只凭一支虎蛟骨簪,不能断定它是出自山海藏,那这锦盒上的几支簪子,但凡有点见识的,都能看出它们价值不菲。 除了山海藏,这世上恐怕也就只有皇族里能拿出一两件来。 卖货郎不是一般的卖货郎,他是杏山上的卖货郎。 杏山停下时,他挑着担子下山,收罗周边城镇的新鲜玩意,回到杏山叫卖。 他本想诓这两个生人一笔钱财,不曾想却是假的碰到真的,丢人现眼了。 “怎么,这些你都看不中?”孟奚知不给卖货郎面子,又探手去乾坤袋,“那我再找找,为了我家娘子高兴,便是掏空了我的钱袋子,也要找到让你满意的簪子。” 卖货郎连连摆手,“不敢不敢,夫人若是喜欢,这簪子便送给您了。” 孟奚知却不理他,对着叶倾雨道:“昨日下午小雪拿了我这袋子去玩,将里面好些东西都翻乱了,阿雨莫要着急,待我再找几支簪子出来。” “你将乾坤袋的密语告诉小雪了?” 叶倾雨记得孟奚知说过,打开这只乾坤袋的密语只有他自己知道,没想到他会告诉小雪。 “她昨日从乾坤袋里出来后,便对这玩意起了兴致,你是没看见啊,那小东西噘着嘴巴撒娇的样子有多可爱,我这心一软,便都告诉她了。” 孟奚知想起小雪当时的模样,摇头轻笑,又道:“而且我们那次不是说好了,等小雪将来嫁人,这袋子里的东西都给她当嫁妆,我想着到时候拿出来交给她也不方便,倒不如教会她如何使用这只乾坤袋。” “那她学会了?” 孟奚知露出老父亲的笑,“咱们闺女冰雪聪明,自然是学会了。” 这俩人旁若无人地讨论着自家闺女,卖货郎尴尬地捏着那支点翠金簪,“这支簪子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当是我一点心意,还望两位贵客莫要嫌弃。” 叶倾雨无意为难他,从锦盒上的簪子里随手拿起一支递给他,又接过他手里的簪子,道:“说好的以物易物,我不占你便宜,不过方才你说的玉香珠,能否拿出来给我看看?” 看似平平无奇的小日常,实则埋了一个特别重要的伏笔……之前灵蝶崖也埋了一个…… 第二百七十四章 又见玉香珠 第274章又见玉香珠 “这玉香珠可是个好东西啊。”卖货郎将簪子收好,弯腰从木箱中掏出一只檀木锦盒。 盒子打开,老头们都瞪着眼睛靠了上来。 一颗鸟蛋大小黑红色的珠子躺在深紫色绸缎上,珠子并不十分圆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这便是玉香珠了。 “玉香珠乃灵丹妙药,能起死人,肉白骨,有市无价,这要不是战乱啊,我可淘不到这等宝贝。”卖货郎将玉香珠托着在众位老头面前晃了一圈,最后停在叶倾雨眼前。 熟悉的香风飘过,孟奚知往后退了一步。 不管是从颜色还是香气,这都是真的玉香珠无疑。 也就是灵鼠屎。 “你方才不是说一颗只要一两五?” 卖货郎笑道:“一颗确实只要一两五,不过不是银子,而是……” “金子?”有老头好奇问道。 卖货郎扫了一眼围观的老头,“而是仙人的眼泪。” 老头们恍然大悟,接着退后两步,纷纷表示买不起。 叶倾雨却是不解。 仙人的眼泪是什么鬼? 上古之神的眼泪行不行?她现在就能让孟奚知哭出来。 孟奚知在叶倾雨耳边小声解释,“仙人的眼泪指的是杏山仙人的眼泪,传说杏山仙人的眼泪可使人容颜永驻,也不知是真是假。” 敢情是跟灵鼠屎不相上下的东西。 关于这事,叶倾雨倒是不曾听说书人提过,不过她也不关心这些。 叶倾雨看着卖货郎手中的玉香珠,问道:“你是从何处得到这颗玉香珠的?” 卖货郎道:“为了淘这玉香珠,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黄梅镇走了一趟……” 黄梅镇是稚水国与鹿隐国交界的边关小镇,自从镇上一夜之间出现数百具尸体后,边关人心惶惶。 那些断胳膊断腿,甚至有些被砍了头颅的尸体,经证实,皆是守关的将士,或俘虏囚犯。 而就在这些尸体身上,有人发现了玉香珠。 足有百来颗。 那些个处理尸体的官兵私底下一合计,想要私吞了玉香珠,这玉香珠可是无价之宝,官兵们起了私心也是正常。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很快就被上面知道了。 戍边将军正是上火的时候,当即便要抓了那些官兵斩于阵前,以肃军心。 谁知那些官兵竟在此之前,皆死于非命。 又是一桩悬案,令人心慌。 而那些玉香珠,亦不知去向。 排查无果,加之听闻鹿隐国三皇子戚霄不日便要抵达边关,军情紧急,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所有人都以为玉香珠被人盗走,其实啊,玉香珠从没有离开过黄梅镇,两位贵客不妨猜猜看,这玉香珠是在何人手中?” 这还用猜? “自然是在戍边将军手中。” 卖货郎目露赞赏,“夫人心思玲珑,令人佩服。” 在那些尸体出现在黄梅镇时,得到消息的戍边将军便领兵前去查看。 玉香珠散发出奇异的香气,那些查看之人怎会没有发现? 还能等着被抬尸体的官兵私藏? 可戍边将军为何当时不派人将玉香珠收集起来? 这事其实也不难猜到。 听唐衍说,这位稚水国的戍边将军,是十一皇子的舅舅。 当年十一皇子的母妃拉拢太子伴读裴洛不成,只能将主意打到其他大臣头上。 朝堂相交,多的是要花银子的地方。 几年下来,便是再有钱,也不够十一皇子败的。 为何稚水国北部边关的戍守官兵,遇到休战的年月,便押着俘虏囚犯去地灵洞穴挖玉香珠? 又为何多年下来,边关接连人口失踪,上头却无人过问? 明摆着这事是戍边将军默认的,或者说,这正是他敛财的手段。 而苏宸辙派人将他的人手一锅端了不说,还将那些尸体送回他的地盘,这不是断人财路嘛? 戍边将军自然不知道这是高阳国国君干的好事,他第一个怀疑的乃是鹿隐国三皇子戚霄。 毕竟地灵洞穴是在鹿隐国境内,而且就在人家皇陵所在的断崖下。 这挖宝挖到人家地盘上,被人发现给灭了属实正常。 但稚水国的将军心里发慌啊。 这事若是被都城那边知道,不仅他的官职难保,便是十一皇子,也要跟着受罚。 要说苏宸辙,那可是位为了统一七国,不惜给自己国家招麻烦的主。 苏宸辙连高阳国的皇位都能舍,他有心搅乱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的浑水,简直不要太简单。 这不,你给人将尸体送回去也就罢了,偏偏还往尸体上塞了百来颗玉香珠。 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来? 叶倾雨记得当时在地灵洞穴里,黑衣人突袭之时,那些俘虏于慌乱之间被杀,便是官兵,也只有提刀对抗的份,断不可能还有心思去捡地上篮子里的玉香珠。 就算有人身上藏着玉香珠,在被黑衣人杀死后,这无价之宝难道没人眼红? 如果不是有人特意交代,尸体出现在黄梅镇街头时,不可能还带着百来颗玉香珠。 虽然这玩意就是灵鼠粪便,但对于无知的凡人来说,玉香珠就是可以起死人肉白骨的仙丹灵药。 玉香珠出现在黄梅镇已经是瞒不住的事,而要想压下这件事,最简单也是最有用的办法,就是让玉香珠消失,让所有的事无从查起。 这也就是戍边将军为何不当场让人收起玉香珠,而是等派去搬运尸体的官兵起了贪心之后,再派人暗杀,夺回玉香珠。 这不仅将他从这件事中摘出去了,还让他收获了一批玉香珠。 这些玉香珠留在手里总是不安全的,恰逢杏山仙人搬着山来了。 卖货郎将木箱里最上面的几只木盒拿开,露出底下一堆紫檀木盒,得意道:“那日我得到消息去黄梅镇,本以为只有几颗玉香珠,谁知竟搞到了这么多。” 为了这些玉香珠,卖货郎几乎掏光了所有家底。 虽是无价之宝,但对于戍边将军来说,一是着急脱手,二是都城那边急着用钱。 这价格也就不比平常了。 裴洛回到稚水国都城后,十一皇子的势力被一一拔起。 太子得势。 追随十一皇子的,本就是因利而聚的一群人,这种时候,需要更多的利,才能将他们套牢。 戍边将军与十一皇子是一条绳子上的蚱蜢,别人可以见风使舵,他却只能尽力助十一皇子扭转局势。 不过有裴洛在稚水国都城,叶倾雨觉得那位戍边将军就像卖货郎这两只木箱上的草编蚱蜢,看着蹦跶得起劲,实则都是徒劳。 第二百七十五章 仙人发怒啦! 第275章仙人发怒啦! 不管卖货郎如何卖力吹嘘,叶倾雨和孟奚知对玉香珠都没有一丁点的兴趣。 但人群里的一个老头却盯着卖货郎手里的玉香珠不眨眼。 孟奚知早就注意到这个形容枯槁的老头了。 老头一会搓着枯枝般的手指,一会踱着小碎步,看上去有些兴奋,又有些焦躁不安,唯有布满皱纹的眼睛一直不曾离开玉香珠。 孟奚知不欲多管闲事,拉着叶倾雨继续赶路。 卖货郎问道:“两位贵客这是要去何处?” “我们要去西洛国。” 不仅卖货郎和老头们,连围在木箱旁嬉戏的小孩子,都朝俩人投来奇怪的目光。 这话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第一次上杏山的人啊,都这样,过段时间就好了。” 卖货郎朝孟奚知和叶倾雨拱了拱手,“往后见面的机会还多,到时候我再跟两位贵客说说咱们杏山的规矩。” 孟奚知冲叶倾雨挑眉,“看来咱们想要离开杏山并不容易。” 一条街道还没走到头,便听身后传来喝骂声。 “你这老头,几两碎银就想买玉香珠?你给我松手!” “求求你行行好,卖给我一颗吧,老头子给你磕头了。” “哎哎哎,你起来,你这不是折我的寿么?这玉香珠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买来的,除非你讨来仙人的眼泪,否则你就是将这石头地磕出一个洞来,这事也是没得商量。” “杏山上谁不知道,仙人从不流泪,你这玉香珠留在手里也是卖不出去,何不……” “呸呸呸,臭老头瞎说什么呢,你自己没本事,还要咒我卖不出玉香珠,那年仙人的猪崽被人偷走的时候,她可是哭了三天三夜呢。” 叶倾雨突然顿住了脚步,她问孟奚知,“仙人也养猪?” 孟奚知随口接道:“你舅舅不就养了一头?” 叶倾雨的娘亲是廉晴,她的舅舅自然就是廉晴的哥哥廉姜。 也就是那个数千年来唯一修成梦神的魇灵。 梦神两次入叶倾雨的梦,身边都跟着一头小猪崽。 仙人御兽并非稀罕事,但叶倾雨估摸着,喜欢养猪的仙人总不会很多吧? 孟奚知也想到了这一点,他转身对远处和老头拉扯的卖货郎喊话,“杏山仙人的猪是被谁给偷走的?” 卖货郎喊道:“这事可有些年头了,当年杏山上统共才有两头小猪崽,被她相好的偷走了一头,如今只剩下一头了,仙人……” 万里晴空上蓦地劈下一道闪电,惊雷炸响,正击在卖货郎脚边的一只木箱子上。 木箱瞬间就变成了焦炭。 “仙人发怒啦,仙人发怒啦!” 小孩四下散开,老头们虽慢了一步,但也都腿脚利索,跑得飞快。 卖货郎愣在原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顾不得心疼,抱起另一只木箱,拔腿便逃。 那位要买玉香珠的老头冲着卖货郎的背影拍腿大喊:“小伙子,玉香珠,咳咳……玉香珠卖我一颗噻……” 孟奚知和叶倾雨已经往回走了,这杏山实在是太有趣了。 既然路经此地,便是有缘,说不定能打听到一些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孟奚知问手里拿着几两碎银的老头,“老人家为何要买玉香珠?” 老头抹了把泪,摇头道:“不说了,不说了,若是再惹恼了仙人,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雷劈。” 孟奚知温声安慰他,“老人家莫要担心,待我布下一道结界,你家仙人便听不见咱们的对话啦。” 叶倾雨睨了一眼孟奚知,这厮骗起老头来,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就他那结界,稍微有点本事的凡人都能看破,何况是能召雷的杏山仙人? 老头也不相信,“当真?” 孟奚知后退几步,抬手一挥,只见他嘴巴阖动,却听不到半点声音。 便似有个无形的屏障挡在他面前。 老头大受震撼。 孟奚知又是一挥手,走到老头面前,道:“老人家方才可有听到我说话?我这结界与人灵结界师承一脉,乃是受上古之神指点过的,别说杏山仙人,便是天帝在此,也不能听到结界之中的对话。” 孟奚知此番行为已经算是无耻了。 老头叹道:“行吧,左右也没事做,老头子便与你们唠几句。” 三人走到古树下的石墩上坐下,孟奚知神色严肃地布下结界。 这一次他没骗人,是真的布了一道结界,不过在叶倾雨看来,这结界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当年,我在赶考途中遭遇劫匪,和我同行的朋友为了救我而引开劫匪,等我找到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 说起往事,老头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 “他临死前掏出一只荷包,托我带回家乡交给他的妻子,可等我赶回家乡时,却逢战乱,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已经四处逃难去了。” 老头四处寻找,如此数年下来,却依旧没有找到亡友的亲眷。 一次机缘巧合,他来到了杏山。 “杏山仙人听了我的经历,好心给我一个栖身之地,之后所过之处,我便下山寻人,可惜天不遂人愿,数十载下来,依旧一无所获。” 既是战乱之年,老头亡友的妻子或许早已不在人世。 “我当年答应过他,要替他照顾好他的亲眷,谁曾想找寻一生,却是音讯全无。” 老头叹息,“如今我已是半截身子入土,但此愿不了,我不能瞑目啊。” 孟奚知问道:“你为何不找杏山仙人帮忙?” “仙人能给我庇护之所,已是大恩,何况她从不过问凡尘之事,我岂能给她增添烦恼。”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因果,仙本就不该多管凡人闲事。 “你想要玉香珠,是为了延年益寿?” 老头点头,眼中露出期盼向往,“你们说,玉香珠既是能起死人肉白骨的灵药,肯定也能延长寿命,对不对?” 叶倾雨想要回答不对,孟奚知按住她的手,对老头笑道:“这东西是不是有此奇效,只有服用过才能知晓,不过既然世人都说玉香珠是无价之宝,想来不是诓人的。”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而且是一个买不起玉香珠的人,孟奚知不忍打断他的念想。 人总是怕死的,不管是出自什么理由。 孟奚知凑到叶倾雨耳边,“阿雨,你要不要探一探,万一这位老人家与你灵脉契合呢?” 这几日四处奔波,要不是孟奚知这么一提,叶倾雨都快忘记魇灵十愿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第六命主 第276章第六命主 惊雷劈下后,老人小孩都跑得老远。 正值午饭时间,不时能听到妇女呼唤孩童回家吃饭的声音,沉浸在往事里的老头回过神来,他问孟奚知,“小伙子,你这结界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孟奚知尴尬一笑,“这才是这道结界的玄妙之处,您看啊,咱们能听到外面的动静,而外面的人却不知咱们在说什么,如此是不是很安全?” 老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又说不出来。 不远处的杏花树下站在一个小女孩,十来岁的年纪,头上扎着丫髻,粉白的裙子上绣几团红花,看上去颇为喜庆。 小女孩手里提着竹篾篮子,正站在树下剪花枝。 杏花开得正好,这剪回去,多半是插瓶观赏之用。 在孟奚知与老头说话的时候,叶倾雨悄悄祭出一丝灵力,探向老头的眉心。 孟奚知问道:“老人家就没有想过离开杏山吗?” “离开?”老头奇怪地看向孟奚知,“两位上山前没有碰到仙人?” “不曾碰到,这其中莫不是有什么讲究?” “这就难怪你们不懂了,不过……没有碰到仙人,你们是怎么上山的?” “顺着山道走上来的啊。” 孟奚知大概听明白了,想来这杏山上的人,须得有仙人引路,才能上山。 而下山,多半也是如此。 难怪他们说要去西洛国,这些人会投过来奇怪的眼神。 “两位果然不是普通人,杏山上的每一个人都与仙人签下了契约,此生杏山在哪,我们便在哪,便是下山,也不得离开杏山方圆百里。” 从此杏山是他们的家,也是羁绊。 而愿意上杏山的人,要么是逃难的流民,要么是像老头这样,要寻人,却没有方向的人。 正常人谁愿意背井离乡来这山里头过日子? 人族讲究在一片土地上扎根,非战争年代,祖祖辈辈是不愿离开那片土地的。 老人又道:“初次上山的人,若没有仙人引路,要么迷失在杏花林,要么绕回山脚,总之是不可能来到这里的。” 果然是这样,孟奚知笑问道:“就从没有人走出百里之外?” “自然也是有的,以往有人想下杏山,最后都被仙人捉回来吊死在杏花林中。” 孟奚知想到方才进山城之前,他在那片杏花林中自挂杏花枝的事情,不自觉摸了摸脖子。 他和叶倾雨要走,不知会不会被杏山仙人捉回来? 提到死,老人想起自己命不久矣,又抹起了眼泪。 叶倾雨将孟奚知往后拉了拉,探身问老头,“如果让你许一个愿,你最想要得到什么?” 孟奚知惊讶地看向叶倾雨,低声道:“还真契合了?” 叶倾雨点头,虽然这老头与她灵脉契合,可以成为她的命主,但她并不太愿意与他结下灵契。 叶倾雨的第一命主和第四命主,所求之愿都是找人,而她都还不曾找到。 这老头的愿,不用说肯定又是要找人。 叶倾雨有些烦了,她不想一直去找人。 这样下去,她不如也住在杏山上,还能省点脚力。 但见老人流泪,她心里更觉烦躁。 老头抬起浑浊的眼睛看向叶倾雨,“老头子……” 叶倾雨摆了摆手,道:“你先等等,我且问你,你可有听说过魇灵?你可愿成为魇灵的命主?” 老头没有片刻犹豫,“自然听过,自然愿意。” “如此便好,你先想清楚自己的心愿,等我问你的时候别犹豫。” 老头还有些懵,孟奚知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家娘子就是魇灵,今日遇到我们算你走运,好好想清楚你的心愿,待会可别说岔了。” 孟奚知起身退到一旁,这结灵契的事他已经见过三次,没什么好看的,他背对着叶倾雨和老头,去看杏花树下剪花枝的女孩。 这大中午的,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不回家吃饭。 女孩似有所察觉,亦转头往他这边看过来。 叶倾雨抬起手,掌心对着老头的眉心,从她掌心爆起一团蓝光。 水波般柔软的蓝光朝老头涌去。 老头怔怔看着蓝光袭来,看着看着就变成了斗鸡眼。 片刻后,从叶倾雨右手拇指蹿出一条红线,她左手结印,搭在掌纹如凋零花枝般的右手掌心,沉声道:“说出你的心愿。” 老头在杏山待了大半辈子,也是见过世面的,愣了片刻后,突然跪地对叶倾雨磕起头来:“老头子想要杏山仙人的眼泪。” 叶倾雨蹙起眉头,这老头怎么不按套路来? 连孟奚知都忍不住回头睨了一眼老头。 孟奚知觉得这事不对劲,但灵契到了这一步,即便不对劲也不能撤回了。 而当孟奚知再往杏花树下望去,小女孩却不见了踪影。 叶倾雨掌心蓝光聚拢,推着红线跃出。 老头右手手臂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掌朝上打开,看着倒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线提拉起来的。 老头也随之抬起头来。 红线缠上老头右手大拇指,老头一声痛呼,赶紧跪直了身子,左手死死抓住右手手腕,险些痛得晕厥过去。 这红线看着细软,实则好似利刃,缠上手指,犹如切骨。 约摸半炷香后,老头已然痛得嘴唇泛白,眼看着就要不行了,终于见那红线上闪过一道银光,从俩人的指尖隐去。 手指上的疼痛消散。 灵契结成。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如今既成我的命主,我自当尽力为你实现心愿,万死不辞,但你的命运自此与我荣辱与共,直到你所愿达成,灵契消解。” 老头又要磕头,被叶倾雨拦下了,“你起来吧,原本你若是让我去帮你找那位亡友的亲眷,你未必能活到那一日。” 叶倾雨顿了片刻,无奈叹气,“如此也好。” 这老头虽然爱哭,却是个贼精的人。 他大概在心里盘算过,等魇灵帮他找到要找的人,他这把老骨头八成已经入土了。 那这件事还有什么意义呢? 难不成让魇灵将人带到他坟前,给他上几炷香,再掬一把泪? 他不还是死不瞑目吗? 老头想得很清楚,他得活着。 他需要玉香珠。 只有仙人的眼泪才能换来玉香珠。 至于老头为何不直接许愿求玉香珠,还要多费这么些周折? 方才那短短的时间内,这个问题他也思考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杏山仙人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77章杏山仙人 虽然这两人身上有山海藏的宝贝,但卖货郎已经说了,只有仙人的眼泪才能换玉香珠。 如果卖货郎给这两位贵客面子,愿意更换物品倒也罢了,万一他不愿呢? 杏山上就这么一位卖货郎,连杏山仙人都舍不得劈死他,这位魇灵姑娘若是动粗,打伤了卖货郎,岂不是要惹恼杏山仙人? 杏山仙人的脾气可不好。 惹恼杏山仙人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老头年纪大了,这些年多亏了卖货郎下山进货的时候帮他打听消息。 卖货郎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哪怕是折了胳膊断了腿,那也得歇上好些日子。 而且这位姑娘看上去冷冰冰的,万一下手没个轻重,将卖货郎给杀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到那时就算得到了玉香珠,老头还能多活些年头,那他也不能自己下山打探消息啊? 他这把年纪可经不起折腾。 思来想去,老头觉得最稳妥的办法,还得是拿仙人的眼泪去换玉香珠。 至于魇灵如何得到仙人的眼泪,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听这位公子的意思,他们与上古之神多少是有些渊源的,能布下这般厉害的结界,想来本事也是能通天的。 区区仙人的眼泪,应该……不难吧! 事已至此,不管这老头是不是故意的,叶倾雨也只能去会一会那位杏山仙人了。 杏山仙人住在杏山顶上,老头给叶倾雨指了路,看了看日头,道了声“珍重”,便要回家做饭去了。 孟奚知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回头往山路边的杏花树下望去。 树下依旧空无一人。 …… 越往山顶走去,云雾越浓。 杏花树也越来越多,到最后,别的树木便一棵也看不到了。 满山粉云,虽是人间,却更胜仙境。 虽然这两位都是不怕惹事的主,但方才听老头说,那些下山之人被杏山仙人捉回来,便是挂在杏花林中,这云霞般的杏花林,看着也就添了一抹诡异之感。 一只老鸦振翅,孟奚知又往叶倾雨身上靠了靠。 “你也会害怕?” “我这点微末修为,连傍身都难,怎能不怕?” 孟奚知在叶倾雨面前最是不要脸皮,这是真怕还是假怕,两人心知肚明,不过叶倾雨倒也没有推开他。 孟奚知紧紧扣着叶倾雨冰冷的手,“我最怕阿雨丢下我。” 叶倾雨在暮子河畔醒来时便想着,她反正是死了,最坏不过是魂飞魄散,魇灵十愿,成也好,不成也罢,这晟州大陆她何处不能去,在哪没了就没了,多少自在。 可一路往人间来,她所遭遇的人或事,让她身边好似出现了一个隐形的牢笼。 她有了羁绊,便也开始害怕魂魄从此间消散。 “你是不死不灭之身,而我随时可能化作烟尘,你何苦……” 孟奚知抬手指着杏花林深处,打断叶倾雨的话,“阿雨你看,那里是不是站着一个小女孩?” 叶倾雨的话,孟奚知不愿听,他明白叶倾雨的担忧,他甚至知道,即便他此刻离开叶倾雨,以叶倾雨的性子,也不会怨他薄情。 但感情的事,原本就由不得他自己。 他何尝不害怕叶倾雨魂飞魄散,到时候这天地间,到时候千年万年的岁月,他该如何度过? 可现在想那许多有什么意义? 此刻叶倾雨在他身边,他便什么也不愿去想。 他自己不愿想,也不愿叶倾雨陷进那些没有意义的胡思乱想中,平添烦恼。 叶倾雨只当孟奚知是故意打断自己的话,谁知顺着他的手指瞧去,竟真的看到林中站着一个提着竹篾篮子的小女孩。 小女孩冲两人笑,笑得阴森森的。 孟奚知小声嘀咕,“这孩子神出鬼没的,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杏山仙人吧?” 他这句话挺有意思。 一个从上古熬过来的神君,跟别人提“传说”,就很好笑。 小女孩身上没有灵息,不是山间灵植化形,否则方才在街上的时候,叶倾雨便注意到她了。 但她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正常的人。 “仙人派我来接两位贵客上山。” 原来是杏山仙人的眼线。 孟奚知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九儿,是这杏山的侍花童。” 侍花童?倒是第一次听说。 “听说第一次上杏山的人,都会得到仙人指点,为何……” “凡人才需要指点。”九儿从杏花林深处走了出来,她走路的姿势很怪异,两条腿像是不会弯曲,僵直地挪动。 叶倾雨将孟奚知挡在身后,沉声问道:“那仙人为何要派你来接我们?” 都走到这里了,难不成还要人来带路? 凡人才需要指点,不是吗? 九儿收起笑意,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小孩子这么凶可不招人喜欢。 孟奚知从杏花树上折下一根枝条,塞进叶倾雨手中,“阿雨,抽她。” 行吧,他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九儿虽然走路姿势怪异,但速度却不慢,很快便从杏花林深处走到了叶倾雨面前。 “我……” 不等九儿说完,叶倾雨手中的枝条已经抽了出去。 而就在此时,九儿猛然抛出手中的竹篾篮子。 满篮杏花飞出,随之袭来的还有面粉般细白的粉末。 粉末中飘出的香气带着一股甜腻,孟奚知来不及捂住口鼻,索性将脸埋在叶倾雨肩上。 有叶倾雨护着,即便身陷险境,孟奚知其实还挺开心的。 毕竟从上古至今,都是他在保护别人。 叶倾雨揽着孟奚知的腰身疾退数丈。 这林中杏花开得好,花枝繁密,在两人退避之时,折断花枝无数,杏花纷纷似雨。 “丢人现眼的东西。” 一声喝斥,白色粉末倏忽散去,杏花林中的阴暗亦像是乌云被风驱散,日光越过雾气,投在这一片天地。 一个身着艾绿衣衫的女子从天而降。 女子怀中抱着一头小猪崽,她葱白般的指尖轻轻刮着猪崽背上光滑的皮毛。 猪崽舒服地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 女子没有落在地上,而是随意坐在一截横生的树枝上。 她眼中好似除了那头猪,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 这位……想来就是传说中的杏山仙人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 小耳朵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78章小耳朵 令叶倾雨和孟奚知感到惊讶的是,九儿在杏山仙人出现的那一刻,竟然像丢了魂一般,呆呆解了腰带,片刻功夫便将自己挂到了树上。 而杏山仙人似乎还不满意,从她指尖掠出一道银光,才绕到树枝上没多大一会的白色腰带断裂,布帛撕裂之声响起,九儿应声落地。 杏山仙人这时从树上跳下,脚心正正对着九儿跌倒之处。 她这一脚下去,九儿不死,多半也要残了。 不管九儿是个啥玩意,毕竟看着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这画面未免太过暴力了。 孟奚知还没来得及捂上眼睛,却被仙人接下来的动作给惊呆了。 “既然你不愿做侍花童,那便做花泥去吧。”杏山仙人在九儿身上几个蹦跳,竟将好好一个娃儿,给踩进了泥地里。 不过几息时间,便连九儿的一片衣角也看不见。 猪崽从杏山仙人的怀里蹿出,朝着叶倾雨奔来。 不得不说,这头猪和梦神的猪长得实在是像。 连跑起来的姿势都一模一样。 要不是知道这是杏山仙人的猪,叶倾雨都要喊它“慢慢”了。 “小耳朵,回来!” 原来这头猪叫小耳朵。 小耳朵已经跑到叶倾雨脚边,短小的蹄子挠着她的裙角就要往上爬。 杏山仙人眼珠子瞪得溜圆。 这时叶倾雨才看清杏山仙人的模样。 看上去比叶倾雨大不了几岁,不过对于仙,不能从外表定年纪。 就比如趴在叶倾雨身上的这位公子,看着年轻,实则比王八还能活。 杏山仙人容貌秀美,虽算不得倾国倾城,但眉眼之间,却藏着一股清隽的神采,是人间那些绝色所不能比。 便是仙界那些吸风饮露的仙子,也少有她这番韵味。 怎么说呢? 杏山仙人身上有种隐世修道之士的高深莫测,这种气质落在这样一副年轻的容貌上,却让人一点不觉得违和,反而会觉得她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不过…… “妈了个巴子,小耳朵你给老娘滚过来!”杏山仙人撸起袖子,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在叶倾雨脚边蹭来蹭去的小耳朵骂了起来。 “老娘将你当儿子养这么多年,你个没良心的,看见漂亮姑娘就忘了娘,你这头臭肥猪,今天老娘就将你宰了炖汤。” 可怜的猪瑟瑟发抖,见叶倾雨无意护它,“哼哧哼哧”地埋怨了几声,没出息地转头找它娘去了。 杏山仙人从地上捞起小耳朵,很快又换了一副面孔,在猪脑袋上揉来搓去,爱不释手。 叶倾雨看着这“母慈子孝”的画面,脑子里想起梦神来。 梦神对他的猪,也是这般疼爱得不得了。 叶倾雨觉得,这要不是猪的问题,那就只能是这两位仙人脑子有问题了。 “你将我们拦在杏山,所为何事?” 如果不是孟莺时故意将她送到杏山,那便是这杏山仙人故意拦她了。 虽然叶倾雨更倾向于前一种可能,但杏山仙人就在眼前,她总得问上一问。 杏山仙人终于看向叶倾雨,“姑娘这话可真有趣,你我素昧平生,我为何要拦你?” “既是如此,我们便告辞了。”叶倾雨拉着孟奚知转身欲走。 “慢着,杏山岂是你们想来便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随着杏山仙人话音落地,杏花林中稀疏的日光又隐了去,浓雾从四面涌起,雾中窸窸窣窣不知藏着什么东西。 叶倾雨没有感应到灵息,至少不是草木精怪。 孟奚知转头,杏山仙人又跃上了枝头,懒懒靠坐着。 叶倾雨最烦别人装神弄鬼,语气不善,“你待如何?” 杏山仙人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你不想要本仙的眼泪了?” 杏山上的事,自然瞒不过杏山仙人的眼睛,而叶倾雨和孟奚知也约摸知晓,方才那个叫九儿的侍花童并非仙人派来的眼线。 九儿究竟有何目的,叶倾雨方才没让她开口,此刻那孩子被埋进了土里,他们也没地方得知。 叶倾雨当然想要仙人的眼泪,虽然她觉得这玩意就跟玉香珠一样,其神效都是被人吹捧出来的,多半是无用的东西。 但她的第六命主既然求了这个愿,她只管拿到仙人的眼泪,至于功效如何,她就无需操心了。 叶倾雨也转了身,“我想要,你会给吗?” 杏山仙人挑眉,“我倒是想给,奈何我哭不出来。” 孟奚知差点被这位仙人给逗笑了。 若是小孩子,一顿打上身,保准她哭个稀里哗啦,但这仙人哭不出来该如何收拾,孟奚知还真没听说过。 你总不能问人家:你如何才肯哭? 杏山仙人也没等叶倾雨问,又道:“不逗你玩了,孟莺时将你丢到我的杏山上,是因为他欠我一个人情。” “他欠你人情,与我何干?” “因为你是魇灵啊。”杏山仙人笑着从树上跳下来,随手一挥,林间的动静便散了去。 这杏山仙人大概是属猴的,喜欢上蹿下跳。 她怀里的猪挣扎着要下地,被她一巴掌薅在脑袋上。 小耳朵瞬间就老实了。 “应该说,因为你是魇灵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奇怪道:“你认识我娘亲?” 她更奇怪的是,孟莺时为何会知道她是廉晴的女儿? 杏山仙人看了眼怀里的小耳朵,感慨道:“原本我还当孟莺时是在骗我,如今看来,你的确就是廉晴的女儿。” 叶倾雨不语,等杏山仙人继续往下说。 “我和你娘亲岂止是认识,想当年我差点就成了你的……”杏山仙人突然顿住了,她敛了神色,看向叶倾雨,“先回家吧,我再与你慢慢说。” 回家? 叶倾雨愣住。 “你娘当年在杏山住过,这里是她的家,也是你的家。” “家”这个字对叶倾雨来说,太遥远了。 她小时候生活在暮子河北岸,与婆婆相依为命,虽然那个家又破又小,但总还能算是个家。 可六岁之后,她便没有家了。 曾经她以为那个地灵女人是她的娘亲,虽然在将军府为奴为婢,但有娘亲在的地方,也应算是家的。 但十年后,她死后,被抹去的记忆汹涌归来,她才发现石塘城那十年,不过就是一场骗局。 是韦将军的骗局,亦是那个地灵女人的骗局。 如今杏山仙人说这里是她娘亲住过的地方,是她的家。 这是真的吗? 第二百七十九章 第十愿 第279章第十愿 杏山之巅,有小筑,名为“杏花小筑”。 屋前屋后皆植杏花树,花开绚烂。 云雾沉在半山腰,从山巅举目望去,晴空万里,心情舒畅。 杏山仙人名为南嘉,从未离开过杏山。 从南嘉口中,叶倾雨得知了侍花童的来历。 所谓侍花童,并非真人。 杏山上无以计数的杏花中,每当出现即将化灵的杏树,南嘉便将其砍了,施以秘术,将这些杏树化作人形。 这也就是叶倾雨感应不到九儿身上灵息的原因。 可为何不等它们直接化灵幻化成人的模样? 南嘉说了,这杏山上化灵的杏花精不比悬于九重天阙上的仙花灵植,这些精怪沾染了人间浊气,有了贪嗔痴怨,一旦出世,杏山是留不住它们的。 南嘉是个不愿招惹麻烦的性子,她自己不下山,自然也不能放山上的精怪下山作乱。 解决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阻止杏花化灵。 但那些杏树砍了不仅可惜,还会增添杏山上的怨气,将它们幻化成侍花童,是一举两得的办法。 满山杏树,总得有人打理不是。 而九儿之所以叫九儿,乃是因她是杏山上第九个侍花童。 九儿之所以找叶倾雨,则是想求魇灵之愿。 她的愿,自然是不甘心当侍花童,整日看山守林。 可惜因此惹恼了杏山仙人,连侍花童也没得当了。 这世上谁不想要魇灵之愿? 连杏山仙人也不例外。 南嘉虽从不下山,但她亦有想要达成之愿。 叶倾雨蹙眉道:“你既是我娘亲的朋友,应该知道这魇灵之愿,须得魇灵与命主灵脉相契,并非谁都能求。” 南嘉点头,“旁人自然是这个规矩,但我绝对是你的命主。” “为何?” “当年你娘亲的梦神之路只差一愿,她却放弃了,但第十愿命主的灵契已经定下,她做不到的事,便只能由你来做了。” 魇灵十愿还能承袭? 叶倾雨第一次听说。 但可以肯定的是,南嘉正是她娘亲当年的第十愿命主。 南嘉的愿是什么? 为何她娘亲做不到? 南嘉将脸颊贴在小耳朵的背上,喃喃道:“我要见廉姜。” 南嘉所求的愿是见廉姜。 “当年若不是我,你娘……或许已经成了梦神。” 南嘉明知道廉姜满天下寻找他的妹妹廉晴,她明知道廉姜若是找到廉晴,定会将她藏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就像如今这般,谁也不知道廉晴在哪。 世人都说魇灵廉晴死了,她是不信的。 或者说,她不愿相信。 当年她为了一己私欲,在与廉晴结下灵契之时反悔,将原本说好的心愿擅自更改。 改成了她要见廉姜。 这对廉晴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是十愿之中最简单的一愿。 但廉晴放弃了,也是在那一日,她离开了杏山。 是南嘉阻了廉晴的梦神之路,她低估了廉晴对那个魔头的感情。 南嘉只是想找到那个偷猪贼,找回她的慢慢,她心底应该还有一丝隐秘的心思,是再见一见廉姜。 错过魇灵之愿,她便再没有机会了。 可廉晴宁可放弃成为梦神,也不愿将廉姜召来杏山。 廉晴离开杏山时,曾对南嘉说:你这愿,是要我的命,我做不到,若有机缘,待我腹中孩儿长大,或许能替你达成所愿,不过……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个孩子永远也不要踏上梦神之路。 廉晴向来信守承诺,孩子出生后,她果真将第十愿的灵契易主到了那个孩子身上。 这件事,南嘉是从廉婆婆口中得知,是真是假,今日便能知晓。 叶倾雨也想知道是真是假,她从不知在她刚出生的时候,便已经被绑上了一位命主。 为何婆婆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 婆婆似乎也不希望她走上梦神这条路。 叶倾雨掌心聚起一团蓝色灵力,缓缓抬起手臂,对上南嘉的眉心。 南嘉看着叶倾雨,山风拂乱两人鬓边的碎发,还有两颗忐忑不安的心。 孟奚知站在杏花小筑的白墙外,望着不远处崖边木亭中的两名女子。 他眼眸深邃,看向叶倾雨背影的眼神,叫人猜不透他此刻心里所想。 就像他对叶倾雨所说,他还有不少事瞒着她。 很多事,也该找个机会说清楚了…… 叶倾雨掌心的蓝光消散,她探到了。 南嘉不仅与她灵脉契合,而且确实如南嘉所说,她们之间已经结过灵契。 面对已经结了灵契的命主时,只要探查对方灵脉,便能有所感应。 叶倾雨右手尾指已有羁绊,正是她的第十愿。 连结契仪式都省了,叶倾雨便又多了一位命主。 从叶倾雨的表情,南嘉已经得到了答案。 “对了,在你小时候,我曾见过你,当时廉婆婆抱着你去南海找海神聆悦,我本想将你留着杏山,弥补当年的过错。” 南嘉说到此处神色黯然,“廉婆婆怕我会像对你娘亲那般,为了那个愿,害了你……她是对的。” 那时的南嘉对廉姜执念太深,叶倾雨若是在杏山长大,只怕刚到知事之年,南嘉便会与她提魇灵之愿的事。 而很显然,廉晴是不愿廉姜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的。 没有人知道廉姜会如何对待这个孩子。 在廉姜眼中,那个魔头是为了魇灵之愿欺骗他妹妹的感情,这种想法一旦滋生,不管廉晴如何解释,他也是不信的。 廉姜要灭了魔界,要乱了晟州大陆。 那这个孩子呢? 他若是知道叶倾雨是他妹妹和那个魔头所生的孩子,他会如何? 叶倾雨冷笑,“那现在呢?你要我替你将梦神请来吗?” 南嘉摇头叹,“你若要成神,这一愿,你逃不掉的,我听孟莺时说,你已身死,成神是唯一的出路。” 是啊,她逃不掉的。 若是没有死,她或许不会踏上梦神之路。 可如今…… 叶倾雨虽见过梦神两次,但那都是梦神入她的梦,至于如何召来梦神,叶倾雨并不知晓。 这是她命主的愿,她便是不知,也要想办法寻来梦神。 哪怕她很有可能会被梦神拍飞魂魄。 当年她娘亲不愿做的事,到了她头上,却是非做不可。 晴朗的天空下,片片杏花被风送下悬崖。 叶倾雨想起活着的时候,她站在石塘城的街上,抬头去看铅灰天空下迎客居的酒旗。 那日没有起风,只有细碎雪花缓缓飘落。 一片铜钱大的雪花从酒旗上扑落,正如叶倾雨当时所猜测,那并不是雪花,而是一只扑扇着翅膀的白蝴蝶。 冬雪已经过去,杏山上风和日丽,弥漫着杏花淡淡的香。 叶倾雨转头去看白墙边的孟奚知,不过数月,白蝴蝶已经飞进了她的心里。 如今的她,有了必须成神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章 梦神的手笔? 第280章梦神的手笔? 山林寂寂,夜色深沉。 孟奚知修为低微,片刻离不得叶倾雨相护。 杏花小筑十来间客房,他们只需一间挤着便可。 叶倾雨坐在灯下,问孟奚知:“你当初在暮子河畔是如何找到梦神的?” 孟奚知歪在窗边矮榻上,撑着脑袋看窗外的月色。 “地灵族族长一生行善,却落得个满族被灭的凄惨下场,那日梦神是为他而去,我不过是恰好遇上。” 孟奚知见多识广,叶倾雨又问:“那你可知如何找到梦神?” 孟奚知依旧望着天上的月,杏山上的月与灵蝶崖的不同。 杏山上虽然住着仙人,但这里毕竟是人间。 人间的月,是遥不可及的。 “我不知道。” 孟奚知的回答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 叶倾雨起身,灯影摇晃,她走到矮榻边,挨着孟奚知坐下。 “你也觉得……梦神会杀我吗?” “之前魔尊压制了你的魔息,梦神只当你是普通的魇灵,才愿给你指明方向,如今却是不同了,阿雨,我不愿看你去冒险。” 这种事容不得孟奚知来猜测,如果数千年前魔界那场内乱,真是廉姜报复而为,足见他对魔有多痛恨,而他最恨的,正是叶倾雨的父君叶疏鸿。 梦神会因叶倾雨是他外甥女而饶过她,还是因她是叶疏鸿的女儿而让她从这个世上消失? 如果梦神能让整个魔界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区区一个叶倾雨,对他来说,就好比是碾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梦神不找上门已是谢天谢地,叶倾雨怎好上赶着将他召来? 孟奚知就算知道怎么找到梦神,又怎会告诉叶倾雨? 叶倾雨伸手搭在孟奚知的肩上,“就算我不去找他,他也会来找我的。” 这条路,是受梦神指点,让原该沉眠于暮子河底的叶倾雨有了一丝生机。 这副皮囊,是受梦神恩赐,让即便身死的叶倾雨,还能行走于世。 就像在千屏城的时候一样,梦神要入叶倾雨的梦,根本不会经过她的同意。 他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亦无人知晓。 这是一个潜藏在暗处的危险,随时能让叶倾雨魂魄消散。 叶倾雨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与其惶恐不安,不如直接问个清楚明白。 这个大坎若是能过,魇灵十愿,还怕不能完成? 孟奚知转身拉住叶倾雨的手,眉心微蹙,看向她的眼眸中映着月光,“阿雨,你再等等,等我找到对付梦神的办法,我们不要冒险,好吗?” “梦神来无影去无踪,只出现在睡梦之中,若是有对付他的办法,仙界何须忌惮他?” 仙也会做梦,只要做梦,梦神就能入梦。 当你的梦被梦神操控,即便你修为再高,生死也由不得你自己。 孟奚知却坐直了身子,认真道:“阿雨,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哪里奇怪?” “梦神为何只出现在睡梦之中?” 叶倾雨怔住。 一般人谁会去想这个问题,但孟奚知如此一说,这又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似乎没有人在睡梦之外见过梦神。 “他成神之前,你没见过他吗?”叶倾雨想了想,又补了句,“在现实中。” 孟奚知回道:“这正是奇怪的地方,廉姜成为梦神后,便再也没在世间露过面,但这个世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梦神的存在,很早之前我就觉得这事蹊跷,可却无从查证。” 孟奚知说到此处停了一瞬,叹道:“直到千年前,我终于触碰到了一点玄机,但很快,我就无暇去管这件事。” 叶倾雨蹙眉,“画中仙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她突然想起南海龙王太子慕风说的话。 ——千年前聆悦闭关正是紧要关头,她却突然出关去了仙界,回来后就走火入魔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时我便怀疑她是被人陷害。 莫非……这所有的事,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对付孟奚知? 而这……难道都是梦神的手笔? 天了咧,叶倾雨一时没缓过劲来,愣愣地看着孟奚知。 孟奚知很少见她这副呆愣的模样,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昨夜你离开灵蝶崖后,慕风与我说了一件事。” 慕风说,千年前海神聆悦闭关,不到出关之日,是绝不能离开那处地方的,这也是为何聆悦看到楚晟仙君和画中仙搂在一次后会走火入魔的关键。 因为她闭关不圆满,受不得刺激。 但是聆悦好端端的,为何要突然出关跑到清越仙山去找楚晟仙君? 而又正好撞见那样一幕? 慕风多年来一直在暗中调查这件事,若是有人故意陷害聆悦,那这个人一定知道聆悦的闭关之所。 这正是这件事的蹊跷之处,聆悦闭关的地方,是南海深处的秘境,除了海神,无人知晓,而除了海神,亦无人能从那处秘境里出来。 到底是谁给聆悦报的信? 这世上还有谁能在南海秘境里进出自如? 慕风查了近千年,直到血玉问世,遭众仙家追寻,而他又恰好知道上古之神被朱雀禁咒封印仙元,寄身灵蝶崖之事。 朱雀禁咒乃是上古之神所创,世上仅此一道符咒,没成想最后被用在上古之神自己身上。 这自然不是他自己吃饱了撑的,多半也是被人陷害。 血玉问世,慕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上古之神。 他不相信上古之神会一直躲在灵蝶崖当一只修为低微的小蝴蝶。 只是稍稍一打听,慕风便得知了上古之神去了凡间的消息。 至此他也终于将千年前的事与上古之神联系到了一起。 既知道南海秘境所在,又能用计对付上古之神,谁有这么大的本事? 而紧接着当年画出《美人雪舞图》的星陌仙君出关,让这个范围又缩小了。 仙界没有谁不知道星陌仙君是天帝最看重的仙君,千年前仙界乱作一团,他说要闭关就闭关,众仙也只敢在私底下啐几口,不敢闹到天帝面前。 千年前的事,最初的问题就是出在《美人雪舞图》上。 楚晟仙君被桑山美人骨棋扎破手指后,将指尖血抹在画中美人的眉心处,致使美人出画,生出那许多事端。 其中关键之处不仅有画中仙,还有桑山美人骨棋。 这也是为何慕风会带桑山美人去灵蝶崖的原因。 昨夜慕风与孟莺时交谈时,已经知晓血玉乃是孟奚知所养,为的就是解除封印仙元的朱雀禁咒。 这一切都与他的猜测对上了,所以千年前的事,正是为了对付上古之神的一场阴谋。 可怜海神聆悦和楚晟仙君被人利用,下场凄然。 而千年前,孟奚知为了给这两位收拾烂摊子,在晟州大陆上布下人灵结界后,修为受损,只能闭关修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朱雀禁咒封印了他的仙元。 第二百八十一章 我守护你 第281章我守护你 “昨日下午我师兄摸那桑山美人的骨,咳……阿雨你别这样看着我,真是我师兄摸的,我师兄掌管灵蝶崖的仙花灵草,对妖啊精怪啊之流颇为了解,他一摸那桑山美人的骨,便瞧出端倪来了。” 桑山美人实为魅妖,魅妖肤若皓雪,骨如寒冰。 魅妖是以吸***气为生的妖,虽说她们最喜欢仙家的仙元,但这玩意十分难得,大多数魅妖,以吸食仙草灵植的精气为主。 对于这种吃素的妖,孟莺时摸骨就更加顺手了。 魅妖之骨,果然与众不同。 至于如何不同,孟莺时也只是粗略地提了一嘴,毕竟当时他师弟急着去追媳妇,没时间听他念叨。 说是即便魅妖去掉一身血肉,只余一副枯骨,若是再碰到鲜血,亦能复活。 为了验证真假,慕风问那美人可愿一试? 美人自然不愿,谁他娘的脑子残了才会去试这死而复生的事。 慕风将美人拉到一旁,不知许了她什么好处,那美人竟欣然应了此事。 剥皮剔骨之事太过血腥,孟奚知直接讲到孟莺时将魅妖之骨上的血肉清理干净后,拉过慕风的手腕,一丝灵力从慕风指尖划过,一滴仙家之血滴落在魅妖之骨上。 而后叶倾雨在院子里见到的桑山美人,其实已经涅槃重生。 叶倾雨问:“所以千年前画中仙的出现,并非是因为那副画,而是桑山美人骨棋?” “桑山美人骨棋是鬼面人,也就是你父君于上古的时候制作,听说当时是因那些魅妖祸乱各界,才被你父君剥其皮做了棋盘,剔其骨做了棋子。” 叶倾雨心想着,她父君还真是如慕风所说,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孟奚知又道:“我估摸着,正是因为魅妖不好掌控,才有了那副《美人雪舞图》,魅妖精魂被吸附于仙家之画中,还怕她不听话?” “你与星陌仙君曾有过节?” 孟奚知摇头,“星陌仙君想不到这么周密的计划,他亦没有这个本事。” “那就是天帝。” “我想到的亦是天帝,我曾猜测是因为我的身份让他忌惮,从而想要压制我,但昨夜在云镜湖底发现那个洞穴,我才发现这件事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而这,也让我想起当年魔界被梦神驱逐出晟州大陆之事。” 云镜湖中有上古灵绯鱼这件事,就算别的仙家不知道,天帝定然是知晓的。 湖底那个洞穴,天帝可知晓? 以孟莺时的性子,以他对灵绯鱼的喜爱,是绝对不会允许其他仙家去云镜湖嬉戏的,当然,孟奚知是个例外。 当初天帝同意让孟莺时接管灵蝶崖,会不会正是看中了这点? 所以……云镜湖底的秘密,天帝知晓,但他不能让别人知晓? 隐藏一个秘密最好的办法,并非是给这个秘密套上重重枷锁,而是让其合情合理的存在于一个众人都能接受的事件中。 比如灵蝶崖若是被设为禁地,定然会有好事者前去探秘。 但是灵蝶崖上住着一个修为颇高的仙君,对仙花灵草心存呵护,对云镜湖视若珍宝。 偏偏他为人又十分大方周到,每次百花会,不仅摆出花酿花宴待客,还允许客人们随便玩随便拿。 对于这样一位仙君,除非是脑子抽筋了,否则没有谁会没事干跑去云镜湖撒野。 自然也就没有谁会发现云镜湖底的秘密。 只是天帝怎么可能料到,会有魔来灵蝶崖。 来的还是魔尊的女儿。 叶倾雨终于捋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当初魔界从晟州大陆消失,是梦神和天帝联手搞的鬼?” 孟奚知点头,“包括千年前的事。” 慕风一直在查当年那个进入秘境报信之人,但其实并不需要有人进入秘境去报信。 除了海神聆悦,没有人知道南海秘境所在。 便是慕风,也只是在很久之前听聆悦提过一次,而他就算知道楚晟仙君与画中仙搂抱在一起,也断不可能在聆悦闭关之时去惊扰她。 慕风只会自己冲上清越仙山,亲手劈了那对狗男女。 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件事,梦神不仅可以入凡人之梦,亦能入仙家之梦。 以他妹妹廉晴与聆悦的交情,梦神要拿到聆悦的贴身之物并不难。 而聆悦在闭关之时,又怎会想到梦神会入她的梦? 她想不到,旁人更想不到。 毕竟梦神入梦,多是为行善积德之人了却遗憾。 再看聆悦走火入魔,招天火降世后,天帝对她的惩罚。 即便楚晟仙君替聆悦担下天罚,聆悦还是被打入了人间,受轮回之苦。 既入人间,身为海神时的记忆,自然是要被抹了的。 梦神入梦之事,从此再无人知晓。 就连此刻,这所有的事,虽然一环套一环,都被他们分析得明明白白,但也仅限于猜测。 孟奚知千年前便猜到是天帝要害他,可他没有证据不是。 成王败寇,孟奚知吃了一次亏,被封了修为,若是莽撞着去讨说法,到时候别说灵蝶崖,只怕整个仙界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哪怕他曾是拯救苍生的上古之神。 孟奚知坠落到灵蝶崖花荫谷,不过是天帝给他最后的体面罢了。 孟奚知又不傻,他就算心里憋着气,也不可能与天帝撕破脸皮,让各界都知道上古之神没了修为,变成了任谁都可以欺负的倒霉虫。 叶倾雨握紧了孟奚知的手,看向孟奚知的眼眸被昏黄的灯火染上一层柔和的光。 她的眼神是温柔的,是暖的。 她能想象到当年的孟奚知有多无助,有多绝望。 那时的孟奚知既拿不出被人陷害的证据,又被封印了仙元,从各界仰望的高度跌入尘埃,摔得有多痛,可想而知。 他才布下结界,将人灵划地而居,让席卷晟州大陆的战火平息,可他从此之后,也要藏迹而活。 如果不是孟莺时收留他,孟奚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没有人知道。 可即便是这样,在发现人灵结界并不坚牢之时,孟奚知想到的,仍然是那些无辜的生灵。 他担心有朝一日,当人灵结界从晟州大陆北境消散时,各界又将动荡不安,生灵涂炭。 就像孟莺时所说:孟奚知曾是上古之神,他骨子里的担当不允许他置苍生于不顾。 孟奚知要恢复修为,是为了当那一日到来时,他有能力再次阻止战乱。 他并非是为了他自己。 也正是如此,叶倾雨才觉得这个家伙可怜极了。 可怜得让她心疼。 让她害怕自己若是从这个世界消失,再没有人来心疼他。 “孟奚知,你守护苍生,我守护你。” 最近家里有点事,不能确保每天都能更新,但我会尽量抽空码字,谢谢支持。 第二百八十二章 他该怎么办? 第282章他该怎么办? 夜色更深时,绣粉白杏花的床幔随着探窗而入的夜风轻轻摇晃,月华一般的冷辉从床幔摇晃间溢出。 叶倾雨眼睛上覆着霜色的发带,她已入梦。 形势越来越严峻,她今夜要去很多人梦中。 孟奚知依旧躺在窗边矮榻上,依旧望着窗外的月。 他想着方才叶倾雨的话。 这个世界即将迎来新的灾厄,但他却只能躲在叶倾雨的庇护之下,他什么也做不了。 就像天上的月,阴晴圆缺,年年如是。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各界你争我夺,从来没有消停。 即便是上古之神,即便是不死不灭,也有落魄之时,也有管不了那许多闲事的时候。 可是……孟奚知哪怕不管苍生,他没办法不管叶倾雨的死活。 他没办法不管小雪的死活。 血玉这条路走不通,他该怎么办? 一团银光从月色中飘来,孟奚知伸出手,银光落在他的指尖。 是一只银色的蝴蝶。 是孟莺时的灵蝶传书来了。 “云镜湖之事暂时压下去了,但昨夜见过叶姑娘的仙家不少,只怕瞒不了多久……” 昨夜叶倾雨在云镜湖醉酒骂街,被在花荫谷赴宴的仙家们通过幻境围观。 而仙家们之所以火冒三丈地追去云镜湖,正是因为此事。 他们并没有在云镜湖发现叶倾雨,可很快,云镜湖里的上古魔鱼却兴风作浪,吞食仙家,这件事很难不与叶倾雨联系到一起。 灵蝶崖上出现这么一个猖狂的疯女人,即便没逮到人,孟莺时也难辞其咎。 当灵绯鱼被南海龙王太子兜到南海去了之后,被孟莺时拦在灵蝶崖的众仙纷纷向他讨要说法。 原本孟莺时也想借机教训教训叶倾雨,但在听孟奚知说了湖底洞穴的事后,他心底骂骂咧咧,却也只能自己抗下所有。 事关魔界,这事若是捅到天帝那里,叶倾雨在晟州大陆上哪里还有立足之地? 叶倾雨要是没了,孟奚知不得疯? 孟莺时有些后悔当初在花荫谷捡回孟奚知了,他就该一脚将倒霉的上古之神踹下灵蝶崖。 孟莺时一边安抚众仙的情绪,一边布下结界将灵蝶崖给圈了起来,在解决这件事情之前,谁也不许离开灵蝶崖。 当然,孟奚知又是个例外。 被关在灵蝶崖的那些仙家倒也不难应付,毕竟这世上,不管是人还是仙,都喜欢趋利避害。 当孟莺时将众仙带到一片从不对外开放的花园时,已有大半仙家将那个疯女人抛之脑后。 再听孟莺时说园子里的仙花灵草任君采摘时,所有的仙家都忘了昨夜的不愉快。 只要长了眼睛的,不需要祭出灵力去探,也能看得出来这片园子里的灵植有多珍贵。 这要是啃上一口,便是散仙,只怕也能在仙界横着走了。 “利”有了,孟莺时又将云镜湖灵绯鱼食仙之事,若是被天帝知晓,在场各位都没有好下场的说辞添油加醋,一番恐吓。 纵使有不怕死的,也不可能在此刻与孟莺时红脸。 毕竟多蹭一顿是一顿。 孟莺时也不是傻子,这好处送出去,他不可能白送。 当下便让灵蝶们登记采摘灵植的仙家,拿了好处的,必须签下保密仙契。 就是要防着那些出了门就翻脸不认账的狗玩意。 而仙契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关于昨夜云镜湖口出狂言的疯女人。 若是灵绯鱼之事实在兜不住了,那也不能将幻境之事给说出去。 孟莺时清楚,如果云镜湖底的洞穴是魔尊所封,这件事天帝定然是知晓的,而如今湖底封印被破,天帝不可能没有察觉。 何人能解魔尊布下的封印?天帝不可能不追查。 为今之计,也只能是拖一时算一时了。 孟莺时想着将叶倾雨的身份先瞒下,再找个背锅之人,先稳住天帝,待到真瞒不了的时候,再做打算。 而湖底洞穴的秘密,除了叶倾雨和孟奚知,便只有他知晓,这不是一件可以宣之于众的事。 这背锅的人选,自然不可能是他自己。 那便只能是孟奚知了。 孟奚知身为上古之神,虽然被朱雀禁咒封印了仙元,但他之前没事便喜欢去云镜湖玩水,那个洞穴被他发现也说得过去。 孟奚知自己也说了,他是被灵绯鱼拖进那个洞穴的。 如果这个解释天帝不信,孟莺时也想到了对策。 朱雀禁咒是孟奚知自己没事捣鼓出来的禁咒,又被用在他自己身上,这要是哪里出点问题,譬如散溢了些微上古之神的修为,让他在发现那个洞穴的时候顺便破解了封印,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事除了孟奚知自己,又有谁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孟莺时估摸着,云镜湖底的洞穴,从未听别的仙家提起,便是他,也是昨夜听孟奚知说起才知晓。 天帝若是不追问,只有有两种可能。 一是天帝不想此事被更多仙家知晓,打算暗中追查。 二是天帝其实压根不知道云镜湖底的洞穴,不知道魔尊布下的封印,所有的猜测,不过是孟奚知的胡思乱想。 而天帝即便追问此事,也不可能将参加百花会的众仙都召去盘问。 这件事既然是秘密,自然是越少仙家知道越好。 最有可能被问的,恰恰就是他孟莺时。 如此正合他的意。 为了孟奚知的心上人,孟莺时便只好将孟奚知推出去了,关于这点,他相信孟奚知不仅能理解,还会夸他干得好。 孟奚知确实对他师兄的做法表示满意,银蝶在孟奚知指尖停留不多时,又悠悠飞出窗外,往月光中扑去。 不管是孟奚知,还是叶倾雨,留给他们的时间都不多了。 血玉问世,星陌仙君出关,便说明当年陷害孟奚知之人已经有了新的动作。 孟奚知的一举一动,哪里能瞒得了那人的眼睛? 他既然要将云镜湖之事揽在自己身上,便不能跟在叶倾雨身边。 叶倾雨如今在世人眼中,还只是魇灵。 孟莺时下血本帮着瞒下叶倾雨现身云镜湖之事,孟奚知又怎可能上赶着将她暴露在天帝和梦神的眼皮子底下? 叶倾雨要守护他,他何尝不想守护叶倾雨。 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 似乎……一直都是这样。 在千屏城的时候,他就想着,只有离开叶倾雨,才能不将她卷入血玉之争中。 如今,只有离开叶倾雨,才能暂时瞒住她的身份,才能让梦神不那么快来找她。 孟奚知翻身看向透着朦胧光晕的床幔,叶倾雨此刻不知在谁的梦中? 什么时候,她能出现在他的梦中? 孟奚知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般渴望解除朱雀禁咒,渴望强大。 他该怎么办? 第二百八十三章 天火降世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83章天火降世 叶倾雨这一晚上串门似的从这个梦里跑到那个梦里。 虽然身在杏山,但她必须知晓更多的事。 叶倾雨最先进入的是苏宸辙的梦,关于人族的事,没有人比他知道得更多。 苏宸辙正在去千屏城的路上,他走的是水路。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须眉江上渔火点点,苏宸辙所乘的小船并不显眼。 长身立于船头,他好像知道有客要来。 叶倾雨记得第一次入他的梦时,他也是这般安静地站在那里,不过那次梦里,他还在怀宁城白雪皑皑的宫墙下。 明知是梦,仍有时过境迁之感。 苏宸辙身上所穿的,亦不是那件绛紫绣金丝龙纹的袍子,一身简单布衣,墨发依旧以白玉簪起半束,看上去像个寄情山水的文人。 “你来了。” 苏宸辙转身,仍是这句话。 江风带着潮气扑面,叶倾雨站在青色的篷帘前。 魇灵入梦,可探世人心中执念,但对于苏宸辙这样的人,叶倾雨不想过多窥探。 这是对他的尊重。 叶倾雨相信苏宸辙不会骗她,这种信任无关亲疏远近,而是因为苏宸辙身为帝星的格局。 他有谋略,有心机,自然明白对于一个能进入他梦中的魇灵,他无需欺骗。 叶倾雨问:“你打算什么时候乱了七国?” 苏宸辙笑,“七国还不够乱吗?” 是挺乱的,但还不够。 鹿隐国与稚水国的战争已经打起来。 白夙国老皇帝驾崩,皇位之争愈演愈烈。 平沙国炎王杨煦叛乱,国内形势严峻。 西洛国不死槐森林出现魔的踪迹,人心惶惶。 丘宁国虽暂时没有消息传出,但叶倾雨已经知晓镇南王龙芮受伤之事,这说明丘宁国也有大动静。 而地处中原的高阳国,不久前新帝苏宸璋大婚,本该是喜事,可惜正值国丧期间,婚事一切从简,倒也算不得热闹。 不过没有人在乎那些形式,这门婚事本就是一场交易。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苏宸璋虽坐上了皇位,但每天疑神疑鬼,既害怕画中仙操控他的心神祸乱朝纲,又担心苏宸辙哪天突然冒出来要夺他的皇位。 画中仙食言而肥,在助苏宸璋登上皇位后,并没有将苏宸璋的画像还给他。 这在叶倾雨的意料之中,苏宸辙说起的时候,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对于这位命主,叶倾雨并不喜欢,如今灵契解了,她自然也没必要再替他操心。 而最让苏宸璋头疼的,当属堆在案几上的奏折,和每日早朝时,朝臣们喋喋不休的争论。 就算他小时候有接触过这些,那也是十年前的事了,遥远得像一场梦。 短短数日,身居高位的苏宸璋已经心力交瘁,好在有徐婉儿这个贤内助,尽心尽力地帮衬他。 每个国家都好像是风雨飘摇中的小舟,经不起风浪的摧折。 但在叶倾雨看来,还不够。 她需要更大的风浪,将水面上并不安稳的小舟掀翻,唯有如此,才能分散梦神的注意力,为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争取更多时间。 至少在魔、在她父君回来之前,她不能引起梦神的注意。 这是她来找苏宸辙的最主要目的。 “你曾说过,七国之乱,必须快,乱要快,平乱亦要快。” 苏宸辙看着水里的月,沉声道:“如今的局势已经够快了,再快,可就不好掌控了。” 这打天下又不是抢饭吃,不能只靠蛮力,还得用脑子。 时机很重要,就好比鹿隐国三皇子戚霄打入稚水国边关,这就是一个时机。 此刻不管是鹿隐国都城,还是稚水国都城,都是可以生事的好时机。 但其他几国,时机还未到。 叶倾雨显然是没耐心等,“还要等多久?” 苏宸辙沉吟片刻,问道:“叶姑娘可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叶倾雨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不死槐森林中的魔,并非数千年前的魔,而是木灵?” 苏宸辙掩嘴咳嗽,他身子骨本就不好,哪怕是在梦里,也少不得要咳嗽。 “正是当年在人灵之战中消失的木灵。” 这件事几乎无人知晓,但在第一次叶倾雨入梦之时,苏宸辙告诉了她木灵在不死槐森林,便也没打算瞒她。 苏宸辙知道以叶倾雨的聪明,迟早会猜到这一层。 “千年前海神聆悦走火入魔,劈清越仙山,引天火降世,问题就出在那些天火之上……” 天火降世,晟州大陆上生灵遭殃,人灵矛盾愈演愈烈,终致纷争四起。 而最后人族之所以能获胜,并非人族骁勇善战,所向无敌。 乃是因为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让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灵族大军无法抵御人族的攻击。 木灵的去向一直是晟州大陆上的未解之谜,而这千年间,亦没有听说过关于木灵的任何消息。 说起来也是木灵倒霉催的,且不说像火灵族那般,将天火奉作圣火获取其力量,世人都知,木最怕的就是火啊! 各大灵族虽联合起来对抗人族,但驻扎之地却是分开的,这主要是因为每个灵族的习性不同,譬如水灵喜欢靠近水源,而火灵就要避水而居。 木灵当时的驻地是一片林子,夜色深沉,林子里发生了什么旁边的灵族根本无从知晓。 更别提远在水泽对岸的人族军队。 当时画中仙出现在高阳国军中,苏宸辙下凡捉拿。 那夜他察觉到水泽对岸的林子里有异常,当即赶了过去。 他看到所有木灵从木屋中走出来,站在林中一片空地上。 空地中央有一团火,悬空而燃。 是天火。 而天火外面,被一个结界所罩,从林子外看过来,什么也看不到。 苏宸辙敛了仙息躲在暗处,却见像是被摄了魂魄般的木灵们纷纷朝着天火跪下,垂头耷脑,仿佛刑场等待行刑的囚犯。 这诡异的一幕很快就结束了,因为那团天火突然四散射出,好似在夜空炸裂是烟花,短暂的绽放后,归于沉寂。 苏宸辙看得清楚,木灵是被天火灌顶,当场入魔。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他没有资格逃避 第284章他没有资格逃避 “那些入魔的木灵是如何去到不死槐森林的?” 叶倾雨想到了画中仙,当时画中仙就在高阳国军中,若是动用千画阵,不知能不能将整个木灵族藏入画中,送去不死槐森林? 不过那时候画中仙才从仙界入凡不久,四处躲避天兵追查,即便她想助苏俭打赢人灵之战,只怕她也没有消灭整个木灵族的能力。 能同时操控一整个种族的心神,便是孟奚知没有被封印仙元之时,想来也不可能做到。 苏宸辙又咳嗽几声,才道:“这正是奇怪之处,当时在那片林子里,除了木灵,我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苏宸辙想了想,又说:“也没有看到画,但所有的木灵,却在一瞬之间全部消失了。” 没有画,也就将画中仙排除在外了。 一瞬之间全部消失?叶倾雨蹙起了眉头,她想到北漠说过,魇灵族从暮子河北岸去到南海之滨,亦是眨眼的功夫。 难不成这其中有某种联系? “后来我暗中调查,终于在不死槐森林中发现了木灵的踪迹。” 叶倾雨收回神思,问道:“这件事你没禀告天帝?” 苏宸辙摇头,“仙魔自古势不两立,若是天帝知晓世上还有魔,上古之神为天下生灵所做的牺牲岂不是白费了。” 若是天帝知晓世上还有魔,才恢复平静不久的晟州大陆又将被战争侵袭。 不死槐森林在西洛国,届时一国倾覆都算是轻的,其他各国虽然刚经历一场大战,但面对西洛国的凋敝,没有谁不想来分一杯羹。 在那时,七国若是乱了,人灵结界就沦为一个笑话了。 苏宸辙身为帝星,自然不可能容忍这种事发生。 他将此事瞒了下来。 而他之所以能瞒下此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不死槐森林中入魔的木灵,一直处于沉眠之中。 只要这些魔不苏醒过来,不出去作乱,便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 苏宸辙心里清楚,这些魔总有一天会醒来,就像七国总有一天会乱,但当时晟州大陆的形势,百姓无力再承受一次浩劫。 “你为何不趁魔沉眠之时解决了他们?” 苏宸辙笑,“叶姑娘当真希望我杀魔?” 千年前苏宸辙并非没有动过杀心,不是因为木灵入魔就必须死,他担心的是当这些魔苏醒后,人间是否会迎来一场灾难? “在你们仙眼中,魔不就是十恶不赦,人人得而诛之。” 仙最常挂在嘴边的,无外乎“除魔卫道,庇佑苍生”。 是否庇佑了苍生,叶倾雨不知道,但除魔,绝对是很积极的。 “当年海神聆悦闭关紧要关头走火入魔,仙界人人喊打,哪怕是楚晟仙君为其求情,揽下罪责,亦难以平复众怒,最终落得个轮回之苦,可见不管是木灵,抑或是仙,只要与魔扯上关系,都是要除之而后快的。” 说到此处,苏宸辙摇头叹息,“当心中没了是非对错之分,仙与魔又有何区别?” 这话叶倾雨可不爱听,“你怎知魔不分是非对错?” “若世间的魔都像叶姑娘这样,仙自然是不如的。” 叶倾雨心下一凛,“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魔的?” 如今的苏宸辙只是凡人,他不可能探到叶倾雨身上的魔息。 那就是说,苏宸辙早已知道她是魔。 “你在白荷山洞穴中杀人的手段,与魔无异。” 叶倾雨心下了然,千屏城是苏宸辙的地盘,在他地盘上发生的事,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那夜小雪被鹤山牵头人虐待,叶倾雨心魔难抑,清醒时便见满地残肢碎肉,场面十分血腥。 原来那就魔的手段! “你为何不揭穿我的身份?” “身份,当真有那么重要吗?” 苏宸辙望向漆黑的江岸,“海神聆悦守护南海数万载,千年前的事,分明就是一场阴谋,可所谓的调查不过是走了个过场,咳咳……咳……” 苏宸辙咳得难受,扶住一旁悬挂灯笼的竹竿,小船随之晃动。 “而整个木灵族入魔,何尝不是阴谋,木灵何罪之有,要被卷入阴谋纷争之中?我既然没有泄露木灵的下落,又为何要揭穿你的身份?” 在苏宸辙眼中,叶倾雨不仅是可以助他搅乱七国浑水的魇灵,她还是李素素的朋友。 李素素活着的时候没有朋友,如今成了鬼灵,反而比那时幸运。 至于叶倾雨是魔这件事,对苏宸辙来说无关紧要。 他更愿意守护李素素这份难得的友情。 “如今不死槐森林中的魔苏醒了,恐怕不单是七国,各界也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千年前苏宸辙没有下杀手,不仅因为木灵无辜,还有个原因。 不死槐森林中的动静,会给苏宸辙带来危险。 那个将入魔的木灵送到不死槐森林的人,不管其目的是什么,他肯定不能容忍别人发现他的秘密。 苏宸辙自知不是对手,没必要自寻死路。 何况仅仅除掉木灵,不过是踩到了老虎的痛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激怒藏在灌木丛后窥视的猛虎。 叶倾雨不解,“为何是前所未有的浩劫?” 以往那些战争,难道还不够惨烈? “我一直想不明白,千年前木灵为何会一夜之间入魔?究竟是谁在背后捣鬼?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件事确实古怪,如果那人是为了激化各界矛盾,在木灵入魔之后,为何要将他们藏在不死槐森林中? 如果是跟木灵族有深仇大恨,此种做法更是说不通。 古怪也就罢了,这件事的关键在于,能操控整个木灵族的心神,能在一瞬间将天火灌入所有木灵脑中,这样的存在,太可怕了。 他若是想要摧毁晟州大陆,根本无人能够阻止。 叶倾雨也想不明白,他等待千年才唤醒入魔的木灵,到底想干什么? 见叶倾雨面色沉重,苏宸辙反而笑道:“不管前方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哪怕是毁灭,我们也不能放弃希望,不是吗?” “这就是你统一七国的目的?也是你寻找上古银镜的原因?” “当灾难降临时,晟州大陆上的生灵,唯有团结一致,才能搏得一线生机,仙是指望不上的。” 苏宸辙这话多少有些无奈与失望,他也是仙,但他的职责是守护人间百姓。 他没有资格逃避。 第二百八十五章 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85章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叶倾雨从衣襟里拿出魔骨珠,笼罩在骨珠上的血红光芒不再微弱,在夜色中好似凝成一团的血滴。 “要想知道这个世界的秘密,唯有……让真正的魔回来。” 叶倾雨的眼眸中映着血红之光,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灼热。 苏宸辙眸色微沉,“叶姑娘此话何意?” “世人都知道数千年前魔从晟州大陆消失,可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何处。” “叶姑娘知道?” 叶倾雨摩挲着血红的魔骨珠,她好似又看见金色面具后那双威严的眼睛,喃喃道:“我也是昨夜才知道。” 不等苏宸辙再问,叶倾雨抬眸看向他,“之前你需要魇灵入世来搅乱七国,如今我需要七国之乱来替我拖延时间,分散各界的注意力,你可愿帮我?” “叶姑娘虽是魔,但你却不能保证所有的魔都能明是非善恶,你可有想过,如果那些魔重回晟州大陆,会给这个已经千疮百孔的世间带来什么?” “你也察觉到了,晟州大陆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当那场前所未有的浩劫到来前,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不是吗?” 苏宸辙说“我们”,叶倾雨也说“我们”,他们心底是有共识的,他们的敌人不是彼此,他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很强大的对手。 一个足以摧毁这个世界的对手。 而苏宸辙所做的一切,亦是为了对抗那个对手。 叶倾雨不能肯定那些从晟州大陆上消失千年的魔,会心慈手软,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魔回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算旧账。 在生死存亡面前,不管黑白,只要能抗敌,那便是盟军。 这个道理,苏宸辙自然明白。 他不过思忖片刻,便做了决定。 “叶姑娘想要引开世人的注意力,其实还有个法子。” “说来听听。” 苏宸辙如此说,便是说明七国之乱,多半是不能提上日程。 叶倾雨能理解,苏宸辙筹谋多时,不可能因她而乱了计划。 苏宸辙道:“叶姑娘可能还不知道,在你离开怀宁城不久,晟州大陆上又出现了一位魇灵。” 嗯? 叶倾雨蹙眉,她这些时日都在赶路,确实不曾听说此事。 但她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那厮叫什么名字?” “北漠。” 果然是他。 叶倾雨一巴掌拍在船篷上,小船往下沉了沉。 不用苏宸辙多说,叶倾雨也知道他说的法子是什么。 他是打算在北漠身上做文章。 一次出现两个魇灵入世,并不多见,尤其是在乱世。 不过如此一来,只要北漠那边有大的动静,确实能够暂时转移掉盯在叶倾雨身上的视线。 可是这样,北漠所面临的危险也就越大。 “看来叶姑娘与那位魇灵是旧识。”苏宸辙松开扶在竹竿上的手,看着叶倾雨道:“人各有志,敢在如今这个世道入世,北漠也算得上是勇气可嘉。” 叶倾雨哼道:“就怕有勇无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既已踏上这条路,就该坦然面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就算你不将他推到风口浪尖,他难道还有退路不成?” 叶倾雨抿唇不语,她实在想不明白那个臭小子哪根筋抽住了。 “当然,如果叶姑娘等得及,待我从千屏城回去的时候,天下也该乱起来了。” “千屏城如今一片废墟,你一个‘驾崩’的皇帝去了能解决什么问题?” 安抚民心? 看他出行这般偷偷摸摸、小心谨慎,不可能跑去送人头。 苏宸辙大概是心情还不错,连咳嗽也少了些,他笑道:“左右待在怀宁城也是无事可做,我不过是借此机会出来散散心罢了。” “一座废城去了只会添堵,你若是要查瘟疫之事,我可以告诉你,石塘城和千屏城的瘟疫,都与画中仙江蓠脱不了干系。” 苏宸辙挑眉,“我知道。” 行吧,看来他真是去散心的,不过从苏宸辙的态度,叶倾雨倒是想起一件事来。 “听说近些年与鹤山交易频繁的人中,有一个高阳国皇宫里的人,那人是唐衍。” 对于叶倾雨如此肯定的话语,苏宸辙点了点头。 “你派唐衍往鹤山送人头,炼傀儡军,是为了对付被画中仙收入千画阵的傀儡?” 苏宸辙再次点头,“对于无法自主掌控心神的东西,单靠人力,是不足以对抗的。” 对于苏宸辙的操作,叶倾雨是真的服。 他带着记忆下凡救世,虽也习武傍身,到底只是一副肉体凡胎,若逢各界战事起,人族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尽力自保。 而苏宸辙要保人族,所要付出的心力远远不是那些人皇所能做到的。 人有好坏,仙亦如此。 有上古之神心系各界生灵,有帝星为救天下百姓辛苦筹谋。 眼下虽然只是七国不安稳,但当晟州大陆真的乱起来之时,定然还有更多的仙加入战斗。 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出自什么目的,只要能团结起来,总能搏得一线希望。 叶倾雨离开苏宸辙的梦之前,对他郑重道:“都说魔天性嗜杀,如果他们回来后滥杀无辜,我叶倾雨既然有办法让他们重回晟州大陆,也定然能想到办法将他们送走。” “叶姑娘的话,我记住了,你只管去做自己的事,那位叫北漠的魇灵既是你的朋友,我自会护他周全,至于七国之乱,我尽力而为。” “多谢。” 叶倾雨离开后,苏宸辙从睡梦中醒来。 潺潺水声入耳,船篷里一片漆黑。 苏宸辙撩起篷帘,潮湿的江风袭来,他偏头咳嗽几声。 立时便有属下过来听候吩咐。 船头竹竿上糊着白纸的竹篾灯笼随着水波轻摇慢晃,昏黄光晕下跪着一个打扮成船夫的劲瘦男子。 苏宸辙手里摩挲着一枚黑玉棋子,他望向天穹的月,哑声道:“回去吧。” 回怀宁城去。 他之所以去千屏城,不过是因为局已布好,坐等时机,与其待在怀宁城,不如趁此闲暇四处走走。 待七国乱了,他也将忙碌起来。 小船调转方向,往来路行去。 “潇潇。” 苏宸辙话音落地,一抹白影如幽魂般从黑暗中飘了过来。 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 她穿着雪白的长裙,衣襟上用银色丝线绣着繁复的图案。 她的头发亦是白色的,被月光染上一层柔软的银辉。 苏宸辙看着面色如霜的女子,吩咐道:“告诉他们,计划提前。” 时机未到,不妨试试创造时机。 苏宸辙将手中的黑玉棋子丢进漆黑的江水之中,“咕咚”一声响。 棋子从摇晃的灯笼下一闪而过,那上面好似刻了一个字。 潇潇在第三十八章中出现过,黑玉棋子在第九章和第一百零七章中出现过。 第二百八十六章 他想有个家 第286章他想有个家 叶倾雨出了苏宸辙的梦,来不及跟床幔外的孟奚知闲扯几句,立刻便又入了北漠的梦。 对于突然闯进梦里来的叶倾雨,梦里蹲在破旧柴门边的北漠又欣喜又心虚。 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少年原本白净的脸上多了很多红痕,有几处甚至结了痂,看来他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叶倾雨面色不善,“不是叫你回南海去的吗?” “我……我本是打算回去的。”北漠嗫嚅道:“真的,我那天都已经离开了怀宁城。” 北漠那天出怀宁城后,一路往南走了不到二里地,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一个小男孩。 男孩名唤周小鹏,身穿粗布衣衫,衣衫上打了好几个补丁,又脏又破。 周小鹏不过五六岁年纪,一个人蹲在河边抹眼泪。 看上去十分可怜。 北漠本不欲多管闲事,但从周小鹏身边经过时,被他拉住了衣角。 周小鹏问:“哥哥可有看见我娘亲?” 北漠自然是没有看见。 周小鹏吸了吸鼻涕,说他在等他娘。 他娘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叶倾雨烦躁不已,“讲重点。” “周小鹏的爹在外面养了个女人,他娘发现了之后找上门去闹,被他爹和那个女人给打了,他娘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爹也不管他,那么小个孩子就在河边等娘,若不是隔壁好心的大娘给口吃的,那孩子就算不掉进河里去,只怕也要饿死了。” “所以你答应帮他找娘?” 北漠叹气,“我第一眼看到周小鹏,便想起我小时候在暮子河岸等你的日子,当下心生恻隐,便探了探他的神识,谁知他竟和我的灵脉相契。” 北漠一时冲动,便与周小鹏结了灵契。 提起暮子河,叶倾雨想到她离开那年,北漠也才是个五岁的小孩。 北漠那时在暮子河北岸等她的时候,心里该有多害怕。 他害怕叶倾雨永远也不会回来,害怕叶倾雨死在了暮子河底。 小孩子的心思,大人是不会在意,也不会关心的。 而这,也就成了北漠多年来不能释怀的心结。 叶倾雨看着抱膝蹲在地上的北漠,责骂的话到了嘴边,到底是没有说出口。 事已至此,叶倾雨问:“他求的愿是寻找娘亲?” 北漠又叹,“我问他所求之愿时,他说他想有个家。” 北漠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魇灵第一愿看着无比简单,真正实行起来却十分艰难。 他去村子里打听了,周小鹏的娘并非离家出走,而是不堪忍受屈辱跳河自尽,尸体不知被河水冲到哪里去了。 有村民跑去告诉周小鹏的爹,他爹带着他沿着河岸找了不到一个时辰便丢下他走了。 他爹离开时告诉他:你娘去很远的地方了,她不要你了。 北漠一说起这个就来气,他指着脸上的红痕气愤道:“你看看,这都是那个泼妇给我抓挠出来的。” 周小鹏娘死了,他爹不要他了。 北漠当日带着可怜的周小鹏找到那个女人的住处。 周小鹏的爹是个没良心的,那个女人更是蛇蝎心肠。 那对狗男女非但不愿意给周小鹏一个家,还给北漠扣了个奸夫的帽子。 道是那周小鹏的娘与北漠苟且,生了周小鹏这个小贱种。 北漠哪里应付得了这种场面,被那女人又打又骂,抓挠得一张脸上满是血道子。 这分明就是贼喊捉贼,蛮横无理至极。 北漠当场就气哭了。 他才十几岁,哪来这么大的儿子? 可这世上总是有那么些不讲道理的人,周小鹏的爹和那个女人就是这种人。 一个人若是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了,那也不配为人了。 北漠和周小鹏被那俩畜生赶出去后,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坐在河边抹眼泪。 后来北漠听隔壁大娘说,那个女人肚子里怀了周小鹏他爹的孩子,容不下周小鹏了。 抛妻弃子的事,在晟州大陆上并不少见。 可北漠却是第一次碰见。 北漠心里替周小鹏愤懑不平,又不忍心丢下他一个人在河边孤苦伶仃,可也实在没办法给他一个家,这便耽搁了下来。 叶倾雨无奈道:“魇灵之愿,你就拿来干这种事?” 北漠心里委屈,红了眼眶,“魇灵之愿,难道不是越简单越容易达成吗?” 他这话很有几分道理,叶倾雨无法反驳。 若是有平坦的大道,谁愿意去走崎岖的小路? 奈何很多事,看着容易,实际上却千难万难。 “这周小鹏,你待如何?” “我去哪里给他找个家啊?” 北漠已经踏上梦神之路,这条路有多艰难,他心里清楚,不可能带着一个孩子在身边。 叶倾雨略作思索,“你去怀宁城中的陈家镖局,找一个叫段延辉的镖师,看能否将周小鹏留着镖局中。” 若是随便找户人家收养周小鹏,虽然简单,但却是对这个孩子不负责。 尤其是叶倾雨知道乱世将至,连亲生父亲都能抛弃他,谁能保证乱世中养父母会优待于他。 人心隔肚皮,好坏不是一时半会能分辨出来的。 而北漠也没有更多时间去替周小鹏找一个靠谱的家。 叶倾雨想得长远,周小鹏的爹如今抛弃他,可数十年后呢? 万一他爹老了的时候来赖上周小鹏,要他赡养,他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不讲理的人,却最是喜欢拿大道理压着别人,十分可恶。 叶倾雨不希望周小鹏被性子温和的人收养,日后对于他爹的无理取闹不知如何应付。 她也不希望周小鹏在乱世颠沛流离,没有依仗。 仔细盘算下来,周小鹏如果能跟在段延辉身边习武傍身,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陈家镖局在怀宁城很有些威望,料想他爹也不敢去生事撒泼。 段延辉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在身边,他儿子段义安遭过大难,身子骨并不适合练武,他在陈家镖局虽也带了几个徒弟,但他段家的刀法,却还需自家人传承下去。 周小鹏如果入籍段家,不仅段义安有个兄弟照应,还能让段家刀法后继有人。 段延辉应是愿意的。 替北漠解决了第一愿,叶倾雨将他从地上拽起来,“梦神之路有多艰难,无需我多言,你要想活得久一点,我接下来跟你说的话,你记在心上。” 北漠不是一个没脑子的人,但这个世道远比他想的要凶险。 “你将周小鹏送到陈家镖局后,便去城东破庙躲着,之后会有人去找你,他能暂护你周全,不管他跟你说什么,你照做就行,切不可一个人乱跑。” “如果有人找你求魇灵之愿,不管那人是不是你的命主,你都要先假装应下,待寻到机会再溜,人心险恶,你得学会自保。” “如果梦神入你的梦,不管他问什么,你只管照实回答,梦神能窥你过往,你的谎言在他眼里就是个笑话。” “还有,以后与人结下灵契的时候长点心,别什么愿都应……” “哎呀,叶倾雨你怎么变得这么啰嗦了?”北漠打断叶倾雨的话,“你若是不放心我,我去找你,以后跟在你身边不就行了。” 叶倾雨沉默片刻,叹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地方比我身边更危险了,而且,如果我说,你越是引人注目,我就越安全,你可愿意帮我?” 北漠毫不犹豫,“自然愿意。” “那你便好好听话,这样我们俩都能没事。” 第二百八十七章 自私 第287章自私 叶倾雨去段延辉的梦里与他说了周小鹏的事,而从段延辉的口中,她也知道了一些怀宁城这几日发生的事。 来福客栈已经被查封,从客栈里抬出一队官兵的尸体,而原本闭门守在客栈中的店伙计,却都不见了踪影。 当日段延辉买棺材的棺材铺,在奉命调查此案的官员找上门时,早已人去楼空。 到如今还没查到陈家镖局头上。 但为了安全起见,段延辉这几日深居简出,并不在外走动。 至于宫里发生的事,他就不清楚了。 不过段延辉一直都有留意将军府的动静。 如今将军府势头正盛,徐巍身为国丈,行事比之以往便有些不同。 加之韩家没落,新帝苏宸璋为了稳固帝位,需要徐巍帮衬的地方颇多。 这位远走边关多年的将军,这一次总算是在都城扎稳了脚跟。 但徐巍却不知,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暗中盯着他,等着将他从高处拉下深渊。 因叶倾雨离开怀宁城之前一再叮嘱段延辉,让他等候时机,切莫轻举妄动,这段时间段延辉眼看着徐巍风光无限,虽然心头愤懑难当,却也强忍着去暗杀徐巍的冲动。 他知道叶倾雨是对的。 如果让仇恨蒙蔽了双眼,最终也将被仇恨所害。 而段延辉在这世上还有牵挂,如果有既能报血海深仇,又能全身而退的法子,他愿意等。 叶倾雨这次入他的梦,便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将军府刚起的高楼,很快就要塌了。 之后叶倾雨又去了冷皓月的梦中。 昨日将她一个人丢在雁回城的山道上,叶倾雨不知她是等在原地,还是继续往前赶路去了。 昨日老马受惊,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虽被冷皓月驯服安抚,之后却不再愿意赶路。 折腾半天,眼看天色向晚,冷皓月无法,只好连拉带拽,拖着老马去雁回城投宿。 顺便在雁回城的乞丐窝里打听了一下各国的局势。 稚水国与鹿隐国边关的战事还没有传到雁回城,冷皓月并不知道无患子正在战场杀敌的消息。 而她所打听到的消息,叶倾雨大概也都猜测到了。 叶倾雨与冷皓月约好在西洛国碰头后,便出了她的梦。 天将亮时,叶倾雨终于进入最后一个梦中。 是她的第一个命主红英的梦。 乱世将至,她总要确保每一个命主的安全才踏实。 北地之行,让红英看上去憔悴了许多。 她的梦里燃烧着一片火海,她站在火海中,痛苦无助。 叶倾雨唤了她好几声,她才慢慢从噩梦中挣脱。 火海倏忽退去,她们身处一片雪原。 雪原上蜿蜒着一条弥漫粉色烟雾的河流。 叶倾雨和红英站在河边,良久无言。 “你受伤了。”叶倾雨终于开口,但言语平淡。 红英抬手看了眼手背上的疤痕,轻笑道:“一点小伤罢了。” 比起她的族人葬身火海,她这点伤算什么。 叶倾雨心下却是感慨,去人族走一遭,红英也变了。 伤痛会让人更快的成长,灵族亦然。 再回北地,离开烟西谷后不久,红英和简绍就遭到了火灵的袭击。 对于这件事,红英没有与叶倾雨细说,她不想增添叶倾雨的烦恼。 红英别过脸去,声音喑哑,“是赤焰救了我们。” 是那个放火烧死她族人的赤焰,救了她。 这事多么讽刺,但她只能接受。 很多人活在世上,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活。 这种人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即便被仇人所救,她也不能为了尊严而放弃求生的意志。 不等叶倾雨问,红英又说道:“赤焰放了一把火,烧了火灵的驻地,偷走了火灵族的圣火。” 火灵自然不怕火,但圣火被盗,足以让他们乱上一乱。 赤焰趁机救走红英和简绍,确实是个好办法。 可对简绍来说,这却是个蠢办法。 赤焰盗走圣火,无疑是叛出了火灵族,而且将这把火引到了红英和简绍身上。 地灵族已灭,火灵族的矛头便指向了人族。 “他就是个疯子。”红英这样评价赤焰。 她以为最悲伤痛苦的日子已经过去,可如今在叶倾雨面前提起赤焰,她仍觉心头刺痛。 叶倾雨不知如何安慰她。 叶倾雨并不会安慰人。 “你们拿到上古银镜了吗?” 红英闻言惊讶地看向叶倾雨,“你也知道上古银镜?” 叶倾雨点头,“你明知上古银镜里面记载着各灵族的命门,还肯带简绍回北地?” 红英沉默半晌,“我别无选择。” 她被逼到了绝境,如果天命已定,地灵族注定要毁灭,为什么要留她在世上? 既留她这一条命,除了复仇,她还能做什么? 若要毁灭,那便都一起来好了。 “你不怕简绍拿到上古银镜之后抛下你不管?” 红英摇头道:“之前他说,只要我待在莳花阁,他便帮我报灭族之仇,可他连千屏城都保不住,如何帮我报仇?” “所以你助他拿到上古银镜,让他消灭灵族,替你报仇?” 如果简绍没有那个能力,那她便助他一臂之力。 红英清楚仅靠她自己,根本不可能回到暮子河畔。 如果说一开始简绍答应帮她报仇,她心里是忐忑不安的,害怕简绍是骗她的。 那如今有了上古银镜,便不存在欺骗一说了。 人族谁不想消灭灵族,只要消灭了灵族,她的仇便算是报了,不是吗? 叶倾雨没有看见地灵族被灭的惨状,没有被相伴多年的朋友背叛,对于红英的做法,叶倾雨不能说她绝情。 “叶倾雨,你也觉得我很自私,对不对?”红英转身,她身后是茫茫雪原,让人恍惚觉得地灵族的洞穴还好好地藏在白雪之下,而非化作焦土。 就算是焦土,如今也已被灵族之地无休无止的大雪掩埋。 白雪刺痛了红英的眼睛,“当初你让我求魇灵之愿,我并非不想求为地灵族报仇的愿,但这太难了,我欠你的这辈子也还不了,我不能再将你拖进这场仇恨之中。” 叶倾雨曾因红英所求之愿是“寻找娘亲”而怨过她,甚至将她娘亲给她缝制的小红袄给丢了。 叶倾雨心底掠过一丝歉疚,她当时怎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小时候叶倾雨从暮子河中救下红英的灵鼠,受邀去地灵洞穴玩耍,叶倾雨记得那时的红英,是热情的、活泼的,也是善良的。 之后的错误是她娘亲一手造成,与她何干? 叶倾雨虽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每每想起在石塘城那十年,她难免会迁怒到红英身上。 叶倾雨不是圣人,她第一次入梦,入的就是红英之梦,她的第一愿,就是帮红英寻找娘亲,也就是那个改变她命运的女人。 她做不到心平气和,而在达成魇灵第一愿的路上,她也没有尽心尽力地去寻找那个女人,她反而更多的是在逃避。 如果说红英自私,那她叶倾雨,又能好到哪里去? 第二百八十八章 它怕生 第288章它怕生 关于上古银镜之事,叶倾雨没有过多追问。 纵使别的人族得到上古银镜后会借以消灭灵族,但叶倾雨知道,苏宸辙并不会对付灵族。 但这事不方便说与红英听,这份对灵族的愧疚之情,红英还得承受着。 而对于火灵族的仇恨,她也还得搁在心里。 火灵纵然该死,却不是这个时候。 叶倾雨摘下霜色发带时,天光已亮。 孟奚知已经走了,如果不是桌上留了信,叶倾雨只当他是早起出门溜达去了。 信上熟悉的字体,寥寥片语,说是孟莺时传消息来,有关于他当年仙元被封的消息,他须得回去问个清楚。 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叶倾雨盯着信笺发了会呆。 她忽然发现,这世上,只要有梦引,她都可以找到要寻的人,唯有孟奚知,他若是要躲着她,她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 朱雀禁咒不仅封印了孟奚知的仙元,也将叶倾雨拦在他的梦外。 叶倾雨指尖微动,信笺在她手中燃烧起来,很快就化作灰烬。 她转身往门外走去,还未坠落到地面的飞灰沾在她的裙摆。 南嘉已经等在院子里。 粉白的杏花随风飘落,杏山上的杏花,永远也落不尽。 南嘉坐在墙角的石凳上,抬眸问叶倾雨,“你可想好了?” 魇灵之愿,南嘉等太久了。 等到廉姜从魇灵变成了梦神。 “如你所说,这一愿我逃不掉,成神是我唯一的出路。”叶倾雨朝南嘉走来,“不过我现在还不能帮你去找梦神。” “为何?”南嘉停下了抚摸小耳朵的手。 小耳朵在她怀中翻了个身,冲叶倾雨“哼哼”两声。 叶倾雨没有告诉她,自己非但没有召唤梦神的能耐,甚至还要躲着梦神找上门来的事。 南嘉对廉姜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叶倾雨并不清楚,而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过往,叶倾雨也没兴趣过问。 对于南嘉,叶倾雨并没有放下戒备。 “凡事都有先来后到,虽然你是我娘亲送给我的命主,但在知道你之前,我已经先应了别人的愿,待我替他们达成所愿,再来找你。” 南嘉急了,连嗓音也拔高了,“不过就是传个话的事,你为何……” “不过就是传个话的事,可我娘却宁可放弃成神,也不愿替你传这个话,这是为何,你难道不明白?”叶倾雨面色微沉,这里虽是南嘉的地盘,但叶倾雨没有低眉顺眼的习惯。 南嘉一时语塞,叶倾雨这话无疑是在说南嘉当年因一己之私,害她娘亲成神无望。 关键在于她说的都对,南嘉面色讪讪,低头又去摸小耳朵的背脊。 “你还小,你不懂,仙魔怎么能在一起呢?廉姜说过,哪怕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仙和魔也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一片杏花落在叶倾雨的眼睫上,叶倾雨微微眯起眼睛,杏花随之继续往下飘落。 叶倾雨的心,也沉了下去。 南嘉继续说:“你娘亲是要成神的,我不过是帮她断了妄念,你说她怎么就那么倔强呢?” 叶倾雨冷笑,“这就是你给自己找的借口?我也是魔,你如今是不是也要用这个借口来断我的妄念?” “你……” “真正执迷不悟的是你,你将自己困在廉姜编织的梦里,他说什么你便信什么,是你害了我娘亲,也害了我,没错,我是没得选,但我告诉你,如果可以选,我也和我娘亲一样,宁可不成神,也不要踏上梦神之路。” 叶倾雨疾言厉色,冲着南嘉噼里啪啦宣泄心中的怒火。 这个世界,从来没给过她们选择的机会,不是吗? 南嘉显然没想到叶倾雨会说出这些话来,怔愣片刻,深深叹了口气,“罢了,你说得对,是我欠了你们的,你接下来打算去哪?” 叶倾雨也冷静了下来,“我现在要去西洛国不死槐森林,你应该不介意送我一程吧?” 南嘉蹙眉,“不死槐森林?你去那里做什么?你虽是你娘与那魔头所生,可你有一半魇灵的血脉,你亦踏上了梦神之路,何苦自甘堕落,再去那魔窟之中?” 叶倾雨心下暗叹:这杏山仙人大抵是在这山上待久了,既迂腐又听不进去别人的话。 与她扯那么多有什么意思,浪费时间而已。 南嘉永远也不会明白,当初廉晴的选择是为了什么。 叶倾雨看着南嘉怀里的小耳朵,心思微动,转了话头,“廉姜的那头猪……是从你这里偷走的?” “正是。”回想起往事,南嘉脸上露出一丝迷茫,那些往事太过久远,她好似都有些记不清了。 “杏山上统共才这么两头猪,对了,这两头猪当初还是你娘带来的,你说他怎么好意思下手?” 叶倾雨奇怪道:“我娘带来的?” “你娘当时说,这猪世上仅此两头,我问她是从何而得,她却是不肯多说。” “……这猪可有什么特别之处?” 南嘉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特别能吃。” “……” 叶倾雨走近石桌,弯腰揉了揉小耳朵的猪脑袋,“我能抱抱它吗?” 在叶倾雨靠近的时候,南嘉已经微微往后仰起了身子,她这排斥情绪已经写在了脸上。 不过叶倾雨似乎没看出来。 南嘉极为不情愿地将小耳朵交到叶倾雨手里,叮嘱道:“你当心些,它怕生。” 怕生? 叶倾雨还真没看出来。 小耳朵一改方才在南嘉怀里时的懒散,拱着脑袋往叶倾雨怀里钻。 南嘉已经捏紧了拳头。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让她恨不得一拳头砸穿地心。 只见叶倾雨抱起小耳朵,突然拔腿就往院子外跑去。 “哎哎哎……”南嘉起身去追,到底是慢了一步。 怪她见叶倾雨是廉晴的女儿便放松了戒备,她怎么忘了叶倾雨也是廉姜的外甥了呢? 都说外甥多像舅,廉姜能偷她的猪,叶倾雨自然也能抢她的猪! 待南嘉追上叶倾雨,已到了杏花小筑外的悬崖边。 虽说南嘉是仙,但叶倾雨如今也不只是魇灵。 被封印在她体内的魔息还有些不好控制,但这并不妨碍叶倾雨跑得飞快。 叶倾雨掐着小耳朵的猪脖子,“送我去不死槐森林,否则我便带它从这里跳下去。” 这招太绝了,南嘉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杏山的悬崖下深不见底,便是南嘉,也不能去到崖底,何况是叶倾雨和小耳朵。 叶倾雨虽已身死,但她的魂魄去了这杏山的崖底,未必能飘回来。 至于小耳朵,一头被宠坏了的懒猪,就算没有摔成肉泥,你还能指望它自己爬上来? 不管是叶倾雨还是小耳朵,都不能出事。 第二百八十九章 我在杏山等你 第289章我在杏山等你 杏山在云雾上疾行,不时有仙鸟停栖。 也不知南嘉用的是什么阵法,能将一座大山给抛上云头。 叶倾雨依旧站在崖边,小耳朵依旧在她手中。 穿过云雾往下望去,连绵的山峦与奔腾的江河好似画于纸上,既苍茫,又遥远。 叶倾雨对晟州大陆的地形并不熟悉,在没有抵达西洛国之前,小耳朵还不能还给南嘉。 南嘉在施法搬山的时候,须得沉心静气,但她心系小耳朵,这山在疾行间,难免摇晃颠簸。 叶倾雨已经听到半山腰的城中传来小孩的啼哭之声,想来吓得不轻。 天色向晚时,大地上出现一片被黑雾笼罩的森林。 不死槐森林边没有可以放下一座大山的空地,南嘉在距离黑雾约摸几十里地的地方将杏山沉了下去。 为了让叶倾雨相信她们真的到了西洛国境内,南嘉特意绕了点路,去西洛国的都城上空飞了一圈。 远远依稀能看见在灯笼昏黄灯光之下古朴苍劲的三个大字:胥宁城。 胥宁城是西洛国的都城,距离不死槐森林距离不近,但杏山在云上走的是直线,这便花不了多少时间。 杏山所停留之处皆是荒无人烟的旷野,等到附近的人们发现它时,要么怀疑自己走错路了,要么是听说过关于杏山的传说,已然见怪不怪了。 也有猎奇者攀爬杏山,但多是在山脚便迷了路,最后能找到出路已是万幸。 听说有人终此一生都在杏山山脚下的密林中寻找出路。 能不能走出去,全看杏山仙人的心情。 大山于夜色中落在荒野之上,远远有人望见从天而降一大片黑影,赶紧跑回家去关紧了大门。 南嘉送叶倾雨到山脚,到了此处,她也不愿再多说什么。 这是叶倾雨的选择,她无权干涉。 “这只手镯你收着,日后你来杏山,它可以给你指路。” 一只白玉手镯上雕一朵绽开的杏花,杏花旁边躺着一头小猪崽,憨态可掬,十分逼真。 叶倾雨接过手镯,触感冰凉,与她指尖的温度相差不大。 “这镯子本是一对,另一只在你娘亲手里。”南嘉想起当年,她也是在这山脚的杏花树下送别廉晴。 想起记忆中那张明媚的面容,南嘉眉宇间添了些伤感。 “话说回来,你与你娘亲长得倒是不太像,想来你是像你爹多一些。” 叶倾雨想起在云镜湖洞穴中透过魔骨珠看到的女子,那女子是温婉的,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微风撩开她面前轻软的白纱,又似荷叶边缘轻点水面的涟漪。 她,果然是不像她娘亲的。 叶倾雨将镯子收了起来,她的手腕上戴着孟奚知在地灵洞穴时送给她的龙骨手链,她暂时不打算戴其他饰物。 将小耳朵还给南嘉,叶倾雨道:“你所求之愿,我一定会帮你达成。” “好,我在杏山等你。” 目送叶倾雨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南嘉抚摸小耳朵的猪脑袋,喃喃道:“你说我将自己困在廉姜编织的梦里,你又何尝不是,这世上,又有谁不是如此?” 谁都会做梦,不是吗? …… 据孟奚知说,暮影和小雪被孟莺时送到了西洛国,此时就在不死槐森林外的村子里。 星光黯淡,叶倾雨穿过漆黑的原野,耳畔除了呜咽的风声,不时还有夜枭的笑声。 越靠近不死槐森林,不祥的气息就越浓重。 叶倾雨最早是从石塘城的说书人口中得知不死槐森林,但对于这片古怪的森林,说书人并没有提及太多。 说书人说那是一片浩瀚的林海,关于这一点,叶倾雨方才在杏山之上已经瞧见了。 说书人还说不死槐森林中,有一棵槐树,数万年不死,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槐花已经红了千年,只不过去往那不祥林子的人不多,知道此事的人也不多罢了。 又或者,曾经进入不死槐森林的人都没有再走出来,而那个小孩,用怀宁城山海藏掌柜的话,是因为神的旨意,他才能活着走出不死槐森林。 神要他活着,要他告诉外界的人,不死槐森林中又出现了魔。 而这个神,是不是千年前将天火灌入木灵脑中,让整个木灵族入魔的罪魁祸首? 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掀起各界纷争? 还是…… 关于千年前的人灵之战,最先是因天火降世,苍生受天灾所侵,乱世随之而至。 而天火,是海神聆悦闭关受扰,见楚晟仙君和画中仙江蓠搂搂抱抱乱了心神,终致走火入魔所带来。 这位突然冒出来的画中仙,是从星陌仙君的画作《美人雪舞图》上走出来的。 画中仙之所以能脱画而出,乃是因楚晟仙君的血和桑山美人骨棋。 桑山美人骨棋是星陌仙君从仙界山海藏用三幅画换来。 这画和棋都是出自星陌仙君之手,画中仙的出现与他脱不了干系。 但他却能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这其中少不了天帝的偏袒。 如此深究下来,天帝很可能就是当年之事的幕后推手。 而他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怜悯众生的上古之神去收拾人间的烂摊子。 想来天帝算得明白,只有那样的浩劫,才能损耗上古之神的修为,让他有机可乘。 如今的问题是,木灵入魔之事是否也是天帝的手笔? 还是说……是梦神? 毕竟极有可能是梦神入海神聆悦的梦,告知她关于楚晟仙君的事,才让聆悦不顾闭关凶险,毅然出关去往仙界。 梦神当时与她说了什么? 如果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孟奚知即将探知到梦神的秘密,所以要让他不得翻身,这个局未免布得有点大。 这其中,是不是还隐藏了什么事情,是叶倾雨和孟奚知没有想到的? 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神,这个神究竟是谁? 或许种种猜测,只有进入不死槐森林才能寻找到答案。 不死槐森林上的夜空看不见一丝光亮,叶倾雨到达森林附近的村子时,已是子夜。 村口一盏破旧的灯笼随风飘摇。 灯笼罩子糊着白纸,可从里面透出来的光,却是红色的。 离开怀宁城时,冷皓月打听过,不死槐森林附近只有一个村子,而当初误入不死槐森林的那个小孩,正是这个村子的。 不过那个小孩后来被前来查探的西洛国国巫带走了,叶倾雨此番进村,只能从村民口中打听一些关于不死槐森林近来的动静。 但是…… 叶倾雨越往村子里走,越觉得不对劲。 据冷皓月打听来的消息,这附近应该有崇巫门的弟子巡逻。 可叶倾雨一路走来,连一个人影都没瞧见。 虽说是夜晚,但既然是巡逻,应有守夜之人才对。 黑暗中,安静得可怕。 别说夜枭,叶倾雨连一声狗吠都没有听到。 第二百九十章 谭家村祠堂 第290章谭家村祠堂 谭家村是位于不死槐森林外的一座小村落。 全村统共才几百人,祖祖辈辈不知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多少年。 不过谭家村的祠堂里,牌位上有名有姓的却只到千年前,再往前,便都是无字的牌位。 一块块蒙尘的木牌摆在案桌最上面,关于牌位的主人,后辈中无人知晓。 而关于千年前,这里发生的事,亦像是被人抹去了痕迹般,寻不到蛛丝马迹。 谭家村的人似乎对不死槐森林的过去了解的并不多,便是西洛国如今在世的人族,亦鲜少有人知道魔被激怒时,会目露红光之事。 当那个小孩从不死槐森林出来后,将发现红眼睛怪人的事说与别人听,初时只是被当地百姓当成一桩奇事在附近村子里传开。 等传到崇巫门时,一些好事之人已经将这个消息散到了各国。 虽然关于魔的传说在西洛国是禁忌,但其他六国并不避讳。 离谭家村最近的村子,在几十里之外,此刻除了村口一只发出血红色光芒的破灯笼,再看不见一丝光亮。 叶倾雨往村子里走去,寂静的夜色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 一道蓝光从叶倾雨指尖掠出,好似一个线团从她手中抛出。 蓝光往前冲去,照亮了叶倾雨前方的路。 与人族其他的村子一样,谭家村的村口也有一棵古老的樟树。 但与其他村子不一样的是,这棵樟树上挂着一只黑狗。 黑狗的肚子上插着一块尖石,创口处还在滴血。 这只狗死的时间并不长。 叶倾雨的目光在勒着狗脖子的布条上停留了片刻。 看着像是从粗布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所打的绳结十分潦草,并非一个死结,而是缠绕了好几圈,手法并不熟练的样子。 幽蓝灵光所过之处,家家关门闭户,但窗纸上,时而能看到一滩滩血渍。 叶倾雨神色漠然地在一片死寂的村子里穿行,这座村子无疑是被人屠了,而且就在不久之前。 叶倾雨没有推开任何一扇门,因为没有必要。 这些屋子里都没有人。 应该说是尸体。 叶倾雨没有探到死者的魂魄。 按理说,刚死之人的魂魄应该还在尸体附近。 叶倾雨顺着蓝色灵光的指引,往村子深处走去。 越往前,她心底莫名涌起的不安越强烈。 这种感觉,与那夜在千屏城外白荷山出现的感觉一模一样,牵扯着叶倾雨的心。 她来谭家村,一是为了打听不死槐森林的事,二是为了来找暮影和小雪。 暮影若是看到这蓝色的灵光,应该早就来找她了。 可叶倾雨一路走到谭家村祠堂的大门外,暮影的寒霜鞭都没有在她背上写字。 小雪亦不见踪影。 她们离开谭家村了吗? 祠堂大门紧闭,门上的黑漆已经剥落,叶倾雨手指微动,蓝色灵光刚一碰到大门,门便往里打开了。 就好像是有一双手从里面打开了这扇厚重的木门。 叶倾雨心下微凛,她方才确实想用灵力推开祠堂的大门,可这门,却是在她灵力祭出之前打开的。 门后没人。 一阵阴风刮过,叶倾雨迈步走进了谭家村的祠堂。 蓝色灵光四处游走,从案桌上的牌位间穿梭,排位旁的墙壁上似乎挂着一幅画,应是谭氏的老祖宗。 叶倾雨察觉到一缕幽魂在祠堂的边门处飘过,她正要追上去,蓝色灵光正好照在墙壁的挂画上。 叶倾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脚步顿住,她心底惊疑不定,已经游走到别处的蓝光蓦地后退,回到挂画前面。 叶倾雨几步上前,幽蓝光芒下,画上却是一片空白。 可她方才明明看到画上是有笔墨的。 这是怎么回事? “娘亲……” 一道微弱细小的声音从叶倾雨身后响起,可这声音却好似千钧巨石落在叶倾雨心上。 叶倾雨猛然回头,蓝光随之往她视线所到之处疾掠而去。 一个小孩子站在天井里。 她的脸上、衣服上都沾了血,一双棉布鞋更是被血浸得湿透了。 “娘亲……” 小雪扑进叶倾雨怀里,浑身颤抖不止。 “小雪……出什么事了?”叶倾雨紧紧搂着小雪,拍着她瘦弱的后背以示安抚。 “娘亲,我害怕,我们快离开这里。” “暮影呢?” 小雪将冰冷的小脸埋在叶倾雨肩膀上,瓮声道:“我不知道,暮姨天黑前还在我身边,她叮嘱我不要乱跑,娘亲,小雪很听话的,小雪没有乱跑。” “小雪很乖,告诉娘亲,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叶倾雨抱起小雪,往祠堂外走去。 方才从边门处掠过去的魂魄已经没了踪迹,小雪既然不想待在这里,叶倾雨也就没有打算追过去。 天大地大,除非有人故意引诱她,否则想要追寻一缕幽魂并不容易。 如果真是有人故意布局,叶倾雨不愿被人牵着鼻子走。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暮影。 跨出祠堂大门时,小雪从叶倾雨肩膀上抬眼,望了一眼漆黑的祠堂深处。 一阵阴风刮过,厚重的木门发出“吱呀”一声响。 在寂静的夜色里,显得格外刺耳。 “昨天早上暮姨带我来到这个村子里,说我们要在这里等娘亲……” 小雪紧绷的身子在叶倾雨怀里渐渐放松,声音也不再怯弱恐慌。 叶倾雨抱着她沿着方才来时的路,往村口的方向走去。 从小雪的口中,叶倾雨得知她们是昨日早上抵达谭家村,在村中祠堂旁的谭婆婆家借宿。 谭婆婆孤寡无依,守着祠堂,靠村民接济度日。 自从西洛国国巫来村子里带走那个小孩后,村民们也渐渐了解到一些关于不死槐森林的事。 而崇巫派的弟子在不死槐森林附近巡逻,落脚点也安排在谭家村。 这一来二去,谭家村的村民对不死槐森林便生出些惧怕之心来。 尤其是近来,谭家村中,时有村民失踪,一时人心惶惶。 每天天不黑便家家关门闭户,躲在屋子里不敢出门。 对于暮影这样来村子里借宿之人,村民们并不愿意给予方便。 一来,是怕这外乡人在他们家出了事,给自己招惹麻烦。 二来,敢在这个当口来谭家村的,肯定不是普通人,而这种人,往往就是麻烦本身。 好在谭婆婆愿意给她们一个休憩之地,否则到了夜里,小雪一个小孩子露宿野外,多少可怜。 只是…… 谁也没想到,即便有屋瓦遮挡,谭家村在今天夜里,还是出事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谭婆婆要杀我 第291章谭婆婆要杀我 据小雪说,天黑后她听暮影的叮嘱,早早关好房门躺在床上。 小孩子白日贪玩,晚上睡得也早些。 小雪迷迷糊糊间听见有人敲门。 敲门声渐渐急促,越来越响,小雪彻底清醒了过来,但她不敢开门。 从门缝里透进来油灯昏黄的光亮,颤抖不止。 虽然小雪知道暮影就在房间里,但谭婆婆是不知道的,凭空消失一个人,这事不好解释。 小雪记着孟奚知说过,小孩子不可以撒谎。 可她如果告诉谭婆婆,暮影是鬼,老人家岂不是要被吓死? 在小雪打算装睡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一声刺耳的惨叫。 门缝里透进来的火光更盛,摇晃得更猛。 并不像油灯发出的光亮。 小雪被惨叫声吓得缩了缩脖子,很快房门被从外面撞开,扑进来一个举着火把的男子。 男子脸上的惊惧与痛苦在火光下一闪而逝。 男子脸朝地面扑倒,手里的火把滚出几步远,火星子乱蹦。 看衣着打扮,这男子是白日里在村子附近巡逻的崇巫门弟子。 小雪虽然年纪小,但暮影与她说过的话,她都记在心里。 暮影昨日便告诉她,见到崇巫门弟子要离远一些,那些巫门之术擅蛊人心,须得提防。 不过眼前这人虽是崇巫门弟子,却是被人杀死了的。 小雪见过杀人的场面,这人的死法算不得吓人,她露在被子外的眼睛盯着敞开的房门外。 那里站着一个勾着腰的人影。 那人一手托着一盏油灯,油灯因她颤颤巍巍的手指而颤抖不止。 昏黄的灯光照在那人另一只手里的柴刀,柴刀的尖端滴着血。 是她杀了这个崇巫门的弟子。 她的脸隐在油灯光亮之外,但凭着她的身形,小雪认出那是谭婆婆。 方才敲门的,是谭婆婆,还是地上躺着的这个人? “谭婆婆要杀我。”小雪紧紧攥着叶倾雨后背的衣衫,声音又颤抖了起来。 叶倾雨抱着小雪,她的手碰到小雪被血浸湿的衣衫,湿黏黏一片。 “你可受伤了?”叶倾雨这时才想起来这件事。 主要是方才小雪扑到她怀里时,除了惊吓,并没有哪里疼痛的样子,让心里充满疑云的叶倾雨一时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雪看上去不像受伤的样子,那她身上的血,是谁的? 果然,小雪摇头,“谭婆婆没伤到我。” “是暮影救了你?” 小雪又摇头,“我本来也以为暮姨会救我,我缩在床角,看着谭婆婆拖着柴刀走进来,可当柴刀已经举到我的头顶时,暮姨都没有出手……娘亲,我好害怕!” 想起谭婆婆当时阴鸷的眼神,小雪颤抖得更厉害。 谭婆婆走到床边,举起手里的油灯,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白日里的慈祥。 苍老浑浊的眼中,好似闪烁着嗜血的光。 生死关头,小雪掀起被子罩在谭婆婆头上,飞快地爬下床往房外跑去。 外面漆黑一片,小雪没有方向,乱跑之时被地上的尸体绊倒,沾了这满身的血。 她虽然看不见,但她知道那尚有余温,一动不动拦住她去路的,是死人。 有几次摔倒时,她的脸颊正好撞在死人脸上,她的手指戳进死人眼睛里…… 想起当时的情景,小雪将脸紧紧埋在叶倾雨颈窝。 叶倾雨虽然浑身冰冷,却是这阴风阵阵的夜里,小雪唯一的依靠。 比起那些温热的尸体,小雪更喜欢叶倾雨身上的冷。 叶倾雨顿住脚,听小雪这话的意思,那些人都是谭婆婆杀的? 谭婆婆还活着? 这村子里还有活人? 且不说一个老太婆有这么大的本事,就算她有,能杀死满村的人以及附近巡逻的崇巫门弟子,为何会让一个小孩子逃了? 如果谭婆婆的屋子在祠堂隔壁,为何叶倾雨方才经过时并没有探查到活人的气息? 如果她不是人,叶倾雨也该探到其他的气息才对。 可不管是仙、灵还是魔,叶倾雨都不曾探到。 难道谭婆婆杀完人后跑了? 叶倾雨心底突然一沉,她方才什么气息都没有探到,包括…… 这事太蹊跷了。 叶倾雨打算去一趟谭婆婆家。 “娘亲,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好不好?小雪害怕。” “别怕,有娘亲在。” 叶倾雨之所以要去谭婆婆家,是因为还有个萦绕在她心头的疑惑。 满村被屠,为何她没有探到一个魂魄? 那些尸体都去了什么地方? 小雪依旧是抗拒的,可见她是真的受到了惊吓。 如果孟奚知在这里就好了,他的乾坤袋这个时候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叶倾雨犹豫片刻,摸了摸小雪的脑袋,继续往村口走去。 夜色深沉,若是这村子里真潜藏着危险,她抱着小雪施展不开手脚,不如天亮再来。 就算会因此错过什么,叶倾雨也不愿带小雪冒险。 黑夜笼罩着血腥杀戮,亦笼罩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叶倾雨抱着小雪转到一条看不见祠堂的小路上,祠堂隔壁屋子的木门突然被风轻轻推开。 一条干枯如柴的手臂垂在门槛上。 一把沾满鲜血的柴刀落在地上,并没有发出声响。 出了村子后,叶倾雨没有去别处,她靠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小雪还趴在她怀里,一大一小在寂静的夜里,等待天明。 叶倾雨心里有太多疑问,她最想知道暮影去了什么地方? 定然是遇到了什么事,否则暮影不可能丢下小雪。 但就算是天大的事,她也不应该丢下小雪啊! 最大的可能,就是她遇到了危险。 可是在夜里,又有谁能伤到她? 还没进不死槐森林就遇到这等麻烦,那片被黑雾笼罩的森林里,不知还有什么样的危险在等着她们。 叶倾雨虽然是魔,可她从未进入过不死槐森林。 何况,如今的不死槐森林里,苏醒过来的并不是数千年前的魔。 就像谭家村被屠一样,不死槐森林里,也藏着一个阴谋。 明明答案就快要浮出水面了,可如今看来,叶倾雨好似又走进了迷雾之中。 村口血红色的灯笼在夜风中摇晃不定,这是此处天地里唯一的光亮。 带着不祥的气息…… 第二百九十二章 千画阵 第292章千画阵 黑夜再漫长也终将过去。 破晓时分,破旧灯笼里的蜡烛燃尽,最后一抹红光熄灭。 一袭黑衣从谭家村村口的樟树后转出来。 是暮影。 叶倾雨抱着小雪迎过去。 暮影惨白的脸上神色凝重,见到叶倾雨,开口道:“我被人算计了。” 叶倾雨却是松了口气,不管怎样,暮影和小雪都没事。 这便是万幸。 “谭婆婆想来早已知道我们的身份。”暮影沉眉,“她是画中仙的人。” 昨夜出现敲门声时,暮影就坐在床边。 小雪在房间里,她不可能离开。 可在房门被撞开之时,她眼前出现的画面,却与小雪所见不同。 门边站着一个绝色美人,美人手里托着一幅画轴,懒懒靠在门框上。 正是画中仙江蓠。 暮影千年前在高阳国皇宫见过江蓠,江蓠容貌绝美,哪怕只一眼,哪怕岁月漫长,也叫人不能忘记。 暮影跟在叶倾雨身边,不仅是为了友情,还为了寻找画中仙。 没想到画中仙竟然先找上门来了。 叶倾雨问:“你没看到谭婆婆和崇巫门弟子?” 暮影摇头,“我转头看向床上时,只看到一床被褥,小雪不见了。” 说到此处,她看向在叶倾雨怀里睡着了的小雪,眼中闪过一丝愧疚。 上次在千屏城,她没护好小雪,让小雪遭受了虐待,事后暮影一直因那件事自责不已。 而从那之后,只要小雪在她身边,她便格外留心。 可昨晚,她还是没能护住小雪。 叶倾雨看出她心中所想,摸了摸小雪的头,宽慰道:“小雪没事,你可是入了千画阵?” 除了千画阵,叶倾雨想不出其他解释。 而暮影到了夜里便隐于夜色之事,画中仙是知晓的,想来画中仙也定然知晓,暮影就在那间房里保护小雪。 倚在门边的美人虽然看不见暮影,但千画阵却可以扰乱暮影的视线。 只是,画中仙为何要将暮影和小雪分开? 暮影当时并不打算在这里与画中仙清算旧账,她得先找到小雪。 画中仙纤长的手指轻抚画轴,声音慵懒缓慢,“你可知这上面画着什么?” 暮影不知道,亦不感兴趣。 她在房间内走了一圈,还是之前那个房间,除了小雪不见了,什么都没变。 她回忆之前在碧落城的遭遇。 如果谭婆婆家与来而不往客栈一样,是画中仙的千画阵,为何她没有看到画? 不,画中仙手中不就托着一幅画? 难道问题是出在那幅画上? 还是说像叶倾雨所说,当时她和孟奚知走出客栈大门,眼前所出现的场景便会改变。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只要走出这间房,便会换个天地? 难道小雪的消失,是因为画中仙打开了这扇房门? 暮影琢磨不透,索性直接上手。 当下便将指尖血抹在寒霜鞭之上,寒霜鞭对着画中仙手里的画轴抽去,画轴瞬间飞出。 画中仙非但没有出手阻止,反而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画轴在半空打开,房中漆黑一片,可暮影在黑暗中视物并不困难,画上所绘一笔一画,都尽收眼底。 说到此处,暮影突然沉默了。 叶倾雨问:“那幅画上画了什么?” 暮影转头望向远处笼罩在不死槐森林上空的黑雾,沉声道:“画上是高阳国皇宫的宫墙,白雪倾城,红梅绕墙……” 叶倾雨心下微惊,听暮影继续道:“墙下站着的人,是苏宸辙。” “你的意思是……苏宸辙是画中仙的傀儡?” 这怎么可能? 苏宸辙是帝星啊! 他若是画中仙的傀儡,他对叶倾雨所说的那些话,他所做的那些事,岂非都是假的,都是阴谋? 叶倾雨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 可暮影的表情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 她从来就不喜欢开玩笑。 何况比起叶倾雨,这件事对暮影来说更加难以接受。 暮影沉默片刻,叹了口气,像是接受了一件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那幅画打开后不久,便被画中仙抢了回去,我追到门外,外面果然不再是谭婆婆家的院子。” 暮影收回目光,又看向叶倾雨,“你还记得我曾与你说过,在碧落城时,我追那幅卷走苏宸璋的画轴,进到了一处挂满画像的地方?” 叶倾雨自然记得,当时暮影跟着那幅画飘出来而不往客栈的窗外。 窗外不是碧落城的街道,而是数不清的桑山云绢悬空而挂。 据暮影说,那个地方上不见天,下不着地,只有数不清的画。 画中山水楼台,偶有人影,每一幅画下点一盏莲花灯。 晶莹剔透的花盏中,透出血红的火光…… 暮影道:“我昨夜出房门后,又进入了那个地方。” 这也是为何在小雪陷入危险境地时,她没有出手相救的原因。 她被困在那个地方,找不到出路。 这一次她没有听到那个低沉舒缓的声音,她飘行在画卷之间,寻找出路,亦寻找苏宸辙的画像。 “直到不久之前,画阵中起了一阵风,云绢拂动,莲花灯颤动不止,与在来而不往客栈中一样,风起时,我出了那处地方。” 对于画中仙的阵法,暮影解不了其中关窍,出来后发现天光已亮。 索性小雪无恙,否则她该如何面对叶倾雨? 叶倾雨一时搞不明白画中仙的目的,按理说,她已经答应帮画中仙寻找《桑山美人图》,画中仙不该再来招惹她们才对。 再者,画中仙真要对付暮影,为何又要放她出来? 这件事就好像谭婆婆明明有屠村的本领,却偏偏让小雪逃脱了一样让人费解。 想到谭婆婆,叶倾雨问道:“你出来后可看见了谭婆婆?” 暮影抬手往身后的老樟树一指,“谭婆婆不就挂在那棵树上吗?” 啥? 叶倾雨第一次觉得脑子快不够用了。 村口的老樟树在灰蒙蒙的清晨里静静守护着这座古老的村子。 叶倾雨将小雪塞进暮影怀里,飞身往樟树下掠去。 昨夜这樟树的树干上明明挂着一只黑狗,可此刻,却变成了一具瘦削干瘪的尸体。 小雪在叶倾雨和暮影说话的时候已经醒来,被暮影抱着跟了过来,在看到树上挂着的尸体时,一声惊恐的尖叫划破清晨静谧的村子。 不用多问,叶倾雨也已知道这具尸体就是谭婆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百九十三章 浓雾中的城镇 第293章浓雾中的城镇 是谁杀了谭婆婆? 谭婆婆不是画中仙的人吗? 暮影站在村口的土坯墙边,将小雪搂得更紧一些,蹙眉看向叶倾雨的背影,问:“她是被砍死的还是被吊死的?” 谭婆婆虽然被破碎的布条挂在树上,但她的致命伤却在肚子上。 她的肚子上插着一把柴刀。 叶倾雨上前掀开谭婆婆身上被割裂的衣衫,衣衫被血浸湿又经阴冷夜风吹干,摸上去有些干硬粗糙。 谭婆婆身上除了伤口附近的血渍,以及顺着衣衫被血濡湿的布料,便只有左边袖口处沾了血。 确实是被柴刀劈砍出来的伤口,可是…… 叶倾雨微微拧眉,为何这柄柴刀与伤口并不十分贴合? 倒好像是给人一种捅了人,拔了刀,过了一段时间后再插回去的感觉。 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叶倾雨又去看勒住谭婆婆脖子的布条,这次打结的手法与昨晚吊着黑狗的手法并不相同。 是个利索的死结。 也就是说谭婆婆和黑狗虽然挂在同一个地方,但并非出自同一人之手。 叶倾雨撩开谭婆婆右手的衣袖,布满黑泥的指甲上有在地面抓挠的刮痕,想来是死前在地上痛苦挣扎过。 叶倾雨想象着谭婆婆一手捂着伤口,一手在地上抓挠的画面,又去看她的双脚。 黑布鞋面上果然蹭满了泥灰。 叶倾雨手指微颤,但她很快镇静下来,平静地回答暮影的问题,“谭婆婆是被柴刀捅死的。” 什么人下手这么狠? 叶倾雨转身,问暮影,“你从千画阵出来后,可有看到村子里其他的人?” 暮影摇头,“我出画阵后,四处寻找小雪,闯进了几户人家,但那些屋子里却都没有人。” 叶倾雨沉默片刻,看了眼缩在暮影怀中的小雪,“你们在此等我,我再去村子里查探一番……” “娘亲,我害怕,你别去好吗?”小雪转头来看叶倾雨,原本清亮的大眼睛里氤氲着泪雾,看上去十分惹人怜惜。 小雪漆黑的眼珠下隐有一圈淡淡的红,好似藏于叶底的小红鱼儿。 其实若是细看,这个叶倾雨在雪原捡来的小孩,和她竟是有几分相像的。 叶倾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进不进村子已经不重要了。 她下定决心要保护小雪,可却总是晚了一步。 “好,娘亲不去了,我们离开此地吧。” 谭家村并不是她们此行的目的地,叶倾雨对暮影招了招手,当先往村外走去。 身后的谭家村依旧是一片寂静,连风吹过时都好似格外小心,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不死槐森林外看不到一个人影,之前在此巡逻的崇巫门弟子多半都被灭了。 不死槐森林边缘与一般的森林无异,高大的树木算不得太多,矮小的灌木丛间也有被踩踏得不生荒草的小路。 谭家村的村民平日会在不死槐森林的边缘地带砍柴,或者打些野味,只是不敢往深处走去。 倒不是因为关于魔的传说让人惧怕,毕竟谭家村的村民之前对这些知晓得并不多。 他们是怕在密林中迷了路。 那个见到红眼睛怪人的小孩子,说不定就是不小心走远了,走到了魔的地盘。 当然,叶倾雨更愿意相信那个小孩子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住,而往密林深处走去的。 越往林子深处走,头顶的天光就越黯淡,虽不至于什么都看不见,却给人一种压抑沉闷之感。 好在这林子里不时有鸟雀腾飞啁啾,亦有虫鸣阵阵,并不像谭家村那般一片死寂。 有时候,比起危险,过于安静的环境反而更容易让人心生恐慌。 到底是小孩子心性,小雪很快就忘记了方才的恐惧,她从暮影怀里跳下来,捡了截枯枝,在草丛间寻找野果。 叶倾雨看着她衣衫上的血渍,眼底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情绪。 当野草藤蔓挡住了狭小的道路,再往前走不多远,目之所及都是手指粗细的荆棘,钢针般交错于粗壮的树木之间,漆黑的尖刺好似猝了剧毒的利箭,稍有不慎,便要在人身上刺出几个血窟窿来。 这种遍地横生的荆棘自然挡不住叶倾雨和暮影。 叶倾雨将小雪背到背上,从一旁扯了条青藤,将小小的身子与自己绑在一起。 如今才到不死槐森林边缘,叶倾雨不想动用灵力。 这里面的魔是否还有自己的意识还不好说,低调些总不会错。 面前这荆棘之路倒也并非不能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但这太慢了,尤其是带着小雪。 小孩子调皮,磕磕碰碰的总是难免,这尖锐的刺扎在身上可不好受。 叶倾雨飞身而起,从高大树木繁密的枝干间穿梭。 暮影紧随其后。 从上往下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尖刺,令人头皮发麻。 而尖刺底下,不时有一团团黑色的影子移动,不知是什么东西。 虽然此刻天光已亮,但越往不死槐森林深处行去,林中光线便越发昏暗,甚至开始有雾气蒸腾。 目之所及的范围越来越小。 好在雾气中虽然不时有细碎的声响传来,但并没有什么东西冲出来。 只要麻烦不找上门,她们没必要去招惹麻烦。 不知又行了多久,已然浓重的雾气忽而又散了开去。 叶倾雨在一根树枝上站稳,她虽然早已猜到不死槐森林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物,可眼前的场景,还是惊讶到她了。 前方雾气散去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一座城镇。 房屋绵延到雾气之中,看不出这座城镇究竟有多大。 城镇上方没有枝叶遮挡,灰蒙蒙的天空上有黑色的老鸦飞过。 身穿黑色斗篷的人影在漆黑的砖石间游走,每个人的脸都藏在斗篷之下。 从高处望过去,城中不见花草树木,似乎……一切都是黑色的。 不对,叶倾雨的目光定在雾气的边缘,黑色的门头上挂着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上书“山海藏”三个大字,乃是由翡翠玉石镶嵌而成。 若不是雾气在周围萦绕不散,这间店铺本该是城中最显眼的存在。 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果然没有骗人,魔界的山海藏,就在不死槐森林中。 并没有随着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而消失。 一个身着白袍的男子从山海藏中走出,与这座黑色的城镇格格不入。 就好像粘在黑色锅底上的一粒白米饭。 白袍男子站在大门口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突然转头朝城外的大树上看来。 他的眼眸深邃沉敛,定定看向叶倾雨所站的位置。 第二百九十四章 魏掌柜 ,上神夫人是个疯批美人 第294章魏掌柜 黑色之城的城楼之上刻三个大字,亦是黑色的,凸在黑石之上,不仔细看很容易被人忽略。 “不活城。” 叶倾雨站在城门下,抬头看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不死槐,不活城。 有趣。 连石塘城的说书人都不曾提及的不活城,连孟奚知都不知道的不活城。 这里头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身穿黑色斗篷的影子从大开的城门进进出出,对突然而至的外乡人并不感兴趣。 叶倾雨随意看向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人影,黑色斗篷下笼着一团黑雾,看不清那人的脸。 那人抬头向叶倾雨看过来,黑雾中突然迸发出两道红光。 如果斗篷下是一张脸,那红光便是从眼睛的位置发出。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一个凡人,定然要被这样的画面吓得两股战战。 但叶倾雨和暮影不至于。 连从叶倾雨肩头探出小脑袋的小雪,也只是瞪着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那个奇怪的黑影。 都不带怕的。 进入不活城,黑色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亦是黑色砖石搭建的房屋店铺。 店铺中的人也都穿着黑色斗篷,全身上下包裹得没一处露在外面。 整条街道上明明人来人往,可却无一人发出声响。 十分诡异。 “在暮子河北岸的魇灵族祭坛里,有一块黑色的神石,被魇灵族奉为圣物,族中没有人能在神石上留下痕迹……” 叶倾雨对身旁的暮影说起往事,忽而笑道:“若是他们知道在不死槐森林的深处,有一座黑石建造的城镇,不知作何感想?” 当年因她在那块神石上刻了两个字,被族长视为不祥之兆,连带着整个魇灵族的魇灵都不喜欢她。 想来那时起,叶倾雨就被当做了异类吧。 若不是婆婆护着,她可能早就被赶出了魇灵族。 而她的失踪,说不定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 叶倾雨那短暂的一生,实在没多少值得怀念的记忆。 可她死后亦没有得到解脱。 沿着黑石街道往前走,一直到雾气萦绕之处,便走到了山海藏。 那个身着白袍的男子还站在山海藏门口,好似在等她们。 “怎地如今才来?”白袍男子上下打量着站在街上的两大一小,冒出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来。 他知道她们要来? 而且……嫌她们来慢了? “进来吧。”白袍男子蹙着眉头转身走进山海藏的大门,语气颇为不耐烦。 这人看上去二十多岁年纪,相貌堂堂,衣饰华贵,像是人间富贵人家的公子。 连性子也像。 但能出现在这不活城中的,那必然就不会是普通人。 而且此人内息沉敛,绝对是个厉害人物。 如果此刻偷偷探他灵息,倒显得叶倾雨上不得台面了。 叶倾雨解下腰间的藤蔓,将小雪放了下来,牵着她的手跨进山海藏的门槛。 如果说这座城镇都是黑石所建而成,那进到山海藏中,则又像是走进了另一片天地。 大堂里几乎见不到一丝黑色的物品。 墙壁和柱子上镶嵌着各色珍贵的玉石,从屋顶上垂下来数不清的薄绢,皆是金光闪闪。 一排排货架上所置放的物品,尽是叶倾雨和暮影从未见过的宝贝。 别说见,连听也没听说过。 这不活城中的山海藏,极尽奢华,比千屏城山海藏总店还要阔气。 叶倾雨没见过仙界的山海藏,但她觉得,总也不能比这还要富丽堂皇吧? 三个土包子站在门边上闭了闭眼睛,乍一进来,还挺晃眼的。 店里除了白袍男子,还有几个看上去像是店伙计的人,也是一身白衣,不过没有叶倾雨前面这人贵气。 见这人进来,那些手上拿着鸡毛掸子的店伙计皆躬身行礼。 足见这位出门迎接她们的白袍男子,就是不活城山海藏的管事的。 “阁下……” 叶倾雨刚开口,白袍男子突然转身,抬手打断她的话,“叫我魏掌柜。” 原来不是山海藏的澹台公子。 “……魏掌柜知道我们要来?” 不知这魏掌柜是哪根筋不对劲,方才还不耐烦得要死,此刻却两眼放光地看着叶倾雨,拍腿大笑道:“你再叫一声来听听。” 小雪觉得这人有趣,脆生生地喊道:“魏掌柜!” 魏掌柜心情大好,“有意思,有意思。” 有意思? 有病吧! 和人族山海藏的掌柜们比起来,这位魏掌柜看上去可不像是个做生意的好手。 魏掌柜笑够了,又恢复了那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端着一副威严的表情,睨着叶倾雨,“你如今已达成几愿了?” 叶倾雨不防他上来就问这个,比起人族山海藏掌柜说话云山雾罩,这位魏掌柜可太直接了。 叶倾雨也不与他绕弯子,“已达成三愿。” 果然,这人又露出一副嫌弃鄙夷的表情,“啧……” 你行你上! 叶倾雨懒得与他计较,“魏掌柜既已知道我的身份,想来有话要对我说。” 按着前几次的经验,这不活城山海藏的魏掌柜应该也有逆耳良言要交代给她。 魏掌柜抬手撩开挡路的层层金纱,往大堂靠墙的桌子走去。 叶倾雨和暮影跟了上去。 小雪贪玩,挣开叶倾雨的手,跑到墙边去抠贴在墙上的玉石。 叶倾雨微微蹙眉,“小雪,过来。” 小雪以前虽然对这个世界也充满好奇,但经过孟奚知的教导,她是知道分寸的。 譬如去到陌生的地方,小雪会非常乖,会紧紧跟在她们身边,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没有规矩。 叶倾雨没有指望过小雪像人族那些富家小姐一样知书达理,她对小雪唯一的期望就是快乐的活着。 快乐似乎也挺奢侈的,那就活着吧。 但这次见到她之后,叶倾雨总觉得她与以前好似不同了。 是因为受过太多惊吓,性情变了吗? 魏掌柜倒是觉得小孩子调皮些没什么,大度地挥了挥手,“让她玩吧,这黎山玉乃是用术法嵌进黑石墙壁,任凭她怎么抠,也不可能抠下……” “吧嗒!” 魏掌柜话没说完,一块滚圆的青玉滴溜溜滚到他脚边。 小雪苍白的小手搭在墙上,那里少了块玉石,多了个半圆的坑。 一眼看过去,坑里黑魆魆的石墙在一众莹润玉石中十分显眼。 魏掌柜脸上终于露出了新的表情,“啊……这……” 第二百九十五章 你可快闭嘴吧 第295章你可快闭嘴吧 山海藏不缺钱,一块黎山青玉被抠下来,倒还不至于与一个小孩子计较。 魏掌柜抬手招来一个店伙计,吩咐他去寻一套小孩子的衣裳鞋袜来。 小雪浑身沾着血,叶倾雨只将她脸上和手上的血渍擦抹干净,衣裳鞋袜还是脏污的。 她们习惯了血腥,也不觉得如何。 但很显然,这位魏掌柜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不仅自己爱干净,还见不得别人脏兮兮。 店伙计得了吩咐正要退下,魏掌柜睨了眼叶倾雨身上的碎布条,和暮影那件黑得跟锅底灰一样的黑裙子,又喊住了店伙计。 “给这两位姑娘也找两套衣裳来。” 叶倾雨正要婉拒,魏掌柜一屁股坐在白玉雕琢的椅子上,手指在白玉桌沿轻点,立时便有店伙计奉了茶水过来。 这哪里像是掌柜的,分明就是一位享福的阔老爷。 “赐座吧。”魏掌柜垂眸吹着茶盏里的浮沫,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抬眸改口道:“请坐吧。” 叶倾雨心中虽有疑惑,面上却是不显,将小雪喊了过来,抱着她在一旁的白玉椅子上坐下。 叶倾雨怕继续让小雪自己玩,这熊孩子能将这间店铺给拆了。 魏掌柜吩咐店伙计给叶倾雨和暮影沏茶,又让人给小雪拿了点心瓜果,待觉得招待得周到了,才开始与叶倾雨说正事。 魏掌柜问:“你来不死槐森林的目的是要寻找魔?” 叶倾雨点头,“不活城中那些黑影……就是魔?” 叶倾雨这话藏了三分意思,她自然知道不活城中那些黑影是什么玩意,但魏掌柜的问话也含糊得很不是? 而且叶倾雨来此还有个目的,是去灵虚山怜卿湖。 不仅是因为那里是她爹娘曾住过的地方,也为了去见山海藏的澹台公子。 那个神秘的澹台公子一路引着她走到此处,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魔,也不是魔。”魏掌柜放下茶盏,挑眉笑道:“就像你,是魔,也是魇灵。” 叶倾雨对魏掌柜的话并不感到惊讶。 这人在此处等她,见面就问她魇灵十愿达成了几愿,对她的身份自然是了如指掌的。 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因她说出“叶疏鸿”三个字,就对她伏地跪拜,魏掌柜知道她是魔,又有什么稀奇? 叶倾雨现在还摸不清的是,山海藏与魔之间,究竟是敌是友? 如果说在怀宁城时,她觉得山海藏是站在魔这边的,那经过之后那些事,她又开始有了别的想法。 譬如,为何魔界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而魔界的山海藏,却没有一起消失? 如果山海藏与魔为敌,那叶倾雨在这,可就得多留几个心眼。 店伙计很快就端了茶水上来,叶倾雨却没有去拿桌上的杯盏,她看向魏掌柜,沉声道:“魏掌柜此言差矣,我不仅是魔和魇灵,我还是一只孤魂野鬼。” “身死不为死,魂灭才算完蛋,两位姑娘都能得遇机缘,算不得凄惨。” “魏掌柜觉得这茶如何?” 魏掌柜微微怔愣,“这可是山海藏上等的香茗,入口唇齿留香,沁人肺腑,意犹未尽……怎么,两位喝不惯?” 叶倾雨笑,“这山海藏上等的香茗,于我而言,与白水无异,这就是死与活的区别,活着的乐趣,死人如何能够感受得到?” “倒是个伶牙俐齿的丫头。” “所以,魏掌柜有话不妨直说,万一我说了什么让魏掌柜不高兴的话,反而不美。” 魏掌柜摇头笑道:“罢了,我也不与你绕弯子,澹台公子确实有话留给叶姑娘,他说等叶姑娘成为梦神,便能知晓此间的玄机。” 就这? 果然不仅这位掌柜的说话直接,连此次澹台公子所要交代的话,也没以往那么神神叨叨。 “你家公子此刻可是在灵虚山?” “大概是吧。”魏掌柜饮了口茶,“他去哪又不会告诉我,不过我也懒得问。” 怀宁城的掌柜说:灵墟山在不死槐森林以北,山中设了禁制,非有缘人不能涉足。 而他又说叶倾雨就是有缘人。 叶倾雨自然是要去探访一番。 不过在此之前,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能否问一下,不死槐在什么地方?” 这里之所以叫不死槐森林,是因为有一棵数万年不死的槐树,传说槐花变红之时,便是魔临人间之日。 叶倾雨要去找那棵槐树。 要将正真的魔召回来,必须找到那棵槐树。 她方才一路过来,并没有在林间看到开满红色槐花的槐树。 而这不活城四周大雾弥漫,极容易迷失方向,到时候还能不能回到这里都两说,更别提找到那棵树。 当然了,魏掌柜也未必就会告诉她,亦或者,他会选择将她们引入迷雾之中。 “不死槐啊……那你得等到天黑,天黑后,不活城就活了,大雾散尽,槐花自然也就出现了。” 魏掌柜指了指大堂里的货架,“两位姑娘若是等得烦闷,不妨在这铺子里转转,看中什么喜欢的,拿东西来换就是。” 叶倾雨脱口而出,“不送的吗?” 魏掌柜脸上露出惊讶之色,“我为何要送给你?” 是啊,他为何要送东西给她? 叶倾雨被怀宁城山海藏的掌柜惯坏了,想也没想,竟先入为主,觉得这魔界山海藏里的东西,也是可以任由她拿走的。 脸……可真大! 叶倾雨再厚的脸皮也觉得没地方挂,倒是小雪小脸一扬,叉腰道:“不送就不送,我娘亲还看不上你这破店里的破烂玩意呢!” 你可快闭嘴吧。 叶倾雨抬手捂住小雪的嘴巴,她越发觉得这孩子越来越野了。 真不能怪叶倾雨小心谨慎,万一惹恼了这位魏掌柜,她不知要花多少时间去找不死槐。 虽然叶倾雨也是个喜欢惹事的主,但大多数时候,她还是很懂分寸的。 譬如现在,她就赔了笑脸,“山海藏的东西自然都是宝贝,今日有幸来此,岂有不逛之理,你说对吧?” 暮影突然被点名,悠悠点头,“对。” 在陌生人面前,她的话总是不多。 此刻不到晌午,天黑还早得很,闲着也是闲着,在这魔界山海藏里逛一逛,说不定还能有所收获。 虽然不能白送,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而很快,叶倾雨就发现她这个决定可真是太对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血玉……果然有意思 第296章血玉……果然有意思 店伙计手捧一个金漆托盘,上面放置几叠颜色各异的衣衫,都是上等的好料子。 叶倾雨身上的衣衫实在是有些破了,人家的好意奉到眼前,她也不再推辞,和暮影挑了两件素色的衣衫去后堂换上。 小雪换了套银红的裙子,藕粉色布鞋的鞋面上用金丝银线绣两朵荷花。 小小的银红色身影穿梭于层层金纱间,好似晨起时的天边,在太阳光芒下飞起的一抹朝霞。 魏掌柜歪靠在白玉椅子上,懒懒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勾唇轻笑道:“有意思。” 叶倾雨在货架之间走动,亦发现了一样有意思的东西。 琳琅满目的货架上,一只不知是用什么木料雕镂的木箱里,摆放着一件流光溢彩的衣袍。 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触手柔软丝滑,十分舒适。 这莫非就是…… 叶倾雨看了眼金纱浮动后的魏掌柜,方才萦绕在心头的疑惑,突然就拨云见日了。 在来而不往客栈时,孟奚知说过一件事。 ——桑山之上有一湖泊,名为云湖,云湖之水呈嫣红色,上浮动渺渺白雾,湖心破水而出一棵桑树,乃是上古神树,其叶如羽,白昼灿比黄金耀眼,夜晚似月华倾覆。 桑山雪蚕,喜食云湖桑叶,雪蚕吐丝,多为金银两色,金丝纺绸,名为“云绸”,银丝作绢,名为“云绢”。 听说天帝有一件云绸所裁的睡袍,因不忍毁坏云绸原本的流光溢彩,整件袍子上没有一丁点纹饰,柔软丝滑,宛如桑山美人的肌肤。 不过又听说,因这件睡袍实在太过眩目,严重影响了天帝的睡眠,后被束之高阁…… 即便只是听说,但眼前的这件衣袍,与孟奚知当日所描绘的那件天帝的睡袍,可太他娘的像了。 叶倾雨指尖探出一缕灵力,幽蓝灵光在光滑的绸面上游离。 果然是这样。 这件衣袍上加了禁制,探不出来路。 好端端的为何要在一件衣服上加禁制? 这是为了隐藏什么? 叶倾雨往前走几步,抬手去探一把古剑,古剑上激荡着的厚重魔息,让叶倾雨心神震颤。 再探几样宝贝,亦或多或少都能探到魔息。 唯独那件衣袍。 再想到方才魏掌柜那句“请赐座”,叶倾雨神色微凛。 这位魏掌柜,当真来头不小。 魏老板见叶倾雨走过了又走回来,站定在那件衣袍前,出言问道:“怎么,叶姑娘看中这件袍子了?” 叶倾雨回道:“桑山云绸所缝制的袍子,我可消受不起。” 这玩意就算再珍贵,可一件袍子,她要来干嘛? 尤其还是男子穿过的袍子,叶倾雨没那种奇怪的癖好。 魏掌柜轻叩桌面的手指顿住,笑道:“叶姑娘好眼光,可惜这袍子好是好,就是太耀眼了,我也不喜欢,这才拿来山海藏。” 叶倾雨佯装好奇,“听说这云绸袍子乃是天帝之物,怎地拿到魔界山海藏来了?” 魏掌柜倒是不再卖关子了,“我是这魔界山海藏的掌柜,有现成的好东西岂能便宜了仙界的山海藏?” 此话有理,这现成的好东西,自然是不能便宜了别人,哪怕是他所掌管的仙界的山海藏。 只是……堂堂天帝,竟会是魔界山海藏的掌柜,这件事说出去可没几个人会相信。 不过叶倾雨是信的。 而且看得出来,天帝并没有真的打算瞒叶倾雨,否则他不会将这件云绸所制的袍子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话说回来,咱们这位天帝,是真的壕啊! 山海藏的宝贝再多,叶倾雨此刻也没了兴趣。 如果她没猜错,天帝是在灵蝶崖云镜湖出事后来的不死槐森林。 为的就是等叶倾雨。 得,她的脸确实挺大的。 但也说明,仙界发生的事,没有能瞒得过天帝的。 叶倾雨若是知道孟莺时一番筹谋掩藏,为的就是降低她的存在感,逃过天帝的眼线,不知作何感想? 叶倾雨撩开层层金纱,走到白玉桌前,“不知可否再向魏掌柜讨一杯茶?” 天帝既然让叶倾雨叫他“魏掌柜”,谈话间亦言语随意,叶倾雨乐得自在,为帝者若是端起架子来,那可真是让人浑身不自在。 魏掌柜大手一挥,便有店伙计躬身沏茶去了。 叶倾雨又坐回方才的白玉椅子上。 既已知道面前这位魏掌柜是天帝,而他又对自己的身份了如指掌,如今两人的对话,也就可以更加直接了。 叶倾雨问道:“千年前人灵之战,木灵族一夜之间失去踪迹,是魏掌柜的手笔?” “是。”天帝承认得十分干脆,连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 叶倾雨透过朦胧的金纱帘,看向山海藏的大门外,一道黑影正从门外飘过去,“木灵入魔之后,被你藏在这不活城中?” “是。”天帝想了想又道:“木灵在这不活城中沉睡了千年,前些日子才苏醒过来。” 叶倾雨眸光微沉,又问:“你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打压上古之神?” “嗐,要不是上古之神不死不灭,我又何必布这么大一个局?你要知道,布局越大,变数也就也多。” 叶倾雨捏紧了拳头,“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天帝饶有兴趣地看着叶倾雨,“你觉得呢?” 叶倾雨随口敷衍道:“总不会是你害怕上古之神抢你了的风头吧?” 天帝突然一拍桌子,对于叶倾雨的回答显得十分满意,“正是如此。” 我信了你的邪。 叶倾雨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浪费口舌,“不活城中沉睡千年的木灵苏醒,这也是你布的局?上古之神如今修为低微,便是连一介散仙也未必打得过,你这一局,又是为了什么?” 天帝看向在金纱帘间跑动的银红身影,敛了笑意,“据我所知,上古之神对现状可是不满得很呐,他若是在灵蝶崖安分守己,我又怎会唤醒不活城中的木灵?” 天帝这话的意思是,千年前木灵入魔,沉眠于不活城中,不仅是为了陷害上古之神,他还留了这一手准备,乃是为了防止上古之神想要翻身。 可谓筹谋深远,叫人叹服。 而上古之神确实为了恢复仙元,在灵族之地烟西谷偷偷魂养血玉。 难怪血玉问世,仙家纷纷入凡,想来都是天帝在幕后推动。 可是,天帝是如何知晓血玉之事的呢? 叶倾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小雪正用两只小手缠着金纱帘,像只调皮的猴子般往上攀爬。 天帝所知晓的,看来比她想象的更多。 魏掌柜往白玉椅背上靠去,挑眉笑道:“血玉……果然有意思。” …… 第二百九十七章 老娘现在就谢谢你! 第297章老娘现在就谢谢你! 天帝的意思,无疑是承认了千年前的事都是他一手谋划。 而他这么干的原因只是看不惯上古之神救苦救难。 听上去合情合理,毕竟所有身处高位的人都疑神疑鬼,看谁都像是要抢了他的位置。 天帝只怕也不能免俗。 可是,他越是承认得爽快,叶倾雨反而越觉得这其中藏着猫腻。 “你可认识梦神?” 天帝收回目光,看向叶倾雨,“晟州大陆上连一个三岁小儿都知道梦神。” “但真正见过梦神的人却不多,魏掌柜可见过梦神?” “见过。” 叶倾雨接过店伙计奉上的茶盏,指腹摩挲着温热的青瓷,沉眉道:“只怕不止见过,而且交情匪浅吧。” 天帝眸光微闪,轻笑道:“叶姑娘此话怎讲?” “数千年前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是梦神所为?” “没错。” “魔消失,最大的获益者是你,不是吗?” 魏掌柜眉心轻轻蹙起,“叶姑娘的意思,魔从晟州大陆消失,乃是我与梦神狼狈……呸,合作促成?” 叶倾雨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我与梦神虽有过数面之缘,却还不至于为了将魔赶出晟州大陆而求助于他,话说回来,数千年没有对手,还真是寂寞啊。” 叶倾雨追问:“那千年前的事呢,也是你一个人的主意?” “叶姑娘也瞧见了,云涯神君即便被打落到灵蝶崖,却还以天下生灵为借口,还想着爬回原来的位置,不管是谁,都不喜欢身边有个比自己优秀的存在,我怎么能容他?” 这天帝倒是个敢作敢当的主。 叶倾雨冷声道:“他要解除封印,根本不需要借口。” 孟奚知明明是受害者,可在天帝口中,却是一个挡住他光芒的障碍。 “他要是解除了封印,我这一番筹谋岂不是化作了流水?” “你为何不索性将他关起来?” 岂不省事。 上古之神虽然不死不灭,但仙元被封印之后,将他关押在一处无人知晓的地方,却是极其容易。 天帝叹:“将云涯神君关起来,确实是个好办法,可这太无趣了不是吗?自从魔从晟州大陆上消失,这个世界,可真是太没意思了。” 他这话,听着竟是对魔的消失有几分惋惜。 “以玩弄天下生灵的性命为乐子,这就是天帝认为的有意思?” “看着云涯神君千年努力毁于一旦,好不容易爬上云头又重重跌下去,难道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叶倾雨送到嘴边的茶盏又放了回去,她的指尖在杯沿上轻扣,一点点蓝色的灵流探进茶水之中。 天帝睨了眼她手中的茶盏,笑道:“叶姑娘不必担心,这茶里没有下毒。” 叶倾雨抬眸看向天帝,唇角亦勾起一抹笑,与此同时,她手中的茶盏突然送出,冒着热气的茶水往天帝面门泼去。 天帝偏头避开,身子却来不及闪躲,被滚烫的茶水泼湿了前襟。 这茶原本不是滚烫的,被叶倾雨做了手脚。 “天帝被一只鬼泼了一身茶水,可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事呢。” 立时便有店伙计飞身而至,在叶倾雨身后拉开了架势,只等天帝一声令下,便要将这胆大包天的魔女就地正法。 暮影见此变故,闪身掠到小雪身边,抱着她就要往叶倾雨身边冲过来,被叶倾雨扬声阻止了,“护好小雪。” 天帝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场面……他还真是头一次碰到。 放眼整个仙界,不,就是放眼各界,谁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 天帝果然笑不出来了。 “放肆!”天帝掸掉衣襟上的茶叶,沉声道:“我本不愿对你出手,没成想你为了一个云涯神君,竟敢对我言行无忌,我劝你莫要天真,且不说仙魔势不两立,云涯神君自诩心怀苍生,怎会与你这魔女在一起?” 叶倾雨冷笑,“仙魔势不两立,天帝能放过我这个魔女?” “你若愿为我所用,何愁不能改邪归正?” 这下轮到叶倾雨错愕了,“你也要求魇灵之愿?” 天帝深吸了几口气,总算平掉了心底的怒气,耐着性子道:“魇灵之愿于别人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幸事,于我却毫无用处。” 天帝接过店伙计递过来的金色纱巾,轻轻擦拭衣襟上的茶渍,纱巾所过之处,金光闪耀,茶渍好似被蒸干了般消失无踪。 叶倾雨冷眼看着他整理衣袍,等他继续往下说。 “我可以助你成神,但你必须听话。” 若是有天帝相助,魇灵十愿确实算不得什么难事。 “怎样才算听话?” 见叶倾雨心动,天帝这才算是缓和了神色,他抬手指向被暮影抱在怀里的小雪,“喏,譬如我要你将这个孩子交给我,你可愿意?” “你觉得呢?” “我劝你考虑清楚。” “我劝你死了这条心。” 天帝掌管仙界多少年了,谁见了他不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在这一点上,星陌仙君就做得极好,天帝看他也最是顺眼。 今日碰到叶倾雨这个刺儿头,将他多年的好脾气都给磨没了。 “你可知这孩子是个什么东西?” 你他娘的才是个东西。 见叶倾雨不说话,天帝瞧出了端倪,又道:“你果然早已知晓,那你也该想过,云涯神君……也就是你的好情郎孟奚知若是知道这孩子的来历,会如何选择。” “他知道。”叶倾雨的声音虽然平静,可想起孟奚知在杏山脚下的承诺,她的心底还是起了涟漪。 孟奚知已经知道,而且他也做出了选择。 “哦?那他是不是告诉你,他要放弃解除朱雀禁咒的封印?”天帝拊掌大笑,“哈,你信了?” 毫不掩饰的嘲笑在山海藏大堂里回响,好似这般就能击碎叶倾雨对孟奚知的信任。 叶倾雨认真回答他,“我信了。” “我还道叶疏鸿的女儿会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就是和她爹一样是个被情爱所惑的庸人罢了。” 天帝无不惋惜,“你可有想过,你一身死的魇灵要想成神,本就更难,而你并非纯正的魇灵血脉,即便达成魇灵十愿,亦……” 天帝看着自始至终面无表情的叶倾雨,也懒得再说了。 “亦什么?”偏偏叶倾雨还挺想知道。 “你这么不听话,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多说无益,叶倾雨不可能将小雪交给天帝。 这孩子是她从雪狼窝里捡来,从北地到人族,一路相伴,叶倾雨早已将小雪当作至亲之人,绝不可能为了成神而将其抛弃。 何况,这是孟奚知放弃解除禁咒也要守护的人,叶倾雨有什么资格为了一己私利而利用小雪? “一块石头罢了,我这山海藏里什么样的玉石没有,以物易物也行啊,我拿十块换你这一块,你看如何?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你好,你日后可是会感谢我……” 叶倾雨起身,一脚踹翻面前的白玉桌,桌上茶盏坠地,瞬间便碎成好几瓣。 “老娘现在就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