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末搬运工》 正文 1 何去何从 “滚,你这狼心狗肺的白眼狼,亏我们这些年给你吃住,让你穿好,供你读书,想不到你居然动手打小亮,早知道这样,我们还不如一养条狗,起码不会咬主人……” 一个四十来岁、衣着光鲜的妇女气急败坏地将东西扔到了别墅门外,横眉怒目地指着李与骂骂咧咧:“带着你这些垃圾,滚远一点,永远都不要想再回来我们家!” 说完,她哐啷一声将大门关上。 李与静静地站着,什么都没说,好像这一切跟他没关系。 他知道养母吴翠花和便宜弟弟李亮早就想将自己从这个家里赶出去,要不是李与这些年忍辱负重装聋作哑,也不会等到今天才这样。 透过还没有关上的大门望着里面怒不可遏的吴翠花以及她身后阴谋得逞的李亮,李与的心里有如明镜一般。 李与五岁那一年,突然被人送到了李家收养。 前面几年还算好,可等到小他两岁的李亮渐渐懂事以后,李亮和他母亲吴翠花便开始越来越看李与不顺眼,尤其是近两年李家的公司发展良好,他们就更是迫不及待地想将李与赶出李家,以免将来分他们家家产。 所幸,养父李庆隆自始至终对李与视若己出,而李与深知寄人篱下,处处忍让,才能相安无事地留在李家。 李与哪里不明白今天李亮故意到他房间挑衅,骂他野种,无非是想借口赶他走,却还是很配合地当场将李亮痛揍了一顿。 以前,他没有足够的能力自立,才强自忍耐,现在李与已经十八岁,哪里还会继续忍受屈辱? 李亮母子处心积虑想赶李与走,李与何尝又不想早点离开他们李家? 李与望了一眼那扇紧闭的大门,默默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装进箱子,转身而去。 眼看着天色渐晚,李与找了一家旅店开了一个便宜房间,准备先在这住一晚上,明天再坐火车去南方打工。 他将箱子里的东西全拿了出来,准备重新收拾整理一下,却意外发现自己一向视若宝贝的神秘盒子底部裂开了一条缝隙。 李与也不知道这个盒子的来历,只知道他来李家的时候就带着盒子,以前由李庆隆帮忙保管,等李与懂事以后才交给他。 盒子里有几页发黄的纸,上面写着一些生涩难懂的口诀,还有一个黝黑的戒指,模式古怪不知道什么材质。 李与感觉这个盒子很可能跟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一有空就会研究盒子里的东西,早就已经能将纸上的那些口诀倒背如流,可惜什么用处都没有;那个戒指他翻来覆去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 他不知道盒子是李亮摔烂的还是吴翠花摔的,正准备找东西粘起来,却发现盒子裂缝里面似乎隐藏着什么。 李与连忙把盒子放在床上,小心翼翼地将盒子的底部翘开,从里面取出一张纸条。 他看完了纸条上面的内容,才知道盒子里发黄纸页上写的口诀是使用戒指的方法。 要使用戒指,既要有戒指,又要有口诀,还要在特定的时间才可以,怪不得他一直觉得戒指和口诀没有用。 李与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于是依照纸条的方法开启戒指。 出乎他意料,神秘戒指不仅顺利地开启,而且惊奇的发现戒指里有一个庞大空间。 李与做梦都没有想到他手上这个跟寻常戒指一样大的戒指,里面竟然拥有一个至少不下于一立方米的空间。 他试着将房间里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放进戒指空间,随后将戒指关闭,再一看房间,果然是不见了那些东西;再开启戒指从里面将东西拿出来,东西便又出现在房间里。 经过李与反复的验证,终于证实神秘戒指里有个隐秘空间,可以存放大量的物品,并且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这就意味着即使他往戒指里放一吨钢筋带在身上也不会有任何负重,等于随身带了一个仓库,可谓是神器。 李与慢慢从巨大的惊喜中冷静下来,又开始研究起戒指其他的用途。 根据纸条记载的内容,每天零点整,似乎都可以通过戒指用特殊的方法回到过去,每天十二点整可以回来。 眼见离凌晨零点还早得很,李与先将东西都收拾到箱子里,随后在房间洗了个澡,叫了外卖…… 等零点一到,准备已久的李与便依照纸条上说的方法开始使用戒指。 过了一会儿,他眼前一黑,感觉自己陷入到了一个漩涡里。 明朝崇祯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河南汝宁府汝阳城外。 李与望着渐渐西沉的太阳发愣,他想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无法利用神秘戒指再回到现代? 他明明就是通过戒指来到这里,然而想要回去的时候,却发现戒指好像不灵了! 李与早就已经将戒指的使用方法记得烂熟,使用的时间也没有错,偏偏试了好几次都没成功。 更麻烦的是他手机快没有电了,只能是定一个十一点五十九分的闹钟然后关机,万一在电量彻底耗尽之前还是回不去,那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去了。 李与也不知道回去的时间是以这里为基准,还是以原来时间为准,他只能是两个时间都尝试。 原来的时间有手机闹钟作提醒,比较简单,而这里的时间就没有那么好确定了,李与唯有依靠这里人的经验和太阳的位置来作判断,他隐隐觉得无法顺利回去的原因就是没办法确定这里的时间。 就在他心事重重时,一个身穿红衣劲装的女子走过来:“怎么了?” “没事!” 李与勉强笑了一下:“今天的收益怎么样?” 他来到这已有五天,多亏了眼前女子收留,要不然都不知道在哪落脚怎么生活? 一开始,李与根本就不相信自己到了明末,经过几天的观察了解,他才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 为了在这个落后而又动荡不安的时代生存,李与不得不试着去接触和融入进去。 他不知道红衣女子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戏班里的人都是叫她红娘,由于武艺高强、样貌出众,红娘也是戏班台柱子。 李与在现代虽然比一般人要成熟老练得多,可是在这动乱的年代,他还真没有多少谋生之技。 好在他所知道的故事数不胜数,随随便便就可以张口说几个出来,而戏班的人大多能说会道,自然不缺讲故事的人。 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自身价值,李与特意给他们说了几个曲折离奇有趣的故事,通过说书的人抑扬顿挫地一番讲解,立马吸引了大量的听众,戏班的收入也跟着水涨船高。 “挺好!” 红娘笑了笑:“比昨天还要多,全靠你想出来的故事,这个给你!” 她说着,将一串铜钱递给李与。 近几年到处闹灾荒,赋税又重,无奈之下,红娘才组建戏班带大家以卖艺为生。 红娘不仅侠义心肠,而且对大家一视同仁,赏罚分明,现在戏班的人通过说书方式用李与的故事赚了钱,她当然会给李与分成。 “谢谢!” 李与伸手接过铜钱,若有所思:“接下来准备去哪里?” 他对没有钱寸步难行深有体会,尤其是在这种人地两生的情况下,更何况这钱还是他应得的。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李与对现代也没有什么留恋的。 看样子,一时半会是离不开这,总得为自己作个规划,好好活着。 “我是准备在信阳再呆个两天,然后去其他几县看看!” 红娘看了看李与,微微一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 眼下说书讲故事占了他们戏班大部分收益,红娘对李与自然也就变得越发重视,戏班其他人也逐渐改变了对李与的偏见。 “暂时还没想好!” 李与沉吟了片刻:“再过两天,我想好了,再跟你说!” 这几天,他都是想着怎么回去,压根就没有打算多呆。 等到红娘离开后,李与开始思考何去何从。 虽然不了解明史,可是正在读高三的李与对明朝灭亡的大致情况还是比较清楚:一六四四年李自成率义军攻占京城,崇祯自尽,明朝灭亡,随后是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击败了李自成…… 现在一六三八年,还有六年明朝才会灭亡。 是帮李自成运筹帷幄争夺天下,还是顺潮流协助皇太极鼎定中原?是辅助末代皇帝崇祯力挽狂澜于既倒,还是走出一条从来没人走过的路? 想了想,李与觉得自己还是先活下去再说,其他的想再多也没用。 先不说能不能见到李自成、皇太极、崇祯,即使能够,他们也不一定就会相信;即使是相信,也没有用。 早知道会穿越到明末,李与就去熟读明史,至少知道以后的发展,他便可以充分利用未卜先知的优势尽量趋吉避凶,如鱼得水。 想着距离下一次闹铃时间还早,李与决定趁着天还没有黑下来去街上买点东西。 正文 2 发财大计 十一点五十九分,李与设置好的手机闹铃准时响起,早有准备的他飞快地将闹钟关闭,而后开始试着使用戒指回到现代。 尽管前面两次不出意外的失败,可是李与毫不停歇,立马进行第三次尝试,不料这一次居然成功了。 等李与睁开眼睛,顿时惊喜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旅店房间。 房间里的摆设跟他离开时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变动,无疑让李与松了口气。 如果旅店老板以为李与跑掉把他的东西当废品处理,或者以为出了事报警,都难免给李与带来麻烦。 好在,最终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李与也不知道该感叹老板心大,还是该埋怨老板冷血。 打开箱子看了看,东西都没少,那个盒子仍然还在,李与又打开窗户一看,终于确定自己又回来了。 这几天的事感觉就像做梦一样,如果不是戒指空间里的瓷器和身上的铜钱,李与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去了一趟明朝末年。 本来,他想弄一些值钱的东西,可惜没有那么多钱,更重要的是当时根本就无法确定能顺利回来,李与不可能把身上仅有的一点钱全部去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不过,既然可以通过戒指来往,那就可以做好准备、大捞一笔。 李与先把手机接上电源开了机,打开通讯软件一看,才发现里面一片空白,他心里莫名地一阵悲哀。 已经过去五六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关心自己的死活,就连李庆隆都没找他,何其可悲! 很快,李与安慰自己李庆隆肯定还没回来,不知道他已经被吴翠花赶出来,要不然绝对不会不管他。 他的心理素质远超一般同龄人,否则也不可能在李家呆十多年。 李与平静了下来,他决定先洗一个热水澡,然后出去吃顿大餐,再回房间好好睡一觉。 这几天到了明末,既没有吃好也没有睡好,他连一个澡都没洗,简直就像是难民一样。 李与从房间出来,去找旅店老板准备把这几天欠的房费交一下。 谁知,旅店老板看到李与便热情的问他有什么需要,压根就没有提欠了几天房费的事。 “咳!” 李与咳嗽了一声:“那个老板,算下这几天的房费!” 他心里充满疑惑,难道说旅店老板忘了他,要不然怎么会几天都没有找他? 旅店老板愣了愣,笑道:“帅哥你住几天?” 他见李与过了十二点还没有走,就能多收一天房费,听到李与说几天房费,还以为要在这多住几天。 李与正要说什么,就看到眼前电脑角下显示着:2027年2月15日13:14,不由怔了一下,拿出一百块钱:“先住两天,到时再看!” 他明明记得非常清楚刚才手机开机的时候,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月21日,看旅店老板和电脑上的时间又不像有假,不论如何,都要等弄清楚情况再说。 出去转悠了一圈,李与终于确定今天是2月15日,他心里冒出一个念头:难道明末那边的时间变化跟这边不一样?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他之前一直无法用戒指回来,感情是时间根本对不上。 吃了饭回到房间,李与查看了一下正在充电的手机,再看看铜钱和两件瓷器若有所思。 不知道这些东西能够值多少钱,如果他能够在现代和明末不断地穿梭往返,那不是可以赚到很多钱? 李与先给铜钱和瓷器拍了照片,随即在网上查了下相关的行情,发现他手上的铜钱少的能卖几十块,多的能卖上万,两个瓷器也能卖上万,激动得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第二天早上十点,他便坐着车前往古玩街。 经过李与的观察,找到一家规模较大、服务比较热情的古玩店,将铜钱和瓷器以低于市场价一成半的价格卖了出去。 看着账号里多出来的两万块钱,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仅仅是不到一天时间,就赚了两万,如果当时有钱,多买一些名家巨匠的字画以及精美瓷器、玉器,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为亿万富翁? 李与一想到这里顿时兴奋不已,他决定这次带一些东西到明末,想办法卖掉换回更多他想要的东西。 他在明朝末年生活了六天时间,大致地知道那边需要什么东西。 主要是衣食住行,明朝的人衣服又破又脏,弄些旧衣服去卖应该会很畅销,问题是很难卖得出高价:有钱人不缺衣,没钱人想要也没有钱买,其他的也差不多。 为了找现代物美价廉在明朝又好卖的商品,李与特意去了超市,还真让他找到了不少:镜子、香皂、玻璃杯、打火机、洗衣粉、洗发水、白糖、食盐、纸和笔。 他没有急着购买,而是拿手机将需要的东西记下来,准备到时候去批发市场一起购买。 看着手里的手机,李与觉得要买一个太阳能充电宝,这样就不用担心手机没有电量了,顺便再买一个新手机作备用。 为免李庆隆难做,李与表示自己想趁寒假实习打工,现在已经开始在上班。 李庆隆略一犹豫,答应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的妻子吴翠花和儿子李亮都很排斥李与,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 当初,李庆隆吴翠花夫妇受人之托收养李与的时候,那人给了一大笔钱要他们好生将李与抚养长大。 没有那一大笔钱,李庆隆家也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 李庆隆自问这些年对李与不错,将他养大让他读书,对得起那人的嘱托了,既然李与想去实习打工,李庆隆自然也不会再拦着。 要说在明末什么最值钱最重要,李与觉得还是信息,知道未来局势的发展,他就可以提前做出部署,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因此,李与离开超市去了书店,经过一番挑挑拣拣,最后他买了一套明史。 虽然说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明史当然也不例外,可是多少还比较客观,关键是找不到更好的书,他没得选择。 李与没有兴趣从头开始看明史,前面已经发生的事,根本没必要从书上看,完全可以找其他人了解,他关心的是后面如何发展,于是直接跳到崇祯十一年看起。 只用了十多分钟,他就看完了,六年时间明朝灭亡,一起也不过五六千字。 李与知道了大概,又用手机搜索崇祯十一年的大事,再拍成照片保存下来。 他特别地注意到了其中几个人,总督洪承畴、临洮总兵曹变蛟、李自成、张献忠、蓟辽总督吴阿衡、总兵鲁宗文、孙承宗、督师卢象升。 前面四个人都是手握兵权之人,如果得到他们信任,无疑会有很大的好处;后面四个人全部都死了,如果能够挽救他们的性命,必然会有丰厚的回报。 于是李与搜索他们几人的资料,以便更加了解他们,从而更容易获得信任。 李自成和张献忠是明朝末年最大的两股起义军首领,不久李自成攻进京城推翻明朝建立了大顺政权,而张献忠建立了大西政权,可惜他们没有守住胜利的果实,最终让满清捡了便宜入主中原。 曹变蛟、鲁宗文都是明朝总兵,同时最后也都是抵抗清军而死,算得上一代忠臣良将。 洪承畴、吴阿衡都曾经出任过蓟、辽总督,也都曾被清军俘虏,不过最终两人的结局却是截然不同。 洪承畴先是帮助明朝镇压起义军成为重臣,曾任陕西三边总督,蓟、辽总督,后来松锦大战兵败被俘投降了满清,为满清统一中原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吴阿衡被俘以后,却拒绝投降,慷慨赴死。 洪承畴可谓能臣,却不是忠臣;而吴阿衡能力或许不如洪承畴,但是个忠臣。 孙承宗、卢象升都曾出任督师,都是被善于内斗的猪队友坑死。 孙承宗坐镇辽东,与天津巡抚李邦华、登莱巡抚袁可立遥相呼应,在四年间确保了山海关安然无恙,无形中为朝廷省下了许多军费,使明朝有了更多的机会养精蓄锐。 然而,天启皇帝听信魏忠贤及其党羽谗言,逼得孙承宗辞官去职。 崇祯十一年十一月清军大举进攻高阳,赋闲在家的孙承宗率领全城军民守城,城破被擒,自缢而死;他的五个儿子,六个孙子,两个侄子,八个侄孙战死,孙家百余人遇难。 如果孙承宗的死让人觉得悲壮,那么李与知道卢象升的死后就更多的是愤怒。 崇祯十一年十月,满清两路大军会师通州威逼京城,崇祯以宣大总督卢象升督天下兵马,大学士杨嗣昌、总监军太监高起潜揣测到崇祯意在和议,对主战的卢象升多方阻挠。 杨嗣昌说动崇祯改用内阁首辅刘宇亮节制天下援军,将援兵一分为二,卢象升统领宣大二万兵马,关宁铁骑数万大军都归太监高起潜指挥。 后来,又将卢象升的两万宣大劲旅交给陈新甲统领,只给卢象升五千老弱残兵,同时让保定巡抚张其平紧闭城门,断绝了运饷的道路。 等卢象升军被清军主力包围时,距离贾庄不到五十里、坐拥数万关宁铁骑的高起潜对前来求援的杨廷麟理都不理,以致弹尽粮绝的卢象升壮烈殉国。 更让人气怒的是,卢象升死后,杨嗣昌故意刁难,过了八十天卢象升的尸体才得以收殓;第二年卢象升的妻子王氏请恤,第三年卢象升的弟弟象晋、象观又请,都不允许;直到杨嗣昌剿张献忠失败自杀后,朝廷才赠卢象升太子少师、兵部尚书…… 正文 3.时空扭曲 李与看完卢象升的详细介绍,感到有一股无名火上升,忍不住骂了声奸臣昏君。 如果说之前只是想到明朝末年赚钱的话,那么现在李与更想改变卢象升的命运,不想让民族英雄枉死,让后人心寒。 要是没办法改变,最多也就是喟然长叹。 然而,李与发现他可以用戒指前往明末,当然就不会只做一个看客,只是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成功? 首先,要确认能用戒指在明末穿梭往返,要不然想再多也都是枉然。 其次,李与离开明朝时已经正月二十一,跟离卢象升战死还有近十一个月时间,李与想要改变这一切,绝不是易事。 一想到时间问题,李与才想起明朝那边跟现代不一样。 在明朝过了六天,回到现代才过了半天,也就是说明朝的时间进度只有现代十二分之一快。 现在他从明朝回来已经三天,按照他的推断明朝很可能过了一个月,再不抓紧,就算过去也会来不及。 李与用了一整天,终于把他想要的东西全部买齐过来:镜子五十面,香皂五十盒,玻璃杯八十个,打火机二百个,洗衣粉十包,洗发水十瓶,白糖、食盐各十袋,A4纸一包和圆珠笔五十支。 他买这些东西一共花费了一千二百块钱,又顺便买了一个手机和太阳能充电宝,一个手表,以及一些个人用品。 随后,李与花五千多块钱租了间可以拎包入住的公寓,当天他就从旅店搬了过去。 一来他有钱住个更好的环境,二来旅店终究不太方便,李与可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道。 晚上,李与将买的东西全部装进戒指里,定好了闹钟,便开始休息。 凌晨零点的时候,准备就绪的李与立刻施展戒指传送。 不料,戒指竟没有半点反应。 李与不禁怔了怔,怎么回事,又失败了? 仔细回想上次用戒指传送到明朝的场景,时间没有错,戒指没有错,方法也没错,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次戒指里面装满了各种东西。 看来是他太贪心,才会这样,李与想着:下次放一半东西进去试试。 第二天凌晨零点,还是失败,李与懵了:这样还不行?看来只能随便带几样东西,实在不行就干脆不带,最重要的是能继续传送。 只要能不断传送,就有机会;不能传送,全部都白搭。 等到第三天晚上,李与只在戒指里放了五面镜子、五盒香皂、八个玻璃杯、一百个打火机、洗衣粉两包、洗发水两瓶、白糖、食盐各五袋,还有少量他的个人用品,身上带着手表、两个手机和一个充电宝。 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这次再传送失败,就把戒指里的东西全清空。 零点,李与再次开始了尝试,原本这回他已经有了失败的心里准备,却没想到竟然成功了。 等他睁开眼睛时,赫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明朝的住处。 此时红娘正背对着李与站在窗口边发呆,过了一会儿,她似乎觉察到哪里不对劲,猛然回头就看到李与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她惊奇的道:“你去哪里了?找了一天,都没找到你!” 今天早上的时候,红娘突然发现李与好像凭空消失了。 不知道他在哪里,谁都没见过他的踪影,找了大半天,都没找到人。 红娘一边叫人去说书讲故事,一边叫人继续寻找李与。 许久都没找到人,红娘寻思着李与可能已经回到住处,于是她又一次找到了这里。 就在红娘失望而又奇怪李与去了哪里时,转头却发现李与就在身后,她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经过几天的相处,红娘心里多少对李与有了一些好感。 李与高一米八七,重一百五,相貌清俊,既气质不凡,又是文化人,更难得的是他谦恭有礼,无疑是许多闺阁女子梦寐以求的夫婿人物。 红娘虽然不同于寻常的女子,可是如果有选择,她何尝又不想找一个理想的归属? “出去办了点事!” 李与对她笑了笑道:“对了,我离开有多久了?” 他在现代过了六天半的时间,按照之前的推断,这边很有可能已经过了两个多月,李与当然想要尽快弄清楚。 “哦!” 红娘微微愣了下:“不清楚,昨晚以后就没有见过你!” 她不知道李与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哪里知道他离开多长时间? “昨天晚上以后?那不是才六个半时辰?” 李与脑袋有点懵,听红娘话里的意思就是昨天白天他们还曾经见面,这怎么跟他之前想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等等! 他突然想到什么,六天半和六个半时辰,那不是正好相差十二倍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在明朝过六天回到现代才半天,在现代过六天半来到明朝才过半天多点?他不在的那个地方时间进度比在的地方要慢十二倍? 李与不知道他推断有没有错,隐隐地觉得时空扭曲应该跟戒指有关。 至于真相怎么样,只有以后慢慢去证实。 “恩!” 红娘轻轻点点头:“怎么了,哪里不对?” 她对李与的反应略有点意外,委实想不出哪里有问题。 “没有什么不对!” 李与很快回过神,试着道:“如果我说知道未来的事,你会不会信?” 他想先试下红娘有什么反应,不敢随便把消息说出去,万一被人当成神棍给烧死那就悲剧了。 “呃!” 红娘迟疑了片刻:“不相信,除非你能够证明我才信!” 她不想欺骗李与,虽然李与有异于常人,可是这种事,换成任何人,都不会相信。 “哦!” 李与略一沉吟:“帮我个忙,让老胡去散布一个消息。” 他对这个答案一点也不意外,如果说信,她不是傻子就是以为他傻,或另有所图。 老胡就是戏班负责说书的人,摸骨算命、讲故事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散布什么消息?” 红娘没直接答应,她虽然对李与有好感,可是不会什么都听李与的。 她隐隐猜到跟未来的事有关,要不然李与不会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 “一个月时间内,朝廷会裁减南京官员!” 李与看到的资料是正月二十三日裁南京冗员八十九人,还有具体的官职以及人数,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他比较谨慎,没有说明天就会发生。 毕竟,这里是不是自己知道的那个明朝,还不清楚。 如果把话说太死,万一不对,不好圆场。 “这个恐怕不行!” 红娘为难地道:“妄言朝政,可是大忌!” 自古民不与官斗,虽然河南已义军四起,可是以卖艺为生的红娘还是不想惹麻烦,跟官府方面产生什么牵扯。 “是我考虑不周!” 李与愣了一下神,才想起在言论自由的现代社会尚且无法畅所欲言,在这封建社会说话又怎么可能无所顾忌? 正文 4.预测未来 “这样,我试着跟老胡说说看,能不能成,就不知道了。” 红娘眼见李与露出失望的神色,略一迟疑。 如果是寻常的时候,她当然不会妄言朝政给大家惹麻烦,然而如今天下义军四起,光是河南就有几十万,红娘已然准备带着戏班去投靠闯王义军,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 红娘不知道李与为什么要散布朝廷裁撤南京官员的消息,无非也就是有三种可能。 一是李与跟他们戏班的人有仇,故意陷害,借官府的手,来对付他们。 二是他想煽动骚乱,故意散布虚假消息来达到他的目的。 三是正如李与所说,他知道未来发生的事。 事实上,不论如何,对他们戏班都有风险。 红娘暗自思考一阵,还是决定冒险试一试。 如果是第三种可能,自然最好;身边有个预测未来的人,将来就可以做很多的事。 第二种可能也不错,正好一起去投奔义军。 万一是第一种的话,那她也可以认清李与,解决掉隐患。 李与当然不会反对,于是和红娘前往戏班。 如果这条路行不通,那他也只能另想办法。 李与跟红娘到戏班找老胡商量,老胡一听,断然拒绝:“开什么玩笑,杀头的事,哪能乱说?” 老胡瞥了李与一眼,不屑一顾:“你要是想死我不拦着,可你不能拉大家一起死!” 这几天,听故事的人越来越多,不仅让老胡的收入大增,而且让他的自信心膨胀。 他觉得说书是自己一个人忙活,凭什么要让李与和戏班分走三分之二,太不公平。 戏班还能说得过去,好歹那么多人在帮衬,可李与就是最初的时候讲了几个故事,凭什么每说一次故事他就分一次钱? 平常还能看得到人,今天直接人都不见了,还要红娘带着人四处去找,这让每天说书说得口干舌燥的老胡心里怎么想? 原本心里就不太平衡,正巧刚才崇王府的人过来找老胡请他到王府给王爷讲故事,更使得老胡喜出望外,尾巴翘上天。 换成别的什么消息,老胡看在红娘的情面上还会考虑下,偏偏说的事跟朝廷有关,老胡哪里还会再客气? 他正谋划怎么翻脸,想不到红娘就主动带李与送上门来,简直就是刚想打瞌睡便有人送枕头。 听到老胡这么一说,戏班里不少人都是对李与怒目而视,要不是碍于红娘的情面,估计他们早就将李与赶出戏班去了。 这个戏班比较松散,以前台柱子都是红娘,戏班的人自然都以她为首;这些天随着老胡发迹,不少人就开始向他靠拢。 李与性格比较内向,跟现代同班同学尚且有点格格不入,又怎么可能轻易跟古代人打成一片?也难怪戏班的人排斥他。 红娘还想解释一下,结果老胡以崇王府的人在等着为由,匆匆地走了。 听戏班其他人说明,李与和红娘才知道崇王喜欢听故事,觉得老胡讲的故事有趣,于是派了人到戏班请老胡到王府讲。 “抱歉!” 红娘对李与歉意地笑了笑:“等老胡回来,我再跟他说!” 她知道不止是老胡,戏班里还有不少人都对李与有看法。 “没事!” 李与笑着摆了摆手:“不用了,这件事我另外再想办法。” 他知道老胡等人看自己不顺眼,却也不希望太麻烦红娘。 说起来,这对老胡和戏班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 假如老胡能预测未来发生的事,名声和财富就唾手可得,戏班也能跟着名声大躁。 只可惜,人家都看李与不顺眼,压根不信,李与也只能是想其他办法。 李与从戒指里取出来一面镜子和一盒香皂,递给红娘:“这个送给你,我该走了!” 戏班的人容不下他,李与也不想继续留下,让红娘为难。 李与在明朝这些天,多亏红娘对他的照顾,现在要走了,当然想对红娘表示感谢。 “镜子?” 红娘接过镜子和香皂看了一眼,惊诧地道:“哪里来的?你真要送我?” 她以前也见过镜子,却从来没见过这么清晰透彻的镜子,更没人送她这样的礼物。 “捡的!” 李与笑了笑:“麻烦你那么久,送点东西,虽然不值钱,也是份心意!” 说完后,就要离去。 “等等,你去哪里?” 红娘看到李与要走,连忙追上。 一方面她对李与多少有点好感,感觉李与跟别人不一样,不止是跟戏班的人不同,还跟名门的子弟不同;另一方面红娘基本上排除了第一种可能。 按理说,如果李与想陷害他们,就不会跟戏班的人闹僵,也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更不会这么轻易离去。 不管是想煽动骚乱,还是李与能预测未来,红娘都希望能把他留下来。 “随便!” 李与随口道:“天下如此之大,想必总有我的容身之处。” 在明末生活了几天,他想活着,还是不难。 “那个……” 红娘闻言稍稍一怔:“老胡他们不相信你,不愿意出面,要不我去说?” 她暗暗地打定主意,如果发现官府找麻烦,就干脆带领大家投奔义军。 “好啊!” 李与欣喜的道:“就说有人托梦给你好了,万一不灵验,也无伤大雅!” 他也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不出错,又不想错过眼前的机会,希望尽快地将名声打响,才会迫不及待地尝试。 要知道时间不等人,如果浪费了这次机会,再想要证实,就要等很久。 正所谓救人如救火,李与哪敢有丝毫懈怠? 红娘听李与这么说,更认定李与没有恶意,于是立即让人去散布消息。 整个戏班男女老少有二十多人,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跟红娘十分亲近,这也是红娘主持戏班的主要原因。 这些人太多较弱势,无依无靠,离开戏班就很难活下去,而留在戏班,红娘不仅可以保证让他们活下去,而且还能不让人欺负他们。 他们当然支持红娘,既为了感恩又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对了!” 李与又看了看红娘:“可以找你借点钱吗?” 除了散布消息之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做。 李与回了一趟现代,身上的钱已经全卖掉,想做什么事,只能先借钱,自己赚钱太浪费时间,当然他也可以把戒指里面的东西卖掉,只不过仓促之间比较麻烦。 正文 5.公子出马 “借钱?” 红娘愣了愣:“你想要借多少钱?用来做什么?” 她刚收了李与礼物,不太好拒绝,就想知道他到底要干嘛。 如果是狮子大开口,或者是用到不正当的地方,红娘断然不会答应他。 “写信!” 李与心里早有打算,一方面让人提前散布消息,另一方面,他准备写信给几个相对重要的人物,为以后的计划做好铺垫。 如果消息准确无误,那么事先得到消息的人就会十分震惊。 即使他们不相信李与能未卜先知,也会很好奇,将信将疑。 原本红娘还担心李与要借很多钱,然后再找借口离开戏班,一听他只是想要写信,不由暗暗地松了口气爽快的答应下来。 她以为分给李与的钱都买了东西,便没有多问,带着李与到街市上找了一个专门代写书信的人。 李与让那人写了几封内容相同又极为奇怪的信,上面写着:裁南京冗员八十九人;上御经筵毕,问保举、考选孰为得人;李自成率部从川入陕后自洮州出番地。 三句话,前面全部都空出一大截,没有写时间。 等到那人写完之后,李与要过笔墨把时间添上,正准备去找驿站邮寄,便见老胡带人找了过来。 出乎李与意料之外,这一次老胡明显客气多了,十分谦虚地请李与去王府讲故事。 “不去!” 李与果断地拒绝了,这势利小人,需要的时候,巴结讨好,不需要了就冷嘲热讽。 显然老胡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 至于究竟为了什么,李与大致上也能猜测出来。 老胡刚才鼻孔朝天地跑去崇王府,又这么快来找他讲故事,无非是老胡讲的故事崇王以前听过,或者是让崇王不太满意。 要不然,老胡也不会放下脸面低声下气地来求李与讲故事。 老胡听了神色一滞,他想不到李与会断然拒绝,求助地朝红娘看过去。 听说崇王想听故事,派人来找他,老胡顿时觉得眼前有一条金光大道,他发家致富的机会来了。 没想到,到了王府,老胡却是遭到了当头一棒。 他说李与讲的故事,结果崇王早就已经听说过,讲了几个,都是如此。 老胡眼见崇王的眉头越皱越紧、脸色越来越沉,只好是硬着头皮讲他以前的故事。 崇王听了以后大怒,觉得老胡是在故意唬弄他。 前面讲的那几个故事崇王都听过,很离奇有趣,而后面的虽然没听过,可是跟前面的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索然无味。 老胡一见崇王大怒,魂都吓没了,竹筒倒栗子一般地交待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崇王得知真正讲故事的另有其人,便决定让老胡将功补过。 如果老胡能够找到会讲故事的人,崇王不仅可以放他一马,而且还可以给他赏赐;如果找不到,就两罪并罚。 老胡差点没有吓死,连忙屁滚尿流地带王府的人来找李与。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好处没捞着,还惹祸上身。 红娘看到老胡求助,也有点恼火。 要是之前好好说话,哪至于这样?把人得罪了,又来求人,真是活该! “去吧!” 红娘为难地看着李与:“既然王府的人都来了,还等什么?” 要不是牵涉到王府,她都不想管。 看到李与摇了摇头,老胡急切地对身后两名王府的人道:“两位官爷,那几个故事都是他讲的,跟我没关系。” 此时老胡又气又急,想不到他低声下气的恳求,李与始终是理都不理,就连红娘出面替他说情,也无法改变。 没办法,他只好请王府的人出面,老胡不相信,李与连王府都敢拒绝,倒要看看李与有多硬气。 一名王府的侍卫打量了李与一眼,谦恭地道:“这位公子,王爷听说你会说故事,特地命我们过来请你过去。” 他见李与气质非凡,又会讲故事,说不得能够得王爷赏识,哪敢怠慢,随意招惹? “抱歉!” 李与淡淡地笑了笑:“那些故事,我也是听说,就算去了,也未必能讲得比他好。” 他哪里不知道老胡想借王府的人给自己找麻烦,又怎么会轻易地让老胡如愿以偿。 两名侍卫互视一眼,随即神色不善地看向老胡。 老胡吓得腿脚一软,登时跪倒在地:“李公子,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求你大人大量救我一命!” 刚才崇王就已发怒,觉得老胡是在故意唬弄他,如果李与不肯讲故事,岂不是说明老胡在说谎,崇王怎么可能会放过他? 老胡为了能够活命,只能求李与。 “行了!” 李与看着老胡碰碰地磕了两个头,才摆了摆手:“讲故事我不大在行,讲得不好,可不要怪我!” 他没有轻易地松口,一是惩罚老胡的冷嘲热讽,二是不满老胡借王府的人找麻烦。 老胡狼狈不堪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脸谄媚:“讲得好的,公子出马,哪还有假?” 这时候,老胡哪里还顾得上其他,求神拜佛只希望李与能好好讲故事,帮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 “走吧!” 李与没有理会老胡,对两名侍卫道:“有劳了!” 他决定前往崇王府,并不是被老胡的哀求打动,而是有着自己的目的。 崇王朱由樻是藩王,也是汝宁府最有权势地位和富有的人。 如果得到崇王信任,对李与来说,不管是赚钱,还是发展,都很重要。 没多久,李与跟着侍卫到了王府,一路心惊胆战地老胡也在后边跟着。 一路上,李与早想好了一个故事,崇王听了果然大为喜欢,不仅赏给了李与一锭碎银,而且还想把李与留在王府说故事,让一旁的老胡羡慕嫉妒恨。 李与自然不会答应,便以故事是听人说的为由,总算是勉强唬弄过去,却不得不答应再到王府说三天的故事。 他只想利用崇王的关系多赚点钱,却不想给人当什么家奴。 不要说崇王府里面没有什么秋香,就算真的有,李与也不是那个风流才子唐伯虎。 正文 6.安宁郡主 就在李与要离开王府时,便被一个十三四岁的秀丽少女带着四个婢女拦住:“给我站住!”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与:“你就是那个给我父王讲故事的人?” 这少女是崇王朱由樻的女儿安宁郡主,她平常也喜欢听故事。 听说崇王今天请了人到王府里讲故事,安宁郡主不便在外人面前抛头露面,于是她吩咐婢女去听故事。 没有料到,老胡讲的故事要么听说过,要么听起来无趣得很。 安宁郡主获悉懂得讲故事的另有其人,便叫了身边的婢女到王府门口盯着。 等到老胡领着王府侍卫把李与找过来,不禁让婢女大为意外。 她们以为会讲故事的人都是些老头子,谁知李与才十七八岁,既样貌奇伟,又气质非凡,倒像是小生。 安宁郡主听了也很意外,忍不住想出来看上一眼。 看到李与,安宁郡主才发现他比婢女说的更出众。 “有事吗?” 李与学着侍卫和老胡向安宁郡主行礼:“敢问郡主有何吩咐?” 他虽然在这呆了好几天,可是对明朝的规矩习惯还是很生疏。 安宁郡主稍稍愣了一下:“故事不错,这锭银子是赏给你的!” 她过来前就想好了借口,神色间表现得极其自然。 “谢郡主!” 李与接住抛过来的银子,顺手从戒指里取出一面镜子递过去:“前段时间我在外地采买了一些小东西,希望你喜欢!” 他发现安宁郡主给的银子比崇王给的银子重得多,无端收了人家那么多钱便想送面镜子给她聊表心意,更重要的是想打开市场。 安宁郡主飞快的从婢女手上接过镜子,爱不释手地道:“这么清晰的镜子,一定很值钱,我怎么能要?” 崇王府里有不少的镜子,却没有一面如此的透彻明晰,就连她脸上细小的毛发都能看见。 “没关系!” 李与微微一笑:“能得到郡主的青睐,再值钱也值得,何况区区一面镜子?” 他顿一顿,又道:“我有个小小请求,不知该不该说?” 尽管镜子才两块钱一面,可是李与不会傻傻地说出来,他没有把地摊货说成是传家宝就算良心不错了;别人怎么想,与他无关。 “什么事?” 安宁郡主瞥了李与一眼,皱了皱眉头。 没想到李与会送她镜子,更加没想到还敢跟她提要求。 “我想寄几封书信出去,但是不知道怎么寄到哪里寄!” 李与微笑道:“不知道郡主能不能派人帮忙指点一下?” 他离开王府就想去寄信,只是对流程和规矩不太清楚,为了尽量节省时间,就想找安宁郡主派人帮忙。 “没问题!” 安宁郡主轻轻点了点头,看了看旁边的两名侍卫:“你们带这位公子去吧!” 说完之后,她就带着婢女径直地走了。 虽然是在王府里,可是跟一个陌生年轻男子说得多了,也难免会引人非议。 有了两名侍卫帮忙指引,李与很快跟着他们到了驿站,迅速把信寄了出去。 他先给河南巡按御史张任学、湖广巡抚方孔炤以及佥都御史史可法寄了信,随后又给卢象升、杨国柱、虎大威寄信。 史可法自然是不用多说,巡抚安庆、庐州、池州、太平以及河南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蕲州、广济、黄梅,江西德化、湖口,真正牧守一方的封疆大吏。 方孔炤也差不多,他不仅是湖广巡抚,而且还是清剿义军的主要力量之一。 张任学看似没多大权力,不过李与知道他很快就会得到崇祯重用,成为清剿河南义军的主要军事将领,反而是河南巡抚常道立权力更大,却是没有多少亮眼的表现。 李与给三人寄信,主要是觉得他们都是能够做事之人,同时还有较大权力,又都在附近,不是说他们三个最有权势,不然直接寄信给总理直隶、山西、河南、陕西、湖广、四川等省军务的兵部尚书熊文灿,或者是阁臣杨嗣昌,甚至于崇祯,岂不是更好? 至于给卢象升、杨国柱、虎大威寄信,无疑是为救卢象升作准备。 再次过来明朝前,李与特意去查看了不少相关的资料,早就想好要给哪些人写信,知道他们官居何职,驻地在哪里。 回到戏班,所有人都对李与另眼相看,就连老胡也变得阿谀奉承。 他们知道崇王喜欢听李与讲的故事后,哪还敢得罪他?想巴结讨好李与还来不及。 李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也没理他们,随手把两锭银子拿给红娘:“这是我刚才在崇王府拿到的报酬!” 按照规矩,戏班里所有人的收入都要交给红娘来分配,虽然李与去讲崇王府讲故事跟戏班没多大关系,可是他仍然把收获都交给了红娘。 “不用了!” 红娘摆了摆手:“你去崇王府说故事,跟戏班没关系,这些银子,应该都是你的。” 李与本来就不属于戏班,王府讲故事,戏班既没出人,也没出力,还是老胡跪在地上哀求李与才去的。 听到这话,便有人站了出来:“红娘,这话就不对了!李与既然留在我们戏班里,便是我们戏班的人,就得守规矩。” 立马有人附合:“没错,如果换作老胡在王府讲故事,他赚的钱,也得按规矩分,凭什么李与就不分?” “就是啊,要不是戏班,李与哪有机会到王府说故事?要不是有老胡向王府推荐,李与也不可能赚钱,怎么能说跟戏班无关?” 没想到李与仅仅是去了王府半个时辰,就赚到了比他们一个月赚的钱还要多得多。 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一个个都忍不住地跳了出来,只有两个人表示支持红娘,连一个帮李与说话的人都没有。 红娘为难地看了看李与,从他手里接过较小的那块银锭:“你在崇王府里讲故事,戏班都没出什么力,因此应该由你拿大头!” 按她的意思这钱归李与,跟戏班无关,可大家说得也不是没道理,红娘不可能一意孤行坚持她的主张。 正文 7.凡事太尽,势必缘分早尽 “没有必要!” 李与笑了笑,将另外一锭银子交给红娘:“他们刚才说得很有道理,我在戏班,就得守规矩!” 他看看连连点头的众人,又道:“那么我不在戏班就不用守规矩了?” 原本李与没想离开戏班,然而先是老胡等人冷嘲热讽,后又为了一点银子翻脸,李与实在不想继续呆下去。 “都散了吧!” 红娘看了看边上的众人,对李与道:“你跟我过来下!” 她知道李与之前就想走,现在这么一来,更加不用说,想挽留李与,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说。 “对不住了!” 红娘带着李与走到一边,平静的道:“不管你走不走,今天这些银子都算我的。” 她对老胡等人非常失望,为了一点小钱,就不顾道义。 “不用这样!” 李与笑道:“凡事太尽,势必缘分早尽!” 他还想带大家一起发财,哪知道戏班的人非但排挤他,还对蝇头小利斤斤计较。 像这样的人,李与哪里还会再信任他们,他正好趁此机会避而远之。 “离开也好!” 红娘微笑道:“你应该会有更好的前途,再留在戏班,终究不是事!” 在她的眼里,李与身上有种独特的气质,既样貌出众,又头脑灵活,跟着戏班,也未免太埋没了他的才华。 之前红娘是觉得李与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才会收留他,想要帮助他。 现在李与得到崇王赏识,红娘纵使不舍,她也不会耽搁李与的前程。 “什么前途?” 李与若有所思:“要不,你也离开戏班,去做别的事?” 他想在这一边发财致富,一边救卢象升,总要人帮忙,而红娘不仅仅武艺高强,而且很仗义,又是个美女,还帮过自己,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对象。 “不去卖艺,还能做啥?” 红娘淡淡地道:“李与,给你一个忠告,早离开早好,卖艺这行当,不适合你!” 在世人眼里,卖艺的人跟昌妓没有区别,社会地位甚至还不如昌妓。 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谁愿意做这个;如果有机会,红娘当然希望李与离开戏班这个泥潭。 “可以从商!” 李与不假思索道:“送你的那两种东西我能弄到不少,卖这些东西能不能赚钱?” 戒指里面还有不少东西,李与不知道大概能值多少钱,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值钱。 “应该可以!” 红娘想了想:“那种镜子虽然我没见过,可是卖二两银子想必不难。” 她以前见过人家的铜镜,不止样式笨重,还模糊不清,跟李与送的镜子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二两银子?” 李与简直有点不敢相信,在这呆了几天,他对明朝的物价有所了解。 一两银子能换一千文钱,在二十多年以前还能买三百七十多斤大米。 这几年来河南连年受灾,加上义军四起,物价尤其是粮价不断飞涨,现在一两银子只能买到四十多斤大米,涨了近十倍,放到现代差不多一百块钱。 也就是说两块钱的成本,一百倍的利润,绝对是暴利。 物以稀为贵,赚这么多,倒也不足为奇。 关键问题是供应量多了,价格就会下跌,再说从现代带来也不容易。 “可能少了……” 红娘不太确定的道:“像这种极品镜子,只有那些有钱的人才会买,三两五两,那也说不定!” 她四处奔波,少有积蓄,哪里会买镜子,又怎么可能知道具体价格? 红娘看到李与惊愕不已,还以为自己把价格说得太少。 “那就行了!” 李与欣喜的道:“只要能卖掉一面镜子,差不多就能顶一个月收入!” 他听说七品县官每月的俸禄才三两银子,当然不算贪污和其他补贴,一般人才一两银子左右。 要真是这样,卖镜子就可以赚到不少钱,至少比戏班卖艺要强得多。 “买这个镜子要多少钱,很容易买到吗?” 红娘心动地道:“如果能随时买卖的话,肯定很赚钱。” 她不知道镜子成本多少,货源稳不稳定,就想问清楚,能不能去做。 “价格很低,要几天才能把东西弄过来!” 李与耸耸肩:“现在手里还有三面镜子,其他的东西,也还有一些,若能卖掉,可以再去弄!” 不管怎么说,这次过来比上次要好得多,既有了经验,又有了准备;想要赚钱,也容易多了。 “还有三面?” 红娘心中一动:“对了,你送我的那盒子是什么东西?” 她不知道李与来自哪里,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哪里来的,从来没见过。 “叫作香皂,洗澡用的!” 李与随手拿出个打火机:“还有这玩意,用来生火的,非常的方便,也很美观,有一百多个!” 他说完之后,递给红娘。 红娘试了试:“打火机?真是小巧精致,也十分方便,估计只有有钱人才会要。” 只是打个火,一般人哪值得用这种东西。 她试了几下,随后便把打火机还给李与:“你也知道,我把戏班的人当作家人,要抛下他们,实在不忍心!” 如果红娘只是独自一人,她巴不得跟李与去从商赚钱,然而让她抛弃戏班的人,委实做不到。 “这个好办!” 李与不以为意地道:“经商要不少的人,只要人品好,不偷奸耍滑,就可以叫他们一起去做!” 他不可能什么都自己做,当然需要信得过的人做帮手。 “那样最好!” 红娘点点头:“你等会,我去问下他们!” 她心里放不下戏班里那些无依无靠的人,听李与说可以带他们一起,红娘哪里还有什么迟疑。 红娘过去召集戏班的人,说她准备离开,引来众人纷纷挽留,也有人阴阳怪气地表示红娘这是想要嫁人了。 言下之意是红娘看上了李与想要嫁给他,才离开戏班。 红娘作为戏班的台柱子,不仅年轻美丽,又武艺高强,戏班难免有人打她主意,现在看到红娘跟李与离开,就不是滋味。 红娘没理会说酸话的人,她明白这些挽留她的人都是为了自身考虑,没有一个人是真心为她,要不然他们巴不得红娘嫁个如意郞君,离开戏班这个是非之地。 她理解他们,却不认为自己应该为了他们付出一辈子。 如果大家真心为红娘好,默默地祝福她,她会更感动,说不定一心软就留下来。 然而他们只是为了自己,完全不顾红娘,让她很失望,坚定了离开戏班的念头。 正文 8.礼尚往来 这时,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走到红娘身边:“红娘姐姐,你真的准备嫁人了吗?” 男孩是一个孤儿,多亏红娘收留他在戏班,不然早死了。 他的小名叫阿虎,一向把红娘当成亲姐姐。 听说红娘要离开,阿虎紧张不安的看着她。 红娘正准备开口,便见一个十岁左右的瘦弱小男孩过来,可怜兮兮道:“姐姐,可以带上我一起去吗?” 瘦弱男孩叫猴子,比较机灵,也是个孤儿,跟阿虎一起留在了戏班。 他知道戏班的人,除了红娘,都把自己和阿虎当成累赘,红娘走了,那些人不是欺负他们,就会把他们从戏班赶走。 紧接着又有几个人来问红娘是不是要嫁人,为什么离开? 他们在戏班里都是弱势群体,离开了红娘就会无依无靠、难以立足。 红娘看了看他们:“我累了,不想卖艺了,请你们理解!” 稍微停顿了一下,她又道:“如果不怕苦,也可以跟我一起去闯荡。” 红娘没有说离开戏班去从商,大家愿不愿意冒险跟随她,就看他们自己怎么选。 最终,除了阿虎、猴子之外,只有两个带着年幼孩子的妇人表示愿意跟随红娘,其他人都选择留在戏班继续抱团取暖。 红娘将李与给她的两锭碎银分给留下的人,然后带着阿虎等人离开。 李与看着红娘带着几人过来,于是迎上前:“都饿了吧,先去吃饭!” 虽然红娘带来的人都是妇孺,可是李与却一点也不嫌弃;只要诚恳,能够做事,就没问题。 “好!” 红娘答应了一声,领着大家去了一家客栈。 其实,她心里也很忐忑不安,不知道李与说的是真是假,万一说谎,那他们就会陷入绝境。 几人饱餐一顿后,红娘在客栈要了两间房,她和两个妇人小孩一间,李与和阿虎、猴子则住另外一间。 李与虽然不习惯,可是为了省钱也没办法。 谁让他说故事的银子红娘都给了戏班的人,红娘等人又没多少积蓄,只能是尽量省着用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李与让猴子把红娘几个人叫到他们房间商量事情。 他拿出三面镜子、四盒香皂、十个打火机,还有白糖、食盐各五袋,对红娘等人道:“这两天我还会去崇王府说故事,你们想办法把这些东西卖掉!” 李与详细解释了它们的用途,又让大家尽量去商人卖,因为商人有钱但没地位,不太可能搞出么蛾子。 他最担心的不是东西卖不掉,而是担心有人强权剥夺,这也是李与没有打算把东西卖给崇王府的原因。 红娘等人看到拿出来的东西,都眼前一亮。 听完李与的介绍,他们不禁都充满了期待。 原本红娘还担心李与唬弄她,看到眼前这些新鲜物事,总算是对他多了些信心。 为了把名气打响,李与同意了红娘的提议,在热闹的街市公开售卖。 先把人聚拢一起,然后试范,再择机贩卖。 看热闹的人很多,对东西感兴趣也有不少,然而买的人却寥寥无几。 大家忙活了半天,一起才卖掉几个打火机得到几百文,红娘等人难免有点沮丧。 “收获还算不错,继续努力!” 于是李与便鼓励大家:“现在才刚刚开始,卖得不好,也不用着急,时间久了,大家了解了这些东西,自然会有人买。” 他对公开售卖没抱什么希望,就当打广告,先让大家知道有这东西,铺好了路,后面的路就会好走了。 红娘等人听了后,连连点头。 他们看得出来很多人感兴趣,只是价格贵,没有多少人愿意花钱买。 况且离开了戏班,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出路,只能是硬着头皮往前走。 李与又呆了一会,就依约去了王府说故事。 他所不知道的是,今天除了崇王朱由樻外,旁边还多出来一个听众,正是昨天和李与有过一面之缘的安宁郡主朱素婉。 昨天李与离开后,朱素婉就兴冲冲地拿着镜子回到房间里揽镜自照。 越看越觉得满意,不知为什么她脑子里总是不断地出现李与的身影。 朱素婉很好奇李与是从哪里得到这面镜子,为什么送她,按理来说,李与应该读过不少书,又为什么要到王府说故事? 她心里充满好奇,很想知道有关李与的事,因此听说李与到了王府,朱素婉就悄悄带着贴身婢女小红小翠到旁边偷听。 听着李与的讲说,朱素婉很快就被扣人心弦的故事吸引,感觉自己成为了故事中美丽善良尊贵的公主,遇到了梦想中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白马王子,展开了一段缠绵悱恻、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爱情神话。 等李与说完故事离开王府时,回过神来的朱素婉立即带着小红小翠把他拦下来。 “草民见过郡主!” 李与诧异地看了一眼朱素婉:“不知道郡主有什么吩咐?” 如果说昨天王府遇到是巧合,今天不可能也这么巧撞到;不是巧合,那就是朱素婉想找他。 “你昨天送的镜子我很喜欢,当时太匆忙,也没有什么东西送给你!” 朱素婉让小红把带路的王府侍卫叫到一边,笑着对李与道:“送礼不在乎轻重,在乎情意,这块玉佩,我一直带着,希望你喜欢!” 说完,她从腰间取下来一块很精美的玉佩递到李与身前。 “这……” 李与不由怔住了,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他虽然脸皮很厚,可是两块钱一面的镜子,换人家价值不斐的玉佩,心里还真是过意不去;感觉自己就像是用所谓的武林秘笈换人家小孩子全部身家的糟老头子。 “都说礼尚往来,你不收下,是瞧不起我?” 朱素婉不由分说地把玉佩塞到李与的手里,为免不小心将玉佩弄坏,两人的手难免会接触。 她原以为李与家境必然不好,才会去卖艺,哪知道他不仅样貌出众、气质不凡,而且言行举止很得体,应该是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怪不得能说出那么动人的故事。 手里抓着李与修长白皙的手,朱素婉更加认定他多半是一个家道中落的读书人,根本不像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劳累的人。 正文 9.人言可畏 “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与看了看眼前玉面微红的朱素婉,飞快的将玉佩揣进了怀里:“郡主还有什么吩咐?” 那急切的样子似乎是怕朱素婉反悔把玉佩收回去,或者是怕自己良心发现把玉佩还回,实际上李与是害怕突然冲出一堆侍卫,把玉佩当成证据诬陷他对安宁郡主图谋不轨,当场乱棍打死…… 这里可不是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太平盛世,而是兵荒马乱的明朝末年,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李与自然想尽快地离开王府。 “你很紧张?” 朱素婉见李与神色有异,不解地道:“还是说不愿意跟我说话?” 她哪里知道李与的心思,难得有这么一个好机会,怎会不珍惜? “人言可畏!” 李与正色道:“我是担心呆得久了,会有损郡主的清誉。” 明明是担心自己的小命,可听起来,却像是为朱素婉名节着想。 “你放心吧!” 朱素婉不由地嫣然一笑:“不碍事,没有人敢出去乱说!” 停顿了一下,她不经意地道:“公子既一表人才,又满腹经纶,还如此懂得为人着想,不知道哪家姑娘能嫁得这般如意郎君?” “郡主谬赞!” 李与不置可否地道:“有人在等我,要不你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他当然知道朱素婉想问有没有成亲,却不知道是在试探,还是对他感兴趣,不论如何,李与现在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不知道公子住在哪里?” 朱素婉见李与没有回答,若有所悟。 李与有点懵,那只是一个说词而已,怎么朱素婉就听不明白呢? 听她的口气,还准备去自己住处找,也太夸张了! “要不这样,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就马上离开?” 朱素婉看到李与点点头,于是紧盯着他眼睛:“你有没有成亲?” 她压低声音,以免让边上的人听到。 李与摇摇头,径直离开。 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朱素婉忍不住笑出了声。 小翠小心地道:“郡主,你该不会对他动心了吧?” 她一直跟着朱素婉身边,两次主动来找李与不说,还把贴身玉佩送给李与,逼问人家有没有成亲,这不是明摆着对他有意思? “瞎说什么?” 朱素婉瞪了眼小翠:“我是觉得他说的故事好听,就想了解下他是什么人。” 她喃喃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你不会懂的!” 话音还没落,就见一个十五六的少女盈盈走过来:“她不会懂,你就懂了?” 少女是朱素婉的姐姐寿昌郡主,她发现妹妹这两天反应很反常,稍一留意就看出端倪。 “什么意思?” 朱素婉虽然是崇王庶女,可是聪慧美丽,朱由樻对她的喜爱丝毫不比嫡女寿昌郡主少。 一般的时候,朱素婉不会跟寿昌郡主争,当然也不会妄自菲薄。 寿昌郡主冷笑一声:“我还不是为你好,要不然我去告诉父王,你觉得父王还会让那个戏子过来,不会杀了他?” 她刚刚一路紧跟着过来,才知道朱素婉想见的人竟是那个戏子。 “你想怎样?” 朱素婉脸色一白:“我就是觉得他说的故事很有趣,这你也管?” 她担心寿昌郡主到父王面前乱说,搞不好害了李与,自己以后再见不到他。 寿昌郡主瞥了眼朱素婉:“三妹,你现在已经到了出阁的年纪,一言一行,都要注意,就算你不在乎自己名声,也要考虑一下王府的声誉。” 她稍稍一顿,又道:“也不想想,你好歹是个郡主,跟卖艺的牵扯在一起,你让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我们崇王府?” 寿昌郡主是朱由樻次女,除了三妹朱素婉,还有个早逝的姐姐。 她一向看不起庶出却比自己美貌的朱素婉,得知朱素婉跟卖艺的李与接触,就来奚落。 “我知道了!” 朱素婉没反驳寿昌郡主,免得她到处乱说,给自己和李与带来无谓地麻烦。 寿昌郡主见朱素婉低头,语重心长地道:“我知道父王宠爱你,可你也不能跟那些戏子有所牵扯,选择夫婿不能够只看外表,主要看才华。” 她说到这里,不无得意的道:“像我夫君,虽然样貌不太出众,可是他是有名的才子;你以后找的夫婿,要是有他一半好就已经很不错了。” 寿昌郡主嫁给了上蔡诗人冀景秀,年关时候夫妻俩到王府省亲。 朱素婉耐着性子听寿昌郡主絮叨,好不容易忍过去,回头立马让小红出府给李与传话。 以她对寿昌郡主的了解,断然不会轻易地就此罢手,很有可能还是会将这件事说出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朱素婉决定告知李与一声,好让他有个心里准备。 她方才让小红去叫开侍卫的时候,就要小红问一下李与的情况,知道了李与住的客栈。 李与刚回到客栈没多久,小红就找了过来。 听小红说完,李与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担忧并不多余,他拿了一盒香皂、一包洗衣粉、一瓶洗发水、一袋白糖以及十个打火机给小红,让她帮忙转交给朱素婉,又告诉她怎么用。 等小红离去,李与立即离开客栈去找红娘。 他急着离去,一是担心崇王府的人对付他,二是担心写信的事会惹来祸患。 很快,他便在叫卖的地方找到了红娘几人,跟他们说了崇王可能会来找自己麻烦的事。 两个妇人许氏和姚氏都吓得不轻,平时她们看到官差都怕得很,更何况是尊贵的王爷。 阿虎和猴子年纪比较小,还不懂什么权势。 在他们眼里,高高在上的王爷还没有穷凶极恶的官差来得吓人。 “先别慌张,大家把东西收一下!” 红娘镇定地看了一眼许氏和姚氏,随即到一边问李与详细情况。 听李与简要的说了大概,红娘当机立断道:“这样,你们几个立刻出城去,我到客栈拿了东西再去汇合!” 她不知道崇王为什么找李与麻烦,此刻也没时间问,只是做好最坏的打算。 要是他们不尽快出城去,万一把城门关了,就很难再逃得出去。 他们几个人的东西全都留在客栈,虽然没值钱东西,可是红娘想去拿出来。 以她的武艺,有所准备的情况下,发现情况不对劲,想要逃走,还是不难。 正文 10.中都凤阳 “小心点!” 李与劝说红娘不要去客栈拿行李,奈何她不听,只好带着阿虎几人匆匆忙忙地出城。 他很怕死,尤其是死得不明不白。 如果被崇王的人杀死,李与感觉怕是连一朵浪花都激不起来,顶多也就是让汝阳城里多一点茶余饭后的话题罢了。 到了城外,松了一口气的许氏和姚氏忧心忡忡地问李与原由,语气中大有埋怨之意。 她们原本想着李与到崇王府说故事是一个大靠山,又有为人仗义的红娘在旁边帮扶,往后的日子必然会比较好过,才会离开戏班跟随他们。 谁能料到,李与非但没有从崇王府得到什么好处,反而得罪了王府的人。 这样一来,许氏和姚氏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个依靠,而且可能会受到牵连,她们又怎么可能平心静气? 李与没兴趣搭理她们,等到红娘带着行李过来跟他们汇合后,便对几人道:“我无意中得罪了崇王,跟你们无关,为了免得大家受到牵连,我觉得还是分开比较好。”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就连夫妻都这样,何况是他们几个萍水相逢的人? 许氏迫不及待地道:“你也真是的,得罪谁不好,得罪崇王,这不是给大家惹祸吗?” 她的意思是李与让大家受到了牵连,应该给他们些补偿才行。 今天他们几个去卖了一上午的东西,赚了不少钱,而东西都是李与所有,之前也没有说过怎么分账,许氏这么说,无非是想多要一些好处。 姚氏点了点头:“我们带着孩子赶路非常不方便,会拖累你,哪里有一个人赶路好?” 她不想带孩子跟李与逃命,还想把红娘也留下来,有个依靠,让李与自己自生自灭。 “你们呢?” 李与能够理解她们的心思,朝阿虎和猴子看了看。 不论如何,他们做的选择,都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阿虎憨厚地道:“我听红娘姐姐的,她说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猴子随声附合:“我也是!” 要不是红娘好心收留他们,他们早就已经死掉了,这个时候,自然而然会跟着红娘。 “你在这边既人生地不熟,又不小心得罪了崇王,一个人走我不太放心,还是先送你离开汝阳再说!” 红娘的目光落在李与身上,随手将一个荷包给他:“这是我们今天卖那些东西赚的,你看看怎么分?” 李与去崇王府说故事以后,大部分售卖的东西和卖东西赚来的钱都暂时由红娘保管。 “这么多?” 李与接过荷包打开看了眼,发现竟有五两多银子。 他没想到出去半天的时间,就赚回来这么多银子,委实是令他大吃一惊。 “还行吧!” 红娘微微一笑:“卖了四包白糖和几十个打火机,其他东西,价格太贵,没有卖掉!” 稍稍一顿,她又道:“许大嫂和姚大姐卖了不少,你看给她们分多少钱?” 既然许氏和姚氏想要离开,红娘总要安顿好她们,才能放心。 “给她们每人二两银子吧!” 李与淡淡地道:“带着孩子不太容易,咱们还有那么多东西,不怕没钱!” 他说到这,又给荷包递到了红娘手里。 每人二两,不止是许氏和姚氏很意外,就是红娘都没想到李与这么大方。 许氏和姚氏拿到二两银子,千恩万谢地匆匆离去。 她们跟着李与红娘这会儿,有好吃的,住着客栈,还各自分到二两银子,比以前戏班不知道强多少。 可惜的是李与得罪了崇王,要不然她们就可以继续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了。 她们心怕崇王的人追过来,殃及池鱼,一拿到钱就立马离开。 “去哪里?” 红娘不无担忧的道:“走,先离开这,免得王府的人追过来!” 她回客栈拿东西的时候没有发现异常,不过看李与的样子又不像是说谎。 “南直隶!” 李与不假思索地道:“要想卖得起价,就只有去富裕的地方!” 要说财富,就连京城也比不上南直隶,赋税居明朝各省之冠。 除了这个,李与去南直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尽快证实裁冗员的事。 红娘还想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投奔义军,如今李与有好的出路,红娘自然是不会反对。 若有选择,谁愿意当反贼,背负骂名,冒随时被杀头的风险? 商定之后,李与、红娘四人便离开汝阳循淮河支流汝水坐船前往南直隶。 他们坐了三天的船,李与坐得快吐了,于是四个人在凤阳府临淮下了船。 凤阳是明朝三大都城之一,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是在这里出生,他建立明朝以后就想在自己家乡建都。 虽然一三七五年朱元璋罢建中都凤阳,最终决定建都于南京,可是凤阳作为都城的地位却没有取消,被称为中都。 临淮距离凤阳很近,原以为作为中都,这里的经济会很繁华,哪知跟汝阳也差不多。 经过打听,李与才知道朝廷裁减南京冗员的消息早已经传开。 红娘对他更加好奇:李与怎么会提前知道这件事,他到底是什么人,莫非未卜先知? 她不认为李与是知道内情的朝廷官员,这种机密,有几个人能知道,就算李与知道,又怎么会乱说? 红娘感觉李与从一开始出现就很神秘,他给的那些东西也从未见过。 接触多了,似乎不管李与做出什么事,红娘都不会觉得奇怪。 在打探消息的时候,李与还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三年前李自成和张献忠攻陷凤阳,挖掘皇陵财宝,焚烧公私邸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屠杀官民达到数万人之多。 崇祯震怒,将远在淮安不及救援的兵部左侍郎拜户部尚书兼右佥都御史杨一鹏处斩,下诏朱大典总督漕运兼巡抚庐、凤、淮、扬四府,驻守在凤阳。 虽然知道了朱大典,可是李与并不了解他的情况,即使李与知道朱大典的详细资料,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接近对方。 想着快到了回去现代的时间,李与决定把所有东西折价处理。 花了一天多的时间,四人总算是把东西全部卖掉,换回来三十多两银子,而八个玻璃杯换了一幅字画以及两件精美的瓷器回来。 李与拿了三十两银子买他想要的东西,准备带回到现代换钱,零散地银子给了红娘。 正文 11.红灯区 由于时间太匆促,李与急着将东西处理,让他少赚了不少的银子,可换来这么多的东西已然心满意足。 当然,他也可以把东西留在这里慢慢卖,只是这样,李与就没有足够的资金从明朝带更多自己想要的东西回到现代。 相比之下,还是便宜点卖掉会更加划算。 当李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赫然发现自己出现在租住的公寓里。 他连忙去对时间,果然不出所料显示着:2027年2月22日12:00。 在明朝过了六天,现代只过了十二小时。 李与开启戒指空间检查一遍,东西都在,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从明朝带来的东西换成钱。 原本,他还担心从明朝带过来的东西时间沉淀不够,毕竟比正常出土的东西少了近四百年。 因此,李与会尽量带时间比较久的东西,一千年前跟六百年前相差也不是很大,可以说是保存环境好,而几十年前跟四百年前,就会差太多。 不过事实证明只是他想多了,几个买家根本就没有看出半点端倪。 起初,李与还以为是那些买家不够专业,看不出来,后来他才意识到应该跟神秘戒指有关。 他先去洗了个澡,把明朝装扮换成便装,再去吃饭了解一下行情,心里大致地有了一个底。 本来李与从李家离开就准备去南方打工,学业自然只能半途而废,现在他可以在现代和明朝穿梭往返,轻而易举便能赚到很多钱,哪里还需要给人打工? 更重要的是还不用太多时间,李与也用不着辍学了。 离开学还有两天,他必须在这两天把东西卖掉才行。 不然等开学以后,既不方便,时间又紧,非常麻烦。 趁着还有点时间,李与去了一家理发店。 以前在李家寄住,为避免遭到吴翠花和李亮的嫉恨,李与扮相上故意丑化自己,学习上更是刻意压抑,始终保持勉强及格的样子。 此刻,李与已经从李家离开,再也用不着藏着掖着。 由于时间有点晚,他随便找了一家理发店就走进去。 “洗剪吹多少钱?” 李与四处看了看,也没有看到明码标价。 他现在虽然有钱,可是也不想被别人宰。 一个三十来岁的性感少妇热情地迎上前:“三百块,帅哥第一次?” 明面上是理发店,实际上还做娱乐事业。 “啥?” 李与一听三百块,吓了一跳,转身就走。 他是能赚很多钱,却不会让人当凯子宰。 一见李与要离开,少妇连忙追到了门口:“别走啊,洗剪三十块!” 她还以为李与看着像是学生,其实是个欢场老司机,哪知道他真是来理头发的。 这年头生意难做,能赚一点,就赚一点,何况李与这样貌和身材,看着也养眼。 李与回头望了眼,若有所悟,头也不回地狼狈而逃。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找到了传说中的红灯区。 有了这次的经验,李与不敢再随意乱闯,认真找了一家明码标价的理发店理发。 他换了一个发型,变得更加干净和清俊。 随后,李与又去买了新衣服,把他除了校服以外的衣服全都扔了,算是跟以前的自己作了彻底地告别。 等他吃过晚饭回到公寓里时,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钟。 李与在网上发布出售的信息,然后跟那些潜在销售目标联系沟通,最终他确定了三个目标在明天交易。 他这样做一是为了拓宽渠道,扩散风险;二是为了寻找合作伙伴,做长期准备。 上次的东西很少,也不值钱,全部一起才二万多点,放在古玩街,根本不起眼。 这次的东西较多,价值更高,如果再拿到古玩街卖,难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这不是李与想看到的。 从小到大他都很缺乏安全感,早就学会了保护自己。 第二天忙了一天,李与总算是把从明朝带来的东西全部换成了钱,足足有一百二十万之多。 他带到明朝的东西成本一起还不到三百,一来一回,翻了四千倍,如果不是李与亲身经历,他都不敢相信。 看着这么多的钱,就像是突然中了大奖,一时之间,李与有点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处理好。 也不知道是彻底从李家离开,还是整个人改头换面,或者是账户多了一百多万,李与感觉自己变得底气十足,走在街上看他的人也多了。 原以为只是错觉,到了学校,李与才发现班上很多同学都快认不出来他。 尽管他在班上没多少存在感,可是大家相处了三年,多少还是比较熟悉,连他们都差点认不出来,可见李与的变化之大。 大部分人都对李与另眼相看,平时他们跟李与没有多少接触,既不亲近,也不反感。 有几个比较大胆地女生对李与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好奇他在寒假期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改变。 这时,一个一米八左右的黑脸男生围着李与转了转,惊呼一声:“卧槽,你是李与?” 黑脸男生叫常凯,外号老黑,跟李与一样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同一寝室。 他们寝室四个人,同一个班,相处三年,再不说话,彼此间也比较了解。 “滚!” 李与斜了他一眼,波澜不惊。 常凯不以为意地对旁边一个白净男生道:“你看看,他这哪里像是李与?” 他们住一个宿舍,平时很少跟李与说话,几乎从来没有见过李与发脾气。 无论是说话语气,还是样貌,眼前的李与都跟常凯等人所了解的不一样。 白净男生叫吴源,一米七五,皮肤白净,样貌清秀,和常凯一起合称班上黑白无常。 吴源迟疑了一会:“整容了?难道说整容有副作用,连他的性格都变了?” 要不是李与坐在自己的位置,常凯、吴源都不敢相信他就是原来的李与。 就在他们疑惑时,一个身高一米七八体重超过一百八十斤的胖子难以置信地盯着李与:“我去,还真是李与,居然跑去整容,你发财了?” 胖子名叫朱景莱,跟李与、常凯、吴源住同一宿舍。 平常他们都很少跟李与说话,不过今天刚刚才开学,又看到李与大变样,才会这样。 正文 12.就凭你? “没发财,只是赚了一点点辛苦费!” 李与也不是什么不通人情世故的人,他之前不喜欢跟人交际,是不想出去胡乱花钱,也不想占别人的便宜。 现在他已经离开李家,又赚了些钱,自然就不用那么拘束了。 话音未落,便见班主任杨虹从教室后门走了进来:“吵什么?” 说完之后,她径直走到李与的位置旁边:“李与,你的学费缴齐了没有?” “还没有!” 李与头也不抬地道:“晚点交不行?” 他知道杨虹心存偏见,看他不顺眼,要不然也不会过来追问。 杨虹冷笑道:“晚点?那你告诉我,你的父母亲退出家长群,还说你不是他们儿子是什么意思?” 她前几天,突然收到吴翠花和李庆隆退群的消息,杨虹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李与是他们的养子,已经离开李家去打工了。 原以为李与不会再来,班上可以少个拖后腿的人,哪知道杨虹一来教室,就发现常凯、吴源、朱景莱等人围在李与身边,杨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告诉你?” 李与猛地站起身:“你以为你是谁,联合国秘书长,管天管地管空气?” 他没想到吴翠花把事情做得这么绝,退了家长群不说,还把事情告诉了班主任杨虹,更没想到杨虹会当着班上那么多的人揭露出来,这无异于撕开李与血淋淋的伤口在上面撒盐。 李与心里还是不相信李庆隆会这样,觉得这一切应该都是吴翠花做的,李庆隆被逼得没有办法,甚至可能根本就不知情。 杨虹气恼地道:“你这是什么态度?有你这么跟班主任说话的?” 她今年已经四十出头,却打扮时尚,据说跟年级主任关系密切,在班上没有人敢惹。 “班主任?” 李与笑了:“你也配?” 要是以前,他会忍耐;现在已经无拘无束,李与哪里还会顾忌,大不了就不读书了。 杨虹气急败坏地道:“你给我等着!” 她在三班,还从来没有被学生顶撞,当众下不了台。 要是不狠狠教训李与,以后杨虹在三班哪还有颜面,还有威严? 杨虹一走,教室里顿时就炸开了窝。 大部分人都看着李与,有佩服他的,有幸灾乐祸的,有不屑的…… 常凯和朱景莱对李与比了比大拇指,吴源略有担心地道:“老妖婆肯定又去告状了?” 他们都很想问问李与,是不是真的,只是人多眼杂,不太方便,更何况他们跟李与也没那么好。 “无所谓!” 李与耸了耸肩:“反正我成绩不好,考不上好大学!” 尽管他学习成绩很好,可是一直没表现出来,自然没有人知道。 朱景莱不禁点了点头:“要这么说,那我读书不是纯粹浪费钱?” 他的成绩一直很稳定,始终保持在班上倒数前三名,比起李与还要差很多。 吴源笑道:“也不算,至少是养出来一身膘!” 学校食堂伙食还不错,营养很丰富。 这话一出,引得教室里面一片笑声。 还没笑完,就有人进来找李与过去。 李与刚走,教室里便开始议论起来。 常凯疑惑地道:“才一个寒假不见,我怎么感觉李与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无论样貌,还是性格,都截然不同。 边上的人都连连点头,表示很认可他的说法。 同学三年,彼此之间还是比较了解。 谁能想到,以前沉默寡言的李与会跟班主任杨虹硬扛。 朱景莱一拍大腿:“被灵魂夺舍了?还是说血脉觉醒?” 他这两年迷上了小说,时不时地幻想出一些小说情节。 旁边有人不屑地道:“小说看多了,还夺舍血脉觉醒,你咋不上天呢?” 吴源若有所思道:“我觉得应该跟老妖婆说的事有关!” 他也想不明白李与为什么性情大变,却从杨虹和李与的对话看出端倪。 立马有人附合:“对,刚才老妖婆说李与父母亲退群,还说他不是他们的儿子,而李与也没有反驳,看样子应该是真的!” “有道理,怪不得老妖婆一来就问李与有没有交学费!”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李与又哪有钱去整容?” “很可能,李与找到了他亲生父母,说不定是富二代……” “班上的女生抓紧点,现在李与可是典型的高富帅了,再不出手,就没机会了!” 大家都是高三的学生,脑子很灵活,想像力也很丰富。 李与到了年级办公室,看到好几个老师都在,年级主任赵德财一脸严肃的等着,杨虹站在旁边择人而噬。 看到李与从门口进来,赵德财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以免仰着脸跟李与说话。 赵德财本想利用年级主任的威严逼李与服软,去向杨虹赔礼道歉,哪知道李与丝毫不怵,只能以李与对老师不敬指摘他。 还对李与遭遇的家庭变故表示关心,却不能枉顾规定,要想上学,就得交学费。 众目睽睽之下,赵德财再想帮杨虹,也不可能是非不分、颠倒黑白让李与退学。 再怎么说,李与都是见过王爷的人,还是在明末乱世,又怎么可能在太平盛世怕一个年级主任呢? 他二话不说转了学费,直让旁边的杨虹看得牙根痒痒。 既然李与交齐了学费,赵德财也没有话好说,杨虹坚决不肯罢休,说什么都不愿意让李与再留在她三班。 赵德财扫视四周一眼:“你们几个,让他过去你们班?” 他没有能够帮到杨虹,不好再拒绝她的执拗。 那几个老师都低着头,纷纷找各种借口推托。 他们都觉得李与敢跟班主任当面扛,肯定是不太好管,这样的人,学习成绩必然也不怎么样,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 过了一会,一个戴着近视眼镜的年轻老师站起来:“要是没人争,那就给我吧!” 他是七班班主任方城,二十六七岁,人脉好,能力强,才来二年就当上班主任。 明明是没有人要李与,方城说得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还帮着赵德财下了台阶,唯一的不好就是有可能会得罪杨虹。 正文 13.你整容了? 赵德财点了点头:“小方不错,那就给你了!” 他作为年级主任,权力很有限,想硬塞一个包袱给别人,绝非易事。 还好,方城出来答应接收李与,才让赵德财有个台阶下。 方城完全无视杨虹吃人的目光,走到李与身边:“李与,准备一下,一会我带你过去七班!” 他早就看不惯杨虹的为人处事,仗着跟赵德财比较亲近就狐假虎威,自以为是。 “好!” 李与答应了一声,大步地离开。 其实,他也担心没有人肯接收,那样赵德财固然很尴尬,李与也同样会很难堪。 今天才刚刚开学,李与既没有带着行李过来,又没有急着去交学费,哪里有什么东西收拾? 他还是去了三班,约常凯、吴源、朱景莱晚上一起聚餐。 一个寝室那么久,关系又不差,李与要转班,跟他们聚餐告别一下还是应该的。 方城先帮李与办好了转班手续,然后好言勉励一番李与,才带着他去七班报到。 领了书找到位置,李与就正式成了七班一员。 第一天不用上课,他在露了一面就离开教室。 中午,李与、常凯、吴源、朱景莱在学校外面的一家大排档里聚餐。 四人几杯酒下肚,气氛顿时变得活跃了起来。 常凯忍不住打开了话匝子:“听说你已经转到七班去了,是真的吗?” 看到李与点点头,朱景莱好奇的道:“李与,你整容了?” 相比转班这种事,朱景莱更关心李与的转变,要是真的,他也想去。 “没!” 李与轻轻笑了笑:“我又不准备演戏当明星,整什么容?”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看到他们现在的反应,李与心里还是很高兴,他当然不会告诉他们,自己在明朝跟红娘学了点易容术。 吴源不经意地道:“这倒也是,我看你穿的,都不便宜,真发财了?要不带一下我们兄弟?” 他不好问李与家里发生的变故,便旁敲侧击说起了这个。 朱景莱挤眉弄眼:“你这样貌可以去做鸭子,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他是寝室老司机,时不时开车,上学期还搞了一些珍藏动作片到寝室一起分享。 “没兴趣做鸭子!” 李与不以为意地道:“你想去,就去试试看!” 都是同寝室同学,没什么顾忌,什么话都说。 吴源瞥了一眼朱景莱:“胖子,就你这身段,去做鸭子,还想赚钱?” 他有点恼火朱景莱把话题扯偏,感觉这家伙脑子里全是黄色的东西。 朱景莱不服气地道:“怎么的,瞧不起人吗?说不定人家就喜欢我这种肉感的!” 说着,他看了看李与:“对了,你说辛苦费,是做什么?” 朱景莱也很好奇,李与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算是搬运工吧!” 李与沉吟了一会,想起了一句有名的广告词。 他做的那些事情,更像中间商:从现代带东西卖到明朝,又从明朝带东西来卖,赚取差价。 只是,李与不想他们追根究底,才说搬运工:搬来搬去,也没有错。 常凯愣了一下:“在做搬运工,是去搬砖吗?” 搬运,除了搬砖,他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搬。 吴源不禁笑道:“这怎么可能,除非是金砖!” 他不相信做搬运,一个寒假就能赚那么多钱。 “来,再干一杯!” 李与端起了酒杯,岔开了话题。 直到四人聚完餐,李与都没有再跟他们继续聊这个话题。 有关戒指的事情,他十分敏感,谁也不敢说。 趁着下午没有课,李与聚完餐后就去逛金店。 他详细了解了一下金银的行情,才知道一克黄金能换六十多克白银,而在明朝,开国之初是一两黄金兑换四两白银,到了末年渐渐变成了一两黄金兑换八两白银左右。 这意味着可以拿六十千克白银到明朝换回七八千克黄金,回到现代,就可以换成四百二十千克白银以上,一来一回,就能赚到七倍以上的利润。 这样反复的套利,李与可以轻而易举地赚到无数的财富。 不过有时间限制,有空间限制,操作起来还是比较麻烦。 再说,五倍利润,看起来很多,可是跟别的东西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李与过来逛金店,不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而是为了买一些白银。 白银是明朝最重要的一种货币,有了足够的白银就可以买更多东西,弄到现代赚更多的钱。 他带白银去明朝,主要是方便,银子体积小,又很值钱,比别的东西更加合适。 此刻李与已经有一百二十多万,他准备留一半在现代用,拿一半出来换成白银带到明朝用。 一克白银五块多,买了六十万,一百多千克,二百多斤,堆叠起来,也不算大。 按照白银的密度,如果一立方,就有十吨多,两万多斤。 明朝一两合现代三十七点三克,一百多千克,拿到明朝,差不多就等于三千两。 有了这么多银子,想要买什么,都比较容易。 虽然明末物价高,可是主要还是灾害太频繁,粮价暴涨,其他东西涨得并不多,尤其是受灾严重地区的田地,人都跑光了,田地哪里还有人要? 由于时间还没到,李与没有把白银搬回公寓,而是交了一些定金继续放在金店,以免遗失。 很快,时间到了2月28日。 早有准备的李与把二百多斤白银、十面镜子、十盒香皂、四十个玻璃杯、一百个打火机、洗衣粉十包、洗发水十瓶装进戒指里,静静地在公寓里等待着零点的到来。 他发现白糖和食盐在明朝都有,只是质量没有现代的好,就算带去也卖不起价。 3月1日零点整,李与顺利地用戒指穿梭到了明朝末年。 他在离开明朝前,跟红娘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免得找他。 阿虎、猴子多少有点担心李与带着银子跑路,红娘却是很相信李与。 一来,李与先是把在王府说故事的碎银都给了戏班的人,而后又给了许氏姚氏各二两银子,可见他对钱财看得很轻。 二来,他们这些天赚的那些银子都是卖李与的东西所得,就算跑了,给他们留的银子也远远超过他们应该得到的报酬。 正文 14.我仰慕你 “你回来了!” 红娘见李与出现在眼前,欣喜的道:“我估摸着也该是时候了!” 她不知道李与去了哪里,也没有问,只知道李与跟一般人不同,不管他身上发生什么匪夷所思的事,都习以为常。 第一次见他,就穿着很古怪的衣服,样子很奇怪,说话口音和语气也很怪,更加奇怪的是李与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有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东西,以及信上所写的内容。 “问你个事?” 李与笑了笑:“如果你有很多的钱,准备做什么?” 他戒指里有三千两白银,这么多钱,要怎么处理,得好好考虑。 “先去吃饭!” 红娘想了想:“然后去买漂亮衣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 她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一辈子都没见过多少钱,这两天卖东西换来的三十多两银子,都是红娘见过最多的一次。 李与听了后,无言以对。 似乎是女人都喜欢购物,红娘这样想也不足为奇。 一起吃过饭,稍作休整,李与四人便坐船去苏州。 南直隶苏州,经济兴盛、文化发达,既人才荟萃,又美女如云。 光秦淮八艳,就有陈圆圆、李香君、董小宛三个人出生于苏州。 李与也是在查找资料时,才知道的,他还查到一个惊人的发现。 由于明朝经济发展较快,人们对银子的需求很大,使得银子的价值非常高,而金子的价值相对较低,一两黄金可以兑换五两到八两银子。 在欧洲那边,一两黄金却可以兑换到十二两银子,这就意味着:欧洲的白银到明朝用,能赚到一倍,如果换黄金,能赚更多。 据史料记载:从1590开始到1644年之间,共有4610吨白银通过太平洋流入菲律宾,再由菲律宾流入了明朝,狡猾的欧洲人还有日本人、菲律宾人白白从明朝赚走了巨额的财富。 李与没想到,国外早就有人盯上了明朝白银贵黄金便宜的空子,还比他早了好几十年。 如果不知道,也就罢了。 既然知道了,李与断然不会再坐视。 他前往苏州,一是苏州的经济发达,有钱的人多,更容易赚钱;二是想说服相关官员,阻止外国人到明朝捡便宜;三是见识一下陈圆圆的绝世姿容,欣赏一下秦淮八艳的文采风流,顺便看看能不能帮上董小宛一把。 循淮河坐船到了淮安府,随后又从运河一路南下。 坐了四天船,李与四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苏州府。 南直隶在明朝人口最密集也最富有,而苏州府占五分之一人口,富甲天下。 没去苏州城,李与直接在半塘河滨一间幽室里找到了白氏母女。 要不是董小宛名气太响,流传后世,李与也不可能在这找到她。 此时董小宛还是叫董白,容貌秀丽,既气质脱俗,又聪慧过人,诗文书画、针线女红,都十分精通。 李与四人突然找上门来,董白和白氏都非常意外。 自从两年前,董白的父亲因病去世,白氏不愿留在城中旧宅继续睹物思人,忧伤难忘,于是带着女儿到河塘隐居,将董家绣庄全权委托伙计去掌管。 “我听说董家绣庄名声,慕名而来!” 李与早有准备道:“由于数额较大,不放心伙计,才特地找来!” 他还担心伙计已经把董家绣庄掏空,害白氏病倒,现在看起来,还有机会扭转这一切。 白氏听了后,疑心尽去。 如果是一般的刺绣生意,直接找伙计就可以解决,交易数额大,来找她们也合乎情理。 最重要的是,李与不是一个人前来,而是带着红娘和两个小孩,显而易见,不是坏人。 白氏不想进入苏州城想起伤心过往,于是让董白带李与四人前往董家绣庄。 从幽室出来,董白若有所思地看着李与:“公子,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来买刺绣的,我没说错吧?” 尽管李与身上银子不少,可是他的气质不像商贾,真要买刺绣,也用不着找她们母女。 “的确如此!” 李与点点头:“老实说,我是看不惯奸诈小人去欺负孤儿寡母!” 他过来苏州,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帮助董小宛母女。 既然董白已经看出端倪,李与也没有必要瞒着她。 “什么意思?” 董白若有所悟:“公子,你是说有小人欺负我们?” 她聪慧机敏,哪里猜不到李与用意。 “据我所知,自从两年前你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后,你们母女就到幽室隐居,把董家绣庄交给了伙计……” 李与平静地道:“到现在已有两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去查过绣庄的账本?” 停顿了一下,他接着道:“难道说,你们就不怕伙计把董家绣庄全部掏空?” 李与都不知道应该说白氏母女心大,还是说愚蠢。 要是按照原来剧情发展,等不久后白氏母女想关闭董家绣庄时,才会发现伙计一算帐,不但没有银两剩余,反而在外面欠下了上千两银子的帐。 “你说真的?” 董白大惊失色地道:“怎么会这样?” 她对绣庄的事不太关心,白氏也是,哪想到世间人心如此险恶? “要是不信,你现在关闭绣庄试试!” 李与淡然道:“你们母女都不管事,再留着绣庄又有什么意义?不如变卖,万一有变,手里有银子,也有所倚仗!” 他不知道绣庄怎么搞鬼,想来想去,无非是高价买进低价卖出,或者是弄了两套账本,具体的情况,只有去绣庄,才能清楚。 “也有道理!” 董白颔首:“只不过你我素昧平生,为什么你对我家发生的事会如此清楚?你让我变卖家里的绣庄,有什么目的?” 她明白李与说的没有错,却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也不行?” 李与见董白明显不相信,略一沉吟:“我仰慕你,你聪慧秀丽,能诗会画,才德兼具,我仰慕已久……” 他暗暗地感叹好人难做,好心帮忙,却遭人怀疑,不过也正常,换成自己,突然有个陌生找上门来,也不会轻信。 正文 15.有朝一日刀在手 “这……” 董白听李与说仰慕她,顿时懵了! 她万万没想到李与能够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种话,还是当着其他人的面说。 董白迟疑地看着红娘,看她样貌,既不像是李与的姐妹,又不像是婢女,搞不懂她跟李与什么关系,为什么来这里。 “这什么?” 李与不容分说地道:“事到如今,最重要的就是去看看你家绣庄的情况,其他的事等以后再说不迟!” 他还有很多事要去做,不想再跟董白浪费时间,要不然也不会说仰慕她。 董白一听,深以为然。 只是她仍然不太放心,于是请了相邻的两个妇人跟李与他们一起去绣庄。 到了绣庄伙计一算账,不但没有任何银两剩余,而且还在外面欠下了八百两的债务。 董白傻了,原以为李与在吓唬她,哪知道真实的情况比李与说的还吓人。 明知道是伙计在搞鬼,偏偏她看不出什么破绽。 一时之间,董白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是求助地朝李与看去。 李与拿赤账本看了看,发现上面不仅错漏百出,而且跟实物有很大出入,三言两语就问得伙计直冒冷汗、哑口无言。 绣庄伙计欺负白氏母女不懂账目,用高价买进,再低价卖出,甚至于很多货物都没有进过董家绣庄。 没有想到,董白突然带人到绣庄,伙计想弥补缺漏都没时间,更麻烦的是李与对查核帐目十分老练,做贼心虚的伙计让他们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一番周旋,绣庄八百两白银的债务由伙计承担,绣庄工人未发放的工资由董白负责,纠纷就此解决。 伙计吃里扒外做假帐,告到官府,他吃罪不小,八百两白银债务本来就是瞒天过海,既然被人识破,只能就此作罢。 等他一走,红娘不忿地道:“明明是那人搞鬼,就这样算了?” 白氏母女那么信任他,把董家绣庄全权交给他,哪知道那家伙非但把绣庄全部掏空,还想让白氏母女背负近千两白银的债务,简直就是狼心狗肺。 如果不是李与在边上,怕惹麻烦,红娘都想把伙计一刀砍死。 李与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董白道:“算了吧,要不是你们,我们母女可就全完了!” 她很清楚,今天没有李与他们在,自己不仅保不住董家绣庄,而且还会背负八百两白银的巨额债务,将会把她们母女俩彻底摧毁。 “放心吧!” 李与一笑:“我刚才已经让猴子去跟踪那个人,找到他住处,作下的孽迟早要还的!” 他不想报官惹来麻烦,却不代表会轻易放过那个差点害得董白家破人亡的险恶伙计。 “交给我!” 红娘笑道:“我保证,一定会让他为做过的事付出惨重代价!” 她向来都是嫉恶如仇,看到那伙计居然如此地欺负白氏母女,怎能不怒? “不用了!” 董白轻轻摇摇头:“大恩不言谢,多亏了你们,不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今天的事,我不想再计较,更不想给你们带来什么麻烦,还是算了吧!” 她听得出李与他们都不是苏州人,为董家出头,已经不容易,再去打击报复那伙计,难免让人担心。 “不碍事!” 李与摆摆手:“有朝一日刀在手,杀尽天下负心狗,这种人,不能姑息,越不计较,他们就越猖狂!” 他顿了顿,又道:“时候不早了,我们也应该走了!” 帮忙解决了绣庄的事,李与就准备去处理自己的事。 “真要走?” 红娘回头望了眼董白,有点不明白李与这是为什么。 如果他真的仰慕董白,这个时候就不应该离开才对;如果李与方才说谎,那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还不走,等人家留你下来吃饭?” 李与好笑的道:“走,我请你们去吃好吃的!” 他帮董白,既是为了证明这是记载中的明朝,又是不忍心董白沦落风尘,并不是贪图董小宛的美色,或者是想赚钱。 话音未落,就见回过神来的董白急走追上来:“公子且慢!” 她拦住李与等:“几位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还请留下来让我们母女略尽地主之宜!” 董白感激李与的援助,又不知道如何收拾绣庄这个烂摊子,就想先让他们留在这里。 “心领了!” 李与淡淡地道:“只是举手之劳,不必在意!” 他没想过要董白报答,要不然等到她们母女走投无路的时候再出手帮忙,会更加容易达到他的目的。 “公子不是说仰慕我,怎么这会却急着要走?” 董白也不知道李与说的是真是假,如果他勾结绣庄的伙计故意坑害她们,刚才就不会出面帮她说话;如果李与是想获得她的感激,就不应该这时候急着离开。 “如果有心回报的话,就请你帮我们一个忙!” 李与神色一正:“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把这绣庄买下来。” 他这次从现代带那么多银子过来,除了买想要的东西以外,还想在明朝找一个住处,作为发展基地。 苏州富庶,水陆交通,名流汇聚,美女如云,无疑是个绝佳的栖身之处。 “买绣庄?” 听到李与说请她帮忙,董白一颗心悬了起来:“你也知道,现在绣庄已经一无所有,还背了一身债……” 此时此刻,董家绣庄就是个包袱,送给别人人家都不会要,又有谁会花钱买一身债? “一百两,绣庄归我!” 李与略一沉吟:“等你母亲病愈,再作交接,你看怎么样?” 他不是真的想要绣庄,只是想有个地方立足。 “当然好!” 董白迟疑不决地道:“只是这样,对你来说,有点不划算……” 她正不知道怎么收拾这个烂摊子,巴不得有人来接手绣庄,想不到李与用一百两买,还不急着交接,简直就像是天上掉馅饼。 如此一来,董白就暂时不用给母亲白氏交待,免得白氏担心而加重病情。 董白是心性善良的人,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又怎么能为了让自己脱困,而让对她有恩的李与吃亏? 正文 16.董小宛 “你若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那就留在绣庄帮帮忙!” 李与对董白一笑:“怎么样,能答应吗?” 他有三千两白银,花一百两解决董家的那些麻烦事一点也不心痛。 “好!” 董白微微颔首:“若有需要,尽管吩咐!” 此刻她别无选择,虽然李与帮忙解决了八百两欠债,可是绣庄工人拖欠的工资,以及遣散工人的费用,董白根本不知道怎么筹集。 “恩!” 李与笑着点点头:“我记得董卓的孙女也叫作董白,命运不太好,给你换个名,改作小宛你看行不行?” 他的出现改变了董白的命运,却不想董小宛的名字从此胎死腹中。 “咦!” 董白惊诧地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她家的事可以通过别人了解,可知道董白名字的人,却寥寥无几,她想不明白,李与怎么会这么清楚。 “这个以后再说!” 李与想起了什么,道:“现在先办正事,你帮我写一个护院招募!” 既要求身强力壮,吃苦耐劳,又要忠诚,服从命令,条件很苛刻,待遇很丰厚,每个月可领五两银子。 听到李与的要求,别说董小宛吃了一惊,就是红娘都感到很震惊。 这哪是招募护院,招募军队,还差不多。 她们不知道的是李与招护院,就是想打造一支属于他的私人武装。在这种乱世,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有再多钱,也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很快,董小宛写好几张告示,让人贴到街道显眼处。 招募的事还不急,眼下最要紧的是把带的东西卖掉,于是李与把面试时间安排到三天之后。 得到董小宛帮忙,李与无疑省了很多事,便在给她一百两银子时,顺手送了一面镜子、一盒香皂、一瓶洗发水、一袋洗衣粉以及两个打火机,同时也另外送了一些东西给红娘。 拿到一百两银子,董小宛着实欣喜不已,可她看到李与送的东西,既新鲜好奇,又很担心。 李与这样帮助她,如果说没有任何企图,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信;可如果拒绝,董小宛委实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眼前面临的困境。 董小宛正自迷茫,便听李与随口道:“还有一件事,你知道苏州哪有高级青楼?” 陡然听到他这话,红娘不解地愕视着他,不明白李与为什么会突然当着她和董小宛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董小宛愣在那里,眼圈泛红,脸色发青,还以为故意在轻薄于她。 “你们不要误会!” 李与一看不对劲,连忙解释:“我是觉得这些东西都跟女子有关,而高级青楼有钱人也多,所以就想去那里卖东西。” 稍微停顿了一下,他接着道:“你们想,如果我真的是好色之徒,又怎么可能放着眼前两位天生丽质的美女不动心,跑去青楼呢?” 说完,李与又觉得哪里不对,仔细一想:我说对她们两个不动心,那是说明她们没有魅力,还是我有病? 看到红娘和董小宛神色复杂,李与知道自己过了关,他不由地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想找高级青楼,不止是想去售卖东西,还想趁机去见见陈圆圆。 没有合适的借口,李与哪好去那种地方。 “哼!” 董小宛哼了一声:“不知道!” 她也觉得李与不是好色之徒,要不然他看向自己和红娘的目光就不会那么纯净。 对于自己的姿色,董小宛还是很有自信。 “那找别人问问!” 李与尴尬的笑笑:“这样吧,红娘你等会女扮男装,跟我一起去,免得出差错!” 他找红娘一起去,既是为了让她们放心,又是为了自己安全考虑。 再说,李与也没有那种经验,他上一次误闯红灯区,都落荒而逃,要是去青楼,难保不会闹出笑话来。 “哦!” 红娘轻轻点点头:“那我现在就去准备?” 她在戏班好几年,易容化妆是拿手好戏。 “恩,越快越好!” 李与不想像上次一样匆匆忙忙折价处理,就想早点把东西都卖掉。 就算不能多赚钱,多点时间做别的也好。 等红娘化妆出来,登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俊秀公子。 李与盯着看了看,没有看出来什么破绽,于是跟红娘去青楼采点,留下阿虎在绣庄等猴子。 他知道猴子机灵,阿虎憨实,才会让年纪更小的猴子去跟踪伙计,让阿虎留下。 猴子在戏班长大,古灵精怪,跟踪别人,很难注意,这也是红娘放心他的原因。 董小宛用李与给的一百两银子将绣庄的人全部遣散,看着李与和红娘渐渐走远,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良久,她才问坐在门口台阶发呆的阿虎:“小兄弟,你知道那位公子是什么人?” 阿虎连连地摇头:“不知道,红娘姐姐不让我们说!” 他和猴子一向最听红娘的话,况且他们也确实不知道李与的来历。 红娘知道李与来历不同寻常,心怕有人会来找麻烦,特意多次交待阿虎和猴子不能对外人说李与的事。 “有什么不能说?” 董小宛看着眼前憨厚的阿虎,道:“我又不是外人,不然也不会让你们住在这!” 她见阿虎有点憨,年纪又小,就想从他口中套出李与几人的底细。 眼看大家就要一起住在绣庄,如果不了解对方底细,董小宛又怎么可能会放心? 阿虎想了好一会,迟疑地道:“不对啊,这家绣庄,刚才不是李公子花钱买的?” 他脑筋有点迟钝,但是不傻,刚才的事记得很清楚。 “这有什么不对?” 董小宛立即反问:“刚才李公子是不是说很仰慕我,要不是这样,我又怎么会把这么大的绣庄那么便宜的卖给他呢?” 她为了得知真相,不得不破例唬弄阿虎。 阿虎不禁点点头:“好像是,我记得大概十多天前,红娘姐姐突然带着李公子来到了戏班,后来就一直跟我们一起。” 说着,他嘿嘿一笑:“以前我差点饿死,多亏了红娘姐姐的收留,才活了下来;现在李公子带着我们,就更好过了。” 自从离开戏班后,他们就吃好穿好住好,还不用每天辛苦的干活,只要跑跑腿,卖卖东西,就可以了。 正文 17.顺水人情 “李公子是很厉害!” 董小宛看出阿虎崇拜红娘和李与,于是顺着道:“那你知道,这些东西是李公子从哪里弄来的吗?” 李与送给她的东西,董小宛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甚至没听过。 阿虎好奇的看着董小宛:“奇怪,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是李公子弄的?” 顿了顿,他又道:“我也不知道,红娘姐姐说李公子是神仙,东西都是他变出来的!” 他们只知道李与每次离开一阵子,就会带这些奇怪东西回来,红娘为了避免阿虎和猴子出去乱说,就对他们说李与是神仙,这些东西都是他变来的。 “神仙?” 董小宛不由怔了怔,如果是平常,她不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然而今天发生的变故,却让董小宛感到十分费解。 看李与的样貌气质以及言行举止,迵异于常人,并且李与对她了如指掌,还有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李与不知道董小宛正在问他底细,正和女扮男装的红娘去青楼探查情况。 出乎他们意料之外,刚到醉仙居,就被老板的财大气粗惊到。 看到样品的效果后,醉仙居万老板当场表示把所有东西包了,价格随便李与他们开。 李与看了红娘一眼,报出比之前在汝阳售卖时高三倍的价格。 他知道苏州很富庶,却没有想到竟然如此富有。 万老板爽快的答应,但是提出来一个附加要求:李与必须把所有类似的东西卖给他,绝对不可以售卖给其他人。 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可是万老板很清楚它们能带来的价值。 李与多少有点意外,这开青楼的人还知道垄断,怪不得醉仙居能成为苏州顶级青楼。 他没有贸然地答应,表示这些东西不容易弄到,只能保证不在苏州售卖,其他地方,他无法保证。 万老板考虑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尽管他觉得这些东西应该很好卖,可是没试过,终究没有底。 李与把这次带来的东西除了送给董小宛和红娘的之外都卖了,共计收入五百两白银。 他看到万老板爽快,于是特意告诉了万老板一个发财的机会,表示外国黄金兑换白银的比例比明朝要高出很多。 万老板是个聪明人,他原本就觉得李与的东西是从海外带来,现在又听李与这么说,更深信不疑。 他相信李与说的话,因为这种钱一个人赚不完,对自己说谎,李与也没有什么好处,随便一打听,就能够证实。 李与对这个没兴趣,却不想便宜国外那些杂毛,干脆就做一个顺水人情送给万老板。 万老板好歹是汉人,眼下又是李与的合作伙伴,无疑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老实说,李与不喜欢跟官方合作,尤其是他毫无实力的时候。 他就算没经历官场,也知道险恶,能不打交道,还是躲着好。 “天啊!” 董小宛看到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惊叫:“一天就卖这么多,就算是只能赚到一半,卖上一个月,不是也有近万两的利润?” 她固然不太懂经营,可简单算数,她还是懂得。 “拿着!” 李与给了红娘和董小宛各一百两:“小心收好,银子太多了容易惹麻烦。” 为免有人谋财害命,李与跟红娘把东西卖给万老板就溜回来。 “放心!” 红娘胸有成竹地道:“刚才回来,我仔细看过,没有人跟踪,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卖了这么多银子。” 她发现李与很谨慎,情况一不对,就会想逃命。 “那个……” 董小宛不解地看了看李与:“你干嘛给我银子?” 李与给红娘一百两银子并不奇怪,给她一百两,董小宛想不通是为什么。 “帮我做事的酬劳!” 李与漫不经心地道:“请一个护院就五两银子,难道说你连护院都不如?” 他分给红娘和董小宛这么多银子,就是不想她们因为没有银子委屈自己。 “那我要帮你多久?” 董小宛听到李与说是给她的报酬,稍稍放了心。 她想着: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来头,有这些东西,赚那么多钱,出手阔绰,怪不得他会花每月五两银子请护院了。 “一年!” 李与随口道:“如果你表现出色,还会有奖励!” 他是不想董小宛有什么心理负担,才会说一年。 董小宛考虑了一会,答应了下来。 如果不是看到李与一下子赚到几百两白银回来,请个护院都每个月五两,董小宛肯定会认为李与花一百两请她帮一年的忙是另有所图。 她想着李与既有钱,又样貌出众,也不像一个贪财好色的人。 就算李与要美貌女子也轻而易举,没有必要处心积虑地对自己图谋不轨,更何况在他身边还有像红娘这般相貌不俗的女子。 于是董小宛拿了些银子给同来的两个相邻妇人,让她们返回半塘帮忙给白氏带话说绣庄出了点事,她暂时得留在绣庄处理。 董家可谓苏绣世家,到董小宛这一代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董家绣庄,在整个苏州都小有名气。 李与买下董家绣庄,一方面是为了帮助董小宛,另一方面是想在苏州有个立足之地。 绣庄占地较为广阔,如果是现代,光是这片地就要一千多万,然而现在连地带房子才几十两白银,放到现代也就几千块钱。 要是能够把明朝的房子弄到现代,那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趁着天色还没有黑,李与让董小宛和红娘去后院收拾下房间,然后自己带阿虎和猴子去厨房将就着做一顿晚饭。 等到李与做好晚饭,董小宛和红娘早将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 吃完饭,猴子意犹未尽地道:“李公子做的饭,真的很好吃,比那些客栈还做得好。” “怎么?” 红娘听了一笑:“你还想天天吃?” 她也觉得饭菜好吃,只是有些话,不好说出口。 “阿虎,去看下火!” 李与不愿按这个茬,转开了话题:“等烧热了,都去洗下澡!” 这些天,他们四个一路坐船过来,哪方便洗澡,还好天气冷,要不然身体都发霉了。 李与一向喜欢干净,他刚才在厨房做好饭之后,就开始烧水。 没多久,阿虎和猴子先去洗了澡,然后去睡觉。 正文 18.选择 “你要不要洗澡?” 李与从厨房出来,瞄了一眼边上的董小宛。 厨房里那口锅一次只能烧两个人的洗澡水,如果董小宛要洗澡的话,就还要烧。 董小宛看着神色如常的李与,轻轻摇摇头,径直地走了。 她还是有点担心,胡思乱想,害怕李与会对她图谋不轨。 “别这样看着我,我可什么都没有对她做!” 李与看了看一脸戏谑的红娘:“伙计的事,先不要动手,以后再说!” 他是想对付伙计,也会去做,但不是现在。 如果今天晚上那个伙计出事,不用想大家都会怀疑他们,即使没有人拿到证据,对立足未稳的李与来说,也不是好事。 “哦!” 红娘答应了一声:“那就晚点再找他算账!” 她本来是打算等到夜深之后,就根据猴子提供的情报去对付那伙计,既然李与说以后再去,红娘只好取消之前的计划。 “恩!” 李与笑着点点头:“洗完澡,就早点休息,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去做。” 说完,他在绣庄四处转了转,确认没有什么安全隐患后,才去洗澡。 李与想着还是要尽快招募人手心里才踏实,没有人保护,走到哪里都没安全感。 夜里,李与躺在床上开始思考未来的人生。 如果是太平盛世,他可以安心做个富家翁,娶一房娇妻,几个美妾,锦衣玉食,逍遥快活。 现在是明朝末年,李与又怎么能独善其身? 眼下有四个选择,一是帮李自成争夺天下,捞一份功劳;二是帮崇祯力挽狂澜,建功立业;三是襄助皇太极入主中原,统一天下;四是谁都不帮,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首先排除李自成,他在包围北京城之后还向崇祯提条件,只想要军饷割地为王,可见李自成没有雄心壮志;攻进京城后,不积极统一战线对付虎视眈眈的清军,反而是大搞追赃助饷,把地主官僚逼到对立面去,可见李自成没有深谋远虑。 既然李自成不是成大事的人,再去投靠他,也没有意义。 其次,崇祯跟李自成差不多,甚至还不如。 用得着你的时候,崇祯可以对你倾其所有; 让他失望的时候,崇祯也会对你恨之入骨。 崇祯继位后不久,任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袁崇焕夸下五年复辽的海口,要求户部转运军饷,工部供应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调兵选将全力配合他,崇祯全部答应,还收回辽东经略王之臣、大同总兵满桂的尚方宝剑赐给袁崇焕,几乎倾尽全明朝国力支持袁崇焕…… 结果,一六二九年后金军杀到了北京城下,最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家人被流徙三千里,并抄没家产。 卢象升战死不说,他的家人连续两年请恤,都没有允许,直到杨嗣昌剿张献忠失败自杀后,朝廷才赠卢象升太子少师、兵部尚书…… 孙传庭先是俘虏闯王高迎祥,后击破各路农民军,再和洪承畴一起伏击李自成,几乎让李自成的军队全军覆没。 由于他和主和派的杨嗣昌及中官高起潜矛盾颇深,崇祯降旨不准孙传庭入京朝见,而洪承畴则在京郊受到慰劳,并奉旨进殿拜见崇祯。 孙传庭因跟杨嗣昌主见不合以致气到耳聋,无奈之下引病告休,杨嗣昌从中作梗,崇祯大怒,将孙传庭贬为平民后又将他囚禁,以待判决。 在孙传庭被关监狱的三年内,李自成从十几个人发展到了几十万上百万人马。 一六四二年二月,李自成第二次围攻开封,崇祯从监狱中提取孙传庭,火急火燎地令他率劲旅往援开封,催逼孙传庭仓促出战,以致兵败身死,崇祯却认为他诈死潜逃,没有给予赠荫。 总之,李与觉得崇祯不仅生性多疑,刚愎自用,而且刻薄寡恩,求全责备,就算能够他的赏识重用,也不见得就是好事。 如果能审时度势、急流勇退,或许还能够自保,一不小心就可能脑袋搬家,性命不保。 与李自成、崇祯相比,皇太极倒是算得上英主,既有容人之量,又有识人之明,还有吞并中原的野心。 不过,李与心里没办法接受,抛开中华近代百年屈辱历史以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不说,光是清军在中原制造的那些大屠杀,他就无法坐视。 要是没来到明朝,死亡再多,也只是一个数字。 然而,李与在这里呆得久了,才体会到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又怎么能对数千万人的死无动于衷? 不能投靠李自成或者是崇祯,又不想清军入关,李与发现自己任重而道远。 李与想了一晚上,都没有想到好对策,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刚从房间里出来,就看到红娘正在院子指导阿虎和猴子他们练武,李与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虽然他不适合学习红娘的武艺,可是只要有钱,肯定能够找到合适自己的武功可以学习。 以前,李与只当自己是一个历史过客,没有想过在明朝呆很久,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 可是,来到明朝的次数多了,他就渐渐地改变了。 先是想救卢象升,现在又想着阻止清军入主中原,既然是这样,李与就得作好长期留在明朝的准备。 学武,既可以让他强身健体,又能增加自身实力,还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几个人吃过早餐,便出了门。 董小宛不知道李与去做什么,不过既然要帮他忙,就只能同行。 她这两年跟着母亲白氏隐居,社会经验极其有限,要不然也不会让伙计坑。 幸好是遇到李与,如果是遇到不良之人,都可能把董小宛卖了。 李与雇了辆马车,一方面有个领路的人,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让董小宛和红娘抛头露面,无端惹麻烦。 虽然他们刚到苏州落下脚来,有很多东西需要买,可是李与今天出来主要是想买古董、珠宝、瓷器以及名家巨匠的字画,这也是他把董小宛叫来的原因。 在辨认字画方面,李与自问不及董小宛,有她帮忙识别和鉴认,李与也能多几分把握。 正文 19.撞个正着 董小宛以为李与只是随便买点名家字画附庸风雅,哪知道他一出手就买了二十多幅价值不斐的字画,以及不少名贵的精美瓷器,还有少量的珠宝美玉,足足花费了两千多两白银。 她知道李与非常有钱,可怎么都没料到这么夸张,挥金如土也不过如此。 董小宛不好劝说李与,就去劝红娘。 在她看来,就算李与真有万贯家财,也不应该这般肆意挥霍。 红娘一听,神色复杂。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李与的时候,他身无分文,奇装异服,样貌古怪,还以为是哪里逃难的灾民。 几天之后,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一些奇怪东西,卖掉之后,赚了些钱。 又过几天,等李与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的银子就越来越多了。 既然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回来这么多银子,那李与现在这么做必然有他的道理,更重要的是,红娘又不是李与的什么人,怎么去说? 李与不知道董小宛和红娘想要劝他,他只想带一些值钱的东西到现代卖。 字画方面,有董小宛,应该不太可能出什么差错。 精美瓷器,比较好认,看手工纹路,价格也不高。 珠宝美玉,价格太高,李与又不懂,自然买得少。 搞定这些,又去买了很多日常用品,装了几马车。 昨天时间匆忙没办法,只能将就着,现在有时间,又有银子,李与自然是不会让大家跟着他受委屈。 忙了半天,李与几人满载而归地回到了董家绣庄。 吃完午饭,李与把重新布置绣庄的事交给董小宛,其他的事则交给红娘,他自己在绣庄里走走看看,规划着发展。 他转了一圈回到后院,坐在藤椅上,一边吃水果一边晒太阳,好不惬意。 晒了一会,李与猛然想到充电宝好像已经没电了,现在正好可以充下电,于是他将充电宝放着边上。 他为了尽量避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有人时,都不会拿出现代东西。 正因如此,李与基本上很少用手机,只有在晚上身边没人时,才会用下。 难得一个人清闲自在,他四下看看,没看到有人,便拿出手机玩了起来。 董小宛帮李与布置房间时遇到问题,就想问下他,知道他在后院晒太阳,就找了过来。 她刚要叫李与的时候,就看到他从身上掏出来一个黑色东西,十分古怪,不知是什么。 董小宛心怕打扰到他,没敢走过去。 等了一会,却看到李与拿着手机玩,董小宛只好咳嗽了一声,装作没看到朝他走过去。 李与一惊,一不小心手机掉到地上。 他在这里一向很敏感,正玩着手机,冷不丁地身后有人咳嗽吓了他一跳。 “很抱歉!” 董小宛非常歉意地道:“没摔坏吧?” 她咳嗽是想提醒李与,哪知道害得他把东西摔了。 董小宛见东西掉地上,就想帮李与把东西捡起来。 刚一过去,她就看到手机里一只恐怖的怪物嗷嗷叫着跳出来。 大惊失色的董小宛以为怪物会出来,本能地跳开。 再看李与没事人一样,随手将地上的手机捡起来,董小宛看着就像是看什么怪物一样,不敢靠近他。 “怎么了?” 李与看着董小宛像受到惊吓的小鹿,关切地道:“你没事吧?” 按理来说,应该是自己让她吓了跳,怎么看起来,反而像她受到了惊吓。 “没什么?” 董小宛慌乱地摇摇头,她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念头:难道李与是妖怪变的?要不然他怎么不怕那怪物?怪不得他知道自己所有的事,怪不得他带进房间里的东西都不见了踪影…… 她不敢看李与的眼睛,心怕他知道自己看到真相,会害自己。 董小宛曾看过不少异闻怪志的书籍,越想越害怕,转身就跑。 偏偏她吓得腿脚发软,没跑出两步,就险些摔倒。 李与见董小宛惊慌失措地转身想跑,便想问清楚。 还没开口,他就看到董小宛要摔跤,连忙快步上前连搂带抱将她扶起来。 “求求你,放了我吧!” 董小宛惊恐失色地道:“我没看到,真的没看到……” 惊慌之下,她哪还顾得上男女有别,只想着逃命。 “怕什么?” 李与审视着眼前楚楚可怜的董小宛,好笑的道:“这么害怕,难不成我还能够吃了你?” 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会吃人的老虎,董小宛是一只可怜的羊。 就在这时,红娘从外面进来看到搂在一起的两人,愣了一下,扭身便走。 她没料到,李与跟她相处这么多天从来没有逾越,然而认识董小宛才两天就变成这样。 趁着李与失神的瞬间,董小宛从他怀里挣脱出去。 李与见状,连忙朝董小宛追了上去。 他怕董小宛再次摔倒,便让前面的红娘帮忙拦住。 红娘稍微犹豫了一会,正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拦时,就见董小宛惊慌失措的道:“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前有红娘,后有李与,董小宛走投无路只得求饶。 “放了你?” 红娘狐疑地望向李与:“他逼迫你?” 她的目光是看着李与,她的话却是对董小宛所说。 原以为他们两情相悦,可现在看来似乎另有内情。 董小宛权衡了好一阵,终究还是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很想引起红娘吃醋,趁着红娘和李与闹翻的时候伺机脱身。 然而董小宛没有这样,她知道他们都是李与作主,先不说红娘会不会信,就算是相信,也没多大用,要不刚才她就不会扭身离开,而是跟李与大吵大闹了。 还有就是,李与本身也没有逼迫她,董小宛也不情愿诬陷他。 “对不起?” 李与歉意地看了一眼董小宛:“不小心吓到你了!” 他哪知道董小宛看了下地上的手机,就吓成这样。 说到这里,李与拿出手机晃了两下,对红娘道:“就是这个把她吓到了,把我当成吃人的怪兽一样!” 既然董小宛看到手机,李与也就不想再藏着掖着,以免她心里留下阴影。 正文 20.惊艳 “这是?” 红娘盯着手机看了看,始终看不出有什么骇人。 可她看到董小宛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又不像有假,忍不住上前想要看清楚。 “别看!” 董小宛眼见红娘疑惑地看着自己,而李与站在那神色平静,索性说出来:“那里面有一个怪物!” 她刚才分明看得清楚,听得真切,自以为李与手机里面藏着可怕的怪物。 “怪物?” 李与想到手机的画面,恍然大悟:“不是怪物,就是动画,跟画像一样!” 他刚才在看一部穿越远古的电影,除了一个人,全是动物,恐怖的生物。 现代人看着习以为常,董小宛看了却吓得不轻。 “胡说!” 董小宛心怕红娘不信,豁出去道:“明明会动,还会大叫,怎么是画像?” 先不说能不能画得那么栩栩如生,更重要的是会动还会叫。 李与不知道怎么解释,便用手机给董小宛和红娘拍了照片,拿给她们看。 看到手机屏幕的画面,董小宛和红娘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奇怪!” 董小宛不解地道:“就算是画像,怎么这么快,这么相像?” 她心怕有怪物从手机里面跳出来,扭头不敢看,直到红娘伸手碰了碰她,董小宛才发现不寻常。 这两天,她有了李与所送的镜子,对自己的容貌十分清楚,更何况身边还有个红娘;只须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上面的人是她们两个。 “这个……” 李与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措辞,略有点尴尬。 他收回手机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刚才拍的这张照片很惊艳,比在学校里见到的女生都好看得多。 “那怪物是怎么回事?” 红娘没有看到过怪物,不觉得手机有多么可怕,反而觉得很神奇很厉害。 她已经见识过李与带来不少新奇而古怪的东西,看到手机,也见怪不怪。 “这个东西叫作手机,很多妙用!” 李与微微一笑:“正好现在没事,我教下你们!” 他带了两个手机过来,还有一个太阳能充电宝,基本上不用担心会没电。 一开始,董小宛还是有点不放心,怕怪物出来,偏偏她又感到十分好奇这“手机”是什么东西。 于是她躲在红娘身后,默默围观,看了一阵子,才知道手机的妙用无穷。 尤其是李与拍了视频,又给她们看了一遍电影,董小宛才彻底打消疑虑。 “这东西如此的神奇,匪夷所思,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简直难以置信!” 董小宛由衷地感叹:“说是神物,也毫不为过!” 她突然想起了阿虎之前说过的话:李与是神仙! 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像,对她的事可谓一清二楚,还有那么多神奇的东西,为人处事也异于常人…… “好了!” 李与将手机收了起来:“本来不想让你们知道,不过碰巧让你们看到了,我也就不瞒着你们了!” 顿了顿,他又道:“有关我的事,不要说出去,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红娘和董小宛点点头,没有说话。 红娘跟李与相处最久,也最了解,用不着多说。 董小宛不太了解李与,然而经过这两天的接触也有所领悟。 他们重新布置绣庄后,吃得更好,住得更舒适。 第二天,李与又跟女扮男装的红娘去了醉仙居,向万老板表示他愿意用十两白银兑换一两黄金。 今天已经是二月六日,又到了他回现代的时间,李与还有一千多两白银,一时间也没有地方用,便想换成黄金赚点差价。 醉仙居,作为苏州城内顶级青楼,每天都有大把银子入账,也有些黄金。 昨天李与跟万老板说了兑换差价,随后万老板就派人去打听证实这件事。 不曾想,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李与就找上门来提出用白银兑换黄金。 万老板确认李与的白银没有问题,便当场答应。 一方面,李与卖给他的东西让万老板名利双收;另一方面,正常情况下是一两黄金只能兑换八两白银左右,现在李与愿意给十两白银。 等于说万老板兑换一两黄金就能赚到二两白银,这种好事,到哪里去找? 别说李与是合作伙伴,万老板还想靠他赚大钱,就算是从来没见过李与,只要他的银子没问题,万老板就乐意白赚一笔。 换完后,李与跟红娘立马带着一百多两黄金离开了醉仙居,谢绝了万老板好意相送。 他们回到绣庄没多久,李与交代了红娘一声后便进了房间。 不一会,他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出现在公寓里,一对时间:3月1日12:00。 李与洗完澡换了衣服,饱餐一顿,然后出了门。 他今天只请了半天假,下午还得去学校里上课。 看看离上课时间还早,李与便先去了一趟金店,准备把带来的黄金兑现,顺便再订购一批白银过几天再带到明朝去赚钱。 金店售价自然要比回收价格高些,而李与从明朝换来的一百多两黄金成色质地较差,老板表示最多只能三百元一克回收,这还是看在李与是大客户的份上。 上次李与购买六十万白银的时候,金店老板就已经注意他,现在看到李与带来黄金,金店老板也觉得奇怪,这是为什么? 一次买那么多白银走,随后又带这么多黄金来,难道把白银换成了黄金? 还别说,金店老板金山是生意人,还真猜对了!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李与是把白银带去明朝,再从明朝换了黄金回来。 虽然金山报价比较低,可是李与已经心满意足,于是他爽快的答应下来。 一百多两将近五千克,每克三百,一百五十万,也就是说,李与从现代用差不多二十万的白银到明朝兑换成黄金回来卖了一百五十万,一来一回翻了七倍多。 二十万赚回一百多万,看似很多,可跟古董、名家字画相比却相形见绌。 李与将其中二十万作为白银订金,然后让金山打一百二十万到自己账上,再拿十万现金当零用。 他见金山为人还不错,便表示自己手里还有些珠宝和玉器,如果有人要,也准备卖。 看着那些黄金几乎都没有加工过,就像是刚出土不久一样,现在又听李与这么一说,金山更认定他的想法。 他看李与不像盗墓的,像是学生,黄金不像是偷来抢来的,应该是收的,既然如此,金山也就没有多过问。 正文 21.赶紧滚 离开金店,李与便去了学校上课。 上完课后,他刚走出七班教室准备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李亮在门口等着。 李亮跟李与一个学校,正念高一。 他以为李与离开李家,没钱读书,就不会再来。 开学那天,不太放心的李亮还特意去三班查看,正巧李与过去的比较晚,后面又和杨虹发生冲突,被人带到了年级办公室,李亮两次都没有见到。 如愿以偿的李亮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吴翠花,赶回家里母子俩大肆地庆祝了一番。 没有想到,昨天李亮无意中又在学校看到李与,他找人一问,才知道李与去了七班。 气急败坏地李亮今天一放学就想找李与的麻烦,就算赶不走,也要当众羞辱他一番。 上午李亮放学比较晚,只好下午放学再去堵人,总算是让他将李与堵住。 看到李与从教室出来,李亮便大声道:“李与,还要不要脸,都已经从我家滚出去,你还好意思用我爸的钱来交学费读书?” 他还以为李庆隆表面上答应他们不再给李与钱,实际上却又偷偷地帮李与缴了学费,为免他们知道还故意让李与换到七班。 听到这话,七班不少学生都是好奇的停下脚步,猜测李亮跟李与的关系。 “神经病!” 李与冷冷的看着李亮:“赶紧滚,没空搭理你!” 他不想在学校里生事,更加不想让李庆隆为难。 李亮不敢跟李与动手,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李与,这里可没有人出来帮他,只得是乖乖地让到一边。 等到李与走过去一会,李亮立马在背后大喊:“你嚣张个毛,这些年要不是我们家给你吃给你穿供你读书的话,你这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早就不知道饿死在哪里了!” 旁边的人听到这番话,都很惊诧,三三两两地低声议论起来。 他们都很好奇李与为什么会从三班转到七班来,听说是他家里出了变故,具体情况却没有人知道。 直到此刻,七班的人才大致地猜到李与的情况,感情是别人收养的孩子,而李亮显然是亲生儿子,两人关系如此针锋相对,也怪不得李与呆不下去。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来:“你说错了,如果没有他,你们一家,还在山沟沟里面挖泥巴,哪有机会在城里住别墅?你们家才是真的白眼狼,还好意思说!” 那人一边说一边走来,身后跟着两个西装男子,最终在李与的旁边停下,目光冰冷的看了眼李亮。 李亮看着眼前的老头,五六十岁,样子很陌生,迟疑地道:“你是谁啊!凭什么管我们家里的事?” 他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 不止李亮,就是李与,以及旁边的人都想知道,这个人是谁,跟李亮和李与这件事又有什么关系。 老头不禁冷哼了一声:“凭什么?就凭我给了你家一大笔钱,足以改变你们全家人命运的一笔钱!” 他当年带着李与逃命,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把李与和一大笔钱交给李庆隆,自己把追踪的人都引开。 好不容易,等到风波彻底地平静,再回去找时,老头才发现怎么也找不到李与和李庆隆家的踪影。 无奈之下,老头只好一边在江南立足发展势力,一边暗中找李与的下落。 转眼就过去了十多年,春秋正盛的他成了老头,而当年年幼的李与也已经长大成人。 经过多年的明察暗访,老头终于在两年前找到了李与的下落。 他不想打破李与看似平静的生活,于是暗中帮助李庆隆发展,希望李与能好过一些。 事与愿违,李家公司的迅速发展,却让吴翠花和李亮变得更加针对李与。 平时在学校还不明显,李与基本上很少回李家,吴翠花和李亮想挤兑他都没有机会。 寒假暑假,李与也不在李家呆着,而是去打工,只有偶尔去李家的时候,吴翠花和李亮才会不遗余力的赶李与。 李与不想李庆隆为难,只能选择自己忍气吞声,老头又怎么会知道这些? 开学那天,三班班主任杨虹在班上跟李与冲突,这消息很快让老头知道。 老头跟吴翠花和李亮的想法一样,以为李与交学费的钱是李庆隆给他的,于是没有对李庆隆家的公司赶尽杀绝,而是出手打压了一下。 他昨天收到新的消息,说李与无缘无故请了假,老头感觉情况有点不对,便在学校里派了人盯着。 得知下午李与去上课,一等下课,就赶了过来,没想到李亮也在等李与,两个人还当场起了冲突。 众人听着老头说的话,都很好奇:听他的意思,当年就是他把李与送到李亮家收养,还给了笔钱,不知道这人跟李与之间是什么关系。 看他样子,眼神凌厉,气势不凡,身边还跟着两个年轻保镖,应该不是什么一般人。 李亮一时间哑口无言,既是让老头的气魄所震慑,又是心虚。 他知道当年父亲李庆隆在乡下收留李与的时候,得了一笔钱,他们也是靠着这笔钱,才会有今天。 老头淡漠地看向李亮:“你听着,要是不想李庆隆坐牢的话,你们家就来求他原谅!” 说完之后,他又对愣在那里的李与道:“走吧,有事跟你说!” 在学校里,人多眼杂,有些事有些话不方便说。 “等一下!” 李与跟着老头三人走到学校门口,却没有上车,平静的道:“你说给了李家一笔钱,也就是说当初是你把我给送到了李家?” 他那时候年纪还很小,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不过有些事,多少还是有一点印象。 这几天李与卖了不少好东西出去,也买了不少,交易额很大,他担心有人盯上自己,哪里敢贸然上陌生人的车。 老头用力地点了点头:“是这样,我记得那个时候你才五岁,想不到都长这么大了!” 他压抑着激动的情绪,又道:“当时情况危急,我没有办法,才把你交给别人抚养……” 老头很清楚李与不肯跟自己上车,是在怀疑他,这让他感到十分的欣慰,说明李与懂得自我保护。 正文 22.恩怨两消 “是吗?” 李与淡淡地道:“那我当初带了些什么东西?” 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神秘盒子,如果这人真是送自己去李家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 老头不假思索地道:“有个盒子,盒子里好像有个戒指还有几页纸!” 这些年,他一直在找李与的下落,那天发生的事就好像昨天才经历,又怎么可能会记不清楚? “走吧!” 李与听完老头的话,主动上了车。 李家收养李与的事,很少人知道,那一笔钱,知道的人更少之又少,就连李与也是刚刚知道,想必李庆隆一家也不会出去随便乱说,让人知道他们家有这一切都是别人给的。 对李与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的人,除了李庆隆一家之外,应该也就只有把李与送到李家的人。 李与已经离开李家,吴翠花和李亮没理由搞什么幺蛾子,李庆隆更不会这么做,那么就只剩最后一种可能。 老头欣喜的上了车,离开了学校。 在路上,李与才知道老头叫曹达,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在江南有一定的势力,而曹达之前对李亮说的话,全都是真的。 前两年,曹达帮助李家公司发展,是想让李与好过一点。 没想到,李家人将李与赶出李家,曹达大怒,于是给李庆隆挖了坑。 李庆隆哪想到人生中的贵人会突然挖坑害他,一着不慎,不但公司面临着破产,而且还背负着大量的债务,他随时都会有牢狱之灾。 曹达表示如果不是看在李庆隆对李与还不错,帮李与交了学费的话,他根本就不会手下留情。 李与没说交学费的钱是自己出的,也没问曹达是什么人,更加没问自己的身世。 他只想平静的生活,不想卷入什么纠纷之中。 “停车!” 等车子在路边停下,李与看了一眼曹达:“从现在开始,我希望你不要再介入到我的生活中!” 他之前还奇怪杨虹怎么没来学校,方才问曹达才知道曹达叫人把杨虹打了一顿,没有一个星期都别想出院。 尽管知道曹达做的,都是为了他,替他出气,可是李与觉得没必要。 李与又不是小孩子,有人得罪他,还要别人来替他出头。 曹达不禁愣了一下,终究点点头,拿出来一张卡给李与:“你拿着,这张银行卡里有一百万,想买什么东西就尽管去买!” 他以为李与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就想跟李与慢慢接触。 “不用!” 李与打开门下了车,将银行卡放回车上:“我自己有钱!” 他现在账户里闲钱就有一百多万,还有名家字画和珠宝美玉没有卖,哪会缺钱? 曹达脸色顿时一变:“事到如今,难道你还是宁愿用李庆隆给的钱,也不愿意用我给你的钱?” 他知道李与寒假暑假都会去打工,然而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交学费。 “行了!” 李与笑着摆了摆手:“怎么选择,是我的事!” 他没有过多的解释,碰地一声就将车门关上。 望着李与头也不回地朝远处走去,曹达也只能就此作罢。 看得出,李与对他还不是很信任,又有主见,无法勉强。 李与找地方吃了饭,然后打车回到了公寓里,开始上网跟几个熟悉的买家联系,准备这几天把手里的精美瓷器以及名家字画全部换现。 他这一次从明朝带来的名家字画,精美瓷器,都是花费几十几百两白银买来的,又有董小宛帮李与做鉴别,价值自然远超之前两次带来的那些东西。 由于李与上次卖的东西物美价廉,因此有不少买家留意,彼此之间还留了电话。 晚上跟几位目标客户谈好交易的时间和地方,李与洗漱一下就睡了。 第二天,刚到学校,李与就看到李庆隆、吴翠花、李亮在门口等他。 李庆隆尴尬的对李与道:“李与,之前的事,是我们一家对不起你,能不能看在这些年的情份上原谅我们?” 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人生中的贵人为什么突然算计他,直到李亮把学校里发生的事告诉他,李庆隆才知道曹达是看在李与的情面上才大力扶持他。 也就不难理解当曹达知道李家人将李与赶出李家的时候,转头出手对付李庆隆。 “没事!” 李与笑了笑:“我昨天已经说了,他应该不会再为难你!” 他心里很感激李庆隆的养育之恩,也不怪吴翠花和李亮的尖酸刻薄。 如果没有他们一家,李与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他只希望恩怨两消,从此以后彼此再无瓜葛。 吴翠花和李亮尽管心里很不情愿,可是仍然勉为其难地向李与道歉。 他们现在都很后悔,如果早知道,李与背后有厉害的人,能随便决定他们命运,打死他们也不会赶李与走。 本来住着高级别墅,吃好的穿好的还有公司,体面光鲜;现在倒好,公司破产,欠一大笔债,还可能坐牢,这心理落差,实在太大了。 “对了!” 李与突然想起什么,拿出手机给李庆隆的账户转了一百二十万过去:“这些年,我在你们家添了不少麻烦,这些钱算是我的一份心意!” 这是他卖黄金赚的,正好用来偿还李家这十二年多收养自己的恩情。 “我去!” “土豪!” “大佬!” “牛皮!” 旁边看热闹的人陡然听到李庆隆手机响起到账一百二十万的提醒声,都惊呆了! 他们看到李庆隆一家在这等李与,便知道会有好戏上演,早就搬好椅子拿着瓜子等着看好戏。 七班不少学生知道昨天发生的事,得知李与先被人收养,前不久又被人赶出门,紧接着就有一个貌似有钱有势的人出来,说是将李与送到李家的人,现在李庆隆一家再来道歉,这简直比小说故事还要更加曲折离奇。 很多人之前还怀疑曹达只是带两个保镖装逼,这时候看到李与随手给李庆隆转账一百二十万,再也没有人怀疑曹达很牛,比他们想像中还要更加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