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顽主》 第一章 重来的选择(求收藏) (在这个多灾多难的新年,开始一段崭新的旅程,希望为诸位增添一点快乐,请大家多多支持,万分感谢!) “一呀么更儿里,月了影儿照花台~ 秋香姐定下了计,她说晚巴傍晌来呀~ 牡丹呐亭前我们多恩爱,但愿得鸾凤早早配和谐~ 左等也不来呀,右等也不来,唐解元望苍天,止不住的好伤怀呀,美人呐,秋香哎,勾了魂的女裙钗~ 。。。。。。” 一只小小的蓝牙音箱中,老郭那充满戏味儿的声音传出来,宛转悠扬的小曲儿,迎合着习习秋风下的惬意,格外应景。 一间四四方方的合院中间,挂满了紫红色小果的海棠树下,看起来年纪轻轻,长相普普通通,整张脸上唯一能挑出特色的还是双眼皮,约莫着25、6岁的青年,手拿一把蒲扇,在躺椅上昏昏欲睡。 9月的京城无疑是一年四季中最美的时节,老舍先生就说秋天一定要住北平,无论是天气还是景色,入秋的京城美得的无以复制。 可对在这座城市中打拼的大部分年轻人来说,似乎没有这份闲情逸致,能够坐下来静静的感受京城的秋日,钱都赚不够,哪有心情看光景? 但对林剑来说,闲着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重来一次,他放弃了安稳的铁饭碗,在升职加薪的前夕,在领导和同事震惊的目光中,以无比淡然的姿态递上了一封辞职信,站完了最后一班岗,毫无留恋的回到了老宅,过起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换做旁人,这猛地闲下来很容易闲出病,可林剑却不然,他从夏天一直闲到了秋天,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顺势冬眠也不是不可以。 可今天一大早,林剑早早的醒来,一如过去几个月那样,给花花草草浇水、给金鱼喂食、给自己洗漱干净,然后一身松松垮垮的居家装扮,手拿一把好几个窟窿的蒲扇晃晃悠悠的走到巷口,买回豆腐脑油条把自己喂饱,接着就是一天‘躺尸’的开始。 然而与以往不同,今天光临四合院房顶的鸟儿格外多,麻雀、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搞得林剑毫无睡意。 大清早喜鹊迎门,难道有好事发生? 一上午,林剑满脑子都是这一个念头,以至于他特意把躺椅调转了个方向,方便躺下时能在第一时间睁开眼睛看到外面的来人,虽然他看到的只有空荡荡的垂花门。 时至中午,小曲儿听了好几遍,几个不同版本的照花台,林剑还是更偏爱老郭那一版,更有韵味一些,当然,若是结合视频,还是那个经常在麒麟剧社演出的王萌亭小姐姐更能抓住他的视线,没办法,谁让老郭是个男的呢~ 秋高气爽,仰头望天,难得一片湛蓝,摸了摸开始咕噜噜叫唤的肚子,林剑很不情愿的从躺椅上坐起来,神色莫名的瞅了眼垂花门,无声的叹了口气,也是,自己重生到现在也快三个月了,除了妹妹和老妈时不时的来老宅探望他,这偌大的四进宅邸,连个多余喘气儿的都没有。 他也有想过在院子里养条狗或者猫,至少也有个伴陪着,可思来想去,这一个人的清闲生活还没过够,干嘛去当那铲屎官? 不过人终归是群居动物,一个人待久了总希望沾点人气儿,可惜,喜鹊叫了一早上,明明是贵客登门的吉兆,可别说人了,连条流浪狗都没有,难道是居委会大妈太闲了,管不了人去管狗的生活了? 摇了摇头,散去这些自娱自乐的想法,哼着小曲儿背着手来到影壁墙后面的厨房,准备弄点吃食,犒劳犒劳自己,躺了一上午也是很‘累’的。 幸亏没人知道他这欠揍的想法,不然他现在吃的就不是炸酱面了,而是拳头! 别看他年轻,从小贪吃的他练得了一手好厨艺,比不上酒店大厨,但也能做一手漂亮的家常菜。 就比如这老京城的炸酱面,一般人家还真做不到他这么讲究,如今京城大街小巷都摆了个牌子,上面写道:老京城炸酱面,但是说句不客气的话,十个里面能有一个做的好就算不错! 对于有钱有闲有时间的林剑来说,与其出门尝试那指不定什么味儿的炸酱面,还不如自己在家亲手做,至少那味儿离地道两个字相差不远。 林剑一家子都是地地道道的老京城人,按照族谱往上翻5代,估计都没离开过京城,而且他祖上的家庭环境都不错,吃的喝的那叫一个讲究,很多习惯都是从小耳濡目染,到了林剑这一代,不说发扬光大,可至少也是继承了这些‘讲究’。 就如这炸酱面,讲究的是炸酱要小碗干炸。 什么是小碗干炸?即便在京城也有很多说法,各家讲究也不同,可说一千道一万,小碗干炸的标准就一个:炸好的酱放在碗里,用筷子从中间划开,缝隙不黏合。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上好的小碗干炸。 然而说是碗,实际上就是一小碟,出去外面吃炸酱面,店家若是上一碗,得,不用吃,肯定不正宗。 老京城人对于这些细节那真是讲究到极致,好听叫讲究,不好听就是矫情,没办法,谁让他们是皇城根儿底下的人呢,出门不谈两句zz,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京城人。 再说这酱,炸酱面的酱用的是黄酱,什么甜面酱、豆掰酱那通通不可以! 前世林剑受不了被韩流洗脑的女朋友大力推荐,尝了一口棒子的炸酱面,那味道,永生难忘,他发誓再吃一口就是孙子,甜到瞬间得糖尿病,可想而知那味儿~ 说回这酱,每家有着不同的喜好,有人用六必居的,有人用天源的,还有用桂馨斋的,没有特定的规矩,一般来讲,南城的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北城的人喜欢用天源的,回民都用桂馨斋的。 林家这套位于大栅栏的老宅地处南城,虽然过去京城有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但能在南城有一套四进的院落,可见当年林家祖上的日子过得也是相当潇洒。 说回炸酱,炸酱也分种类,有肉酱、素酱、桂花酱。 素酱自然没什么说的,桂花酱就是鸡蛋炸酱。 而最普遍的自然是肉酱,过去老京城的炸酱面都是用五花肉,因为过去的肉肥,用五花肉正合适,煸出猪油来那叫一个香。 但对于现代人来说,五花肉就显得油腻了,于是很多家庭改用瘦肉来炸酱,失去了原本的香味,炸酱面不香就跟臭豆腐不臭是一个道理,没有灵魂! 不过炸酱之前,还要准备面码儿,吃炸酱面必须要有面码儿,季节不同,面码儿也略有增减,一般是黄瓜丝、水萝卜、芹菜末、黄豆嘴等,再加些时令蔬菜,当然越丰富越好,但最少也要有四种,过去看一家人有没有钱,吃一顿炸酱面就看出来了,讲究的动辄10几种面码儿,虽然都是蔬菜,但是面子必须过得去。 最后自然是面,林剑即便讲究,也懒得为自己一个人抻面,实在是不愿费力气,直接用市场买的切面凑合了,这也是唯一的遗憾。 炸得了酱、面码儿摆满6碟,下锅煮面,趁热吃就是吃锅挑,煮熟了不过水挑到碗里直接吃。 有的人喜欢清爽一点的就过遍水,夏天要用凉白开,冬天要用温开水,过了水的面条不爱坨,吃起来爽滑过瘾。 林剑就好那一口烫嘴的热乎气儿,何况现在天气也不热,面在沸腾翻滚的水中汆熟,专用挑面的长筷子下去,手腕儿一转挑入碗中,来不及摆桌,直接下面码儿拌酱。 那叫一个香~ 刻着一筷子刚入口,还没来得及嚼,就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吆喝,“儿zei~” 林剑一愣,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废话,能叫自己儿子的,除了自己那不靠谱的老子还能有谁。 话说老家伙不是自驾游去了吗?这是刚回来? 端着面碗出了厨房,嘴角还沾着炸酱,经过影壁墙,就见一跟他三分像的中年男子,一手拎着一个行李箱站在垂花门台阶上,要不是看他风尘仆仆,林剑还真想问他一句,“早不来晚不来,非掐着饭点儿来,怎么着,有大师算过?” 老爸名叫林涛,嗯,曾经的大院子弟,据说跟京圈儿那几位都是好哥们,也确实是,不用据说,只不过在林剑刚出生那几年,因为讲义气跟人茬架,失手伤了人,被国家给教育了,判了15年,爷们儿也是讲究人,为了不牵连家人,主动跟林剑的老妈离婚。 前些年出来以后,接手了家里在琉璃厂的祖业,结果一年到头只开三个月,剩下的时间就开着他那辆不知道从哪倒腾来的二手路虎,满世界乱转,这不林剑重生回来这三个月,影儿都没露一面,不知道跑哪撒野去了。 几个月没见儿子,甚是想念,两手一松,行李箱‘咚’的一声砸在地上,瞬间鼻子一算老泪纵横,张开双臂作势欲抱。 林剑根本不卖这面子,两辈子给人当儿子,还不知道老爹那点鬼心思,他干脆一头扎进面碗里淹死得了~ 第二章 籽料(求收藏) (新的开始求支持!求推荐!求收藏!叩谢~) “停~打住~”林剑一手面碗一手拿着筷子虚空一点。 林涛闻声即止,动作利落,听话劲儿跟某种宠物有的一拼。 讪笑了一声,“儿zei~,听说你辞职了?怎么着?工作不开心?” 林剑面无表情的往嘴里扒面,似乎在他眼里面比老爹重要。 嚼了几口,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不是不开心,纯粹是不想干了。” 林涛闻言呵呵的笑了几声,也没再多问,他出来之后,为了弥补孩子童年的遗憾,争做一个好父亲,对儿子几乎是有求必应。 当然,他也想这么对林剑的妹妹,可惜小丫头还没出生他就进去了,从小到大只知道父亲在照片里,突然一个大活人从照片里出来了,刚过青春期的女孩根本接受不了,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深,以至于父女俩如今连面都见不到一回,心酸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林涛把原本分成两份的父爱通通给予了林剑,别看他平常不太靠谱,店面也不怎么管,只知道游山玩水,可一旦林剑有事开口,他绝对是最大的靠山。 不就是辞了一份铁饭碗吗?就是辞掉某国企老总的工作,林涛也不带多一声责骂的,在他看来,没什么比儿子开心更重要。 前世他也是这么对待林剑的,只是林剑自己轴,明明不喜欢那份工作,却也没想过辞职,每天头顶星星走、身披月亮归,忙了小半辈子连找媳妇的时间都没有。 女朋友倒是处了好几个,可谁喜欢一个明明身在同一座城市,却搞得跟异地恋一样,一个月才见一次面的男人? 幸亏一次醉酒令他不省人事,再次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回到了10年前,那个升职加薪的一天,这次,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铁饭碗,选择回家当咸鱼,每天喝喝茶、摆弄摆弄花草,晒晒太阳不香吗? 干嘛为了所谓的事业拼的头发都掉光,回到家连个贴心人都没有,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钱是不少赚,可却连花的机会都没有,所以那么拼命是为了谁? 林涛见儿子发呆愣神,转移了话题,“老宅这边还能住人吗?” 林剑收回思绪,反问,“怎么不能住?你看我不是住的很好?” “嗯,主要是不方便,这样,回头我让人过来给你重装一遍吧,至少加一些生活电器,厕所和厨房也要重新改造。” 林涛踱步到二进院的中央,伸手拍了拍海棠树的树干,眼神满是回忆。 “不用,我手里有些积蓄,辞职以后全都取出来做了简单的翻修,挺好的,没什么不方便。”林剑也端着面碗跟过来,一大碗炸酱面眼看就要见底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怕林剑误会,林涛赶紧找补道,“我不是催你出去工作,你就算在家躺一辈子我和你妈也养得起你,不用担心钱,我只是怕你一个人呆着无聊。” 林剑失笑,“我可不想被骂败家子~” 林涛板着脸,“谁敢,老子的儿子想怎么样都行,老子有钱,就喜欢当败家子的儿子,谁敢说三道四,老子抽他~” 林剑摆摆手,“行了行了,我就是那么一说。” 吞下最后一口面,随手把碗筷握在手中,背着手道,“这次回来短期内不走了吧?” 难得跟儿子闲聊,林涛心情不是一般好,“不走了,我刚从xj回来,弄了块上好的籽料,回头给你和你妹妹各打一套玉佩。” 干古董这一行的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尤其是家里在琉璃厂的老店,库里头存了不少好货,赚一次钱就够林涛在外面浪好长一段时间,不然他也不敢说把林剑当败家子养。 说起这事,林剑依稀记得老爹弄回来的这块籽料不一般,但前世他没时间也没精力深入研究古董文玩,也就没太在意,只记得老爹把玉佩给自己戴着,无意间被领导瞅见,差点被误会受贿,自那以后他可不敢把那块玉佩带出门了。 前世是没时间关注,现在不一样了,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顺口问道,“什么料?很值钱吗?” 林涛有些诧异,这还是儿子第一次关心起自己的事业,惊喜于儿子的变化,急忙反身回到垂花门前,将一个行李箱摆平放到地上,打开来,就见一堆棉花泡沫包裹着一块四方红布,红布应该还包着盒子,显然老爹口中的那块籽料就在红布下面的盒子中。 林家的祖上就有从事古董行业的先辈,到了林剑太爷爷那一辈,更是将祖业发扬光大,只不过林剑的爷爷碍于当时的国情,选择了弃笔从戎,没想到再另一条道路上走出了一片光明,不过祖业也没放下,他的弟弟也就是林剑的二叔公接过了重担,遗憾的是他一生未娶,没有子嗣的他重新将祖业交到了林涛手中。 如此一来倒也少了番争执,为了利益,家族内斗在这四九城中可是屡见不鲜,林家恐怕也很难例外。 不管如何,林家在古董这一行里可是老资格了,就算林剑没有从事相关事业,小时候也没少被家里长辈灌输相关知识,靠着他仅了解的那些皮毛,也能出去唬一唬人。 然而对林涛弄回来的那块籽料,他唯一知道的好像就是块和田玉,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林涛小心翼翼的取出包着红布的木盒,缓缓走过来,放到海棠树下的石桌上,轻轻舒了口气,不无得意的笑道,“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吗?” 林剑无语,没好气的怼了句,“和田玉~” 林涛大笑,“好小子,还知道和田玉了?” 靠,瞧不起谁呢?林剑愤愤的走过去,一把揭开红布,动作是粗鲁了些,但也不至于危险,可林涛就跟祖坟被扒了一样,惊恐的跑过去,双手护着木盒,嘴里叫道,“哎呦我的小祖宗,你可小心着点,这盒子里的东西卖了,咱们一家这辈子不愁吃喝了。” 林剑当然知道贵,但要说一辈子不愁吃喝,他家现在也能做到,只是看老爹这重视的程度,难道真的很值钱? 对了,前世领导说自己那块玉佩值多少钱来着? 林剑挠了挠头皮,怎么也想不起来。 林涛确定木盒稳稳当当的放在桌子上后,再次吐了口气,笑道,“儿zei,考考你,关于这和田玉的门道,知道多少? 好歹你也是咱老林家的继承人,不能把祖传的手艺丢了不是?” 这话倒不假,反正时间也多,不妨跟老爹好好唠唠,把碗筷放到桌上,拍拍手一屁股坐在了石凳,跟老头似的抄起一壶茶,对着壶嘴嘬了一口,脑中回忆起小时候爷爷跟自己讲过的知识。 缓缓开口道,“和田玉收藏以精品为佳,许多人都认为白玉是精品,但是不能认为只要是白色的都是好玉,更不能轻易的以‘一白遮百丑’为判断基准,很多人只重se而不重润,这是不对的,‘se与润’二者不可缺一,看se,se要正,不能两种se像模棱两可。 白玉的标准色是脂白、奶白、荔枝白; 青白玉的标准色是粉青、绿豆青、瓜皮青。 每一种颜色都有讲头。 然后就要看润,温润细腻、观之犹如脂肪、油润纯净,抚之犹如婴儿的肌肤细腻光滑,这样的玉石才能堪称经典。” 听到儿子对白玉的只是张口就来,不禁摇头晃脑,不愧是林家的后代,别看不是专业的,但说起理论知识来那也是头头是道。 在这一行浸yin了大半辈子,在里头更是没有放松学习,单论经验,林涛自认不输祖宗,而收藏这一行,经验是取决于你是否成功的唯一因素,只懂得理论知识还不够,还得加以利用才可以。 林涛敢保证,以林剑现在的理论基础,扔到潘家园去,保准被坑的一头包,看一块玉,估计水平还不及店里学徒的一半,差着远呢。 但这都没关系,经验可以凭借时间去积累,只要林剑肯学,他自然毫无保留。 哪怕他再佛系,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继承家业,只是他这个父亲失职,没有在孩子的童年时光给予足够的父爱,现在他只能用溺爱来弥补了,就算儿子什么也不是,他也毫无怨言,至于能不能继承家业,唉~随缘吧。 林剑可不知道老爹的思绪已经飘到了远方,他可是说上瘾了,没想到自己记忆力还不错,竟然还记着小时候的事情。 只不过为什么后腰有些发热呢?林剑察觉到后腰胎记处隐隐发热,却也没多想,自顾自的往下说,“xj和田玉是咱们华夏的国宝,和田玉自古以来都是帝王玉,有着八千年的历史,玉字就是王上加一点,可见其古往今来的重要性。 和田玉虽然没有诱人的青花斗彩、五光十色、七彩炫丽,但和田玉却具有朴实质华、温润含蓄的内敛光芒。 尤其籽玉玩料,把玩几日,如羊脂之润、君子之谦、日月之华、不与金银争辉,但温糯涌现、滋味无穷,和田玉玩料是宝藏中一颗闪烁耀眼光辉的璀璨明珠。 可以说每一块都是宝物!” 第三章 卖不卖?(求收藏) 随着这些年经济腾飞,越来越多的人有钱有闲,自然而然的要丰富一下精神世界,玩古董、文玩,在当下的社会中已经不再是一件神秘、奢侈的事情了。 包括玩玉、玩料,什么是玩料呢? 其实就是天然形成的完整的且具有一定的特色的和田玉籽料。 首先要是和田玉籽料,仔料是次生矿,出产在xj的玉龙喀什河(白玉河)、卡拉喀什河(墨玉河)及叶尔羌河(绿玉河)中,像鹅卵石一样大小不等、表面光滑的和田天然玉。 玉石山料风化崩落,经大气、流水选择风化、冲刷、剥蚀、经流水分选沉积下来的优质部分,一般呈卵状,大小全有,但小块多,大块少; 并且具备一定的特色,比如皮色特别象形的,特别稀少的皮色、颜色的; 比如料的形状是很舒服的; 比如料的肉质是超级细腻且具有油性的; 总之要具备顶级的优点,而且必须要天然的,修过的料,磨过的料不管多好,已经不是原籽了,也就不能算是玩料。 因此,现在市场上,雕过的玉石反而卖不过原石,原因很简单,和田玉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而玉雕工艺肯定是一代比一代好,如果现在雕了,反而限制住了石头将来的发挥空间,搞收藏的又有几个不希望手中的好料升值呢? 林剑差不多掏空了所有的知识储备,见老爹一副感慨的神情,不由撇了撇嘴,“我说完了~” 林涛回神,大笑了一声,狠狠的拍了下石桌,声音洪亮的吼了句,“好!看来你爷爷从小没白教你。” 林剑白了一眼,伸手试图打开那只雕着龙凤呈祥图案的木盒。 结果被林涛一巴掌拍开,“哎呦我的祖宗,你就不能小心着点?” 林剑哭笑不得,至于的吗?打开盖子而已。 “这盒子不值钱,值钱的是里面的籽料。” 随着他轻轻拨开木盒上的铜锁,小心翼翼的掀开盒盖,随着他揭盖子的动作,林剑眉头微微蹙起,不自觉的动了动身子,后腰怎么越来越热了。 当林涛将盒盖完全掀开,露出一块拳头大小、形状并不规则的籽料时,后腰快速升温,之前还只是温热,可现在能用灼热来形容。 倒也不是不能忍受,只是突如其来的灼烧感,令林剑不自觉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聚精会神在手上动作的林涛自然听到了,却也没多想,只以为儿子惊讶于这块籽料的成色和大小,得意的说道,“小子眼力不错,说说吧,给估个价?” 让林剑估价纯粹是开玩笑,这块石头在不懂行的人看来估计一文钱不值,因为面相实在一般,微微发黄、红白相间,形状也不规矩,若是再沾点土扔到路边,狗都不稀罕舔一下。 只不过林剑的注意力根本没在籽料上,说来也奇怪,后腰的灼热感仅仅持续了不到3秒钟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清凉,犹如一汪清泉注入了腰眼,随着血液流淌到全身,那股舒畅感让人不由自主的*****出声。 林涛的眼神完全掉到了籽料里,根本没发现儿子的异样,而林剑也没有说,经历了重生这么神奇的事情,还能有什么不能接受? 暂时压下疑惑,把目光聚焦到那块‘破石头’上,看着比成年男性的拳头还要大一圈,估摸着有2-3斤重。 面相确实不大好看,而且表面有些糙,与印象中光滑如水的玉石不可同日而语,就这块石头能让老爹口出狂言? 林剑纳闷了,不过出于对老爹鸡贼属性的认可,还是没有贸然出声质疑,毕竟能让老爹吃亏的人还没出生呢。 林涛恋恋不舍的把目光抽回,抬头看着毫无异样的林剑道,“怎么样?不认识了吧?” 没什么好意思承认的,林剑坦然的点点头,“除了大,完全看不出一点值得您老称道的地方。” 林涛抱肩大笑了几声,“不认识也正常,不过你得记住了,这可是羊脂级的聚红皮籽料~” 头一回听说这个名字,林剑下意识的嘀咕了一遍,随后颇为财迷的问道,“名字叫什么无所谓,您就告诉我这块石头值多少钱吧~” 本以为老爹会嘲讽自己俗,可谁想他一巴掌拍在自己肩头,再次狂笑起来,“以我的经验,如果完整上拍的话~” 故意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没多卖关子,轻声道,“2000来万吧” 林剑双眼一瞪,惊叫出声,“多少?” 林涛很不满意儿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又是一巴掌砸在肩头,拍的他身形一矮。 “瞧你这出息,不就2000来万吗?咱家在琉璃厂的店面也不止2000万。” 这倒是不假,别看琉璃厂那边什么时候去都是冷冷清清的,但那也不是靠人流量赚钱的地方,想凑热闹去潘家园啊! 不过林剑还是瞧不上老爹臭屁的样子,怼了一句,“你倒是先卖了换成钱再说~” 林涛是老京城人了,那一嘴京片子搁外地人耳朵里,那叫一个碎~ “嘿~你这臭小子,钻钱眼里了?我跟你说,这块料放家里当传家宝都够了,你还想卖?回头我找大师傅根据形状简单雕一下,边角料给你和你妹妹一人打一块玉佩,咱家也不缺钱,卖了就是暴殄天物。” 被林涛教育了一通,林剑也不敢多说,背着手弯腰细细打量,发现料上的红皮中间,似乎形成了一道天然的缝隙,也不对,怎么形容呢,林剑抓耳挠腮也给不出一个标准的形容。 知子莫若父,林涛一瞅就知道林剑想说啥,“漂亮吧?这叫一线天,天然形成的,光凭这一道图案就值300万。” 林剑暗暗咋舌,就这么一块石头值2000多万?饶是他冷静了好半天,也依然不敢信。 林涛轻笑着把木盒盖好,重新用红布包上,指着石凳道,“坐,爷们儿今天给你好好讲讲,现在收藏一块和田籽料原石,好的皮色很重要。 目前市场上的和田玉主要分山料和籽料两种。 山料为昆仑山上的原生玉矿,而籽料则是由河流冲刷而下,沉积在河道中的卵石状玉料。 籽料长期受河水冲刷,所以较山料质地更为光滑,温润无比;而深埋于河床泥土中的籽料,则由于矿物质长期浸染,而形成各种山料所没有的皮色,更为名贵,就比如这红皮。 过去,人们普遍以白度来评判一块和田玉的优劣,为此甚至可以磨去籽料的皮色。 可现在皮色则被视为上好和田玉的标准。 同样的玉料,有皮的要比没皮的价格高出数倍至数百倍。 玩料这一行有句老话:富贵玉中求籽料更难寻。 这两年和田玉籽料矿藏越来越少,市场上出现了许多鱼目混珠的现象。 有的用和田玉山料切割成小块,经过磨光和人工上色,冒充籽料,但人工的皮色通常不自然,有经验的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更有甚者,拿青海玉或俄罗斯玉,甚至普通的白色石头,来冒充和田玉。 其实真正的和田白玉并不一定比青海玉白,但它很润,并且会随着佩戴时间增长越变越白,而其他玉种则会随时间逐渐变乌。” 林剑适时的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那我看这块料表面很粗糙还很脏是怎么回事?” 这一看就是外行人才问出来的问题,林涛听了却很开心,能主动提问,就代表儿子对这一行感兴趣,有兴趣就比没兴趣好,至于问题会不会太小白? 当老子的又岂会没耐心言传身教? “刚挖出来的籽料毕竟是玉石的一种,天然的产物自然会带着自然的痕迹,而籽料原石在刚开采出来的时候是有好多水锈和砂垢,被包裹这这些东西的籽料看上去非常的脏,这一块我也是捡漏得来的,处理的不够细,回头等我处理好了你就能看到它最美的一面了。” 林剑默然点头。 林涛又道,“本来呢,好玉不应该雕,特别是顶级籽料资源有限,存着肯定要比雕出来的价值更高,而且大自然精雕之物,才是最灵秀、最巧夺天公的,再厉害的雕刻大师也做不到浑然天成。 但咱们家不止着这块玉发财,自然也就不用担心这点损失,找一位大师雕出造型摆在家里当作传家宝,看着也舒坦。” 林剑砸了咂嘴,“老爹您也太奢侈了,2000多万的籽料留在家里当摆件,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有几百亿资产呢。” 对于儿子的吐槽,林涛很没‘老子’形象的摸了摸后脑勺,“其实卖也不是不可以,得看时机,等等再说吧。“ 林剑无语,这也太没原则了吧?就因为自己一句话,刚刚还坚定留作传家宝的想法,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也不怕闪了舌头~ 不过林剑确实觉得能卖了变现,要比收藏价值更高,除非他家真有几百亿,不,哪怕几十亿的前提下,再考虑自己收藏,至少听着不会让人觉得装13! 好吧,林剑承认自己有点见钱眼开了,哪怕他家不缺钱,但一次性多出几千万现金的财富,这样的诱惑一般人都抵御不了吧? 别说他是重生人士,重生就可以视金钱如粪土了? 在家躺着当咸鱼也是要花钱的好嘛! 第四章 打面仓(求收藏) (新书求支持,推荐、收藏来者不拒,感谢!) 林涛走了,带着他的宝贝资料,小心翼翼、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送老爹出了大门,望着胡同口沿街叫卖的小贩招呼了一声,自打奥运以后,胡同里走街串巷的小贩越来越少了,美其名曰建设文明城市,但对于从小胡同里长起来的孩子来说,没有了吆喝声就跟少了一份童年一样,时常想起总让人怀念。 难得碰到一个胆子大不惧居委会大妈的小贩,林剑能不意外? “嘿~兄弟这是卖什么的?”林剑站在自家四合院大门外,冲着倒骑驴上的小贩喊道。 倒骑驴上装着泡沫保温箱,上面盖着厚厚的大花被,刚刚小贩好像在吆喝‘面仓’? 林剑担心听错了,就多问了一嘴。 “打面仓~”小贩带着毛线帽,脸上带着质朴的笑容,面对林剑时怯生的样子都不敢对视。 “呦呵,还真是面仓,这可是失传的手艺,你别是拿驴打滚糊弄人吧?”林剑故意装出一副难伺候的样子。 小贩慌张的摆手,“不能,怎么敢,正宗的祖传手艺,我从小吃爷爷的面仓长大,绝不会糊弄人,不信您尝尝?” 林剑倒也不是真的要刁难人,实在是如今做面仓的人太少了,主要是不易保存,现做现吃最佳,要么开个点心小店要么自家里做着吃,很少有推车出来卖的。 不过看对方实诚的样子,应该不似作假。 张口问道,“行吧,您这面仓怎么卖啊?” 小贩挠了挠后脑勺,憨厚的笑了一声,“15一斤,纯手工做的,赚不了几个钱。” 这倒是不假,面仓跟驴打滚差不多,但有一道工序必不可少,很难流水线生产,也正是因为这道工序,导致这种小吃快要濒临失传了。 如果是真的,15还不算贵,毕竟如今手工的驴打滚也差不多这个价。 “得嘞,给我来二斤吧,刚吃完面,就当饭后甜点了,你这面仓来的真及时~” 林剑发现在家里呆了几个月,都快成话痨了,前世也没这么多话啊。 自觉无语的摇了摇头,就见小贩乐呵呵的掀开被子,下面还有一层更厚的褥子,这才露出泡沫箱,一掀开盖,顺着热气一股飘香传入人的鼻腔,旁边正好骑车路过的大叔一把捏住刹车,“嚯~什么玩意儿这么香?” 小贩嘿嘿一笑,“面仓~” 大叔也是老京城人了,一听是面仓,麻溜儿的下了车,推着把手过来,“真是面仓?” 林剑笑了一声,“大叔,我刚买了二斤,要不您等我尝尝给您验证一下?” 老京城人就好唠闲磕儿,甭管认识不认识,看对了眼都能聊到一块去,“小子够鸡贼的,想馋爷们儿?不能够啊,给我也来二斤,回去给我儿子尝尝,这老京城的好东西可是越来越少了。” 林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两人说话的时候,小贩利落的装了一盒,黄橙橙的面仓装在透明的一次性饭盒里,卖相还不错。 “还挺讲究卫生~”大叔瞄了一眼调侃道。 林剑顺手掏出手机,对着倒骑驴把手上的二维码一扫,接话道,“那可不,什么不都得讲究个与时俱进?” 大叔感慨,“是啊,眼瞅着都快2015年了,日子过得真快~” 顾不上给大叔搭腔,打开盖子直接上手夹了一块塞入口中,别说,还烫着呢——香、甜、糯! 是小时候的味儿~ 得,不用他说,看那享受的表情,大叔就知道这面仓准没错。 笑嘻嘻的冲小贩说,“再来二斤,顺路带给家里老娘尝尝,年轻时就好这口。” 林剑嘴里塞得满满当当,还不忘比了个大拇指,“正宗,能有20来年没吃过了,真不错。” 说起来这‘打面仓’也是京城小吃里“guan承民俗”的一个代表。 没错,这还是一道宫廷小点心,但其实是从民间老百姓做的豆面糕和驴打滚那里学来的。 老百姓做的豆面糕和驴打滚都是黏黄豆面的,裹上豆沙、红糖馅,上锅一蒸,再裹上豆面,让人一吃就上瘾,凉热皆可。 可到了guan府里,大老爷们自然不能跟‘小老百姓’们吃的一样,食材方面也要更讲究一些,整体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用熟芝麻代替黄豆面,用煎炸取代驴打滚的蒸制,总体来说口味也就要更香,刚出锅的时候趁着烫嘴的时候咽下去,香气回味无穷。 之所以取名‘打面仓’,也是寓意着五谷丰登,粮仓都装的满满的,要不是手续太过繁琐,这么经典的小吃也不至于流传不下来。 软糯的年糕在牙尖打转,连吃了两块还不嫌腻,要不是刚吃了一大碗炸酱面,这一盒面仓都不够垫肚子的。 意犹未尽的盯着重新盖上的保温箱,嘬着牙花子道,“可惜这东西凉了不好吃,不然你这一箱子我包圆了。” 大叔掏出现金结账,把装着面仓盒的塑料袋挂在自行车把上,脚下蹬地,哧溜一声蹿了出去,着急劲儿生怕家里人吃不着热乎的面仓。 林剑在后面招手,“回见了您呐~” 这就是京城‘小老百姓’们的生活,贴地气,幸福往往流淌在这小小的瞬间。 小贩还要继续卖面仓,冲林剑露了个感激的笑容,这才慢悠悠的上路。 林剑担心以后没面仓吃了,好心提醒了一句,“前面胡同口直行,别拐弯儿,拐过去就是居委会。” 小贩身子一歪,“得嘞,谢谢,下次再见到您多饶您一块儿~” 嘿~小子够会做生意的,看来这小子可没刚才表现的那么憨厚老实。 林剑失笑摇摇头,晃着四方步溜达进门,一天眼瞅着要过去了,把吃剩的面仓放到冰箱里免得坏,等饿了用微波炉加热再吃。 回到二进院的海棠树下,刚要坐下喝口茶,突然想起之前后腰上的异样,连忙掀开衣衫,伸手在后腰上磨挲了一把。 那地方原本是块胎记,面积大概有成年人四分之一个手掌大小,形似老鼠,虽然不是经常示人的地方,可总归有些碍眼,被前女友说了几次,他自己也觉得膈应。 后来听人建议,干脆找纹身师,根据胎记的形状纹了只老鼠上去,他也不知道那老鼠有什么讲究,反正看起来还挺生动的。 刚刚似乎就是那只老鼠在发热,可这会儿摸上去,温度跟周围似乎没有区别,怎么回事? 错觉? 也不像啊!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懒得浪费脑细胞,干脆回房换衣服,准备去广德楼听相声。 林家的四进四合院老宅位于排子胡同,周围四合院不少,温蒂默多克的四合院离林家老宅也就几步路的距离。 搁过去这片可是实打实的贫民窟,都是在市井跑江湖的小人物住的地方,不过别看这名字不起眼,可也有其来源,相传当时有习武之人,常在此胡同练举双石,双石成排放置,有了排子胡同的称呼。 听爷爷说,胡同过去也不是没出过大人物,比如京剧界‘四大名旦’之一的程砚秋就曾住在这里。 总之,不管过去如何,现在的排子胡同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商业、娱乐样样不缺,在这样一块地方拥有一座四进的四合院,也能理解林涛敢手握2000万籽料不卖的原因了。 换了身轻便的休闲装,穿过三进院来到后罩门,早几十年前,这里就被爷爷改成了车库,当年爷爷虽然住在大院里,但偶尔也会跟奶奶回老宅忆当年,再怎么说也是被小战士称呼一声‘首长’的人物,总不能把车停到别人家门口占老百姓的公共资源吧? 于是爷爷就想了个辙,直接把后罩门连同一部分后院改成了车库,出入直接进门,既保证了隐私也不会被有心人利用。 如今倒是方便了林剑,他那辆刚提没多久的bmw5系,不用为了找车位发愁了。 原本他只是开着一辆屌丝三宝之一的迈锐宝,但重来一次,他都想开了准备享受生活,车这种大件儿自然也要升级一把,这不刚重生回来的第三天,直接去四儿子店提了一辆5系,次顶配,在这皇城根儿底下,宝马5自然算不得豪车,但也彻底杜绝了狗血打脸的情节。 这也是为了读者考虑才买的,瞧瞧,多讲究~ 广德楼在前门外大街,离排子胡同不远,但要是走着去,估摸着下午吃那点东西都得消化咯。 林剑现在是能躺着绝不站着,能坐车绝不坐公交,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就这么一咸鱼,指望他走200米都费劲,别说20分钟了。 别说运气还不错,停好了车来到了戏院门口,就听到黄牛一副中奖了的样子在那喊着,“今晚有郭老师演出,前排前区,就剩两张。” 林剑还没走过去呢,就见一对学生情侣上前跟黄牛问价,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姑娘一甩手冷着脸走了,身后的小男友连走带跑都没跟上女友的节奏,姑娘可穿着高跟鞋呢,看样子气的不轻。 对这种众生百态,前世的林剑绝对不会多看一眼,可现在一看,还真挺有意思,至少比电视上毫无营养只知道装13耍帅的偶像剧有意思多了。 第五章 金手指来了?(求收藏) “票怎么卖啊?” 林剑走到黄牛附近直接问道。 他这么问,有经验的黄牛立马就知道对方有很强烈的购买意图,看向林剑露出市侩的笑容,“一楼前区的,两张800,不二价~” 这价放在平时肯定是贵了,正常票价哪怕是一楼前区也就200一张,当然要是走正规渠道买还能便宜些,但有老郭出场就不一样了,才翻了一番,两张800,已经算是厚道的价格了,可问题是林剑就一个人,买两张岂不是浪费? “我买一张呢?”林剑笑眯眯的问。 黄牛为难的挠了挠头,“哥们,说实话,这是最后两张了,不然我也不会用这个价出,就是想图个痛快,要么您两张一起买了,入场前找人卖一张,卖多少钱都是您的,我绝无二话,要么您就找别人看看?” 这黄牛还算实诚,林剑想了想干脆道,“行吧,冲你这态度,两张我买了~” 黄牛咧嘴大笑,“得嘞,瞧您就是爽快人,喏~票您收好了,微信还是支付宝?现金也可以~” 林剑接过票随手往兜里一揣,顺势掏出手机,“支付宝~我前面来那对小情侣是怎么回事?” 买卖做成了,黄牛自然就有闲心唠嗑,听着支付宝设置的收款提示音,吸了吸鼻子道,“还能怎么着,姑娘是郭老师粉丝,想进去听相声,男孩兜里钱不够,女孩生气了,扭头就走。” 听他话里话外,对那女孩的行为充满了鄙视,还有些愤慨。 林剑收起手机,跟着附和道,“这事再常见不过了。” “谁说不是~”下意识的回了一嘴,忽然上下打量着林剑,“瞧您这日子应该过得不错,能体会人家男孩的心情?” 林剑一乐,觉得有趣,反问道,“从哪看出我日子过得不错?” 黄牛脖子一梗,“嗨~干我们这行的也许别的能耐没有,但看人的眼力可是不输给谁,日子过得怎么样看你掏钱时的神情就知道。 有的人讲了半天价,掏钱时还拖拖拉拉,日子准过的紧巴; 相反,向您这种不还价,掏钱爽利,脸上没有丝毫为难之情的主顾,一定不差钱,您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林剑虚空点了点,“别说,还真对,你有这份眼力见儿,还干什么黄牛啊~” 反正离开场还有段时间,倒也不介意跟人多聊会儿。 黄牛撇撇嘴,“您还别瞧不起我们这些干黄牛的,至少赚得比刚才那小男生多。” 林剑笑了笑,“瞧你这点出息,跟一没毕业的大学生比赚钱多,也不害臊。” 黄牛咧开嘴嘿嘿一笑,“也是,不过话糙理不糙,我没念过书,能干什么?在京城混几年,能赚一点是一点,等回老家找媒人相个老婆,这辈子就这样了。” 听着小人物发自肺腑的话,林剑不由有些触动。 见林剑没了说话的***,黄牛很懂事的告辞道,“得嘞,您歇着,我先撤了。” 林剑点点头,“再见~” 广德楼的德云社,据说是老郭开的第一个相声剧社,每天络绎不绝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特别是今天老郭空降广德楼,还走漏了风声,门口这人就更多了,像一个大型集市。 以前林剑没时间,顶多在油库上面办个会员听相声,重生回来以后有时间离得又进,隔三差五的来广德楼坐坐,主要是感受相声的氛围,演员表演的如何他也不较真,毕竟老郭徒弟的水平还差些火候。 广德楼这边经过重新设计,装修的非常好,里面不仅仅可以听相声,感受一下相声的氛围,还涵盖着诸多得云社的产业。 进门左手边会有一些商铺,里面卖一些小零食、生活用品,还有符合相声艺术的周边产品,比如说茶壶、折扇之类的,而右边则更像是一个相声戏院,装得雅致,墙上挂着很多相声演员的画象,林剑看到不少女孩正举着手机自拍,估计是得云社外地粉丝前来打卡。 总得来说,戏院装修的很传统,比如一些椅子之类的都特别有古典味道,能让人切身感受到当年相声流传于市井时的景象。 闲得无聊在光周边商店的时候,林剑后腰部位再次出现了一样,一股暖流在后腰胎记处集结慢慢的升温,只是温度没有下午见到和田玉籽料时那么高,大概相当于洗澡水的温度。 可随着林剑慢腾腾前移的脚步,热度又慢慢冷却,究竟是怎么回事?林剑一时间呆在当场,不小心当了别人的路。 还没等他回过神,就感觉后背突然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然后传来一声娇呼。 下意识的回头,就见一身材微胖的软妹子,正一边揉着脑门一边向自己瞪眼,“你这人怎么回事啊,好好走路干嘛突然停下。” 林剑无语,且不说自己是不是故意停的,就算是故意的,你自己走路不看路,撞人身上也是活该好吧?难道我停下来看商品,也要提前对着后面喊一嗓子:我要停了,你们注意? 当然,他也就是在心里发发牢骚,自认人品不错的他,主动露出歉意的笑容道,“抱歉,没注意身后有人,没伤着你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主动道歉,是因为软妹子颜值还可以的,绝不承认! 软妹子一张童颜挺具有迷惑性,短发齐肩,青春靓丽,要不是林剑也算见多识广,估摸着还要叫一声小妹妹,废话,哪个小妹妹化这么浓的妆?大红唇泛着水光,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小妹妹能有这种气质? “算了算了,也是我自己没看路,没事了,你走吧~”软妹子很讲理,主动承担了属于自己那一份的责任,整理了一下细碎的空气刘海,准备绕开林剑继续参观。 林剑眼珠子一转,好几个月没尝肉味了,和尚都受不了,何况他一年轻气盛的小伙子? 刚刚腰后的异样转眼间被抛在脑后,对软妹子笑道,“你是来旅游的?” 两人也算不打不相识,林剑长得虽然不同,但看着面善,而且谈吐举止很儒雅,软妹子的第一感觉不错,也就不介意林剑的多嘴了。 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算,跟着老板来出差,结果他临时有事去忙了,就给我放了两天假,在酒店呆的无聊,就出来逛逛咯。” 软妹子一边说一边拿起木架上的纸扇把玩。 林剑不想显得太刻意,也随手拿了把扇子,继续搭话,“你是钢丝?” 软妹子歪着脑袋沉吟道,“算不上铁粉,但总是听着老郭的相声入睡,本来想来现场听听,结果来晚了,票都卖没了。” 听到她稍显遗憾的语气,林剑却乐出了声,“你运气不错,我这里正好有张多余的票,要不要一起?” 从兜里掏出两张票晃了晃,软妹子先是眼前一亮,可随即疑惑道,“你自己干嘛买两张票?不会是特意多买一张等着泡妞吧?” 见软妹子眼神渐渐浮现出警惕之色,林剑无奈的解释道,“你想多了,本来我约了朋友,结果他重色轻友去陪女朋友了,被放了鸽子,只好一个人进来看了,你要是想看就一起,免得浪费。” 软妹子想了想,觉得这理由还算合理,也就没再多想,“好吧,那多少钱?我给你~” 林剑松了口气,没有拒绝软妹子要付钱的举动,他又不是烂好人,对方长得好看是一回事,他也确实有些不为人知的心思,但也不会闲到四处请客的地步,不是他抠门,一码归一码,两人非亲非故连名字都不知道,干嘛装大款,徒惹人反感。 不过他也没多要,毕竟自己编的是跟朋友一起的理由,要400不合适,掏出手机点开支付宝的收款二维码,“你扫我吧,150就行。” 这是得云社的常规票价。 谁想到软妹子直接转了200,亮出手机晃了晃,得意的勾起嘴角,“今天有老郭空降,票价肯定不一样,不占你便宜。” 林剑无语,失笑着递过一张票,“喏~你的票。” “谢谢,合作愉快~”软妹子俏皮的吐了吐舌头,然后满脸兴奋的举着门票玩起了自拍。 林剑在一旁等的尴尬,就往前走了几步,可就是这一走,后腰胎记纹的‘小老鼠’部位的温度再次上升起来,这下林剑要是再不重视,干脆一头撞死在墙上得了。 可能是因为软妹子的出现,令他心情愉悦,心情好了脑袋也变得灵光起来,难道是金手指?他突然脑洞大开,壮着胆子想道。 如果是金手指?又是哪一类的?有系统吗?该怎么使用? 伴随着他打开的脑洞,一连串的问题接连浮现出来,还好他有过小说的洗礼,又经历过重生这么奇迹的事情,接受能力超乎寻常,没有在这拥挤的人潮中表现的太过出挑,他可不想被人当神经病~ 联想到下午看到玉石籽料时的情况,林剑不由猜测:或许跟文玩有关?文玩的价值越高,后腰‘小老鼠’的温度越热? 恰好他此时身处的店铺,卖的都是一些茶壶、手串,两者之间肯定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第六章 一把紫砂壶(求收藏) (新书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求一波推荐和收藏,万谢!) 林剑凭着直觉继续往前走,后腰处越来越热,慢慢升温到刚进来时的温度,难道腰后的‘小老鼠’在指引我? 他心里不停的猜测,脚下不停,一直走到货架尽头,温度达到了从进门到现在的最高点。 脚下一顿,扭头看着货架上一把把精致的紫砂壶,不禁皱起眉头。 或许让后腰‘小老鼠’发热的源头是面前的某一把茶壶? 可眼前正对的茶壶有三把,看标价都在1000块钱左右,如果热度跟文玩的价值有关,这门槛是不是太低了? 1000来块钱一把的茶壶值得‘热’一回? 不过参考下午见到籽料时烫到让人心尖儿疼的热度,此时连四分之一都不到,也许越热越值钱? 这么说的话,眼前至少有一把茶壶的实际价值远超标价?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林剑招手让服务员过来。 “您好先生~”服务员看样子刚入职没多久,一脸的稚嫩,看上去就没什么社会经验,此时林剑露出了大灰狼一般的笑容,随便指着面前的一把造型圆润,形如南瓜的段泥紫砂壶,对‘小白兔’,不是,服务员道,“我能看看这把壶吗?” 说实话,上千块钱一把壶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算是奢侈品了,服务员自打来这工作以来,见到无数客人上前把玩欣赏,但真正掏钱买的却寥寥无几。 以至于那原本可以提高工资水平的抽成条款,还一次未被激活过呢。 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冲着林剑眨了眨,这么年轻,怎么看也不像是懂壶的人,年轻人不是更愿意买星巴克的马克杯吗? 想归想,服务员的职业素养还是不错的,微笑上前取下茶壶,放到玻璃柜台上,做了个请的手势,瓷不过手,茶壶也一样,这是上班第一天就被前辈反复警告过的,服务员不敢忘,毕竟摔碎了说不清,她可不想平白丢掉半个月的工资。 林剑的注意力全在茶壶上,对于茶壶,不敢说很了解,但肯定懂得比玉多,因为家里的长辈都爱喝茶,从小他就被爷爷、外公带着喝茶,对于各种茶叶的味道有着深深的记忆。 至于茶壶,自家就藏了不少好壶,最贵一把好像价值近百万,那可是爷爷的心头所爱,平时看一眼都要打报告申请,更别提上手把玩了,只有爷爷自己才有资格每天用茶水养壶。 不过小孩子好奇心都重,小时候爷爷越不让他碰,他越要看个究竟,所以小时候他可没少在爷爷的茶室里转悠,家里那些好的坏的茶壶可都被他占过便宜。 总之,对于紫砂壶,林剑不敢说自己是专家级人物,一打眼就能看出壶的价值,至少也能分出好坏。 毕竟几十万一把和几百块一把的壶,区别还是蛮大的。 正宗的紫砂壶,采用的原料是来自宜兴黄龙山的紫砂矿,包括紫泥、红泥、段泥等等。 采用纯正紫砂泥料制成的壶,外观古朴、色泽温润,透气性和保温性也比较好,且都具备一定的收藏价值。 有些商家为了降低制作成本,不仅没有采用纯正的原矿紫砂,还在普通泥料中加入了化工材料,以此来提高成品的光泽度,原矿紫砂壶色泽沉着内敛,而化工紫砂壶则有一种“贼光”。 这种所谓的紫砂壶虽然价格较低,但是长期使用却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具备收藏价值,工业流水线出来的产品,砸了听响都不心疼。 而且传统紫砂壶的制作过程比较繁复,也需要借助部分工具,整把壶基本都是手工制作出来的。 制作一把手工壶,一般需要1-2天左右的时间,还只是简单造型的壶,有些造型复杂需要刻字的壶,难度更大,可能需要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现代工艺,为了降低成本,缩短制作时间,很多人采用了“灌浆”工艺,虽然这本身也是一种陶瓷制造中的工艺,但并不适用于紫砂壶,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强行用不属于本门的技艺,出来的产品质量能好才怪。 当然,有些人觉得只要料子是紫砂,那就是紫砂壶,比如一开始那些良心未泯的商人,还愿意采用正宗的紫砂矿砂原料磨成泥浆状,再采用‘灌浆’的工艺,注入到事先做好的石膏模具中,因为石膏具有很强的吸水性,所以短时间内脱开模具就能得到壶坯。 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已经使壶背离了紫砂的本意,磨成泥浆的紫砂原料成型后不再具有原来的砂质成分,各方面性能都大幅度下降。 此时,不管是从原料上讲,还是从工艺上说,这种灌浆壶已经不能划为紫砂壶一类了。 但现在市场上还是有大量的注浆壶,甚至连原料都不再是紫砂,仅仅刷上一层紫砂泥浆之后被当作紫砂壶来卖。 这种壶一天能灌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所以看到网上那些日销几十把,售价一两百的壶还包邮,想都不用想,完全可以断定那就是假壶! 当然,若是条件有限,只是想喝个茶,也不玩茶壶的话,买一把工艺紫砂也行,只是别长时间使用。 不管如何,壶的好坏,林剑有着较为清晰的判断依据,这把看似造型精致,壶身摸起来光滑细腻的段泥南瓜壶,也仅仅是一把刚刚入门的紫砂壶罢了,绝对不是能够让后腰发热的源头。 刚刚他一上手,后腰的温度没有丝毫变化,再加上自己的经验,足够确定了。 微微摇头,轻轻放下茶壶,又指着上面那把同为段泥,造型扁圆的壶,“麻烦再把那把壶拿下来我看看,谢谢~” 他言辞很礼貌,加上他儒雅的气质,服务员难得保持着耐心,垫着脚小心翼翼的取下茶壶,摆到林剑面前的绒垫上。 刚刚有灯光照着林剑没看清,这一放下来的瞬间,漆黑的瞳孔剧烈的收缩,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又是低着头,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异样。 还是那句话,一把好壶从入眼到上手,哪怕是不懂壶的人也能感觉出不一样的地方,何况林剑本身对紫砂壶的了解就不少,还有后腰处的‘小老鼠’开挂。 轻轻双手捧起置于眼前,此壶采用段泥制成,质地细腻、光泽内敛、呈紫砂栗色,摸上去,点点颗粒感犹如在摸雪花梨的皮,在灯光的反射下,隐隐流露出玉石的谦和、温润之光。 这把壶造型扁圆,直观看技艺很精巧,流短也就是壶嘴微微弯曲,壶盖略有隆起,从边缘起线、肩部弯折而下、近底部收敛,整体圆中寓方,挺拔中见端庄,潇洒中见稳重,比之常见的圆扁壶,此壶身较为矮小、底部略阔、更觉沉稳。 林剑没在意后腰再次升温的异状,沉浸在茶壶之中,不自觉的蹙起眉头,以他对茶壶的了解,这把壶的造型不像是现代流行的款式,甚至近代也比较少有,更像是清朝早期的风格,可用料上看,又显然没有经历数百年的风霜,应该是近代的作品,上下仔细翻看,没有落款。 也就没办法从文字上验证这把壶的年代,以及出自谁人之手了。 真是奇怪,他虽然还算了解茶壶,但本身经验欠缺,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时间没了头绪。 林剑砸了咂嘴,不管如何,这是把好壶无疑,如果能用标价买下来,绝对是捡了大漏! “这把壶多少钱?”他明知故问。 服务员见林剑看了这么长时间,还真有些失去耐心了,毕竟旁边还有很多客人等着他去服务呢,而林剑本人也没有帅到惨绝人寰的地步,还不至于让她陷入颜值中不可自拔,自然而然的,语气就没有刚开始那么和善了,变得稍稍有些生硬。 幸好职业素养帮助她很好的控制住了情绪,至少还沉迷在茶壶中的林剑没听出来。 “1599~” 本以为是例行公事的回答,谁想到林剑张口便道,“包起来吧,记得开发票~” 服务员刚要伸手收起茶壶,听到林剑的话,双手直接悬在了空中,尴尬劲儿就别提了。 不自觉的咽了口水,强挤出笑容,眼底的惊喜却是怎么都掩藏不了的,“您~您说要买这把壶是吗?” 她不知道这把壶摆在这多久了,反正她来这上班时,身后古董架上的茶壶就没动过位置,毕竟来这的顾客都是为了听相声,顶多买几把便宜的扇子就当是为喜欢的相声演员捧场了,买壶?还是上千块钱一把的茶壶?疯了吧?还不如买aj呢。 林剑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满脑子都在想自己捡漏来的这把壶到底值多少钱。 虽然他也纳闷这么好的壶,怎么会放在这里售卖,还只买1000来块钱~ 但无所谓了,反正失误是你们自己造成的,小爷明码标价买下来的东西,官司打到最高院都没用! 见对面服务员还在发愣,不由催促道,“是的,我要买这把壶,能给我开票吗?我还等着听相声呢。” 其实他哪还有心情听相声,就想赶紧拿着壶走人,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总是发虚~ 第七章 相声(求收藏) 林剑紧张兮兮的盯着服务员开票,旁边同事见这边出货了,也是出于惊讶和好奇跑过来帮忙打包,还不忘打量林剑,就好像他一口气花了几千万一样,可实际上只不过是1599,连2000都没到。 扫码付款后,林剑松了口气,服务员同样也放松下来,直到现在她脑袋还是晕乎乎的,齁老贵的茶壶就这么卖出去了? 还是自己亲手卖的?对了,提成是多少来着? 林剑笑着接过礼品袋,刚转身就见软妹子似笑非笑的站在自己身后,打趣道,“没看出来你还挺有钱,1600的茶壶说买就买。” 尬笑了两声,“呵呵,就是喜欢。” 软妹子识趣的没再多问,晃了晃手里的票,“走吧,开始进场了~” “啊?”林剑有些懵,手里捧着可能价值几十万的茶壶,哪还有心情听相声啊,不由后悔之前嘴贱,干嘛说自己有票。 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讪笑道,“那个~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要办。” 话还没说完,软妹子却好像没听到一样,拉着他的胳膊走出了商铺。 林剑无奈,任由她拖着自己汇入了排队的人流。 广德楼这边放着诸多相声大家的手印,比如说马季,马三立,候耀文,李文华,唐杰中等大师的手印都在这里放着,这也代表着老郭对于相声前辈的一种敬仰,同时也在警醒着这么多徒子徒孙们,不管自己有多厉害,发展得有多好,也不能忘记这些相声前辈所立的汗马功劳。 比起一般的电影院只是设立一些卖炮米花和饮料的地方,广德楼戏院就大多了,不可见老郭对小剧院的重视,花了大心思去设计打造,相声本就是一个让人休闲和放松的地方,在听相声之前还能欣赏一下这些东西,其实也还是不错的。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相声是从天桥传下来的,那个时候,可能还真的是一些俗一些的相声能把人逗笑,才能有一些收获,但是现在不同了,相声也开始慢慢的走向更高阶层,如今在京城,茶余饭后听相声已经逐渐成为年轻人消遣娱乐的方式,比起团购十几块钱一张的电影票,听一场相声的花费可不算低。 这也意味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听相声也慢慢变成了一种有品位的娱乐方式,与老郭经常说的雅俗共赏越来越近了。 林剑胸前抱着礼品袋,软妹子在他前面,时不时的探出脑袋打量排队的人群,似乎在看还有多远轮到自己。 说来也奇怪,现在大多数听相声的都是女性,从人员比例上来看,真的是要比男性多,还多出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平日里工作太忙了,抽不出时间来看,或者男生们更喜欢打游戏,而女生们在家闲得无聊,约着闺蜜出来听相声? 他在无聊的想着,前面软妹子忽然回头,笑呵呵的调侃道,“你至于抱着袋子不撒手吗?” 林剑很不解风情的白了一眼,“你懂什么~” 软妹子一听,不乐意了,“臭屁,你怎么知道我不懂?” 林剑讶然,“你懂?” 软妹子尴尬的嘀咕道,“不懂~” “噗~”林剑笑喷,这丫头还是个逗比。 软妹子虎着脸,“干嘛?我是不懂,但我愿意学,你给我说我不就懂了吗?” 林剑无奈摇摇头,“你是听相声还是听讲座?” “都听~”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顺着人流往前移步,很快就排到了他们,检票进场。 到前面找了个两人的茶座,跟天桥那边的剧院不一样,广德楼这边的票价是含茶水的,当然只是普通的茶叶,想喝好茶需要令点,干果什么的价格也不算便宜,总体来说跟高铁上的售价差不多。 当然没有强制消费,如何消费全看你自己的能力。 这辈子林剑就希望能好好享受生活,自然不会亏待自己,招手让服务员过来,也不看茶单,直接道,“给我上一壶正山小种,有套餐吧?” 服务员就喜欢这种掏钱好爽的顾客,“好的先生,正山小种一壶300,可以无限续杯,另外赠您一套干果,可以吗?” 林剑点点头,“可以,你辛苦~” 出门道辛苦必定是江湖,服务员一听笑容更灿烂了,“您客气~” 把装有茶壶的礼品袋放在桌上,软妹子也拍完照了,“谢谢啦~” 林剑莫名其妙的瞅了一眼,“谢什么?” 软妹子勾了勾头发,傲娇道,“没什么,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林剑~” 软妹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一边笑一边摆手,“别误会我不是笑你~” 林剑额头垂下三根黑线~ “我名字很好笑吗?我是刀剑的那个剑,不是贱人的贱~” 这已经是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次跟人解释自己名字了,说起来就来气,就因为不靠谱的老爹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说什么剑是兵器中的君子,希望林剑长大以后,成为傲然于世的君子。 可惜,前世的他不但离君子十万八千里,还因为名字给人造就了许多笑料。 软妹子好不容易忍住笑,脸蛋微红,可能也知道自己不管怎么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只好通过女孩子的方式来道歉,略带娇嗔的说道,“真不是故意的~” 懒得跟小姑娘一般见识,“你叫什么?” “叫我琪琪吧~” 林剑嘟囔了一句,“鸡贼~” “什么?” “没什么~” 对话止于此,服务员送上了茶水和干果,摆满了一桌子,地方不够,林剑只能把茶壶放到脚下夹着,避免被路过的人碰碎。 演出很快开始,因为早早就知道了老郭今天要空降现场,粉丝们始终保持着很高的热情,接近两个小时的演出,厂子越来越热,直到老郭和余乾上场,气氛来到了gc。 光是送花送礼物的环节就持续了5分多钟,最后还是老郭怕耽误演出,强行制止了后续涌上来的粉丝。 “好了好了,谢谢大家伙捧场,太热情了,无以为报。。。” 每次回到小剧场演出,老郭的笑容都格外享受,似乎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说相声的乐趣。 “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看着台下满坑满谷,我很欣慰~” 再次使出十年前惯用的包袱,却没了当年的盛况,现在的新观众对于这句话没有任何反应,林剑心中感慨。 “大家伙儿有的是自己来的,有的是跟朋友来的,有的是跟媳妇儿来的,有的是跟别人的媳妇儿来的~” 台下哄笑~ 老郭顺势问,“真有么?带着别人媳妇儿来的请举手~” 林剑毫不犹豫的把手举起来,以前老郭抛这梗的时候他只能作壁上观,终于有机会嘚瑟一把,那还不赶紧着点? 要不说他今天运气好呢,今天全场200多观众,竟然只有他一个人举手,鹤立鸡群,想收回都来不及,老郭眼贼着呢。 老郭兴奋了,直接涨了一个调门,“哟~这位小兄弟好大的勇气,你是这不怕挨打啊~” 林剑一下子成了全场的焦点,更受瞩目的还是琪琪,软妹子样子不赖,还带着一点软萌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人妻,更像是少女。 林剑这儿正后悔呢,突然腰间的软肉被人揪起,狠狠的一扭,突然传来的剧痛,没有一丝丝防备,直接尖叫出来,“啊~” 堪比海豚音的这一嗓子把舞台上的老郭都吓了一跳,“嚯~爷们儿,宫里待过吧?” 论现场砸挂的功力,全z国还真没几个比老郭强的,现场笑做了一团。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是玩笑,毕竟真要是偷qing的,也不会这么傻了吧唧的主动承认。 老郭很快把这篇翻过去,只是谁都没发现,一直在旁边傻笑捧哏的余乾,看着林剑的眼神颇为古怪~ 台下,琪琪哪还有心情听相声,扭着林剑腰间的软肉不松手,咬牙切齿的说道,“你要死啊~” 林剑倒吸着凉气,“快,快松手,再不松手真要死了~” 这丫头手劲儿也太大了,这么会儿功夫感觉肉都麻木了。 “活该~谁让你乱说话~” 林剑也是硬气的很,“我实话实说怎么了,就算你现在没结婚,早晚也是被人家的媳妇儿,又不是我媳妇儿,对不对?” 琪琪气到脑袋冒烟,“对个屁~老娘清白都要被你毁了~” “哎呦我的姑奶奶,有什么话能不能先松手再说?”林剑感觉喝凉气都快喝饱了。 琪琪哼了一声松开手,“你等着,出去以后老娘饶不了你。” 林剑赶紧揉着腰,一边揉一边抽气,“最毒不过妇人心,亏我还便宜卖给你门票呢。” 琪琪抱着肩,海拔高度瞬间抬升,“闭嘴~不想跟你说话~” 惹不起这姑奶奶,林剑搬着椅子往旁边挪了挪,做出一副要远离的姿态。 要不说女人心海底针,主动离远点也不行,“你干嘛?” 林剑从过去到现在都不是当舔狗的料,再说对方又不是他女朋友,用不着客气,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别人妻甭客气~ 虽然可能现在还不是,但早晚会是的! 撇着嘴道,“离你远点~” 第八章 后台认大爷(求收藏) 散场以后,林剑抱着茶壶礼品袋走在前面,琪琪低着头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跟在后面,两人都没有说话,看样子还在为之前那点小不愉快而别扭。 本以为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可临到门前,一位穿着马褂的小年轻,看样子应该是得云社学徒的家伙,跑过来东张西望的看了半天,最后把视线落到林剑身上,拉着他道,“哥们儿,乾儿大爷有请~” 林剑一愣,谁?乾儿大爷? 全z国能被这么叫的估计只有刚才台上那一位了吧? 他身后的琪琪也在发愣,什么情况?这小子跟余老师难道有py交易? 得亏林剑不知道她的想法,否则非得让她知道爷们儿为什么这么长! 懵归懵,余老师有请林剑自然不会拒绝,身后的琪琪同样不会错过这个与明星接触的机会,她还想一会儿试着跟老郭合影呢。 就这样,两个晕晕乎乎没什么关系的年轻人,跟着学徒穿过侧堂进入后台。 这会儿演出刚结束,后台很热闹,上台表演过的演员正在接受师兄弟的道贺,几个性子活泛的家伙,被师兄教训,罚他们站在墙根儿底下背贯口,错一个字儿都不行。 头回见到这一幕的琪琪兴奋地不能自已,哪还顾得上跟林剑置气,下意识的拉着他的胳膊一脸傻笑,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小剧院的后台肯定没有北展那么大,很快就来到一小屋,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大多是学徒,也有些托关系进后台跟两位相声大家要签名的粉丝。 学徒让他们二人在外面稍等片刻,自己进去通报。 那架势跟见官老爷差不多。 琪琪很有耐心,对待明星包容心无限大,此刻正拿着手机拍的不亦乐乎。 林剑依然捧着礼品袋,吐槽道,“这有什么可拍的,黑不溜秋的~” 琪琪正在拍挂在墙上的黑色大褂,看长度肯定不是老郭的。 琪琪白了他一眼,“你管我,姑奶奶愿意~” 凶了这么一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忽然化身萌妹子,冲着林剑撒娇道,“你跟余老师认识?等会儿能不能帮我跟他们说说,给我签名合影?我可喜欢他们了~” 林剑觉得问题不大,甭管认不认识,都进去见面了,要个签名合影应该不过分吧? 但他又不想这么轻易的放过这丫头,直到现在他腰间那块软肉还酥酥麻麻的呢。 故意冷笑了一声,“想什么美事呢?刚刚还一副跟我要死要活的架势,这么快就忘了?” 软妹子也不恼,凑过来继续娇嗔道,“我那不是太气了嘛,谁让你当众败坏我名声?” 林剑一瞪眼,“还说?都说了是玩笑~” 琪琪双手举过头顶,“好好,我不说了,是我不对,大不了我给你揉揉?” 林剑坏笑了一声,“这个好,你说上哪揉啊?隔着衣服可没什么效果。” 琪琪那张脸看着是单纯,可实际上她也是吃过见过的,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纯良,哪还不知道林剑的心思? 当然,她也不反感就是了,毕竟从头到尾林剑表现的很规矩,哪怕自己掐他那么狠,也没真生气,再加上他偶尔出手所表现出的大方,以及现在有可能跟余老师搭上关系所流露出的一丝神秘背景,都让她产生了一点好奇。 女人这个奇怪的生物一旦对某个异性产生了好奇心,自然就要进一步挖掘,直到秘密被揭开为止。 琪琪看着林剑似笑非笑,“要不去你家?” 林剑又懵逼了,我是谁?我在哪?现在什么情况? 然后又心生羞恼,剧本上是这么写的吗?怎么不照词儿说? 不应该是娇羞的骂自己一句臭流氓,然后接着撒娇,而自己则借坡下驴同意她的请求吗? 这才应该是剧本正确的打开方式! 琪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背着手摇头晃脑的呢喃道,“没想到这么单纯~” 林剑心中的不爽再次攀升,你要么就在心里说要么就大大方方的说,呢喃的声音恰好被小爷听见,真以为小爷不敢做什么是吗? 就在他要展现自己的雄风时,学徒带着恭敬的笑容走出来,侧身邀请二人进去。 分开人群进入老郭和余老师的休息室,刚进去,就见余老师标志性的和蔼笑容冲林剑招手,不愧是相声皇后,真有母仪天下之姿! 冲着笑眯眯的老郭尴尬的笑了笑,“郭老师~” 老郭笑呵呵的道,“小兄弟这是打到后台来了?” 众徒弟哄笑,合着刚才的梗还没完呢? 林剑不知道说什么,只知道摆手傻乐,余老师帮着解围,“行了,再把孩子吓着~” 相声这行讲究台上无大小台下立规矩,在台上怎么说怎么调侃都行,可到了台下,必须得长幼有序、尊师重道,老郭年小几岁,拜师也晚于余乾,私下里也一直叫着师哥,对于余乾的话,老郭一向很尊重。 “得嘞,你们爷俩聊,我出去透口气,年纪大了是不行~” 老郭起身亲切的拍了拍林剑,又对满眼星星的琪琪微微一笑,可怜这丫头满心期待着林剑想起来她的请求。 结果林剑现在一头雾水,把合影签名的事忘得死死的~ 余乾指了指老郭刚才坐过的椅子,“孩子坐下说,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叫林剑吧?” 林剑心中一惊,“余老师认识我?” 不愧是说相声的,没一张损嘴还真干不了这行,“不认识你能叫人带你来后台吗?别猜了,我跟你爸爸是朋友。” 林剑惊讶的不行,“您跟我爸认识?” 余乾笑着点了根烟,烟嘴刚叼上,立马就有徒弟送火。 这一幕看乐了林剑,合着老郭说的是真的啊~ 优哉游哉的吐了口烟圈,“有年头了,我刚见到你那会儿还不会说话呢~” 林剑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就像这碗面,它又宽。。。 咳咳,言归正传。 余乾夹着烟感慨道,“要不是出了那档子事,你爸他。。。” 话说了一半忽然意识到还有其他人在,立马转移话题,“算了不说这事了,反正你爸出来以后,我俩三天两头聚,不是我到他店里,就是他来我马场,瞧我这一身玩意儿,都是从你爸那置办的。” 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向林剑展示他心爱的108颗金刚菩提手串。 林剑这一打量,发现跟他老爸经常把玩的一串小金刚差不多,花线串联、se微红,款式听老爸说是藏式的,皮质算不上顶尖,只能说不错,珠子上刻着盘龙纹,从厚厚的包浆看,应该玩了不少个年头,等开片以后,价值会提高不少。 “余老师~”刚称呼一声,就被余乾纠正道,“叫大爷~” 听他这么说,再加上进来有会儿功夫,他也不再拘谨,恢复了以往洒脱的模样,“得嘞,乾儿大爷,我看您这手串,好像我爸那也有一串。” 余乾得意的抽了口烟,“对,一模一样的,但他那成色没我这好,你爸心不定,喜新厌旧,我这可是一直在手里盘着的,说起来有好些年头了。” 林剑玩笑道,“回头我跟他把珠子要过来,我自己盘着玩。” 余乾开心了,他这一生没别的爱好,就喜欢交朋友玩点文玩、养养动物,对于有共同爱好的人,都有天然好感,何况又是知己好友的儿子,跟亲侄子没区别。 “没想到你也喜欢这东西?回头有时间上大爷的马场坐坐,咱爷俩喝点~” 林剑一口应了下来,“我不会跟您客气的,对了大爷,您是怎么认出我的?长大后咱俩还没见过呢吧?” “你爸总拿着你的照片给我看,看多了自然有印象~” 余乾只是随口一说,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剑心中一酸,要不是场合不合适,哭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这事不提也罢,余乾见他怀里一直抱着得云社商店的礼品袋,好奇问道,“你买什么了?至于抱得这么紧吗?” 林剑苦笑了一声,要是不认识,这大漏他捡的心安理得,可大爷都叫了,再占便宜一旦被发现,就显得不地道了。 一脸肉疼的从礼品袋里掏出包装好的茶壶,轻轻放到桌上,“大爷您瞧,我在外面的周边商店里买的,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把壶应该不简单。” 余乾看到壶的瞬间也是一愣,“哟~这壶怎么给拿出来卖了?” 话音刚落,狠狠的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上次让徒弟去家里收拾东西,有几把壶是我以前在地摊上淘的,家里没地方摆,就让他们拿到店里来卖,谁知道这几个败家玩意把这把壶给拿出来了。 还被你小子发现,看来你和这把壶很有缘啊~” 林剑闻言,更是苦笑连连,他之前还纳闷呢,得云社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就知道这漏不好捡,听完余乾的解释,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那您这回可得收好了,幸亏是被我捡去,不然您可赔大发了。” 余乾却满不在意的摇摇头,“你自己收好,你能发现是你运气好,卖出去哪有收回的道理,赶紧收着,就当是大爷送你的礼物了。” 林剑咋舌,几十万的见面礼,乾儿大爷够大方的~ 第九章 大师仿‘文候’壶(求收藏) 茶壶放在桌上,林剑悬在空中收也不是伸也不是,收回去吧,回头被老爹知道,就算不骂自己,也得想办法补一份礼物给乾儿大爷。 可要是不收,眼下乾儿大爷这关也过不去。 终归不是泼天财富,撑死几十万的壶,还不至于让林剑不顾情分,开心更多是因为捡漏的过程。 再怎么说也是身家几个亿的主~ 当然,这几个亿还不是他的,毕竟四合院的产权还在爷爷的名下,而且价值几个亿也是因为旁边温蒂默多克的院子存在,相互衡量下给出的估值,真要是卖,估计很难卖出这个价格。 京城四合院的价格已经涨到天花板了,再高也高不到哪去,失去了投资价值,谁会花几个亿买座破院子,光是翻修的费用就够喝一壶的了,更别提这局那局的限制,花几个亿买一麻烦回家,能花得起这钱的人,也不至于这么没脑子。 所以他这几个亿的身家,不过是自我娱乐罢了。 乾儿大爷很少发火,更别提跟人吹胡子瞪眼,但见林剑犹犹豫豫不肯把胡收回去,半真半假的‘威胁’道,“你要是不收,以后可别认我这大爷。” 听到余乾这么说,林剑也不能再矫情了,“得嘞,那我就不跟您客气了。” 余乾这才露出标志性的笑脸,叼着烟道,“这还差不多,不过你小子眼力见儿可以啊,这壶放在店里少说也有1年吧,愣是没被人发现。” 不再纠结之后,林剑也有心情跟余乾侃大山,“这还要感谢我爷爷,从小带着我喝茶,你让我讲手串、玉石,我也讲不出个一二三。” 余乾一听,起了考校之心,“那你知道这壶的来历吗?” 林剑坦诚的摇摇头,“看不出来,造型像是清早期,可壶本身制造出来的时间应该不超过100年,也就是近代的作品,但手艺高超,应该是大师之作。 没有款的情况下,很难得知是谁的作品。” 余乾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能看到这一步已经很厉害了,2012年一次拍卖上,有一把壶和这个一模一样,壶底刻有「壬子春为国祥先生清赏」,书法俊秀端庄,与《以适幽趣明清茶具珍藏展》中收录的「清雍干『香玉堂息如』款扁圆壶」款字风格类似。 从刻款风格及壶身制式,确定是清代早期风格,壬子年当为康熙时期,刻款一旁有篆书印款「文侯」,不过【国祥】、【文侯】两个名字皆不可考,专家们断定应该是文候送给有人之作,便取名【文候款扁圆壶】,不过专家们公认,文候壶的技艺不输大家! 最后文候壶以420万的价格成交。” “嘶~”林剑抽了口凉气,“这么说我们这把壶是仿制品?” 余乾手指夹着烟微笑点头,一脑袋卷毛跟泰迪似的,“对,但仿作之人应该来历不凡,估摸着也是近代的制壶大师闲暇之作,我也是从朋友手里收来的,当时真品还没现世,价格也没确定,我只是看这把壶工艺不错才买下来。” 林剑附和道,“原版的文候壶我没见过,只看咱们手头这把,圆扁壶入窑焙烧极易变型,盖与身收缩不同,很容易出现缝隙。 然而这把壶盖与壶身严丝合缝,不差分毫,对泥料火候的熟练把握可见一斑。 而且类似的圆扁壶中,李仲芳、邵茂元等名家都有传世之作,如果能够找出文候此人的背景资料,再有几把遗作现世,肯定又是一位大家,并且文候另辟蹊径创出个人风格,更是难得。” 林剑对茶壶的了解,大大出乎了余乾的意料,特别是他对壶的赏析,很有专家的风范,不由刮目相看,“回头去我那,我还有几把好壶,你给掌掌眼~” 这话虽带着调侃的意味,但林剑也不敢接,“哎呦,不敢,我肚子里这点货,在您这自家人面前显摆显摆还行,拿出去一准儿丢人。” “别谦虚,你大爷我就这点爱好,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剑嗯嗯的直点头,“那是,全天下都知道,抽烟喝酒烫头嘛~” “嘿~”余乾自然不恼,笑呵呵的说,“我这点破事都让郭老师传出去了。” 正赶上老郭进来,奸笑了几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怎么样,被我抓着了吧,背后说我坏话,小子你可不厚道~” 林剑知道是开玩笑,也跟着打趣道,“哪能呢,您跟我大爷两口子这么恩爱,我就算说也得背着乾儿大爷不是?” 老郭笑得很开心,耍贫嘴谁能贫过他,“这话可别传出去,你大娘听了好不高兴了,嫂子也是要面子的人~” 余乾捧哏的技艺都融到骨子里了,立马接道,“去你的吧,下了台还使这包袱~” 林剑在一旁笑呵呵的听着,难得见到两位相声大师私下里的样子,别有一番滋味。 老郭眼多贼,一眼就瞧见桌上的茶壶,他有事没事的也爱喝茶,对茶壶肯定没有余乾懂得那么多,但平日里没少见,多少能看出好坏,“这壶不错~” 余乾笑着把林剑捡漏的经历告诉他,老郭也不觉得心疼,“那是,人家捡了漏是人家的本事,肯定不能往回要,孩子你尽管收着,不用想太多~” 林剑的心本来已经踏实了,这回老郭又给他吃了块秤砣,不能再安稳了。 又闲聊了几句,人家还有事要忙,林剑不好多待,便找个空档跟二人告辞。 临走的时候,余乾特意送他们出门,还不忘约好时间见面,“明天有演出不行,后天,去我马场,给你介绍几个朋友,都是好玩的,你爸也认识,一起去喝喝茶,晚上咱们烤全羊,我朋友当天现杀羊从坝上那边运过来。” 林剑连连答应,“烤全羊我的最爱,到时候我一早过去打扰您。” 余乾很轻的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都说了别跟我客气,都是自家人,你跟我亲侄子没区别。” 说归说,该讲的礼貌得有,林剑嘿嘿一乐,“得嘞,您留步。” 还是之前叫他那徒弟负责把二人送出戏院,刚要走,才想到自己好像忘了一人。 一脸悻悻的回过头,就见琪琪故意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望着他,“你欺负人~” 要不是手里拎着壶,还真想一把捂住他的嘴,演戏就演戏,喊那么大声干嘛? “我的姑奶奶,您这是闹哪出啊~” 琪琪瞪了他一眼,“呸,老娘年轻着呢~” “是是是,你永远18~”捧了一句,忽然拍了下脑门,“这事怪我,把拍照这事忘得死死的~” 琪琪面色稍缓,能想起来就不易,“哼~算了,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过你欠我一张签名合影,给老娘记着。” 这锅背的,一点都不冤,林剑苦笑道,“行,别说一张,十张都行。” “别光说啊,把电话给我,不然我上哪找你去~” 林剑跟邻居家二傻子似的,乖乖的献出手机,等琪琪输完密码,舔着脸试探道,“要不我先请你吃夜宵赔罪?照片你放心,少不了你的。” 琪琪歪着脑袋,用怪异的眼神打量着林剑,直把他看的发毛,才一副‘我懂你’的笑容道,“行,别怪我不给你机会,前面带路。” 林剑总觉得这姑娘是位老司机,但苦于没证据,郁闷的他只好带着她到了停车场,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才想起来问,“你想吃什么?” “随便~” 得,又是随便,这天底下最难的一个答案。 “你住哪?去你住的地方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新世界~” 林剑一愣,“崇文门那个?你这腿脚够好的?怎么走到前门的?” 对他一个能躺着绝不坐着的懒货来说,这个步行距离有点超乎他的想象了。 琪琪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你不知道京城有地铁吗?没有地铁有公交,再不济还能打车~” 林剑尴尬的挠挠头,说的好有道理~ 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发动汽车,很快便汇入了车流。 刚刚跟乾儿大爷聊得欢,一时忘记看表,这会儿都快12点了,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京城的路况才算得上良好。 深邃的夜空浩瀚无垠,林剑特意打开天窗,可惜被一盏盏街灯晕眩了视线,看不清那满天星斗,不过那醉人的秋风,还是为这黑夜,点缀了一丝浪漫。 琪琪闭着眼睛跟猫咪似的伸了个懒腰,从鼻孔里发出软糯的声音,“真好~” 林剑专注开车,偶尔扭头偷瞄,却被琪琪抓了个正着,刚刚伸展的时候露出的迷人曲线,比这夜色更撩人~ 翘着二郎腿,身体微微朝向林剑,胳膊肘支在中央扶手上来了记美人托腮,这可是大杀招,没点道行的小男生绝对抵挡不住。 林剑自认功力较深,面对这种初级诱惑,还是能够保持定力的。 故作冷静的问,“干嘛这么看我?” 却不知他目不斜视,紧盯前方道路的样子已经出卖了他。 琪琪就像是偷了鱼的小猫,勾着嘴角道,“没事~” 旖旎的氛围逐渐弥漫开来,电台里适时的响起了音乐~ 琪琪就像是女主人一样,很自然的伸手调大音量。。。 第十章 铁磁(求收藏) (求收藏、求推荐~) 这个美好的夜晚,本应该发生些什么,比如研究一下人体构造,解决一下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可偏偏事不如人愿,林剑和琪琪都到新世界酒店大门口了,眼瞅着距离电梯就剩下几十米的距离,林霏雨一通不合时宜的电话追了过来,这是一个就算快闭眼了,也得拿根火柴棍撑着眼皮,接通电话说完才能瞑目的电话,不接不行啊! 林霏雨,林剑的亲生妹妹,93年生人,比林剑小了五岁,出生当日恰逢林涛入狱,阴雨绵绵下了三天,遂取名林霏雨,小丫头一出生就没了爸爸~ 呸~是见不到爸爸,她对父亲的印象,就是每隔一年被妈妈和哥哥带着去一座围墙里见到的那个永远在哭的中年男人。 除此之外,就剩下从小到大被同学笑没有父亲的野丫头这么一件事了,这也是她最记忆犹新的一件事,在她看来,父亲是全天下最坏的人了,不但没有给她撑起一片天,还因此成为被嘲笑的对象。 不过还好有林剑在,每次林霏雨在学校受了欺负,林剑都带着大院里的兄弟冲过去替妹妹报仇,为此没少跟派出所的叔叔大爷打交道,他性子倔,被抓住了就认罚,从不托关系,更没有找爷爷出面,在他看来,找家长告状不是爷们儿干的事。 总之,在林霏雨的心目中,林剑既是哥哥也是父亲的存在,对其极为依赖,还记得刚给小丫头买手机那会儿,一天早中晚三个电话,一个不落的打了整整两年,最后还是怕耽误了学习,被老妈没收了手机才中断。 上了大学以后,小丫头也算是大姑娘了,自然没有以前那么粘着哥哥,但隔三差五的打电话监督一下哥哥的近况,也变成了习惯。 这不,查岗电话又来了。 还差点被琪琪误会,以为是女朋友,扭头上了电梯,看那脸色估计今晚别想进门了。 林剑在酒店大堂无奈摇头,叹息着接通电话,“我的小祖宗,你这电话打的可真是时候。” 说来也奇怪,从小到大林霏雨的性格都很内向,话不多,看着文文静静,甭管什么老师都夸她是好孩子。 可唯独在林剑面前,小丫头把京城大美妞的气质展现的淋漓尽致,用她经常引以为豪的一句话说:我哥在我面前没有人权! 事实也如此,林剑是个十足的妹控,别说有臭男人打她妹妹主意了,就是刚刚升起情愫,连情书都没来得及写的家伙,要是被他知道,最少也是一通臭骂。 就因为他,林霏雨少了很多跟异性接触的机会,当然,两人都乐在其中,林霏雨嘴上抱怨林剑耽误她谈恋爱,可心里却很享受每次林剑站在她前面,对其他男生破口大骂时的样子,谁要是敢说她哥哥一句不好,小丫头必翻脸,哪怕是十几年的闺蜜也不行! “哥~” 一道甜到骨子里的声音传出来,带着一丝嗔意,绝对能把一正常人甜出糖尿病。 不过林剑心里却咯噔一声,每次林霏雨用这样的语调说话,就意味着自己要遭殃。 嘴唇微颤,心里发虚,底气也稍显不足的应了一声,“你少来这套,有事直说~” “嘿嘿~那个,就是,我突然想吃火锅了~”林霏雨支支吾吾,故作害羞的说完,还没等林剑发表看法,她自己抢先道,“我知道现在时间很晚,也知道大晚上吃油腻的东西对身体不好,我还知道寝室已经熄灯了。” 稍稍停顿,一字一句加重语气道,“但!是!我!想!吃!火!锅!了!” 林剑心里准备了无数个拒绝的理由,在这一刻化作乌有,自己的妹妹咬着牙也得宠。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知道了,你自己想办法逃出来,上次让我给你送肯德基,差点被你们宿管当成臭流氓抓住,还好你哥我跑得快,不然名声就毁了知道不?” 还是没忍住抱怨了一句,但在林霏雨耳中,这就跟甜言蜜语的情话差不多,反正她此时抱着手机一脸甜笑,像极了阴谋得逞时小狐狸的样子。 “知道啦哥,你快点,对了,我们宿舍集体出动,宿管被我们用零食买通了,你就放心吧。” 说完话,火急火燎的挂了电话,林剑看着电梯的方向望穿秋水,给琪琪打电话,先是不接,后来直接扣死,最后干脆挂机。 看看时间估计来不及了,林剑只好发了个信息,约好明天过来接她出去逛街,这才匆匆上车去京城外国语接妹妹。 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林剑虽然宠妹妹,但也不是没底线,比如这个时间吃又油又辣的sc火锅肯定不行,既然如此那就涮羊肉吧,至少清汤寡水的没那么油腻。 外边的餐厅基本上都关门了,现在想吃涮羊肉,这么麻烦的事只能坑自己人。 唐雎,林剑的铁磁,从小就认识,老子担任过国宴大厨,子承父业,在厨子这一道上,唐雎有着其他人远远不能及的优势,毕竟他那一堆叔伯大爷,可都是华夏厨师界的大人物。 据说老唐家祖上也出过御厨,反正没根据的事情全靠一张嘴,他们怎么说外人就怎么听,至少他们一家子的厨艺,配得上这段无凭无据的光辉历史。 现在唐雎的父亲在某著名的老字号饭店做行政总厨,唐雎则在一叔伯的私房菜馆里掌勺,这个时间也不知道睡没睡。 林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实在不行就只能在自家摆一桌了,可食材也是麻烦事。 带着一脑袋问好拨通了唐雎的电话,别说运气还不错,没响几声就被接通,不但接通,这一嗓子差点把林剑的魂儿给吓出来。 “嘛呢黑~没看见那一锅油吗?烫死你算谁的?” 一听这话就不是冲自己,应该是在吼下边的学徒或者帮厨,可是这都凌晨了,难道还在后厨忙活? 接连几句京骂,林剑权当没听见,免得出现404。 几十秒后,听筒里突然一静,紧接着唐雎的大嗓门再次传了出来,“喂?” 林剑揉了揉耳朵,“你嗓子里装喇叭了?大晚上的还这么精神?” 唐雎笑了一声,总算把音量降了下来,“这不是下边的小兔崽子不争气,大晚上的还不让我消停。” “怎么着?听你这意思还在后厨忙活呢?” “可不,今晚有位大老板请客,结果来晚了,要不是对方身份在那不好退单,小爷才不伺候呢。” 林剑对这话那是一撇一捺都不信,“行了吧,就你那财迷样,有钱赚还能给退了?” “嘿~瞧不起谁呢?小爷一向视金钱如粪土~” 林剑毫不客气的回怼,“拉倒吧,有本事把你银行卡里的粪土扔我脑袋上,我来者不拒。” “滚蛋,那可是我的老婆本,好不容易攒了点,连老婆的影儿都没见着,倒是被你给惦记上了~” 两人有一搭没搭的互损了好几句,唐雎才道,“行了,不跟你贫了,有事没事,没事挂了,忙活了一天,我赶紧收拾收拾下班回家。” 自家兄弟用不着矫情,林剑直接道,“小雨要吃火锅,我琢磨着还是吃涮羊肉吧,火锅太油了,这时间吃对身体不好。” 唐雎一听小雨要吃,二话不说直接道,“得嘞,交给我,你直接带人来吧~” “废话,不交给你交给谁?对了,小雨寝室的同学也一起,都是美女大学生,别说哥不给你机会,今晚儿可是你展现魅力的好时候,可别错过了。”林剑适时的送上一点动力。 果然,唐雎更来劲儿了,“你就别废话了,赶紧去接我未来媳份儿,路上注意安全,要是伤到她我跟你没完。” “ok,一会儿见~” 挂了电话,嘴角噙着笑意上路。 一路绿灯的来到京城外国语大门外,刚停好车就见四个打扮靓丽的姑娘从里边一溜小跑出来。 其中一位留着长发,身着淡黄色碎花连衣裙,皮肤白到发光的姑娘就是林霏雨,她跑的最快,冲到车门边一把拉开钻了进来,还带进来一股凉风。 这打扮看的林剑直皱眉,盯着她果露在外,笔直白皙的小腿,“这都入秋了,穿这么点再冻着~” 林霏雨对于老哥的唠叨一向是用甜笑来应对,反正没有什么是一个笑容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一直笑~ 林剑对这招毫无抵抗力,无奈的白了他一眼,扭回头跟一个接一个上来的小姑娘们打招呼,“你们好啊~” “林哥晚上好~”三个女孩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起。 这个年纪的女孩,时时刻刻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连打招呼问好的声调都比中年妇女高出几key。 因为经常给妹妹送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对她寝室的几个同学也是多有照顾,每次送零食都要带着她们的份,不会顾此失彼,几年下来,相互之间的关系处的都不错。 当然,这离不开林霏雨在背后殷勤的推销,在她口中,哥哥除了长得不够帅,是一个几乎完美的存在。 难得的是,她的室友也都认同。 可林剑并不想要这个夸奖,长得不帅是硬伤,不必再次补刀! 第十一章 涮羊肉(一) (求收藏、求推荐!^_^) 老京城人对涮羊肉的热爱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就跟去到东北不尝尝正宗的大葱蘸酱,跟没去过东北一样。 过去娱乐餐饮行业还没现在这么丰富的时候,涮羊肉的地位等同于现在的狼人杀、ktv,呼朋唤友一起下馆子吃涮羊肉,搁过去都是顶天的享受,尤其是冬天,隔三差五不来上一顿总觉得胃里没油水,这也是为什么京城涮羊肉馆子经久不衰的原因,上到知名的老字号,下至小巷子里的苍蝇馆,都是食客趋之若鹜的地方。 但跟炸酱面一样,京城的涮羊肉一样有不少的讲究,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弄锅清水一煮就行,那些穷讲究一辈子的皇城根老百姓,嘴可叼着呢,差一样就能让你这馆子的名声臭遍四九城。 穷讲究、穷讲究,这些所谓的讲究多半是过去穷人想出来的,因为没钱,所以要变着法的享受,比如这吃涮羊肉的时间就有讲究——老京城人有贴秋膘的习俗,又讲究不立秋不吃火锅,穷人们身上没多少油水,也没钱买厚实的棉袄,眼看着要过冬了,当然要贴秋膘,用脂肪把自己包裹起来,熬过一个个寒冷的冬天。 富人们自然不用这么讲究,有钱大可以天天吃肉,一身脂肪还用特别等到秋天再贴膘?就算没有脂肪也可以用厚实的棉袄度过难熬的冬天。 再比如过去有人曾经问侯宝林大师什么是涮羊肉? 侯老爷子的解释简单至极:一盘子羊肉,刷的一下倒进锅里,涮熟了捞起来吃就是涮羊肉。 问这问题的人还不信,涮羊肉真就这么简单?再说按照南方火锅的习俗,羊肉不该一片片夹着涮吗? 后来有美食家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只有过去的穷人才一片片夹着涮,因为穷!一年吃不了几回肉,好不容易吃一回,当然要细细的品,过足了吃肉的瘾才行。 在富人家里哪有那么多穷讲究?一片肉切得那么薄,吃着都不过瘾,多麻烦? 一盘子倒下去,一筷子捞上来二两肉塞嘴里,那才叫享受!一顿涮羊肉下来,每个人二斤起步,穷人敢这么吃? 因此过去看一个人家里有没有钱,给他一盘涮羊肉就知道了,一盘子下去吃的大开大合,家里不是当官的就是土财主;反过来,一盘羊肉吃的跟烤鸭似的,一片片涮着来,家里绝对穷疯了,跟吃炸酱面一个道理。 另外京城的涮羊肉和sc火锅也不一样,涮羊肉用的是铜锅涮肉,清水加葱姜枸杞的锅底,靠麻酱、韭菜花酱、豆腐乳等调成的酱料给涮羊肉调味,主要就是吃涮羊肉,豆腐白菜粉丝都是配菜,而火锅就是各地火锅类食物的统称,sc叫火锅,gd那边叫打边炉,大同小异。 前往唐雎餐厅的路上,林剑怕几个姑娘觉得无聊,就找了个话题聊了起来,主要是他在讲,包括林霏雨在内的几个小姑娘负责听。 他讲的也有意思,后排林霏雨的同学都是满眼的崇拜,男生吸引女生的,最开始一定是外表,但能否长时间来往下去,靠的就是才华了,对此林霏雨自豪不已,仰着天鹅颈,一路上就没放下过。 “你们知道这涮羊肉的来历吗?” 小姑娘们齐刷刷的摇头。 林剑趁着等红灯的时候,连说带比划道,“你们记着,现在很多老外说咱z国人吃饭用筷子是文明的落后,甚至鄙视我们一桌人一起吃饭是粗鲁的行为,但咱们祖宗开始用筷子的时候,他们连火都没玩明白呢,手抓饭更是当时西方的常态。 在宋朝之前,咱们老祖宗,尤其是皇室的贵族们,可一直都是分餐制,而且还是分桌制,一人一个桌,比现在所谓的西餐讲究多了,直到蒙古人入侵中原,才把共餐制文化传了过来,要知道那个时候在z国上流社会眼中,共餐就是不文明的代表! 但随着蒙古人把涮羊肉带到中原并逐渐流传开来,咱们才开始慢慢接受共餐制。 至于这涮羊肉,相传是成吉思汗发明的,一次行军之时,因为时间紧迫造饭不及匆忙之间,成吉思汗便命人将原本煮食的整块羊肉片切成片儿。 在原本煮肉的锅里涮着吃,竟然发现味道还不错,而且又很方便,就这样在蒙古军队中流传开来,再有军人带到各自的家中,一点点传到了z国各地。” 话音刚落,后排坐在老板问的短发姑娘惊叹道,“哇~没想到涮羊肉还有这么多说道,亏我还是京城人呢。” 林剑闻言透过后视镜,看着这个面向颇具喜感的妹子道,“小朵还是京城人?” 小朵不像其它女孩那样腼腆,这姑娘性子活泼,很有汉子的潜质,跟谁都能处成哥们,嘿嘿一乐,“不算原装的,老家是津门的,小时候跟着家人搬到京城,有十几个年头了。” 林霏雨忽然扭回头对小朵装可怜,“好你个小朵,我们都快毕业了,才知道你老家是津门的~” 小朵毫不客气,完全没有因为林霏雨哥哥在就怯场,更别提给面子了,“你也没问我啊,难道我满世界嚷嚷老家是津门的?还说我呢,平常跟我们在一起,也没见你这么多话。” 林霏雨吐了吐舌头,这不是有一个多礼拜没看到哥哥了,甚是想念,一下没搂住,暴露了! 林剑噙着微笑,听着女生之间的斗嘴,别说还挺有趣。 车内充斥着欢声笑语,很快就到达了位于西海的一处老式四合院,据说过去也是一王爷的故居,后来被人买下改造成私房菜馆,在京城,类似的私房菜数不胜数,都有各自看家的本领,味道很难评出个一二三,反正这天底下除了钱,估计没什么能被所有人喜欢。 这种私房菜更多的是用于各个富豪圈子们,用于宴请朋友客户使用,不注重盈利,要的是个排场和面子。 车停在胡同口,这个时间也没有jc叔叔出来贴条,避着点摄像头就是了。 之前的客人应该是走光了,这会儿院门口稍显冷清,两座石狮子在大红灯笼下显得格外威严。 木门虚掩着,轻轻扣响圆铜锁,唐雎的大嗓门儿瞬间传了出来,“贱人是你们吗?直接进来吧,门儿没锁~” 林剑脸色一黑,再看妹妹和她的同学,一个个忍着笑的模样,恨不得一脚把人踹水里头去,淹死他得了。 这外号也就小时候被叫的多,长大了以后除了唐雎这个拜把子兄弟,谁闲的没事叫出来得罪人? 推开门,跨过高高的门槛走进去,绕过影壁墙,就见唐雎光着膀子、一身白条肉在院里站着,面前是摆的整整齐齐的案板,以及鲜红的羊肉。 林剑本来还想着跟他讲讲道理,再看这架势还不明白?怒气全消,兄弟够意思。 不过嘴上还是不饶人,“哟~怎么茬儿,这是要砍谁的脑袋啊?” 过去只有砍头的刽子手才这幅造型呢。 但他好像误会了什么~唐雎摆足了架势,就是为了在林霏雨同学面前好好展示一把,不然这夜里十几度的气温,凉风习习,谁遭这门子罪!林剑这是自作多情了。 看都不看林剑一眼,舔着一张猪腰子脸对林霏雨谄媚道,“小雨妹妹,哥哥今儿为了你可冻半天了啊,后半生的幸福就靠你了。” 唐雎跟哥哥是兄弟,林霏雨自然认识,而且是老熟人了,小时候没少跟着俩哥哥出去浪,当然,她永远都是悄悄跟在后面傻笑的那一个。 不过她今天心情好,难得愿意跟唐雎开玩笑,只见她叉着小蛮腰,一副老母鸡护食的样子道,“不行,你可不能打我这几个同学的主意。” 唐雎一听,顿时急眼了,“哎呦,小雨妹妹,说话可得凭良心,你说你唐雎哥哥哪不好?” 林霏雨眯着眼,掰着手指头一条条数,“长得胖、脸还丑;挣得虽然不少但死抠门;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剩下的时间全泡在后厨,哪还有时间约会? 你说,我把我的好朋友介绍给你,是害她还是帮她?” 后面三个姑娘除了小朵,其它两位都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看这架势有相亲的风险。 倒是小朵睁着大眼睛,完全不在意唐雎那200来斤肥肉。 林霏雨在前面跟唐雎贫嘴没注意到,林剑眼睛贼,一眼就瞧出这姑娘貌似不在意唐雎的外表,看这意思好像有戏? 唐雎苦着一张脸,越看越像猪腰子,还是注了水的大腰子~ “我的亲妹妹哎,你不帮我也就罢了,还毁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眼看这家伙要坐地上撒泼,林霏雨还以为自己玩笑开过份了,只能用求救的目光看着哥哥。 林剑无奈的摇摇头,这家伙一脱裤子就知道他拉的什么shit,这招在他这没用,“行了,别装了,你看这位美丽的姑娘如何~” 冲小朵努了努嘴,“小雨的闺蜜,老家津门的,性格直爽、大方,京城外国语的高材生,配你绰绰有余~” 第十二章 涮羊肉(二) (求收藏、求推荐,谢谢红包~o(n_n)o~) “小雨的闺蜜,老家津门的,性格直爽、大方,京城外国语的高材生,配你绰绰有余~” 林剑指着小朵,对了,她的全名叫方朵朵。 唐雎盯着这个留着短发,有种英姿飒爽气质的女孩,不由愣神。 方朵朵根本不知道矜持为何物,落落大方的上前一步,半开着玩笑道,“怎么不说话?我配不上你?” 唐雎哪见过这样的姑娘,傻呵呵的只知道摇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林剑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帮忙道,“小朵,我这哥们儿人品没得挑,胖是胖了点,但带出去有安全感不是? 自己本身不少挣,年收入2-30万,家庭条件也不错,一家子名厨,他还是家里的独生子,可以说除了长得丑了点,没我帅以外,其它条件都很好。” 本来这话还算靠谱,如果不加上那句没他帅的话~ 唐雎破口大骂,“你大爷~你帅个屁,老子就是没狠下心减肥,但凡我能瘦下来,就凭颜值爷们儿甩你几条街,信么?” 林剑砸了咂嘴,“你先瘦下来再说,就你那猪腰子脸,看时间长了都补肾,还好意思说颜值呢,顶多也就能看~” 两人互怼跟说相声似的,逗得几个丫头笑个不停,尤其是方朵朵,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要不是青石板太凉,搞不好还真能在地上打滚。 最后还是林霏雨的话比较有效力,站出来打圆场,“行了你俩,别在我同学面前丢人,赶紧弄饭,我们都饿了~” 小公主发话了,自然没有反驳的余地,林剑屁颠屁颠的跑到案板后头,跟唐雎站成一排,假模假式的帮忙,实际上在那窃窃私语。 “我跟你说,这姑娘还真不差,跟小雨一寝室的,知根知底,长得你也看到了,家里更没什么可挑的,刚刚看那样子,对你也不反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要是错过了,可别怪我以后不帮你了。” 唐雎本来就不傻,肚子里没点儿坏水能呆在后厨? 贼笑了一声,“还是你够意思,今晚没白忙活~” 林剑打量着案板上新鲜的上脑肉,比了个大拇指,“知道你够意思,刚一进门看架势就知道了。” 羊身上的肉多了,可不是每个地方都能下锅涮,懂行的都知道,只有上脑、大小三叉、磨档儿、黄瓜条这几个部位适合涮着吃。 上脑位于脖颈后脊骨两侧肋条前因接近头部,其特点是脂肪沉积于肉质中形似大理石花斑,质地很嫩,也是最合适涮羊肉的部位; 三叉是羊胃上的脊梁,肉质也很嫩,不过是相对来说,比起上脑稍稍差点儿意思; 黄瓜条被很多人认为是羊肉身上最好的部分,长在羊大腿和臀部呈条状包裹着股骨,一只羊身上就两条,吃起来口感很脆,非常有特点,磨档儿与黄瓜条相连也属于偏瘦的部分。 过去涮羊肉讲究的是手切羊肉,而且必须要鲜肉,绝不能用冻肉,冻肉看着出数,但是口感就差很多。 很多老字号的涮羊肉店,能在三九天、腊月天当着客人面,在院子里切羊肉,让你看着真真的,切完之后在盘子里码整齐,然后当着面把放羊肉片的盘子竖立起来,没有水流下而且不下滑说明羊肉新鲜,老饕餮一看就明白。 新鲜羊肉只能在5度左右低温保存,而且要尽快食用,因此店里很少有存货,在快消费的今天,很多店都使用冻肉、机器切片,味道跟过去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也没办法,有的人就好这口不吃也得吃。 现在还能吃到这么讲究的涮羊肉,也就只有在自家兄弟这了。 唐雎开始动手切肉,这羊肉必须横着切,片片都是横断面,这样切出来的肉口感才嫩,容易涮熟,还要做到刀刀断丝,不能有连接,只有这样涮出来的羊肉才能入口即化,鲜嫩异常。 而且吃完了盘子上门不能有血水,血必须放干净的肉才好吃,肉入火锅中涮肉色发白,汤水清澈没有血沫才是好肉。 当然,这些小门道不用他说,唐雎可是专业的,人家祖上就干厨子,对‘吃’这一道的了解,比自己懂得多。 唐雎一刀刀的切,一边说,“你今天这电话打得正是时候,这头养在店里养了几天,今儿下午才杀,我私自留了点好肉本来准备带回家给老爷子他们涮羊肉呢,被你小子截胡了,回去可不能说,不然挨揍的可是你。” 羊肉不能有膻味,所以不能直接吃外地的羊肉,过去有钱人家都会在府上养几天再宰杀,一是为了新鲜,而是让羊适应当地的环境,死的才痛快,要是死的太紧张,肉质就会发紧,且有淡淡的膻味去不掉。 今天这趟没白跑,他都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么讲究的涮羊肉了,心里默默给唐老爷子抱拳:对不住了老爷子,这好东西讲究先来后到,谁让您老没及时打电话预留呢。 唐家跟林家算是世交,据说唐雎的太爷爷就在林家做主厨,后来在林家的扶持下开了家属于自己的饭馆儿,后来赶上乱世,饭馆儿没保住,唐雎的爷爷跟着林剑的爷爷去了军队,还给几位牛气冲天的大人物管理过炊事班。 不管如何,两家的情谊倒是维持了下来。 很快,切得了羊肉,准备工作也算是做完了,可以开吃。 其它的配菜食材早都准备好了,唐雎一招呼,就有后厨的小学徒端了出来,服务员早就下班回家了。 唐雎作为半个主人,率先举杯,准备来一套祝酒词,“来来来,这大半夜也没啥好准备的,主要是来的太匆忙,下次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好弄一桌,请几位美女尝尝我的手艺。” 林剑瞧他眼睛就没离开过方朵朵,帮着助攻道,“是几位都请啊?还是只请某一人?” 林霏雨左看看右看看,捂着小嘴偷乐,看样子她是乐见其成。 方朵朵一点都不含糊,“当然要带着大家一起请,以后想请我吃饭有的是机会~” 这话一出,唐雎的嘴角都快咧到脑袋后面去了,“对,对,对,机会有的是~” 林剑笑了笑,凡事都得讲个循序渐进,急于求成可不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嘛。 反正看两人此时的态度,估计这事错不了。 于是他伸手一招呼,“行了,咱们开吃,水都开了~” 唐雎更是痛快,直接一盘子肉推入锅中,绕着过边转了一圈,保证每个方向都有肉,紧接着又是一盘子。 短短十几秒时间,林剑早就忍不住咽口水了,一筷子下去,数不清多少片肉,沾着调好的酱料,一口塞入口中。 羊肉的鲜嫩糅合了芝麻的酱香,最重要的是那股子满足感,就是一个字——爽! 唐雎也来了一块子,还没咽下去呢,就冲着方朵朵显摆道,“你们仔细品这酱料,这是我的独家秘制,先用汤匙将红豆腐乳和腐**调和成稀糊状,将调和好的腐**里加入蚝油和韭菜花,最后拌入化开的芝麻酱,加少许盐、白砂调匀而成。 瞧见那盘辣椒油了吗?也是现炸的,想吃辣的自己兑。” 林剑习惯性的开怼,“什么你的独家秘制,咱们老京城人吃涮羊肉不都是这一套酱?” 唐雎梗着脖子,“你懂个屁,每一样的比例都是有讲究的,腐乳多了咸,耗油多了腻,稀里糊涂乱搁一通,岂不是抢了主角羊肉的味道?” 林剑忙着吃肉,哪有功夫跟他辩论,夹着筷子摆手道,“行,说吃的说不过你。” 吃了羊肉,接下来就是毛肚,按电视剧分角色来比喻,羊肉就是主角,毛肚就是配角,必不可少,少了不就成爱情小电影了吗? 深色的羊毛肚很新鲜,因此下锅时间一定要短,讲究七上八下,时间一长就老,咬都咬不动,白白浪费。 毛肚吃的就是爽脆感,不脆了咬不动了跟橡皮筋似的,难以下咽。 几个姑娘还在细嚼慢咽呢,林剑这边小半盘子毛肚都咽下去了,那架势跟几天没吃饭一样。 一边吃一边喊爽,可惜一会儿还要开车把妹妹她们送出去,这要是来瓶冰镇啤酒,那滋味儿赛过活神仙。 唐雎也没喝,可能是为了在方朵朵面前展示自己的光辉形象,故意拘着呢~ 对此林剑是赞同的,等生米煮成了熟饭,想怎么吃都可以。 吃了个半饱,林剑一如既往的开始照顾妹妹,一会儿给她涮毛肚一会儿给她涮蔬菜、冻豆腐之类的,林霏雨身前的酱料碗就没空过~ 看在眼中的几位室友,除了羡慕就是嫉妒,但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化悲痛为食欲,吃他娘的~ 第十三章 麒麟臂(求收藏!) (收藏推荐来一波~o(n_n)o~) 吃涮羊肉有什么好处呢? 羊肉xing温热补气滋阴、暖中补虚、开胃健力,含有丰富的脂肪、维生素、钙、磷、铁等,特别是钙、铁。 羊肉肉质细嫩容易被消化。。。 好吧,编不下去了,能有什么好处?就是好吃解馋!仅此而已! 要是在腊月寒冬,家里摆上热腾腾的铜锅,吃上一顿涮羊肉,那真是给多少钱都换不来的享受。 今天这气温高了点,满足感微微有些下降,但这都被唐雎按照老讲究的操作给弥补了。 现切的羊肉鲜嫩无比,他刀工了得,肉片切的非常薄,夹着肉片在沸水里打个滚儿就熟了。 就这样一边吃着涮羊肉一边聊天,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几位女生都开始抱着肚子哀嚎了,这顿饭才算是结束。 5个人吃了12斤羊肉,搁过去不算什么,放到现在确实有点吓人,要知道现在可是凌晨啊。 林霏雨苦着小脸,“糟糕,我感觉肚子要炸了~” 林剑幸灾乐祸的笑道,“该,谁让你不听劝。” 林霏雨撑得没力气反驳,跟小猪似的瘫在椅子上哼哼唧唧,就这样,一双桃花眼还没离开铜锅呢。 另一边,唐雎很狗腿的跑到方朵朵身边献殷勤,不是酸奶就是酸梅汤,不停的往人怀里塞。 气的林剑直呼重se轻友。 腾的一下站起来,走过去一把夺过一瓶酸梅汤。 唐雎不以为意,“有本事都拿走啊~” 林剑扭开盖子递给林霏雨,没好气的说道,“行了你,差不多得了,再给人姑娘吓到~” 方朵朵也没少吃,但情况比林霏雨好多了,依然爽朗的笑声,“我没关系,挺好的~” 唐雎得意了,梗着脖子道,“瞧瞧,人家正主都没说什么,皇上不急太监急~” 林剑气的七窍生烟,“嘿,你丫说谁是太监呢?信不信惹急了我,让你见不着小朵?” 这话可算是捏住唐雎的软肋了,玩笑似的轻轻抽了自己一巴掌,“瞧我这张嘴,林爷!剑哥,您老行行好,把我的话当屁放了,你不是想吃佛跳墙吗?回头我做了送老宅去。” 林剑这才饶他一命~ 消化的差不多了,开车把人送回家,回家的时候看了眼表,都四点了,干脆澡也不洗了,倒头就睡。 。。。。。。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等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才想起来酒店里还有颗大白菜没拱,不是,没摘呢,这要是便宜给别人,那不得亏死~ 匆匆忙忙洗了个澡,换身新衣服冲出门,连昨天捡的漏都还没来得及细细研究,可见在他心里,这女人和钱孰轻孰重了。 运气还不错,酒店停车场,试着给琪琪打了通电话,竟然接了。 “喂~” “哎呦,你总算接电话了~”林剑松了口气。 结果琪琪冷声问,“你谁啊?打错了吧?” 汗~ 举着手机媚笑了一声,那姿态自己都快吐了。 “我~林剑,昨天请你看相声来着,这么快就忘了?” 琪琪装模作样的想了想,“哦,是你啊,别乱说话,什么你请我,我明明付了钱的。” “对对对,你漂亮你说的都对~” “噗嗤~”琪琪没绷住笑了出来,“滚蛋,一天不气我一回难受是吧?” 林剑悬着的心立马落了回去,嘴也开始没把门的了,“那是,就冲咱俩这缘分,不气气你都对不起老天爷安排咱俩见面~” 琪琪笑骂了一声,“行了,别贫了,打电话干嘛?” “那什么,这不是昨天惹到您小人家了吗?就想着请你吃饭赔罪,都怪我那妹妹,什么时候找我不好,偏挑那时候。” 林剑很没节操的拿出妹妹当挡箭牌,反正人也不在~ ———— 此时宿舍里躺尸的林霏雨突然打了个喷嚏,一边擦一边想:难道昨晚着凉了? ———— 琪琪嗯了一声,本来也没多大事,故作宽容的语气,“行吧,谁让我善良呢,上来吧,508~” “得嘞,我这就上去~” “等等,给我带个冰淇淋上来~” 林剑有些迫不及待了,哪还有心情跑出去买冰淇淋,直接道,“我一会儿上去让酒店的人送,酒店的冰淇淋不比外面的好吃?” 琪琪压根儿没多想,“说的还挺有道理,那你上来再说~” 一口气冲上楼,出了电梯差点被绊了一跤,还好身手矫健,不然摔个狗吃屎,岂不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循着指示牌来到508门前,轻轻敲门,房门应声而开。 就见琪琪一身白色的居家装,短袖t恤露出两条白皙的小臂,不对,准确的说只有一只白皙,另一只纹满了图案~ 这是传说中的麒麟臂? 林剑稍一愣神,就被琪琪发现,似笑非笑的问道,“干嘛?吓着了?” “嗯~有点~”林剑倒是坦诚,不过纹身是个人的爱好,与人品并不挂钩,所以他也没说什么。 琪琪轻笑了一声,“算你诚实,进来吧~” 让开通道把林剑请进去,跟在后面道,“很多人看我这一胳膊的纹身,都以为我是坏女人~” “额~好吧,我也不是好女人,但也没他们想象的那么坏吧?” 琪琪郁闷的坐在了床上,薄怒的嘀咕着。 林剑不知道说什么好,含糊的说了句,“可能跟咱们东方人含蓄的文化有关吧,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琪琪摆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快去给我点冰淇淋~” 林剑来到座机旁,坏笑了一声,“要不咱们先探讨一下人身奥秘?冰淇淋等完事再吃?” 琪琪一时没反应过来,呆萌的问道,“什么意思?” 林剑觉得言语解释太过苍白,还是言传身教一番方便理解,还能加深记忆。 事实也是如此,大概一个小时后,杨橙重新穿好衣服坐在沙发上打电话给客房服务。 “对,两份冰淇淋,一份香草、一份奶油~” 他打电话的时候,琪琪点了根事后香烟,再次刷新了林剑的认知。 电话挂后,林剑讪笑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想问你,是怎么做到抽烟还能把皮肤保持的这么好?” 对于琪琪又白又滑的皮肤,林剑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发言权。 琪琪歪着脑袋道,“也没有刻意保护啊,就是多喝水、多睡觉,没什么特别的,女生不都这样吗?” 看着她熟练的吐了个烟圈,林剑感觉自己好傻,早就知道这女人不简单,还这么上赶着钻进套里,这不是作死吗? 唉,都怪自己这三个月太懈怠了,以至于忘记了肉味,看到块鲜肉就恨不得囫囵个的吞下去,在心里抽了自己俩嘴巴,现在去买后悔药也来不及了,认命吧。 ‘呵~男人~’ 嘴上却道,“你现在吃冰淇淋,一会儿还能吃得下吗?” 眼瞅着快5点了,该是想想今晚吃什么的时候了。 “能啊,一个球的冰淇淋,我一天能吃10个~” 林剑觉得这女人就是个bug~ 。。。 第二天,林剑在酒店大堂跟琪琪告别,因为她老板突然决定提前返回,没办法,林剑只好‘忍痛’送别。 目送她上了车,林剑嘴角挂着笑意,扶着老腰哼着小曲回到老宅,这两天肉吃的有点多,需要清静两天解解腻。 刚回家换了身轻便衣服做到远离的海棠树下,冲茶的水还没烧烤,就听到老爹标志性的呼唤,“儿zei~” 林剑顺着声音望出去,就见林涛从影壁墙后面窜出来,左手拎着一个木制的食盒,右手拎着一坛酒,要是换上古装,这架势跟古代人没什么区别。 “哟~喝茶呢?”林涛熟门熟路的把酒和食盒放到厨房,背着手溜达过来说道。 林剑多热了一个茶杯,嗯了一声,“现在是上午10点~” 林涛眼睛盯着儿子洗茶的动作,一边点头,“我知道啊,怎么了?” 林剑多看了他几眼,“这不符合您的作息习惯啊,往常这个点您可睡得正香呢~” “行,不愧是我儿子~”林涛赞了一句,伸手帮林剑把茶漏放在公道杯上,“今儿难得有空,咱们爷俩中午喝点儿?我亲自下厨~” 对于林涛的厨艺,一向不敢恭维,勉强笑了笑,“行~” 倒出两杯茶,林涛还没等喝,光闻着茶香味就道,“这是老爷子的大红袍?” 林剑贼笑了一声,“对,趁爷爷不注意偷得,放心,还给他老人家留了一盒,反正他想要什么好茶没有,我何必自己花钱买,还不一定是真的,您说是吧?” 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一样,林剑从小就机灵,爷爷就经常‘夸’他鬼精鬼精的,只不过前辈子被社会磨平了棱角,重来一回,在家呆了几个月,还真找到些返璞归真的味道。 林涛也没好到哪去,坑老子的属性可不就随他吗? “干得好,回头给我拿点,我那些都喝完了?” 林剑就防着这招呢,想从他手里捞到好处?门都没有~ “嘿,您来晚了,今儿这是最后一泡,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您多喝点,就当是我孝敬您了~” 林涛气乐了,“你小子够鸡贼啊,行,不抢你的,等回头我找老爷子要去~” 林剑撇撇嘴,心道,“您也得能要的着,可别到时候撞枪口上,怪我不救您~” 第十四章 继承祖业?(求收藏求推荐!) 一坛正宗的绍兴女儿红,配上猪头肉、猪耳朵拌的凉菜,加上炸花生米和卤味鸭货,这就是林涛所谓的亲自下厨。 至少东西都是他亲自开车去买的,这也算是他的功劳吧? 林剑替老爹找了个非常好的理由。 关于这女儿红的来历,就不水了,自行问度娘,反正传说的故事很好听,也为这酒赋予了浪漫的味道。 不过在林剑看来,这酒跟普通的陈年花雕没什么区别,不过更为丰满的酒体证明了这瓶酒确实有足够的年份。 倒出一杯来,微黄色的女儿红如茶汤般清爽,看着很赏心悦目,轻轻嘬一小口,甜中带酸、酸中带苦、苦中带辣,微微辛辣的杀口感过后,竟然回味着一股鲜味儿,这是花雕酒的特征,滋味越醇厚,年份越久远,回味很足,是一瓶好酒。 就是不知道老爹花了多少钱,太贵肯定不值。 “嘶~哈~”喜欢喝酒的人,嘴里的零碎儿特别多,没怎么着呢,跟嘴里点了鞭炮似的。 林剑夹了块猪头肉塞嘴里,权当听不见。 “说说呗,您这又是好酒又是好肉的,先说好,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 林涛砸了砸嘴里的滋味儿,笑骂道,“小兔崽子,说什么呢,老子能问你借钱?” 林剑郑重其事的看着老爹,点点头,“不是没可能,反正我没钱,想借也没有。” “行了,别瞎贫,跟你说正事,咱家在琉璃厂那老店,你怎么想?” 见老爹的神色郑重,林剑也不好再开玩笑,沉吟道,“什么怎么想?您不是在看着吗?挺好的~” 林涛一拍石桌,“好个屁,那是咱家的祖业,早晚得交到你手上,就真的一点想法都没有?” 见儿子沉默,自己喝了一小口,砸着嘴道,“本来呢,你有正经工作,吃着皇粮,家里老爷子身子骨还算硬朗,40岁之前给你顶上一个不错的位置,保你一生平安完全不是问题,等我走了,这店你不接也得接着。” 又喝了口酒,叹气道,“但你突然辞职了,为这事你爷爷差点儿把烟袋锅给砸了,当然,这不重要,有我给你顶着,这雷劈不到你脑袋上,关键是你自己怎么想的,一个工作,哪怕再好辞也就辞了,咱家也不缺这份钱,可你就甘心一直窝在家里当小老头?” “当然了,你要是真能呆得住,我之前的话也不是放屁,老子养你一辈子都不成问题,而且绝对心甘情愿,没有一丝怨言,包括你妹妹,这是老子欠你们兄妹的,我得用一辈子来还~” 林剑的鼻头突然有些酸,猛喝了口酒,仰着头好一会儿才没让自己‘丢人’。 “今儿过来问你这番话,也没有逼迫的意思,完全是为了老爷子,也不知道谁跟他说了闲话,说家里出了个只知道吃饭不知道干活的败家子,给他气的不轻,差点要跟人动手,回头就把我叫家去,怎么骂的我就不重复,总而言之一句话,你要是不爱在单位坐班,那就自己做点什么,哪怕接了家里的老店也成。” 扔了颗花生米进嘴里,“我一琢磨,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你不喜欢单位的环境,在家里一呆就是三个月,证明你有其它年轻人没有的耐心,正符合咱们店的气质,我呢?你也知道,恰恰是个闲不住的人,那店在我手里,一年就开三个月,也就是咱们朋友多,总照顾着,不然早就黄了。” 林剑失笑,“你怎么不说店面是咱自己,不用交房租,有什么可慌得,随便卖出一瓷器,都够一年花销了。” 林涛老脸一黑,“跟你这说正事呢,别打岔~” 小酒盅往嘴边一搁,吸溜一口下肚,打了个酒嗝,哈着酒气道,“总之呢,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在哪躺着不是一天? 去店里躺着,要是嫌麻烦就雇个人帮你打打杂,来客人了你就照顾着,没人你该听相声听相声,该喝茶喝茶,两不耽误,你觉得呢?” 林剑没注意到老爹偷瞄的小眼神,他自己也在想,刚重生回来那几天,那满脑子都是上辈子太累了,这辈子好好歇歇的想法,估计那会儿谁说都没用。 但在家躺了三个月,也歇的差不多了,兜里的钱也慢慢见了底,当然,这是没有张口向爹妈要钱的前提下。 总之,也的确该干点什么了,还是那句话,躺着当咸鱼也是要成本的。 可是干什么呢?如果没有金手指的出现,也许他还要继续当一段时间的咸鱼,然而现在不一样了,有了金手指,不用岂不浪费? 目前来看,腰间的小老鼠胎记,应该是类似神话故事或者小说里寻宝鼠的东东,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来到了自己身上,每次看到或者接近宝物,价值不同,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发热现象。 当然,这还仅仅是他自己的猜测和归纳,是不是真的如猜测的那样,还需要进一步验证,那么去哪验证?可以说老爹的提议正中下怀。 猪头肉配黄酒,越配越有! 也不知道哪来的俏皮话,反正林剑觉得此时此刻这酒这肉更香了! “去店里也不是不可以,那您去哪?总不能也跟店里呆着吧?” 林涛失笑,“怎么着?听你这口气好像很不乐意?” 林剑很诚实的点点头,“主要是觉得别扭~” 林涛吃了一瘪,无奈的摇摇头,“放心,我自有安排,这几年在外面跑,发现好东西都散落在民间,我准备一点点挖出来,放到咱家店里卖,咱们爷俩一里一外,上阵父子兵,还愁这偌大的古玩市场,没咱们爷们儿的活路?” “得嘞,那就这么定了,您要是在外面跑累了就回来看着店,我出去,就当是旅游了。” “行,这事说死了,回头去家里看看你爷爷,老头刀子嘴豆腐心,他最宠的就是你了。” 林剑点头表示明白,“好,这几天抽空就回去,不过我不跟小雨争宠,那可是咱家的掌上明珠。” 一听到小雨,林涛的脸色立马变得黯然起来,说起来又快一年没见着女儿了,除了年三十仗着家里人都在才能见一面,平常想见面比登天还难。 这事林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安慰道,“小雨的事您别急,她还小,得等她自己想明白了,这事儿才有缓,她自己要是堵在墙里想不通,谁拽都没用。” “我明白,不急~不急~” 因为林霏雨的关系,话题突然没了,肃静的院子,连平常欢实的麻雀都不叫了。 林剑脑筋急转,想起余乾,立刻道,“对了爸,您跟余乾还认识?” 林涛一怔,随即虚空打了他一下,“你小子,那是你乾儿大爷~” 林剑打了个哈哈,“我知道,这不前天晚上我去广德楼听相声,正巧乾儿大爷也在,一下认出我了,把我叫到后台,我这才知道原来你们也认识。” “嗯~我跟乾儿认识有年头了,这么一算也快三十年了,那时候他还在文工团里抱着铁饭碗呢,有事没事到家里窜门,当时谁能想到,有一天他能成为火遍全z国的相声演员。”林涛一边回忆一边溜着小酒。 “我说乾儿大爷这么大方呢,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礼物~” “什么?”林涛惊讶道。 林剑干脆回屋拿出了那把大师仿制的‘文候壶’拿出来,放到老爹面前,“就这壶,我在广德楼的周边商店里捡的漏,本来想还给乾儿大爷的,但他愣是不要~” 林涛拿起壶看看盖子又看看底,没发现落款,眼睛放光,“是把好壶,这手艺值这个价,可惜没有落款~” 林剑把这壶的来历说了一遍,林涛恍然大悟道,“我说这么眼熟呢,怪不得,既然是乾儿送你的,就收着吧,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他以前在我手里可没少拿走好东西。” “行吧,那我就收着了,这壶没有款,估计不太好卖,还是留在家里收藏吧。” “你想卖?”林涛反问~ 林剑本身对收藏并没有多大兴趣,能换钱自然是更好,毕竟是第一次捡漏,如果不换成钱,总感觉差了点什么,也许是成就感不足? 当然,他是绝对不会承认最近余粮不足的。 “您有路子?”林剑的黑眸顿时化成了金元符号。 林涛也是喝过瘾了,拍这大腿道,“小瞧你老子了不是?卖倒是能卖,价钱也不会错,不过问题是你大爷那不好交代,人家当礼物送给你的东西,你转手就给卖了,有些孙子了~” 林剑无语,平白矮了一辈,“那您说怎么办?” 林涛挠挠头,“要不你先收着?缺钱的话我给你点?” 林剑摆摆手,“那就收着,卖不了在家藏着当摆件儿也不错。” “嗯~这心态不错,等回头我跟乾儿说一声,等卖了你买点好东西给他送去,关系不管多好,礼数不能丢,咱们老林家从不欠人情~” “放心吧,都明白~” 第十五章 潘家园(求收藏、求推荐) 9月22日,秋分,这一天昼夜等长~ 林剑一大早上起来,洗漱、吃早饭、喝早茶,这一套流程走下来,恰逢周四,这天是潘家园的小集,为了验证自己的金手指,他准备去逛一逛,要是顺便捡个漏,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对于古玩爱好者来说,潘家园就是天堂,对圈里人更是有种巨大的魔力。 其实潘家园最早以鬼市出名,那时候太多刚出土的真文物白天不敢卖,就趁着天蒙蒙亮谁也看不清谁才有出路,这也是潘家园鬼市的由来。 过去没什么娱乐活动的时候,每到周末的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京城有两个地方人头攒动,一是天安门广场,大家都在举头看升国旗;一个是潘家园市场,大家都在低头寻国宝。 只不过那时候潘家园并没有如今这么光彩,一堆撂地摊儿的,还没有边界,什么都卖,雨天泥泞粘脚,晴天暴土狼烟,可架不住里边的东西勾人眼球。 时间久了,五行八作天南地北的人自动云集于此,一边跟城管打游击,一边做买卖,折腾到现在,终于等到云开雨散,朗朗乾坤的好日子。 随着市场规范,喜欢古玩的人越来越多,潘家园已然形成了京城的一张文化名片,不仅是普通人,很多明星大腕,收藏界的资深玩家,都能在潘家园寻觅到他们的身影。 按理说,去潘家园最好的时间应该是,周末的清晨,也就是之前提到的鬼市,外行听着很神秘,甚至还有一丝畏惧,但其实熟悉了,你就知道潘家园最大的乐趣就在鬼市。 放在三十年前,也许去鬼市还有点小风险,毕竟倒腾死人东西的家伙,可都是心黑手辣的主,指不定他们做出什么事来。 现在就好多了,最大的风险就是看走眼赔点钱,有的人脑袋一热赔得多了,那也是你自找的,怨不得谁,只能怨你自己眼力不够。 通常鬼市是在凌晨四点半左右开市,每周末一到这个点,不管卖家买家都会开始各就各位。 所以想捡漏的得请早~ 林剑就没那个早起的毅力,要是不睡饱觉,估计他去了就跟鬼似的,不吓人就不错了,还捡什么漏? 就为这今天还早起了呢。 优哉游哉的开着车来到潘家园附近,就在东三环边上,这边都是老旧小区和大厦,想找免费停车的地方还不如早起逛鬼市呢,反正他也不差这停车的钱,直接就近停到一写字楼下的收费停车场,然后溜达着过去。 看到灰底金字的“潘家园旧货市场”就算是找对门了,过去,在改革开放前,潘家园一直是古玩商聚集地,不过现在不成了,大的古玩商不是跑到琉璃厂,就是到了其它地界,儿潘家园里只剩下遍地的地摊,摆的东西琳琅满目,不懂行的人以为都是古玩,实际上它们有古玩的外表,没有古玩的实质,所以称之为“旧货”。 几十年前的确有好东西,毕竟皇城根下的人,手里藏着什么好货谁也不知道,但那是几十年前,现在是2014年,就算有好东西也都自己藏着了,要么直接去典当行、拍卖行变现,谁闲的没事跑这摆地摊,还得交钱,不值当的。 所以想在这边捡到大漏,那是想瞎了心,还不如指望买双色球中奖呢,人家‘主任’偶尔发发善心,指缝里露出一两个二等奖当‘扶贫’了。 就算偶尔有一件真正的古玩,那也不值几个钱,真以为那些摆地摊的都不懂行?话又说回来,真要是‘二百五’,能在这行里面混? 看看那些大摊主,一个个眼睛跟扫描仪似的,那个不是从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主,真要是有好东西还能漏给你? 当然了,要是有一个好心态,就当是早上出门遛弯儿,那么潘家园还是有其独到的乐趣,比如——给新手练级。 按照老爹的原话:现在的潘家园虽然没好货了,但东西不贵,来这逛逛练练眼力,以后也不至于被老油条们坑的太惨,毕竟在这又深又浑的水里,潘家园顶天了算是浅水区,甭管你怎么折腾都死不了人,呛口水就当是长记性了。 有了这样的准备,再加上出于研究金手指的目的,林剑的心态不是一般的好。 背着手顺着街道往前走,嘴角挂着笑意,那架势不像是来寻宝的,更像是来看光景的。 一边走林剑一边感叹自己生不逢时,早生几十年多好?弄他几十座四合院,放到现在妥妥的京城首富,再到潘家园寻觅一批国宝,搁在家里摆着看,那一把把壶、一尊尊瓷瓶,都他喵的是钱啊! 收拾出一座四合院存放,也弄个文绉绉的名字,搞个私人博物馆会所,隔三差五跟朋友小聚,那日子多舒坦? 再看现在,这地上摆着的,十有八九是机器做出来的东西,看着精美异常,却没有一点收藏价值,砸了听响都嫌声儿不好听。 唉~当年国宝遍地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咯。 林剑越往里走越不爽,他还想感受一下跟摊主砍价的乐趣呢。 前几天跟老爹喝酒闲聊,他就说潘家园是个最让人有生活感的地方,买卖双方都会上瘾,一到周末他心里就痒痒,不去潘家园过一下瘾,一星期都过不快乐,所以那时候他一到周末就约上朋友去潘家园,不为别的,跟摊主们过过嘴瘾也是好的。 再看现在,人倒是一样的多,热闹,可东西是真不入眼,就林剑这个业余选手都看不上眼,要是让老爹、乾儿大爷他们这些老炮儿来,那不得气背过去? 最关键的是,自打进来,后腰处被他命名为‘寻宝鼠’的金手指,至今还没有任何异象发生,这代表着什么? 至少从进门开始这几十米,还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 还好他心态不错,没有因此而沮丧,反正是来闲逛的,能捡到算运气好,捡不到就当是健身了。 今儿是小集,潘家园的人格外多,哪怕是周四,也依然无法阻挡那些试图一夜暴富的人急匆匆的脚步。 就这么会儿功夫,林剑已经被人从背后撞了好几次了,还不能说什么,过道就这么窄,人挤人人挨人,遇上有人蹲下来,那必然会发生交通堵塞。 就在他漫无目的,跟着人流往前走的时候,突然后腰处传来一股热流,不,准确的说就像是一杯温水撒在了后腰上,温度不高,一闪而过,要不是林剑始终提着心,恐怕就错过去了。 他立马站住脚,引起了身后人的不满,“嘿,我说您走不走啊~” 林剑没搭话,左右看了看,先试着往左,没什么反应,再往右,后腰再次升温,依然是刚才同样的热度,看来东西在右边。 虽然温度没有前两次那么高,但林剑还是很上心的,毕竟证明了金手指确实存在,而且他此前的猜测也是正确的,很可能这次‘寻宝鼠’发现的宝物价值并不高。 他右手边只有一家地摊,摊主看上去年纪不小,估摸着有60了,戴着花镜穿着大花衬衫,有点为老不尊的意思。 林剑直接蹲在了摊子前,老头儿打眼一看,不动声色的问道,“年轻人也喜欢文玩?” 这摊子摆着的以瓷器为主,有瓷瓶、有碟子、有杯子,样式还挺全,但大部分都是现代工艺制品,林剑这个业余选手眼力见儿还不至于差到连这个都分不出来的程度。 眼睛跟雷达似的在扫描,嘴上应付道,“随便看看~” “呵~现在喜欢玩文玩的年轻人可不多了,看看,有什么喜欢的,老头子便宜卖你~” 不知从哪拿出一蒲扇,跟老神棍似的摇着。 后腰‘寻宝鼠’一直在发热,但东西在哪呢?这一片地上至少有几十件瓷器,总不能一个个上手拿吧? 眨眼的时候,林剑的视线从一个湖蓝色碟子上扫过,又飞速的挪回来,最终停留在碟子上面,这碟子乍眼一看就很漂亮,跟现代工艺制造出的瓷器不同,这碟子隐约间有种沧桑感,那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反正机器很难做出来。 以他浅薄的知识了解,碟子像是乾隆年间的东西,因为带有乾隆、嘉庆时期瓷器的典型特征,但他拿不准,这一刻他痛恨自己从小跟老爹和二爷爷学的太少。 不过‘寻宝鼠’给了他足够的支持,他感觉得出后腰再次升温了,只不过温度上升的不多,并不明显罢了,就像是刚刚烧到30度的洗澡水,仅仅比凉水好一些。 碟子上没有其它图案,属于单色釉,确实看着非常漂亮,但也缺少一种朦胧美感,就好像一首歌曲,有歌词就能直白听出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是没有歌词,那就变成千人千面,多了些许内在需要琢磨的美感。 换句话说,这碟子漂亮归漂亮,凝聚着手工匠人的心血,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采用古代官窑的各种技艺,应该是民窑的作品。 第十六章 200块钱一小漏(求收藏、求推荐!) “小子眼里不错,这可是道光的碟子~”摊主点了根儿烟,轻飘飘的点出这碟子的价值。 真的假的暂且不论,反正在小摊贩口中都是真的,废话,谁会说自己卖的东西是假的? 林剑没说话,继续打量着碟子,其实这件瓷器也不是单纯的湖蓝色,还是有些许渐变的酱黄色,就围绕在口沿的位置,一圈让边缘非常突出鲜艳,所以整个小碗从釉色上看,立体感非常好。 有趣的是盘子的底部,除了刻款“道光年制”外还多了一个“文”字。 林剑依稀记得二爷爷家有个类似的碟子,也是民窑之作,底部就刻着类似的落款,当时二爷爷好像说这种款叫作“草迹款”,因为字写得非常潦草。 随着回忆加深,小时候在二爷爷家玩闹时的场景渐渐浮现在脑海中。 他记得当时二爷爷解释这种落款时说,“过去人不像现在人这么富裕,家里会准备很多套餐具,以备有客人出现来盘子不够用的情况。 而过去人家里不会备这么多餐具,在办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的时候,会在村里搭大棚,把各家各户的餐具借来用。 但用完要还回去的时候很容易分不清楚是哪家的,要是图案纹饰不同,还比较好区别,但是单色釉就显得非常难分辨了,大家有可能用的颜色都差不多,好借好还就需要一些办法。 比如各家各户都会在碗碟下面刻上,代表自家的字,有了依据,自然就不会因为还碗而闹得不开心。” 收回思绪,林剑心中大定,他估摸着这碟子十有八九是真的,而且根据其较为明显的乾隆-嘉庆年间瓷器的风格,断定这个碟子应该是出自道光早年间,这么算起来,距今也快200个年头了。 年代是近了些,而且因为道光年间留下的东西比较多,导致相关藏品的价格始终炒不起来,要是成套的还好,可惜只有这么一个碟子,再贵也贵不到哪去~ 但不管怎么说,亲手从一堆瓷器中挑出真品,这小小的成就感抵得上一切。 把视线从碟子上收回,看向抽烟的摊贩老头儿,问道,“大爷,这碟子怎么卖?” 他说话的时候,手里的碟子可没放下,这也是潘家园这边的规矩,只要东西在手上,别人就不能出声去抢,一是为了防止摊贩安排托儿;二是避免有人不讲规矩,随意抬价搞黄生意。 这时他身边也围拢了几个人,有一位一看就是经常逛园子的老炮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另几位脸上挂着笑意的,估摸也是附近来闲逛的,多少懂点,但看得多买的少,估计也是为了享受这边的生活感。 老头伸出一手掌比划了一下,也不言语,林剑就知道这是准备耍套路了,一个手掌代表什么数字? 5块?50?500?还是5000?50000? 多少全凭林剑接下来张嘴的数字,他要是傻呵呵的说一50000,估计老头儿能高兴的抽过去,不过这种傻子太难得,几十年一遇。 今天早上太阳也没从西边儿升起来,看来这奇遇与老头儿没缘咯。 只见林剑笑呵呵的来一句,“5块?得嘞,您是收现金?还是支付宝?” 身后围着的几位大哥大叔纷纷笑了出来,不是笑林剑,而是笑地摊后面的老头儿,小伎俩被人戳破,臊他呢~ 老头儿是什么人?在园子里待了少说十几年,啥场面面见过?脸皮磨得比长城还厚,哪会因为这点小事搞得面红耳赤不好意思? 咧开嘴,露出一口大黄牙,“嘿,小兄弟说笑了,您要是有这样的盘子5块一个,你有多少我收多少~” 怼了这么一句也是告诉林剑别在这耍手段,大家都是一座山上的狐狸,别讲聊斋~ 随后道,“得了,看你也是行家,我也不废话,一口价500您拿走~” 林剑想都没想,竖起食指比了个‘1’,“100~” 至于什么一口价,权当没听见,在潘家园不讲价那还叫捡漏? 老头儿佯怒,“嘿,小兄弟这嘴够硬的,张口就砍了一大半~” 看着又围上来的几个客人笑了笑,老头儿也还了个价,“400~” 林剑也不急,只是换了个蹲着的姿势,刚刚蹲久了,脚有点麻。 “您老也说我是行家,对行家还这么不实在?我看咱也别你来我忘了,一口价200,我估摸着您今儿还没开张呢吧? 就当我给您讨个彩头?” 这话讲得漂亮,身后几个老油条听着连连点头。 老头儿一拍大腿,“行吧,小兄弟这话中听,就当是图个吉利,200就200~” 这时候支付宝还没全部普及,特别是对于老人家,二维码是个什么东东都不知道,他干脆也没再提支付宝,干脆利落的掏出两张红色毛爷爷递过去,随后把盘子放回地上,起身道,“麻烦帮我简单包一下~” 老头儿拿起钱,分别对着阳光看了看,手指在防伪标志的地方捻了几下,应声道,“得嘞,稍等~” 这单生意完成的很利落,既没有不懂行的乱出声坏规矩,买卖双方也没有彼此下套,之前的小伎俩都是试探深浅的惯用套路,很正常,别觉得受了欺负。 在这种地方买东西,规矩多得很,记着一条,不懂别乱说话,更别乱碰~ 比如,刚才林剑要是跟老板讨价还价完,老板同意之后他反悔不买了? 那就是坏规矩,轻则被列为黑名单,重则会被当成同行‘趟价的’,搁过去揍你一顿都没处说理。 装碟子的是一个小盒子,现在潘家园很多地摊也讲究服务理念,甭管卖的东西真实价格多少,至少在包装上会很上心,制作一批古董包装盒没几个钱,却能让买家觉得舒服,说不好以后还会来你这买东西,里外里还是赚的。 拎着袋子继续往里走,途径一个旧书摊,这边聚着的人明显更多了,因为这东西很难作假,也不是不能做,只是花费的精力可能是瓷器的好几倍,不值当作假,所以在潘家园要想不被骗,逛逛旧书摊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 整个潘家园最多同时在卖的古董文玩高达50万件,其中真品的数量可能只有几百甚至几十,说句大海捞针也不为过,别说生手了,就是专家也有‘打眼’的时候,千万别小瞧了人民的智慧,指着在潘家园发家致富,还不如回家看小说。 林剑挤进人群,在书摊前蹲下来,倒不是因为后腰‘寻宝鼠’的异样,事实上他买下碟子之后,‘寻宝鼠’再没出现过变化。 之所以停下来,也是想来碰碰运气,他爷爷家里收藏了一套人民美术出版1956年出版的水浒传连环画,全套26册,爷爷只差了一册就全了。 当时,人美组织画家任率英、卜孝怀、徐燕荪、墨浪、陈缘督、吴光宇编绘,历时8年完成出版的成套《水浒》,因为发行年代久远,加上某些原因的破坏,现存世量非常稀少,因此价值不用多说,成套的更是十分珍贵。 几位画家皆擅长工笔人物画,整套书绘画风格准确统一,人物造型,严谨细腻,科学规范,十分符合北宋特定的历史环境,画面中无论是市井人情还是沙场拼杀,都一丝不苟,栩栩如生,堪称精妙绝伦,也因此更具收藏价值。 爷爷缺的那本是《闹江州》,听说本来是有的,但因为没有保存好,品相完全被破坏了,不再具备收藏价值,爷爷因此遗憾了好久。 过几天他要回家看望爷爷和奶奶,就想着过来碰碰运气,一旦要是有,那就再好不过。 在书摊前大概扫视了一遍,水浒连环画出的版不少,现存量比较多的是80年代的版本,地摊上卖的也都是那个时期前后出版的,林剑不由有些失望,但也没辙,有些事不能强求。 就在他起身想走的时候,看见旧书摊后面店里出来一中年妇女,林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老板娘,您这有56年人美版《水浒》吗?” 老板娘一怔,随即笑道,“那版可不好找~您要是有我还想收呢~” 林剑闻言,不由苦笑,也是,玩这行的,谁又不知道价值? 摇摇头转身离开了书摊。 潘家园卖旧书的摊位不少,林剑虽然没有刻意去找,但只要碰到就会停下来问一嘴,但得到的答案都是统一的——没有! 逛了快两个小时,累的不轻,一直在走路,一般人的体力还真扛不住,捶了锤酸涩的大腿,不禁在心里嘀咕:这金手指怎么不像人家系统似的,还能改善宿主的身体素质? 不过再想到老鼠的本性,也就释然了,不偷你东西就不错了,还指望它给你送东西? 不对,这话也不能这么说,这几天‘寻宝鼠’不就给他送了不少好东西吗? 林剑瞬间觉得知足了,做人不能太苛刻。 跟来时一样晃晃悠悠的走出潘家园,只不过手上多了个袋子,脸上带着还算满足的笑容,懂行的一看就知道收获不小,几个热心肠还投来了恭喜的笑容。 这时,林剑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几下,听到身后有人说,“劳驾,麻烦问问您,是想买《水浒》连环画吗?” 第十七章 《水浒》连环画(求收藏、求推荐) “劳驾,麻烦问问您,是想买《水浒》连环画吗?” 林剑下意识回头,就见一位戴着藏蓝色贝雷帽的时髦老头冲自己微笑,笑容中夹杂着一丝苦涩,但又一闪而逝,伪装的很好。 不过他并没有因为这点微薄的好感就放松警惕,毕竟这年头骗子太多。 见林剑不说话,老头儿主动解释道,“刚刚听到您跟书摊的人询问《水浒》连环画,我正好在旁边听到了,接着又看您一直在各个书摊里找,便壮着胆子上来问一下,您不用担心,我不是坏人。” 似乎为了证明自己,还特意拿出一本泛黄的教师证,“我过去在中学教书,刚退休没几年。” 林剑这才稍稍放心,赶忙道,“您老客气,我是晚辈,理当先问候,但您也知道这世道,不敢对陌生人抱有太多善意,还请您见谅~” 时髦老头儿咧着嘴点头道,“理解,理解,现在人都坏了,特别是有些为老不尊的,把我们这些老年人的脸都丢尽了,不怪你~” 林剑把话题扯回来,“您老的意思,手里有我想找的连环画?” “就是不知道你要的是哪一册~” “《闹江州》,您有吗?”林剑的眼中重新唤起希望~ 时髦老头儿一拍大腿,“要不说缘分呢,我还真有~” 林剑大喜,激动的抓着老头儿的胳膊,“真的?确定是56年人美版的?” 老头儿点头的动作倒是利落,看来颈椎没啥大毛病,“错不了~” 林剑大笑了两声,“那还真是缘分,得嘞,您老要是方便?我跟您去看看书?品相没有大问题的话我就买了。” “方便,方便,就是我家离这有点远,可能得倒车~”老头儿稍显为难的说道。 “嗨~您放心,咱有车啊,一脚油的事,就算您家住张家口,今儿我说什么也得去打扰一番~” “那没说的,走着~” “走着~” 俩人都挺兴奋,并肩朝停车场走的时候,林剑顺势打听起时髦老头儿的底细,他还没完全信任对方,“对了,我叫林剑,叫我小林就成,老爷子我怎么称呼您?” 老头儿腿脚不错,林剑大长腿迈着,对方脸不红气不喘的跟在旁边,在这年纪实属难得,“我叫刘援朝,不介意的话叫声大爷,要不老刘也行,我是教英文的,有些习惯也跟着洋人跑偏了~” 林剑乐呵呵的叫了声刘大爷,礼貌该有还得有,要是熟了以后再改叫什么都行。 “我说您打扮的这么时髦,原来还是高级知识分子,幸亏我没走眼,不然让您看了笑话。” 刘援朝拍了拍身上绒大衣的灰,颇为自得的说道,“高级知识分子谈不上,读过几年书,也拖了读书的福,毕业后直接去了学校教书,这辈子没吃过苦,谁想到老了老了,家里出了个败家子~” 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秃噜嘴,说出了他来这里的原因。 林剑也很懂得配合,问道,“所以您来潘家园是想卖书给孩子帮忙?” 刘援朝尴尬的摆了摆手,沉默不语,显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说。 没办法,林剑只能头前领路,很快到了停车场。 上车后林剑问了地址,跟着导航一路跑到了昌平,在一医院边上的老小区里,转了两圈才找到车位,下车后老头儿似乎恢复了情绪,还有心情开玩笑,“都说了让你停旁边医院停车场,走过来没几分钟。” 林剑悻悻的笑了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刘援朝对林剑的感观不错,年轻人懂礼数,看样子条件不错,但丝毫没有傲气,长相不说多帅,平平无奇,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瞳孔深邃而宽广,留着精干利落的短发,气质很儒雅,笑起来又很阳光,就像是一块温润的玉,表面朴实无华,却暗藏价值。 教了一辈子书,教过的学生如走马观花,自然练就了一番看人的眼力,就从短短的接触来看,林剑是个上好的女婿人选。 林剑还不知道,就这么会儿功夫,竟然被刘援朝当成了女婿的备选。 锁好车,抬头望着面前这栋估摸着有20多年的老小区,问道,“刘大爷,咱怎么走?” 小区老是老了点,但很有人气儿,楼下聚着不少老头老太太,享受晚年生活,下棋的、跳舞的、打拳的,热闹而祥和。 反正只要不是深山老林就好,至少在这样的地方不用担心安全的问题。 刘援朝收回打量的目光,笑呵呵的指着右手边的单元,“就这儿,5楼,能爬动吗?这里可没电梯~” 林剑无语,“您老放心,虽然不经常锻炼,但还不至于连5楼都爬不动。” 话音刚落,就好像为了证明自己的腿脚没问题一样,一个箭步就窜进了单元门。 5楼看着高,但对年轻人来说,跑起来也没多大会儿功夫,等刘援朝慢悠悠的上来,他气都喘匀了。 “行,身体不错~”刘援朝夸了一句,掏出钥匙开门,冲着里面喊道,“老伴儿,快出来招呼客人~” “哎~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家里什么都没有~”随着声音出现的,是一位满头白发,但容颜丝毫看不出老态,传说中的鹤发童颜? 林剑突然拍了拍脑门儿,“哎呀,这事儿般的,您等我一下~” 说完,还没等跟大娘招呼一声,就风风火火的往楼下跑。 刘援朝直喊,“小林~干嘛去你?” 林剑这会儿都跑出去一层楼了,喊道,“您等着,马上回来~” 他是下楼买水果了,头一次上人家门,还是长辈家,关键要是不认识也就罢了,路上聊得还不错,空着手实在过意不去,幸好小区门口有超市,各种礼盒都有,也不问价,什么罐头、营养品还有水果礼盒,买了一堆,再重新跑上楼,才敢进家门。 刘援朝一直在门口等着,见林剑两手都拎满了,“就为了买这些特地跑一趟?你说你,家里什么都不缺,你又不是专门来拜访的,干嘛浪费钱~” 老头儿刀子嘴豆腐心,嘴上埋怨,但看他嘴角的笑意,就知道他对林剑的行为很满意,重要的不是钱,是那份心意,现在这么懂礼数的年轻人可是越来越少了。 刘大娘也迎出来,笑盈盈的说道,“是小林吧?瞅你买这些东西,破费了,破费了~” 林剑好不容易把这口气喘匀,顺口道,“没事,空着手不合适,就楼下随便买了点。” “好孩子,谢谢,快进来坐,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都行都行,白开水也行~” “那就咖啡,你们年轻人爱喝这个~” 刘大娘怕林剑不好意思,干脆自己做主了。 两人把林剑让进屋,不到70平的两居室,一间客厅一间卧室,剩下的空间留给厨房,俩人住倒也不算挤。 坐下来,看着大娘忙前忙后的,林剑起身要帮忙,被刘援朝一把拽住,“你坐你的,没事,你大娘喜欢热闹,家里好久没来人了,她高兴。” 刘援朝也是满脸笑意,等大娘泡好了咖啡端过来,林剑突然发现后腰的‘寻宝鼠’开始升温了,其实刚刚进门的时候就有感觉,但他没在意,以为是楼上楼下跑热的,这会儿随着温度升高,他察觉到不对劲,是小老鼠在作怪,不对,在‘发功’! 不过眼下有人在旁边,他不好表现的太激动,只能按着内心的蠢蠢欲动,用余光打量这个屋子,看看是什么宝贝,勾起了寻宝鼠的嗅觉~ “老头子还不去拿东西?”刚刚林剑下楼的时候,刘援朝就把事跟老伴儿交代了。 刘援朝拍拍大腿,“对对,差点把正事忘了,小林你踏实坐着,我去给你找书~” 林剑这才收回目光,应声道,“不急,慢慢找~” 老头儿去了另外那间屋,就剩下刘大娘在,林剑也敢稍微放肆点,装作打量房间陈设的样子道,“大娘在这里住了有年头吧?我看墙上都起皮了~” 老太太也端着咖啡杯坐下来,看来以前没少过小资生活,熟练地很。 叹息道,“可不是,一晃眼搬到这都20年了,听邻居说这片儿要拆迁,这种没影儿的事我们俩也不敢信,反正凑合一天是一天~” 林剑的心思全在那让小老鼠发热的宝贝上面,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那是有年头了,不过真要是拆迁就好了,换个大房子,还能留下不少存款,儿女也跟着享福~” 老太太苦笑了一声,“你大爷没跟你说?我们呀,老老实实一辈子,竟然养出了一个败家子,好好地工作不做,飞去跟人学做生意,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料,生意赔了也就赔了,你说他跑去借高利贷干什么?” 林剑闻言,尴尬的笑了笑,人家的家事,他也不好多说,“可能是想东山再起吧~” “哼,我看他就是吃饱了撑的,欠了一屁股债,自己跑了,让我们老两口给他擦屁股,前几天催债的找上门,我们好说歹说,才给我们一个月时间凑钱,我估摸着实在不够,就只能卖房子了~” 第十八章 梅兰芳邮票(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自问不是铁石心肠的人,但要他随便听一个苦情故事就大发善心,还真做不到,这年头自己都顾不过来,哪还有余力救济别人? 他真要是有几个亿也行,拿出几个百分点的资产专门用于慈善,回馈社会,也当是为下半辈子积德了。 可现在他还真没有几个亿,既然如此,过好自己的生活,别给其他人添乱,就是对社会最大的帮助,别扯什么善有善报,他又没有一颗圣母心~ 听完刘大娘的话,林剑除了安慰几句没营养的话,再没有任何表示,相反,他那双始终不停在屋内打转的眼睛,证明了他意有所图。 说实话,这间房子拢共也没多大,20个平方撑死了,正常来讲,要是有什么宝贝放在明面上,他应该一眼就能找到,可他打量了好几圈,还真没发现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说家徒四壁吧,可墙上挂的那副风景画,一看就是地摊上花30块钱买的,难道是画中画? 林剑忽然脑洞大开,不过他也知道不太可能,又不是古代。 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呢,刘援朝就已经拿着连环画回来了,“小林,你瞅瞅,看是不是你要的那本?” 林剑暂时收回目光,接过来打眼一瞧,可不就是他要的那册《闹江州》吗。 难得的是,这一本保存的还不错,虽然表皮有些泛黄,但没有破损,稍稍遗憾的是右下角的位置,沾了一些污渍,这都不打紧,整书没有破损,这已经很棒了。 前文有说,这种旧书造假难度很大,而且不值得浪费那个功夫,因此他只是大概看了一遍,确定是56年人美版的,就知道十有八九是真的。 没矫情,放下来看着忐忑不安的老两口,轻笑道,“大爷大娘,这书保存的很好,我要了,您出个价吧~” 老两口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刘大爷拍板道,“小林,咱们爷俩有些缘分,虽然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了,但做人不能太过分,就1200吧。” 林剑微微讶然,不是价格高了,而是偏低了,当然没有低太多,但考虑到林剑对这一册的需求,还有保存完整度方面的加分,就是卖1500,林剑都不会还价,因为这一套《水浒》连环画,单拿出哪一本都值这个价,成套的话,价值更要翻倍! 老人家不容易,林剑不愿占这个便宜,而且人家真心为你考虑,他也不能太无耻,可以短暂的了解,自己要是直接加价,刘大爷肯定100个不同意,老人家被败家儿子的事情搞得性格敏感,无疑更在乎面子,他给1500,那不是打他老人家的脸吗? 这不成,还得另外想辙。 很快就有了主意,“行,我不还价,就当小子我占个便宜。” 等二老刚刚笑出来,他又道,“对了,您老应该藏了不少好东西吧?要不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您有所不知,我家里是开古玩店的,家人也都有收藏的爱好,很喜欢老物件,您要是有不妨让我瞧瞧,看顺眼了一块买走,反正卖谁不少卖?” 刘大爷一听,还以为林剑故意照顾他们二人,结果稍一犹豫,就被刘大娘拍了一下,“你这死老头子,还犹豫什么,人家小林好心帮咱,你那些东西卖给谁不是卖?价格便宜点卖给小林,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也省心不是?” 这话说的在理,刘大爷咬着牙狠狠点头,“得嘞,你等着~” 没多会儿,刘大爷直接捧了一个箱子过来,林剑有心想帮忙,但怕里面有贵重瓷器,一旦摔了说不清,只好做了个虚抚的姿态,等大爷把箱子在桌子上放稳了,才搭手上去。 打眼一看,嚯,东西不少,同时后腰小老鼠的温度再次升高,这回可比之前买道光湖蓝碟子的时候温度高多了,但也没达到‘文候壶’的程度。 这么几次试验,林剑大概摸索出‘寻宝鼠’升温的标准范围了,不过还需要更多的样本去验证,眼下还是看宝贝重要。 箱子里大半都是书,还有邮票之类的,林剑不由心头火热,这几年邮票市场炒的比较凶,最著名的自然是80年猴票,30多年增值20多万倍,但真票很少,市面上大部分都是假票。 当然,猴票还不是最值钱的,像当之无愧的华邮之王「红花印」,一旦上拍没有几百万根本下不来。 红印花邮票算是z国独有票种,由于年代久远,至今已经超过100年了,其原票和一些加盖面值票由于稀少,已成为世界珍罕邮品。 它是晚清zf于1896年印制的有红色图案的小票,当时准备贴在进口税单上,以防止不法进出口商人骗取大量“复出口退税”,但因民间商人的极力反对而未能使用。 次年国家邮政成立后,红印花被加盖面值暂时作为邮票使用。 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历来以其独特的身世、娇艳的色彩、加盖版式的丰富变化,深受集邮收藏爱好者的钟爱。 至今华邮拍卖成交的最高纪录,屡次都被红印花系列珍品刷新,称其一声‘华邮之王’,无人敢质疑! 其中之最,当属“加盖小字当壹圆”,目前全世界公开出现过的“小壹圆”总共不过30枚,要是在刘大爷家翻出一枚,那他们一家就可以涅槃重生了。 当然,杨橙也就是想想,可能性几乎为零。 不过抱着万分之一的期待,他还是忽略掉一本本保存完好的旧书,直接拿起了集邮册,一本本翻开来,无不是过去的老票,但大多盖了邮戳,收藏意义不大,至少近几十年来,该有邮戳的信销票,价值很难炒的起来,除非有谁用特异功能把全世界的票都销毁,只留下他想要的那一套,才有可能把价值炒起来。 可惜,就算灭霸在世,估计也对集邮没什么兴趣~ 一本本翻开来,就在他做好失望到底准备的时候,在最后一本压箱底的邮册中,发现了令他双眼放光的邮票。 呼吸一顿,下意识的说了句,“这是。。。梅兰芳?” 林剑的惊讶引起了老两口的注意,刘大娘不懂这些,只是好奇的看看林剑,有碰了碰老伴儿,想问这邮票有什么特殊的? 比起老伴的一无所知,刘援朝既然收集了这些邮票,那么对其价值,一定有着大概的认知。 不无骄傲的肯定道,“是啊,梅兰芳~” 脸上不由泛起一阵自豪的光泽,对于集邮爱好者来说,拥有一套完整的、有纪念价值的邮票,是一件值得念叨一辈子的事情。 说说这套邮票,梅兰芳是谁众所周知,不知道的去找度娘,顺便打自己一嘴巴,常识匮乏到这种程度的话,真心该打! 1962年8月8日是梅兰芳先生逝世一周年的纪念日,当时,z国邮电部为了纪念这位伟大艺术家,发行了一套共有8枚的梅兰芳艺术邮票,在同一年的9月15日还发行了一枚小型张。 这套梅兰芳邮票无论是从设计还是题材方面无疑都是非常用心的,而且因为梅兰芳先生的离世,很多舞台艺术题材和表现形式也随之失传,哪怕是他的后人都不能比拟,因此这套邮票的可贵之处便体现出来了。 因此,早在1980年邮票鼎盛时期,梅兰芳邮票就已经被列为中国大珍邮之一。 林剑一边看着邮票一边用手机给老爹发信息,要他把梅兰芳邮票的相关信息发过来,当然要配上价格! 这套邮票一共8枚,分为两个版本:一个是有齿版,一个是无齿版。 8枚邮票分别是梅兰芳像、京剧《抗金兵》、京剧《游园惊梦》、京剧《霸王别姬》、京剧《穆桂英挂帅》、京剧《天女散花》、京剧《生死恨》、京剧《宇宙锋》。 其中有齿版一共发行了150万套,个别某一枚数量更多,无齿版就只有一万套,而目前存世的,估计只有不足千套。 另外还有一张名为‘梅兰芳舞台艺术’的小型张,总共发行了52万枚,存世量跟为稀少。 按照老爹发来的价格,如今单枚小型张的价值就不低于5万,品相保存完好的肯定会有溢价。 而成套品相完好的有齿版价值6000左右,像刘大爷这套无齿版,保存还如此完整的价值至少4万,再加上一枚小型张,如果整体出售的话,至少20万起步,如果碰上真爱之人,30万也不是不可以! 耶稣玛丽如来佛观世音菩萨,不对,感谢‘寻宝鼠’,林剑心里不激动是不可能的,不过也只是激动了不一会儿,因为这套邮票的价值,刘大爷心里也有数,上下应该不会差太多,这就断绝了捡漏的可能性。 再者,林剑还真不忍心坑这二位朴实的老人,想赚钱是一回事,但丧良心的事他不能干,当然,要是换一位卖主,他肯定会不吝招数去压价的,毕竟能讲下价来也是他的能耐,不偷不抢的,谁也怪不着他! 待内心的激动平息,林剑放下集邮册,正色道,“刘大爷,咱们聊聊这套邮票?” 第十九章 坑儿子的爹(求收藏!求推荐!) “刘大爷,咱们聊聊这套邮票?” 林剑自以为用了一种商量的口吻,但在旁人听来,又好像是不容置疑的坚定,就好像这套邮票已经是他的了~ 还好,刘援朝为人宽厚,没有小心眼的误会,只是失笑道,“小林,你的眼力可够绝的,这么一箱子的邮票都没看中,一眼就挑到了最值钱的一套。” 林剑也没不好意思,自己凭本事发现的,有什么可害羞的?又不是小女孩~ “那是,就算我不集邮,也知道这套梅兰芳的珍贵之处,大爷,刚刚大娘有句话讲得对,您这些东西卖给谁不是卖?倒不如给我,以后您想看的时候随时来找我。” 刘援朝摆摆手,“既然决定卖了,那就不会再惦记,你买去不管是倒手卖给人也好,自己收藏也罢,都跟我没关系了~” 老爷子倒是看得开,林剑心想。 “那这价钱,您老要是不好意思说,干脆我提个价儿?您要是觉得不合适尽管还价。” “行,你出价~” 林剑故作思考状,其实他心里已经有了定案,既然不想坑人,那干脆就把好人做到底,给个实诚的价格,“您看20万怎么样?” 刘援朝是懂行的,一听这价,立马道,“高了,高了,之前有个老伙计出15万,我没卖,是因为我那时候不缺钱,但20万真的高了,我知道小林你是好心帮我们老两口,情意我们领了,但这个价钱我绝对不能接受~” 刘大娘虽然不懂,但听老伴儿这么说也跟着劝道,“就是小林,大娘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是好孩子,但让你吃亏的事,我们做不出来。” 林剑苦笑不已,这年头当好人还不成了?再说他也没当烂好人啊,这价是不低,但也不至于让他吃亏啊,刚刚老爹的信息说的很明白,就是25万拿下来也不亏! 就这他还留出5万空间呢。 没办法,只能好言劝道,“大爷大娘,你们听我说,这价格我还真没开高,这套邮票本来就罕见,保存这么完好的更是少之又少,一旦送到拍卖会上,我估计30万都打不住,您也集邮,应该知道这套邮票对集邮爱好者的吸引力,脑袋一热什么价都开的出来,所以20万真不高。 只是一旦我卖出高价,您到时候别后悔就行~” 刘援朝一听,立马板着脸道,“你这小林,把我当什么人了,咱们今儿一买一卖,出了门儿东西就是你的,就算你转头卖1000万,那也是你的能耐,我不仅不会嫉妒,还会为你开心。” 林剑摊开手,“所以,这20万您老就接着,对我来说20万不是拿不出的价钱,您要实在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常请我来家里,吃点家常便饭就成,我就好这口~外边的饭吃不惯。” 刘大娘开始抹眼泪了,嘴里一个劲儿念叨着,“好孩子~好孩子~” 刘援朝拍拍大娘的后背,叹着气道,“你这孩子,让我说什么好~” 林剑一拍桌子,“什么都别说了,这事就这么定了,给我个账号,我这就安排人给您转账,只不过得麻烦您写个收据,然后我录个像,毕竟涉及金钱上的交易,麻烦一点也是为了日后省事~” 他这一手是防着二老的败家儿子,欠了一屁股债的人,林剑可不想跟对方赌人性,现在经常有类似的新闻,老头老太太卖了房子,回头涨价了,儿子蹦出来表示不同意,回头找买家打官司,要收回房产,类似的事屡见不鲜。 所以他是先小人后君子,把丑话放在前头,免得日后找麻烦。 老爷子一听,也不含糊,立马表态,“没问题,你怎么说我们怎么做。” 其实对他们来说,这也是好事,尽可能的正规,也避免了林剑是骗子的可能性,哪个骗子会拿出20万真金白银来诈骗? 如果有请告诉我,给我来一打先~ 接下来按照林剑的要求,老爷子开始写收据,而林剑则当着他们的面给老爹去了电话,让他给老爷子提供的账户转账,他自己手头的现金不够20万,不然也不用这么麻烦了。 老爷子写收据的过程都有录像,证明对方不是在受到逼迫的状态下写的收据,随后,他又带着二老到楼下的支行,确认了20万到账,这一套流程才算走完。 的确繁琐麻烦了一些,甚至很多环节都没有必要,但林剑还是这么做了,对两家都有好处。 重新回到刘援朝家,他这才把邮票收好,当然少不了《闹江州》连环画册,随后便准备告辞,“大爷大娘,我就先撤了,得赶紧把邮票拿去给家里人看看,以后常联系,有事您随时给我电话。” 大娘拉着林剑的手,“孩子干嘛这么着急?留下来吃口便饭再走啊~” 有了林剑这20万,败家子欠的债差不多可以还清了,有时候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20万呢,最重要的是,老爷子手里还留下点存货,虽然没有什么太值钱的东西了,但至少也是个念想。 没了心思,刘大娘的精神状态都为之一振,越看林剑越喜欢,竟然起了跟刘援朝一样的心思,要是能跟自家姑娘走到一起该有多好? 幸亏林剑这会儿急着走,不然一顿饭吃下来,这门亲事搞不好进展到哪一步了呢。 林剑婉言道,“今儿就不吃了,改日,改天专门来尝您老的手艺~” 刘大娘不好再留,只好道,“好,说定了,来之前给你大爷打电话,我提前备些好吃的。” “嗯!说定了~您放心,我肯定不会跟您二老客气的~” 一步三回头的下了楼,回到车上,林剑重重的松了口气,老人家太热情,还真不容易对付。 看着放在副驾驶上的集邮册,不禁拍了拍方向盘笑出声来,怪不得人人都喜欢寻宝,这种成就感简直妙不可言。 急着把好事跟家人分享,二话不说发动汽车汇入车流,离晚高峰还有段时间,路上并不算太拥挤。 回到家停好车,发现老爹的路虎也在,看样子人早到了~ 一边进门一边喊,“爸~在哪呢?” 没人应声,顺着抄手游廊,从过厅中穿过来到二进院,老爹正在海棠树下的摇椅上,喝着茶犯迷糊呢。 又喊了句,“爸~您跟这儿够悠闲的,没去店里?” 林涛一下子惊醒,笑骂道,“你小子,吓老子一跳~” 起来打了个哈欠,嘬了口茶,“这不收到你消息就从店里赶回来了吗?东西拿下了?给我瞅瞅~” 林剑也不废话,笑呵呵的把石桌上的茶壶茶杯清干净,免得不小心碰翻,打湿了邮票,那就有意思了~ 摊开来,戏精附身,比了个请的手势,“您上眼~” 林涛也不客气,背着手附身观察着这套精美的‘梅兰芳’,一边看一边咂嘴,“不错,真不错,是真票无疑~” 林剑真想说,有寻宝鼠在,错不了! 嘴上却道,“那是,我这几天可没少看书~” 这话倒是不假,自从做好了准备接手老店的决定,他就开始有意识的看书,增加理论知识储备,总不能以后接待顾客,就告诉人家一句话,这东西是真的,然后什么都不说吧? 想想都不合适~ “好东西啊,这套‘梅兰芳’,我20多年前在一玩家手里见过,但保存的很差,有两张还缺角了,这套保存的这么好,可见原主人有多爱惜~” 林剑点头附和,“那位老大爷一看就是仔细人,他还收藏了一批旧书,保存的都很好~” 林涛眼睛都挪不开了,“好啊,这20万不亏,咱也不能让老人家吃亏不是~” 林剑更关心的是能挣多少,他可没准备收藏,原本他顾念刘大爷,准备在手里放一段时间,以便他想看的时候随时来看,但显然他低谷了大爷的觉悟,卖了就是卖了,再想着没意思~ 至于他本人,更不是集邮爱好者,自然也就没有收藏的必要了,能卖了换钱最好不过,毕竟他还需要钱继续当咸鱼呢。 “你要卖?”林涛诧异的抬起头。 “是啊,不卖我留着干嘛?积灰?” 林涛摇摇头,“随你吧,这么好的票子卖了未免有些可惜了~” 想了想提议道,“你卖给我得了,回头我放店里摆着,有喜欢的,肯出高价的再卖~” 林剑无所谓,反正能赚钱卖谁不少卖,“行啊,您出多少?” “30万吧,你回头给我转10万,这账就清了~”林涛狡黠的笑道。 林剑下意识的就要点头答应,结果头点了一半,猛地回过味儿来,给老爹十万?那不是赔了吗? 这账不对头啊?还能这么算? 再看老爹一脸促黠,鸡贼般的微笑,就知道自己差点上当了,无语! “您这也太鸡贼了,这么会儿功夫就算计我?” 林涛大笑着拍拍儿子肩膀,“行,小子反应还挺快,我这也是锻炼你,以后你在店里什么人遇不到? 行了,这套票我拿走,回头给你转10万块钱,这回没问题了吧?” 刚刚差点上当,林剑不敢大意,仔仔细细的想了一遍,就跟有人用疑问的语调问他11是不是等于2似的,他还真得好好想明白,最后肯定的答道:确实等于二! “没问题~” 第二十章 乾儿大爷的圈子(求收藏、求推荐) 邮票被林涛拿走了,林剑担心老爹耍赖,抱着手机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受到了银行的入账提醒,这才放心。 放下手机,林剑站起身在院子里活动了几下,正准备出门找点吃的,刚放下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肾机的经典铃音~ 一看屏幕上闪烁的名字,心里嘀咕,“乾儿大爷怎么突然打电话了?” 心里挂着疑问,嘴上可不含糊,“乾儿大爷怎么想着给我电话了?” 余乾呵呵的笑了几声,“之前不说来我这聚吗?正好今天得空,马场来了几个好朋友,你要不要一起?” 林剑担心自己贸然加入人家圈子的聚会不太好,有心想婉拒,谁想余乾一句话给堵死了,“过来吧认认脸,以后都是朋友,他们跟你爸也都熟~” 话说到这,再拒绝就过分了,干脆道,“得嘞大爷,我这就去,在您的马场?” “对,你知道地方吧?就大兴这片儿,今儿烤全羊来不及了,正好有农村山里养的土鸡,刚杀的送过来,炖炖吃咯,喝点酒,晚上就住这儿~” 余乾都安排好了,林剑也不废话,说这就出发。 撂了电话,林剑又给老爹打了过去,问他去不去,要是去的话顺路把他捎着,结果老爹说晚上有局,让林剑自己去好好玩。 。。。 余乾的马场在京城南郊,大兴下边一个叫礼贤镇的地方,马场属于柏树庄村,占地60亩,差不多4万平方米,搁过去妥妥的地主老财一枚,即便是今天,能在寸土寸金的京城有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园,那也是财力的象征,可别说大兴土地便宜,你买一试试? 赶到马场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又正好赶上村里在修路,路况又不熟,足足跑了2个小时才到,隔着老远就见到路边林间竖起的大牌子——天精地华宠乐园暨马术俱乐部,上边还有两张小孩牵马的照片,看着像‘郭小宝’~ 不过这牌子看着有些掉价,跟农家乐似的,事实也差不多,就连导航都迷糊了,差点驶过,看这扇巨大的红色铁门,也没个标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院门,幸好林剑顺着半敞开的门缝瞅了一眼,一收门票的哥们儿在那闲来无聊遛狗玩儿,还真就错过去了。 赶紧拐进去,冲着大门按响喇叭,里边儿那位估计是得云社没出路的学徒下意识的望过来,一边摆手一边喊,“关门了,明天请早~” 林剑郁闷的按下车窗,探着脑袋道,“我是林剑,跟余乾老师约好的~” 看来余乾应该打过招呼,失意弟子愣了一下后,赶紧敞开大门,同时牵着狗站到一边,挠着头道,“抱歉哈哥们儿~” 林剑摆手,“没事,车停哪?” “前边儿空地随便停,您是余老师客人,无所谓~” “得嘞,您辛苦~” 刚进门一排绿色的笼子,里面养的都是狗,柴犬、秋田、斗牛,看样子既能现场撸狗还可以买回家慢慢玩儿,业务还挺齐全。 正好有一位工作人员在给狗喂食,林剑降下车速瞅了几眼,别说,这些狗子都挺乖,看来调教的不错~ 右手边是一个四合院样式的院子,把车停在前面路边,下车走进院子,抢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兔子池,池子边挂着一个梯子,似乎在暗示游客可以自己进去玩。 楼上是猫房,林剑没有当铲屎官的觉悟,简单的逛了一圈就下来,其中有只蓝猫还挺漂亮,可惜林剑的恶趣味未能达成。 本来他还想着自己腰后的寻宝鼠看到这么多猫,是不是吓得做出反应,然并luan,寻宝鼠似乎只对值钱的宝物感兴趣,至于天敌?那是什么?能吃吗? 出了猫房往里走,总算有点动物的影子了,之前那些在林剑看来,顶多算是宠物,跟动物还有点距离。 但眼前的猴子就不一样了,一搬人家谁敢养猴子? 就眼前这六七只,养不好能把你家给拆了,修都修不好的那种,过去养猴子的街头艺人,早上起来别的事不干,先给猴子来一顿揍,权当是晨间娱乐活动了,一天不打,就等着猴子给你好戏看吧,绝对错不了,所以心不狠的人还真养不了猴子,要么就一直关着,但凡你敢放出来,绝对用现实告诉你什么叫猴大王! 之后是松鼠屋,接着是鸡场,各种山鸡、鸟类,色彩斑斓、种类很多,不愧是承包了京城及周边所有野鸡的乾儿大爷,这胸怀,不比个大拇指行吗? 最后自然是马场了,矮马也是这个院子的核心所在,刚走过来,就看到余乾的背影,在一个栏杆外面,逗弄着小矮马,旁边跟着的那几位应该是他的朋友。 其中一位,瞧那硕大的身材,不用看正脸都知道是大胖子孙月,小岳岳的搭档,跟余乾老师关系很好,也很喜欢玩儿,有事没事俩人就凑到一块聚会,认真听仔细品,得云社的相声很多都是真人真事夸大演义的~ 背着手,直接亮了一嗓子,“乾儿大爷~来您这一趟跟去西天取经似的~” 余乾应声回头,瞧见是林剑,连忙招手,“快来快来~” 小跑着过去,刚刚天色暗没看清楚,跟着一起转头的一位,嚯?还是大明星? 不对,现在还不算大,等一年以后,绝对是z国两岸三地最火的演员,没有之一! 能跟余乾混一块儿的,除了吴景还有谁? “大爷、孙老师、景哥~”林剑自来熟,上去把脸熟的都招呼了一遍,剩下几个不认识,估计是余乾私下里的朋友或者马场的工作人员。 余乾过来搂着林剑的肩膀,“给你们介绍一下,林涛的儿子林剑,这两位你也都认识,怎么称呼你们自己商量着来,不用考虑辈分,各论各的~” 原本吴景和孙月都只是客套的笑着,听完余乾的介绍,表情立马变得精彩起来,更显真诚,吴景更是热络,“哟,你是涛哥的儿子?那得加我一声叔~” 林剑知道是开玩笑,哪里肯轻易吃亏,“那我谢男嫂子估计不能乐意,平白涨了一辈,这女人啊就怕老~” “嘿~你小子,滑头~”吴景笑骂道。 孙月挺着大肚子,“就是,别听吴景的,咱各论各,我跟涛哥也是好哥们,这些年没少在他那买东西。” 林剑立马道,“那以后您得找我了,我决定回去继承家业了~” 三人同时诧异,余乾直接问,“真的?怎么想通了?林涛前阵子还跟我说,这辈子不愁别的,就愁祖业没人继承。” 林剑摸了摸后脑勺,自以为憨厚的笑了笑,“是啊,想通了,与其按部就班的在单位混,还不如出来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我最近没少努力,发现自己在古玩收藏这一块还有点天赋。” 余乾重重的拍了下他的肩膀,“好啊,以后有事跟大爷说,在京城这片儿别的不行,爷们儿就是朋友多~” 得,这话一出口,林剑就知道这仨人刚才已经开喝了~ “走着,咱回去把鸡炖上?开整?”吴景扯着嗓门提议道~ “走,整起来~” 。。。 来到马场后面的小院儿,院子中心堆着土灶,底下烧着柴火,上边架着大铁锅,看这架势就让人流口水,农村的大铁锅,做什么都香~ 余乾挽起袖子,“材料都备好了,等会儿直接下锅炖就成,这柴火旺,很快就好~” 吴景要帮忙,被余乾推开,“你们陪小剑喝着,我这边儿一个人就行,炖上我就进去~” “得,要人招呼一声~” 说完便和孙月夹着林剑去到屋里,圆桌上摆满了菜,不过动过的很少,还温热,他们应该开吃没多久~ 坐下来,林剑四处找杯子,谁想到吴景坏笑着拿了一只海碗放到林剑面前,“甭找了,咱们都用这碗喝~” 林剑嘴唇发苦、面色发虚、心中发颤,“你们这是要灌死我啊~” 吴景豪气的来了一嗓子,“怕什么,是不是爷们儿?别跟娘们儿似的,还用杯子喝,太没劲~” 林剑都无语了,你说这话前是不是考虑下你媳妇儿的地位? 再说人和人的酒量是不一样的好吗?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林剑眼睁睁的看着吴景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透明无色,散发着一股复合香味,窖香浓郁~闻着有点泸州老窖的味道,但香味更浓~ 前世林剑没少陪领导出去参加酒局、饭局,喝过的好酒自然不少,对于国内那几大著名的白酒,大概都能分得清。 “这是乾儿哥在香山酒窖那边儿拿的三十年陈泸州老窖,你尝尝,和外边儿的不一样。” 林剑不是爱酒之人,但经常喝酒,也希望尝尝好酒的味道。 这年头三十年陈的酒可不多,他可还没吃东西呢,自然不敢一口闷,对着碗沿喝了一小口,入口绵柔、清冽甘爽,是泸州老窖的味儿。 放下碗,不自禁的喊了声,“好酒~” “哈哈,多喝点,吃点菜~”吴景开心了,放下酒瓶要给林剑夹菜~ 吃了几口凉菜,顺口问道,“景哥,你那电影快上映了吧?” 第二十一章 八方提梁壶(求收藏、求推荐!) “景哥,你那电影快上映了吧?” 林剑本意是找个话题聊聊免得尴尬,可忘了自己不是娱乐圈内部人士,从哪得到的消息? 这话刚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在心里抽了自己一巴掌,这张破嘴~ 还好吴景没多想,还主动找了个理由,“快了,明年4月份,乾儿哥告诉你的吧?” 林剑讪笑着点头,“是啊~” 心里暗暗祈祷等会儿别露馅~ 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景哥,您跟我爸是怎么认识的?” 吴景回忆了片刻,“哎呦,说起来也有年头了,当时好像是一朋友带我去你家店里买手串,你爸那人特别好交朋友,我也是,当晚上一起喝酒聊了大半夜,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林剑一点不觉得奇怪,他爸就这人,年轻时候不就因为哥们义气跟人茬架,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接受dang和国家的教育。 点点头,夹了块猪头肉,拿起海碗跟吴景碰了一下,“爽~” “哟~挺能喝啊~” 刚那一口干掉了半碗,辣的他五官都揪到了一起。 对于吴景的玩笑,林剑可不敢乱接,一旦他较起真来拼酒怎么办? 喝不过啊~林剑最大的优点就是心里有13数,超过能力范围的事从来不敢,要不然前世也不至于混的那么惨,也不能说惨,只能说太平淡了,白开水喝多了总想来瓶快乐水找找刺激不是? 又把话题转到孙月身上,“孙老师~” 孙月下意识的接了句,“您老师~” 林剑和吴景同时笑了出来,捧哏的精神深入骨髓啊~ 孙月也反应过来,笑呵呵的拍了拍肚子,“职业病~职业病~” “我听说您也好玩?” “对啊,我们说相声的好像都喜欢玩玩串儿,不过我玩的比较杂,什么多喜欢,什么都爱玩。 但是在这方面比不过乾儿哥,他是真行家~” 林剑自打见着他们仨人,后腰的小老鼠一直保持着升温的状态,这证明仨人身上都有好东西。 远的不提,就孙月一直拿在手上撸的椰蒂手串,看着就舒服,价值几何林剑不敢说,但估计玩了不少年头了。 “您这椰蒂手串可不错~” 孙月难得嘚瑟一回,“眼力可以啊,你也喜欢椰蒂?” 林剑摇摇头,他也是最近看书看得比较多,突然看到实物,还是上等品,不由有些见猎心喜。 椰蒂几乎是藏地三大菩提子——金刚、星月、凤眼之外,当下最热门的菩提子了,之所以叫它菩提子,因为它也是取材植物的果实。 在林剑看来,菩提子最大的魅力在于纯粹的于自然无害,冬去春来、四季交替,这些植物的果实每年都会长成,生生不息,很有意义,比单纯的砍伐树木,要更符合天道自然。 毕竟对木头来说,砍伐即意味着终结,包括矿物也是如此,都是千万年来的大地孕育的精华,开采亦意味着结束,尤其是那些不可再生的矿物。 椰蒂,顾名思义,实际上就是椰壳,只不过是取自椰壳的顶部,因为这里是椰子生长汲取养分的地方,因而是精华所在,质地更加致密,厚度超过其他部位,含油量也更高。 目前国内的椰子通常生于琼岛,个大而皮薄,厚度通常难以突破7mm,一般只能制成普通椰壳佛珠,而真正的椰蒂则是取自印尼产的小椰子为主,印尼料不但厚度超出国内料,制成珠子极限尺寸可达11mm的直径,更重要的特点是其含油量更高,含油量表现出来的就是瓷度,顶级的印尼料稍加盘玩就光可鉴人,手感极其温润。 可能也跟印尼的气候更加炎热潮湿有关,在椰风蕉雨的印度尼西亚,成排的椰林挺立在绵长海岸线上,在赤道上炎热地带常年摇曳,经风雨、耐热磨,才有了椰蒂的光彩~ 相比之下,椰壳的手感就远远不如它,不但看上去显得有些磨砂感,手感也明显阻滞。 在表面特征上,顶级的印尼料往往颜se要深一些,因为含油量大,在加工的时候稍稍加温,就会渗出椰油,进而就会让珠子变黑,而相对来讲,如果是含油量较低的椰壳,则会显得相对偏棕色一点。 椰子上常有散乱分布的棕眼,表现出来就是一道道白线,这个不管是顶级密度的椰蒂料,还是普通的椰壳或是密度略差的椰蒂,其实都会有,但是相对来讲,密度越高,白线就会显得细而短、颜se更浅,干净利落地散乱分布,不仔细看,很容易与小叶紫檀的金星搞混。 反过来,密度较差的白线就会粗,也更深一些,看上去则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总之不是那么舒服。 因此有不良商家以油焖的方法,让密度较差的椰蒂,甚至是椰壳变得更加深黑,冒充顶级密度的椰蒂售卖。 但是假的终究是假的,造假也是要成本的,如果能拿出大价钱造一串以假乱真的珠子,还不如拿这个钱去进口真材实料。 造假成本高,没人花得起,就意味着珠子有瑕疵,然后无限夸大某些特征来骗骗菜鸟,对于老玩家来讲,一旦仔细观察,并上手盘玩,真假十分容易分辨,无论是手感,还是品相,甚至作假后残留的气味,都是粗制滥造最好的证明。 当然,孙月手上这串肯定不是假货,那厚厚的包浆没点岁月积累,根本做不出来。 仨人就着椰蒂手串聊了起来,越聊越开心,差点忘了外面还有个人在为他们炖鸡。 “你们聊得够热闹的,我在外面都听到你们在聊手串~” 林剑这会儿有些上头了,当然醉意还不明显,只是脸色稍稍有些泛红,“乾儿大爷,我们正说椰蒂手串呢,景哥鼓动孙老师卖手串,我就出1000块钱,他气够呛。” 说完又自己溜了口酒。 余乾也是蔫儿坏的主,坏笑着说道,“就是,你这串儿也就这样了,买条新的重新盘多好~” 孙月就笑笑不说话,他也知道大家在逗他玩,相声演员在舞台上什么话都得接着,这种程度的玩笑不算什么。 林剑看余乾一直站着,赶紧让座,“乾儿大爷您坐我这~” “不用,我还得看着鸡,你坐着。 对了,你拿走那把仿文候壶呢?” 林剑一愣,“家放着呢,怎么了?” “没事儿,孙月爱玩紫砂,你可以跟他交流交流心得。” 孙月立马道,“乾儿哥,听说你刚得了一把好壶?拿出来给我们欣赏欣赏~” “得,就知道你这胖子惦记我那把壶呢~等着,我给你们拿去~” 没多会儿,余乾一手提着一手端着,小心翼翼的把茶壶放在桌上,“都瞅瞅~刚从一朋友手里收的~” 林剑腰后的小老鼠又起了温度变化,跟之前看到‘梅兰芳’邮票的时候差不多,还要稍低几度。 孙月是行家,一眼就看出来,“王石耕的作品?” 余乾比了个大拇指,“准~” 林剑也认可的点点头,“八方提梁壶,王老的代表作~” 王石耕是清末七老之一王寅春的儿子,出生在制壶世家,又是子承父业,技艺自然没的说,更善于创新,这些年王老的作品在拍卖会上屡创佳绩。 八方提梁壶更是他的得意之创,从方至简,以简致方,看一眼就让人目不转睛,这是一把好壶最大的魅力所在。 这把壶看似复杂,以肩线、角线、底线和八个面组成,但所用的技法并不难,只是凭借线条的运用构成淳朴厚重的形体,壶身八面,面面俱到,深厚且具神韵 壶盖为圆形,与壶身的“方”相对比,蕴含着古代z国‘天圆地方’的理念。 壶钮的处理更为巧妙,做到了一线一面、刚柔并济、浑然一体,朴素而大方,而且很耐看,就像是奶茶美人,乍一看觉得平平无奇,可越看越觉得其韵味悠长~ 壶流的设计,突出其婉转流动的水波状,很灵动也很自然,弯曲的线条又与壶身的方块棱角相呼应,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完美融合。 林剑最喜欢的还是提梁把的设计,从侧面看,就像一条大大的折线被镶在了壶身上,可从上面俯视,又很有层次,握上去很厚重很舒适,既利于倒茶时的稳定性、不致滑手,又为整体造型勾勒出宏伟的气势。 翻过来,壶底为浅圈足形八方底,托起了整个壶身,平稳大气,暗藏底部,默默的为整壶气场做着贡献。 不管怎么抠细节,这都是一把好壶,可惜啊,名花有主,君子不夺人所好。 惋惜着放下来,问道,“大爷,这壶您花了多少?” 余乾比了个二,“2万多,不贵~” 林剑感叹余乾的好运气,2万何止是不贵,加个零都有人买! 孙月也是连连摇头,“好壶,真是好壶,我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好的事呢?” 余乾点了根烟,“等会儿咱就用这把壶泡茶~” “嘿~那敢情好~”吴景总算插了一嘴,他对紫砂的了解还要稍逊一筹,只觉得这壶好看,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第二十二章 宿醉吃卤煮(求收藏、求推荐!) 一大锅热气腾腾的小鸡炖蘑菇上桌,整个院子里都飘着鸡汤的鲜美,别的不说,先来一碗鸡汤,这可是浓缩了鸡肉和榛蘑精华的汤,干喝一碗再来一碗泡米饭,绝了! “美~”吴景一口干掉鸡汤,喊了一嗓子~ 林剑偷摸的喝了两碗,这才放下碗,尝了两块炖到骨肉分离的鸡肉,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 比了个大拇指,“乾儿大爷,手艺是这份儿的~” 余乾夹着烟,嘚瑟道,“那是,没点手艺敢说相声?” 一通胡吃海塞,四个人喝到舌头都捋不直了,最后还是孙月最清醒,挨个扶着到茶室,亲自拿着“八方提梁壶”泡茶,给众人醒酒~ 林剑跟吴景俩人互相搂着,吴景也就是身子打晃,林剑干脆说都不会话了,“景哥,老弟我跟你说,你那战狼肯定大火,绝对把全华夏所有票房纪录都踩在脚下,你说,你信不信弟弟的~” 都是自己人,也没有记者在,吴景也不怕说出得罪人的话,“得嘞,兄弟就冲你这句话,等回头票房爆了,哥哥送你份大礼~不能拒绝,小心我给你急~” 林剑一脸蔑视的说道,“景哥,你就等着吧,少了5亿你来找我,少~少~少多少弟弟我给你补上,我还就不信了~” 这俩人在这抱头痛吹,余乾也没好到哪去,一脑袋毛卷跟鸡窝似的,在那自言自语,“没毛病,接~接着喝,给我拿酒来,我没醉~” 孙月泡着茶,虽然眼前晃得不轻,但还是坚持着掏出手机把眼前这一幕录了下来,等后来战狼上映的时候,还传到围脖上,可没少换来笑声。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足足醒了两个小时的酒,四个人总算找回了正常的思维,林剑最年轻,恢复能力也最强,仅仅是头有些疼,但已经可以正常行动了。 余乾比较惨,靠在茶海上半仰着躺尸,吴景则一个劲儿的灌着热茶,一杯接一杯,根本不品味道,牛嚼牡丹不知其味。 现在差不多12点了,好不容易醒了酒,余乾就准备招呼第二轮,更可怕的是,吴景竟然在响应,还拿出电话来给媳妇儿请假~ 不知道俩人怎么说的,一个多小时后,谢男居然开着车来到马场,看着激战正酣的几人,脸上就剩下俩字——无语! “弟妹来了,来来来,一起喝~”余乾涨红着脸冲着素颜的谢男招呼道。 不过有老婆在,吴景清醒了很多,赶忙拦了一句,“别别,她刚出月子,不能喝酒。” 转过头才反应过来,“媳妇儿你怎么来了?” 谢男气不打一处来,“还我怎么来了,工作室那边找你都找疯了,好像是院线排片的事情,你赶紧给他们回一个电话。” 吴景哦了一声,推开林剑,全身上下找手机,愣是没找到,傻呵呵的笑道,“嘿~手机没了~” 谢男捂着额头气笑了,拍拍林剑,她不认识,“这位小老弟,麻烦你帮忙找找,你景哥那边有急事~” 林剑这会儿是真迷糊了,感觉有人拍自己,胡乱的在空中挥手,“别碰我,我还能喝~” 吴景揉了揉林剑的脑袋,“起来,这是你嫂子~” 林剑迷迷糊糊的应道,“嫂子?什么嫂子?还不如吃饺子呢~” 所有人同时笑喷,谢男气的直叉腰,“这老弟谁啊?郭老师的徒弟?行,有天分,以后肯定能火~” 林剑脖子一梗,一拍胸脯,胡言乱语,“我是我自己的徒弟~” 随后啪的一声,一头磕在在茶海上醉死过去~ 余乾用最后的清醒叫来徒弟和马场工作人员,把林剑和自己都扛屋里去,至于吴景那边爱谁谁,管不了那么多了~ 。。。 清晨,被公鸡打鸣的声音唤醒,坐起来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呻~吟,“疼死我了~” 他指的是头,脑袋都快炸了,甭管什么好酒,喝多了没有头不疼的。 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口干舌燥,还有股难闻的味道,左右看了看,陌生的房间就自己一人,床头有杯水,来不及想是谁这么贴心,拿起来一口干掉,总算找到点精神,干脆去浴室洗了个澡,可惜没有换洗衣服,只能忍着不爽,穿上一身酒气的旧衣服出了门。 这里类似农村新建的平房,面前的院子还挺宽敞,旁边就是昨晚喝酒的地方,林剑一一辨认眼前的景色,挨个摸索着房间,看到了大胖子孙月,然后是余乾,鼾声如雷! 咦?吴景去哪了? 正疑惑呢,听到不远处传来说笑声,就见吴景和谢男夫妻俩挽着手从不远处走过来,吴景还冲自己招手呢。 谢男什么时候来的? 林剑对昨晚最后的印象,停留在第二轮酒局开始,之后的事情根本没记住,就记着不停的在喝酒、吃菜、喝酒、吃菜,然后一阵天旋地转,就没了~ “景哥,这是嫂子吧?嫂子对你真好,大早上就来接你~”林剑跟这客套呢,谢男已经笑到直不起腰~ 吴景憋着坏呢,自然不会提醒他~ “老弟,你不记得昨晚的事了?”谢男边笑边问~ 林剑一头雾水,难道昨晚出糗了? 懵懵的摇摇头,气弱的问道,“昨晚我干什么丢人的事了?” 谢男又是一阵大笑,到最后也没解开谜底,只是按着林剑的肩膀道,“行,你这弟弟我认了,傻的可爱,以后你景哥欺负你,尽管找我,我给你报仇~” 什么鬼?平白无故又认了个姐姐? 除了傻呵呵的乐,他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吴景关心道,“怎么样?还难受吗?你这酒量得练,男人,必须得能喝酒!” 林剑不停哭笑,“您可饶了我吧,昨晚我感觉快要升天了,没这么喝酒的。” 顿了下,惊讶的看着吴景,“您没事了?这是什么神仙体质?” 吴景得意道,“那是,不然能驾驭的了你嫂子?” 一言不合就开车,不愧是战狼纯爷们~ 林剑服气了,不过他可不敢再提起酒了,一听这个字就反胃,“那什么?乾儿大爷他们一时半会儿也醒不了,要不咱出去吃早餐去?” 吴景跟谢男对视了一眼,“行啊,走着,你有好推荐?” “跟我走错不了,你们开车跟着我~” “好,你慢着点,你嫂子技术不行,跟不上~” “说谁技术不行呢?” “那还不是我教的好?” “再说一遍?” “我错了媳妇儿~” 林剑懒得理会这两个大早上撒狗粮的‘贱人’~ 到了停车的地方,直接发动走人,到门口等了一会儿,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出来一辆车身修长的白色捷豹,估摸着应该是谢男和吴景,两辆车组成车队往市里去~ 大清早狗都没起来呢,更别提人了,路上没几辆车,那还不撒欢儿了跑。 赶到西城的时候刚刚7点钟,天空大亮,早起的上班族已经出现在各个地铁口和公交站,马路上渐渐拥挤起来。 不过对林剑和吴景他们这种时间自由的人来说,这都不是事~ 位于西四北大街和西四北八条交叉南边的把角处,有一家老字号卤煮店,一般外地来的游客,一搜卤煮,第一个出现的肯定不是这家,但只有当地的老人才知道哪家的卤煮最正宗,最有原始的味道。 把车停在胡同口道边,林剑带着吴景夫妇往前走,“来过这吗?景哥?” 吴景打量着胡同景色,摇摇头,“还真没来过~” 林剑故作嫌弃,“亏您还是京城人,卤煮吕都不知道?” “卤煮吕?是这家啊,我还真是听人说起过,但一直没时间来试试,今天托你福了~” “得了,您今天有口福了~” 谢男疑惑道,“真好吃?不过这个时间能开门吗?” 林剑刚刚来之前,给唐雎打了个电话,两家老辈都认识,关系不错,自然也就有特权优待~ “嫂子您放心,没准备能带您来吗?别看这地脚不起眼,他们家的卤煮可是十足的老京城味儿!” 吴景已经忍不住咽口水了,“好久没吃到老味儿了~” 正说着呢,前面拐角处出来一人,那视觉冲击力照着孙月还差着点,但也不遑多让,不是唐雎还能是谁? 看到林剑兴奋的挥了挥手,一溜小跑过来,林剑刚要打招呼,谁知这死胖子对他视而不见,舔着一张猪腰子脸对吴景道,“景哥,我是您粉丝,喜欢你电影好久了,尤其是杀破狼跟甄子丹那段巷战,简直帅惨了~” 林剑尬笑了几声,对同样尴尬的吴景道,“景哥,这是我兄弟唐雎,祖上是御厨,京城的饭店就没他不熟的,今儿咱能不能吃上卤煮,就指着他了~” 吴景一听是林剑的兄弟,立马放松下来,“小唐,甭跟哥哥客气,今天麻烦你了,回头签名合影随你挑。” 唐雎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瞧他那没出息的样子,林剑就气不顺,一记飞脚上去,“赶紧的,都安排好了吗?” 唐雎皮厚的狠,这一脚跟挠痒痒没两样,拍拍屁股,“放心吧,早安排好了,跟我来~” 跟林剑说话一态度,跟吴景又是一态度,那二狗子的嘴脸,比林剑的明还贱,“景哥~您这边请~” 第二十三章 琉璃厂一(求收藏、求推荐) 虽然要上午十点半才开门营业,但店家早早就起来忙活了,进店以后寒暄了几句,便去后厨上菜。 厨房都是开放透明的,进去瞅了一眼,里面有一口大锅里面全都是干料! 来上一碗,里面的货很足,店家为了招待明星,干货至少是平常的两倍,而且是最大碗,端上来的时候,汤汁直往外冒。 林剑没忍住端起来,哧溜的嘬了一口,满嘴的肠子,完全没有异味,处理的很干净,紧接着就是咸香的老味儿,嫩滑的肠子在口腔里打转,能在早上来这么一碗,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老板特意上了一份炸灌肠,不用蘸蒜酱都觉得香,还不觉得腻,只不过谢男作为南方人,觉得有点咸,但也不是不能入口,毕竟肠子这东西,不咸不行啊。 吴景和林剑俩人的姿势一模一样,一手炸灌肠一手端着碗,直接往嘴里送,跟吃炒肝儿似的,那架势就跟逃荒出来的一样。 谢男都没眼看,“你们俩行不行,至于的吗?” 吴景好不容易拔出嘴,“你懂什么,现在市面上的卤煮都不是原来的味儿了。” 唐雎经常吃,所以不觉着新鲜,吃起来慢条斯理,自然不耽误说话,“那是,景哥一看就是行家,这家的卤煮吃的就是老味儿!” 吴景比了个大拇指,“听林剑说你家祖上出过御厨?那可是世家了?” 唐雎一嘚瑟起来嘴上就没把门的,“贱人~” 外号刚说出口,林剑就在桌子底下踹了一脚,“再叫这外号我抽你啊~” 有大明星在,唐雎多少知道收敛,换了个称呼,“小贱说的是真的,我家祖上确实是给皇上做饭的,哪怕到我爷爷那辈,也都是在炊事班给大首长做饭吃的。” 吴景的关注点显然不在唐雎的家世上,“小贱?这外号好,以后就这么叫你了~” 林剑捂着额头,吃货害死人啊,光顾着埋头苦吃,就被这死胖子给害了~ 苦笑道,“景哥,不带这么埋汰人的,我哪贱了?长得这么玉树临风~” “呕~” 谢男做呕吐状,“小贱啊,嫂子这刚生完孩子,怎么就有了孕吐呢?” 吴景跟媳妇儿击掌,“瞧见了吧,人民的呼声,你是躲不掉滴!” 林剑除了认栽还能怎么着? 继续吃饭吧~ 。。。。。。 大早上有了热乎乎的卤煮垫底,酒劲儿全消不说,人都有精神了,跟吴景他们道别之后,唐雎也去店里上班了,林剑再次成了孤家寡人。 在车里坐了半天,决定去店里逛逛,重生回来,还一次都没去祖业,想想都觉得过分。 琉璃厂,在京城算是潘家园之外另一张文化界的名片。 在正常人的心目中,有文化味的地方,不是博物馆就是大学,可琉璃厂一带并没有这些,自古以来就没有。 而且正常来说,这些文化产业设施应该是zf出自修建,供百姓休闲放松,可琉璃厂的发展却没有借助所谓国家财力,说得直白一点,琉璃厂能有今天,完全靠着老百姓的双手和财富,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可以说这里是真正属于民间的地方。 但说到根上,这琉璃厂就是由书籍、字画、古董、篆刻、文房用品等店铺聚集而成的地方。 在这里,你不一定非要买什么,只是单纯逛一逛,偶尔溜进店里瞅一瞅,或者只为了呼吸一下琉璃厂的空气都可以,因为抱着类似的愉悦心情来这儿的大有人在,你绝对不是最另类的一个。 话又说回来,这里边动辄几十上百万的文玩,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买得起的。 喜欢文玩喜欢古风古韵的人,一定要来琉璃厂转转,不然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文玩。 林剑记得小时候,那时的京城人出行大多靠自行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工具还比较少,地铁也只有少数路线才有。 包括他自己去琉璃厂的时候,也不能做爷爷的车,只能跟着老爹老妈坐出租车,他还记得每次去之前老爹都要跟司机商量好,在琉璃厂的华夏书店门前等,因为那里有一块儿稍大些的空地,还有树荫可以乘凉,也省了回头在马路边等车的麻烦。 那个时候琉璃厂人很少,和王府井、大栅栏不同,琉璃厂出售的不是一般商品,价格太高,吃饭都困难的人哪有心情来这边闲逛,而且即便东面连着大栅栏,道路却十分狭窄。 根据出土的墓志等已经判明,十世纪左右琉璃厂一带被称作海王村。 无论是元朝还是明朝,作为首都的京城都修筑过城墙,所以至少到明朝中期,琉璃厂这个地方还属于城外,可想而知道路能有多‘宽’了~ 华夏的“城”是指将全部街巷用城墙围起来的地方。 现在的京城街区还有城里和城外之分,明朝永乐大帝从金陵迁都至京城,那时城的范围只是现在的城里。 正式迁都是在13世纪20年代,大概在百余年之后,才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城里已无法容纳,于是开始改扩建城墙。 正因这次改扩建,琉璃厂终于被划进了城墙以里,算是内城的一份子了。 正如名字所表示的那样,琉璃厂是过去烧制琉璃瓦的窑厂所在地,有专家说,在这里建造窑厂是元朝世祖忽必烈在位时期,真假不得而知,对百姓来说这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带颜色的琉璃瓦是专供朝廷使用的,民间是断然不能用的,那时候在这里建造的肯定是官窑。 明朝的永乐帝在迁都京城的那个时期,自然是琉璃瓦需求最大的时候。 当然,建造大型建筑物,自然不可能只用琉璃瓦,还有木料、砖料等等,需求量都是十分庞大,为此,明朝特别为了建都设立了五大厂。 以太庙为首的各种祭祀建筑特别需要大量的木材,负责筹措调运的便是神木厂;而一般皇宫用料由大木厂负责;砖等的烧制归黑窑厂;基础施工材料则由台基厂提供;还有烧制琉璃瓦的琉璃厂,算下来共五个大厂,琉璃厂的名字也就此传了下来。 如今的琉璃厂地处市中心,但在明朝初期它地处城外,那时候还紧邻着茂密的森林,为了就地取材嘛,自古以来都是因地制宜。 据说当年这附近还有一条河,当然,现在是看不出来,估计被填埋或者因为其它什么原因干涸了,但那个时候,西山的黏土应该就是利用这条水路运输的。 天桥附近确实被证明了过去有河川的遗迹,而天桥就在琉璃厂不远处。 古代的皇宫,其实一直在不断新建、增建、改建,紫禁城十分宏大,还有分散在各处的离宫,因此即便在皇宫建好之后,五大厂于明朝期间都没有被废除,工作从未间断。 明朝灭亡之后,李自成曾火烧紫禁城,为此清朝初期的五大厂也算是迎来了鼎盛的发展时期。 但是,庞大规模的施工一旦结束,五大厂的续存事宜对大清朝来说,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思来想去,便把琉璃厂转让给了民间,宫廷用的琉璃瓦只在需要时向民间采购即可,这样既造福于民,又不会成为皇室的负担。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附近的森林早已砍伐殆尽,再加上忙碌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在琉璃厂附近生活工作,久而久之,琉璃厂迎来了城镇化,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但民营的窑厂想要维系下去,必然无法维持官窑的规模,规模缩小,用工人员也就少了,人少了土地就会空闲出来,负责该地区的guan员只能想方设法,把空置土地利用起来,让这块区域尽可能的繁荣起来,才是zheng绩。 那么以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来看,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招揽露天摆摊的商人,于是,琉璃厂的露天市场就这样诞生了。 当然,最开始卖货的肯定千奇百怪,什么行业都有,并没有特定在书籍、古董、文化类。 但要知道的是,官窑时代的琉璃厂,并非只烧制琉璃瓦,这里也烧制类似故宫或北海公园的“九龙壁”那种雕刻着各种图案的琉璃砖雕。 宫廷内装饰的精美陶瓷虽然多为景德镇制品,但建筑的附属陶瓷装饰制品一定是出自琉璃厂。 既然制作这种艺术制品,这里自然而然汇聚了不少懂得欣赏艺术之人,久而久之形成以文化类商品和店铺为主的情况,也不算唐突。 当然,这还不是琉璃厂真正成气候的主要原因。 说起来,琉璃厂有今天还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乾隆,他下令编篡《四库全书》,要征集天下所有书籍,再从中挑选好书进行编篡,紧接着还要对这些被许可的书籍添加标题和解说。 从某种角度看来,这的确堪称一件伟业。 然而这伟业本身也存有所谓禁锢思想、言论镇压之目的。 别忘了,在编纂《四库全书》的同时,大清将视为危险的两千多种书籍划为禁书,对历史文化的伤害,不可谓不重! 第二十四章 琉璃厂二(求收藏、求推荐!) 且不管编纂《四库全书》背后带来的伤害,在那个时代,由于是皇帝的圣旨,人们到处寻书的热情十分高涨,掀起了不小的图书热潮,找到书甭管认不认识字,总要装模作样的阅读一番吧? 导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的阅读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而为了编篡《四库全书》,大批的学者从外地赶到京城,他们几乎都是汉族人,就住在城外距离官府较近的北部地区,他们自然也成为书商的常客。 因这次图书热潮,很多摆地摊的书商大赚了一笔,发了财,露天摊位的商人,自然忍受不了风吹雨淋,慢慢开始拥有了店铺,于是,琉璃厂一带变成了书店街。 乾隆皇帝亲自主导的《四库全书》,收纳图书有三千四百五十八种,约八万卷,这些书籍均由毛笔抄写而成,最后编篡制作成七部《四库全书》。 这七部《四库全书》有五十余万卷,由汇集于京城的学者亲手抄写,那么当然少不了大量笔、墨、纸、砚的消耗,而采购这些的商人自然大受恩惠,于是他们在琉璃厂也有了店铺,不言而喻,在向朝廷供货的同时,也会满足学者私人的需求。 在抄写《四库全书》之前,自然要有校对的工作,内府的藏书由翰林院提供,学者们在那里工作,但工作时间大概是从早晨到正午,下午就返回驻地。 虽说是回到住处,但工作不能停,四库馆的学者们从官府回到住处之后,经常去的地方便是琉璃厂,因为这份工作,必须尽可能地查阅各类书籍不同版本的差异之处。 在当时,纵观整个大清朝,还是江南地区的藏书最为丰富,而自古以来江南都是豪商富贾最多的地方,他们又岂会错过这个赚钱的商机?送书到京城可是一本万利的。 然而,在当时琉璃厂的书商中,却以江南西道的人,特别是其中的金溪人居多。 原因也很好理解,可能早期有那个地方出身的书商,生意成功后将家人、亲戚、同乡叫来打工,久而久之,这些人不断各自独立,形成了一种非江南西道的人就难成为书商的态势。 归根结底,书商虽是商人,但做的是文化产业,因而不乏对文化有深刻理解的店主,再结合自己做生意的经验,很快,在书店成立之后没多久,就有人开始涉猎出版业,不过和现在的出版印刷业不同,那时都是雕版印刷,是非常耗时费力的一项工作,很多时候,印刷书籍只能不计盈亏。 印刷新书亏得更多,他们能做的就是复刻那些孤本,避免珍品失传、遗失,说起来,这也算是琉璃厂那些书商的功德,比如琉璃厂的延庆堂刘氏,曾一次性买断《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栋亭的藏书。 当然,商人总要赚钱,不管多少,还是有很多涉猎出版行业的书商,从中获利的。 不过到了现代的琉璃厂,已完全没有了书店街的性质。 除了那门前被出租车当作等候乘客场所的华夏书店,已经很难在琉璃厂见到书店模样的店铺了。 这跟书店和出版的形态发生改变有关。 像新华书店、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还有美术出版社、文物出版社这类现代化的出版社一个接一个地不断涌现,可以说,琉璃厂的手工制作出版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对了,王冶秋氏曾经写过一本《琉璃厂史话》,其中有提到,解放以后,由国家出面开始收集、整理失散的古书时,琉璃厂的书商们再次运用祖辈传下来的经验,为国家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珍贵的古书,与其由私人珍藏,不如存放在图书馆服务于更多有需求的人。 那个年代,能够跟着国家吃饭,绝对比经营着半死不活的书店有前途,于是很多在琉璃厂从事有关书店工作的人,便趁机变卖了店铺,转为协助大学或图书馆收集或寻找古书。 有了这段历史,才有了现今的琉璃厂完全是字画、古董、篆刻、文房用品的天下。 比如松竹斋或清秘阁等店铺,在清朝末期是很有名望的,这些店铺一般也做文房用品的生意,而且都是用料珍贵的高档品——詹大有或胡开文的墨、贺青莲或李玉田的毛笔、陈寅生的铜刻、周全盛的折扇,无一不是名家之作,换句话说,没名没号的东西也如不了这些商人的法眼! 当然,能够在这里消费的也不是一般人,看过鲁迅日记的都知道,鲁迅似乎每年都会到琉璃厂购买文物或碑帖。 不过,琉璃厂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当年也有过极速衰落的时段,那是因为清朝废除科举制度,没了读书人的支持,琉璃厂的生意流失了90%,但即便如此还是勉强生存下来。 再就是清朝末期,琉璃厂也曾有难以启齿的污点,很多商人忘记了本分,甘愿充当珍贵文物流失海外的渠道,导致国家遭受了大量的损失。 但真要论起对错,后人恐怕没资格评判,谁又能想到在那个法制不健全,人们只为了挣一口饭吃的年代,那些人究竟经历了什么呢? 动荡、惶恐充斥着当时的整个社会,有些人也是走投无路,有些人那真的是只为了钱干出这些营生。 不管如何,那些事都成了历史,知道的意义远胜过评论对错! 其实早在解放前的那段时间,古玩行业就已经在琉璃厂成为主流,远远超过了书店行业,不过因为战乱,有一部分古董商人带着他们的宝贝商品逃亡至香江。 但活下来的,基本上都成了今天琉璃厂的主角,比如荣宝斋,这家老字号在制作名人字画复制品方面,有着十分高超的记忆,如今故宫博物院在修复文物古籍时,也要时不时的聘请荣宝斋的专家帮忙,由此可见一斑。 新z国成立以后,文物由国家统一管理,严禁珍贵文化遗产流向海外,但凡被认定在国内有保存价值的文物当然就不能摆放在店面里,但是,允许制作精致的复制品售卖。 具体的标准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也就不明说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打听一下,反正一言难尽。 同一画家的作品,有的严禁带出境外,有的则允许带出境外,怎么形容呢?算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嗯~就当真的听! 言归正传,即便是大名鼎鼎的荣宝斋,在解放前夕都几乎处于破产状态,当时正逢乱世的京城,处于极度的通货膨胀之中,琉璃厂绝大部分的店铺,生意实在做不下去,直到解放后荣宝斋才重获新生,并成为现在足以代表琉璃厂的老字号。 荣宝斋正面悬挂的商号匾额是郭沫若的题字,在过去,为商家店铺的商号牌匾挥毫,是高官和大家学者所不屑之事,但唯有琉璃厂的商家招牌是个例外。 例如,康有为给长兴书局、曾国藩给龙威阁、潘祖荫给宝森堂、翁同龢给宝古斋和尊汉阁。 但随着时代变迁,现如今的琉璃厂,除了荣宝斋,几乎都是像京城文物店或是首都刻字厂这样的名称,具有古风的店名已经很少了。 然而更多的店铺甚至没有商号招牌,这些店铺称为第几十几号,不过熟悉的人都知道,只要你用门牌号去打听,就有人知道那家店是卖什么的。 林家的店铺就没名字,甚至连门牌号都模糊了,能够光顾店中的无不是在琉璃厂混了半辈子的老顾客。 当然,曾经也有名字有门牌号,只是因为某些不可说的原因,匾额摘了,门牌也刻意不去翻新,只留下一个店门,知道的就进去,不知道的您也别费力往里走,店里可没人招呼你。 尤其是林涛接受祖业之后,那更是过分,大门常年紧闭,只有看心情不定期开门,开门的总时间加一块一年不到三个月。 因此,很多琉璃厂的老人,都称林家祖业为鬼宅,有趣的是,这个本是玩笑的称呼,竟然流传开来。 很多只闻其名不知其大门朝哪开的客人,到琉璃厂找人问几门几号,也许对方并不知道,但要是问鬼宅,那么对方很愿意指着某个方向道,“就那~能不能进去看您运气~” 林剑停好车,晃着王八步在琉璃厂的街面上溜达,好久没来,这里还是一样的清静,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位老人家,穿梭在各个店面,一看就气势不凡,能消费得起珍宝之物的主。 琉璃厂西街,一眼就瞅见荣宝斋翻修的仿古大楼,雕梁画栋、古色古香的大楼看着还是有些别扭,但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 最早荣宝斋是一家南纸店,叫‘松竹斋’,后来才改名荣宝斋,也算是当今琉璃厂的扛把子存在。 荣宝斋的对面有一家风格近似的文物店,这家店没有悬挂匾额招牌,里面售卖的大多是发帖,林涛就经常在这里购买端溪的砚和寿山石的文镇。 第二十五章 祖业(求收藏!求推荐!) 走着走着,又看到了华夏书店对面的汲古阁,进去转了一圈,虽然经营着三彩陶器复制品和画像石的拓本等物,但店内的氛围却十分明快,不像是一家文玩店,更像是现代的书店。 从这里向东,有专门经营毛笔的店铺,还有摆放着零散小古董的店铺、字画的店铺和宫灯的店铺等,基本上都没有名字,尤其是那些卖字画的店,基本上都以门牌号作为店名。 比较有名气的首都刻字厂还要往东,不过比起华夏人,倒是rb来的游客经常到这里给自己篆刻个图章。 曾经有人说,琉璃厂刻字的都是金陵人,这事不靠谱,至少林剑知道的几位老师傅,这辈子都没离开过四九城。 篆刻家不仅是雕琢文字,还要篆刻印章的印钮,就是印章的一种装饰。 现在琉璃厂的篆刻家没剩下几位了,尤其是那几位名头最响亮的,更是几年见不到一面,比如李温鑫先生,书法功底也是相当了得,林涛不仅有李先生亲自篆刻的印章,还收藏了几幅墨宝,两家关系也不错,只是近几年来往少了。 在琉璃厂里头东走西蹿,总算找到点小时候的记忆,最后这才来到位于琉璃厂西街的一条小巷中,林家的祖业就在这里,一座口字型的一进院落,站在广梁大门前,林剑不由思绪万千。 最早的时候,这里不过是一道随墙门,也符合一进院落的需求,后来二爷爷接手祖业,生意有起色,也是想营造出大店的气势,专门聘请专家改造成广梁大门,意思就是在房屋的中柱安装抱框和大门,门前有半间房的空间,房梁几乎暴露在外,故称“广梁大门”。 深红色的大门紧闭,旁边墙上的门牌号锈迹斑斑,静心聆听,里面死一般的寂静,也就是林涛敢这么干,正常人哪有这么开店的? 紧闭大门不是把客人往外推吗? 可林涛却不以为然,他的理念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能消费得起的顾客敲门也能进来,消费不起你进来也没用。 倒不是他瞧不起穷人,就是这性格,指望他求着人做买卖,那还不如杀了他。 林剑在门口站了半天,最后摇摇头,等他接手以后,最先要改变的规矩,就是这大门,至少他在店里的时候要时刻敞开,欢迎四方来客,甭管能不能消费得起,进来就奉上一杯茶,这是待客之道。 上前敲响铜环把手,跟衙门似的~ 不一会儿,就有人从里面打开门,探出一个大脑袋,刚要说欢迎光临,看到林剑的一瞬间瞪大眼睛,惊喜道,“少爷?” 林剑无语,“小二,别乱叫,什么年代了,咱家不兴这个~” 眼前这位身材瘦小,却顶着一个完全不成比例大脑袋的青年,是店里的伙计,姓王,家里排行老二,一直小二小二的叫着,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名字,以至于他自己都快忘了大名叫什么了。 之所以叫林剑少爷,那是因为王家世代在林家当差,王小二的亲老子如今就接了班在爷爷家当管家,王家对林家可谓是忠心耿耿,在现代社会,这样的关系实属难得。 当然,林家也从没亏待过王家,王小二的亲哥哥就被爷爷亲自安排送出国,接受顶级学府的教育,学成归来给他两条路任选,一是自己创业,创业资金由林家提供;二是进入杨爱萍也就是林剑母亲的公司,能做到什么位置看他自己的造化。 结果这位从沃顿商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杨爱萍的投资公司,如今担任公司ceo,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很多顶级投行或者风投公司派猎头来挖人,没有一次成功的。 这样的选择令已经年入古稀的王老爷子非常欣慰,直夸王家有后! 至于王小二就有些不受待见了,从小调皮捣蛋不爱学习,逼得王老爷子没办法,初中还没毕业,就把人扔到林家祖业这边打杂,用王老爷子的话说,不指望小二有什么大出息,给林家把祖业看好咯,他这辈子就值了。 王家一家都认死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教育的,即便在新时代主义的今天,依然把林家当成主子一样对待。 “少爷,难道您不认小二了吗?” 林剑正沉浸在回忆中呢,就被王小二的扭捏姿态恶心着了,顿时笑骂道,“滚滚滚,去商店给我买瓶冰镇可乐,逛了一圈累死我了。” 小二摸了摸大脑袋,这家伙贱皮子,不挨骂不舒服~ “不用买,少爷,店里冰箱就有,我去给您拿~” 林剑急忙拦了句,“慢着,急什么,着急投胎啊?” 小二讪笑,总觉得少爷和以前不一样了,可哪不一样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听林剑问道,“我爸呢?在店里呢?最近生意怎么样?” 小二连连点头,“林爷在店呢,生意和以前一样,不瞒您说,少爷您是9月份来第一位进店的客人~” 话音刚落,小二就照着自己的嘴抽了一下,“瞧我这张嘴,您怎么能是客人呢?” 林剑根本没接话茬,这小子是个戏精,真要是配合他,估计能在门口演一天~ 背着手进门,入眼便是刻着仙鹤图的影壁墙,伫立在这历经百年风霜,图案依旧清晰可见,当然,每隔一段时间都有人来翻修。 进门左转向西,穿过屏门便是内院,院中心是一棵参天的银杏树,寓意“长盛不衰”,入秋以后树叶变成金黄色,美不胜收,落到地上形成厚厚的金色地毯,踩上去松软又浪漫,当然,小二定期会打理,不然叶子会干枯腐烂。 跟老宅一样,树下摆着圆形石桌,夏天坐在树荫下喝茶,吹着自然的凉风,比空调还舒服。 坐落在北面的正房有两层,二层是后来加盖的,为主人的私人空间,接待客户甚至在里面睡觉都可以。 一楼的五间房分门别类的摆放着各种瓷器古董,东西厢房则分别为字画和周边复刻品,正房对面的南房,一部分给小二居住,一部分用于做仓库,放些裱字画之类的工具。 古董仓库自然在主房中。 这是作典型的传统一进四合院,虽然二爷爷亲手做出了改造,但格局未变,身在其中依然能够感受到浓浓的老京城味道。 小二跑去叫老爹了,林剑一个人坐在树下,不停的摸着后腰。 自打进入琉璃厂,他后腰的小老鼠就一直处在升温的状态,温度时高时低,始终未能冷却。 进入自家的祖业之后,温度更是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炙热的灼烧感,哪怕林剑知道对自己的身体没伤害,却还是忍不住呲牙咧嘴,以至于他都开始怀疑这金手指是不是有bug啊? 没多时,林涛跟着小二一前一后从主房出来,林涛问,“你小子来之前也不打声招呼,吃饭没?” 林剑收回手,不想被老爹看出异样,平静的点点头,“吃了,昨晚在乾儿大爷那喝了一晚上,今儿早上去卤煮吕吃了碗卤煮,吃撑了~” 林涛坐下来,很自然的开始烧水冲茶,“得,还寻思着中午吃烤鸭呢~” 林剑诧异,“怎么想起吃烤鸭了?” “这不是很久没吃了吗?想吃这一口了~” 林剑不宜多想,刚准备应付一句,突然想起妹妹林霏雨除了火锅之外,最爱吃的就是烤鸭,不由坏笑道,“恐怕不是您想吃,是想请小雨吃吧?” 被戳破了小算盘,林涛也不恼,干脆承认道,“是有这想法,不过我也确实想吃了~” 林剑笑而不语,小二很没眼力见的插话道,“听说了吗?全聚德要改名了,改成什么华夏京城首膳,也不知道谁起的这倒霉名字,听着就牙碜~” 林涛没好气的瞪了小二一眼,“你有事没事,没事去拿冰可乐去~” 小二一听,拍了下脑门,“把这事儿给忘了~” 看着小二冲出去,林剑却道,“您还是等着到爷爷那看小雨吧,到时我把她一起带着,愣请她吃烤鸭,她肯定不乐意~” 林涛满腹心酸无处诉,只能无奈的应道,“行吧,到时候再说~” 摇摇头打起精神问道,“你今天来是做好决定了?” 林剑点头,“带我转转吧?好久没来,都忘了~” 林涛起身头前带路,先带着在儿子在西厢那边逛了一圈,都是复刻品和精美的周边产品,没什么值得细说的,出来后汇合小二,去东厢房看字画。 灌了口可乐,舒爽的打嗝,后腰的炙热感也有所减轻,这不代表字画不值钱,毕竟一直发热小老鼠也累~ 比起西厢那边的明亮,东厢这里光线幽暗适度,很有经营古老文物的店铺风格。 字画挂在墙上,中间透明展示柜中,都是名贵法帖。 刚进门左手边,是一幅草书,装裱在镜框之中,定睛一看,“这是王世贞的字?” 林涛在后面点点头,“王世贞草书临书谱,放在库里十几年了,刚被我找出来挂上,看看寻个有缘人卖了~” 第二十六章 奇人王世贞(求收藏!求推荐!) “王世贞草书临书谱,放在库里十几年了,刚被我找出来挂上,看看寻个有缘人卖了~” 王世贞是谁不用多说,也是一奇人,具体资料自行找度娘。 单说他这字,好不好?可能大部分人一眼看过去都得说好! 然而这不并不是准确答案,写字的人都说不好,你愣说好,这答案能对吗? 没错,就是王世贞自己说的,而且有据可查,在钱钟书先生的著作《管锥编》里,有这样一段话——朱国桢《湧幢小品》卷二二:“王弇州不善书,好谈书法,其言曰:‘吾腕有鬼,吾眼有神。’” 王弇州就是王世贞,他认为自己的字写得不好,但又喜好谈论书法,因为怕别人诟病自己写不好还愿意说废话,所以主动说:我眼力没问题,但手腕有鬼捣乱! 这也是“腕中有鬼”一词的由来。 眼前这幅是王世贞用草书临摹的《书谱》,如果不看落款,任谁看都会夸一声好字,而且颇具文征明的味道。 这也没错,王世贞的父亲是文征明好友,因此他的字或多或少受了点影响,事实上仔细看一会儿,还能从中看到王宠的味道,王世贞平生可没少评论王宠的书法。 玩笑归玩笑,就凭王世贞这手‘鬼’字,当今书法界又有几个人能写的出来? 好吧,不能这么比,要潘常江跟姚名比个头,那不是闲的嘛! 说起来王世贞的‘职业生涯’跟他的家庭背景分不开,他的父亲叫王忬,在明代也是一封疆大吏,古代当guan的大家都了解,一个个都是‘大收藏家’,现藏故宫博物院的华夏国宝《清明上河图》,当年就藏在他们家。 这幅名画树大招风,被当时权臣严嵩、严世蕃爷俩盯得紧,严家强行索要,王家不舍,又不敢直接拒绝,就搞了张伪作试图应付过去,但那个年代,玩‘收藏’的人哪个不是行家?严家父子自然不例外,很快便发现破绽,一气之下,随便找了个借口,把王忬杀掉了。 对此,作为王家的好友,文征明愤慨不已,但也没什么luan用,就是唐伯虎来了,也不是严家的对手,后来严家倒台,官府抄家,文征明的次子文嘉负责清点文物时,其中就包括这幅终被豪夺的《清明上河图》。 不管这段历史多么让人无奈,但事发之前,因为家里有足够的资本,王世贞本人又善于读书,阅读量上去了,自然也就有了评论的能力。 精于鉴赏的王世贞,对历代书家,都有中肯且精彩的评价,很多名家字画上都有他的题字,跟喜欢题字盖章的乾隆一样,看到好画好书法,不留下些自己的印记,浑身别扭,都是强迫症的典范。 当然,比起乾隆,王世贞的点评无疑更为客观,“吾腕有鬼”或许带着点谦逊甚至自嘲,但“吾眼有神”绝对是恰如其分的。 神到什么程度?神到他流传下的千古迷案,至今未能被后人侦破! 那就是华夏历史上最著名的奇书,也是万千小h文的启蒙之作——金了瓶了梅,其作者兰陵笑笑生究竟是不是王世贞本人! 这都快成了跟百慕大三角一样的谜团,然而几百年来,有无数的学者专家,找了很多人证物证,除了将王世贞锁定为第一嫌疑人,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嫌犯就是他! 首先,写出这本奇书的作者本身一定是一位奇人,脑回路不够清奇,在当时保守的封建社会,又怎么会想到写这么一本出格的书呢?而王世贞本人,确实符合兰陵笑笑生的脾气秉性。 要明白的是,能写下这么一部学者眼中的伟大现实主义小说,一部大众眼中的火爆爱情动作小说,没点功底还真写不出来,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嘛!你必须要经历过,才有可能写的如此生动形象。 在那个年代,估计也只有王世贞等少数几个人有这样的生活经历吧? 其次,这几百年来,之所以把王世贞列为主要嫌疑人,其原因是来自一个叫沈德符的人,沈德符曾在《野获编》中提出《金瓶梅》作者是嘉靖时期的大名士,成书于嘉靖年间。 而书中有一段情节,所写的蔡京父子其实是暗指严嵩父子。 上文有提到,严嵩和王世贞有血海深仇,创作《金瓶梅》的目的就是为了讽刺严嵩一家,毕竟家道中落以后,王世贞也没别的办法报复了,写本书过过嘴瘾,坏一坏严家的名声,便是他能做到的极致。 而且普通人也没必要特意写一本书去斥责时政,包括写《丹午笔记》的顾公燮在内的一干人等经过细致的分析研究后,更加认定该书背后真实作者就是王世贞,顾公燮荒唐的认为王世贞的父亲王忬死后,王世贞去见严世番,被严世蕃羞辱了一番,还让王世贞写一篇小说供他消遣娱乐,所以王世贞写了《金瓶梅》侮辱他。 顾公燮是乾隆时期一位民间书生,喜欢搜集奇闻异事,写书也是为了自娱自乐,但他的《丹午笔记》确实成了后人考究历史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不过有了正方的论调,自然就有反方的论调,而且反方拿出的证据更为鲜明。 王世贞的父亲王忬在嘉靖39年十月初一去世,随后王世贞兄弟扶灵柩返回故里,直到隆庆2年才到河南就职。 另外,严嵩在嘉靖41年被罢免,严世番被正法,这么算来,王世贞并没有和严世番见面的机会,而且那个时候严党已经倒台,讨伐声不断,王世贞无需再洋洋洒洒写上一部小说去专门讽刺严家。 不过正方会借此反驳,王世贞是个很随性的人,严嵩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再小心眼都不为过,既然被罢免,那么干脆写本小说讽刺他,这也不失为一个解释。 当然,认为王世贞不可能是《金了瓶了梅》作者的重要依据,那就是此书所用的是山东方言,而王世贞是江苏人,虽然他也在山东为官3年的经历,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能表明王世贞可以熟练使用山东方言。 总而言之,正反双方的能拿出的证据,都不够确凿,很难直接凭此断定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不是王世贞。 但不管如何,王世贞这位奇人传下的佳话,足以保证他的传世作品卖出一个好价钱了。 好吧,用钱来衡量艺术作品似乎有些低俗,但不低俗又怎么证明你的艺术有价值呢? 言归正传,林剑在王世贞的这幅草书面前站了几分钟,最后问道,“您准备卖多少?” 林涛带着一丝考校反问,“你觉得呢?” 林剑琢磨了片刻,“我估计上拍的话,50万肯定能卖得出去~” 林涛欣慰的笑了笑,“差不多,不过之前有人出55万我没卖~” 林剑比了个大拇指,“还是您够黑啊,55万都不卖?留着积灰啊~” “你懂个屁,老子是卖方市场,凭什么人家开价我就得卖?你不知道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道理吗?” 林涛笑骂了一句,也是想给林剑上一课,干文玩这一行,必须得眼毒心黑,不然你死的一定很快! “那您给定个价~” “65万吧,遇到真心喜欢的,70万也能卖得出去~” 林剑耸耸肩,为那位潜在买家祈祷了一秒钟,遇到这么个黑心老板,算他倒霉。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毕竟林剑也是受益人,能多卖钱,谁还嫌钱少? 林剑在展示字画的厢房转了一圈,最后贼兮兮的看着老爹问,“您跟我说实话,咱家压箱底的镇店之宝是什么?我指的是字画方面~” 林涛也跟着坏笑,“你小子就不学好,没怎么着呢就惦记其咱家家底了?” 林剑不以为然,“反正早晚都是我的~” “得,这话倒也不算错~走着,带你上二楼看看~” “哟?还不在字画馆?”林剑讶然。 “那是,好东西自然要放在眼前天天看着才行~” 小二没有跟着上楼,他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一会儿有人来取货,他得给人做好包装。 来到北房的二楼,这里完全就是林涛的私人小天地。 别的不说,就凭那足足3米长的黄花梨茶台,就足够震慑一批客人了。 众所周知,黄花梨木是华夏最有名且最珍贵的木材之一,因为其成材缓慢、木质坚实、花纹漂亮,黄花梨木与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并称华夏古代四大名木,还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黄花梨之所以名贵是因为它是不可再生资源,现在市场的需求大,但是其成材缓慢,供应不足,价格自然是一路飙升,可以说是一天一个价。 没办法,华夏有钱人太多了,有钱自然要享受,黄花梨木色金黄而温润,且木性极为稳定,不管寒暑都不变形、不开裂、不弯曲,有一定的韧性,能制作各种异形家具。 最关键的是,黄花梨还是品味和文化的象征,你用金子肯定有人嘲笑你土豪、俗气! 但你用黄花梨,一般的土豪都用不起,你嘲笑一个试试? 第二十七章 真假钟馗像(一) (求收藏!球推荐!大家多多支持,感激不尽!) 黄花梨木的比重较轻,纹理清晰,如行云流水,非常美丽。 最特别的是,木纹中常见的有很多木疖,这些木疖很平整不开裂,呈现出狐狸头、老人头及老人头毛发等各式纹理,没有规律,全凭运气,但无论哪一种都有独特的魅力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鬼脸儿”。 像林涛摆在二楼这样的大型茶台,是拿整个根所雕刻的,更是极为难得,用的都是几百年的老料,现在就是有钱都买不到。 而且寓意也很好,制作此茶台的人称其为‘把根留住’! 保留了最原汁原味的一面,在这样的茶台前喝茶,有种拥抱大自然的惬意之感,当然,对你个人还有整个房间的气势提升可不是一星半点。 林剑坐在茶台前,熟络的从消毒锅中拿出一只紫砂茶碗,热水冲洗后,给自己倒了杯茶,在这样富有自然气息的茶桌前,茶香与木香交织在一起,心旷神怡,此时恰到好处的拂过一阵秋风,闭眼间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 “哟~喝上了?”林涛刚才去里屋不知道干了什么,本以为是去拿画,结果却是空着手回来。 “画呢?”林剑反问。 “画?那不是吗?”林涛随手指着对着窗户的墙上,一幅钟馗图映入眼帘~ “这是?钟馗?”林剑也拿不准,但看着像,毕竟小时候家里就挂着钟馗的驱邪图,但印象不深了。 只是眼前这幅钟馗像,竟然是老爹口中的镇店之宝?不应该啊~ 他之所以疑惑,是因为他走上前去,竟然感觉到‘寻宝鼠’的温度不但没有升温,反而降低了,他刚刚一直坐在价值数百万的黄花梨茶台前,后腰一直都处在加热状态,但离开茶台朝着钟馗像的方向走,温度一点点下降,站在红木卧榻前,温度跟之前看到文候壶的时候差不多。 林剑怀疑这温度还是因为红木卧榻的价值,跟画没有半毛钱关系。 林涛脸上写满了自豪感,“是啊,钟馗,关键是你得看落款,得看是谁画的~” 林剑闻言,打眼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我靠,吴道子?” 对于林剑的惊讶,早在林涛意料之中,每一个看到这幅画的人,都是这副表情,见怪不怪了。 还是那句话,林剑对文玩字画一道,懂得并不多,仅仅是最浅显的那一层知识,还是最近几天临阵磨枪而来,比起那些研究一辈子的专家或者浸yin此道的老爹,差了不知道多少层次。 但饶是如此,他也知道吴道子是谁,在华夏画坛历史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 苏东坡曾在《书吴道子画后》一文中说,“诗至于杜子美(杜甫),文之于韩退之(韩愈),书至于颜鲁公(颜真卿),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能事毕矣!” 苏轼这一番话,足以说明问题了。 这可是“画圣”啊,自古以来能被称为圣的,哪有一个简单人物? 但现代人对吴道子的了解太少,可供查询的史料也不多,只知道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唐朝人,纯血的。 当然,历史上明确记载了吴道子因为画功了得在开元年间被唐玄宗召入宫廷任职,并历任供奉、内教博士等名头。 传说吴道子自幼贫苦,曾追随书法大家张旭和贺知章学习书法,但他由于醉心画艺,改习绘画,并尽得绘画的精髓和奥义,未及弱冠便已“穷丹青之妙”。 后入侍唐玄宗,李隆基命令“非有诏不得画”,只得在宫内作画或是随玄宗四处游历时作画。 也因为李三郎的‘占有欲’,吴道子之后的际遇生平变得异常平淡,史书上没有记载,只是记载了去世的大致时间。 也因为此,导致吴道子流传下来的真迹甚少,想想吧,“非诏不得作画”,他的画95%以上都收藏在皇家,偶尔有几幅被上次给宠臣,而安史之乱期间,乱军攻入长安,玄宗外逃,皇室的书画毁损散失不计其数,可想而知,吴道子的真迹毁了多少,就算侥幸得以保存,也流落到民间不知所踪。 后来又经历数个朝代的兴亡更替与战火离乱,字画真迹损失与毁坏难以估量。 到了近代,清朝被外国入侵,大量字画珍宝被外敌掠走,流失海外,更是雪上加霜! 再者,因为吴道子真迹画作有很多都是寺庙中的宗教壁画,很多朝代中都出现过,当权者崇尚的宗教各不相同,不喜欢佛教的皇帝下令毁灭佛教、佛龛的活动,吴道子的很多壁画作品在数次打压佛教的行动中,随着佛寺和佛像的损毁而消失,即使有个别被保存下来的,也是屈指可数,到现在也基本上被国家保护下来,民间所存不足万分之一。 对了,根据宋代画痴宋徽宗赵佶主持编纂的《宣和画谱》记载,到宋代宣和年间宫廷收藏的吴道子真迹画作仅为93件,什么概念? 到了宋朝就仅存不足百件,哪怕民间有留存,民间也没有皇室的保护手段,估计损坏了十之七八,失去了收藏的价值。 目前,华夏已知现存的吴道子真迹,只有徐悲鸿老先生的遗孀捐赠给国家的《八十七神仙卷》,湾湾的《宝积宾伽罗佛像》《关公像》《百子图》,壁画真迹有《云行雨施》《维摩诘像》《万国咸宁》等。 再没听说谁手上有吴道子真迹,10年前倒是在一场拍卖会上出现过,那是一幅神仙图,被人以1500万的价格收下,后来再没有消息,只是听说,有人认为那副神仙图并非真迹。 可话又说回来,谁又有能100%复制吴道子作品的本事呢? 要知道吴道子的绘画艺术,不仅有张旭和贺知章的书法精粹,更有在公孙大娘舞剑时领悟到的用笔之法,再加上吴道子本身的刻意求新、勇于创作,几乎就没有他不擅长的类别。 比如山水画,别看吴道子很擅长人物画,就以为他只会话人物,事实上论起华夏山水画的祖师,绝对非他莫属。 吴道子的画永远不俗套,他在山水画上就有变革之功。 在他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人物画上也有独创,他所画人物线条遒劲而有韵律,衣褶飘扬如被风吹拂,突出了人物的立体感与质量感,表现了人体曲线和自然的结合,因此有了有“吴带当风”之美称。 这种画风甚至影响到后来的西方画家,所以别一味的吹毕加索、梵高,当然,不能否认他们的艺术成就,但咱们自己国家,也有值得崇拜的对象。 西方总说华夏没有真正的艺术家,那是因为他们浅薄的历史,看不到华夏5000年闻名的源远流长,坐井观天罢了。 就比如那《八十七神仙卷》,作为吴道子仅存的真迹之一,其场面之宏大、构图之精确、线条之健劲圆润、人物神情之华妙,都令人叹为观止,此画代表了华夏古代白描绘画的最高水准,被历代画家奉为指针。 著名的近代画家徐悲鸿更是将此画视为生命,将刻有“悲鸿生命”四字的印章盖在画上,并说这幅画“足可颉颃欧洲最高贵名作”。 说起来,徐悲鸿与这幅传世之作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那时,徐悲鸿到德籍画家马丁夫人家中做客,看到她家角落里有一副画像,这幅画像还是国画,却被丢弃在角落里,弃之如履。 徐悲鸿心生不愈,却也不好多说,只能走过去捡起这幅画,本想好好的放置好,结果端详许久后,竟然爱不释手,于是他跟马丁夫人说,无论出多少钱他想买下它。 马丁夫人见徐悲鸿这么喜欢这画,于是想狠狠宰他一顿,她就说:大家都是朋友,看你这么喜欢,就卖你一万块。 要知道,那个年代能出国留学已经不易,徐悲鸿哪有那么多钱。 但深爱之物在前,他不想放弃,于是东奔西走借到了一万块钱,最终买下这一幅画,回去研究之后,确定这幅画是唐朝画圣吴道子的作品,画里面有87位神仙,所以就叫做《八十七神仙卷》。 但是后来一位‘砖家’来徐悲鸿家里做客,看了《八十七神仙卷》,断定这是一幅假画,因为专家在当时很权威,徐悲鸿也迟疑了,甚至已经轻信。 专家说:这幅画虽然是假的,但是我比较喜欢,这样吧,我用20万买走,但是这钱我不给你,就捐给国家抗战。 徐悲鸿是爱国人士,自然同意这一壮举,毕竟用一副假画帮助深陷困苦的国家,还是值得的。 谁知几年后,徐悲鸿的朋友忽然传来消息,说专家的《八十七神仙卷》被人偷走了。 徐悲鸿听到消息,也只是唏嘘了一番,没多在意,可谁想到这名小偷居然联系到了徐悲鸿,要把画卖给他,还威胁徐悲鸿如果敢报警,他就敢把画撕了。 爱画如爱命的徐悲鸿当然没有报警,还不惜变卖家产凑了20万给小偷,把画收了回来。 后来徐悲鸿回国,归国后一直从事美术教育,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人才,因病去世后,其夫人遵照遗愿,将包括《八十七神仙卷》在内的1200余件收藏,一并捐献给了国家。 第二十八章 真假钟馗像(二) (求收藏!求推荐!) 说了这么多,只为了证明一件事,吴道子的真迹现存不多,甚至可以用‘稀少’来形容,而且为数不多的孤品基本上都收藏在各大国家级博物馆中,民间罕见! 那么眼前这一幅又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没有‘寻宝鼠’,也许林剑会跟着老爹一起兴奋,废话,从始至终林剑对自己家庭的定位就是小康之家,对于一个小康家庭来说,拥有一副价值数千万的吴道子真迹,意味着什么? 好吧,或许有人听了这话觉得他装13,但他家真没多少钱,尤其在京城,这个全球亿万富翁最多的城市之一,林家家里那点钢镚就别拿出丢人现眼了。 正因如此,兴奋!激动!才应该是林剑此时此刻应该有的表现。 可问题是他有金手指,即便这金手指有点不靠谱,那也是金手指,当你有机会拥有一个系统,哪怕系统天天用缩短小兄弟来威胁你,你能不要? 同理,这金手指不会说话、没标准的缺点,都被林剑有意识的忽略了,甭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既然是金手指,那就要对其抱有足够的信任,此前数次案例证明寻宝鼠还是有其独到之处的,虽然不能够很精确的定位宝物所在,但至少也比大海里捞针强。 现在,金手指面对吴道子‘真迹’毫无反应,能不让林剑怀疑? 林涛手里把玩着茶杯,以为儿子沉醉于眼前的画作中,轻笑道,“这可是咱家的传家宝,以后店交到你手上,你可得保护好~” 林剑回过神,张了张嘴,想说这幅画是假画,可自己那半吊子水平,估计说出来也没人信。 于是他只能委婉的问道,“这画您是在哪收的?” “当年从一老外手里拿的,这老外祖上曾经参与过八国联军,这画就是他们从咱华夏人手中抢走的~” “花了多少钱?” 说起这事林涛就开心,对于喜欢古董文玩的人来说,捡漏的经历都能吹出一本书,林涛也不例外,“2000块钱,当时那老外穷困潦倒,带了一批家里从华夏抢去的宝物过来,想换一笔钱生活。 加上这幅画我一共花了1万块钱,直接把那老外手里的东西包圆了~ 说起来那还是你刚出生没多久的年代,1万块钱可不少了。” 林剑一听才一万块钱,心立马放下了,就算最后真的证明是假画,那也不吃亏,不还有别的宝物吗?不可能全是假的,老外还没这种造假技术。 但凡有一件真东西,搁到现在都足够回本甚至血赚了~ 不过家里挂一副假画,对轻微强迫症的林剑来说,浑身不自在,八爪挠心一样不爽。 “爸,您怎么能确定这幅画是吴道子的真迹?” 林涛也没多想,只以为儿子好学,耐心的讲解道,“首先你得要明白,这钟馗像就是吴道子设计出来的~” 林剑瞪着眼睛,还有这么一段历史? 林涛跟老小孩一样,“不知道了吧? 现代人对钟馗打鬼的故事可以说人尽皆知,尤其是钟馗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的形象再熟悉不过,但有几个人知道,钟馗最初的模样,就来自于唐玄宗与吴道子的共同虚构?” 林剑谦虚问道,“还真不知道,您给好好说说~” 林涛示意林剑坐下说,一边冲茶一边道,“有一次,唐玄宗从骊山回宫,身患疟疾,御医治了一个多月也不见好转。 他是吃不好也睡不好,可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大一小两个鬼进了寝宫。 小鬼身着红衣,一足穿鞋,一足不穿,偷了杨贵妃的紫香囊和玉笛,满屋子乱窜;大鬼相貌奇异,身穿蓝袍,头戴纱帽,袒露一臂,足蹬朝靴,手执宝剑,一下将小鬼抓住,还挖了小鬼的眼珠,一口吞下,又将小鬼的身体撕开吃了。 玄宗大惊,问大鬼:你是何人? 大鬼说:我就是多次考不中的钟馗,因貌异不被录取,触阶而死,感谢皇上用蓝袍为我殓葬,现虽在九泉之下,仍发誓要为皇上除尽天下妖孽! 说完,大鬼化红光遁去。 玄宗醒来以后,惊出一身虚汗,顿觉神清气爽,就连久病不治的疟疾也好了。 当真神奇,玄宗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能跟仙家有关。 于是便找来吴道子,把梦里的情景告诉他,要他把钟馗的样子画出来,吴道子按玄宗所述,画了一幅《钟馗像》,画中人虽面目丑陋,但正气凛然,极具威慑之态,玄宗大为叹服:怎么画得这样像?难道你和我都梦到了此鬼不成? 随后不由龙颜大悦,给了吴道子一大笔赏赐,接着命令画工以《钟馗像》为模板,大量刻制,传告天下。 此后,民间一到岁末,家家都在门上张贴钟馗像,以驱鬼避邪。” 见儿子听得入迷,嘬了口茶,问,“明白了吧?这钟馗像就出自吴道子之手,也只有他画的钟馗像最为传神,旁人根本模仿不来,就算就十分形似,也独缺其神。 你再看这幅钟馗,虽面相怪异丑陋,但神态威严非常生动,好像要从画里蹦出来一样。” 林剑仔细的打量着画像中钟馗的眼睛,确实活灵活现,那股扑面而来的威圧感,是临摹画作很难做到的。 可这么逼真的钟馗像,为什么会被‘寻宝鼠’认定没有价值呢? “爸,您就没想过这幅画是假的?”林剑还是没忍住试探道。 “假的?不可能,谁要是能做这样的假,那他本人的功底绝对了得,总该有小道消息传出来~”林涛断然否定道。 林剑挠挠头,他还真没别的办法,这一刻,他痛恨自己相关知识的匮乏,没文化真可怕~ 算了,等以后再慢慢研究吧,反正一般人也不懂,就算是假的,这幅钟馗也足以以假乱真! “这幅画能卖多少?” 林涛一惊,“我跟你说,别的都可以卖,这个不行!” 他以为林剑又想卖了换钱。 林剑摆摆手,“别担心,我就是问问~” 林涛松了口气,“不好说,07年的时候,有一副吴道子的钟馗像在宝利拍卖,当时成交价超过2000万,现在至少要翻一番~” 林剑‘嘶~’的一声,到抽了口凉气。 林涛立马跟护食的貔貅一样,“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见钱眼开的儿子~” 林剑没好气的怼了句,“那也是你生的~” 艰难的把视线从几千万的画上挪开,在他眼里,那已经不是一副画了,而是一张支票,票面金额可大可小的现金支票! 。。。 整个一白天林剑都留在店里跟着老爹学知识,从小他学东西就很快,而且动手能力很强,用过去老人的话说,就是这孩子很有悟性,搁在金庸小说里,妥妥的练武奇才,就是不知道根骨如何~ 傍晚,可能因为昨晚没睡好的原因,林剑开始犯困了,大脑自行封闭,甭管林涛说什么都进不去。 “今天就到这吧,讲了一天,回去慢慢消化领会,还是那句话,理论只能帮助你入门,真正想在这一行里闯出名声,还得靠不断的实践去积累经验,看得多了,对真品还是赝品,自然而然就会有感觉。” 林剑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我知道了爸,那我先走了~” “嗯~下个月我要去云南,到时候你正式接手吧,这个月你有空就多来店里转转,我也带你去见见邻居。” “好~” 从琉璃厂出来,林剑强提着精神把车开回家,结果发现进车库的路肩位置被一辆出租车堵住了一半,这里为了进出方便特意设计出低矮的路肩,其它位置都很高,别说他这轿车,就是普通的suv上去都够呛。 谁这么缺德?林剑一下就清醒了,下车围着出租车转了一圈,竟然连挪车电话都没留,太孙子了~ 林剑正不知如何是好呢,视线扫过出租车的车牌,这么眼熟呢? 挠着后脑勺想了半天,靠,这不是胡同口李四哥的车吗? 重生回来几个月没见到这主,差点把他给忘了。 李四一家也是胡同的老人了,反正从林剑第一次来老宅就见过他们一家,就住在离老宅不远处,胡同口刚拐进来那座四合院其中一间厢房。 说起来这一家也是他们这片儿的奇葩,在这生活了几十年,跟邻居打了个遍,住在这一片的谁要是没跟李四家吵过架拌过嘴,绝对不是这儿的老人。 李四一家最早是厂子工人,后来不知道是厂子倒闭还是转制,两口子直接买断工龄,在胡同里开了家小卖铺,因为卖的价格比200米外那家贵了不少,很快就黄了,后来又开了个烧烤摊,但因为人缘太次,根本没人去吃,没多久就不干了。 折腾了小半辈子,孩子也出生了,李四总算塌下心来开上了出租车,得益于这些年京城的发展,大钱没赚到,但也不缺吃喝,李四嫂则专心在家带孩子,偶尔出去做做兼职,一家三口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 但这夫妻俩的性格实在让人头疼,李四就不说了,至少偶尔还服个软,李四嫂干脆就没说过对不起、不好意思,似乎她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道歉的词。 性格泼辣不说,还爱贪小便宜,为屁大点事斤斤计较,跟人要死要活,整个胡同就没有不烦她的。 曾经李四嫂为了一块钱钢镚找不到,闹得街坊四邻不得安生,有人给她还不要,最后愣是花了15块钱打车回菜市场,从人家烂菜叶子里把钱找到,这事才算完,那时候他家还没出租车呢。。。 第二十九章 家有恶邻(求收藏!求推荐!) 挂着京牌的出租车,车尾结结实实的拦在了路口,林剑的车插上翅膀也飞不过去,没有起飞空间啊~ 真晦气~林剑不爽的挥了挥手,本来他还想回去睡一觉呢,这下可好,觉肯定是睡不成了,搞不好还得跟人吵一架~ 重新上车来到胡同口,还没进门就听见院里传来的吵杂之声~ 好久没来,也不知道这院子里住了几户人家,听声音人数应该不少。 “李四哥在吗?” 林剑背着手,跟遛弯似的进了门,朗声问道。 正是饭点,院子里好生热闹,女主人大多在厨房忙碌着,各家的一家之主则在院子里侃大山,有小孩子在院子一角玩耍,这是京城胡同里最朴实的一面。 这间院子的影壁墙被拆了,他声音一出,院子里几位中年男子顺势望过来。 “你是?”其中一位相对年轻,一脸书卷气的男人问道。 “我家离这不远,李四哥把车停在我家门口,我的车进不去车库,想来找他挪一下车~”林剑笑呵呵的解释道。 看来应该是教书匠的男人推了推复古眼镜,点点头,“四哥不在这,你去厨房问问四嫂~” 林剑点头道谢~ 来到厨房,里边净是中年妇女聊八卦的声音,也不知道李四是怎么在里边待下去的。 “李四哥?”林剑冲里头喊了一嗓子,不喊不行,几个老娘们的嗓门跟装了扩音器一样。 声音戛然而止,所有人向林剑望了过来,其中一位面相凶恶,跟母夜叉似的,一脑袋爆炸卷,搁三十年前,妥妥的迪斯科女王,反正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人物,不是李四嫂还能是谁。 “林剑?”四嫂诧异道。 林剑一看到这位就头疼,这女人从年轻时就嫉妒他母亲杨爱萍,没少在胡同里穿老妈的风言风语,有一次给老妈惹急了,狠狠的抽了她一耳光,老实了好一段时间,也幸亏小时候总是大院和老宅换着住,要是一直住这边,搞不好最后非得以人命收场。 “四嫂~”林剑勉为其难的笑了笑,按辈分不应该叫四嫂,但这么多年都叫习惯了,所有人都这么叫,林剑也就没改。 当然,李四嫂也不介意。 可能是很久没见的原因了吧,虽然没给林剑好脸色,但语气也没那么生硬,“找你四哥什么事?他出车还没回来?” 林剑一愣,“没回来?京***是不是他的车牌?”林剑也没多想,顺口说道。 李四嫂也有些懵,“是啊,你在哪看见他的?出啥事了?” 林剑呆呆的说道,“就在我家车库门口,他的车把进库的通道挡死了,我进不去,只能过来请他挪一下车~” 话音刚落,砰的一声,李四嫂狠狠的把菜刀剁在了切菜的墩子上。 脸色黑的吓人,一把拽下围裙,嗷的一嗓子嚎道,“好你个李四,现在学会撒谎了,王八蛋~” 林剑不自禁的缩了缩脖子,这才是李四嫂的本来面目,刚刚那个是假的! 不过林剑也意识到不妙,不会因为自己,导致李四哥的‘好事’被曝光吧? 要是这样可就惨了,那个小肚鸡肠的家伙,绝对能记恨自己一辈子~ 讪笑道,“那个,是不是误会?” “误会个屁,在哪呢?快带我去,看我不扒了他的皮!” 李四嫂就跟炸了毛的金毛狮王一样,一边骂一边晃着脑袋,重新提起菜刀就要往外冲~ 林剑可不敢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试验菜刀的锋利程度,只能边摆手边后退,“那个四艘啊,您别冲动,有话好好说,我估计是误会了,也许四个只是临时停车去厕所了呢~” “放屁!你家到我家开车也就几十秒的事情,他屎拉到裤裆里了?这么几步路都憋不住?” 李四嫂怒火冲天,什么屎尿屁的话都能说得出来,林剑这时已经退到院里了,原本那几位侃大山的中年大哥也都望了过来,看热闹的事决不能缺席。 林剑确实不想搅进浑水,但这事就赶到这了,他想退出都来不及,就这么一边劝一边往后撤,眼看到他家门口了,好死不死的,就瞧见李四哥迈着轻飘的步伐从另一边胡同拐出来。 这个没眼力见的家伙,还没意识到大难临头,手里晃着车钥匙,吹着口哨好不悠闲。 “李四~你个天杀的混蛋,老娘辛辛苦苦在家伺候你儿子,你可倒好,下了班不回家,在外面潇洒~” 她话还没说完呢,菜刀已经拎起来了,林剑紧赶慢赶都没拦住,那冲锋速度堪比博尔特! 李四一听老婆的声音,吓得腿一哆嗦,好悬没瘫倒在地,再看那夕阳下熠熠生辉的菜刀,感觉小命不保,来不及解释,转过身屁滚尿流的跑了。 一边跑一边冲四嫂解释,“媳妇你听我说,我就是去买了包烟,真没干别的~” “呸~你撒谎也找个靠谱的理由,买烟至于躲那么远吗?” 。。。 两人一追一跑,很快就消失在胡同,林剑呆在原地蒙了半天,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穿越到电视剧里了~ 后面跟出来的院里邻居,显然没看到最精彩的地方,但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几个妇女立马把林剑围在中间,“小兄弟,什么情况?这李四犯啥错事了?四嫂这么生气?” 林剑回过神,苦笑道,“我也蒙圈呢,行了行了,都散了,有什么事等人回来你们自己问~” 他是最郁闷的,本想找人挪车,结果车没挪,还成功的制造了一场家庭动作连续剧,这出戏且演着呢。 车还在李四家门口,没办法只能开出去停到附近的公共停车场,他家门口的路边不让长时间停车,虽然不差那点罚款钱,但遵纪守法是人的基本素质,这是本正能量小说~ 。。。 回到家,林剑也没了睡意,脑子里一会儿想李四哥的结局如何,一会儿在琢磨着钟馗像,为什么寻宝鼠毫无反应?难得真的是临摹之作? 一时半会儿没了头绪,正发愁呢,手机响了起来。 “哦,小雨啊,怎么了?” 妹妹的电话不敢不接~ “哥,你在干嘛?” “我?在家躺着看书,你打电话来,是又想吃什么了?” “没有,我就是替方朵朵问问,唐雎哥什么意思?” 林剑哑然,愣了好一会儿,“什么情况?方朵朵看上唐雎了?” 那天晚上他也是瞎起哄,本以为是闹着玩的,谁想到还真能成? “你应该问唐雎哥什么情况,他这几天不是鲜花就是便当,一天三顿不重样不说,还时不时给我这几个室友送礼物。 这也就算了,他动静闹得太大,我们老师都知道了,哥你赶紧劝劝他,追女孩子用不着这么死缠烂打。” 林剑听完,顿时笑了出来,这家伙,还真够执着的。 “那你闺蜜呢?方朵朵怎么想?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给个准话不就得了?我相信唐雎不会那么臭不要脸,在对方明确拒绝之后还上赶着当舔狗~” 林霏雨笑的很无奈,“朵朵也很为难,她对唐雎哥的第一印象还不错,觉得胖胖的有安全感,但她前不久刚分手,不想这么快投入下一段感情~” “这么说就是有好感?先试着接触一下,当朋友处着,等时机合适了再确定关系不就得了?” “我也是这么劝的,但就怕唐雎哥不同意~” 林剑一琢磨,还真有可能,这个唐雎有时候脑子一根筋,认死理还倔,在他看来成就是成,不成就是不成,没有第三种选项。 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宽慰道,“这样吧,我去找他聊聊,你也劝劝方朵朵,什么时代了,法律也没规定刚分手不能谈恋爱,喜欢就在一起呗~” “哎呀~哥,你不懂女孩的心思,反正两个人的是不能强求,要顺其自然~” 听着电话里小丫头说的头头是道,林剑脑门就垂下几根黑线,“你还挺懂,听着意思你也受过情伤?” 林霏雨连忙否认,“没没,怎么可能,我才不喜欢臭男人呢~” 意识到不对,又找补了一句,讪笑道,“老哥除外~” 林剑的脸色这才好看了许多,“死丫头,这还差不多,行了,你早点休息,我去找唐雎~” “ok,拜拜~” 风风火火的挂了电话,林剑暗自叫苦,“我就是个操劳命~” 唐雎今天休班,林剑一个电话把他约到了三里屯。 说起来自打大学毕业以后,他就很少来三里屯了,就算来也是白天路过,晚上再没来凑过热闹,可能是生活习惯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工作太忙没时间,总之,这里是年轻人、潮人的天下,林剑自觉气质不符,就算想喝酒也不会来这里,跟三五好友约着在家里喝,岂不是更痛快? 当然,比起工体那边儿,三里屯总归要清静一些,也只是相对来说,称为酒吧一条街的地方,能安静到哪去? 而且来三里屯的,多半是闷sao~,明sao的都去工体了,往人挤人的舞池里一钻,假酒一喝,之后发生什么不言而喻。 相比起来,三里屯这边儿前戏要多一些,不把妹子聊明白了,人家凭什么跟你吃明天的早餐? 第三十章 三里屯的夜(求收藏!求推荐!) 本来,林剑的意思是随便找个清吧坐会儿,听听歌喝点小酒,顺便开导一下死胖子,结果这孙子愣是不同意,非得要找回青春的记忆,这不是深井冰吗? 他们俩加一块土都埋半截的人了,非得去和小年轻们凑热闹,有劲吗? 唐雎的回答是有劲,跟美国人比说z国话,成就感一点都不低! 他口中所谓青春的记忆,实际上就是五道口那边儿一个叫做天堂超市的地方。 三里屯的天堂,对于生活在京城的年轻人来说并不陌生,这里面的年轻人还要加个前缀——没钱! 曾经有一段时间内,三里屯乃至整个京城口袋光光又好酒的loser都会来这里坐会儿。 正如它名字里有‘supermarket’一样,天堂实际上就是一个批发啤酒的超市,顾客买完酒可以在那儿顺便喝了,重点是便宜,大部分啤酒的价格比原产地都便宜。 当然,现在的天堂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的天堂贩卖着各种能让你觉得生活如此多彩的东西,比如从各地汇集来的烈酒、香烟、雪茄甚至某种不可细说的东东。 林剑还记得刚开业那会儿,天堂开在一个小胡同里,店面不大,当时人一多就得拿着酒蹲在外边马路上喝。 但那会儿也是最美好的时光。 唐雎说天堂是一个能让人呆的住的地儿,虽然挨着三里屯但店后面都是居民区,没有酒吧氛围和夜场的狂热,来的人也不在意服务员的残暴态度以及粘脚的地板和永远爆满排队的卫生间。 但凡能呆在这儿喝酒的人,都对音乐没有任何期待,反正甭管破喇叭里放什么,你绝对听不进去,因为你已经沉浸在吹牛b之中不可自拔。 可想而知能在这喝酒的都是些什么人?反正林剑的印象中,以颓废青年为主,附近的学生也不少,大多支撑不起太高的消费,来这找找酒吧的氛围。 然并luan,这里只有秋风的萧瑟。 林剑没开车,打了个出租到了天堂,刚下车,他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天堂了,看看蜂拥而至的少年,普遍年龄在90-03年之间,妥妥的千禧一代,男男女女结伴,多数是在学校吃过晚餐之后,匆匆忙忙的来到三里屯喝点进口啤酒。 以林剑的目测力,这些青少年估计还真不是为了喝酒来的,看到他们身边的妹子了吗? 喝多了晚上谁照顾? 更让他目瞪口呆的是这些年轻人的装扮,完完全全就是华夏有嘻哈的现实版,对了,这节目貌似还要等几年才开播。 看看年轻人一个个脏辫儿、纹身,五颜六色的服饰,再看看自己,一身‘优益哭’休闲装,活该跟他拍大片儿的女生都没有。 因为整体服饰的差异,林剑站在外围都不敢往里走,生怕自己这位‘大叔’被嘲笑~ 正琢磨要不要跟唐雎说换个地方呢,一股怪力从身后传来,险些一头扎到地上,不过惯性又被那股怪力给拉了回去。 不用猜,除了唐雎还能有谁? 果不其然,一回头大猪腰子脸离自己只有10公分,不好,要吐~ 比起林剑,唐雎的穿着明显更符合这块宝地的气质,上身蓝色棒球服,下身破洞嘻哈牛仔裤,一根银色狗链儿吊在腰间,脚踩vans帆布鞋,别说,很好的遮盖了他20斤肥肉,原来240,现在220! “你大爷~”林剑推了他一把,直接弹开。 “怎么了?”唐雎笑眯眯的问道。 “你故意的吧,打扮的跟被生活强女干一样。” “滚犊子,哥们儿这叫时尚,懂个屁你~” “呵呵~我不懂,赶紧换地方,这不应该叫天堂,应该叫地狱~” “嘛去?来都来了,今晚妹子的水准不错,你难道还想孤孤单单一个人度过这漫长的黑夜?” “少跟爷这儿拽词儿,你就不怕我告诉方朵朵?”林剑阴测测的威胁道。 唐雎立马腿软,拽着林剑的胳膊油腻堆笑,“哥,别开玩笑,我这么专一的人,怎么可能被美se打倒~” “滚滚,离我远点,我要是被误会搞基,你就死定了~” 不过打眼一扫,全场的假‘嘻哈’女,他又觉得被误会搞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里的姑娘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他的菜~ ‘还是温柔知性的美女适合我’,林剑心惊不已,暗自嘀咕着。 “走吧,进去拿几瓶酒,我们来晚了,估计里边儿没地方了~” 唐雎带头往里杀~ 说实话,在天堂喝酒唯一的好处就是,钓妹子的套路没有其它地方那么繁琐,在这里实际上就一招儿——守株待兔。 点几瓶在这里还算贵的啤酒,找个地方一坐,就等着猎物上门即可。 通常来说,那些独自前来或者纯女子组合就是他们准备攻克的目标。 但要做好准备,狼多肉少的局面,能不能吃到肉,拼的就是你脸皮的厚度,当然,经验也十分重要。 你要确保跟目标进行适当的眼神接触,如果能交流几秒钟再好不过,这可以确保你搭讪不会被拒绝,要知道这里的桌子之间的距离很近,甭管你怎么掩饰,搭讪被拒绝的窘况,就相当于现场直播,很快被全场人收入眼中。 然后恭喜你,将成为人家未来一个礼拜的饭后谈资。 这就是考验你脸皮厚度的时候了,脸皮薄的被拒绝一次,扛不住调侃的目光,直接遁走。 脸皮厚的就可以装作若无其事,舔着脸坐下来死缠烂打,或者装作绅士主动放弃,等候下一个目标。 虽然不管哪一种,都是让人反感,觉得很累low的行为,但这年头讲文明懂礼貌的男生,要么当备胎要么当接盘侠,这么一想,还不如主动出击呢,反正离开这里谁也不认识谁。 不过,作为一本有良知、正能量的书,强烈建议:天堂那种地方尽量少去,去的多了会不自觉的沾染上一种气质,什么气质自行体会,反正在整个京城夜生活场所中,天堂无疑是鄙视链的最底层,只适合偶尔去尝尝鲜。 比如你家常菜吃多了,突然去吃快餐,也会不自觉的‘哇塞’一声,味道不一样。 但快餐能天天吃吗? 尤其是当你拎着瓶啤酒,在寒冬腊月天站在马路边,身边一个个跟你气质相同的妹子,抽着廉价香烟纹的花里胡哨,再看着不远处时不时经过的阿斯顿马丁、法拉利、兰博基尼,载着网红‘女神’呼啸着朝工体驶去,那种挫败感会让你记忆犹新。 扯得有些远,视线回到林剑这边,两人挑了十几瓶啤酒,结完账出来,在马路边儿一蹲,羞耻感油然而生。 这不是忆苦思甜,而是脑子有病。 扭开一瓶啤酒,闻着汽车尾气的味道,林剑忽然嗤笑了一声,“咱俩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唐雎不以为然,跟林剑的瓶子一撞,砰的一声,对嘴一口灌进去半瓶,美美的打了个嗝,笑道,“老林同志,我以为你从单位辞职是看破红尘了呢,结果还是和以前一样俗~” 林剑沉默的眨眨眼,他也不知道那股羞耻感从何而来,难道是重活一世,钱来的容易了,自己膨胀了? 有可能,前世他几乎没有关心过家族产业,一门心思的扑在工作上,辛辛苦苦赚那点钱,也只够他在京城日常生活,但凡奢侈一点都有可能活不下去。 而且他前世脑子轴,不愿意接受老爹的心意,面对几次老爹变着法给他钱的举动,他都视而不见,现在想起来,真想抽自己一巴掌,怎么这么蠢呢? 唐雎不知道林剑在想什么,没听到他说话,自顾自的道,“我也就是那么一说,咱俩现在的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大钱没有小钱不缺,挺好的,也的确不需要来这儿矫情了~” 林剑闻言,失笑道,“行了,甭找补,我知道你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说说呗,你跟方朵朵?” 唐雎也没不好意思,在自己铁磁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挠挠头,无比郑重的说道,“我喜欢她,但她好像不确定喜不喜欢我~” 自嘲的笑了一声,“可能是我这长相让她犹豫了吧~” 林剑也灌了口酒,清冽的爽口感,刺激的他神经病似的,对着大街上喊了句,“过瘾~” 唐雎咧嘴傻笑,“你昨晚没少喝吧?悠着点儿~” “嗯~我有数,放心,来之前小雨给我打电话,让我劝劝你~” 唐雎急了,“劝我?为什么?方朵朵生气了?” 林剑无语,“你看你,至于的吗?我还没说完,小雨让我劝你有点耐心,人家是女孩子,又不是猪牛羊,总要给人考虑的时间。 再说,方朵朵刚刚经历了一个渣男,就算你再优秀,也得给她时间愈合伤口不是? 否则你怎么保证自己不会成为某个人的替代品?” 唐雎机械式的灌着酒,砸了咂嘴,“你说的对,我太急了~” “这就对了,我看得出,方朵朵对你有好感,虽然还不成熟,但只要保持住,答应你是早晚的事儿~” 唐雎咧开大嘴傻乐了半天,“得嘞,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顿了下,“别光说我,说说你,还准备一个人飘着?” 林剑故作深邃的望着夜空,幽幽道,“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话音未落,一辆奔驰从面前嗖的一声驶过,溅了他一身脏水。。。 第三十一章 鲥鱼之妙(求收藏!求推荐!) “呸呸呸~”林剑一个劲儿的擦着脸,嘴里吐着酒和脏水混合物~ “哈哈哈~”唐雎笑的前仰后合,直接躺在了地上,两人的异状也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有几个目睹全程的人也是笑成狗,蹲在地上一边笑一边擦眼泪~ “你大爷~笑个屁,被你害死了~”林剑崩溃的叫道。 唐雎很想说些什么,但笑意太猛,根本说不出来,那张大脸真成猪腰子了,酱青色的大腰子。 “走吧~”林剑没好气的喊道。 “这就走?”唐雎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站都站不稳~ “废话,不走在这当笑话啊。” 唐雎跟着林剑回到老宅,等他换洗出来,两人在院里喝第二场,头顶星辰闪烁,夜风徐徐,还挺惬意~ “你准备接手琉璃厂的店了?”唐雎问~ “嗯,辞职以后我一直考虑后半生的日子怎么过,反正我不想在单位里熬着。” “挺好的,你家那个店也不用天天盯着。” “你呢?一直给人打工?” “我?你也知道,我一直想做一家自己的店,但我老子不同意,他总说我手艺没练到家,别开店祸害人。”唐雎憋着嘴,显然对老子的评价很不忿。 林剑跟他碰杯,安慰道,“你可以先筹备,选址、招聘、确定餐厅路线都需要时间,等你的店正式对外营业,把生米煮成熟饭,你老子反对也来不及了~” 唐雎一拍大腿,“好主意啊~” 可下一秒脸色变苦,“不行啊,手头没钱,我可不想给房东打工,店面肯定要自己买~” “你有多少?” 唐雎挠挠头,拿出手机点了半天,“最多150万,还要问我爸和爷爷他们借一点,这是最多了。” “150万?那你得把店开到大兴去,估计都不够~” “是啊~算了,我就是那么一想。”唐雎颓然道。 “别算啊,虽然你还年轻,但开店要趁早,实在不成我帮你想想办法~” “你?你有那么多钱投资我?”唐雎不太相信林剑能一下拿出这么多钱,主要是他之前从事的工作,也不是来钱特别快的那种,而且林家的财富大多是固定资产,手头的现金并不多,因此从小到大,林剑跟普通人家的小孩没什么区别。 “暂时没有,过阵子就不好说了,总之,你信我的话就先去看店面。”林剑信誓旦旦的说辞,令唐雎逐渐找回了信心。 他对林剑很信任,知道他从不说大话,既然他这么说,肯定是有计划。 具体什么计划唐雎没有问,哥们关系再好也不能随意打探隐私。 但他不知道,林剑还真没有具体计划,只是源于对‘寻宝鼠’的信心,才想着给唐雎吃个定心丸。 以‘寻宝鼠’的能力,赚大钱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成!听你的,我回头就找人联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对了,关于餐厅的路线,你怎么想的?”唐雎这么说,就是决定要跟林剑合伙做餐厅了。 林剑想了想,“还是走高端路线吧,私房菜你做了这么多年,套路门清,做你熟悉的事情,成功概率更大。 只不过我们的私房菜还是要做出与众不同的特色~” “比如?” “比如在食材的选择上,要精益求精,包括时节、原产地都要精挑细选,就像鲥鱼,现在有几个菜馆做的是正宗的鲥鱼?” 唐雎狠狠的一巴掌拍在自己大腿上,疼的他直呲牙,“你这话说到我心坎上了。 就这鲥鱼,我家老头子成天念叨着清蒸鲥鱼,都快给我念叨烦了!” 因为过去一段众所周知的物资匮乏年代,很多京城人都忘记了美食,心里只有活着,吃饭是为了活着,不是满足口舌之欲,试想一下,连吃根油条都是顶级奢侈的事情,还有谁去想其它那些美味。 正式因为如此,鲥鱼这种风雅人士所追崇的美食日渐式微,其考究的做法随着一拨人的老去,变成了传说,很多人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以至于经济振兴后的今天,很多人想起这道顶级美味,再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怎么都对不上原来的味道了。 林剑第一次接触鲥鱼还是在7、8岁的时候,老爹被送进去接受国家教育,他被爷爷带在身边,那时候刚上学,学业任务也不重,放了学最高兴的事,就是跟着爷爷去吃好吃的。 其实,爷爷是跟老友们谈事情,但在他看来就是去蹭饭。 有一次爷爷带他去一位老头家吃饭,相传其祖上是八旗贵胄,他也一直引以为傲,在那个年代就活的很精致,家里俩仆人照顾着,后来听说因为什么事情,一家子移民到了澳洲,再就没回来。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道鱼,他还记得那位旗人后代说:鲥鱼吃鳞、黄鱼吃头、带鱼吃肚皮,因为这几种鱼的精华就在在这个部位上。 当时林剑听完就不明觉厉,今天回想起来,那位祖上八成是个王爷,不然能有这么精细的吃法? 长大后跟人侃大山,他说自己吃过带鳞的鱼,旁人还不信,纷纷笑他吹牛,鱼鳞怎么吃?总不能鱼都不处理,直接上锅蒸吧? 林剑只能说:人啊,还是多见点世面吧,别守着自己那片天就以为是整个宇宙了。 话说回来,林剑从小到大吃的鱼多了,毕竟津门、岛城、滨城离着京城都不远,每天都有从各大临海城市空运到京城的海鲜,保证新鲜,想吃什么吃不到? 但唯独只有在那位旗人家里吃的鲥鱼印象最为深刻。 它有两点与众不同:一是带鳞上盘,而且鳞可吃,但鳞是咂味的,滑口不腥,但不能下咽; 二是这道菜上桌的时候总是半条鱼,从脊骨分开,看似整鱼,却不能翻身。 据那位旗人老头说,这道菜本属于江浙菜系,当年乾隆爷下江南,吃完鲥鱼赞不绝口,回到京城时还常常念叨,底下拍马屁的大臣们想尽办法,楞是让皇爷在京城皇宫内吃上了新鲜的鲥鱼,这让乾隆深感不可思议。 要知道古代华夏,没有飞机、没有高铁,更没有时速400多公里的布加迪威龙,就更别提保鲜设施了,大夏天的想要将新鲜鲥鱼运到京城,在当时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江浙地区到京城上千里之遥,哪怕是800里加急的快马,也需要十天八天,到底是怎么做到让鲜鱼不腐败还保持新鲜的呢? 旗人老头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林剑初生牛犊不怕虎,张口来一句:这还不好办?甭管什么难题,刀架在脖子上,猪都能飞上天。 他是童言无忌,当年逗乐一圈吃饭的人,就连爷爷都宠溺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夸他聪明。 这当然不是正确答案,随后欺人老头为大家解释道:是一位高人想出的办法,让渔翁在下水前熬一桶猪油,放置半稀半干的状态,带着上船,将捕捞到的新鲜鲥鱼立刻放入猪油内,等其凝固,随后马上起程,半月之内保证鲥鱼新鲜不腐烂。 林剑当时小眼珠子一转,对当时的生活心驰神往,好吧,他就是想体验当皇帝的威风,张张嘴,不管多难的事,下边人都能想出解决的办法,牛批啊! 好再今天在北方吃鲥鱼用不着那么麻烦,可以说易如反掌,而且价钱一路走低,想想都知道质量如何,按照旗人老头的说法,鲥鱼很娇气,出水即死,而且吃鱼的节气也有讲究,鲥鱼种类也很多,但最顶级的莫过于长江鲥鱼,当然,这东西现在是找不到了,几乎灭绝了,当然就算找到估计你也不敢吃,早就上《国家濒危动物红皮书》了。 现在是商品社会,商家很谄媚,为了迎合市场什么弄不出来?养殖的还算有良心,最恶心的是用其它杂鱼代替,不懂得人冲着名头吃一顿,绝不会再吃第二次,因为他们认为就那么回事,没有传说中那么美味。 久而久之,鲥鱼的美味依然成了传说中的故事,很多人都觉得是夸张的说辞,但只有真正吃过的才知道,‘天下第一鲜’名副其实。 鲥鱼之鲜美不仅在鳞,而且是一直鲜到骨子里去的,也就是说,鲥鱼的每一根刺都值得用心吮吸,当然,这不是真的指鱼刺,而是鲥鱼的颧骨,渔民称之为“香骨”,因为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味,故有“一根香骨四两酒”之说。 到现在林剑还记得当年看到清蒸鲥鱼的场景,通体银鳞闪光,滑润如玉配以笋片、香菇、火腿、撒几茎嫩葱,称得上一句风姿绰约、清妙可人,那不是菜,而是艺术品。 浸透脂肪的鳞片,感觉入口稍嚼即化,但吸吮几下后便要吐出,那时即便林家不缺吃喝,肚子里也没多少油水,现在人不喜欢的五花肥肉,却是那时候小孩子的最爱,鲥鱼的鱼鳞便有类似的滋味儿,腴美丰润,吃一口一辈子都忘不掉。 吃一口雪白鱼肉,细腻的肉质和鲜美的汁水互相融合,再来一片充满了清灵之气的春笋,与肥美的鱼肉相互提携,绝对是人间极品的美味! 第三十二章 京菜一(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提起了鲥鱼,唐雎也跟着兴奋起来,他自己就是大厨,而且家里都是名厨,岂会不知道鲥鱼是什么? 他不仅知道,而且还亲手做过,只是碍于食材的限制,已经很久没做了。 一激动,嘴一秃噜,舔着猪腰子脸道,“小贱~” 林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外号还真就摘不掉了? 唐雎讪笑了一声,正色道,“你的想法很好,精益求精的高端菜肴,的确会吸引一批饕客的注意,但想要做到这一步,对食材的要求太高,必须要聘请专门的人甚至团队,为我们寻找高端食材,你要想清楚,我们的营业额做到多大,才能养得起这样一个团队?” 顿了下,重新开了瓶酒,又道,“而且这样的高端食材不可能天天都有,只能不定期的供应,难道平常不营业? 所以我们必须要确定一个菜系作为基础菜单。” 林剑反问,“这应该问你自己吧?毕竟你是主厨,你擅长什么菜就做什么菜~” 唐雎傲然道,“不是哥们儿跟你吹,咱们华夏八大菜系我都能做~” “必须要精通,仅仅是会做还不够~” “当然精通~” 这话说的底气不是太足,他又补了一句,“好吧,非要说的话,我学的是京菜,但京菜融合了各大菜系的精髓,所以我才敢说精通各大菜系。” 林剑这才点头,因为唐雎说的对。 众所周知,京菜虽然并不属于传统的八大菜系,但历史却很悠久,是明、清两代的zz中心,尤其是华夏成立后也建都于此,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都会之一。 多少世纪以来京城就是中华各民族聚居之地,八方人士荟萃,自然就带来了各自家乡的文化,只就美食而言,不论哪一个地方菜系,都曾传入到京城。 不过随着当地人融入到京城的生活,为了适应当地人的口味,很多菜肴在操作和调味等方面有了发展和变化,随着京城的岁月流长,已然深入人民生活之中,广泛为人民所接受,很自然的让大家感到——这就是当地的风味,也就有了所谓京菜这个专属名词的出现。 因此,现在有专家说京菜是由适合京城人口味的鲁菜、以牛羊肉为主的清真菜和从明清皇家又回到民间的宫廷菜组合而成,这是很靠谱的说法。 除此之外,京菜中还融合着极个别的起源于八闽、粤东、川省等地的菜肴,这些经过当地人的改良,甚至焕发出远胜于原产地的光彩。 当然,其中最为关键的还是鲁菜! 不仅是京菜,鲁菜在整个北方菜系中,都占据着极大的比重。 因为鲁省的历史很悠久,过去被称作齐鲁之邦,是中华文明最重要的发源地之一,美食作为文明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早在春秋战国时便已达到相当的高度。 后来又经历了汉、唐、宋、元等历朝历代的变迁,鲁菜跨出了区域的限制,传遍北方大地,京菜因为离得不远的缘故,是受到影响最深的地方菜系。 明太监刘若愚曾在《酌中志》中讲到:万历皇帝喜欢把海参、鲍鱼、鲨鱼筋、肥鸡、猪蹄膀共烩一处进食。 这便是胶东海鲜进入明代宫廷最好的证明。 可以说掌握京菜精髓的大厨,本身在鲁菜这一菜系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大家,因为两者相通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承认都不行! 但值得一提的是,鲁菜也分胶东和胶西两个流派,也称为“东派”和“西派”,由于儒家当道的原因,很多当年在朝廷任职的达官名士,都是出自鲁省,这也就造成两个流派竟然在京城共存的局面。 例如清朝初期,官至左侍郎、以收藏书画闻名于世的孙承泽,便是胶东道的益都人;两代官至大学士、太子太保的刘统勋、刘墉,是胶东道的诸城人。 当然,不管是东是西,在外地人眼中都是鲁菜,不是专业的内行人,也分不出两者的区别,对了,如今京城的代表美食——烤鸭,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鲁省人带到京城的,虽然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自大清朝以来,凡是以烤鸭闻名的饭馆几乎全都是鲁菜馆,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再者,了解民国史的都知道,20世纪初到解放的这一段时间,京城规模最大的饭馆是承办红白喜事的饭庄子,其中名气较大的包括地安门大街的庆和堂、什刹海的会贤堂、报子胡同的聚贤堂、金鱼胡同的福寿堂、五老胡同的万寿堂、钱粮胡同的聚贤堂、前门外肉市的天福堂等等,它们无一不是鲁菜馆。 另外最著名的八大居和八大楼,至少有一半是鲁菜馆,还有一直开到今天的丰泽园、便宜坊甚至全聚德,也都是鲁菜馆。 可见鲁菜在京城人的生活中占据了多重的地位。 这些菜馆有的厨子出身东派,有的则师从西派,有的馆子同时有两派厨师,又或者先后以两派厨师掌勺。 按照唐雎他们这种专业人士的说法,鲁菜中东派擅长爆、炸、扒、溜、蒸,善于突出食材本味,相对咸口为主的鲁菜偏于清淡。 而西派则以汤为百味之鲜,爆、炒、烧、、炸,在清、鲜、脆、嫩之外兼有浓厚之味,比如大名鼎鼎的糖醋鲤鱼,就是西派的拿手之作,讲究大酸大甜,还有今天流传到全国的经典民间菜肴——黄焖鸡,也是西派鲁菜的代表。 但经过几十年的交流,东西两派为了配合当地人的味蕾,主动做出了改变和融合,之后自成一派,形成了京城风味的鲁菜,也就是精彩的雏形。 林剑还记得小时候太爷爷也就是曾祖父还没去世时,跟自己说过他小时候最喜欢往东华门跑,因为那里开了一家叫做东兴楼的馆子,是当时最大、最有名的一家鲁菜馆,生意非常兴旺,常年的满座,而且不论是筵席小吃,都一视同仁,用料很实在,可以说是宾主尽欢。 太爷爷经常说,那个年代最好吃的不是什么山海奇珍,反而是那些听着就很普通的菜比如酱爆鸡丁、芙蓉鸡片、烩两鸡丝、扒三白、糟熘鱼片、糟煨冬笋、芫爆肚仁、醋椒鱼等,几乎每席必点,而且百吃不厌。 别看菜名普通,听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但每一道菜都做的极其讲究,就比如这糟熘鱼片,不仅林剑听太爷爷说过,他爷爷还有老爹都说过,近几十年来就没吃过一次正宗的糟熘鱼片。 当时林剑听完还挺纳闷,不就是糟熘鱼片,能有什么讲究? 可听他们说完,他就后悔自己生错了时代! 正宗的糟熘鱼片,必须得是津门的鲮鱼,而且得是立秋之后、立冬之前的鱼,鱼不能大,超过2斤的鱼肉质偏厚,做出来的鱼片会老,也不能小,太小的鱼一是不利于生态保护;二是肉太少,鱼片片出来口感不够丰润,最好的就是一斤半左右的鱼,这样的鱼片做出来鲜嫩爽滑,吃完后齿颊尚有余芬,记忆犹新。 当时听完之后,林剑大骂深井冰!谁闲的没事吃条鱼,找人到津门海边专门去找? 但现在想一想,如果用到餐厅里,应该是个不错的噱头。 他把这事跟唐雎一说,立马得到了赞同,“等时节到了,可以专门找人到津门下边的渔村守着,收一批就往京城运,成本高卖的价自然就高,这么精致的一盘鱼,价格低了人家反而不信。” 林剑顺势道,“而且我建议咱们的餐厅主打传统口味,别用现在的新派做法,尽可能从你爷爷那找到一些菜的老式做法,相信会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追捧。 你没发现现在很多人都喜欢怀旧吗?特意追求复古风,传统有时候也是一种时尚。” 唐雎却下意识的皱起眉头,对于厨师来说,一味的守旧意味着落后,甚至即将被淘汰,只有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做出符合现代人口味的菜肴,才是一位顶级大厨应该具备的素质。 可现在林剑要求找回传统技法,这令长在新时代的唐雎本能的抗拒。 林剑很懂自己这个兄弟,见他这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沉吟道,“你不用想太多,我的意思不是一味的追寻传统,适当的改良还是有必要的。 比如烤鸭,我们能按照最原始的技法去做吗?肯定不行,我相信几十年前的烤鸭味道肯定要超过几百年前的味道。 因为那时候既没有培养出填鸭那种优良品种,厨师们也没有掌握烤鸭最佳的火候和木柴、烤炉的最佳搭配方案,但现在的便宜坊和全聚德,因为客流量的增加,烤鸭都成了流水线产品,出来的味道必然和几十年前有所差异,而我们要追求的便是几十年前的味道,尽可能的还原出菜肴最本真的味道,才是一位厨师应该做的。 还有,你没发现这两家著名的烤鸭店,在配合烤鸭的冷热菜方面,做的也不如原先了吗? 我可是听我爷爷说起过,过去这两家的冷热菜,例如糟溜鸭条、拌鸭掌、炸胗肝、糟蒸或糟溜鸭肝等,也都是十分精美可口的菜肴,但现在,味道差了不说,种类上也缩减了不少。 如果我们能在餐厅中还原出来呢?” 第三十三章 京菜二(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的话总算起到了作用,唐雎稍显僵硬的脸色有所缓解。 没人比他更清楚华夏美食的衍变历史了,他知道杨橙说的都是对的。 尤其是解放以后,已然带有京城风味的鲁菜又有了一些变化,就像那道锅塌豆腐,按照鲁菜原本的做法应该用酱油,因而成品菜色较为灰暗,这对喜好鲜明颜色的京城人来说有些接受不了,逐渐的京城人把酱油从这道菜中拿去,或者少放,出锅的豆腐呈金黄色,稍带一点红,看着就赏心悦目。 再有那酱爆鸡丁,鲁菜原来的做法一律用甜面酱,现在京城的做法则用黄酱,或黄酱加甜面酱组合,面酱甜而不香,黄酱香而不甜,如果用黄酱加糖,可收到既香且甜的效果。 再如炒虾仁,过去东兴楼裹得芡衣较稠,炸衣薄但口感较硬,现在则融合了一些南方炒虾仁的手法,芡衣稀,出来的口感又脆又嫩,颜色还漂亮,对现代人来说,没有尝过老味儿,可能大部分人都倾向于后者的做法,但老味真的被淘汰了吗? 也不尽然,美食这东西万变不离其宗,调料就那么几种,无非就是变着花样组合来创新,在市场被所谓新派餐馆所垄断的时候,突然出现一家主打追寻老味的餐厅,应该会有不错的反响吧?唐雎心道。 两人在基础菜单这一块达成了共识,林剑道,“以京菜为主,不定期的利用顶级食材来为我们的餐厅正名!这是主要路线。 我们还要注意的是一些特色菜肴,要保证随时能够供应,比如烤鸭和涮羊肉,这是两道能够代表京城美食的菜,必须要有,就像涮羊肉,那天和小雨他们吃饭时,你那套功夫,我们要一模一样的搬到餐厅里,别的不说,就是现切羊肉这一手,就足够成为我们的招牌了。” 林剑不懂运营餐厅,但他会吃,从小跟着爷爷和老爹天南海北的吃,就是看也看会了,现在他提的建议,都是从食客角度出发,最合理也最切实际的建议,唐雎听得很认真。 “没错!我们可以在主菜单的基础上,开发一套以涮羊肉为主的清真菜菜单,既能满足特殊人群的需求,还能给老顾客新鲜感,毕竟总吃同一类的菜,再好吃也有吃腻的一天。” 林剑点点头,“可以!不过这个菜单不用太丰富,挑几道你拿手的,也能代表清真菜特色的就行。” 唐雎喝着酒说道,“其实清真菜在京菜中的比重也不小,准确的说对整个北方菜系的影响都很深。 早在公元7世纪,西域回民就到了中原各地定居,并由定点居住发展到回汉杂居,自然也将他们的饮食习惯带到了中原,渐渐的影响了汉族人的口味。 后来更是一度进入了宫廷之中,曾经在牛街那边住着一位梁得善师傅,其祖上于明永乐时随燕王朱棣扫北,得到朱棣的夸奖,赐号“大顺堂梁”,由此清真菜正式进入宫廷。” 林剑听他这么说,不由打趣道,“看来你也得过真传~” 唐雎猪腰子脸往天上一扬,“那是~” 随即神色郑重,“别小瞧这门菜系,也是代表了一种文化,要知道早期传入华夏的清真菜,主要是由阿拉伯人和后来逐渐形成的回族人经营。 因此清真菜也分了三种形式或者说流派:清真寺院菜或称教席菜、小型商业菜和民间家常菜。 每当古尔邦节、开斋节、圣纪节等***教重大节日,清真寺内会大摆宴席,当然是没有酒的宴席,也就是所谓的清真寺院菜或教席菜,以阿拉伯传统饮食为主,结合一部分地区饮食特点逐渐形成体系。 在现在的京津地区,我们能看到的寺院菜包括:油香、肉粥、肉火烧、炸卷果、红松羊肉、醋熘肉片等等,这些菜已经融合了汉族传统烹调技法的特点,我也都可以做。 再就是小型商业菜,长期以来多以走街串巷、小食摊贩经营为主要特征;家庭菜则是***群众居家的常用菜肴。 我们还是以清真寺院菜为主,毕竟格局比较大,适合在餐厅中食用! 而且我们追求本味,无需为清真菜单特别准备食材,只要多备下羊肉即可,辅料中洋葱、胡萝卜、胡椒粉、杏仁粉、盐等为主,最主要的就是羊,我看我们可以在京城郊外包一片牧场,专门用来饲养供给餐厅的羊!” 说到这,唐雎忽然皱起眉,林剑问,“怎么了?” 唐雎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想到过去跟清真老师傅学菜,他们说过去的清真馆不讲究用高汤,因此为了掩盖比如羊肉的膻味,会特别加重调味,而且大量用芡制造出粘稠感,偶尔吃一次还行,经常吃会腻的。” 林剑不懂这些,只是问,“没有改良吗?” “当然有,现在我们吃的清真菜吸取了一些鲁菜和江南地区的烹调方法,用牛肉和鸡鸭骨吊汤,去掉膻味,汁水浓厚清淡,能够满足现代人的需求。 可这又违背了我们的刚刚所说的原则。” 林剑无奈,这家伙又开始犯轴了,原本挺机灵一人,一说到做菜,经常一根筋,可能也是因为他这种钻研精神,才能在这个年纪磨练出高超的手艺吧~ 别看他家里人总打击他,但外人要是敢说唐雎的菜烧得不好,他老子和爷爷绝对是第一个跳出来开骂的,不服?有本事上灶台比一下! “你好好想想我们刚才说的话,我们不是一味追求传统,而是找到曾经一代人吃过的味道。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我们做出了清朝的风味,现在又有谁吃过?” 唐雎一愣,摇头苦笑道,“好吧,我又轴了。 如果是几十年前的味道,那还好说,过去清真菜馆的食材很局限,基本上就是围绕牛羊肉下功夫,后来扩大了选料范围,改变过去不卖山珍海味的做法,增加了用鱼肚、鱼骨、鱼唇、燕窝、海参、海蜇等多种原料制作的菜肴,使清真菜前进了一大步,发展到上百种风味名菜。 像是生扒羊肉、焦溜肉片、它似蜜、油爆肚仁、芫爆散丹、扒三白、杏干里脊、炸羊尾、炒甘肃鸡、扒海羊、松鼠鱼、炮煳等。” 林剑一听,直摆手,“太多了,没必要弄那么多上去,菜单没必要太复杂,我的意思是这样,干脆就上三道最主要的特色菜,体现出清真风味即可,当然这几道菜也非常考究用料和技法,只要做好了,不愁客人不捧场,而且百吃不腻~” 唐雎岂能不知道林剑指的是哪三道菜? 毕竟现在人们一提到清真菜,脑中立即会想到涮羊肉和烤肉。 涮羊肉前文也有提到,至少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一些书籍上记载着古法涮羊肉:视横理薄切煠(也就是薄片),用酒、酱、花椒沃片时,投宽猛火汤中速起。 用白话翻译过来,就是要求横丝薄切,水要宽汤而大开,用酒、酱等调料,只是羊肉先腌制后涮,吃起来未免有些牙碜。 这道菜就没必要按照古法来,还是用民国时期的方法即可,当然,每一个步骤都要精益求精,包括选羊、选肉、精切、制汤,再加上十多种调料和佐餐食品,使它尽美尽善,这样的‘老味儿’才是现在有钱人追求享受的。 烤肉与涮肉,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烤肉要比涮羊肉讲究一些,古法反而更具风味,按照唐雎的理解,古代人烤肉,要求肉切方块,先喂佐料,后火上烤,烤肉的炉也叫炙子,现在京城有很多打着炙子烤肉名号的餐厅,也是因为商家看到了古法的噱头,但现在人讲究卫生,所谓的炙子烤肉也没那么正宗。 要知道炙子烤肉的关键,就是炙子的空当在烤的过程中被肉屑、油脂腻塞,只露缝隙,再用以烤肉,既能稍透明火,尝到火的香味儿,又可留住大部汤汁,不至泄漏,现在所谓炙子烤肉店可做不到这一点。 唐雎嘿嘿笑道,“我家里有副老炙子,我还记得小时候家里烤肉,我总是等在那副老炙子腾出空儿时再烤,一脚踩着板凳,一手拿着长筷,不挪地方,一边烤一边吃。 那叫一个美~” 林剑笑了笑,他也吃过,就是在唐雎家蹭的,想想那时候,还真是悠闲啊,吃顿烤肉就跟过年似的。 不过他道,“好吃归好吃,现在人重视饮食卫生,我们恨不得烤一次换个新盘,如果一直用肯定会引起顾客的不满。” 这就是他不懂了,唐雎解释道,“不,你错了,越是会吃、懂吃的人,越不会计较这些,只要我们说清楚即可,不愿意可以不点。” 林剑调笑道,“行,霸气,就要这样。” “你说的第三道清真菜是烧羊肉吧?” “没错!过去月盛斋的烧羊肉,那可是一绝!” 唐雎感叹道,“是啊,我记得还有首诗写的就是烧羊肉——煨羊肥嫩数京中,酱用清汤色煮红。日午烧来焦且烂,喜无膻味腻喉咙。 好的烧羊肉在复杂程度上比之前那两道菜更甚,各种细香料、粗香料及调味品至少24种,需经过吊汤、紧肉、码肉、煮肉、煨肉等多道工序,最后才是炸肉,只有这样才能味厚香浓,既烂且焦。 这道菜可以,我回头找找家里的菜谱,肯定有古法的调料配方。” 第三十四章 京菜三(求收藏!求推荐!) 一家顶级餐厅要有招牌菜、特色菜还有基本走量的菜,除此之外,作为抬高逼格使用的宴席菜必不可少。 未来餐厅一旦开业,势必会有高端人士宴请的需求,请家人吃饭和请外人吃饭是两码事,因此宴席菜单必不可少。 宴席菜在兼具口味的同时必须要兼具一定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而京菜中的宫廷菜能够满足这一需求。 得到全世界公认的是,美食属于艺术的一部分,就宫廷菜而言,其烹饪技法和所呈现出的效果,也完全符合艺术的一般规律,因为无论中外古今,宫廷艺术都来自民间,但最终经过宫廷的改变进化回到民间,逐渐衍变成一种传说。 现在广义上的宫廷菜,自然指的是从清代宫廷中传出来的菜肴。 爱新觉罗在入关以前,其饮食习惯跟现在的东北区别不大,甚至更直白一些说,就是东北民间的产物。 但入关以后,明代精美的宫廷饮食,难以避免的影响了清朝皇室的口味,在东北菜的基础上,加以改良,从而成就了清朝御膳。 不过明代宫廷饮食又何尝不是来自民间? 所谓康乾盛世,并不是满族文化席卷全球,相反,皇室难以避免的受到了汉族的通化,哪怕他们在极力的避免。 尤其是乾隆多次南巡下江南,江南地区的精美菜肴更是大量进入宫廷食谱。 就连慈禧,在仓皇西行中,一路上还是在享受民间的美食,回宫时还择其所好,将一路上尝过的美食带回宫中,由御膳房依法制作,将其变得更为精美。 还有如今已经驰名了半个多世纪的仿膳食品,像是肉末烧饼、炒麻豆腐、豌豆黄、芸豆卷、小窝头等等,也无一不来自民间,只是在加工的精细程度上以及选料的苛刻上,都在精益求精,让其在美味的基础上,蒙上一层宫廷的高贵面纱,再取一个听起来云山雾罩的名字,大部分人恐怕还没看到菜品,就觉得不一般。 但真正的宫廷菜大部分都失传了,如今市面上打着宫廷菜名号的餐厅,也只敢叫‘仿膳’,没谁敢说自己做的就是正宗宫廷菜。 比如最出名的两家:北海的仿膳饭庄和颐和园的听鹂馆。 过去按照老一辈人的说法,这两家过去还真能做出好菜,但现在嘛,也就仿膳饭庄还能凑合吃,另一家不提也罢。 林剑和唐雎作为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家里又都不差钱,自然对京城大大小小知名不知名的馆子都有了解,哪家好哪家不好,吃一次就知道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正因如此,他们俩更知道什么样的味道,更能赢得大众的口碑。 哪怕他们将餐厅定位于顶级私房菜,恐怕普通老百姓无缘一尝,但那些能进入餐厅大门的客人,胃口不是更难满足? 但这两家能在京城立足这么多年,肯定有值得人学习的地方,两家的共同之处是比通常做法的同名、同类菜肴选料更加考究,制作更加精致,这是符合宫廷菜的特点的。 它们的某些菜品唐雎确信是晚晴御膳房的做法,例如仿膳的抓炒鱼片、抓炒里脊,是被慈禧封为“抓炒王”的王玉山师傅传下来的拿手菜,菜品色泽金黄,酸甜适中,鱼鲜肉嫰,吃下去不腻口,还能起到开胃的作用。 之所以能确定,因为唐雎家祖上也是御膳房出来的,就算手上没有孤本菜谱传下来,至少也有一辈一辈传下来的‘家族秘辛’,不然唐雎凭什么在这个岁数,就在圈里打出名声? 林剑以前经常道唐家玩,曾有幸吃过唐家老爷子亲自下厨做的抓炒菜,其se、香、味、形和现在的仿膳几乎可以做到一模一样,这就证明两位的烹调手法乃出同源,确有来历。 而且林剑相信,以唐家的家传,有些菜品完全可以根据祖上传下来的哪怕仅仅一个菜名,恢复到八九不离十,有的或许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毕竟这里是京城,什么样的人没有?估计祖上是太监的都有! 更何况是更新换代特别频繁的御膳房,哪怕曾经祖上有在御膳房打杂的,凭借见多识广的眼力,传下来几道宫廷菜都是有可能,再加上每个时代都不缺少聪明人,甚至出类拔萃的天才,因此在京城宫廷菜并不神秘,只是在民间菜肴的基础上不惜工本,精益求精而已。 但能够真正做到这一步的餐厅少之又少,或许初期有,但长期坚持下来的,估计一个手掌都能数过来。 不过说起宫廷菜,唐家有一绝,曾经一度被当作传男不传女的家族核心机密来看待,当然,幸亏唐家人至今还没有女孩子,否则就看唐雎那张猪腰子脸,那女孩得长成什么样子? 真有的话,厨子是当不成了,当模特吧,壁画模特,给人拍照,挂墙头避yun的那种,效果好还不费钱! 言归正传,那道家传菜正是被冠于宫廷名菜之首的白肉,因为这道菜是满洲贵族在入关以前就经常食用的。 但真正出名还是在乾隆年间开业的和顺居,因其善用沙锅煮肉,民间也称“沙锅居”,这家店就专以白肉及其他取自猪身的菜久负盛名,传到现在也有250年的历史,瞧着数字,多吉利。 要知道在民国以前,和顺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每日只限一猪,卖完为止,去晚了就吃不到。 当然,那也是迫于无奈,毕竟当年的养猪技术和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供应量跟不上,想多卖都不行。 唐家的白肉和砂锅居的白肉,有异曲同工之妙,外行人还真不一定能吃出来区别,只有经常吃,会吃的人,才能发现细微的差别。 现在每年过年,唐家都会做一道白肉,以前是唐雎老子做,现在是他做,做的时候,一家三代都在,老人负责指点考校,确保这道家传菜,能够完完整整一丝不差的传承下去! 就凭这一道菜,唐家就有在京城立足的资本,换句话说,就凭这一道菜,林剑和唐雎这尚在蓝图中的餐厅,就有了成功的基础! 当然,拿手的招牌菜唐雎会的很多,基本上拿出一道都可以当作镇店之宝,唐家的底蕴还是很深的。 仅仅是两人聊天,唐雎靠一张嘴就勾勒出整本菜单。 比如现在被很多人传颂的鱼羊鲜,最早叫做“潘鱼”,原是广和居的名菜,因歇业后厨师转到同和居而成了同和居的佳肴,不知道怎么被唐家人学了去,追根溯源,这道菜最早是一位八闽知府发明,属于闽菜。 这道菜最早用活青鱼,加羊肉清汤蒸,取“鱼”加“羊”为“鲜”之意,其中增添香菇、海米等辅料,熬制而成。 后来同和居的潘鱼则用鸡汤蒸活鲤鱼,但不管是哪一种做法都是无上妙品,喜欢哪一种因人而异,唐家传下来的鱼羊鲜就是最原始的做法,采用青鱼和羊汤,鲜味儿足,但在香气上比之鸡汤要略逊一筹,但极度的鲜美,确实是人间难得的享受。 再有比如黄焖鱼翅,是谭家菜的第一名菜,也是曾经谭家菜传人、京城饭店特一级厨师彭师傅的拿手菜,这道菜属于粤菜,其特点是下料够精够狠,必须用产自吕松的黄肉翅,辅以鸡、鸭、干贝、火腿等方能做成,再就是非常考验火候,要上六七个小时,其精华都浓缩在一只小碗中,在华夏近几十年的历史中,这道菜被称为第一鱼翅菜肴,这名头可不是随随便便给的。 当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哪怕是沽名钓誉,林剑也不会允许菜单上有鱼翅相关的菜肴出现。 鱼翅肯定不能有,虾仁就没关系了,京城康乐菜馆有一道名菜叫‘桃花泛’,是由临安楼外楼的番茄虾仁锅巴衍变而来,也算是京菜推陈出新的典范了,把糖醋里脊改为番茄虾仁变化不可谓不大,而且这道‘桃花泛’中,在番茄虾仁的基础上,又加入了玉兰片、香菇等辅料,使得成品菜肴更为香醇,不那么甜,适合北方人的口味。 总之,菜谱的问题林剑不用担心,唐雎心里有数,现在两人分好工,一个负责去找钱,一个负责看店面,事情不急,需要时间去推进,但不管怎么说,两人都有了目标和奔头。 这一晚上唐雎就没走,两人一直喝到了后半夜才睡下。 连喝了两天大酒,林剑感觉头要炸了,还是不胜酒力啊,虽然在不喝酒的人眼中他已经很能喝了。 一觉睡到晌午,起来晃着霸王步去厢房瞅了一眼,唐雎已经走了,林剑打了个电话,让保洁公司的人来收拾,回到房间继续睡。 足足睡了一天一夜,他这精神头才缓过来,坐在海棠树下,喝着茶琢磨着去哪弄钱。 大话说出去了,他必须得实现,不能在哥们儿面前丢份儿不是? 他仔细盘算过,以他目前所掌握的资源,捡漏无疑是来钱最快的方式,店里的好东西虽然多,但卖出去的钱也不能全揣自己兜里不是? 第三十五章 胡爷(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喝着茶琢磨着弄钱的事情,店里现有的物件倒是可以卖,但卖出去的钱又不都是自己的,既然如此干脆自己收? 去哪收呢?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了,就算去农村都不一定能收到好物件,主要是大家被网络上的高价、天价洗脑了,但凡他要是对一件古董起了兴趣,对方就敢喊出上亿的天价。 那不是去捡漏,那是去找气受! 而且现在农村也许能捡到小漏,民国、晚清时代的东西比较多,但想要一夜几百万的大漏,还不如去国外,当年被八国联军顺走的好东西不计其数,如今现世的不足40%,去国外碰碰运气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他现在一没目标二没线索,去哪碰运气也是个问题,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先在圈里放出风声再说,看看有没有人主动把宝贝送上门。 说干就干,一个电话打给王小二,让他在琉璃厂放出风,说店里诚心收青花瓷,价格好商量。 为什么要青花瓷,原因很简单,这东西存世量大,而且价格普遍较高,比较容易出大漏,出手也方便。 一开始,林剑还很兴奋的在店里待了几天,也不是没人上门,有几个,兴冲冲的拿着宝贝来,以为能碰到傻子大赚一笔,可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琉璃厂,一向只有他们骗人的份! 林剑虽然不是研究瓷器的专家,但架不住他有金手指啊,东西拿过来,都不用往桌上摆就知道真假,能受得了吗? 所谓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说的就是他此时的状态,连续在店里做了几天都没钓到大鱼,渐渐的没了兴致,其实他也知道这事不靠谱,只是苦于没有好办法,姑且试试,有了结果就死心,还是另寻他法吧。 然而主角就是主角,光环大大滴! 就在他已经完全放弃,在家躺了小半个月,9月的最后一天,王小二来了通电话,令他心里原本已经熄灭的小火苗,再次升了起来。 来不及打扮,就穿着一身居家服开车杀到琉璃厂,还没等进门,就见自家古董店所在的小巷子里站了不少人,往日冷清的小巷,今儿是格外的热闹。 期间还遇到几个熟人,都是琉璃厂同行,有的是店主有的是伙计,林剑心里纳闷,什么情况?怎么都聚到这来了? “哟~林少爷来了?” “您客气~” “少爷够精神~” “您精神~” “少爷真帅~” “您帅,额~您老当益壮~” 一路抱拳寒暄,总算进到店里,却发现店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清,远没有外面那么热闹。 刚进院,就见一位留着过肩长发、虎背熊腰的男子背对大门而立,王小二则在一旁陪聊,瞧他不忿的样子,就知道刚才没少受气。 轻咳了一声,示意自己来了,王小二望过来,立马道,“少爷,您可算来了,快来跟这位爷聊聊,咱这是古董店,不是扶贫办,更不是慈善组织~” 话音未落,就听那只有背影的大汉,用极其不符合他身形的尖锐嗓音笑骂道,“小zei,你这嘴可够损,有你爷爷我当年的风范~” 王小二气的鼻子都歪了,能不气吗?一个爷和两个爷区别大了去了,这王八蛋骂人都不带脏字,到底是谁的嘴损? 林剑大跨步走上前,一边走一边大笑,能不笑吗,从他一进门,寻宝鼠就发出了醒目的信号,越接近大汉后腰的温度越高,这会儿估摸着要到90度了,把手伸进九十度的热水是什么感受? 烫的一激灵都是轻的! 他这是用大笑来掩饰腰后的灼热感,他是绝对不会承认心里已经笑翻天的事实! “大哥别生气,我这小兄弟没见过世面,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说完瞪了一眼王小二,要是把‘大漏’给气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王小二委屈的瘪了瘪嘴,没敢反抗。 这会儿,林剑已经看清了大汉的长相,好家伙,够粗犷,配得上这熊一般的身材,身高两人倒是差不多,对方能稍高几公分,但横向来看,至少顶杨橙俩,但看着并不臃肿。 这么壮硕的身材,有点像举重运动员,反正一看就不是凡人。 大汉抓了把络腮胡,眯着眼道,“还是这位小兄弟说话中听~” 林剑笑了笑,对王小二道,“小二,还不奉茶?” 王小二动也不动,而是道,“少爷您不认识他,他可是琉璃厂的老熟人了,不爱喝茶,喜欢喝咖啡,自己喝不起,就满世界的蹭~” 这是变着法的替自己报仇呢,谁想到刚刚嘴还损的跟什么似的大汉,这会儿竟让不反驳,就这么笑眯眯的听王小二损自己,时不时的还点点头表示赞同。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奇葩难道有受虐倾向? 对于王小二说他喜欢蹭咖啡,林剑倒是一点都不介意,今天要是能让他捡到大漏,别说蹭一顿咖啡了,就是蹭一年都行! 不过王小二这说了这么多,对方到底叫什么啊? “小二,这位大哥怎么称呼?”林剑打断道。 王小二尴尬的挠挠头,“不知道~” 见林剑又瞪自己,连忙解释道,“没人知道他叫什么,他总叫自己爷,再加上胡子长,所以大家就叫他胡爷~” 大汉再次点头,捋着胡子道,“我还真就姓胡,叫我声胡爷也不算错~” 林剑客气道,“原来是胡爷,小子有眼不识泰山,您请坐,咱们喝茶,哦不,喝杯咖啡慢慢聊~” 王小二没办法,只能去冲咖啡,院子里只留下林剑和胡爷两人,林剑见有几个年轻人探头探脑的往院子里看,不由笑道,“胡爷名声这么响亮,我店门口这小巷多少年没这么热闹过了~” 胡爷却没接这茬,而是上上下下仔细的打量了林剑一番,问道,“你是林涛的儿子吧?” 林剑再次尴尬了,自己这老爹怎么什么人都认识。 瞧胡爷这身打扮,一身的牛津布,看着跟常年走川藏线的驴友似的。 但牛津布已经洗掉了色,几个打了补丁的地方,显然不是为了时尚刻意为之,最让人无语的是,裤子还阴了一块,可能是吃饭时不小心打翻了盘子?总之,配上那一头凌乱的长发和胡子,形象是要多邋遢有多邋遢,要不是他这一身全天下舍我其谁的气质,走大街上,估计连流浪汉都懒得多瞧他一眼,不屑与其当同行! 老爹到底是怎么认识这么一位的? 心里疑惑归疑惑,就冲他那还未拿出来的宝贝,他就不敢怠慢,何况还认识老爹。 “是,林涛正是家父~” 胡爷叹了口气,斜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感慨道,“没想到啊,林涛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 重新看向林剑,“这么说,这家店现在归你管了?” 林剑点点头,“刚接手没多久,要不咱还是坐下说吧?” 胡爷摆摆手,“不坐了,说正事,我听说你们店要收青花瓷,有这回事吗?” 林剑按捺不足内心的喜悦,笑道,“正是,胡爷您尽管放心,只要东西是真的,我出的价格绝对让您不虚此行。” “嗯~”胡爷应了一声,话音一转,“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聚到小巷吗?” 林剑老实的摇摇头,他要是知道就有鬼了~ “那是因为他们想看你笑话~” “看我笑话?我没得罪他们吧?”林剑皱眉,他现在是一头雾水,这都哪跟哪啊? “当然没有,是因为我,你猜我今年多大?” 这天叫他聊得,哪也不挨哪,得亏林剑知道结果,但凡换个人在这,绝不会多一秒耐心,直接赶人了! “有40了?”林剑哪知道他多大,随口猜道。 “哈哈~你小子倒是会说话,不错,比你老子强,我今年63了~” “什么?”林剑瞪大了眼睛,他是真不想信,这体格子、这精神头、脸上是有点油,但褶子可不多啊,说40、50他信,但63? “我没必要骗你,真的63了。” “可真看不出来,您真精神。” “嘿~你爸也这么说,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对琉璃厂的一砖一瓦都无比熟悉,后来家里出了事,不得不搬到郊区,即便如此,我还是时不时的回来转转,这里有我对家的记忆。” 林剑认真的听着,没有插话,他能感觉到,这位胡爷是个有故事的人。 “每次来,我都要到各家店去转转讨一杯咖啡喝,但我又不掏钱买东西,久而久之,人家就烦了,没进门就把我往外赶。” 这时,王小二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回来,放到石桌上,没忍住出声道,“大家反感才不是因为你厚脸皮喝免费咖啡,是你总拿赝品来忽悠人~” 林剑刚要出声制止,却见胡爷飒然一笑,“你说得对,那些确实是赝品,只可惜我学艺不精,荒废了祖传的手艺,不然我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地步!” 狠狠的吐了口气,胡爷从地上拿起一只脏兮兮的帆布包,恶狠狠的笑道,“但今天这宝贝,谁要敢说是赝品,我就把他俩眼珠子抠出来当灯泡踩了听响~~~” 第三十六章 青花瓷盘(求收藏!求推荐!) 听到胡爷的‘威胁’,林剑唯有苦笑,太凶了点。 不过他对那撑得变形的帆布包里藏着的宝贝更加感兴趣了,这位胡爷既然敢这么说,不也证明他对这件宝贝的自信吗? 随着胡爷打开背包,小心翼翼取出一件包裹严实的东西,轻轻放到桌上,随后一点点将里三层外三层的报纸、绒布一一揭开,最终,一件保存完好、美轮美奂的青花瓷盘呈现在林剑面前。 “小子你给掌掌眼?”胡爷伸手示意林剑上眼,随后退了半步,瓷不过手,接下来这盘子要是在林剑手上摔了,那可就是林剑的责任了,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可不是碰瓷! 从这青花瓷盘现身的一瞬间,林剑后腰的小老鼠就像是要窜出来一样,一股热流从后腰开始流淌到全身各处,一如第一次看见和田籽料那般,当然,温度还要低一些,少了那种灼烧感。 但已经足以证明眼前这件宝物的价值不凡了。 青花,作为明清瓷器的重要品种之一,因为年代较近,存世量比较大,但依然不能抵挡它独有魅力所衍生出的价值! 由于各个时期所使用钴料的不同,审美也有差异,导致每个皇帝时期所产出的青花瓷艺术风格各异,没有好坏之分,可以说是各领风骚。 就比如雍正,仅在位十三年,可雍正青花瓷虽不能与享有盛誉的“永宣青花”媲美,但其烧造技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以雍容典雅的器形,洁白莹润的胎釉,舒展流畅的纹饰,凝重典雅的青花,制作技艺精湛而闻名于世,当然雍正时期的青花瓷,如今的价格也配的上其艺术价值。 雍正官窑青花瓷器,是在康熙朝制瓷技艺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又有很好的创新,其造型一改康熙时期浑厚古拙之风,崇尚轻巧俊秀工丽之貌,其绘制图案也由康熙时期的雄浑苍劲,向隽秀尔雅的艺术风韵过渡,无论胎釉、造型、绘制、款识均一丝不苟,无可挑剔。 就像眼前这间瓷盘,林剑的第一感觉是熟悉,他貌似在某本书上看到过相类似的瓷器,第二反应才是美!一股清新秀丽的美感跃然于眼前,这是赝品绝不可能拥有的气质。 惊讶于其秀美之后,林剑开始琢磨起这只盘子的价值,从绘制的图案和器型来看,应该出自雍正时期,其具有典型的雍正时期青花制品的典型艺术风貌,当然,这只是基础判断,确定了大概的年份,价值就有了基础,至少7位数起步。 胡爷见林剑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宝贝,不无得意道,“真应该让门口的人进来看看,我手里也是有真东西的~” 林剑回过神,失笑道,“胡爷这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但这一行的规矩不能破,进了我的店来,在我没有明确表示不要之前,谁都不能进来抢生意。” 胡爷摆摆手,“规矩我都知道,放心吧,我不会敢损人不利己的勾当,怎么说跟你老子也是熟人了。” 林剑舒了口气,就怕这位爷不按规矩出牌,那就不好办了,这东西进了这门就别想出去,哪怕没漏可捡,也必须得留下。 “还没问这件宝贝的名字?” “清雍正青花缠枝花卉盘~” 林剑点点头,开口道,“此件青花缠枝花卉纹盘,敞口弧壁,通体青花花卉为饰,外沿一周点缀回纹,内沿一周卷草纹,内外壁满绘各种缠枝花卉,盘心彩绘青花缠枝花卉纹为主体纹饰,分绘荷花,牡丹,山茶,雏菊等各色花卉,纹饰之间间以花叶,色泽鲜艳明亮,花叶变化丰富,层次分明,有永宣遗风。 好东西啊~” 说完,他直接上手翻过来,盘底青花双圈内书“大清雍正年制”楷书款,年代也算是彻底对上了。 他说的时候没注意胡爷的惊喜面容,就听他道,“小子可以,难怪你老子放心把店交给你,这几句话听着简单,没点道行的还真说不出来,小子,你很不错~” 林剑在长辈面前哪敢造次,急忙谦虚道,“承蒙胡爷夸奖,我这也是临时学了点皮毛,登不上大雅之台,也就是跟您这位熟人面前显摆一下而已。” “行了,你小子别谦虚,怎么样,承认我这是真品了吧?” 林剑笑笑没急着接话,而是冲着小二道,“去书架上找一本《景德镇出图明宣德官窑瓷器》。” 小二连忙跑向主房,没多会儿拿着一本书回来,林剑翻了几页,在桌上摊开来,“我就说这盘纹眼熟,果然源自明初的青花瓷。” 胡爷扫了一眼,心中有数,摊开的书上,是一件景德镇珠山出土的宣德款青花缠枝宝相花纹盘。 其实所谓缠枝纹,跟‘龙凤呈祥’差不多,都是一种华夏古代比较常见的纹饰图案,当然缠枝纹要高档许多,全称“缠枝纹样”,俗称“缠枝花”,又名“万寿藤”。 因其结构连绵不断,故又具“生生不息”之意,寓意美好,吉祥喜庆。 它是以藤蔓卷草经提炼变化而成,委婉多姿,富有生气,优美灵动。 雍正时期的青花工艺精细,修胎讲究,风格秀美,因此使用缠枝纹并不奇怪,尤其是官窑出品的瓷器,更喜欢使用这种清新华贵的纹饰。 看这青花缠枝纹盘,其绘画技巧可谓巧夺天工,繁复而不失华贵,将皇家风范展现的淋漓尽致,真是好东西啊。 林剑心中再次感叹,轻轻放下,双手背后,看向胡爷道,“您老来这一趟,肯定不是为了让我鉴赏一番,那么,您老开个价吧。” 让对方开价,也是为了抢占先机。 在商言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对方跟老爹也只是认识,顶多算朋友关系,想必就算老爹亲自来谈,也不会心慈手软的。 “好小子够干脆,那我也不客气,宝贝的价值你也知道,我要你200万不过分吧?” 也得亏胡爷算是小半个内行人,要是换个不懂行的,还比较贪钱的,喊2000万都有可能。 饶是如此,这200万的出价,也把林剑吓得不轻,好家伙,把这当拍卖行了? 林剑失笑摇头,“胡爷,要不您拿着宝贝去别家问问?” 胡爷不以为然,“怎么?你认为这盘子不值200万?” “值不值200万暂且不提,我因为您跟我父亲的关系,没有刻意贬低您的宝贝来压价,是我诚意的表现,可您张口就喊一个打死都不可能成交的高价,是不是有些过分?” 胡爷嘿嘿一笑,“过分?我倒是觉得你跟你老子一样滑头,这盘子什么价值你我心里都有数,如果上拍,成交价能高到什么地步谁都说不好,但下限是一定的,就是我开的这价格,这么算的话你不仅不吃亏,还赚大了。” “话不能这么说,既然您老提到拍卖会,想必也知道那种场合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如您说的天价有可能,流拍是不是也有可能?或者成交价不如预期? 可不可能全凭一张嘴,我们不能凭可能做生意!” 胡爷砸了咂嘴,似乎觉得林剑说的有道理,反问道,“那你出价~” 林剑沉吟道,“20万!” “多少?” “您没听错,20万~” “嘿,小子,你这是逗我玩?” “当然不是~” “那你这价格可有点骂人的意思,不但骂了我,还骂了你自己,你这20万对得起你刚刚那番评价吗?” 胡爷摇摇头,“我不妨给你撂个底,我要急用钱,才不得已把传家宝拿出来卖,价格低了我不可能卖。 这样吧,我给你一个实在价,100万,但有个前提条件~” 林剑没说这个价格高还是低,而是先问道,“什么条件?” “这盘子不能上拍,要么你自己留着收藏要么就卖给真爱古董之人,我不希望这宝贝被庸俗之人拿去,玷污了青花的灵气。” 林剑皱眉,不能上拍?那他还怎么将利益最大化? “您老为什么不自己卖?” “废话,我要是有渠道还能轮得到你小子占便宜?” 得,林剑也觉得自己这问题问的傻,不过100万他依然觉得高了,当然,实际价值肯定远超这个价格,但他还想多弄点钱跟唐雎开餐厅呢。 又不能上拍,这就限制了出现高溢价的可能,他现在觉得两头为难。 胡爷却急了,“怎么着?100万还不行?那我可找别人了,到时你爸揍你可别怪我。” 林剑苦笑道,“您别急,我这不是在想手头的现金够不够吗?得嘞,您稍等,这盘子谁也别动,它是我的了。” 转头冲小二使了个眼色,“你在这盯着,咱们的盘子谁都不能碰~” 王小二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知道些古董常识,比如雍正时期的青花瓷,那可值大银子呢! “少爷您尽管去,有我在,谁也别想把盘子抢走!” 放着狠话的同时,还用眼神威胁胡爷别轻举妄动,好像他才是那个最有可能犯案的凶手。。。 第三十七章 祖上就是骗子(求收藏!求推荐!) “爸,那个胡爷是什么情况?” 林剑躲在主房过堂,偷摸的给老爹打电话探听情报。 “胡爷?老胡?你怎么问起他了?等等,你怎么认识他的?他在店里?他是不是跟你说我和他是老相识?”林涛连珠炮似的问道。 林剑支吾道,“是啊,到底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我跟你讲,那老东西说的话一个字都别信,他家就是造假世家,可惜这老胡学艺不精,祖传的手艺到了他这一代只剩了不到7成,饶是如此,也足够蒙这世上95%的专家了。 我这辈子拢共受过三次骗,其中两次就载在这老小子手上。” 林剑暗暗咂舌,合着胡爷是一位造假大师啊,早该想到的,刚才胡爷就主动承认,过去拿到琉璃厂卖的都是赝品,期初林剑还以为他是专门倒腾高仿品的贩子,谁想到还是位大师? 搁别人一听到造假,第一反应就是骗子!嗤之以鼻,死不足惜! 可在林剑眼里,这特么就是活宝啊! 为什么这么说?去景德镇看看,愣是把高仿瓷器创造出产业链,上百亿的市场,这么看还觉得这些造假大师是普通的骗子吗? 这不是凭空捏造,如今至少有10万人从事文物仿制造假产业链,每年文物仿制造假收入超过百亿元,也是经过专业统计后得出的数字。 景德镇一件高仿的明清官窑,可以登上境内外大大小小的拍卖公司,动辄派出几百万的成交价,而这些高仿的明清官窑在景德镇最多卖到几万块,夸张点说,景德镇陶瓷的高仿品,如果都按照真品计算,景德镇可以买下整个地球! 而始作俑者,就是像胡爷这种仿古艺术家,是的,他们也是可以被称为艺术家的人物,废话,现在逢人就叫老师,天知道他在哪个立交桥下面要饭? 当然,能有这种奇葩现象也跟市场需求有关,跟那些年鱼翅风靡大酒店小餐馆一个道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而放到古董行,有句话叫“盛世收藏,乱世金”,从20世纪末开始,华夏就已经进入到收藏时代,短短三十年间,华夏玩收藏的人数逼近一个亿,一人拿出100块钱买古董,那就是100亿的规模,更何况这些瓷器动辄上万、上几十万,所创造出的营收数据,无不是天文数字。 然而,这么高的交易量和营收,真正能赚钱的人又有几个? 在华夏收藏界有三个95%——95%的收藏者收藏了95%的赝品,95%的人赔钱! 玩的人多赝品就多,大多数人抱着赚钱的心理踏入收藏界,最后赔的血本无归也是常态,能制止吗? 答案是否定的!谁去制止?已经形成产业链的东西,你去制止岂不是跟数十万人作对? 既然制止不了那就参与进去吧,自私点说,钱我先挣了,至于后果,再说吧! “爸,胡爷今天来,拿了一件青花瓷盘,上面是缠枝纹,非常精美,我瞅着不像是赝品。” 林涛立马道,“你还年轻,入行时间短经验也少,看不出赝品很正常,但我之所以叫老胡一声爷,完全因为他的手艺配得上这声爷,我是打心眼里佩服他,甭管什么好东西,让他看一眼,他就能弄出个八九不离十的赝品出来,普通专家都难以分辨的程度。” 如果换了别人,听到自家老爹这么说绝对会犯嘀咕,质疑自己的判断,可林剑不会,他可是有小老鼠,不是,金手指的男人! 能骗他的人还没出生呢~ 当然,他也不好坚持自己的判断,“我也不好说,您要是没事就过来给掌掌眼,正好你们老友叙旧一番,不过事先说好,这东西要是真的,赚来的钱都得给我~” 知子莫若父,听林剑话里话外的语气,就知道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 于是道,“行啊,等着,我这就过去,你先拖住老胡,别让他溜了~” 听着手机里的忙音,林剑一边摇头一边回到院子里,胡爷一瞅,问道,“怎么样?让你老子拿主意了?” “嘿~是跟我爸通了电话,他说一会儿过来见见老朋友,您要是不嫌弃,咱们楼上坐?” 胡爷一愣,随即尴尬的摸了摸鼻头,底气稍显不足,“也好也好,我也好久没见涛子了~” 林剑偷笑,“走着,您这边请?” 胡爷脚步一顿,“算了,别折腾了,就在院里等,天气这么好,别浪费了~” 林剑自然无所谓,反正只要人不走,去厕所里聊都行。 “得嘞,听您的~” 胡爷苦笑了一声,“看来你爸跟你说过我的底细了?” 林剑微笑不语。 “没错,我就是个骗子,但我祖上就干这个。” 林剑按了按手,“您放心,我没有别的想法,相反,我对这事儿特感兴趣,正好有时间,您老不介意的话,跟我讲讲?就当是闲聊天,当然,您要是觉得这些事不能乱传,就当我没说~” 他这是小小的激将法,没想到胡爷表现的倒是洒脱,一挥手,“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也不是武林秘籍需要保密。 这东西难者不会会者不难,简单来说瓷器造假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做旧,因为稍微专业一点的骗子,很少会在胎土和器型上出错,而做旧却是最好实施且很难被发现的方式。” 林剑示意胡爷坐下来,自己也拿起一杯咖啡抿了一口,问道,“做旧我知道,为了仿造出土器物的特征,用砂纸打磨釉面,或者用氢氟酸腐蚀釉面,然后涂上泥水,泥水渗透到被破坏的釉面内部,造成刚出土的视觉效果。” 胡爷一口干掉了半杯咖啡,原来他喝咖啡不是为了品,而是为了解渴? 见他放下杯后,不屑的摇摇头,“小子,爷今天跟你好好说道说道,这造假也分几种档次,你刚刚说的那种方法实在是太低端了,很容易被识破。 真正高水平的造假,要会仿造艺术品的特点,根据仿照对象的特点对症下药,当然,各派手法各不相同。 就像你说的那种瓷器做旧,是市面上最普遍的一种手法,也最容易学会,能学到这一手,在景德镇那边就能混出1万左右的月工资。 所谓做旧,首先第一步就是去掉瓷器表面的玻璃感,新烧出的瓷器釉面尖锐,不像老瓷器那样温润柔和,带有玉质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新出炉的,价格自然高不到哪去。 没有师傅带的人,通常会用鹅卵石敲打瓷器表面,多敲几遍釉面就润了,不过这样方法做出来的瓷器破绽很明显,用放大镜一下就能看到表面伤痕。 稍微经过学习的人,会使用化学做法,在瓷器表面涂抹氢氟酸,将这种化学溶液兑水搅拌泥浆,涂抹在瓷器上,用水冲洗干净就能去除瓷器上的玉质感,好处是速度快,可以大批量工作,坏处是造假特征依旧明显,在放大镜下仔细观察,会发现其釉面的气泡都被破坏了,毕竟是化学制品,腐蚀性比较强,而且有毒,对人身体也有害。 所以我才说,这种做旧是最低端的造假技法。 比之略高一筹的是做se,其目的是给人一种用了很长时间的感觉,就像是有脏东西跑到瓷器缝里一样,看起来较为自然。 方法也不难,用高锰酸钾溶液掺少许红糖,涂抹器身、底部圈足等重点部位,只要等上48小时,用干布擦拭即可。 出来以后的效果比单纯的用外力做旧效果好很多,所有露胎处、开片处几乎都呈不同程度的紫褐色,如果觉得颜色深,还可用洗衣粉擦洗、用细砂纸打磨,使胎微微泛白,类似糯米的颜色,造成视觉误差,足以骗过那些伪专家的眼睛。 再就是做土锈,也是高手比较常用的手法,可以制造出器物刚出土的感觉,这个手法的难点在于墓土难寻,你不能把长安的土弄到雍正官窑的瓷器上,破绽太明显,经不起机器的检测,我要是用这种方法,通常会加入一些老石灰,然后刻意在某个部位放上几枚铁钉,撒上盐,等一个星期后,瓷器表面就会生成铁锈,刀都刮不掉。 还有可以剥釉,这个手法比较考经验和手艺,就不说了,说了也学不会。” 林剑哭笑不得的听完,“胡爷,我没要学,就算要学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偷学,而是光明正大的找你拜师学艺。” 谁知胡爷还嘚瑟上了,“你想学我还不教呢,我们家祖训,只传本家弟子,不教外姓人!” 林剑还未说话,就听门口传来一阵大笑,“我说老胡啊,这么多年你还是死性不改,这次骗到我儿子头上了?” 能这么说话的除了林涛还能有谁? 林剑站起来,就见林涛脚踩人字拖,嘴里叼着跟牙签,一副混不吝的模样出现在大门口,而胡爷则不自禁的缩起了脖子,讪笑道,“涛子,好久没见了,你还好吗?” 林涛背着手迈着王八步走过来,玩味的笑了笑,“好,好得很呢,怎么?今天良心发现来还钱了?” 第三十八章 一个比一个黑(求收藏!求推荐!) “好,好得很呢,怎么?今天良心发现来还钱了?” “还钱?还什么钱?”刚刚还是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胡爷,这会儿居然开始装傻充愣了。 林涛见怪不怪,摆摆手懒得搭茬,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石桌上的青花瓷盘,眼皮子眨都不眨,神情先是惊讶,随后面露怀疑,最后定格在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上。 “这是你带来的宝贝?”林涛难以置信的问道。 胡爷脖子梗起来,“那是~” 林涛咂咂嘴,眼睛依然没有离开青花瓷盘,“不得了啊不得了老胡,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你总算拿出一件真东西了~” 此话一出,胡爷笑的眼睛都没了,只剩下一道缝,“还是你会说人话~” 林涛气的鼻子都歪了,这话说的真损! “别扯,既然你难得真诚一回,我也不废话,一口价10万块~” 胡爷一脸看到外星人似的惊恐,扯着尖细的嗓音喊道,“多少?” 面带嘲讽道,“你们真不愧是父子俩,不过你这当老子的可比儿子心黑多了~” 林涛也不恼,呵呵笑道,“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种,不过小孩子年轻没经验,开价肯定要略高,不过现在我来了,你可别想再捡着便宜。” 胡爷面色微沉,“什么意思?” 林涛背着手,完全看不出在谈上百万买卖的紧张感,从容不迫的说道,“胡爷,您出去扫听扫听,如今这琉璃厂您要是还能听到一句关于你的好话,我立马给你多加个零,敢赌吗?” 胡爷咬着牙道,“我不跟你赌,但这盘子我宁可砸碎了听响,也不卖给你,太黑了。” 林涛叹气道,“胡爷您怎么就不明白呢,今儿这盘子你不卖也得卖,这可事关你后半生的幸福。” 胡爷继续嘲笑道,“哟,怎么着?买卖做不成改明抢了?也不出门打听打听,当年胡爷我在这四九城里也是一号人物,打架还真就没怵过谁。” 说罢,来了一记夜战八法藏刀式,结果动作没做瓷实,差点闪到老腰,这不正在那龇牙咧嘴的揉腰呢。 林剑在后面都快笑喷了,这胡爷祖上恐怕有说相声的吧~ 林涛一边咂嘴一边摇头,“瞅瞅胡爷,您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岁数的人了,还像年轻人一样动不动就亮相,怎么样,闪着腰了吧?” 说归说,脚下可没停,上前就要搀扶,却被胡爷一把甩开,怒目而视,“少跟我这装大尾巴狼,爷今天这话撂这了,想抢走我的宝贝,门都没有!” 最后这词儿还用上了甩腔,看来平常没少听戏。 林涛讪讪的收回手,“您瞅瞅,这脾气还是这么倔,我可是好心才扶你,不然您今天往地上一趟,传出我解释不清楚。” “滚蛋,你咒谁呢?” “瞧您说的,谁能咒您啊,我就是好心,想扶您进屋里做,让小二用红花油给你推一推,保准儿明天就好!” “少来,我还不知道你?趁着我去接受治疗,你好把盘子拿走,到时候我想要都要不回来~” 林涛不爽,“我是那种人吗?” “呵呵~” 。。。 得,俩加一块都成妖精的人,大白天的跟这儿斗嘴,偏偏林剑还不觉得沉闷,这俩人一唱一和跟说相声似的,多有意思。 最后还是林涛主动停止了无聊的斗嘴,正色道,“老胡,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为什么开十万这个价格?你仔细想想~” 胡爷都不用想,直接就认定了林涛在趁火打劫。 “好好好,咱们算笔账,过去这20多年的时间里,你在琉璃厂忽悠多少赝品出去? 当然,别人我管不着,我只管我自己,这么多年因为你我少说赔了100万,要不是你这祖传手艺还凑合,哪怕明知道是赝品也有人去买,恐怕加个零都挡不住。” 胡爷难得露出一丝愧色,不过一闪而逝,张口辩解道,“咱们这行的人,考的就是一个眼力,你眼睛够毒辣,自然能分辨得出真品还是赝品,眼睛不够毒活该买到赝品。” 林涛竟然点头附和,“你说得对,所以我没有找你麻烦吧?每次来都是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我林涛对得起你吧?” 胡爷尬笑道,“嗯~你小子人不坏~” “既然如此,我也不问你要钱要补偿,这盘子我用10万收下,咱们俩过去的一切都扯平了,烟消云散,以后您来我店里头,依然有好茶和精致的点心奉上。” 胡爷张了张嘴,刚要说些什么,林剑却忽然笑了起来,“当然了,其实100万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你耍我玩呢?”胡爷羞恼的叫道。 “您别喊,自己什么声不知道吗?太刺耳~” 又道,“我闲的没事耍你玩干嘛?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相信你手里还有好东西,我可以给你一个打包价,怎么样?要不要拿出来?” 胡爷傻眼了,结结巴巴的说道,“没~没有了,就~就这个,你爱要不要~” 他这就是色厉内荏了,讲道理不能光凭声大~ 林涛却也不逼,淡然道,“没有就没有,那么就说定了,10万块,这盘子我收了~” “等等~”胡爷没忍住,伸手拦道。 林剑不由佩服起老爸来,显然被他猜中了,胡爷手中可不止这一件宝贝。 胡爷纠结了好半天,终于又从帆布包里拿出一件宝贝,跟刚才那只缠枝花卉盘的包装差不多。 “这是最后一件了,我保证,不过两件宝贝我要200万,不讲价!” 林涛没急着答应,小心翼翼的打开包在盘子上面的绒布,随后再次入迷的说道,“我就知道胡爷您留了一手,真漂亮啊。” 此盘敞口,浅腹,大圈足,胎体细腻坚致,通体青花纹饰,盘心缠枝莲一朵居中,周围四朵连环相绕,虽然同时枝叶相互缠绕,但统一中富含变化。 前文也介绍过,缠枝纹是华夏传统瓷器装饰花纹形式之一,而自古以来,帝王都爱莲纹,是希望臣子如莲花般洁身自好,更是希望皇室百代连绵。 眼前这只盘绘画布局错落有致,极为精美,乃当世罕见的佳品。 胡爷无奈的摇摇头道,“当然好,这是我家最后一件宝贝了,卖了就彻底与我无缘了。” “叫什么名字?” “雍正青花缠枝遍体莲盘~” “嗯~我知道了,咱们可以聊聊价格了~” 胡爷再次喊道,“价格我说了,200万,这是我的底线,没得商量。” “100万!”林涛坚定的说道。 胡爷二话不说,当即开始收拾东西,显然是要走人了。 “不过我有个建议,你不妨听我说完~” 胡爷手上的动作一顿,“建议?什么建议?没有200万,什么建议都免谈。” “这就是价值200万的建议!” 见林涛一脸自信的样子,凭借过往的了解,胡爷还是放下了盘子和帆布包,冷声道,“说吧,希望你不会浪费爷们儿的时间。” “当然,胡爷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出100万买下两只盘子,另外呢我想聘请你作为小店的顾问,年薪算20万吧,我提前预支你5年的薪水,这期间我只给你发一些生活补助比如餐费、交通费供你维持生活,5年之后,您是走是留,我们绝没有二话,您看这个建议怎么样?” 胡爷犹豫了,这是好事,只要犹豫了就代表事情有搞头。 且不提胡爷会不会同意,林剑已经猜到了老爸此举的用意,还是为了自己。 以后这生意必然越做越大,那么上门的宝贝也会越来越多,自己年轻经验浅,上当受骗在所难免,小东西也就罢了,若是价值几百万大物件,不用多,被骗两次,林剑的自信心就会遭受严重的打击,可店里若是有胡爷坐镇就不一样了,99%的赝品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等5年以后,林剑攒够了经验,林涛就可以彻底放手,把店交给儿子,自己满世界逍遥快活去了。 老爹的安排绝对是用心良苦,但就算打死他也想不到,林剑可是有金手指的人,就算没有胡爷帮忙,这个世界上也没人能骗的了他! 当然,他不会浪费老爹的苦心,虽然有作弊器,但经验和见识却需要时间慢慢累积,恰好胡爷又是此道的高手,有他在身边帮衬着,总比自己闷头看书强的多得多! 而对胡爷来说,这个建议也不算离谱,不管他要这200万干什么,他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顺带着还找到一份正经工作,最起码吃喝不用发愁了,怎么想都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按理说胡爷应该一口应下,可他这人要面子,凭什么你提个建议我就要接受?逆来顺受可不是一爷们儿干的事。 于是胡爷在略微沉思片刻后,开口道,“谢谢你的好意,我没有给人打工的习惯。” 林涛笑着摇摇头,他还猜不到胡爷想的是什么?只不过懒得戳穿罢了。 耐心的解释道,“也不算打工,在这店里您是顾问,我儿子有什么事肯定要跟您商量着来,再说您是长辈他是小辈,借他八个胆子也不敢命令您啊~” 第三十九章 马大爷(求收藏!求推荐!) “涛子,你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吧~” 胡爷明显已经意动了,但这人矫情就矫情在这,明明已经很想开口同意,可话到了嘴边儿,说出去就不是那个味儿。 幸好他对面站着的是林涛,当年在狱里头可是把几个老大都给忽悠瘸了的主,对付一死要面子的胡爷,还不是手拿把攥? “胡爷,您听我一句,现在这年代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你甭管怎么造假都没人管你,但现在,您要是背后没个东家,仅靠自己做东西往外卖,时间长了一准儿出问题,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您总知道吧?” 胡爷深深的叹了口气,“我明白,但凡我要是有门路也不至于混到卖传家宝的地步,得嘞,我听你的,给你这店里当那个劳什子顾问。” 林涛大笑,“这才对,小二,快去通知街坊邻居,打今天起,胡爷就是咱们店里的客座顾问了,以后见着了都得喊声胡老师~” 小二这人没心没肺的,刚开始还一副敌对瞧不上的样子,这会儿一听是自家人了,立马殷勤起来,“胡爷,不对,瞧我这臭嘴,胡老师,您这边请?” 胡爷也是开怀大笑,好多年都没这么开心了,“别老师老师的了,听着牙碜。” 小二眼神请示林涛~ “听胡爷的,这年头叫老师听着跟骂人似的,不叫也罢~” “得嘞,那胡爷您里边儿请?” 林涛也过去搀了一把,“胡爷您先跟着小二上去,想喝什么跟他说,我跟林剑交代一下。” 胡爷背着手迈着四方步,雄赳赳气昂昂的朝主房走,那气势颇有点二鬼子翻译进村儿的样子。 “这两只盘子你准备怎么处理?”林涛关心道。 林剑想了想决定和盘托出,以后还指着老爹的人脉给餐厅拉客呢,早点招了也好。 “我准备跟唐雎弄一家餐厅,走高端路线的私房菜,所有菜都要精益求精,小到一颗花椒也要精挑细选。 我估摸着连店面带装修,没有1000万根本下不来,这才向外面放风声想要收购青花瓷~” 林涛一下就猜着了,“你小子准备捡漏~” 林剑苦笑,“是啊,这是我能想到来钱最快的方式了,不过还是想简单了,要不是胡爷登门,咱家就等着被看笑话吧~” “看笑话倒也不至于,不管怎么样,这漏也算你捡着了,200万拿下这两只雍正青花瓷盘,上拍至少翻4倍。” 林剑想起胡爷的话,赶紧道,“不行,胡爷不让上拍~” 林涛愣了下,随即便猜到了胡爷的想法,叹气道,“他也不容易,那你就按他说的做吧,以后还指着他帮你镇场子呢。” “我明白,但不上拍的话,这盘子很难卖出高价。” 拍卖会有一半挣得是人性的钱,为什么拍卖会上总能出天价,还不是攀比心或者竞争心理导致的? 林涛琢磨了半天摇摇头,“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要不我托朋友问问?” “算了,我还是自己想辙吧~” 。。。 林剑带着两只盘子回家,仔仔细细的锁在了保险柜里,检查了好几遍才松了口气,这可是花了200万拿下的宝贝,要是不小心碰碎了或者被偷了,他哭都没地儿哭去。 老爹和胡爷在店里喝茶叙旧,他跟那也搭不上话就提前溜了。 正琢磨晚上饭辙呢,鱼鞭,不是,余乾余老师打电话来,得,晚上又有局,林剑都服了,以前总听郭得纲说余老师如何如何很能喝、好喝! 现在成了自己大爷以后才知道,这些段子还真不是凭空捏造,也是有现实来源的。 依然是马场,同一间屋子,连人都差不多,就多了一位白发苍苍,但笑眯眯的看着犇儿喜庆的小老头。 林剑一眼就认出来,这位在京城也是能称一声爷的存在,马爷马冠福,他出现在这一点都不奇怪,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也好这吃喝玩乐,凑到一起有什么稀奇的。 “小贱来了?快来,给你介绍一位大人物~” 得,这外号算是彻底坐实了。 马爷一摆手,“什么大人物,甭介绍,都熟~” 余乾怔了一下,拍了拍脑门,“差点忘了,林涛得叫您声大哥吧?” “可不是,真论起辈分来,小贱还真得叫我声大爷。” 余乾下意识捧哏道,“那是,叫您大爷可比叫我大爷瓷实多了~” 林剑算是大院子弟的第三代,到了他这一辈,身上的大院气质没那么浓了,但马爷可是正儿八经的大院儿二代,在京城虽然算不得顶尖,却也是能排的上号的。 叫他声大爷还真没错。 林剑也不客气,上去就喊,“大爷,今儿总算见到活的了~” “哈哈~”众人哄笑,马爷也气笑了,“合着我以前都在盒里呆着了是吗?” “那不能够,这不是以前没机会碰面,一直在电视上看您,高山仰止般的大人物。” “行,你这臭不要脸的气质有你爹几分真传~” 都是老京城人,说话不损你几句这一天都不痛快。 落座后,孙月给林剑倒了杯酒,顺口问道,“今儿干嘛去了?” 林剑仰头灌了一杯,算作来晚的自罚,砸了咂嘴道,“今儿见了一大漏~” 在座的都对古董文玩有点了解,像马冠福还是专家级的人物,听林剑这话就来了兴趣,“捡漏了?在哪?潘家园?” “不是,在我店里,两只雍正青花瓷盘,都是难得一见的真品啊,总共才花了200万,值!” “带来了吗?” 林剑一拍大腿,“早知道您在这我肯定带来让您给掌掌眼~” “没事儿,改天有机会去你那看,或者来我博物馆也行~” “那敢情好,到时还得麻烦大爷您给估个价~” 对外人马冠福肯定不会轻易开口,但对自己人肯定没说的,“小意思~” 往嘴里扔了颗花生米,问道,“小贱你对青花有研究?” 林剑摇摇头,“我也是最近才想通接了家里的老店,为此临阵磨枪看了大量的书,也没少到潘家园实践,运气不错捡了几个小漏,对青花也确实喜欢,但研究的不深,有机会还得跟您多请教。” “甭跟我客气,有时间咱们随便聊聊,说起这青花瓷,个顶个的国宝,相当一部分流失到了国外,想想都让人痛心。” 余乾也叹气道,“是啊,那些年咱们失去了太多宝贝,如今虽然有能力拿回一部分,但这钱也是白白的丢失了。” 林剑端起杯,“开心的日子不提这不开心的事情,咱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保护下国家的文物就足够了,地上的人别操心天上的事~” “小贱这话说的对~” “话糙理不糙~” 众人碰了一杯,余乾起身从旁边桌上拿过一盒子,小心打开,从里边拿出一方笔筒,挺着脖子道,“这就是我之前跟您提过那方笔筒,马老师您不是说想要吗?正好今天来你给拿走~” 马冠福等余乾把笔筒放桌子上,这才接过来仔细端详了片刻,露出笑脸道,“就是这个,这是清朝早期的一品当朝笔筒。” 欣赏了一会儿放下来给大家看看,众人一一拿起,孙月也是懂行的,一入手就道,“哟~寿山石的方笔筒,不多见~” 吴景也跟着点头,“看样子还是整石头抠出来的,好东西。” 余乾笑着纠正道,“文雅点,我们说相声才说抠,专业应该叫挖~” 轻笑了几声,林剑不太懂,问道,“具体是哪个时期的?” 马冠福解释道,“一般来说,这东西都出自雍正乾隆年间。” 笔筒证明刻着的是仙鹤,证明是一品文官之物,价值就远比三品四品或者民间的笔筒高得多。 林剑现在是刚入行,见什么都稀奇,“没想到这笔筒还有方的~” “是啊,一般不都是圆的多,但看多了圆的,冷不丁一看这方的,还特别雅观,放在案头应该会很别致。” “好东西,这东西值多少钱?”这话一听就是林剑问的。 “你小子钻钱眼里了吧,这好东西别提钱,俗!” 被马爷教训了一顿,林剑也没当回事,都是熟人之间损着玩,谁认真谁就输了。 等众人轮流欣赏了一圈,马冠福仔细的把东西收好,“乾儿,谢了,回头你去我那挑个喜欢的物件。” “别客气,都是哥们儿,没几个钱~” 今天这局有马冠福参与,就变得文雅了很多,不像之前那次,都喝吐了。 晚上照例在马场住下,林剑跟马冠福一屋,可能是喝酒的缘故,俩人都睡不着,干脆在小屋门口支了个桌子喝茶聊天,漫天星光秋风习习,喝着余老师那顺来的好茶,那叫一个舒坦。 喝茶的时候,林剑提起了今天捡的漏,至于他是不是有心向对方推销那就不得而知了,以马爷的实力,花几百万买个盘子轻松加愉快。 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出手了,就算买也都是自己在外面找,喜欢捡漏的乐趣。 不过他自己不买没关系,他认识的人多啊。 这不,聊着聊着,马冠福主动问道,“你这俩盘子卖吗?” 第四十章 林九,字百万(求收藏!求推荐!) “你这俩盘子卖吗?” 马冠福这话算是杵在林剑心窝子上了,卖吗?废话,不卖跟这费什么唾沫。 “卖!当然卖!我准备开一家私房菜馆,能开到什么程度就看这俩盘子能卖多少钱了。” 未来马冠福必然是餐厅的vip中p,提前宣传一下错不了。 马冠福摸了摸头顶,露出标志性的笑容,“成,我给你找一买家,回头我带人去你那。” 林剑愣了下,“不是您要买?” 马冠福贼笑了一声,“我买肯定不是好价~” “那算了~”林剑也是鸡贼的很,一听不出高价,立马换了画风。 。。。。。。 马冠福也是说到做到之人,从马场回去后的第二天,他就带着人登门了,一位跟他岁数差不多的小老头,俩人穿的都很朴素,谁能知道这里边有一位亿万富翁,还有一位能买得起小1000万古董的土豪? 俩老头没急着去林剑家的老宅,而是在胡同里转了一圈。 土豪背着手问,“老马,你说咱俩怎么就没远见,当年拿出一半的钱用来囤四合院,今天咱俩都是这京城首富。” 马冠福也是好开玩笑的主,“谁说不是,全国首富都有可能,那时候四合院白送都没人要。” “要我说咱俩就没当首富的命~” “那是你,我觉得我还有戏。” 两个加起来超过120的人,大白天在胡同里遛弯斗嘴也是有够无聊。 转着转着终于来到林家老宅,马冠福做惊讶状,“嚯~排子胡同四进的院子,值一个亿吧?” 土豪一边摇头感叹一边夸张的说道,“一个亿?你也太小看这四合院的价值了,等会儿你问问,要是一个亿卖,我立刻回去筹钱!这院子我要了~” “看来不止一个亿?” 土豪比了个yeah,“至少两个亿,如果里面保存的完好,3个亿也不是没可能,4个亿也不夸张。” 马冠福也跟着摇头感叹,“我要是能再来一次,非得置办这么一座院子,住这里不比住高楼大厦强,每天逗猫遛鸟,日子想想都自在,这才是京城人的生活。” “谁说不是~走吧,我得好好认识认识你这侄子,这么年轻竟然住在四合院老宅里,我估计性子跟我对路。” 说完也不客气,迈步就往院子里走,大门没关。 “小贱小贱,大爷来了嘿~”马冠福进入二进院又穿了过堂来到三进院,这里是主人后花园的存在,按理说外人不应该进来,但他们瞧着前头没人,这才一路找过来,大门都是敞开的,家里不应该没人。 “哟,大爷~” 林剑穿着大裤衩跨栏背心从西厢房出来,迎面抱拳,“大爷还是第一次来我家老宅吧?” “可不是,你在屋子里干嘛呢,大门也不关。” “我这不寻思着在老宅弄出一件收藏古董的屋子吗,趁着今天有时间,我准备把西厢给收拾出来,这里原本是留出来的客房,但我这也没人来,要那么多客房没用,还不如给我收藏古董用。” 马冠福点头,“这想法不错,对了,忘给你介绍,这也是咱们大院出来的,刘山河,你得叫刘大爷,以前在晋西北挖过煤,后来回京干房地产,赚了不少钱,土豪一枚。” 刘山河摆摆手,“什么土豪,真难听,爷们好歹也是世家子弟。” 林剑笑了,这人有意思,很坦诚的告诉外人自己是世家子,不像有些人明明家世好,受祖上余荫照顾才有今天的成功,偏偏非得装出自己白手起家的样子,虚伪! 就凭这一句话,林剑就知道对方和自己是一类的人,态度更加热情,“刘大爷说得对,咱们去屋里?还是就在这院子喝喝茶?” “在院子里得了,难得的秋天,不得好好享受享受。” “得嘞,您二位先去前院,我马上就来。” 。。。 简单收拾了一下换了身衣服,也不是正装,就是把一身邋遢的装扮换成了还算干净利落的家居服。 回到前院,俩人根本不用林剑招呼,自顾自的烧水泡茶。 林剑一并取来了两只青花瓷盘,放到石桌上,“二位大爷,就是这个,您给掌掌眼~” 马冠福也不废话,打开包裹的绒布,一件件取出来小心摆在石桌上细细品鉴,以他的经验,宝贝只要一上手一打眼就大概齐知道真假,当然也不绝对,曾经也有被制作精良的赝品骗过的经历,但毕竟是少数。 “好东西,都是雍正时期的宝贝,瞧这缠枝~瞧这莲花,真是精美!” 马冠福看了一会儿放下来,让刘山河也拿起来观赏,这位更是毫不掩饰对宝贝的喜爱,就差拿舌头舔了,以前林剑总听说爱古董的人爱到什么程度,他都不信,今天也算是开了眼了。 “大爷您给估个价?”这话是对马冠福说的,他一会儿开的价钱,估摸着就是最后成交的价钱。 一面是哥们儿一面是子侄,马冠福自然不会偏向谁,很实在的说道,“这俩盘子上拍的成交价应该都在400-500万之间,咱们都是熟人,我做这个中间人也不能坑谁,这样吧,我有个提议,咱们折个中,总价900万! 成~今儿老刘就带盘子走人,不成~就把东西放下,今儿就当是来喝茶的,说起来这大红袍不错。” 林剑大笑,比了个大拇指,“您懂茶,我从爷爷那顺来的。” 马冠福想起林老爷子的身份,恍然的点点头,“那我今天可得多喝点,这好茶几年也喝不到一回,我得好好过过嘴瘾。” 刘山河还在那磨挲着盘子,那细腻劲儿估计年轻时没少在他老婆身上磨练。 “900万就900万,反正我也没准备当二道贩子赚钱~”刘山河也是土豪气满满,大手一挥都不带讲价的。 林剑喜笑颜开,就喜欢这种爽快人,一拍桌子,“成交,东西您拿走,回头转账就成。” 刘山河玩笑道,“你就不怕我跑了?” 林剑摇摇头,“这不是还有马爷在吗,您要是跑了,我就去他博物馆里搞破坏,心疼死他~” 马冠福立刻接茬,“听到没,老刘你要是敢跑,都不用小贱,我第一个打断你的腿。” “哈~行,大家都是痛快人,我也不废话,小子把账号给我,我现在就给你转账~” 林剑不矫情,回去拿过好久没用的卡包,随便抽出一张储蓄卡递了过去,嘴上道,“您辛苦~” “客气,以后有好东西记得叫我~”刘山河完成了转账操作,收起手机还不忘结个善缘。 林剑够机灵,“想要好东西有的是,回头您到琉璃厂,我家在那有个小店,里面的宝贝都还不错。” 马冠福点头确认,“我也在他家店里买过不少东西。” “得嘞,回头我就去转转。” 交易达成,林剑感受到了分分钟入账近千万的刺激感,要不是有重生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打底,这会儿他非得乐出声不可,前世他累死累活也没有过这么多现金。 美滋滋的看着银行账户,数了好几遍‘零’,还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900万就这么到手了?也太轻松了,要不以后改名叫林九,字百万? 喝完茶送走了二位大佬,林剑这才接通了催命似的陌生电话。 “喂,您好,请问是林先生吗?我这边是您在宇宙行的客户经理小王~”一道甜美的女声响起。 林剑微微一愣,自己开卡以后,好像第一次有客户经理打电话吧~ 不过想到自己刚刚入账的金额,也就释然了,银行从来是最势利的,有钱你就是大爷,没钱你连孙子都不是。 当然了,他不会矫情到对此不屑一顾的地步,人家也是工作,何况对面这女孩的声音真好听,甜甜糯糯的,带着一丝恭敬感,更让他心里升起一股征服欲。 但嘴上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哦,你好,请问有什么事?” 对方声音没有丝毫变化,“是这样林先生,我这边看到您有大笔金额入账,我建议您到我们行来换一张储蓄卡,另外我这边可以给您推荐一些理财项目,或者您有其它什么金融方面的需求也都可以跟我说,我们这边针对大额存款的贵宾账户,推出了很多贵宾专享服务。” 这个小王的声音不仅好听,说话的节奏控制的也很好,不急不缓,一个字一个字清晰的送入林剑的耳朵。 本来呢他是懒得理会这些理财推荐的,在他看来都是假的,现在国内金融市场依然称不上完善和成熟,大部分还在玩着‘庞氏骗局’的老套手段,实在没有投资项目,出去买公寓出租也比买看似收益不错的理财强。 故意沉吟了片刻,“你们行在哪?我正好现在有空~” 对面的声音明显要比之前兴奋了一些,“欢迎林先生光临,我们的地址是***,您大概什么时候到?我好在门口迎接您。” 其实900万的入账,对于一家宇宙行在京城的支行来说并不算大,但也绝对不小,按理说用不着这么热情对待,除非对方有拉存款的任务,这才对林剑的大笔存款充满了期待。 最重要的是,刚才刘山河转账的账户也是宇宙行的内部账户,而且是长期保持数千万存款的大客户,与这样的人有业务往来,相信以后还会有大额存款入账吧? “谢谢,我大概半小时左右到~” 第四十一章 亲兄弟明算账(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在宇宙行某支行门前停好车,就见一位穿着短袖白色衬衫藏蓝色齐膝裙制服的女孩站在台阶上翘首以盼。 走上前问道,“你是小王?” “额~您是林先生?”小王一愣,随即甜笑道。 声音对上号了,林剑也松了口气,还好,声如其人。 “是我,辛苦你在这等我~” “您太客气了,这是我的工作,这边请,贵宾室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先去喝杯茶?” 林剑跟着往里走,“谢谢~” 这会儿来银行办业务的人不多,零星有几个人坐在大堂等待叫号。 “林先生这边请~” 跟着小王来到二楼,脚感都不一样,地面铺着地毯,踩上去很舒服。 其实没什么值得描述的,比起高档会所,银行的贵宾室再好也好不到哪去,现在风气好了,银行也不敢带头奢侈。 期间小王要了林剑的身份证递给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负责给林剑开卡, 整间贵宾室只摆了一套沙发组,对面是大尺寸液晶电视,整体色调很温馨,不会给人压抑的感觉。 “林先生请坐,请问您想喝什么茶?” “随便吧,算了,不喝了,我喝过茶来的~” “那就喝杯水吧~” 小王快步打开一瓶全新的矿泉水,倒到杯子里端过来,这才坐下来问道,“林先生,您最近如果没有用钱的需要,可以考虑一下理财基金,或者定期存款。” 林剑没急着回话,而是打量着小王,她有一双柳叶眉,眼睛不大,笑起来的时候回眯成一道缝,弯弯的像是月牙,脸型有些方,但下颌角却很圆滑,在淡妆的加持下,有种邻家女孩的清纯感。 可能被林剑盯得有些不自在,小王下意识往后靠了靠。 “抱歉,可能是单身太久了,看到美丽的姑娘总是情不自禁的多看几眼。” 敲黑板、划重点,渣男语录来了~ 这样坦诚的夸赞,不仅不会令女孩反感,反而会让她觉得舒心,女人都喜欢被夸,无论大小,而且是成功男人的夸赞,更能令她心驰飞扬,如果林剑长得丑点再没有900万加持,他就算再坦诚也会被骂臭流氓的。 “谢谢您的夸奖,我没您说的那么好,不过我很开心~”小王掩嘴微笑,林剑的绅士让她心情很好。 也不知道她从哪看出绅士的,就因为直言不讳的夸人漂亮?还是因为900万? 林九百的心情也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寻宝鼠’的加成,这一世的他总觉得心思不安稳,看到漂亮女孩就想勾引,不是,交流一番~ 他认为这是情不自禁,绝不是本性使然,不然前世。。。好吧,其实前世也没好多少,419的次数更是两只手数不过来,只不过他前世忙于工作,有时候419也是为了发泄压力,现在被他选择性忘记了。 “不用谢,我说的是事实,对了,您全名叫什么?我总不能一直称呼你为小王吧?您看,连起来像骂人~” “啊~是我的疏忽,我叫王梦颖~” “好名字~” 一个普通至极的名字,在林剑嘴里被夸的天上有地上无,他这一套组合拳砸下来,王梦颖脑袋晕乎乎的,俨然忘记了此时该做什么。 幸好,她的同事进来送新出炉的金卡,只要半年以上存款超过100万,就有可能被邀请成为白金卡客户。 对于银行的等级划分,林剑了解的不多,也没觉得什么金卡、白金卡有多尊贵,除非以后有机会能拿到与运通或者花旗合作的黑卡,至少拿出去显摆显摆不会被骂暴发户。 王梦颖极力推荐宇宙行的理财项目,都被林剑婉拒了,不过他还是留下了对方的私人手机号,还趁机加了个微信,等以后聊明白了再买也不迟。 渣男之所以被称为渣男,就是有足够的耐心和招数对待心仪目标,林剑还不是铁渣的那种,他只是想跟更多不同类型的女性探讨人生经验,说他花心他认,说他渣那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钱到手,下一步就是寻找合适的店面,高端私房菜的店面肯定不能在闹市区,就算在也要闹中取静,那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就他兜里那俩钢镚估计连看房的资格都没有。 加上唐雎的钱拢共1000万能买什么? 三里屯两百平左右的临街铺面也许能买,但没人肯卖啊,捏个铺面租出去不香吗?总比握着一堆数字在手里等着贬值强吧。 当然,这私房菜肯定不能放在三里屯,还不够小年轻闹腾呢,来餐厅用餐的高端客户要的就是一个‘雅’字,把这个字弄丢了,饭做得再好也吃不下去。 找来找去发现还是四合院合适,买下来不但能增值,还能够打造清幽的景致,提高餐厅的档次,可京城四合院有不少,能用来改造成餐厅的却不多。 通过中介听说颐和园附近有一间改造好的三进院,看图片非常不错,可驱车过去一看,好嘛,年租金就要1000万,别说买了,租都租不起,老老实实夹着尾巴走人。 最后几经周转,又有朋友介绍,终于在后海那片找到个二进的院子,占地面积约470平,房主是呆湾人,早年在京城经商,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亏了不少,加上年纪大了想回呆湾养老,因为急等用钱还债,所以喊出了5000万的一口价。 这个价格听起来没有那么渗人了,至少咬咬牙加上银行贷款,不是可望不可即的数字。 这天看完房之后,唐雎来到林家老宅,脸色既兴奋又忐忑,惴惴不安的问道,“小贱,我们真要买?那可是5000万啊,而且他要全款,我们上哪弄这么多钱去?” 林剑倒是没那么紧张,车到山前必有路,有金手指就有底气。 “他不是给了我们三个月筹款期吗?我们先试着弄钱,实在不行就贷款。” 唐雎听完腿都哆嗦了,“贷款?你疯了?你知道贷3000万的利息是多少吗?我们是开餐厅又不是养猪肉,得多长时间才能还完贷款?” 林剑眼睛一亮,“要不咱们去养猪肉吧,我有预感,未来猪肉会越来越贵~” “滚犊子,我这说正事呢~” “行行行,那你说怎么办?餐厅不办了?” “当然要办,但我们不是这么个办法,实在不行就先租吧~” “绝对不行,租房子的话,我们挣得大半利润都得贡献给房东,而且你要清楚,做高端餐饮,服务人员也是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服务质量高意味着我们要付出更多的薪水,再加上房租的负担,你觉得我们还能挣到钱吗? 你可别跟我扯为了理想~” 唐雎白了林剑一眼,“放心,我没那么幼稚,餐厅不赚钱还开个什么劲,只有挣到钱了才有资格谈理想。” “你能这么想就好,既然如此就别提租房子的事了,我可不想平白无故替人打工,另外你得考虑到如今京城的四合院就这么多,我们现在买下来,不出5年就能实现大幅增值,相比起来,贷款的利息不值一提。” 唐雎有些心动,别的不说,四合院的价值他很清楚,哪怕在战乱年代,有这么一座院子也是土豪的象征。 “可是5000万太贵了,要是3000万咬咬牙也就买了~” “别做梦了,3000万?那可是后海,如果不是那个呆湾人着急套现出手,又想要全款现金,估计6000万都打不住。” 顿了下,林剑又道,“而且你别忘了,京城最不缺有钱人,现在幸亏有朋友介绍,这房子一旦挂到中介,不出半个月,肯定有土豪拿下。” 唐雎心里的天平再次倾斜了几度,嘴上却在继续挑着毛病,“可这院子也有些破败了,我们接手后还得花钱改造翻修,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投资。” 这个毛病林剑也赞同,“是啊,可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只卖5000万呢?后海那地方不缺人流量,又靠着自然景观,要安静也能安静,反正我是找不出比这更适合开餐厅的地方了。” 唐雎这回没话说了,他那大猪腰子脸像是被脚踩了一样,五官都纠结到了一起。 琢磨了好半天,似乎在下最后的决心,问道,“你确定有办法在三个月弄到5000万?” 林剑没敢把话说满,“我有信心,但不敢保证,实在不行就贷款,多给我一点时间,那点利息不算什么。” “好吧,那就干!”唐雎终于下定了决心,恶狠狠的说道。 刚下定决心,脸又拉了下来,愁眉苦脸的说道,“这投资越来越大了,咱俩怎么分?” 亲兄弟明算账,林剑不会在这方面太过心软,“你想办法让你爸再拿点钱出来凑200万整,加上你的技术入股,对了,你要是能把唐叔叔和老爷子拉进来镇场子,偶尔过来做顿饭,我可以给你10%,多出来的5%,权当是买你们唐家的名号。 另外我还会留出5%,用于奖励未来的管理人员和集体员工,让大家都分到一些好处,才有利于餐厅的发展,当然,他们只有分红权,不具备买卖的权力。” 第四十二章 有问题的鼻烟壶(求收藏!求推荐!) 10%少吗? 对于一位掌握了完整京菜,且出自厨师世家的大厨来说确实有点少,但林剑可是实打实的拿出数千万投资餐厅,当然,大部分都被用于购买四合院了,但钱也是真金白银的掏出来,5000万的百分之十就是500万,还没开业呢,用200万换500万,不少了。 不是林剑抠门,他只是喜欢把账算明白了,以后不管赚多少钱才不会起冲突,在这方面,别说是亲兄弟了,就算是亲父子也得说清楚。 再说了,唐雎本人都没意见,外人就别跟着操心了。 定好了目标,接下来三个月,林剑就要埋头挣钱了,要不是有金手指在,他也不敢夸这海口! 。。。 这天,林剑瞅着天气好,提前来到店里,跟小二一起来了次大扫除,一直干到中午,马冠福和余乾俩人约着到琉璃厂遛弯,想起林剑在店里,就想着过来看看。 “小贱~忙着呢?”余乾背着手喊道。 林剑从东厢房门探出头,“哟,乾儿大爷,马大爷,哪阵风把您二位给刮来了~” “嘿,不错,这场面话越说越溜,我跟你马大爷过来溜溜弯,等会儿家吃去,你大娘做了炸酱面。” 林剑随意的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我今儿是没口福了,等会儿有预约的客人上门。” “哦,先紧着生意,以后有的是机会~” 趁着俩人说话的时候,马冠福自顾自的进到主房,欣赏店里收藏的精美瓷器,比起字画,他无疑对瓷器更为偏爱。 林剑和余乾也跟进去,就听马冠福感叹道,“好几年没来了,还是老样子~” “是啊,我爸那人您还不清楚,一年365天,有300天在外边跑,这店大部分时候都是小二在看~” “你爹就是闲不住~” 余乾手里盘着串儿,嘿嘿笑道,“我们还约着过阵子去xj冲沙呢~” “你们倒是会玩儿~” 话音刚落,马冠福在一台玻璃展示柜面前站住脚,指着玻璃罩下面雕刻精美的鼻烟壶道,“这东西才来的吧?以前没见过~” 林剑也不是太清楚这些宝贝的来历和时间,只能把目光投向小二。 “回马爷的话,这鼻烟壶是东家2年前淘回来的,一拿回来就放到了柜子里,还嘱咐我不管是谁出多少价都不卖~” 鼻烟壶,很多人听过也见过,但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是干嘛用的、怎么用的,其实顾名思义是用来盛放鼻烟的容器。 而吸鼻烟的习俗,并不专属于华夏,而且最早源自美州的印第安人。 鼻烟实际上就是将烟叶烘干磨成粉末,再加入各种香料后经过发酵陈化的东东,用鼻子来吸的烟草制品。 最近几年可能是有心人炒作,为了卖鼻烟壶,声称闻鼻烟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也不会成瘾,但烟草制品再健康能健康到哪去?就像是最近被炒得很火的电子烟,瘾头比真正的香烟还大,都是无良商家为了卖货使用的营销手段而已。 而且鼻烟这东西要不是想想都难受,那状态跟吸du没什么区别,想想美国大片里,那些瘾君子吸~粉时的状态,基本差不多,实在好奇的可以用鼻子吸胡椒面试试,不把你呛得泪眼朦胧、龇牙咧嘴才怪。 鼻烟自明朝末年,由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带到华夏,连同自鸣钟、万国图一起进贡给皇帝,渐渐的在华夏大陆流传开来。 值得一提的是,鼻烟最初传入华夏时并不叫鼻烟,还有一堆乱七八糟,哪也不挨哪的谐音名字,一直到了清雍正年间,才被皇帝觉着这名字太拗口,可能也是吸鼻烟吸得太刺激,一激动把名字给改了,根据其特点正式确定了‘鼻烟’的名字。 虽然早在明朝,鼻烟壶就流入华夏,但直到清朝康熙年间,鼻烟才算在清朝宫廷中逐渐流行,因为皇帝动不动就喜欢赏点什么给大臣或者奴才,有时候就是随手从身上哪一件东西赏下去,鼻烟壶小巧精美,还是外来之物,久而久之,上下沿袭,鼻烟壶开始在上流社会间流传开来。 华夏鼻烟壶的历史,也正是从这时开始逐渐发展并日趋成熟的。 而且成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鼻烟壶最初为了盛放鼻烟的功能,而是因其小可玲珑、便于携带,很适于观赏把玩,才不断融入华夏民族特有的艺术元素,使得越来越多的达官贵人喜爱,并升起了攀比之风。 制作精美的鼻烟壶,用料广泛,从瓷、铜,到象牙、玉石、玛瑙、琥珀、器料等材质都可以制作,且华夏鼻烟壶的制作技法更为精妙,青花、五彩、雕瓷、套料、巧作、内画等等技法都是神乎其神,正因为华夏鼻烟壶汲取了国内外多种优秀制作工艺的诸多特色,大受勋贵人事的喜爱,也为鼻烟壶蒙上了一层高贵的色彩。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收藏家追逐着这个不大点的小宝贝,到了痴狂的地步。 眼前这白料胎鼻烟壶,也叫白玻璃胎,画珐琅鼻烟壶,别看个头小,但艺术造诣丝毫不低于青花瓷器。 鼻烟壶表面画着的小鸟绝美灵动,整体造型之妩媚,是在其它任何古董中难得一见的,如果能够打开玻璃柜上手把玩,还会感觉到这只鼻烟壶的手感细嫩,摸上去不像是冰冷的器物,而像是女人的纤纤玉手,也反应了那个时代人的内心之细腻多情。 这只鼻烟壶据小二说是出自乾隆年间,因为底部写着乾隆年制,但早在康熙年间开始,清宫造办处便开始大量制作各种鼻烟壶,其中的玻璃、铜胎、画珐琅等技法就已经很成熟了。 再到雍正时期,鼻烟壶的发展更是来到了一个gc,因为自雍正二年以后,基本不再仿照前朝的样式制作鼻烟壶,而是由对艺术审美岢刻挑剔的雍正皇帝亲自指点,进行御用鼻烟壶的生产,因此无论是鼻烟壶的品种还是造型以及制作工艺都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此后再到乾隆时期,因其国力鼎盛、经济繁荣,不仅诸多华夏古代工艺美术发展达到高峰,也是鼻烟壶发展的全盛时期。 众所周知,乾隆风流成性、才华满腹,搁现在就是一文艺青年,但放在古代,又是天下间第一人,自然就将他的脾气秉性无限放大,无论什么东西,都要讲究腔调和华丽,所以流传至今,不管是鼻烟壶也好或者其它古董,但凡是乾隆时期的东西,无不是制作精美,每一件都充满着诗情画意。 有什么样的皇帝就有什么样的大臣,乾隆喜欢鼻烟壶,大臣就是得了肺癌那也得喜欢,因此乾隆时期,鼻烟壶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自然而然的就得到了飞速发展,可以说是突飞猛进的程度,比之雍正时期,技法、画面都更上一层楼。 乾隆这人不屑使用前人留下职务,他所使用的鼻烟壶,仅有极少部分是前代皇帝遗留的,绝大部分都是在他的指点下专门生产的,因此带有鲜明的乾隆特点。 随着乾隆时代的结束,大清朝的国力也开始逐渐衰落,玩笑着说,乾隆败光了祖辈积累的大半财富也不为过,反正到了嘉庆、道光时期,虽然也能保证奢侈的生活,但对比乾隆,差了十万八千里。 就从这小小的鼻烟壶中便看得出来,后乾隆时代清宫造办处也承制了不少鼻烟壶,但无论从工艺水准还是艺术造诣已不能和乾隆时期同日而语,甚至就连数量上都远远不及。 再到了咸丰、同治以后,清宫造办处用贵重材料制作的鼻烟壶更是显著减少,取而代之的则是以玻璃、瓷制品居多,艺术价值也大大降低。 取而代之的是,民间作坊的鼻烟壶产品大量出现,鼻烟壶也开始真正的流入民间,被老百姓所接受,平民用的东西自然不能和皇上用的相比,无论是艺术造型还是色彩图案都非常单调,技艺也很粗糙,不过要是能完好留存至今,也能卖点钱改善下生活。 当然,凡事也不绝对,虽然经济不行了,但鼻烟壶的技艺并没有丢失,反而出现了逆增长,大名鼎鼎的内画鼻烟壶就出现在清末期,在玻璃或水晶烟壶磨砂的内壁上反画人物、山水、花鸟等,这绝对是绝技,正常人在纸上画画写字都没有美感,而匠人要在那么小的瓶子内部,用镜像的角度去画画写字,那种巅峰技艺想都不敢想。 反正林剑自己是从没有亲眼见过内画鼻烟壶,估摸着马冠福的博物馆里有收藏。 当众人沉浸在鼻烟壶之精美的时候,马冠福忽然叹了口气道,“小贱,打电话把你爸叫回来吧~” 林剑一愣,“怎么了大爷?难道这鼻烟壶有问题?” 马冠福又是一声叹息,“把你爸叫来再说吧~” 瞧着样子看来问题还不小,他本来只是顺口一问,难道一语成谶? 不敢怠慢,赶紧给老爹去了电话,电话里说不清,只是匆匆解释了几句,让他赶紧过来。。。 第四十三章 出发第一站(求收藏!求推荐!) 林涛匆匆赶来,顾不上跟马冠福寒暄,就问,“这鼻烟壶有问题?” 马冠福点点头,“我也有一只同样的鼻烟壶,一模一样,只是个头上比这个略小,都是民国时期的仿乾隆制。” 林涛面色沉重,“马爷,要不我把东西取出来,您上手看看?” 他怕马冠福走眼了,还想最后确认一下。 马冠福点点头,“也好~” 林涛亲自那要是打开玻璃展柜,小心的拿出鼻烟壶放在桌上,“您上眼~” 马冠福双手捧起,仔细观摩着壶面,又看了眼底款,最后确定道,“和我那个一模一样,技术上跟真品没两样,甚至有所超越,但精髓差了不少,只可意会,你多少钱入手的?” “6万?” “不亏,要不你转手给我得了,正好和我那凑成一对儿~” “您认真的?” “当然~” 林涛迟疑了片刻,点头道,“可以啊,您要是不嫌弃,那就转给您吧,给个成本价就行~” “那不成,咱们都是自己人,我也不能捡你的漏,这样吧,10万块钱,你少赚点,我也不吃亏。” “行,听您的~” 马冠福在京城混了这么多年,不至于为了这么几万块钱,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更何况两家认识这么多年,知根知底,对于老马的为人都信得过。 “唉~我这次算是走了眼~” 等马冠福转完账,林涛感叹道。 “不算走眼,你也没亏不是?这东西我也是曾经看过真品才能断定其仿作的本质,否则我也会认为是真的,仿作之人一定是位制壶大师,其技艺之高超不弱于古人。” “是啊,就是不知道这位大师姓甚名谁。” “那就不得而知了,民国时期的高人多了去了,大多都死在了战乱年代,导致我们国家很多国宝级的手艺失传。” “嗯~对了,您今儿怎么有空过来?” 林涛示意众人回院子里坐,马冠福这才道,“我也是闲得无聊四处逛逛~” “最近不用做节目吗?” “节目邀约一直没断,但我都没接,觉着没意思,说来说去还是那么点话题。” “也是,大部分都是找您鉴宝的,如今在我们国家这一块,您这块牌子无疑是最响亮的。” “得了吧,主要是看我岁数大~” 林剑笑了几声,跟着问,“对了大爷,您最近有没有捡漏?” 马冠福诧异,“你小子怎么这么问?” 林涛笑着解释道,“他准备跟老唐家的小子一起弄个私房菜,这不琢磨着满世界捡漏筹钱吗~” “呦呵,等开业了记得给我发个邀请,我去给你捧捧场~” “就等您这话呢~” “不过说起捡漏,上个月还真有人想带我下去转转,你要是有兴趣咱俩可以搭个伴~” 林涛立马道,“这可是学习的好机会~” “嗨~有小贱跟着我也不用带助理了,省的麻烦~” 林剑一时没明白,“您说的下边儿是指?” “就是到下边农村,连旅游带收货~” 林剑连连点头,“这机会不错,我也跟着长长见识,咱们自己开车去?” 马冠福道,“你想开车就开车,不想开就跟我一起,我那边儿有朋友安排了商务车,够咱俩坐的了~” “得嘞,什么时候出发?我这边安排一下,随时都能走~” “暂定下周吧,要是有变化再通知你~” 。。。 出发前这一周林剑也没闲着,时不时的去京城几大古玩市场转转,也算小有收获,捡了几个小漏,用来充斥店里的商品库。 一周的时间眨眼就到,刚刚过了国庆假期,京城再次恢复了忙碌繁荣的景象,而林剑和马冠福趁着这个时候,坐着一辆别克商务车出发,前面还有一辆霸道负责开路。 前面开霸道的是刘山河和他的朋友,两位土豪也是这次活动的‘赞助商’,一切花销都由他们负责,林剑原本想要掏点钱不想跟着马爷占便宜,但被刘山河拒绝了,用他的话说,这点钱要是还算计,他以后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商务车里,林剑和马冠福分别坐在中间两座,开车的是刘山河的司机,副驾驶坐着他的小秘,大波浪卷的发型很有女人味,不愧是大老板,去哪都带着秘书。 “大爷,咱们目的地是哪?” 马冠福摸了摸后脑勺,“我也不知道,不过第一站应该是保州~” 保州距离京城也就150多公里,顺利的话一个多小时就能到。 “去保州?那边有漏可捡?” 马冠福哭笑不得的摇摇头,“你小子掉钱眼里了?哪有那么多漏~” 顿了下,“不过保州是历史名城,也是风水宝地,有很多历史名人都葬在那里,周边古墓很多,想来这次应该能发现不少好东西~” 林剑摩拳擦掌,满脸堆笑,“那就好那就好~” 一个半小时左右到达保州,下车在市内找了家评价不错的饭店饱餐一顿继续上车,到了保州市下面一个叫陵水村的地方,刘山河收到消息,这边似乎有一座古墓即将出土,有不少当地的农民在山里捡到老玩意准备出手,趁着这个时间差不少古董贩子都想来看看有没有便宜可占,否则一旦等有关部门介入,他们想买也买不到了。 陵水村,这个名字似乎取了个谐音,村头有一条小溪潺潺流过,水质清澈,应该是山上留下来活水,林剑下车活动腿脚的时候,用手捧起水喝了一口,一股甘冽的滋味儿在口中蔓延,擦了擦嘴起来道,“好久没喝到这么甘甜的泉水了~” 马冠福笑眯眯的关心道,“你小心点别拉肚子~” “放心大爷,我就尝尝不多喝~” 那头刘山河正在和他朋友沟通着什么,没多久就见一位拄着拐棍的老人,在年轻人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的从村里走出来。 来到刘山河面前,“您是刘老板?” “是我郑大爷,您还记得吗?之前跟您在电话里沟通过的~” “记得记得,一个月前的事,忘不了~” 郑大爷说话透风,离得远了有点听不真切~ “记得就好,您看我们先去家里看看老物件?”刘山河提着嗓子喊道,不喊不行,大爷有些耳背,正常音量根本听不清。 就这样还得让身边的年轻人在他耳边重复一遍,“走,走,我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们来了~” 刘山河带着笑意,回身冲林剑和马冠福招招手。 众人慢悠悠的往村里走,比起林剑印象中的土道,陵水村的路还要破败,土就不说了,关键是还不平,时不时还有石子路出现,车进来一趟都费劲。 “老人家今年高寿啊?”刘山河的朋友问道~ “87了~” “嚯,87了,您这身体可够硬朗的~” “不行咧,没几年了。” 主要是为了配合老人的速度,足足走了20分钟才到了位于丘陵坡上的老人家里。 从路上聊天中了解到,郑大爷以前是村长,后来身体不行了,村长由他儿子接替,上边还派了个大学生村主任,但因为受不了陵水村的生活走人了,现在这个村子还是老郑家说的算。 对此郑大爷从不掩饰,甚至还告诉大家,以后准备把他孙子,也就是身边一直搀着他的那个年轻人给培养成村长。 林剑在后面听得直咧嘴,老郑家在陵水村也是土皇帝来着。 整个村子大概有几十户人家,屋子都很旧,零零散散的坐落在丘陵四周,丘陵属于身后老深山的一部分,这山也没个名字,村里人一直叫老深山,顾名思义,非常深,用郑大爷的话说,至今村里的人也没走到过山的尽头。 林剑估摸着这老深山应该是太行山的余脉,想到这心头不禁火热起来,太行山啊,遍布着各朝各代的古墓,从风水学的角度讲,太行山也是华夏的龙脉所在,拱卫着京城,是绝佳的风水宝地。 可陵水村为什么还是这么穷呢?不管风水这东西是真是假,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背靠着老深山,发展的再差也不至于到了2014年,连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吧? 刘山河也有同样的问题,没忍住多嘴问了一句。 对此,郑大爷的回答是,“小刘啊,你有所不知,我们陵水村一没有特产资源;二没有走出过厉害的大人物,就连种庄稼也因为土地肥力不够,以及时不时的干旱,导致产能不足,只能勉强维持村里人的温饱,以前靠着山,还能以打猎为生,我们村子里很多老人祖上都是猎户出身。 可现在国家管得严,这太行山里但凡有个野生的活物都是国家级的保护动物,不能杀更不能吃。 别的村子靠着不错的自然景观发展旅游,经济也是蒸蒸日上,可我们呢,最大的景就是这片山,有什么可看的?” 随着郑大爷的讲述,众人也是纷纷叹息,这陵水村看似占着宝地,可什么便宜都没占上,就连唯一生活的依靠也因为国家的大力保护而被剥夺了,这也导致村里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就在外地读书,毕业了就留在了外面,再也不回来,以至于整个陵水村几十户人家,真正在村里生活的还不到60人。 第四十四章 仿宋汝瓷(求收藏!求推荐!) 郑大爷家位于丘陵的半山腰处,属于整个村子的楼王户型,站在院子里放眼望去,整个村子都在其视线之内,左侧深山幽静,右侧溪水潺潺,这么看来景色也没有郑大爷说的那么平凡,有种静谧之美,想想夕阳下炊烟袅袅生气的景象,绝对是城里人羡慕不来的生活。 但对郑大爷一家来说,这已经是看了几十年上百年的景了,没什么值得说的。 一进院门,郑大爷像是找到了动力源泉,一会儿指示孙子端水倒茶,一会儿让儿媳妇拿些自家做点心小吃招呼客人。 林剑他们一看桌上的东西顿时笑喷了,头一回见用皮蛋豆腐来招待客人的。 “你们别笑,如果非要说我们村子有什么特产的话,非这个皮蛋莫属,别看白洋淀那边的松花蛋有名,我们这边农家自己做的味道更绝,而且自家吃的东西,卫生方面不用担心,很干净的~” 郑大爷的儿媳妇一看就是村花级别的,气质有点土,但人长得很水灵,就是可惜了她那一双手,平常操持家务干农活,手又黑又粗,与白皙的脸蛋完全不相配。 不过终归是‘大户人家’的媳妇,持家有道,跟林剑他们说话的时候,除了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渐入佳境,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一个普通的苹果都被她说出花来。 人家这么热情,林剑他们也不好太装,纷纷拿起筷子尝了起来,别说,这一尝还真够味儿,不愧是保州特产,马冠福更是道,“这要是来瓶好酒,咱们今晚就走不成了~” 刘山河一听,“有,酒咱带着呢,上好的陈酿,我让人司机拿过来~” 南方人估计吃不惯松花蛋的味儿,虽然有大名鼎鼎的皮蛋瘦肉粥~ 在北方人看来,松花蛋绝对是上好的风味小吃,而且是最好的下酒菜~ 还没怎么着呢,出京以来宝贝没发现,酒倒是喝了个痛快~ 炕上围坐着一圈人,郑大爷坐陪,儿媳妇儿干脆提前生火做饭,没多久一桌喷香的农家饭摆上了桌,马冠福乐得合不拢嘴,“好久没吃这大锅饭了,真香~” 刘山河和他的朋友也在点头附和,这一辈的人过去都下过乡插过队,可不像现在这年轻人娇滴滴的,破个皮都算重伤! 马冠福喝酒有些上脸,几盅白酒下肚,老脸微红,话瘾也被勾了上来,“老大哥,听说你们这山里有古墓?” 郑大爷一听,放下筷子正色道,“古墓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最近确实有村里人在山上捡回东西,我们这些农家大老粗也不懂,看着都是老物件,一个个当着宝贝藏起来,也不知道哪个丧门星居然把事情传了出去,不瞒你们说,你们来晚了,比你们之前到的还有好几拨,带走了不少东西,估计要不了几天,国家就要派人来接管了。” 林剑一听心里咯噔一声,真的来晚了?宝贝岂不是都被前面的人买走了? 他可不信前面来的那些人里,一个慧眼识珠的专家都没有。 刘山河失笑道,“大爷您放心,我们这伙人都不差钱,您老手里要是有什么宝贝尽管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只要我们看上眼了,价钱不是问题。” 他以为郑大爷想要坐地起价,可郑大爷再次道,“我家里的东西都没买,我们老郑家是讲礼数的人,当初电话里答应你们的事情不能改,所以你放心,不会让你们空手而归。 但村里其他户人家都穷怕了,见到有人送钱,二话不说就把手里的东西出手,有没有被骗我也不知道。” 郑大爷叹了口气,“小刘,你是大老板,不至于骗我们这些小民的钱,但之前来的那几伙我瞅着就不是好东西,一个个还冒充专家,我估摸着八成是倒腾文物的贩子。” 马冠福闻言,放下酒杯重重的吐了口气,“咱们国家别的都好,就是有太多这种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人了,如果他们只是在国内倒腾也就罢了,至少东西还在华夏,可有些人毫无顾忌,不管是不是国宝,只要有人开价,rb他也敢卖!” “是啊,但别人管不了,咱们做好自己就行了~”刘山河劝了一句,又对郑大爷道,“大爷,咱们饭吃饱了酒也喝足了,您看是不是让我们见识见识您的宝贝?” 郑大爷拄着拐杖往地上一锤,“得嘞,你们等着~” 等了大概5分钟,郑大爷颤悠悠的托着一个青色椭圆形器物走过来,那几步走的林剑心差点碎了,太吓人了,好悬没摔了,不是指人,是指他手里的器物,像是碗,但应该是一只笔洗,椭圆莲花状,天青色的釉面还沾着几粒土。 天青色、北宋、笔洗、土! 这几个关键词先后在林剑脑中闪过,然后他的呼吸就变得急促起来,忘记了眨眼,直勾勾的盯着郑大爷手中的笔洗,好像用眼睛吞了一般,这是。。。“北宋汝窑笔洗?” 如果是真的,那可不是一般的值钱,完全可以纳入国宝的范畴。 马冠福也是眼前一亮,刚刚酒喝的有点多,脸色涨红,配上他此时贪婪的小眼神,还真有点看到美女的se狼气质。 郑大爷这几步路走出了十万八千里的赶脚,终于来到炕前,轻轻放在了小木桌上,“你们都是大老板,也是文物方面的专家,看看吧,这东西值多少钱?” 值多少钱?林剑完全不想回答这个庸俗的问题,这种国宝级的古董是能用金钱衡量的吗? 是! 不用金钱衡量怎么知道它的贵重呢~ 马冠福作为专家肯定要第一个上手,瓷器不能戴手套,手套很滑,如果摔了乐子就大了。 拿起笔洗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心中有数了,伸手示意,“诸位都看看吧~” 林剑也挤过去拿起来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是汝窑无疑,而且还是汝窑天青釉,但落款就有点意思了,楷书六字三行横排,双圆圈体式的“大清雍正年制”,字体较为柔弱,字迹略显潦草。 什么意思?这难道是假的? 当然不是,看马冠福的眼神就知道,这东西保真无疑,只是这具体年份值得玩味。 众人看过一轮后,马冠福拿出了做电视节目的架势,笑眯眯的问道,“怎么样?谁来讲讲?” 刘山河那朋友摇摇头,谦虚道,“我是半吊子,就不开口闹笑话了~” 刘山河本人也是这一套说辞,最后所有人都看向林剑,这下他不说也得说了。 林剑挠挠头,硬着头皮道,“这只笔洗看的很真,肯定是汝窑的产品,而且上了天青釉,制作之精美,怎么看都不像是民间艺人能够做出的东西。 只不过这底款我拿不准。” 马冠福点点头,“说的还不错,这东西。。。” 刚要开口说些什么,突然想起这不是录节目,如果他现在把这支笔洗的年代定性,都不用说笔洗本身好坏,就冲年代就不是一笔小钱,这就失去了捡漏的乐趣。 幸好他及时住嘴,换了个语调,“小贱,你给大家讲讲汝窑~” 林剑接受到马冠福的眼神示意,立马道,“汝窑,作为华夏五大名窑之一,顾名思义,因产于汝州而得名,窑址就在今天豫州bf县大营镇清凉寺那片。 众所周知,汝窑位居宋代汝、官、哥、钧、定五大名窑之首,在华夏陶瓷史上素有‘汝窑为魁’之称,也是北宋时期文化艺术灿烂辉煌的代表。 汝瓷造型古朴大方,以名贵玛瑙为釉,色泽独特,跟青花一样,让人一眼就能分辨,而且随光变幻,观其釉色,犹如雨过天晴云**、千峰碧波翠色来之美妙,土质细润,坯体如女人dong体,光滑细腻,明亮而不刺目,轻轻敲击,有种厚重的金属音,非常悦耳。 另外好的汝窑,器表呈蝉翼纹细小开片,有梨皮、蟹爪、芝麻花等特点,似玉非玉,却在某种程度上远胜于玉石的美感。 自宋以来,汝窑一直就是皇家御用的瓷器,就连皇上都视若珍宝,可见其珍贵~” 说到这,郑大爷再也忍不住,出声问道,“小朋友,你说了这么多我们也听不明白,什么汝窑、开片,通通不明白,你就说这东西是不是出自北宋?你可别骗我们,保州可是出土了很多北宋古墓。” 林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还是马冠福叹息道,“老大哥,您听我说,这汝窑瓷器并不只有宋朝才出产~” 郑大爷拉着脸道,“你什么意思?” 马冠福笑着示意对方别着急,“您老想想,宋朝以后还有那么多朝代,汝窑会就此湮没吗? 包括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时期,景德镇的御窑厂都有仿烧。 当然,仿得最好的还是雍正、乾隆时期,釉质虽没达到与北宋汝窑瓷器完全一致,但也非常漂亮、优雅。 在宋代瓷器中,汝瓷最难模仿,很难达到百分之百,即使现在也做不到,只能说是接近,所以是不是北宋的产物,其实很好区分。” 第四十五章 5万不贵!(求收藏!求推荐!) “清三代帝王中,以雍正审美趣味最为超卓。 雍正皇帝中年登基,近四十年潜心读书修学,静心体悟佛道,形成了内敛、深沉的心性,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艺术修养。 而这些积累被很好的反映在瓷器制作中,一改康熙时期的刚劲硬朗,趋向柔美精雅,而宋瓷的内敛含蓄,恰好为雍正所钟爱。 雍正六年,雍正皇帝命令宫廷画师绘制了一件不同寻常的长卷——《古玩图》,这件高625厘米、长近二十米的手卷上,用彩色颜料绘制了近250件囊括了从新石器时代到雍正年间各种精选的陶瓷、玉器、青铜器和其他古物。 其中瓷器包含了宋代汝、官、哥、定,明永宣、成化、嘉万等历代名窑瓷器,而在历代精品中,在最显眼位置摆放的是一件汝窑碗,巧合的是,这只汝窑碗后来还被乾隆御笔题诗,可见,这只汝窑碗深得雍正、乾隆父子喜爱。” 随着马冠福的讲述,众人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当年雍正帝在后花园把玩心爱汝窑瓷器时的场景。 郑大爷迫不及待的追问,“所以,这瓷器是雍正时期的宝贝?跟北宋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着说着,失望之情从大爷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一闪而过。 马冠福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他怎么可能把话说死~ 只是继续道,“故宫现存一套十二幅清宫旧藏《美人图》,是由清初宫廷画家创作的工笔重彩人物画,原本是画在圆明园深柳读书堂内屏风上的。 雍正十分喜爱这套绢画,于是将画从屏风上揭下移至紫禁城中收藏,妥善保护,这次迁移,幸运地使这套画免于百年后英法联军的大火。” 他说的越慢,郑大爷表现的越是急切,“这根眼前这宝贝有关系吗?” 刘山河笑着劝道,“老大哥,您不妨听完,要知道平常人想听马老师讲课可是要花钱的~” 郑大爷愤愤的嘀咕了几句,最终还是没在出声。 马冠福接着道,“这《美人图》中的第四幅为《胤禛妃行乐图》,又名《博古幽思图》,图中仕女坐于斑竹椅上垂目沉思,背景是橱柜式多宝格,而多宝格内,便是北宋汝窑水仙盆、三足洗以及美女身后显露出的大半个汝窑花形盏托和商周青铜觚,还有明宣德宝石红釉僧帽壶、玉雕紫檀插屏,这些宝贝错落有致、交相辉映,具有典型的皇家富贵气派。 其中汝瓷水仙盆现在是呆湾tb故宫博物院的镇院之宝,汝窑三足洗现藏于京城故宫博物院,这些都是传世的汝窑名器,雍正帝心仪汝瓷,由此可见一斑。 古代的皇帝想要闲下来那是真的闲,可要是想忙那绝对是日理万机,而像雍正这种一心创一番伟业的皇帝,更是忙得脚打后脑勺,甚至无暇分心后宫。 然而这般忙碌的日子,还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亲自参与设计瓷器器型、图案,并且亲自督造,其诚意自然会被很好的反馈到作品上。 整个清朝,无论是青花、粉彩、珐琅彩,无不是传世的宝贝,但其中又以雍正瓷器最为精美,雍正朝还仿制了一大批宋代五大名窑单色釉瓷器,而仿汝窑瓷占了相当比重,公认雍正仿汝瓷代表了历代仿汝瓷最高水平。” 林剑插嘴道,“即便如此,雍正也没能仿造出一模一样的瓷器,对吗?” 马冠福欣慰的笑了笑,“但不能否认的是,雍正的仿汝窑瓷,有着不同于原版的美感。 雍正六年,有个人名叫唐英,他因办事干练受到怡亲王推荐,被派驻景德镇御窑厂协助烧造官窑瓷器,唐英这个人用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深入到制作一线,和制瓷匠人一起工作,同吃同睡,苦心钻研和试验,到了雍正九年,唐英已经成为一个技艺精湛的陶瓷专家,唐英督陶近三十年,开启了雍正乾隆两朝瓷器制造的新纪元。 根据唐英记载,雍正时期仿烧汝窑器主要有两种,均为酱色胎、天青釉,但一种有开片鱼子纹,另一种则没有开片。 目前存世的雍正仿汝窑瓷器中,95%以上都是细开片,器型多为陈设器和文房用品,品类繁多,陈设器又以瓶尊类居多,比如象耳尊、菊瓣瓶、贯耳瓶、蒜头瓶、葫芦瓶、双耳扁瓶、石榴尊、犀耳尊等等,文房用品则有各式笔洗。” 众人眼前一亮,终于讲到重点了,雍正仿制的汝窑瓷器中,就有笔洗的存在,而且细小的开片也都对应的上。 郑大爷这回也不急了,可能是知道急也没luan用,而是一副谦虚好学的姿态问道,“雍正的仿品和原版的宋汝窑有什么区别?” 马冠福拍了拍手,“这正是我要说的,虽然雍正官仿是根据内府所藏宋汝瓷,按图索骥,严格按照原器型和釉色来进行仿烧,但根据两组器物对比,宋代汝窑器釉面厚而失透,器表面温润平滑,少有棕眼,而绝大多数雍正仿品釉面为天青色,釉色匀净光润透亮,釉面棕眼较多,开细小纹片,类似蟹爪纹,缺乏汝瓷蕴藉沉静的神韵。 所以两者很好区分,雍正仿品,虽然以汝窑器为蓝本,一步一个脚印,尽可能的把每个细节都模仿到,但有形而无神,只要仔细观察,就可发现雍正仿品还是典型的雍正瓷器风格。 而到了他儿子乾隆的仿品,器型也以陈设器和文房用品为主,只是更多标准化、程式化作品,缺少了雍正仿品中些许变化和灵气,显得呆板无神。 另外还有个重要的特征,雍正早期的官窑底款和眼前我们看到的差不多,字迹较为潦草,而晚期官窑款,多为正宗小楷,字迹工整秀丽,且青花色调大多纯正,当然也有少数色调不一的。 毕竟写款的人不同,无论书法水平还是工艺都有不同,但我们完全可以借此判断一二。” 林剑给下了个定论,“所以这是一只雍正早期仿汝桃型笔洗?” 马冠福既没肯定也没否定,只是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林剑见状不由懊恼,他似乎是多嘴了,如果他不说的话,似乎将其认定为近代仿品也可以。 好吧,他小人之心了,在座的人都不差钱,马冠福更是靠着名誉吃饭的人,断然不会在这种事上做的太过分,哪怕明摆着是为了捡漏而来,可至少也不能让宝贝原主人觉得吃亏。 现在之所以没明说,只是不想让对方坐地起价罢了,这都是经验,林剑要走的路还很长~ 但刚才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郑大爷也不是傻子,他会听不懂? 刘山河这会儿憋得有些辛苦,他也没想到这趟出行这么顺利,第一站就遇到了好东西,虽然雍正的仿品没有宋瓷精美,缺乏了汝窑的精髓神韵,可那也是距今300多年的古董了,而且瓷器本身做的很漂亮了。 郑大爷见众人都不说话,咳嗽了几声提醒大家,是不是该有人出价了? 刘山河回过神,笑道,“老大哥,这宝贝我们要了,您觉得什么价位合适?事先说明,我们这次来也是碰运气,没带太多钱~” 这是警告对方别狮子大开口,他们都是专家。 郑大爷闻言,看了看桌上的笔洗,叹气道,“我不懂这些古董的价值,这样吧,就按照这几天村里普遍的成交价来计算如何?” 刘山河笑呵呵的问,“您尽管开价,买卖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可说了,昨天村口那家卖出一个罐子,和我这个差不多大小,颜色也类似,被人用2万块钱买走了。 刚听你们说的那么玄乎,又是雍正又是乾隆的,我也不坑你们,5万块,不还价,同意你们就拿走,以后卖多少钱跟我没关系,不同意也没关系,就当是交朋友,以后常来村里玩,还请你们吃皮蛋~” 林剑嘴角抽了抽,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刘山河表面装作思考,可他已经与马冠福进行了眼神沟通,装模作样的考虑了几秒钟,很为难的样子道,“这价格说实话有点高了,但老大哥您今天这么热情招待我们,又说话算数,没把宝贝卖人,那我也不矫情,5万就5万,我这就让人送现金过来~” 5万已经捡了大便宜了,再讲价就过分了。 当然,关键是郑老头手里肯定还有其它宝贝,这开门第一单买卖,怎么着也得给人一点甜头不是? 听到刘山河同意,并且还是纠结之后同意,郑大爷自以为价格开的好,正好卡在了刘山河的心缝里。 “好,还是你们城里人痛快,钱拿来东西就是你们的了~” 这话有些小家子气,但没办法,谁让他穷了一辈子呢,出过最远的门估计就是保州市,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村长又如何? 如果他知道这个小小的笔洗拿到京城,都不用上拍,就放到林剑家的店里卖,至少也是30万起步,可惜不是真正的宋汝窑,否则至少加个零! 第四十六章 钧窑鸡心罐?(求收藏!求推荐!) 趁着刘山河司机去拿钱的时候,众人还在就着汝窑的话题闲聊。 郑大爷懂得不多,但他乐于旁听,反正钱到手了,说什么都无所谓。 等他看到了钱,鲜红的5沓毛爷爷,还散发着油墨香,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可见他们家的生活困难到了什么地步,别人家村长都开劳斯莱斯了~ 随后几件宝贝都没什么值得说的,总共花了2万块钱打包,连同雍正仿宋汝窑笔洗一起,总共带走了5件宝贝,其它几件都是普通的民窑瓷盘,不值多少钱。 回到车上,林剑终于有机会问,“大爷,您对那个笔洗的估价是多少?能卖上30万?” 马冠福笑眯眯的点点头,“差不多,遇上豪爽的老板,4、50万也能卖的上,但得碰运气。” 林剑叹气,“果然还是捡漏赚钱啊,转手就是6倍利润~” “捡漏捡漏,如果天天都能捡上漏,运气得有多好?” “我们这趟运气就不错,刚第一站就见到了好东西,不过可惜来晚了,不然整个村子我们都给包圆了~” 马冠福失笑道,“你这个小财迷,人啊不能太贪心~” “嘿,我不贪心,赚足开饭店的钱就行~” 顿了下,林剑又道,“我觉得我们这次开门红也不全是运气,山河大爷肯定是做好了万全准备才带我们出来的,提前应该做过调查,不然他自己也是大忙人,岂会白跑一趟? 您就瞧好吧,我估摸着第二站还有好东西!” 马冠福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一片欢笑声中再次上路~ 。。。 下一站就要到晋省境内了,这次他们的路线几乎避开了知名的中大型城市,就算路过也只是短暂停留,并不会逗留太久。 从保州出来继续向西,来到晋省境内,从高速直奔阳s县,下了高速之后又开了一段国道,一直来到圆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的一个村落才停车,众人在车上待了几个小时,纷纷下车活动腿脚,虽然车很舒服,但久坐总觉得别扭。 一下车,众人就被清新的空气和靡靡佛音所吸引,眼前望不到尽头的绵密群山,壮观之中还有一丝秀丽,时不时的还能听到野生动物在嚎叫。 中途上车的向导这时站出来介绍说,“这个季节的圆山公园最适合旅游,气候凉爽,山秀林密,只要沿着开发好的路线游玩,既能亲密接触野生动物,又不用担心被伤害到。” 林剑跟向导年纪差不多,说起话来自然不用顾忌,“哥们儿,这趟来我们的主要目的不是旅游,不过我挺喜欢这里,以后有机会再来玩~” 他也是在提醒对方,别搞那些推荐的收费活动。 向导伺候过的人不少,各种奇葩的要求也都见过,向林剑他们这样出手大方又不用浪费太多精力的客人,无疑是最受欢迎的,他自然不会多废话。 “明白,那就按照原计划进村吧~” 阳s县可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的县城,处于交通要塞,虽然在外地名声不显,但附近居住的人,可都听过阳寿的大名。 刘山河活动着胳膊走过来,“老马,咱们要不先休息休息,明天再进村?” 因为这里属于景区范围,附近少不了旅馆、招待所,生活设施还算便利,不用住在村里。 老马摆摆手,“我都可以,听你们安排~” 刘山河又看了看林剑,见他也没意见,干脆道,“行,那我就安排了,咱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好好歇一晚,赶了一天的路,估计大家都乏了~” 这样的安排无疑赢得了所有人的支持,地处晋中,自然要尝尝地道的晋省美食,各种面食少不了,靠山吃山,半饲养的野味儿也不错,主要是大家都累了,吃什么都香。 吃完饭后各自回房休息,大老板安排的很周到,一人一间房,当然他自己因为要跟秘书安排工作,所以俩人住一间~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山里的雾气还未消散,朦朦胧胧的乘车进入孟家村,这附近有好几个孟家村,据说祖上都沾着亲戚。 这边的路况反而比陵水村好了很多,可能得益于圆山风景区的关系,由zf出资修了道路,虽然算不上平整,但也比土路强得多。 在向导的指引下,一前一后两辆车开进了村子,样式差不多的平房错落有致的沿着斜坡向上排列,两边就是圆山余脉,再远处高高耸立的山峰叫作五指峰,也是圆山风景区的著名景点。 这会儿村里人都出去劳作了,他们大部分天没亮就起来吃早餐,这会儿家里应该只剩下妇女老幼在院子里忙一些杂活。 车子一直深入到村子最里面才停下,向导指着门口载着两颗不知名大叔的院落道,“那就是孟福林家,来之前电话沟通过了,他们家应该留了人~” 云雾在山间缭绕,昨夜应该下了一场小雨,空气格外清新,时不时响起的虫鸣鸟叫声,勾起了几位老人的记忆。 马冠福背着手望着深山,“当年我下乡的时候,那个村子就和这里一样美,一样的恬静惬意。” 向导敲门进去以后,再次出来,带着一位身穿洗的发白的老式工装,手拿烟袋锅的老人出来,“诸位,这位就是孟福林孟大爷~” 刘山河赶紧迎上去,“孟大爷,我是电话跟您沟通过的小刘啊~” “你就是刘老板?”孟大爷一口浓郁的晋省方言,要不是他说的慢,还真不容易理解。 “别老板,您老叫我小刘就成,这么早打扰您,没耽误您干农活吧?” “不耽误不耽误,我家三个儿子呢~” 林剑一听,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同样的,马冠福虽然脸色微变,但气质却陡然一转,刚刚还是一副从容小老头的样子,现在成了一身正气的大人物,郑重的模样,普通人看了心里都会觉得紧张,这就是气场上的震慑。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这孟家村虽然不至于到穷山恶水的地步,但人心最难捉摸,一个人好沟通,两个人多说说多劝劝加点钱也能说得通,可人要是多了,这利益就很难分配了。 孟大爷抽了口烟袋把人让进屋,没有之前在陵水村那么好的待遇,还有松花蛋可以吃,孟大爷连口茶都没给上,指着炕上摆着的天蓝色罐子道,“就这个,我们找县里的专家问过了,专家说这可是宋朝的宝贝,价值20万~” 得,还没等上眼就狮子大开口,今天这事不好办了。 暂且不提价的事情,先看看东西再说,不能你说宋瓷就是宋瓷。 罐子不大,高10公分左右,口径只有不到4厘米,整体形状酷似鸡心,属于很好辨认的瓷器类型,从专业术语上来说,这东西就叫‘鸡心罐’,这东西以宋代钧窑所产的最为著名,这倒是没错,但不代表这东西就是宋代产的。 关于这鸡心罐的用途,至今也没个统一说法,反正从形状上看,干什么都可以,可以当杯具使用,也可以当茶具,还可以作文房用品,没有特别限定,但可以经常看到,有把它画在达官贵人的饮茶桌案的古画,似乎应该用作茶具的功能更多一些。 孟大爷拿出的这款天蓝釉鸡心罐,釉色纯正,其中有一块紫红色斑,完全不觉突兀,反而有种潇洒自然之感,瑰丽的紫色斑点呈弥漫性晕散,可以称得上点睛之笔。 该鸡心罐敛口、弧壁、鼓腹、底部急收,小矮圈足,制作精良,形状规整,通体内外施天蓝釉,釉层均匀适中,釉色温润,宝光内敛。 但器口处色泽微淡,呈羊肝儿色,底部圈足挂麻酱色护胎釉。 美中不足的是足底有一些小小的破损,应该是被磕到,露胎处能够见到细腻的灰褐色胎体,不过十全九美,瑕不掩瑜,另外,距口沿向下大概1cm左右的地方,有一圈黄色水沁渍,或许是长期水沁的结果,不像是茶渍。 肉眼看不清,但在放大镜下观察,可见该罐周身有细小棕眼并密布细碎纹片,明亮的气泡舒朗洒脱,老旧破泡如同死火山般千姿百态。 该罐无论从哪方面入手分析,都符合钧窑含蓄、内敛、和谐、雅致、简约等的美学特征,丰而不腴,美而不俏,简约而不简单,小巧中透着大气。 古话常说,“钧窑无对,窑变无双”,就像是人一样,世界上绝无一模一样的人,即便双胞胎也是如此。 不同的人面对不同的器物,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体会不同的心得。 一千个人心中住着一千个哈姆雷特,也是这个道理。 欣赏完宝贝之后,就在众人以为真实性无疑的时候,马冠福突然笑道,“孟老,您请的那位专家怕是走眼了~” 孟福林喊着烟嘴呆立当场,随即脸色大变,“什么意思?我跟你说,你别想故意编造谎言骗我用低价出手,我不上当~” 紧接着气势汹汹的对刘山河道,“我看你们也不是诚心想买,就这样吧,慢走,不送!” 第四十七章 金朝瓷器(求收藏!求推荐!) 谁也没想到,马冠福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孟大爷直接翻脸撵人了。 刘山河连忙拦住激动的孟大爷,试图打圆场,“大爷,您别急,专家也不是机器,何况就算是机器也有走眼的时候,我们这位马老师,可是国家级的专家,曾经多次登上过中央台节目的专家,他的话在国内就是权威~” 不说还好,一说孟大爷更激动了,要不是腿脚不灵便,能跳起来咬人。 “少说没用的,就问你这罐子买不买,不买就别废话~” 靠,这个孟福林还是个暴脾气,一点就着的那种~ “东西只要是真的,我们肯定买,孟老,您听我说,我只是说这件宝贝不是宋朝的,但也没说是近代仿品不是?” 还是马冠福出面镇住了孟福林,一句话打消了对方的怒火。 “那你说,不是宋朝的是哪个朝的?” 见孟福林气消了大半,众人松了口气,马冠福也不敢藏着掖着了,直接道,“有可能是金朝的~” “金朝的?” 随着孟大爷的质疑声,所有人都投来了疑惑的目光。 马冠福下意识的想端起茶喝一口,结果拿了个空,讪讪的收回手,砸着嘴道,“在说缘由之前,就必须要知道金朝的历史,1115年金朝建立,1125年灭辽,1127年灭北宋,也就是靖康之耻。 1163年,南宋隆兴北伐的时候,金就和南宋议和了,议和的条件就是南宋称臣,使两国关系稍微近了一点儿,每年宋给金的岁贡改称为岁币。 这次议和也使金与南宋相安了40年,有了充足的时间发展经济。 经济起来了才有文化方面的兴盛。 但金朝毕竟存在的时间太短,更没有本民族的瓷文化,因此过去人们对金代瓷器根本没有研究,更不说金瓷,就说宋瓷。 当时把很多北方金代时期的瓷器都叫宋瓷,直到近些年来,才分得比较清楚,把金政权辖区内的瓷器彻底分出来。 金代最早的辖区就是东北,东三省大半都在其辖区,常年身处中原以外,中原文化传播不过去,导致手工业比较落后,直到金朝南迁以后,进入广大的华北地区,才意识到当时世界上有这么先进的技术,看到了瓷器的生产。 当金人看到这么多优良的瓷器,自己却没有后,便开始大规模仿造,拍卖会上常见的‘正八’梅瓶就产生于这个时期。” 众人纷纷点头,林剑点的尤其狠,他这是学到知识了。 “金代的陶瓷生产,大致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金王朝建立至金海陵王迁都燕京,这个时期的陶瓷产品,绝大部分是日用粗瓷,产品釉色单调,器型不规整,朴拙,胎骨厚重而色杂,烧结程度不高,除了少数白釉黑花瓷器,绝大部分没有花纹装饰,器物也大多是碗,盘,瓶,壶,罐。 根据这时期陶瓷器的情况,说明金代早期的陶瓷生产水平比起关内地区落后了一大截,比起同时代宋朝的陶瓷生产水平,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金后期是指金迁都燕京以后到金灭亡这段时期,陶瓷开始大规模生产。 从靖康之变,到金海陵王迁都近三十年之间,金兵每次南侵,都是以人口,财富,土地为战争目的,当时的中原也是北宋陶瓷的重要生产基地,自然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 然而因为长期饱受战乱,窑工南逃,陶瓷生产基本上处在荒废状态,一直到金世宗完颜雍上台,在他执政的近三十年间,宋金停止战争,社会安定,金朝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陶瓷业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但恢复的也有限,技术更是停留在过去水平,几乎没有发展,大多以仿制为主,没有形成自己的时代特点。 再者,当时金朝人的主要生活集中在军事方面,对于文化艺术的追求并不高,所以我们今天看到开发出的金朝古墓出土文物,有很多都是日用的碗盘,器型方面也基本上是承袭宋式,且需求量特别高,为了提高产量,降低成本,适合广大劳动人民过清苦生活的需要,金代的窑工沿用唐代生产日用陶瓷的叠烧工艺。 叠烧工艺就是在器物的内底,先刮去一圈釉,使其露出胎骨,让叠烧的器物的底足置其上,这样生产的瓷器虽然粗糙一些,但产量可以增加好几倍,颇受民间追捧,后来到了大明朝,叠烧工艺发展到了极致。 总得来说,金朝陶瓷最大的特点就是跟宋瓷类似,但釉色单一,偶尔有纹饰也很简单,以花卉,各种折枝缠枝和萱草纹为主,其次有人物,动物,水波等。 但大多还是素面。 比如我们眼前这只钧窑天蓝釉鸡心罐,应该是出自金朝后期的钧窑,技艺得到了加深,但依然没有显著的金朝特征,只是质量已经无限接近宋朝的工艺水平。 因此对金朝陶瓷研究少的人,分不清宋瓷和金瓷,很正常,这个错误我偶尔也犯。” 这一通讲下来,马冠福累的够呛,口干舌燥不说,一站着对精力体力都是一种考验,然而他依然没水喝~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刘山河的朋友发自内心的赞美道。 孟福林没上过学,识字不多,但大半辈子的人生经验告诉他,马冠福说的更真实,而且有理有据,比之前那个县专家看着靠谱多了。 但,他依然抱着最后一丝怀疑问道,“你敢确定吗?要不我把县里的专家请来,你们当场对峙?不过先说好,请专家的钱得你们负责~” 众人无奈苦笑,这孟老头还真是够鸡贼的,一点亏都不肯吃啊~ 马冠福最为无奈,他在华夏收藏圈子混了这么多年,除了刚开始那几年,现在谁敢质疑他的权威? 别说,偶尔体验一把被质疑的滋味儿也不错,至少告诉了一个道理,做人别太飘! “孟大爷,叫人来没问题,我可以跟对方当场对峙。” 其实孟福林只是耍了个小花招,如果马冠福表现的心虚,抗拒与专家对峙,就说明他刚刚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是忽悠人。 但马冠福这么笃定,丝毫不畏惧与人对峙,反而证明了他的底气,孟福林提着的心可算放下了~ “这样吧,既然你说这不是宋朝,是金朝的宝贝,那你开个价,两朝前后没差几十年,不应该降太多价格吧?”孟福林这心态怎么说呢?说是小农心里也好,不肯吃亏也罢,反正让人不舒服。 “孟老,您得明白,古董的价值并不完全跟时间年代挂钩,还要考虑古董之前主人的身份以及用途,多方面考量后来定价。 就像这只鸡心罐,前主人应该是金朝上流社会的人物,但不是官员,顶多是官员的家属或者亲戚,且它只是普通的茶具用品,不具备很高的历史考古意义,制作精美度上也差了宋瓷皇室用品不少,综合来看,10万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数字,对你我双方都很公平!” 孟福林一听,又不干了,“什么?10万?你还真敢说,一下子砍掉了一半的价格,不行,我不卖了,你们买不起总有买得起的人~” 这动不动就撂挑子,一般人谁能受得了? “孟老,之前专家估值20万,是考虑到宋朝的时代加成,既然我们已经确定了这只鸡心罐非宋朝产物,价格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你不是说金朝和宋朝的瓷器都差不多吗?这价钱上我可没看出差不多,相反,这差的也太多了~” 得,这道理算是讲不通了,你跟他说一他说二,你说东他说西,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那还说个屁? 既然如此,也不是非卖不可,干脆走人奔着下一站去吧,只是可惜了这只鸡心罐,不知道还要蒙尘多久~ 马冠福带头,这就要走,结果刚走没两步,一位跟孟福林长相神似的中年人走进来,客气的拦住众人道,“诸位,稍等一下,我是孟长根,是这家的大儿子,那只鸡心罐就是我从山里捡来的。 刚刚你们的话我都在外面听到了,你们别跟我爹一般见识,乡下人什么都不懂,我做主,这只鸡心罐我们卖了,就10万块~” 孟福林从里面冲出来,那腿脚那速度,怎么看也不像老人,“好你个败家子,别人忽悠两句你就卖了,见钱眼开的东西,人专家说20万,少一分都不行。” 孟长根理都没理他爹,“诸位见笑,这事我自己就能做主,东西是我捡回来的,我说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 “混账东西,我还是不是你爹?” 孟长根终于没忍住,扭回头喊道,“是,但我知道,你咬死20万,不就是想拿这笔钱给三弟在城里买房吗? 怎么,只有他是你亲儿子,我和二弟是捡来的?这些年你搭给他多少钱,我就不追究了,现在我家孩子你亲孙女等着这笔钱治病,你老行行好,就让我把罐子卖了吧。” 孟福林气焰顿时消了下去,闷着头不说话。。。 第四十八章 被堵!(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早在听到老孟家有三个儿子的时候,就有了不好的感觉,果不其然,预感成真了,这家子的矛盾看样子是积怨已久。 当父亲的过于偏爱小儿子,把所有好东西还有钱都给小儿子,对老大老二跟捡来的一样,一次两次还行,时间长了,是个人都会产生不满。 之所以压着没爆发,还是农村伦理关系看得比较重,两个当哥哥的也不愿意跟一家人计较太多,可这次不同了,又跟钱有关,又牵扯到孩子的病,再不争,那也太窝囊废了~ 但这是人家家务事,他们也不好插手,现在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愣在那要多尴尬有多尴尬,还不如看电视剧呢,至少遇到这种让人郁闷的情节可以毫无顾忌的破口大骂~ 最后还是马冠福开口打破了沉默,“那个,要不我们先去旅馆,等你们商量清楚了再决定?” 孟长根坚定的说道,“不用,我决定了,卖,就10万块。” 孟福林还要张嘴说什么,被大儿子瞪了一眼,气的一甩手走了。 刘山河不想趁人之危,只好劝道,“这样吧,孟老弟,我们呢也都是喜欢收藏的人,对这个鸡心罐也是诚心求购,但收藏是为了开心,我们不希望因为一个罐子,搞得你们家庭出现问题,所以,我劝你回去跟你爹好好谈谈,父子俩没有隔夜仇,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再来谈价格,你觉得怎么样?” 刘山河本是好意,怎奈孟长根心意已决,“我的孩子等着钱治病,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真的有生命危险,老板您放心,我保证不管这个罐子以后值多少钱,都不会有人来找你们算后账。 您要是实在信不过我,我可以写字据。” 马冠福闻言,隐晦的朝刘山河打了个眼色,出声道,“罐子我们要了~” 孟长根大喜,“哎!谢谢!谢谢专家!” 握着马冠福的手摇个不停~ 刘山河派人去拿钱,这次出来他带了不少现金,就是考虑到农村人喜欢现金不喜欢银行转账的习惯,他们信不过~ 趁这个时间,孟长根一笔一划的写下字据并签上了大名,等他收了钱之后,热情的邀请道,“几位老板,一定留下来尝尝我们农家饭,我把钱放好后,就让媳妇儿做,很快~” 马冠福担心那个孟福林再搞出幺蛾子,赶紧走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吃饭什么的就算了~ 刘山河也是这个意思,连番推拒了孟长根的好意,一步三送的朝村口走。 结果快到村口的时候,倒霉的预感再次应验。 只见村口聚集着几十号人,一个个手拿铁锨镐头,一副要跟人火并的架势,孟福林叉着腰站在当中,颇有点老当益壮,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可惜,这气势配上他身后的背景,怎么看怎么像是在耍无赖。 幸亏孟长根一直跟了过来,不然这会儿他们还真得抓瞎。 “爹,你这是要干什么?”孟长根怒气冲冲的走上去跟他爹进行交涉。 “不干什么,我只是不想你被骗,该我们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你放心,这次要来的20万都是你的~” 刘山河和马冠福对视了一眼,神色渐渐凝重,他们担心孟长根经不住诱惑,要是连他都被拉拢过去,今儿这事就悬了~ 还好,至少目前来看,孟长根的人品经住了考验,“爹,别说了,东西都卖了,钱我也收了,不能出尔反尔,你赶紧让人散了,这么多人堵在村口想什么话~” 随后,孟长根又皱着眉对人群喊道,“大家伙都散了吧,别聚在这,影响不好,麻烦大家跑一趟,一点误会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回头我请大家吃饭喝酒,谢谢了~” 然而,众人不为所动,纷纷把目光放到孟福林身上,在他们心中,孟家还是孟福林说的算。 孟长根急了,“爹!你到底想干什么?这些都是京城来的大人物,你还想威胁他们不成?一旦出了事,这村子里的人可护不住你~” 逼得没招,孟长根开始用语言威胁了,他也不知道林剑这伙人有没有大人物,但想来能掏出10万块买古董的人,应该有点能力,反正就往大了吹,能吓唬住最好。 果然,孟福林有些畏惧的瞄了马冠福一样,可一想到自己损失了10万块钱,顿时觉得肉疼,再次梗起脖子,提高音量来壮胆,“大人物也得讲道理,明明价值20万的宝贝,愣被他砍到了10万,你这个傻小子居然还认了,你认我不认,这官司打到天边我也占理。” 后边有人跟着起哄,“就是,凭什么他红口白牙说砍掉一半就砍掉一半?孟家小子,你是不是傻了?” “就是就是,我看就是被人骗了~” 这些人干别的不行,搓火架秧子一个顶俩,嘴不是一般的碎,一言一语把孟长根的火气给拱出来了,“都tm闭嘴,这是我家的事,跟你们有半毛钱关系吗?我爹答应你们什么了?是一顿酒还是一根烟?你们说,我给你们双倍,只有一个要求,现在立刻滚蛋!” “你怎么说话呢?我们是看不过眼过来帮忙~” “就是,把我们说的跟见钱眼开似的,钱要回来也不分给我们一毛~” 这村子就这么一条路,要么就得从山上绕,这显然不现实,几十个人往村口一堵,林剑他们谁也出不去,总不能开车直接碾过去吧? 马冠福见势不对,赶紧对刘山河道,“老刘,打电话找人吧,至少得找这个村的领导出面协调,不然我们今天走不出去~” 他话没说完,刘山河就掏出手机四处打听,看谁能联系上这边的领导。 别说,运气还真不错,有个朋友认识阳s县里的领导,一个电话打过去,一层一层的施压下命令,很快就有孟家村所在乡镇的领导,带着jc赶了过来。 前后总共没用上一个小时,这让林剑有了深深的感触,人不是只有钱就行了,得有相配的地位和权力,才能真正做到不被欺负。 就今天这事,如果换做他自己来处理,最好的结果也是跟人拼个两败俱伤,被救护车给拉走,运气差点估计就躺地上起不来了。 乡镇领导连同村主任、村长一起来到村口,领导还没说话,村长指着孟福林的鼻子呵斥道,“孟福林,你长能耐了,想干什么?起义啊?赶紧让人散了,丢人不丢人?这么多领导看着呢。” 孟福林原本就被孟长根的一句话说的心里发虚,只是因为10万块钱的诱惑,一直提着胆子,这会儿看那么多大领导出面,又有jc跟着,顿时没了脾气,满脸堆笑,还想跟领导散烟,结果没一个搭理他的。 讨好道,“村长,我这不是给自己讨公道吗,我受了委屈总不能憋着,你也是咱们孟家村的领导,不能伙同外人欺负咱们自己人吧?” 村长伴着脸,开什么玩笑,在上级领导面前,怎么能搞小团体呢,义正言辞的说道,“什么自己人外人,大家都是华夏人,别废话,赶紧让人散了,这么多领导都出面了,你放心,肯定给你一个交代,不会让你吃亏的。” 话都说到这了,如果还坚持聚众,那事情就大条了,孟福林也不傻,有着自己的小精明,“明白明白,我这就让人散了~” 说完,对那几十号人吼道,“都散了散了~” 其实这群乌合之众早就想散了,没看jc都来了吗?别着枪呢,还敢跟zf作对不成? 不过他们喜欢看热闹的本性,驱使着他们没有走太远,围在外面伸着脖子张望。 这时,领导队伍中走出来一人,应该是某位的秘书,“哪位是刘山河同志?” 刘山河从容不迫的走出来,“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没事,投资商在我们管辖的境内遇到麻烦,肯定要由我们负责到底,到底怎么回事?传达的人也没说清楚。” 刘山河大概解释了一遍,秘书恍然道,“还是价格没谈拢~” 刘山河苦笑道,“我们也不知道听谁的,孟福林的大儿子笃定说他可以做主,还写了字据,这钱他也收了,按理来说这次交易算是完成了,可孟福林对这个价格不满意。” 秘书接过字据看了一眼,点头道,“我知道了,这事交给我,你们别说话~” 秘书回到领导队伍中,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很快就有人把孟福林带走去谈话,同时人群也都散开,露出一条通向村口外的通道。 这事就算解决了? 还没,孟长根终归是老孟家的儿子,不能看着父亲坐牢不是,走过来哀求道,“几位老板,我爹的事。。。” 刘山河摆手安慰道,“放心,我们走后,你父亲自然会回来,都是误会,只要你们别继续纠结价格的问题,这事就算过去了~” 孟长根连连点头,“明白明白,放心,绝不会再有人找麻烦,谢谢,谢谢~” “不用谢,我也是逼不得已,怕有人受伤才找人来的,否则我也不想兴师动众的叫这么多领导来,传出去不好听不是?” 第四十九章 黑话(求收藏!求推荐!) 一行人重新上车,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缓缓离开孟家村,坐在商务车林剑有些后怕的擦了擦脑门上的虚汗。 “以后这种事就应该找跑地皮~” 跑地皮在古玩行当里特指往农村或者山里跑收货的人。 马冠福依然是那副处变不惊的微笑模样,“怕什么,这不是没出事吗?” 林剑毫不掩饰自己怕死的一面,“真出事就晚了,孟老头一直绷价,要不是后来孟长根蹦出来,我都怀疑咱们被埋雷了~” 他这一着急,古玩行当里的黑话下意识的往外蹦,从小在琉璃厂混大的,家里又有俩大拿级别的专家,这种黑话耳濡目染,现在自然张口就来。 他口中的埋雷,就是埋地雷,现在有些不法之人故意和农村人合伙坑人,顾名思义,而绷价就是一直要高价。 “不至于,老刘在这行混了这么多年,让他断代有点困难,但很少被人坑,打眼也有过,那也是自己实力不济,几乎没被人埋过雷~” 两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张口闭口全是黑话,前排的司机和秘书别说插嘴了,听都听不懂。 林剑点点头,忽然压着嗓子问道,“大爷,这只鸡心罐不会是生坑吧?” 生坑指的是新出土的东西,相反还有个词叫熟坑,意思是出土很长时间,甚至被人盘玩过,这对词是从玉石那边引申过来的。 熟坑的东西还好,毕竟有无数种解释,可要是生坑就不太好办了,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出土文物应该主动上交国家! 马冠福摇摇头,“是熟坑,罐身几乎没有出土痕迹~” “那就好那就好~” “你以后自己上货可得小心着点,打眼不要紧,哪怕被人骂棒槌,也千万别动生坑的主意~” “我明白的大爷,咱们玩讲究的也是个雅致,把自己玩进去就太蠢了~” “明白就好,这次你跟着来还真是来对了,没想到这才第二站就遇到这么多事~” “是啊,我跟着学到了不少,可惜,我还没纳货~” “急什么,路还长着呢~” 。。。。。。 可能是为了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一前一后两辆车一脚油开出200公里,才在服务区停下歇歇脚,这架势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刚下车,马冠福对刘山河道,“老刘,这只鸡心罐你得匀给我,我那柜子正好缺这么一只,回头转钱给你~” 刘山河二话没说,“行,都是自己人,放谁那不是放~” 他们俩可不是为了捡漏来的,真是喜欢,甭管收了什么,大多拿回去自己收藏,转手卖掉赚差价这事不能干,那是跑地皮的营生,好歹身家几十亿的主,差这点钱? 接下来他们走走停停,在晋省范围内逗留了快一周的时间,才启程进入三秦省,省会长安作为十三朝古董,这周边地底下埋葬着无数个皇亲国戚,好东西不要太多,当然,他们这伙人肯定不能去捡鬼货,至少不能直接入手,否则乐子就大了去了。 这次他们没有在乡下郊区,而是直奔长安古都,远的不说,先来一顿正宗的三秦套餐再说。 凉皮儿配肉夹馍再来瓶冰峰,连吃三顿都不够,林剑食量大,吃完了套餐还得来份儿羊肉泡馍,一边儿掰着馍一边儿跟几位大爷侃大山,一时间忘记了此次来三秦的主要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是自驾游呢。 其实也差不多,马冠福放下筷子叹道,“好久没来长安了,这边发展的真快~” 刘山河正在吃第二个肉夹馍,比起马冠福,他的胃口好得多,“我倒是常来,这边儿咱有朋友,不用担心孟家村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说到这,马冠福突然问,“这趟出行你找拉纤儿了?怎么没看着人呢?” 拉纤儿就是掮客,中间人,负责联系买卖双方,从中抽出佣金,按照行规一般都是成三破二,也就是卖方出3%,买方出2%,当然,这不是死规矩,要是关系好给50%也没人管~ 刘山河神秘兮兮的笑了笑,“找了个高级掮客,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总共才见过他三次面,佣金只要按成交价转给他就行,在圈内信誉很好。” 马冠福失笑道,“我很久没跟圈里人打交道了,看来又出了了不得的人物~” “管他呢,我们是为了收藏又不是赚钱,有需要就找,没需要也别联系,这样挺好的~” “你说得对~” 几人正聊着呢,旁边来了一桌人,其中一个瘦高个对服务员要了两套三秦,坐下来一边解开外套一边掏出什么东西放在桌上。 瘦高个年约25、6,跟林剑差不多大,对面那身形差不多,只是稍矮几公分,面相老成,看着有30来岁。 林剑之所以注意他们,是因为随着他们进来,寻宝鼠开始升温了,而且温度越来越高,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 这样的情况令他心脏砰砰直跳,心道,“难道这两人身上藏着价值连城的宝贝?” 可看来看去,这两人也不像是身怀巨宝之人,更像是混迹于社会底层的无业游民,看面相都不是什么善类,尤其是那个看着年龄略大的男人,不动声色的样子给人很强的压抑感。 这时,马冠福他们站起身要走,吃的有些多,再加上最近一直辛苦赶路,没怎么好好休息,他们就准备去旁边茶楼喝会儿茶消消食,然后回酒店休息。 林剑心里跟猫挠似的,惦记着旁边两人身上的宝贝,哪怕抓不到手,开开眼也是好的。 于是他对马冠福道,“大爷你们去吧,我这泡馍还没吃完,我慢慢吃,吃完过去找你们~” 马冠福不疑有他,只是道,“行,慢慢吃,不急,要是累了,吃完直接回酒店休息,认识路吧?” “当然,大爷您放心,我不是路痴~” 刘山河起身拍拍林剑的肩膀,“小年轻多吃点才有力气,甩开腮帮子使劲儿吃。” “得嘞~” 等他们都走了,林剑总算能塌下心关注旁边两人的动向。 年长男不苟言笑,套餐上来后就闷头苦吃,而小年轻额头前留了一撮黄毛,看着流里流气的样子,居然也能坐得住,而且吃起饭来慢条斯理,这对组合实在是太奇怪了。 林剑装模作样的吃着泡馍,他故意吃的很慢,时不时的用余光往旁边偷瞄,没有任何发现,这令他有些郁闷,眼看泡馍要见底了,总不能再要一碗吧,他可真吃不下了,他胃口的确不小,但也不是大胃王啊。 就在他准备放弃,觉得那宝贝可能和他无缘的时候,小年轻终于说话了,从他刻意压着嗓子的举动来看,要说的事情一定不简单,但这瞒不住有心偷听的林剑,毕竟两张桌子隔了不到2米远。 “哥,你说咱们这东西能有人要吗?” 林剑心中一惊,靠,不会这么巧让自己遇上倒斗的了吧? 看那个年长男阴气沉沉的样子,别说还真有可能。 年长男没有第一时间接话,扒了两口凉皮,才慢悠悠的说,“别急,好东西不愁没人要~” 小年轻叹了口气,“你怎么就笃定是好东西?哥,我不是怀疑你,刚才你也听那品古轩(纯属虚构)的老板说了,市面上不可能有真的唐三彩,说咱们手里这件肯定是西贝货~” 后面的话林剑根本没听进去,听到唐三彩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蒙了,这里是哪?长安,什么最著名?肉夹馍?凉皮? 统统不是,在林剑眼里,长安唯一能和唐三彩齐名的,可能就是那些被牢牢看护起来的兵马俑了~ 林剑被这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砸的晕晕乎乎,好半天才冷静下来,心里有一道声音响起,“不可能!不可能是真的唐三彩,就算加上前些年刚出土的,全国的真品唐三彩也不过几百件,怎么可能在家普普通通的长安街边小餐馆儿里碰上!” 而且就算是真的,林剑恐怕也不敢拍,多半是生坑货,国家明文规定,出土文物一律禁止上市交易,传世宝物除外~ 当然,民间也不是一件都没有,但有不少都在国外的收藏家或者私人博物馆手中,这可是华夏国宝级的宝贝,没人会轻易拿出来卖,近几年海外拍卖行现世的唐三彩,无不以8位数的天价成交,可以说每一件唐三彩都价值连城,林剑怀疑自己的运气有没有这么好。 可感觉会骗人,金手指骗不了人吧?感受着后腰间灼热的刺痛,就像是被人用铁锨刺穿腰间一样。 林剑感觉整个人都在发抖,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和激动,这样的宝贝如果能被他弄到手,那绝对是震惊圈内外的大事件,他的大名也会随着唐三彩一起,成为圈内人的饭后谈资。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没人比他更清楚出名之后想赚钱有多容易了。 至于唐三彩他当然要自己留着当传家宝,他要是敢卖了换钱,林涛就敢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败家也没这么败的。 第五十章 命运多舛的三彩(求收藏!求推荐!) 唐三彩是唐代彩色釉陶的统称,烧制方法也不是什么秘密了,用白色粘土作胎,以含铜、铁、钻、锰等金属元素的矿物作着色剂,配制低温釉,施于坯体表面,在800c左右的低温中一次烧成,虽然叫作唐三彩,但其彩色并不仅限三色,一般有绿、黄、蓝、白、紫等多种色彩,但以黄、绿、白为主。 林剑现在满脑子都是曾经在博物馆或者书里看到过的唐三彩人俑马佣。 旁边一直寡言少语的年长男,阴着脸道,“那个老板一看就不是好人,说不好他刻意编出一个理由来压价~” 小年轻叹气道,“可惜我们自己不懂~” 年长男摇摇头,“别急,真的别急,东西在我们手上,我们才是占据主动的那一方。” 小年轻丧气的点点头,“我知道了,都听你的~” 他们说话的时候,杨橙后腰的灼热感一直持续着,不像之前,在提示过之后,温度就会渐渐降低。 林剑心急如焚,他犹豫着要不要直接上去搭话。 最终,还是诱人的利益战胜了理智,驱使着他的双腿站起来,走过去,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两位,很抱歉,我不是有意偷听你们的对话,只是离得太近,我想不听到也难,我是一位古董商人,在京城琉璃厂有一家店,刚听到你们谈起了唐三彩,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开开眼。” 冒昧上前搭话本来就会引起陌生人的警惕,更何况他谈及的事情,是对方的核心利益,两个人同时沉着脸就要发火,林剑急忙解释道,“二位别误会,我没其它的意思,只是听二位可能手里有宝贝要卖,而我恰好又从事着相关行业的工作,卖给谁不是卖? 而且老天爷让我们同时出现在一家餐馆吃饭,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不管二位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可能是林剑温和的笑容给了对方不错的印象,又或者是他的话打动了对方,总之,年长男的脸色稍有缓和,不过依然抱着戒心开口道,“你是京城的商人,来长安干什么?” 林剑松了口气,只要接话就好办了,就怕对方软硬不吃,就不跟你搭话,总不能明抢吧? “上货啊,现在买卖不好干了,店里需要些俏货压堂~” 他故意说黑话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更专业一些,以便取得对方的信任。 人类对神秘未知的事情总是存着敬畏心理,刚刚林剑听他们的对话,就知道这俩人是生瓜蛋子,搁过去就是被杀猪的对象。 果然,他这么一说,哥俩懵逼的同时,不自觉的带上一丝尊敬的态度道,“这位先生,既然你听到了我们的话,也就不瞒着了,没错,我们手上的确有好东西,刚从家里挖出来的,想卖了换钱改善生活条件。” 这个年长男的确精明,看似实诚的漏了底细,可实际上他也在暗示林剑,他这东西不是鬼货。 林剑心道,“是不是鬼货我亲眼看了才知道,你们说破大天也没用~” 说是这么说,可他明白,唐三彩这东西,很难有传世,市面上偶尔露出来的精品,基本上都是刚刚出土的生坑。 为什么这么说,那就必须要了解唐三彩的历史,从意义上来看,唐三彩不仅是华夏古代陶瓷发展史的光辉篇章,也是人类制陶史上的一个闪光点。 不过从收藏角度来看,近年来唐三彩的市场表现却并不撩眼,即使是这些年来古玩市场热气腾腾,可具有悠久历史的唐三彩却没有出现很好的表现。 问题就在于唐三彩的稀缺性,在历史上的古代文献中,并没有唐三彩的记载,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谜。 最早记载唐三彩的相关书籍直到民国时期才出现,1905~1909年修筑陇海铁路期间,在神都一带因工程修建而毁损了一批唐代墓葬,施工者惊奇地发现许多带彩釉的陶马、陶骆驼和陶俑,由于这些陶器上大多数带有黄、绿、白或黄、绿、褐三种颜色,加之在唐墓中出土,于是人们就给了它们一个非常形象的名字──唐三彩。 由此,人们才开始认识并重视唐三彩,毕竟唐代是华夏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强盛朝代,其文物的出现自然会引发人们的浓厚兴趣。 不过唐三彩命运多舛,在发现之初许多人不仅没有加以重视,相反还进行了破坏,因为这些花花绿绿的唐三彩几乎都是冥器,那个时候人们比较迷信,觉得土里的东西不吉利,所以大量的唐三彩在出土后被就地砸碎,以避邪气。 不得不说这是一大损失! 但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些被国内古董视如敝屐的唐三彩,却受到鬼佬的垂青,因为他们发现了其中不同寻常的文化价值。 那个时代受到国外影响特别大,于是很多古器物研究者和古董商也开始逐渐重视,从此不断了解唐三彩,名声也跟着越来越响。 与其他古玩相比,唐三彩发现的历史并不长,在藏界的影响力自然小了许多,尤其是华夏经历过一段惨痛的404时期,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收藏的概念几乎在人们脑中绝迹了,很多人想的是赶紧处理了手中的老物件,保住命再说。 这就导致人们对唐三彩的收藏出现了断代,形不成体系,以至于如今古玩界的大部分人,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知道原来华夏还有唐三彩的存在,但这个时候,市场上已经很难寻觅到真正的精品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剑觉得哥俩手中的唐三彩,很有可能是刚刚出土的生坑货。 至于年长男说是在家里挖出来的,这话也只能骗骗鬼,不!鬼都不见得相信! 为什么? 其实唐三彩和兵马俑是一个性质的,都是用来陪葬的东西,就和今天烧纸人纸马一个道理,古人怎么可能在家里摆一具兵马俑?天天去欣赏?想想都渗人何况天天对着了。 其实过去就连盗墓贼也不会碰这玩意,不值钱还沉,谁偷这东西那就是自己找死,当然现在不一样了,傻子都知道唐三彩的价值。 当然,有价值的是真正的古代唐三彩,不是现在那些高仿,哪怕高仿品更精致更漂亮,在实际价值上也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林剑指着四周,“这儿不方便,我们到旁边找个茶室,在包厢里慢慢聊如何?” 见他们还在犹豫,紧接着补了句,“放心,我请客,不用你们花钱~” 哥俩讪笑着点点头,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跟着走一趟吧,又不是去什么偏远的地方,就在茶室,公共空间,不用担心被抢,更何况他们俩人呢。 林剑带着他们去的就是马冠福他们所在的茶室,他也留了个心眼,真要出了事喊一嗓子,自己这边儿人更多,虽然都是老头~ 去茶室的路上,林剑得知哥俩是表兄弟,住在一个院子里,哥哥不到30岁,但长的比较着急显老,叫陈大富,弟弟叫陈平,是后改的名字,原名太难听了。 到茶室后,跟服务员要了包间,没要茶艺师服务,邀请哥俩坐下,他自己坐在太师椅上动手泡茶。 看着他行云流水的泡茶动作,哥俩肃然起敬,陈平悻悻道,“还是你们京城人档次高,我们在家喝杯茶叶沫子都美滋滋的~” 林剑笑了笑,“附庸风雅嘛,实际上我也喝不明白~” 自黑了一把,立刻赢得了哥俩的好感,尤其是小年轻,对大人物有种天然的崇拜,显然,他已经把林剑当成大人物了。 他要的是金骏眉,对不会喝茶的人来说,金骏眉有种独特的果香,绝对符合大众的口味,各自倒了一杯,伸手示意,“尝尝,肯定没有专业茶艺师的水平高~” “很厉害了,谢谢~”陈大富客气了一句。 等各自尝过了茶香,林剑终于引入正体,“二位,把宝贝拿出来吧,让我开开眼~” 哥俩对视了一眼,跟下了多大决心一样,陈大富解开衣服,林剑这才看到,宝贝被他用红布里三层外三层包裹的严严实实,然后又做了个兜子绑在腰间,跟腰包似的时刻不离身,别说,还挺聪明。 林剑这会儿也不着急了,喝着茶看着对方一点点拆开红布,终于,一尊锈迹斑斑的唐三彩马俑被摆在了茶台上。 古代三彩质地疏松,有腐蚀痕迹,往往还有钙一类的锈斑,这很正常,而现代复制品反而制作的精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新仿。 古代三彩釉色深沉、柔和、微暗,而新的三彩则色泽光亮、鲜艳、刺眼。 而且古代三彩中的绿釉,色泽较深、柔和,而新作色泽较淡而浮于表面,缺乏润泽感,另外三彩中的黄釉或红釉多出现蚕吐之细丝一样流纹,而新烧制品一般无这种现象。 再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看釉面,古代三彩釉层较厚,质感很强,而现代作为商品性生产的三彩,彩层较薄,容易出现冰裂纹,可古代三彩则没有! 第五十一章 内藏玄机(求收藏!求推荐!) 随着一尊高30多公分的马俑摆在茶台上,整间屋子的空气似乎都凝滞了,陈大富哥俩是因为紧张,林剑接下来的态度,将决定着他们家下半辈子的生活质量。 而林剑屏住呼吸,却全然没有看见传世之宝的惊叹或者欣赏,反而拧紧眉头,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首先,这只唐三彩的取材并不奇怪,马——在唐朝之所以受到重视,与李唐王朝本身具有游牧民族血统有关。 李世民将骑马狩猎视为大夫三大乐事之一,甚至还让阎立本画出昭陵六骏样本,命工匠雕刻成石质浮雕,永远陪伴其左右。 后来唐玄宗李隆基驯养舞马在自己生日的千秋节上应节踢踏,翩翩起舞。 诗仙李白更是吟出‘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之佳句。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马都是唐人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唐代墓葬中出土三彩马众多,也是一个极佳的印证,所以无论在取材方面,没有任何毛病。 然而,林剑之所以皱眉头,是因为他觉得这只马俑身上少了点什么,可非要他说又说不出来。 温顺宁静的骏马,看似造型灵动、栩栩如生,马头、肢体比例也很好,尖短的耳朵,浓密的黑棕发胸部发达,线条流畅、体魄丰满,符合古人对马的记忆。 而且与常见的黄、白、绿为主的三彩马相比,此马黑、红、绿、银灰的色彩搭配比较罕见,既突出了唐三彩鲜艳绮丽的特点,又具备了传统三彩配色的魅力,让人过目难忘。 银灰色釉的马、浓密的棕发、黑色缰绳饰红扣钉,眉骨高宽,眼睁外凸,囧囧传神,釉面有被腐蚀的痕迹,却有很强烈的玻璃质感,恰逢阳光照下,金属斑的光泽熠熠生辉。 这样的细节处理和生动的表现力,是现代仿制品缺乏的,虽然他还没上手,可仅凭肉眼他也能断定,这匹三彩马应该有年头了,至少不是近几十年的新仿。 抬眼瞧见哥俩紧张的模样,不由笑道,“你们别这么紧张,搞得我都不敢上手了~” 陈平咽了口唾沫讪笑了几声,倒是陈大富强自镇定,起了起手,“尽管上手~” 林剑也没客气,直接抓了过来细细端详起来。 说实话,别说以他现在这半吊子水平,就是专家级别的,也很容易在唐三彩身上打眼,不是水平不够,实在是高仿的水平太高了。 唐三彩被发现后,自然受到华夏以及世界艺术界的关注,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唐三彩的研究更是热火朝天,不少专家纷纷将研究成果公诸于众。 稍稍有点研究的人都知道,由于唐三彩烧制温度最高约1100度左右,其制作工艺不算复杂,且制作原料随处可见,胎釉配方也早已公开,就凭华夏大陆上这些能工巧匠的手艺,什么水平的唐三彩仿造不出来?有一些还是大师级的人物。 想想这些高手运用现代技术“克隆”出来的仿品与真品还会有多么大的差别呢? 答案就是几乎没有! 真品唐三彩的基本特征在高仿唐三彩上都具备了,而且两者相似度可以达到99%,无限接近100%,不过岁月的痕迹确实怎么都模仿不出来的,可这也足够给收藏者制造麻烦了,甄别的空间极其微小,考的可不单单是眼力。 道行不够的屡屡中招,就算自认为修行够刻苦修为够深的资深玩家,鉴于高仿唐三彩在胎、釉、色彩、造型乃至内在的精神风格等方面都几乎达到了完美境界,同时也具备了真品三彩的全部特征,打眼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就造成了非常尴尬的局面,唐三彩好不好?好!谁都不能说不好,其极高的艺术价值非常具有收藏性,但因为高仿频出,也制约了藏家的积极性,古玩古玩,玩的就是一个‘古’字,总被高仿骗哪还有乐趣可言?时间长了,大家都开始趋利避害,既然看不明白,大不了我不玩了还不行? 没有了需求,市场自然形成不起来,因此在古玩界,唐三彩一直是传说的存在。 这么多大师专家都经常在三彩面前栽跟头,林剑要是没有金手指作伴,打死他也不敢出这个头,就算听到有唐三彩现世,也顶多就是去看个热闹过过眼瘾罢了。 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就是假设性的问题,他偏偏就有这个金手指,上述的假设就不存在了,金手指告诉他,这东西是真的,哪怕他再怀疑,也由不得他不信! 然并luan,就在他准备放下三彩马准备谈价的时候,手本能的把马翻了过来,露出完整无缺的马腹,不由愣住了。 什么情况?马肚子不应该是空的吗?为什么眼前这匹马严丝合缝? 这匹马被动过手?林剑下意识的怀疑,动过手就是有高手在坏了的老货上面修补过。 不对,就算动过手也不该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无论真假唐三彩,都会在身上留下空洞,通过空洞可以清晰的看到内壁,真品应该有不规则的手工痕迹,工业化仿品内壁是平滑的,当然,高仿品不会忽略这个细节。 但不管如何,都应该留下孔洞才对,这是烧制过程必须要留下的痕迹,可眼下别说孔洞了,就连缝隙都没看到,或者肉眼很难分辨,这到底什么情况? 林剑彻底懵逼了,‘寻宝鼠’依然在释放着它的热量,大有不把林剑烧死不算完的架势。 这股灼热感烧的他心烦意乱,很难静下心来去分析可能。 不过他也想到了,兄弟俩之前去的那家古玩店老板,很有可能就是看到这个细节才让他们兄弟二人滚蛋的,否则以这匹三彩马的品相,是很值得赌一把的。 叹了口气,把马放下来,他在犹豫着要不要向马大爷求助,鉴别三彩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兄弟俩不知道他所想,还以为他看完了,陈平连忙问,“怎么样?林老板?这是真的吧?” 林剑一听笑了出来,这还真是生瓜蛋子,哪有这么问的? 陈大富拉了拉陈平示意他别说话,“这小子没见过世面,不会说话~” 林剑摆摆手,“没关系,现在这样单纯的人不多了,挺好的,继续保持。” 陈大富难得勾了勾嘴角,虽然仅有一瞬间,“林老板,怎么样给句痛快话,你就算说是赝品,我们也不生气,权当交朋友了,还请我们喝了这么好的茶,这个情我们得领!” 林剑有些无奈,这个陈大富还真是够贼的,这关系真让他坐实了,还好意思压价捡漏? “先不说东西怎么样,你们二位给我透个底,想拿这宝贝换多少个?” 兄弟俩同时一愣,陈大富也有些怯弱的问道,“多少个?” 林剑一拍脑门,“抱歉,我说的是行话,就是让你们开价的意思。” 陈平刚要开口,被陈大富一把拽住,狠狠的瞪了一眼,对林剑道,“我们不懂,还是林老板出价吧~” 这家伙真精明,明明是外行人,可说起话来滴水不漏,根本不给外人占便宜的机会。 林剑之所以让对方出价也是因为没拿准主意,因为封口的马肚子,他本能的否定了这匹三彩马的价值,可金手指的存在,又令他不得不相信,他现在是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时候。 因为他的沉默,陈平渐渐有些不耐烦了,嘟囔道,“怎么着倒是说句话,一句话不说算怎么回事?” 这回陈大富可没拦着,显然陈平说的也是他的想法。 林剑苦笑了一声顺手再次拿起三彩马,可就是这一拿,他再次察觉到了异样。 按理说这三彩马并不重,且比例很好,重心分配的很匀称,可他从中间抓起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显然重心分布不对,前头偏沉后头偏轻,以这匹马的用料来看,最重的部位应该在中央马鞍的位置。 灰色的马鞍下,是红绿色的披毯,骑过马的都知道,马鞍不能直接安在马背上,时间长了,会磨损马的皮肤,上面要铺一层毯子做隔断,这样马也会舒服一些,毯子下面还有铃铛式的的挂坠,这些细节都处理的很精妙很到位。 当然,这不重要,关键是这里用料最多自然重量也会稍重,如此拿起来也不应该有头重脚轻的感觉,那么原因又在哪呢? 林剑死死的拧紧眉头冥思苦想,突然灵光一现,联想到封闭的马肚子,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莫非这三彩马的肚子里另有乾坤? 不然怎么解释头重脚轻的问题?怎么解释好好的一匹马却被封了肚子?怎么解释后腰的灼热感? 是了,一定是这样,有人在马肚子里藏了什么东西,而且极为重要,否则也不会毁坏一批如此精美的三彩马,哪怕是高仿,也是难得一见的精品,他不相信这匹三彩马曾经的主人不知道! 第五十二章 演技杠杠的(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轻轻晃了晃三彩马,头重脚轻的感觉很细微不易察觉,不然他一开始拿上手的时候也不会察觉不到。 里面究竟藏着什么呢? 光靠想肯定是想不出来的,必须要把肚子剖开,把东西取出来才知道。 前提是这东西属于他,才有资格打开! 定了定心神,开口道,“二位,想必之前你们已经给其它人看过这三彩马了,对吗?” 他终于开口,兄弟俩脸色也没那么难看了,陈大富应声道,“但那个老板说是假的,假的怎么可能埋在土里~” 林剑哭笑不得,原来他们是因为这个理由才断定手里的宝贝是真品? 好吧,跟外行人不能计较太多,耐着性子解释道,“其实那位老板说的是对的~” 话音刚落,陈平拍着桌子站起来,指着林剑的鼻子道,“我就知道你和那个老板一样坏,就是想贪我们的宝贝~” 陈大富还能保持镇定,可脸色也很臭,林剑赶紧按了按手,“冷静,听我说完,一个人说是赝品,两个人都说是赝品,难道你们就不怀疑什么?” 陈平没那么多心思,他就觉得林剑和那个古玩店老板一样,都是故意说成赝品方便压价占便宜~ 可陈大富不由多想了一些,所以说有时候人不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林剑把马肚子翻给兄弟俩看,“你们看这里~” 陈平气不顺的嘀咕道,“这不是挺好的吗?我是没看出瑕疵,别编理由了~” 林剑也不恼,“是挺好的,完整无缺,怎么看都是一件好瓷器,但这三彩马,恰恰就毁在了完整无缺上。 我自己说你们肯定不信,但你们可以上网去查,现在网上都有关于唐三彩的鉴定手段,多看几张图片就知道,真正的唐三彩,无论是马还是骆驼,肚子这个地方都留有孔洞。” 说完就把三彩马放下,抱着肩努嘴道,“查查吧,我没必要骗你们~” 陈大富和陈平对视了一眼,眼中的晦暗之色油然而生。 杨橙表现的这般笃定,其实不用查也知道他说的可能是对的! 但陈平还是不死心,掏出手机搜了半天,怅然若失的摊在椅子上,有种欲哭无泪的赶脚。 “怎么样?相信我说的了吧?” 陈平沮丧的不想说话,陈大富也没好到哪去,这事也不能怪他们不够坚强,谁摊上都够呛,换作是你手里握着一张中奖的大乐透彩票,却在去领奖的路上被偷了,估计你也得崩溃,相比来说这两位表现算是好的了。 陈大富颤抖着嘴唇问道,“这么说,这是个赝品,一文不值?” 林剑担心自己这么说了,对方怒气之下会忍不住砸了听响,里面的东西不就暴露了吗,到时欲哭无泪的就换成他了。 为了稳住对方,他尽量挑好听的话说,“也不能说一文不值,从仿品的角度看,这批三彩马可以算是高仿了,相似度可以达到90%以上,非常高明。” 陈平眼中重新恢复了一些光彩,“真的?能卖多少钱?” 林剑为难的挠挠头,“这我说不好,看运气吧,如果遇到冤大头,卖几十万上百万都有可能,但稍微懂点的人,恐怕都不会为此花一毛钱~” 陈平张了张嘴,完全没了主意。 “那个~林老板,你看我们兄弟俩出来一趟不容易,这卖古董也没经验,您要是觉得合适,多少给点,这匹马你带走。”陈大富把主意打到了林剑身上,如果是不知情的人,一定觉得这两个人很过分,哪有逼着人买赝品的? 可林剑觉得这是打瞌睡了有人送枕头,他正愁怎么开口把这匹马买下来呢,毕竟要是他自己开口不合适,容易被误会。 心里乐开花了,脸上却是一副踩了狗屎的倒霉相,“我买?这不合适吧?你们会去买一个明知是假的东西吗?” 陈大富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死不放手,“林老板您是大人物,肯定不在乎这点钱,您也说了这三彩马伪造的技术极高,碰上不懂行的,您就赚爆了,就算卖不出去,摆在家里自己欣赏也不错。” 林剑心中冷笑连连,这家伙果然够阴险的,从刚才说话就看得出来,这家伙有股子小精明,这会儿更是被他展现的淋漓尽致,只是这种精明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说白了就是自私! 但这正合了林剑的心意,他巴不得这个陈大富表现的更过分一些呢,这样他捡起漏来心里也不会觉得愧疚了。 两个人都在演戏,演技炸裂,让专业演员来演,都不见得有这么强的表现力。 抿着嘴唇佯怒道,“听你这意思,这个赝品我不买还不行了?” 陈大富已经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不能空着手回去,至于会不会得罪林剑,他根本不在乎,反正这事一了结,他就带着陈平回村,上哪找人报仇去? 当然,他还不想这么快撕破脸,那不就成明抢了吗? “不是,您林老板有钱,不在乎这点,就当是帮帮我们这些穷人,为您后代行善积德,这也是大好事~” 林剑无语,这家伙过去是不是干过传销,太能说了点。 见火候差不多了,拧着眉头问,“算我倒霉,你说多少钱?” 陈大富立刻试探道,“10万?” 话音没落,见林剑扬起手要拍桌子,立马改口,“不不,太多了,5万,就5万,您刚才说了,这东西是有可能卖几十上百万的价格,您花5万块钱赌一把是值得的?” 林剑没上套,冷着脸说,“那你拿回去自己赌吧,还不用花钱,赌赢了以后你们就是百万富豪了~” 陈大富不以为然,倒是陈平有些心动,凑到陈大富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却见陈大富脸色一变,狠狠的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别跟这添乱~” 陈平委屈的低下头,一个劲儿的揉着后脑勺,陈大富道,“我们就没这个命了,您是大老板,有机会遇到大人物,我们这些乡下人想赌都没地方赌,还是拿点小钱回去安稳过日子比较实在。” 林剑这会儿也入戏了,活脱脱一个上当受骗的受害者,“遇到你们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们不是故意下套在这等着我呢吧?” 这要是承认了就是诈骗,陈大富哪敢装大尾巴狼,急忙摆手,“林老板您可别乱说,我们都说本分人,这也是被逼的没办法,才求您这个大人物行行好,就当是做善事了。” 林剑恶狠狠的灌了口茶,“行,这倒霉事我认了,但5万块钱太多,3万吧,同意我就去取钱,你们拿钱滚蛋,不同意我也没办法,我还不信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敢明抢~” 言罢还做出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陈大富犹豫再三,显然他是不甘心放弃这两万块钱的,但转念一想,为了两万块钱跟一个有钱人拼命,值吗? 怎么想都不合算,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行,就三万,林老板大气,我们也不能做小人。” 林剑铁青的脸色缓了下来,“这还算句人话,走吧,我也没心情喝茶了,旁边就有银行,取了钱你们走人,这东西留下!” “明白,明白,我们懂规矩,钱货两清后,这匹马就是您的了,砸了听响也跟我们没关系。” “好,走吧~” 茶室东边不到100米就有宇宙行的支行,林剑三人前后走过去,很快就从柜台取了3万,他是贵宾客户,不用预约就能取。 拿着展现的三沓毛爷爷砸在陈大富怀里,“行了,我们两清了,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们,晦气~” 陈平年轻气盛,被林剑的片儿汤话刺儿了一路,差点没忍住要还口,还是被陈大富劝了下来,“肯定不能让您看到我们俩这张脸,林老板,我们就在这分开吧,那边就有公交车站~” 林剑‘好心’的提醒了一句,“再见,不,再也不见,不过你们可得看好了钱,要是被小偷顺走了,可别回来找我。” “不能够,不能够~” 目送兄弟俩一溜小跑离去,林剑很想仰天长笑,这漏捡的也太刺激了。 别的不说,哪怕马肚子里空空如也,就凭这匹马本身,也能卖个好价钱,当然就像他说的,得遇到冤大头才行。 遇到了好事,忍不住要与人分享,再说他拎着匹三彩马回去,怎么也瞒不住,还不如主动交代,马冠福和刘山河还不至于跟他抢东西。 打了通电话得知他们还在茶楼里,便迈着轻快的步伐原路返回。 进入茶室包间,马冠福他们正在聊京城过去的奇闻异事,聊得热火朝天,见林剑进来,手里还拎着一个红包袱,不由问道,“你这是去赶集了?” 林剑把包袱往茶台上一搁,“顺手捡了个漏~” 刘山河比了个大拇指,“哟,可以啊,快打开给我们开开眼~” 林剑也不啰嗦,二话没说解开包袱,取出三彩马端端正正的摆在桌上。 跟第一次见它的时候一样,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都是行家里手,不用林剑跟这班门弄斧~ 第五十三章 靖康钱(求收藏!求推荐!) “这匹三彩马有一眼啊~”刘山河眼力不够,觉得这匹三彩马来历不凡,有可能是真的。 但马冠福直接上手观察了片刻,“妖怪~” 刘山河惊讶,“妖怪?小贱走眼了?” 马冠福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不见得~” 林剑拱了拱手,“嘿~我眼力差点意思,只觉得是旧仿,但具体哪个年代的看不出来,也没个款让我分辨。” 马冠福看看刘山河,“你说你混了大半辈子,眼力还没小贱厉害~” 刘山河这把年纪了,早没了争强好胜的心思,“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马冠福无奈的摇摇头,“其实你看不出很正常,现在的三彩里的妖怪太多了,真正的好东西要么在地底下埋着要么被国家收藏,民间几乎不可能有。 相比起来,民国时期的高仿,反而在市场上比较流行。 刚刚小贱说是旧仿也对也不对,清朝人不玩唐三彩,这东西是陪葬用的,古代人迷信,怎么可能喜欢死人的东西,但不喜欢不代表没市场,不然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多高仿,证明技术是有传承的,尤其是神都一代,很多制作唐三彩匠人,都是有百年传承的。 小贱捡来的这个漏儿,勉强算是晚清时期的高仿,技术还没磨练到巅峰,可依旧能看出其手艺的高超,再加上近百年的时间埋在土里,确实能迷惑很大一批人。” 刘山河听着连连点头,“这么说小贱这漏儿挺大的?” 马冠福笑了笑,“不大不小,正好~” 林剑却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大爷,您拎拎这匹马,仔细感觉一下~” 众人被他说的一愣,“小贱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这匹马还另有深意?” 马冠福不会觉得林剑在开玩笑,重新拿起马,小心的掂量了一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抱着疑惑,伸手抓着马鞍的位置,把底托搁在手上放平,就这一个动作,令他察觉到一丝异样。 “咦?” 刘山河见马冠福露出奇怪的表情,连忙住嘴,盯着他的手也不知道能看出什么来。 “这重量分配不均啊~”马冠福脱口而出。 林剑笑眯眯的点头道,“没错~” 马冠福再次掂量了几下,放下来沉吟道,“你觉得这里面藏着东西?” 林剑指着马肚子的部位,“大爷您疏忽了~” 马冠福伸手一翻,露出封的严严实实的肚子,苦笑道,“得,我还真是眼大漏神~” 刘山河调侃道,“你这眼可不大~” 马冠福没接话,点头道,“你的猜测是对的,里面很有可能藏着东西,不然做高仿之人,不会马虎道犯这种低级错误。” 抬头看着林剑,“你怎么想?要打开吗?” 林剑坚定的点点头,他不相信金手指会犯错,“肯定是要开的,但就这么砸碎了,这么精美的高仿就可惜了~” “但不管怎么开,都会给人动过手的感觉,价值肯定大打折扣~”刘山河提醒道。 林剑无奈的摊了摊手,“就算不开,让人看到这封口的肚子,也不会觉得值钱吧?” “也对~” “那怎么着?砸了让我们开开眼?”刘山河兴致勃勃的出着损招。 被马冠福笑骂了一句,“行了,这是小贱捡的漏,咱们别跟这添乱了,就算要砸也不能再这不是?人多眼杂的,容易出乱子~” 林剑起身把三彩马重新包好,“肯定不能在这砸,等回京城吧,怎么着也得到了咱们自己的地盘再砸~” “我突然有种开彩票的感觉~”刘山河开着玩笑。 等林剑收拾完,刘山河向马冠福请教道,“老马,你说清朝人仿了那么多前人的精品,怎么会放过唐三彩呢?” 马冠福喝了口茶,“还是见得少吧,虽然清朝不乏倒斗的高手,但他们此前没见过唐三彩,更谈不上了解,就算制作的再精美,卖不出钱也没用,他们都是提着脑袋干活,自然要利益最大化,那么多瓷器字画金银不拿,拿人俑干嘛?” 林剑附和道,“确实,唐时随葬品的丰厚,可拿的东西太多了,没必要盯着人俑不放。” 马冠福叹气道,“现在仿三彩市场一片乱象,假的太多,谁还有热情去发觉真品?其实,如果没有那段屈辱的岁月,仅凭那些高仿之人的手艺,传到现在的作品也足够人们欣赏收藏了。” 林剑摆摆手,“不说这些不开心的,接下来还有安排的行程吗?” 刘山河点头道,“当然,怎么了?” “我被这三彩里的东西搞得心里不踏实,想先回去了~” “也好,其实我也累了,要不我先跟小贱回去,你们继续逛?”马冠福也跟着说道。 刘山河无奈,“你要是走了,我们还逛什么劲,干脆一起吧,这次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下次有机会再来~” 林剑怪不好意思的,“别别,几位大爷,别因为我扫了兴致~” “没事,都是自家人,别这么客气,正好我们也想见见这三彩马里到底藏着什么~” 人都这么说了,林剑也不好太矫情,点头道,“得嘞,咱们回去就开!” 来的时候坐车,回去自然不能再坐车,刘山河让秘书负责订票,直接包了一架航班的头等舱,毕竟他们几个带着的都是好东西。 长安到京城每天都有航班,仅仅几个小时后便回到了京城,今天天太晚,众人又比较累,只好约定第二天到琉璃厂林家的店内,一起鉴证奇迹的时刻。 。。。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在林家店里聚齐,还多了个林涛,是林剑打电话让他来的,帮忙掌掌眼。 院子里,几个加起来超过150岁的人,跟赌徒似的围坐在石桌旁,看着院子当中来回踱步的林剑,打趣道,“小贱,还没决定怎么开?要我说直接砸了得了~” 马冠福笑骂道,“净出馊主意,一旦里面也是瓷器呢,不跟着砸碎了?” 刘山河也不恼,笑呵呵的样子,“我就那么一说~” “要不顺着中心线从头到尾劈开得了,这样应该伤不到里面的东西,三彩马也好复原~” 林剑点头,“好,不过我也没准备复原~” 为了见证奇迹,他们还特意借了一套刀具,有小二帮忙,很快就打开了马腹,露出了粗糙的内壁,同时还有黏在内壁上的小纸包~ 也不知道用了什么胶水,过了近百年,居然还有黏性,虽然不太大了。 轻轻的取下纸包,可能是长期封存于半真空的状态,宣纸状态良好,少有腐烂,纸包拿在手中,暂时看不出里面包着什么,但应该是圆形,且颇有重量。 迫不及待的拿到石桌上打开来,三枚大小不一布满绿锈的古钱映入眼帘。 其中最大的一枚在上,钱文为篆书,旋读为,“靖康通宝~” “我去,是靖康通宝~”小二探着脑袋挤进来,最不但淡定的叫道。 靖康通宝,是北宋钦宗赵桓靖康年间所铸的钱币,也是其为北宋货币的最后一铸。 按照历史记载应有元宝、通宝和重宝三种宝文,从小平到折三,书体篆、隶均有。 主铸材质为青铜和铁,也有银钱存世,靖康钱因铸于北宋末年这个战乱年代,时局严重不稳的特殊时期,所以其铸币较之前朝便少了许多,加之金兵掠宝,二帝被虏,因此靖康钱所载历史沉重,有见证靖康之耻的历史意义,加之存世量非常稀少,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古泉界都极为罕见,每一次出现,都能拍出数百万的价格,泉界一直视其北宋珍泉。 而最上面这一枚靖康通宝是折三钱,也就是一枚顶三枚使用,无论在大小还是重量上,都比其它两枚要大要重。 第二枚钱文“靖康重宝”四字同样为篆书,折二钱,因为保存还算得当,可以清晰的看清文字,布局规整,铸工精美,周圆廓正、地章平坦,穿口处也很干净,虽然绿锈布满地章,但磨损处可见熟旧的棕红铜色。 最后一枚是小平“靖康元宝”,通体绿锈裹缚,其锈色不重,极难伪作,锈色分布自然,锈皮结痂,锈质紧实而不糟,锈迹浅薄的地方,可以看出其原本的青铜质地,铜色熟老,包浆凝重,毫无疑问是一件真品! 三枚组成一套,如果集体出现在拍卖会上,一定会让古泉界的人集体gc! 林剑笑的眼睛都没了,这次的漏儿可太大了~ 比起他这个俗人只关注价值,马冠福这样的收藏家,更关注的是钱币保存的完好度,“保存这么完好的靖康钱还真是难得一见~” 刘山河更是直接道,“虽然我很少玩钱,但这么好的品相如果不能收藏,实在太可惜了,小贱,要不你匀给我得了~” 林剑挠挠头,其实他也很犹豫,明知道这几枚古钱价值不菲,如果卖了,自己跟唐雎吹出的大话,离兑现就不远了,可精品不多,如果自己收藏,是不是更有意义?反正捡漏的机会有很多~ 见他迟疑,刘山河知道他不肯割爱,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无奈的叹息摇头,眼睛始终不离古钱,生怕一分神再也看不到了~ 第五十四章 涮肉局(求收藏!求推荐!) “小贱捡大漏了啊~恭喜~”马冠福放下古钱,眼神中充满了对后辈的关爱~ 林剑谦虚道,“运气运气,实话说,我一开始也被这三彩马给迷惑了,要不是运气好感觉到重量不对头,这几枚古泉恐怕永远都不能重见天日。” 刘山河是大老板,拿得起放得下,很快就收拾好了惋惜之情,跟着赞道,“那话怎么说的来着?实力也是运气的一部分~” 马冠福毫不犹豫的损道,“会说话吗?正好说反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刘山河怔了怔,自己也笑了,“见笑见笑,我这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行了,别扯了,还是聊聊这几枚钱的事,怎么样小贱,留着自己玩?还是?” 马冠福也问林剑有没有出手的意思,难道他要买? 林剑连忙问,“大爷您想收?那我匀给你?” “你肯割爱?”马冠福笑眯眯的问。 林剑大气的摆摆手,“都是自家人,谈不上割爱,以后我想看随时到您博物馆去转一圈不就成了?” 马冠福满意的点点头,“冲你这份心,以后绝对有大出息,不过你别误会,我是替我一古泉界的朋友问,你这三枚正好能凑成套,品相还这么好,绝对要比单卖价格高,如果你有出手的心思我就帮你问问。” 林剑稍一犹豫,主要是用眼神询问老爹,看他怎么想,如果他觉得应该留下来,还真不好忤逆。 似乎看出了儿子的想法,林涛直接道,“别管我,这是你的漏儿,想怎么处理都行,我今儿就是来开眼的~” “得嘞,那就出了,正好我最近需要用钱,不过既然是大爷您的朋友,咱就按市价吧。” 谁知马冠福摆摆手,“价格你们自己谈,我把人叫来,成与不成都跟我没关系,我也不做这拉纤儿的活儿~” 林剑表面笑嘻嘻,心里狠狠的松了口气,他本来还指着这几枚古泉大赚一笔呢,如果看在马冠福的面子不能喊价,岂不是亏大了,但马冠福的面子又不能不给~ 还好,大爷也是讲究人,讲究的就是一个两不想帮。 他说完就出去打电话了,还挺神秘,不想被人听到。 热闹看的差不多了,难得这么多人聚一块,林涛干脆打电话凑局,平常一起玩的包括余乾、吴景、孙月这老几位通通叫上,可惜吴景要忙电影的事儿一时间脱不开身,说晚点到,剩下的撂了电话就往店里奔。 等马冠福打完电话回来,局已经凑上了~ 林剑道,“今儿小子我挣钱了,都别跟我抢,这局算我的,要不咱们涮羊肉?秋高气爽的,一人来二斤羊肉,犇儿痛快~” 马冠福一听,“呦呵,这筷子都捅我嗓子眼儿了,赶紧招呼起来吧,正饿呢~” 刘山河一听,顿时笑骂,“老马你吃别的不行,一听吃涮肉,俩眼珠子跟铜铃似的,怎么着要咬人呐?” 老京城人,就没有一个在嘴上服过输的,“那是,别看我60多了,吃二斤羊肉跟玩儿似的。” 。。。 一群人在院子里喝着茶闲聊,过了不到一个小时,马冠福联系的买家还没来,余乾和孙胖子俩人先赶了过来,一人手里还拎了箱好酒。 “哟~这么多人,够热闹的嘿,炭都烧得了?”余乾私下里就是一人来疯,当然是在朋友面前,人越多他越开心,不愧是相声皇后,功力不是盖的,他一登场,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令人发笑的细菌。 “那是,忙活了一个小时,脸都熏黑了,就等你们了~”林涛过来接过酒,他也不客气分,都是老朋友了,矫情就没意思了。 刘山河喊道,“小贱,酒到位了,你的肉呢~” 林剑正要打电话问唐雎到哪了,就听门口传来一声吆喝,“涮羊肉来了嘿,出来人搬东西~” 不用猜,这嗓门除了唐雎再没别人了~ 林剑冲小二招招手一竿子蹿了出去,都是大老爷,这力气活儿还得年轻人来干。 唐雎也是够义气,放下后厨的活,亲自出台来伺候,面子也是给足了,当然,他也知道这么多大佬在场,以后还指着他们照顾餐厅生意呢,这么好的表现机会岂能错过? 院子够大,支开摊子,唐雎和他带来的帮厨开始处理食材,蔬菜什么的都好说,自己人吃饭没那么讲究,洗干净上盘就行,不用摆盘。 但羊肉可得好好处理了,一刀刀现切的新鲜羊肉,铜锅烧开了,一盘子肉片推下去,几个大老爷们一人一筷子,汤里连个肉渣渣都不剩,这才叫战斗力,跟这几位比起来,那晚跟林霏雨一起吃火锅,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我说几位大爷,都慢着点,切肉的速度还赶不上你们吃的速度,上哪说理去?好歹也是有身份证的人,至于跟八百年没吃过肉一样的吗?” 林剑嘴上是在劝,可他手上的动作一点都不慢,刚才搬货的时候他可看了,唐雎总共带了十来斤肉,还有那么多配菜和麻酱烧饼呢,本以为怎么都够吃了,看这老几位的架势,恐怕这点肉只够塞牙缝的。 刘山河也算是甩开膀子了,一身洁白的太极服,愣是被他传出跨栏背心的既视感,夹了一筷子肉塞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我说小贱,下次你劝人的时候记得放下筷子,不然没说服力~” 余乾也是吃的满嘴流油,哪还有皇后母仪天下的姿态,“难得吃这么正宗的涮肉,够鲜够嫰,酱料码准备的也足,过瘾~” 林剑算是看明白了,自己因为跟唐雎的关系,时不时的来一顿涮肉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眼前这几位都是名人,出去吃饭不方便,再说平时工作也忙,京城里虽说有几家地道的涮肉馆子,但一年到头还真吃不了几次,好不容易凑一块,吃的还是这京城人最爱的涮肉,光是想想就开心。 既然如此,林剑也就不跟人抢了,肉吃多了涮涮青菜别有一番滋味儿。 第一轮战罢,众人溜着小酒开始胡扯,自然就聊到了林剑捡的漏,刘山河也不知道是吃热了还是喝酒容易上头,红着脸问道,“老马,你介绍那买家靠不靠谱,这都过去多久了还没来?住房山都走过来了吧?” 老马跟余乾碰了一杯,俩人也有几个月没见了,“别扯,能俩小时走过来?” 余乾刚也上眼看了靖康通宝,可惜他很少混泉界,不过这不妨碍他聊天,啪嗒一声点了根烟,吐着烟圈道,“小贱这眼力是越来越厉害了,这才多长时间,就捡着这么一大漏,前途不可限量。” 马冠福应声道,“我也这么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厉害,不服老不行咯~” 林剑笑呵呵的说,“您又谦虚了,刚还说能吃二斤羊肉呢~” “说到这羊肉,我年轻时候真是没少吃,比起牛肉、猪肉、鸡肉,我更偏爱羊肉。” 余乾接口道,“会吃的人都知道,羊肉才是所有肉类中的极品。” 孙胖子也来了根儿烟,刚才吃美了,这会儿需要来根烟溜溜食,林剑其实很少抽烟的,但一群老烟枪在那鼓烟,瘾头也被勾了起来,随手从余乾身边的烟盒里抽了根出来点上,听孙月道,“《说文解字》里有这么句话:美,甘也,从羊从大。 对美的解释就是大羊为美,羊大为美,意思就是自然长大的羊煮出来的味道才能呈现美的状态,美丽,美好才被逐步衍生出来,羊也衍生出很多汉字,丑羊为羞,衣羊为祥,鱼羊为鲜,大羊为美,这都是有讲究的~” 众人纷纷点头,吃饭聊天也是能学知识的,林剑更是鸡贼的把这段话记下来,准备以后泡妹子的时候装13用。 林涛跟着道,“我这些年走南闯北,羊肉可没少吃,我就发现有的人就爱吃那股子膻味儿,没这味道还不吃,觉得羊肉不地道,有的人就受不了膻味儿。” 这个话题一引出来,大家可就有话说了,“太正常了,人分南北,羊也分南北,每个地方的羊品类和风味儿各不相同,比如南方的羊一般是带皮的,杂食而膻味稍重,而北方的羊大多有宽广的草原自由生长,吃着野草甚至是珍贵的草药长大,不仅膻味小,肉质嫩,还因着气候寒冷都会储藏着些脂肪,吃上去肥嫩鲜香,很多药膳都取其作为其中一味,在食补中起了很大作用。” 说起吃,在座的加一块,可能都没唐雎专业,他刚刚忙活了一通没怎么吃,这会儿坐下来刚吃了没几口,话匣子也被打开了,“其实所谓的羊肉膻味儿,就是羊体内的一种不饱和脂肪酸——葵酸。 刚刚涛叔说有人喜欢这种膻味儿的人还是在少数的,哪怕是西域地区的人喜欢吃羊肉,但大多数的人还是接受不了这种膻味,他们会在烹制过程中加入大量的香料来去掉膻味儿。 而这种膻味儿羊肉吃多了,容易让葵酸转化物在体内留存,时间长了就会产生很大的体味,挥之不去。 在我们厨子眼里,真正的好羊肉是不需要香料和调味料掩盖膻味儿的,好的羊肉只需要白水煮就足够鲜美了~” 第五十五章 风流教授(求收藏!求推荐!) (为英雄哀悼,缅怀逝者,愿生者奋发,山河无恙!) 一块好羊肉那种难以言喻的温润,就像带着无法揣摩的体香少女。 撇开后天影响口味的调料和烹调技法,大多数食客和美食家都在寻求口感不膻的羊肉。 这种级别的羊可遇不可求,目前来讲,国内应该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种羊能够达到这一要求,而其中又以塞上江南的滩羊为最。 一讲到吃,这几个有钱有地位的大佬都跟没见过世面似的,就差流口水了。 “说起这滩羊,之前一朋友从塞上江南空运过来一头,在店里养了几天杀了烤全羊,也没用太多调料,都是基础的那几样,嚯~那滋味儿,终身难忘~” 林剑立马接道,“之前乾儿大爷不是说要攒烤全羊的局吗?” 余乾放下酒杯,一脸晦气,“别提了,本来羊好好的在店里养着,不知道哪个缺德的在店门口放鞭,生生把羊给吓死了,之前喂的那些好料都白费了,我那朋友通知我的时候,我正好在外地演出回不来,也就没赶上。” 刘山河一听,大手一挥,“嗐~不就是羊吗,等着我打电话让塞上的人买来空运到京城,就这周末,把局攒起来~” “刘总大气!”孙胖子在旁边起哄 这时,马冠福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招呼大家安静接通道,“老霍你怎么还不来,再不来钱不卖你了~” “什么?行~我问问~” 不知怎么的马冠福脸色变了变,捂着话筒对林剑道,“我那朋友家里出了点事今儿赶不过来了,约你明天到他那去细聊,放心,明儿我跟你走一趟~” 林剑也没多想,马冠福的面子肯定要给,反正他也没啥事,就当认识新朋友了,“没问题啊~那就明天~” 马冠福应了一声,跟电话那头嘱咐了几句,挂掉后,歉意道,“瞧我这事办的有点不靠谱~” 林涛帮忙圆了一句,“没有的事,谁家还没点急事?好事多磨~” “就是就是~人不来咱们也好专心喝酒~” 。。。 翌日,太阳都快爬到头顶了,林剑终于爬了起来,冲了个澡以后开车出门,先去接了马冠福,接着按照地址往城东开~ “大爷您这身体够可以的,喝这么多酒一点事都没有,还红光满面的~” 马冠福一听,摇头道,“不行了,以前喝白酒都是一人一瓶,二斤装的那种,昨儿才喝了多少,净吹牛了~” “昨儿确实开心,难得这么多人聚一块,热闹,还有共同话题可聊,以后这种局得多攒几次,闲着也是闲着~” “嘿~没想到你这小年轻,居然也愿意跟我们这些老头儿在一块混,难得~” “我这不也是开始喜欢古玩了吗,古玩古玩,不老的我还不玩呢~” 他这是一语双关,马冠福闻言,虚空点了点他,玩笑道,“你这是骂我们这群老帮菜呢~” “哎哟,借我仨胆也不敢啊~” 一路胡侃,开了接近一个小时,出了五环过了六环接近潮白河,马冠福道,“快到了,这个老霍,放着二环里的四合院不住,非得跑六环外边儿~” 林剑想起小岳岳的代表作,估摸着七环也快建成了~ 抿着笑容问,“这位也是世外高人?” “什么世外高人,就是一大学教授,爱好古玩,仗着手里闲钱多,生生亏出来的眼力。” 林剑不好背后评价别人,只不过他听马冠福这意思,好像有点瞧不上? “大爷,您跟这位到底是什么关系?跟我透个底儿,等会谈价我也能做到心里有数不是?” 马冠福一听就知道他误会了,“放心,我们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我看不上他是因为这家伙私生活不检点,除此之外,这人还可以,至少没有坏心!” 林剑一听,“他不会喜欢shui女学生吧?” 马冠福无语的瞥了他一眼,“一会儿见到人了可别这么说,一准儿跟你翻脸,这老家伙好面子,虽然事实是这么回事,但他死不承认,臭不要脸的非说是爱情~” 林剑差点笑喷,“可以理解,风流才子嘛~” “屁的才子,一教历史的,学了一手颜体字成天卖弄风sao,被几个学生拍马屁,愣把自己当成颜真卿转世了。” 难得从马冠福口中听到对谁特别不忿,这老霍绝对算一号~ 按照导航来到一座小区门前,看着这座并不算豪华的小区,林剑不由纳闷,“大爷咱们找对地方了吗?” 不是说住的房子不好就没有钱,可一下子能拿出近千万买古泉的人,怎么也想不到他住在这么平凡的地方吧? “就这,来多少次了,开进去吧,我给他打电话~” “停前边吧,就这栋楼~” 马冠福指着斜前方那栋十几层的高楼,然后对着接通的电话道,“老霍我们到了,现在上去?” “好,这就上去~” 乘电梯来到12层,刚出电梯门,就见一位微胖女生站在那,笑盈盈的看着二人,柔柔的喊人,“老霍,马先生和客人到了~” “快让人进来~”旁边敞开的门里传来的声音。 林剑傻眼,什么情况,这是真把学生娶回家了? 之所以称呼眼前的女子为女生,就是因为长得实在面嫩,但长得绝对没的说,至少是位班花,清纯丰腴,难道老教授就好这口儿? 来不及多想,进了屋,简简单单的三室一厅南北通,家里布置的很温馨,墙上挂满了书法作品,别说,还真有颜真卿的风范,但水平嘛,也就那么回事,跟斗音上那些所谓大师的字差不多水平,京城里一抓一大把。 老霍依然未露真身,应该是在厨房忙活,都是那位女学生忙前忙后招呼二人喝茶吃水果。 林剑有些尴尬,有心叫人家别客气,可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只好省去了身份,直接道,“您别忙了,我们不讲究这些~” 女生说话柔柔弱弱的,身上自带一股书卷气,偶尔撩头发的动作别有一番韵味,就连林剑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怪不得老教授化身禽兽了呢。 “应该的,你们稍等片刻,老霍一大早起来非要研究一道菜式,我怎么劝都没用~” 林剑听得一愣一愣,什么鬼?大早上研究做菜?不是喜欢书法吗?不把精力放在写字上面,做什么菜啊? 马冠福似乎习以为常了,端起茶杯唆了一口,看似满意的点点头,“还行,总算拿出好茶招待我们了~” 林剑还没来得及品,闻言,赶紧端起茶杯,放在鼻子前轻轻一嗅,一股沁人的馨香窜入鼻中,有模有样的说道,“确实是好茶~” 随后放下茶杯哭笑不得的看向马冠福,“您不会没喝出这是茉莉花吧?” 马冠福轻哼了一声,“知足吧,我以前来的时候,还没有茉莉花呢,只有喝大麦茶的份儿~” 林剑彻底无语了,大麦茶?堂堂一大学教授,就让客人喝大麦茶?以为这是朝鲜族饭馆呢? 到了这时候已经由不得他不怀疑了,就这么一抠门儿抠到家的貔貅,肯拿出近千万买古钱? 他越想越觉得不靠谱,要不是马冠福介绍的人,他都想打退堂鼓了。 可惜,人家没给他拿起鼓捶儿的机会,就见一位看着就像斯文败类的老头儿从厨房里走出来,见过在家还穿着西装的吗? 额~见过,上一位这么干的是天下无敌谢广坤! 穿西装也就罢了,听他那能当孙女的女朋友的意思,估摸着这一上午,都穿着西装在厨房里呆着研究菜,这是人干的事吗? 算了算了,林剑已经打定主意不跟他多废话,道不同不相为谋,一会儿拿出钱让他上眼瞧,瞧上了拿钱走人,瞧不上他自己走人! “老霍,你可真不容易,好不容易给你联系到卖家,结果人不露面也就罢了,还让我们开这么老远的车赶过来,进了家门面儿也不露,说说,怎么个意思?” 马冠福也没真生气,就是借机损对方罢了。 老霍磨挲了一下染得漆黑的头发,不以为意的说道,“这话说的,我又没让你来~” 看向林剑,就好像在看自己的学生,“小伙子,货主是你吧?快拿出来让老头子我开开眼。” 哟,没想到还挺干脆,林剑总算找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 也不废话,从怀里掏出一只锦盒,这是他从店里顺手拿的,甭管卖什么都要有个卖相不是? 掀开盒盖放在茶几上,伸手示意,“您请~” 老霍戴上老花镜,从盒里取出一枚靖康重宝,聚精会神的观察起来,不一分钟换一枚的速度,很快就看完了三枚靖康钱。 摘下花镜道,“东西不错,我收了,谈谈价儿吧?” 林剑不知道对方的底细,这个价不好报,主要是他自己也没底,如果上拍,单枚300万都能拍的上,如果组成一套,品相又这么好,1000万也不只是梦想。 于是他道,“您是马大爷的朋友,我不好乱开价,还是您先叫一口儿?” 老霍可没上当,“我叫?那我叫100万你卖吗?” 林剑笑容收敛,“您老真会开玩笑,认真的,您老给个实诚价~” 第五十六章 雍正仿宣德?(求收藏!求推荐!) 老霍看着就鸡贼,更是古泉界的行家里手,对于这行的规矩和套路可以说是知之甚详,林剑那点道行真心不够看。 他说完之后,就见老霍不急不缓的喝了口茶,微笑道,“小朋友,你让我先叫价我也叫了,你总不能让我一直出价吧?怎么着也得还一口儿~” 林剑无奈的笑了笑,看了看马冠福,见他摆手表示不参与,定下心说道,“那就1000万吧~您老应该知道,这几枚靖康钱配套上拍的话,破千万成交问题不大~” 老霍怒极反笑,“嘿,小孩子年纪不大口气倒是挺大,张口就是1000万,我出去找拉纤儿的,开出100万一枚的价格,肯定有人送上门来。” 林剑不以为然,“您老能保证送来的货,有我这宝贝品相这么好?” 顿了下,冲马冠福努努嘴,“说实话,要不是看在我大爷的面上,我是绝对不肯割爱的,这靖康钱历史意义重大,品相完好不说,又是成套出现,极具收藏意义。” 老霍低着头琢磨了一会儿,冲女学生道,“去把我书房里那只紫檀盒拿过来~” 林剑不明所以,就听老霍道,“1000万肯定不行,太高了,我买不起,这样,我这也有个宝贝,前些年从潘家园收的,正好老马也在,你看看能不能入眼。” 愣了下之后,林剑反应过来,老霍玩的是以藏养藏,本身手头资金不多,拿着收藏多年的宝贝交换下一件藏品,这也是如今古玩界非常流行的玩法。 不过林剑就有些腻歪了,他要的是钱,他不缺藏品。 但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不能撂挑子走人,毕竟还得给老马面子。 没一会儿,女学生捧着一只20多公分长,10多公分高的紫檀木盒走过来放在茶几上,盒盖是镂空的金色龙雕,雕工还不错,不过看成色应该是近些年的作品,没什么收藏价值,但用来装宝贝倒也不错,显得很有格调和档次。 老霍抬手示意,“你上眼~” 林剑也不客气,伸手打开铜锁掀起盒盖,其实不用看宝贝就知道是假的,因为寻宝鼠完全没反应,看电视剧最没意思的就是先知道结局。 盒盖敞开,里面垫着黑色丝绒,应该是用来保护宝贝的,轻轻掀开盖在上面的丝绒布,宝贝露出真容。 这是一件青花瓷,看大小应该是鸟食罐,可器型有点类似投壶。 经常看古装剧的都知道,投壶是古代非常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其中宋代背景的古装剧出现的最为频繁,玩法很简单,就是拿着箭往壶嘴里投,赢了有奖励,投输者会受到惩罚,宋代投壶为龙泉窑烧制,到明清时期开始流行青花投壶。 投壶的造型也很别致,很有特点,一眼就能认出来,投壶的壶口为一个圆口,颈部为直颈不弯不斜,颈部的两侧有两只对称的耳朵,有点像一个掐着腰的站立小人儿,很生动。 当然,投壶也是有大小要求的,眼前这只就太小了,做鸟食罐正好,但用投壶的造型来制作鸟食罐,确实也比较少见。 值得一提的是,鸟食罐耳朵下方,颈部位置,横着落有单行【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楷书款,大明的皇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且玩的都很出色,宣德皇帝就寄情于各式雅玩,喜欢斗蟋蟀、逗禽鸟,而在古时皇室贵族的生活中,提笼架鸟是一种乐趣和喜好,相应的鸟食罐也就作为玩赏之器常伴左右。 宣德皇帝又恰巧乐于此道,给皇帝使用的鸟食罐,自然要有独到的设计,眼前这只就体现出当时烧造之人的匠心,胎釉精良,品质超群。 此小瓶为直颈,两侧带有贯耳,腹部如瓜棱形状凸起,瓶腹堆贴环形小系一个,灵秀可爱,设计颇为巧妙。 瓶身饰连枝果纹,枝叶蔓生,近底处画花瓣层层迭迭,自瓶底而出,口沿也绘有莲瓣纹相互呼应。 青花浓艳深蓝,偶带黑斑,晕散自然,器身内外均施透明釉。 鸟食罐作为盛放鸟食的小型器皿,各式鸟食器皿的一侧均有固定用的环状系,器型设计则五花八门,别出心裁,而以贯耳投壶瓶为形,实属罕见不说,还会给人错觉。 但这一行的老玩家应该知道,明景德镇官窑遗址,曾出土一件明宣德青花缠枝莲纹鸟饲小瓶,和眼前这只非常像,只是青花图案不同而已。 宝贝制作足够精良,可林剑因为寻宝鼠没有发热而起了疑心,这种水平的高仿比投壶鸟食罐还不多见,应该是旧仿无疑,可他没有证据,虽然有时候感觉也很重要,但想要说服老霍难度比较大。 他足足端详了5分钟,才一副难以言明的表情放下瓷罐。 “怎么样?小朋友,你给说说?”老霍对自己的宝贝很有自信,这个漏儿可是这几年他最大的成就,去年还有一位拍卖会的鉴定师,想让他把宝贝拿出来上拍,还给出了150万左右的估价。 林剑笑而不语,对马冠福道,“大爷,您给掌掌眼?” 刚刚林剑拿起来的时候,马冠福为了避嫌,特意偏移视线,没有上眼细看,可听林剑这意思,难道这宝贝有问题? 见马冠福疑惑不语,林剑苦笑道,“我眼力不够,说不好~” 这也间接表明他不看好这只瓷罐,深谙圈内套路的老霍不由脸色一变,不过他也没多想,只以为小年轻确实是眼力不够。 然而马冠福还是比较欣赏林剑的,从他最近的表现来看,眼力可是相当不错的。 二话不说上手拿起鸟食罐,仔细的鉴赏起来。 客厅内再次恢复了安静,大家都知道,马冠福接下来的话,有可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不知过了多久,马冠福意犹未尽的放下鸟食罐,抬头见所有人都直愣愣的注视着自己,不由笑道,“都看我干嘛?” 老霍不耐烦了,“别废话,赶紧说,这宝贝我走眼了?” 马冠福按了按手,“别急,你先说当时花了多少银子?” 老霍心里咯噔一声,表面还算沉着,比了个八的手势。 马冠福点点头,“8000?那还好~” 老霍沉声纠正道,“8万!” “8万?”马冠福失笑摇头,砸了咂嘴道,“也不算亏!” “你到底什么意思?有话快说,别卖关子~” 马冠福手指点了点这鸟食罐,“那我可就直说了,这应该是清三代的仿宣德青花瓷瑞果纹投壶式鸟食罐,具体是断到拿一代还需要好好琢磨,但肯定不到明~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雍正仿宣德。” 老霍被这话吊着心里不上不下,清三代的仿品也很有价值,但瓶身有款,款和年代不搭,着实影响最后估价。 “具体说说理由?” “瓷器胎面釉色的特点暂且不提,我在2010年的时候去瑞士旅游,顺路去了玫茵堂,里面有一件藏品和你这只一模一样!” 玩收藏的应该都听说过玫茵堂的大名,在西方收藏界,玫茵堂应该是除了几大博物馆之外,最具权威和地位的收藏华夏古瓷器的翘楚。 这个名字一听就很诗意,“玫瑰如茵、花开遍地”,坐落在瑞士苏黎世东南方的玫茵堂,以其艺臻技绝的御制瓷器举世闻名,为史上最精炼的私人御制瓷器收藏之一,收藏囊括了从新石器时代到历朝瓷器中最上乘珍品,被认为是仍在西方私人手中的最好的华夏瓷器收藏。 玫茵堂的创始人,是一名出生在菲律宾的瑞士商人,名叫斯蒂芬裕利,他和弟弟吉尔伯特裕利,苦心经营六十载,将他们父亲在马尼拉创立的商行发扬光大。 今天的裕利集团是亚洲领先的医疗服务及药品提供商,并且是该地区最大的农业综合企业,年营业额达120亿美元,更可怕的是这偌大的商业帝国,几乎全部属于裕利家族。 裕利兄弟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通过中间人购买华夏艺术品,早期,这对兄弟对华夏艺术品存有广泛兴趣,从古代青铜器到晚期的瓷器,但是他们按照年代将各自的兴趣进行了分界:吉尔伯特专注于新石器时代到宋代之间的早期陶器,斯蒂芬则将精力倾注于元明清三代的瓷器。 他们将自己的收藏定名为“玫茵堂”,另外这也是他们在瑞士家乡名字的谐音。 裕利兄弟选择艺术品有三条最基本的标准:这件作品的珍稀程度、纹饰的品质以及作品的品相。 作为基本规则,特别是清代的作品,复杂三维的作品,比如花瓶要比实用主义的杯碗优先考虑,而平盘则是最次要最不理想的物件,他们认为一件作品不光要稀有,具有重要性,他们购买的每件作品还必须具备吸引他们的美学魅力。 也正因为这样严苛的要求,能够入得玫茵堂的古董,无不是经过反复勘验的真品传世之作,马冠福虽然没有亲自上手玫茵堂的那件投壶鸟食罐,但出于对玫茵堂的名声的信任,以及他自己眼力的自信,断定老霍手里这只鸟食罐为清三代仿品,不足为奇。 第五十七章 仿~雍正仿宣德?(求收藏!求推荐!) 宣德青花作为青花瓷器中的鼎盛时期、黄金时代,其艺术成就达到了巅峰,自明清以来,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被玫茵堂重点收藏很正常。 林剑丝毫不觉得意外,玫茵堂在国内动荡的那个年代,通过海外华人,搜集了大笔文物,其中不乏国之重宝。 一只普普通通的宣德投壶鸟食罐,比起那些重宝,不足万分之一。 对他来说没怎么样,可对老霍来说,绝对是天大的打击! 自己珍爱收藏了几年的藏品,竟然是仿的,即便是雍正仿的,那也不是真的。 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林剑不由安慰道,“霍老,现在市面上雍正仿宣德的青花瓷,价格不比宣德真品的低,而且从艺术角度来看,雍正仿品制作更为精良。” 马冠福也跟着安慰道,“小贱说的没错,雍正时期在仿古方面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制瓷技巧极为高超,尤其是青花,很多方面都超过了永宣青花。” 从历年出土现世的雍正仿前朝青花来看,有的不仅造型神似,尺寸大小一致,而且纹饰色彩描绘逼真,达到了“仿古暗合,与真无二”的程度。 雍正仿明代早、中期青花作品,追求形神俱似;仿明代后期青花则比原作更精雅;而仿他老子的康熙青花,作品几乎完全一致,如不注明年款,眼力再高的人也很难分辨。 不过仿宣德还是能看出一二的,马冠福见老霍调整好情绪开口道,“我看过真品,所以一对比就知道真假~” 指着鸟食罐的圈足处,“真品圈足没有经过打磨,而你这只的圈足应该是经过打磨而呈滚圆的泥鳅背状。” 老霍拿起来看了半天,不得不点头。 马冠福又道,“另外,真品因淘洗不精底部可见火石红,也叫窑红,而你这只应该经过精细的淘洗,底部并未见窑红。 还有这里,在模仿苏麻离青的效果时,工匠们小心地运用点染的手法,来实现永宣时期进口钴料的结晶斑效果。“ 点染是工笔画中的一种染色技巧,用接近写意的画法,一笔蘸上深浅不同的色彩在画面上连点带染,让呈现出的效果更为灵动,通常在处理背景或小型花卉的时候时常用到此法。 看这鸟食罐上的叶片,落墨大胆沉着,浓墨醒目,墨色层次丰富,成色淡雅,很有雍正时期的风格,绘画线条都比较纤细柔美,叶子脉络细节均清晰可见,十分细腻。” 。。。 马冠福说了很多对比特征,都很对,可林剑却逐渐拧起了眉头,无他,概因寻宝鼠没有给他丝毫回应,如果没有寻宝鼠,马冠福的话在他心中就是权威,毋庸置疑的那种,可有了寻宝鼠,他不得不对马冠福的判断产生质疑。 此时,已经恢复正常神态的老霍,似乎接受了自己走眼的事实,再说马冠福认定这是清三代的仿品,而且还是仿的最到位的雍正,他还愁什么?再怎么说也是老物件,又有雍正皇帝的加成,卖个小十万不成问题,若是遇到傻大款,卖个二十来万,这一笔就是小挣,总之亏不了。 只是林剑依然愁眉不展的样子,令他喉咙发堵。 “小朋友,你怎么还是这副表情?”老霍没忍住问道。 林剑苦笑着摇摇头,“抱歉霍老,我可能是想太多了,咱们还是说回古钱吧?” 平时他最讨厌别人说话留一半,没想到今天他当了把自己最讨厌的人。 老霍拉着脸,“有一说一,老马今天带你来,肯定是他看重的晚辈,那也就是我的晚辈,你跟自家长辈说话也这么吞吞吐吐的了?” 这话林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吞吞吐吐?明明是照顾你老人家的面子好吧? 再说在利益面前,千万别沾亲带故,真翻脸了,谁在乎你是谁啊?跟这儿倚老卖老,吓唬谁呢? 林剑一番心里活动后,抬起头冷声道,“我觉得这只鸟食罐依然有问题~” 马冠福不由多看了林剑几眼,却也没急着说什么,古玩这一行就得探讨,虽然以他如今的地位,很少有人敢反驳他的意见了,但这不代表他不愿意倾听,尤其是面对欣赏的子侄,格外的有包容心。 老霍却急了,“有什么问题?老马不都说了吗?是雍正仿宣德~难不成还有人专门去仿雍正仿宣德?” 嘿~这话真绕口,能清清楚楚不磕巴说出来,口齿也算伶俐的,不愧是大学教授,一看就是经常讲课练出来的。 不过重要的不是他口齿是否清晰,林剑重新拿起鸟食罐,试图找到能够证明自己判断正确的细节证据。 嘴上不甘示弱道,“为什么不可能,要是有人利用惯性心理呢? 您仔细想想,当人相信这是雍正仿品后,谁还会往新仿的方向考虑?” 老霍瞪着眼难以置信的样子,而马冠福更是觉得惊为天人,因为林剑说的是完全有可能的。 那些精仿高手考虑到直接仿真品容易被识破,那就利用人的心理,去制作一件本身就是仿品的仿品,虽然利润没有直接仿真品那么高,但架不住可以走量啊,一件作品可以仿几十件,零散到全国各地,这利润堆积起来可不比仿真品少,而且风险还更小。 “嘶~”越想越可怕,马冠福不由抽了口凉气。 有些不顾规矩的把鸟食罐从林剑手中夺走,这回足足看了十来分钟,才失魂落魄的坐在那,呆呆的望着前方一言不语。 老霍真是急了,这心情犹如过山车一样,明明都坐完一圈回到起点了,可突然被通知还有第二圈,那心情难以形容,就是酸爽! “老马啊,你可别吓我~” 其实老霍不是怕亏钱,8万块钱的确不少,可也没到让他山穷水尽的地步,只是他不喜欢走眼,那会让他有一种挫败感,觉得自己玩了这么多年收藏,眼力依然没有长进,对他的自信心是一种打击,恢复的不好,很容易丧失判断力,这个打击远比8万块钱来的大! 马冠福回过神,深深的叹了口气,“不吓你,怎么说呢,人得服老啊,今天要不是小贱的提醒,我还真有可能打眼~” 打眼很正常,再牛叉的专家也有打眼的时候,不然也就不会有顶级造假专家的存在了,有些事存在即合理,有老虎的地方一定有熊的存在,两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互相制约,才能保证一个地区生态链的平衡,放到古玩行当里也是同样的道理。 马冠福也是从早年间不断的打眼中吸取教训,成为今天的权威专家,可这不代表他永远不会犯错。 老霍神色黯然,“所以,这鸟食罐还真是仿的?” 马冠福不由苦笑默认了~ 林剑却跟好奇宝宝似的问道,“大爷,能给讲讲吗?我只是感觉这东西气韵不对,但我实在找不出假的依据来。” 他总不能说是因为寻宝鼠的存在,才断定这只鸟食罐有问题,而让他细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没办法,他只能借口‘气韵’,毕竟‘气韵’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而又确确实实存在。 事实也如此,他这么说,马冠福没有丝毫怀疑,只当林剑天赋异禀,天生对古玩有敏锐的直觉。 放下鸟食罐的同时,马冠福再次恢复了标志性的笑容,比起老霍,马冠福的心态调整的很快,他只是懊恼自己第一时间没有看出究竟,陷入到惯性思维当中。 “这东西仿的很真,应该是晚清或者民国时期的高手仿制,技术非常高超,如果时间仓促,不细琢磨根本看不出问题。” “那您现在发现了?”林剑追问。 谁知马冠福无奈的摇摇头,“没有~这只鸟食罐做到了以假乱真,如果你没提到气韵,单从技术上来说,这件仿品做的无懈可击,不知道出自哪位高人之手。” 林剑也笑了出来,无奈的笑容,原来马冠福跟自己一样,全靠蒙啊~ 呸呸~人家是有技术加持的蒙!自己是靠寻宝鼠去蒙,技术含量不一样! 最失望的还是老霍,不但东西是假的,还没学到知识,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然而他并没有失望太久,马冠福突然道,“这东西让给我吧,当然不能按你的收购价,折一半,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我不相信这样的高手只做过这一件仿品,他一定还有别的作品在世,我得留着做个参考依据。” 老霍意兴阑珊的摆摆手,“算了算了,你要就拿走吧,走眼就是走眼,用不着你替我抄底~” 这性子还真是古怪,明明一副失魂落魄受不了打击的样子,却偏偏不肯接受老友的好意,林剑理解不了,在他看来,能少赔一点是一点,再说这也不算坑朋友,这件精仿鸟食罐,在马冠福手里会更有意义一些。 马冠福当然不同意,不管是不是仿的都不能白拿,“听我的,就4万,不多不少,你要是不同意就当我没说过,东西你收好。。。” 第五十八章 金手指分级(求收藏!求推荐!) 老霍原本指望着以藏养藏,可视若珍宝的宣德青花鸟食罐成了仿品中的仿品,最后以赔本价让给了马冠福,要死的心都有了,哪还有钱有闲的考虑林剑手里的靖康钱? 看着他依依不舍的眼神,林剑于心不忍,当然不可能白送,但趁着他还没走,就让老头多看几眼吧。 他敞开锦盒,示意老霍随便看,换回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马冠福已经收好了鸟食罐,半玩笑半提醒的说道,“老霍,以后你还是专注于古泉界吧,你跟瓷器犯冲~” 老霍自己也是苦笑不停,“我也是第一次,谁能想到这第一次就给我迎头一击。” “你还是和年轻的时候一样,急于求成!”马冠福这话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林剑却觉得,就凭老霍以60多岁高领勾搭能当自己孙女的女学生这行为,这辈子就练不成好钢! 等他看的差不多了,马冠福主动提出告辞,他担心林剑不好意思开口。 这钱看看就得了,总不能一直看下去吧? 没让人送,俩人自己坐电梯下楼回到车上,马冠福深深的叹了口气,“小贱,这事回头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林剑没当回事,就当是认识人了,“嗐~说这个干嘛,咱都是自家人,什么交代不交代的。” 马冠福还是觉得过意不去,“反正这事交给我了~” 林剑没再言语,这事心里有数就行了,没必要多说。 给马冠福送回博物馆,临走的时候非要送林剑一串沉香手串,推辞不过只好接了,回到车上简单研究了片刻,发现倒也不是什么极品,小几万的东西,搁在业余玩家眼中,也绝对算是上品好物了,但还够不上收藏级。 恰逢秋天,触感清凉的菩提可以冬眠,没有了暴晒与汗水,正是玩木头、玩香的好时候,最近这几年人们钱包鼓了,自然需要丰富娱乐精神,文玩手串变成了市场上的主流,特别是门槛并不高的手串,几百块钱就买一串不错的菩提,对于普通人来说足够玩了。 但沉香这东西,历来就不是凡品,虽然因为市面需求量大,沉香价格水涨船高,造假者的心思也无孔不入,但相对来说,高级和低级沉香其实很好区分。 当然,马冠福不至于拿一串人工沉香来糊弄林剑,以林剑对手串粗浅的了解,这应该是印尼安汶沉香制成的手串,14颗浑圆的珠子,很朴素的穿在透明蚕丝绳上,这也是为了方便玩家自己搭配松石、顶珠之类的,也是一种diy再创作嘛! 安汶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安汶岛,是马鲁古省的首府,也是印尼重要的军港和商港,全岛面积约760平方公里,岛上地形多山覆盖着茂盛的热带雨林,气候多变、雨水丰富、土壤肥沃,属于典型的热带雨林气候而且地震多发而强烈。 而安汶的沉香就产于这一片茂密的热带雨林里,也正因为这些自然环境都是形成优质沉香的有利条件,安汶沉香才得以成为上等品种,其纹路美观,香味上即有加里曼丹沉香的香甜,也有越南的清新气,野生安汶更是极为难得。 林剑把玩着手串,很多所谓的专家说沉香手串不适宜上手盘玩,因为手不干净且长时间盘玩会堵住沉香的毛孔,影响香味的挥发。 但在林剑看来,盘与不盘在两可之间,不想影响香味就带着不盘,闲得无聊盘出包浆,虽然香味减弱,但拥有包浆的沉香串也别有一番韵味。 马冠福送的这串沉香就没有经过盘玩,还保留着最原始的香味,而且油脂线类似于蛇皮的花纹,弯弯曲曲,清晰可见。 不用特地拿到鼻子前闻,拿在手上就自然的散发出一股药香和乳香味为主,颇为清甜,且有淡淡的凉意,就像是草药的香味,与加里曼丹沉香比较相似,其味道更加清雅没什么躁气,整体更为清香,芬芳醇雅,十分难得。 林剑闭着眼感受着香味萦绕,隐隐约约间,仿佛置身于热带雨林中。 可惜,这串沉香算不上极品,听说有非常少数的极品安汶沉香,带有龙涎香的味道,香味独特,后味持久深远,富有韵味,渲染力极强。 不知不觉间,在车内坐了多久而不自知,再次睁开眼已是近黄昏。 。。。。。。 翌日,刚刚来到店里,小二神秘兮兮的凑过来对林剑道,“少爷~” 林剑一巴掌呼过去,笑骂道,“你这小子不长记性,说了多少次了别叫少爷,现在什么年代了,不兴这个,叫哥!” 小二憨憨的笑了笑,“哎!哥~” 林剑满意的点点头,背着手,摸了摸沉香手串问,“说吧,什么事?” “是这样哥,我老家有个亲戚刚刚来京,他从老乡手里收了件宝贝,就想请东家给掌掌眼,这不正好您在这,您来也一样~” 林剑玩味的笑了笑,“你小子可以啊,都有亲戚来投奔你了~” “嗐~别提了,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亲戚,在电话里提了半天我才想起这么一人,论起来我还真得叫表哥。” “行吧,让人带着宝贝来吧,他只想让我们掌眼?不想出手?” 小二挠挠头,“我也不清楚,电话里没说明白,我估摸着肯定是要出手的吧?不然他费劲来京城干嘛?老家县城里肯定也有专家。” “行,厉害了,都会分析了~” 他就喜欢时不时逗小二玩,这傻小子对外人透着一股子机灵,但骨子里很老实,尤其在林剑面前。 “哥,我这就打电话?” “去吧,对了,顺便给我买点早餐回来,没吃饭呢~” “得嘞,吃点什么?” “卤煮怎么样?” 刚夸完小二憨厚老实,这小子就打脸,坏笑了一声喊道,“哟,还是哥您口味重~” 林剑笑骂着虚踢了一脚,“滚犊子~” 约莫半个小时后,小二捧着一碗卤煮回来,还冒着热气儿,那股子香味儿整个琉璃厂都能闻到。 是有点夸张,但院子里都弥漫着卤煮的香味儿却是真的。 林剑迫不及待在院里开吃,味道肯定没有卤煮吕那么地道,但也有些新时代的口味儿,特意多加了豆腐和五花肉,搭配浸满汤汁的火烧,简直完美,就冲这顿卤煮,就是美好的一天。 眼看着快到中午了,店里一个客都没有,林剑也不急,把玩着沉香串,品着老爹留在店里的大红袍,时不时的哼上一首小曲儿,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滋润。 “往外迎~往外迎~ 满腹凄凉~草木凋零~ 斜倚栏杆泪珠儿清~ 一阵金风过落叶满中厅~ 。。。” 一曲《休洗红》还没哼完,小二隔着大门喊道,“哥~人来了~” 曲子没唱完就被打断,强迫症都要犯了。 不过有外人在,林剑也不好太装13,小二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随着他往门外望去,就见小二领着一位年纪相仿的男子走进来,该男子一身阿迪王,怀里抱着个破旧的书包,死死的抓着不放手,脸上笑嘻嘻的模样看上去有点猥琐。 “哥~给您介绍一下,这就是我表哥王恺~” 林剑眼睛一亮,玩笑道,“哟,还是大明星来着?” 玩笑说完,小二兄弟俩二脸懵逼。 林剑不由一愣,稍稍回想了一下,那位跟小二表哥同名同姓的大明星,似乎、好像、也许还没出名呢? 再一想,确实没出名,《伪装者》和《琅琊榜》得到明年才播出呢。 糟糕,差点露馅儿~ 不过他演技很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摆摆手,“没事,开玩笑随便说说,那什么,咱是在这看?还是去屋里?” 王恺下意识的看向王小二,别看他年龄大是表哥,但在这京城里谁也不认识,只能靠小二,本能的就把表弟当作了主心骨。 小二很干脆,“就在这儿得了,别进屋里,都是贵重东西再碰坏了~” 这话换别人听了一准儿不高兴,瞧不谁呢? 但王恺没有丝毫不满,反而认同的点点头。 林剑觉得兄弟俩挺有意思,玩味的笑了笑,“行吧,随你们,来,把宝贝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 王恺狠狠的点了下头,用袖口擦了擦脑门儿上的汗,放下书包开始往外取东西。 这时候,林剑感觉到后腰慢慢升温,温度升的很慢,也没有飙到三级的程度,可至少证明了王恺手里的宝贝是真的。 对了,这个三级是他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摸索以后,自己给金手指定的标准,以软妹币作为单位,价值在一万以下的是一级,温度不高,跟自己的体温差不多,大概是被太阳晒了几分钟的程度;价值一万到十万为二级,温度相当于感冒发烧,可以明显感觉到温差; 价值十万到五十万为三级,温度有些烫人,但还能承受; 五十万到一百万为四级,70度热水的程度; 一百万到五百万为五级,80度沸水,很烫但死不了人; 五百万到一千万为六级,手伸进90度的沸水中,烫的人一激灵,有轻微的灼烧感; 一千万到五千万为七级,95度的水温足以烫伤人,灼烧感加剧,虽然明知道不会真的烫伤自己,但也需要咬牙才能忍住的程度; 五千万到一个亿为八级,一个亿以上的国之重宝为九级,这只是他暂定的分级,感觉没法描述,毕竟他还没机会感受到五千万以上的宝贝,不过八九不离十了。 第五十九章 蓝水翡翠(求收藏!求推荐!) 王恺手里的宝贝很明显没到三级,换句话说,这宝贝的价值应该在5位数,具体多少,还得等宝贝露了真容才能得知。 不过只要东西是真的,不管值多少林剑都觉得开心。 王恺小心翼翼的从包里取出农村装戒指的绒线盒,轻轻放到石桌上,讨好似的搓了搓手,“您给看看?” 林剑笑了笑问道,“能上手吧?” 这是看出对方是外行才这么问,对内行人自然不必废话。 “能,您小心点~” 小二无语的捂着额头,“少爷是行家,放心吧~” 林剑瞪了小二一眼,这小子属狗的,一分钟不教训就记不住。 不过这会儿也没多说,打开绒线盒,里面还有一层红布盖着,轻轻掀开,是一枚翡翠戒指。 林剑一打眼心里就有数了,这枚戒指应该是民国时期的老戒指,从其镶嵌在银质指环上就知道。 不过与以往常见的绿色翡翠不同,这是一枚蓝水翡翠,戒面有细小的划痕,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戒面颜色偏向灰蓝色,颜色比较深,水头较短,这点比较可惜,不过因为还算有年头,总的来说,卖个5~6万应该没问题,当然收肯定不能按这个价收。 林剑暗自庆幸,最近书看的比较多,但重点多放在陶瓷一类,对软片书画或者玉石涉猎不多,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大概的了解些基本知识。 幸亏这枚戒指不难分辨,不然岂不是露怯了? 分辨蓝水翡翠其实不难,但什么都不懂的人,容易把蓝水翡翠和油青种翡翠弄混,油青种翡翠是一种质地细腻、通透但色调暗如油的翡翠,它拥有油亮感,颜色一般比较深沉。 而且油青种的绿色一般都是不纯的,其中含有灰色、蓝色的成分,因此,它看上去较为沉闷、暗淡,不够鲜艳。 两者近似,但又不完全一样,非要说的话,可以把蓝水翡翠当作油青种的一个分支。 但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油青种翡翠的透度一般,质地较细,肉眼可见有类似丝状的分布物,有着油脂的光泽,如果颜色色调再深沉一些,部分业内人士就称其为瓜皮油青翡翠了。 眼前这枚蓝水翡翠戒面,可以达到冰种,但不够老,水头太短,这让杨橙稍稍有些遗憾,不过还是比较少见的。 心里有了谱,便开口道,“这应该是民国时期的蓝水翡翠戒指,戒面有细微的划痕,种不够老,水头有些短,不过这戒指有年头,多了不敢说,两万应该能卖出去~” 他这句话暗藏着套路,他说的两万能卖出去,那你不能让我一毛钱不赚,就按两万收吧?换句话说,他直接把最高价限定在了2万。 简简单单一句话,没有引起任何反感的就把价给压了下来,转手一卖就是4-5倍的利润。 当然,他也没有太坑人,毕竟王恺是王小二的亲戚。 “你是小二的表哥,沾着亲戚,我就实话实说了,这枚戒指要不是有点年头我绝对不回收,毕竟没什么收藏意义,只能碰有缘人,喜欢的就买了。” 王恺的表情怎么看怎么猥琐,不过说话办事倒还算老实。 但人老实不能把人当傻子,就说外边那些接盘侠,人家不一定是真傻,把一女神娶回家,甭管历史如何,人家是女神吧?不知情的人看了肯定给竖大拇指,时间长腻了,要么转手给下一家,要么留在家当花瓶,自己在外面彩旗飘飘,两不耽误。 所以说,这年头没有几个傻子,把所有人都当傻子的人才是真傻子! 这不,王恺就道,“林老板,我出来前问过县里玩收藏的人,他说这戒指比较稀罕,就是你说的什么蓝水,我也不懂,但他告诉我至少能卖5万~” 得,林剑的算盘没打响,还差点砸到自己脚面上。 他还没说话,小二先急了,“表哥,你在哪找的专家,还玩收藏,你让他来我们店看看,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件顶他半辈子的收藏。” 林剑有种朕心甚慰的赶脚,小二还是向着自己的。 接话道,“王恺,是这样的,你认识的那位玩家可能是出于自己的喜好给出的估价,并不能当成权威看待。 我这边最高可以给到1万2,一口价,你要觉得合适就留下戒指,我让小二给你取钱,要是觉得不合适,那就当交个朋友,买卖不成仁义在,你拿回去问问那位专家,看他5万块钱收不收。” 这话说的敞亮,可也间接性的把人逼到死胡同,要么认价要么滚蛋。 林剑不是有意拿捏,他是真觉得这枚戒指收藏意义不大,转手卖俩钱还凑合。 王恺纠结了,按理说他不辞辛苦,大老远来一趟京城,肯定是为了多赚俩钱,都说京城人有钱不是吗? 可他在这偌大的京城举目无亲,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相隔八百里的远亲,结果人家老板开了个令他不上不下的价格。 在王恺心里,京城的人肯定比老家的人要厉害,人家都说不值那么多钱了,难道白来一趟?来回的路费都好几百呢。 小二跟着劝道,“表哥,您可想清楚了,少爷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多加了几千块钱。” 林剑无语了,低声提醒道,“叫哥~” 其实王恺并不觉得这个称呼有什么错误,以他得到的消息来看,王小二在人家里就相当于过去地主家的仆人,叫一声少爷不算错。 “林老板,那个。。。” 林剑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抢先道,“没关系,你尽管拿去别家问问,要是遇到喜欢的,说不好能出5万块钱~” 可能是林剑太大方了,搞得王恺很不好意思,更觉得无颜面对王小二,低着头匆匆忙忙的把戒指收好,扭头便走。 王小二气恼的要追出去,被林剑拽住,“你跟去干嘛?” “我看看他去哪家,别让人骗了~” “行了,别去了,你那个表哥一点都不傻,吃不了亏,再不济不还有我给他托底吗?” 王小二歉意道,“抱歉少~~,不,哥,我这表哥没见过世面,您甭跟他一般见识。” “放心,不会,得了,收拾收拾吧,这茶都凉了~” 林剑伸了个懒腰,正准备回主屋里看书,马冠福的电话打乱了他的计划。 “小贱,在哪呢?” “大爷我在琉璃厂~” “太好了,跟你商量个事,我这边跟京城电视台合作了一节目,准备探访咱们京城的老字号古玩店,怎么样?方不方便?” 林剑本能的想要拒绝,毕竟古玩店需要的不是客流量,有实力的买主闻着土腥味儿自己就寻过来了,根本不用上电视宣传,一旦慕名而来的人多了,反而会扰了这儿的清静。 不过马冠福的好意他又不能拒绝,于是委婉道,“大爷,您也知道,咱们玩收藏的都不喜欢闹腾~” 马冠福立马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这起节目的嘉宾是贺冰,他也喜欢收藏,虽然入门时间不短,但眼力也就那么回事,他一直想收点有意义的东西,他不差钱,正好我就想到你了。” 林剑脑海里浮现出一人,“贺冰?就是那位演员?” “对,演《大宋提刑官》那个,《甲方乙方》里头也有他~” 一听说能卖钱,态度立刻有所松动,“行吧,什么时候来?” “就这几天,你等我通知~” “好,我这几天都在店里,随时都可以~” 挂了电话,林剑磨挲着下巴自言自语,“我这是要上电视了?” 虽然重生这事比上电视大多了,但对普通人来说,上一次电视也足够吹一辈子了,家门口有个邻居就因为上了次时事新闻,逢人就说自己上过电视,别人要是不信,非得把人领回家看录像,证明自己没吹牛。 不管如何,参加电视节目都是大姑娘头回上花轿,兴奋、小激动、小紧张,一时间竟然坐立不安起来。 “哥您跟这儿干嘛呢?”收拾完回来的小二,见林剑在院子里来回踱步,好奇道。 林剑梗着脖子,刻意摆出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没事儿,就是过几天可能有电视台来咱们店做节目,对了,你小子得好好拾掇拾掇,别给哥丢脸~” 王小二一听也跟着兴奋起来,“真的?这么说我也要上电视了?” “对!”林剑还是那吃过见过的样子,好像根本没把上电视当回事。 “我得把这消息告诉我爸妈,也让他们高兴高兴,对了哥,你说我要不要做个发型,再换身新衣服?” 林剑犹豫了一下,“要吧,看起来精神一些。” “嘿~我也这么想的~” 一时间,主仆俩把王恺忘到了脑后,满脑子都是怎么让自己在电视上看起来帅一些。 当然,比起上电视,林剑更关心的是那几枚靖康钱能不能顺利出手,大明星确实不差钱,但能不能看上眼两说。 有时候比起外行,这种刚刚入门的人更不好对付,就像刚开了一年车的新手,就觉得开车不过如此,大马路就是他家,随便怎么开。 刚入门的人也一样,总觉得自己是专业的,别人给的建议根本听不进去,非得栽几个跟头之后,才知道古玩这一行的水有多深。 第六十章 上电视也能卖货(求收藏!求推荐!) 这天,秋高气爽,一丝浮云挂在湛蓝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沁人的馨香,不知道是谁家杏花飘来的香味,很淡,却让人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沉醉其中。 与以往稍显冷清的琉璃厂不同,今天林剑家门前的小巷居然难得拥堵起来,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但却没人喧哗,人群把几位肩扛摄像机的摄影师团团围住,正中间是三位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大明星、主持人。 旁边打遮光板的、各自助理等随行人员挤得满满当当,一看就是拍摄节目的现场,不过大家也算是见过世面,都能保持克制,毕竟琉璃厂存在这么多年,什么事没见过。 正当中的是大明星贺冰,居左的是京城卫视的花旦李春妮,靠右的自然是马冠福,他们正在做一档探访老店的节目,老店不一定局限于古董,还可以是餐厅,只要跟老字号挂上边的,都是他们探访的潜在目标。 刚刚做完开场白,李春妮问道,“马老师,刚刚一进入琉璃厂,一股艺术品的气息扑面而来,这可是您半个主场,您给好好介绍介绍?” 马冠福背着手,标志性的笑模样,“其实没什么好介绍的,老京城人都知道,重点是咱们身后这家店,没有名字更没有牌匾,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老字号古董店,到今天有上百年历史了。” 贺冰扭回头看了一眼门面,不由摇头道,“要不是今天马老师带我们来,我都不知道有这店,按说这琉璃厂我也来过不少回,怎么就没发现呢?” 马冠福也不废话,侧身示意,“走着,咱们进去说,我提前跟这儿的小老板打过招呼,这会儿应该在里面等咱们呢。” 一行人乌央乌央的涌入大门,林剑正坐在石桌上喝茶呢,不是他没听到外面的动静,拍摄开始前,节目组的人就进来布置机位和灯光,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就是故意装出一副高人的样子,这年头还没流行起立人设这一说。 别说,他这13装的还挺成功,像模像样的,刘骞的pose都没他sao气。 只见他背对着大门口,一身洁白的练功服,脚踩黑色圆口布鞋,左手捻着沉香串,右手端着开片汝窑茶杯,时不时的嘬口茶,气场十足,一下就把节目组的人给镇住了。 别人不敢开口,只能有马冠福开口叫道,“林老板~”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然不能再叫外号,不然林剑非得跳起来跟他拼命不可。 慢悠悠的回过头,抱拳拱手,“哟~大爷您来了~” 瞧瞧这演技,不知道还以为他们好久没见了呢。 马冠福憋着笑,客套了几句后,“林老板,今儿带我们节目开开眼吧?” “当然,几位这边请~” 。。。 带着主持人和嘉宾逛完了东西厢房,一同来到主屋,贺冰一眼就看中了摆在展示柜上的一对灯座,蓝色珐琅釉为地,掐单丝饰各色缠枝莲纹,肩部两侧附衔环兽首,釉料质地颇硬。 “这是景泰蓝的?”贺冰双眼放光,绝对是入迷了。 马冠福跟在后头瞄了几眼,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对林剑问,“这对儿灯座是新收来的?” 林剑摇摇头,“早就有了,东西太多摆不过来,一直放在仓库里,最近正好我在收拾,就拿出来见见阳光。” 贺冰瞪着眼睛,“这么好的景泰蓝放在仓库里积灰?小林你也太奢侈了~” 林剑意味深长的笑了笑,马冠福也是差不多的表情,搞得贺冰一愣,“什么意思?难道不是景泰蓝的?” “差不多,准确的说,这对灯座叫「掐丝珐琅缠枝莲纹灯座」。” 贺冰倒是不觉得尴尬,毕竟他也不是专业的,认错了很正常,很谦虚的问道,“哟,瞧我,这就走眼了,小林老板您给讲讲,这里头有什么说道?” “不算走眼,只不过在称呼上需要规范一些,景泰蓝的学名叫‘铜胎掐丝珐琅’,因其在明朝景泰年间盛行,制作技艺比较成熟,使用的珐琅釉多以蓝色为主,故而得名‘景泰蓝’,但掐丝珐琅并不是只有蓝色一种,所以在业内,我们更愿意用掐丝珐琅的名字来称呼。 不过眼前这对儿灯座,您叫它景泰蓝也可以,确实是明末景泰年间的宝贝。” 说完拿起其中一只灯座,把底反过来,底足内掐双丝作“大明景泰”四字双方款,证明了他的话。 贺冰恍然大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层说道,“看来我要学的还很多啊~” 迟疑了一下,给摄像师打了个手势,等摄像机镜头偏移开,贺冰问道,“小林老板,我还真挺喜欢这对儿灯座,您看能否割爱?价格好说~” 林剑没想到做个节目还能卖货~ 马冠福很知趣的带着李春妮和摄像机去参观其它瓷器,把空间留给贺冰和林剑谈价,他不会对双方谈价的结果负责。 林剑见状不由松了口气,“贺冰老师,既然您喜欢那就叫一口儿?我打开门做生意,谈不上割爱~” 贺冰虽说不够专业,但行里的套路他还是知道一些的,玩味的笑道,“小林老板,您让我叫价就是欺负我外行了,我要是喊个1000您也答应?” 林剑不觉尴尬,脸皮薄的也做不了生意,“嗐~瞧您说的,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反过来也是这个道理,您要是喊1000,我就敢在后面加个万字儿,这么个喊法啥时候到头啊?” 顿了下,拉着贺冰再次来到展示柜前,指着灯座道,“这样吧,我看您也是真心喜欢,又是马大爷的朋友,我叫一口儿,您也别还价,让我小赚一笔,以后您多来照顾我生意就好。” 贺冰一听,觉得林剑这话说的敞亮,不过他也留着余地,毕竟对方是生意人,又是第一次见面,人品这东西还真不敢保证,哪怕是马冠福的朋友。 “您先说个价儿~” 林剑竖起食指比了个一,换成别人他就不说话让对方猜了,可对贺冰,就没玩这套路,直接道,“10万~” 贺冰立即还口儿,“8万~” 林剑为难的笑了笑,“贺冰老师,说好是不二价的~” 贺冰拍了拍林剑的肩膀,“给我点优惠,以后还来照顾你生意,也不瞒你,我是真喜欢这对儿灯座,正好我家床头柜缺点东西,有了这对灯座也算是补齐了。” 林剑无奈,只好降了一点,“9万8,不能再低了~” “8万5,凑个整~” “9万5,这也是个整儿~” “9万得了,我看你也是痛快人,就这样定了吧?” 林剑故意抻了抻,最后好像损失好多一样点了头,“成吧,就当是追星了,别说,我还真喜欢看您的戏~” “得嘞小林老板,一会儿我给你签个名,再送张合影,不过先说好,别挂出来,自己留着就行~” “放心吧~我这店也不需要代言人~” 贺冰一想也是,在古玩圈子里,马冠福的名声可比他响亮多了,真要有心,挂马冠福的不比挂他的强? 马冠福掐着时间回来,笑眯眯的问道,“谈的怎么样?” 林剑给了个肯定的眼神,“谈完了~” “嗯~等拍完了再交易~” “得嘞~” 摄像机重新对准二人,接着刚才的话题,李春妮问道,“林老板,您刚才说道掐丝珐琅,能不能给电视机前的观众普及一下,什么叫掐丝珐琅,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历史?” 得亏是现在问,但凡早几天,他这高人的人设可就立不住了,但谁让他是主角呢,运气就是这么逆天,刚刚恶补过的知识,还冒着热气呢,就有人问,这么好的装13机会岂容错过? 清了清嗓子,“咳咳~其实掐丝珐琅源于元代的西亚,但真正得到发展却是在明清时期,珐琅工艺是京文化、更是华夏传统文化中不可忽视的一颗璀璨明星。” 一句话先把格调拉起来~ “如之前说的,景泰蓝,学名掐丝珐琅,从元代引入华夏后,发展出一套独有的制作工艺。 其制作工序可从其学名掐丝珐琅中看出究竟——在金属的胎形上面掐铜丝,勾勒出图案的边缘,再在铜丝之间用珐琅釉料填充颜色。 当然,这只是掐丝珐琅工艺的基本概念,一件精美的珐琅制品真正完成,需要经过总共七道工序一百零八道流程才可以,非能工巧匠不能及也。 正是因为其工艺之复杂,使得景泰蓝工艺一直以来只能生存于不计成本的皇宫之中,不为民间所了解,也少有精品盛行于世。 直到新华夏成立后,原清造办处的‘珐琅作’被改造为国营京城珐琅厂,融入了现代化的制作工艺和企业化管理以及当代艺术设计理念,才逐渐将景泰蓝这个概念推向百姓生活。 当然,有人会质疑,掐丝珐琅就应该是咱们华夏的产物,可我必须要说,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明确的文字记载着景泰蓝技艺在中华大地的起源。 收藏界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约于13世纪末,元代忽必烈西征,入侵西亚,俘虏了大批有专业技能的工匠为蒙古贵族生产豪华日用品,而作为阿拉伯地区流行的‘铜胎珐琅器皿’便由这些工匠们带入华夏。” 第六十一章 不是凡品的茶杯(求收藏!求推荐!) “刚传入华夏的时候,铜胎掐丝珐琅又被称为‘大食窑器’、‘鬼国窑器’和‘佛郎嵌’,名字的确有些特殊,但在古时候,大食、鬼国都是指波斯地区,因此,这也可证明掐丝珐琅源于西亚的说法。” 林剑一边介绍一边观察节目组众人的表情,发现大家都沉浸在他的话中,不由松了口气,他就怕自己讲的太无聊,播出时被剪辑掉,那不是白费口舌? “掐丝珐琅虽从元代便引入华夏,但真正成熟地生产且在宫廷内用作日常器皿,还是从明代宣德年间开始的,而后演变出用于观赏的景泰蓝工艺品。 明代制作胎型的物质材料主要为金、铜两种,纹样则多为蕉叶、饕餮,狮戏球、西番莲和大明莲,釉色多为天蓝、宝石蓝、浅绿、深绿、鸡血石红、贝壳白和帝王金。 到了景泰年间,宫廷内的御用监,也就是皇家厂坊开设了专门制作掐丝珐琅的作坊,这也使得掐丝珐琅的工艺得到了更大的发展,那个时候制胎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胎型有方有圆,并向实用方面转化; 最值得一提的是,明末时期的景泰蓝器物,所放射出宝石的光芒的釉色是在以后任何时期也没有达的水平,而在装饰手法上,此时期非常重视金工的处理,器物的顶、盖、耳、足边线等部位,多有錾活装饰,你们看到的这对灯座,就是典型代表。” 随着他的解说,众人再看这对灯座,发现到了不同于之前的美感。 “再后来的清代掐丝珐琅,其实发展断流了一段时间,清朝的前几个皇帝,对于景泰蓝并没有太偏执的喜爱,直到喜欢艺术的乾隆时期,掐丝珐琅制品在皇宫内处处可见,小到床上使用的帐钩,大到屏风,甚至高与楼齐的佛塔,以及日用品、桌椅、床榻、酒具、砚、匣、笔架、建筑装饰、宗教用品等等,都能看到大量的景泰蓝。 我看过一片野史记载,乾隆四十四年除夕年夜饭,只有乾隆皇帝的餐具是景泰蓝制品,其余人全部用瓷器,可见景泰蓝在乾隆一朝象征着怎样的尊贵。 鸦片战争爆发后,本身就产自西域的掐胎珐琅,再次受到了西方人的喜爱,珐琅器得到了短暂的繁荣,民间出现了大量的珐琅作坊,可因为技术和交通限制,流传至今的很少,就算传世,也算不上精品。” 随着林剑的话音落下,贺冰重重的感叹道,“听小林老板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林剑急忙谦虚道,“谬赞了,我不过是多看了几本书,算不得什么。” 马冠福笑眯眯的说道,“我跟你们说,别看他现在说的头头是道,你们敢信,就在几月前,他还是一名普通的白领,虽然有家传,但在古玩一行连菜鸟都不是。 短短几个月过去,他都快赶上几十年经验的专家了。” 林剑哪敢承认,即便他又寻宝鼠辅助,这大话还是少说为妙,这可是要播出的,传出去容易引人反感。 贺冰再次感叹道,“天纵奇才啊~” 李春妮作为主持人,自然要把控拍摄流程,等大家吹的差不多了,站出来说道,“小林老板,听马老师说,你家的店有上百年历史了?” 这回林剑可不谦虚了,郑重点头道,“对,虽然赶不上荣宝斋300多年的历史,但在这琉璃厂,我们的店绝对可以算得上岁数最大的几家之一。” “为什么不起名字呢?”李春妮又问~ 这个问题不太好答,难道要说是因为爷爷位高权重的关系吗? 当然不行,只好托辞道,“我们一家都很低调,要不是这次大爷找上门,我也不会同意你们来做节目,毕竟我们这一行,不需要上电视打广告。” 贺冰倒是深有同感,到了某种境界,低调反而是一种高调的体现。 接下来,林剑带着节目组把整个主屋的一层逛了一遍,回到院里一边喝茶一遍访谈,至于二层属于私人空间,也就没让拍。 林剑亲自冲着功夫茶,这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令节目组的人好好的开了把眼界。 正喝着呢,马冠福却看着茶杯笑了出来,“你小子可够奢侈的~” 林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什么都瞒不过大爷您~” 贺冰纳闷,“你们爷俩打什么哑谜呢?” 李春妮更是愣住,端着茶杯的手悬在空中不明所以。 马冠福点了一句,“注意你手里的杯子,可别摔了,这是一套,摔一件损失大了~” 李春妮手一抖,小心翼翼的把杯放下,猛地想起这里是古玩老店,难道这普普通通的青花茶杯也有什么讲究? 贺冰反应快,一口干掉了茶汤,反过来看着底款双行四字——成化年制! “嚯,明朝的东西?” 震惊的看着林剑,“小子你的确够奢侈的,拿着古董给我们喝茶?” 装13的时候到了,林剑风轻云淡的说道,“茶杯不就是用来喝茶的吗?摆着看就失去了意义!” 听他说的轻松,马冠福不由气恼,“你知道多少业余玩家想得一只而不得门路吗?” 林剑放下同样价值不菲的紫砂茶壶,“我知道,不过这东西确实没多贵~” 贺冰看向马冠福,“马老师,您给露个底,这杯子什么讲究?” 马冠福无奈的笑了笑,“就像你说的,这是一套成化年的青花茶杯,造型庄重圆润、玲珑俊秀,制作极为精巧。 你们看圈足及口沿有线纹绕缘一周,整器胎质洁白,温润细滑,饰有各款宝鼎图样,洁白温润的胎釉和自然随性的纹饰相互映衬,非常淡雅。 整套保存的这么完好,如果拿到拍卖会上,我估计至少5万起步,不过提钱太俗,关键是这宝贝的品相太好了,拿来喝茶真有点暴殄天物~” 林剑满不在意的口气,“嗐~我也不准备卖,就留着自己喝茶用,不算什么。” 这话听着就气人,贺冰倒还好,李春妮直接放下杯拿都不敢拿。 马冠福玩笑道,“瞧瞧,把我们的美女都吓着了,赶紧换个普通的杯子~” 林剑这回是真无奈了,“大爷,您还不知道我家的店,哪有普通的?这套杯子算是最便宜的了,对了,倒是有一套高仿,但那套放在仓库里积灰呢,您呀,就凑合着喝吧。” 李春妮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经马冠福劝说后,总算不纠结了,主要是林剑给了保证,碎了算他的。 “小林老板,您这店里这么多好东西都是打哪来的?”李春妮继续流程。 林剑把茶汤倒入公道杯后,放下茶壶淡淡的说道,“一部分捡漏儿,一部分收来的,我们家只做真品,仿制品都会明明白白的标识出来,当作礼品卖,当然,高仿品价格肯定要高一些。” “捡漏儿?这么多宝贝都是捡漏儿来的?” “我们家历代都有专门从事古董收藏的人,到了我爸这一辈也算是传承有序了,只是我之前一门心思扎在工作上,觉得玩古董的都是老人,就没把店里的事放心上。 要不是前段时间我突然想开了,搞不好这家老店就砸我手上了。” “你是怎么想开的?” 杨橙叹了口气,“就是觉得生活不应该是一门心思的工作,应该有自由时间、有自己的爱好,这才不辜负大好的青春~ 当然,想要过这样的生活,前提是有足够的资本,我算是蒙祖上余荫,可以提前享受到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贺冰嘬了口茶认同道,“这话说的实在~” “我是真的这么想,如果吃饭都成问题,就别想着过自由的生活了,先想办法把肚子填饱,再考虑享受的问题。 而且我现在也不算是荒废时光,每天都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去积累知识,时不时的去逛逛市场磨练眼力,丰富经验,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马冠福不由道,“这是对的,你现在不过是把工作挪到的店里,不需要在公司坐班而已。” “是啊~” 李春妮觉得这个话题到这就可以了,转而道,“咱们说回收藏,刚刚看了你们家这么多宝贝,你有没有担心这些宝贝卖不出去?” 林剑摇头,“从没担心过,我们这行有句话,叫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你品,你细品,这句话不是无的放矢,但凡我们卖出去一件宝贝,就够吃好几年的了,而且干我们这行,最忌讳的就是心浮气躁,这样的人是很难有大成就的,必须要塌下心来,相信这里的每一件古董,都在等待属于它的有缘人到来。 而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替大家守好这些宝贝。 再不济,我也可以自己收藏观赏,不会砸在手里的。” 李春妮又道,“那你就没想过多赚点钱?” 林剑愣了下,反问道,“您看我现在缺钱吗?” “额~不缺!” “那就是咯~” 这话有点违心了,其实他骨子里还是挺希望多赚钱的,有能成为亿万富翁的机会,谁会放弃? 第六十二章 八大楼之一(求收藏!求推荐!) 节目从上午一直拍到了下午,几个小时不间断的拍摄,虽说没干什么重体力活,但一直要保持精神注意力,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这是因为他没得到钱的关系。 要是给他8000万,别说拍一天了,就是拍一年不休息都行! 咦?这是在影射谁? 。。。 李春妮带着节目组的人撤了,留下马冠福和贺冰,林剑干脆道,“要不咱们找个馆子边吃边聊?您二位也饿了吧?” 马冠福有些疲惫的点点头,“是啊,一起喝点?解解乏~” “正合我意啊~”贺冰不愧为专业演员,这‘体力’不是一般的好,这会儿还显得精神奕奕,一拍大腿,起身就要走。 他们都有各自的司机开车,杨橙只能自己开车跟着。 马冠福把餐厅定在前门大街的致美楼,主要是图近便,大家也都饿了。 隔着老远,就能看到保持着传统建筑的致美楼,融古雅、简洁、富丽于一体的独特艺术风格,在这前门大街上,也算是独树一帜了。 提前要了个雅间儿,到那之后在服务员的引导下快速穿堂而过进入包间,关上门以后,三人才放松下来。 当然,这两位还都带着助理,杨橙也带上了小二,人多吃饭热闹,都不是喜欢摆谱的人。 林剑挂好外套后,砸了咂嘴,瞧着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说道,“我可有年头没来致美楼了,之前去过陶然亭那家店。” 致美楼是京城饮食行著名的八大楼之一,关于它的背景来历,市面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致美楼与致美斋的原来是一家,说致美楼的前身是致美斋,由原致美斋伙计跳槽后与别人合伙而开; 另一个说法是致美斋原来的东家兄弟俩闹了矛盾,其中一位分了家业出去新开了致美楼。 但不管如何,这味道是没的说。 先说致美斋,它创始于清嘉庆十三年,大概是200多年前,最初是一家普普通通,主打苏菜风味的菜馆,没敢用堂、居、楼这种过去常用的大字号,而是用了格局较小的斋,最早这家菜馆出名的是清汤馄饨、萝卜丝饼和焖炉火烧。 据传,乾隆皇帝的御厨景启告老出宫后,在致美斋掌头灶,搁现在就是主厨的意思,致美斋才开始在小吃糕点之外经营炒菜。 景启曾随乾隆数次南巡,学到了很多南方名菜的做法,出宫后,将宫廷御膳和民间菜品相结合,使得致美斋一时间名声大躁。 但是,到了清末民初,致美斋的生意一落千丈,甚至濒临破产,易主给三位鲁省人。 此三人各有一手制作山东卤味菜点的好手艺,他们在本身技艺的基础上继承了致美斋的苏州小吃和宫廷风格的菜品技艺,又融合了淮扬菜的一些做法,使致美斋的菜点开始形成自身独特的风格。 曾经有一本民间史录记载:京师南城外饭馆,至最久而不衰者,惟泰丰楼、致美斋二处。 可见致美斋在当时的京城,拥有多么强大的号召力。 致美斋有传统菜肴数百种,尤以名点和创新菜肴得到众人的青睐,如四吃活鱼、云片熊掌、游龙戏凤、三丝鱼翅、百鸟朝凤、寿比南山等。 今儿林剑他们就是奔着活鱼四吃来的,这也是致美斋最特别的一道菜,“四吃“分别是红烧鱼头、糖醋瓦块、酱汁中段、糟熘鱼片。 四种吃法四道菜,色香味个个不同,到现在都是致美楼的看家菜。 马冠福回忆道,“陶然亭?哎呦,那得是94、95年吧?我记得好像是因为拆迁停业,搬到了陶然亭附近重新开张。” 林剑比着大拇指,“大爷您记性可以啊,没错儿,我还记得那是我刚懂事不久,唐雎他爸带我和唐雎去的,当时点了海参烧蹄筋、葱烧海参、乌鱼蛋汤、焦熘肉片、蟹黄豆腐,味道至今难忘,反而长大后再没有来过。” 马冠福意外的问,“这么说你没尝过一鱼四吃?” “没有,不过今天算是弥补了遗憾。” “那你可得好好尝尝~” 趁着后厨备菜的时候,林剑拿出了装有靖康钱的锦盒摆在桌上,“贺冰老师,您上眼~” 刚才出来之前,贺冰已经跟他交易了那对儿景泰蓝灯座,按照之前谈好的价,9万块成交! 不过那只是个开胃菜,硬菜在后头,贺冰今天就是为了这套靖康钱来的。 打开锦盒,还很讲究的拿出一副白手套,这才取出钱币细细欣赏,越看越喜欢,到最后嘴角都快咧到耳朵后面了。 “怎么样?不错吧?”马冠福笑着问道。 “不错!真不错!您推荐的东西错不了~”贺冰不吝夸奖。 林剑一听,就知道这组古钱有主了~ “这么着,小林老板,咱们今儿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也算是一见如故,我也不废话,一口价800万,你要是同意,我立刻让银行给你转账~” 林剑有些心动,可这个价位还是没到他的预期,虽然不敢确定,但只要宣传得当,在拍卖会上几个人一炒,上8位数问题不大。 可这终归只是想想,毕竟拍卖会的变数太大,远没有私下里交易这么安全稳妥。 见他在犹豫,贺冰也不催,继续欣赏着靖康重宝,稀罕劲儿就别提了。 马冠福同样也不催,他只是起到介绍的作用,能不能谈成,谈成价格多少,他不会参与的。 最后,林剑还是没沉住气,咬着牙点头道,“行,就800万,就当是交朋友了。” 贺冰一拍桌子,“痛快,等着,我这就让银行转账~” 几分钟过去,一笔价值800万的买卖就这么谈成了,动作之迅速,令几位仍处于水深火热生活里的年轻人开了眼界,一个挣了800万却好像赔了一个亿;另一个花了800万就像花8块钱买了几枚锈迹斑斑的破铜片,不是他们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跟不上节奏! 生意谈成了,林剑直接拍板儿,今儿这顿饭他请了,谁也别跟他抢。 要说这老店就是会做生意,热腾腾的活鱼四吃,几乎是卡着林剑手机的到账短信声,被端上了桌。 品尝前,趁着兴致先干三大杯酒,酒劲儿上来了再吃鱼,要的就是这刺激! 林剑对致美楼的招牌菜可是垂涎已久,今日总算是得偿所愿了,先吃四道菜中的红烧鱼头,贵在鲜而不腥; 紧接着是糖醋瓦块,鱼片切成方块,先炸后烧,味兼甜咸,形如瓦块; 再来是酱汁中段,这道菜是用鱼身肉厚部位烹制,上浇甜酱浓汁,味道醇美; 最后以糟熘鱼片打底,一色纯白,糟味香浓,鲜嫩异常,美中不足的是,这糟熘鱼片因为选用的鱼不同,还达不到最正宗的鲜味儿。 不过十全九美也是一种美。。。 众人尝过一轮,放下筷子,马冠福说道,“关于这致美楼的背景,梁实秋先生所著《锅烧鸡》一文中的说法是:致美斋因生意鼎盛,在对面一个非常细窄的尽头开辟出一个致美楼,楼上楼下全是雅座,但是厨房还是路东的致美斋的老厨房,做好了菜由小利巴提着盒子送过街。 梁实秋先生还曾回忆自己幼时陪祖父在致美楼吃饭,竟喝起酒来,几杯花雕酒下肚后,已是醉眼蒙眬,酒劲上来了,向祖父赖酒喝。 他后来对这件事情的回忆是:‘先君不许,我站在凳子上舀起一大勺汤泼将过去,泼溅在先君的两截衫上,随后我即晕倒,醒来发觉已在家里,这一件事我记忆甚清,时年六岁。’ 梁实秋先生的回忆印证了如今比较普遍的一种说法——这致美斋是致美楼的前身。 致美斋虽没有以‘楼’命名,但却被默认为‘八大楼’之一,火爆多年后,位于前门外煤市街的致美斋扩大规模,增设致美楼,开辟了单间雅座,清朝著名书法家王序为致美楼题字。” 众人一边听一边点头,果然,跟着马爷能学到知识。 接着上来的一道菜是炒红果,也是致美楼比较代表性的菜肴,再有改良版的九转大肠、炸烹活蟹、菊花鱼鲜锅,这都是过去令致美楼名扬海内外的招牌菜,今天可是被他们吃了个全。 一顿饭连酒水带服务费,吃了小一万,当然,主要是酒贵,实际上这些招牌菜,并没有太多珍贵的食材,好吃主要体现在技法上。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如今京城美食界的落寞,大家都在追求利润,当然,这也可以理解,还是那句话,谁嫌钱少呢? 酒足饭饱,众人都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纷纷提议换个地方来第二场,这样的局,又怎么少的了老朋友余乾老师呢。 不过他今晚有演出,打电话的时候正赶上他要上场,匆匆说了句北展见就挂了电话。 没招儿,林剑提议,干脆买上卤味熟食,当然少不了酒,直接去北展后台喝~ 这个提议得到了贺冰的积极响应,林剑让小二开他的车跟在后头,今天就让这小子给他当保姆兼司机兼保镖,省的晚上醉的不省人事,倒在大街上被人扒光了都不知道。。。 第六十三章 养金鱼也讲究(求收藏!求推荐!) 北展后台,林剑这伙子人跟进城打劫一样,而且是喝多了来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为了打劫壮胆儿呢。 他们到的时候,正赶上郭得刚和余乾在台上演出,没办法,只能由老郭的爱徒栾怼怼接待。 “哟,您几位怎么来了?早点说我也好到大门口迎接~” 马冠福摆摆手,“甭客气,你们忙你们的,给我们找个点儿呆着就行~” 这话说的客气,栾怼怼可不能当客气着听,毕竟是余乾老师的朋友,就算不是,演艺圈也大着辈分呢,不好好接待传出去,骂的不是他栾怼怼,而是得云社。 “没事,反正我演出都结束了,陪您几位待会儿,咱们这边儿,去我师傅他们的休息室吧。” 马冠福一边走一边大量,“嚯,北展我可有日子没来了,还是这么挤得慌~” 栾怼怼在前面领路,闻言道,“嗐~现在得云社人太多了,后台学徒加工作人员好几百号,原本北展这后台就不算大,又挤了这么多人,肯定憋得慌。 但没办法,我们都习惯了~” 贺冰这会儿酒劲儿过去了一些,说话也恢复老干部的样子,背着手慢条斯理的道,“人多好,人多热闹,生意兴隆,多好~” 这话说的谁也挑不出毛病,进入休息室,发现小岳岳也在,旁边那一坨除了孙月还有谁? “哎呦?您几位怎么大驾光临了?” 都是熟人,也没客气,各自找地儿坐下,栾怼怼开始招呼学徒摆桌子架椅子,把林剑他们带来的熟食和酒都布置上。 趁着空,林剑通过孙月关系跟小岳岳认识了一下,顺便要了张签名合影,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下来。 孙月笑问道,“怎么着小贱?你也追星?” 林剑把签名照收好,满不在意的摆摆手,“我不追星,但以后我跟人吹牛逼认识谁谁谁,不得拿出证据吗?” 贺冰一听,“嘿~那你怎么不跟我合影啊?我知道了,嫌弃我咖位不够是不是?” 林剑嘿嘿一笑,“您还真说着了,现在年轻人谁认识您啊,在他们心里小岳岳才是大明星~” 小岳岳一听,狠狠的拍了林剑一下,“我说哥们儿,咱俩刚见面你可不能害我啊,在贺冰老师面前我也敢称大明星?我疯了吧?我的天啊。。。” 这会儿小岳岳只是局部大火,还没到火遍全国的程度,那个让他真正被全国观众熟识并认可的节目估计才刚刚有个策划雏形。 现在的小岳岳只能说是年轻人心中的偶像。 听着小岳岳招牌的台词,林剑笑的更欢实了,“就冲你这句话,我敢保证,不出两年必火遍全国~” “哎呦,借您吉言了嘿~得嘞你们喝着我去前面转转~” 小岳岳很识趣的没有凑局,毕竟跟这几位还不算熟。 孙月往桌边一摊,夹了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嘎吱嘎吱嚼着,犇儿脆,“你们今儿怎么凑一块了?也不叫我?” 林剑冲贺冰努努嘴,“贺冰老师他们来我店里拍节目,顺便拿了件宝贝走~” “什么宝贝?” “一对儿灯座,景泰蓝的~” “噢~那可是好东西。” 贺冰得意的说道,“主要是品相好~” 孙月拍着自己的肚子笑道,“小贱家都是好东西,赶明儿我也去淘换两件,就是没有捡漏的乐趣。” 林剑却反驳道,“你也不想想要是没捡着漏儿,那不是赔了吗?我们替客户省去了捡漏儿的过程,直接把真品送到你们手上,省去了时间和犯错的成本,上哪找我们这样的卖家?” “嘿~你这是狡辩~” “我是实话实说~” 没理他们在这斗嘴,马冠福跟贺冰,一人一只鸡爪子,就着茅台开喝了。 这时,栾怼怼拿着一包鱼食站在玻璃鱼缸前顺手喂金鱼,林剑突然想起库房里还有一只清代青花缠枝莲纹鱼浅,放在库房里积灰太可惜,还不如拿出来养养金鱼,当然,鱼浅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养的。 在古代华夏,养金鱼可比吃涮羊肉讲究多了,虽然两者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在古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鱼缸,一般都是瓦盆、木桶等,也不需要加氧,控制好密度即可,这样的器物内壁通常都是深色的,只有这样金鱼的体色才能长得好看,色彩才能鲜艳。 到了清代,达官贵人们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屋子里观赏金鱼,便用到了鱼浅短时间内观赏,需要的时候把金鱼捞到鱼浅里,观赏结束后再放回池子里。 鱼浅是在康熙初年始创,延续至清代晚期,形似木盆,比鱼缸稍浅,大多以瓷为胎,外壁以白釉为地,其上通腹绘同花同向之缠枝莲纹,纹饰繁缛华美,层次分明,连续而流动的线条颇富韵律感,无论是赏鱼还是赏瓷器,都是一种享受。 见他出神,马冠福不由问道,“看什么呢?也不喝酒?” 林剑回过神,“看金鱼呢,现在人都用玻璃钢养金鱼,失去了金鱼的美感~” 马冠福回头望了几眼,附和道,“可不是~现在人都没过去那么讲究了。” 说起来金鱼起源于华夏,现在世界各国的金鱼都是直接或间接由华夏引进的。 最早在西晋,便在寺庙中见到有人养鱼,但直到南宋,才开始对金鱼家化的遗传研究。 金鱼起源于野生的“赤鳞鱼”,也就是鲫鱼的一种,换句话说金鱼就是野生鲫鱼演化而成的观赏鱼,它正式的名字也该叫“金鲫鱼”。 苏轼在《去杭十五年复游西湖》诗中,有“我识南屏金鲫鱼,重来拊槛散斋馀”之句,就是说,苏东坡在杭州当地方官的时候,杭州已经饲养有金鲫鱼了,那还是北宋熙宁初年的事情,也就是接近1000年前。 宋代之后的金代、元代、明代,以及清代,宫廷里都养有金鱼,一些高官显宦也有在家中喂养的。 明代,京城外已有成规模的金鱼养殖地,在今天的天桥以东、天坛以北,就有个专门的地名为“金鱼池”,这里曾是永定河古河道,由于地势低洼,辽金时形成许多小湖泊,湖畔居民以养鱼为业。 明以后,这里成为京城乃至全华夏的金鱼出产地和集散地。 到了民国时期,这些鱼池大大小小有六七十个,且深浅不一,深的能没人,浅的也深过一米。 金鱼池所养的鱼分为食用鱼、红鲫鱼、金鱼三种,食用鱼多是产自他处的鲤鱼、草鱼、鲫鱼等,转养于此以待上市出售的。 红鲫鱼,即城中挑担子叫卖的“小金鱼儿”,价格最低,普通市民乐于购买几条养着玩儿,而上档次的名贵品种,像望天儿、绣球、五花龙睛等等,价格高昂,在动乱的民国时期,一尾龙睛最贵的可卖到六七块银元,幼鱼也要四五角。 而且,名贵的金鱼饲养起来也不容易,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过去京城里的官宦人家,常雇有专门的鱼把式来伺候金鱼。 早上老爷还没起床的时候,就有仆人从鱼缸里挑几条颜色鲜艳的金鱼放到鱼浅里头,等老爷起床的时候,一眼看到色彩亮丽且灵动的金鱼,一天都能有个好心情,等到了晚上,金鱼就可以下班了,再由仆人把鱼捞回缸里,这样能够很好的保证金鱼的颜色,如果一直放在白色的鱼浅里,要不了两天,身上的颜色就掉的差不多了。 说到养金鱼,马冠福罕见的激动起来,“过去住在西城的刘景春先生知道吧?” 这能不知道吗?京城里但凡喜欢玩点花鸟鱼虫的,应该都听过这位老先生。 刘先生是上世纪30年代的大学生,教了一辈子书,也养了一辈子金鱼,家里一院子都是金鱼,跟中山公园的金鱼有一拼,但在刘老先生口中,似乎有些瞧不上中山公园的金鱼。 这倒不是他狂妄,而是得到很多鱼把式们的认可,能征服同行的人,必然有高人一头的本领。 “刘先生的红虎头可是远近闻名,我家里就有他曾经养的红虎头繁殖的后代。”马冠福道。 红虎头浑身通红,额头上突起一堆见棱露角的肉,堆肉上面还有凹陷窄细之纹,仔细去看,隐约是个“王”字。 这种金鱼风行全华夏甚至国外,欧洲人称之为狮子头,小rb称之“兰俦”,解放前,东四钱粮胡同王先生家,养着十几盆红虎头,都是五六年以上的大鱼。 刘先生从他那淘换到一尾小虎头,精心养大之后,发现是尾雌鱼,上了心的刘先生为这尾雌尾头找了两位“如意郎君”,是从东兴楼饭庄经理那找来的两尾雄虎头。 雌虎头产了卵,刘先生小心伺候,从孵化出的幼鱼中,筛选出数十尾成样的小虎头。 这件事在当时成了件新闻,外地慕名来求种鱼者络绎不绝。 红虎头从此由京城传到了外地,可以说,如今全国各地的红虎头,大多是刘先生那尾雌虎头的后代。 第六十四章 金鱼也有冬眠(求收藏!求推荐!) 马冠福一说起金鱼来就兴奋,“刘先生培育的最出色的鱼是额头红,知道什么是额头红吗?” 林剑摇摇头,孙月笑着解释道,“额头红其实就是由红虎头蜕变而成的,周身的红色褪去之后变成了银白色,单单留下额头堆肉的隆起部分为深红色,色彩对比鲜明,被誉为金鱼中的尤物。” 马冠福一拍巴掌,“没错儿,额头红极难繁殖选育,价格非常昂贵,养者寥寥,刘先生当时养着几十尾额头红,每尾一斤多二斤来重,要哪儿有哪儿,挑不出毛病来!” 林剑见状,不由问道,“听您这意思,应该有养这额头红?” “嘿~你算是说着了,我博物馆里正好养着两尾,一雄一雌~” 林剑拍了下桌子,“哎呦~要是爆了籽,记得给我送两条,我正想在家里养金鱼呢~” 孙月诧异,“你养金鱼?养鱼可不是个轻省活儿,可得想好咯。” 林剑笑着摸摸头,“放心吧,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孙月摆摆手,“没那么简单,每天早上天一亮就得起床,把鱼缸里漂在水面儿上的脏东西撇出去,然后喂上鱼虫儿,这一套忙活完了才能出门,晚上回来还得给鱼缸换水,把缸里的脏东西吸出去,加上新水,这水量也得控制好~” 马冠福接着道,“这是每天必须要做的,等不同的时节还有不同的工作,夏天太阳毒,得给鱼缸遮上竹帘子,还不能全遮上;冬天上冻之前,得换上净水,把鱼缸挪到屋里去,掌握好温度,让鱼冬眠,这些环节,哪个也马虎不得、偷懒不得,一个小小的失误,就能让一缸鱼毁于一旦。” 林剑算是听了个新鲜,惊讶道,“什么?金鱼还有冬眠?” 众人被他的表情逗乐了,“那可不?头回听说?” 林剑懵逼的点点头,“嗯呢呗,可不是头回听说,听过熊要冬眠、狼要冬眠,从没听说过金鱼也要冬眠~” 马冠福指着孙月,“让孙老师给你讲讲,他可是专业养动物的~” 众人再笑,这倒是真的,孙月在京城动物园养了十年大象,这事可跟他余乾喜欢烫头一样出名! 孙月一拍肚子,“嗐,怎么又提这茬,不过金鱼会冬眠是肯定的,这是与生俱来的生物本能,尤其是那些专业人士,为了培育出更好的金鱼体型,或者是以繁殖为目的,都会让金鱼进入冬眠状态。” 林剑换了个姿势面向孙月,“长知识了,您给说说,我既然要养,肯定要养出个样儿来,马马虎虎可不行~” 孙月嘬了口酒,回忆道,“我记得小时候去我外公家,每年秋天,差不多就这个时候,气温开始下降,水温也跟着降低,紧接着金鱼的进食量便会减少,行动变得迟缓。 当然,这些变化都是受气温影响一步步慢慢形成的,你得仔细观察,不是突然间的,如果发现金鱼突然出现这些变化,很可能是得病了。” 林剑点了点头,“这我明白,您接着说~” “减少饵料投喂量,注意投喂时间,金鱼吃的少了,如果还按照之前的量投喂不但会造成饵料浪费,还影响水质,投喂量也要慢慢减少,金鱼活动量减少后,容易出现消化不良,投喂的时间要选在一天当中气温最高、金鱼活动量最大的中午。 换水时,想着天气太冷了,千万别加温水,水温一定要与缸中水温保持一致,秋冬季节的水温变化金鱼是可以接受的,慢慢的它们也能够习惯缸中的低温,要是贸然加入温水,冷热一激,必死无疑~” 林剑暗暗咂舌,“这讲究也太多了吧?” 他知道养金鱼麻烦,讲究多,可没想到这么多。 怪不得看刘先生的金鱼养得好,有人张嘴要,而对这类客人,无论远近,刘先生通常都会不客气地说:“您甭要,要了您也养不活!” 这么一听,这句话也是有道理的,不是刘先生不近人情。 “另外,随着气温的降低,缸里的青苔会慢慢减少,水的颜色也会渐渐变淡。 原则上是尽量的保留缸中残留的青苔,逐渐较少换水量,最后只需添加蒸发掉的水量即可。 水量越多,水温的变化就越慢,受外界影响越低,条件允许的话水深尽量保持在30公分以上,太浅的话金鱼有可能会一块被冻死在冰层里。 当金鱼待在水底开始停止进食,变得一动不动的时,说明它们已经进入冬眠状态了,这个时候就要特别注意,尽量减少温度的变化,如果一天中气温出现超过10度的话,就不能说是冬眠,金鱼会中途醒来,只能是白白的浪费体力。 金鱼冬眠期间不需要换水,过滤器也可以停止运行,禁止喂食,冬眠中的金鱼不会进食,新陈代谢非常低,几乎不会消耗什么能量。 就算进入了冬眠状态,当然你要注意观察,按时添水,确认金鱼是否有异常反应。 当然,要我说,如果你没有繁殖需求的话,到了冬天直接把鱼放在室内就好,室内有供暖,金鱼就不会冬眠。” 听完这一套,林剑有了一个很深的感触——不管养什么,都得跟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着才行。 见他一个劲儿的摇头苦笑,马冠福打趣道,“怎么样?听完了之后还想养吗?” 林剑摇头不语,孙月更损,“其实你可以雇人养,就像过去达官贵人家里雇鱼把式一样,你只管欣赏,养鱼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多花点钱图个痛快,多好?” “嘿~我有雇人那钱,还不如自己动手呢,权当是锻炼身体了。” “这心态不错,养鱼、养猫、养狗,其实都是一个修身养性的过程,急于求成可不行,来吧,走一个,你要是真想养,回头到我那去,我给你选几尾好鱼,你自己把家伙事儿备齐了就成~” “得嘞,先谢谢您,家伙事儿现成的,店里有一只清代青花缠枝莲纹鱼浅,正好拿出来用~” “哎呦,你也太奢侈了吧?”孙月大叫道。 林剑看到马冠福神秘莫测的笑容,把火力转移了过去,“看来大爷您有更好的?” 马冠福不无自豪道,“我用来赏鱼的鱼浅,是一只乾隆斗彩花卉纹鱼浅。” 林剑倒抽一口凉气,“您这才叫奢侈~” “嗐~这器物造出来就是让人用的,不算什么。” 听听人这话,装13于无形之中。 。。。。。。 聊了十几分钟,门外传来一阵喧哗之声,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郭得刚和余乾表演完回来了。 没多会儿,就见这二位爷被徒弟们簇拥着进入休息室,余乾一马当先的进来,见到一屋子人和一桌子酒菜,愣了下之后,立马笑开了花,还有什么比演出完就上局更痛快的事情? 紧随其后的郭得刚见状也是一乐,“嚯~今儿什么日子,跑北展后台来过节了?” 林剑喝的正起劲儿呢,说话也不注意,“提前给您过生日呢~” 你说他招谁不好,招郭得刚,那不擎等着被损吗? “得嘞,回头我把二维码给你,直接给红包就成,不要礼物~” 林剑吃了一瘪,余乾也是蔫儿坏的主,“还有我的,不用多,给个几万就成~” “哎呦喂,您还不如杀了我呢~” “行了行了,别逗孩子了,快坐下一块儿吃点?”马冠福打了个圆场,冲两位招呼道。 余乾肯定不客气,郭得刚可能是累着了,往沙发上一摊,“我歇会儿喝口茶再吃,唉~岁数大了,一年不如一年,以前在台上站几个小时都不累,现在不到半个小时汗流满面~” 马冠福深有感触,“你才四十多,等你到我这岁数,估摸着得拄拐棍儿~” “我现在都想拄着,等会儿我们还有个小返场,您几位不过去跟观众打个招呼?”郭得刚顺势邀请道。 贺冰也是局气人,到了人家后台,怎么着也得给个面子,“行啊,一会儿到时见了过来招呼,我们也上去露露脸~” 马冠福一摆手,“得了吧,喝的脸红脖子粗,上台干嘛?丢人现眼啊?” “嘿~老马,我可没醉啊~” “是是,你是没醉,就差躺地上撒泼了~” 几个老京城人凑一块儿,除了不是怼就是损,外人听了还以为他们非打起来不可。 “我说哥儿几个,大肠呢?你们可别告诉我没买啊?我跟你们急!” 余乾刚才坐下来一通吃,吃着吃着发现嘴里没味儿,开始找肠子,找来找去没找着,不由急了。 林剑坏笑道,“买了,怎么可能不买,不过您来晚了,你进门儿前十秒钟,最后一筷子被我夹走了~” “嘿,你小子,也不知道给大爷留点儿,我就好这口儿你又不是不知道~” “您就着猪蹄儿、鸡爪子凑合着喝,要不鸡屁股来点儿?这个有味儿?” 余乾也不客气,还真就夹着鸡屁股往嘴里塞,还是余老师重口味。 第六十五章 出了点小名(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最近出了点小名儿,不大,但京城里玩收藏的业余玩家,多多少少都听过他的名字。 得益于京城电视台的宣传,他在琉璃厂的老店也跟着小火了一把,毕竟能得到马冠福这么推崇的店可不多了,而且按照他的说法,这店里明码标价,真的就是真的,仿的就是仿的,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不坑你,你也别想着捡漏儿。 节目播出后,一时间来店里参观的客人络绎不绝,但看得多下手的少,也可以理解,动辄几万几十万的宝贝,真正能买得起的还是少数。 再说玩收藏的人,大多喜欢捡漏儿时的刺激,没漏儿可捡,兴致也弱了大半。 不过店里人来人往,外人看着觉得这家店生意兴隆,不管买卖成不成,就冲这人气儿,这节目也算没白上。 。。。 这天,林剑正跟院子里给金鱼喂食呢,那天聊完,马冠福紧接着就把金鱼送了过来,一对儿墨龙睛、一对儿狮子头,都是老品种了,适合新人练手,养好了难,但想养死也不容易。 反正这几天林剑有事没事的就来瓦缸前转悠,缸口蒙了一层网,这是为了防鸟的,金鱼颜色鲜艳,在空中非得鸟一眼就能看着,如果不弄张网拦着,这几围金鱼喂不了几只鸟。 网上面还盖着一张竹帘,秋老虎的阳光最毒,不盖着点晚上都能喝鱼汤了。 趴在缸边上,正琢磨着要不要給它们捞到鱼浅里进屋欣赏呢,小二一通电话把他叫到了店里。 匆匆忙忙换了身衣服开车回店里,刚进门就听见小二跟那嚷,“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啊?都说了我做不了主,你要是真想出手就等会儿,我们少爷马上就到。” 话音刚落,小二一下就看到林剑进门,立马招呼道,“少爷~” 林剑瞪眼,小二讪笑的摸了摸后脑勺,“哥~就这位有宝贝要割爱,我说我做不了主得等您来,他以为我有意怠慢~” 拍了拍小二的肩膀示意他放心,接着冲对方抱拳拱手,面带春风般的笑容道,“这位爷一看就是成功人士,别跟年轻人一般见识~” 刚才仅仅是一个背影,林剑就觉得对方气度不凡,来到正面一看果不其然,一双乌黑浓密的剑眉,映衬着炯炯有神的眸子,皮肤虽有皱纹但很紧致,灰白的头发不仅不显老,还衬着时尚感,再看他手里不时盘玩的原始籽料手串,更是不简单。 每一颗籽料的外形都接近三角形,形状很统一,玉质、皮色都是一定一的,这一串少说也得几十万,怪不得一进门,寻宝鼠就开始发功,热度层层的往上升,介乎三四级之间,所以他估摸着,这串籽料手串的真实价值应该在50万上下,难得一见啊。 面对这样的人,林剑自然要格外重视。 听到林剑的话,对方轻笑道,“哟~难得,上回被叫爷还是40多年前呢~” 林剑抿嘴微笑,心里却是震得不轻,40多年前被叫爷,那时候至少也得30吧?难道这位是大爷而非大叔? 似乎看出了林剑心中的疑问,不由玩笑道,“你猜我今年多大了?猜对了就不追究刚才这小子的怠慢。” 林剑一愣,狐疑的看了眼小二,就见他委屈的解释道,“我真没怠慢,就是这几天来店里逛得人太多,大多数是只看不买,我就没上前招呼,然后这位大叔就发飙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也不算嚣张,自打节目播出以来,店里这客流量直线上升,一开始小二和林剑还都笑脸相迎,每位进来的顾客都亲自陪着参观,时不时的还要介绍下藏品。 偶尔一个两个还行,架不住天天如此,但凡能成个一两件也算回报,可惜,一件没成,唾沫倒是没少费,慢慢的也就松懈了,除了真正有意向要买的,大部分人进来就让他们自己看,反正有监控,真要是搞小动作或者不小心弄坏了某样宝贝,照价赔偿就完了。 近两天林剑更是在家里玩金鱼,都没来店里,要不是今天小二打电话,估计明天也来不了。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位大爷没有真的计较,就是开个玩笑,可能刚开始觉得被轻视、怠慢了有些生气,这会儿已经气消了。 林剑顺着对方的玩笑猜到,“原本我以为您今年最多50,可一听您说40年前被叫爷,那估摸着没有70也有60了吧?” 对方大笑两声,“小子有点眼里,差不多,我今年正好活在了坎儿上~” 林剑愣了下,紧接着意识到对方的意思应该是73,不是有句话吗?73、84阎王也不叫自己去~ 配合着笑了几声,“大爷您可真年轻~” 大爷摆摆手,“行了,甭客气,我也是看了电视才,特意做高铁从津门找过来的,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林剑还不知道对方要干嘛呢,哪敢乱搭话,反问道,“大爷您有宝贝要割爱?” 大爷摇摇头,“谈不上割爱,就想让你们这些专家帮忙给掌掌眼~” 林剑谦虚了一句,“您抬爱,我可谈不上专家,正式入行也没几个月,跟着长辈学了点皮毛而已,可不敢在您面前班门弄斧~” 大爷疑惑,“这话怎么说?” 林剑虚空点了点大爷的手腕处,“大爷,就凭您这手串,您就是行家,您都看不好的东西,我岂敢造次?” 他这是在为自己留活口,一旦等会儿的宝贝有问题,他也有借口推脱。 可惜他这套没瞒过去,大爷点了点林剑,“好小子,跟我这儿耍鸡贼,废话不多说,你先上眼,看过之后再说。” 林剑这时才注意到石桌上摆了一尊瓷器,只不过被绿色的绒布裹着看不到真容,只是从外形上推断,应该是梅瓶一类的观赏器。 大爷轻轻掀开绒布,抬手示意。 瓷器显露真容,这是一款小口梅瓶,造型小而端庄,便于手掌中把玩,大概只有15公分左右的高度,特征非常明显,小圆口、短颈、肩宽、器身浑圆,至胫稍细,折于足微丰,矮圈足平底,底足均匀斜削,削足规距。 上手拿到近前观察,瓶体由分段横接而成,瓶接口明显,均为厚胎,足底又比器身稍厚,瓷土的淘炼精细,胎质缜密竖硬、细腻洁白。 但器身、口里、足内薄釉处有明显的牙黄色,聚釉处又见淡青色,釉面有细密的桔皮纹,器身与足底釉面色泽不一。 这——是典型的宣德瓷特征,而小口梅瓶正是初创于明宣德年间。 还没有看底款,林剑便有了推断,只是为什么寻宝鼠没反应呢? 再看纹饰,以小笔触画为主要画法,用双笔勾边线的线圈非常细,纹饰呈现出浓淡对比,这也是宣德青花瓷纹饰用笔的显著特点。 装饰分上、中、下三层,均用双弦线分隔,肩部绘“三宝纹”、腹部为主题纹“水浪三奔马纹”、胫至足部绘“三蟹虾纹”。 水浪奔马纹也是明宣德官窑瓷器所创绘,此后历朝沿袭传承,绘水浪奔马纹的瓷器,享有龙尊,制作工艺精良,又是将釉下青花与釉上矾红彩相结合的新工艺,这都是宣德官窑独创,不仅为后代青花五彩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派生出堪称独步的天下的斗彩。 这么看来,这款瓷器独具历史意义,如果是真品,价格恐怕低不了。 最后翻过底,果然底款为“大明宣德年制”二行六字楷书官窑款。 笔法结体端庄,楷书结构严整,取意晋唐,最重要的一点,“德”字“心”上无没有那一‘横’,“心”的三点基本持平,这都是宣德官窑瓷款书的显著特征。 可寻宝鼠为什么没反应呢?是赝品? 林剑放下梅瓶陷入沉思,紧皱的眉头证明了他此时纷乱的思绪。 “怎么样?说说?”大爷的语气听不出异样,好像是正常的询问。 林剑没急着搭话,转而对小二道,“去~把胡爷叫来,我看不好~” 看不好这话也可两说,一是真的看不好;二是觉得这宝贝有问题,才用这个不得罪人的说辞。 话音落,林剑转而道,“大爷,小子是晚辈,按理说不该问,但还是多嘴一问,该怎么称呼您?” 大爷嗯了一声,“没事,我叫刘墉,叫我声大爷不吃亏~” 林剑一听这名字,暗暗咋舌,刘墉,外号岂不是叫刘罗锅? 要是同辈人,他可能会拿这名字打趣,但人家是长辈,他不好开人家名字的玩笑,只好略过,叫了声刘大爷。 “要不您老先坐?我眼力不够,得找专家过来帮着掌眼,还请您见谅~” 刘墉叹了口气,坐下来道,“无妨,你看不懂也正常,我看了几十年都没看明白~” 这是话里有话啊,林剑也跟着坐下来,动手冲茶,一边问道,“您老要是不介意,可以跟我讲讲这瓶子的来源?” 刘墉的脸上渐渐浮现起回忆之色,“那是77年的冬天。。。” 第六十六章 有个‘胡’字(求收藏!求推荐!) “那是77年的冬天。。。” ‘77年的冬天?动乱刚结束?’林剑心想~ “我跟着一队学生从津门来到京城,第一次见到琉璃厂,唉~惨不忍睹~” 林剑可以想象,有了那场不可言明的动乱,琉璃厂还能保存下来已经实属不易,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有多少经历了漫长岁月的国宝和珍贵文物,被人为销毁了。 有些话刘墉没有直接说,重点是接下来这番话,“当时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竟然来到了谭坨寺(谐音)。” 一说起谭坨寺,林剑就想起位于京西门头沟绵延起伏的燕山山脉,那里山谷幽静、景色宜人、峰峦叠嶂、郁郁葱葱,那里有名的不止是风景,还有闻名古今中外的千年名刹——谭坨寺。 潭柘寺是佛教传入京城后修建最早的一座寺庙,也是京城周边最大的一处寺庙古建筑群,已故的佛教协会会长就曾写联赞曰:“气摄太行半,地辟幽州先。” 林剑曾经不止一次在爷爷的带领下去谭坨寺烧香拜佛,在毗卢阁上纵目远眺,感觉整个京城都被踩在脚下,浩浩荡荡的燕山山脉如一条聚龙匍匐在身边,那种玄妙的气势林剑永远都忘不了。 刘墉接着道,“来到谭坨寺是意外,当我看到雄伟的古寺庙建筑依偎在山间层层叠叠的绿树和万花丛中,心突然静了,尽情地登高远望,红墙碧瓦、熠熠生辉,寺庙内古树参天、巍峨壮观,在阳光下显得是那样的宁静、清爽。 袅袅升起的香火烟雾犹如仙境一般,这里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更没有一望无际、波澜壮阔的大海,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剃度出家,在这谭坨寺聊度残生,那种犹如置身世外桃源的闲适,是我毕生所追求的。” 林剑深以为然,他也有过类似的感觉,谭坨寺始建于西晋永嘉元年,距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经常有人说“先有潭柘,后有幽州”,这是有道理的,幽州就是京城。 最早的时候寺庙叫做嘉福寺,后改名为岫云寺,因山上有龙潭泉水,山下有珍贵的柘树林,故起名谭坨寺(谐音),殿堂依山势而建、气度恢弘、高墙环绕、别具一格,谁去都会感叹谭坨寺之伟大。 “我在寺庙前呆立了半天,突然有个浑身脏兮兮的老头儿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只老旧的帆布包,神秘兮兮的跟我说包里有宝贝。” 叹了口气,刘墉回忆道,“当年我去琉璃厂,就是为了捡漏儿,我总觉得这些古董未来会值很多钱,更重要的是,我不想那些国之重宝被人为的损毁,就想着力所能及做一些保护。 结果在琉璃厂一无所获,却在谭坨寺遇到了那位老人~” 林剑帮着接话,“这梅瓶就是那位老人卖给你的?” 刘墉叹息着点点头,“是啊,当时我不疑有他,跟着老头来到寺庙外的一个偏僻地方,他把梅瓶拿给我看,我就觉得这瓶子看上去很漂亮,又看到大明宣德年制的底款,激动的二话没说就让对方开价。 老头儿自己解释说这瓶子是传家宝,卖了宝贝给姑娘看病,我让他开价,他说这瓶子值好几百,但知道我身上没那么多钱,便让我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有多少算多少。” 顿了下,喝了口茶,“那个时候的我还很冲动,一听就觉得占了便宜,里里外外掏了个干净,拢共凑了100多块钱,连回程的车票钱都没留下,通通给了那老头儿。” 林剑好奇道,“您就没想过这瓶子是假的?” 刘墉摆了摆手,“当时根本没想那么多,而且以我当时的经验,根本看不出真假,事实上到了今天我依然看不清,无论从哪个细节看都是真的,可总觉得不对劲儿。” 林剑能够理解,这还是气韵上的问题,真的古董因为岁月的磨砺,自带一股气场,反之,近代的赝品,哪怕技术再高超,那股气势也仿造不出来。 这也是他对这只宣德小口梅瓶存疑的地方。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老霍家里,他的那只青花鸟食罐也是类似情况,无论从哪个细节看都是真的,可唯独气韵不对。 当然,气韵是对外人的说法,准确来说就是寻宝鼠没给提示,这么长时间他也发现了,寻宝鼠的口味也很挑剔,赝品无论仿造水平高低,他都不会给出提示,哪怕有些精仿赝品也能卖个几万几十万,但那都是人为赋予的价值,假的东西就是一文不值。 这时,小二从门口进来,身后跟着虎背熊腰的胡爷,那一头披肩长发还是那么潇洒,摇滚范儿十足。 林剑赶紧起身相迎,拱手道,“胡爷,有劳了~” 胡爷摆摆手,“甭客气,你小子对我胃口,再说我还指着你赏饭呢,不辛苦~” 刘墉不明所以的看了看胡爷,又看了看林剑,眼神意味深长:这就是所谓的专家?专家都这副造型? 有外人在林剑不好多说,只是给了刘墉一个安心的眼神,对胡爷示意道,“您请着,就是这只梅瓶,您给掌掌眼~” 胡爷也不废话,一屁股坐在石桌旁,伸手拿起梅瓶端详了片刻,看了大概几秒钟,忽然脸色一变,紧接着浮现出莫名的复杂神色。 “小子,这只梅瓶你是从哪弄来的?” 林剑不清楚状况,只能如实道,“是这位大爷拿来的请我们掌眼的~” 胡爷歪着头看了看刘墉,摇摇头,“这不是你的东西~” 刘墉哼了一声,“怎么?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我从你家偷来的?” 胡爷面对暗讽也不恼,“我的意思是说,这东西原来的主人不是你,算了,跟你说不着这些,你知道这瓶子是赝品就行了~” 林剑心中一动,胡爷应该是看出了什么,但又不好明说。 刘墉更不爽了,“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有什么证据?” 虽然他自己也拿不准,这才满世界寻专家掌眼,就是想弄清楚这宝贝究竟是真是假,可胡爷上来就断定是赝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了。 胡爷烦躁的摆了摆手,“行了,别问为什么,问也不会说,告诉你是赝品,已经是看在小贱的面子上了,我们不想砸了店的招牌,否则我就是说真的了,反正外人也分辨不出来。” 林剑赶忙打着圆场,“刘大爷,您别介意,胡爷就是这个脾气,他人不坏。 不过他的话就代表我们店的立场,他说这是赝品,这就是我们店给出的结论。” 他这是帮胡爷撑场了,这么做可就相当于把风险转嫁到自己脑袋上,未来要是出了问题,他得替胡爷担着。 不过也有好处,至少胡爷听了觉得这小子局气,以后办起事来更加用心是一定的。 刘墉沉默了,其实他不是不信,就是想有个理由说服自己,不能空口白牙的说是赝品或是真品,那岂不是白来了? 比起其它一口咬定是真品的专家,难得听到不一样的答案,而且跟自己的想法很接近,刘墉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不肯放手。 “胡爷是吗?我的要求不多,您只要大概点一句就成。” 刘墉这般放低姿态,林剑也觉得很为难,能让对方做到这种程度,说明这瓶子对他的意义很重,不弄清楚死不瞑目的那种。 于是,林剑叹了口气,帮忙劝道,“胡爷,要不您给说说?正好也让我学习学习,我也看不好这梅瓶,总觉得哪有问题,可确实说不上来一二三。” 胡爷瞅了瞅林剑又看了看刘墉,放下瓶子叹道,“也罢,我就简单说说,如果你们用显微镜看,应该能发现青花下沉,鈷料铁斑较轻,釉面小气泡密集,大气泡稀少,偶见大气泡亦是几个成群聚在一起,另外底足釉面呈云雾乳浊状,青花款沉得深,这称为‘朦釉’,这些都是明宣德青花古瓷的重要特征。 但如果用显微镜或者高倍数放大镜,你们还能发现一个细节,在这里。。。” 胡爷指着水浪奔马纹的背部,那里有一小块地方颜色稍深,肉眼不易察觉,如果不是胡爷特意点出来,几乎所有人都忽略掉的一个细节。 “有一个‘胡’字的暗纹~” 林剑大惊失色,“什么?这~这~这~难道。。。” 老爹说过,这位胡爷祖上就是做高仿的,而且每一代都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只有胡爷学艺不精,祖传的手艺,只学了十之七八,饶是如此,也足够在这江湖里混饭吃了。 所以,这只‘明宣德青花矾红彩梅瓶’,实际上是胡爷祖上某位高人所做的仿品? 难怪胡爷一眼就认了出来,而且神色说不清道不明~ 刘墉如今眼力非凡,多年来收藏的经验,更是听过不少奇闻异事,对于仿作高手在作品上留下暗纹印记的做法并不奇怪。 他惊讶的是,眼前这位看似不着调的专家,竟然也是一位造假高手? 第六十七章 烤鸭(求收藏!求推荐!) “没敢问这位专家尊姓大名?” 刘墉觉得自己遇到高人了,于是便想结识一番,只是他不知道,胡爷可是出了名的怪脾气,别说不认识的,就是认识的也给不了几分好脸色。 听到刘墉的话愣是装作没听到的样子,看着梅瓶发呆。 林剑赶紧岔开话题,“刘大爷,您看这瓶子。。。” 刘墉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总算是圆了我一个心愿,这瓶子我。。。” 话还没说完,胡爷出声道,“让给我吧~” “什么?”刘墉也不知道是真没听清,还是受宠若惊,整个人有些懵。 胡爷脸色一沉,却还是耐着性子道,“我说这瓶子,让给我吧~” 刘墉的神情一言难表,沉默了半晌道,“这毕竟是我当年花了全部身家买的宝贝,即便如今知道是赝品,可如此精湛的高仿实属罕见,我有心收藏~” 谁知胡爷点点头,“那就算了~” 刘墉的嗓子里仿佛噎了块馒头,上上不去下下不来,这让怎么这样,故意说这噎人的话。 林剑也是哭笑不得,这位胡爷的性子还真是神鬼莫测。 胡爷不耐烦的摆摆手,“我就是临时起意,你不愿意让就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管是刘墉还是林剑,本以为胡爷要收是为了怀念先祖,可这态度哪像是怀念? 言罢,胡爷站起身对林剑道,“没事了吧?没事我就先走了~” 林剑急忙拦了一句,“胡爷要是没有要紧的事,等我一下,我请您吃饭?” 胡爷头都没回,大步流星的往外走,“不差你一顿饭,有事打电话,没事别找我~” 得,还说什么?影子都看不见了~ 。。。 刘墉自问这辈子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不少,可从没见过这么奇葩、铬色的人。 看了看林剑,最后不咸不淡的说了句,“你们这位专家真有性格~” 林剑讪笑了几声,伸手示意道,“让您见笑,宝贝您收好~” 刘墉嗯了一声,一边收着梅瓶一边问,“这次掌眼的价格~” 林剑一摆手,“嗐~什么价不价的,权当交朋友了,以后您有宝贝要割爱,多想着我这小店就成~” 刘墉闻言,满是赞赏的说道,“行,你小子会做人,这个情老头子承了,不过我这辈子最讨厌欠人情,一码归一码,你们帮我掌眼,了却了我一桩心愿,我要是不表示一下,传出去我刘墉的脸往哪搁? 这样吧~容我在你这店里转转?” 林剑心知对方是要通过买东西来偿还这个不大不小的人情,迟疑了下也没拒绝。 一是赚钱的好事他没道理放弃;二是这个人情说大也大说小它还真小,至少在林剑眼里不值一提,趁机平了也好。 侧身示意,“您请~” 刘墉含笑点头,眼中的赞誉更盛。 他也是个痛快人,刚踏进东厢,一眼就看见了挂在入门处的那副字——王世贞的草书临书谱,可能他就是老爹说的有缘人吧。 站着欣赏了几分钟,越看越喜欢,指着字道,“就它了~” 林剑大喜,就喜欢跟土豪做买卖! 不过他也不像老爹那么坑,拿着上拍的价格出来忽悠人,直接叫了一口价,“60万不二价~您也是行家~” 后面的话不用多说,懂得自然懂,不懂得也没站在这的必要。 当初老爹给他的心仪价位是65万,说实话有点高了,拍卖会上也得两个人拼出火气才能成交的价格,可别忘了,拍卖会还有手续费要抽呢,再去了税,到手里可没那么多钱。 并且老爹这65万是留了让利的空间,60万完全符合预期了。 刘墉确实懂行,这幅字的市场价应该在50-55万之间,不知道收来的成本是多少,但他也没多问,他确实喜欢这幅字,二者也是为了还人情,高出的价钱就当是还了人情,而且这次用高价买下,下次再买自然能得到优惠,这是默契。 于是他废话不多说,直接问道,“能刷卡吗?” “当然~您稍等,我让小二去拿pos机~” 他们是正规商家,自然要合法纳税,这点很重要! 很快,不到1分钟的时间,60万到账,买卖达成,顺便还交了个朋友,虽然从头到尾刘墉都没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林剑总觉得对方不简单,想象吧,在动乱刚结束的年代,就能拿出100多块钱买宝贝,绝对不是一般人家~ 亲自恭送刘墉出门,老头儿慢悠悠的消失在巷尾,林剑咂摸咂摸嘴,想着双方应该很快再见面吧~ 没什么依据,纯靠直觉。 回到店里,小二兴冲冲的对林剑喊道,“哥,又开张了,今晚吃什么庆祝?” 林剑失笑,“嘿~你小子就知道吃,说吧,你想吃什么?今儿要是不把你吃吐了,都对不起你叫一声哥~” 小二舔着嘴角道,“想吃烤鸭了~” 林剑闻言笑骂道,“瞧你这没出息的劲儿,我还以为你要吃龙肉呢,不就烤鸭吗?两只够不够你吃的?” 小二乐得嘴都快咧到耳朵后面了,“吃不了吃不了~” 林剑拍了他一巴掌,“得了,收拾收拾咱这就出发,去晚了排不上队,对了,你想吃哪家的?” 小二跟饿狼似的,眼睛亮了一下,“不去大董都对不起哥您请客~” 林剑虚空点了点这小子,“你这家伙是准备狠宰我一顿啊,行,今儿入了你的愿,不过就咱俩吃太单调了,得把霏雨叫上~” 小二一杆子蹦起来,“我去开车~” 林剑无奈的笑了笑,这小子喜欢林霏雨也是人尽皆知,从小就跟在林霏雨屁股后边,既是小跟班儿又是小保镖,上学的时候,谁要是敢多看林霏雨一眼,这小子就敢上去跟人拼命,为了这事没少挨揍,可他不在乎。 林家人对此倒是乐见其成,有个知根知底的男孩保护小公主,总比被外面的渣男骗了强,而且也不指望小二赚多少钱,反正以林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家底,足够让两人一辈子不愁吃喝了,至于家世什么的林家反而不看重,毕竟是新时代了。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林霏雨始终把小二当成好闺蜜或者好哥哥看待,完全没有男女之情,对此,家里的长辈也只能替小二惋惜。 。。。 说起大董,这些年在京城也算是盛名之下了,至少风头早就盖过了祖师爷全聚德,可惜了全聚德,好好的金字招牌,生生变成了旅游团定点餐厅,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反正自打新世纪以来,林剑就不知道全聚德门朝哪开。 至于便宜坊,味道倒还可以,但焖炉的烤法确实有些腻,偶尔尝一次也可以,许久不吃也不想。 再之后就是大董了,新派烤鸭的味道确实不错,但也没好到非吃不可的地步,去大董的更多是为了摆排场,请客、应酬之类的,既有排面还能吃的很满足,所以如非特别需要争脸面的场合,没必要去大董。 真要说味道,林剑更倾向于长安一号和袁师傅的传统烤鸭,当然,这是纯粹的个人想法,毕竟人的口味各不相同。 大董原名京城烤鸭店,以前还是国营餐馆,后来改制,总经理姓董,朋友们叫着叫着就把‘大董’这个昵称叫响了。 比起全聚德,大董无疑更懂得经营品牌,他们树立的华夏意境菜主题,从一开始走的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路线,那些年在大董名气没打开的时候,就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如今大董在京城餐饮界绝对可以称得上一块招牌了。 去学校接了林霏雨和她的闺蜜方朵朵,就近去了阜城路上新开的大董分店,新店也有好处,不用像老店那边非得预定才能吃得上,这边去得早排排队也有位置。 说实话,饶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林剑面对长长的人龙时,还是有些猝不及防,与许多现在门庭冷落的高档餐馆相比,大董这生意还真是火爆,看这架势没有一个小时根本别想进门。 王小二倒是兴致勃勃,丝毫没有因为长龙打消热情,也对,这家伙只要在林霏雨身边儿,别说烤鸭了,就是吃翔,估计也是笑脸相对。 这家伙正殷勤的为林霏雨搭手凉棚,这会儿正是秋天阳光最毒的时候,没一会儿就烤的人皮肤发烫,就凭一只手那点面积,能起到什么效果? 林霏雨也很无奈,劝了几次小二都当听不见,只好作罢,也就是从小一块长起来的‘闺蜜’,换个人早让他滚蛋了。 林剑一看这么排下去不是办法啊,别说林霏雨受不了,他也受不了,这是来吃饭消遣的还是来遭罪的? 琢磨了一会儿觉得不行,还是得找人。 原本他还想通过其他朋友,可余光扫过方朵朵的时候猛然醒悟,靠,这有现成的关系不用,真是热傻了! 一个电话打给了唐雎,接通后就一句话,“你未来媳妇儿在大董门前热得快中暑了,等什么呢?还不快来救驾?” 现在可是十月,中暑?呵呵哒~ 第六十八章 挂炉和焖炉(求收藏!求推荐!) 理由是扯了点、荒诞了点,但分对谁使,对于志在将方朵朵变为唐太太的唐雎来说,这理由简直是天衣无缝。 这不没用20分钟人就来了,看着架势不知道一路被拍了多少条违法记录。 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看着20分钟依然在排队,甚至只前进了几米的林剑众人,唐雎问,“你们什么情况,聚餐都不叫我?” 林剑不以为然,“这不是叫你了吗?” 唐雎撇撇嘴,“你们这是不愿意排队才想起我来~” 林剑和他的关系,互相挤兑都习惯了,但他怕方朵朵多想,就帮着找补了一句,“行了,这不是给你献殷勤的机会吗?你还不赶紧把握~” 唐雎咧嘴直笑,“那是,我是看在朵朵的面子上才来的~” 方朵朵嗔怪的瞪了他一眼,“废话真多,赶紧的~” “得嘞得嘞,等我打个电话~” 认识唐雎其中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京城餐饮界就没他不认识的人~ 尤其像大董这种招牌性的人物,跟他老子、爷爷关系莫逆,以前经常在一块喝酒吃饭,关系自不用说。 不过来分店吃个饭,还用不着动用这么高级的人脉。 没多会儿,唐雎拿着电话在不远处冲林剑他们招手。 紧接着就有人带着他们从侧门进到店里,留下正在排队的人群面面相觑。 几个年轻人感叹社会不公,低声骂道,“呸~该死的关系户,吃个饭也找关系~” 他女友鄙夷道,“谁让你自己没关系?有本事你也找啊~” 愤慨青年张了张嘴没有反驳,也是,要怪就怪自己没能耐,吃个饭还得受气! 。。。 进到店里的林剑等人,自然不清楚外面人对他们的非议,有句话说的话,现在骂的越狠,当你有关系的时候还是会用,这就是现实,别怨天尤人! 与全聚德的装修风格迥然不同,大董的店面更加的现代化,看上去更洋气,符合现代年轻人的什么。 装潢精美的菜单上列有上百种菜肴,当然了,定价肯定要比全聚德高,菜做得很精致,味道也不错,但量就一般,现代餐饮业越来越像西餐靠拢了,尤其是细节上的变化,让人感慨不已。 林剑曾经的领导在大董设宴,招待老家来的亲戚朋友,林剑作为给领导撑脸面的小秘出席,那一餐也让他见识到了大董的菜量。 他还记得那一餐10个人,光看当天菜单能把人吓傻,前菜2道:酸辣黄瓜、樱桃鹅肝; 主菜10道,都是大董的招牌菜,什么董氏宫保虾、招牌豉椒牛仔粒、宫保鸡丁、董氏烧茄子、炒桂花粉丝、雪菜烧笋衣、烧二冬、清炒豌豆尖、蒜蓉西兰花、葱爆小牛肉; 当然少不了大董的“酥不腻”烤鸭2只,主食就有四种,但最终盘子只剩下汤汤水水,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回想起当初的种种,林剑颇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一行人进入大堂,两边各挂有一幅大屏幕在循环放映介绍大董品牌的华夏意境菜短片,说白了就是借鉴华夏传统绘画的写意技法和华夏盆景的拼装技法,力图通过精美的菜肴呈现出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诗意空间,使食客通过感官、思绪、想象、味道的巧妙对接而产生无限的遐想,推进了人们对美食的理解深度,从而对美食的意境有更多的体会,目前来看,大董在这一领域走到了最前沿,从顾客盈门的景象就能看出一二。 说实话,来烤鸭店,没有全聚德和便宜坊那种华夏传统的门廊和翘檐,还真有些不习惯,一楼是散席,二至四楼是包间,正常情况下都需要提前预定,靠排队很难排到位置。 店里挂着大董与一些世界名厨的合影还有各种奖杯奖状,没见过大董真人的看看照片就知道,身材比起人高马大的老外不遑多让,叫他大董也算是名副其实了。 唐雎在前面跟分店的经理闲聊,“有日子没见董叔叔了,他还好吗?” 经理笑盈盈的回道,“好,好着呢,老板最近忙着到魔都开新店,忙的脚打后脑勺。” 一路走,还能看到店里有不少新手在学习,应该是为新店做的人才储备。 与全聚德和便宜坊不同,大董的烤鸭操作间没有用玻璃与食客隔离,而是在操作间四周环绕了一圈水溪造景,让客人们既可以清楚地看到烤鸭是如何烤制的,又避免客人进入操作地段。 众所周知,京城烤鸭主要有挂炉烤、焖炉烤两种方式,其代表品牌分别为“全聚德”和“便宜坊”。 大董烤鸭采用的就是挂炉烤制方式,隔着水溪,远远的就能看见挂炉,有炉孔无炉门,以枣木、梨木等果木为燃料,用明火烘烤。 比起挂炉烤鸭,以便宜坊为代表的焖炉烤鸭在十几二十年前还很对京城人民的胃口,可能是那个时候的人肚子里缺油水,对于焖炉的油腻感100%的接受,但现在人们的饮食生活丰富了,不缺肉吃,自然对于有碍健康的油腻食物不那么上心了。 创始于明永乐年间的便宜坊焖炉烤鸭,相对于全聚德的名气,其实历史更早,至今已近600年历史。 所谓“焖炉”,其实是一种地炉,炉身用砖砌成,大小约一米见方左右,其制作方法最早是从南方传入京城的,特点是“鸭子不见明火”,是由炉内炭火和烧热的炉壁焖烤而成。 因要用到暗火,所以要求具有很高的技术,掌炉人必须掌握好炉内的温度,温度过高,鸭子会被烤煳,反之则不熟。 不过以前的焖炉烤鸭烧的是秸秆,实在污染环境,现在都改成了电焖炉,虽然表面上看没影响,但原本焖炉烤鸭更嫰更多汁的口感,却大不如前,现烤现吃还凑合,稍稍放凉一些,口感就变得油腻起来,很影响胃口。 因此,现在市面上大部分的烤鸭店都是采用挂炉烤鸭,大董也不例外,号称‘酥不腻’,每只288(多少年前吃的价格,现在不知道涨到多少了,有知道的兄弟给普及一下?),价格也是发发发!。 挂炉烤制方式在鸭子入炉后,厨师要用挑杆有规律地调换鸭子的位置,以使鸭子受热均匀,周身都能烤到,烤出的鸭子外观饱满,颜色呈枣红色,皮层酥脆,外焦里嫩,并带有一股果木的清香,值得细细品尝。 大董店里配烤鸭的料比全聚德要丰富些,讲究的是八种调料八个吃法,除了全聚德常用的甜面酱、大葱白段、黄瓜以外,为了适应天南海北食客的饮食习惯,还增加了白糖、姜末、蒜泥、萝卜、榨菜等配料,吃完了还能免费续上。 林剑他们一行5位,进入包厢后,先点两只鸭子,再看菜单。 服务员委婉的提醒道他们的鸭子不小,但负责点菜的唐雎执意要两只,刚进门前就听说林剑开了大单,今儿可是要宰大户的,一只鸭子怎么够?就算撑死也得把两只吃完! 接着点了两道凉菜,当然少不了大董招牌的点心,也是京城传统小吃——绿豆糕,价格嘛,呵呵呵。。。 菜单本又大又厚,男的拿着都费劲,更别提较弱的女生了,只能摆在桌子上挨个转着看,林霏雨又点了道雪菜虾球,林剑则特意点了芝麻饼,这是老吃法了,一般人都不知道,如今全聚德都没有这种吃法,能在大董看到,实属难得。 大董的烤鸭被称作酥不腻也是有道理的,传统全聚德烤鸭提倡的皮是“又酥又脆”,但吃多了仍然会有油腻感,但大董的鸭子烤出来,鸭皮酥而不腻,又专门选用了甜度比较低的粗粒白糖,用酥酥的鸭皮蘸了放在舌间,真的可以做到入口即化,口感层次丰富,完全不会有其它家一咬出油的感觉。 但这东西分人,就像林剑自己,就比较喜欢传统烤鸭的口感,虽然吃一顿得去健身房呆半个月,但架不住过瘾啊! 看着片鸭师带着学徒进入包厢,片鸭的过程也被两个小姑娘用手机拍下来,这么好的素材,必须要发到pyq刺激一下同学的味蕾神经。 趁这功夫,唐雎问林剑,“你小子赚大钱了?” 林剑淡淡的笑了笑,“小赚小赚,卖出一幅字而已~” 唐雎贼笑道,“卖了多少?” 他虽然不懂收藏古玩,但小时候没少跟着林剑来店里转悠,多多少少也知道些皮毛,字画就没有便宜的! 林剑比了个六六六,唐雎一看就大骂,“靠,奸商,一张破纸就卖60万~” “破纸?你懂个屁,那是王世贞的字!”林剑气不顺,这家伙嘴就是损。 “王世贞怎么了?就是文征明。。。” 话还没说完自己就住嘴了,这例子觉得不恰当,他要是有副文征明的字,那还不乐得鼻涕泡都出来? 这时,给林霏雨倒完饮料的小二接话道,“唐雎哥喜欢文征明的字?” 林剑暗暗比了个大拇指,这话接得好~ 第六十九章 满清遗少(求收藏!求推荐!) “你小子可以,都成大明星了~” 唐雎包了卷烤鸭放到方朵朵面前的盘子上,顺便送上了讨好的笑容。 不过嘴上却在损着林剑,那口气怎么听都不像是在夸奖。 林剑臭屁道,“那是,好歹也是上过电视的人,说起来还真得感谢这次节目的宣传,今天买字那大爷就是看了电视以后慕名而来的~” 唐雎不由想着,“哟,这么说以后咱们的餐厅也可以上电视宣传一波咯?” 林剑耸耸肩,“我觉得以咱们商量好的定位,神秘的重要性远大过人尽皆知~” “也是~” 今天林剑难得清闲,不用照顾妹妹,没办法,有王小二在,根本没他发挥的空间,从烤鸭上桌,林霏雨面前的盘子就没空过。 “我说你小子别光顾着照顾小雨,也给你哥我包几卷啊!”林剑有些吃味了,说起来他也是个十足的妹控,虽然对小二知根知底,如果真的跟妹妹好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一想到妹妹要嫁给别的男人,他这心里不由泛起一股酸意,如果有可能的话,妹妹还是由自己照顾比较好~ 王小二讪笑了一声,直接把刚包好的一卷放到林剑的盘子里,“哥~您得着~” 林剑撇撇嘴,也不客气,一卷塞到口中,突然想起小二的那个表哥王恺,“对了,你表哥人呢?怎么没动静了?” 小二一愣,瞬间气恼道,“别提他,这孙子太不讲究,听说卖给一拉纤儿的,卖了8万块钱~” 林剑不由叹道,“这年头拉纤儿的都开始收获了,这行是越来越不好干了~” 林霏雨吃的满嘴流油,听到林剑的感慨,玩笑道,“不好干就甭干了,回家当咸鱼多好~” 林剑瞪了这丫头一眼,“吃你的烤鸭,一天不怼你哥难受是吧?” 唐雎多少懂点古玩行里的规矩,“谁这么不讲究?知道是你家亲戚还撬?” “嗐~这事我们也没宣扬,对方不知道,算不上撬单,再说那枚蓝水翡翠的戒指我也没多喜欢,收不收两可之间~”林剑帮着解释了一句,他是真这么想 说到底小二还是觉得表哥这事办的不靠谱,心里有些愧疚,“哥,这事我没办好~” “说什么呢,多大点事,不说这个~” 饭后,众人也没急着散伙,出来一趟怎么着也得玩尽兴了。 不过唐雎还得赶回餐厅上班,晚上有一桌重要客人需要他盯着,招待完之后倒是可以偷溜出来。 于是林剑他们决定在唐雎工作的餐厅附近找一家ktv,一边唱歌一边等,等唐雎完事了再换下一场~ 这一晚所有人都玩得很疯,一直到后半夜才各回各家。 由于时间太晚,干脆没把两个丫头送回学校,反正家里客房多,林剑干脆把人领回家。 林霏雨虽然在老宅这边有自己的房间,林剑在翻新的时候也一块给她的房间收拾了一下,但好久没在这边睡了,自己睡一个厢房还有些害怕,非拉着林剑睡到隔壁才可以。 。。。。。。 次日一早,林剑起来领着两个丫头吃早餐,接着把人送回学校,正准备回家睡个回笼呢,林涛一个电话把他叫到了德胜门。 见到面之后先是一通哈欠问候,紧接着抱怨道,“您这么大清早把我叫来干嘛?我又没得精神病~” 巧了,他们约见的地方就在精神病院附近,这一片都是医院,大名鼎鼎的积水潭也离这不远。 关键是这个点也过了鬼市的时间,来这边不去精神病院还真不知道能去哪~ 以前德胜门出名儿,除了象征着京城历史文化传承的箭楼,再就是鬼市了,在现代的文化中,“鬼市”可能代表着一种潮流,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似乎都像是一种励志复兴文化的斗士一样,尤其是玩收藏的,要是没趟过鬼市,那就擎等着被嘲笑吧。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最早在“鬼市”里卖货的,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个字——穷,跟复兴文化传承半分钱关系都没有! 京城的鬼市可追溯到清末民初,当时国运衰落导致了许多达官显贵家道没落,于是就有人将家中的古玩拿出来变卖。 对于这些曾经的皇亲国戚来说,街头叫卖绝对是件有失身份的事,因此他们只能选在凌晨三四点打着灯笼交易。 早几十年,鬼市上还经常卖一些通常不便言说的、来路不明的物品,但不论是那种情况,大多数货真价实的宝贝都只能忍痛贱价出售,于是就有了“鬼市常出好货”的说法,尤其是那些刚出土的,急于出手变现的,但懂行的人轻易不会沾这些东西,多多少少有迷信的成分在,可更多的还是怕招惹麻烦。 京城最早的鬼市就是在德胜们,最初也被人叫做“晓市”,就在德胜门的市场里,曾经出现过一位华夏近代史上身价最高的摊主,他前半生是主管着整个国家的实权贝勒爷,后半生是新华夏zf的高官——曾经的满清贝勒爷载涛。 前有溥仪三岁登基,后有载涛三岁当将军,青年时期就为清zf训练新军,可谓权倾朝野,跟英国国王、美国总tong面对面对话的大人物。 这位大爷才是嘴里含着金汤匙出身的主儿,荣华富贵于一身,身边的好东西数都数不过来,跟这位爷比起来,林家那点家底根本不够看。 但随着清朝走向末路,载涛的生活也是一落千丈,最后逼得他不得不到德胜门练摊维系生活,关键是这位爷此前只知道玩,眼力可是一点都没练出来,以至于他经常稀里糊涂以普通瓷器的价格,卖出明朝的国之重宝。 可以说是一己之力为德胜门的鬼市打上了传奇的名号~ 这也是林剑一到德胜门,就想起这位爷的原因。 林涛站在街边儿叼着烟卷,冲不远处的胡同努了努嘴,“今儿带你来长长见识,认识认识咱们满清遗少~” 林剑一愣,“满清遗少?” 父子俩慢悠悠的朝胡同走去,一边走林涛一边介绍,“是啊,一位至今还以贝勒爷自居的八旗子弟~” “嚯~这么说还是位贵族?” 林涛砸了咂嘴,“差不多,反正从他手里确实流出了不少好东西。” 林剑有些兴奋了,人人都骂封建皇权,可如果有机会让他们自己当皇上,绝对不会有人说不愿意。 走着走着,林剑发现这离一家有名的宫廷菜很近,据说是一位清朝的内务府大臣的后人开的,反正在京城,谁都想跟清朝搭上点关系,跟林涛打了声招呼,稍稍饶了下路,进去打包了一份绿豆糕,昨儿在大董吃烤鸭的时候,林霏雨对那道绿豆糕情有独钟,回家以后还念念不忘。 作为一名坦坦荡荡的宠妹狂魔,林剑当然要把宠妹的精神发扬光大,不就是绿豆糕吗?吃一辈子都行! 拎着一盒绿豆糕,终于来到林涛说的那座四合院门前,这是座二进的院子,没等进门,林剑就被悬挂在门楣上的牌匾所吸引——贝勒府,好家伙,如今还有人敢挂贝勒府的牌子? 也不知道这字是谁写的,有二王的底子,很不错~ “别看了,就是那位贝勒爷自己写的,对了,一会儿见面得称呼他为贝勒爷~” 林剑无语,规矩还真多,“那我还不得行个大礼?” “那倒不用!” 林涛也没撬门,迈步就往里走,穿过垂花门,就见一留着披肩长发,身着紫袍长衫,头戴黑色瓜皮帽的老头,正在树下扎着马步~ 林剑看向老爹,眼神问道,“这位还是练家子?” 林涛微微摇头,冲着老头儿喊道,“贝勒爷您早啊,又在这练功呢?” 老头儿收起架势,缓缓转过身,身子板正,很有气势。 “我道是谁这么没规矩,原来是你小子,今儿干嘛来了?我这可没宝贝让你捡漏儿了~” 老头儿看着有80了,但说话中气十足,身子骨看上去也很硬朗,真是老当益壮啊。 林涛拿出刚跟林剑一起买的绿豆糕,“闲的没事就不能来看看您老?瞧,旁边院子买的绿豆糕,老味儿,您应该喜欢~” 老头儿板着的脸色稍缓,“嗯~算你小子有心,放着吧~” 说完,把目光转向林剑,“这位是?” 林涛把绿豆糕放在桌上,这才介绍道,“我儿子,今儿特地带过来给您看看~” 林剑顺势拱手叫了声贝勒爷,老头儿满意的笑了笑,捋着胡子道,“小子懂规矩,不错~” 得,还真让老爹说着了,叫一声贝勒爷就能让他得到满足。 林涛接话道,“那是,我教出来的能不懂规矩吗?您吃早饭了吗?要不尝尝这绿豆糕?” 老头儿诧异道,“你真没事儿找我?” 林涛哭笑不得,“真没事儿,有事儿我就直说了,跟您老我还客气什么?” 老头儿突然吊着嗓门喊了句,“大胆,我可是贝勒,跟我客气点不应该吗?” 林剑现在相信了,就这做派和脾气秉性,妥妥的贝勒无疑~ 第七十章 “贝勒爷”和紫檀(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心里的好奇心都快泛滥了,他非常想知道眼前这位‘贝勒爷’,究竟是以前哪位大神的后代? 要知道贝勒传到现在,那必定是世袭罔替,也就是说他祖上应该是某位大名鼎鼎的‘****’,纵观大清朝,能摘得‘****’荣誉的满打满算才十二人,其中还包含了开国功臣,也就是传说中的八大‘****’。 这八位****中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睿亲王多尔衮,也是正白旗旗主,后来他死翘翘了,顺治把正白旗纳入了自己名下,这才把正白旗划分到上三旗,一脚把zlq踹到了下五旗,对了,曹雪芹就是正白旗的人。 满清皇室里类似的称号有很多,包括清宫剧里经常出现的阿哥、贝勒以及贝子,不过虽然这三种称呼都是皇室的成员,但地位却完全不同。 阿哥一词本是满语,指的是那些尚未成年的皇子,因为没有受封,所以阿哥并非爵位,只是一个称谓。 一句话就是有名无权,但阿哥毕竟是皇子,所以身份还是十分尊贵的,朝中的重臣见了阿哥的面儿,免不了要尊敬一番,谁知道以后哪个阿哥就成了他们的‘天’,不客气不行啊! 而贝勒才是爵位的一种称呼,排排坐的话应该是三等爵位,地位非常高,大多都是满清的贵族阶层,大概等同于西方的伯爵,而对标公爵和侯爵的则是亲王和郡王,这一般都是皇帝的兄弟才能获封,至于贝子就算是宗室里最低的爵位了,不过还是要比其它非宗室的爵位高很多,待遇和贝勒差不多,等同于西方的子爵。 当然,这只是大概的对比,满清的爵位划分要更详细一些,有兴趣的自行研究。 总之,清朝除了那几个****,大部分的爵位都是降等承袭,意思就是亲王死后,他的嫡子继承他的爵位就是郡王,到嫡孙就是贝勒,嫡曾孙就是贝子,以此类推。 只有****才可以世袭罔替,不过林剑也很奇怪,如果这位老爷子祖上是****,他不应该称呼自己为贝勒啊,应该叫‘本王’才对! 可如果他是某位贝勒的嫡系后代,那么他祖上最少要追溯到道光,因为咸丰拢共就俩儿子,一个刚生就死了;一个就是同治,同治的儿子还没出生就被慈禧送去见了阎王,之后的光绪和溥仪都没有子嗣,也就不可能有贝勒。 简单来说,如果这位贝勒爷的亲祖宗是某位皇子,那么最早也该是道光年间,道光到今天多少年了?160年了,到眼前这一辈早就不该称作是贝勒了。 而如果他不是嫡系,仅仅是旁系,那是没有继承爵位权力的,就更不该叫贝勒爷了。 想到这,林剑悄没声的擦了擦额头的虚汗,还好自己历史学的不错,不然差点被蒙过去了。 等等,不对啊,历史学的好的人多了去了,不会只有自己发现这个漏洞吧?为什么大家都没拆穿呢? 难道还有其它说法? 林剑差点把自己绕晕,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胳膊被林涛带了一下,抬起头发现‘贝勒爷’往厢房去了,而老爹让自己跟上~ 暂时压下杂念,林剑快步跟了上去,一踏入厢房,还没等打量,后腰寻宝鼠就开始升温,温度蹭蹭蹭往上涨~ 紧接着视线扫到了正对面墙下摆着的紫檀翘头案。 现代很少有人使用翘头案了,但在明清时期,这种家具非常流行,一般起到隔断、陈设的作用,上面摆上小座屏或者花瓶之类的观赏器,极具收藏意义,特别是紫檀的翘头案,保存如此完好的更是少见。 mmp,就冲这案头叫你王爷都成,管你是不是真贝勒~ 林剑忽然想通为什么此人身份如此多疑,却没有人拆穿的原因。 紫檀作为最名贵最上等的家具木料之一,在明清两代被用到了极致,甚至可以说是病态的地步,因此,在一位‘贝勒’家看到有可能传自百年前的紫檀家具,实在不应该大惊小怪。 好吧,林剑承认,自己有些过于激动了,但没办法,好木难寻啊。 想想明代的时候,皇室每年派官吏赴南洋群岛采办,比如郑和下西洋达七次之多,除海上丝绸之路与各国贸易往来外,还广收南洋珍贵木材,因此南洋群岛所产紫檀美材,几乎被采伐殆尽,林剑就有种生不逢时的赶脚。 同时有些郁闷的想到,要是金手指能够令他穿越时空,别的他绝对不去干,专门去南洋砍树,运回现代来,恐怕这京城首富就没大老王什么事了~ 唉~可惜!可怜!可恨呐~ 反正当时只要能进入华夏境内的紫檀木,差不多99%都汇集于京城。 后来满人入京,前几百年囤积的紫檀原料,基本都便宜了清皇室,这也是为什么清代人对紫檀的痴迷,赛过历朝历代。 曾经有传闻,明朝宫中所存紫檀原料,到清中期时,已基本用尽,可见满清皇朝的疯狂及病态! 从目前传世家具的精品数量及艺术价值来看,传统家具的两个黄金时代当推明嘉靖、万历到清康熙早期的黄花梨家具,和清三代的紫檀家具,前者又叫明式家具,后者则为清式家具。 用料选材上,清朝更愿意将紫檀作为宫廷家具的首选用材,不但派官员至各地督办,而且制作时选材亦甚为讲究、用料要求清一色,各种木料互不掺用,甚至尽量采用同一根木料制成,且木料必须要无节无疤、无标皮,色泽要均匀,不适用者宁可弃之不用也不将就,也就只有皇室敢这么奢侈,搁现在,就是一片人家锯木时的刨花,估摸也有人捡起来放到袋子里闻香味。 从眼前这张翘头案就能看出清皇朝的人,在使用紫檀时的态度,外观色泽纹理一致、坚固牢靠,几乎没有小材料拼接,用料非常实在,整件作品呈现的气势显得宽大、厚实和稳重,紫檀木本来就很贵重,以大料制作自然格外珍稀,所以明清时的宫廷紫檀家具,都可称是国宝了,放到现在,嘶。。。为有倒吸凉气。 这时,林涛才扭回头,看着林剑在门口站着发呆,不由问道,“你在外面站着干嘛呢?快进来?” 贝勒爷闻声望过来,顺着林剑呆滞的目光扫过去,不由坏笑,“得,又是一个被我这宝贝紫檀镇住的人~” 林涛这才回过味儿来,扫了眼墙下的翘头案,不由撇嘴道,“贝勒爷,容我说句不客气的话,您现在也就指着这张翘头案唬人了~” “嘿?讨打!”老头儿佯怒道。 林剑总算回过神,听到二人的话,没忍住问道,“贝勒爷,您这翘头案。。。” 还没说完,贝勒爷出声纠正道,“这是紫檀云纹牙头翘头案,到代的宝贝,打死都不会买,想都不用想~” 林剑苦笑,“您老别开我玩笑了,您就算卖我也买不起~” 老头儿梗着脖子道,“算你小子有自知之明,我这可是康熙爷御用的宝贝,岂是外边那些滥竽充数的东西能比的?” 林剑再次咂舌,靠,还是御用的?到康熙了?乃~乃~个腿儿的,不带这么吓唬人的! 林涛暗笑,“行了行了,再给你吓坏了~” 可不吓坏了吗?刚转过堂,猝不及防的看到一件紫檀博古架,架子上摆着的东西暂且不提,就说这架子,初看灵巧雅致很有特色,像是清三代的产物,吓得他浑身一哆嗦。 这回林涛坏笑了一声没说话,贝勒爷同样没说话,自顾自的坐到茶台后面烧水冲茶。 林剑砸了咂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了,看得久了,一开始那种清丽的感觉不见了,转而有种荒诞的感觉油然而生。 原因在于这件几架有两个束腰方几,截了腿之后和一个长方几组合而成。 这种简单的改制破坏了经典器物的优良结构不说,取代的则是华而不实的构件,怎么说呢?有点难堪大雅。 仔细看,这件博古架的下部结构全部为攒接后形成的八腿,八足不整齐不规整,这增加了家具对地形的平整要求,时间长了很容易失重摔倒,或者稍有外力介入,也会摇摇欲坠。 另外方几的腿足缩进改为外翘,对地的接触面积减少,不仅不美观,反而再次丧失了平衡性,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最后,长方几下部攒接着横杆,这个横杆有个学名叫横枨,一般在桌子茶几里起到支撑桌面,加固四腿的作用,可通常一段就足够了,眼前这三段的结构显然违背常理,直接导致这横枨成为虚设,碍眼不说,起不到一丁点支撑的作用。 繁杂的做工和不耐欣赏的造型,整体看上去极不协调,这样一件博古架简直浪费了紫檀这种顶级木料,真不知道当时设计这架子的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最令他无语的就是这博古架也是到代的宝贝,可为什么偏偏是这样怪诞的造型呢?真让人费解~ 第七十一章 奇怪的博古架(求收藏!求推荐!) “觉得很奇怪?”林涛一个人坏笑了好半天,才出声问道~ 林剑坦诚的点了点头,“很奇怪!这件博古架完全不符合常理,但似乎又是到代的老物件,我~想不通~” 贝勒爷放声大笑,“哈哈哈~不错不错,能说真话的年轻人不多了~” 林剑恭敬的鞠了一躬,“贝勒爷,还请您给说说,让小子我长长见识~” 贝勒爷捋着胡须,玩味道,“很遗憾,我也说不出所以然,这是祖上留下的老物件,用的都是上品紫檀木,可为什么这么设计,做成这样复杂的模样,估计除了当时那位先祖,谁也解释不清楚。” 林剑确实很遗憾,百爪挠心,遇到问题得不到答案,简直逼死强迫症! “别想了,过来喝茶吧~”贝勒爷招呼道。 叹了口气,坐在了林涛身边,注意到公道杯里金黄色的茶汤,再看盖碗里漂浮着的金黄色龙井型茶叶,不由问道,“这是黄金叶吗?” 贝勒爷诧异道,“可以啊小子~没喝就知道?” 作为白茶的变种,黄金叶这几年在市场上炒的价格很高,算得上中高档品种。 淡笑道,“以前喝过~” 贝勒爷缓缓点头,“难怪,人老了,就喜欢清淡的东西,无论是饭菜还是茶叶~” 林剑端起茶碗,轻轻的吸了一口,茶汤顺势进入口腔中,一股清新的香气刺激着神经,“好茶~” “你爹把你培养的不错~” 林涛自得道,“贝勒爷难得夸人,不容易啊~” 对方失笑道,“行了,别捧,有事说事,我才不信你今天带他来只是为了认识一下~” 这回林涛没矫情,直接道,“主要还是为了您老手里这些紫檀家具~” 贝勒爷虚空点了点,“就知道你小子滑头,说吧,看上哪件了?先说好,有的能卖有的不能卖~” 林涛郑重道,“我懂规矩,不过今天还真不一定要买,让这小子长长见识才是主要目的。” 贝勒爷明白了,一摆手,“行,随便看,京城里除了那位陈女士,还真没谁有我这么多紫檀~” 陈女士就是那位吃了唐僧肉的女人,一生唯爱紫檀! 玩紫檀玩到这份上,林剑也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不急着去观赏,问道,“贝勒爷,您也爱紫檀?” 贝勒爷沉吟道,“谈不上爱,祖宗留下的东西,从小耳濡目染~” 林剑理解,这是一种习惯~ 想要培养自己的爱好,要么与生俱来、要么拿钱砸,没有第三种捷径。 他也喜欢紫檀,但现在真正的老紫檀都涨到了天价,想收藏也没那个实力,看看就好。 说着说着,话题又回到那件奇怪的博古架上,林剑道,“清前期制作紫檀器物的原材料,多为明末的库存,同时,皇室将紫檀作为宫廷家具的首选用材,更是派员到各地督办,将紫檀一一收归宫廷。 到了清中后期,紫檀的数量已急剧减少,自然及人为的原因使紫檀变得越发珍贵,那时,清廷采办的紫檀原木与前朝有明显的区别,这种紫檀树干扭曲,少有平直,空洞多,就有了‘十檀九空’说法。 正因为这种原料难以取材,使清廷对紫檀格外珍视,对其使用有着相当严格的控制,也因此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清宫中的档案均对此有明确记载。 可以说崇尚紫檀的是清宫廷,毁尽紫檀的也是清宫廷。 皇宫中所存紫檀余料,一说是慈禧太后六十大寿时全数用尽,另一说是袁世凯称帝时用尽,民间根本无力承受用紫檀制作家具,也无缘用到紫檀木。 这从某种方面来说也限制了清紫檀家具工艺的兼容并蓄,那么,这只博古架有没有可能是某位民间艺人,利用宫廷制作紫檀家具所剩下的边角料,东拼西凑而成? 最后又无意间被贝勒爷的某位先祖得到并收藏在家中?” 这个说法倒是新颖,无论是林涛还是贝勒爷本人都是眼前一亮,毋庸置疑,林剑为他们打开了新思路。 “小子,你这想法很独特,而且确实有可能,你上去瞧瞧看,这件博古架所利用的紫檀木料就是空的。” 林剑闻言,上前轻轻敲了几下,果然发出‘咚咚~’的空洞声。 坐回来点头道,“所以从木料的选材上看,应该属于清晚期。” 这点贝勒爷自己也知道,所以肯定的点头,“没错~” 林剑嘬了口茶,盯着博古架又道,“从风格上看,清式家具可以大概分为三个阶段:清早期,延续了明式家具的特点; 清三代,有了自己的风格,清新尚丽; 清晚期,国运衰落,以模仿为主,少有创新。” 贝勒爷附和道,“是这样,康熙爷以前的紫檀家具,大体保留着明式风格,以致现在已不容易判断其确切年代,那时的紫檀木尚不短缺,大部分家具的风格比较保守老旧,但渐渐不能满足统治阶层及社会时尚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有新式的家具取而代之。 到了康熙晚期,以及雍正爷时期,皇帝加强了中央集权,繁荣了经济,为家具业的兴盛提供了有力条件,雍正爷在位期间,造办处为皇宫承制了许多精品紫檀家具,很多贵族文人包括雍正爷自己也都参与了紫檀家具的设计。 这时的紫檀家具制造业中高手辈出,成为创作活跃的重要历史时期。 当今,一些传世的清代紫檀家具,结构考究、用料精选、做工精细、装饰华美、变化多端,为家具增添了典型的清式风格,扫除了明式家具的繁琐沉重,赋予了很高的艺术价值。 再到乾隆爷,在用料和工艺上已不惜成本,达到了无以附加的境地,并着重创新,同各种工艺品相结合,如金、银、玉石、宝石、珊瑚、象牙、珐琅器等百宝镶嵌其中。 而且件件都受其喜好影响,留下了很浓重的乾隆烙印。 但到了乾隆后期,对紫檀家具的追求过分侈靡,走向了极端,在家具上增加了过多非功能性的装饰部件,重现了明式家具的繁琐,破坏了整体效果。” 说到这,三人的眼神渐渐明亮起来,每个时代的家具都有每个时代的特征,既然想到了乾隆时期家具的特征,再一一与眼前这件博古架相对比,原本模糊不清的线索竟然渐渐明晰了。 林剑给出了结论,“所以,这很有可能是清乾隆晚期,甚至可能是嘉庆初期,某位从宫中退休的匠人,利用带出来的边角料,东拼西凑组成的一件博古架。” 至于最后怎么流落到贝勒爷先祖手中,那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变数太大,各种可能性都存在,如果没有详细的文字记录,恐怕很难查明。 不过能有这样的结论,已经很不容易了,贝勒爷兴奋的无以复加,一件古董,能够清晰断代,肯定要比模糊不清有价值的多。 当然贝勒爷并没有出售的意思,但弄清楚了几十年都没有答案的谜团,解开了心里的一道结,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很多。 “来,小子,不管怎样都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恐怕到死都弄不清这件博古架身上的渊源。” 贝勒爷端起杯,要以茶代酒敬林剑,他哪敢怠慢,连忙举起茶杯,放低姿态碰了一下,“您老客气了,能让我长这么多见识,也算不虚此行了~” “哈哈~好,以后常来玩儿,想看什么随便看。” 林涛暗暗自得,今儿算是来着了~ 接下来,林剑又在这四合院中,看到了很多闻名却难得一见的宝贝,比如清紫檀拉绳嵌玉璧条桌;清雍正御制紫檀描金百福纳吉扶手椅;清乾隆紫檀吐水金鱼座宫灯等等,算是大开眼界,可惜这些东西就算贝勒爷能卖,他也买不起! 欣赏完紫檀家具,架不住贝勒爷热情,留下来吃了顿‘贝勒爷’亲手做的炸酱面,这才告辞离开。 往停车地方走的路上,林剑提出了疑惑,“他真是贝勒爷?” 林涛背着手,高深莫测的笑了笑,“人生在世讲究的就是一个词——难得糊涂,有些事真也好假也好,重要吗?只要大部分人认为是真的,那就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 林剑皱着眉琢磨这句话,渐渐咂摸出一点味儿来,不过他没再纠结,正如林涛所说,真也好假也好,并不重要! 总得来说今天算是没白来,与一位‘满清遗少’结了善缘,以后要是能买得起紫檀家具了,高低也得买回去一件,玩收藏的没有紫檀家具,等同于来到京城没去长城,绝对是人生一大遗憾~ 跟老爹在停车场分开,他开车回家的路上还在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得弄一家私人博物馆,不为别的,每天看着就开心,就图一好心情,花再多的钱也值。 不知不觉间,他的心态开始发生了变化,以前有好东西先想着卖了赚钱,在他看来,有钱再说什么好东西买不到? 可现在,他不这么觉得了,钱是不错,可有些好东西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而钱是王八蛋,没了它再赚! 第七十二章 圣旨(求收藏!求推荐!) 这天上午,林剑来到店里,刚进门就被小二拦下,“你小子干嘛?大早上慌里慌张?跟丢了魂儿似的~” 他今天穿着一身休闲装,脚踩人字拖就出门了,时不时的打着哈欠,嘴里还叼了根牙签,那模样要多邋遢有多邋遢,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街头闲散人员呢~ 小二苦着一张脸,“哥~您快去看看吧,胡爷跟魔怔了似的,一大早上过来直接去了二楼,对着钟馗像发呆到现在,我叫了他好几声都不理我~” 林剑一听,收起脸上的玩笑之意,他突然想起自家还有个大秘密等待他去揭发呢,正好胡爷在,而且听这意思,似乎对这幅钟馗像有些了解,“走~去看看~” 上到二楼,果然看到胡爷跟头熊似的在那负手而立,林剑犹豫了一下挥手屏退小二,轻手轻脚的靠过去,试探道,“胡爷?” 如小二说的那样,胡爷完全没有反应,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钟馗像,眼皮子眨都不眨,看着还真有几分渗人。 没办法,他只好加大音量,狠狠的咳嗽了一声,“胡爷~” 这回胡爷终于有了反应,身子一颤,扭回头瞪了林剑一眼,原本如树木一般扎在地上的身姿也有了松动,“有事?” 林剑松了口气,能说话就好,瞄了眼钟馗像,寻宝鼠依然没有任何温度上的变化,“胡爷,您对这幅钟馗像怎么看?” 胡爷把视线从钟馗像上挪开,敲了敲自己的老腰,反问道,“你怎么看?” 林剑一愣,他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暴露出去,这可是他们的镇店之宝啊,上拍的话,起拍价就要几千万,成交价肯定会突破天际。 可一旦他这个店主人认为是赝品,这事就有意思了。 幸好,胡爷没有继续问,指着茶台道,“冲杯茶喝~” 林剑如蒙大赦,赶紧坐到茶台后面烧水冲茶,这一系列的动作熟的不能再熟了,闭着眼也能完成,趁着烧水的过程,林剑再次问道,“胡爷看了这幅画那么久,肯定有些想法吧?能不能跟小子说说?” 胡爷神情玩味,“如果我说是假的呢?” 林剑神色不变,心里却掀起了滔天海浪,果然,胡爷看出来了~ 不过他尽量不动声色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他却不知,恰恰是这份平静,证明了胡爷的一些小猜测,“呵呵,你也知道是假的?” 林剑面色忽明忽暗,直直的与胡爷那双玩味的目光对视。 胡爷指着茶壶,“水开了~” 林剑悠悠的吐了口浊气,开始烫壶烫杯,整个过程放的很慢,他是故意的,他需要思考的时间。 胡爷见状,不由道,“你只是感觉有问题?但拿不出证据,对吗?” 林剑夹着茶杯的手在空中一顿,大概两秒钟后放下,这时候由不得他不承认了,“是~还请胡爷明示~” 胡爷摆了摆手,沉默起来,等林剑把红褐色的茶汤倒入碗中,他一饮而尽之后,才道,“你一直叫我胡爷,却不知我的名字~” 林剑有预感,也许今天要听到一个了不得的故事~ “我叫胡伟,说起来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人叫过了,不重要~” 林剑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拿起茶杯喝一口。 “这幅钟馗像。。。” 正说到关键时候,小二突然跑了上来喊道,“哥,来客人了~” 林剑皱着眉,戏码的gc要来了,这小子上来捣什么乱,平常他不在的时候,客人都是由小二接待的,也没出什么乱子,语气中带着一丝催促之意,“你接待就好~” 小二苦着脸道,“他非要见老板,我也是没办法~” 胡爷笑了笑,“你去吧,我在这喝茶~” 林剑叹了口气,也罢,就去一趟吧,有生意上门总不能把人往外赶吧?好饭不怕晚,故事什么时候都能听~ 冲着胡爷拱了拱手,“胡爷您稍作片刻,我去去就来~” 说完便跟着小二下了楼,并没注意到胡爷‘落寞’的神情~ 。。。 来到院子里,一位身着板正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抱着肩在那望光景,看他身边既没包裹也没箱子,难道是来买宝贝的? 这时小二赶过来低声介绍道,“哥,这人来了以后既不说买也不说卖,想带他参观也不去,问他干嘛来了,非得要见老板才说,我这不没办法才把您请下来~” 林剑嗯了一声,快步迎上去,“这位先生,听说您要见我?” 原本侧对着他的西装男此时转过头来,食指一勾把墨镜往下拉了拉,露出一双丹凤眼,居然还有股子媚气~ 等看清了林剑的长相,重新把墨镜推回去,张口一股大碴子味儿,“你就是这儿的老板?” 林剑耐着性子点点头,“正是,没敢问您是?” 西装男挥了挥手,“甭管我是谁,这儿有笔买卖想跟你做~” 开古玩行的,遇到什么怪人都别稀奇,林剑以为对方身份敏感不想暴露,便略过这个话题,点头道,“只要是正当来路的宝贝,我打开门做生意,岂有不做之理?” 西装男打了个响指,“好!痛快,我们东北人就喜欢跟痛快人做生意,走吧,东西在我车上,跟我取(qiu)一趟~” 林剑不太情愿,他还想回去听故事呢,“要不让我这位小兄弟跟您去?” 西装男面色不愉,“咋的?瞧不起我?” 林剑赶忙赔笑,“不不,怎么敢,只是我楼上还有贵客,我这位小兄弟手脚麻利,比我强,搬东西不至于摔了,” 西装男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但他还是道,“不用搬,东西在车上,你去看看,觉得入眼就在车里成交,不入眼我直接走人~” 林剑无奈,都说到这份上了,再不去就是不给面子了,东北人最好面子,他可不想平白无故跟人玩‘你愁啥’、‘瞅你咋地~’的游戏。 “得嘞,那就跟您走一趟~” 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把小二一起带上,一旦出点什么事两个人也好有个照应。 他倒不是担心生命安全,毕竟这里是帝都,朗朗乾坤还敢当街杀人? 主要是怕对方搞手脚下套,这种事在古玩行当屡见不鲜,虽然他从没亲自遇到过,但从小耳濡目染,没少听二爷爷说过这一行里的奇闻异事,心中自然有所警惕。 小二跟着出去后顺手把大门带上,想着有胡爷在院里就没锁门~ 跟着西装男来到停车场一角,一辆东北拍照的陆巡停在那里,车代表一个人的脸面,甭管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能开得起陆巡的实力应该差不到哪去。 西装男按了钥匙打开后备箱,林剑还没上眼呢,仅仅是靠过去寻宝鼠便开始升温,一直到烫人的程度才稳定住,按照自己设定的标准,此时应该有5级的程度,也就是说这个西装男的宝贝至少价值100万。 这会儿他心里可没有一点不满,送上门的钱,多走几步来停车场怎么了? 西装男指着后备箱垫子上,静静躺着的一卷横轴‘字画’,“瞧瞧吧~” 林剑没有上手,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位先生,这是字画?那还是拿回去慢慢欣赏?我出来得急没带着手套~” 西装男不爽的嘟囔道,“戴手套干嘛?那么麻烦,就在这看,我着急办事,你看完了开价,价格合适东西你带走,价格不合适你们自己走人~” 顿了下,又道,“这不是字画,这是圣旨!” 林剑怔了下,圣旨?嚯~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抱着猎奇的心里,对小二道,“你带手套了吗?” 小二挠挠头,“没带~” 不过他在身上翻了翻,拿出平常用来擦瓷器的手绢,“哥~用这个吧,刚洗过的,很干净~” 林剑黑着脸,幸亏对方是个外行,这要是让同行看见了,不得笑死过去? 没办法,紧着客户的要求来,将就着用吧~ 解开绑带后,用手绢轻轻将圣旨展开,这道圣旨用满、汉两种文字书写,整体看起来还十分完整,这也是因为当时制作圣旨的材料非常的考究,用黄色的绫锦裱装,如今圣旨材色的有点泛黄。 最右写有“奉天勅命”,落款为“乾隆五十年正月初一日”,内容大概是一位叫孙启元在八闽任盐法道广盈库大使期间,zheng绩卓越,特封其父为修职郎、其母和两个继母为八品儒人。 这道圣旨保存基本完好,颜色鲜艳,黄灿灿的,两条金色巨龙跃然纸上,彰显皇家气派。 看完圣旨内容,林剑呼了口气,乾隆的圣旨啊,传世不多也不少,但保存这么完好的实属难得,另外实际价值也许赶不上字画,但极具历史意义,以他的估算,这道圣旨如果上拍的话也许能达到200万~ 不过如果要收的话,就不能按照这个价格收了~ 撤退一步,把手绢还给小二,对西装男道,“先生,能不能问一下,这道圣旨您是从哪收来的?放心,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例行公事的询问。” 西装男撇了撇嘴,“虚伪~不就想知道这圣旨来路正不正吗?” 第七十三章 原来是一菜鸟(求收藏!求推荐!) “虚伪~不就想知道这圣旨来路正不正吗?” 被西装男怼了一通,林剑倒也不觉得尴尬,干这一行有几个不虚伪的? 常规操作而已~ 见他笑而不语,西装男自觉没趣,瞥着嘴道,“放心吧,这是我从农村一个老农民手中拿来的~” 他说的有些含糊,既没说地名也没说时间,更没有指名道姓的说哪个人,林剑一听就知道对方是个油子,而且穿的人模狗样,干的却是铲地皮的活儿~ 当然,他倒没觉得铲地皮有什么不好,只是与先前的猜测有些出入,不免觉得自己眼力受到了挑衅,这年节不光看古董需要眼力,看人同样需要眼力,在这一行里,缺一不可! 西装男说完后见林剑的神情有些玩味,知道自己漏了馅儿,难免有些尴尬,挠了挠头,主动摘下墨镜歉意道,“林老板莫怪,我也是第一次~” 林剑诧异的瞅了他几眼,靠,还是个雏儿?妹的,这年头菜鸟水平都这么高了吗? 他却忘了自己要是没有金手指,不也是刚入行没几个月的菜鸟吗?还是冒热气的那种。 不过看对方这岁数也不像是菜鸟啊 林剑来兴趣了,也不急着谈价,而是问道,“你是富二代?” 西装男摇摇头,那双丹凤眼看的让人别扭,md,一道老爷们儿生的一副女神眼,还让人活不让人活? “你不是富二代,开着落地接近100万的车?还跟我这装菜鸟?” 西装男苦笑了一声,“不瞒您说,这是我师傅的车,我第一次出来送货,他老人家让我开出来装门面,说开这车好办事~” 林剑脸有些黑,“所以你是为了故意显摆车,才把我拉到停车场的?” 西装男已经尴尬到不行,看这样子倒不像是装出的菜鸟,老油子哪有脸皮这么薄的? 这么看来,刚才那番话也说他师傅教的,林剑不由有些钦佩,这位师傅可是够爱徒弟的,手把手教到这份儿上,江湖上也是不多见~ 随意的摆了摆手,不过既然是菜鸟,那就别怪林剑心黑,有些教训还是要给的,不然他以后的路可不好走~ 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说道,“行了,懒得问那么多,聊点正经的,你也是同行,东西的价值想必你师傅也告诉你了,这样吧,我出5万,这圣旨就留下吧~” 他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那个样子就好像随手买一瓶快乐水,轻松的不像话。 而且他刚才故意拿话噎人,菜鸟第一次出来收货,甭管好坏师傅不可能从头到尾跟着,能教话术,还把车子借出来已经够意思了,如果连收东西都要跟着,这徒弟一辈子也出不了师。 因此林剑断定,这圣旨是西装男第一次独自下地干活儿收获的果实,对这圣旨的真实价值拿捏的并不准,并且他用同行来点对方,就是不经意间抬高了对方的身份,让他有种发自内心的成就感,这人嘛,尤其是初出茅庐的菜鸟最容易飘,他这一飘再想落地可就得问林剑答不答应了。 不过他这价格压的可是够低的,以现在人的眼界,估计再傻也不会用那么低的价格卖掉一副乾隆的圣旨,五万块钱搞不好还不够西装男收购的成本价,但不要紧,他留了很充足的议价空间,总归会让对方的人生第一单,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西装男忽悠了圣旨的原主人,说这是仿作,然后用白菜价把圣旨收了,那么林剑也不吃亏,5万块钱买下一件大开门儿的东西,足够他吃的嘴角流油。 可惜,西装男的反应告诉他,还是前者最靠谱。 只见西装男的丹凤眼一瞪,涨红着脸道,“林老板太欺负人了吧?这可是乾隆的圣旨,您就开5万?师傅说的没错,你们京城人坏得很~” 林剑一瞪眼,“嘿~你小子,谈买卖就谈买卖,别搞地域歧视~” 西装男摸着后脑勺,吭哧吭哧的说道,“林老板太没诚意,这圣旨我不卖了还不行吗?” 林剑无奈的摇摇头,看着前后反差如此之大的西装男,不禁腹诽道,“看来你师傅的东西,你还没学到家~” 说白了就是道行太浅,城府不够深,前面演的不错是因为林剑无心,有心算无心,有心一方自然占尽上风,可当林剑回过味儿来,菜鸟的本质一览无余,再玩这哩格儿楞的就不好使了~ 想归想,脸上却和颜悦色,轻声道,“急什么,你师傅没告诉你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道理?看你也是实诚人,我确实不能坑你,这第一次,就当哥哥送你一开门红,我再加一万,六万,成吗?” 好嘛,这话刚听起来还算大气,可这么大气的一番话就加了一万,别说小菜鸟儿,就是啥都不懂的生瓜蛋子,估计也受不了这份儿气,黑啊,太黑了!这tm叫不坑人?都把人坑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了! 西装男气鼓鼓的不说话,瞪着林剑都快喷火了,可就是这么生气,在林剑看来居然有种娇嗔的意思,mmp,都怪那双丹凤眼~ 丹凤眼手动狗头,‘老子招你了?这么黑我?’ 林剑笑呵呵的按了按手,示意对方冷静,“你看,我都叫了两口儿了,你要是不同意,是不是得还一口儿?” 西装男已经完全落入了林剑的谈话节奏中,完全没有抽身的意思,不被坑还有别的出路? 就听他恶狠狠的来了一句,“这是乾隆的圣旨,按照行价至少这个数~” 他伸出一个手掌在空中,意思就是5,没有加单位,估摸着又是他师傅叫他的小伎俩,比个数字,是几十万还是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让对方来说。 林剑对这套熟的不能再熟了,从小就被他老爹坑,如今还能着了一小菜鸟的道? 见他一脸感激,患难见真情一般,“5000?兄弟够意思,哥哥这就给你拿钱~” 西装男咬着后槽牙道,“林老板真会开玩笑,500!万!” 林剑心中一沉,看来这小菜鸟的肚子里也不是一点墨水没有嘛。 可表面上却做出惊讶的模样,紧接着负手背身,佯怒道,“你才是会开玩笑,疯了吧你?500万?你拿走吧,我可买不起。” 小菜鸟儿一句话再次暴露了他的浅薄经验,“那你说多少?反正5万绝对不可能,这可是乾隆的圣旨!” 这家伙就会这一句,咬住了不松口,真让人无奈,欺负他总觉得于心不忍。 然并luan,林剑也就是想想,可没有丝毫松口的意思。 “10万,不能再多了,真想替你师傅教教你,圣旨这东西也要看内容、看人的,乾隆的名气虽然大,但他顶多算是文学爱好者,你现在要是能拿出赵佶的圣旨,别说500万,就是5000万我也收!” 赵佶就是宋徽宗,这位除了干皇帝不行,干啥都行,他是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书法家、画家、音乐家,甚至养鸟逗狗都是一门好手,可以说是样样精通,但唯独不通管理朝政,以至于自己受尽屈辱而死。 别的不说,就他那一手飘逸有力的‘瘦金体’,就足够乾隆学一辈子了,关键是还学不明白~ 林剑完全不给西装男辩驳的机会,稍稍喘了口气接着道,“再者,这道圣旨封的这个人,也不是什么知名人士,价值再次打了个折扣,要不是保存得当,5万我都不乐意出,毕竟收藏圣旨的人不多,这东西我收了也不好出手,只能等有缘人。 咱们都是做买卖的,你得体谅哥哥我啊~” 他这又是打压又是拉拢,彻底把小菜鸟儿的思绪搞乱了,脸上大写的纠结~ 咬了半天的牙,依然愤愤不平的说道,“可~可~可~10万也太低了~” 林剑也是一副肉痛的模样,故作大气的说,“那你再还一口儿,不过你得说个实诚价,太高了我只能说咱哥俩有缘无分,不过买卖不成仁义在,以后再有好东西拿过来,哥哥照收~” 小菜鸟还是有些感动的,第一次跑江湖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心头被触动,干脆撂了底儿,“好吧好吧,就当是交朋友了,15万,真不能再低了,我收这副圣旨就花了8万,回去还要给师傅交份子钱,自己真不剩下多少了,您总得让我赚个辛苦费吧?” 林剑神情颇为怪异,什么?没听错吧?交份子钱?你丫这是什么组织,不会是传销吧? 摇了摇头散去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管他呢,反正圣旨是真的,15万买下来也是大赚,就算对方在演他,他也绝对不亏!这就足够了,还要啥自行车啊~ “行吧行吧,我看你有眼缘,15万就15万~” 林剑这头儿算是拍板了,小菜鸟高兴的差点飞起,一把抓住林剑的手往死里摇晃,“哥,您就是我亲哥,以后您到东北给我打电话,我请您da~保~jian,保证安排的妥妥当当~” 这话说的,没毛病~ “得嘞,不过da~保~jian就算了,这是本儿正能量的小说~” 心里却道,“这要是让你师傅知道了,我去东北还能活着爬出来?” “什么?” “哦,没什么,等着,我这就给你转账~” 第七十四章 著名主持人(求收藏!求推荐!) 西装男要走,林剑拉着问了一句,“兄弟,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说来也是无语,写了整整一章居然还不知道人叫什么,你说扯不扯? “哦哦哦,抱歉,我叫赵亮,叫我亮子就行~” “赵亮?东方不亮西方亮?” 这什么鬼解释? “开个玩笑,钱到账了吧?如果没问题东西我拿走了,你知道规矩,出手以后这圣旨就跟你没半毛钱关系了~” 换别人他肯定没这句废话,但菜鸟都是愣头青,一旦觉得亏了,不讲规矩回来找,那也是没luan用,林剑也是把丑话说在前头,给对方提个醒。 赵亮连连点头,“明白明白,师傅跟我说过~” 林剑这才放心,顺便对赵亮那位师傅产生了好奇。 “对了,你之前装老板装的还挺像的~” 赵亮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师傅就是一位老板,平常总跟着他学~” 林剑恍然,原来是这样,“好了,你走吧,以后有好货记得送过来~” “没问题,谢谢贱哥~” 林剑脸一黑,“叫哥就行,不用加贱。” 。。。 拿着圣旨回到店里,林剑这才想起胡爷还在二楼,把圣旨往小二怀里一塞匆匆跑上楼去,结果没看到人~ 卫生间、厢房都找了一遍,通通没人,难道胡爷觉得受到冷落走人了? 林剑不由想着,把小二叫过来,“小二,去给胡爷打电话,问他人呢?” 小二应了一声,没一会儿过来道,“哥,胡爷说他家里有事就先走了,他还说画的事等有机会再说~” 林剑无奈的叹了口气,“知道了,你去忙吧~” 他还没来得及多想,就见马冠福带着一位书生相中年人走进来,正好对眼,马冠福调侃道,“哟,咱爷俩儿越来越有默契了~” 林剑收回思绪,笑道,“那是,要不是爷俩儿呢,今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马冠福失笑道,“就好像我们很久没见一样,带个朋友来你这逛逛,这位是凤凰卫视的著名主持人窦闻韬~” 窦闻韬带一副很文艺范的复古圆框眼镜,一看就是知识分子,额头三条抬头纹,看着有几分霸气。 “窦老师,我可是您的粉丝,经常看您节目~”林剑说着恭维话,实际上他仅仅知道有这么个人,节目顶多在换台的时候看过几眼,反正就是做谈话节目的,跟卢大头是著名的‘雌雄大盗’。 窦闻韬身后还带着助理,刚落在后面林剑没注意到,这会儿进门来由小二负责招呼。 “小伙子别客气,最近你在圈子里算是风声鹊起,马老可是把你夸的不行~” “那是大爷爱护我,想帮我多赚点钱~” “瞧这孩子多会说话~” 客套了几句,马冠福道,“今儿来一是问你有没有兴趣再上节目,你上次在京城卫视的表现不错。 另外窦闻韬想收一件冷门点的东西,不知道你这有没有~” 林剑心思一动,圣旨有门路了?这尼玛也太巧了,主角光环开这么大会被骂的知不知道? “节目的事稍后再谈,这冷门收藏,您也是来着了,我刚收了一件好东西,您给掌掌眼?” 马冠福眯着眼笑道,“刚收的?” “您跟那个送货的铲地皮前后脚,人刚走没多久~” “那是够巧的,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 “得嘞,您二位屋里请,刚泡的滇红,咱们边喝边聊~” “那就走着~” 三人先后进了屋,还没等坐下,马冠福就被墙上的吴道子《钟馗图》给抓住了视线,“哎呦,好久没看到这幅图了,真漂亮~” 林剑心中无奈苦笑,得,连马冠福都没看出来,唉~ 窦闻韬不是行内人,只能看个花样,“马老您给讲讲,这图什么讲究,能挂在这一定很厉害~” 马冠福小眯眯眼亮的不行,这是看到‘好东西’了,“岂止是厉害,吴道子知道吗?” 窦闻韬好歹也是一文人,虽然不是专业收藏家,但要是连吴道子都不知道,他这主持就别干了,“嚯~吴道子的真迹?” 马冠福与有荣焉的样子,“是啊,这可能是流落在民间唯一一幅吴道子传世之作,珍贵至极啊,我那博物馆里好东西不少,但就这一幅画,足以掩盖我大半辈子的收藏。” 窦闻韬瞬间肃然起敬,再看画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虽然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也就认识个钟馗。 林剑换上两只干净的茶杯,用热水烫过后,倒入茶汤,邀请二位就坐,“大爷、窦老师咱们坐下聊,我让小二去拿了,稍等片刻~” 马冠福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坐下来灌了口茶,“真是漂亮~” 窦闻韬附和道,“我不懂,但能够看出作画之人,出神入化的功底。” “当然,那可是吴道子啊,开山鼻祖一样的人物。” 马冠福话锋一转,“对了小贱,这次闻韬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三人行》,想做一期关于华夏帝王古墓的专题,想找个新鲜面孔尤其是年轻人谈谈盗墓的问题,我这不一下就想到你了吗?” 林剑一听又要上节目,本能的有些抗拒,上次那档节目的余韵还没过去,再上一档,虽然这次更多的面向南方的观众,但名气扩散可是实打实的,他这刚出了点小名儿就感受到名人的困苦,要是大红大紫了,还不得郁闷死? 于是他为难的说道,“大爷,我就别上节目了吧?上次做完京城电视台那档节目,我店里的门槛都快被踩破了,逼得我在家多了好几天~” 窦闻韬奇怪道,“你不喜欢出名儿?人多不是好事吗?” 林剑摇摇头,“我们这行讲究的就是一个雅致、清静,要是乱哄哄跟潘家园似的,贵客不愿意来,再说我们店卖的都是真品,实打实的宝贝,自然不需要靠走量赚钱,所以对我来说,上节目所带来的宣传效应,并不是我急需的。” 马冠福却道,“你这孩子陷入了一个误区,你自己出名实际上对你尽快提升行业内认知度,是有很大好处的,这个时代发展有些畸形,但上电视就有机会成为专家,又是不争的事实。 你想想以你现在的年纪,普通人哪会相信你的眼力?可你上过电视就不一样了,电视把你的小专家身份宣扬出去,人们不信也得信~” 窦闻韬点头附和,“马爷这话说的在理~” 林剑想了想,说的是有道理的,罢了罢了,上就上,反正也不损失什么。 “行吧,话都说这份儿了,那就上,我也体验一把当明星的瘾~” 马冠福笑道,“别想太多,我们这种娱乐圈的边缘人物,你的生活和普通人不会有太多区别,就是以后在闪光灯和摄像机面前说话时要注意,稍不留神就会被人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原本不是那个意思,可被人故意剪接、解读,就会成为得罪人的话,我可是吃了不少的亏。” 窦闻韬生怕杨橙又打退堂鼓,连忙安慰道,“在我这你可以放心,畅所欲言,我会参与最后的剪辑审核,要是有不合适的话我让人剪掉就可以。” “行,那就给您添麻烦了,到了您的地盘多照顾~” “得嘞,爽快人~” 正好小二捧着一卷圣旨上来,林剑顺势转移话题,“来,这边请,这东西得展开来看~” 小二把圣旨放到书案上,同时递过三副崭新的白手套,在店里自然不用手绢凑合。 林剑亲自动手展开圣旨,窦闻韬还没来得及惊讶,马冠福笑着说了句,“哟呵,乾隆的圣旨?不错,这东西冷门~” 窦闻韬不了解行情,听到乾隆就以为很厉害,吸着凉气道,“以前总看电视剧里的圣旨,今天走算看到真的了,这花里胡哨的是什么?” 他指着一串看不懂的文字,林剑解释道,“这是满语,那个年代圣旨大多是双语种~” “还是诰命圣旨~有点历史价值~”马冠福是专家,大概一看心里就有数了,开门的好东西。 “什么是诰命?” “就是皇帝给guan员封官,上高下的意思~” “哦哦,这里边讲究太多了~” 窦闻韬说了一句后,隐晦的冲马冠福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这东西是真的吗?’ 马冠福大大方方的说道,“圣旨极难造假,再说小贱这里也不卖赝品,就算是高仿也会明确的标识出来,放心吧~” 窦闻韬有些尴尬的看着林剑,“不好意思小林~” 林剑摆摆手,“甭客气,这么贵重的宝贝,谨慎点是应该的,有大爷给您掌眼错不了~” “那肯定错不了,那这价格方面。。。” 林剑看了眼马冠福,见他摇头表示不管,沉吟道,“这幅乾隆圣旨保存的非常好,这样的品相在市面上难得一见,再加上一定的历史价值,我给的估价是150万,当然这是上拍价。 咱们这属于私下交易,排除溢价部分,您给120万吧,别讲价,大爷的朋友我从来只给低价。” 窦闻韬用眼神求助马冠福,得到的是你自己看着办的眼神。 这就够了,因为要是高了的话,马冠福一定会说话,没说话就证明这个价格合理。 至于林剑赚多少窦闻韬管不着,总得让人赚点吧? 第七十五章 介绍对象(求收藏!求推荐!) 成年人的世界不问对错,只问值不值! 那么120万买到乾隆的诰命圣旨值不值? 对于喜欢收藏的人来说肯定会说值,因为上拍以后肯定不值这个价,至少还有30-50%的溢价空间。 可对收藏还属于门外汉的窦闻韬就显得有些纠结了,这个价格正好卡在他的心理线上,上上不去下下不来,但凡多一点他也能坚定态度讲价,或者少一些也可以一口气拿下,可偏偏卡在120万上,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再次向马冠福求救,“马老,您说几句?” 马冠福无奈道,“我说什么?小贱做生意还算实诚,他说不讲价就是不讲价,而且这个价格也算合理,他能赚钱,你也不亏,所以你们还是自己谈吧。” 窦闻韬苦笑道,“小林老板,110万成吗?” 林剑笑着摇摇头,“窦老师,如果我这店开在潘家园,跟你磋商几个回合都可以。” 言外之意,这里不是琉璃厂,你也不是捡漏儿来的,讲价是不可能讲价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见对方还在纠结,林剑干脆把圣旨重新卷上,“要不是我大爷带人来,这圣旨我还真不想卖,怎么着也得在手里捂个两三年再说。” 窦闻韬见状,一把按住林剑的胳膊,“小林老板,这圣旨我要了,就按你说的120万~” 林剑玩味的笑了笑,“您确定?别冲动,大家都是朋友,我从来不逼朋友做我的生意。” 窦闻韬无奈的回应,“没冲动,确实想买,回头我就挂在客厅,谁来都给我跪着看~” 马冠福乐了出来,“我看行~” 这一买一卖前后拢共不过一个小时,转手赚了100多万,林剑的心情那叫一个‘透心凉、心飞扬’。 给他插上对儿翅膀,来点小风,他就能远离地面、飞到三万英尺的高空,俯瞰人间大地,用能想象到的最不屑的表情对全人类说一句,“你们都是一群渣渣~” 有点小钱就嘚瑟,说的就是林剑这种,要不是还有外人在,这会儿早就哼上小曲儿了,要是以后的生意都这么容易做就好了,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还有比这更好的美事? 交易完成后,三人坐下来喝茶,林剑重新烧水,替两位娱乐圈著名人士斟茶~ 马冠福抿了一口道,“小贱你别对上节目有太多负担,跟娱乐性质的节目还是有区别,我们在节目上探讨的内容,都是这个社会比较时兴的话题,你有什么说什么,有闻韬在这你也不用担心被恶意剪辑。” 他这是怕林剑还有心理负担,提前替他解压~ 林剑也端起茶杯,一看二闻三品,“我知道大爷,放心,我没问题,正好跟着您多认识认识窦老师这种大人物。” 窦闻韬连忙摆手,“我可不是大人物,也就是有点小名罢了,不值一提~” “嘿~说起这出名儿我想起一事儿~”马冠福突然道。 等林剑和窦闻韬同时望向他,这才说道,“早些年我刚上百家讲坛的时候,有个经济人找上我,想要代理我在娱乐圈的种种事物~ 我一听那就聊聊吧,好家伙,那孙子拉着我生生聊了一天,聊到最后我也没听明白他要说什么,一会儿要帮我出名、一会儿要帮我赚钱、一会儿还说能让我去给美国总tong做演讲,反正就没他不敢画的饼。 我说我一糟老头子,不缺钱,我出这名干嘛? 他来一句:人不出名枉少年!” 几人同时笑了出来,这tm哪跟哪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太奇葩了。 马冠福说这事也是为了给林剑提醒,这年头脑子活泛的人太多了,一旦林剑被他们盯上,肯定会有人找上门来,到时候可得注意,一个好的经纪人能帮你拓展事业,可大部分都是想着自己赚钱,不坑你就不错了,更有甚者还shui你老婆、贪你家业,这种人一般戴黑框眼镜,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咯。 就着话题聊了一会儿,窦闻韬突然道,“小林老板有女朋友吗?” 林剑不明所以,坦诚的摇了摇头,“单身狗一枚~” “嘿~这词儿新鲜,真没女朋友?不能够吧?你这条件要是没女朋友,让咱们广大年轻男同胞怎么办?” 林剑倒是不太在意,“这事不能急,我自己也不急,随缘分呗,怎么着窦老师,要给我介绍一个?” 窦闻韬笑眯眯的点头,“猜对了,这人岁数大了就喜欢当红娘,你知道江芳州吗?” 林剑一愣,“谁?” 马冠福笑的很邪恶,“就是那位著名的青年女作家,五道口理工学院毕业的那位~” 林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起一块大大的额头,寿星公、李超人同款。 紧接着就是剧烈摇头,“就是那个张口xing闭口xing的姑娘?拉倒吧,我可高攀不起~” 两个加起来100多岁的人,笑的不能自已,马冠福说,“人家那是真性情~” “就是,女作家必须要多愁善感,理性的人怎么写书~” 林剑依然在摇头,“不不不,那姑娘离了xing不会说话不会写书,真心伺候不起~” 窦闻韬笑的不行,“哪有你说的那样,小姑娘挺有意思,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年轻人多聊聊感情就深了~” 林剑拱了拱手,“您可饶了我吧,认识没问题做朋友当兄妹都可以,男女朋友就算了,我担心吵个架都能被写进书里。” 他可是知道,有相当一批情感细腻的女作家,就靠着xing作为灵感来源支撑她的文学生涯。 “那你喜欢谁?娱乐圈这么多美女,有没有你喜欢的类型?” 林剑一脸****,“我喜欢刘天仙、柳施诗那挂的~” 窦闻韬坏笑道,“你小子眼光够高的,原来你喜欢清冷、优雅类型的,早说啊,我跟柳施诗认识~” 林剑难得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我主要是欣赏她们的性格,不争不抢、人淡如菊,而且你们不觉得她们这种气质跟我从事的行业比较搭吗?” 马冠福直接开怼,“你也是真敢想,别的不说,就刘天仙她妈能看上你?一般的皇亲国戚都不一定入得了她的法眼~” 顿了下,“柳施诗倒是不错,我也喜欢那姑娘,有点淡泊名利的意思,在娱乐圈很难得。” 林剑嘚瑟的梗着脖子,“那是,我喜欢的人能有错?” 窦闻韬也跟着损道,“行了,就别跟着yy了,想点靠谱的~” 林剑急了,“怎么不靠谱了?您刚还说我条件不错呢~” “是是,条件是不错,但还养不起女明星,尤其是咖位到了刘天仙那个级别的。” 林剑不服气,“我还就不信这个邪~” 他也不是真的要追那两位女明星,他有自知之明,就是话赶话顶到这儿了。 “等有机会我跟这两位做节目,到时候把你叫上,台子我给你搭好,能演成什么样就看你自己了。” 林剑莫名有些心虚,“什么跟什么啊,不就一说一乐的事儿,怎么还动真格的了?” 马冠福幸灾乐祸道,“该,让你小子嘴没把门的,这下好了吧?堵墙角了吧?” 这话说的,林剑热血冲头,“得,不就是女明星吗?who怕who啊。” 其实大家都知道是个玩笑,谁也没有过于当真,包括林剑自己,但以后随着他名气越来越大,真的有机会遇到这两位女明星的时候,还是不是当作玩笑,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 这天一大早,林剑在家赏金鱼,鱼浅里头,墨龙睛摆着尾巴游来游去,如同一滴墨水落入清澈的水中,从高处看很有诗情画意,早上起来的起床气也随着金鱼的游动慢慢消散。 深深的打了个哈欠,开始琢磨早饭吃什么,炒肝儿?豆浆油条?包子?还是煎饼果子? 反正他不想自己做,可能是快要入冬的原因,人有些犯懒,总是睡不醒。 正琢磨着呢,前几天刚留下电话的窦闻韬打过来,“小林老板,你在店里吗?” 林剑以为他又要买东西,连忙道,“没呢,还在家,刚起床,窦老师又有心仪的宝贝了?” “没有没有,买了幅圣旨够我嘚瑟一年的了,短时间内不用打我的主意了~” 林剑乐了,“那是节目要开拍了?” “还没,等开拍了我告诉你,到时候你跟马爷一块儿来~” “成,那您快说到底什么事儿,我正饿准备出去吃早餐呢~” “哎呦,你说巧不巧?我也没吃~” 林剑觉得这位著名主持人脑筋不正常,大清早打电话来逗自己玩呢?没吃就没吃吧?总不至于特意打电话来让自己请客吧? “所以呢?” “所以,要不你请我吃早餐?” 好家伙,还真是? 林剑有些傻眼,要不是前几天刚花了100多万买圣旨,这会儿窦闻韬已经在他心里打上lowb的标签了。 不过窦闻韬紧接着说道,“不让你白请,我带一小美女给你认识~” 林剑闻言也没多想,立马咧开嘴,“窦老师够意思,成,您说想吃啥吧?” “都行都行,你是地主你说的算~” “要不来我这儿?我家胡同口有一家薄皮包子,老店了,味道一流~” “行啊,正好参观参观你的四合院,早就听马老说起过,一直无缘得见啊~” “没问题,你们来吧,我给大爷打电话,看他吃不吃~” 第七十六章 青年才女(求收藏!求推荐!) 最近林剑和马冠福走的很近,隔三差五的就能见一面,感情越来越深,有点忘年交的意思。 当然,杨橙提议把马冠福叫上主要是怕尴尬,毕竟他跟那位著名主持人只见了一次面,听说还带了个小美女,一旦聊着聊着没话题了,场面可就不好看了~ 马冠福也是人老了,很喜欢凑热闹,尤其是跟脾气相近的人一起吃饭喝酒聊天,人生不过如此。 接到林剑的电话,二话没说就坐车赶了过来,说来也巧,他正好没吃早饭,今儿一大早被节目组的人叫去对稿,忙忙活活的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正饿呢。 打完电话,趁着客人还没来,他先行去包子铺把最后剩下的接近100个包子给包圆了,吃不了剩着当晚饭,薄皮包子再加热也好吃~ 100个包子加8碗小米粥加店老板送的小菜,他一个人拎还有点费劲,好再他把包子都买了,店老板可以提前下班,干脆帮着送了一趟,都是邻居住了这么多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终归是有点情分。 “小林啊,很久没见你了,最近在哪高就啊?” “嗐~我这不是在家里老店帮忙吗,不爱坐班~” “也是,现在年轻人都不喜欢被关在办公室里。” “我也是懒~” 。。。 跟店老板聊着天回到老宅,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京城难得的好天气,干脆在外面吃吧,反正石桌够大,简单摆一摆就是一桌早餐。 马冠福来的最快,他离着近,从撂电话到过来总共不到20分钟,在京城,一个小时以内都算近的。 “哟~这么丰盛?”马冠福从垂花门走出来,背着手跟老头儿遛弯似的,他就是老头。 林剑笑了一声,“嘿~大爷您随意,就当自己家~” “咱就在外头吃?” “不好吗?今儿天气这么好,没风,阳光明媚~” “好~我也喜欢外头,屋里闷~” 趁着人没来,林剑拉着马冠福去欣赏他的小金鱼,别说,这几尾金鱼在他这的生活不比在冠福博物馆差,活的犇儿自在~ “真不错,我就喜欢墨龙睛,黑白配永远是最经典的颜色,不过时~” “那是,我准备再弄几尾过来,颜色要丰富,看着才有新鲜劲儿~” “你就折腾吧,反正养到这份儿上,轻易不会死~” “那是~” 忽然,许久没有想起过的门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四合院太大,不按门铃估计这辈子也听不到敲门声,以前大户人家有专门的门房负责开门引路,林剑可养不起,只能辛苦自己的双腿。 不过这会儿按门铃的,肯定是窦闻韬他们到了,毕竟自己人像马冠福自己就进来了,外人知道礼数才按门铃。 “应该是窦老师,我去请他们进来~” 马冠福正欣赏鱼浅里头的金鱼呢,随意的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一路小跑着来到门外,果然看见窦闻韬站在商务车前,正冲着胡同口方向张望。 林剑跨出门,“看什么呢窦老师?以后来我这不用按门铃,只要门儿开着您直接进去就成~” 窦闻韬笑了笑,“行,我记着了~” “走吧,马老已经到了~” 窦闻韬拦了一句,“等下,还有个人~” 林剑眼睛一亮,“谁?小美女?” 窦闻韬笑呵呵的点头,“对,小美女,人家懂礼数,说第一次来被人家做客不能空着手,这不跑去买水果了吗?” 林剑无奈,“嗐~家里什么都不缺,早知道我就嘱咐你们了~” 正说着呢,一位穿着碎花裙,踩着高跟鞋的女孩从转角拐过来,手里还拎着两大袋子水果,看着不轻~ 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认出是谁了,正是昨天窦闻韬说要给他介绍对象的那位,有名的青年才女江芳州嘛,这姑娘的照片看过很多回,说实话没啥印象,除了额头特别‘亮眼’以外。 但第一次看到真人,怎么说呢,单论颜值长相,满分100分的话顶多65分,但这姑娘身上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让人看着很舒服,可能与她作家的属性有关?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对了,额头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可能是高清摄像机太厉害的缘故,电视上显得特大,另外她眼睛不算大也不小,典型的桃花眼,对视的话很勾人。 嗯~就酱~这就是林剑对这姑娘的第一印象,放心,绝对没有狗血言情小说中写的那样一见钟情、怦然心动,最多就是看人家拎这么重的东西有点过意不去。 几步冲上去接过来,说道,“您是窦老师的朋友吧?太客气了,以后再来什么都不用带,家里都有~” 传言江芳州为了搜集素材相亲无数,看来今天自己也是相亲对象来着。 “应该的应该的,第一次到您家,绝对没有空着手的道理~” 江芳州表现的很客气,完全没有名人的自傲,这倒是令林剑颇感意外,但又觉得理所应当,小小年纪混迹文学圈,没点情商还真做不到~ “快请进快请进,窦老师让您司机把车开到我后院车库吧,在这挡着路不好~” 窦闻韬立马指示司机去停车,然后指着前面问,“那就是温蒂默多克的豪宅?” 林剑瞄了一眼,心中腹诽,“怎么谁来都问~” 不过嘴上还是如实道,“对,不过很少看他们来住,倒是负责看房的人经常能照面儿~” 应付了一句把人让进房,江芳州一直表现的很淑女,既没到处乱看也没有多话,跟在后面文静的不像话,这还是那个张口xing闭口xing的奇女子吗? 林剑的心里不由升起问号~ 把水果放厨房,带着两位第一次来的客人在院子里简单参观了一圈,除了他的卧房没进去,基本上都看了一遍,也没什么秘密可言,但马冠福时不时的爆出哪个乾隆瓷器、哪幅名家字画可把这俩人震的不轻,别说江芳州,窦闻韬都不自觉的拘谨起来,生怕碰坏了哪个东西赔不起~ 坐在石桌旁,窦闻韬盯着装包子的青花瓷盘问道,“这不会也是古董吧?” 马冠福刚要说话,林剑玩笑道,“您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底下有款儿~” 窦闻韬一瞪眼,“真是啊?你也太奢侈了吧?用古董装包子?” 说着还有些好奇,两只手小心翼翼的把装包子的青花瓷盘举起,江芳州也好奇的探过脑袋,一瞅,五字楷书款儿:微波炉专用! 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回没来得及用手捂着,被林剑抓了个正着,嗯~笑容真。。。。。 一言难尽的省略号,反正直接说‘丑’不合适。 但女人重在气质,看着舒服最重要。 窦闻韬被整有点无奈,“欺负我是外行了吧?” 林剑摆摆手,顺便分筷子,“开个玩笑调节下气氛,别太紧张,就算不小心碰碎了也不让你们赔~” 江芳州拍了拍xiong口,“那就好那就好,刚刚我走路都提心吊胆,就怕把架子上的瓷器震下来~” 林剑哭笑不得,“没那么严重,放轻松~” 他刚才分了一部分给窦闻韬他们带的助理,人家来一趟总不能干等着吧。 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喝着小米粥,对京城人来说,这早餐比星级酒店的西式早餐还好吃。 哪怕江芳州这个南方人也是赞不绝口,“我刚来京城的时候,最吃不惯的就是各种馅儿食,感觉特别咸,但吃习惯了,配着清淡的粥,越吃越觉得好吃~” 马冠福吃的最开心,今儿至少能多吃仨包子,“那是,就这薄皮儿包子,外地还真吃不到这么正宗的~” 窦闻韬见气氛起来了,开始‘挑事儿’,“小林老板,哥哥够意思吧?” 林剑知道他指的是江芳州,当着人家姑娘的面儿,还能怎么说,肯定说好话啊,“够意思,能有幸认识咱们全国最出名的才女,我家这老宅子也算蓬荜生辉~” 江芳州是那种比较典型的讨好型人格,就是不习惯别人夸她,一夸就浑身难受,连连摆手道,“我得叫您哥吧?您可别这么说,就您家这院子,我写一辈子书也不一定买得起~” “那不至于,我可是蒙祖上余荫,算不得什么~” 窦闻韬连忙打住,“哎呦,你们俩可都别谦虚了,我听着牙都酸了,你们要是爱说,回头加个私聊,可别跟这儿刺激我们老头子了~” 马冠福很不给面子的拆台,“我听着挺好,你们继续,不用管我们~” 林剑失笑道,“大爷您最近爱情片看多了吧?” “那倒没有,就是人老了,特喜欢听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声音~” “得嘞,等会儿吃完饭我就给您录一段儿铃音,您天天听~” 他的话逗得江芳州拍手大笑,“你真幽默~” 林剑愕然,“意思就是我长得丑?一般夸男生实在找不到夸的了才说幽默,夸女生就是可爱~” 江芳州捂嘴大笑,摆着手解释道,“没有没有,我说真的,很少有人能这么逗我开心~” “那是你相声听得少,回头我请你去得云社听相声~” 窦闻韬以为他动心了,开始准备约会,他却没想林剑只是本能的嘴碎,压根儿没想到约会那一层~ 第七十七章 奇怪的李四哥(求收藏!求推荐!) 这顿包子吃的很开心,大早上的四个人就捂着肚子打饱嗝,四个人里三个半是名人,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笑掉大牙?跟没吃过饭似的。 什么?为什么是三个半? 废话,林剑就上过一次电视节目,还是以采访对象的身份,他那点名气还真称不上名人,如果有什么巨星系统的话,他现在才刚刚解锁街道级艺术家的称号,离全球巨星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吃多了自然要喝茶消食,林剑从房间里拿出一饼老普洱,只喝了不到三分之一,要不是今天来的都是名人,他才舍不得拿这饼老茶出来嘚瑟呢。 这里边儿也就马冠福懂行,一眼就瞧出这茶不一般,不过他没吱声,喝了一口之后,才笑眯眯的说道,“看来你手里的好东西不少,以后我得多带点美女来,不把你的宝贝都榨出来不算完。” 林剑无语,“大爷,您可行行好,我就剩这么点存货了。” 江芳州和窦闻韬虽然算不上喝茶的行家,但见多识广,一品也能品出茶的好坏,只是说不出个所以然。 马冠福贼兮兮一笑,显然这话根本没听进去,优哉游哉的抿了一口道,“普洱老茶难得,好的老茶更加难得。” 林剑连连点头,“是啊,真茶稀少,假茶横行,三十年以上的陈化期漫长又难以全面掌握控制,像我这饼无霉无仓味的好茶现在几乎见不着了。” 窦闻韬惊了一下,“这茶真有三十年?” 马冠福帮着说道,“有了,这茶具备了枣香、陈香、木香、参香等诸般美妙滋味,可以说是极品老茶了,扔市面上至少换一辆rb轿车。” 林剑不由道,“换我辆奔驰都不卖,我留着自己喝不好吗?” 江芳州一缩脖子好像被烫了一般,“您也太牛了,价值一辆车的茶就这么喝了?哎呀,我喝着都心疼~” 窦闻韬一乐,打趣道,“等你成这院子的女主人再心疼也不迟~” 众人大笑,江芳州无奈道,“窦老师,您怎么能这样呢,我都说了今天是来跟您见世面的,相亲什么的就是玩笑,您再这样我可坐不住了~” 窦闻韬虚空拦了一下,“得,我不说了,喝茶喝茶~” 林剑倒是不觉得尴尬,他是男的,怎么都占便宜,这会儿还是闭嘴的好。 窦闻韬也不知道是为了缓解尴尬还是显摆,文绉绉的来了一句,“参香满溢、甘甜怡人,好茶好茶!” 林剑拢共放了三克左右,黑褐色的老茶投入一百六十毫升的盖碗,沸水注入出汤的一瞬间,浓郁的人参香气便冲入口鼻直入肺腑,尤其是这第二泡,香气四溢。 茶汤入口,醇厚的人参滋味便占满的口腔,随后爽滑沁人心脾的甘甜便由舌间滑入喉咙,喉韵立生。 茶汤中没有老茶常有的仓味,汤色红艳明亮,囗感纯净饱满,不苦不涩,无丝毫杂味,清新怡人,茶气感受強烈,对身体冲击非常明显,感觉心胸顿开,脊背生汗。 细细品,口腔中还有丝丝的牛奶醇香和大自然的芬芳,但这道风味一般人还真品不出来,有点牛嚼牡丹不知其味的意思,浪费了。 林剑暗暗可惜,马冠福已经陶醉了,眯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时间天地都静默了。 这就是好茶的力量! 不知过去多久,众人被一声汽车喇叭声叫醒,不由觉得可惜,窦闻韬说道,“唉~好久没有这么感悟人生了,时间短了点。” 江芳州也附和着点头,“是啊,自打我进入杂志社,我就感觉周身充满了喧嚣和浮躁,刚刚可是十几年来难得的静心。” 马冠福依然是那副笑模样,“想要再找回这种感觉还不简单,把小贱聊明白了,以后就来他这喝茶聊天,多好!” 窦闻韬眼睛一亮,“马老这么一说,我突然来了灵感,你说我们专门做一档这样喝茶谈心的节目怎么样?每期一个主题,没外人,就咱们几个,再请一位嘉宾,喝着茶聊着人生,再点上一炷香,想想都开心~” “好啊,到时候我一定去捧场~”马冠福答应道。 江芳州也跟着凑热闹,“我也去我也去~” 林剑心里却道,“莫非是《圆桌派》?” “小林老板?小林老板?” 窦闻韬叫了几声,林剑才回过神。 “抱歉有点走神,怎么了?说到哪了?” “就我说的那个新节目,等正式开拍了你也来做嘉宾怎么样?” 林剑犹豫了一下点头应道,“行,有时间一定给您捧场~” “得嘞,就这么定了~” 窦闻韬拍了下桌子,端起茶杯,“来,为这事咱们借小林老板的茶,以茶代酒干一杯,回去我就找人策划节目。” 四人碰杯,一饮而尽,就着新节目的话题,一直聊到了中午,这款不知名的老茶很耐冲泡,30多道水后依然味香不绝,茶汤颜色越来越淡但依旧甘甜,到最后停杯余韵萦绕喉间,舌下津液自生,口中的甜润感存留长达一个小时之久。 窦闻韬再次感慨了一声好茶,问,“这是什么牌子?我得让人出去找找收藏一饼~” 林剑摇摇头,“不知道什么牌子,我找到这茶的时候是用普通的绵纸包裹,没名字~” 窦闻韬遗憾道,“那我也得拜托卖茶的朋友帮忙找找~” “很难了,关键是保存的完好程度,实在难得。” 在林剑家一直待到下午,众人才纷纷散去,都是大忙人,能在这坐大半天已经很不容易了。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林剑在家呆着无聊,干脆一个人出去遛弯儿,这会儿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胡同里没几个人,秋老虎秋老虎,别看入秋了,这下午的阳光还是那么毒。 不过老话说得好心静自然凉,林剑没什么心思,更没有烦心事,又正值青春,即便太阳当头照也不觉得有多热,反而浑身暖洋洋的,悠然自得。 不知不觉拐过弯到了胡同口,正巧看到李四哥拎着一块儿豆腐迎面走来,看到林剑愣了一下,神色变得不太自然,不过都是老街坊,认识这么多年倒也不至于甩脸色,笑着招呼道,“哟~小林,这是遛弯儿呢?” 林剑知道李四哥看到自己觉得尴尬,毕竟是因为自己,他可是被媳妇儿执行了家法,听说上次被李四嫂拎着菜刀追出三个胡同,最后回家跪了一夜搓衣板才把事情解释清楚,膝盖都跪肿了,最悲惨的是不能在家养伤,还得老老实实出车干活! 但说到底还是怪他自己,不把车停在林剑的车库门口不就好了? “是啊,闲得无聊逛逛,四哥今儿收车挺早啊,赚大票了?”林剑只是碍于街坊邻居的情面随口问了一句。 谁想到李四哥还上瘾了,“大票儿倒是没赚到,但今儿是你四嫂生日,我这不早点收车回家露一手,结果到家才发现忘买豆腐,赶紧出去买回来~” 林剑愣了下,“哎呦,四嫂生日?那可得替我道声生日快乐~” 李四哥憨笑了一声,“得嘞,小林你有心了,要不进去喝一杯?你四嫂回来得6、7点呢~” 林剑推脱道,“不了不了,您得准备寿宴,我就不打扰了,改日,改日再找您喝茶下棋~” 他这就是拓词,凭借两家不尴不尬的关系,哪有心情面对面坐着喝茶? 可李四哥今儿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非得拉着林剑进屋,饭也不做了,把豆腐往厨房一扔,拉着林剑进了屋,还神经兮兮的关好门检查了半天。 林剑感觉后身凉风嗖嗖,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这李四哥不会是上次被四嫂教训出了心理阴影,生生把自己掰弯了吧? 他不得不多心,这大白天的,俩大老爷们至于关着房门说话吗?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夺门而出呢,李四哥搓着手,赔笑道,“那个小林啊,咱们两家认识也不久了,我呢是你长辈,但这些年你也随着大伙儿叫我声四哥,咱俩也算忘年交了吧?” 林剑不知道这家伙葫芦里卖什么药,假笑了一声,既没点头也没否认,这忘年交岂是乱认的? 不过看这架势,自己的****台应该不至于被摧毁~ 试探道,“李四哥您是想问我借钱?” 不怪他这么想,似乎也只有在借钱的时候才会攀交情。 李四哥拨浪鼓似的摇了摇头,“没有没有,小林你放心,肯定不问你借钱~” 话音落,他咬着牙道,“咱们两家从前有点小摩擦,但也不是什么血海深仇,街里街坊的住着,你四哥我是什么人你也知道~” 这话更没法儿接了,你什么人?敲寡妇房门的‘好男人’? 送了一个附和社会期待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四哥您有事直说吧,你遮遮掩掩的,我听着也别扭。” 李四哥讪笑了一声,“是这样,我知道你家有个古董店,你爸更是这行的专家,我听说你最近接手了老店?那肯定是出徒了。” 林剑若有所思的问,“四哥是有宝贝请我帮忙掌眼?” 李四哥一拍巴掌,兴奋道,“对!就是这意思~还是小林你痛快啊!” 林剑腹诽,这劲儿费的,屁大点事至于绕这么大圈子吗,老子都要被骂水了! 第七十八章 仿宣德炉(求收藏!求推荐!) “四哥,那就把宝贝请出来吧,让我开开眼~” 林剑很痛快,还是那句话,都是街坊邻居,有些事没必要太上纲上线,就像李四哥这人吧,是鸡贼了点,爱占小便宜,心眼也就针孔那么大,但这人本性不坏,曾经有好几次邻居出事,他都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这就够了。 李四哥没想到林剑答应的这么痛快,表情稍显错愕,不过更多的是惊喜,笑着跑回里屋取出一个小红布包,刚要放在桌上,很不好意思的问了句,“那个~是免费吧?” 林剑失笑摇头,“免费!放心吧~”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答应帮忙,再收钱就没意思了,而且看李四哥这架势,要是自己收钱,搞不好就不让自己看了。 他也是好奇,从他拿着红布包从里屋走出来的时候,他的寻宝鼠便开始升温,一点点升到了烫人的程度,也就是他划定标准中的四级,换句话说李四哥手里这个看着不起眼的红布包里面,包着一个价值大几十万接近百万的宝贝。 莫非真的是传家宝?只是之前一直没发现? 杨橙觉得没那么简单,以他对李四哥这人的鸡贼程度了解,但凡家里有什么好东西,估计早20年前就被挖出来卖了,还能等到现在才被发现? 当然,眼下不是分析这宝贝来路的时候,至少也要看看东西再说其它。 李四哥听说免费,大嘴一咧,“还是小林你讲究~” 说着把红布包放在桌子上,‘哐~’的一声闷响,带着金属音,应该是金属器物没错。 随着李四哥掀开红布,一尊铜象耳宣德炉呈现在眼前。 林剑觉得眼前一亮,但紧接着又皱起了眉头。 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便做出了判断——这是仿的! 不过具体是哪个年代仿的,还需要细细甄别,只不过从造型到颜色再到材质等各个方面来看,初步判断应该是清三代仿宣德炉。 炉一类的器物在古玩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包括铜炉、炭炉、熏炉、手炉、温酒炉,当然还有宣德炉,从名字也能看出其特殊之处,只有宣德炉是用皇帝年号来命名,这也算是一种成就,类似的还有令全世界惊艳的“景泰蓝”,那个特有的蓝色成为景泰年间的标志和符号。 而宣德炉是大明宣德年间铸造的一批宫廷专用的香炉,它的经典之处在于独特的铜料和铸造工艺。 在华夏历代铜制品中其选料之精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按照明史记载,宣德初,南方暹罗国献风磨铜31680斤,风磨铜质量极优,加入了金银等30余种贵金属,且工艺复杂,铜料要经过6到12次的反复提炼,普通的铜在经过四炼以后就会呈现珠光宝色,更何况三倍以上的提炼? 多重冶炼之后的宣德炉自然与众不同,散发奇光。 但传奇之所以称为传奇,稀少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素,宣德炉仅在宣德三年铸造过一次,此后便封炉不铸,这才赋予了宣德炉的传奇性,一世经典永世相传,后世仿品不计其数,各有时代特色,若论最完美者莫过于清三代。 比如眼前这尊~ 李四哥怀揣着期待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林剑,轻声问道,“那个~这是宣德炉吧?” 林剑没急着回答,拿起宣德炉翻过来,看了眼六字楷书款“大明宣德年制”,其中德字心上少一横,仿的很到位,他心里有数了。 放下铜炉对李四哥笑道,“这是宣德炉~” 李四哥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看来他至少上网查过,或者看过有关的鉴宝节目,对宣德炉的价格有着较为清晰的认知。 可真炉哪有那么容易到他手上,现在市面上可以说是一‘炉’难求,但凡有一尊现世,就没有低于8位数的,显然,李四哥开始幻想自己成为千万富翁后的生活了。 林剑等他做了会儿美梦才一盆凉水泼了上去,“四哥别急,坐下说~” 李四哥还在畅想着拿到钱是先换房好还是先买辆车,作为老京城人,自然不用为落户问题发愁。 林剑指着宣德炉问道,“四哥对宣德炉了解多少?” 李四哥嘴角都快咧到耳朵后面了,“了解的不多,自打翻出这铜炉,我特意看了不少介绍宣德炉的节目,还上网搜了资料,多多少少也算了解。” 顿了下,李四哥凑过来,低声道,“小林啊,你跟哥说句实话,这宣德炉真能卖几千万?” 林剑点点头,“如果是真的,确实能卖几千万~” 李四哥惊喜的差点没把舌头咬断,“真的?太好了,菩萨开眼,保佑我们老李家呢~” 林剑摆了摆手,“四哥,我都说了,您先别急,这宣德炉呢,的确是一等一的宝贝,但如今市面上充斥着大量的赝品、仿品、真品的比例大概占到了四十万分之一。” 李四哥脸色忽明忽暗,“你的意思是,我这炉是假的?” 林剑失笑道,“真假咱们先不说,您先告诉我,这炉真是您家祖传的?” 李四哥眼神闪烁了一下,强作镇定道,“当然是我家的了,难不成是偷得?” 林剑意味深长的说道,“李四哥,您最好说实话,一旦这炉查出来路不正,您这辈子可就栽了~” 他是好心提醒,可李四哥却跟耗子被踩了尾巴一样,激动道,“小林你可不能污蔑我,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杀鸡都害怕怎么可能去偷去抢?” “我可没说这是你偷来的或者抢来的,但这炉保养的太好了,实话跟您说吧,以您家对古董的了解,放到现在至少也有几十年吧?绝对不可能保存到如此完好的品相,也就是我了解您,才跟您解释这么多,要是拿出去给别人看,直接报警都有可能。” 他故意把话说得这么严重,就是为了诈他一诈,果不其然,这个胆小如鼠的中年男人根本不经吓唬,没怎么着呢就坦白从宽了。 “小林你可得信我,真不是我偷得,这就是前几天我拉客,有个客人把一个包落在了后备箱里,然后我就。。。” 李四哥越说越小声,林剑帮着补充道,“然后你打开一看竟然是宣德炉,你就动心昧下了?” “什么昧下了,这东西落在我车里那就是我的,谁让那人这么不小心把东西丢了?” 得,用屁股想就知道李四哥爱占小便宜的习惯再次发作了。 李四哥陪笑道,“咱们等会儿再说这东西归谁的问题,你先告诉我这宣德炉是不是真的?” 林剑似笑非笑,“您觉得呢?” “我?我觉得像真的,不!就是真的,你看这做工,仿品怎么可能有~” 林剑无奈的摇了摇头,“四哥,这么跟你说吧,古玩界一般把仿制宣德炉的时期分为四段:第一个是当朝,这个当朝是指宣德在铸造了18000个炉以后,再有铸造都可以说算为仿制; 第二个时期是明晚期,那个时候收藏热的兴起,市场对炉的供需发生变化,大量的需求增加,所以在明代晚期的时候就有大量的仿制品出现,这个时期的铜炉非常接近于宣德本朝; 第三个时期就是清三代,康乾盛世时期所制造的宣德炉,绝大部分都失去了宣德的本样,还有相当一部分偷工减料,因此清三代的仿宣德炉实际上最好断代,一看就是不够明朝是清朝。 当然,偷工减料并不是有人使坏,而是清朝的时候有过禁铜令,康熙开放海禁以后一直到的雍正这一朝,贸易量急剧增加,贸易量上去了就需要大量的货币,那个时候的货币还是以铜板为主,中央zf的库存极具缩小,一度到了无材料可做。 于是雍正四年,下达了禁铜令,到了乾隆初年,彩云之南的铜矿得到大量开发,有了大量的原材料,自然就解决了货币的问题,禁铜令随之取消,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十年; 第四个时期就是晚清和民国了,这个时期经济衰落,大量的匠人死在了困苦之中,没有钱自然就买不到高质量的铜料,因此这个时期整体的仿制品质量比较差,同样很好区分。 当然,现在经济崛起了,我们不能小瞧民间的高手,他们有着祖辈的经验,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撑他们进行大量的仿制联系,所以有很多现代的高仿做的异常精美,,而且极度接近于真品的程度,只不过没经历过岁月变迁,刻意的仿古做旧,是很难做到以假乱真的,不足为虑。 说了这么多,李四哥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如果是外人,林剑就直接说看不好了,可正因为跟李四哥多多少少有点交情,他才愿意浪费这么多口舌,用尽可能圆滑的方式,把真实情况委婉的透露出去,以免这个心眼没多大的汉子想不开,要是猝死在这他可就彻底说不清了。 李四这人吧有点小聪明,不然也不会想着占便宜,林剑长篇大论似的给他普及各个时期的仿品,意思不就是告诉他你这尊宣德炉是仿的吗? 第七十九章 节目录制(求收藏!求推荐!) 李四哥的脸色很难看,也能理解,任谁在前一秒有可能变成千万富翁,下一秒却希望破灭,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笑的很难看,“小林啊,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林剑无奈的摇了摇头,“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吗?” “当然,我年纪轻眼力浅,有可能看不准,您要是不放心再去找其它的专家看看~” 李四哥张了张嘴没说话。 林剑又道,“不过即便是仿品,也得看什么年代仿的,现在仿的肯定不值钱,但要是清三代仿的或者明晚期仿的,虽然卖不了几千万,但100多200万应该能卖上~” 无疑,他又把李四哥的希望给续上了~ “那这件是哪个时期的仿品?” 林剑砸了咂嘴,“各个时期的仿品都有各个时期的特点,我刚才也说了,清三代的仿宣德炉无论从造型还是用料最为完美,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比起真正的宣德炉,清朝在仿制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比如这对象耳,在传统宣德炉上还没有出现过。” 李四哥重新燃起了希望,脸色也由青转红,“所以这是清三代仿的?” 林剑嗯了一声,“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出自乾隆朝,因为康熙雍正对宣德炉的仿造还处于照本宣科的状态,也不是没有改变,但改变这么大的还是比较少见的,再看这尊宣德炉的用料扎实,显然不是在禁铜令期间的产物,由此可以做出基本判断,这是一尊清乾隆象耳仿宣德炉。” 李四哥倒吸一口气,“小林,给哥露个准话儿,这炉值多少?” 林剑无奈摇头,“我说了,100-200万之间,具体多少没法说,变数太多。” 李四哥舔着脸笑道,“够了够了,白捡100万,知足了~” 说是这么说,可他肉疼的样子还是让人忍俊不禁。 可林剑又是一盆凉水泼了过去,“四哥,如果这尊宣德炉没人来找,你自然可以当作你的,可要是有人找上门呢?徒增不必要的麻烦,我觉得有些钱可以拿有些钱不能拿,拥有这尊宣德炉的失主一定不是一般人,您要是主动把炉还回去,肯定会给你一笔丰厚的奖金补偿,这钱您拿的也心安。 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他是好言相劝,也算是进到义务,但不会强制性逼迫李四哥做什么,那不是他的责任。 话说到这份儿上,他也就没再逗留,这尊乾隆仿宣德炉的确难得一见,但也不是独一无二,没必要因此沾上麻烦。 见他起身要走,陷入纠结的李四哥连忙起身,为难的说道,“那个小林啊,再麻烦你一件事,这件宣德炉能不能暂时帮我保密,我不想让人知道~” 林剑一听就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摇了摇头没接话,自顾自的开门走了出去。 帮着保密他不就成嫌犯了吗? 这个李四哥,活了大半辈子,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本性难移啊,他无非是想暂时保密一段时间,一旦没人找上门,时间长了,这东西自然就变成他的了。 可惜,小聪明没用对地方,林剑无论如何也不会帮这个忙,他不主动说,但如果有人找上门问,肯定会如实相告,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是对得起李四哥了。 。。。。。。 这天,杨橙按照短信上的地址赶到京城一处摄影棚,这是《三人行》节目组的录制地点,极为寒酸,拢共20来平米的房间,还没林剑的卧室面积大。 一张桌子三把椅子,桌上摆着冠名品牌的产品,某去火凉茶饮料,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了。 跟马冠福碰面后,两人找到正在化妆间对稿的窦闻韬,林剑不由问道,“窦老师,这档火了这么多年的王牌节目,凤凰台就是这么对待你们的?连个大点的场地都没有?” 窦闻韬有些尴尬,也很无奈的说道,“你以为我不想换个更好的录制环境?这不是没办法吗?我要是告诉你就连这个棚都是租的你怎么想?” 林剑傻眼,“真的假的?不是开玩笑吧?” 马冠福笑眯眯的附和道,“真不是玩笑,我来录制这么多期,就没发现一个属于他们节目的固定资产,连椅子都是棚里化妆间的椅子,自己搬过去借用了。” “靠,这也太。。。” 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他想表达的感受,说重了怕窦闻韬不高兴,说轻了他又不爽! “行了,别纠结这事儿,反正我们录完就走人,至少这里通风,不算太热。”马冠福这么说,就当是苦中作乐了。 林剑耸耸肩,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我还用化妆吗?” 窦闻韬笑了笑,“化吧,上镜好看,给你找个美女化妆师~” 林剑身子一抖,“可别美女了,我怕出事~” “什么意思?” “没事,我就是想到某明星跟化妆师不可不说的故事,有感而发~” “哟,你也关注娱乐圈八卦?” “嗐~都是乱传的,我就是当个乐儿听一听罢了~” “看来你对娱乐圈很感兴趣,怎么样,要不要哥哥当你的领路人?” “可算了吧,掌握不好时间的人没有权力混娱乐圈~” “你说的都是些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林剑无所谓的摆摆手,“听不懂就对了,主要是‘多人运动’做得少,做多了自然就明白了~” 不能再说了,再说就要被当成神经病了。 窦闻韬没有食言,确实找了一位美女化妆师,靠,这领口敢不敢拉的再‘低’点?有没有点职业素养? 心惊胆战的化完妆,林剑感觉比五排还累。 他不习惯脸上糊着粉,难受的总想用手去擦,几次都被化妆师眼疾手快的制止,最后用凶恶的小眼神把他给唬住了。 进鹏就代表着录制即将开始,窦闻韬带路跟工作人员挨个打了声招呼,坐到c位,林剑和马冠福相对而坐。 有作家过来跟窦闻韬嘱咐了几句什么,来自香江的导演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什么,喊了声‘rolling’and‘action’,录制便开始了,未免也太随便了,连个开场白都没有,窦闻韬便跟聊天似的介绍了林剑的身份。 马冠福自不用多介绍,老朋友了,都认识。 “小林老板是生面孔,跟大家打个招呼?” 林剑对着摄像机,有些拘谨的说了句,“大家好我叫林剑,在京城开了个小小的古玩店~” 窦闻韬在录节目时的声音明显比平常明亮了许多,“小林老板谦虚了,这次能够请您来上节目,我可是三顾茅庐啊~” 林剑摆摆手,“您别这么说,我主要是不习惯,被摄像机对着有点紧张~” “这没什么,过会儿就习惯了~” 聊着聊着,渐入佳境,林剑也忘记了有摄像机在拍摄,从这点来看窦闻韬的主持功力是合格的。 “特意把林老板叫来,也是为了今天的主题——古代皇陵! 这几年盗墓小说大火,让人们对古代的贵人的陵墓产生了好奇,因此今天也希望小林老板和马老能够给大家揭秘一下。” 马冠福紧接着引出第一个话题,“关于这个盗墓啊,其实自古以来就有,在春秋以前,礼制非常健全的时候,盗墓现象并不多见,并不是没有,只是没那么猖獗。 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大规模盗墓现象,还是出现在混乱的战国以后,尤其到了汉代。 目前我们已知的汉墓,基本上是十墓九空,这是确定了的,因为汉墓很容易找,但找到的大部分都是空的,汉朝那些大的诸侯,因为盗墓泛滥,担心自己死后的居所被破坏,常常使用‘空城计’来制造空墓假象来迷惑盗墓者,这才有了十墓九空的说法。 当然,猎人有猎人的智慧,狐狸也有狐狸的聪明,盗墓者如果那么容易放弃也称不上是盗墓者了,很多大墓最后还是没有逃过盗墓者的手,被洗劫一空,因此这十墓九空算得上是一语双关了。 举个例子龟山汉墓,如果你去看了会特别震惊,古人的智慧我们现代人难以想象。 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对于龟山汉墓的挖掘工作便一直在进行,前后持续了十多年,汉墓多依山而建,石头又大又硬,开凿本身就是一件难事,更何况掏空建一座巨大的陵墓? 首先那墓道非常长,当人身处那个空间中,会感觉那墓道得有一百米,这是利用视觉效果做出的假象,但实际上没那么长,大概只有五六十米。 其次这个墓道大概有一米七八高,这个高度对我而言是一特痛苦的事,因为我就这么高,再加上鞋子那点厚度,根本没办法在里面正常走路,必须得哈着腰,弓着背猫着往前走,我第一次去可把我累坏了。 尽管如此,但龟山墓是真的让我叹为观止,在山上挖墓道已经很不容易了,居然能把两条墓道挖的如此平坦,就跟拿机器切出来似的,误差不超过五毫米,可以想象当时的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第八十章 神秘的汉墓(求收藏!求推荐!) 马冠福喝了口茶,继续讲述他在龟山汉墓中的故事,“假设就按照这个五毫米的误差计算,一直顺着平行线下去,要从彭城一直走到长安才能相交,必经有误差的平行线总会相交嘛。 那么问题就来了,古人是用什么办法把墓道修得那么直,要知道现在工地施工,就算用机器吊着都还有误差呢。” 林剑不由插话道,“其实就是防盗墓的手段,也可以算是机关~” 窦闻韬顺势问道,“什么意思?挖直墓道也算机关?” 林剑看了看马冠福,见他给自己一个鼓励的眼神,便接着道,“墓主人之所以依山而建、之所以有这么硬的石头也要修建陵墓,就是怕后人盗墓。 他总不可能在平地找一个土地松软肥沃的地方,挖一大坑就把自己埋进去吧? 不但方便了自己还方便了盗墓贼,关键是这种大墓的主人好歹也是一代诸侯,能跟普通老百姓似的随随便便挖个坑买个棺材稀里糊涂的安葬自己?” 他这话把全场人都逗乐了,林剑刚上来就给自己立了个嘴损的人设,关键是他自己还没意识到。 “既然费尽心思挖了一个大墓,自然要想点办法防止自己死后的居所被破坏,我们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的一种机关,就是那种大圆石头在墓道里滚,把人活活堵死、砸死在墓道里,这种机关有个学名儿叫‘塞石’,是汉代大墓中比较常见的机关之一。 汉代工匠在建造大墓的时候,会挑选几十块大小差不多的巨大石块,每一个大约都有六七吨重,然后就根据石头的尺寸开凿墓道。 等到把墓主人都安置完毕,所有事情都完成之后,就利用人力把这些大石块依此推进墓道,少的要推两层进去,打个比方,一层有十三块大石头,两层就得推二十六块石头进去,墓道和石头的尺寸必须一致,这样石块和墓道才能贴的严丝合缝,别说人了,就是苍蝇都飞不进去才可以。 这也是刚刚马大~~” 他差点喊大爷,脑筋一转,在节目上这么喊不合适,话到嘴边换了个称呼,“这也是马老说墓道笔直误差不超过5毫米的原因!” 马冠福连连点头,“没错儿,想想吧,即便盗墓者找到这个墓葬,他也抠不出这么多大石块来,要是靠机器,动静有太大。” 林剑失笑道,“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墓主人可能打死他也想不到,盗墓贼的手段多着呢。” 马冠福连忙拦了一句,“你可别多说,这要是播出去教坏人,你可就是千古罪人~” 林剑的确知道很多盗墓手段,都是他老爹闲的没事跟他灌输的。 讪笑了一声,“我不说,但正当手段可以说吧? 咱们国家后来开发龟山汉墓的时候,用的方法很聪明,就是先在石块上面打一个‘蚁鼻孔’,一边从上侧往斜下方打,另一边又从下侧往斜上方打,把它打穿就成了蚁鼻孔,然后套上钢索,用机器硬生生把石块给拽出来。 再厉害的盗墓贼也用不了这种手段,不计时间、不计成本,倾国家之力都花费了十年时间才打通墓道,盗墓贼就算有耐心,能够为了挖一个墓浪费十年时间?还得考虑不被发现,怎么想都不划算,所以汉墓一直令人头疼不已。 但还是那句话,高人太多了,尤其盗墓这一行,为了攻克一个大墓,真的是什么招都能用的出来~” 他越说越兴奋,有些蠢蠢欲动。 窦闻韬见状道,“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不能播的我让人剪掉~” 林剑想了想道,“应该可以播,反正人尽皆知了。” 马冠福问,“你要说龟山汉墓被盗空的事吗?” 林剑失笑,“对,想想就觉得可笑~” 马冠福沉吟道,“那就说说吧,反正是凤凰台,审查方面相对宽松~” 林剑点头,“那就说说,能不能播窦老师您到时候再看~” “好,你说吧~” “刚刚咱们一直说龟山汉墓,但墓主人是谁想必大家都很疑惑。 实际上这个墓主人是刘邦的后代,楚王刘注。 此人一生扎实能干,辅佐了两位君王,死后葬在了龟山,他平时用的印章也是乌龟形状指甲盖那么大的银印。 这个刘注很有意思,怕别人来盗墓,就用了26块七吨重的大石头把墓的洞口堵住。 然后在最外面一块石头上面写了一段话,大概意思就是:我虽为一代楚王下葬于此,但我敢对天发誓,我的墓里只有我的尸体和一尊棺椁,没有任何金银财宝,华服玉饰,所以贤明的后世人啊,我都这么惨了,也应该心生同情吧?请别再动我的墓了!” 说完这段话,整个拍摄现场都笑喷了,饶是已经知道这段话的马冠福也是失笑连连。 窦闻韬不可思议的问道,“真的?他真的这么写?” 马冠福认证道,“的确写了一段话,大概就是这意思,他说他本人生平清廉,一辈子也没有过几样宝物,要是想发财就去盗别人家的吧,我这石头也不好搬,能不能留我个完整的住处,反正大同小异。” 窦闻韬点头笑问,“然后呢?” 林剑道,“然后?然后他的墓就被盗空了,而且被盗了好几次,这就是现实版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窦闻韬感慨道,“想想这位堂堂大汉楚王也是不容易,用这么诚恳的话来哭穷,结果还没起到什么效果。” 林剑含笑道,“是啊,要说那些盗墓贼也够冷血的,人家都说到这个份儿上来,还不留情面的打盗洞,要知道按照汉代诸侯王爵的下葬规格,至少也是身穿‘银缕玉衣’,睡在‘镶玉漆棺’里,像玉器、黄金等各类陪葬品肯定数不胜数。 然而当时国家费了十年时间,好不容易打开大墓,考古专家却仅仅在里面发现了几枚五铢钱和一些破损杂乱的古物,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宝物,甚至一度无法验证该古墓主人的身份,以至于考古工作进行了好几年都毫无头绪,白白浪费时间。” 窦闻韬追问,“那后来是怎么确定这个墓是刘注的?” 林剑示意,“还是让马老讲吧,这段故事他最熟悉~” 马冠福应了一声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一直到了85年,一位电工在和别人吹牛的时候说漏了嘴被人举报。 这位电工是最先为古墓里面接电的工人,在墓里面被一只铁疙瘩给硌了一下,就顺手带了回去。 谁也没想到这只铁疙瘩居然是墓主人的银龟印,最后考古人员上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让这位电工‘主动’上交了这件文物,奖励了他几百块钱,正是这枚龟钮银印,终于证明了墓主人的身份——西汉楚王刘注,其曾祖父楚元王刘交是汉高祖刘邦的弟弟。” 有些话当着摄像机的面不好说,那个电工估计能后悔死,如果不是嘴巴大,靠着那块铁疙瘩,现在至少能换套房。 马冠福说,“别看这位楚王生前没有什么大功绩,死后的陵墓也被盗得乱七八糟,但至少给我们考古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不然谁能想到古人的一个墓居然有这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林剑不由附和道,“是啊,龟山汉墓虽然没有出土重要的文物,但也足够人研究一辈子了,就凭其高超的建造技术,现在人都想不通。 就像马老之前说的,墓葬东西长83米,南北最宽处达33米,总面积达700余平方米,分别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两条各长56米,被人工打磨的光滑如镜,每块塞石连一枚硬币也塞不进去的墓道。 而最神奇的是,如此长的墓道,误差被做到了极致,用肉眼完全看不出任何倾斜的程度,我们只知道修到这种程度的原因,却不知道是怎么修的。 更绝的是,如果只有一条墓道,那么可以解释为慢工出细活,可两条几乎完全平行的墓道,即便用现在最精密的仪器来挖,都不一定能挖到相同的水平。” 马冠福也说的兴起,“这还只是一方面,现在人们去龟山汉墓参观还能看到,在陵墓的第六墓室北壁西墙角上,有一道人影,当年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把所有人都惊出一身冷汗,这个影子和真人差不多大小,依照其轮廓大致可以看出一位身着华服,头戴峨冠的老人,自东向西作拱手迎客之状。 想想要是盗墓贼,黑灯瞎火的闯进去,看到这个影子,不得把魂儿都吓出来?” 林剑一听便道,“就是那个楚王迎宾?” 这是后人给这道影子想的名字,实际上也是用来吓唬盗墓贼的机关。 “这是怎么做到的?”窦闻韬代替在场所有人问出了他们的心声。 林剑摇摇头,“没人知道有人猜测说是积水,但影子外却没有任何渗水的痕迹,肯定不是意外造成的,就算是意外也不会这么巧出现在楚王本人的墓室中,我估摸着最大的可能还是古人用一种失传的技术,制造出的视觉效果。” 第八十一章 三大神墓(求收藏!求推荐!) 龟山汉墓的谜团太多了,别的不说,那26块7吨重的巨石是怎么移动的? 整个山体几乎被掏空,古人是怎么派出结构危险的? 这些个问题,至今也没有谁能给出准确的定论。 林剑道,“其实华夏古代王侯的大墓,有太多值得深入研究的事情了,但凡解开一个谜团,都是考古界的一次重大突破,但我们永远不能低估古人的智慧,事实证明,我们比古人笨的多。” 窦闻韬玩味的笑了笑,“你这是话里有话啊~” 林剑腼腆的笑了笑,“我只是说国内还有很多有意义的陵墓没被开发,甚至还没有找到。” 窦闻韬也是做足了功课的,“你说的是乾陵吧?没被开发的那个?” 林剑点了点头,“纠正一下,不是没被开发,准确的说是挖不动,没被开发的是秦始皇陵,根本不敢挖,再加上一个成吉思汗,并称华夏三大神墓。” 窦闻韬精神一振,“详细说说?” 林剑看向马冠福,“马老您来说吧~” 马冠福也不客气,应了一声道,“刚刚小贱说得对~” 这外号一出林剑脸就黑了几分,但现在也不是纠结外号的时候,只能默认了~ “这乾陵地宫不是不想开发,实在是挖不动。” 窦闻韬问了句,“乾陵就是武则天的墓吧?” “对,武则天和李治葬在一起的墓,据历史记载,光是盗这座墓的次数都达到了十几次,那么没有记载过的就数不过来了,但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进去过~” 他这话在不了解的人听起来有点太大了,再牛的墓也不至于进不去吧?顶多进去出不来。 窦闻韬代广大观众表示不信,马冠福笑道,“我可不是胡说,是有明确记载的,最著名的一次就是唐末,一位造反的大将黄巢,带领40多万起义军去挖掘,几乎铲平了半个梁山,到最后连个入口在哪都没找到,随后的几百年来也有很多人想去挖掘,不过最后都没有成功。” 林剑笑着附和道,“没错,从武则天住进去的那一天,梁山就没消停过,她的墓可以说是被冷兵器时代的刀剑劈过,被热兵器时代的机枪、大炮轰过,然而到现在过去1200多年了,里边长什么样谁也不知道,可见武皇帝活着的时候是奇迹,死了依然是奇迹。”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也被林剑风趣的吐槽逗笑。 马冠福接着道,“不止呢,后来五代的耀州节度使温韬,此人在乾陵之前已经挖掘了17座唐朝皇陵,就只剩下乾陵没动,和黄巢一样,他也兴数万人马在光天化日之下试图挖掘乾陵,不料三次上山均遭遇****,人马一撤,天气立刻转晴,古代人迷信,温韬以为这是老天爷给他的警告,不允许他靠近乾陵,便从此绝了念头。” 窦闻韬插言道,“这有点神话的意思~” 林剑和马冠福同时笑笑没说话,有些事不适合在电视上讲,但古代风水这东西确实很神奇,包括现在很多功成名就的人,也对风水深信不疑。 “我还没说完呢,离我们最近的一次是民国时期,国军有一位高官叫孙连仲,出动一个现代化整编师,打着军事演习的名号,用黑色炸药炸开墓道三层竖立石条,正准备进入时,突然冒出一股浓烟,盘旋而上,跟龙卷风一样,把整支部队吹散,很多人因此身亡,最神奇的说法是,当时死的士兵都是晋省人。 当地人流传,因为武则天就是晋省人,她最恨自己家乡的人来掘她的墓,那些士兵触发了诅咒,当场身亡,后来这事没多久,孙连仲带队打仗,手下接近一个团的人被打的丢盔卸甲,死的死伤的伤,整个建制都被打没了。” 窦闻韬下意识的来了句,“这个更玄幻,这么说就没人知道乾陵内部究竟是什么样?” 林剑摇了摇头,“没人知道,我们只能根据文献的记载来想象,比如乾陵‘陵园周八十里,原有城垣两重,内城置四门,东曰青龙门、南曰朱雀门、西曰白虎门、北曰玄武门。’ 后来通过现代仪器精密计算,发现陵园内城约为正方形,其南北墙各长1450米,东墙长1582米,西墙长1438米,总面积约230万平方米。 城内有献殿、偏房、回廊、阙楼、狄仁杰等60朝臣像祠堂、下宫等辉煌建筑群多处。 至于陵墓里面的宝贝,经过多年的探测考察,有专家推算最少有五百吨! 在前后通道的两侧,又各有四间石洞,洞里装满了唐朝鼎盛时期最珍贵、最值钱的宝贝,在通向金刚墙的近百米过道两旁,摆满了各种金银祭器。 当然,最让人感兴趣的就是那件顶尖级国宝——《兰亭序》。 按照史书记载,《兰亭序》在李世民遗诏里说是要枕在他脑袋下边。 换句话说这件宝贝应该在昭陵,而不在乾陵。 可是之前马老说过的五代耀州刺史温韬,可是把昭陵给盗了,如果有这么重要的宝贝,一定不会放过,但在他写的出土宝物清单上却并没有《兰亭序》。 所以《兰亭序》十有八九还在乾陵里面,而且乾陵附近地区的民间传闻中,确实有《兰亭序》陪葬武则天一说。” 窦闻韬感慨道,“真希望看到《兰亭序》这样的国之重宝重见天日的一天~” 林剑摇了摇头,“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陵墓本来就是古人死后长眠的地方,我们做不到保护,但至少不应该破坏,国家的zheng策被执行的很好,保护为主、抢救为辅,能不动尽量不动,不能因小失大,但有些遭到破坏,如果不及时抢救,会造成巨大损失的陵墓,则要动用国家的力量进行抢救和保护,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开发旅游,这才是正道!” 听他这番话就一个感觉,满满的求生欲! “小贱说的很好,千百年来盗墓所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到了让人痛心的程度,希望我们这期节目,能够唤醒人们对古人陵墓的保护意识,如非意外,能不碰尽量不碰吧。” 窦闻韬感觉话题有些沉重,赶忙转移话题道,“三大神墓这才说了一个,秦始皇陵的神秘我想大家都知道了,那么成吉思汗的陵墓,您二位给说说?” 林剑犹豫了一下,“众所周知,成吉思汗在1227年在征伐西夏中不幸殒命,据说是被埋葬在蒙古肯特山起辇谷,但至今为止成吉思汗的主墓并未被找到。” 马冠福插话道,“我得更正一下,成吉思汗墓正确的称呼应该为八白室,相当于太庙。” 顿了下,“现在被发现的衣冠冢,曾经被开棺过一次,在里面只存有成吉思汗的个人画像和一羽驼毛,传言有很多,说这根驼毛依附着成吉思汗最后一口气,还有更邪乎的,但基本可以确定,这不是成吉思汗的主陵墓。 据当时史料记载,成吉思汗曾在打仗的路途中路过一个叫‘古连勒古’的荒郊野外,他认为这里是他百年后最想生活的长眠之处,甚至发出对以后无比向往的诗句来形容此时内心的愉悦,随后吩咐随行人员,要在地图上记住这个位置,安排好以后长眠位置。 我们现在找不到的主要原因是当时记录的信息早已丢失,这个地方也没有具体特征,总之是一处人间仙境,如画中的美景,不然也不会被成吉思汗一眼相中,就像我们今天看到美女一眼,也是两眼放光。” 众人轻笑,林剑喝了口茶水说,“我看过一本书,里面对这段历史进行过描述,但只有名字,连个大概位置都没有,只能根据他们前后移动的记录来推测,有专家一路寻找到了北极熊的领土,也没发现这么一处仙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蒙古人的礼仪文化,他们视人为自然界中不可缺少的精神之物,这就导致他们对于死后的安葬和汉族普通的安葬方法不同,蒙古人所信仰的精神是人的肉身来自于自然环境,当生命停止时就应该回归到大自然土地的怀抱中,尤其是死后三天内就要入土,这样灵魂才可以离开人间,否则就代表着灵魂得不到解脱。 蒙古的习俗是人在还有最后一口气时,对着驼毛吹口气,他的灵魂就会附着在驼毛智商,正好印证了成吉思汗衣冠冢里的驼毛,但他的尸身呢?” 马冠福闻言点头道,“是啊,这也是众多专家怀疑的地方,成吉思汗这种人,不可能跟普通人一样,草草立一个衣冠冢,作为自己的长眠之地,这也和历史记录的不一样,如果是衣冠冢,又何必费劲心力记录一个人间仙境? 就算他同意,他属下的人也不会同意。 我倒是觉得民间的一个传闻挺靠谱,就是成吉思汗在最初下葬时,土地是被回填过的,其后在让千军万马在上面踩踏,最后再动用军队把下葬的地方严密的保护起来,让这里长时间无人使用,直到这里恢复自然生态,将士才会撤离。” 第八十二章 唐玉(求收藏!求推荐!) 这一期节目总共分上下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讲述古代诸侯陵寝的故事,以林剑的阅读量和马冠福大半辈子的经验,足够充实一期的内容素材,但既定计划不能改,内容多就按两期上下集来播,总不至于都剪掉,未免太浪费了。 “咱们说了这么多,我觉得还是眼见为实,都说古代帝王的陵墓中珍宝无数,可这究竟是什么概念,我想谁也不知道。 今天正好借着两位专家来,我们节目特意请了两位收藏人,拿着他们的宝贝来给我们欣赏,这宝贝可能有真有假,外行人肯定难以分辨,但你们二位专家在这,正好交交我们该如何坚定古董。 下面让我们有请两位收藏人~” 窦闻韬做完介绍,这一部分便暂时结束,他们仨正好下去休息休息,20分钟后回来继续录制。 导演喊了cut,窦闻韬一直保持的笑脸立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疲倦,不过还是关心道,“怎么样小林,还习惯吧?” 林剑失笑摇头,“本以为坐着聊天很轻松,但摄像机前必须要保持大脑高速运转,还要组织语言措辞不能说错话,对体力和精力是一种双重考验。” 马冠福毕竟年纪大了,虽然习惯了录制的节奏,可依然免不了疲累,“是啊,我以前说话无所顾忌,竟然被人断章取义,现在学精了,说之前脑子里得过一遍,可时间长了,的确很劳神。” 窦闻韬起身道,“走,咱们会化妆间喝口茶吃点东西,一会儿还得接着录,等晚上我在请你们吃大餐~” 。。。 半个小时后,摄像机开机,再次开始录制,已经等候多时的收藏人也搬了两把椅子坐在了林剑身边。 窦闻韬玩笑道,“咱们节目是三人行,还是第一次五人行,这么看着还有些不习惯~” 林剑心中腹诽:正常人都不习惯多人运动,关键是时间不合适啊。。。 朱碧池:这么生搬硬套diss我好吗? 第一位收藏人来自晋省,也是巧,他们之前刚聊完乾陵的事,眼前就有位老家在梁山附近的收藏人登场。 “这位老先生,刚才的录制您听了吧,两位专家说的关于乾陵的传说是不是真的?” 老先生年近70,身子骨还算硬朗,看他戴着眼镜一身书卷气,估摸着早年还是位知识分子。 笑呵呵的说道,“我听了,基本和传言属实,但传言毕竟是传言,我们听完当个娱乐就好,不要太当真~” 窦闻韬竖起大拇指,“瞧瞧老先生这思想境界,那咱们话不多说,老先生您今天带了什么宝贝来,让我们开开眼?” 老先生也不矫情,随手将一只锦盒放在桌上打开,一枚呈现米黄色的圆形玉佩呈现在众人和摄像机面前,细细打量,还能发现玉佩表面有些模糊不清的龙纹图案。 这时,‘寻宝鼠’遇宝升温一直来到了4级-5级的程度停住,林剑不由眼前大亮,到代的好东西啊。 窦闻韬故意‘使了个坏’,实际上是为了节目效果,“老先生您先别说话,咱们也考考两位专家,先让他们说~” 老先生乐见其成,实际上他也是想着出手才把宝贝拿出来的,他想让马冠福估个价,至于林剑他都没听过这个名字,自然没有太放在心上。 马冠福询问了一声之后,上手拿起来端详了片刻,心里便有数了,放回盒子示意林剑也上手看。 等两人都看完,窦闻韬推进流程,“两位谁先说说?或者老先生想听谁先说?” 老先生犹豫了一下,好菜不怕晚,还是让小年轻先说,“让这位年轻人说说吧~” 林剑也不矫情,谦虚了一句道,“那我就先说说,我年轻眼力浅,说错了有马老给我托底,我也不担心~” 马冠福笑眯眯示意他放心大胆的说。 “从这块玉佩的沁色来看,应该是中古玉,另外这龙纹,虽然有些模糊了,但还是能够看出一部分细节,比如嘴角超过眼角、牙齿承梳子状、龙身肥硕却昂首挺胸,这种种特点来看,应该是一块唐代的龙纹玉佩,至于这玉佩的主人属于谁就无从考证了,得需要老先生提供一些线索~” 马冠福听着连连点头,显然非常赞同,窦闻韬眼睛放光,“这么说这块玉是真的?” 林剑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应该是到代的古玉无疑,仿品做不到这种程度,尤其是模糊的龙纹,仿品做不到这么自然。” 窦闻韬看向马冠福,“马老到您了,小林老板说这是真的,您怎么看?” “是真品无疑,小贱说的很对,我没什么要补充的,只强调一点,判断古玉沁色是很重要的一点依据,除此之外,像小贱说的肥硕龙身,也是重要特征,每个朝代有每个朝代不同的审美,唐朝以胖为美,当然他们管这叫丰腴美,但差不多,这也就方便我们作为依据来判断这块玉应该出自唐代。” 话音落,窦闻韬冲老先生拱了拱手,“恭喜了老先生,咱们两位专家帮你断定这块玉出自唐代,这可是了不得的宝贝~” 老先生喜笑颜开,虽然还没估价,但肉眼可见的低不了。 旁边那位光头男羡慕的都快流口水了,普通人玩收藏或多或少都抱着捡大漏发大财的想法,没几个是真心喜欢不为了钱的。 “同喜同喜,我这件古玉是老一辈传下来了,据说是从山里捡来的。” 窦闻韬立马道,“从哪捡的知道吗?如果能确定这块玉的原主人,价值肯定要有所增长。” 老先生紧接着道,“就在乾陵附近的山上,靠近现如今的永泰公主墓~” 窦闻韬帮着问道,“马老,小林老板,这对定价有帮助吗?” 马冠福笑而不语,林剑轻咳了一声说,“窦老师,这位老先生,首先你们要清楚,不管这块玉的主人是谁,出自哪,只要确定是唐代的玉器,就已经可以说是传世的宝贝了。 要知道玉在唐朝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老先生问道,“你是说唐朝人对玉的使用方式不同?” 林剑一副高人的模样微笑道,“差不多,老先生了解?” 老先生讪笑了一声,“不,我只是瞎猜的~” “那我简单讲讲这段历史,众所周知唐代是封建时代鼎盛时期的巅峰,对全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可玉文化到了唐朝,却出现了重大的转折。 唐代之前的玉石大多用作祭器、礼器使用,对玉石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是身份、地位、财富的象征。 而唐代玉器则在摆脱了礼器和祭器的条条框框,玉器的使用更加偏向实用,开发出来玩赏的功能,当然也有保留祭器和礼器的使用。 在唐朝初期,国泰民安,经济繁荣昌盛,封建体制也很完善,因此玉石还是作为官玉在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群中使用,一直到唐末才在民间普及,所以在设计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变化,更务实了一些。 比如出现了玉钗、簪、手镯、梳妆用具、皿器等,并且在制作的过程中将动物、植物、人物等题材展现出来,我们现在看到的唐代玉器,基本上装饰工艺非常的精湛,可以说个个都是精品,遗憾的是流传下来的数量很少,这与当时频繁的外交关系有很大关系、 所谓万国来朝,西方文化不止给唐朝带了新思想,还把西方流行的水晶、玛瑙等宝物带了过来,玉石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冲击。 再者金银一直都是财富的地位的象征,唐代作为当世强国,金银物件才是主流,我们看现在开发的唐墓也能知道,陪葬品大多是陶俑、唐三彩、金银器,极少看到玉器。 哪怕再退一步,不还有字画吗? 唐代一直主张以文治国,所以科举制在唐代到了的鼎盛,踊跃出了许多的书法字画大师,一直影响到之后的宋朝,‘唐宋八大家’便是其中典范,有了这么多珍贵的玩物,玉石的地位自然遭到冲击,进一步下降。 但即便如此,还是那句话,但凡能流传下来的唐代玉器,无不是精品,比如老先生这块龙纹玉佩,采用的就是和田白玉,且纹案精美,就算没有原主人身份的加成,也是不可多得的好宝贝,说实话,如果老先生愿意割爱,我愿意收下这块玉。” 老先生闻言,差点就要点头应下开始谈价了,当然他没忘记这是摄像机前,还是不要表现的过于庸俗的好。 这时,马冠福却对老先生说的古玉来源产生了兴趣,“所以这块玉是您家祖辈从山里捡来的?位置离永泰公主墓很近?” 窦闻韬插嘴道,“有什么讲究?” 马冠福反问,“你知道永泰公主是谁吧?” 窦闻韬点了点头,“应该是武则天的孙女吧?” 马冠福肯定道,“没错,亲孙女,姓李名仙蕙,字秾辉,是唐中宗李显的第七个女儿,嫁给了武则天的侄孙武延基,死在洛阳的时候年仅17岁,根据墓志铭记载,永泰公主是因难产而死。” 第八十三章 确定来历(qiush 作为乾陵的陪葬墓之一,永泰公主墓现世的时候,可是引起了很大的声浪。 林剑听完马冠福说的,补充道,“刚刚马老提到的死因是其中一个说法,还有个说法是被太后,也就是武则天给逼死的。” “哦?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史料记载,这位七公主长得也算是貌美如花,而且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但至少也是个中上水平,总之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公主,自然就得到了李显的宠爱,作为皇帝最喜欢的女儿,武则天将这位公主许配给了武延基,作为zz联姻。 一般而言,zz联姻都不会很幸福,但因为李仙蕙聪明漂亮,知书达理,婚后跟夫君的生活相敬如宾,非常幸福,要不是生在帝王家,这绝对是件美好的姻缘。 可惜,众所周知,武则天老了之后在宫中明目张胆的养起了男宠,这在古代是有违常理的,大臣们都非常的看不惯,然并卵,他们的话在武则天耳中连屁都不如,压根没有说话的资格,有屁也只能憋着不能放。 按照正史的记载,武则天前后有过4位男宠,最受宠的无疑是张氏兄弟,张氏兄弟的两个前辈一个因为吃醋被杀、一个生生累死在*******,只有他们俩,差点‘继承’了武则天的皇位。 张氏兄弟最先进攻的,是帅气阳光、通晓韵律、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张昌宗,武则天以飞快的速度忘记了刚刚还让她伤心欲绝的上一任男宠,爱上了张昌宗,由此可见不管哪个年代,小鲜肉都很吃香~” 这个时间段小鲜肉一词刚刚流行起来,众人很快get到林剑的点,纷纷笑出声来。 林剑继续道,“拥有了小鲜肉张昌宗后的武则天神清气爽、腿脚有力,整个人年轻多了,焕发了第二春,但这事对张昌宗的消耗极大,他很有脑子,知道此事凭自己绝对不行,早晚要步前辈的后尘,于是他在不久后,推荐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张易之进宫,兄弟俩一起伺候武则天。 自不用说,张氏兄弟都是全才,又年轻又帅气,把武则天迷的神魂颠倒,武则天也乐意享受这兄弟二人带来的刺激,加上年事已高,早就对朝廷失去了掌控欲,终日享乐,索性就把朝廷大事全部交由张氏兄弟处理。 无论要紧的不要紧的奏章交由张氏兄弟过目,张氏兄弟处理不了的问题武则天才出面,这样的待遇可谓是空前绝后,至少他们俩的那两位前辈,到死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仗着武则天的恩宠,张氏兄弟越来越嚣张跋扈,甚至后来都想杀死太子李显,篡夺唐朝江山、改朝换代。 当然后来我们都知道,他们俩还是没能成功,这是后话,今天暂且不提。 说回李仙蕙的事,张氏兄弟仗着自己非常受宠,为非作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普通的皇子在他们眼里,恐怕连擦脚的资格都没有,这样行为自然引得很多人不满。 一天,李仙蕙的大哥李重润来到公主府里跟妹夫喝酒,两人聊到这个事情,都非常的生气,我们都知道,人喝了酒很容易暴躁,没搂住就骂了两句,也是运气不好,俩人事业没想到酒后的气话,居然传到了张氏两兄弟的耳朵里。 这俩人别的能耐没有,心眼比针孔还小,自觉受了侮辱,怎么办?当然要报复咯? 于是他们给武则天吹了枕边风,正享受小鲜肉的武则天非常的生气,她知道自己这事有点荒唐,可不允许外面人随意议论。 在武则天看来,李重润和武延基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于是一气之下召见了李显,对李显下令,要他杀了自己的女儿女婿,还有李重润。 李显这个太子得来的也是运气好,本身没权没势,压根儿没有说不的资格,无奈之下就在武则天面前,活活的将这三人勒死。 然而这个时候李仙蕙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可以说是一尸两命。 之后李显做了皇帝,一想起这事就后悔,但又没法弥补,于是将李仙蕙的公主墓赐‘陵’,规格和帝王齐平,希望可以以此来弥补自己对心爱的女儿犯下的错误。 然而人都死了,就算加封再多的名号也无法挽回,由此可见女性在封建王朝的地位之卑微,哪怕是一国之公主也一样。 不过永泰公主墓是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位被称‘陵’的女性陵墓,也算是聊以慰藉吧。” 听完林剑的讲述,众人唏嘘不已,替这位优秀的公主惋惜的同时,也暗恨武则天的残忍。 不过后人对于历史只谈论不判对错才是正解,毕竟史书是可以篡改的,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除非有人穿越到当年当时的场景,用摄像机记录下来。 再说回这块龙纹玉佩,老先生说这块玉佩是他祖上在永泰公主墓附近山上找到的,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是当年盗过公主墓的盗墓贼在撤退的时候,不小心遗落,然后被老先生的祖辈捡到? 林剑和马冠福低声探讨了几句,觉得是有可能的。 首先,当年公主墓被发现的时候,考古工作人员在永泰公主的陵墓附近曾发现一个盗洞。 盗洞口有一副骨架,骨架旁边有一把铁斧,四周还散落着一些墓中的金玉饰品。 根据当时考古工作人员判断,估计是一伙盗墓贼为了分得更多财物,就毫不留情地把仍在洞内的最后一个同伙砍死。 插一句题外话,古代的那些盗墓者多为父子、兄弟合伙,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不是一家人太容易因为钱闹掰,至于所谓摸金校尉合则生分则死的说法,不过是文学上的一种美化罢了。 反正从当时现场遗留的线索上来判断,永泰公主墓被盗的时间大概在清末或者民国初年,换句话说,这块玉佩出土时间至少有120年。 两人将推测说出来之后,得到了老先生的认同。 除了这一点推测,马冠福又道,“永泰公主墓规格之高堪比帝王,陪葬物品也是极其丰富,虽然被盗了一部分,但后来考古仍出土了壁画、陶俑、木俑、三彩俑、金、玉、铜器等珍贵文物计1000余件,目前有600余件对外展出,我们去旅游的时候都可以看到。 这个公主墓属于封土堆墓,墓穴用砖砌成,由墓道、过洞、天井、雨道、墓室构成的,全长875米。 墓道是一条宽约两米的斜坡,进入过洞直至狭窄的雨道,两旁洞墙内有6个小龛,里面摆放着彩绘陶俑、骑马俑、三彩马及陶瓷器皿等随葬品,造型逼真、工艺精湛。 对了,小贱前段时间还收了一件仿的三彩马。” 林剑闻言,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走眼了~” 马冠福自然不会把里面暗藏玄机的事情说出来,只是顺口一提,为了节目效果罢了,接着道,“从墓道到墓室还绘有丰富多彩的壁画,有宫廷仪仗队、天体图、宫女图等,尤其是棺椁的外壁上刻着15幅仕女人物画,其造型之美,实为罕见。 如果有机会可以亲自去看看,非常美。 这些仕女图我就不细说了,你们有兴趣亲自看也好,去网上搜图片也罢,这不是重点,我要说的是,考古学家在棺椁里发现了一枚戒指,翡翠戒指。 这枚翡翠戒指虽然种质不算好,再加上常年埋于地下使得质地较干,但整体呈现的视觉效果很鲜艳。 这枚翡翠戒指应该是当时缅甸地区的统治者进贡的宝物,随着翡翠戒指的出土,也打破了翡翠是从明代才传入华夏的刻板印象。 除了这枚翡翠戒指,永泰公主墓中还出土了大量精美的玉器,这些玉器在造型风格上很值得研究,工艺很精细,光洁度完好。 而且经过了多道工序,去除了内中的杂质,玉面十分干净、柔滑,和这枚龙纹玉佩的相似度极高,简单的说,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批乃至同一块原石。” 林剑微笑点头,“这就相当于是双重认定了,基本可以肯定,这块龙纹玉佩就出自永泰公主墓,只是因为偶然原因流落在外,到了这位老先生手中,在今天得以现世,说起来也算一段佳话了~” 不过他这话却让老先生忐忑起来,看了看摄像机欲言又止。 窦闻韬作为著名主持人,人品怎么样另说,能力是没得挑,很会察言观色。 “老先生有话直说,您放心,要是有不能播的我们就剪掉,这又不是直播栏目,放心大胆的说。” 马冠福也给了个鼓励的眼神,老先生不太好意思的说道,“我就是想问一下,既然确定这块玉出自永泰公主墓,国家不会给收走吧?” 众人闻言先是一愣,紧接着笑出声来,原来老爷子是担心到手的钱不翼而飞了。 马冠福给他吃了颗定心丸,“放心吧老哥哥,这玉佩是你的谁也抢不走,这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事情,跟您老没关系~” 老先生这才重新笑出来,“好~好~,有马老师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第八十四章 民国的铜锁(求收藏!求推荐!) 第二位收藏人是位中年大哥,看着很精明,笑容有些油腻,一看就是经受过生活打击的人。 这位大哥跟老先生一样,拿出了同款锦盒,都不用打开,林剑就知道这东西不值钱,刚刚有点温度,撑死了一级温,换句话说里面这东西就算是真的,价值也就几千块钱,要么干脆就是仿品。 事实如他所料的那样,当锦盒打开,一把样式老旧的铜锁映入众人眼帘,古朴的铜黄色,正面刻画着秀丽的莲花鱼纹,既秀气又不失端庄,竟然有一股厚重感扑面而来,对新手或者没有金手指的业余玩家来说,的确具有迷惑性。 可只不过一打眼的功夫,林剑便笑了出来,幸好没出声,不然就太尴尬了,但他不知道的是,摄像机已经完完整整的把他的表情录了下来。 马冠福也是微笑不语,显然这东西还逃不过他的法眼。 这位大哥有了之前老先生给打底,显得信心十足,还主动邀请林剑和马冠福上手。 林剑懒得上手,马冠福倒是很给面子,上手前后左右看了一圈重新放回锦盒中,朝大哥笑了笑,“您先说说这宝贝吧~” 他面对这种情况经验十足,因此林剑懒得多嘴,交由马冠福掌控节奏。 大哥用自认为憨厚的表情冲着摄像机‘腼(de)腆(se)’道,“我这把锁可是有来头了,是我爷爷传下来的,据说是嘉庆年间的老物件,您瞧见铜锁上的花纹了吗?多漂亮,普通人家绝对用不起这么好的锁。” 林剑险些没忍住笑喷,也不知道这大哥哪来的自信,说的这么笃定,不过有一点他倒是说对了,这把锁确实不像是普通人家的东西,如果真是清代传下来的,那个年代能吃口饱饭都不易,别说奢侈的用铜锁了。 窦闻韬虽然看不懂,但他了解马冠福,再看看林剑一副看笑话的模样,心中差不多有数了,为了节目效果主动引导道,“大哥,您觉得这把锁值多少钱?” 大哥仰着脖子故作矜持的开了个价,“那个,我自己闲的没事瞎琢磨,以前看鉴宝节目,有一把类似的铜锁也是清代的,卖了不到2万,但他那把锁保存的不好,不像我这把,花纹都看的很清楚,我估摸着4、5万总能卖上吧?” 说完还有些心虚的看了看马冠福,显而易见的是,他对这价格也拿不准,纯粹的狮子大开口。 马冠福依然保持着笑容,手指点了点锦盒,“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大哥闻言表情一僵,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您这话怎么讲?我来这当然是为了听真话~” 马冠福慢悠悠的说道,“是这样,首先这把铜锁的样式比较精美,做工还算精致,应该是来自大户人家,且锁匙和锁是原配,保存完好,从这几点来说,也不算是一文不值。” 大哥可不傻,大智慧没有,凭借着小聪明这几年也淘换了不少好东西,这把锁他还真没撒谎,是他爷爷临死前传给他的,他觉得东西够老,而且铜锁上有很少见的莲花鱼纹,于是便上了心,想着要是哪个皇帝用过的,那可就值了钱了。 可惜他也不想想,皇帝会用得着铜锁守门? 马冠福的一席话无疑如同一盆凉水浇在了脑袋上,那叫一个透心凉、心飞扬。 哭丧着脸,“马老师您有话直说吧,我撑得住~” 马冠福也不客气,“那好,我就直说了,如果这把锁确实是老家传下来的,您也不算亏。 这把锁应该出自民国,最多最多也就到晚清,肯定到不了嘉庆,而且话又说回来,皇家的肯定不会用这种样式的铜锁,如我之前所说,应该是某位民国或者晚清的大户人家从锁匠那订做的,这莲花鱼纹虽然稍有磨损,但整体称得上精美,可绝对够不上御用的档次,明白我意思吗?” 大哥真的快要哭了,“明白,说白了就是假的~” 这就准备自暴自弃了,大哥的心态可真够差的,林剑心道。 马冠福还是很有耐心的说,“不至于,真的肯定是真的,只是不到代而已,以这把锁的样式,应该能买个几千块钱。” 这话纯粹就是安慰,除非遇到真喜欢的人,也愿意收集铜锁,否则这把锁几千块钱很难卖得出去。 窦闻韬见聊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引导众人将注意力回到节目本身,一点点引出结束语,最终结束了这期节目的拍摄。 分别跟林剑和马冠福握手道谢,“辛苦你们了,这期节目的素材量很大,应该能剪出上下两期,回头我让人给你们按两期结账。” 马冠福见怪不怪,林剑感觉到了意外之喜,“得嘞,下个月饭钱有着落了~” 窦闻韬怼了句,“你可拉倒吧,还差这点饭钱?” 三人正唠闲嗑儿呢,拿着龙纹玉佩的老先生走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林剑似乎有话要说。 窦闻韬和马冠福很有眼力见,找个理由先离开,让两人慢慢谈。 “老爷子,您找我有事儿?” 老先生摇摇头,“我就是厚着脸皮来问问,拍节目的时候你说对我这玉佩感兴趣,不知道。。。” 林剑恍然,笑道,“确实有点兴趣,不知道您老开什么价儿?” 老先生犹豫了一下,“200万?” 林剑讶然,失笑道,“200万?看来我与这块玉佩没缘分啊~” 他确实喜欢这块玉佩,毕竟唐玉很少见,他最近开始丰富店里的收藏,如果能用合适的价格拿下来,他绝不会犹豫。 可话又说回来,这毕竟不是罕见的宝贝,没到非收藏不可的地步,200万差不多到顶了,这个价格如果不是真喜欢,恐怕没人愿意出。 老先生迟疑道,“那你觉得多少合适?” 林剑想了想,直接拦腰占了一半,“我最多出100万,一口价儿~” “100万?太少了~”老先生面色一变,摇着头道。 林剑也不恼,笑呵呵的说道,“我看老先生您生活条件还可以,应该不急着用钱,卖这块玉想必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吧?” 老先生苦笑道,“是啊,我虽然算不上富裕,但多少有点家底,至少吃喝不愁,之所以想着卖玉,还不是为了孩子,儿子要结婚了,京城的房价你也知道,我这老辈人能帮就帮一把。” 林剑唏嘘道,“父慈子孝,幸福的家庭,这样吧,如果您老信得过我,可以把这块玉放到我店里,我帮着卖卖看,如果有人出到200万,我做主帮您卖了,到时您看着给点辛苦费就成。” 其实这也是拉纤儿的一种,只不过他有自己的买***跑单帮的看着有实力。 老先生犹豫了一下,狠狠的点了点头,“行!如果能卖到200万以上,我给你包个大红包~” 林剑痛快的点头,“得嘞,那就这么说定了,咱俩交换个联系方式,回头我把店的地址给您,辛苦您跑一趟去我那签个合同,对您也是份儿保障~” 老先生心道这趟没白来,“小兄弟会做生意,不辛苦不辛苦,我明天就过去打扰。” “您客气,那就明儿见~” 。。。 回到家的时候都快凌晨了,窦闻韬请客吃饭不好不去,华夏人吃饭自然少不了酒,一喝就没个完,要不是那两位第二天还有事,估摸着能一直喝到后半夜。 林剑一个人醉眼惺忪的回到家,望着冷冷清清的院子,不由呼了口气,也是时候给这院子找个女主人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寂寞,也是没赶上好时候,深秋的夜晚,除了孤单寂寞冷,也不剩下什么了。 正要回房洗洗睡,清脆的马林巴琴音突然响起,这大半夜的,吓得他一激灵。 醉意都吓没影儿了,心道谁这么晚给自己打电话,掏出手机一看,得,除了自家小祖宗还能有谁? 接通电话,幽怨道,“我的小祖宗,这大晚上的有什么指示?” 林霏雨一听这称呼不愿意了,可怜巴巴的说道,“你嫌弃我~” 林剑被这酥酥麻麻的语气搞得又是一激灵,“那个~哥这不是刚应酬完回来,没想到你给我打电话吗? 怎么?想我了?” 林霏雨嘿嘿一笑,“行了,不逗你了,刚才咱妈给我打电话,说明天她有空,准备在家做大餐,问你要不要来吃~” 林剑一想,正好很久没看老娘了,左右明天没什么大事,应道,“行啊,我肯定去~” “嗯嗯,那你来接我不?我不想挤地铁了~” 林剑柔声道,“接,肯定得接,我们家小公主发话了,必须得去接~” “ohyeah,哥最好了,对了,明天你来的时候,记得帮我把羽绒服带来,天气冷了,衣服不够穿~” 林剑一听,“我哪知道你羽绒服放在哪?” “就在衣柜里,肯定能找到~” “行吧,还有什么吩咐?” “没了,跪安吧~” “嗻~” 兄妹俩从小就喜欢这么逗着玩,现在都长大了,偶尔找找童年的回忆,也是一种情调。 第八十五章 小雨的请求(求收藏!求推荐!) 次日上午,林剑去店里跟持有龙纹玉佩的老先生签了代售合同,合同模板店里有现成的,改了名字等重要细节,签字盖章,这份合同就具有法律效益了,老先生走的时候心情大好,顺手买了几个小物件,都是高仿纪念品,一般用来卖逛gai的游客,没多贵,几百块钱,随手拿着玩也不错。 中午没啥事,跟小二简单吃了一口便去了林霏雨的学校,接了妹妹直奔朝阳群众的地盘,杨爱萍家就在著名的富丽城,之所以说著名,贵是一方面,关键是大! 这里住着的一般都是高级白领、金领或者刚创业的小老板,嗯。。。土豪煤老板也很多,地脚好,出行方便,档次也不低,算得上是有里有面,大老板肯定选择更豪华的豪宅区。 当年老妈在这买了六套房子,一套自住剩下的出租,据说刚开盘的时候按6000的均价买的,搁现在至少翻十倍,当然老妈也不会卖,用她的话说,这几套房子是给俩孩子的棺材本儿,瞧这妈当得多称职,连俩孩子买棺材的钱都准备好了,话说这六套房子要是都卖了,不得买个紫檀的棺材? 好久没来这边,不开导航一下直接给他转蒙圈了,最后没办法还是找志玲姐姐帮助,这时候志玲同学还没黑化,在导航界还是值得信赖的。 停好车,林霏雨这丫头就开始损自家老哥,“一会儿上去我非得找妈告状,居然连自己家都找不到了~” 林剑笑眯眯的掏出钱包,一张张毛爷爷往外抽,今儿为了见林霏雨特意去银行取了几千块钱,果然用上了。 小丫头也是财迷的很,一张张把钱捡回自己兜里,很义气的说道,“哥你放心,我绝对不告你黑状~” 林剑失笑道,“刚刚那些是定金,等咱们出来了,确定你不告状了再付尾款,有意见吗?” 林霏雨飞快的摇摇头,“没意见,老哥说了算~” 。。。 兄妹俩有说有笑的上了楼,刚出电梯就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老妈做的红烧肉,林剑两眼放光,差点就流出口水了~ 门是虚掩着的,刚快到的时候通过电话。 “老妈我回来了~”林剑拉开门就喊。 林霏雨有样学样,“老妈我也回来了~” 杨爱萍拿着锅铲就冲了出来,满脸笑容,姑娘每周都能看,儿子可是有段时间没见着了,这位在很多人眼中的女强人,看到儿子的一瞬间湿了眼眶。 “你这孩子,也不知道主动回来看看~” 林剑心中一酸,赶忙放下给老妈买的营养品,上前一把抱住,歉意道,“对不起老妈,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店里的事。” 杨爱萍没好气的推开他,“少啰嗦,我跟你讲,以后一个月至少回来两次,不然要你好看~” 林剑还能说什么? “不行,至少三次~” 杨爱萍气笑,扬起锅铲作势欲打,一直在后面看光景的林霏雨忽然皱着鼻子道,“什么味儿?” 林剑坏笑道,“糊味儿~” 杨爱萍一愣,尖叫了一声,“我的红烧肉~” 兄妹俩相视而笑,还是家的感觉。 林剑把妹妹拽进来关上门,这才脱鞋进屋,四处打量了一圈,和以前一模一样,几乎没什么变化,除了电视尺寸变大了以外。 林霏雨用肩膀顶了下林剑,幸灾乐祸的低声道,“一会儿老妈肯定问你有没有女朋友的事,需要我帮你打掩护吗?” 林剑诧异的看着她,“你这么好心?” “什么话,我可是你亲妹妹~”林霏雨对林剑的态度很不满意。 林剑砸了咂嘴,“说条件吧,我才不信你有这种觉悟~” 林霏雨嘿嘿的笑了一声,“这不马上寒假了吗,我跟朵朵约好出去玩儿,我怕老妈不同意,哥你帮我说说呗?你说话老妈肯定没二话。” 林剑皱了皱眉,“不至于吧,等等,你是说要去外地旅游?” 他本以为林霏雨要在京城玩呢,老妈怎么可能不同意,可仔细一琢磨,就知道这丫头跟自己打埋伏呢。 “对啊,我们想去金陵,正好有个同学是金陵人,他邀请我们寒假去他家做客。” 顿了下,见林剑不为所动,使出了撒娇大法,拽着林剑的胳膊就开始摇晃,“好不好嘛~哥~” 林剑依然眉头不展,自家妹子长得太漂亮,别说老妈不同意,他也不同意,一旦遇到坏人怎么办? “停,先别撒娇,我问你,那个同学是男是女?” 林霏雨手上的动作一顿,尴尬的低下头,“男~男的吧~” 这回换到林剑被气笑了,“男的吧?合着这人是中性,雌雄同体?不然怎么含糊上了?” 林霏雨气呼呼的把林剑的胳膊一甩,“哼~早知道不跟你说了,男的怎么了,我还不能有男性朋友了?” 林剑觉得不对劲儿,这可不是自己熟悉的小雨,要知道以前除了自己和唐雎,顶多加个小二,林霏雨可是很少和男生接触,说话都不多更何况要去人家做客? 虽然有方朵朵陪着,但林剑还是觉得不大对劲,心里咯噔一声,这丫头不会被哪个混蛋小子给勾了心吧? 想到这,林剑的眼神都变了,就跟遇到情敌一样。 沉着脸道,“你老实交代,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林霏雨愣了下,哭笑不得的说,“哎呦我的亲哥,你想哪去了,怎么可能,我你还不了解?算了我告诉你吧,那人是我们的学长,他。。。” 说了一半欲言又止,可把林剑急坏了,“你倒是说啊?他怎么了?” 林霏雨为难的拽着林剑的胳膊,带着一丝讨好意味道,“那个~哥,我跟你说了,你可不能告诉唐雎哥啊?” 林剑怔了下,不让告诉唐雎? 等等,那人该不会在追方朵朵吧? 想到这林剑就没那么紧张了,死道友不死贫道,在亲妹妹面前,亲哥们儿也得往后站站。 “所以那个什么学长是唐雎的情敌咯?” 林霏雨苦着小脸点了点头,“差不多,哥,你发誓,千万别告诉唐雎哥,不然他非杀了我不可~” 林剑失笑道,“那倒不至于,不过你怎么想的?不帮着你唐雎哥反倒帮外人?” 林霏雨气鼓鼓的说道,“还不怨他自己?前些日子他去学校给朵朵送饭,不知道因为什么俩人吵起来了,朵朵一气之下就答应了学长的邀请寒假去金陵玩。 虽然气消了之后她有些后悔,不该草率答应,但话都说出去了,反悔也不好,这不就想拉着我一起作伴嘛!” 林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早说清楚不就好了,亏自己还在那瞎担心。 “这样啊,行吧,等我跟老妈说说,不过就你们俩丫头去能行吗?” “怎么不行,都什么社会了,再说我们也不去混乱的地方,就在市里逛逛,晚上就回酒店,很安全~” 话是这么说,可这年头bt太多,两个还没进入社会的小丫头阅历太浅,一旦识人不明被骗钱也就罢了,这东西林家不多也不缺,可要是被骗了色,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这么一想林剑决定,“这样吧,你们要是非去不可那就带上我,没商量。” 林霏雨倒也不排斥跟老哥出去玩儿,反正兄妹俩感情好,从小都是自己跟在老哥后头跑,现在也没区别。 不过她担心方朵朵误会林剑跟着去,是为了帮哥们儿监视。 所以林霏雨才纠结,“我没意见,不过我得跟朵朵商量一下~” 林剑摆摆手,“那是你们的事,她要是不同意,我就自己买票跟着,大不了不在你们视线范围内出现~” 这时杨爱萍端着一盘子红彤彤的毛氏红烧肉出来放到餐桌上,见兄妹俩还在门口站着不由嗔怪道,“你们俩怎么还生疏上了?快去洗手,再有一菜一汤就开饭~” 林剑应了一声,撸起袖子准备进厨房帮忙,结果被老妈镇压,一脚踹了出来,霸气的说道,“老娘的厨房没你落脚地儿~” 林霏雨洗完手,看着老哥的囧相掩嘴偷笑。 林剑瞪了一眼,吓唬道,“你再笑我就不带你去金陵了~” 这招很好用,咬牙切齿的奶凶表情,可惜没什么卵用。 虽然是临时起意,不过林剑觉得去金陵逛逛也好,虽然冬天的金陵有点阴冷,感受不到夜游秦淮河的浪漫,但作为六朝古都,传世的好东西不比京城少,几个古玩城值得一逛,要是能捡几个漏儿,这趟也就值了~ 林霏雨趁着现在有空,回屋去给方朵朵打电话,把林剑要一起去的事儿一说,没想到这丫头竟然不介意,还主动说有个大哥哥跟着去比较安全。 搞得林霏雨觉得自己小人之心了,不过挂了电话她才琢磨过来,自己这闺蜜似乎在暗示什么。 她自己没想明白,跟林剑说了之后,林剑一下就明白了,笑着道,“这丫头不错,她想让咱们把唐雎带上,既能绝了你们那个学长的心思,又能化解干戈,不错,不错,真的不错~” 第八十六章 老妈拉生意(求收藏!求推荐!) 杨爱萍今天可是下了功夫,红烧肉、可乐鸡翅、干烧鱼、麻婆豆腐、清灼菜心、酸辣汤,五菜一汤,还有饭后甜点和水果,为了这餐饭足足准备了一天。 林剑发誓今天就算撑破肚子也得把这些菜都吃完,决不能让老妈的苦心白费。 然而真正的危机还不是饭菜太多,而是老妈的逼婚大法。 这不饭才刚开始吃,老妈就笑盈盈的问道,“儿子啊,最近怎么样?有没有交女朋友啊?” 林剑无奈向林霏雨投去求助的目光,刚刚这丫头可是信誓旦旦说要帮忙的。 结果,这丫头再次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件事——坑哥绝不是闹着玩的。 只见她都快把头埋到饭碗里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盘中餐,至于林剑会因此受到什么‘伤害’,她才不管呢,反正又不会真的受伤,顶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罢了。 “你这孩子,一直看小雨干嘛?指望她给你打掩护?别做梦了,我早就用2000块钱堵住这丫头的嘴。” 小雨一听老妈这么快就把自己撂了,顿时大急,顾不上吃饭叫道,“妈咱们不是说好了吗?这事是我们的秘密~” 杨爱萍嘴角噙着坏笑,“我可没答应帮你保密,你肯定又从你哥那骗钱了吧?” 小雨讪笑了一声,“没有~” 杨爱萍看林剑阴测测的笑容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你啊,这辈子算是载你妹妹手里了,吃多少次亏也不知道吸取教训~” 林剑瞪着自家妹妹,“放心,也就是亏了几百块定金,尾款还没付呢~” 林霏雨不服气的回瞪,“哼~你的钱不给我花给谁花?” “你管我,反正你未来半年都没有零花钱了~” 这个小财迷一听自己的财路断了,哪还有心情吃饭,满脸堆笑讨好道,“哥~哥~” 听着这百转千回的撒娇音,林剑骨头差点被喊酥了,“停!你还想不想我带你去金陵玩了?” 杨爱萍一愣,“金陵?怎么回事?你们要去金陵玩?” 看着小丫头用祈求的眼神望着自己,林剑失笑道,“这不马上暑假了吗,我答应带她出去旅游,放心,有我看着没事儿~” 一听是林剑要带女儿出去玩,杨爱萍便没那么担心了,“也好,出去转转开拓一下视野,不过你们得注意安全。” 林霏雨乐到飞起,“老妈放心,有我哥跟着呢,绝对没事儿~” 。。。。。。 这顿饭足足吃了两个小时,吃到最后林剑感觉随便来个什么尖锐的东西往肚子上一戳,立马就能爆炸。 没办法,三个人吃了六个人的菜,饶是平常自诩肚量不小的林剑也受不了了,不过能换回老妈欣慰的笑容也值了。 吃完饭林霏雨去帮老妈刷碗,林剑一人在沙发上躺尸,他也不想这样,但实在太撑了根本动不了! 等母女俩刷完碗回来,林剑发现林霏雨还捧着一盆水果沙拉吃的那叫一个痛快,顿时不爽了,“你是故意看我被撑死的吧?” 林霏雨吐了吐舌头,“我得留着点肚子吃水果,有益身心健康~” 懒得听着丫头信口胡诌,费力的撑起身子坐起来,对杨爱萍道,“妈,以后您有客户想送礼,记得介绍给我,我这不是接手老店了吗?” 杨爱萍怔了怔,“你别说还真有个朋友想买件古董送人~” 林剑眼睛一亮,“什么朋友?我认识吗?” 杨爱萍犹豫了一下,“是我的一个闺蜜,你应该不认识,开美容院的,她老公在民航口管事儿,最近他曾经的老领导要过70大寿,这位领导别的不喜欢,就好收藏些老物件,所以这两口子就发愁去哪买保真的东西。” 林剑闻言,顾不上撑得难受的肚子,往老妈那边挪了下屁股道,“咱家店卖的可都是真品,您又不是不知道,直接把人介绍到店里不就得了?” 杨爱萍想了想,“本来我是不愿意掺和这些事的,既然你开口了,我就打电话问问吧,正好她就住旁边~” 老妈去屋里打电话,林剑这才有功夫收拾小丫头,“你今天可是坑了我两次,说吧,这账怎么算?” 林霏雨闻言放下沙拉盆,一屁股坐过来,挽着林剑的胳膊使劲儿撒娇,一招鲜吃遍天,这招对林剑来说就是无解。 “我这不是跟你闹着玩吗哥~” 林剑打了个寒颤,“停停停,我说都这么多年了,你能不能换一招~” 林霏雨眼底含笑,“不能,谁让你是我哥呢~” 林剑无奈的摇了摇头,但从他脸上宠溺的表情就知道,根本没往心里去。 杨爱萍打完电话从房里出来,见兄妹俩又腻在一起,无奈的说道,“你们俩从小就这样,长大了还这样,让人看了笑话~” 林霏雨小脑袋瓜往林剑肩膀一靠,“别人愿意笑就笑去,管不着我~” “行了行了,越说越来劲~” 凶了女儿一句,对林剑道,“刚打电话了,马上过来跟你当面聊,先说好,怎么谈是你们的事,我不负责~” “当然了,不过生意成了回头给您买个爱马仕包包~” 杨爱萍失笑道,“你这小子,还知道贿赂你老妈了?” “那是当然。。。” 过了不到20分钟门铃响起,杨爱萍小跑着过去开门,很快就把一位年纪相仿,打扮的雍容华贵的中年妇女迎进门来。 对起身相迎的兄妹俩道,“你们俩叫程阿姨~” 兄妹俩恭敬的鞠躬问好,还把程阿姨吓一跳,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虽然这词用这不太恰当,“唉哟,好孩子,别那么客气,都是自家人~” 说完还不忘调侃杨爱萍,“你儿子跟你长得真像~” 杨爱萍掩嘴大笑,“那可是我儿子,不像我像谁?” 林霏雨在外人面前永远都是那么内向,不过一举一动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谁也挑不出理来,只是不怎么喜欢说话。 把客人让到单人沙发那坐下来,林霏雨去倒了杯茶陪着林剑坐到一边。 接下来的谈话就交给林剑了,“程阿姨,听我妈说您最近在寻老物件?” 程阿姨叹了口气,“是啊,理由你妈也跟你说了吧?这好东西太难找了,钱倒是小事,关键这东西是不是真的,你们不知道,我家那口子的老领导可是出了名儿的收藏爱好者,眼力不是一般的贼,现在假货那么多,要是送了个假的过去,我家那口子就没法混了~” 林剑淡笑道,“明白,东西您尽管放心,我家在琉璃厂的店,圈内人都知道,从不卖假货,关键是您想要哪一类的,字画?还是瓷器?或者青铜器?古钱币?您总得给我一个方向,我也好有针对性的给您建议。” 程阿姨没急着回答,而是对杨爱萍夸赞道,“你儿子真棒,瞧这话说的~” 杨爱萍脸上掩饰不住的自豪,但嘴上却很谦虚,“有待提高有待提高~” 程阿姨迟疑了一下说道,“你是爱萍的儿子,我自然信得过,不过这礼物我也拿不准,听说老领导很喜欢字画,平常有事没事儿的也练练书法,我琢磨着送一副名家字画应该错不了,但这东西不能太贵,你懂我意思吧?” 她说的很隐晦,但意思很明显,就是这字画得够水准,但真实价值又不能太高,毕竟是送给领导的,比较敏感,哪怕是退休领导也一样。 这还真不好送,能称得上够档次的名家字画,哪有便宜的? 反之,要是便宜,自然就够不上档次。 林剑思来想去,终于从脑海深处勾起一道记忆,前阵子在收拾仓库的时候,从箱子底翻出一本字帖,字帖本身不值什么钱,应该是清朝某位古人自己练字时所书,也不是什么名人,卖不出多少价钱。 但值得一提的是,字帖中间夹了一张残页,估摸着是从某册字帖中撕下来的一页,内容是千字文开片的一部分,整页纸四列十行,整整四十个字是大名鼎鼎的瘦金体,瘦金体是谁的专属自不用多说。 纸张泛黄,有暗花团龙纹,绝对是宫廷专供,另外,纸质均匀少杂质,柔软细腻,由于配有杀虫驱毒功能的天然植物制剂,具有防蠹作用,历经千年仍保存完好,技艺远超宋朝民间书籍用纸。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这页纸很可能是宋徽宗亲笔所书。 当然,仅凭纸张还不够,重点是字迹。 熟悉宋徽宗的人都知道,他的书法初学唐薛稷、薛曜兄弟,后又学同时代书家黄庭坚。 徽宗信奉“书贵瘦硬”的古训,用笔源于薛氏,结体笔势取自黄庭坚,并揉入工笔院体画的勾线功夫,创造出了新体楷书“瘦金体”,其特点为抑上扬下、抑左扬右,笔画尖削,行笔细劲,尾钩锐利,锋芒外露。 这些特点,通通在这页纸的每一个字上有所体现,笔道瘦细有弹性,运笔挺劲犀利,具有秀美洒脱的风骨,那种飞动的笔法、给人凌云虚度的感觉,是旁人绝对学不来的。 再结合纸张判断,基本可以断定,这页纸正是宋徽宗真迹! 第八十七章 100万一页纸(求收藏!求推荐!) 其实一开始宋徽宗的瘦金体并没被人重视,毕竟背着亡国君的骂名,使宋徽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遭人病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直到乾隆皇帝对瘦金体原本颇为欣赏,哪怕因人议论是亡国之君所写,渐渐忌讳疏远,也终究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不考虑宋徽宗这个皇帝当得合不合格,仅从艺术史角度来看宋徽宗此人,不仅自己书画造诣很高,还设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皇家书画院——宣和画院,一己之力提高了书画家的地位。 同时他还建立了招生制度,以诗入画,提升画面意境,推动文人画发展,大规模的培养了一批优秀书画家。 此外,在他的主持编纂《宣和书谱》与《宣和画谱》,对传承传统书画艺术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再加上宋徽宗的年代到现在已经超过千年,作品保存不易,传世数量稀少,价值无法估量,老店压箱底的这页纸可惜没有成套,否则推向拍卖会,至少也是几个亿的价格。 想到这他不禁有些为难了,毕竟宋徽宗真迹极少,哪怕不成套也没有明确标识证明是赵佶所书,但也极具收藏意义,就这么卖了未免有些可惜。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没有掩藏表情,青红变化被程阿姨尽收眼底,不禁问道,“小林是想到了什么吗? 不用为难,有什么尽管说,我和你妈是闺蜜,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不能说的。” 林剑用眼神询问老妈,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后,这才清了清嗓子道,“阿姨,是这样,我店里的确有一款比较合适的藏品,应该是宋徽宗的亲笔所书的千字文,当然,我们只有其中一页,页面上也没有明确的款识可以证明是赵佶所书。 不过从纸张、字迹来判断,是宋徽宗真迹无疑。 您如果了解的话应该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很出名,在当今收藏界比较罕见,价格难以估量,因此极具收藏意义。” 程阿姨闻言,顿时眼前一亮,“这样小林,我对这些不太懂,我家那口子正好在家,他对字画略懂一二,不耽误的话,我们能亲眼看看吗? 你放心,价格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林剑犹豫了一下点头道,“有时间,现在去?”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就现在,你等着,我回家换衣服顺便叫上我家那口子,咱们楼下见?” 杨爱萍失笑的站起身来,“瞧你急的,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正好回来的时候你们捎上我,就不用林剑特意送我一趟了。” “那太好了,就这么定了~” 约莫20来分钟,林剑跟杨爱萍下楼,发现一位一辆黑色的奥迪a6停在自己车前,程阿姨从副驾驶推门下来,招手道,“走吧,要不坐我们的车?没必要开两辆车费油,回头小林去哪我们送一趟就是。” 林剑笑着婉拒了对方的热情,“不了程阿姨我还是自己开车吧~” 两辆车一前一后驶出小区朝着琉璃厂驶去,这会儿虽然是晚高峰,但车流大多朝城外的方向,朝内城去倒也不算太拥堵。 花了大概半个小时赶到琉璃厂老店,林剑这才见到程阿姨的丈夫,巧合的是对方也姓程,说不好这两口子五百年前也是一家。 因为不知道对方的职务,又是老妈闺蜜的丈夫,因此林剑直接开口叫程叔也不算错。 “程叔,刚刚程阿姨跟您说了吧?” 程叔虽然是一张国字脸,看着有些严肃,很有guan相,但为人很随和,脸上始终挂着亲切的微笑,“说了,我觉得很不错,这页字没有明确款识就不好定价,自然就不显眼,当然,我们肯定不会让你吃亏,只是对外可能要。。。” 他故意留了个尾巴,林剑心领神会,“放心程叔,我明白,如果一会儿您看了之后,真喜欢的话,直接私下交易就好~” 私下交易就是不开票,自然就省了很多麻烦。 程叔欣慰的笑了笑,“小林少年有成,不错~” 程阿姨拍了丈夫一巴掌,“当然不错,你不知道把,小林是林涛的儿子~” 程叔愣了下,狐疑道,“林涛?” 程阿姨见丈夫似乎没想起来,对林剑歉意的一笑,在丈夫耳边轻声说了几句,程叔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林涛的儿子,那咱们还真是一家人啊~” “这话怎么说?”林剑诧异道。 “我以前也是大院的~” 林剑失笑,没去追问人家老爷子是谁,感慨道,“缘分啊~” 程阿姨满面笑容,“不然你以为我跟你妈怎么认识的~” 林剑有些纳闷,“难道我失忆了?以前好像没见过程叔叔~” 程叔叹了口气,“我家老爷子去的早,我们一家很早就搬出大院了,那时候你应该还小,不过你爸肯定记得我,我叫程刚~” 林剑还是没想起这个名字,只好道,“回头我跟我爸说说,有机会咱们两家一起聚聚~” “好啊~” 说着话的时候,四人来到老店所在的胡同,发现店门已经关了,林剑不由皱眉,“小二去哪了?” 这小子平常没什么娱乐活动,很少离开老店,难得看他关了门不在家,林剑这才觉得奇怪。 当然他也没多想,毕竟是大小伙子,有点娱乐活动很正常。 小二不在他只好自己掏出钥匙开门,把程家夫妇请进去,道了声稍等片刻,径直去了厢房,好一顿翻腾,才找出字帖回到院里。 此时夕阳西下,通红的夕阳洒满了整个院落,找的人暖洋洋的,丝毫不觉冷。 邀请众人坐下来,林剑翻开字帖,把那页一看字迹就不同的纸露出来,接着从兜里拿出两副白手套递给程家夫妇。 “抱歉叔叔阿姨,这是规矩~” 程刚摆摆手,“没关系,规矩我懂~” 接过手套戴上,眼睛始终未离书法,“果然是瘦金体,好字!” 内容是千字文的开篇部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 林剑帮着说道,“您懂书法,应该看得出这手字用笔瘦劲、挺拔、舒展、遒丽,横划收笔带钩,竖下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而内敛,连笔飞动而干脆,灵动娟丽,有欢畅流利之感。 哪怕是同样写了一首好字的乾隆模仿瘦金体,也很难模仿到精髓。” 程刚越看越喜欢,听到林剑的赏析连连点头,“没错,真是好字,想必老领导会喜欢~” 程阿姨不懂那么多,问道,“那就决定是这幅字了?是不是太单调了?” 程刚不爽的呵斥道,“头发长见识短,你懂什么,这可是宋徽宗的真迹,当世罕见,可惜不成套。” 苦笑了一声,“话又说回来,如果真是成套的咱们也买不起~” 轻轻放下这页纸,抬头对林剑道,“小林啊,我很喜欢,你开价吧~” 林剑摇了摇头,“程叔,还是您开价吧,我是晚辈,开高开低都不合适~” 程刚虚空点了点林剑,玩味道,“你小子鸡贼,欺负我这个外行~” 林剑谦虚道,“不敢不敢,我是真不敢开价~” 程刚点点头,拧着眉想了半天,才试着报了个价,“10万?” 林剑也不说高了低了,只是自顾自的说道,“前些年一场拍卖会上,拍出过宋徽宗送给童贯的一本字帖,内容不是千字文,但无论该册字帖大小还是用纸,都和我们眼前这页纸别无二致,那册字帖总共40页,总价排除了3亿多软妹币。 平均一页纸750万,当然,人家那是成套的,还有很多名人收藏的鉴赏印在,这都是附加值,所以我这页纸的价格肯定不能算那么高。” 程刚无奈的摇了摇头,“你看,小林这就是你不讲究了吧?刚还说自己不懂呢~” 程阿姨也跟着道,“就是小林,咱们都是自己人,你就放心大胆的开价,不过无论如何,对外报出的成交价最好不高于你程叔刚才开的价~” 林剑点了点头,“我明白程阿姨,这样吧,抛开拍卖会的虚高附加值,在刨除一切干扰因素,我为这页纸标价100万,您觉得可以吗?” 程刚面露难色,倒是程阿姨没觉得这个价格怎么样,毕竟在京城开了十几家连锁美容院,还不至于被100万吓到。 杨爱萍始终没有开口说话,她也不好轻易插嘴。 林剑开口道,“程叔有什么话您尽管说,咱们也是在议价嘛。” 程刚这才道,“小林啊,100万也不是不能接受,但。。。” 话还没说完,就被程阿姨拍了一巴掌,“但什么但,我跟爱萍是闺蜜,关系好的很,林剑是她儿子,我相信他,别用你们guan场上那套思维来考量朋友,过分,要我说100万就100万,反正你老领导也不知道真实价格,咱们怎么说怎么是。 这回听我的就这么定了~” 不给丈夫回话的时间,直接对林剑道,“小林,这页纸我们要了,你给我个账户,我这就让人给你转账~” 第八十八章 小二被打(求收藏!求推荐!) 要不说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呢,程阿姨赶上了好时代,再加上朝中有人好办事,从千禧年开始做美容院到现在,不说赚得数十亿身家,但也算是家底丰厚,花个100万跟普通人花10块钱没什么区别。 据说还是某信银行的vip中p,不知道有没有权力查员工流水? 吓得林剑赶紧注销了某信银行的储蓄卡,这么牛掰的银行惹不起啊惹不起! 转账完成,程刚还是有些疑虑,不过他这回学精了,借口参观藏品,拉着林剑到一边问道。 “小林啊,这次的事你一定要替我保密~” 林剑失笑道,“程叔放心,您的顾虑我明白,这张纸应该是您从地摊上捡漏来的,跟我们店没有半毛钱关系,刚刚程阿姨转给我的钱是因为要过年了,长辈赚给晚辈的过年红包,虽然很过意不去,但我还是厚着脸皮收了。” 听到林剑已经把理由想好了,程刚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朗声道,“小林啊,以后有事直接给叔叔打电话,别的忙不好说,以后坐飞机的事包给我了。” 这话林剑左耳进右耳出,他还不至于为了买机票浪费掉这个宝贵的人情。 做戏做全套,正事聊完了,林剑又带着程刚在店里转了转,人脉的重要性就体现在这,认识一个重要的朋友比认识是个狐朋狗友有用的多。 以程刚为例,这种高端人士身边自然不缺乏对收藏感兴趣的朋友,互相引荐一下,比他让人上街上发两万份传单都有用。 “程叔,以后您有朋友想买古董可以推荐给我,别的不敢说,我这店里敢摆在台面上的东西都是真的。” 程刚不解道,“小林啊,我虽然不是专业玩收藏的,但也听朋友说起过一些你们这行的内幕,大部分古玩店收货都不敢保证100%的正确率,而且他们也需要卖一下赝品来赚钱,你们店是怎么做到保真的?” 林剑微笑点头,“我不否认这一点,99%的古玩店卖的其实都是假货,忽悠那些刚入行或者自以为懂行的菜鸟,但我们这家店传承百年,自然有我们的生存之道,我们的目标群体从来都不是那些抱着捡漏心思来的人,而是真心喜欢收藏和想要购买一件真品回家收藏的人,他们就是抱着买真品来的,自然不吝惜开价,我们自然有得赚。 至于保真的问题,我父亲您也了解,他的眼力在圈内也算是得到过公认的,我跟着他也学了几手看家的本领,再不济不还有他给我托底吗? 实在拿不准的东西我们也会请专家来帮忙掌眼。 再者我们从百年前就做这一行,那个年代还是能收到一些好东西的,传承到我这代,手里可是积累了不少好物件,因此程叔可以放心,绝不会让您介绍来的朋友失望而归,打了您的脸面。” 程刚摇摇头,“这倒是小事,我还真有几个朋友喜欢玩收藏,等有机会带过来一起坐坐~” “好嘞,您随时给我电话~” 。。。 时间有些晚,逛完之后,程家夫妇便准备走了,顺路把杨爱萍捎回去。 林剑则留在店里简单收拾了一下,给小二打了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结果电话居然关机了,这让林剑有些纳闷,这小子好像从来没关过机。 隔了五分钟再打,依然关机,林剑不由想着,莫非交女朋友了?在办大事儿? 可转念一想也不对,前段时间还对林霏雨大献殷勤呢,以小二的脾性,应该不至于做出这种事吧? 越想眉头皱的越紧,心道,“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正想着呢,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入夜的胡同里空无一人,落针可闻的程度,这么大的脚步声岂会听不见? 诧异的望向门口,没多久就见一道熟悉的身影进入视线,只不过刚刚准备离开关了院里的灯,天色漆黑,再加上对方低着头,林剑一时间也不确定,但看轮廓应该是小而无疑。 试着叫了一声,“小二?” 身影一愣,抬起头看向林剑,“哥?您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这下确定了身影的主人,林剑不由抱怨道,“你小子搞什么?打你电话不接还关机,走路低着头也不怕摔着?” 说着话的时候,林剑点亮手机,用手机电筒点亮前方,顺便走到一旁打开院子里的照明灯。 ‘啪~’的一声,白色照明灯点亮漆黑的夜。 也同时看清了小二的脸,好家伙,一对儿乌眼青,嘴角还残留着血迹,一看就是刚跟人动过手,嗯~可能还是被揍的那一方。 林剑拧着眉头走上前,打量着不好意思低下头的小二,开口问道,“打架了?” 小二挠着头支吾了一声~ “打赢没?”林剑接着问。 小二更不好意思了,得,不用说也知道打输了。 林剑没好气的骂了句,“废物,打仗不可怕,打输了才丢人~” 小二的脑袋都快垂到地上了。 林剑伸手捏住小二的下巴让他抬起头,左右掰着看了几眼,除了外伤应该没啥大碍,这才放下手连珠炮似的问道,“跟谁打的?为什么打架?手机为什么关机?” 小二垂头丧气的说道,“王恺,手机摔碎了。” 林剑紧锁着眉头,“王恺?你那个远方表哥?他不是回老家了吗?” 小二咬着牙,“我也以为他回老家了,结果他没走,不知道怎么回事,跟着一个铲地皮学手艺,这不刚从农村收了货,拿回来找了好几家店都没出手,就想跟我串通,让咱们店收,我能干这事吗? 我一听就急了,过去找他理论,这孙子居然还带着人,几句不和就动了手,他们二打一,如果单挑他绝对不是我对手。” 最后赌气的话林剑没信,不过之前的话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跟了一个铲地皮?看来跟的不是什么好货。” “谁说不是~”小二心里不服气,瞧他那梗着脖子的暴躁状态就知道,一旦被他抓住机会,绝对会狠狠的报复对方。 林剑依然眉头不展,“你小子也是笨,有这事给我打电话我来处理啊,你自己过去理论什么?” 小二委屈道,“我这不是想着事情因我而起,不想给哥你添麻烦吗?” 林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啊你,都是一家人,哪来的添麻烦一说?行了,先不说这事,我带你去医院看看伤,别感染了~” 小二摇摇头,“不去,我没事,都是皮肉伤~” 林剑虎着脸呵斥了一声,“闭嘴,没你说话的份儿,打架打输了还好意思逞能?” 小二满脸惆怅,45度角仰望天空:我太难了~ 拉着小二去了附近的诊所,终归不是什么大伤,诊所完全可以处理,做了简单的清创包扎后,林剑的表情总算缓和了一些。 陪着小二等着取药的时候,问道,“你表哥现在在哪你知道吗?” 小二摇摇头,“应该是跟着那个铲地皮吧?” “那孙子叫什么?” 小二歪着脑袋想了半天,“好像听王恺叫那人豪哥~” 林剑拧着眉嘀咕道,“豪哥?” 他入行时间毕竟还短,认识的人不多,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琢磨着要不要找人打听一下,看看这个豪哥是什么来路,自己的兄弟被欺负了,不报复回来以后怎么好意思让人叫哥? 想到这,林剑把取药单交给小二,“我去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你自己拿药,我在门口等你~” 小二张了张嘴,把劝说的话咽了回去,这口气他憋着难受,就算林剑不帮他他自己也得想办法找回来。 林剑掏出手机找出刚认识的赵亮,就是那个差点被林剑忽悠瘸了的小菜鸟,直接拨了过去。 响了几声电话被接通,林剑还没等开口,一股幽怨之气顺着听筒冒出来,“贱哥?您老又准备忽悠我点什么?” 林剑讪笑了一声,他这正理亏呢,哪还好意思纠正对方称呼的问题,心知对方回去肯定会被师傅教育,估计最近的日子不好过,可还是强行解释了一波,“瞧你这话说的,怎么叫忽悠呢?我这也是给你长经验,得亏这次遇到的是我,你也不算亏。” 赵亮都快哭了,“就因为这事,我被师傅罚去洗一个月内裤,以后我再也不敢跟您做生意了~” “别介啊,人都有第一次,吃点教训也是为了以后赚大钱,再说你得承认,要不是我,恐怕你连15万都收不回去?” 赵亮看着有些小聪明,骨子里还是挺实在的小伙子,被林剑这么一说,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反驳的地方,转而道,“先不说这个,贱哥您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找我?” 林剑松了口气,这关算是过去了,“瞧瞧,这才是朋友聊天的态度,是有点小事找你帮忙,想跟你打听个人,你们圈内有没有一个叫‘豪哥’的人?” 赵亮想了想,“豪哥?叫这名儿的太多了,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林剑闻言开始挠头,刚刚忘记问小二对方的长相了。 第八十九章 ‘孙子’阿豪(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只好道,“他最近收了个徒弟,混京城这一片儿的~” “没了?” “没了~” 赵亮无语,“贱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就凭你这几句话,我怎么给你答案? 别说我了,就是行里的老人,恐怕也很难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这么跟您说吧,这行里名字带‘豪’的,没有10个也有8个,而且绝大部分都在京城讨饭吃,没办法,谁让那儿是皇城根儿呢,这市场大,铲地皮自然多。” 林剑正发愁呢,就见小二拎着一袋药从里面慢腾腾的走出来,赶紧喊了一声,“小二快过来,有事儿问你。” 小二没耽搁几步跑过来,“怎么了哥?” “你讲一下那个豪哥的样貌,有没有什么显著特征?” 小二仔细的回想道,“没有什么特别的,就很普通一人,非要说的话,个头不高,身形偏瘦,看年纪约莫40上下,讲话有点像粤省人,对了,他眉毛很粗,看着凶狠异常。” 林剑对着手机问道,“听到了吗?带粤省口音的人,眉毛粗,长得一脸凶相。” “我知道了,您这兄弟说的应该是阿豪,全名叫什么不知道,大家都叫他阿豪,确实是粤省来的,在京城混了十几年,一开始普通话不标准,后来练熟了,但这孙子心术不正,很喜欢玩套路,什么人都敢坑,不管你有钱没钱,下手从不手软,我们圈里人很鄙视他。”赵亮不假思索道。 林剑乐了,“行啊你小子,别看经验没多少,认识人还挺多,张口就来啊。” “嘿,您见笑了,我拜师后的第一课,学的就是认人,用我师傅的话说,先把圈里人的脸背熟了,才能在这个圈子混的长,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们这就是一个人吃人行业,。” “行吧,你还知道什么?关于这个阿豪?” 赵亮迟疑了下,似乎在回想什么事情,沉默了半晌道,“前段时间,不对,应该是去年,阿豪替一个煤老板拉纤儿,结果是他做的局想坑人家的钱,交易的时候被煤老板发现,不过这孙子脚下抹了油,跑得飞快,煤老板愣是没抓着他,气的人家对外放出风,以后碰到这孙子,至少卸他一条胳膊,见一次打一次。” 林剑磨挲着下巴,“这么说阿豪现在是人人喊打咯?” “人人喊打倒也不至于,毕竟煤老板不在京城混,也没公开喊价要这孙子的消息,时间长了估计也忘了,反正只要不在晋省抛头露面,生命安全不成问题。” “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怎么能找到他吗?” 赵亮为难道,“我跟他不认识,没他的联系方式,而且这家伙动不动就钻进农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想找到他还真得费一番功夫,您要非得知道,我可以找人问问。” 林剑叹了口气,“算了,先不用问,免得打草惊蛇,不管怎么样都要谢谢你,你在京城吗?要不出来喝点?我请你吃饭。” 赵亮一听有大餐吃,“还是贱哥局气,等我~” 跟他约了一个餐厅才挂了电话,对小二道,“一会儿跟着一起吃点吧?没吃饭呢吧?” 小二苦笑,“可不是,早就饿了~” 没去太远的地方,就在诊所附近找了个家常菜馆,进去要了个包间,先把菜点上,等赵亮来了正好上桌。 “哎呦,让贱哥破费了~”赵亮一进包厢,看着满桌子的菜,还有地上的一箱啤酒,顿时笑开了花。 林剑指着旁边的座位,“别客气,来,坐,看看菜合不合胃口,要不你再点两个?” 赵亮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农村孩子,不讲究那些个~” 废话不多说,三杯酒下肚,简单吃了几口,林剑问道,“你再给说说这豪哥,不瞒你说,我这小兄弟今天过去跟他谈事,结果没怎么着呢就被打了一顿,这口气必须得出。” 赵亮一听,借着酒劲儿道,“哟,这孙子惹到贱哥头上了?没说的,收拾他,让她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这一口大碴子味儿,听着怎么也不像放狠话,更像是在演小品,林剑不由吐槽道,“你丫以前练二人转的吧?” 谁知小二惊讶的问,“您怎么知道?” 林剑愕然,“还真有这事儿?” 小二无语,“合着您也是瞎猜?不过还真被您说着了,我小时候是练二人转出身,没办法,家里穷啊,当时就两条路,要么当兵要么学二人转,正赶上那几年赵老师火遍全华夏,我脑袋一热就拜了个二人转师傅。 结果学了没几年,这师傅因为老婆跟人跑了,没想开找人报仇,结果失手伤人,被判了20年,算是彻底栽了。 我也没招啊,只能硬着头皮出去演出,但水平不行,逗不乐观众,不用多,两次老板就不请我去了。 之后我又去餐厅打工,或者工地搬砖,反正什么活儿都干过,最后运气不错,让我认识了现在这位师傅,带着我四处跑货,虽然收入依然不稳定,但至少有了奔头。” 林剑听完赵亮的叙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劝吧显得矫情,不说点什么又显得太过无情,干脆啥也别废话了,都在酒里了。 又是接连三杯下肚,赵亮这才道,“这个阿豪,我出门儿前特意找师傅打听了,用师傅的话说,这孙子一个人就能搞坏整个圈子的名声,他刚来京城那几年就不讲规矩,靠跟踪别人,然后突然跳出来用高价抢货,把圈里人都得罪了一个遍。 但他也是会做人,每次从别人手里抢来的货,卖钱以后,都要送份儿礼给被被撬货的同行,当然不是什么贵重的礼,无非就是烟酒,但愣把人憋得说不出话来,人家都送礼了,总不好揪着不放吧?” 小二愤愤的插嘴道,“太孙子了~” 赵亮跟他碰了一杯,“确实孙子~” 林剑又问,“然后呢?他得罪了这么多人就没人收拾他?” “怎么没有,好几次都有人要弄他,结果都被他事先察觉跑掉了,关键是这人总耍单片儿,孤家寡人的滑不留手,风声一紧,拎上行李就跑,换个地方一藏,谁也找不到他。” 林剑低声咒骂道,“md,这么说岂不是拿他没办法?” 说完又问小二,“这么一人怎么能让王恺碰上?” “王恺是谁?”赵亮好奇。 “就是小二的表哥。。。”林剑把事情原委大概的说了一遍,赵亮恍然道,“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你的表哥也够孙子的,俩孙子凑一块儿,真是臭味相投~” “谁说不是?不过他跟我哥在一起,我想办法联系上我哥,是不是就能找到阿豪?” 林剑愣了下,随即大喜,“对啊,这俩人最近应该都在一块儿。” 赵亮摇了摇头,“贱哥,有个事儿你得想清楚,您准备怎么报复,是找人揍那俩孙子一顿呢?还是下局设套,等这俩人往里钻?” 吃了口肉,喝了口酒,“如果是第二种,那就没必要去找他,想办法把风声传给他们,等着鱼儿主动上钩就好~” 林剑看向小二,“你来决定~” 小二咬着后槽牙,“算了,法治社会,使用暴力不好,容易招来404~” 林剑耸了耸肩,“那就设局引他们上钩~” 扭头看向赵亮,“得麻烦你帮忙打听一下,看看那个阿豪喜欢哪一类的东西~” 赵亮一按桌子,“没问题,回头我就找人打听~” 又碰了几杯酒,赵亮谄媚道,“贱哥,您的事儿聊完了,是不是该聊聊小弟我的事儿了?” 林剑怔了下,无奈道,“我还纳闷你小子怎么这么上心呢,原来跟这儿等着我呢?说吧,什么事?” 忽然面色一变,郑重其事的说道,“先说好,圣旨的钱我可不退,这是规矩~” 赵亮陪着笑,“放心哥,我懂规矩,那事儿翻篇儿了,我要说的是这个。。。” 话音落下,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绒包,轻轻往林剑面前一推,做了个请的手势,“您上眼?” 林剑狐疑的看了对方一眼,上手隔着绒包一抹,一个椭圆形的坚硬物体,稍有分量,大概一两多重,5公分长短,很小的一个小物件。 但这特殊的形状立马在他的脑海中勾勒出图像,下意识的说了句,“天珠?” 他道出宝贝真实身份的同时,眉头也拧了起来,概因他没有察觉到‘寻宝鼠’的温度变化,一丁点都没有,按理说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数千万上亿的天珠不应该没有反应才是,难道是假的?这小子打眼了? 这倒是不奇怪,毕竟他才刚入行,天珠这类的东西水又太深,打眼也正常。 赵亮可不知道这么会儿功夫,他脑子里有了这么多想法,只是讨好道,“厉害啊贱哥,摸一摸就知道是什么宝贝?” 林剑白了他一眼,“少拍马屁~” 怼了一句,这才打开绒包,小心翼翼的将天珠倒在手心,顿时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涌上心头。 第九十章 天珠(求收藏!求推荐!) 在当下的文玩圈、收藏圈,天珠的名声可是非常高的,但是很多玩家,却不知天珠为何物,只是从别人那道听途说,觉得价值很高,其实在过去的藏区,天珠只是一种对美好的生活,和财富的象征的寓意。 以前在唐朝的时候,便有了天珠之名,材质各有不同,比如法螺天珠,就是由海螺化石打磨成的,而现在市面上常见的天珠,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九眼石页岩,也叫天眼天珠。 但这个说法忽悠忽悠外行人还行,真正懂得人都知道,这种材质实际上就是一种含玉质及玛瑙和晶体矿成份的沉积岩,有极强的磁波,带有天然形成的规则图案,以眼球形为主,辅以三角形、四边形等,民间传说可以辟邪。 可辟邪这事儿,都是迷信,老百姓在家里挂一张钟馗像还辟邪呢,要不挂小岳岳的‘写真’也行,搞不好还避yun~ 天然天珠主要是矿石在自然中形成的一些天然纹路,看起来似乎有独特的含义蕴含其中,于是被藏族先民认作是天神赐予的宝石而收藏起来。 但现在市面上普遍都是人工加工过的天珠,当然,古代的老天珠也是人工雕磨而成,从本质上来说,古董都是人工制成的,真正纯天然形成的传世古董少之又少。 这种岩石主要产地在藏区,深藏于喜马拉雅山脉之中,在当时非常的稀有,所以才显得其珍贵之处,流传下来的传说也很多。 在有的传说里,天珠是神灵的眼睛,也有的传说中,天珠是外层空间遗落的陨石,经过自然打磨而成,而因为几颗天珠穿制成串后,与蛇非常相似,所以,还有传说天珠是上古神蛇的化身。 最恐怖的一种说法是一种不知名古虫的干尸,或者有人觉得是某种爬虫的化石,总之各种说法千奇百怪,都是人为赋予的神奇,但它不过是一块石头罢了。 当然,要说与普通石头有什么不同,那还是值得一提的,比如天珠的硬度非常高,达到了莫氏硬度7-85,跟宝石一样,只不过没有宝石那么绚烂的外表和光芒罢了。 说了这么多,抛开神话的附加意义不谈,真正藏区传承至今的至纯天珠万中无一,满市场都是烧制的现代仿品,关于真正的xc天珠满足的无非就是制作工艺失传,传承年代久远,纹路清晰优美这几个特点。 但是这么一颗珠子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过亿元也经常见到,普通人几乎难得一见,没有足够的案例供你分辨对比,打眼就成了常有的事。 不过目前得到公认的是,藏文化历史中的所谓“思”珠,就是现在天珠市场上的一个类别——千年至纯老天珠 剩下的就只有一句话:呵呵,看人玩玩就得了! 古玩这一行里有句话——老仿老,亦算是古董。 每个朝代都会去模仿之前的经典,无论书画、玉器、瓷器等等,都一样,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叫传承与发扬,老料器天珠也是如此,算得上是古人智慧的结晶,采用现在所不知道的一些配方制造。 虽不是真正至纯天珠,但在历史上是有据可查,这样的珠子也值得一玩,毕竟亿万富翁有几个? 老料器天珠的材质据说为寺庙定制成分,含有松香、藏药、五金等材料混合而成,因此拿在手里掂一掂,能够感觉到分量。 就比如眼前这一枚,此珠通体遍布朱砂般凝血,体态修长,中间微鼓呈椭圆状,长度估计的差不多,5公分上下,为天地共存眼,圆为天眼,方为地眼,所谓天圆地方嘛。 如果此时林剑要卖这颗天珠,一定赋予其吉祥的含义,比如能实现心愿,对事业、人际、外交有很好的帮助。 理论上来说,这应该是一颗老珠子,经过岁月沉淀的坚硬外壳,加上流畅自然的珠眼、线体,拿到市场上卖至少也是7位数。 可为什么‘寻宝鼠’没有丝毫反应呢?不应该啊? 林剑的眉头死死的纠缠在一起,搞得赵亮心里七上八下,什么情况?莫非自己打眼了? “那个~贱哥,您给说说?” 赵亮忍不住,舔着脸说道。 林剑回过神,把珠子放在绒包上面,幽幽开口道,“说不好~” 熟知行内黑话的赵亮不禁打了个激灵,“这是仿的?” 林剑意识到对方误会了,解释了一句,“不不,是真的说不好,我拿不准这东西,套用每一条标准都应该是真的,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珠子有问题,也许是我眼力不够吧,总之,我说不好~” 赵亮没敢多说,这行的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直觉也是其中之一,他不能否认林剑的直觉有问题。 苦笑了一声,“不会吧?一个老农民有这个造假技术?” 林剑凝神道,“你从哪收来的?” “川省下面的一个农村~” “刚收的?什么时候跑川省去了~” “就前不久,师傅带我过去见一个老朋友,我觉得没劲就到下边农村考察市场,运气不错,收了件镀金的菩萨像,老物件,回京城就出手了,这枚天珠我觉得能卖出好价钱,但价格说不准,正好您找我,就想带来请您给掌掌眼,可谁知道。。。” 赵亮哭丧着脸一副要死的样子。 林剑失笑,替他把话说全了,“谁知道被我泼了盆冷水?” 赵亮讪笑了一声,没有接话。 林剑则收起笑容继续问道,“你没给你师傅看?” 赵亮摇摇头,“我想给他老人家一个惊喜,这次是我独立上工,要是收了一枚天珠,是不是可以证明我能够出师了?” 林剑叹气,“你小子心气还挺高~” “那是,我可是准备做一辈子的事业,自然要有点梦想。” “行了,先别说你的梦想,我问你,花了多少钱收的这珠子?” 赵亮犹犹豫豫的比了个3,林剑试问,“3万?” 换来一声苦笑,“加个零~” “30万?”林剑讶然,“那个村民知道天珠?” “可能是离藏区比较近的原因吧,听过天珠是没错,只是不知道具体价值,我以为这珠子至少能翻一倍卖出去。” 林剑不无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这样吧,回头你拿这珠子来我店里,我让人给你看看。” 赵亮惊喜道,“真的?那太感谢贱哥了,来,我敬您一杯~” 林剑摆摆手,“甭客气,咱哥俩也算不打不相识,我看你小子有点灵气,在这一行应该有大发展,我这也是结个善缘,再说阿豪这事还得靠你多帮忙~” 赵亮拍着胸脯道,“没说的贱哥,您的事就是我的事,我这人别的没有,就是有一股子义气。” “好,干!” “干~” 。。。。。。 第二天,林剑起了个大早,昨儿喝到快凌晨才回家,临走时赵亮那小子还是不放心自己那颗珠子。 林剑被磨得没办法,只能今天起大早来店里,准备把胡爷请过来掌眼,就是不知道胡爷对天珠有没有研究。 小二昨天因为受伤没怎么喝,今儿照常起床,发现林剑已经在院子里坐着喝茶了,下意识的搓了搓惺忪睡眼,还以为看错了。 惊讶道,“哥?怎么来这么早?” 林剑打了个哈欠,“赵亮不是等不及了吗,你起来了正好,赶紧给胡爷打个电话,叫他今天抽空过来一趟~” “得嘞~” “给你带了豆浆油条,凑合吃一口~” “不凑合,我就好这口~” 这会儿还不到8点,阳光刚刚好,既不烤人又带来一丝温度,虫鸣鸟叫秋风习习,院子里大树下一坐,品上一杯香茗,小日子好不悠闲。 没多久赵亮赶到店里,身上的酒气还没散,哈欠连天的招呼了一声,“早上好贱哥,有吃的没,饿死我了~” 林剑看着这小子一脑袋鸡窝头,很没形象的样子,很是无语,“至于的吗?比我还年轻,喝完酒都缓不过劲儿?” 赵亮一边打哈欠一边摇头,“别提了,昨晚回去被师傅一顿敲打,3点多才睡,困死我了~” 林剑哦了一声,冲厨房里忙活的小二喊道,“小二,你的早饭还有剩的吗?小亮子来了~” “有,正好剩两根油条,就是有点凉,我给热热?” 赵亮赶忙道,“不用不用,填填肚子就行。” 说着话,干脆起身去了厨房自己动手,再出来的时候一手一根油条,狼吞虎咽的撕咬,那架势跟饿了半个月似的。 “慢点,实在不行再去买点吃~” 赵亮吃的太急,差点噎到,顺手就想拿起桌上的茶杯喝口茶顺顺,却被林剑一巴掌拍开,“你不洗手别碰我的茶杯~” 被提醒了一句赵亮才注意到,这茶杯有些与众不同,打眼看着一股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定睛看了半天,一根油条下肚,指着茶杯道,“我眼力不够,这是哪一朝的青花?” 林剑没有直说,只是提了个醒,“看釉色,还有青花图案。” 第九十一章 钟馗真相一(求收藏!求推荐!) 林剑正在使用的成化青花,颜色清谈典雅,这也是成化青花的重要特点之一,以淡雅、沉静的色调行于天下。 但往往因釉质肥厚,青花色淡,而有云遮雾障若隐若现的现象,尤其是底足的青花款色调,表现的最为突出。 赵亮这小子经验虽然浅薄,但基本功掌握的还算扎实,这些理论上的东西一点就透。 经过林剑的提醒,一下就反应过来,“这是成化青花?” 林剑笑眯眯的点着头,“没错~” 赵亮抽了口凉气,“这得多少钱啊,贱哥您也太奢侈了~” “没多少钱,茶杯做出来就是给人用的~”上次他也是用这句话应对马冠福的调侃。 喝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茶,胡爷终于优哉游哉的进来。 “小贱,什么事?” 得,这外号算是彻底坐实了~ 林剑赶忙起身,“胡爷,辛苦您大清早跑一趟,有件宝贝我拿不准,不知道您对天珠有没有研究?” “天珠?”胡爷嘀咕了一句,“研究的不多~” 林剑苦笑,“那您看看再说~” 跟赵亮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便让他拿出天珠给胡爷掌眼。 拿在手里盘玩了几下,左右翻看过后,胡爷拧着眉头道,“看着不像是老珠子,但这种品质。。。” 林剑愣了下,“不是老珠子?” 胡爷笃定的摇摇头,“不是~” 林剑满脸懵,“可这风化纹~” 他口中所谓的风化纹就是老天珠因其年代久远的明显特征。 说白了就是密度很高很硬的矿石表面,经过一定的年代,都有这种如刀切割的不规则沟槽纹路,且深浅不一。 但这不绝对,林剑在这方面经验不多,所以被误导也正常。 胡爷解释道,“这是风化纹没错,但你在判断的时候要格外注意,以现在的技术,和切割工具的能力,同样能做到自然、不规则的沟槽纹路,技术高超的工人甚至可以做到和天然形成一样的内部构造。 关于是否为人工制造出的风化纹,需要通过光泽度来辅以判断,比如佩戴时间长表面有磨损,所以通常这类的风化纹没有光泽,不会反光,反之,人为制造出的风化纹表面光泽明亮。 如果肉眼看不出,还要拿高倍数的放大镜辅助。” 林剑一副受教的模样,“所以这颗珠子的风化纹是人为切割出来的?” 胡爷沉吟道,“我觉得是,但技术非常高超,做的很自然。” 林剑心道,“难怪寻宝鼠没反应~” 赵亮的声音打颤~“所以这是假的?” 胡爷摇摇头,“以这个做工,卖上大几十万没问题,反正现在市面上几乎都是人工做的珠子,当然,哪怕是至纯天珠也是人工打磨而成,但此人工非彼人工~” 林剑深吸一口气,“多谢胡爷,长知识了~” 胡爷摆摆手,“我对天珠研究的不细,也是近十来年市场比较火,我才稍稍研究了一下。” 林剑眼睛一亮,“这么说胡爷您能做?” 胡爷皱眉道,“可以做,但水平不够,就不丢人现眼了~ 林剑知道,像胡爷这种造假高手,敢拿出来的无不是精品,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否则就是砸招牌~” 也就是林家不愿意老店名声受损,不然绑住胡爷这根大粗腿,以后这钱还不长了脚似的自己往兜里钻? 谈完了事儿,听说这珠子还能卖钱,赵亮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开口问道,“胡爷,有幸认识您,要不中午一块儿坐坐?” “算了~”胡爷脾气就这样,对不认识的人没什么好脸色,能回一句已经很给林剑面子了。 赵亮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不知所措的看着林剑。 “别在意,你就先回吧,我跟胡爷还有点事说~” 他看胡爷没有要走的意思,知道一定是有事,于是便让赵亮先走。 让小二帮忙送客,林剑请胡爷进屋里,他感觉胡爷是要说‘钟馗像’的事情。 上次胡爷说到一半就被赵亮打断,这次总算找回来了。 两人先后来到二楼,胡爷直奔鬼谷子画前,屏气凝神的端详了半天,最终叹气道,“这幅钟馗像。。。” 他这三番五次的欲言又止,可把林剑给急坏了,“胡爷,有什么话您尽管说,反正这儿没外人。” 小二被他打发走送赵亮了,整个店里就他和胡爷俩人,也不存在窃听之类的剧情,甭管胡爷要说出什么惊天大案,出了他的嘴,入得林剑的耳,就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胡爷又是一声叹息,望着钟馗像,幽幽说道,“这幅画背后的故事可谓百转千回,说出来都不一定有人信。” 林剑面色一凝,“如果是别人可能不信,但我一定相信。” 胡爷诧异,“为什么?我记得上次问你的时候,你就知道这画是赝品,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林剑苦笑,“就和刚才的天珠一样,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直觉很准,虽然这幅画已经仿到了极致,甚至连气韵都挑不出毛病,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画有问题,但之前一直没有得到验证,直到您的出现,证明的了我的感觉是对的。” 胡爷张了张嘴神情落寞的说道,“以前有人跟我说这行有天才我不信,我一向自负,但在我的祖辈面前,我这点天赋被贬的一文不值,概因我没有完全继承他们的手艺。 但你不同,你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林剑谦虚的摆了摆手,“胡爷您可别捧我了,我肚子里这点墨水别人不知道自己还不清楚? 咱们还是说回画吧?我的好奇心快要爆棚了。” 胡爷又看了一眼画,低头组织着措辞,终于开口道,“张大千你肯定了解吧?” 林剑点点头,“知道不少他的事迹,就是不知道您提的是哪一段?” 胡爷玩味的笑了笑,“那你就都说说?” 林剑无奈,只能配合道,“张大千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少年遭绑票,被土匪任军师; 未婚妻去世,跑去寺庙当了一百天和尚,法号大千; 他对rb侵略罪行不满,遭软禁于颐和园。 他的家里养虎养猿,一生红颜知己无数。 。。。” 话未说完,胡爷打断道,“你落了最重要也是张大千最传奇的一段故事没说。” 林剑怔了一下,随即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您说张大千还是造假高手这段?” 胡爷欣慰的笑了笑,“对咯~我家的先祖在精仿这一道算是走到了极致,能让他们佩服的人没几个,尤其是我那个高傲的父亲,但张大千是能够让他竖大拇指的人,尤其是在画作方面,张大千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第一人。” 对此,林剑自然认同,画家叶浅予就曾说:张大千是华夏画家中最勤奋的,所有古人的画都临过不止十遍。 从他身上拔一根毫毛,要变石涛就是石涛,要变八大就是八大,要变唐伯虎就是唐伯虎。 张大千自己也曾道:画中要它下雨就可以下雨,要出太阳就可以出太阳,造化在我手里,不为万物所驱使,心中有个神仙境界,就可以画出一个神仙境界。 这绝对不是自负,因为张大千他能够做到,不过张大千作伪,也遭到了不少非议。 林剑觉得无可厚非,张大千这一路仿过来,从石涛,八大再到后来的敦煌,他是在仿古而胜古,更胜过当时的权威鉴赏家,除了早年做的假画,到后来他也会公开承认自己做的假画。 这一手高超的技巧,曾经骗过了当时许多著名的收藏家和艺术家,其中不乏顶级大佬,比如张学良。 当时权倾东北、威震华北的年轻少帅张学良,耗费巨资,从各处搜罗到不少的石涛作品,一开始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珍爱的在这些收藏品中,竟然有不少是张大千的仿作。 后来社会上盛传,所谓石涛的真迹,其实大半出自一个青年画家之手的仿作时,张学良才知道自己上了大当,除了震惊之外更多的是佩服,于是,他很想结识一下这位能把假画造得天衣无缝,使海内外无数大名鼎鼎的鉴赏专家也难辨真伪的假石涛,究竟长了几个脑袋。 别说还真被张少帅找到了机会,那时张学良在东北易帜,由奉军少帅被调到北平,出任国军海陆空三军副司令,没过多久,张大千北游故都,寄居长安客栈。 张学良听说后,便下帖邀请张大千吃顿便饭。 当时朋友们都提醒张大千,说这恐怕是鸿门宴,毕竟少帅的名声可不怎么好听,要小心张学良来算假石涛画的这笔账。 可是张大千也是艺高人胆大,稍稍考虑了一下便应邀赴约,不过他也留了后手,临出门时嘱咐家人,如果逾时不归,就要托人打听关照了。 宴席上,有不少北平书画界、收藏界的名流,而张学良对张大千,颇有礼贤下士的谦恭之风,于是在张大千心里,便逐渐消除了鸿门宴的顾虑。 在酒席间,与张学良谈笑风生,对方也不问假石涛的事,这才令张大千真正放下心中的石头。 第九十二章 临摹大千仿钟馗(求收藏!求推荐!) 少帅毕竟是少帅,脾气秉性是改不了的,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张学良还是轻轻点了张大千一下,他曾拍着张大千的肩头,对着其他客人,以介绍的语气说:“咱们鼎鼎大名的张大千,可是仿石涛的专家,在我的收藏中,就有好多是他的‘杰作’。” 这话分什么人听,心眼小的自然觉得是在暗讽,可张大千没这么想,他觉得这是张学良在给自己台阶下,是友好的表现,这便是张大千与张学良第一次带有戏剧性的相识情景。 从此,两人就交上了朋友,后来,张大千还特意用石涛的笔法,画了一幅《黄山九龙潭》赠送给张学良,画中还题了一首借景寓意,无非就是拍马屁,颂扬张学良雄才大略,要不说文人也是人,同样会拍马屁,只不过人家的马屁拍的比较高级。 林剑收起思绪,反问道,“所以这幅钟馗像实际上出自张大千之手?他在仿吴道子?” 紧接着他拧着眉头,心中暗道,“不对啊,就算是张大千仿的,那也得值个大几千万上亿,可为什么寻宝鼠毫无反应呢?” 要知道现在但凡有一副张大千的画出现,基本上都是以亿这个单位画下句号。 胡爷没有明说,幽幽道,“张大千的人物画先学唐寅进而效法赵孟俯、李公麟等诸家,得其神髓,线条优美,潇洒秀逸,赋彩辉煌浓丽,比如他的仕女图,无不是雍容高华。 张大千汲古代人物精髓,吸取用笔、设色、服饰、衣纹带折的变化,以及人体美的表现技法等,使其人物画技法有很大提高。 你看过张大千的仕女吗?如果你看过便会发现,他笔下的侍女在造型上已渗有敦煌供养人的仪容,用笔则仿吴道子的飞动飘逸,可谓雅俗共赏,除婀娜的体态外,更流露出内在的精气神,这也是他价值最高的一类作品。 而钟馗像却是从未在他的作品名录中出现过,然而‘画圣’的代表性人物画他又怎么会不模仿呢? 事实上他私下里画过很多张钟馗像,但每一幅最后都被他扔进了火炉里,因为他不满意。” 林剑越听越迷糊,难道真是张大千私下仿作的?只是从未对外示人,所以外人根本不知道? 最后不知道怎么机缘巧合到了国外,最后到了林涛手里。 这也不对啊,老爹不是说这幅画是那个老外祖上在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抢走的吗?可如果没记错的话,八国联军侵华那年,张大千才刚出生吧?最多一岁、两岁。 除非。。。那个老外说谎,或者被他祖上骗了。 又听胡爷道,“张大千虽然喜欢模仿古人画作,但他又有着极强的偏执信念,必须要模仿到极致才可以拿出来示人,只要有一处让他觉得不到位的地方,立马撕毁重画。 后来,经过百十次的实验,他总算画出一幅令自己满意的钟馗像,但依然称不上完美,犹豫了良久之后还是决定烧毁。 当时他的一位助理觉得可惜,趁着张大千不注意的时候偷梁换柱,偷偷把这幅画藏了起来带回家。” 林剑聚精会神的听着,他感觉gc要来了。 “后来这位助理还是按照张大千的意思烧毁了那副钟馗像,但在此之前,他自己临摹了一副,并将其挂在了自己的卧室中每日欣赏,可几年后,这幅画却不翼而飞,一起丢失的还有几根金条和瓷器。 助理猜测家里是遭了贼,但也没什么办法,那个年代杀人放火都不一定有地方说理,更别提抓贼了。” 林剑的大脑一阵清明,之前总有种拨云见雾混沌感,可这一刻,他的视线豁然开朗,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叹了口气试着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一起丢失的几个瓷器也是仿造的吧?” 胡爷默不出声的点了点头,林剑又问,“能冒昧的问一下,那位助理是您的什么人?” “大爷!” 林剑下意识的就想回一句:你大爷~ 不过他反应快,知道这话应该不是骂人,而是真的在说他与那位助理的关系,是他亲大爷。 算算年纪,胡爷今年60多,他的大爷如果还在世的话,至少也得84、85,那个年代的人结婚都早,生孩子自然也早。 倒推一下,他大爷年轻时给张大千当过助理或者学童很正常。 接着,林剑就自行把整个事件脑补完整,胡爷一家都是仿造高手,别的不行,但临摹一副钟馗像问题不大,被偷之后,画被贼人卖给了倒腾古玩字画的商贩,那时京城里可是有不少老外专门收购华夏的古董回国,但大多以瓷器为主,字画除了名家作品,更多的还是被当作赠品附送。 自然而然的,这幅‘仿张大千仿吴道子钟馗像’就流落到了海外,不过兜兜转转,被那位老外的后人当作八国联军时期抢来的赃物卖给了林涛。 事情有些曲折,不过真实情况应该八九不离十。 不过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林剑追问道,“老爷子还健在?” 他问的是胡爷的大爷~ 可惜,胡爷摇摇头,“早就不在了~” 林剑暗暗叹息,不是他不相信胡爷,只是多一个当事人认证,总归比自己瞎猜要好。 胡爷望着钟馗像出神,“这都是命啊,我忙活了大半辈子最后落到为人打工,而这幅本该不存在的画,却出现在了我的雇主手中。” 林剑闻言尬笑了两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搞得自己成了大反派。 不过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寻宝鼠没有一丝反应,因为这根本就是一副临摹之作,只不过临摹之人的手法太过高超,而且装裱技术让人找不到一丝毛病,另外,张大千的模仿的功底也是炉火纯青,这世上恐怕除了他自己,其他人很难找到这幅画与真迹的区别,种种原因叠加,这才让堪称专家的林涛打了眼。 当然,寻宝鼠只能给出宝贝的真实价值,临摹之作确实不值什么钱,但如果外人不知道,就把它当吴道子真迹来卖,恐怕卖出个天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林剑有些纠结,再看看胡爷的脸上露出同样的纠结之情,心道,“他该不会想把画要回去吧?” 不过这话他没有明说,一旦他原本没这个心思,被林剑一说突然换想法了呢? 两人沉默了良久,最后胡爷按着桌子起身,“好了,事情说完了,也算了了一桩心愿,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走了~” 林剑跟着起身,“要不吃了饭再走?” 胡爷摆摆手,“不吃了,回去还有工作,最近有人向我求一只乾隆斗彩大罐,我得研究研究怎么把这钱赚到手~” 林剑一听,顿时来了兴趣,“那个胡爷,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让我开开眼?” 胡爷玩味的笑了笑,“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你现在是我老板,让你看看也无妨,不过看到之后恐怕你会对真品失去兴趣的~” 林剑摇摇头,“不会的,假的终究是假的,哪怕仿造的再精美,再无可挑剔它也依然是假的,气韵这东西是很难模仿的。” 胡爷语气一滞,神色黯然道,“你说得对,所以我们一家永远上不得台面。” 林剑挠了挠头,是不是说错话了。 “算了,到了我这个年纪,能够做出一款与真品别无二致的作品已经很知足了,至于名声什么的,又有什么用?” 意兴阑珊的招了招手,“走吧,正好蹭你的车~” 。。。。。。 原以为胡爷就住在附近,谁想到他报出地址后,竟然在通州下面的农村。 幸亏现在村儿里都修了路,虽然质量不算好,但至少能开,不过这也让他升起换车的心思了,最近他经常往农村跑,是该考虑换一辆通过性强的suv了。 换车的事儿不急,眼下离目的地越近,林剑越激动,他还是第一次看人现场造假,猎奇心盖过了一切。 “胡爷,您会开车吗?要不给您配辆车?以后来店里也方便~” 胡爷摆摆手,“用不着,老头子身体好得很,坐公交地铁很方便,再说我也只有工作的时候住这儿,我在琉璃厂附近有套老房子。” 林剑恍然,便没再劝,导航到了这里跟瞎子没区别,干脆关了,听胡爷的人肉导航。 没多久,林剑开着宝马来到一处半山腰出的石阶旁,胡爷道,“就这儿,记着那颗老槐树,以后你自己过来的时候方便找到。” 车只能停在道边,前面不远处便是一颗3人抱的参天古树。 而胡爷的工作室就在石阶的尽头,步行上去,一间面积不大,但很有山野情趣的小院子出现在眼前。 胡爷尽显得意,“怎么样?我这儿还不错吧?别看这儿树多草多,但夏天没蚊子,晚上热了,往树下的摇椅一躺,踏踏实实睡一晚上。” 林剑不信,大自然确实清静优美,可要说没蚊子打死他也不信。 有时候林剑很讨厌夏天,就是被蚊子咬怕了。 第九十三章 人和窑(求收藏!求推荐!) 在院落的后方,有一座高高隆起的半圆形砖石建筑,看着还有一些艺术气息,但林剑知道,这可是胡爷‘吃饭’的地方,那些精美的仿制瓷器,应该都出自这座馒头窑。 馒头窑左侧靠着围墙的地方有一深坑,里面堆满了瓷器碎片,看着深坑林剑都能够想象出,每次胡爷端详自己的作品,发现有一处不满意便直接摔到坑里砸碎的场景。 馒头窑是陶瓷窑炉的一种,属于半倒焰式间歇窑炉,也叫“圆窑”,馒头窑在建造时,地基需要非常地坚固且呈马蹄形,窑顶呈半球形,外形很像我国北方人民日常食用的馒头,所以民间戏称馒头窑。 要知道在陶瓷生产工艺中,窑炉的烧成技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按理说每种特定的瓷器都要有专属的窑炉种类来烧制,但对一名仿制人来说,很难为每一种瓷器都配上专属的窑炉,所以选择一种用途较为广泛的窑炉,就成了必然,馒头窑古代北方使用非常广泛,当年北方著名窑口:磁州窑、耀州窑、定窑、钧窑、临汝窑都采用这种窑炉焙烧瓷器,所以在胡爷家见到馒头窑,林剑丝毫不奇怪。 当然,比起各大窑口的馒头窑,胡爷家的这口窑炉明显小了很多,算是mini版馒头窑,毕竟胡爷用不着大规模生产瓷器。 由于陶瓷烧成过程中有许多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在陶瓷行业就有了“三分成形,七分烧成”、“三分人作,七分天成”、“或生在成形,死在烧成”等说法,这就导致人们渐渐对窑炉有了敬畏感。 馒头窑炉的内部全由耐火砖砌成,弯弯曲曲、疙疙瘩瘩、麻麻赖赖,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盘它! 当然这只是粗浅的描述,文艺点讲:细若盘蛇、粗如扭龙,听起来是不是觉得高大上了? 事实也是如此,比起其它窑炉,馒头窑外观姿态优美、丰姿卓越,宛如唐代丰腴美人,值得细细品味,这是在懂行的人眼中,反之,那就是一堆砖,没比坟包强多少。 胡爷刚去把屋里的门窗打开换气,慢悠悠的过来,发现林剑在窑门前站着发呆,不由问道,“怎么?第一次见到窑炉?” 林剑坦诚点点头,“头回见,您给介绍介绍?” 胡爷失笑道,“没什么好介绍的,这就是窑门,开窑的时候用,烧成时需要将窑门封闭,留出火口供添加燃料。 旁边有个深达5米的井,供掏煤渣及通风透火使用,后面有两个烟囱将烟排出。 窑炉内部前有火膛供烧煤加热升温,用作摆放与烧成产品处叫牙台,牙台呈前高后低状。” 示意林剑低头往里看,指着内部道,“看到窑内后壁下面的两个大孔了吗?那是吸焰孔。 窑顶的透火孔我们叫天眼,窑顶底部周围有6个麻眼,用于烧成中调节焰气与观察火情。 你可以站进去看看。” 林剑闻言走了进去,上下一打量,发现窑内牙台略呈方形,而窑顶浑然为圆球形,这不正迎合了华夏古代‘天圆地方’的说法吗? 暗自咋舌,问刚进来的胡爷,“这是您亲手打造的?” 胡爷摇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没这手艺,这座窑炉到今天快百年历史了,依然坚固耐用,其关键的穴顶、盘柱、牙台等几个部位,都是窑工高超技艺与智慧的结晶。 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出来?” 林剑疑惑道,“所以这是您买的?” “不,这是我爷爷亲手建造的,当时可没用什么脚手架,便将上千块耐火砖组成的窑顶砌好,据我父亲说,摆砌、抹泥、加支垫,总共就花费了一天多点的时间。” 林剑比了个大拇指,“老爷子是高人啊,厉害~” 胡爷笑了笑,“是厉害,不过你今天来的不是时候,等烧窑的时候,那才值得一看,那时候窑炉内部温度达到1250度以上,外部则犹如铜墙铁壁般的坚牢,当熊熊烈火燃烧由烟囱派出时,犹如小龙在空中起舞一般,非常漂亮。” 林剑不由憧憬,“等有机会一定来看看~” 胡爷在窑内转了一圈,“点火后,火焰自火膛先喷至窑顶,再倒向窑底,流经坯体,烟气从后墙底部的吸火孔入后墙内的烟囱排出。 这种馒头窑窑墙较厚,限制了瓷坯的快烧的速冷,相应地便减低了瓷器的半透明度和白度,为避免坯体变形,又使坯体加厚,因此馒头窑出品的瓷器都有浑厚凝重的特征。” 林剑愣了下,本能的反应道,“这也是古代北方瓷器的特点吧?” 胡爷微笑点头~ 可林剑纳闷道,“这么说馒头窑烧不了青花瓷?” 胡爷反问,“谁说烧不了?” “可青花瓷胎很薄~” “你以为元青花怎么来的?” 林剑被胡爷一句话问住了,张了半天嘴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别说青花,就算是釉里红我也能烧,古代比较迷信,当然我不是说窑不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人。” 这话林剑没法反驳,不过他现在对窑不感兴趣了,刚刚胡爷应该、好像、貌似提到了红窑,他心中一片火热。 陪着笑脸,“胡爷,您烧过釉里红?” 要说华夏人以前还真是暴殄天物,元代瓷器在华夏以前的收藏圈里知名度不高,一直到民国时期,基本上还处于籍籍无名的状态,研究和收藏者很少,没办法,在大多数华夏人的认知中,都认为元瓷粗大笨重,没什么精品。 元瓷之所以能够出名还多亏了老外,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我们还真得感谢那些‘强盗’,不要一说到很多华夏珍贵文物流失海外,就有无数的伪愤青、伪爱国人士把老外的强盗行为贬的一文不值,是,他们行为的确不值得称道,但仔细想想那个年代的华夏,真正被抢走的古董有多少? 其实在所有流失海外的文物中,只占了小部分,除了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那一次以外,其余的华夏古董一般都是在民国时期,甚至是新华夏时期为了出口换取外汇流失到海外的。 大量的古董被洋人收购带出国,而当时华夏人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哪还有心情管古董?有人要这些破铜烂铁破瓶子烂罐子,那真是求之不得,但凡多给点钱内裤都能当了,何况只能当摆件用的瓷器? 也就是现在华夏崛起了,人们有钱了,才有心情有时间关注那些精美的艺术品,这也是‘盛世古董、乱世黄金’这句话最好的体现。 扯得有点远,说回元瓷,南北方窑口都有,目前已经发现的就有青花、釉里红、蓝釉、红釉,卵白釉还有红绿彩,但红绿彩只是存在,还没有发现窑址货,业内的争议也比较大。 元青花的名气太大,众人皆知,但真要说元朝当时的瓷器,其实是以红色为贵的。 当时成吉思汗等皇帝所用的御瓷最高贵的颜色也是红色。 所以,元瓷里论品级,应该以红釉和釉里红为贵,青花蓝釉次之,卵白油最次。 不过元瓷的釉里红当时属于初创阶段,虽然说这种铜红釉早在唐代长沙窑就出现了,但唐宋以来,都被视为妖孽一般,被划分到窑变,根本没有固定的技法可以成规模的烧出来,所以窑里出来的红釉被砸个稀碎,更不会被送到宫里。 总而言之,釉里红存世量极为稀少,目前可供考察的一共是40多件,要知道元青花还有400件呢,可见釉里红这种红瓷在元代尚属于高度机密的瓷器,并未得到广泛推广。 因此,当林剑听胡爷说釉里红他都能烧,才表现的如此惊讶。 然而胡爷却不以为然,“可以烧,不代表能仿到一模一样~” 林剑搓着手,“您这有成品吗?我想开开眼~” 胡爷瞅了他一眼,说道,“让你看看也可以,但你别想着带走,这件我不卖~” “没问题,我就看看,绝对不带走。” “行吧,跟我来~” 几步路走回院中主房,让林剑在过堂客厅里等了片刻,胡爷从屋里取出一件精美至极的瓷器,不过寻宝鼠毫无反应。 没反应是意料之中的,假的能有什么反应,何况按胡爷的说法,这瓷器有瑕疵,没烧到极致,恐怕这辈子也很难烧到极致。 胡爷走到近前,将瓷器放在四方桌上,林剑弯下腰,一眼就勾起了脑中的回忆,“这件瓷器出现过,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06年香江的佳士得春拍。” “哟~记性不错~” 林剑没接话茬,这是一件仿明洪武釉里红缠枝牡丹纹玉壶春瓶,当时在拍卖会上以接近8000万港元成就了明代瓷器的新纪录,也使得“釉里红”成为瓷器收藏中的极品。 但可惜的是,这非元代釉里红,而是洪武时期技艺纯属之后的产物,失去了元代的属性,哪怕卖出高价也不是那个味儿了。 不过由此也能看出,釉里红绝对可以堪称瓷器中的贵族了。 请假 (。_。)i’msorry~ 今天要连夜出差,没时间码字了,这几天发的都是存稿,都用完了,只能请假一天。 再次抱歉!!! 第九十四章 砸碎的精仿(求收藏!求推荐!) 元代的釉里红一共有三种装饰手法:釉里红线绘、釉里红涂绘、釉里红拔白。 所谓釉里红线绘就是用铜红原料直接彩绘出图案;而釉里红涂绘,则是用铜红料涂抹出图案;釉里红拔白,用铜红料在图案地子上涂抹,突出白色部分为花纹,相对来说更具层次感。 早期的元代的釉里红以釉里红涂绘和拔白的装饰手法为多,线描的少,原因是铜红料高温极易挥发,一旦高于烧成温度,就化了,变成无色,俗话讲就是烧飞了,而温度低则根本烧不出红色。 这正是釉里红难得的地方,发色的温度高,比青花烧成温度范围窄得多,极难控制,青花瓷温度低一点还是蓝色的,能看,釉里红温度一低可就难看了。 林剑比了个大拇指,“胡爷您是这个,虽然是明釉里红,但不次于元釉里红,甚至技艺更加的炉火纯青。” 胡爷惊讶了,“现在年轻人都这么厉害了吗?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连釉里红是什么都不知道。” 林剑稍稍谦虚了一下,“就是多看了几本书,记忆力还凑合。” 胡爷一边摇头一边感叹,“这就是天赋,我要是有你的天赋,何愁家传绝技得不到继承?” 林剑没敢接话,转而问道,“胡爷,听说釉里红的烧造工艺极其苛刻,您是怎么做到的?” 讲到自己拿手的东西,胡爷的兴致全来了,“没错,这也是釉里红传世量如此稀少的原因,古代柴窑密封性能差,到了1200度以上,每升温10度都很困难,所以需要烧36小时以上,才能炉火纯青。 而且釉里红瓷器的烧制对于窑炉气氛要求极高,最后出窑时候氧气稍微多一点就变成了绿色,所以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元代釉里红瓷器多有绿色苔点或成片绿色出现。” 林剑回想了一下自己看过的元代瓷器,发现确实如此,心道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当然也有烧飞的橙红色或无色出现,晕散成片也是元代釉里红特有的现象,记住这些特征,对你以后判断元代釉里红真假很有用。” 林剑微微鞠躬,“谢谢胡爷指点,我记住了~” 聊完了元代的珍宝,林剑没忘记此行的目的,“胡爷,乾隆斗彩呢?” 胡爷二话没说,转身进了屋,当然,他没忘记顺手把桌上的明洪武釉里红拿走,虽然是仿的,却也是难得一见的精仿,反正以林剑的眼力,还看不出和真品之间有什么区别,主要是供他分析研究的案例太少了,也许把存世的釉里红,不管是元代还是明代的都看一遍,他才能做到了然于胸。 这回林剑等的时间稍长了一些,等的他都快没耐心了,胡爷才施施然的从里屋出来,手里捧着一只精妙绝伦的斗彩大罐。 从胡爷一出来,林剑的眼睛就掉到了罐子上挪不开,唇口、短颈、圆腹、圈足、盖微微隆起、宝珠钮。 等胡爷把罐子放下,林剑迫不及待的一步跨过去,用眼神示意是否可以上手,得到了肯定的眼神后,立马抓起打开盖子,发现盖里、罐内及底满施松石绿釉,内壁光滑无纹,外壁器腹白地上通绘斗彩缠枝花卉,花鲜叶绿、枝缠叶绕、连绵不绝、五彩缤纷,还有蝙蝠飞舞于花丛间。 整件瓷器纹饰线条流畅、描绘细腻、填色准确,显得层次分明,用色极为丰富,将此盖罐装点得五彩斑斓,令人过目不忘,这是艺术品的最高境界。 不过从装饰风格看,瓶身所绘枝叶缠枝的方式略带西洋风格,卷叶纹仿若羽毛尖的花瓣纹,很有洛可可的风格,使其华丽的外表更添一份异国风情。 精细的白瓷上,以丰富多色之釉上彩,描述出盛放繁花的景象,仿古蝙蝠,层次丰富的釉彩,非常传神,而底部的施松石绿釉,中央以青花书“大清乾隆年制”六字篆书款,款识工整,工致端庄。 可以说每一处细节都做到了极致,要不是有寻宝鼠,打死林剑也分辨不出真假,恐怕只有马爷那个段位的,才能察觉出一丝异样。 然而,胡爷却对这件斗彩不太满意,“怎么样?看出瑕疵了吗?” 林剑愣了下,苦笑了几声,“看不出,我觉得这就是真品~” 不过紧接着他皱着眉头,摸着光滑的罐身,嘀咕道,“非要说的话,就是这罐子太。。。” “太怎么样?”胡爷追问~ 林剑脑中思绪一闪,脱口而出道,“太新了~” 胡爷黯然失色,“你说得对,就是太新了,新到根本不像是老物件。” 林剑不懂,“是因为还没做旧的关系?” 胡爷摇摇头,“以如今的技术手段,人为做旧,不管你技术如何高超,都免不了有蛛丝马迹被人发现,所以这罐子做好到现在我再没碰过它,我找不到一个能够完全以假乱真的做旧手段。” 林剑叹了口气,这事儿他可帮不上忙,只能岔开话题问道,“这罐子是谁求的?他准备拿去古玩市场试水?还是送拍?” “不知道,我从不关心这些,他给我开了50万的价格,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我没道理不同意。” 林剑心道,“这要是真的拿到拍卖会上蒙混过关,那可是至少五倍以上的利润,50万的价格还真不贵。” 关键就是胡爷的手艺,能不能做到以假乱真。 乾隆御窑斗彩器可视为皇帝本人艺术品位的反应,乾隆时期的斗彩瓷器一改雍正时期灵秀典雅的风格,而倾向追求制作工艺精细,纹饰华丽繁缛,不仅在造型方面趋于多样化,在颜色等装饰工艺上更有独特的表现。 从这个方面来说,胡爷的技术已经足够惊艳了,乾隆皇帝嗜古成痴,景德镇御窑厂大量仿前朝名窑,烧造装饰之华丽,令人赞叹,无一不体现出乾隆时期高超的制瓷技艺,堪称巧夺天工。 有句评价很经典:清瓷彩色至乾隆而极,其彩釉之仿他物者亦以乾隆最多最精。 而胡爷仿的这只斗彩大罐就有模仿明彩釉的意思,可以说把乾隆时期瓷器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特点都模仿了出来。 可惜啊,在做旧这道坎上被绊住了脚,否则。。。 放下大罐,林剑退后一步,怔怔说道,“不管怎么做旧,我相信这只大罐足以骗过99%的专家。” 胡爷摇了摇头,“可一旦碰上那1%,被鉴定出来为仿品,这就是失败~” 说完,在林剑错愕的神情中,抄起斗彩大罐,随着他手指一松,有很大概率拍出几百万价格的‘宝贝’就这样与地面来了次亲密接触,四分五裂~ 可能是太过惊讶的原因,林剑的反应比往常慢了一拍,刚刚还完整的瓷器化成了碎片,可‘跨擦’的碎裂声,足足停了几秒钟才传入耳中,或者准确的说是在大脑中反映出来。 “胡爷~您这是?”林剑惊叫道。 胡爷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已经被五马分尸的碎片残渣,冷冷的说道,“失败的作品没必要留在这世上。” 林剑苦笑连连,结结巴巴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最后叹道,“胡爷您的要求太高了,从我的角度上看,这已经是接近完美的作品了。” 胡爷却道,“接近完美就是不够完美,砸了也不可惜~” 吐了口浊气,“小子,我有点累了,你帮我把这收拾了吧,碎片就倒到后面的坑里,然后你可以走了~” 林剑无语,到底谁是老板?怎么还支使起自己来了。 不过他也没拒绝,今天也算是开了眼,学到不少知识,帮人打扫一下也不算什么,就当是交学费了。 而且胡爷意兴阑珊的样子,他也不好说拒绝的话。 没办法,找到扫把一点点把瓷器碎片清理干净,一边扫一边暗道可惜,要不是家里有店,碍于声誉,他都想从胡爷这拿精仿瓷器出去卖钱了,这可是暴利啊。 打扫干净,林剑犹豫了一下冲里屋喊道,“胡爷,我都打扫完了,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 说完静静的等了几秒,没听到回音,踌躇了片刻,还是迈步走出房子,顺着石阶回到车旁,又等了几分钟,确定胡爷不会再找他,这才开车离开。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干脆就没回店里,直接回了家,正准备弄点吃的喝的,为这一天画上个圆满的句号,唐雎一个电话打乱了他的安排。 接通以后还没等说个喂字,对面便劈头盖脸的问道,“我怎么听说你要和小雨她们去金陵旅游?” 林剑诧异,“你怎么知道?” 唐雎幽怨道,“我去学校给朵朵送吃的,没看到人,是小雨出来拿的,她顺口提了一嘴。” “哦,是有这回事,本来还想当面跟你说呢,既然你问了,那正好,你去不去?可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是朵朵跟你情敌跑了,我可不负责。” 小雨只是跟他说了去旅游,没敢说情敌的事儿,就怕他急,果不其然,林剑的话音未落,就急赤白脸的喊道,“什么?情敌?我x他十八代祖宗!” 第九十五章 焖葱(求收藏!求推荐!) “什么?情敌?我x他十八代祖宗!” 要不是隔着电话,林剑真想送他十八个白眼,“你急什么?用你的猪脑子好好想想,人家能让我和小雨把这事告诉你,意味着什么还不清楚吗?” 唐雎真是可惜了他这个名字,空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却没点文化人的头脑,要不是哥们儿,林剑都不爱搭理他。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嘛,一旦谈了恋爱动了真感情,智商至少下降20%,无论男女都一样。 可能是被林剑的话给骂醒了,唐雎还真琢磨出味儿来了,“你是说朵朵也希望我去?” 林剑一副孺子可教的语气,拉着长音道,“对咯~~~,总算说了句人话。” 唐雎兴奋了,“我就知道朵朵是爱我的~” 这话说的,林剑险些吐出一口酸水,“至于吗?这才多长时间就扯到爱上了?” “你不懂~” “得~我不懂,还有事没事,没事儿我挂了~” “别别,有事儿,上次咱们不是说到老菜,最近我央求着老爷子带我去拜访了一位老师傅,别看这位师傅没什么名气,但手里可是握着绝技的,怎么样?要不要去尝尝?” 一听有吃的,林剑眼睛发亮,“时间地址?” “就现在,我过去接你?” “成,我在家,快点啊,等不及了~” 唐雎离得不远,撂了电话约莫20分钟,就听胡同里有人按喇叭,不用说,肯定是唐雎那个懒货。 林剑晃晃悠悠的出去锁好门,拉开副驾驶上了车,没好气的冲唐雎道,“你就不怕居委会大妈出来教育你?” 大切诺基随着唐雎一脚油门蹿了出去,得意的笑道,“等她们来我早就跑了~” “你找的是哪位师傅?怎么可能没名气?在京城但凡做一手好菜的,总归有点名~” 唐雎贼笑了一声,“不懂了吧?人家志不在此,这位师傅姓王,祖上也是御厨,一辈传一辈,到了他这一代断了,跑去做生意,但人家的手艺可没落下,现在退休了,时不时的在家里设宴,招待亲朋,不是朋友人家还真不让你进门。” “哟~很有个性的一人~” “那是~这位王师傅以前可是跟着王世襄先生混的,那张嘴绝对错不了~” 林剑开始期待了,王世襄老先生的大名可谓闻名全国了,不仅善吃,更善于烹饪。 对于烹饪,他坦白自陈“我是走到哪里都喜欢找地方做饭的”,除了在家做,上学做研究生的时候,会借饭馆的勺颠两个爆火的菜;在国外逗留的时候借学长家的厨房做;出差的时候借饭铺老板的灶台做;下放干校改造的时候借老乡家的锅做,真是走到哪做到哪,就算借锅借灶也要一施身手,非真爱不能如此。 能跟王世襄混到一起的,那绝对是同道中人,水平低不了。 别说,住的离王世襄老先生的故居也很近,都在芳嘉园,不过这位王先生住的是芳嘉园小区,一个建成10年左右的小区,看着环境很不错,夏天绿树成荫,有几分情趣。 刚停好车,就见一位老先生背着手溜溜达达的从前面门洞里走出来,唐雎一瞧,立马推开门下车叫道,“王老爷子~” 老先生戴着茶色墨镜,银发梳的一丝不苟,一身灰色太极服很有派头。 “哟~是小唐啊,来这么早?” 唐雎陪着笑,“特意来早点,想跟您多聊会儿~” “成,正好儿,咱们爷儿俩去菜市场溜溜弯儿?” 这会儿刚过四点,太阳还没下山,正发挥着余热,温度达到了一天中的最高,林剑在车里待不住,也跟着下来,等老先生和唐雎聊完了,这才上前,唐雎搂着林剑的肩膀介绍道,“老爷子,这是我铁磁林剑,家里是倒腾古董的,现在也接了家里的生意,平时也爱吃一口儿,我俩正琢磨着弄个自己的餐厅,专门经营那些过去的老菜。” 王老爷子精神倍儿好,看着林剑一表人才的样子,不禁笑道,“这后生不错,瞅着有眼缘~” 林剑连忙道,“老爷子您捧我~” 王老爷子心情不错,拍了拍林剑的肩膀,“都是自己人,甭客气,走着~” 老爷子带路,仨人一路唠着闲磕儿来到附近的菜市场,没等进大门,林剑发现老爷子整个人兴奋了不少,有的人进了洗浴中心就兴奋,有的人则对潘家园更钟情,老爷子一看就是菜市场派的。 不过也正常,凡是精于烹饪的,对于原材料都格外看重,袁枚曾言,“大抵一席佳肴,司厨之功居其六,买办之功居其四。” 乐于在灶台间舞弄两下而不跑菜场的都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 在这些精于烹饪的人看来,去菜场买菜是吃之前的最大乐趣。 曾经王世襄老先生的经典形象之一就是骑着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个菜篮,由于对食材门清,那些去菜场办理货材的饭店大厨在交流中都把他引为同行,看这架势,估计王老爷子也差不多。 不知道怎么回事,王老爷子突然在菜市场大门前站定,望着天似乎有些触景生情。 林剑因为不熟没敢打扰,倒是唐雎一向不拘小节,开口问道,“怎么了老爷子?” 老爷子收回神,开口道,“就是想起以前跟王世襄老先生来逛菜市场的场景,历历在目啊~” 这话让人怎么接?唐雎只好道,“听说王世襄老先生到晚年已经很少做饭了?” 老爷子点点头,“对啊,从搬出老宅子开始他就对食材失望了,那时候老先生最爱吃的是k记的巧克力圣代,而且一买就是二十四个,每天六七个。” 林剑不由道,“人至暮年,味蕾退化,口味发生改变,没柰何的事。 不过老先生一生可以用尽兴来形容,估计他也没遗憾了吧?” 老爷子侧目,“小娃娃这话说的有水平~” 唐雎趁机转移话题,刚谁说他笨来着? “老爷子,要不今儿做一顿王世襄老先生的拿手菜?” 老爷子迟疑了一下,“可以,不知道能不能买到看上眼的东西~” 对他们这种喜欢钻研美食的人来说,什么都能凑合,唯独食材不行,差一点味道差的可是千差万别~ 林剑差点gc,激动的说道,“早听闻王世襄老先生有一道拿手菜——焖葱,不知道老爷子。。。” “哈~你小子也是个鸡贼,成,今儿就给你们露一手,这道菜我也是从老先生那里学来的,很久没做了。” 焖葱实际上就是海米烧大葱,算是王世襄独创的一道菜,虽然并没有在民间广泛流传,但凡是好吃的,差不多都听过,当然,真正吃过的少之又少,看似简单,可就是做不出传说中的味道。 鲁克才先生有一篇文,题目是《莫道君子远庖厨——访著名学者、美食家王世襄》,原载于《中国食品》杂志1986年第7期。 在这篇文章里,鲁先生根据父亲的口述,记录了这道菜的做法,“海米适量用水(或加酒)发好,加酱油、姜末、盐、味精、料酒适量调成汁,取肥硕的大葱白切段,下温油中炸软,捞出码好,与调味汁下炒锅中烧一下,使之入味即可。” 老爷子回忆道,“过去王世襄老先生一到冬天,就在家过道里戳着整捆整捆的葱,这葱不多预备不行,他在冬天最爱做的一个菜就是这焖葱。 当然,他老人家自己管这菜叫海米烧大葱,后来去吃的朋友们,取了个更为文雅的名字——焖葱。” 林剑不明觉厉,他以前也是看书知道的这道菜,家里老人传的神乎其神,久而久之,对这道主食材非常普通的菜,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仨人前后步入菜场,直奔卖大葱的地方,一边走一边听老爷子道,“王世襄老先生对葱这种原料,可谓是情有独钟。 在他的饮食观里,葱,确切地说是京葱,占有很高的地位,不但在烹制不少菜肴中,作为必不可少的佐料,还能作为主料做成拿手菜,凡是了解他的老朋友,没有一位不知道这段佳话的。 那时候我还年轻,第一次来他们家什么都不知道,还眼巴巴的带着一堆礼物,后来被老先生教育了一通才知道,到家来随便些,什么都不用带,当然也别点菜,赶上什么吃什么。 有那么一天,大约是在90年的冬天,天儿干巴冷,冻得人脸都僵了,一抹就裂的那种,我在外面跑了一天,实在冻得不行懒得做菜,就准备去王老先生那蹭一顿晚饭,赶巧儿了,张中行先生也在,而且点名让王老先生请他吃焖葱。 我认识老先生有段时间了,但一直没张开嘴让他请我吃焖葱,那天总算是让我赶着了,张中行先生也是久闻这道菜的大名,一直没有饱口福,终于没忍住,对王老先生死缠烂打,总算做了这道菜,我也跟着占便宜。” 老爷子说着说着突然停下来,在一菜摊儿前打量着几眼大葱,捏了几下摇摇头,接着往前走~ 第九十六章 没有好葱(求收藏!求推荐!) “后来我听说,老先生学会做这道焖葱已经有年头了,还是在他二十多岁那会儿,由他的表哥金潜庵先生传授的。” 林剑对这个名字有些陌生,不过但凡沾着吃,唐雎这小子门儿清,见林剑有些迷茫的样子,开口解释道,“金开藩,号潜庵,是金北楼先生的长子,湖社创办人之一,也是集中西精湛厨艺于一身的著名吃主儿,当年谭家菜馆的常客~” 原来如此,林剑恍然道,“你知道的还不少~” “那是~”难得在林剑面前显摆一下,脖子都快梗歪了~ 王老爷子在前面笑了笑,继续道,“其实这道菜有点被神话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奇,更没有显赫的渊源,说白了,无非就是那些个好吃葱烧海参的食客们,爱吃这个味儿,又嫌海参贵,光用作料不用参。 做的时候,又怕舍了海参、没了海味的味儿,添上点儿小海米烹制而成的。 当然,像咱们这些好吃的主儿,能够接受大葱的葱香,有信人就吃不来这葱味儿~” 唐雎附和道,“那没错儿,会吃的主儿必然好葱,否则这天下的菜有一半入不得口~” 王老爷子摆摆手,“嗐~任何蔬菜,或者说入味儿的原料,都有它的本味,喜欢不喜欢,也是人之常情,没必要太在意这个,更不能说不爱吃葱的人就不会吃饭。 当然,这个事儿也是赶巧了,王世襄老先生以及那些品尝过这道菜的食客们,没有一位不认同大葱葱香的。” 林剑咂摸出味儿来了,老爷子这话应该是说给自己和唐雎听得,也算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之所以这道焖葱,实则是一种因陋就简的办法,明白了这层意思,再去探究到底是何人的创制,味道如何如何,就大可不必了。 不过林剑也弄清楚了一件事,他一直以为这道传奇菜是王世襄老先生自创的,但现在看来应该不是。 但不管如何,始作俑者想必也是个吃主儿,也只有吃主儿,才有可能把那道经典的葱烧海参这么去改。 虽然把大葱换为烹饪主料,但是基本口感,想必并无大碍。 即便如此,这道菜真要做好,讲究也不少,没看老爷子在菜市场转悠了小半圈,都没找到合适的大葱吗? 唐雎不由问道,“老爷子,咱们这葱的选择有什么讲究?” 瞧人家多懂事,知道读者要看,立马就问。 老爷子瞥了他一眼,“想学?” 唐雎坦诚的点点头,“想学,搞不好还能成为我们未来餐厅的招牌呢~” 老爷子沉吟道,“也不是不行,不过这道菜局限性太大,不是什么季节都能吃。” 顿了下,指着不远处一家卖葱的菜摊儿,说道,“京葱在不同的时节,生长状态也不同,因此分为小葱、沟葱、青葱、大葱和羊角葱,你也是大厨应该了解吧?” 唐雎点点头,“从小就知道~” “也是~”老爷子嘀咕了一嘴,接着道,“王世襄老先生当年选用的,就是京葱之中的大葱,但是并非所有的大葱都能入菜,必得是在霜降之后、上冻之前,从地里起出来的大葱。 因为只有在地里经了霜,葱质才会变得脆嫩可口,也只有这样的大葱,才能称得上是上品大葱,用来做焖葱最为合适。 不过即使是最优质的大葱,优质期也只能延续到来年的正月十五,此后大葱的品质,就日趋下降了,按咱们吃主儿的选料标准,只有在大葱的优质期,才会做这款菜。” 讲到这,老爷子不由叹了口气,“按理说你们来的正是时候,不过这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了,这么久过去,人变了,葱也变了。 现在的市场上,对于不同生长状态的葱虽然还有区别,可是品质和以前已大不相同。 一方面,咱们京城的气候比以前暖和,往往到了霜降的节气并无霜降;另一方面,培育方式也有不同。 以现在市场的供应普遍情况来说,真正产于京城的大葱,又能占有几成,即便是京城产的大葱,也没了当年大葱的样子和味道,现在的大葱越长越茁壮了,可是葱白的脆嫩感几乎消失不见,就是现在这个深秋霜降之后的时节,最优质的大葱也是如此,瞅瞅这个葱,根本没法儿吃~” 说着说着老爷子的语气变得不善,显然是对如今食材的变化表示不满。 “现在这种大葱剥皮数层之后,依然挺拔且韧,对这道菜来说不是好事儿,下锅用油煸,即使炸透,用筷子夹起来也是一段儿,葱段弯成u形,入口仍有嚼劲,根本不能把它嚼烂,原来那种入口即化的感觉,荡然无存了。 说起来我也好多年没做这道菜了,就是因为找不到以前的那种口感。” 唐雎疑惑道,“现在有丘章的大葱入京,也不可以吗?” 老爷子一摆手,嗤笑了一声,“别提了,丘章的葱我也用过,一开始还不好买呢~ 瞅着倒挺像那么回事儿,但比京葱长何止一倍,尤其葱白部分,又粗又白,齁儿老长,还特别嫩,拿在手里,若是不小心都能弄折了,从断茬儿处还能看见充盈的葱汁。 的确是好葱,可有一样,不能入菜! 它太嫩了,一层层的葱壁,生吃口感极佳。不仅脆嫩,还有股甜味儿,简直可以说是一种水果型的蔬菜,拿去配烤鸭绝了! 可一旦过油,麻烦就来了,火大了它煳;火小了,炸不透;火不大不小,葱壁一层一层地往下脱落,炸着炸着就炸散了,跟技术没关,纯粹是葱的原因。 就是因为它太嫩,不像京葱那样,适合过油入菜。 你说这葱既不能炸透,也不能炸软,这个菜还怎么做。 反正今天你们非要吃,那就凑合着吃吧,我是不会碰一口的,免得破坏我记忆深处的美味。” 听老爷子直白的话语,林剑和唐雎不由苦笑连连。 原本还以为能学一道名菜呢,这下可好,因为没有原材料,甭管配方学的多么精湛都没用。 老爷子带着俩人在菜市场足足转了一圈,终于在末尾的地摊儿上找到勉强还算合格的葱,即便如此,老爷子挑挑摘摘,才从一堆葱里选出三根儿,差点没把老板气死,要不是唐雎甩给他一张鲜红的毛爷爷,非得跟老爷子拼命不可,没这么搅和人生意的。 可老爷子不领情,拎着从往回走的时候,一个劲儿嘟囔,“败家玩意,买几颗葱花了100,你要疯啊?” 唐雎苦笑着解释道,“老爷子,咱们这不是和气生财吗,再说咱也理亏,为了选葱,把人家摊子都快翻烂了,多花点钱买个安心也值了。” 老爷子还想说几句,不过正巧来了通电话,这事儿才没了下文。 回到家,林剑发现家里只有老爷子一个人,不由好奇道,“老爷子没老伴儿?” 唐雎瞅了眼在厨房收拾东西的老爷子,摇头道,“好像去世了,现在就老爷子一个,孩子在国外生活~” 林剑点点头,“那也是够孤独的~” “也不能这么说,老爷子平生至交好友众多,时不时的就凑一块儿吃饭喝酒,小生活也很滋润,你就甭操心了~” “好吧,要不要过去帮忙?” “当然要,还等着偷师呢,不说了,我去厨房,你自己随意,在这不用拘谨,当自己家一样~” 林剑无奈,这家伙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趁着他们在厨房忙活的时候,林剑随意的在客厅溜达起来,打量着屋内的装饰,忽然,他从敞开的书房门望进去,一把造型古朴纹路惊艳的太师椅,抓住了他的眼球。 紧接着,寻宝鼠极速升温,直奔五级才停下来,并保持着滚烫的温度。 心中骇然,呢喃道,“这是紫檀的太师椅?” 犹豫了一下,回身冲厨房喊道,“老爷子,我能进书房参观一下吗?您那把太师椅太漂亮了~” 话音落,老爷子拿着一根葱走出来,手还湿着,笑眯眯的说道,“眼力不错啊,进去看看吧~” 得到了主人的同意,林剑迈步进入书房,其它的字画、书案他都没正眼看,直勾勾的盯着太师椅发愣。 之前在贝勒爷那看到了不少老紫檀家具,回来后时不时的还在脑中回味。 太师椅在乾隆时期的家具中,算是最富有“清式”风格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清式家具的代表,而且是唯一以官职命名的椅子,象征为官家之椅。 在北方统称“太师椅”,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区则叫“独坐”,因其形体较大、庄重华贵,好古的乾隆,自然对其情有独钟,因此历朝历代的太师椅中,独以乾隆时期制作的太师椅最为精妙。 不过从其厚重的气势来看,似乎还受到了雍正时期的影响,这么说来,这把太师椅的准确时间应该是乾隆初年,制造这把椅子的工匠,曾经在雍正朝时期工作过,设计理念和思维一时间还没有完全改变过来。 第九十七章 糟香菜(求收藏!求推荐!) 此椅由珍贵的紫檀木精心制作而成,整体呈方形,搭脑中间较高凸起,扶手为前端下凹,后凸起呈弓字形,坐面平素,束腰、直腿。 太师椅三面镂空,正反两面雕夔(kui二声)龙,龙形轮廓边沿起线,制作难度非常大,因为这龙形是按照古时候青铜器纹样制作而成,趋向图案化,象征皇帝为真龙天子,皇权至高无上。 椅背扶手正反两面黑漆为地,上以金红彩满绘缠枝花卉、蝙蝠、杂宝纹,靠背中部间饰描金万字纹。 牙板雕如意卷云纹,中饰圆珠,腿上部内侧雕如意卷云纹。 这把太师椅用材贵重、工艺考究、体态宽大、庄重大气,线条轮廓转折流畅生动,纹饰绘画细腻繁复,金色完美,颇为富丽华贵,这都是典型的乾隆宫廷官造特征。 不过遗憾的是,椅座边沿轮廓部分,局部略有小修,这是一点小瑕疵,瑕不掩瑜,整体保存还算完美,能够数百年留存至今,还保留在民间,已经实属不易了。 “啧啧~真是好东西啊~”林剑上手摸了摸椅背,光滑中带着一丝厚重,那份厚重实际上就是所谓的包浆,很多人误以为包浆可以用来断代,其实这是错的,如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等一些高档木材,其木质本身具有油性,随着使用的年深月久,木材自身的油质会向外渗出,加之和空气中的尘土等互相融合从而形成包浆,这没问题。 但很多的包浆实际上是人们手上分泌的汗液积淀在木头表面,再经过擦拭之后,时间长了形成一种包裹层,这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包浆。 王老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进来,见林剑在细细观赏便没有打扰,只是静静的站在身后,要不是林剑听到背后传来笑声,搞不好会被吓一跳。 “老爷子~”林剑不好意思的叫了一声。 “没关系,现在喜欢老东西的年轻人可不多了,刚刚小唐介绍你家里是做古董行业的?” “对,不过现在由我接手了,以前年轻,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但静下心来研究一下,还是挺有意思的~” “那是当然,老东西能存在自然有其存在的价值,怎么样?给我这把椅子估个价儿?” 林剑琢磨了一下,“至少200万,关键是保存的品相很好,虽然有瑕疵,但并不在主要位置,做工这么精湛的乾隆紫檀太师椅不多见,如果遇到心仪的对象,翻一倍也不是问题。” 老爷子点了点头,“差不多,王世襄老先生当初给了个50万的价格,如今快20年过去了,翻几倍很正常。” 林剑一听王世襄也见过这把椅子,顿时来了兴趣,“老先生怎么评价?” 王老爷子神情忽然一变,意兴索然的摆摆手,“和你说的差不多~” 紧接着便转身回了厨房继续处理食材,林剑挠了挠头,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 找了个机会吧唐雎叫出来,“老爷子情绪不大对,是不是我勾起他的伤心事了?” 他把刚才的情况简单的复述了一遍,唐雎不在意的摆摆手,“没关系,可能是想起当初跟王世襄老先生的事,有些感伤罢了,别放在心上,老爷子不是小心眼的人~” 林剑松了口气,他倒不是怕得罪人,主要是担心影响之后唐雎跟老爷子学菜,他知道老爷子手里一定掌握着不少传说中的菜谱,要是都能学来,还怕唐雎做不出来? 别看这小子一张猪腰子脸,人贼着呢,尤其是在厨艺这一道的天赋,不次于拥有了金手指以后的林剑在古玩行当的才华。 这么说好像有点贬低主角,但唐雎的厨艺确实值得称道。 言归正传,老爷子进了厨房再没出来,一头扎进灶台里,足见其对厨艺还是有着相当热情的,只是他没有把爱好变成职业,爱好只是爱好而已。 今儿的食材不少,除了唐雎点名儿要吃的焖葱,还有不少珍贵食材,而且瞅着架势,是要复原王世襄的拿手菜啊。 讲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王世襄先生的背景。 老先生出身仕宦之家,高祖王庆云曾任两广总督、工部尚书,祖父王仁东曾任内阁中书,伯祖王仁堪为清光绪三年状元,是梁启超的老师。 父亲王继曾担任外交使节,一度做到了军机大臣张之洞的秘书,大清朝灭亡之后在北洋zf担任过国wu院秘书长,那可是牛逼轰轰的大guan了。 母亲金章是画鱼藻类画家,大舅舅金北楼是当时画界领袖人物,创立了z国画学研究会,可以说正是这种身世背景,为王世襄后来成为“京城第一玩家”打下了基础。 没点背景想要当顽主,那只能被人看作土豪,绝不会受人尊敬,这一点请参考现在的某些公子。 总之,正是有了环境的熏陶,才早就了后来的王世襄,老先生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进厨房,看家厨做菜,这些家厨都是当时的名师,试想一下,要是没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他如何能够接触到最顶尖最正宗的美食? 在这些名师的指导下,老先生很小就开始自己上灶做菜。 他的祖上是榕城望族,别看他是京城出生的,但在家庭的影响下,其口味有很重的八闽省烙印,他拿手菜的烹饪手法也不是传统京菜的做法,而是以闽菜为主、以浙菜淮扬菜为辅。 从小其父举办家宴的时候,经常请一位居住在京城的名厨陈一泗来家掌勺,陈主攻的菜系就是闽菜,用的也都是闽菜最传统的手法技艺,无疑,对于脑海中一片空白的小孩子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 特别是“糟”这种技艺,更是成为王世襄后来拿手名菜的一大特色,比如糟溜鱼片、糟煨茭白、糟煨冬笋、糟蛋海参等等。 王老认为糟香有别于酒香,做出的菜有特殊的风味,绝不是普通的酒能代替的。 其实浙菜、淮扬菜、鲁菜都有糟菜的存在,但不如闽菜占得比重大,要知道闽菜的一大特色就是擅用红糟做调料,这和其他地方的糟菜有所区别。 闽菜中的糟又分煎糟、矼糟、拉糟、醉糟等多种烹调方法,很多闽菜中的传统名菜如醉糟鸡、糟汁汆海蚌都是用糟的手法做出来的。 也因为糟香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所以在八闽流传着“糟香思故乡”这样一句俗语。 这种情思自然也在王家的祖辈中存在,进而影响到王世襄。 王世襄对糟特别钟爱,爱到什么程度?他去朋友家做客,都要带上自己做的香糟汁。 他儿子王敦煌在其美食著作《吃主儿》中介绍过王家这种香糟汁的做法。 用高桩碗倒进半碗香糟,这种香糟是在孔乙己酒家买的,先加热水少许,用勺子在碗内将香糟反复碾压至酱状,之后倒入古越龙山的陈年黄酒,加盐少许,再用勺子搅拌,接着用碟子将碗口盖上,放置12小时,最后用白纱布过滤出的汁水即是香糟汁。 其实闽菜大部分糟汁的做法都是这样的,糟汁不能久放,一般在做好后12个小时之内就应该用掉。 糟香类的调味料还有闽式红糟酱、糟卤青葱汁、糟油蒜泥煨汁等等,反正在闽菜中,看到带糟字的菜,点就是了,基本错不了。 这种烹饪手法其实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了,北魏的贾思勰,就在《齐民要术》中有糟肉的做法记载。 南宋时还出现过糟鲍鱼、糟羊蹄、糟黄菜等多种糟制菜肴。 到了明代宫廷,菜单中又增加了糟瓜茄、糟猪头蹄爪、酒糟蚬等等。 而今天去榕城旅游,都能吃到很多著名的糟香菜,什么炝糟五花肉块、爆糟排骨、淡糟炒香螺片、煎糟鳗鱼、香糟炒鸡片、糟片鸭等,都是糟香菜的代表 当然,其它地区的糟香菜经过改良融合也有不错的风味,王世襄的拿手菜糟蛋海参、糟煨冬笋其实都借鉴了浙菜的做法。 川菜中也用糟,不过用的是醪糟,醪糟与红糟的区别不过是前者用的是黄酒的糟,而后者则是用糯米酒的糟。 有时候自己在做鱼或者腰花的时候,可以用醪糟汁代替黄酒和料酒,连糖都可以省了,既能盖住杂味儿,又能散发出一种清香,是那种让人难以遗忘的清香。 王老爷子今天准备的正是糟香菜,其中一道就是糟煨冬笋,过去是东兴楼的看家菜,现在市面上很难吃得到了,就算有做的也不正宗。 林剑从闻到糟香味儿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站到了厨房里,唐雎也停止了打下手,仔细的在旁边观摩,短粗脆嫩的冬笋,先上锅蒸,再直向改刀后平刀拍成不规则的碎块。 高汤加香糟酒煮开,加姜汁,精盐、白糖等作料,下冬笋,开锅后勾薄芡,一沸即倒入海碗,冬笋尽浮汤面。 林剑感觉鼻孔完全被糟香打开,要是喝上一口,必然唇齿留香。 唐雎鸡贼,直接将锅里眉刀干净的底,倒在了一个干净小碗里,自己喝了一口,端给林剑,一口嘬下去,妙在糟香中有清香,仿佛身在莲塘菰蒲间。 一块冬笋碎片顺势进入口中,脆嫩爽滑,但又无需多嚼,这就是食材新鲜之妙,且火候煨的恰到好处,多一分钟就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