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神级捕快》 第一章 项央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章 无字天书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三章 铁裆功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四章 刀法与怀疑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五章 下葬与买药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六章 练功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七章 显著的进步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八章 烧鸡与周家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九章 亮刀子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章 点子背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一章 自告奋勇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二章 准备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三章 上山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四章 黑风山寨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五章 交涉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六章 周家小姐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七章 盗马贼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八章 逼问与第一滴血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十九章 回城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章 门户之见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一章 铁指诀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二章 招待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打探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四章 包房间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五章 计划不如变化快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六章 动手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七章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八章 胡家刀法 网络连接出现错误,请重新启动程序。 第二十九章 思虑 这边项央杀了胡强,既为项大牛报了仇,又完成无字天书的任务,得到了胡家刀法,可以说是大丰收,另一边,巨熊帮的雄大雄二却是勃然大怒,抽了看护胡强的两个巨熊帮帮众五十鞭子。 夜幕中,雄大只披了一身淡黄色的袍子坐在太师椅上,旁边坐着的是雄二和一个三十岁许长着山羊胡子的瘦弱中年,在堂下,则是两个奄奄一息的帮众和一具缝合好的尸体,正是胡强。 |“大哥,这可怎么办,胡强死在我们这里,要是让黑风山寨的人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雄二挠了挠脑袋,眼里有恐惧和焦急,原本是想讨好胡强,让他帮着对付一下安远县城另外的两个帮派,没想到现在人死在他们这里,这下事情可大条了。 “慌什么,胡强死了就死了,现在该想想怎么应对后续的事情。你要知道,胡强来我们这,他黑风山寨可不知道。吴先生,你看过现场,可能查出凶手是谁?” 雄大不满的看了眼自己的二弟,冷哼一声训斥道,跟着转头问向山羊胡子中年,眼里有探究和杀机,别的不说,敢来他们巨熊帮的地盘杀他们的人贵宾,那就是不把他放在眼里,找到那个人,一定让他生不如死。 吴先生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眼角微眯,轻声道,“回帮主,吴某看过花巷里外和案发的房间,只能说,线索寥寥,只是从花巷裴老三和几个翠红楼女子口中得知是一个少年动的手,年纪不大,顶多十五六岁,不过出手狠辣。 还有,吴某发现此人是通过花巷靠近里面第二间小宅里的一个狗洞钻出去的,我问过负责人,一般这个狗洞都是用草垛盖住,很少有人知道,因此要么此人是花巷的常客,要么有人出卖消息给他。” “哼,说这么多还是废话,我要的是确切的凶手,整个安远十五六岁的少年多的是,我儿子现在也不过十四岁,这么多人,难道要我一个个的去查吗,? 至于知道狗洞的,花巷流水的女人和客人多了去了,谁知道是哪个狗东西泄露出去的,说来说去还是一无所获。” 雄大狠狠拍了下手边的方桌,脸上怒容满面,不抓到凶手,这一口恶气就出不去,想不到他雄大混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今天被一个小崽子给教训了。 过了好一会儿,大堂内都是静悄悄的一片,就是那两个奄奄一息的帮众都咬着牙不敢呻吟出声,眼下能活下来已经是烧高香了,要是惹恼了雄大,再被抽上几十鞭子,那是不死也得死了。 “罢了,这件事以后再说。先说胡强吧。现在他死了,咱们想借助黑风山寨的力量来灭掉小刀会和青狼帮的打算是落空了。 还有,胡强一死,短时间内黑风山寨可能不知道,但时间一长肯定瞒不住,吴先生有没有什么对策将这件事盖下来啊?” 吴先生点点头,“帮主这是绕进一个死胡同了。胡强死不死,也许对黑风山寨重要,但对我们影响并不大,咱们现在的实力远超小刀会和青狼帮,不需要胡强,也能压服他们。 至于胡强之死,根本没必要隐瞒。只要黑风山寨不知道胡强是来我们这里,那么咱们就当胡强根本没来过这,毁尸灭迹 另外把知道这件事的人口风堵住,过一段时间,就算那帮山贼知道胡强失踪,甚至遭遇不测,也查不到我们头上。” 雄二听到吴先生的话,连连点头,眼里放出寒光,满是杀机, “不错不错,胡强和咱们的关系极为隐秘,先前上山通信的赵山李浅也失踪了,胡强一死,怕是没人知道他来咱们这,大哥,不如将裴老三和下面的两个废物一并处死,免得走漏风声。” 听到雄二的话,堂下两个帮众面如死灰,吴先生也是没想到雄二如此狠毒,想要说些劝诫的话,顿了顿,还是没有开口,只是看着雄大。 “住嘴,裴老三是自己兄弟,几年来经营花巷勤勤恳恳,是帮里的大功臣,你怎么能说出这种不义之言,再有下次,我打断你的腿。” 雄大略一思忖怒道,完了看了眼松了口气的吴先生和感激涕零的两个帮众,淡淡道, “不过那四个翠红楼的女人却是放不得,她们和胡强近距离接触过,又看到胡强被杀,为免她们报官或是不经意间泄露出去,一会儿你去送她们上路。 另外再到帮里去支上一千两送到翠红楼花妈妈那里,让她多担待一些,毕竟是五个当红的姑娘。” 说实话,五个当红的姑娘,才值一千两,少了些,不过雄大既不是慈善家,也不是正经商人,而是混江湖的黑社会,属于恶势力,哪里有道理可讲?肯赔一千两已经是他让步了。 “好,我一会儿就过去,让她们临死前再伺候一下我,算是废物利用了,另外再让她们说一说我和胡强到底谁强,嘿嘿。” 雄二也是个淫人中的人才,满脸淫笑道,和一个死人比谁能力更强,也是没谁了。 至于吴先生,也没觉得雄大的做法有什么不妥,这翠红楼的姑娘和裴老三不同,算不上自己人,根本信不过。 雄大又不能天天派人跟着她们,监视她们,所以送她们上路是最好的选择。 “最后,派人给我严密见识小刀会和青狼帮的动向,我一直怀疑是他们派人动的手,包括赵山李浅的失踪也是他们做的,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赵山李浅,还有胡强,都是在他们巨熊帮扫了小刀会与青狼帮的场子后才出事的,这不能不让想雄大多想一些。 尤其是胡强与他们的关系,那是极为隐秘的,就像躺下的两个帮众,都是跟了他们两兄弟好几年的老人,这才信得过。 “所以有人能知道胡强来我们这的消息,那肯定是赵山李浅透露的风声,也就是说杀胡强与杀赵山李浅的应该是同一拨人。 另外,我们对外放出请了一个大高手来帮里坐镇的消息,这对安远影响最大的就是另外两个帮会,他们就算不知道胡强的身份,对这个身份神秘的高手也是要除之而后快的。” 听着雄大的分析,连吴先生也赞同的点了点头,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动机的问题,这是针对胡强还是针对巨熊帮?如果是针对巨熊帮,那么胡强之死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开始,雄大的思虑不无道理。 第三十章 无题 巨熊帮的猜测和反应项央不知道,也没心思理会,完成任务的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加紧练功。 一连几天,胡家刀法,铁指诀,铁裆功,几乎是连轴转的状态,一刻也不敢松懈,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越强,处境才越安全。 烈日下,项央光着膀子挥舞着雁翎刀练习胡家刀法,全神贯注,在多年基础刀法的加成下,进度喜人,不说将这门刀法练得炉火纯青,也是小有成就,至少此时项央觉得与巅峰状态的胡强一战,自己也有七成胜算。 “王英王捕头,李县令的管家方伯,猛虎武馆的钱孚,以胡强当时的表现来看,不像说谎,三个里面一定有一个是谋害项大牛的人,至于是谁,还得在县衙当值的时候慢慢查探,不能打草惊蛇。” 觉得体力消耗巨大,项央便停下手,坐在小凳上修炼铁指诀,一心二用,一边用双指灵活的解开绳子上的死扣,一边在心里琢磨着幕后黑手是谁的可能性最大。 王英这个人项央是最熟悉的,当日灵堂前宽慰他的那个王叔,在衙门里威严正义,打击罪犯,甚至数次牵头要消灭黑风山寨,这样的人会是谋害项大牛的凶手?项央不太怎么相信。 李县令的管家方伯,和王英岁数差不太多,也是膀大腰圆孔武有力之人,不过一向以老好人的面孔示人,项央在当衙役帮闲的时候,也接触过好几次,也不太像是凶手。 在项央心里,钱孚的嫌疑最大,因为这个人一向神秘,传闻是懂得内功的武功好手,猛虎武馆乃是钱老英雄一手开创,猛虎拳乃是纯粹的外家功夫,他钱孚的内功是从哪来的?这就值得项央怀疑。 这还不止,听听钱孚叫的名字,钱孚,潜伏,也不知道钱老英雄是怎么想的,给自己儿子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当然,这是玩笑。 “表面看起来的确是钱孚的嫌疑最大,不过一切都要以证据为准。知人知面不知心,表面正义,表面老实,未必代表本性,一般这种人都会伪装。” 项央不吝以恶意猜测王英与方伯两人,甚至还有一种可能,这三个人也许都是那个大势力的成员也说不定。 “咦,解开了?这解绳的功夫算是练成了,接下来就是锻炼指力的锁指功夫了。” 项央心里喜悦,将手里的麻绳扔到一旁,右手两指并拢舒展,弯曲缠绕,灵动至极,外加上面摩擦成的老茧,已经算是初步练成铁指诀的第一层功夫。 “我这个速度有点快啊。难道是无字天书的作用?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将来修炼内功,也有这样的加成,就算我练武晚了一些,也能有大成就。” 项央听过县城里走南闯北的人说过外面的一些事情。 像是内家功夫,都是从小奠基修炼,六岁左右培养气感,用药浴药膳壮大精气,吐纳之间事半功倍,同时拓展经脉,扩大丹田,等到少年就是飞速提升的阶段。 而他现在已经十五岁,之前只是练过基础刀法,经脉丹田都已经初步长成,就算得到内功,比起那些从小练内功的人,差了太多,将来的潜力也十分有限。 不过项央并不担心,无字天书在身,还怕没有改善资质的武功吗? “黄裳将近七十才开始练武功,凭借自创的九阴真经通达内外,成为一代高手,还有寇仲徐子陵,两个人练武的岁数也是大了我好几年,凭借奇遇洗精伐髓,最后成就武学大宗师,盖世无敌,我有无字天书,难道还比不过他们吗?” 想到这些,项央的心里就禁不住涌起一股豪强壮志,总有一天,他也会在这个世界书写下属于自己的辉煌与传奇。 …… 黑山,黑风山寨中,毒秀才一人坐在空旷无人的大堂内,油灯昏黄,映出他明暗不定的表情。 胡强离开黑风山寨已经三天了,三天来,丝毫音信全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与他以往定期传信的表现大不一样。 过往,胡强下山他和大当家大胡子都知道,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胡强认识什么人,怎么去山下风流快活,他们也不想管,只要定期传信,报个平安,待多长时间都没问题。 但现在三天没有音信,这就是一个不好的信号,尤其是胡强现在身上有伤,战力十不存一,遇到个好手只怕都要被打成死狗。 “这个混账,希望不是官府抓到他,不然这山寨就危险了。” 心里想着,毒秀才有了计较,自己点了一个火把朝着山寨最内部一个悬崖边上走去,一路上毫无人烟,又远离众多山贼的聚居之地,换了个人只怕都没那个胆量迈步,不过毒秀才倒是神色如常,自有底气。 啪啪啪,毒秀才勾起食指敲了敲石壁,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口道, “大哥,小弟陈宁有要事禀告。” 陈宁是毒秀才的本名,自从他上山落草后,一般都是被人叫绰号或者二当家的,唯有面对黑风山寨的大当家大胡子才会显露本名。 “什么事?我不是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扰我练功吗?” 从石壁后方传来一声醇厚有力的声音,虽然只是轻轻的一句话,却让毒秀才陈宁满头大汗,脸上也带着一丝恐惧,可见这个大胡子的积威之深。 “大哥,老三应该出事了,他下山三天都没有动静,我怀疑要么被人做掉,要么被官府抓了,咱们这里只怕不太安全,我想将山寨搬到临时的根据地。 山寨刚刚得了周富贵的一大笔物资,有足够的能力隐蔽一段时间。” 毒秀才忐忑道,他并不确定山寨一定已经暴露,一定会有危险,但陈宁行事一向小心谨慎,宁愿多花费些功夫力气,也不愿意大难临头时才去悔恨。 “嗯,山寨的一切你自己做主,至于胡强,不要去管他,他死了反倒是一件好事,他的身份背景有些特殊,与我们不同,更不是一路人。 等出发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狡兔三窟,黑风山寨是官府的重点打击对象,在黑山上的营寨不止一处,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搬地方。 陈宁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恭敬的应了声是,然后才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离开,只是在转身的刹那有些唏嘘,今天之后,黑风山寨只怕要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了,而没了敢打敢拼,如大力魔猿一样的胡强,黑风山寨的声势只怕也要消减不少。 第三十一章 县衙 清晨,朝阳初生,鸟儿在枝头叽喳清唱,像个永不疲倦的歌唱家;地下,花草之上,有晨露晶莹剔透,水灿光亮。 项央早早的起身洗漱,然后换上傅大春给他领回来的捕快服,淡蓝色的锦缎料子,高领上有一道金色边框,看起来别有一番英气 将自己的捕快腰牌挂在腰上,项央提着雁翎刀,去了项大牛灵牌前上了柱香,便匆匆出门,连早饭都没吃就直奔衙门。 安远县城,府衙在县城城中位置,府衙修建的还算气派,两个石狮子栩栩如生,威武霸气、 前门是普通百姓击鼓鸣冤之地,过门之后是一个二十多米长的石板铺就的小院,再往后才是县令升堂之地,这都是项央熟的不能再熟的布置。 “项捕快,来县衙了?王捕头正在后堂等你呢,快去吧。” 石狮子后,台阶上,县衙大门前两个把手的衙役看着一身淡蓝色捕快服的项央露出一丝羡慕,口中称呼道,谁让人家有个好爹呢? 要知道过去的项央仅仅是个衙役帮闲,现在像坐火箭一样升到正式捕快,在县衙的官册上记了名字的,可比他们的身份高的多了。 项央笑着脸和两人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正堂,正上方明镜高悬四个大字方正有力,完美的烘托出衙门的威严与气氛。 不过此时没有案子,县令也不在大堂,只有两三个衙役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在地上倚着墙壁偷懒,倒是多了些人气,项央摇摇头,走到一个衙役身前,晃了晃手, “老任,起来了,要是让县令看到,这个月的酒钱就被罚没了。” 地上一个五十多岁的干瘦汉子睁开眼睛,本来有些不耐烦,不过见到是项央,哈哈一笑,撑着旁边一个小年轻的肩膀站起身,打量了项央一眼,点点头, “好一个英伟少年郎,比你爹强多了,今后好好为衙门做事,前途无量。” 项央点点头,这人是安远县资格最老的衙役,当初和项大牛一样是衙役,后来项大牛成了捕快,他还是衙役,这么多年也没变过。 不过这人也是个温吞满足的性子,没什么抱负和野心,这么多年就混过来了,现在是衙门的老资格,上上下下都处的不错,以前的项央就是跟他做事的。 “嗯,以前多亏了老任,今天中午就别回家了,我请你喝一杯。” 和老任寒暄几句,项央进了衙门的后堂,就见到捕头王英站在一个儒雅中年男子的身前,不时点着头,应承着什么。 这个中年正是安远县的李县令李致知,瘦削的脸庞,充满智慧的双眸,头发梳理的极为整齐,一身青色官服,手上戴着一个灰褐色的玉质扳指,显得威仪十足。 “项央见过县尊,王头,在家这么长时间才来县衙报道,实属不该。” 项央见到两人,连忙抱拳弯腰行了一礼,脸上恭敬。 李县令和王捕头看到项央这般做派,很是欣赏,虽然让项央在家多休养调整一段时间,是他们允许的,但就怕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从此以为县衙是他家开的。 “无妨,小项啊,今后你就继承大牛的位置,在王英的手下当值,一定要多多学习,谨言慎行。 还有,大牛为百姓挺身而出,力戮贼匪,大壮我安远声势,我从府库拨出三十两白银作为抚恤奖励,你可到方师爷那里去领。” 见到项央一身捕快服衬托的格外英气,李县令想到项大牛,有些唏嘘。 他知道这些年项大牛一直兢兢业业,只是自己心里有疙瘩,认为项大牛的恩主始终是他上一任县令,信不得,所以不加提拔。 “好好做吧,将来有一天你干出成绩,我推荐你到清江府的神捕门深造。” 项央惊喜莫名,进神捕门也是他为项大牛报仇之后最想要做的事情,也是他的下一目标,没想到李县令肯给他这个机会,连忙又是几个大礼行下,口中大加感激应承,只差说为李县令上刀山下火海了。 李县令笑着点头,让王英带项央下去,他是一县之尊,县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由他做主,不可能一直和项央扯些没用的虚言客套话。 跟在王英身后往后堂捕头休息之处走,项央心里有些紧张,呼吸略微有些急促,身前这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是谋害项大牛的幕后黑手,还有更大的可能是一个强大的武者,他的反应很正常。 不过王英却觉得不太正常,转头看了眼项央,露出一丝和善的笑容,“怎么?还在兴奋?神捕门的确是我们这些人晋升的最好途径,不过危险性也大得多,可以说利弊皆有,王叔觉得你还是要慎重一些。 说着话,两人进了一个四方形的小院,里面有七间空房,院自中央有木人桩和各种磨练武艺打磨力气的工具。 “咱们捕快司职追捕罪犯,调查罪证,还有平常去县城大街小巷巡街维护治安,所以不需要办公之地,这里就显得有些冷清简陋,你不要嫌弃。” 王英说着,招待项央在院子里的石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继续向他说明县里的一些情况,同时包括今后项央主要的工作。 听完后项央大致有了了解,难怪这捕快一月只有三钱银子,属于低薪阶级,但仍然是普通人羡慕的对象,无他,外捞太多。 比如他项央,现在没案子,他的职责就是到大街小巷去巡游,看看有没有犯罪行为,是各个小摊小贩和店铺商家需要结交的对象,给的外快一个月就不止三钱。 “我那老爹也太老实了吧,这钱都不收,难怪和这些同僚的关系一般,大家都收,只有你不收,这不是出淤泥而不染,而是不合群啊。” 很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收了钱,那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不收,并不是说你为人刚正不阿,只体现其他人的龌龊与不堪,这样的人也许老百姓喜欢,但同事肯定是不喜欢的。 “这几天你先受累,多到县里去走动巡守一下,我们则有一件要案要办,脱不开身,等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项央表示理解,职场新人,你能指望什么大案要案都带你一起办吗?不从端茶递水做起他已经心满意足了,更何况巡街还有外快可捞,他是求之不得啊。 第三十二章 收钱 “还有一点我要交代一下,咱们县里的情况想必你也知道,三个地下帮会,巨熊帮,小刀会,青狼帮,都不是好惹的,如无必要,不要和他们起冲突,当然,如果他们刻意找你的麻烦,也不用留情,这安远县最大的还是我们衙门。” 王英给项央倒了杯茶,又给他说一些哪些人物不要得罪,哪些大人物的忌讳等等,包括项央已经打过交道的周富贵也在其中。 据王英所说,周富贵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在本县的实力不行,但在外县可是黑白两道通吃,结识不少黑道上的人物,上次要不是黑风山寨实在太过难缠,周富贵早就找自己相熟的能人解围,根本轮不到项央。 这里要说一下,在大周,帮派是可以合法生存的,但类似黑风山寨这样打家劫舍伤人性命的势力却不行,两者就和普通的社团组织与恐怖组织的区别,所以县城黑道对于黑风山寨那也都是讳莫如深。 项央知道王英提醒自己的目的,这几天或者说前一段时间,小刀会与青狼帮齐齐被巨熊帮扫了场子,损失了不少力量,光是自己兄弟的医药费就花了不少,肯定要有所动作,王英就是不希望项央掺和到这里,最后害了自己的性命。 “王叔,那要是这帮人侵扰到普通百姓呢?咱们捕快的职责就是维护治安,他们江湖帮派解决问题,打生打死我们管不着,但百姓可是归我们管的。” 项央抿了口茶,有些发苦,咂咂舌,放下茶杯不再碰,与其喝茶,还不如喝凉白开来的实际一些。 王英笑了笑,指了指项央腰间的腰牌,“看到这是什么了吗?捕快腰牌,我们是捕快,自然要保护百姓民众。 如果真遇到你说的这种情况,管是一定要管的,他们要是敢反抗,我们自会上禀神捕门,到时随便派一个木章捕快,都能灭掉他们。” 神捕门的捕快,从木章开始,到铜章,银章,金章,层层递进,再往上,还有更厉害的红衣名捕,紫衣总捕,称号神捕,等等,堪称高手如云。 而木章捕快,至少也是内功有成,能以一己之力扫平黑风山寨的存在。 “好了,我有案子要办,你自己在县衙逛逛吧,要是实在没事,就去巡街,第一次,会有一些惊喜的。” 王英说完就皱着眉头匆匆离去,剩下项央一个人在小院子里凌乱不堪,这就不管自己了?这也太随便了。光说巡街,这安远一县之地,大街小街这么多,总要有个范围吧? 不过项央倒是对王英现在手头上的案子很有兴趣,安远小城,一般杀个人通个奸就是大案,现在能让王英和一众老捕快忙的顾头不顾腚,肯定是棘手至极。 “唉,王叔也是,太不把豆包不当干粮了。我也是看过神探狄仁杰,名侦探柯南,少年包青天以及福尔摩斯全集的能人,说不定让我参与进来就能破案了。” 项央挠了挠脑袋有些异想天开,当然,这纯属玩笑之言,要是看几个破案剧就能成为破案小能手,那要警察学校干什么? 在院子里呆了一会儿,实在无聊,项央静极思动,拿着雁翎刀出了衙门,往北边的一条大街慢悠悠的晃荡,没事就上街道两侧的店铺门面看看,还别说,真有不少收获。 一间绸缎庄内,项央接到胖乎乎的掌柜的递来的一两银子,觉得胖子实在是天底下最可爱的人, “朱掌柜的,你放心,今后有什么小地痞流氓来你这捣乱的,只管跟我说,肯定给你解决的干干净净的。” 项央面前,一个脑满肥肠,浑身一嘚瑟肥肉乱颤的胖子脸上全是笑容,“哈哈,项捕快严重了,新官上任,我们这些街坊邻居总要表示表示,这钱当给您买些酒菜,算不得什么。” 这个朱掌柜经营的这家绸缎庄是县城口碑最好,价格最经济实惠的一个,生意好到没朋友,周围以前也有不少绸缎庄,都被朱掌柜的给挤兑关门了。 在道上,一般的地痞流氓根本不敢来他这捣乱,几个帮派势力也是按时交纳保护费,所以他结交项央,纯属是看项央年纪轻轻,将来可能前途远大,做的一个投资,并不是想要项央做些什么。 也不要觉得一两太少,根本拿不出手,要知道项央一个月的月钱才三钱银子,就这一两,顶项央三个月还多的月钱,算是挺大的礼了。 而且朱掌柜和周富贵又不一样,之前项央是为周家做事,还是可能掉脑袋的危险事,必须要给予酬劳,千百两的属于付出劳动所得,而这朱掌柜纯属白送钱,根本不图项央什么。 “好说好说,咦,有顾客上门,那我就先告辞了,今后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朱掌柜只管派人来找我,我能做的一定不推辞。” 项央也不矫情,银子落袋,和胖子朱掌柜熟络不少,看到有人来买布匹,让朱掌柜招呼客人,自己出了门。 朱掌柜看着项央离去的背影,点点头,过去他也和项大牛打过交道。 不过那个人就是个榆木疙瘩,不收钱,不吃酒席,沉闷的像个古板的老学究,虽然让人钦佩,却并不讨喜。 与之相对,项央就顺眼多了,收了钱嘴还甜,今后也是个能办事的人,大家相互打交道,就是这么一个人情往来的关系。 另一边,经过朱掌柜的大方出手,项央的运气好了起来,一路走来,有的商铺的主人老板见到新面孔捕快,多多少少的都有些表示,一个上午过去,项央的怀里已经沉甸甸的,走路叮叮当当,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套了一个铃铛。 这当中项央也遇到一些小摊小贩要给他塞钱,甚至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卖菜老婆婆也凑上来要送他一颗卷心菜,都被他拒绝了,这些属于贫苦大众了,大家都不富裕,他也不可能昧着良心接受这些辛苦钱。 当然,项央知道这也就是他第一天当值有这个待遇好处,今后和这帮县城里的人熟悉了,估计也就没这个好事了。 第三十三章 铁匠铺冲突 安远城中,一条小街上,十几个身穿褐色衣服,膀大腰圆孔武有力的大汉围着一个铁匠铺起哄,不时将墙上挂着的铁具扔到地上踩踏,口里还说着, “你们小刀会打造的铁具也不怎么样啊?我们在你们这买了把菜刀,连个韭菜都切不利索,我看你还是趁早关门,别卖这些骗人的东西了。” 铁匠铺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脸色黝黑,赤裸的上身肌肉虬结,沾满汗水和灰尘,身后也有七八个赤裸上身的汉子,冷冷的看着眼前十几个人嚣张跋扈刻意挑衅的动作,紧紧握着双拳。 说实话,要是换了个地方,他早就招呼身后的兄弟干死这帮人了,不过现在是在闹市街上,他们是正经的打铁生意人,周围左右都是街坊邻居,要是真起了冲突,被告到衙门,吃亏的还是他们。 眼前的这十几个汉子都是巨熊帮的手下,先是以客人的身份在他们这买了铁具,之后又带人回来捣乱闹事,是江湖黑帮的常用下三滥手段。 此时在铁匠铺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都是些无所事事的吃瓜群众,项央蹲在一侧的石阶上也是饶有兴趣的看着,丝毫没有出手的欲望。 小刀会也是县城的黑帮,不过声势不及巨熊帮,日常在自己地盘也是没少作威作福,属于狗咬狗一嘴毛,只要不伤到无辜百姓,他才懒得管。 只是他现在一身捕快服,手里拿着外观造型极为霸气的雁翎刀,就像那夜空中的萤火中,闪闪发亮,想不被人注意都难,这不,打铁铺一个汉字见到项央,冲着为首青年耳语一番,一帮人就朝着项央这边走,吓得项央旁边的人轰然散去。 “官爷,这伙地痞无赖到我的店里捣乱,难道您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 青年看着项央年纪稚嫩,一看就是个十五六的少年,有些失望,不过面上没有表露出来,依然保持对待救世主一样的态度,恭敬中带着恳求。 那帮巨熊帮的大汉见到项央,见到他的腰牌,也是一惊,官府他们还是有所避讳的。 “嗯,按理说我是不该袖手旁观,不过人家也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这里打造的铁具质量不过关,人家来闹一闹也是人之常情。 换位思考一下,你花钱买东西,结果买了个假货,用都用不到,你气不气?我看你不如赔个钱,道个歉,了事最好。” 巨熊帮的领头人听到项央的说辞,眼睛一亮,哈哈大笑起来,冲着项央竖起一个大拇指, “小官爷这话说的敞亮,就是如此。这样吧,闹也闹过了,我把这铁具退给你,你把钱返回来,再赔偿个一两银子就差不多了。” 那青年听到项央的话和巨熊帮领头大汉的回复,气的浑身发抖,一双眼睛瞪得老大,那模样恨不得杀了两人。 “嗯,一两银子多了些,按照县律,赔偿一倍物值就可以了。另外,今后做生意要擦亮眼睛,买卖这种东西,你情我愿,不是他要买你就一定要卖。” 项央双腿蹲的有些发酸,站起身子踢了踢腿轻轻说道,其实就算不卖给巨熊帮的人,这帮人也有的是手段来捣乱,不过至少到时候他就有了插手的资格。 青年本来有些发怒,听到项央的话,倒是散去不少怒气,冲着身后的人点点头,便递给巨熊帮大汉赔偿金。 大汉脸上的笑容消失,接过钱,深深看了眼项央,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呵呵,官爷处理的好,这点小钱我还不放在眼里,就送给官爷喝酒吃茶了。” 说着,朝着项央走来,作势要递银子给项央,不过在和项央的右手接触后,猛地一握,粗大的手掌咯吱作响,显然是运起全身的力气,要给项央一个教训,让他知道巨熊帮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对他怎么样,但有的是办法暗地里炮制他,站错队可是会死人的。 项央嘴角轻笑,感受着右手上传来的力道,还算不错,不过也就是比普通人力气大一些,与他根本无法相比。 “好说好说,你既然这么上道,我不要显然是不给你面子,那就谢谢了。” 说着话,项央眉头舒展,手上却是猛然用力,强大的力道直接让大汉惨嚎出声,右手的指骨被捏的错位变形,剧烈的疼痛比让人拿刀看一下还要强烈。 “你干什么,快放手。”“臭小子,不想活了。” 大汉身后的人见到项央的动作,纷纷喝骂,就是小刀会的一众人也是惊奇的看着项央,小小年纪,看起来弱不禁风,没想到是个硬茬子,能把对面一个成年的威猛大汉逼成这样,力气不小啊。 项央听到众人的呼和,脸色由轻笑变成冷然,丹凤眼闪出一丝寒光,“你们巨熊帮很嚣张啊,今天是不是想到大牢里过夜?嗯?” 和项央对握手掌的大汉额头冒汗,猛地抽回手,踉跄的后退几步,压下身后十几个人愤怒的情绪,“住口,和小官爷这么说话,自己掌嘴。 小官爷,这帮人是些大老粗,平日里口无遮拦,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项央眼皮也不眨一下,只是淡然的将银子往怀里一塞,“滚吧。” 巨熊帮一群人虽然不忿,不过也不敢多言,只能灰溜溜的离去,大街之上公然袭击捕快,雄大雄二也没那个胆子。 小刀会这边想要感谢项央解围,不过项央也没给什么好脸色,真当他愿意掺和进里面去? 刚刚他出面将巨熊帮的人打发走,原因绝不是正义感爆棚,而是有多方面考虑。 第一,小刀会的人见到他,求到他,于情于理,他是捕快,也有解决百姓纷争的职责,若是当了缩头乌龟,大街上这么多人看着,传到县衙估计王英和李县令会看轻他许多,对以后的前途影响不好。 第二,就是他看巨熊帮的人很不顺眼,他杀了胡强,不管雄大雄二知不知道是他做的,两方肯定是结仇了,踩一踩自己的对头还是很舒服的。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们小刀会遇到刚刚那种情况居然也忍得住不出手,难道真的被巨熊帮打怕了?” 第三十四章 拐卖 什么叫江湖黑帮?肯定是不和你讲道理,一言不合就开干一样的存在,现在小刀会居然这么怂,被人欺负到家了,也不敢换手,甚至向项央这样的衙门捕快求助,说出去都有些跌份。 为首的青年听到项央的话,摇头苦笑,身后的七八个汉子也是愁眉紧锁,项央的话也太轻视他们小刀会了。 “怕倒是不至于,不过巨熊帮的实力的确已经彻底压过我们小刀会和青狼帮,这段时间要不是我们两家联合起来和巨熊帮对抗,只怕早就被吞的连个渣子都不剩了,刚刚要是动手,吃亏的也只是我们。 对了,还不知道官爷的大名呢?看您的样子很面生,是刚到衙门任职吧?” 青年脸色黯然一阵反应过来,开口问道,这县衙的捕快他基本上也都见过,名字叫不出来脸却是熟得很,这个小年轻却是第一次见。 “嗯,我叫项央,今天是第一天巡街,劝你们一句,如果可能,还是赶紧从小刀会里面摘出来吧,再这么下去,我看你们不是吃牢饭就是被巨熊帮的人整死,根本划不来。” 项央有点交浅言深,不过也是一时兴起,在他看来混黑帮不是没前途,不过至少也得是真正的江湖大帮派,好比武侠世界里青龙会、权力帮、天下会之类的,县城里的这不过是一群地痞流氓组织在一起罢了,真要是遇到官府发威扫荡,肯定死的很惨。 众人无语,话说的简单,不过却是难如登天,帮派不是善堂,想进就能进,想退就能退的,规矩摆在那里,想退出可以,付出点代价吧。 领头的青年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事实上他们早有这个想法,退出帮会,自己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经营铁匠铺,不说大富大贵,维持个温饱还是没问题的,只是谈何容易啊。 不过看着项央一身捕快服,再加上刚刚显露的身手,青年挣扎了好一会儿,拦住要离开的项央,将项央请到铁匠铺里头的小院,又将外面的铁匠铺关了门,一行人才聚在小院子里直勾勾的看着领头的青年和项央。 换了个人可能就被这阵势吓得腿软脚软,嘴都发飘,不过项央艺高人胆大,手中雁翎刀在手,稳若泰山,还饶有兴趣的打量简陋的院子。 “有什么话就说吧,如果能管,职责所在,我义不容辞,不过若是涉及其他方面,就恕难从命了。” 项央一眼就看出这个领头青年有话想对他说,又吞吞吐吐,只怕不是什么好事,所以率先开口,把丑话说在前面,反正让他帮着对付巨熊帮那是不可能的。 领头青年点点头,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大汉们,见到众人都是信任满满的目光,最后才一脸凝重的向皇甫旭道出一些隐秘和他的打算。 开始时项央还有些心不在焉,什么小刀会的会主是人贩子起家,后来生意做大,就纠集一批能打能拼的人成立了帮会,又和某某势力有交情之类的琐碎事情,这都不被项央放在心里,不过青年之后的一番话倒是让他起了兴趣。 “项捕快,现在县衙的其他捕快都在查一件大案,我是说,如果我们能为你提供线索,帮你破案,能不能在之后放我们一马,当初我们也是身不由己。” 项央心里一动,大案要案,肯定就是王英手头上的那件,不过这个小刀会的头目有这个本事?不是他看不起这些人,如果真的这么容易破案,王英那帮人也就不会这么被动了。 详细了解,项央才知道所谓的大案子就一件牵涉至少百名小孩妇女失踪的拐卖案,起因则是出身清江府,来安远游玩的一个富贵人家的孩子丢了,到县衙报案引起的。 “我的乖乖,清江府府主手下蓝大先生的独子被人拐卖,这是要闹哪样?难怪早上见到李县令和王英那副表情,这要是再查不到结果,两个人一起下台也不是不可能,李县令也算是宠辱不惊了。” 清江府府主是清江一地名义上的一把手,极为倚重信赖手下的蓝大先生,许多执政治理民生的手笔都出自蓝大先生,这就跟人主和军师的关系差不多,所以蓝大先生的独子在安远县城被人拐卖了,作为当地的县令的李致知以及捕头王英难辞其咎。 放在普通人身上,这也不算什么,拐卖的事情哪天不发生? 不过蓝大先生直通清江府府主,放在高层眼里,李县令往小了说是能力不行,往大了说就是治地不严,你这个县令是怎么当的?有人拐卖居然不打击犯罪,这不明显是领着朝廷的俸禄不办事吗? 而这个小刀会青年透露的消息,就是这安远拐卖一事大部分是小刀会的帮主安老大做的,甚至院子里的这些膀大腰圆的青年也参与过几起买卖,他们猜测蓝大先生的儿子说不定也是安老大绑走的。 “说实话,我们都知道这是掉脑袋的买卖,不过入了会,也就身不由己。 现在安老大惹了不该惹的人,巨熊帮又咄咄相逼,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想向项捕快求助。” 至于不向官府报信的原因,不说项央也知道,无非是信不过王英那帮老油条,怕这边帮他们破了案,那边转身就把他们抓起来,若说对这帮捕快最了解的,还是帮会中人。 而项央在他们看来属于岁数小,心肠好,耳根子软的角色,再加上刚刚帮他们解了围,这才破釜沉舟向他告密,当然,如果他不答应,这帮人估计也不会放他离开了,看后边几个拿着钢刀的汉子就知道这些人的打算。 项央倒不怎么担心,只是还有许许多多的疑问,比如安老大是小刀会的帮主,起家的底子不干净,这些王英他们就查不到?只怕拐卖案一发,县衙第一个盯上的就是安老大和小刀会。 还有这帮人只说安老大过去参与拐卖,但蓝大先生的儿子是不是在其中呢?如果不在,他这么冒失的闯进去,未必能讨得了好。 这个案子之所以变成大案要案,起因就是蓝先生在背后发力,说句难听的话,没有蓝大先生的儿子失踪了,安远县未必会受理什么拐卖案。 这是现实,而他如果真要掺和进里面,肯定也是以帮蓝大先生找回儿子为第一要务,剩下的才是为民除害,解救无辜之人。 不是他趋炎附势,谄媚小人,而是现实如此,他要是不听王英的安排擅自卷入案子里,还没有成果,完了又得罪了小刀会,这就是只付出不收获。 项央没有为他人付出奉献的精神,从本质上来说,他也不是什么忧国忧民的圣人,有点小聪明,有点自私,更多的还是为自己的利弊考虑。 第三十五章 两个任务 “也就是说,你们其实也不知道蓝大先生的孩子是不是安老大派人拐走的?” 项央摸了摸下巴,抬眼看着青年和身后大汉们忐忑的表情,这帮人想借着他的手搬倒自己的老大,从而退出小刀会,毕竟老大都没了,小刀会不散自溃,同时,他们又不想因为自己过去拐卖的犯罪行为进班房,想找自己解围。 “八九不离十,项捕快,最开始我就说过,安老大从拐卖人口起家,又是个心狠手辣吃独食的,这安远除了他没人敢这么干,所以我们有九成的把握是他做的。” 末了,青年看到项央脸色还是没有松动,继续道,“项捕快想是猜测县衙王捕头应该早就注意到安老大了吧? 事实上从案发一开始,安老大被王捕头叫道衙门盘查过不至于一次,不过始终没有收获,原因就在于安老大将拐卖的人藏在一个十分隐蔽之处,没有人证物证,拿安老大根本一点办法都没有。 之前我也说了,迫于安老大的威势,我们也跟着做了几次违背良心的事情,知道一些安老大的秘密,只要项捕快能保证我们的安全,我们愿意帮您找到那个地方。” 青年说话的时候,一脸的忐忑,也不知道项央能不能答应,可不可以做到,只能说他们一切都在赌。 出卖安老大,退出小刀会,避开巨熊帮的侵扰,同时不被官府通缉,能正大光明的生活在阳光下,这是他们这几个兄弟仅有的心愿,而他们能抓住的,只是这个刚刚认识,还不太了解的项央。 “保证你们的安全?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有信心,我也只不过是新上任一天的捕快罢了,没你想象的那么能干。” 项央也的确不知道这帮人脑子是怎么想的,拿他当救命稻草,却不知道他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实力和影响力,真要是在这帮人的帮助下破了这个案子,顶多是让他们做污点证人,减轻一些刑罚,在大牢里少蹲个几年。 这其实就是一个因缘际会的问题了,也不是单单一个当面影响下达成的结果。 先说以这个青年为首的众人,算是一个小团伙,在小刀会中也是抱团取暖,大家认同这个青年为首领,愿意跟着他干事,所以青年代表了这批人的意愿。 再说青年自己,在小刀会干了挺长时间,没杀人放火,但也没少做违背良心违法犯罪的事情,内心煎熬之余,还要被动接受巨熊帮层出不穷的捣乱与挑衅,小刀会的实力又不足以和他人硬拼,长时间下来,心里已经是烦不胜烦,处于一个崩溃的边缘。 今天遇到项央为他们解围,又顺口提醒他们尽早脱离小刀会,说出他们的心声,一时间百感交集,感性压过理性,所以把一切都压在项央身上,希望取得一条出路。 此时听到项央的推诿,青年的心内的冲动渐渐退去,心里就有些后悔,看着项央目光闪烁,动了杀机,如果真的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只能杀了他亡命天涯,大不了学黑风山寨上山落草,反正牢房他们是一定不会去坐的。 项央看着青年无良中带着杀机的眼神,身后的大汉似乎也察觉到气氛有些变化,纷纷围了上来,心中冷然,雁翎刀一划,就要动手。 不过脑海中无字天书这时候起了反应,瞳孔深处一层雪白纸章剥离出一层写上字迹的幻影,飘荡在项央的瞳孔深处。 “这还真是不嫌麻烦,解救蓝大先生的独子,奖励身法神行百变,答应并履行面前这帮人的请求,奖励金龙鞭法。” 无字天书分发任务,取决于项央是否接受,松了松手里的雁翎刀,项央脸色有些犹豫,神行百变,金龙鞭法,这两门武功哪怕他没见过具体的介绍和武功心法,也都不陌生。 先说神行百变,是铁剑门的一门轻功,宝爷能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春风如意,戏耍江湖好手,这门轻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抛开宝爷的加成,神行百变本身也是极为高明深奥,共分三层,分别是脚底抹油、壁虎爬墙、泥鳅钻洞。 别看名字起得粗俗不堪,不过绝对是一门上乘的轻功心法,在有内力的加成下,脚底抹油能日行千里,还要超过梁山上的神行太保戴宗的日行八百里,当然,这是一个泛指,总之长途奔袭肯定是大有优势的。 壁虎爬墙,顾名思义,翻墙入户如履平地,别的不说,练成这一招,今后窃玉偷香劫富济贫难度就不太大了。 泥鳅钻洞,这招是纯粹的对敌身法,类似沾衣十八跌之类的武学,全身内力旋转震动,敌不伤我,我也伤不了敌,是保命轻功。 至于金龙鞭法,这是江南七怪中老三马王神的武功,也就是一般成色,比胡家刀差得远了。 总的来说,这次无字天书发布的两个任务,两个任务奖励,也只有解救蓝大先生的独子,获取神行百变身法是项央能做到的。 至于帮面前这帮人,项央琢磨了一下,还是得不偿失,或者说不是得不偿失的问题,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再加上金龙鞭法对他吸引力不大,也就无谓多费心思了。 现在的他既不是县令的公子,也不是一县的捕头,话语权太低,只是人家的小弟,真要是假公济,或者为了面前这些货舔着脸求李县令王捕头之类的,人家也未必会答应。 不过有一点是他必须做到的,那就是救出蓝大先生的独子,既能拓展人脉,又能在县衙露一回脸,还能得到系统奖励的神行百变,一箭三雕,得好好琢磨琢磨。 这么想着,天书的内容又有变化,只剩下救回蓝大先生独子这一个任务,倒是很人性化。 “咳咳,其实诸位的心思我也懂,也不是没有方法,只是涉及到方面太多,咱们要好好商量一下。 比如安老大具体藏匿人员的地方,比如怎么把你们从这件拐卖案摘出去,还要防止安老大反咬你们一口,比如怎么在小刀会散了后巨熊帮不再找你们麻烦,这都是需要仔细研究的,大家先别急。” 项央丹凤眼闪烁,满嘴开炮,开始晃点面前这帮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至少也要套出具体的藏人位置才行。 听到项央的话,青年和七八个大汉的眼睛一亮,看来这次是真没找错人,人家考虑的比他们还多,真要是完全无后顾之忧的退出帮会纷争,凭这些年他们捞的钱,足够在安远生活的滋润安稳了。 第三十六章 翻脸 “项捕快,不知您有什么方法能帮我们从这件案子救出去?要是我们兄弟觉得可行,安老大藏人的地方可以立马告知您。” 青年他们也不是什么蠢人,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别说把底牌露给项央,就是项央这个人想出门都不可能,毕竟他们的底细已经被自己和盘托出。 噼啪一声,项央手里的雁翎刀一竖,直接将脚下的一块石板震碎,雁翎刀的刀鞘底部也裂开一些纹理,惊得众人纷纷惊呼,不少人看着项央露出恐惧之色,有两个忠心一点的汉子还冲到青年身前,怕项央对他不利。 力气大的人他们不是没见过,一众大汉都是打铁的,手底下都有一把子力气;震碎石板也不难,只要拿大锤子,大家都能做到。 关键是项央力气大到能用铁质薄削的刀鞘震碎石板,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至少他们这帮人做不到。 项央表面上嘴角含笑,一副高手的模样,实际上所手手掌也是通红一片,又麻又痛,几乎失去直觉。 没法子,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没接触内功之前,牛顿的棺材板还是压得住的,自己装的逼,哭着也要表演完。 “几位兄弟担心的无非是官府追究,其实这也简单。 第一对你们最有威胁得就是小刀会的帮主安老大,如果他被捕,很可能为了减轻刑罚,将你们供出来。 其二,就是被拐卖的那群人的指证,也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其三就是我项某人了。只要解决这三点,你们其实在官府眼中并不算什么。” 听到项央的话,青年一众人的眼睛发亮,连连点头,其实第三点他们并不放在心上,项央既然答应了他们,难道还会反悔不成? 项央见到众人认同,嘴角冷酷一笑,“项某人既然答应帮助各位,想必大家应该信的过我,剩下的就是安老大以及那些曾经被你们拐走的人了。 这个世界能保守秘密的只有死人,我可以保证,只要找到蓝大先生的独子,安老大也好,那些被你们拐走的人也后,一个字都不会说出来。 刚刚项某露的那一手,自问这安远县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出来的,身手方面诸位不必担心。” 青年等人一呆,杀人?安老大也就罢了,这是死有余辜,那些被拐走的可都是些可怜的妇孺,项央居然下得了手?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就这么狠毒,人为了前程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不错,青年等人之所以有把握项央会帮他们,就是前途,帮蓝大先生找回独子,这份人情可不轻,县衙里就没人不心动,不过他们信不过罢了。 “老大,他说这一切都是空口白话,什么保证都是虚的,要是反手把我们卖了可怎么办?我觉得还是太冒险。” 一个身材健壮眼神灵动的大汉犹豫道,说实话,要不是青年在他们中间一向是决策人,威望高,一开始他就想阻拦了。 另一些人也是沉思,项央到底值不值得信任,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要是事迹败露,安老大要弄死他们,官府也会将他们收押坐牢,人生最好的年华在牢里度过,想想都觉得心寒。 青年看着项央一脸的坚定,双目澄澈,和他对视坦坦荡荡,又想到刚刚项央为他们解围,还好心提醒他们,本来有些犹豫,最终还是下了决定。 “信人不疑,疑人不信,我相信项捕快。项捕快,狡兔三窟,安老大一般将拐来的人都安置在……” 说着,青年靠近项央,用仅有两人所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将几个可能的秘密地方都告诉项央。 项央脸色渐渐放缓,丹凤眼时而露出了然,时而露出惊讶,这几个地方可都是风马牛不相及,没想到这个安老大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等到青年说完,正要和项央再详细说一说他拐卖过哪些人,到时需要杀哪些人时,冷不丁的胸口被冷冰冰的兵器顶住,是已经裂了缝的雁翎刀刀鞘。 眉头一皱,青年眼中寒光闪烁,“项捕快,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想要过河拆桥?江湖中人信字为先,你如此做派简直是背信弃义。” 其余大汉见到项央的动作,也是纷纷提着兵器围上来,眼中带着杀机,这里就是铁匠铺,前面店铺多是农具,但小院子里基本上都是刀剑,一柄柄在阳光下泛着光芒。 “背信弃义?你也配和我提信义二字?人生子女,爱护有加,你将他们拐走,是拆散他们,这就是信义?我说畜生不如才对。 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导致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甚至有些父母承受不了精神失常?” 青年嘴角抽动,最后吐出一句,“身不由己,你当我想吗?我不做,还有别的人做,幕后黑手都是安老大。” 项央摇头,看了眼围上来的众人,啪的一声将青年踹出两米多远,砰的一声重重落地,口里吐出血丝,一时间连站都站不起来。 “身不由己?这只是你的借口。加入小刀会难道也是身不由己吗?安老大拿着刀逼着你们加入了? 你们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哪怕到各家做长工,出大力,搬粮包也饿不死自己,无非是心术不正,总想着加入帮派既威风又富贵,现在看到安老大倒霉了,不是巨熊帮的对手了,就想抽身退出?这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说我背信弃义,你们当初加入帮派难道没有斩鸡头烧黄纸?现在背信弃义的是你们。 还有,你真当我会为了你们这群人杀那些无辜妇孺?这是最后给您们的一个机会,如果你们还有点人性,出言相劝,我未必不能放你们一马,可惜你们让我失望了。” 项央所说也是实话,杀人,他不怂,但也要分杀谁。 “说实话,今天就是一个意外。遇到巨熊帮找你们麻烦是意外,为你们解围是意外,被你拉进来听你讲故事是意外,唯独后来知道来龙去脉,翻脸不是意外。你们上吧。” 项央看着围在四面的大汉们,轻声道,左手拇指轻轻抵住刀鞘顶端。 第三十七章 解决 项央的声音平平淡淡,但充斥着少年人的温柔清爽,就像是一阵清风拂到人的脸上,痒痒的。 但话语中的内容却让一众大汉心里冷然,这是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了,要么他们在这个小院子里把项央砍死,再不济也要控制住,要么他们被项央收拾一顿,统统抓起来送到府衙大牢。 “咳咳,千万不能杀了他,把他抓起来就好。” 领头青年挣扎着起身,看着项央恨不得直接宰了他,但理智告诉他绝对不可以这么做,真杀了项央,那未来就算逃出安远,也只能一辈子在深山老林度过,遇到朝廷大赦天下都没他们的份。 大汉们虽然四肢发达,但头脑也绝不简单,都知道现在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将项央先控制起来,然后赶快准备跑路,这样官府还不会追他们追的太死。 “上!”一个大汉大叫一声,像是一个信号,五个汉子拿刀拿斧子砍向项央,招呼的都是胸腹一类的位置,脑袋脖子都离得远远的。 项央表面平静,心里则是警惕十足,右手拔出雁翎刀,刀身在阳光下亮闪闪,瞬间拨开身前两人砍来的武器,强大的力道和雁翎刀的锋利,直接将两人的武器击飞,手上虎口也被震裂,有鲜血溢出。 同时,项央身子一缩,像个毛球一样滚动到包围圈外,手上的动作不慢,雁翎刀左右开弓,刀光连闪,接连在五个汉子的脚踝上砍出一条血线,让五人瞬间失去行动力,纷纷倒地捂着脚踝哀嚎。 等到站起身子,没有回头,右手却在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将雁翎刀斜贴在背后,叮的一声挡住一个汉字的偷袭,同时转身长刀横扫,直接在偷袭人的胸口砍了一刀,没有用力,分寸掌握的很好,堪堪划破胸口的皮肉,看起来鲜血流了一地,实际上并没有生命危险。 短短功夫,项央就解决了六个大汉,剩下两个拿着砍刀的大汉眼里满是惊恐,他们只不过是底层小混混,平常跟人打仗那都是王八拳,你给我一拳,我给你一脚,砍刀也是大家互砍,丁棱当啷,哪像项央这样充满美感。 是的,两个汉子心里觉着项央打架,就像是事先演练好的一样,干净利落,完全算好了众人的动作,一一加以破解,自身还完好无损,这是真正的武学。 看着两人举着刀,想动手又不敢的怂样,项央摇摇头,一个侧身上前,将两人手里的武器打飞,左手咔咔的将两人的臂膀卸下,转眼间,院子里就一个完好的都没剩下。 领头的青年目光呆滞,本以为项央就是力气大一些,现在看来分明是精通武学的高手,这在小县城内可不多见,甚至他都怀疑县衙的捕头王英是不是项央的人对手,难怪这小子胸有成竹,丝毫不怕自己等人对他可能造成的威胁。 而要论武学高手的作用,看一看小刀会与巨熊帮就知道差距了。 小刀会收揽的大部分都是有一把子力气的青壮年,帮里的帮主安老大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厉害加威风,但面对巨熊帮,就显得弱小的多。 巨熊帮的两位帮主雄大雄二,勇力过人是一方面,精通一套猿魔棍法则是打下这么大家业的最重要原因,以往他们和巨熊帮争斗,只要雄二拿着一根镔铁棍,立马就要退避三舍,实在是被打怕了。 “原来你是深藏不露,这次我们认栽。”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说的,成王败寇,他们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进县衙大牢蹲上几年,虽然苦了一些,但到底有命活下来。 项央却有些为难,这里加上那个领头青年一共九个人,他一个人押解他们到衙门,威风是威风,但造成的动静绝对不小,要是打草惊蛇,让安老大事先收到风声,将拐卖的人转移,那可就不妙了。 还有一点,他不确定衙门里的王英一众人对小刀会和安老大是怎么安排的,自己现在贸然行动,会不会破坏他们的部署。 想了想,项央转身出了铁匠铺,走到旁边一个卖菜小贩的身边,在小贩讨好的脸色中对着他耳语一番,最后掏出一钱银子,递给小贩。 看着小贩将摊子暂时交给一个平日相熟的人看管,自己向着衙门的方向小跑,项央回到铁匠铺后面的小院子里,静静坐在一旁闭目养神,至于偶尔个别大汉对他的辱骂,都被他忽视。 过了好一会儿,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敲响铁匠铺的大门,同时传来一声浑厚的声音,是捕头王英。 地下呻吟的不少人脸色都是一片灰白,捕头王英是他们这些帮派人员最熟悉的一个人,听到声音都能吓到尿裤子,现在王英到了,他们最后一点幻想也破灭了。 项央则是笑了笑,将王英连同和他一起来的另外两个捕快一起迎了进来。 “好小子,没想到你不声不响的就能干出这等大事,换了老项只怕也做不到吧。” 王英右侧的是衙门的老捕快于飞,看到趴在院子里的九个身强力壮的大汉在哼哼唧唧,软弱无力的样子,露出一丝惊讶,赞叹道,其他的具体案子不论,武力上这个上任第一天的项捕快绝对不是他所能比拟的。 王英也是点点头,黑胖的脸上露出一丝赞许之色,捕快可不是提笔写两个字就行的文人,他们都是佩刀的,要拼杀在第一线的,之前他还担心项央只是少年,太过文弱,现在看来是他走了眼。 与这两人不同,另一个衙门捕快刘丰在意的是项央是不是如送信人所说已经掌握了具体的藏人地点。 “小项,你刚刚托人说从这帮人口里得知了安庆隆藏人的地点,到底是不是真的?” 项央点点头,将自己巡街之后遇到巨熊帮挑衅小刀会之后发生的事缓缓道来,没有什么隐瞒,除了无字天书下发任务的相关事情。 越是倾听,王英三人越是惊讶,最后三人相视一眼,摇头苦笑,这还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帮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相信一个小捕快能帮他们把自己犯的案子给压下去。 “也不能说愚蠢,只能说小项一次心血来潮的善意提醒,让他们判断错误罢了,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这个铁匠铺是小刀会的一处据点,发生这种事,安庆隆未必收不到风。 小项,现在能不能破掉这个拐卖案,就看你从这群人口中骗到的消息准不准确了。” 第三十八章 安排 项央沉吟片刻,看了眼王英三人,点头道,“王叔,应该有七成把握,前提这个案子的确是安庆隆做的。 刚刚院子里的这个人跟我说过,安庆隆在安远县有十几处房产,但都是做的正经生意,所以县衙查不出什么。 不过出了县城,在郊外的几个庄子,都是安庆隆藏匿人口的地方,这些庄子少了有五六个人看守,多了有十几乃至二十个人,都是手持凶器的亡命之徒。” 项央也是提前将危险性说一声,末了将四个庄子的所在地道出,间隔很远,而且没有什么联系,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那种。 “嗯,这样的话咱们县衙的力量就有些不足了,恐怕要向李县令求助,让县兵出动。” 县衙现在当任的捕快,加上项央,一共才十三个,分摊四个地方,一个地方三个人,对比安庆隆的守卫力量就略有不足,毕竟不是每个捕快都和项央一样能一个打这么多个。 “不行,调动县兵,以安庆隆在县城的眼线一定能收到风声,要是他把人转移了,咱们先前的部署就全部白费了。” 王英对于飞的提议加以否决,完了看了眼满地哀嚎的大汉,以一种奇异的目光盯着项央, “小项,具体的案子想必你也知道了。蓝大先生的独子在咱们安远的地界被人拐走,事情闹得不小,府尊亲自下令让咱们县衙限期破案,离期限还有七天,但多一天,也就意味着找回蓝少爷的几率小一成。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既然你身手不错,不知道有没有胆子独自去一个庄园查探。” 拐卖拐卖,肯定是要拐了拿去卖,至于这个世界的买家,太多了,帮派,家族,有钱有势的,甚至勾栏窑子,都可能是安庆隆的买主,这么多年他拐卖人口做的风生水起,肯定是不愁销路。 项央知道王英的意思,破案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找回蓝少爷,要是多耽误一些时间,蓝少爷的危险就多一分。 不过项央眼神有些闪烁,如果换了正常人,不会多想,毕竟能者多劳,他既然能以一己之力放倒这院子里的九个壮汉,独自去县城外的一个庄园查探危险性也不是很高。, 但现在王英可是他怀疑的目标之一,这个心思可就难辨了,是真的重视自己,认为自己足堪大任,还是心怀叵测,想要借助这个机会陷害自己,斩草除根? 没有多想太多,项央压下心里的怀疑,肃脸抱刀说道, “王叔这话怎么说的,我是县衙捕快,肯定要听您的安排。再有救人如救火,县衙的难处我也知道,就按您说的办,我去围村附近的那处庄子。” 围村是安远辖下的一个大村,人口足有两千人,在距离围村两里外,安庆隆安置了个庄园,表面上是收粮食,蔬菜之类的中专站,实际上是隐藏拐卖人口的犯罪窝点。 听到项央的话,刘丰连忙摇头,劝道,“小项不要冲动。刚刚你说过,围村外的这个据点有十几个人守卫,危险性实在太大。” 他倒不认为项央是想夺首功,四个据点,都有可能是藏匿蓝少爷的地方,项央只不过是四选一,关键是他一个人对十几个人,太危险。 王英则是点头应下,脸上露出一丝赞赏,“自古英雄出少年,好,我就应了你的请求。 不过你记住,一切以自己的安全为主,如果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有所收获,可以先回县衙。 至于我们,会在同一时间派人去另外三处,不管哪一方找到蓝少爷,立马护送回县衙,这是最要紧的。” 说完,王英看了眼院子里的众人,露出一丝寒光,“至于这帮人,稍后我会派人来处理,拐卖他人也就算了,还想袭杀官差,形同造反,这是死罪。” 项央看着地上一众人灰败的表情,尤其是几个胡子拉碴的大汉还嘤嘤哭出声,显然是外表糙汉子,内里素质也不太行,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心里崩溃了。 项央也有些无语,怕死怕成这样,之前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跟人学混黑社会。 不过他更没想到王英这么狠,这可不是九个萝卜,而是九个活生生的人,一句话下去,袭杀官差,就要往死里整,换在地球,袭警也罪不至死啊。 见到项央脸上有些不解,于飞笑着解释道,“小项,王头这是既给你出气,又维护我们的利益,不算出格。” 捕快为甚么这么吃香?还不是沾了一个官字? 但这也不代表别人不敢搞你,在大周,帮派是合法生存,平日和捕快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帮人,捕快的安危也是受到威胁的。 类似安远县王英的这种做派,就是用鲜血与冷酷铸就捕快的威严,你敢搞我,抓不到还好,抓到你,你就没命,试想想看,一般人谁会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干这个事? 而且严格说起来,王英也不是假公济私,项央是在安远县衙落了名的正式捕快,这九个人对项央动手,的确是袭击,至于是不是袭杀,是不是造反,那就全凭王英一张嘴了,有的时候官黑起来那是最黑的。 此时项央也明白了为什么这帮人宁愿找自己也不找王英这帮县城的老捕快了,跟这种捕快合作,被反水吞掉的可能性太大。 当了这么多年的捕快,王英这帮人自有一套自己的办事手段,捕快们抱成团,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神捕门就是最大的捕快势力。 当然,项央觉得王英要杀这帮人还有一层原因,那就是平息蓝大先生的怒火,平息府尊的怒火,包括安庆隆在内,小刀会的人跑得掉还好,跑不掉,只怕也逃不过鬼头斩首大刀。 在这一点上,李致知和王英应该是在同一条船上,同一个想法。 “好了,耽误的时间也不少了,这里到底是小刀会名下的产业,说不定就会有人来查探,小项,你先出发吧。 老于,老刘,你们两个去衙门召集人手,注意,不要太高调,从后门走。” 王英黑脸面无表情,发号施令,项央点头遵命,收了雁翎刀就往外走。 原地,刘丰和于飞看着项央消失的背影,感叹一声后生仔好运气,也离开铁匠铺。 第三十九章 围村 离了铁匠铺,项央一路疾行,直往县城北门而去,不过走着走着,脚步却是越来越慢,最后停在原地,站在一条小街上,迎着往来不绝的行人,呆呆的像个痴线。 “妈的,是不是脑残,我先要出县城,再要去围村,然后离开围村去安庆隆的庄园,这得走多少路?我现在又没学会神行百变,等到了那边,估计得累得像条死狗,什么力气都没了。” 这里是类似古代中国的异世界,交通工具没有四轮汽车,甚至没有自行车,用一双脚跨过县城走向乡村,项央觉得到时候残疾的可能性更大。 还有,他现在一身的捕快官服,这不就是一个聚光灯吗?真要是到了围村,肯定引起轰动,到时候被安庆隆的手下听到风声,肯定有所动作啊。 这么一想,项央调转方向,先是回家将收获的银子给藏了起来,紧接着换下官服,穿了一身淡褐色的粗布衣服,又好好清洗了下雁翎刀刀身上的血腥气,这才出门往城内的马市走去。 马市,虽然带了一个马,却是牲畜交易的聚集地,什么牛羊猪骡子,都能看到,而且里面的味道很不好闻,臭是一方面,还有蚊蝇之类的上下乱飞,可以说但凡有点身份的都不愿意来这里。 一般来说,马市的马一般也不会出租,租也是租给大户人家,不过项央手里的雁翎刀和捕快腰牌一亮,又说有公务在身,马主人是不租也得租,只能牵了一匹矮脚马给项央。 论卖相,成色,肯定是不如周老爷家的那匹黄骠马,不过项央也不挑,就是用来赶路节省脚力的,那么较真干什么? 跨背上马,项央看着马主人一脸的担忧和害怕,笑了笑,“你怕个什么劲,我这是公干,真有问题,衙门自会赔偿你的损失。” 说完,一扬马鞭,啪的一声,身下的矮脚马就滴滴哒哒的向前迈步,四蹄翻飞,走起来就是比两条腿的快。 此时临近晌午,项央在街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边赶路边啃,同时思量一会儿到了地方该怎么行动,至少不能硬打硬干。 “按那个小刀会的人所说,围村外的那处庄园,一般是收容近三个月内拐卖之人的地方,蓝大先生的儿子十成有八成在里面。 而里面表面上是一个收集聚拢粮菜果蔬之地,但庄园之后修有一个地窖,是用来藏人的,该怎么进去呢?” 六月的天还不是太热,走在郊外,清风吹过,带起一阵泥土和花草的芳香,在道路两侧,不时有花色翅膀的蝴蝶上下飞舞,让人别有一番享受。 围村,是安远县城城外最大的一个村落聚居之地,人口有两千多,这还是四年前造册登记,今时今日,这个人数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牵着矮脚马,项央在一众人诧异的表情中进了围村村口,找个人问了个路,直接找到围村村长的家里。 “后生,你找老头子有什么事吗?” 一间高墙大院的大门口,头发胡子都有些花白的老头子手里剥着果皮,抖着筛子,有些诧异的看着项央,长得白白净净,俊俏喜人,不过手里拿的凶器可不是唬人的货色,不知是什么来路。 项央笑了笑,从怀里掏出捕快腰牌,在村长的面前晃了一下,方才低声说道,“村长,我是安远县衙的捕快,这次来你们围村,是有一件公事要办,想跟您打听一些事,说不定还需要您协助一二,不知您是否方便?” 听到项央说自己是县衙捕快,那块腰牌也是真实无误,村长的表情就缓和起来,点点头,招呼项央牵着马进了院子,当然,也仅仅是在院子里。 项央没敢把事情和盘托出,只是大致说了些这个案子和围村后面几里外的安家庄有些关系,希望从村长那得到一些关于安家庄的具体消息。 村长犹豫一下,又让项央把捕快腰牌掏出来仔细看了看,方才开了口,眼里有着得意的光彩, “我早就跟衙门里的人说过,这安家庄肯定有鬼,安庆隆是什么人,大家谁不知道?……” 村长也是个话痨,估计是年龄大了,嘚嘚的说了一大堆废话,方才落入正题,让项央对这个安家庄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居然有十七个人手,这还不算,庄子附近的十几户闲散人家也都是依靠安庆隆这个庄园过活,真有什么风吹草动,肯定会事前通告里面的人,幸亏没有鲁莽行事。” 想了一会儿,项央让村长给自己准备两箩筐的红枣,又把矮脚马暂时寄放在村长家,自己将雁翎刀挂在箩筐底部,挑着担子作普通农夫的打扮朝着安家庄晃晃悠悠的走去。 安家庄既然是附近农户作物的收揽中转之地,那么想要光明正大的走进去,扮作要卖货的农夫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唯一担忧的也是项央面生。 不过这一点项央也有所准备,他从村长那里套出不少东西,扮作来投奔亲戚的穷小子绰绰有余,总不能因为他面生那帮人就把他赶出去吧。 而只要进了庄子,以他的武功,又有雁翎刀在手,这帮人怎么样就轮不到他们做主了。 项央很清楚,这次行动抓人杀人都在其次,主要是找到蓝大先生的独子,他怕的也是自己打草惊蛇,还没进庄园,人就被他们转走,这才废了这么大的功夫迂回行事。 围村通向安家庄的碎石小道上,一个少年穿着布衣,扛着两筐红枣一摇一摆,不时停下来用围在肩膀上的白巾擦擦额头的热汗,又接着赶路,像极了朴实憨厚的农夫,侍弄作物,就等着靠这个赚钱呢。 而在小道边上,起伏的高坡上,一个满脸风霜的糙汉子正用芭蕉叶挡在头顶遮阳,平躺在地上休息,听到脚步声,惊了一下,连忙翻身坐起,用手掌平搭在额头前,看到下方赶路的项央,又见他走路的方向,露出一丝狐疑之色,这人是干什么的? “小子,站住,你来这里做什么?” 喊话中间,还夹杂着一阵汪汪汪的狗叫声,同时,从糙汉子后面,又钻出两个人,一人牵着一只恶犬,嘴里流着哈喇子,盯着项央狂吠。 第四十章 青狼帮与出手 三个人都是手脚粗壮,身高体阔,一看就是长年打磨气力的人,两只被牵着的狗,也是四肢粗壮如短柱,肌肉坚实,张开大嘴,牙齿锋利,流着哈喇子,牙齿上海沾染着红色痕迹。 项央心头一动,还未走近安家庄,这几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难道安庆隆早有预料,所以提前派人守在这里防卫? 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项央背部一弯,佝偻着身体担着红枣朝着三个人走去,“几位大爷,我是围村人,这不是家里结了两筐红枣,想送到安家庄卖个好价钱吗?” 只是走近了几个人,项央才觉得有点不对劲,没牵狗的那个就不说了,但牵狗的那两个一身青衣,腰部都挂着一个木质狼头装饰,这可是安远县另一大帮派青狼帮的标配。 还有两只恶犬,看着是一点都不可爱,而且显得极为凶残嗜血,牙齿上的血肉都能看到,要不是两个人拉着,现在都已经扑上来了,这也像是青狼帮特有的串狗青狼。 “卖枣的?拿几个来尝尝。” 空手的汉子眼睛一亮,在这个鬼地方又晒又热,什么娱乐也没有,就这么干盯着,嘴里也是平平淡淡,没滋没味,正好弄点红枣来吃。 说着,汉子也不管项央答应不答应,伸手就抓起一大把,完了往嘴里扔几个,咀嚼一阵,面部肌肉舒展,哪怕不说话,也能让人看出现在他有多舒服,多开心。 另外两个牵着恶犬的冷冷的瞥了眼汉子,没有吃枣那人那么放松,只是更加逼近项央,一前一后将项央的退路封死,两只恶犬也是紧紧盯着一个竹筐,呜嗯的戒备。 项央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青狼帮的这两人什么意思?自己表面上就一个卖枣的,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的农民,这也要灭口? “算了,看他那副傻样,肯定不知道现在这里已经被咱们的人围住了,小子,劝你一句,现在赶紧回头,别再去安家庄了。” 吃枣的汉子想要放项央一马,两个青狼帮的人却不这么想,那个脸色圆润,眼睛大大的青衣汉子看着项央,戒备道, “把这筐的红枣倒掉,动作快点。” 这个时候吃枣的那个也知道事情有点不对头,扔下红枣,从腰间呼啦一下扯出一条皮质鞭子,噼啪一声抽在空气中,看力道以及运力,就算没武艺在身,这鞭子肯定也是用了不止几年时间。 项央脸色一黑,左面这竹筐底下是他的雁翎刀,这两个人是怎么知道他有问题的? 不过等看到两只虎视眈眈的恶犬,两个微微抽动还沾着小飞虫的黑色鼻头,瞬间明白了什么。 之前在铁匠铺,他以雁翎刀击伤那么多人,虽然回到自家小院草草清洗一遍,血腥气消去不少,但人闻不出来,不代表狗也闻不出来,狗鼻子可是追踪气味的一绝。 “两个畜生,坏老子的大事。” 项央此时心里有一句妈卖批要讲,同时也觉得自己的点子有点背,所谓的乔装打扮竟成了一个笑话,要是安家庄里也有训练过的狗,自己被认出的可能性也很大。 不得不说,想法和现实还是有很大差距的,项央自从穿越而来,有无字天书在身,完了这段时间又是顺风顺水,没有什么波折,就有些自大,什么巨熊帮,小刀会,都不被他放在眼里,觉得自己就是命定的主角。 这次本来他打算的很好,乔装打扮进安家庄,先查出蓝少爷的位置,然后以武力降服里面的人,结果还没进庄子,就被两只恶犬看破行踪伪装,给了当头一棒。 “也好,今后做任何事都要小心再小心,被两只狗点醒总比日后骄狂自大死在别人手上要强。” 心里明亮,项央的表情由先前的憨厚朴实变得精明深沉,一把将竹筐踢飞,红枣乱飞之际,自己也跳起,手伸进竹筐,将里面的雁翎刀取出,等双脚落地时,长刀已经出鞘,整个过程行云流水,颇为潇洒。 而另一边,看到项央变脸比翻书还快,两个牵狗的青衣汉子放开手里的狗绳,让两只恶犬朝着项央谱曲,口中还喊着,“上,咬死他。” 至于另一人,则是手持皮鞭,全神贯注的盯着项央,脚下移动,蹭着杂草发出沙沙声,随时保持自己的安全,同时又能在项央露出破绽时出手。 恶犬扑来,项央身体退后几步,运力飞起一脚,踢在一只恶犬因为上扑而露出的白色毛发覆盖的腰上,委屈的呜嗷一声,咕噜噜的滚到一边。 另一只恶犬瞅机会跳到项央身上,大嘴一张就要咬向项央,不过项央左手一伸,直接将刀鞘横在恶犬的大嘴前面,咯嘣一声,咬下,锋利密集的牙齿都快崩掉。 又是一脚,这只恶犬也被踢到一旁,要不是项央留力,刚刚这两脚,足以把两只狗踢死。 “果然是练家子,你是小刀会来报信的人?吹哨子,叫人,叫人。” 手持皮鞭的汉子见到项央不用刀锋之利,如此干净利落的就处理了两只凶狠嗜血的恶犬,腿上一软,不过嘴里恶狠狠,同时手上的皮鞭一挥,朝着项央打去。 项央心里有计较,既然狗都不杀,自然更不会伤人,雁翎刀刀身一晃,胡家刀法的抽丝剥茧使出,顺着皮鞭抽来的轨迹一切,直接将汉字用了好几年的顺手武器给废掉,切成了两段,同一时间,反手掷出左手的刀鞘,啪的一声将前面用鞭的汉子打倒。 做完这番动作还不算完,脚下发力,身体跃出,左右开弓,将两个没了恶犬战力大幅度下降的青狼帮两人啪啪抽的眼冒金星,滴溜溜的转圈。 “现在我问,你们说,但凡有一点差错,别怪小爷的刀尖不认人。” 短短时间,三个汉子,外加两只恶犬纷纷歇菜,让几人心里有些恐惧慌乱,往常这三人两犬的标配,遇到七八个汉子也不怵,今天算是栽了。 “大哥有话好说,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现在这附近都是我们的人,杀了我们,你也跑不掉,千万别冲动。” 第四十一章 没有善茬 这个皮鞭汉子也是一个人才,看他的样貌,少说也得三十往上,而项央今年不过十五,还是芳华少年,为了活命,竟然叫项央大哥,也是连脸都不要了。 不过项央却最喜欢这种人,因为这种人才好说话,只需威逼就能套出自己想知道的消息。 笑了笑,丹凤眼微微眯着,内中闪过一丝寒光,反手握着雁翎刀,刀尖顶住汉子的胸口。 至于另外两个人,此时刚刚回过神,捂着火辣辣的脸皮,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是什么人?来这安家庄外做什么?是不是安庆隆让你们守在外面的?” 项央的语气生硬,不过话语中透露出的内容却让被刀尖顶住的汉子一喜,直呼安庆隆的名字,可见不是小刀会的人啊,而只要不是小刀会的人,大家就不算敌人。 因此连忙出声,将自己等人的来历与目的一一说出,甚至有些项央没问的,也是全部吐了出来,一看就是个贪生怕死的货。 这人,包括那两个牵狗的,还有埋伏在这通往安家庄小道四周的二十三人,全部都是来自青狼帮,也就是和小刀会携力抗衡巨熊帮的那个安远县帮派。 他们听从青狼帮帮主宋青的命令,严密把守安庆隆的这处庄园,目的也不是为了帮助安庆隆,而是存了和项央同样的心思,将蓝大先生的独子救出来,想以此为晋身之礼。 正所谓蛇有蛇路,鼠有鼠道,县衙这边接到蓝大先生的报案,青狼帮的帮主也从自己的渠道打听到这一件事。 而安庆隆的出身,他们这些底层帮派人物也是门清,甚至说不定都有掺和在里面。 所以宋青就起了心思,想要阴安庆隆一把,从他手里救出蓝大先生的独子,好傍上这个来自清江府的大人物,到时不用和小刀会联手,巨熊帮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而之前这段时间,安庆隆和宋青属于蜜月期,关系很好,自然会透露出一些风声,这个藏匿拐来人口的庄子也就落入宋青的眼中。 “看来谁也别把谁当蠢材,宋青倒是好思量。” 项央对宋青的心思再了解不过,安庆隆是怎么都跑不掉了,之所以官府不敢动手抓他,甚至将小刀会连根拔起,就是投鼠忌器,因为一旦蓝大先生的独子死了,他们这些人也是难辞其咎,就这么拖延下来。 但事情不可能一直拖下去,总要有个了结,到时候安庆隆一定会死,小刀会一定会解散,县城剩下宋青的青狼帮,也是孤掌难鸣,根本难以在巨熊帮凶悍的攻势之下维系生存,所以只能另谋出路。 “这段时间,安庆隆已经被官府盯死,手下人的一举一动也都被人监视着,只有这县城外是一个空档。 而这里,也有我们把守,这段时间连个苍蝇都飞不进去,当然,除了大哥。” 项央将雁翎刀收起,摸了摸下巴,“也就是说安庆隆现在是骑虎难下,连安排后路都做不到,不然早就派人将这个万恶之源蓝少爷给碎尸万段,毁灭证据。” 汉子摸了摸被刀鞘击中酸麻胀痛的胸口,点点头,“就是这个理,现在我们之所以留在外面,没有冲进去,也是顾忌蓝少爷的安危。” 项央却觉得这帮人陷入一个思维误区,既然安庆隆现在被人盯死,自然不会和安家庄园里的人通风,这庄子里的人恐怕也认识不到这个小孩子有多么重要,当然,凡事没有一定,其中的风险也不小。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项央,安远县衙的捕快,这次也是奉命来安家庄公干行事,目的和你们是一致的。” 听到项央的话,三个汉子面面相觑,都有些不知所措,早知道项央是捕快,借他们三个胆子也不敢动手啊。 不过这也让三人松了口气,是县衙的人,那更好,至少不用担心生命安全了。 “现在我想请你们协助我办案,听我调度,咱们直接闯庄,将庄子里的一干人等全部拿下。如果救出蓝少爷,宋青给你们的赏赐先不说,到时候我也会为你们向衙门请功的。” 项央虽然知道存在风险,但仍然决定立即动手,这还不止,现在有了青狼帮的力量,他人手充足,也不屑于伪装。 不过他是这么想,想的还挺好,那三个人却是连连摇头,当中汉子苦笑道,“不行不行,项捕快你立功心切我可以理解,不过蓝少爷万一有个闪失,小人们可担待不起。 而且这宋庄的人手不少,足有四十多人,我们未必是对手啊。” 他们很清楚,如果项央决策失误,导致蓝少爷有个闪失,到时候蓝大先生追究下来,项央将一切都推在他们身上,那可真是不死都没用了。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在底层混迹这么久,不是没见过义薄云天的英雄人物,但项央就是一个少年,远远称不上英雄,更别说官府那帮捕快都是翻脸不认人的货色,项央也不见得高尚到哪里去,自然不敢倾尽全力相助。 项央听到这话,却是吃了一惊,又收到一个暴击,怎么这么多人?小刀会那人不是说只有十几个人把守吗? 不过很快他就想到自己被人骗了,果然没几个善茬,心里有些羞恼,脸上的表情也不是很好,攥着刀的右手更是青筋暴起。 “这帮该死的,难怪王英要将他们全部弄死,真是死有余辜。” 十几人,四十几人,差了三十人,项央现在虽然有些武艺,但还没到无敌的地步,真要是被四十个人围攻,刀法再犀利,难道还能同时架住四十柄刀剑吗?到时候十有八九要栽在安家庄里,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两说。 “你们自己都说了,安庆隆被人盯死,手下也不敢出城,现在安家庄里的人未必知道外面险峻的形势,蓝少爷在他们眼里也就是一个被拐卖的人,算不上重要。 还有你们也有三十人,人手众多,再加上本捕快,拿下安家庄绰绰有余,信不过自己,难道还信不过我手上的刀吗?” 项央压下被人耍了的羞恼,眸子泛着寒光,打量三人,轻飘飘的说道,但手中晃悠的雁翎刀却是呼呼作响,更在三人面前挽出一朵刀花,看的三人目瞪口呆,这可不是由力气就能做得到的,技巧才是根本。 第四十二章 直闯安家庄 皮鞭汉子三个人面面相觑,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几个人对项央所说的话倒是有些认同,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因为蓝少爷的身份钻了牛角尖,现在被人一语点破,倒也想明白利害关系。 “项捕快所言倒是有礼。罢了,我们就相信项捕快一次,阿双,把咱们的人都叫过来听项捕快的吩咐。” 皮鞭汉子略微一思索,朝着身旁的青衣汉子说道,看起来很有身份,应该就是这批围困安家庄的青狼帮帮众的头头。 项央放下手里的雁翎刀,对汉子的识趣感到满意,他自问自己如今武艺还算过得去,单枪匹马闯安家庄可能托大,但有了将近三十个帮派人员相助,那就万无一失了。 青狼帮的叫人方法很原始,两手围住嘴巴,学着狼叫,呜呜嗷嗷的,听起来还挺有节奏感,没过一会儿,从小道后方的四面八方淅淅沥沥的走出二十过个青衣汉子。 这些人清一色的青衣狼头腰饰,有十个人手里牵着恶犬青狼,和先前被项央两脚撂倒的差不多,都是凶狠嗜血,张开嘴巴流着哈喇子,看起来就很吓人。 等这些人聚在一起,听到皮鞭汉子的话,虽然有所怀疑,不过也没闹出什么不听号令的糟心事。 项央见到皮鞭汉子将这帮人驯服,点点头,握刀踏前一步,左右扫视一遍,厉声道, “刚刚这位兄弟的话大家都听到了,我也不废话,只有一句要说的,救出蓝少爷,我领功劳,你们也有奖赏,大家一块享福。 方法也很简单,现在安家庄和安远县城的安庆隆处于失联状态,九成九不知道蓝少爷身份与众不同。 咱们要做的就是先骗开庄园大门,然后直捣黄龙,将里面的人控制住,过程中遇到顽强抵抗的,生死勿论,大家明白了吗?” 青狼帮的帮众寻常也是好勇斗狠之辈,不过很少闹出人命,甫一听到项央所言生死勿论,等同杀人无罪,有的人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笑容,这是真正的狠人,视生命如蝼蚁,甚至渴望杀戮; 还有些人心里有些忐忑,既害怕杀人,也害怕自己受到伤害,这就属于外强中干的那一类,平常看起来凶狠,实际上就是个样子货。 项央也不管这帮人心里在想什么,他也不管这帮人会不会有损伤,只要达成目的,救出蓝少爷,一切都是值得的。 众人领命,三个牵狗的青狼帮帮众打前阵,剩下的人三人一排,沿着小道朝着安家庄走去,项央与那个皮鞭汉子走在最后闲聊,项央也大体知道了这个人的来历。 青狼帮宋青手下的三大“高手”之一,精通鞭法的黄鹏,一般长鞭使出,五六个汉子也难靠近他的身体,至于这鞭法,是传自一个流浪武师,名为乱花。 这个汉子之所以如此信服项央,觉得拿下安家庄没那么困难,就是因为项央一招之间破掉他的乱花鞭法,武功实在高深莫测,听起来讽刺,却是黄鹏内心的真实写照。 说来项央也有些无奈,他现在的水平,也就对付对付普通人还凑合,遇到一些外家高手也能凭借铁裆功练成的大力和胡家刀法的精妙走上几招,但也就是这样了,只能说他距离那个人人能打出掌风剑气的江湖还有些遥远。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的功夫,项央等人终于来到一处修建的还算得体的庄园大门外,至于本来聚居在庄园附近的佃户农家,都被青狼帮的人控制住,绑在自己家不得动弹。 抬头看了眼金纸书写的安家庄三个字,项央冷冷一哼,右手一抬一挥,青狼帮的帮众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方位站好,十人一队,分列项央左后,牵狗的各出一人,跟在项央身后朝着安家庄大门走去。 砰砰砰三声门环声叩响,里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吱呀一声打开大门,露出三个赤**膛胸肌骇人的大汉。 “什么人,干什么的?咦,青狼帮的?” 大门打开,三个人先是问了声,见到大门外的项央和他身后两个青衣牵狗的汉子,又自己猜出一些,脸色缓和一些,他们小刀会和青狼帮算是兄弟帮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联合抗衡巨熊帮。 不过再仔细一看,又觉得有些不对,在三人身后,分列的二十多人看起来可不像是串门的,来砸场子捣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中间的大汉脸色一变,就要出言询问来意。 项央也不想废话,身体一闪上前,右手成拳,一击打在大汉的腹部,强大的力道直接将接近两百斤的大汉打出半米多远,落地后吐出一口鲜血,整个人抽搐几下,眼看受了重伤站不起来。 剩下两人察觉不对,就要大喊,让庄子里的人防备,眼前却冷不防的晃过一抹泛着银色的刀光,一刀之下,泛着弧度,两人先后中刀,捂着喉咙,呜呜的说不出话,直接被项央杀死。 这番变化发生在片刻之间,不但三个小刀会的大汉始料未及,就是身后一众青狼帮的人也是吓得心惊胆战,有的人看着项央一副寻寻常常的表情,微不可见的朝着后方缩了缩,杀人不眨眼,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 黄鹏见到这一幕,眼底也有惊讶,看项央的动作,绝不是第一次杀人,这个少年给了他太多的惊讶,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只怕县衙里的那些老捕快都没几个赶得上这个少年的。 “跟我冲进去。” 项央瞥过三个小刀会帮众,眼神没有一丝波动,朝着身后的青狼帮帮众说道,接着持刀第一个跨过安家庄的大门,往里走去,刀尖还滴着血。 正常情况下,项央是不敢在县衙未曾下令的情况下就杀人的,毕竟王法在上,还有衙门束缚。 不过之前铁匠铺中王英三人的表现,让他知道县衙捕快虽然不是入品的朝廷命官,但也是官身,两个口可不是白来的。 更别说眼下他是执行公干,救助蓝大先生的独子,有些过火衙门也不会问责。 第四十三章 猛虎武馆贾逵 项央一马当先冲进安家庄,身后的青狼帮帮众紧随其后,鱼跃而入。 院内,稀稀落落的散着十几个壮汉,和先前开门的三人一样赤裸着胸膛,有的用石锁打磨力气,有的手持刀剑挥舞,还有的躺在藤椅上歇息。 见到项央一行人手持利器闯进,这帮人的反应也很快,纷纷大喝着聚集到一旁,同时吹响哨子,给后方的小刀会成员报信。 项央神色冷然,长靴踏地,速度由慢到快前冲,一个喘着粗气的大汉猛地将手中沉重的石锁朝着项央抛出,若是砸实了,只怕整个人都会被砸成肉酱。 不过项央丝毫不乱,脚下依然维持原来的速度,身体也是不闪不避,等到石锁呼啸而来,手里的雁翎刀穿插而过,刀刃贴着石锁底部,脚尖旋转,猛地用力,直接将少说也有三十斤重的石锁劈落,胡家刀法的精巧展露无遗。 “杀。” 击落石锁,项央气势狂涨,本来秀气的丹凤眼张大,大喝一声,带着惊人的杀意冲到大汉身前。 手起刀落,人想要后退避开,只是还来不及反应,就是一个人头冲天而起,血如泉涌,刺激着身后的青狼帮帮众和手中牵着的青狼恶犬也是杀意狂涨,呼啸着朝着剩下大汉冲去。 项央斩下一人人头,毫不停歇,继续砍杀,脚下步伐灵动,以铁裆功练出的巨力结合精妙的胡家刀法,叮当声响连绵,如虎入羊群,大开杀戒,不多时,身上脸上已经淋满血水,黏糊糊的满是血腥气。 就这短短功夫,死在项央手上的小刀会成员就有七人,个人也冲到院子当央的前门门口。 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直接冲到后院,在里面人还来不及反应的功夫,将藏在里面的人质救出,最重要的当然是可能在里面,也可能不在的蓝少爷。 身体后仰,架住一柄砍来的大刀,右脚一踢,直接将面前之人撂倒,在其惊恐的目光中,狠狠的将长刀刺下,又有一个人死在项央的手上。 说实话,今时今日项央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软手软脚的地球宅男,杀人对他不说稀松平常,也不会有丝毫的心软,他的成长绝不仅在于无字天书给予他的武学,更多的还是能在这个陌生世界活的更好的性格,心智。 “好大的胆子,你们青狼帮不想活了?敢来这里撒野?” 就在青狼帮的帮众在勇猛如虎的项央带领下,对小刀会成员进行屠杀之际,从前门处传来一声大喝,中气十足,像是闷雷乍响。 在后方失去武器皮鞭而一直打酱油的黄鹏听到这声音,脸色一变,慌乱,焦急,畏惧,目光闪烁,几步间冲到项央身边,耳语道, “不好,是贾逵,他是猛虎武馆的武师,也是钱老英雄的三弟子,武功仅次于现任馆主钱孚,他怎么会在这里?项捕快,实在不行,咱们就撤吧。” 贾逵之名,项央是第一次听到,但对黄鹏这等帮派人员,却是再熟悉不过的狠人,猛人,大名之盛还要盖过巨熊帮的的雄大雄二,那是县城顶尖厉害的人。 黄鹏刚刚说完,门口处就走出一个身材中等面容黝黑的汉子,脚上踏着千层棉布鞋,同样赤裸上身,不过肌肉呈流线条,爆发力十足,倒有些类似地球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龙。 不过项央关注的却不是他的肌肉有多发达,爆发力有多高,而是此人手中带着的黑铁色丝网织成的手套,猛虎武馆,绝非浪得虚名,伏虎拳的大名他也是知之甚久。 至于猛虎武馆的武师为何会在安家庄,又为何与小刀会沆瀣一气,项央并不在意,人都在这里了,探究那些有的没的只是浪费时间,不如直接将面前之人打趴下,到时不就什么都明了了? 贾逵此时怒气值爆棚,见到前院一片血腥,十多个小刀会的帮众倒在血泊中,一个手持长刀的血色少年两鬓长发飘散,眼中杀机一闪而逝。 在贾逵身后,也渐渐走出二十几个手持利器的小刀会帮众,分列在两侧,看着这一幕都有些愤怒,愤怒之余又有些心惊,砸场子一般也不会闹出人命,但现在前院的小刀会成员却是一个活口也没留下。 “我问你们话呢?哑巴了?” 贾逵又是一声暴喝,不过迎来的却是一道耀人的刀光,长刀劈下,势若巍峨大山压下,呼啸风声响起,力道之刚猛,连他都不禁胜出一丝惊讶。 当,贾逵双手带着黑铁丝手套,右手握拳,由下自上朝着长刀挥去,两者碰撞处,冒出一阵刺啦的火光,接住项央劈下的这一刀的同时,贾逵的左拳直冲,打向项央的心口,被项央扭身躲过。 两人蹭蹭蹭同时后退,一脸戒备的看向对方,而比起项央,贾逵的脸色更多了一丝凝重与忌惮。 自从钱孚接管武馆,他从自己这个师兄的手上学到了不少东西,除了精通的伏虎拳,还有一套基础吐纳之术。 虽然限于天资年纪,无法练出浑厚的内力,但也勉强有了气感。 日常修炼外家伏虎拳之外,还能滋养肉身,增进气力,实力之强,绝对是县城顶尖的那一撮。 现在居然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迫退数步,简直不可思议。 项央站在离贾逵四五米外的水泥地上,右手酸麻,微微活动一下,又握紧刀柄,朗声笑道, “猛虎武馆的贾逵,你什么时候也成了小刀会的走狗?难道不怕钱馆主将你逐出武馆吗?” 项央说话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朝气与热血,让本来有些惊慌恐惧的青狼帮帮众安稳下来,尤其是刚刚他和贾逵硬拼一招,双方互相试探,不分伯仲,又多了些信心。 “臭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练了两手武功就敢在大爷面前班门弄斧,今天就让你尝尝我伏虎拳的厉害。” 听到项央的话,贾逵双目一瞪,噌的一声跃出,朝着项央奔去,身体就像一头扑向猎物的老虎,赫赫生威,还有几滴汗珠从身体甩出。 “怕你不成,老家伙,今日就让你尝尝小爷的刀锋之利。” 项央非但不退,反而迎了上去,脸上满是兴奋,双眼的热切更是不假掩饰。 这么久了,他要么是对付战力十不存一的胡强,要么是对付一些只是有把子力气的普通人,现在总算出来一个够分量的来称量一下自己,怎么能不兴奋? 第四十四章 伏虎拳 VS 胡家刀法+另类铁裆功 伏虎拳,全称工字伏虎拳,乃是清江府外白玉寺的入门奠基拳法,既有炼体强精,健人体魄的功效,也是催敌摄锋的技击武学,属于武林中象形拳法的一种。 钱长明年轻时在白玉寺做外门弟子,后来回到家乡安远县,在经过白玉寺同意后,创办了猛虎武馆,一直以此套拳法为压箱底的武学,非嫡传弟子不会,这些弟子严格说起来,都算是白玉寺的门人,关系类似黄飞鸿之于少林。 此时贾逵使出这套工字伏虎拳,的确虎虎生威,刚猛有力。 进攻时动作迅速快捷,双拳落力点准确,直攻项央身体的各处要害。 防守上也是密不透风,结合身法步伐,像是一只纵跃的猛虎。 当当当脆响声过后,贾逵双拳连接项央胡家刀法中的三连斩斩击,腰腹晃动,脚下虽不立马步,但真如骑着一匹骏马,化解项央刀上附着的强大力道。 “好厉害的小子,这刀法精妙也就算了,力气也这般大,究竟是天生神力还是有外练功法?” 接住项央这连环三刀,虽然卸去大部分力道,贾逵仍觉得双拳酸麻,胸口处有闷气憋在那里,双目带着探究看向项央。 伏虎拳外练,但宗旨还是奠定基础,开发人体潜力为第一位,对于练力之法涉猎不多。 钱长明能练到拳破铁板的境界,那是因为他在白玉寺正式拜师,落名造册,有白玉寺药堂的独门药膏配合修炼,他们这些人能在安远这个小地方学到伏虎拳已经是邀天之幸,可没这个福分和钱长明一样得到真传。 项央小小年纪,力气竟然超过他,简直不可思议,要么是天赋异禀,要么是有珍惜功法,若是夺得这套功法,他的实力一定会大幅度提升。 和贾逵相对六七米左右的距离,项央持刀的右手也有些发麻,不过还在承受范围之内,握着刀柄的右手微微放松,心里也活泛起来。 刚刚与贾逵交手十几招,他一直占据上风,可以说形势一片大好。 招法上来说,胡家刀法结合他十几年苦修不辍的基础刀法,老辣精妙,忽实忽虚,沉稳时若大山巍峨,不可动摇,游动时又如流水潺潺,缠划绞擦挥洒自如,胜过单纯刚猛用力的伏虎拳。 力道上来说,项央练就一身铁裆功巨力,乃是得了功法的真传,内外相合,不但增进实力,还能补益自身亏空虚耗。 贾逵虽然也修炼伏虎拳,但少了最关键的白玉寺药膏,可以说修炼进度与成就大打折扣,甚至若是练功过度,还会消耗人身健康。 如钱长明,青年时在白玉寺练功,有师傅和一众长辈看护扶持,又有珍贵药膏使用,进境骇人,不过几年时间就将伏虎拳练到大成。 但回了安远县后,虽然依旧努力练功,进境却是寥寥,几乎没有什么长进。 这还不止,没了药膏滋养元气肉身,调理内外,钱长明练功又过急过猛,壮年时血气压制,还能维持,到了老年,血气溃败,就终年卧病在床,连出门都难。 所以两相比较,项央完爆贾逵,数次都能将之挫败斩落,但都因为对方的韧性与一股奇怪的反震力道拖延下来。 “内息,一定是内息,想不到他会内练之法。” 项央眼中露出贪婪之色,和贾逵几乎是一样的心思,内练之法多种多样,如铁指诀也算的上内练之法,大成后练出专属内力。 眼下贾逵那古怪的力道根本称不上内力,充其量算是内息,要么是内练之法不甚高明,要么是此人资质粗鄙。 但不管怎么样,都是一套能练出内功的武学,贾逵练不成,似是而非,只是有些气感内息,他自认为怎么都比贾逵要强。 而且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中,要他将谋害项大牛的幕后黑手找出并杀了他,这才能给他基础吐纳诀的奖励,但那个黑手的武功高低,他完全不知,要是一个会内功的大高手,这就是一个死局啊。 想要完成任务,最保险的就是先一步练出内功,要想完成任务再得到基础吐纳诀,风险太大不说,也浪费时间。 现在项央已经十五,将近十六,早一天练内功,就多一分实力,将来遇到能改换资质的功法,才不会因为任务过难而一筹莫展。 这些都是项央眨眼之间想到的,虽然无字天书能给他神功秘诀,不代表他要完全依赖这个无字天书,靠人不如靠自己啊。 贾逵和项央两个人各怀鬼胎,又都觉得自己的胜算大,想着生擒对方,接下来的对攻就有些畏首畏尾,生怕一不小心干死对方,不能逼问出自己想要的武功,看起来倒是不如先前打斗的激烈。 “不能这样,这个小子气力悠长,再拖下去只怕就要输了,卖个破绽。” 贾逵探手拨开雁翎刀,气力减弱,左手故意空置留下一个陷阱,只要项央上当,就会受到他狂风暴雨般的反击。 论武功,项央更高,但论斗战经验,人生阅历,贾逵则更胜一筹,先前就装作气力不济,此时卖出破绽,项央毫不怀疑,心里一喜,变戳为切,一式怀中抱月荡开贾逵的右手,直扫胸口,身体也不自禁的前倾。 “上钩了,臭小子。” 贾逵眼中露出一丝奸计得逞的笑意,猛地栽倒,躲开项央横切的一刀,本来空置的左手用力撑住身体,双腿朝着项央连踢数脚,脚脚攻向项央的命根子。 这是伏虎拳中的一记杀招,普通的江湖人很难抵挡,项央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出一身冷汗。 刚刚他急于求进,下盘不稳,给了贾逵机会,要是铁裆功练成,这也不算什么,硬刚都没问题,但现在他还没练成呢。 不过项央虽惊不乱,心里冷哼,“跟小爷玩猴子偷桃,不踢桃这一招,你还嫩了点。” 吸溜一声,项央吸气收腹,没到缩阳入腹的程度,但小丁丁却是往内偏了几分,在青狼帮和小刀会众人一副惨不忍睹不忍直视的目光下,咣咣两声闷响传出。 贾逵本来以为胜利女神在微笑,结果踢实了,却发现自己像是踢到一块铁板上,脚尖回震之力不休,传来碎骨一般的疼痛,嗷的一声叫起来,左手也不撑地了,直接捂着两腿,额头全是冷汗。 项央连退几步,命根子无损,但两侧大腿却是疼的不行,眼泪几乎要掉下来,也不管还有几十人在一旁观看,一把抽开腰带,左手一伸,摸索几分,直接从里面掏出一块黑色的四角内裤扔到地上。 咣的一声铁石交击声响起,接着掏进裤裆按摩两侧大腿肌肉,感觉被压出印子了,看着贾逵的脸色更是不善,这么大的力道,这是真想让自己绝后啊。 而另一边,这个四角内裤一出场,便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就像是一快稀世珍宝,闪闪发光,差点闪瞎所有人的眼睛。 正面居然是专门定做的铁板,弧度突起,完全可以从中观摩项央小丁丁的雄伟,让不少大汉都汗颜,后侧则是解开的丝布,估计他们人生中还从未见过这么别致的内裤。 “卧槽!”后方,黄鹏眼珠子都凸起来了,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次见到项央这种穿铁裆的奇葩。 第四十五章 救出 除了青狼帮帮众与后方小刀会众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捂着两脚痛得满地打滚的贾逵也是万万没想到,五官纠结到一起,咬牙切齿道, “卑鄙无耻之人,居然暗藏铁板,端的不当人子。” 刚刚贾逵使出伏虎拳的一式杀招,连踢项央裆部数脚,项央正面裆部虽然有铁板制成的内裤防护,自身也吸气紧缩小弟弟,避免被压到,但两侧大腿可是遭了秧,项央抚摸好一阵才缓过来。 听到贾逵的话,项央也是气的不行,“还有脸说我?踢人子孙根,论卑鄙无耻你是我的前辈,要不是小爷高瞻远瞩,神机妙算,还真着了你的道。” 自从修炼铁裆功气力大进,项央就专门请人打造了这么一个别致的内裤,目的很明显,自然是为了防护命根子,外练铁裆功未成,真的做出一个铁裆拿来顶一顶还是可以的,虽然看起来有些变态。 而事实也证明了项央的想法虽然超前,但绝对是有所价值的,今天要不是有“铁裆护身”,只怕真要败在贾逵的手上。 同时,这件事也给项央提了个醒,武功重要,对敌经验同样重要,这个世界可不是网游,更不是舞台剧,输一次,可能就要送命。 化解两侧大腿根挤压后的疼痛,项央提起裤子,重新拾起雁翎刀,不再关注贾逵,在小刀会还傻愣愣的看着场上情形的时候,转身冲着青狼帮一众人使了个脸色,喊了声“上”。 接下来的战斗就无需过多描述,没了贾逵,剩下小刀会众人无非是有把子力气,还不是如项央这样的巨力神力,没两下就全部趴在地上,除了反抗剧烈的遭了劫死翘翘,还有十几个人被青狼帮的人按在地上狠狠摩擦,哭天喊地。 大局已定,项央志得意满,见到黄鹏等人都在压制小刀会众人,偷偷的将地上的内裤捡起,找了个角落仔细擦了擦,重新穿戴系好,这才人模狗样儿的回到大家的视线中。 “项捕快,问出来了,的确就在这安家庄的后院地窖,里面关押了大概十多个妇孺,有一个孩子和蓝少爷很像。” 见到项央,黄鹏一脸兴奋的小跑过来向项央汇报,这次可真是立了大功了,先不管项央这边,他们青狼帮的老大很定不会短了奖赏。 “那还等什么,叫几个兄弟跟我来,对了,先把贾逵给我绑起来,一会儿我要单独审问一下。” 项央心里一喜,不过没有忘记贾逵身上可能有他需要的内功修行之法,对着黄鹏吩咐道。 虽然项央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相貌气质,但在挫败贾逵之后,在黄鹏的心中眼里,就蒙上了一层威严的外衣,连忙点头照办。 项央为首,黄鹏还有两个青衣大汉跟随,四个人顺着门道往里走,最后来到空空荡荡的后院。 后院比前院还要大上三分,堆积着柴火谷物之类的东西,项央四人对此视而不见,直往柴房外的一大块突兀青石板走去。 项央冲着黄鹏一扬头,黄鹏眼睛微眯,了然上前,抓住石板上镶嵌的两个圆环,向外一拉,就露出一块方形的地窖口,从里面飘出一阵臭气。 项央眉头一皱,有些反胃,这地窖中关押了这么多人,日常方便都在下方,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此时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把人救出来才是正途,如果蓝少爷不在下面,他今天就算白干了。 地窖在地下,湿热闷人,十几平米的地方,十几个人被绑在一起,嘴巴被堵住,臭气就是从她们身上散发出来。 同样是被绑,和他们相比,周家小姐虽然是被更加凶恶狠毒的黑风山寨绑走,但处境待遇却是贵宾级,舒服太多。 项央借着上面洒下的阳光,扫视一眼,最后目光放到一个七八岁大小,长得肉嘟嘟的小胖子身上,锦缎绸衣,白白嫩嫩,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 连忙走过去,一刀将捆住众人的绳索斩下,开口道,“我是安远县衙的捕快项央,这次是来救大家的,不用担心,一会儿你们就自由了。” 听到项央的话,几乎所有人都嘤嘤哭起来,小胖子的眼睛也是一亮,等手上的绳索解开,一把拽下口里的破布,呸呸两下,冲着项央道, “我爹是蓝杰,是清江府的蓝大先生,你快点把我送回县衙,我一定重重有赏。” 别看小胖子岁数不大,但心智成熟,几句点明自己的身份,又以利益诱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也不知道蓝大先生是怎么教出来的,这样聪明的孩子想用类似棒棒糖之类的小礼物勾引拐卖,根本是不可能的嘛。 项央听到小胖子的话,收到脑海中无字天书关于任务完成的提示,心里喜悦。 神行百变,这可是他眼馋很久的轻功身法,现阶段比胡家刀法都给力,毕竟打不过可以跑,要是跑都不会跑,那真是不死都没用了。 “原来是蓝少爷,请您放心,这里已经被在下控制住,等处理完这里的事情,立马带您回县衙。” 蓝小胖子闻言撇撇嘴,有些不满,但感觉裤裆油腻湿润,脸色一红,也不急着回县衙了,“那好吧,不过你得先给我找一套干净的衣服,对了,我还要洗一个澡。” 项央点头,全数答应下来,等将一众人都带上了地面,就把这些麻烦丢给黄鹏,让他一个个的登记身份,完了给这些人找点吃的喝的,换身干净的衣服,休息一阵就回返县衙。 等交代完,就在一众蓬头垢面的女人和小孩的感激下,走出后院,到了关押贾逵的空房之中。 贾逵之前施展杀招用力过猛,脚尖大脚趾骨碎裂,已经无法行走,上半身又被两根手指粗的绳子捆住,堆坐在房间角落,动弹不得,一点威胁也没有,脸上纠结灰败。 “贾逵,怎么,见到小爷怎么眼不是眼,鼻不是鼻?输的不服气?” 项央让青狼帮的人在外面守着,自己坐在圆桌边,倒了杯水,看着贾逵淡淡道。 “当然不服气,若不是你用那种龌龊的手段,早就败在我的伏虎拳之下了。” 这一点项央倒是不否认,他武功高过贾逵一线,但经验差的太远。 不过成王败寇,说再多他也不可能自己伸出脖子让贾逵拧断。 “说这些有用吗?我敬你伏虎拳也算有些火候,不想折磨你,但我问的,希望你能老老实实的回答,不要让我难做。” 第四十六章 审问 贾逵听到项央的话,冷冷刺了眼项央,“怎么?你们青狼帮率先对小刀会动手,现在还不罢休?” 话是这么说,但贾逵的语气却软了下来,论起来他在安远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身后还有钱孚这么一个猛虎武馆馆主,背景也不错,想来青狼帮就算对小刀会下手,但绝不敢对他怎么样。 项央表面上点头,心里却是一喜,从始至终,他都没有露出自己的身份,黄鹏口称项捕快,也是耳语,贾逵根本听不到。 “这些你不用管。我先问你,你是猛虎武馆仅次于钱孚的武师,论起来也是受人敬仰的强人,为何要和小刀会勾结,做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难道就不怕被钱馆主逐出门墙?” 项央不露声色问道,既然贾逵误会,就将错就错,给他一种能放他一条生路的错觉,先把自己想要知道的给骗出来再说。 贾逵略微犹豫一下,双目闪烁,觉得青狼帮还没有哪个胆子敢冒大不韪得罪钱孚,方才缓缓开口, “逐出门墙?你可知道,我此番作为就是钱师兄在背后授意,他才是和小刀会合作的人。 小兄弟,我奉劝你一句,小刀会不算什么,杀这几个人也不算什么,你们青狼帮虽然是安远的三大帮之一,但得罪了钱师兄,只有死路一条。 放了我,我会为你美言几句的,宋青想死,你年纪轻轻的,没必要给他陪葬啊。” 项央轻笑一声,面露不屑,一个手下败将,现在被捆缚在地,手脚都动弹不得,自身都难保了,还想以这种拙劣的口舌之力策反自己,真以为自己年少好欺吗? “贾逵,我在做什么,自己很清楚,不需要你为我操心,继续说,钱孚和小刀会到底有什么勾结?他好好的武馆馆主不做,干这种违法勾当,是活腻了吗?” 项央毫不客气,将手中杯子盛着的清水泼向贾逵,语气变冷道,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反派作风,反正换了个人在门外偷看,想打的一定是项央,而不是被捆在地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贾逵。 咯吱咯吱,贾逵双拳紧握,额头的青筋跳起,双目怒火喷涌,想他自从学艺有成,谁敢这么对他?上一个骂他的人手脚都被折断,今日真是虎落平阳。 不过贾逵也看出来了,项央绝非善类,别看年纪小,也是个心狠手辣的货色。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只是知道钱师兄早几年外出游历,回来后就变得神神秘秘,不但武功大进,一只手就能将我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不时消失一段时间。 再后来,也就是一年多之前,钱师兄就和安庆隆有了联系,经常从小刀会这里购置一些年幼的少男少女,然后通过特殊隐秘的渠道运到外地。 再后来,钱师兄一般不怎么出面,就由我和安庆隆接触,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听到贾逵的话,项央脸色阴晴不定,时而咬牙切齿,时而无奈叹息,这番话别人听来可能摸不着头脑,也联想不到什么,项央却是有七成把握,认定钱孚就是谋害项大牛的幕后黑手。 先说钱孚的武功,无缘无故的大进是不可能的,要么是有奇遇,要么是有靠山,就像胡强,接触那个大势力之后练就一身神力。 再说他的神秘之处与不时消失,按照项央猜测,八成是去联系类似胡强这样的底层人员,为他们分派任务,比如指使胡强杀害项大牛。 最后就是钱孚购买那么多被拐的孩子,运输到外面,要送到哪里呢? 一,卖给不能生育子女的人做后代,二,卖给大户人家为奴为婢,三,做一些特殊势力的储备人才,四,其他等等。 前面已经说了,胡强所属的是一个极为庞大的势力,而大势力,肯定是离不开人手的,更缺不得从小调教洗脑的死忠,这些孩子的去处也就可想而知了。 综上所述,项央觉得钱孚是他要找的人的可能性超过七成,而王英与李致知的管家方伯嫌疑并不大,当然,这也只是他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猜测。 “我知道的都说了,你还是放了我吧。这里的事情瞒不过钱师兄的,他的恐怖你根本想象不到。” 项央和贾逵一战,可谓四六开,他的武功更高,但经验不足,压低了本身的战力,但即便补全自己的不足,也难以和贾逵口中可怖可怕的钱孚相抗衡,甚至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妹的,每次都是这样,看来又要智取了,是下药好还是下药好呢?” 自从贾逵口中得知钱孚的的相关事情,项央就决定了下一个目标就是他,宁杀错,不放过,反正这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光帮助安庆隆买卖人口这一条,就死不足惜。 “先杀他,得手后如果证实是此人,皆大欢喜,如果不是,那就排除一个人,可以专心查探王英和方伯,” 项央心里瞬间做了决定,脸上恢复笑容,看了眼把钱孚卖的干干净净的贾逵,心里鄙视此人的软骨,面上却是十分和气,琢磨下措辞,和善道, “贾师傅,我看你的伏虎拳法打的虎虎生威,而且出击时带有丝丝内息之力,不如将拳谱和自身的内功心法道出,小弟算是半个武痴,得了你的武功,算是你的弟子,等确认无误,一定放了贾师傅。” “小贼,居然觊觎我的武学,实在该死。” 贾逵没想到这个小子也看上自己的武功了,更想不到他居然知道自己通晓一篇吐纳练息之术,有些恼怒,现在可真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不过形势弱于人,他现在连钱孚都卖的干干净净,也就无所谓将猛虎武再卖一次,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师傅钱长明钱老英雄了,最后,就是希望项央说话算话。 没办法,现在他没有和项央要价还价的资格。 “伏虎拳除了形体技击,还有运力心法,一向是师徒之间口口相传,手把手教导,想要短时间内交给你并不现实,倒是吐纳诀没那么麻烦,不过修炼之法也很复杂,不如你拿纸笔来,我写给你。” 项央点点头,他所学的几样武学,也都很不简单,没有天书的神效,想短时间练成绝不可能。 “好,我去准备纸笔,还有,伏虎拳我志在必得,你可以将招式画下来,心法默出,一旦写完,我立马放了你。” 贾逵眼皮一跳,沉默点头,心里想些什么完全看不出。 第四十七章 武功到手 让青狼帮的人帮忙找来笔墨纸砚,项央给贾逵松了绑,又搀着他坐到圆桌旁,完全不担心贾逵暴起,想想也是,双足脚骨断裂,等于鸟儿折断双翼,蹦跶不欢的。 就这样,贾逵提笔在纸上写下伏虎拳与吐纳诀的心法,项央在背后观摩,不时点头,心里赞叹。 图画清晰,线条勾勒简洁,虽然拿来欣赏略有不足,但用来观摩招式,那是绰绰有余,更别说贾逵书写下的足以让项央羞愧的字体。 “想不到贾师傅不但画得一手好画,还写得一手好字,实在佩服佩服。” 项央出言赞道,贾逵却不以为然,不过想了想自己如今是阶下之囚,又叹息一声,怅然道, “我入门时大字不识一个,是师傅手把手教我念书,写字,识得经脉穴道,人体周天。 要清楚,武学之道,绝非简简单单的打磨拳脚,锤炼气力,很多时候,没有文化见识,给你一本神功秘诀都难以修行。 我曾听师傅提过,白玉寺的高明武僧,都是上午参禅打坐,下午练功修身,傍晚念经静心,如此轮回往复,长年累月,做到禅武合一,不但武学高深,佛法修为也不逊色一些文僧。” 贾逵之言绝非他所能有的见识,而是钱长明从白玉寺学习所得,倒也让项央若有所思。 “就如这套伏虎拳法,虽然没有具体凝练内功的法门,但出招之时也要在心内秉持心法意念,每一招每一式,都有一份特有的心境,大老粗永远也练不成的。” 说完,贾逵也不管项央,自顾自的默出伏虎拳的招式心法,洋洋洒洒四十三页纸张,若是装订到一起,就是一份完整的拳谱。 接下来贾逵将自己从钱孚处所习得的基础吐纳诀也默了出来,除了运行吐纳的心法,还有一套人体端坐的穴道经络图,虽只有手太阴肺经,穴道也只得中府、云门、天府三道,但足以将整篇吐纳诀的精华纳入其中。 “内家心法是我等习武之人孜孜以求的宝典,这套基础吐纳诀说起来还算不上内功心法,但也能让人初步感应内息,若是天资聪慧,悟性过人,也能练出微薄的内力,可惜我年龄太大,资质也不够。” 将自己一生所学通通交付给项央,贾逵的脸上有些莫名的惆怅伤感。 项央接过手,一篇篇翻阅,走马观花,在心内有了大致的了解。 伏虎拳每一招图录,下方都有几句心法口诀,是运力与心境的描述,项央看的分明,也不难理解,不过根据他修炼铁裆功的经验,应该缺了内练服药之法。 到了基础吐纳诀,项央的注意力又多了几分,虽然不过两页纸,还有一页是人体盘坐的图形,不过观看的时间却比伏虎拳多了几倍。 “唇齿轻合,呼吸缓锦的下一句口诀是什么?” 项央正看着,头也不抬,冷不丁的出言问道,让在一旁面目沉肃、看不清心里变化的贾逵一惊,连忙回道,“三短两长,收于天府。” 项央点点头,又截取一段口诀,让贾逵背诵上半句,贾逵脸色一白,想了会儿才回答出来。 接下来就是一问一答,项央的语气越来越冷,口速越来越快,留给贾逵反应的时间越来越短,到了后来,满头大汗,口干舌燥,眼里也流露出畏惧与哀色。 “砰”,项央一把将手里基础吐纳诀的心法拍在圆桌上,冷冷一笑, “我以诚心待贾师傅,贾师傅为何要篡改心法口诀,欺骗于我?真以为项某手中之刀不利乎?” 说着,项央拔刀而起,出刀瞬间,在身侧的圆桌上削去平整的一块,木屑纷飞,在断裂木块落地后,正好收刀回鞘。 这一刀论起来,速度一般,唯独准度力量惊人,显然是项央示威所用。 重新坐下,项央双目直视贾逵的双臂,虽然没有神光迸射那么玄乎,但放在贾逵身上也是如坐针毡,双臂隐隐发痛,似乎被人斩去一样。 贾逵嘴唇微动,半晌说不出话,最后如泄了气的皮球,在项央的注视下重新提笔又写了一份心法,字迹潦草,可见心里的烦乱。 项央冷着脸,心里冷哼,吃一堑长一智,刚被小刀会的人欺骗,当他还会这么容易相信人吗? 尤其是贾逵此人,在安远一向盛名在外,此番被自己抓住,窃取他的武功,怎么可能这么乖巧? 还有,内功这东西和外功招式不同,练错一步都是会死人的,虽然这基础吐纳诀还不到那种程度,但总的来说一份篡改后的心法,也能够浪费项央大量的时间和心血。 等贾逵将重新默写后的吐纳诀递过来,项央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一眼,方才观看起来,和刚才一样断章询问,试探良久,才确定手中这份吐纳诀应该是真的。 “早这样不就好了?本来我对你还有几分尊重,现在这么一闹,我还真在犹豫是不是要放了你。” 项央将伏虎拳和吐纳诀的心法纸张摞到一起,竖着碰了碰桌面,规整一番收入怀中,看着贾逵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冷冷道。 现在自己想知道的已经知道了,想学的武功也撬了出来,此人已无用,项央在想是不是要杀人灭口,尤其是贾逵的身份实在不好处理。 “钱孚还是衙门的名誉教头,在安远黑白两道都有关系,真的揭发出来,他若弃卒保车,抵死不认,恐怕拿他也没办法。 还有,我若将此人押送到衙门,钱孚今后必定对我大家防范,甚至萌生杀机,由暗转明再想杀他,难上加难,不能这么做。” 越往下想,项央的杀机就越充盈,看的贾逵如坠冰窖,他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太熟悉这种眼神了。 而项央现在纠结的就是外面这么多人看到了贾逵,俘虏的小刀会成员也有不少,也都知道贾逵的事情,这可不好处置。 “难道全杀了?小刀会的人也就罢了,青狼帮的人也帮了自己不少,下不去手啊,还有,蓝少爷他们也是见过青狼帮众人的。” 项央自认为做人做事有底线,还做不到提刀杀人,无论敌友的程度。 良久,项央的眼神渐渐亮了起来,走到贾逵身前,重新将他绑住,又塞上破布,免得他乱说话。 第四十八章 投名状 将贾逵绑好,项央出门将黄鹏找来,冷冷的盯了黄鹏好一阵,给予对方庞大的心理压力,良久,方才唇齿轻启, “黄鹏,贾逵是你先认出来的,他身后的人你想必也知道。刚刚我已经审问出来,他跟小刀会有勾结,这都是钱孚在幕后操纵指使。 只是你我都清楚,钱孚是钱老英雄的独子,在安远县根深蒂固,想要凭借他一个人的说辞搬倒钱孚,根本不可能。” 黄鹏搓着双手,表面上盯着项央,余光刮过贾逵,点点头,这一点他比项央更清楚,要知道他们的老大宋青在钱孚面前也要低一头,口称一声钱大哥。 “所以,如果把贾逵交到县衙,结果搬不倒钱孚,你也好,我也好,甚至包括宋青,都没有好日子过。” 项央继续说道,边说边盯着黄鹏的表情动作,看到自己想看的,方才松了口气。 如果钱孚是个正正经经开武馆的人,威胁也没那么大,关键是现在他已经参与到拐卖人口当中,作风无论如何说不上正派,以他的武功要是刻意报复,谁都没好果子吃。 “项捕快,这次咱们精诚合作,救出蓝少爷,立下了大功,黄某对你的武学胆识都极为佩服,你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 黄鹏是个粗人,见到项央左拐右拐也没说到正题,有些不耐烦,不过脸上不敢表露出来,只能直言。 “好,既然你黄鹏快人快语,我也不瞒你。 贾逵是一定不能交到县衙的,不然惊动钱孚,我们都得倒霉。 但又不能放过他,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把他做掉,这样就算不能完全瞒过钱孚,也能拖延一时。 这件事我身为捕快,不好下手,就劳烦贵帮兄弟代劳,不求多,一人一刀,做个标记,足矣。” 说着,项央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像是黑夜里荒野中的孤狼,带着凶狠,手上的雁翎刀也在一晃一晃,敲击地面,发出铿铿声,威胁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这个,项捕快,纸包不住火,先不说能瞒过钱孚多久,光是小刀会的这帮人,就有不少人知道贾逵的身份,,很难处理的。” 黄鹏心里一跳,感觉整个屋子的温度都下降许多,背后渗出一层冷汗,项央这是要他们一人砍贾逵一刀,做投名状,这样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将来贾逵之死要是捅出去,大家都是帮凶,想来没人敢在这方面多嘴,尤其是项央还有一身官皮在身。 “这些你不用管。我们要做的是瞒住钱孚,衙门那边我会和王英捕头商议事,你放心,只要你管住自己兄弟的嘴,一切都会平平安安的。” 项央信誓旦旦的表情让黄鹏生出一丝信心,更关键的是他担心自己不答应,项央只怕不会让自己走出这个房间。 “那好吧,这个人我就带出去了,交给我们处理,你就放心吧。” 黄鹏看着嘴里被塞着破布,说不出话,呜咽呜咽憋得满脸通红的贾逵,摇头叹息,转身抓住绳子,就把贾逵拖到外面,具体怎么做,项央没有过问,相必黄鹏这点事情还是办得好的。 “只可以瞒得了一时,但绝瞒不了一世。但我也没想着瞒下去,钱孚那边只要不是第一时间把焦点放到我的身上,就会给我时间变强,等到他知道了,也拿我没办法。” 项央轻轻拍着胸口处藏着的拳谱与吐纳诀,暗暗思量,甚至往深了想,到时候就不是钱孚找他的麻烦,而是他找钱孚的不是了。 “还有,钱孚本人想必没有关注蓝大先生的事情,不然绝不会让贾逵留在安家庄。 等到我把蓝少爷带回去,案子一结,钱孚收到风声,如果聪明,第一反应绝不是要找我的麻烦,而是要琢磨怎么弃车保帅,这么说来,倒是我帮了他一把。” 项央右手放在圆木桌上,嘀嗒嘀嗒的有节奏的敲击。 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自己,无字天书的任务等着他完成,先不说如果打草惊蛇,钱孚对他的防范心理,让他处于被动,万一惹恼了蓝大先生,真的把钱孚也一锅端了,他上哪再找一个钱孚完成任务?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哒哒哒,三声敲门声响起,接着黄鹏用一块布匹包着渗出殷红血液的凸起走进,看着项央正想着事情,轻轻咳嗽一声,将布包放到桌上。 “项捕快,这是贾逵的人头,您先看看。至于身上的其余部件,已经被我们的青狼分而食之,绝对留不下一点痕迹破绽,这块一会儿我们带走,找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埋下来。” 看着黄鹏袖口处的殷红痕迹,项央点点头,雁翎刀刀鞘末端挑开布包,露出一张死不瞑目纠结狰狞的头颅,确实是贾逵无疑。 不过项央没想到的是这帮人这么凶残,居然把贾逵喂了狗,那可是安远县有名的武师,武功仅次于钱孚,算得上武馆的二号人物。 “做得好,从今天起,你就是项某的朋友,有事情大家可以相互帮助,你觉得呢?” 确认贾逵已死,项央没兴趣继续对着一颗死人头,重新将染血的布包上。 “那是,那是,项捕快放心,今天兄弟们只记得跟着项捕快围杀小刀会的人,救出蓝少爷和另外十六个被拐的妇孺,其余一概不知。” 项央觉得黄鹏他们残忍,黄鹏等人还觉得项央心狠手辣呢,尤其是这个人可不像是正义感十足,责任感强烈,按照规矩王法办事的三好公差捕快。 当然,只有心狠手辣还不足以让他们畏惧,真正让他们害怕的还是项央的武功,贾逵这样的成名好手都栽在他的手里,他们这帮人谁能不怕? “嗯,收拾收拾,准备回县城吧。哦,对了,你们受些累,到时我会骑马带着蓝少爷先行一步,其他人就交给你,今晚务必带回来,一个都不能少,他们可是指证安庆隆的有力人证。” 黄鹏心里有些担心项央独吞救出蓝少爷的功劳,不过不敢说出来,要是没有项央,他们这帮人哪里敢直闯安家庄? 大功本来就是人家的,他们只希望项央别翻脸不认人,至少给他们一口汤喝也行啊。 第四十九章 回返 回程是简单的,项央带着蓝少爷走回围村,从村长那里牵回寄放的马匹,带着蓝小胖子共乘一骑,策马奔腾赶回安远城县衙。 此时县衙的各个捕快已经抽调赶往安庆隆其他藏匿人质的地方,只留下一些衙役看守,项央将蓝小胖子交给衙役老任,自己赶往县令李致知在衙门后院的书房。 布置典雅,充满书卷味的房间中,李致知坐在书桌后面,双手放于双膝上,听着项央的诉说,脸色欣喜,又有些阴沉,两种表情来回切换,像是京剧变脸一样,让项央啧啧称奇。 “做得好,想不到小项你今天第一次当值就立下如此大功,真是英雄出少年。 不过贾逵这个人不该由你处置,毕竟依你所言,当时他已经被擒住,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最起码也该带到县衙来才行。” 李致知先夸了下项央,又冷着脸批评道,说句不好听的,项央的那番作为可以说的上是无法无天,草菅人命了。 要不是看他还年轻,又是第一天做事,还事无巨细的禀告给自己,非得给他个教训,扒了这身官皮也不是不可能。 项央表情担忧惊慌,看着李致知又有些感激,心里则在腹诽,恩威并施,好收服我吗?不得不说,还真是粗糙的御人手段。 李致知则看着项央的表情很是满意,这个年头人才难得,尤其是既听话又忠心,还有能力的手下,更是他这种地方县令的最爱。 当初项大牛武力过人,在县衙一众捕快中是数一数二的,不过就因为感念自己恩主的原因,不曾对他放开胸怀,他也心有芥蒂,这才将之放到一旁,不理不睬。 现在项央年少无知,正是一张白纸,偏偏又武力过人,单打独斗挫败安远县有名的拳师贾逵,足以弥补李致知的遗憾,收不了老子,收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儿子岂不是更好? 当然,他认为项央好收揽的重要原因,也是这个少年什么都跟自己说,连不该说的也说了,丝毫没有隐瞒,这不正是自己所期盼的吗? 这里就不得不说项央的狡诈奸猾了。 首先,他分析过李致知的具体为人,绝不是那种死读书,完全一副依照朝廷规矩办事的人,换句话说不是什么好鸟。这样的人处事圆滑,是当官的好料,也给了他坦白所做作为,也能安然无恙的机会; 其次,他知道这次自己的作为漏洞百出,许多方面都考虑不周,所以将错就错,将自己到围村后的所有作为全部道出,除了逼迫贾逵默写伏虎拳谱与吐纳诀心法的事情,一点也没有隐瞒。 这样李致知即便不满项央自作主张,但也会看在他救出蓝小胖子,又如此坦白信任的情况下,放过他一次,甚至以后会认为抓住项央的痛脚,把他当做心腹。 “大人,属下也是乍一听闻钱孚的名字,有些心慌,生怕牵累到大人身上,这才做了错事,。您也知道钱孚武功高明,若是狗急跳墙,以他的武功,危险实在太大。” 项央这话一说,李致知心里又高看他几分,不是他相信了项央的这份说辞,而是他懂得说漂亮话,看起来还像是真心实意,这就了不得了。 要知道漂亮话谁都会说,马屁谁都会拍,但人不同,表现出来的效果也不同,许多人说好话,拍马匹,言行与人设相悖,太做作,太明显,被拍的人感觉也就没那么舒服了。 “嗯,我也知道你是一片赤诚之心,只是规矩就是规矩,咱们是衙门的人,一向以王法规束百姓与那些帮派中人,若是我们自己都做不到,不能以身作则,凭什么去管他人? 小项,你年纪轻轻,武功不俗,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千万要洁身自好,不要学着那些江湖草莽的习气。 贾逵他参与贩卖人口,包括蓝少爷,死不足惜,再加上你立下大功,救出蓝少爷,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下不为例啊。” 项央点点头,松了口气,抱刀满脸笑意道,“多谢大人维护,今后属下一定为大人马首是瞻,说东不敢往西。” “臭小子,就会拍马屁,行了,这里就交给我处理,还有,青狼帮的人我也会派人接应,你先滚回家休息吧。” 李致知摇摇头笑骂道,他一向是严谨肃穆,不过今天这个小子给他立了大功,心情大好,也就不在意这些,人变得亲和许多。 项央领命躬身退下,李致知皱着眉头想了一下,抽出一张白纸,提笔刷刷刷的写了满满一篇,而后叫来外面守卫的衙役,让他将信件交给自己府上的管家方伯,自己则往前堂走去,准备好好接待蓝少爷。 另一边,王英刘丰于飞三人领队的捕快也打进安庆隆另外三处隐秘地点,大获全胜,以五人轻伤的代价拿下三处窝点,救出接近六十名被拐的妇孺,全是三十往下的少妇少女以及不足十岁的孩童,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找到蓝少爷。 等众人回到县衙,方才听说项央已经先一步回返,且救回蓝少爷,众人纷纷对这个小子的运气和实力感到羡慕。 这才是项央上任当班的第一天啊,就立下这种大功,不但得到县令的赏识,很可能在蓝大先生那里也挂了号,将来肯定会走出安远的。 这里面刘丰的脸色最为复杂,脸上的笑容也最勉强,他是仅次于王英的捕快,正等着借助这次大功谋求到外县做一个捕头,或者得到进入神捕门的推荐,现在一切都成了一场空,怎么能不失落? “当初项央最先选择去围村,他一定是知道蓝少爷藏身在围村,可恶,抢功的小畜生,和他老子一样。” 刘丰心里恶毒的诅咒着,却绝不是唯一的一个,他们却不知道若是自己去了围村,十成有九成死在那里,还有一成遇到青狼帮的人,连黄鹏那关都过不了,更遑论打进安家庄,救出蓝少爷,这是能力与武功的差距。 当然,正所谓枪打出头鸟,项央此次锋芒毕露,已经引起这帮老捕快的不满与忌惮,篮子就这么大,份数是一定的,多了个人来抢食,怎么能毫无波动? 第五十章 收获 县衙中各个捕快迥异的心理项央自是不知,现在他正一路飞奔回家,颇有些迫不及待的感觉。 无论是完成无字天书下发任务获得的神行百变,还是从贾逵处得到的基础吐纳诀与伏虎拳谱,都勾的项央的心痒痒的。 关上自己家小院的红木门,项央连饭也顾不上吃,就一头扎进屋里,将怀中珍藏的拳谱与吐纳诀心法放到桌上,脸色欣喜,双眼放光。 这一天对项央来说,颇有些恍然隔世之感。 本以为是当值的第一天,应该无波无浪,平平静静的巡街,收钱,吃饭,回家,结果一个意外,卷进王英这班老捕快们紧追严查的大案中; 这也就算了,还从中得到天书下发的任务,又从贾逵处得到有关钱孚的消息线索,初步锁定了自己接下来的目标。 种种件件,比普通人过一年经历的还要精彩许多,不得不说,项央有些喜欢上这种刺激的生活了。 坐到木桌旁边,项央闭目,将心神和精力全部放到无字天书下发的神行百变上,字字句句揣摩这门功法的特质,精要,解析,心里越发寂静欢喜。 轻功是武学的一大分支,重点在下盘功夫,如果练有所成,对人的安全和保命有极大的加成。 一般来说,轻功分为远距离奔袭的提纵术,与敌人对战之时闪转腾挪的身法,与上盘武功相互配合的步法等等,各有侧重,或者一些武学兼具各种特质。 如神行百变就是轻功中的上乘,三重境界,第一重脚底抹油,就是长途奔袭的提纵术,第二重壁虎爬墙和第三重泥鳅钻洞属于身法与步法的结合,并非剥离分开的,远比江湖上的草上飞之类的提纵术高深的多。 当然,武功的划分还要更复杂一些,譬如项央现在所精通的胡家刀法,既是刀法,内中也附带有配套的身法步法,单独拿出来不算什么,配合刀法使出就效用大增。 总的来说,神行百变这门武功算是项央迄今为止接触过的最为精深奥妙的武学,胡家刀法与之相比也要稍逊一筹。 项央自忖,自己要是练成神行百变三层功夫,和钱孚正面教技,打也许打不过,但跑是一定跑的掉的,除非钱孚有比神行百变还要厉害的轻功。 唯一遗憾的就是这门轻功属于内家武学,内力越深,威力越大,换言之,现在项央身上除了一把子力气,修炼这门神行百变虽不至于卵用没有,但效果也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大。 “这第三层的泥鳅钻洞倒有点意思,内力若厚,则立于不败,能将攻击来的力道旋转震动打散,如果没有内力,就要学会控制衣饰,肌肉,也能起到弱化版的效果。” 这非是功法所载明的,也不是项央领悟的,而是在解析注释中提到的一个窍门和修炼方法。 看的眼热,项央从座椅上起身,走到旁边,琢磨了一下,脚下在一平米的范围交错出步,跟跳华尔兹似的,上本身则是一阵抖动,手臂,双肩,胸腹,通过吐息吸气的方式震颤肉身。 过了好一会儿,脸上都练出汗了,项央才停下魔鬼的步伐,回到座椅上半趴在桌上,倒了一大杯水咕噜咕噜的吞下,完了才有心思回顾自己刚刚的练法。 “看起来是练对了,虽然没有对手,暂时还看不出具体的效果,不过基本上能抵消贾逵伏虎拳的四成劲力,差也差不太多。” 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项央虽然只是第一次练神行百变,但成就不小,算的上一学即通,一通即精。 项央本身悟性不错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无字天书已经将这门武功完完本本的剖析出来传给项央,等于磨碎了,嚼透了才喂给项央,比有师傅传授还要给力,只要不彪不傻,怎么都能练出点样子。 休息一会儿,项央将目光投放到桌上的两门武学,对他来说都大有作用。 先说伏虎拳,乃是猛虎武馆的不传之秘,更是白玉寺的入门奠基拳法,整个安远县城加上死鬼贾逵,会使的也不超过五个,其中除了钱老英雄,练得最厉害的就是项央此时心中的头号大敌钱孚。 有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适用于军中打仗,表现出情报信息的重要性。 而今项央抠出伏虎拳,就是想从中找到钱孚武学的弱点,再不济也要在对战之中掌握先机。 比如敌人使出一招饿虎扑食,内中的发劲使力之处项央心中了然,应付甚至反击就能从容轻松许多。 退一步说,即便伏虎拳难以帮助项央对付钱孚,自己学一学也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此时项央身负铁裆功,铁指诀,胡家刀法,神行百变四门武功,一身巨力离了雁翎刀,战力就要折去大半,和那些帮派中的糙汉子也没什么不同,短板很大。 而铁指诀只是着重锤炼食指中指的坚硬,最后达成练出铁指诀内息的目的,根本没有配套的指法,点穴截脉一窍不通,唯有配合其他精妙指法才能发挥出莫大的威力,属于鸡肋。 所以学了伏虎拳,哪怕没有内炼增力养身之法,也足以弥补项央在手上功夫的短板,不至于离了雁翎刀就成了战五的渣渣。 细细观摩拳谱好一阵,项央坐在木凳上握拳来回比划好几招,虽然虎虎生风,威势惊人,却自觉始终难以摸到伏虎拳的真正窍门,脸色微微黯然,有些失落。 “看来之前的武学进展惊人,一学即精,不是我天纵奇才,悟性过人,而是有天书帮助的缘故。 现在这伏虎拳没了天书的助力,立马将我打回原形,同样看一遍,只能领会两分精髓。” 以他的见识看来,伏虎拳算不得多么高深,整个武学招法都是走的刚猛的路数,出拳古朴,没有多的花里胡哨的东西,正常情况一个天才看一遍,怎么也能学的七七八八。 这就是他想多了,任何武学都是前人智慧的结晶,他能在不借助天书的帮助,只看一遍拳谱就领会两分奥妙,已经算是悟性过人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项央放下拳谱,又摊开只有两张纸的基础吐纳诀,眼中冒着精光,最珍贵的自然要放在最后,基础吐纳诀在他眼里的价值还要超过神行百变与伏虎拳,毕竟这是能练出内力的武学。 第五十一章 吐纳诀 内功,这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对于项央来说,更代表着一种难言的诱惑与心结,因为这本是不可能存在的。 有了内力,可以掌断青石,登萍度水,甚至更进一步,外放刀气剑气,四十米大长刀不是梦想,已经属于超凡伟力,任何一个凡人都不可能抵挡这种力量,尤其是项央这种地球宅男。 深深呼吸几次,平缓激动的心情,项央略去第一幅人体经络图与内力运行路线,直接拾起第二幅呼吸吐纳,感应内息,从而练出内力的心法篇观看起来。 武学之道,内力是根本,真正高深强大的武学,都需要有内功为基础,如神行百变;而在练功上,若是有内力,也会事半功倍,如铁指诀。 那么内力是从哪里来的呢? 基础吐纳诀中所言,人体有精气神三宝,修炼武学,也要从这三方面着手。 基础吐纳诀只是最粗略简陋的内功修炼之法,仅仅涉及到关于精的修炼,按照项央的理解,就是炼精化气这一阶段,武道上称之为后天之境。 精,乃是构成人体生命的精华,可以从先天与后天两个方面来理解。 先天之精,与生俱来,蕴藏在人身每处,乃是元精,又称原性精华,无形有质,若是元精耗损干涸,人也就离死不远了。 后天之精,这就是人体交合之后射出的**,也是生命的种子,蕴含人身精华,一精十血之说的精,就是后天之精。 而按照基础吐纳诀的方法修炼,便是通过特殊的呼吸吐纳之法,将人身的后天之精,转化为第一丝内息,也就是内力,这要求后天之精越旺盛越好。 这一点项央完全不必担心,铁裆功强精壮力,这个精既包括后天之精,也包括先天之精,虽然眼下年岁大了一些,但绝对是修炼吐纳诀的天才资质。 当人体转化出第一丝内力,收摄入脐下三寸丹田内固守,便迈入后天之境,也就真正踏入武道的大门。 之后可通过摄入五谷杂粮壮大先天之精,再炼精化气,将先天之精纯化为内力,越积越厚,运转周天,打通人体十二正经,奇经八脉,达到内力生生不息,深厚无比,进无可进的后天至境。 至于后天境界之后的境界,项央并未从吐纳诀中得到相关信息,因为吐纳诀修炼到极限,也仅仅只能打通手太阴肺经,也就是第一幅人体经络标注出的那一经,连后天大cd差了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突破后天了。 “嘶,这还真是基础吐纳诀,按照这篇功法所说,我要想凭它打通手太阴肺经,至少也要五年的时间,放到偌大的江湖中,还是被高手一招秒的货色。” 项央口中喃喃,不过面上却未有任何失望之色,有无字天书在手,这只不过是一个过渡奠基的武学罢了,品级高低根本难以撼动他的心神。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些名门大派或者武林世家了,他们的弟子或是家族子弟,从小修炼内功,五六岁的年纪,哪来的后天之精? 自然是通过高深的内功心法,直接化先天之精为内力,省却第一步,感悟内息之后真气至纯,进境也十分惊人,基础吐纳诀对这些人来说,不过是垃圾一样的东西。 正在这时,一阵咕咕的叫声在屋子里响起,项央捂住自己的肚子,五官挤在一起,这才想起这一天自己只在中午啃了了两个肉包子和一把红枣,除此之外滴米未进,不饿才怪。 将拳谱和心法收好,项央拿着雁翎刀,出了自家的小巷,到就近的酒楼买了一笼精致的小笼包饺,又将腰里的酒葫芦灌满,这才欣欣然的赶回家享用美味。 小笼包饺味美汁多,白面皮筋道软绵,极为爽口,就着打来的清酒,在自己屋里一口一个,本来空荡荡的腹中渐渐被填满,整个人都被幸福裹住。 “嗯,吃东西,就是补充人体先天之精,所谓穷文富武,如果身体营养跟不上,还一味的修炼内功损耗先天之精,迟早得练死,今后还是得好好的犒劳自己。” 项央将最后一个小笼包饺塞进嘴里,咀嚼了足足半分钟,方才咽下,完了还意犹未尽的嘬了嘬食指指尖,打了个饱嗝。 “吐纳诀所言,常人呼吸三个月方才有气感,有了气感,就能结合后天之精炼化为第一丝内力,先试试看。” 收拾妥当,项央拿着吐纳诀脱鞋上炕,按照心法所载的方式坐好,身板挺直,双手放在两膝之上,呼吸之间带着特有的规律韵味。 时间一点点过去,屋外金乌西沉,天地之间昏沉中带着清亮,渐渐变暗,屋内,项央整个人却陷入一种奇异的处境。 整个人虽然还是一呼一吸,但已经不再刻意为之,心神放空,思维停顿,不再刻意去想自己呼吸吐纳的目的,达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 渐渐的,项央体内的后天之精有些松动,随着项央的呼吸吐纳一涨一缩,律动之间产生缭绕气雾之感,小腹处也隐隐有一丝热气升腾而出,且不断壮大。 这就是有了气感,一般来说,普通资质的人想要感悟气感,少则三个月,多了那就没准了,说不定一辈子也感悟不到。 一些资质过人悟性超群的天才,修炼强大的内家武学,短了也要七天,长了需要一个月才能感悟气感。 唯有那些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才能第一次上手就不需他人帮助,不需多么高深奥妙的武学,就能自悟气感,难道项央就是这种武学奇才吗? 自然不是。 在项央开始放空心神,呼吸吐纳开始之时,脑海中,一张薄如蝉翼,通身雪白无一物的无字天书正缓缓放出光明。 光芒照耀下,项央心神沉浸在一片安静祥和温煦的环境中,整个人就像是融入天地,思维敏捷,悟性大增,自己所学的胡家刀法的招式心法,在心中如小溪潺潺流过,许多刀法中的关隘一一悟通。 而身体也在光芒的照耀下变得生机勃勃,光芒收缩涨起,与呼吸的规律渐渐形成一个统一,当两者频率完全一致时,也就是项央生出气感的那一刻。 所以说,能这么快感应气感,九成的功劳要归功于无字天书。 第五十二章 蓝大先生 (推荐过两千加更) 暗室之中,项央双目紧闭,腹部一起一伏,极具规律,整个人也增添了一股别样的气质,看起来脸色红润许多。 陡的,项央双眼睁开,在暗黑的房间内划过一丝光亮,微不可见的那种,同时深深吐出一口气,依照吐纳诀所言,将自己练出的第一丝内力沉入丹田固守温养。 等运功完毕,方才露出一丝欣喜之色,摸了摸自己的小腹位置,内中仿佛流淌着一丝宛如头发丝一样细小清亮的气流,正是自己初步练就的内息。 “武道之基,自此而始,铁裆功也好,胡家刀也好,包括最为精妙的神行百变,都只不过是外功,唯有这吐纳诀,能让我练出内力,成为后天武者的一员。” 从土炕上一跃而起,项央细细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扫视屋子里,发觉一片漆黑,什么变化都没有,所谓内功有成可夜视如白昼的天赋毛都没看到。 “嘿,也是昏了头,这才哪到哪,不过一丝内息,贾逵那个货色说不定都比我强,还得再努力,争取早日打通手太阴肺经。” 此时项央很自信,不是因为自己的资质和悟性多好,也不是基础吐纳诀有多珍贵强大,而是无字天书这个大佬,能让自己第一次练习内功就产生气感,练出内力,今后他的武道之路就是一片坦途啊。 走到桌前,接着淡淡的月辉,点亮桌上的油灯,估算了一下,到了平常修炼铁裆功的时间,也不拖沓,直接到厨房取出自己熬制的药汤,开始日常练习铁裆功。 这时有人要问了,都有内功修炼了,还练个毛的铁裆功啊,不是瞎胡闹吗? 这里要说一下,铁裆功与内功修行,并不冲突,而是相辅相成,一个强精壮力,一个炼精化气,精越强,转化为内力越轻松,越精纯,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项央这边在为自己变强而努力着,安远县城府衙中,则是一片热闹,衙役捕快加班加点,关押青狼帮黄鹏等人押送回来的小刀会成员,安置被救回来的妇孺,忙的不可开交。 而县衙后院主堂,县令李致知正低眉顺眼,略带狗腿的站在一个中年人的面前,口中将下午救出蓝小胖子的经过事无巨细的道出,除了项央自作主张叫青狼帮的人弄死贾逵的事情。 “蓝先生,事情就是这样,蓝少爷只是受了些惊吓,并没遭到任何虐待危险,想来经过此事,今后一定洪福齐天,健康平安。” 李致知好歹也是七品县令,对一介白身的蓝大先生如此谦卑,实在让人大跌眼镜,换了王英等人看到,只怕也不敢相信一向严肃的李致知还有这一面。 不过别人不知道,李致知却知道蓝大先生虽然无品无阶,但本人是府主最信任的谋士先生,一句话,一个建议,可能就改变一个县令的升迁与调动,一点面子算什么?想混官场,要的就是八面玲珑。 蓝大先生黑发如墨,用一根玉簪扎住,面孔白皙,气质儒雅,一身蓝色的长衫,手上还持着折扇,文质彬彬,真如教书先生一般,很有大叔魅力的一个人。 “嗯,这次多谢李县令了。不过既然的确是那个叫安庆隆做的,就万万不能放虎归山。 刚才在外面我也看过一些人的供词,这个什么小刀会的,居然犯下累累恶行,平日欺男霸女也就算了,暗地还做下这种拐卖妇孺之事,实在纵容不得。” 别看蓝先生气质儒雅,但说出的话却掷地有声,双目炯炯有神,带着强大的压力,哪怕面对一县县令也处于强势地位,让李致知冷汗直流。 在他辖下,出现这种情况,还被府主的亲信蓝大先生知道,不用多说,自己在任上为安远所做的贡献都将被抹杀,再也没有上升的可能,甚至能留任安远都不一定可行。 好在这件事托项央的福,圆满解决,不但救出蓝少爷,还拉出这么一大票受害人,安庆隆所犯案子铁证如山,想赖也赖不掉。 “蓝先生放心,本县已经遣人去捉拿安庆隆,绝对不会让他犯下这等大案还逃脱。” 李致知说这话时带着强大的自信,原因就来于他的管家,方伯,一个贯通两正经的内功好手,开山掌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这么多年为他保驾护航,不知解决多少棘手的人物。 这个安庆隆,说起来很厉害,实际上不过是有些爪牙为其摇旗呐喊的胖猪罢了,连项央这个少年都能将其轻松解决,方伯出手更是手到擒来,属于大炮打蚊子。 蓝先生见到李致知如此自信,也知道他不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肯定有所依仗,点点头,转而又想到了什么,开口道, “对了,那个小项捕快这次救出小儿,算是我蓝家的大恩人,这枚拜帖请李县令转交给他,将来到了清江府,可持这拜帖来找我。 还有,这次出行我所带银两不多,这枚玉佩是府尊赏赐,也帮我送给他吧,算是我的心意。” 李致知脸上惊讶,收下拜帖,却将玉佩推回,迎着蓝大先生疑惑的眼神,郑重道, “这圆玉乃是府尊赏赐,既是心意,也是情义,先生岂能轻易送出?至于酬赏之事,先生不必担心,我已经有所准备。 纹银百两,算是因为我治县不严,导致蓝少爷受惊,而向蓝先生赔罪的,若是先生不取,便由我转交项央,算是先生的谢礼。” 百两纹银,这绝非小数目,蓝先生收回玉佩,微微点头,脸上笑意吟吟, “那就多谢李县令了,至于府尊那里,我不会多言,这案子就由你自行向府尊递折秉呈。” 这话让李致知心内狂喜,知道自己花大价钱出血这一步是走对了,自己在任上独自破获案子与上官不满催促才有进展是两个概念,说不得自己还因祸得福,在履历上再添一笔政绩,而不是被府尊当成不作为的平庸官员。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小儿受惊,我还要回去安抚一番。” 蓝大先生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已经没什么好说的,告辞道。 “那好,我派人护送先生,最迟明早,安庆隆之事一定有结果。” 等送出蓝大先生,李致知回到主堂上,一脸的兴奋,再一次感叹项央真是自己的福星,这才第一天上任就给自己带来一份大礼,一定要好好提拔。 至于项央逾越规矩,甚至无视王法的事情,已经被他忘得一干二净,有本事的人,总要和平常人区分开来,有点特权,只要不过分,他还是能理解容忍的。 第五十三章 灭口 方大同,江湖称号开山掌,手上功夫极为了得,曾经掌毙花豹,手擒悍匪,虽然远远称不上名满江湖,但在特定的小圈子里,也有一定的名声。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他的武功算不得多高,只贯通两条正经,在常人看来自然是高手,在高手面前就又成了低手,终于有一次栽在另一个成名高手的掌下,差一点就没命。 好在当时李致知出面,以官场身份将他救下,他也投桃报李,一个内功好手,心甘情愿的委身在李致知的府上做一个管家,一做就是数年。 月光照耀下,银色的光辉映出方大同魁梧健硕的身躯,五官方正,颌下一寸短须露出几分悍勇之气,一双手掌更是格外粗大,老茧厚厚。 在方大同身边,还有四五个县衙的衙役,都是王英派来严密监视安庆隆的人,保证有任何风吹草动衙门都能知晓。 “方伯,我们昼夜监视,可以保证安庆隆就在家中,未曾出过门,不过他府上少说也有一二十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想要抓捕很难,不如等候县尊派人支援。” “不错,这安庆隆的小刀会在县城也存在了很多时间,不定招揽到什么高手,还是小心为妙,方伯,再等一等吧。” 方大同自从跟了李致知,一向很少显露武功,在外人眼里就是县令李致知的老管家,看起来既威风又威猛,实际上就是个老苗子,没什么大本事,也不怪这些衙役不放心他。 “没有必要,你们在这里守着,如果有人要逃走,直接将他拿下。” 方大同自然听出这几个衙役的不信任,不过没有什么怒气,他早已经过了那种血气旺盛,急于证明自己的年纪,用事实说话就好。 说完,方大同就趁着夜色偷偷潜到安家大宅的西侧墙角,侧耳倾听一番,觉察没人,脚下一点,魁梧的身子就如同鹞子一样轻飘腾空而起。 待到两米高时冲势减缓,就要下落,就见到悬空的右脚点在院墙中间位置,发出轻微的啪的声响,又向上攀升了一米多,直接越过一丈多高的院墙,进入安家大宅之内。 这一番动作潇洒漂亮,不过眨眼间,看的不远处几个衙役目瞪口呆,有人还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生怕出现幻觉,一脸的不可思议, “没想到方伯是真人不露相,刚刚咱们那番话一定被他听进耳朵里了,不知道会不会生气啊” “呸,你个怂货,这种高手在身边,不想着拜师学艺,还怕得罪人,怎么不去死? 我决定了,等回去后,一定要软磨硬泡,成为方伯的弟子,到时候武功有成,直接辞了这衙役的工作,去江湖闯荡,说不定也能混个帮主之类的当当。” “不错不错,我也准备拜师学艺,为了娶老婆,我存了十两银子,不知道作为拜师礼方伯能不能看得上。” 这几人在监视安家大宅之余,都被方大同展露的一手轻功镇住,小心思都活泛开来,想着怎么才能拜师学艺,这个世界,有了本事,还怕生活的不滋润? 方大同自是不知这几人的小心思,不然只能无语摇头,这些都是一般人,根骨资质悟性都是普通人中的普通人,根本不被他放在眼里,也不可能收他们为徒。 要说县衙里也有一块璞玉,那就是项央,可惜他父亲被李致知猜忌,不然作为他的衣钵传人,发扬光大不可能,传承自己所学还是不成问题的。 进了安家大宅内,借助墙边栽种的大树掩藏形迹,见到整个前院一个人影也没有,脸上露出一丝疑惑之色,咦,人呢? 安家很大,前院和县衙的公堂大小也差不了多少,左右分散陈列着一些刀剑武器,被扔在地上,死气沉沉。 微风吹过,方大同鼻翼抽动,脸色猛地一变,是血腥味,到底怎么回事? 心里猜测,脚下的动作不慢,宛如猎豹一样窜出,直接往前院正堂穿插奔去,在暗夜中,借着月华,就看到堂内四仰八叉躺着三五人。 方大同快步上前,俯身摸骨检查一番,方才知道这几人手脚都被极大的力道折断,喉骨被人掐碎而死,嘴角还咕噜的往外冒着血。 “不好,有人要杀人灭口。” 方大同心中瞬间闪过这个想法,猛地起身,就要往后院走,只是刚刚起身,身体右侧就传来一股猛烈的劲风,宛如猛虎扑食,直接咬向自己的咽喉。 骤逢大变,方大同不慌不乱,脚下一缩,身体已经后撤半米,垂放腰间的双手成掌,朝着黑暗中的一个方向击出,内力勃发,有碎石的力道蕴含其中。 噼啪,暗中偷袭之人双拳与方大同的双掌相交,力不能及,一口腥甜直接喷出,倒飞回去。 落下后直接踩在一个木桌上,心里一动,踏碎脚下的木桌,伸脚一勾一甩,碎裂的木棍木板就呼呼朝着方大同飞去,自己则悄然退后,往后院退去。 方大同冷哼一声,不闪不避,双掌如大斧劈出,掌影纷飞,打落十几个飞来的木棍木板,仔细感应一下,脸色不太好看,在黑暗中向着后院奔走。 刚一走进,远处一个全身黑衣笼罩的神秘人已经踏着一颗大树飞身外墙,消失无踪,见此情景的方大同脸色一沉,只能无奈摇头。 比起前院和大堂上只有月华银辉照耀的黑暗,后院就明亮许多,灯火通明,不过也惨烈的多。 入眼处,尽是小刀会成员的尸体,一具具罗列陈放,咽喉被人捏碎,眼里都是恐惧和不可置信,嘴里咕噜噜的淌出鲜血,让人作呕。 “伏虎拳,还有那种境界的,果然如老爷所说,钱孚这个臭小子真的走上了歪路。 可恨钱老一声光明磊落,竟然生出这么一个不孝子。” 刚刚虽然只是短暂的交手,不过方大同已经看出对方所使的正是安远县有名的伏虎拳。 这门武学在安远修为境界最高的,当属钱长明钱老英雄,其次就是他的独子钱孚,钱长明年岁已大,且久病卧床,已经不能起身,刚刚能硬接他一记开山掌的除了钱孚,还有别人吗? 思绪之间,方大同走进最大的一个屋子,就见到往日在安远县城呼风唤雨,号称三大巨头之一的安庆隆,正半躺在一个太师椅上,脖子歪扭,胸口碎裂,死的不能再透彻了。 “还是慢了一步,不知老爷要怎么处理。” 第五十四章 猛虎武馆 等方大同将小刀会安庆隆被人灭口之事回禀李致知,而凶手有极大的可能是猛虎武馆现任馆主钱孚后,李致知显得很是平静,只是一声知道了就不再追究下去,让方大同有些摸不着头脑。 实际上这件灭口之事,既在李致知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至少换了他是钱孚,知道安庆隆这个定时炸弹要引爆了,肯定要先掐灭他。 “事情到此为止也好,不管钱孚有什么龌龊之事,只要表面上还是那个严厉强大的猛虎武馆馆主,不被人找到破绽证据,那就是一片风平浪静。” 当了这么多年的官,李致知一直为政一方,领悟了稳定就是治理一地最好的结果这一道理。 而一旦揪出猛虎武馆的问题,多年来由他教授出的三教九流,还有与它关系密切的各个阶层,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动荡。 其中,关联最大的就是白玉寺,这个清江府第一大寺,禅武合一,其中既有佛法无边的大德,也有武功高强的神僧。 不管外界怎么看,猛虎武馆都是它的俗家弟子在外开创,与他不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是关系密切,到时猛虎武馆被查出是藏污纳垢之地,白玉寺的名声也要受损,他肯定也要被记上一笔。 李致知决定偃旗息鼓,拐卖一案到安庆隆为止的时候,一个穿着夜行衣,蒙着黑面罩的人步履如猛虎纵跃扑跳,一迈三米,在离开安家宅院后很快走向安远城西北面一块独立出来的大武馆院。 猛虎武馆,从钱长明开创以来,历经四十多年风雨春秋,始终屹立不倒,既有背靠白玉寺这个响当当的招牌在里面的原因,也有钱家父子善于经营,武功造诣也足以在一县站稳脚跟的缘故。 猛虎武馆坐北朝南,分前中后三个大院,占据方圆一公里的地域,红砖绿瓦,飞檐翘起,虽然过去这么多年,多了些风霜气息,但远远看去,仍肖似一只匍匐的巨虎,威猛大气,扑面而来。 而猛虎武馆这么多年经营,也摸索出自己的一套模式,类似江湖门派,但又有不一样的地方。 武馆收徒,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收钱授艺,教授强身锻体的粗糙武学,顶多再有伏虎拳法的一两手,绝对不可能传授全套伏虎拳。 这一种就是不管身份是什么,来历是什么,给钱就教,是武馆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许多想要谋得一两手武功在身的最快途径。 这样教出来的弟子,七成加入各大小帮派,成为黑社会成员,剩下三成才是各谋生路。 第二种模式,就是亲传弟子,包括钱孚,贾逵,还有钱长明的另外三个弟子,都完整传承除内练之法之外的伏虎拳,有两个弟子学成之后回到家乡,也开办了类似的武馆。 亲传弟子的身份也比普通拿钱学艺的弟子高了许多,类似一个领养的,一个亲生的,肯定有所差别对待。 扯下蒙着的黑色面罩,钱孚一身黑衣,双手握拳微微颤抖垂在两侧,龙行虎步,在看门两个普通弟子敬畏的目光中欣然走进武馆大门,虽然此时他的经脉震荡,肺腑受创。 穿过前院中院这些弟子聚集之处,来到本家住着的后院,打开自己的房间,点亮油灯,钱孚方才撕去刚刚在外面的伪装,又咳出两口鲜血,脸色一片煞白。 “方大同这个老鬼,没想到这么厉害,这次真是失算了。” 踉跄着走到散发淡淡木香的圆桌边坐下,钱孚眼神有些闪烁,带着奇异的光色,没有仇恨,没有失落,甚至没有一丝仓皇,哪怕知道自己的身份可能已经被方大同探出。 今晚前去安家灭口,乃是不得已之举,因为他也是白日从府衙频繁调动捕快,这才探知蓝大先生独子被拐一事,也因此知道了安庆隆只怕靠不住了,这才下了狠心,在晚上潜进安家斩草除根,抹去自己存在的痕迹。 至于偷袭方大同,他乃是临时起意,既想试一试老鬼的武功深浅,也想顺带杀了他,可惜结果不如他的意,不但杀不了方大同,自己反而受了伤,要不是灵机一动,只怕还要栽在安家。 “还有一个隐患,就是围村安家庄的贾逵,如果逃走了更好,如果被抓住,希望他够聪明,不然只能弃卒保车了。” 只要贾逵抵死不承认自己跟小刀会有拐卖人口上的关联,钱孚就能用自己的关系把他捞出来,随便找个借口都行,比如收了安庆隆的钱为他训练小刀会的人,比如贾逵只是和某个小刀会成员有交情,前去拜访联络感情,等等,总之和拐卖人口无关。 这个时代可没有执法记录仪,也没有各种视频录像,许多时候钻王法的空子简直不要太轻松,当然,前提面对的是府衙,而不是神捕门。 休息一会儿,运息调理一番,钱孚感觉舒服不少,换下一身干净的衣服,到后院的柴房熬制了一碗药汤后,小心翼翼的端到院子最大的房间内。 这间屋子虽然地方大,但布置简朴,饰物寥寥,唯有正南前方有一副描画的栩栩如生的猛虎画像,给屋子增添一抹生气格调。 更令人皱眉的是,屋子里总是飘荡着难闻的药味,让人很不舒服,只是钱孚面色如故,显然已经习以为常。 在北侧靠墙位置,一方软塌上,钱长明正静静的躺在上面,不算冷的温度,却盖着厚厚的棉被,在昏黄光芒中显得格外苍老憔悴。 钱孚端着药碗立在钱长明的身前,仔细端详着自己的父亲,鼻子微酸,眼里也有凄凉软弱,这是他小时候最敬仰最崇拜的父亲啊,英雄气概,侠义心肠,救急扶危,现在却百病缠身,连下床都做不到了。 若仅仅是正常衰老也就罢了,但他父亲今年不过六十岁,却形如八十,满脸枯槁,一切都是该死的白玉寺和那同样该死的伏虎拳造的孽。 想到这里,钱孚本来还算温和的表情变得狰狞,本来今晚打开杀戒,微微存有的一丝愧疚也消失无踪。 “所谓佛门慈悲,救苦救难,不过是假慈悲,连自己的俗家弟子也不救,嘿,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不过杀人,不过做个中转运输的机器罢了,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继续做事,早晚会积攒到足够的功劳,帮父亲重获健康身躯。” 钱孚想到自己外出游历的遭遇,对白玉寺愈加憎恨,对接纳自己的那个大势力虽然也没有好感,却愿意为它做事,只因他给自己自己健康的希望,可以给予自己让父亲恢复血气的方法。 微微欠身,拍了拍钱长明胸口的棉被,唤醒满眼浑浊的父亲,轻声道,“爹,该起身喝药了。” 第五十五章 消息 距离县衙最近的一个小餐馆内,一身捕快服的项央和傅大春凑了一桌酒菜,酒酿花生,爆炒腰花,红烧鲤鱼,再有两大碗白饭,香喷喷的,惹的人流下口水。 此时距离项央第一天当值已经过去五天时间,县衙的效率很高,小刀会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解救出的妇孺也纷纷归家,至于之后怎样,就跟官府没什么关系了。 项央在这个破案过程中立功最大,除了县衙赏赐的二十两白银,蓝大先生送出的拜帖和百两纹银,还有就是得到各个捕快的认同,跻身其中,不说打成一片,也不会被当成萌新小白被人欺负。 当然,他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刘丰还有几个年纪轻轻也做到捕快的年轻人,对项央的态度就很一般,或者说有些恶劣。 “项大哥,我就不懂了,刘丰要不是靠着你的消息,能立下那些功劳吗?干什么成天吹胡子瞪眼的,看着真不爽利。” 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嚼的咯嘣脆,傅大春脸色有些泛红,颇有些不忿道。 他自己是没什么本事,既不能打,也不能查案,这一点他承认,要是自己受了气,也就罢了。 但项央可不同,在他眼里那就跟唱戏里的主角一样,早晚要有大出息的。 今早居然受了刘丰的气还不还以颜色,在他看来有些难以理解,甚至感同身受,有些憋气。。 事情的起因是今天城西出现一个奸杀案,王英本想带着项央和另外几个年轻捕快前去办案,不过刘丰毛遂自荐,把项央换了下来,所以项央就成了一个闲人。 要知道县城捕快的升迁或是参加神捕门的考核,过往的办案经验,经历,都会成为一部分参考,少了一个案子,就少了一分升迁的希望,阻人前程可是大仇。 项央的脸色倒是很平静,看着傅大春一脸的愤愤不平,咽下口中的美味,淡淡道, “你急什么?刘丰所言合情合理。 虽然我刚刚立下大功,但那是运气占据一大半,不代表我真的是个合格的老捕快,能够帮助王捕头破案,刘丰愿意去就去吧。 还有,今后你自己说话小心一点,刘丰和我不一样,此人心胸狭窄,手段也不甚光明,要是知道你对他的闲言碎语,早晚会找你麻烦的。” 傅大春嘟囔一句没说话,他真的不明白项央在想什么,凭他救了蓝大先生独子这一条,县令李致知都要给他几分面子,小小刘丰算个屁,何必这般隐忍? 项央自是看出傅大春的不服,摇摇头,这就是眼界的差距和见识的不同。 刘丰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但资历老,代表了一批人的意志想法。 要是自己真的和他正面硬刚作对,也许会一时占据上风,但结果就是整个县衙的捕快同僚都疏远自己,除非这个捕快不干了,不然他怎么在这个体系中混下去?怎么有机会进入神捕门? 还有,他也不是认怂,只是现下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弄死钱孚,哪有心思和王英查什么奸杀案,既然刘丰想去,就随他去,正遂了他的心意。 “对了,让你帮我查的事情怎么样了?有没有头绪?” 项央话锋一转,看了眼冷清的店里,和远处几桌零星的客人,低声问道。 傅大春听到项央的话,也是左摇右看,确认没有泄露的可能,才从怀里掏出一张自己誊写的信息。 “查到的不多,大多都是我从旁人处听来的,有的真,有的假,不过大部分都应该是真的。 我说小央哥,你查那个人干什么?这可比巨熊帮的厉害多了。” 傅大春有些担心,他知道项央武功厉害,但再厉害也不可能有那个人强,猛虎武馆的馆主,他曾经数次想托人拜师,是做亲传弟子的那种,都没能成功。 “这些你不用管,做过就忘掉,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还有,过一段时间我会教你一门武功,成为武林高手不太可能,强身健体还是不成问题的。” 自从穿越而来,傅大春对他真是没得说的,高过朋友,亲如兄弟的那种程度,他自然也要有所准备,钱,傅家不缺,那就送他一套武功,能世代传下,多子多孙总是好的。 听到项央的话,傅大春惊喜莫名,抓耳挠腮,胯下的凳子一阵晃动,就有些坐不住了,武功啊武功,这可真是万金难求的好东西,果然是好兄弟。 而项央则没空搭理傅大春,摊开纸张,看了眼潦草的字迹,微微摇头,随即沉浸在里面的内容,大脑飞速运转,分析种种可能。 钱家,在安远县城还是很有名望的,归根到底就是钱长明这个人。 年轻时武功高强,锄强扶弱,开创武馆,成为受人仰慕的英雄,在民间的声望很高。 不过他的家庭就不是很美满,从白玉寺回家乡后娶了一个书香门第的女子为妻,两人恩爱有加,不过在生钱孚的时候难产而死,从此钱长明再没娶妻,而是将全部精力放在武馆和自己的独子钱孚身上。 看到这里,项央就有点牙疼,嘶,怎么这么眼熟,这不是项大牛和自己的翻版吗?有没有搞错,难不成钱孚也有主角模板? 再看下去,也没什么奇怪的,就是钱孚长大,孝顺正直,钱长明老去后,子承父业,成为武馆的馆主。 唯一有点看头的就是从几年前开始,钱长明已经时不时的传出有病在身的说辞,钱孚数次外出游历想为老父亲寻求根治的方法,结果都一无所获。 “伏虎拳法我也看过,的确刚猛强硬,外功虽然成型快,但没有真传内练之法,早晚会血气溃败,想必也就是如此,钱长明才有这般下场。 钱孚为了不重蹈自己老父亲的覆辙,投靠什么组织获取一份吐纳之法养生修身也是很正常的,说不定还有帮钱长明疗养治伤的想法。” 项央眼里闪过一丝异色,在游历之前,钱孚就是一个钱长明的翻版,正直有为,游历之后才变得神神秘秘,这就是转变的开始。 “也许,这还是一个孝子,不过造物弄人,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谋害我的父亲,同样是人子,儿子何苦为难儿子呢?” 虽然感念钱孚的孝心,项央却没有丝毫放手的打算,你要尽孝,我也要尽孝,就看谁的手腕更高明,谁更胜一筹了。 第五十六章 武师孙涛 得到钱孚相关信息,接下来的几天,项央除了苦练武功,正常当值巡街,剩下的时间都在苦思冥想,怎么才能完成天书的任务,弄死钱孚。 从武功上来说,项央肯定不是钱孚的对手,毕竟项央从练习吐纳诀开始,不超过十天时间,就算有天书辅助,铁裆功助推,也不可能成长到和钱孚一样的程度。 从时机上来说,钱孚乃是武馆馆主,平常深居简出,被武馆的学徒围得密不透风,这样的钱孚更加无懈可击,因为连接触他都做不到。 不过琢磨了几天,项央也不是一无所获,钱孚本人无懈可击,不代表猛虎武馆也是无懈可击,比如卧病在床的钱长明,比如贾逵死后,钱孚仅剩的一个师弟,武馆的武师孙涛等等,这些都是破绽,是突破口。 先说钱长明,此人是钱孚的生父,父子感情深厚,甚至钱孚加入那个组织,起因都是为了替钱长明寻找根治伤患的方法而外出游历开始的。 只是和钱孚一样,钱长明此时卧病在床,别说出门,床都下不去,想要到猛虎武馆偷人出来,难度太大,他项央可不是楚留香。 还有一点,钱长明老英雄之名,项央也是从小听到大的,这样一个人也许武功远远说不上高强,但品性却称得上大丈夫,顶天立地,无愧于心,他项央也是有底线的。 而武师孙涛,就是他认为的一个突破点,可能帮他完成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 猛虎武馆,钱长明是第一代馆主,门下有五个亲传弟子,依次为钱孚,孙涛,贾逵,还有两个学艺有成后回家乡开办武馆的武师。 五个弟子中,走了的两个且不说,剩下三人,钱孚武馆之主的地位不可动摇,之后就是和他亲近的贾逵,为武馆的二师傅,最后,才是武功比贾逵还要高上一筹的孙涛,武馆的三师傅。 你想想看,大家都是师傅教出来的,父传子,馆主之位没什么好说的,孙涛也不会生出什么妄念。 不过按照资历,他是二师兄,按照武功,他高过贾逵,怎么说武馆的第二号人物是他才对,结果并不是,这种落差等同于羞辱,他能有好心思才怪了。 根据傅大春的探听,这个孙涛在武馆的确数次和钱孚乃至贾逵有过争吵,不少学徒都知道三人的关系并非想象中那么好,虽然不到动手的程度,但关系不睦应该是真的。 而要攻破一个远比自己强大的堡垒,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它自己从内部垮掉,项央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着接触一下这个孙涛。 孙涛家距离猛虎武馆差不多有三里得距离,在安远县北面一处民居,算不上大宅,豪宅,但也比一般人家强上许多,有两个院子,六间住房,还有两个奴仆伺候着,生活也算舒适。 这日,孙涛指导完武馆学徒练拳,出来后径直往回家的方向走去,双眼直愣,显然边走边想事情。 他的五官普通,长相平凡,走路的时候习惯背着双手,背部还有些微驼,看起来像是老农多过武师。 不过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孙涛虽然身材不是很高大,但敦实,粗壮,尤其是双拳,背在后面像是一双掩藏在身后的铁锤,一旦有需要,就会爆发出无匹的力量撕碎前方的敌人。 三里的路程,中间一段是条寂静的小街,也叫冥街,专门做死人生意的那种,人少且阴森,常人避讳,每次走到这里,孙涛都会加快脚步。 不过这次刚刚加快脚步,孙涛的眉头一皱,整个人就停了下来,因为他的前方已经站着一个手持长刀的年轻人,这也不准确,是少年人。 待到孙涛走近,项央跨步拦在孙涛的前面,阻住去路,冲着对面之人抱刀行礼,脸上带着笑容, “孙师傅,在下久仰大名,想要请您喝一杯水酒,不知肯不肯赏脸。” 孙涛细细打量了一番项央,长相英俊秀气,看起来像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但眼神明亮,勃勃英气,最关键的双手更是老茧厚厚,一看就是有功夫在身,还不低的那种人。 若是常人请他喝酒,不外乎套近乎,想学个一招半式,或者帮着引荐钱孚等等,但面前的少年显然不是这种人。 孙涛摇摇头,双眼一瞪,右脚一踏,虽然双手仍背在身后,但整个人就像是变成山林中的猛虎一般,凶恶的气势涌出,残暴,血腥,带着一往无前的杀意,“让开。” 普通人面对这样的孙涛,不吓得屁滚尿流已经算是胆大包天了,但项央不是常人,面对孙涛,不避不让,反而更前一步,“孙师傅不要误会,在下项央,现为安远捕快,只是想请您喝一杯水酒,攀谈一番交情,绝无恶意。” 此时街道人影稀疏,三三两两的购置所需的供品祭品,没人注意两人的异常。 孙涛听到项央的话,气势一泄,人也变得真实许多,不复刚才的猛虎之势。 皱着眉头,立在原地,不说话,衙门的人找自己有什么事?他可从来没有和官府打过交道,以前这都是钱孚在运作的。 与之相对,项央也在暗暗估算孙涛的武功,纯粹的外家武学,不如贾逵有吐纳诀练出一丝内息,但对伏虎拳的领悟和造诣绝对在贾逵之上,战力也绝对更加强横。 要知道刚刚面前之人只是一瞪眼,一踏步,就仿佛虎啸山林,这种武学造诣绝对比贾逵那种披着虎皮的人要强上不止一筹,这是悟到了伏虎拳中的精髓。 套用数据化模式来说,伏虎拳精髓十成,贾逵领悟了大约四成,这个孙涛绝对在六成乃至更多。 见到孙涛还在犹豫,项央从怀中掏出腰牌,在孙涛前亮了一下,证明了自己的身份多言非虚,方才继续等待。 “好吧,不过我时间有限,最多给你半个时辰。” 思索一会儿,孙涛还是决定应下来,官府的人,就算不想搭理也不要得罪,反正只是听听而已,面前之人又只是个少年,他不认为会对自己有什么危险。 听到孙涛应下来,项央心里一喜,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身子一侧,右手朝前一伸,“多谢孙师傅赏脸,就在前面不远的酒馆,请。” 孙涛拱手还了一礼,踏着步子向前走去。 项央临走前瞥了眼地下的青砖,只见刚刚孙涛踏前落地的那一块有了丝丝条条裂痕,丹凤眼一眯,没有内力,单靠外练伏虎拳就有这种实力,厉害。 第五十七章 项央请孙涛喝酒的酒楼在冥街后面的一个拐角处,酒楼的规模修建都很一般,唯一令人称道的就是酒水甘冽多样,是爱酒之人的天堂。 引着孙涛到了酒楼,跑堂小厮见到项央,将两人领到二楼的一个独立包间里,一张大桌上摆满了酒菜,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还有诱人的酒香,孙涛肚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勾起来了。 让跑堂小厮退下,项央和孙涛就坐,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两人到底是第一次见面,之前从未相识的陌生人,如果相处如常才是稀奇。 “孙师傅,此次冒昧相邀,还请您见谅,我先自罚一杯,您请随意。” 项央眼珠子一转,端起手里装满清亮酒水的酒杯,故作不好意思的神态,接着举杯仰头,一口干掉酒水,辛辣带着灼热的热意从口中食管散发到全身。 孙涛不以为然,坐姿笔挺,面目沉肃,直视项央,跟着倒了一杯喝下,方才开口道, “项捕快,你我素昧平生,有什么直接说出来就好,我孙涛是个粗人,不懂那么多的弯弯道道,若是我能帮得上忙,一定不推辞。” 放下酒杯,擦了擦嘴角,项央笑了笑,将自己的捕快腰牌放到桌上,看着孙涛疑惑的表情,脸色突然一变,如早春变成严冬,冷冽中带着威仪, “孙师傅,既然你如此说了,我也不隐瞒你。贵武馆的贾逵贾师傅近来为何消失无踪?钱馆主又是如何与孙师傅说的还请你不要隐瞒。” 听到贾逵,孙涛下意识的皱眉,脸上露出厌恶之色,不过随即隐没,若不是项央眼尖,且一直盯着他,说不定真的被骗过去。 “馆主说了,师弟他有要事出了县城,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会回来了,不知项捕快问这件事做什么?可是我贾师弟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看孙涛这一副焦急的模样,项央伸手虚按,让孙涛稍安勿躁,随即从怀里掏出一张白纸,刻画的是一个小人耍拳的图画,下面还有三行小字,乃是心法。 “孙师傅对这个笔迹画风应该不陌生,对上面的内容更应该烂熟于胸。” 孙涛本来不以为意,接过后只是随意扫了一眼,脸色却是一变,蹭的一声从椅上站起,就像是卧着的猛虎遇到什么猛兽,警惕中带有几分凶恶的杀机。 伏虎拳法中的黑虎掏心,招式是功法中少有的机变灵巧一式,上面的运力心法更是不传之密,还有那熟悉的画风与笔迹,贾逵难不成出了意外? “不要激动,孙师傅先坐,听我慢慢道来。不知您是否听说了前些日子府衙破获的小刀会拐卖妇孺一案?” 压下心里的惊悸,孙涛攥着手里的一招拳谱,点点头,“略有耳闻,听说还是一个第一天当值的捕快破的,咦,那个人就是你?” 看着孙涛怀疑与不敢相信,项央点点头,“的确就是我,而且内中案子别有隐情,涉及到两个人物,影响太大,未曾在供词中透露,想必你也猜出,其中一个人就是你的师弟,贾逵。” 孙涛没注意其他,只是听出项央话中的意思,涉及到两个人物未曾在官府宣示的供词透露,一个是贾逵,那么另一个是谁?难道是怀疑我?所以才来找我? “难道你们官府怀疑另一个人是我?或者是贾逵故意嫁祸于我? 若是如此,我可明确的告知项捕快,孙某虽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但恩师教导,做人脚踏实地,无愧于心,绝不会做那种丧尽天良之事。” 此时孙涛不再怀疑项央所言真假,毕竟贾逵的笔迹画风,伏虎拳法都做不得假,还有桌边的捕快腰牌,更是仿造不了,只能寄希望这个年轻的捕快不要被人蒙蔽双眼。 项央哈哈一笑,点点头,“这是自然,真要是你,今天也不会只来我一个,毕竟孙师傅的铁拳厉害,单我一人未必拿的下。 实话告诉孙师傅,另一个不是别人,正是你们猛虎武馆的馆主钱孚,甚至幕后主使就是此人。” 项央之言孙涛脑海中已经有了猜测,但还是下意识的口呼不可能,他虽然和钱孚关系不睦,但对师傅这个独子的品性还是了解的,这样一个正直有为之人,会做出那种事情? “可不可能不是你我说了算。孙师傅,你扪心自问,几年前钱孚从外地游历而归,武功大进,是否行事也变得神秘许多? 还有本来你是武馆的二师兄,为何现在沦落在武功不如你的贾逵之下?难道你就没怀疑过那两人之间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之秘?” 项央眼见孙涛脸上纠结犹豫,也不过分相逼,只是拾起竹筷,夹起一块炸的金黄色的肉丸塞入嘴中,肉汁四溅,香味,鲜味,筋道的嚼头,真是一种享受啊。 良久,孙涛喘着粗气,瞪着一双眼睛冷冷盯着项央, “今天你找我来到底有什么目的?不要隐瞒,不要拐弯抹角,不然我立马就走。” 项央夹菜的动作不停,边吃边道,“没什么具体的目的,只是想提醒孙师傅,你的师兄师弟并没把你当做自己人,做的事情也是足以将猛虎武馆拉入万劫不复之地的错事,你难道就没点想法? 我知道孙师傅是个孝顺的人,钱长明老英雄待你如亲子,教你武功,甚至你的现任妻子都是他为你介绍求来的,比对自己的儿子都好,你就忍心看着钱孚那个祸患将钱老英雄一生的心血毁掉? 钱孚不是一个合格的武馆馆主,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人子,继续有他在,整个猛虎武馆早晚会垮掉,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希望你能仔细考虑一下。 哦,对了,若是怀疑我所说有假,可以直接找李县令认证,现在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你是第三人。 言尽于此,多的我也就不说了,若是孙师傅想明白了,明天的这个时候还可以来这里等我,我会帮你,你也能帮我。” 说着,项央顺手抄起雁翎刀起身,离开前路过孙涛身边时,右手抓向孙涛手中的伏虎拳普中的一页黑虎掏心。 孙涛下意的想要护住拳谱,不过终归还是放手,看样子,贾逵早就落到衙门的手中了,这个混蛋,不但做出有辱祖宗的错事,还出卖武馆,真是该死。 第五十八章 麻醉与迷药 回春堂中,朱二娴熟的将项央所需的药材抓好打包,斤两足,质量上乘,然后收钱,一脸喜色的向着项央道谢。 作为伙计,也是学徒,除了每月下发工钱,还会统计这些学徒个人经手的药材价值数量,给予一定的提成奖励,虽然不多,但总比没有要好 如项央,来一次就是二十多两,作为给这个大客户经手抓药的学徒,朱二光从提成上,就赚的比一个月的用钱还要多,能不高兴吗? “朱二,一会儿你找个机会出来一趟,我在对面的茶楼等你,有事情想要问问你。” 项央离开酒馆后,直接到了回春堂抓药,当然,这只是顺带,深一层的目的就是请面前这个小学徒帮自己一点小忙。 听到项央的话,朱二不疑有他,连忙点头,他还希望保住这个大客户,自然好说话,而且他也不认为自己一个小学徒有什么能让他人觊觎的东西。 时间点滴而过,项央独坐在茶馆二层靠窗的茶桌边,手边是煮好的淡茶,味道清香,喝到口中暖暖的,对于养脾养胃有着很好的效果。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朱二才姗姗来迟,穿着一身粗布衣服,脚步轻微,看起来贼头贼脑的,实际上只是因为长年累月的做小厮学徒,性情上多了些软弱与逆来顺受。 “项捕快,医馆的病人太多,小人一时脱不开身,希望您别见怪,别见怪。” 项央点头,示意朱二坐下,又亲自给他倒了杯茶,这才在朱二疑惑加忐忑的眼神中开了口, “朱二,咱们两个虽然算不上朋友,但也是熟人,我想问问你,在医馆一个月有多少银子?” 项央说话时语气温和,眉眼柔顺,让人亲近,朱二也不例外,接过茶水后没喝只是捧在手心, “没多少,一个月才一钱银子,不过我们是学徒,主要还是跟着医馆的大夫学习医术和辨明药理,不是钱能衡量的,有不少没天赋的人想倒贴钱还不行呢。” 说这些的时候,朱二脑袋高高扬起,嘴角翘起,眼神明亮,看起来很是自豪。 项央点点头,“那我问你,如果让你抓一副毒药,能对身怀内力的武者产生作用的那种,你能做到吗?” 说这句的时候,项央的声音很小,几乎只有在他对面的朱二能听到,但朱二却像是听到了什么晴空霹雳一般,直接吓得手一嘚瑟,捧着的茶水溅出,烫的双手掌心起了十几个小泡。 手掌疼,却全被朱二此时心里的惊惧给压下,颤抖着将茶杯推到一旁,朱二看都不敢看项央一眼,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项央是什么性格的人,朱二虽然不清楚,却知道不会无缘无故的询问这种事情,毒药,这可是会死人的。 “这个,小人倒是学过一些,但能否对有内力的武者产生效果就不知道了。” 过了好一会儿,在项央不发一言,只是静静看着他的情况下,朱二还是开了口,医毒不分家,哪怕不专门学毒道,在学习药性相生相克的情况下,也会接触一二。 “嗯,放轻松,别紧张,我只是随口问问。 那么迷药呢?无色无味,很难检测出来,又能快速将人晕倒的迷药,你知道怎么配置吗? 放心,我是捕快,不会知法犯法,之所以问这些,也是为了对付江洋大盗和一些武功高强的通缉要犯,不要有心理压力。” 听到项央略过可能杀人的毒药,而改问迷药,又听到是针对江洋大盗,朱二的戒心就放下不少,也松了一口气,搓了搓双手,缓解因为烫伤而引起的疼痛,点头道, “项捕快有所不知,所谓的迷药,除了江湖上用奇花异草配练成的,大部分其实是我们医学中常用的麻醉药物,出名的如麻沸散,睡圣粉等等,多用来给患者止痛或者动刀时所用。 您也知道我们安神医成名的那次操刀,能如此安全无意外的挖下大疮,正是借助了迷药的药力。 不过这种药用之于善,就是治病救人的良方,用之于恶,可能就是祸害百姓的罪魁祸首,医馆从无存货,都是现配的。” 项央心里一喜,他要的就是迷药,看来这次能有所收获了。 其实从头到尾,项央都没有想过用毒药杀害钱孚,毕竟天书要求是他亲自动手。 毒药也许是他下的,却不是他配的,鬼知道天书会怎么判定,所以最好给人迷晕,哪怕减弱个七八成战力也好,到时他亲自动手,绝对万无一失。 不过他也耍了个心眼,先给朱二下一剂猛药,也就是询问毒药配方之事,吓一吓他,等过后,再询问迷药之事,这个时候朱二的警惕就放下,更容易为他所用。 其实这就跟借钱一样,不少人开口就是五万,十万,其实他的目的也许仅仅只有一半,至于为什么要那么多,就是用了心理学的一点小手段,效果往往出奇的好。 “好,你回去后给我配一剂迷药,要药效最猛,最不易被人发觉的那种,我有大用,这是十两白银,你在医馆做五年都不可能存的到的数字,算是我的谢礼。” 说着,项央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右手一甩,在空中翻转划过一道弧线,稳稳当当的落在朱二的身前,借助窗外的光线,泛着暗色,比什么承诺感谢都要让朱二心动。 只要自己动动手,就能得到这么一笔巨款,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吗? “若是用你的药成功抓捕了那个要犯,我还会为你向县衙请赏,你觉得怎么样?” 项央的话还没说完,朱二身前的银子已经被收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更别说项央是正经的府衙捕快,身份可靠,能有什么大事? “项捕快放心,小人今晚回去就为您配药,绝对是药效最猛,最不易被人发现的那种,而且保证融于水中饭菜都无异味异色,您就瞧好吧。” 项央脸色一顿,随即轻笑,冲着朱二伸了伸大拇指,“你是个人才,我看好你。” 多余的话项央没有再说,既然朱二已经答应了他,剩下的就看孙涛那边如何了。 他并不确保孙涛会按照他所想的去做,甚至有可能将自己暴露给钱孚,但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高风险,高收益,要想在短时间内干掉钱孚,就要冒一点险,做一点努力。 不过他也不完全是冒险,前期信息的收集,对孙涛个人的研究,他做了不少的准备,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第五十九章 一念生 项央得到朱二的应允,准备了对付钱孚的武器,另一边,孙涛仍然留在酒馆中,端坐在桌边,一杯一杯的喝着酒,双目呆滞的想着事情。 “他说的会是真的吗?师兄真的会是拐卖一案的幕后黑手?如果不是,这个项捕快会这么言之凿凿吗? 还有,他说过,县令李致知也知道这件事,是只有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人才知道的秘密,可见他并不怕我去查探。” 酒入愁肠,不但解不了愁,反而愁上加愁,孙涛一面不敢相信项央所说的事实,一边又在主动为项央所说找证据,印证他所说属实,真是一个矛盾的人。 “还有师兄近年来的确神秘许多,不时消失一段时间,那么会去做什么?和拐卖案有关吗? 还有贾逵,一年前还远不是我的对手,但他和师兄关系更亲密,不但得了赏识成了武馆的二师傅,还武功大进,肯定也是跟拐卖一事有关。” 越是往下想,孙涛越认定项央所说属实,因为往常没有注意到的细节,现在想来,全都是破绽,是漏洞,是足以佐证钱孚贾逵有不可告人秘密的事实。 砰,孙涛一把将手里的酒杯放下,强大的力道直接将被子打碎,酒水撒了一地,碎片划伤了他的右手,泛出淡淡的血痕。 “师傅,师傅,我该怎么做?如果是真的,就任由师兄继续下去吗?不行,决不能继续容忍他,不然武馆早晚会被他败掉的。” 孙涛这个人,是个极为矛盾的人,在心底,他对教自己武功的钱长明极为敬爱,视若亲父,但同时,又对接管武馆的钱孚和压在他头上的贾逵有着很大的不满。 往日,这种不满会被理智,被多年的师兄弟感情,被钱孚强大的武力所压下,他不敢有任何异动,妄动,只能像一条老老实实的哈巴狗,做着自己本分之事,教人练武。 但今天不同,项央就像是潘多拉魔盒,诱使他将压抑已久的不满给彻底释放点燃,过去的种种再也压不下他了。 他在主动给自己找理由,比如对钱孚的不满,因为这个人已经不是曾经正直有为的师弟,是官府秘密研究要抓捕的罪犯,甚至可能会连累武馆的名声,所以他要推翻他,拯救武馆。 一念生,则万恶做,酒精充斥着孙涛的大脑,虽然晕晕沉沉,却格外灵动,一个个怨毒的计划几乎不用想就冒了出来,。 毒杀,还是暗杀,还是自己做证人举报,还是联合武馆的其他几个外聘武师联合起来对付钱孚? 而一旦成功,钱孚贾逵都不在的情况下,钱长明又长时间卧病在床,这猛虎武馆不由他接管简直天地不容,到时他会谨慎做人,孝顺赡养师傅,将猛虎武馆发扬光大,开遍整个大周…… “客官,醒醒,醒醒,我们要打烊了。” 孙涛正在梦中以奇遇得来的神功大杀四方,成为武林盟主的时候,酒楼的小厮将他推醒,让他一阵失落惆怅。 一身酒气的孙涛就要付钱,却被小厮告知项央已经付过了,这才想起项央的话,如果想通了,明天再来这里找他。 什么叫想通了?或者说项央将钱孚底细告诉他的目的是什么? 踉跄的向外走去,孙涛想明白了,项央告诉他这件事绝不是没有目的,而是目的很明确,联手对付钱孚。 而且孙涛自行脑补了许多,比如看似项央和他接触,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棋子,真正想要和他联络的是县令李致知,目的是为了借助他的力量抓捕钱孚归案。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派人来抓,那就更好理解了,因为钱孚武功高强,衙门那群三脚猫哪里是钱孚的对手? 这个世界会武功的人太多,会武功又不作奸犯科的就不多了,所以才有神捕门的生存土壤。 而钱孚此时,就是那个会武功又作奸犯科的人,县令为了政绩功劳,想要自行抓捕,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越往下想,孙涛的脚步越快,心里就越激动,他已经不去想怎么把那件事压下去,又或者向钱孚和盘托出,一起商议解决的办法,现在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推翻钱孚,自己翻身做主人。 不得不说,项央看人还是很准确,很有一套的,现在孙涛完全落入他的算计,甚至还要比他想的更远,更多。 “不如先回去看看师傅,师傅一向是大公无私,英雄过人,若是他知道了钱孚这个畜生的所作所为,也一定会支持理解自己的。” 孙涛此时酒精刺激,脑子有些迟钝,居然想要临时回武馆将这件事告诉钱长明,取得他的支持,不得不说,这一点是完全出乎项央的预料。 想到就做,如此孙涛借着酒劲,直接反身回了猛虎武馆,想要见见自己的恩师。 猛虎武馆后院,钱长明房间外,钱孚端着药汤刚刚关门,就看到醉醺醺的孙涛吵嚷着要见自己的父亲,面色渐渐发冷,啪的就是一个巴掌抽在孙涛的脸上。 “你一身酒气,说话都不清楚,还想要见父亲?不知道我爹现在身体是什么情况吗?你要害死他吗?要真孝顺,明早醒了酒过后再来。” 孙涛被扇了一巴掌,似乎清醒许多,冷汗哗啦一下就冒了出来,诺诺的说不处话,低着头,看起来很是惭愧。 但要是钱孚低下头仔细看孙涛的表情,就会发现往日老老实实的师弟此时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嘴里无声念叨着什么。 这一巴掌让孙涛清醒过来,绝了将这件事告知钱长明的心思,因为再铁石心肠,再大公无私的人,面对自己的儿子,独子,未必能做到六亲不认。 更妙的是,这一巴掌彻底让孙涛下了决心,一个表面上道貌岸然,骨子里男盗女娼的人,居然压在他这个内心清白正直的人的头上,还作威作福,说打就打,实在天理难容,他必须要做点什么。 对面的钱孚则没有太多的想法,甚至根本没想到一向顺来逆受的师弟居然有了反抗自己的心思。 “贾师弟还得过一段时间才会回来,你继续带着他手下的那批学徒,另外,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武馆就暂时由你做主,我父亲这里你也多照料,别再喝酒了知道吗?” 孙涛低着头,嗯了一声,心里具体想些什么,则没人知晓。 第六十章 密议 次日中午,朱二穿着一身蓝格布衣,红着眼睛,打着哈欠到县衙后院寻到了正练习身法的项央,偷偷摸摸的将一块包好的黄皮纸塞入项央的怀中。 “项捕快,我这麻药用的全是顶好的药材,以曼陀罗花为主,常人吸食一点就要栽倒,昏睡一天一夜也醒不过来,就算对身怀内力的内家高手,想来也是有些作用的。” 项央对朱二的话并未怀疑,一个小小的学徒,敢欺骗他,那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了,不过该验证的还是要验证。 打发走朱二,让他把嘴闭紧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一个字都不能说,项央才将注意力放到眼前的麻药上。 直接打开黄皮纸,看到里面大约成人拇指盖大小的白色粉末,不是结晶体的那种,和奶粉有些相似。 右手放到白色粉末的上方,轻轻挥了挥,鼻子靠在半尺远的地方,说不上无味,有点香味,清新中带着迷幻,只是这么一嗅,项央都有种头晕目眩之感,连忙将药粉包好。 “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学徒竟有这种手段,看来不管在哪个世界,医生都不能得罪啊。” 小心翼翼的收好药粉,项央立在小院中央,被太阳照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等脑子从刚才的迷幻彻底清醒过来,这才继续练功,等着下午孙涛的回复。 还是那间普通的酒楼,还是昨日的包间,甚至连菜色酒水都一模一样,项央自己一个人坐在房间内等待,右手食指中指并拢,其他曲握,朝着空气直刺,平甩,弯插,不但灵动无比,更兼具力量。 铁指诀在项央诸多所学中最为鸡肋,但自从修炼基础吐纳诀,练出一丝内力后,已经能借助内功修行铁指诀,且进境喜人,原本至少两个月才有所成,此时已经跨过锁指,正式迈入木人阶段。 项央正练着,双耳微微颤动,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包间的雕花木门处,就见到孙涛脸上阴郁、眼含杀机推门走进,和昨天看起来老实本分比起来,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野心,欲望,就像是洪水,一旦开了闸,没有压制限制,就会汹涌而出,连自己也无法驾驭,就像如今的孙涛,满脑子想的都是将钱孚搞下台,自己接管武馆。 “孙师傅,你终于来了,快请坐,有什么事情咱们边吃边谈,一些好商量。” 项央站起,待孙涛坐下后才重新入座,看着孙涛一言不发,主动开口, “孙师傅,今天你能来这里,想必已经查清楚钱孚的底子,也明白我的目的是什么,不知我所言是否准确?” 眉心拧成一块,孙涛点点头,声音略带沙哑,语调低沉道, “不错,钱孚的确有问题,再过两天,他又要出门,却不说出具体去哪,做什么,嫌疑很大。 至于你的目的,不,是李县令的目的,大概是想借助我的力量帮你们官府抓捕钱孚吧。” 项央心里暗笑此人脑洞大,自己想好的说辞还没拿出来,就自行帮他脑补一番,和这样的人合作,简直太舒服了。 “不错,钱孚的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以我所见,至少也是打通一条经脉的后天高手,单凭伏虎拳,足以在安远县称雄,就算是孙师傅,正面交战,只怕也不会是他三招之敌。” 技巧上,对伏虎拳的领悟上,孙涛也许不逊色钱孚,但力量的差距是难以抹平的,也是两者武功主要差距体现。 “这一点我知道,所以就想知道,你们官府到底是怎么准备的,如果没有能与钱孚正面相较量的高手,抓他难如登天,我也不会将自己陷入险地。” 孙涛不是普通人,很清楚一个打通一条正经的高手所能爆发的实力,县衙的那群人,除了王英和面前这个小捕快有些看头,其他都是送死的货。 孙涛之言已经将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展露无遗,只要项央拿的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他就会参与进来,帮助捉拿钱孚,既是为公,也是为私,不然他可不会自己下场。 暗暗欣喜自己当真说通了孙涛,项央丹凤眼眯着,满脸笑意,从怀中掏出朱二连夜为他配置的麻药,也是迷药,放到桌边, “正面交战,如果钱孚一心想逃,我们绝对留不下他,之后更可能面临他的报复,所以不可取。 孙师傅请看,这是在下托人特质的迷药,常人服食少许就会昏睡不醒,且身体麻木无力,若是让钱孚服下,就算他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猛虎,也要任由我们宰割。” 说话的时候,项央语气阴恻恻,声音飘忽,让孙涛汗毛炸起,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看着项央的眼神中也有忌惮和警惕,这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实在是危险。 在江湖中,下药晕人的一般都是下三滥,如黑店,如采花贼等等,为人所不齿,项央堂堂捕快,背靠官府,做出这种事,好说不好听啊。 接过黄皮纸,打开来看了眼,孙涛点点头,又轻轻捻起一小撮投放到满当当的酒杯中,看着原本清冽的酒水在加入迷药后,顶多是浑浊几分,且原本的香气都被酒水的辛辣所掩盖,朝着项央点头示意,可以用。 “最后,我想问一句,如果真的放翻钱孚,你们要如何处置他?会杀了他吗?” 项央看着孙涛既有期盼又有犹豫的样子,心里鄙夷他的优柔矛盾,表面上却沉着冷肃, “公事公办,依照大周律来判。不过很大程度上会坐二十年以上的牢,孙师傅可以放心大胆的接手武馆,手续那边李县令会为你说话的” 项央此时也算是骗人不眨眼了,说的话几乎连自己都相信了,更何况是对面的孙涛? “好,既然这样,我就信你一次。 我是这么打算的,两天后钱孚要离开安远,在他离开之前,我想摆一桌酒席,以我俩的关系,他应该不会怀疑,你们可以多安排一些人在我府外把守……” 孙涛想的倒是周到,比项央自己计划的还要周密,唯一一点就是要调动县衙的人手,这是项央所无法答应的。 “不要他人,就我们两个,不然容易打草惊蛇,而且只要钱孚服下麻药,我就有九成的把握拿下他。” 说着,项央食指按住竖在桌上的竹筷,用力一压,竹筷脆弱的底部直接插进木桌半寸有余,看的孙涛眼热,光有蛮力是做不到项央这一步的,想不到这个少年竟是一个内家武者。 既然如此,他也不再强求,刚刚只是为了万无一失,其实钱孚真的喝下麻药融合的酒水,他自己都能出马拿下他。 就这样,两人边喝酒吃菜,边暗暗商议如何万无一失的对付钱孚,怎么看,怎么像两个反派合起伙来对付正义之士。 第六十一章 “鸿门宴” 孙涛家是一间占地约有五百多平米的宅子,独门独栋,最近的邻居都在五十米外,环境极为清幽。 宅子前院后院都有,黄土地中间一条铺着青砖的地板,平日作为他练习拳法打磨气力的场地。 除了这些,家中最多的就是各种盆栽花草,尤其是后院的一颗大榕树,柱根相连,柱枝相托,枝叶扩展,真有独木成林的感觉。 孙涛的这桌酒席就摆在大榕树下,时间定在夜深之时,理由则是联络感情,同时想要商讨武馆今后的发展事项。 孙涛此人在接触项央之前,一向是老实巴交,做事兢兢业业,钱孚根本没有怀疑过这次的酒席是鸿门宴的可能,因为孙涛没有那么做的理由,这是他认为的。 夜深人静,天上繁星点点,一眨一眨亮晶晶,下方大榕树挂着八方红彤彤的大灯笼,将院子照的红亮一片,清风明月,美酒佳肴,的确是一大享受。 孤身一人前来的钱孚很快沉浸在这悠扬舒适放松的场景中,全身骨肉松弛,坐在孙涛搬来的木凳上,靠着圆桌,深深呼吸,仿佛前几天被方大同这个老鬼打出的内伤都好转许多。 “孙师弟,咱们也是几十年的是兄弟了,有什么话直说就好。” 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酒菜,钱孚动都不动,正因为了解,他才对孙涛所言联络感情一事不怎么感冒,这么多年,他们师兄弟之间可没少闹矛盾。 孙涛坐在钱孚的身边,见到他动都不动,眼中露出一丝紧张的神色,随即哈哈一笑,对着钱孚拱手点头道, “钱师兄,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小弟也不兜圈子。 这么多年我扪心自问,对得起师傅,对得起武馆。 做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贾师弟对武馆的贡献远不如我,这一点你不否认吧。” 孙涛一开口,钱孚就自以为明白了他今日请自己来此的目的,原来还是放不下那个名,这是趁着自己要出门,贾逵又不在,跟自己讨价还价,这都多少年了,真是死心眼。 “是,这一点我不否认,贾逵的确不如师弟你勤恳,为武馆付出。” 孙涛不动声色的拿起手旁的酒壶,在自己身前的两个空杯里倒满酒,哗哗声在夜里格外清亮,钱孚的注意力也被吸引,看着孙涛倒满酒水,又递到自己身前,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那我就想知道,师兄为什么要让他当武馆的二师傅,我只是三师傅,大家都是师兄弟,师兄为何如此偏心?” 这一点钱孚不敢说出口,其实这就是他拉拢贾逵的一个筹码,让人为自己做事,还是那种可能身败名裂掉脑袋的事,除了基础吐纳诀,也要有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酬劳奖励。 “师弟的想法我知道,只是你为人古板,固执,不及贾师弟圆滑,这才让他做二师傅,并非我故意偏袒,你也知道我们是武馆,不是宗派,不能不事生产,一心教人练武,在人际上贾师弟处理的更好。” 钱孚的反应很快,现在贾逵要么跑路,要么被官府抓住,肯定是凉凉了,孙涛就是他手下唯一的大将,必须安抚,将来说不定有大用。 “当然,这段时日贾师弟离开,我见师弟将武馆上下打理的井井有条,的确不错,可见这么多年也并非毫无长进。 这样吧,师弟要真是不满,等贾师弟回来后,我便和他说一声,今后你就是武馆的二师傅,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孙涛那里冷笑,要不是从项央口中得知贾逵已经落网被抓,今日听到这个好消息,说不定还真得感谢这个表里不一的师兄呢。 “好,若是如此,便还了孙某一个多年的夙愿,来,我敬师兄一杯。” 说着,孙涛脸上露出一丝心愿达成的释然微笑,粗壮的右手端起自己手里的美酒,一扬头,干了个底朝天,完了还倒扣酒杯晃了晃,示意一干二净。 钱孚眼见孙涛这么爽利,也跟着喝下手上的美酒,辛辣中带有一丝花香,砸吧砸吧嘴,像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喝的甜浆蜜水。 在钱孚喝酒的过程,孙涛的双眼一眨不眨,心几乎跳出胸口,紧张不已,等到钱孚喝完,孙涛方才松了口气,脸色也由笑意吟吟变得冷寂漠然。 喝下美酒,钱孚还要再说几句安抚拉拢的话,猛然间,脑袋一空,眼前竟然出现了数不清的盛开的鲜花,娇艳欲滴,朝他飞过来。 这是眨眼间的事情,之后一切恢复正常,但钱孚却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双手撑着圆桌,一把站起,脚下却是摇摇晃晃,几乎站不稳当,一向有千钧之力的双臂也酸麻柔软,像面条一般搭在桌上。 “你,孙涛,你敢给我下药?” 钱孚立马反应过来自己是遭了暗算,怒视对面冷笑的的孙涛,同时运起丹田内清凉的内力运转全身,舒缓药效,面目狰狞恐怖。 “我为什么不敢给你下药?钱孚,真以为给我一些小恩小惠,就能弥补我这么多年被你和贾逵欺压的屈辱了? 还有,你真当我不知道你和贾逵还有小刀会之间的龌龊交易?师傅英雄气概,居然有你这么一个不孝的逆子,真是可悲。” 口出嘲讽之语,孙涛却并未放松大意,他刚刚在端酒给钱孚的刹那,震出藏在指甲缝里的药粉,分量不多,如此才能瞒过钱孚让他中招,但也无法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钱孚现在还有反击之力。 “啊,你这个混账,我宰了你。” 钱孚稍微缓解药效,双眼就露出骇人的杀机,一把将撑着的圆桌掀翻,酒水菜肴撒了一地,瓷盘叮铃咣当的碎的不成样子,场面一片狼藉。 同时,钱孚右臂挥出,一招猛虎下山就朝着孙涛袭来,风声呼啸,在内力的加持下,拳法威力大增,比之当日和项央激战,同样运使此招的贾逵不知厉害了多少倍。 坐在木凳上的孙涛早有防备,钱孚出拳的刹那身体一翻,直接向后翻了一个跟斗,躲过这一拳,落地后右脚踢出,将刚刚身下的木凳踢向钱孚,力道极大,如出膛炮弹,同时大喝一句, “项央,你还不出手?” 第六十二章 出手 (求收藏和推荐) 孙涛早在钱孚来赴宴之前,已经将家中的妻子奴仆打发走,是以这声大喝在孙家回荡,并没引发多大的波澜,除了脑子略微昏沉,身体麻木酸软的钱孚。 竟然还有人埋伏在四周? 躲过袭来的木凳,钱孚十根脚趾扣起,如猫一般后撤几步,脑袋左右打量,扫视,警惕的观察四周,生怕有人在一个出其不意的角度来偷袭他。 最后,才见到院子拱形门外缓缓走进一个手持长刀的英俊少年,丹凤眼,高鼻梁,虽然穿着粗布衣服,却英气勃勃。 更重要的是此人双臂挥舞有力,脚步轻盈,呼吸绵长,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竟然是内家高手,这对吃了迷药身体极为不适的钱孚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 “你是什么人?敢联合孙涛来对付我?不想活了吗?” 到了这个时候,钱孚如果还不明白孙涛敢于算计自己的底气来自于面前这个少年,那就真的白活这么大岁数了。 “呵呵,钱孚,到了这个时候,还在摆谱,端架子。 实话告诉你,这是县衙的项央项捕快,奉了李县令的命令,专门来抓捕你回去审问的,你自己做了什么自己清楚。” 孙涛不动声色的后退几步,将正面硬抗的任务交给项央,可谓鸡贼。 钱孚和项央虽然都有所察觉,却都不以为意,到了这个时候,钱孚和孙涛已经彻底撕破脸了,如果项央拿不下钱孚,孙涛肯定会出手相助,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来是衙门的人,不过你确定是李致知让你来抓捕我的?我是你们衙门的教头,更是在遵纪守法的良民,你有什么证据抓我?” 钱孚眼皮子一眨,双拳紧握,深深呼吸一番,直挺挺得的立在原地说道。 他自问自己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甚至找了贾逵为他做事,不可能露出破绽,即便贾逵被抓供出他,只有口供人证,没有物证,想定他的罪也是千难万难。 “衙门抓人讲证据,我项央却不需要。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项大牛的捕快,也是衙门里的人,我是他的独子,如果你聪明,会知道今天我为什么在这里。” 项央的这番话不止惊了钱孚,也让孙涛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听他的意思,好像他此番作为纯粹是个人主张,和衙门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孙涛脸色难看,没了衙门在后面撑着,他有点心虚,甚至有些后悔听了项央的鬼话,连查证都没有就草草做了决定,不过现在已经和钱孚撕破脸皮,也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了。 钱孚则是深深看了眼项央,双目诧异,带着一丝了然,“原来是你,我自问做事隐秘,项大牛之事更是不经我手,你怎么会查出是我?” 钱孚说话是为了拖延时间,体内内力则运转不休,企图逼出迷药。 不是衙门要抓他更糟糕,因为衙门会按程序办事,就算逮捕他,没有证据一样定不了他的罪,早晚会放了他,但要是为了报仇的项央,这就麻烦了,他的目的就不是生擒,而是杀人,危险性大增。 项央看着钱孚的动作,脸上冒出的汗水,知道他想拖延时间逼出药力,知道反派死于话多的他没有再多说,脚下一踏,仿佛抹了一层油一样,瞬间滑向钱孚方向。 同一时间,一道雪亮的刀光在月夜下晃过,雁翎刀出鞘,项央手持长刀舞向钱孚,刀尖微颤,晃出三道直戳向钱孚咽喉、两侧胸部的刀影,正是云龙三现这一招。 此招要旨是以极快的手速和腕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戳出三刀,每一刀看似虚浮,实则杀意腾腾,不加防范就会变虚为实,乃是刀法中极为精巧的一招,要不是项央在修炼内功时心神附到无字天书上,对胡家刀法领悟加深,还使不出这一刀。 钱孚见到项央刀法奇特,且力道迅猛,刺破风声呼呼而来,脸色大变,也来不及运用内力排出迷药,就想侧身躲过这一刀。 只是项央脚下神行百变,速度奇快,刀光眨眼而来,钱孚却中了迷药,无论是灵敏度还是御敌的反应都变慢变弱,脚步刚动,长刀已经来到眼前。 无法,钱孚只能挥拳阻拦,双拳附着内力,伏虎拳的防守招数虎踞式使出,以肉拳在项央的雁翎刀上锤击两下,避过两刀,最后直戳右胸的那一刀却是避无可避,只能侧胸躲避,但还是被项央戳进两厘深浅,有血线喷出。 两人交手不过一招,数息时间,其中凶险却看得孙涛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不,这个凶险指的是钱孚,因为项央自始至终都占据上风。 好厉害的少年,要知道钱孚可不是一般人,武功远在孙涛之上,更是可能打通一条正经的高手,就算被下了药,也不该如此狼狈啊。 他却没看到项央抽刀回身之后微微颤抖的右手和一片潮红的脸色,虽然只是短短一招,但钱孚内力附在拳上,势大力沉,常人根本难以抵挡。 要不是项央也修炼有十几丝微弱的内力,能稍稍与之抗衡,单靠铁裆功练出的力量,肯定抵挡不住,只怕雁翎刀也要脱手,更遑论戳出那一刀,对钱孚造成伤害,内家高手的恐怖可见一斑。 钱孚感受着右胸处微微酸麻却没多少疼痛的伤口,知道麻药的药力已经渐渐扩散到全身,如果不速战速决,解决掉面前的项央和孙涛,自己只怕凶多吉少,因此迈着虎步,主动上前与项央交手。 虽是肉拳,但在内力加持下却有着很强大的进攻性,防御力也很惊人,黑虎下山,猛虎扑食,猛虎伏地等等招数使出,真像一只霍霍生威的老虎。 与之相对,项央除了开始打了钱孚一个措手不及,在他右胸口戳了一刀,之后的交只能依仗胡家刀法神行百变,还有对伏虎拳相关路数的了解,与势若疯虎的钱孚缠斗,不敢正面硬抗。 因为两者硬实力的差距实在太大。 每碰撞一次,项央的右手就震动一次,血气也在沸腾,脸色红的不正常,要是多了三尺长须,说不定能冒充关公。 “孙涛,你还不上?难道要他将你我二人一一击败吗?” 横刀拦在胸前,挡住钱孚冲来的拳头,咚的一声闷响,刀身直接被压在项央的胸口处,一道强大的劲力冲击而来,项央胸口闷的几乎要吐血,连忙退后几步,朝着一侧看热闹的孙涛吼道。 第六十三章 各怀鬼胎 (求收藏和推荐) 听到项央的怒吼,看着项央数次险死还生,孙涛眼中怀疑,心里也在犹豫不决,项央的实力,似乎并未完全发挥出来,或者说有意不发挥? 不是孙涛多疑,而是项央出第一刀和现在的表现差距实在有些大,第一招云龙三现,刀影三分,直接打伤钱孚,刀法堪称惊艳,他虽是练拳的,也能知道这种刀法比他的伏虎拳要精妙的多。 但之后钱孚主动寻求进攻肉搏,项央的表现却差强人意,明明手持宝刀,刀刃带着渗人的锋芒,却很少建功。 别说钱孚现在口服麻药,战力大损,就是全盛时期,也不能以肉身硬接刀刃的斩击,内力是内力,没有专门的横练功法,想要刀枪不入,难度简直不要太大。 非但没有上前,孙涛在吼声过后,反而后撤几步,冷冷看着十几米外在大榕树下纠缠如一团影子的两人,吼声阵阵,刀光连连,似乎完全不担心钱孚获胜。 “妈的,这个人精。” 见到孙涛无动于衷,反而后撤几步,项央暗骂一句,却在分身之际被钱孚抓住破绽。 雁翎刀的刀背被钱孚左手抓住,强大的力道晃动,直接扯的项央踉跄向前,右拳则附着内力,带着呼和风声,宛如出抛掷的巨石,狠狠砸向项央的头部,若是打在实处,只怕项央脑浆子都能被打出来。 千钧一发之际,项央双眼圆睁,脚下一滑,脑袋一缩,灵巧的避过钱孚的锤击,同时握着雁翎刀刀柄,用力一转。 蹭蹭蹭的响声传出,雁翎刀直接在半空中旋转十几圈,强大的力道让钱孚拿捏不住,旋转的刀刃更是不时刮过钱孚的左掌,没几下便刮出一层死皮,让钱孚惊了一跳,放开左手,后撤几步。 项央则是重新握住雁翎刀刀柄,用力一跃,纵到离孙涛不远处的位置,寒着脸,冷冷的看着孙涛, “孙师傅,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在前面打生打死,你却在后方悠哉悠哉的看戏,似乎不是好汉所为。” 面寒声冷,语气激进,普通人以为项央已经恼怒不已,但孙涛却看出旁边这个捕快的装腔作势。 “我非好汉,项捕快也不是君子,明明有实力却隐而不发,别以为我不知你的如意算盘。” 项央皱眉瞥了眼孙涛,摇摇头,叹了口气, “孙师傅误会了,非是在下不尽全力,而是钱孚武功实在骇人,中了迷药仍然生龙活虎,且内力源源不断,我不是对手。” 孙涛不再回话,只是更对自己旁边这个死捕快多了几分警惕,谎话连篇,不怀好意。 在项央出面和钱孚对质说话时,孙涛已经想明白自己被这个少年耍了,既没有衙门掺和其中,县令李致知也不知道项央所为,一切都是这个少年为了报仇自己搞出来的。 那么自己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项央成功报仇,杀了钱孚,会留下自己吗?孙涛觉得十有八九不会。 毕竟一个捕快,一个官府中人,竟然为了报私仇而苦心谋划,狠下辣手,消息但凡有半点泄露,前程都完了,说不定还得吃牢饭。 再有就是孙涛实在不放心项央的人品,虽然接触不过三次,见了也不过三次面,但这个少年的作为实在当不得一个正直,杀人灭口也不是不可能。 也因此,孙涛才在两人交战时作壁上观,不敢有丝毫妄动,因为他不确定项央会不会借刀杀人,在自己出手后直接脱离战圈,让自己孤身一人面对如疯虎一般的钱孚。 不得不说,老江湖就是老江湖,考虑问题有时想得太多,看起来有些拖拉,却是谨慎与智慧的体现,项央的确存了不良的心思。 月夜之下,孙涛和钱孚两相交战,同归于尽,起因便是两者仇怨久矣,剧本项央都安排好了。 甚至项央都做好暴露一丝的准备,比如他两次在酒楼会见孙涛,这是瞒不过人的,但除此之外,再无人知道两人有其他联系。 他满可以交代出贾逵钱孚拐卖案一事,说自己想借助孙涛来查探虚实,却不想孙涛如此刚烈,直接拉钱孚同归于尽,也算保全武馆的名声。 总之是一张口,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人都死了,证据都指向孙涛,别人能拿他怎么样? 唯一遗憾的是孙涛不上当,甚至存了让项央自己和钱孚死磕的打算,滑不溜丢,让项央的打算落空。 这边两个人各怀鬼胎,对面的钱孚却是感觉身体越来越不好了,眼皮耷拉,几次想要闭合,都被他以强大的意志力强行睁开,偶尔眼中的景物竟然还会分身,一个变成两个,显然已经出现幻象。 精神上的麻醉他可以用意志稍稍抗衡,肉身上的麻醉,更加麻烦,双手双脚发麻,像是无数只蚂蚁在上面爬,让钱孚难过的想要吐血。 知道继续这样下去,不用面前的项央和孙涛动手,自己就倒下了,钱孚狠狠咬了口舌尖,一口腥甜就在嘴中扩散,剧烈的疼痛几乎让他叫出声,却硬生生忍住,脑袋也清醒数分。 “孙师傅,钱孚已经是强弩之末,支撑不了多久,不如咱们一同上去了结他的性命,如此大家同在一条船上,各有把柄,也就不用担心彼此耍花招了,你看如何?” 项央眯着丹凤眼,狭小的细线中闪耀精光,提出的意见让孙涛有些心动,如此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他所顾虑者,无非是项央卸磨杀驴罢了。 “好,项捕快这么说就对了,今晚事毕,钱孚就交给我处理,你还是县衙的捕快,我还是武馆的武师,大家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话音落下,孙涛气质瞬间变幻,从一个普通的人,化为凶残的虎,一扑两丈,袭向钱孚,双拳幻化,如虎爪,直接打向钱孚的上胸心口处,虽无内力,却恶风凛凛,其在拳法上的造诣还在钱孚之上。 同一刻,项央脚下一滑,几步间跨到钱孚身前,雁翎刀举起,在月光下反射出淡淡的银光,朝着钱孚下路双腿前后左右各砍一刀,刀光笼罩,几乎将钱孚的下身埋在里面,正是八方藏刀,无可抵挡。 第六十四章 善恶 (求收藏和推荐) 孙涛的伏虎拳,刚猛凛冽,充满杀机,虽然威力远不如修炼了内功的钱孚,但极为纯粹,正宗。 项央的胡家刀本就是精妙之刀,附加项央浅薄内力,更加强大莫测,刀光中掩藏着杀机。 两人一攻上路,一攻下盘,且都是全力以赴的杀招,钱孚顿时难以招架,抵挡得住孙涛的铁拳攻击,却顾不得项央的八方藏刀,斯拉数声,双腿膝盖窝瞬间被斩出两团血泉,身体不由自主的倒下。 到了这一步,钱孚肯定是不行了,唯有用一双怨毒的眼神看着项央和孙涛,尤其是孙涛,钱孚对他的恨意还在项央之上。 不管怎么说,项央算是为父报仇,虽不合法,却合乎情理,他认了;但孙涛这个二五仔却是为了名利背叛自家师兄,实在是小人一枚,若是可能,钱孚恨不得一换一,直接弄死孙涛。 “项捕快,既然钱孚和你有杀父之仇,便由你先动手,在下随后补拳,留下印记。” 钱孚一倒,孙涛率先停手,皱着眉头,轻声道。 背在他身后的双手青筋暴起,不停的颤抖,显然被钱孚的内力反震,血气激荡,受了轻伤,单对单,即便钱孚被下了药,孙涛也不是他的对手。 项央迈着黑靴走到钱孚栽倒的头前,微微点头,这是肯定的,就算孙涛想先出手也不行,毕竟这可关乎天书老大下发的任务,虽然不知道天书出品的吐纳诀,对自己有没有作用,但自己动手总归是没错的。 俯身蹲下,看着挣扎无力,越来越迟钝的钱孚,项央慨叹一声, “钱馆主,不要怪我,同是人子,你应该能理解我才对,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临到死前,钱孚本来的慌乱,恐惧,焦虑,仇恨,突然统统消失不见,反而少有的安详,这种转变突兀,但却并非不能。 看着项央年轻俊朗的脸孔,微微点头,竭力撑着自己坐起, “你是一个人物,死在你手伤,是我的报应,我无话可说。” 完了又将目光放在孙涛身上,本来洗不清的恨意,却变成了伤感的哀求, “父亲年事已高,又久病缠身,实在受不了打击。 孙师弟,我死后,不要将这个消息告诉父亲,就说我去游历,寻找医治他的方法。还有,希望你念在往日情分,好生照料父亲,我在九泉之下感激不尽。” 听到这番话,孙涛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纠结中又带有一丝犹豫,想起多年前师兄弟几个在师傅的教导下习武练字,大家亲如兄弟,他有些心软了。 不过心软只是一时,他到底不是年轻时的毛头小子,点点头,神态郑重,允诺道, “师兄放心,师傅虽是你的亲父,却待我们这些师兄弟如亲子,我孙涛自问不是好人,却也不是畜生,必定竭尽全力奉养老人,照料周全,让他颐养天年。” 听到孙涛的话,钱孚松了口气,完全放下心里的担忧,神情更加恍惚,麻药的药力点点侵蚀全身,无忧无痛,仿佛一时间达到佛家的清净大自在的境界。 “还有,我有一套吐纳诀放在房间东墙第三层第五列砖后,可以练出内力,孙师弟好生修炼,发扬我猛虎武馆,我加入的组织很庞大,如果我不见了,一定会有人来查探,要小心应对,尤其是要防备一个叫赵德汉的人。 我钱孚罪孽深重,参与拐卖妇孺,实在罪不可恕……” 钱孚的声音越来越小,将自己的事情交代出来,后面精神紊乱,不但听不清具体讲的什么,甚至自己也不知在说些什么,渐渐昏昏睡去,响起轻微的鼾声。 “动手吧,师兄中了麻药,身上无痛,也算死的安乐。” 孙涛看着坐靠在大榕树下鼾声响起,沉沉睡去的钱孚,心里沉重,紧紧握住身后的双拳,转过身道。 项央点点头,没有犹豫,手中的雁翎刀闪过,精准无误的切开钱孚低垂头颅下的喉管,呜噜噜的鲜血冒出,钱孚却一动不动,没有喊痛,没有挣扎,就这样在梦中悠然而去,比起世上九成九的人,死法实在好上千万倍。 “看你的样子,也是不想补上一拳了。” 孙涛转身,看着钱孚死去,面上忧伤,陡然听到项央的话,冷冷的看着面前之人。 是的,他反悔了,师兄在最后幡然悔悟,将武馆的一切都托付给他,若是死了还要折辱尸体,他下的去手吗? 难怪是一个矛盾的人,项央看的果然没错。 “是的,师兄已经以死谢罪,你还要如何?若是你害怕我揭发你,大可以放心。 我孙涛可以发誓,不会泄露有关你的任何消息,不然苍天震怒,可御使雷霆劈杀于我,更让我坠入地狱后永不超生。” 这个时代的人,对神佛,对誓言,还是很看重的,孙涛能发下这种毒誓,已经是很有诚心了。 不过项央却摇头道,“用不着如此。说实话,钱馆主带给我不少震撼。他是一个坏人,谋害我的父亲,参与数不清无辜之人的贩卖,死的实在不冤,甚至大快人心。 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孝子,临死前仍不忘安排生父后半生,更能幡然悔悟,忏悔自己的罪行,让我感同身受,罢了,人死如灯灭,过往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人性,本就没有极善与极恶,善恶虽对立,却并非不容于一体,就像钱孚。 “哦?那就多谢你了,若是无事,就请项捕快离开这里,我要安置钱师兄的遗体。” 项央点点头,看着脸色稍霁的孙涛,最后提醒道,“一定要处理的万无一失,你也听钱馆主最后说了,会有人来查的,你自己小心吧。” 说完,项央转身离开,钱孚虽给他带来不小的冲击,但也仅仅如此,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和他没有多少关系。 人性如何,也不是他一个小捕快能研究解析透彻的,当务之急是赶快回家,看看任务完成后的奖励。 孙涛则不同,几十年师兄弟,死在自己面前,自己还是帮凶,这种冲击远远大过项央。 一人立在院中良久,方才俯身,小心翼翼的将钱孚扶好,又从自己的袖口上撕下布条,清理了下钱孚身上的血迹,丝毫没有不耐烦。 “师兄,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照料师傅,经营武馆的,愿你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第六十五章 全真心法 (求收藏和推荐) 孙涛怎么处理钱孚之死,项央不用去管,也不需要去理会,因为孙涛是个聪明人,会将这件事的后续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 回到家中,此时已经是深夜,高空中星光闪闪,四周邻里大多已经沉入梦香,整条小巷一片寂静。 在院子里的水缸中打了盆清水,又从厨房找出一块干净的白布,将清水沿着刀刃自上往下倾倒,本来清洁透明的水流就染成一条红线,滑落到松软的黄色泥土上。 项央一边细细擦拭雁翎刀上的血迹,一边查看无字天书完成任务的奖励。 在一开始无字天书出现时,因为项大牛之死,天书直接给他发布了三个任务,前两个已经完成,分别得到铁裆功,胡家刀法的奖励,这第三个任务的奖励基础吐纳诀,项央已经从贾逵处习得,不知道天书会如何判定。 还是一样白如雪花的方纸,在项央的脑海中剥离出一份写满字迹的幻影,映入项央的眼底深处,里面的内容不需品读,已经深深镌刻在项央的心中。 忽的一声,项央直接站起,反握刀柄的右手微微颤抖,脸上一片惊喜,因为天书传给他的内容实在是太贴心了。 同为基础吐纳诀,无字天书的任务奖励和项央从贾逵处得到的并无任何不同,所以综合基础上,奖励拔高,由基础吐纳诀,升为全真心法,正正经经的道家内功心法。 全真心法,大名鼎鼎,虽然只是全真教的入门心法,但也是道家正宗,修炼出的内力中正平和,后劲绵绵,有前弱后强,无止境的说法。 而且此门内功修成之后,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属性,但没有属性,就代表了作为奠基武学是极为合适的,将来得到其他高深的武学内功,转修会轻松容易的多。 全真心法,通篇不过一百多字,甚至不及基础吐纳诀多,但字字珠玑,通篇都是道教术语,说的玄乎飘飘,换了一般人得到这门武功,别说练,看都不一定看得懂。 好在项央有无字天书傍身,释疑解惑,心法不过一篇,但解析阐述足足是心法的十倍数量,不说将此门功法透析的淋漓尽致,但让项央入门,且顺利的修行,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按照全真心法所言,此门武功只适合未练过武功,或者只练了粗浅内功的武者。 如此无内功者,直接修行,有内功者,需要将原本的粗浅内力化为纯正的全真内功,这样,才能继续往下修炼。 还有,全真心法,旨在打通足少阴肾经,虽然看似和基础吐纳诀一样只打通一条正经,但之后的效果却是决然不同的。 很简单的道理,吐纳诀,一条正经是顶点,全真心法,一条正经是起点,之后可以经年累月的修炼,一条条的贯通经脉,最后后天大成。 不过对于项央来说,起点也是终点,他有无字天书,全真心法注定只是一个过渡,他也不可能耗费几十年才成为一个后天大成的武者。 几十年后,胡子都白了,结果还只是后天大成,遇到更强的武者就是一招被秒的货,那练武功有个屁的意思,还不如当个富家翁快活自在呢。 想着事情,项央手脚轻快的将雁翎刀收拾干净,洗情血迹和血腥气,然后才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想要尝试修炼全真心法,或者说将自己修炼出的内力转化为纯正的全真内力。 双膝盘坐,两手心,两脚心,头顶心,五心向天,按照全真心法所载明的方法调动丹田之内十几丝微弱的内力。 条条如细蛇,自丹田而始,游历体内诸多要穴,尾闾穴,涌泉穴,玉枕穴等等,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最后仿佛洗尽铅华,重归丹田,化为一丝冰凉但韧性十足的内力,也就是全真内力。 项央修炼的时间不长,也就是一个时辰左右,已经将自身修炼的十几丝内力,化为三丝纯正的全真内功,养生,锻体,都有奇效的全真内功。 这就体现出一个质量的差别和不同,其实从总量上来说,项央的内力少了许多,怪让人心疼的,但从质量上,却大大超过吐纳而得的内息。 这么说吧,现在项央手中的一丝内力,能击垮之前自己的十几丝内力,且是顺顺利利,没有波折的那种,差距之大再明显不过了。 从这也看出,之前项央修炼的基础吐纳诀真的是基础,也幸好钱孚和项央一样练得是吐纳诀,换了门内功,两者的胜负还真不好说。 深深吐出一口浊气,项央闭合的双目缓缓睁开,五心向天的姿势也收回,感受着体内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内力,陶醉不已,这就是全真心法,厉害。 更令项央欣喜的是,这仅仅是开始,因为全真心法真正厉害之处还不止于此,真正厉害的是这是一门动静相合的练功之法。 所谓行走坐卧,皆可修行,对一些人只是一种美好的念想,但对项央来说,却是切实可行,甚至马上可以做到的事,这也是全真心法的特质之一。 什么叫行走坐卧,皆可修行?就是时时刻刻都可以运行练功,其练功的效率堪称变态,能每时每刻都在增进人的内功修为。 而正常情况下,很少有人能保持如此一个密集的练功状态,项央修炼一天,也许等于他人修炼十天,乃至二十天。 所以别看全真心法有着道家功法普遍的修行平稳,换句话说,也就是慢的特征,但换算下来,其修炼速度其实是很快的。 而项央,现在最缺的不是别的,就是时间,有了全真心法,足以稍稍弥补他自身的欠缺,在一个短时间内增进实力。 “今后还是如此,日常生活,修行,练功,都要更有计划,更加周密,虽然天书短时间内没有任务了,但正好给了我一个成长的时间,等下次有机会做任务,不会因为实力太弱而放弃。” 眼里欣喜,下地吹灭桌上的油灯,使得整个房间变的一片昏暗,头一次,项央没有修炼铁裆功就入睡,他迫不及待的要试一试如何在睡梦之时修炼内功。 第六十六章 现实与理想 (求收藏,求推荐) 一夜过去,当邻家咕咕咕的公鸡鸣叫声响起时,项央如往常一样,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不过这次更加灵巧敏捷,翻身而起的刹那,差一点撞到房间的墙壁上。 感受着体内活泼灵动,而且的确有增长的内力,项央兴奋不已,继续按照心法所载明的方法修炼。 每做一个单独的行动,都自主调节呼吸和内力的运行方式,从开始的晦涩,会渐渐变得熟悉,直到成为本能。 当初的靖哥哥修炼到成为本能,花了足足两年的时间,这还是他心思质朴,专一唯精的原因,换了项央这个货,少说也得三到五年的时间。 不过这么修炼,倒也不全是好事,至少此时项央眼前漆黑,腹内轰隆作响,空空如也,像打雷一样。 这种状态简称饿的发昏,时刻修炼,消耗的可是人体的先天之精,没有补益,不加节制的修炼,很容易把自己给练死。 而人体先天之精用什么补益?自然是通过五谷杂粮摄取的精华了。 项央有种预感,恐怕自己将要成为一个纯正的吃货,嘴里不停的那种,全真心法也不该叫全真心法,叫饕鬄大法更好一些。 如此过了几天,县衙中人渐渐发现他们喜欢的小项捕快变得有些不太一样了,身上时时刻刻准备着干果蜜饯或者肉脯之类的熟食,有空嚼一嚼,没空也嚼一嚼,有次在开会时,甚至当着县令李致知的面啃了一个猪蹄,直接被轰出去,引动不少人的热议。 对了,项央的腰间还多了一个酒葫芦,传自项大牛,里面装着的不是甘醇清冽的美酒,而是对人身有滋补的药酒,由回春堂的朱二为项央特配,主料是果酒,配备各种药材,类似果汁,没事嘬两口,滋补元气,强健体魄,很有效果。 这天项央正窝在县衙后院的石凳上,一边嚼着面前一整袋的牛肉干,一边感受着体内比前几日强大了一倍还多的内力,心里暗暗欣喜。 这就是实力,被人误解算什么?被人当做吃货饭桶又算什么?项央用实力告诉他们,嚼舌根,是弱者和无能者的表现,真正强大完美如他项央,只会用行动证明。 这不,刘丰刘捕快,还有以郑安为主的几个年轻捕快,在那天项央忍无可忍,徒手将县衙的制式钢刀掰弯后,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确切的说,是见到项央就像见到鬼一样,绕着走。 没办法,这个时代,虽然有王法,有规矩,但王法规矩,大不过实力,很明显,在县衙这般捕快心中,项央很有实力,说不定王英王捕头也未必是他的对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把钢刀硬生生的给掰弯的。 “项央,收拾一下,带你去办个案子,配好刀,说不定要动手。” 王英王捕头急匆匆的迈进属于安远捕快的这个小院,见到院子当中正悠闲往嘴里塞东西的项央,摇摇头,冷着声音说道。 这几天项央的变化自然也引起王英的注意,不过管天管地,能管得着人家吃喝拉撒吗?这里不是现代,有着各种完备的法条规定,所以只能放任。 更何况项央的武功高强,小小年纪就让王英自叹不如,乃是衙门的瑰宝,哪里舍得教训。 “王捕头,什么案子这么急?这几天没听说有什么大案要案啊?” 一边说着话,一边将面前的牛肉干塞进怀里,提起一旁立在石凳边上的雁翎刀,吐了口口水在掌心擦了擦,项央有些兴奋。 日子平淡下来,真的跟白开水一样没有滋味,这让实力增长迅猛的项央很不习惯,现在总算有点事情做了。 “还是那起奸杀案,嫌疑人已经确定,我接到消息,他要往外县跑路,快一点,具体的案子在路上跟你说。” 等项央跟着王英离开,在路上絮叨半天,才大体上了解了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死者名叫刘翠娥,女,三十二岁,城西豆腐摊有名的豆腐西施,善于交际,长袖善舞,和几个经常混迹那一片的小混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但听清楚,仅限于暧昧,从未有人亲眼见过有苟且之事。 当然,刘翠娥本身是有丈夫的,只是几年前意外过世,现在是寡妇。 想想看,一个如狼似虎的妇人,还是寡妇,还整天抛头露面的卖豆腐,这摆明了早晚要出事情的,果然,在一个清晨,被人发现死在家中土炕上,身体全裸,伤痕遍布,齿痕居多,下身有被强迫交(和谐)合的迹象。 经过县衙仵作的确认,刘翠娥的具体死因是被人捂住口鼻,窒息而死,死后还被人奸尸,最可怕的是仵作判断,这至少是三个人以上做下的案子,也就是至少有三个变态。 听过之后,以项央这种经过信息化时代轰炸的人都觉得这帮人口味真是够重的,玩完杀死还不放过,还要接着玩,简直是是畜生不如,依照大周律,肯定是要处斩的。 而衙门这边在李致知的授权下,王英的领导中,也是很给力的,短短时间已经排查死者日常的人际关系,找到几个可疑人,并在这段时间暗中查证,只等雷霆一击。 最后经过摸查,确定了此次犯案的是巨熊帮在那一片的小管事和另外三个手下。 由于当时事深夜,夜深人静,几个人的踪迹并未被他人看到,唯一留下的破绽与漏洞就是其中一人身上留下的半截布条,这也是本案唯一的证物。 不过有些棘手的是,这个巨熊帮的小头目和雄二有些特殊的瓜葛,他的妹妹,正是雄二养在外面的情妇,他本人更是不时寻摸美女献给雄二,纯粹的狗腿子,却很得雄二看重。 现在王英得到消息,雄二有意送走这个小头目,所以连忙召集人马前去巨熊帮要人,项央的武力在这次事件中很重要,所以王英亲自找他,一旦遇到反抗,项央就是最好的打手。 也就是说,整个案子已经破获,各个程序完善,不需要项央烧脑推理,只等着抓人判罪就行。 而项央扮演的角色仅仅只是一个打手,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忧伤的消息,也再一次证明了现实与理想的差别。 要知道项央可是将福尔摩斯,柯南,包青天,狄仁杰这些人作为偶像而努力的,嗯,“努力”过。 第六十七章 对峙 (求收藏和推荐) 雄二的家位于安远城临西区一块占地约千米的大宅,五进院子,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应有尽有,完全是一副土豪的做派。 跟着王英来到已经被围住的雄二家,和在外面等待的十几个捕快打了声招呼,项央一边打量着眼前朱红色富有古韵的大门,一边从怀里掏出牛肉干往嘴里塞。 “啧啧,一个混黑社会的,整的跟县里的豪富之家一样奢靡,王头,咱们就不查查他从哪弄这么多银子?” 王英黑着脸,看着立在雄二家门外持着刀剑的巨熊帮帮众,没有搭理项央,转头向着一旁的于飞了解情况,脸色越来越难看。 “去敲门,告诉雄二,再不将人交出来,不要怪我不讲情面,还有,雄大呢?雄大怎么没来?” 雄大雄二是巨熊帮的创始人,也是灵魂人物,二人一文一武,打下偌大的家业。 雄大为人沉稳,识大局,不可能做出和官服对峙的事情;雄二则是个鲁莽轻慢的货色,也就是他才敢正大光明包庇官服要捉拿的人。 若是雄大来劝说雄二,官府也就不用这么被动,甚至大张旗鼓,还把武力值最高的项央叫来了。 “刚刚收到消息,雄大五日前已经悄悄的离开安远县城,说是到外地谈生意,现在根本赶不过来,雄二摆明了不想交人,王头,咱们该怎么办?” 前方的朱红色大门依然紧闭,两侧各站着配有武器的帮众守卫,王英心里发了狠,大手一挥, “直接叫门,如果不出来,就冲进去,我就不信他雄二真的有熊心豹子胆。” 事实证明,雄二并没有熊心豹子胆,所以当王英下了最后通牒,雄二带着三十多个体型彪悍的大汉从朱红色大门内一个接一个的走出,排列后比县衙这边足足多了一倍的人。 “王捕头,到底什么事劳您大驾,还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啊?兄弟们就是讨碗饭吃,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三不拐卖,用不着赶尽杀绝吧。” 跟在王英身后,项央腮帮子鼓鼓,将口中的牛肉干细嚼慢咽,进入腹中,强大的消化能力将之化为滚滚精气散到体内,呼吸深长绵延,带着特殊的律动,将这股精气化为内力,在经脉穴道之间流转,量不多,但积少成多。 雄二是个体型高大魁梧的壮汉,大腹便便,四肢粗壮,一张脸上划了深深的刀疤,看起来凶悍而有煞气,的确是个人物。 “雄二,废话少说,交出李狗子和他两个属下,他们犯了杀人的案子,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都有,赖不掉了。” 项央对整个案子只是大体上了解,许多细节并不清楚,现在听王英的意思,应该是抓住了两个人,而且已经取得突破,将那个什么李狗子供了出来。 “王捕头,这是说的哪里话?李狗子脚长在自己身上,他要去哪,我哪里管得着啊?说不定案子一发他就跑路了,你来找我要人,实在没有道理。” 此时雄府大门前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摆摊的,开店的,也纷纷关门离开,眼看着一个是本县的衙门,一个是本县最大的帮会,怎么看都像是在对峙,一旦火并起来,很有可能殃及无辜,早走早安全。 雄二推脱,明显不想和官府配合,王英黑胖的脸上咧开嘴,笑了笑, “好,雄二,看样子你们巨熊帮在安远县城嚣张的久了,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你不想交人,那就等着巨熊帮跟你陪葬吧,我说到做到,小小的县城帮会,真以为没人能治你了?等我上禀神捕门,要你全帮上下,鸡犬不留。” 王英这番话一说出口,霸气无比,对面不少的帮众脸色都是大变,拿着武器的胳膊直哆嗦,雄二也是由开始的懒洋洋变得紧绷起来,盯着王英,似乎想要看他说的是真是假。 唯有衙门里的一众捕快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也叫捕快,但和神捕门是两个概念,根本不归人家管,要想请动神捕门的高手出动,必须由李县令向神捕门上书,阐明原因,目的,如此还要许多程序步骤才有可能,十分麻烦。 项央则是笑着点头,王英扯虎皮做大衣的手段可以说是张口就来,说谎话都不打草稿的,不过别说,还真有效果。 巨熊帮说到底,只是个县城里的底层帮会,雄二看着高大威猛,实则就是个地痞头子,没什么大见识,哪里能分辨王英说的真假。 “哼,王捕头,你这么说话就过分了,我巨熊帮堂堂正正,没有违法犯罪,你凭什么将我全帮上下杀的鸡犬不留?一个捕头罢了,当你是哪个王孙公子呢。” 雄二没见识,不代表没脑子,他们帮众超过三百人,真要被杀个精光,李致知第一个倒霉,前程就不必说了,乌纱也可能不保。 王英伸手将自己侧前方的一个捕快扒拉开,走到雄二的面前,和他四目相对,粗黑的眉毛微微抖动,一双大眼睛带着杀气,底气十足, “包庇罪犯,阻挠官府办事,形同谋反,杀你全帮又怎么样?前年河东府的刘家庄,上上下下七百零六口,一个不留,你觉得朝廷的决心如何? 雄二,过往我给你面子,那是你没犯了规矩,但这次,你要是真的想试一试,我王英也跟你奉陪到底。” 河东府与清江府毗邻,前年刘家庄打造军械,贮存粮草,暗中联络武林中人,最终被神捕门查证谋反,派出五名银章捕头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远近府县大都有所耳闻,不少帮会势力气焰为之打压,夹着尾巴做人。 谈到这,雄二就有些不淡定了,呼呼,深深的喘了几声粗气,瞪着大眼死死盯着王英, “王捕头,李狗子犯了事,但他也是我的人,你就这么让我把他交出去,今后我还怎么带弟兄? 想拿人,也好办,只要能过的了我这一关,咱们一对一,手上功夫见真章。” 雄二此时应该有些后悔管这个闲事,因为很可能给自家巨熊帮惹上天大的麻烦,所以现在口风就不是很紧,也不说不知道李狗子的去处,而是想给自己找个台阶。 比如打输了,就算将人交出去,也算是尽了力,底下的小弟会说他是个好老大,为了弟兄虽败犹荣。 要是打赢了那更好办,先暂时将王英这帮人打发走,然后暗中将人绑给县衙,虽然这么做很不地道,但为了明哲保身,也只能如此了。 第六十八章 吊打 (求收藏,求推荐) 王英抿着嘴,黑胖脸上露出一丝浅笑,挺着和雄二相差无几的大肚子,退后几步,朝着项央勾了勾手指, “小项,听到了吗,雄二雄帮主向你讨教,你若胜了,咱们直接拿人,省下力气,你若败了,咱们就得多花些时间,看你的了。” 王英的动作和话让对面的雄二惊的下巴都快掉了,什么情况?说好的咱们两个一挑一呢?派出一个毛头小子作甚? 雄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比武输给本县捕头,并不影响他的声望,因为王英本来就是大有名声的强人,甚至和黑风山寨的大当家大胡子交过手而生存下来,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 但要是换了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那就不一样了,无名之辈他雄二要是输给对方,只怕不但自己名声受损,还会动摇帮派的根基。 旁人为什么跟你混?一为了财,二为威风,你一个连无名之辈都打不过的菜鸡,有什么脸当帮主?在你手下做事都觉得丢人。 嗯,项央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扭开盖子,咕噜灌了一口,拍了拍肚子,走路风骚的来到众多捕快前方,右手压着雁翎刀的刀柄,立在灰色的石砖地面上,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讲真的,面前的雄二看起来五大三粗,勇力过人,但也就是如此,在普通人面前能逞逞威风,但在他面前,就是盘菜,很菜很菜的那种菜。 “呦呵?王捕头你倒是精明啊,找了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来和我打,好,来呀,将我的镔铁棍取来。” 雄二怒极反笑,冲着身后的帮众一挥手,便有两个腿脚勤快的大汉往大宅里走去,不一会儿两人抬出一根乌黑色的铁棍。 人手腕粗细,将近两米长,棍体两侧有一截密密麻麻的银色凸起,泛着暗红色,乃是撕人血肉的凸刺,看起来极为骇人。 项央身后,王英小声提醒道,“雄大雄二有一门猿魔棍法,势大力沉,招式雄浑古朴,乃是一门极为凌厉的棍法武学,一定要小心。” 王英这帮捕快,自从亲眼得见项央徒手掰断一柄制式钢刀,就知道项央肯定修炼有内功,再加上项央本身娴熟的刀法,就连王英也不一定是对手。 这次王英派项央出阵,未必没有一探项央武功虚实的意思。 项央点点头,正注视着前方接过镔铁棍的雄二,脑海中无字天书突然大放光明,一层剥离开的白纸在眼底深处映出, “临时任务,击败雄二,奖励十日内功修为。” 一句话,让项央脸色不变,内心狂跳,任务没什么,关键是奖励,十日内功修为,这个内功也可以奖励的吗?不是说只能传授神功秘诀吗? 还有一点,那就是项央早就猜测无字天书发布的任务可能和自己当捕快遇到的案子大有关联,这也是他一心留在这里当捕快,而不是潇洒离去的原因。 一个稳定,持续的任务途径,可是关乎到项央本人武力提升的根本,半点都大意不得。 “小子,准备好了吗?提前告诉你一声,老子的疯魔棍法威力无穷,可放不可收,一会儿要是筋断骨折,可别让老子包医药费。” 雄二接过镔铁棍后,双手舞动镔铁棍,风声呼呼,啪的一声砸在地上,发出尖锐的刺耳声,直接将石砖砸裂,有石屑飞溅。 项央点点头,也不说话,慢条斯理的从怀里掏出一枚牛肉干,抛到空中,张嘴接住,鼓着嘴巴咀嚼,肉香填满整张嘴巴,筋道的嚼头,是他最喜欢的零食了。 雄二脸色大怒,黑的比王英还要再黑几分,他乃是县城远近有名的强人,项央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竟敢在他面前如此无礼,那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呼啸声中,雄二挥舞镔铁棍朝着项央奔来,手中长棍飞舞,庞大的身躯竟然像猿猴一样轻巧灵动,一棍甩出,风声呼啸,好似泰山压顶,直接封死项央后退的道路,强逼项央与他硬碰硬。 项央心里赞叹,猿魔棍法,虽只见了一招,就可见其不凡,看似招数粗陋,缺乏变化,其实大巧若拙,就拿这猿魔踏山,横扫天下这一招,招式中蕴含了至少十三种后续变化,足以应对项央的任何反击。 甚至可以这么说,猿魔棍法完全是一门不亚于胡家刀法的武学,肯定是出自名门大派,不过唯一可惜的就是使棍之人资质粗鄙,悟性不堪,更是一丝一毫的内力都没有,所以威力充其量只发挥出三成。 更重要的是,雄二使出这一招强逼项央和他硬碰硬,就是最最错误的选择。 压着刀柄的右手猛地一握一拔,雁翎刀沧浪出鞘,声音出奇的悦耳,丹田内的全真内力丝丝缕缕涌入右手,灌输到雁翎刀中,胡家刀法一招沙鸥掠波使出,刀光惊艳,刀尖直接点在雄二挥来的镔铁棍顶端,死死抵住,对方势大力沉的一招再难以前进半分。 而两者撞击的刹那间,一声叮的金铁撞击声响起,声音响彻大街,不少巨熊帮帮众和普通捕快捂住耳朵,痛苦的看着中央两人的情形,不少人嘴巴张大,一脸的不可思议。 场中央,雄二在镔铁棍与雁翎刀撞击的刹那间,双手一阵酸痛,从铁棍顶端传来一道极为骇人的力量,直接将他虎口震出血丝,几乎握不住武器。 而项央在出刀后,脚踏神行百变步,径身上前,右手长刀回转,左手附着内力拍击铁棍,虽不懂任何掌法,但也不需要掌法,强大的力量直接让雄二的铁棍脱手,反撞在雄二自己的胸口处,让他脏腑震动。 这还不算完,项央变掌成拳,一招黑虎掏心,劲力勃发,直接将雄二打的的倒飞出三米多远,重重的摔倒在地,一口鲜血再也压不住,直接喷出,显然已经受了不轻的内伤。 整个场面一时间寂静无声,所有人都呆呆看着重伤倒地难以起身的雄二,以及嚼着牛肉干缓缓将长刀归鞘的项央,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 巨熊帮的二帮主,县城有名的强人,雄二,就这么败给名不见经传的小捕快了? 当然,县衙捕快们还是有些心理准备的,毕竟别人不知项央的厉害,他们可清楚的一清二楚,只是他们也料想不到项央居然这么强。 王英也是沉着脸,看不清心里想些什么,嬴的太轻松,甚至看不出项央的武功到底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唯有项央一脸的神清气爽,感受着脑海中无字天书关于任务完成的提示,等待着十日内功修为的发放,不知道是以什么样的形势发放。 第六十九章 灵气 (求收藏和推荐) “好小子,算你狠,来人,把李狗子和他那两个小弟带出来,交给王捕头。” 雄二眼中泛着凶光,满是怨毒的看着项央,在两个帮众的搀扶下勉强站直身体,冷冷朝着身后的小弟吩咐道。 这时雄二身后的小弟才反应过来,一溜烟跑进府中的足有十几个,有两个边跑还边回头望着项央,我的乖乖,这可是把雄二干趴下的猛人,今后遇到可得小心着点。 这边,项央退回捕快队伍中,迎着身边人敬畏讨好的目光,依然我行我素,调整呼吸修炼,进食补充身体的精气,要说唯一的变化,就是有些心不在焉,不太想继续留在这里。 不一会儿,三个年轻力壮的男子被巨熊帮的成员给绑了出来,为首的一个尖嘴猴腮,体格瘦小,此时被押送出来,低着脑袋一言不发,唯独抬头的瞬间,露出一双带着淫光的眼睛,看着就是色中饿鬼。 剩下的两个人看起来就普通多了,哭天喊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向着雄二求助,却全然没有发现雄二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咳咳,人已经交给你了,王捕头,恕不远送了。” 雄二又咳出血沫,最后看了眼项央,似乎要把他深深记在心里,随后在帮众的搀扶下转身回府,这次的事情他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此时王英脸色大顺,喜笑颜开,大手一挥,几个眼力高的捕快一拥而上将李狗子三个人控制在手里,众人浩浩荡荡的向着县衙进发。 整件案子说起来并不是很复杂,没有什么烧脑的地方,而且相关的查证和项央也没关系,因此回了县衙,他直接回到府衙后方的捕快小院中,其他的审讯自有王英等人搞定。 回到四方小院,随意找了个房间走进,在外面挂了个“有人,勿打扰”的牌子,便径直上了简陋的木床上盘膝坐下。 这些小院是专供捕快们休息所用,一共七间,平常捕快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很少来这里,也就项央呆的时间长。 双目紧闭,感应脑海中的无字天书放着光明,项央默念了声领取奖励,一道无形的气浪便在房间中荡起。 项央正坐等系统发放奖励,冷不丁打了个哆嗦,感觉有无数的气流从身体皮肤表面钻进体内,就像是一双双细腻有力的手掌突然抚上他的肌肤,凉爽中带有一丝紧绷。 体表的皮肤变化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那团团气流一进入体内经脉,就按照全真心法的运行方式自主运转,而后丝丝缕缕化为纯正的全真内力,涌入丹田之中,与原本的全真内力交融在一起。 原本项央转化出三丝全真内力,这几天又不停歇的的修炼,积累之下,也有五丝,统共练出了八丝内力。 结果这从外界涌入的气流在进入体内化为全真内里后,直接给项央增长了十二丝内力,不,现在已经不能用丝了,二十丝,坚韧平和的内力,已经化为娟娟细流,在丹田静默流淌。 “呼”,长长舒了口气,项央双目睁开,眼底满是欣喜与兴奋,从木床上跳下,推门走到院中,四处观望,看到四方小院东方角落有一块青砖,几步间走过去,将青砖拿起。 左手拿着砖头,右手并指,运起内力狠狠一戳,虽然他的铁指诀还未达到点石的境界,却直接将青砖戳了一个大窟窿,戳在人身上只怕也会肠穿肚烂,而自己的手指在内力保护下,却并未受损。 “哈哈,好,这就是全真内功的厉害,按照功法所载明,我已经可以尝试着打通足少阴肾经,没有意外的话,最多两个月,我就能将它打通。” “钱孚修炼基础吐纳诀可能已经有几年,苦苦修行才打通一条经脉,与他相比,我的修炼速度简直比飞还快。” 随手将手中的青砖丢到角落里,项央走到院中石凳上坐下,压下心里的喜悦静静思考。 先说打通经脉的好处,内功大幅度增进是一方面,对内功在经脉中的运行也有很大的好处。 可以打个比方,没有打通经脉,内力也能在其中运行,但就跟山间小路,一样,崎岖,曲折,费时费力,很难做到内里随心意流转。 但要是打通了经脉,就等于把小道变成平坦大道,内力肆意流转,没有阻碍关隘,出手间内力附随,不需要提前调动内力。 当然,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好处,打通经脉,还能增进对人体潜能的开发,对身体的掌控等等。 “还有,钱孚虽然修炼功法基础粗陋,但到底是一脉的武者,内力绝对比我现在还要多得多。 之所以能将之消灭,还是归功于药下的好,使得他分散大部分内力压制药性,看来今后我也要小心有人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我。” 解开腰间的酒葫芦,拔出瓶塞,咕噜灌了一口,项央擦了擦嘴,看着前方,双目划过一丝精光。 “另外,无字天书所谓的增长内力,并非凭空而成,也就是不可能在丹田中突然出现一股内力,这是不现实的。 我的十日内力,源自于涌入身体之中那股清凉的气流,那股气流是灵气吗? 后天武者修炼内功,都是吸摄五谷杂粮的精气,这吸取天地之间的灵气,或许就是先天武者的一个标志,先天,真不知道何时才能达到先天啊。” 正想着事情,从小院门口陆陆续续走进三个捕快,都是此次跟随王英抓捕李狗子的人。 见到项央,三人一脸兴奋与佩服的走过来与他说话,话中无非就是你怎么怎么厉害,有空了教兄弟们几招之类的没营养的话。 项央点着头,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这几个人,心里则琢磨着什么时候再主动找案子,诱发天书发布任务,好从中赚取修炼时间。 如果是凭空出现的内力,项央估计还不敢肆无忌惮的做任务获取,但眼下他分析这股内力是天地灵气转化而来,没有后患,也就就没那么多的顾忌,时间不等人啊。 另一边,雄二在回到府中后,连忙找大夫来给自己看病,这次打斗是他生平是的最大的一次亏,也是他受的最重的一次伤。 结果也不出他所料,脏腑震动,受了内伤,除了内外服药,还得安心静养大半年才能痊愈。 这让雄二恨得牙根直痒痒,满心等着雄大从外地回来,请他为自己做主,吃了亏不报复,可不是他雄二的性格。 第七十章 雄大回城 (求收藏和推荐) 安远县城,西门外的官道之上,两匹骏马在主人的操控下嘀嗒嘀嗒的小迈步前行,在两马身后,还有十个膀大腰圆,身穿褐色衣服的巨熊帮帮众大跨步跟进。 “雄老大,你们安远我可是第一次来,也不知道有什么风俗民情和好玩的地方,到时候可要带我见识见识。” 黑马之上,一个穿着紫色绸缎衫的青年正向着旁边的壮硕中年说话,他的长相一般,五官平庸,唯独一头长发披散,颇有几分潇洒不羁的气质。 雄大哈哈大笑,双目圆睁,胡子浓密,也有几分豪雄气质,连连点头, “刘少侠放心,安远是我的地盘,吃喝玩乐,肯定一个不少,一个不缺,你就等着享受吧。” 话是这么说,雄大的眼睛却不时瞥向紫衫青年左手持着的长剑,这只是一柄平普通的长剑,却有着一个能一剑七斩的主人。 何谓一剑七斩?说白了,就是能在两秒钟的时间,斩出七剑的剑术水准,记住,这是剑术水准,而非剑法。 “飘羽剑刘乘(sheng),昆定县散修剑客,通一正经的内家武者,师承不详,剑法飘羽,清灵迅捷,曾经剑杀流窜到昆定县的朝廷通缉恶徒,数次拒绝官府招揽。” 对偌大的江湖武林而言,刘乘不过是一个卑微渺小的武者,甚至出了昆定,都没多少人认识,但对雄大而言,这却是难得的高手,有足够的价值让他亲近拉拢。 两人正亲切友好的交谈中,官道前方延伸数百米,县城西门门口,却有五个巨熊帮成员正焦急等待着,不时朝着道路方向远望,怎么还没到。 当雄大和刘乘骑马慢慢走近县城大门时,五个巨熊帮的帮众眼睛一亮,踏步上前,拦住要回自家的雄大。 “帮主,二爷被人打成重伤,现在卧病在家,希望您回来后直接去看他。” 雄大雄二虽是兄弟,却并未住在一起,雄二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弄死项央,为自己报仇,一刻也不想耽搁,因此派了自己的几个心腹在县城门口日夜等待,为的就是第一时间通知雄大自己被人打伤的消息。 果然不出雄二所料,一听说自己的亲弟弟被人打成重伤,雄大火冒三丈,沉重的呼吸像是巨兽,瞪着眼睛就要开骂,却注意到自己身旁刘乘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告诉老二,现在我有贵人要招待,今晚再去他那里。 刘少侠,咱们往这边走,我先安排您住的地方,再给您派两个小弟,给您介绍介绍安远县的情况。” 雄大挥退拦住自己五个帮众,转头对着刘乘笑眯眯的说道,让五个帮众大为惊奇,什么人能让帮主如此郑重对待,甚至无视了雄二的安危。 若是常人,自然是以自己的亲兄弟为主,但雄大不同,他有野心,想要把自己的巨熊帮做大做强,甚至不止于安远,昆定,秀原,亮通等等县城,他都希望插上自家巨熊帮的旗帜。 如此,高手就是他最孜孜以求的了,因为有了高手,他才有扩张的勇气和底气,不然他爪子伸到哪里,都有可能被人斩掉,这个刘乘,就是他的一次尝试。 “好说,好说,雄帮主的兄弟受伤乃是大事,不要管我,你自去便可,我可以自己先逛逛你们安远县。” 刘乘都这么说了,雄大也不推辞,让人跟着安排刘乘,自己挥舞马鞭,直接在县城内的街道上奔驰,朝着雄二家飞奔。 此时正值晌午,雄二刚刚吃过饭,穿着白色的内衣,坐在大堂中脸色阴郁的喝着大夫给他开的药汤,苦,涩,冲人的味道像是能把人熏死。 “老二,到底怎么回事,我一回来就听到你被人打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咚咚咚,雄大也不经人通传,下马后拿着马鞭直接走进府内,沉重的身躯踏在雄二家的地板上,声音震天响,中途遇到的仆人奴婢纷纷弯腰行礼,口称大爷。 听到雄大的声音,雄二脸色大喜,猛地起身,却拉扯到胸口,疼的龇牙咧嘴,又是几声咳嗽。 雄大一进门,就见到自家往昔强壮如熊的兄弟竟然跟个病秧子似的咳咳不停,本来火急火燎的心情更加急躁,眼底闪出一丝凶狠,是谁敢打伤他的兄弟? “大哥,你一定要为小弟做主啊。王英和那个项央,实在是欺人太甚……” 雄二见到自家大哥,就跟小学生受了委屈后见到家长,不啦不啦的一顿倒苦水,删繁就简,再把当天的事情做了艺术加工。 于是,整件事就成了官府的王英蛮横霸道不讲理,他本来好心好意帮官府拿人,结果受了气,想刁难一下官府,就有了约斗之事。 再然后是他见项央年幼,手下留情,只用了三分力,结果那小子有两下子,趁他不备,加以偷袭,这才把他重伤。 雄二是什么德性,雄大再了解不过了,肯定是他先挑的事,不过他了解不代表他能容忍别人踩在他雄氏兄弟的脑袋上撒尿,于是好言安慰,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为他做主,尽快为他报仇。 等送了雄二回房间休息,雄大才找了雄二的几个心腹帮众了解情况,一丝一毫,事无巨细,好一会儿才了解了整件事。 而知道真相,雄大是既恼怒雄二的不识大体,为了一个李狗子和官服交恶,甚至差点酿成大祸,又记恨项央出手如此之重,胜了还不罢休,非要将人打成重伤。 但同时,他也为项央的武力感到震惊,雄二和他同修猿魔棍法,但雄二的武功远高于他,这样都被项央一招秒杀,看来也是个狠角色,至少也是懂得内功的高手。 “这样,你们先去查一查这个项央的来历,具体看他有没有什么背景,比如武功是怎么练出来的,有没有师傅,还有,给我摸清楚他住在哪,家庭条件如何,有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之类的。 我要让他知道,捕快虽然有一层官皮,但绝不是为所欲为的筹码,和我巨熊帮作对,是要付出代价的。” 雄大背在身后的双手狠狠扯着马鞭,抻直了,噼啪一声,直接甩到身旁的雕花木椅上,惹得雄大身前的帮众心里忐忑。 雄二凶狠,却没脑子,是个纯粹的莽夫,在一些人眼中,并不难对付。 雄大看似温和亲向,实则比雄二还要凶恶,不过他懂得用脑,其其危险性也比雄二大得多。 第七十一章 绑票 (求收藏推荐) 作为安远县城唯二且是最强的帮会,巨熊帮的效率真不是盖的,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就把项央的底子摸得底朝天,甚至祖宗三代都给扒出来了。 巨熊帮的老巢,一片砖红瓦房连绵,雄大在其中最大的一间端坐,身前是向他汇报项央相关情报信息的帮众。 “也就是说,这个项央是项大牛的儿子,祖上就是个贫农,那他一身武功是怎么来的?我已经问过大夫了,雄二的内伤乃是被项央打了一掌所导致,掌力不凡,肯定有内家修为,你们别告诉我他自己无师自通。” 听到项大牛这个熟悉的名字,雄大下意识的想起死在自家花巷中的胡强,还有那个找了许久都找不到的凶手,那可也只是一个十五六的少年。 雄大左手边处,吴先生捏了捏自己的山羊胡子,眼中有思虑,想了会儿开口道, “帮主,依属下之见,这个项央很可能就是当初在花巷做那件事的人,可以让裴老三暗中去认人,确证一下,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 雄大嗯了一声,挥挥手,就有一个小弟退下,去找花巷的裴老三安排相应的任务。 “是不是他其实无所谓,他出手如此狠辣,将我二弟打成重伤,这个仇我怎么都要报的,不过吴先生,你也知道他身份敏感,是官府中人,又有一身武功,实在很难报复,不知可有什么妙计?” 雄大停了一会儿,开口道,虽然他自有一套方法,却认为并不保险。 吴先生冥思苦想一会儿,最后说道,“帮主,单说这个项央,可谓无懈可击,想要报复他,除非以绝对的实力将之挫败,不然很难对付得了他。 但若是从他身边之人下手,也不是不可能。 刚才打探消息的兄弟已经说了,他虽是孤身一人,却有一个好兄弟,好朋友,抓住那个什么傅大春的,足以将他引诱到一个我们事先布置好的地方。 帮主不是请了飘羽剑刘乘来帮中做客吗?不如借力打力,他剑术高超,也是内家高手,足以压制项央。” 吴先生提出的建议,和雄大心中所想不谋而合,他喜欢用最小的力气来达成目的,至于底线什么的,他又不是名门正派,要底线做什么? 接下来两人又接着讨论了下具体的计划,绑人不容易,目的不是为了赎金就更有风险,更何况其中还牵涉到官府,他们必须小心再小心,确认万无一失才行。 这日中午,傅大春在县衙外两条街的一家面店吃了碗炸酱面,从怀中掏出两枚铜板,就要付账,却冷不防从身边挤过来四个打扮各异的大汉,将他团团围住。 其中一个大汉手持尖锐的匕首,用尖端抵住傅大春的后腰,故作亲密的揽住傅大春,口中还说着兄弟好久不见之类的。 傅大春当场就懵了,这四个大汉虽然穿着不同,但各个虎背熊腰,他整个人才到人家的肩膀位置,差距不要太大,更别说顶在他后腰位置的利器,几乎让他尿裤子,哭丧着脸也不敢说话。 他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出来吃个面,有人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他劫走,胆子简直大的没边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求财。 四个大汉围住一个小瘦子,小瘦子还穿着官府衙役的服饰,虽然有些奇怪,行人却并没发现不妥,没看人家小瘦子自己都没开口求救吗? 于是,傅大春就这么顺顺利利的被人劫走,顺利的几乎让人以为在做梦。 与此同时,项央从一个酒馆吃完丰盛的午餐,摸着滚圆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回到衙门后院,就要开始日常的练功,一个捕快就拿着一封书信走进后院,递给项央,说是有个小孩子送来的。 项央向那个捕快道了声谢,接过信封,本想拆开,却想到一些电视剧中下毒的桥段,犹豫一番。 他可从来不认识什么小孩子,更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需要给他写信的,这信里面不会有什么猫腻吧,比如刚一打开,就喷出什么毒粉之类的? 想得多,项央挠了挠头,更加犹豫,不过很快想到方法。 拔出雁翎刀,将信封平放在刀身上,离自己足有三尺多远,然后手腕一抖,将信封荡起,抛到空中,等下落后,以一个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在信封的顶口处。 就想庖丁解牛一样,刀尖划过信封,便分割成两段,内中的信件却完好无损,在空中飘飘荡荡的下落,然后就落到项央的手上。 这一手光有力道没有巧劲是万万做不到的,也表现出如今项央的刀法的确不俗。 没毒,没有暗算,这让项央有些窘迫,还好没人看见,不然自己这副蠢样被别人看见了,怕不是得笑掉大牙。 不过等摊开信件,扫视过后,项央的脸色突兀变化,由原本的单纯无害,变成阴沉的吓人,一双丹凤眼更是眯成一道狭缝,有寒光从中透出。 “要想救傅大春,立马一人到城西废刀场,若是多带一个人,立马撕票。” 很简单的几句话,却表明傅大春已经被人绑走,如果这不是恶作剧,那么绑人的匪徒为什么不向傅大春的家人索要赎金,反而通知自己一人前往呢? 唯一的解释,那帮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赎金,而是为了自己,想要用傅大春来胁迫自己做某些事,或者想要对付自己。 项央遍数自己最近做过的事,发现没有和人结怨,唯一可能对他心怀怨恨的,就是被自己一掌打成重伤的雄二。 而巨熊帮的势力在安远县城的确不小,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想要无声无息的绑走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的确很容易。 “巨熊帮?先等等看,若是到了未时大春还没回县衙,就一定出事了。” 项央缓缓将雁翎刀归鞘,心内并无多少担忧或者焦虑,显示出极为强大的心理素质,脸色也平静许多,看不出情绪到底如何。 持刀坐在小院中央的石凳上,此时正值七月末,太阳很毒,天气闷热,项央却丝毫汗水都没有,全真内力在体内流淌,仿若溪水,驱除所有的燥热。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项央起身到县衙前面的正堂寻找傅大春,结果一无所获,确认了傅大春的确不在县衙,而且很有可能被人绑走。 “看来要走一趟了。” 项央将信件收好,和王英打了个招呼便离门而去,直奔城西的废刀厂。 第七十二章 刀厂中 (求收藏和推荐) 城西的废刀厂原本是属于安远县县衙的产业,每年大约出产上千柄武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既能装备自身,又能赚取钱财充盈府库。 不过武器的销路一般也只是江湖中人和府兵,当饱和之后,刀厂就连年亏损,不得已,县衙只能放弃,将它低价卖出。 项央手持雁翎刀,朝着废刀厂走去,心里思考待会儿到了那里究竟要怎么做。 在他穿越来此后,傅大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两人的感情也很深。 他为了自己的事情,数次让傅大春打探消息,包括巨熊帮的,钱孚的,傅大春都没推辞,帮了他不少,这就是兄弟。 现在兄弟有难,需要用到他了,项央肯定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才会急匆匆的赶往刀厂,至少也要保证现在的傅大春是安全的。 但同时,项央又是一个自私的人,这种自私是人性都有的,而他项央无限放大的一种性格,很不讨喜,甚至让人厌恶,却很真实。 项央很明确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尽可能的救出傅大春,却绝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地,这是他自己内心的一个衡量标准。 而且项央现在有这个自信,安远只是小县城,一掌被他秒杀的雄二都是强者,他不认为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安全。 城西,一间占地约两亩的土地上,稀稀疏疏的立着四五间不相邻的屋子,红瓦有不少碎裂,墙壁黑一片,白一片,显得很是破败,这些原本都是刀长的工坊。 在外面,一个接一个的巨熊帮帮众,手持武器立在外面警戒,当项央出现在帮众的视线中时,一个看起来最为高大强壮的汉子冷着脸,将项央引入一间空旷带有霉味的房屋。 项央一进门,就细细的打量了眼里面的环境,这是观察地利,虽然他不认为自己会有危险,但有备无患,一旦要跑,也要找一个最容易逃跑的路线。 这是一个大约百米大小的屋子,空气中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湿气很大,水泥地上坑坑洼洼的有不少痕迹,想来以前的打造器具都立在上面。 项央是从房屋正北门进来的,除了北门,在西侧也有一扇门,四周则有好几扇木头都被虫蚁啃噬干净的窗户,以他的神行百变,很容易翻过窗户外逃。 除了环境,房屋中还有十几个巨熊帮的帮众围在三人身后,傅大春则被绳子绑住,温顺的跪在三个人的面前。 当中的大汉身高体阔,满面凶煞,穿着一身褐色的锦缎衣服,乃是巨熊帮的帮主雄大。 雄大左侧,吴先生佝偻着腰身,捏着山羊胡子,一脸奸笑的看着直愣愣走进来的项央,冲着身边的雄大点了点头。 在雄大右侧,则是一个身穿紫衣,腰悬长剑的青年,长发披散,露出一双星眸,身高虽略逊色雄大,也是个英武的男子。 而当项央进入房屋后,身后的正北门突然被一群手持刀剑的巨熊帮帮众给围住,当真是前有狼,后有虎,成了瓮中之鳖。 纵然如此,项央也是面不改色,这些只不过是土崩瓦狗,随手可灭的渣渣,唯一让他忌惮的,只有那个腰悬长剑的紫衣青年,给他的感觉,比钱孚还要强大的多。 “巨熊帮的雄大雄帮主?今天你抓了我兄弟,就是想引我来这里,现在我来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项央无视了身后不停移动,拿着刀剑朝自己摆poss的帮众,向前方走了几步,和雄大正面相对,开口说道,声音平和,听不出任何的畏惧与担忧。 雄大见状,眼前一亮,微微点头,即便是敌人,即便对项央很是不满,但却不得不赞一声,真是英雄出少年。 清俊的相貌,英挺的气质,还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真真让他生出一种“使人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的感慨。 项大牛一个粗鄙的汉子,怎么能生出这样的儿子?真叫人羡慕。 “傅大春?他怎么处置要取决于你。 项央项捕快,我想咱们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之前你在我的地盘,杀了我的贵客,现在又打伤我的亲弟弟,两次挑衅我巨熊帮,可有什么想解释的?” 不得不说,项央的出色让雄大欣赏,心里也有了犹豫,这样的少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为他所用,也不是不能放他一马。 而且要是在官府中有自己的人,那真是想想都激动。 雄大语气的缓和让吴先生有些吃惊,随即看向项央,以他的智商和对雄大的了解,很快明白了什么。 “解释?那我就给雄帮主一个解释。胡强此人是谁,你再清楚不过,他做了什么,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他,为父报仇,是私人恩怨,和你巨熊帮无关。 再说雄二一事,我只是受王英王捕头的命令,与他切磋,只是没有掌控好力道,将他打伤,这算是我的过失,你雄帮主对这两个解释可还满意?” 项央见到雄大语气缓和,也不喊打喊杀,有事说事,人家问什么,他就答什么,最要紧的是救出傅大春,剩下的以后再说。 “胡强之事算你说得通,但我二弟之事,恐怕不能让我满意。这样吧,你不是武功高强吗? 我身边这位刘少侠,乃是昆定县有名的剑手,飘羽剑法清奇灵动,少有敌手,你若是能胜过刘少侠,我就放了这位傅小兄弟。” 说着,雄大走上前,将傅大春口中的破布摘下,大手按在傅大春的肩膀上,拍了拍,“傅兄弟,你说怎么样?” 傅大春口中异物被取走,咳咳吐了几口口水,强忍住喉咙的干呕,连连点头,被雄大拎起来转过身,看到穿着官服的项央,眼泪狂飙, “小央哥,救我啊,你武功这么高,一定没问题的,快点吧,我受不了了,太吓人了……” 傅大春的声音跟破锣差不过,一嗓子叫出来,不但吓了雄大一大跳,连项央也被惊了一下,无语的看了眼贪生怕死的傅大春。 难道你的台词不该是“别管我,兄弟,你自己快走,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吗?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不过这倒也符合现实,真正能视生死如无物的,世上都没几个人,傅大春的表现很真实,嗯,就是真实。 “好吧,料想雄帮主一帮之主,说话算话,我就应下了。” 项央摇头过后,便清着嗓子答应下来,这总比雄大用傅大春的安全,来威胁自己自刎,或者自废武功来得好,不然到时候自己一拒绝,场面岂不是很尴尬? 第七十三章 战斗 (求收藏和推荐) 就在项央答应下来的瞬间,脑海中无字天书大放光明,又给他下达了一个临时任务,“临时任务,击败飘羽剑刘乘,奖励紫霞神功。” 短短的一句话,瞬间让项央脸色涨红,手脚颤动,不是憋的,是激动的,华山九功,紫霞第一的名头,他可是门清的。 “我这全真内功才刚刚上轨,这就要鸟枪换炮了?紫霞神功,那也是后天中的一流内功,远在全真心法之上,虽然老岳练得不是太地道,后期更是割鸟转练辟邪剑法,但丝毫无损其强大的威力。” 当然,也有说紫霞神功并非积蓄内功的法门,只是一门运力使气之法,类似乾坤大挪移,不过项央是不会在意这些旁枝末节的,管他是什么,反正名头放在那里,真要是得到了,肯定对自己的内功修行大有裨益。 这么一想,项央狭长的双眸看着对面紫衣长剑的刘乘,就有些不良了,带着势在必得的气势,至于能不能打得过,项央就不知道了。 之所以现在项央如此放松警惕,甚至不怕被雄大和巨熊帮的人在战后围攻,就是他察言观色,看出雄大对他很是欣赏。 大不了暂时虚与委蛇,先按雄大说得来,怎么都不至于丧命,从这也可以看得出项央的节操真的不高。 “项捕快?在下昆定刘乘,擅使剑法,请赐教。” 也不知道雄大给刘乘什么好处,居然请得动他出手,在听到项央应下比斗后,踏前几步,面带笑意的朝着项央抱拳行礼。 “嗯,在下安远项央,擅长刀法,请了。” 项央虽然没在江湖中混过,但有样学样,跟着刘乘回礼,完了手中的雁翎刀寸寸出鞘,刀刃和鞘体之间摩挲的兹拉声在空旷的大屋内格外醒耳。 雄大、吴先生,以及那些屋内巨熊帮帮众都有些兴奋和期待,真正的江湖高手对决,可是很少在普通人面前进行的,虽然刘乘项央算不得什么高手,但好歹也是会内功的武者不是? 还被绑着跪在地上的傅大春见到这一幕,挣扎着往后蹭了几下,刚好撞到兴致勃勃的雄大脚下,哭丧着脸被一脚踹到一边,虽然很疼,但也松了口气。 远离战场最好不过,万一有什么剑气刀气的发出来,他不是死翘翘了?所以说傅爷还是聪明,被踢一脚算什么?命没了想被人踢都没那个机会。 和项央缓缓拔刀不同,刘乘的出手速度极快,手中的长剑瞬间出鞘,长剑声嘶鸣,身体如飘动的羽毛,飘飘荡荡却极为迅速的持剑刺向项央,竟也是一门极为高明的身法。 项央毫不畏惧,全真内力激荡,脚下神行百变身法,手中长刀施展胡家刀法,与飘来的刘乘激战成一团,刀光剑影纠缠,铁器碰撞的铛铛声密集的响起。 雄大瞪大双眼,看着这一幕,神态凝重中带有一丝渴望,这就是他希求的高手,足以帮他打下大片势力的高手,如果两个人都为他所用,不需几年,巨熊帮的名字将响彻清江府。 雄大练过猿魔棍法,眼力还算惊人,勉强能看清楚交战中两人的刀剑轨迹,但普通人,诸如吴先生,其他的巨熊帮帮众,跪在地上的傅大春,却只感觉两人脚下移动,不停的变换方位,手中的刀剑晃来晃去,几乎把人晃晕了。 不过也不都是看的一知半解,偶尔两人会腾空跃上个一丈的高度,在空中挥舞武器对攻撞击,火星迸溅,让普通人眼力的诸人也能看的津津有味。 瞧瞧,什么叫高手,什么叫武者,这就是。今天如果没有刘乘在现场,光雄大和这些巨熊帮的人在这里,估计也就是项央的一盘菜,早吃晚吃的区别罢了。 交战中的双方,感觉对比场外,更加清晰,更加明了,许多细节也体味更深。 先说项央,刘乘带给他的压力,比以往遇到的任何一个人都要高,长剑飘忽迅捷,眨眼间刺出数剑,且剑招灵动,变化多端,在精巧上还要超过胡家刀法。 论内力,两者就更不用说了,一个只是刚刚着手足少阴肾经,一个已经完全打通了一条正经,这是实力上的差距。 可以这么说,项央之所以能支持这么久,甚至看起来和刘乘打的有来有往,绝不是他武功和刘乘相若,只是刘乘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故意放水,不使出全力的原因。 而刘乘和项央互拆了三十多招,眼中也流露出一丝异色,眼前的这个小捕快武功的确了得,内力绵绵,后劲极强,看起来是道家正宗,刀法也极为精湛,虚实相合,是个好苗子。 更为可贵的是,面前的这个少年战斗天赋不弱,甚至可以说很强,这是天赋,不是说练出来的。 比如他以飘羽剑刺出七剑,连成一线,乃是快剑之法,也是他自己最自傲的剑招,普通武者挡得住一剑两剑,却绝挡不住剩下的连击。 然而项央不是想着怎么去抵挡自己的快剑,而是以攻为守,以刀势大力沉的特性,斩击长剑,碰撞后直取对方的要害,迫使刘乘不得不反身抵挡,等于自己放弃了七连击的快剑之法。 在战斗中,不会有时间给你考虑思量,如何去做才能符合自己的最完美的选择,电光火石间,身体下意识的行为,恰恰体现了一个人的特质如何。 叮,项央一招力劈华山砍向刘乘,雁翎刀在内力的激发下,势若风雷,呼啸而下,刘乘侧身避到一旁,长剑剑刃平举,架住雁翎刀,同时剑刃在刀背上急速滑动,朝着项央刀柄处的右手而去,一时间火星四溅,。 项央惊了一跳,运起内力,左手使出伏虎拳的一招猛虎开山,砸向刘乘的脑袋,旨在围魏救赵,因为雁翎刀此时被刘乘以极为坚韧的巧劲吸在剑刃上,难以荡开,接下来自己要么弃刀,要么右手被断,再无第二种可能。 刘乘嘴角噙笑,不闪不避,左手轻飘飘的朝着项央锤来拳头打出一掌,一声宛如锤在牛皮上的闷响发出,拳掌相交的刹那,一股尖锐的内力朝着项央拳头中央刺去,同一时间,项央整个左臂瞬间发出咯嘣声,直接被打的脱臼。 围魏救赵一招失败,为了避免右手被断,项央在左臂脱臼的刹那,扔掉雁翎刀,脚下一点,长靴与地面滑动,身体暴退五米左右,和面前这个激战过后依旧笑容满面的飘羽剑刘乘保持一个距离。 项央战败了。 第七十四章 惊变 (求收藏和推荐) 项央看着跌落到一旁的雁翎刀,感受着自己左臂整条臂膀失去知觉以及关节处的剧烈疼痛,有些失落,这就败了?自己的紫霞神功就离自己远去了? 脑海中,无字天书下发得临时任务已经一片黯淡,证实了自己的确败给了这个飘羽剑刘乘,唯一算得上安慰的就是任务失败,什么惩罚也没有。 “这不早就该有心理准备吗?明明看的出刘乘一直压着实力在和自己打,为什么还有谜一样的自信,认为自己会反败为胜?以为是动漫还是小说?爆种之后,逆反常理的秒天秒地?” 项央表面上目无表情,既没有失落,也没有愤恨,心里则徜徉在思绪的海洋中,在探讨自己之前的种种心态,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自己之前太膨胀了。 自从穿越过来,项央上黑风山,杀胡强,顺藤摸瓜解决蓝小胖子被拐卖的案子,还有暗中怂恿联合孙涛弄死钱孚,击败雄二,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顺风顺水,没有挫折波澜,这就让他的心气变得更高。 对了,还有无字天书带来的高人一等的自信,金手指啊,难道我不该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吗?难道我不该是大杀四方,纵横武林的神话吗?难道我不该是魅力无限,勾勾手指,圣女妖女跪舔着要给自己生猴子吗? 越往下想,项央越觉得自己之前的状态很不对劲,打个比方,如果理智一点,今天他就不会单刀赴会,一个人来这个荒僻的地方,而是通报王英,调动县衙的力量,哪怕可能导致傅大春受到伤害,最起码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现在呢?被面前这个相貌平平平的青年一人一剑给挫败,武器丢在一旁,手臂难以活动,就算施展神行百变,也未必能逃得出去,这就是赤裸裸的教训啊。 “看样子,我不是主角,只是个普通人,金手指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给力,刚刚如果刘乘趁机上前,自己恐怕难逃一死,这就是经验教训,今后决不能膨胀,更不能作死,毕竟命只有一条啊。” 项央心里开始发生变化,如果说以前他是以上帝视角在经历人间的事情,那么在刚刚一番自我心灵剖析之后,已经彻底将自己当做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和游戏不一样,命只有一条,没了就没了,不可能给你复活的机会,所以,今后行事,务必要小心谨慎。 醒悟是醒悟了,却有点晚,因为现在项央的处境不是很好,如果刘乘一心要杀他,项捕快今天恐怕就要英年早逝了。 “这个,刘少侠武功高强,项某甘拜下风,佩服,佩服。” 项央回过神,看着对面反手握剑,一脸逼格的刘乘正在摆poss,连忙拍了个马屁,既是赶快认输,以防刘乘乘胜追击弄死自己,也是博个好印象,盼着待会儿和雄大谈判,刘乘能为自己美言几句。 “哈哈哈,好,刘少侠的武功自是胜过高明,不过项捕快也不必妄自菲薄,你的刀法也是让雄某人大开眼界啊。” 项央落败,雄大背着手,迈着八字步,腆着像怀孕五个月的肚子,向前走了几步,一脸的意气风发,大手一挥,冲着项央说道。 事实上,对雄大而言,刘乘虽然更厉害,但项央也绝对不差,尤其是他还有一身官皮在身,收服了他,作用更大。 如果是他雄大自己,想要收服项央,可能还费点劲,但现在项央被刘乘挫败,连武器都丢了,可谓大败亏输,心灵正是脆弱时候,很容易攻克的。 “雄帮主,此次比武我输了,要杀要剐,我任凭你处置。” 项央语气稍显软弱,没办法,形势不由人,如果现在胜者是他,自然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耀武扬威也非不可啊。 “唉,项捕快这话说的就有些严重了,我雄某人绝非弑杀之人,若非为了我家二弟,我也不会和项捕快为难。 这样吧,若是项捕快不嫌弃,我愿和你结拜,你加入我们巨熊帮,大家成了一家人,我自然不会为难你,你看怎么样?” 雄大小算盘打的噼啪响,结拜只是个仪式,但对安抚人心有很大的作用,而项央加入巨熊帮,肯定也是有益无害的,等会儿再撺掇刘乘也加入进来,他手下就多了两大高手,何愁大事不成啊。 雄大正在做美梦,却未发现身侧刘乘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反握的长剑一甩一斩,毫无防备的雄大便被长剑枭首。 头颅高高飞起,然后滚落到地上,脖颈处平缓面陡然溅起血泉,而雄大的胳膊还在挥舞,看样子还再说话,过了能有两息功夫,才轰然倒塌,场面极度惊悚吓人,胆小一点的都能吓晕。 而包括项央,吴先生,傅大春,还有屋内的巨熊帮成员在内,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以为自己眼前出现幻觉,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过了好一会儿,吴先生才哆哆嗦嗦的抬起手,指着刘乘,结巴道,“你,你,你,刘,刘少侠,你疯了吗?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 雄大这两天可是把刘乘当祖宗一样的供起来,要什么,给什么,有求必应,比对自己的亲弟弟还好,他甚至透露给吴先生,想要和刘乘结拜的想法,怎么现在刘乘干出这种事情。 刘乘面不改色,从怀中掏出一小块白色的丝巾,仔细擦拭了一番染血的剑刃,方才收归剑鞘,脸上也露出笑容, “雄大绑架安远县衙衙役,还对项捕快欲行不轨,我杀他乃是顺应天道,帮助官府铲除恶徒之举,有什么不妥吗? 你们看看,县衙的这位傅大春正被绑着跪在这里,项捕快也狼狈不堪,这都是雄大干的,人证物证俱全,你们说呢?” 项央看着刘乘一副我是良民百姓,为官府分忧的表情,心底一股冷气直往外冒,嘶,这人还真是厉害,面厚心黑啊。 “项捕快,我刚刚所言是否属实?傅大春,我刚刚所言是否属实?对了,还有吴先生,我刚刚所言是否属实?大家说说看。” 刘乘见到没人说话,缓缓绕着正跪在地上的傅大春走了一圈,归鞘的长剑一顿比划,边走边问道。 “属实,属实,刘少侠为民除害,正是我官府的好朋友,雄大此人在安远一向无恶不作,我早想杀他,这次多亏了少侠出手啊。” 跪在地上的傅大春求生欲极强,连忙回应道,那剑鞘的末端不时划过他的后背,冷风嗖嗖的,太吓人了。 “嗯,这位先生,刘少侠侠肝义胆,古道热肠,更有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学,我看不如你们就留刘少侠在巨熊帮做帮主吧,既能造福百姓,又能弥补雄大犯下的罪过,你看怎么样?” 这是项央,他脑子转的快,猜出一些东西,却不确定,但也试探着说出来。 吴先生嘴唇抽动,看着一脸认同和略显“羞涩”的刘乘,突然明白了什么,连连点头, “不错,不错,项捕快所言正是老夫所想。呸,雄大这个恶贼作恶无数,我早有杀贼之心,可惜有心无力。 刘少侠,您年少英雄,气盖非凡,正是吴某苦苦寻找的明主,我愿奉您为新帮主,还请您万万不要推辞。” 说着,吴先生隐秘的狠狠拧了自己大腿一下,痛得挤出几滴眼泪,“情真意切”道。 第七十五章 离开 (求收藏和推荐) 屋内的情形可谓一波三折,在巨熊帮帮众还在懵逼的情况,项央和吴先生已经商量着要把刘乘推向巨熊帮帮主的位子。 当然,雄大一手创立巨熊帮,自然有不少死忠,见到刘乘杀了雄大,还要夺取巨熊帮帮主的位子,纷纷摇头,有的还拿着刀剑要退去。 “吴先生,帮主待你不薄,你怎么能帮着外人夺我巨熊帮的根基?况且就算帮主死了,还有二帮主继位,轮不到一个外人掌管我巨熊帮。” 这是吴先生身后一个身高体阔拿着大砍刀的汉子说的,看着刘乘的眼里满是愤恨,和他一样的还有七八个人。 项央右手捏住左臂的关节处,比划了一下,猛地一抬,直接将脱臼的部位复原,疼的冷汗直流,不过手艺还不错,对人体骨骼关节的把握也很到位,晃了晃左臂,一切恢复正常。 刚从地上捡起刚才情急之下抛掉的雁翎刀,就听到这个帮众不知死活的反对刘乘,也不知道脑子是怎么长得,就不能先委屈一下,暂时忍辱负重吗?真以为刘乘不敢杀人吗? 果不其然,刘乘一双眸子死死盯着吴先生身后那七八个明显不服,甚至对他满怀恨意的帮众,微微一笑,拂开挡到视线的长发。 也不用使出飘羽剑,身法飘荡的冲到这些帮众的身边,或是捏碎喉咙,或是拍击人的心口,或是剑指点穿人的太阳穴,五大三粗的汉子们却脆弱的像白兔,被刘乘随手拿捏,不一会儿,就全解决了。 死了九个人,剩下的巨熊帮众都呜咽着喉咙,压下心里的惊恐,扔掉刀剑,跪在地上以示臣服,当然,还包括吴先生。 “项捕快,你是个聪明人,带着这位傅大春先走吧,等我处理完巨熊帮的事情后,我会请你喝一杯酒,希望你能赏脸。” 项央此时手臂恢复,又拿回雁翎刀,不复方才的弱小,有了些底气,闻听刘乘的话,郑重点头, “刘帮主相邀,项某定当赴会,那我就先带着大春走了,至于雄大的案子,我们一会儿回县衙就会立马通报李县令。” 项央用雁翎刀挑断绑住傅大春的粗绳,傅大春连忙将绳子从自己身上扯开,想要起身,却因为跪的太久,两腿酸麻,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跛着脚走到项央身后。 刘乘眼看项央两人走出大门,转头对着吴先生笑了笑,“吴先生,巨熊帮的具体情况,想必除了雄大雄二,就属你最了解,接下来就要仰仗你为我操持了。” 吴先生表面上受宠若惊,连拍胸脯,保证帮助刘乘在巨熊帮站稳脚跟,内里却在哀叹。 若说雄大雄二是两只狼,那这个新来的刘乘就是只猛虎,武功高强也就罢了,还心狠手辣,今后的日子只怕难过了。 项央和傅大春走出屋子大门,脚步匆匆,离了刀长范围,走到一小片空寂无人的小树林,方才松了口气。 项央还好,傅大春这个怂货直接一屁股坐在松软的土地上,看着虽然灼热但代表着生命希望的太阳,前所未有的在心中歌颂。 “小央哥,我这算不算是死里逃生?说实话,我还真怕你不来救我,我老傅家就我一根独苗,要是折了,那真是绝了种了,还好你够朋友。” 傅大春直接四仰八叉的平躺在地上,语气带着难言的感情,他是因为项央被牵连,又因为项央被救出,滋味莫名。 项央脸上露出一丝歉意,“是我连累你了,不过我怎么也想不到雄大如此卑鄙大胆,敢劫持你来威胁我,现在好了,玩砸了,直接被过江猛龙给吞掉,只怕一辈子的心血转眼就要改名换姓了。” 说到这里,傅大春来了兴致,双手撑着坐起,眼里带着好奇和探究, “小央哥,你说那个刘乘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不是雄大的人么?怎么自己窝里反了,就算雄大死了,恐怕也轮不到他来做这个帮主吧。” 项央沉默,抬起手中的雁翎刀,缓缓拔出,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亮,即便和刘乘对击如此多招,刀刃仍然光亮完好,不得不说李大叔的手艺是顶好的。 “轮的到,轮不到,不是你我单靠猜测就能认定的,大春,这个世界终归是强者为王,弱者为寇,刘乘一身武功冠绝安远,谁能阻止他? 况且他还留下了那个什么吴先生和雄二,足以帮他收拢巨熊帮的帮众和资产,这个人不简单啊。” 项央隐隐猜测出刘乘可能最初来巨熊帮的目的便不纯,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早晚也会夺取巨熊帮,今天只是顺势而为。 唯一令他不解的,就是两人的比武,明明刘乘武功远胜自己,为何要花费功夫与自己缠斗如此长的时间?这根本说不通。 给项央的感觉,就像是刘乘在趁机测试自己的实力,在摸自己的底,确定一个实力的极限,难道他对自己还另有谋划?此人武功比他高,要小心防范。 “对了,咳咳,小央哥,你不是说要教我武功吗?能不能今天回去就开始啊?这个世界也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就被人拿住,成了任人宰割的鱼肉。” 傅大春突然搓着手羞赧道,虽然两人是朋友,但提出这种要求还是过线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项央,希望他能答应下来。 武功,可是这个世界最为高大上的东西了,普通人想要接触,连说门,连窗户都没有。 项央看着傅大春紧张的神色,知道今天这件事真的吓到他了,点点头,“可以,我会教你两门武功,一门吐纳诀,一门基础刀法,足以让你在县城自保,你自己要用心学习。 还有,这是我教给你的武功,除了你和你今后的子嗣,决不能外传,明白吗?” 原本项央是只想教傅大春铁裆功的,但现在看来,这门武功进取不足,守成也难当大任,还是直接让傅大春从内家功夫练起吧。 这也算是项央的一点点心意,要不是傅大春和他交情匪浅,还帮了他不少忙,根本不可能传他人武功。 当然,全真心法和胡家刀法之类的武功他是不会传傅大春的,至少在得到更高深的武学之前,他绝不会将自己安身立命的武功外传。 第七十六章 书房议事 (求收藏和推荐) 两人休息一阵,紧赶慢赶着回到县衙,找到县令李致知和捕头王英,将这件事完完本本的告诉了两人,雄大死了,来了个武功莫测的刘乘,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县衙后堂,李致知日常休息的书房中,王英黑脸更黑,带着丝丝缕缕的忧愁, “李大人,这个昆定县的飘羽剑我是有所耳闻的,此人自幼家贫,少年时和县里的一班狐朋狗友聚集到一起,时常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也没什么出奇之处。 再后来,此人不知走了什么大运,得到高人指点,短短几年时间,练成一身惊人的武功。 不但剑术高明,而且内力不俗,更斩杀了一个朝廷在神捕门通缉,最后流窜到昆定县的恶徒,被现在的昆定县县令所上赏识,可惜数次招揽都被拒绝, 由今日小项所言,此人做派不正,邪气凛然,只怕不是什么好路数啊。” 说这些的时候,李致知也好,王英也好,乃至一旁腆着笑脸的傅大春,都有意无意的瞥向项央,只因这两人的武功来历实在太过相似。 项央是根正红苗的安远县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他一身高明的武功从何而得,却是众人心中的一个疑问,尤其是王英,他和项大牛接触多年,很清楚他全身也就一套基础刀法值得称道。 而且项大牛要是有项央如今这身武功,也不会遭遇到黑风山寨的贼匪力战不敌而死了。 这么看来,众人心中就隐隐觉察到项央背后肯定有一个高人在指导,就和刘乘一样,说不定就是看上项央,想找个衣钵传人之类的。 当然,这是属于个人的隐秘,他们不可能大大咧咧的向项央询问,包括一直对此有所猜测的傅大春也不能。 “嗯,依我看来,他跟着雄大来安远县时已经不怀好意,甚至早有图谋。只是正好赶在雄大抓了大春,要挟小项,这才暴起杀人,为的是通过我们县衙,解决一些他很难解决的事情。 比如杀雄大,这是犯了杀人罪,但有小项和大春两人作证,就变成了协助官府办事,完全不用为此受到惩戒。 还有,巨熊帮的帮主虽然被他杀了,但巨熊帮的产业在官府登记造册,他想凭个人武力夺取,根本不可能。 这个时候我们如果给他一些帮助,他会轻松许多,甚至更快的掌控巨熊帮,这个刘乘真的不简单啊。” 李致知转动手中的玉扳指,脸色凝重,也在头疼该怎么对待这么一个难缠的人物,尤其是如果他在掌控了巨熊帮之后会有哪些行动,是李致知目前最想知道的事情。 过往雄大雄二兄弟领导巨熊帮,虽然有横行霸道之嫌,但知法守法,未曾干出出格之事,但这个刘乘就不一定了。 万一此人想借此做些违反乱纪之事,他若是帮了此人一把,将来事发,肯定也是要追究的。 “李大人,属下认为此事倒也不是那么难以解决。眼下雄大虽死,雄二还在,刘乘虽然有狗头军师吴先生帮助,且自身也是安远有数的高手,但人心非强力所能弹压,要想安定下来,需要一段时间,我们不妨就从中观察一二。 还有,此人曾言,要请属下喝酒,恐怕也是想要通过属下和府衙穿针引线,到时我可从中作引,大家在一张桌上,以李大人的智慧,足以窥破此人的虚实好坏。” 项央所言,不着痕迹的拍了李致知一个马屁,又为刘乘斡旋一番,算是中肯之语,但也有和稀泥的嫌疑。 “小项,据你所言,刘乘的武功远在你之上,那为何大春说你能和他打的不分胜负,就算落败,也只是实力略逊半分呢?” 王英这时插了话,这是一个疑点,极大的疑点,反正早晚要赢,为何不赢得干干脆脆?要么是项央夸大了此人的实力,要么是此人另有盘算。 项央下意识的看了眼傅大春,看见他一副我挺你的得意洋洋的样子,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 “咳咳,这个,属下绝对没有夸大其词,论比斗经验,刘乘远超属下,论内功招数,我也自愧不如。 之所以缠斗如此之久,并非属下能与之相争,而是他刻意压制实力,似乎,似乎在试探属下的武功。” 项央说出自己的猜测,李致知王英都下意识的思考,项央的武功,李致知从方大同处得知一二,刚刚着手打通一条正经,刀法不俗,潜力不小,但眼下还很稚嫩。 按照方大同所言,以他的实力,全力爆发,三招之内就可取项央性命,前提是项央没有什么特别厉害难缠的轻功身法。 而王英是以自己所见识到的标准为主,项央在安远县,已经是顶尖那一层次,说不定都能和黑风山寨的大胡子一较高下,这样的人居然不敌刘乘?还被人试探实力底线? 最后两人看着项央都有些疑惑,试探实力又有什么用?难道是在估算项央的潜力和进步的速度?好为了将来应付官府的压力而做准备 不得不说,两人的脑洞够大,想的很多,却也是目前了解到消息的可行性解释。 “好了,此事我会继续关注,小项,你先和大春回去,明天休息一天,压压惊,不用来县衙了。 王英,你派人给我盯住巨熊帮,我决不允许安远县乱起来,如果有一点混乱的苗头,你就持我兵符,到城外的兵营给我调县兵狠狠镇压,至于刘乘本人,我自有办法对付。” 李致知虽是一介文官,但魄力十足,说这番话的时候斩钉截铁,充满了雄性的爆发力和渲染力,看的傅大春眼冒金光,生出大丈夫当如是的感叹。 项央却关注到最后一句,他有办法对付刘乘?那可是至少打通一正经的高手,难道李致知身边也有同阶别甚至更高的高手? 项央脑海中先闪过一张宜嗔宜喜,风情万种的脸孔,然后在心里念叨了一声罪过罪过,换成了一个面目方正,长着一寸短须,身材和王英钱孚类似的方管家。 原来,高手真的在民间。 项央心有所感,拉着傅大春和李致知王英行过礼,就往外走。 经过这件事,彻底打消了他原本心底的骄纵,狂傲,世界很大,我很渺小,还得继续努力变强啊。 第七十七章 经验与天赋 (总推荐过四千加更) 拉着傅大春出了县衙,项央也不闲着,直接把人领到自己家里,将当初贾逵默写下来的基础吐纳诀拿出来交给他,又给傅大春普及了下修炼内功的一些注意事项。 这基础吐纳诀对于如今练有正宗全真心法的项央而言,已经没有多少卵用了,所以直接送给傅大春也没什么。 然后又拿出项大牛珍藏的记载了基础刀法的刀谱,这刀谱虽然不是很贵重,对于现今的项央来说也没什么大用,但到底是先人遗物,只让傅大春自行描画摘抄,不能拿走。 等做完这些,项央又拉着脸,一脸严肃,郑重其事的对着傅大春交代道, “大春,这两门武功放在外面,都是千金难求的重宝,说实话,若不是你和我的关系亲近,这次又因为我被牵连受惊,我是不会传给你的,所以你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 还有,我最后提醒你一遍,除了你,和你未来的子嗣,决不能将两门功法外传,如果将来被我知道你违背了我今日所说的话,不要怪我不讲情面。” 项央这番话说的很重,傅大春虽然只是少年,但今天之事也给他不小触动,并指悬于耳畔发誓,绝不外传,违背的后必将死无全尸,让项央很是宽慰。 这倒不是项央挑事或是吝啬,又或者是信不过傅大春,只是如果随随便便就将这两门武功外传,岂不是显得武功很寻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珍贵? 另外,要真的将两门武功像大白菜一样的流传出去,人人都能练,那天下还不得大乱? 人心,是最经不起考验的,当有了过往不曾有过的力量,人就很容易想要获取过往不曾有过的名利地位等等。 而这势必导致许多人铤而走险,虽说不至于弄得天下大乱,但小范围骚乱肯定是不可避免的。 送走一脸激动,恨不得立马飞回家中开始修炼的傅大春,项央摇摇头,内功修炼,外门刀法,都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不是每个人都和他项央一样。 先说内功,他有无字天书在身,感应气感一朝而成,修炼铁裆功精气充足,如此才能在短短时间之内练出内力,比贾逵这个资深修炼者还强,这是个人禀赋。 再说基础刀法,他是在项大牛的严酷训练下,练了十年多才有今日的境界,如此在得到胡家刀法后,也才能进境惊人,一日千里,这正是厚积薄发的体现。 不管傅大春,项央眼见天色还早,拿着雁翎刀来到小院当中,直立站好,仔细回想今天和刘乘一战的具体细节,出招,用力,身法和刀法的配合等等,全都像幻灯片一样,一页页的在脑海中划过。 “刘乘的飘羽剑法正如名字所言,飘忽若羽,不着痕迹,剑招恍惚缥缈,这种剑法在我看来实在是高明,也不知道是我眼光见识太低,还是刘乘所学非同一般。” 项央拔刀出鞘,闭上眼睛,回想起两人交手的第一招,手上的雁翎刀斜劈而出,在内力加持下呼呼作响,刀风吹起,速度也十分迅捷,比白日出刀快了不止一成。 这是模拟白日一战的第一招,当时他以胡家刀法的后发制人的核心心法与刘乘的飘羽剑相交,对方出剑极快,虽剑招力不及他的刀法沉重,但连刺两剑,各都击在自己刀法的空隙之间,这就反手胜了一招。 而也就是自己在第一招就失了先机,此后与刘乘的对攻,基本上都是在对方的控制节奏下进行。 换句话说,他项央出刀不是不能更快,招数不是不能更合理,更精巧,而是在刘乘的压制下,他只靠着本能去拼斗,难以真正发挥实力。 “原来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看来还是与人厮杀拼斗的经验太过浅薄,根本就是新手中的新手,这个差距就造成了第一招我已经输给对方。” 仔细想想,项央看似经历了不少事情,实际上大多在欺负比自己弱鸡的角色,这对于武功招数的提升根本没有帮助;至于更强的人,如钱孚,也败在他的算计之下,而并非武功不敌他。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争斗,他只经历了一场,那就是和贾逵在安家庄的那一战,但那一战层次太低,当时他还没练出内力,也算不上什么。 武功的高低,可以勤学苦练而得,但人之强弱,却非武功高低可以衡量。 项央思维发散,想到了一个代表性的人物,天龙中的战神萧风,一个在bgm里不败的强人,纵横天下,难逢敌手。 其人乃是英雄中的英雄,豪杰中的豪杰,顶天立地,实在让人心生仰慕。 单以武功而论,不少人应该都能和萧风相比,甚至犹有过之,毕竟萧风不像他两个弟弟开挂,他的一身武功都是自己苦苦修炼,一丝一毫都没有掺假,比起那两个内力动辄几十年上百年的牲口,差了不止一筹。 但武功是武功,战力是战力,萧风的强大,就在于其本人卓绝的战斗天赋,一套烂大街的太祖长拳,能让他使成盖世无敌的绝学;临战对敌的本能,强大到能以弱胜强,且是家常便饭的那种,战神之名,实至名归。 项央知道,如果今天萧风和自己同等实力下与刘乘对战,八九不离十能把对方打出屎,天赋放在那里,不服不行。 但这是天赋,是本能,是上天赐给萧风的特质,他项央可没有这种特质。 不过他也有了些想法,战斗天赋是个人的资质,不能更改,但战斗经验却是可以不断积累学习消化的,当自身的战斗经验千锤百炼,哪怕做不到萧风同等层次,也足以接近那个程度。 如此,就需要他多多和自己实力相近甚至更强的高手交战。 “头疼啊,这安远县城一共也没多少高手,钱孚倒是不错,可惜被自己阴死了,王英应该也练有些许内力,但他是捕头,自己是他手下,跟他打,那是以下犯上啊。 还有刘乘?或者是李县令的管家方伯?总不能天天找人打架吧。” 头一次,项央有些渴望外面的江湖世界,安远只是清江府的一个县,清江府只是延熹郡三府之一,而延熹郡也不过是雍州七郡中档层次。 世界这么大,项央想要去看看。 第七十八章 酒楼会 (求收藏和推荐) 清晨,项央以一个独特的睡觉姿势醒来,感受着丹田内越发深厚的全真内力,脸色发亮,伸了个懒腰,收拾一番,穿戴整齐,就要出门买些吃食。 只是一开门,一股冰凉中夹杂着雨滴的湿风就拍打在项央的脸上,让他脑门一凉,整个人禁不住一哆嗦,像是嘘嘘后一般抖动舒畅。 “下雨了?还是绵绵细雨,此情此景,也许该念一首应景的诗,嗯,算了。” 看着门外天地之间细雨霏霏,如牛毛一般随风飘飘而落,将小小的院落浸湿,项央就想来点诗情画意,结果憋了一会儿发现虽然自己会不少古诗,应景的却没有,只能作罢。 反身回屋子里的炕头下的木箱一阵翻腾,找到一把散发着淡淡香味的油纸伞,撑开一看,满意的点头。 七成新,削制的竹条做伞架,刷了桐油的皮棉纸做伞面,淡蓝色的色彩,很符合自己的喜好。 左手持刀,右手撑伞,项央漫步在自家小巷,正享受着这风,这雨,这世界,两个褐色衣服,膀大腰圆的巨熊帮帮众就出现在他面前,瞬间将他从幻想拉回现实。 “小项捕快,我家帮主已经在不远处的酒楼定好酒菜,等您前去享用,请您跟我来。” 两个大汉的态度很恭敬,说的话也让项央很是惊讶,昨天才把雄大弄死,今天就成了帮主了?这个速度够快的啊。 项央点头应下,一边跟着两人的步伐往酒楼而去,一边聊着天,打听消息,从两个敬畏有加的帮众耳中,还真听到不少消息。 刘乘这个人,武功在安远县,是称得上高明的,但更高明的,是他的能力和手腕。 昨天项央和傅大春离开后,此人降服在废刀厂的吴先生和剩下的巨熊帮帮众后,之后马不停蹄,直接带着众人赶回巨熊帮老巢。 趁着众人还未反应过来的功夫,打了个时间差,将不知消息的巨熊帮中上层往上领导人物召集到一起,以雷霆手段斩杀三个不服他的高层,威压剩下的人,顺利登上帮主之位。 还有雄大留下的子嗣和雄二两个,也被他软禁起来,现在暂时性命无虞,但按照项央的猜测,刘乘留下这两个人绝不是一时良心发现,而是等着这两人将巨熊帮的产业全部转到他的名下,还有安抚巨熊帮一众老人的心。 等到刘乘完全掌控巨熊帮,雄大儿子和雄二两个人没了利用价值,结果可想而知。 不过这些都跟项央没关系,他现在关心的是刘乘一大早请自己喝酒的目的,难道是迫不及待的要向官府表露善意?直接去衙门找李致知多好。 在疑惑中,项央在两个帮众的带领下,来到项央家附近规模最大生意最红火的酒楼,三层高,足以容纳数十人同时就餐,在安远县也算是大酒楼了。 进了门,看着一个接一个笔直站立的巨熊帮帮众,项央才知道今早的酒楼已经被刘乘包下,再没有闲杂人等在酒楼逗留。 上了二楼,项央一眼就看到靠窗位置向外远望,颇有些文艺范的刘乘,紫色衣服,如星的亮眸,原本披散的长发也梳拢的整整齐齐,坐在窗边,别有威仪。 “刘帮主,劳你久等,项央来迟,还请恕罪。” 项央将手中的油纸伞交给楼梯口一个把守的巨熊帮帮众,自己持着雁翎刀走到窗边方桌旁,朝着刘乘拱了拱手道。 刘乘听到项央的声音,这才转头,平平无奇的相貌是真的普通,但练武之人特有的英气又为他增添几分男儿魅力,作为颜狗的项央给他打了七十五分,倒也不算太差劲。 “坐,咱们边吃边谈。” 刘乘朝着项央轻轻一笑,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而后挥退二楼把守的帮众,让他们退下,如此整个二楼,只剩下两人。 项央也不客气,看着满桌子的鸡鸭鱼肉,生猛海鲜,那是心花怒放,昨晚一夜在睡梦中不停歇的运转全真心法练功,消耗甚大,现在正好补一补。 刘乘见到项央一点也不客气,上手就拿起一只油焖大虾,三两下剥开外壳,塞进嘴里,幸福的眯着眼咀嚼起来,摇头笑了笑。 “项捕快,昨天我连夜派人查了你的资料,发现在一个多月前,你只不过是个普通人,顶多会些家传的基础刀法。 但不过月余时间,不但习得一套精妙刀法,还练成内力,修习身法,可谓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知师承何人?” 刘乘端起酒杯喝了口酒,开门见山道,让正在胡吃海塞的项央渐渐停下手里的动作,眼神也变得警惕起来,有一种秘密被人窥破的感觉。 扔下手里啃了一半的熏鸡鸡翅,项央舔了舔满是油脂的嘴唇,丹凤眼眯起,寒光四射,冷冷看着对面一脸了然的刘乘, “刘帮主,你调查我?还想知道项某人的师承?可是想弃剑练刀,改换门庭,转投向我恩师的门下啊?若真是如此,我为你引荐一番也无不可。” 项央哪里有什么师傅?若说有,那也是随身携带在脑子里的无字天书。 但现在他演技爆发,仿佛真有一个传授他武功的隐士高人。 没办法,人不会无缘无故的从石头缝里蹦出来,项央的武功也不可能从天而降,任谁都会猜测项央背后一定有一个老师在教他武功。 “项捕快何必动怒?我没有想弃剑练刀改换门庭的打算,只是好奇罢了。 能让一个普通人在短短月余时间脱胎换骨,武功大进,甚至足堪比拟一正经的后天武者,手段实在高超,刘某想认识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刘乘给自己倒了杯酒,向着项央举起以示赔罪,然后仰头干了,他说的话也符合人的心理,不过项央总觉得有点不对头。 无他,刘乘的表情太淡然,没有对前辈高人的向往,没有因为项央恼怒而可能与高人擦肩而过的遗憾,就像是,他早就知道项央不会将子虚乌有的师傅道出一样。 “等等,你说什么?堪比一正经的后天武者?刘帮主,你是在嘲笑项央吗?我到现在也不过刚刚着手打通足少阴肾经,距离那一步还有一段时间呢。” 项央脸色有些难看,冷冷道,这倒是他的实话,也是心里所想,不掺假。 第七十九章 引荐与拒绝(求收藏和推荐) 见到项央一本正经,像是被自己羞辱的样子,刘乘有些懵逼,随即想到什么,哈哈的摇头笑出声, “项捕快,看来你是误会什么了,我所说的比拟一正经武者,指的是最为普通的武者,难道你以为同样是一正经武者,战力也都一样吗?” 项央听到刘乘的话,也回过味来,是啊,江湖上的武者千差万别,个人的资质禀赋,所修武功的深奥与否,练武的时间长短,都大有不同,就算同样境界修为,肯定也有差别。 就拿一正经来说,他修炼基础吐纳诀,能打通一正经,修炼全真心法,也能打通一正经,但这两个可以相比吗?肯定是修炼全真心法的一正经武者吊打修炼吐纳诀的武者啊。 “是项某敏感了,抱歉抱歉,我这就自罚一杯,还请刘帮主不要见怪。” 项央不用刘乘再提点,已经想明白其中弯弯道道,脸色赧然,随即举杯自罚。 “无妨,小项捕快一心练武,又未在江湖上走动,对其中一些门道不了解也可以理解,想当初我也和小项捕快一般,倒是有些亲近之感。” 刘乘显得很是大度,欣然接受了项央的道歉,不管心里怎么想的,表面上的功夫做的很到位。 场面一时间有些尴尬冷清,两人谁都没有再说话,只有外面不时吹拂的凉风细雨依旧肆意飞扬。 “刘帮主,明人不说暗话,今天你找项某前来,到底有什么事?若是项某能办到,一定竭尽全力,就算项某办不到,也会为你引荐李县令,为你指出一条明路。” 良久,项央还是开了口,他的时间宝贵,没那么多闲工夫和刘乘扯皮,等吃完饭他还要回家练功,战斗经验短时间无法增长,但武功高低却可以提升,也算变相拔高战力。 刘乘笑了笑,放下手里的就被,转头看了眼窗外的风景,有些悠然道, “项捕快,你身为安远县衙的捕快,不知道对神捕门有多少了解?” 本来项央颇有些不耐,甚至归心似箭,但听到神捕门,波动的心境瞬间平复,脸上露出一丝讶然,眼中也满是探究,神捕门? “对于神捕门,项某所知不多,毕竟我只是一个县衙捕快,神捕门则是在朝廷的体系中独立出的一支。 只知道神捕门在大周朝建立之初就已经成立,代代相传,为朝廷监管江湖上的各大小门派,武林势力,势力十分庞大,其中的人员也很杂,有神捕门自行培养的高手,有散修,有名门大派的弟子,不一而足。” 刘乘嗯了一声,从窗外收回视线,转而盯着项央,看的少年浑身不自在,方才道, “说的很好,那你就没想过离开安远,去更大的世界,更大的舞台拼搏闯荡吗?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推荐你到清江府的神捕门试一试,总比你一身武功,困守在小小一个县城要好得多。” 刘乘的话让项央心里掀起惊涛骇浪,他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神捕门的人? 迎着项央疑惑和探究的目光,刘乘面色不改,夹了块翠绿色的青菜,放入嘴中细细品尝, “你不用猜测,我可以实话告诉你,我不是神捕门的人,不然也不需要来安远县谋一份基业了。 不过我认识一位清江府的神捕门高手,又看你挺顺眼,见你武功不错,达到神捕门招录的水准,才想着为你举荐一番,帮你谋个好前程。” 话是这么说,项央却在心里暗自腹诽,不想说就不说,编什么瞎话?信你就有鬼了。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不会天上掉馅饼,他就不信刘乘什么猫腻都没有,就紧赶着让自己进入神捕门,不是说刘乘一身武功来历莫测吗?保不齐就是哪个神捕门高手教他的。 虽然项央想要进入神捕门,却不是这种可能带着目的和算计的进入,因此摇摇头, “刘帮主一番苦心和厚爱,项某人感激万分。不过恩师有言,我的武功远远不足,江湖经验,也只是一个小白,最好先在县城蛰伏,将武功修炼到越高越好。 所以请恕在下拒绝,神捕门的水太深,我暂时只想在县衙安安稳稳的修炼,等到武功大成,再去外面闯荡,到时再去神捕门也不晚。” 刘乘似乎没想到有人会拒绝自己的好意,尤其是县衙的捕快会拒绝进入心目中的圣地,神捕门,有些吃惊,随即露出一丝了解的神情, “也好,说实话,当初神捕门也曾招揽过我,不过我和项捕快的选择一样,拒绝了,不过和你不同,我是受不了神捕门的管束和四处奔波的生活,今日之言,项捕快就当我没说过。” 接下来刘乘再没多说什么,只是和项央聊些县里的情况,江湖武林上的事情,还有一些关于武学上的见解,一场酒宴,倒也让项央有些收获。 等到酒足饭饱,见到刘乘再没别的事情,项央手脚麻利的起身告辞,从楼下一层一个帮众手中取回纸伞,几步间离开酒楼。 楼上,刘乘透过大开的窗户,看着楼下打开油纸伞,慢悠悠的向着远方离去的项央,露出一丝莫测的笑意, “想不到小小的安远县,竟然有这样的收获,年纪不大,武功不高,还是陌生脸孔,最重要的是小心谨慎,能权衡得失,简直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不知道鲁老大收没收到我的消息。” 项央自是不知道刘乘的所思所想,他现在正满脑子思考刘乘推荐自己到神捕门的目的。 看上自己举世无双的过人才华?还是惊天动地的神颜帅脸?也许二者兼而有之。 还有,昨日他刻意压制实力与我缠斗,是为了试探我的武功够不够资格进入神捕门? 他到底是谁?只是一个普通的散修武者吗?会不会是神捕门的一个暗子,专门寻找那些好苗子,吸纳进神捕门补充有生力量? 如果是,他为什么要杀雄大,还要夺取巨熊帮?如果不是,不是项央看不起他,以刘乘的身份地位以及武功,还不配认识神捕门的高手。 还有最重要的,刚刚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小心了?神捕门啊,这可是项大牛的毕生心愿,错过这次机会,说不定还得等多长时间呢。 “不能再想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相信这一点。 还有,宁做鸡头,不当凤尾,在县衙我过得有滋有味,到了神捕门,就是个小喽啰,远不如留在安远提升武功。” 项央在心里默念一声,果然舒服许多。 再说了,他又不是不去神捕门,李致知那边早就答应推荐他了,比起刘乘,他还是更信任同为官僚体系的府衙,安全啊。 第八十章 命案 (求收藏和推荐) 休息一天,对常人来说可能花天酒地一番,或者到哪个馆子找些女人乐呵一番,人生得意须尽欢,人之常情。 不过项央过的就很是清苦了,倒不是在吃喝上,而是在心灵上,在肉体上,练刀,练拳,练指,练身法,同时还要时时刻刻运转体内的全真心法,一天时间,倏然而过。 这样的生活对于别人而言,也许难以忍受,但项央却甘之如饴,沉浸其中,因为能感觉到自己一点一滴的变强,这种体悟比打游戏还要快活千百倍,毕竟是真人体验版。 在那之后,县城如往昔一般风平浪静,巨熊帮易主,并更名飞羽帮之事也并未掀起太大波浪,对于普通人来说,生活还要继续,像车轮一样,滚滚向前,容不得停摆。 这日,天气阴暗,凉风阵阵,项央正在县衙后院的捕快休息之地指导傅大春练刀,手中的雁翎刀刀鞘不时敲打傅大春的手臂腰腹位置,端正姿势。 傅大春得到基础吐纳诀和基础刀法也有五天时间了,这五天他早晚练功,苦修不辍,可以说十分勤奋,不过资质一般,年纪又过了最佳的奠基年龄,收获寥寥。 吐纳诀不需说,根本和没练一样,丝毫的气感都没感应出来,刀法上,虽然单独练招还像那么回事,但实际上错漏百出,无法,项央只能在空闲时间指点他一番。 在院子当中,还有三两个捕快围在一起斗蛐蛐,这天气,谁也不愿意出门,还是窝在县衙舒服。 不过世事岂能尽如人意?这不,王英带着刘丰和于飞这两个县衙的资深捕快一脸阴郁的来到后院,将项央和其他捕快召集起来,说有案子发生,要马上到案发现场。 和捕快同行的,还有八个县衙的衙役和一个打扮阴森的老头,纯黑色的布衣,苍白的脸色,三角眼睛,看起来跟鬼一样,正是安远县衙的仵作徐老头。 “这次案发的地点在李郭村,受害人是李金海,大家到了那里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该说的不要多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李郭村是有名的彪悍村落,里面的人连黑风山寨都不敢招惹,万一哪个人说句难听的话,很容易给自己招灾惹祸。 一行十几人,配着刀剑棍棒,浩浩荡荡的从县衙正门而出,直往县城外的李郭村而去,在路上听着王英的话,都有些惊讶。 “李金海?怎么可能?谁能杀的了他?” 一个衙役手持木棒,有些惊讶的小声道,眼里满是不敢相信,这可是他们安远县有数的强人,连黑风山寨都不敢招惹的猛男啊。 九岁力举百斤青石,十三岁单人打了一只七百斤重的大野猪,等到二十岁,神力无匹,箭术无双,已经是安远县城与钱长明巨熊帮两大帮助齐名的强人,为李郭村的灵魂人物,就算贾逵这样的人,也不敢说能赢得了李金海。 项央则不觉得有什么,一边往嘴里塞着肉枣,脚下一边细腻的改变运动痕迹,不用内力,单凭肉身练习神行百变,对于这门轻功的增益也不小。 他在练功,傅大春小心翼翼的凑到项央身边,低声道, “小央哥,李金海可是天生神力,威猛强悍的厉害人物,杀他的人会不会是哪个流窜到安远县的通缉要犯啊?” 项央摇摇头,“不知。现在我们连案发现场都没看到,受害人李金海的具体情况也没验明,不能妄下定论。 大春,虽然你现在练了武,但我必须要告诉你,这个世界,普通人一样能杀得了武功高强的武者。 弩箭,毒药,人海战术,等等,千万不要因为一个人过往的名声,就妄自猜测,这很可能是一个误导。” 项央的声音不小,听到的人不少,类似王英于飞刘丰等自身捕快都一脸诧异的看着项央,这小子可以啊,不但武功高,看样子对于查案子也有自己的一套,的确是干捕快的好苗子。 “小项说的不错。我曾经办过多起案子,表面上看来是武者所为,要上报给神捕门处理。 但细细查探下来,九成多都是普通人作案,故布疑阵罢了,在没具体定论的时候,不要乱猜。” 王英提了一嘴,接下来众人都不说话,只是静静的赶路,好在今天天气阴沉,有凉风出来,为众人解热,倒也不算太难过。 众人步行外加不时小跑,大约过了两个时辰,才赶到县城外的李郭村,有的人已经大汗淋漓,解开衣襟散热,项央倒是神态如常,面不红心不跳。 李郭村,毗邻黑山,是安远辖下的一个小村,村民不多,统共也就两百多户,加起来村民不过五百人,比起围村,规模小了很多。 不过这里的民风彪悍,自打进了村子,来来往往的男女都随身携带铁器弓箭之类的东西,眼神锐利,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甚至项央还见到两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子手里拿着特质的小木弓和小木锤在挥舞玩乐,噼里啪啦的乱打,没轻没重的,却习以为常,可见长大后肯定也不是省油的灯。 李金海的家在李郭村的村东头第三家,红砖大瓦房,前后两个大院,门前两个大红灯笼高高挂,生活条件极为不错。 不过此时家里一片哀色,门前还围了不少的本村人在那里激烈的说着什么。 “让一让,让一让,县衙来人了。” 在李家大门外围着的一个人看到王英等人,连忙喊道,让身边围着的人,让出一条路给王英他们。 听到县衙来人,围着的十几个彪悍汉子和一个须发皆白的威猛老者齐刷刷的将目光投向迎面而来的王英等人,眼里缺少普通人对官府的畏惧,反而显得很是桀骜。 “王英,你们的效率越来越慢了,先进府中再说,小二,你先带村人们回去,这里由我接待。” 威猛老者看到王英,嗓门洪亮道,然后让一个体格健硕和汉子领着围在李家门前的人散去,自己大跨步走到王英面前,一脸凝重的带着众人往李家内走去,边走边大体介绍了些李金海遇害的些许情况。 王英让两个衙役守在李家门外,闲杂人等不许入内,然后带着剩下的人跟着他到李家里面查看具体情况。 其中,穿着布衣,佝偻着腰背的仵作徐老头,慢慢的往手里套了一个昏白色的皮手套,闻着有些腥臭味,让他身边几个衙役连忙远离几分,这可是不知道摸过多少个死人了。 不过项央倒是很好奇,这手套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够专业的啊。 第八十一章 上报 进了李家,越过前院,直接到了中堂位置一个宽敞的房间内,那里就是李家人发现李金海死亡的第一地点。 房间虽然很大,但布置的很是简谱,没有床铺,只是在北侧砌了一个土炕,铺着一层蓝色的皮革,李金海就直直躺在皮革上。 这是项央第一次见到这个名满安远的强人,长相身材很符合他的想象,虎目浓须,将近两米的身高,手臂比自己的大腿还粗,裸露的肌肉虬结,总之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雄性的荷尔蒙。 不过这头人形猛虎,此时正静静的躺在炕上,全身冰冷,没有血色,眼睛圆睁,没有恐惧,反而像是雄狮一样威风凛凛,带着愤怒,撕碎一切的狂傲。 最令项央与王英等人震惊的是,李金海的胸口处露出一块不规则的血洞,在心脏位置,就像是有什么妖魔探手破开李金海的心房,取走他的心脏。 当然,相关尸体的具体情况,还要靠仵作徐老头来检测,这是摆弄尸体的专家。 王英继续和那个看起来很狂的老头说着话,了解具体的案发情况,比如案发前李金海的家人在哪,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比如李金海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或者有什么异常等等之类的。 于飞则带着项央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观察房间内的陈设布局,不过越看,于飞和项央越是迷糊,甚至带着点震惊,基本没有任何杂乱之处,就像日常生活的那样。 “不可能啊,李金海就算不通内力,但天赋异禀,就算普通内家高手想要对付他都得下大工夫,能这么悄无声息,甚至毫不费力的杀死李金海,至少也得是通三正经乃至更往上的武者。” 项央喃喃念叨,只要不是秒杀李金海,只要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只要李金海不是毫无防备,一定会有打斗迹象,但这个房间实在太干净整洁了。 而那边随着老者的话音落下,项央也大体知道了李金海遇害的情况。 简单点说,李金海,从小是个孤儿,在李郭村吃百家饭长大,不过由于天生神力,在少年时期就能自给自足,甚至后来成为李郭村的实质首领,带领村民组建狩猎队,专门捕杀大型猛兽,老虎都打过几只。 而且由于李金海为人豪爽,处事公正,村里人都对李金海十分推崇敬服,更不会对李金海洋有所不满。 另外,李金海有一个妻子,两个孩子,妻子是本村人,为人也是温婉贤淑,操持李家家务,抚育孩子,免去李金海的后顾之忧,不会有勾汉子谋害亲夫的可能。 案发当日,也就是昨天傍晚,李金海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门回娘家看望爹娘,今早回家后,才发现李金海惨死在家中。 李金海的妻子受到惊吓,当场晕倒,还是李金海的大儿子比较给力,强忍悲伤去通知村长,接着全村都知道这几件事,村长李有福,也就是这个老者,赶忙派人去县衙报了案,直到王英率人到来。 当然,王英等人注意到一件事,李金海遇害前,曾经外出好一段时间,名为访友,之后回来不到三天,就被杀害,是一个极大的疑点。 “小项,这案子悬了,只怕不是我们县衙能插手的,最后应该会上报神捕门,交给他们处理。” 徐老头半蹲在炕檐,仔仔细细的检验李金海的尸体,于飞刘丰和项央等捕快则调查案发现场,向相关人员问话,一阵磨蹭,一个时辰就过去了。 好不容易得空,项央正待在屋外呼吸新鲜空气,往嘴里塞零食补充消耗,于飞也跟着出来,伸了个懒腰晃了晃脖子,发出咯嘣声音道。 “咦?老于,这是怎么说的?这案子看起来也不是很难吧。之前不是说李金海外出很长时间,咱们可以去查查他在那段时间做了什么,见过什么人啊。 还有,李郭村的村民也说昨天村里来了一个流浪的要犯的,今早就消失不见,行迹可疑,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怎么难办了?” 在县衙一段时间,项央也不是什么都没做虽然正经办过的案子没几件,但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先说人命案,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全面,但所有案子通用, 一,受害人本身的尸体,通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特征,来归纳总结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可能对破案有帮助。 二,对现场环境的勘查,像是之前县衙破获的奸杀寡妇案,就是寻得一块破损的布条,从而顺藤摸瓜最后抓住嫌疑人, 三,对受害人对人际关系,近期活动进行排查,从各个角度分析受害人可能遇害的因果关系,如仇杀,图财害命,还是奸情杀人,或是激情杀人。 当然,这样的着手方式很是粗糙,远比不上现代侦破手法,但能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法也算不错了。 像是李金海这个案子,人在家中,不可能是激情杀人,还有家里没有被翻过的痕迹,财物没有损失,也不会是图财害命,另外,李金海和他妻子感情深厚,生有两个儿子,也没什么婚外情之类的勾当,奸情杀人也不太可能,这就缩小范围。 还有案发前,李金海外出,回来不到三天就被杀,十分可疑,在案发时间内,在李郭村出现的陌生老乞丐,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线索,八成可能就是他杀的李金海。 所以项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难办的地方,为什么要将案子上报神捕门。 “小项,案子也许不难破,但抓人可就难了。 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有高强的武功傍身,县衙九成九的人只会粗浅的刀法拳法,对付普通人尚可,但对付能将李金海一击必杀的强人,谁敢保证自己能安然无恙? 所以只要确认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动了内功的武者,且县衙没有把握对付,一般情况下都会上报神捕门,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于飞这话一说出来,项央就明白了,这里终归不是现代,不是我找到嫌犯,就能立马将他缉捕归案,这是看人的。 如果这件案子的凶手是通了三正经的武者,真要是实行抓捕,那么他项央能借助神行百变保护自身无虞,但其他捕快就没那么幸运了,全军覆没也不一定能将案犯捉拿。 也正因为这一原因,才有神捕门的生存土壤,这正是专门应对懂武功的江湖人士创建的部门。 “原来如此,这倒也不错。总比咱们打生打死要好。” 项央点点头,无字天书很是任性,在这件案子上没给下发任何任务,他也就没必要死咬着不放。 第八十二章 心理历程 项央于飞休息一阵,屋里面的徐老头一脸凝重的跳下炕沿,三两下摘下皮手套,朝着正和村长李有福谈话的王英走了过去, “检查完了,李金海全身的伤口有两处,一处是喉腔中部的声带被人以内劲催裂,让李金海成了哑巴,还有一处就是大家所见的胸部心口被人破开,挖出心脏致死。 而且有一点我要说明,这个破开心脏之人的的确确是用肉掌完成,且掏出后有要么立马被珍藏起来,要么被人吞食,你看屋子里除了李金海身边,再无一丝一毫的血迹残留。” 别看徐老头费劲吧啦的检验将近一个时辰就检查出这么点玩意,但他可是排除了李金海全身上下其余所有部位受伤的可能,等于临时给李金海做了个全身检查,这耗费的精力可不少。 王英点点头,面色依旧阴沉,没有多少变化,似乎已经有了了解,大声道, “来人,将李金海抬回县衙,注意,不要翻转尸体。 李村长,这个案子只怕我们县衙管不了,要移交神捕门,希望你能谅解一番。” 外面四个衙役闻言,在李金海家里临时做了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小心翼翼的进屋将李金海抬到上面,准备运回县衙。 李有福脸色有些难看,“王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金海这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还想着再过两年就把村长让给他做。 现在他人没了,你们还要把尸体抬走,也没个交代,我怎么和他得见家人说?” 说话当间,在外调查的刘丰等捕快和项央于飞也进了屋子,听到李有福的话,也有些羞臊,捕快职责就是查案缉拿要犯,现在什么交代都没有,这是失职啊。 “李老,不是我王英不给你交代,是我,还有我们县衙给不了你交代。 你知道金海的身手,我更清楚,能悄无声息的潜入李家,在金海反应不及的情况下碎裂声带,掏心而去,这份武功不要说我,就是曾经巅峰时期的钱老英雄也做不到。 还有,你在村里,消息闭塞,但我在县衙,常常接触案卷,类似金海这样的案子,在清江府已经出现不下五例。 受害人都是天生神力之人,死因和金海如出一辙,心脏不翼而飞,神捕门早就已经派遣专门的铜章捕快追查此事,我将金海尸体带回县衙,也是等候这位铜章捕快前来确认。 你放心,这个案子已经引起神捕门的重视,刨除模仿作案,金海就是第六个受害人,杀人凶手逍遥不了多长时间的,一旦有消息,我会立马派人通知你们。” 王英的话不但让李有福吃了一惊,便是项央刘丰于飞等捕快也是惊讶莫名,和李金海一般死法的已经有五个人了?还是辐射整个清江府的范围,看来的确是很棘手。 流窜作案,这是从古至今都很难的一种案子,身份来历不详,目的不详,甚至去向也有可能不明,这对官府,乃至神捕门这样的大势力,都是一种挑战。 好说歹说,李有福和李金海的家人才放了手,允许县衙带走李金海的尸体,不过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破案,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其实到了这一步,县衙给再多的承诺也是枉然,因为县衙的捕快没能力,也不敢继续插手这个案子,一切只能依靠神捕门,如果神捕门不给力,那这个案子就会无限期拖延,直到某一天彻底结案。 回去的路上,项央有些沉闷,虽然还在练习是神行百变的身法步法,但明显装着事情,颇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 他是在想,这个世界和他以前生活的不太一样,之前的日子,他忙着报仇,忙着完成无字天书发布的任务,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认真的观察这个世界。 但有时间了,看到了,又让他觉得有些失落,甚至失望,有武功的世界的确很好,让他体味到这种超凡能力的滋味,但也看到了这种超凡能力带来的弊端。 有能力,必然导致心态的失衡,最明显的就是刘乘和李金海的这件案子。 刘乘剑斩雄大,威逼其子嗣和雄二,以武力镇服巨熊帮,改天换地,成立飞羽帮,这从旁观者角度来看,就是强取他人财产基业,非君子所为。 还有李金海一案,剖心也就罢了,听徐老头的意思,很可能被人吞服,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不管是练功也好,治病也罢,吃人心这种事,简直在挑战人的底线。 正在心里想着,傅大春走到落在队伍最尾端的项央身边,看着项央颇有些失落的表情,以为他是为不能破这个案子而纠结,小声安慰道, “小央哥,不用这么在意的,往年这种事情也不少,不过神捕门从没让百姓和我们失望,这次肯定也是一样。” 傅大春的话其实根本没能触动项央的心,却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让他清醒过来,勉强和傅大春笑了笑,没有回话。 “钻牛角尖了,其实我不是为巨熊帮和李金海惋惜,也不是为这个世界有武功这种事而担忧,而是恐惧当危险来临时,我没有反抗的实力和手段,从而落得和雄大李金海一样的下场,看来是真正融入这个世界了,还不错。” 项央细细回味,转瞬间想明白自己刚刚所思所想的更深层含义,他从不是一个忧国忧民的圣人,只是一个有点自私的普通人罢了,巨熊帮也好,李金海也好,和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他不会为了这些而沮丧,忧心。 刘乘压过项央的实力,其实已经让他心里生出危机感,所以在对方邀请并推荐他进入神捕门,项央选择拒绝。 其中既有担心刘乘必有用心的原因,也有项央自认为实力不足,真加入神捕门,很可能九死一生的因素。 今天李金海一事,又加深他的危机感,真的加入神捕门,可能就要面对那种穷凶极恶的魔头,以他的实力武功,和找死没什么两样。 “不过,一味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只有正视,才能面对,甚至越过,我该以一个顺其自然的心理才应对接下来的时光。 努力修炼,提高自己,有任务接任务,如果县衙推荐我到神捕门,也可以尝试一番,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不能以偏概全。” 随着项央定下未来的基调,以变强为主,其他顺其自然,整个人虽然样子没变多少,但气质更加平和从容,甚至体内的全真心法都跟着活跃、灵活许多,显然一番心理历程,对他的武功有不小的裨益。 修武,即是修心,任何上乘武道,到了最后,都要历经心灵蜕变,全真心法本是道家嫡传,项央心无挂碍,忘却恐惧,顺其自然,恰恰顺应了心法的核心要义,也是意外之喜。 第八十三章 神捕门来人 (求收藏和推荐) 回到县衙,王英直接让衙役把李金海的尸体抬到敛尸房,剩下的就跟大家没关系,他会向李致知反应这次的情况,然后上报清江府神捕门,等候神捕门来人查证。 项央等人乐得自在,相比和穷凶极恶,甚至可能是极为强大的武者交手,他们更愿意在县衙后堂的小院子里斗斗蛐蛐,锤炼气力,无风无浪虽然平庸,但胜在安全。 如此在将李金海的尸体抬到县衙保存后,又过了三天时间,神捕门的人才终于赶到县衙,也让项央这个新晋捕快第一次见到神捕门的高手。 说起来项央虽然之前跟着项大牛也在县衙混了几年时间,不过地位太低,连正式的衙役都算不上,就算神捕门来人,也没那个资格去接见。 县衙敛尸房,是在后堂东方一个阴冷森寒的地方,灰白色的墙壁都是用最为保温的材质铸成,里面沿着墙壁四方位置,摆放了一溜烟的冰块,将敛尸房的温度维持在一个极低的程度,保存尸体,减缓腐烂速度。 项央跟在李致知和王英的身边,先是在县衙前堂接见了神捕门的铜章捕头,然后在带着这个鲁捕头来到敛尸房,查看李金海的尸体。 神捕门的捕快,在低层次分为木章,铜章,银章,金章四级,每一级又有捕快和捕头两种,由一个捕头,统管同级的捕快。 当然,下级捕头由上级捕头管理,比如铜章捕头,只归属银章捕头管辖,其余银章捕快也许地位上,福利上要高过铜章捕头和铜章捕快,但并不没有指使下级捕快的权利。 所以说,捕头,是领导阶级,连李致知都没想到,自己安远县一个小小的凶杀案,居然引动神捕门的铜章捕头亲自前来,让他都有些紧张。 项央在初见这个鲁捕头,就仔细打量了一番,并在心里品评许多。 身材长相都中等,看起来很是普通,穿着一身暗黑色的紧身捕快服,倒显出身材不错,比王英的大肚子强了太多,腰间挂着一个铜制的印章,应该是身份证明。 唯一有些亮点的就是他的气质,严肃的脸孔,挺拔的腰板,显得很是威严。 当然,这些外在的表现都说明不了什么,项央更在意的是这个鲁捕头的内在。 脚步轻轻,呼吸绵长,虽然身上没有武器,但两手粗大,布满老茧,想来是个手上功夫的高手。 以对方给自己的压力,还有和刘乘的对比,项央估计若是硬碰硬,自己一照面就会被秒杀,当然,有神行百变,他若是一心躲避对方的攻击,也能多苟延残喘一阵。 进入敛尸房的只有鲁捕头李致知王英与项央四人,李致知三人在一旁恭敬的等待,闻着微微发臭的尸味,脸色不太好看,鲁捕头则自己检查一遍已经有些变化的李金海尸体。 比起徐老头的翻来覆去一个时辰,鲁捕头只是草草看了一眼就结束检查,脸色沉肃,开口道, “的确和清江府另外五起案子一样,应该是同一人所为,你们可曾询问过案发现场附近是否有个模样消瘦的老乞丐经过?” 李致知转头示意王英回答,王英想了想,又示意持刀挺立的项央答话,给他一个在上官面前露脸的机会。 项央心里暗暗感激,想了一下,踏步上前,恭敬道, “回鲁捕头,在李郭村案发之前,村民们的确见过一个穷困潦倒,体型消瘦如皮包骨的老乞儿在村子中出现,不过隔日李金海身死,这个老乞儿也就消失无踪。” 鲁捕头打量了眼项央,见他体貌俊朗端正,虽然只是少年之身,但英气勃勃,双目明亮有神,显然有内家修为在身,明白李致知和王英为什么单单只带着他来见自己了。 “那就是这件案子的凶手,名叫宋祖武,早年出身我延熹郡内大派铁骨门下,后来因为心术不正,以邪法练功,已经被逐出师门。 说起来他做过的案子其实远不止五起,其他都是在外府,算是一个极为难缠的人物。” 项央心里有些兴奋,铁骨门,这是他除了清江府白玉寺听到的第一个武林门派,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门派的高手武功又有多高。 鲁捕头看着项央好奇的眼神,知道小县城的人,没什么见识,笑了笑, “铁骨门是郡级的大门派,门内高手如云,甚至还有年轻才俊在我神捕门做事,也算是自己人。 也幸好你们将这个案子通报神捕门,没有贸然行动,不然只怕伤亡惨重,还会打草惊蛇。” 李致知点点头,迎着鲁捕头除了敛尸房,脸色还是有些担忧问道, “那这个案子到底多久才能有消息?李郭村是我县城的大村,村民一向刁蛮,若是不给一个交代,恐怕会闹将起来,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鲁捕头倒是没有看轻李致知,村民和罪犯不同,是大周子民,不能一味的强压,有时候处理不好,造成什么动荡,很可能影响父母官的前途,他能理解。 在心里想了好一段时间,鲁捕头伸出一根手指,语气带着莫名的自信和坚定, “一个月,最长一个月的时间,宋祖德一定落案,要么被活捉到神捕门的囚牢,要么被击杀,再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看到李致知三人颇有些怀疑的眼神,鲁捕头顿了一下,放下手指,继续说道, “你们可能不知道,宋祖德犯案累累,早就引动前师门铁骨门不满,派出强者,协同我神捕门的高手追杀此人,再加上他这次在安远露头,行迹已经暴露,跑不了多长时间的。” 鲁捕头的话让李致知和王英松了口气,这就好,日日托,月月托,最后成了悬案,到时候挨骂的不是神捕门,还是他们县衙,现在鲁捕头给了一个准信,就让他们有了底。 项央则是将心思放在鲁捕头先前所说的铁骨门中,郡级门派,这是对门派品级的划分吗?会不会还有州级门派?府级门派?县级门派? 那么白玉寺算是什么品级的门派?纯粹的佛门,还是府级门派?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越来越让他好奇。 第八十四章 夜会 (求收藏和推荐) 通过具体的交流,项央知道了鲁捕头姓鲁名达,鲁达,啧啧,这个名字可不一般,花和尚的本名啊,害的项央还多往鲁达的头上多瞄了好几眼。 查证了李金海之死,鲁达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县城的悦来客栈开了个房间,安心住下来,也不知有什么打算。 至于县衙,呵呵,虽然后院也能住人,但那个环境,不说也罢。 对能公费报销的鲁达来说,不吃好点喝好点住好点,对得起谁啊? 而悦来客栈,恰恰是雍州一地最大最好的连锁客栈,开遍雍州,家底无数,一天的流水比得上一些大商人一年的所得,这绝不是夸张。 夜晚,天空阴沉黑暗,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 悦来客栈的天字三号房吱呀一声打开,探出身穿夜行衣,和黑暗融为一体的鲁达。 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悄无声息的下了楼梯,而后来到楼下院墙的一侧,身子一跃,不需借力直接跳过丈高的院墙,光这份轻身功夫,绝对比方大同要强得多。 另一边,刘乘在原巨熊帮,现飞羽帮的老巢书房中彻夜不眠,唤退所有帮众,只自己一人待在房间里,坐在椅子上闭目静坐,等待着什么。 哒哒哒,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两轻一响,原本闭目端坐的刘乘双眼睁开,脸上带着喜悦,几步间走到书房门口,开门让外面的人进来。 “鲁老大,怎么这幅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什么江洋大盗或者偷香窃玉的淫贼呢。” 刘乘看着鲁达的打扮,想笑又不敢笑,语气怪异的说道,说话间,还往外面看了眼,确定没人,才将门关死。 “放心吧,没人发现我。要不是为了小心行事,你以为我想这么鬼鬼祟祟的吗?那个势力有多恐怖,你又不是不知道,万一泄露消息,死的是你,你该庆幸我是一个为属下考虑的好上司。” 鲁达扯下裹住半边脸的黑布,借着油灯光芒,细细看了眼刘乘满意的点头, “还不错啊,只不过一个月没见,就有了些江湖枭雄的气势,不错。” 刘乘苦着脸,搬过来一张椅子让鲁达做好,将这段时间自己的作为一五一十的报告给鲁达, “我说鲁老大,那个势力真的会派人来接触我吗?巨熊帮的账务我看了,没什么问题,顶多打些擦边球,并没和那个势力扯上关系啊。” 鲁达点点头,脸色有些凝重,双目在昏暗的房间中带着光亮,幽幽道, “不错,如果是类似雄大雄二这样的普通人,他们还可能放过,毕竟用处不大。但你身世清白,又有武功在身,他们不会放着金玉不要的。 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同时竭力做出要壮大飞羽帮的假象。 阿乘,说实话,这个任务十分危险,我是不建议你接的,因为在你之前,我们已经损失了三个铜章捕快。 你是你师傅的唯一衣钵传人,若是出了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交代。” 刘乘则无声笑了笑,双眼放出不甘和野心,垂落的双手紧紧握拳,有青筋冒出, “鲁老大,我的情况你最清楚,练武之时,经脉已经定型,资质也并非天才,师傅是看重我的心性,才选择了我。 但这个江湖,终归是强者为尊,我直到现在,也不过着手打通第二条正经,和废人没什么两样,如果不拼一把,立下足以兑换易筋丹的大功,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这是我绝不容忍的。” 鲁达闻言,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身前刘乘的肩膀,他和刘乘其实没有多少区别,但与刘乘不同,他不敢再冒险。 “好了,我知道你的难处,你放心,你的身份卷宗,我已经完全销毁,在清江府的神捕门,除了我,还有我的上司曲捕头,没人知道你是神捕门的人。 另外,我还要提醒你一句,如果真的有人接触你,想要拉拢你,千万要沉住气,正常想要建功立业的武者是怎么想的,你就要怎么想。 换句话说,在没有彻底打入对方内部之前,你要忘了自己神捕门的捕快身份,当自己是一个正常的江湖散修客,不要做任何的多余之举,如此才能保证自己的安排。 还有,如果他们要给你下什么毒来控制你,或者有其他的任何危险,我允许你临时终止任务。” 刘乘眼带感激,鲁老大对他真是没得说的,有这样一个亦师亦友的上司,是他的幸运,不是每个神捕门的人都和鲁老大一样的。 “对了,鲁老大,今天你到县衙,可见到了我在信中向你提到的项央?这个孩子天资不凡,而且机敏多疑,是块料子,他的武功我已经试探过,做个木章捕快绰绰有余,您感觉怎么样? 还有,他是生面孔,做那个任务也很合适,您觉得如何?” 鲁达听到刘乘提起项央,又想到李致知和王英明里暗里对这个少年的器重,点点头, “见过了,没说几句话,但感觉是个不错的苗子,那个任务就算了,我已经找到人选了。 他的内功我看像是出自道家,轻身功夫更是不凡。 话说你真的了解他吗?我们能派人打入敌方内部,对方也可能用同样的方法安排人进入神捕门。 这个项央和你不同,他的武功来历有些诡异,这一点不得不防啊。” 刘乘知道鲁达所言绝非杞人忧天,他要不是师承明确,也不可能加入神捕门。 七年前,雍州成郡的神捕门,一个金章捕头被查出是一个大势力安插在内部的奸细,可谓震惊大周,由此引发一阵动荡。 项央的身家清白,唯一的顾忌就是一身武功传承何人是个疑问。 道家内功,不一定是道家高人所传,项央本人身世清白,不代表他心向大周,这都是隐患,鲁达一个失误,招进去一个奸细,很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后果。 “好了,这些你不要管,我自有安排。项央是不是奸细,时间会证明一切,总不能因噎废食吧,找个机会,我会试探他的。 至于你,今后不要和他来往,你接触过他,他很可能已经怀疑你的身份,这对你是个定时炸弹,就算不为他,为你,我也会把他带走的。” 第八十五章 比试 (求收藏和推荐) 翌日,鲁达再次来到县衙,专门挑了项央带他到李郭村,名为再去查探一番宋祖武可能留下的线索。 走在大街上,鲁达一身黑衣在前,项央蓝衣在后,慢慢悠悠,边走边谈,鲁达大体上了解了项央的个人背景等情况,虽然在他了解的情报中已经知道了。 “对了,小项,看你年纪轻轻,就有一身武功在身,不知师承何处啊?” 和项央聊了好一阵,鲁达才装作无心道,事实上师承一事,在武林中并不是什么不可见人之事,除非师门有仇家,或者名声不好。 项央眼皮子一眨,心脏瞬间停顿,这个问题是他最为忌讳,也是最难回答的,无字天书这种事情,是谁都不能告诉的,更不能被人知道的。 “鲁捕头问话,我本不该隐瞒,不过师傅当初只教了我一个月的时间,对他老人家我也是知之甚少,甚至连他老人家的名讳都不知晓,实在惭愧。” 没办法,项央知道一个谎言之后,要有无数个谎言去圆话,索性他就尽量模糊,哪怕这个子虚乌有的师傅显得那么可疑,也好过编瞎话最后被人拆穿来得好。 项央从不小觑神捕门的能量,想想看,按鲁达所言,这个宋祖武只是在李郭村露了一面,神捕门就能捕捉他的踪迹,将他逼上绝路,很难想象这种势力会不会对江湖中的每一个散修都了如指掌。 说话间,两人走出安远县城,来到城外的小道上,鲁达看到项央脚下步伐奇妙,呼吸也连绵悠长,笑道, “大周广大,奇人异事不胜枚举,高人行事自有风骨,小项也是福缘深厚啊。 这样吧,我看小项腿上功夫不错,咱们不如比比脚力如何?李郭村离这里可不近,早点到,早点好。” 项央早就从鲁达的方方面面与探究之语看出他在试探自己,心里苦笑,不过也不担心,点点头,正好他也想看看自己神行百变练得如何。 见到项央如此爽快的答应,鲁达心里的怀疑又消减一分,哈哈一笑,摆摆手,脚下一踏,黄土炸裂,直接向前飞纵一丈有余,等落地后,右脚脚尖点地,却没有任何响动,力拔身起,腿法轻盈,如随风拂摆向前飞掠。 项央没有鲁达那种爆发力,不过他的步法更加精妙,全真内力以独特的运行方式灌入双腿之间的经络,脚底如抹油,鞋板与地面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阻力,小步小步如幻影丛生的密集前行,留下一阵飞扬的黄土,也不落下风。 两人这番动作,引得不少路上的行人纷纷避退,唯恐避之不及,这可是高来高去的武林中人,万一不顺心,给自己来一下子,哭都没地方哭去。 这场轻功比斗,依稀与乔风与誉哥哥那场比斗类似,不过又差之甚远,毕竟无论是鲁达,还是项央,比前两位的内力武功,都差的太远。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功夫,两人扬起一阵黄土,来到李郭村的村外,鲁达停下身法,对项央的评价又高了一层。 “这门轻功实在是高明,虽然不见纵跃,但长途奔袭实在是厉害,若不是我内力远胜过这个小项,还真被他比下去了。” 项央也是微微气喘,鬓角略见汗意,他的内力消耗倒不如何,关键是步法除了消耗内力,还要消耗体力,他虽修炼铁裆功,,但全力爆发一刻钟,也是耗力巨大。 “这个鲁达的轻身功夫一般,不过内力雄厚,如此才能与我一较长短,看来神行百变的确厉害,作为一个捕快,这是一件大好事。” 作为一个知晓兵法三十六计的人,项央对那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可谓烂熟于胸,这可是保命的不二法门。 而想要跑得快,轻功必须要好,神行百变虽然厉害,但也算不上绝顶,梯云纵,金雁功,凌波微步,等等轻功也都在其之上。 项央心里琢磨着,将来武功高了,名声大了说不定还能博个什么万里独行的雅号,呸呸,换个更好点的,叫九霄云龙怎么样? 项央在这边意(和谐)淫,鲁达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项央这套轻身功夫,发现竟然闻所未闻,更加对传授项央功夫的那位高人好奇。 “小项,这就是李郭村?你看村外那块青石后面的小刀印,这就是神捕门的标记,三穗,代表着有三人在一起。” 想来想去想不到来历,鲁达也不去耗费那个脑细胞,转头观察起李郭村,看到村口外十米左右一块人身大小的青石上面青苔被刮掉,走进观察,靠后一面被人用利器刻下小刀,松了口气道。 “我们神捕门追捕通缉犯,一般都会咬死不放松,按照之前收到的消息,宋祖武应该在秀原县,后来才转道到了你们安远。” 项央回过神,凑上前草草看了看小刀印记,觉得没什么特别的,随后再仔细观察一番,才发现这小刀印记长三寸,刀尖有七个锯齿样的线条,若不仔细观察,还真看不到。 他知道,这些应该都是神捕门的内部暗号之类的,能够传递所在位置,消息等等,鲁达现在如此轻松的告诉他,一定是有了招他进神捕门的意思。 “对了,鲁捕头,这宋祖武杀人也就罢了,到底为什么要挖人心呢?这是不是走火入魔,疯了?或者长时间压抑苦闷,导致心理变态?反正我是想不明白,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挖人心呢?” 鲁达摇摇头,拨开正边说话边观察印记的项央,右手手掌放在青石小刀印记处,轻轻一抹,直接抹下一层石屑,将青石上面的印记刮下,手掌掌面却连个红印都没哟,让项央暗暗咋舌。 “不是,他很清醒,也很正常,只是已经坠入邪魔之道。 你有没有注意到我说过的,宋祖武在清江府境内杀的六个人,全都是天生神力之人,心脏也都是全身气血凝结之处,对于宋祖武而言,这都是顶好的疗伤圣品。 其实在李金海遇害前,宋祖武已经被我们神捕门和铁骨门的高手联合打伤,这次杀李金海,是为了取心疗伤,应对我们的高手追捕,不然他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出手。 其实你们县衙不通报,过两天,我们神捕门也会收到追捕捕快送回的消息,来安远调查的,只是早晚而已。” 项央点点头,算是了解了,原来神捕门早就盯上宋祖武,甚至派人抓捕,只是失手,这才引发李金海的案子,不得不说,官府无能,连累的还是老百姓。 神捕门,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无懈可击,想想也是,朝廷那么多通缉犯,每年甚至每月,每天都有罪恶发生,也不见得都能伸张正义,将罪犯抓捕归案。 第八十六章 追踪 (求收藏和推荐) 抹去青石上神捕门留下的印记,鲁达站起身看了眼李郭村村口,又转头望向村口右侧延伸出的一条杂草遍地的小道。 “小项,你去村子里买些清水和吃食,速度快一些,今天恐怕要有的忙了。” 鲁达的话让项央心里一惊,这话怎么说的?不就来村子探查一番吗?听鲁达的意思,还要出远门?这才要带好干粮清水? 不过鲁达是神捕门的捕头,项央只是县衙的小虾米,人家有令,不得不从,走进李郭村内一户人家讨要了六个大包子和两筒清水,花了足足二十文,也是够黑了。 等项央回来,鲁达招呼他直接往杂草丛生的小道而去,项央眼尖心细,打量了下杂草与泥地,见到上面有杂乱的脚印,再联想数天前出现在这里的宋祖武与追捕他的神捕门高手,心里就是一咯噔。 “鲁捕头,咱们这是要去哪啊?你该不会带我去找宋祖武吧?” 项央一边询问,一边跟在鲁达身后以雁翎刀拨开杂草,两人一路沿着小道直走,越走越陡峭,竟是一条上山的小道,而这个大山,项央也不陌生,正是他曾经深入过的黑山。 “说的不准确,我们沿着神捕门捕快留下的暗记,第一个找到的是自己人,而不是宋祖武,这一点你要清楚。” 鲁达话说完,在他身后的项央险些要破口大骂,不过终究是理智占上风,再有之前的心理历程,对此多了些承受能力,没有多言,只是脸色不是很好看。 这也正常,宋祖武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要多,剖心一条就能看出此人的穷凶极恶,再有武功,神捕门高手追杀那么久也没搞定,可见绝对是个高手。 项央现在和宋祖武照面,指不定一招就要被秒杀,再加上他修炼铁裆功,强精壮力,也算是天赋异禀,说不定宋祖武对他的心脏也很干兴趣,危险啊。 似乎明白项央心中的担忧和焦虑,鲁达没有回头,低沉的声音却在项央耳边回响, “不要担心,以你的轻功造诣,一心想跑,一时半会儿,宋祖德奈何不得你,更何况我们这边人多势众,宋祖德翻不起什么风浪。” 项央心里稍稍慰藉,鲁达这话说的还算靠谱,当日在废刀厂,他之所以认怂,不是神行百变不给力,而是空间密闭,除了刘乘,还有众多巨熊帮帮众牵制他,这才难以发挥。 但在山路上,旷野无人,天地之大,任他纵横,以神行百变和他全真心法的悠久绵长,打不过,跑还跑不过吗? “还有,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要是观摩一番,足以开阔眼界,看看真正的高手是如何对敌厮杀的。” 项央心里暗暗念叨,怎料心念一起,脑海中的无字天书大老爷光明大方,一张白纸剥离开来,嵌入他的眼底, “临时任务,协助神捕门击杀铁骨叛徒宋祖德,奖励一年内功修为。” 这个临时任务让项央心里一惊,好家伙,之前对付雄二,充其量也只是增加十日内功修为,这次只是协助,居然奖励一年。 项央的眼睛瞬间就红了,他从穿越到现在也不到两个月,本身从一个只会基础刀法的普通人精进到如斯地步,堪称奇迹,若是再有一年修为,简直不要太酸爽。 不过稍微一冷静,项央又回过味来,嘴角苦涩,微微摇头,奖励是很丰厚,但过程会很危险,一不小心挂了,别说一年,就是一百年又有什么用? 这边项央纠结,鲁达在行进的过程中数次发现暗记,行走如风,纵跃丈远,就算山路崎岖,在鲁达脚下也如平地一般。 项央心里想着事,脚下动作不慢,紧紧跟在鲁达身后,不被他落下,沿着山路一阵狂奔,不知不觉,竟然过了半个时辰。 “停。” 鲁达一撩黑衣衣摆,走到一棵两人粗的大树前,摸了摸上面的小刀印记,噼啪一声,手掌一催,劲力吞吐,直接将这小块树皮震碎。 “就在不远了,看来宋祖武也就在这附近和他们在纠缠,小项,小心一点。” 按理说这都过去四五天的时间,宋祖武和追杀他的高手应该早就离开山里,但离不离开,不是以神捕门的高手为意愿,而是宋祖德的选择。 看这个情形,宋祖德应该依仗黑山的山高树多,易于隐藏,这才和神捕门的高手们玩起了躲猫猫,不得不说,也是胆子大。 项央点点头,应了一声,将包裹着清水包子的包袱朝着一边抬了抬,以免妨碍自己出刀,整个心神都处于警惕之中。 黑山绵延百里,山势起伏,多密林,甚至有些地方会有瘴气毒虫,不谈宋祖武,本身也是危险之地,项央自然不会大意。 鲁达看着项央的样子,满意的点点头,不怕你武功低,就怕你武功低还自以为很厉害,狂傲自大之辈他见得太多,项央的谨慎在他看来是个很好的品质,至少在安全上,是个极大的保障。 两人在黑山的这片地域细细搜索,沿着神捕门留下的暗记,转了好大一圈,越过一座小山包,来到瀑布激飞,淙水清流的山谷中。 “咦,鲁捕头,那里有烟,应该有人在生火,咱们怎么办?” 项央立在一块方正高大的岩石上,环形扫视一眼,见到瀑布边的一处暗角有烟火升腾,小声道。 这生火之人,可不一定是谁,也许是神捕门的人,也许是宋祖德,项央觉得还是请教鲁达好,毕竟这是一个老江湖。 鲁达点点头,眯着眼睛看了眼周围的环境,“走,是咱们的人,宋祖德还不敢在这种地方停留,除非他反杀了神捕门和铁骨门的高手。” 项央略微思索,又看了眼山谷的环境,也想明白了,山谷三面峭壁,纵然轻功了得,也难以跨跃天堑,至少宋祖德没这个能耐。 再有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山谷入口,极易包围,宋祖德正在逃亡,脑子冒烟了才会选择这种绝地停留。 鲁达当先,项央随其后,两人也不隐匿,大大方方的进入山谷,靠近瀑布飞流之地,就听到一声恍若雷霆一般的暴喝声响起,震动山林,惊奇无数飞鸟, “什么人?” 第八十七章 苦和尚与元宝 (求收藏和推荐) 这声暴喝将项央吓了一跳,气血翻腾,耳朵有嗡嗡的鸣音,要不是体内全真内力流淌护持,只怕这一嗓子就能将他震晕,什么鬼? 在瀑布前的一块巨石后,烟火升腾之地,露出一张白白嫩嫩,圆眼睛,圆鼻子,圆耳朵,长相喜人的脸孔。 脑袋无毛,光秃秃一片,整个身体套在一身素白色的僧袍中,大约比项央矮了两三公分,是个胖乎乎,圆滚滚,可爱的小和尚,但刚刚那声是他喊得? 项央感觉世界观在崩塌,就算不能以貌取人,但差的也太大了吧,这个小和尚就是猛张飞一类的人? 好在小和尚之后,又走出一个类人形的生物,之所以说是类人,是这个光头和尚长相实在不敢恭维。 光头,圆眼,狮鼻阔口,额头凸起,脸上长满类似钢针一样的粗豪黑须,再加上接近两米的身高,像是一个修炼成精的狮子,威风凛凛,霸气十足,看的项央不自觉的将目光偏移,不敢多看。 “原来是鲁捕头,我还以为是那个宋祖武呢,你来了也好,罗七和那个铁骨门的老骨头受了伤,你去看看吧,要不是遇到我,他们只怕喂了野兽了。” 那个威猛和尚虽然只是无意识的一撇,却让项央呼吸急促,心脏几乎停止跳动,知道是遇到了极为少见的大高手,比鲁达还要强出许多倍的大高手。 “天助我也,有这个大和尚在身边,什么宋祖武,直接干趴你,我在旁边跟着放放风筝,说不定也会完成任务。” 项央心里高兴,脸色缓和,剑眉飞斜,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看的那个白胖的小和尚一阵好奇,这个小捕快长得可真好看。 而鲁达听到罗七和那个铁骨门的高手受了伤,脸色一紧,先是向着大和尚行了一礼,感谢一番,接着几步跨越过去,前去看望在巨石后的同僚。 鲁达扔下项央,一大一小了两个和尚就将全部注意力放在项央身上, “原来是个小捕快,功夫稀松平常,也敢跟着鲁达找宋祖武的麻烦,胆色不错,你叫什么名字?师傅是谁啊?” 光头大和尚摸了摸锃光瓦亮的脑门,拍拍身边小和尚的肩膀,对着项央“和颜悦色”道,虽然他自认为够温和,但长相放在那里,那画面也谈不上多美好。 “咳咳,大师有礼,在下项央,安远县城捕快,只是被高人传了一两手粗浅的武功,登不上大雅之堂,并没拜师。至于那位前辈,来无影,去无踪,我也不知他的名字。” 项央恭敬行礼,说的话倒没引起大和尚的怀疑,他最了解一些道家老鬼的行事作风,说是清静无为,顺心而发,类似项央这样的幸运儿他见得多了。 “嗯,不错不错,小伙子挺懂礼貌,跟我来吧。” 大和尚摆摆手,示意项央跟他走,完了带着项央和小和尚回到巨石后面,正对着瀑布的空地上。 空地清除杂草,正中央,正燃着枯叶残枝,火星噼啪,上面简易的搭了个木架子,串着三条肥厚的青鱼,在烟火熏烤下,有香气传出,项央身旁的白胖小和尚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烤鱼,喉咙不时滚动吞咽,看的项央想笑。 距离火堆四五米外,并排躺着三个人,鲁达正半蹲在三人身边,脸色凝重,甚至有些后怕的和三人说着什么,语气很是激动。 “小子,看到没,中间躺着的那个是鲁达手下最强的铜章捕快罗七,师承清江府梅花拳馆,是梅老头的关门弟子,拳法还算可以,不比元宝差多少。 在他右面躺着的是另一个铜章捕快彭宣,武功马马虎虎,不过比你是强不少,他受的伤也最重,没有三个月,下不了床。 最后那个老骨头,是铁骨门的七长老杜远晦,铁骨诀练到五层,内气自生,贯通五正经,号称有五马之力,比鲁达还要强上许多。 他们三个这次都遭了宋祖武的暗算,要不是我和元宝路过,救下他们,你们两个这么直闯进山,只怕也走不出这里。” 听着大和尚略带自得的话,项央连连点头,脸上认同,心里只感觉庆幸不已,要不是有大和尚在这里,他这么彪呼呼的和鲁达追踪宋祖武,只怕凶多吉少。 两个铜章捕快,一个铁骨门的长老,三大高手都歇菜了,项央可以想象宋祖武的厉害,哪怕是耍阴招,那也是实力不是? 对了元宝?指的是这个小和尚?这是什么法号? “对了,还不知大师和元宝小师傅的来历?不知在哪座宝刹修行啊?” 项央求生欲极强,眼下神捕门是指望不上了,铁骨门看来也不太行,这个大和尚倒不错,因此开口询问,也好混个脸熟,到时候他有危险了,大和尚出家人,总不会袖手旁观吧? “我,你叫我苦和尚吧,我们原本在白玉寺修行,现在算是云游僧人,原本想在黑山上寻个好地方结庐而居,没想到遇到这码事。” 项央脸上笑眯眯的亲和样子,心里却是反复思量,白玉寺,清江府外的白玉寺?我靠,这不是府级门派吗?怎么看起来比郡一级的铁骨门还要猛? 而说到白玉寺,元宝小胖和尚的脸色不是很自然,眼底有一抹黯然,盯着烤鱼的急切也少了很多,应该有不少纠葛在里面。 至于苦和尚,面上则是什么表情都没有,说起白玉寺,就和说起一个普通的名字没什么两样。 “对了,苦大师,宋祖武真的有这么强?能以一敌三,还能反杀这三位高手?” 项央知道自己可能问到不该问的,冲着元宝小和尚笑了笑,连忙转移话题。 苦和尚摸摸元宝的光溜溜的头顶,雄武的身躯越发挺拔,眼中披靡,摇摇头, “他?不过是个鼹鼠,真打起来绝不会是杜远晦的对手,之所以能把这三人搞得这么狼狈,是因为他身边还有一个高手。 不过现在你们也不用担心,那个人已经被我打成重伤,肯定是顾不上宋祖武了,你要是想立功,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项央脸上赧然,嘿嘿一笑,没再说话,立功?我又不是你,武功这么厉害,万一立功不成反被那啥,岂不是很丢人? 人贵有自知之明,就算宋祖武落魄了,那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自己一个人去找他,那跟找阎王爷下象棋也没什么分别。 第八十八章 交谈 (求收藏和推荐) 这边项央和苦和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别看人家是个大高手,长得也很凶恶,但为人很不错,朴实,也没什么高人的架子,让项央很舒服。 空地处,鲁达从怀里掏出一个精巧的瓷瓶,从里面倒出三枚黑乎乎的药丸,给地上躺着的三人一人分一个。 “是活气丹,这可需要多种珍贵药材才能炼制,背靠官府就是好啊,什么好东西都能拿出来,鲁达也是舍得。” 苦和尚鼻翼微动,顺着吹来的威风闻到一股青草的芳香,略带羡慕道,随即转头看了眼身旁的白胖小和尚,思量了一会儿,眼中有些愧疚,若是待在白玉寺,这些丹药之类的也不是难事。 “小项啊,你们鲁捕头带你来这里,是不是打算找你进神捕门啊? 虽然神捕门很不错,但也很危险啊,看没看到地上的那三个,一年到头,往少了说,怎么也得遇到三四次这种情况。” 苦和尚砸吧砸吧嘴说道,完了看项央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又有些惊奇, “咦,怎么,你不怕吗?这可是会死人的?难道你小小年纪就参透生死了?” 项央轻咳一声,翻了个白眼,摇摇头, “苦大师别挖苦晚辈了,我是否进神捕门,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诺,那位才是拍板人。 您有什么想说的,待会儿可以一并和鲁捕头说,以您的武功,还有这次帮助神捕门的善举,鲁捕头不说有求必应,但也肯定会报答您的。” 项央一看就知道苦和尚实在吓唬自己,想要借机达成什么目的,不外乎是见到那什么活气丹起了小心思。 苦和尚眼睛一瞪,这小子真是鬼精鬼精的,就要再说话,身旁元宝小和尚拉了拉他的僧袍,声若蚊呐,“师傅,鱼烤熟了。” 项央惊奇的看了眼元宝小和尚,很害羞啊,这性子可不太像男人,难道自己遇到女扮男装的美女了? 仔细看了看,从头到脚,鉴定完毕,项央叹了口气,正经的爷们,何况也没哪个美女是剃光头的。 苦和尚嗯了一声,几步间走到火堆前,从木架上将三条烤鱼一并拿下,而后一道掌风扑灭下面燃的正旺的柴火堆。 回来后一条给了元宝小和尚,一条给了项央,自己留了一条,至于地上躺着的那三个伤号和鲁达,只能吃土了。 项央接过烤的微焦的青鱼,撕下一小块鱼肉,有些发干,也没有什么调味品,吃起来发涩,发苦,并不是很好吃。 在他身边的苦和尚和元宝则是一顿狂吃海塞,吭哧吭哧两三下,手掌大小肥厚的青鱼没一会儿就成了骨头架子,吃完两人还露出一脸的享受美味的表情。 “和尚也不容易啊,估计以前在白玉寺没少吃青菜豆腐,这么次的烤鱼都吃的一脸幸福,带你们回县城的酒楼搓一顿,那还不让你们把舌头咬下来?” 项央心里腹诽,倒也没觉得和尚吃荤有什么不对,酒肉和尚多了去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大大的有名啊。 元宝嘬了嘬自己的手指,看了眼项央手中几乎完好无损的青鱼,圆圆的鼻头抽动,一双圆眼睛充满渴望。 项央呆了呆,难怪你小小年纪就这么胖,感情是个吃货,罢了,吃货见吃货,两眼泪汪汪,就给你了。 项央脸上露出友好的笑容,将青鱼递给元宝小和尚,像照顾弟弟一样,看的苦和尚连连点头,好人啊,这么美味的鱼都不吃,看来自己刚才的想法还不错。 这时,鲁达一脸凝重的从伤员那边走过来,朝着苦和尚深深行了一礼, “鲁达多谢大师此次相助,不然罗七三人性命不保,更会养出一个魔头,危害百姓。” 苦和尚点点头,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看了眼正啃着烤鱼的元宝,沉声道, “具体情况想必他们三个也跟你说了。宋祖武似乎投靠了魔门,学得一门残缺的噬心秘术,能化血气滋补己身。 不得不说,这个人还是有些想法的,魔门三十六道,噬心和蚀元两道是最适合与铁骨门武学结合的,给他时间,只怕我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一侧,项央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压下狂跳的心脏,魔门,三十六道,噬心,蚀元两道,好激动,这是不是接触到最高端的隐秘了? 元宝则是一边鼓着腮帮子咀嚼鱼肉,一边好奇的看着项央,这么激动干什么,魔门虽说隐于江湖之中,但名声很大,难道没听说过?真是土鳖。 “大师所言甚是,我问过罗七了,暗算他们的那个魔门高手应该就是引渡宋祖武的那个人,现在他被大师打伤,鲁达希望大师能将他找到并擒下,交给我们神捕门处置。 当然,鲁达也知道这个请求很无礼,但事关百姓安危,大师慈悲为怀,希望您能答应。” 神捕门不是没有高手,只是远水治不了近渴,眼下唯有面前的这个大和尚能够仰仗依靠,不然单靠他自己,万难对付那两人。 看着鲁达忐忑而又希冀的眼神,苦和尚沉思一阵,抓人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也没有多少危险,关键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自己要变成朝廷的鹰犬吗? 路过救人,和主动帮神捕门做事,是两个概念。 他本是白玉寺的高僧,辈分不低,武功也极为强悍,只是近段时间和白玉寺有些理念不合,因此带着元宝出走。 他倒是无所谓,但元宝年纪还小,真要跟着他在深山过一辈子吗? “这,罢了,就依你所言,不过你也要应下我一件事,这件事对你来说并不难做。” 说着,苦和尚嘴唇微动,明显在说着什么,但项央怎么听也听不到,颇有些无奈,难道自己这么年轻就耳聋了?看的身旁的元宝想笑, “项施主,师傅在用传音入密的手段和鲁捕头交谈,你听不到的。” 项央眼睛一亮,传音入密?这可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武功啊,内功修为稍差一些都做不到,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练成。 过了一会儿,项央就看到鲁达一脸惊喜的连连点头,像是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原本的威严荡然无存,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项央若有所思的看着苦和尚,不管怎么样,看来两人谈得不错,不对,鲁达一直在听,没有说话,看来他还不能传音入密。 , 第八十九章 防范 过了一会儿,大约苦和尚和鲁达谈好了,两人都各自满意的点头微笑,项央看着两人不时打量自己和元宝,汗毛竖起,该不会琢磨什么坏事吧? “小项,眼下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要和大师前去追捕那个魔门高手和宋祖武,你和元宝小师傅就留在这里守护三位伤者,有没有问题?” 鲁达笑眯眯的说道,看的项央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留守在这里也不错,虽然可能完不成天书发布的任务,但胜在安全,点头答应下来。 鲁达和苦大师都是雷厉风行之人,两人说走就走,一前一后的施展轻功离开,顿时场上一阵冷清。 此时山谷寂静,唯有瀑布轰隆撞击岩石的声音传来,项央缩了缩肩膀,有些不安,想跟元宝说些话,却见到这个小胖和尚正和手里的青鱼较劲。 说来也怪,刚才第一条鱼,元宝三下五除二就干掉,现在第二条鱼,却是细嚼慢咽,一条条鱼肉撕下,吃的可谓精细。 项央也不管元宝,自己朝着三位伤员那里走去,边走边解下背上的包袱,来到三人身边,细细打量了三人一眼。 罗七和彭宣两人都是和鲁达一样的黑衣捕快打扮,罗七更成熟稳重些,相貌也英俊许多,虽然比项央差上一些。 而彭宣就普通多了,而且受到重伤,脸色很是苍白,看起来像个病秧子。 最后的杜远晦,也就是铁骨门的七长老,看起来瘦的跟个皮包骨一样,裸露的皮肤黑黑,披头散发,具体面孔看不清,只露出一双带着寒意的眼睛。 “三位,在下是安远县城的捕快项央,这次跟随鲁捕头上山,还请多多关照,来,大家吃个包子,补充补充体力。” 别看三个人全都躺在地上,看到项央走近,顿时像弹簧一样坐起,冷冷盯着项央,似乎在防备什么,让捧着包子,满脸笑意的项央有些尴尬。 很明显,虽然项央是跟着鲁达一起来的,但三人明显信不过他,更不会吃他手里的包子。 这时将烤鱼消灭掉的小胖子见到项央手里捧着的包子,圆眼睛发光一样,矮胖的身体嗖的一声跃到项央身边,探手就抓起一个包子,也不管有毒没毒,直往嘴里塞,看的项央嘴唇微颤,难怪这么胖,这可真是一个大吃货。 盘坐三人中的罗七眉头一皱,想要说什么,但见到元宝动作飞快的将包子塞的满嘴都是,无语的摇头,按耐下来,只是依旧冷冷盯着项央,满脸防备。 项央心里有些不高兴,***,老子好心好意,不领情也就罢了,这防贼一样的态度是怎么个意思?人家也是有自尊的好伐。 熄了和三人套近乎的打算,项央笑脸依旧,自己伸手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咬了一口,转身走到距离三人组十多米外的一块平地上坐下,边吃边看风景。 瀑布飞溅,水滴在阳光下映出七彩光芒,峭壁青黑,高耸入云,好风景。 元宝看了眼三人警示的样子,又看了看项央手里的包子,摸了摸自己虽然圆润凸起,但比以前干瘪不少的肚皮,小声的嘟囔了一下,转而又来到项央身边,露出讨好的笑容。 这就让项央心里舒服了,不是为这个笑容,而是为元宝的态度,信任自己,不怕自己害他,虽然小白了一点,警惕性少了一点,但很友好,小爷很高兴,请你吃包子。 没什么说的,两人围着摊在地上的包袱啃包子,你一个,我一个,没多长时间,厚皮薄馅的包子被啃光,项央伸了个懒腰,将雁翎刀插在自己身侧的土地上,双手抱头平躺在地上闭目休息。 元宝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自己盘膝闭目,也不知从哪弄出一串佛珠,拨弄着小声念经,不知是不是为自己刚刚破了荤戒忏悔。 呼,吸,呼,吸吸,项央看起来像是睡着了,舌头蜷曲,抵在下颚牙床,呼吸连绵有规律,小腹起伏不定,体内全真内力运转,炼精化气,点点流动壮大,看的小胖子和十米外的三个伤员惊异。 “杜长老,老罗,你们看那个小子的睡姿,不成样子,但呼吸规律,竟然在这种姿势下练功,难道不怕走火入魔吗?” 彭宣皱着眉头小声问道,他的武功不高,但也比项央强,看出一些门道。 “这是道家内功,虽然基础,但看样子极为纯正。 刚才你们没有注意到,他走路,说话,其实也都暗合吐纳精要,配合内力运转,可谓时时刻刻在练功,不知是哪位高人创下这等奇功。” 杜远晦露出的双眼满是赞叹,他经历多,眼力独到老辣,早就看出项央所学非同一般,也许斗战之上差了些火候,但光内功时刻运转修行这一条,就可见精妙。 小和尚元宝也悄悄的停下念经,瞪着一双圆眼睛看着项央在睡梦中练功,满是羡慕,他要是也能这么练功就好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武功还能一直进步,师傅再也不能逼他了。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远去的鲁达苦和尚还是没有回归,周围也没发生任何打斗的响声,让假寐的项央一直好奇,他们是怎么追踪宋祖武和那个魔门高手的呢? 按理说,埋伏打击追捕三人组虽然险些成功,但最终还是在苦和尚的干预下失败,宋祖武也好,魔门高手也罢,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立马出山逃遁,但听鲁达和苦和尚所言,他们还藏在这黑山中,这是为什么呢? 项央心思放空,想了又想,要么是黑山中有什么秘密,或者宝藏,让两人不舍得走,要么两人不甘心,觉得还能灭了追捕三人组,所以隐藏在暗处等待时机。 这么一想,项央猛地警醒,从平地坐起,摸了摸身侧的雁翎刀,带给自己不少安全感。 不管他想的是不是真的,有备无患,警惕一点总是好的,尤其是只有他和元宝两个人有战力的情况下。 不过他没想到自己这番动作吓了受伤三人组一跳,几乎以为项央要对他们不利,等到看出项央没什么别的动作,才松了口气,暗暗骂了一句。 “元宝,起来,小心一点,我感觉有些不太对,鲁捕头和苦大师是不是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怎么这么长时间还没回来?” 项央的话让念经的元宝有些疑惑,调虎离山? 三个坐在那里盘膝疗伤的人暗暗点头,这小子虽然反应慢了半拍,但警惕性还不错,虽然离真相还差了一些。 , 第九十章 危险 项央一脸警惕的持刀环顾四周,过了好一会儿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的情况,才放松下来,不过脸色依旧不是很好看。 他想的是,这里是三面峭壁,一面出口,宋祖武躲在这里是瓮中之鳖,而他们这五个人要是被高手堵在里面,也没什么分别,实在是很难逃脱,连轻功的发挥空间都很小。 元宝见到项央的样子,将手里的佛珠收进怀里,一个跳跃,像个皮球一样弹起来,脸上带着自信, “项施主,你放心吧,就算有危险,还有我保护你,只要过后你在多送些好吃的给我就行。” 项央怀疑的打量了眼元宝,小矮胖子,这么能吃,难道还很能打? 不过想到这个小和尚是出身白玉寺,师父又那么猛,有些眼热,舔着脸凑到小和尚的身前,嘿嘿一笑,摸摸光秃秃,圆嘟嘟的头顶,手感不错。 “好孩子,那万一要是打起来,你可一定要保护我,到时候我请你下山吃大餐,什么鸡鸭鱼肉,鲍参翅肚,尽管点,肯定让你吃好吃饱。”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这就是最大的承诺,比山无棱天地和还要给力的誓言,于是元宝小和尚重重的点头,口水顺着嘴角淌下来。 远方罗七三个人看着项央如此不要脸,居然要靠一个比自己还要小的小和尚,满脸鄙夷,这个人的脸皮比猪皮还要厚,不过倒是个人物,有的时候,脸皮厚也是一种能耐啊。 正在场面融洽,气氛缓和的时候,项央陡然生出一股心悸之感,心脏突突突的直跳,整个人的感觉很不好,就像是被什么猛兽给盯上了。 “有人在山谷外看我们,项施主,你先去保护那三位施主,这里交给我。” 元宝小和尚几乎是同一时间开口道,本来蠢萌的脸蛋严肃起来,双目带着慑人的威严,肥嘟嘟的右手抓住项央的腰带一提一推,直接将项央抛出十米远,最后轻飘飘的落地,隔了一米的位置就是三个伤员,惊了项央一跳。 “我擦嘞,小和尚这武功是打娘胎里练的吧,这么厉害,举重若轻啊。 项央是真的有点吃惊,以他此时的武功,想要做到和元宝一样,也是千难万难,换句话说,元宝的小和尚的硬实力还是要超过他许多。 沧浪,项央拔刀出鞘,整个人如一只猎豹,聚精会神的盯着山谷的唯一入口,若是有危险人物,最可能出现在那里。 元宝小和尚也知道这一点,矮胖的身体迎着山谷入口,呈八字马站立,虽然小小年纪,却有高手风范,至少比起贪生怕死的项央要有范多了。 “小子,你就这么怕死?小和尚武功虽然不错,但还不是宋祖武的对手,你不要管我们,去帮小和尚牵制住对方,有足够的转圜能力。” 罗七终于对项央说了第一句话,声音带着磁性,他很清楚,元宝一旦玩蛋,光靠这个小子是保护不了他们的。 披头散发的杜远晦也点着看不清样貌的脑袋,嗓音嘶哑,岁数应该不小, “不错,这里用不上你,我告诉你,宋祖武修炼我铁骨门的铁骨诀,一身巨力无匹,钢筋铁骨,万万不能和他硬碰硬,你需以小巧招式、身法与之缠斗才有三分机会。” 杜远晦作为铁骨门的高手,自然明白本门武学的优劣,项央一身武功他也看的分明,其轻功不弱,哪怕不能主攻,作为牵扯,也是极好的。 尤其是项央手里的雁翎刀,这是一把利器,宋祖武未曾修炼到铁骨诀的最高境界,就依然是肉体凡胎,惧怕利刃,足以再牵扯宋祖武的一分心神。 至于为什么他会知道是宋祖武来这里,而不是那个魔门高手,项央则没有注意到。 “好,那你们自己小心,我去策应元宝,对了,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召回鲁捕头和苦大师?” 项央丹凤眼一眯,闪着寒光,他虽然贪生怕死,却并非蠢人,自然知道唇亡齿寒的道理,元宝如果战败被杀,他能逃得了? 还有,刚刚也是元宝出手太快,将他掷到罗七三人身边,不然以他打算,也是准备依靠神行百变与自身的刀法为元宝牵扯敌方,创造机会。 “没有,不过你放心,鲁老大和大师很快就会回来的。” 项央点点头,脚下一踏,闪过数米,滑到元宝的身后右方半米位置,持刀警戒。 元宝正要说些什么,一道黑影倏而从入口处的草丛中窜出,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扑向元宝,隐隐有恶臭味传出,风声大作,带着尖锐。 项央自修成内功,目力大增,看着半空中扑来的这人,确实是一副老乞丐的打扮,和杜远晦一样披头散发,身上破衣烂衫,体表黑一块白一块,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澡了,不是宋祖武又是谁? 噼啪,项央反应极快,手上雁翎刀斜插入地,直接挑起一小块碎石,以刀身弹射碎石,如炮弹击向宋祖武。 这一幕看的后方三人组齐齐叫了声好,眼中满是赞赏,武功可以有高低,强弱却无定数,想不到这个小子却是个大心脏,天生就是强者。 刚刚宋祖武的扑击运起全身劲力,恶风阵阵,绝非项央能抗衡,若是不自量力,持刀劈砍,与之对打,以他功力,必死无疑。 不过项央聪明的利用地利和自己的优势,以长刀挑起地下石头,以内力催发击打,如发暗器,避免和宋祖武直接冲突交手,又能挫其锋芒,实在是妙。 半空中,宋祖武长发在猎猎风声中向后乱飞,露出一张眼窝深陷,嘴角血痕,如厉鬼一样的面孔。 见到激射而来的石头,宋祖武心里惊讶,面色冷然,身体咔哒一声,突然在半空中一顿一压,直接落地,躲开项央的一击。 这项央出手,到宋祖武躲避,不过电光火石间,其中凶险,却比交手千百次还要更甚。 而落地后的宋祖武,更多了些灵巧,如猿猴一般弹跳几下便贴近元宝和项央,嘴角裂开,双目猩红,双手拉伸探出,五指弯曲成爪,抓向两人的心口,一出手就要致两人于死地。 , 第九十一章 激战 宋祖武探爪而来,直接将项央和元宝两人笼入战圈,要孤身扑杀项央与元宝两个,尽显自信。 元宝小和尚圆滚滚的眼睛猛地瞪大,肥嘟嘟的身躯向前一冲,咚的一声闷响,以肩头位置撞击在宋祖武的胸口处,直接将其撞退。 两只白嫩的手掌同一时间以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入宋祖武的双爪腕处,竖劈而下,劲风四散 元宝暴起而出,惊的宋祖武急忙撤爪回身,反手一掌拍击元宝小和尚的额头处,这一掌要是拍实了,肯定是头骨碎裂。 不过元宝浑然不惧,双腿一分,身体立定,扎马直接矮了一头,刚刚好躲开宋祖武的一掌,自己双拳冲击,一上一下锤击宋祖武的胸膛,这可不是小拳拳,框框就是两声,与宋祖武回防的右掌撞击两下,直接把宋祖武锤退五米左右的位置。 两人交手三两招,看的项央心惊肉跳,倒不是没见过这种凶险的场面,而是担心元宝小和尚有个闪失,对面可是老家伙,纵然资质一般,所学泛泛,那也远飞小小年纪的元宝可比,更何况铁骨门的武功可不是一般成色。 宋祖武猩红的眼睛惊异的看了眼元宝,右手微微一甩,便是骨骼撞击的咯吱声响起,想不到他师傅那么厉害,徒弟也不赖。 元宝小和尚的脸色有些涨红,双拳微颤,白玉寺的罗汉手精妙,足够抵挡宋祖武,但他年岁尚小,内功火候还不够,在交手时,劲力反扑,此时经脉震动,很不好受。 “小和尚,小捕快,只要你们让开,离开这里,我可以放过你们两个,若是执意要和老夫作对,休要怪我狠心下辣手了。” 时间紧迫,宋祖武有任务在身,接引他的魔门高手正带着鲁达苦和尚在山里转圈圈,玩躲猫猫,他必须速战速决,尽快摘取罗七三人的心脏。 元宝小和尚就怒目一瞪,颇有些金刚威严,就要开口拒绝,却被项央拉了下衣袖,疑惑的转头,就见到项央一脸笑嘻嘻的抱刀,冲着宋祖武行礼。 “前辈,您是高手,我们两个只是低手,自然万万不敢和您相抗衡,但要是这三人出了差错,等鲁达和苦和尚回来,我们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不如您想一个万全之策,帮帮我们,那咱们不用打,您取所需,我们不用受罚,和和气气的有多好。” 元宝小和尚心里一惊,怎么的?难道你竟是个贪生怕死之徒?况且眼下他还顶得住,为什么要和这个噬心恶魔低头? 后方的罗七三人则是淡淡的看着这一幕,对项央的这种做法不但不感到愤怒,反而大加赞赏,真是聪明人。 眼下项央加元宝,对阵宋祖武肯定劣势,要是打的时间长了,肯定有闪失,但他们不是只有自己,还有鲁达和苦和尚在山里,早晚会回来,如此,拖延时间肯定比直接硬上要好得多。 元宝小和尚看不出项央的打算,但宋祖武可是老江湖了,混了这么多年,哪看不出项央的心思?也不多言,直接朝着两人奔去,继续浪费唇舌是给对方机会,他可不会这么愚蠢。 项央见状,轻叹口气,剑眉一挑,也沉下脸,冲着元宝说了声上,自己就拿着雁翎刀迎着宋祖武而去。 不过别看项央冲的挺猛,但在与宋祖武迎面的刹那,脚下一扭,施展神行百变,身体旋转半周,让出位置,让宋祖武直接突入,自己手中长刀灌输内力,施展胡家刀法劈斩宋祖武的后背脖颈位置。 元宝在项央说完上字后,动作也不慢多少,在项央侧身之后,正好和宋祖武迎面相对,两人噼啪拳脚到肉的声音连绵响起。 三人混战,元宝作为与宋祖武对攻的主力,以罗汉手与之对拆,不落下风。 项央则在一旁以胡家刀法袭扰,分散宋祖武的心神,让他不敢出全力对付元宝,手中雁翎刀出了足足二十刀,没一处砍实,重在缓解元宝的压力。 两人虽然相识不久,对彼此都不是很了解,但配合默契,一时间倒也和宋祖武打的有声有色,在空地上杂草被三人搅成一团乱。 “元宝的武功不错,小小年纪真气既厚且纯,罗汉手也朴实无华,殊为难得。那个小捕快表现的也颇为亮眼,武功虽不如何高,但光凭那份机敏的心思,就是难得的人才,罗七,你们神捕门又添一英才。” 杜远晦很清楚,论实力,不管是元宝,还是项央,甚至两人加起来,都不会是宋祖武的对手。 但眼下,两人联合,居然和宋祖武打了个旗鼓相当,让他大开眼界,不禁出声赞叹,情真意切。 “不错,宋祖武与与元宝对拆,只出了五分力,还要留下心神应对项央的刀,这才给了两人机会,这刀法也就罢了,那步法才惊人,随便一踏,身形变化,转换自如,实在惊人。若是这个小子一心想跑,武功高他一两个层次的人还真不一定能拿下他。” 罗七眼力非凡,紧跟着说道,他也是爱才之人,项央的表现的确亮眼。 可以这么说,元宝对宋祖武的威胁是三,那项央的威胁就是七,别看眼下没一刀砍实,但只要砍下一刀,宋祖武绝对受到重创,这就是兵器在低阶的作用。 “臭小子。” 宋祖武越大越憋屈,甚至刚刚耳侧的一缕长发被项央削去,让他心里的怒火更盛,杀机几乎抑制不住,时间紧迫,他不能再和这两人纠缠下去。 元宝是年纪小,武功高,项央是道家气功悠长,利器锋刃,必须要解决一个才能尽快完成上使的任务,然后脱身离开。 宋祖武心念一动,右腿和元宝脚力互相对踢三下,腹部硬接了元宝一拳,在元宝惊诧的目光中,倒飞出去,正迎着项央劈砍的方向。 “不好,项施主小心。” 元宝出声之时,其实已经晚了,宋祖武动作飞快,在半空中翻了个跟斗,落地后右手成爪,直接捏住项央划来的雁翎刀刀背,狠狠一拉,直接将项央身体拉来进,所手成拳,灌注真气狠狠打向项央的心口。 形势一时急转直下,项央心内冰冷,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宋祖武这是要以轻伤换自己的性命啊。 , 第九十二章 现身 (七夕情人节快乐) 宋祖武暴起而发,元宝武功不错,但争斗经验不足,一时失察,让宋祖武脱离自身,使得项央的处境危机到了极点。 身临险境,项央的脑子放空,却并没有多少惊慌,仿佛一切都和自己无关,抓着雁翎刀的右手瞬间松开,狠狠一贯,将长刀撕扯而出,自己的身体则侧身扭开,外衣,筋肉,内力,一阵翻滚涌动,如波浪。 啪的一声脆响,宋祖武的拳头结结实实的打在项央的胸膛处,却非心口,更在一阵震荡中,拳力层层削弱,打在项央身上,已经不足三成。 噗,项央吐出一口鲜血,但眼神越发明亮,带着狠辣,右手并指,狠狠插向宋祖武的双眼处,双指破空,带着呲呲声,全真内力灌输下,铁指诀近乎大成。 宋祖武拳头落实,却发挥不到三成,根本无损项央的性命,更在项央吐血后,直接喷了宋祖武一脸,使得他双眼渗入血滴,酸涩疼痛,啊的一声紧闭双目,脚步后撤,避开项央直插而来的双指。 而在这番变化之间,元宝已经欺身上前,罗汉手成七式拳招,招招打向宋祖武的要害处,看其劲风,显然元宝动了真怒,比方才交手对拆劲力更加雄浑。 即便当此时,宋祖武仍有反击余力,双目紧闭,项央的血液在面上与头发上淌下,双耳却一阵颤动,听声辨位,双手如滚珠一般,上下滑动,挡住元宝的轰击,身体又退后几分,与项央元宝都保持一个较为安全的距离。 项央吐出一口浊气,按了按刚刚被宋祖武打到的胸膛位置,虽然隐隐发痛,却并不严重,眼里闪过一丝庆幸,心中一阵后怕。 刚刚要不是他当机立断,弃刀使用神行百变侧身躲开一点,只怕纵然经过泥鳅钻洞消减劲力,心口被宋祖武打上一拳,也难免重伤,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是轻伤? “神行百变果然是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泥鳅钻洞救了老子一命啊。” 项央趁着宋祖武退后的当口,重新拾起落在地上的雁翎刀,迎着元宝歉意和关切的眼神,与他并排而立,应对宋祖武。 而两人对面,宋祖武以双手擦拭了几番眼睛,终于恢复视力,带着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恨意,死死盯着项央,奇耻大辱,项央这么一个货色居然能将他逼到如此地步,不是奇耻大辱是什么? 后方,罗七三人也是深深呼出一口气,带着复杂的心思看了眼项央,临阵对敌,以弱打强,还能脱身无恙,他们三个自问自己身处当时的危局,怎么也做不到。 项央则是持刀喜悦,是的,虽然受了伤,但心里的喜悦的确几乎溢到脸上。 当日他与刘乘一战,处处受人所制,被牵着鼻子走,根本从第一招就输了。 但他能总结教训,夜晚入睡前,以脑海模拟对战,今日就是进步的明证,他有自信,再和刘乘一战,也许未必能赢,却绝不会陷入他人的节奏,被人摆布。 “项施主,你没事吧?刚刚都怪我。” 元宝有些自责道,不过项央没有怪他,他年纪小小,能有什么丰富经验阅历?被老家伙摆一道很正常。 “无妨,不要自责,我有一门卸力之法,只是受了些轻伤,眼下还是对敌要紧。” 说着,项央看了眼左右四周,觉得还是有点不太对头,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 正对峙着,突然从宋祖武身后的山谷入口处跳出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不是鲁达又是谁? “果然,这个混蛋,将老子和元宝他们当成鱼饵了,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项央一见鲁达露头,就知道自己被人摆了一道,所谓留守山谷,看护三个伤号,根本就是鲁达他们使的引蛇出洞之计。 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宋祖武会上当,项央就不知道了,不过肯定和苦和尚脱不了干系、 “鲁达?是你?真的被我猜中了,这么说上使放弃我了?看来魔门果然靠不住。” 见到鲁达,宋祖武并非十分惊讶,甚至看起来早就有所预料,只是嘴角的苦涩与淡淡的绝望,又不像是留有后手的样子。 “是我,宋祖武,你早该知道,魔门无情,每年和你一样被诱惑陷入魔道的,不知有多少,你不是最特殊的那个。 束手就擒吧,跟我回神捕门接受审判,能多活一些时间不好吗?” 鲁达双眸幽幽,背负左手,右手立在腰侧,身上的衣服鼓荡,显然要动手。 宋祖武并非莽夫,从他能孤身一人,戏耍神捕门和铁骨门高手,甚至设下陷阱,差点宰了罗七三个就能看出些门道。 这个引蛇出洞的陷阱,他也不是没看出来,但他自问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扑杀山谷的众人,取走三个,乃至更多的武者心脏,这才硬顶着成为瓮中鳖的压力现身。 富贵险中求,宋祖武一直富有冒险精神,从在铁骨门时借邪法练功,到接触魔门,加入魔门,再到在清江府四处犯案,搜罗天生神力之人的心脏,引诱追捕之人来黑山,反击对方,哪一样不是在冒险?若不是苦和尚机缘巧合下救了罗七三个,说不定还真被他得逞。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也许之前他都赌赢了,有了收益,但这次他赌错了,付出的将是自己的性命。 “废话,你以为你赢了吗?没有那个大和尚,你未必是我的对手。” 说话间,宋祖武脚下一扫,直接向着项央和元宝的方向炸出扇形的泥土碎石,阻拦两人的动作和视线。 自己则向着山谷中的鲁达冲去,他和元宝项央一战,除了之前视力受损,并未受伤,哪怕闭眼之时元宝偷袭,也未能伤他分毫,所以有足够的底气与鲁达硬刚。 更何况他的最终目的也不是击杀鲁达,只是要夺路而逃,难度小上许多。 当项央和元宝两人反身掩住脸孔躲避飞溅来的泥土时,鲁达已经和宋祖武交上手。 鲁达擅长手上功夫,这一点项央老早就猜出,但等他定睛一看,才知道鲁达的手上功夫是何等的了得,逼格又是何等的突破天际。 背着左手,单着右手和宋祖武拆招,一只手产生了千万只手的错觉,打的宋祖武晕头转向,不时就被扇两个耳刮子,全然不见了和项央元宝对战时的从容与强大。 “论内功,鲁捕头和宋祖武相差仿佛,但鲁捕头的千罗巧手,完全克制宋祖武的铁骨门外功,这才有这般惊人的表现,项施主不必惊讶。” 元宝看着项央的表情,解释道,武功相克,就跟自然界动物的天敌,很明显的能分出胜负,鲁达宋祖武不外如是。 , 第九十三章 任务完成 武功克制,是一个泛称,并没有具体的定论,比如内功上的相互克制。 任我行的吸星大法厉害非常,纵横天下,但在左冷禅的寒冰真气上,被克制的死死的,明明功力在左冷禅之上,就是处处受到限制。 还有外功招式的克制,如全真教的武功被林朝英所创的古墓派武功克制,小龙女小小年纪就能打败数十年修为的全真七子之一郝大通,功法克制占了很大一层。 今日鲁达所用的千罗巧手,乃是神捕门收藏的一门手上武学,以掌法为主,兼有擒拿、打穴之功,施展之时,招法精巧灵动,迅如雷霆,刹那间好似形成星罗密布的棋局,有千手幻影。 鲁达自然没有修成那种至高的境界,但十数年的浸淫,火候也绝非寻常,至少此时项央看的眼花缭乱,若是易地而处,取代宋祖武的位置,早就被干掉了。 而宋祖武修炼的是铁骨门的正宗铁骨诀心法,共分十三层,从筋肉,五脏,一直修炼到骨髓,内外兼修,极为高明。 铁骨诀功夫每增进一层,气血就旺盛一份,皮肉也紧贴骨骼一次,最后练出一副钢筋铁骨,不但有横练功法的无匹防御和拔山神力,更能生出刚强无匹的铁骨真气,催敌摄锋,纵横难当。 唯一可惜的是,铁骨诀在低层次战力普通,又极难修炼,是一个大坑。 铁骨门的七长老杜远晦才不过五层修为,堪堪摸到六层的门槛,而宋祖武就更不用说了,正是因为进境太慢,看不到希望,才动了用邪法练功的心思。 而铁骨诀在宋祖武手上,虽然势大力沉,招法凶险,但碰到手段精巧的鲁达,就像老鼠遇到猫,只能凭借铁骨心法的皮糙肉厚硬抗,招法上的劣势太大了。 “元宝,咱们用不用上去帮鲁捕头一把,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看了一会儿,项央也发现一些问题,别看鲁达一副悠闲自在,将宋祖武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样子,但实际上击在宋祖武身上的力道并未造成多大损伤,也造成了宋祖武虽然被打的嗷嗷乱叫,竟然还是中气十足,毫不虚弱。 “不要,项施主你先留在这里,我自己前去即可,以免被宋祖武挟持作为威胁。 哦,我不是说你的武功低,虽然刚刚你从宋祖武的手上逃脱,但还不足以和他正面交战,万一被他抓到机会挟持,会死的。” 元宝看着项央,圆嘟嘟的脸孔一脸正经,为你好的样子,虽然是好意,但项央怎么就觉得那么可恨呢?看着元宝的光头,恨不得敲几下以发泄心中的憋屈。 “算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反正刚刚和宋祖武交手,怎么都算完成任务了,哼,等到领取奖励,修为大进,一刀斩你个桃花开。” 项央恨恨的看了眼元宝,归刀入鞘,跳跃着几步退后,横在罗七三人身侧,迎着三人疑惑的眼神,涩然笑道, “三位不用担心,我怀疑宋祖武再被逼到绝境时,很可能以你们作人质,所以我留守后方,保护你们,绝不让他得逞。” 罗七三人可不是小白,除非有人相助,不然宋祖武被吃定了,哪里还有机会摆脱鲁达来挟持他们,不过做人不能这么较真。 “那就多谢小项兄弟了。” 项央脸上严肃,目光则继续放在鲁达宋祖武已经新入战场的元宝身上,机会难得,观看武者对战更是大好的机遇,对于自己的成长更有无可估量的作用。 这就跟现代学习一样,理论再好,也要有实践才能体现价值,项央掺和不到其中,看看也是好的。 在山谷入口处,宋祖武见到元宝也加入战圈,脸色顿时一变,鲁达打不动他,那是功法限制,千罗巧手的配套内功重在速度幻化,于攻击上也就是一般般。 但元宝可不同,刚刚交手那段时间,宋祖武已经大体摸清了他的底细,外功用的是白玉寺的秘传罗汉手,是嫡系武僧才能修习的技击武学,攻防一体,极为不俗。 至于内力,应该是白玉寺的九横心法,属于更高层内功阿含经的前置武学,刚猛霸道,劲力雄浑,即便元宝年岁尚小,但威力仍然不俗。 被鲁达打十下,很可能远不如被元宝打一下,差距就是这么大,所以宋祖武瞬间转换战术,主攻元宝,对于鲁达只留出三分心神防范。 “这个神捕门的铜章捕头有点弱啊,难怪上面还有什么银章,金章之类的分级。” 项央心里很不厚道的想到,不过很快又发现自己被打脸了,虽然鲁达的表现从惊艳到普通,但有一点无法改变,那就是他的出手真的很快。 在宋祖武和元宝对敌期间,鲁达终于双手齐出,以千罗巧手,将宋祖武全身上下都摸遍了,咳咳,除了子孙根,眼睛是越来越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玻璃。 远处战局,拳拳交击,内力附着中,劲风向外扩散,偶尔将无辜的树木石块砸成一团狼藉,项央就看到鲁达趁着宋祖武与元宝对拆期间,很不厚道的穿插手掌击打宋祖武的腋下。 “唉,鲁捕头果然老辣,这么快就找到宋祖武的弱点了,大局已定,至多十招,宋祖武必败无疑。” 杜远晦盘坐在地,同样看着战局,见到鲁达的动作和宋祖武的反应,轻叹一声道。 “不错,原来宋祖武的软肋就是腋下,以鲁老大的武功,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连击十招,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罗七看了眼项央解释道,而在他说话间,就见到本来攻击疲软的鲁达一阵操作猛如虎,双手专打宋祖武腋下空隙处,掌掌切击,打的宋祖武嗷嗷乱叫,双臂无力出招,又被元宝锤了四五拳,口里的鲜血不要命一样的往外冒,最后狠狠的摔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 鲁达攻击力道是不行,但打在宋祖武一身硬功的柔软处,且多次叠加,也能造成成吨的伤害。 “大局已定,现在就看苦和尚是否能抓住那个魔门高手了,不过希望不大,毕竟宋祖武也是此人抛出的一颗试探的棋子。” 这边三个人满怀欣慰的讨论着,项央则感受着脑海中无字天书的大放光明,知道任务完成,喜悦不已。 在鲁达之前,他和元宝两人围攻宋祖武,且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肯定是符合任务描述的。 “只是不知,一年的内力,是否能助我破开一条正经,乃至更多。” 项央也看明白了,武功和战力是两码事,但武功越高,肯定是对实力有所增益的,至少内力是越高越好。 , 第九十四章 城府 宋祖武被击败,项央就要上前,身边三个本来跟废人差不多,只能盘坐在地上修养的罗七彭宣杜远晦突然齐齐起身,一同朝着宋祖武方向走去,看起来虽然有些虚弱,但步伐稳健,根本无损行动。 项央被吓了一跳,随即想到了什么,脸色不是很好看,作为鱼饵,他和元宝是不知情的,但这三个人之前和鲁达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又嗑药恢复,应该知道内情。 “也就是说,刚刚我险死还生,其实他们都可能有实力插入战局,却袖手观望,果然是靠人不如靠己,能信的还是只有自己。” 项央的表情不变,依然噙着笑意,但眼神却有刹那间的寒光闪过,从鲁达未曾跟他商议就拿他作饵,再到这三人假装重伤,坐观他与宋祖武恶斗,甚至险些丧命,都让他十分不满。 他不介意做这些事,但不代表他能被人像傻子一样利用,尤其是可能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 “鲁老大神威依旧,千罗巧手又再上一层楼,属下佩服。” 罗七在当中,彭宣在左,杜远晦在右,三人来到鲁达面前,看着卧倒在地,不断往外吐血的宋祖武,纷纷诧异的看了眼一侧圆滚滚的元宝小和尚。 宋祖武虽然资质一般,修炼的还是大坑一样的铁骨诀,但内功的确深厚,元宝能将他打成如此伤势,且不断恶化,实在让人刮目相看,不愧是那个苦和尚的弟子。 “鲁捕头,这宋祖武是我铁骨门的叛徒,用我铁骨门的功夫作恶,我想将他带回门内,交给门主处置,不知您能否通融一二啊。” 杜远晦长发披散,略有些羞惭道,不过该争取还是要争取,宋祖武到底和魔门牵连有多深,到底如何急速修炼铁骨诀,不但是门主,就是他也眼馋不已。 “杜长老,其他好说,唯独这宋祖武,在我清江府内犯下累累血案,罪大恶极,柳捕头给我下了死命,一定要带他回去,由神捕门处置,所以恕我不能答应。” 鲁达摇头郑重道,除了那些血案,宋祖武本身的价值就不小,铁骨诀心法,噬心一脉的隐秘,魔门潜藏在清江府内的势力,套出任何一个都是大功一件,他绝不可能让出去。 两人在这边掰扯,却没看到地上宋祖武被长发掩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一双眼眸更是绝望中带着疯狂,都拿自己是个香饽饽,想要咬上一口,不过都只不过是一场空,早晚是死,要死,也要死在自己的手上,绝不便宜他人。 于是鲁达杜元海还在掰扯的时候,宋祖武体内发出炒豆子一样的爆鸣声,噼噼啪啪的乱响过后,身体一阵颤动后,软趴趴的再没有动静,竟是自戕而死。 “这?想不到宋祖武居然有这个魄力,罢了罢了,如此也免得争论。” 杜远晦见状,心里一叹,不过这样也好,至少鲁达他们不可能敲出铁骨门的武学了。 鲁达则是脸色难看,包括罗七彭宣,虽然宋祖武死去也符合他们的预期,但明显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没有敲出来,可惜了。 元宝小和尚则低声诵念佛号,小小年纪,竟有了些悲天悯人的意味,让在一旁静静观察众人的项央称奇。 彭宣见到宋祖武死去,眼神没有一丝波动,每年,每月,每天,每个时辰,这偌大的大周都有人死去,他见的多了,他人的死亡早已掀不起彭宣心内半点涟漪。 俯身伸手在宋祖武身上一阵摸索,人死了,尸体上也许留下有用的信息,也许是信件,也许是信物,总之查探是必须的。 正在他摸索查探的过程中,从山谷外飞纵入一个大和尚,双手展开,如大鸟一般滑翔十数米,双脚在空中轻摆,最后轻飘飘的落地。 项央眼尖,苦和尚至少两百斤重的身体从天而降,落入松软的土地上,居然不见下陷,地面平整如初,其轻功修为可见一斑。 “苦大师,您回来了,不知可有收获?” 鲁达照例询问,不过很明显没收获,毕竟苦和尚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哪怕把人宰了,也该有个尸体才是。 “没有,那个高手以宋祖武引你回来,我又没什么追踪能力,把他给跟丢了,不过你放心,此人被我打了一记韦陀杵,就算侥幸逃得一命,也要功力大损,不成气候。” 苦和尚落地后先是扫视了眼场上的情形,看到元宝安然无恙,暗暗点头,又见到宋祖武身死,微微皱眉,随即回话道。 鲁达虽然早知结果,仍然难掩心中失落,魔门噬心一脉极为残暴,手段血腥,向来是神捕门首要的打击对象,现在可惜了。 不过很快鲁达就恢复心情,笑着和苦和尚攀谈起来,罗七三人也不时插上一两嘴,将此战从头到尾描绘出来。 听到因为元宝的过失,让项央身处险境,甚至差点丧命,苦和尚脸色不是很好看,眼中带着歉意,双手合十向着项央行了一礼。 项央面带笑容点头回敬,他对元宝和苦和尚的印象不错,虽然是吃荤的和尚,但心地不错,尤其是元宝,涉世未深,保持一颗赤子之心,这很好。 鲁达则深深看了眼项央,见他面色如常,看不出有什么怨言和其他的不满,在欣赏中有多了些警惕,此人城府颇深啊。 作为一个有十几年办差经验的老捕快,鲁达深谙人心,知道自己今日作为肯定引起项央不满,这是人之常情,换了他也不例外。 如果项央表露出来,如甩脸子,不给他好脸色,他会失望,但也会放心此人,一个直肠子,难以担当细微任务,却容易看透。 但项央什么埋怨都没有,脸色如常,这就体现出此人的城府,喜怒不形于色,哪怕心里记恨,甚至杀意腾腾,脸上还是笑呵呵的,比直肠子难对付一万倍,因为你猜不透他心里想些什么。 就像现在,鲁达欣赏项央的城府,武功,能力,却看不透他对自己利用他作饵有多大的怨气,这就让人警惕。 “好了,大家收拾一下,还是尽早下山吧,晚上到了县城,我做东,请大家吃顿好的。” 鲁达回过神,不再关注项央心里是怎么想的,对着苦和尚罗七等人说道,引得一旁元宝小和尚肥肉乱颤,眼放金光,大餐,是他的最爱啊。 , 第九十五章 回程事宜 上山时,只有鲁达项央两人,运使轻功,飞纵而行,不过数刻功夫,但是下山就没那么轻松了,多了三个有伤之人,只能慢慢行走,这还是丢弃宋祖武尸体才有的速度。 按照彭宣对项央所言,一般追捕通缉的高手,要么生擒活捉,要么斩杀敌人为人所见,或者取其身上标识明显之物作为印证,如头颅,如此报备神捕门辨明真假,才算结案立功。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许多时候,也就是看个人的一张嘴了,神捕门不是邪魔外道,取人首级在大街小巷招摇之举,影响终归不太好。 因此,谎报战果之事,在神捕门内部的处罚十分严格,今天你说你杀了通缉犯,好,神捕门添上一笔功绩,下放奖励。 等来日发现此人还活着,调查后发现你是谎报战功,那不说前途,整个人都得被追究责任,少不得在地牢中走一遭,因此,很少有人做出这种不智之举。 而这次下山,苦和尚与元宝也在其中,项央不知道先前苦和尚传音入密和鲁达说了什么,不过显然和两人今后的去向有关,以他猜测,说不定将来还会多出两个和尚同僚。 当然,下山路上,鲁达也和项央聊了几句,向他道歉,也没说什么我不是故意陷害你的推诿搪塞之语,反而大大方方,仔仔细细解释了一番他和苦和尚的计划。 按他所说,以元宝的武功和他项央的身法,足以维持不败,至少面对硬功过人的宋祖武不会有危险,只是他们料想不到元宝的经验不足,宋祖武又十分老辣,这才险些害了他的性命。 此外,罗七三人虽然经过丹药之助,体内伤势缓解,但也仅仅只能自保,还没有插手战局的实力,所以也非旁观他生死于不顾。 鲁达所言真假,项央自有主见,对他的态度也很是满意,心里的埋怨和气愤消减不少,不管怎么样,结果总是好的,那就够了。 如此众人先下了黑山,到了李郭村,项央出面找到村长,诉说了神捕门已经找到杀害李金海的凶手,并将他绳之以法,引得村里人和李金海的家属一阵议论。 当然,其中不乏怀疑的,但看到罗七三人病恹恹的受伤样子,项央又具体说了宋祖武尸体所在地,众人方才相信,对鲁达几个人千恩万谢。 鲁达没有停留,在村子里雇了几个担夫,抬着简易的竹轿,让罗七三个伤号坐上去,便摇摇晃晃吱吱呀呀的回县城了。 安远县城,府衙内,听到项央回来禀报,将今日之事一一道出,李致知兴奋不已,这就好,这就好,杀人狂魔罗网死去,不会再有无辜百姓伤亡,这是大好事一件。 “小项,做得好,没丢咱们安远县衙的脸,我一定重重有赏,对了鲁捕头他们人呢?还有那位苦大师,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王英站在李致知右手边下方位置,对项央今天的遭遇也是唏嘘羡慕,他干了这么多年的捕头,最凶险的一次也不过是和黑风山寨的大胡子一战,比起这个宋祖武,那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回大人,罗七三人有伤在身,鲁捕头带着他们在悦来客栈开了几间房修养,苦大师和他们在一起。” 项央说话间,故意咳了咳,装作伤势不轻的样子,再加上胸口的确隐隐作痛,脸色有些苍白,让李致知和王英一阵担心, “好了,小项你也受了伤,还是先回家休息吧,这几天都不用来县衙,请个大夫仔细瞧瞧,内伤可不能忽视。 神捕门的人我会安排王英去接待的,不会失了礼数,该算你的功劳,我也会为你争取,放心吧。” 李致知语气温和道,项央是个人才,也是个有福气的人,只怕在县衙待不了多长时间了,别的不说,就冲这次协助鲁达击杀宋祖武,这个功劳足够进入神捕门了。 项央面露感激,向着李致知道谢后又和王英行了礼,便转身离去。 其实项央的伤势并不严重,不过心中对无字天书奖励的一年内力念念不忘,急不可耐,这才使了个心眼,让李致知放自己回家,也好赶紧领取奖励。 不过项央也不是对身体不管不顾的人,虽然他自认为宋祖武那一拳没对他造成多大的影响,但还是来到回春堂,通过朱二找了个对内伤颇有研究的大夫,把脉诊断,开药调养。 等忙完这一切回到家中,时间已经到了申时,项央将药包放到厨房,自己来到房间中,关好门窗,盘坐在炕上闭目调息。 呼吸之间,五心向天,全真内力在体内四肢百骸涓涓流淌,当运行至胸口时,只感觉清凉的气流在伤处盘旋,点点滴滴滋润受伤的每一寸,每一丝肌肤,血肉,原本衣服下有些泛红的肌肤,在内力运行过后,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原本的肤色。 咳咳,项央这次是真咳嗽,嗓子眼堵住,一口带着暗黑色的血液从口里喷出,项央整个人都顺畅许多。 全真内功乃道家一脉,清心养气,绵绵勃勃,同时在滋润肉身,延年益寿,养伤还元上有极为不凡的功效。 像是项央受了宋祖武一拳,三分内伤,七分外伤,合起来也不过是小伤,经过全真内力滋润养元,内外两伤基本无恙,好好静养三五天就能恢复如初。 伤势好转,项央伸出右手轻轻摸了摸胸口处,只有酸麻,疼痛消减,可见伤势大有好转,本人对全真内功也更加满意。 在斗战上,全真内功也许威力一般,但胜在积蓄内力出众,疗伤功效惊人,无愧全真正宗之名。 想着伤势大有好转,项央将心神沉入脑海中,感受光明大方的无字天书,默念了一声领取奖励,一道汹涌无尽的灵气便从项央的头顶直接浇灌而下。 之前项央有过一次领取十日内功奖励的经历,体表之外,天地灵气丝丝缕缕的渗入肌肤,血肉,进入经脉,最后化作内功修为。 而这次,还是一样的增进内功的方式,不过更加暴烈,前一次真气如微风拂面,这次就像是大江怒涌,哗啦啦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原本紧闭的门窗突然被平地而起的一阵狂风吹开,吱呀作响。 项央嘴角一咧,欲哭无泪,此时心里只有两个字,“好猛。” , 九十六章 精进 项央的这个好猛,完全表现出此时内心的真实感受,几乎密如实质的天地灵气化作怒涛从整头顶百会灌入身体内,而后化作千万丝丝缕缕的细流在体内所有经脉血肉处上下游弋。 有种刑罚,叫做凌迟,也就是常说的千刀万剐,共需要在身体割上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乃是世间最为残忍暴烈的刑罚。 项央此时的感受,就是觉得自己正在被凌迟,那原本视为内功补药的天地灵气,就是一把把锋利的小刀,割肉,阻断血液流通,碎裂经脉…… 种种痛苦,难以用言语来形容,项央想要大叫以发泄心中的痛苦,却发现只能呃呃的在喉咙里低声呜咽,想要咬舌自尽结束这种痛苦,却发现连舌头都控制不了。 全身衣物下的皮肤如浪翻滚,滴滴带着黑红色的汗珠渗出,一阵恶臭在屋内传出。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痛苦成了习惯,且逐渐减弱,项央竟然渐渐升起一股享受的感觉,疼痛依旧,但疼的有价值啊。 在他心眼感知中,血肉,经脉,筋骨,经过天地灵气的融入淬炼,那绝对是难以想象的巨大提升,只要不死,区区疼痛,算得了什么? 而体内的全真内力,更在这狂猛灵气的融合下,逊色膨胀增长,由小团水洼,迅速成长为一条小溪,强大富有生机,冰凉的感觉涌遍全身。 项央心里一动,依照心法所载明的运功路线运转内力,朝着足少阴肾经处冲去,以势如破竹之势贯通经脉。 经脉,在人体就像是条条大道,在未曾贯通时,堵塞,需要以强大的内力贯通,从而增长内力,提高人身的肉身潜力。 项央原本修练全真内功,早晚行进,动静之间皆可练功,因此积蓄内力远胜他人,此时无字天书直接给他灌顶了一年的修为,这一年指的是全真内力的一年,实际上足以比得上常人修炼四五年时间还要多。 如此浑厚积累,足少阴肾经被贯通,项央再接再厉,又向手太阴肺经发起冲锋,虽然不如前一次势如破竹,但也游刃有余,唯独在冲刺第三条正经时遇到阻力,堪堪贯通一半。 也就是说,项央在短短时间之内,从一个只是下九流武者,一跃成为两正经的高手,这种晋升速度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只怕能活活将人吓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练武的时间已经晚了,潜力根本不高。 别看之前修炼吐纳诀和全真内力如有神助,但实际上是无字天书和铁裆功强精之助,这才能短时间内有那种进境。 当积累用完了,功力高了,我的修炼速度就会变慢,眼下一年之功,要是换作自己修炼,也许要两到三年都不止。” 项央有个清醒的认知,练武打基础的最好时光,是五岁到十五岁这十年时间,因为这个时间处于人身自然发育的时候,在这个时候练武,不是追求境界,是打基础,基础牢固,才能盖出高楼大厦。 比如他现在十五,一个大门派的嫡传弟子也是十五岁,两人也同样是打通两正经的武者。 如果没有无字天书,两年之内,也许他打通了一条正经,还十分勉强,但那个出身大派,从小练武奠基的高手,足以贯通三条乃至更多的经脉,这就是差距,是底蕴,十年的时间,也许就是一辈子的遥不可及。 “还好有无字天书,哪怕没有改善资质,脱胎换骨的神功,单凭完成任务赚取修为这一条,就足以抹平我和那些天之骄子之间的差距,而且,似乎这种修炼方式本身就在为我伐毛洗髓。” 项央静静感悟自己体内的变化,毛发,肌肤,更内层的血肉,经脉,骨骼,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是往好的方向在改变的那种。 总说有什么天材地宝,比如千年人参之类的,他们特殊在哪里?珍贵在哪里? 无非是经年累月的生长,在其内部积累了数之不尽的灵气,如此再配合本身的功效,放大千百倍,才成为无数武林中人趋之若鹜的神药。 项央虽然没有吃什么天材地宝,但灵气入体,哪怕九成化作他本身的修为,剩下的一成也足以增进体质。 这还不止,项央发现自己的经脉之间似乎都有所扩张,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原本阻塞的地方,在上方出现一丝空隙,每一条都是如此,就足以证明。 可以说,这次的任务奖励,对项央作用之大,难以估量,要是多来几次,过个十年八年,项央感觉天下无敌不是梦想。 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种增进功力的方式太过狂暴,让他经受了难以想象的痛楚与折磨,甚至生出自戕的想法,这种痛苦可想而知。 “不过有舍必有得,这才是正常的,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些什么,如果说痛苦是我变强所要付出的代价,那我甘之如饴。” 项央握了握充满力量的右手,一双丹凤眼中满是欣喜与开怀,不过闻到自己身上阵阵恶臭味,一股酸水就涌了上来。,这也太臭了。 连忙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个干净,光溜溜的踏出门口,走到院子里的水缸边,舀起一瓢水,直接从头顶浇下,清澈的水流从身体滑下,带着污秽的汗珠,落到地上,已经黑红一片,而身体,重新恢复洁净,甚至比之前还要更加白皙富有弹性。 回到房中,项央擦拭一番身体,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色内衣,拿着雁翎刀来到院子中练刀。 先是基础刀法,接着是胡家刀法,配合神行百变的步法,一时间小院中劲风呼啸,长刀化作一团光影,宛如绽放的花朵。 等项央停下来,便见到他又是高兴,又是纠结,内力既厚,战力必然狂增,他的刀法威能也直线飙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对力量的把控稍显薄弱,不如之前那么精准。 “是了,我的肉身记忆,对雁翎刀,对刀法的领悟,还停留在之前的阶段,与眼下的内功境界完全不相匹配,还是得赶快适应啊。” 不过项央没有多么担心,他在修炼武学的黄金阶段,五岁到十五岁之间,一直修炼基础刀法,根基极为扎实浑厚,对刀招的调控和把握,绝对够用,至多三天,就能将胡家刀法练到和内功匹配的程度。 “话说为什么无字天书会让我抽到胡家刀法而不是苗家剑法呢?是因为任务目标胡强姓胡?还是我本身就修炼了十数年的刀法?” , 第九十七章 三人之议 项央这边惊人的进境暂且不谈,鲁达这边带着罗七、苦和尚五人,在悦来客栈又多开了五间单人房,大家安心的入住。 苦和尚和元宝是出家人,出了白玉寺后身无长物,本来是以天为被地为席的,不过鲁达和苦和尚早就有言在先,因此一应食宿花费都由他负责。 至于杜远晦,铁骨门财雄势大,自有营生,自然不在乎这点小钱。 彭宣房间内,铺就松软被褥的床上,鲁达双手抵住盘膝闭目的彭宣的背部,运转内力助他疗伤,房间静悄悄的,只有呼吸声传出。 罗七则坐在房间圆桌边的木凳上,换了身干净的白衣,英俊的脸孔更显魅力。 良久,鲁达撤回双掌,缓缓收功,彭宣的脸上满是汗水,不过气色红润许多,显然在鲁达的帮助下,伤势大有好转。 “鲁老大,你先帮罗七运功,又接着帮我疗伤,属下实在感激不尽。” 彭宣的嘴唇微微干裂,嘶哑着声音道,助人疗伤,是损耗自己内力的行为,鲁达已经给他们疗伤的丹药,又如此不辞辛劳的帮他们,一般的上司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说什么傻话,大家都是兄弟,这次是我决策失误,才导致你们差点没命,我所做的都是应该的。” 鲁达起身下床,走到罗七身边坐下,倒了杯清水咕噜噜喝个干净,眼里的疲惫稍稍缓解,看着罗七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奇道, “罗七,有什么心事吗?不如说出来,让我和彭宣听听看,说不定能为你解惑。” 罗七看了眼鲁达,他和彭宣也都不是外人,微微犹豫,最后开口道, “是,鲁老大,我有疑惑。今日黑山上,宋祖武被元宝小和尚打倒后,你本可以封了他的经脉穴道,让他想死都死不成,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最后反而让他自己了断。 而且我跟了你鲁老大这么长的时间,是真的为他惋惜、可惜,还是做戏,我也都看的出。” 这话出口,彭宣的脸色瞬间变化,惊讶中带着不解,当然,他跟着鲁达的时间不比罗七少多少,自然也看得出些许蹊跷,不过不该这般明问啊,这不是怀疑鲁老大别有用心吗? 鲁达听着罗七的疑问,看着彭宣脸色的变化,始终保持微笑的表情,放下手里的褐色茶杯,点头赞道, “小七你的观察果然敏锐,看的很清楚,猜的也很准,不错,我的确是有意放任宋祖武,因为我看过他的卷宗,知道他的性格,宁肯自戕,也绝不受辱。 这一点其实杜远晦也知道,他和宋祖武同门学艺,相交多年,比我更了解此人,但他同样没有动手封住宋祖武的经脉穴道,防止他自杀。” 鲁达的话让罗七的彭宣瞪大了眼睛,两人完全不能理解,无论是鲁达,还是杜远晦,都该知道宋祖武身上蕴含的价值啊。 “不要这么看我,我临行前,柳捕头亲口跟我说的,这宋祖武,既不能活着被杜远晦带到铁骨门,也不能生擒回咱们神捕门,唯一的结局必然是死。” 柳捕头是清江府的金章捕头柳若海,其下还有银章捕头曲靖飞,铜章捕头鲁达,是整个清江府神捕门的最高层次领导人,本人在整个延熹郡,甚至雍州武林,都有一定的声望地位。 “柳捕头?这,这到底是为什么?鲁老大,你不会不明白宋祖武的价值吧。 不谈魔门方面的情报,单说他一身铁骨诀,那就是一门极为厉害的武功,练成十三层,足以比拟白玉寺的阿罗汉金身,有了这个功绩,能向上面兑换多少修炼资源啊。” 罗七和彭宣对视一眼,都有些难言的不解,神捕门一向是有便宜必占的,也就是这个原因,才有了如此深厚的底蕴,堪称武林中的圣地,巨无霸的帮派。 罗起彭宣两人寻根问底,鲁达叹了口气,想到两人跟了他这么长时间,应该可以信任,点头道, “今时不同往日了,你们不知道,早在年前,雍州方面已经传来消息,魔门复起,与之同样蠢蠢欲动的还有各大武林门派,邪派高手散修。 你们以为宋祖武是特例吗?不,不是。除了他,我清江府神捕门的缉捕名单上至少还有三十个如他一般的门派高手。 铁骨门门主铁邛修成十层铁骨诀,以柳捕头的武功也未必是他的对手,眼下实在没有必要触碰他的底线。 左右不过是一门武功,可上面现在要的不是武功,而是稳定,这才是最重要的。” 鲁达一番话让罗七和彭宣倒吸一口凉气,稳定,这可不该是一向激进的神捕门该说的话,难道情势已经超过了神捕门的控制范围了吗? 见到两人一副心乱如麻,不知所措的样子,鲁达没好气的摇头,沉声道, “慌什么,只是暂时顺应安抚政策罢了,又不是天塌下来,神捕门底子厚的很,更何况后面是大周在撑着,怕什么? 今天这番话我本不该跟你们说,但宋祖武一事给我提了醒,你们往后再行动,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再犯下如这次的过错。” “对了,那府衙那个小捕快呢?听鲁老大的话,今后江湖武林只怕会太平了,他还会加入我们么?这和把脑袋别在裤腰上没什么两样啊。” 罗七稍稍安心,就想到了给他带来极深印象的项央,开口问道。 “此人面皮极厚,又机敏过人,武力上轻功不凡,还有一手可堪一观的刀法,是个不错的人才,要是错过就太可惜了。” 彭宣暗暗点头,生死关头见真章,项央在生死之间表现出的潜质也让他欣赏,人才难得,何况眼下看起来江湖纷乱逐渐多起来,神捕门的人手只怕不太够用。 “哈哈,这一点你们放心,这个小子逃不了的,神捕门是他最好的选择,这一点毋庸置疑。 当然,你们两个的小心思我知道,无非是想将他拉入自己手下做事,不过晚了,这个人我自有用处,你们两个就死了这条心吧。” 鲁达瞥了眼两人,慢条斯理道,虽然他还没想到具体让项央做什么,但肯定不会让罗七彭宣插手此人,他们两个还压不住这个小子。 罗七彭宣闻言,相视苦笑,鲁老大还是那么精明,下手依然那么快啊。 , 第九十八章 春风楼会 傍晚,安远最大最好的春风酒楼再一次爆满,来这吃饭订餐的人来往不绝,而其中一行人最为引人注目。 三个捕快服饰,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家伙,还有长相体型凶恶威猛的大和尚,以及胖嘟嘟,白嫩嫩的小和尚,一共六个人前后走进来。 更令不少在一楼餐桌上吃饭的人震惊的是,春风楼的少东家竟然亲身相迎,并将这一行人接到第三层的大包厢之内,让众人猜测身份。 要知道当初雄大雄二接待胡强,也不过在二层包了个单间,三层,那是只有闻达清江府的贵人才有的待遇,当然,花大价钱,也是可以入内的。 走在鲁达身前的是一个穿着锦衣绸缎的富态中年人,是春风酒楼老板的二儿子,主持打理在安远县的春风楼。 “鲁捕头,今晚您的花费都算在我的账上,千万别跟我客气,清江府之事家父写信告诉过我,多亏了您和您的手下,还没好好谢过您呢。” 中年一脸的讨好,看起来十分谄媚,对于生意人来说,黑白两道都要打点好,鲁达一行人就是白道。 半月前,他父亲在清江府经营的春风楼,被两个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江湖中人给砸了,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是鲁达让神捕门的人出手,将这两个混蛋给抓起来,不但赔偿了损失,也树立了规矩,让春风楼名声大涨。 “那就多谢少东家了,哦,对了,我还有一个小兄弟待会儿会过来找我们,劳烦少东家派人接一下,他叫项央,是安远县衙的捕快,我打算将他带回清江府,你可别怠慢了他。” 鲁达脚步轻盈,与中年言谈甚欢,人家可以结交,他也不会拒之门外。 中年连连点头,最后带着鲁达一行人来到三楼靠东面的一处包间内,大约十几平米,屋内中央放了一个大圆桌,圆桌上还内嵌了一层转盘样的红木圆盘,桌边则是环绕的十二个高脚木椅。 屋内墙壁挂饰朴素,靠近窗边的位置有一串泛着银光的风铃,四个角落,放着四盆枝杈如龙角的盆栽,只是一进入内,就有一种舒适,自然,放松的感觉。 几人落座,谈论武林轶事,切磋对武学的理解,唯有苦和尚与元宝两个吞咽着唾沫等待菜肴上桌,他们师徒两个在白玉寺每天除了豆腐,就是了萝卜青菜,出了白玉寺,更是风餐露宿,偶尔打打荤腥,就算改善生活了,这次可算是吃大户了。 刚刚鲁达点的菜他们两个可都是竖起耳朵听的清楚,什么鱼啊,肉啊的,简直让人听到就流口水,恨不得立马动手,甩开膀子开吃。 而项央这边,则穿着一身素白色的布衣持刀而来,长发披肩,用一条淡蓝色的饰带系住固定,脚下长靴换做布鞋,看起来很是贫寒,却很干净整洁。 春风楼的一个伙计等了约半刻钟的功夫,才等到项央,虽然对项央一身衣服极为鄙夷,但面上不敢露出半点想法,反而极为恭敬谦顺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其一,项央是春风酒楼少东家让他等的贵客,有资格上三楼包厢入席的人,身份肯定不一般; 其二,项央本身相貌堂堂,英姿勃发,丹凤眼开阖之间,犹如疾电,刺的伙计心内慌乱,一看就非凡俗; 其三,就是项央手中的雁翎刀,比起拳脚武者,带着武器更容易表明身份,至少一个小小伙计不会因为衣着就挖苦一个可能是混江湖的高手。 跟着伙计上了三楼,一进入包间,项央就被数道目光死死盯住,里面充斥着不解和惊异。 苦和尚,杜远晦,鲁达,罗七,四个人看着迈步走进来的项央,俱都发现项央与白日截然不同的变化。 双目莹莹如玉,一片温和,呼吸极为悠长,细密如丝,仅仅过了两三个时辰的时间,竟然好似内功大进,谁人不惊? 要知道白日一战,项央是受了伤的,伤势缓解也就罢了,居然一副春光满面,武功大进的景象,怎么能不引人怀疑? “哈哈,小项,你来了,快快入座,菜已经点好了,马上就来,对了,你喝不喝酒,春风楼的酒可是又烈又香。” 鲁达眼中闪过一丝惊疑,笑容满面道,不见了初见项央时表现出的威仪,心里暗暗猜测项央此时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苦和尚蒲扇般的大手摸着元宝光溜溜的秃头,看着项央,也在估算他的实力,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白日的项央恐怕连一正经都未打通,此时应该已经是通脉的武者了。 项央面色如常,心里也在一顿,他的武功进步太过明显,外功看不出,内功却瞒不过他人,当然,他们也顶多看出自己的内功进步,至于进步多少,肯定是不知道的。 “哈哈,鲁捕头请我喝酒,那不喝也得喝,而且还要自罚三杯,谁让我迟到了呢?” 项央入座,在杜远晦元宝中间,没有刻意提起自己武功之事,自己的实力进步,那是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和任何人解释,他人也没有那个资格和身份来探寻。 除了元宝,在场中人都是江湖上的老油条,自然知道忌讳,纷纷又将话题扯到武学和江湖中的事情,比如独臂刀霸死在家中,凶手是某某某之类的,还有南天一剑苏晓峰的失踪,在雍州也成了不解之谜,其人究竟是被杀害,还是有什么秘密,都不得而知。 说话间,春风酒楼的伙计们端着餐盘将酒菜一一摆上,诱人的香气一波波传来,元宝小和尚的眼睛都绿了,口水吞的和浪花拍岸一样,哗啦啦的。 清蒸皖鱼、椒盐虾、红扒肘子、蒜仔牛丸、蜜汁烤鸭、香薰鸡,还有四个素菜,两砂锅甜汤,一大坛烧刀酒,别说元宝了,项央都馋的直流口水。 让伙计们退下,鲁达等人也不客气,倒了酒后先碰了一杯,就开始大快朵颐,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项央边吃边打量,本以为最大食量者不是元宝也得是苦和尚,谁知道自己竟然看走眼了,铁骨门的杜长老,披头散发丝毫无损其食量,一只鸡腿,三两下连着骨头咯嘣蹦的嚼碎咽下,牛丸,元宝不过一个接一个的往嘴里塞,杜远晦倒好,那是直接往嘴里倒,不知道的还以为乞丐进村了呢。 不过看着苦和尚鲁达一众人习以为常的样子,项央又明白了什么。 铁骨门的武功内外兼修,极为不俗,而且看杜远晦也好,宋祖武也好,都精瘦无比,皮贴着骨,定然需要血气滋补,有这般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 第九十九章 加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鲁达端着手上的酒杯,看着苦和尚与元宝一脸的满足,其余人也是面带笑容,轻声道, “此次击毙宋祖武,多仰仗诸位相助,等回到神捕门,我会向上级禀报,为大家请功。 罗七彭宣暂且不言,杜长老,苦大师,元宝小师傅,还有小项,你们四位不知有何所求,我会尽量为你们争取。” 神捕门是大周独立出的一份体系,针对的是高来高去的江湖中人,只靠神捕门本身的力量,根本难以镇压天下,所以很多时候,会有武林中人以赏金猎人的身份帮助神捕门做事。 这类人为数不少,可能是散修,是门派弟子,是世家公子,甚至有帮派中人,为的自然是任务完成后神捕门下发的悬赏。 此次宋祖武一案,闹出的事情不大,但也不小,神捕门未曾下发悬赏,但苦和尚几人既然出了大力,神捕门自然不会在赏赐奖励上含糊,不然名声坏了,今后谁还会为他做事? 杜远晦摇头,披散的长发左右拂摆,声音带着铿锵之意,中气十足, “不必,宋祖武这个叛徒是我们铁骨门的耻辱,此次追捕本该由我出手了解他,结果多仰仗苦大师师徒和项小兄弟,实在惭愧,哪里还有脸面提什么要求?” 苦和尚拍了拍更加鼓起的肚皮,打了个饱嗝,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隙,略带玩笑道, “鲁捕头只要按我们先前说好的办就可以了,今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还谈什么要求不要求的?对了,要是天天能吃上这种水准的饭菜,那还不错。” 鲁达脸色一呆,还天天这种水准的饭菜,你知道这一桌得花多少钱?就算有钱,难道不该用在练武的消耗上吗? 不过苦和尚武功高强,甚至在他心中,比曲靖飞也差不了多少,这样一个高手能用些许饭菜招揽,简直没有再便宜的事情了。 “这倒也简单,在清江府,春风酒楼的老板和我也算旧相识,若是您想,日日此餐,也非不可。” 苦和尚哈哈笑着摇头,“只是戏言而已,鲁捕头太过认真了。” 戏言,就是诳语,项央暗暗琢磨着,苦和尚恐怕佛门五戒都犯过也不一定,花和尚啊。 这倒是他想多了,僧人,有文武两种,文僧,持佛门五戒十善,武僧,为护法之人,比起文僧的严格,武僧在佛门戒律上,则宽松许多。 当然,宽松不等于放任,苦和尚本身就是无法无天之辈,和白玉寺闹翻,更加秉持自在之念,随心所欲,酒肉诳语之类的戒律,难以束缚住他。 还有元宝,和他师傅倒是很相似,不过更显纯真,比起和尚,更像是一个同龄的少年。 鲁达最后看向项央,双目明亮,带着灼灼的热意,之前他对项央只是认同,但现在却是渴求,武功在短短数个时辰增进至此,说他背后没人都不可能,比起项央,他更希望交好项央身后的那个高手。 “嗯,在下此次出力不多,又是衙门中人,做的都是本分,哪里敢跟鲁捕头提什么要求?” 项央也是人精,看出鲁达眼中的热切,微微一笑说道,他以为自己紧赶着想入神捕门,却不知道自己的底牌究竟是什么。 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很多时候和衙门的案子有关,所以项央愿意继续干捕快,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实力。 那么在县衙做捕快,和到神捕门做捕快,其实没什么两样,顶多在安远县任务轻松些,奖励少些,也许变强的速度会放慢,却更加安全。 而加入神捕门,可能遇到的案子更多,更复杂,更离奇,获得的奖励也更大,但也更危险。 就像这次追捕宋祖武,他还只是打个下手,做元宝的辅助,居然都差点丧命,就可以看出一些门道。 所以加入神捕门,有利有弊,不过原先项央实力不足,弊处大于利处,但现在贯通两条正经,甚至第三条也打通一半,实力坐火箭一般跳跃式增长,那利处就大于弊处了,至少有了些许自保的实力。 项央不主动提出加入神捕门,其实就是在待价而沽。 不说别的,如果原先他的实力只够做木章捕快,但现在他实力增长,那至少也得给他个铜章捕快做做才行,相应的权限,待遇,也都和木章捕快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要说什么功绩,资历,对其他木章捕快不公平的话,项央够强,有实力,那就是公平,任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字,江湖,武林,终究是拳头大,说的算。 还有,也许一些人喜欢扮猪吃老虎,明明武功很高,却装作一副软弱的样子给人踩,完了再反转,再去装/逼打脸。 但项央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扮猪,扮的时间长了,就真的成猪了也不一定。 “哈哈,小项你这个人就是谦虚,要不是你和元宝小师傅拖延到我回来,宋祖武还真不一定擒得住,你是大功臣啊,怎么能什么都不要呢? 这样吧,既然你一身武功,留在安远实在太浪费,不如和我去清江府的神捕门,只要通过考核,铜章捕快起步,还有修炼资源作为任务奖励,帮你变强,你觉得如何?” 鲁达笑了笑,知道这个小子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也就给他点甜头尝尝,他是铜章捕头,只要看好某个人,完全可以自行做主,只要项央有真材实料,报到银章捕头曲靖飞那里,也是有话说的。 “既然鲁捕头看重在下,那项央就听您的安排。不过我在安远还有一些牵挂和安排,只怕不能立即和您到清江府,希望宽限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我再去找您。” 项央回答的很是干净利落,得到预期的结果,那就很好了,至于考核什么的,不外乎武功之类的,他有这个自信。 “好,就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小七,阿宣,说不定一个月后你们就多了一个同僚,还不敬小项一杯?” 鲁达心里暗暗思量,说不定是项央身后的那个高手要再调教项央一段时间,这也好项央越强,对他越有利。 而酒桌上,随着鲁达的一番话,气氛再次热烈起来。 , 第一百章 提议 (推荐票六千加更) 距离鲁达等人擒杀宋祖武已经过了五天时间,这五天,安远县衙将李金海一案做了移交神捕门的处理,并向全县百姓公告神捕门已经击毙凶徒的消息,稳定民心。 鲁达一行人则在第三天午后离开,临行前和李致知王英说了项央已经准备入神捕门的事情,引动县衙的一众捕快和衙役既羡慕又高兴。 这种心态其实很正常,能进神捕门的,要么要背景,要么有实力,要么有能力,项央算是第二种,有实力的那种。 羡慕在项央今后走出县城,前途不可限量,高兴在项央如果有大成就,他的家乡安远县,他们这般老同僚,也会与有荣焉。 最起码,如果项央将来在江湖上闯下名号,一些穷凶极恶之徒都得掂量掂量,是不是得冒着得罪项央的危险在安远犯案,大大提升一县之地的安全。 午后,安远县衙,后堂书房内,李致知身侧是腆着肚子的黑脸王英,手上则是一份公文这是项央入职县衙捕快的档案资料,主要是家庭状况,身份是否清白,还有本人在县衙当值期间的一些表现。 看着李致知就要在调职的公文上盖下县令打印,王英终于按捺不住,出声道, “李大人,不如先等一等,既然小项说要一个月后再启程去清江府,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他办理调职。” 李致知儒雅的脸上有些疑惑,暂时放下手上的县令大印,转头问道, “为何?反正县衙最近也没什么大案,小项早晚要走,不如让他先离职,在家好好练武,将来到了清江府,多一分实力就多一分底气。” 王英点点头,黝黑的胖脸微微颤动,黑亮的眼睛带着久久未曾有过的激动, “话是如此,但大人忘了黑风山寨吗? 听鲁捕头所言,小项现在的武功极为厉害,且加入神捕门,直接进行的就是铜章捕快的考核,那我们为何不在他离开前,借助他的力量剿灭这帮为祸县衙的山匪呢?” 提到黑风山寨,李致知也想起这帮让他绞尽脑汁都无可奈何的山贼,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不得不说,王英的话点到了他的心里。 “黑风山寨的确是本县的一块心病,不提他规模,光是每年都要洗劫无辜村民这一条,我就恨不得立即将他们全部缉拿。 不过小项如今已经确定离职,想要剿灭黑风山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怕他不会答应。 还有,黑风山寨除了有毒秀才出谋划策,大胡子胡强武艺高强,还有百多人的悍匪为他们的爪牙,真要剿灭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未必能够。 此外,这帮山匪习惯化整为零,潜进黑山隐藏,你怎么找到他们?。” “大人请放心,小项那里,交给我去说,至于黑山方面,这么多年,我可不是什么都没做。 只要有一个武功高强之人相助,再调集两百县兵和县衙的捕快,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能灭掉他们,希望大人相信属下。” 听到王英的话,再见他一副信誓旦旦的表情,李致知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敲击淡红色的光滑桌面,思忖起来。 他还是很了解王英的,既然夸下海口,必有其底气,而黑风山寨虽然暂时没有动作,但也只是暂时,狗改不了吃屎,这帮山贼也是一样。 暂时没有动作,那是山里的物资粮食足够生活,如果饿肚子了,说不定自己三天两头就要忙着处理这帮混蛋犯下的案子了。 “好,就交给你去办,不过记住,小项现在身份不同,入了神捕门的眼,一切不要勉强。” 得了李致知的同意,王英很是兴奋,眼里闪过一丝杀机,大胡子,这次究竟谁棋高一着,且往下看吧。 捕快休息的小院子中,项央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雁翎刀放在左手边,右手提着一条藤鞭,针对身前练刀的傅大春,不时抽打一两下,纠正他的练刀姿势。 这五天时间,他基本上都在巩固自己新增的内力,同时勤修刀法身法,务求内外相合,大致上已经达成心里的目标,这才抽空指导傅大春。 “小央哥,我练刀是不是晚了些,总感觉练得勤快,但收获不大,要不是有你指导,恐怕连入门都做不到。 想想看,你好歹也是练了十几年的火候才有今天的功夫,我怕是达不到你的程度了。” 傅大春拿着一柄木刀,行右上斜撩之势,脚下扎马,在项央的眼里松垮武力,处处是破绽,基本上等于他六岁时的火候。 “正常来说是如此,你错过最佳练武年纪,本身又不是天赋异禀,的确事倍功半。不过你要相信一点,天道酬勤,只要肯下苦功,早晚会有成就。 还有,我不是传你一套吐纳之法了吗?只要日后练出内息,足以弥补你身体的瘦弱不足,内功一成,刀法也会有明显的进步。 还有,你练刀,不是为了争强斗狠,而是自保,是强身健体,主次关系不要搞错。” 项央知道,傅大春除非有奇遇,不然这辈子成就顶天了也就是打通一正经的程度,这得依靠数十年水磨工夫,还不一定能成功。 但在安远县,一个小县城,有这样的武功,已经足堪比拟当初的钱长明,甚至犹有过之,对傅大春来说也足够了。 “那是那是,我也没想着和人打架之类的,只是吐纳诀我也练了这么多天了,没什么特别的,顶多晚上睡觉沉一些,精神头更好,也没你说的那么神啊。” 项央手上藤鞭噼啪一下,直接以打在傅大春的右臂手肘处,让撩刀变成刺,然后一路从身体的小腿处打击,调整他的姿势。 “废话,你之前又没练过武,能在这么短的时间练成就有鬼了。 大春,欲速则不达,练功这种事急不来,你要当做一辈子的事业去经营,还有,如果今后练出内功,还是像现在这样好高骛远,早晚会出问题的。” 项央正训着傅大春,王英沉重的脚步在院外响起,走进院中,才见到项央正拿着藤鞭训着傅大春,教他练功,心里欣赏, “大春,你先出去,我有要事和小项说。” , 第一百零一章 任务再启 傅大春见到王英,有些害怕,他不是捕快,只是衙役,按规定来说,是不够资格来这个小院的,听到王英让他出去,两腿蹦的老高,拿着木刀撒腿就往外跑,根本就是一个大孩子。 项央摇摇头,随手将藤鞭甩到小院的东南墙角,落地时竟然以柔软的材质支撑地面竖起,尾端靠着砖红色的墙壁,看的王英眼皮一跳,由小见大,项央的武功只怕真的已经超过他的想象了。 其实这一点王英早有预料,从知道项央修炼有内力开始,他就知道 “王头,不知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可是我的资料和档案有不妥之处?会对调职有影响?” 王英走到石凳上,看了眼项央,伸手作请的姿势,让项央在他身侧入座,方才开口, “你的调职没有影响,本来今天就能盖印送出,不过被我阻止了。” 见到项央没有惊讶与恼怒,只是脸色平平淡淡,眼神疑惑的看向自己,王英更觉得项央的变化简直是日新月异,沉得住气,够冷静,这份特质不是武功高就能得到的,老项真的是留了个好种啊。 “黑风山寨你知道吧。这是咱们安远和附近几个县城最大的山贼匪患,每年至少要洗劫三四个村子,将劳苦百姓一年辛辛苦苦侍奉的庄稼收成夺走,多少家庭因为它而妻离子散。 还有,你爹项大牛,也是死在这群畜生的手上,我希望你在临走之前,能帮我灭掉这伙山贼,为安远,为附近县城的百姓除掉这个祸害。 这不是命令,仅仅是一个老捕快的请求。” 王英黑胖的脸上罕有的露出感伤与软弱,而在项央印象里,他一直是个流血不流泪的硬汉。 项央还想到了自己初来这个世界,就是这个黑胖子站在自己的面前,拍着自己的肩膀安慰自己,这对当时还处于迷茫的自己,是个极大的鼓励与振奋。 “王叔,你不必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我从小在安远长大,又是县衙的捕快,就算你不说,我也早就有那个打算。 何况就如你所说的,我父亲丧命在黑风山寨手上,此仇不报,谈何为人子?” 项央前一句是真心,后一句是表态,虽然他知道项大牛是死在胡强与钱孚的算计与阴谋下,但外人不知道,他们只以为是黑风山寨做的,所以必要的姿态还是要做的。 果不其然,王英听到项央的回答,很是欣喜与振奋,他没看错项央,不管他有什么秘密,始终还是那个秉性纯良的项央。 对此,项央并不知道自己在王英的心里如此高大正,反而感受着脑海中光明大方的无字天书,心内激动复杂。 “主线任务,覆灭黑风山寨,任务完成,奖励峨眉派金顶绵掌; 支线任务一,击败黑风山寨大当家大胡子,任务完成,奖励飞沙走石十三式; 支线任务二,击败黑锋山寨二当家毒秀才,任务完成,奖励十二路谭腿。” 这就是无字天书刚刚发布的任务,三门武功,两门算是龙套武学,一门连龙套都算不上。 先说十二路谭腿,乃是纯粹的外家功夫,是腿法基础正宗,回环转折,进退自如,与神行百变这类闪避赶路的轻功不同,属于攻击性的武学。 说起来,这门武功和铁指诀有些类似,都是某一派别武功的基础,单一拿出来威力甚至远不如白玉寺的伏虎拳,但能打下腿法根基,将来修炼更高明深奥的腿法能事半功倍。 飞沙走石十三式,这就有名多了,是万里独行田扒光,也就是一代淫贼不可不戒的独门绝技,其刀如狂风呼啸卷起,是快刀之法,精要就一个字,快。 (有说这门武功别名狂风刀法,但居士这里设定为一门爆发性绝招,属于狂风刀法内的杀招,却不能涵盖狂风刀法的全部) 这门武功算是深得项央之心,胡家刀法的确精妙,但刀势缓和,缺少一锤定音的绝杀招法,飞沙走石十三式恰恰能弥补他的些许短处,为他增添一门杀招。 不说别的,当日他如果通晓这门刀法,且修炼到小成,与刘乘对阵,纵然内力境界远不如对方,也有搏命的实力。 峨眉的金顶绵掌,这门掌法比起飞沙走石十三式,也算不得多么占优势,不过速度奇快,掌力阴柔,绵绵无穷,能弥补项央手上功夫的不足。 伏虎拳法和铁指诀算是项央唯二通晓的手上功夫,都算不得多么厉害,伏虎拳法是白玉寺的奠基功夫,铁指诀威力不小,但无招无法,也只能算是锻炼指力的法门。 金顶绵掌却是有招有式的武学,配合全真内功的勃勃内劲,想来威力不小。 总的来说,这三门武学作为任务的奖励,项央虽觉得无字天书有些吝啬,却也勉强可以接受,尤其想到胡强还为他贡献了一本胡家刀法,黑风山寨简直就是新手村的大boss,刷掉后奖励多多啊。 项央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自己要是得到天书的奖励,只怕有一阵子要忙活了,刀法他有自信,因为十几年练刀,赋予了他对刀法的一种敏锐触觉与灵性,如修炼胡家刀法,就能在短短时间内有所成就,可以说,他是一个合格的刀手,也许未来还会成为一名大刀客。 但金顶绵掌和十三路谭腿分列掌法,腿法,都是他未曾触摸的领域,也许需要好一段时间来摸索,进步。 “总有些贪多嚼不烂的感觉啊,无字天书不会坑我吧?应该不会。 对了,第一次修炼基础吐纳诀时,我心神附到天书中,领会胡家刀法的精要,刀法大进,说不定将来还会出现让我增进武功修为(等于游戏中的熟练度)的奖励,毕竟是天书。” 项央沉思间,王英微微皱眉,以为项央在担心黑风山寨那一方面,开口道, “小项,你可是在担心黑风山寨隐匿黑山中难以探寻? 放心吧,我一早就派出可以信任的人打入山寨内部,只是苦于没有和大胡子可堪一战的高手,这才拖延至今。 我曾和大胡子交过手,他顶多算是贯通一正经的武者,以我的武功尚且可以和他走上三招两式,以鲁捕头所言,你的武功足可以胜过他。” 项央思绪被打断,回到现实,笑了笑,没有解释自己在想什么,只是继续听从王英的诉说。 , 第一百零二章 再上黑山 清晨,露水在枝叶草尖滑落,湿润的空气带着别样的芳香,弥散在山间。 有灰兔从某处树洞钻出,看着眼前的两脚兽,吓得夺命狂奔,然后一头撞在一颗手臂粗的小树上,咚的一声闷响,晕过去。 项央,王英,于飞,还有七个安远县的老捕快,看着傻兔子自己撞晕自己的一幕,纷纷忍俊不禁,项央也终于明白了守株待兔这句成语绝不是胡编乱造得来的。 昨日王英得到项央的同意,便召集府衙捕快,衙役,手持李致知的县令大印调集县兵,做好准备,备好武器,讲解战术。 今天一早,王英便带着项央等人上山,山下已经驻扎了两百多名县兵和捕快衙役,对这次行动,李致知可谓下了血本,但凡损伤过大,且没能灭掉黑风山寨,都得乌纱不保。 项央越走,越觉得熟悉,他曾上过黑山,也到过黑风山寨,对这片路并不陌生,只是上次是自己,且武功未成,这次则是和王英一众捕快。 “有痕迹,王头,你快来看,这片地草比其他处塌陷几乎一半还多,应该是有人长时间坐在上面导致,还有树干上的刻痕,看痕迹,也是有人有刀剑利器划出,而不是猛兽的爪印。” 于飞等人都小心翼翼,山上凶险,除了可能随时出现的山匪,还有毒虫猛兽,当然,他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一般的猛兽也不敢找他们的麻烦。 “应该是前哨的那几人留下的,是了,来到这,再走不远一段路,应该就能到达黑风山寨的老巢。” 项央看着王英半蹲下来观察那小堆草滩,微微点头,心里有些兴奋,紧了紧所手上的雁翎刀。 当日山寨那几个人带他左绕右绕,为的是迷惑他,实际上前哨后不远处应该就是山寨的隐藏之地。 对过去的他来说,黑风山寨是龙潭虎穴,必须小心翼翼才能死中求活,但现在不同,今非昔比,强大的武力赋予他极强的自信,就算硬闯山寨,他也有足够的底气全身而退。 何况无字天书还算不错的任务奖励,金顶绵掌,飞沙走石十三式,十二路谭腿,这三门武功他拿定了。 “不错,这应该是黑风山寨的外围防守之人留下的,不过不用担心,如果有人,我们早就被发现了。” 王英起身轻松道,其实他当然知道这里没人,因为在和众人来这里以前,他已经单独来过,并得到了自己打进黑风山寨中的人留下的线索。 众人继续前行,终于来到已经废弃的黑风山寨,两侧高大的塔楼上空无一人,寨门口的两块木栏也破落的丢弃到一侧。 “走,咱们进去,大家打起精神,小心一些,黑风山寨的人就是从这里后山的一处暗道离去的,可能留下什么阴手也不一定。” 王英脸色严肃道,当先拔刀,在他之后于飞等人也沧浪沧浪的拔刀出鞘,两人互为犄角朝着寨中走去。 项央虽然没像众人那样紧张,但也加强警惕,倒不是担心有人,而是这山寨地势不错,有房瓦遮蔽,可能成为某些猛兽的巢穴。 果不其然,众人还没走几步,就见到一只花豹从一间石屋内窜出,看着手持刀剑的众人,低伏着身体,头部昂起,张开满是锋利牙齿的嘴巴,向着众人低吼示威。 就在它发出低沉的吼声后,又有三只体型和它差不多大小的花豹从相邻几间房屋中窜出,聚在一起向着王英等人示威,这四只都是成年花豹,体长一米多,四肢匀称,单人空手面对这种猛兽,除了项央,县衙的捕快有一个算一个,都得跪,毕竟这是猛兽,不是萌兽。 “花豹不是独居生物吗?什么时候改成群居了?这不科学。” 项央心里一惊,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要什么科学,就允许你能练出内力,不允许人家豹子成精了? 当然,这是玩笑话,四只花豹,对于这些捕快来说,并不算是多难对付,前提是他们都手持刀剑利器,且长年累月的锻炼,身手敏捷,有一定的默契可以配合的很好。 “动手,宰了这群畜生。” 王英黑胖的脸上露出一抹杀机,他知道在山林中遇到这种猛兽,反身逃跑示弱都是找死,因此当先出手,沉重的身体极为灵巧的奔向领头的那头花豹前。 身后的捕快动作也不弱,以王英为矛头,狠狠钻向四只花豹,项央则静立在原地,随时准备接应援助有危险的人。 自他眼中,王英在冲到最前边一只花豹身前后,速度立马变慢,双膝微曲,腰背弓起,如一道绷紧的弓弦,弹射而出。 在对面花豹朝他扑来的瞬间出刀,身体后仰,避过花豹的扑击和满是凶戾的爪牙,手中的钢刀则在花豹的下腹出切开一条血线,鲜血迸溅,肠子内脏一股脑的从中冒出,差点没掉到王英身上。 “嗯?这招式不错啊,而且力道很足,王叔应该也通晓一部吐纳诀,练出些内息,只是远远达不到打通经脉的程度。” 项央眼睛一亮,仅招式而言,王英的这式刀法堪称精妙,快,准,狠,还有发力的技巧,若是刀法完整,并不逊色胡家刀,甚至犹有过之,其刀势为险,如走悬空的钢丝。 而在王英斩杀一头花豹后,其余捕快基本也都有所斩获,三头花豹,除了一头被惊走,其余两头被捕快们乱刀砍死,无人受伤。 这些捕快都是老人,也都练过一两手粗浅的武学,比如猛虎武馆那里的拳术套路,多年练习下来,总会有些超出常人的体魄。 捕快,是常年处于危险的职业,大家都会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实力, “大家两两一队,四处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小项,你跟我来。” 王英安排下去,捕快们便四散到山寨四周查探,其实什么也不可能查的出,大家也都知道,王英应该早就有收获,现在不过是借机支开众人罢了。 不过大家也都理解,此次剿灭黑风山寨,最关键的人物就是项央,他是现在唯一能对付大胡子的高手,知道的越多,对他们其实越有利。 项央则和王英两人朝着山寨最里面的方向走去,边走,王英边为他讲解一些这些年黑风山寨所做的恶事。 最后,两人绕过项央曾去过的替天行道的大屋,来到一处悬崖峭壁,右前方就是深渊,雾气朦胧,看不出下方到底有多深,左侧则是一块布满青苔的石壁,高有十几米。 “大胡子一般不出面,就是在石壁后方闭关练功,我一共派出过四个人潜入黑风山寨,有三个人就死在这里。甚至在山寨迁走的十天后,大胡子都留在那后面,之后才离开。 小项,我想请你到石壁后看一看那里到底有什么秘密。” 项央看着王英灼热的目光,又转头看了眼石壁一面下方几乎看不到底的深渊,微微有些色变,虽然以神行百变的壁虎爬墙,和他此时的功力,不会有危险,但他恐高啊。 , 第一百零三章 发现 恐高,很难理解一个身怀武功的人怎么会恐高呢?但事实上的确如此,项央还真就有这个毛病,是前世带来的。 不过恐高只是一种心理症状,不是不能克服,至少项央现在有些跃跃欲试。 怕什么,就要去面对什么,当你能直面恐惧,并击败它,那将获得心灵上的丰富与满足,是难以想象的财富。 “王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找个地方闭关罢了,能有什么秘密?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项央可不是他人一求就心软的角色,立马将一双丹凤眼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王英,大胡子神秘莫测,王英和他正面交过手,可说是县衙里对他最了解的一个人了。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但任何地方都可以练功,我不相信大胡子在这里练功就是图一个清静。山高峰险,石壁之后可能就是一块空地,风餐露宿,自讨苦吃的事情不是他能干出来的。” 王英坦坦荡荡的直视项央的双目,事实上如果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他也不会让项央帮他去看了。 良久,项央面色沉凝,点点头收回目光,走到石壁前,伸出右手轻轻摩擦了下石壁,虽然历经风雨,但表面湿滑,并不容易攀登。 不去看右前方一片雾气缭绕的深渊,项央将手里的雁翎刀斜插在后腰腰带中,深吸一口气,体内全真内力奔涌,脚下一点,直接腾空,越高一丈半有余。 等腾起之势稍弱,便像个大章鱼一样,四肢紧紧贴在石壁之上,手脚并用,像个大壁虎一样,以极快的速度向着石壁上空攀登。 神行百变,一层重在赶路,日行千里,为脚底抹油,三层为躲避敌人的攻击身法,且能削减劲力,为你泥鳅钻洞,二层,则是项央现在所用的壁虎爬墙,翻墙入户如履平地,以往项央也有练习,但面对这么高的石壁,还是第一次。 而在攀爬过程中,项央觉得这门轻功实在是妙,对它的理解又精深几分,内力附着手脚,模拟壁虎四肢,如大吸盘,紧紧将自己吸摄在石壁山,山风虽然呼啸猛烈,却难以撼动他分毫。 下方,王英眼里露出一丝喜色,项央果然有方法,在他眼中,项央仿佛化身一个大壁虎,后腰插着的雁翎刀是尾巴,四肢化作兽足,向石壁上方急速爬去。 不多时,项央已经来到石壁顶,脚下用力,一扣一点,人已经轻飘飘的落到一块仅容三人并立的峰顶。 向着石壁另一侧望下,项央才发现别有洞天,竟是半露天的空洞,借着射入洞内的光线看了看,估算一番,发现并不太深。 将后腰带上插着的雁翎刀重新拿在手上,这才纵身一跃,砰的一声重响,荡起一层轻灰,落到略有些昏暗的空洞中。 这是一间天然的石洞,空间不大,只有七八平米左右,洞内上方半边石头,半边露天,使得内里不是黑暗一片。 项央小心戒备蛇虫,目光四移,上下打量石洞内的情形,发现的确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被褥,竹筒,打磨过的石凳,还有碗筷,还有挂在石壁凸起处的火折。 项央取下火折,拔出盖子,看到尖头处还有些许暗红色的红光,竟然还能用,心里一喜,随意在洞中找出枯枝残叶堆在一起点燃。 借助更加明亮的火光,项央又仔细的观察了下石洞内的环境和物品,没什么特别之处,不像有秘密的样子。 说来也是,人家走都走了,难不成还留下秘籍兵器之类的给后来人?又不是老爷爷,简直是扯淡。 不过当项央将目光放在光暗交接处时,就发现些许异常,同样是石头材质的地面,竟然裂出一小块根茎一样的痕迹,拿手掌比量了一下,还不小,就像是曾经有什么植物曾经在这里生长。 “什么东西?难道是某种天材地宝?能增进功力的那种?” 项央脸色有些沉肃,半蹲下来,左手拄着插地的雁翎刀,右手并指,灌注内力,带着暗青色向空洞内探去,灵活的在缝隙中搅动搜寻,最后取出一小片青色的椭圆表皮物事。 铁指诀大成,双指坚逾精铁,就算里面有什么蛇虫,也很难对他造成伤害。 项央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什么来历,就像是一株普通的植物,也不像有毒的样子,小心的放到怀中。 再仔细搜寻一遍,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之处,项央便施展神行百变跃出石洞,然后依照原路返回。 落地后,王英一脸期待的凑过来,见到项央手上空无一物,有些失望,不过也觉得正常。 “里面是一间天然的石洞,什么都没有,不过我倒是在岩石缝隙间找到一块根茎状的痕迹,这是我从缝隙中找到的残留物,王叔你看看,认不认识这是什么东西? 会不会是某种能增进功力的灵药?大胡子要是功力大增,我们只怕还得从长计议才是。” 说话间,项央将青色的椭圆皮装物从怀中取出,递给王英,眼里也有些好奇,他还是太小白,阅历经验严重不足,只怕真遇到什么好东西都不知道来历。 “嗯,似乎是黑山中特产的山葛根,是益气补虚的药材,不过看这片的品相,恐怕至少也得是十年往上的成色,问题应该不大。 就算有灵药相助,大胡子内功增进也有限,你放心。” 王英仔细观察一番,又细细嗅了嗅,方才开口道,不过项央听出话里面的担忧,如果大胡子真的借助药材之力功力大进,项央未必是他的对手。 只是事到眼前,山下的县兵整装待发,县衙的力量也全都抽调来此,要是虎头蛇尾,不说李致知那关,地下的那帮人怎么看? “小项,我们走吧,不管怎么样,总要试试才行,只要你能拖得住大胡子,我们就有七成胜算,此次若是灭掉黑风山寨,你就是首功。” 王英又开始画大饼,但项央在意的根本不是什么首功,而是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奖励。 “就知道天书的任务没那么容易,不过以灵药助力练功,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货色,见识一番总不会错,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而且这次县衙调来足足五十个擅长弓箭的兵卒,有十把劲弩,射也把你射死了。” 项央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实力增长的这么快,总要膨胀一下,甚至他还巴不得大胡子厉害一点好,不然三招两式被他放倒,岂不是太无趣了? 不得不说,项央就属于那种闲着没事找抽型的。 , 第一百零四章 出手 黑风山寨的这处老巢建立在黑山的外围山谷间,在后方有一条小道,就是山寨中人迁离时走的路。 王英带着项央和一行捕快沿路行走,出了小路,就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因为时值金秋,许多树叶泛黄,金灿灿的落在地上,和盛开的秋菊混合掺杂,带着爽朗的气息和清新的芬芳。 小道外,王英左右四周探查一番,也不知那个潜入黑风山寨的人留下什么讯号,王英片刻之间选择一个方向,带着众人在林间飞速前行。 这路上也不算太平,数次遇到过大型食肉猛兽和借助身体颜色与环境融合在一起的长蛇,要不是项央反应快,这些捕快少说也得折损一两个。 如此又过了大约一个多时辰,包括王英在内的人都稍稍有些疲惫,方才赶到一片泛黄的荒草野地之上,从下到上约有六七十度角的倾斜,高坡顶端有人影晃动,众人连忙趴在地上隐藏。 “不好,坡顶那人居高临下,我们的衣服颜色和荒草有很大分别,很容易被发现,王头,现在怎么办?县兵和其他人都在山下等候,我们是否退去?” 光靠这几个捕快,就算加上项央,也不可能覆灭黑风山寨,他们此行属于探路先锋,此时路找到了,但很有可能打草惊蛇。 过往多次剿匪,就是因为贼匪哨岗做的出色,提前发现官兵行迹,分散潜入深山,这才无功而返,难道这次也要一样吗? “别慌,我们只是隐隐看到一个人影,离坡顶还有一大段距离,他没那么容易发现的,这样,我们先退下,找个隐秘的地方再说。” 王英肥胖的身体像个毛毛虫一样,一缩一伸的在草地上朝着外面爬去,其余捕快也是一样的动作,里面项央最兴奋,居然有些童心未泯的觉得很好玩,也是心大。 “王叔,您既然早知道黑风山寨搬走,怎么不查出具体的位置,也免得我们今天这么麻烦?” 项央有些奇怪,其实王英既然知道山寨迁移,还有内奸帮他,早就该摸清山寨所在之处,今日也不用探路这么麻烦了。 “没有,只是到他们废弃的山寨去看了眼,大体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县衙脱不开身是一方面,我怕打草惊蛇又是一方面。 这样,我们先在这里等待,派两个人下山带路,小项,等天刚黑,你去解决坡顶的巡视之人,千万小心,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说实话,清晨上山,他们走到现在,大约已经中午,再在这里静静等到晚上才动手,剿匪这种事真是需要极大的耐性,尤其是想要一网打尽的情况下。 项央没什么不满,三个任务,由高到低排列,最难的不是击败大胡子,而是灭掉黑风山寨,这可不是光靠他自己就能完成的。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留守在这里的捕快们就着随身携带的清水和馒头,对付了一顿,由于大战在即,都不怎么说话,静悄悄的,只有风儿吹拂落叶的莎莎声。 天色渐渐变暗,抱刀靠着大树闭目的项央睁开眼睛,双耳颤动,直起身子朝着王英说道, “王叔,他们来了。” 项央这句话让林中的众人纷纷打起精神,由于身处丛林,头顶有树冠树枝遮蔽,天上留有一丝余光,树林中已经非常黯淡。 不多时,刚刚下山带路的两个捕快走上前,在他们身后,是县衙的捕快,衙役,县兵,一个个手持尖锐利器,多以长枪为主。 本来宽阔的小树林不多时变得拥挤许多,王英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朝着项央使了个眼色,项央便了然的点头,如一头猎豹一样窜出丛林。 借助夜色,项央脚下施展神行百变,弓着腰朝着坡顶飞速迈步跨去,深吸缓呼,脚步轻盈的几乎没有杂音,手上的雁翎刀更是紧紧攥住。 一直潜入到距离坡顶还有七八米的距离,项央放缓步法,伏在地上,以手撑地,像是一个大壁虎一样手脚并用向上爬去,暗空中,就像是一个嗜杀的猛兽在靠近坡顶。 有声音,项央全神贯注,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微微将一侧耳朵贴在草地上,倾听一番,发现没什么卵用。 然后就通过安静的空气中传来的呼吸声,判断出坡顶应该有三个人,都是不懂内功的普通人,还有微微的鼾声响起。 “睡着了?” 项央目光中闪过一丝晶亮,脚下一踏,直接蹦到坡顶,看到一个穿着粗布短衫的汉子正坐在地上惊讶的看着自己,雁翎刀瞬间出鞘,刀锋划过,一颗头颅抛空,热血喷溅。 在无头汉子旁边,还有两个惬意躺着的男子,一高一矮,在项央斩首之后,丝毫没有察觉,高个子还砸吧了下嘴,嘟囔了一句梦话。 不过项央没有苦和尚那份轻功造诣,落地后发出沉重的声音,惊醒了睡梦中的两人。 一般的街头混混和悍匪的区别在这里就显现出来了。 两个人睁开惺忪的睡眼,见到栽倒在眼前的无头尸体和持刀的项央,丝毫不觉得恐惧,反而同时狰狞着脸孔,拔出武器滚动着贴在一起,前后警戒。 而后更是一句废话都没有,两人同时朝着项央跃起,持刀劈砍,一攻项央的上半身,一攻项央的腿部,配合默契,所谓咬人的狗不叫,就是这种。 这两人包括之前被项央突袭斩杀的那位,能被选为哨探,都是山寨的精英,气力过人,战法不俗,县衙普通捕快被这两人围攻,还真不一定能赢。 不过项央不在此列,杀两人易如反掌,但他更想要活捉两人。 收刀回鞘,脚尖一点,如轻盈的大鸟跃向两人,左手刀鞘竖插在地,拦住劈向他小腿的一刀,右手并指,全真内力迸发,狠狠一弹。 叮的一声脆响传出,一股大力自他双指间生成,传到持刀汉子的手上,长刀顿时脱手,整个人更是倒飞出去,栽倒在地,筋骨酸麻,四肢无力,抽搐着爬不起来。 攻项央下盘的汉子也被雁翎刀刀鞘狠狠抽在右脸上,打碎半嘴牙齿,就着血水呜咽着倒在一旁。 项央从跃上坡顶,到解决三人,一共花了不到十息时间,干净利落,杀一擒二,换了县衙的人,除了王英,都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 第一百零五章 吴守 解决两人,项央没有松懈下来,随手从无头尸体上撕下两大块沾满血液的布条塞到两个人的嘴里,然后从四周找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向下抛去。 不多时,王英带着县衙的一众捕快衙役以及县兵攀到坡顶,见到山坡顶上的情形,露出一丝喜色,项央果然厉害,竟然还抓到两个活口。 剩下的不需要项央参与,王英和一票老捕快围着两个汉子一顿胖揍,两个人就什么都说了,包括山寨目前的一些情况和沿路哨探的联络方式。 听完后,项央发现这个毒秀才还真挺不一般的,从这个坡顶到黑风山寨的新老巢,有足足两公里的山路。 沿途设下四个哨探,层次分列,白日以熏烟作为有情况的联络讯号,夜间就以火光示警,四拨人,守两天,两天后会有新人来接替他们。 甚至山寨早就做好分散潜入黑山深处的准备,就算官府有大队人马,进山抓到一两个人,也算不了什么。 了解了其余三拨人的地点以及人员分布,武力强弱,项央继续一马当先,一路奔袭,除了第一个哨探,又杀了两人,擒下七人,让一众捕快衙役以及县兵全都佩服的五体投地。 也明白为什么王英要等到现在才上山,无他,一个高手的存在实在太重要了。 不说别的,如果此次上山没有项央,王英他们只怕可以躲得过两个哨探,却躲不过另外两个,早晚会被发现,让围剿黑风山寨一事功亏一篑。 如此借着还不算是昏暗的余光,项央并王英与大部队悄悄摸摸的接近黑风山寨。 和黑山外围的那处山寨不同,这里的大寨修建的比较简陋,塔楼只有一个,高度不过五米,仅容纳一人防守,四周的防御设施也都是新做,难以派得上大用场。 内中分布倒是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一间间木屋鳞次栉比,最后方是毒秀才所在的大院,以及存放物资收藏的大仓库。 此时,正值秋夜,风高气爽,带着淡淡的寒意,除了苦逼的巡守人员,所有山贼基本上都在家里猫着,空荡荡的山寨除了窗口透出的暗黄色光芒,几如鬼域。 没婆娘的吃完饭盖上暖煦的被褥,美美的睡上一觉,有婆娘的搂着女人好好的做活塞运动,日子快活乐无边。 靠近后方的十几平米的木屋中,一个身高体壮,面带凶煞的大汉从女人白花花的身体上滚落到一旁,喘着粗气,双目瞳孔无神,陷入事后飘飘欲仙的满足中。 吴守是王英派到黑风山寨的卧底,已经两年了,和他一样的还有三个人,可惜在这两年中一个个都死了,只有他够聪明,够谨慎,这才安然活到今天。 其实他们都不是县衙的人,而是切切实实的劳苦大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为了能够改头换面,搏取一个前程,这才甘愿深入虎穴,为王英做事。 但吴守时常也在犹豫,矛盾,山寨的日子还不错,有酒有肉,有女人,就算当了县衙的捕快,他能有这种逍遥快活的日子吗? 卧底反水的事情屡见不鲜,吴守就处在这个边缘,因为他本身就意志薄弱,有一种恶性,这才能在山寨混的还不错,杀人放火的事情有一个算一个,都少不了他的分。 想的有些头痛,吴守披了身衣服,从柜子底取出一支匕首藏在腰后,又揉捏了下木床上女人胸前的丰满,在娇喝声中心满意足的出了门,身处空无一人的空荡的小道上游荡。 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没人知道为什么,除了他自己。 为什么要游荡,因为他害怕,他恐惧,他担忧。为什么要害怕恐惧担忧呢? 因为吴守不知道什么时候官府的人就会杀上山寨,知道他身份的只有王英,如果被人在睡梦中摘了脑袋,岂不是冤枉的很? 虽然这只是他杞人忧天,但他宁愿每天晚一点入睡,多做些准备,当那一天真的来临,他会忘记自己曾经在山寨中犯下的恶行,重归王英手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捕快。 不知不觉,吴守走到山寨门口,和塔楼顶上的守卫人员打了个招呼,便和另外两侧的几个守卫之人坐下来侃大山,不时望望寨门之外,既期盼又抗拒的目光满是复杂。 山寨外是一小片清理的干净的空地,免得杂草树木给外来人提供掩护,王英从一个县兵的手里取走一张弓和一把箭袋,接着招呼项央,两个人借着黑暗,偷偷摸摸的朝着山寨门口潜近。 “小项,一会儿就看咱们两个的默契了,塔楼顶上的那个人交给我处理,你要做的就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入寨中,以最短最快的时间将寨门口守卫之人杀掉,再之后,就是咱们大举进攻的时机,成败在此一举,一定不要留手。” 此时夜色以深,项央只能看到王英闪亮中带有杀机的眼睛,微不可见的点头,他不能说一定能做到,只能说尽力。 他们两个现在的位置距离塔楼与山寨大门约有十米的距离,如此在塔楼火光和下方空无一物的空地上才能隐藏,比起王英靠远程弓箭射击,他要以最快的速度闯进山寨,然后以迅雷之势结束战斗,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王英左手一摊,长弓翻转,然后抽箭,搭箭,抬弓,拉弓,一气呵成,项央可以看得出来,绝对是久经训练,其箭术,应该也有一定的自信。 项央没空管王英,缓缓拔刀,全身肌肉紧绷,丹田内的全真内力娟娟流淌而出,在经脉中运行,一双眼睛带着温润的玉色,在黑夜中发亮。 山寨内门处,吴守正哈哈大笑着和几个人侃大山,突然觉得心中一寒,有些冷冽的不祥预感,猛地起身,迎着几个人不解的目光,脸色变得极为阴沉,不时看向寨门之外,只是一片黑暗,什么也望不到,反而更给自己增添许多压力。 “日有所思罢了,王英就算有心,只怕也无力,大当家的实力超群,当年要不是顾忌王英捕头身份,没有赶尽杀绝,只怕他早就没命了。” 吴守给自己解释,只是这股冷然的寒意,实在让他心惊肉跳,看着几人不解的目光,笑了笑,就要重新坐下,就听到一声呼啸而来的风声,以及嗖的一声射箭声。 , 第一百零六章 进山寨 (走过路过点个收藏推荐) 在王英出手之前,项央右手持雁翎刀,脚下炸裂,以从未有过的极致速度运转神行百变,身影在黑夜下仿若幽灵,鼓动起一阵劲风,在短短数息时间跨越十几米距离来到山寨门口。 吴守由于刚刚涌起不详预感起身观看,正对山寨大门,因此见到项央的动作。 而同一时间,远在十数米外的王英也松开弓弦,一支长箭嗖的一声射在塔楼之上那个守卫的喉咙处,直接栽倒。 “是王英,一定是王英派人来了,这个高手不认识我,他会杀了我的。” 吴守在心中晃过这般想法,猛地转身,从腰后抽出匕首,就近将一个平日和他还不错的山贼抹了脖子,由于力道过大,竟然将脑袋脖颈切开一半,血水溅了他一脸。 “咦,这人难不成是王英的卧底?他怎么知道今晚我们会动手?” 项央目光锐利,在来到寨门口的刹那,脚下一点,身体腾空翻越木栏,在空中见到那个高大汉子击杀自己人的场景,立马想到可能是自己人。 雁翎刀刀锋如雪,暗夜中闪过一丝光亮,项央虽然未练过快刀之法,但一身内力充沛,劲风之下,将两个蹲坐在地上还来不及反应的山寨破喉而死。 落地后人不动,右手手腕反转,直接将雁翎刀抛射而出,噗呲一声轻响,刀尖贯穿最后离他有几步远的一个汉子的胸口,穿透足有半尺,还沾染着将要滴下的血滴。 低头看了眼插在胸前的长刀,汉子就要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就被跨步而来的项央捂住嘴巴,掐住喉咙,过了几秒就没了声息。 这次行动可谓神速,杀掉四个守卫,从头到尾没有都没有闹出大动静,让项央松了口气,看着拿着匕首一脸血迹的吴守,问道, “是王英王捕头的人?” 山寨都是贼匪之徒,项央实在想不到除了是王英的人,还有谁会临阵反水,帮自己解决难题。 “不错,我是吴守,王捕头在哪?” 吴守心里是后怕加心虚,还有些许放松,两年了,终于等到这个时候了,同时他也为自己暗暗点个赞,要不是心血来潮,多了个心眼,说不定真被自己人弄死。 想到刚刚项央气势如虹,片刻之前杀死三人连个大气都不喘一下的状态,吴守看着对面这个还是少年样子的人,多了些敬畏。 “在外面,先把木栏挪开,让王捕头带人进来。” 项央说着,从山贼的胸口拔出雁翎刀,随手在死人的衣服上擦了擦刀上的鲜血,心里估算了下刚刚的情况。 由于这四个人站位分散,以他现在的武功,很难一击必杀,要不是吴守帮助,只怕真要惊动山寨中的其他人,这就导致行动难度增加。 好在现在完美解决,山寨中此时还对官府来人一无所知,有极大的几率能一网打尽,覆灭这个猖狂了这么多年的黑风山寨。 两人悄悄将木栏移开,露出山寨大门,接着走出寨门外面,来到项央和王英先前隐藏的地方,看到正潜伏在地上隐蔽身形的王英。 “是你,怎么样?解决了?” 见到吴守,王英露出一丝喜色,这是他精挑细选的人,虽然两年不见,但正是吴守留下的暗记才帮他找到山寨所在,见到他平安无事,很是高兴。 “王叔,多亏了他,我才能不动声响的解决寨门内侧看守的人,可以叫人上来了。” 王英狠狠挥了下右手,满脸兴奋的点头,一切都在预料之中,这么多年了,终于到了结束一切的时候了,连忙转身回去叫人。 吴守勉强回笑,本想跟着王英,却被项央拦下,看着项央英俊却带着寒意的面孔,有些害怕, “你想做什么” 项央不知道自己给吴守留下极深的印象,暗暗思量自己长得还不错啊,怎么感觉吴守像看到鬼一样,不过他也没时间和心思管吴守是怎么想的, “我问你,大胡子和毒秀才在哪?他们两个才是山寨的核心,若是放跑了他们,我们的一番心血就白费了。” 无字天书三个任务,两个和这两个关键人物有关,项央决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因此要在大队人马还没进入山寨的时候找到两人,将他们一一挫败,完成任务。 “这?大当家,不,大胡子一向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很少见他,也不知道他在哪,不过毒秀才就在沿着山寨小路最内侧的一间红瓦大房内,还有,他应该知道大胡子究竟在哪。” 吴守心下放松,不过看着项央又带着怀疑,虽然他看起来武功很高,但大胡子凶威更盛,一个人能行吗? “这位大人,我觉得还是等王捕头带人上山再行动比较好,毒秀才和大胡子都不是一般人,有武功在身,如果你打草惊蛇,让他们跑了,只怕王捕头会怪罪下来。” 吴守是好心,但他并不理解项央和王英的关系,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对项央来说意味着什么。 以前两人是上下级,现在项央已经被神捕门看重,虽然也是上下级,但关系上更趋于平等。 项央此次也是友情出战,而且比起王英的愤怒,无字天书发布的任务才是大头。 更何况王英这次请自己出手,主要还是为了对付大胡子和毒秀才两个,他也不算是不守规矩,擅自行动。 “好了,你不用说这么多,就留在这里,待会儿王捕头上来,你们尽快行动,我去找大胡子和毒秀才。” 项央说着,脚下如抹油,身子一闪,人已经消失在原地,借着夜色,迈着轻盈的步伐进入黑风山寨。 另一边,王英带着县衙一众捕快衙役以及县兵终于赶到山寨大门口,见到孤零零的吴守,猜到什么,心里明白项央肯定是找大胡子和毒秀才了,有些担心。 “大家进去后尽量轻一点,留下弓兵留在这里守着,一旦有人往外逃,立刻杀无赦,明白吗?” 说这话的时候,王英黑胖脸上杀气腾腾,接着又让吴守讲了下寨中的分布,安排下具体的攻打计划,人员调派。 不得不说,吴守在这次剿灭黑风山寨的行动中,称得上居功至伟,功劳应该仅次于项央,等事情结束,凭功劳当个捕快是绰绰有余。 , 第一百零七章 毒秀才 (求个收藏推荐) 进入黑风山寨,项央沿着脚下的小路,施展神行百变的脚底抹油,身形宛如一道鬼影,在黑夜中时隐时现,晚风在面前扑过,扬起乌黑的长发。 一个木屋外,袒胸露乳的大汉在外面对着小街内侧放水,打了个寒颤,就要提裤子扎腰带,就感觉眼前一花,像是闪过什么黑影。 等再看时,又什么都没有,嘟囔了一下就要回屋,脖子突然像是被什么拉扯一番,就要喊出声,咔的一声响,脖子已经被人以强大的力量扭断。 动手的人正是项央,他不敢保证这个汉子看没看到自己,所以宁杀错无放过,反正都是山贼。 把这个倒霉鬼搬进屋里,随便扔在地上,靠着门缝看了眼,发现外面还没动静,项央迈着无声的脚步出门,继续往青石小道的尽头赶去。 这是一间与山寨中其他山贼住处截然不同的红砖大瓦房,三面墙壁高高,爬满了紫黑色的蔓藤,有尖锐的毛刺张牙舞爪,如果有自持轻功的人要翻墙越户,少不了吃一番苦头。 项央赶到这个大房子外面数米外的时候,借着夜色掩藏在一处木屋的暗处,看着红砖房外两盏大灯笼高高挂起,外面还有两个精神奕奕的大汉按刀守卫,大感头痛。 “为什么就没学过暗器呢?这时候要是有个暗器之类的,直接打出两发,不就解决了吗?不知道天书大哥什么时候能大发慈悲。 不过也不能全指着天书,普通暗器手法无过于手眼协调,力道大小,回去后也要自己参详一番。” 想得挺美,但眼前的项央却是一筹莫展,他倒不是怕别的,而是眼下山寨外面还是静悄悄一片,王英等人显然正在准备行动中。 要是因为他暴露了,导致行动失败,被人责怪事小,完不成主线任务事大啊。 正想着,山寨外突然响起阵阵厮杀声,错,准确的说是人死前发出的尖叫声,带着突兀的惊疑,不解,恐惧,顿时引爆了整个山寨。 以项央所见,一家家本来漆黑的木屋,一个个的亮起油灯,有手持武器的大汉和悍妇边走出屋边穿衣,脸上带着凝重和杀机,就像是专门受过演戏训练一样,虽慌不乱。 “这,嘶,毒秀才着实是一个人才啊,可惜了,以他的才干要是进入府衙,哪怕没有背景后台,熬个几年也够出头的。” 以他路上见闻,以及耳听他人对毒秀才的评价,真的有些惋惜,不过也只是思维晃过的刹那想法。 “是时候动手了,大胡子是最高武力,毒秀才就是最高智力,山寨大乱,他就是统筹全局乃至扭转乾坤的关键,不能再等下去了。” 项央心下决定,脚下一点,直接从木屋外暗处的一角窜出,胡家刀法配合神行百变,瞬杀在他面前的男女,长刀劈砍,就是两道血线迸溅。 两侧还有大约二十多个人见状,纷纷挥舞武器,满怀杀机和怒气的朝他奔去。 不过说实话,以项央此时的武功,这二十个人和送死没什么两样,项央脚下一缩,避过一个拿着木棍的汉子的敲击,左手抓住木棍,强大的力量将木棍夺下,狠狠一扫,直接将围住他的五六个大汉逼退。 同一时间,右手的雁翎刀在月夜下划过一丝银线,一招八方藏刀式使出,六个人的脖颈同时一凉,然后栽倒在地,彻彻底底的死去。 这一幕非但没有吓住另外的男女山贼,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凶性,以长兵器对项央袭扰,这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个很好的手段,但项央可不是一般人。 脚下如生风,身体飘忽移动,以毫厘的差距避过多个武器的袭击,雁翎刀缠划绞擦等等法门使出,每出一刀,必有至少一人死去。 如此,当项央冲出包围,身上没有一丝伤痕,脚下已经遍地尸体,无论男女,无论之前多么凶恶,现在都只能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甚至今后也永远很不能动。 只是项央也看到了大门外披着一身白袍,气质温文尔雅的毒秀才,普普通通的相貌却带给人极大的压力,一双眼睛如毒蛇,死死盯着项央。 “是你,杨乡,原来你是官府的人,只是我实在想不到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毒秀才陈宁在门口两个守卫的护持下往前走了几步,眼中带着不解与探求,远处渐渐升起的火光以及厮杀声在寂静的黑夜中格外的明显响亮。 “首先我要纠正一下,我叫项央,是县衙的捕快,其次,不是我找到这里,是我们的王英王捕头早就有所安排。” 项央站在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尸体前,秀气的丹凤眼杀气未散,双目如电,狠狠刺向毒秀才,在他与眼前,这人已经变成了一部十二路谭腿的秘籍。 “排”字音声刚落,项央已经冲到陈宁的面前,左手成拳,黑虎掏心使出,本来平平无奇的招式,在项央的内力下恶风铺面,气势雄浑,非常人所能抵挡。 陈宁纹丝不动,脸上仍然一副悠扬淡然的样子,身后的两个大汉齐齐大喝一声,已经跃出,拦在陈宁的身前,双双拔刀砍向项央。 两人气力不俗,竟然还粗通刀法,比起之前的人,更加难以对付,不过项央铁拳蕴含了全真内力,劲力何等凶猛。 两柄交叉在一起的阔刀刀身发出叮的一声脆响,直接被项央荡开,原本反握在右手的雁翎刀以一个极为精巧的角度递出,切入两人的右手手腕,刀刃锋利,微微用力,两只断掌就掉落在地,红血喷溅,和水枪一样。 就在两声惊人的嚎叫声中,项央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死亡的不详预感,汗毛炸起,心脏突突突的直跳,眼皮也在狂眨。 余光间,项央看到了不远处抬手朝着他微笑的毒刺才,右手上竟是一个极为精密隐蔽的袖箭,蹭蹭蹭的三连发声音响起。 此时项央和那两个断掌的大汉几乎前后交叉在一起,毒秀才放箭,竟是丝毫不顾自己手下的安全,不,确切的说,就是用这两个人来遮蔽项央的视线,掩藏他暗放冷箭的事实。 袖箭射出,第一个贯穿的不是项央,而是自己的两个手下的身体,此人好狠的心。 毒秀才,毒秀才,秀才代表学识,有见地,有能力,但最前方的毒却说明了他为人处世的作风,毒辣才是陈宁真正的手腕。 , 第一百零八章 难缠 电光火石间,项央根本来不及反应,不可能有意的躲避,因为他目光所及之处,袖箭已经发射,根根贯穿他身前的两个大汉的神体。 好在,有肉盾的阻挡,刹那间的缓和,停顿,项央本能的扭转腰身,身体侧开一点,手中的雁翎刀反手抹挡,刀身晃过,打落一支正对他胸口的袖箭,还有两支贴着项央的皮肉划过。 冰冷的铁箭头,撕裂项央的捕快服,贴着柔嫩的肌肤划过,汗毛根根竖起,项央的膀胱都有些憋胀,心脏更是噗噗噗的直跳,差一点就死了。 如果不是项央武功够高,反应够快,如果不是项央警惕心强,对危险有种敏锐的触觉,又如果不是这三支袖箭有两具身体减缓速度,拖延刹那间的时间,项央都会栽在这个一文不名的小山寨里。 呼,呼,呼,项央快速呼吸,浅吸深呼,憋胀的膀胱渐渐恢复正常,心脏的跳动也趋于稳定,只有背后的冷汗依旧湿漉漉的一片。 放下手里的袖箭装置,毒秀才陈宁略微惋惜的摇摇头,就差一点就成功了,如果不是由那两个人挡在前面,项央必死无疑。 不过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有这两个人遮掩视线,转移项央的注意力,陈宁想要用袖箭正面射杀项央,也是几乎不可能,具体得失,也说不清楚。 项央摸了摸被划破的衣服,皮肤上一片冰凉,好在没有划破,不然要是箭头上淬炼了什么见血封喉的毒药,自己还是逃不过一个死字。 啪啪啪,陈宁收回袖箭,拍了拍手掌,脸上满是赞叹,语气轻缓, “不错,你的武功很高,这么短的时间凭借本能躲开我的袖箭,想不到官府还有你这样的高手,当初在山寨也真是看走眼了。” 项央没管陈宁的话,心里还在后怕之中,人与死亡擦肩而过,这种感觉太过古怪,心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记不起,整个人都像虚脱了一样。 而且这次和宋祖武交手不同,那次项央自持有神行百变,消减拳法劲力,远没有这次这般凶险。 “还是大意了,以为毒秀才武功不高就大意了,却没想过武功低的杀死武功高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 很明显,与宋祖武相比,毒秀才陈宁的武功完全不值一提,也是略微练出些许气感,比当初的贾逵强不了多少。 但强与弱,危险与否,并不单单与武功有关,暗器,毒药,陷阱,人数多寡,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下,都是很有作用的。 就像是曾经的他暗杀钱孚,不也是动脑筋,用卑劣的手段达成的吗? 项央微微松了下有些僵硬的右手,又赶忙握紧雁翎刀,看着陈宁,眼里毫不掩饰的冒出杀机,此人的危险程度太大,不能再跟他废话,必须速战速决,不然天知道还会发生什么幺蛾子。 小腿一蹬,项央如离弦的长箭,长刀举起,朝着陈宁狠狠劈下,强大的力量与速度激起一阵尖锐的破空声,这一刀要是砍实了,陈宁估计得被劈成两半。 不过陈宁也不是简单的人物,身体一侧,避开项央势若雷霆的一刀,转身从袖口甩出一柄折扇,扇尖一点,击打在雁翎刀的右侧刀身,不过却被一股大力反震。 陈宁眼里露出一丝震惊,好深厚的内功,手里的的动作却不停,折扇时而展开,时而折起,扇尖向着项央的胸口,右臂,左腿等等部位的大穴点去。 力道虽然不大,但穴窍这种地方极为隐蔽脆弱,项央只感觉这些大穴冷风嗖嗖的,真被点住了,只怕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长刀翻转,左右纷飞,与陈宁拆招,不过令项央惊讶的是,以雁翎刀刀锋之利,竟然奈何不得一个看似普通的折扇。 好在他刀上附着强大的内力,内劲雄浑,绵绵不断,每次陈宁以折扇与长刀相碰,脸色都会红一阵,是血气翻滚的异状。 两人交手不过五六招,陈宁的十八路打穴法在招式上能够与项央对拆,但手臂酸麻,胸口沉闷欲吐血,根本不是项央的对手。 论起招法,项央已经看透陈宁,就要下狠手,不过陈宁却仿佛送死一般的敞开胸膛迎上来,手上的折扇放在右手平递,只要项央上前突刺,以雁翎刀锋芒,足以贯穿陈宁的身体。 不过项央却偏过身子,躲开陈宁看似送死的一击,眼神惊异,表情阴晴不定,不知道陈宁是在虚张声势,还是另有阴谋。 不过不管陈宁想要耍什么花招,项央有了刚才的遭遇,都不会轻易上套。 陈宁见到项央的动作,却露出一丝笑容,后撤几步,噼啪一下,摊开折扇,晃悠悠的在胸前扇着,表情带着惬意, “项央,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从你刚刚的表现就能看出,你心智不坚,摇摆不定,虽然一身武功远远强过我,却缺少搏命精神,这样的你也许能小有成就,却难成大器。” 见到项央依旧不回话,陈宁看了眼远方的火光蔓延,厮杀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杂乱,心里一沉。 “你有顾忌,害怕我有阴谋,如此束手束脚,想要拿下我,根本不可能。 这样吧,我跟你做一笔交易,放我离开,我把黑风山寨这么多年掠夺财宝所藏匿的地点告诉你,那会是你当捕快一辈子也存不下的巨款。” 只是项央却忽然笑了,毒秀才,是个人物,面临这种绝境都能侃侃而谈,以利益诱惑自己,谁说草莽无英才? 不过我不是犹豫摇摆,而是谨慎,不是不敢搏命,而是没看到机会,现在我看到了,你就老老实实的给我趴下吧。 项央冷笑一声,使出神行百变身法,整个人身形飘忽不定,如踩了油门的汽车,围着陈宁一顿狂奔。 陈宁脸色一变,摊开的扇子猛地一折,横放在胸前,左右摇晃脑袋死死盯着项央。 在项央奔到他背后出刀袭击时,腰身一弯,手中的折扇,扇尖直指项央,数根在夜空中隐秘不可见的银针朝着项央飞射。 不过陈宁脸色没有丝毫喜悦,反而由一直的淡然变成阴沉,表情很是难看。 那哪里是项央,只是一道劲风,项央竟然发现了他扇中藏着的夺命针。 而见到陈宁放出夺命针的项央却笑了,身体突进,贴靠陈宁,也不用刀,左拳使伏虎拳法,单拳一冲,便将陈宁手中的折扇打的稀烂,余力不减又轰在陈宁的胸口,劲力迸发。 陈宁整个人直接倒飞出去,在空中喷洒热血,而后重重的摔在地上,比起先前能与项央见招拆招,仿佛胜券在握的陈宁,简直弱的可以。 项央则感受着脑海中无字天书的异动,露出一丝微笑,别管接下来收获如何,最起码十二路谭腿是稳了。 , 第一百零九章 大胡子 陈宁躺在冰凉的地上,眼睛是漫天繁星的夜空,本来诗情画意的一幕,此时却完全被胸口火辣辣的疼痛所破坏,这一拳还真猛啊。 项央收敛喜悦的心情,走到陈宁的身边,看了看重伤倒地的陈宁以及离他一米远的已经破烂不堪的折扇。 嘴唇微抿,蹲下身子,雁翎刀插地,双手动作,以绝大的力量将陈宁的两手两脚通通折断,一时间咯嘣的声响和陈宁的闷哼声密集响起。 “想不到一个读书人,除了心思灵活,诡计多端,还有这种意志,是条汉子。” 项央从毒秀才的手臂上卸下袖箭,瞅了两眼,见到装置精巧细密,不像是普通匠人打造,难怪能穿透人身,还有那般强大的的冲击力。 陈宁此时满头大汗,温文尔雅的气质无影无踪,额头两侧青筋暴起,眼睛鼓出,像青蛙,死死咬着牙齿,忍住不出声,身体一挺一挺的抽搐,换了项央恐怕也没有这种意志力。 “你,是怎么,怎么,看出我扇中的秘密的?” 毒秀才咬牙断断续续问道,四肢被打断,这种痛楚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感受得到,从瞬间的剧痛,到连绵不断的阵痛,关节磨损,骨头一撅一撅,能够保持神志清醒,还能说话,毒秀才的意志力可谓惊人。 “你虚张声势的功夫比你武功强的太多,点穴手法不错,不过扇子明显不对劲,明明只是普通的折扇,居然能与我精铁打造的宝刀对拼而不落下风,没问题才怪。 只是我想不到的是,你的折扇和这个袖箭一样精巧,居然能以钢针固定作为骨架,还能在危急关头释放暗器。” 项央的确有些钦佩这个毒秀才,一身武功真正打起来,顶多和胡强那种巨力强猛之人平齐,甚至还要弱一些,不过这只是细枝末节,关键是毒秀才很阴。 袖箭,扇子中的机关,还有毒辣阴损的算计,项央敢保证,如果胡强和毒秀才真打起来,死的一定是胡强,难怪只能当老三。 “明白了,你很谨慎,说说你的目的吧,为什么不杀我?” 陈宁微微闭上双眼,尽量平缓呼吸,不让自己显得那么狼狈,语气清淡道。 “我要知道大胡子在哪里。你告诉我,也许我还能为你向县衙李县令求情,以你的才华心智,若是就此死去,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项央满是真诚,双目炯炯,直直盯着陈宁,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虚。 “哈哈,说我是个人物,你也不简单,看起来满脸真诚,说的话全是屁话。我的案卷只怕在你们县衙的桌上已经堆成一团了,拿什么活命? 不过你自己想找死,我也不会拦着,从这间大屋后门出去,往一条螺旋山道走两里远,你会见到一个山洞,你要找的人就在那里。” 陈宁眼也不睁,冷笑一声说道,多年来大胡子虽然只是寥寥出手几次,但在他的心里却留下极深的印象,以刚刚项央表现的武功,虽然厉害,却不可能是大胡子的对手。 正说着话,王英带着两个捕快满身鲜血的奔来,见到地上躺着的毒秀才陈宁,纷纷一喜,这可是条大鱼,他们紧跟慢赶,就是怕动静闹得太大惊走了此人,想不到项央已经得手。 “王叔,你来的正好,这个人就交给你了,我要去找大胡子。” 说话间,项央离开陈宁的身边,借着渐渐烧过来的火光,在一块小树上找到数枚扎入树干的钢针,随手撕下一块腰间的布条,裹住手,一一拔下,小心的收好。 “小项,还是再等一等,大胡子武功不可小觑,待会儿我就去寨门口把弓兵调过来,任他武功再高也要被射死。” 项央摇摇头,大胡子他是一定要找的,这是天书发布的任务。 飞沙走石十三式他也志在必得,这门武功比峨眉的金顶绵掌还要有吸引力,对他的提升太大了,因为他是练刀的,有了这门刀法,战力绝对提升一个档次。 说句不好听的,胡家刀法虽然不错,但太正了,虚实相合,刚柔并济,各种刀招堂正,凭借这门刀法,能很好的锤炼刀法的根基,对他本身练刀是件好事。 但抗压能力强,决胜能力不行,话句话说,项央可以借助这门刀法,与比他武功高的人缠斗,磨下去,韧性惊人,但想要决胜,博取一线生机,或者秒杀武功略低于自己的武者,那就远远不够了。 和王英打了声招呼,项央就施展神行百变,单人独刀朝着门内闯去,让王英心里大急,朝着身旁的两个捕快吩咐了两句,也拿着刀追赶项央。 而在毒秀才陈宁所说的山洞外,一个身穿黑衣,身材消瘦,中等身量,满脸大胡子,只能看清一双眼眸清澈明亮的汉子静静的立在干硬的山石上眺望远处。 山深林密,遮挡视线,他看不清那里的火光,却能不时听到嘈杂的大呼小叫声,是厮杀,还是狂欢?大胡子分辨不出。 不过大胡子心里却有些许的不安,夜不深,只是刚刚天黑,应该只是如往常一般的狂欢热舞,而且陈宁处事一向谨慎,安排的丝丝入扣,不会有大问题。 大胡子正要转身回山洞中,双耳陡然一动,黑亮的眼睛紧紧盯着山洞右侧仅有的一条螺旋山道,直到见到一个手持长刀,穿着捕快服饰的少年人出现在眼前。 是的,就是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量已经与他一般,甚至还要高出些许,相貌在些许微光中映出,很是英俊,当然,最令大胡子警惕的还是项央的眼睛。 有句话叫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此时此刻,项央的双目炽热,带着腾腾的杀机而来。 大胡子还注意到一点,项央握刀的手很稳,呼吸很绵延,脚步很轻,手臂行进时摇摆的幅度几乎保持一致,是个内家的高手,善于用刀,轻功很好。 大胡子看不清脸色,唯独眼神变得锐利警惕起来,这个时候,远方的呼喝声,眼前武功不错的年轻捕快,都在向他诉说一个事实,官府打进来了。 , 第一百一十章 交手 项央在来到山洞前空地的一刹那,也见到了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大胡子,他没见过这个人,却知道这就是他要找的人。 一脸密集的大胡子,根本看不清具体长得什么样子,是美是丑,年龄大小,是凶恶还是良善,通通看不出,唯一出乎项央预料的就是这个人比较消瘦的身材。 “本来以为是个满脸胡子的威武大汉,比如猛张飞一样的人物,没想到却是个小矮子,意外的有些反差萌啊。” 项央看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大胡子,眼神一眯,话也不说,纵身一跃扑向岩石上的大胡子,手中的雁翎刀使出一招力劈华山,不过劲力外露七分,内藏三分,时刻准备着变招。 在项央跃起的刹那,大胡子也彷如心有灵犀一般,同样朝着项央跃去,两人身影在半空中交错,大胡子双手成掌,面对项央劲风凛冽的一刀,手掌极为精准的插入到刀身处,手掌贴着雁翎刀的刀面狠狠拍击。 而项央则手腕翻转,变劈为削,长刀倏而幻化出三道刀影,朝着大胡子的咽喉,胸口,腹部三处切去,正是云龙三现这一招。 大胡子露出一丝惊讶,不过虽惊不慌,双掌如穿花一般,轻轻盈盈的落到三道刀影空隙之中,横击刀身,一声叮的脆响声中,项央与大胡子同时颤动一番,落地后蹬蹬蹬的前行几步。 项央转身,长刀反握在身后,一脸悠然的模样,眼里还满是惺惺相惜的欣赏,逼格满满。 不过握刀的右手却在不停颤抖,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一条条的看起来极为可怕,大胡子的内力竟然如此雄浑,至少也是和他相当的两正经,而且在攻击性上远远超过全真内功。 而大胡子也将手掌背在身后,朝着下方甩了甩,五指伸缩,缓解酸麻疼痛,本以为能一击断刀,没料到这个少年的长刀材质不错,打造的也很用心,更关键的是刀身上的内力绵绵若存,韧性极强,竟然抵挡住他的掌击。 刚刚两人在半空中交手,短时间内变招两次,刹那间对撞一次,可以说是极为凶险,这种凶险与项央面对毒秀才的暗算不同,是真正武学上正面交手的紧张刺激。 “少年,你叫什么名字?看你的武功不错,既然已经攻破了黑风山寨,为什么还要来寻我的麻烦?” 不要认为大胡子说的话是废话,他看的出来,项央身上的捕快服是安远县衙统一下发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县衙的捕快。 这么多年安远包括附近几个县的县衙一直想要剿灭黑风山寨,但始终不能成功,最大的功臣不是他,而是毒秀才。 他出名的,仅仅因为他是大当家,是武功最高的那个,而绝不是因为他参与了多少次烧杀抢掠的行径,所以攻破山寨,对于一些捕快来说,功劳已经足够了。 另外还有一点,项央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武功修为,绝对是前途不可限量,大胡子不懂,项央为什么要冒这个险,一定要将他也抓住才罢休,难道不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道理吗? 项央沉默一会儿,事实上如果没有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其中飞沙走石十三式又是他志在必得的武功,他才不会闲的蛋疼来找大胡子的麻烦。 山寨一毁,大胡子一个人根本不成气候,更别说从未听说过此人有什么劣迹,只是挂名了一个大当家罢了。 “不是找你的麻烦,是我武功初成,想要找一个强手练一练,你也可以把我当做一个武痴,现在是在挑战你,而不是官府的人来抓捕你。” 项央还是开了口,将已经缓解的右手放在腰侧,长刀斜指满是砂石的地面,眼里的灼灼热意怎么也掩饰不了。 大胡子莞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武痴是指对武功痴迷到了极点,早晚步辍的修炼,而项央的行径,称为武疯子更适合一点。 “好,就看看你究竟有没有那个成色来对付我。” 大胡子脚下一踏,朝着项央奔来,跳跃之间升降前进如鱼儿游水,带着朦胧的梦幻感,让项央心里大加警惕,内功强悍,掌法阴损,连轻功都这般不俗,这个大胡子绝非没有来历之人。 除去项央这个怪胎,一般来说,常人习武都要有师门,长辈教授护持,如刘乘有师傅,元宝也有苦和尚教导,更衍生种种门派。 而衡量一个门派的底蕴,除了强者,势力,人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武学的多寡,底蕴的深厚。 大胡子一身武功内外兼修,且都很不俗,一般的小虾米可没有这种底蕴,项央怀疑这人可能也是如宋祖武一般,是某个门派的弃徒或者叛徒。 至于是什么门派,鉴于直到今天,项央也只是在安远这个小地方打转,眼界见识简直匮乏到了极点,根本看不出来他的武学招法来历。 不过对方已经出手,项央浑身的热血也在沸腾,长刀自右腰侧前划,同时施展神行百变的身法与大胡子展开缠斗。 交战中,项央是越打越心惊,对方步履之间如游鱼在水中嬉戏,竟然能与他的神行百变相较而不落下风。 一双肉掌上下翻飞,招式虽然古朴简单,但攻击中带有一种阴寒的掌风,让他出招延缓,身体仿佛置身于阴森森的墓地中,血肉,筋骨都被麻痹了一样。 要不是全真内力是道家正宗,最为醇正绵和,后劲无穷,能够缓解这种怪异之感,说不定早就被大胡子给一掌拍死了。 “这是什么掌法?还有这股内力,根本不像是最近才提升练就的,一株山葛根罢了。” 项央在交手中还有心思思考大胡子的武功到底是最近练就还是早有所成,按照他猜测,一株山葛根,就算有增进功力之效,也十分有限,不可能将只是稍强于王英的人一下子提升到武功还要盖过自己的程度。 “唯一的解释就是当初大胡子有意放王英一马,而不是杀不了他,这也造成了王英感觉大胡子武功不强的错觉,太坑了。” 侧身避过大胡子聚拢五指戳来的一掌,项央脚步连退数步,深深呼吸几次,使得有些僵硬的身体恢复正常,皱着眉头盯着大胡子,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修为没人高,修炼的武学不占优势,打斗经验也没人家丰富,头一次,项央觉得无字天书下发任务不讲合理性。 这么高难度的任务居然只奖励一本飞沙走石十三式,至少也该是全套的狂风刀法才合理啊。 , 第一百一十一章 阴损 (推荐过八千加更) 与项央想法有些类似,大胡子也觉得对面这个少年捕快有些难对付,内力修为不俗,刀法根基扎实,韧性极强。 如果说自己是大海之上汹涌连绵的怒波,那这个少年就是矗立在海中历经千磨万击仍然坚挺如初的礁石,无从下手啊。 武功,要么高,要么低,两人可以说是六四开,大胡子有六成胜算,项央有四成,但差距不明显,万一一个不小心,被对方抓住破绽,杀人与被反杀只在刹那之间。 “不能继续下去,他的掌法古怪,随着时间推移,能限制我的内力流动和肉身灵活,此消彼长,我必败无疑,要以险求胜。” 面对这种情况,项央并没有气馁,随着时间的流逝,解决各种棘手的事情,他已经完全融入到这个世界中,也渐渐成长起来。 两脚交替,踏在坚硬的山地之上,缓慢移动,手中的雁翎刀护在胸前,小心翼翼的戒备大胡子,同时观察四周的环境,项央脑海中快速构建一个个可能,然后又被一一否决。 正在这时,追赶项央的王英终于冒头,持着官府的钢刀,看着在山洞前空地处对峙的两人,一不留神,踢到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石块,石块咕噜噜的向前滚动。 随着这声响动,大胡子和项央仿佛受到什么刺激,刹那间又冲向对方,两道身影在黑夜中纠缠在一起,只是偶尔能从呼啸的掌风和反射的刀光看出战斗的激烈。 王英嘴巴发干,额头冒汗,瞪着一双滚圆的眼睛想要看清战斗中谁是谁,好帮助项央取得胜利,结果只能一次次的叹息,以他的眼力和此时黑夜的环境,根本分辨不出。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即便他分辨出了,以他的武功也根本难以插手这种场面的战斗,大胡子有这么强?项央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吗? “是了,我知道了,当初大胡子看似与我激斗,实则武功远远超过我,是有意放我一马,官府捕头,虽然身份低微,但也是造册留名的人,若是我有个闪失,衙门又无法解决,一定会惊动神捕门,他不是怕我,是怕神捕门。 为什么怕神捕门?是因为黑风山寨吗?不,他随时可以抽身而去,他怕神捕门,是怕泄露行迹,从而招到甩也甩不掉的追捕。 所以他有很大可能也是神捕门的通缉之人,还有那满脸的大胡子和连名字都没有的情况,看不清相貌,没有来历,完全是为了隐藏身份所做的掩饰。” 王英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脑海里迅速闪过清江府近十年被神捕门通缉还未被捉拿归案的人,一个个的参照比对,又都觉得雾里看花,难以确认。 “小项,千万小心,这个人很可能是神捕门的通缉要犯,你拖住他,再过一会儿大队人马就能杀到,这次务必要将他拿下。” 王英左思右想,难以确认,但灵机一动,看着战局中的两人,故意高声道,为的就是诈他一诈,同时打心理战,影响他的武功发挥,让他乱中出错,好为项央创造机会。 项央早就发现王英,不过也没指望他能帮自己什么忙,能不添乱就不错了。 不过他可以感觉得到,在王英高喊出这句话后,大胡子的出掌有刹那间的停顿与延迟,之后的招法变得凶悍许多,显然是受了刺激,要速战速决。 “是前一句刺激到了他,还是后一句让他害怕,又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大胡子的右掌狠狠拍击雁翎刀的刀身,左掌直直与施展伏虎拳的项央撞击,两人同时被强大的劲力击退数步。 项央脚下哒哒哒的退后,感受着一道古怪的内劲从左拳中涌入,带着阴冷森寒,脸色大变,全真内力一股脑的迸发,直接将这股内劲逼出体外,方才松了口气。 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刚刚如果清除的不及时,真被那道内力钻入全身,只怕自己会死的很难看。 也幸好全真内力在攻击上虽然是弱鸡,但在防守上还算有些门道,不然想要如此快的清除外来内力,只怕也没那么容易。 “这是我和他拳掌相交的第七次,不过是他第一次尝试用内力来击垮我,之前为什么不用?被刺激到了?不过也正合我意。” 项央心里微动,继续借着月色朝大胡子冲去,而大胡子显然没想到项央这么快逼出自己的内劲,脸色有些苍白,眼里露出一丝厉色,第一次露出如潮水般的杀机。 双掌之上微微泛着青黑色,以极为锐利的目光看清项央的刀法轨迹,故技重施,一掌插入刀法的空隙中,拍击刀身,一掌直来直往,直冲项央的胸口,掌风呼呼,吹起项央额前的长发。 这一掌的力道,足足比之前高了三成,不过相比之下,大胡子的脸色也比之前惨白三分,显然这种掌法不是那么简单就能使出的。 王英在远处看着这一幕,心里大急,抽刀就要飞上,却猛然看到项央藏在身后的左手突兀成拳朝着大胡子击打。 项央嘴角带着冷厉,双目绽放神采,腰背弓着,骤然伸直,如长剑射出,左拳带着刺破空气的疾音。 大胡子借助高空洒下的星光勉强看出项央右拳上有点点银光,露出一丝惊恐之色。 白嫩的拳头紧紧握住,看起来颇有些可爱,不过除了拇指外的四根手指,闭合缝隙处有三根闪亮的钢针朝他的左掌刺去,这就恐怖了,尤其是他看到这是陈宁的夺命针。 想要躲避,不过刚刚一掌冲的太猛,项央又在掌风临体之前方才出招,根本来不及变招,三根钢针便齐齐刺进大胡子的左掌,带出三条血线。 项央则顺势松开紧握的拳头,脚下移动,侧身躲过大胡子的的冲击,在大胡子身体因为疼痛而痉挛的空隙,使出胡家刀法的穿收藏刀式,一击破开大胡子右胸处靠近臂膀位置的血肉,有热血迸溅。 左右不过一线之间,形势已经急转直下,项央本来是必输之局,借助暗器和暗夜的掩护,阴了大胡子一把,直接翻转开来,反败为胜,看的远处的王英目瞪口呆,大胡子满脸愤恨不甘。 项央则深深吐出一口气,随手将裹在左手上的破布扔掉,反手握刀放在身后,细细打量了左手的肌肤,确认没有问题,方才露出笑意,是大胜后酣畅的笑容。 , 第一百一十二章 毒毙 王英收敛惊讶的表情,大迈步走到项央的身旁,看着不远处捂住肩膀的大胡子,黑胖的脸上满是兴奋。 “卑鄙无耻的小人,居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暗算于我,你不配练武。” 大胡子原本清澈的双目此时满是愤恨和怒火,项央开始说找他挑战,结果却在拳中暗藏针锋,说一套做一套,如此奸猾,是他被对方少年的外表给欺骗了。 项央却是心情大好,不可否认,大胡子的武功要高过他,用这种阴损手段获胜,的确胜之不武,不过成王败寇,如果现在倒在地上的是他,那么他宁愿再卑鄙阴损百倍。 而且也不能说他完全是靠手段获胜,更重要的是他的脑子,智慧,算计到了环境人心带来的变化,如此才能暗算的了大胡子,换一个人,同样状态下,未必能够做到他这一步。 先说手中夺命针的由来,那是毒秀才陈宁藏在扇中的暗器,他临来这里前搜集的,这是他有资本施展手段的前提。 再有就是他的武功的确够高,能和大胡子拼的半斤八两,不然换了个人早就被大胡子一张毙掉,连阴谋诡计施展的空间都没有。 最后,就是对环境人心的把控了,这是项央此次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黑夜中,视力大受影响,这是他藏针于拳中,第一时间不被发现的前提,再有就是先前激战中,他始终赤着左拳与大胡子拼斗,给了对方一种心理暗示,手上没东西,只是会一门算是威猛的拳法。 再有就是王英出现的时机和那声高呼,使得大胡子心慌意乱,心浮气躁,急于求胜,这才不管不顾要提尽全力要在算时间内击败项央,也就是最终落败的祸根。 如果没有以上这些条件,但凡有一点疏漏,很可能都无法给大胡子造成重创,所以说,项央能赢,实力,运气,心机,缺一不可,换句话说,靠的是综合实力。 “大胡子,话也别说的这么难听,暗器就不算是武学的一部分了?你这话要是被一些精修暗器之道的大师听到了,不定怎么教训你呢。 好了,咱们之间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王叔,他交给你处置了,我,我去!” 项央正要和王英交代几句,比如将来抠出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别忘了自己那一份,他对大胡子的武功还是很感兴趣的。 然后就看到一侧的大胡子按着的左手流出的血液,由红变青,然后变得乌黑。 而整个人的脸色,也在极短的时间内变为乌黑一片,只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项央,好像在说,老子就算死了,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王英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往前凑去,要伸手试探大胡子的鼻息,却被项央拉住, “王叔,别轻举妄动,大胡子好歹也是内功好手,内力雄浑,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毒杀,可见针上毒素的猛烈,毒秀才果真称得上一个毒字。” 王英则想到了什么,看了眼项央的左手见到项央似乎没有什么异样,方才放下心, “太险了,幸亏你自己够小心,连握针都用布包着,不然只怕也讨不了好。” 项央则摇摇头,看着已经成为一具尸体的大胡子,颇有些唏嘘。 钢针上的毒应该是遇到血液才会迅速起作用,这本来是毒秀才陈宁用来对付自己的,想不到最终断送了大胡子的性命。 “对了,王叔,黑风山寨的情况怎么样?这次总算能一网打进了吧?” 项央看着大胡子的惨状,心有余悸的将左手往自己腰侧的衣服抹了抹,转头问道,十二路谭腿到手,飞沙走石十三式到手,最后的峨眉金顶绵掌应该也跑不了了吧。 “嗯,这次多亏有你,我们一路拔掉毒秀才布置的四队暗哨,又消无声息的包围山寨,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肯定是没问题的。 现在你又一个人把毒秀才和大胡子给解决掉了,唯一可惜的就是不见胡强的踪迹,不过也无伤大雅,总之咱们这次是大获全胜,事后少不了好处。” 王英满脸笑容说道,再次将目光放在大胡子身上,这个盘亘了他心头几年的大山,终于卸去了,从今往后,不能说百姓再无纷扰,但想要再出一个如黑风山寨一样的势力,几乎不可能。 大胡子高强的武功,毒秀才算无遗策的智计,胡强如猛虎下山的骁勇刚烈,三者合一,才有这个连官府都奈何不得的黑风山寨,缺了一个,威胁性已经大大下降。 换句话说,如果今天胡强也在山寨,以其在山寨中人威猛若天神的形象,很可能鼓舞士气,与官府中人正面拼杀,博取一线生机。 不过如果只能是如果,王英不知道的是,胡强也早就死在项央的手上,项央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干掉黑风山寨的三大当家的。 “好了小项,你去山洞里看看大胡子有什么留下来的,觉得有用就拿走,没用就留下,作为赃物上交县衙。” 项央正思考如何进山洞掠夺大胡子的遗藏,就听到王英这番话在耳边轻轻响起,眼里露出一丝惊讶,随即明白了什么,笑着冲王英拱拱手,算是谢过了。 王英干了这么多年的捕头,可能在武功上远不如开了挂的项央,但在人情世故上,项央拍马也赶不上人家,这就是会做人。 迈步走近山洞,里面有两个插在石壁缝隙上的火把照亮洞内情形,几乎是一目了然,简陋到几乎没有什么布置。 武功什么的,项央不抱希望,大家都是记在脑子里的,死了还要给人送秘籍的是少之又少,比如当初的贾逵,就是被他威逼,方才默写下吐纳诀与伏虎拳谱。 不过倒也不是一无所获,在山洞最里侧,有一块乌黑色的细小铁令正插在粗糙的石床上,呈火焰状,半个巴掌大小,看起来就是逼格满满的样子。 旁边还有食盆银票之类的杂物,不过在神秘令牌的对比下吸引力全无。 “玄铁令?圣火令?还是什么令?” 项央大感兴趣,几步走到内里,靠近令牌,借着火把的余光,细细端详起来。 , 第一百一十三章 收获与提点 这是一块乌黑色的巴掌大小的令牌,材质应该是比较珍惜的铁矿制成,前后两面都是带着雾状的斑点圆孔,整个的形状则是燃烧的火焰,尾端,是插在石床上的尖锐状铁刺。 给项央的第一印象,这枚铁令就像是某个教派的传承至宝,嗯,这是他自己估计的,说不定里面还藏着什么惊天动地的盖世武学。 想到这里,项央越来越眼热,伸手将铁令拔出,放在手里细细摩挲,感受着冰凉细滑的触觉,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正在这时,脑海中的无字天书大老爷又有动静了,传递了一段极为振奋人心的信息给项央, “不限时任务,发掘神秘铁令背后的秘密,交还给铁令真正的主人,任务奖励,天蚕神功一部。” 此时,项央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天蚕神功四个大字给牢牢吸引住,再也容不下其他,我的乖乖,这是直接要低武变魔武的节奏啊。 何谓天蚕神功,项央所知有数个版本,包括电视剧,包括电影,包括漫画,不过不管是哪个版本,都是吊到不行的武功,破茧成蝶,置之死地而后生,功力大进,最后神功无敌。 不过震惊狂喜之后,又很有些自知之明的将心内的火热熄灭,不用想,这个任务的难度肯定是超高的,不然不会出现这种逆反常理的任务奖励。 “大胡子一定有秘密,可是现在他叫什么,来自哪里,这枚铁令是他人托他保管还是偷来的,又或者是最根本的,铁令到底代表了什么,一概不知,这和大海捞针根本没有分别。” 项央很理智,也很干脆,直接将铁令收藏到怀里,反正完不成任务又没有什么惩罚措施,先拿了再说。 就算大海捞针,也未必捞不到,看运气呗,项央一向认为自己的运气不差。 还有一点,据项央所知,如果是他猜测的那个版本的天蚕神功,就算是给他,他也练不了,无他,他一身武功根基已立,而那部神功需要被人废功或者从未修炼过武功的人修炼才行。 虽然项央没有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但现在这身修为也凝集了他一身的心血,可舍不得废去。 再说了,武功这种东西,也是看匹配度的,如果不适合,给你一部战神图录也未必能练成传鹰那样的境界。 项央自恃有无字天书,神功秘技数不胜数,区区一门天蚕神功,算得了什么? 这边心比天高,想着将来日子肯定是越过越美好,手上的动作却不慢,将目光放在一侧的杂物上。 衣服翻翻,没东西,还带着馊味,不洗衣服的吗? 食盒里吃剩的鸡骨头青菜叶子,呕,扔掉。 咦,精铁匕首一把,不错,收藏了;金叶子一把,二十二片,发财了,塞到胸口;大通钱庄的银票三张,都是五千两的大票额。 话说有些对不起黑风山寨大当家的身价啊,果断折好塞到袖口。 项央心满意足的看了眼山洞,突然有些许的惭愧,王英这么大方,让自己挑选战利品,但剩下这一坨坨的什么卵用没有,也太饥不择食了。 想了想,从怀里忍痛取出一片金叶子,放到凌乱的石床上,又整理了一番,方才满意的点头,这下算是有个交代了。 不多时,待在外面的王英就看到了一脸嫌弃的项央从山洞里走出来,像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样子,不由得有些想笑。 “怎么,没收获?不可能吧,大胡子虽然不掌握实权,但好歹也是黑风山寨的大当家,一点油水都没有?” 王英的话瞬间打破项央的伪装,缩了缩胸口,项央迎着王英怀疑的目光,勉强笑了笑,摆摆手, “唉,收获一般般,这大当家的就是个穷鬼,咦,人怎么缩水了?这还怎么调查他的身份?” 项央话说到一半,猛然看见倒在地上的大胡子额头处冒出一层层的褶皱皮肉,身体也失水一样变得干枯,有些吃惊,这连最后来一幅心理素描的机会都不给,做的也太绝了吧。 “嗯,查不出来了,不过不管怎么样,人死了就是一件好事,甭管什么身份,甚至是神捕门的通缉之人也都没用了。” 王英却不能体会项央心中的无语,这下唯一的一点念想也没了,想要完成天书新发布的这个超高难度的任务,估计只能看看自己的福源够不够深厚了。 正说着话,螺旋小道上又走出两个人,一个捕快打扮,一个身穿军服,两个人几乎都是黑灰沾满脸上,白一块黑一块,看起来有些滑稽。 “王头,山寨已经控制住了,拘捕的人已经全部击毙,剩下的大部分都被我们抓起来了,只有不到二十人逃窜出去,刘丰带人去追了。” 听到声音项央才认出是于飞,心里大松一口气,这下任务应该完成了吧,跑掉二十个人,相对整个山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罢了。 “好,做得好,你们组织人手把火熄灭,别烧到山上的草木,还有,县兵和你们各分一部,在山寨好好清扫一遍,最好挖出这些年他们抢掠到的金银财宝,县衙吃肉,我们也能喝到汤,让弟兄们用点心。 对了,再派两个体力好点的将大胡子的尸体运下山,送回县衙,这也是功绩。” 王英的话让于飞和那个县兵下意识的看了眼地上如焦炭一样黑的尸体,又瞥了眼正安静立在一旁的项央,满是敬服,小项可真是了不得啊。 至于王英杀大胡子,要真能杀了,几年前也不至于重伤逃回县衙,当时这件事还闹得沸沸扬扬呢。 两人领命而去,项央和王英也准备下山,只是项央想到山寨还有不少妇孺,有些犹豫道, “王叔,那帮山贼的家室和后人,你们会怎么处置?她们曾经也都是无辜的善良百姓,我们是不是能网开一面?” 对于毒秀才,大胡子这类人,项央是出手狠辣,绝不留情,但那些弱小妇孺,还不是一个两个,他很难硬下心肠。 “这个就不需要你管了,不过肯定是不会让我们无罪释放的,好一点的充军,作为劳力,小孩子不记事的,可能被送到大周的隐秘机构特训,今后为大周做事,大点的,记事的,对大周心怀怨恨的,无论男女,一律斩草除根。” 见到项央一脸的不忍,王英眉头一皱,露出一丝冷酷的目光,声音带着清冷, “小项,既然你叫我一声王叔,我就是你的长辈,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件事。。 善良,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心狠,够绝,才能走的更远,活的更好更舒服。 尤其是入了神捕门,将来接触到江湖,形势波云诡谲,今日的一个善念,二十年后,也许就是你自尝苦果的时候。 我不能说我的想法一定是对的,但一定是对你最有利的,希望你明白我的苦心。” 项央沉默,想到自己一路走来,虽然不过短短几个月,却历经血雨腥风,这还只是在安远县城,那到了更广阔的江湖呢?只怕杀戮时刻相伴,那时候善良只会害死自己。 如果想要善良,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寄情山水,或者找个民风淳朴的乡间隐居避世,或者换一份职业,比如大夫之类的,绝对能保持你想要的善良,但这一切却绝不是项央想要的。 更何况自己两手已经沾满血腥,再来谈善良,用自己所谓的悲悯来帮助他人,不觉得太虚伪了吗? “王叔谢谢你的提醒,我会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 看着项央郑重的表情,王英满脸欣慰,换了个人,他哪管死活? 正因为看重项央,知道他的潜力,这才出言提点,他可不希望一个注定潜力无限的人半路夭折。 江湖,远比项央想象的要凶险,对自己好,总比对别人好,最后受到伤害来的好一些。 更何况,他看的出来,这小子从骨子里就是个狠茬子,绝非善类,只是他还没看清自己罢了。 , 第一百一十四章 艺术加工 剩下的和项央就没有多少关系了,他参与这次行动,主要目的是帮助王英剿灭黑风山债,顺带完成无字天书法发布的任务,如今圆满完成,也是时候功成身退了 和王英返回黑风山寨,此时拼杀声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山的哭嚎与求饶,冲天的火光也渐渐熄灭,有黑烟滚滚,在夜空中圈圈飘上高空。 项央走在路上,不时看着被县兵捆绑,押解到村寨外的妇孺,虽然还隐隐有所触动,但也只是微微一叹,再没有任何行动。 旁边的王英一直在观察项央,见到他只是微微皱眉便再无动作,一双眼睛虽然偶尔透出怜悯,更多的还是冷静,满意的点头。 有些人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进别人的话,这种人早晚要栽大跟头,项央这一点就做得很好,而且转换的很快,这就是适应力极强的表现,对于一个捕快,适应力往往比武功更重要。 打个比方,如果神捕门派遣项央去做某个邪恶教派的卧底,搜集情报,项央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适应,融入那个教派,如此才能初步保证自己的安全,继而想着完成任务。 就像王英派遣到黑风山寨的吴守,这一点做的就比较好,无论是谁,包括智计出众的毒秀才陈宁,都没发现他的真正身份,就可以看出适应这一点有多重要了。 “小项,今天你连战黑风山寨的两大当家,应该已经很累了,山寨这边很繁琐,恐怕要忙到很晚,你先回去休息吧。” 王英此言正合项央之意,毕竟现在他身上除了一笔外快,还有神秘铁令,万一不小心搞丢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还有,打了这么久,除了中午啃得两个硬包子,滴米未进,正想回去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项央连忙点头,和王英告辞后,就踏着神行百变往山下疾行。 山路崎岖难行,官道土路漫长,对一般人来说在黑夜中赶路着实是个挑战。 不过项央轻功非凡,全力之下,倒也没花多少时间就赶到县城,向看门的两个守城兵出世了腰牌,施施然走进城内。 刚一进城,就看到穿着褐色锦衣,打扮的颇为骚包的傅大春正坐在城门口不远处的石阶上,百无聊赖的瞅着进城的人,在项央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项央。 “央哥,你总算是回来了,怎么样?这次的任务成功了吗?你见到大胡子了?县兵和那帮山贼是不是打的血肉横飞的?” 傅大春走上前,一张嘴突突突的向着项央询问,让项央颇为无奈,拍了拍肚子,示意自己肚子饿了。 傅大春见状,灵动的眼珠子一转,猜到项央用意,连忙点头,躬着身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就领着项央就近找了家小饭馆,叫了几碟小菜和一壶小酒,轻酌起来。 此次上山,傅大春并未跟去,连他老子也没去,没办法,傅家几代单传,就一根独苗,万一折在山上,只怕傅家就绝后了,王英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县衙加县兵这么多人,也不差他们父子两个。 不过少年人,心性不定,总是向往刺激的生活,自己不能亲身体验到,但可以通过项央来了解具体的情况,因此一直等在城门口,为的就是第一时间接到项央,好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 十四五的年纪,正是中二而执拗的年龄,项央今晚要是一夜不回来,估计傅大春能等到天亮。 饭桌上,项央看了眼其余的食客离他们这桌还有一段距离,点点头,嘬了一口小酒,又夹了口凉菜,细嚼慢咽后,才将今天的行动娓娓道来。 还别说,项央穿越之前是写小说的,讲故事的能力不弱,起承转合,高潮迭起,再将真实事件进行艺术加工,听得傅大春一愣一愣的。 就拿项央大战毒秀才这件事来说,在项央的口中,毒秀才成了养蛊练毒功的邪魔,一条金蚕蛊杀人食脑髓,配合手印密音,下蛊无声无息,乃是极为厉害的角色。 不过项央更加技高一筹,一身大日如来咒惊天动地,佛火一出,燃尽四海八荒,直接将毒秀才烧的奄奄一息,综上,项央ko毒秀才。 迎着傅大春怀疑的目光,项央面不红,心不跳,持筷的右手稳得一匹,夹了口翠盈盈的青菜塞入口中,继续掰扯。 如果说前一战项央和毒秀才是没有悬念的横扫,那大胡子和项央之战就是高潮迭起,惊悚悬疑了。 按照傅大春理解,大胡子已经不是一个山贼头子,而是灭世魔王,有灭世大磨盘的武功,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而项央则成了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白衣飘飘,身负长剑,踏月而来,一身剑术惊天动地,剑二十三冻结时空,有无上的风采。 二人足足打了三天三夜,鬼哭神嚎,天降血雨,最终才以项央获胜而告终。 项央说的是唾沫横飞,眉眼神采飞扬,完全代入其中,在他旁边的傅大春则是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项央的口(和谐)活如此厉害,颠倒黑白,化死为生,逆乱阴阳啊。 “等等,小央哥,之前你掰扯也就算了,白衣胜雪是不是先换身衣裳再说?还有什么剑术惊天动地,你是练刀的好伐,最后,有点时间观念行不行,你今天上山,今晚下山,一共不到一天,你上哪大战三天三夜?” 项央丹凤眼一眯,义正言辞道,“艺术加工,艺术加工,不要太较真,你只要知道,本人一打二,反杀两人,这就足够了。” 傅大春呵呵一笑,心里暗道,你这不叫艺术加工,叫胡编乱造,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呢? “小央哥,今天我算是了解了你的厉害,思维天马行空,创造力惊人。今后不当捕快,当个说书先生,或者写两本游记小说之类的,恐怕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项央点点头,眼神悠扬,倒是真有了点想法,话说他最厉害的不是写武侠,而是写耽美,也就是bl,不知道大周民风如何,是否能接受这种超前的思想。 良久,方才叹息,微微摇头,没时间啊,掰掰手指头,先不提自己将来要当差,光说一身的武功就够自己忙活的了。 已经会的就不说了,肯定也得勤练不辍,再有马上要收获的十二路谭腿,飞沙走石十三式,金顶绵掌,未来说不定还有更多,想想都觉得肝儿颤。 “有时候武功太多也是一种烦恼啊。” 傅大春看着项央一脸幸福的烦恼,头一次觉得长相英俊的项央如此可恶,人不要脸则无敌啊。 ,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十二路谭腿 和傅大春掰扯了一阵功夫,吃完饭,项央便腆着微微有些鼓胀的肚子回家,吃了不少东西,脚力却依旧不慢,借着街道两侧二楼偶尔溢出的灯光,很快回到家里。 回到屋中,换下衣服,将从大胡子那得来的金叶子、银票,以及神秘铁令,统统放到地上挖着的小地窖中,方才放下心来。 手里还有一柄精铁打造的匕首,项央身穿一身暖煦的白色内衣,坐在屋中木桌旁的椅子上,借助昏黄油灯散发的光芒细细打量。 外观和普通匕首没什么两样,匕首刃用一圈圈的白布条缠绕着,随着项央的拆解,逐渐露出真容。 匕首是和雁翎刀一样材质的精铁打造,不过似乎除了精铁,也掺杂了些其他珍贵的矿石,约有二十公分长的匕首双刃,泛着淡淡的红色,不是血液干涸留下的色彩,而是天然反射出的光亮。 靠近匕首手柄的两边分别刻印着一个字,合起来是青虹,应该就是短匕的名字,让项央眼里露出一丝喜色。 这就是线索啊,不管是大胡子本人的也好,还是与神秘铁令出自同一处也好,总算不是毫无头绪。 今后可以有意的关注一下名为青虹的短匕的消息,也许能顺藤摸瓜,找到大胡子的来历,进而查明神秘铁令隐藏的秘密,完成天书发布的任务。 “不过这柄匕首缺少外鞘,改日找李大叔重新打造一副,正好可以作为一个防身的武器。” 将匕首重新用白布缠好,放到桌上,又取出雁翎刀,来到院子里,坐到一个矮凳上,用清水和丝布细细擦拭刀刃,眼里出奇的柔和和认真,专注的劲头几乎不次于练功时的状态。 对于一个懂得兵刃功夫的武者来说,武器就是他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伙伴,如项央,对雁翎刀几乎是走到哪拿到哪,形影不离,这种感情很复杂,也很真实。 不过与往日不同,擦着擦着,项央突然看到雁翎刀的刀刃上有几丝颇为隐秘的裂纹,细小的几乎不可见,但对雁翎刀了若指掌的项央却一眼就能看出不同。 “我记得很清楚,进行任务之前,雁翎刀刀身雪亮,一片光滑,根本没有任何裂痕,是在今日战斗中留下的?可恶。” 项央心痛的都要掉眼泪了,想想看,应该就是和大胡子交战时留下的,两人内力催发,通过雁翎刀的刀身至少交缠了三十次,劲力吞吐碰撞下,伤到这只能算是材质不错的刀身,根本不足为奇。 事实上,也正因为手中长刀是精铁打造,才能坚持到现在还没崩碎,换了普通的长刀,早就四分五裂了。、 武器,类似绝世好剑、雪饮狂刀那一类的神兵先不说,低层次无非就是看材质优劣,打造手法的高低罢了。 雁翎刀是李大叔耗费精铁打造,手法说不上多好,材质也非珍惜材质,实际上说起来,仍然属于普通矿质。 什么是精铁?由普通的铁块千锤百炼打造而成,无非比普通的铁要坚韧抗造。 “看来今后也要好好注意一下珍惜的矿石了,要不是那支短匕可能和大胡子的来历有关,把它融了重新打造雁翎刀倒是不错。” 项央修长的手指轻轻触摸雁翎刀刀身上的细小裂纹,越想越心痛,决定今后除了练刀,和他人对战的时候,尽量少动用雁翎刀,不然真的碎裂,想修复如初可没那么容易。 接下来项央的动作就更小心了,花了足足两刻钟的功夫才清洗完毕,然后拿着归鞘的雁翎刀回到房间中,挂在靠着土炕的墙壁上。 “接下来就是领取奖励的时间了,击败毒秀才,大胡子,覆灭黑风山寨,几乎完美。” 项央脱下长靴,一个跳跃,上了铺着厚厚被褥的炕上,然后盘膝做好,双目紧闭,将心神沉入脑海,开始领取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奖励。 先是十二路谭腿的秘籍,然后是飞沙走石十三式,最后是峨眉金顶绵掌,三门武学深深的烙印在项央的脑海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注释与心得体会。 良久,项央终于睁开双眼,露出一丝欣喜之色,刀法掌法他没细看,暂且不予评论,单说十二路谭腿,绝对是一门不错的武学,既能奠基,又能技击。 这门武功其实是出自少林寺,由罗汉拳与临西谭腿糅合创出,特点是攻防迅疾,节奏鲜明,爆发力强,每一路,实际上是由拳腿两路组合,当然,重点仍然是以腿功为主。 如第一路,出马一条鞭,包括冲拳,撩拳、擂拳、寸腿等等招式,相互配合,爆发不错的杀伤力。 即便不懂内功的普通人也能够修有所成,强身健体,在项央这种内功有成的好手手上,更能威力倍增。 这是在技击中的应用,十二路谭腿,更珍贵的地方在于能练出强大的基本功,地位类似项央练习了十余年的基础刀法,还要更高一筹。 这门武功从头到尾指明了练腿的诸般法门,如何练就双腿韧带与关节的柔韧性,双腿与身体的协调性平衡性,双腿的发力基础,等等。 还有诸如扫腿,趟腿,踢腿,鞭腿,戳脚,双飞脚,等等腿法基础招式的练习与讲述,价值不亚于九九乘法表对于数学的意义。 项央看的热血沸腾,眼热不已,蹭的一声跳起,作金鸡独立状,左腿支撑身体,右腿按照秘籍记载上下踢腿,右腿上下飞舞,脚尖如一柄铲子。 不过虽然风声呼呼,在强大的力量下颇为骇人,但独立的左腿却左摇右晃,几乎维持不住,很明显发力过猛,身体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也做的不到位。 “不行,看来虽然内力能让我短时间做到能发挥谭腿威力的作用,但基本功不扎实,还是花架子,欺负比自己弱得多的人还能唬人,遇到真正的练家子就得露怯。” 话是这么说,项央却依旧很满意,谭腿本身兼具练功对敌两种功效,更重要的是如果练有所成,对轻功的加持也是极大的,轻功对于一个捕快来说才是根本。 “接下来要好好规划我的时间了,还有飞沙走石十三式与金顶绵掌,刀法,谭腿,绵掌,内功修为,一样都不能落下,希望任务有加速修炼的奖励,不然照这么搞下去,迟早得把自己逼疯。” , 第一百一十六章 修炼计划 翌日,天地还处于一片昏暗之中,隔壁农家小院的公鸡已经嗷嗷嗷的打鸣,惊醒了侧卧躺在软被上的项央。 时至今日,项央依旧保持每天睡前修炼铁裆功的习惯,内服汤药,强精壮力,睡前半个时辰的功夫足够。 而在睡梦中和日常行走坐卧,则全真内力自发运转,时时刻刻增进修为,虽然增进不快,但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日积月累下,也是极为可观的收获。 剩下的铁裆功的外门硬功,项央借助全真内力练到七成境界,已经几乎到达顶峰,毕竟他不是天赋异禀之人,能练到这个境界也算是厉害了。 所以目前,项央主要的精力就集中在外功武学上,如已经修炼成功的胡家刀法,神行百变,大成的的华山铁指诀,马马虎虎的伏虎拳法,当然,也包括昨晚新得到的三门武功。 项央昨晚做了个计划,在全真内力的帮助下,铁指诀大成,右手食中双指坚逾精铁,指力强横,不需再浪费功夫。 还有胡家刀法神行百变,也是暂时提升空间不大,所以重点就在新得到的三门武学上。 飞沙走石十三式是项央自认为最该尽快修炼成功,并能发挥相应威力的武学。 说到底,这个江湖还是成王败寇,生命够不够顽强,完全取决于武功够不够高,所以能快速增进项央战力的飞沙走石十三式就是他的第一选择。 而在项央细细参详下,发现这飞沙走石十三式对于练刀新手的确很有难度,尤其是这是属于狂风刀法的杀招,普通人想要修有所成绝非易事。 难度第一,要求刀法基本功出众,这套杀招说穿了就是快刀之法,以极快的出刀速度斩出十三式刀招,刀刀凶险,直指人身的各处要害,出手狠辣。 这一点项央完全没有问题,别的基本功他可能稍差,但刀法基本功,那是极为夯实的,十数年如一日修炼基础刀法,一些大门派的弟子也未必有这个耐性。 其二,催发快刀,肉身力量与内力缺一不可,若是从无到有修炼,那是极为艰难的,但项央贯通两正经,第三条也已经打通一半还多,内力既然深厚,练刀自然事半功倍。 而排在项央心里第二位的,不是还算有些名声的峨眉金顶绵掌,而是颇为低端的十二路谭腿。 威力上项央不在乎,关键是打基础,练法简单,还有十二路谭腿若是有成,对于轻功修炼有极大的裨益,这是项央极为看重的。 有句话叫打不过就跑,虽然粗鄙了些,但的确是保命的至理名言,唯一要保证的是,你能跑的过别人,所以轻功之于一个武者,绝对是不可或缺乃至至关重要的。 最后,才是看起来奖励丰厚的峨眉金顶绵掌,这是一门内家掌力,要求内功越深厚,威力越大。 项央看过了,倒也不算深奥复杂,只要清楚内中关要,内力运行的窍门,上手极快,只是运使的威力以及发挥的作用,就要看个人了。 总的来说,项央结合自己本身的情形,对这三门武功的修行有着极为清醒的认知。 “有句话叫内功既厚,天下武功无不为我所用,还好上次奖励一年全真内力,贯通两正经,使得内力大进,这才能游刃有余。” 项央念头之间,已经回想起昨晚粗略定下的修炼计划,穿好衣服鞋子,走到院中梳洗好,看着远方天边泛起微微白色,露出一丝陶醉之色。 这是极为纯粹自然的世界,没有各种污染气体,又是一日开始的清晨,露水的湿气掺在空气中,吸口气都感觉飘飘欲仙。 深深呼吸吐纳几次,项央借助院中的水缸压腿抻筋,然后左脚立定,右脚抬起呈六十度角斜伸,在小腿处弯曲,压平脚背,练习金鸡桩法,而心神则完全放空,体味自己桩法的不足与缺漏,调整姿势。 修炼腿法,平衡性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如果与别人对战,施展腿法下盘不稳,极易给人可趁之机,生死就在一线之间,金鸡桩就是锻炼平衡性的最好方法。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项央整个人身体不动,脚下变幻,左脚换右脚,继续站桩,而随着时间的了流逝,本来昏暗的天空渐渐洒下柔而不煦的光辉,落到项央的身上,像是披了一层光衣。 咕咕咕,项央肚子忽然发出闷响,惊醒了修炼中的他,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没有吐气成剑的异象,反而捂住肚子一脸纠结,又到了吃饭的点了,这可比闹钟还准时。 看了眼遥远天边已经初上天边的红日,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 项央活动了下双腿,摸了摸微微有些发热酸麻的小腿肚子,感觉硬邦邦的同时,又有些别样的柔韧劲道。 心里一动,项央右腿如大树扎根地下,左腿凌空三踢,呼呼呼的威风声响起。 和昨晚同样的力道,但下盘已经稳固许多,在出腿的同时,身体保持稳定,发挥出的威力也更大,简直就是立竿见影的修炼效果。 “不对,倒不是十二路谭腿太过简单,而是我本身已经修为不俗,内功还算可以,再有十二路谭腿中有七位修炼大成者的心得体会注释详解,这才能如此快的抓住这门武功的窍门。 说起来,站桩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让我更加精细掌控力量的一种手段,看来今后还是要多多放在基础上。” 项央心里划过一丝明悟,和当初修炼胡家刀法类似,他的基础刀法修为对于修炼更上层刀法有极为重要的推进作用,所以才能在短短时间达到一个不错的成就。 修炼谭腿效果这么显著,并不是他真的资质超群,而是得益于他已有的武学根基,包括内功,修行,悟性,各种使力发劲的技巧,如此才能有这种提升速度。 换句话说,他本身是一个宝库,只是被封锁住,所谓的武学功法,不过是一个个开启宝库的钥匙罢了。 也许这个比喻不准确,还很粗陋,但目下的项央有这种领悟,也算是难得了。 , 第一百一十七章 无题 项央正细细思考,品味武学上的境界,又被腹部的呱呱声大乱,无语的摇摇头,走回屋子内,取下悬挂的雁翎刀和在桌上裹着白布的短匕,推门外出。 走出小巷,虽然天才蒙蒙亮,但摆摊的人已经不少,小巷外的街边少说有七八家已经支好的摊位。 项央找了熟悉的一家,将雁翎刀拍在有些刮花但干净整洁的木桌上,对着摊子前正忙活的男人喊了一声, “老赵,老规矩,快点,一会儿还得到李大叔的铁匠铺去一趟。” 正在泛着白气的锅前忙活着的男人是个饱经风霜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老实憨厚,皮肤粗糙,因为做的早点物美价廉,又讲卫生,生意很好。 “哟,是小项啊,今天这么早就起了,等一会儿,先给你上餐,翠儿,你先帮着蒸一屉素包,再给小项上三小菜。” 随着老赵低沉的声音响起,从一侧挂着的帆布后走出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妙龄少女,穿着朴素的衣衫,胸前挂着白净的围裙,看起来就有种青春美好的感觉。 更难得的是少女长相甜美,眼睛大大,睫毛长长,笑起来脸颊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是最让人心动的初恋的感觉。 少女一出来,就忽略了其他的客人,眼中只有坐在摊子外边木桌边的项央,少年眉眼飞扬,五官俊朗,又有着武人特有的勃勃英气,看的少女一阵脸红心跳。 “嘿嘿,老赵,你可不老实,我们比小项来的早多了,你不能只想着填饱未来姑爷的肚子,就不管我们的死活了。” “对呀,看看翠儿,脸红的跟个红苹果一样,看来对小项早就有意思了,老赵,看来过些时候该喝你们家的喜酒了吧。” 在摊子里,还有一些街坊早就坐在那里等待,看到少女的表情脸色,纷纷打趣揶揄道,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开开玩笑无伤大雅。 项央也见到了翠儿,不过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礼貌的点头微笑,让翠儿心里既惊喜又甜蜜,未必是喜欢,只是一种少女的娇羞和带着浪漫主义的期待。 不过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意,老赵正拿着木铲的右手停顿,回头瞥了眼娇羞的翠儿和闭目养神的项央。 真是男才女貌啊,项央工作稳定,有房有刀,听人说武功还很高强,是目下县衙的第一高手,这样的乘龙快婿,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想想看,有了这么有本事的女婿,今后谁还敢欺负他?还有翠儿,也会幸福一生的。 只是老赵也有些犹豫,人家能看的上翠儿吗?倒不是别的,只是觉得身份有些差距,项央年少有能力,又是吃公粮的,能看的上街边一个摆摊的女儿? 项央自是不知老赵的心里所想,就算知道了也只会一笑而过。 若是穿越过来什么都没带,也没有现在这身武功,那么他巴不得有翠儿这种娇羞可人的小娘子与他共度余生。 平平安安的在县衙过完下半生,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可是男人的毕生追求。 不过世上没有如果,无字天书的出现,还有他一身的武功,注定了不会过平静的生活,和翠儿,也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而最重要的,是他也想看遍湖光山色,领略武道尽头的风采。 众人说说笑笑,不会一会儿就谈论些别的事,什么这家女人偷汉子了,那家老公找外室了,还有谁家的孩子聪明了等等乱七八糟的。 不过有一条消息引起了项央的注意,取代巨熊帮成立的飞羽帮,昨晚在帮主刘乘的带领下,偷袭攻打青狼帮,青狼帮损失惨重,几乎被打残,帮主宋青不知所踪。 “意料之中,以刘乘的手腕武功,再加上飞羽帮雄厚的实力,青狼帮一定是抵挡不住的,宋青只怕也不是失踪,而是被人做掉。 选了一个好时节,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心谋划,恰恰选了我们上山打击黑风山寨的时候,出手够果断。” 项央细细咀嚼香而不腻的素包,边吃边思量。 刘乘在安远县一家独大,其实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会直接和官服对上,李致知这么多年要的就是一个平衡,三大帮派,现在剩下一家,五指缩成拳头,任谁都会忌惮的。 “刘乘和鲁达一定有关系,这般动作,也许只是为了吸引某些人的眼球,在下饵。 不过不管怎么样,和我都没多少关系,好好的修炼,等时候到了,离开县衙,前往清江府的神捕门。” 项央本来还想找刘乘比试一下武功的,毕竟上次输的不甘心,现在武功大进,回去找场子很正常。 不过听到这些消息,结合他所知道的,现在生怕和刘乘扯上关系,最后被殃及池鱼。 吃完素包,就着三小碟腌制的咸菜,喝了满满一碗老赵秘制芝麻粥,项央扔下钱,拿着雁翎刀离去,完全没有注意到翠儿满是失落的神色。 走了没多远,项央就来到李大叔的铁匠铺中,此时面色黝黑肌肉敦实的李大叔正在自家门面中啃着大饼,看到项央来了,连忙起身迎上,脸上露出一丝惊喜。 “小项,你来了,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你了,最近过怎么样?” 项央走进铁匠铺,英姿勃勃的脸上也发自内心的满怀笑容,声音带着暖暖的温和, “还好,一直在当差,不过一个月后会到清江府的神捕门,这次来找李大叔也是为了兵器上的事。” 说着,项央从袖口轻轻甩出短匕,又将雁翎刀拔出,递到李大叔的面前, “这柄短匕希望李大叔给我打造一个外鞘,雁翎刀上的裂纹是我和一个内家高手交手所致,不知道李大叔能不能修复。” 李大叔则听着项央要入神捕门的消息,满是喜悦和欣慰,项央也是他看着长大的,项大牛毕生的心愿就是把项央培养成神捕门的捕快,现在都实现了,大牛在天之灵也得以安息了。 不过当李大叔听到雁翎刀上有裂纹,心里也是一惊,连忙将雁翎刀捧回手里细细观看。 他自己打造的宝刀,自己最清楚,什么样的力量能把他铸造的宝刀震裂?这也太惊人了,小项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变化 “还好,不是太严重,只是内部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开裂,我可以修的好,不过得等几天的时间,对了小项,今后你可以搜寻关于星铁粉的信息。 星铁粉是一种独特的矿质,如果铸造武器中掺入一定分量,就能大幅度的增加武器的韧性,不能说从此不再损坏,但对于延长武器的寿命,还是很有帮助的。” 李大叔观察摸索一番,松了口气说道,看向项央的眼中露出一丝惊异,想了想建议道。 正常来说,纯以气力拼斗,精铁打造的武器足够坚韧,撞击千万次,也未必会开裂,而内家功力不同,从内部破坏,又是神秘力量,单靠精铁很难应付。 “星铁粉?我知道了,今后我会注意搜寻的,对了这是定金,李大叔先拿着,过两天我再来取刀。” 项央嘴里念叨几声,点点头说道,他一身最强之处就在于刀法,没了刀,等于鸟儿没了双翅,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那什么星铁粉。 县城估计是没戏了,但清江府地大,应该不会缺少这些东西,到时候再说吧。 和李大叔又寒暄几声,项央头一次手里空空的回到家中继续修炼,十二路谭腿为主,金顶绵掌更多的在品味领会其中的神韵和发力技巧,几乎可以说是一刻不停,也算是极为勤奋了。 而县衙那边则热闹无比,黑风山寨是附近几个县的心腹大患,此次被安远县派人一举覆灭,堪称大功,有利又有面,李致知笑的合不拢嘴。 对于此次功劳最大的项央,那是又喜欢又不舍,这么好用的人才,再有一个月就要离开县衙去清江府,舍不得啊。 而关于黑风山寨被覆灭,项央一路搏杀,先擒毒秀才,再杀大胡子的事情,也如旋风一般急速席卷整个县城,更在来往的行人出入中朝着各个村子中传播。 一个强大的武者,就如同定海神针一样,能极大的鼓舞所在地域的人们的心气,乡党可不是凭空说说的,尤其是这个武者还是衙门的人,更能给人安全感,于是项央另类的在安远县走红了。 猛虎武馆,取代钱孚成为新任武馆馆主的孙涛在房间内听到这个消息时,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第二就是震惊,最后就是带着复杂莫名的感叹,这个小子果然是个狠人,厉害的角色。 县城周府,正和自己女儿吃着早饭的周富贵也在管家周福的诉说下知道了这个消息,富态的脸上油光满面,接过一旁下人递来的白巾,擦了擦嘴,目带神采, “当初见到这个小子的时候,我就看出他不是普通人,只是不曾想到短短时间已经成长到这一步,阿福,你待会儿给我准备一份厚礼送到项央家,就说是我的一番心意。” 在周富贵旁边的周家小姐也露出一丝解恨的快意,当初上山虽然没受到折辱,更在项央的帮助下保住冰清玉洁之身,但名声上已经差不多毁了,现在骤然听到黑风山寨被灭,有所触动也是常人应有的反应。 站在周富贵身后的周福露出一丝迟疑之色,想了想,还是开口道, “老爷,我听衙门的人说,项央已经被清江府神捕门的鲁达鲁捕头看重,不到一个月就要离开安远,前往清江府入神捕门。 我想既然小姐也要到清江府的大老爷那里,不如雇佣项央,以他的武功,再加上咱们的护卫,应该能保证万无一失。” 自从上次周家小姐被救回来后,府上的安全一直是周富贵和周福所看重的,花费大价钱招揽了二十个身强力壮粗通拳脚的壮汉做护卫。 不过这也就是样子货,遇到真正混江湖的武者高手,根本顶不了什么事情,周福也是灵光一现,才想到这个主意。 周家小姐对于项央也有些印象,对他当日冒险上山,为救出自己穿针引线,也十分感激,连忙点头。 “爹,福伯说的话有理,安远到清江府也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路上可能还要露宿野外,有个知根知底的高手护卫,孩儿也觉得安心许多。” 周富贵满脸的苦笑,看着自己乖女儿一脸的期盼样子,摇摇头,低声道, “你们想的太简单了。雇佣项央,你们知道项央现在是什么身份吗?神捕门的人,更有一身卓越的武功在身,哪里是我一个小小茶商能雇佣的了的?” 周福满脸不解,他只是一个府上的管家,主管内务,外界事物接触不多, “老爷,捕快罢了,难道县衙捕快和神捕门的捕快还有不同之处?” 周家小姐也是满脸不解,当初父亲能雇佣项央上山为自己解围,现在怎么就不行了? “糊涂,县衙的捕快和神捕门的捕快,那根本就是两个体系,能一样吗?县衙政务体系,捕快听从县令与上官的吩咐指示,县官又要听从更上一层的府主之令,对我们来说,这些捕快不算什么。 但神捕门不同,这是一个独立的体系,直接听命当今圣上,其他人谁的命令都不听,你听清楚了? 换句话说,神捕门的捕快只听命于神捕门的上峰的话,其他人万难指使。” 见到两人还是一副迷惑的样子,周富贵摇摇头,无语的叹了口气, “这样吧,礼物照送,护卫的事也可以提,但不能说是雇佣,就说请项央帮一个忙,以朋友的名义,你懂吗? 还有,你把我珍藏的虎骨酒给项央送去一瓶,和先前的谢礼隔开,这是朋友的一点心意,希望他能答应。” 周福看着周富贵一脸郑重的表情,也意识到项央似乎已经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穷困少年了,当初那个自告奋勇,以性命博取金钱的人,身份地位已经发生变化,不能再用旧眼光看人。 “老爷您放心,我立马就去办,尽量将事情办妥。” 一般来说,主人吩咐下来事情,下人都是以肯定作答,但周福一声尽量,却与过往的答复完全不同。 相反,周富贵却对尽量两个字很是满意,周福领会了他的意思,这很好。 “好,你办事,我放心,去吧。” , 第一百一十九章 答应 项央家,小院中,一道人影正像个木桩一样的站立,每过几刻钟的功夫,就要改变一下姿势,正是务求锤炼基础的项央。 “十二路谭腿其实可以看做是两门武功的糅合,其一是少林寺的罗汉拳,其二是临西谭腿,一攻上路,一攻下路,经过高僧的统合,最后形成一门全新的武学。” 项央一边修炼,一边结合脑海中关于十二路谭腿的注释心得加以领会,从根本上了解了十二路谭腿的来路。 “这罗汉拳倒是和伏虎拳类似,属于基础拳法,不过仅在招式上能与伏虎拳相媲美,其他方面则差的太远。 钱长明巅峰鼎盛之时,曾经拳破三寸精铁铁板,看起来有些玄乎,不过哪怕有些掺水,能以纯粹的外家劲力击破我雁翎刀的刀身,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想到钱长明,项央就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外家武者,能用拳头打破三寸厚的精铁铁板,听起来就像是说书,不过要是只有外层是精铁,倒有些可信度。 他也知道自己所修炼的伏虎拳不完整,少了内练之法,所以威力一直差强人意,想来这也是钱长明伏虎拳威猛无俦的原因所在。 不过如果将威力强猛的伏虎拳与谭腿糅杂在一起,会怎么样呢? 想到就做,站桩的项央上身突然出拳,双臂舞动,先是虎虎生风,带着猛虎下山的凶恶之气,招数之间,走的是大开大合的路子,演练中,双腿步伐稳健,错落之间,在极为狭窄的空间腾挪,时而在空中翻滚出腿出拳,比起之前练习多了几分灵动。 不过项央并未多么高兴,转而又练起另一门拳法,正是少林罗汉拳,冲、弹、啄、劈、扫、掟、勾、圈八个拳架子轮番使出,配合脚下的谭腿,更显得进退自如,默契无双。 两门拳法,拳上不同,脚下一致,但产生的效果却差距甚大,白玉寺的伏虎拳对于少林寺的罗汉拳,虽然更加高深凶悍,但和临西谭腿的配合上远不如对方。 换句话说,从劲力威力上来说,伏虎拳的确胜过少林罗汉拳,但在结合谭腿之后,正宗的十二路谭腿远远胜过项央自己想法中的谭腿。 “果然是高僧呕心沥血所创,要是我一下子就能把伏虎拳与谭腿结合,那不需要天书也能纵横无敌了。” 项央缓缓收拳,平复沸腾的血气和内力,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虽然做法失败,但不能说想法是错的。 “对付普通人,以伏虎拳结合谭腿步伐腿功,足以摧枯拉朽,但遇到懂行的人,如刘乘,宋祖武,大胡子之辈,可能短时间内就能找出两者之间配合的破绽,进而击败我。 不过也没想着成功,只是验证一番心中所思所想罢了。” 项央倒不是膨胀了,还没学会跑就想学飞,而是想纵向对比无字天书抽出的武功与本土世界的武功有什么差别和不同迥异之处,结果就是没差别。 就在项央陷入沉思中,自家的木门突然被人啪啪的轻轻敲响两声,让项央精神回转,从一侧的晾衣绳上取下一条洁白的汗巾擦擦额头,然后才去开门。 “项捕快,咱们又见面了,我家老爷今早听说您在覆灭黑风山寨的壮举中居功至伟,特意派小人来送上些许薄礼,表示感谢。 毕竟老爷一直想要对付黑风山寨为小姐报仇,却始终没有办法。” 打开门,就见到消瘦的周福嘴皮子不停,一阵乱说,不过人家笑脸盈盈,又将姿态放得很低,项央也不好冷着脸。 “原来是周管家,快快请进,周老爷太客气起了,我也只不过是做了本分,真正有功的还是王捕头和其他的捕快官兵。” 项央看着周富贵身后跟着的几个壮汉捧着朱红色的木盘,井然有序的放到院子中,脸上表情不变,心里则在猜测,周富贵到底打什么主意。 周福余光扫视,看着院子里的泥土翻涌,又见到项央一身劲服,脸上带着骇人的凌厉,猜测项央刚刚应该是在练功,冲着后面的下人摆摆手,让他们先行离去,方才开口。 “项捕快不要担心,我们老爷是一片诚心,感念您帮助我们救回小姐,同时也为了感谢您为我们报了仇,擒下毒秀才。 当然,临行前,老爷也交代了小人一件事,就是希望请您以朋友的名义帮一个忙。 我家小姐月后也要离开安远县,前往清江府定居,不知您能不能在途中加以照料,当然,我们绝不勉强。” 周管家低头带着恳求,语态真诚,末了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密封的白玉瓶,恭敬的递到项央的手中, “这是添加了众多珍贵药材的虎骨酒,服用后能强骨壮力,对内功修行也有一定的好处,算是我家老爷的一点心意,希望项捕快收下。” 项央接过玉瓶,摩挲着滑润的玉质,瞬间想明白周家小姐为什么要远上清江府定居,想必是被山贼掳掠上山,又呆了那么长时间,在安远和附近几个县内名声已经尽毁,对于一个富家千金,根本难以忍受他人的指指点点。 如此离开伤心地,到一个新的环境,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未尝不是一个好方法。 本来项央是不想管这种麻烦事的,他自己孤身一人,轻松自在,不过到底是一个县城的人,周富贵和他也有一番交往,再有他们以朋友的名义上门请求,罢了。 “好吧,不过到时候你们周家要给我备好马匹,我会一直看护周小姐直到清江府城内,还有,我希望你们周家帮我打探一番星铁粉的消息,也算是此行的酬劳。” 项央最后还是同意了,反正只是举手之劳,真遇到什么不可抵挡的危险,也别指望他奋不顾身以死相搏。 周管家一脸的欣喜,连忙点头, “这是自然,回去后我就通知老爷,小人这就告退了。” 等周福离开,项央才拿着白玉酒瓶回到院子里将谢礼一一打开,有最为精细娟美的绸缎,还有金银之类的财物,算是厚重了。 “还不错,当是赚外快了,只是可惜没有触发天书发布任务,有点可惜。” 项央收回目光,最后将注意力放在手中的白玉酒瓶上,这才是大头,是他最终决定答应下来的决定性因素。 虎骨酒,哪怕没服用,只是闻到酒香,体内就有种血气翻滚沸腾的冲动,绝对是好东西。 , 第一百二十章 深藏的心魔 就在项央准备试试虎骨酒的效力如何,木门又一次被人敲响,让项央疑惑,难道是周福有什么没交代的,去而复返? 将院子里的财物和虎骨酒送回屋里,关好房门,这才前去开门,只是映入眼前不是周福,也不是他熟悉的傅大春,而是一个如今避之如蛇蝎的人,飞羽帮帮主刘乘。 刘乘内衬白衣,外披紫衫,腰悬长剑,意态风发,挺拔的身姿卓然而立。 原本普通的长相,因为这段时间掌控帮派,发号施令,竟也显露出几分威武之气,双目带着灼灼热意,看了眼有些意外的项央,嘴角微翘, “项捕快,我们又见面了。” 项央无语,嘴唇抖了抖,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不过客人来此,总不能将人拒之门外吧,只能将木门大开,朝着刘乘做了个请的手势。 谁知刘乘只是摇头,惊异的看着项央,上下打量,目中之色极为复杂, “我不进去了,只是听到城中传言,想要找你切磋一番,你跟我来吧。” 刘乘也不待项央拒绝,脚下一点,已经从容飘向小巷外,来到胡同口静候项央。 项央有些无语,我还没答应呢,你就笃定我一定会跟你走?不过这次算是他自己送上门来,正好试一试空手下的战力如何。 锁好门,项央就穿着一身灰色的劲服施展神行百变,与刘乘双双离开闹市区,来到附近一处渺无人烟的空地上,左右是一排排的巨大樟树,地上杂草清除的干干净净。 “咦,你的刀呢?居然膨胀至此?好,倒想看看你有什么依仗。” 踏在松软的土地上,刘乘转身,方才注意到项央是赤手空拳的跟来,脸色一冷,哼了一声,飘羽剑噌然出鞘,直刺前方的项央,剑尖一点寒芒如夜星,剑身流光溢彩,耀人双目,竟是全力出手,丝毫不留余地。 项央落地后,刚想和刘乘说几句漂亮话,比如大家以武会友,点到即止,还有大家都是自己人,和鲁捕头都那么熟了,之类的。 只是没想到刘乘误会他,误以为项央小觑自己,自说自话,也不等项央出言,直接动手,长剑迸发,劲力吞吐,让项央满面寒意笼罩,皮肉血液冻结,胸口有针刺之感,虽未有剑气破空,但剑锋之利有无剑气也没什么区别。 项央也来不及解释,右手飘然成掌,倏然而至,施展白日初练就的金顶绵掌,轻轻抚摸刘乘的长剑,速度奇快,后发先至,阴柔的掌力如潮水般连绵不绝,直接灌入剑身内,让刘乘如遭重击,身体颤动,连连退后几步。 金顶绵掌项央只是草草练就,但已经抓住这门掌法的重点精要,其一是内家掌力重在一个连绵与阴柔,避实就虚,其二就是掌速奇快,直来直去。 刘乘撤回几步,感受着长剑回震的力量,一波波如潮水上涨,连绵不断,手腕一转,反手握剑,平复动荡的内力,脸色满是不可置信。 他斩杀雄大之日,曾经和项央交过手,那时这个少年虽然武功不错,但远不是他的对手,唯一可堪称道的也就是刀法娴熟,韧性极强。 但今日再战,竟然纯以一门阴柔掌力迫退他的长剑刺击,要知道那可是他的全力一击,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人的功力大幅度增长不是不可能,比如吞食灵药,前辈灌顶,或者有其他奇遇,但一个小县城的捕快,没有背景,没有地位,居然也能有这种造化,他不相信。 刘乘脸色涨红,眼中带着丝丝凌厉,继续持剑进攻,灵动的剑招笼罩项央,长剑在眼光下晃出道道银芒,在内力加持下,剑剑削金截铁。 项央则施展十二路谭腿与之对垒,手上成拳,以罗汉拳的招法或拍,或锤,或揉,或捻,将刘乘的剑招一一拦下,且游刃有余。 腿上的动作也丝毫不慢,与罗汉拳配合,不时飞腿,以强大的劲力迫退刘乘,甚至踢在刘乘抵挡的手臂上,发出咚咚的闷响,明显压了刘乘一头。 刘乘越打越心惊,越打越绝望,对面之人的拳脚粗糙,完全就是一个初练之人的表现。 但就是因为实力差距过大,竟然以一门完全不是很熟悉的武功将他稳稳压下,这只能说明他强过自己太多。 与刘乘的惊讶一样,项央也是惊讶莫名,不是对面太强,也不是自己的十二路谭腿有多娴熟多厉害。 而是对方的出剑轨迹,剑路招数,完全被他看透,招数恰恰打在对方的弱点出,这才造成这番颇有些讽刺的局面。 “是了,我为什么会把刘乘和宋祖武大胡子相提并论呢? 为什么感觉他们相像是一个级数的武者呢?明明他们差距甚大。 原来是那日败在他手上,心里有了阴影,哪怕自己功力迅猛增进,也会下意识的把他当做强敌,其实他已经远不是我的对手了,硬实力的差距是难以抹平的。” 项央在争斗中,心里晃过一丝明悟,自己还是忽略了猛然增进实力后带来的心态失衡,不过不是如他人的自大,而是小觑了自己。 也难怪鲁达肯给项央一个铜章捕快的考核机会,不是别的,只因为他的实力的确达标了。 项央心念一转,看着眼前迸发的长剑光芒,刺来之时明明锐气难当,在他眼中却有种外强中干之感。 右手下意识的并指弹击,内力催发,一声叮的脆响后,刘乘手中长剑自剑身三分之二处直接断裂,扑落到一侧,强大的指力更是余势不减的刺向刘乘的咽喉。 嗤嗤洞穿空气的声音在刘乘的耳边响起,脸颊有汗滴滑下,喉咙处尖锐凌厉的气息让他完全从嫉妒中冷静下来,他败了,彻彻底底的输给没有用刀的项央,心气一下子跌倒谷底,满面灰败。 而在不久之前,项央还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这种落差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与刘乘相似,项央也有些变化,不过是往好的那方面,本来温润的眼神多了些自信和凌厉,心里就像充了一股气。 心中的气越积越多,到了不得不爆发的时候,项央骤然长啸,在全真内力的迸发下,直接震动附近的树叶小草沙沙作响。 这声长啸既似发泄,也是扬眉吐气之感,心里的一座大山被搬走,原本的阴影被驱散,项央真正去掉了自己初出茅庐被人挫败的心魔。 而这心魔,是过往项央根本不知晓的。 ,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雪前耻 不管自己是否发现,项央在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有些优越感的,又有无字天书这个金手指,虽说起点低了点,但自认为未来还是一片光明的。 不过当日与刘乘一战,让雄心万丈的他被人以绝对的实力真正挫败,虽然他事后很好的开导自己,且积极练功,希望有朝一日一雪前耻,但心里的阴影还是留了下来。 也许他自己都没发现,从那一战之后,他少了些一往无前的锐气,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和毒秀才一战,对方武功远逊色于他,居然迟迟拿之不下。 毒秀才本人诡计多端,手段阴损是其一,他自己的心里也有很大问题。 眼下也许还不算什么,但当项央的武功越来越高,这初始时的阴影也会跟着逐渐放大,最后化作心魔,让他困在某个境界,就算有天书相助,如果不拔出心魔也难以寸进。 好在这次机缘巧合下,与刘乘一战,不用刀的情况下打败对方,化解了心底的阴影,再也没有之前的畏缩心里。 这边项央意气风发,心里一片坦荡,双目比以往多了些摄人的神光与威势,原本颇有威仪的刘乘则心态几近爆炸。 其实他原本对于项央有种陌生的熟悉感,一样的出身底层,一样的得异人传授武学,又一样的年岁已大,武道潜力不高,所以是既同情又惋惜。 所以,他曾不顾身份暴露的危险,邀请项央入神捕门,为的就是给项央一个机会,让他能借助神捕门的实力,将来有触摸到打碎屏障的契机。 只是千算万想,怎么也想不到,项央在短短时间内便好似武功大进,根本不被武道潜力所束缚,所以刘乘是既好奇,又有些眼热,还有些嫉妒,也才有了今日这无头有尾的一战。 只是战斗的结果,让他不能理解,不能释怀,他彻彻底底的败了,对方以粗鄙的拳法腿法挫败自己,只能说明武功已经远高过自己。 尤其是最后一式指法,指力强横,如大江决堤,瞬间爆发千钧神力,崩碎他的飘羽剑,他自问如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 “我败了,你果然有奇遇,武功竟然能在短短时间内进步到如此地步。” 刘乘语气涩然,缓缓后撤几步,看了眼手上的断剑,眼里的灰暗比黑夜还要阴霾,抬头看项央时,则带着复杂的目光。 嫉妒有,钦佩有,羡慕有,最后都化为一声长叹,声音淼淼,扔下手中的长剑转身离去。 项央没有言语,看着刘乘离去的背影有些佝偻,,微微颔首,刘乘复杂的心理他虽然猜不到,却能感受到此人对他并无恶意。 “不管怎么样都好,这次胜了,也算了了我一个心愿,不必再为此念念不忘。” 项央也正要转身离去,突然一呆,脸上露出惊喜莫名的表情,原来脑海中的无字天书不知何时已经大放光明,剥离出一页极为振奋他心气的信息。 “完成隐藏任务,一雪前耻,奖励任意一门武学境界提升。” 隐藏任务,还有隐藏任务,如果他不和刘乘交战,可能今生今世也不会触发这个隐藏任务。 不过任务之类的还不至于让他这么惊喜,真正让他惊喜的是奖励,任意一门武学的境界提升,按他理解,就是将武学的熟练度提升。 再直观一点,例如一门武学,分为初窥门径,小有所成,登堂入室等等各个阶段的描述,项央利用这个任务奖励,可以将任意一门武学从小有所成提升到登堂入室。 “好东西,有了这种奖励,我就不怕贪多嚼不烂了,只是到底该提升哪一门武功呢?” 四周寂静,林木幽幽,只有项央一人,索性找了片干净的土地坐下,摸着下巴细细思索,这可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机会。 目下,在项央心里草草有几门武功值得提升,神行百变,胡家刀法,飞沙走石十三式,十二路谭腿。 “也就是两门刀法武功,两门腿上功夫,不过既然是将任意一门武学的境界上升,还没练过的飞沙走石十三式暂且可以搁置。” 剩下三门武功,项央还是倾向于十二路谭腿,打基础是最为耗时的,别看刚刚他以十二路谭腿并铁指诀挫败刘乘,但实际上他在十二路谭腿上的造诣仍然羸弱不堪,毕竟只是修炼了一上午的时间。 “而实际上,我提升十二路谭腿,也在间接的提升神行百变,这一点从我今日施展轻功更加轻松写意就能看出一二。” 至于刀法,不是项央不看重,而是他有足够的自信,自己怎么说也是练了十几年的刀法,哪怕没有天书的帮助,也能逐渐提升胡家刀法与飞沙走石十三式的造诣。 有了决定,项央向无字天书传达了提升十二路谭腿的意念,没过多久,眼前就是一黑,脑海中出现一幅画面,是一个光头小和尚在一个山间古寺修炼谭腿的画面。 小和尚面容与他肖似,山间古寺被一层白茫茫的大雾笼罩,天地之间只有一个人,站桩,踢腿,练拳。 项央在看到小和尚的刹那,心领神会,附在小和尚的体内,随着小和尚练功,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冬雪,从不间断,逐渐体会领悟十二路谭腿的精要与敲门,更关键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修炼,腿法的根基深深的嵌入他的灵魂深处。 脑海中大约过了三年时间,项央终于醒转,睁开眼,猛然抬头望天,还是大日当空,临近正午,脚下不远处的断剑也留在那里,明显是刚刚被人抛掷。 “呼,还好还好,还真以为过了三年的时间,不过那个小和尚怎么感觉就是我自己呢?我不是攫取他人的努力,只是在找回自己曾经拥有的力量。” 项央正想着,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腿与腰间有种别样的怪异,似乎血气丰沛,腿部的肌肉,柔韧,平衡,等等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惊讶同时,足尖一点,内力加持下,身体在松垮坐姿下直接弹跳出两丈多远,落地后更是下意识的卸力转劲,轻飘飘如棉羽,是本能反应,意态数不尽的轻松,与先前简直判若两人。 “这,这,这也太立竿见影了吧,这么明显的提升?貌似这种关于武功境界的提升不得了啊,不但涉及精神,也包含肉身,双向改造,才算得上完美。” 项央本以为境界提升只是关于武学领悟,没想到也包括了肉身锤炼,这可真是一步到位,免了他再花费大力气去平衡两者间的匹配度。 , 第一百二十二章 白英石 细密的秋雨带着冰凉落在街头小巷,行人纷纷加速行进,小摊小贩也纷纷支起油布或者大伞,遮挡天空落下的雨水。 项央一身白衣,手持纸伞,听着雨打瓦砾声,悠然踱步在蒙蒙烟雨中,长发随着铺面而来的凉风向后飞扬,让他心里一阵平静悠扬。 距离他击败刘乘已经过了四天时间,这四天他真切体会无字天书的神通广大还在他的预想之上,十二路谭腿真如扎扎实实的修炼三年一般,进境何止一日千里。 十二路谭腿大有增进,且无有后患,项央就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飞沙走石十三式上,甚至亲手誊写了一遍刀招心法,体会神韵精要,日夜参详。 只是可惜没有趁手的兵刃加以练习,今天他就是来找李大叔取回青虹短匕和雁翎刀的。 项央在来到李大叔的铁匠铺的时候,店铺前一个小有姿色的妇人正将一个打造的精细的铁锅递给一个老汉,收下钱后喜笑颜开,正是李大叔的妻子。 而在店铺的后方,铛铛的铁器击打声正连绵传来,想来是李大叔正在打铁。 “小项,是你来了,你李叔正等着你呢。老李,快出来,小项来了。” 项央微笑着和妇人寒暄一番,就见到光着膀子全身湿润的李大叔迈着脚步踏出,手上还持着出鞘的长刀短匕,见到项央,满是开怀, “小项,你真是了不得啊,想不到黑风山寨的两大当家的都是被你擒杀的,没有辜负你父亲的期望,也不枉我为你重塑雁翎刀。” 这几日这些消息甚嚣尘上,当日他只听到项央是与人激斗才导致雁翎刀震出裂纹,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和黑风山寨的大胡子对战才导致的。 说话间,李大叔将雁翎刀和短匕,以及两者外鞘递给项央,无视了一旁妇人向他使的眼色。 项央略过短匕,先看雁翎刀,初一上手,就发现长刀又重了将近三斤,不过刀身两侧已经恢复雪亮光滑,再无丝毫缝隙,恢复的很好。 刀刃更锋利许多,只是用手指微微摩挲刃角,就有种肌肤被划破的错觉,可见锋利之处也大有提升。 而三斤的重量,对于如今内外兼修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很快就能适应长刀的改变,而且他以全真内力灌入刀身之内,比以前更加轻松。 “咦,李大叔,这刀身似乎又融合了别的材质啊?难道是星铁粉?” 项央右手并指弹击刀身,侧耳倾听一番刀吟,转而疑惑加惊喜的看向李大叔。 李大叔摇摇头,黝黑的脸色带着惋惜,声音浑厚, “不是,星铁粉很珍贵,我只是个普通的匠人,哪有那种好东西,只是掺了些普通的材质,稍稍加强刀身的坚韧度罢了,远远比不上星铁粉,你先凑合着用吧。” 李大叔话还没说完,一旁的妇人已经开了口,语气很是不好看, “就你瞎说,那可是你师傅在你出师的时候送你的白英石,有价无市的好东西,平常宝贝的睡觉都要搂着,这要算普通那就没什么普通了。” 李大叔听到妇人的话,气的眼睛一瞪,就要开口训斥,项央连忙拦下来,看着李大叔满是感激, “婶子也是说的实话,李大叔之前无偿以精铁为我重塑雁翎刀,今天又拿出珍藏的石矿为我修补刀身,若只是轻轻揭过去,让我一无所知,岂不是陷我于不义?” 说话间,项央从怀里掏出五锭白银和两片金叶子,放到店铺的木质柜台上,让一旁的妇人双眼冒光,瞬间扑上去受到怀里,满脸喜色的看着项央, “看看,还是小项明事理,再说了,我说的都是实话,你敢和我瞪眼,今晚就去睡客房,别爬老娘的床。” 李大叔看着自家媳妇念念叨叨的往铺子后面走去,知道是要放钱,颇有些无语,眼里也满是无奈。 项央却不在意,小心翼翼的将短匕和雁翎刀归鞘,细细端详,满是欢喜。 “李大叔不要怪婶子,这是人之常情,再说我的经济要是拮据,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是您应得的。 只是我很好奇,您的师承是何处?看起来似乎不是很简单啊。” 一般的匠人都会打造刀剑厨具农具之类的铁器,但品质就不敢保证了,李大叔不但铸造手艺过人,还知道星铁粉,拥有白英石,这可不是一般的匠人所能有的表现。 “什么师承,我少年家贫,被家人送到清江府的乌家铁匠铺做学徒,由于有些天赋,拜了个善于铸造兵器的匠师做师傅,也学了些手艺。 当初我也幻想有朝一日做一个专职打造武器的匠师,可惜天资不足,最后只能回安远开个铁匠铺聊以度日。 不怕小项你笑话,你手里的雁翎刀是我这辈子最完美的杰作,也是我最用心打造的作品,所以才不想以铜臭味玷污它,可惜你婶子他不懂。” 项央了然的点头,乌家铁匠铺他不知道,但李大叔的那种心情他虽不体会,却也能看懂几分,就是情怀,一种在他心里极为重要纯粹的寄托。 至于资质不足,他也有些猜测,专职打造武器的匠师,只怕不是那么简单,至少在千锤百炼上,体力耐力稍有不足,那就是一场艰难的跋涉。 换句话说,打造武器的匠师,也该是懂些内功武功的武者,如此才有足够的能力,而他眼中的李大叔虽然看起来体力强健,筋肉结实,但也只是普通人。 “我懂了,李大叔你就放心吧,雁翎刀我会好好爱护,更不会让这柄刀蒙羞,未来的日子,我会用它饱饮鲜血。” 李大叔看着郑重的项央,浑身上下都带着如雁翎刀刀身一般锋芒无比的锐气,满怀欣慰的笑了笑,正因为看到项央的不凡,他才最终决定拿出白英石融入雁翎刀刀身,总算不是所托非人。 这辈子他就是个普通的铁匠,唯一证明过他曾在那个铸造圈子最顶端处停留过的,就是白英石,那真是视若心头宝。 现在将白英石练成一柄刀,也算完成了他曾经许下的诺言,至少他没有辱没师傅的教诲,埋没白英石。 两人都能感受到对方心内的期待,长刀锋芒,刀刃向天,一柄好刀,绝不该深藏于鞘中。 正如为了颜盈封刀后的聂人王,令雪饮蒙尘,成为一柄柴刀,那对一柄神兵而言,是何等的凄凉与无奈? 外边细雨依旧连绵而下,铺子内,项央和李大叔道了别,转身张开纸伞离开,身影在细雨中渐渐消失。 , 第一百二十三章 安排 一场秋雨,连绵下了整整三日时间,整个安远县都被一层朦胧的烟云笼罩。 项央家中,略显阴沉的房屋内,傅大春坐在土炕上,脚下一摇一摆的晃动,看着木桌边端坐的项央正专心致志的用一块极为珍贵的绸缎擦拭雁翎刀,满是不解。 “小央哥,我就不明白了,就一柄刀而已,用得着这么奢侈吗? 不但把周老爷送你的绸缎裁下一块,还专门去买了防护油,这一小瓶居然要十两银子,你做捕快多少年也赚不到这个钱啊。” 看着项央没有答话,傅大春有些气闷,眼皮子眨眨,摇了摇头,继续道, “还有,基本上每次来见你,不是在练刀,就是在练拳,练腿,你就不闷吗?人生该享受就享受,你说你现在不说功成名就,但也年少多金,前途无量,该出去走一走,及时行乐啊。” 项央右手握刀柄,左手托着刀背,放在胸前,细细打量经过自己精心护理,更显锋芒锐气的雁翎刀,一脸的满意,这才抽空回应, “大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我想问问你,练武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傅大春听到项央恢复,哈了一声,一下子从炕上跳下,走到项央旁边的木椅上做好,眼里满是热切,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不被人欺负,还有就是欺负别人,还有就是为了体会别人羡慕敬畏的目光,唉,可惜你教我的武功始终练不好。” “不被人欺负我认可,欺负别人,你是想我废了你的武功吗?再说你练功一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有所成就怪了。” 傅大春听到废武功,打了个激灵,转而一脸的不解,看着项央闭目养神,问道, “那你说说,你是为什么练武?难道就没有我所说的几条原因吗?” 项央睁开眼,目中带着一丝凌厉的锋芒,看了眼傅大春,让他打了个哆嗦,就像是被人用刀架住脖子一样汗毛竖起。 “有,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欢练武,对它充满热切,换言之,练武就是我想做的事,你所言及时行乐,无非吃喝玩乐,放纵人生。 但对我而言,能够练武,能够体味自己无时无刻不在进步,变强,就是最大的乐趣,所以你看我整日苦闷,却不知我心里有多么欢喜,高兴。” 说这话的时候,项央饱含激情,眼里的灼热似乎能点燃空气,看的傅大春恶寒不已,这叫什么理由? “好,算你说的通,那你对这柄刀呢?我看你穿得还是像以前一样寒酸,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套布衣,对这柄刀却是奢侈的不行。 拜托,你现在好歹也是神捕门的人了不是?置办点好些的衣物,打扮打扮,人靠衣装嘛!” 项央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干净,整洁,还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味,不好吗? “你所谓的寒酸,只是朴素,光鲜的衣服我也有,诺,在柜子里,不过是用来应付一些重要场合的,平日里没必要。 至于雁翎刀,这是武器,将来可能就是我的保命利器,不好好保养,将来真遇到什么狠人,靠穿得好看让人家饶我一命吗?” 傅大春一时语塞,反正怎么说都是项央有理,算了算了,不去说这些。 “算了,说不过你,跟你说一下,县衙李县令这几日已经把你调令的手续办好,连同你的个人资料档案一起送往清江府的神捕门。 对了,李县令还把黑风山寨的事上报了清江府府主,毒秀才要押解到府衙处置,李县令的意思是,既然你也要前往清江府,不如一同出发,也好照看一二。” 项央将雁翎刀收回刀鞘,放在左手边,给自己倒了杯清水,闻言,皱了皱眉, “李县令是什么意思?难道要我押着他前往清江府?可我已经答应周富贵,为他看护周家小姐。” 傅大春露出一丝奸计得逞的微笑,消瘦的脸孔带着幸灾乐祸, “这你不用担心,周富贵和李县令已经商量好了,出发的时间由你定,大家一起上路,也好有个照应。 押解毒秀才的人,由官府出人,你只管照看一下就行,毕竟路远,中途发生什么大家都不知道。 再说了,小央哥,你从没出过安远以外太远的地方,这次到清江府,和大家在一起才是正理,不然我怕你连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原主项央其实有些微弱的路痴,光走路,不记道,这只有项央亲近之人才知道,当然,现在的项央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他们已经商量好了?什么时候的事情?还有,若是我要走,那至少也得十天的时间,这段时间我要练刀,县衙确定能等我?押解犯人和我们可不一样,延误时辰是要担责任的。” “这些都不用你操心,李县令自然会搞定,当然,李县令也没有强求你,只是问问你愿不愿意,不愿意就算了。” 这话项央能怎么说?李县令可待他不薄,反正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也废不了什么事。 “罢了,你回去和李县令说,我应下了,到时候一起上路,我会提前通知他们的。 对了大春,我走后,这个房子你要不时过来替我照料打扫,千万不能弄的跟荒屋一样。 还有,我不一定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回来,父亲墓地那里,你也多帮着照看。” 离开安远,上清江府,不时嘴上一说就能马上离开的,屋子怎么处理,亲戚朋友总要话别,还有要带哪些东西上路,这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办妥的。 好在项央孤身一人,这几日已经拜访了相熟的邻里,到钱庄将财物兑换成银票随身携带,剩下的也就是些衣物之类的,倒也不算麻烦。 “嗯,我知道,项大伯那里我会定期去扫墓,为他上祭品供奉的,你放心吧。 你自己也要小心一点,要是在神捕门实在太危险,你就回安远,我已经打算回家继承酒馆,到时候你来帮我,咱们一起拼搏,不说大富大贵,也比刀尖上舔血强。” 临了,傅大春才蹦出这么一句让项央既好笑又感动的话,他又不是去龙潭虎穴,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只是他心里也的确有些忐忑,崭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知未来会怎样? , 第一百二十四章 路途 一片旷野中,两侧山石林立,有人工清除路障杂草形成的大道延伸无尽,与远方的天际交融在一起。 以项央、衙门的押送人员、周家的车队为组合的团队沿着大道缓缓前行。 项央跨坐在一匹毛色纯黑的神骏马匹上,马匹一侧挂着水囊干粮,另一侧挂着包袱,左手持刀,右手勒着缰绳,双目微眯,感应下方黑马走路的姿态,和自己练习十二路谭腿的马步比较,也别有一番领悟。 距离项央离开县衙已经过去一周时间,每天急于赶路,没空修炼外功,只能内练全真心法,看看路上的风景。 其余人周家小姐有一辆马车代步,一辆马车装载众人行礼财物,其他人虽然一双足赶路,但因为都是年富力强甚至粗通拳脚的大汉,倒也不觉得如何。 官府方面人数不多,只有五个捕快,也都是项央在衙门的老熟人,押解的陈宁虽然只是一介书生,但身强体健,修有内气,也没拖后腿。 总的来说,虽然队伍冗杂,人员繁多,但行进的速度并不慢,这也让项央松了口气,尽早赶到清江府,他就能早一天的解脱,不用当这个大保姆了。 “项捕快,天色不早了,咱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准备开火做饭了?” 这次周家主事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精明汉子,一路上操持杂物,是一把好手,小跑几步来到项央旁边,抬头看着高头大马上的项央征求意见。 没办法,临行前周家老爷跟他说过了,一切以项央的意志为主,他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包括官府的那几位也是。 “好,一切由你安排,不用事事来问我。对了,咱们离清江府还有多少路程?” “小人算过,以现在的脚力,白日加紧赶路,晚上休息,再有五日就能赶到清江府,如果走小道,还能更快一些,不过安全性就不敢保证了。” 项央点点头,挥挥手让这个汉子退下准备,自己翻身下马,拍了拍黑马的脑袋,抬头看了眼已经微微暗下的天空,忽然升起一股思乡的愁绪。 别看只是离家一周,但一路所见,都是陌生景色,熟悉的人和事物都不见了踪迹,谁都会感慨几番。 另一边,周家主事安排人就近在大道一侧的荒野处清除一片空地作为安营之处,又让人寻找水源,生火做饭,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等天色昏暗下来,数团篝火已经燃起,照亮众人围在一起的营帐,项央自己啃着干硬的馒头,就着水囊里的清水艰难下咽,其余人和项央也差不了多少。 周家小姐则在两个丫鬟的服侍下开小灶,吃的可是家里大厨特质的糕点,不过女孩子,吃的精细些也可以理解。 没过多久,在大道上赶路的人三三两两的也被吸引来,向周家主事人借火买干粮的,想要就近找个歇息地方的,约莫有十几个。 在野外,很多时候单个人都不敢入眠,一怕野兽毒虫,二怕歹人恶徒,只有聚集在一起,人气多了,大家才敢休息,要不怎么说人是群居性动物。 这些日子以来,项央等人几乎每晚都会遇到这些人,也没怎么在意,不过今夜似乎有些不同。 “小项,今夜可能要小心一些,你看那两个人,就有很大的问题。 表面上像是普通人,神色疲惫,眼冒血丝,脚下的靴子磨损严重,应该赶了很久的路,很长时间没有休息。 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两人神完精足,举手投足没有丝毫疲倦之感,应该是故作行路日久,博取我们的同情。 还有高个的右手一直藏在袖口中,虽然看不出端倪,但我却闻到一股血腥气,应该是有伤在身。 还有你看这两人表面镇定自若,却不时将余光瞥向来时道路,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县衙的一个捕快悄悄摸到项央身边,小声道,同时隐晦的将目光放在东角侧和周家护卫交谈得两个人。 项央露出一丝惊讶,也将目光放在这一高一矮两人身上,身形都是微瘦,三十多的年纪,面目和善,不像是恶人。 不过他不会怀疑这个捕快的判断,对方也是当差十几年的老捕快了,论武功自己自然远远胜过对方,但论及在外行走的经验与观察力,是拍马也赶不上对方。 “你觉得把他们赶走怎么样?你们要押解陈宁,我还要顾忌周家小姐的安全,实在不想节外生枝。” 项央在县衙捕快的提醒下,也注意到两人的不同,不过他看不出两人具体经历了什么,却能看出应该是有武功在身,这可与他们先前自述说是普通人有所差别。 “这,其实这是最好的方法,只是周家那边不好说,这几天都是周家在招待这些人,行的是善举,若是没有明证,贸贸然将人赶走,怕会引得周家人和其余行人不满。” 项央无奈,只能将周家主事人叫道自己的身边,让县衙捕快将刚刚那番话又重复了一遍, “周管事,你们周家行事,我们外人不敢多管闲事,只是事关安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让他们离去好一些。” 周管事心里倒的确有些许不快,不过不是认为不该赶走这两人,而是认为应该尽早赶走却拖到现在。 “项捕快放心,我这就去办,马上让他们走人,给他们些干粮清水算是仁至义尽了。” 项央和县衙捕快都想岔了,周家是生意人,虽然一向与人为善,广结人脉,但也要看是否有利可图,是否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现在项央和县衙捕快同时说出那两人有问题,哪里还会管其他,自然是以自己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其他统统都要靠边站。 周管事说着,就朝着那两人走去,项央给身旁的捕快使了个眼色,对方就起身跟着周管事,以防有矛盾发生。 不出所料,那两人果然吵嚷起来,死赖在周家的营地不走,其他和他们一样借宿在这里的人也脸色难看,不过到底周家没赶他们,倒也没出言帮腔。 就在这当口,项央突然起身,看了眼大道来时之路正有一条火把汇成的长蛇蜿蜒而来,还有细密但整齐的脚步声,脸色变化。 他不敢保证这群人的来路,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那两人而来,但肯定要加紧小心,毕竟这是荒郊野外。 项央动作自然也惊动了其他人,众人纷纷起身,也看到了这条火把组成的长蛇,纷纷打起精神,取出武器护卫在手边。 , 第一百二十五章 挟持 在周家管事对面,一高一矮两个人的脸色也是突兀变化,阴云密布,苍白无比,只是眼里还有着侥幸,不时将目光放在年纪最小但气势最盛的项央身上。 不多时,一行人持着火把匆匆而来,当先一人三十岁许,绸锦短衫,面容普通,但体魄雄健,双手粗大有力,应该练有手上武功。 在大汉的身后,还有三十多个手持刀剑枪棒的汉子,一个个的目光凶煞,带着恶狠狠的冷意,在见到项央等人设在大道旁的营地,也是有些意外。 就在项央想要上前交涉之时,大汉身后突然传来几声嘹亮的犬吠,方向朝着周家车队,让双方同时紧张起来。 “可是樊家庄的樊毅樊英雄?在下是安远县的捕快张成,数年前曾随王英王捕头拜访过您,你可还有印象?” 先前提醒项央那借宿两人有问题的捕快走到众人前方,看着为首大汉抱拳道,心里也有些忐忑,不知道人家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小角色。 名为樊毅的大汉皱眉看了眼张成,的确有些眼熟,但都过去几年,也记不太清,倒是这一身捕快衣饰不似作假。 “张捕快有礼,叙旧的话我也就不说了,有两个小贼在我樊家庄盗走一件珍贵之物,我率领本庄人前来追赶,眼下家犬已经嗅出这两个贼人就混在你们中间,还请张捕快行个方便。” 樊毅倒也没有上来就强打强闹,反而将事情原委说清楚,挑不出一个错字。 张成听完,下意识的就转头看向那一高一矮两个形迹可疑之人,却发现两人正悄悄摸摸的往后方移步,见到张成看向两人,顿时变脸,不是被人揭穿后的惊恐,而是带着凶神恶煞的狠厉。 “不好,周家小姐。” 张成下意识的喊出,就见到那两人手脚灵活的靠近四个大汉守卫的营帐,瞬间暴起。 手中各亮出一柄匕首,迈着灵活的步伐,手中匕刃闪亮,夜色火光下幻化成影子,击杀四个被樊毅等人吸引目光的大汉。 然后冲进营帐,在内中一阵女子尖锐哭喊叫声后,劫持周家小姐走出营帐,两个丫鬟随后哭哭啼啼的走出,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小跑到周家护卫那里哭泣。 突变仅仅发生在片刻之间,包括樊毅都有些目瞪口呆,这是什么情况? 周家管事看到周家小姐被两个贼人挟持而出,顿时哭天喊地,鼻涕眼泪就止不住的往外冒,扑棱一下就跪在地上,朝着两人求饶,也不能怪他太怂包。 他虽然是周家管事,也是奴仆,要是小姐出事了,他也好不了,周富贵的手段如何,别人不知他还不知吗? 此时的高矮两个人不复先前的老实,眼里冒着贼光,看着周管事此番动作无动于衷,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樊毅,找到我们两个又如何?能奈何的了我们吗? 那边那个小子,这个女人是你要保护的人吧,她要是有个闪失,你恐怕也讨不了好,我命令你,带人把你面前这伙人击溃,不然别怪我辣手。” 说着,矮个子带着冷笑,匕首轻轻挑开周家小姐胸前半角衣襟,让周家小姐一阵惊慌,满脸哀求的看着项央,捂住嘴巴不敢叫喊。 她被黑风山寨掳掠过一次,倒是有了些经验和胆气,没像一般较弱的小姐哭喊,而且有意识的不敢大叫,生怕身后两人一个不耐烦,匕首就划过自己娇嫩的喉咙。 此时包括周管家与张成在内的人才意识到本该主事的项央一言未发,霎时间,纷纷转头将目光放在项央身上。 樊毅也乐得看热闹,随着众人看向正静立在原地默然无言的项央,这一看不要紧,心里却是大为警惕,忌惮。 少年岁数不大,容颜俊朗,在他眼里,呼吸连绵,内家修为不俗,至少也是通了脉的武者,双足立地,有种擎天玉柱插在大地之上的稳重,腿上功夫也十分了得。 “张捕快,这少年是何人?居然如此了得?就算王英也没有这份武艺吧?” 樊毅突然出声,向着身前不远处的张成问道,眼里带着凝重,这人要真是听命于那两个贼人,今天只怕难善了。 “这是我们安远县衙原捕快项央,这次到清江府是为了入职神捕门,盘桓黑山一带的黑风山寨大胡子,就是死在项捕快的手里。” 张成声音不小,在场之人都听的清楚,樊毅闻言,更加觉得棘手,大胡子居然死在这小子手里? 更重要的是,这少年不但武功不弱,身份也不是常人,背靠神捕门,可不是他们小小一个樊家庄能对付的了得。 那两个贼人听到这话,也是露出一丝喜色,相互对视一眼,更增添信心。 神捕门的捕快,这更是好大一张底牌,今天要是指使的了项央为他们做事,来日在绿林中岂不是声名大噪? 从两个一文不名的小毛贼,到指派神捕门捕快的大贼,成名之路,往往隔着一层纱,戳破即可。 眼下他们可不仅想摆脱樊毅,更想借助手上的小姑娘控制这个看似前途无量的少年。 周管事连管带爬的扑跪到项央身前,砰砰就是两个响头,口中带着哭腔, “项捕快,求求你救救小姐吧,老爷要是知道小姐出事,一定会承受不了的,您一定要想想办法啊。” 项央却淡漠着脸庞,不闻不问,一直静静等待,任凭外界如何也不动摇,直到脑海中无字天书放光明,有任务发出才露出一丝莫测的笑意, “临时任务,解救周小姐,任务奖励,十五日内功修为。” “周管事,你先起来再说。两位,你们好歹也是有武艺在身的江湖人,如此挟持一个身娇体弱的姑娘,不觉得惭愧吗? 是男子汉大丈夫,就堂堂正正的以自身武艺博取一条生路,就算战死,也是顶天立地一男儿。” 项央搀起周管事,对着两人义正言辞道,心里则在暗暗叹息,我已经是一个这么卑鄙的人了,居然还理直气壮说出这么一番话,实在是惭愧。 旁人不知,但他自己心知肚明。 如果说面前这一高一矮两个贼人是挟持周家小姐的元凶,那么对此早有所料,且有察觉,却一直放任的他,绝对算得上帮凶。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出手 是的,从张成说出那两一高一矮两人有问题的那一刻起,项央放在他们身上的关注便一直没有减少。 从他们悄悄后撤,到暴起杀人,再到进帐劫持周家小姐,他都看在眼里,有能力阻止,却任凭这一切发生。 这一切的一切,自然是想要验证一番,自己放任危机情形发生,无字天书是否也会承认,并下发任务,现在看来,结果不坏。 “哈哈哈,你小子一看就是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还男子汉大丈夫,老子现在就教你江湖的第一课,混江湖的,保命才是第一位的,你想谈英雄侠义,下地狱和阎王爷谈吧。 我再说一遍,立马把樊毅他们赶走,不然我就下手了,这小娘皮的父亲身份恐怕不简单,我可听说了,你是被人雇佣来保护她的。” 矮个子闻言,狂笑三声后说道,手上的匕首向着周小姐的脖颈出压下,将白如玉脂的肌肤压出鲜明的红印,丝毫不见怜香惜玉,在场之人都能看出这是狠角色,说到做到。 樊毅脸色一紧,就要命人戒备,却看到项央摇头冷笑朝着两人踏步而去,丝毫不顾及那个周家小姐的性命。 “两位,我要纠正一下,你们手上这位周家小姐的父亲,仅仅是个县城的土财主,和我有些交情,拜托我照顾他的女儿,仅此而已。 你们若是因此认为我项央是她的奴才,以她为主,那就大错特错了。 其次,我这个人最见不得别人要挟我,因为向来只有我要挟别人的份。 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机会,放掉周姑娘,跪下来向我磕三个响头,我也许会大发慈悲,考虑饶你们一命。” 项央目光锐利,锋芒毕露,脸色带着冷酷,淡漠的样子看的周家管事满是绝望,其余人也都是一脸惊讶的看着项央。 高矮两个贼人则是陷入诡异的安静,目光幽幽的看向之前向他们两个吹嘘周家老爷多么了不得,项央不过是个狗奴才的汉子,恨不得撕了他的嘴。 早知道手中的小娘皮没那么重要,他们满可以趁着刚才两帮对峙之时悄悄溜走,何苦留在这里做这种愚蠢之事?只能说,吹牛皮有时候也会将人坑死的。 就在两人愣神的功夫,项央双眸现出厉色,右腿足尖一踢,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石子如飞驰的子弹,爆发出无匹的冲击力击打在矮个子持着匕首的右手上,右手手背顿时血流如注。 还不待矮个子苦痛嚎叫,项央已经一跃两丈三,眨眼间飞扑而下,迎着两人惊恐的眼神,凌空飞踢一脚,脚尖如飞铲,狠狠戳下,直接将高个子狠狠踢飞数米,太阳穴处爆出一股白色的浆状物,喷了周家小姐和矮个子一脸,落地后,悄无声息的死去。 矮个子是个凶悍的角色,嘴唇咬出血,用血肉模糊的右手飞驰短匕划割项央的右腿。 却听到噌然一声刀出鞘时的响声,之后眼前晃过一道银光,脸中央就现出一条血线,从额头正中央到下巴,缓缓开裂,身体的力气则消失抽离,再也支持不住。 落地后的项央右手反转,握刀于身后,转过背着的身子,冷冷瞥了眼矮个子轰然栽倒的尸体,长吐出一口气,不错不错,身手果然大有长进。 周家人见状,除了两个吐得稀里哗啦的小丫鬟,其余人全都欢欣雀跃,周家小姐安然无恙的救下来,那就是天大的好事,至少他们不用受罚了。 县衙的几个捕快,尤其是带着枷锁的陈宁,抬起披散的乱发,一脸惊讶的看着项央,带着深深的好奇,好恐怖的进步速度,这才多长时间,竟然又有如此进境。 难不成这个少年当真是武林百载不遇的习武奇才?这倒也说的过去。 樊毅一行人说起来是最受震撼的,旁人不知道这两个毛贼的身手,他们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这两人偷窃重宝被发现,被三十余个粗通拳脚的汉子围攻,只是受了些轻伤便打出重围,还伤了十几个人,绝非草包。 樊毅更是暗暗思量,他如今内功打通一条半正经,擅长飞豹拳,以他武艺想要拿下这两个人,少说也要三十招开外。 项央片刻之间暴起,以腿功刀法瞬杀两人,身手干净利落,武功之高,实在让他自叹弗如。 更令他心寒的是项央杀人的手法,实在是爆裂至极,高个的脑浆子被踢了一地都是,矮个子直接从脑袋中央被劈成两半,而且是血线渐渐分隔,可见刀法之迅疾。 少年面貌俊朗,气质温润,杀人时却如妖似魔,让人心惊胆战,实在是难以揣度。 项央却不管周家小姐呆若木鸡,似乎受到极大惊吓的样子,俯身凑到矮个子满是血污的身边,一阵摸索,杀完人不舔包,和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还别说,这小矮子身上还真不少东西,银票药瓶,书本小册,还有一块摸起来极为滑润的玉佩。 “项捕快,这块玉佩是我樊家庄的传家宝,还请归还,樊毅感激不尽。” 见到这块玉佩,樊毅顿时激动起来,连忙走上前抱拳道,不过他也不敢强行所要,只能低姿态请求,势不由人啊。 项央没有发话,摸了摸玉佩,玉质不错,雕刻也算用心,却看不出有什么珍贵异常的地方,随手抛出,精准的落到樊毅的面前。 樊毅惊了一下,大手一伸,顺手一抄,将玉佩捞到手里,闭目细细摸索感应一阵,方才满怀欣喜的向着项央行礼,以表达感激之意。 项央只是点点头,没空理会他们,继续摸尸寻宝,搜索完矮个子的,又往前走了数米,继续翻寻高个子的身体,极有耐性。 那股认真的劲头,恨不得直接把两人的裤衩子都给扒下来。 张成看着这一幕,有些哭笑不得,连忙招呼樊毅先坐下来说话,他去过樊家庄,离这里少说也有七八里的山路,追赶这么长时间,肯定都累了,缓一缓也好。 项央则略显嫌弃的从高个子尸体旁站起,暗暗呸了一声,真是穷鬼,统共就二三十两碎银子,比起财大气粗的小矮子差远了。 那边张成和樊毅围坐在一团篝火边,见到项央摸完尸了,笑着招呼他过去。 项央点点头,先来到装着杂物的马车中,在周家护卫敬畏的目光中取出水囊和备好的干净白布,方才带着一身的战利品来到篝火堆边。 , 第一百二十七章 攀谈 “哗啦啦”,项央坐在篝火旁,将在野外极为重要的清水缓缓浇筑在雁翎刀泛红的刀身上,落地后红水冲出一团湿润的黄土。 看着项央极为专注耐心的洗刀,樊毅想提醒普通铁质刀具最好不要沾水,不然很容易生锈,不过看到长刀雪亮的刀身,又觉得没必要。 很明显,这是一柄掺杂了其他特殊材质的利刃,非普通刀具可堪比拟,更何况看项央对这柄刀的爱护劲头,肯定不会对保养刀剑一无所知。 张成看着项央的表现,有些涩然的冲着樊毅笑了笑,伸手噼啪一声掰断一根枯枝,丢到篝火中,开口道, “小项捕快在安远县衙就是这样,樊英雄不要在意,对了,这两个贼人是什么来历?居然能到你们樊家庄盗宝?” 樊毅连连摆手,看着自家庄丁三三两两的散在篝火边取暖,叹了口气, “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农户罢了,张兄要是不嫌弃,就叫我樊毅吧。 这两人是清江府绿林中的冯氏兄弟,走飞贼路子,盗取的是我老父亲当年于军中退伍,延熹郡的风烈风将军赐下的贴身玉佩。 说起来这块玉佩不是什么异宝,纪念意义多于价值,家父一直视若心头宝,甚至将来作为传家宝子子孙孙传下,这冯氏兄弟,也不知从何处听到这个消息,花了近半年功夫盗取这块玉佩,被发现后打出重围,武功其实不弱。” 说完后,看着项央正拿着块白布擦拭长刀,接着说道, “当然,在项捕快的面前,这两人的武功只是三脚猫,算不了什么。” 项央此时终于清理完雁翎刀,收刀归鞘,闻言,摇摇头, “正如樊庄主所言,冯氏兄弟武功并不弱。这两人若是一心要与我拼杀,也未必撑不过三招两式,但想要挟持人质保命,胆气就弱了三分,又被我突袭,斩杀他们是顺理成章之事。” 项央一早在张成的提醒下,已经暗中观察过这冯氏兄弟,内功修为虽有,却并不精湛,关键是对于短匕的运用。 看他们在突入营帐暴起杀掉四个周家的护卫大汉,手法灵动,指尖匕首如花间蝴蝶,翩翩起舞,唯美中带着杀机,端的是一门好武学。 单以项央眼界而论,这门使用短匕的手法,应该是由飞贼盗取他人财物的手法演化而出的一门武功。 比如大街上的行人,腰间挂着钱囊,以这两人的手法,藏匕于袖,随手施为,便能收获累累。 其短匕的精要,一个在虚,一个在快,如此才能让人丢了财物也丝毫未有察觉。 不过可惜,这两人遇到了武功进步神速,而且一直跃跃欲试的项央。 十二路谭腿勾劈扭单鞭结合神行百变的身法,先是踢飞石子打伤矮个子的右手,接着暴突而起,直接毙杀高个。 之后出刀,用的也是新练就的飞沙走石十三式的出刀手法,迅如疾风,刀法的精髓就一个字,快。 所以在矮个子还没摸到项央的边,人已经死在项央的刀下,战力差距实在巨大,两个人基本是一溃千里,根本连反击的余力都没有。 “项捕快实在是太谦虚了,我樊毅自问修行飞豹拳也有二十年的火候,若是与项捕快相比,也是萤火与皓日,难怪能入神捕门,今后必然鹏程万里,前途无量。” 樊毅说话倒是很好听,说不上拍项央马匹,但交好之意却是显露无疑。 在他眼里,项央年纪轻轻武功就到了这般火候,远胜过自己二十年苦修,背后定有高人指点,再有他入职神捕门,权柄甚大,交好这样一个人对他们樊家庄是有益无害。 人家这么给面子,项央也不是不识时务的人,因此也和樊毅热烈攀谈起来,了解了许多新的信息。 先说樊毅,是清江府亮通县和三福县交界处樊家庄的庄主,家财殷实,是附近有名的大地主,大豪客,也和一些武林中人有些来往。 不过他只能算是子承父业,真正厉害的是他的老父亲樊丙辰,少时在延熹郡从军,一路摸爬滚打,累功至延熹郡中郎将风烈手下的十二亲军千户之一,威势也是烜赫一时。 项央开始还不了解亲军千户是个什么意思,等到樊毅仔细解释,方才明白面前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看似只是普通人,无甚出奇之处,人脉还真不是白给的。 大周朝占地十九州,幅员辽阔,堪称大皇朝。 中央设立大都督府,总领天下军事,大都督府之下又设立中左右前后五个都督府,分设管辖四方军事,但听命于大都督府。 州级,设都指挥所,统摄一州军务,都指挥使等于一州最高军事长官,郡一级,则设置中郎将,也就是刚刚樊毅所说风烈风将军的职位。 中郎将下,又设立都尉,千户,百户各个军阶,樊丙辰的军职是千户,但并不统军,而是与另外十一个千户共同拱卫风烈,地位比一般的都尉还要高的多。 而且军中之人,性多豪爽,感情深厚,别看樊丙辰退伍回乡,那在风烈以及过往同僚心中也是占了名号的,至少樊毅舔着脸找父亲的老朋友们寻求帮助,门路绝对不少。。 说这些的时候,樊毅并不是故意炫耀,只是平平淡淡的诉说,但更显真实,而且他也言明,眼下庄子只是普通人家,他本人没有军职官位在身,除了往昔人脉,实力并没有多强,也因此,之前敌友未明时才会对刚刚加入神捕门的项央如此忌惮。 张成原本也不知道樊毅来历究竟如何,听完后才明白当初王英为何以弱姿态拜访樊家庄,无他,这个小庄子在清江府的地位绝对非同一般。 而那冯氏兄弟,偷盗这枚玉佩,恐怕也是存了扬名的心思,若是传出风烈风将军的贴身玉佩在他们手中,登时由两个不入流的小毛贼一跃而成大盗,风传绿林。 说句老实话,项央对那两个人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倒不是觉得他们偷盗财物下三滥,而是脑子不正常,有病。 小偷小摸,以他们的武功,肯定会活的十分滋润,普通县衙也难以管得到他们。 结果为了扬名,居然盗取风烈赐给樊丙辰的贴身之物,先不管你能不能成功,风烈这个中郎将是得罪定了,还有就算得手了,博取一个大盗的名声,又能有什么卵用?岂不知树大招风的道理? 不过樊毅与张成却觉得并无不妥,江湖就是个名利场所,一为名,一为利,就算一个采花盗,无名无利,混劳什子江湖? 何况有句话叫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道理,行业内,不想往上爬的都是庸碌之辈。 换言之,冯氏兄弟其实还挺有进取心的,只是命不好,遇到了项央。 , 第一百二十八章 回神与收获 (推荐过一万加更) 三人聊了好一会儿,樊毅才站起身向着项央和张成告辞,本来他还想邀请项央一行人到樊家庄休息一晚,不过被项央拒绝了。 开玩笑,往回走八九里的山路,那明早起来不是又要多走这么一段冤枉路? 反正项央现在有内功护身,在野外的适应力极强,就算目前深秋,夜寒风重,也能支持一二,再说他和周家小姐一样有单独的帐篷遮蔽风寒,比其他苦逼可是强了不少。 一行大汉听到樊毅的呼喝声,纷纷从篝火旁起身,聚合到一起站好,队列极为规整。 此时项央再看,就发现为何先前这帮人带给他的感觉如此不同,原来是按照军中训练之法练出的庄丁,气质精神迥异于常人,有铁血的意味,不愧是军人家庭出身。 等樊毅一行人离去,周家管事眼睛通红的来到项央身边,眼带畏惧的看了眼少年,唯诺道, “项捕快,我家小姐受了惊吓,话也不说,双目无神,小人实在担心的紧,希望您能去看一看,不知有什么方法能让小姐回神。” 周家管事的语态姿态放的更低,如果之前是因为受到周富贵的叮嘱,那么现在就是被项央强大的武力和凶悍的手段给吓到了。 他一个大男人,看到脑浆飞溅,人的脑袋被劈成两半,也是吐得稀里哗啦,何况周家小姐这么一个娇弱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 项央眉头微皱,这点倒是他始料未及了,以他估算,自己救下周家小姐没问题,却忽略了姑娘家的心性胆量以及事后受到的影响。 “也罢,本来就是我有意放任,才导致这样的局面发生,也该去探看一二。” 项央心里想着,脸色变得缓和温润,冲着周家管事点点头,轻柔道, “好,你前方带路,对了,天色也不早了,让人赶紧扎营,明早咱们尽快赶路。 还有,今后最好不要随意接纳外来的陌生人,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离了县城,那就是身处外界,一点也大意不得。” 周管家点点头,今天的事的确吓了他一跳,要不是项央武功高明,周家小姐结果如何还真不好说。 贼人之所以叫贼人,就是不守规矩和承诺,就算暂时答应他们的要求,过后也未必能如愿,所以周管事倒是对项央果敢出手表示感激,而没有怨言。 项央拿着雁翎刀走到车队中间围着的帐篷,看着守在外面,朝他讨好微笑的两个大汉,颔首回敬。 伸出刀柄挑开帐篷的一角,弯腰走了进去,就看到两个小丫鬟正抽泣着安慰一脸呆滞的周家小姐,三个小姑娘柔弱的样子,能让任何一个心怀色心的大汉升起怜惜之心。 不过项央不在此列,眼神瞥了眼两个小丫鬟,又看了眼刚刚清洗过脸庞,目光呆滞,不声不响的周家小姐,兹拉一声的拔出雁翎刀,刀声在内力灌注下极为响亮脆耳。 这一动作让帐篷内的三个人吓了一跳,包括看起来已经失了魂魄的周家小姐。 本来呆呆不语,被声音吸引,转头看来,秀美的脸上水珠浸湿鬓角长发,白净的面庞看起来如玉一般光洁,原本无神的双目满是惊恐。 “啧啧,这皮肤,嫩的能掐出水,放在地球,做个洗面奶的广告怕不是能火的一塌糊涂,搏个洗面奶妹妹的称号。” 项央对周家小姐的姿色还是比较认可的,五官打个八十分,但皮肤能上九十,综合分数八十五,上品,这还没包括那双大长腿。 不过这些只在心里想想,没有表露出来,面上依旧保持冷厉的神采,声音带着激昂, “周姑娘,项某听周管事所言,你受到极大的惊吓,口不能言,目不能移,可是有此事?” 周家小姐一直盯着项央出鞘的雁翎刀,本来白净秀美的脸庞满是不正常的煞白,双目惊恐万分,尖锐叫道, “拿走,拿走,你快把刀拿走,我没事,没事,休息一阵就好了。” 两个丫鬟本来也有些很害怕,听到周家小姐开口说话,反而不觉得恐惧,满是惊喜的围着周家小姐关心询问。 项央点点头,收回雁翎刀,看着周家小姐松了口气的样子,继续道。 “周姑娘勿怪,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一些柔弱的姑娘的确难以承受这般场景与打击。 不过在项某眼中,您绝非一些养在深闺的胆小较弱之人,这一点当日在黑山上我就已经看出。 方才亮刀,也是为了让您回神,希望您不要怪我唐突,如果没什么事,项某就先告辞了。” 周家小姐的确恢复过来,脸上多了些血色,撩了下耳畔垂落的长发,闻言,咬着薄唇,目带感激,语气轻柔,声如风铃道, “刚才情势危急,项捕快当机立断,救了我一命,该是我感激才是,绝不敢有怪罪之意。” 项央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转身摆摆手,没再开口,恢复过来就好,话说他也只是试一试,没想到这个女子还真有点胆略,这么快就恢复过来。 出了帐篷,才看见周管事一直守在外面,迎着对方感激涕零的表情,项央深感惭愧。 唉,要不是为了多完成任务,早就出手了,也不用闹出这么一码子事,好在安全解决了。 回到自己坐在先前坐着的位子,就着火光开始检查战利品,还别说,收获真不少。 除了金银俗物之外,两人所用的短匕看起来也是材质不俗,回头可以到李大叔所说的清江府乌家铁匠铺问一问,万一有星铁粉,可以炼出来融到雁翎刀中。 还有一本装订成册的小本子,巴掌大小,三指厚度,里面秘密麻麻的记载了一些两人这些年做过的案子,积蓄财富的存放之处,对于清江府一些地界民风的描述,绿林中不可招惹人物的信息。 书册后半段是两人学得的盗术,还有两手短匕的运使心法,看两人这意思,将来还准备以此为基,创立一个专司偷盗的门派,做一方开宗立派的宗师。 看到这里,项央才知道什么叫凌云壮志,两个一脉不通的下九流武者,想着开宗立派,这份雄心他远远不及。 “难怪要求名,武功不行,名气大,也有了招生的资本,厉害啊,折了两个未来的两大门主,倒是我的过失了。” 项央莞尔一笑,看了眼不早的天色,又向火堆里添了些木柴,才往不远处扎好的帐篷走去,一夜好眠。 第一百二十九章 清江府神捕门 清江府,与河东府,河西府,共同组成雍州七郡之一的延熹郡,其中,清江府为三府之首,距离北方的延熹郡城仅仅百里之遥。 作为三府之首,清江府城的繁华不用多说,其周围除了旷野群山,还有三十多个丝毫不比一些小县城差的镇集拱卫组成。 项央等人在进入清江府城范围内,连续走过八个集镇,才终于来到清江府城南门外。 看着历经风雨洗礼,略显粗狂的城墙,项央的嘴巴张大,有些震惊,安远县城城墙,高达四丈五,在他看来已经很高了。 但这清江府城的城墙居然高达十丈,约莫三十三米,这种高度谁能凌空飞渡? “哈哈,小项捕快不需如此震惊,我第一次随王头来清江府城时,也是惊得目瞪口袋,讶异于天下竟有如此雄城,谁可攻破? 但王头说,与延熹郡城比,清江府城又不算什么,更遑论雍州中心雍城,咱们进城吧。” 张成看着项央的表情反应,难得的觉得这还只是一个见识不多的少年,升起一股亲近之意。 众人在守城军卒的盘查下入了城,进去后又是一番新的光景,纵宽十米的大道,延伸无尽,两侧林立的建筑商铺,看的人眼花缭乱。 来来往往的人似乎浪潮,各色人涌入清江府城,却仿佛大江入海,看不到变化。 更令项央心惊的是他肉眼所见手持兵刃的劲服武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少人都深谙内功,绝非样子货可比。 项央压下心里的惊悸,和张成以及周家人分别告辞,牵着黑马,一个人畅览府城,体验人情风俗,中间还找了个看起来人气火爆的餐馆点了几样招牌菜,细细品味。 倒不是说这菜的味道就超过了安远县春风楼的大厨,只是吃饭也要看环境,周围热闹,人心也热切开阔许多,胃口也就好了不少,吃起来就更加美味。 吃过饭,项央也没忘了正事,一路打探神捕门所在位置,一路前行,中间还纵马在大道中央位置飞驰将近半个时辰,才找到清江府神捕门。 按照项央估算,神捕门应该处在府城东南方向,在他眼中,一片连绵建筑外,左右四周极为幽静,不少是人为栽种、细心呵护的各色树木和绿化植物。 五米宽的大门大开,大门上方是神捕门的匾额,朱红底色俩边有锁链状条纹,下方两个看门的汉子虽然没有内力,但体魄雄健,目光锐利,应该练有某门外功。 “来人止步,神捕门重地,闲人免进。” 看到项央牵着黑马走近,左侧的黑衣大汉伸出蒲扇大的右掌竖在项央的面前,语气威严道。 项央从马匹上取出自己调职的公文和资料,朝着大汉抱拳道, “在下项央,原清江府安远县县衙捕快,应鲁达鲁捕头的邀请来神捕门入职,还请通禀,这是我的调职公文。” 听到项央的话,两个守卫转头对视一眼,还是左侧大汉上前接过公文,语气缓和不少,脸上也带了丝笑意,让项央稍等片刻,便进入门内禀报。 过了大约有半刻钟功夫,一身黑衣,风采如昔的鲁达才跨大步而来,见到手持长刀,牵着黑马的项央,眼中露出一丝惊异。 左右不过月余时间未见,项央的气质又有变化,明显武功又有增进,堪称日新月异,好厉害的少年,只是他更想知道教导他的人到底是谁? “哈哈,小项,你终于来了,比预计可迟了不少,来,跟我进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神捕门的情况。” 项央见到鲁达,也露出一丝喜色,陌生环境,有个还算熟悉的人为他引路,已经算很不错了。 牵马跟着鲁达走进神捕门大门,才看见门后是何等样的光景,一片纵横开阔的空旷广场,脚下白石铺就,延伸出十三条至少千米远近的独立大道,通向远方的连绵房屋,一个十米高的刀剑碰撞雕塑在大门正后方约百米位置耸立,尽显江湖气。 通过鲁达的介绍,项央算是大致了解了清江府神捕门的大致情况,总的来说,这里就是一块独立办公的场所,与清江府府衙,军队所在的卫所,同为独立体系,不受他人制约。 清江府为延熹郡三府之首,神捕门设立有金章捕头一位柳若海,即为最高阶层,之下所有捕快听他调令,而各级捕快,听从同级捕头命令,层层递进。 神捕门还分为明暗两部,项央所入,即是明部,一般执行任务就靠他这种明部捕快。 暗部则是这些年神捕门撒入天下的暗探,主要在刺探情报消息,送回神捕门,类似地下工作者,属于无名英雄那一类型。 而神捕门的主要职能,就是分管全府上下疑难重大案件,以及监察所在地域江湖武林动向,导引大势,为大周稳定这股超强的力量。 不过出乎项央的预料,有这么大权柄的神捕门,明部捕快居然一直处于稀缺状态,以清江府为例,木章捕快一百零五人,统归木章捕头许阳命令。 铜章捕快六十人,归铜章捕头鲁达管理,银章捕快十三人,听命银章捕快曲靖飞,还有清江府最高级的金章捕快,仅仅只有五人,归柳若海管。 要知道他们负责的可是三府之首的清江府,等同于前世五个地级市大小的地域,这里面有多少江湖中人,武林帮派,又有多少疑难案件,简直难以说的清。 不过鲁达之后的解释也让项央明白了为何神捕门力量这么薄弱,还能镇压一地,稳定江湖,原因就在借兵。 除了三府的神捕门并非割裂,而是互通,还和神捕门以丰厚的奖励来驱使江湖中人为己所用有关,如当日的铁骨门杜远晦,就是协助神捕门来抓捕本门的叛徒,而本身并非神捕门中人。 还有,神捕门招人,武功能力其实还在其次,关键的是忠心,决不能让一些心怀叵测之人混进来,不然宁缺毋滥。 这一点主要是受到七年前雍州成郡金章捕头鱼飞玄被查出是拜火教七大护法之一所引起的。 金章捕头,神捕门体系中算得上中坚力量中的重头,居然是王朝内一大教派的护法,引起的动荡远不是项央所能想象的。 当时大周皇上龙颜大怒,除了下令拔除拜火教与诛鱼飞玄九族,还命人彻查十九州神捕门所有捕快的底细,由此清洗出一大批可能有问题也可能是清白的捕快。 第一百三十章 湘姐马哥 走在半路的项央猛地停下脚步,眼中露出一丝惊骇之色,开口问道, “那帮人都被杀了?不会吧?这可都是原神捕门捕快,至少都是有武功在身的?” 鲁达摆摆手,语气轻松道, “你想多了,这股力量要是奋起反抗,以大周底蕴也势必大乱一场,当今圣上高瞻远瞩,雄才伟略,哪里会不清楚这其中的利害? 只是将他们从神捕门踢出去,放到江湖自谋生路,也不怕你笑话,这些年,在外面犯事的人,不少都是我以前的同僚。” 项央松了口气,不过又有些犹疑,他自己出身来历都极为清白,往上数几代都没问题,唯一有问题的就是他一身武功的来历,这可是最致命的一个漏洞。 “鲁捕头,我难道就符合神捕门的选拔规则吗?若是教我武功的人也是别有用心之人,那怎么办?” 鲁达轻笑一声,转头深深看了眼项央,乌黑的眸子带着幽幽的光芒, “若真是如此,也是能说我鲁达遇人不淑,自认倒霉了。 小项,你要知道,从七年前那件事之后,神捕门招新人,必须要经过以老荐新,也就是说新人要入神捕门,必须要通过老人引荐。 将来如果查出你有问题,那么引荐你的人也要受到极大的处罚,我就是你的引路人,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鲁达的话让项央心中一颤,这样的规定,难怪神捕门的明部捕快会捉襟见肘了,如果不是真的百分百信任,谁会冒着这个风险提携他人呢? 而要说鲁达对他有多信任,那也不现实,毕竟他们一共也没认识多长时间,依照项央的猜测,很大可能和刘乘有关,鲁达带他来神捕门,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刘乘身份不被泄露。 “鲁捕头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见到项央信誓旦旦的保证,鲁达转过身,心里微微叹息,希望如此吧。 过了好一会儿,鲁达才带着项央来到一个栽种着大柳树的小院中,让外边一个坐在小矮凳上吹风的麻子脸汉子给项央看马,两人方才走近大开的屋内,让项央奇怪的是鲁达对这个麻子脸汉子极为客气。 大屋内部空间很宽敞,不过看起来却显得很狭窄,因为进门入眼处就是满墙的书册卷宗,空气中都带着纸张的干燥味道。 屋子左侧,有个像一坨肉身一样的肥胖女人,趴在一张擦得铮亮的油漆木桌上鼾声大起,呼噜声听得项央嘴角抽搐,这还真够奔放的。 “湘姐,醒醒,我来给新人办入职手续了。” 出乎项央预料,鲁达对这个胖女人似乎很尊重,也很忌惮,自始至终站在离这个湘姐三米远的距离。 项央还不知道为什么,就见到趴在桌子上的胖女人发出咕噜一声猪叫声,缓缓抬起头,深吸一口气,一阵猛烈的狂风便在屋内凭空生成。 项央脸色大变,只感觉身前一股吸力,身后一股推力,让他不由自主的扑向桌上正睡眼惺忪的胖女人,好恐怖的武功,难不成是此方世界的吸星大法? 好在他腿功扎实,如山间老松深扎入地,奋起内功相抗,又有身旁的鲁达扯住后衣服,才没显露丑态,被这股强力吸到胖女人的眼前。 “啊,是小鲁啊,好长时间没见你带新人来了,就是这个小子吗?看起来一般般,和我家老马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胖女人抬起头,项央才看清楚全貌,年纪不大,应该只有三十多岁,其实长相颇为出众,眉眼轮廓,口鼻大小,都是美人胚子,只是因为太胖,所以有些走形。 “哈哈,湘姐所言极是,马哥那是顶好的汉子,也只有他才配得上湘姐。” 鲁达皮肉僵硬笑着,将手里的文件公函交给胖女人,等胖女人看过,在上面盖下印章,又重新在桌上抽出一张纸张填写好一会儿,方才松了口气。 “好了,手续办完,你带他找老马去领衣服腰牌吧,对了,我要在提醒你一句,作为引荐人,将来这小子被发现有问题,你也要接受处罚,希望你能带好他。” 鲁达接过公函,点点头,拉着从头到尾都一脸懵逼的项央往外走去,等来到院中正逗弄着黑马的麻子脸前面,将手里的文件递给对方,方才开口道, “马哥,手续办完了。” 项央瞬间觉得三观崩溃,这就是胖女人口中所说他远远比不上,鲁达称赞的马哥? 自己不提年龄优势,这长相气质怎么都是极为上乘的,这个汉子呢? 麻子脸,说话一口大黄牙,还沾着青色的菜叶,一股馊味散在空气中,能跟自己比? 不过眼前鲁达在这汉子面前都跟个三孙子似的,他也只能低眉顺眼的做乖巧状。 “这马不错,可惜小的时候摔断过一次腿,没能矫正好,行路爆发足够,却难以耐久,不然也算的上一匹良驹。” 马哥真挺喜欢黑马,摸了黑色的马头好一会儿才接过鲁达递来的文件,看过后瞥了眼项央,虽只是平常一眼,却让项央头冒冷汗,全真内力自发运转,有股莫大危机降临的感觉。 “咦,武功不高,武学倒是颇为不俗,小鲁,你这次倒是给咱们找回来一个好苗子,咱们走吧。” 说着,在麻子脸汉子的带领下,项央又兜兜转转来到一处高大库房处,见到两个穿着粗布麻衫的老头子正在库房门前下棋。 本来看起来很屌的马哥也萎了,面色极为恭顺的上前和两个老头子说了些什么,就拿到一串钥匙,打开闭合的大门,走进去。 项央和鲁达只能在外面等着,直到看到马哥抱着一团东西走出才迎上前接到手里。 项央草草看了眼,和鲁达罗七当日所穿相同的纯黑色捕快服,一方黑铜色的印章,一双两侧嵌着碧绿玉质的黑靴,还有一条看起来极为精巧的飞爪,一本带着墨香味道的书册。 “就这么多了,本来还有刀剑的,不过我看你手中长刀还不错,只怕你也用不到我们的制式兵器,就给你折算成一个小功,好了,鲁达你先带他走吧。” 麻子脸马哥说完,也不管鲁达和项央,反而亲昵的摸了摸黑马,然后才踱步离开。 鲁达看着满眼疑惑的项央,拍了拍他的肩膀,向着一边的小道扬了扬头,示意边走边说。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了解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神捕门除了明暗两部,还有这些不出任务的文职人员,湘姐,马哥只是其中之一。 有一点小项你要记住,文职人员不代表武功就低,湘姐修炼轮密大气功,威能无俦,武功远在我等之上,呼吸之间吐气杀人,只在等闲。 刚刚你所经历的,只是湘姐无意识散发的武功威力,真动起手来,呵呵。 还有马哥,你可能看马哥其貌不扬,甚至邋里邋遢,但其人武功还在湘姐之上,传承更是极为厉害。 在入神捕门前,是我雍州北方呼伦大草原上达尔巴兽王的秘传弟子,精通十三种象形拳法。 这还不算什么,出师之前,马哥以人身追逐大草原哈图圣山上的野马群足足三年时间,观摩野马神韵,融合自身拳法,创出天马流星拳这一武功。 甫一出山便拳败大草原上的真罡门三门主,名噪一时。 本来马哥该在江湖上创出赫赫威名,到头来还是英雄难过美人观。 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偶遇我清江府神捕门的湘姐,一见倾心,再见倾情,抛弃所有加入神捕门,最后随湘姐来到我清江府。” 鲁达这番话说的可真够长的,中间还颇为自豪的样子,对项央来说引起的震动也是连绵不停,最关键的就是马哥自创的那门拳法。 “鲁捕头,你说马哥所创的拳法叫天马流星拳?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奇怪啊?” 项央的确是震惊了,难不成自己来了一个假的江湖,会不会再爆出青铜圣衣? “奇怪?这有什么奇怪的?天马传说由来已久,双翅洁白,马头中间有独角,象征着尚武精神与高尚的品格,为呼伦大草原上牧民们心中的圣兽。 马哥以哈图圣山野马群为神韵创出拳法,开头以天马二字为名,是一种美好的憧憬,并无不妥。 流星就算没见过,也该听过,一般用来形容刹那之间的极速。 马哥这门拳法我虽没见过,却听过,以极为光明崇敬之心,轰出如流星般的拳速,威力如天降陨石,势不可挡,乃是极为刚烈的拳法。 所以以天马流星拳命名,实在是再贴切适合不过的了,并无什么出奇之处。” 看着鲁达疑惑的目光,项央抿了抿嘴唇,勉强笑笑,暗骂自己太多心,人有重名,武功和技能重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一处建造的极为规整的庭院中,内中无人,项央看了看环境,秋菊绽放,淡黄色的花瓣随风溢出清香。 “对了,那两位库藏外下棋的老人有什么来历?我看马哥对他们很是尊崇。” 项央将套着黑马的缰绳系到内中一棵碗口粗细的小树上,和鲁达来到中央的玉质长桌边坐下,感叹豪气之余,开口问道。 “这两人,说起来在我加入神捕门以前已经在库藏那里守卫了,大家都称呼他们为青木二老。 武功上我看不出来,也没有听到什么风声,不过不用说也能知道。 那库藏里有不少咱们清江府神捕门珍藏的奇功异宝,还有丹药兵刃,没人会放心把这么重要的地方交给两个普通人看管。” 鲁达脸色带着凝重,缓缓说道,对此,项央也看的出来,在鲁达说来武功极为高明的马哥都对那两个老头子那么恭顺,说是敬老也说不过去。 “看来那两位老人肯定是大高手,对了,还有马哥说的那个小功?是怎么回事?” 项央紧接着问道,眼里带着极为旺盛的求知欲,他不懂,不知道的实在太多,而在陌生环境下,又在短短时间内遇到这么多的高手,实在让他很没安全感。 “这就要说一下咱们神捕门捕快怎么做事了。 小项,你要知道,神捕门和普通的衙门捕快不同,那么记功的手段自然也不一样。 每天都会有数不清的信息从清江府的四面八方汇聚到咱们神捕门中,由湘姐与一众捕头统合归纳,筛选信息任务,交到手下的捕快手里。 如果完成一个任务,会有相应的功劳记下,将来可以凭此向神捕门兑换一些资源,金银财物,武功暗器,神兵丹药,等等都包含在内。 还有,将来你的升迁,也离不开神捕门为你记下的功劳。 五十个小功,等于一个中等功劳,十个中等功劳,等于一个大功,至于具体任务完成功劳大小划分,由神捕门高层统一认定。 对了,马哥不是发给你一个小册子吗?那里就详尽记载着神捕门的一些信息和规定,你要仔细观看。” 项央露出一丝兴奋,还能这么干?要这么说,岂不是可以通过神捕门找到星铁粉,将之兑换出来吗? 而且如果对于武功变强不感兴趣,也可以通过立功赚取足够的财富,然后飘然隐退,到某个小地方当个财主绰绰有余。 “最后,是对捕快实力上的划分,木章捕快要求最低,至少需要练出内力,铜章捕快,要打通一条正经为准,还有之上的银章捕快,需要至少打通六条正经,这已经达到真气外放的程度。 而级别上的不同,影响在兑换花费的代价上。 打个比方,对于木章捕快来说,一柄百炼级别的武器,需要二十个小功才能兑换,但铜章捕快,只需要十五个小功。” 项央沉思,整理鲁达所说的关于捕快实力与级别差距的关系,压下心里对鲁达武功的猜测,最后问道。 “那我的级别考核呢?我注意到,刚刚您已经带我入职铜章捕快,还没经过考核,这不符合规矩吧?” 鲁达笑了笑,从袖口掏出一张泛着微黄的纸张递给项央, “你协助王英剿灭黑风山寨,单人擒住二当家毒秀才,大当家大胡子,已经完美的展示了自己的实力,这已经是最完美的答卷了,何须什么形式化的考核呢?” 项央丹凤眼一眯,只是草草扫视了一眼纸上的内容,就泛起一股沁入骨髓的寒意。 好可怕的神捕门,在这一战的表现,从王英到他,到黑风山寨,除了他具体的战斗描述没有,其余信息都被挖的一清二楚。 而他们却浑然不知,难怪能以少许人手搅动风云,监察江湖,导引大势。 这让他想到了一个特殊的势力,天下第一中的护龙山庄,神捕门的暗部,可能就是另类的护龙山庄。 也许暗部监察的不止有江湖武林,还有神捕门本身明部的捕快,当年大周圣上能扫清神捕门内患,暗部只怕功不可没。 第一百三十二章 安排任务 见到项央瞳孔缩动的样子,鲁达露出一丝笑意,他这么做自然有自己的目的,敲山震虎也好,给项央套上一层紧箍也好,总之是让他了解神捕门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势力。 “小项,你初来乍到,本来该让你好好消息,并为你接风洗尘,不过眼下正有一件任务需要你的帮助。” 鲁达说着,从袖口又掏出一摞纸张,粗粗数来约有十几张,推送到项央面前,示意项央观看。 “这是清江府外房家集上雷家庄的基本信息,我要你为我做一件事,潜入雷家,给我查清楚这家人,究竟是谁在以人命练功。 如果你有把握,可以就地处决,如果没有把握,可以先悄然退回神捕门,请其他人出手。” 鲁达的话,不是请求,而是命令,铜章捕快听从铜章捕头的命令,这是铁律,项央只能压下心里对神捕门神通广大的惊骇,拿起记载信息的纸张,细细观看。 房家集在清江府外西南方位三十多里处的一个集镇,有大约三万人口在其中,雷家庄是房家集除了房家庄外最有势力的人家。 家主雷虎,现年五十有六,年轻时在江湖上摸爬滚打,成家立业后在房家集定居,打下一片家业,有武功在身,具体境界不详。 大儿子雷杰,今年三十三岁,跟随父亲雷虎一起处理雷家庄的庄务,手下有百多个庄丁供其驱使,也未曾显露过武功的痕迹。 小儿子雷卓,不过七岁,是雷虎老来得子,十分宠爱,最近雷家庄正四处寻求武师来做雷卓的师傅,教他练武。 还有雷虎的女儿,雷晶,十六岁的年纪,含苞待放,是房家集有名的美人,温柔善良,最近两年求亲的人快要踏破雷家的大门。 还有一些雷家庄主要下人的信息,不过在项央看来没什么出奇之处。 在最后一张纸上,记载了项央这次任务的始末。 最近半年,房家集陆陆续续有无辜百姓惨死,约莫有数十人,死相奇特,嘴角含笑,体内精元枯竭,疑似被魔门蚀元一脉的武者所杀。 神捕门已经派出三拨人马前去查探,都杳无音信,可能身份被察觉,死在那里,唯一送出的信息都和雷家庄有关。 鲁达要项央做的,就是潜入雷家庄,找到那个隐藏在其中的凶手。 “第一个问题,鲁捕头特意在雷卓的名字上圈了一下,是在提醒我借助武师身份加入雷家吗?既然资料上说雷虎自己懂得武功,他为什么不教自己的儿子? 第二,神捕门暗探遍布天下,连我在安远县上山剿匪的前后经过都一清二楚,难道还查不出具体是雷家的哪个人? 最后,似乎鲁捕头随身携带这些资料,不论我何时到达,这个极为危险的任务都会落到我的头上。” 项央按下资料,长长吐出一口气,看着鲁达面无表情的样子,开门见山道。 “小项你果然心思缜密,我没有看错人,不错,雷家近来聘请武师,正是你的机会,我认为可以借此进入雷家庄,潜伏暗查。 雷虎为什么不亲自教雷卓武功,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你可以自己去查。 至于你所言,若是暗部真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也就不需要我们这些明部捕快了。 最后,你说的没错,这个任务我属意的就是你来完成。” 项央开门见山,鲁达也不拐弯抹角,停顿一下,看着项央没有反应,继续说道, “神捕门权柄大,地位非轻,待遇上更是不用多说,相应的,捕快们要做的任务自然也是极为危险的,你绝不是个例。 我属意你来做,一是看重你为人机敏谨慎,胆大心细,二就是你脸生面嫩,有很大的迷惑性,最后,就是你的武功很不错。 之前死的三个木章捕快,最强的一个也不过是打通一条正经,以你的武功想来安全性会加大很多,所以希望你仔细考虑考虑。” 项央点点头,认可了鲁达所说,脑海中迅速分析可能人选,雷虎有嫌疑,雷杰的嫌疑也不小。 先说雷虎,这个人有武功是肯定的,却花费力气请外人教自己的小儿子武功,是不是他自身的武学有问题?不想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 还有雷杰,三十三岁的汉子,居然一直是孤身一人,没有娶妻,没有生子,这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是很不正常的。 要说雷杰是个穷屌丝也就罢了,但他是雷家庄的继承人之一,家财殷实,这样一个人不找老婆,本身就是一个疑点。 至于雷晶与雷卓两个,就被项央排除了,一个弱质女流,一个七岁大小的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凶手。 当然,也不排除凶手扮作仆从管家隐藏在雷家之类的,若是只有雷虎雷杰两个嫌疑人,这案子也太好破了。 正在项央思考时,无字天书有了反应,一层虚幻写满字迹的白纸剥离开来,传到项央脑海中, “主线任务,找到隐藏在雷家的杀人凶手,生擒或击杀对方,奖励紫霞神功一部,支线任务?” 项央眼中露出一丝异色,经历过天蚕神功洗礼的他,紫霞神功已经完全惊不起他心中丝毫波澜,只是“支线任务?”值得他深思。 也许支线任务并不确定,一切都取决于自己的行动,每个选择和决定,都是不同的支线任务。 “怎么样?小项可是有了决定?” 鲁达看着一直沉思的项央,嘴角噙笑,从他看来,项央很快就进入角色,已经在分析谁有嫌疑谁有凶手了。 “鲁捕头有令,属下不敢不从,只是还有最后一个疑问,为什么不直接派出人手光明正大的查案?毕竟已经损失三个木章捕快了。” “这其一,自然是怕打草惊蛇,万一人没抓到,惊走了凶手就不妙了。 其二,就是不想弄得大张旗鼓,你去查案也要注意这一点。 现在江湖波云诡谲,情势一日三变,我们要以稳定为主,尤其是普通百姓,他们心智不坚,随波逐流,若是被有心人加以引诱引导,可能会对朝廷心怀不满。” 项央略微一想也明白了,房家集死了几十个人,你神捕门和朝廷都无所作为,还死了三个木章捕快,这要是闹得沸沸扬扬,民众对于朝廷只怕会极其失望。 还有神捕门,作为主管此事的部门,必定也要负极大的责任。 总的来说,上面的人行事自有考量和准则,他要做的就是融入其中,做好自己。 第一百三十三章 雷家庄 清江府外,烟尘浮悬的大道上,项央骑跨在黑马马背上,张开右手放在眉眼上张望了下远方的位置,微微叹息一声。 接下鲁达给他的任务,他也就没有必要待在神捕门,连新领的装备都留在鲁达那里,等着自己凯旋而归再去领回来。 也就是说,他怎么进的清江府,就怎么出来的,不,这么说还不准确。 准确来说,身上关于他捕快身份的东西都被拿走了,现在就是个天为被,地为席的江湖客。 “房家集,雷家庄,当自己是个浪迹江湖的侠客,感觉也不错。” 项央心里念叨一声,心里也升腾起一丝跃跃欲试的热血沸腾之感,他天生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这样刺激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房家集距离清江府城并不远,属于拱卫府城镇集比较靠里的位置,地处高坡,附近办半里地荒草被清理的干干净净,看起来很规整。 往西走不远处就是缠绕清江府城,与河西府划江而治的清江,浩淼江波,在阳光下水面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来往江面上,有渔船木舟来往,吵吵嚷嚷,沸沸扬扬,鲜活的江鱼活蹦乱跳。 项央翻身下马,左手持雁翎刀,右手牵着黑马,走进宛如小县城一样繁华的房家集。 不过作为见过清江府城繁华盛景的有见识的人,项央对房家集呈井字街道上的风景视而不见,打听到雷家庄所在位置后,直接离去,往目的地行进。 雷家庄,在房家集最深处北方位置,是一个大型庄园,项央刚刚赶到,就看见大门外一个打扮似账房先生的人坐在一个临时搬来的小木桌前伏笔记载,旁边有几个奴仆在一边侍候。 在大门正中央,排出一条二十几人的长队,各个手持武器,刀枪剑戟都有,还有一个大胖子手持堪比磨盘大小的巨锤,看的项央头皮发麻。 据他估算,这巨锤若是实心的,至少也要三百斤重,这么一锤子敲下来,以他功力也难以相抗,只能躲闪或者以巧劲抵挡。 “小子,你也来雷家讨饭吃? 看你年纪轻轻,柔柔弱弱,面无二两肉,还是别来讨这个麻烦了。 别看雷家财大气粗,那钱也不是白给的,最后是骡子是马,都要牵出来遛一遛,前三天前来应征的武师,基本上人人带伤。” 项央很守规矩的牵马排在队伍最后,前面一个扛着砍刀的壮汉转过头冷眼道,他也是看项央长相讨喜,起了恻隐之心才提醒。 虽然面前这个汉子说话很冲,但是一片好意,也没刻意折辱,项央只是笑笑点头,没有回话。 在他看来,除了那个拿大锤的人有些门道,其余人顶多是练些粗浅拳脚的壮汉,懂内功的不超过三人,这样的人,他一挑全部都没问题。 前面一个一个的登记,最后轮到项央,账房先生头也不抬问道, “姓名,年龄,籍贯,擅长武功。” 项央眉头一皱,随即舒展, “项央,十六,籍贯清江府安远县,擅长腿法刀法。” 听到项央年轻清亮的声音,账房先生终于抬起头,有些好奇的看了眼项央,也没说别的,挥了挥手。 就有一个粗布衣服的汉子引着项央进了庄园大门,往里走了将近几十米的距离,来到一片铺就细沙的广场内。 中央位置,由数十块巨大的青石构筑成一个擂台,上面两个手持利器的人正铿锵的挥舞刀剑战成一团,身手还不错。 四周围着不少和他一样登记过的武者,比刚才看到的多了一倍不止,足有四十多人,每个人都沉默立在原地,全神贯注的看着台上交战的两人。 引着项央的仆从看着项央一脸不解,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这是庄主定下的规矩,想要应征我家小少爷的师傅,必须要有过人武力,谁能技压群雄,就可以直接入选。 若是不能,就以战胜他人的人数作为对比,选出前十位,最后再进行决战,少侠若是有意,可以上台试上一试。” 项央已经注意到这四十多人,练出内力的人应该也有不少,还有几个连他也觉得武功很不错的,这么多人就为了竞争一个小小庄子的武师? “你家庄主到底开出了什么条件?居然引动这么多人前来应征?” 奴仆可能没想到项央问这个问题,毕竟不知道应征条件还来应征的可是少数, “教导两年时间,奉上纹银千两,百年野生人参一支,跑江湖的走正经路子,那是很少能有这般待遇的。” 大侠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除非本身家资深厚,不然也要为生活奔波,雷家庄的这个条件可谓极为丰厚,一般人都没可能开这个条件,至少项央也有些心动了。 “钱倒是其次,百年野生人参可是难得,滋补元气,增益血气,无论练内功还是练外功,又或者是疗伤,都有大用。” 唯一的疑点,就是这个条件丰厚到有些超常,这不是王公贵族的武师,仅仅是一个庄主次子的武师。 不过雷家庄本来就是疑点重重,项央也不在意,反而很是兴奋,白给的资源肯定不能放过。 项央看着身前的四十几个人,微微一笑,一打四十不太现实,一个一个来就未必了,全真内功最具韧性,后劲悠长,足以打持久战。 正想着,无字天书那边也有动静,“支线任务一,成功应征雷家庄武师一职,任务奖励金顶绵掌修炼度三个月。” 项央心里一喜,三个月的修炼时间已经不少了,上次提升十二路谭腿,真如在现实世界扎扎实实的修炼三年时间,可是给他不小的惊喜,这次虽然只有三个月,也很不错了。 尤其是金顶绵掌易学难精,更需要时间来磨合领会,足以让他省却许多精力放在这门掌法上。 项央将黑马的缰绳递给一旁的下人,看着擂台上的两个人渐渐分出胜负,持刀汉子被用剑男子一剑划伤手臂,再也忍耐不住。 一路挤开在他前面的汉子,迎着众人怒视的目光,身姿轻盈一跃,跳上擂台,无视了被人打成狗的用刀大汉,冲者使剑的男子拱了拱手, “安远项央,请赐教。” 捂着手臂的用刀汉子失落的跳下擂台,再无颜面留下来,草草包扎了下伤口,便匆匆离去,背影仓皇。 人群另一侧,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摇摇头,冲者身边一个小厮使了个眼色,小厮便提笔在一个名册上划去一个名字。 而擂台上,由于项央的上台,气氛再次热烈起来。 ,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上台 使剑的男人约莫三十岁许,长脸短发,浓眉大眼,极有豪气,似刀客多过剑客,不过人不可貌相,剑法的确有可堪称道之处。 刚刚在台下,项央细细观察过,此人只是粗略练过类似吐纳诀之类的基础内功,未能通脉,但手上阔剑势大力沉,走的是大开大合,横扫千军的剑术路子,极为不俗。 汉子虽然见到项央年纪轻轻,但丝毫没有大意,加上刚刚击败的刀手,他已经连胜七场,算是应征武师的人里比较厉害得人物。 他看的很清楚,项央纵跃上擂台的脚步轻盈,落地后无声无息,腿功轻功极为了得,腹部起伏规律,几乎连绵呈线,内功修为比他还高,另外对方志气高昂,双眸锋利如刀,肯定是个难缠的角色。 “等等,我连战两场,体力不支,先行休息,等恢复元气再与你一战。” 说着,使剑男人一个闪身跳下擂台,让下方不少观战之人一片哗然,话是说得漂亮,但都是跑江湖的,谁看不出这人是心中胆怯?这英俊少年有如此厉害? 有人下,就有人上,一个赤手空拳,身材矮小粗壮的汉子跳了上来,双手布满老茧,带着武人特有的英气。 项央细细打量对方,吐纳杂乱,无规律,下盘倒是颇为稳健,应该常年扎马,手上武功粗糙,不善保养,练得是外家掌法。 来人上来,也不通报来历姓名,朝着项央直扑而来,右掌狠狠印向项央的胸口,眼里的凶光带着摄人的杀机,竟是要下杀手,一看就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 项央脚下立定,不闪不避,也不出刀,同样伸出右手成掌回击,且后发先至,一白嫩一粗糙,两个手掌死死抵在一起。 项央接掌后先是后撤一步,全身震颤,右肩以神行百变泥鳅钻洞法门卸力,而后施展峨眉金顶绵掌的心法,全真内力经过独特的运行路线后,掌力阴柔,如一条激荡的暗流灌入对方的体内。 相交不过两秒时间,项央嘴角冷笑,猛地发力,一掌将对面之人打退数步之远,对方伸手指了下项央,还想说些什么,突然吐出一口鲜血,直挺挺的栽倒在地,双目圆睁,作死不瞑目之相。 下面跳上两个雷家庄的汉子,检查一番,惊异的看了眼项央,随即将已经经脉碎裂而死的汉子从擂台上拖下。 看到死人了,比起先前更大的骚乱产生,不少人看向擂台上的项央都带着审视与忌惮,当然,没有一个人指责项央下手狠辣。 大家都不是常人,最次的也练过两手武功,都看得出先前是那男子率先攻击,且下手阴损,咄咄逼人,有意取项央性命,结果技不如人,反被人了结。 项央自己心里一片平静,杀人与碾死蚂蚁没什么不同,他早已习惯。 当然,他本身不是嗜杀之人,若先前那人留力三分,他也会放对方一马,但世上没有如果,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时,从擂台下方跳上一个青年,长相普通,筋骨粗壮,手里一柄环首大刀极为粗犷骇人,砰的一声将大刀拄在地上,呼啸风声响起。 “清江府城黄清,请赐教。” 这人明显就很懂规矩,项央也予以还礼,抱刀自报来历,随后雁翎刀出鞘,长刀锋芒划过,如狂风一般席卷呼啸,对面之人还没反应过来,脖颈之上已经架着雁翎刀。 青年满脸憋得通红,诺诺说不出话,只能灰溜溜的走下擂台,有不忿,也有惊骇,这少年当真好厉害的身手。 台下之人无人嘲笑这个青年,在过往几天,青年连着战胜六个武者,也是在场武功较高的存在,不过很明显,和项央不是一个层次的。 “这个少年内力惊人,快刀如风,应该是出自名门,只是不知到底是哪家弟子在外行走,还要与我们这些江湖散人相争这么一个武师的位子。” “会不会是关老的弟子?七七四十九手烈风回旋刀刀势如疾风,与这个小子的刀法很是相近。” “不,我看倒像是延熹郡四象门的闪电快刀,不过也不对,当代闪电快刀已经有了传人。” 底下沸沸扬扬,开始猜测项央的出身来历,不过却少有人再敢上场与项央比斗。 项央则在心里盘算自己刚刚的出手,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对敌也是一样。 头一个汉子粗通拳脚,练有一门外家掌法,看似骁勇,但在精修全真内功的项央面前,如三岁顽童,不堪一击。 所以项央也懒得费力,直接以还不甚纯熟的金顶绵掌将之毙杀,省时省力,且干净利落,对敌的技巧也是值得称道。 对方纯以外家刚猛掌力袭击,他先以神行百变最高法门卸力,避其锋芒,之后在其旧力已去,新力未到之际,予以还击,才能一掌定乾坤。 还有刚刚下台的环首大刀青年,绝对是在场武功最高几位之一,内力不俗,且天赋异禀,类似李金海,应该有扛鼎神力。 但项央看出其虽然气势雄浑,力盖千钧,但灵巧不足,因此以飞沙走石十三式快刀法门直接以速度取胜。 有句话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虽然比较片面,在高层次武力面前也未必适用,但在小范围内,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项央身法好,腿功好,刀速快,数米距离瞬息而出,出刀如风,对方连招式都未出就败下阵来,也是项央的实力的确高过对方一截的体现。 当然,若是没有飞沙走石十三式,项央以胡家刀法对敌,或许也可能获胜,但至少也要苦战一番,哪像现在这般轻松写意。 因此,项央对于这门快刀之法更加上心,甚至想着哪天无字天书能将全套的狂风刀法当奖励给他。 下方人如苍蝇一样嗡嗡嗡的讨论,却没有人敢上台挑战项央,让不远处观看的雄武大汉心里一喜。 “这少年记下来,和另外几位一起接到正庄休息,好好款待,不得有误,还有,刚刚死掉的那人你们处理好,不要惹出什么事端。” 身旁的下人恭敬应和,看着项央也露出一丝惊叹,小小年纪有这番武功,天下何处不可取,人和人真的是不能比啊。 第一百三十五章 安顿与武师 久久无人挑战,项央正要再说一两句狠话,挑动下方武者上擂台与自己一战,就被一个青衣打扮的小厮给请下擂台。 “项少侠武功不俗,已经得到我们雷大少爷的肯定,现在领您去正庄休息,同时见一见另外几位武师。” 跟着小厮,身后还有奴仆牵着黑马,项央边走边打量庄子的风光布置,默默记下,有备无患,他可没忘了自己的主要任务。 这时候的庄园类似现代的农场牧场,一路所见麦穗连绵无穷,还有瓜果蔬菜的种植,沿路小屋一间隔着一间,还挖了一块蓄水池,用以浇灌作物。 不得不说,项央也有些心动,将来自己年老,也可以买下一座农庄用来养身,这黄麦连天,充斥着自然气息的风光实在让他流连忘返。 最后,项央随着小厮来到一处打扫的干净的院落中,地上铺就石砖,红砖新砌,内中布置偏淡雅,还有马厩放养黑马。 “这就是您今后几天休息的地方,旁边几个相邻之人,就是另外的几个武师,再沿着小路往后走三十米,是庄主一家的住所,除了平时教导小少爷武艺,一般是不允许进入的。” 小厮将项央的行礼背囊,黑马坐骑,一一安排好,足见机灵能干,让项央也省了不少功夫。 “对了,还不知道另外几个武师是什么样的人呢?是我们一起教导雷少爷还是只留下一位呢?” 坐在干净敞亮的大屋内,摸着黄花梨打造的大床,手上丝绒被褥的滑腻,项央深深感到雷家庄的豪气,甚至真生出在这干两年也不错的心思。 “应该是一起教导,比如您擅长腿法刀法,就专门传授腿法刀法的基本功,当然,武师之间都不服输,肯定要有个分列排名的,比如大师傅二师傅。 庄主在之前也说过,银两方面的待遇,供养几位武师完全不成问题,百年野生人参却只有一支,只能给武功最高的一位,所以几位武师之间难免一战,除非自愿放弃争夺人参。” 项央若有所思,教武功,其实一位武师足够了,毕竟是个小孩子,选好一个方向,朝着这个方向迈进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贪多嚼不烂,须知不是每个人都和他开了挂一样,有无字天书傍身,能借助任务奖励和天书的神通提升所学武功的境界。 接着项央又问了问小厮关于这几个武师的具体信息,却被小厮笑笑敷衍过去,等到安顿好,才带着雁翎刀走出院子,关好门,往雷家人居住之处走去。 一间大堂内,上首位置两个位子空无一人,下方却坐了四个人,再加上刚刚落座的项央,足足有五人。 坐在左手边第一位的是一个满面皱纹的老者,砸吧着烟袋,作老农打扮,一身内力极为浑厚,至少项央看不出具体的深浅,让他警铃大作。 坐在第二位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筋肉虬结的大汉,长相丑陋,光着上身,皮肤暗灰色,带着粗糙的角质感,应该练有某种横练功法,当然,也有内力在身,同样让项央警惕。 右边第一位居然是个女子,三四十岁,面容普通,眼角细纹添了几抹风韵,手边一柄长剑造型秀气,手掌光滑白净,也让项央看不出深浅。 最后是一个青年,身穿补丁衣服,看起来寒酸,但眉眼纯正,给人的感觉极为舒服,让人信任。 其人双手粗大,应该也是擅长手上武学,只是不知是练拳还是练掌,又或者是爪功了得。 “好多厉害的人,这些人武功境界至少也都不在我之下,怎么可能?” 项央一直自认为进步神速,武功也颇为不俗,接触到的人,除了神捕门不能以常理度之,和他武功相当的都是少之又少,但今天就直接看到四个。 “咦,小友似乎练得是道家正宗气功,小小年纪就有如此修为,不知出身哪位高人门下?” 抽烟的老头看到项央,双眸一动,掐灭烟袋,双目灼灼盯着少年,眼中满是友好,甚至可以说是恭敬。 其余三人听到老头的问话,也将目光放在项央身上,在项央眼里他们各个不俗,乃是劲敌,在三人眼中,项央也是少年英姿,神采非凡。 尤其是听到老头说项央出自道家高人门下,更是不自觉多了些凝重,道家无为,却高手辈出,与佛家一直分庭抗礼,乃是顶尖的教派。 “前辈有礼,在下项央,只是安远县城一个普通农家,蒙恩师看重,收归门下教导三月,之后行踪成谜,我也不知师尊的名号。” 几个人却并未感到多么惊讶,佛家广开方便之门,不论根骨资质高低,纳四方之人于门下,势力庞大。 道家却更重缘分,资质,类似项央这样的事迹略见不鲜。 当今雍州清微宗宗主出身也不过一个吹笛牧童,山间放牛时偶遇上代清微宗主行走世间,得承武学。 在江湖翻滚二十年也不知师傅来历,直到一次机缘之下才重逢恩师,归入清微宗宗谱,最后更是传承清微宗,成为一代宗主。 而且项央只经过那位高人调教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有现在这番成就,那位道家高人的武功就不需多说了。 想到这些,在场四人看着项央的表情都带着羡慕嫉妒,不过也只能说是个人缘法,别看他们现在和项央有一搏之力,再有个三五七年,那和项央可能就是天地之差。 在几人刻意攀谈下,项央也颇为有礼的回应,了解到几人的身份。 抽烟老头叫吴大烟袋,河西府人,中年时来到清江府讨生活,一身青松气功也是传承道家,可惜只是残篇,失之精髓,缺了延年益寿之法。 他来雷家庄,目的正是那百年野生人参。 赤着上半身的大汉名为侯顺,是清江府本地人,家族世代相传一部密岩横练法,刀枪不入,极为刚强。 女剑客叫闵庄,颇为男性化的名字,剑法来历却是在场之最,乃是清江府外白雀庵的俗家弟子,飞雀剑术能限制飞雀于咫尺之间不伤其分毫,极为厉害。 最后的青年名叫段晨,是清江府内梅花拳馆的弟子,精通梅花拳。 这也是项央接触到的唯一熟悉的武馆,苦和尚曾和项央说过,鲁达手下的罗七就是梅花拳馆梅老头的关门弟子,武功很厉害。 第一百三十六章 较技 说实话,这几个人,都算是有来历之人,武学也都不俗,来此的目的也都不是为了钱财,而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的百年人参。 吴大烟袋是想以人参药力增益血气,延年益寿,侯顺是想以人参药力锤炼密岩横练体,闵庄和段晨都是内力火候不足,相要以此药增进功力。 众人正说着话的时候,从门外踏起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当先迈入门槛的是一个脸上长者粗豪胡须的壮年男子,四十岁许,体魄雄武,眸子带着温和。 汉子手上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锦衣华服,长得虎头虎脑,浓眉大眼,极为可爱。 之后跟进的汉子与前一人极为肖似,虎背熊腰,体格健壮,只是面上洁白无须,看起来年轻许多。 再之后,是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粉裙的少女,二八年华,娇俏可人,青丝如瀑,眉眼柔和,看起来就是大家闺秀,极有气质。 见到来人,本来坐着的五人瞬间起身,项央已经猜到是雷虎一家,只是想不到五十有六的雷虎居然显得如此年轻,看来要么是保养得当,要么是所学武功神妙,有延缓衰老的功效。 “诸位请坐,无须多礼。雷虎是个粗人,不会拐弯抹角,也不废话,这次招武师,其实真正的原因有两个。 其一,是教导我的二儿子雷卓武功,当然,只是基础,这一点我很清楚,独门武功那是生死宝贵之物,不会轻易外授。 第二,则是希望诸位能护卫我雷家庄,当然,这仅仅是附带请求,诸位可以不用理会。” 雷虎牵着雷卓的小手,走到堂上上首中央位置站定,扫视下方项央五人,声音洪亮说道。 话是这么说,但在场之人都清楚,光是担任一个小子的武师,哪里能得到那般丰厚的酬劳?说不定这护卫庄子才是大头。 项央心里也在暗暗猜测,与另外几人不同,他知道房家集上已经无声无息死去几十人,只是时间间隔,地点分散,且死者大多独居,独处,所以未能引起骚乱。 “雷家得到消息了?是了,普通人不关注,但雷家是房家集唯二的大庄子,必定有渠道收到情报,当然,也不一定是为了这件事。” “雷庄主客气。既然做了贵庄雷卓小公子的武师,自然也有义务维护庄子的安全,若是真有危险发生,老朽绝不会坐视不理。” 吴大烟袋开腔,另外几个包括项央也不好意思说自己不帮忙,也都是一副庄子出事一定挺身而出的积极模样,至于真实情况如何,那就得看将来事情的发展了。 “好,既然诸位都这么说了,那我在这里先谢过。来人。” 雷虎很满意五人的回复,喊了一嗓子,就看到一个穿着得体的中年男子捧着一个带着淡淡木香的匣子走了进来,等雷虎点头,啪的一声打开匣子,露出里面的人参。 项央前世,养殖人参泛滥,人参已经成了烂大街的货色,基本上有钱就能搞得到,随随便便就能喝到参茶,其实效用早已经大减。 而这个世界的人参则不同,野外人参吸收天地灵气,壮大自身药效,不是简简单单的滋补之药那么简单。 而且野生人参一旦被发现,那就难逃被人挖除的命运,所以别说百年份,就是三十年份的也是极为稀罕的,至于千年人参,在清江府也只听说过,从没人见过。 匣子中的人参主根大约三十公分左右,须子纠缠在一起,色泽白中微微泛黄,场上中人,包括项央在内,目光都被这支人参所吸引。 “本来,我是想要让诸位较技,能力压其余人等的,就获得这支百年人参,不过见到几位,武功风格迥异,且都是有真材实料之人,我又改变了注意。” 雷虎这番话说出,不但项央五个大吃一惊,便是身旁的雷虎与雷晶也是诧异的看了眼自家的父亲,这和原本的计划不一样。 “这样吧,几位既然都是为了教我儿雷卓练武,不如就各展手段,让我儿雷卓决定究竟这枚人参究竟归属为谁。 小儿今年七岁,心性虽然顽劣,但极有主见,以他为准,诸位不必担心我有什么偏袒猫腻之处。” 吴大烟袋几个相互看了看,最后将目光放在好奇的打量着他们的雷卓身上,略微犹豫一番,还是点了点头。 项央有些不情愿,又有些肯定,不情愿的的原因,就是他要像猴子一样被人观看,甚至品评,任何一个武者都难以忍受。 肯定在于,他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胜过其他四人,不用交手其实也是一件好事。 雷虎见到众人同意,便带着众人到了外面的大院子里,施展手段,室内狭窄,难以放开手脚,这里正适合。 到了院子里,雷家人各自搬了太师椅安然坐好,等着观看众人施展绝技,却发现众人你推我让,不肯做第一个,且都面色有些阴沉。 这也正常,除了假把式的卖艺之人,真正的江湖客,那都是极为看重颜面的,现在他们的作为和小丑有什么区别? 尤其是项央,年最少,气最盛,眼中的寒光也最为冷厉,他练武,一为喜好兴趣,二为护持自身,甚至往远了说,也可以用来锄强扶弱,保境为民,却绝不是给人看杂耍当消遣的。 良久,看到雷虎紧皱眉头,越来越不满,还是吴大烟袋叹了口气,当先走出打头阵,他是老江湖了,岁数最大,也不看重那些虚名,得到实惠才是真真切切的赢家。 “老朽没什么拿的出手的,只有一门青松气功还算看的过眼,献丑了。” 吴大烟袋说着,走到中央,面对着雷家人,手在已经熄灭的烟袋锅轻轻一抹,便有一点火星点燃。 接着深深吸纳一口,吐烟而出,自口鼻两相缠绕。 在气功的驾驭下,青烟幻化,时而变作可爱的小狗,时而化作萌萌哒大熊,还有灵动的猴子,双翅栩栩如生的小鸟,看的雷卓手舞足蹈,连连拉着雷虎的胳膊叫好。 “老奸巨猾,居然想到这么取巧的方式博取小孩子的欢心,端的可耻。” 侯顺项央四人见到雷卓的反应,明白过来,心里齐齐骂道,本来威力不俗的气功变成了杂耍,好看是好看了,但节操呢? , 第一百三十七章 技高一筹 吴大烟袋操纵青烟,过了约莫有半刻功夫,方才缓缓吹散,磕了磕烟袋锅,再一次将烟掐灭,冲着雷家的人点了点头,便退到一旁。 雷虎宠溺的摸了摸雷卓的小脑袋,将目光放到剩下人的身上,不知还会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侯顺始终赤着上本身,终于也走了出来,冲着雷家一侧的下人说了几句话,便走到场中央,不多时,三个膀大腰圆的大汉就拿着人手臂粗细的木棍走来。 侯顺丑陋的脸上露出一丝狰狞,大喝一声,三个魁梧有力的大汉便拿着木棍朝着侯顺赤裸的上本身击打,噼啪的声响连绵,如雨点滴落。 项央看的仔细,侯顺运功时,身体的筋肉如岩石一般成块堆积,肤色更加黯淡,带着粗糙的角质感,宛如一块块岩石铸成的铠甲罩在身上。 三个雷家庄的下人手中木棍都是实心,常人被打中,筋骨折断都很正常,但击打这么长时间,侯顺的上半身始终如一,连个印子都没有,可见威力的确不容小视。 “这门硬功的确不同凡响,不但在应对外功技击上有奇效,想必在防守内功真气上,也能大放异彩,侯家到底什么出身?居然有这种武功。” 不但项央惊异,吴大烟袋,闵庄,段晨也都暗暗忌惮,当然,也仅仅如此。 很明显,侯顺的密岩横练体虽然厉害,但火候不足,如果真的能刀枪不入,那么这三个雷家庄庄丁拿的就不是木棒,而是锋利的刀剑了。 相比较看到吴大烟袋的表现,雷卓现在就显得很是无聊了,小孩子,最怕疼,最怕被人打,结果侯顺偏偏就表演了被人打,还被人打的啪啪响,明显不对路,被雷卓忽视了。 侯顺满脸不忿的退下,闵庄持着短剑走上来,冲着雷家人拱了拱手,便出鞘舞剑。 身姿如飞鸟,轻柔软绵,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姿势,剑招则清灵迅捷,带着悠悠的禅意,刷刷刷的剑光在阳光下闪亮,吞吐如电,项央估计一番,与刘乘的飘羽剑走的一个路子。 不过比起刘乘,此女的内功火候更高,飞雀剑法在细微之处也更加巧妙,恍若举剑绣花,与重在飘字的飘羽剑相比,多了些沉稳的意味。 “好剑术。” 在场之人全都暗暗喝彩,雷虎看在眼中,则微微皱眉,剑法好,人的剑术也好,但太过阴柔,失之男儿的刚强,不过当着人家的面不能这么说,也含笑鼓掌。 雷卓对这门剑术也是兴致缺缺,没什么表现,让闵庄的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色,这是她一身剑术之精粹,本想借此压过吴大烟袋的歪门邪道,却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吴大烟袋则点头过后又摇头,闵庄一番心血算是白费了,武功高低,功法优劣好坏,对于一个七岁的孩童来说,根本没什么不同。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好玩,心性活泼,剑术能博取大人赞叹,却未必能让一个孩子领会精要,所以只能说闵庄实力是有,但眼力算计不够。 换了他有这个剑术,满可以做些新奇之举引人眼球,这才是取胜之道。 闵庄退下,便是段晨出场,这个青年卖相仅次于项央,一脸正气凛然的样子,让雷虎等人都心生好感,尤其是雷家小姐,不时打量,带着醉人的笑意。 段晨就是一个聪明人,吸取闵庄的教训,没有想着自顾自的施展拳法,而是命人将一个木桩放在身前。 提步,冲劲,出拳,本来平和正气的脸孔变得严肃,双眸射出精光,右拳接触木桩的刹那,劲力喷薄而出,木屑纷飞,恍若枯黄落叶飘零散落。 “好拳法,这股运劲的法门,远远高过伏虎拳,非但刚猛不弱,更加巧劲多变,梅花拳馆,有时间倒是要去看一看。” 项央眼中露出赞叹,没有招数,但只看拳力,就知道段晨的武功绝对不弱,打飞木桩,甚至打破,打烂,都不算什么,关键是劲力喷发后,木桩的木屑层层剥落,飞舞盘旋,实在是高明。 至少项央现在领会十二路谭腿,懂得少林罗汉拳,又学过白玉寺的伏虎拳,两相印照,也难以做到这个程度。 这次雷卓终于有了反应,相比侯顺的被打,段晨打人的功夫更加震撼,吸引人,拉着雷虎的胳膊也是晃个不停,极为兴奋。 段晨嘴角露出一丝谦逊的微笑,缓缓退后,最后只剩下年纪最小的项央。 雷家人也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少年,不知他会带来什么样的表现,用刀吗? 谁知项央只是轻轻将雁翎刀交给身旁一个下人保管,便空手走到场中,冲着雷家人抱拳行礼,淡淡道, “吴前辈内功深厚,侯大伯横练惊人,闵大姐剑术,段兄的拳法,我也都自叹弗如,唯一可堪称道的,就是这一身轻功了。” 说着,项央足尖一点,身体便在院子中周游翻腾,神行百变全力施展,真正快如疾风,形若鬼魅,脚下如生出百足,转如车轮。 中间减速,来到院子后方一颗三人环抱粗细的大树,脚下一点,腾空两丈,如飞鸟一般落到大树一条枝干上,身体随树干摆动,上下起伏。 看着下方雷卓满目渴求的样子,倏而跳落,身体轻轻盈盈,如乘风驭鹤,姿态说不尽的悠然缥缈,落地后只发出一声轻响。 项央深深吐出一口气,这次他算是尽了全力了,至于结果如何,且看天意安排。 “这个好,爹,我要和大哥哥学这个,到时候我就能飞了。” 雷卓这话一出,吴大烟袋也好,段晨也好全都苦笑无言,花里胡哨的东西却也抵不了天性,飞天之梦是镌刻在人灵魂深处的烙印,小孩子也不例外。 尤其是像雷卓这样的孩子,稀罕玩意并不少见,玩具予取予求,但纵飞六七米,和飞翔一样,却难以抵挡这种诱惑。 其实不止雷卓,便是雷虎雷杰雷晶,也是满目惊讶。 项央这身轻功极为了得,换了坏一点的人,翻墙入户如饮水,取人财物如轻轻松松,未必能保持初心,看来这个少年倒也是一个颇有原则的人。 “卓儿,你喜欢哪位师傅,便将手里的木匣交给哪位,机会只有一次,自己把握好。” 雷虎在雷卓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雷卓还没等雷虎说完,就拿着木匣,一路小跑到项央身前,将装有人参的木匣递给项央,颇有些急不可耐道, “师傅,师傅,快点教我飞,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上飞。” , 第一百三十八章 金顶绵掌 雷卓的选择可以说是在预料之外,但也是情理之中,吴大烟袋几人对于项央的轻功腿功也很是服气。 “啪啪,好,诸位师傅都身怀绝技,不过小儿已经做出选择,这支百年人参就归项师傅所有。” 直到这时,无字天书才提醒项央支线任务已经完成,项央接过木匣,眉眼喜悦,意外之喜,本来以为自己竞争力不大,没想到居然峰回路转。 人参有了归属,余下四人就有了归去之意,须知他们与外面那些人不同,来应征武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这支人参,现在被项央拔得头筹,再留下来就没多少意思了。 雷虎也看出几人的去意,眼眸一眯,露出一丝阴沉之色,不过随即消融,展开笑颜, “剩下的几位师傅也不必灰心,百年人参虽只有一支,但我雷家还有几枚益气丹,都是以极为珍贵的药材炼制,对于修行内功也都有奇效。” 丹药,实际说来虽然药效大增,但也多了丹毒,远不如项央手上百年人参元气纯净充沛,不过倒也让吴大烟袋几个心中一动。 这年头丹药也是稀罕货,他们本来的目的就是增益功力,有了念想,总比没有要好,这么一来,几人也安定下来,熄了离去之意。 如此,五人便以武师的身份在雷家庄安顿下来,至于外面那些还在擂台上比斗之人,已经不入雷家人的眼,武师没他们的份,护院倒是招了不少。 傍晚,雷家举办了一场极为丰盛的酒宴招待众人,雷卓也在宴席间正式拜了项央等人为武师,不是亲传弟子,只是教授基础武功的师傅。 宴席散去,吴大烟袋等人回到自己的住处,项央也在宽敞干净的房间内点亮灯盏,坐在屋内西边的书桌后,打开木匣,取出百年人参细细观看。 灵药,他不是第一次接触,黑山上他曾在山洞中找到山葛根的残留,不过那株灵药比起百年人参,差的不是一个档次。 “以今夜宴席间吴大烟袋所言,这支人参要是利用好了,完全可以助我功力再进两个档次,也就是再打通两条正经,再有近日我连连修行不辍,全真内功进境喜人,快要打通第三条经脉。 到时我就能打通五条正经,十二正经快要通了一半,这进度也算是极快了。” 项央暗暗琢磨着,一天之内,他经历了不少事,从早间到达神捕门,到下午来到雷家庄,见识着实涨了不少。 原本他以为打通十二正经,奇经八脉极为轻松,现在才发现并非如此,通六正经的武者就能真气外放,当然,这个真气外放是指能打出某种绝招。 如劈空掌力,外放拳劲刀剑之气,最远距离不过一丈。 要想真正气劲随心所欲,只有打通奇经八脉,汇聚后天圆满的真气,一举冲破先天瓶颈,才有可能。 关上木匣,项央深深吐出一口气,将心神收回,转而沉入脑海中,向无字天书领取任务奖励,三个月修行金顶绵掌,对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提升。 闭合的双眸,渐渐在脑海中泛起云海,奇险奇峻的高山之中,一个梳着道髻,形貌肖似他的道童,盘坐在山巅吐纳。 项央有过一次经验,心神附到道童身上,便感受到道童体内的真气绵绵勃勃,如玉珠滚动,柔韧多变,与全真内功相似而迥异。 正惊讶之间,道童已经睁开双目,一跃而起,在山巅练掌,掌法直来直去,呼啸而出,带着刚猛凛冽的气劲,打的山巅云海汹涌澎湃,鼓荡出各种形状。 “咦?这是金顶绵掌?怎么会如此刚猛?这劲道不对啊?” 项央心里一动,不敢乱想,继续沉浸在掌法中,渐渐的,开始发现掌力由先前的刚猛变得松弛,不是内力耗尽的松,而是劲力转换,如棉絮一样松软。 而且掌法也由原来的直来直往,变得飘忽灵动,外在的掌法还是其次,内中的劲力变化,才是让项央惊讶的。 虽然这才是项央熟悉的金顶绵掌,但又出乎项央预料之外,无他,劲力的转变太过纷繁杂多,随随便便的一招拍击,内中蕴含的掌力劲道,居然有七八种变化,或刚或柔,或虚或实。 看似如风雷汇聚的雄浑一击,掌心间内力却是飘忽如云,看似轻飘飘没有力道的一掌,内中却是千钧神力迸发,气劲横扫间,山巅的岩石被刮出一层石粉,可见威猛。 时间流淌,项央随着道童练掌,逐渐沉浸其中,明悟了此次练功的特殊,这道童施展的金顶绵掌,已经大成,乃至出神入化。 金顶绵掌,的的确确是一门内家阴柔掌力,不过道童施展的武功,已经化柔为刚,可刚可柔,刚柔并济,真正达到此门掌法的一个巅峰。 项央跟随练掌,就是体味这门掌法的境界高低,由此时他初入门径的境界,到体味中间绵掌掌力吞吐,内劲变化运转,再到绵掌大成,这是一条极为清晰的道路。 换句话说,原本的项央练掌,通过的是此门掌法附带的注释注解,自行领会,没有参照对比,没有正确的引导,如此就算呕心沥血,耗费十年时间,也未必能达到这个道童所施展绵掌的境界。 但现在,有了参照,随道童练掌三个月的时间,项央对于这门掌法的各个关节有所了解,便可以一路前行,直达目的地,换句话说,这次的任务奖励,是给四处乱撞的项央指了一条明路。 “天书发放神功,附带的注解注释,等于课本,我单单以此为根本练功,根本不可能吃透悟透。 而提升境界,等于老师亲身教导,如此再有课本的基础知识,两相印照,才是最为正确的练功之法。” 上学学习,除了天资聪颖,智商极高之人能单纯依靠课本领会知识要点,且能灵活运用,大部分学生都要结合老师的教导,才能有所成。 对于项央来说,天书下发的武功等于课本,境界提升,随幻景练功,等于老师教导,这二合一,才是正统练武之法。 呼,项央深深吐出一口浊气,双目睁开,看了眼自己的两掌,原本因为常年练刀而结成的老茧已经磨损不少,只剩下最内一层残留。 “三个月的时间,也只能到达这个地步了,不过人要知足,领会绵掌内中劲力吞吐变化,假以时日,未必不能达到那个道童的境界。” 天书神通广大,在境界上有所领悟,必定反应到肉身的蜕变,在幻境中三月,现实中不过一瞬,原本厚厚老茧被磨掉外层,说明他的绵掌的确练的不错,但也仅仅只是不错。 当他真正将手掌上的老茧磨除,焕发如玉的光泽,那才是劲力练透,金顶绵掌登堂入室的时候。 ,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为宗师sunzhongjie1加更) 秋日,天高气爽,凉风袭来,荡起项央一头乌黑长发,在他面前,是正扎着马步,锻炼双腿根基的雷卓。 这是雷家内庄外的一处开阔草地,左右十数个下人在一旁静立侍候,项央一身黑衣劲装,负刀而立,身姿挺拔,站在个头小小的雷卓前,纠正姿势,演练桩法,教导他基础腿上功夫。 这已经是项央来到雷家的第三天,前两天是分别教授雷卓内家气感的吴大烟袋,拳法的段明,今天,则轮到他来教导腿上功夫。 之前雷家人已经和他们安排好,一周七天,一人教导一天,等于一周休息六天,这样的条件打着灯笼都难找,项央还真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 “雷卓,你要记住,马步是练功的基础,无论是你修炼内气,还是拳法剑法,下盘功夫都是最为重要,不可忽视的。 而且你要知道,当日我演练轻功,也绝不是飞行,只是一种提纵轻身之法,既要内气充沛,也需腿力过人。” 项央语气郑重,雷卓虽然年纪小,但毅力惊人,且身体强健,的确是块练武的好苗子,他虽然另带目的进入雷家,但也不能光拿好处不办事,教导起来也算是尽心尽力。 “项师傅,我知道,不过到底要练到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一下子就跳上那么高的树啊?” 雷卓眼珠子一转,干咽了下唾沫,开口问道,他已经足足站了将近半个深沉的马步,这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是毅力不毅力的问题,而是体质问题,也幸亏雷家有钱,经常吃些滋补之物,换做普通的农家子,早就晕过去了。 “哼,没听过入门先扎三年马之说吗?马步是最基础的桩功,以你现在的进度,至少也要一年才有所成。 之后我会教你金鸡桩法,锤炼腿力与本身的平衡性,等你修行吴大烟袋的内气法门有成,再来谈提纵轻身法的事。” 话是这么说,项央却知道自己不可能留在雷家庄一年时间,他必须抓准时机,尽快查出鲁达认定藏在雷家的凶手。 这三天,项央虽然表面上没有动作,但暗地里一直观察雷家庄的情况,从雷虎一家人,再到雷家地位比较高的管家管事,再到雷家的护院,都有几分了解。 总的来说,众人看起来都没什么问题,包括雷虎雷杰这原本在他看来最有嫌疑的两父子,不过现在看来原本的嫌疑也不算什么。 先说雷虎,他原先怀疑雷虎有武功却请武师教自己的儿子基础武功,是很大疑点,现在看来,雷虎最主要的目的其实并不是请武师,而是请武功有成的武者来护卫雷家庄。 也就是说,他们几个,名义上是武师,实际上和那些护院没什么两样,只是待遇更高,名义上更好听一点。 这也就说得通了,雷虎花费大价钱,大力气,甚至包括一株百年人参,数枚益气丹,不是请几个武师,而是武力过人的保镖,这表示他很没有安全感。 试问这么一个怕死,觉得自己安全有问题的人,怎么可能是鲁达怀疑的魔门蚀元一脉的魔头呢? 还有雷杰,他当初怀疑雷杰,就是因为这个汉子三十多岁也没成家,很不符合常理,一般只有保守自身隐秘的人,才不愿成家,以免泄露自身隐秘。 但这三天接触下来,他了解到雷杰原本是有一房未婚妻的,就是房家集另一大庄房家庄庄主的大女儿,两人似乎也有过一段感情。 可惜最后不知什么原因,雷杰的未婚妻远走他乡,不见踪迹,雷杰也一直等到今日,不曾谈婚论嫁,显然为情所伤。 这在庄子里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感叹雷杰看起来五大三粗,却是一个用情至深的情种,让人扼腕叹息。 这种情况,项央也觉得颇为棘手,鲁达给出的信息太少,没有调查的方向。 只说房家集杀人事件指向雷家庄,但雷家庄这么大,加上庄丁护院数以百计,一个个的查证,要查到猴年马月去。 当然,从死者身份,日常接触什么人查起,倒也是一个方向,关键是在项央之前有三个木章捕快都是从此着手,且有了些线索。 但结果也很明显,三个人除了之前传回的凶手可能在雷家庄这些许信息,之后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估计已经殉职,这样的危险性,让项央很是警惕。 对方的武功高低,来历深浅,他都一无所知,让他冒大风险步前三个人的后尘,那是想都别想,哪怕暂时一无所获,也好过有所收获最后被人弄死要强。 不过他现在也不急,任务没有时限,只要扮演好自己武师的角色,等对方自己忍不住再次出手杀人,他就有了窥破对方真实身份的机会。 低头思考间,一身武士服的段晨和雷晶从远处一条鹅卵石小道言笑晏晏的走来,虽然相隔有一段距离,但项央仿佛看见两人中间粉嫩嫩的红心和气泡在飘荡。 男的五官端正,一脸正气,且武功高明,女的则娇俏柔美,青春正盛,堪称一对璧人,倒是让项央暗暗称赞。 唯一让他郁闷的是,自己虽然不像段晨那般正义凛然,但年少英俊犹有过之,雷小姐怎么没看上自己呢? 倒不是他对雷晶有什么心思,只是人正常的攀比心思,还有就是对自己魅力的深深怀疑。 而段晨这小子倒是好运道,百年人参没他的份,说不定能娶到一个美娇娘,以雷家庄的财富,瞬间由苦逼的跑江湖的变成大户人家的女婿,少奋斗十年呢。 “项师傅,我弟弟练得怎么样?没有调皮捣蛋,惹您生气吧?” 雷晶和段晨携手来到草地上,先是宠溺的看了眼小家伙,然后略带生疏的向着项央问道。 “哪里哪里,雷少爷毅力惊人,又能吃苦,是个练武的好材料,说实话,他的表现很让我满意。” “那就好,家父就是希望诸位师傅能好好操练他,段大哥也和我说过,弟弟在练武方面很有天赋。” 说这话的时候,项央眼见雷晶看着段晨,满眼亮晶晶,口气带着自豪,似乎深陷情网,难以自拔的模样,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这才三天,三天罢了,怎么就发展的这么快?像是非君不嫁了一样? 这感情来的也太莫名奇妙了吧。 当然,项央也知道自己不懂情。 或许男女之间的感情都是这样也说不定。 第一百四十章 雷虎 相比雷晶好似一腔深情系君身,段晨的表现就很是正常了,看着身旁少女有爱慕,也有疏离,可能是怕自己被人误会心思不纯,故意接近雷晶。 两人又停留一会儿,便不耽搁项央教雷卓练武,双双离去,留下项央教导雷卓。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的功夫,项央看雷卓的确坚持到极限,便让他休息一段时间,同时状似无意道, “雷卓,前日是吴大烟袋教你练气,昨日是段兄教你练拳,今天是我教你练腿,会不会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哦,就是很累的意思。” 小孩子雷卓听到项央让他休息,立刻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吐着舌头作劳累散热状。 一旁的下人早就过来拿着扇子给雷卓扇风,还有一个奉上装着切好的瓜果让雷卓享用,这待遇看的项央一阵眼热。 想当年他跟随项大牛练习基础刀法的时候,比雷卓还要小的多,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奖励就是一日三餐温饱,另外偶尔能吃上一顿肉改善伙食。 “当然累了,不过没办法,爹爹安排好了,我只能照做,当年大哥和我也是一样,不过听说十八岁之后就再没被爹爹逼着练武,而且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十八岁,我很快就会长到那一天了,到时候就没人逼我了。” 项央眼睛一眯,看了眼在雷卓旁边的几个下人,按耐住想要继续询问的心思,不能急,刚刚那句话状似无意,但要是继续询问,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雷杰曾经也和雷卓一样练过武,但为什么十八岁之后就没有再练?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又或者学到魔门的武学,雷家的武功也就没有学习的必要了? 的确是雷杰最为可能,因为这几天接触看来,雷家人除了他,都很少出庄子,根本少有机会接触外界,只有他负责对外事务,常常不在庄子。 不过,若真是雷杰,那也不对,十几年过去才开始杀人练功,这效率也太低了吧,一定还有我不知道的隐情在里面。” 这边项央在思索,另一边,雷虎坐在自家招待客人的大堂上,听着一个黑衣壮汉的禀报, “家主,我们已经查清楚了,吴大烟袋、侯顺、项央,这三人的来历都很清白。 尤其是您着重要求调查的项央,属下亲自快马加鞭连日赶到安远查过,是一个乡下小民,声名不显,最近武功有成才出县游历,与先前所说的并无两样。 只是闵庄和段晨有些问题,闵庄之前也的确是白雀庵的俗家弟子,但据说早就被赶出门,具体原因不清楚。 段晨也是一样,的确是梅花拳馆的弟子,只是也被逐出门墙,这两人怕是来意不纯。” 雷虎一双虎目露出一丝惊讶,哦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茶盏,食指关节轻轻敲击身旁的桌面, “倒是出乎我的预料,本以为有问题的是吴大烟袋和项央,没有想到是闵庄段晨,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这样吧,你让人在庄子里多注意一下,尤其是闵庄和段晨,被逐出门墙,名声的确不好,不过他们也未必是心怀不轨。 况且再心怀不轨,也没有那个到现在也查不出来历的嗜血恶魔凶残,只希望这几个人能不负所望,护我雷家周全。” 雷虎说完,下方的黑衣壮汉抱拳应和,转身离去,空留下雷虎一人皱眉沉思。 房家集死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可能察觉不到,因为都是些无亲无朋的汉子,但他雷家庄耳目众多,产业风盛,为他家做事的就有七个在半年之内死去,他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甚至关于神捕门派人来查探这件案子,雷虎也知道的一清二楚,还派了雷杰跟住这件事。 只是最终三波神捕门的人都无声无息的消失,想来也是遭了毒手,这才让他警醒,靠人不如靠己,也才想到用招收武师来掩盖雇佣高手护卫自家安全的事。 而找到的这几人,吴大烟袋的内功修为,侯顺的横练武功,闵庄的剑术,段晨的拳法,项央的腿法刀法,他也都比较满意。 真要是庄子出了什么事,以这几人的武功,至少也都能抵挡一阵,好让他安排应对。 当然,为了避免被杀人恶魔潜入雷家,他也派人去查探了众人的身份,来历,最后才有黑衣壮汉刚刚那番话。 “看来,还是要和房家的老鬼商量一番,加大力度向官府施压,尽快让他们抓住凶手,不然只怕死的人越来越多,以我两家想要继续压下也是不可能。” 雷虎有了决断,琢磨着哪天约房家家主出去谈一谈,正好带着吴大烟袋几个,也看看房家找了什么高手回来。 这大堂内的对话和雷虎心中所想,项央自是不知,不然也会得到许多信息,比如雷虎可以排除怀疑,比如是现在房家集一片风平浪静,不止是神捕门和官府在控制,也有房雷两家的助力。 至于为什么项央的身份未被泄露,自然是神捕门的力量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其实项央在安远已经不是籍籍无名之辈,相反,小项捕快力战黑风山大当家一战已经广为流转,成为本县的一个小传奇,甚至被说书先生编撰成书,在大街小巷传颂。 真要掩盖,以神捕门的力量,也未必能够压得下来。 但有的时候,不一定非要将一个人的痕迹彻底抹除,让他人看到想看到的东西,才是神捕门的高明之处。 雷家庄统计多少人,神捕门一清二楚,自雷家快马而出的又是谁,方向为何,神捕门也早有人在外记载传回。 中间历经数个县城,这么长的时间,神捕门早已在安远城外安排好一切,只等雷家的人入瓮。 从雷家查探项央身份之人进入安远,看到的,都是神捕门想让他看到的,这才是这个势力真正强大的地方。 而真实说来,项央并不特殊,并不唯一,类似他这样的人,神捕门都要为其遮掩身份,从项央踏出神捕门大门的那一刻,鲁达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 更往深了说,房家集外,神捕门的人已经张开一张极为细密坚实的大网,只等真正凶手露面,就能将之一网成擒。 项央的作用,只是逼出暗中隐藏的那人,雷家人,又或者是加入雷家的人。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三水渔庄 这日,项央正在自己的院子里练功,雷家的下人就传来消息,雷虎要出门一趟,希望项央能一同前往。 正常来说,武师只管教导雷卓武艺即可,陪人出门,当人家保镖这样的事可以拒绝,但好歹也是人家花了重金聘请回来的,帮点小忙也是应该。 另外,来到雷家这么多天,项央始终没有什么收获,也有些心急,想着出去走一走,说不定也能有些收获,因此应了下来。 当项央赶到雷家会客大堂内,才发现除了他,另外四人也都赫然在列,雷虎则坐在上首位置,手里两个铁胆咕噜噜在手掌内转动,极有派头。 看到人来齐,雷虎先是寒暄几句,感谢众人赏脸,接着一马当先,步行出门,往庄园外的房家集走去。 而除了雷杰以及项央五人,还有十几个统一穿着黑衣,带着刀剑武器的大汉跟在后面,这架势就和帮派老大,土匪头子差不了太多,让项央暗暗腹诽。 雷虎出门,不是漫无目的的乱逛,而是目的明确,除出了雷家庄,一路不停留,直接到了房家集中心位置的三水渔庄。 三水渔庄,位于房家集中心地带,后方沿着清江引来水流循环缠绕渔庄,白色的岩石铸成的小桥一座接一座,一间一间的小亭子极富风雅。 在渔庄内,各个角落,石桥边,凉亭外,还有穿着红衣,青春靓丽的少女拖着红盘,来往于其间,让人看着娇媚的少女,心情舒畅。 “这是房家的产业,在清江府内也是小有名声,每年都有清江府内的贵人来此休憩度假,我曾听说过,却是第一次来。” 项央旁边,段晨一身青衣,一双正气的脸上也露出一丝迷醉。 流动的清水,在阳光下波纹阵阵,跃出水面的大鱼,鳞片闪亮,四周栽种,在深秋仍绿树红花的景象,恍然身处自然之中。 还有那各个至少都在七十分往上的青春少女,换了个土鳖估计都能瞅的眼珠子都掉出来。 不过项央倒是心态平和,反而将注意力放在这四周的环境上,如暗中隐藏的护卫。 渔庄护卫众多,以项央所察觉到的,从进门开始,到他们一路走到渔庄内部,路上至少也有十个粗通呼吸吐纳之法的武者把手关隘,防人捣乱,至于普通人,那就数不过来了。 最终,在一个身姿婀娜,丰乳肥臀的领班的带领下,雷虎带着众人来到渔庄中一个八角凉亭外的圆形木台上。 “吴师傅几个先到一旁稍待片刻,我和阿杰去会会房老鬼。” 凉亭中,一个玉质旋转圆桌上,摆满全鱼宴,鱼香诱人,旁边有一个负者双手,背对众人,头发花白的老者靠着凉亭一侧观赏风景。 雷虎见到这个景象,眉头一皱,对着吴大烟袋几个说道,随即领着雷杰往凉亭走去。 项央等人也没有干等着,被一侧的侍女引到不远处已经摆好酒菜的方桌边就坐。 而在他们旁边,有同样规格的方桌酒菜,左右已经坐了三个人。 “这三人,难道就是房家花费大价钱找来的高手?” 项央入座后,以余光瞥过那三人,暗暗估算实力,发现这三人论实力未必强过吴大烟袋几个,但不同的是,极为年轻,且似乎系出同门。 他知道雷家找高手是为了护卫自家周全,那么房家势力大过雷家,消息应该更灵通,也不会毫无动作。 “不要多看,是河西府内青光剑派的弟子,他们这一门有一个统一的标识,那就是长剑手柄两侧各有一抹盛开的青色莲花。” 吴大烟袋敲了敲烟锅,声音飘飘,音量极低,项央等人要是不注意听,恐怕还真听不清吴大烟袋说了什么。 “原来是他们,难怪有这般锋锐的气势,我早就听说青光剑派的霸道名声,想不到以你吴大烟袋的功力也会畏惧三个小辈。” 侯顺看着吴大烟袋小心翼翼的样子,有所不满道,声音不小,引起了相隔数米外三人的注意。 不过他们三个眉眼骄傲,看着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的项央等人,露出一丝不屑,这种组合一看就是无门无派的江湖散修。 “我青光剑派一向秉持正道,从未有恃强凌弱之举,这位兄台所言霸道名声从何而来?” 当中长着朝天鼻的青年额前挤出几条细纹,慢条斯理的放下手中的竹筷,看着侯顺面带不虞道。 项央开始还对青光剑派这个名字有种熟悉的陌生感,之后才想起是在那两个高矮小毛贼手上的册子内看到过不能招惹的势力之一。 青光剑派山门位于河西府,并非底蕴极为深厚的大门派,因为成派时间统共也不过三十年。 但即便如此,这个门派也有“赫赫威名”,原因就在青光剑派的开派掌门吕三思武功高强,剑术清绝,又对门下弟子极为护短。 护短,这个特性对于自家人来说,肯定是很好的一种品性,但对外人,有时就不是一种好名声。 打个比方,现在这种情况,侯顺要是和这三个人起了冲突,且教训了他们一顿,以吕三思的性子,极可能从河西府奔赴清江,以三尺青锋狠狠教训侯顺一顿,不至祸及性命,但也不会很好过。 这就很麻烦了,就和小朋友打架,打输了就回去找家长一样。 一般明事理的家长会和稀泥,但吕三思就不同了,极为护短的性子可能不分青红皂白也要维护自己的弟子。 所以说来,青光剑派的霸道名声,还真不是胡编乱造,冯氏兄弟那本小册子本来只记载清江府的绿林势力,现在就包括河西府的青光剑派,其名声如何可见一斑。 “抱歉抱歉,我这位同伴只是无心之语,还请三位少侠不要与他这个粗人一般计较,老头子和贵派的车离车大侠有些交情,还请三位卖老朽一个面子。” 吴大烟袋笑得满脸褶子,佝偻着腰身说和道。 原本有些不屑的三人,听到吴大烟袋的话,倒是面色突变,主要是车离两个字让他们收敛了傲气十足的表情。 外人不知,他们却知道,吕三思开派三十年,十年一届弟子,车离就是最早的开派弟子。 十岁拜师,今年四十有三,历经三十多年风雨,虽不如吕三思威名远播,在延熹郡极为响亮,但也是青光剑派的元老级弟子,是他们的上两届前辈。 这也就算了,关键他们三个还真在车离的手上被调教过一段时间,那滋味真是酸爽难耐,屁股后面隐隐作痛。 咳咳,不要想歪了,只是剑术修炼不到家,被车离用藤条抽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房潞 “既然前辈与我派师兄有旧,又为他说和,那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背后嚼人舌根终归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我青光剑派虽不是名门大派,但也容不得他人侮辱,希望兄台好自为之。” 侯顺本来还要说话,却被两边的吴大烟袋和项央给按住,尤其是吴大烟袋,手上泛着青色,显然动用内力。 “侯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青光剑派到底人多势众,不要因为一口气而惹下强敌。” 段晨也冲着侯顺使了个眼色,规劝道,江湖中人,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是有,但大部分还是要顺应时势,看清利弊再行动。 如果对面三个只是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小角色,他们非但不会拉住侯顺,还会在一旁看着他以密岩横练体与对方争斗,好一窥双方武学奥妙。 但现在并非如此,好歹他们现在名义上都是雷家庄的人,要是侯顺惹恼对面,打了起来,是帮忙还是不帮忙?事后又该如何向雷虎交代? “不错,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过口角之争,算得上什么,侯大伯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连这个道理都看不透吗?” 项央以少年之身说出这番话,着实让在坐诸人,乃至青光剑派三个弟子刮目相看,这小子武功不错,心性也这般成熟,简直不似这个年纪的人。 侯顺看着项央,小眼一眯,哼了一声,不再说话,这事的确是他口出不逊在先,再有吴大烟袋好心说和,若是再不识抬举,也就不配在这个江湖上混了。 这边偃旗息鼓,风平浪静,八角凉亭内,雷虎父子与房家庄庄主却是闹得很不愉快,甚至有些剑拔弩张的样子。 房家庄庄主是个六十岁许的老者,名叫房潞,锦衣华服,身量不高,皮肤松弛,因为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远不似雷虎这般相貌年轻,中气十足。 但他也有独特的气质,像是一汪宁静无波的湖水,看不透深浅,面对怒目圆睁的雷氏父子,依旧云淡风轻,不徐不疾的端起桌上的玉杯饮了口美酒。 “不要这么紧张,雷虎,半年来,我门房家集死了四十六个人,当然,这是我查到的,还有一些我没查到的,这个数字只会多,不会少。 清江府城那边,府主虽然将这件案子移交给神捕门处理,但神捕门让我们失望了,始终没有进展。 再这么下去,咱们压不下去,房家集的人心就散了,到时候人口出逃,你也好,我也好,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失。” “既然你知道利害关系,就更该和我合作,一起向府城施加压力,而不是耗费我们两家的人力物力,自己去找出凶手。 你知道一旦我们没有收获,这件事一定会传扬出去,到时候你能承担这个责任吗? 府主不会管你我的难处,只会发难,责处我们办事不利,引起百姓骚乱。” 雷虎想不到房潞一个普通人,居然这么疯狂,想要以他们两家之力监察房家集三万多人中的独居独户男子,这是一个何等样大的工程? 而且这么大的事情,一旦有所泄露,凶徒杀人事小,引起动荡,百姓骚乱事大,府城要的就是一个稳字,不然早就大张旗鼓的进发房家集追查凶手了。 “不,其实这件事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 我已经开始着手了,房家集住民,除去你我两家,以及外来人口,统共两万三千七百二十六人,包括今早房家集金铺掌柜儿媳刚刚诞下的男婴。 其中,符合我们要求,同过往被杀之人有共同点的男人,一共有一千两百一十八人,这个数字对你我两家来说,并不算难。 只要杀人凶徒没有离开房家集,只要他还继续杀人,绝对逃不过你我设下的大网。” 雷虎和雷杰眼里露出一丝惊诧之色,房潞好大的手笔,不但将除雷家庄外房家集住户调查的一清二楚,甚至连今早出生之人都算进去了。 “老鬼,你真有把握?我不怕告诉你,这件事很有可能是魔门蚀元一脉的魔头做下的,先不提他可能已经离开房家集,就算你找到他,也未必有能力留下他。” 末了,看到房潞依然一副没有触动的模样,雷虎叹了口气,摇头道, “我雷虎是什么人,你该清楚,年轻时天不怕,地不怕,甚至铤而走险的事也没少做过,但依然对魔门恐惧不已,你就一点也不担心招惹这样的凶徒,给房家招灾惹祸吗?” 雷虎很清楚雷家庄的势力底蕴,也知道房家比雷家只强不弱,两家联手,的确能做得到房潞所言之事,但之后的事就未必有把握了。 俗话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雷虎年轻时真是胆大包天,甚至在绿林中也打拼过一段时间,但正因为胆大,所以了解魔门。 行事疯狂,心狠手辣,蛊惑人心,带着邪性,这就是他了解的魔门,他真怕自己现在逼得那人现身,将来,会遭到魔门的报复啊。 “哈哈哈,想不到雷虎你这头下山猛虎也会怕,不过怕就有用吗? 况且魔门要真有那么强,现在也不会被大周逼得藏头露尾隐姓埋名了。 你放心,青光剑派的二代大弟子云初云大侠正在我庄上做客,和他一并的还有三个三代弟子,以他们的武功,对付魔头绝对万无一失。 对了,你不是也替你们家雷卓请了五个厉害的武师吗? 我听说他们各通绝技,没一个省油的灯,这样的力量,还害怕劳什子魔头? 好了,不要婆婆妈妈的,至不济,我们也能将魔头逼走,还房家集一片宁静。” 见状,雷虎也露出一丝厉色,本身不是软脚虾,房潞都不怕,他怕什么? 两人并雷杰又商量了好一阵,敲定具体安排,方才分手离开,至于这满桌的全鱼宴,则是分毫未动。 当雷虎带着项央等人离开三水渔庄的时候,房潞方才叹了口气,抖了抖灰白的眉毛,缓缓道, “鲁捕头,你可以出来了,只是我还是想不通,你让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老虎的为人我是了解的,杀人的不可能是他。” 这时,从八角亭后方一条小道走出一个腰悬铜章的黑衣人,正是鲁达。 “老房,雷虎是不是凶手,不是靠直觉,而要看证据。现在事情办完了,静静等待便可,对了,还要尝尝你这里的全鱼宴,上次曲头在你这吃了一次,可是赞不绝口啊。” 房潞看着鲁达,又将目光放在雷虎等人离去的方向,颇有些惆怅,真的是雷家吗?或者是外来的人潜在雷家? 第一百四十三章 查探 出了三水渔庄,项央等人跟在雷虎身后,发现和房家家主谈论过后,雷虎就一直心事重重,愁眉紧锁的模样。 “几位师傅,我和父亲还有要事要做,就先不回庄子了,你们可以自行回去,或者在房家集逛一逛也好。” 走了一段路,雷杰对着项央等人说了几句话,就和雷虎带着十几个护卫匆匆离去,留下面面相觑的吴大烟袋五个。 “那咱们也各自行动吧,老儿要去这房家集的烟草铺看一看,诸位,请了。” 吴大烟袋说完,段晨和闵庄决定直接回雷家庄,侯顺想要到房家集的药铺看一看,采买一些浸泡药浴所需之物。 项央则继续留在房家集,好似观览人情风俗一样,这边在小摊边买些零食,那边到几个杂耍的围观人群中拍掌叫好。 不知不觉,项央渐渐朝着远离雷家庄,在房家集偏僻之地流连,同时不时注意左右四周的动向,看着跟个特务接头一样。 “看来没人跟着我,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去看一看受害人的家中情况,再听一听邻里所言。” 据鲁达所言,房家集这半年左右死去的人超过六十人,六个月的时间内,几乎是一个月死十个以上,看似很多。 不过分摊到地广人稀,但同样有三万人口的房家集,就显得不是那么突兀,而且死者清一色的单身汉,无亲无朋之类的人,也就造成了死者如此之多,百姓还一片风平浪静的景象。 “从情报来分析,杀人者对于房家集十分熟悉,对街头巷尾了若指掌,各个死者家中情况也是十分了解,这才能做到杀人而不引人注目。 还有杀人不是在死者家中,而是被人埋尸在野外,说明死者肯定在死前接触过杀人凶手,并被对方带走。” 边走,项央边在脑海中思索,来到一条极为偏僻杂乱的小巷子,就见到两个穿着粗布麻衣的汉子拿着短铁棍一样蹲在外面,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咦,我记得这是神捕门记载的最新死者的家所在的小巷,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项样心里怀疑,但依旧往小巷内走去,结果被这两个拿着短铁棍的汉子给拦下, “小子,你是不是王老三的亲戚朋友?是不是王老三让你回来的?奶奶的,让老子等了这么长时间,快点还钱。” 两个大汉还在叽叽歪歪,一副放狠话的样子,虽然他们看到项央手里拿着雁翎刀,却只认为这个小崽子不过虚张声势,拿武器壮胆罢了。 不过项央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嘴角噙笑跟着两个人进了静悄悄的小巷,在两人还要说狠话的前一刻,出拳打掉两人受伤的武器,又以强力卸下两人四膀的关节,痛得他们满头大汗。 “不想死的话就闭上你们两个的嘴,接下来,我来问,你们两个答,如果有隐瞒和说谎的情况,不要怪我辣手。” 项央说话的时候,脸颊笑容横生,不过双眸却寒若冰霜,看的两个大汉心惊胆战,几乎站不住脚,摊在脏乱的石地上,抿着嘴不敢出声,连连点头。 这两个人没看过杀人犯,却看过房家集东头杀猪匠的眼神,每次杀猪前,眼里的神采和面前的少年是一模一样,那是杀气。 “好,我喜欢聪明人,你们两个是什么人,来这做什么?王老三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不要急,一个一个说,时间我们有的是。” 个子稍矮的那个汉子开了口,一旁的大汉跟着补充,项央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死者王老三是个无业游民,一般干些散工零工,还有小偷小摸维持生计,前些日子,王老三跟这两个人的老板借了一笔三两银子的“巨款”,然后就消失无踪,一直没有消息。 两人已经连续三天时间堵在王老三家所在的小巷前催款,可惜一直都没有收获,所以他们怀疑王老三携款潜逃。 项央一阵无语,三两银子的巨款,还用得着堵门,想当初在安远他就算什么外捞灰色收入也没有,靠衙门的月俸一年也就赚回来了。 不过这跟他没关系,他继续询问一些和案子可能有关的信息,比如王老三在消失前有什么异常情况,王老三平常交集如何,还有这半年来房家集有过什么大事发生。 结果也没什么收获,只是说王老三这个人是个十足的色鬼,有点钱就往勾栏场所跑,几乎是每天无肉不欢。 至于具体的,他们和王老三也不是很熟悉,并不知道出事前王老三的情况。 对了,有一个情况倒是让两个人极为不解。 本来依照正常情况,王老三这样的条件情况,在他们老板那的借款限额最高不到一两,毕竟要承受死账的损失。 但他说自己有一笔外财路子,这才让他们两个的老板答应借出三两。 这笔外财路子,听说就和雷家有关,是雷家要雇佣他干什么事,之后有一笔钱拿。 这是房家集唯二的大家族,大庄子,极有势力,以王老三的胆子,还不敢拿这件事说谎,因此才会借出三两银子。 这还是王老三为了借出钱,违反和雷家的约定,私自透露出来的,不然王老三打死都不会说和雷家有关。 项央右手摸着微微有些胡茬的下巴,若有所思,这倒算是一个有用的信息。 至少进一步佐证王老三死前似乎和雷家有联系,只是一个下三滥的人,雷家会用到他什么呢? 还有,除了王老三,是不是其他死者之前也和雷家有这个规定? 神捕门的三个木章捕快是不是也正是查到这一点,才认为杀人凶徒和雷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呢? 不行了,了解的信息还是太少,根本难以串联起来,这些顶多只能证明雷家和这些人有往来,却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 还有,究竟是整个雷家,还是雷家的某个人与这件案子有关,这也需要细细查证。 “对了,要说最近半年,还真没发生什么大事,倒是一年前有件事挺轰动,不知道大侠听没听过花不同的名声?” 第一百四十四章 花不同与来人 “花不同?竟然是他?怎么?花不同来过你们房家集?要真是这样,怕不是会闹得满城风雨吧。” 项央露出一丝惊诧,花不同的鼎鼎大名,在延熹郡,那不说是上至八十,下到三岁人尽皆知,也差不了多少,甚至被许多男性奉为信仰。 而这个人,既不是名门大侠,也不是魔道巨枭,而只是一个自号偷心贼的采花大盗,在延熹郡,乃至雍州,都是名声极为响亮的采花大盗。 采花贼,自古以来就是飞贼也不齿的下流之人,但花不同厉害之处就在于,在偷身子的同时,也能把人的心给偷走。 也就是说,苦主一开始忐忑担心,但被采了花之后,也就对花不同心生仰慕,百般维护,甚至宣称说是自愿和其发生关系,其人格魅力,简直高到爆炸。 相传此人形貌极为英俊潇洒,身材也是黄金比例,且那方面能力极强,能给女人带来极致的快感,这是少部分女人被采了花还心甘情愿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此人武功高明,精通琴棋书画,文采飞扬,这是给他个人加分极重的一点,有不少文青调调的女人就是被他这些优点吸引,为此倾心于他。 当然,此人还有一张巧口,甜言蜜语,山盟海誓的话那是一套接一套的,除了甜言蜜语,还有风趣幽默的调子,那也是张口就来。 反正项央了解的花不同,那就是一个接近完美,但又稍有缺憾的男人,这唯一一点缺憾,就是他是一只没有脚的鸟儿,不能停留在一棵树上,被许多倾慕他的女人所埋怨。 想当初项央也曾有过幻想,自己要是有了花不同的魅力,还干什么捕快,直接化身撩女狂魔,正大光明的吃软饭,这辈子那肯定活的滋润,说不定天书还会下发什么撩女任务,那真是发达了。 “倒是没具体见过,但听过风声,传闻花不同分别到房家集的大户人家小姐的闺房里留下纸条,要在房家集众多妙龄女子中选出一位采花。 最后各个人家门户紧闭,请江湖武者助拳守护,也就没有具体的消息了。 其实就算被采了花,那也不会泄露出来,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家,要脸面。” 项央倒吸一口冷气,好猖狂的采花贼,真当自己魅力无敌了?对天下女子予取予求?竟然像皇帝宠幸妃子翻牌子一样,胆子大的没边了。 要是他真能百发百中,采一次花,偷一次心,也就不会沦落到神捕门全州通缉的下场了,总有些女人是刚烈的性子,不会被所谓的完美男人所迷惑。 “你们就没听过什么风声?传闻总有吧?到底是哪家女子啊?” 项央也被勾起了好奇心和八卦之心,花不同虽是一个采花贼,但极有逼格,有三不采原则。 所谓三不采,即是寡妇不采,非处子不采,非美人不采,这里面可能有人会说寡妇和处子相矛盾,其实并不矛盾。 既是寡妇,又是处子的,多了去了,天知道有多少倒霉鬼刚进洞房就出事的,更何况这个世界娶亲冲喜的多不胜数。 “嘿嘿,这些小的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房家集的美人,就以雷家大小姐最为出众,所以我们都猜测肯定是雷大小姐被采了花。 不过也不一定,雷虎可是响当当的角色,当初还请了不少江湖强手出面守护,应该不会出问题。 您也听说过,花不同采花那也是随性至极,说来采,临时不来的,也有不少,所以说不定也只是吓唬一下房家集的那些大家闺秀。” 谈到风韵中事,两个汉子极为猥琐的笑了起来,连被卸掉的两条臂膀带来的疼痛似乎也缓解不少。 “我也见过雷晶好几次,没觉得她有什么不同啊,并不像遭受过什么无法承受的侵害的模样。 也不对,她和段晨交往这么快,是不是想要找个接盘侠的原因啊?不好说,不好说,女人心海底针,还真不一定是怎么回事。” 项央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突然对段晨感到极为同情,他以为自己找到真爱,殊不知很大可能是个接盘侠。 至于花不同和房家集上的杀人事件有没有关系,项央摇摇头,这个采花贼出了名的只采花,不杀人,应该没有关系。 还有,时间上不对,一年前,半年前,差了六个月的时间,这可不是短时间。 另外,花不同乃是采花中人,风评虽然不好,但也没听过和魔门有联系。 不过项央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只能按耐下来,又问了两人一些问题,最后一无所获的放走两人。 走之前,项央还特意以金顶绵掌的阴柔掌力抹平小巷一侧的粗糙石墙,看的两人眼珠子都凸出来了,连连赌咒保证绝不将今日的事情透露出去。 送走两人,项央一个纵跃跳进王老三家里,翻查一番,想要找出什么线索,结果什么也没找到。 正要离去,耳朵突然一动,听到两个极为轻便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慢慢传来。 “这又是谁?听脚步,轻功还可以,难道是凶手来了” 项央丹凤眼一眯,手中雁翎刀紧了紧,不过想了一下,又放下刀。 来人究竟是谁,他还不知道,不能冲动。 况且用脚指头想,也能知道来人不可能是凶手,人都杀了,还来这里做什么?给人线索吗? 不过就算不是凶手,可能也和这个案子有关,项央不想暴露身份,只能暂时藏起来。 左右看了眼,小院一目了然,想躲都没地方,只有到一侧的院子暂避。 院墙约有两米多高,不敢纵跃,施展神行百变中的壁虎爬墙,如大蜘蛛一样双手双足并用,攀爬墙壁,隐藏到王老三家右侧的无人院子。 放缓呼吸,长刀放到手边,随时抽出,将耳朵竖起,宛如一块岩石,立在墙角。 哒哒,哒哒,脚步声停在王老三家大门外,传到一墙之隔的项央耳中极为清晰。 “段郎,是这里了,据神捕门给我们的资料,王三家就是这一家,怎么办,我们要进去看看吗?” 一声段郎,嗲里嗲气,听得项央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以为你是段誉还是段正淳?还段郎? 不过再仔细听,眼里却露出一丝不敢置信的表情,居然是闵庄的声音。 这个白雀庵的俗家弟子,此时声音娇柔似水,宛如恋爱中的二八少女,远不似在他们面前那副端庄正经的样子。 那么,这个段郎会是谁?该不会是一脸正气,和雷晶打的火热的段晨吧? 第一百四十五章 意外消息 项央猜测间,这个段郎也出了声,一样的清亮正派,却多了些许的低沉, “潜进去看看,这人是神捕门能查到的最后一个死去的人,价值最大,可能有些和凶手相关的线索。” “还真的是段晨,江湖果然不是那么简单的,我以为人家是接盘侠,没想到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不过好违和,闵庄少说也有三十多,说不定有四十,长得也远不能和雷晶相提并论,段晨到底看上她什么了?” 项央心里暗暗吐槽,但身体仍然徐徐吐纳,如微风浮荡,全真心法这门道家武功此时显示出极为强大的隐蔽性,一墙之隔,两个武功不弱的武者,丝毫未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那两人翻墙进了王三的家门,和先前项央一样,直接进到屋内,只是看到屋内有些地方灰尘堆积,有些地方却是沾染些许手印痕迹,脸色一变, “有人来过?看来除了我们,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查这件事,闵姐,小心一点。” 段晨和闵庄小心翼翼的翻找线索,不过项央这个半专业的捕快都没发现,他们自然也找不到什么。 相反,找了一会儿,一身白衣的闵庄啪的一声扔掉手里的短剑,嘤咛一声倒在段晨的怀里,双手环抱勾住段晨脖颈,双眸火热的能燃烧木柴。 “庄姐,咱们这次接了神捕门的赏金任务,最好小心一些,回头到了雷家庄,很容易被人窥出破绽的。 你也知道你自己有多迷人,要是春情泛滥,那变化可就太大了。” 项央贴着墙壁,听到两人的浅浅低语调笑,暗骂一声狗男女,还分不分时候了,这么急不可耐,不过倒也佩服段晨,这小情话一套一套的,该不会是花不同的弟子吧。 “什么破绽?怕不是你看上雷家那个小丫头了,所以开始嫌弃我这个老太婆子。 这倒也是,我人老珠黄,半点姿色也无,哪有那个小丫头那般我见犹怜?好,你走,今后咱们只当从未见过对方。 当初要不是你,师傅也不会说我心性不定,佛性不坚,将我逐出师门。” 说着,闵庄开始微微抽噎起来,听得项央一阵牙疼,他仔细回想一下自己见过的闵庄,虽然姿色一般,但极为端庄,哪像现在,像个小**一样? 不得不说,女人真的是天生的演员,这份演技还真把他骗过去了,丝毫没看出来闵庄的本性是这样的。 “不过他们的身份也明了了,应该只是接了神捕门赏金任务的江湖人,和我的目的倒是一致,算是两个隐藏的帮手,盟友。” 屋内,段晨也有了动作,淅淅索索似乎在脱衣服,还有男女深沉的喘息声和亲吻声,边做边说, “闵姐,你这说的是哪里话,看看这皮肤,比雷晶还要光滑白净许多,还有,我们数年的感情,难道还会比不上一个臭丫头? 咱们早就说好了,先打入雷家内部,既然那个丫头迷恋我,正好借此打探些消息。 嘶,别捏那里,那可是宝贝,捏坏了拿什么喂你?难不成想要守活寡?” 两人骚浪之语连绵,倒也透露出些许消息,尤其是闵庄,这几天项央每晚练功,按时休息,未曾外出,既怕打草惊蛇,也怕引人怀疑,遭到不测。 她却潜入雷家各处打探过,项央的神行百变不错,她一身飞雀提纵术也极为了得,倒还真查出些东西。 “哦,轻点,死鬼,看你刚才一脸正经的样子,现在就跟没见过女人一样。 我查过了,雷杰这个人很不简单,雷家的不少对外产业,现在都是他在帮雷虎打理,若说凶手,最可能的就是他。 而且你知道吗?这个人看似五大三粗,雄武过人的样子,却是个样子货,根本不能人道,是个阉人。” 阉人两个字一出,屋内,屋外,都是一片寂静,项央眼睛瞪大,觉得心里隐隐有什么要冒出来,却又差了些意思。 “怎么会?看他的样子不像啊?你从哪听到的这个消息?我怎么不知道?那个小丫头可从没和我说过这件事。” 屋内,段晨的声音少了些激情,多了些沉重,只有闵庄还是一副欲求不满的表现。 “那我要你亲我一下,不然就不告诉你。” 项央听得恨不得一把掐死这个女人,这种大事也能当做男女之事调情,说的不好听一点,想干那个事,什么时候不行,非得在说重要线索的时候? 屋内,段晨又哄了哄闵庄,才听到柔美中泛着春情的声音, “前夜我潜入雷家庄外庄婢女住宿处头偷听到的,年轻人不知道,但雷家庄的几个婆子却是一清二楚,还经常私下讨论。 当年雷虎传授雷杰武功,练功过于急躁,伤了肾经,空有男人皮囊,没有男儿之气。 房家的大女儿听说就是为这件事才远走他处,不想将来嫁到雷家庄守活寡。 你想想,雷杰遭受这种打击,肯定心里变态,杀人的事很大可能就就是他做的。” 项央摇头,这个说辞太牵强,难不成个个太监都是坏人?谁规定的?看你们两个一脸正派端庄的样子,谁能想到是这个鸟样? 而且房家集杀人事件不是泄愤,而是有意识有计划的杀人练功,这和变不变态没有直接联系。 “不对,神捕门已经说得很清楚,房家集死去的人,嘴角含笑,精元枯竭,极似魔门蚀元一脉的武者下的杀手。 雷杰会是蚀元一脉的武者吗?他的武功我虽看不出,却听吴大烟袋说过,走的是阳火一脉的路子,修为的确深厚,和雷虎一脉相承。” 段晨倒是颇为冷静,让怀中人娇艳欲滴,呻吟声惊醒了沉思的他。 嘿嘿淫笑一声,段晨也不去想其中关系,抱着闵庄就往土炕上倒去,开始极乐之事。 外界,项央却是摒除屋内传来的欢好之声,皱着眉头思考这两人透露出的消息。 “原以为是个情种的雷杰居然不能人道,这虽然和杀人没有直接关系,但这个人本身有很大嫌疑,任何的异常都是线索,可以针对去查一查。 项央在风中静立,一动不动,像个木桩,王老三屋内,却是春意盎然,两个人炮声连天。 良久,终于偃旗息鼓,穿衣服的索索声传来,段晨和闵庄携手离去。 项央又等了一刻钟的功夫,才小心翼翼的翻回王老三家的小院中,又细细倾听外面动静,确定没人,跃出院外,走出小巷,融入房家集的人流,返回雷家庄。 第一百四十六章 死人 雷家庄内,项央回来后,依然没有大的动作,和往常一样正常与人交往,正常教雷杰基本腿功,仿佛那天之事只是虚幻。 这倒不是他放弃了,只是回来后思考再三还是决定再等等,雷杰嫌疑是有,但就如段晨所言,与杀人者的特征不符合。 而且项央心里总有些毛毛的,在院子当中时他没注意,回来后冷静下来,才发现段晨和闵庄未必没有发现他当时就在隔壁院中。 首先,他在屋子中翻查线索,留下的手印脚印,和屋中灰尘对比,还比较清晰,一看就是近来甚至刚刚才有的动作,这两人只是前期提了一句,后面就没再提起,很是可疑。 其次,就是段晨和闵庄说的话,太清楚了,将线索明明白白的透露出来,就像是给某个人听的一样。 要知道他们两个在来时路上满可以交流这些信息,何必在王老三的屋子里提呢? 除非他们是故意的,为的就是抛出这个线索,引诱院中之人出面查探雷杰,自己隐于幕后,这是项央回来后来想到的,也许多心,却绝对有这个可能。 所以,他回来后还是秉持之前的做派,只当自己是个正常的武师。 而这当中,项央也一直在苦修武学,内功外功双修,在回来后的三天后,终于打通第三条正经,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修炼。 当初天书下发一年全真内功的火候,项央借此打通两条半正经,之后又一直苦修不辍,还经过天书的任务奖励催化,修为提升不慢,到了这一步,只能说是水到渠成。 而下一阶段,项央准备用得来的百年人参泡茶喝,以温润的滋补之法,提升自身功力,粗糙简陋了些,进度也远不如吴大烟袋几个服用益气丹,却更贴近修行。 而且项央在服用参茶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点,药力挥发,与无字天书奖励内功修为极为相似,都是天地灵气化为修为。 不过服药温和,且药力缓绵,细水长流,虽不如无字天书奖励那般立竿见影,却也极为不错了。 段晨和闵庄也恢复了相识但不熟的关系,两人一个和雷家小姐雷晶打的火热,一个故作清高端庄,与众人保持距离,根本看不出有情意在其中的样子,让项央暗暗感叹演技之高。 这日清晨,项央早起,穿着一身白色锦衣,来到院中,面对东方大日初升的方向吐纳练气,虽然不能吸收天地灵气,但外界环境清爽怡人,呼吸满是湿润的气息,心境一片清凉安宁,也别有一番体味。 只是没过多久,就听到远处一声尖锐的宛如杀猪一样的叫声,声音的方向正是他们几个武师的住处,离他的院子也不远。 项央练气被打断,却丝毫没有动怒,反而转身从屋内取出雁翎刀,踩着长靴,一路飞驰,奔到声音发出的位置,居然是段晨所在的院子。 项央心里一沉,迈入打开的木门,走进院子,一个穿着得体的丫鬟正捂着嘴巴涕泪横流的样子,双目更是露出极为惊恐的神色。 而和他一样布局的小院正房外,跌碎满地的瓷片,撒了一地的白粥小菜,显示出这个丫鬟是给段晨送早餐来的,结果因为看到什么可怕的事情,惊慌之下打翻餐盘。 项央也不管丫鬟如何,迈步跨进段晨的房间,就见到里面已经聚集了满目阴沉的其他三人,吴大烟袋,侯顺,闵庄。 “小项,你来了,看看吧,段晨也是一个拳法好手,居然死的这般离奇,不明不白,看来雷家庄有不少事情瞒着我们啊。” 吴大烟袋佝偻着身子,砸吧了下烟袋,吐出一口青烟,语气带着低沉道,透出的信息更让项央难以接受,段晨居然死了? 走到几个人的旁边,项央还特意看了眼闵庄,发现这个女人的表现和吴大烟袋侯顺几乎没什么两样,有惊悸,有兔死狐悲之感,唯独没有爱人被杀,生无可恋的绝望。 转而将目光放在躺在床榻上的段晨,衣衫整齐,双手叠放在小腹上,嘴角带着极为欢欣的笑意躺在床榻上,看起来就像是熟睡了一样。 只是唯一不同的是,腹部没有起伏,原本正派的脸上,变得极为枯瘦,颧骨凸起,像是短时间内瘦了很多的样子,憔悴病态。 “这是怎么回事?段兄武功高强,拳力刚猛,谁能无声无息的将他杀死,还不露出一丝动静?” 项央失声道,演的有点浮于表面,用力过度,不过说出的也正是让在场其余三人所担心的。 他们这五个人,各怀绝技,高低上下虽然没分过,但差距绝对不大,段晨的武功他们也是了解的,却想不到这么诡异的死在自家床榻上。 至少他们四个,没有一个可以如此轻松写意的击杀掉段晨。 项央还想到了一个极为相似的场景,那是安远县李郭村的李金海,他死在宋祖武手上,就是丝毫没有抵抗能力,而两者的武力差距,也的确是极大。 “段晨如果有抵抗之力,哪怕只是大喊一声,我们也能赶到,但昨夜我练功到很晚也没听到异动,想来那人武功的确高深莫测,我觉得是时候和雷庄主谈谈了。 他开出的条件相比普通武师,的确远远超过,但还不足以让我们为他卖命。” 侯顺厉色道,他也有点肝颤,死人不怕,怕的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的密岩横练体要是大成,也敢留下来刚一刚,但很明显,他没有这个底气。 吴大烟袋和闵庄项央也明白他的意思,想要借这件事离开雷家,以他们的武功,到哪里都可以混的很好,不一定要冒这个风险留在雷家。 “我也同意侯顺的看法,雷虎的确有事在瞒着我们,当初他说过要我们护卫雷家庄,现在看来他早就知道雷家庄有危险。 闵庄,小项,你们两个怎么看?” 闵庄抿着嘴,握紧长剑,冷冷道,“那段晨怎么办?就这么白白死了?” 项央暗叹,到底是女人,沉不住气,大家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就算这些日子熟悉了些,也达不到出生入死的地步。 “我同意侯大伯的建议,可以向雷庄主直接摊牌,求证这件事,但之后如何,大家最好还是一致行动。 说老实话,现在段晨死因还不明,未必和雷家庄有关系,万一是他自己的仇人来寻仇呢? 更何况那个凶手要真是雷家的对头,以他展露出的武功,杀我们想必也废不了多少功夫,为什么不连我们一起解决? 所以咱们先看看再说,不要太早下定论。” 第一百四十七章 摊牌 项央的几句话让心里忐忑的几人冷静下来,吴大烟袋嘬了下烟袋,点点头, “小项之言颇有道理,不过你们仔细看看段晨,行销枯瘦,分明是精元枯竭的表现。 还有,我虽未曾检查过他的尸体,却能猜出身上应该没有别的伤痕,就是被人吸干精元死去。 他处我暂且不知,但在延熹郡内,还从未听过有一门武功是如此诡异强大的,除了隐于大周之下,遍布十九州的魔门三十六脉之一的蚀元一脉。” 吴大烟袋说话间,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雷虎带着雷杰,雷晶以及一个黑衣壮汉,迈步进来,看到躺在床上的段晨那个样子,瞬间脸色大变。 尤其是雷晶,捂着嘴巴,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睁大,满是不可置信,前一天还和她山盟海誓的情郎,今日居然被变成这般模样,且生死相隔,人生实在无常。 “是他,终于把手伸到庄子里来了,一定是他察觉到我们的动作了。” 雷虎喃喃一语,就看到吴大烟袋侯顺以及项央闵庄四个目光凌厉的看向自己,心下一叹,开口道, “几位,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还是出去再说吧。” 闵庄有些迟疑的看了眼床上的段晨尸体,又看了眼泪光晶莹的雷晶,还是跟着雷虎离去,留下雷杰雷晶处理这里的事情。 到了雷家正堂,众人落座,雷虎将房家集近半年发生的杀人事件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近些日子他和房家家主所做的动作和安排也不例外。 项央和闵庄两人早就之情,不过不少细节不清楚,现在雷虎讲明,项央才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雷家主,你说你曾派雷杰雷公子跟随三位神捕门的木章捕快?那这三人之后如何可曾知晓?” 项央问话时,用眼角余光瞥了下闵庄,见她瞳眸中闪过一丝杀机,知道她对雷杰更加怀疑。 “不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神捕门还来我这询问过,想来遭了不测。” “好了,雷庄主,其他人如何,我们并不关心,现在我只知道,你们雷家很危险,房家集也很危险。” 侯顺剩下的话没有说,但在场的人都知道,既然这么危险,我们留下来岂不是也很危险? 段晨能死,焉知下一个死的不是他们中的其他几个人? “其实危不危险,也不能这么说。 侯大伯,你想过没有,魔门的高手武功要真是高过我们几个档次,何必还要费劲心里吸干那些普通人的精元呢?要知道这房家集的武者也有不少。 还有,你注意到没有,段兄的死法的确像是精元枯竭,但他面上的微笑是怎么回事? 我大胆猜测,也许这个凶手武功并不十分高明,甚至未必是段兄的对手,只是他和段兄极为熟悉,甚至那些房家集普通的被害人和他也很熟悉,这才能出其不意取人性命。” 项央端坐木椅上,挺直腰板,双手拄着雁翎刀的刀柄,眼里露出一丝厉芒,这是他长久以来产生的疑点,而这些疑点,雷家庄的雷杰全都符合。 还有些猜测他没说,比如这些日子是不是段晨根据闵庄所言,追查到一些什么东西,所以雷杰冒险对段晨出手。 还有三个神捕门的木章捕快,什么叫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以前那些房家集的百姓都有尸体被发现,怎么只有神捕门的捕快失踪了? 要知道,这还是雷杰一直跟着追查的人,是不是雷杰本身就有问题?所以才什么都查不到。 还有种种疑点,且全都指向雷杰,哪怕项央觉得不对劲,但也不得不怀疑他。 “不错,雷庄主,小项所言我也认同,再往深说一些,段晨死在雷家庄,晚上能给人开门,且迎进屋内,所以凶手很可能就是雷家庄内的人。” 吴大烟袋开口道,早晨丫鬟给段晨送餐,轻轻一推木门,大门就自己打开,根本没有从里面锁上,木栓上也没有任何人为破坏的痕迹,所以想来凶手也是雷家庄的人,还和段晨较为熟悉。 当然,他们几个名义上也有嫌疑,但注意,这案子已经发生了半年多了,之前可没一个人到过房家集。 而这些天,段晨他们实际上大多和雷虎雷杰雷晶雷卓四个交往,那些护院,仆从下人之类的,还真没多少交集。 闵庄铿锵一声拔出短剑,侯顺也是从座位上站起身子,看着雷虎的目中露出一丝警惕,双手垂于两侧,骨骼震荡声咔咔作响,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 相比之下,吴大烟袋和项央就显得沉稳多了,一个坐在椅子上砸吧烟袋,一个眯着眼睛,住着长刀直视前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雷庄主,吴前辈说的已经够清楚了,若是只是房家集死人,根本没人想得到是你们雷家的问题。 但现在,段晨就死在你们雷家庄之内,还极似熟人所杀,这一点就是最大的突破口。” 项央不知道这个杀人者是怎么想的,下了这么这一招臭棋,将所有怀疑引到这里。 只是段晨一死,的的确确暴露出许多的问题,至少雷家的嫌疑最大,而且合乎逻辑,只差证据。 “哈哈哈,几位的猜测真是好笑。我雷家在房家集几十年,一直规规矩矩,本本分分,要真是我雷某人,还会等到今天再来杀人,练那劳什子魔功? 还有我的儿女,那也都是本分之人,雷晶雷卓且不去说,我知道你们最怀疑的还是雷杰。 但他的为人我是信得过的,这么多年操持我雷家家业,勤恳之余,还多行善事,这样的人会是杀人凶徒?我不信。” 雷虎见到闵庄与侯顺的动作,忽然大笑道,虎目圆睁,威风凛凛,同时身体周围气流鼓荡,一身锦袍渐渐充盈,其内力雄浑,夹杂着燥热之感。 “好厉害,老头子一身青松气功虽然与庄主相差仿佛,但在斗战之上却是相差甚远。” 吴大烟袋轻轻说道,褶子脸上满是凝重,看雷虎的内功,阳刚燥热,雄浑霸道,应该不是魔门路数。 这么说,他倒的确少了些嫌疑,那么是雷杰? 父子之间,有谁会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嗜血凶徒?哪怕露出马脚,作为父亲,也会下意识的忽视,为儿子的所作所为找借口。 第一百四十八章 雷杰 “庄主这是要和我们动手吗?是被戳中了痛点,恼羞成怒了?还是认为我们是无理取闹?” 项央也站起身子,雁翎刀滋啦啦出鞘,不过很明显,是站在闵庄侯顺这一边的,他们几个现在处境很是危险,摊牌摊的太开,一点余地不留,所以必须抱成一团。 “不是我要和你们动手,是你们欺人太甚。我雷家花费巨资请你们来此做武师,不是让你们来反我雷某人的。 我相信,雷家没有任何问题,相反,你们几个来历不清不楚,未必是什么好路子,我还怀疑杀人凶徒就隐藏在你们几个中间呢。” 大堂内,场面几乎一触即发,吴大烟袋轻轻咳嗽一声,浑厚的声音绕在众人耳中,带着平心静气的味道,让众人火气稍减。 “雷庄主,事情具体如何,你心知肚明,不过我们也无谓为此争吵,杀人者是谁都好,我们不是捕快,不是官府,轮不到我们去管。 老头子只想说一句话,不管是谁,见好就收,适可而止,凡事不可做绝。 还有小项侯顺,你们也消消火气,咱们的确是受雇于人,到底拿人手短,不该管的还是不要多管。 至于段晨之事,只能说他福薄命浅,每日江湖中都有不少人死去,他绝不是唯一的那个。” 吴大烟袋的话让雷虎渐渐平息下来,项央侯顺也收揽气势,唯有闵庄依然握着短剑立在大堂上,不过在几人的目光下,也按耐住心里的仇恨,冷着脸收剑回鞘。 “好了,这件事我会查个一清二楚,你们先回去,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保证你们安然无恙。” 雷虎一甩衣袖,转过脸不看众人,脸色依旧和往常一样,只是掩藏在袖口中微微颤抖的右手,显示出并不似表面那般平静。 项央等人结伴离去,雷虎转过头目视前方,越想越气恼,猛地起身,一掌狠狠拍在身侧的高脚方桌上,卡拉一声,木桌被打的四分五裂,还隐隐有焦糊的味道散发。 良久,雷杰才匆匆走入大堂,见到雷虎孤身一人站在堂内,低着头思索着什么,几步走上前就要行礼,冷不丁被回身的雷虎甩了响亮的一巴掌。 “你这个孽障,我问你,段晨是不是你杀的?还有房家集的那些案子,是不是也都和你有关?” 雷杰被打蒙了一样,好长时间没回过神,之后才做出一副疑惑的表情,捂着脸问道, “父亲这是何意?孩儿从未做过亏心之事,这嗜血凶徒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 雷虎一双怒目瞪着雷杰,冷哼一声,双手负在身后, “原本是扯不上关系,我也没联想到你身上,但段晨一死,我就知道和雷家庄内的人脱不了干系。 你知不知道刚刚吴大烟袋几个说了什么?杀段晨着,要么武功超绝,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之斩杀,要么和段晨相熟,这才能出其不意偷袭暗算。 他们是怀疑我们雷家的人,我,你,也许还有你妹妹,都逃不了干系。 我没做过,也不可能是你妹妹做的,你觉得是谁做的?还有,之前我没仔细想,现在看来,神捕门来人也是被你做掉的,是吗?” 雷虎话是询问,语气却是确认无疑,疑点这个东西,不注意,就一个也发现不了。 但一旦怀疑上,那真是处处是疑点,他自己都有些心惊胆战,好好的一个孩子,他的爱子,怎么就成了嗜血狂吐?那么多人都是他杀的? 还有,他的一身武功都是传承自自己,从何处学得那般邪门的武功? “不管父亲你相不相信,我没做过,难道您宁愿相信那些外人,也又不相信自己的亲生儿子?” 雷杰脸色狰狞,雄武的身体散发出狂猛的气势,让雷虎都有些心惊,这个臭小子功力进步的好快,要不是当年自己一时大意,导致那件事发生,雷杰还真是承接雷家庄的不二人选。 “罢了,不管你和这件事有没有关系,今天收拾细软晚上给我走的远远地,离开清江府,去河西也好,去河东也罢,甚至离开延熹郡,不要再回来了。 不要觉得我是在害你,神捕门死了三个木章捕快,再加上这里发生数十起血案,不可能毫无动作。 先前我还在觉得房潞太过积极,现在想来,神捕门已经联系上了他,想要借助他的力量,逼出隐藏在暗处的凶手。 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不可能想不到他们藏在暗中的用意。” 雷杰目中阴晴不定,监视房家集符合杀人目标之人,各占一半,他若借助这个便利多些动作,房家立马就会通过蛛丝马迹猜到他们雷家有问题。 再进一步,是不是早就认定是雷家有问题,不然为何神捕门只联系房家,而遗漏雷家? “好吧,我走,只是临走前,我还要再做一件事,父亲放心,我绝不会连累雷家的。” 雷杰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说道,眼里的怒焰如狂涛卷起,几乎燃烧虚无的空气,看的雷虎眉头直皱。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没能放下那件事?为人父,房潞的想法我了解,也清楚,没一个父亲愿意把女人嫁给不能人道的男人。 杰儿,是为父失言,只是房家现在有青光剑派的高手坐镇,你若是执意要去,不但不能得偿所愿,恐怕还会。” 雷虎话说一半,雷杰立马打断, “那又如何?十几年了,我忍了十几年,当初那个贱人被我宰了,但还不够。 当年他们父女是如何折辱我的,我要他们付出血的代价,哪怕死,我也要拉房老鬼一起。 最迟三天,我会离开雷家的。” 雷虎摇摇头,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不再看雷杰,原本威如猛虎的气势散去,腰身佝偻,瞬间苍老了几十岁一样。 他亏欠雷杰太多,哪怕知道他现在做的是错事,哪怕知道这件事可能会拉的雷家万劫不复,他也不能阻止他。 雷杰看着雷虎的动作,眼圈也红了,咬牙朝着雷虎跪下,磕了几个响头,便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 雷虎则突兀转身,看着雷杰高大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眼前,眼里笼罩了一层雾气。 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这么多年,雷虎这么一个威猛的大汉,流过的眼泪又何止一次? 妻子难产离去,他哭过一次,雷杰发生那件事,他哭过一次,这次,还是为了雷杰。 老天为何这样待他雷虎? 第一四十九章 动作 项央等人离去后却并未分开,而是集体来到吴大烟袋所在的院子商议这件事。 “吴大烟袋,今天你和稀泥到底有什么用意?难道你不知道这里的危险性吗?咱们越早离开越安全,凡事和魔门牵扯上关系的,都没有好结果。” 侯顺哼了一声,走到房屋一侧,搬过来一个太师椅,倚靠着坐下,脸色满是不解,老江湖应该看得更清楚才是。 “不错,吴前辈似乎另有想法,不如说出来,现在大家处在这么危险的雷家庄内,更应该守望相助。” 项央暗暗关注闵庄的动作表情,也坐在一张木椅上轻声道,现在形势渐渐明朗,杀人者不管是不是雷杰,都和他脱不了干系。 “和稀泥是为了救你们,真当雷虎是吃素的?你们可能不了解他,那我就跟你们说道说道。。 雷虎年轻时在延熹郡的绿林上是响当当的豪杰,和另外六个强人结拜,号称巴山七雄,一手断心掌也是赫赫有名。 尤其是他年轻时有奇遇,得到一门极为凌厉刚猛的内功,只怕堂上我们真的和他翻脸,未必能讨得好处,至少也要死上一个人才能拿下他。 段晨已经死了,剩下四个人,谁都不想死吧?所以暂时退下,缓和关系才是明智之举。 而且你们真以为雷虎什么都没发现吗?只不过雷杰是他的儿子,他必须要维护。” “原来雷虎如此了得,难怪我几次在他身边,都感觉十分被动压抑,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等,要么等到神捕门插手,要么等到雷杰离开雷家,不管哪种,我们只要不触雷虎的眉头,安全应该暂时无虞。 至于段晨之死,老头子若是没猜错,肯定是他暗地里和雷杰有过节或是有什么秘密,不然雷杰不会冒着被人察觉身份的风险在雷家庄杀他。” 闵庄和项央同时想到了关于雷杰是个阉人的事情,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个极大的耻辱,甚至比起死亡,这种耻辱更加令他难以接受。 也许,段晨知道这个秘密的事情被雷杰知道了,所以才招致毒手,这也许是最接近事实的猜测了。 剩下来四人便是一片寂静,没人开口说话,只是想着自己的事情,没过多久,便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处,连轮到教授雷卓武功的侯顺也翘班了。 傍晚,天色已经完全变黑,项央将雁翎刀放到床边,换了一身纯黑色的粗布衣服,脸上蒙了一块黑布,只露出一双丹凤眼,突然感觉十分刺激。 “要是再从天书那里得到一门缩骨大法或是易容之术就更妙了,现在这样只要相熟之人还是能一眼认出。” 项央来到自己的小院中,看了眼天色,夜黑风高,无月无星,天空被一片乌云盖住,要不是雷家庄沿路有高挂的灯笼照明,有余光从院子外照进,可以说得上是伸手不见五指了。 “以闵庄和段晨的关系,如果是真感情,十有八九闵庄会铤而走险,刺杀雷杰为段晨报仇,不过也不一定,这个女人演技太高,是否在意段晨也是未知之数。 不过就算没有动作,也可以试探雷杰一番,看看他的路数,杀人手段是骗不了人的,也可以证实一下我心中所想。” 项央没有从正门出去,而是施展壁虎爬墙,从院墙跃出去,这门武功比较纵跃的轻身之术,就在于隐秘以及无声无息之处,毕竟再高明的轻功,从落地后也会有刹那间的响声。 而且项央根本不懂高深的纵跃之术,只是腿功过人,内力也厚,才能有那般惊人的表现,神行百变说到底只是一门平地腾挪移动之法。 就在项央刚刚爬出门墙的刹那,双耳微微颤动,突然听到一声急促的呼吸声,心里一动,足尖轻点,身体瞬间从原地消失,来到院外的拐角处,看到一个短衫打扮的汉子,手里拿着短刃。 “你是雷虎派来监视我的?” 项央跨步而进,似是疑问,其实已经确定。 右手轻轻搭在汉子的肩膀上,一股大力迸发,直接将他拿着短刃的右手压的丝毫气力也无,短刃掉落在地。 汉子满脸惊恐,他也是雷家庄武师的应征人选之一,不过没有被雷家看重,只做了护院。 本来还以为那些武师不过是虚有其表,没什么本事,现在看来是他错了,至少这个看起来最年轻的武师杀他不费吹灰之力。 汉子瞳孔收缩,嘴唇抽动,想要大声呼叫求饶,被项央并掌为刀轻轻敲击脖颈后处,眼睛一白,直接晕过去。 “动作倒是快,看来雷虎是打定主意要帮着雷杰跑路了,不然不会让人来监视。” 项央了然,父子到底是父子,血脉相连,就算自己的孩子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也会倾尽自己所有去维护他,父爱感人啊。 “可以预见,除了我闵庄她们院子外一定也有人把守监视,先去看看。” 几个武师的远子虽然不是相邻紧挨着,但距离也不远,项央踩着神行百变的脚底抹油,无声无息的在路边灯笼照不到的方位行进,很快来到闵庄所在小院外边。 只是还没等站定,一抹血腥气已经传来,项央拐过角落一看,一个和监视他同样打扮的人已经死去有一段时间,喉间被一抹锋利的剑刃划破,血液遍地,眼睛毫无亮色,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人杀掉。 出剑之人稳准狠,兼且剑速极快,这雷家庄项央所了解的用剑好手,只有闵庄一人,当时那一手飞雀剑法可是给他留下极深的印象。 “好辣的手,看来闵庄的确恨极了雷杰,丝毫不见佛门慈悲之念。” 左右看了下四周,项央朝着一个方向飞掠而去,不多时,身影融于黑暗中。 而就在项央离去没多久,一个抽着烟袋的老头子也露出头,叹了口气,烟锅内火星在黑夜中格外显眼。 “侯顺,你怎么看他们两个?闵庄应该和段晨另有交际,这一点从白天她的一些反常处就能看出,小项的来历恐怕不简单。” “早就跟你说过了,一切与我们无关,不过这个小子的轻功的确了得,而且进步飞快,来雷家庄这么短的时间,武功几乎是一直在进步,仿佛没有瓶颈一般,让人匪夷所思。” 侯顺也出现在吴大烟袋的旁边,看着死去护院的尸体,脸色冷然,没有任何反应。 “这就是大传承弟子的优势之处,道家高人能看上他,就代表了他有独到之处,罢了,我们回去吧,今晚只怕不会太平了。” 第一百五十章 夜战与新任务 雷家内院,是雷虎一家人日常生活住所,外人包括项央等武师不得擅入,这里也是护院重点巡视之地,不能说高手如云,守卫肯定也是极为森严的。 以项央此时内外两功火候,被人重重包围,尤其是没有带刀的情况下,也不敢说能逃走。 所以一路行事小心谨慎,凭借灵敏的听觉提前察觉前方有无人的踪迹,加以躲避,越过高墙,来到内院后方一处独立而出的大院子。 这是雷杰的住所,项央等人来过一次,那是教雷卓练武不过三五天功夫的时候,雷杰请他们五个来此谈武论技,所以倒也不会找错路。 院内院外此时人影稀疏,几乎看不到守卫,项央心里惊疑,踮起脚尖,静悄悄的藏匿在院墙后一侧的拱形门洞后边,若是有人来此,第一时间就能把被他发现。 而院子内,闵庄一身白衣,手持短剑在暗夜中负手而立的雷杰对峙,场面寂静,没有说话,似乎闵庄也没比项央早到多长时间。 “段晨的确是我杀的,本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他当他的武师,我做我雷家庄的大少爷,但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来要挟我。” “要挟你?如此你就要下狠手杀了他?怕不是他得悉了你不能人道的秘密,所以你恼羞成怒,要杀他吧?” 闵庄冷嗤一声,满面不屑,手里的短剑更握紧几分,生怕雷杰加以偷袭, “还有,我想他也没料到你会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去杀他,所以才全无防备,却忘了一个男人生平最耻辱的事情被人知道,哪怕死也要保住自己的声誉和面子。” “果然,你和他关系不一般。我雷家查过,你的确是白雀庵的俗家弟子,但早已被逐出师门,段晨也是一样。 不过今夜你来找我,也是想用这两件事来要挟我? 他口气不小,要我雷家的全部家产,你呢?要多少?” 闵庄倒吸一口凉气,段晨这些事都没和她说过,他知道段晨贪婪,却想不到提出这种条件。 这胃口也真是够大了,别说雷杰下面还有妹妹弟弟,光说雷虎还活着,就不可能成功。 “家产?钱财我不稀罕,段晨是我的男人,我们早有生死两相随的誓言,既然你承认段晨是你杀的,就拿命来填吧。” 项央透过拱形石洞看向里面的情形,闵庄手中短剑出鞘,剑光如水,水流化为游动飞舞的鸟雀袭向雷杰。 剑风荡漾,甚至项央都感觉脸颊一阵被风刃刮过的错觉,一出手就是全力,看来闵庄铁了心要杀雷杰。 这一剑气势极强,乃是闵庄含恨而出,少了飞雀剑法的缥缈灵动,威力却犹有过之,至少项央感觉比起当日较技施展时多了数分凌厉。 雷虎身姿雄武,高大壮硕,不过身手极为灵敏,脚下踏过数步暗含规律的步伐,避过锋芒最盛的一剑。 而后大手一伸,切入剑光中,啪的一声清亮响声,拍在剑刃一侧,劲力喷薄后,闵庄直接被打的倒退几步。 短剑无事,但持剑右手颤动,素白的手背隐隐有血色渗出,更是脸色发白,嘴唇紧咬,双目满是震惊。 “你的武功?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武功?” 白日闵庄虽听吴大烟袋说过雷虎的来历,不过没有太在意,一些江湖散修组成什么巴山七雄,简直笑掉人的大牙,能有什么能耐? 要知道她虽然被白雀庵逐出师门,但到底曾经是其中的弟子,眼界绝对不差。 退一步来说,就算雷虎的武功真的极为强横,也不代表雷杰也有这般高明的武功,毕竟两者相差太远,多出二十多年的内功火候。 “为什么不可能。一个男人,不能人道,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只怕你是体会不了的。 我想想,那年我才七岁,和小卓现在是同样的年纪,父亲开始教我练气练掌,不过内功修行凶险,父亲又是野路子出身,根本不懂那么多的隐秘禁忌。 结果练功太急,外加我所修行的内功极为燥进,肾脉有损,从此成了不是男人的男人。 你当我父亲为什么要请你们来教小卓武功?我已经废了,父亲也老了,雷家只剩他能传承子嗣,哪怕不能修行家传武功,也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而我就不同了,不能人道,我就潜心练功,处理庄务,倒也算是有些进境,你们中除了吴大烟袋,只怕没人是我的对手。” 听到雷杰的话,项央心里一阵恶寒,内功修行的确凶险,经脉运转,内气吐纳心法,稍有差池可能就是走火入魔的后果,练功练死人的也不在少数。 尤其是经脉之说,与体内五脏六腑息息相关,项央已经打通的足少阴肾经万一有损,就是雷杰一样的下场。 而且就如雷杰所说,内功属性千差万别,项央练就的全真内功乃是道家正宗,绵延滋润身体,虽然在斗战之道极为乏力,但养生调理身体,却很是不错。 雷杰练就的内功应该走的是阳火一脉,就如九阳神功那种,爆裂阳刚,结果威力虽然宏大,但没能得到准确的指导,未伤人,先伤己,造成悲剧。 “看来今后练功还是要小心谨慎一些,我可不想走火入魔,最后成了项公公,然后去练绣花,嘶,想想都可怕。 不过这个雷杰倒是很正常,也没像东方不败那样,喜欢涂脂抹粉,甚至喜欢男人,难道那门极为厉害的武功还能改变人的心性?” 太监,虽然少了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但还是男人,至少心理上是男人,如历史上一些太监,还会有意识的与女人对食,这也是一种体现。 “有机会要是天书奖励一波辟邪剑谱或是葵花宝典,倒是要看看窥探其中的奥妙。” 项央心里起了心思,继续隐匿气息,观察内中的情况,如无意外,闵庄不会是雷杰的对手,今晚只怕也走不出这个院子。 只是意外如期而至,他的脑海中无字天书大方光明,新的支线任务产生, “支线任务二,救出闵庄,任务奖励,幻阴指一套, 支线任务三,斩杀雷杰,任务奖励,七十二路辟邪剑法。” 项央此时只有一句mmp要讲,需不需要这么灵验,刚想着,就马上送上门,那我要一门吞天灭地七大限会不会给我? 第一百五十一章 救下 辟邪剑法乃是一门极为强横的武学,集齐剑招与练气法门,两者合二为一,才能施展的淋漓尽致,剑招快如鬼魅,往往从不可思议之角度刺出。 而说到辟邪剑法,就不得不提及另一套邪门武功,其源头葵花宝典,一门传说是太监创出的武学。 这两门武功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为欲练神功,挥刀自宫,此是入门之法,一旦舍得那男人的命根子,就可在武学上一日千里,进境喜人。 别的不说,假如让伤了肾脉的雷杰修炼辟邪剑法或者葵花宝典,那今天项央是有多远走多远,万万不敢与之争锋,不然死的要多快有多快。 至于另一门武功幻阴指,可能不少普罗大众就对此稍显陌生,但也是一个比较厉害的指法,出自混元霹雳手成昆。 其指力阴寒,极其隐蔽,适合偷袭,中指之人会遭受到寒毒侵袭,除非有比较给力的阳性内功化解,不然就会日日夜夜受到苦寒折磨。 “嘿,杀雷杰有些困难,但救下闵庄应该有机会,且看看再说。 我修铁指诀大成,基础极为坚实,可惜一直没有更高阶的指法精修,现在正好填补不足。” 项央眼里闪过一丝精光,幻阴指不同于其他,铁指诀大成,修炼任何指法都是事半功倍,哪怕没有无字天书关于增进武功境界的任务奖励,也足以修到极高造诣。 所以对于这门指法武功,他是志在必得,天知道什么时候系统会再有关于指法武功的任务奖励。 正思量之间,院内雷杰闵庄两人的身影已经纠缠到一起,闵庄施展飞雀剑法苦苦支撑。 其人剑术虽然轻盈凌厉,杀机四起,却难以建功,反而被雷杰的掌力连连迫退,脸色一白再白,数招之后,嘴角竟然流下丝丝血线。 相反,雷杰却是气势高涨,步履间从容有度,掌法老道,劲力雄浑,单论招式已经足以与闵庄一较高低,更遑论一身阳刚燥进的刚猛内力,几乎是压着闵庄在打。 项央一直猫在外面偷看,心里验证了一件事,雷杰的武功的确高明,但还不足以正面之间一招拿下段晨。 “还有,他的武功大开大合,便是掌法也该是传承自雷虎的断心掌,没有任何诡异之处,而段晨死于精元枯竭,很可能不是他下的手,且再看看。” 项央有意窥探雷杰武学虚实,因此哪怕知道闵庄几乎支撑不住,且每接一掌,周身就受到强横掌力摧残一次,也毫不动容。 “是时候了,雷杰的武功应该就是如此,再拖下去,动静越来越大,只怕会引来雷虎和护院,到时候想要自保都难。” 雷杰所在院落离内院中心有一段距离,今夜又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调走了巡守的护院之流,两人争斗又刻意压制声响,所以直到现在也未曾被人发觉。 当然,之后的事情就未必了,真到了生死之间,可没人会刻意留手。 场间,雷杰嘴角露出一丝嗜血的冷笑,以震劲荡开闵庄刺向自己咽喉的短剑,贴身而进,空余的另一掌狠狠向着闵庄的额头面部压下。 前二十多招,他以自身掌力徐徐磨掉闵庄的内力血气,这一掌便是蓄谋已久的必杀一掌。 风声铺面,闵庄几乎绝望,不过在此之前,一道黑色的影子已经从外面跃进,右手成掌,朝着雷杰的后心处打去,掌速迅捷,内中的刚猛劲道连冷笑着的雷杰都吃惊不已。 项央眼见雷杰要一掌毙掉闵庄,生怕支线任务的奖励打了水漂,再也按耐不住,从院子外突进而入,使出一招围魏救赵之法,攻向雷杰后心处。 雷杰如果不撤掌,七成可能杀死闵庄的同时,也被项央的掌力轰杀,剩下的三成也是身受重伤,再也无力抵挡项央。 所以雷杰很自然的中途撤掌,回旋身体,后退的同时与迎面而来的项央狠狠对了一掌,一声闷响在院子中响起。 雷杰与项央对掌的刹那,只感觉自身浑厚掌力尽数打在棉絮之中,松松垮垮,毫不受力,正讶然之间,对方的掌间掌力吞吐勃发,让他吃了一个暗亏。 啪啪啪,雷杰连连后撤数步,每后撤出一步,脚下便踩出一个半寸深的印记,三步之后,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项央则趁着雷杰后撤卸掉金顶绵掌掌力的同时,飞身到闵庄的身侧,一把扯住闵庄的后腰衣服,奔走而出,眨眼间已经不见了踪迹。 雷杰双目阴沉,舒展了下微微酸痛的右掌,看着两人离去的方向,不曾追赶,反而满是疑惑。 “这人的掌法精妙,柔中带刚,内功火候也不浅,究竟是什么人? 吴大烟袋?侯顺?还是项央?看身量与那双眼睛,倒是与项央颇为相似,不过这小子擅长刀法腿功,难不成掌法也这般厉害?” 雷杰也不敢肯定刚刚那人是不是项央,毕竟项央的武功,他之前也有所了解,刀法堪与闵庄相较量,腿功也极为不俗,但从不知道他还有这样的掌法造诣。 一个十五六的少年,就算他从五岁练功,再刨除奠基的前两年,顶多十年时间,在勤修内功的同时,居然还精通这么多门武功,他不敢相信这人竟有这般强横的天资。 要知道他从头到尾也不过精通家传内功与断心掌两门武功。 也正是对来人的身份难以甄别,雷杰才不敢贸贸然的追过去,万一是个陷阱,在后面还有人埋伏,他未必是这帮人的对手。 闵庄不是他必杀之人,他还要留有这幅身躯,去找房潞那个老鬼一报当年羞辱他的仇恨。 另一边,项央带着闵庄狂奔不远,便深敛呼吸,作木桩样,等待雷杰追来,再阴他一波,只是过了十数息功夫也没见人,就知道对方没有赶来。 “呼,好险,好厉害的断心掌,好霸道的内功,差点被破了功。” 项央眼里露出一丝庆幸,雷杰掌力在侵入他右掌间,燥热的内劲如山洪而下,一泻千里。 要不是他的金顶绵掌经过无字天书的增益,有了大幅度提升泵,绵柔劲力施展开来,卸掉对方的掌力,以全真内功的尿性,百分之八九十抵挡不住对方的内力侵袭,到时可真是亏大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猜测 闵庄此时脸色苍白,几乎站不住身体,靠在一侧墙角,看着蒙面的项央,一双灰暗的眸子露出一丝果然的神采, “果然是你,项央,想不到除了腿功刀法,你竟然还精通如此玄妙的掌法,看来你背后的高人来历不小。” 对比雷杰的怀疑不定,闵庄很快就认出项央,除了身形与那一双标志性的丹凤眼,更多的还是女人的细心与直觉。 “闲话少说,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不定什么时候雷杰就会追出来,先出去再说。” 项央没有在意自己的形貌被窥破,一手拎着闵庄,八九十斤的重量在他手里轻如鸿毛,更毫无任何怜香之意,几个纵跃跳出雷家内院,回到他们几个所在的独门小院区域。 “我问你,刚刚和雷杰交手的过程中,可曾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比如体内真气血气被吸纳不稳的情况?” 将闵庄松开,项央处于保守小心的原因,再一次询问,虽然他早已经有了猜测。 “咳咳,异常情况?没有,我修炼的白雀庵内息之法,中正平和,他的内功却是阳刚燥热,雄浑猛进,宛如烈火。 攻击性虽然极强,却并未有什么异常情况。咦,你的意思是,他可能不是杀害段郎的凶手?” 项央点点头,闵庄的武功并不弱,尤其是剑术精巧,如果雷杰真的懂得魔门的武功,不可能对着这样的高手,藏而不露,早就决胜分生死了。 至于说杀鸡焉用宰牛刀的,刚刚项央以金顶绵掌暴起突袭雷杰后方,人在危机情况下的反应是最真实的,那一掌项央完全承受下来,且仔细品味过,没有任何诡异的地方。 “怎么会?不是他,那会是谁?如果不是段郎掌握了雷杰不为人知耻辱的秘密,又怎么会冒这么大的风险,直接在雷家庄害死他呢?” 闵庄并不笨,只是被仇恨冲昏头脑,外加报仇心切,才没仔细思考当中的曲折与异常之处。 “雷家人,不是雷杰,不是雷虎,更不可能是雷卓,你觉得会是谁?不过就算雷杰不是直接凶手,也一定是帮手,这是肯定的。” 项央冷笑道,眼里也露出一丝惊异,雷晶这个女人着实不简单,他从一开始就没怀疑过她,毕竟那和他相仿的年纪,柔美的相貌,青春的气质,实在很难想象是个杀人狂魔。 不过仔细想一想,也并非不可能,正因为她外在的欺骗性,所以才能过这么长时间都没被人发现,包括雷虎这个亲生父亲。 雷杰在这当中,肯定是有所了解,且帮了雷晶许多,比如外界的死者,恐怕就是通过雷杰与雷晶有了接触。 最令项央认定凶手是雷晶的,就是段晨的死,因为哪怕对于雷杰,段晨只怕也不是毫无防备。 要知道他和闵庄本来就是通过神捕门的赏金人物来到雷家庄的,目的不纯,其本身就对这件杀人案子有所了解,更对雷家人怀有警惕。 只是就和项央一样,他们从头开始就将雷晶雷卓两个排除在外,一个青春少女,柔弱如风,一个年幼孩童,不通世事,所以他们会下意识的将雷晶的危险性给忽略掉。 更别说雷晶还一副对段晨一往情深的样子,换了项央,也不相信雷晶会对段晨突下杀手。 所以段晨对雷家防备最浅的,应该就是雷晶以及什么都不懂不知道的雷卓了。 唯一令项央疑惑的,还是雷晶关于魔门蚀元一脉的武功从何处学来?还有雷晶为什么要下辣手杀死段晨,这不仅会直接导致雷家受到怀疑,更坑了自己亲大哥雷杰一把。 “原来是那个小贱人,真是好高的演技,好狠的心,段郎对她也算有几分情意,她怎么能这么对段郎?我要杀了她,咳咳,一定要杀了她。” 闵庄被项央一点就透,很快也想明白,咬着满是血色的嘴唇,恨意如潮。 项央则是一阵无语,大姐,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那么饥渴难耐,更不是每个人都认为你的段郎是世界第一的好男人。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你打算怎么办?我建议你还是暂时离开雷家。 毕竟现在雷杰已经有了防备,还有你身受内伤,脏腑受创,没有十天半月,休想恢复元气,还是找个地方疗伤要紧。” 项央看了眼闵庄,都披头散发,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了,还恨不得拿着短剑找雷晶火并的样子,实在有些无语,对段晨的感情就那么深? 当然,项央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他甚至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很难理解两个人之间的那种深情。 也许,两个人那日在项央眼中好似狗男女的行径,只是一种情侣间的调笑手段,当不得真。 “那你呢?雷杰的武功已经很厉害了,再加上态度模糊的雷虎,你的处境只怕也很危险。咳咳,说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们似乎没有那么深的交情。” 闵庄的话也很现实,江湖中混得久了,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从天而落的馅饼也大多有毒,她就不信项央冒着大风险救她只是一时善心发作。 这个少年虽然年少,但也是个心如铁,狠似狼的角色,不提武功,单论心性,比一些行走多年的老江湖也不差多少,这样的人可不是善茬,更不会有多少善心。 “当然是为了幻阴指的奖励了,不然你当我闲着没事干了?” 心里这么想着,项央却不能这么说,犹豫了一下,开口道, “你们来雷家是做什么的,我就是来做什么的,你出去后最好直接去神捕门,将这里发生的事告诉鲁达,这算是我救你的原因之一。 不过也不用太急,现在一切只是猜测,没有具体的证据,我想神捕门要的是人赃并获,而不是我们的推断猜测。” 其实正常情况,现在已经可以将雷晶拿下,严刑拷问了,每年在神捕门缺少证据但一样定案的可不少,毕竟是特殊部门,与正常衙门不同。 不过神捕门似乎不止想要雷晶那么简单,更想通过她,抽出更多的魔门隐秘势力,当然,这是项央在心里隐隐的猜测。 上架感言 (求订阅+更新计划) 明天中午上架,第二次写上架感言,先说说自己的一些感想吧。 这本书六月开,九月下旬上架,写了三个半月还多,比一般的新书都长,许多读者都因此而弃书,居士对此赶到惋惜,不过也是自己造的孽,当初非得双开,算是自尝苦果。 再说一下这本书的成绩,数据比第一本好了太多,本人敢说,没刷过一票一个点击,除了自己账号每天定时投的两张推荐,收藏也到了一万五,前一本大枭雄上架之前还不到三千收藏。 还有感谢编辑星辰的推荐,真的感激,三江,首页强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本来之前还想来个三江感言,强推感言的,最后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毕竟我自己也知道在同期上推荐的书中成绩算是最差的了,写那些求收藏推荐也没什么必要。 另外要谢谢的是支持本书的书友,没有你们,我想我真的会切掉这本书,一直更新老书。 先是感谢打赏本书的大佬,sunzhongjie1宗主,青莲地心火,人生重来好了,孤独的林中鸟,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好几个熟悉的账号,都是老书的书友,反正除了我自己的打赏账号,还有三十一个,真的感激不尽。(本来想全部列出来,最后放弃,不然显得篇幅太长,太杂。) 然后是投推荐票的诸位书友,这本身就是一种支持,代表了一种认可,居士在这里也诚心拜谢。 再之后,也就是切入正题,求订阅,求首订。 无论这本书前面成绩如何,都不代表以后的成绩,这个分水岭就是上架,看过太多上架前成绩天花乱坠,上架后一扑到底,最后无奈自宫的小说了。 说句老实话,笔者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因为收藏也好,点击也好,都不能百分百的决定订阅的成绩,比如我在起点数据看到的,咱们武侠分类就有一位首订收订比零点二的大佬,我看到的时候简直震惊了,这要是我的书,瞬间成神的节奏啊。 不过想想也知道不可能,武侠类更多的是几十比一,这个几十波动也很大,上到九十九,下到十。 所以也不求别的,只求大家尽力,能全订的全订,能自动订阅的自动订阅,能跳着订阅的也可以跳着订阅,当然,连这些也做不到,哪怕给个首订也好。 笔者十分需要订阅,笔者十分需要订阅,笔者十分需要订阅,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再说一下更新的计划吧,上架当天五更,现在手里没存稿,所以要一大早起来现更。 之后更新,每天保底两更,有能力会适当三更,甚至爆发性更新,看自身情况,不过最少两更是肯定的。 再说说催更,打赏的,盟主一位加更五章,舵主往上,最少加更一章,看情况和能力,能多更尽量多更,做不到的事情我不会打包票,而且这种加更比较随性,大家理解一下。 本书现在有一位宗主sunzhongjie1,由于是第一个大户,打算加更四章,先前加更一章,还有三章,上架之后会补上,不会拖欠,而且为谁加更,会在章节名写出来。 订阅方面,我目标不高,首订四百起,每多两百均订,加更一章,要是连四百,甚至更少都没有,也就没什么说的了。 本人承诺,说得出,做得到,做不到,硫酸日吊,当然,要给个缓口,不能一下子要求笔者全部兑现,毕竟细水长流。 最后的最后,还是要感谢各位支持本书的书友,希望能和你们一起走下去,也许看书不仅仅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陪伴和情怀,真心希望我们之间也能有这样的感动。 第一百五十三章 幻阴指与诱惑 (求订阅) 闵庄走后,项央回到自己的小院中,换下宽松的衣服,点亮油灯,照亮屋子,开始接受无字天书下方的任务奖励。 幻阴指,混元霹雳手的独门绝技,乃是一门极为阴寒的指法,稍次于玄冥神掌,与寒冰绵掌相差仿佛,极为适合隐蔽偷袭。 指法招数也不算多,统共一十八招,乃是以点,戳,穿,插等等为基础的指法,对敌套路不多,因为这门武功本就不是以招数精妙著称。 幻阴指强大的是其阴寒指力与隐蔽偷袭,即为趁人不备之际,突下辣手,中指之人会受到极为冰寒指力的侵袭,生不如死。 “倒是蛮不错的,不但能当做武功用,也可以作为刑讯的手段。” 项央了解过后,微微点头,虽然对幻阴指在正面对敌上稍显不足有些失望,但也没有耿耿于怀。 现在他正面对敌的手段并不缺,刨除刀法不言,今日晚间与雷杰这个高手对攻之时所使用的金顶绵掌就颇为不俗,更何况还有十二路谭腿与神行百变能让他进退自如。。 而这门指法,修行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就是一个内力运转与施放指力的熟练度问题。 还是一句话,内功既厚,内家武学领会起来都会轻松写意不少,幻阴指走的是阴寒路子,如果项央的内功也是阴寒属性,必会事半功倍。 可惜全真内功中正平和,内力纯净,不掺杂其他,所以只能另辟他路。 施展这门指法,项央需要将全真内力通走手太三阴经的五个大穴道和十几个**位,之后通过右手释放,点中人身,即可将阴寒指力灌入他人身体。 当然,当项央内功修为达到六正经以上,可以指力外放,更加隐秘,无声无息,堪称阴人必备的武学。 细细在脑海中回想了一遍这门武学,结合给出的过往修炼者的经验之谈,项央很快就对这门指法有了很大程度的了解。 右手食指中指并拢,全真内力自丹田而始,通过幻阴指提及的独特内力运转之法流动,待通过手太三阴经的诸多隐晦穴道之后,原本的内力已经带了些阴寒的属性,汇聚与指尖,并拢的手指带着微微的青色。 项央眼里一动,将手指点在燃烧的油灯之上,噗呲一声,油灯红焰冒出一道白烟,被生生浇灭,而他的手指也感觉微弱的灼烧感,随即散去指力。 “好奇特的武学,我的全真内力本来没有属性,攻伐之力极为微弱,但在通过幻阴指的运气法门之后,居然带了阴寒属性,指力点出,真如冰块一般,杀伤力大增。” 项央眼里露出一丝喜色,幻阴指的这门武学可谓给他打开一扇新的大门,人体经脉,内家武学,神秘之处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完全可以作为一门神秘学来理解。 更令他开心的是,在修炼这门指法的时候,他感觉到一种极为轻松的自在之感,这门武功当中内力运行并非简易,甚至极为艰难,但在他面前,就不算什么。 “我的内功修为是其一,再有就是修炼了不少武学,得到诸多前辈高人关于武学上的见解认知,对武学领悟别有一番敏锐触觉,这在这段时日修炼其他武功也都进境喜人可以看出。” 这才是最让项央看重的,因为这是他本身特质的提升,相当于一个人的底蕴,文化,今后就算没有无字天书,他有了这种特质,也能在这个世界活的很好,很滋润。 打个比方,同样是学一样技术,智商高低是学东西快慢的一个标准,另外,个人的文化素养,眼界见识也是衡量标准。 “可以了,从明天开始也要把幻阴指作为一个主修的手段,仅在刀法之下。” 项央心里考虑的很清楚,其他武学,十二路谭腿,金顶绵掌,在无字天书的任务奖励下,得到提升极大。 幻阴指只是刚刚得到,但它本身又是很给力的武学,对项央帮助不小,为了在短时间内有所成就,下苦功也是应该的。 次日一早,又是一声嘹亮的惊恐叫声,看来是闵庄院外被杀的护院被人发现了,将早起练功的项央给烦的不要不要打的。 这次他甚至都没有出去看热闹的欲望,依旧对着朝阳吐故纳新,体会早间万物苏醒,勃勃朝气的意境。 没多久,就有雷家的下人来请项央到雷家内院一行,是雷虎派人来请。 到了大堂,雷虎一人坐在堂上上首位置,雷杰不见踪影,吴大烟袋,侯顺两人看着项央,友好的笑了笑,便闭目养神。 “人来齐了,那我就开门见山了,闵庄昨夜杀了我雷家庄的一个护院,更不自量力,潜入我雷家内院,要杀害我的儿子雷杰。 这件事不知你们三位是否知晓,又是否在其中加以参与呢?” 项央笑了笑,吴大烟袋和侯顺也睁开眼睛,相顾无言,摇摇头,他们猜出闵庄昨晚去干什么了,却未曾劝阻或者通风报信,就是不想掺和在其中。 “项小兄弟,你这笑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和闵庄一样,也对我雷家庄有所不满?” “项某哪里敢如此?只是震惊闵庄的胆大妄为,那不知雷庄主打算怎么处理闵庄,她又身在何处呢?” “闵庄昨夜已经逃离雷家,现在不知所踪,至于怎么处理,我还在犹豫。 罢了,闵庄之事暂且按下不提,今天叫三位前来,除了告知闵庄之事,还有一事相求。” 雷虎粗豪的脸上露出一丝郑重,吴大烟袋三个也挺直身子,注意力集中,雷虎真要通知闵庄之事,随意差遣一个下人告知即可,何必召集三人这么麻烦呢? “是这样的,我和房家的家主房潞已经约好,今天下午会到房家做客,到时候关于房家集靠近清江的一片地的归属会有个结果。 过往我们两家关于生意以及土地的争夺处理,大多是以武力相较,胜者得,败者退。 往年我雷家大多处于劣势,但今年有三位武师在雷家,想来会有改观,所以我想请三位助我雷家一臂之力。 只要出手,每人都有千两纹银送上,若是获胜,还有我雷某人年轻时珍藏的奇珍异宝相赠,百年人参虽然贵重,于武道内功修行有益处,却并不是独一无二。” 诱惑,赤裸裸的诱惑,百年人参之流的宝物不是唯一,雷虎年轻时看来揩了不少好东西啊,尤其是这个家伙本身就是个高手,他留下的东西,肯定是比项央手里的百年人参还要好上不少的珍奇之物。 项央这些日子切割人参,熬制参茶喝,日日滋补,内功猛进,已经尝到好处,听到这话,眼珠子顿时变亮,就是吴大烟袋和侯顺也是呼吸猛然一沉。 走江湖的,实力第一,好东西难求,只是出手教技,又不是分生死,这个买卖做得。 雷虎看着三个人的表情,毫不意外,只是深深叹了一口气,希望能如雷杰所愿,他能帮到的也就这么多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房家与云初 (求订阅) 项央三人互相看了看对方,都很了然的笑了笑,接着应下雷虎所求之事,无非是和房家庄的高手做过一场,输了也有千两纹银可拿,这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 等三人退下,雷杰才从雷虎右侧的后堂内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看向雷虎,脸上露出一丝愁苦与感激, “父亲,谢谢你帮我,只要杀了房潞,我立马离开清江府,再也不会连累雷家。” 雷虎摇摇头,平视前方大开的大门,仿佛见到一张如深渊一般的巨口正张大,等着雷杰一头钻进去, “说实话,我还是希望你立刻就走,不是怕麻烦,是为了安全着想,房家集只怕已经不安全了。 杰儿,当初房潞也只是无心之语,他事后也向我道过歉了,不如还是放他一马吧,毕竟你已经亲手杀了他的女儿,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雷杰冷着脸没有插嘴,等雷虎说完,才瞪着一双不比雷虎小多少的眼睛咬牙切齿道, “你雷杰不是个男人,不能人道,你有什么资格娶我的女儿,一句话,我记了整整十三年,每晚做梦,耳边回响的都是这句话。 父亲,你要是懂我心里的苦,就不要劝我,我知道房家集已经不安全了,甚至刚刚那三个人里,至少就有一个可能是神捕门或者官府打进我雷家的探子。 但我已经等不了了,这次不论生死,我都会试一试,或者说,我的心早就死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不过是个躯壳。” 雷虎没有再劝,自己的儿子,脾性如何他是了解的,这是一个极为偏执的人,一句看轻他的话,还是房潞当年受到他欺骗含恨说出,被雷杰记了这么多年,就能看出些许端倪。 房门外,雷卓静悄悄的趴在门侧,听到这些话,有些疑惑,挠了挠小脑袋,一路小跑,往雷晶的住处走去,父亲和大哥是不是吵架了? 过了晌午,吃完午饭,雷虎便带着一身黑衣劲装的雷杰与项央三人共同赶往房家,这次只有他们五个人。 房家与雷家相距不远,都是在房家集最内部,不过房家的庄子更加气派古老,带着岁月的斑驳与沧桑,一草一木都镌刻着过往发生的一切。 房家集,本身就是房家人最早来此定居,之后吸引人流,成了不必一些小县城差多少的集镇。 进了庄子,雷虎等人在房家管家的带领下,一路穿过四五个院子,才来到一间布置典雅,带着文人气息的大院子。 房潞站在院外迎接雷虎等人,气色与那日差不多,虽然面向苍老,但精气神都不错,看起来还很健硕。 在他身边,是四个手握长剑,一身同样衣饰的剑手,三个小年轻,是当日差点和侯顺起了冲突动手的青光剑派的弟子,还有一个似乎是三人的师兄之类的长辈。 三十多岁,长相不算英俊,但五官端正,尤其是一双眼睛,锐利似剑,刺得人不敢直视,内功火候与剑术只怕都不是凡俗,至少吴大烟袋满来轻松的脸上此时挂满了凝重。 “是青光剑派的云初,武功极高,如果对战的人是他,我建议直接放弃,这个人太危险。” 前面房潞和雷虎两人热情寒暄,吴大烟袋三个跟在雷杰后面,小声交流着,吴大烟袋的话让侯顺和项央都是一脸不解。 “青光剑派我一共就认识两个,一个是车离,和我有些交往,另一个就是这个云初,乃是二代大弟子,有望承接青光剑派掌门大位的高手。 这个人乃是十足的剑客性子,轻易不出剑,出剑必见血,我曾听车离说过,他们一代弟子,不少人都对这个人忌惮非常。 咱们三个只是帮忙,没必要和这个人死磕,至于另外三个小年轻,就没那么多的担忧了。” 吴大烟袋说话间,将目光放在项央身上,项央年岁比那三个年轻剑手还要小上五六岁不止,但内功火候却不差多少,着实是个异数。 内功火候,不是单纯的指打通经脉的数量,还要包括内功的深厚程度,内功的差异高低等等。 比如有的人一辈子只打通一条正经,但苦练数十年,这种深厚修为,雄浑内力,绝非那些靠天材地宝打通全身经脉的人可比。 甚至这个世界本身就有全身百脉俱通的绝顶天才人物,纵然如此,他们修行内功也要从无到有,省却打通经脉的过程,却重在积蓄。 项央只打通三条经脉,按理说只算作较为初级的武者,但全真内力重在积蓄,前期弱,后期强,再有系统数次奖励内功修为,深厚程度并不比那三个青光剑派弟子的十数年苦修差多少。 项央几人在打量对面,青光剑派的几个人也在看着他们,吴大烟袋修为最精深,得到云初的注意,等一侧的青年剑手耳语一番,得知这个老头子和车离竟然还有些交情,脸色变得好看许多,甚至眼中带着善意。 至于侯顺,则感觉云初看自己的目光满是不善,不过他也不是柔弱性子,眼珠子一瞪,回顶过去,倒是让云初眼中多了些赞赏。 “虽然是个口无遮拦的莽汉,却也是个直性子,不是那种欺善怕恶的小人,稍加教训即可。” 云初内中所想,外人不知,侯顺自然也不知道,不然肯定勃然大怒,虽然是夸人,也避过一劫,但听起来也很像损人。 最后看向项央,云初的瞳孔才是一缩,内功修为不是惊世骇俗,他惊讶的是项央的年纪。 外州不论,单说雍州,一般江湖散修,除非是有高人指点,不然想在这么年轻就有这种造诣的,大多是在名门大派才有。 “还有他握刀的手,只有一层浅浅的茧子,这是练了一种很不错的内家掌力,劲力练透,将老茧褪去?” 是新生茧子,还是老茧褪去,云初最有感触,一眼就能看出来。 毕竟当初他也是如项央这般,前期苦练剑术,打磨基础,右手老茧厚厚,中期开始以雄浑内力磨损掌中老茧,这是为了使剑的时候更加灵敏。 老茧一厚,握剑也好,握刀也好,甚至拿着任何武器,都会像带着手套,隔了一层。 低手时影响不大,高手之间,差了一丝一毫都是致命的。 第一百五十五章 切磋交战 (求订阅) 等房潞和雷虎两人寒暄过,便携手走进院子正北方向极为堂皇亮丽的大屋,两人身后,青光剑派的四人和雷杰吴大烟袋跟着进入。 来到大屋中,房潞与雷虎并排坐在上首位置,下方人各靠左右一边,分列而坐,场面非但算不得多么紧张,反而很是融洽。 “房潞,这次那块地的归属,咱们之前通过信,还是老规矩解决,不知你们派出几人出场啊?” 雷虎刚一坐下,就立马将一双圆眼眯成一条细线说道,眼角余光扫到青光剑派的云初,极为凝重。 他虽然退隐江湖,但不代表消息不灵通,云初这个青光剑派的二代大弟子,他还是有几分了解的,只怕吴大烟袋几个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不过也无所谓,本来他今天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争夺什么土地,只是为了圆自己孩子的一个多年夙愿。 “其实这么多年了,咱们两家也不用那么见外,你若想要那块地,给你又如何? 不过我倒是想见识一下诸位高手的风采。这样吧,云大侠的三个师弟初次下山,便由他们三个出战,咱们点到为止,避免有所损伤,你看如何?” 雷虎哼了一声,故作不屑状,看着房潞,摇摇头, “那块地凭本事取得,雷某人可不会要你房潞施舍的东西,废话少说,我这边就派出为卓儿请的三位武师。 今天我有急事,一场一场来,太过麻烦,咱们就一战定输赢,六个人一起上场,怎么样?” 房潞略微有些迟疑,随即想到了什么,点点头,应了下来,而这里太小,三三相对,六人大战,根本施展不开,便带着雷虎一行人往房家后方独立开辟出的大广场上。 一片空旷石地上,左右矗立着十数根硕大粗壮的灰白石柱,分列四周,围住广场,光看着就有一种极为雄壮之感。 广场一侧,有黑木搭建的台子,房潞云初,以及雷虎雷杰就在台子上搬了四个太师椅安然坐下观战。 由于已经是晌午过后,虽然深秋,日光依然毒辣,更在上方撑起一片巨伞,下人还奉上瓜果糕点。 项央三人则在广场的正中央,每人挑了一个对手,相对而立,六个人眼中都带着灼灼的战意,青光剑派的三人更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一看就是刚下山还没见过血的小年轻,武功高则高矣,却经验匮乏。” 项央只是草草一看,便看出对面的青年很是紧张,不是害怕,恐惧,而是类似他初次与贾逵这个武者对战时的激动。 门派弟子,一般武功未成,都会在师门长辈的要求下,勤修武学,提升境界,等到得到认可,便出山行走江湖,积累经验。 吴大烟袋和侯顺也有同样之感,门派弟子有门派弟子的优势,但也有他们的劣势,也许未来他们经历过,厮杀过,体验过,会弥补这些劣势缺陷,但绝不是现在。 没有裁判,侯顺最先动手,和往常一样,斯拉一声爆衣,裸露出雄武的上半身,筋肉虬结,泛着暗灰色的角质感,色泽比先前项央看到的更加黯淡,显然密岩横练体有所精进。 吴大烟袋砸吧了下烟袋,佝偻的身躯渐渐挺直,仿佛一棵山间老松树,渐渐幻化成一个百战不破的威武战士,手中的烟袋哗啦啦一颤,绽放出极为明亮的色彩,刺人双目。 没有任何交谈,侯顺和吴大烟袋瞬间朝着两人对面的青光剑派弟子扑去,走的是先下手为强的路子,手上的力道也是毫不含糊,刚猛雄浑,要以力压人。 与这两人相比,项央就谨慎多了,脚下缓缓挪移,手上雁翎刀紧紧握着。 同时感应着脑海中无字天书下发的新的支线任务,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支线任务四,击败青光剑派弟子,任务奖励,飞沙走石十三式一年修炼进度。” 项央正高兴着又能赚上一笔了,对面的年轻剑手却是当先按耐不住,抽剑而出,朝他刺来。 青光剑派,便是以青光剑法为根基衍生而出,这门剑法乃是吕三思苦心孤诣,耗费十数年时间所创,剑招多变,剑势凌厉。 大成之后,剑刃挥舞成圈,化作青光,耀人双目,剑气更是锋锐难当,断金分铁如等闲。 当然,三个青光剑派的弟子论剑术修为,还远远达不到那个程度,甚至在项央眼中,单论剑术,还不如闵庄。 不过青光剑法要高过闵庄的飞雀剑法,三人的内力也比闵庄要浑厚不少,所以综合看来,实力几乎都在闵庄之上。 但他们的对手也没一个庸手,吴大烟袋的内力最为雄浑,一手烟袋挥舞成风,每一击,都点在对面青年剑尖之上,每一次,都让青年浑身一颤,几乎握不住剑。 这门功夫似乎是一门杖法,被吴大烟袋以烟袋使出,稳准快,劲力更是一波接着一波,胜利只在十招之内。 侯顺就简单粗暴的多了,挺着上半身,和对面的青年剑手对攻,这人还正是当日对侯顺很不满的那位朝天鼻,鼻子很有特点,两人算是“仇家”见面,分外眼红。 不过侯顺的密岩横练体还做不到刀枪不入这一层,尽量以拳脚功夫与青年交手,偶有失利,以密岩横练体,也还撑得住,更别说他手上功夫也不弱,堪与对面战平。 然后是项央这边,在对面之人出剑刺来之后,雁翎刀在内力灌注下兹拉出鞘,后发先至,以胡家刀法的一式闭门铁扇劈砍长剑,内劲碰撞下,双方同时震颤。 不过与对面青年后退卸力不同,项央咬牙狞笑,眼中迸射出璀璨的精芒,出刀如风,脚下谭腿发力,踏着神行百变,迸射而出,瞬间飘到青年身侧。 须臾之间,劈砍撩划斩出九刀,刀刀切向对面青年的身体要害处,刀锋之利,虽然没有外放刀气,一样令对面之人遍体生寒,几乎有被刀刃切割的痛感。 与项央对战的青年没料到项央如此行险,与他对刀不后撤卸力,反而强压力道震荡,因此完全没有防备。 手上的长剑本能施展开来,只挡住项央斩出的七刀,在第八刀时,项央划破他的左臂衣服,第九刀,直接将雁翎刀架在青年的脖颈上,刀刃雪亮。 项央与青年是三组中最后动手的,却是第一个分出胜负的,不但让旁边对战的四人惊诧,就是台上的四人也是惊讶莫名。 “好小子,刀法不赖,心性更是狠绝,走奇险,这人心有猛虎,是个人物。” 云初眼睛一亮,语带激赞道,虽然他的师弟输了,但与武功无关,只能说对面之人是个真正的强者。 第一百五十六章 突变 (求订阅) 雷虎也是一个高手,看得出项央这是兵行险着,如果刚刚对面青年剑手经验老辣,满可以凭借青光剑法一一阻挡下他的快刀斩击。 剑走轻灵,刀行厚重,并不是一句空话,贴身缠斗,以两人的刀法剑法造诣而言,项央未必占有多大的优势。 只是世上没有如果,项央看得出对面之人少有正式与人拼斗的经验,就如同以前他在安远第一次和刘乘交手时差不了太多,所以才敢下狠心,冒险决胜。 这不是赌,而是理性分析后外加自身的特质取得的胜利,项央赢得当之无愧。 当然,这次飞沙走石十三式也没让项央失望,决胜之招法就是如此,若是单纯用胡家刀法与青光剑法对阵,未必会输,想要赢,至少也得数十招往后。 而当此时,木台上的雷虎突然起身,看了眼诧异望向他的房潞和云初,抱拳道, “哈哈,见猎心喜,场下后辈之战如此精彩,老夫也是手痒难耐,云大侠,还请不吝赐教。” 话音刚落,人已经朝着云初扑去,右手并掌拍击,人未到,一股强劲猛烈的风声已经呼呼而来,带着令人难受的燥热之感,好似大夏天蹲在燃烧正旺的火炉旁一样。 “好掌法,好内功,那就请恕云某无礼了。” 云初本是剑客,最好争斗,雷虎见猎心喜,他又何尝不是如此?不过没有出剑,而是并拢手掌,和雷虎硬碰硬拼了一掌。 一声轰隆之声下,云初脚下的木台,咯嘣碎裂成十数快飞溅,而两人已经借力飞纵入场内,激烈拼斗,原来云初不但剑术非常了得,掌法也毫不逊色。 而且掌势如剑势,出掌如出剑,带着洞穿一切的凌厉锋芒,飘忽如云,凝重如山,与雷虎毒辣的断心掌打的不可开交,且一直占据上风。 如此,木台上只剩下端坐的房潞和低着头的雷杰,雷杰猛地抬头,朝着房潞诡异一笑, “房大伯,既然场上都已经打成了一片,咱们干坐着也不好,不如也试一下手?” 房潞本来淡然的脸色突兀一变,一双浑浊的眼睛瞬间变得明亮,死死盯着雷杰,声音不慌不忙, “雷贤侄说笑,老朽不通武艺,哪能与你这样的高手争锋?咱们还是安心等待他们战个痛快再说吧。” “等?不不不,我等了十三年,实在等不下去了,房伯伯,十三年,日日夜夜,你对我说过的话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这次好了,终于能一尝所愿了。” 雷杰说话间,已经朝着房潞奔去,不过两丈远,六米多的距离,以他轻功步法,转眼即至。 看着房潞有些惊恐的脸色,突然放声狂笑,眼中带泪,一把捏住房潞的喉咙,将他从太师椅上拖下来,动作极为粗暴。 “雷杰,你要做什么,咳咳,你疯了,你敢杀我?不想活了吗?” 房潞枯瘦的双手竭力想要扒开掐住自己脖颈的大手,但他年老力弱,又不通武功,哪里能搬得动雷杰的大手? 这时,场上的人也看到木台上的惊变,项央吴大烟袋以及侯顺三人都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雷虎则是轻叹一口气,眼中带着放任,同时将带着殷红血迹的右掌负在身后,淡漠的看着木台上的两人,他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在雷虎身边不远处,云初带着杀机看了眼雷虎,随即将完好如初的右手搭在左手持着长剑的剑柄上,冷冷道, “放开房老庄主,我让你离开,不然今天你走不出这里。” “走不出这里?哈哈哈,你拿这个来威胁我?用死亡来威胁一个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甚至生不如死的人,云初,你算是白费口舌了。” 雷杰双眸带泪,没有穷途末路的绝望之感,反而带着欢欣雀跃,带着多年梦想成真的开怀。 项央心里一沉,眼下的情况,雷杰手上攥有房潞,哪怕云初武功再高,也不可能救得下房潞。 “失策,失策,雷杰肯定和房潞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明显抱着必死之心要托房潞一起下黄泉,甚至也有保护身后的雷晶的意图。 要是他杀了房潞,云初必定动手,我的武功远不及对方,抢人头更是不可能,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只怕要离我而去了。” 想到那门极为知名的剑法,项央心痛的眼泪都要流出来,虽然他是练刀的,就算得到这门剑法也不可能修炼,但看看总是好的,领略这门剑法内中的奥妙更是他的一个心愿。 这就跟有人喜欢看动漫,有人喜欢收藏古董,有人喜欢唱歌跳舞一样。 项央对女色,对财富,乃至权势,都不甚热衷,唯一喜欢的就是武功,这一门武功要是与他失之交臂,能心痛上好几天。 更令他担忧的是,雷杰一死,只怕神捕门就要开始收网了,雷晶的存在雷杰相瞒也瞒不住,他能猜到的事情,神捕门没可能猜不到。 万一雷晶也被其他高手截胡,他的紫霞神功也就没了着落,这才是最亏的,主线任务的奖励,更高一层的内功心法,还是他能修炼的,万万不容有失。 项央心里思考中,木台上的房潞眼里满是不解, “雷杰,我和你们雷家一向交好,更无冤无仇,为什么你宁愿死,也要拉我一起?房某人自问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 房潞的这句话,可谓捅了马蜂窝,一下子让雷杰变得杀机腾腾,但雄武的身躯却缩在一起,就像是寒风之中瑟瑟的鹌鹑, “无冤无仇?嘿,老家伙,也是,你已经这么老了,记性肯定不好,那我就提醒提醒你,十三年前,我父和你有婚约,两家人要结亲之前,你是怎么说的? 你可知道,就是你的一句话,让我刻骨铭心记了整整十三年,杀你,是我今生今世必做之事。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你送走之后杳无音信的女儿,已经被我生生虐杀。 她不是喜欢男人吗?死之前,我给她找了十个彪形体壮,极有男人味的汉子来侍候她。 你猜她怎么着,她居然哭着喊着不要,哈哈哈,不要,她不是看不起我吗?她不是喜欢男人嘛?好,我满足了她,她居然不要,果然是贱人。” 此时的雷杰明显有点不正常,说话的语气癫狂,脸上的表情却是痛苦扭曲, 狰狞至极,想来这么多年受到极大的心理折磨,人已经疯魔了。 房潞听到这话,露出惊讶,难以置信的表情,唯独没有父亲对女儿死亡的悲伤,这让项央有过刹那间的怀疑。 第一百五十七章 沈醉与蒙面人 (求订阅) 雷虎,项央,是对雷杰隐秘比较了解的人,所以能够体会雷杰心里的痛苦与难过,自己不能人道,自己的未婚妻,被自己找来的十个大汉糟蹋,是个人都难以承受。 至于其他人,青光剑派的几个,以及吴大烟袋侯顺两个,则是听得云里雾里,不知道雷杰发什么疯,不过也有些猜测,看向雷杰的目光带着诡异。 雷杰似乎也感受到了众人的目光,缩成一团的身体猛地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捏着房潞脖颈的大手蕴含内力,狠狠一捏,就要将房潞一把捏死。 在雷杰带着忐忑,期待,欢愉的目光中,他的右手却宛如捏在一块极为坚硬的铁块上,根本难以撼动一分一毫。 “怎么可能?你不是房潞,你究竟是谁?房潞在哪?房潞,你给我出来!” 右手千钧神力迸发,竟然捏不断手上的这人脆弱的喉骨,雷杰顿时狂怒大喊起来,一双虎目充血,衣衫鼓起,右手便抓为掌,狠狠拍打在面前“房潞”的心口上,却宛如击打在一块湿淋淋的蛇鳞上,错手滑过,未曾建功。 “咦,这是螣蛇炼体法,是清江府沈醉的螣蛇炼体法,这人是沈醉?” 云初和侯顺瞬间认出这门横练武学的来历,不过云初是带着欣喜,侯顺是惊讶,至于其他人,吴大烟袋若有所思,项央则是根本一无所知。 沈醉,是清江府出名的横练高手,内家修为不知高低,但横练武学极为骇人,真正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除非功力高他几个档次,不然想要打败他,那是痴人说梦。 反正项央看着是极为心惊,这人看起来武功深不可测,不知比起他见过的苦和尚如何。 就在雷杰大喊之间,“房潞”突然出手,一掌拍在黑发乱舞,如狂狮怒啸的雷杰胸前,罡风猛烈,但留有余力,没有下狠手。 等雷杰被这掌打飞在半空中,项央等人才看到本来鸡皮鹤发,极为苍老的房潞身体一震颤动,原本佝偻矮小的身体节节拔高,骨骼粗壮,双手双足也诡异的长了一截。 而后这人在脸上一阵抹擦,拭去易容所用药粉面具,返回原本的面目,竟是一个三十岁许,双目狭长,脸色泛黄的男子。 这宛如变身一样的绝技惊了项央一跳,这还真是假的房潞,不过好厉害的易容之术,能把人分毫不差的扮作另一个人,甚至连声音,高矮,胖瘦,身材都一模一样,简直是神乎其技。 项央也知道有缩骨功、缩骨大法之类的武学,还有口技一说,但想不到有这般高深莫测,简直逆反常理,一个人怎么能忽高忽矮,将尺长的骨头所成不足一半的样子呢? 就在这人动手之后,从广场外突然走进几个人,中间之人锦衣华服,眉眼带着阴鸷和恨意,是真正的房潞。 而在房潞旁边,鲁达和项央熟悉的罗七,还有一个手持银鞭,身材火辣,打扮英姿飒爽的女捕快。 “原来莲儿是你杀的,当年我就有所怀疑,但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看来你真是疯了。 还有你,雷虎,雷杰这般作为,就是在败坏你们雷家,你竟然也放任不管,是老糊涂了吗?” 房潞一直隐身在广场外,从头到尾看在眼里,心里的苦闷与仇恨几乎快要打垮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好了,房老,这个畜生不但杀害贵千金,也残害了不少房家集的百姓,这些交给我们神捕门处理,绝对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鲁达面带沉肃,朝着身侧的房潞劝道,而后向着到底吐血的雷杰走去,眼中漠然, “雷杰,看到我们,你应该知道自己的结局,现在还有什么想说的?” 鲁达身侧的罗七和那个女捕快警惕的看着雷杰,不过却见到雷杰抬起披散头发的脸庞,用衣袖擦干被沈醉打伤,残留在嘴角的血渍。 “早就知道是你们,只是没想到居然设下这么一个局,为我一个小人物,不觉得大动干戈吗? 是了,你们想找到我身后的人,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枉然,他已经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而我,你们得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 说话间,雷杰看着房潞,眼神流露出一丝遗憾之色,手掌突兀朝着自己的头顶拍击,显然要自戕,倒也是一个狠人。 不过这场上,怕他自戕的可不止一人,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人早存死志,无惧魂入幽冥,所以同时出手阻拦的有项央,有那个女捕快,还有早已下定决心不管雷杰生死,却忍不住出手的雷虎。 女捕快以银色长鞭卷曲缠绕雷杰的手掌,雷虎,则是虎跃到雷杰身边,死死捏住雷杰的右掌,项央,则是激射出一枚短匕,直指雷虎的额头。 这三人几乎同时出手,不过女捕快也好,雷虎也好,目的都是为了阻止雷虎自杀,或者说是阻止雷虎死去,而项央则不然,他的目的就是阻止雷虎自杀,换做自己亲自动手,斩杀对方。 毕竟他还有一个支线任务就是斩杀雷虎,当然,这个任务完不成也没什么,天书又不会惩罚他,但架不住项央对辟邪剑法实在是心痒难耐,好奇至极,必须搏他一把。 瞬息之间,女捕快银鞭卷住雷杰的右手,雷虎跳到雷虎身前,也要拉住雷虎的右手,唯独所有人都忽视了刺向雷杰额前的匕首。 所有人都惊呆了,只有项央眼冒精光,心里暗喜,脸上却露出一副大惊失色,好似失误了一样的表情。 就在众人以为雷杰必死在项央匕首下的时候,一枚银针隐秘弹射在匕首上,使得匕首临时改变方向,直插在雷杰被银鞭裹住,雷虎大手捏住手腕的右手上,一抹鲜血溅出。 迎着众人传来诡异的目光,项央干咽了下唾沫,勉强笑了笑,搓了搓手, “失误,完全是失误,我想阻止他自杀来的。” 不过众人却没工夫管项央,因为在场上,雷杰身边,已经多了一个体型柔弱娇俏的身影,蒙着面,众人看不出身份,却令雷虎如遭重创。 这人一入场,右手除了拇指之外的四指夹了三个银色圆球状的物品,朝着雷杰外的三个方向抛掷圆球,落地后炸起一阵白色烟雾和刺人眼鼻的红色粉末。 众人纷纷挥舞衣袍躲避,项央心里一跳,知道机会来了,强忍住涕泪横流的模样,瞪大眼睛施展神行百变来到雷杰刚刚所在的位置,刚好就见到蒙面人带着雷杰飞纵而走的背影。 项央不管他人怎么样,脚下飞纵,弹跳几下,也离开广场,只留下似乎受到莫大打击的雷虎喃喃自语,仿佛着了魔一样。 等烟雾和粉末散去,众人再看,场上已经少了几个人,黑衣人与雷杰,项央与云初,四个人都不见了踪影。 鲁达脸色不慌不忙,从怀中掏出一条黑色的丝帕擦了擦面庞,笑了笑,这小子,动作倒是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