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女孩》 序 一 序 一 绿 妖 成为柏邦妮 邦妮说,我绝不减肥。后来,一年中她减去三十多斤。 邦妮说,我决定一辈子不买房。现在,她住在一个一百五十多平、三室一厅、卫生间就有俩的大房子里。 而她上一个住处的样子,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小房子,有三个像鸟窝一样的卧室,还有一个同样小的客厅,里面川流不息地来往着各路人等。进门后想找个地方坐,需要在杂物堆积如山的沙发上拨拉半天。洗澡间刷了王家卫风格的绿色和紫色的漆,一边冲澡,一边往下掉漆皮儿。厨房玻璃破了,是冬天,糊一张张靓颖的大海报,画着浓重眼影的张靓颖对每一个进厨房的人傲然微笑。 有跟她谈合作的老板回去跟人说:那孩子,自己住在垃圾堆里,存钱给爸妈买房子。 那个房子却又有一种魔力,不止是困窘际遇里的王家卫和张靓颖,闪烁着北漂文艺青年的俏皮劲。它还有种下大雪的深山老林里,你迷了路,远远看到一座木头屋还生着火的那股魔力,所以,屋子虽小,客常满座,“固定人口是三个,常驻人口是五个,流动人口约等于六七个,高峰时期也曾经到达十个。”一次只买七毛钱肉的副导演李一勺、自嘲“我最擅长的就是躲开”的龙套演员、不合时宜的电影导演、听到别人放流行音乐就愤怒地放柴可夫斯基的女演员马青皮……他们多多少少都被写进这本书里。那是无数个青春、梦想的狞厉挣扎,他们来来去去,得意、潦倒、恋爱、失恋,有人永远离开北京,有人就此留下,但变成另一个人,或者至少,不再回到这里。 在一篇小说里,邦妮写一个年轻人在她家里吃饭,“他连碗底的最后一点土豆泥都用筷子刮出来吃掉,吧嗒吧嗒的咂着那点香味。我还记得白瓷的碗底,像被犁过的田,像雪橇走过的雪,最后留下的那点儿土豆泥。”——就是那种气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在许多年里,像被外面的冰天雪地吓坏的迷路者,钻进这间弥漫着炖肉香的小房子里,吃一顿好饭,睡个有床的觉,再出门奔波。 那时邦妮和一个影视公司的老板讲到她的《成为夏末初》,说,是讲一个女孩子为了成名,付出的巨大代价……老板微笑说:“什么代价?不就是和人睡觉吗?” 那个微笑激怒了她。还有我。 是成长过程中这些混沌难言的得到和失去,以及,你以为是得到的失去,你以为是必然却依旧痛苦的自我修改,你给自己分娩了另一个自己,更好更成功,但你却还惦记着最初的那个我。 甚至还包括付出幸福,为了更幸福。包括离开那个粗糙恶劣的小房间,搬进大房子。包括书里出现的所有爱过的男人,邦妮没有删掉他们的痕迹,她故意的。那些痕迹,就这样不动声色汇入她写的更多人的聚散离合里,这一部分,她写的淡,像侯孝贤的电影,镜头都是远的,镜头下的感情却是浓的。还加了多愁善感青春中第一次的叹息。 代价的长长的名单上,还要包括无数的悖论,比如减肥和买房,邦妮就是这样不停以今日之我,推翻着昨日。循环往复,川流不息。然而这或许就是人生必经阶段。一会儿是山一会儿不是山最后还是。只是邦妮的循环,因为她自己文字的定格,比别人分明,也因此显得好笑,还有悲怆。 可是以上都只是文字,见到邦妮这个人,你就会觉得,去它的文字,但愿所有文艺女青年都长成她这样才好:滑稽、亲切、敏感而不神经质、从心底向外散发温热。她是每次饭局在杯盘狼藉中抬起头问大家“最近看了什么好书?”,一边掏出小本本记下来的人,也是文艺女青年大聚会里最奔放谈性谈聊荤段子的人。她还是我所有朋友中,住最大房子的人。 说到这里,就得说说她妈妈。邦妮的妈妈,那是一朵奇葩。谈笑风生间,做好一桌菜,抽着烟跟我们聊天,她是个口语大师,讲起话来你犹如亲见。她讲自己闭上眼,宰杀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一边口里念叨:鱼啊鱼,别怪我,是张姗姗(邦妮)要吃你,可不是我要吃,然后哈哈大笑,一点不像个“妈妈”。 写妈妈,没有人比邦妮自己写得更好:我的妈妈比我更像一个丰饶的大地女神。她一年四季永恒的短裙,一丝不苟地展现她修长的小腿,即便站着忙碌一整天,也不肯脱下七公分的高跟鞋,清晨五时起身化妆,多年前那么封闭也敢敞开狭长的胸襟,露出雪白的,对着小学五年级的我教诲:“要的就是这味儿!”我的妈妈,高烧到神志不清,送她去医院前,她还要挣扎着爬起来说:“不给我化妆,我不出门!”——邦妮的沙龙女主人的范儿、她看见谁都“往家来往家来”的热情劲、她的豪爽、她对身体和开放坦率的态度都来自于妈妈。 为了在北京买一套房子,妈妈重出江湖,再开饭店。开饭店是很累的,邦妮每次说到“拖累父母”,都眼眶发红。可是同时,一想到妈妈又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嘻嘻哈哈地应酬各色人等吃客,每个人都高兴,每个人都被她安抚得服服帖帖,就觉得,那真是饱满生动的好生活。 一套大房子,背后有这么多故事。我能写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男主角的故事,也许会留到下一本书,邦妮自己写。 邦妮说:我喜欢泥沙俱下的生活。 所以,也许并没有悖论。邦妮的人和生活就像一片原野,生机勃勃,原始而磅礴。春天时开的花,和秋天的果实并不矛盾。冬天的大地冰封也并不是绝望。 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我们肉身在其中行走的世界,在那里,大房子、钱、社会地位……都是保护,避免肉身直接被生活打磨到血肉模糊;而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们扯下一切外壳,袒露肉身心脏,拿一些永恒的问题打磨自己,即使破坏生活也在所不惜。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好像一条鱼,被刮去鱼鳞时也是它全身知觉最为敏感之时。于是周期性自我刮擦鳞片、周期性自我怀疑、周期性自我厌恶。 这本书,就是邦妮的两个世界,一份泥沙俱下的生活,一个老女孩的内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序 二 序 二 周云蓬 错中动人 听邦妮说话,仿佛跟国手打乒乓球,乒乒乓乓搞得你手忙脚乱。她是那种大悲大喜型的人,大红大绿,让人担心再过分一点就土包子了。第一次,参加她的新书见面会,底下坐着很多文艺小男女。邦妮说的正兴高采烈,突然来个急转弯,说:其实,我小时候是很自卑的。然后就无语凝噎起来。坐在下面的我有些尴尬,台上的她倒是自然而然。后来相处多了,知道这就是她的常态。 某次,绿妖、邦妮和几个闺蜜在客厅开妇女大会,我进卧室换衬衫,邦妮举着一件新衣服尾随而入:周老师穿这件,然后站在那儿,眼巴巴地等着看我脱衣服,弄得我又尴尬了一次,多亏绿妖进来解难。她觉得自然,你就心虚自己太不自然。 一个人掉到水里,一定很狼狈,而一条鱼跳起来又落下去,就很优美。邦妮某种情况下,就是一条鱼,而我们只能是岸上替鱼瞎操心的人。瞎操心就是以爱的名义互相伤害。很久以前,她和某一任男友分手了,回家养伤,临回北京,父亲送行,正言厉色教训她:你这几年是彻底的失败。看谁谁找的男友全家都带到美国去了。邦妮对她爸爸报以不可克制的怒吼。在北京漂过的男女们,都曾和自己的爸爸这样吼过。不要互相伤害,就算出于爱也并不享有特权,这是我们的心声。 邦妮回来了,买了大房子,在书房里勤奋地写剧本,忙着健身减肥。买房子的女人,是对男人世界的温和宣战。可世界自始至终都是个不讲理的老爸,他强壮时,对你瞪眼睛,你哆嗦着反抗;等你强大了,对他又不忍割舍。你拿他无可奈何,只能写成小说编成剧本,把那些曲曲折折的生活,印在纸上,像一幅有关自己生命的手绘地图。 在艺术中错误才能很动人,艺术让错误绽放成奇葩。邦妮聪明地回收自己的不好和错处,把它们锻造加工成机灵古怪的、闪着光的优点。你来买这些错误之花吧,按照她的地图尝试走进她内心,但谁知道会通向哪儿,或许迷宫一样的世界和这张自相矛盾的地图最匹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影 评 影 评 他是个天才 他是个天才,首先,他是一个人。 “音乐是什么?音乐是一个大满足。音乐满足了你以后,其他的东西你都不会在乎。”“我不喜欢为了比赛而音乐。音乐是为自己的。真正的享受是在音乐里的,不是比赛,不是赢。”“生和死是什么?” “有的音乐是为了献给神的,但是我是一个人,音乐是给人的。” 说这些话的人,他十七岁。 “人为什么活着?大多数人都不开心。可是音乐会化解掉所有这些。我想把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告诉他们这一点。”“我以后的人生啊,三分之一是音乐,三分之一是生活,三分之一是钱。”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十岁。 纪录片的时间脉络是他组织了一群小孩参加音乐比赛。纪录片的章节以人物来划分:老师,哥哥,妹妹,父亲,学院。我想之所以用人来划分,也许就是电影一开始,他说的第一句话:“我想做一个人。一个有人性的人。” 他并不可爱。天才就像除草剂,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你看到他周围的人为他所遮蔽,所伤。你能看到他同样学习音乐的哥哥,用怎样顺服忍耐的眼神看着他。同样学习音乐的妹妹是如何的沉默,被他偶然夸奖时,露出那样开心的表情。庸人学会了忍耐,但是天才不会。被他指责和批评的同伴,笑着说:“他……他好残忍的!”他最好的朋友说:“为什么我会忍耐他十年?……好问题。是神的安排吧!” 他十岁时,他直接地,真诚地表达不解:“哥哥为什么那么慢?他错那么多!我不能容忍。”他与别人合作,也总是在说:“他们好慢的,等起来好无聊。” 他实在是太自信了,自信到狂妄的地步。他经常弹奏完,自言自语说:“好棒啊,弹得好好!”“我当然不是万人迷,但是我是有魅力的领袖。有魅力的领袖才能改变别人的想法!” 如果说,一个四十岁的人在镜头前说:“钱真的不重要。音乐能满足一切。”我一定在心里说:扯淡呢你吧!但是他十七岁,他说这些话时,无比的笃定,无比的纯粹。那个时候,我不觉得他在扯淡。 青春也许就是,对未来毫无理由的笃定。以及,真诚的造作,真诚的表演,真诚的夸张。 没错,他不可爱,但是有些部分,他可敬。比如说,他永远非常真实。问他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他不会闪避,也不会撒谎。他就是戏谑地笑着问:“你真的要知道答案?你真的要我讲出来?”问题关于他父母的离婚。他就用最直接,最简单的话表达自己的看法:“因为我爸爸有外遇。这是我这么多年来,学到最多的一件事。他逃避责任……他没有人性。”镜头里平行剪切的,恰恰是他十岁时,父亲用疼爱到满溢出来的一种手势,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抚摸着他的头。 比如说,他的特立独行。他永远不为了赢而比赛,只是为了表达音乐而比赛。所以,他选择了超时的曲目,哪怕会被扣分。 比如说,他拒绝成为职业钢琴家,每个月在国外飞来飞去表演的那种生涯。他在拒绝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拒绝赢。 比如说,你看他排练,看他表演。他在人群中央转折如意,潇洒自如。那样极端的自信,舒展,陶醉,优雅。那样一种深沉的喜悦,超过了快乐,那样的天然的癫狂。这些不是演的,不是我们常见的钢琴家,动情的一甩头那样的,是完全即兴的。 看过太多天才的标本,但是这一只是活的。活的,意味着,就像他说的“我是一个人”,他有缺点,甚至有缺陷,有问题,同时,他光彩夺目。活着,意味着,他要经历人世,去体会人间的艰辛和喜悦,无奈和沉重,和禁锢,荒废和压榨。然后,他会明白很多事,会全部带进他的音乐里。 看纪录片的时候,我常常惊讶于,周围的成年人,有那么高的境界,那么好的耐心去引导他。少年看才情,中年看功力,老年看境界。他周围的成年人,告诉他:“谁说贝多芬一定要快的啊?”“来,说一遍,一个艺术家,除了才华,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谦虚。”“表情很重要,表情是你音乐的一部分。”“想象丝绸,湖面,枝条,音乐盒……”他们是人性的。我想,这是他志愿于“做一个人”的种子。 再然后,这部纪录片的作者也是人性的。他的观点和立场都在,但是没有强加于任何人。他就是温和的呈现出来,让观众自己去看,去感受,去思考和辩论。 是的,这个天才不可爱,但是他恰恰值得爱。和撒娇,讨好,故做姿态的可爱相比,他的不可爱,是他作为“人”的那一部分。我一直在想,我们国内,我所见到的音乐天才。他们才是真正的不可爱。他们是成功的标本,是痛苦的成品,他们的音乐并不献给神,也不送给人。有人,有性,但是没有人性。 这部纪录片是来自香港的《音乐人生》。影片中的这个天才叫黄家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但有高潮而且是多重高潮(1) 不但有而且是多重(1) 昨晚十二点,看的《让子弹飞》首映。很少有电影能让我这样冲动,幸好这部电影值得。 前些日子读木心,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他说:“宋词是唐诗的兴尽悲来,对待自然的态度转入颓废,梳剔精致,吐属尖新,尽管吹气如兰,脉息终于微弱了。”我很喜欢他提到的“气息”和“脉息”这两个词,让我想起电影。在我看来,如今的台湾电影和日本电影不免给我这种感觉:精致清新,但是脉息微弱,格局小了,不再有豪壮的气象。 看《让子弹飞》是酣畅淋漓的体验,整个电影院都在沸腾。每有给力台词出口,电影院里有人大叫:“牛逼!”就像听摇滚演唱会,很难在椅子上安坐。摇头摆尾,大声爆粗,都无所谓,因为大家都差不多,跟子弹一起飞了。看中国电影很难,因为不给力,因为找不到,如今不但有而且多重,真的爽到,确实不容易。 我却一直在想脉息和气息这两个词。电影一开头,土匪们纵马跃出山林,那一组日光下漂亮的移动镜头,只有黑泽明的电影里才有。最后的,山林中打斗,不过寥寥数人,却觉有千军万马。李安说,电影有几个要素,思想,感情,运气,技术,最后是个性。姜文的电影全是个性。一个人怎么能这么霸道的自恋,这么自恋的霸道,这么自恋而霸道而让人喜爱呢?因为他的个性深处是敞亮和单纯。 他信奉的那些东西,久远而浪漫,比如男子应该醉卧美人膝醒斩仇人头手中刀一把快意雪恩仇,比如男儿膝下有黄金应该站着挣钱站着花钱没什么值得跪下,比如不好来的钱应该好散,散给什么人?散给世上受穷的人。这些东西,我们在古早的小说里见过,在传奇的故事里读过,小时候也在我们的血液里沸腾过,以为天经地义。那时候的英雄枭雄是穿漆黑大氅的虬髯客,是像金子一样赤诚的男子,但是后来,这种趣味不再有人认同,不知何时,英雄也变得暗淡,晦涩,落魄和龌龊,怎么就变成身份暧昧心事复杂一脸胡茬和倒霉的中间人了呢?上课时老师说,这呼应了时代精神,将英雄凡人化,人性化。但是我就是觉得,不管怎么说吧,太不给力了! 其实给力,就是气息壮,力道足,不给力,就是气息微,力道弱吧。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气息,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气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气息。像陈大导张大导,我的感觉是,人近老年,气息衰微,虽有外壳庄严,里面已经是入不敷出。所以把玩纠结,把玩精小,当年气壮山河,如今是江河日下。手艺还在,那股子悠悠荡荡豪豪壮壮的气,没了。 说了这么多,该有人说我只讲虚的,不见实的了。我看《子弹》,最大的感受就是,姜文真是把好刻刀啊。演员就像石材,导演就像是刻刀,印刻得好不好,要看他怎么把握材料。姜文几乎从不失手。刘嘉玲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里架不起一个女皇的气象万千,但是在《子弹》里演一个有情有义有欲的,那么鲜活水灵,一个拧过来的背影,一个斜斜的眼风,入骨。 葛优在《赵氏孤儿》里只有单一的表演,因为角色单一,但是在《子弹》里,他呈现出他最好的表演。葛优最大的特点就是,悲喜难分,在极端的悲中一转眼,滑稽相又出来,在滑稽中悲怆陡然叠加,滑稽又嘲讽了悲怆,滋味复杂难言。唯有复杂,所以丰富。葛优的复杂丰富,一直以来被低估,惯常让他演大喜,演大悲,却少有悲喜难分。《子弹》里他演的马县长,是整部电影里最精彩的人物,我觉得甚至也是本年度电影中最精彩的人物。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但有高潮而且是多重高潮(2) 不但有而且是多重(2) 这个小人物贪财怕死,狡黠圆滑,却又那么妩媚可爱,贴心贴肺。因为他的恶,是人性本身的恶,贪婪,好色,怕死,不是非人性反人性的恶。这种小奸小恶就像某些人脸上的痦子,生动而亲切。张麻子刚强,他柔媚,一张一弛,非常般配,再看看他们偶尔调,真是赏心悦目啦。而且他演活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人物:师爷。师爷是什么人物?是站步高,留步宽的人物,但是他自身没有下棋的权力,只有观棋的权力,有出招的本事。他就像乌龟一样,有时也会探头探脑一窥究竟,到了险恶之地又会立刻缩头回去,打死不出头。他们世故通达,最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在中国,不会做人,就没法做事。世故即经营人际,最高明的世故是,他不全是为了人情,也不全是为了功利。在人情份上,功利你不得不给他五钱,在功利面前,人情他也替你担待三分。但也就是这三分五钱的交情,大难临头,他又是铁甲乌龟一只。 要说缺憾,我觉得是周润发演的黄四郎。土匪和师爷,和县长,都是接地气的人物,唯独这个县城恶霸,却显得不那么正宗。他的手段毒辣,做派周到,亦绅亦匪,是个复杂人物。但是那时不时往外蹦的英语单词儿,那股子来自西方的绅士做派,总是透着奇怪。师爷千百年来都有,这个土匪虽然听莫扎特,但有留洋背景,也算解释通顺。但是这个绅士风度的县城恶霸,显得没有根基。我觉得要是能把官场上的一些人物,有官威也有官心的人物,写进去,就更有意思了。一匪一官一师爷,就好玩了。另外就是,故事的后半部分过分复杂,机关算尽,现实的故事开始走向荒诞,虽然说是风格一种,但是老觉得不太踏实。 最后说一句,我非常佩服本片中的土匪哨儿。操!这是怎么想出来怎么考证出来怎么编进去的啊?啸聚山林,就是这么个啸法吧!土匪哨儿一响,电影的神采多了三分! 虽然性命不能一直见 昨天下午看了《海上传奇》。很好看,整个过程很愉快。但是结尾的时候有一种不满足感,觉得不够。就欠一击,希望有重重一下迎面击来。我回来写了一两句话:“……以往贾樟柯电影里有一种直见性命的东西,粗粝的东西,如今没有了。当然,性命这东西,也不能一直见。” 《海上传奇》是写上海。为什么我说写,不是拍?贾樟柯有很强的文学性,他的电影思维里有一重脉络是文学的。他的文学修养很深厚。《海上传奇》特别像一篇散文。历史是集体性的记忆。既然我们过往所读到的集体性记忆是那么的不可靠,现在,不如来听听众多“个体性”的记忆是什么样子的。英文名字讲得很清楚:i wish i knew。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很珍贵。和《三峡好人》一样,也是和时间争夺。 有人问我:这些人讲了什么?其实讲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还活着,坐在那里,讲了起来。你看看他们的状态,他们的笑容,还带着海上余味。他们被这个城市所钟爱,所伤,所驱逐,所裹挟。雨丝风片都珍贵,因为以后将不再有。有些人不讲生命中的大事件,讲小细节,比如谈恋爱,非常好。我86年的妹妹在一旁看,说:“和我们现在一样”。非常好。老太太富贵荣华,年纪老迈但是眼睛像鸽子一样圆小而黑润,讲到过往的恋爱故事,神态非常温柔。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但有高潮而且是多重高潮(3) 不但有而且是多重(3) 《海上传奇》的影像很精彩,余力为很厉害。余力为那种随机捕捉,表述无遗的本事很厉害。他的影像是有气质的,有一种独特的漂浮感,游离感。和时间上有距离,和情感上也有距离。他的影像是一条河,滔滔不绝。镜头里的人,没有一张矫情的脸,一个矫情的表情。都自然,不设防备,生动。闲散斯文喝茶的人们。在舞厅里盛装而隆重跳舞的老人们,伴着西洋老曲,他还能唱出来,一些些。码头上一阵雨来,工人们散去了,他们嘻嘻哈哈,特别生动那一段。弄堂里的面孔,地铁站的面孔。当下上海人的面孔。 为当下的人造像。 我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讲贾樟柯的电影影像很粗糙,很低劣。他过去的很多电影,影像很粗粝,很简陋,但是并不低劣。贾樟柯对影像的感觉和掌控是天才级别的。时尚顶级之美是“丑陋之美”,而并非“漂亮之美”。《海上传奇》的美是精致之美,悦目之美。 我为此感到有一些遗憾。 《海上传奇》里的第一个人物是陈丹青先生。2008年末,我和绿妖一起访问先生。他谈起上海,过去有五种人不再有了。一种是洋人和买办。一种是流氓。一种是工人阶级。一种是资产阶级的小姐和少爷。一种是读书人。贾樟柯的《海上传奇》里出现了各种人物:有钱人的后代,政治家的后代,大流氓的后代,电影明星的后代。革命者的后代。劳模。导演。流落到台湾和香港的人。 洋人和买办,因为操作起来太困难,电影里不太容易有。但我觉得读书人应该可以有,而且必须有。上海的读书人,这是一条长名单。我不单单是说上海的作家。讲得文气一点,就是公共知识分子。一个时代有两个脉络,一个是权力的脉络,一个是精神的脉络。 《海上传奇》的脉络是时间的脉络。做得很精细,就像贾樟柯的剧本一样,非常细致。他在历史,心理和地理三重空间之间,自由如意地切换。我记得有一个转场特别漂亮,王童(台湾导演,在电影里还原了从上海逃往台湾的回忆)电影里,一群小孩掀开卡车蓬布,看见翠绿的台湾山林,正新鲜好奇。反打过来,火车在行驶,火车中的人是侯孝贤。就这样,空间转换了,时间的脉络也在行进。从台湾又转回上海,转得也很漂亮,我记不清楚了。 时间的脉络是清晰的。但是我想看到时间下面的东西。权力的脉络,精神的脉络。如果说权力的脉络不能写,我想看见“不能写”的感觉。如果说精神的脉络断掉了,我想看见“断掉了”的感觉。以及,断掉之前,是什么样貌?断掉之后,是什么样貌?这种东西没有做出来。 好几段访谈里,尤其是访问在台湾和香港的人,他们说到1949年前后的经历,用词特别谨慎小心,几乎是一字一句的讲。他们在过滤,在屏蔽一些词汇,换成更安全,更中性的词汇。所以他们讲得很涩,很艰难。非常好,这种试图要讲,又不敢全讲的艰涩,非常好。是的,我希望在这部电影里多一些这种“艰涩”,少一些流畅。因为艰涩中,我们能看到“试图”。其实整部电影就是一个“试图”。这个“试图”,是一个动势,有动力,也有阻力。阻力就是我们的当下。动势其实比动力好。 写一个城市,应该有其他的映照。电影里有台湾,有香港。北京缺席。陈丹青先生说,如今的北京就是当年的上海。北京为什么缺席,我们都知道。 贾樟柯说,每一个导演,除了作,都要面对上一部作品。我明白他的意思。总是要失去一些观众的。如果一直不变,重复上一部作品,有些观众会离开你。如果改变了,背离了上一部作品,有些观众也会离开你。贾樟柯曾经写自己的生命体验,写得非常好。然后终于,他得去写其他人的生命体验了。就像侯孝贤去拍《海上花》。贾樟柯离开汾阳,写了北京,写了三峡,然后写上海。自己的生命体验就像是血肉和骨髓,别人的是一层皮,一副躯壳。如何调动自己的生命体验,进入别人的生命里?这是一个很难的题目。《海上传奇》回答得不算太好。但是他必须离开,必须尝试,必须去问,去回答。 以及,我很喜欢赵涛,但是在这部电影里,她的出现没有必要。《三峡好人》里,她的寻找是一条线索,在《海上传奇》里,是一个标签。 我曾经深深地被贾樟柯电影里的东西所打动。那种直见性命的东西。是的,虽然性命不能一直见,但也不要一直不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安的劲道(1) 李安的劲道(1) 李安是个聪明人。2000年,《卧虎藏龙》出来,我那时才十八岁。看不懂电影。老师赞好,在黑板上大书八个字:“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对我说:“你尤其要深思。”胡乱看完,不中不西,半文半白,打得又不热闹,大呼不过瘾。直到这几年,看《英雄》看《无极》,越来越感叹《卧虎藏龙》的好。光从名字上看,英雄,无极,就有不可一世的野心。李安也有。但是他含着。这是他的聪明。 李安是在美国学的电影,学的是娱乐片。从头到尾,他没有给自己一个“电影艺术大师”的定位。从一开始做电影,他就明白,定位是“亚洲的主流,美国的艺术”。在美国卖片,卖的是中国商业片,只有死路一条,艺术片,还有一线生机。这几年,眼看着内地的电影导演,要往死路上去死磕。回头看李安,若干年前,就看透了,看化了。到这一部《断背山》,仍旧小成本,故事讲得轻描淡写,不动声色,到了结末,显山露水那么一件衬衫,顿时就把全球多愁善感的观众煽得涕泪交流。不敢说李安对电影的精髓全然把握,但是美国电影的那套东西,显然他已经炉火纯青了。 李安的电影,不是很艺术。他的电影可以读解,可以学。他从来不试图讲道理,而是说故事。他的电影从来都不难懂,也不难看。有的电影,若干元素,一有一无。而李安的电影,什么都有,什么都在,只是一隐一显,一张一弛。比如说色彩,李安也用大块的。《卧虎藏龙》里,江南是绿的,塞外是黄的,京城是黯淡的,最终的窑洞是黑色的。点到为止,是那么个意思。始终不是那般铺天盖地用一种颜色的霸道。而音乐,你沉浸其中而注意不到的音乐,才是电影中的好音乐。 他的电影,一半是国语电影,一半是英语电影,好似太极八卦,圆转自如,静中有动,见招拆招,指哪打哪。到了一定境界,电影如同功夫,已经是左右逢源,所向如意。很多华语电影导演,有一种雄性荷尔蒙猛烈爆发的霸气。李安没有霸气,但是他有劲道。有风度。有情怀。作为一个中国人,他有操守。作为一个导演,他有方法。作为一个文人,他有气质。蕴藉圆熟,在强势面前,他不顶,在困境中,他不丢。对于李安,与其说佩服他的“剑法”,不如说,我佩服他的“人法”。“剑法即人法”,人境就是心境。电影好不好,和做人有很大关系。这个道理,知道的人很多,实践的人很少。李安要算一个。 李安的电影,大家都比较了解。早年出头的《父亲三部曲》,李安做的是自己喜欢的家庭题材。每一部都是一个看似和睦的结局,但不是喜剧,而是中国人的悲剧。在中国人的社会里,和谐大于一切,一切冲突都必须压制。外表上一团和气,其实每个人都在流泪。一个“完整”的家庭,是要每个人都各退一步。撕破脸,你死我活,就不是中国人的厚道了。所谓的厚道,不过是“难得糊涂”。难得糊涂,言下之意是大家都明白。《喜宴》把这个说得最清楚。父亲在安检时的一个举手,是妥协也好,成全也好。理解和情感都在,但无奈最重。在李安的观念里,家庭这种东西,大家相互都爱着,但是并不商量,互相失望。这种失望,不是尖锐如同刀刃的东西,它默默宰割着你的心和你的忍耐,却有着一层泪水的软壳。你在疼痛的同时,承受和感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安的劲道(2) 李安的劲道(2) 《推手》里,说的明白,“推手是讲卸掉力道,闪避人群。推手是父亲逃避苦难的一种方法。”《推手》讲的是把一个太极拳大师,放到一个格格不入的西方社会,看他沉不沉得住气。结果他沉不住。因为外界的影响可以抵御,内心的牵挂却无法放下。这是李安的慈悲。李安很懂道理,但是更懂人情。他是可爱的,因为他最终仍旧觉得情感要战胜理智。所以,李慕白放弃了修道,选择了表白,因为他也放不下。 父亲,是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男人,无法回避的主题。父亲代表着压力,责任,尊严和荣誉。在传统文化渐渐丧失的时候,父亲的统御也开始消解。《推手》的父亲是强大的,然而却无奈,《喜宴》的父亲虽是个将军,却经常瞌睡,《饮食男女》的父亲,则因为压抑而失去了味觉。《推手》的儿子,是那么不知所措,《喜宴》的儿子已经无力传承,《饮食男女》嘛,根本已经没有了儿子。所幸,这一部里,年迈的父亲因为娇妻而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聚散离合,是李安的兴趣所在。饮食和功夫,是他另外的兴趣。饮食,是台面上的事,男女,是台面下的事。台下的事,台上说不得。不得不说的时候,就成为了爆发。这种爆发,看似突兀,其实都有长久的情绪铺垫。难免有点尴尬,这种尴尬成为了李安的幽默。他的电影里,笑声很多,但是是沉痛的。 李安这个人很浪漫。我是说,他喜欢功夫。他一直说,《推手》就是功夫片。真正的功夫片,不是讲打斗,而是讲内心的争战。在《推手》之后,他险些去做了《偷拳》。因为他的梦想是“功夫三部曲”。功夫,是中国人的浪漫。侠客,是浪漫,江湖,是浪漫。剑走轻灵,是浪漫的。最浪漫的,是轻功。轻功是一种飞翔的梦想,是对地心引力的反抗,是短暂的超脱,是久受压抑的中国人内心抒解的出口。但是轻功再高明,最终也要落地,若真想超脱一切束缚之外,只能纵身一跃入山崖。 李安做功夫,不是要看打,而是要打出意境。他对周润发的要求是“圆活谦虚”。对动作的要求是“动静起落,进退虚实”。对于竹林一场戏,他的要求是“意乱情迷”。别的功夫片,是先有武打,再有剧本,只有他是先剧本,再武打。成龙他们是边打边说,他刻意要说管说,打管打。他延续了胡金铨一路,文人导演拍武侠的传统。他对演员的要求也相当有意思,他要章子怡有“松沉劲”。但是章子怡天生不沉实,于是他要她一直练毛笔字,要沉下来,起码是个架势。 李安的这些想法和思路,是浪漫的,甚至有点天真。武术指导袁和平说他“文人说大话”,又经常和他吵架,说他不懂武打,“力从平地起,你怎么力从威亚起?”想想看,他为了向胡金铨致敬,死命捣鼓那么多生鲜竹子的场面,我总是很想笑。一边觉得他有文人的迂,一边又觉得他“不丢”。 至于《理智与情感》,《与魔鬼同骑》,《冰风暴》,《绿巨人》,还有《断背山》,我都是一个态度。大抵是不错的,尤其是《断背山》。但是我没什么兴趣。因为说到底,我是一个中国观众。那些赚美国人银两的电影,尽管去糊弄美国人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寻找失落的西藏 寻找失落的西藏 万玛才旦的新作《寻找智美更登》,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部不“好看”的电影。电影开始二十分钟后,才出现了第一个移动镜头。作为影片唯一的女性角色,女主角从头到尾没有摘下蒙面的头巾,只露出两只眼睛。贯穿整部电影的两段爱情,从来没有被正面展示过,一段存在于当事者的嘴里,另外一段存在于当事者的内心。也就是说,剧情层面上,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恰恰用最冷静客观的方式来呈现。导演万玛才旦留空出更多的部分,呈现出更多的毛边,是为了让观众不要仅仅关注动人的爱情故事,而是看到一整个旅行,看到真正的西藏。 西藏,到底是什么样的?我相信,这是所有人看电影前的期待。我们看到太多传说中的西藏,我们也看到太多符号中的西藏。我最厌恶一些外国人拍摄的西藏题材电影,万国部队的摄制团队,预先设置的电影故事,堆砌其中的西藏符号和著名风景:必出现布达拉宫,必出现喇嘛,必出现转经筒和高原红。在这些电影中,拍摄者将西藏神化成与现代文明截然相反,毫无关联,甚至对立的一个存在,以寄托自己出世的理想。我以为,这种一厢情愿的“西藏题材电影”,并不是“西藏电影”。 那么,仅仅因为万玛才旦是西藏人,他的全部摄制团队都是西藏人,用西藏演员,讲藏语,他的电影,就是“西藏电影”吗?不,我想并不是这样。因为他企图拍摄的是,西藏的灵魂。 《寻找智美更登》,智美更登是谁?他是藏戏也是西藏民间传说中的一位王子,他舍弃了荣华富贵,踏上虔诚的修行。在修行的道路上,他将自己的儿女,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眼睛都施舍给了比自己更匮乏的人。在这种几近不合人情的奉献中,他达到了修行的绝境。 电影讲述的是一个摄制组,要拍这段故事,在村里寻找扮演智美更登的男女演员。女孩很合适,但是她的要求就是,要去城里寻找她变心的前男友,让那个男孩扮演智美更登。这部电影和《静静的嘛呢石》不同,不再拘束在一个极小的地方讲一个极小的故事,就像一幅藏区人民生活的画卷,各个阶层,各种人物,各个侧面,自然而然的呈现。在旅程中,同行的小老板讲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两段爱情逆向而行,但是都抵达人心的深处。在影片的最后,女孩见到了自己的爱人,将蒙面的红头巾送给他,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在电影中,导演设置了三组人物,一组是“旧日西藏”的代表,这些人淳朴,真诚,带着朴素的人情美,信奉旧日的宗教,信仰内心的情感。这些人身上,带着智美更登的光辉。他们是扮演智美更登妻子的农村女孩,村里介绍女孩的藏戏组织者,村里施舍自己妻子的老汉,途中喇嘛庙里的小喇嘛们。 另外一组是“今日西藏”的代表,比如在酒吧里唱流行歌曲蔑视爱情的歌手,比如抛弃了农村女孩的老师,在饭馆里表演卓别林的演员,只会唱改良但是拙劣藏戏的著名演员,还有那些不会唱藏戏的藏戏团的孩子们等等。他们在急剧变化的现实中,越来越像一个“城市”人,而不像一个“西藏”人。传统和信仰,已经在他们身上失去了魔力。 在他们之间,还有一组人物,我觉得投导演自己的影子,那就是处在“新与旧西藏”之间的人物,那就是电影中的导演一行人,电影中真正的男主角——那个讲述自己爱情故事的小老板,他们面对同样的困惑:旧日的纯粹的西藏已经没有了,就如同那样感人的爱情再也不会发生。退回到旧日的西藏是如此不可能,而进入今日的西藏又是这样的难堪和痛苦。他们只能在自己的心里建立了一座神殿,挽留住昔日的余光,照亮自己内心的一块信仰。灵魂没有走远,还在人心深处。外部的一切都在变化,但是他们自己,就是真正的西藏。 所以,电影的结尾,正是这样一种妥协和升华:代表旧日西藏的女孩向“新”走了一小步,而代表今日西藏的男孩向“旧”走了一小步。他们都更靠近“新旧之间”的那一群人,他们得到了更新,同时也得到了唤醒。 我深爱万玛才旦电影中的这一个西藏。他并不批判,而是宽容的呈现。沉痛的思考,都在尘土的下面,表层的是鲜活的生命和爱情。电影亮堂堂的,蕴藉浑厚,虽然拍摄的是冬日的西藏,又是这样苦涩的故事,却洋溢着温暖祥和的光彩。色彩纷呈,宁静又鲜润。那种质感,那种能量,那些细节,绝不是好奇的游客走马观花所能得,而是一种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里,才会升华出的情感。这是灵魂依附,性命相托的电影,一个导演,他的全部血肉和爱恨,全部信仰和绝望,都在这里。 这篇小文,我想用一首藏族德钦弦子歌词来结束,这首歌是这样的: 我喜欢白色上面再加一点白, 就像是白色的岩峰上歇落一只纯白的雏鹰。 我喜欢绿色上面再加一点绿, 就像绿色的核桃树上歇落一只翠绿的鹦鹉。 我喜欢红色上面再加一点红, 就像是红色的檀香木上歇落一只红色的凤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无人知晓的时间(1) 无人知晓的时间(1) 《无人知晓》,是日本导演是枝裕和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一部电影。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叫福岛惠子的单身母亲,生养了四个小孩,分别是十二岁的长子明,十一岁的女儿京子,五岁的儿子茂,以及三岁的女儿小雪。这四个孩子,来自四个身份不明的缺席的父亲。惠子是那种女性:已经到了在灯光下看才会觉得美丽的年纪,巨大的眼袋显得她憔悴并且有些严厉,但是她的撒娇般的声音,少女的装扮,以及金棕色的长发,都使人看不出她是一个“母亲”,看不出她准备承担生活给予她的沉重。她的逃避方式就是将孩子们藏匿在房间里,不允许他们外出和上学,向所有人隐瞒这一切,同时,向自己撒谎。因为,“我也有幸福的权利啊”,她两次离家出走,第一次走了一个月左右,第二次再也没有回来,她选择在东京的某一个区,和男友同居。摄影机停留在这个狭窄的房间里,拍这四个孩子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这是一出悲剧,但是电影中毫无怨怼和仇恨,也没有嚎哭和呐喊,气质平静从容,光线明亮,音乐轻快,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有静静的日常描写。波澜不惊,但并非无动于衷。只有在长久的注视中,才能感受到这平静之下的东西:深沉的绝望,恐惧,强烈的情感,不甘心,像普通人一样生活的渴望。碾碎,蒸腾,翻滚,又重归平静。电影透露出无比强大的力量:那是努力活下去的生命能量,也是超越这一切的生命规律。 在电影中,引起我兴趣的时间有两段:一段是惠子第一次离家出走,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一段是惠子第二次离家出走,直到影片结束,大约是一年的时间。与其说,时间本身引起了我的兴趣,不如说,是时间的表达引起了我的兴趣。是枝裕和用独一无二的方法表达了他的时间。 一是四季的更替。电影中一年的时间,以夏日福岛一家搬进新居开始,以夏日福岛家的孩子走向街道结束。中间经历了圣诞节,新年等节日。是枝裕和通过四季的更替来写时间:深秋,明出外围上了围巾。秋冬,母亲还未归来,孩子们一边在窗前等待,一边在玻璃上的白气里写字。春日,樱花满枝。夏日,蝉鸣大作。没有冷气也没有风扇,房子已经断水断电,四个孩子憋在房间内,静静地捱过苦夏,一言不发,每个人皮肤都是湿漉漉的,头发粘结。夏末,小雪意外死去,明和外来者纱希一起,将小雪埋葬在飞机场边的空地。夜风凉爽,吹动了他们的头发。是枝裕和以日本传统文学的方式,如散文,如俳句,写景物的变幻,四季的更替,时光的流逝。 二是细节的变化。一个细节是指甲油。在影片开始,一日晚归,惠子兴致很高,给京子涂上了自己的指甲油。父亲据说是音乐制作人,渴望弹钢琴的京子,有一双白皙修长的手,鲜红的指甲油使那双手更加美丽。次日惠子第一次离家,约有一个月的时间。影片并没有从对白中透露确切的时间,只是特写了京子的手,指甲油已即将脱落殆尽。 一个细节是蜡笔。小雪喜欢用蜡笔乱涂乱画,在影片开始,她有一盒几乎全新的蜡笔,整日涂写,非常快乐。当外来者纱希,一个在学校饱受排斥几近自闭的女学生,第一次走进福岛家的时候,她的脚被一个小东西硌了一下,那是一个只有黄豆粒大小的蜡笔头。小雪,这个小女孩,喜眉笑眼,在电影中只外出过两次,被放在箱子里,拖进了这个家,而又被放在箱子里,拖出了这个家。最后,连同箱子一起埋葬。这个小女孩,用蜡笔涂涂抹抹,不知消耗了她多少时间。而这残余的蜡笔头,又使人想到,除了画画的时间,她的短暂的一生,其实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娱乐,寄托和可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无人知晓的时间(2) 无人知晓的时间(2) 一个细节是钱。惠子第一次离家,给孩子们留下了一笔钱,约有一万日元。明每日记账,当作算数练习。一万日元的纸币已经没有了,渐渐的,一千日元的纸币也没有了。桌面上只有一些零散的硬币。昔日一本正经记录的账目,渐渐被孩子们的涂鸦盖住。最后,小雪遇难,明试图给惠子打电话,手心里只剩下三枚硬币。钱的减少写出了时间的流逝。 三是真实的时间。所有的电影,都试图使观众相信,在场与场之间,在镜头与镜头之间,那被剪辑省略的时间,是真实存在的。银幕上发生的一切,不是编造的故事,而是真实存在于某一个世界的。电影创作者试图让观众进入到这个完整自足的电影世界,相信叙事时间和客观时间是同步整一的。为了得到“真实的时间”,是枝裕和用了一个“笨方法”:电影的拍摄时间,就用了整整一年。他以纪录片创作者的耐心,耐心地等待着他的世界,慢慢地发生,构建,变形,成熟。 因此,电影中的孩子们,真实的长大了一岁。明的扮演者柳乐优弥,从一个十二岁的男孩,长成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那种从童稚,生涩到渐渐的成熟,摄影机纪录了整个过程。几乎每一场戏,孩子们都在慢慢地长大,这种变化肉眼察觉不到,但是却又很明确。每一秒钟都不一样,因为他们是真实的生命。 电影中的房间,被剧组租用了一年,能清楚的看见,一个新鲜整洁的小家因为失去了母亲——这个灵魂人物,是怎么慢慢变得破落,肮脏。阳台上孩子们种在饮料瓶里的植物,也真实的春生秋杀,经历壮大和荒败。孩子们身上曾经合身,崭新的衣服,慢慢的破旧,缩小,变得局促不堪。因为无人修剪,他们的头发像野草一样,慢慢的盖过了脖颈和眼睛。 我觉得这样写时间很厉害,是因为: 一来,电影里的时间是审美的时间。这样流逝的时间是有美感的,不再是孤零零的时间,而是增加了很多附着之物,是可以观赏,可以品尝的时间。 二来,电影里的时间是凝视的时间。用极其细致,幽微的细节,去写时光的流逝,如果观众不动用全部的注意力,耐心地观看,就会不知其所以然。电影邀请观众,和剧中人一样,静静地呼吸,静静地凝视。而当你长时间的凝视着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也会转头来凝视着你。作为观众,内心的世界就这么静静地被开启。 有时,在不断重复的日常场景中,在日复一日的更替流逝中,观众甚至会觉得“时间”似乎已经停止了。没错,因为这群被遗忘的孩子,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他们的命运无人关心,他们的时间也变得不再重要。这“凝滞,停止”的时间,就是他们的时间。 三来,电影里的时间是充满感情的时间。在这部电影里,丈量时间的工具不再是一个精确的数字:一天,一个月,一年。一个女孩,指甲油从鲜亮夺目到暗淡脱落,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说是二十天,也可以说是一个月。高明之处,并不在于时间的“精确”,而恰恰在于模糊。当你开始这样猜测的时候,那个女孩的生命,已与你的生命悄然连接。 电影以这样的方式,要求观众动用自己的生命体验,来呼应电影,参与电影。在这样的电影中,时间不是一个剧作的元素,也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其中一个饱满的角色。时间变成了一个充满感情,正在生长,切实可感的角色。 同时,时间也超越了角色,成为一种规律。在电影的结尾,明照例去便利店后门等待,好心的店员将过期的食物送给他们,而京子,茂和纱希则在对街等待着他。四个人一起走向街道,茂照例去自动售货机和投币电话里找别人遗落的零钱,他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欢喜。经历了生离死别,这群孩子们一如以往的生活着,似乎有些淡漠。而这分淡漠,正写出了时间的残酷与伟大。那份如常的平静,写出了时间的本质,这就是生命的规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1)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1) 喜欢林奇是一个私人原因。因为他和我同一天生日。我们同样处在魔羯和水瓶的交界,处在神秘幻想的边缘。星象书上这样为我们定义:能量强大,极有魅力,一定要给心灵留出幻想空间,在短暂的时间内能惊人的专注,即便散发着巨大的能量仍旧拥有平实的外形,迷思,狂狷,时有爆发力。 听起来,这很像在描述林奇的电影。 顺便说一句,同一天出生的还有费里尼,爱伦坡。我把他们三个当作我的兄弟。 林奇的名字据说含义是私刑处死。而在西方,人们也专门为他创作了一个词:林奇主义。林奇影响了一大批了不起的电影作者,但是同时,他不在那些庸俗的诸如“影响了世界的一百部电影”“最有实力的一百个导演”“人生不得不看的电影”的行列。他的电影,就像一个个甜蜜而肮脏的小秘密,看过的人容易沉溺。看得懂的人们带着秘而不宣的微笑,组成了黑暗联盟。 我时常幻想林奇的观众:应该是十几二十岁的孩子,指甲咬得锯齿般参差不齐,戴着厚厚的眼睛和牙套,在无聊的街头音像店之间晃来晃去。他们已经看腻了所有好莱坞的套路,他们不受待见但是智力超群。他们在神秘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份礼物:一个叫做林奇的家伙。 他的电影极端黑暗,极端光明,幽默,恐怖,华丽阴郁。血腥,暴力,,动荡分裂。色彩浓烈。诡秘,悬疑,复古,舞蹈宛如死亡颤栗。他们感到兴奋,一份智力测试题就在眼前,电影开始的第一秒钟你就明白,此后的每一秒都不能懈怠。被林奇愚弄,或者战胜林奇?那些精神或者身体有病的人,那些坏人,梦,公路,幕后的黑手和女歌手,舞台,,死亡,幻象,那些噪音,那些变形的摇滚,那些梦幻般的女声,呓语和咒语,林奇的电影,就像《穆赫兰道》中的那只蓝盒子,一旦打开,就不能关闭,虽然你知道,无法预期的真实的恐怖就要来临。有人说,希区柯克的恐怖就像白日做梦,包装精美,故事流畅,受过惊吓之后只要认真拆解,总能找到他玩把戏的程序。而大卫·林奇的恐怖就像午夜噩梦,完全没有规律,无迹可寻。即便你已经谙熟了所有元素,但是林奇仍旧能在暗夜里袭击你,并且从此成为你无法摆脱的梦境。 据说林奇的电影是著名的“必须看三遍才能大概了解”的电影。当然,大多数的观众在最初的十五分钟就会断然离开。据说《我心狂野》的试映现场三百五十位观众离席了三百人。 林奇如此著名,和如此的不著名,是非常有意思的事,应该说,即便在邪典电影导演中,也是非常罕见的。今年他被授予金狮终身成就奖,我一方面觉得吃惊,这个奖励不该给林奇:他还不够老,远远谈不上终生。一个终生成就,就像一块来得太早的墓碑。一面又觉得没有什么悬念:这几年,邪典盛行。彼得·杰克逊即将成为好莱坞的帝王,大卫·柯南伯格凭借《暴力史》声名雀起,《罪恶城市》将黑色电影推向伟大,世界电影主流市场对这些具备实验性质的邪典电影越来越接纳。事实上,这些电影就像大卫·林奇本人一样,其实并没有太多超过世俗道德底线的地方,对眼界少许开阔的人来说,正常得不可救药。他只不过是一个品位优良,好奇心旺盛,有点不良小趣味和怪诞野心的好市民罢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2)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2) 我个人最喜欢林奇的电影仍旧是《我心狂野》。第一次看《我心狂野》是非常尴尬的体验。我和我娘一起看的。没完没了的,就像标点一般分隔段落,我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在她发作之前按了暂停。之后当然趁无人在家的时候好好看了一遍。我喜欢里面穿着标志性蛇纹夹克的年轻的尼古拉斯·凯奇。那个面孔其实有点丑怪的男子,在电影里酷得要命,孔武有力。而他总是用一种带着悲剧宿命的眼神,像能看穿一个星球那样注视着女主角。他的肢体极其暴烈,但是面对心爱的女人,则表达出尊重,克制和惊人的温柔。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正的浪漫吧。在东方电影中很难目睹这样的一对:他们彼此真正地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享受,他们真实,他们分享彼此的内心深处。当凯奇唱着冰淇淋一样甜蜜的《温柔的爱我》时,当女主角说“!”的时候,我已经为林奇疯狂。他将那些星星点点钻石一般的美丽的东西镶嵌在泥沙,泡沫,粪便和垃圾之间。 按说这部电影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是向《绿野仙踪》致敬的那条著名的黄砖路。尤其是这是一部公路片。但是我每逢想起这部电影,总是想起男女主角沿途中住宿的那些汽车旅馆,那些房间。幽闭,没有出路。这些房间让我联想到。廉价的旅馆,在下午四点。横条纹的木头百叶窗,影子斑驳地投影在地上。阻挡了外界的声音和光。电风扇在徐徐旋转,有点闷,但是不热。只有一张并不算大的床,白床单。墙壁上有一些手印,地板上也有一些香烟烫坏的疤痕。浴缸坏了,发出水流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除了,再无其他。我喜欢《我心狂野》大概就是因为热爱这种极度明亮绚烂的热情吧。 我最欣赏大卫·林奇的就是他的玩票似的姿态。他写电视剧,《》一度风靡,他画画,据说很不错,他玩音乐,做平面设计,他还是制作人,摄影师和工程师??他的电影,往往使我由衷向往的,就是那种不把电影当成灵魂姿态来雕塑,当然也不让电影沦为生计的那种玩乐心。他的电影不需要过度解读,魅力就在于那种恍惚。我相信真正的灵感,都是无法解读的。林奇的电影,呈现出真正癫狂的自由,和那种完全自我的趣味,实在让我羡慕不已。只有在看他的电影的时候,我心才能狂野,甚至,比林奇更狂野。 嘿,安东尼奥尼! 昨天去文学系买安东尼奥尼电影周的套票,发现系里煞有其事端了一台点钞机。因我买得多,所以赠了一本薄薄小册子。里面引了一句大师的话:“这些是我在仅仅几个星期的工作中,在给了我永生难忘的的一次旅行中得以拍摄到的中国人。你们想跟随我加入到这个丰富了我,也可能会丰富你们的旅行中去吗?” 坐在下午的台阶上,太阳专心地照耀我。拿着一纸杯速溶咖啡,读这本小册子上有限的汉字。人来人往,惊扰不了我,反而使我聚精会神。我最愿意坐在艺术学院这样的地方,感觉舒适。都是年轻人,形象各异,我最愿意看见这样一种:疲倦,亢奋,懒,随便,心事重重却又了无牵挂,神情冷漠但眼神热情,气质是单纯的,精神则天然地颓废。全世界学艺术的学生脸上都能看到这种气质,当然,未成名的艺术家偶也如此。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3) 有时,我心比林奇狂野(3) 读完一篇不太长的介绍安东尼奥尼导演生涯的文字之后,第一直感仍与读完塔可夫斯基零碎日记片断一样,脑子里只有两个字:艰难。当然,这两位大师具体面对的艰难很不同。可还是艰难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可能在模糊的想象中,大师都是这样一类人:高不可攀,神情淡漠,偏执或者一定疯狂。力量超强,获得道德的赦免权。顽强,巧妙。如果幸福太乏味,就宁可要痛苦的重负。动用生活为他们储备的一切。不仅仅从匮乏,渴望和孤独中得到滋养,还必须有情人,亲昵,和爱。他们以一种强悍不可撼动的力量,把自己的生命以及其他人的,肆意扭来扭去,变形或者升华,只为了探索自己的精神绝境,除了对自己的艺术以外,不必对任何忠实。 是的,或许真是这样。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纯洁的。可是除了“导演”,他们还有“生涯”。生涯里的安东尼奥尼,胶片会发霉(大师的胶片也会发霉!),受到冷遇(每一个大师在成为大师之前,都会受到冷遇),到处找不着钱,被人涮(大师也被人涮!),一场感情变故完全能停摆他的拍摄,还有,一场重重的疾病能使他永远站不起来。 就像塔可夫斯基日记里,流露出的脆弱和暴躁一样,同样流露出的凡人烟火气,他密密麻麻给小儿子写的信里,告诉儿子该去读的书,还有吻他一万次。 在所有大师中,可能安东尼奥尼是我最怵的一个。顶级的电影大师有限,以我目前的电影修为,当然几乎都不懂。但即便不懂,尚可以感受。就说意大利的几位,费里尼的黑白光影总使我着迷,一场《甜蜜的生活》不知看了多少遍。(前几天看《迷失东京》,屏幕上只是一个画面闪过,我笃定说:《甜蜜的生活》。)罗西里尼和德西卡能触动我最深的情感。维斯康帝的奢华和贵族气。帕索里尼的电影里有我很喜欢的人气,生动无比,又脏又精致,下流而圣洁。我不太喜欢贝尔托鲁奇,但也为《随波逐流的人》震动。唯独安东尼奥尼,像一座仰之弥高的山峰,太凛冽了,使我连攀爬的勇气都没有。 安东尼奥尼的贵族气不是古典的,是现代的。他电影里的人所承受的痛苦是我很不熟悉的痛苦——疑惧。疑惧太欧洲了。那些点到为止的男女在电影里,毫无理由的相爱和分离,浮云一般,情爱场面也毫不煽情。疑惧还没有降临中国。更没有降临到我这个22岁,出生在乡下,无产阶级家庭的女孩身上。我总是在他的电影里睡着,任何场合都一样,口鼻歪斜,有时还流着口水。 我知道的有这样几个人喜欢安东尼奥尼。我的电影启蒙老师果子哥,电影是他的宗教,他有一种传教士的热情,也有一种殉教的觉悟。他带着我,一起看了很多大师的电影。导演章明,《密语十七时》多么像《奇遇》。杜庆春老师,我读完他写的关于安东尼奥尼那篇长长的论文之后,对他和安东尼奥尼都无比敬畏。 可能真的对安东尼奥尼有兴趣,是因为他那本书《一个导演的故事》。他的文笔极好。都是片断,读起来不累,但能启发我,用另一种目光去看待生活,组织碎片,就像剪辑一样。那本书陪伴我很多旅程(他的书本也是在旅途中写成)。在机场读到《事象地平线》,讲到一场坠机事件。我告诉绿妖,她安慰我说,没关系,后面书里还有一场艳遇。 想想也好笑,竟然是文字使我亲近大师。前段时间作息颠倒,早上九点才能睡下。在极度疲倦和极度清醒之间,我拿出安东尼奥尼催眠。居心不良,就没了压力。我发现安东尼奥尼是可以忍受的。(还谈不上享受。)那些疏离,淡漠,压抑或者烦恼,多多少少也能在我心里找到踪迹。还是不懂,但那些影像,就像一些年代久远的古画一样,我看着它们,它们也看着我。 有时我想,对大师可以敬,但不能畏,更不要远之。即便看不懂大师,我也乐意去亲近,不是装逼,附庸风雅。看大师,不是为了学习技艺,而是为了养气。特吕弗说每当不知道如何拍摄时会想若是雷诺阿会怎么办,而塞尚下不了笔的时候也会立刻乘着马车去一趟卢浮宫。可能对我来说,去看安东尼奥尼,就像去一次卢浮宫吧。大概满眼满头都是金碧辉煌,极目四望眼花缭乱,只是看,好似满脑子想法,也好似一片空白。没关系,这又如何,就任思绪随意进出。朝拜大师,带一点轻松和顽皮。不会狂妄,也不会脆弱,不会摩拳擦掌,也不会万念俱灰。我想我或许会带一床毯子去,再带一个抱枕,电影院很暖,想想看,能在安东尼奥尼的电影里睡睡醒醒,也很惬意呀! 等到电影结束出来的时候,我会认真打量一眼墙上的海报:安东尼奥尼皱着眉头,目光深邃,拿着一架摄影机,有一双特别宽大的手。我会在心里小声说:嘿,我来看过你了,安东尼奥尼!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私密的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1) 我私密的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1) 文章的开头,我不想伪装权威,用低沉的口吻说:“在艺术电影中,大师中的大师是以下五位:安东尼奥尼,伯格曼,费里尼,布努艾尔和塔可夫斯基,而现代艺术电影的圣三位一体则是:伯格曼,塔可夫斯基,费里尼。在一天一夜之间,最璀璨的明星陨落了两颗!一个世纪以来,携着电影的两只手松开了……”我没有这个资格。直到如今,我不敢说真正读懂过安东尼奥尼或者伯格曼的任何一部电影。但是阿巴斯说的好:电影不是导演拍成的,电影是在导演和观众之间形成的。电影的意义,不在于它拿了多少奖项,是电影史多么牛逼的里程碑,更不是炫耀学识,自抬身份的筹码。电影之所以不是一堆堆的胶片,是因为它们和我们有私人情感。我敢在这里谈一谈伯格曼或者安东尼奥尼,是因为我想说说我一个人的大师,他们和我的关系。而这些,除了我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 是的,他们在世人眼中,如同一剂苦药,他们的电影纯粹,奥妙,凛冽。他们就像无法攀爬的高峰,伯格曼太古典,一直醉心于宗教问题,表现出比别人更尖锐的个人挣扎,安东尼奥尼则太现代,充满着欧洲独有的疑惧。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的电影非常不同。但是对来我来说,他们起码有三个了不起的共同点:他们都是自己写剧本,并且写得极好;我最喜欢他们早期的黑白片,利用简单的黑白色调达到彩色不可能达到的效果,你会懂得黑白片是有颜色的,并且色彩纷呈;他们的电影天然代表了他们的国度,即便不做强调,也效用明显。你无法忘记伯格曼电影中漆黑难忍的冬天以及短暂的连阳光都那么奢侈的夏天,你不由得想到那些对灵魂的终极拷问,是因为伯格曼身在苦寒的瑞典。而安东尼奥尼电影中亮闪如同黑色宝石的鹅卵石墙壁(映衬的不可逃避的悲剧命运),以及逃情的男主角偶然打开旅馆的窗户看见教堂的尖顶……这些不会出现在剧本中,却构成了电影最重要的一部分:对肌理的把握,对环境的敏感,使得安东尼奥尼的电影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精神贵族气质。 但是这些,都还不是我喜欢他们的理由。我真正喜欢上伯格曼是在2005年。我在南方城市一个宾馆旁边找到了一间破旧的小图书馆。我借到一本关于伯格曼的书,还有一本是关于黑泽明的。上一个借阅者是在1988年。那时候我即将失恋。我已经预见不可回转的结局,但是鼓足勇气想去见证它。我翻开伯格曼的书,第一句话我看见的是:“与其等待内心的风暴,不如一手促成它。”那是无比痛苦的几天。情绪即将崩溃。唯一的心灵支柱就是这本破破烂烂的书。书里伯格曼说:“婚姻就是一个地狱,是战争中的短暂合约,但是两个人下地狱,总比一个人单独下好些。但是爱情,仍是值得追求的,因为爱情或者并不持久,但它提供旅人在沿途有一个迷人的间歇,是横越眼前黑暗的明亮时刻。”是的,我曾经目睹过那个明亮的间歇,现在,是我单独走入黑暗中的时候了。 回到北京,我拿出《第七封印》,钟士和喝酒悲叹妻子不贞的铁匠在一起聊天,他说:“爱是所有瘟疫中最为黑暗的,假如一个人可以为爱而死,那么它还会有些乐趣。可是人们几乎总是可以在爱的创伤中痊愈……如果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一切都是不完美的,爱是完全的不完美中最为完美的。”铁匠答道:“你很幸运,相信你所说的那些废话。”爱情失败的时候,你觉得自己演了一出蠢戏。你所奉献的全无价值。在这个时刻,我忍不住流下泪来。一个我从不相识的人,他说,不是这样,孩子,你所做的不是蠢事。是的,我这时才安心的崩溃起来,因为我知道,我会痊愈了。我很幸运,我还相信这些废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私密的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2) 我私密的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2) 伯格曼一生结了五次婚。他电影中的婚姻都是灾难。这些夫妻在一起全无乐趣,但彼此相关。在生命的混沌中,进行着离心的舞蹈,舞开他们的来源。不管伯格曼让他们多么的不同,在苦涩的争论中,却有着同样的心灵断片。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尤其对婚姻制度有最多的怀疑。看伯格曼的电影,是看他不断的提问,并且用电影回答它们。电影《婚姻场景》中,一对夫妻离婚之后,各自结婚,再度邂逅,突然发现可以用轻松愉快的方式接受对方的。妻子哭了,她说:“我这一生,从来没有爱过,也没有为别人所爱……”丈夫说:“不是这样。就我所知,你一直用略微神经质的方式在爱我,而我,一直用不完美的方式在爱你。毫无疑问,我们彼此相爱。”我没有在电影中读到比这更温暖的对白了。 一直以来,我喜欢带着《一个导演的故事》旅行。因为那将变成一次双重旅行。用安东尼奥尼的眼光看待生活,用电影的眼光去生活,你会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雷达,一面镜子,不断的接收东西并且反射出来,交织着现世,回忆和观念。就像“叠化”一样的神奇。在安东尼奥尼的电影中,以些微的真实为基础,以记忆,经验,不受束缚的幻想,荒谬,即兴创造为原料,编织出崭新的形式。人物则是分裂的,一重,二重,多重,他们会蒸发,结晶,回收,聚合。每看一次安东尼奥尼的电影,我都会对其中的空间,人与空间的关系,在空间中漂浮的人的情感震撼得目瞪口呆。 我真正喜欢上安东尼奥尼是2004年,电影学院举办了一次安东尼奥尼电影周。我和美女一起看电影,为五十年代淑女们美丽的鞋子惊叹不已。(安东尼奥尼对时尚始终有很好的品味)到《中国》那一场,票变得非常难买,冬天的夜晚,电影院内热气蒸腾。我是坐在台阶上看了整四个小时的电影。安东尼奥尼对我来说,是陌生的,电影中的那个中国,也是陌生的。在有限的材料中,安东尼奥尼拍摄的《中国》无比之真实,这是当然的,这是一部纪录片,你相信镜头里的人物存在,景物存在,生活存在。但是在这种真实中分明有一种巨大的荒诞不真。安东尼奥尼赋予这部电影一种白日梦的质地。这种被过滤过的真实,被政治矫饰之后的真实,无比配合的真实,在客观纪录的镜头中,呈现出一派坦然的不真来。我无法正视银幕,我无法正视影片中那些人们,带着前消费时代的纯朴。我无法正视的东西逼着我正视当下。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看大师有什么意义?在这个远离电影的时代看大师,有什么意义?我想说,他们非常美。我想说,他们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在他们的电影中,你能看到所有直接的和间接的,对立的和统一的主题:信仰对无神论,死对生,天真对腐化,光明对黑暗,喜剧对悲剧,希望对绝望,爱对不贞,报复对宽容,虐待对受苦,真对不真……而大师就如同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某个问题的诠释和态度也不尽相同。有时嘲讽,有时悲凉,有时困惑,有时清明。但他们始终散发出悲天悯人的情怀。 是的,我并不真的为他们的离去而感伤。他们留下了这么多了不起的电影,已经够了。在对抗虚无的一生中,他们就像骑士面对死神一般迎上前去。如果死神问大师们:“你到底在等待些什么?”大师会说:“电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风雨不收徐霞客 风雨不收徐霞客 四十岁的徐霞客说,他的一生中有八次心醉神迷。一回是梦,一回是记忆,还有一回是一幅画。那幅画描绘在冷庙的破壁上,有一个像他的人,还有一个像她的人。徐霞客举着火,他们同在一幅画上,但是隔着人群,车马,山水,还有壁画断裂处的一个拐角。 那么还有五回呢?偶遇的僧人追问。 徐霞客说,第四回是崇祯即位的那一年,他终于动身云游。三月入闽,风雨通宵达旦,野溪喧闹如雷。水涨船高,轻快无比,顺流而下八十里,过如飞鸟。羁绊在乡间的烦心琐事就像风烟一般消散,敞开衣襟,须发张开,无比畅快。他浑然忘记自己的年纪,宛如第一次离家远行,是二十岁的少年郎。 第五回是在林田,雨大,突然停止。有两条溪水在眼前闪耀,一条浑赤如血,一条碧绿如蓝。两条小溪竟然在此合流。有金蓝色的细鸟在林间鸣叫。于是他抬头看,突然看见悬挂的山峰,漆黑如墨,而脚下的峡谷,凝白如雪。他静静的站在那里,不做一声言语。 第六回是隆冬,清晨他叫醒忠心的顾仆,走入深山。树木蒙茸,石崖突兀,瀑布僵冻,如同白练横挂。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冰块满枝,寒气凝结,大如拳,小如蛋,在风中摇坠,累累满树。走到树深崖穷处,不再有路,只能小心翼翼,赤手抓着野藤枯荆,滚爬而下坠。好容易在悬崖底下,找到一条枯涧,才算脚踏实地。抬头一看,危崖高耸,简直恍如隔世。顾仆扯来枯枝,点起火来。突然发现怀里还有一块剩饼,两个人烤了吃,一边吃一边发现对方非常狼狈,衣裳扯破,蓬头垢面。想来自己也是如此。主仆两人不禁朗声大笑起来。笑声惊动了一个僧人,僧人骇异,大雪封山,已经三个月不见生人了。 第七回是在麻叶洞。洞口大如斗,洞外水流湍急,只能伏水而入。当地人不敢进入,说有神龙精怪。徐霞客脱去外衣,爬进洞穴,爬了数十步,叫顾仆送火把来。像蛇一样爬行,背磨腰贴,肌肤被刮擦得生疼。山洞弯曲曲折,倒是干燥洁净。向西有一处缝隙,于是爬行上去,突然豁然开朗。平坦如榻,平平整整。顶上有石,如同莲花倒垂,结成宝盖,莹润洁白。四周的山石轻红,如同桃花。 火把已经燃灭了大半,顾仆叫自己回去。执意前行,洞天开阔,竟然到了山中。小如天井的地方,有一个老僧,怀抱着衣襟,张目承接正午的日精。红日当头,老僧久久不错一瞬。不久,几个华服丽人也行来,一个个流香转艳,却也坐日望空,姿势一般无二。 徐霞客悄悄的折回去,爬出小洞,只见一村的村人都守在洞外。老人小孩看见他生还,都喜笑不已。一路上风餐露宿,冷遇不计其数。于是他感动了,一一感谢,说:“我守我的常,我探我的胜,却惊动了大家,害你们守候!”村人大笑着说:“读书人啊,你说的话文绉绉的,咱们也不懂!韭菜刚割下来,倒还鲜嫩,炒点小肉,打一些浊酒,家去吃饭!” 那天晚上,他在村人的灶台边喝得醉醺醺。灶火红融融的,乡野的村姑,看上了顾仆,两人在偷偷的嬉笑。他闭上眼,笑着睡着了。 最后一回是在香炉峰,突然遇见了大雾。云气浓勃,奔驰而来,很快就遮天蔽日,笼罩半山。在这样的大雾中,突然看到了心中的幻象。老迈苍苍的母亲,跛足脓肿的疼痛,盗贼钢刀的恐惧,温柔难舍的女人,此时都一一涌来。觉得疼,痒,酸,麻,想哭,想喝骂,想笑,想到死。一年年,一日日奔波流离,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阵阵的浓雾如同流水,从他身上翻卷而过。水气淋漓,须发都湿透了。雾气散去,山间寂然,万物寥阔,坦荡。若山洗其骨,天洗其容。一切都是天地之初的模样。突然觉得万般思虑,一扫而空,自己渺小的身躯,就要与眼前的山树人烟交融,变成水晶一块,再也没有形体,没有渣滓,没有魂魄。 为什么我在这里?我到底要行去何处?哪里是我的终点?“不重要了”,徐霞客对自己说,“重要的是,我行走在天地之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世界是一场婚礼(1) 世界是一场婚礼(1) 我忘记我是怎么认识老那和董董的了。他们是一群人嘛!不但有老那,有董董,还有机更,还有三毛……认识了其中一个,就认识了全部。他们变成了我们。一群流浪人,一群流浪狗。不知怎么当时大家都养狗。养那种土狗,菜狗。菜狗比土狗还笨,长得傻大傻大的,见到谁都狂欢喜。我们当时都很穷,吃不饱,狗也比我们好不了多少。经常是晚上大家凑几包方便面,下一锅,唏哩呼噜热热腾腾吃下去,剩下的扒拉扒拉都给了狗。有时有钱了,就带着狗去找小超市,已经午夜了,狗能跟着我们走一个多小时,就为了一根火腿肠。我们住一起,就一间小屋可以上锁,有那么一张床,谁带了男人或者女人回来就睡床。其他的人就睡外面的床垫,地板上。我们说老了谁都不要结婚,我们要弄一个公社,我做教导主任。我们谁都不弄钱,机更说:“你不要管,他们会变出钱来的。”奇怪的是,总还是有钱变出来,虽然只有一点点。 老那比我们还穷,他经常没有地方住。他经常抱着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的全部家当,午夜了还找不到地方住。到一个朋友家里随便挤一挤。要不就到小学去,睡操场上的值班室。值班室有一个老头,总是喝得醉醺醺的,举着好大一个电筒到处照。值班室外有好几个木条箱子,住几只流浪猫。天冷了就进屋子睡,和老那一起。 老那以前不是这么穷的。他卖盗版影碟发了财,买了很多金戒指,金项链。有一天,他突然觉得很没劲,关了店,把金子都送了人。他的女朋友也跑了。老那一天到晚看电影,他看了一年,两年。醒来看电影,看电影睡着。他看电影不是为了写影评或者要拍电影,他就是为了看。他把影碟寄存在几个朋友家里。我们都看不下去了。那时我们都好年轻,虽然其实现在我们仍旧很年轻。年轻人嘛!总要做点什么呀!老那,你消耗了什么,又生产了什么?老那,你这样子是不行的嘛!老那根本不管我们,他说,他就要这个过程。他不是要一个顶针式的人生,积攒所有能量创作一个作品。他不要。他只想看电影而已。 后来我知道其实事情还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的:老那认识了一个人叫牛牛。我也认识牛牛,因为牛牛追我。牛牛是一个东北傻小伙,他没有受过绘画的专业训练,但是特别喜欢画。老那的影碟店赚了很多钱,其中一大部分是牛牛的。老那要关店装修几天,牛牛就说:“老那,你就让我在你的店里画点画吧!”老那答应了。几天以后,老那再来,店里铺天盖地都是那种乱七八糟毫无章法但是充满自信过分夸张的画。从那个时候开始,老那的人生就开始了某种神秘的逆转。不久之后,整日面对这些画的老那,终于决定关店了。 老那是一个伤感的人,有一点七十年代文艺青年那种羸弱的浪漫情怀。我记得那年的除夕夜下雪,我们坐车到城里去。车里放着伤感的流行歌曲。老那带着我,一夜之间走遍了全城。他指着一个黑洞洞的窗户跟我说:“某年,我住在这里。”然后转到另一个窗口,那里已经有了人气,说:“某年,我住在这里。”那天晚上的雪一直没有停。老那跟我说,这一夜走完了他一生。老那就是一个这么伤感的人,所有关于他的故事都是伤感的。我不同情老那,因为,这种伤感正是他要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世界是一场婚礼(2) 世界是一场婚礼(2) 董董一点都不伤感,他很喜感。董董是个小孩,八零后得很。他很瘦,长头发,一米七八。董董玩音乐,很有天分。他随便唱点什么乱七八糟的英文,也能唱得特别好听。他是那种小孩,有天突然抱回家一盆大麻,跟妈妈说:“妈!你给我好好养啊!”然后就消失了。妈妈就老实的给他好好养着,至今不知道自己养的花到底是什么。有一天,谁给了他一本摇滚乐的书,叫《伤花怒放》,看得很认真。过了一会儿,有人过去了,跟他说:“董董!你拿反了啊!”董董不认识字。董董的爸爸自杀了,他有一个二百五的妈妈。他不想上学了,就不去上学了。所以董董没有文化。董董最喜欢老那,因为老那可以给他讲故事。老那脑子里装着不知多少部电影的故事,随便讲讲都是故事。董董最崇拜老那,说他是个艺术家!大家轰然大笑。 董董家有一个旧房子,我们就住在那里。房子里啥都没有,只有自来水。这个房子以前是租给一个黑社会,他狡兔三窟,这算是他的一个窟。有天晚上,我们刚睡下,黑社会一脚把门踹开了。第二天我们就给房子安了锁。房子的厕所里摆着他爸爸的遗像。晚上我去上厕所,起来冲水的时吓了我一跳!一个脸色苍白的中年人,温情脉脉的看着我。脸上线条很硬,眼神却很温柔。有时我从董董的眼睛里也能看到这种眼神。 有一个事让我觉得董董很可爱。有一次,我们和董董出去玩,在海上玩皮划艇。前面突然出现一个汽艇,冲锋破浪的就过去了。董董跳起来喊:“给我划!老子要追上他!”我们就一个劲的划,拼命的划,一本正经的想要赶上人家汽艇。董董那种豪气特别好玩,就像一个小男孩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突然被旁边有一个胖男孩得意洋洋的骑着一辆山地车超过了,就一定要死命追上人家不可。还有一次我们去沙滩上骑马。董董看到一匹大黑马,油光水滑,很漂亮。租马的人说,从a骑到b,三十块钱。董董就爬上马背,扬鞭催马,感觉自己是个西部片电影明星一样“驾!驾!驾!”的喊个不停,眉飞色舞,自我陶醉。他从a骑到b,再从b骑到a,过了瘾下来一问,要六十块。董董想不通,为什么要六十块?我们也想不通。董董不但想不通,而且痛,他耍帅,不要马鞍,把和大腿的皮都擦破了。 董董养了一条特别大的狗,也不是什么名狗,是一条菜狗。有一段时间城里打狗,董董就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带着他的狗跑到城外去,很晚了再偷偷的带着他的狗跑回来。每天如此。所以,现在一想起董董,就想到一个少年人,带着他的大狗,天色迷蒙,他们疯狂的跑啊跑。 但是后来董董的狗还是被收走了。董董哭了。 再后来老那变成一个三流dv影像师,他到农村给人家拍结婚录像带。我问他,你看了那么多新娘,新娘美不美啊?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结婚那一天,要把自己打扮得那么丑。”带着他的dv参加一些亚非拉的影展,董董变成一个乐队的主唱,有时也到北京来演出。总是住在青年旅馆里,睡散铺,因为挣不着什么钱。他们的乐队叫“万能青年旅店”。这五年中国的变化好大,我们的变化也好大。我们以前老是觉得“青春很长很长”,其实后来觉得青春也没有那么长。我们那时候好年轻,虽然现在我们仍旧很年轻。 老那最喜欢讲给董董听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听的故事,是国一条河边上的青年人。他们都是未来的艺术家。根本算不上幸福,又有很多得不到满足,年轻,饥渴,孤独,但是非常单纯,就是那么一个时代。他们也很穷,也喜欢喝酒,乱搞。他们睡在地上,在旁边挖个水沟,引点水进来,为了不被臭虫咬。他们一人举一个蜡烛,照着看书,读诗歌。他们有了一个女人,就变成了大家的女人。有一个酒吧的老板,经常赊面包给他们吃,他们用自己画的小画抵债。他们不讲道德,不管观念,色彩丰富,不拘礼节。他们只想快活地生活。有一个最检点的家伙,有一天看见一个新娘穿着婚纱骑着自行车从面前跑过,他就赶紧追了上去,和她结了婚。他们的生活就像一个婚礼,世界也是一个婚礼,一个永远在进行的婚礼。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的可能性 爱的可能性 他曾经是一位我的螺蛳先生。偶尔会坐很久的车来看我。给我挑选家具,并且负责组装好。在墙壁上钻孔,把书架打进板壁中。在狭小的房间里布线,讨论布局。水池里总有积攒了多日的盘碗,他给清洗干净。片下鱼片,做酸菜鱼。送给我红酒,还送我开红酒的小玩意儿。我哭到睡着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干燥温暖。我醒来的午夜四点钟,他在隔壁默默的读书。我在遥远的南方城市,情绪崩溃,给我所有的朋友打电话,深夜里全部关机,只有他的手机开着。他当然睡了,但是我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他听我说或者哭,而他也许并不知道,那对我有多么重要。 不是没想过发展成恋人。我的顾虑都极其现实:比如他长得不高也不帅,比如他没有那种让我信服的才华,比如他是我一个女友的前男友,我们正是通过她互相认识。这三个原因中,数最后一个对我牵制最大。我只要一想到我那位女朋友的面孔,就放弃了要和他交往的念头。年长日久,我和那位女友因脾性不同而日渐疏远。但是我忘记不了她。他也一样。 曾经有某个时刻,我们差一点成了恋人。我记得那是在饭桌上。我们的一个朋友,笑着看着我们,撺掇着问他:“你对邦妮有没有意思啊?你愿不愿意做她男朋友呀?”我们都极其尴尬,没有人说不,也没有人说好。他似乎说了“当然好”,但听起来像客套。我也觉得我们在一起会不错,但是也仅此而已。 这种小错觉维持了一点点时间:他捕风捉影的感觉到,他的前女友和他的好朋友似乎有点暧昧,他为这种猜测几近发狂。我赫然发觉那种老实耿直的表象下,他的感情极具侵占性,激烈浓郁,有一种宗教狂热般的偏狭。我激不起他的真正爱情,就像他无法让我抛开那些特别现实的顾虑。 我们一生都在和一些人相遇,我们和无数人擦肩而去。那个瞬间过去了,许多个瞬间过去了,我们心知肚明,并不特别惋惜。 后来我有了固定的男人。这是一个和我差异巨大的人。我想,我内心竟然是这样的卑微,我选取了一个不可能拒绝我的人,而并非是仰头去追求一个比我更加光彩夺目的人。我无法再忍受任何一点拒绝了。我喜欢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的施予慢慢的改变了一个人,并且为此得意沉醉。我想要维系那虚伪的自尊心:极其可悲的自尊心。 我的很多好朋友都不看好这段没有认真思考,严重的不对等,冲动惯性而成的爱情。我因此和几个朋友疏远了。他也反对这段感情,并且数他反对得最强烈。他怀疑这个陌生人的品性,怀疑他的目的,怀疑我们的结局。我并不生气。你们知道,在那个擦肩而过的瞬间之后,我保留了一种神秘的优越感,那是不能实现的男女之情被迫升华成友情之后残留的幻影。 再后来,他自然而然的变成了“我们俩”的好朋友。他和我的男人兄弟相称。他又成为了我们家的常客,甚至比我独身时来得更多。当他发现我的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堪的目的时,他开始坦然的祝福我们。照这样发展下去,他会是我们一家永远的好朋友,成为我女儿的干爹,参与我们家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带着温暖的笑容拍掌。听起来有点像古典小说里的真正的绅士,怀揣着高贵的爱和高贵的孤独,直到终老。当然并非如此。他留下来了,在我的生活中长久存在着,那是因为我们始终没有燃烧过的缘故。 那年冬天,我们举家回四川过年,饭桌上,我见到了久闻大名的刘跃进叔叔。他是我妈妈下乡的插友,又是一个单位的老同事。总有一些秘密,是母女之间的,这让母女关系带有温暖的默契,就像一对女高中生互相收藏对方的情书一样,刺激又甜蜜。我和妈妈的秘密就是这个陌生人。在妈妈年轻的时候,追求者并不多。(和我一样!)这位刘跃进叔叔是其中之一。妈妈并没有选择他,而选择了我的爸爸。(这都是废话。)这位刘跃进叔叔后来做了大官,混得春风得意。妈妈总是偷偷的跟我提到他:在生活顺心的时候提到他,暗示我,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在不如意的时候提到他,暗示自己,她曾有过更好的选择,但是自己主动舍弃了,这让眼前的受苦多了一些悲壮浪漫的意义,还能继续忍受下去。这当然不是爱情:他仅仅代表了一个选择的可能性,爱的可能性。在她毫无选择的生命中,在走下去更加毫无选择的生命中,那一点曾经过去的“可能”,显得格外的宝贵。有时,这是我们生命可悲之处:我们都知道,所谓那些爱的可能,其实正是爱的不可能。 刘跃进叔叔让我失望。他脑满肠肥,他的儿子也脑满肠肥。他对我,我们的生活,我妈妈的生活已经毫无兴趣。久远岁月里的那点儿情感的暧昧,那点儿不值一提的往事,于他,已经不见丝毫痕迹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腐败的葡萄(1) 的葡萄(1) 我喜欢身体胜过一切。我喜欢年轻的身体胜过一切。我喜欢年轻男人的身体胜过一切。我也爱那些不再年轻的躯体。尽管,他的面庞我已经不再能清晰的记起,但是我记得那具身体。尽管只过去不到一年。我记得那具身体。 那是二十四岁男子的躯体。瘦长光滑的,甚至是可以说成是美的身体。饱满的肌肉,却不夸张。附着在骨骼上,已经有了最初的轮廓。平实的腹肌。趴在那里的时候,一动不动,也非常好看。特别白皙的肌肤,一喝酒就会在腰背上泛滥开一片酒红的疹子。以及和那清瘦和白皙不相称的,格外浓密的毛发。从肚脐开始延伸,一直蔓延到下面。那东西很腼腆。这是很年轻的身体,但是却没有什么攻击性。 这样的身体都被衣裳遮盖了。普通人不会知道。他有一张平凡到略有些丑陋的面孔。多肉的鼻子和口唇和舌头。肿胀的眼泡,似乎总是睡不醒的模样。这样的面孔和他的躯体,构成了强烈的。不,我不是说他有一张好色的脸,放射出的目光。并非如此。而正是他低垂的眼帘,他克制的神态,那总是一身黑色的肃穆的衣着,唯唯的应答,比一般男子更有礼谦和。这些东西,就像月亮背面的黑色山形一般,构成了他那种懦弱的。他还有一种无辜的神态。我特别讨厌这种,也特别喜欢。我讨厌他到了喜欢的地步。有一种喜欢,是咬牙切齿的。 他每周一次的来我这里。从他那里到我这里,特别的远。大概要一个半小时。每周一次,他横穿整个城市。甚至包括清晨七点。他几乎从来也不失约。我们不说什么废话。起码最初的几次。所以,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他后来跟我说,第一次和我之后,他在回去的城铁上,悔恨的流泪了。我怎么会这样沉迷于之中呢?我为何能这么卑贱呢?一边站在人群里,一边拉着吊环,眼前的玻璃映照着自己的脸,窗外是匆匆而过的巨大的有光海报,忍不住流下眼泪来。而我,冷冷的听他说这个,觉得他更贱了。 他有一个交往了四年的女朋友。女朋友会在周末到他的住处去,两人吃火锅,看电视,。他住在单位的宿舍。不比大学男生宿舍更好。不是很杂乱,反而显得很冷清。上下床。下床是他的,上床是周末来的女友的,所以铺着女孩子喜欢的粉红色床单。他有一台孤单的电脑。里面有无数下载的电影和图片。看到这上下床的时候,我眼前出现了这样的画面:两个老实的男女,在规规矩矩的坐着,不时有单位的年轻人拎着热水瓶走进走出,打个招呼,开一些玩笑。等到他们确认完全不会被打扰的时候,再像树袋熊一样警觉的向上铺爬去…… 他是一个医生。在一间老人医院看病。没完没了的抱怨病痛,总是满怀着敌意的病人家属。经常有绝望的老人选择了自杀。他在一个冬天的晚上精疲力尽的来到我这里,喝一口热水告诉我:一个老人如何在他面前,从高楼跳下。我有时听他讲,有时并不。他心里那种绝望的东西在慢慢的累积。我有时在看希区柯克的电影,听他说那些事情。那个冬天,温暖的光和红牡丹绿牡丹的窗帘,还有《三十九级台阶》。这些东西和老人和医院全然无关。 起初我不留他住。也不让他吃东西。我们选择在小饭店里,客气地吃饭。有一个晚上,他在我家楼下迎着我走来。我正拿着许多的蔬菜和肉和调料。似乎不好意思让帮我拿东西的人空着肚子,就做了饭请他吃。同住的女孩以为我们是熟识,就不遮不拦的和我开起玩笑来。我们的笑话总是很黄,足以让公骡子都面红耳赤。他就那么满心震惊的听着,一边拼命的吃东西。我记得似乎是做了红烧排骨。土豆熬得烂融。他连碗底的最后一点土豆泥都用筷子刮出来吃掉,吧嗒吧嗒的咂着那点香味。我还记得白瓷的碗底,像被犁过的田,像雪橇走过的雪,最后留下的那点儿土豆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腐败的葡萄(2) 的葡萄(2) 他洗完了碗,第一次从明亮的灯光下走进我的房间。他擦着手,突然发现门上张贴着我那一本书的巨大海报。他狐疑的对看着我和海报。他这个时候才知道我叫什么。我是做什么的。 没有什么比亲手做的食物更能温暖人心了。再也没有办法维持最初的冷漠。我总是想演一个冰山女王一样冷酷的女人,总是以婆婆妈妈的失败告终。我们逐渐亲热起来。他开始对我撒娇和托赖,我也会乱发脾气。每周的见面以一餐心满意足的晚餐开始,然后就是睡觉和洗澡,最后是真正的睡觉。他总是在清晨六点就睡眼惺忪的起身,然后离开。有一次,我还记得,他倚靠在门框边,似乎是在注视着睡眠中的我。外间的灯是永远不关的。他轻轻的收回眼光,掩上门,把我留在温暖的黑暗中。一丝丝的光消失了。 一如我最初下的判断,他喜欢一切容易上瘾的东西。他极其喜欢喝酒。他的酒量很一般,但是酒瘾很大。有酒精的舌头总是很甜蜜。他像一头小肉狗一样哼哼着。栽倒在我面前来。甜睡几个小时之后,我们纷纷醒来。在真正的亲密之后,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有限的陪伴和身体的温暖。在那个冬天,我发现床上有一个男人睡着,是那么的暖。即便他总是盗汗。原来我的失眠,我的睡前强迫性的大量阅读,或者必须开着电视和电影才能睡着,都仅仅是因为没有男人而已!发现了这一点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回头去做一个无知的“女孩”了。这一年,我二十三岁了。 啊,有一个男人总比没有好!那段时间,我沉浸在这种感叹中。我装上已不再有机会穿上的盛装,毫不吝啬的喷我那些昂贵的香水,以至于我的室友抱怨说:“咱那是好香水,不是劣质的杀虫剂!”我则说:“香水就要像大巴掌一样,把男人扇晕!”我们去好的餐厅和咖啡馆吃饭。他的局促是一个刚出社会挣着底薪的年轻男子应该有的,他的享受也是。我的年纪比他略小一点,但是自始至终,都以老祖母的心情,宠溺的俯视着他。我带他去学校的电影院看电影。去的时候已经半场,只有台阶可以坐人。我们俩坐在冰冷的台阶看了一场盛大的歌舞片,那个电影用了九十分钟的时间,以及三种不同的世界,许许多多的道具和颜色和歌舞和的女人——来讲一件绝望的事:分开和重逢,不过是因为不够爱。 不管怎么说,那是一段甜蜜的日子。在我有限的小世界里。 时间逐渐过渡到隆冬。在午夜的时候,熬煮过大骨头的酱汤里投放一棵白菜变成很惬意的事,我爱吃的冬枣已经下市,四季都红彤彤的苹果上面的红丝好似是彩色铅笔画出来的,摊子里的葡萄冰冻得硬硬的,很贵,凝着一层洁白的霜粉,显得非常可爱。我似乎回过一次老家,干妈告诉我说,她可以自己做葡萄酒了,并且教会给我全部的步骤。 一天,我买了很多葡萄,和他一起做葡萄酒。我们把葡萄采摘下来,洗剥干净。在一只翠绿的大碗里,我挽着袖子,光着胳膊,把葡萄揉碎,揉烂。清洗出一只长长的巨大玻璃瓶,把葡萄放进去。放一层葡萄,放一层白糖。我们把瓶子盖上。点了一支牛油大蜡烛,让蜡烛油一大滴一大滴的把瓶子缝隙给封上。我执着蜡烛,他在下面滚动着玻璃瓶子。越来越熟练。瓶子里可以看见粉红粉绿的果肉游荡着,飞舞着,玫瑰紫的葡萄皮咧开了皮。红得有些不真实的果汁充满了整只玻璃瓶。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腐败的葡萄(3) 的葡萄(3) 我们把玻璃瓶放在我的床头。然后,我跟他说,大概两个月后就可以打开喝酒了。 有的时候他女朋友打电话来。在一阵震动中,我们无声的默默对峙着。他用眼神哀求我。我示意他去接。他背对我,接起电话来。在电话里,我是他的姑妈,是他正在结婚的大学同学,是他远方的叫不住名字的亲戚,是他永远写不完的必须加班的文件。他告诉我说,他们准备结婚。当然,在北京这样的城市买房子,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但是他们已经有了这样的约定。 之所以要接受这样的身体,之所以要这样的一个男人,是为了填补我内心的裂缝,是为了驱赶上一个男人的阴影,是为了让我自己忘得干干净净。我用一层又一层的牛皮纸把过去的心之风景严严实实的糊起来,就像北方的家庭冬天溜窗缝一样,用大米做的浆糊粘个不停。我以为,就可以不用面对曾经无限卑微的自己。 就像《朱尔和吉姆》所做的尝试必须失败一样:三人行终究是不行的。无论是两男一女或者两女一男,无论其余的两个人是亲密的好友还是素不相识。被选择的那个人,必然的委屈和不甘心,必然的让心裂成一个天坑,必然为了争夺注意而做出愚蠢的把戏。对电影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那种“均衡感”,初级导演总是顾此失彼,最棒的则在电影充溢着游刃有余的控制力。爱情也同样如此。当那种均衡感破裂的时刻,美感也荡然无存。真正让爱变得丑陋的,并非是不道德。而当那种不道德开始的时候,爱已经变得丑陋了。 他有一种和时下年轻人不太一样的清高。比如爱穿一身黑衣服。比如喜欢《三国》,比如热中填诗作词。不喜欢唱卡拉ok,一边因为受到冷落而自卑,同时防备似的排拒着。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第一次和比我小一点的女孩子们去钱柜时,也同样如此。其实只要选中适合自己的音域的歌,只要一首,练得熟练了,渐渐状况就会好起来。也能开始享受那种庸俗的快乐,和众人交融了。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我可以只要性,不要爱情。我可以只要局部,不要整体。我可以只要一个陌生人的好意,而不要任何人走进我的心里。上一段爱情是伤我太重了,我曾经以为就像一块电影的打板一样:只要把马克笔写下的旧电影名字擦掉,写上新的电影,那么,就可以ok一声就开机。而且,这一次我会好好的导演,我会游刃有余的。但是,层层的牛皮纸都破裂了,最底层的黑色,浓重的黑色,仍旧渗透了出来。最糟糕的是,就像是为了挽救上一次爱情中我那种无力感一般,我极力的想证明我能控制这一段感情,我能控制这一个男人。上一次我太软弱了,我没有撕开脸皮放手一搏。我没有把手弄脏。我没有像个泼妇一样跳着脚撒泼。我要把过去我未能做的补救,未能做的争夺,都做一回。可是,我让自己越来越可悲和绝望了。 吃饭,,睡觉的程序,每周一次的约会,仍旧继续。只是其中多了一道争吵与和好的程序。夜里我仍旧抱着他汗湿的身体睡觉。在梦中,我又梦见那个南方的城市街头。永远没有冬天的城市。在寒冬依旧是有翠绿的枝桠,垂下鹅黄色的花。在去向公车站的路上,我和那个人,走在最后一次争吵的路上。我和我极力想遗忘的男人走在最后一次的路上。他那张疲倦的,已有老意的脸。我像一个死魂灵一样问他:“你爱不爱我?我就要走了。我们永无可能再见面了。就要给我们盖棺定论了。我只是想问你,你爱不爱我?”他厌恶的,我想说,真的是厌恶的,那种足以让任何爱意和奢望都打消的厌恶说:“你能不能总要问爱不爱,好不好?你问这个还有什么意思呢?”我穿着爱米丽的t恤,那个邪恶的小女孩,头发上面的荧光粉在梦里闪闪发亮。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腐败的葡萄(4) 的葡萄(4) 醒来是清晨六点。我想了好一会儿:那时候,我还没有那件t恤呢!身边的人还在熟睡。我抱着他,打算再睡一会儿。他喃喃的说着梦话:“我爱你。” 我和这个人如今已经分手了。和那个人也分手了。我和所有的男人都分手了。我不顾一切的和现在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只是跟自己说:我要一个人的全部。我再也不想要什么人的一部分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内心。所以,如今,我都不再说,因为什么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呢?不再是单单的他那么一个人。是之前的路,之前的所有的男人,之前的牛皮纸晕染出的黑色,是我的一整颗心,尚能跳跃的沉浸的甜蜜,和已经疲倦残破的痕迹。是时光。是所有的一切,让我和你在一起。二十四岁了,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同居。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过起了日子。如今看起来似乎像模像样。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做了那么多次爱,姿势一样的爱,在同一张床上的爱,永远用安全套的安全的爱。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和这个男人的分手是必然的。在那个迷糊听到他说“我爱你”的晚上,我发短信跟他说:“你在梦里说你爱我。”男子很晚之后回来,似乎仔细斟酌过。他说:“我从来不说梦话。”我害怕他觉得我是在讹诈他的爱,于是解释说:“是真的!我真的听过!”他再回应说:“我真的从来不说梦话呀……呵呵。”研究短信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如果不是在这种境况下。他寸步不让,同时,以“呵呵”来缓和。我将手机丢到一旁,突然觉得无限的疲倦。 我的一个哥们,和一个女人上床,上床前女人问:“你爱我吗?”哥们无奈说:“我如果说我爱你,你信吗?”女人继续问:“你愿意和我结婚吗?”哥们说:“我愿意和你照一套结婚照,你拿钱!”女人做完了说:“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哥们还没回答,女人自言自语说:“不,我们俩不合适。”过了一个小时,女人继续问:“你觉得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我一向觉得这样的故事是一个笑话。我绝对不是一个乞爱的女人。我玩得起。但是就在我也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听到清晨那句“我爱你”的时候,就在我猜测:究竟是他说了一句梦呓,还是那根本就是我的梦境的时候……我觉得我跟那个可笑的女人没有两样。这让我决定结束这段关系。 关于葡萄和葡萄酒,我还想说的是我前些日子看的林真理子的小说《葡萄酒》。小说非常简单,是讲女主人公在国外赌气买了一瓶非常昂贵的葡萄酒。她小心翼翼的捧着拿回了东京。男朋友来飞机场接她的时候,她发现男人出轨的痕迹。一边冷冷的觉得这段感情该结束了,一边把男人逐了回去。决定把葡萄酒送给给自己看病的男医生,却发觉正好是中元节,很多病人都在送礼。不想把自己的葡萄酒混同于一般的礼物,于是抱着酒离开了医院。女人抱着一瓶不知道该送给谁喝的葡萄酒独自在繁华的东京街头漫步,阳光灿烂到眩目。她如同抱着不知该馈赠给谁的她自己。 在半年之后,我做的葡萄酒变质。想过即使如此也该把酒瓶一起送给那个男人,但是觉得未免实在有点自作多情。在身边的人再三催促下,于一个周日,草草的丢掉。之前,那瓶子一直冒着香甜的的气味,发酵出浑浊可怕的东西,紫黑的脏糊糊的在那里站着。如果说,你从这篇东西的最后得出一个简单的联想:的葡萄象征着那个男人以及失败的恋情,我一定不承认。因为,我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温暖,以及一个陌生人的那点儿好意。对了,半年以后的一个下雨的晚上,那个男人发来短信跟我说:“现在我也开始学唱卡拉ok了。你说的很对。也许,当初我真的说的就是我爱你,那是我的心声……”我也理解成一种对过去的时光的好意。一切都太迟了,一开始就迟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 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 我的家乡是一个海边小城。始终也没怎么发展起来,生活带着一种平静舒缓的味道。整个夏季,因为剧烈的海风而总是夜晚凉爽。骑着自行车上学一年四季。有一个不太景气的电影院和藏书不太丰富的图书馆。所有人都认识所有人。据说派出所抓到两个斗殴的人,都不用调解,让他们自己聊,半个小时后,必找出一个共同的亲戚朋友,一起挽手走出是也。 我想,所有人都和我一样,在离开家乡了之后,才发觉什么是自己的家乡。置身在一个城市里,你感觉不到一个城市的气质。就像你在一个人的身边,其实,你也许永远不了解那一个人。一座城市,需要你生息相通,肌肤相贴地去爱过、活过,才算熟悉;一座城市,需要你千山万水、长途跋涉地远离它、隔绝它,才算真的看清楚它。当我置身在北京时,我渐渐读懂了我的小城市。 北京的大,对比出家乡的小。北京的繁忙,对比出家乡的悠闲。北京的人情错综和淡漠,对比出家乡的人情浓厚和简单。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远去”,让我的心,一点一点贴近。但是我不愿意多讲这种情绪,这种所谓的“乡愁”。 乡愁是怎么酿成的?我想,这已经不是这个时代的命题。那是上一个时代,工业社会刚刚兴起,无数人背离家园,传统的农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被冲击,古典的四世同堂在高昂的房价之下成为梦想,田园成为我们整个人类怀念留恋的一种情怀。那时我们说,啊,小津安二郎,啊,侯孝贤。 因为,没有人逼你去大城市。没有人逼你做逆流而上的大马哈鱼。你之所以留在一个压力巨大生存沉重无比奋力也几乎泯然众生的城市里,因为你愿意。因为你接受了这个城市的规则,这些规则严酷得近乎伦理。因为在一年之中,总有一两个时刻,你走出西直门地铁站,怀揣着梦想,你觉得这是一座希望之城。因为你青春正盛,你觉得你很大,家乡已经容不下你,必须到一个大的世界里去硬碰硬。因为你不要安稳,要兴奋。因为你不要舒服,要剧烈。因为你要一个像万花筒一样,永远神奇莫测,每一次都不一样的世界。 故乡,其实是一个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因为,你的心已经变了。每次回到家里,初三天,紧绷的神经仍旧紧绷,要一周左右,才完全散淡下来,彻底放空自己。十天半个月,你觉得舒服无比。而半个月之后,你开始觉得无聊。是的,不好意思,父母相伴,但是你仍旧觉得无聊。你开始想念大城市的烟尘车声人际纷争,那起码是一个鲜活的世界。不要不承认,就像食肉动物,无法再食草一样。每一个出走的人,都以为自己随时可以回家。而这正是人生的悲剧:其实,家,在你转身离开的那个瞬间,已经永远无法抵达。 而更大的悲剧,我想,在于我们的父母其实无法进入我们现今构造的世界。这座盛大的城市,对他们来说,不如门口有条杨柳拂面的小河。以及,我们的孩子,那逆流而上的大马哈鱼的后代,他们更加无从想象,那么一个遥远的小城市——哪怕在我们怀念的口吻里,变得越来越美好不真的伊甸园。 我们遥望着下游日益孱弱的父母,我们奋力挽着同在上游的后代。是的,我们可以告诉自己,如果没有我们前赴后继的滋养,不会有这一座巨大的都市。大马哈鱼为什么而游?我想,是因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渴望。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少年和腊肉 少年和腊肉 腊肉不是腌肉。四川农家,腊肉家家都做,年年都做。古早的农业社会,一年之中,只有过年杀猪才有鲜肉吃。其余的时候吃肉,吃的都是腊肉,既可自奉,又可待客。“岁末伏腊”,是很普通的习俗。谁家杀了几头猪,做了几斤腊肉,是衡量其贫富的标志。爸爸说,那时候,能杀两头猪全用来做腊肉,邻居就要指点说闲话了,认为是浪费。 腊尾春头,乃家家杀猪。割得大片大片的猪肉,五斤十斤的分量,切成长条,方便收拾。先用大量的盐来腌。有时放硝,为得使颜色鲜艳。但是硝有毒,普通人家不用,最后腊得的肉是黑的。然后在通风的地方把咸肉挂起来,一两天,晾干。其他地方,做成这样也就罢了,但我们那里不行。最后一道工序最为重要——烟熏。拾捡来细小的松树枝桠,要湿润的,不易燃烧。把松树枝压得很厚实,不起明火,使之冒烟。袅袅青烟,日夜熏烤,烟烧火燎,大约十天半月,肉熏黑,熏干,并且松树独特的清香全都熏烤到了肉里头,才算腊肉做成。 腊肉吃之前要烧洗。我老家的门前就是一个简单的烧洗作坊。一个很大的水池,就在街边。先用火把腊肉烧烤,这样肉皮才香,才能煮烂。烧完之后浸水,用刀片刮。黑色的肉皮刮掉黑灰,乃成焦黄色,非常诱人。过年期间,日夜不断有人送来烧洗,那股混合了焦糊和肉香的奇异气味,久久不散。 吃腊肉方法很多。可以蒸吃,熟了切片。什么作料都不用,腊肉自有其香。趁热吃,肉软,冒油。我喜欢不切片,整块整块撕了吃。自己拿了整块腊肉,顺着纹路把肉撕下来,特别香。可以炒。切片的腊肉,和煎好的豆腐,蒜苗、大葱一起爆炒,是我爸爸的拿手菜。在外地读书,最想念的就是蒜苗腊肉。有一个半夜,馋得不得了,给爸爸发短信,叫他拿块腊肉出来洗好。次日就坐车赶着饭点回家。父母开门意外看见是我,气得哭笑不得。 腊肉也可以炖。最好是和洋芋果果一起炖。洋芋,就是土豆。四川的土豆小,非常鲜嫩。每一个切成两块,刮皮。蒸熟,晒干。洋芋果果和腊猪脚脚一起炖,腊肉的香气全都熬进了洋芋之中。洋芋果果比新鲜土豆好吃,有咬劲。炖的汤汁也很香,半锅油,汁水肥厚,喝不得。有时觉得太油腻,就下豌豆颠去油。豌豆颠就是豌豆尖,豌豆藤。在北方很希罕。有一年,意外在菜市看见,我爸爸买了一小把。回来很珍惜地择洗,连老梗都舍不得丢,结果大家嚼不动。豌豆颠吃的是嫩。一大把一大把丢在汤里,顷刻就烫熟。豌豆的清气和腊肉的淳厚,都熬煮在一锅汤头,其香不可言喻。 不独四川有做腊肉的习俗。湖南、云贵都有。在一些农家转悠,常看见房梁上悬挂着黑黑的干肉,别人都觉得难看,只有我看了要流口水。今年过年回四川老家,发现还是做腊肉的。有老汉,穿老蓝布中山装,挑着扁担,扁担上悬挂着四五块腊猪腿,沿街叫卖。大年初一,我在县城的坝上闲逛。看见卖零吃的小贩子,后面倚着墙壁站着一个半大的少年。他穿了一双草绿色解放鞋。瘦瘦的裤子,一件巧克力色的棉袄,翻出鼠灰色的领子。他身后放着一个背篓,里面是一大蓬的白树枝,枝叶青翠秀气,很好看。姑姑告诉我说,那是熏腊肉用的。少年平头,双颊凹陷,皱着眉,侧身站着,双手抄在口袋里,无端一副愁苦的神情。以至于这么久之后,我还能轻易地想起他和他的那篓松树枝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四岁的早上(1) 十四岁的早上(1) 十四岁那一年,每天早晨五点多钟,都会被爸爸叫醒。爸爸默默无言地穿上黑色运动短裤(旁边有两道白杠杠),穿上白色运动鞋和白色袜子,站在楼梯口等我。没有刷牙没有洗脸,也没有吃早饭,当然也没有睡醒的我,蹲在地上系鞋带的时候,觉得全部血液都倒着控在脑子里,懊恼万分。我穿着不是蓝色就是绿色,样式完全一样的运动服,跟着爸爸。那身运动服还是妈妈打篮球的时候,所里发的。 走到院子门口的门卫那里,大约几个孩子和大人都聚齐了。每个人都是睡不醒的样子。大家一起走到八中的操场去。门卫是一个高头大马的老头儿,背着手,沉默寡言,嗓门却出奇的大。操着一口天南地北腔,很权威的样子。“又去锻炼啦?”“哎!”“还有多久考试?”“没有多久了!”每天如此。 八中是我们家院子旁边的一个垃圾学校。我们当地就那么三四所中学,流传着“新中是考场,浦中是情场,八中是战场”的说法。八中的流氓和痞子非常多,让我十分艳羡。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在那里,度过了人生最快乐的时光。全部都是放牛班,学习的人是异类。每个男生的课桌肚里都放着一把西瓜刀,经常傍晚时分,有不知深浅的其他学校的人来叫阵,只要发一声喊,一层楼一层楼的男生就冲出去打架。布告栏上,几乎每天都写着开除谁,开除谁谁谁的告示。小学的时候我喜欢的三个男生,无一例外地考到了这所学校,真是要命。 八中的操场不是很大。右侧是教学楼,左侧是一个不怎么体面的操场。跑道是煤渣子铺的,中间是一个草皮稀稀拉拉的足球场。足球门附近,有一个水泥铺成的圆形,用低矮的铁皮围起。然后用白灰画出一个扇形。这是投掷铅球的区域。沙坑似乎是有的,好像真的有,但是长了草,冬天沙子冻得硬硬的,砸上去很疼。说实话,到底是不是这样,我已经不太记得了。按说,曾经有一个地方,整整去了一年,不曾间断,又是这么痛苦的场所,理应记得非常清楚才是。但是我的记忆总是会保护我:所有我不愿意面对的东西,它总是替我自动清除。所以,这一段,早就变得影影绰绰了。如果不是我硬要想起来,已经变成浮尘那样的东西了。 但确实有那么一年,每天早晨,我总是狼狈万状地在这里锻炼:短跑五十米,扔铅球,还有立定跳远来着。中考体育占了四十五分。短跑似乎要跑到七八秒,铅球得扔个六七米,跳远要跳个两米三,才算满分。除了跳远,其他两样,我总是差得太多,所以根本不记得。整整一年,不分寒暑,为了那四十五分,我爸爸总是早起,陪我一起去用功。 起初是单独练习。爸爸在家门口招待所的一小块空地上,用石头划两条线,叫我蹦。然后带着我跑。忘记了从哪里买了铅球,叫我扔。要说锻炼真的有用,我开始只能蹦一尺多远,渐渐的能蹦一米多远,一米五远。最后考试的时候蹦了一米八五,足足比我的身高多出三十公分,但是仍旧是我们班最低分。 后来找了一个教练。其实是我们所里,我们家极相熟的黄叔叔。他以前在四川的所办子弟学校里兼体育老师,个子长得很高,兔牙,头发总是翘起两绺,非常像唐老鸭。平时非常和善,总是笑眯眯的样子,但是这种场合,显得特别严厉。脖子上挂一个哨子,穿白t恤和运动长裤。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四岁的早上(2) 十四岁的早上(2) 一起来练习的都是所里的小孩,同一级,有男孩也有女孩。大家都是新中的。另外有一个外所的小孩,是个女孩,个子很矮,但是非常用功,扔起铅球来,特别有狠劲。后来我们做了同学:那是一个假如上课你说了一句废话,她会狠狠回头瞪你一眼的女生。成绩好得要死。每次我在电视上看见邓亚萍打了一个好球,发出一声喊:“萨克!”就像从牙缝里压抑已久爆发出的痛快喜悦,我总是觉得,就是眼前的这个矮个女孩发出的。女孩应该还有一个,高个,苗条,白皙,温和,秀丽。她是我青春期的阴影。那是一个懂事,成绩好,见人打招呼的女孩。其他确切的优点似乎我也不知道,但是这三条让我妈妈在饭桌上叨唠了我整整一个青春期。就像是上帝把着我的缺点,全部翻成优点塑造出的人偶一样,就是那么一个完美的女孩。说起讨厌来,我倒也不讨厌她,她笑起来确实亲切大方,又清爽,又可爱。听说直到现在,中学时期的男孩还是不断的约她出来吃饭,说是学校偶像来着。对了,体育也很好。这世上确实存在这样的人!就是为了满足所有考核条件出生的人!而我完全不是。 应该还有几个男生的。用功的,或者不用功的,一直或者偶尔,来练习的男生。但是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整整一年,每天早晨,在我们这个北方城市天还没有亮的时候,我跟着爸爸,踩亮了走廊的感应灯。爸爸在前面,我在后面,有节奏地跑着。黄老师教育我们,跑步重要的是呼吸的方式,是节奏的把握。缺氧的嘴巴里很快出现了一种干渴的甘甜。紧接着胸口炸痛,像被扎进去一段鱼刺那样的痛,过一会儿肚子会痛,当然腿会痛,但是已经习惯了。铅球总是扔出砸地球,“砰砰砰”的把煤渣子跑道砸出一个个小圆坑来。我很小的手总是握不住整只铅球,必须用三只手指把铅球顶起来,必须手心能留下一个鸡蛋的空隙,然后猛力地推出去!跳远的时候,脚尖升起,在原地转动几下,做几个准备动作,最关键的是双手猛力抬起,趁这股力道把身体送出去,要想象自己腾空飞起,那是飞一样的感觉!再轻轻地落在地面上。千万身子要驱前,重心前落,重心在后面容易摔倒,到时候双手一撑地就完了,只算手的位置。 整整一年。沉默的父亲大步走在前面。爸爸当然是不太高兴的。本来阴沉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我想他看我一定非常讨厌:每天都出去丢人,进步那么缓慢。几乎没有什么进步。几个孩子一起跑或者跳,总是最后一个,拖着懒洋洋沉甸甸的步子去捡球。并不算胖,但是总是一脸好像还在做梦的懵懵懂懂,好像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好像不是为了自己的考试,自己的未来,而是为了父母,为了应付,为了和别人一样,那么被动,那么不情愿。十岁的时候样样拔尖,到了十四五岁的时候,渐渐平庸起来,变成迟钝、懒惰的小孩,打一下蹭一步,毫不上进。我想,那时候父亲一定是这么想的。事实上也真的如此。 其实,在那整整一年中,我一直在梦游。我坚信我没有起身,我只不过是在梦游。每天奔跑或者跳跃的时候,我一直希望能在另外一个人脸上看见恍惚或者起疑的神色:真的没有一个人发现,我们只不过是在梦游吗?没有一个人觉得,这事情本身非常荒诞吗?在没有光的操场,傻乎乎的扔出去一个铁球,再捡起来,这个过程本身,产生不了任何东西吗?就没有一个人产生质问:为什么要腿不一样长,个子不一样高的小孩,要达到同一个体能标准呢?再说下去,为什么要智力不同,质地也不同的小孩,参加同一种考试和学习呢?再说下去,为什么世上的所有人,必须要变成一样的呢?如果这个世界允许多样性的话。但是分明大家在做一样的努力。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四岁的早上(3) 十四岁的早上(3) 我们这么多大人小孩在一起做一个游戏,只是我们太严肃了。这一个梦也太长,太痛苦了。 但是即便如此,父母还是没有放弃我。每天早晨,爸爸带我去锻炼。听说名牌的运动鞋跳起来更轻盈,就给我买了很贵的鞋子。听说用重一点的铅球到时候可以扔得更远,给我买了新的白亮亮的巨大的铅球。每天晚上十点多,爸爸一定捧着熬好的强身健体汤来给我。有时是银耳莲子,有时是黑鱼瘦肉。从不间断。爸爸进来,暂时不用写作业,清醒一下头脑。先一起下去跑两圈。回家以后练习跳高!我爸爸在我的床上垫上叠好的被子,然后放上枕头,叫我一口气跳上去!练习了一年之后,我可以轻松地跳上枕头!然后爸爸给我按摩。我爸爸是个奇怪的人,自发地练习了气功,学会了按摩,并且做得不错。我哪里是身体酸痛,其实就是为了偷懒一会儿,安图享受。爸爸的手很大,很暖,按摩的时候力道正好,气力发散,非常舒服。爸爸给我揉背,揉腿,热烘烘的。那时候我还小,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妥。但是隐隐觉得很神秘,其实心里很快乐,比如说,如果是妈妈来给我按摩,一定完全不同。不一会儿,我就昏昏欲睡,这时也十点多了,爸爸叫我醒来,继续做功课。每晚如此。这种抚慰就是一种软糖,叫我明日早晨仍旧起床的甜头。 中考我考得很不好,体育考了十八分,加在一起没有考取重点高中。是妈妈找关系,送钱,才上的高中。中考是怎么样的,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但是中考体育,我却记得相当的清楚。那天考试前,妈妈给我一块好大的德芙巧克力,说是补充体力。其实那天我发挥得还行。在新中的松软沙坑里,一跳就蹭出去老远!跑步嘛,一定比其他人落后好几米,铅球也近了不知多少。当时成绩就折算出来了,非常沮丧。 我记得那时已经是正午。妈妈在外面等我,发现我忘记带我的外套了。太阳直直地晒下来,所有的学生都散尽了。我慢慢的横跨整个沙子铺满的操场,巨大的像德州沙漠,在阳光下金黄颗粒的操场,觉得力气用尽。妈妈并没有发火,但是那种怒气郁积在心里,只是强忍住没有对我发出来。我在那个时候,十四岁的中午,早早的感觉到人生的绝望:必须被比较,必须去达标,即便意义本身毫无意义。而有些事情你做不到,无论如何做不到。你能做到的事情,却又是不需要去比的,是不能折算成分数的。人生在世,除了随波逐流,没有其他的去路。 十四岁的时候,我也感觉到人生的黑色幽默,那是特别讽刺的地方:我爸爸陪我练习了一年,已经可以全部达标。 直到现在,我仍旧有一种巨大的荒诞感:我仍旧时常觉得,我被停滞在那个世界,每天早晨五点起床,有一个满肚子失望的爸爸,迈着肌肉绷紧的小腿,在我前面,头也不回地跑着。天色漆黑,只有路灯亮着,远远的天空已经开始发蓝。早起的狗低一声高一声的叫着。天气很冷,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变成了白雾。我发育过好的胸部,呼哧呼哧地拍打着我。有时我真的觉得,时间停止在十四岁的早上,心情永远绝望。而世界,就是那个永不停止,从不回头的爸爸。 ps:送给二十岁的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们家的龙太郎(1) 我们家的龙太郎(1) 龙太郎如果活着,应也七岁了。今天我突然想起。 龙太郎来我们家的那天,正好是七月一,一个盛大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有旗子降下来,也有旗子升上去。全国都在欢腾。我困倦地睡下了,夜里,妹妹回来,惊喜地把我拉拽起来:“姐姐!姐姐!” 我睡眼惺忪地挣起来一看,地上满地滚着一团白。肉肉的。我唔了一声,就又继续睡了。 那就是刚满月的龙太郎。 妹妹嚷着要弄条狗来,已经嚷了小半个月了。前两天去了乡下,这就抱回一条。我是心狠的一个人,不是我的,我不要,有种淡漠,也不会去怜爱,只是看了看,并未觉得可爱。直到后来,妹妹的家里不让养,必须放养到我家里,她哭着喊着把狗送过来的那个晚上,无人的时候,我小心地窥看它,它只是一个劲肉麻地舔我。这才放纵自己欢喜的情绪,偷偷的,不声张的。于是欢喜就又加倍。我将它抱在膝盖上,好小一只,好可爱哦!它只有我两只巴掌那么大呢! 现在,我仍爱狗。狗是所有家养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尽管宠物多少有点奴性。自然界的动物中,早前些年我特别喜欢狼。因为狼是那么忠贞,体恤,深情。这种喜欢是远远观望的,动物世界的,想当然的。狗是可以切近碰触的,可以拥有的。猫恋食,狗恋恩。狗更温暖。我喜欢狗的眼睛,那种单纯和孺慕,会使我打从心眼儿里高兴,感动。 可是,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去喜欢一条狗了。我偶然在路边看见一条小狗,还是会欢呼,雀跃,去抱它,亲它。可是我心里很明白,我不可能再去养一条狗了。 这名字是我妈妈随口起的,她看电视的时候,正好新闻出现了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她就说:“就叫桥本龙太郎吧!”知道的人没有不笑的。后来叫它龙太郎,有时候也叫它郎郎。晓微一家是上海人,于是她妈妈用上海话喊它:“龙塌郎!”我觉得也满好听。那时,只要新闻一播桥本龙太郎的名字,它就警觉地抬起头,四下张望,放下了手边玩耍的骨头。我们就大笑起来。 龙太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包括那一身的白毛,洗干净了,尾巴像朵白菊花。包括它睡觉的样子,仰天躺着,爪子耙着,露出白肚皮——它还会伸懒腰!它也会趴着睡,四只爪子平平伸着,像一张完整的羊毛毯。它喜欢把我们每一个人的拖鞋从门口拖到沙发底下,或者床底下,让我们永远找不着。我知道基本上所有的狗都会这样,但是我们还是因此宠爱它,就像所有的孩子其实都会哭会笑,我们却总觉得自己家的特别天才。甚至因为它的笨拙,我们更加疼爱它,就像我们看到一个孩子算术,搬着手指头算了之后,就去搬脚指头。我们需要的只是一点简单的娱乐,就像看一个天真的孩子的把戏。我们都忘记了,狗也是一个生命。它不会仅仅停留在稚气淘气的童年,它也会长大,会衰老,会死掉。 龙太郎不是一条聪明勤劳的狗。我们不需要它那样。它根本不会看门,太胖了所以跑不动,一跑就会喘气,它也不会什么才艺表演,只是热衷搞破坏。我们训练它大小便训练了很长时间。它对吃的相当挑剔,因为我们给它吃的太好,把它惯坏了。龙太郎像是一个衣食无忧的皇太子,一切都不需它操心,皇上又总是不死,一点用武之地也没有,时间一长,心思荒废,情绪也萎靡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们家的龙太郎(2) 我们家的龙太郎(2) 是的,我到现在才开始想,我们豢养宠物,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因为一家子都很忙,那时候家里开着饭馆,父母回到家中都是午夜,而我在念高中,也是一样。龙太郎整整一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它住在四楼的一小套房子里,住了好几年。夜深了,大家也都累了,几乎没有谁会带它出去溜达。因此,它总是用一切可能想窜出这个家,有时只要我们一开门,它就会箭一般地钻出来,呼呼冲下四楼,撒腿一阵疯跑。我们只好呼喝着追出去。它不认路,它连这点本能也丢了,如果找不到它,它就变成野狗了。 一个夏天的中午,下着暴雨,我还来不及换鞋,就跟在它后面追了整整五公里,等到把它一把抓住的时候,我全身都淋湿透透了。它一身的泥巴,一身的脏水。为了怕它继续逃跑,我只好一直抱着它。它很重,很沉,我一边走一边哭。我不知道是不是给累的。高中相当辛苦,我上得很憋闷,是一张绷得紧紧的弓,轻轻一弹,就会情绪崩溃。或者,只是伤心。我不知道为什么它这么讨厌我们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么热情,一开门就会扑到我们身上的龙太郎,变得这么冷漠,这么麻木,这么不可接近? 大多时候,它独自闷闷地趴着。不理我们。也不感兴趣。 还有一个原因,压抑着它。我想,是性。龙太郎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至今,我还经常能在街上看到和它一个血统的狗,有和它相似的毛色和身形,连表情和模样都很相似。妹妹说它是板凳狗,我姥爷说它是西施狗。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狗,大概就是普通的土狗吧。因此,周围人家都不愿意把母狗给它。有时带它散步,它会一直追着那些小母狗跑,弄得我们怪不好意思的。它单独出去的机会几乎没有,所以也不可能去寻欢。平时看电视,它喜欢在我们身上蹭,喜欢谁抬着它玩,一只脚伸到它身子底下,将它的下半身抛得高高的,一下一下抬着它。后来,我突然发觉,这个游戏有这样浓重的性意味。它经常旁若无人地舔着自己的。这落在十六岁的我的眼里,觉得简直是可耻,无法容忍。我简直有些憎恶它了。 现在我想想,少女是这样一种人,格外的纯净,异常的敏感,为了捍卫自己的没有杂色的思想,可以冷酷地将世界划分成非黑即白。基本上没有回旋余地,也没有宽容的空间。对性,那种近乎白痴的天真,还有教徒似的严苛,使我厌恶起一只狗的自然本性。这是多么愚蠢呀! 而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宁愿当它是一个孩子,去回避,就这样假装问题不存在,一直没有给它寻一个伴侣。 龙太郎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是在乡下度过。搬家,新装修,家人就忍痛将它送给了在农场开着鱼塘的小刘。他家里据说有好几条狗。这是我上大学的事了。送它走,我并没有亲见,妈妈是哭了一大场。她却总是安慰我,说那里对龙太郎好,因为自由。它有伙伴,再也不会孤单了。 妈妈这种神情,与其说是宽慰我,不如说是说服自己。她和我说起太姥姥的时候,也是这种表情。我对太姥姥的感情,与对龙太郎有些相似。我的太姥姥,活到了九十二岁,今年过世。她的生命惊人的长,并且更惊人的是她一直疾病缠身,随时都要死掉。光是听说她快要死了,我都听说了快二十年。可是她一直没死,一直熬着,熬成所有人的负担。她的生活没有一丁点的乐趣,只有受罪。她整天躺在她有异味的床上,在幽暗的房间里,闭着眼睛养神。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她喜欢我。只要我一去,她就高兴,她的高兴是通过难过来表现的。她哭,拉着我哭,她只剩下一层布满老年斑的皮的手,抓住我,浑浊的泪水滴在我的手上。她唉声叹气地喊着我:“哎呀!我的孩子!”只要一看到她,我就心如刀割。 我妈妈的家族有自杀的血统。我的舅舅就是自杀死的。我妈妈也老说着:“活到六十就死,绝对不活成老不死!”我能理解。每当看见我的太姥姥,我就害怕。是对的丑陋的衰老的惧怕。每一回,我都暗暗跟自己发誓:我一定要经常来看她,让她高兴,我要她活得不那么痛苦。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我自己,老得这么难看,这么没有尊严。 可是,我并没有做到。我们都太软弱了。面对使自己难受难过的,不能承担的,我们也许宁可去逃避,去搪塞。并不是冷漠,其实,也许真是因为太柔软了,太容易动情了,于是,我们选择别开脸去。我对我的太姥姥并不怎么好,我并没有时常去探望她。于是,到了后来,她年事高了,记忆差了,对这个世界表现出惊人的冷漠来。她不记得我,也不认得我了。就像后来的龙太郎。 他们,是我永远的愧疚。我借着爱的名义去伤害的一群。他们被遗忘,被漠视,被冷落,于是就做了最后的抵抗——他们不再对我们抱有期望。他们也选择冷落我们。 妈妈和我一样。我们都知道自己力量微弱。太姥姥是妈妈哭着送去大连乡下的,实在是家里房子不够,我大了,需要自己单独的房间。我的姥爷,对他的亲娘很不好。妈妈跟我说起来,总是说,乡下也好,那边起码当太姥姥是个老人家,总能吃口饱饭吧。 可是,他们不肯让这点空虚的宽慰解脱我们。他们,就死了。 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龙太郎送去小刘家后不久,龙太郎就吃了拌着耗子药的饭,那原本是准备药耗子的。然后。 我是后来才发觉,对于一个生命来说,我所能做的,太少。而我们所谓的爱,又是多么的自私和软弱。我想尽量不去负担任何生命的重量,也不去成为任何生命的负担。但是,我知道这样是不可能的。不管情愿与否,我们都必须和这个世界发生关系,和生命纠葛。哪怕这些爱,是这样混乱和单薄,这些生命,是这样脆弱。我只能尽量地珍惜着我身边的所有生命,有热量的,有情感的,有的,讨人厌烦的。我只能将我这点爱,持续地传送出去,不管是空洞的,暂时的,微弱的,反复重复的。 除此,我别无他法。 我只能这样来纪念那些从我的生命中消失的生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妈妈的高跟鞋(1) 妈妈的高跟鞋(1) 我从来没见过妈妈穿其他的鞋子,除了高跟鞋。我的妈妈永远只穿高跟鞋。她穿着高跟鞋爬花果山,她穿高跟鞋去海边。她从山上回来,鞋跟都被磨秃了;她从海边回来,鞋跟上带着有海腥味道的沙砾。小时候,我走在妈妈的后面爬楼梯,我伸手拽住妈妈的裙边。妈妈踩楼梯,永远是前脚掌。她的一半鞋子在楼梯的边缘,高高的鞋跟留在空中。有的时候,我被关在家里。我孤独地听着每一个人的脚步声。妈妈回来的声音,我像一只小狗一样听得清:哒哒哒。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一个仓库保管员,一个只受过初中教育的女人。我妈妈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喝红酒。我妈妈还喜欢《飘》,喜欢《呼啸山庄》,喜欢外国的香水和电影,我妈妈喜欢丝绒的衣服,亮片的旗袍,羽毛的披肩。我妈妈永远都化妆,从清晨五点到晚上十二点。我们没有见过妈妈没有化妆的样子,外人也没有见过。她高烧到神志昏迷的时候,爸爸带她去医院看病,她烧得从摩托车上摔下来了。就是那一回,妈妈也是化好妆去看病的。同时,穿着高跟鞋。 妈妈非常,非常的勤劳。我的意思是说,她真的很勤劳。我妈妈能干所有的活,她简直无所不能:她烧了一手好菜,这个中国东北的姑娘在结婚二十多年里,学会了一手地道的四川菜。她会织毛衣和毛裤,我十二岁以前的毛衣都是她亲手织的。我的棉袄和棉裤是妈妈做的。冬天妈妈会缝被子,歪着身子坐着,阳光下,绸缎上,那些粉红翠绿的龙凤泛着温暖的光。妈妈用牙咬断线头。妈妈把雪白的棉絮铺得平平整整。我的妈妈会打老鼠,会织渔网。我妈妈会泡酸姜,酸辣椒,酸豇豆。妈妈会灌香肠,做腊肉。我妈妈会种地,会喂猪,会打石头。妈妈的力气也很大,她年轻的时候能扛一百八十斤的石头,人称“铁姑娘”。我妈妈现在还能扛我。 我的妈妈喜欢跳舞。我岁的时候,全国人民都在跳舞。压抑多年的歌舞天性以及人的热情,都爆发出来。那么多的舞会,碰嚓嚓碰碰嚓嚓。不会跳舞的男人,羞涩的,宁可皮鞋都被擦扁了,也要学会跳舞。我妈妈是跳舞的高手。那时候的男人,都以能跟我妈妈共舞为荣。幼小的我,也被妈妈教会了三步四步。我在舞会里看妈妈跳舞。妈妈穿着鱼尾裙,她的小腿笔直,她穿着亮闪闪的衣服,头发盘成一个高高的发髻(我妈妈去学校里接我的时候,众女老师围着她,缠她教大家盘头),踩着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 我妈妈是一个热情开朗、精力充沛的人。她白天八个小时正常时间工作,她干三个保管员也干不过来的活,她年年都是“先进生产者”。下班之后,她在我们家的饭馆,做她的老板娘,一直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她杰出的口才以及自来熟的天分,还有那种交际才能,让我们家的小馆子无比火爆。很多食客都是冲着她去的。她嘻嘻哈哈、风风火火地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排场很大的小官员,婚外情的老男女,刚下山的黑道哥们,喝完酒大打出手的年轻人,吃白食的小混混,以及开了包间吸毒的瘾君子……妈妈应付着形形色色的人,无一例外,都被她安抚得服服帖帖。没有人不买她的面子——即便是在期间,所有的饭店门口,伙计们都在外头晒太阳扯闲篇。我们的小馆子居然还在盈利!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妈妈的高跟鞋(2) 妈妈的高跟鞋(2) 长大了以后,我也尝试着穿高跟鞋。只要穿过高跟鞋的人都知道,只要穿上走一个小时的路,脚掌就会火辣辣的痛。妈妈每天都穿着高跟鞋,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二点。她的工作,不允许她坐下来。为什么妈妈一点也不疼呢?她怎么能那么潇洒地,摇摆着,走来走去呢?后来,我一直在想这件事。 妈妈病了的时候,我们都不相信。像妈妈这样精神头很足的人,居然病了,怎么会呢?是真的。先是手麻痹,脚麻痹,接着是手臂、肩膀、小腿、大腿。然后是整个下半身。很后来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其实那个时候,有一次,她上厕所,自己怎么也站不起来了,就在厕所蹲了很久。去看病,去上海最好的医院看病。医生说,是脊髓狭窄症,七个年轻的医生都主张开刀,成功率却只有百分之四十。不开刀,病严重下去,随时都能瘫痪,开刀,如果不小心,也是瘫痪。我妈妈不能再穿高跟鞋了。 妈妈穿着平底鞋,在家里养病。开头,谁都没有告诉我。去上海看病,也跟我说是去旅游。我那时候昏天黑地地写我第一个电视剧,每日只睡三四个小时,每天写一万字以上。爸爸从上海打电话来,跟我说:“你来上海,陪我们玩吧!”我简直觉得爸爸发神经,忙都忙不来,哪里有那个闲工夫? 后来,我才知道:去上海之前,妈妈把我们所有的四季衣裳洗得干干净净,一层层地收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妈妈给我缝好了被子。她甚至偷偷摸摸地,给我爸爸物色了一个女人:一个三十岁的离了婚的女人。她私下里去看过,觉得模样好,性格也好。妈妈想着,如果瘫痪了,就不回来了。她不想给我们添麻烦。爸爸的反应是大怒,然后大哭。 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妈妈和爸爸从上海回来了。没有开刀。妈妈说,一个老医生说,既然你的病一直没有让你瘫痪,大概你的构造与众不同吧?先观察看看吧!事实则是,他们俩交了住院费的晚上,两个人像孩子一样逃回家来了。他们没有跟我说。妈妈津津乐道,“上海的东西很好吃!你爸爸带我去东方明珠了,我们在上面吃了点心!我说不好吃,你爸爸立刻说,不好吃?我们换一家!真的就带我换了一家!哇,你爸爸第一次这么阔……” 春天的时候,妈妈闲待了一个假期,还是闲不住,要求继续去上班。单位的一个农村孩子,一个临时工,告诉妈妈一个土方:用一种河边长的草,一捆一捆地晒干,然后煮鸡蛋吃。每天早上连汤带水吃一碗。不管你们信不信,就吃着这种东西,我妈妈的病似乎好了。她的手脚都不麻了,举止像过去一样轻活。隐患当然还存在我们心里:我和爸爸都害怕这仅仅是假象,也许某一日,还是会复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妈妈现在又穿高跟鞋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永世不变的爱人(1) 永世不变的爱人(1) 很多很多年之前,老师布置的作文,名为《我的爸爸》,我的第一句话是:在我们家里,爸爸和妈妈的差异,就像黑白照片一样鲜明。 如今,这么多年之后,重新拾起这个题目,我写的第一句话依然是这一句。 在我心里,爸爸和妈妈,像黑白照片一样鲜明。 我永远感激我的妈妈。我的自由天性都来自她。敏感,热烈,善良,纯朴,对生活充满希望,对爱情饱含憧憬,对美好事物的感恩,完整的牺牲精神,还有我一直在学习的,面对最不堪的打击的时刻,涌现出的巨大韧性。我的妈妈比我更像一个丰饶的大地女神。她一年四季永恒的短裙,一丝不苟地展现她修长的小腿,即便站着忙碌一整天,也不肯脱下七公分的高跟鞋,清晨五时起身化妆,多年前那么封闭也敢敞开狭长的胸襟,露出雪白的,对着小学五年级的我教诲:“要的就是这味儿!”我的妈妈,高烧到神志不清,送她去医院前,她还要挣扎着爬起来说:“不给我化妆,我不出门!” 她对妆容的坚持,简直就是一种了不起的生活态度:一个女人,无论何时,都要美丽而骄傲地面对生活,高高地抬起自己的头颅。 可惜,这些,我完全没有继承下来。我活得太邋遢,太心不在焉。我的盛丽和妩媚,都只有爱才能开启:我就是《似水柔情》里的那个女人,白日里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在暗夜里迎接情人的时刻,穿上银白的缎子,黑发如流泉,馥郁神秘。没有得到我欢心的人,没有资格见识我的美和顺从。 我曾说,我对妈妈的爱和对爸爸的爱,是如此不同:如果我的妈妈,只是一个和我一丝血缘关系也没有的陌生女子,也毫不妨碍我欣赏她,爱她;可是,爸爸。 很长的时间,我都爱着我的父亲。 很长的时间,我都以为我不爱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是很英俊的。家里有老旧的黑白照片作证:那确实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轮廓深刻,浓眉大眼,端正而明亮,有一种坚忍纯全的气质。站在机床前,自信而满足,微笑着,全无磨砺和疲倦的痕迹。 其中有一张,是我从家里箱子底淘出来的,只有拇指那么大,镶嵌在小小的鸡心里,鼓鼓的。妈妈说,那是二十年前的玩意儿。可是我偷偷地挂在脖子上,一整个夏天。 妈妈喜欢说他们的情事。如何在大河里邂逅,如何一盘石磨定情,如何慌乱不能自持,如何面对流言飞语,如何毅然闪电结婚,如何白手起家。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一日午后,她从楼上偶遇他,他瞟过来一眼,于是一日都不能安宁,后来得知,其实他根本没看见她,全只是自作多情罢了。说到这里,妈妈哈哈大笑。 而我,却总是在一遍一遍讲述中,恍惚就站在夏日的那个楼梯口,心脏激烈跳动好似要蹦出来。想看而不敢看,匆匆一低头走过。 小的时候,总是很骄傲有一个体面的父亲,穿白色长裤白色袜子,身形挺拔,心灵手巧,无所不能。那种近乎崇拜的孺慕。 而且,我一直都很害怕我的父亲。他很严肃,不苟言笑。不常发火,但不是宽厚,他时常忍耐郁结在心里,虚火上升,牙龈出血。喜怒不形于色,城府很深。三十岁生我,对我期望极高,因此十分严厉。在我印象中,我父亲从未称赞过我,即便是那些得奖的或者得意的文章,他也总是看不起,曾经一句“行文下流,像个文痞”的评价,使我伤心良久。妈妈的生气就像晴天下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父亲不一样。他生气是结结实实的,又总是小病不断,记忆中,在饭桌上说话,老是要揣测他的脸色。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永世不变的爱人(2) 永世不变的爱人(2) 随着长大,妈妈的教训对我越来越不管用。家庭教育往往落在我爸爸身上。我最最害怕的就是他要给我上思想教育课,只要他说:“我要和你谈一谈”,我就像面临离婚的夫妻一样,倦怠缩避,脸色发白。父亲口才不好,翻来覆去说的无非是那几句,就像坏掉的唱片,跳不过去。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我的小床上干巴巴地训导着我,讲一些要好好学习的大道理,叛逆少女眼巴巴地望着地面,心里想怎么还不快点结束。情景甚为奇特。现在,再也没有人教导我要怎么做,我的人生完全属于我,我突然有点怀念那种场面了。 我爸爸揍过我。是高二。一日,我的情书,塞在枕头底下的情书,被父母发现。晚自习结束,我回到家中,情书就摊在饭桌上。叠得小小的,从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热烈而亲密的字句。他们一言不发地关上门,然后开始揍我。我的爸爸,抄起一把铁箍的雨伞,打击在我的背上,伞的布面破了,里面的铁骨被打断了,拉在我的脖子上,长长的一道血痕。他们叫我跪,跪了六个小时,要我认错,要我发誓再也不见他。血一涌一涌地冲在大腿上,麻木得没有知觉,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有错。我在捍卫我的爱情。我的冷漠激怒了父亲。他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撞在了墙上。 这是那个从小不舍得动我一根手指头的爸爸啊,那个花了整个月工资给我买一件最洋气的滑雪衫,给我当马骑,给我做蒸汽小水车,一笔一划、在自己钉成的小黑板上,教我写“山海关”的父亲啊。 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恨他。他不懂得爱情。他看《魂断蓝桥》说费雯丽活该。他不懂得艺术。他很世故。他很庸俗。尤其,他不懂得我。 记得那天是去拍护照的照片。一同去的是院子里和我同龄的一个女孩。我寒假在家,不修边幅到了极点,随意穿了件大毛衣就去了,披头散发。照相回来,爸爸激烈地数落我,说我太难看,太不会打扮,同去的女孩多么漂亮多么出众,把我说得一钱不值。我突然愤怒了。那是多么俗丽的漂亮啊,难道说,你的女儿竟然比不上这样的女人吗?如果说你的目标,是要把我培养成一个这样的女性,何苦要求我读那么好的书,何苦要浪费这么多年的时光? 我对着他,大吵一架,吵完大哭,委屈极了。 其实,后来,我才明白,我不能忍受的,不过是他,竟然用这个社会世俗的男人评判女人的眼光,来审视我。世上的男子都可以不欣赏我,蔑视我,冷落我,可是,你怎么可以?你是我的父亲啊!这世上如果只有一个男人可以毫无保留地爱我,欣赏我,难道不该是你吗? 又要到很后来很后来,我们拉锯着,撕扯着。他斤斤计较不厌其烦地叫我减肥,叫我穿高跟鞋,满屋子追着我叫我一定要穿内衣,比妈妈关心我的妆容百倍,我一步一步后退,妥协。最后,我终于发现,这个给予我生命的男人,残酷地给我上了第一课,使我认知,确乎世间男子便是如此庸俗而肤浅地看待女人,没有侥幸,没有例外。而我,只要一点点改变,就可以使他们觉得悦目顺眼。我终于可以使我的父亲满意了的时候,我也可以使大多数男人满意了。 可是,在我心底,我多么多么希望,他会对我说:“你是我最最美丽的小姑娘,小天使,无论怎么打扮,或者不打扮,你都是最可爱的!”我多么希望,他能这样来宠爱我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永世不变的爱人(3) 永世不变的爱人(3)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和父亲没有交流。日常的对话,都只是事务对白。这在普通家庭中极其普遍。直到我考上了大学的那个夏天。我在高中的成绩烂透。出乎所有人意料,高考考了第一名。一整个夏天,家里都在大宴宾客,吃得我倒尽胃口。一个晚上,请的是我们四川的老乡,爸爸罕见的失控,喝醉了,烂醉。他对着我,喃喃地,毫不掩饰地说了又说,说了又说:“我们这些老乡的孩子里,就数你最有出息!”他像一个傻透了的老男人一样,口齿不清。 生平第一次,那种自豪席卷了我,我坐在那里,却觉得身体升腾得很高很高。我猛然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是多么重视他对我的评价,我多么介意他对我的漠视,我是多么多么希望他能以我为荣,我突然觉得,其实我一直努力和叛逆,不过都是为了能得到他的肯定,得不到肯定,那么,只得到注意也可以。 他终于开始正视我了。小时候,我是那个被他抱高的小女孩,对视着他的眼睛,后来,我一直想跳高一点,让他看到我,可是他并不,现在,我终于长得足够高了。 我们开始对话。我们和解。我们心平气和有商有量。送我去念大学的最后一个晚上,在宾馆里,我和爸爸长谈到夜里三点。无所不谈,真正的那样的对话。此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会征求我的意见。我的私事,也不再干涉。他甚至可以和我的小男朋友喝上一盅。 在我二十岁那年,我的书读不下去了。我在电话里,费力地向妈妈曲折表达这个意愿:我不想继续读下去了。我的妈妈,我一向以为最能理解我的妈妈,却带着她家庭妇女胆小和保守的本色,恐慌地拒绝我、安慰我,叫我忍耐到大学毕业再说。五一回家,这个念头不能淡,我打算寻个机会和父亲长谈一次,就像以前无数次他找我谈话一样。一个晚饭后,他却突然叫住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我想你的书还是不要念了,去北京吧。” 我的父亲,用他工人阶级朴素的智慧决定,不能继续吃亏,要另寻出路。他比我预料得远远要大胆得多。他说学位和学历都不算什么,学到东西才是真的。他的筹划和远见都使我目瞪口呆,我一言不发听从他的安排,我好似又重回那个伏在他膝下玩耍的小女孩,眼光带着崇拜。只要托付给他,什么都不用怕。 就在那个时候,我跟我自己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使他对我不失望。为了这个愿望,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变得不叛逆了,变得无比之听话乖巧。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大人都是对的,一味反对无益,他们亦不是没有头脑,或许世界在变,他们显得落伍和弱小,可是,有时那老一套,确实是很管用的。我知道我这就是长大了。 长大以后开始喜欢成熟的男人。一次,捧着情人的面孔,突然发现这笑容和神态都如此相熟。我仔细审视着他每一个毛孔,是了,他多么像我的父亲。那种亲切,那种温暖,那种包容和宽厚。 我突然记起小时候妈妈不在,爸爸笨拙地给我梳头、洗头,那一双舒服的大手。考体育要锻炼,每日陪我长跑,回来给我按摩。第一笔大额稿费给他买了一件卡其色衬衫,妈妈严厉指责我浪费钱,那衬衫料子不好,我委屈地哭,爸爸无言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奔忙在那间小小的饭店,扛着煤气罐,五十岁了他那脊背开始佝偻。 爸爸,爸爸。 我开始哭起来。 这世上我唯一可以毫无保留去爱的男人啊。 吴淡如的小说里,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三生三世都不得善终,最后一次转世,她决定做他的女儿。父亲,我想,我就是你亏欠了三生的冤孽。 而你,就是我永世不变的爱人。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光是一节火车头 时光是一节火车头 已经两年没有给《东方》写专栏了。对《东方》的读者来说,我是消失了两年。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解释我这两年是怎么过的,我有什么变化。好像要写出这一切,才能重新接上两年前那段脱轨的火车,才能用文字的铁钩把那节火车头给钩住,才能继续千山万水地跑着,呜呜地叫着喷出蒸汽来。 两年的时光。我从二十三岁变成了二十五岁,但是总还以为自己只有二十二岁。我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的研究生,文学系,继续学习编剧的课程。这两年,我写了三个电视剧的剧本,两个电影的剧本,几乎都拍摄了。开始为杂志做访问的工作,访问了很多明星和名人。疯狂地把自己吃成一个谁也看不下去的胖子,然后疯狂地变瘦,变成二十二岁的体重。曾经剪成光头的头发,现在已经可以扎成马尾巴,看起来还挺善良乖巧。可是你们知道,这两年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像玉米穗一样黄黄的,卷卷的。我花了一个冰箱的钱把头发弄成那样,然后花一个微波炉的钱又把头发弄回原样。我的眼镜度数又加深了。我第一年喜欢李宇春第二年喜欢尚雯婕第三年决定谁也不喜欢。我从一个非常讨厌猫的家伙到养了两只流浪猫到它们生了七只猫到把小猫们又都送走。我热爱电影,一如以往。我搬了一次艰苦的家,从我们那栋塔楼的五楼搬到了二楼。我终于有了一个固定的男人,我们像所有男女一样每天吵架每天和好,黄昏时去买菜,深夜里去丢垃圾,讨厌对方然后喜欢对方,把生命里好的变化和坏的变化都归罪给对方,准备把对方当成固体的亲人,在北京这样广大的城市中。 这都是外部的变化,说真的。内部的变化是什么呢?和两年前相比。我想是野心吧。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清晰得像镭射光柱一样,可以照亮夜路的野心,在不断地做着修正。曾经一心要做一个即便是非常痛苦也要非常牛逼的从痛苦里攫取养分的伟大的作家,而曾经鄙视编剧就是趁钱的只是需要技巧的工作……在考上学院并且一日一日的学习中,渐渐无法那么轻浮地看待了。曾经想做一个写出让人哭再让人笑的烂俗畅销爱情故事作家,也已经渐渐不再那么想。曾经想把“假的写真”就好,如今却总想着要把“真的写假”。在这两年之中,一个作家的声名,畅销,被很多很多的人读到,被认识,被知道……这样的念头越来越淡薄。不再想到什么就写。我在等待内心的葡萄慢慢地发酵,即便是原本遇见意外的霜降而冰冻起来的葡萄。我在等待合适的光线,合适的温度。等待自己把它们酿造出来。还有,比两年前更知道自己不过是个nobody而已。然后,有nobody的坦然。 已经有一年没有回去南京了。对我来说,那仍旧是一座特殊的城市。那是朱文和韩东的城市,那也是苏童的城市。那是我的学校,我的老师的城市。那是草场门,古林公园,北京西路的城市。那是一个有着无与伦比的春天的城市。那是每年都要去一次中山植物园看莲花的城市。那是一个一直善待着我,记得我的城市。我还记得秋天的时候学校里的桂花香,记得满街满巷的糖炒栗子。直到现在还一直脱口而出:“好得一b!”对的,那就是好得一b的城市。我还记得最后住在南京的日子:我那时住在丹凤街,家边有一个报摊亭,每个周四都会有新的《东方》。我总是会买来一本,每次每次,都想幼稚地跟老板说:“我就是那个写专栏的人哦!”有时会遇见放学的学生,背着书包,拿起一本《东方》,翻到我的文章前。脸颊粉红色,一直眼光明亮的读着。我悄悄地从他们身边走开。是的,我想说,那是一个我的城市。在内心里,我没有离开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住在北京 我住在北京 上周在钱粮胡同吃烤土豆的时候,绿老师说了一段话:“我住在北京是因为你们住在北京。你住在北京是因为我们住在北京。既然我们都是因为对方住在北京的,我们为什么不一起搬到另外一个城市?” 我想了好一会儿。现在我有了答案。因为,除了北京,我想不到哪个城市,能安放我们这么多怪咔。没有哪个城市有这么多昂贵的美术馆,大而不当的电影院,绝不打折的书店,装逼的艺术家,莫名其妙的展览,狗屎的电影,敲诈血汗的影视公司,浮夸的时尚杂志……而这些让我们痛恨的东西又养活着我们。我们恨着它们,但是又爱着它们。就像我们对这个广大的城市。就像我们对我们的生活。 这绝不是最好的城市。这也绝对不是最好的生活。但是,在眼下,这却是我们能看到的唯一的生活。所以,这也几乎就是最好的了。而且,每年总也有那么一两个黄昏,从西直门地铁站走出来的时候,怀揣着豪情万丈,我觉得这是一座希望之城。 我爱北京,就像我爱我这具肥胖笨拙但是我恋恋不舍的身躯。 我住塔楼 我住塔楼。在城铁和铁路旁边。所以,每天都能听到火车呼啸,我的书桌随时都会微微地颤抖。我的床就像一张卧铺。也许,有一个乘客,坐在长途列车窗边无聊地往外看时,就能看见我家厨房的灯光。而我,深夜去厨房倒一杯茶,也会突然看见一列火车从我的菜板上飞驰而过,就像对着一个光亮的小窗口拉动了一盒胶片。 我的房子是租的。因为超级便宜所以我们满心欢喜地容忍了所有的缺点。我爱我们这间小屋子。我爱阳台正对着的那一小片树林在一整个春夏映入我房间的绿意。我爱那些总是爬在屋脊上的流浪猫。我爱后面那片铁路沿线的平房和里面住的天南海北人。我爱那个头发花白总是笑眯眯因为我每年冬天给她酸菜的看电梯的老太太。我爱住在我们家楼下那对贫穷的宁可不交自己的暖气费也要给我们交上暖气费的房东夫妻。我爱住在我们家对面从早上七点就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我爱住在我们家隔壁当我们放摇滚音乐就愤怒地敲墙壁有时听见马青皮拉小提琴就愤怒地也拉起小提琴协奏曲来对抗的古怪邻居。 如果我有一百万,我也绝对不买车和买房。我觉得那些东西,不是什么财产。有那么多的钱,我就去环球旅行,用我赖赖叽叽的英语,或者开一所我喜欢的电影教室。 嗯,我决定一辈子不买房。也许你说,是因为我才二十五岁。 那么,咱们走着瞧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衣食住行不出海淀区 我衣食住行不出海淀区 昨天我发现香山居然也算在海淀区里,我就更爱海淀区了。在这之前,我爱祖国我爱人民我爱党,我爱宇宙我爱正义我爱光,我爱金五星我爱动物园我爱电影学院。虽然,我每次去动物园就是去被羞辱,谁叫今年流行的衣服就是瘦瘦长呢。最近,我一直自称“我是动物园的m”。 除了一周去一次影视公司开会,一个月去一次钱粮胡同,我基本不出我们家周围的两条街。我爱我家周围的街区。我家周围是一块宝地。不仅因为贾樟柯的工作室离我家只有十分钟,开黑车的司机坚持说赵薇住过他们家的房子,我的房东给我讲过程青松的悲凉爱情故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活在书桌旁边 我活在书桌旁边 其实,我不太想写我的书桌的。我想写我的衣橱。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以写字为生。按照马青皮说的,我只要买两套衣服就行了:一套是家居服,让自己舒服;一套是晚礼服,用来领奖。我没听她的话,我总是买了太多我不能穿的衣服,并且总是事后才发觉。比如,我现在突然想到,我为什么要听故事的话,买了一件埃及艳后式的大露背的黑色薄纱香艳睡裙?足足比我的体型小了两个号? 咳,还是说我的书桌吧。我的书桌同时也是我的餐桌。我铺了二十张一次性塑料桌布,然后又铺了一张紫色的棉布桌布。每次吃饭的时候,我只要移开电脑,把紫色桌布掀起来就行了。 我的书桌是上一个房客遗留下来的。 我书桌上总是有很多书,经常哗啦啦倒下来。总是有一袋小核桃。总有一杯残茶。经常还有一些润唇膏明信片海报袜子镜子内裤安全套……什么的。最近还有一只白色的猫。她喜欢趴在我的右手边,枕着手机,微微地眯着眼睛。我没见过这么大的镇纸。她是我桌旁的天使。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当然,我还有一个厨房(1) 当然,我还有一个厨房(1) 厨房的地板好干净。是用洗洁精洗过,用抹布擦过的,才那么干净。有一只果绿色的垃圾桶,从来不留隔夜的垃圾。案板上有一把张小泉的刀,总是磨得很锋利。柜子里有火锅底料枸杞莲子银耳红枣西洋参冰糖蜂蜜百合八角桂皮香叶甘草炖肉料意大利蝴蝶面腊肉木瓜干阴米黄豆绿豆黑米紫米……我有一只不错的砂锅。还有一只不错的屉锅,锅底已经烧得很薄了,只剩一个把手。我们想买一只高压锅。 这是非常寒碜的一个厨房。 最好的厨房,我知道在哪里。是每次我们去逛大型超市,看着一排一排的酱油:干贝酱油,鱼露酱油,草菇酱油……他一个一个给我讲具体的用途;是看见一排一排的刀具,他说以后的家要摆一面墙的刀。 我还有一个会用厨房和打扫厨房的男人。他不是那么的好,可我还想和他过下去。 邦妮的吻 昨晚临睡前,我想,我要在明日清晨起来就读一首诗。不单要读,我还要工工整整地抄下来。我要一个礼拜读一首诗。这不是很大的野心。每个秋天,我都有这种清扫内心和重新建构的冲动。学校的布告栏上,有时也会贴着诗。是学生会的女孩子们搜集的。有一个秋天的午后,阳光像锡纸一样薄。我站在布告栏前,仔细地读一首诗。是讲一个女孩子怎样爱慕一个并不存在的人。我把诗句抄写下来,用手机,我发给我一直仰慕的画家。他如今很少画画了,他改写书。书比画要好,大家都说。他已经五十岁了。我是从他身上来体会一些文学男青年的喜欢我——之前我觉得荒诞来着。我觉得我很喜欢他,我一直想象,我能去见他,带着我的书,一本足以让我骄傲的书,还有一捧随随便便的花。仰慕已经消失了,很快。就像那些文学男青年对我的爱。 上周我曾经在一个上午读了一首好诗。是于坚的《尚义街三十六号》。诗真的是写得好。我忍不住把诗读给我的男人听。在朗读和解释的时候,诗句不断被误解,也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在读的时候,我看见摄影机,看见机位,也看到了运动。我是在网络上找到的。诗句没有分段,我尝试给这么好的诗分段。就像我给好的电影素材剪辑一样。在段与段之间,行与行之间,时间流过。时间没有被省略,而是在流淌过。我小心地猜测时间的顺序。其实那些也并不重要。 我一年会读多少首诗?这么多年来,我能记得多少首诗?其实并不太多。我跟自己说,我要一个礼拜读一首诗。好像一个小学生在漫长的暑假前,自己豪情万丈地派作业一样。太难了。如今我心里有多少首诗?有十首吗。 我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女人。你们知道。我想把那些脆弱、易感、过分的敏感,我想把那些朋友们小心翼翼地躲开我的暴躁,那些自我毁灭的野火,我想把那个总是在午夜里痛哭的女人抹掉。我喜欢用食物来填塞我的生活。我想让自己平实、坚韧、快乐而幸福,我想让自己不让任何人操心。在六年以前,我深爱的女老师给我一张蓝绿色的卡片,卡片上的图画我已经忘掉。她写着:祝你快乐。这很重要。这么多年了,我没有收到更好的祝福了。 我喜欢站在水池前,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刷我的鞋子,他的鞋。我洗我们的衣服。我光着脚,穿着拖鞋,裤子挽到膝盖。我用刷子大力地刷我们的鞋子。我如今每天都洗澡,你们知道。我用不同香味的沐浴乳。我每周做两次面膜。洗澡水是四十三度的。我洗脸之后依次往脸上涂抹:水、眼霜、乳液、面霜。我往身上涂油。我给手和脚抹不同的乳液。在两年以前,我没有所谓的睡衣,我经常不洗脸,我从来不知道收拾我的头发。我甚至没有男人和床。那时候,我喝水的杯子里一定会有百合花。我现在有了床和男人,我甚至有了电视、碟机、音箱、衣橱,我有了冰箱和空调。我不再买花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当然,我还有一个厨房(2) 当然,我还有一个厨房(2) 最近变得很穷。不是真的穷,你们知道。我的钱,这么多年,都是父母在保管。他们让我觉得,我总有一些结余在他们手中。晚上去吃烤串,发现我其实只有五十三块,而其中的五十那张票子,居然是假的。假得很假,你们知道。没有金属条不说,花纹没有缺少,反而多出来一朵菱形的花!我努力地推想,一定是在昨天我买牛肉的时候那五大三粗的娘们给我的!我是菜场最受欢迎的人,每个人都笑脸相迎。因为我从来不讨价还价。我的男人数落了我一路:怎么就不看看钱呢!大家一定把我当成笨蛋,每当我走进菜场,那些贩子一定私下笑着互相传递:啊,那个傻娘们来了!快把花不出去的钱,卖不掉的菜,统统给拿出来!我气了,气得直笑。 傍晚的时候,我从故事的博客上读到即将有一场流星雨。还是狮子星座的。这一切太熟悉了。似乎别的星座都不再下流星雨,只有狮子老下。也许狮子一打喷嚏,就下流星雨。在我二十岁的时候,如果我知道流星雨是这么稀松平常的事情,我心里的感伤一定会少一点儿。那时候,《流星花园》火了个不能再火。那时候的我,还是固执地抵挡一切流行文化的年纪。什么东西流行我一定讨厌什么:我讨厌王家卫、周杰伦和村上春树。结果,在一个深夜我看到《东邪西毒》里流动的水光反射在马湿润的毛皮和女人的眼睛里时,我觉得这戴墨镜的家伙还懂一点电影;我在一个退伍的军人的床上听《简单爱》的时候,我有一点莫名其妙的荒谬和感动;我在冬天晒满棉被的天台上一边抽烟一边读《寻羊冒险记》的时候,我闻到松松的香喷喷的味道——那也许不是村上的,是棉被的。管他呢。在一次回家的长途大巴上,我被迫地看了一集《流星花园》。回到家里,晓微严肃地对我说:“你不许笑话我。”我说:“怎么了?”她说:“我买了一套《流星花园》。”我们俩一边笑一边哭一边看,虽然那时候我已经学编剧专业了。她的妈妈和我的妈妈也都一起看。两个妈妈一边说:“这些大学生一点都不学习,都想什么呢!”一边看得不亦乐乎。 在二十岁的时候,常常会因为一个久远的年代而发出浓烈的感伤。比如我因为《倾国怨伶》而莫名其妙地记挂唐朝。我最近在马桶上重新看了这部漫画,画得一塌糊涂。当时我觉得华丽的文笔也写得矫情无比。那时候据说下一次流星雨是一百八十年以后。一百八十年以后。超越生命的时间,给人以一种哀愁。类似于“一千年以后,谁还记得我,谁会握住我的手亲吻我额头”那种。总之,二十岁的冬天,没有人陪我看一百八十年一度的流星雨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后来我在小说里想象地描述过那种场景:羊毛毯子、绿色的蜡烛、音乐,很冷很冷,因此很甜很甜的吻。暖壶里的热咖啡,忘记了放糖。(你看,我的梦想包括了多少东西!)想到这一切,我寂寞空虚到流泪。 得知钱是假的以后,妈妈突然心有灵犀地打来一个电话。要说怎么叫母女之间神秘的感应呢?我妈妈问:“该不会没钱了吧?这次的钱怎么这么经花?”我坐在床边读杜丽的书。是上次在钱粮胡同三十二号借的。一直没有读。是那种无论何时读,立刻就能让心灵安静下来的书。我在书里发现了一首诗。 诗是这样的: 我们相见时珍妮跳了起来, 吻了我,从她所坐的椅子上。 时间啊,你这盗贼,喜欢把快事列在你的记录中, 把这个也加上! 说我疲倦了说我忧郁, 说健康和财富都错过了我, 说我老起来了,可是还得说一句: 珍妮吻了我。 我的男人看我那么专心的一言不发,不禁担心地问:“你还在生气五十块钱的事情吗?你就别上火了。”我奇怪地说:“谁在想那件事情?我刚才读了一首不错的诗,我读给你听。”他无奈的笑了。我想,他一定在想,我是一个不实用的女人,无法改变,无可救药。我读的时候,自作主张地把诗改成《邦妮的吻》。一定有什么,从这短短的诗中传递了给我——让我允许自己,偶尔在结实之外,也脆弱和感伤一下。一定有什么,像泉水和星光一样,在窘迫、烦乱、快乐之中,也随时把我粗暴地拎出来。一定有什么,总是在提醒着我:在现世之外,还有一个世界。 我发短信问我的朋友,可有人愿意去山上看流星雨。即便只是狮子打的喷嚏,一个礼拜一回。我也可以去看看的。和一心一意的追求高深的艺术相比,我想,我更喜欢在繁杂的俗世中,不时被诗意外地敲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逃难(1) 逃难(1) 凌晨五点,我正在读柏格曼。《莫尼卡》是那么充满性质的少女,为一部廉价好莱坞电影虚伪的感情而哭泣。她是个机会主义者,她不犹豫,也不懊悔地更换了一个新情人。瑞典的盛夏在伯格曼眼中宛如天堂。电影结束,叛逆到最后,莫尼卡盯着摄影机的凝视——后来戈达尔和特吕弗沿用了这种凝视。那个少女,带着自己全部的生命经历站在摄影机前,毫不畏惧。她自以为自己在叛逆,她在夏天里获利。创伤、智慧和其他的麻烦——都很快会降临。 凌晨五点零五分,我的麻烦降临。一声闷响,重物坠地,短促的尖叫——或者没有。因为一声更加尖利的惨叫遮盖了所有声音。我们全都冲出房间。墙壁的另外一侧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发生了,不知为何,我们都知晓。 我心里也非常明白:有人死去了。就这么简单。 对生命,我有大热情,也有大冷漠。随时可死,因此镇静。 兔子女生害怕地蜷缩在我的床上,一直发抖。她逃离了自己的房间,长时间抓住我的手。电影仍旧在放着,莫尼卡炫耀着自己的肩头和美好的乳。兔女生眼睛红红地跟我描述:前几个晚上听到的争吵,一声女子的尖叫,应该是被推下,她就睡在那面墙下,她清楚地感知一个女体从她头顶堕下。 她和我是同行。编剧的职业病。我问:“你以为是希区柯克的《眩晕》?” 我们并排躺在床上,在黎明的混沌中等待着什么。110或者120,救护车。随之而来的,崩溃哭泣。总要有人对一个生命的死亡表示哀悼。哭声,在敞亮的空间里传来,真切异常。起初我觉得不是人在哭,那声音不类人声。不是“呜呜”或者“啊啊”的哭声,而是像狗一样的嚎。没有感情,也听不到丰沛的水分,而是裸的叫。是在发泄受到的惊吓,还来不及悲痛吧。 我披上披肩,穿上鞋子下楼去。兔女生无比惊惶,但依旧跟随着我。命案现场已经被掩藏。没有血迹,也没有尸体。兔女生对地上的一只袜子尖叫起来。我冷静地说,那只袜子无论如何神奇,也飞不了这么远。 散散站了些人。大概都与我们一样,是彼此陌生的住户。我不认得这栋楼上任何一个邻居。死去的女人更是一无所知。我唯一认得的是四楼某人养的两条一模一样的黑色贵宾狗,还有一个看守电梯的老太太。她慈祥极了,像我故乡的奶奶。 大家都远远地看着,好奇,惊吓。需要在群体里分担这些。一个十二楼的女孩说,死者是十四楼的。据说是外地来看病的,平日爱撒臆症。我跟兔女生说,好了,这下子变成《后窗》了。 死得如此毫无尊严。 以前一个喜欢的男子说,如果他要死,他愿从高得不能再高的高空跃下,在坠地之前就化作骨灰,向东南西北四处洒落。 此时,我突然想要告诉他:不是跃,是坠。不是飞,是毁。不美的,他以为壮烈的死亡,不过如此难看。我们都有渴生和渴死的。不能选择自由活着的时候,随时都能终止生命契约成为一个反抗的诱惑——起码,我可以选择自由地死,用我想死的方式。此刻,我站在空地上看着无聊的看客,对自杀者的佩服已经消失不见,存留的是厌恶。 对不起,我没有泛滥的同情。 回到家里,受到惊吓的人们开始有力气做出反应。在几个小时之内,兔女生搬走了她所有的书籍和衣服(反正也不多),闪电般地选择了离开。而我的好朋友马青皮的反应比她严重得多:她干呕、抽搐,一身一身地出冷汗,完全怔住了,大眼落空,小脸雪白,眼圈乌黑,蜷缩在我的床上,一阵一阵地发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逃难(2) 逃难(2) 同样作为一个女人,我对我的粗神经感到羞愧。 马上搬家——她斩钉截铁地说。我顿时脑子“轰”地一声炸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又要开始了,比失恋还恐怖的搬家又要开始了,我又要开始捆扎我整整齐齐的书籍,带着满手的勒痕和疲惫,在这个大得惊人的城市寻找我的藏身之处,又要开始询问偌大的北平容不容得下一张我安静的书桌了。我的书架是钉死在墙上的,我的衣橱,我的巨大的床——这些物质,又要开始跟随我,像跟随着流浪汉背后的小癞皮狗一样,麻烦不堪地漂泊。 中午十二点,六魂无主的马青皮跟随朋友去别的地方暂时躲避。我已经两天两夜没睡了,我的睡眠已经越来越差,我平均每天睡三四个小时,无比疲倦。制片通知我下午见面,这是我此行的目的。好的,我在一间冰果店等候,攥着纸和笔。将额头抵在玻璃板上,神思清醒而混乱。 修改意见,这又是一场灾难。不要尝试和制片人说道理,不要申辩你的意见,不要强调你觉得正确的观念。有钱的人出钱的人永远正确。钱永远正确。“不能在汴梁,我们的影城是县城水平。”“不能有大场面的厮杀,那要马,要盔甲,要指导。”“不能出现太多水浒人物,造型忙不过来。”“要详细写偷情,要详细,那是最有意思的戏,全剧的关键。”我知道我在点头,我知道我在皱眉头,我知道我一边点头一边皱眉头。 制片离去的时候开始下雨。我不知道为什么坐在那里等朋友给我送伞的时候开始哭泣。是因为我超过五十个小时没睡了吗,是因为要搬家吗,是因为要我十五天内改完剧本吗,是因为外面在下雨而我丢失了回家的钥匙吗。或者,是太难喝了。那杯浮着奶油的荔枝沙冰已经在化学作用下分层,上层是渣子,下层是液体。搅拌了一通,琥珀腰来了。 那么那么大的雨。 我们抱在一起,撑着一把伞,走在那么大的风雨里。裤子衣裳开始湿透。我们顶着伞,冻得抖。就那么抱在一起走啊走。 回家倒在床上昏昏沉沉我睡了,没睡沉实。十一点,马青皮回来了,她不忍心把我一个丢在家里,她要我和她一起走。午夜,我开始收拾一些随身的东西——睡裙,牙刷,伯格曼。我知道我还是会失眠的,我知道。 十二点的北京街道依旧光明。夜风舒爽,一夜之前我还在后海与我最好的朋友一起窝在酒吧二楼的沙发里饮酒调笑,我恍惚觉得回到了丽江。 逃难。我带着没吃完的半只西瓜。 我们跨越了半个北京城。 这地方我知道。豪华地区。曾经采访过一个明星,这公寓楼里有摄影棚。公寓也豪华,大概有一两百坪,两个卫生间。一点人居住的气息也没有。卧室白床单,像宾馆。 整夜开着灯。无所遁形的灯。太明亮,我的睡眠像光线下的吸血鬼一般辗转挣扎。我拿伯格曼出来,嗯,他已经离了第三次婚。马青皮一直握着我的手,满手的汗,她睡得亦很不安稳,眼皮颤抖。薄薄的床单下,床垫外的塑料包装还未拆开,随着我的翻身而悉悉索索。 天亮了。我迎来无数的黎明。我撩开窗帘。豪华的落地窗,整扇的明亮玻璃曾是我小女生时代的梦想。窗帘近看是朱红的,均匀附着一层黑色,远远看去是华丽而沉郁的黑红色。窗外是工地。北京就是一个大工地。上班的人,舞剑的人,在阳光里,我听不见,像看剪辑混乱的素材,关闭了音频。 中午,我们起来去电影学院买书。坐的是公车725。我最熟悉的725。马青皮终于笑了:“有座位,多好。”我也笑了。初夏的风让我觉得振奋。路漫长,让我们开始谈彼此的过往。我从未亲眼目睹过一场死亡。而她并不,她的奶奶溺死在自家厕所里。崩溃,十八岁的她崩溃,高烧两个月,烧到眼珠子都要融化。 我握着她的手。我们在这个太大太大的城市里,渺小得像两颗沙砾。我们交付着彼此的过去,承担着惊吓和伤痛。我开始庆幸我的幸运,事实上我的人生十分顺利,一个生命中最大挫折就是失恋的人,大概真的是很幸运的了。 而爱情。如果说,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中一切都是不完美的,那么爱则是完全不完美中最完美的。也许爱真的不长久。但它给我提供旅人在沿途中有一个迷人的间歇,是横越眼前黑暗之前的明亮时刻。 我安详地跟马青皮说,我们回家去吧。勇敢一点。打开窗户,向下看。我陪你去看。我们面对那具尸体。如果你要烧香什么的也可以。我们可以更换房间的家具,可以换新的窗帘。我们可以给墙壁粉刷一个新的颜色。不要害怕。我们不要逃亡吧。 我想我并不经常快乐。生活从来对我都不是轻松的。但是我总以为,无论怎样受伤害都要去爱,无论怎样被背叛都要相信,不管怎样被攻击都要真诚。这是我的生存方式。 晚上去见了大哥和嫂子。亦见了老师果子哥。谈论电影使我快乐。一边抽烟一边谈论即将要写完的小说更使我快乐。慢慢地成形了。像一个胚胎,一个种子,一个生命,在我心里逐渐有了肢体和面目。起初只有概念,情绪,片断。慢慢的故事有了,过往有了,爱和恨,原谅也有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呼吸,他们循着生命线索活下去。 嫂子在我床上睡了。她很美。我点了烟,站在阳台上往下探头。我抬头看向十四层。薄薄地浮起一层悲凉。这是个和我一样的外来女子,和我一样疲惫不堪,和我一样在男人那里得不到任何安慰和依靠。于是,她在一个凌晨,选择了跳下。她如果能像莫尼卡一样恬不知耻,一样鲜活茁壮,一样卑贱骄傲就好了。她如果能像我这样有许多朋友,像我这样有不得不做的事,像我这样仍旧有旅途想去奔赴,仍旧有一双恋人的嘴唇想玩命地亲吻就好了。 我把烟头扔下去,明灭,如同一个生灵永不瞑目的眼睛。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的家脏乱差 我的家脏乱差 来过我家的人都知道,我的家脏乱差。 绝对不是谦虚。每个进我家的人,都会皱起眉头打量这一切:三四袋垃圾就堆在门口已经人立起来走进走出都得侧身,可怕的客厅沙发上堆积着不知道是谁的什么东西,两个简易衣橱因为塞了太多衣服而摇摇晃晃,一张简单的桌子上经常堆满了没有清洗的碗碟让人看了就没有胃口,地上是电饭锅,还有一堆红薯,墙角则塞进去四五个大编织袋一看就是漂泊的人的歇脚处,因为朝北漆黑所以永恒要开灯,凳子已经断掉了两条腿但还是屹立不倒因为我们还在坐它。 厨房和卫生间更加可怕。厨房的地板因为长时间不擦洗,曾经到了粘鞋的地步。我们这么过生活,大人当然看不下去。上回马青皮的爸爸一来北京,放下行李觉都不睡,把地板铲了三遍,才算铲掉多年的老油泥。厨房的玻璃碎了,没有补上,冬天寒风刺骨。因此眼下糊了一张张靓颖的超级大海报。这张海报体现了我们家的精髓:克难精神。就像侯孝贤爸爸当初来台湾买的都是竹藤家具一样,我们没指望长住,一切凑合,得过且过。厨房到处都洒满了蟑螂药。但是每每发现,小强真的十分顽强!某人的男朋友缺心眼儿,第一次看过厨房,脱口而出:“这么脏的厨房,做的饭能吃吗?”我还挺不高兴:“怎么说话的你?我们每天吃的是什么?” 卫生间的地板,看得出曾经刷过一遍藏青色的地板漆。但是已经露出地板原本的颜色。斑斑驳驳,色彩以一种十分现代的风格呈现出来,随时都像一张印象派的画。小车曾经惊喜地对着拍个不停。墙皮也霉绿脱落了,时常洗澡的时候掉下一块来。最牛逼的还是水龙头:当你打开卫生间的水龙头的时候,厨房的水龙头也会自动打开,跟说好了似的,必须把厨房的水龙头使劲打开再关上,才能拧紧。否则就会滴滴答答一任空阶滴到明。两个月水费两百六,心疼死马青皮。 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家的家电,就没有一个没坏过!油烟机,坏了,炒菜的时候浓烟滚滚,跟打仗似的,呛得每个房间都必须关门。换了。热水器长期需要打火七八回,要我们颤抖等待,换了。最厉害的还是洗衣机:打到一个奇怪的档才会运行,否则罢工。需要拧转两圈半。甩干的时候开始剧烈颤抖,发出的声音地动山摇,时常抖得太厉害,摔倒在地上。因此每次洗衣服,一定要一个人在一旁扶着。这是我们家的“手扶拖拉机”,反正发出的动静也差不多。每次洗衣服,我们都提心吊胆:害怕楼下的邻居忍无可忍冲上来找我们算帐!而我们的冰箱,冬天就是阳台。天热的时候,会存在楼下的水果摊上。我们家的每个电灯泡,都换过,最厉害的是,我的房间,根本就没有电灯!岂止没有灯,连电灯的接头都没有。经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其实,我的房间和客厅,根本就是一间,是房东用三合板薄薄隔出来,平白多赚一间屋子的房租。 就是这么一个狗窝,可是偏偏我们每个都很好客。不管是谁,都往家里招呼。我们家随时都高朋满座,笑语欢声,真是床上人常换,杯中酒不空。我们家就是一个青年旅馆,不知收留了多少个暂时找不到住处的朋友。小车说:“邦妮的床,不知睡过多少人!”这话听着虽然,说的却是事实。我们家的固定人口是三个,常驻人口是五个,流动人口约等于六七个,高峰时期也曾经到达十个。开电梯的人对我们可郁闷了:永远搞不清楚,家里到底住的都是谁!看看除了那个小胖子,个个都是帅哥美女,光鲜亮丽,穿的都是好衣裳,买的都是好东西,光看深夜一起出去玩,就没看上过班,一看就不是正经职业。而且经常在电梯里勾肩搭背,神情亲热,真是混乱的男女关系。 坦白说,刚搬进来的时候,我也被这个恶劣的环境吓倒过。开始还嚷着要搬,后来就渐渐不提这一茬。有道是久住鱼肆,不闻鲍鱼之臭,我已经被环境彻底同化。前段时间,一个老板来我家看我,大哥如此介绍:“你看这是多么好的同志啊,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还写出了这么多催人泪下,鼓舞人心,发人深省的作品!”老板回去可激动了,跟别人介绍我说:“这孩子可懂事了,挣了二三十万,全给家里买房,自己住在垃圾窝里!”我还猛吃一惊:垃圾窝?至于吗?我心里油然产生一种保卫家园的抵触心理。 是啊,虽说脏乱差,但是自己的小窝,已经住出了感情。尤其是那些和我朝夕相处的人,真的成了亲人。现在和朋友说话,经常说:“我们家……我们全家人……回我家去……”不知不觉中,这已经不再是一个旅馆或者宿舍,而成了我的家。每天去菜场买菜的时候,仔细计算吃饭的人口和口味,小心搭配。在超市买一个家庭的卫生纸,艰难拖回来。凌晨三点了,全家都不睡,我再熬一锅红薯粥,每个人都喝得龇牙咧嘴。马青皮会蒸个鸡蛋羹。蛋尽粮绝了,大家像小老鼠一样疯狂寻找能吃的东西,冲了最后两包藕粉,一起发誓说天亮了要买十棵白菜二十个鸡蛋三十包方便面。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边评论一边谩骂。我们一起学习,马青皮经常半夜抓狂跑来找我,抱怨斯坦尼拉夫斯基满嘴不说人话。一起迎接黎明,经常早晨七八点了,大家这才分别关门睡觉去。我们一起饮食起居,一起承担彼此生活里的悲喜。每一步进退我们都互相商量,每一个梦想我们都一起希冀。 我知道这样的家只是一个中转站,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离开它。就像有一天我们会远离这样混乱的杂居生活,开始平稳舒适一样。不想离开它,我的家,尽管脏乱差。就像我不想离开我这些亲人朋友一样。我的钱完全可以住一个精致干净的地方——但是何必呢?我难道每日对着精装修的水龙头说话?前段时间去济南,几日后返家。火车早晨六点到北京,到家是七点半了。我轻轻开门,直接推门去马青皮的房间,跟她说我回来了。她睡眼朦胧的跟我招呼,随即继续沉睡。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花瓶里的百合凋谢了。斗鱼还没有死。到处都落满了灰。走之前仓促翻找的衣服还洒落在床上。我安慰的一边抚摩我的书桌,一边打量屋子里的每一件不整齐的小东西,心里好满足好满足的想:“我的家,我回来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一勺二三事(1) 李一勺二三事(1) 要说“九千六”,就必须从我们家的帅哥李一勺说起。 李一勺,马青皮的弟弟,帅哥,身高一八零,体重八十公斤,是我见过的男人中,身材最棒的一个。彻底颠覆了过去我对男人的审美标准。我以前喜欢詹尼斯小帅哥那一型,清瘦,不必高,笑容纯真,在沙滩上穿花夏威夷短裤,后面是浪花一朵朵,他们个个都是排骨一根根。李一勺肩膀宽阔,背脊挺拔,腰肢纤细,长腿笔直,最最好看的部分——用她姐姐的话说,是他的“翘臀。”马青皮总是自豪的说:“除了我弟弟,还有谁的卡在腰上?”李一勺最大的特点和爱好就是脱光。不论是酷暑三伏,还是严寒三九,只要能脱,他决不穿着。他经典的造型,就是脱光了做饭,在灶台上挥铲如风,挥汗如雨,肌肤闪闪发亮,太的性感了。 李一勺是巨不靠谱的一个人。脑子里自动过滤掉生活琐事。比如你跟他说:“帅哥,晚上八点,和你姐,咱们一起出去吃个饭。”他满口答应:“好,好!”半个小时后,他会突然问:“你刚才说和谁出去?”“你姐!”半个小时之后,他又突然问:“几点?”“八点!”结果,七点四十五,他跟没事人一样,自顾自就走了。完全给忘了。 李一勺饭量极其大,活象一河马。可以理解,他每天要挥发多少男性荷尔蒙啊!不多吃点行么?关于他的饭量,有两个段子。有一回,学校后门卖豆浆的和他打赌,能喝完一锅就不要他的钱,这哥们儿毫不犹豫仰着脖子咕嘟咕嘟就喝了一屉锅。回家还饿了,半斤重的粽子吃了八个,还不饱,就嘴吃了两三盘菜。以前在学校旁边小馆子包月吃饭,三百块,素菜管饱米饭尽盛,后来,小老板苦巴巴地跟他说:“您还是别来了吧!你比头牛都能吃。”就这样的小饭铺,给他吃倒了好几家。他吃起东西来,用四川话说:“头一回坐沙发,晓不得哈数。” 李一勺同学非常不讲究个人卫生。他说:“男子汉大丈夫,不修边幅。”据说他穿过的袜子全能站起来。昨天我刚回家,已经闻见一股陈年酱油九蒸九晒的气味,不用说,他来了。晚上大伙一起看碟,刻录的,一些电影艺术青年的青春回忆之作,极为恶心,完全是小城泳装卡拉ok水准,配以可怕的对白,所有演员的模样都不该给特写,不,甚至不该给中景,不,简直就不该上镜头!在最恐怖的地方必定升格,叠化,起音乐,我们看得不能忍。但最不能忍的还是李大帅哥光着脚躺在床上看。在众人恶毒的眼光下,帅哥顶着阳光灿烂的笑容无辜的说:“臭么?真的臭么?我觉得其实我的脚不是臭,也不是酸,是有一股咸味。白天穿鞋捂了,就鲎(念hou)了,所以鲎咸鲎咸的。” 他说话粗,不过脑子,他指着电视里的人说:“靠,这整一张腚帮子脸!”然后对着自己的玉照,陶醉:“怎么样?帅吧?老xx帅了!”他是那种你叫他说话别带脏字绝对就吭吭巴巴词不达意的人。 刚开始接触,我很怕他。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他和人不分远近,自来熟。我身上那点小知识分子的矜持,遇见他之后,全线崩溃。最重要的是,他很善良,他没有恶意,更加没有算计和心机。他的一切举动和行为,都出于自然天性。你怎么能和一个本真的人生气呢?他比我们具备更多的动物本能。和动物在一起,我们会觉得安全。和孩子在一起,我们会觉得放松。就像和他在一起一样。他散发出的力量是暖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一勺二三事(2) 李一勺二三事(2) 李一勺在我们家里站稳脚跟,主要是因为他的厨艺。谁也想不到,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粗鲁汉子,居然炒了一手好菜。寻常饭菜全都难不倒他,最拿手的是小炒鸡。家里来了客人,他能整治一桌饭菜,吃的大家都赞不绝口。和他一起做菜,我打下手,慢慢发现,他绝对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来了几个人,要买多少菜,他心里有数,从来不会剩。切菜,配料,前后工序,细微分量,他都把握得很好。起先以为他是凑巧而已,后来发现,他是严格控制。他炒菜任劳任怨,尽管是大热的天,也是埋头苦干。 因为会颠勺,所以叫李一勺。胳膊有力,能把铁锅耍得运转自如。还因为他小气,用料总是很节省,只够一勺炒的。他去买菜,我简直拿他没辄。一斤肉六块多,家里没冰箱,总是买一盘菜的量,大概三块多。每次跟人家卖肉的说:“师傅,切给我三块钱的肉!”我都觉得丢人。他倒好,张嘴就喊:“给我切七毛钱的肉!”我要是卖肉师傅,我就揍他。说他小气,他还振振有辞:“什么菜,都是炒得少好吃。不够吃了,才勾着你们下顿想吃。什么都一顿塞饱,就没劲了!” 李一勺好交朋友,性格疏爽豪迈。咱们家楼下卖水果的,卖拉面的,卖羊肉串的,他全都认识,混得还挺熟,远远得,一溜和他打招呼。经常往家里带人。带的人没处睡,夏天打地铺,冬天和他挤一个一米宽的小床。他带回来的人,三教九流都有,他什么人都认识。有天早上,赫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壮男,我也不认识,问他:“你给介绍一下。”他说:“哎,这位是我们家里的作家,这位是——对了,你叫啥来着?” 李一勺的专业是演员。他擅长表演喜剧。说实话,以前,我也没大把他放在眼里,听说他专业是班级第一,我还不信呢。有天没事,拿出他们班毕业大戏的盘看。演的是《太太学堂》。他演一个滑稽的男仆。照样是光着上身下场,画了猴脸和小胡子。他一上台,观众就开始笑,他的台词,他的肢体语言,精彩万分,观众像着了魔一样,笑疯到不能停。好的演员,自有自己的节奏感。我看他的戏,清楚的能感受他的节奏。那是一种本能,也是自己控制和发挥的——浑然一体,他就是戏,戏就是他了。 李一勺平时少根筋,关键时刻,还能排上用场。十一我们去看迷笛音乐节。有个乐队叫“窒息”,大概是死亡金属那一路,现场表演,气氛极其high。我不知道个深浅,一个劲往最里面钻。看见无数哥们拥抱在一起,转圈,往里冲,我只顾得拍照,忘记了我穿的是高跟鞋。草地泥泞。等到这些人冲上前之后,猛然四散而开,我慌忙后退,却发现鞋跟陷在了泥地里。无数胳膊无数腿,都冲我来了,我吓得要命——突然,身后一双胳膊扶住了我。一个很宽厚的身躯,挡在我的前面。 是李一勺啊。 那时候,突然觉得从未有过的踏实和安全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曾经爱过你(1) 我曾经爱过你(1) 夏侯彬是个小演员。啥叫小演员呢?比如今晚唱k,别人给我拍照,跟他说,你别挡住她。他说:“别的不会,挡不住别人我最擅长。因为在剧组里老有人跟我说:别挡着镜头,别挡住光,别挡住男一号!”我们哈哈大笑,笑完我觉得有点心酸。 做小演员,是很落魄,很辛酸的。一点点的钱,居无定所地漂泊,到处低三下四地跑组,看人脸色。红得晚的演员,都高傲不起来。但是夏侯不太一样。他很落拓,但不寒碜,清高,但不倨傲。随和,但有自己的原则。对物质的要求只有一点点,特别好养活。他脾气好,能听我整晚整晚瞎白活,只要给他烟,他听得可专心了,不时微笑点头,是我最好的听众。 每次他从外地演戏回来,会一头钻进我们的厨房,卷起袖子做大餐:招牌大排骨,好吃得不滴了,一煮两个钟头,咕嘟咕嘟咕嘟,害我一直掀开锅盖,假模假式地问好了没有我只是尝尝味道。他做菜很讲究的,特别讲求配搭颜色和材料,争取每一回都不重复,很有点艺术家的劲头。有时其实只是炒了一盘木须肉。 夏侯是我认识的唯一写东西的演员!他写小说,写在破烂稿纸上。十一长假结束,屁颠屁颠地给我看,我一看,乖乖,一厚叠。叫做《烤猪》。别说,人家写得真不错。写少年的心路,流落的艰难,写青春期的。半个《阳光灿烂》半个《牯岭街》。非常完整,虽然略微做作。和每一个初写作的人一样,他写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他的亲身经历是技校念了一半,跑去深圳打工,给餐馆烤猪,私学厨艺(自己写了一本秘籍),后来辗转江湖跑场子唱歌,组过乐团,学过表演,上了大学。卡,这之后的,我已经知道了。 我和夏侯是很好的朋友。是怎么变成朋友的呢?这里面有个小故事。(最近我叙述口气真他娘的老土,像托儿所阿姨)话说想当年,我念大二,苦恋小亚,春天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尾声。他喜欢他们年级的一个女生已经很久了。和我在一起半年,也未能打消念头。(他说,她是菠萝,我是苹果,他想吃的是菠萝。从此我最厌恶的水果就是菠萝。可是我吃凤梨。嘿嘿。)我劝他去告白,果然成功。他说,他们(他们!)要请我吃个饭。我说好,我带男朋友去。 天啊地啊,一夜之间,叫我到哪里去变出个男朋友呢?而且,非得像样不可,否则老娘我面子往哪里搁? 那时候的我一身匪气,是个无法无天的人物。没有老娘我不敢讲的话,不敢干的事儿。披头散发,大冬天穿着皮衣,露出里面紧身抹胸,随时手里夹着一支骆驼,说话离不开叉叉叉。冷冷的不笑,看人眼睛在头顶上。身上的徽章全是韩国漫画青面獠牙阴森恐怖那种。那时候觉得简直酷死啦。酷死了的柏邦妮(那时候不叫柏邦妮)决定要为自己物色一个最拉风最带得出手的男朋友,尽管只用一个下午。 找帅哥,很容易。我们系里全是演员,帅哥美女云集。在系里我的大名响当当,所有师弟师妹见了都恭敬又大声地喊我:“骚姐!”骚(第二声),这是南京话,意思是话多,话痨,话篓子。有一个特别高大英俊的山东男孩,公认的随时随地散发雄性荷尔蒙,杀伤力足够;有一个是花泽类型,清秀忧郁,乖乖的不爱说话;还有阳光灿烂型,肌肉健壮型,桀骜不驯型……我在系里发了话,大家都仗义地把胸脯一拍:“你挑吧!看谁是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曾经爱过你(2) 我曾经爱过你(2) 我决定钦点夏侯彬。 为什么呢?因为他比一般演员多了点文化,有书卷气。他看起来高大清瘦,卓尔不群。他深沉有成熟男人气息,他抽烟的样子也很好看,完全是高仓健的年轻版本,你们不觉得我应该可以吸引征服搞定这样一个男人吗?(啊?你们不觉得?可是我当时觉得。) 好,就吃他啦! 话说那天还约在我的伤心地青春剧场门口肯德基。夏侯骑车带我去。我难得淑女地穿了裙子,走路都迈不开腿。一路上不断乱问,问他家里有几口,老家在哪里,平时都吃什么喝什么爱用什么,咱们好了多久了有没有那什么,你爱穿什么牌子的衣裳……只差没问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忐忑不安?真有点。这毕竟不是电影,可以关机重来。出了闪失,丢人就丢到姥姥家了。 握手,两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对视。彼此有点欣赏。坐下,那是一个高而瘦的女生。交谈,问候。来来来,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没什么他给我写了情书(我暗自盯着对面的他,好,情书,原来你也会写情书)。笑,很甜美。我也可以笑得甜蜜,尽管不美。那你们怎么认识的呢? 好戏开场了。一个编剧的职业素质就是张嘴说瞎话,有组织有细节,栩栩如生,催人泪下。一个演员的职业素质就是临危不乱,即兴发挥,随机应变,会救戏,会捧戏,但不要抢戏。那真是一场精彩的演出,而且完全没有排练过! 我记得我是这样说的:“大一新生入学,搞了一个迎新会,那天大家都在唱歌跳舞,跳最眩的舞唱最时髦的歌。我记得夏侯是最后一个上场的。他穿一件蓝毛衣,抱着木吉他,清唱了一首自己朋友写的歌,全场鸦雀无声,那首歌叫……”夏侯补充,给我倒可乐:“《去路归路》。” “那时候不敢追他,因为他是学表演的。真的有接触是在英语课上,因为他总是迟到,我也是,只好躲在最后一排,我英语特烂……”他和我对视,微笑:“我也是啊,一提问全都答不上,全靠她提醒。” “他太高啦!我这么矮,大家都说我们不配,我也犹豫了好久。”“她上回去我家玩吓一跳,我家里包括我妹妹全都一米八。其实这样也好,优势互补,我脑子不如她好。” “呦呦呦,居然也会夸人啦?是谁说天天骑车跟拖着头驴似的?”“那可不是,自从带上你,上坡都得下来推,车胎一个月换好几回……” 我们竟然开始打情骂俏了。戏,做到这个份上就该收了。对面的帅哥脸色已经越来越低沉难看,我准备撤了。知道以后不会再见了,心下黯然,忍不住,还是忍不住,说:“我最近读了一首诗,是这么说的: 爱情,也许还没有完全在我心里消失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毕竟我也不希望你难过伤心 我曾经默默无闻,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背到这里,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夏侯彬同学,居然天衣无缝地接上了话,低沉地,磁性的背诵下去: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上帝保佑你 那个人也会爱你 像我这样。” 然后握住了我的手。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握手啊。 谢幕了。分道扬镳。夏侯骑着车带着我。上场的兴奋,滔滔不绝,强装的幸福,伪造的背叛,幼稚的闹剧,低迷的凄凉,统统塞进我的胸口。我默默地坐在夏侯的车座后面,像精疲力尽的球员,像泄气的皮球。他问我:“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我不说话。他继续数落我:“我觉得没劲得很。你以为这是要强吗?”话很重,但是有关切的,像一个长于世故的大哥哥在告诫自己的傻丫头妹妹一样。 我坐在他的车座后头,哭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马青皮养鸭子 马青皮养鸭子 小学两年级,女生冯静波因为做好事荣登班级光荣榜,大名三个字响当当地写在了黑板上。班级里的调皮捣蛋鬼,猴上了黑板,拿着板擦,一擦擦去了两点水,又擦了个争字,最后擦去了三个点。这一看不得了,黑板上留下了三个大字:马青皮。全班同学哈哈哈大笑。从此小美女变成了马青皮。 青皮在徐州话里是指咸鸭蛋。另一说是土流氓。总之没有好意思。用在她身上,都说得通:她身上很有点流氓气。小学时是女老大,没一个人敢喜欢她,打架和男生也就算了,还敢和初中生动手。比如家边的一个土山被三个初中小地痞霸占,马青皮撸下红领巾,率领着两个女生,蹭蹭蹭窜上土山,大模大样地说:“凭什么土山变成你们地盘?老娘我爬土山的时候你们还没生呢!”老娘马青皮威风凛凛占山为王那一年,五年级,身高一六零,细高挑,是个大姑娘,学习小提琴五年了。 马青皮从小脾气太拧巴,是个气包包,一点亏都不吃。一气脸红脖子粗,吼吼直喘气,能喘两个小时。家里人说不淑静,学音乐能给熏陶好,六岁就给学了小提琴。所以马青皮爬完土山打完架回家洗脸之后,就是关在屋子里拉琴,居然一点也不冲突。长大之后这样矛盾的气质也在她身上并行不悖:外观古典高贵,冷若冰霜,其实市井泼辣,古道热肠。 说说马青皮养鸭子的故事。十一二岁的一个早上,爸爸带着马青皮去南京的一个老师家学琴。路上看见一个卖鸭蛋的,刚从孵化厂出来,满扁担挑的青皮鸭蛋,其中一个,特别茁壮的小鸭子,啄啄(亲亲克莱德。题外话)蹦了出来。马青皮一看就不想走了,缠着爸爸给买了下来。是北京鸭,长得可俊,白毛黄嘴黄脚(小时候是黄毛,长大以后才现出优良品种)。上火车怕给发现了,垫着纸藏在包包里。马青皮一路掂不掂不捧在手里,不住地问:“爸,鸭子一生下来就会游水吗?不教也能会吗?”爸爸也说不出。一到家,奶奶崴着小脚迎上来,她把书包一扔,大喊大叫:“奶奶,给我盆水!”赶紧把小鸭子丢里头。小鸭子,不慌不忙地游起来了,她看着心里头真高兴,小鸭子出了水还会抖抖水,一机灵的。她看着就更乐了。 小鸭子粘人。老爱钻在人的两脚间凑热闹。奶奶好几回踩着它,它“嘎”地一声惨叫,跟踩了猫尾巴似的。下回还照样。马青皮喜欢虐待自己喜欢的小动物,长大了喜欢欺负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的只能自己欺负,别人欺负还不让。一天小鸭子闯了祸,马青皮把它给倒吊起来,高高地拴在凳子上,关了门一片黑。小鸭子给关了活活半个小时禁闭,大声乱叫。倒吊着小鸭子也要拉屎啊,出溜出溜的,狼狈极了。 小鸭子是公的。特别淘气。一天中午马青皮发现鸭子没了,站在五楼阳台上一看,了不得,小鸭子掉下五楼去啦!乍一看还恍惚能动。她拿了块白毛巾飞快跑下楼去,抱着小鸭子往家里跑,一边跑一边大哭,哇哇大哭。奶奶看她哭得心疼,说:“你这孩子,一只鸭子哭成这样,有天奶奶死了,还不定哭不哭呢!”老人说话是有点撒娇,她当然不知道,她过世的时候马青皮整整高烧四十二度烧了一个月,人都怔懵了。 小鸭子腿断了,还有气。马青皮每天给它涂八次红花油,六遍红药水,不多久,小鸭子瘸不瘸不能走了,再长大,它完全好了。一只摔成烂泥的鸭子饼,生生给马青皮治好了,一只青皮鸭蛋,给她喂成一只八斤重的大鸭子。 鸭子长大了,麻烦也大了。一大早,鸭子就“嘎嘎嘎嘎”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声,一家人全都睡不安生。阳台是容不下它了,爸爸把鸭子丢到了楼顶上去。楼顶盖着一层厚厚的浮土,还养了鸡啊,鸽子啊,整个一小动物园。鸭子上去,关在笼子里,腊月里天寒地冻,黄爪子冻成了红爪子,特别可怜。马青皮想给抱下来,爸爸不让。 就这样也不是个法子。鸭子还是叫。邻居提意见了。家里给商量了下,趁一个周末带她去学琴,偷偷喊来隔壁的雷叔叔,把鸭子抱去给杀吃了。马青皮一点也不知道。回来鸭子不见了,家里说鸭子被偷去啦!这可了不得了!马青皮的青皮脾气发作了,她跳起来拍着大腿,大哭大闹,她一边哭,一边骂:“谁不想活了偷了我的鸭子谁不长眼睛偷了我的鸭子我要拿刀子捅了他谁不要命了偷了我的鸭子?” 马青皮哭得很伤心。 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只鸭子的故事。一个生命的故事。大人眼中的玩具,却是孩子的伙伴。对一个独生子女来说,甚至那也是他的姊妹兄弟。我的故事版本不太一样,鸭子变成了狗,那只狗叫龙太郎。在小亚那里,是他和一只缠着线死掉的小猫。在晓微那里,是她和她家那只痴肥的兔子。 马青皮和鸭子的故事还没有完。半年以后,马青皮已经是个初中生了,懂事多了,也不太去打架了。有一天,她在顶楼上踢毽子,突然发现脚下的浮土拱啊拱啊动起来了,定睛一看,是一片雪白的长羽毛。不是鸽子的,鸽子毛是珠灰的,也不是鸡,鸡的羽毛是芦花的。是地下的蛆顶起来的。马青皮一把一把扒开浮土,捧出一把一把的白毛——当年杀了的鸭子毛,好好地埋在那里。那是那只死不瞑目的鸭子,来认它的主人来了。 马青皮已经十二三岁了,长大了,她没有闹。她捧着白毛,静静地掉起了眼泪。 马青皮长大了,她有一个毛病,老喜欢对着镜子唱:“我是一只小小鸭,依呀依呀欧”。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粉嫩得不得了,扮做可爱状,不认识的人还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马青皮现在住我的隔壁。这个故事,是她刚才亲口告诉我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聚散离合事 聚散离合事 他总是在深夜来找我喝酒。 我是不喝酒的。他其实喝得也不是很高。要真是高了,就直接栽倒睡了,拉我扯什么淡。通常都是他小脸红扑扑的,脸上带着非常稀薄暧昧如今想来有点滑稽的微笑,拈着一盘花生米,酒,都是劣等的。说什么呢?一些初涉社会的新鲜人的感慨,这个圈子远比其他的更加黑脏糜烂,他的话里,夹杂着“我靠!”“我x!”“那群烂人……”这样的感叹,颇觉不可思议。 后来,这样的感慨渐渐没了。 再喝高一点,话题总是要扯到她身上。他们俩要分手——这个“要”,持续了两年。中间壮烈的分手过。因为寂寞再度复合。他赖着,缠着,窝窝囊囊,嬉皮笑脸。不嬉皮笑脸的时候,日子认真难过。他的东西已经清理了出来,分得清清楚楚,这两年当中,都在几个编织袋里,不曾进过她的房间。 起初,我也为他抱不平。他的感情是真的。后来慢慢就感觉变了——谁的感情都不是假的。五年。起初她不介意供养他,直到她年纪慢慢大了,女人的现实慢慢摆出来了,还有还有,她在他身上,找不到起初原本就很难寻觅的了。男人说,过日子呗!折腾什么?可是对女人来说,“过日子”,这三个字很可怕。 ,对于任何女人来说,是魔障,是沉沉静烧的野火。女人对于的渴望,大概是男人所无法理解的,那种渴望,往往高腾在现实楼阁之上,有点悲壮。 她在他喝得烂醉的时候给他洗澡,动辄出一身大汗,她整日为了他洗不洗澡跟他大动肝火,给他买内裤,抱怨他不给自己吃好的。疼惜他吃过的苦,说起来抹眼泪。他对她的好,她都记得,包括她出水痘的时候他伺候她,给她在被窝里打着手电涂抹药水。烂透了全身的水疱,她自己都觉得恶心,他不嫌弃,一个一个,一遍一遍的,轻轻的涂抹。 还是要分手,起码,你要搬出去。窄窄的一间小屋子,太没有自我的空间。女人想要一点自由,自我的空间。这样才能容下一点和浪漫。男人却觉得,真正相爱的人都希望亲密无间,你要我搬走,不就是分手吗? 亲密有间,还是亲密无间。 时间和空间解决了这些。男人接了一个工作,远在新疆。去了半年。回来之后,他瘦了,也变了。那么清高的一个人,不通世务的一个人,开始圆滑了,搞笑了。那些尖锐的傲气,明显看不见了。说起帮领导在当地的事,口气很平常,笑得很无奈。那种司空见惯的无奈。在ktv里唱歌,陪的都是什么人啊,我发觉他居然扎在那堆人里并不鹤立鸡群了,浑然一体了。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心里隐隐作痛。虽然,别人唱的是《两只蝴蝶》,他唱的是《海阔天空》。每次,每次,他去唱歌,都唱《海阔天空》。 这次回来,他坚决要搬走,要分手了。并且,他也喝醉,烂醉,再也不找我聊天,谈心了。 说到分手,又因为一些其他事耽搁了。女人的事。等到真的找好房子,真的要搬走,是来年的春天。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我这个旁观者的同情心都快消磨没了,一个晚上,他喝醉了,找我聊天。 已经将近凌晨三点。我还是打点精神,陪他喝酒。他说着说着,还是千百回般,说起了她。“我们是绝对结不了婚的……我和你都有可能,我和她没可能了。”“扯淡,我和你有什么可能?”“唉,你和她都有可能结婚……我和她是没可能了。”我哭笑不得。 他说,他是怎么在新疆的半年里,寒了心。她一个电话也不曾主动打来。回来的时候,短暂同睡,他总是下意识的蜷缩着,背对着她,她无意的碰触都使他难受——坏了,真的坏了。他说起他不想搬走,不是为了省钱,而是,那个新租的屋子,无论如何,都不觉得是家。有那个女人的地方,才是他的家。 他说,他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人了。我说,不会,我爱过无数次,每次都是真的。他说,你到了三十岁,就不会这么说了。 第二天早上,他真的搬走了。异常干脆。 不多久,女人从外地急火火回来了。深夜一点半,女人要出门。去哪里呢?去他那里看他。“他明天不是要送你走吗?”女人说,他明日来,是离别,她今晚去,是探望。一个冬天,一些挫败,辨别了一些东西,沉淀了另外一些,女人变得温存和沉实了。她仍旧说,搬走,不是要分手。 人间聚散离合事,有时,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是情节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高贵的野心(1) 高贵的野心(1) 我一定遗失了什么,你知道的。 昨晚和你聊完电话,就是觉得头疼。果然随后就发起了高烧。到了午夜,体温到了三十七度九,我说不到《三十八度二》我就不治。一直都习惯拖着病,把小病扛没有了,或者拖成大病。因为今天要考试,所以还是去医院了。挂水的时候,跟护士说:“请扎我的左手!我明天要写字!” 早晨五点,我窝在被卧里发汗,一身一身出汗。脑子跟开水壶似的扑扑扑冒个不停,无数想法颠来倒去。想我即将开始写的剧本,想里面的人和爱情,命运和巧遇。想那些促进人们离合的世事,怎么样才不僵硬。想明天的面试。不知老师会问什么问题。 据说电影学院的面试是很恐怖的。问你最喜欢什么电影。你说《悲情城市》,好,请讲一讲电影的第一个镜头。你说《布拉格之恋》,那么,描述下男女主角相遇的第一场戏。你说你喜欢基耶夫洛夫斯基?叫你丫装大师,你就谈基耶夫洛夫斯基吧。把学生搞死。我有点小紧张和小害怕。我怕被刁难,我怕我太谦卑,我怕我太张狂。 所以打电话给你讨主意。说是讨主意,就是定定心。只有你能定我的心。你在回家的路上声音不清晰(带着走路的喘息)的说:“你装什么乖?根本装不了嘛!叫你少讲话还不如叫你不讲话。平常什么样子就什么样子嘛!”说实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喜欢听你再说一回。 亲爱的晓微,你会笑话我吗?我感觉到久违的紧张,还有兴奋。即使再怎么跟别人说,没有准备好只是去碰运气,我毕竟抱了一点点指望。因为喝了太多水,半夜起来上厕所。我对着卫生间的镜子,看着自己的眼睛和嘴,假想我站在主考官们面前,回答我自己设想的问题。也许,不,必定,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上电影学院?我该怎么说呢? 我要这么跟他们说:“因为我热爱电影,因为电影是我的宗教。电影是唯一能给予我兴奋的东西,能使我跳起来喊:‘看了这部电影,我就可以去死!’别的东西都不行。我怀念我在电影学院的时光,我喜欢那样的氛围。我喜欢胶片的味道。我喜欢一头扎在电影里的自己。在午夜散场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电影学院的学生三三两两讨论。不,更早,当我在厕所里听到隔壁有人哼《永恒与一日》的音乐的时候,我就跟自己说,这是我该来的地方……” 蹲在马桶上对着镜子说这些真是有点搞笑,也许是因为高烧,我差点把自己弄哭了。 在我三年前,独自一人离开南京,来到电影学院的时候,我一心希望能奔赴一个电影圣殿。我以为我在南京迂腐的体制下的遭遇,将不会存在。可是,我要告诉你,童话不存在。门第更森严的学院,我把自己的那点锋芒一点一点都藏了起来。我把自己的棱角在一回一回无意的放肆带来的大麻烦中都磨平了。我那点轻狂,我的锋利,我本性中很难说是好的但毕竟是真的——那些东西,我都送了出去。交换了现在的我自己。 很多很多人在听我的故事,听我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失学记,当我说到“我以为电影学院会不一样”时,都会讥诮地,胸有成竹地说:“其实,在中国,哪里都一样。”是的,说话的都是成年人。也许就体制来说,确实如此,毕竟全中国到哪里都要考英语和政治,但是,我总觉得,电影学院还是有点不一样的。也许,这点不一样,仅仅是出于我的天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高贵的野心(2) 高贵的野心(2) 真希望不要磨损它。 我已经交换了很多东西——请允许我保留它。 关于代价,还有一点我想说的。前几天和一个影视公司的老板讲到我的《成为夏末初》,我说,是讲一个女孩子为了成名,付出的巨大代价……老板打断我,带着洞悉的微笑说:“什么代价?能有什么代价?不就是和人睡觉吗?这叫代价吗?告诉你,要是生意能成,我们倒是想和人睡,问题是人家还不愿意呢。” 说实话,晓微,那一刻,那个微笑激怒了我。 一个网友,去年冒失奔赴北京,千里迢迢来看一个安东尼奥尼的电影展。我收留了她。今年夏天,她准备像我一样,弃学来电影学院旁听,家人激烈反对,她说:“邦妮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她来找我,我知道,是希望在我这里得到肯定的支持,她希望我是她的战友。但是,很抱歉,我不能。 我哪里有这个胆量做别人的榜样?! 我自己都走得跌跌撞撞。是侥幸还是努力,我都不敢分析。 上午的政治考得极其差。我连三个代表都不知道。眼下我十分懊悔。这些东西,只要我看过,哪怕一遍,我绝对能记住!可是我多么轻慢啊。我觉得我可以随便写的。我连山东快书和存在主义都敢写,我以为我可以写出来的。 但是我的笔不听我的话。 下午是面试了。我提前十分钟去了系里等待。一边和考生聊天(是编剧女作家宁岱),其实心里微微的焦急。老师来叫号,一个又一个。每个人大概进去十几到二十分钟,长短不一。回来的说,没有拷问电影理论或者电影史,稍微放了一下心。喊到我的时候,已经快结束了。我赶紧跳起来,拿了我的大包和外套,跑了出去。 去面试之前,昨天晚上,我就问过美女马青皮意见。我该穿什么去呢?美女白了我一眼说,“你又不是去考表演系!再说,你就两条裤子一件外套还有一件新娘子一样的红大衣,有什么可选的?对了,你要去的话,把你外套上的标牌都摘下来。” 我的外套上挂了五六个布做的标牌。大大小小。有的是性感女郎血盆大口,有的就是简单的滑板公园。我很喜欢。甩搭搭的。就在去系办公室——面试考场的走廊上,我匆匆把挂在右胸的那一个摘了下来。我恨我自己小小的妥协,或者恨自己不肯妥协。 办公室里头,一张长桌子,坐了五六个老师。大多都是熟面孔,最熟悉的是张献民。中间一张椅子,是摆给我坐的。老师都蛮和蔼,就是问问创作经历,创作作品,我一个一个都答了。张老师问我是在一个影视公司干吗,我就实话实说,就是报名的时候盖了那么一个戳。越说越走了,突然,一个老师冷不丁问:“你这么小,干吗不考普研呢?” 我说:“外语过不了。”老师继续:“你不是已经旁听了两年吗,东西都学到了,为什么还要考呢?” 啊,我在厕所准备的对白,有机会使上了!开始说吧,从“电影是我的宗教”开始!但是,屋子里很暖,老师们都看着我,刚才拉拉杂杂聊了那么多琐事,加上桌子上放着我写的糟烂电视剧,我实在无法说出这样煽情的文艺腔的对白! 后来,我发现我说的,都是最最老实的大实话:“我就是想继续学东西。这两年出来干活,觉得自己都是吃老底。特别想趁年轻,再提高一下,再提高一下。就是觉得自己没学够……” 我遗失了什么呢?亲爱的。是大声在权威面前说出自己理想的狂妄,还是那一点点。或者,就是单纯的勇气。可是晓微,我不觉得我失败了,说实话,说了这些,让我自己如释重负。有些东西,我不必宣讲给任何人听——只要我知道还在我心里。 晓微,或者成长就是如此。我们一样一样把手里紧紧攥着的东西交换出去。换取平和,稳定,富裕。但是眼下,我决不想交换的,是我高贵的野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vip充值方式详解! 亲爱的读者朋友,感谢在这段时间里支持本书,为了给予作者创作的支持,小说的后面章节将是vip章节。所以大家如果喜欢这本小说,可以看下去,请继续支持,不过,后面内容需要付费才能阅读(本书为单本购买作品,3元即可阅读所有内容)。由于一些读者可能会如何成为vip用户不了解。现在说明如下: 步骤一:注册新浪帐号,注册的地址是:/cgi/register/reg_sso.php?entry=vipbook 步骤二:进入新浪读书个人中心,地址是:/userinfo/myhome.php 点左边第一栏的充值付费 步骤三:在右边的页面中选择充值付费的方式,有以下方式: 1、网银充值:网银充值无手续费,但需要预先开通网上银行的户头。 通过云网用网银进行充值,已开通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民生银行 (注意:浦发、中信等银行的的支付未开通) 2、短信充值: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可发短信1元、2元充值,方便快捷,但要收取50%的手续费 3、手机钱包充值:开通手机钱包后,移动和联通都可以一次充值5元或15元,每个月限充2次,同样要收50%的手续费。 4、固定电话充值:按新浪的提示,拨打电信服务号码16839918,根据语音提示操作!使用电信固定电话新浪读书账户充值,支付平台会扣除55%的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比较高,请大家谨慎选用) 5、神州行手机充值卡代支付:买张神州行充值卡照页面上的提示输入卡号和密码就可立即充值,非常方便,手续费是15%或19%,还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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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我留了一个电话,我抄写在墙壁上。下一次她来的时候,忧愁地说:“公司不许我们给客户留电话。要是其他人看见了怎么办?”她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名字从墙壁上刮去了。 四月的时候,我将整个房间粉刷了一遍。所有的名字和电话变得雪白、柔和、模糊。过去的生活从一层白浆的粉饰下面隐隐透露出来。只有她的名字,是一个小小的白坑。 她叫郑白凡。 二 她穿着一件深棕色的大羽绒服,一年之中,有六个月。 那件羽绒服太大了,将她从头到脚都包裹起来。这么大是必要的,因为她总是站在街角上。 她守着一个水果摊。那是周围最丰盛的一个水果摊。摊子很大,顶部垂下黑纱,遮蔽阳光。事实上,细小的阳光还是会从缝隙间洒下,所以她是黑的,黑红色的,像一枚过早成熟的水果。 她总是在笑,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像一枚水果。 那个水果摊是她的家。水果的后面,纸箱子堆积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铺盖。到了寒冷的冬天夜晚,他们将整个水果摊子密密麻麻地封起来,怕水果冻坏了。她就睡在水果的中心。 我问她冷吗?她说不冷。 也许那些水果会在睡着的时候呼吸。 水果的呼吸是甜而暖的吗? 水果摊的老板说,她是他的妹妹。但是我看不出他们有任何血缘的关系。 夏天的夜晚,水果摊会吊起一盏小小的灯泡,亮汪汪的,像一枚发光的水果。 她是水果摊的灵魂,她占领着街角这个交通要道,她的嬉笑怒骂让水果们生机勃勃,她同时应付四五个客人但谁也不觉得自己被怠慢了。 这些,是她走了以后我才察觉到的。 她看到男人都喊帅哥。看到帅哥她眉开眼笑。我们家的一个帅哥,是她最喜欢的帅哥,所以总能从她那里买到最便宜的水果。有一天,她用力拍打了帅哥的头,帅哥发怒了,更加用力地拍打了她的头。帅哥说:“她是什么东西?一个卖水果的,居然敢拍老子的头?” 帅哥觉得很委屈。 她从此不再对我们笑了。 她只有十七岁,她叫王佳瑶。 三 他们是三个广西人。 一个个矮小、黝黑,有特别亮特别大的眼睛。他们不是兄弟,但是看起来很像兄弟。一样的本分,一样的局促,还有一样的沉默。 他们卖桂林米粉。 中午的时候,一堆一堆的油麦菜堆积在桌子上。他们像割草一样把菜收进厨房。 他们做很好吃的鱼丸、牛肉丸和虾丸。紧实、弹牙。铺满细碎的酸豆角。也卖牛肚和鸭腿。 我每次都点牛腩牛丸牛肚粉,这个是我发明的“三宝粉”。我说:“你们可以发明一个‘三宝粉’呀!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大家都可以来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2) 陌生人(2) 其中一个兄弟懒洋洋地去取了纸和笔来,觉得很新鲜。他们都笑了。 三个兄弟常常轮流来我们家送外卖。 临走前,这些个外乡人,会带来他们外乡的习惯。 他会说:“请慢用。” 四 他喊我老乡。其实,到头来我都不记得他是哪里的人。 江浙一带的人吧,矮小,穿白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油光光的西装头,三七开。他有一种谦卑的姿态,是阴性的,女性的,但是在这份谦卑中,又带着一份对生活的自得和自足,是阳性的,经营的。 他每天坐在那家足疗店的门口,像一个国王。足疗店里的女人,好像是他的后宫。他像一家之主,在庭院里踱步。 他的手艺很好。手力中有一种温柔,黏黏乎乎,像一层的薄膜。他去倒水的时候,我才发现,他有一条腿是跛的。 也因此,他哀怨地跟我说,对象不好找。 他絮絮叨叨地说很多话,主要是关于中医养生,比如你是不是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算命一样,笃定的,神秘的口吻。 我回答他说,其实都很好。 年底的时候,足疗店的生意到了顶峰。他说,他请来了六个做足疗的小姐,全都忙不过来。他准备二十四小时营业。有一次,他喜滋滋地跟我说,他和其中一个女孩搞了对象,女孩肚子大了,他们要结婚。 毫不怀疑,他对自己的生活有一整套计划,包括近期的和长远的。每一个晚上,躺下之后,他会在黑暗中悄悄地核实,自己已经实现了多少。 来年金融危机发威,足疗店关了门。有一天我回家,在门上看见一张纸条,写着:我们搬家了,到某小区某号某室。这是我们的电话。电话下面,画着一个单薄的笑脸。 这个电话很快就打不通了。 倒是他给我发过一条短信,说:“老乡,你还要减肥吗?我可以上门给你做按摩,没有效果不要钱。” 他给过我一个养生减肥的秘方:一半芡实一半淮山,磨成粉末,熬成粥喝。先补气,再减肥。 我在中药店买了半斤芡实,半斤淮山。灰白白切片,紫黑色的小豆子,至今还搁在碗柜的上头。 五 她是一个坚定的悲观主义者。 我曾经想用自己天真的乐观,去焐暖那颗悲伤的小心脏。 我们生活了一段时间。 我发现,其实,是她用她坚定的悲观,在支撑我那不坚定的悲观。 悲观主义者是这个世界强大的那一部分。 六 大勇留着平头,有一双很大的手。他似乎不知道该拿这双大手怎么办。很多时候,那双手百无聊赖地空闲着,有自己的表情。 大勇的店在街尾,很小,绿色玻璃窗,两张按摩床,两张破烂的沙发。沙发上有两三本翻得像咸菜一样的杂志,都是《人之初》之类,写得很黄。 大勇的手法并不好,但是很老实,收费很低廉。漫长的一个小时,他跟我讲乡下的事,不过是山间捕鸟、捉兽、过年之类,他觉得再平常不过我却觉得新鲜好奇的事。 他的心智还停留在少年。他说,他还是个童男子。 这一条街是我们那里著名的红灯区。粉红色的小房间连绵不绝。每到晚上,整条街都是烤串。那些穿着极短的黑皮裙的女人,露出白生生肥颠颠的大腿,眼皮子亮亮的,坐在这路边吃烤串。她们嬉笑打闹,非常热闹。 一个汉子,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桶,里面是两块钱一包的花生或者毛豆。他一个晚上,不知要把这条街走多少遍。 大勇跟我说,昨晚他隔壁的店被警察查了。姑娘是外地的,连夜跑了。有一个十六岁。桥下也有做生意的,不过是老太太,一把五块钱。大勇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舍得花钱,就为了十五分钟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3) 陌生人(3) 大勇的生意不是特别好。 很多时候,他的手,像要抓住什么,又不知道要抓住什么,像要去摸什么,又不知该摸什么。于是还是空空地张开着。 他的店门口有一棵树。 一想到大勇,就会想到那棵树,和一整街的人。 大勇啊,你现在还是童男子吗? 七 大爷开车快得像炮弹。 熬得瘦干干的,头发几乎全白了,一口大黄板牙。我以为他总得快七十了吧?别人说,他其实不到六十。 因为总是在楼下趴活,我叫他黑车大爷。周围开黑车的,管他叫阿非,因为他期间进过医院。“没事,其实我就是感冒,在里面好着呢,打了一个月的牌,有人管饭!”大爷说。 大爷和那些开黑车的不一样。趴活的时候,车门打开着,他坐在那儿看报纸,喝茶叶。闲着也透着一股精神头儿,时刻准备着,那么一个职业范儿。 黑车司机,尤其是家边的黑车司机,喜欢和人拉扯家常。每次路过,会喊你的名字,问你:“吃了没?去哪儿呢?”时间长了,不好意思不坐他的车。大爷不来这一套。坐他的车,和他说话,人情很练达,看事很透彻。你和他唠,他就和你唠,无话就无话,一个酷酷的职业范儿。 大爷开了一辈子的出租。生物钟完全是“出租司机”牌的。他每天早上五点钟在楼下趴活,十点钟回家吃饭,睡一个午觉,十二点再出来,满街人都盹着了,他眼睛炯炯的,等活。 大爷性子急。他说,干出租的时候,他不爱趴活,爱扫活。满街的开,眼睛瞄着。扫,是一动;趴,是一静。一静不如一动,他说。 没人知道大爷干活为啥这么拼命。他有一个闺女,在北京饭店干服务员,生了一对双胞胎,都办去了国外。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我想,也许只能有一个原因: 因为大爷的生物钟是“出租司机”牌的。 八 他卖羊肝,羊肚,羊头肉。 其实他也卖羊肠,羊肺,羊心和羊蹄儿。 他的脸砖红的,戴着一顶白色小帽子,有一种朴拙憨实的样子。眼神温顺得像羊。 他站在路边,倚靠着自己的小自行车。车后座上,放着一个塑料大盒,蒙着一块白布。车篓子里,有一杆小秤。 他时不时的喊一声:“羊肝,羊肚,羊杂碎……”声音是瓮声瓮气的,也像羊。 他总是傍晚时候来,就站在菜市场的出口。一个下午,我想,他骑着他的大车,在周围几个小区转悠,有固定的摊点,不止一个。我们这里,是他的最后一站。 暮色降临,天色将晚,寒冷的冬天。人们匆匆地奔着家里的小灯,那盏温暖的小灯回去。他站在路边,洁白的帽子,喊着:“羊肝,羊肚,羊杂碎……”我会立刻想到几片新鲜的香菜,几片香甜的白菜,一碗现炸的辣椒油,二两粉丝,一块发面饼子——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 晚上,去领新鲜的羊杂碎。早晨三点起床,洗剥干净了,用一个小炉子煮,慢慢地焖熟,需要很长的时间。我想,他有一个一样沉默的妻子,也许还有一两个脸色砖红的孩子。 在冬天,掀开那块小白布,羊肉凝固成了羊膏,汁液透明闪亮。 羊肉边上有一块红底银字的经肚。 经文和下水有什么关系? 我问他什么叫经肚?他也说不上来。 上面写着他们的教义,一共三句。 九 她嘻嘻地笑着,脸好像整过。 她的脸像一间房子:一间毛坯房,再三装修,始终不满,砸掉修补,又回到一间毛坯房。那么一间空荡荡又实垒垒的房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4) 陌生人(4) 她很开朗,我们做饭的时候,她忙里忙外地张罗。 听说是个演员,最近在学骑马,她说,要上一个戏,这个角色得会骑马。 男人们说她里里外外透着一股骚气儿。我不知道骚气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倒是听说,她和这些男人都睡了。 后来又听说,她后来去了香港拍。听说一部能挣二十万,中间人贪得更多。 前几年有一部尺度大胆的电影,轰动一时。传闻里的女星,脱了一个干净。戏里有一段,男主角和一个上床。身穿精致的翠绿色内衣。是爱慕的,我正这么想。说:“多给我两百块吧,老板,下次我一定让您满意。” 啊,是她,她在电影里笑嘻嘻的。 现在,我已经忘记了那部电影的诸多情节,我只记得一个场景:女主角,几近素颜地坐在租来的房子里,和几个姐妹吃饭喝酒。拼拼凑凑的一个窝,拼拼凑凑的几个女人,拼拼凑凑的这么一个生活。 她们的狼狈中有一种劲头,想过并不凑合的人生。 十 当初这家健身馆还挺上档次的,为了迎合附近高尚社区里的高尚人群。 满街都有他们的店员,散发传单。 会员扩充了,店面却无法扩充。 档次在慢慢下滑,有钱人慢慢散去。健身馆的老板不知道,有钱人消费的不仅仅是光滑的器械,恒温的游泳池,漂亮的陪练小姐,还消费空旷、伶仃,和其中滋生的优越感。 女更衣室里,柜子已经多得摆不下,我被安排到更衣室的尽头。漆黑的尽头,一块银色的帘子撩了起来,那有一个阴暗的小房间。灯光昏昏沉沉,墙壁上滋生了霉斑。狭长的,通往储藏室。 外间的世界,雪白、时尚、动感、昂贵。这个小房间和他们毫无关系。 两个打扫卫生的大妈,正坐在那里休息。她们穿着丑得要死的制服,褐色的衣服镶嵌着橘红色的边儿。她们倚靠着拖把,脚边是水桶,一言一语的闲聊。 她们聊什么呢? 聊倭瓜和南瓜的架子应该怎么搭。“不,你说的是南瓜架子,倭瓜架子应该是……”“胡扯,倭瓜是倭瓜,南瓜是南瓜,我连这个都不知道?” 她们聊得那么投入,浑然不觉不远处有一个我,我脱得精光,换上衣服,走了出去,她们还在聊。 有这样一种人:即便每日住在城市的鸽子笼里,所见的是灰黑色的天空,他们仍旧固执地踩着泥土,按照旧日的作息,身体保持着锄头犁地的姿态。 对了,谁能告诉我:倭瓜架子和南瓜架子,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十一 她长得白皙、高挑、眉目清清楚楚。并不瘦,有种女人的妩媚,坦坦荡荡,反而显得不低级。 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着自己设计的服装:那几年庞克风盛行,红黑小格子的小短裙,扯一些破布条条,白色小短袖衬衫,打一个黑领带。穿一双醒目的黄色马丁靴,靴口敞开,鞋带故意不系,随地拖曳。 东北女孩,老家是八十年代著名的工业城市。煤挖没了,城市也没了。城市里的核心建筑都是六十年代遗留下来的,苏联风——巨大的柱子,巨大的穹顶,一副战天斗地的豪情。可以想见那个时代的人,对自己的城市,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如今全部装修一新,在老去的汉白玉上镶上金边,全部变成足疗城。门口,我们的领袖挥动着矜持的手。 所有漂亮的女孩都离开了家乡,就像她。 闯荡过世界以后,不过如此,说起香港来,口气是不屑的。“香港真是没劲。我白天在家看电视,看新闻:我的妈呀,一个空调机箱摔下来,砸死了一个人,就上了新闻!在咱们那儿,哪个煤矿不死个百八十人?死了也不上新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5) 陌生人(5) 她是热烈的、有生命力的、彪悍的。在她旁边,是她的香港丈夫,瘦长的一个中年人,不见得听得懂她的话,默默地笑着。 喝了酒,话题慢慢地回到她的老家,她真正熟悉的生活。“我哥是个厨师,开始学雕刻了,一盆一盆地刻土豆。那一段,家里老吃炒土豆丝,吃得我老烦老烦的。我哥在外头打架,全班都去帮忙,都抄着厨师刀,老长的大刀,吓得人家都跑……我哥说,正好练练刀法——你是削块儿是切片儿是绞馅儿呀?” 说完了,她格格地笑。 东北姑娘真生猛。 有人灌酒,问她会不会喝? 姑娘说话很到位:“老娘不会喝,还不会吐啊?!” 十二 他卖书。 一个小三轮车,晚上支起一盏小台灯。书都是盗版的,一定会有一些世界名著,一些时下的畅销读物,还有这个时代长盛不衰的成功秘笈。砖头厚的一本,最小的字号。我老觉得,每本书应该附赠一个放大镜。 夏天的中午,太阳晒得厉害。他把车靠在巷子口的阴凉地里,和人闲聊。他大约有三十岁,爱穿白色的t恤和裤子,黑色皮凉鞋,黑色麻纱袜子。他的脸是一张斯文的脸,怀才不遇的脸,嘴角微微地上抽,有一种冷峻的讥诮。 每个翻书的路人,他不会上来招呼,只用眼角捎带着。 有人问他:“这些书,哪本最好?” 他无所谓地说:“都不好,你随便翻吧,看什么不是看。” 十三 孩子们像野猫一样,在屋顶上乱窜,打闹。 他们是铁路沿线平房里的孩子。 烤串的,卖菜的,卖水果,开澡堂子的那些人,他们住在平房里。如果你坐城铁,你会看见很多这样的房子:他们就像是顽固的癣疥,长在这个城市的阴暗处。对了,这个伟大的城市最伟大之处就在于:癣疥和鲜花长在一起。 平房的对面就是昂贵的楼盘,豪华的超市,科技的大厦。 隔着一段铁路,孩子们玩着最简陋的游戏。他们打乒乓球,在乒乓球台上滚闹,他们玩玻璃弹子,他们玩猫。 整个夏天,他们都睡在乒乓球台上,凉爽无比。早晨的露水刚刚开始淋湿石台,他们的父母早已醒来工作,顺便将他们一一叫醒,孩子们卷着枕头,睡眼惺忪地回家去。 寒冷的冬天,在被窝里挨了一天,终于忍不住了,一个孩子穿着秋衣秋裤,披上一件大棉袄,蹬上拖鞋,攥着五块钱冲向超市,随后,举着一桶方便面,在雪地里快乐地跑回来。 冬天过去了,孩子们终于可以出来玩了。就像熬过烂冬的一窝新猫,怯生生地爬上了蓝色屋顶,晒着它这辈子的第一缕阳光。 就在平房的杂草里,没有活下来的猫,无声无息地死了。 十四 她戴着墨镜,遮住了半张脸。我只能看见她小小的下巴、骄傲的鼻子、挺得直直的脖子。她戴着一顶巨大的草帽,围着一张大丝巾,将自己的皮肤遮挡得严严实实。 她在夏天正午的水面舞台上排练。 和她一起跳舞的女孩,大概有一百五十名。她是最骄矜、最尊贵、最醒目的一个。她的身体很懒,每一个动作非等催促才会去做,似乎在告诉每一个人:我并不在乎这支舞,我站在这里就够了。 跳舞很苦,属于艺术工作者中的体力劳动者,一般肯送小孩去吃这种苦的家庭,条件不会太好。而女孩能去跳舞,自身条件不会太差。这两者本身就有一种强烈的反差。跳舞的女孩脸上自然而然有一种出身贫寒,但是不甘自贱的表情。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6) 陌生人(6) 她们永远气鼓鼓的,不肯正正地看你,但是知道你在看她,知道她自己值得一看,她们流露出一种纯真的傲气,甩搭搭的,懒洋洋的。中场休息的时候,一个男孩说了一句笑话,这个高傲的女王突然笑了,像个孩子一样立刻卸下防备。 那张笑脸才是她的年纪,十五岁。 十五 中年妇女的会说话。 中年妇女的都有很多表情,她的表情最多。圆鼓鼓的,像一张圆圆的满是笑容的脸。老式的裤子,裁剪得很合体,卡其色。 在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绝不闲着,有时在努力地配合,有时说着反话。“暖气很快就会热了”,撇了撇嘴——屁话。“真的真的这就给您修去”,则说——好吧。要不我又能怎么办呢。 她老是站在楼梯间里,那是她的办公室,她的领地,她和她的职员们亲密无间,总是在一起说话,她们永远不坐下来——所以,我总是能看见她的。 每一个人经过,她们都被惊扰得回过头来,随后递上宽慰的笑,随后转身继续——我们说的不是你,不用往心里去。说。 我经常想:晚上睡觉的时候,她的会说梦话吗? 比如歪向丈夫的那一侧,不耐烦地说:滚开一点,老娘忍了你三十二年了。 十六 她叫马蹄莲·孟潞。她真的是个人物。 在知道她名字之前,我叫她“孔雀姐姐”。她的三围是85,50,85(公分)。她有一米七零左右。她的长发垂到小腿,头上吹了一个翻翘,鬓旁的发丝用摩斯弯了一个弯儿。她穿的衣服我一直好奇是从哪里买着的。四季不变的阔腿华丽喇叭裤。红色绸缎,紫色皮草。她的脸涂抹得红红白白,长眉入鬓,面如桃花。我实话实说,她长得像《葫芦娃》里的蛇精,真的。 她走得袅袅婷婷,风情万种。她拎着许多烟以及硕大的包包以及晚餐的菜,昂首挺胸地走着。她就像阿尔莫多瓦电影里怪异的角色。她就像出巡在我们这个街区的女王。每个人都认识她,每个人都露出“啊!看见你真荣幸!”的表情,她亲切地回应我们,大方而淡定。 我在我家楼下的打印店里看见过她的名片。每个人都可以取一张。上面有她的电话,有她的头衔:中国第一女艳星。有她的照片:她趴在地上,高高地撅起,一副等你来操的样子,骚媚入骨。姐姐的身材没话说。我在剧组办公室里的演员资料里看见过她。她是一个演员。演过各种版本的《西游记》里的各种妖精。演过农村戏。上过一些杂志的封面,喜气洋洋地披着被面。 终于有一次,我鼓足勇气和她搭讪。她急匆匆地打着电话,百忙中歉意地对我说:“我不是孟潞,我是她的妹妹孟娜。”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物居然有一模一样的两位。但是真的,每个人都告诉我:她真的有一个妹妹。 “不,我不住在这儿,我要搬家了,我买了大房子。”她总是这么说。“不,你看到的不是我,是我的妹妹”。她也总是这么说。一个不住在这里,甚至也不栖息在这具身体里的人,心里该是怎样的愁和苦啊?下一次她出现了,还是那样的雍容华贵,仪态万方。 我看到孔雀姐姐的时候,总是有点儿敬仰有点儿心酸。她就像我们这个地方。在这样破落平凡毫不浪漫的地方,在看不到什么希望的生活里,她也一如既往的隆重性感,就如同走在红地毯上。 愿每个人都能被温柔善待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7) 陌生人(7) 秋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去松堂临终关怀医院。去之前,和家人商量,遭到了一致的反对。“为什么要去那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医院都有各种细菌,何况是临终医院,万一染上什么回来!”“临死的人毕竟是临死的人,有一种不好的东西,会影响你的心情……”其实,坦白说,这些顾虑我也都有,对于死亡,我像每一个人一样,怀着本能的恐惧。生,虽然伴着母亲巨大的疼痛,但是毕竟是一场欢喜;死,就算再多的美化也让人觉得凄惨和悲伤。没有人愿意将死亡的阴影带进自己的小生活,因为我们积攒一点小幸福也并不容易。 但是我还是想去。 我没有亲历过任何一场死亡。从小到大,家人将我保护得很好。我的亲人过世的时候,他们不让我参加葬礼。九岁的时候是爷爷,十五岁的时候我的二舅舅自杀,二十五岁的时候,是我高寿但是遭罪的太姥姥,二十六岁的时候,是我的奶奶。我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葬礼。我的猫死掉的时候,我付钱给动物医院,请他们代替我埋葬。我很好的一个朋友离世,她的儿子说想见一见我,我说我太忙了。其实我知道,是因为我不敢面对死亡。 死亡对我来说是一些只言片语,离我很遥远。奶奶的葬礼当晚,四川的风俗是请人唱歌,通宵卡拉ok。爸爸给我打电话,叫我点一首歌。我很反感葬礼上搞这些俗套,没有答应。爸爸喝得有些多了,没有挂电话,我就一直倾听着爸爸的沉默,没有哭出来的哭声以及黄腔走板的流行歌曲声。那个电话,持续了很久。那是我离死亡最荒诞的一次。 二十七岁的那一年,死亡几次迎面而来。一个朋友自杀不成,给我打的电话,意外的是,我出奇的镇静。站在她家楼下,我不断地跟自己说:“不怕!不怕!”地板上没有血,但是有几块钝刀片,一把小刀。我给她包扎伤口,将那把带血的小刀揣进口袋。有段时间,那把刀一直在我的那件外套口袋里,比一把刀要沉得多。 二十七岁的春天,妈妈突然心脏病发,险些离世。我也比我自己预计的要镇定得多。送去医院急救的路上,我没有哭,挂上水了,情况稳定了,我去厕所哭了几下。第二天,缓过劲儿来,一直在哭。总的来说,我比我预想得要勇敢,要冷静。 这篇文章不需要我讲述如此种种,是离题万里了。但是我想写这些,因为是这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让我走进了临终关怀医院。 我梦见我的太姥姥,养育过我、临死前叫着我的名字的太姥姥。光头,短短的白发茬,目光平静如水地看着我。 我开始后悔为什么我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他的葬礼,他们的葬礼?我非常后悔。为什么我那么软弱,那么怯懦?为什么我自动过滤了让我悲伤的场面,屏蔽了让我震动的时刻?没有黑暗的光不是光,是人造的幸福。我一直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小幸福里,但是世上没有这样的小幸福。大幸福是要面对生命的真相,即便遭受创痛和折磨,即便不能陶醉和沉溺。 死亡不是一道阴影,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死亡不可回避。我想面对死亡、接受死亡,我想在下一次遭遇死亡的时候,更勇敢一些,不至于让自己永远的后悔和愧疚。 进去临终关怀医院的前一刻,我突然觉得非常害怕。进去了一看,其实是很普通的一个小院子:左边是普通医院的病房,右边是仿古建筑,亭台楼阁,假山假石。上午太阳好,几十把轮椅,老人们听着音乐,晒着太阳。副院长后来告诉我们,这是医院里身体较棒的,最棒的老人可以下地走,大部分老人躺在床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陌生人(8) 陌生人(8) 医院里确实有一种难闻的气味。不像一般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遮盖了一切,这里有大小便失禁的味道、老人的体味,以及,死亡的味道。 幽暗的走廊两侧,有许多病房,确实大多数的老人都卧倒在床。我们去的其中一间,一个老人瘦得一把骨头了,身上盖着一床小毯子。护士长说,他原本身体下侧都是溃烂,如今已经渐渐擦洗好了。病房里有一个护工,大多数房间里,还有一个小电视。声音开得不大,就是一个俗世的响动。 我之前没有接受过临终关怀的培训。但是我读了几本书,看了一些博客,其中张大诺的博客对我帮助很大。我总结了一下,面对临终的老人病人,最重要的一条是:平静。不需要悲伤、同情、震惊、激动、感慨。平静地和他相处,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生命走到尽头的人。第二条就是耐心。 耐心容易,平静很难,尤其是面对那些孩子。来之前,我没预计会遇见孩子,遇见年轻人。如果说看见临终的老人我们尚可平静,看见孩子,实在难以克制。房间里有三个孩子,护士长说,这是同期最少的一次。上个月,还有八个。这些医院已经放弃治疗、判了死刑的孩子,会被送到临终关怀医院来。大多数的孩子父母,再也不会露面。我想,他们未必是冷酷,也许就像我一样,是软弱。他们不敢面对那道伤口。 但是,还活着的孩子,不是一道已经完结的伤口啊!他们还活着。这些孩子比同龄的小孩要弱小一些。一个小男孩,两只圆圆的对眼,嘴巴总是微微张开,眼睛不由自主地流泪,非常可爱。他没有小舌头,两只脚不能伸直。“他活下去是没问题的!”护士们都说。孩子的表情非常丰富,非常开心。另外一个女孩,则显得悲伤很多。只有两岁,剃着光头,长得很好看的女孩子,睫毛长长的,皮肤也白净。她是癫痫,从来不肯下地走。女孩一直用手捂着嘴巴,脸上闪过才会有的、厌世的表情。 我们去抱他们,他们的体重很轻。我去握那个小女孩的手,她突然紧紧地,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能忍心放开这双小手? 护士长是一个开朗稳健、精干乐观的中年女人。她一直在笑,和每个病人都熟,有时问一句:“老王,气色好多了哇!”有时和一个老太太顶一个脑门,有时像对孩子一样故作严肃:“你这样可得受批评啊!”我们都佩服她,因为常年面对病痛和死亡,她还能这样坚强。她将我们领到一位老人床前,说老人很传奇。 他确实很传奇。他是溥仪最后一任护卫官。在和我们聊天的时候,他在挂水,端坐在病床上,仍挺拔而高大。他用日语和我们说话,说:“在日语里,我就是五月蝇!招人讨厌!”编辑问他:“一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是什么时候?”他却说:“最惨就是1948年征兵!惨!”老爷子心里跟明镜似的。护士长说,他身体没问题,就是活得不痛快了。人有病,不一定是身子病了,有时是心病,有时甚至不是心病。护士长跟老爷子说:“枪林弹雨您都活下来了,不能输给自己,要好好活!”老爷子大声地、傲然地说:“没兴趣了!” 这一句话给我的震动很大。活着,对大多数人来说,包括我,都谈不上兴趣,就是忍耐。一个人出于兴趣而活着,失去兴趣了就不想继续,这是多么稀罕的气概,多么清高的心劲儿。他年事已高,但是并非苟延残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难得的生命尊严。 因为对于临终关怀,我懂得太少,我只是坐在他身边,不住地揉搓着他的手。看得出,老人的兴致是高的,他给我们唱了一首日文歌。我用我仅有的几个日文单词和他瞎聊,也许给他助了兴。 临终关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并不太知道,但是我想,大概就是帮助病人抵抗病痛,让他们痛而不苦,让他们还保存一些希望,让他们在最后的这一段日子,回想自己的一生最美好的时光,肯定自己的价值,让尊严重回自己的心头,将无助和无用的沮丧都放下。如果说漫长的一生就是一部超长的电影,我们就是在帮着他们剪辑出一个精彩的短片,然后,让他们枕着入眠。 好朋友水木丁看《入殓师》深受感动,写了这样一句话:“愿每个人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善待。” 死亡时受到的对待,彰显了我们生命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最后的一段日子,能提升我们的生命价值。善待每一个生命,善待这最后一段旅程。因为,他们的生命,最终会叠加成我们的生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北京的滋味 北京的滋味 那个女孩叫芳芳,是个健身教练。有一阵子商场流行表情超级夸张,大笑如岳敏君小人的塑料模特,她长得就是那个样子。她大笑着教我们跳肚皮舞,以及女上位时如何利用肚皮舞的腰力扭动外s和内s;大笑着领一些陌生男人回家,男人的恩惠也许仅仅是买了一瓶酸奶给她;大笑着做饭。我从她那里学会了一道菜:扁豆焖面。将切条的扁豆和瘦肉丝一起爆炒,多多地搁辣椒,多多地放酱油。炒至入味以后,把最细的面条轻轻地,均匀地铺上。利用水蒸汽,将面焖熟。焖面筋道,哏而耐嚼,扁豆肉丝辣香。这个菜很容易。 芳芳在北京混不下去了,离开得也很容易。 那个男人我叫他大哥,面团团气质憨厚,农人一般的寡言,极通人情世故,待人厚道热忱,烧得一手好菜。将茄子手撕成块儿,青椒切块,和鸡同炒,浇啤酒。最好吃的是茄子,入酒味,入肉味,滋味厚重。买廉价的鱼子,与鸡蛋爆炒,最后放一点点蒜薹末,奇香无比。冬天炖羊汤,切去肥羊肉炼油,酥一碗辣子。大片羊肉炖白菜。出锅时淋一勺羊油辣子,点睛之笔。 大哥和他的女友和我们住在一起。恩爱,甜蜜,日子在大哥的好菜好饭中过得热气腾腾。然后是吵架,分手,伤筋动骨。大哥的女友离开了北京,走得不容易。 那个男人我叫他老师,是我的电影启蒙老师。贵州人。精神贵族,斯文而白皙,清高自持。我记得他爱烧一两个贵州菜,叫我一起吃,用辣得可以当子弹的贵州野辣椒,烧一锅羊肉。用斧子跺腊肉蹄膀,斧头脱柄而去,引得我们又叫又笑。酸汤鱼,酸汤是野西红柿制成,蘸水用糊辣椒,滴木姜子油。吃完饭,必定一起饮乌龙茶。他和妻子暂居的小房子,一居室,收拾得窗明几净,一架书,一架碟,一只猫。 老师的志向是艺术电影,于整个时代潮流中渐显尴尬。先是师母回贵州,渐渐地,老师也暂别了北京。 那个男人我们叫他李一勺。因为太抠门,买菜爱买六毛钱的芹菜,两块钱的肉丝,只够一勺烩,所以有这个雅号。李一勺是个猛男,有漂亮的六块腹肌,一个倒扣篮球般的翘臀,两胯上方,有两块小把手似的肌肉条,我们称之为“肌”。他的习惯是光着上身做饭,一年四季。他拿手菜是小炒鸡,将鸡肉切成极碎极碎的小块,用大量的葱姜蒜辣椒,以把锅底炒糊的架势,耐心地爆炒。他的小炒鸡,吃了女人愿意跟他领证,所以也叫领证鸡。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帅哥做菜和都一样认真,一丝不挂,一丝不苟。 李一勺是个演员。为了生存,做过健身教练,参加过健美比赛,差点沦落为鸭和av男优和男脱衣舞演员,曾经有著名同性恋导演叫他脱光看条,帅哥坚决不允。于是帅哥沦为副导演,在各个剧组之间漂荡。帅哥的六块腹肌已经浑然一块,不抡炒勺久矣。 那个男人是一个流浪歌手,在地道中唱歌。黝黑,矮小,非常爱笑,话也多,谈兴很浓。他说他在北京各个地道中转战,东单的地道最好,混响效果绝对。哥们最爱唱的歌是《凭着爱》,唱歌没啥技巧,全凭肉嗓子,但是极其真诚,那种呵呵的真诚非常动人。 哥们给我们烧了一锅黄豆炖猪手。猪手在火上烧过,燎尽了细毛,再洗擦去黑灰。烧过的猪手有一股无法言喻的焦香。和黄豆一起炖,炖得趴烂,黄豆出浆,汤汁雪白。哥们跟我们说起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夏天,他在地道里唱了两个小时,没有一分钱。两个小时是地道唱歌的极限,不可恋战,否则第二日嗓子劈掉不能唱。那天口干舌燥时,一个老太婆过来,给了他一个梨。他说,他一边吃梨一边流泪。 这个哥们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许还在北京的某个地道中吧。 我学会了他们教给我的这些菜,我会做扁豆焖面,羊肉汤,炒鱼子,茄子啤酒焖鸡,酸汤鱼,小炒鸡,黄豆炖猪手。这些萍水相逢的人,把这些菜留给了我。 我还漂在北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给克莱德的信(1) 给克莱德的信(1) 亲爱的克莱德: 今天是晴天,早晨八点半,我回到北京。因为你知道的原因,昨夜一整夜我都辗转难眠。三点钟的时候,我害怕短信的声响惊醒车厢里睡着的人,于是走到车厢的过道里去。我怔怔地坐着,分外光亮的玻璃映照着我。我独自坐在暗影里,流了一阵子眼泪。清晨被孩子的哭声吵醒。那个年轻的妈妈,为了照看那个孩子,歪着,也是一夜不曾好眠。 幸喜有爸爸的同事将我的箱子抬出站去。我等约好的朋友竹七来接我。怕他找不到,我就坐在出口处,坐在我的箱子上等。一茬一茬的人从我身边涌过。那对母子被孩子的爸爸接走。可是我还是像一袋等待认领的行李一样,被忘记了。我看着那些脚,穿着劣质球鞋草绿色袜子的民工的脚,一瞬间站出北京站的局促——往哪里走?偌大的北京城,我往哪里走? 这一回回北京,竟然满是离愁别绪。 竹七终于找到我了,友好地远远挥手。这半年,他一点变化也没有。红光满面地迎上前来,拎着箱子就走,挥手拦车——他依然没学会拦每公里一块二的出租车。太阳非常好,他满头大汗,我匆忙从包里翻纸巾给他。窗外匆匆景色,从陌生到熟悉,我住的地方在修建地铁。又因为旁边是城铁,常有火车轰鸣之声。同住的夏侯跟我说,初来时夜里常以为自己在坐卧铺。 我现在是和三个人合住。隔壁是我原先大学的同学,北上寻找机会,就是所谓的北漂。我开玩笑说,我终于变成海淀区待业青年,所谓的海带。中午时,我在北京最要好的同学和她的男友,将我寄放在他们住处的一些被褥衣物拿来给我。这房子原本是我大哥租住的,走得很仓促,相当杂乱。我们动手清理了很长时间,才略具规模。 中午一起在对面的沸腾鱼吃饭。最近我胃口不好,没吃什么,不过是久别,琐碎对话。席间不断发短信告诉熟人我回北京,大家都十分热烈——怅惘淡些。这毕竟不是我两年前初来的北京了。我尚有落脚之处,最重要的是,我还有一群朋友。 下午和好友以及她的男友去宜家。挑选了最便宜的书桌,幸喜很宽大,最便宜的台灯(我忘记买灯泡),最便宜的杯子,一只蓝色一只白的。最普通的靠枕。棉麻的床单被罩。最简单的玻璃相框。最便宜的放衣物的筐,蓝色的。很大很大的一只玻璃水瓶,我最近喝水多。还有一只弯弯扭扭的蓝色花瓶。 北京的宜家人非常多。又因为是周末,更是好似不要钱的阵势。宜家正使我们的生活变得相似——我回来之后才得知,我们这三个房间的书桌全都一样,并且有两只完全一样的台灯。我动手能力相当差,只好看着我的朋友帮我装台灯和相框,她的男友帮我组装书桌。男人这个时候就很管用,我想你了。这种想念是不是很功利?那个夜晚,我看到你手绘的书桌图样,听你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这样的桌子能减少我用的力,使我的肩膀和背都不那么痛。你知道我有多感动吗?我看着那些简单的图纸,好想流泪啊。 等到我的蓝色笔筒蓝色台灯和白色苹果都放在桌子上,窗台上有我喜欢的梦露和保罗贝尔蒙多的照片。角落里有雷若阿和常沙娜的画。百合花在花瓶里。大玻璃杯中有水。我的书在随手能取得的地方。床单清洁,被子被套好。我将我从家里带来的风铃挂好,声音还是清脆。这一小串风铃,在南京的寓所中,一直悬挂在晾晒衣服的架子上,在晨昏轻轻摆动。等到这些都做好,已经是夜里了。好朋友临走前告诉我课表——我第二天就可以去上课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给克莱德的信(2) 给克莱德的信(2) 夜里大哥来探我。给我弄好电源,告诉我怎么去给宽带交费。隔壁的夏侯下厨去做菜。他们吃饭的时候(我还是坚持只吃一个苹果),有个陌生人来卖盗版碟。显然和他们是熟识的。我翻检了一阵子,意外看到了《心火》。说实话,这电影我早就看过了,而且不止一次,就我的电影品位来说,这绝对算不上好电影,可是我还是买了。并且问,傻气的问:“有没有《人鬼情未了》?有没有《芳芳》?”大哥惊讶地抬头看我一眼。他们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买这些电影,我知道你懂得。 夜里大哥和我一起去看果子哥。他是我的老师。非常非常欣慰看见他精神十足。他清瘦一如以往,头发剪得非常短,越发衬出他那张脸上的气质。他们谈论我不知道的新片,果子哥说女主角最好胖一点,有丰韵一点,我连忙指着自己说:“我啊!我是现成的!”于是大家都笑了。意料之中,看见他们家的猫“程咬金”变得更加肥胖,去年的时候,它被捡回来——那个时候,很多宠物被丢弃街头。它大概也是其中一只。果子哥兴致勃勃地叫我们一起听爵士乐,我意外地发现家里有乐谱,支在红色的架子上,问:“这是做什么用的?” 果子哥慢吞吞地走过去,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都半年不见了啊。”说完就去柜子里拿出一把金灿灿的萨克斯来!然后像模像样地吹了两三段非常简单的曲子。哈哈,我为他欢欣鼓掌。他说他已经学了两个月了。 然后我们谈他要拍的剧本。真是非常好非常好的。我简直为自己写的那些小破故事感到羞愧。我那些东西,真是不值得一看。大哥提前走了,我和果子哥又说了很多,包括我写的东西,包括什么才是好的东西。他跟我说,故事里面前头的故事,和后面自己的意思,要怎么渗出来才叫好。我的东西,得是坦率,失是直白。我们又讲安东尼奥尼(你上次跟我提到安东尼奥尼让我非常开心,我得意地想我是不是要熏陶出一个电影中年呢?),讲到那种故事,和人的疏离。出来的时候我想,其实你和果子哥大概是一个年纪吧?但是我不会把你当作长辈看。果子哥跟我说,如果要他写当下年轻人的爱情,会觉得怯,因为摸不准。我就想,你会不会也害怕摸不准我?可是,你要知道,你有那么一点点稚气,(很可贵的),我有那么一点点老气,所以,我们是邦妮和克莱德啊。而且,年龄真的不是问题。流行着什么,隔阂着什么,这些也都不是问题。我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完全已经跨越了这些,比这些直接而凶猛,并且流畅,温柔。 晚上很晚才回家来。才知道十一点之后北京的出租车涨价。我很累了,我要看看英语。但是我还是固执地坐在这里,把这些点滴无趣的东西写给你。不为证明什么,证明是不必要的。我写,只是因为我想写,我想写给你。我想告诉给你知道,北京并没有改变你所熟知的我。也没有改变我对你的想念。 亲爱的克莱德,昨晚我一直后悔给你推荐了《心火》。从另一个角度看,那电影是有些残酷和自私的。可是,我还是准备呆会就去重新温习一遍。隔了二十四个小时,我们将在电影里相聚。 我想念你,你应该知道了。我想,你也在想念我,想念我的哭我的笑,我暖暖的撒娇。想念我的故意争吵和请求和好。想念我的娇纵和别扭,因为这些是我不肯在别人面前展现的。就像我想念你的白衬衫的扣子,想念你的歌,你的哭,你的拥抱,你叫醒我的每个早上。甚至想念你每一回像个刁蛮的小孩满世界找我,想念你每一回醋缸子打破的可爱。还有你透过我的眼睛,看到的窗外的天空,和那些松树,盛夏的阳光和荷塘。我不求任何人了解我们之间发生的——只要我们自己懂得,就行了。 ps:我们的饭局大概要推迟一点,因为绿妖要迟些回北京来。我的那些朋友使我非常感动,绿妖问我要不要先去她那里落脚?三好也在问我怎么安顿。午夜,更生发短信来说:“抱抱你亲爱的,你终于来北京了!”我在我陌生的小屋子里突然有种真实感,我真的回到北京了。亲爱的克莱德,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每天的所有时间都用来等待你。可是,我有我的路,有我的事。我只有把自己做好,才能来看你好不好。我可以自己和自己玩,才可以好好陪你玩。 这些解释其实也是徒劳的。我想你知道我,比我自己还清楚。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手中失去,心底爱抚 手中失去,心底爱抚 亲爱的克莱德: 现在下起了小雨。这个时候,想回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去。有一个明亮的厨房。有一个晚上的时光,来煲煮一锅好汤。能有一本书,消磨一个晚上。能有一个人,可以呆在我身旁,说不说话都可以,陪着我。 单人房,双人床。终究等着我的,是我的小屋子。是我的孤独。它就像一头艳兽,它一直横在那里等我。我甚至觉得,我的孤独就像是独立出我而存在的,另一个我。 这个时候,你要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什么地方去呢? 我们不能属于彼此。我们所有的痛苦都来源于此。我们的灵魂彼此归属。这是我们的幸福。我老觉得我们之间的情感,像是那些古典时代的爱情——终极一生,遥遥相望。一切都不古典了。我们的时代太迅捷,我们的选择太多杂。我们原本可以那么轻易就匆匆错过。而我们那么神奇地遇见,电光火石。 一切都是偶然,不是命运。 如果不是我喜欢阿飞姑娘,搜到了马桶,我就不会在那里发贴。 如果不是我随手写下了我的号码和联系方式。 如果你先去西祠,你便不敢来接近我。 我们彼此是发洪水时母亲忍痛放生的那只澡盆,里面睡着婴孩,最后的希望。然后,一只手,把那个木盆,轻轻捞到了岸边。轻轻把孩子抱了起来。 亲爱的克莱德,你害怕的是我的未来。一个替代你的人的存在。而我害怕的是已然发生的过去,你的过去。使得你的现在已然没有我的位置。 亲爱的亲爱的克莱德,这个下着小雨的傍晚,我忍不住要流泪。我们彼此能给对方的位置,只能是在心里。我藏着你,你藏着我。我们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相爱。 可是我的克莱德,你就把我藏好了吧。藏在你心的缺口。藏在你的口袋。藏在你的鞋子里。藏在你能藏我的任何一个地方。我就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 而我的心,总有你的容身之处。只要你愿意。 有时候,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邦妮和克莱德的爱情是这样子的呢?不是应该是大胆热烈,杀人放火,无所畏惧,天涯海角也追随着一同流亡的吗? 或许,我这个版本的邦妮和克莱德,只能是这个样子的吧。 黑头发的邦妮,只能选择这样子来爱克莱德。 克莱德,请不要难过。我并不觉得这样爱你是卑微的。因为你给了我一个高得不能再高的坐标,我坐在上面,昂着头,你的心给了我一座高高的秋千,我是自由的。 人可以活得非常规矩,严谨,活得非常波澜不惊。可是人的心可以有多自由?我们的心是没有藩篱的。一个奴隶也可以在心里拥有一个王国。这是人生存唯一的意义。 我们的手不能握在一起。我从心里长出一只手来,温柔抚摸着你的心。你拿你的心偎贴我。 你不喜欢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说法。你要是知道我对古典爱情的向往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这样的爱是非常骄傲的,固执而且坚强的。对抗着时间,空间,,一切的世俗的意见和概念。你不觉得这样的爱,是非常伟大的吗? 我一想到,我们将要把这样的爱实践下去,就会一扫所有颓丧,变得激动又倔强。我又变成雄赳赳的邦妮女郎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1)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1) 亲爱的克莱德: 我记得一年前,我的好朋友新跟我说:要找到一个男朋友,得先把我弄成一朵小交际花,出席在各种场合,把自己弄得美美的。我苦笑地打消了主意。 可是我现在就觉得我快变成交际花啦!前天和昨天,我马不停蹄地在饭局之间赶来赶去。绿妖看见我的时候,吓了一跳,说我像个美作。我穿着红色的上衣,(绿妖第一句话是:好啊你),好几层的小裙子,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黑色皮条,上面装饰着绿色羽毛。这是我第一次见绿妖。 前天晚上,我第一次见了我的编辑薛。这条我很喜欢的皮条就是她送给我的。她穿衣裳和我风格很像。细长脸,特别像张爱玲小说,一家有四个女儿的一篇,里面所形容的大女儿:一管希腊式的鼻子,端凝而高贵。还有冷眼锯,最先看见的是她,非常少女,活泼大方。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沉静的中年女子,因为她的留言都是那么成熟的呀! 再来就我的可爱的朋友新。我中午去她的杂志社探她,见面先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她扎着马尾巴穿着白衬衫,非常像高中生。我们唧唧喳喳地讲个不停,一路上一直在交流感情体会,连站在公车上都不例外,我们站着讲,隔着座位讲,并排坐着讲。还有分别看到的电影。电影和男人是我最喜欢的话题。 菜是淮扬风味,比较清淡。一道平桥豆腐是很不错的。喝了很贵的苹果醋。吃饭时能看出人:我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一点都不耽误,新最后仔细检查了帐单,找出了两个错误。 吃饭后,冷眼锯坚持要把我送回家。我请她在我杂乱得像个猪圈的小屋子里坐,我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她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但愿以后有机会我能跟你讲讲她。当然,要得她同意。 昨天吃饭要更热闹一些。因为所有的人我全认识,都还很熟。三好,绿妖,倚马,还有我带去的一个同学,她叫发条橘子。绿妖我是初见。只见她瘦瘦小小的,果真像传说中的一般,肤如凝脂,看起来不太起眼,像她说的,“唯恐引起别人注意”,但是她唱起歌来,却另有一种味道。她喜欢万芳的歌,调子都不好唱,不琅琅上口,但是歌词都相当别致,有小情怀。她的歌声往后往上走,不是卡在嗓子里那种,不甜,有几分低沉。能唱特别高的歌。能听出几分骨子里的傲气来。让我非常喜欢。 她唱的一首《孩子气》里,有一句歌词说:you are my childish king。这句歌词使我心动。你是我的孩子王。真的,你身上那种可爱,我没有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见过—不是年少无知,是懂事的天真,像我似的。 三好是半年不见了。见她的时候,还是在南京。她在我那里小住了几天。目睹了我和小亚的重逢,因此,在意念中觉得彼此忧欢与共过。她瘦了好几圈,实在让我羡慕。她的头发是大波浪,我记得当初我跟她说:“像海藻般的长发”,让讨厌安妮宝贝的三好,掉了好几身疙瘩。我再接再厉地说:“妩媚中见端庄。”她大叫一声,抱头就跑。 只有她留意到我唱歌的时候眼角的泪光。 倚马最后来。她是著名的甜歌皇后,会唱各种经典和生僻的歌,还有黄梅戏和地方小调。我见过一次她醉酒后随性而唱,简直把我震住。麦霸还需要麦吧?她根本不用,清唱。那个千娇百媚呀!一个女子,自由自在唱歌,居然是这么风情万种的。声音又亮又甜,高低自如。这一回,我又见识了一回,还是两个字:拜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2)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2) 我为你唱了那首《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我打开手机让你听。大家都笑我肉麻。我也怪有点脸红的。尤其是我唱得并不好。这首歌对我对你是特殊的。好多次,我听你唱,都会流泪。因为,我听到你的心在哭。 亲爱的克莱德。我听那首《流光飞舞》,里面有句歌词真是好,说:“跟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当然,你对得也很好,“在无边路唱生命歌,只管大喜大悲。”我想,这大概就是心心相印吧。我们彼此都有飞蛾扑火的觉悟。 最后一曲,我们几个女生高唱《沧海一声笑》。非常豪迈雄壮。大笑三声离去。 晚饭吃到十点半,谈谈笑笑,尽情尽兴。更生是晚饭才匆匆赶到的。我没法子一一细数我们那些精彩的谈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气氛热烈,绝无冷场。此时我强烈感觉到,我回到北京了。我回到了我的朋友们中间。还有故事,还有悦然。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在一个城市,那时,就是我和你放出的狂话:江湖是我们的江湖了。 绿妖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她一点也不严肃,非常之搞笑。她怎么那么好玩呀?我听她说,拍郭晶晶的时候,她跟摄影师说:“你看过《甜蜜的生活》吗?过去翻译成《露滴牡丹香》的?里面有个女郎走进喷泉里去……”摄影茫然。她继续说:“那你知道《蓝》吗?咱们能拍成那样吗,靠在白墙上,蓝色的波光粼粼映在她脸上?我们能不能不直接拍游泳池,含蓄一点?”摄影告诉她租一个电影用灯要好几千,她立马说:“还是直接进游泳池吧!”这样的段子,她说了好多,我们都乐得合不拢嘴了。 她是那种远远去拿水壶倒水,给每个人分完米线再吃的人。 我对她唯一的不满意,是她说我笑容像陆川!为什么呢!我回家照了半夜的镜子,怎么也看不出来!你帮我说说,你觉得我像吗?我真是憋屈死了。 亲爱的克莱德,我原本以为,谁也不能影响我的写作情绪。任何情人都不能。可是,我发现,前天晚上,我难过的时候,写的东西就非常差。今天早上你给我电话,让我非常舒心,我就写得很顺。这让我害怕。你无形地影响着我的整个生活,像一只幕后黑手。你今天和我说,我们的感情是圆满的。我当时并不这么想:我们有太多的不圆满。可是现在我觉出你的意思了——兴来今日尽君欢。对爱的渴求,求而不得的怨恨,焚烧着我们,就让灼烧吧,让我真正接受充满快乐和痛苦的生活。如果这个世界给于我们的爱,是千疮百孔的,那我就一针一线地补辍起来,用我的字我的笑我的眼泪。但愿我们最终能和命运和解,不必战胜,只要和解。但愿我们历经追问,发现人生惨淡的真相,还能拥抱着取暖,还仍然拥有爱的能力。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 ps:今天我和你说的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君问归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ps:明天去上班,你大概就能收到我寄去的礼物了吧?希望你能喜欢。我想象着那些小东西,在箱子里静静等待着你拆启,就像我一样。你今天跟我说,真正的邦妮并不好看,真正的克莱德原来是性无能。亲爱的,你不是就行了。再说,即便是,我也不在乎。那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啊——像邦妮一样爱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让我自己害怕 我让我自己害怕 亲爱的克莱德: 今天我是非常不可爱的。我一脑子的坏念头,我想缠着你,霸占你,哭闹你,让你不得安生,让你焦头烂额,让你无心工作。什么也别想和我争夺你,哪怕是工作。我想去闯祸,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大人的关注。 这样的我自己,让我害怕。起先,我以为我是个天使,在爱的光环里的天使,我可以非常善解人意,可以非常温顺可爱,可以非常宽宏大量。我像扮演一个完美的女人一样,扮演着我自己。我陶醉在爱的幻象里,你使我看见一个比我更像我的女神——可是,现在我发现我根本就是个披着黑披风的老巫婆。 我内心的恶,别扭,歇斯底里,斤斤计较,自卑和受挫,像阿拉丁神灯里的巨人一样,被我的孤单和怨恨召唤而来。我又像十七岁那时一样不懂事了。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深刻检讨我自己,是我把他逼走的。是我又哭又闹又不体谅,把他逼走的。我要成熟,要宽大,要默然无语,不要耍小脾气,这些都是幼稚的表现,对爱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在心底里对自己施加咒语,我强迫自己相信:只要我能改掉这些毛病,我的爱就会回来。谁也不会抛弃我,谁也不会离我而去。 即便我没有爱了,起码我还有我的骄傲。 可是,如果我没有爱,我要那些骄傲又有什么用呢? 我看徐静蕾的《我爱你》,一个爱到偏执疯狂的女人,我太理解了,我也太熟悉了——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竭尽全力隐藏的自我。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个女人藏起来,像锁在高塔里的神经病,午夜里号叫,我却听而不闻。因为,我要好好地爱,我不要她来捣乱。 可是,今天,她还是跑出来捣乱了。 我开始作怪了。我一边试探你,一边折磨自己,一边刺激你,一边伤心——我知道我在做蠢事,但是我停不下来,我在心里大声喊: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我不能肆无忌惮地胡闹,这使我难过——我是那个一边胡闹,一边看着你脸色,害怕真的让你不高兴的小孩。我不是存心要给你惹麻烦的。我只是太爱你了。我没心思自己玩了,我要你陪我。没有你陪我,我什么也做不了。 多可笑,是吗?以前你每次早上发短信给我,我都不理,继续睡觉;随后,我开始学会一边睡觉一边回短信的神功;而现在,我没有你的短信,已经睡不着了。没有你的打扰,我就不能清静。 我突然想起一开始,你不能确定我的时候,表现出强烈的患得患失。那时候,我甚至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呢?我无心的一句话,能给你那么大的刺激,让你那么难受;我仅仅是一夜没来,你就生气,生很大的气;我的手机停了,你为此怪我,我无辜得要命。你也有这样的时刻,是吗? 你也有软弱的时刻。 我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坚强,智慧,掌控,魅力,懂得爱的艺术。我们在爱中,在爱面前,如此软弱。 我们爱一个人,就是交给这个与我们对峙的世界一个人质。我爱你,就是将我自己交给你,把我自己当质交给你,从此,你有伤害我的权力,你有抛弃我的权力,你有冷落我的权力。别的人没有。这个权力,是我亲手给你的。千辛万苦,甘受不辞。 我们把自己,交给了对方——并且不后悔。 亲爱的克莱德,我中了一个咒语。十七岁的咒语,我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可是你今天对我说:你闹没关系,不过先说好,我要是没理你,绝不是生气,肯定是工作的原因。还有,最重要的,闹完了要和好。 克莱德,我的克莱德,你把我的咒语破了。我在离你几千公里之外的城市里流泪。你宽恕了我,不仅仅是现在的我,还有过去的我——那一切都不是我的错——这就是你对我说的。那些束缚着我的怨灵,顷刻灰飞烟灭离我而去。那个锁在高塔里的女人终于可以走出来了,她和我有一样的面容,她哭丧的脸擦干净了,也是可以很好看的,她知道即便是她的哭,也是可以很好看的。 我和她,都可以站在阳光下面了。 亲爱的克莱德,我不再害怕了。我知道终于有一个人,可以接受完完整整的我了。一点碎片都没有,一点装饰也没有,丑陋或者可爱的我了。我要冒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险,我要完全站出来—— 我知道我可以任性一点,再任性一点,多爱你一点,再多爱你一点。 因为你,对我,是安全的地带。 给正在加班埋头工作的克莱德。 你一定不知道现在我在写什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纵千万人吾往矣 纵千万人吾往矣 亲爱的克莱德: 刚才你说我年轻气盛。我承认。我现在气盛得很,只想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挡我者杀,逆我者亡。年少时最爱白蛇故事,素是其心,贞是其情,自始至终,只是想做一个女人。纲常戒律,容她不得,她就逆反天条,只为了成全自己的爱情。你戏说你是欢喜佛,我是小妖精,谁收谁不好说。不错,我越来越像是妖精,越来越胆大妄为,谁来降妖伏魔,我都不怕。你覆过手去,我就翻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你伸出手心,我就跳在里面,化成一朵红莲花。 昨夜这一场折腾,都是因我而起。我跟故事说,我清楚得很,我自己在找抽。怨不了谁,怪不了谁。我没处发泄我的憋屈,就跟你发泄。我故意跟你说,我要留宿一个帅哥。然后你跟我说,不耽误我的时间了。明天见。 气急败坏,热水器打不开。我用冷水洗。水龙头太大,赤身,我无处躲藏,那么硬那么沉的水,冰冷的水,劈头盖脸浇了我一身。我就站在浴室里哭。 一夜有话。我和那个帅哥。一夜说话,他从他小时候打乒乓说起。一直到他睡着。他心思单纯,全无杂念。我睡不着。我知道你也睡不着。 你说,我可以去玩,去疯,去享受我生命中的美好时刻,去享受别的年轻的身体。只要我不隐瞒你,就不是背叛。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假期。只要我销假,再回去你身边。因为,你是要陪我到最后的。 可是我办不到。亲爱的克莱德,我悲哀地发现我办不到。我没法子享受那些美好时刻。我心里重,闷,我难受,我放肆不了,全无性致。你把我钉在一个十字架上。我动弹不得了。你是宽大,还是自私呢。你明明知道这么说,我就更没法子横下心乱来了啊。 我知道,你是在乎的,否则不会一早就打电话,发短信。和我说话。我知道你快疯掉了,这是你允许自己胡闹的极限。我知道尽管你口气显得很轻松,在调侃,事实上,你一点也不轻松——我从那些话里,读出了哀求。 我们是多么傻的两个人啊。我们想要确定什么呢?确定那些,我们早已经知道的事实,确定我们彼此的重要,确定忍耐的限度,确定谁更在乎谁一些?每一次确定,都只能使我觉得我爱你千真万确,我爱你不能改变,我爱你抑制不了,我爱你真是爱对了,我爱你难割难舍。离你一刻,心凉万年。你的痛,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在分担承受,交换融合,且痛且快,和受虐,本是一体双生。 你说,你早已知道,这些痛苦,是我们爱的一部分。我也已经知道了。逐渐,这些痛如同骨刺,会长进我的肉身,长进我的骨头,形成我的思维,变成我的习惯——那时候,痛就不再是痛了。 亲爱的克莱德,我在趁着年轻发疯,我不要疲软,我不要打发,我不要平和,我不要安稳。我就是心理医生得了心理疾病那种,最危险,因为知道所有医治的程序,全然不受用。所有大道理我都知道。纵千万人吾往矣,白娘子盗灵芝草,要的就是这股劲。 你说我的朋友都将规劝我,而你的朋友也将劝说你,我说何时我们俩成了社会边缘人?我跟故事说我真挺佩服我自己,22岁了还能这么胡闹,越活越回去;其实我更佩服你,32岁了,还能陪我这样胡闹。 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谁会爱上一个午夜临睡前抄写煽情短信的女人?抄写完了,放在床头。 你知道么?一天结束,往往如同一篇文章结束,高昂的情绪逐渐低落。长夜漫漫,终有何用,梦露生前常常说。找抽是假的,谁被打了,不疼?我心疼你的疼。我担忧你的生活。我不想破坏你的世界。我缩回我的电影里,巢穴里,电影无限,卓别林永远在快乐歌舞,李小龙出拳勇猛,我暂时不再孤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1) 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1) 亲爱的克莱德: 你不太爱听我讲我过去的情事。换我也不爱听。这是个大忌讳,谁会想和自己现在喜欢的人讲过去喜欢的人的事情呢?可是我想把我二十二年生命里的事情都和你讲一遍。 我像个小女孩,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哥哥,她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去寻找亲人。她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裙子里兜着她沿路搜集的破破烂烂的宝贝。她现在终于找到她的亲人了。她想把自己受过的甘苦都跟亲人讲一遍,把自己裙子里的宝贝都献给他。 我就是这样来爱你的。 我这么和你说的时候,你哽咽了。电话里,我听得很清楚,你呼吸得浓重,说话停顿。久久没有声响。我想问你哭了没有,又怕你不好意思。我不觉得亏心,你为我流泪,这不是第一次,也将不是最后一次。就像我为你流的泪一样,是没有尽头的。 我们流完眼泪,或者含着眼泪,顾不上擦干净脸,我们要好好抱一抱。我们吵架从来不过夜。我一定会跟你闹,跟你说我不高兴,我很不高兴,直到你把我哄高兴,我才肯真正地笑出来。我一笑,你就感慨冰雪融化,屡试不爽。我们像一对小儿女。痴痴笑笑。 为什么,我们总能在一天之间,一夜之间,将喜怒哀乐,都纵情一遍?就像等不及什么,就像赶不上什么。我们似乎仅仅是为了验证对方能激起我们多少种复杂的情感,欢喜、悲哀、无奈、绝望、兴奋、安慰、希冀、失落……我们也征战,不是和对方,是和自己,是和我们追赶不上无力抗拒的命运,和现实,和琐碎的凡俗的细节,我们检讨,代替无形的法官批判,我们苛责,我们难受,我们疼痛。我忍耐,我克制,我克制不住的时候,我跟你发泄,跟你抱怨,你任凭我发作,说, 你说——你是在替我宣泄。憋住你,就是憋住我了。 我说——我不放手。即便是如此地痛,我也不撒手。因为,我们是合谋。合谋的意思是,谁都不能撂挑子。 然后,我们就抱在一起,我们被命运,被现实揉捏得无法喘气的时候,我们就抱在一起,默默忍耐,默默承受。我们的时间太短暂,怎么舍得花在赌气、争执上?我们切切地原谅,痛彼此的痛,不敢真的对吵。我们从不对吵。我们是连面对面,大吵、撕闹、撒泼,都没有机会的啊。 我曾经以为爱应该是不染尘埃的,像新娘的白纱。我以为爱就该是爱,爱战胜一切,爱解决所有问题,就像所有的好莱坞爱情电影所歌颂的一样。现在,我发现,其实,即便是我的眼睛,必须看到一些不美好,不浪漫,不甜蜜的东西,这并不能说是爱掺杂着杂质。爱的时候,我不能逃避,我们依旧只是一对凡俗的男女,会为最最简单,最最难的金钱而发愁。亲爱的克莱德,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生活本是如此。 爱情,不是生活上方洒落的金粉啊。我宁可它是我们脚下的泥土,无处不在。 亲爱的,我答应你,我再也不占卜我们的爱情了。今天晚上我被那些塔罗牌弄得心情很糟糕。你说,我是在自我暗示。我以前不知道我能喜欢一个理科生,因为思维完全不同。可是我现在喜欢你的思路了,即便每次,哪怕我只是问你“全世界你是不是最喜欢我”,你都要假设两种情况,做到最精密解答。我不要再去相信那些劳什子破牌了。即便算出人神共弃的命运,我也认了。认命,是为了抗命,我不从,不从,抵死不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2) 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2) 你昨天说了一句使我很感动的话。我跟你说,在我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我们”,一种是“他们”。对他们,我放弃沟通,不求理解。你说,在你身边,无所谓“我们”。因为全是“他们”。而我,我就是你的“我们”,那一整个世界。 你说你耿耿于怀,我付出太多。其实,如果,真有亏欠这一说,那么,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既然已经无法偿清,你无需再担忧;如果根本爱,就没有亏欠,你又何必担忧,何必难过? 亲爱的,我们昨天策划见面的时候多开心啊。简直像是计划去春游一般,兴高采烈。你说,是罗马假日,我是出巡的公主。可是,计划到了具体时间,就沉默了,就搁浅了。你说,让我看看,让我想想办法。我知道,是没办法可想的。我突然就怨恨起来,咬牙切齿地怨恨,我要的不多,仅仅是两天,或者,就一夜,可是,我们竟然连两天都没有! 我们的生命中有多少个两天可以虚度?有多少情侣在一起只是打发时间?又有多少人,能像我们这样爱?可是,我们,如此相爱的我们,竟然连两天都没有!我真想去跟谁抢,抢时间,跟命运乞讨,讨时间,去哭,哭一个时间,去挤,去咬,去跟冥冥中的上苍大喊: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 就一点点,就好。 今天,我们平静下来。继续探讨细节。你说,你来北京的话,大概几点到,从机场到我住的地方,大概是一个小时。多少个小时之后,你能见到我。我只是安安静静说,我去机场接你。这样,从机场到我家,我们就又多了一个小时在一起了。 分秒必争。和你在一起,每一秒钟,都是珍贵的。 亲爱的,我这样子,算是贪心吗。 有像我们这样的情人吗?在一起,会自然说到结束。你给我数的每条路,都是绝路。你说,现在是只在此山中,希望我最爱你,只爱你,以后,即便知道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亦觉得感恩。因为,能这样汹涌去爱,是幸运,是奇迹。你是在宽慰我,宽慰你自己。 可是,没有结束的。爱的反面,不是恨,是遗忘。我不会忘掉你,你也不会忘记我。只要这些记忆都在,爱都在,都在心里,在血液里,在心脏拐角偷藏的缺口里,那么,我们就不会结束,永不结束! 谁,能用一只手,掏进我的心里,血淋淋把你挖出来呢?谁又能把你抹平,宛如一切没有痕迹? 谁也不能。 我突然就笑了,有点凛然有点皮实地笑。因为,我不怕了。最多不过是分开,可是分开也不能使我不爱你。那么,我还怕什么呢? 我们真该多笑笑的。如果不是现实如此残酷,我们是多会找乐的一对啊。我们在一起,就像两个蹲在地上挖了一个沙子城堡的孩子,完全自得其乐,和外界无关。我们总能有开不完的玩笑,我们总能心领神会。就比如你说我是水桶腰,后来被说成油桶,后来变成啤酒桶。我说:“哼,你再说一个桶看看?”你说:“腰。”我说:“什么?”你说:“妖娆,就算你是水桶,也是妖娆的水桶。” 你看这个马屁拍得多有才气啊。 亲爱的,我前天又被谭永麟打败一回,那首《除了我还有谁》实在太感人了。我知道,那些谭永麟、高明峻的歌,是你的青春记忆。所以我也把《圣斗士星矢》的歌传给你,让你知道我的成长记忆。当你跟我说,你还为我去看漫画,并且是bl漫画的时候,我乐不可支。我想着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对着日本漫画不知道上下左右从何看起的样子,感动坏了。 昨天你说,想把地图上你的城市剪下来,贴在北京的郊区。今天又说,你的锁骨可以盛一杯红酒给我喝。亲爱的克莱德,你是一个诗人。爱把你变成了一个诗人。我愿意饮干你,涓滴不剩。 ps:你真的不介意我把你的名字写进我的恐怖片?我当时只是顺手写进去的,觉得好玩。你要是不高兴,我就改掉。 ps:今天我和那个哥特女友去吃饭了,我说,昨天看见一人说,我操这个时代,真不知道从何操起。她说,她有一个朋友说,要操上帝,她就问,从前面操,还是从后面操?操完了麻烦你告诉我。时代、人民、世界,真是假大空。说完我们大笑。你看,我们和真正的小愤青,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ps:我和晓微说要去刺青。她问我刺什么。我说就刺“恋”吧。她说,那就再刺一个“和平”,爱与和平,是世界永恒主题,不担心落伍。^_^别数落我,我就只是说说。 最后,亲亲你,亲你头上的包,亲你不整齐的牙齿,亲你的手指,亲你完美不完美的一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 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 亲爱的克莱德: 我写字的这个时候,非常希望你的胃已经不痛了。今天夜里也千万不要痛。以后都不要痛。你要好好地,哪里都好,无病无灾,平安顺遂。爱不爱我,比较起来,却是相当不重要的事情。 看山水时,会衷心领会:我在,是一种多好的意境。天地都在,时空都在,云雀在,山泉在,我在。如今对我来说,更美好的境界是——你在。我们同在。 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 不要不听话。今天你跟我说所有对胃痛的叮嘱你都知道,都办不到。那么,你想想我,前天开的那么多药,好,我不吃,就放在那里。你会不会生气?会不会着急? 都不是小孩子了,不要任性。 耐住性子,再听一回我的话:不要吃麻辣刺激的(我知道不可能,尽量少吃),不要吃烫的冷的,饭前不要喝水,米饭吃煮得软一点的,加班要记得自己带点零食填肚子,不要老吃快餐!还有,还有,吃饭要按时的。 其实听说你胃痛,我很紧张,也很歉疚,因为我觉得前段时间你没休息好全是我的原因,我赖不掉。不过这种歉疚没持续太久,我和你不客气的,只是心里暗暗决定以后不再拉你午夜聊天了,天知道我们又是那么能聊的,总有那么那么多的话可说,总能一回又一回觉得感情又深了一层,理解又高了一阶。情人,是难得;知己,更加可贵。我这么说你不要不开心,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更庆幸你是我的知己——荷尔蒙可能是一时糊涂,我们的心灵智慧不会一直发烧的。 有多少知己,还能是情人?在彼此欣赏之上,还互相爱慕?亲爱的,我很满足。你说我是你的理想,同样你也是我的。我们不但彼此喜欢,还能尽数为何喜欢——你说喜欢我成熟智慧融合着天真热烈,而我喜欢你宽厚温暖兼无敌可爱。你说你多想在我写东西的时候坐在我背后的桌子上写程序,或者无声在我房间里随意找书来读。你可知,这也是我多年在心底想象的景象。 相隔千里,有时我觉得呼吸相闻。这种感觉不可说,或者别人不可信。但是我分明能感觉到,有时,你真就在我手边的桌子边,或者,就站在我身后。伸出双臂,环绕着我。你老爱拿《人鬼情未了》来说我们的空间距离。我心里暗暗笑你老土,小题大做。今天早上我刷牙时,怔怔站了十秒钟,突然觉得不再可笑。 今天又回到北京,很是仓促。这次回家,一直没能陪着父母。他们看到的景象,就是我不分昼夜地上网,午夜躲在沙发上煲电话粥。吃饭都是匆匆几口,拨完算数。有时出外吃饭,我都推掉,实在不舍得,我们那一点点相处时间,再被饭局占据。直到临走,在车站,我倦倦地靠在爸爸肩膀上,才觉得,这一个假期,真是冷落了他们。妈妈说我:“三天有不得,三天无不得。”自从爸爸学会了发短信,时常发给我只字片语,从天气冷热到月经状况,看了有时真想落泪。只能粗粗地回应。 晚上去看话剧《生死场》。我四年前在南京看过。如今再看,眼光和心境都不同,自然不如以往那么震撼。开场前等更生,我和小车一起去旁边的必胜客买了提拉米苏,就站在剧场外吃完。看的时候,有一瞬间泪水涌出,却是和革命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赵三的女儿怀了私孩子私奔,半夜里听到娘叫唤,回到村头,正逢娘服毒出殡,颠簸之下,娘醒了,说:金枝,你的孩子生下来,娘给你养! 你知道么,我妈妈和我说过,孩子,如果你犯了错,千万要回家。妈妈爸爸再骂你,还是会收留你,疼你。你千万不要自己瞎解决。那时我只有十八岁,听得糊里糊涂。如今才发觉,父母的爱,能是多么宽大呵。 下午小车来找我的时候,背着好大的一个包,三月见她,在南京,一个乖乖的娃娃头,齐齐的刘海,像极了日本人偶娃娃。现今却剃了一个男孩子一样的寸头,那张清秀的脸上多了傲气和英气,像一个好看的小男生。现在她躺在我的床上睡着了,睡在她随身带的睡袋里,呼吸均匀。我真的希望,所有像她一样个性突出,不走寻常路的孩子,能走得好,走得稳。我时常矛盾,我一直以来觉得教育,中国的教育,是很没必要的,束缚大过教导;但是,有时又觉得,即便如此,教育仍有存在的必要——比如,告诉像我这样的人,世界上还有和我不一样的人存在,并且还不少。学习如何与他们相处,是多么重要的一课啊!常识,有时比知识重要。虽然教育泯灭个性,但是你看我,依旧是没被打磨光滑的顽石。个性,如果轻易被教化,被同化,那就不是个性。 下午和小车一起戏弄你,好像有点过分啦:)我一说他是小帅哥,你就那么紧张,真的让我很开心。不过,这次你的态度有进步喔!值得表扬。你跟我说,你生气,很生气。告诉我你的态度,真实的想法,是好的。我不要你忍耐,不要你伟大。你想占有我,尽管来占有我好了,只要你能使我爱你,爱得分不开一点目光,转移不了一点注意。那么,我就是你的。 亲爱的克莱德,昨夜我照旧不能入睡,在颠簸的火车上给你写字。见面虽被推迟,但是我没有忘记。那些苦痛仍旧在我心里,虽然我选择,要用微笑来面对,继续快快乐乐生活下去。我们谁也不要被压垮,好不好?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相见,短暂相聚,再匆匆离开,我们谁也不要哭,好不好?就像那句歌词: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 我从现在起,就开始对着镜子练习微笑。我觉得我一定可以笑得像《苏州河》里殉教般跳河的周迅一样好。如果我没练习好,请你不要拆穿我,只当作没有看到,亲爱的,答应我,好不好。 ps:今天是我们认识三个月。我中午想起来了,你想起来了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妙龄单身女子夜生活 妙龄单身女子夜生活 亲爱的克莱德: 现在情绪已经平复。下午哭了那么大一场,嚎啕了整整十五分钟,直到双手战抖,眼皮抽搐,一点泪水也哭不出来才作罢。手机进水,自动关闭,我用电吹风吹了好半天才弄好了它。 这两天极其不愿意独自在家。自小车走后,同住的女生也走了,我整夜开着灯,或者开着电视。或者放着电影,我完全不看,不在乎光影晃动,我只是想要一点声音。或者开着苹果,联上国外二十四小时的音乐电台,听着不知道流派的音乐,因为缓冲时断时续。今夜我实在不想独自面对这个房子了。就打开手机,想找一个朋友来陪我睡,可是我找不到一个人。 傍晚写完稿子后,想去找个饭局。发现有两个,一个在清华,一个在东直门。于是去了东直门那个。是临时起意去的。我穿着家常衣裳,大衬衫和牛仔裤,头发都没梳理,空手拿着我那个emily的钱包。脸都没洗。 到了已经九点。饭局到了尾声,菜肴狼藉。桌上的人大多不识,一问名字全都知道,还有一位文名很大的女子。我扫视了一圈,坐定拿起筷子,才看见一个故人,吓了我一跳,我居然完全没有看见!他也被我的粗疏吓了一跳,苦笑。 一年不见。这么快,已是一年。我突然想起一年前刚认识他的时候,想起月色荷塘。我真心真意地问了一句好。 喝了一点酒,就醉了。不耐烦用小杯小盏,用的是碗。下午写得太急,右手疼得要命,拿碗都拿不稳。我甩了甩,把酒喝完。寒暄,玩笑,人散。 饭局是寂寞人的去处。 有时真的不想独自吃饭。 回去的路上,再度打开手机,想找人陪我一起睡。仔细地看了两遍,把可能的人选筛选了一回,颓然关上手机。谁能在午夜任我随叫随到?或者,我去谁的家里也成。只要能洗一个热水澡,有一盏温暖的灯。还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有一搭没一搭,直到我睡着。 我走到网吧上网。照例发贴,删贴,看看回贴。没有呆很久,一点了,我走出地下室,习惯性的看看手机,明明知道你已经睡了。 我这时想起我这一天还没吃东西。只是喝水。 我在路边的烤串摊子坐下。开始觉得饿。最近很喜欢和人说话,可是没人和我说。我今天已经和电梯间的小姑娘聊了半天,答应借她几本书看;和路上的出租司机聊天,聊出了他的宗教信仰,他送我一本宣扬教益反对科学的小册子,一张全北京所有教会的联系图纸;和烤串摊子上的人聊天,知道了烤串女人的心酸,她对面的摊子,眼红她的生意好,找了人来把她的丈夫给打了,就躺在后面的小平房里,我很是同情,于是赶紧多吃了两串。我下午也是这么和我的编辑闲扯,我知道他们的电话费不要钱。一个电脑报纸找我写东西,我很是受宠若惊,他想叫我写写零零七电影中的科技产品,多少成为了现实。这可是一个很难的题目!我答应想两天再给回音。 我在旁边灯火明亮的小摊子前买了二斤玫瑰香葡萄。 我一边唱着荒腔走板的歌一边回家。走到门口,发现门口的长椅上躺着一人。穿着普通的衣裳,枕着电脑包,戴着眼镜,中年。我猜测是一个没找着工作的人。大概是觉察到我的视线,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眼睛很是明亮。他有一双好眼。可是如此落魄。我心里想,要不要把这个人捡回家,现在的夜里已经很冷了。 我从小时候起,就老捡流浪狗回家,妈妈很是头疼。自从自己住,也偶尔捡人回家住一夜。都是很好的人,没有引狼入室过。给一个住处,我觉得不是很难的事情。我也有流离失所,在街上盲目地一直走一直走的时候。虽然那个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安静地问:“要不要跟我回家?” 想一想,同住的毕竟还有其他人。万一少了东西或者怎么,实在是很说不清。而且被你或者故事知道,是一定要骂我猪头的。我可不想你们俩谁不高兴。于是我“噔噔噔”上楼抱了一床平时不用的棉被下来,顺手拿了一本三毛的书。 我把书给电梯间的小姑娘,把棉被给了那个男人。我跟他说:“明天早上,把被子放在传达室。”然后转身走回电梯。 屋子里有我给自己留的灯。我把所有的灯拧亮。拿出最好的浴液,准备好好洗一个澡。我没有找任何人来陪我,我要奖励一下自己,我再一次高傲地狼狈地战胜了寂寞。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我知道一切会好,我不是常常这样低落的。妙龄单身女子的夜生活降下帷幕,我跟自己说,我必须习惯独自一人,尤其是当我不知道,还要这样生活多少年的时候。 亲爱的克莱德,我知道明天早上,一如既往,你的短信会把我叫醒,我一如既往会在睡梦中发越来越长,思路清晰的短信给你。你会舍不得抽那些我写了字的烟,会继续思索,为什么编了码的香烟,独独少了第七支。这个秘密,你现在还不知道,可是我忍不住要说啦!因为我在等邮局寄东西的时候,不耐烦,自己拿了一支来抽。其实,秘密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是没有秘密的。 我最大的秘密,你已经知道,那就是,我爱你。除此,我全无隐藏。我不需要对着树洞诉说我的秘密,我的树洞就是你。我也不需要去寻找2046 的时空,我知道我需要的只是你,当下的你。 仅仅为了能让你高兴,我决定去写电脑报的那篇文章,我在想,你在你们行业的报纸上看到我的字,是会觉得欣慰的。 我也会。今夜不会哭了。我将纸笔放在枕边,将一张零零七《金手指》放进碟机,我要仔细观察,到底博士给了他什么了不起的高科技武器。 ps:不要觉得我受了委屈,我只是为着我的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醉,你不喝 我醉,你不喝 亲爱的克莱德: 我在给你写信,我倦极了。我又写了一整天,从我睁开眼睛到现在。我没有吃东西,只是喝水,我喝很多很多的水,我快变成一只透明的大玻璃瓶了。她们说我像水仙一样好养,我没有胃口,我只想喝水。 稿子一篇连着一篇,不写完我没有心思做其他事。我就把整个身子都伏在桌子上,脚搁在踏板上,有时我仰靠在椅子上,仔细地逐段往回看,活动着我的脖子。事实上我想也许我这一生最多的姿势都会是坐着。那天看《城市》美丽的女专栏作家盘腿坐在床上写稿子,非常优雅自在,我心里想,瞎扯,这样能写几个字。 隔壁的女生总是说我的屋子像被打劫。你要是看到了,不要笑话我啊。所有的东西和衣物都堆在一起,书散落在地板上,鞋子东一只西一只,电吹风旁边是苹果核,被子揉成一团……凌晨四点,我时常穿着牛仔裤就往床上一倒,书还拿在手上,灯也开着,甚至戴着眼镜,却已经睡着。 其实我非常喜欢你早上打电话给我啊。睡意朦胧,或许我半天都回不过神,一直说着梦话一般的呓语,也可能一听到你的声音就精神抖擞,活活把你吓了一跳。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直到你再三说要去上班我才舍得挂掉电话,再度沉入睡梦中。你要知道,我所有的朋友和编辑都清楚绝对不要在上午吵醒我,我会非常非常凶的! 我早该知道我拿你没辄,一切原则和习惯都随之而变。昨晚我在和隔壁女生谈到生活伴侣和精神知己的问题,我突然觉得,即便成为你的生活伴侣,也不是很难的事情,亦不觉得需要放弃许多,生活习惯,是可以磨合更改的。我过去太看重生活细节的压力,觉得我不会为任何人牺牲,我太看重我的个性,连缺点都珍视。现在我觉得,其实,一切牺牲都不该是牺牲,是奉献。一切付出也都不是付出,是自给。 我亦觉得我可成为非常生活非常能干非常体贴的女人,虽然我一贯疏懒。 最近因为屋子老旧,不断有东西坏掉。先是马桶,然后是电话线路,之后是卫生间的灯,昨天晚上索性所有的电灯一起灭掉。那日我和小车一起出门,我抱怨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在想,找什么人才能去修马桶!”前天我完全弄明白了家里的电话线路走势,并且拆开捣鼓。昨天我学会自己换灯泡,抖抖赫赫。今天我知道了什么叫“保险丝”,还知道了什么叫“节能灯”!不要半年,我快变成十项全能水电工啦! 隔壁女生一直嘀咕:“唉,没有男人,就是麻烦!”我一边举着手电一边说:“恩,是不是阴气太重?”电灯亮了,一片光明,我们还是很乐,我说:“还是女人当自强啊!” 其实不太喜欢把男人当作水电工、勤杂工、外事员或者驾驶员的想法。喜欢你,不是因为实用,而是因为喜欢。不是因为功能齐全。我的爱比较贵族,属于奢侈品,玩物丧志那种,一点也不考虑昂贵与否,合算与否。浪费了也愿意。难道,爱也可以计量性价比吗? 最最厌恶把人的条件都一一列出,决定要谁,或者不要谁。这不是爱,是买菜。 自然,你要是都会,那是很好。如果你也不会,我们可以一起学。我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不是因为笨。 亲爱的克莱德,我突然发现我在自语,在幻想,沉浸在一种可能中无法自拔:那就是我们终将在一起。古典时代的爱情故事是这样来解决这种难题的,那就是死亡。结发沉潭,化成蝴蝶。以肉身的毁灭,来换取精神的团聚。以死获得不朽,以死跨越生,成就永恒。 真可惜,这已经是一个没有房梁可以悬挂,没有清潭可以纵身,没有和勇气来死的时代。我们庸碌活着,忙着,赶着,消耗着。爱,当然不是全部,痴情是可耻的,我们有那么多戒律要遵守,有那么多规则要顾忌,有那么那么多的藩篱阻隔。山重水复,哪里是真的山水相隔啊,几万里的距离,也不过是一程飞机。 亲爱的克莱德,我真的觉得那三句话是写给我们的: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 不能相聚,但能相爱。 不能今生今世,但能无妨无碍。 不死,不是因为能相守,而是因为舍不得。纵使我喝,你不醉,只一宵痴痴对看,也是好的。看得满心欢喜,看得悲从中来,看得犹恐相逢是梦中。 那么醒来呢? 亲爱的,梦中的人不知是梦,又如何知是醒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1)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1) 亲爱的克莱德: 夜里十点,我走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时候,正好是大雨纷飞。橘黄色的暖光氤氲得水雾一片明亮。我探出身去,雨顿时淋湿了我的红色妖娆长裙,冷空气“嗖”地窜上我光裸的小腿。十五度的气温提醒我,这不是温暖的南方,是北京。 我受不了生活像庸俗的言情电视剧,分离抒情的场景总有大雨纷飞。我受不了生活不像庸俗的言情电视剧在机场总有奇迹:我突然转过身来,投奔向你,告诉你我不走了我要留下来,或者你冲破重重安检,跃上飞机告诉我你要和我一起走,然后我们就在所有乘客祝福的掌声中抱在一起,幸福得热泪直流。 生活不是电影。 因为电影不真实。而我,一直更在乎心灵的真实。 在心灵的真实中,我告诉你一千遍一万遍我不想走,而你则千真万确想和我在一起,永不永不分开。 我狼狈地回到寓所的时候,长裙淋湿,那些温暖的重叠在一起的蜻蜓和牡丹颜色晕深,裙角也不再像西班牙女郎那样飞扬。即便如此,还是把同住的女生吓了一跳,说我满面春光,变得非常女人,非常骚。(这是她的原话,我当成是赞美)旅程洗掉了这几天里我等待的疲倦和无聊,只萃取了欢乐和激动,我在描述中突然变得兴高采烈,活脱脱像是凯旋一样。 独自回到小屋,我点上临走前你匆匆塞给我的烟。是你的半包烟。随处可见的牌子,一点都不酷。可是何时我爱上了我右手指缝里你的手掌的味道。就为了这个味道,我也决心支持国货,去他的酷吧!想你的时候我就吸烟取暖。 给我烟之后,我们拥抱在一起。你低头吻了我三次。很轻很轻的,碰了碰我。你神情严肃凝重。我知道就你这样保守的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出格的事。你跟我说,我们说好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好,那么,我不哭,我努力拧出一个微笑来,一边战抖着,忍不住泪眼婆娑。 你说我走的时候走得直直的,大步的,一点也没回头。亲爱的,你弄错了。我那个时候一定要把头抬得高高的,这样我脸颊上的泪水才不会滴落下来;我一定要大步走,这样我才不会犹豫,不会试图模仿那些庸俗的电影,不会给自己的双脚叛逃的勇气。 我坐在等候登机的座位上痛哭良久。我面对着玻璃窗,取出你的烟,可是我的手抖得点都点不着。让他们看去吧!难道他们没见过年轻的女孩流泪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别离吗?难道他们不知道和心爱的人分开,是多么难过的事吗?该死的飞机晚点,为什么刚才不说明呢?那样我就可以多抱着你一会儿,多和你在一起一会儿,哪怕只有半个小时,哪怕只有五分钟。 噢,亲爱的克莱德,我爱你。 夜里三点了,我在这里独自写字。昨夜此时,我们还在一起。我的脚搁在你腿上,坐在你旁边。在灯火通明的写字楼里,你加班画那些打死我也看不懂的图,我读林白的书。直到我忍不住。 忍不住告诉你时间怎么也不够。忍不住告诉你我爱你爱得多没指望。忍不住哭,忍不住诉,忍不住搂住你的头,含着你的口,泪水叠着泪水,手握着手。 我看着你的泪水,像一匹疲倦而忠厚的老马一样,缓缓流了出来。然后怎么也止不住。你近乎委屈地问我:“为什么要弄哭我?我们可以分别哭啊!就这么一点时间,为什么要哭?”我慌乱地去擦干,去吻干,一边自己也停不住地流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2)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2) 不是花前,不是月下,我们在一间那么普通而正常的写字楼里,相拥而哭。在最后的一个夜晚。 你知道吗?对我来说,能抱着你一起哭,是多么多么巨大的幸福!我再也不要独自在洗澡时哭泣,对着电话哭泣,或者暗自流泪弄湿了枕头,不要走在夜路上流泪,不要用冰块冰敷肿成一个桃、睁都睁不开的眼睛。相对而哭,对我,已经是无比大无比大的满足。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这首诗那么不合时宜,但是,我却突然想起。我就有那种要把二十年和三千里的苦怨,都倾吐给你的冲动。都化做泪水,大雨纷飞。 克莱德,此时我眼前全是你的面容。你皱皱的笑脸,还有嘴角得意坏笑的模样,你严肃的神态,还有那些使我动容的眼神,已经不仅仅是深情,那么认真,又有点惶恐,有认命和意志坚强。你抵着额头(我喜欢你的额头),你启动嘴唇(我最喜欢你的嘴唇),你疑惑,你大笑,你惊叹,你沉默,所有所有,那些表情神态语言动作的碎片突然一齐涌进我的脑海,晃着动着说着笑着,我大喊一声抱着头眼前再度一片模糊。 为什么我们必须分离,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甚至还未能将我的所有情书对着你朗读一遍,未能把那些带去的电影全都和你一起看一遍,未能真的和你晒一次太阳,未能亲眼看一看你的办公桌上那只蔚蓝的小肥鲸,未能和你一起把那些酒心巧克力都吃光,未能和你一起去你说了千遍万遍的故乡县城,未能去吃哪里也比不上的豆腐脑,未能让你见识我书架的规模,未能使你见我写剧本的模样,未能醉酒,未能唱歌,未能使你一一识得我的好友,未能使你鉴赏我二十三,二十四,日益成熟的容貌,未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悲莫悲乎,生别离。 亲爱的克莱德,十月底的北京是多么冷啊!我那些得到你称赞的裙子都要好好放起来,直到下一个夏天之前再也不能穿。那些凉鞋,那些首饰。我的睡衣太单薄,也不再能驱寒。我脚底一片冰凉。我想你用你那双温暖而宽大的手,在夜里轻轻托起我的脚,可以吗。 不害臊的小姑娘 亲爱的克莱德: 后来无数次回想,我都发自内心地觉得,我们的开始很好。你走过来大大方方、笃定异常地跟我说:“我才是为你量身定做的那个人。”当时我心里一准觉得你有病。撂下这话,你就消失了一阵子,我也把你忘了,直到在一个深夜你重新出现,以一个陌生人的名字和身份提醒我:“你忘记了?我是那个为你量身定做的人。”我顿时想了起来:就是你丫找抽呀!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电影里,邦妮和克莱德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百无聊赖的充满的美丽女郎,伏在大床上,嘴唇鲜红。她是一个在餐馆端盘子的女招待,被廉价的人廉价地调戏,可是却有不安分的灵魂和眼神。然后这个日光强烈的中午,她发现一个英俊得要命的男人,在打她妈妈的车的主意。她知道生活就要开始不一样了。 如果,生活只是一部蹩脚的电影,或者,是一出任我随意篡改的戏剧,或者,一篇不准备正经发表的小说,一篇不被当成作品的散文,或者一封不登大雅之堂的情书——我愿意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你听好了: 我希望我们出生在四川的一个县城。我们两家门对着门。我出生的那一天,你跑来我家床头,好奇地看着我,我哭声明亮,舞动着小手小脚。你捏着我的小手,发现如此柔软细小。大人说,你要好好照顾她呀,她比你小呢!你就懂事地应承下来,浑不知这就是契,一辈子翻不了身。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3)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3)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就是庸俗的青梅竹马。青梅竹马是所有爱情故事里最使我架不住的一种。没有诱惑,没有岔路,我们从小就认定彼此就是要在一起的人,没有机会争吵,没有时空错过,我们就这样平淡而安然地牵手长大。 我们是我们所有的第一次。牵手,亲吻,好奇,探索,热烈,激越。可能中途我们会短暂地离散,你去外地读大学,不再愿意带着我玩,等你回来之后,我喜欢上班级里的一个男孩,可能你也带回家里一个好看乖巧的女朋友。我毛头地站在你房间里看着你,冲冲地说那女生太没劲,你跟我说小孩懂什么?然后我一夜之间烧掉了你给我做的弹弓,你送我的风筝和玻璃瓶里的糖纸。 但是。但是。班级里的小男生离开了我,你的小女朋友也无情地抛弃了你。他们都是剧本里面设置的、增强冲突的角色,我们生命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为了使我们发现对方有多珍贵。夜里,我们坐在房顶上一起看星星的时候,你发现我其实已经长大了,能说出一套一套的爱情真理。女人天生就比男人懂得爱情。然后我这个不害臊的小姑娘就说:吻一吻我! 你就笨拙地吻我。牙齿撞到牙齿。 然后你发现滋味不坏,就说:再来一次吧。 后来我们发现,真的还不错。你答应我,再为我做一只风筝。大大的蝴蝶风筝。用最好的竹篾条和最好的纸来做。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田野。 亲爱的克莱德,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你说你的第一次是和一个几近陌生的女人。事后也没有纠缠,没有交集。我的第一次是和我高中的小男朋友,后来纠缠了很久,直到筋疲力尽。 没有谁来教会我,没有谁来开发我。我一早就知道,天生懂得参与,后天学习常识。人们说,男人愿意做女人的第一个,而女人想做男人的最后一个。可是为什么,我是这么想做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呢?我想手把手脚把脚地开掘你,摩擦你,碰撞和点燃你,教会你爱和,用我的天分,无穷热情和丰富的想象力。 你愿意吗?故事这样开始。那个陌生的女人换成我,我对你还是陌生的。是一个朋友带来的朋友的朋友。在饭局上,我不爱说话,只是瞪着人看,喝了很多酒,结账之后,你发现人都溜了,只剩下你和我。 接下来有两种思路,我们可以模仿《我的野蛮女友》(你估计没看过),或者是《恋爱世纪》(你还是没看过)。总之我们在那一夜间把该做的事情做了,意乱情迷,我散发着女妖般的魅力(你看看我这厚脸皮!),从此你再也不是懵懂的大男生,你了。 切换,清晨,光线充足。凌乱的床单,我杳无踪迹。你去跟所有的朋友打听我,可是每个人都告诉你,没有谁认识那个不害臊的小姑娘,偏偏都以为别人认识。我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你只记得我左边脸颊的那颗小小的泪痣。记得那些吻,或许,还能记得一些依稀的泪水。 然后多年后,在床上你和我讲完这个故事,突然捧着我的脸说:真是奇怪了!你居然也有一颗这样的痣!我笑着什么都没说。我突然心里模糊地记起了一个紧张而腼腆的男孩,记得满头大汗的样子,记得从未被吻的颤抖。然后摇摇头,并不在意。 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亲爱的克莱德,你说你是一盘散沙,而我是一枚印章。阴文阳文,凹凸吻合。怎么印怎么有。但如果没有我,你仍只是散沙。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4) 我受不了大雨纷飞(4) 我说,喜欢是嗜好。知道这样一类型的是自己的口味。而爱,是癖好。即便所有人不可理解,不能理会,自己也不能克制。就像爱吃臭豆腐。你喊起来:原来我是臭豆腐! 你说了半个晚上,用临界质量和链式反应来解释我们的爱情。我听得云山雾罩,只能中途举手:老师,我可不可以啄一啄你?(你说的,我们要是为所有默契接吻庆祝,就会像啄木鸟一样“笃笃笃”啄个不停)这些功课好难呀! 我说,有些人发的光是小橘灯。有些人是小火堆。而你呢?你是我的半天彩霞。我们交相辉映。 你说,你占住了我。我说,你是充满了我。 我说,你的爱就是那句诗:霜叶红于二月花。你却说,你更喜欢上一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我一边走一边读到这条短信,在天桥上,傻瓜一样地大笑起来。 我每天发现你一个新的优点,像放大镜一样,无比兴奋地表扬你。(用咏叹调:你怎么这么这么好呀!)或者唱成儿歌。(儿歌体:喜欢你呀喜欢你,依呀依呀喂)你呢?你因为发现以往不知的我的一项小才能就夸奖我,真心实意。(比如会画几笔将就能看的线描画,或者真的会煲靓汤) 我们俩欢欢喜喜为一个好的词语能形容我们的爱而庆幸,比如:酣畅淋漓。我们不厌其烦地讨论细微的差别,比如:奢侈和珍贵,惯性和弹性……我们俩说出好的一句话,都争着让对方表扬自己:“看看这一句,是不是很有才气?” 我们俩是一对顽童,不需要任何人参与或者陪伴,就可以自顾自地玩耍大半天,我们是对方的玩具,也是伙伴。有时,也能严肃认真地探讨,你冲撞了我,我也不生气,(事后不生气)反而因能如此深刻而开心。或者我把你数落得灰头土脸,你也只是摸摸鼻子叹口气。 我想,还有什么样的人比我们更彼此合适呢? 亲爱的克莱德,最近我在读一本童话书,叫《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和着欧洲电影研究和枯燥的技术书籍一起读。书上说:“洋葱、萝卜和番茄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个东西,它们认为那只是空想,南瓜默默不说话,它只是继续成长。” 我想,一定有好多人不相信有我们这样的爱情,不相信有人依靠饱满而简单的爱活着。或者觉得我是空想、夸张。我什么都不想说,也不反驳,只是默默地继续爱着你。(天啦,我这还叫默默吗?)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万事万物都可以重新起名,重新安排。我多希望,当我们年纪还小的时候,在一切来不及都还来得及的时候,我可以站到你面前,笃定而大方地说:“我就是那个为你量身定做的人!请你等我长大好不好?” 你羞怯地望着我,我是那个不害臊的小姑娘。其实我心里比你还紧张,却装作理直气壮。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你也令我痴痴醉 你也令我痴痴醉 亲爱的克莱德: 我一向不羡慕任何人。我不羡慕比我更有才分的人,看得眼热也有,但知道不是自己的。冷静后,还是写自己的字去。我不羡慕长得比我好的人。十九岁的时候痛恨过自己的平庸形貌,向老天请求能否收走我一点点才华给我一双笔直长腿或者迷人大眼。后来发现还是算了,我的眼睛努力睁一睁还是可以混珠的。(其实算蛮小的,我以前戴隐形眼镜总是很吃力,后来只好去买直径比较小的。) 这些是玩笑话。老实说,不羡慕任何人,是因为窥见过光鲜后的落寞,光环下的阴影。我的一个女老师,是我见过最成功的年轻女人,可是你要知道她那个压力、她那个累!她跟我说,一个夜晚,她坐在马路牙子上哭起来,不知道生活为什么是这样子。太不容易了。去年是我最顺利的一年,我的写作事业像一条笔直的直线一样向上冲,可是我选择了离开北京,去南京修整半年。我想那种繁重而成功的生活大概不是我现在想要的,我并不羡慕。于是推掉一些活计,离开一个环境,去养身子,养心。所幸上天很厚待我,在南京所发生的一切都那么意想不到火花四射,把我的生活塞得满满的。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怀念我丹凤街的小房子,怀念我阳台上的柠檬草、窗台的风铃,怀念那段清静碧绿又生机盎然的日子。 我只羡慕一个人。你知道的,我的好朋友琥珀腰。我羡慕她有一个那么好的男朋友。高中同学,一直恋到大学。家里都知道了,处得甚好。男孩子是我见过最好的一个,挺拔、高大、端正、不卑不亢、一直微笑、说话有见地。品味也好。也肯出力帮忙。价值观光明正确。这些都和她一样,所以是一对好人儿。我特喜欢和他们在一起,请他们吃饭也乐意。谁不愿意看见幸福的人呢?有一两次,吃完饭,她穿外套,他就自自然然地拿起围巾,替她围上,再亲昵地打一个结。还有一次,看电影出来,她的鞋带松脱了,他就弯下身子,跪下去给她扣鞋带。我在一旁看得做声不得,痴了过去。 羡慕。 少年情侣老来夫妻。是我最不能见,最不忍见的人。以前最讨厌看见情侣在公众场合亲热调笑,觉得忒没素质。可是我们在机场接吻那么自然,并不为了炫耀。知道自己是眼热,是心绪坏了,是羡慕。羡慕总也总也轮不到,得不到。我是羡慕那些平凡的幸福的。爱不能总置于绝壁之上,我知道,因为,太高了。 有时,我再三说服自己,我们爱得无与伦比,可是,仍旧不能尽数驱遣我的寂寞,比如此刻。我不能升腾我的情绪,像我们在一起的许许多多时候,那多么容易,兴高采烈或者柔情蜜意。可是我现在低落着。亲爱的,我不想回避。 或者,真的痛苦才驱使我拿起笔。前半个月分分钟只想待在电话旁边,说也说不完的话,笑也笑不完的笑。也有误解和曲解的时候,我们像陷在巨大语言迷宫里徒劳摸索,我们都气闷、无奈,讨论到口干舌燥、筋疲力尽。但都没有怀疑过彼此的爱,不会因为自己的失望和受伤挫败就去恶意地攻击另一个人。我们就是疼痛的时候也急切地想护住对方,顾惜不了自己。这总使我又难过,又感动。 升华。每一次的痛,每一回的闹,最后总是升华,能升华到更高。倾心相处,我们能。亲爱的,这多么好啊。如果是造化,我感谢;如果是我们本身能量如此,就能彼此激荡,我庆幸。 我,依旧和第一天一样,全心全意地感激能够爱上你,被你所爱,在爱上你的同时被你所爱。永不后悔。 现在,又是我自己了。虽然你说我们一直一起在。可是我真的有点感觉不到,有点沮丧。晚上去跟父母吃饭,谢谢那个让丈夫在日本给我买到安娜苏的阿姨——一家三口,很普通的,席间说起的,也不过是小孩子脸上的皮肤不好,总是有红斑,诸如此类而已。可是,又触痛我了。 我从不唾弃凡俗生活中的琐碎细节。我愿意和你一起领受,哪怕不再,哪怕面目蒙尘,哪怕彼此埋怨,哪怕平淡如水。只要能和你,从俗,或者超脱,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恩典。 只要和你在一起。 可是我们不能够啊。 你说你的生活被分成三个空间,有时能融合,有时生生撕裂。我想,恐怕我是不能成为你的全部了。虽然,你就是我的唯一。不是我真的甘心如此,而是我不能忍心去撕裂你。那么,就让我的痛苦和我的寂寞撕裂我吧。 我独自忍耐默默承受。 亲爱的克莱德,你要知道,我不是想责怪你什么。或者抱怨。毕竟,大多时刻,我都很快乐。或者,有时,我不是那么快乐,我只是坚持,不肯让痛苦掠夺了我的快乐。我不给痛苦涂脂抹粉,也不想顾影自怜,在自己的疼痛里面快慰,痛,是痛,血,是血,我不想假装一切不存在,就像我永远不能回避我们不能在一起一样。可是,痛,就痛吧,它不违背快乐。快乐也不违背它。它们是纯粹的,不扭曲。 它们组成了我们的爱。 我想,我要学会从点滴里体会你对我的爱。比如你昨夜写到三点半的、给晓微的作业。比如你午夜临走前匆匆留言,告诉我我是你生命中的奇迹。比如清晨在公车上的短暂电话,想听我睡梦中的声音。我知道你心心念念挂住我。但愿你也知道我这样牵挂你。 有时,你微笑着而不对我说什么,我觉得这就是我已经等了很久的。 你。 我站在这里等你已久。 现在我在听《风继续吹》。那夜公车最后一排的位置上,你唱给我听,一句句翻译成普通话。只有那一句我抢先听明白了,是说:“我已令你快乐你也令我痴痴醉,你已在我心不必再问记着谁。” 痴痴迷醉。 ps:以前念高中,每一年的一二·九都要演讲的。我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最后一次,已经和他分手,就借着演讲告白,说,在历史书上有一页不敢随意翻过,因为太沉重太疼痛,(下面一句我给忘了)有一个名字无法轻易说出口,因为一旦说出口,血会逆涌,泪会滴落。现在提起来,不太是怀念,反而是得意。在所有老师和全校学生面前,借着革命说爱情。你看我胆大包天。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把我唱给你听(1) 我把我唱给你听(1) 亲爱的克莱德: 昨夜你发短信给我,那么幽怨,说:“回个短信好不好。”真的对不起,我一高兴就昏了头。因为故事回来了呀!只要她在,我的目光就离不开她,她就会像一个闪闪发光的小星球一样欢喜得让我合不拢嘴。在饭局上,我远远看见她,她就奔来迎接我,我们冲过去结结实实地撞在一起,是撞的哦!她又给我买了一个粉可爱的缀满蕾丝,打着一个大大的蝴蝶结的包包,(我想不出我什么衣服能与之相配)简直像是小公主的。(给我买礼物的通常都是这帮女生!绿妖这回送我一个里面有昆虫的坠子,非常精致,也记得给带我意大利电影的半张碟,弄得我不太好意思,她总是给我意外袭击)故事说我就是她的公主。 吃完饭去唱歌。绿妖喜欢万芳和黄小琥,倚马照例是没有她不会唱的,一曲誉满香江的《上海滩》依旧是万人倾倒,三好是假王菲,更生喜欢刘若英,而故事呢?我和她第一次唱歌。她唱的一首歌,叫《羽毛》。歌词是这样的: “多么沮丧世界并不像童话,王子公主很少喜剧收场,不是只要够勇敢够善良,就会有仙女帮忙实现愿望。慢慢懂了其实失恋是一种力量,因为孤单可以让人回想,是在哪边该下车却没下,才到了一个不想到的地方。有时候爱是粉红的羽毛,谁捧着都有微笑的眼角,才看它在手心沉沉地睡着,一起风就醒了,那么轻飘飘地走掉。我觉得我是雪白的羽毛,向往着超越自己的渺小,成为寂寞城堡关不了,能带给人幸福的青鸟。” 这就是我喜欢的故事。她不盲目相信童话,也知道不美好的现实,可是她既不仰赖谁的成全,也不失去希望,她不要做公主,要做青鸟——她还要把幸福分给别人。 唱歌的时候,要是遇到不会唱的词或者唱不上去的调,我就会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好,故事则会调皮地吐吐舌头,然后勇敢地“啦啦啦”唱下去。 她切掉了我唱的《爱上你给我的痛》,她不要我唱怨妇歌。 我和绿妖这对twins一起唱了《不换》,和倚马、绿妖完美合唱了《我就是喜欢你现在的样子》。我们大家一起唱了《明天心也要做伴》,气氛迎向。 和故事合唱的是《后来》。 我们肩并肩站着,靠在一起,面向着一个方向,她在我的右边,亲昵地揽住我的肩头,我就把手递过去,握住她揽我的手。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们也不用私下说一句悄悄话,可是我知道,我们在一起了。又在一起了。 我们是这样亲爱的小姐妹啊。 和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便是聚少离多,不会觉得相见是旅行的一站,反而觉得短短一秒已经是到站回家。我们的心把对方当作自己真正的家。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归属感。 长大之后,朋友之间不像小时候只是清谈,多半是凑在一起吃饭、唱歌。肉入口,情入心,有举案大嚼的时候,也有恋着说话、打烊也不肯离去的时候,举筷之间,吃已是一种境界。饮食,到最后,饮的不是酒,是一种心情,食的也是一种心情。唱歌,唱的也是一种心情。声为情所役,每一首必定要点的保留曲目,那里面,其实都是我们自己的心情投射。 一年之前,我还固执觉得对着麦克风唱流行曲是一件傻事,现在已经学会体会那些平庸的娱乐里头,也有深刻温暖的蕴味。就像吃牛肉炖大白菜一样,自有它甘甜浓厚的味道。(写到这里我有点饿)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把我唱给你听(2) 我把我唱给你听(2) 看着“钱柜”包厢里我的猫耳朵被大家抢着戴来拍照,举着啤酒瓶子轻轻碰撞,扭来扭去做风情万种状……回来的车上,我对车里的女孩轻轻说:“如果北京没有这些女孩,我真的没什么留恋。” 是这样的。 说说唱歌。以前,我很在乎别人的品味。不折不扣,我是一个靠品味来识别人的人。和陌生人聊天,先问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听什么音乐。一旦发现品味低俗,立刻撇清,拒之千里。 可是,你就是一个坚持不懈推荐了一万遍《悟空传》给我读,说《大话西游》我不喜欢是因为没读懂,然后还发刀郎的《情人》给我听的人。起初,我坚决抵抗你的腐蚀,嘲笑你的品味,一点也不肯尝试那些我觉得肤浅无聊的东西。 你总是说“我觉得你应该看看现在流行的东西”,或者“你起码应该听一听很多人都喜欢的歌吧”。苦口婆心,婆婆妈妈。第一次去借周星弛的碟,我纯粹是被你烦的,也是单纯想让你高兴,于是勉为其难钻进一间路边的小破音像店,在最下面积满灰尘的架子上,找到了你一定要我看的《大内密探零零八》。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感觉到我在变化:我对自己说,看看你自己吧,疯女人! 可是那个破绽百出的电影里,我读出了一对贫贱夫妻的故事。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你总是说,在我写字的时候,想去下一碗面条给我吃。 我想,我大概永远不能完全认同你的某些品味,(就像现在我还是不听刀郎一样。)但是我能认同你的立场。是那回,有人写了一篇文章,说什么样的人在听刀郎?司机以及司机捎带的领导之流。你读了有点委屈,(说了半天我才明白,)委屈的不是作者不喜欢刀郎,而是文字里有居高临下的味道。 我突然懂得你的意思了。 品味如果说有高下的话,高固然是种选择,低也是一种选择,很多时候,甚至是更多人的选择。有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但是拿自己的选择比较别人的选择,得到优越感,比如精英知识分子的那种,就不太好。 我自己之前就是如此,现在有点惭愧。 前天来北京的夜里,火车上,我连夜读了《悟空传》,虽然又杂又乱,但是是有大气魄和大浪漫的,而且有我非常激赏的浪漫精神。书是我自己主动买的,这一次,没有勉强。 从俗,不是一件坏事情。出世,或者入世,都要欢欢喜喜。能上,也能下,听歌剧《悲惨世界》能真心被打动流下眼泪,而从剧院出来在出租车里跟着司机听评书《康熙群侠传》,并且兴致勃勃地跟司机讨论:打死了人,这孤儿寡母的告还是不告? 我想,即使你真的喜欢刀郎,这也没有什么不好,顶多就是你在出租车里能和着司机一起摇头晃脑。 如果说,你有一个优点是我最欣赏的,大概就是你作为一个人,有很广阔的胸襟。(其实,我特别不愿意这么说,因为寻找你某一个优点作为最好的,挺难的,就像走进一个繁盛的花园,你问我最美好的是哪一朵?我的眼中满满都是花。)我拿四个字形容你,是“随和独静”。 随,是随意,随心,不强求;和,是和谐,和乐,与人同乐;独,是有自己的想法;静,是有点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意思。我觉得是一种境界。 像我似的。(不是借表扬你来表扬我喔!)虽然,我是个爱热闹,活泼,咋咋呼呼的人。但是我是能静下来的。或者,我的心里,某一个地方,是有一湖静水的,我能沉下去,潜下去。对每一个真正写字的人来说,这是必然的,因为书写,本身就是自己对自己,永恒的倾诉。写作是孤独的。 但,也是快乐的。 就像我的爱一样。 我给你写信的同时一直在唱歌。最近也老想着,要唱什么歌给你听。并不是生活顺利。其实最近很不爽。我无意中伤害了一个我不想伤害的人,出版社又让我继续修改我的书,本来已经准备印刷了,还有,编辑说我的人物稿子写得不够绚丽,要向《看电影》学习……前天晚上,这些电话一起袭击了我。我原本在大商场里高高兴兴为故事挑选礼物,一下子就沮丧起来。 我无力地蹲在电梯上,随之而下,头顶是百货公司圣诞前夕辉煌明亮的灯和花花绿绿的装饰。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可是,亲爱的克莱德,我现在又开始大声唱歌了。生活不如意,所以更加要唱歌。 我把我唱给你听。没有歌词,没有头尾,上了路,就辽阔地响起。太高的地方唱不上去,走调走得找都找不着,也许是一首寻常的流行歌曲。 但,我要把我唱给你听。 ps:啊,我忘记说我爱你了!我有多长时间没说了?有没有五个小时?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1)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1) 亲爱的晓微: 我的身体终于跟我发出了警告。旧疾复发。无名肿痛,却没完没了。我开了一堆药,妈妈和我一起去的。顺便去查了抑郁症,我发现我抑郁,郁躁症,强迫症,还有轻微的神经衰弱。怎么查的呢?对着电脑做题。比如:“你是不是时常想到生与死的问题?”(废话,艺术家都考虑生死的问题)“你是不是时常觉得你和别人不太一样?”(那是,每个生命都是不同的)“你是不是总觉得你的想法很怪异?”(从小到大,别人都这么说我呀!)“你是不是胃口不好,对很多事情缺乏兴趣?”(失恋的人,胃口能有多好呢?会真的生机勃勃吗?)查抑郁,要做五十道题,查精神病,要做五百道。我想,我把五百道这种白痴题目做完,确实会变得神经。妈妈小题大做地要给我开药吃,贼贵,我说得了,吃完我会变成自闭。 我自己治疗自己。 首先,我决定改变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定要在中午起床!绝对不能拖到傍晚。暮色沉沉,我对着电脑,晚餐没有着落,那时候我都想死。我觉得我选择了全世界最孤独的职业。 我一定要在晚上三点之前睡觉,不能拖到早晨八点。下午有太阳的时候,我要我自己出外散步,打扮得粉可爱,决不邋遢。要运动,要使劲喝牛奶,喝水,大量吃水果。我要自己每天和父母一起吃起码两顿饭。每天要洗澡。洗完要记得吹头发。 我不能一晚上写一万三千字了,我的脖子疼得总让我龇牙咧嘴。我努力让自己分成两天写,一天写七千。大约十五场到二十场左右。我给自己弄了一个闹铃,每三十分钟响一次,我就起来运动我的脖子。 我现在完全不能伏案写作了。必须靠在沙发上。 起色,或许是有的。最近痘痘奇迹般地都没了,我变得出奇白皙。 其次,我要自己读那些简单的,光明的,青春的东西。绝对不看反思婚姻和所谓爱情的东西,绝对不看。我读《绿山墙的安妮》,读各种各样的漫画,像《棋魂》,我租动画回来看,我买了一堆日本偶像剧,每天看两张。剩下的时间,我看可怕的《康熙微服私访》,说实话,写得不过如此。 我读《哥特文化的起源》,读《历史上的占星学》,读《变焦镜头美学》,这些东西真远,真好,他们真安全。怎么观看图画,所谓的视点,自然不代表真实,很好就是不好,刻奇不是坎普……我又开始大量的阅读。 昨日,我去了你们家,拜访你父母。你妈妈和我一向很有话题(你妈妈说了,因为你没有我成熟,所以和我更有话说),我一直在反省,为什么我和大妈级别的人总是很有话说呢?我看你妈妈精神倒是好的,不过病情似乎不轻。我真希望,你妈妈和我妈妈,都一点儿毛病没有地活下去。 你妈妈说了好多你现在的事情,我都不知道,比如你要买职业装,比如你看不惯的一个同学,比如你费心烦心的事情……这些,你都再不和我说。我突然,突然觉得非常寂寞。我坐在你的房间里,看见我的旧书在你桌上,我送你的巨大的尼蒙在你的床上,我看见我的信整整齐齐放在你的抽屉里,我突然觉得非常落寞。 我们的生活,再不像过去那般联系紧密了。最琐碎的,最平凡的,烦恼你,折腾你,你关心的,你努力的,那些事情,都和我再无关系了。我开始刻骨内疚:我知道我疏忽了你,一直如此,抱着电话总是不停说自己的事;我开始回想:我有没有打击你,嘲笑你的价值观,跟你说那些无聊的努力,比如入党这样的事情很没劲?我有没有强势地把我的想法拿来灌输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2)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2) 晓微,我想跟你道歉,我初二那年,有一回考完语文,你考得不好,我还洋洋得意地跟你对答案,跟你炫耀。我内疚了好多好多年。我太张扬自己的光芒,而你,一直甘心做我光芒阴影下的那个人,一直做被同学当成“就是和张珊珊总是在一起的”的那个女生,我总是质问你,拿我的泼辣问你:你为什么不反抗?如果你不想要。 我不该这么任性的。 晓微,我坐在那里,觉得好不甘心呀!你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一生中最爱的人,你是这个世界里最善待我,最宽容我的人,只有你从不从不背叛我,从不从不放弃我,你从不会要和我拉开距离,从来不觉得我麻烦,可是,我们就像这样,逐步疏远吗?就要这样淡出吗?我知道我们依旧要好,你仍旧乐意分享我的喜怒哀乐,可是,我们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亲密无间了吗?你过你的,我过我的。然后我们都“还好”着。说真的,我厌恶成年人之间的分寸,距离,那些保护自己的膜,那些墙壁。 你妈妈一边整理锅台,一边问我:“你这么多年,在北京,有代替晓微的好朋友了吧?”我想了一想,很肯定地说:“没有人能取代晓微的。” 突然觉得非常伤感。 你从来不爱读我为你写的这些信,因为你说,不是写给你的,而且,你不上网。可是,亲爱的,我除此之外,不知道能做什么?除了给你继续写信以外。我是最强大,和最弱小的人,我的表达,这样丰富又这样单调。除了写字,我什么也不会做。 我坐在你家里,和你通电话,跟着你妈妈说家常,心里却落寞得快流泪了。 你妈妈问我:“你说人际关系那么复杂,外面的人又很厉害,晓微能受得了吗?”我说:“当然能,她连我都受得了,还有什么人忍受不了呢?” 其实,你可以和我商量的。很多事情。别小看我对世界和生活的了解呀!我其实知道一些人情世故的,起码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争第一名,做好自己就够了,还有,你一直都很努力,很努力。 为了你,我想把自己弄弄好,这样,你才敢来和我说呀! 最近我开始寻访旧的。旧的人,旧的处所,旧的东西。我去了我们的学校。先去了新校园。我的小学同学在那里教书。临时起意,我抬腿就去了,新的校园规矩,气派,巨大,一个年级有二十六个班级,人山人海。我的目光四处搜寻小帅哥。现在的高中男生穿得很时尚,很运动,个子又很高。我又像以前一样蹲在台阶上看男生,然后吹口哨了。呵呵。我穿着桃红色的大毛衣,里头是白色t恤,牛仔裤,球鞋,彩色鞋带,头发一边绑一个小鬏鬏,一个用草绿色扎,一个用紫莓色。可爱得要人命。我为自己还能混迹在高中生中高兴得要命。(其实,估计那些孩子正在纳闷:哪里来这么一个奇怪的人呢?) 我的小学同学教化学。我隔着楼层,见她中气十足,十分有气势地训学生,我偷笑到喘不过气来。她真像模像样的。我真觉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明明还觉得自己没毕业,可是我的同学,都做老师了!就像我的大学同学马上要生孩子了一样。却觉得离我的世界好遥远,好遥远。我很庆幸,我还能伪装成孩子,没有人逼我立刻长大。 去看了高中时候的班主任。那时候我轰轰烈烈的早恋弄得他好头疼。老师似乎总没有我们变化大,他依然是老样子,不过更亲切了。在老师面前,我很局促,似乎有把柄在他手里似的,寒暄完,就准备走了。他突然问我:“当初和你……和你的那个高一的,你们现在还在一块儿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3)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3) 我就说:“你不知道当年是你拆散了我们吗?这么多年,我都很怨恨你。” 老师脸色一变。 我哈哈笑着说:“开玩笑啦!” 老师也笑,说:“早恋是没有结果的,我们当初都和你们说了,你们当时不懂,现在知道错了吧?” 我于是不笑了,我说:“老师,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错了。” 十七岁的我,也一定会这么说。 我知道,我隔着这些人,这些校舍,这些时光,我在看他。 他在这些之后,对我微笑。 今天去了旧校舍。是和朋友一起去打羽毛球路过的。天啦!荒凉破败成那个样子,我简直不忍多看,校门被拆除了,整条街道都好凄凉,我不停说,这里这里不对,那里那里不对,却发现,自己也已经不太记得,那些对了的景物,该是什么样子了。 锯断了教室前面的那棵树,我曾经痛哭。 那些我叫做幸福花的小花,连同花圃,全都不见了。 我们曾经躲在后头,偷偷亲吻的那棵老树,只怕也不在了吧? 就像他,已经也不在了。(童言无忌!) 你和我一样喜欢青春片,偶像剧。你叫我去看《h2》。对不起,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不忍心看安达充。我最近看《橙色岁月》,一群年轻人,毕业当天,对着夕阳对着未来许下心愿,要变得更强大更坦诚更值得倚靠,很傻是吗?可是我依旧感动。 我知道你也会的。什么时候,再一起看吧。 也看了著名的《宠物情人》,一个女强人豢养了一个宠物小男生,这是我多年前的梦想。不过我觉得松本润,实在不够帅。我要是豢养一个男人,我也要喊他moumou,我觉得这名字好可爱呀。 真不凑巧,我去南京签售,你却偏偏去了上海。本来想把书亲手给你的,然后告诉你,是为你写的。可是却要错过了。真想和你一起见证我梦想实现的时刻。只有你知道,冬天的夜晚,冻得手足冰冷还在写着写着的那个小女孩的梦想。 我很期待去南京呢!南京那票朋友也都联系过了,大家要一起黑皮。我要去过去的漫画店,音像店,我要去次中山植物园。我不要见南京的那个人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你肯定也这么觉得。 对我来说,一个人,就代表一个城市。 上海,就是你。 而北京,哪怕我不够喜欢,但是只要有我现在那票死党烂在那里,就算我再厌倦北京的大,我还是会施施然回去的。 告诉你我现在的两个烦恼: 第一,我最近日子很舒服。每天睡到自然醒,吃到十二分饱。妈妈在家里把我像菩萨一样供着,四处寻些希罕果子喂我。我害怕签售时,读者会指着书里的照片对我说:“叫真正的柏邦妮出来!” 第二,其实,我对新书的宣传,真的有些厌倦。喜欢的人买好了,其他的,真不想罗嗦。到处吹嘘我自己,我都替我自己害臊。 晓微,别替我担心,我已经不会每天都哭着睡着了。心碎不只一百回了,对待失恋,我十分有办法。自己都能总结出周期了,我还准备画一张折线统计图咧!越悲伤的时候越嬉皮,我常常对着镜子冷漠地自嘲。你知道这是我最后一点骄傲。 我现在还有力气,说,我的心,不习惯幸福。 替我自豪吧! ps:最近有人跟我说,真的邦妮的故乡在德州,你知道吗?我惊喜地问,是德州扒鸡吗?别人无奈说,是德克萨斯呀。我很羞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老天的一颗好珍珠(1) 老天的一颗好珍珠(1) 亲爱的晓微: 我现在是在火车上给你写信。卧铺车厢的人都睡下了。只有一点微弱的光。我的电脑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电了。我高高地爬到上铺去,手足并用狼狈万状。亲爱的,我想给你写点字。天亮了之后我们就能见面了。我是为你才匆匆回家的。但是现在我就想给你写点字。在黑暗里我在想要给这封信一个好题目。你知道我的想象力是很贫乏的。但是这几个字就在我黑沉沉的脑海里一亮一亮的。晓微,我想你是老天给我的一颗好珍珠。 晓微,这五天的假期会是你最后的暑假了。你说要赶在七月一日之前就去上海的公司工作,我晓得你是想新鲜人,想勤恳一点。可是亲爱的,你再也不会有假期了。职场的茫茫大海,你跳进去,再也不会有个头了。所以,别着急吧。 为了回来见你,我推掉了章子怡的采访,可能也要错过张震的。最近要写的稿子是关于赵丹的,我准备回家以后就要开始找他的电影来看。《十字街头》《马路天使》《林则徐》。不能随便瞎写的。他是老前辈。外国的明星可以乱扯,但是写这样的老前辈要是出了错,是会被笑话的。而且我喜欢他。 晓微,最近半个月漫长如年。我经历了一场与我无关但搅乱我生活的死亡。与其等待动荡,不如一手促成它,并且在动荡中安心寻找。我促成了一段动荡。我亲眼看见了一场绝望。我最终得到了答案,虽然不是我想要的那么好。爱死灭了。我坚强地面对了,尽我所能,没有崩溃。我用自己的双脚把自己支撑着走了回来。亲爱的,请为我骄傲。我病了,昏昏沉沉地躺了三天,瘦了七斤。我在一周之内把体重吃了回来。接触我所能接触的所有朋友,我汲取所有暖。我把生活过得像万花筒一样。朋友支撑了我,而我也支撑她们。我没有向任何人诉苦。当她们来看望我这个病人时,我坐在床上兴高采烈地讲段子讲个不停,我觉得我就该这样子,也不该瘫在床上哼哼唧唧。 现在,我又要站到你面前了。每一回见你,我都要重新审视自己。因为自己一天比一天成熟世故而感到难受,又因为能够有你,能贴近你,能找回过去的自己的一点纯真,而觉得庆幸。晓微我喜欢你的和谐。你几乎一点都不挣扎地就从学校走到了社会。也许,你内心也是有蜕变,挣扎和成长的,有时我有点委屈我感觉不到。但是有时我又想,或许你也同我一样,只想把我所熟悉的你自己带到我的面前。和你在一起,我才算休假呢!我整年都在放假,整年都在工作。已经丧失了周日和平常的概念,也对一切节假不再敏感。可是我还坚持像在校的学生一样作息,坚持给自己过寒假和暑假,一定回家。别人嘲笑我,干吗一定要和学生挤火车呢?我就baga地傻笑,说不出原因。 晓微我只想在你面前说我累。有时我真的觉得自己很累呢。就是病还没好利索,我在家边的一间宠物店里,和店主聊天的时候,突然接到制片人的催稿电话。因为生病,我有那么几天完全没写。我没敢说没写,就硬着头皮编造说已经写到多少多少了。然后挂上电话之后,紧张害怕地哭了起来。我就坐在宠物店里,大哭起来。怕得不行。晓微,我不害怕很多东西:我不怕蟑螂老鼠,我现在知道我也不怕死魂灵。但是那个时候我怕了。就好象遥远的高中时代,明日就要考试可是书一点都没念,那种发自内心的慌啊。像是饿。空空地挖心挖肠地饿。我哭了一会儿,就回家去了。一口气写了好多,才觉得渐渐心安起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老天的一颗好珍珠(2) 老天的一颗好珍珠(2) 晓微,为什么最近每个人都在问我接下来要干吗呢。他们明明知道我没有想。我就像三年前一样,知道自己一定会写下去的,至于写什么或者怎么写,或者一些写作计划和人生步骤,我完全没有想。在日本,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叫做freet。是他们生造的词。没有想过要长久地工作,不想进大的单位,没有目标地漂浮着。说我们将是未来社会的最大隐忧,将造成社会竞争能力的下降。真好笑,我明明觉得我有好大一个理想,却成了所谓游手好闲的人。 自由职业,大概在别人看来就是无业吧!今天一个旅游公司打电话来做市场调查,也就是推销。听说我的职业是“自由职业”,立刻热络的口气冷到了南极。我可不想傻兮兮地追加说:“其实我养得活自己啦!”那才像个白痴。 晓微,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又能静下心来读书,也能好好看电影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这么长久以来,我非常想看,并且主动去找看的电影是《杀人的记忆》。一旦开始,就不能停止。我蹲在地上翻找我的箱子,发现我居然屯了那么多好电影在那里,却自己默然迟钝地搁浅了它们。我一点也不记得我买了《名誉受损害的卡特琳娜》、《疯狂夜》、《生命宛如幽静长河》、《神甫》。这些都曾经是我朝思暮想的好电影。对电影的热爱,好似在我心底慢慢苏醒过来。因为马青皮要去考研,她整日严谨苦读,无意中也给了我好的带动。我又能啃得动大部头的电影理论书籍了。虽然说,我不太肯让这些理论苍白我的文字,禁锢我的看法,但是,我敢说,它们还是有些用处的。 没有爱情了。好象也没有了。我再写字的时候,觉得羞愧。我想象着我光裸着站在我的读者面前,我觉得羞愧。对不起,你们所期望看到的,在我身上获得的力量,爱的能量,现在缺货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们。我对你们感到无比抱歉。这使我不敢轻易下笔了。我时刻处在无爱的恐慌中。我每天都问自己:“是暂时这样吗?还是会永久这样?”我拼命告诉自己,拿自己过往的丰富经历告诉自己,会好的会好的,但是我底气不足,摇头叹气。如果没有了爱,我还能写什么呢?我知道我还能写一切。我从来不是只写爱情软趴趴的言情女作家。我还有我那一点点智慧。但是一个只有智慧没有情感的女人该是多么可憎啊。 晓微,我知道你该说我傻了。你要告诉我说,我的力量都还在我的心里。我对写作的热爱从来都没有熄灭过。我的那些爱,不断被损伤受挫折的爱,只要给它们一点点光,它们就会迎风迅猛地长大膨胀。它们会像午夜里偷来的豌豆一样,一直长到月亮上。它们会像星星一样,像熟透的无花果一样静静地落到地上。我心里的那口泉,就会在那个时分悄悄漫溢出来。而我现在所需要做的,只是安心等待。 晓微,我知道,青春还在。我还是决心,宁可被毁灭,也不要被打败。什么东西都不能和青春相比。有时我认真怀疑,青春究竟有什么好的?我们说了一卡车一卡车的傻话,做了一火车皮一火车皮的蠢事。我们任由指引,我们听从内心冲动。我们不想“该不该”,只想“愿意不愿意”。结果就是这样——我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重创。可是此时,我仍旧觉得没有什么能与我眼下的青春相比。中年人成了生活的抵押品。老年人被扔进了破烂杂货间。青春可是生活的主宰。青春有一个等待他去统治的王国。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国王,可是太多人像许多国王一样,死在流亡中。他们的疆土,至死也无法抵达。 我不用挽回我的青春。这已经使我比许多人都更幸运。我已经挥霍过了,总觉得还有大把可以继续浪费。但是我宁可眼下节制一些,珍惜一些。我想,这是我还不算太蠢的结果。该呐喊的时分,我知道我还是会喊破喉咙。人是很难改变本性的动物。但是好在,成长若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我们慢慢会学习甄别。 不是所有口号,都值得呐喊。就像不是每场革命,我们都要投身。爱情,和革命一样。 晓微,那些怨恨已经渐渐在我心里消弭了。我不再记恨,是为了让自己放下。我不能永远在心里养着一条毒蛇。我不能每夜起身,在我的花园里栽种荆棘。即使谁也不需要我的宽恕,我也要宽恕。我为了我自己。即使我没有一个人可去爱,我仍旧要爱。为了我自己。我每天都跟我自己说:“今天我必须把爱留存心间,否则今天我怎么过?”我仍旧发自内心地热爱现在的我,爱我自己所有的光荣与梦想,爱我自己所有的错误和耻辱。我仍旧像一个战败的老兵一样骄傲地站着:你们看!我仍旧拖着伤残的躯体,站着!那面满是炮灰和洞眼的旗帜仍在,我仍站着。 是的,我是一个可耻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注定要不断失望的唯美主义者,一个信奉爱为宗教的人,……一个酸溜溜的文艺女青年,一个愚蠢的家伙。管怎么称呼我都好。 而我,乐观的时候,我相信我还能奔跑。我才二十三岁。我的颠峰没有来到,生命中最好的年代还没有来到。爱人肯定会有的,我的要求一向不高。我肯定能滔滔不绝地写下去,就像我打生下来就无法改变我滔滔不绝的说话一样。 晓微,明天就能见到你了。我想继续抒情,继续排比,继续满怀,可是我的苹果要没电了。我可不想,它像一张绝望的脸,缓缓在我面前闭上眼睛。有时生活就是这么扫兴。不过好吧,让我们一起原谅它。晓微,无论如何,我也想做你旁边的一颗好珍珠。人生如海,病蚌成珠。让我内心的苦难总有一日暖暖发光。而你,生来就是珍珠。你不需要苦难。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1)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1) 亲爱的晓微: 现在是早上三四点钟。男人们聚集在我的屋子里看世界杯,我躲在一个小角落里给你写信。刚才下了一阵小雨。我整夜开着窗,不怕那些蚊子的袭击,只为了能吹到那些夜空气。这种夜晚使我想起我的家乡,想起我们家楼下那些合欢花。在这样的夜里一定粉红的开着,被雨水击打了一地。 我特别喜欢北京下雨。这个干枯的城市,除了尘暴,缺乏一切自然景观。另外一种东西,比如说,政治的力量,似乎威慑了一切。吞食了自然的法则,自然的力。所以,我喜欢看见狂风暴雨,看见下午微晴的天空。这天气如此的反常,像一个脾气暴虐的人,让我开心。这么湿润,这么多的雨,这么晴朗,加在一起,简直让我觉得我是在云南了。 你说你现在看不到我的博客了,这真让我遗憾。不过也不是很大的损失,最近我写博客不是很来劲。没法子,自从博客得奖以后,他们给我寄了一个协议。详细规定了我应该最少多少天更新一次??这让我老大的不高兴。多少天写一条博,是我自己的事。爱写不写,是我的自由。怎么说呢?写博本来是不务正业,是偷着写的,像偷情一样隐秘又刺激,好家伙,你现在给我规定了一个法律义务似的东西,一下子就变得没劲了。 不说这个。我的毛病一直是写得太多。所以,我不担心我偶尔少写一些:就当是暑假休息好了。并且,我的剧本,正以这两年罕见的速度在行进。我又开始可以疯狂叫嚣我是西直门外第一快手了。呵呵! 写什么呢?日记。无外乎是周边的事。不外乎是我的家人,我的男人,我的猫。之前,我最最恨那些整日贴自己宠物照片的人,好没意思!之前,我最最烦那些整日嘴巴里都是自己男人的人,好没出息! 近来我正变成了这样没出息和没意思的家伙。 怎么办呢?世界八大奇迹,五千年的文明,凡高或者毕加索的真迹,雷若阿的电影……这些,都比不上狭小丰足的二人世界。不,我们是三个人。 猫是非常聪明的。它有自己的表情,习惯,兴趣和作息。并不因为人而改变。很多人喜欢猫,就是因为它的个性。我们日常唤它,它从来不理会我们。我一直以为,它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但是在外头,我们喊它,它立刻就来了。它其实还是知道的。 对了,我们几天前,在后海消磨了一个完美的下午。我的男人和我的猫。给大家发了短信,希望大家都来玩……却发现全世界这么悠闲的,也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大厨给胡美丽头上用眉笔写了一个王字,它就真的以为自己是老虎??对着一条大狗就扑了过去??让我们跟着胆战心惊。 我到底是忙,还是不忙呢?说起来,应该说,在一段时间内,其实是非常忙的,但是眼下,总是不算很忙的状态。但其实还就是闲人。比如说,每天,我一定会和胡美丽玩大半天,一定会和大厨聊大半天。玩的时候袒露着肚皮。 说到肚皮,我最近真的是胖到了让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地步。无关乎美丽与否,已经到了我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体重的上限。但是大厨仍旧今日轻松地做出了之前没有做过的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那么诱人……我的天。我不提减肥这两个字。太矫情了。没有比喊着减肥同时吃个不停更罪恶的了。 人家说,太安逸的生活才会让人发胖。太过幸福的爱情才会让人发胖。本质上,带一点苦的爱情才最让人疯狂。我基本上同意。我讨厌发胖,讨厌安逸。我一直欣赏痛苦和疯狂。我吃的苦头太多了。我也已经动荡了太久。眼下,我就像一个流浪者一样,对我的安逸,我的不知短暂或者长久的安逸,充满了抱怨,同时充满了感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2)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2) 即便是在他身边,我也分秒不停地想我们之间的事。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呢?被博客省略掉,藏匿掉的,无疑有许多生活的真相。那些真相都是沉沉压在我心头的石头。我无法抛弃掉。写出来的,在缝隙里逃窜出来的,都是轻,都是轻飘飘的东西,我们称为“幸福”。我用很多时间自问,我并不知道答案。 我只知道,我不算不幸福。这大概就是幸福。 或者,就像我的生活,我并没有过到我理想的生活,但是,我也并没有过到我并不愿意过的厌弃的生活。我曾经在几年前说:“我要永远保持对生活不满意转身就走的勇气。”我想,我现在没有那么任性了。 生活,不是两分法可以解决的问题。幸福?或者不幸福?还是有一点点幸福?还是比较幸福? 对于我身边的男孩。我总是不想说太多关于未来的事。因为我还是在害怕的。那些生活的默契,总是让我在幸福的同时害怕。因为我知道,那种默契就像你的皮肤一样,血淋淋的扒下来的时候,该有多可怕。我们,太亲密的我们,和那种一周只见一次去看电影的情侣,是不一样的。我们是在过日子呵。 晓微,我真的很想对克莱德说,我理解你了。第一,因为寂寞和别人在一起,不是可耻的。没有什么比寂寞更强大了。第二,我想说,我明白了,生活伴侣也是很重要的。谁说爱情最伟大呢? 其实,在我脑海里,我想了无数回,如果我遇见一个更加优秀,一个更加懂得我和懂得艺术的男人或者男孩,我该怎么办呢?我想,起码是现在,我是无法放掉我身边的男孩。我不能丢掉他不管的。真的。那种叫做责任的东西,我过去一直鄙视和逃避的东西。它真的在那里。当你把一个人接纳进你的生活,当你放任自己成为他生活的重心。相对的,你就需要承担一些责任。 所以,我很难说我在“爱”这个男孩。爱这个字,曾经被我那么轻易地说了无数次。我对他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了。有时像对我的孩子。有时像对我的兄弟。有时他是一个陌生人。有时他是一头小野兽。他当然是我的情人,可是有时他也似我的姐妹。他安于在我身边这乏味的生活,他乐于为我做的那些改变。他给了我数不清的拥抱和烦恼。我不愿意用“爱”来形容我们之间发生的,以后也不愿意。我们在一起,这就够了。 其实,晓微,我想你知道我其实是悲观的一个人。并不是那些失恋把我变成这样的。不如说,是我的悲观造就了我的那些失恋。而后,那些失恋助长了我的悲观。我满心猜疑。忧心忡忡。所以,每一个恋人,能够让我再度开始相信,让我相信这个人真的在乎我,已经是越来越不容易。他能使我相信。最低的要求,我总是对我自己说:起码,我真正快乐过这阵子。 晓微,真高兴你说我写得比以前好。我知道你不会对我说谎。最难过我自己这一关。我一直觉得我写得不如以前了。我一直担心那种最真实的最勇敢的东西,已经从我的油嘴滑舌里失去了。我无法停止大量的写字,同时,我无法停止我的害怕。过去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满足感能持续的时间,远远长于现在。但是我拿出过去的文章看,即便是很得意的,我也觉得写得很差。读者们夸奖我,我知道,是因为他们喜欢我。我特别怕他们是出于善意,不愿意打击我。所以,你的肯定对我来得特别重要。你在我心底,一直是近乎信仰的一种力量。我相信你的眼光。我相信你不会说谎。就像我相信我自己,会永远喜欢你一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3)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3) 那天你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开一个冗长的剧本会。八个小时的漫长时间,还必须默默微笑频频点头,真是把我搞崩溃。就像一个上下午一起上的考前总动员一样??中途偷偷出去吃了几块曲奇。回来已经是三点,所以没有给你打过去。但是那天晚上,我一直和大厨说你的事,说我们的事。 我想,我真的可以自豪地说,只要是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每一个男人,都一定熟悉你的名字!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你在电话里说到近期的沮丧。说到这种工作的无聊。以及企图改变又不敢舍弃的生活。你说,你想以后每个礼拜都给我打电话。想叫我鼓励鼓励你。我才发觉,其实,就像我把你当作某种梦想的一部分一般,你也把我当作支撑自己的力量。这让我特别感动,特别高兴。好似我的存在更接近你的理想一般……光是意识到你这么想,我就很高兴了! 可是亲爱的,我鼓励你什么呢?我知道你一直很努力地活着。堂堂正正地,不损自己原则地活着。我知道你一直在看自己喜欢的东西,那些各个国家最好的电视或者电影。你也有在听音乐。你经常和以前的同学或者朋友一起出去。你最近给流浪狗组织递交了义务劳动的申请(虽然人家不见得搭理你)。可以积攒一大笔钱,买一样真正值得买的东西。或许,你这样的生活不是什么理想的生活,但是在我看来,你是一个一直活得很地道的家伙!比很多家伙,地道上一百万倍! 我想,也许,我的生活,在我看来垂头丧气的生活,在你看来,也是如此。这就让我更高兴啦。 说到生活令人失望的部分——编写无聊的电脑程序,和编写自己都不相信的剧情,你觉得哪一样更没劲呢? 生活最让我失望的,莫过于暑假已经不存在了,这个事实。没有你在的暑假,就不是暑假。即便我可以一厢情愿的回老家去,给自己放两个月的假。但是没有你一起吃龙虾,没有你陪我晚上去借漫画,没有你和我挤一张小床,没有你和我一起去音像店买cd……暑假还叫暑假吗!!! 我无限怀恋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些真正的夏天。 理想的夏天,就是我们一起去游泳,还有一条狗。你叫我赤豆棒冰,我叫你芝麻饼脸。我的小猫菜同学,我怀念我们一起去的室外的充满了氯气味道的游泳池胜过一切。为什么那时那么轻易得到的东西,如今却变得这么艰难呢?你在我身旁睡着,而我点着灯读漫画的感觉,仿佛就在我身边。我似乎都能看到你吹气的嘴巴,安详的睡脸。我似乎就能在清晨起来,一起去买菜,你做素菜,我做荤菜,用一个丰盛的水果罐头做一个甜汤,我们招呼了一整桌客人。还有你们家楼下劣质的碟店,我们一起看《美国往事》,我睡着了,你说我不够专业。 亲爱的晓微,完美的夏天就在我们记忆里触手可及的地方,转身而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稀罕做个天才(1) 不稀罕做个天才(1) 亲爱的晓微: 再过一天,你就要回去了。我想,等你回到上海,在办公室看到我的信的时候,应该会很开心吧?就像江滨柳对云之凡说,等你回到昆明老家,准有我的信在等你!在所有的等待中,等一个人最痛苦。在所有的等待中,等一封信最幸福。尤其是一封明知道一定会来的信。晓微,我不知道我会给你写信写到什么时候?大概要到我很老,很老了,再也提不动笔了,到我的心里再也渗透不出一颗水滴为止吧。 晓微,那天和你出去闲逛,你说要重新熟悉这个城市。我们俩,就像要一一验证那些过去一样,名义上是要去买睡衣,其实是将旧路都走了一遍。我去上学的路。你过去学校的后门。大多景物都在,情形都变了。我倒喜欢青年路,又冷清又破旧,但是老样子都在。那些卖真的假的不算值钱的古玩的摊子。我妈妈曾经在那里,给我买了两支玉簪子。那时我还蓄有长发。那些卖猫猫狗狗的摊子。我们俩都跳下车来,我是因为看见一只小黑猫。你是因为看见一只好大的白色萨摩耶。样子长得很正。有凡俗土狗所没有的高贵,又温顺敦厚。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路人问多久洗一次?他回答说,在宠物店洗是五十块钱。晓微。我最最讨厌那些人豢养宠物作为自己生活阶层的象征或者点缀,性质就像贵妇人肩上的毛皮披肩一样。而且,我敢说,如果狗皮很时兴,够档次,他们也一定会披上肩去。 中午我们两家一起吃火锅。大人兴致勃勃地提到一家花江狗肉,说改天去吃。大人说,那只小狗趴在盘子里,雪白白的,有有尾巴,非常可爱。我们俩都一起惨然摇头。爸爸说,真的!只要不说,单是吃,吃不出是狗肉!吃不出来是吃不出来,但是我心里知道。 晓微啊,我还记得这个下午,我们俩无聊地闲逛。睡衣总是选不好。不是样子丑,就是价钱太贵。是给大厨挑选的。他高,很多睡衣都没有他的尺码。为了一件总是不合身的睡衣,我们俩走了那么远。心里不是很愧疚的,因为小时候起,你就陪我,总是走那些冤枉路,给我喜欢的男孩子挑选礼物。你还记不记得?我最初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卷头发像猴子的那一个,你跟我出主意说,要我送我自己用旧的眼镜给他做纪念。现在想想,晓微,你真比我还天真。你心里老有很浪漫的人,虽然你看起来那么实际。 那时候,我们俩十四岁吧? 走到青年路头。我看到那个油炸串子的小摊子。据说因为炸东西的油混合了鸡油,鸭油,猪油,所以炸的特别香。我第一次吃这种街头小吃就在那里。小时候家教严,不许在外面吃东西。我们俩的零用钱都不多。我记得你们家,每个月你洗碗,赚到零用钱十五块。我大概也差不多。那一点点钱,我们要租书,买盒带,要存着给彼此买生日礼物。很偶尔才会一起去吃街头的零食。最记得有一次,你狠狠心买了最贵的那种巴西烤肉,大概十块钱的那么一大串,偏偏不好吃,你急了,我笑着跟你说,没关系啦,难得看你放血。 你比我少哭。总是为我不理解的事情哭。比如找同学家,去了三次都没找到路,你就哭了。又比如你丢了手机,会在电话里哭。(还是最近的事情)我呢,总是为男人哭。总是这样。 晓微,傍晚的时候我突然问你说:“十四岁的时候,我们俩有没有想过,我们会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问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对面的街道一片混乱的人流。我们俩的车不知道如何掉头。我们熟悉的音像店,浑身在一片小商品的店中,招牌破旧,非常不起眼。问那句话的时候,眼泪含在眼睛里,我差点哭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稀罕做个天才(2) 不稀罕做个天才(2) 其实我已经越来越不滥情了。少年时那种涌动的随时都要喷出来的丰富的情感,如今已经渐渐的消失。有点惋惜。我想我是喜欢那种强烈的渴望。在内心深处纵容自己冒险。安详宁静的快乐总会让我有点惊恐不安,那时候我总是渴望奔赴怪石嶙峋的山崖或者暗礁密布的海滩。如今,这种血液仍旧在我心里,但是渐渐平息下去。我开始珍惜我十五岁的时候唾弃的东西。我开始多多少少觉得那时候的我自己有点夸张了。我想我在渐渐变得普通,因为我再也不因那些特别而骄傲了。 你跟我说,十四岁的时候,我是没有想到要去北京,但是你早已被注定了要去上海。是啊,我看到你妈妈今天骑的电瓶车,还是“上海凤凰”牌。如今我越来越能体会他们那代人,从上海被放逐到这里来,那时候看到漆黑的夜里到处都是浩瀚的芦苇荡,他们的那种失落和绝望。你妈妈说站在上海地铁站,看见那么多的人就兴奋。我也真的理解。她是因为能够再度回到大上海而兴奋。 可是晓微啊,你总是在电话里跟我说“工作是老样子”。你总是懒懒的不跟我提。这次要不是你妈妈跟我说起,我还不知道你去外国银行应聘的事情呢!我当时心里很有点难受:什么时候起,你都不跟我商量了呢?这么重要的事情。你说,其实都是一样的工作,换到哪里都没区别。我们俩最开心的就是畅想我们能开一个宠物店,前店后场。我们来养狗卖。滔滔不绝的想象下去。我说如果在北京开,房租那么贵,得去郊区了。你说,你不在乎上海,不在乎能不能在繁华的地方。我们俩就一直想,要多少钱,多大的店面,谁去学宠物医疗,谁去学宠物美容。你是最最有耐心的人,你什么都可以做,估计到了时候,我也只是叶公好狗,是个指望不上的家伙。 我总是在想啊,晓微啊,你一定很辛苦吧。你的那种与世无争的性格,天然就踏踏实实做事情,不喜欢夸口和炫耀。不爱出风头。你妈妈说你不够上进,我都替你觉得委屈。要那么上进做什么呢? 我最近在读《月亮和六便士》。毛姆的小说我一向喜欢,这一本最著名,又一直没有买到。在你家里的台灯下,我还在读那本书。书里刻画了一个天才。他无法理解,从不解释。毫无心肝,也不感恩。他要了他好朋友的老婆,随意地丢了她。她死了。她的丈夫,一个老实人,再也不会幸福了。老实人懂艺术,他曾经说:“亲爱的孩子,他是有天才的。不要认为我相信自己也是天才。我倒希望我是呢。但是别人谁是天才我看得出来,我从心眼里尊重这种人。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来说,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 他说得很对。就我所看见的天才,没有一个不是纯净,尖锐,敏感的。他们让我赞叹,并且难以相处。如果说,做一个天才,就有资格伤害别人,防碍别人,叫人担心的话,我想,你一定不肯做一个天才。 亲爱的晓微,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一个平凡的人。你那么纯朴,敦厚。你的不知道远远比那些人的知道更可贵。你总是保持着沉默,不向生活索求什么,满足于自己的小小天地,平易温和。我总觉得你比很多人都更知道生活的智慧。即便看起来他们要光鲜得多。 有你的存在,我总是可以蔑视天才。你有你的价值。像你这样的普通人,比天才要可爱得多。你比天才更好,真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你前往何地,我亦前往(1) 你前往何地,我亦前往(1) 亲爱的晓微: 现在是凌晨不到三点,我给你写信。在我挣扎地爬起来之前,我在黑暗中犹豫了许久。我的手肿胀得像去年最严重的时候。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就像灌进太多肉的火腿肠一样,看起来快撑爆了。连掌心的指纹也像被烙印过一样,高高地肿了起来。有时微有酸痛,大多数时候是麻痒。酸痛还好过,痒痒最难过,我不知道是该抠还是该挠,但是完全无法挠进那肉里去。我知道大概是因为之前那个活计,累得我不善;最近这几天,又接连不断的在大量写字的缘故。我不应该再熬夜,或者再写字了。我躺在黑暗中这样跟自己说了许久,但是我还是爬起来了。我想给你写一点字。 刚结束的这个涉案公安的二十集电视剧,虽然结束得很快,钱也给得干脆,但是还是很糟心。那阵子,生活真比生病还难受。最难的几天,还是大厨不在身边,我一个人坚持奋战的时候。他不在家的时候,才发现他平时干了多少家务活。突然,地板上的灰尘厚厚的积起来了,沙发上杂乱的衣服也变多了,垃圾原来是要倒的,猫们原来也需要照顾……就像原来也并不觉得多么重要的一个人,突然就被顶出来了,被凸显出现了,轰得顶出来那么大一个“人”字!我就被这种感动给驱使着,发疯了一样的去天津看他,并且为了不耽误工作,短短一天就来回了一次,在回程的车上,意料之中的发现手更加肿胀了。但是心里还是觉得平安和满足。 大厨从天津回来以后,好几天都在说拍电影的事情。他要回来两个圆圆的很可爱的胶片盒,还有一小段废弃的胶片。他小心翼翼地展开那短短的胶片,并不是黑色的,而且,我才发现,原来胶片不是胶卷哈!当然不应该有图像在上面哈!他兴致勃勃地跟我说:“小熊,你看,这就是电影的胶片呀!换胶片的时候,是在一个大黑袋子里,两边有袖子,把手伸进去这么换胶片的!听说在好莱坞,不需要换胶片,这样少折腾!”我看着他晒黑的面孔发出的那种光,是新知的光芒,我也替他觉得欣慰。是我的任性和执意,让他走到我的行业中,做我想做的事,看他如此投入,有时觉得很安慰,有时又觉得惶恐。 比如昨夜临睡前,他一边脱衣服一边跟我说内心的困惑:“熊,你干嘛要教我那些艺术电影的东西呢?艺术和技术完全不是一回事。只有我们才知道是艺术,别人都觉得是傻x呵呵的玩意儿。大多数人都不认的东西,我们凭什么坚信是艺术呢?”我躺在床上跟他招手,我说:“嘿,你过来!我告诉你什么叫艺术。”他也笑了,露出身体来,跟我说:“你只会教我人体艺术。”问题然后就这样消解掉了。俗世的男女生活,阻止我们把一些问题继续追问下去:有时也不见得是坏事。 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我就开始觉出“饥渴”来。一夜之间,我看了四部电影。是《我心遗忘的节奏》《我为什么命该如此》《摩洛哥》和《迪兹先生进城》。阿尔莫多瓦,说实话,我一直都喜欢不起来。虽然其实他浓烈,怪异,又,喜欢拿颠倒错乱的性做文章,几乎符合了我喜欢的几大指标。但是我还是喜欢不起来。说到底,电影仍旧是很私人的东西。难以解释,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布努艾尔,但是对蔡明亮不感兴趣。我喜欢这个电影的名字,《为什么我命该如此》。仅仅是喜欢电影的名字就买回来看的,大概还有《生命宛如幽静长河》《丧失了名誉的卡塔琳娜》《爱怨峡》《没有人爱我》。继续说这部电影。其实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女主角,那张饱受生活摧残的面孔,有那种被,被折磨,被消耗中间升腾出来的美丽。简单的说,那是一个有能量的人。能量纾解不掉,于是淤积着,拧巴着,积攒着,终有爆发的那一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你前往何地,我亦前往(2) 你前往何地,我亦前往(2) 写到这里,旁边有火车经过。轰鸣声从我耳边驶过。说起来人真的是适应力很强的动物啊!还未搬来的晚上,我和大厨坐在空荡大厅的沙发上,轰隆隆的火车声充满了整个房间,几乎也把微不足道的我们带走。我当时发愁:“唉!以后这日子怎么过呀?”六点四十一班,十点四十一班……不算路过的火车。当时老方劝慰我说:“现在,我们不是和刘伽茵《火车》里的家一样了?”是啊,凭着这种乐观,我如今硬是不太觉得出还有什么火车声了! 继续说我看的那几个电影。我不太喜欢阿尔莫多瓦的一点,也许是演绎的一个故事哈,说他和老谋子一见如故!两位大叔紧紧地握着彼此沧桑的老手,动情地说:“我好欣赏你的电影!”好事的电影杂志拿来做了文章,硬是比较出,两个人都喜欢大块用红色等等。当然啦,阿尔莫多瓦虽然也爱把颜色用满,用尽,但是他用的是“俗艳”。就像房间内多得不能再多的颜色一样,每一块墙纸都夸张极了,并且一张叠一张。主人公就在这种房间里,煮汤,抹地,吵架,流泪,并且杀人。浓烈到了一定程度,终于观众不再觉得。荒诞到了尽头的人生,那些细节,突然彰显出真实的力量来。我喜欢电影中的那些面孔,一看都没有好出身,打着自己所在阶层的烙印,并且,强悍无比。 《我心遗忘的节奏》是我在电视上看到凯撒奖颁奖的电影。其实倒不是我近来看到最好的法国片。就那种电影中的力量,比不上《孩子》。一切都差得远。男主角,虽然是英俊啦,但是简直是法国版的陈宝国!我简直就是看一个陈宝国演的电影哈!眉目是很俊朗,但是污浊,尤其是唇齿,使他笑起来很卑贱,整张面孔有一种狠劲,倒是非常贴合电影角色的气质。一个十年不弹钢琴的天才,如今沦落做房地产公司的打手,专门做龌龊事,喜好与别人的女人偷情。在一个中国女留学生的调教下,终于又捡起来自己丢掉的天分。是不是有点俗套?我不喜欢那个中国女留学生,说是北京音乐学院来的,却说一口粤语。 《摩洛哥》呢,完全是盛名不符。电影的情节蛮差的,节奏也完全不对。故事讲得糟糕透了。我原本以为大明星的力量能遮挡一切,就像梦露和赫本的某些电影一样。但是库珀扮演的雇佣兵,和戴德丽扮演的流歌手,就像菠萝和甜不辣,酸奶和四川香肠一样,完全是不搭的东西哈!施登堡不会写爱情。我看了小半就看不下去了,连忙拿《迪兹先生进城》来过口,就像吃到恐怖的食物一样。影史上超经典的戴德丽身穿男装唱歌的段落,其实也没有预想中那么棒。但是,那是一个绝对大明星的时代。绝对大明星,就是意味着对自己拥有绝对的信心。我觉得,戴德丽的身材(她那胳膊!她那大腿!),在任何时代都不能算是美妙,但是她那种压倒性的自信!那种冷漠的搔头弄首的风采!最近有一个时尚杂志,要约我写“时装偶像”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消亡。我当时说起来,其实这也是一个明星在消亡的年代(我是说,以往那般的真正的明星)。现在不再会有一个电影,肯给一个明星那么长时间的一个段落,仅仅是慢腾腾地展示一下她的面孔。绝对不会。 晓微,我不知不觉又说了这么多废话。除开电影,这几天真的过得很好。短暂的分别,让我的生活又充满重新发现的乐趣。我就像忘记了,我和大厨居然还吵过架一样。我们像一对新人一样,对对方充满了忍耐和体谅。我想,这能解释我为什么五一没有回家。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回家给妈妈过生日呢。当然其中一个原因是我的九只猫无人照料,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的家给我的压力在一个寒假中膨胀到最大了。我必须离得稍微远一点,把我自己锻炼得坚强一点,我才能重新回去面对他们。 听说你们家在上海买房子的消息。那么说,你们一家都要在上海落地生根了。一家人能团聚,能一起生活下去,是一件好事,但是也希望你多给自己一些空间,尤其是容纳自己的感情的空间。最近不知道你工作顺利吗?是不是还那么寂寞呢,或者稍微好了一点?意想中,你会继续跟我说你追看的日剧,韩剧和美剧,电视,电影和动画,似乎又觉得可以亲切地微笑起来。 现在是三点四十分,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分。我的手已经有点受不了啦!我准备继续回去睡觉。最近一直在想,也许我会去上海看你。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ps:《你前往何地,我亦前往》是刚才上线时候一个朋友的msn签名。像《圣经》用语。我觉得有点点能表达我此时的心情,所以用作标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荔枝的名字(1) 荔枝的名字(1) 亲爱的晓微: 为什么回家之前或者回家的路上会特别想给你写信呢?还有身体疼痛,心灵疼痛的时候。昨天我热伤风了,我自己不知道。只是觉得连续几日早晨起来流鼻涕。到昨天晚上已经头痛得很厉害了,我躺下来就睡了。但是根本睡不着。我跟头痛挣扎了个钟头。我在黑暗的床上翻来覆去,有时坐起来用手狠狠地拍头。头从来没有那么痛过。就像一顶沉重的钢盔一直狠狠地压在我的眉骨上。妹妹有时给我揉头,揉的时候疼痛散掉了。但是手指从我额头移开的时候,疼痛就像水印一样,从额头上慢慢浮现出来。你看,我一辈子也许都改不了这个毛病了。身在疼痛中,还要苦苦思索怎么描述疼痛。太文青了。我一边痛一边睡,脑里出现的都是“三尸腐脑丸”这样的毒药。我听音乐。我发现不是所有的音乐都对头痛管用。起码这个时候罗大佑的《你的样子》管用,胡德夫管用,《假如爱有天意》的原声有用,《宁夏》特别有用,《逍遥叹》完全没用。一直到早晨五点,我突然想到:我该不会是病了吧!我起来吃了药,同时决定干脆起来看书。我拿了那本《凯旋门》开始读,过一会儿,头完全不痛了。我也不知道是药片还是《凯旋门》管了用。你知道吗?这本书的女主角是照着马琳戴德丽写的。我读的时候一心想着她。那个像一只踌躇满志的猫一样的女人,有时在酒吧唱歌,也演一点不出名的角色,并且穿男装的女人,有着深刻双眼皮的女人,总是追求着疯狂的东西把自己给填满……确是她。 我很感谢妖哥推荐的这本书。我试着随便找一段我喜欢的读给你听。我一边写的时候一边读给你听。这一段说:“拉维克搭电梯下楼,穿过大厅,经过酒吧间。有几个美国人坐在那儿。屋子中央,有一大束红菖蒲供在一张桌子上。在灰暗的,分散的光芒中,它们突然具有一种污血似的微暗的颜色,可是走近一看,他才发现那是十分新鲜的。原来这不过是外面的光线把它照得这样惨淡。他对着这一大束红花,瞅了半晌。” 不知为什么,我很喜欢菖蒲呢。大概是因为《乐满夏湾拿》那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支爵士乐,唱到这种花。就像我没有见过姜花的时候,就很喜欢这种还叫做“杜若”的草花。第一次见到姜花,还是朋友送的。我不在家,隔几天回家时,已经枯萎在案头上。但是那种香气还在我的房间里。 晓微,这周我做了四个访问,还推掉了两个。其中是三个是我真心想做的。是不是有点疯狂?昨天下去,两个明星(袁立和郭晓冬)去很远很远的沙河纺织厂仓库拍一个大片,我跟去了。那是很荒弃的一个地方。成年累月没有多人来。有几段铁道。杂草丛生。像很多地方一样,有那种旧掉的国营大仓库。大箱子敞开着,放着名贵的衣服。这次要拍出流亡的强盗伴侣那样的感觉。袁立穿着紧身的黑色衣裙,露出挑衅的眼神,蓬松的头发和骄傲的样子有一点点像索菲亚罗兰。我之前做了两个人的访问,很累了,就偷闲在那里看衣服。坐在马扎上吃饼干。有一条巨大的黑狗,血红的眼睛,很有兴趣地到我们这里来,这里闻闻,那里凑凑。一个化妆助理也在那里。他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白皙,弱小,斯文,戴一副眼镜。穿干干净净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特别像美国电影里那种一事无成,胆小怕事的男孩,鼻子尖长着雀斑,半夜被彼得潘拉到天空上去。其实他当然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是大三的学生,广东人,来这里帮手。他说话慢慢的。我说我很饿了。他就问我:“在杂志社的时候,你怎么不叫一个盒饭来吃呢?”然后我就喜欢和他说话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荔枝的名字(2) 荔枝的名字(2) 他安慰我说,那只黑狗没有疯,不可怕。他给我说了一个故事。“我小时候一个同学跟我说,他回家的路上真的碰见一条疯狗。疯掉的狗尾巴是夹在腿中间的。你看这条狗尾巴蓬松松的,很正常。我那个同学就跑啊跑啊,回村的路是一条大路,狗渐渐跟上了。前面出现几个巷道,他赶紧跑过去,因为他听说疯狗是不会转弯的。他慌忙拐了一个弯……”我迫不及待的问:“后来呢?”他说:“当然那条狗是不会转弯的,它直直地撞上墙去了!” 晓微,有时想想,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是有趣的。在一个荒郊野外的空地上,看着一箱子贵得要死的衣服,和一个素不相识以后也未必会再遇见的人,不远处传来数码相机拍照时发出的“唧唧”声,蚊子打团,我不断地拍拍打打,……说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我做访问,其实一开始的打算再简单不过:我已经厌倦并且怕了一直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的写手生涯,我想出去看看,多接触一些人。仅此而已。 这次拍照人很多呢。大约有十多个人。我是全然陌生的。有好几个人,一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化妆师是一个皮肤白白的留着小胡子的男人。他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他用一口“时尚圈”口音说话。你如果到这里来,很快就会明白什么叫“时尚圈”口音。大家要用很多“亲爱的”,随便派,声音拖得长长的。当然有点北京话的味道,也有一些港台腔。嗯,那确实是一种甜得要死的口音。大家都要用。这个化妆师也不例外,但是他转头跟他的助理说话的时候,立刻就转回乡音。一点娘娘腔都没有了,声音急促,简单,干脆。那个看起来没什么眼色的助理,是他的表妹。他们是柳州人。女孩有一张安安静静的脸,一句话也不说。我坐在她旁边,无意中看见她手上一整圈的烟疤。我就像看到了不该看见的事物一样。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从激烈中走出来,拥有现在这么平静的一张脸?我和她说起北海,说起那里的房子。她立刻有了兴趣,跟我讲了一路那里的海产,怎么新鲜,怎么便宜。如果要去北海,要什么时候去玩,去哪里吃海鲜不会被宰……非常热心的样子。我想,她是那么留恋故土的人,为什么要漂泊那么远,到这样一个她明显格格不入的地方来?我喜欢这个女孩。我也会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一个公司的宣传,那是一个看起来多么圆滑世故的女孩。问了年纪,其实也就跟我同岁。她说起去山西拍戏,那里的人没有人离开这座山,他们对外面的世界没有兴趣。拍照已经结束了,我们坐车离开。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在黑暗中,再难分辨每一张脸。我旁边坐着一个我素不相识,以后也未必会遇见的女孩。在阳光下,她有一张妆化得严丝合缝的脸。这时,她用一种非常温柔的声音跟我说:“那里的人每天就是看山。一村的人都坐在那里看山。他们不绝望,因为没有希望。一个孩子考上了大学,因为老师说:考上了大学就有面吃。他一心要走出山谷,因为老师说,山那边就是北京,能看见……” 车飞快地驶过四环,三环。灯火明亮。一车的陌生人。大家都累了,都不说话。我们的演员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蓬松的头靠在椅背上。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我已经说了太多话,也听了太多的话。我还记得那个广东的男孩跟我说:“现在是家乡吃荔枝的时候。我们家那里土地不好,种不了荔枝,只能种毛竹。现在最好的荔枝已经下市啦!” 他跟我说,最好的荔枝是挂绿。其次是桂味。再其次是状元红,槐枝。再差一点是黑叶。我问:“不是还有妃子笑吗?”他说,对的,还有妃子笑。晓微,我原本不知道荔枝有这么多名字呢。就像我不知道,那些都操着一口“时尚圈”口音,从天南地北来的人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颗心一样。 当然,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一颗心的。 晓微,我前天又做梦了。梦见我抱着那瓶葡萄酒要送给他。他不能解释酒从哪里来的,所以非常狼狈,尴尬。后来他气急败坏的来找我了。那瓶子里没有酒,有的是可乐掺酱油掺水。我笑得很高兴,心里好凄凉。是不是夏天人就容易胡思乱想啊?我整日都有一种急躁不安的情绪。又一个夏天的长日过去了。阳光爆裂阳光刺眼阳光柔和的一日又过去了。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应该去哪里,去做什么,去见某一个人……一日不该消磨在我的房间中。傍晚我坐在车里的时候,正堵着,我充满了那种躁动,随时想跟司机说:“就在这里停下!”然后就下车。我想奔赴一个地方。除了我的房间,我想去任何地方。 也许是因为大厨不在我身边吧。七天,是我们彼此的极限。每到了七天,不在一起,我们就开始焦燥不安。过几天就是他二十三岁的生日,但是我不知道要送给他什么。太难想了。我给了他我自己,反而不知道该送什么身外之物了。他不在家,连猫都分外不乖,似乎知道我不中用似的…… 晓微,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像以往那么想念你了。但是我知道,即便是我不想你的时候,我也是想你的。今年较容易接受即将到来的短暂的暑假,你不会来了。所以,再没有那种期待暑假的心情。 祝 夏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最好的时光(1) 最好的时光(1) 亲爱的晓微: 现在是早晨九点钟,我醒来第一个念头是给你写信。其实没有什么必须要说的事情,但是我身体里有一个声音说:我必须给你写信了,一定要。我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给你写信了吧?甚至更久了。虽然每周我们都在网上遇到,交换生活里最平淡琐碎的只言片语,但是我心里总是有一种愧疚:因为我不再给你写信了。除了愧疚,更多的是一种担心:我担心我再也没有以往的冲动和倾诉的热情,我担心我不会再往心里最深处靠近你,你是我最直觉的声音,只有在你面前我从不矫饰,我甚至连可爱都不装,我就是那么暴躁,易怒,虚荣和懒惰,我不需要承载任何期望,在你面前,我任性得像个国王。是你给我国王的权力。 晓微,真抱歉又想给你说,我好累哦。为什么总是在身心疲惫不堪的时候想给你写信呢?前天,你跟我说,你也好沮丧,因为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感。而我,则是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感,“存在感”如果是一个有形的东西,那么对我来说,简直就像一个绑在胸前的垃圾桶一样醒目,就像我的庞大的身体一样醒目,就像头顶站了一个乌鸦头脚下踩着小丑一样的醒目。我太意识得到自己的存在了,反而会感受不真自己的存在。就像,你知道的,我一直觉得,从十多岁的时候就一直觉得:我是那个喋喋不休的人,同时,也是那个心里沉默不语的人。 晓微,我在努力地想:一个人怎么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感?感觉自己被需要,被承认,感觉自己被热爱,被痛恨,感觉自己的标记,自己的团伙,感觉自己的范围和极限,感觉自己疼痛,感觉自己冷……所有的一切都说明我们存在着。我最近一直在想,搞不好你这家伙在日本很寂寞吧?一直以来,都觉得你说话里带着温和的小心翼翼,带着观望,带着一种彬彬有礼又疏离的口气在说你的生活。你跟我说,“可以说话的人越来越少了”,总是说,“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我心里好难过。不知为何,写到这里我掉下眼泪来。 亲爱的晓微,什么叫存在感呢?如果说,一个人活着,始终有另外一个人,永远觉得你是她心里最温柔最温柔的一口气,你是那本老旧的《小布头奇遇记》,你是每一个夏天每一个暑假每一个燃放烟火的日子,你是卡通片,是美国的,日本的和法国的,你是最初的理想,但是不强迫她向前走,总是在宽容的修正着,你是工作结束时看的一集《六人行》,你是她绞尽脑汁在心里奢侈列举着最珍贵最美好的宝物但是总是忍不住想到的青椒毛豆鸡丁,不涉姜蒜,清淡无比,但是百吃不厌。我忍不住想把一大堆一大堆也许看起来廉价但是我最珍视的好东西都堆在一起,堆得高高的起尖,然后说:呵!这就是你。 亲爱的,我很想举出很多强而有力的例子来告诉你,你的存在是无与伦比的,但是我已经不了解你的工作,不熟悉你的生活,所以,我只能拿我来说——而且,我敢说,我能永远拿我来说——拿我来说,亲爱的,你的存在就是最好的存在。所以,请不要总是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了。 今年,是你第一次跟我说,你喜欢上一个人了。我静静地等待自己的情绪失控,就像我十八岁那次失控一样。那次,仅仅是一个人喜欢你,而你显得不知所措和犹豫不决,我的反应竟然是那样激烈:我哭了,并且不停地哭,我威胁你,那是一个夏天吧,我穿着吊带披着一床棉被四处游荡,那时我在南京了,我跟周围的人倾诉但是没有一个人理解我的失控是因为什么。已经过去八年了,我已经喜欢了失去了无数人,我已经得到了占有了无数人,但是我就是那么霸道的,不允许你喜欢任何人,或者不允许任何人喜欢你。我竟然如此的霸道。但是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有点想微笑:是啊,我就是这么孩子气的霸道,但是你从来没有真的跟我抗议过。亲爱的,八年过去了,我这一次没有崩溃。我等着我的崩溃但是它始终没有来。我心里空空的,就像一个人使尽全力踢出一脚但是却踢进了虚空中,没着没落的,不是滋味儿。也许,是因为那个人没有回应你。也许。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最好的时光(2) 最好的时光(2) 比起你终于喜欢上一个人了的冲击,我更震惊的是,你居然没有告诉我,你没有在你喜欢的那个瞬间打电话告诉我,没有在每一个心动或者失落的时候告诉我,你没有在你觉得失去希望的时候告诉我——你在结束了才跟我说,很平淡很平淡地说。“因为”,你结结巴巴地说,“我跟你提起过,但是你不感兴趣。”“因为”,你后来又说,“以前那次,你都那样了,所以……” 亲爱的,比起你终于喜欢上一个人了的失落,我更失落的是,我那么霸道地喜欢你的方式,竟然让你不敢与我一起分享你最珍贵的一次成长。我第一次发现,比起你喜欢上别的人,更糟糕的就是……不能参与你的喜欢,不能分担你的焦虑,不能给你提供意见,不能逼你拿出那个人的相片,不能……对了,就是“不能”这两个字吧。 亲爱的晓微,我最近一直觉得不好,我不能确定现有的就是我想要的。我想问问过去的愤怒和力量到哪里去了,只留下现今平庸的沾沾自喜的我。亲爱的,我永远忘记不了那个人分手时说的话,他说:“你对于我,是生命意义上的那个人,但不是生活层面上的那个人。”那时,我痛恨我是什么“生命”,但不是“生活”。如今,我变得很“生活”,但是不再“生命”了。我想,我是有一种恶狠狠的用意:我就是要义无返顾地堕入这生活,我就是要油盐酱醋的挟裹,我想证明,我也可以过日子啊,我也可以操持一个家,我可以做一个“女人”,谁不会啊?!但是有时,“做女人”太沉重了,我总是忍不住从生活的间隙里浮出来自问,我总是忍不住。我以前总以为,选择生活只是一个选择,好像随时可以回头去做那一个自己,现在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我的笑容已经不是那时的笑容。真神奇,我的面容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如果比对每一年的笑容,真的无法伪造:那时是逆流而上的笑容,现今是顺流而下的笑容。那时的笑容很清晰,现在总是很模糊。 亲爱的,我现在不痛恨世故了,也不痛恨成熟,甚至开始欣赏了,我欣赏那种让人舒服,运作流畅的世故。我不再痛恨很多东西,包括行业的潜在规则。我不痛恨闪闪发亮的成功。我原谅了那些庸俗,我原谅了那些妥协,我原谅了那些呻吟,那些寂寞,原谅了无聊。爸爸说我成熟了,他今年这么说的频率很高,也许是真的吧。变得成熟了没有什么意思,除了每天总是打很多电话,总是不断地在电话里虚伪地说:“找个日子一起出来吃饭”,总是妄图面面俱到,总是希望能不停的忙但是不要无谓的忙最好不要那么的忙。如果说变得成熟有一件事情是最让我欣慰的,那就是我平和稳定的生活的意义,微不足道的意义:以前,都是我不断地跟朋友倾诉我的烦恼,现在,是朋友们跟我倾诉他们的烦恼。我无意中变成了可以担当情绪的那个人。这已经是我觉得最积极的事了。 亲爱的晓微,我以前相信我什么都敢做,我无所不为,但是现在,我相信有些事我不会做,也不能做。生命对我来说,曾经是一个没有疆界的乐园,但是现在,我慢慢地看到了的落叶,泥土,蝼蚁,也看到了生命的边界。我想,亲爱的,“有为”不难得,我们都在竭尽所能的去做点什么,难得的是,在有为的同时,“有守”。对我来说,就是在感知自由的同时知道限制。而限制的地方,就是自由的开始。 亲爱的,你在日本能看到小川绅介的电影吗?我在这里只能看到他的书,关于他电影的书,却无法目睹那些影像,那些影像中存在的人们,那些生命。我很想看看他电影中的稻米,水和风,想看看人们的笑容,想看看那些沉重。他的电影里,有和侯孝贤气息相通的东西,我想说,那是一种像风一样流淌的气息。在他们的电影里,有生活,也有生命。生命就是以生活的面目存在。生活的流程,也正是生命的规律。大师之所以是大师,并不是说他们摒弃了生活层面上的种种,而是他们总能两相映照,自由出入。在他们的电影里,总是并存着凡俗和神奇:神奇不是在神奇里显影,而恰恰是在凡俗的断面里。也许,在有些人看来,那只是生活的片断和躯壳,是现象和现象的剪辑,没有加工,没有故事,甚至也没有情感。并非如此,亲爱的,我想,诗意并不在诗句里,而是在每一行诗和每一行诗的空白处:电影的意义,并不在现象里,而是在电影的现象与你的生活的空白处——那中间产生了什么,就决定了,那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 亲爱的,我想我不该抗拒凡俗的生活,虽然,也不要一直只是沉溺在表层的悲喜里。我努力地在生活,我想知道什么是“日常”,然后,才会知道,什么是“规律”,再然后,才会知道,什么是“不规律”,什么是“戏剧”。以前,我太渴望戏剧,渴望不规律,渴望奇迹。但是现在,我想知道的,想置身的是另外一极:你知道,那是你在的地方,也是我们最终一定会走向的那个地方。那就是平淡的生活。那就是我们的生命。 亲爱的,我又写得走题了。使得这封信好像不是写给你的,是写给大师研究的学生一样。但是,在你这里,我才可以随性的跑题呀,而我又总觉得,这些跑题的部分,才是最好的。亲爱的,我越来越觉得,我们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不是那些奇迹发生的时刻,而仅仅是我们在一起,无为(第四声),又无为(第二声),吃饭睡觉,不用打发却也这么过去了的每一日。 ps: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说清楚了就再说一次吧:我想,我也变成了可以承担你而不仅仅是让你承担我的大人了。所以,就让我承担你吧。 ps :永远那么神奇,我总是内心有疑惑时给你写信,而信的终了,我又总是找到了某种答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亲爱的晓微 亲爱的晓微 亲爱的晓微: 这不算信,就是我现在很想你而已。 我在听王若琳的歌还有岩井俊二电影的原声,都是好安静的音乐。 最近在看《一磅的福音》,不知你在看什么电视剧?第一次发现龟梨和也真的蛮帅的!他把一个白痴那种傻劲,身体比大脑先动,动物直觉都演得不错。每集他都要脱光了站在体重秤上,每次都穿平角内裤,但是款式有微妙的不同。啊啊啊深夜里我总是为看到这个家伙的内裤而兴奋不已……唯一可悲的是,他那个小身板,演一个总是要减肥的人,实在是太讽刺了…… 最近你忙不忙?我超忙的!想多赚一点钱,存我超贵的学费,争取在上半年带妈妈出去旅行,还有秋天的时候,去东京找你。当然在那之前,我得找到我的户口,续办护照才可以。(ps:我把户口丢了,我现在不知户口在哪里……还用第一代身份证咧……)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好想你。 周一上戴锦华老师讲的中国电影史,讲到94年引进好莱坞大片,狼群来了。我却想起那时的快乐,《真实的谎言》,三十块一张,一票难求。妈妈吃完晚饭说,她和爸爸不去看了,把票让给我们。我当时偷偷跑到厨房,转了眼泪。那真的是记忆中最深刻的一部电影!下着暴雨,我们坐在漏雨的电影院里,拍蚊子噼里啪啦,但是毫无关系。因为那电影! 晓微,至今我看到每一部好看的电影,我还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滔滔不绝地跟你描述那部电影,跟你一起再看一遍。你和电影,是这个世上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从很久以前就这么想:如果说为了父母去死,是为了父母,那么为了你而死,是为我自己。我们都长大了,这么强烈的感情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但是我心里,像十多岁那样坚信着。我再也没找到什么值得让我托付生死的人了。 生命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现在居然也可以接受,我们淡淡地淡出彼此的生活了。我想,我们的意义,对对方来说,不再是生活层面上的了,是生命意义上的。我还是会觉得淡淡的悲哀。真想和你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真想和你一起自由自在的旅行。真想让你去我喜欢的小巷子,吃便宜的小东西,去看我喜欢的老师,听那些课,我想和你仔细地聊我正在写的,或者即将写的,计划写的所有东西。 你活在这个世上,天涯对我来说,只是比邻。 只要你活在这个世上,这个世界对我做什么,我都可以原谅。 晚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春天是会责备人的(1) 春天是会责备人的(1) 大厨已经睡着了,我就是睡不着。屋子里很静,合住的朋友都搬走了,我近几日才觉出来静得出奇。老房子总有一些自己的声响:比如说,承担笨重电视的木板,常在暗夜里发出崩毁的脆响;还有,我们家有一只神奇的电子表,我们找不到,但是每日它定时会响,像一只不知躲在哪里鸣叫的蟋蟀。我好像听见有人咚咚敲铁门的声音,但是凝神听,就不再有。我悄悄地爬起来,给你写信。 最近你忙不忙?我不大忙。去年是忙得怒发冲冠的一年,闲下来回看,恍如一梦。这一年,就像是白过了。焦躁,烦闷,常不觉得快乐。透支了太多心力,以至于,今年已经歇息到这个时候,三月初了,还常常觉得没睡醒,没歇够。歇息的日子感觉真好,我上午在南边的屋子里睡觉,太阳敞亮,到了下午,我到西边的屋子里看书,太阳还是照着我。太阳动,我也动。每天看三两部电影或者书。傍晚的时候,蓝色的棚顶上,常能见两只大肥黄虎纹猫,让我想起兜兜。 春天就要来了,我迫不及待。今天我垫着脚尖,从阳台上往下看,看我家后头的小树林:怎么土地还是死硬的灰暗的呢?完全没有蓬松的,湿润的,的样子。一时之间,我特别着急:怎么春天还没有来呢? 静静地待在家里,也能感觉到季节更替。下午我骚蹦蹦地打开衣橱,翻出来满柜好衣裳,一一试穿。我穿黑色连帽长毛衣,下面穿鲜美花朵小短裙,只露一个小裙边儿,光着大腿,风吹在皮肤上的感觉已经不同。我们的楼是一座庞然大物,我每天待在里面,听它消化的动静:一楼的中老年人,一楼的土狗代替了子女,他们问候,买菜,遛弯,夹杂着极小的孩子的笑声,像雨珠。每到傍晚时分,孩子回家,土狗出门,分外热闹。大厨临窗弹琴,楼下还能给点掌声,爆出一个“好”。即使我足不出户,也能感觉到人间烟火。 每天我都买菜,做饭。就这么静静地生活,一定舒缓了什么,治愈了什么。渐渐的,拼死写剧本那段时间的规律作息,已经被不分昼夜地读书打乱。每日出门谈剧本,养成化妆的习惯,也疏懒,败坏。但是分明有一种更大的规律,在不规律之上。心思蠢蠢欲动起来,对自己的心智轻浮,感到不满。这就是一个休养生息的过程,我已经经历了多次,有痛苦,也有快乐。车车每天跟我讲《黄帝内经》,说春天一定要“生发”,连头发最好都不要束,任其自由生长。我觉得,我的这一番休整,和自然的节奏相同。 昨晚上做了土鸡炖红蘑,招待我的女朋友。不知不觉,说起大厨的身世和经历,女朋友吃惊,放下碗筷静听。又说起我们初识的情景,这三年的情景。日子混混沌沌地过来了,我平时不去想,突然说起来,竟然是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一边说,我一边找纸来擦眼泪,擦也擦不完。是要守得云开才能说苦楚的,之前我从来不说。认识的第二年,穷得出奇,两个人不愿意回到小家里来让朋友发现,夏日的傍晚,坐在花园里喂蚊子,愁得一句话也没有。头两年,让他养身体,深夜里他发高烧是经常的事,我拿了所有东西带他去医院,都跑成了习惯。大雪天,去杂志社要钱,要过年回家的钱,被克扣了一半,回程的地铁上,默默地流泪。每个晚上给他炖银耳莲子汤,隔三差五给他炖羊肉,瘦肉,土鸡和鱼。不是因为我们格外馋,是给他滋补身体。前途无着落,没想过能在一起,三年来没敢和父母明说,只敢每次说话时捎带着他的名字,日久天长,透出那个意思。一想到让父母失望了,心里难受得没法子。晓微呀,你知道我爸妈多以我傲,生平就这一件事我不能让他们满意,我心里的愧疚让我在家里一直屏声敛气的,自觉做了错事,整日讪讪的。一段时间,非常惊弓之鸟,他们看电视,说电视剧里的剧情,我也觉得他们是在“点”我,心里不畅快。那一年过年,我什么都没有写,瘦了十五斤。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一路,走得有多不容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春天是会责备人的(2) 春天是会责备人的(2) 晓微,我有的时候非常怨恨他,因为他,我从一个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少女,慢慢变成一个沉重乏味,思前想后的妇女。一想到和他在一起,不能做的事情,那个清单长得要命,就觉得沮丧。但是即便如此,也没想过舍弃。在这样大的一个城市,我们两个没有根的人,给出的温柔和顾惜,竭尽全力焐暖对方的那一点点热,是什么呢?这不是我过去经历的“爱情”。我经历过的爱情,都像诗,可以写,可以唱。这些不是诗。过去的爱情,一开始都是极乐,最后才用痛苦来偿还;这一次,一边走,一边在偿还,每一点快乐都伴着辛酸,但黑暗的尽头不是黑暗,慢慢地有了光亮。 到了一定程度,两个人在一起的情分,已经不能用“我爱你”来说。我不但疼惜你,保护你,信任你,怨恨你,我还怕你,畏惧你。因为已经骨肉长在一起,越长越死,命运也长在一起了。我们都在变,一切都在变。我一边写我们的点滴快乐,一边小心翼翼地走,不敢有大意的心。写的东西很轻浮,很肤浅的快乐,但是没有那样的东西漂浮在上面,我会想太多。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我才能写更深沉,更真诚,更面对自己的东西,也许要等真的平静了心,或者真的绝望时吧。我常常在矛盾:这样的生活,是让我变得粗糙,窄小了呢,还是生活让我内心的容器变得更静默,更宽大了呢? 我知道,他做了很多很多,为了能和我在一起。他慢慢地有了男子气,担当的神气。他学习全新的事物,迎接每一个挑战。他昨晚上说了,我才知道,刚去做这份新工作,他在公车上都在练习,手指在大腿上敲击键盘。他给我买他能所支付的最贵的东西。他没有忘记每一个纪念日,有时他买花,有时他做菜。每个晚上我抱着他入眠,每个早上醒来,一定是他抱着我。有的时候,去逛钢琴店,他会问店员,一节课多少钱?我问他为什么问,他就很自然地说,将来女儿要学的。有时逛超市,一大片的电子琴没人顾,空荡荡的,他就开了电源,给我弹一小段《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晓微,我不是没有“飘荡”过。有时候见到年轻的男孩子,真干净的一张脸一个笑容还有一个人生,什么负担都没有。真好啊。真想去过更轻松的生活,想谈真正的恋爱。和这样的男孩在一起,爸妈一定会很开心吧。忍不住这么想。想这么一周或者两周,慢慢地想法就散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身上总还有打动我的东西,我一点一点的被拽到现实里来,拽到他的面前来。魂魄一点一点地回来了。 对了,晓微,我从去年开始,为一家动画公司做文学统筹,也就是剧本策划的工作。这是一份不必我亲自动笔的工作。很神奇,居然不用写字就能谋生了。这种神奇,与其说我感觉到欣慰,舒服,不如我感觉到害怕。天啊,原来我不用写字就能赚钱——那,我写字干什么呢?二十年来,我一直以“必须写字才能生活”为信条,说服自己,鞭策自己。突然变得很惶恐。我这才发现,我是多么看重,多么需要“写字”这件事。虽然,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发现。 晓微,你还记得那个叫阿晋的男生吗?我给他写的情书,应该是人生中最初的情书。他看了以后,居然给我回信,说我文笔不错。我骑着单车,疯狂地穿越整个城市,心中的狂喜不能控制。那是我第一次,由衷的为“我会写字”而感到无比骄傲——这真是太好了,我能传达我的感情,这真是太好了。还有,我这么多年一直都在给你写信,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我能写点什么,并且留给你,真是太好了。 最近看了好多电影。这几天看了《之旅》《追击者》《二十世纪少年》,今天看了《老爷车》和《换子疑云》。去年年尾,参与电影剧本创作,虽然电影已经开机,但是那种余烬一直烧到现在。过去始终觉得,参与电影是那么不可能,时下流行什么电影,大家都在做什么,和我没关系。现在突然有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热情,想参与“当下”。我一口气扫荡了所有新鲜的电影,看得昏天黑地。“电影”,好像从没有离我离得那么近。而我只希望,再近一点,再近一点,就用那束光,永远的照亮我吧。 仍旧为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不能时常看见你,听见你,摸到你而难受。仍旧有一些时刻,想和你坐在一起看电影,看电影杂志。为你买了《环球银幕》的精装本,你回来就寄给你吧。今年春天的东京樱花之行,看来又泡汤了,不过我想带着妈妈去宏村看油菜花,已经说了好几年了。我们总会一起去东京,或者任何地方,但是妈妈不能再等了,她一年一年地变老。 晓微,春天到了,一切都在萌发,生长。你也尽管生长吧。我发自内心地希望你也能遇见一个人,一个在这个世界上,疼惜你,宝重你的人。要不然,活着实在是太寂寞了。真的,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恋爱,让粉白色的樱花瓣儿落在你的头发上。让一个人,在送别前,重重地抱一抱你。春天是会责备人的,诗人说的,春天会问你:你怎么不繁盛,不开花,不长出一颗会微笑会流泪的灵魂?那时候,你可怎么回答啊? 晓微,想象着和妈妈走在宏村的山间,看到一片一片成山成海的油菜花,应该会很感动吧。要不是一路走得这么辛苦,这么难,也许就不会这么感动了吧。轻浮也好,深沉也好,能体验我的人生的,就只有我自己。这么想着,心里又生出一股力气,要好好地走下去。 祝春天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亲爱的,亲爱的岩萍(1) 亲爱的,亲爱的岩萍(1) 岩萍姐姐给我回的最后一条短信,是9月8日的。 她跟我说: 亲爱的邦妮,收到你的书好几天了,连翻开的力气也没有,又是刚刚化疗完。昨晚看了一下,很不错,很幻想。我慢慢看。有你拽着我,我还挺青春的。谢谢。 之前的一条是8月9日的,她说: 亲爱的邦妮,收到你的书的时候,我正在住院,我让他们把书送到了医院。你可能想像不到,你的一个小小举动,带给我的是巨大的安慰。谢谢你。今天我已经出院一星期,书正好也读完了,很喜欢。我虽然人到中年,但这样的书对我还是很有吸引力,也说明你懂我。 再之前,是7月11日,她说: 亲爱的邦妮,今天收到了你的小暑。上次的穿针引线也收到了,很喜欢,就是忙着跑医院,忘记告诉你了。非常感谢。 再之前,是6月22日,她说: 亲爱的天才女孩,我已经收到了你快递来的诗歌,非常激动。为了配合你手抄,走邮路的速度,晚几天回复你。我的病情还不稳定,还在治疗中。谢谢你。岩萍 应该还有几条零星的短信,她建议我不要给她寄手写的诗歌,建议我发短信或写邮件,但是我没同意。还有,我老记得中秋节,她给我回了短信,但是也许是疏失中删除了,也许是我的幻觉,手机上并没有。 这几条短信,我想留住一辈子。也许留不住,就像世上的一切痕迹,就像所有美好的生命。这几天我时不时翻开手机,看着这些字,非常不能接受:明明这些短信还在,为什么她却没有了呢?我非常想不通。 今天小屋给了我大家给岩萍姐姐做的纪念博客,我仔细翻看那些照片。因为是大家翻找出来的,几乎都是合影。在所有的场景里,她都温和地笑着,合群地笑着,并不引人注目。但是她又有那么一点点抽离,她是快乐场景里深邃而宁静的一笔。我爱看她的身体姿势,她有时微微地后仰着,好像从那个世界里抽出了一半思绪。她在想什么?在观察什么?她为了什么感到忧愁?她因为什么而开怀? 我想她是一个随和的人,让大家高兴的人,她不喜欢在众人面前高谈阔论,不爱出风头,但是少了她,大家总觉得不尽兴。她喜欢在心里轻声细语,胜过呼喊口号。她是一层底子,安全又温和,没有这一层底子,这个世界不会这么踏实,稳妥。她是那种人:如果把珍贵的东西托付给她,你真的就放心了,你知道她一定会用全部努力来信守一个承诺。 她不愿意给人添麻烦。就像她病得那么重了,还惦记着要我不要走快递,最好就是写短信,发邮件。她也不愿意给人看到她不好的一面,她骨子有自己的清高和骄傲。我说要去看她,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好看了,叫我不要来。姐姐,你一直都是那么好看的,永远都是那么好看,那么美。 我和岩萍姐姐,说起来,其实只有一面之缘。我们就只见过一面。其实我对于她,远远谈不上熟悉或者了解。她是什么地方的人,她是什么星座,她做过些什么,写的最棒的是什么,她有什么亲人,她过着怎么样的生活……我全然不知道。 我们是在07年还是08年认识的?应该是07年,她代表《心理月刊》对我做一个采访,主题是关于怎么接纳自己的身体。应该是快到冬天了,在我们家门口的东八区茶餐厅,我们聊了几个钟头。印象里她很好看,很有风度。染成深棕红色的头发,短发,顺服温和的样子,戴一副眼镜,好像是穿驼色的长大衣,围了一条高雅的棉质围巾。整个感觉非常优雅,不是物质堆积出来的优雅,是整个人年长日久浸润在书香里,举手投足,眼神语调,都透露出一种纯厚温良,恭让谦卑。一点也没有资深时尚杂志编辑的咄咄逼人,她天真得不得了,谦虚得不得了。不知不觉,我们敞开来聊了很多事,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一个下午就讲完了,她寥寥跟我说了一点她的事:小孩两岁的时候离婚了,独自抚养小孩,一直到现在都独身。这就是我对她的全部了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亲爱的,亲爱的岩萍(2) 亲爱的,亲爱的岩萍(2) 她身上的气场很平和,很舒服。并没有常年单身的女人那种拧把的劲头,也没有不平,委屈和愤怒。就像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好听极了,娓娓的,不惊动任何人,不也消耗任何人,她就和岁月山川一起,自然地,和悦地生活着。 她写我的文章刊出来了,那是所有写我的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因为我常年写采访的文章,我知道她写得有多好。全篇没有“她”,只有“我”,全部用我当时的口语,生动流畅,顺成一篇文字。但是我知道,要多么用心,多么有功力,才能写得这样畅达自然。最重要的是,要一颗多么空旷谦卑又尊重懂得的心,才会不肆意地加入自己,不带任何个人的评判,只呈现出对方的面貌。杂志的编辑们跟我说,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全部都喜欢上了我。我觉得,是因为岩萍她喜欢我。一个喜欢你的人,才会把你写得招人喜欢。 岩萍姐姐,你是一个看重别人超过自己的人吧。你是一个付出型,贡献型的人吧。就算病痛得那么厉害,你给我的短信里,也丝毫没有哀告和纠结,我也看不出你在求救,渴望倾诉。你把一切人世的痛苦都自己承担了,消化了。这是你了不起的地方,也是你让我心痛的地方。如果你撒泼,放刁,怨恨,如果你发泄,痛哭,咒骂……是不是就不会生这么重的病?我不知道,这是没有答案的事。 我只知道你是很孤独的。病中我给你写的小卡片,他们告诉我,你珍重地放在相框里,挂在墙壁上。只是一张小卡片啊!在你内心深处,对温暖的渴望,会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我不知道啊,姐姐。 最后给你写的小卡片,是在鼓楼脚下一个叫“南边”的咖啡馆。秋天到了,桂花很香。我不知道你的病已经更重了,还沾沾自喜地跟你说:姐姐,等你好一点,我们一起来这里坐坐吧。姐姐,我们要一起读一本书,就读那本王尔德的情诗《假如你爱我比较深》。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逛街,去看电影,买衣服。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旅行,一起去唱歌。给我看看你以前的照片,更年轻的时候,你应该更美吧。我想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所有的事。 姐姐读完的那本书,是蒋勋的《给青年艺术家的信》。姐姐没来得及读完的书,是《星尘》。姐姐喜欢的那首诗,是柏桦的诗,我改写了,叫《你正当年》。姐姐喜欢的我描述的那部电影,是简坎平恩的新片《闪亮的星》,是讲诗人济慈和他的缝纫女工。我忘记了,那部电影有一个悲伤的结局。 姐姐那么多照片,我最喜欢的是08年,在现代舞团拍的。我记得好像所有编辑都体验了几天现代舞。姐姐穿着蓝白相间的运动服,高高地跳起来了,头发飞扬。她在旋转。像个羞涩的小姑娘,还不能完全打开自己拘谨的身体,还在为这样的释放感到欢喜,在高高跳起的那一个瞬间,露出模糊的腼腆的笑容。 姐姐,你跳得很高,很高。 你会跳到天堂里去,一定会。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1)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1) 亲爱的晓微: 现在是傍晚五点钟,我刚刚拖好了地板,洗干净手,坐下来给你写信。这几天给你打电话,总是打不通,想必你又忙着,而且,想说的话那么多,我想还不如写封信给你。确实,我是很久没给你写信了。 我想跟你说说这次旅行。真奇怪,置身在卡尼岛上时,满心都是惊叹,似乎有很多形容词和句子,就等着喷涌而出。而此时此刻,反而没有什么话讲,只是寡淡的几句:“浮潜真的很美啊!”“海底全是珊瑚,像聚宝盆!”“吃得很好,顿顿都比金钱豹丰盛!”诸如此类,实在是没意思。 其实对我来说,自然风景的冲击,远远比不上身在异国的冲击。不比你在日本生活了那么久,我还是第一次出国,是不折不扣的土鳖。提前两个小时到了机场,五点钟起床。预计六个小时的飞行很闷,于是带着四五本书(我不知道时差的关系,其实是十个小时的飞行;也不知道飞机上可以有很多电影看)。飞机上,我右侧是一对新加坡母子,开口和他们说话前,我犹豫了很久。抵达新加坡,心里很慌,生怕接应我的人没有到来。虽然带了不少美元,虽然新加坡机场俨然豪华商场,可是不敢买。开口说英文之前,心里窘得不得了。 你知道我说的第一句英文是什么吗?到了卡尼岛的第一天,一大早我就出门去看海,穿着比基尼上衣和牛仔短裤和纱丽,结果回来发现房卡打不开门了。于是我拦住一个侍者,窘窘地说:“can you help me?i can not open my door。door num 132——132!”结果侍者是印度人。我想不出比一个说不好英文的人面对一个印度人更要命的情形了。一个话多的人,却因为语言的关系,说不出话来,我简直憋得要吐血。出去的这几天我不断地跟自己下决心:我要学好英文!其实你知道我原本的英文基础不算太差的,毕竟过了四级的哇。 卡尼岛真的很美。故事说,希尔顿岛还要美。我想象不出比这个岛更美是什么样子的了。雪白的细沙,碧清的海水,从白色沙子里长出来一团一团簇拥的绿色植物,光滑挺括的叶子,像橡皮树。初到岛上,我整日忙着照各种植物:巨大的红花和白花,细小的匍匐在地的橘红色小花,一团团小白花,垂吊下来一条条的红绒花,还有大树上开满的花,经常一大朵一大朵轻轻坠落下来——像巨型的合欢花,粉红色,花心泛白,足足有一个椰子那么大,非常清芳。还有鸡蛋花,我插在耳际。这里的花是可以随意采摘的。清晨时,侍者会把新鲜的花和叶子铺在床单上,毛巾上,或者插在瓶中。水池里,总是用鲜花层层叠叠的装饰,满满的,色彩鲜艳分明。 村中有一棵巨大的榕树,名字叫banyan,是这个村的象征,是他们的家园树。围绕着家园树,是村子的主要活动区域:码头、前台、自助餐厅、酒吧、演出小舞台、精品店、露天游泳池以及健身房。卡尼岛的形状像一片翠绿的树叶,或者一片凤凰的羽毛——叶子的边缘是白色的沙滩,中间是绿色的树群,叶脉则是主干道和许多小径。岛并不大,我经常在傍晚时一个人绕着全岛走一圈,不过两公里。 这里的沙滩上也充满了从大海里冲刷上来的漂流物,不是啤酒瓶、海带和粗糙的石头,而是细腻的绿色海草,碎裂的珊瑚,还有缤纷的贝壳。美得像一圈一圈的花边。我最喜欢一波海浪退却后,露出来细腻如皮肤的沙滩。在阳光下泛出柔滑的光泽。我常常一个人走在上面,走了又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2)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2) 岛上的活动很多,傍晚开始有鸡尾酒会,正式的晚宴,随性的舞蹈,然后是正式的表演,直到深夜三点。我不乐意参加这样的活动,随意地看看,就自己走开了。第一个晚上,我独自一个人在海滩上快走,越走越快,越走越荒凉,渐渐看见黑色的礁石,狰狞的码头。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充满了狂性和喜悦,我甩开手臂,开始全心全意地奔跑。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大风迎面吹来,吹乱了我汗湿的头发,我听见自己发出狂叫的声音。这是久已经没有过的。 再回来时,游泳池空无一人。灯光从游泳池底部柔和地照耀上来。于是我脱掉衣服,跳进了水中。 我经常在深夜里走下我小木屋的阳台,下面有一小块甲板,有一小段梯子。走下去就是印度洋的海水。海水很咸,比我们家乡的海水要咸。晓微,你还记得我们家乡的海水是什么味道吗?我永远都记得的。我们是来自海边的人,我们的身体里永远晃动着一个海洋。水并不深,清澈见底。所以海边的鱼有它们的生存智慧:它们的颜色接近透明,在光线照射、波光潋滟中,它们随波游动,我几乎以为只是海水的反光。吃晚餐的时候,看见旁边有一群小鲨鱼游过——灰黑色,尺来长,毫无危险性的样子,是可爱的baby鲨。 来的时候我带了几本书,一本是吉本芭娜娜的《虹》。之所以带这本书,是因为她写到大溪地。这是我手边最靠近马尔代夫的书,或者说,最靠近我对马尔代夫想象的书。书里写到水上的木屋,写到机场有小鸡(马尔代夫没有),写到本地酸酸甜甜的饮料,写到柠檬的鲨鱼(也没有看到),但是我看到了她在书中描写的——珊瑚群。 浮潜安排在最后一天。船开到海中央,停下。绑紧救生衣,戴上面罩,穿上脚蹼,将呼吸管子的一头衔在口中。我不断地对一个船员说:“我不会游泳。”他黝黑的,有好笑容。拖着我,他带着我在海面上游动。开始有很多顾虑,会不会一下子晒黑啊,比基尼会不会掉下去啊,诸如此类。但是当我埋头进水中,这些念头全部都消失了。晓微,我难以形容那种感动,我感动得要哭了。长途的旅行,昂贵的费用,一切都是值得的,哪怕就为了眼前的这一刻——海底丰盛无比,没有一块荒弃,簇簇拥拥,紧紧密密,全部都是珊瑚。黄色的大如磨盘,形状像一朵张开的平菇;红色的如同鹿角,枝桠开放,累累的一大树一大树;蓝色的小树枝一般,顶端泛出紫色的光;还有荧光色的,荷包一样一小团一小团。最美最美的是紫色珊瑚,小小的,紫得那么纯粹而凝贵。只看了一眼,我忍不住将头露出水面,船员惊讶地看着我,我取下面罩,对他说:“wonderful!!!” 晓微,在这个时刻,我才知道为什么父母要给我取名叫“珊珊”。珊瑚,是多么美丽的呀。它们都沉睡在这样清澈的海底,不愿意在污浊的水中生存,也不愿意被污浊的人们看到。 我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像鱼一般,随着他一起游行。这个船员真是一个好人,短短的四十分钟,他只是想让我看到更多。于是不断不断地带着我,指给我看。我看见鱼群:那是一种珍珠灰的鱼,身上长满了荧光黄的点点,它们静默地聚在一起,足足有几百条;柠檬色的小丑鱼;鲜红和孔雀蓝的鱼;还有小小的鲨鱼。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想碰触它们,却忘记了我们在浮潜,管子沉下水面,呛得我够受。海水涌进了面罩中,我戴着隐形眼镜,杀得眼珠生疼。但是我还是贪婪得看个不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3) 旅程的尽头看见彩虹(3) 因为这次旅行是媒体免费招待,所以不能带别人一起。在这个瞬间,我忍不住想,要是大厨也在这里就好了。他是那么喜欢游泳、喜欢各种各样的海底生物的。要是你也在这里就好了,你游得那么好,一定能看见各种各样的鱼。要是爸爸和妈妈也在这里就好了——我发自内心地,渴望你们都在这里,也能看到这样美妙的情景。 有时船停在一小片雪白的沙洲上。只有三十米那么小的一块沙洲。如果浪潮更大些,想必会淹没的。就像《野天鹅》里写的,小公主和她变成天鹅的七个哥哥,晚上不得不在怒涛中的沙洲上歇息,也许就是这么小块的沙洲。足足停歇了一百多只白色和黑色的海鸟。我们走来时,全部飞起来。它们也是魔法变的吗? 岛上的人们都很友善。清晨,中午,傍晚。无论什么时候,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会笑着对你说:“你好!”“吃得好吗?”“睡得还好吗?”“你从哪里来?”那笑容发自内心。开始有些不习惯,但是渐渐地,也会仰着脸,对着每一个人微笑着打招呼。整个岛屿像个桃花源,没有汽车,没有摩托车,只有船只。每天遇见的都是亲切的面孔,每个人都在慢慢地行走。食物异常丰富,各种各样的腌制鲜鱼、烤鱼和煮鱼,各种各样的烤肉、沙拉,各种各样的龙虾、大虾和螃蟹,以及各种各样的点心,我最爱核桃派和苹果派,有奇异的香料,派皮烤得酥脆极了。我加了几球冰淇淋,烤派的人对我说:“真是个好主意!”吃到第三块,我有些不好意思,尴尬地说:“其实,这是替我同伴拿的……”他挤了挤眼睛,好心地不戳穿我。 时间长了,我以为也许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的。人民淳厚亲切和善不食人间烟火来着。直到我们去邻近的一个小岛玩耍。这个海岛是rasdhoo群岛中的一个,岛上有可口可乐工厂,所以也叫可乐岛。因为马尔代夫本地人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我们穿上盖住肩膀和膝盖的衣服。我很庆幸去了这个小渔村,否则,我将不会知道,当地的居民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村口有几条渔船,他们在搬运刚钓上来的鲜鱼。码头结着几个吊床,有几个男人躺在上面。村子里的沙土是灰白色的。本地人最具特色的珊瑚房子,完全不是我想象的鲜艳夺目,而是灰白色的破房子。排水系统不好,到处有淤积的雨水。房子和墙壁刷成艳丽的蓝色,但是还是散发出贫穷破败的味道。有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小女孩怯生生地看着我们。我对着她微笑,看见院子深处她的母亲,她严肃地,戒备地看着我们,没有笑容。在她们的身后是一个乱七八糟的院子,各种衣物搭在竹竿上——我熟悉这种情景,这是穷人的生活。 我们与各种各样的本地居民擦肩而过,他们有距离地,站在一边。没有笑容,没有主动的问候。一个戴着头巾穿着黑衣的老太太,推着一个手推车,嘴里嘟嘟囔囔地说个没完,很像我见过的农村老太太。也许她在嘟囔着:“世道真是变了,这么多外面来的人,你们闯进我们的生活,却带来了什么?” 再回到卡尼岛上,我的心态改变了。我注意到,卡尼岛上,真正的老板是白皮肤的欧洲人,打工的中层是黄皮肤的亚洲人,最底层的做粗活的,是黑皮肤的当地人。这不是一个世外桃源,这仅仅是一个高级的度假村。那岛上欢乐祥和鸡犬不闻的景象,如同电影一般,是营造的幻觉。确实,那幻觉太美好了:刚下过雨,天黑下来,我们步向晚宴,前方有人在打鼓带路,不用找路,只需跟着鼓声前行。在幽深的院子里做spa,先闻四种味道的精油,喝甜凉微辣的姜茶。巴厘岛上来的女孩,轻轻地揉搓着你的皮肤。睡梦中听见盛大的涛声、雨声,还有聒噪的鸟鸣声、风声。是的,这都是幻觉。 我们参与的是度假村6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变成5星级的仪式。我看到世界各地的媒体人,仅仅亚洲,就有日本人、韩国人、泰国人、印度人、印尼人。都是时尚达人,大家的穿着都很相似,面孔却有微妙的不同。我最喜欢一个香港女孩,个子小小。在机场我已经注意到她。她穿着红花绿叶的跨裤,黑色水纹吊带,披一块米白色披肩,上面绣满了繁花。笑容甜甜的。她叫寄韵,她告诉我说,因为她的父亲喜欢音乐。 离开岛的最后一个傍晚,我走到海边,看见这个女生。她对我说:“rainbow!”我抬头一看,果然,在暴雨之后,天空出现了一小段四种颜色的彩虹。奇异的,左边的天空是彩虹和蓝天,而右边的天空是落日和金云。它们就存在于一个天空中。就像这个岛,存在着暴雨和晴天,富庶和贫穷,单调和丰富,如此种种。 这是旅行最后的景象。 就像是我的人生。在极度的郁闷、挫折、黑暗、颓败之后,突然看见了极度的盛景。原来痛苦和美好,纠结和坦荡,它们都是共生共存的,它们都是一起的。 原来居然是这样。 原来就只是这样。 祝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NEVER SAY NEVER never say never 我一直觉得,我的上一本书是《像邦妮一样爱你》。也就是说,那是七年前的事了。七年前,我写了一篇文,叫《一百个从未》,列举了一百件从未做过的事,七年来,我每年删除掉一些。这个轨迹很有意思。 “从未”,其实包含了一些“不曾”,也包括了一些“永不”。包含了一些“不不不”,也包含了一些“要要要”,还有那些,以“不”的名义隐藏的“要”。我是个摩羯座,喜欢画很多框框给自己,然后觉得安全,还非得把这些“不”和“要”大嘴巴啦啦地嚷出来,结果就变成了笑柄,让我那群姐们儿嘲笑。 曾经我以为,“我只是”“我必须是”“我不可能是”“我不是”……如今这些设定都不再在我心里。生命是一个敞开的旅程,我不断地定义、界定,又不断地推翻、重写,直到这些词融化成一片,密不可分,一片混沌。“我也许是”“我也可以是”“为什么我不能是”“管的是不是”……哪有什么清晰确定的答案,我们的生命都是试纸,只是颜色深浅不同罢了。我把这些试纸含在嘴里,慢慢地吃掉。 你看到的那些字,就是试纸上深深浅浅的颜色。它们一直在变。如果你也含着它,看着它变换了颜色,以你的生命与我的生命对照,就是它们存在最大的意义。 我们都会老,都会死。真希望最后那一天,能说:我从未做过的事,就是从未。我从不做的事,就是不做。一直在做,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进行时,是我生命的姿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百个从未(1) 一百个从未(1) 从未像三好一样,押了别人的手机强行要拿走别人才买了一天的宝蓝眼石的一百八十块的好看小镜子。 从未像更生一样,抓着人问,“你说我爱不爱他?”“你觉得我爱他吗?”“其实我觉得我不是爱他。”对着每一个人倾诉,挣扎反复,乐在其中。 从未像车车一样,说:“我是一个性冷淡,我要找一个性冷淡,你们谁认识性冷淡,介绍给我吧!” 从来只是想把自己疯狂地给出去,但从未有人接住过我的全部。(删除,姐们现在自己接着自己!) 从未写过一部自己真正喜欢的剧本,并且亲眼看着它一步一步实现。(还从未,惭愧。) 从未真的恨过任何一个人,在我最最厌恶的人身上,我也能看到自己,到后头,厌憎的是不宽容的自己,怜悯的是自己。并且原谅。 从未和一个男人同居过。(删除!!!) 从未买过超过一千块的衣裳,超过五百块的鞋子,超过两百块的化妆品。(删除。倒是会花很多钱买东西,但是购物的乐趣也降低了。) 从未烫过头发。(删除,经常。) 从未剪过大秃瓢。(删除!05年夏天干了一回) 从未看完过任何一部塔可夫斯基,一部伯格曼。(删除!伯格曼现在是我的挚爱) 从未读完过任何一本托尔斯泰,一本普鲁斯特。(继续从未) 从未使用过安全套。(嘿嘿,删除……) 从未真正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常常喝,但很少烂醉) 从未赌过钱,打过牌,几乎没有摸过麻将。 从未上过一天班,没有领导发过话,没有开过工作会议。(删除,从08年开始,我自己主持很多会,担任策划和统筹) 从未谈过一场正常又正经的恋爱,从未在阳光下满心欢喜牵手散步。(删除!!!我高喊) 从未蹦过极。 从未潜过水。(哈哈,删除,我在马尔代夫潜水啦~) 从未在学校开学典礼上,在校长喋喋不休罗嗦的时候,被一个帅哥一把拉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奔出会场,奔向远方。(我估计这辈子这都必须是从未了) 从未在午夜坐过男生的机车,把摇滚放得很响,极度招摇。 从未考完过一次完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删除!我都毕业了) 从未体育及格过。 从未刻意设计,挖苦,陷害过任何一个人。从未有心伤害任何一个人。(删除,我也进入所谓的职场了) 从未放弃过内心理想。 从未失去过真正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什么?) 从未想过要利用自己的爱情得到任何现实的好处。 从未真的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 从未真正摆脱内心的自卑阴影。(我真的很想删除,我不是特别确定,我只知道,我越来越接受自己了) 从未减肥成功超过一个月。(哈哈哈哈!牛逼轰轰地删除!) 从未暗恋过一个人:我暗恋任何人都会满世界说,自以为他不知道,其实地球人都知道。(恩,我学会了真正的暗恋,在心里进行的那种。直到他向我出柜,成了我的gay蜜) 从未动过手术,躺上手术台。小时候住过院。 从未亲眼目睹一场死亡。(我还是那么不勇敢) 从未真的歧视任何人。倒是鄙视过一些人。 从未经历过所谓生死关头。 从未打过电子游戏超过一个小时,从未过完过任何一关。(删除!) 从未跟父母索要过什么东西——也没要过钱,从来没有。(删除) 从未向任何人索要过什么东西——暗示的生日礼物不算。 从未认识过五线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百个从未(2) 一百个从未(2) 从未学会过任何一种乐器,连竖笛和口琴都不会。 从未学会过吹口哨!连小狗撒尿那种都不会。 从未学会游泳换气,虽然我年年都去游泳,不,浸水。(删除!我去年学会了游泳) 从未被一个人热烈追求,我是说真正热烈的那一种,从未享受过其他女子的艳羡,浑身酥麻麻的。(删除!我曾经在一个酒吧里,那个人为我单独跳舞,光芒四射,所有的女孩子都羡慕地看着我,我兴奋得满脸发光) 从未出过国,未看过非洲沙漠。从未单独旅行过。(删除) 从未穿过超过七公分的高跟鞋,从未穿过膝盖下十公分的裙子。(哈哈!今年我穿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走十米路用了十分钟。) 从未吃过榴莲,从未吃过煮鸡蛋,鸭蛋,鸽子蛋,鹌鹑蛋。(删除,吃过榴莲啦) 从未和喜欢的人一起看过一场午夜电影,看困了就睡着。 从未照过好看的裸照,虽然曾经做过油画的人体模特儿,恩,是一丝不挂那种。(我希望在今年的生日能删除这一条,我已经约好了摄影师,买好了白色内裤,并且开始积极地减肥,好吧也许还不够积极,但是今年必须得删除!) 从未觉得自己的身体好看过。(我总觉得这个从未在不远处就会删除) 从未主动脱个精光,说:“看!我美不美?过来抱我!”(同上) 从未在浴缸内做过爱。从未在海滩或者游泳池做过爱。(删除,在浴缸里感觉神奇,在水中时间凝固,如果浴缸再大一点就更不错啦!) 从未真正觉得敬佩一个男子,并且爱上他。(删除) 从未爱上过艺术青年,文学青年,摇滚青年,愤怒青年。(删除,小文艺青年那份真诚的矫情和温柔的较真还是很可爱的我说) 从未爱上过一个有钱人。(悲催!为何还是从未呢?) 从未露宿过。 从未站在他宿舍下,大声喊:“谁谁谁,我爱你!”(你们看看我可笑的少女情怀!) 从未站在他学校门口,在人群中,静静看着他走过来。(删除这个心愿,我已经完全不再有这个念想了) 从未畏缩过——从未后退过,任何机会,我都把握,我都会冲上去,实在冲不上去了咱再说。 从未真的为我所做的一切选择后悔过,我对青春无悔。 从未腰围小过一尺九(成年以后),基本上这几年从未小过二尺二了。(删除,哈哈哈!) 我从未放过任何一个我爱上的,我喜欢的,我动心的,我仰慕的男人——我很自豪。(不好意思,我不得不放过我动心的男人,没法子,人不能太贪婪。) 我从未装过,装过清纯,从未在感情问题上撒过谎,什么时候问我,我都说实话:“没错!在你之前我爱过许多人,在你之后或许也是,但是我现在只爱你!”(老娘继续牛逼,继续从未!) 我从未脚踩两条船过。(删除,可耻,我知道。) 我没收下过使我心虚的馈赠。 我从没装过性。(老娘一辈子从未!) 我没有对着任何一个人破口大骂过。真不爽。我没扇过任何人狠狠一个耳光。(不,我想起来了,我扇过我最喜欢的男孩。打得还挺狠。) 我没有真的挨过饿。节食不算。 我从未讨过饶——这活儿我干不了,这事儿我顶不住了,求求你,饶了我吧。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删除) 我从未真正哀求过:“来我身边,我没有你不行,我爱你。”我没有。很多时候我恨我的理智和坚强。 我没有使用过下流的手段。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百个从未(3)(全本完) 一百个从未(3)(全本完) 我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章。 我没有跟别人追要过我借出的钱,书,或者碟。(倒是有人问我追着要我借人家的书和碟。哈哈!) 晓微从未使我失望过。我也从未背弃她。我从未动摇过这样一个想法:如果能使她永远幸福,我可以去死。(我爱晓微,永远!) 我从未自杀过。(但是我在心里把自己杀死了很多次) 从未听过自己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删除!我听了周云蓬的演唱,我挺喜欢。) 从未写漫画脚本,做漫画家助手。(哈哈哈!去年我写了漫画脚本,而且是的!) 从未报复过任何人。后来发现,我报复的都只是自己。(删除,我报复了一个人,只是为了不想显得那么好欺负。) 从未想过要当自我陶醉的中年妇女——要我活成那样成功又那样无聊我简直想死。(对不起各位,年轻的我太那啥了,成功又无聊当然挺好的,仅次于成功又有趣,而你们知道那几乎不可能) 从未矫正过牙齿。(还是没有矫正牙齿,我一辈子都不矫正牙齿) 从未看低过自己,放弃过自己,从未真的觉得我是nobody。我就是这么的矛盾。 从未有人问过我:“你想被怎么样的宠爱?”由不得我。真的。没人关心过。(删除,我想说,我被深沉地爱过,我被精美地爱着。) 从未勾搭过外国人。(删除!哈哈哈!老娘在机场用一本怪物书勾搭了一个巨帅巨帅的英国帅哥~) 从未坐自行车后座脚跟不小心绞进去过。 从未得过风疹、麻疹、水痘。 从未吃过各种动物的鞭、球,诸如此类啦。(删除,我现在吃过……) 从未穿过粉红色内衣,哈哈哈。(从未穿过有海绵的内衣,哈哈哈!) 从未穿过亮片比基尼,哈哈哈。(删除,我穿啦,哈哈哈!在去马尔代夫之前,基尼的大妈给我选了一件,说:“好好穿上,为国争光!”) 我从未真的习惯过孤独。我从未习惯过独身。却独身了那么那么久。(恁么久了我说亲爱的,你一直没闲着好吗?~) 我从未在深夜痛哭醒来的时候,有一双我想要的臂膀拥抱过我。(我幸福地删除……) 说真的:我从未觉得我真的坚强。我只是努力告诉自己,我很坚强。(删除,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其实我远比我想象的更坚强,更好。) 我从未觉得写电视剧是我的事业。我只是觉得在趁钱。(删除,现在逐渐认真起来了。) 我真的从未觉得写小破散文是没有前途的。(可是我已经很久不写散文了。) 我从未潇洒放下过,从未能把练得无比熟练的台词说出口:“不必道歉,没爱上我,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删除,我做到了。如今一个人不再对我敞开一道门,我不再会使劲地敲门,我会告诉自己,那是一堵墙,我们不会去敲一堵墙的。) 我从未改掉任何一个恶习——比如吃手,比如迟到,比如不爱卫生。(删除,我现在很少迟到了,我一直习惯于稍微早到。——删除,今年我戒掉了吃手。而我窃以为我现在已经算蛮卫生的一个女银啦!) 从未采访过一个女明星。(删除,我现在采访了很多很多) 从未做过枪手。 从未要过预付稿费,然后拿了钱就跑。 从未要过任何一笔退稿费。我不要。(是的,我还是这样。你可以说我傻,但是我就是要争这口气) 从未怀疑过——爱,是我们唯一的道路。爱和勇气,永不失败。 从未匿名或者用假名,任何时候,我都说:我叫柏邦妮,我二十二岁了,(哈哈哈哈!),我是一个写字的女生,魔羯座o型,我很不错喔!(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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