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与你相遇》 前言 前言 “杂志有生以来便代表一种智慧的活动。”“……使健康的知识更能适合人的口味,化玄奥的科学为应用的知识,向世界上黑暗的角落以及人类文化教育的若干隐处,投以搜寻的光亮,发起新的运动导引旧的运动,高揿警铃,使酣睡中的人们自梦中惊醒,扭转那些向后张望的头颅,使它目向前方……”105年前,美国《独立周刊》中曾这样说道。 一个世纪过去了,世界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和进步,但杂志作为人类近代文明的产物,依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今天,在我们的生活里,绝大多数杂志也仍然以其各自的方式和方向,运用智慧,引领精神,践行着自己的使命。 《读者?原创版》作为读者出版集团刊群中的一支新军,秉承《读者》的办刊理念,在有趣与有益的道路上不断创新和探索,彰显自身特色,发挥传媒作用。创刊以来,已发行数千万册,三千多篇文章,受到了众多读者的厚爱和欢迎。这三千多篇文章以社会、话题、情感、人物、心理、资讯为主线,集粹原创首发内容,与《读者》和时代精髓一脉相承,又散发着自己的独特气质。这些文章,历久弥新,每次翻阅,都有新发现,新收获。 《读者?原创版》典藏丛书汇集了杂志刊行以来最精华的篇章,并按题材风格分卷出版。《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撷取有关文学艺术的美文杰作,涵盖艺术巨匠、古典雅趣、时代电影、诗意情怀等内容,散发着既典雅又时尚的艺术气息;《这个时代的爱与痛》汇集有关社会思想的时文随笔,涵盖人文思想、文化教育、时政观点、财经职场、谐趣小品等内容,以丰富深厚的思想文化引导时代精神,以睿智的眼光关注社会民生;《写一封无法送抵的信》荟萃有关人生感悟的精品散文,涵盖心灵小品、爱的艺术、流年感怀、人生励志等,奉献最激励人心、富启迪性的心灵鸡汤;《只为与你相遇》精选有关真情至爱的美文佳作,涵盖青涩初恋、情感变奏、爱的箴言、婚恋人生、亲情乡情等内容,讲述最感人至深的爱的故事,讴歌人间的真善美。这套典藏丛书堪称一场文化与艺术的华美盛宴,将给您带来新的阅读体验。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进一步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道路上,与更多的读者相识、相伴、相知,携手前行! 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吉西平 2011年3月18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目录 目录 第一辑 邂逅了你的青涩年华 那年, 我也曾暗恋雪小禅 002 邂逅了你的青涩年华陆勇强 007 相遇少年时许冬林 009 初心许冬林 011 声声满cyan 014 对不起,亲爱的右脸罗 西 017 永不分手周玉洁 019 浅如抱,深如吻罗 西 022 是谁温暖了我们的初恋安 宁 025 只想和你在一起陈麒凌 028 402的胡子陈麒凌 033 第二辑 恋爱开卷考 爱情是遇见的罗 西 040 恋爱开卷考 罗 西 043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陈麒凌 047 爱之伤安 宁 052 中国式爱情月 方 057 打火石也怕独居徐 徐 059 再爱上,也要当一个妖精徐 徐 065 只有c罗能转会 简安妮 070 当年我曾爱过你夏锦织 077 流沙一样的声音陈利斓 079 花谢了还爱吗好 宜 081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 陈麒凌 083 第三辑 爱我就请搭火车 爱我就请搭火车林 夕 090 爱的《论语》周 正 张丽洁 093 爱情是件体力活儿十万残荷 097 吻多少青蛙才能吻到王子叶锦衣 099 就这样被自己说服苇 苇 102 他的名字不仅叫爱人苇 苇 103 两种男人张 辛 105 谁是谁的谁南在南方 107 给你的爱情打个折木丁西 112 只为与你相遇杨 暖 114 女人重情,男人重义向 轩 116 倒追 南在南方 118 男人为什么爱女人保罗?科艾略 121 分手时分的那一声“爱” 忻之湄 123 请你记得我的坏十万残荷 125 决断之美乔 叶 127 “想念”与“想起”张丽钧 130 怎样找到真爱 娜汀?克安萧 132 第四辑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雪小禅 138 爱的迷藏方冠晴 141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蔡 成 144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忻之湄 149 一蔬一饭 苇 苇 153 妈妈懂浪漫冯国川 156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 南在南方 158 乞丐 杨 盈 164 杯水爱情刘一恒 166 我爱你,以我独有的方式蔡 成 168 偷来的幸福 野玫瑰 173 第五辑 被蜗牛牵着手散步 把妈妈画在画里苏?芒克?基 德 178 被蜗牛牵着手散步六 六 181 贝多芬肖像画肖复兴 183 如果可以这样爱你丁立梅 188 只舍得爱一个人海 宁 190 娘亲六 六 196 父亲的心,都是相通的张 辛 199 私奔的母亲 毛甲申 202 黑人生梦 痕 209 我该拿什么偿还虹 珊 215 父亲的玉兰树简 妮 220 拍一部母亲的dv曾小亮 226 三个人的千年美丽 池 莉 230 猜猜我有多爱你乔 叶 232 中大彩六 六 234 击中我生命的那些碎片张克奇 236 小馒头的宝贝们 梁 梅 241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年, 我也曾暗恋(1) 那年, 我也曾暗恋(1) 文_雪小禅 16岁,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那时我是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穿衣服极不讲究。我的大多数衣服都是部队上的,因为姑妈在部队,所以,有很多肥大的军装,根本没有什么腰身。我也和假小子一样,和后桌的男孩儿打架,庆幸的是,学习成绩一直遥遥领先,考了第一名之后,得意了好长时间。 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抱着自己新发的书往教室走,在拐弯的地方,突然撞到一个人。 正是秋天,他穿一件蓝色球衣,抱着一个篮球,高高帅帅地站在我面前。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同时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笑了。再然后,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 记得拐角处有一株高大的合欢树,分外地妖娆,我匆忙把掉在地上的书捡起来,然后一路跑向了教室。 几分钟后,班主任进来了,接着,他进来了。 他就是我撞到的那个男孩。我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注意到,他把额前的散发往上撩了撩,那个动作非常迷人,再之后,他坐在了我的后排。 我的心跳得更快了。之前和男生吵架动手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孩子,是从他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个女孩子了。手不知往哪里放了,心跳得那么快,手心有微潮的汗,重要的是,脸红了,同桌叫周素,她说,你怎么了? 我热。我说。 那时男女生根本不说话,我们班只有一个女生和男生说话,她是我们的班长。但我的心思可没在她身上,从第一天撞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可能坏了。 所谓坏了,就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那么难看,裤子也肥得不像话了,腿脚也放得不是地方了,头发这样短,杂志里说男生都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眼睛是不是太小……所有的一切全错了,而他进教室的刹那,我更是面红耳赤。如果没有记错,他进教室,13步到他的位子。 而且,他喜欢用海飞丝,有淡淡的薄荷香。 他哪天理了头发,哪天换了衣服,我一清二楚。从此,那个大大咧咧的人开始多愁善感,开始看李清照的词,她说,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么这么对啊! 学校里组织文学社,我第一个报了名。非常踊跃地投稿,比朦胧诗还朦胧,其实写的全是他,无论是写秋还是写夏,总之,全是他。 他的声音那样充满磁性,他的头发那样黑,甚至他走路都与众不同。我常常跑到三楼去,那里可以望到后面的操场,他在那里打篮球或排球,不过我更喜欢看他踢足球,跑起来时非常动人,头发一飘一飘的。那件藏蓝色的球衣非常好看,好看得要命。我总是咬着自己嘴唇,偷偷想他在家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吗? 那时我们都是走读生,因为家在城里,所以学校不让住宿。晚上下了自习之后,一起骑车回家,我总是习惯跟在他的后边。春天的时候,他会把那件蓝色的球衣围在腰间,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前骑。有了他,我觉得整个路程显得那样短,和我走的还有另一个女生,她总是说我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我的心思不在和她说话上。 不仅写诗,我还开始写日记了。 在日记中,他的名字叫jq,是他名字汉语拼音的缩写。这是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秘的快乐叫我喜悦,叫我不安,也叫我慌张。 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可他好像并不在意。在上体育课时我出了丑,高跟鞋让我摔倒了,非常尴尬,我低下头,委屈地哭了,因为耳边有男生的笑,好像还有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年, 我也曾暗恋(2) 那年, 我也曾暗恋(2) 真是委屈死了。 可还是喜欢,甚至有点盲目了。 有一天我早自习去得早,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我走向自己座位时他抬起了头。我的脸“腾”就红了,他就在我的后桌,我的后背上好像都是眼睛了。那时觉得时光不要走了才好,然后就地老天荒了,然后就海枯石烂了。那时我迷恋上看三毛和琼瑶的书,一边看一边哭,以为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了,而男主角,我当然安排到他身上了。 文理科要分班了。我绝望地想,看来,我们要分开了。 那几天分外地惆怅和忧伤,高大的合欢树开了一树的花,我把它们夹在日记本中,日记本中有他的名字,分外地芬芳着。我想着想着,突然就掩面哭了起来。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和他居然分在了一个班,同时去的还有五个人,当老师念完分班结果后,我摸着自己的心脏,怕它跳出来。下课后,我去操场上跑了十圈,那样的喜悦,比中了大奖还要高兴。 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仍然不说话,可我的心里还是那样惦记着,颤动着。日记越写越厚了,心思越来越长了,但是,我却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在别人眼中,我不再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了,文静了,温柔了,知道要衣服穿了,学习不如以前了,偷偷开始写小说了…… 他在我的日记中,仍然是jq。 两年之后我们要毕业了,他去了一所技校,我去了石家庄读大学。再见的时候有些男女生开始说话了,但我们还是没有说,始终隔着很远的距离,甚至毕业留言我都没有找他写。因为,没有那个胆量,也许是太喜欢了吧,所以,觉得太遥远了。 大学第一年开始写信寄明信片,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无非是大学里的吃喝拉撒,实在与爱情没有任何联系。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 明信片倒是寄了一张,选择了一张帆船图案的。蓝色的大海上漂浮着一只帆船,非常美。只写了他的地址和四个字:新年快乐。写他的名字时,我的手在发颤,心也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写他的名字。 寄出去了。寄出去能说明什么呢?他收到的这种明信片大概太多了吧,寄出去的是一张“大海”,很快也石沉大海了。 然后,我开始了真正的初恋。 恋爱应该有的内容我都有了,写情书、约会、看电影、赌气、流眼泪……和我在一起的男孩很宠爱我,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谈着恋爱。不过有时我心里会涌起淡淡的惆怅。说不清那惆怅是为什么,那薄青瓷一样的暗恋,已经在岁月中变冷,如同冬天来了,衣裳薄了,我要把过去藏在心里才好。 有同学提起他的名字时,心还是会咚咚地跳,好像失了魂。后来听说他结婚的消息,脸上寡淡了一天,好像是彻底绝望了。没理由地想发脾气,记得那是个冬天,很冷。 后来我也结婚了,过着凡俗的日子和生活,慢慢就忘记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那几个日记本,一直锁在抽屉里,自己安慰自己说,谁年轻时没做过梦呢? 自始至终,他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 记得有一次去“国美”买摄像机,和先生一起逛着,忽然对面就走来了他,我们都愣了一下,突兀地,我的脸又红了,红透了。 他和我先生寒暄着,握着手,而我的手开始莫名其妙地哆嗦起来。 过了些日子,老班长张罗同学聚会,天南海北的同学全回来了,他和我都去了。说实话,如果他不去,我可能就真的不去了。 我们之间还是没怎么说话。 直到都喝多了。有男生提议玩个游戏吧,真心话大冒险,说当年谁暗恋谁一定要说出来,大家认为对就喝酒,不对就自罚,我心里忽然紧张得不行,浑身发抖。 有人说出来,大家就哄堂大笑,因为好像全是为了取笑编的。所有男生全说迷恋我们班长,怎么可能啊。于是班长就一直喝,说对说错她都喝,谁不愿意被暗恋啊。 到他了,他看了看我,然后说,我暗恋过她。 所有人都静了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之后,有男生说,他说得对,我早觉得这小子不对劲,肯定动过人家心思。看,脸还红了,来,我们喝吧。 乱哄哄的,不知怎么就把话题岔了过去。而我却微笑着看着他,问,真的吗?他笑了笑说,真的啊,很多男生都暗恋过的,女生也是吧,那个年代,只能暗恋啊,你说呢? 我忽然就笑了,心底里,千树万树的梨花开了。我总以为自己是多么的不知羞,这样的暗恋人家,原来,那么多人都曾经暗恋啊。 其实真的应该感谢暗恋,是从暗恋开始,有了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有了做女孩子真好的念头,而且常常会照镜子,会自言自语,现在想起来,是那样的美又那样的纯。 外面开始下雪了,我们走到窗前,我伸出手去,感觉一阵阵的凉爽和清新,他侧过脸问我,你也曾经暗恋过吗? 回过头去,我轻轻笑着说,那年,我也曾经暗恋过。 他没有问是谁。 我也没有答。 我们一块伸出手去,去接那纯洁的、透明的雪绒花。那场最美丽的暗恋,就是这一片片飞舞的雪绒花吧,那么轻灵,那么美丽,却又那么忧伤。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邂逅了你的青涩年华 邂逅了你的青涩年华 文_陆勇强 16年前的京杭列车,不像现在朝发夕至。编号t19/20的是辆绿皮列车,十三四节车厢,它从杭州出发,或者从北京返回,一路“哐当哐当”,停嘉兴、上海、苏州、镇江……似乎每一个站它都要停留。 那是个小女孩,怯弱又害羞,穿着碎花布的上衣,藏青色的裤子,梳着羊角辫,端端正正地坐在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身边。 男人有一个白色的编织袋,里面有煮熟的番薯,有面饼,还有一个大杯子,里面是浓茶。 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用餐,就吃那些番薯和面饼。女孩吃得很香甜,然后抓过那只大杯子喝水。 两人共用一只大杯子。茶水喝完了,男人站起来,说:“爸爸去打点水来。” 小女孩歪着头,看着父亲消失在车厢的另一头。她咬着嘴唇,不敢看对面的人。 对面坐着一对抱小孩的夫妇,还有一位戴眼镜的学生,他是大学生,正赶往北京邮电学院报到。 “眼镜”朝女孩笑笑,女孩垂下眼帘,双手抱紧身子。“你去北京吗?”“眼镜”问。小女孩咬咬嘴唇,还是不说话。 此时,小女孩的父亲回来了,开水实在太烫了,他龇牙咧嘴地拿着杯子,嘴里“咝咝”地抽着。男人看了一眼“眼镜”,笑了:“我家孩子去北京读书,学音乐,是中央音乐学院。” 男人的声音很高,很显然,这样的声音有“故意”的成分,还夹杂了骄傲。 女孩低下头,脸微微有点红了。 这真是一个内向的女孩。 “眼镜”这才发现,在他们的座椅下,放着一个用布包好的乐器,像是二胡。 于是,他们算是认识了,来自同一个地方,口音相近,而且都是到北京求学。 他们一路上都在聊天,其实男人很爱聊天,他说自己的工厂,说自己的工作。“眼镜”就知道了,他的工厂能生产出仿制皮,可以制成皮衣、皮手套,“眼镜”还知道他家就在钱塘江边,离江边只有五六分钟的距离。 但小女孩很少插话,听到好笑的,她就微微地笑。 16年前的女孩,像个青涩的果子,藏在树叶当中,不知何时能成熟。 “眼镜”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我所在的工厂,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多年后,一支女子乐队在中国风行,女子个个漂亮,她们把中国民乐演绎得淋漓尽致,她们的唱片畅销东南亚。 “眼镜”当然也买了一张,他喜欢听这样的天籁。乐队中,有个拉二胡的女乐手,引起了他的注意。女乐手长发披肩,神情淡淡的,幽幽的,如空谷幽兰,“眼镜”似曾相识。 他开始去查找资料。女乐手来自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的时间、专业均与当年的那个女孩吻合,最后他查找到女乐手的籍贯,“眼镜”大吃一惊:杭州。 她就是当年火车上那个害羞的女孩。 眼镜感慨万千。 他经常说起这个女孩的过去,“眼镜”喜欢把她视为“穷人家的孩子”,说一个在普通工人家庭出生的人,能取得如此的音乐成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眼镜”每说一次,就说不简单。 我家中也有一张她所在乐队的唱片,每次和家人欣赏时,我也会说起这个故事。我说当年一个胆小害羞的、小地方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出色的音乐才华,得到了北京著名音乐人的赏识,成为红遍全国的明星。 我说,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有可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相遇少年时 相遇少年时 文_许冬林 是梳着长长刘海的少年时候,听人提他,只当是天边的人,不问底细。某日好奇,路过,推一推他的木窗,瞅他。他穿白底子上印着淡蓝细纹的的确良短袖衫,伏在桌上,低头翻书。九月的风从书页间穿过,戴着眼镜的那人,在窗里,在书里,像一只泊岸的船,与我是隔着海的。 到底照过面,一周总有三四次。听他说话,声音像午夜的电波。众女孩绕他左右,红衣绿裙像一群妖娆的蜜蜂,目光架着目光,将他狠命地往高处抬。自己扭扭头,不与众人同路。 是过了一个冬天,又过了一个春天,槐花就开了。黝黑嶙峋的枝干上,槐树的叶一寸寸地厚起来,像一片正涨潮的海。白的槐花起先是有点淡绿甚至鹅黄的,含着苞,紧紧地收着。像小绿袄襟上的浅色盘扣,羞涩而矜持,锁着春色。 我在花下走,那是每天必经的路口。良辰,美景。他就那样地来了,在我身后。是放晚学,等着众人散尽,一个人迎着挂在树腰上的夕阳回家。听见铿锵的脚步声,一扭头,他已走进了我的影子里。金色的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一前一后叠在一起,像一片洇开的墨。年少,未及言语,人已惊心动魄。多想快快变成一朵小槐花,捂着胸口,躲到树丛里去。待他走远了,再攀上枝头,远远地看他。 他走近了,近到似乎我抬一抬睫毛,都会撞上他的肩膀。于是心潮翻滚,像暗夜里一片倾斜的海。悄悄回头看他,也是一身的夕阳披下来,西装上的扣子反射着温暖的暮光,随着他轻捷的步子,烁烁地动着。那一刻,仿佛一个青春的宝匣徐徐打开,珠光一缕缕射出来,灼着人的眼。想要伸手,却诚惶诚恐,只有兀自心动着。他是认识我的,我知道。槐花下,他看着我淡淡地笑,我也笑笑,后低头。 他说:“回家?” 我说:“是。你也回家?” …… 我说:“这花开得太盛了!真舍不得它再开下去了!” 明天还能遇见吗?怕。可是,也盼。 雨后的晨,上学赶早,心里着急那一树的槐花。那时新读了《红楼梦》不久,里里外外,浸染的都是黛玉的忧伤。一夜的雨,残花拂了一地,又溅了几点泥,眼前一片伤心地。 人世间一定有奇巧难解的缘分,不然,那落英缤纷的时节,怎会重新与他相遇? 那样的清晨,过雨的落花将空气氤氲出一片芬芳的凉意,像是我手中正捧的一首唐诗,正沉吟恍惚间,冷不丁,他从插图里走出来。过了小桥,穿了竹林,径直来了。似乎意外,却又觉得就是这样的下文,冥冥中,早就写好了的。 我说,“花都落了一地了!” 然后,难过得不能言语。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少女的忧伤啊!隐隐知道,命运里有些是无可把握的,就像眼前的槐花。纵然纯洁,也终究难免凋零,终究要付了流水时光的。 他伸手接住一朵正在飘落的湿槐花,送到鼻子前,深情地嗅。轻轻问,你写诗,我可以看你的诗歌吗?原来,私下里,他是在别人面前悄悄打听着我的!在我扭头的孤清姿态面前,他的目光穿过众人,在我的背影上有过探询…… 是的,我当然愿意,在纸上静静地流泻我的忧伤,而他,就是那唯一的读者。我的心底有那么一串串的谜,我只愿命运安排他来告诉我谜底。如果爱情是一场苦劫,那么就由他给我的心划一道浅浅的口子,再由他给我缝上。痛也缘他,欢也缘他。 …… 相遇少年时,是绕过了岁月里的暗礁险滩、峰回路转,于无涯荒野把一个对的人早早从人海里捞起,认定。一个少女的忧伤,从此以分行文字的形式,被那个人温暖地接在手心里了。 如今,每逢5月,槐花似雪,我会拉上一个人,看花去。不只是因为,我们曾经相遇花开时。还因为,他承载了,我一辈子的悲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初 心 初心 文_许冬林 多少年后,她靠在自家客厅的木椅上,有影子从心底掠过,仿佛燕尾惹着了湖面,眼底一层层渗出潮湿的东西。紫砂的杯子举在半空里,又慢慢放下,茶是凉了。阳台外,是黄梅季节的雨,香樟叶上,千万点地落,雨脚乱乱的。 黄昏自一把缎面的小团扇上漫过来,像一袭隐秘的晚潮,往事就那样给带出来了。 那时,她17岁,穿塑料的白凉鞋和带蓬蓬袖的连衣裙,胆小、腼腆,从不敢看男同学,至多一眼,然后慌忙逃开。 上世纪90年代初的学校,食堂是简陋的,吃饭时拿着白色搪瓷的饭缸,到台子前排队,难民一样的。女生只有一支队伍,而男生有四支,因为学校里男生较之于女生,多得严重。每次排队时,邻近的那支男生队伍里总有一个安静的男生,和她一道,一寸寸随队伍往前移。那个男生,她记得每次到食堂里打饭时,总看见他站在食堂前的报亭下看报。可当她排队时,一扭头,他就在她左边排着队了,和她对齐。她打好饭菜,出食堂时,又发现他已经站在报亭下了。久了,她开始留意起那个人,是很文雅的一个男生,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应该不是同届的新生。在豺狼一样的男生队伍里,他的安静和儒雅像盛夏院角的茉莉,不抢眼,却叫人暗暗心喜。 有一次,她放学后逛街,回来得很迟,食堂就快关门了,她拿了饭缸飞一般地奔去。到了食堂门口,他在报亭下看报。透过报纸边角的橱窗玻璃,她迎面撞见他的目光,像峡谷底下的潭,朦胧而幽深。空荡荡的食堂里,只剩一个穿着白大褂的打饭师傅了,她走过去,打完饭,一扭头,他在她身后排着队。食堂的师傅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似乎是把他们当成了一对早恋的学生,相约着出去疯玩,所以回来迟了。她觉得莫名其妙,他也不向师傅解释,只羞赧地笑笑,右手的食指抵抵鼻梁上的镜架。那晚,她睡得很浅,她觉得怎么可能那么巧呢,她觉得他是在等她的,在报亭下等她,不然,他为什么不早早打饭,偏挨打饭师傅的那一顿训呢? 她那样娇小清瘦,走碎碎的步子,披长长的发,穿白白的裙子,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像一只粉蝶低低地飞,格外地引人注目。尽管她安静,和所有人都有着海一般的距离。 后来,很自然地,她收到了许多封来自高年级男生的情书,她私下里悄悄问过,可写信的那些人里,没有他。她很失落,也许,真的只是一场会错意的自作多情。 过了一个暑假,她已经读二年级了,并且有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他三年级,就快毕业了。有一天课间,他陪那个男生到她前排同学那儿借书,因为毕业班要在这学期把所有的文化课全部复习考核通过,下学期就是实习了。前排和他们说着话,空气里仿佛有了几丝离别的叹息在游移,像茶残留在齿间的苦,逮不着,但感觉得到。忽然,那个男生折过身,含笑对她说,我去过你住的那个镇子,就是今年的暑假,坐船一路打听,就到了。船过了一个古怪的桥洞,就到了你家门口,还听见了琵琶曲,不知是从谁家的录音机里流出来的。那真是一个好地方,像姑苏老街,人在船上,岸上是人家、街铺……难怪总觉得你像苏州的茉莉。她心里一惊,茉莉?那曾是她在内心里给他的比喻。他不知道她此刻正像夜幕下的大海,暗流涌动,拼命遮掩。他说,回去的时候,月亮已经很高很高了,幽怨的琵琶曲一截截传到湖面,他想起了张继的《枫桥夜泊》…… 那一天,她不记得怎么才挨到了晚上。晚上,她躺在上铺,隔着湖水蓝的帐子,看窗外的朦胧月色,有一点点的泪。是叶芝的诗: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是啊,那么多的男孩子写情书表达爱慕,试图从纸上径直走进她的心里。只有他,冒着酷暑,荡着船,绕过十八道弯,寻找她和她的小镇;只有他,如此喜欢着她小镇里的小河、岸柳、石桥、桥下的月亮、空气里悠扬的音乐……她不知道,此刻,该喜悦还是该悲哀。仿佛在苏州,在小桥流水的街角,她走过,她没有看见他;她远远地回头,他从灯火阑珊处走来。是一路,但到底,没赶上。 过了年,他们就准备毕业了。他的班上搞毕业联欢,她的前排拉她去凑热闹。快结束的时候,他上台,说是献首歌给弟妹班的同学。那是一首《姑苏行》: 第一次遇见了你 是在那姑苏城里 小桥流水,船儿涟漪 岸上的有情人相偎又相依 第一次遇见了你 像是在我的梦里 蒙蒙细雨,月落乌啼 那是我一生最美丽的回忆 幽幽曲笛声 应着窃窃琵琶语…… 歌毕,全场掌声雷动。仿佛月亮从清水里浮起,她的心里那样透亮地浮起两句:幽幽曲笛声,应着窃窃琵琶语。 多少年后,她这样坐在黄昏里,摇着缎面的小团扇,想起那首《枫桥夜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此刻,她只觉得时空恍惚,岁月的河流中,她已经是中年的客,在姑苏城外,听寂寂的黄梅雨。 初心,就是生命里最初的一次动心吧。多少次,她被好奇的读者缠着要她说自己的初恋男友——现在的爱人时,她的心底就又掠过那人的影子,匆匆地,像老电影里的一瞥。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初心,是姑苏老城院角的茉莉,小小的、湿湿的、白白的,幽静地芬芳。并且,永远只是一朵茉莉,开过了,也就开过了,结不了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声声满 声声满 文_cyan 一 昨天下午吃饭的时间,我在学校外面和朋友四处游荡,再次看见那个和你长得很像的男生。 他像往常一样买了一份报纸,周围有几个男生大声地对报纸上的某一事件进行评论。他笑着,看着几个伙伴争论却并不加入。我拉起朋友的手朝他跑去,在离他很近的地方停下来,假装不经意地偷偷看他。近了以后才发现,他和你一样,笑起来会有两个小酒窝,手指纤长,皮肤很白。 他好像感觉到了我的打量,向我们这边望过来。我慌忙拉起朋友的手,佯装生气地说:“要什么就快点买,要迟到了!”朋友心领神会地望了那男生一眼,促狭地一笑,回答:“知道了,走吧走吧。” 走远后我又回头看了一眼,朋友轻轻打了打我的手,瞪了我一眼,说:“为什么不去告诉他呢?” 我无奈地叹口气,没有说话。 其实我不是喜欢他,只不过是透过他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罢了。 二 现在的我变得越来越傻。 还会给你回信。 洋洋洒洒写了4张信纸,写完后在上课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检查有没有错别字和病句。到了后来就不再是检查,而是欣赏我的文采,每一遍都会被自己感动。这样很多遍以后我已经能够背下所有的内容,然后我在家里的阳台上用火柴将这3000多字烧成了一堆黑色的灰。 其实写下它的时候就没有打算寄给你,因为无论我写得多么好,文采多么出众,我始终不过是一个胆小的不知道怎么面对你的感情的小孩子。 曾经和你开玩笑夸奖自己有多么优秀,最后却被你说成自恋。其实我原本的目的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确值得你去喜欢。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努力让自己相信自己喜欢你,却永远无法给你一个承诺。 三 3年前,你给我写信,用红笔写了2000多字,然后被我敲着脑袋说红笔是用来给死人写字的。其实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要告诉我,你对我的感情有多深厚,对不对?可是我还是要装作不知道地批评你,因为我胆小得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你的感情。 你用你一个月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条手链,是当时很流行的那种情侣的红绳。后来搬家的时候我把它丢在一旁,不知道去了哪儿。 你不知道怎么对我说喜欢我的时候,就在qq签名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上“天天”。 你在我不理你的时候坚持不懈地在qq上问我为什么躲着你,最后我上线的时候一直骗你说“不是本人”。 你在我们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里问我某一段时间不理你的原因,我用一句“学习忙,上qq的是我朋友”来搪塞,而你点了点头,并对此深信不疑。 直到后来我没有理你,又重新找了一个男朋友,你仍在qq上时不时地说着喜欢我。 会觉得其实你也很笨。 以及,我很对不起你。 四 前几天在qq上和你聊天,你说你现在的体重是96斤。 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我知道你在意的是什么。 我为了和你分手找借口说,你太胖了。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可是你却把这个借口一直放在了心上,并不断想着要减肥。现在的你真的很瘦,可是我仍然无法面对你。 聊天时我提起现在很多人不喜欢我。 然后你没有任何犹豫地说了一句,可是我一直喜欢你。 我顿了顿,回答一句“要睡觉了”,然后删掉了你的qq号,并关了qq。 明知道以后再也不能交谈。 这些都没关系。 只是我至今才明白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样的感情并不是爱情,但这样说的借口也不是那种俗套的“我们都还小”,而是……我对你从来算不上喜欢,只是内心的愧疚,以及一直想得到的肯定。 所以,对不起,给了你那么多的伤害。 一直以来我想要的,只不过是确认我的身后还有一个人守护着而已。 那种骄傲感,却让你成为牺牲品。我只能说很抱歉。 我再也不会这样傻下去了。 再见了,请你把我当做一个默默无声的路人甲。我们踏出的每一个脚印,它们盛满了青春的味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对不起,亲爱的右脸 对不起,亲爱的右脸 文_罗西 她背靠着一棵棕榈树读英语课文,这是一幅黄昏的剪影,偶尔有风,拂起几丝乱发干扰着她秀气的左脸……站在不远处的李建正忍不住按下快门。“咔嚓”过后,两个人惊慌相视,他先是笑着,然后看到她有一丝的恼,但是马上转为一种像羞涩的惊慌。他以为自己冒犯了她,于是走过去道歉:“我是美术系的,喜欢摄影,刚才你的剪影真美……”当她缓缓抬头侧过脸的时候,他突然看到她右边的脸上,一块犹如半壁河山的胎记,他一下子觉得很内疚,于是改口说:“抱歉。” “没有关系,不过,照片洗出来一定要给我。”李建正为她善解人意的微笑松了一口气,他记下了她的名字——阿琪。一块有瑕的玉,他心里这样痛惜着,然后在手心里抄下她的宿舍楼号和房号……回去的路上,他的脑海里还在不断重现那张矛盾的脸,左边是晴右边是阴,造物主为什么如此残酷?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就这样从白天被推至黑夜。 是的,阿琪只喜欢黑夜。她喜欢把齐耳的头发拢到右边去,为了遮丑,为了尽量减少看见他人不必要的惊讶。她很害怕同情的眼神,她相信妈妈的话:“你是妈妈的宝贝,因为怕丢,所以上帝为你做了个比较重的记号。”虽然妈妈是流着泪安慰她的,但是阿琪还是喜欢这个像传说一样美丽的解释。 夜色是阿琪最温暖的保护色。青春依然需要飞扬,头发是遮不住那个记号的,那么,夜晚的黑就是她最欢迎的。小时候,每次考试,她都要刻意留几道题不做,因为她担心又考全班第一,那就意味着要被评为“三好学生”,然后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上台领奖,她害怕这样隆重的曝光,所以她宁愿考差一些。这是她成长历程里一个忧伤的秘密。有时对着镜子摸着无辜的左脸时,她也偷偷哭过:“对不起,亲爱的左脸,右脸让你很丢脸!” 幸运的是,长这么大,没有人当面嘲笑过她,但是,她却要不断面对惊叹。经常有人看见她曼妙的背影,便加快步伐往前赶,超越她后迫不及待地回首看她时,他们几乎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惊叹号。见多了,阿琪也渐渐习惯了,并且修炼出一个本领——送对方一个微笑,仿佛还有些调皮的戏谑。 所以,午夜的空城,是她最喜欢的去处。漫步其中,她不再胆怯、自卑,可以把头仰得很高。如果有月亮,那就更美,她知道,月亮是属于像她这样寂寞和逃避的女孩的,沉默相对,但是已经心心相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永不分手 永不分手 文_周玉洁 静和文相遇的时候,文和他的前女友云才分手。 处于失恋中的文,是在喝完了3瓶啤酒后回宿舍的路上遇到静的。 那一晚,静在校园的葡萄长廊里坐着,那里时常有弹吉他的校园歌手在晚风中歌唱,有碧绿的葡萄叶子在暗影中翩翩起舞。 静坐在长廊边的角落里,享受着夏夜的安静,倾听着远处校园歌手落寞地吟唱。 文趔趄着闯进葡萄长廊时,并不知道静在那里。他拐进了爬满葡萄藤的角落,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晚风中飘荡着隐隐约约的歌声,让文的心更加疼痛。他站在那里,由默默地流泪到止不住地放声大哭。 静就在距离文不到两米的地方。她看见了路灯照着的男孩,听到了他伤心地叫着云的名字哭泣。 静不认识文,更不认识云,但她猜得到眼前这男孩悲伤的缘由。 静没有恋爱过,也不知道失恋的滋味。她长得不漂亮,身材也不那么好,脸上有雀斑,还略微显得有点胖。虽然她一直渴望爱情降临,却从没收到过情书和礼物,也没有男生向她表示过爱恋。可是文的哭声打动了静,一个男孩这样伤心,哭得那么真挚,让静觉得于心不忍。 在文号啕大哭告一段落的时候,静轻声地问了句:“你是不是失恋了?” 文扭头看见了灯影中的静,他淡淡地说:“很可笑是吗?几小时前我和女友分手了。” “一点也不可笑,如果有个男孩会这样为我哭,那我决不会让他失恋。”静看着文的背影,很认真地说。 文和静就这样认识了。他们坐在葡萄长廊里,开始聊天。 文讲起了他的女友云,讲起他和云的一些往事,静很安静地坐着,听着文的爱情故事,看着文落泪。 分别的时候,文对静说:“我从未在女孩面前哭过,可是我今晚在你面前哭,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哭了这么久,心里舒服多了。” 静笑着说:“那下次你再想哭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吧。” 后来,有一天,文真的给静打电话了。他说:“我刚刚给她打电话,她一句话没说就把电话挂了,现在我真的好想哭。” “那还去老地方哭吧。葡萄长廊,我等你。”静说完就径直去了葡萄长廊。 这一次,文没有再哭,只是反复地说:“已经分手了,可我为什么还会想她,为什么总想给她打电话呢?” 文又讲起了云,讲云的样子,讲他们分手后,他是如何地想她,讲他的心里空荡荡的,仿佛丢了要命的东西那样,觉得难过。文还拿出了一张云的照片给静看。 静看了,照片不太清晰,但静还是能看出来,云是漂亮的女孩。 静不知道怎样安慰文,她默不作声地听着文说云。看着文一脸忧伤,静的心隐隐地疼。 分别的时候,文说:“我得忘了她,可是我忘不掉,总想给她打电话。” 静笑笑说:“下次你要是控制不住,想打电话就打给我吧。” 后来,文真的时常给静打电话。他们也一起散步,一起拿着mp3听歌,一起仰望星空,偶尔也一起出去吃饭。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半年过去了。 静习惯了倾听文的声音。听他讲他和云的爱情,听他的忧伤和对云的思念。 而文也习惯了沉默善良的静的陪伴。 他们安静地坐着,或是走着,觉得很静谧、很温暖。 有一天,云突然给文打来了电话,她质问文,为什么在和她分手后,找了静那样长着雀斑、相貌平平的女朋友。 文沉默了一会说,静其实很美。 云在电话里哭了,文清晰地听见云说:“我想你,我想见你。” 文和云和好了。他们见面的时候,相拥而泣,思念和分手的痛苦在顷刻间被抹掉,他们再一次对彼此说“我爱你”,他们擦去对方眼角的泪水,拾回了往日的甜蜜。 但是这次,云要文给她一个承诺,那就是再也不和静联系,不和静来往。 文着急地解释说他和静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是普通朋友,而且每次在一起聊天,说的都是云。可是云不依不饶。 文再也没有和静联系过,可是每次在校园里远远看见静时,他的心都会疼一下,仿佛丢了东西那样,有些空,有些难过。 静仍旧不说话,只是笑笑就低头走过。 大学毕业后,云和文再次分手,这一次是真的分手了。云说她再也找不回从前的感觉,不如分手吧。 文同意了。这一次文没有哭,他看着云离去的背影,心里有些难过,那是因为他想起静曾经说,如果有个男孩这样为我哭,我决不会让他失恋。 可是文再也没有机会了,他和静早已失去了联络。 那个名叫静的长着雀斑的女孩,曾在和文相遇的葡萄长廊中独自等待了许久,她每晚都会去那里坐一会儿,直到毕业前的那个晚上,她在长廊里她和文常坐的石凳上,用圆珠笔写下了几句话:“文,要是你和云再分手了,就来找我。我买手机了,这是号码……” 静写完了这些,呆呆地坐了一会,又把那些字涂去了,换成了另一句:“让上帝保佑你们永不分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浅如抱,深如吻 浅如抱,深如吻 文_罗西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时节:看花凋落,会弯腰、叹息,再拾一些回去夹在诗集里,下雨的夜里点一炷印度香有些伤感地轻读;还可以是,即使穿着沾满泥巴的球鞋,仍然快乐得抑制不住地吹口哨……因为爱情来了。前者是琪琪,后者是杨名。他们是一对学生恋人,在春天里相遇,花样年华,最好的青春纪念当然是来一场美丽的初恋。 那次,他送她回家。午夜,爸妈都睡了,于是,他们一起弄水浇花。半夜的月亮最是清亮可人,就好比他们的爱情。她嗅花浅笑,他回赠她一个紧紧的抱。月亮没有惹祸,他们没有想到哪里去……琪琪家有个小小的花园,他们在花园里来个古典的幽会。只不过,花是西洋的,玫瑰是红的,紫罗兰是白的。深夜,不说话,把手、抚摩、相拥,甜如蜜。 浅如抱,深如吻,其他的他们都没有做。这一夜,全是爱情的清白,却因此而楚楚动人。多少次她送他走,月光下,她倚门独立,他不忍,又跑回来抱她,她张开双臂迎接。这样无数个来回,这种心跳的距离,美得让他们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样,他们“相送”到天明。用一个晚上辞别,结果,又相遇在白天。 这是琪琪设计的爱情长镜头,她喜欢这样有些压抑的古典的恋爱。她要坚守最后的那道防线,她刮着杨名高高的鼻梁要他发誓不“趁火打劫”!杨名满口答应,他愿意接受这样残酷而甜蜜的考验。因为爱,所以心疼,所以尊重。 他们没有多少海誓山盟,他们只约定了一个考验,那就是大学四年,不吃,可以抱到发抖,可以吻到燃烧,就是不可以去采摘那个诱人的苹果!如今的社会,爱太容易,诱惑太多。但是,他们愿意做个古典的试验,那就是品尝古代才子佳人才有的相思苦。是的,现在很少有相思的奢侈,它仿佛只在宋词里在律诗里,因为大家都在挥掷爱情快餐,因为大家都经不起等待……而他们要反其道而行,要来一场由自己命题的爱情开卷考。 他们会因为思念而失眠,会因为月残而愁怨,会半夜开窗寄情星空,会用短信承载爱的缠绵……琪琪说,生活应该富裕到伸手就可以丰衣足食的地步,但是爱情不可以太轻易得逞。爱情里应该有适当的台阶、忧愁、周折、距离、期盼、考验,还有略苦的压抑,以及美妙的羞涩。记得他们最初相识的时候,就曾经演绎过美妙的羞涩:杨名最初对琪琪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琪琪每个礼拜三都会到一家叫“面对面”的餐馆吃面,在百般练习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在面馆对她表白。就在琪琪进入面馆点完面之后,杨名深吸一口气,起身走到她的旁边,本想文绉绉地问“请问小姐芳名”,想不到一慌,开口却是“你叫什么”。琪琪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答非所问:“我……我叫牛肉面啦!”这样尴尬的场面被他们无数次温习大笑。在他们看来,这才是爱情的美妙:慌乱里有一些喜剧效果,更有真挚、青涩的光芒。 他们现在仍然津津有味地试验他们“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的古典恋情。三年了,花开花落,采摘的手,依然温暖,但是他们还是只把那个月亮仰望。琪琪说,她很快乐,也满足。她认为很多现代人之所以轻易“以身相许”,是因为“爱不够,性来凑”!现在他们一起经营一个“情侣博客”,就好像共赏一轮明月。每天他们都在上面写些思念的日志,原来只喜欢打球的杨名调侃说,他现在都“憋”成诗人了。过去有句老话说恋爱的人都是诗人,但是现在有几个人还在写诗?不过,琪琪说,他们仍然可以一边爱着一边抒情写诗,因为有遐想、有闲愁、有挂念、有憧憬……一家出版社已经盯上了他们的“情侣博客”,准备为他们出版诗集。杨名认真地说,这场爱情长跑,让他真正成长,因为学会了控制。有时男人会把发泄当的挥洒,而他终于学会了细致地爱,品味爱。他要感谢这种节欲的爱情,更要感谢他生命里最爱的琪琪,是她赋予他诗一样的爱和爱一样的诗。在他们共同的博客里,他这样写道: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整个糖罐子倒进去,你说,那样就再也品尝不到其他的味道了。于是你在我加了太多糖的时候,偷偷地帮我加了一点盐。适中的甜度,不引来蜜蜂蚂蚁的窥伺…… 他们就这样在人为的荆棘上欣赏一朵花的馈赠,在刀锋上品味那滴珍奇的蜂蜜。他们学习着、爱着,同时也在分享着快乐、关爱,更考验着因为年轻或者富有而渐渐脆弱的意志。 春天多雨,琪琪实习回来。为了琪琪不被雨淋,杨名撑着伞在车站等了她一个多小时。在一起回学校的路上,他们闻到一缕桂花香,于是像好奇的诗人一样携手四处寻找,终于在围墙一角看见那棵在春天的福州也会开花的桂花。他们笑问桂花的女主人:“不是说好,桂花是八月开的吗?”花的主人也笑着回答:“谁跟你们说好了?它喜欢慢慢开,所以就开了一整年!”琪琪又温柔地给男友上了一课:“看到了吧,什么叫细水长流的爱情!”杨名会心一笑,吻了一下她的脸:“哦,是带着桂花的香!” 曾经,我们有过灿烂的校园歌曲、朦胧的学院诗歌,琪琪与杨名又在试验着他们“节欲”的“学院爱情”。他们马上就要毕业了,而他们精心修炼的古典爱情也要毕业了。他们在骄傲而甜美的博客里,引用了六世仓央嘉措的一首情诗: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那么美!不仅仅看起来那么美,他们也实践着这种给自己出难题的爱情之美。漫漫爱途,能在一起就是修来的“相见”。云,没有化成雨掉下,是因为有爱撑着。他们就是那片亮丽的彩云,在追月的路上,展示爱的忠诚与坚定。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是谁温暖了我们的初恋(1) 是谁温暖了我们的初恋(1) 文_安宁 年少时的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不仅在学习上与班里其他的女孩子比拼,在衣饰和情书上,更是不肯向她们服输。当然,这些都是在暗地里较量的,一旦被某个爱嫉妒的人上告了老师,这样的虚荣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只留下尴尬和羞耻给自己。我与文康的初恋,便是在这样的小心和甜蜜里,越过几何老太的耳目,悄悄生长起来。 那时候已经快要读高三,文康和我,皆是几何老太最得意的学生。记不清这段被温柔环绕的爱恋具体是怎样开始的了,好像是与几何老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常常在放学后被她留下来加加小灶,或是在她的小房子里帮她批改一下试卷。如果改得快,她会将我们“强行”按在饭桌前,做饭给我们吃。她与丈夫早早地就离了婚,儿女皆已成家,就她一个人住。有时候我们猜想她是寂寞,想念自己的儿女,所以才对我和文康如此地偏爱吧?我们都还是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对她的这份关爱,并不怎么领情,相反,在她转身的时候,还会狡黠地挤挤眼睛,笑她矮胖臃肿的身材。也就是这样无声的交流,让我们渐渐忘了对视的初衷,只看清了彼此眼睛里的依恋和柔情。我和文康,就这样在被称为“爱情毒药”的几何老太的眼皮底下,悄悄喜欢上了彼此。 初恋的甜蜜足以让人忽略一切的阻力和危险。几何老太在讲台上义正词严地重申一旦发现恋爱者,即刻一刀斩断的时候,我和文康还在传递着温情脉脉的小纸条。她絮絮叨叨地给我们两个介绍改卷的规则时,我们手里握着的红色圆珠笔,早已换成了彼此发烫的手指。就连她在别的老师面前夸我和文康的聪明颖悟时,我们也没有忘了给对方一个温情的微笑。这样的爱恋当然逃不过周围同学的眼睛。第一名和第二名的爱情,他们除了羡慕,竟没有一丝嫉妒。这不免让我和文康觉得得意。我们偶尔也会因为争论究竟谁先爱上了谁,而不大不小地吵上一架。那时的我们,都脱不了骄傲和虚荣,也会因为彼此排名的先后,而在说完甜言蜜语之后,附带着给对方一句淡淡的挖苦。有一次几何老太批评我落后文康的分数太多时,看着他略带张扬的笑,我张口便给他一句:回去后把我写给你的纸条都还给我! 这样一句在我们之间常会有的任性的气话,让几何老太窥去了我们的秘密。几何老太一定是十二分的惊讶和气愤吧,她一向作为榜样在班里极力表扬的学生,怎么竟会谈起恋爱来了?而且,竟然到了当着她的面闹小别扭的地步!几何老太几乎有两个星期没有理我和文康,她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棘手的事情。她看上去有些慌张,上课的时候看到我和文康高高举起的手,常常会走神,好大一会儿才能静下心来,故意跳过我们点下一个学生的名字。我很是为那一次的冲动而后悔,写纸条给文康道歉。他并没有怨言,只是忧心忡忡地问我,我们的爱情会不会死在几何老太的手里呢?我们怎么办才能免吃她的“毒药”呢?我想了许久,终于不太确定地回复说,我们不下滑的成绩,或许会顶住她的各种狠招吧。 就这样战战兢兢地过了十几天后,几何老太终于以“体察民情”的借口,将我和文康叫到了她的小屋。三个人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几何老太才清清嗓子开了口,这段时间你们两个学习上有没有什么困难,如果有,除了找我解决,彼此之间也得互相帮助一下。你们是我最得意的学生,我希望看到一年后的你们,都能给我添光彩,考个状元出来,这样我带你们这三年,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是谁温暖了我们的初恋(2) 是谁温暖了我们的初恋(2) 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场白,而且接下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给我们做她最拿手的红烧鲤鱼。三个人像往常一样,聊着班里学生的学习情况,伴着楼道里小孩子的嬉笑打闹声,还有隔壁总也停不下来的钢琴声,各怀心思地吃了一顿素常的晚饭。只是我和文康的手,自始至终,都没敢碰到一块儿去。而几何老太,也一反往日的急躁,一边笑看着我们,一边很慢很慢地将手里的一碗米饭吃完。那一顿饭,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有点冗长,有点冷清,但似乎也有一丝丝我们以前从没有体会过的温暖和慈爱。至少,几何老太眼睛里的东西,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冷漠。 此后更是出乎意料的平静。几何老太似乎把我们的地下爱情给忘记了,一如既往地将我和文康视为她门下最得意的弟子。而我和文康的爱情,在这一场虚惊之后,竟像一条越过了沟壑与灌木的小溪,开始在平坦的河滩上闲庭信步,徐徐前行。但在见了几何老太时,还是会有隐隐的歉疚在心里,继而觉得只有将她那“功德圆满”的梦想实现了,才不枉她放我们一马的宽容。 就是怀了这样的目的,我和文康憋足了劲儿,终于在高考的时候,以文康全市第一名,我第三名的好成绩,将欠下几何老太的这笔心债还清。去看成绩的那天,遇到同班的一个同学。他说,知道吗?几何老太退休回家去了,我们成了她的最后一届弟子。我和文康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出一句:原来是这样。 一直到大学毕业前,我和文康还认定,几何老太之所以放过我们,原本是为了在工作的最后一年,给自己留一个完美的记忆。假若因了惩罚我和文康,而在心里留下一块抹不去的伤痕,她结束自己的教书生涯时,也会觉得遗憾吧? 终于有一天,我和文康手牵着手在小城的马路上溜达时,跟几何老太碰到了一起。我和文康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没想到还是被眼尖的几何老太瞥见了。她像以前那样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才道,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会在一起的。我的脸微微有些红。我说,老师,当年我们让您伤透了心吧?几何老太依然是带着笑,只是这次的笑里,有无限的温情和怀念:不是伤透了心,而是伤透了脑筋呢。我把你们当成我最优秀的孩子看,希望你们都能有出息,所以你们两个的爱情,我真的不知道是该斩断,还是该留下根让它健康地成长。幸亏我忍住了,因为两个最好的孩子在一起,做师长的除了担心,还是高兴更多一点哦。我真的没有猜错你们,果然是我教过的可以把握自己未来的最优秀的学生…… 原来是这样。那份躲躲藏藏的初恋,能够顺畅地走下来,原本是有这样一颗心,在偷偷为我们温暖地牵挂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想和你在一起(1) 只想和你在一起(1) 文_陈麒凌 第一眼,江就喜欢上她了。 女孩长得像个很乖的娃娃,不十分漂亮,总是温文柔顺的样子。新生晚会上众人都拥抢着吃东西,她落在后面,抱着书包,笑笑地却不知所措,让他心疼。是的,江对爱情最初的感觉,就是对一个人的心疼。 他对女孩子没有经验,每天见到她,还没打招呼就先红了脸,那女孩,后来他们昵称娃娃的女孩,也是很腼腆的,所以他们的招呼不是轻得几乎听不见,就是含糊草率,一擦肩就过去了。 江想,再等等吧,等我攒点儿勇气,我就约她。 可女孩没等,或者说其他人没等。大一开学不到两个月,一个外系的师兄就追到了她。有时她真像个娃娃,单纯到不晓得拒绝。在球场边看足球,那师兄大大咧咧地跑过来嚷:“嗨,帮我拿会儿衣服!”她就乖乖地抱着那堆臭烘烘的衣服,站在那里一直等。球赛结束了,人走完了,那小子汗淋淋地走过来,笑嘻嘻地说:“呵,你还在啊!有男朋友吗?”她老实地摇摇头。“那我做你男朋友吧。”他随手就搂住她的肩,她想不出什么理由说不,只好这样跟他走了。 江难过了一阵,还是觉得喜欢她。他是那种慢悠悠的人,从不会有太激烈的举动,但他柔韧,是那种需要恒心和耐力的柔韧。最难过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个人跑到大操场上坐了半夜,抬头,满天的星星晶莹地围着他。他想,没关系,谁说她一定要嫁给那个人。 周五早上一二节通常是没课的,同学们喜欢迟迟起来,吃了早餐直接到体育馆上排球课。那次排球课娃娃晕倒了,因为没吃早餐血糖低。同屋的女生说:“师兄一早就拿来一大堆球衣让她洗,说是晚上等着穿,她哪里有空吃早餐?”他站在人群外面,看着大家围着她喂糖水,她的脸白得像纸,他觉得心又开始疼。 从那以后的每个周五早上,7点之前,江一定会买来早餐送到娃娃宿舍。这简单的举动,他坚持了4年,尽管后来娃娃和师兄分开,她不必赶早洗那些球衣,尽管后来周五早上的课程变了,不再有睡懒觉的美好时光,但他仍然坚持。 想起那些他送早餐的日子,还是让人不禁莞尔。那是一个羞涩男生对自己的挑战,他低着头,手里紧紧攥着食品袋,在女生宿舍门口傻站着,他得等到一个同班女生,求人家帮他带上去。那些女孩子们总是不放过他:“为什么给娃娃不给我?”“哈哈,你暗恋娃娃啊,小心师兄跟你决斗!”“要送就送值钱的,几个包子太寒碜了吧!”他只能笑,尽力把窘迫压下去,然而脸还是红得很。 娃娃接受了那些早餐。那个时候,送上来的东西太多了,丝带扎着的金莎朱古力,大束大束的玫瑰花,还有大的小的毛茸茸的玩具。她不大懂得拒绝,和师兄的短暂恋情也没教会她选择。大二的圣诞节,那个花店的小老板,抬来了999朵玫瑰,她们小小的宿舍沦陷在玫瑰的海洋中,在人们的惊叹和艳羡里,她只好任他拉住自己的手。 也是那个圣诞节,也是那晚,江在游园会上正拼命地爬上竹竿夺取锦旗。那是个以捉弄人为乐事的晚会,要想拿头奖,就得有甘于被大众取乐的勇气。他学蛤蟆跳,被人画猪鼻子,水枪射得大衣一片湿。我们知道他不是个能疯的人,他红着脸,以解高数题目的严谨和认真对待那些无聊的游戏,每一阵哄笑声,都在冲击他自尊的底线。是,他想拿头奖,因为那年的头奖奖品,是一个半人高的限量版皮卡丘玩具。他知道,娃娃最喜欢这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想和你在一起(2) 只想和你在一起(2) 他筋疲力尽地抱着皮卡丘去找她,她已经和花店小老板出去了,满屋子都是玫瑰,红得让人想哭。他把皮卡丘端端正正地摆在她桌上,松了口气似的。同屋的女生不忍:“江,你这是何苦呢?”他什么也没说,转过身走了,衣服背后那片水渍还湿亮亮的。 下个周五早上,他的早餐还是准时送来,看上去他没什么变化,永远有些羞涩,羞涩却不退缩。慢慢地,谁都不敢再笑他,他们班的女生,自发约定的,每个周五派一个人早早下去接他的早餐,免得他苦等。他的心事都在那简单的早餐里,春天有新鲜的蔬菜米卷,夏天有清淡的米粥咸菜,秋天有醇香的牛腩河粉,冬天有滚烫的鸡蛋肉粽。春夏秋冬,无论风雨寒暑,这是一个老实人虔诚的爱情仪式。 那次他们去g城实习,全班过海到岛上玩,渡船半个小时一班,准时,不等人。回来的时候,江和同学们已经上了船,却不见娃娃她们,有人说她们在买珍珠粉,磨磨蹭蹭地挑,干脆让她们坐下一班船吧。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船开了几丈远的时候,那几个女孩子慌慌张张地跑回来,站在岸上又叫又跳的。江在船头,他看到娃娃,那副惶惶的神态,他的心里又那么一疼,也不多想,就跳了船。 说老实话,他的动作一点儿也不潇洒利索,他水性极差,狼狈不堪地拍打上岸,整个一只的鸭子,女孩子们忍不住笑,笑罢又觉得眼眶有点热。娃娃知道他是为自己来的,但还是不禁多问了一句:“你回来干吗啊?”他浑身湿着,用手抹了把脸,清清楚楚地说:“想和你在一起。” 这次,娃娃听到心里去了。 他们终于走到一起,周围人比他们还高兴,好像如愿以偿的是自己。只是,时间已经到了大四的第二学期。 大家戏称这是“黄昏恋”,因为课就要上完了,行装已经收拾了一半,大学时代眼看就要结束了。班上是一种惶惶的气息,有人彻夜欢歌,有人买酒图醉,有人脚步匆匆,而他俩却安安静静的。黄昏的校道上,两个人提着饭盒牵着手一圈圈地散步。自习课上,两个人把兜里的零钱摆了一桌,笑嘻嘻地算着够不够吃一份牛扒。他们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没有东西能干扰到他们的爱情,那大器晚成却又如日初升的爱情。 不是没说过将来,娃娃和江,来自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算不得很远,只是没有直达的火车,江算过,算上坐巴士转火车再坐巴士的所有时间,要十二三个小时。 娃娃说:“咱们才刚刚开始,还没到定下一辈子那一步。” 江心想,我这边早到那一步了。 娃娃又说:“我想还是顺其自然,这样大家就不必太紧张。” 江说:“好,我每个周末都去看你。” 这话做起来并不容易。第一年,江刚入公司,加班的任务特别多,总要忙到周六下午才有空。他常常是下了班就百米冲刺似的往汽车站跑,坐两个半小时的巴士,到省城火车站,挤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再转车,坐3个小时,到了娃娃的城市,已经是半夜了。他就在候车室的长椅上躺一躺,看看天亮了,才一口气跑到娃娃家。两个人大清早就可以在湖边牵着手散步,又欢喜又紧张,时间太快,话又太多,吃了中午饭江就得走,不然赶不上下午的那班火车。 也是为了省时间,以后每次周六加班,江都先在背囊里塞几个碗仔面,这样随时都能填饱肚子。还有,火车人多挤得太难受,他干脆就在背囊上绑了把折叠小凳子,只要是能站住脚的地儿,他至少能坐下喘口气。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想和你在一起(3) 只想和你在一起(3) 娃娃总是笑着说:“人家的王子是骑着白马来的,我的王子没有白马就算了,还背着一大串莫名其妙的家当。” 第二年夏天,娃娃的生日快到了。江特意学会了用平底锅煎牛扒,他想得很浪漫,烛光、鲜花、牛扒、红酒,他要亲手布置一切,一切都要漂漂亮亮的。 哪里想到临行前热带风暴登陆,狂风肆虐,漫天豪雨,娃娃打电话,要他别来了。江说,那怎么行,决定好的事情,风雨无阻。还一再叮嘱娃娃买好牛扒,等他大显身手。 然后他就没了消息。 暴雨不停,娃娃的城市开始涨水,到了周六晚上,她从阳台上望出去,水已经半腿高了。她整夜都睡不稳,天没亮就醒了,一秒秒地挨到7点。往常这时候江就该到了,而这天,听到的只是雨声。她坐不住,街上全是水,有人把筏子撑出来当出租,她叫了个筏子去车站,车站空荡荡的,值班的人说,大水冲断了公路,昨天下午,所有班车都停开了。 打电话去他家,说他昨天出发来找她,的确来了,还背着家里的平底锅。 可是,漫天暴雨,电视新闻每隔半小时播报一次灾情,公路冲断,铁路告急,山体滑坡,多少人失踪。她脑袋很疼,怕听又不敢不听,事实上,这是她能把握的唯一线索。在那个把手机叫做大哥大的时代,她不知该去哪里呼叫他。 3天过去了,雨慢慢停了,她的眼泪停不下来。 没等到人,他也没回家,那么,他在哪里? 她的心坠得发疼。是的,心疼的感觉,从前她总是不大懂得这样的感觉,爱一个人,爱到心都疼了,那爱该是很深很深了。现在她的心也在为他疼着,她想他,她想他好好地站在她面前,让她有机会告诉他,她心疼他。 好多从前的事情涌上心头,一件件一桩桩,这么多年的堆积好像是为了这一刻的彻悟。这世上没有人再像他那样爱她,如果他没了,她也得找他去,总得跟他在一起。 这样想着,她擦干了泪,先去派出所报了警,回家收拾了点东西就出了门。她要找他,无论生死,她要看见。 走出路口抬起头,她就站住了。 前方远远地走来一个人,黑瘦得像风干了似的,衣服裤子糊着泥巴,头发乱蓬蓬的,不知道自己有多难看,还敢笑呵呵的。他的脚可能受了伤,走起路来有点跛,他的背微微地驼,一定是过于疲惫。他不是王子或者英雄,倒像个走江湖的流浪汉。他全身最精神的只有背囊上那只平底锅,它的不锈钢长柄笔直地指向天空,闪闪发亮,好像是他背着的一把剑。 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走近,不说话。 他有点慌,忙说:“迟到了,我走来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看看自己,又说:“本来这是套新衣服,本来刮了胡子出来的。” 他总是这样,本想学得潇洒,却总是笨笨地不够漂亮,在她面前,总是这样狼狈滑稽,然而,这些都让她这样地心疼啊!她走过去低着头碰碰他的胸膛,紧紧地贴上去的,是她满是泪水的脸。 生日晚宴是后来补的,还是不地道,牛扒煎得太老了,牙齿都咬疼了;红酒太酸了,酸得让人倒抽一口冷气;那两支蜡烛显然是伪劣产品,烟熏得人流泪,只好开了灯。 然而在吹熄生日蜡烛之前,娃娃还是非常郑重地许了愿。 江笑问:“都许了什么愿啊,说来听听。” “没什么。”娃娃看了他一眼,“只想,只想和你在一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402的胡子(1) 402的胡子(1) 文_陈麒凌 一 李微记得那是个深秋的晚上,下着雨,她跟着周医生去学生宿舍出诊。心里带着点小别扭,因为同事小廖告假,她已经连续值了5个夜班,而且那天还是周六。秋雨来得急,她的鞋和裤脚湿了大半,踩在楼梯上,一步一个水印子。 总算忙完了,在过道上却被人拦下,说是402有人发烧。折回去看了,周医生开了处方让她回去取药输液,在冷雨中又是一趟,身上还有干的地方吗? 所以对胡子,李微真的一直心存抱歉。要不是因为累、湿冷,还有那点小别扭,小护士李微不会那么焦躁。 那晚胡子的左手挨了她6针,真不含糊,扎出了血珠还没找到血管。第三针的时候,胡子叫起来:“你来实习的呀,打过针没有?”她语气生硬:“你血管长得细。”“我这血管还细?是不是像水管子那样才不细?”他发着烧,却还可以这么大声地说话。 她不理他,第四针扎进去,又不对。“我要投诉你!等着,我一定投诉你!”他生气了。她也急,又慌,还带着气,心想这人脑子是烧坏了,投诉就投诉呗,当面通知我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待第六针终于成功时,那小子简直要拍床而起了。她冷冷地把胶布按在他腕上:“省省吧,等你好了再报仇。” 周末晚上,宿舍人走得干净,她靠在一张椅子上,疲惫而无聊。 他不是个听话的病人,一会儿翻个身,一会儿又欠着身子去调快输液器。“别动!”她黑着脸,调回原来的速度。“滴得太慢,受不了。”“滴得太快了,你更受不了!”她瞪了他一眼,“出了事我可不给你负责。”“快些输完你不就能早点走了吗?”他忽然说了一句,“衣服都湿成那样了。” 不期而至的好意让她有些无措。没有马上回应他,但她心里却有一束很细很细的暖热,悠悠地绕起来,直到那晚回家,都没冷下去。 二 胡子其实长得还行,高高大大的,两颊留着些很酷的髯,眉眼有种特别的神采,当然,那是他病好的时候。 “那个谁,你叫什么名字?”他扬着下巴。“干吗?”她有点紧张。“投诉你。”看不出是真是假。她冷笑:“我傻啊,把名字说了等你投诉!”“那我只好向院长投诉,咱校医院有个护士一连三晚义务出诊输液,挽救了一个垂危学子的生命,可她做好事竟然不留名!”他笑。她乐了。 再次见到胡子,是陪一个男生来输液。一见是她值班,胡子转头看着那男生的胳膊坏笑:“兄弟,等会儿坚强点啊!”她又好气又好笑,心里好强起来,针打得相当漂亮。抬头瞥胡子一眼,他正有点愤愤然:“进步神速,还不是我那6针练出来的!”她伶牙俐齿地接上:“觉得不公平呀?那我好好地补你一针?”他只能瞪眼睛。 那天他们明明出了门,胡子又一个人折回来,瞅瞅四下无人,从口袋里掏了样东西抛给她:“接着!”“什么啊?”砸得手心有点痛,好大一颗金灿灿的朱古力。“毒药。”他头都不回,扬长而去。 这副德行总让她牙痒痒,恨不得拎他回来涮消毒水。“哼,等我下次见到你——”她狠狠地念叨,低头摩挲那颗朱古力,金箔纸微碎地响。她合拢指尖,轻轻将它放进衣袋,唇角一挑,还是笑了。 试过这个办法没有?当你想见一个人,只要在心里拼命想,神了,你真的会见到。 隔天就见到胡子了。她去邮局取个大包裹,下了点雨,还好带了伞。经过图书馆大楼门廊前三三两两避雨的人时,突然朝她喊了一声“喂”的那个,可不就是胡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402的胡子(2) 402的胡子(2) 她没停,高举着伞走过去,然后不知怎的,又高举着伞走回来,踌躇间,胡子已经飞快地穿越雨帘,眨眼工夫就站在她伞下了。 “干什么,想蹭我的伞啊?”她出言不逊。胡子轻巧地拎过她那大包裹,一手夺过她的伞:“怎么是蹭?明明是抢!” 他比她高,伞却故意擎得低,是迁就她。凭良心说,其实那把小伞几乎全斜在她这边,他半边身子都在雨里。她把伞推过去一些,还是没好气:“别把我的包裹弄湿了。”“你没看到是防水包装吗?真是笨。”他嗓子有点沙哑,带出两声咳嗽。 “干吗咳嗽?”她严肃地问。“我故意的,沙哑的声线比较迷人。”胡子又咳嗽了两声。“喉咙发炎了吧?正好,跟我去拿药。”“不,这点毛病有啥啊。”“不吃药,我就找你练针!”他转头瞪她,她也仰头瞪回去,瞪到两人撑不住笑起来。 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走在他身边,马路上弥漫着树被打湿的青青的气息,雨丝飘在脸上,一凉。耳郭偶尔擦过他的肩膀,迅疾而又细微的敏感,卡其布外套有着粗糙温暖的质地。 三 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来校医院排队装病的同学多了起来。胡子这家伙也来凑热闹。 她把胡子从队列里拖出来:“你干吗?”“看病啊,我肚子疼,肠胃炎!”红光满面声若洪钟的,还肠胃炎。 “别装了,今年这招不好使,装病的人特别多。”“那怎么办?我23号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面试,必须缓考。”他着急了。“那……那就装得像一点吧。”她也没什么主意。“吃什么症状会像肠胃炎啊?”“如果你吃了肥腻的东西再吃一点冷的东西,或者是没洗干净的水果……”“我天天都这么吃的,没用,有没有立竿见影又省事的?”“嗯,或者你吞牙膏试试。”她缩了缩脖子,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不靠谱的事。“可行!”胡子点头,跑回去吞牙膏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极为有效的致病方法,因为胡子不仅如愿以偿地得了肠胃炎,而且看起来相当严重。 想起这,她心里歉疚极了。那天胡子上吐下泻,脸都绿了,又输液又灌葡萄糖,在急诊室折腾了一晚上。 她一直守在他身边,又害怕又心急。天快亮的时候,胡子睡着了,她靠近些细看他的脸,憔悴可怜的人啊,一夜竟长了这么多胡须,杂草似的。 周围没人,很静。她抬起掌心,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脸。 胡子醒来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装病,从来没这么像过。”她理亏,期期艾艾:“我也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家小狗吞了半支牙膏,才拉了两回。”胡子翻着白眼昏了过去。 四 寒假回来便是春天,波罗蜜树的叶芽一天比一天圆绿,直到擎出一面碧绿的小扇。可是好多天都过去了,怎么一直没见胡子? 那条路她常走,常故意走走。火红色的钟楼,再往左300米,那开着花朵的凤凰树,转过去,拐个小弯,便是米黄色的宿舍楼。清早,黄昏,或者午后,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没有她想见的那个。 一直到了5月,她才见到胡子。那是护士节的前几天,她和同事们在楼上排练舞蹈,一个双臂伸展的动作,不知怎的,她忽然朝窗外看了一眼。 胡子!看那背影就知道是他。他在波罗蜜树丛里晃悠着,正要慢慢地离开。 她来不及和别人说一声就冲下去了。 “喂!”她气喘吁吁地喊了一声。胡子转过身来,竟然是他先问:“找你呢,你跑哪儿去了?”“你跑哪儿去了?这么久都没见人!”她比他更大声。“最近都没得什么病。”他有一点点害羞。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402的胡子(3) 402的胡子(3) 忽然心里就委屈起来。也是,没病谁会来校医院呢。“那你找我干什么?”她没精打采。“拿点晕车药。”“帮女朋友拿的吧?没听说男生要吃这个的。”“我哪有女朋友,不信你去打听。”“关我什么事,我闲着没事干啊,打听这个。”她冷冷的,只是鼻子发酸。 “好吧好吧,拿点感冒灵或者风油精,随便什么都行。”“里面全是医生护士,自己不会去找啊!”她没好气。“你是手雷啊,一碰就爆炸!”他高声道,有点生气,仍默默地从挎包里掏出一个漂亮的礼品袋,“给你的,手雷!” “干吗啊?”“护士节!”她小声地“哦”了一下,一颗心忽地舒展。 “是什么呀?”为了掩饰自己的窘,她在找话,佯装好奇地看礼品袋。 “毒药!”胡子还有气,低头见她弱下来的眼神,终究是狠不下去,“就是上次那种朱古力,加班饿了可以吃,赶不及早餐也可以吃。你要记得吃,放久了会过期的,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吃。”他有点啰唆,腼腆地垂下眼睛。 气氛忽然微妙得让她连呼吸一下都不敢,他是不是也这样?“不会过期的。”不知过了多久,她说。说完自己就先跑了,不敢回头。 一口气跑上楼顶,迎着风,背着墙,礼品袋贴在胸口,它能听到她的心跳有多快。 胡子就是胡子,可恶,送礼物也不忘损她。她打开那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尽管很彪悍”,她笑着骂了一句,看第二句,“依然很天使”。 五 六月将尽,校园里每天都有互相拍照的人。那些行将离校的毕业生,要将母校的每一寸景致和他们留下的痕迹打包珍藏。 胡子也在里面。那天下班,她和小廖走出门,看见一群人笑笑闹闹地在树丛里照相,抓拍的正是胡子。她的心一慌,他也要毕业了吗? 胡子笑容满面地跑过来:“来,照相照相。”小廖笑着把她往前推。她知道自己有样不好——人多的时候总有点装,改不了,这次也是。她不耐烦地说:“照什么相啊!” “母校的美丽风景啊,你看我把校医院也拍下来了,以后可以回忆一下。”胡子今天态度很好。“回忆什么?回忆你得过什么病?”胡子无奈地笑了,低声地带着些恳求:“给你拍一张好不好?” “不!”她本能地嘴硬,其实只要他再说一句,她一定会说好的。但他没坚持,也许同学在催他。 “那好吧,我要毕业了,明天回家。我家挺远的,下雪的地方。”他匆匆地说,认认真真地说。这样的正式让她心乱。 “嗯。”她沉吟着,不知说什么好。“跟你说一声再见。”他在等待什么吗?笑了一下,并不由衷。“哦。”她应得有点机械,看着他挥手,转身,跑回人群里,混在树影里,辨不清楚了。 再见是什么意思?是会再见面,还是再不能见了?她心头有一些恐慌。 这一天她都在找理由去见他,可是能说出口、能不露痕迹的理由好难找啊。挨到了晚上8点,不能再等了,她带了两盒晕车药匆匆出发。 胡子的宿舍楼前人声鼎沸,楼上挤满了看热闹的男生,楼下那些成群结队的女生仰起头双手拢在嘴边热情地喊着,这就是每年毕业时学校最壮观的风景——喊楼。 她停下来,站在栏杆外面。有女生在喊:“李信东,05计2的女生爱你!”“501的王涛,梅梅一直喜欢你!”楼上的男生拍掌,敲起盆啊桶啊,笑啊喊啊唱啊,高声回应着,不知飞快跑下来的那个是不是王涛,他一把拥抱的那个是不是梅梅。 不知看了多久,一群女生没散,又一群女生聚集,楼上的男生涌下来。她远远地望着他们的勇敢和欢乐,身上热了又冷,冷了又热,衣袋里那两盒晕车药被她攥得走了形,最终还是悄悄离去。 8月,校医院整天都难见个人来,跟从前放假一样。可她知道有一样是不同的,假期过后,胡子不会再来了。他会很快把她忘了吧?而自己,又要多久才能把他忘了呢? 一个有雨的晚上,下了夜班,她在校园里乱走,不觉来到胡子的宿舍楼前。楼上没一盏灯,静,只听到雨声和她微微的喘气声。她知道,第三个楼梯口上去,四楼402,就是胡子。 胡子,讨厌的家伙,这么快就跑回家了,你至少给我一点时间,给我一点说话的时间。眼角潮了,千万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涌上来。 “402的胡子——”她突然用力地喊出一句。周围很静,她被自己吓住了,捂住嘴,等了一会儿,只有哗哗的雨声。 睫毛一动,泪就下来了。她轻轻地说下去:“再见。”她知道自己的意思是——会再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情是遇见的 爱情是遇见的 文_罗西 上大学以前,李晶晶一直像个“神”一样让父母、老师等长辈放心,甚至有同学晚上要出去玩,只要说声“李晶晶也参加了”,那么父母就会二话不说地允了……那是一段春风得意却又把春天锁在心里的日子,她觉得自己是一只骄傲的仙鹤,大家都在仰望着自己。她不能有任何的情感波动,即使是梳理自己光洁的羽毛,也要挺胸收腹注意形象。 可是上大学的第二天,她居然就成功地邀请了同系的一位学长去看电影。在她看来,改变刻板压抑形象的首选行动,就是一首歌唱的那样——“拍拍去恋爱”! 报到当天,那个叫鲁可的大三男生在车站负责接待新生,是他替李晶晶提很沉的行李,更难忘的是一路上他们交谈甚欢,还有点相见恨晚。鲁可告诉她关于各位教授的个性以及怪癖,比如上统计学的时候千万不要坐第一排,因为该教授唾沫的“射程”可达五尺;心理学老师第一节课肯定会说“我们美丽的校园,阳光灿烂,鸟语花香”,因为他的教案已经沿用了十年不变……原本有些怯生的她因为这个男生的出现,莫名的有些兴奋,有些想飞翔的冲动,她笑个不停。回首中学那些“正面而无趣”的时光,忍不住自嘲一笑。曾经空白的感情世界应该有个漂亮的句号了,做了那么多年的乖学生了,她决定要做一回妩媚积极的爱情女主角。爱情是大学的必修课,她要进攻,要主动出击,而眼前的这个男生不是现成的爱情猎物吗? 第二天在食堂门口遇见鲁可时,晶晶晃了一下身体就变出一张电影票:“为了感谢你,今晚请你看电影!”鲁可愉快地接受了,哪有男生拒绝一个女生的邀约?那夜下雨,晶晶喜欢,爱情就应该有这样的天气背景。电影很一般,译制片,但是很暗的环境下,感情的菌团最容易急剧成长。回到宿舍楼下,晶晶把手伸给鲁可,“像电影里的分别那样,吻一下我的手背!”鲁可有些吃惊,但是他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着她的手,却亲在她的脸上。 晶晶是捂着发烫的脸跑上楼的,娇喘吁吁。在宿舍,找出镜子,看一朵曼妙的花徐徐开放。她需要这样的感觉,这是她貌似单纯的中学里最秘密的梦,今天轻易地实现了。爱,原来可以这样简单,这样美丽。 从此,晶晶开始了她认为主动的爱情旅程,也是爱情课程。这一点是她一贯的风格,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做到最优秀,从学习到现在的恋爱。 鲁可很温柔,如佛,似乎有求必应,晶晶在尝到爱情甜蜜的同时,也认识到游戏的快乐。在她看来,这样的进攻,这样的主导,很有成就感,也充满乐趣,她喜欢回音,所有能发出声音的东西,都是她所喜爱的。而怀里的这个鲁可,是她最爱的,因为是第一手的,也是自己的初恋。她经常顽皮地敲着他的脑袋,像在西瓜摊前敲一个挑好的西瓜,“到底里面红了没有?”每每这个时候,鲁可总是很配合地点头说:“包甜的!” 渐渐,鲁可有些应付地与晶晶约会,如果不是晶晶主动,他可以三天不给她电话。对于鲁可的开小差,晶晶总是天真地认为他忙,因为他是系学生会干部,而且面临实习、毕业等一箩筐问题,她没有理由拖他后腿。 这天晚上,晶晶一个人自修完回宿舍,所有的人突然停止了说话,她觉得不对劲。她是舍长,平常她们都喜欢与自己谈笑风生的,怎么啦?“布什与小泉打起来了?”当她这样调侃的时候,她下铺的刘却哭了:“你难道不知道?”真出事了?大家看晶晶确实一无所知,就只好如实告诉她,鲁可在福州“出了点事情”,他不是说有急事要回青岛老家一趟吗?只是这几天一直打不通他的电话,怎么又会在福州出事?晶晶不相信,但是事实上,坏消息是长翅膀的。 原来,鲁可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福州女生,追求她三年了,陷入很深的网恋。只不过他们从未“见光”,而且是在认识晶晶之前他就狂热地爱上了她。前几天,再也受不了相思之苦的鲁可背着晶晶只身飞到福州,要与那个神秘的搅得他“快发疯”的女孩见面。谁能料到,等待他的是一场骗局,他的手机、两千多现金全被女孩的同伙抢走。无奈之下,权衡再三,举目无亲的鲁可只好向警方求助,这样,他脚踏两只船的三角恋也因此曝光……只不过,最后知情的,却是爱情女主角晶晶! 晶晶有些失态地大喊:“我不信!”然后是落了一夜的泪。第二天,晶晶在火车站等了三个钟头,终于见到了落魄而羞愧的鲁可。本来准备给他一记响亮耳光的晶晶,面对面容憔悴的他,却不忍,她只有痛,她扑过去哭着问:“我不好,为什么不说?”鲁可呆呆地不停地简单重复:“我不对,不是你不好!” 是不对,不是不好。 晶晶打开的是最美最真的扉页,而鲁可好像只是浏览,而不是“读”。爱情应该是读的,如同春风也是要读的,单纯地吹拂,就辜负了春风。 后来冬天就来了,他们的恋爱刚好一周年。结束了,冷了,包括天空里的云。 俱往矣!只是晶晶很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可以把心分好几份去应对不同的爱?鲁可解释说,追求的往往最真,但是可能是错的,比如他热烈地追求那个网络美眉,比如晶晶追求自己。 晶晶就这样失恋了,而且也有被骗的羞辱感,虽然她没有像鲁可那样赔了钱和手机,但是她赔了真情。这天早晨,她在一棵木棉树下像中学生一样读书,一片叶子翩翩地落在自己的书页里,她好惊喜,抬头看,哦,树枝上已经没有一片树叶,原来刚才那片金黄的树叶是最后一片。她忍不住弯腰郑重地把它捡起来,在鼻翼下深情地嗅着,有香味,深刻的那种,用心才可以闻到。她突然悟到,爱情也应该是这样的巧遇,而不是强力进攻就可以得到。也许妈妈很早以前说的那句话是对的:爱情是遇见的,而不是追求的。 木棉树很奇怪,是在春天才开始落叶的,是留恋还是不甘心?晶晶现在则没有了留恋也不再不甘心。曾经,追求鲁可,他很配合,没有拒绝,也许不是他太贪心,也不是花心,而是太客气了,所以就接受了。这样想着,晶晶就彻底地从心里原谅了他,这样才可以真正去爱新的,爱对的,否则心里有恨,有郁结,有不平,就不会有真的爱重新回来。有了这样的美丽心得,晶晶又找回了曾经的开朗与快乐,当然还有笑容。 回宿舍的路上,有人对她说:“早上好!”为此,她很开心,从这个晨读开始,她可以更喜悦地看旭日东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恋爱开卷考(1) 恋爱开卷考(1) 文_罗西 不打落水狗,但是也不要轻易爱上所谓的“落难公子” 前年寒假,原来高中时的同学纷纷从各地高校回到福州。聚会中,在成都一所大学读计算机专业的张君告诉林仪,他班里有个男生,原是系学生会文体委员,学习成绩也很好,但在大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时,因为作弊,被学校开除了。 “这个男生叫徐华。”当张君指着一张合影里的一个帅哥轻描淡写地说时,不知为什么,林仪的心却颤了一下,那是花朵因为露珠滑落而发生的瞬间的摇曳,莫名地就被那个一手抱着篮球一手做着“v”字手势的阳光男孩吸引住了。她刚刚失恋,敏感,还特别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她幽幽地说:“他好可怜,一失足成千古恨!” 张君看林仪对徐华感兴趣,便详细地叙述了他的一些近况。原来,被开除后的徐华,不敢把这个可怕的消息告诉家人,他是乡亲们的骄傲。另外,徐华的父亲由于做生意失败,债台高筑,情绪十分低落……因此,孝顺的徐华只好一个人独吞苦果,风雨一肩挑。他后悔莫及。他活在一个谎言里。 徐华在校外租了一套房子,房租十分便宜,因为那房子之前发生过一起凶杀案,没有人敢租用。不怕鬼的徐华住了进去,一个月象征性地给房东50元。同时,徐华还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某电脑公司里打工,月薪一千多,生活基本能自给。偶尔还给家里读中学的弟弟寄些零用钱…… 不过,徐华平常的通讯地址,仍是沿用原先大学里的信箱。周末,他也常去大学里跳舞,寻找失去的乐园。平常有什么信件,他仍可以自由地去取。实际上,辅导员及系里一位副主任,对徐华还是抱有同情的,毕竟他曾是个十分优秀、得力的系学生会干部。 听了张君的补述,徐华的形象渐渐起来,他就像是个古代蒙冤落难的公子,在林仪的心头栩栩如生,她温柔的心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是同情,还是好感?她自己也糊涂了。林仪是家里的独女,没有兄弟姐妹,所以特别渴望友谊,张君就是她结拜的好哥儿们之一,于是林仪想与徐华通信。张君很理解她,他说愿意帮林仪。原来徐华曾在某杂志的“心情卡”栏目上留下过自己的大名与通讯地址,张君建议林仪可以从此入手写信“应征”,名正言顺,徐华也不会觉得唐突、奇怪。张君还保证说,他决不在徐华面前点明林仪与他的老同学关系。 女孩是不是都喜欢“落难公子”?张君笑着说这句话时,林仪心里也“咯噔”了一下,难道自己就这样轻易地爱上一个遥远的四川男生?会不会太简单了? 一场“友情援助”就这样开始了,像一场情感“秀”。女主角林仪托腮提笔的时候,窗外有水鸟掠过,她写道:“我在南方,水草丰美。你是陌生的,住在长江头……”娟秀的林仪仿佛有了写宋词的灵感。第一封信,林仪尽量表现得很客气,只是说看了他在杂志上的交友信息后,便想与他交个笔友,因为同是大学生,会有一些共同语言……在这里,林仪仍善解人意地把他“当”成一位大学生,她不能也不急着残酷地揭穿这一切。当然,也希望有一天他能对自己实话实说。她暗自想着谎言“解放”的那一天,她要给他一个飞吻,那是天边的虹。 徐华很快就回信了,激动,而且花很大笔墨说那本杂志里配发的照片太模糊,“顺寄一张近照,以作留念”。那是一张帅气逼人的单人照,仍是背心短裤打扮,一丝迷人的笑容令人陶醉。他说,有了林仪这位远方朋友,他每天晚上看天气预报时,就会特别留心福州的天气……就这么一句话,林仪感动了很久,她是个爱幻想的女孩。第二封信的开头,她亲昵地称他为“阿华”。重拾古典的书信往来,还真可以嗅到一丝古色古香的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恋爱开卷考(2) 恋爱开卷考(2) 同时,林仪有一个很悲壮的念头:干脆爱他,做个“爱情救星”,让他更自信更有力量走出这段人生的沼泽地,并别有用心地鼓励他“好好学习”……带着某种善良的信念,她真的用心爱着,虽然偶尔也会自言自语“多情应笑我”,但是很快就被对方更热烈的情怀给冲散了。 就这样,他们开始心照不宣地在平信和电子邮件里谈恋爱,有时也会打打电话,用声音互诉衷情。恋爱也要多媒体!就这样,一年过去了,林仪收到不少他通过邮局送来的鲜花,她完全成为了爱情的俘虏。成都与福州,成了两个爱情的点,两点成一直线,两地相思,美丽而略带伤感,但是更多的是憧憬。 又是一个寒假,与老同学张君再聚时,她故作不经意地打听徐华,但是张君好像有些不太合作。他淡淡地说,徐华几乎把林仪的信件全拿给他看了,似乎有一种炫耀之意,因为他与徐华是好朋友。对此,林仪心里很不舒服。临走前,张君犹豫再三,还是提醒了林仪:最好用情不要太深,因为这种两地爱情,有些“空对空”,很脆弱,虽然这个梦幻般的恋情对林仪而言是如此美丽动人。 回家后,林仪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细细读着徐华火辣辣的信,心里很矛盾。她有些生气,但又拼命为他寻找理由,比如:因为他太爱自己了,并为之骄傲,他才会那样把信拿给朋友分享。这一夜,林仪失眠了,爱情像一条没有灯的长廊,她已走得很远很深,有些迷惑,却不知如何看清这一切。 当徐华再次打电话催林仪发一张“玉照”给他时,林仪突然心血来潮想考验一下他的感情。不知为什么,她心里渐渐有点虚,因为交往一年多来,他从来没有如实告诉自己,有关他的真相、现状,林仪心里其实一直等着这一天,可是,他从未给他自己一个机会。电话里林仪几次故意问他学校情况,他都对她撒谎,甚至英语过六级的神话也绘声绘色地编了一大段。 林仪在失望与期望的交替中挣扎,不知哪来的灵感,恶作剧地“偷”了一张乡下表姐的旧照片,土土的,也不漂亮。当她把信和“玉照”一同用特快专递寄出去后,便焦急万分、忐忑不安地等他回信。一周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回音。第21天,当她终于收到他的信时,已猜出了信里的内容。信很轻,一张纸,很薄,里面的句子,一下子变得客气、冷淡、陌生,信的最后一段是这么写的——“营养着一段爱情的,从来不是时间,时间只营养感情。营养爱情的,是感觉;营养感觉的,是还未到手的东西……我真诚地谢谢你……” 林仪下意识地把信纸揉成一团,冷笑着,然后有些伤心。“爱”说了那么多次,却经不起一张照片的考验!实际上,他“到手的”只是一张不是“真我”的照片,这是一次测试爱情诚信度的开卷考,可是,这次,他又“作弊”了。他没有说出实话,他又失败了。也许他是忠于自己的感觉,但有些话,他说得太早,那么,客观上,他骗了自己,也骗了林仪的一片真心与痴情!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不诚实地说?谎言也许只可以在婚姻里偶尔为之,但爱情,特别是爱情的开始,诚实是最重要的游戏规则。但林仪仍不死心,秋风乍起的那天早上,她决定现身,给老友张君打了个电话算是打了招呼,二话不说就坐了72小时的火车去四川。她突然出现在徐华租住的宿舍门口时,他惊呆了,陪伴她的张君尴尬地介绍说:“这是徐华,这是林仪!” 徐华笑着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他又撒谎了!林仪在心里为他打了个鲜红的叉!泪水夺眶而出。林仪说:“我坐72小时的火车来四川,只想问你一句话,为什么突然不爱我了?” “你为什么要寄一张别人的照片给我?”徐华终于开口说话了,言下之意是,如果寄的是“真我”,他一定会更好地继续他的爱情……林仪摇摇头,没有回答。但她心里这么问:对一个不诚实的人,为什么要用真实的一切去冒险呢? 林仪再次问他:“为什么不爱我?” 他仍然没勇气说出不爱的理由,对此,林仪看不起他。因为她确信,爱一个人可能没有任何理由,而不爱,是有理由的。当她改乘飞机回到福州时,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这份轻松与明白,林仪特别珍惜。一阵寒风吹来,她把衣领高高竖起,然后两行清泪夺眶而下,这已不再是伤心,而是感动,为自己的果断与英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1)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1) 文_陈麒凌 那年秋天,河山并没有爱上谁的打算,虽然表妹很热心,一个劲儿地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他推不掉,就怏怏地去了一趟,好像开会列席,上班签到。 已经忘了是哪间茶馆了,只记得那天喝的是铁观音,茶香淡淡的。那个女孩叫小雯,说话细声细气的,他暗地里嘀咕了一句:“真是不比蚊子响啊!”因为这,他竟顺便记住了她的名字。 河山还是没有爱上谁的打算,一是他现在什么也没有,连住处都是公司的楼梯间,又矮又湿,要使了狠劲儿才塞得下一床、一桌。薄薄的门外,整日里有无数只脚上下往来,把他的午觉踩扁碾碎。他恨恨地骂,帝国主义的铁蹄! 再就是,那个叫小雯的女孩没有激发他太多的热情,她太平淡,平淡得一转身离开,他已经记不起她的模样。 表妹不死心,隔几天就打电话游说一番。再后来,就不只是说说,她变着法子制造机会。 这天河山要表妹送份急用的资料,出门前表妹打电话说脑袋疼,只好交代小雯中午顺路送来。“真的顺路呢,小雯家就在附近。”表妹笑嘻嘻的。河山哼了一声回敬:“你真是脑袋疼吗,讲大话嘴巴就不疼?” 小雯很快到了,河山站在门口道谢,再打量一眼,她实在是个平淡的女孩。屋子太小,他没打算让她进去,小雯却细声细气地说:“我能喝杯水吗?”河山有些歉意,秋老虎的天气,女孩鼻尖上沁着汗,毕竟麻烦人家跑一趟,连口水都不请人喝,太说不过去。他有点尴尬地招呼她进门,这尴尬很切实,单身男人的宿舍常年都像抄家现场,河山把床上的衣服被子滚雪球似的一卷,空出一点坐的地方。然后是找水,他从来没烧过开水,嫌麻烦,就买整箱的纯净水,现在他翻来翻去却只有空瓶子,出了一身的汗,可就是那么巧,纯净水都喝完了。 小雯耐心地坐在那儿,很安静地等。河山窘迫地说:“你等会儿,我很快回来。”他去了只有两分钟,去楼下传达室讨了碗热水,真难为情,他连个像样的杯子都没有。回来一看,觉得屋里好像亮了些。 那是因为桌子,桌上原本横七竖八地挤着书、报纸、唱片、球拍、啤酒罐、塑料袋、吃剩的面碗,或许书报下面还压着某天失踪的一只袜子,河山心虚地想。而现在不同了,唱片在书上,书在报纸上,一摞整整齐齐地摆在桌角;空啤酒罐和剩面碗收到塑料袋里,扎紧了口放在门边;桌子擦过了,明亮开阔,黑色的笔架旁,赫然坐着一个红苹果,又光鲜又活泼。 小雯有点儿慌:“不好意思,我闲着就把桌子理一理,你不喜欢是吧,动了你的东西……” 河山忙把水端过去:“没关系,没关系,嘿,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卫生间大的地方,乱得像个狗窝。”他说着用手指指门楣,上面有他即兴自嘲式的几个字,“维生间”。“赖以维生的楼梯间,不比卫生间好多少。”他自嘲道。 小雯笑了,这女孩笑起来很温暖,像朦胧的晨曦:“没那么糟糕,至少是个自己的地方,你看,你的名字叫河山,河有水,山有云,不如就叫水云间?” 河山心里一动,嘴上却仍在笑她:“你们女孩子真浪漫,这样的屋子都可以美其名曰,那这碗白开水不是也成了茶?”小雯飞快地回道:“就叫玻璃茶。”他们继续逗趣:“外面那水泥楼梯呢?”“就叫上下求索。”“大门口那个堆满垃圾的碎石坡呢?”“不妨就叫吉隆坡。”两个人同时笑起来,河山好久没这么开心地笑过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2)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2) 送小雯出门时,河山突然想起来:“对了,我桌子上那个苹果——”小雯笑:“噢,那是同事给的,我看放在那儿挺美的。” 晚上临睡前河山又想起这话,仔细看看,红苹果,黑笔架,甜美富足的香气,确实挺美的,他也就一直没舍得吃。 小雯再来的时候,除了捎来表妹交代的最新资料,手上还捧了盆植物。这次河山有进步,把屋子草草地收拾了一下,他见小雯踮着脚把那盆植物放在窄窄的窗台上,插嘴说:“恐怕会白费了你的好心,我没心思理它,更何况在这么个地方,不知何时就搬了。”小雯回头笑了笑:“自己住的地方,哪怕只住一天,也要好好过,就像家一样。” 河山的心又动了一动,他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很值得想一想,但是一群人正上楼,脚步踢踏着踩过他的屋顶,他皱着眉头叹气:“家?你听听,铁蹄下的家吗?”小雯竖了一根手指在嘴前,让他安静:“你换种想法听,来,我跟你打个赌,我猜刚才上楼的是个穿运动鞋的女孩,她今天的心情很不错!”河山又给她逗乐了。小姑娘挺有意思的,她就有这个本事,让你在百无聊赖里发现一些乐趣,这个她可一点儿都不平淡。 资料越送越多,两人也越来越熟,河山的“水云间”是一点一点地改变。有时候他自己都糊涂,什么时候多了个新暖瓶,柔软的鹅黄色;墙上挂了木框的版画,淡蓝色的江南水乡;他感觉到了一些细节的方便:牙签在玉米形状的牙签盒里,纸巾在森林小屋造型的纸巾筒里,所有的鞋刷鞋油都放在墙角的小盒子里,熬夜写稿的时候,拉开抽屉会有蛋糕和立顿绿茶茶包。而此时,窗台上那盆不知名的植物已经开了花,闲闲地吐着清香。他觉得很舒服,叫做水云间也好,他喜欢这个自己的地方。 他也喜欢她。他想,是的,这喜欢如朦胧的晨曦,暖洋洋的,和煦、温吞,但好像欠些火候。这个时候,卢璇出现了,她是那种漂亮热情的女孩,让人多看一眼就心跳加速。她爱上河山,就当着大庭广众嚷出来,同事们围着他们起哄,河山红了脸,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而小雯,还是一趟趟为表妹跑腿,一如往常地勤快妥帖。这天,河山摆了求人的笑脸:“小雯,我知道你最能干,这几天我出差,正好请你把水云间布置一下。”他取出备用钥匙和一叠钱,有点讪讪地说:“我有个事,下周会来做客。” 小雯愣了愣,马上好像明白过来似的“噢”了一声,然后就笑笑地接过来,好像若无其事的,但是也没再说什么。 这南方,一场冷空气就入冬了。河山出差回来,卢璇已经等在车站,路上寒风凛冽,两人谈笑着一同回到水云间。开门的时候,河山突然有些担忧,小雯会不会改变主意,她很可能改变主意的,凭什么呢,凭什么给别的女人布置一个幽会的场所?门开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口气,同时听到卢璇惊讶的尖叫声:“哇!你这破楼梯间原来这么有情调,真雅致,真舒服!”河山只是笑,其实那笑里还有着感激,小雯这样的用心超出他的意料,她用心得让他有点儿酸楚。卢璇在转圈,扯扯碎花窗帘,摸摸浅绿色的床单,看看橙色地毯的图案:“哇,这简直是个温馨的小家,如果墙上再挂一张结婚照,河山,我会以为自己是第三者插足幸福家庭!”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3) 幸福是先从家里开始的(3) 这时卢璇看见摆在门口的棉拖鞋。小雯善解人意,好像知道天会冷,特意买了两双情侣棉拖鞋,粉蓝色的两只小熊在鞋面上生动着。卢璇嚷着穿高跟鞋走得脚疼,很自觉地要换鞋。见她兴致勃勃地准备往脚上套,河山突然有点儿心疼,这么漂亮的拖鞋,小雯肯定是喜欢的,她来了许多次都没穿过一双好拖鞋。他想着,不由得说:“别换了,等会儿还出去吃饭呢。”顺手把那双拖鞋原样摆好,不注意卢璇的不高兴。 拿杯子倒水的时候,河山又有了同样的迟疑。暖瓶的水很烫,像是早上才烧的,小雯买了两个新的陶瓷杯,洗得白亮,他想起她第一次来时他给她装水的破碗,不忍心起来,想想,拿了个一次性纸杯倒水给卢璇。 女人的直觉是不可思议的,或者是河山的恍惚令人起疑,卢璇喝着水问:“我才不信这屋子是你自己收拾的,看看你办公室的桌子就知道你是个懒人。”河山应道:“噢,是我表妹的朋友。”“她是钟点工还是家政工?”“嗯——”河山心不在焉地答,他正盯着卢璇闲着的那只手,它有意无意地扯着灯罩的小线头。河山记得这灯罩,别人淘汰的旧东西,破烂得不像话,是小雯,亲手买的米色麻布,一道道不嫌烦地压出条纹褶子,再用粗针一针一线地缝好的。现在卢璇那染了蔻丹的手指无聊地扯着线头,眼看就要扯长了,他忍不住大声嚷起来:“别扯那个灯罩,小雯花了不少心思缝的。” 卢璇冷笑一声:“说老实话了吧,原来还有个小雯,我说呢,哪个钟点工能把墙纸每一寸都压得这么漂亮,哪个家政工能给暖瓶织个彩色毛线套?”她抓起手袋愤愤离去,河山想该追一下吧,他跟着出门,外面风急,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他回头看看,突然想起什么也没带。他抱着肩跑到传达室打电话,小雯的声音听不出感情,他讨好地说:“我从水云间出来没带钥匙,风把门关上了,现在我冷得不行,连杯热的玻璃茶也没有,只好在吉隆坡跑来跑去上下求索地热身。”这时他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小雯叹口气说:“好吧。”放下电话他觉得心里开始踏实,这时天已经擦黑了,冬天的夜分外荒凉,这个城市可以很冷,亦可以很暖,而冷暖此刻只取决于一道门。幸亏有一把备用钥匙在小雯那里,这个念头忽然令他有一种与小雯相依为命的感觉,他真想她。 小雯很久才到,河山牙齿打着架问:“你家不是很近吗,这么久没什么事吧?”小雯看了他一眼,把钥匙递过去,准备走的样子:“其实我家一点都不近,我过来,坐出租车都得大半个小时。” 河山一愣,喷嚏适时地响了几个,他狼狈又虚弱地恳求:“我头晕,发热,给我弄点吃的再走行吗?” 被子很暖,新洗的床单散发着芬芳,河山老老实实地躺着,开了点音乐,轻轻的。他看着小雯忙活的身影,她的动作利索而优雅。河山没有厨房炊具,但是唯一的电饭煲和简单的材料难不倒小雯,冬菇火腿面煮出连绵的香味,暖热的蒸汽在小房间里氤氲,连灯光都朦胧温暖了,他闭上眼,无尽的舒适和安然,这是家的香味儿。 好像睡了一觉,他自梦中醒来:“小雯——”小雯忙过来问:“你要什么?”河山看她,很细很细地:“还能要什么,这个时候,我再不要你的手,我就比猪还蠢了。”他顺势拉过她的手,不出所料,她的手很暖。小雯低下头细声细气嗔怪了一句:“猪哪有你蠢啊。” 去年年底,我和河山的表妹去参观他俩的新居,房子很敞亮,他们的小男孩快乐地跑来跑去,这个温馨的家无处不体现着女主人的智慧和爱心。小雯切水果的时候,河山笑着对我说:“陈老师,我看到你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了,你说女人要收拾一个男人,是从收拾他的屋子开始的,呵呵。”我还没答话,河山的表妹快嘴地抢过去:“美死你了,给你收拾出这么幸福的家!”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之伤(1) 爱之伤(1) 文_安宁 一 他与小蝉的家,只隔着一条街。但这窄窄的街道,却让他们彼此疏离了许多年。 年少的时候,他在楼前的小巷里抱书走过,无意中抬头,总能看到小蝉在后窗的阳台上,边咝咝地啜着一杯温软甜香的牛奶,边百无聊赖地扶栏看着楼下穿街而过的小孩。偶尔,与他的视线相触,即刻便散漫地游移开了。他知道小蝉的父母是这一带有名的商人,所以她能够读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且神态里满是闲情逸致。但他还是有一点不甚明白,为何小蝉如此喜欢这楼后破败的小巷。他每日从这坑洼的路上走过时,总是觉得厌恶,似乎自己也沾染上深浸其中的污秽和肮脏。他在这样的小巷里一路走着,无意中抬头看到衣衫华美的小蝉,心情愈加黯然。冥冥中总感觉,是命运故意派了这样一个优越的女孩,来将他本就脏乱的生活衬托得愈发阴郁暗淡。 骨子里的自卑,让他羡慕小蝉的出身,亦不屑于她的孤傲。他的成绩是学校里数得着的,尤其是英语,几乎是一点就通。据说小蝉从小就跟了英语家教学习,所以口语流利到无人能敌。初中时,参加市里的英语竞赛,他总能遇到小蝉。两个人常一前一后地坐在同一个考场里,名次,也是紧紧地挨着。上台去领奖,在下面的掌声里,他略略紧张,余光里看到小蝉的从容和自如,突然地便恨自己,连带地觉得那奖都比小蝉的卑微。尽管,小蝉只有一次领先于他。 17岁之前,他们彼此只说过一句话。那天他急匆匆地往家赶,打算做好了饭给住院的母亲送去,慌乱之间,就将一本书掉在地上。然后便听到小蝉在楼上朝他喊,嗨,你的书!他猛地停下来,没有回头,却是扬起脸向三楼上的小蝉看过去。第一次,他注意到,笑起来的小蝉,竟是有几分调皮。他记得那天小蝉穿了淡紫色的棉布裙子,配了一块温润的翡翠,腕间有雕花的银镯在叮当作响,黑亮的眼睛里,溢着一抹温柔。他呆愣了片刻,才在后边一个人催促让路的铃声里,朝小蝉点头一笑,捡起书本跑开了。 二 此后他们依然是互不相干的陌生人,直到高中最后一年,小蝉转到他们那所升学率很高的中学,且正好插到他们班里。 小蝉的到来,使班里的高考气氛在紧张中有了些许清爽。班里的女孩子,皆裹在肥大素淡的校服里,每日行色匆匆,早出晚归。本应是最美好的一段青春,却像一株秋日霜打的鸡冠花,那红带了灰暗和慵懒,愈发地没了生机。而小蝉,却是隔几日便有惊喜带给他们这些眼睛倦怠的男生。一枚橙黄的发夹,一串碧绿的手链,一件妖娆的衣裙,甚至只是裙角的一丝点缀,都让人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连带地清香洁净起来。 他和小蝉都是走读,只是他骑了破旧的自行车,小蝉却是有专车接送。有时候,他的自行车会与高傲的轿车擦肩而过。常常是他听见后面的喇叭声就自动让开,而车里的小蝉,将手按在玻璃上,用目光向他问好。这样的一份情谊,他从来不愿意领受。尽管他知道小蝉的示好是单纯善意的,但他还是无法接受这样一种猝然而至的温暖。 但他们还是结伴同行过几次。是小蝉的父母没有时间来接,小蝉便在最后一节课上写纸条给他,问他能否载她回家。他微红着脸,颤抖着写下一个“好”,而后便胡乱地记着笔记,写着写着才发现,整张纸上竟全是“好”字。小蝉是个有些瘦弱的女孩,所以每次她轻巧地跳上车后座,他都要迟疑地回头看看,见她安然地坐在后面,这才放下心来蹬车前行。这样的担心,让他有次竟然做梦梦见自己骑车载着小蝉欢欣行驶,穿越了许多个城市后,才颓然发现,他还没有等小蝉跳上车,就欣喜地驶远了。他原以为可以载着她飞越千山万水,没想到却是在那起点处,便将她丢掉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之伤(2) 爱之伤(2) 三 这样一份同行的情谊,在现实里并没有维系太久便戛然而止。那时高考刚刚结束,在等待成绩的烦躁里,小蝉约他到家里去玩。为了排遣不安,所以没有思索,他就径直去了。 这一去,他才知道错了。小蝉的父母并不怎么欢迎他,看他穿了一身洗得发白的校服,就先把他看轻了。又听小蝉介绍说他家在小巷的对面,神情更是淡漠。他看到墙上贴着一张张小蝉在私立学校里与许多家境优越的同学的合影,还有在家里给小蝉庆祝生日时的照片,终于明白了小蝉父母的冷漠。但他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安静地随着小蝉,来到她常伫立的阳台上。 推开门的那一刻,他的心便尖锐地疼痛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原来自己家中的一切,都在这个三楼的阳台上一览无余地呈现出来。院子里晾晒的湿漉漉的衣服,年久失修的围墙,一只瘦弱孤单的小猫,晾台上堆积的白菜,父亲帮人拉货的三轮车……每一件东西,在这样居高临下的注视里,都像一件穿了许多年的农人的棉袄,只是轻轻一扯,便瞬间现出尴尬破损的内里。而小蝉,就在这时,无意地一句:好多年前,我就开始注意你了。他冷冷地回道,哦,我从不知道,原来你还有窥视别人伤痛的癖好。 他离开的时候,就知道以后他再也不会来了。而小蝉的眼里,是忧伤还是歉意,他也早已不再在乎。既然不在乎,那么同报北京的大学便也没有了意义。他就这样,怀着深深的幽怨,离开了故乡,也离开了小蝉,去了与北京相距很远的厦门。 四 这一去便是四年。为了节省路费,他只回过两次家,而且,每次都是来去匆匆,甚至走过小巷时,连抬头看一眼的习惯,都淡忘掉了。四年的时光,他除了想着努力赚钱供自己读书,便是四处实习,积累经验,以备毕业的时候可以找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而那些繁花似锦的爱恋,于他则是毫无价值的事情。至于那个曾在年少的记忆里痕迹浓重的小蝉,也不过是一件标本,鲜亮倒是鲜亮,但终归是死去了的。 但小蝉,却是间或地给他写信,并不奢望他能回复,只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着。他偶尔简短地回复,语气里满是带了距离的客气,像给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留的轻描淡写的字条。只有一次,是例外的。 那时即将毕业,小蝉在沉寂了几个月后,突然打电话给他,说,我明天就去你的城市。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那边便挂断了,而且关机,不给他丝毫解释的机会。去网上寻她,qq头像亦是灰的。他只好怀了侥幸,打开信箱,试图做最后一次阻拦。那封两千字的信,是他所给过小蝉的文字里最长的。他絮叨地讲起自己年少时所受的苦痛,讲起作为长子,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付出的牺牲,讲起一个人在城市里打工经受的种种嘲弄与鄙薄。而关于小蝉,他只提到一句话:北京比起厦门,对你应是更合适吧。 这封信发出去后,他的心,便在一阵尖利的疼痛中,缓缓地靠了岸。 五 小蝉的回信出乎意料的淡定,说,何必那么紧张,我不过是一时兴起,想要散心罢了。现在,心情已经大好,不必挂虑。这样的一句,却是不知为何,让他落了泪。他与小蝉,在时光流转中,终究是长大的人了。 他很快在厦门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此后一心一意地赚钱,像许多外地人一样,渴盼着能够买一套房子,将自己的父母接过来,然后娶一个温柔的妻子,将那根坚实地扎进水泥地里去。而小蝉则放弃了外企口语翻译的工作,回了家乡,在他们一起就读过的中学里,做了一名普通的英语老师。 一年后他回家,走过那条熟悉的小巷,下意识地抬头,向三楼上看去,竟是空无一人。不知谁在栏杆上系了一串风铃,在风里叮叮当当地响着,似乎叩击着一扇记忆的门扉。他怅惘了片刻,便低头继续前行。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子的声音,扭头去看时,便呆住了。他看到小蝉像年少时那样握着一杯牛奶,浅淡啜饮的声音,如一只小兽,悄无声息地穿过寂静的草丛。依然是那样散漫的表情,依然是斜倚在栏杆上若无其事地低头看着。那一瞬间,时光迅速地倒流,回到多年前他们目光频繁相遇的午后。 他颤抖着唤道,小蝉。而后他看到小蝉送往唇边的手,倏忽定住了。他们就这样对望着,隔着千重万重的光阴。然后,小蝉的背后,探出一个陌生的高大男人,在她忧伤的脸颊上,习惯性地印上一个浅浅的吻。那一刻,他听见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心里挣扎着碎掉了。他终于艰难地扭头,走开去。 也只有走开了。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去捡拾这段踉跄结束的时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中国式爱情 中国式爱情 文_月方 其时,他一个人在南方漂,背井离乡,工作压力出奇的大。当初他要的就是这种生活:快节奏、高水准、摩天楼、靓女。但是,没有经济基础,一个男人难以立足,所以他拼了命地充电、加班,每日琢磨方案至深夜。 万分疲惫的时候,咖啡也不解乏,窗外的霓虹灯也变幻出几分迷乱。想到还不完备的设计,他的心情顿时灰暗了,好想找人聊一聊。 时针指向凌晨1点,此时,谁还未入眠? 他想起那张小巧的脸,细眉细眼细唇细挑个儿,很中国,很柔顺,很内敛。他常常替她在图书馆占座位,常常接受她柔柔的道谢及浅浅的月牙笑……她对他也有好感吧?灵犀一直通着,只是双方都没捅破而已。 毕业了,她回到自己出生的小城,而他义无反顾地冲向广州——他是男人,他要挑战,要奋斗,要不一样的生活。 这个疲倦的夜,他终于想念那如春风抚水的声音了……她睡了吗?不管!他使劲地翻出箱底的同学录,寻到她家的号码。 拨过去,果然是她接的电话,蒙眬的睡意中,先是温柔地询问,然后一声惊喜:“是你呀!” 打开了话匣子,他们仿佛把大学4年不曾聊的话都要说尽。一直聊到心满意足,道再见,搁电话睡觉。那一晚他睡得特别沉,特别舒服。 从此,深夜电话成为固定模式。他常常自顾自地吵醒入睡的她,不为爱情,也不是友情,只是一种倾诉的愿望。而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听众!不打断,不抢话,不跑题,不妄下结论。 他的设计终于越来越顺,三十多个方案常常只选中他的,薪水于是跟着翻番。在事业成功的关头,他遇到心仪的女人:大眼睛、短裙、短发,热情奔放,充满诱惑……一如这火辣的城市。他们拥抱、接吻,打网球,玩高尔夫…… 也终于因了这些分心,设计方案常常草草了事,几次不能入选。这不是奖金的问题,而是关乎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不进则退,被别人取代是可怕的。于是,他跟女友商量让他专心工作一段时间。女友吻他,鼓励他,并说会想他。 他又开始在深夜绞尽脑汁,又有了孤独寂寞的感觉。 不由自主地拨她家的号码,拨至中途,突然停住了——都有女朋友了,不合适吧?于是,拨女朋友的手机,关机。再打女朋友家的电话——她是个夜猫子,即使睡了肯定也没睡熟。 女朋友接了,说刚刚关机准备睡觉。她的声音透着慵懒:“亲爱的,这么迟了,我困得很,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他举着手机,茫然地听着女友挂机后的嘟嘟声,不知所措。 好久他都不约女朋友,他成了正宗的工作狂。累了就迷糊入睡,总有一个轻巧的梦轻轻缠绕。他知道他在想什么,可他觉得自己没资格。 他正式跟女朋友分手。某个夜晚,他伏在桌上睡着了。忽然手机响,是她的声音。 电话那头,她柔柔地问:“刚才我家电话响,是你打的吗?” 他一愣,然后点头,仿佛她能看到似的,百千滋味涌上来,再开口说话声音就有点哽咽。 第二天,他买了机票。找到她家的时候,是她妈妈开的门,他喊阿姨,问她在哪里。 阿姨慈祥地笑:“家里电话铃不响几天了,来个电话都不晓得接,梅去找人修了……” 他痴痴地站在门口——昨晚,她给了他一个多么好的台阶!顺着台阶,他觅到了一枚饱若蓓蕾、灿若朝霞的中国式爱情。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打火石也怕独居(1) 打火石也怕独居(1) 文_徐徐 打火石来自独居石,它可能也怕独居吧,便藏了火,就像人一样。明白了,总是好的,两个人,要厮守,要相爱,要有火花…… 一 苏格格感觉到了,袁绍爱她。一般来说,男人追女人总要用点花招的,就像袁绍给她讲一只美丽奴羊,用童话。不过,袁绍的确年轻,看着他,她总会想到一首儿歌:“公鸡公鸡真美丽,大红冠子花外衣。” 他说,那时候,美丽奴羊还在妈妈的怀里埋着头吮吸着,它觉得是个神秘的东西,凭什么可以源源不断地产生甜蜜的乳汁?它喜欢乳汁,可后来里没有乳汁了,它变着法子吮吸也没有了,春天就来啦。 所有的羊都站了起来,美丽奴羊也站了起来,它挤到最前面。它看见草地上有了一丝绿,一种青草的气息一下就扑进了它的鼻子,它打了一个响鼻。 美丽奴羊看着凹地里的草,它的眼睛有点淡淡的绿,孩子似的。它并没有吃草,而远处的羊们已经开始了,它们的嘴抵着草皮,最大可能地将草卷进嘴里。它们吃得很贪婪,虽然草原望不到边,有的是草。 草上的露珠一会儿就消失了,就像挂在脸上的泪水一下被擦去了。美丽奴羊的嘴唇第一次亲吻了草,草闻着了它嘴里还没有散去的奶香,草感觉到了它嘴里的热气,草很喜欢。对于嘴唇,草是有经验的,像牛永远把草从腰间卷进嘴里,牛的舌头永远都是含着沙子一样;而马呢,它的牙齿一直是黑的,就像一个喜欢吸烟而又不喜欢刷牙的人一样…… 苏格格笑了,她喜欢他讲马牛羊的亲吻。 蓦然,她的嘴唇像是被风吹了一下,莫名地颤了颤,她想,李小朔多久没有吻过她了?当初李小朔说,如果不亲吻要嘴巴干什么?吻个不停,吻个不够。慢慢地,他似乎忘了舌头的舞蹈。 那天她问他:“人要嘴巴做什么啊?”他说:“吃饭啊,说话啊。”她嘟起嘴巴说:“还有呢?”他盯着她的嘴唇,慢慢地俯下脑袋,她微闭双眼等待着,却不想他静声细气地说:“吵架啊……” 当然,苏格格不会跟袁绍说这个,她说:“你是不是有恋母情结啊?” 袁绍说:“我呸!你不就是比我早见3年阳光嘛,装什么大婶!” 二 苏格格想跟李小朔吵一架,可吵不起来,他不接招。她问:“你还爱我吗?”他说:“当然。”她说:“不如以前爱了。”他说:“爱哪能挂在嘴边呢。”她说:“可是我有一双爱情的耳朵啊。”他也笑,说要买一本情话大全,每天背诵一篇给她听。她说好呀,他撇撇嘴说:“要知道,情话差不多都有些科幻。”她就来气了,撅着嘴。这般,他就低三下四地哄她,直到她笑了起来。 李小朔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忙不完的应酬,不是累,就是醉。他还叹息,若有所指地说:“‘爱情’两个字好辛苦……”拖着长长的尾音。她明白的,可总是不由自主,她要他证明爱着自己。 西蒙?波伏娃说,吸引男人是一门艺术,守住男人就是一个差事了,毫无乐趣可言。开始她不以为然,慢慢地,她有些认同了。 李小朔不回家时,开始她还打电话,还盼着,渐渐地心思也散开了,等也是等,不等也是等。 她隐身挂在网上,看着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大多数状态是“q我吧”,她就笑了,就像看着一群人大喊着我寂寞啊,有谁来陪我呢? 袁绍就在那里,头像亮得像个灯笼。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打火石也怕独居(2) 打火石也怕独居(2) 袁绍不算是网友吧?他是她的同事,相对而坐,动不动目光就碰在一起。开始都还有分寸,什么都好,只缺烦恼,慢慢就好像乱了方寸,好像眼睛里有火苗。一会儿见不到,就像缺了什么,来了要问去了哪里,有小小的醋意。烦恼来啦,只不过还能掩在心里。 袁绍讲了美丽奴羊的故事之后,说了一句:“姐姐,我们谁是羊谁是草呢?”很明显的。她说:“为什么要是羊是草呢?你是你,我是我啊,那不叫‘我们’。” 他说:“人们都说每个自信的姐姐都要有个弟弟,你不需要吗?”她说:“我要弟弟干什么啊?”他说:“使唤哪,欺负啊,要是喜欢上了,哥哥知道了,也好掩护着撤啊。” 明明是犯上作乱的口气,为什么他说得这么无辜? 她说:“可是弟弟需要一个姐姐吗?”他低下头说:“我是只羊。” 他这样一说,她看他就越来越像一只羊,瘦瘦的脸,温和的眼神。有天她说:“你会咩咩叫吗?”他笑了,咩咩叫了起来。 他说:“忠诚的女人遗憾,不忠诚的女人内疚。”她立刻反驳:“小孩子知道什么啊,只会照本宣科。”可后来,她觉得这句话有些贴切,不过,她并不想做这个实验。 可是,春花落了,秋花谢了,她和他好像已经无话不说。他偶尔会悄悄地喊一声“姐姐”。她白他一眼,忽然脸红。他又来一句:“像红富士,我爱苹果……” 有些放肆了,她瞪他一眼,不搭理他。可过不了一会儿,微微抬起头看他,却让他的目光逮了个正着…… 三 李小朔要出差,提着箱子出门时,苏格格的心里有些异样,好像盼着这一天似的。 她不想跟袁绍说,有点怕,可还是没能忍住。她说:“下班咱们喝酒吧?”他惊奇地看着她:“哥哥不在家啊?”她说:“为什么这么说?”他说:“你做良家女子都成模式啦。” 喝酒。袁绍说:“给蚊子戴口罩,给姐姐戴上手套。”逗她的乐子。她拍他一巴掌说:“这好好的孩子长可惜了。”他捉住她的手,她挣了一下没挣开,就让他握着了。 喝完酒,他送她回来。说不清是酒喝多了,还是心事多了,总之没能控制住自己,她哭了。开始他还逗她,装着哭得歪瓜裂枣的,以为能逗她笑,谁知她不管不顾地哭。 他只好不停地给她递纸巾,后来她的哭声停止了,可她依然在抽泣,双肩波浪似的一高一低,袁绍扶住了她的肩,像是要让它们安静下来,后来他的手穿过她的头发,一点点地梳理着。 再后来,他捧起了她的脸,那眼泪洗过的干净的凝脂一样的脸,有红酒一样的唇,他情不自禁地低下头。 他看着她,她的眼睛是黑的,他笨笨地吻向她。嘴唇接触的一刹那,她像是受了惊吓的小兽,一下跳了起来说:“你干什么你?” 他不解地看着她,没有说一句话。他没有勉强,没有继续。 他说:“姐姐真好看。” 他摸出一支烟,像扣扳机一样的一声脆响,可打火机却没有给他蓬勃的火焰,只是几个火星。他再擦时,划出一串火星,没火石了。 他笑笑说:“接不上火啊。” 她说:“我家里也没打火机,他……他不抽烟的。” 她说:“对不起,袁绍。” 他说:“对不起,姐姐。” 四 苏格格把靠垫重新放回沙发上,还捡到了几根头发,用纸包好,丢进了垃圾桶,然后打开窗户,狠狠地呼吸空气,像是岸上的鱼儿回到水里,有点后怕,片刻之间懂了覆水难收的意思,她明白她就是不满李小朔,不是要外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打火石也怕独居(3) 打火石也怕独居(3) 她笑了一下,给李小朔打电话说:“我想你。”这一次,李小朔没笑话她,他说:“我也是。” 从那天之后,相对而坐时,袁绍安静下来,他的眉里眼里还有喜欢,分明的怅然若失。苏格格也收住了自己,不肯接受他的眼波。 难得有空闲,李小朔收拾房子。他在沙发下发现了一小截褐黄色的金属,便捏起来放在掌心里,他认得,那是打火石。 怎么会有打火石呢?他不抽烟的,虽然他的朋友也有用火石火机的,可是他们最近都没有来过家里,况且半个月之前他还收拾过房间的。很奇怪,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 这一小截打火石就这样放在他心里了,好像一会儿一个火星儿,一会儿一个火星儿,弄得他眼冒金星。 有天他在网上看新闻,莫名其妙地又想到打火石,于是百度了一下。百度很好玩,它这样说打火石的:它是一种人造合金,含有两种特别的金属铈与镧,这两种金属存在于独居石…… 他第一次明白了有一种矿物质叫独居石,可它含有火花。他的眼前浮过苏格格的脸,原来她是孤独的,这让他吃了一惊。 有天,他在街上看见一个火机店,要了火石来看,然后和打火机一并买下来。他也不知道买打火机干什么。 只是,他尽量减少了晚上的应酬。苏格格在厨房里忙活,他给她打下手,剥剥葱,洗洗菜,像换了个人似的。苏格格常常情不自禁地伸手摸他的额头,笑说:“不烧啊。”他也笑,说这鸡毛蒜皮的家庭生活好啊。 有天,苏格格跟他说要请她的同事来家里吃饭,如果他不忙就作陪一下。他说好啊,他又想起了那一小截打火石。 就在饭桌上,李小朔发现袁绍看苏格格的眼神有点异样,不多不少的爱慕,明目张胆,也不知道掩饰一下。 喝酒,抽烟。 袁绍像牛仔般将打火机在裤腿上一擦,帅气地点烟。这时,李小朔抽出一支烟,伸手要打火机。苏格格看着他,他说:“我就抽一支玩儿,玩儿。” 点了火,李小朔很自然地将火机揣在口袋里,他咳嗽起来,接着去了洗手间。 他们再吸烟时四处找打火机,找不着。 李小朔猛然一拍衣袋,从衣袋里掏了出来,笑说:“差点让我给贪污啦。”说着递给袁绍,却没打着,袁绍说:“没火石啦。” 李小朔说:“不要紧的,我这里有一截火石呢。”说着,从茶几的抽屉里找到那截火石,递给袁绍。 袁绍一边说火石太小了,一边麻利地将火石装上了,一擦,闪了几个火星,打火石飞了。 袁绍明媚地叹息一下:“怎么又飞了?” 李小朔说:“我在地板上捡到的,能配上你的火机呢,只可惜打飞了。不要紧,在煤气灶上点吧?”他看见袁绍的眉头挑了一下…… 苏格格笑了,说:“本来就是袁绍的火石嘛,那天单位发饮料来着,他给帮忙搬……”袁绍说:“我都给忘了,后来也是在煤气灶上给点着的。” 他们都笑了起来,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五 李小朔想,一小截打火石落在了他和苏格格的生活里,闪过几个火星儿,然后熄灭了。也许苏格格也迷茫过的吧?可他什么都没有问。 苏格格也什么都没有说,可她明白那一小截被打飞的打火石,她感觉到了李小朔无声的呵护。 打火石来自独居石,它可能也怕独居吧,便藏了火,就像人一样。 明白了,总是好的,两个人,要厮守,要相爱,要有火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再爱上,也要当一个妖精(1) 再爱上,也要当一个妖精(1) 文_徐徐 也许每个女人都有一张画皮,失去爱情,就被打回原形。她不是小唯,爱得清晰,离开得也清晰。 一 宋小乔喜欢上盛夏,是因为有一天盛夏说,小乔?那可是我老家的美女啊。宋小乔这才知道,那个美了千年的女子是安庆人。 盛夏说,知道周郎听罢孔明说曹操想用铜雀台锁住二乔后为什么会勃然大怒吗?小乔问为什么呢,盛夏说,原来小乔这么美啊,回头找来做老婆。 那是大一的下学期,两个人在一个教室里共坐了大半年后,才第一次有了这近距离说话。 她看见了他的微微挪动的喉结,突然将手伸了出来,接着猛地收了回去,她本想摸摸的。他笑了,她也笑了。她说,为什么长这个呢?他说,方便系领带啊。问得无厘头,答得也无厘头,有什么关系呢,在这样一个什么都好、只缺烦恼的年纪。 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开端,两个人慢慢话多了起来,老家啊爸妈啊小时候啊,话题多得像是春天,桃花开了梨花开。慢慢地,他们发现两人有许多共同的爱好,都喜欢冬天,都偏爱蓝色,都热爱爬山。 距离就是这样一点点拉近的,再往后,就坐一起了,听课坐在一起,吃饭坐在一起,有时出去也约着一起,好像两块年轻的磁铁。 盛夏懂得很多,从天文地理到生活百科,小乔不懂的,统统去问他,而且好像回回都有满意的答案。小乔称盛夏是百度。盛夏夸张地谦虚地说,哪里哪里,顶多算是大百科全书,大不列颠的。 渐渐地,有爱慕从眼里升起,慢慢又渗到心底,只是谁也没先说出来。偶尔也说情话,差不多都是引经据典的,盛夏说,马克思说,一个人做不成事,要想美好地度过一生,就只有两个人结合,因为半球是无法滚动的。小乔说,拿破仑说,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地吻…… 说完都笑了起来,原来他们都在为恋爱时刻准备着的。可是小乔还是知道,盛夏在老家有了女友,他叫她唐唐。全班同学中,只有小乔知道这个秘密。小乔开始为独自拥有这个秘密开心,但也时时为它痛苦。 二 4年的时光,像水一样从他们身边流过,而他们就是两条鱼儿,朝着彼此的岸游着。分明是喜欢的,又都喜欢得那么节制。 每个城市的站台上,都承载了许多分手的泪水。那年的7月,站在车站里的小乔脸上的眼泪淋湿了盛夏的肩,还有心。可盛夏除了给她一遍一遍地擦掉眼泪外,什么也没说。 火车开动后,他们就各奔东西了。 后来的日子里,那些松松垮垮的拥抱,含情脉脉的两两相望,小乔没事儿就在眼前回放。小乔想,为什么就没有吻吻他呢?为什么就没有听听他的心跳呢?为什么就没有说一声爱他呢? 小乔回到生养她的故乡,因为盛夏也回了安庆。 小乔家在湖北偏北的一个小城市。从她这里到安庆有300公里,不到4个小时的车程,沿途的地名小乔已经熟记在心,小乔想,这下好了,盛夏的下落明明了了的。她看水陆空各条通往皖南的交通路线,用各色的笔画了很多符号。从地图上来看,他们的距离像是隔了一粒米。 有一句被无数次引用的话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小乔想,他们都是知道的,而她跟盛夏的距离,其实只是隔了一个女子。小乔想,那个女子一定比她好吧?也问过盛夏,盛夏只说一句怎么说呢?她便不再打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再爱上,也要当一个妖精(2) 再爱上,也要当一个妖精(2) 小乔跟盛夏也有联系,手机、网络,偶尔盛夏会借出差的机会,来看她。一心窝子话,可见了面却不知道说哪句,常常是东扯西拉,左顾右盼,时间一转眼就飞过了,临别时,才想起什么也没有说。 很像古诗里说“昔日种柳,依依汉南……” 三 盛夏不时会给小乔说起他跟唐唐的生活,花店有很多漂亮的花朵,唐唐长胖了点儿,看起来像是有了双下巴,好看。 小乔应着:哦,嗯,啊。不捧场,也不退席,只是听着。 盛夏说他们两小无猜,上学也形影不离,从幼儿园一直同桌到高中。唐唐喜欢跳舞,喜欢探戈,喜欢那些可爱的身体造型,可后来她不跳了,突然安静下来,迷上了花朵,大学也不上啦,在安庆开了一家花店,她就像一株苗条的植物。 大学时盛夏告诉小乔的,小乔也曾弱弱地问盛夏,你跟她是爱情吗? 盛夏目光转向远方,小乔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她从盛夏的眼里,知道他的人生已经落笔,那结局是无法更改的。 小乔问那你们有过誓言吗?盛夏还是没有说话。 那些暑假寒假,小乔总是忧伤的,盛夏回家了,那里有花朵,有唐唐。现在,小乔不单是忧伤,还有尖尖的痛。 没有奇迹,只有等待,等待盛夏说,他喝了一杯自己的喜酒。她没有想到,有一天唐唐加了她的qq,在巴掌大的视频里,她们相互打量着,微笑,翻飞的手指。 小乔突然发现唐唐手上没有戒指,她说想起一句话,戒指很多时候都是个摆设,而寻找那根手指的时光最美。唐唐低头看了一下手抬起头说,她也有听到一句话说,戒指只演对手戏呢。 这句话让小乔怔了一下,她想唐唐是在宣示什么吗?过了一会儿,小乔借口有事情,关了视频,眼睛突然就湿了。 后来,唐唐和小乔又聊过几次,有一回唐唐说她是有好奇心的,因为她觉得盛夏心里埋了一个人,埋得很深。她问,他不说,后来他还是说了出来。她问他,你爱小乔吗?他说,爱,可是我已经有了你。虽然这话并不令人感动,可她还是感动了,爱情那么偶然,有时候就是一件先来后到的事情。 小乔说,事情就是这样的。小乔还是鼓起了勇气说,我想等一等。 四 小乔以为唐唐会骂她,或者嘲笑她,可是唐唐没有。唐唐说,不等也是等,等也是等。她们依然会在网上聊天,唐唐说玫瑰康乃馨百合,说跳舞,说16岁时第一次被男孩带着跳,心跳得非常快,人呢,像个细木棍子一会儿砸过来,一会儿砸过去……等真的会跳时,突然发现那些动作那么美,那么隐秘。小乔说,是盛夏吧?唐唐说,是。小乔说,为什么不跳了呢?唐唐回说,不知道啊。 有一回小乔把电话号码给唐唐,可她并没有接到唐唐的电话。有一回她要唐唐的电话,唐唐没给。唐唐在网上说,这样很好啊。 奇怪的是,小乔喜欢唐唐,她这样说了。唐唐在那边问,是不是像喜欢乌鸦那样喜欢?小乔说,不是,那间屋子上没有乌鸦。说的是一个爱屋及乌的成语。 小乔想,唐唐爱盛夏,不比她浅。想到盛夏,小乔的心突然就痛了,想必盛夏也是心痛的。他一个也舍不下,也舍不了。他是一个普通男子,也不是多有才华,可是他却让她和唐唐狭路相逢。 小乔决定做点什么。 小乔辞了职,只身到了深圳。她跟盛夏说她要结婚了,她说我快要喝上自己的甜酒啦。盛夏问那个男子是谁呢,怎么深藏不露?她说改天发相片给他看,他拒绝了,说,不想看,怕伤心。一个月之后,盛夏说,他们去拍了婚纱照。小乔跟唐唐说,好好在一起。爱情从来都是个一清二楚的事情,容不得三国鼎立。 五 只是盛夏和唐唐都不曾知晓,有一天,小乔站在盛夏家门前的那棵树下,待了很久。 小乔终是没忍住,坐上去安庆的车。三个多小时的行程,从小乔的故乡经黄梅到宿松再到安庆,三百公里的路程,在黄昏时分,小乔终于来到有了盛夏的这座城市,她知道,这一去,将是爱情的终结。她只是想记住爱过的方向,因为她决定退出来。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到,唐唐好像不会说话。 夕阳快要从城市走掉,它的光让花店看上去有一层橙色,看上去很温暖,唐唐正在忙碌着,她没有说话,和顾客比划,有时候在一个小黑板上写着什么。 这是怎样的故事呢,为什么她从来不知道?黄昏,小乔看见了盛夏的身影,他带来盒饭,就坐在花店里默默地吃,唐唐也没有说话,她看着盛夏笑,盛夏看着她笑。后来盛夏就走了,他站在门口,伸着大拇指,指着自己,右手和左手大拇指挨在一起,又指着唐唐。 小乔找个旅馆住下来,她突然想起另外一个在安庆的同学,于是装作很随意地问起盛夏,问起唐唐。原来,唐唐在高三不明原因地失语了,好像听力也下降了很多。唐唐写博客的,博客的标题叫,还没有来得及说爱你……那个晚上,她明白了这个标题的力度。 城市在晨光中苏醒,小乔也从往昔中醒来。有些疲惫,有些伤感,有些不舍。 顺着街往前走,再转个街口,小乔就站在唐唐的花店不远处。盛夏骑着自行车来了,车上有很多花朵,他把它们摆在花架上,唐唐倚在门口梳着长发。 没来由的,眼泪就顺着小乔的脸滑落下来。小乔是一步一步倒退着,直到他们不在视线里,才转身飞快地跑,生怕脚步慢了会改变主意,再转回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有C罗能转会(1) 只有c罗能转会(1) 文_简安妮 一 那年入秋,杂志社进来一批新同事,黎晓斯就在其中。个子高高的,话不太多,眼神清澈而带着天然的怅惘。 一日加班,想喝点咖啡,推开茶水间的门,碰巧黎晓斯也在。有一些秋寒,手中的热咖啡氤氲出暖意。以往加班的晚上,我总会在茶水间给罗晗打电话,挂了电话,罗晗还是在我的对岸,我渡不过去。 那从17岁起的初相见后,两个人之间就存在着的深邃水域。 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慌乱接听,咖啡顷刻溅了出来。黎晓斯掏出手纸递过来,我用眼神说谢谢。罗晗在电话里说明天去海南出差,我答知道了,挂了电话。 “见你不爱跟人说话,原来跟男朋友话也这么少。”黎晓斯笑道。 我淡淡答道:“不是男朋友。” “可你很紧张他的电话。” “你也加班?”我转移话题。 “取一些资料。你住哪儿?” “双井。” “我也是。一会儿我带你回去吧——电动车。” 我笑出来:“免费的车当然要搭。” 这是和黎晓斯第一次面对面说话。面相纯真的新同事,如同手中的热咖啡,给人短暂但真切的温暖。 第二天黎晓斯主动加了我的msn。 二 我和黎晓斯的住处相隔一个街区,但那一个街区的距离,也就是熟络和陌路之间的距离。住得近的同事一起上班下班,原本再平常不过,何况我害怕独自一个人在霓虹灯和人潮中回家。 从此黎晓斯没再骑过电动车,而是和我一起挤地铁,他说因为凉意渐浓,骑电动车冷。我没告诉他,我其实以前也不坐地铁——罗晗会开车接我下班,即使不接,我也常常叫计程车。 人跟人之间,换一个空间,就会有交集。 地铁出口有一家火锅店,装修简单,人气兴旺。我偶尔会在下班后和黎晓斯进去吃点东西,嘈杂却温暖。 有一次黎晓斯吃着饭含糊不清地说:“将来我也要开家火锅店。” 我答:“好啊,我天天上你那儿蹭饭。” “干脆你做老板娘!”黎晓斯脱口而出。 热气中我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我确信那不是一句玩笑。“你胡说什么!”我怕他难堪,笑着说。 沉默了很久,黎晓斯懒懒地说:“我不是胡说——你要觉得是胡话,就别往心里去。” 我没有回应,却开始想念罗晗。如果不是他,我是不是应该正常恋爱、结婚生子?就像现在这样,跟爱人坐在嘈杂的火锅店里吃东西,市井而幸福。 沉默了几分钟,我决定跟黎晓斯讲讲我和罗晗的故事。 三 17岁认识罗晗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现在的合法妻子马悦。我上高中的那所学校对面是罗晗所在的理工大学。理工大学男生多,球场有限,因此我们学校的篮球场上经常会有理工大的男生。罗晗是其中的一个,站在人群中,高大而显眼。我注意他很久,也注意到球场边总站着一个为他看衣物递饮料的女孩,有着跟他一样咄咄逼人的气势。 我高二结束的时候罗晗也研究生毕业了。那个城市的夏天如火,最后一天,背着双肩包离开校园,经过理工大门口飘着浓香的香樟树,我看到了正在树荫下卖旧物的罗晗。 这是我和他之间最近的距离,我鼓足勇气走过去,买下了所有beyond的碟片。他把碟片递给我的时候,满树的知了都停止了鸣唱,全世界只剩下我不安的心跳。心想他的表情一定无比漠然吧,却在转身的一刹那听到他叫我:“哎,丫头!” 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相约出去吃过几次消夜。他一直用最温婉的声音叫我丫头,却也一直告诉我,他会和女友马悦一起去北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有C罗能转会(2) 只有c罗能转会(2) 大学毕业之后,我义无反顾地来到北京,得知罗晗跟妻子感情渐淡,正在闹离婚。 李碧华说过,人类的第八宗罪是——错爱。 闺蜜们说,罗晗是我的劫难。也许吧,那时只想,既然他的婚姻不幸福,那我们之间唯一的障碍便不再是障碍。 我住在他买给我的房子里,他给了我所有想要的一切——除了名分。 四 罗晗去海南,一去就是半年,据说那边分公司的业务出了问题,一时半会儿分不开身。到处都在说金融危机,每晚罗晗打给我的电话,声音都疲惫而困惑。 罗晗和马悦的离婚手续一拖再拖。马悦当然知道我的存在,只是聪明女人都知道,与其对质第三者挽留名存实亡的婚姻,不如用拖延战术为自己赢得更多利益。 中午我在电话里跟罗晗大吵了一架,他对我喊道:“离婚是迟早的事,只是我现在实在没心思处理,你为什么不理解?”这才发现,我在4年的等待中渐渐失去了耐心,成为一个可笑的逼婚者。 杂志社的状况也不太好,市场部开始裁员,所幸黎晓斯留了下来。 那晚我们去火锅店庆祝“劫后余生”,嘈杂的火锅店正在放英超联赛的集锦,有我们都喜欢的曼联。黎晓斯帮我摆好碗筷,递过来餐巾纸,眼睛里透着兴奋的光,目不转睛地看电视里的比赛。我已经很多年不看球赛了,罗晗喜欢清净,我们去的就餐场所,从来不会有嘈杂的电视播放着热闹的球赛。 c罗当天没有出场,大伤未愈,也不排除为转会皇马的事跟老东家怄气的可能。黎晓斯激动地说:“他就应该去皇马,既然他向往那里,为什么不让他去?” 我说:“因为他有约在身,曼联毕竟跟他有情分。” 黎晓斯的激动没有减退:“习惯成自然的情分和不能解除的契约都是可耻的!” 一句话突然触到两个人的伤处,我们都沉默了。 五 周五的晚上我给罗晗打了电话,本想心平气和地聊聊,却再次谈崩。激烈的争吵之后,我第一次说:“我累了。” 他亦不假思索:“我也累了。” 轻轻地挂了电话,眼泪突然无法控制。 我们之间,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冷战。 周六和黎晓斯去外语学院打羽毛球,休息时坐在操场旁边的石阶上喝水,恍惚回到了那一年处处是香樟的校园。心里想,如果那时碰到的是黎晓斯,我们会湮没在人海,还是会成为彼此难忘的初恋? 只是那时之前,罗晗便已经出现,虽然尚未刻骨铭心,却注定已是我感情路上走不出去的投影。 晚上失眠,打开电脑,msn上黎晓斯竟然还在。 他冷不丁地问我:“你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问题让我窒息到无法回答,他接着打过来一段长长的话:“有时候我觉得,你就是c罗,而我是皇马,我想不管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得到,但面对情分和契约却无可奈何。安妮,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嫁给他,这样,我的期待就会有一个期限。” “是我给你期待了吗?”心里有一丝丝疼痛。 “不是。我又不是真的皇马,有足够的条件吸引c罗,其实……都是一厢情愿罢了。只是我怕不说出来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 我打出一行字:其实……不是你一厢情愿。随即又一个字一个字删除,只发给他一张笑脸和一颗从中间破碎的心。 六 有一天陪黎晓斯去王府井,为他即将出嫁的表姐挑选新婚礼物。黎晓斯心无旁骛地拿起那些摆放在架子上的饰物,眼睛里闪着明净而柔情的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有C罗能转会(3) 只有c罗能转会(3) 环视整个店内,手工刺绣的旗袍、缎面的绣花鞋、大红的床单被罩……店里放着极舒缓温情的音乐,三两对热恋中的男女在店员的引导下挑选旗袍和礼服,也有上了年纪的父母和儿女商讨被面的花色、材质。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思绪开始蔓延。 22岁和罗晗重逢,四五年的时光,是蹉跎吗?他无数次承诺给我风光的婚礼,我们却没有一次为此做过实质性的准备。此时我和身边的黎晓斯,多像一对适婚男女共同迎接即将到来的婚期。 我们走得如此之近,关系却无法再前进半分。 c罗说想去皇马,是因为从西班牙到他家只需坐两个小时的飞机,这样圣诞节他就可以和家人团聚。当年他效力于葡萄牙的里斯本竞技队,心却是属于伦敦弥漫的雾气和热闹的职业联赛吧? 最初的时候,你一心只想去更高更远的地方,追逐你无法企及的梦想。当你疲倦的时候,原来已经回不去了,无关乎时间。 黎晓斯举起一对精致的瓷娃娃,问我:“这个好不好?”我微笑着点点头。 “就买这个吧!”黎晓斯的脸上漾起一丝喜悦。 走出店门的时候,黎晓斯牵起我的手,我没有挣脱。 夕阳正好,映得整个城市都惊艳起来,但暮色旋即掩盖了夕阳。北方的城市,黄昏尤其短暂。 手机在华灯初上的那一刻骤然响起,熟悉的铃声,是消失了很久的罗晗:“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办理离婚手续,我知道不给你一个答案,我已经没资格和你联系。安妮,我正式向你求婚,嫁给我吧。” 等了太久的一句话。我沉默良久,竟不知如何回答。 很久以后,我慢慢地松开黎晓斯的手,说了一声“好”。 七 罗晗从海南回到北京。金融危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除了他的资产减半、公司差点破产外,还有10年婚姻的解体。聪明的女人懂得收放自如,马悦始终以为我跟罗晗在一起是看中他的钱财,于是,她得到她想要的后,情愿给我们一个成全。 已经是春天了,罗晗的公司仍然乱得很,我提议推迟婚礼,他说没有必要:“娶你和开公司是我这几年的梦想,两者都很重要。” 夏天来临的时候,c罗突然转会,抛开情分和契约的束缚,如愿以偿去了皇马。在茶水间碰到黎晓斯,他正跟同事兴奋地聊着这个消息。我坐下,掏出请柬给大家,祝福声一片,却唯有一双眼睛让我如芒在背。轮到黎晓斯,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收回了请柬。 人慢慢散去,黎晓斯勉强露出笑容说:“谢谢你。曼联官方网站没有对c罗的离开给予公开的祝福,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但我会在心里祝福你。” 开始筹办婚礼。有一天,我独自去王府井的婚嫁用品店买回了礼服、旗袍、床单、被罩,罗晗问我:“不是说你先看好,我陪你去买的吗?” 我说:“等不及要嫁给你了呗!”他拥抱过我,转身去了卫生间。 我将头深深埋在大红的旗袍和床单里,太喜庆的颜色,刺激了我的泪腺,眼泪不由自主滴落下来。脑海中依稀浮现出那一日离开婚庆用品店时,年轻的售货员对我和黎晓斯说过的那句话:祝你们百年好合、永远幸福…… 我在心里说:“对不起,黎晓斯,原来,只有c罗可以自由转会,感情,是不可以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当年我曾爱过你 当年我曾爱过你 文_夏锦织 《鲁豫有约——说出你的故事》,访亚洲知名魔术师刘谦,讲到对于一个魔术师来说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新奇的乐趣。 一次,全世界的顶级魔术师齐聚拉斯维加斯,某魔术师上台,表演了一个谁都不曾见过的节目,全场哑然。大家一时都搞不懂那个魔术的机关,台上的魔术师见到这种状况,便想讲出魔术的秘密所在。孰料,台下的魔术师立即作鸟兽散,他们大喊:“我们不要听,天知道我们有多久没有被蒙在鼓里了,求求你成全我们这点好不容易才遇到的乐趣吧!” 忽然想起一个小姑娘的爱情故事。 她暗恋上了某个男生,按说这本是一件平常事。正是二八好年华,爱上谁或者被谁爱上,其实都是荷尔蒙的必然反应。正常的爱情无非好好享受便是了,而这个小姑娘,却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说到底,不是爱得有多深刻,而是爱了却得不到响应的苦闷和忧伤。就像隔山喊话,习惯了空荡荡的回音,突然面对寂然无声的独角戏,心里憋屈得紧。 作为旁观者,大家心知肚明,爱的双方实力有多么悬殊。男生喜欢卷心菜类型的女孩儿,而这个小姑娘却长成了黄瓜的姿态。所以,无论那小姑娘多么愁肠百结,大家从来不怂恿她去捅破那层窗户纸。有个念想在那摆着,暗恋也是一种寄托。一旦明目张胆地示好了,被拒绝的伤害可比单恋让人绝望多了。 可这小姑娘却已煎熬成一支张力满满的搭在弦上的箭,不期然间已经有了不得不发的阵势。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她将满腔柔肠蓦然摆到震惊不已的男生面前。期望中的花好月圆自然没有实现,被拒绝了的女生,一步三啼地杀回来,面目狰狞,从此与那男生有了不共戴天的仇恨。 好好的一段情,本可以开成一朵虚空中的花,兀自美丽在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可她却耐不住寂寞,执意将自己推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怪谁。 从此,暗恋成为一把暗箭,扎在小姑娘的心上,整个大学时代,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开心过。 和她对照的,是另外一个同样长成黄瓜姿态的女生。 她亦暗恋那个男生,但却一直引而不发,三缄其口。这种我爱你却和你无关的高贵姿态,让我们一班女生纷纷奉她为爱的楷模。 后来的后来,大学毕业,各奔东西。经年再见,这个女生已经有了贤良的夫婿。笑着和她说起那些当年旧事,没想到,她对他有的竟是深深的感激。 感激他成为一道风景,在懵懂的青春时光里,让她的花样情怀有的放矢。 看过一句话,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深以为然。心理年龄的决定了人在年少时,往往看不透爱的真味。真正适合的人,往往在初恋之后的路上。所以,真正的幸福往往属于那些有耐心的人,有耐心隐藏,有耐心等待,有耐心一个人看烟花盛开再泯灭。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将所爱的人蒙在鼓里,或者被所爱的人蒙在鼓里,其实是件异常幸运的事。 多年以后,当你说出,或者听到那句话——“当年我曾爱过你”,那已经逝去的青葱岁月再度呼啸而至,笑着垂头或者仰首,对自己说一句:原来还有过这样的美丽。那一刻,心头是不是会有万千的姹紫嫣红迎风招展? 对于魔术师来说,人生需要意外和新奇。其实,对于你我来说,漫长的一生,如果处处都是一眼见底的清楚和明白,那该是多么乏味的旅途。 所以,适当地把自己蒙在鼓里一回又如何。有朝一日你能跳出来,那会是恍然大悟的惊喜。如果一直都沉在坑里出不来,那种新奇和刺激,每每回味,都是初始的激动和心跳。这就好比十年前埋下一颗种子,历经浩荡流光,它不芽不腐,一直安稳如初,相比那些迅疾收割过的庄稼,是不是更有诱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流沙一样的声音 流沙一样的声音 文_陈利斓 台湾一位女作家说,当爱情开始离开自己时,她能听到那像流沙一样的声音。 可是,真的有很多女人,不是这样敏感,听不见爱情流走的任何一点声音。 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8年。她和男人,从高中开始恋爱,毕业时,两人都没考上大学。男人选择了复读。而女人,开始到父亲的单位上班,并用她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资助男人考学。一晃8年,男人终于读完了大学,又读完了研究生。正当女人苦尽甘来,准备结婚时,接到的,却是男人一纸无情的“休书”。原来,男人在大二时,就和班上的一个学好上了,他将迎娶的,是另一位心上人。 女人为此在床上整整躺了8天,不吃不喝。等她再站起来时,人已变得像一条风干的鱼,干瘦而又难看,曾经的秀丽,一去不返,叫人见了,无不为她伤感扼腕。女人说,如果不是男人亲口告诉自己,他不再爱她了,她绝对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每次寄钱,女人都细心地保留好存根,不是想到会有今天,只是觉得,这小小的一张票据,是两人爱的纪念。女人伤心地说,男人每次收到钱后,都会来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这份恩爱,叫她到死也不明白,男人怎么可以装得如此逼真。 男人却自有他的辩解。他说,自从他爱上另一个女人之后,每封信上,他都会提到,这辈子恐怕无法报答她了。男人以为,是女人的自尊心太强,所以,才会漏过这点滴而又反复的提醒。男人之所以到毕业才跟她摊牌,实在是因为,只有上班拿了薪水,他才能赔偿女人8年的付出。 可女人不要。她说,8年的钱,是算得清楚,可8年的青春和感情,你赔偿得了吗?女人本来要告到男人的单位,但这时,男人将要迎娶的那个女人出面了。她对女人说,你的信,每次都是我们两人一起看,一起商量着如何回复。你这样爱他,为什么会一点都看不出来破绽呢? 女人大惊,找出男人所有的来信,仔细看了又看,还是看不出任何破绽。她惊慌地问自己,难道是我自己错了? 那个女人又问,你们相处了8年,他可要过你的身子?而我,却为他两次堕胎。你说,谁更有资格嫁给他呢? 女人有点被激怒了。她吼道,不是他不要我的身子,是我不肯给他的。又没有结婚,这算什么嘛!女人说着说着就哭了,幸亏我自己有主意。要不然,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呢! 这个故事,终以女人的彻底退出而结束。结局虽有点惨淡,但无爱的婚姻,又有何幸福可言呢? 若干年后,这个女人嫁了人,做了母亲,生活开始恢复了平静。 女人心静如水,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揭开男人留给她的伤疤,她才发现,男人的爱,确实如流沙一般,在薄薄的信纸间,早已轻轻地滑落。当年在她看来的一腔恩爱,实际是满纸的忏悔,她却不能感知。她实在太爱那个男人了,以至于他吃多了,打个嗝,她却以为是他思念自己太深,打了个喷嚏。 爱像流沙一样流走,不是自己不能感知,而是根本无法感知。一颗爱情的心,除了装下所爱的人,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空间。爱被迷惑,甚至中毒太深,以至麻木,失去知觉。 人在恋爱的时候,能够感知爱情溜走的声音,一定是在爱别人的同时,还为自己留出了一点听觉的空间。 但是这样的爱,我们要不要呢?在讲究实际的今天,我想,还是要爱自己一点才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花谢了还爱吗 花谢了还爱吗 文_好宜 坐在窗台上,漫不经心地嗑着瓜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晃荡着吊在半空中的腿。傍晚的风从脚趾间缓缓游过,视平线45度以下,市区的霓虹一朵一朵竞相怒放,宛如鳞次栉比的高楼间蓬勃燃烧的野火。 音响里是罗大佑的《海上花》。 曾经那样倜傥洒脱,喜欢在午夜听麦当娜和迈克尔?杰克逊的女子,现在爱上了《海上花》。香醇如酒的男女和声仿佛流翠飞金的厚帘子在江南三月的熏风中微微颤动,隔开红尘间一切女爱的烦恼和千头万绪的郁闷,只有高山流水,琴瑟和鸣,一波一波浮着月华光影的浪涛拥出一声悠长的叹息: 睡梦成真…… 考研失败、男友分手、上司挑剔、同事暗算……现代女性的日子实在不是那么好过啊,压抑烦闷的心情简直无可言说。连衣柜里也是一片灰黑暗淡:黑色缀亮片低胸吊带短裙、鸽灰纱衫、藏蓝蕾丝小背心、米白真丝流苏披肩……什么时候才会有亮丽的流星划过我的天宇,引爆我寂寞世界的焰火般光华璀璨的共鸣? 我决定了,去见那个男人。 一直以为爱情就是张爱玲笔下渲染的那种: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可是现代都市生活到底不是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一颗心悄悄地遁到尘埃里多年,命中注定的人却始终不见踪影。与其继续等待,倒不如改弦更张,接受亲朋好友伸出的援助之手——相亲。 换了浅粉色口红,把飞扬跋扈的卷发细细地编成两条辫子,前卫少女顷刻间变得温柔贤淑。再挑件紫蓝飘灰白云影的丝绸旗袍,那色调,仿佛暴风雨前阴郁浓重的天空,凄厉的闪电一掠而过,饱含水汽的大朵玫瑰在风中飘摇不定,绿暗红稀……倘若将《海上花》拍成mtv,一定就是这种气氛——优柔、沉默、俗,像渴望振翅高飞的小市民不安的心。 小市民的生活又有什么不好?浪漫空灵了多年,我忽然就对踏踏实实、琐琐碎碎的柴米油盐有了深深向往。认认真真爱一个人,给他煲粥、熨领带、擦皮鞋,理直气壮花他的钱,大大方方姓他的姓,一鼓作气为他生一大群孩子,似乎也跟著书立说和管理企业有同样伟岸的成就感。 听说过许多关于相亲的啼笑皆非的版本,我大概属于运气特别好的那类人吧,这个男人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糟。虽然没有一见钟情,倒也相谈甚欢。日子久了,在一起喝喝咖啡逛逛书店也是件颇赏心悦目的事,偶尔也买点青菜豆腐到他的厨房里操演操演厨艺。有次学做炖排骨,高压锅正突突地放汽,楼下不知何处悠悠传来《海上花》。一时间,淘米的他、洗抹布的我都停止了动作,油腻的嘈嘈切切的喧哗里,只有那静穆的和声如月光中的睡莲一样徐徐开放…… 睡梦成真…… 我拧干抹布,微笑,你也喜欢罗大佑? 承认喜欢罗大佑,就是承认自己老了。他把米倒进电饭锅,也笑。 海上花……究竟开在哪里呢?我自言自语。 花谢了,你还爱他吗?他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问。 夜凉似水,心静如井,红尘的喧嚣纷扰潮水般缓缓退去,只余风中悠远缥缈的花香如缕。这一刹那,我知道,命中注定该遇上的那个人,就是他了。他破译了音符背后心灵中深藏的错杂密码,他问出了我此生刻骨铭心的那句话。 奇怪的是,从此以后再买起衣服来,竟不由自主拣亮眼明媚的颜色挑了:胭脂红、藕荷、孔雀蓝、菊花黄、天青、湖绿……打开衣柜,烂漫春天扑面而来。满世界跳跃的,是中世纪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浪漫传奇。 我知道,从今往后,执子之手,岁月静好,喜悦平安。 从今往后,风起云涌的人海上,开出相依相偎的并蒂莲,一生痴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1)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1) 文_陈麒凌 认识燕妮的那天,程禹记得,其实并没有多冷。 他只穿了一件薄毛衣,袖子还卷得老高,上上下下搬了几趟书,鼻头上都沁出了汗。表哥开的这间书吧叫“达人”,颇受本城知识男女青睐,一年到头搞活动,一年到头那么多人。这次也是,主题是“图书漂流”,国外很流行的阅读理念,就是把自己念过的书附上字条,“丢”在公共场所,期待有人拾起它共享阅读的欢愉,并且继续传递下去。 屋里人太多,程禹热了,独自溜到门廊透气,于是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她正仰着头站在海报前,一字一字地读着:“不求回归起点,唯愿永久漂流。” 她的背影有点厚重,那是穿了太多衣服的原因。雪白的羽绒服像大鸟的羽毛,从上到下把她包严,头上半围着一条绒绒的冰蓝色围巾,突然转过头望来,也看不清她的脸,只露出一双清寒的眸子。 程禹热情地笑着:“进去吧,快开始了。”果然也听到一片掌声后主持人的声音,女孩还站着不动,程禹干脆一把抓住她的袖子跑进去。 他们站在人群里。他们站得很近。程禹低下头,就能看清她的睫毛,长长的,有点卷。 “你把围巾摘了吧,不热吗?”程禹低声道。 女孩眼皮也不抬:“我冷。” “还冷?你看我这一身汗!”程禹惊讶地说。 女孩慢悠悠地瞟他一眼:“我冷。” 然后就是会员签到,程禹紧张地听着。“卢燕妮——”“来了。”那女孩轻轻应道,程禹这才松了口气,心里忙紧紧记住。 满屋子的书,燕妮只选了《心的漂流哪有尽头》,程禹探过头问:“这是什么书啊,书名悲悲切切的。” “我只喜欢这个书名。”燕妮道,要走的样子。在门口,她重新把围巾围上,门角的挂钩牵了她围巾的流苏,程禹上前细心地帮她解下,又笑着说句:“没有这么冷吧,我一点都不冷。” 燕妮停下,道:“因为你的心是热的。”转身就出去了。 程禹愣在那里,他哪里知道燕妮那时的心境。她的冬天早就开始了,早到那年夏天,满树的蝉声里,细碎的阳光从榕树叶子间掉在地上,都是连不成线的点儿。贺韬约她出来,她的心情很好。贺韬出国的事定下来了,这当然多亏她父亲的提携,要知道公派留学生的名额多么金贵,要不是父亲疼她,架不住她的绝食啊撒娇啊,贺韬就是排到后年也没戏。 “你要怎样谢我?告诉你啊,别想一个吻就混过去!”燕妮红着小脸,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贺韬。 贺韬看着她,眼神复杂:“燕妮,我知道怎样谢你都不够,但即使这样,我也无法用一生的爱去答谢,对不起。” 燕妮惊愕地看着他:“换个别的玩笑开好吗?” “不是玩笑,我的爱不多,而且早给了别人。她早我两年去美国,一直在等我,我必须给她个交代。” 燕妮苍白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 听不清也记不得贺韬还说了什么,燕妮只是觉得冷。她摇摇晃晃地回到家,妈妈在厨房里,燕妮哆嗦着靠在厨房的墙上,无力地说:“妈,好冷。” 当时室外34度,阳光白热,而燕妮的漫漫冬天却提早开始了。 却说程禹,那次之后就一直忘不了这女孩,没有原因,反正一静下来,脑子里自然就是她的样子。 他查到燕妮的地址、电话,又不敢明着找上去,就装做顺便经过的样子。倒是有几次真的遇见了她,他高兴地大叫燕妮,她只是淡淡地应,好像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2)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2) 但两个人总算是熟了,偶尔也在一块儿散步、喝茶。他们有时说话有时看风景,程禹带她怎么走,她就怎么走。她还是一成不变地穿许多的衣服,整个人裹在衣服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空寂的冷。 这天,燕妮的书总算看完了,打算找个地方“丢”下,让它永久漂流。 程禹陪她坐地铁,起点站,车厢里空荡荡的,灯光雪亮,列车飞速行驶,燕妮低头翻着书,她看书的样子真好看。 “这书讲什么?好看吗?”程禹问。 “不记得了,我看书边看边忘。”燕妮拿出一管唇膏,重重地涂了唇,然后在书的尾页上,印了一个小巧的唇印。“我的记号!”她难得地笑了,很纯真的样子。 程禹心头一热,大着胆子问:“燕妮,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燕妮脸色一白,心里猛地痛了一下,当初贺韬也这么说过的:“燕妮,你真可爱,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她眯起眼睛,努力地把痛抹下去,勉强挤出一丝笑意:“程禹,我们做朋友好了,别谈爱情。” 程禹红了脸:“为什么?我是真心喜欢你。” 又是这句话,难道男人只用这两句,就足以俘获一个女孩子的心?那么容易地骗了来,然后又那么容易地弃之不顾。她的心头浪涛奔涌,眼泪几乎要冲出来。 海大站到了,很多学生上来,一个栗色短发的女生背着画夹在燕妮身边坐下。 燕妮慢慢道:“我不信这些,不会再信了。哪有那么多真的喜欢?” 程禹不甘心:“燕妮,我不知道以前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想在你身边,对你好,陪你,爱你,真的想!你给我个机会。” 燕妮站起来,把手里的书留在座位上,下车。程禹紧跟出去,燕妮回过头,戏谑地说:“好,我给你机会,但我要和你打个赌,如果刚才丢下的那本书能再回到我手里,我就答应你!” 程禹来不及应,眼睁睁见车门关闭,车厢里,栗色短发的女生好奇地拾起那本书。列车疾驰如风,瞬间不见踪影。 “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对吧?只有永久漂流,哪能回归起点?”燕妮笑笑,转身。 程禹在她身后忽然喊道:“好,我和你赌,我一定把这本书追回来,让你知道,我是认真的!” 燕妮不应,乘着自动扶梯上楼。程禹没有跟上来,他拧着浓眉站在轨道边出神,那样子,有些无辜。 那次之后,很久不见程禹,有时燕妮会想起他,不知他在忙些什么,大概是有了新的目标,把她的难题忘干净了。燕妮笑笑,有些自嘲。 这猜想终于得到证实。周末,燕妮和女友在怡兰咖啡馆闲坐,透过玻璃看广场的喷泉,喷泉边坐着逛街小憩的女孩。这时候她看见了程禹,他笑容灿烂,主动向女孩们走去,不知说了什么笑话,把大家逗笑了。他果然擅长哄人开心,很快一个秀丽的女孩已经和他说得投机,看他掏出笔记本在写什么,是在互留电话吧。燕妮转过头去,她知道,自己是有些在乎的。 不觉这城市已经入春了,空气润润的,树上有了鲜嫩的绿芽,但天气乍暖还寒。燕妮还是舍不得换下冬装。她去海大图书馆借书,路过布告墙,广告招贴满墙飞。有想租房的人上去掀了一张最新的海报,露出底下那张旧的,红底黄字,有点褪色了,但还是那么醒目。燕妮随便瞄一眼去,“找一本书,为我所爱的人,只要她不再寒冷,我愿倾注所有的热情”,下面是所找书的书名、记号、遗放的日期、地点,还特别指明当时捡到书的女生是海大站上车的,背着画夹,应该是艺术系的等等,最后是联系电话和大大的两个字——“重酬”,时间是……哦,十多天前了——原来程禹努力过的,定是没有结果,所以不敢见她。 燕妮想了想,拨了程禹的电话:“程禹,我看见你贴在海大的寻书广告了,很不容易吧!” 那边程禹的声音却很惊喜:“燕妮,听到你的声音太好了!我真想你,但是我对自己说,不找到那本书,就不见你,我不要你的心永久漂流。” 燕妮道:“算了,不过是个玩笑,你何必当真。” “当真,我非常当真,我必须证明给你看,就算以前走了不少冤枉路,都不要紧,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程禹大声说道,“而且,我都快成功了,怎么可以放弃?” “啊?” “是啊,我先在海大打广告,找到那个艺术系的女孩子。她那天是拿了书,但她看完就放在博雅画廊的陈列架上了。我调查了那段时间去画廊的人,有很多是客村的业余画家,我找到了那个拿了书的画家,他是在怡兰咖啡馆看完书的,就顺便留在那儿了。我去怡兰,怡兰的店员说,附近公司的女孩子都喜欢来喝咖啡,喝完咖啡就去下面的广场晒太阳,不过喜欢看书的不多,好像有一个,平时总拎着一个桃红色有加菲猫图案的手袋……” 燕妮的鼻子有点酸,她把电话换到左耳边,认真地听着。 “周末下午总算等到那个女孩,果然是她拿走了书,而且非常欣赏这个点子,为了让书漂流得更远,她让弟弟把这本书带到了上海。” “上海!”燕妮惊呼。 “是啊,你以为我现在在哪里,我来上海两天了。一切都很顺利,我找到了女孩的弟弟,他刚刚把那本书留在外滩的长凳上,现在我已经追到了外滩。呵呵,黄浦江真美啊!啊,我看到那本书了,在凳子上呢,哎,不好,捡废纸的老太太也看到了,我回头再和你说。” 燕妮挂了电话,耳朵热热的,脸也热热的,她长长地舒了口气。透过长了嫩芽的树枝看看天,有雨丝,细细的,又温柔又清凉。她不觉跑了起来,雨丝落在她的头发上,亮晶晶的。她越跑越快,越跑越有劲儿,到家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 在门廊上,燕妮脱掉厚厚的外套,轻快地对妈妈喊着:“妈,今天真热,春天真的来了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vip充值方式详解! 亲爱的读者朋友,感谢在这段时间里支持本书,为了给予作者创作的支持,小说的后面章节将是vip章节。所以大家如果喜欢这本小说,可以看下去,请继续支持,不过,后面内容需要付费才能阅读(本书为单本购买作品,2元即可阅读所有内容)。由于一些读者可能会如何成为vip用户不了解。现在说明如下: 步骤一:注册新浪帐号,注册的地址是:/cgi/register/reg_sso.php?entry=vipbook 步骤二:进入新浪读书个人中心,地址是:/userinfo/myhome.php 点左边第一栏的充值付费 步骤三:在右边的页面中选择充值付费的方式,有以下方式: 1、网银充值:网银充值无手续费,但需要预先开通网上银行的户头。 通过云网用网银进行充值,已开通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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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请搭火车 文_林夕 1998年,法国电影导演帕特里斯?夏洛尔执导了令世人瞩目的电影《爱我就请搭火车》,影片取材于他和朋友的亲身经历,片名是他一位朋友的原话——当时住在巴黎的他,想死后埋在小镇利马汤的墓地里,利马汤距巴黎有四个半小时的火车车程。如果那样的话,亲朋好友都要长途跋涉去参加他的葬礼,这对一向慵懒、散漫、喜欢享乐的巴黎人来说无疑是一道难题。当别人对此表示质疑时,那位朋友便说:“爱我就请搭火车。” 我喜欢这部电影,也喜欢这个给导演以灵感、给观众以遐想的片名,大概也只有法国人才会有这样的想法,看似荒诞,实则蕴含着对生命、爱与死亡的深刻理解。我们常说,距离产生美,但距离却是爱的杀手,许多看似稳固的爱,最终却抵挡不了距离的阻隔。更多时候,人们还是选择最近的爱。想一想身边的人,他们有多爱你?如果有一天当你辞别人世,他们会不会抛开手头忙碌之事,甘愿乘四个半小时的火车,去参加你的葬礼——给你这个生命最后的礼物,而明知你已无法回报。 不知怎的,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一位偶然认识的老人。那是在5年前,我刚刚辞去工作,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开始向往已久的写作生活。距我住所500米处,有一个公园,公园后面的山上,是一片墓地。每天写作之前,我都要去公园散步,有时兴致所至,也会攀到山顶,遥望那片墓地。除了清明节,那里很少有人。有一天,我看见一位老人在墓地里拔草,出于好奇,便走过去。穿过那些墓碑时,心里多少有几分害怕。老人一抬头看见我,笑着冲我打招呼,原来他是守墓人,负责看护这片墓地。我一向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感兴趣,于是就和他攀谈起来。 他不是滨城人。三年前,老伴去世了,他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守墓人。 “她不在这儿。”老人指着墓地,仿佛在回忆什么似的说,“我把她埋在我们家乡了。” 他不说我也能猜到。这是唯一一个位于市区的墓园,环境肃穆,价格不菲,他是根本买不起的。其实他原来有些积蓄,为了给老伴治病,都花光了。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却是个难得的好丈夫。老伴去世前,在病榻上躺了5年。刚诊断出病症时,在医院里住了一阵,因为家底薄,等病情稍好一点,就出院了。每隔一段时间他去城里买药,村里有个诊所,他带老伴去那儿注射。后来,老伴的病情越来越重,行动不便,他就在自己身上练习,终于掌握了注射技术。最后几年都是他自己给老伴注射。这样既方便,又省钱。本来家里就没多少积蓄,他省了又省,也没撑多久,只好卖房子。再后来,就向亲戚、乡亲借。结果,还是没能挽留住她的生命,撇下他一个人走了,带着幸福和愧疚,留下悲伤和债务。 料理完后事,他只身一人南下滨城打工还债。这一年,他57岁,但看上去,像一位七旬老人。 “我已经3年没回去了,她坟上的草说不定有几尺高了。”老人操着浓重的方言说,一边移动着那双枯瘦的手,将大理石墓碑前的杂草一一拔去。也许是蹲的时间太长,腿有些麻,他索性坐到地上,用手捶打着膝盖,抬起头,朝北面山坡望去,随即绽出笑容,布满皱纹的脸就像一块干裂的土地。 “等还完债,我就回去。我估摸着,再有一年半,就够了。”老人说着,弯下身子,继续拔草。 “那……”我犹豫了一下,问,“老家那边的人,知道你在这守墓吗?” “以前不知道,前一阵不知听谁说了,托人捎信让我回去,还说剩下的钱不用还了。那怎么行?庄稼人赚点钱不容易,我只要有口气能动弹,就一定把债还清。”老人神色坚定地说。 我望着这位佝偻着身子、快要被皱纹湮没的老人,肃然起敬。我真想帮帮他,但我知道,他不会接受我的钱。所以每过段时间,就买些水果、点心给他。我知道,他是不会舍得花钱买这些的。我们的交往断断续续,持续了近一年,后来我买了新居,忙着装修、搬家,就顾不上了。等到一切安顿好,又开始写长篇,而且两地相距较远,虽然有时也想去看他,但始终没能成行。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把他忘了。 现在,已经5年过去了。如果不是这部法国电影让我联想到他,我可能就这样彻底把他忘了。其实他只是一位来自中国北方的普通农民,和那位大名鼎鼎的法国导演没有丝毫相似之处。唯一有关联的是:从他的家乡到我们这座城市,需要乘四个半小时的火车。但他乘火车来这里,不是为了参加亲人的葬礼,而是为偿还给老伴治病欠下的债务;他乘火车来这里,不是只停留一日,而是做了四年半的守墓人。 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康,但我知道,他一定已还清债务,可以随时挥手作别,与另一个世界的她相会。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的《论语》 爱的《论语》 主讲_周正 文_张丽洁 爱,不是累赘 这是一个大家很熟悉的故事:妈妈和媳妇都掉到河里了,先救谁?这个故事很多人都讲过,但我还是要讲,因为这个故事体现了心理学的精髓、爱的精髓。心理学会告诉大家一些新的观念。 每次讲到这个问题,答案很集中:“救离自己最近的”最多,其次是“救妈妈”。从这些回答看,有一种思维定势:“谁近救谁”。妈妈和老婆没有感情的远近区别,于是,在感情没有办法取舍的时候,只能从物理的远近来区别。然而,这些回答,基本上都在心理学之外。 首先,爱,不能是累赘。假如爱是一种累赘,你成了你所爱之人的累赘,这不是真爱。孔子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论语?述而》)——空手跟老虎搏斗、不会游泳却徒步过河而徒受伤害,我不与这样的人为伍。孔子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爱,就不要给对方当累赘;爱,就尽量不要给对方增添麻烦。爱,是一种准备;爱,是一种扶持;爱是支持,是资助,是有用。假如你爱你的丈夫,你一定会帮助你的丈夫去救他的母亲、你的婆婆,为什么呢?因为——你会游泳。为什么女人掉到水里,就一定要是被救的角色呢?为什么你不早一点会游泳呢?掉到水里了,要淹死一个,这是悲剧,就像孔子所讲的“暴虎冯河”,现在变成什么呢?变成——妻子、丈夫一起勇敢地去把老人救上来——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完美的、健康的结局。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所有的太太都可以学会游泳。 妈妈是老人,精力和体力会有些影响。但是,作为中年人、壮年人、青年人,我们不是被救助的对象,当你所爱的人碰到困难的时候,你应该首先站出来,因为:爱是准备,爱是支持;爱,不是累赘。 年轻人谈恋爱,许多女孩子总是出些难题,看男人是不是爱她。说着玩儿呢还可以,就怕养成习惯——在生活中每遇到麻烦,你都等着被救,这样时间长了,爱慢慢会成为伤害,就会出现许多壮烈的、凄惨的、悲剧性的故事。这就是因为有一方总在等待着被救,而不是说怎么去自救,更不是说当对方出现什么状况的时候,我怎么去给他资助。如果爱的双方、爱的三方、爱的五方、爱的八方,爱的一万方,大家都在想着不给对方制造麻烦、不给对方制造困难,只想着给对方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去支持他,悲剧的东西就会减少了,而喜剧的、美好的东西就会增多。 现实生活中,我们有太多人,在时刻准备着考验对方,这是一个巨大的出发点的不同。如果我们定位为:爱是准备。在爱一个人、爱一个团体的时候,我们把自己能做到的、可以想象到的事情,都做好准备。我在课堂上讲完这个故事以后,就跟女大学生们讲:我们有游泳池,学游泳去!为什么非要等那个时候?而且学校的游泳池还很便宜,就在你旁边距离不足300米、400米的地方,你为什么不练? 爱,先于食物 再讲一个故事,请大家来猜猜:婴儿在出生以后,头24小时内,他会去主动寻求什么?对什么有反应? 我做过百场讲座,问了很多人,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把故事再扩展一下:假如说,在头24小时内给他奶、食物,或者他的爷爷来了、姥姥来了、亲爹来了,或者派一个年轻的女护士过去……用这些方式和他接触的时候,他可能对什么最有反应呢?他会主动寻求哪一个、哪一类人呢? 我听过的答案有很多:“温暖的手的抚摩”“寻找妈妈的气味”“他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人”“护士”“哭”“爱”“保护和食物”“食物和妈妈”“奶”“母亲的奶”…… 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人类母亲一般是分娩后三天才下奶,三天之内,孩子可以没有母乳,也接触不到母乳。那么,在头24小时,他们的第一个能力是什么呢? 孩子生下来了,三代单传,爷爷最高兴:“三代单传,我这悬着的心可落地了,过去看看。”抱着亲孙子:“看我这孙儿,真英俊!”小孩儿是不会有反应的。姥姥也过来了:“你看看俺妞多有本事!一米六的个儿,生个儿子7斤9两,还是顺产,我这外孙儿多漂亮!”小孩儿没有反应。亲爹来了:“嗬,看看,我这儿子真像我!这眼睛,这鼻子,这嘴……不用做亲子鉴定,肯定是亲生的!”孩子还没有反应,但是,假如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年轻的女护士:“都出去吧,孩子需要安静,来,让我抱抱,我给他喂点儿水。”——小孩子有反应了。 婴儿在头24小时,有一种能力,他能寻找年轻女人的声音,这是人的第一本能——他在找妈妈。找妈妈,这是婴儿的天性,是我们离开母体的第一个本能。这个时候,他可以不吃奶,但是,他要找妈妈。心理学家研究之后告诉人们:人类需要爱先于食物。三天才下奶,但是,第一天就要找母亲。 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最佳的状态是第一眼、第一个时段和母亲在一起。他会用耳朵听,去寻找年轻女性的声音,这个年轻女人最好是自己的母亲,这样,他就会有安定感,得到保护,他的情绪会比较稳定,这样的心理发展是符合天性的。千万不要在生下孩子以后,头一年、头一个月、头三天,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养。那样的话,孩子的爱会错乱,他的神经系统会受到干扰。最佳的哺育者,最有利于孩子将来身体健康、智力发育的,就是自己的亲娘。母亲的怀抱能给孩子温暖、亲切、欣赏、保护、关怀、安定。 心理学对人性的本身做了许多非常定性、定位的研究,因此,年轻的妈妈们在自己生了孩子以后,不要非得跟丈夫搞个彻底的平等,觉得好像自己养孩子很亏一样。这不是说男人他不愿意这样做,而是孩子开始不找爸爸,爸爸去了他都没反应,这个时候,他只对妈妈有反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呢,现在的心理学倾向于这么认为:孩子最关键的时期在头两年,孩子的稳定性,情感的丰富,以及依恋的发育都在这个阶段,这个认亲阶段、依恋阶段很重要。头两年时间,孩子不要完全送给别人去带,有个保姆或者爷爷奶奶在家帮你的忙都可以,但是,一定要以母亲为主体,而且要以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意义,不在于它的质量要比牛奶强,当然了,头半年确实强,它有免疫因子在里头。后来,主要在于母亲促进孩子的依恋感等情感的发育。 这些东西我们人类还没有研究得很透彻,但有一点是绝对明确的:在母亲的怀抱里养大的孩子,将来身体是最健康的,抵抗疾病的能力也是最强的,尤其是对一些身心疾病、精神类疾病。因此,男性应该在外面多做一些事情,多挣一些钱;女性应该多在孩子身上下一些工夫,尤其在孩子小的时候,这是天性使然。心理学的研究越久,就越能证明这种做法是很有道理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情是件体力活儿 爱情是件体力活儿 文_十万残荷 朋友病了,去看她,她倒在床上,整个一个林黛玉了。 整个人,病恹恹的,好像一滴水,慢慢蒸发着。 能不病吗?天天约会、吵、闹、抱怨、相思、缠绵,离开一分钟就难受,发短信发到手疼,放下电话又打过去,没用的废话能说一夜。为了他,去买新衣服,去换新眼镜,没完没了地折腾。醒着是他,梦里还是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他。 吃饭吃不下去,看到饭就饱了,因为,心里想着他。 娱乐也不行,和朋友在一起就发呆,两眼迷茫,喝酒就醉,没事儿在角落里发呆,给他发短信,被人发现,脸就红了。 再就是不停干错事,一而再,再而三,拿东忘西,但忽然之间成了诗人,而且把会背的宋词重新温习了一遍,把有关“肠子”的那一系列拿出来活学活用,反正是要断肠的。 这次,真断肠了。 因为,病了。 实在是无力了,这种疯狂状态持续了至少几个月了。 天天处于高度兴奋状态,为了他,对镜贴花黄,觉得哪件衣服都难看。我的个子怎么这么矮?我的脸色太苍白了吧?怎么还会有一颗痣?哪儿都不对了,全乱了。他来了,却又跑着跳着,小鸽子一样扑向他。明明,刚才还一肚子的抱怨,抱怨他短信少发了两条,可是,看到他,就顾不得了,一把抱住,然后问,想我吗? 完全傻掉。 于是不知不觉就瘦了,裙子肥了,裤带松了,小脸削得剩了一条,可精神却是好的,一说起他来,眉飞色舞,甚至想到他就会偷偷笑——怎么就会爱上了呢?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啊。 他也瘦了,发短信给她:哥哥想妹想得瘦,喝碗香油也不长肉。 她就笑了,回他:山崖崖种苗还嫌低,脸贴着脸儿还想你。 通俗与民间相结合,把能用的宋词基本上全用了,终于落到实处,想直抒胸臆了。于是,直接说,我想死你了。 为“想死你”三个字,他坐了飞机跑回来,那边还有重要合同要签,管不了了,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没有办法,爱情这个东西,就是洪水猛兽。 两个人面对面,本来一肚子话,倒不知说什么好了,叫着对方的名字,眼睛发着直——这才明白梁山伯祝英台为什么手都没拉一下就奔了黄泉。有的时候,爱情就是精神鸦片,明知有毒,还是要吃,中了毒,还不后悔。 爱情的魔力真说不清,可要是人一辈子犯不了一回傻,还真白来人世了。 所以,体格不好的,小身子骨差的,真应该悠着点儿。 我的女友,相思成疾了,小腰剩了一尺八,人比黄花瘦,整个人成了一首词,我去了,还在发短信给心上人:我病了。 那讨巧的样子,让人哭笑不得。 费心费神费力,爱情是火,恋爱中的男女是飞蛾,非要扑上去,谁拦着也不行,发了癫,饭可以不吃,爱不可以不恋。 还是科学家说得好,爱情据说是一种化学物质,非爆发不行,拦都拦不住。既然有了科学依据,所以,瘦就瘦吧,为了恋爱,多吃几块肉,千万要挺住,就像我的女友说的,唉,想不到,爱情还是件体力活儿。 所以,如果我想恋爱,先得练好身体,然后全力以赴,不管刀山火海,也要去闯一闯。反正科学家说了,这是一种化学物质在作怪,与我没多大关系。这样一想,就更给自己发疯找到了理由,于是美滋滋地想:要不,我也恋爱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吻多少青蛙才能吻到王子 吻多少青蛙才能吻到王子 文_叶锦衣 我的女友又在恋爱了。 这是她的第n次恋爱了。 每一次她都全情投入,每一次都说是最后一次,但一次次都成了明日黄花。可是,她坚定地认为,自己等待的那个男子一定会是青蛙王子。 最后,她修成正果。我去当伴娘那天,才知道什么叫做绝配。她说,多亏我一直相信爱情这件事情,一直相信,我可以吻到青蛙王子。 还有一个女友跑来哭诉,你说,为什么爱情要历经千回百转?为什么,初恋的这个人往往只是树枝上那摇摇欲坠的青涩果实?为什么,我们要寻找的那个人总在河的对岸?为什么,我爱他时,他恰巧不爱我;他爱我时,我却正好错过? 你看,这就是爱情。 它总是如同顽皮的孩子,和你捉着迷藏,你去寻去找去要,却发现,那个人并不爱你,你左等右等,结果那辆车早就载着别人过去了。 这世上的爱情,哪有那么多正好,月圆之夜,花好之时,你路过,他也路过,金风玉露相逢了,然后粲然一笑,原来你也在这里! 没有,没有这样的爱情。 所以,别指着这辈子就爱一次,爱一次,就是这个人,这个人,就是你终身的伴侣。这种概率,非常低。 张曼玉,爱了多少次?每一次都是飞蛾扑火,每一次都波澜壮阔,每一次都觉得找到了真命天子。然而,最后总是这样散淡收场,她站在风中,是一朵寂寞的烟花。 一段爱情,有的人从里面得到精华,有的人却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如一朵失水的玫瑰,爱没有了,心就慢慢枯萎了。这是认死理的女子,太过决绝与薄凉,如果她懂得爱情需要过尽千帆,就不至于孤独到死。 也许,她也能与一个男子执手偕老。可是,她竟然没有勇气再去尝试。 而有的女子是有勇气的,她是那不怕受伤的公主,一试再试,一吻再吻,爱情花开花谢,这朵败了,另一朵又再开。 直到青蛙王子出现,从此,她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她懂得他的美他的好,看出了爱情的光泽和质感,明白这过尽千帆得来的爱情原来这样真这样纯,那些曾经,不过是序幕! 可惜,有的女子不懂得这一点,一棵树上吊死了,到死,她都没有明白,爱情绝对不是一辈子只爱一次。那样的爱情也有,但是,寥若晨星。所以,人们会选出20世纪十大经典爱情,因为太多时候,我们的爱情千疮百孔,需要不断缝缝补补。 而治疗爱情伤口最好的方式还是爱情。说到底,爱情是件摸着石头过河的事,千万别怕九曲十八弯,你以为吃的苦受的罪够多了,可你等的二哥哥还在山的后面,你要吻的青蛙王子还与你有十万八千里路的云和月。 聪明如张曼玉,与前夫离了婚,还是好友,还为她拍《清洁》,还能扶她踏上最佳女演员之路。这样的女子,知道爱情不过是人生中一段一段的烟花,能陪你走上一程,已经是这样的好,何必要求太多。 所以,不要慨叹又爱错,又遇人不淑,这爱情路,实在需要摸着黑往前走。谁也不是绝顶聪明的人儿,特别是在爱情这件事上,纸上谈兵和现实生活是两回事,你想要或你不要,有时,不是你能说了算的。 那么,走一步算一步吧,遇到了就好好珍惜,遇不到,你就慢慢找,这一生,总有找到的时候吧? 就像《呼啸山庄》里凯瑟琳对自己爱的男子说:“我知道你在这里等我,你的磨难就是我的磨难,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如果我们足够有耐心,一定有这样一个人在等待我们,或早或晚,我们会遇到。 就像我们一直在和爱情接吻,在和一路上遇到的青蛙接吻。不要怪爱情,因为,再聪明的人也不能和爱情较真,你以为你吻一次就能吻到青蛙王子?哼哼,没有吻到癞蛤蟆就不错了!所以,要知道爱情需要过尽千帆,要知道等待,要知道,青蛙王子不是那么容易吻到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就这样被自己说服 就这样被自己说服 文_苇苇 有位女友一日茶后吐真言,她对她嫁的夫君一直有憾,原因有几:相貌不英俊,才艺不突出,情趣不高雅,抱负不远大……总之平常男人一个,不能满足她的择偶理想。那又为何嫁他?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他待她很好,是个有责任感、善良的男人。 渴望外遇的念头一直缠绕着她,那惊鸿烈焰般的爱情啊!是她未曾体验过的,她想着女人今生总要尝试一回吧,否则对不住自己。但同时,他待她真心一片,这念头让她觉得有愧,为克服这念头,她试图列举他的种种好。 可是,靠说服自己的爱情是否太牵强? 大多数人的回答应是“牵强”吧,然而——说服自己同样是种成熟的途径!它并不仅仅是种残酷的自律。女人这一生总会被好奇、虚荣、不甘等种种情绪蛊惑,情不自禁地走出危险的一步,那一步一旦走出便是覆水难收,很可能收获了一段焰火般的艳遇,却错失了一段不复再来的真情。 说服是一种珍惜,珍惜他待你的真心,珍惜世上有个人把你的一喜一怒、一病一哀都与他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也许,有一日你的确会碰上让你动心的男子,相貌英俊、才艺突出、情趣高雅……可是,相信我,那绝不仅仅是你一个女人对他动心,他也绝不仅仅是对你一个女人动心。 你们的爱大多是起于青萍之末,止于草莽之间。焰火燃过了,更多的是堆华丽残骸。 就这样被自己说服,没什么不好,它帮助女人接近通往幸福的正确路径。在说服自己的过程中,你会更明晰爱的要义:它不仅仅是恣肆的“欢”,更是深重的“情”! 这样的说服是一种明智,它会帮助女人把日后的遗憾及悔恨减少到最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他的名字不仅叫爱人 他的名字不仅叫爱人 文_苇苇 几位朋友小聚,在一款叫“卡布提拉”的饮品中聊近况。 谢说到最近几个月,丈夫在农村的姐姐患胃癌来城里开刀住院,因此这几个月家中除住着农村来的公婆不算,乡下来探视的亲戚川流如梭。二姑刚走,三伯又到。丈夫工作忙,她每日里下了班得赶着买菜烧饭,料理亲戚们吃住,去医院探望丈夫的姐姐,还得抽空辅导上小学的女儿。前一周,丈夫的姐姐才出院回乡下休养。但病情不乐观,很可能还得再返回来看。 谢果真清瘦不少。葛大呼小叫起来,那你怎么受得了!换了我早烦死了!葛前年和一位离异男人结婚,条件之一是他必须让女儿归前妻。而他前妻因为身体状况不便带孩子,但葛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让步,那男人因此焦头烂额,处理了好长日子才算将女儿勉强安置。 谢有点诧异,她说,不是受不受得了,是碰上了必须接受。既然,你选择了和他在一起。 是啊,女人常常在爱着时,只记住了对方一个身份:爱人。而忽略了他同时还是儿子、兄长,甚至——父亲。 她要他完全属于她,不允许他在她以外与哪份情感再有瓜葛。然而,他又怎能与那些掺杂着血缘的身份撇清?在认识她之前,他已然是儿子、兄长、父亲,肩上已有了此生卸不掉的责任。 爱一个人,爱他的全部,爱他被撞得青紫的膝盖,爱他被吹得粗糙的脸,被划出伤口的心,爱他背后与之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他们可能是他多疾的父母,失业的大哥或困窘的穷亲戚),爱他不能丢下的一切牵念与责任。 要知道,你爱的他,绝非打石头缝里蹦出的猴子,他自有他人世间的来处——那是一个可能并不完美但完整的家。 爱,从不能被自私地脱离,除非,你爱的只是一朵脱水干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两种男人 两种男人 文_张辛 这世界上有两种男人:前夫型男人和后夫型男人。 这个道理,是我看了周涛和宋丹丹的再婚故事后悟到的。 两个人都有过第一次自由恋爱的婚姻,两个人都把婚姻经营失败了,两个人都再婚了,再婚后都幸福着。我比较了一下,这里有两种类型的男人,一种是前夫型,一种是后夫型。 所谓前夫型,夫妻二人都是原配,年纪相当,事业刚刚起步,互相之间关系平等,不存在谁照顾谁谁帮衬谁。女人在家里大事小事一把抓,男人乐享其成。这时候的丈夫,被以后的前妻贬为“不会照顾人,没有担当”。 为什么?因为没有历练过,不知道什么样的举动会把婚姻逼上绝路,把老婆惹恼,以至于撂挑子不干。不懂得迁就和顺从,即使屈尊迁就和顺从,也抱着委屈和不情愿的心态,迫于压力,并显得不耐烦。这种不耐烦,很有可能导致向第三者投怀送抱。 而后夫大多宽容,吃苦耐劳,会疼人,让受过伤的女人恍然大悟,原来男人还有这样的区别啊!幸亏离了,否则,这一生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没察觉! 我看了,却不苟同。 一个男人若这么优秀,就不会把婚姻经营到离婚这一步。一个男人这么优秀,早被优秀的女人给抢了去,哪等到你离了再单单等候着? 这其间的五味杂陈只有离了婚的男人才懂。 我相信,梁欢现在过得就不错,英达也会很疼人。而宋丹丹丈夫的前妻若再婚,也是满心幸福。 这里有个从米到酒的过程。我亲眼见过,有个朋友把好端端的老婆给气走了,再婚以后找了一个“母夜叉”,这男人却变成了“五好丈夫”。首先是他不肯再离婚了。经过两段婚姻,他已然了解,女人最终是殊途同归。再老的女人,都得靠哄。区别在于,男人年轻时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哄,日后是主动自觉地去哄。你不能寄希望于下一任老婆比上一任好,运气这东西,绝大多数靠碰,只可能越来越差。于是,换老婆的想法就不切实际。在年轻时,你可以说这是幼稚犯下的错误,若到了四五十岁,还在孜孜不倦追求下一任的完美,未免连自己都嘲笑自己的不成熟。很少有男人愈挫愈勇,并可以忍受旁人以嘲讽的眼神看你的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老婆。于是,大多数离婚男人选择脱胎换骨改造自己。 前一个女人用血的教训和青春换来的失败,被后头一个女人给“摘桃”了。 女人大多向前看,只注重眼前的结果,并不追求过程。宋丹丹和周涛现在一定是舒了口气并庆幸自己脱离苦海:“当年,我怎么想起来找他!” 这话,我在现实生活中,也听不少离了婚的女人说过,毫无后悔之色。(当然我也见过后悔的,少数。) 而男人通常不言。但你若真能深挖根儿,大多数会对当年怀念或愧疚,尤其是在今天被改造得已经失掉了英雄本色之后。 我最近越发不动离婚的念头了。我想明白了,我家这个宝贝,我若现在抛之不用,那就像炼丹达到第九层火候,还差最后一味时被我掐了,到最后,我就成了好男人培训学校,被继任者怜悯我不懂得珍惜人参果。我不干那事儿,不叫其他女人夸我家宝贝跟路边捡一大钱包似的畅快。虽然我也很有可能捡人家的钱包,但首先,我自己的钱包,我不能丢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谁是谁的谁(1) 谁是谁的谁(1) 文_南在南方 他说,我一直觉得你就是我的初恋,别人在你面前灰飞烟灭。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肯定也不是别人的。 那个画面一直在李末末面前,那是一年前,在安徽绩溪上庄村口,她紧跟了两步,挽住钱谷的手,依偎着走过杨林桥,不远处就是胡适故居。 她轻轻叹息了一声,站在桥中间四下里看,她想,曹健英应该就在附近吧? 李末末问,曹是第三者吗?他飞快地摇头说,她怎么会是呢?她一直爱的,生来做自己的。她喜欢他的回答,伸手抚了抚他的脸,笑了,他的神情也轻松下来。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胡适结婚时,曹健英是伴娘,也许情愫就在那时暗生了吧?几年之后,胡适和她相逢于杭州并深深地相爱了,胡适准备给她一个家的,可最终没有……她去了美国,在胡适当年留学的大学读书,回国后做了农学教授,一生未嫁,捐出全部积蓄重修了杨林桥,因为他和她曾经约定要在这桥边养花种韭……去世时,她嘱咐好友将陪伴了她一生的一百多封他的信随她一起焚烧,葬她于桥边。那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可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回来的路上,李末末一直抓着钱谷的手,不是依依不舍,而是莫名地害怕,怕一松手,就没了。 他环着她的肩,让她靠在怀里,她像个委屈的孩子般嘟着嘴说,我会是曹吗?他说,你不会。她说,我不是你的,肯定也不是任何人的。他说,我知道。 她伸手抵着他的下巴,他的手指有节奏地弹她的锁骨,犹如弹一架有体温的竖琴…… 而现在,她看着他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之中的身影,越来越觉得自己跟当年的曹健英一样,分明是爱的,却爱得无力,甚至留不住他的脚步。 钱谷并不勇敢,虽然他每天都在心里至少想一回离婚的事情,可小米不知道,因此只能算是心理活动。 他看着小米趴在地上擦地板,以前他觉得小米有玲珑的曲线,他会走过去做些小动作,可现在他觉得她跟抹布似的;他看着小米往脸上贴黄瓜片,以前他会亲吻她的面颊,说很环保,而现在他觉得再贴也是黄脸婆。 可是他看见4岁的朵朵,便立刻眉开眼笑。朵朵漂亮得像年画里的娃娃,喊爸爸,就像是吃了一口苹果,又清脆又甘甜。 有天他跟小米看电视,看别人离婚那个洒脱:男人说离婚吧,女人说好啊,要是回头红杏出墙别忘找我啊。钱谷就在那时,鼓了一下掌。小米说你高兴什么啊。 他说,我就是觉得那女的有志气。小米笑笑说,你不是动了什么歪叽叽的心思吧?他也笑说,要是我说要离婚呢?小米伸着脖子看看阳台,回过头说,我做不到那么洒脱,我抱着朵朵从26楼的阳台跳下去,就像两个铁球同时落地一样的。 他的心猛地一紧,疼痛感就散了出来。不过,他还是笑了说,你一时尚女性,怎么像旧时烈女那样? 小米眼睛盯着电视说,每个女人都有拼命的决心。那一刻他想起了当年胡适跟妻子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冲进厨房拿了菜刀说让她杀了两个儿子再自杀!于是,胡适就不敢了。 他想他有些像胡适,不过没多久他就否定了,他不如胡适,至少胡适还提出来了,可他只是假如了一下。 他跟李末末说,他正在努力,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肯定不是别人的。她笑,笑得他的心虚虚的。 她说,这婚外情男人的话不可信。 他说,可我们是婚外情吗?她反问,不是吗?他说,我一直觉得你就是我的初恋,别人在你面前灰飞烟灭。 她说,你怎么会说这样丧心病狂的话呀?他说,爱情就是丧心病狂的事情。 她是他的下属,按她的话说是下司。从某个时候开始,她时常看着他那扇紧闭的门发呆。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他,办公室恋情不在于一见钟情,而在于朝夕相处。 她保持了一个女孩应有的矜持,可她的心根本不听她的。 一个午后他们缠绵,李末末突然恶心起来,从床上跃起来跑向卫生间,可什么也吐不出来,干呕弄得她眼泪汪汪。他问她怎么了,她说,没怎么。他又问怎么了,很紧张的神情。她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他怕她怀孕了。 于是她说,不知道,可能是怀孕了吧。他的身体晃了一下,她感觉到了。 她笑了说,男女在一起,怀孕是种必然的后果,你应该开心才是,你有这个能力啊。他也笑了,也许原本不准备笑的,所以笑得很难看。 她说,别担心,我回头买张早孕试纸就知道了。 一连几天,李末末都没有动静。 这个晚上钱谷约她吃饭,正吃着呢,她忽然恶心起来,因为太快了,所以就吐了一桌子。他扶她坐在沙发上,让服务员清理桌子。她说不想吃油腻的东西,想吃素菜。他立刻带她去素菜馆。她悄悄跟他说,如果怀孕身材会走形,脸上会长出有着好听名字但并不好看的蝴蝶斑。她说,你还会爱我吗? 他点点头,说,要不上医院检查一下?她说,再等等吧,说不定是一场虚惊。她又说,要是有了怎么办啊?孩子总得有个父亲吧?他说,当然了。 几天之后,她把一张试纸给他看,她说,对不起,我有了。他并没有看试纸,看着窗外沉默着。她冲着他大喊,怎么办啊?他沉默了很久,又沉默了很久,他说,你让我想想。 他突然哭了,他说,你让我想想,让我想想。然后,他和她告别,她听着他的脚步走远,忍了很久的眼泪滚滚落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谁是谁的谁(2) 谁是谁的谁(2) 第二天中午,他和她在一起,他将脸贴在她的结实平坦的小腹上。他说,我们有孩子了。他说,我要和你在一起。 眼泪在她脸上,就像qq流泪表情那样地飞溅。他说,他从来没有爱一个人,像爱她这样。 这一次钱谷豁出去了。他对小米说,别人有了他的孩子,他要离婚。他说,他什么都不要。 小米不认识似的看着他,她可能决定砸点东西,先是抓起了桌子上的水晶瓶子,然后放了下来,接着又抓着一只青瓷花瓶,还是放了下来,最后她把他的烟灰缸扔在地上。一声脆响吓醒了熟睡的朵朵,她立刻冲进婴儿房。 他想起她说过抱着女儿飞下26楼,跟了过去堵在门口。他看见,小米正轻轻拍着女儿的后背,一边哼着不知名的歌谣。 他站在那里,直到女儿再次睡着。小米轻轻掩上房门,出来,只说了两个字,休想。他说,我就这样定了。小米说,你会后悔的。 然后,小米关了房门,把他晾在客厅里。他不止一次看着大门,他想只要今夜跨出这个门,就好了。他甚至在黑暗中,试着朝门口走了两步,可是他还是转了回来。他不知道,这一走,将会发生什么。 后来他走进女儿的房间,坐在那里默默流泪,他想,手心手背都是肉…… 李末末看着他越发憔悴,难过地哭了。她说,如果太难,就别为难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他说,不。 小米在几天之后到公司来了,她没吵也没有闹。她走到李末末的面前,看着她笑,说她的皮肤真好,说年轻就是好,说咱们的手提包是一个牌子呢,说咱们用一种洗发水呢。寥寥几句话,也不是多意味深长,可李末末觉得她输了。 从那天之后,小米常常来公司,有时候也不去钱谷办公室,在大厅里说话,脸上始终都带着微笑。钱谷不能发作,他对李末末说,要是我失踪了就好了。 李末末对钱谷说,那我们一起失踪吧,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他说,好啊,我们玩失踪。过了一会儿他说,我要从大桥上跳下去。她惊在那里,他对她耳语了一阵子,她就明白了。 她说,这样合适吗?他说,只能这样了。接下来,他们商量着去海南。他让她先走,他会在三天之后跟她在广州会合。 10个小时后,她到了广州,她说要在那里等他一起过琼州海峡。他说他把公司的事情交代完了,等夜深人静就去长江大桥。她觉得他多此一举,他说你不明白,这叫一了百了。 午夜,她接到他的电话,他正在长江大桥上,他说,宝贝儿,明天,我们就能见面啦。在挂电话之前,她想跟他说,其实她没怀孕,就是想考验一下他的。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那一夜她睡得安稳,早上她打他的电话,听到的却是关机提示。她愣在那里,她不停地拨打,听到的是一样的: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两个小时后,她退了房间朝火车站奔去,她要回武汉。在火车上,她一直拨,直到手机没电……她回到了公司。谁也不知道钱谷去了哪里。她打的去了龟山,然后沿着长江大桥走,桥下江水滔滔…… 她是在回来的第二天在报纸上看见这则消息的。上面说,一位路人在桥栏发现了一张写着诗句的纸,用小石头压着,纸上写着: 春天,十个海子低低地怒吼 围着你和我跳舞、唱歌 扯乱你的黑头发,骑上你飞奔而去 尘土飞扬 你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 消息说,这几句诗据说是海子的绝笔诗。消息说,这些诗句下面留了一个名字:钱谷。希望有知道此人信息的市民拨打热线电话…… 李末末硬着头皮去钱谷家,她想,他一定是为难了,他谁也不要了。很多人都在他家里,都在谈论他的下落。小米看见她时,很吃惊,紧接着朝她扑了过来,不是打她,而是抱住她哭了。小米问,他在哪里?李末末说,我不知道。小米说,你说他会跳江吗? 李末末说,我不知道。又说,要是我能找到他,我让他回家。这句话,引来小米更大的哭声,她跟着也大哭起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给你的爱情打个折 给你的爱情打个折 文_木丁西 她喜欢上了他,满眼满心的喜欢。他笑,她的心好像也是甜的;他皱眉,她的心好像也被拉扯了。他分明接收到了她的眼波,可迟迟没有目光的回应。 她常常想起张爱玲的一句话,张爱玲去见胡兰成,给了他一张相片,那句话就写在相片背面: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其实,在两个相爱的人之间,有一个人会有身心很软的感觉,至于是谁,要看恋爱中谁是追求者,谁先爱上的。 她的心情如同张爱玲。不同的是,张爱玲喜欢上的是有妇之夫,而她喜欢的人正当年。后来,他们就好上了。 虽然在爱情的最初,你侬我侬,不分你我,可他分明是骄傲的,她感觉出来了,可她并没有在意。她想,只要他喜欢,怎样都行,她想,情的仆人有什么不好呢? 一呼一应,只要她有,只要他要,像吃一根甘蔗,哪里都是甜的。 可是随着日子的流逝,她蓦然发现,她好像被尘埃掩盖了,仰起头想要看见他,却被尘土遮了眼。 他说,你的黑发不漂亮,她立刻染黄;他说,还是黑的好看,于是她再染黑;他说,地板上有一根头发,她立刻俯下身子去捡;他说,鸡蛋番茄是他喜欢的,于是她常常为他做,结果他发了脾气,说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 她突然就有了委屈,脸色不好看。他不耐烦了,于是两人吵了起来。没吵几句,他换鞋子要走,她一把抱住他,眼泪汪汪地说,你真的不爱我了吗?真的不要我了吗?那我可怎么活呀! 他心一硬,胸一挺,走了。当然,他还是回来了,她少不了道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 她的委屈一点一点积了起来,无法消解。有一天跟最好的闺蜜诉说,她越说越伤心,却不想闺蜜笑了,说,试着给你的爱情打个折,砍砍价吧。 她说,可爱情不是东西啊。闺蜜说,虽说爱情跟买东西不一样,可有些心理是一样的,比如要喜欢,比如要便宜。爱情不是说要便宜,可也不能让他占你的便宜。你要是提着刚刚买来的金鱼去买鱼缸,不破费都难。爱情呢,你要是想着没有他怎么活,不伤心也难。 她突然明白了,以前对他,她总是只种不收,只给不要。就像买东西,要货比三家,越想要的东西,越要轻描淡写,甚至狂找它的瑕疵,然后谈价钱,谈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要装作随时走人。 这样,她偶尔会跟他说,某个男士说她很漂亮。几次三番下来,效果出现了,他肯经常来公司门口接她了。这样,她和他去饭馆,叫外卖,直到他吃腻了,想念她做的鸡蛋番茄,她来做,不让他像原来那样的饭来张口,磕鸡蛋你总会吧?你说地上有头发,你弯个腰那么难吗? 有天,他们又吵架了。他又换鞋,她没有像以前那样,她朝他喊,你走了就别回来,你要是回来你就是孙子! 他愣在那里,他说他不想当孙子,所以不走了。 爱情来时,可以把头低到尘埃里,但是不能低得太久,太久,会让人看不见,或者视而不见。 如果女人把爱情当成大事情,男人会觉得是个小事情。如果女人装作把爱情不当回事情,男人就会把爱情当成大事情。男人这左右摇摆的态度,给砍价留了很多空间——至少砍一半吧,让他回到正常位置。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为与你相遇 只为与你相遇 文_杨暖 机场出口,他蹬着两条长腿不停地向里面张望。捧一大束红玫瑰,很明显,是在等待他的爱人。飞机晚点,我坐在那里,看他神情专注又紧张的样子,不禁莞尔。半小时后,再回头,他正和一长发女孩拥抱。女孩刚下飞机,他就站在喧闹的出口处,将女友不管不顾地抱在怀里。也许是过于激动了,差不多将娇小的女友整个抱了起来,高跟鞋都不着地了,久久不松手。待两人站定,女孩哭了。她抱着那束红玫瑰,撒娇般捶了他两下,哭得梨花带雨。 后来,我坐在飞机上,万米高空,看洁白的云朵托起一侧的机翼,不由感怀。刚才的情景,使我心里涌起一股极干净的情愫。我看见了爱情最初纯美的模样。若干年后,不管爱情依然拥有还是已经远走,最让人念念不忘的,一定是那巨大的带给人眩晕感的幸福。 我是在九寨天堂的民俗街上遇到她的。她有白瓷样的肤色,是那种五官极美的女子。小店就在巷口,她鲜艳的披肩很惹眼。走过去了,却没好意思进——店门口,她坐在一男子大腿上,低头私语。天气很冷,阳光照着才有一丝丝热度。而她,就坐在门口那一小块阳光地里,被揽着腰,亲昵得投入,毫无顾忌。足足5分钟,她才看见我,笑笑起身。她店里的围巾花色很别致,我买了两条,回宾馆同伴也相中了,央我第二天同去。再去时,别人家店里人来客往,她的店却锁了门。隔壁的老板指着前面的水磨坊说,八成去唱歌了。后来才知道,她原是外地的导游,带团时遇到了他,一个很会唱歌的藏族男子,遂投奔了来,天天与他守在一起。开个小店,又不怎么经营,兴致一来就关了门去唱歌。 不多时,她牵着那藏族男子的手走回来,她对着他说话,眼神炽烈。那种爱他到骨子里的眼神,至今令我难忘。后来,我常想起这女子和她炽烈的眼神。我一点儿都不为她的私奔感到惊奇。女人一生该有一回热烈的燃烧,抵死缠绵过,以后的日子再平淡,爱情也圆满了。 她60岁,他70岁。年初去旅行,这对夫妇是年龄最大的团友。高高大大的他,蓝眼睛白皮肤。她鹤发红装,跟在他身后,似小鸟依着一座山。车上聊天得知,他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教授,孩子们都成家了,她决定随他到美国定居,临走又舍不得,就四处看看祖国的山河风景。 一路行来,九乡,石林,苍山,洱海。在严家大院,喝白族三道茶,她拉着他和白族姑娘们载歌载舞。登丽江玉龙雪山,越往上爬,氧气越稀薄,他和她却执意要上山。坐着缆车往3000多米的牦牛屏上爬,眼前是草坪、雪山、牦牛,风吹到脸上,生疼。他用一条大红的披肩挡风,紧紧地把她裹在自己怀里。我坐后面缆车,看前方一团大红,真觉得那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然而,又不同,她和他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相濡以沫的情爱融入了生命中,哪怕只是轻轻握手,都含了温暖深情。 这三个女子我不认识,她们亦不认识我。我只是从她们爱情的近旁打马走过,而我又足够幸运,在爱情最美最饱满的瞬间,连路过都已觉惊心动魄。爱的路途那么远,也有泥滩和碎石,不可能处处好风景,就像女人的一生,不可能全是惊心动魄的小说,也不大可能都是诗情画意的诗歌,大多时候像散文。生活不能时空穿梭,专拣精彩圆满的过,爱情亦不可能都圆满。或许,人们渴望爱神降临,就是喜欢他能将尘世平实的生活酝酿成一个个圆满动人的瞬间。这一个个瞬间,是人间的大温暖,也是女人的大欢喜。 我路过她们的爱情。对于她们,八千里路,红尘相逐,我只是过客;可对于爱情,一刻即永恒。我路过并见证了那一刻的永恒,也忍不住与爱情相爱,心生欢喜。这于我而言,也算是大圆满了吧。请允许我双手合十,念一首六世仓央嘉措的情诗来祝福所有相爱的人:“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女人重情,男人重义 女人重情,男人重义 文_向轩 朋友经常指责丈夫“重友轻色”:“我这个做老婆的说一万句话,还不及他朋友一个电话。”她丈夫在朋友堆里绝对是个百分之百的好男人,义气、幽默、得体、热心……但回到家里,却是另一副模样,朋友为此痛苦不堪。 “女人重情,男人重义”,这是一种极为普遍的人性现象。男人的“义”,指义气、责任、守信和忠诚。“君子有信”,梁山好汉,桃园三结义,多是传唱男人之间的这类友谊。生死之交被男人们视为最高道德理想和精神情感。女人的“情”多指柔肠百转,两情缱绻,心心相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永远是真女人最深的情结。女人对爱情的向往以及指望百分之一百地超过男人的力所能及,她们对男人的指望和想象,也远远超过男人本身的能力和实质。所以有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中的“知己者”和“悦己者”其实所指的都为男性。 男与女这种截然不同的心理从氏族社会甚至更早以前就形成了,是一种生存本能的体现。远古时代,男人群体出外狩猎,同伴是他在危险重重中唯一的依赖和帮手,所以男人称同性朋友为“哥们儿”,肝胆相照,愿为朋友两肋插刀。而女人在家里织布养鸡,等着男人猎来的野味果腹,男人成为她们延续生命的关键。所以,我对朋友说,没办法,上下数千年历史延续生成的结果,不是一时的“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王八对绿豆”的瞎忽悠可以随意改变的。就算改变也只是一时,无法改变本质。对此,女人应该死心。 虽然当今社会已经很少有能让男人两肋插刀、舍己为友的事情发生了,但“义气”依然是真男人的首要标志,是男人世界的通行法则。这人大气不大气,上路不上路,义气成为一个很主要的衡量标准。有人也许会问,难道男人就没有“情”了吗?这当然不会,男人对女人自然是有情的,但男人的“情”字中,也包含着“义”。女人爱极了一个男人的时候会说:“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男人爱极了一个女人的时候,则会对她说:“我会一辈子保护你,对你负责的。”女人爱一个男人时,多用奋不顾身的“情”,而男人爱一个女人时,多会许出一生一世的“义”。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寻味:在所有婚外恋中,唱“第三者”角色的往往是女性,而且其中不少“第三者”与情人的发妻很早就认识,甚至是朋友。“第三者”或许有过思想斗争,情感挣扎,但她最后依然取“情”而舍“义”,这不能不说是女人重“情”的一种体现。 女人的自信是通过男人来找回的,这是女人可悲的地方。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加“重色轻友”,只要有“情”在身边,没有“义”,女人依然可以活得珠圆玉润。遇到好男人,女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疏远以前的女性朋友。要是遇到朋友身边的好男人,也有不少女人会眼馋,轻易地选择“横刀夺爱”。这也许是女性友谊的可怕之处——最亲近的朋友,有时也会是最可怕的敌人。常常可以看到有女性朋友瞬间决裂,老死不相往来,不用细问,大多是因为男人。女人与女人之间,“爱情”是绝对不能相让的。“情”是仅次于“母性”的女性基础感情。女人必须靠爱活着。 较女性而言,男人之间的“夺友之妻”事件比较少。男人是通过同性去体现自己价值的,获得同性的肯定比获得异性的青睐更让男人有成就感。男人把“情”看得比“义”轻一些,“天涯何处无芳草”是一种潇洒,也是一种气度。前两年,让女人眼泪四溢的《冬日恋歌》《天堂的金币》在男人眼里却是一场令人捧腹的闹剧。 当女人用“情”维系一个家庭的时候,我想,她更应该重视的是男人的“义”。在成为男人恋人的同时,女人更有必要把自己变成男人的哥们儿。如果,男人对她有义,那她就永远不用担心自己的这份“情”被遗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倒 追 倒追 文_南在南方 倒追的精髓在于欲擒故纵,死缠烂打往往会吓坏男人。当年总结出来的经典的游击战术大有用处,把敌换成他,就叫:他进我退,他驻我扰,他疲我打,他退我追…… 一个女孩在网上跟我说,她喜欢老点的男人。她是有理由的,老点的男人看上去成熟,这男人一成熟就有一种安全感,加之有点风度有点钱,也会疼人。 我说,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男人大部分都有主,可能得打着灯笼找才行。 她说,有主怕什么,我倒追还不成?我问她行动没有,她说正在行动,那男人说爱她,可一时半会儿还离不了婚。 我说那男人是不是一副痛苦的样子,可又拒绝你啊?她问我怎么知道。我说,因为我是男人。我劝她早点收手,免得引火烧身。 爱情这事情,情节基本雷同,但谈不上抄袭。没有谁天生会疼人,都是一点一点疼过来的,当然是疼别人。他纵有千般好,可那是别人树上的果子,就算偷着吃了,想来也不甜。至于倒追已婚男,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你爱他,跟他无关,那叫一个活该。 说起不平常的人事,有两句现成的话,一句是“太阳西出”,一句是“河水倒流”。一个是方向一个是方位,很直观地反了。本来男追女或者女追男,只要两情相悦就好,可是有个词偏偏叫“倒追”,单指女追男。 一家有女百家求,这可能是正常的顺序,叫追。若是女追男就是倒追。有人形容男追女难得如隔山隔水,说倒追容易,简单得如同捅破窗户纸。 情况恰恰相反,倒追其实挺难的,常常让男人怀疑,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这样的好事怎么砸上他了?这女子投怀送抱意欲何为? 男人就这副德性,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男人。这样的基因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他更喜欢主动,更喜欢追逐,因为他有一颗“雄心”! 当然,也有一些男人接受了倒追,于是心安理得地享受,一副老爷做派。就拿“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来说,爱上了名士冒辟疆。同样是名士的钱谦益支付几千两银子替她赎了身,小宛于是就跟了老冒从水路到陆路,终于成了一个小妾。成了一个小妾她也是高兴的,下厨给老冒做些“诗菜”侍候着他。因为兵荒马乱,冒家要逃难,老冒要她守院,她也同意了,后来还是老冒爹看不下去,才带上她一起逃难。她跟了老冒9年,去世时,还不到30岁。 老冒老了写了本书《影梅庵忆语》,回忆起董小宛的好处,比如用一小壶芥茶淘米饭;采集初放的花蕊,将花汁渗到香露中;就连她腌制的咸菜也能使黄者如蜡,绿者如翠。她做的火肉有松柏之味,风鱼有麂鹿之味,醉蛤如桃花,松虾如龙须,那叫一个色香味俱佳。 可老冒独不提她的死因,以至于后世争论不休,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事情。男人老了差不多都有痛陈情史的想法,只不过写成书却是文人的做法。回忆他和那些女人的点点滴滴无疑是动人的,并且差不多都会把自己写成情圣,那个情真意切啊,常常让自己都有点不信。就像胡兰成老了写了本《今生今世》——才女张爱玲无疑是他的华章,他哪肯轻易放过。他写张爱玲如何倒追,送一张相片给他,后面写了一行字: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其实,爱情里的两个人,总有一个人会放低身段,谁爱得低,那谁就是主动者。于胡兰成来说,是张爱玲先爱上的,这样,他没有约束,而她似乎也不能约束他,由着他风流成性,实在受不了时,也只能自己退出,与他无干! 似乎倒追的事情容易在文艺女青年身上发生,小说家庐隐也是一个例子。她爱上已婚男郭梦良,与初恋男友退婚,“只要我们有爱情,你有妻子也不要紧”。这般,他们以“同室”的名义结婚。可是怎么能不要紧呢?新婚之后,她随郭梦良回老家探亲,才体会到做小的处境,在与友人的书信中说:“过去我们所理想的那种至高无上的爱,只应天上有,不在人间……回乡探视,备受奚落之苦,而郭处之泰然……” 一句“郭处之泰然”多多少少让人明白了男人的内心,他们多么愿意享齐人之福。 这些例子并非有意证明倒追没有好结果,问题是倒追如何追? 同样是“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倒追却是另一番风景。某日驾一叶扁舟访钱谦益,赠诗赠酒后飘然而去,洒脱至极。诗是好诗,酒是好酒,老钱喜欢。 绝的是她并没有言明,只是在坊间放话,嫁人当嫁钱谦益!这话传到老钱耳里,喜欢得不得了。接着,老钱以正妻之礼娶了她,据说迎亲船被人扔了很多瓦砾,却挡不住夫唱妇随很多年。老钱说,我爱你乌个头发白个肉;柳如是说,我爱你白个头发乌个肉——总算留了段倒追佳话。 倒追的精髓在于欲擒故纵,死缠烂打往往会吓坏男人。当年总结出来的经典的游击战术大有用处,把敌换成他,就叫:他进我退,他驻我扰,他疲我打,他退我追……这般,就是相互追逐,好事成双。 当然,这些只是技术问题,倒追最要紧是有个原则——不追拖家带口之人,跟勇气无关,跟魅力无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男人为什么爱女人 男人为什么爱女人 文_保罗?科艾略 译_班超 我们男人爱女人,因为她们即使白发苍苍也还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因为她们每次见到孩子都微笑。 因为她们总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舒适,却从不期望我们对她的所有付出称赞一句。 因为她们为追求美在所不惜,毫无怨言地涂脱毛蜡、注射肉毒杆菌、在健身房里进行魔鬼式锻炼。 因为她们喜欢吃沙拉。 因为她们用与米开朗琪罗绘制西斯廷大教堂天顶画相同的敬业精神装扮她们的脸。 因为她们如果想知道有关自己外貌的事情,她们会问其他女人,而不会打扰我们。 因为她们有一套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式,那是我们永远理解不了,甚至会为之发疯的方法。 因为当她们开始减少对我们的爱时,会善意地说“我爱你”,以弥补我们的感情。 因为她们有时会抱怨感冒、风湿痛这些我们也会有的病症,这让我们知道她们也和我们一样是血肉之躯。 因为她们写爱情小说。 因为当她们听滚石乐队的《安琪》时会伤心落泪。 因为她们工作时可以像男人一样穿一套精致小西装,而没有一个男人敢穿着裙子去上班。 因为当我们说另一个女人漂亮时,她们总会找出她的一个致命缺陷,以至于我们怀疑自己的品位。 因为她们会把名人的私生活新闻当真。 因为她们喜欢异国情调的、有着不同颜色和华丽装饰的鸡尾酒,而我们老是威士忌、威士忌。 因为她们不会浪费时间考虑怎么接近刚刚上车的那个帅小伙。 因为我们是她们所生,在女性全身心的呵护下一路走来,最终,还会回到她们身旁。 最后我要补充的是:我们男人爱女人是因为她们是女人。就这么简单。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分手时分的那一声“爱” 分手时分的那一声“爱” 文_忻之湄 女友刚刚经历了一场被她称作“刻骨铭心”的爱情。男人事业辉煌,温存体贴,有情有趣有品位,可惜使君有妇。故事轰轰烈烈地开始,平平淡淡地结束。男人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女友却变得无所适从。她想不通,他明明说爱她,为什么还要分手?既然要分手,还说什么爱呢?那种被欺骗的感觉始终让她无法释怀,令原本开朗快乐的女友变得忧郁而伤感。 想起香港电视节目主持人肥肥的一段轶事。肥肥与前夫分手多年之后在一档节目中相逢,在节目临近结束时,肥肥忍不住问了一声那从前的负心汉:“以前在一起时你可真的爱过我?”男人毫不迟疑的一声“爱过”,居然令世故圆通的肥姐双泪长流。我在为女人的执著感慨的同时,也不觉为男人的风度喝彩。分手之后肯承认那一声“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后的关照与礼貌,聪敏的女人,请接受这份温暖的情意吧。 我愿意相信,分手之后说爱,不是虚伪,不是借口,只是——无奈。 舞蹈家戴爱莲年轻时在英国爱上了一位雕塑家,可惜,雕塑家已经有了未婚妻,两人只能依依惜别,后因种种原因彼此失去了联系。其间,雕塑家结婚生子,而他为戴爱莲雕塑的头像一直被他放在自己的工作室内。戴爱莲也结了两次婚,经历过生活的种种磨难,成为中国杰出的艺术家。分别近40年之后,他们在伦敦重逢,妙龄的少年人如今成了年过花甲的老者。不过,他们对彼此的感觉依旧如初,依然觉得亲近,依然有说不完的话,仿佛从来就不曾分开过。从此,每年他们都会像朋友一样见面,谈人生,谈艺术。她成了他们一家人的朋友,他的儿子成了不曾生育的她的干儿子。又过了几年,雕塑家的太太去世了,他也病瘫在床。他请求她同他一起生活,她欣然同意,陪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岁月。一场以分手结束的爱情,能有如此美好圆满的结局,实在让人觉得荡气回肠。分手时候的风度有时候能决定男人和女人最终的感情走向呢! 对于许多平凡的生命来说,爱情是奢侈品。面对一场充满非议的爱情,王菲可以坦然回应:“很多人担心他将来辜负我,但是,如果我不爱他,我就辜负了自己。”只是,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敢于像天后那般无所畏惧呢?平常女人,爱错人嫁错人才辜负自己一辈子呢。寻常的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总是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大多是怨偶;两情相悦的恋人总是阴差阳错地错过,再相见已是物是人非;全身心的付出总是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曾经的海誓山盟总是被冰冷的现实砸得粉碎,伤心的男女最终都只能在琼瑶的电视剧里疗伤。我们不是天后天皇,我们只是生活在人间烟火凡尘俗世的平常人,我们有更多无奈的理由。分手之后说爱,是对爱最好的纪念与保存,收藏起曾经的甜蜜与忧伤,告别了那一场奢华的旅程,生活依旧在原有的轨道上继续。无论你经历的是怎样的一场爱情,被欺骗、被疏忽、被遗忘甚至被遗弃,只要真心实意地爱过,那么就请坦然接受分手时他的那一声爱吧。爱情原本是寻常人生命中一场短暂而辉煌的盛宴,收起华服,回归平淡的心境,重寻世俗的安定,或许是平常人真正的幸福所在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请你记得我的坏 请你记得我的坏 文_十万残荷 如果不爱了,那么,就请记得我的坏吧。 不爱了,还要缠着我,还死抱着过去不放,还记得我给你织过的手套,还记得缠绵时说的甜言蜜语,还总拿过去说事,那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不爱了,最好的方式,也是最高尚的方式,就是沉默。 谁心中没痛?别以为离散是一个人的事情,不爱的这方,也未必有多好过,也要清洗伤口。爱情是一场战争,上了战场,势必有伤亡。 而如今,这场戏散了,没了主角,大幕合上,你还要在那里唱,谁会为你喝彩? 喜剧收场是最完美的。说了再见,永远不再联系,然后消失在你的视线里,你的一切,从此与我无关。我们的爱情,只是一个标本了,放在自己的相册里,适合老了时,指给儿孙看。 一个刚刚成名的男子,曾经在年轻时爱过一个女孩子,这很正常。年轻的时候,没有爱情才不正常。 后来,男子越来越有名气,简直是如日中天,女子却越来越黯然。于是分手。分手也很正常,她却追问他,当初是说好了一辈子呀! 她并不晓得,爱情这东西,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当初肯定是想和你好一辈子的,他没有骗你,现在不爱了,他也没有骗你。 于是,她死缠烂打,二十年不嫁,痴心不改。她给他发短信,一点点说着两个人恋爱时的好,这样的压力,让他几近崩溃。 二十年后,她终于绝望,跳出来出书,大爆当年内幕——他如何追她,他们如何缠绵,写得极其详尽,让他齿寒。她这是要做什么?完全是不要脸的架势了。 到最后,他大概是后悔年轻时的冲动和遇人不淑了。 所以,他说了一句话:请你记得我的坏。 爱情没有了,多想想他的坏,这样,容易忘记。而忘记本身,有时也是爱对方的一种方式吧。 当有一天,再次邂逅,云淡风轻,只当是路人,或者能谈笑风生了。即使不语,心里也没有那样多的惆怅与怨恨,此时再想他的好也不迟。 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决绝地离开,如张爱玲。 她对待爱情的方式一直是我最欣赏的,绝对不拖泥带水,喜欢就飞蛾扑火,送了胡兰成照片,说自己可以为他低到尘埃中去,说自己心里开出一朵朵花来。 甚至,她倒贴。 他流亡,她就拿稿费养他,并不知道他在武汉又有了周训德,而且吃了人家的热干面。 及至分离,他到日本,张爱玲曾经索书一本,因为急用。他又起了意,以为张爱玲给他机会,写了冗长的信去烦张爱玲。张爱玲说,倘若我使你误解,那就是我的不是了。在给友人的信中,张爱玲说胡兰成“太夹缠”。搬家,换地址,自此,与这男人再无联系。 她记得的,是他的坏。永远的痛,是一生的朱砂。我喜欢这种凛冽的态度——绝对不再想。爱情的狂热已经冷成了冰,脸上挂了霜,再谈爱,自己都觉得可笑了。 所以,如果不爱了,就记得那个人的坏吧。 这坏,可以让爱情的余温尽快散去,只有余温散尽,才可以开始另一场爱情。不要说这辈子你只会爱一次,最痛苦时,连最伟大的人也会这样说的。可是,爱情是美丽的穿肠毒,中了这一次,还想下一次,只有当旧爱被连根拔起时,新爱才会来。 为了新爱,为了再一次中毒,还是请你记得我的坏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决断之美 决断之美 文_乔叶 他是有妇之夫,她是待嫁少女。他喜欢上了她——这是多么俗套的事情啊。但是,且慢,无论多俗套的事情,对于当事人来说,永远都是新鲜的。我们得承认这个事实。 他对她说,他爱她,所以他对妻子感到愧疚——这种有负罪感的男人往往更容易得分。但他也只有对妻子愧疚,因为他是那么那么爱她。 可她不是个会配戏的人。 “我也爱你,但我不想当你的情人。既然你已经不爱你的妻子,那就请你和她离婚。”她严肃地绷着小脸对他说。 “可是,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她单位的,如果我和她离婚,就没有房子住。” “你可以不要房子,也不要存款。我们可以租房,我能和你一起挣钱。”她说,“而且,你妻子作为被伤害者,理应得到经济补偿。” 他似乎明白了,说回去之后和妻子提离婚的事。很快,他告诉她,妻子死活不同意离婚,一说离婚她就会寻短见。而且,他也舍不得孩子。 “我会和你一起带孩子。”她说。 “孩子还是和她妈妈一起生活最好。”他犹豫道。 “不,不仅应该和妈妈生活,还应该和爸爸一起生活。”她笑,“所以,我们到此为止吧。” 他显得痛苦万分,请求她不要离开他,不做情人也可以,但要一直保持联系,互相做对方的精神支柱,一直到老。 “还是不要这样吧。我是个脆弱的人,如果保持联系,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想,你也一样。”她说,“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吧。” 她把他送她的礼物通通奉还,也向他索要自己给他的东西。他不肯给她,说要留作纪念。 “我已经把你的短信和手机号码都删了,明天我就换号。”她说,“情缘已了,你觉得留着这些东西还有意思吗?” 分手之后,一天,他忍不住找到了她,说他实在不能这样和她断绝,哪怕做兄妹也好。 “我从来都觉得,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是可疑的。所以,请不要再找任何借口。”她说,“当初,爱情会让我们忘记时间,以后,时间也会让我们忘记爱情。” 他们之间从此再无音信。他对别人说,他没有想到她是如此决断。 不决断又能怎样? 他也是有妇之夫,她也是待嫁少女。他也喜欢上了她。他说他一见她就把心给了她,再也容不下他的妻子,他一定会和妻子离婚。在他的海誓山盟里,她把自己给了他。给了他之后她就后悔了,觉得对不起他的妻子,于是留了一封信,不告而别。但在异乡,她无法压抑相思的痛苦,便向他的朋友打听他的近况。朋友把信息转给他,他很顺利地找到了她,她立即崩溃,从此无法回头。 做情妇的6年里,她6次怀孕,6次流产,子宫壁被刮得比纸还薄,几乎丧失了生育能力。而她流产的原因让人惊讶:不是因为他不想要孩子,而是因为她怀的都是女孩——他的妻子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他指望这场艳遇能给他一个儿子。可她一直没能生出儿子,直至他彻底厌弃了她,另寻新欢。他承诺把她一直居住的房子过户给她作为补偿,但是有一天,她回老家探亲归来,却发现房子已经换了锁。她整个人都疯掉了,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坐在马路边痛哭和狂笑。 她倒是不决断,一点一点延宕着微茫的希望,终是一步一步把自己逼向了绝望。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但是,何时当断?尤其是扑朔迷离的情场,何时断才不至悔?何时断才不怀怨? “当他第一次开始给自己找借口的时候,就可以断了。”有善断者如是说。我信。当他说他不能马上离婚的时候,当他说他要考虑影响的时候,当他说不能伤害孩子的时候,当他说什么都需要过程的时候……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把他噎住:“那么,很遗憾,我们的现状也不适合来谈爱情。”当然,断,总是痛的。丝断布裂,脉断血流,不能不痛。但是,长痛不如短痛,大痛不如小痛,深痛不如浅痛——恨时痛,不如爱时痛。 雨有缠绵之美,云有飘逸之美。但我更喜欢一晃而过的闪电。它亮如刀锋,寒光凛凛,瞬间便让人明了。 山坡有悠缓之美,峡谷有深邃之美,但我更喜欢让人止步停顿的悬崖。青石万丈,绝壁千尺,站在那里,无路可走,人们便只好以藤结绳,沿着直线距离垂落山下,于是便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一马平川。 对于风景旖旎的爱情舞台剧,我目睹过太多胭脂染尘的后台实况,欣赏过太多拖泥带水的拙劣续集。我深信,决断,是美的;决断者,是美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想念”与“想起” “想念”与“想起” 文_张丽钧 “当你对一个人从‘想念’变为‘想起’,这说明你已经心甘情愿地在他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这是一部电影中的台词。听着这样的台词,竟无端地叹息起来,不由得将生命中从“想念”渐渐沦为“想起”的人在心里过了一遍筛子。 突然觉出时光的无情,也觉出自己的无情。 有一些人,曾经怎样的被我煎骨熬血地想念着啊!想念的程度是那样深,想念的频率是那样高。当我陷在想念中,我忘了自己。日也想念,夜也想念;坐也想念,卧也想念;食也想念,饮也想念;行得慢了被想念追上,行得快了被想念迎上……想念成了我的人生常态。正如那首小诗所说的——我每想你一次,天上就落下一粒沙,于是就有了撒哈拉。 也曾偷偷地怨那个人,怨他跋扈地掠走了我太多太多的生命时光。爱是一个不等式,它压根儿就不管什么叫对等——被想念着的人,看不见广袤的“撒哈拉”。 记得那年有项紧要的工作落到我头上,偏偏正在害病般地想念着一个人。手上忙着工作,心思却游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招魂般地呼唤自己,要自己赶快回来……可以说,那项工作的流程中处处渗透着一个名字,或者说,那个名字落英般地飘散在那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我从那项完成得还算圆满的工作中疲惫地抽身,竟禁不住学了勇晴雯病补孔雀裘之后的口吻幽幽说道,我,再不能够了。 想了种种法子解救自己,编出种种理由让自己卸下那折磨人的想念。但,想念是个不知趣的玩意儿,你越想让它远离,它越是紧紧缠住你。 真的以为就这样做稳想念的奴隶了,以为怎样的挣扎和自救都无济于事了。 然而,不知从哪天起,也不知究竟为了什么,想念的死扣居然自己松动了那么一点点。只是一点点,心也惊悸地捕捉到了。 同样的动作,发作般地一次比一次来得强、来得密。最后,那想念的痛,竟像暖阳下的残雪,悄无声息地融成了软软的一摊春泥。 雷同的故事,又热带风暴般地多次袭扰了脆弱的心房。在每个想念的高峰期,都觉得这一回定然是熬不过去了。但驽钝的心,一次次错误地预测了想念的走向…… 今天,我坐在电脑前,啜着咖啡,撷取了几个想念的标本,供自己从容地研究。我是多么羞于承认那绚丽的“想念”已经毋庸置疑地沦为了灰败的“想起”!但是,真相不容辩驳。在“想念”和“想起”之间,时光做了怎样的努力?在点红了樱桃,染绿了芭蕉之后,它是不是就开始奋力揉搓起人的想念,不将它揉搓得褪了色、起了皱、穿了孔就绝不肯罢手? 明明知道“想起”已不可能再有机缘升级为“想念”了,可为什么竟怅然地有所希冀?被想念俘获时,一心盼着挣脱;被想念赦免时,却又无限留恋地回味起了身陷其中难以自拔的时光。 一个人,一个曾经那么重要的人,是可以被轻易蒸发掉的吗? “想起”的味道已是这样的淡,淡得犹如鸟儿留在天空的飞痕。我守着它,守着它,一直守出一块“想念”所不期然凝结而成的寂寥的琥珀——遗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怎样找到真爱 怎样找到真爱 文_[美]娜汀?克安萧 编译_班超 爱是平淡实在的,并非总那么绚烂迷人,也不容易轻松。爱,是你生病时搀扶你去卫生间的悉心呵护;爱,是在重要问题上,即使意见相左也赞同你的大度包容;爱,是当你怒气冲冲跑出家门时,精疲力竭的爱人还会跟在你后面大喊:“你不能离开我!我爱你,即使天涯海角,我都跟随!” 作为一名爱情小说作家,我创作了许多富有想象力的浪漫爱情故事。我的女主角都是优雅美丽的,男主角都带有一抹传奇色彩,故事情节远比现实生活多姿多彩。 读者有时会认为我是一名爱情专家,而我的孩子却从不为爱情问题向我征求建议。当我尝试着给他们建议时,他们就会翻起眼睛,大大不以为然。对他们来说,我只是他们的妈妈——观念太过平常守旧,不能理解他们年轻一代的风尚潮流。 自从孩子们长到十几岁,他们经常会为寻觅、追求恋人而烦恼痛苦,为此,许多个夜晚,我都彻夜难眠。尽管对他们我有许多祝福的话语,却无力讲给他们听。有时,我会想象有那么一天,罗比和约翰娜会问我:“妈妈,我怎样才能找到真爱?”那时,我就会这样说: 1.要明白爱是一种心灵境界。爱并不像我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取决于美貌、力量或者浪漫。虽然爱情可能开始于迷恋对方漂亮的外表,但它总是通过两个人无私的付出,达到心灵深处的契合。爱对我来说是具体的。这我要说到你们的父亲罗伯特,我与他结婚已经23年。对于你们来说,我们的婚姻就像香草冰激凌一样普通,但它是我生活的核心。相较我们的婚姻,爱情小说仅仅像是它的前奏。 你们的爸爸不会为我们安排亲密的二人晚餐或第二次蜜月,他也不给我买鲜花。他所做的,就是认真保养我的汽车,给它加满汽油,所以我从没有因为车出故障而滞留途中。当你外婆来时,他会用吸尘器清洁地毯,这不是因为他在乎,而是因为他知道我在乎。虽然你们的爸爸不是一个爱养宠物之人,但当我们的老猫死去时,他为我安葬它,我哭泣时,他搂着我的肩膀安慰我。在我伤心数月之后,他鼓励我领养一只小猫。所以记住,真正的浪漫是持久的关爱,常常隐藏在生活中那些不易察觉的细节琐事中。 2.要全心投入。我已经见过几对同居“试婚”的情侣,从逻辑上来讲,那就像吃着一个橘子的同时,还想知道自己是否有胃口再吃一个苹果。 我认识一位男士,几年来,他就这样吃了一个又一个橘子。他声称女人都太过保留自我,以至于不能全心投入,与他建立良好稳固的关系。他恰恰弄反了,没有人会仅仅为了“试婚”而敞开心扉。 一张结婚证书不能解决你们的所有问题,但只有当你得到真心的承诺时,你们才能心心相印,最终结合为一个整体,共历人世风雨。这是爱情的最终目标。 伴侣是你可以依靠的支柱,是和你荣辱与共,无论怎样都不离不弃,永远爱你的那个人。找到这样的伴侣的唯一途径,就是要超越彼此的不信任。并且,自己要努力成为这样的伴侣。 3.除了离婚,可以无所不谈。在遇到你们的爸爸前,我不是一个健谈的人。童年时,我已经学会了在酗酒的父亲面前保持沉默,他会歪曲我的任何话语,进而责骂我。罗伯特却坚决改掉了我寡言沉默的个性。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神奇力量。 我们发现,只有一个话题是婚姻的大忌:离婚。仅是言语中提到这个词,都有可能让它变成现实。 我们也是在现实生活的磨炼中明白这个道理的。我们的婚姻生活曾经有过一段难熬的岁月,有一天,我竟平静地说:“也许我们应该离婚。”他回答:“也许是的。” 我们是怎么走到那一步的呢?仅仅是在生气时提到了那个可恶的“离”字——“要是没办法解决,我们就离婚算了。”或者,是在讨论问题时不经意地说了句——“如果我们离婚……” 那天,当我们坦然地面对离婚的选择时,我们彼此不再怒目相对,渐渐地,我们开始真的考虑离婚这个选项。最后,我们约定,从那刻开始,我们的世界永远不能再出现“离婚”这个词。至今,我们已经遵守约定17年。 4.替他(她)着想,全力支持彼此。结婚并不意味着你们只是简单地黏合在一起,爱的美妙之处在于,它既能让对方拥有自己的空间,又能将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切记,你和伴侣的活动、朋友、情趣不必一模一样。当你们的父亲返回大学攻读教育学位时,那意味着他要重新开始,但我全心支持他去完成学位。当我决定放弃医务护理训练转做一名作家时,他也全力鼓励我。 爱一个人,不是说你们的目标总要一致,但当你要做什么时,你的伴侣应会为你着想,全力支持你。 5.必须有一个人保持理智。两个人的生活不会是平坦的高速公路,你会生气,你的伴侣也会心烦意乱,两个人都可能有面目可憎令人厌恶的时候。但你们不能同时变得不可理喻,你们中必须有一个人保持成年人的理智。 要说明的是:有时这种头脑发热会持续很长时间,数天、数周,甚至数月。上世纪70年代,我就曾有过那么一次。当时我正在读回归田园派的文学作品,我滔滔不绝地向罗伯特讲述那些生搬硬套自书中的理论,什么相比丑陋的现代文明,自然是多么活泼美丽等等,直到他同意我们搬到一个三英亩大的农场。我买了100只小鸡、两只小猪和一些蔬菜种子,并开始研究一些实际的事情,比如肥料和苍蝇的关系,锄草与灌溉的关系,喂养家畜与安排屠宰之间的关系。当我提出搬回城市时,你们的父亲如释重负,坚决地点了点头。 现在想起那段生活,我们还会笑。但其他的事情,即使时过境迁之后,也不让人感觉有趣,有些事儿是因我而起,有些则是他引起的。记住,这次你受委屈、不好过,下次可能就轮到你挑起事端了。所以,要尽早学会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两句话——“对不起”和“我原谅你了”。我们的一位熟人,如果她丈夫忘记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或者相识纪念日,她就会满脸的不高兴。为了安抚她,丈夫大约每月带她去吃一次豪华晚餐,然而平时,他仍是尽可能少地陪她。他们是受了虚华的广告时代的影响,只追求炫目的浪漫外表。这种徒有其表的浪漫,华而不实,不解决实际问题。 爱是平淡实在的,并非总那么绚烂迷人,也不容易轻松。爱,是你生病时搀扶你去卫生间的悉心呵护;爱,是在重要问题上,即使意见相左也赞同你的大度包容;爱,是当你怒气冲冲跑出家门时,精疲力竭的爱人还会跟在你后面大喊:“你不能离开我!我爱你,即使天涯海角,我都跟随!” 所以,罗比和约翰娜,在这无眠的深夜,妈妈衷心祝福你们找到真爱。终有一日,当你抬起头,会发现那个人正深情地凝望着你,仿佛你是一支蜡烛,是照亮黑暗世界的唯一光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 文_雪小禅 我总是对他不满意。认为他不够爱我,而且,连句动听的话都不会说。 他从来不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即使爱得最热烈的时候,他也从来不叫我的名字,总是“哎,我说——”,“我说”就是我的名字了。下面就是他要说的事了,比如,他要一条毛裤穿;比如,他要一粒感冒药,语言没有任何感情温度。 我曾暗暗发誓,下一辈子再找爱人,一定找个浪漫多情的,一定找个叫我“亲爱的”的那种男人。 我在那天早晨大呼小叫,说自己又掉了好多头发,然后对着镜子梳头发,一边梳一边问:“你说我是不是老了?我怎么老掉头发呢?你看,我的眼角还有了鱼尾纹,你看,我的皮肤也不如以前细腻了。”其实我想得到他否定的答案,这样可以让我不再这么敏感这么痛苦了,可他说:“可不是嘛!你以为你是妖精千年不老啊,你的头发是不如以前好了,搞对象的时候一大把,又黑又亮的!” “这个该死的!”我骂着,怒发冲冠地冲出来,然后说,“瞧你那老样儿,一个老男人!” 他再不还嘴了,看着自己的电视。 几天之后,他买了好多黑豆来,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他说:“你熬粥吃吧,同事李大姐说长头发,越吃头发越多。” 我心头一阵热,什么也没有说。 跟他商量去丽江旅游的事,我说:“据说那是最小资最温柔的一个浪漫宝地,我们去吧。”他说:“那块地方快被去滥了,有什么去头啊,咱俩得一万块钱,老家来信了,说咱家的老房子还要翻盖呢。”我听了就气,这个人太没有情调了,我们一起旅游的次数太少了,就是2000年的时候去了一次苏州,还是跟他出差去的。他总是说旅游是最没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跟着旅行社,简直是一帮人去打狼,走走停停,吃饭上厕所拍照,没什么意义。这样一说我也觉得索然,可是,他也太没有情调了。 几个月之后,他说:“你准备准备吧。”我说:“干什么啊?”“去丽江啊,有一个摄影队,不是跟团,你又爱臭美,让他们拍你去吧,我工作忙就不去了,全是我哥儿们,你放心吧。” 我冲上去搂住他,他说:“别别,你刚吃了大蒜吧,我受不了。” 最近胃总是不舒服,我天天嚷,总说,疼啊疼。他回过头给我一句:“死不了。”我气疯了,“你怎么知道我死不了!”他说,“要是真疼早就去看了,疼,嚷嚷就不疼了吗?奇怪。” “你才奇怪,我说你知道关心人吗?我死了就让你打光棍!” “可你死不了啊,我知道你死不了。” 我死不了也会让他气死。 我倒在床上委屈地哭。病了还盼望我死,有这样的男人吗? 他根本不进来看我,还是看他的足球,没完没了的足球,什么贝克汉姆,什么超级联赛,我冲进客厅,关了电视,“你是不是特别盼望我死了娶二房呢?是不是?” 越闹越委屈,他看了我一眼,给我四个字:“无理取闹!” 我还无理取闹了? 三天后,他拿回一张单子,然后说:“明天早晨别吃别喝了,做胃镜去,我找了医院里最好的内科大夫,赵主任,做胃镜最好的大夫。”说完,不顾我发愣,走了。 “不去,”我嚷着,“听说会吓死人呢。” “不去也得去,省得你天天嚷,好像得了胃癌似的,烦死你了。” 到底去了,先喝一种麻醉剂,吐了,他再去买。再倒在床上,把一根半米长的黑管子插到了胃里,我疼到窒息,用手掐着他,他说:“没事,就当在逼供,就当你是江姐。” 胃镜做完了,慢性胃炎,他又来了:“早知道你小题大做。” 给我擦着眼泪:“还哭了?丢死人了。”下楼时,却说:“来,背你吧。”早晨没吃饭,又做了胃镜,吓得半死,身体发飘,飘上他肩头,眼泪还在掉,他一边往下走一边唱:“背上有个小妹妹,脸贴着脸还嫌远啊……”真不是个东西! 到了外面,车胎坏了。风大,我懒得站在风中补车胎,进了门就嚷:“要买车了,不行,一定要买车!”他在旁边说:“打车多好,你车技那么差,一定会出事的。”看这个乌鸦嘴,车还没买,就注定我会出事!他继续说着,我脾气上来了:“我的事你少管!”走的时候却发现,他把自己自行车的钥匙放在了桌子上,我的车钥匙他拿走了。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车扎了胎,必是换车,他去补,不管多冷多热,站在那里和师傅聊天,等着。 我总以为他不够爱我,他不给我花钱,每次抱怨他就说:“钱全在抽屉里,你随便花啊,我又不知买什么。” 他真的不知买什么。他们单位去南方玩,每个人都给媳妇买了东西,只有他没有,他说:“没用,全是旅游纪念品,放家里也是没用。”我发了几天脾气,后来发现,我买来的那些纪念品全送人了,放家里也是占地方。果然是没用。 他不浪漫,情人节不会送花给我,可每天提醒我记得吃药,记得别出去乱喝酒。我说过一次对面的小肉包好吃,他下了班总买几个回来;我说爱喝五味斋的豆奶,他每个周末都跑老远给我打;我说他穿那件灰色的格子衬衣好看,他就老穿着,磨起了飞边还穿着…… 这世间最凡俗的爱情大抵如此吧?他爱我,以自己的方式,隐忍而温暖,不张扬,是金玉在里的那种爱。他爱我,知道我不是完美无瑕,知道我必有瑕疵,知道我的个性和弱点。可是我仍是他手里的宝,是他唯一的玫瑰。他是忧伤的小王子,于千朵万朵玫瑰中选择了我,所以他说:“再苦再累你再难看,可是,你还是我唯一的那朵。” 那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爱的迷藏 爱的迷藏 文_方冠晴 夫妻间很少有不吵架的,他俩也一样。 他的脾气不够好,有点小肚鸡肠,爱钻牛角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冲她吼叫,发脾气。她呢,是个很温顺的女子,不会和他吵架,只会隐忍。气极了,或者忍不住了,她就跑出去,去娘家,去朋友家,或者去公园一个人静一静。 每次她一离家出走,他的气就消了,接着就是后悔和着急,后悔不该气她,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情。于是,会给她打电话,去她惯常去的地方找她。她呢,不接他的电话,躲着他,让他着急。这就像捉迷藏,她躲,他寻。找到了,他会将她抱得铁紧,很后悔地骂自己是混蛋,赌咒发誓说,他今后再也不会气她了。硝烟就这样散尽,两口子重新柔情蜜意。吵一次架,捉一次迷藏,爱,反而更浓烈了。 但是,他就是那样的臭脾气,所有的赌咒发誓都算不得数。隔了不长的时间,为着一点小事,他还是会冲她发脾气,还是会惹得她离家出走,于是,新一轮的捉迷藏又开始了。 这样反反复复,终于有一天,无论他怎么发脾气,她也不离家出走了,就在家里守着他。因为,他出了事。 他办了一个小加工厂,类似于小作坊,他自己既是老板,也是工人。工作中的一时疏忽大意,他的裤腿被机器的轮子卷住了,就这样被轧断了双腿。为了疗伤,他耗尽了家中的所有钱财,但下半生仍需在轮椅上度过。 失去双腿的他脾气更加暴躁,她只能顺着他,温言软语地劝他,怎么受气也不敢再离开家。因为,他需要她的照顾。 但他却变本加厉,动辄发脾气,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嫌她为他擦身子的水热了、凉了,反正什么都不如意,总有借口发脾气。起先还只是骂她,到后来,竟动了手。他出院回家不到半个月,她就瘦得不成样子了。她白天要料理他的生活,晚上呢,连个觉都睡不安稳。他总是找些鸡毛蒜皮的事来同她吵架,整宿整宿地吵。 她很快就委顿起来,一坐下来就打瞌睡。她实在太需要睡眠了。而他是那样的狠心,仍是不肯放过她。这天晚上,她刚刚躺下来,他就又骂开了,几乎是无缘无故的。她不计较,任他骂。他却得寸进尺,上了手,一巴掌掴在她脸上,半边脸立即就肿了起来。 任她如何温顺,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终于生气了,说,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走了,不理你了。他则暴吼起来,滚,滚得越远越好! 她真的从房间里冲出来,冲到客厅,打开大门,咣当一声,重重地将门摔上了。 他躺在床上,听着客厅里的动静,知道她是真的离家出走了。 他先是感到失意,接着就是伤心,哭,无声地哭。他哭了很久,连枕头都被泪水濡湿了,这才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写遗书。 他早就有寻死的心,他不想拖累她。只是她一直守在他的身边,他没有机会。他本不想折磨她,折磨她时他会心痛,但是,为了不拖累她,他只能这样。 写好遗书,他挣扎着爬下床,爬到厨房,拧开了煤气。他就躺在厨房的地板上,等待着达到自己的目的。 煤气嗞嗞地响,他的身体也渐渐绵软,他终于昏迷了过去。 但他还是醒了,醒来后躺在医院里。他不知道是谁救了他,问医生。医生说,是你老婆报了警,她说你家里煤气泄漏,你有生命危险,让警察去救的。 她不是离家出走了吗,怎么会知道他拧开了煤气?难道她又回家了?他警觉起来,问,我老婆呢?医生说,你在医院的这两天,你老婆一直没来过。 他骇住了,发了疯似的喊,快找我老婆,她会不会就在家里? 警察去了,在他家里仔细搜索。当他们打开客房的衣柜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她歪在衣柜里,半倚半躺,嘴边的白沫干了薄薄的一层,人早就死了。而她的手上,还握着手机。 她最后一次与他捉迷藏,躲在了自己家中的衣柜里。 关于她的死,人们只能这样推测:她并没有真的离开家,她担心离开家后他会有什么不测,但是,她又太需要睡眠了,所以,她做了个离家出走的假象,躲进衣柜里。这样,他以为她离家了,不会再吵闹,她也可以从衣柜里关注他的动静,既可以睡觉又可以防止他有什么意外。然而,躲进衣柜后,她架不住瞌睡,睡着了,等她醒来时,屋里已到处弥漫着煤气,她中毒已深,已经不能从衣柜里出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拼了所有的力气用手机拨了110。 然而,她至死也只牵挂着丈夫的安危,只叫警察救自己的丈夫,却忘了自己。警察到现场时,也只发现了她的丈夫,谁会想到,还有一个人,藏在衣柜里呢? 最后一次捉迷藏,她永远地藏住了自己,却用爱,找回了他的生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1)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1) 文_蔡成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跑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2)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2)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约书亚又开始讲故事了。约书亚说,他每天都要对着汉娜重复讲述这个故事十遍以上。长年累月,同一个故事,要讲述多少遍呢?我没法计算,也不敢计算。 我仍旧默默地坐在他们跟前,静静地听约书亚再一次讲述他的爱情。这份爱情,是甜蜜,还是苦涩?我没答案。我默默打量着兴致勃勃的约书亚,打量着春风满面的汉娜,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竟有点舍不得离去。 他和她之间,很多猜测,我没答案。比如,假若当初约书亚勇敢地向汉娜表白,汉娜会在片刻迟疑后点头吗?不过,有个猜想,答案却异常清楚——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一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1)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1) 文_忻之湄 她总觉得自己的一生是耽误在这个50岁不到就被她喊做“老头子”的男人手里的,是他,害得她一辈子都生活在平庸和困窘里。 遇到“老头子”那年,她才18岁。因为同家人闹了别扭,任性的她没有同任何人商量就报名去支边,来到了这座位于祖国西南部的工业城市。那是一个女性“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年代,天真而执拗的她一心希望在工厂的车间里把自己锻造成一个“铁姑娘”。没想到,在第一线才工作了几个月,她就被抽调到局机关去了。那种清茶报纸过一日的安闲日子是多少人羡慕的,她却觉得憋屈。新婚之夜,成为她丈夫的“老头子”才告诉她个中详情。那一日,他随局长去工厂巡视,娇小俏丽的她一下子就吸引了他,老局长看出了他的心思,设法把她给调到局里来了。当时的他是年轻的军转干部,忠厚老实的品性恰恰是正直的局长最为欣赏的,成了局机关最被看好的培养对象。来自大城市的她,在那个充满革命气息的年代是没有多少优越感的,同出身贫农的他比起来,她父亲的小业主身份令她多少有点自卑。他们的恋爱过程同现在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他同她第一次见面的话题是教她写入党申请书。后来的一年里,他代她写了几份思想汇报,看了几场那个年代特有的不夹杂男女私情的电影,一起在街上散了几次步。在大家眼里,他们就算明确关系了。他的沉稳、内向甚至土气都让她觉得与他的结合是进步的表现,而她,是渴望进步的。 当时的他经常有出差的机会。在她的家人受到里弄干部监督的时节,他凭着单位介绍信坐软卧到上海出差,住在黄浦江边一个有着神情肃穆的门卫看门的内部招待所里。他可以凭票买到当时市面上十分稀罕的花生、白糖和牛肉干。他带着那些内部商品和半个月的工资买来的一辆据说是当时市面上最昂贵的玩具汽车,穿着退伍军人的绿色军装来到她的家,令她一家觉得门楣生光。他的礼物和身份赢得了她的家人和全家最疼爱的小侄子的心。 一场没有留给她多少记忆的朴素婚礼之后,他们成了夫妻。结婚之后,她发现他这个人其实相当单调和无趣,没有朋友,没有爱好,不喜欢串门,不喜欢聊天,休息日经常一个人对着一盘军棋,自己同自己作战。他的严肃和内向如果有人欣赏的话倒也可以算是优点,因为他办事非常仔细、认真,这也是当时欣赏他的领导最看重他的地方。可令人寒心的是,欣赏他的领导被调走了,他的特质并不为新领导所赏识。在一次干部调整中,他和她一起被贬到了局下属的一个企业。 他在厂子里当起了一个事务烦琐的小科长,呆板而固执的脾性,过于较真的做法经常让一般人诟病。升迁看来是无望了,现实里又充满了琐碎的烦恼,从此他再也没有走出事业的低谷。他当年的同事升职,分到大房子了,再看看自己家里一成不变的寒酸样子,加上他老家来的一拨又一拨的穷亲戚,她总忍不住要挖苦他几句。一点点很小的不顺心也可以引来她一句“都怪你没本事”。他不理会她,却经常一个人在屋子里叹气。他的叹气声让她愈加看不起他。他的消沉成全了她,她把家里的大小事务通通包起来了。儿子考什么学校,家里添置什么大件,同隔壁邻居起了冲突打口水仗都由她冲在前面。渐渐地,她也觉得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常常把“没有我,你们怎么办哦”挂在嘴上。“老头子”听了这样的话,不点头也不应和,看也不看她一眼,她又忍不住骂他“没良心”。 有一年,他们带着儿子到上海探亲,在上海亲戚的眼里他们也就是三个“乡下人”了。就因为表姐一句“你假使当初留在上海,也会过上像我们一样的日子”,他一个晚上板着脸不理人。他受不了,受不了当年他蔑视的那些“资本家”,现在都用居高临下的口气同他说话。亲戚们好意赠送的礼物在他眼里都是施舍和屈辱,他根本不看也不碰那些东西。儿子自从那次探亲回来之后,也天天埋怨她为什么不把他生在大上海,说什么上海的高考分数低,要是他在上海一定考得进大学。儿子的埋怨让她辛酸,他的固执又让她心烦。她觉得自己的命好苦。有一日,偶遇一位懂得相术的朋友,那人凝视她半天道:“你婚姻这步棋走错了。”一句话,为她平添了许多闲愁与悔恨,年轻时候的机会和美貌在相士的断言里又放大了好几倍。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嫁错人,真的是嫁错人了”。 企业的不景气令他们两个人提前退休了。退休之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他迷上了金庸,一个人闷着头一本又一本地看。大约在那个武侠的世界里,他才可以忘记自己一生的憋屈。小孙子是家里与他对话最多的人。他给小孙子讲《三国演义》,讲到得意处神采飞扬,一脸的振奋,恍惚间,她看到了他年轻时那一段短暂的辉煌。他同她之间却没有什么话好说,两个人坐在屋子里,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有了更多的时间,她每年总要回上海住一阵子。在家人的叹惋里自怜成了她经常的功课。富足起来的亲人们总怪她当初没眼光没远见,说什么“一个上海女子嫁一个外地人也罢了,起码也得是个县长、厅长、市长呀,你倒好,找了这么个男人”。这个男人不仅没有给她带来物质的享受,还时常会破坏她精神的欢愉。她在上海逛街,会朋友,看亲戚,过得挺滋润的,却经常被他打来的电话破坏了雅兴。一个星期不到,他就要打电话来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心里隐约地希望他说一句“家里人都想你了”,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硬邦邦的“别在那里丢人现眼了”,没等她回应就把电话挂了。她觉得愤懑和委屈,有时候,她甚至恶狠狠地想,等他将来不在了,要永远在家乡住下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2) 回忆中,他成了一棵树(2) 他的去世很突然。平常她从来不曾注意过他哪里有什么不舒服。那天吃过晚饭,他照例出去散步。他领着小孙子走在前面,她走在后头。多年来这是他们一向的散步格局。走到转弯处,她看不到他们了。等她走过那个弯,看到前头围了一大堆人,还有孩子凄厉的哭声。她心里一惊,冲到那里,发现是她的“老头子”倒在地上! 救护车赶到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 晚饭的碗筷还没收拾,他喝的茶刚刚泡上,这个人就忽然没了。 他们之间的情感早就仅限于“今天早上买什么菜,今天晚上吃什么饭”了。他们没有在一起卿卿我我过,也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甚至对于未来也从没有什么构想。他离开了,她才开始感到他的存在,她感到痛彻心肺的悲伤。 整理东西的时候,她看到了他夹在一本“工作手册”里的一些文字。除了他摘录的一些豪情万丈的句子,居然还有一些私人的感触。他写道:“我是一个无能的男人,让一个上海女人跟着我过这么辛苦的日子。我心里知道,我是对不起雅琴的……” 雅琴,他已经多年不叫她的名字了。这些年来,她是“老太婆”,而他是“老头子”。 他还写道:“她去上海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是我,我没有本事,让她只能一个人回家……” 那些话在他们相处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有说过。她捧着那个本子不觉失声痛哭。 她给所有的朋友和亲戚写信说:“我们家里的一棵大树倒了。”他活着的时候,她从来不觉得他是“一棵树”。家里需要讨价还价,需要吵架,需要与人打交道的时候,都是由她出面的,他仿佛是可有可无的一个人。而他离开之后,她忽然发现,自己所有的力量都丧失了。她由一个性格开朗又好斗的女人变成了一个木讷啰唆的老太婆。 她每见一个熟人就忍不住对人家哭诉,一遍一遍地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她清楚地记得他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看到床头一盒他抽了一半的香烟,她要哭。 儿子同媳妇吵架,她要哭——要是老头子在他们就不敢吵了。 媳妇把一套漂亮的瓷器拿出来用,她也哭:老头子活着时都不舍得用啊! 家里装了空调,她又哭——可怜老头子从来没有过过好日子。 她记得他离开的那天,他们晚饭吃的是红烧鸡肉和鸡毛菜,她甚至怪那个送鸡给他们的亲戚——如果,那天晚上他没有吃那只鸡就好了,是不是那只太油腻的鸡引发了他的心脏病…… 亲戚们让她回家乡散心,因为同情,大家待她越发尽心了。如今,再也没有人来催她回家了。可是,她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自由的快乐。她忽然发现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没有爱情她怎么会如此地怀念他?在回忆他的时候,她前所未有地怜惜起他来。他的孤独、寂寞、耿直都是因为他有骨气和尊严,自己怎么可以跟许多世俗的人一起鄙视他的作为呢?她后悔,没有在他活着的时候理解他,陪伴、开导他和爱他…… 没有他的日子里,她觉得他成了心中的一棵树。她一遍一遍地对人哭诉:我们家的一棵大树倒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蔬一饭 一蔬一饭 文_苇苇 一些年前,被男生追求时,她同他坐在校外肮脏的小馆子里吃东西,马路上汽车开过的灰尘扬起老高。面前是肉丝炒面、三鲜汤,虽简陋,对校园日子来说,已可慰藉一下油水单薄的肠胃了。可谁也没怎么动筷,就坐着,听车在马路上呼啸驶过。 夜里很饿,但有涨潮般的情感涌动,食欲算什么?相互躲闪的目光和七上八下的情怀足以果腹。 后来上班,同一个男人吃饭,一桌菜,总有清蒸鲈鱼。这道菜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他们离开时,它总是几乎纹丝未动,顶着葱椒优雅整洁地立于盘中。服务员诧异地望他们一眼,他们背地里肯定要议论,说那些菜多可惜,说那对男女多装腔作势!其实别说乡村来的服务员,她也可惜,对食物的感情使她觉得暴殄天物。菜不便宜,她知道当时的他不宽裕——她日后才知道,他甚至是借钱挨过那段日子的。那是他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段时日,但偏偏喜欢上她。他要面子,总想点好些的菜。他们吃得很少,相互紧张,小心翼翼,敏感,伸筷子这样的动作都像会惊动和损害什么,伸得过频更让人羞窘——蓬勃的食欲意味粗俗,与爱情有悖。他们在这一刻也的确没胃口,胃口把地盘拱手让给慌张的心。 那段日子她总与他闹别扭,总要别扭了才痛快一点儿。她也许是在替那条鱼生气,那么清白柔润的一条鱼,就这样被饿着的他们弃了。 再后来,她曾喜欢过的一个男人自外省路经,中午,冬天江边的西餐厅,红酒煎牛排、海鲜粥,但她没举箸——当情感发作,食物顿时成为感情的对立面。 西餐完全冷却,寂寞地待在盘中,他把自己面前那份吃完了。回去,胃一阵阵痛,她找药片吞下。 再去那家西餐厅时,她同他已无瓜葛。她一个人,点了薯仔饭、一盅粟米海鲜汤、冰淇淋。食物上来,她忽然发现,这家餐厅手艺其实不错。她吃得津津有味,胃口好得令她吃惊!那么,上回来时,她都吃下去些什么?除了一厢情愿的感伤和自以为是的盲目,她什么也没吃下。 每个人一生中都有过那样一段茶饭不思的时光吧,饿着也美妙,充当补给的是对方的面孔、眼神、每句话每个字每一次转头或起身。真是奇妙的化学过程:一些隐匿在空气里的抽象转化成具体养分,像童话中几句咒语就能变出一锅美味。是的,总有段日子,有一个人,可以充当咒语,只要念起,能量就在体内流得哗哗的。不知困,不晓饥,唯有苛求自己方可表达对爱的虔诚。 不过,再神奇的咒语也会失效,童话里虽未提及,但生活中的我们心知肚明。不然,人人在感情上都衣食无忧,又何来那些千疮百孔?咒语只能发挥少数几次奇妙作用,往后念再多遍,也变不出什么让人心跳的东西。 一旦尘埃落定,绷着的心放下,空气回复氮氧为主的成分,便不再能疗饥。 从半空打道回府,三餐重新信赖农民伯伯种的粮食。再后来,每顿吃什么成了两人的重要话题,午饭还在嘴边就开始问,晚上吃什么? 吃什么?吃来吃去无非青菜、豆腐和鱼,无非菜市场每日里卖的那些菜蔬,新奇海鲜山珍久食必厌。多年前,看张晓风写:“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 一把青菜一条鱼,人世间的匹夫匹妇。 认识一对夫妻,两人年轻时关系恶劣。他当工人,她做小学教员,他喜喝酒打牌,她闲下捧本书读,薰莸不同器,吵架三天两头。因为孩子,婚姻才艰苦维系下来。 孩子大了,在外头做事,家里就剩他们。每日他买菜,她烧,有时两人坐在一起择菜,话虽少,看上去也是一派宁和晚年,吃使他们和解。几年后他生肺癌病故,她一人买菜一人烧,有时吃着眼泪就要流下来。这辈子,他虽不称心,但总是个伴,尤其孩子大后,家中就剩他们的那些年,不管刮风下雨,买菜全是他的事。楼道响,她去门口接一把,重些的他就势放在地上,轻些的袋子递过来。这一递一接,她现在才发现原有年深日久的情分在里头。她想起以前伤他的尖刻话,如今买菜回家,喘着气爬上楼,开门,谁会接她一把呢?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终究只有一个,对多数人而言,爱恰恰就是肌肤之亲,就是一蔬一饭吧。 很早前,看过一则故事:十年动乱中有一对男女,下放在某穷僻山村,有天得到一块月饼。男人不在家,女人留下一半给他,自己吃那另一半。饥馑岁月,弥足珍贵的致命的甜,她一点点咬,可那一半月饼连饥饿的一角都填塞不了,反倒把肚子里饿狠了的兽诱出。 饼吃光了!她昏头昏脑竟把本要留给他的饼一气吃完了!吃前半块饼时她还是自己,吃后半块的她却不是自己了,是另外一个叫她害怕的陌生女人。 他们分开了。那么多艰辛他们都在一起,一块小小的饼却把他们隔断了。 相比一块隔断的饼,一把分食的糠却可让人牵手一辈子——糟糠,这是古时对贫穷的、共患难的妻子的称呼。糠虽难咽,却可果腹,贫贱时的不离不弃是可救命的!在这不够雅的称谓里,有敬,亦有举案齐眉的情意。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妈妈懂浪漫 妈妈懂浪漫 编译_冯国川 “你不理解我!你想让自己的女儿变成老吗?你懂浪漫吗?”说完,14岁的艾瑞卡跑出洗衣房,摔门而去。 我刚刚告诉她,像她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独自去约会,她生气了。 我真的不懂浪漫吗?如果那样的话,她怎么能来到这个世界?我知道自己在女儿心中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只会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的老太婆,扫帚、拖把、掸子是我的“健身器材”,“出去”指的是去市场买菜,而非约会…… 我知道,有些人认为我不懂浪漫。 洗衣机里五颜六色的泡沫漩涡把我催眠了,思绪一下子回到20年前。那时我的岁数稍微比女儿现在大些。我正在为学校里的圣诞话剧做准备。周围的人叽叽喳喳地对着台词。我坐在椅子上,假装漫不经心地偷看雷诺——一个令众女孩为之疯狂的帅哥。 事实上,雷诺和珍妮已经拍拖了很长时间。他只喜欢珍妮一个人。用情专一似乎让他更有魅力。我轻轻叹了口气——心中的失落和伤感难以名状。我感觉自己就是爱情悲剧里的女主角。没错,我在话剧中扮演女主角,而雷诺是男主角。我们还有一场接吻的戏。实际上,管弦乐队已经模拟出接吻的声音,我们只是摆个动作,只有粗心的观众会信以为真。不管怎样,想到他将紧紧搂住我的时候,我的心简直要融化了。 当听到导演喊替补演员达姆化妆的时候,我的美梦破碎了。雷诺患了重感冒,不能参加那天晚上的演出。 我打量着达姆,心里一直在想,当接吻的那一刻来临时,他是否有足够的魔力引发观众的疯狂。他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既不英俊,也不浪漫。 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一句句台词,一阵阵掌声,然后那个特别时刻来临了。男主角应该穿过花园追逐女主角,抓住她,然后领她到矮树丛里热吻。 但剧情并没有那样发展。 当我笑着从达姆身边跑开时,他呆若木鸡地站在舞台中央,深情款款地望着我,剧本里可不是这么安排的! 我马上从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恢复过来,编了几句台词。达姆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干巴巴地走到塑料制的矮树丛边,准备即将到来的假吻。达姆按照剧本中的要求抱住了我。我抬起脸,努力旋转角度,只留给别人背影,剩下的,就是观众如何发挥想象力了。 但是达姆并不配合我转身。他带着“罗密欧对朱丽叶的狂热”轻轻吻住了我的双唇。我该怎么办?周围都是老师和同学。千钧一发之际,我闭上了眼睛,假装非常享受。 欢呼声和掌声充斥了整个舞台。等了好半天,我们才有机会接着说台词。 在后台卸妆的时候,我说不清楚自己的感受。我本来应该扇他一耳光,应该大怒,但是我没有,我接受了他的吻。 “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冲动。”达姆转身离去了,留下一脸迷茫的我。 两周后,我们开始约会;几年后,我们结了婚。如果那不是浪漫,又会是什么呢? 难道生活的平平淡淡——购物、洗衣服、缝缝补补——是浪漫的坟墓吗? 我站在洗衣房里,为艾瑞卡感到难过。到底是做家务还是把女儿追回来?我犹豫不决。我想让她明白,妈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老太婆。我希望她有自己的浪漫,只不过,现在不是时候,该来的总会来。 就在这时,达姆走了过来。他轻轻地吻了我,接过我手里的衣服,说道:“去找她吧,把这里交给我。” 眼泪夺眶而出,我突然意识到,每天早上看到的那双眼睛和每天晚上听到的那声“晚安”陪伴了我20年。原来,浪漫一直守护在我身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1)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1) 文_南在南方 一 接到电话之后,父亲就要开始训练母亲。母亲说大白天的很难为情,父亲也没逼她,就把训练放在晚上,关了院子门之后。 父亲先在地上钉了三根木棍,又挂了三个脸盆,一个红的,一个黄的,一个绿的。父亲眯着眼睛笑了,拿着手电筒照着脸盆,训练内容很简单:红灯停,绿灯行。还老念叨着一句话,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 母亲走着走着就走神了,父亲的手电筒照在红盆子上时,也没停下,这让父亲很生气。父亲说,你晓得啥是车祸不?你不顾惜自个儿,回头你还要接送孙子哩。 父亲这样一说,母亲就打起了精神,训练了一个星期,没出啥差错,父亲开心地说,这下你能进城啦。 父亲跟母亲说黄鹤楼、长江大桥的名气,说去了要去看看,那可是大景致。母亲不感兴趣,末了,又说起家里的牲畜,说鸡圈得收拾了,开了春麦子正长,鸡跑到地里可不行;说母羊有崽时,不能抽它,拿鞭子吓它也不行;说鸡刚下蛋喜欢叫,你不喜欢听,也别死撵,它跟女人坐月子一样嘛…… 父亲说耳朵都起茧了,母亲就不说了,东看看西看看,看什么都用力。父亲说,上汉口是好事嘛,自从儿子在那里念书你就盼着去嘛,这咋没动身就一脸的惆怅?母亲叹一口气说,这进城啊,就像当年出嫁一样,心里空落落的。 这话让他们笑了起来,暮色就下来了。 夜里,母亲说,以前人家羡慕咱,儿女都有出息都在外头工作,现在咱羡慕人家,儿孙都在身边,热闹啊。父亲说,咱们养了两个客嘛,时常打电话,过年才上门。没想到这句话让母亲抽泣了起来,父亲立刻换了话题,说起孙子东东的可爱,这才止住了母亲的哭泣。 那时候,还是十月,儿子打电话说,等过完年想接他们来汉口,东东要上幼儿园了,要人帮着照看,再说他们辛苦了一辈子,也该清闲了。 地里的庄稼,家里的猫狗,村里的人情往来,没有一样能撒手不管的,这决定了两人一同去汉口不可行,最后决定让母亲去。 儿子不知道这个电话让心平气和的父亲母亲慌张起来,倒计时一样数着日子。 二 父亲没有想到过完年,上汉口的人选变了。改变人选的是孙子东东,原因很简单,因为父亲会做木手枪会做竹子水枪,这在东东眼里像是变魔术,爷爷太神奇了。临走那天夜里,哭着要爷爷去,怎么哄也不行。 母亲说,那你就去嘛。父亲张了张嘴,想说他又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可啥也没说,抱起东东说,爷爷跟你去。 母亲把装好的换洗衣服从包里拿出来,父亲呆呆地看着母亲,母亲回过头看看他,也没说话,只是安静地帮他收拾衣物。 过了一会儿,母亲说,去了记着自己洗贴身的衣服,年轻人喜欢干净,咱一身的暮气。父亲点头。母亲说,晚上莫要老看电视,儿子媳妇上班都累,电视吵人。父亲点头。母亲说,见了亲家要客气,不是人家帮着,儿子也住不上新房。父亲点头。 那天夜里,父亲母亲没睡着,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天快亮时,父亲幽了一默,说咱俩就像原来生产队的耕牛农具,包产到户时,让人给分了。母亲也笑了,你成了抢手货了…… 坐汽车到县城,再转汽车到十堰,再坐火车,跟着儿子一出汉口火车站,眼前的人流让父亲腿软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抓住儿子的衣角,不过,又立刻松开了。 儿子明亮干净的房子一方面让父亲迈不开脚,一方面又让他高兴,原来儿子住的跟电视里的一样好。儿子看出来父亲很拘束,让他就像在家里一样,想咋样就咋样。儿媳也说是啊是啊,不过,提了一个建议,不在家里吸烟,还说了几句二手烟的危害。父亲点头称是。 在汉口的第一个晚上,父亲没能睡着。虽然垫着电热毯,可还是觉得脚头冷。其实不是冷,而是身边少了母亲温热的身体。 父亲准备洗碗,准备拖地,儿子儿媳让他歇着,和东东玩。父亲着急了,一天啥都不让做,太不像话了,于是就把陪孙子玩耍当正事了,给东东当马骑,陪他藏猫猫,东东开心坏了,他也开心坏了。 父亲给母亲打电话说过的是神仙日子,头一回卧在浴缸里差点睡着了,只有一宗不好,就是儿子啥都不让他干,当他是客人似的。母亲在那边笑,直说他是老鼠掉进米缸了。 东东上幼儿园了,父亲正式进入角色。幼儿园离家一站路,走10分钟就到了,和东东招手再见,父亲朝回走,在小区院子里坐一会儿。树开始发芽了,他想了想麦子的长势,突然想起来,他到底没有收拾鸡圈,想着一群鸡争着像吃面条一样吃麦苗,母亲着急的样子,他笑了。 三 每天,父亲都想跟母亲打电话,打了几回之后,母亲说,太费钱了。父亲说,那你打过来啊。这有点撒娇的语气让母亲笑了,要他啥也不要操心,地里的活儿做不过来会请帮工,让他安安心心待在汉口享福。 可父亲的心很难安定,老想着可能过些天会好些。每次送完东东回到家里时,心总是莫名地一沉,会在电话机旁边坐一会儿,出一会儿神,有时会拿起话筒听一听,话筒里有静默的电流声,然后在阳台上抽支烟,朝远处看看,也分不清东南西北。 父亲不会说普通话,也不会说武汉话,有时在院子里想跟人聊聊天,可人家好像总是听得吃力,他也说得吃力,只好沉默着。儿子他们说普通话,偶尔儿子会和他说一阵老家话,可是儿子忙,像野人一样的,早出晚归,像山歌里唱的,拉句话儿也难。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2) 天下的父母都睡在一起(2) 总是有些进步的。父亲会用煤气灶了,会用洗衣机了,特别是会做饭了。他想煮稀饭,结果太干了,他放点面条放点青菜,竟然做成了老家常吃的米儿面,东东喜欢得不得了。儿子儿媳也喜欢,因为让东东吃饭,一直是个难题。 这让父亲觉得自己还是有些用处的。可有一回还是犯了错,洗衣服没发现有件衣服褪色,结果把洗衣机里的衣服都染了,虽然儿媳没说什么,可他内疚了很久。 母亲终于打来了一个电话,说是买了20只小鸡,清一色的白,听说能长成大个子。雨水不错,包谷苗子出得齐整。然后母亲说,你也不打电话回来…… 父亲说,你不是说打电话费钱?母亲说,那你不会在儿子打电话时接过来说几句话?他扭捏了一下说,我就是怕娃觉着我……想你。母亲笑骂他不正经,这才进城几天就学城里人说话啊。他笑说,有人说老妻、老狗和钱,是这世上最忠实的三个朋友,我就是差点钱了。 说完这句话,父亲灵光一闪,他想他可以搞点副业了。于是,他从幼儿园门口捡起了第一个瓶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生活中不是没有瓶子,而是缺少发现的眼睛。父亲慢慢地被瓶子牵着,脚步走远了,虽说有些胆怯,可更多的是欢喜,来回两个小时,交到废品站最少也能挣2元钱。 父亲神气极了,坐在公用电话房里跟母亲打电话,说打1分钟只要2角钱,2个瓶子就够了。母亲夸了他,要他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又说看了天气预报,武汉的天气好,又说那群小鸡长得快,她给它们起了名字,都叫老白。 父亲哈哈笑了起来。 四 父亲没有想到捡破烂时会遇到亲家母,当下都有些尴尬。父亲以为晚上儿媳会跟他说点什么,可是没有。等他睡下了,儿子坐在他床边问他,是不是一个人在家里太闷了?他说,好着呢。儿子也没多说什么,在他床头放了400块钱,拍拍他的背就走了。父亲一下就难过了,想着儿子在老家给他争了光,他却跑到城里给儿子丢了脸。转念又想,破烂也得有人捡嘛,又没偷没抢。 这样一想,父亲决定明天还去捡,好像跟亲家母对着干似的。亲家母还在上班,洋气得很,有时会过来跟他聊天,老说乡下空气好,城里没啥好处,光吸二氧化碳,想找说话的人都难,等她老了要去乡下住着,然后羡慕他在乡下有房子。又说,老年人跟年轻人住一起受罪。话都是大实话,可他却听出了弦外之音,他不知道这是她的想法,还是儿媳的想法…… 父亲又捡了几天破烂,就不得不停下。因为幼儿园的小朋友跟东东说,你爷爷是个捡破烂的。东东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饭桌上,儿媳请求父亲不要再捡了。父亲说,再也不捡了,我这是有福不会享,农村话就叫狗子坐轿子,不服人抬嘛。他的自嘲,惹得东东笑了起来。 父亲把那些零钱一张一张理好,给东东买了一个变形金刚,又悄悄地给母亲买了礼物。 父亲的心随着麦子抽穗摇动起来,母亲说今年小麦长得好。他说他的手都痒了,他喜欢把庄稼抱在怀里头。母亲让他等东东放暑假了,跟儿子请个假回来。父亲说,我现在就想回来。父亲说话拖着长长的尾音,母亲听出了异样,一个劲儿劝他要坚持…… 父亲就坚持,却不想又是东东改变了他。 那天给东东分床,虽然以前多次说过,可等到要他一个人睡时,不说话,只是哭,哭得惊天动地,大声喊道,为什么我一个小孩一个人睡,你们大人却要两个人睡?妈说,因为世上所有的爸爸妈妈都睡一起啊。没想到这句话引来更大声的抗议,那为什么爷爷就没跟奶奶睡在一起? 这句话,让他们都愣住了,谁也没有说话。东东也哭累了,睡着了。 两天之后,儿子决定送父亲回家,车过长江大桥时,父亲笑着说,这城里路太多了,一个人有一条回家的路就行了。儿子看着父亲,此刻的父亲像个哲人。 虽然电话上已经说了,可父亲突然回来还是让母亲有点不安。儿子给母亲准备了很多礼物,父亲从包里掏出那条被包得严实的裙子说,你这辈子还没穿过哪…… 夜里,母亲问父亲,你是不是讨人嫌才被送回来的?父亲说,也不是,世上所有的爹娘都要睡在一起…… 清晨,母亲放鸡,20只云朵似的鸡亦步亦趋地跟在母亲身后。母亲给它们喂食时说,老白,你们别抢,慢着吃啊! 儿子忽然眼热,因为母亲一直叫父亲,老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乞 丐 乞丐 文_杨盈 祖父当年跟我比赛谁撒尿射得远,他若是赢了,自然欢喜无比,可他若是输了,免不了一番吹胡子瞪眼,逼我亲他一下,以示安慰,浑不顾那一脸扎人的胡茬。逢此情形,祖母便会挺身而出,严厉斥责祖父有失尊长形象,然后把我从他怀里夺下,让我们重新开始比赛,由她来做公正裁决。 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原本以为早已忘记,可后来守着祖父灵前的长明灯,竟一一如在眼前。祖母因祖父去世变得孤寂,先是半个月不思茶饭,接着闭了门锁了脚步,叫小区里的老姐妹们忽然发觉少了好多欢笑。 一日晚饭后,祖母决定出去溜一圈。打开门,却见门口站了一个乞丐,头戴破斗笠,遮住半边脸,拄着拐杖,拿一个搪瓷杯子。 祖母睁大眼睛望着乞丐,脸色煞白,再也迈不动脚,嗓音呜咽地说:“你……你啊?” 父亲发觉异样,赶紧奔过来扶住祖母,大声呵斥乞丐离开。祖母双眼直望,仿佛在看,又仿佛没看。忽然她大声说:“盛饭,快盛饭给他。”父亲说:“他已经走了。”祖母着急地说:“给他盛饭啊,追去给他,快啊。”父亲无奈,示意我照办。 我取碗、揭锅、盛饭、追人,一气呵成。乞丐倚在楼道转角处,忙不迭作揖道谢,可惜他的脸遮在斗笠下,否则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能让平素里波澜不惊的祖母变了脸色。 第二天,我晨梦刚醒,就听见阳台上传来笑声,祖母的笑声。我当是听错了,坐起身来,凝神再听,确是祖母的声音。她正站在阳台上跟对楼阳台上的老姐妹说话,好像是在商量小区老年秧歌队的事情。这样的笑声自从去年祖父去世,我就没有再听到过了。 那天早上的笑声是一个信号,祖母恢复从前活跃姿态的信号,她的笑声重新在小区各个角落响起。我知道这一定与那乞丐有关,但却猜不透其中的玄机。那乞丐看上去并无特异之处,随便上街就能碰见几个。假设他与祖母相识,就应该不是一碗米饭能够打发的,可若是不相识,祖母何来如此大的反应? 这样过了一个月,眼看春节来临,家里人皆忘了乞丐的事,我却始终放不下心思。年前的一个周六,祖母让我陪她去市场办点年货,路上,我终于把心里的疑惑掏了出来。 祖母一点不觉诧异,微微一笑,说起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傍晚,祖父在外上工未回,祖母带着孩子正吃饭,忽听有人敲门。祖母打开门,见是一乞丐,头戴破斗笠,只露半边脸,手拄拐杖,把一只搪瓷杯子递到她面前。那情形就跟我那天见到的一样。 祖母瞧着乞丐的破烂模样,觉得可怜,心想这乞丐真不会拣地方,怎么不找富贵人家去,于是和颜悦色地说:“走吧走吧,我家没有多的。” 那乞丐偏偏求着不走。祖母没法子,只得转身进屋去盛来一碗米饭倒给他,那乞丐却反手掉转杯子,用杯底托住了祖母手里的碗,碗里的米饭就倒不出来了。祖母不知这乞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心想难道是嫌弃白米饭不成。乞丐忽然发出嘿嘿的笑声,祖母听这笑声如此耳熟,恍然大悟,她一把揭下乞丐的破斗笠,破口大骂:“好哇,这过的什么日子,你还有闲心胡闹!” 原来那乞丐是祖父装扮的,就见他不慌不忙收拾干净身上的破烂,得意地对祖母说:“看我扮得像不像?哪天我做工做不动了,就是去做要饭的,也要让你笑着过日子。” 三十年后,打开同一扇门,同样的破斗笠遮脸,竟是迎上了三十年前的回忆。祖母的心窝被狠狠揪了一把,以为祖父还了魂,那一夜难寝,终于想明白是爱人泉下有知,牵挂她过得不快活,重演了当年的戏,叫她莫要忘了当年的规矩——要笑着过日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杯水爱情 杯水爱情 文_刘一恒 认识他是在2003年,也是一个深秋季节,也如今天这般萧索。4年,没想到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那时候的她刚刚结束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爱过一次,元气大伤,于是她想,也许两个人,不要爱那么多,会轻松一些。 认识他是在一个父母介绍的聚会上。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头发硬硬的,一根一根竖起来,蛮精神的样子。可是那时候的她,还依然沉浸在难以排解的抑郁之中。母亲指着他对她说:“那个小伙子,不错吧?” 她看了一眼:“嗯,不错。” “他的妈妈托人找到我,想撮合你们认识。他在银行工作,蛮稳定的,家庭也不错,你觉得怎么样?” 她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算是默许。 她看着他想,也许他能带给她梦寐以求的那种平静生活。是的,平静。她相信只有平静的爱情,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才不会有那么多的痛彻心肺。生活嘛,不就是这样。平平淡淡一辈子,不也挺好,何必奢求那些所谓的爱情,把自己刺得遍体鳞伤。 他们在双方父母的关注下交往了。从一开始,他们就仿佛一对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一起安静地吃饭,安静地看周末电影,安静地去郊外旅行。每个月相约去见见彼此的父母,连买的礼物说的话,都是那么中规中矩。 他们聊天,总是说那些永远都不会有分歧的问题,他们努力地避免争执,他们聊天气,聊菜肴的味道,聊工作的进程。他们说了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说。 他在情人节送上一束玫瑰,在她生日的时候做上一桌菜,他在出差回来的时候给她捎上一点当地的特产。他把这些事情都记在备忘录上,怕不小心忘掉。不为什么,他只是觉得应该这么做,他不希望给双方父母指责他的口实。 她在他出差之前认真地帮他整理包裹,在他生病的时候帮他买药,她仔细地记下他的衣裤号码,在逛商场的时候给他挑选一件衬衫。不为什么,只是不想给别人留下她不够体贴的印象。 她想,就这么平静地生活着也很好,就像一杯温开水,无味,却也不会有灼伤肌肤的危险。她像一个曾经被开水烫伤过的小孩子,固执地远离所有炽热的物体,死死地捧着一杯温吞吞的水,以为这就是自己想要的一切。 直到有一天,他安静地说:“我们分手吧。”很突然,她却如在意料之中一样,没有心伤,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说:“可不可以给我一个理由?” “我今年28岁,不是82岁;你今年27岁,不是72岁。我们都这么年轻,我们不相爱,又何必过这样一种沉闷的生活,难道只为了一点点可笑的安全感?只为了不再为爱所伤?” 慢慢看他收拾东西离开,慢慢看着这房子一点一点地冷下来,有眼泪涌出眼眶。 她收拾好行李,决定出去旅行。她想离开熟悉的景色,离开这个城市,去以前念大学的城市看看。有太多太多的问题,需要仔细地想一想。 看着火车窗外风景的变换,听着悠长的汽笛,她感觉莫名的轻松。 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饿了,她拿起一碗面,然后把一袋绿茶放入玻璃杯子,准备去开水房冲水泡了当早餐。 然而当她走进开水房的时候,乘务员告诉她,昨晚烧水机坏了,这会刚修好,要喝热水还得再等一会儿。 她一愣,然后莞尔一笑,没关系。走回座位上的时候,窗外正好吹来一阵清凉的风,她的心中豁然开朗。 温水不会让人有一点点烫伤的危险,可是那又怎样,它甚至泡不开一碗面,甚至冲不了手中的一杯绿茶。 悲欢离合都是生活,害怕受伤,躲躲藏藏,无痛无伤的一生,难道真的让人向往?勇敢爱勇敢恨,才是人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爱你,以我独有的方式(1) 我爱你,以我独有的方式(1) 文_蔡成 阿宽宰了十三姨心爱的宠物狗,煮了吃光光。事情败露后,阿宽厚颜无耻地向十三姨讲道理:“要知道,十三姨,人们喜欢狗的方式是不同的。” 这是港产电影《黄飞鸿之狮王争霸》里的一幕。影片我看过三遍了,奇怪自己每次都忽略了阿宽的狡辩。今晚重温旧影,忽然就多出会心一笑。 我想起了小米。 小米说过一番话,与阿宽的“爱狗方式不同论”接近。我疑心,小米是偷师阿宽,不经允许私自克隆的。 小米是我多年同乡兼多年同窗兼多年好友的妹妹。 小米长得美,却也刁蛮,她哥和我一致同意,小米比全智贤更适合主演《我的野蛮女友》。小米爱买新衣服,爱吃美食,爱玩刺激的游戏,不管兜里有钱没钱都敢逛街。她居然还爱当媒婆!小米不是热衷于给任何人做媒,就爱给我一个人牵线搭桥。 小米大学一毕业,就揣着她哥哥的“介绍信”来深圳投奔我了。看在“介绍信”的份儿上,我恭恭敬敬请小米睡我刚买的“法兰西宫廷床”,自己窝在沙发里打鼾。 小米霸占我的床只一周,走了,去一家德国佬开的公司当翻译。工作是小米自己找的,她牛哄哄地说,自己往德国佬面前一站,笑一笑,再笑一笑,光荣的工作就到手了。 自此,小米踏上了给我介绍女朋友的金光大道。 saly是小米推荐给我的1号女友。 saly是歌手,在东莞各大歌舞厅跑场,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地方的演出。小米上班不到一星期,就把saly吆喝到深圳来了。 小米如此介绍saly:“saly,我的高中同学,好朋友。女,芳龄21岁,身高1.63米,体重92斤。相貌甜美,性格温柔。歌唱得比玉米棒还棒……” 小米如此介绍我:“我哥的老大,也是我的老大,男……心底比蜗牛还柔软。” 介绍完毕,小米嘴里蹦出一句:“saly,做我嫂子吧,我啥都不缺,就缺个好嫂子。” 我大嘴圆张,saly杏眼圆睁。有这么当媒婆的吗,不分青红皂白突然袭击,吓掉人家的魂咋办! saly长得漂亮,气质比玉米棒还棒。我开始追求saly了。恋情刚进展到拉手阶段,小米忽然跳出来喊:“不行,万万不行,赶紧悬崖勒马。” 我茫然。 小米摆事实,讲道理:“据可靠情报,追求saly的大款富豪不少,saly不止一次接受他们数额惊人的小费了……”小米的思想工作做得很细致,“saly在校时千真万确是清纯如水,目前人也不坏,可娱乐场是个大染缸。saly现在大大方方随随便便接受豪们款们数百数千元的小费,往后诱惑节节看涨,她十有也拒绝不了……要知道,豪们款们都不是蠢货,才不干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事呢。” 我好一阵思前想后,又在小米的亲自带领下,偷偷摸摸去实地考察。果真见到saly笑吟吟地与豪们款们周旋,来者不拒地接受小费,我心酸酸然,撤退了。 小米安慰我,天涯哪个破角落没芳草哟,你等着,赶明儿我就给你弄个更上一层楼来。 果不其然,日历才翻过3页,周六,小米一如既往地跑来我家白吃白喝,顺便领个美女来了。 小米隆重推出阿静:“刚来我们公司的大学生,漂亮吧?人家刚来公司就给德国鬼子当秘书呢,四肢不够发达,头脑却好灵活。怎么样,当我嫂子绰绰有余吧?” 阿静的脸涨得红似火,挥起小拳头追着小米揍。两只小燕子在屋子里乱飞,飞呀飞,碰翻了我书桌上的一尊汉白玉鲁迅像。鲁迅落地,顷刻间少了只耳朵。阿静刹车,小脸急慌慌,小嘴一张,吐出一截小舌头。 我看呆了。别有一番滋味的美啊!小脸蛋,小嘴巴,小舌头。袖珍型的美女! 我又飞快地喜欢上了阿静。《诗经》里是这样宣扬古典爱情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真是君子,一看到窈窕淑女,心里就洪湖水浪打浪,喜欢得不得了,立刻扬起风帆,奋起直追。 我对小米严重警告过n次,明明白白告诉她,谈恋爱是两个人的演出,拜托她不要像个国民党特务一样总跟在我和阿静后头。小米无视我的抗议。背地里,小米言辞铿锵:“老大,你要清楚,我不是热心当电灯泡,而是在为你的爱情把关。我可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责任心特别强的媒婆。” 小米的责任心果真强。我与阿静交往刚一个月零七天,小米就跳出来替我踩刹车了。 小米说:“老大,你做个试验吧,下次和阿静出去逛街和吃喝玩乐,你别急着掏钱……” 我听不懂。 小米骂我笨,说:“笨到天花板了!我跟踪追击你们这么久,得出一个斩钉截铁的结论:阿静是个铁公鸡,不对,是铁母鸡。谈恋爱是两个人的集体行动嘛,干吗她永远不掏一分钱,而且吃喝玩乐购东买西,都等着你掏腰包……”小米总结道,“别看阿静年龄小,人也长得乖巧,很可能她是表面上与你恋爱,其实是骗吃骗喝骗甜头。” 我生气了,吼小米:“我非韩信,你何苦急着当萧何!次次都成也是你,败也是你!” 小米看我发脾气,不恼,还在兴致勃勃地出馊主意:“老大,赶明儿你喊阿静去逛商场吧,她绝对会相中至少两样东西,然后等你去付款,你不付款试试,看她还理你不。” 我深信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可小米的话钻到脑子里,折腾得我当晚辗转反侧。我决定使出小米教的撒手锏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爱你,以我独有的方式(2) 我爱你,以我独有的方式(2) 果然,阿静看中一个新款的手机,等着我付款,我没让她如愿后,阿静当场变了脸色。这次约会,阿静始终赠送我冷冰冰的脸蛋。隔一周,阿静要我陪她去买飞机票,当飞机票亮到她手上,牢记小米交代的我硬是狠着心无动于衷,原本等着我付款的阿静没奈何地亲自掏了钱。 形势飞流直下三千尺。小米打电话来,向我传达我“失恋”的消息:“阿静要我转告你,她觉得和你性格不合,很难走到一起……” 小米对我的失恋表示深切慰问,请我到“巴蜀风”饱餐了一顿。碰杯时,小米劲头十足:“老大,你放心,我手上的牌多的是,再介绍一个,说不准就是张王牌。” 我求饶了:“妹子,求求你了。你千万别再折腾我了,我被你折腾得严重丧失信心了。” 小米不依,求我:“老大啊,哥啊,亲爱的哥啊,给妹子最后一次面子,好不好?” 我给了小米最后一次面子,与婷见面了。这次,太阳出来红艳艳,破天荒成功了。 我与婷开始紧锣密鼓准备婚礼了。照婚纱照那天,小米负责拎裙摆,嘴巴也没闲着,絮絮叨叨给我算总账:“媒婆的功劳大大的,我也不贪心。两双百丽鞋子,两筒安利蛋白粉。前者是安慰我的脚,我一再给老大你跑腿保媒,双脚早抗议了;后者是慰问我的嘴,当红娘不容易哦,口水流失太多,口水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bcde啊,要补充一下才成。” 婷对小米多次为我保媒未遂并不知情。听小米吐出“一再”二字,立刻咬住不放了,软硬兼施,要小米替我忆苦思甜,抖出我的惨痛“罗曼史”。 或许是为了表功,小米和盘托出了我的老底。身世清白的我懒得阻止小米满嘴跑火车,添油加醋胡说八道。婷却渐渐露出奇怪的表情,忽然捉住小米的胳膊,问:“小米,其实,你很爱老大是吧?” 小米张口结舌,耳朵根儿转瞬就像煮熟的虾米,红上红。 到底是女人心,一针见血,只一把,就揪住了小米肚子里翻来覆去的几只“小蛔虫”。 小米很镇定,深呼吸三下,不看我,不看婷,张嘴就坦白:“是啊,我一直爱老大。老大第一次到我家找我哥玩,我就喜欢上老大了。” 婷的脸惨白,轻轻问:“那你干吗不想着自己嫁他,却不辞辛苦忙着给他介绍女朋友?” 小米脑袋一扬,又恢复常态了:“嗨,人贵有自知之明嘛。”小米掰着修长白皙的手指说,“我这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贪吃贪玩,不爱劳动,刁蛮无礼,喜怒无常……我爱老大,可百分百没法给他带来幸福,只能给他的生活添乱。嘿嘿,所以,还不如给他身边安插个好老婆。瞧,多好!省心,放心,安心……” 发表完长篇大论,小米的声音陡然低了8度,轻轻地,如耳语:“要知道,每个人爱人的方式是不同的。爱一个人,不一定非得占有他。帮助他幸福,看着他幸福,就够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偷来的幸福 偷来的幸福 文_野玫瑰 一个忠实的伙伴,在13岁时死了父亲,为了生计,他不得不离开多年来熟悉的土地和我们,忐忑不安地投奔远在新疆的大哥。临行,他问我:“你说,我是去还是不去?如果你说不,我就不去。”我沉浸在一起背着书包在雨中仓皇赶路的回忆里。他是那样憨厚,那样能吃亏,其他同学笑他的时候,他总是低头腼腆地笑着继续走。一个冬天,他义务替我端饭盆的手长满了冻疮,他也不会拒绝我塞过去的书包,然后默默地看我轻快地跑远。没有了他,谁给我端碗提书包呢?可是我坚决地说:“你走吧,因为你在这里已经没有家了。”他伤心地哭了,我仍没有挽留。从此,我默默地走在远远的上学路上,学会了孤单。可是在对他的怀念中,我感到了希望和幸福。我总是渴望他能找到足够多的钱,希望他长得比我的老师还高,娶个比我更可爱的女孩,过上比替我背书包的时代更快乐的日子。在这样日复一日的祈祷中,我长大了。 师范时,我喜欢上自己的数学老师。每天坐在靠窗的位置悄悄地向校门口张望,满怀期待地想着他走下校车的样子。他总是从容地,带着深思的表情,一进教室就轻轻掩上门,开始他的讲课。这时,快乐就从我的心里蹦出来。车门开了,我在人堆里到处搜索他的影子,他的衣服总是不好辨认的灰色,但我坚决地相信,他使灰色具有一种深邃的气质。直到看清他所在的地方,就数着再等多少秒钟,他就该从教室门前一晃而过。为了得到这种奖赏和心灵的安静,我必须在同学们众目睽睽之下,强压住内心的胆怯和恐惧,跑到教室门跟前将关着的门拉开一点点,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握紧汗湿的双手。只有这样,我才能安然地度过那一天。 我的数学成绩从五十几上升到九十几,但我还是担心自己不够优秀到能够引起他的注意。于是不管我夜里看小说看得有多晚,上数学课我都会精神百倍,我宁愿让同桌的好友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上一阵,也决不让老师看到我打瞌睡的狼狈相。每当我听到有同学说他对我们不够关心的时候,我会淡淡地说“他的家很远”,每当有人说他讲课的语调太平淡时,我就会想起他引用诗词来讲数学是多么富有创意,而他的平静之下又隐藏了多么含蓄的精彩!到毕业离校的那天,再次看到他从教室门前走过时,我的心充满了悲伤,我是多想走过去跟他说声再见,多想握一下他的手啊!可是我没有,因为我听说他结婚了。但这遗憾,多年来给了我无数甜蜜的回忆。他和他的妻子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怎么会知道我在为他们的幸福而窃喜?也因为这样,我才能骄傲地、心怀坦荡地走在有他的任何一个地方。 我离开了师范,去了另一个城市。他使我轻视身边所有的男孩子,所以在大学里,我用书籍和闲逛以及写作来对付孤独。可是我遇到了一个同样孤独的人,他的方式是同样的清高、低调,甚至冷幽默。我欣赏他,对他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伤感,可是我又为他随便地谈恋爱感到可鄙。我总是想拯救他的“玩世不恭”,激发他的执著。可是我害怕付出代价,害怕承担后果,其实我没有把握。下了晚自习,当我围着操场跑步的时候,看见他正坐在边上的草丛里和女朋友谈恋爱,我简直烦恼透了,可是我固执地在操场上跑着,就要让他看见我在转悠!我什么球也不懂,但是任何球赛我都要放下书本去操场,我想观察他!得找到最光明磊落的理由!可是当他坐在我的旁边上课的时候,他和我说话的时候,我什么话也找不着,所以我一句也不说。直到有一天,我不得不确定自己对他有“不正常”的想法之后,我彻底停止了和他的交流。坐在他身旁心惊胆战,在深夜里不停辗转,星期天四处游荡,江边上寂寞徜徉。见到他们,我就跑去图书馆。 就这样,开满樱花的季节过去了,毕业的七月残酷地到来,我还是满腹心事。吉他没有学会,我只会唱“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剧烈的钟声敲响着“毕业,毕业”,我狠狠地唱着《光辉岁月》,又是一次令人难过的离别。毕业晚宴那晚,我喝了有生以来最多的酒,却清醒得眼泪也不敢流。那么多人哭了,我没有资格,满街的黎明铺满了不合季节的落叶,我与它们一起成了不为人知的过去。 几年以后,我们再次在这个城市里见了面,我结婚了,他们还在谈恋爱,看来他不需要拯救,已经很执著。从前都是我错了,幸亏……呵呵,我们都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有些幸福,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的。离它越近,它越走远。你可以悄悄偷一些,放在属于自己的心里,谁也无法改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把妈妈画在画里 把妈妈画在画里 文_[美]苏?芒克?基德 编译_飞鸢 “妈——妈!快来!”10岁的安在后门口叫我。 又怎么了?两个孩子吵吵闹闹一整天了,闹得我不得安生。现在,我刚在平素最喜欢的椅子里坐了一小会儿,享受难得的安静时刻,她就又在外面喊我了。 学校的暑假刚放了一个星期。孩子们在家,像两匹脱缰的野马似的乱冲乱撞。他们跳上床;在房子里追着狗到处乱跑;踢翻垃圾桶;把饮料洒在地上;为由谁掌握电视遥控器而争吵不休;抱怨没有什么好玩的——都是暑假惹的祸。 今天早晨,当我浇万寿菊的时候,他们用花园的软水管将对方的衣服浇得湿透。湿漉漉的网球鞋,滴水的衣服——太不像话了。“回房间去!”我大吼一声。 每天就是这样过来的——整整一个星期都是这样。我现在肯定是一脸的苦相了。我每天都要让孩子们在我面前罚站好几次,就他们的行为将他们训斥一通,但一点用处也没有。 “妈妈,过来看!”安的声音又一次打破了宁静。她悄悄地走过来,屏息静气地站在我的椅子旁:“外面有一只花栗鼠。” 我看着她。一只花栗鼠?“我在看书。”我解释道。 “可是妈妈……” “现在不行。”我绞尽脑汁想找点事给她做,好让她不闲着。然后我想起来了,“你的主日学校(sunday school,基督教教会在星期日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不是布置作业了吗?你为什么不去做作业呢?”我问。她上个星期天回家来的时候,说老师让她们制作一个带插图的小册子,是写爱某个人的4个方法的,可以写老师、父母、邻居,或者朋友——她可以自由选择。 “好吧。”她说。但她的声音轻得让我几乎听不见。 傍晚时分,我去看她。我悄悄地向安的房间里张望。她说她刚写完作业。“我能看看吗?”我问。她用手指绞着一绺褐色的头发。“给我看看吧。”我催促道。她还在犹豫,然后,她大方地将小册子扔到我手里。 《爱孩子的4个方法》,作者安?基德。我将题目读了两遍,我立刻就明白了,这篇作文是写给我看的。我想跟她说她要写的是她爱某人的方法,而不是我爱某人的方法,但我保持了沉默。她觉得非常需要爱吗?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翻到第一页。我觉得心里有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 “和你的孩子一起去看花栗鼠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她写道。下面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微笑着的妈妈和一个小女孩躲在一棵树的后面看一只花栗鼠。我看着那幅画,第一次意识到自从暑假开始以来,我对待孩子们的态度就好像他们是打扰者而不是我想与之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成员一样。她画里的归属感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我抬起头来看安,但她已经悄悄地溜出了房间。 我翻到第二页。“当孩子们把家里搞得一团糟时,给他们一些拥抱。”我微笑着看一个妈妈和一个孩子相互拥抱的素描画。这个星期,拥抱是很少有的,尤其是当孩子们“把家里搞得一团糟”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今天早晨我恼火地将他们赶回自己房间的事情,我想,也许,他们将家中搞得一团糟的时候正是我应该拥抱他们告诉他们我爱他们的时候。 第三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给孩子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看着她的蜡笔画,想着我这个星期对他们进行的说教,以及当孩子们站在那儿一个字也说不出的时候,我兀自在那儿滔滔不绝地发牢骚。我问自己,难道孩子们不应该因为父母长期忽略他们的想法和感受而和我们做斗争吗? 后面还有一页。“多笑。”她写道。我不知道安是否在指她和弟弟今天早晨在花园里用水管浇水的闹剧。笑声能缓解紧张的压力,让我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并让我明白那毕竟只是一些水而已吗? 我合上她的小册子。是的,孩子们这个星期很难相处。但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大量的没有与孩子们分享的时间,没有含爱在里面的纪律,没有被听进去的说教,我甚至丢掉了自己的幽默感!我觉得我要努力改变的不仅仅是孩子们的行为,还有我自己的。正是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在他们抱怨、打水仗、哭诉和打扰的时刻显示出爱,也许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 安咬着嘴唇慢慢地走进房间,她看着仍然拿在我手里的小册子。我给了她一个拥抱,并对她眨了眨眼睛。 第二天,我正在厨房里收拾东西,突然透过窗户看见安的花栗鼠正在后院的一棵橡树下面。我冲到她的房间里,看到她正在将画笔蘸进红色的蛋彩画颜料里。“快来!”我叫道,“那只花栗鼠又来了。” 她急忙转过身来,不小心将颜料打翻了。当颜料顺着她的书桌四处流淌的时候,她伸手去扶颜料瓶子,她宽松的上衣袖子在那些红色颜料里拖着。 那一瞬间,我忘了花栗鼠。我又被这些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惹人生气的小事情弄得心烦意乱。但我立刻就想起了安的那4个爱孩子的方法,我笑了。是的,毕竟,这只是颜料而已,何况,外面还有一个正等着我们去捕捉以及能让一个小女孩芳心大悦的瞬间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被蜗牛牵着手散步 被蜗牛牵着手散步 文_六六 傍晚,我与老公儿子出门,享受温馨三口之家的周末生活。 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是不可能有计划的。每当我决定带着儿子出门的时候,事先都与约好的朋友说:“我一会儿带孩子去你那里,可能两个小时或三个小时之内到。如果过晚上8点还没到,就不去了。” 儿子1岁时就会说一个时间——8点。8点一到,他就要睡觉了。爷爷在他小时候就跟他说,8点了,宝宝要睡觉了。于是,他就学会了说8点。当然,现在还是他的小时候。 他把他会说的词运用到极致,让你感叹人类的智慧其实在萌芽的时候就已经很发达了,倒是越老越抽抽。某日,儿子在中午的时候突然对我说了一句,“8点”。我笑他,说,才11点呢!他坚持连说了好几句“8点”。我坚持纠正他11点,并借此想教他点新东西。几句争论之后,我发现儿子已经睡迷糊了。于是我才明白,他想说的是“8点”后面的那句——宝宝要睡觉了。 我给朋友打电话说要过去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已收拾停当,整装待发了。刚把宝宝放到推车上,他扭着身子,嘴里喊:“卟……”我一听,坏事儿了,赶紧抱下来解尿布,果然已经拉出来了,擦屁屁洗屁屁换尿布。折腾停当后再要出门,就见站在地上的儿子拍着一副委屈的表情,不停暗示着什么,闻着空气中似有散之不去的异味儿,再解开尿布一看,天哪!刚才没拉净!再脱衣服,这次吸取教训,把他一把。他又挣脱着喊:“没的……”又是洗,换尿布。一应折腾完,儿子指指嘴。 也是,拉完了就该饿了——喂饭。 真正出门的时候距刚才打电话已两个钟头。还早,才下午4点。 路上一家人唱着歌聊着天,跟宝宝对话,把他会说的全部复习一遍。“宝宝到上海去看谁呀?”“阿布阿呆。” “宝宝怎么去呀?”“呜……踏踏踏踏。” “你高级,俺低级,这话是谁说的呀?”“阿呆呆。” “谁是陈偶得呀?”“我。” 一路走去,儿子手脚不闲,口里答着话,眼也不够用,四处乱看并且对细枝末节惊叹不已。他会倚仗身矮的优势,突然喊一句“花”。我顺着他的手指,会在不起眼的旮旯里找到半朵残花,并与他一起惊叹。他若两手乱扇,我就会四处寻找蝴蝶。他学鸟飞和蝴蝶飞,手动的形态是不同的。这种区别,只有孩子才分得出来。如果让你表演飞,你可以表演出蜜蜂蝴蝶蜻蜓小鸟老鹰的各种不同的翅膀吗?你肯定不行,但孩子行。 与儿子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觉得原来身边竟有这么多值得赞叹的生命,花花草草各具形态,这样不急不躁地赶路,让你觉得如吸氧般放松。 我看见路边有一只大蜗牛,高兴地拾起来给儿子看。儿子瞪着眼睛仔细看,看完学蜗牛蜷回壳里的样子缩脖子。我笑了,摸摸他天真无邪的脸,再把蜗牛放到路边。我说:“蜗牛走得太慢了,我送他一程。” 老公摇头说:“也许你是好心办坏事。人家说不定就是沿这条路爬过去赶着见女朋友,辛苦爬这么久,又被你送回来并因此而失恋。” 我也一缩头。很多事情,急不得,就得按它的规律走。拔苗助长行不通,欲速则不达。很多道理,你听说过,却只会在带孩子的时候才能体会其中的含义。 都快到朋友家了,才发现儿子脚上的鞋又掉了一只,不知遗失在哪里,只好折返去找。刚才慢腾腾走的路又白走。若是与老公一起这么做无用功,我早就大发雷霆了,与儿子一起则不会。无论你沿同样的路走多少遍,他都跟见初恋情人似的兴奋激动,总有新发现,总有亮点。 找到鞋子,再去朋友的家,太阳正一点点落下山去,天色渐暗。 我从正午准备出门,到日落抵达目的地,其实不过是只需15分钟的路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贝多芬肖像画(1) 贝多芬肖像画(1) 文_肖复兴 这是亚当?李斯特最后一次走进自己的老屋,他已经把该卖的东西都变卖光了。今天,他就要带着儿子弗朗茨?李斯特离开他祖辈几代人居住的这个叫做莱丁的小村子,到维也纳去了。屋里四壁如洗,除了地上散落着的一些破烂,所有的家具,包括家里最值钱的那架钢琴,都卖掉了,他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小李斯特站在门外等着父亲,身边停着一辆马车,上面装着简单的家当。母亲正坐在车上淌着眼泪,止不住地哭泣着。她当然知道,亚当的这个破釜沉舟的决定是为了孩子,但是,就这样说走就走,离开老家了,心里总有些伤心和隐隐的担忧。 小李斯特茫然地望着母亲,又不住地回过头望望老屋,父亲还不出来!他自己也不清楚,父亲这个果断得让母亲格外伤心的决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迎接他的又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这一天,小李斯特还不到10岁。 小李斯特刚刚落生的时候,是个多病而虚弱的孩子,母亲常常到教堂里替儿子祷告。作为母亲,心里想的是,没灾没病就是福。但是,村里的人却不这样想,他们对亚当说:“你的孩子和别的农家孩子长得可不一样,他命中注定是不属于这里的,他早晚会离开咱们莱丁村!”这话,妻子不相信,但亚当当了真,因为在他弹奏钢琴的时候,妻子不爱听,小李斯特却眯缝着眼睛听得入神。那时,他才多大呀,踮着脚还够不着琴键呢,钢琴上肯定有神灵在悄悄地牵动着儿子的魂儿。或许,儿子真的像是村里人说的那样不同凡响,他兴许能够实现自己一直惦记着的音乐梦想呢。亚当曾经读过一年大学,而且在一个宫廷小乐队里当过中提琴手,本来实现音乐梦想是指日可待的,就是因为穷,他只好退学回到了莱丁村,给一个贵族当了账房先生。 亚当几次提出搬家离开莱丁,妻子都坚决反对,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但这个念头却像蛇一样,总钻出来咬着他的心。一直到小李斯特6岁那年,亚当在自己的那架钢琴上弹奏c大调协奏曲时,发现小李斯特一直趴在钢琴旁听得入神。晚饭的时候,儿子竟然情不自禁地哼起这首协奏曲的旋律。这让亚当非常吃惊,他认定儿子身上一定有着自己的遗传,音乐的细胞从自己的血液里流淌到儿子的身上。这个发现让他有些吃惊,他决心教儿子弹琴。 虽然,他一直非常穷,但结婚的时候,他还是咬牙买下了这架钢琴,只有他自己清楚,这架钢琴中藏着自己从未泯灭的梦想啊!现在,他忽然看清楚了,这个梦想要由他的儿子小李斯特来帮他实现了。仅仅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儿子的进步快得让他难以置信。去年秋天,也就是小李斯特刚刚9岁的时候,他在肖普朗城里举办了一场钢琴音乐会,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亚当知道,他已经教不了儿子了,他必须给儿子找一个老师,否则,会耽误儿子的前程。不管妻子怎么哭,怎么闹,他坚定了要离开家乡去维也纳的决心。 小李斯特看着母亲一直不停地哭,等得实在有些急了,他跑进屋里,叫道:“爸爸,快点走吧!” 可是,父亲只给了他一个背影,并没有应声。 他看见父亲正望着墙上的一幅画像发呆。那是一幅贝多芬的肖像画,它一直贴在钢琴上方的墙上。小李斯特从小就看见它,他太熟悉这幅画了,他听父亲说过,这幅肖像画是父亲买那架钢琴时一起请回家的。日子有些久了,画像已经破旧不堪,贝多芬的脸上落满了尘土,显得有些苍老。 忽然,他看见父亲踮起脚尖,把这幅画像摘了下来,回过头递在小李斯特的手里,叫着他的小名说:“芨芨,替我把它收好,让贝多芬保佑咱们。如果这次去维也纳能够见到贝多芬,拜他为师就好了!” 说出这些话,亚当知道只是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而已。那时候,贝多芬确实居住在维也纳,但因为身体状况极差,加上双耳失聪,基本已经不怎么露面,更不要说教人弹钢琴了。 在妻子一路不停的啜泣和埋怨中,亚当义无反顾地带着儿子离开家乡。好在莱丁村在匈牙利的西部边境,紧靠着奥地利,不算太费劲,他们来到了维也纳。 亚当找了一份零工,全家勉强糊口。妻子实在忍受不了这样动荡的生活,尽管亚当一再劝说,她还是回家乡莱丁去了。妻子走的那一天,亚当对小李斯特说:“芨芨,别怕,有我呢,我们得坚持下去!说什么也得坚持下去!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坚持下去的!你懂吗?” 就这样在维也纳闯荡了大约半年之后,小李斯特终于在父亲的带领下,叩响了车尔尼先生的家门。车尔尼是贝多芬的学生。这是亚当计划好的,无法带儿子拜贝多芬为师,就一定得找贝多芬的学生当老师。他认定了名师才能出高徒。 车尔尼当时在维也纳乃至全欧洲,都是最好的钢琴教师之一,来他这里求学拜师的人很多。虽然叩响了他的家门,但亚当心里知道他们还是命运未卜。车尔尼打开了房门,他的眼睛在镜片后面闪烁着冷漠的光,让亚当的心里哆嗦了一下。他刚要张嘴,车尔尼先开口下了逐客令:“对不起,我没有时间,不再招收新学生了!” 小李斯特感到异常尴尬,只听父亲一再央求:“我们是从匈牙利来的,是专门来的,您哪怕只是先听听我们的小芨芨弹奏一曲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贝多芬肖像画(2) 贝多芬肖像画(2) 车尔尼根本没听亚当的诉说,转身离开门廊走进了客厅,小李斯特看见父亲像影子一样紧紧地跟在车尔尼身后。车尔尼回过头发现亚当还没走,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趁着他还没有发作,亚当赶紧说:“请您允许我们的芨芨弹一支小曲吧,没准儿您就会喜欢并收下这个学生的。您一定不会后悔这个选择的。” 车尔尼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不过,他还是把心中的火气压了下去,他指着客厅里一架打开盖子的钢琴,有些不耐烦地说:“那好吧,就弹奏一小段。” 亚当赶紧回身向还站在大门口的小李斯特挥挥手。小李斯特跑进了客厅,一坐在钢琴前的矮凳上。亚当紧跟着走到钢琴旁边,轻声地嘱咐道:“快,给老师弹奏一段你拿手的。” 车尔尼走了过来,从钢琴架上拿起一本乐谱,随手翻开一页,对小李斯特说:“视谱弹奏。” 这对于小李斯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他照着乐谱飞快地弹奏起来。刚刚弹了一会儿,车尔尼让他停下,对他说了句:“弹得到处都是毛病。”而在此之前,小李斯特听到的都是赞扬。他像条挨了打的小狗一样,耷拉下脑袋,无所适从地站在那里。 “谁是这孩子的老师?”车尔尼问亚当。 “是我。”亚当回答。他红着脸,像是一个犯错的孩子。 那一刻,小李斯特和亚当都觉得没希望了。他们垂头丧气地走出门外,却没想到背后传来这样的声音:“明天早晨来上第一次课。”他们回头一看,车尔尼先生竟然把他们送到了门外。 李斯特父子俩都没有料到,车尔尼是那样喜欢小李斯特节奏混乱、毫无和声知识却是那样不羁的天才释放的演奏。 一年多之后,车尔尼对亚当说:“亚当先生,你的芨芨真的非常出色,简直就是个天才!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了。他已经长成一棵树了,可以开他的钢琴独奏音乐会了!” 这一年年底,在车尔尼等人的帮助下,在维也纳国会音乐厅,小李斯特举办了他的钢琴独奏音乐会。亚当知道,自己含辛茹苦做的一切,得到了上苍的回应,这是小李斯特闯荡维也纳以来的第一场音乐会。 为准备这场音乐会,小李斯特常常很晚才回家,都是亚当一直陪着他。每天,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住处,父子俩都累得一头倒下就呼呼地睡着了。有一天,小李斯特还在睡梦中,忽然被一阵喃喃细语惊醒,睁开眼睛一看,父亲正跪在墙前,墙上有来到维也纳就贴上去的那幅破旧的贝多芬肖像画,父亲正对着画像嘟囔着什么,像是在祷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小李斯特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父亲身后,奇怪地问道:“爸爸,您在念叨什么呢?” 亚当告诉他:“我在对着贝多芬的画像说,要是贝多芬能来参加你的音乐会,那该多好啊!” 同样的话,他在前两天对车尔尼已经说过一遍,只是车尔尼听后没有说话。 小李斯特都不抱这种幻想,毕竟贝多芬病情很重,都不在社交场合中露面了。一厢情愿的父亲显得比自己还要天真。 小李斯特的第一场音乐会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父亲唯一的遗憾,是梦想中的贝多芬没有出席这场音乐会。 但是,亚当和小李斯特都没有料到,在4个月后举办的小李斯特的第二场音乐会中,贝多芬突然出现在音乐厅第一排的座位上。亚当和小李斯特都不会知道,是车尔尼努力说服了贝多芬拖着病重的身子来到了音乐厅。虽然贝多芬听不见琴声,但是,他能够看得见,更能够感受得到。小李斯特那细长的手指在琴键上的龙飞凤舞,那种水银泻地般的韵律,那种神采飞扬的气势,那种百鸟闹林般的声响……都在贝多芬的心里回荡着。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贝多芬第一个站起来鼓掌。他颤颤巍巍地走到台上,小李斯特站在钢琴旁望着正向自己走来的大师,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他的父亲亚当在台下更是惊呆了,禁不住热泪纵横,一个劲儿地冲身边的车尔尼先生说:“天啊,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那一刻,全场安静得出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台上,看着贝多芬走到小李斯特的身边,一把将他揽进怀中,在小李斯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这时候,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4年之后,1827年3月26日,贝多芬逝世。 同年8月28日,小李斯特的父亲亚当?李斯特逝世。那一年,小李斯特刚满16岁。那天早晨,他以为父亲还会和往常一样,只不过是太累了,一会儿就会醒过来,又像往常一样精神焕发,然后像一只大鸟,用他结实的翅膀驮着自己四处飞翔,走南闯北。但是,这一次,父亲再也起不来了。父亲还不满50岁,小李斯特知道,父亲是为自己活活累死的。 父亲葬在巴黎郊外布洛涅的圣达姆扬公墓。下葬的时候,小李斯特把那幅贝多芬的肖像画放在了父亲身旁。随着棺椁深深地埋进土里,小李斯特的心也在沉沉地坠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如果可以这样爱你 如果可以这样爱你 文_丁立梅 母亲坐在黄昏的阳台上,她的身影湮在一层夕照的金粉里。母亲在给我叠晾干的衣裳。她是来我这里看病的,看手。她那双操劳一生的手,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现已严重变形。 我站在她身后看她,听到她间或叹一口气。母亲在叹什么呢?我不得而知。待她发现我在她身后,她的脸上,立即现出谦卑的笑,梅啊,我有没有耽搁你做事? 自从来城里,母亲一直表现得惶恐不安,她觉得她给我添麻烦了。她处处小心着,生怕碰坏什么似的,对我家里的一切,她都心存了敬意,轻拿轻放,能不碰的,尽量不碰。我屡次跟她说,没关系的,这是你女儿家,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母亲只是笑笑。 那日,母亲帮我收拾房间,无意中碰翻一只水晶花瓶。我回家时,母亲正守着一堆碎片独自垂泪,她自责地说,我老得不中用了,连打扫房间的事都做不好。我突然想起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打碎了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一只暖水瓶。我并不知害怕,告诉母亲,是风吹倒的。母亲把我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看我伤了没有,而后揪我的鼻子,说,还哄妈妈,哪里是风,是你这个小淘气。我笑了,母亲也笑了。现在,我真的想让母亲这样告诉我,哦,是风吹倒的。然后我就搂住她说,哪里是风,原来是妈妈这个小淘气。母亲却没有,尽管我一再安慰她,她还是为此自责了好些天。 送母亲去医院,排队等着看专家门诊。母亲显得很不安,不时问我一句,你要不要去上班?我告诉她,我请了假。母亲愈发不安了,说,你这么忙,我哪能耽搁你?我轻轻拥了母亲,说,没关系的。母亲并不因此得到安慰,还是很不安,仿佛欠着我什么。 轮到母亲看病了,母亲反复问医生的一句话是她的手会不会废掉。医生严肃地说,说不准啊!母亲就有些凄然,她望着她的那双手,喃喃自语,怎么办呢?出了医院,母亲跟我叹着气说,梅啊,妈妈的手废了,怕是以后不能再给你种瓜吃了。我从小就喜欢吃地里长的瓜啊果的,母亲每年都会给我种许多。我无语。我真想母亲伸出手来,这样对我说,啊,妈妈病了,梅给我买好吃的。我小时候病了,就是这样伸着手撒娇的。我说,妈妈,梅病了,梅要吃好吃的。母亲就想尽办法给我做好吃的。有一次,母亲甚至卖了她珍爱的银耳环,给我买我想吃的鸭梨。 带母亲上街,给母亲买这个,她摇摇头,说不要;给母亲买那个,她又摇摇头,说不要。母亲是怕我花钱。我硬是给她买了一套衣服,母亲宝贝似的捧着,感激地问,要很多钱吧?我想起小时候,我看中什么,总闹着要母亲给我买,从不曾考虑过母亲是否有钱。我要得那么心安理得,母亲现在却把我的给予,当做恩赐。 街边一家商场在搞促销,搭了台子又唱又跳的,我站着看了会儿,一回头,不见了母亲。我慌了,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如果离开我,她将怎样的惶恐?我不住地叫着妈,却见母亲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梧桐树下,正东张西望着。看见我,她一脸惭愧,说,妈妈眼神不好,怎么就找不到你了,你不会怪妈妈吧?突然有泪想落,多年前的场景,一下子晃到眼前:那时我不过四五岁,跟母亲上街,因为贪玩,跑丢了。当满头大汗的母亲找到我时,我扑到她怀里委屈地大哭。母亲搂着我,不住地说,妈不好,妈不好。而现在,我的母亲,当我把她“丢”了后,她没有一丁点儿委屈,有的,依然是自责。 我上前牵了母亲的手,像多年前她牵着我的手一样。我不会再松开母亲的手。街上如潮的人群里,我们只是一对很寻常的母女。如果可以这样爱你,妈妈,让我做一回母亲,你做女儿,让我的付出天经地义,而你,可以坦然地接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舍得爱一个人(1) 只舍得爱一个人(1) 文_海宁 一 在她的有生之年,我一直没有喜欢过她,她也不曾喜欢过我。虽然她是我的外婆,可是她不爱我,相反,始终对我有一些怨恨。与生俱来的那种怨恨。 记忆中,小时候,她一直叫我小讨债鬼,总是冲我发脾气,看我很不顺眼的样子。因为她板着脸的样子很凶,私下里,我就叫她地主婆,为此我一直被妈训,还被打过几次。可我不改,背后还是叫,当面也从来不叫她外婆。而她,也一直叫我讨债鬼。 可是我们谁都没有办法脱离谁,她就妈这一个孩子,我就妈这一个妈,我们只能住在同一个家里,隔着50年的光阴相互敌视。从我年幼到我长大,从她是个五十几岁的妇人,到她渐渐老去。我们,几乎没有和睦过。 她对我的怨恨自我出生时就开始了。妈生我时难产,差点把命搭上。也许因为出生时的不顺,我小时候身体一直不好,动辄会生病,睡觉也是日夜颠倒,晚上不停地哭闹。妈说,两岁前,几乎要整晚抱着我睡。因此妈在我出生后飞快地憔悴和消瘦下去,以前为人女儿时娇滴滴的模样荡然无存,这让外婆很恼火,自然罪责就落在了我身上,待我非常不好。为此,妈有时候也和她争执,但她总是有道理的,会说,小孩子就是不能惯,你越惯她她越不成样子。说的时候,愤愤的。 妈自然不能跟她顶撞,但也是有意见的。妈有次跟爸说,妈也是最会惯孩子的人,怎么到了外孙这里,就厉害起来了呢? 但她是妈的妈,妈的意见也只能私下里提。她依然如故,虽然照顾我的起居,却容不下我有一点任性。有时候,对我非常苛刻。 二 我小时候身体不是太好,爱吃肉,但不吃一点肥肉。每次吃饭,妈会把所有的瘦肉都挑出来放在我的碗里。每当这时候,她就会愤愤地盯着我的碗看。好几次,她都气呼呼地又将我碗里的瘦肉夹出去,放到妈的碗里,说,你小时候也不吃肥肉。小孩子以后有的是时间吃肉,不能惯着她。 妈哭笑不得,我却老大不高兴。想,她真是对我一点也不好。以后,妈就偷偷地给我留出好吃的东西来,等她睡了,端到我的屋里去。 那时她就已经有些老了,睡觉会比我们都早。我心里一直不高兴,觉得她住在我们家,是个外人,很多余,却又没有办法。谁让她是妈的妈,连妈拿她都没有办法。 我的记忆里,除了每天做一些简单的家务,除了看着我时会生气,她最爱做的一件事,是织毛衣、毛裤、手套、围巾、袜子……什么都织。从冬到夏,一天到晚不停地织。但所有的东西,都是给妈的。她连一双袜子都没有给我织过。有时候,妈不让她织,她不听。妈说,要不你也给小嘉织两件毛衣吧。 小嘉是我的名字。 她会猛地把手里的东西往怀里拉一下,好像怕我抢跑一样,说,我不给她织。你给她买那么多衣服,又舍不得给自己买,我不给你织,你连件新毛衣都穿不上。 妈又是哭笑不得,也自然拗不过她,妈好像从来就没有拗过她,索性由她去了。 多年后,她离开,我和妈收拾她的东西,在她卧室的箱子里,找出了9件毛衣,3条毛裤,4条围巾。都是给妈的,没有我的,没有爸的,没有其他任何人的。 但那时,她也会给我洗衣服,会把我的脏衣服抢过来,一边洗一边训我,都这么大的丫头了,衣服还要你妈洗,真是!说的时候,恨不能把我和我的衣服一齐扔出去。 三 慢慢地,妈只好趁她午休时做一些事情,她不管看妈做什么,总是要抢的。如果妈的辛苦是为了我,她也肯定要发脾气。有次妈在厨房里炒菜,被烟呛得直咳嗽,她听到,指着我说,都13岁了连饭都不会做,真不知道你妈养你那么大做什么? 我不搭理她,心里怨怨地叫她地主婆。 妈刚巧听到她的话,把炒好的菜放到桌上说,妈,小嘉还小,我出嫁的时候,你还没让我进过厨房呢。 她一时无话可说,却还是生气,半晌,说,那不一样。 妈笑笑,不再跟她说这个问题,给我使个眼色,我跑进厨房帮妈拿碗筷,她的脸色才好看了一些。反正记忆中,我只要给妈添了什么麻烦,她必定是要狠狠斥责我一番的。 读中学的时候,有次同学过生日,我回来得晚了,又忘记提前跟家里打招呼,把妈急坏了。偏那天妈身体不好,发烧,拖着病中的身体四下找我,等我自己回了家,妈差点累得昏倒。看妈那个样子,她一把将我扯过来,劈头就是一巴掌。 我一下被打蒙了,从出生长到15岁,妈从来没有打过我。我都比妈高了,她却一巴掌打在了我脸上。 妈也被她的举动惊住了,说,妈,怎么能打孩子! 不听话就要打,她咬牙切齿地说,看她以后还敢给你添乱子!竟敢在你生病的时候不回家,这么大了不知道对妈好,还不该打,我想打死她…… 她喋喋不休地絮叨着,竟然又来了气,还要再抬手打我。我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脸哭着跑进了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我一直哭,心里再委屈不过。不知道凭了什么,一个从来没有爱过我的人,她可以抬手就打我,这么狠。 虽然妈说了很多话,但我心里还是恨她了,更加不肯叫她外婆。当然,因为长大了,也不会再叫她地主婆,就索性什么都不叫,干脆就很少同她说话。每次不得已,会应答上一两个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只舍得爱一个人(2) 只舍得爱一个人(2) 四 上了高中,为了每天不和她面对,虽然离家只有4站路,我还是选择了住校。妈多少知道些原委,暗暗伤感,却也为难,既说服不了我,更说服不了她。她变得更老了,原本很高的个子好像低了许多,但脾气却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固执。那天看着妈为难的样子,她气哼哼地说,当然要让她住校,这样你就可以省心了。看你,才四十的人,都有白头发了,都是这个讨债鬼把你拖累的。这次,妈只剩了叹气。送我去学校,离开时,妈犹豫着说,别跟你外婆计较,她老了,有些糊涂了。 我笑笑,没说什么。我想我有什么可以跟她计较的呢?跟一个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也没有被我爱过的人。说到底,我们是生活在同一个家里的陌生人,谁也不爱谁。 高中的生活紧张忙碌,有时,我也会半个月或更久回一次家。回去也只是跟爸妈说话,也会和她说话,再简单不过的话。她看着我总是不顺眼,因为回去,妈就会忙个不停,给我做好吃的,带我买东西,还会抢着洗我带回去的脏衣服……这些,都让她不高兴。可是除了生气,她已经不能帮妈做什么了,也发不了脾气,她真的老了。 五 我读大学时,她过了70岁生日。大一寒假回来,忽然发现她老得快要让我认不出了。头发全白了,因为瘦,脸上忽然布满了深深的、沟壑一样的皱纹。在我读大学的时间里,她的身体开始一天天虚弱下去。 大四,我回到成长的城市联系了实习单位,妈就我一个孩子,就像她只有妈一个孩子,终归要选择生活在一起。 她的身体彻底不行了,肝出了问题。去检查,已经是晚期。妈把她从医院接回来,使用一些能止痛的药物,但什么都无济于事了。她无法再进食,身体更加消瘦,瘦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看着她,这么多年我对她所有的怨恨开始消散,我在长大,她在衰老,这是生命必然的过程,其实自始至终,她都没有和我对抗的力量。她所有对我的不好,因为她的苍老,都显得那么单薄而虚弱,根本不需要计较。那些天,妈因为心疼她,整夜睡不着。我开始每天都回家,陪妈在她床边坐着,尽可能让她吃点东西,可她却连水都喝不下,喝了就会吐。 我已经不再嫌弃她,和妈一起给她洗澡,收拾她换下的脏衣服。她只是一个垂暮的老人,让我同情。但也只是同情。 最后的几天,她的意识开始模糊,除了妈,好像不再认得任何人。我感觉到了死亡朝她一步步逼近,越来越近。 那晚,和妈就在她身边守着。她闭着眼睛,形容枯槁。我们开始不停地守着她,整夜地,怕她随时都会离开。后来我困极了,趴在床边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感觉有双手在抚摩我的头发,让我在并不踏实的睡眠中醒来。 额头上,是她极度瘦削的手,能清晰地感觉到骨骼。 我的心一酸,握住了那只手。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好好握过她的手,第一次握,那只手几乎没有温度和力量了。 我看着她。妈不在,可能去了洗手间。淡淡的灯光底下,只有我和她。 小嘉。她的嘴唇动了动,发出虚弱的声音。她在喊我。 我将身体靠过去,靠近她的脸。这些年,她很少喊我,即使喊,也是怨怨的,而现在,她没有力量再怨了。 外婆。我唤她,小声地。我知道这么多年,我和她真的没有彼此相爱过,可谁也改变不了,我们是亲人。 小嘉。她又喊我,手颤颤地,虚弱地抚摩我的脸,呼吸微弱。 我握紧她的手,很凉的手,我想传递一点温暖给她。 她的嘴唇还在动着,我再次靠近一点去听。听她在这个人世最后的声音。 以后,要好好……疼你妈,好好……好好照顾她,她是个可怜的孩子,你要好好疼她。别……别让她受委屈…… 我用力地点头,眼泪开始在这一刻急剧地冲出我的眼睛,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她重复着这样的话,声音一点点减弱,减弱,弱到我再也听不见。 忽然,她的手在我手中抽搐了一下,一切停止下来。 六 她走了。2006年1月26日凌晨3点,还有3天,就是除夕。 妈端着水回来时,她已经在我怀里闭上了眼睛。 妈没有哭,将水杯轻轻放下,在灯光下看她,好半天,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怕吵到她一样。然后,妈伸出手,轻轻用手指梳理她有些凌乱的头发。 妈说,小嘉,你别怨外婆,别怨她这么多年不疼你。 我摇头,妈,我不怨,外婆她…… 妈打断我,外婆她真的不疼你,妈知道,因为她这一辈子,都用来疼我了。我不是她亲生的孩子,是她从外面捡回来的,那时候,她和外公没有孩子。我4岁的时候,外公就去世了。她觉得我从小就承受了命运的不公,承受了人生的辛苦,所以,她更加倍地爱我。因为我,她从来就没舍得把她的爱再多分给任何一个人。那时候,她不喜欢你爸,怕他委屈了我。后来,她不喜欢你,因为生你的时候我难产,因为我要一直照顾你抚养你,要为你付出许多,就像她为我付出的一样,她知道做一个母亲的辛苦,所以,她心疼我,因为心疼我,所以她真的不喜欢你…… 妈,我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这个老人,直到离开的那一刻,对我,都没有丝毫的歉意,直到离开,她都不后悔这一生没有爱过我。她却在最后的时刻,还记得要我来照顾妈,不让妈受任何委屈。在她眼里,妈永远是个长不大的、需要被照顾的孩子,没有人有权利让她受任何委屈。正像妈说的,这一生,她只扮演了一个角色,那个角色叫母亲。 那么,我有什么可以怨她的呢?就算她从来不舍得爱过,我还是要完成对她的承诺,在妈的有生之年,疼爱并照顾妈,不让她受任何的委屈。 那么外婆,你可以安心地走了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娘 亲 娘亲 文_六六 以前,我很难理解,为什么古人把妈妈叫“娘亲”。现在年纪越大,明白得越多。 回国前,我给家里人准备礼物,轮到妈妈,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说大商场里的耐克鞋子正在热卖,问她穿多大的合适。妈妈干脆地回绝说:“不要买,我什么都不缺。” 昨天回家,把给大家的礼物都分发出去,唯独没有母亲的。母亲替我翻箱倒柜地找冬衣。我回来是穿着短袖空手而归的,因为心里有数,妈妈总会替我打点一切。果然,妈妈从柜子里找出n年前冬天我离开上海时丢在那里的陈年老裤,一试,大小合适。(上帝保佑!)妈妈在倒腾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每次我们走时,都把如此浩大的工程丢给老母收拾,她把每次我们遗留的袜子裤子都洗干净收拾好,等待某天我们回来正好用得上。 她还预留了几套崭新的加厚棉毛衫裤,只等我回来穿。毛衣,是她从身上现脱的羊绒衫,还带着体温。夜半,她殷勤地让我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试一遍,尽可能地让我感到温暖。 只住一夜,一大早,我又要走了,留给母亲此后几日的操劳和长久的思念,我却急着回去看儿子,一天都不肯多呆。 我不让母亲送我,天太冷,去的时候我们打车,而回来,以母亲的克勤克俭,她是一定要坐公交车的。天那么冷,又是上班高峰,我总是在折磨母亲,无论是情感还是体力。我说,别送了,我打车就行了。 在执拗上,我从没赢过。母亲说,胡说!我前两天和你爸买票的时候就探好路了,你一个人去不熟悉,找不到地方怎么办?我陪你,反正我现在有的是时间。 我的心头一酸。母亲有的是时间,而我分给她的,却只有一夜。 母亲的想法很奇怪,她永远和别人对我的期望不一样,总跟我唱反调,都唱了三十多年了。以前特反感,觉得她怎么从没跟我站在一条阵线上过啊,我每次跟她解释,感觉我们俩虽然说的是同一种语言,却南辕北辙,得强压着耐性。越是成长,我越是明白她反对的心。 我说,今年,我要添个金猪闺女,给儿子生个伴儿。这件事情显然是大好事,公婆老公无不赞同,爸爸也是高兴的,家里多子多福总是好事。可妈妈却说:“生那么多做什么?一个就算有交代了,一个不生人家要说闲话,生多了你多受罪啊!我一想到你那时候怀孕9个月,睡不下起不来,走一步喘几喘,每天焦躁不安等孩子出来的样子,我就难受。” 我自己做了母亲,才知道妈妈的心,她是见不得宝贝女儿受罪。在她眼里,凡是叫女儿受罪的人都不是好人,叫女儿受罪的事情都不喜庆。我生孩子的时候,还在产床上,护士出来通报说:“儿子,健康。”我老公忍不住说了一句:“孩子平安就好了。”妈妈顿时暴怒,瞪着老公气鼓鼓的,心想,你得了儿子了,我女儿还在生死线上没下来呢!老公赶紧解释:“六六身体一向健康,她不会有事的。”反正,我妈的心病是落下了,总觉得他不够爱我。 这我倒看得很开。不是我豁达,而是女人生完孩子,重心就变了。我不在意他爱不爱我,当然,爱最好。不爱也无妨,反正我有儿子了。再说,他说那话的心情,与我是相同的,儿子平安就好。 妈妈摸着我的脸说,你怎么面黄肌瘦的?怎么过得这么不好?上次来还唇红齿白一脸灿烂。 我说,这一向太累,又睡得少。 说真话,我离面黄肌瘦还有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要走。怎么都到达不了我期盼的那个境界。 妈妈又撅嘴,过半晌说:“一个女人,这么劳碌做什么?你真的很像你爸,不怕吃苦。” 我于是明白,为什么每次我说要给她买东西,她总是坚决拒绝。因为她一想到吃的穿的,都是我的血汗,会难过得吃不下去。我赶紧安慰她:“没关系,虽然有点累,但我心情愉快。忙完这一段,我好好补一补。大家都夸我这本书写得很好,我要继续努力。” 妈妈更不乐意了,说:“还要努什么力?不要写了,伤身体。我才不在意你是否有名有钱,你健康就好。才三十多,看着那么老,哪像以前你18岁的时候,脸光滑得像个剥了皮的煮鸡蛋……” 我永远活在妈妈记忆中最漂亮的时段。我都三十多了,皮肤要是还像去皮鸡蛋,就成妖怪了。 要上车了,检票员把妈妈拦住。我对妈妈说:“回吧!我走了。” 妈妈也冲我一挥手,却转身小跑起来,边跑边说:“我从另一个门溜进去,我到车上看你。” 离发车只有几分钟而已,另一扇门很远,我怕妈妈过来的时候大约只能看见汽车绝尘而去,吓得我把行李塞给司机,自己赶紧从里面往外迎,全然不顾司机跟在后面追着喊:“要发车了!” 两人在大门处汇合,我再三催促妈妈回家。妈妈说,不要,我看着你的车走。 离别的场景最是伤心,原本是高兴着走的,却要上演苦情戏。妈妈送我上了车,看着时刻表说:“还有两分钟,我等司机上来我就下去。”妈妈一边嘱咐我,一边不时回头看钟,最终说了一句:“时间怎么跳这么快?” 司机上车了,妈妈有些笨拙地跳下车去,司机关门急了些,差点夹到妈妈的腿。 在车离开的一刹那,望着母亲略有蹒跚的背影,我都要掉泪了。 还是娘亲。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父亲的心,都是相通的 父亲的心,都是相通的 文_张辛 吴先生是我的一个老学生、大朋友。他的儿子女儿以前跟我学汉语,现在孩子们都去美国念大学了,吴先生接过孩子们的课,跟着我学汉语。 吴先生的女儿以前跟我说起她父亲,就会鼻子皱皱,眼睛直挤,只有一句评语:“老古董。”我说不会呀,你父亲特别容易沟通,我跟他很谈得来。他女儿笑着说:“那是因为你不是他的女儿。如果你是他女儿,你就不这样想了!” 小姑娘给我举例说明其父亲作为“老古董”的表现。 首先,他不允许18岁的女儿穿吊带背心出门。新加坡终年夏季,满大街都是两根细细带子吊着刚盖住肚皮的小背心,又凉快又养眼,将女性的优美身段充分展现,吊带背心和踢踏的拖鞋是这里一道流行的风景。可吴先生就是不许。 其次,他不许女儿超过10点回家。如果女儿晚上有party,他一定负责开车送去并接回,女儿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外过夜。这个我还真不理解,我学生才四五岁,父母都允许他们在朋友家借宿。 第三,他不许女儿在高中期间谈恋爱。这个也许中国父母可以理解,但身处新加坡的我是无法理解的。因为新加坡是鼓励早婚的,孩子们在小学中学是男女分开学习,到了高中就可以合一起上课,意思是可以谈恋爱了。报纸上前一阵子还倍赞一个20岁的小妈妈读书生孩子两不误,那孩子的爸爸还一脸稚气。吴大小姐是很有分寸和眼光的女孩,在国际学校读书,高二时认识了一个日本小男生,经小姑娘一介绍,我觉得简直无可挑剔。谁知人家小男生初次上门,就被她父亲训了出去。据说吴先生跟那男孩说话跟审犯人似的,压根儿没给过笑脸。她父亲再三告诫她,女人的贞操对她一生的幸福很重要,一定要保持到结婚的那一天。(小姑娘当时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瞪着我,小声追加一句:他好像还活在18世纪!) 最后,他不许女儿嫁老外,必须嫁本国人,中国人也可以。这让他女儿很为难,就跟我抱怨说,我在美国呀!那里选择太少了!我爸爸为什么要care(介意)他是哪国人什么肤色,他应该care他是不是爱我。 上个月给吴先生上课的时候无意中聊起他女儿的抱怨,吴先生笑了,跟我说,我女儿以为我守旧,其实,她不明白一个父亲的心。他后来跟我说的那段话,让我感触良多: “我不许女儿穿吊带背心,是为了她的安全。一个女孩子如果过分暴露自己的身体,男人看到了会想入非非,无疑是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大多数男人都是好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有一个动了歹念,受到伤害的就是我的女儿,我不能冒这个险。这与我保守不保守没有一点关系。你当然可以说,什么事情都是有风险的,出门走路还会被汽车撞呢!我能够做的,是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对,你说得对,满大街都是这种衣服,i don't care(我不介意),那不是我的business(分内职责),别的女孩受到伤害,我的确会感到sorry(痛心),但那不至于要了我的命。 “我不许她在外留宿,不许她高中恋爱,也是为了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伤害。少男少女之爱那是荷尔蒙作怪。哦,我爱你!哦,让我们一起过夜!过后呢?怀孕、堕胎、分离,谁承担这一切呢?我的女儿。我不是在乎她结婚的时候是不是,我是希望她能够很平稳地等到一个真正爱她珍惜她的男人,有一天娶她为妻,结婚生子,这样我才放心。如果结婚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那意味着她已经遭受过感情的打击了。我的女儿在我心里就是一块完美无缺的钻石,任何一丁点儿的划伤都叫我痛心。你不用告诉我说那些感情的经历都是人生的一部分,你不说我也懂,问题是她是我的女儿,等你有了孩子你就知道了,你不想让她多走一点儿弯路,所有的工作都要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是的,我坚决反对她嫁外国人,尤其是白人。她从小生活在特定的文化环境里,我和她的母亲都是同族人,我们有一样的家庭观念,一样的为人处世方法,受的教育也相同。她如果跟外国人相爱,刚开始也许会觉得‘哦,我爱这个男人,他是多么的强壮,sex(性)是多么的美妙!爸爸,我要和他结婚!’性这个东西不是一辈子的,一年过后,两年过后呢?渐渐发现思想上有差距,价值观念有差距,怎么办?你别跟我说即便是同族人结婚也会离婚。我们同族人结婚了会相互理解得深一些,外国人不一样,当感情不在时会很轻易地说分手,因为他们更自我一些。好好好!就算我说的话很偏激。两个不同种族的人结婚可以,不能要孩子。要了孩子是给孩子痛苦。生下的孩子既不东方也不西方,思想既不传统也不现代,他们自己也经常迷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究竟属于哪里?’你别说我危言耸听,教堂里我看过很多类似的情形。孩子是混血儿,坐在我们中间很奇特,其他孩子说一口家乡话,他听不懂,也不会说,人家就将他排除在外;到了法国父亲那边的俱乐部,人家说法语,又将他排除在外。孩子会痛苦。大人的爱情,为什么要将痛苦延续到孩子身上?这对孩子不公平! “我们做父母的,在孩子小的时候,无法跟他们说明白为什么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唯一能说的就是‘不’。我想,等孩子大了,等他们做父母了,他们也就明白我们的心了。我小时候是个叛逆的孩子,父母的话一句都听不进去,我所有的改变,都是从我有了孩子开始的,孩子越大,我越觉得自己在走父亲的老路,而老父亲的话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你没有孩子,等有了孩子,你的心,就会等同于我的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私奔的母亲(1) 私奔的母亲(1) 文_毛甲申 一 一列绿皮火车带着郑小麦和父亲来到江城,是郑午带着他们来的,郑午在江城念传媒大学,熟悉这里的大街小巷,同时郑午正在检验自己的策划能力。 自从郑小麦隐约听到郑午劝父亲去江城,他就闹了半个暑假要去,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白。父亲不同意,说城里太热了,说一地的小麦等着收。他问那啥时去,父亲说秋天吧。他问啥时才是秋天,父亲说,立秋就算。 把墙上的日历弄下来,郑小麦用蜡笔把“立秋”两个字圈了起来,日历一天一天地撕,总算是把“立秋”撕了下来,父亲依然说城里热,让他看天气预报。他生气了,咬牙切齿地说,他一个人去。父亲最后就同意了,铺了白纸,要他照抄郑午写在纸上的话,写着写着他就哭了,郑午就像他肚子里的一个虫子,晓得他的心思。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三人出现在步行街街口。郑午让他们朝前走一百米,那里有一个小广场,到了那里就行。然后郑午摸了摸郑小麦的脑袋,说还有点事,就走了。 郑小麦把自己的手从父亲手里挣了出来,说这里又没车。父亲还是不放心,又把他的手牵了,只不过比刚才松了一些。 他们看见一个椭圆形的广场,走到一棵树下,坐了下来。 父亲掏出一瓶水和干粮递给他,把那张写字的纸铺在地上,然后从口袋里摸出四个石子儿,压了纸的四角。随后,父亲不安地朝四周看了看。 郑小麦咬了一口馒头问,能找到我妈妈吗? 父亲说,能。可能觉得话说得太满了,又改口说,可能吧。 郑小麦说,找不着我可不回。 二 渐渐有人走了过来,站在他们面前,看那张纸,看完那张纸再看看他们,有一个人还把5块钱放在纸上面,父亲把钱还给人家,说谢谢,说我们不要钱,把人找回来就行了。父亲指了指面前的那张纸,纸上这样写着: 小蝌蚪找妈妈,我也找妈妈。我叫郑小麦,今年10岁,念小学三年级。每当我读到:暖和的春天来了,池塘里的冰融化了,青蛙妈妈睡了一个冬天,也醒来了。它从泥洞里爬出来,扑通一声跳进池塘里,在水草上生下了很多黑黑的圆圆的卵。 青蛙妈妈生的卵慢慢地都活动起来,变成一群大脑袋长尾巴的蝌蚪,它们在水里游来游去,非常快乐。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它的孩子到池塘中来游水。小蝌蚪看见小鸭子跟着妈妈在水里划来划去,就想起自己的妈妈来了…… 我也想起我妈妈了。我妈妈叫黄水琴,个头不高,长脸,单眼皮,笑的时候能看见一个虎牙,鼻梁两边有几颗小黑点。我妈妈是正月十六起了很早悄悄走的,写了个字条说来江城打工,大半年了,她只打过一回电话回来,打给村长,我们那里只有村长家有电话。村长说我妈妈在江城还好着。 村里有人说我妈妈跟人跑了,说那是私奔,不要我了。我不信,我不晓得我妈妈在哪里,我想她回家,没钱也不要紧,一家人在一起比啥都好…… 不大一会儿,他们面前围了好多人,有人说郑小麦一点不像10岁的孩子,太瘦了。父亲正要说话,一个人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连老婆都看不住。这时一个老者问有照片没有,语气很严肃,压住了轻微的嬉笑。 父亲从怀里把结婚证掏了出来,有人就笑了起来,老者把结婚证接过去边看边摇头,说没见过。有人说要是把照片放大就会好找一些,立刻有人指着对面,说那里有电脑打印店,于是有人不容分说拿了结婚证跑了过去。 不大一会儿,郑小麦看见被放大了的妈妈的照片被贴在纸板上举了回来放在他面前,他把照片抱在怀里,虽然有些不像,可他的眼泪下来了…… 接着有人说打《城市早报》的热线电话啊,打了好久,老是占线,接着又有人打电视台的电话,说只要他们来了,这事就好办。 正说着,一个人分开人群,举着相机对着郑小麦拍了起来,然后蹲在郑小麦面前说他是记者,掏出本子,一边问一边记。 郑小麦从记者头顶看过去,他看见郑午正冲着他笑。 三 一晃天就黑了,父亲想换个地方找,反正城里到处都有灯。郑午说这事不能太急,况且小麦也不敢太累,不如先歇着。郑小麦说,我不累,我们再找。父亲想了想说,我们听你郑午哥的。 于是,郑午领着他们去吃面,然后找了一家便宜的旅馆。郑午要小麦写一篇日记,小麦说他没带日记本,郑午找服务员要了几张旅客登记表过来。小麦趴在床边开始写了:8月12日,晴。今天我来到了江城找妈妈。步行街很宽,到处都是人。没有妈妈的地址,就只有一张相片,我和爸爸坐在那里等,守株待兔一样…… 郑午夸他写得好,这让他很激动,他问郑午能找到妈妈不。郑午说,只要你妈在城里,肯定能。 虽然郑小麦舍不得睡,可他的瞌睡来了,正说话呢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他听见父亲对郑午说,她这都走了大半年了,她不打电话不寄钱,说不准变心了。说个丑话,别人说看见她跟娘家一个男人一起走的,听说她在娘家时,那个人就喜欢她,再说这小麦身体又不好,这几年日子也没啥盼头……郑午说,记者来了,你就这样说…… 他一动也不动地流了一脸的眼泪,他不信妈妈不要他了。 第二天郑午陪着他们去了中山公园门口,像昨天那样,很多人围着他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私奔的母亲(2) 私奔的母亲(2) 郑午买了一沓报纸,分给围观的人,也递了一张给郑小麦,他看见他和父亲还有妈妈的照片印在报纸上,他嘴里嘟囔地念着,文字不长,只不过报纸后头说,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并且还留了电话号码。 郑小麦想要是妈妈看见报纸就好了,转而一想,可是妈妈怎么找到他呢?心里又难过起来。 快中午时,早报记者又来了,郑午跟记者说,小麦昨天还写了一篇日记呢。记者让小麦拿出来拍了照,说是很感人。接着就问了小麦妈的情况,小麦抢先说他不相信妈妈跟人跑了。父亲接着说,那都是别人说的,就是这一走没了声气,让他不好想,再说小麦想,心本来就是缺的…… 记者刷刷地记着,小麦仰着头看天空,他不想让眼泪流下来。这时有个妇女从身上掏出一沓钱,父亲坚持不要,说我们就是来找小麦。他越不要,那人越要给,接着又有人加入进来…… 这时,一辆车停了下来,郑小麦从人缝里看见,那辆车上写着:“城市动情点”节目组。一个人伸长脖子看了看说,就是他们。 一个人扛着摄像机走了过来,一个人举着话筒走了过来。 四 事情好像一下子就发生了改变,电视台记者拍了一会儿,主持人要郑小麦念那张纸上的话,郑小麦就念了,他忍着不哭,可是嘴唇抖动得太厉害了,他想念得通顺一点儿,可念出来却一个字一个字地,他的眼泪一点一点洇着,最后洇成了一颗大颗的,滴在纸上……郑午给小麦递了一条毛巾,结果主持人阻止了他,说这样效果就很好了。 小麦终于念完了,小麦突然觉得头晕,接着脸上青了一块。 主持人吃惊地看着小麦,问他怎么了。小麦轻轻地说,不要紧的。父亲叹一口气说,是要命的病哪。 说着,父亲抹了一下眼睛,那回在电视上看一个专家说,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具有生命不超过20岁的特征,因此早发现早治疗很要紧,我的心像是被刀剜了……小麦是7岁才被确定的,之前他就气短,不敢跑,身上老是紫……县医院说是心脏有个瓣瓣儿缺一点儿,要修补,有两三万块到大城市去补一下就不要紧了,没钱嘛,我跑到山西去挖煤,挖了一年多,老板跑了……小麦妈不服气,说她去挣,却一去不回…… 女主持人抹了一下眼睛,掏出电话。她说,有个小孩子心脏瓣膜不全,你们愿不愿给补?什么?你前次不是说有这样的机会给你留一个……当然比做广告强多了,15分钟的节目,可能做续集,动情点还在培育中…… 半小时之后,一辆救护车出现了。 又半小时之后,救护车带着郑小麦和父亲去了医院,当然电视台记者也一路同行,医生立刻做了检查,说是从听诊上看就是心脏病中的室间隔缺损,肺动瓣第二音不是太亢进,还要做进一步检查…… 院长握着郑小麦父亲的手说,虽说我们是家民营医院,可救死扶伤、扶贫帮困的本质不变,你的孩子我们免费给治! 父亲“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五 郑午到医院时电视台记者都走了,郑小麦正在病房吃面包,护士给他买的。父亲还没有从喜悦中清醒过来,像是做梦一样,父亲看着郑午不停地笑,把眼泪都笑出来了,抽泣了一阵子,父亲一个劲地感谢郑午,郑午直摆手说应该的。 第二天好多人来医院看郑小麦,都说是昨天晚上在电视上看到的,他们有的提了水果,有的送来玩具,还有的送红包,这让父亲非常不安,说什么也不肯收。说这孩子病好了,啥都好了,再收钱物就是贪心了。小麦也说不要,要妈妈。 可妈妈在哪里呢? 早报的记者带来了好消息,说有几个读者打来电话说见过妈黄水琴的…… 小麦很开心,咯咯地笑,我妈要是知道我这病能治了,要高兴死了。可他看了记者带来的报纸又不高兴了,报纸的题目是《“私奔”的妈妈你在哪里》。他气呼呼地说,那是别人说我妈私奔的,记者拍拍他的脑袋说,所以“私奔”打了引号的啊。小麦说,打了引号也不好看嘛。父亲说,记者叔叔还不是想早点帮你找到妈妈嘛…… 小麦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妈妈,直到第三天早上被推进手术室也没有看见妈妈,直到做完手术醒过来也没有看到妈妈…… 六 郑小麦不知道妈妈黄水琴正在忙碌着,女主人已经离开餐桌坐到电视前了,她抱着盘子朝厨房走,半小时她就能收拾妥当,下午3点之前她得赶到下一家,在5点钟之前做完家务,7点钟之前再赶到下一家,为其准备晚餐。 就在那时,她停了脚步,她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村里有人说我妈妈跟人跑了,不要我了。我不信,我不晓得我妈妈在哪里,我想她回家,没钱也不要紧,一家人在一起比啥都好…… 一声脆响,盘子从她手中滑了下来,而她浑然不觉,呆呆地看着电视,女主人吃惊地看着她,马上就明白了。 黄水琴猛地清醒过来,朝门外冲,被女主人一把拉住,黄水琴说,我会赔给你的。女主人拉她坐在沙发上说,你不看完,怎么知道儿子在哪里呢?她咬着嘴唇,不敢哭…… 她知道儿子有救了,身体像是被抽了筋一样,但却很舒服。她慢慢地站起来,收拾碎在地上的盘子,女主人拦着她,要她去看儿子,她说,不急。女主人硬是把她推出门外。 她在街边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说,对不起3点钟不能来了,我儿子来了。接着打电话说,对不起晚饭不能做了,我儿子来了。又打电话说,对不起明早5点钟的牛奶没法送了,我儿子来了。又打电话说,对不起,明天8点不能送宝宝上幼儿园了,我儿子来了…… 说完这四个“对不起”,四个“我儿子来了”,她长长出了一口气,眼泪再一次涌了出来。 她去银行把存折上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那是她一分一分挣的,上个月刚过万。她紧紧地抱着提包坐车去医院,她在心里说,我是来挣钱给儿子看病,不是跟人跑了。 七 黄水琴看见自家男人像只鸭子一样伸长脖子站在走廊里,她是准备走过去狠狠地踹他一脚,可他转身看见了她,慢慢朝她走过来,只轻轻说了一句,你看你都瘦了,她的怨一下子散了。 她朝病房走,他一把拉住她,说医生说手术成功了,可现在还在危险期不敢激动。她想了想就在塑料椅子上坐了下来。 她把包递给他说,一万块钱,给医院先交了。他愣了一下悄悄说,院长说免费。她说,是咱儿子病了,不是院长的儿子病了,咱凭啥让人家免费啊?再说,我本来就是来挣钱给儿子看病的。 他点点头,提了包下了楼,她就靠在椅子上很不雅观地睡着了,直到被惊醒,原来电视台记者得到消息,来拍大结局了。 女主持人问:“你知道医院免费了,为什么还要交费?” 她说:“我从家里跑出来就是来挣钱给儿子看病的,我不是私奔……” 采访还在继续,可黄水琴明显的心不在焉,她想抱抱儿子郑小麦。 郑午悄悄退了出来,这个传媒系的大学生,突然发现生活远比他的策划精彩,比他的策划善良。他的策划并没有失败,可最动人的却都在他的策划之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黑人生(1) 黑人生(1) 文_梦痕 爸黝黑的人生,一如他沾满煤灰的灵魂。 爸老了,身体垮了,再没有年轻时大清早起来敲了冰洗澡的精神头了。爸做了疝气手术,回来时真的好虚弱,说话都提不起气来。幸好没陪他去医院,要不刚做完手术时他一定更虚弱更可怜,那个心就不知道要怎么个痛法了。可是爸还不适应他的老,做完手术三天就一定要回家。 爸是真的老了,精神老了,需要有另一双肩膀来帮他分担一些,所以我一回去他就开始唠叨诉苦了。我还是应该陪他去医院的呀,可是——我错了,爸。 爸说再不去“进班”了(在小煤矿下井。这可是家乡男人们近三十多年来最主要的副业啊),有什么地面工去做一点算了。爸终于要和他的煤炭划清界限了。爸快50岁了,可是他竟然已经有3/5要多的生命如此紧密地和煤联系在一起。现在好了,终于不用与煤共舞了,可是煤已经将他的人生染成黑色了。 有一批人说他们长身体的时候遇上自然灾害,正该读书的时候遇上“文化大革命”,结婚生孩子了遇上计划生育,工作分房子了遇上住房改革……仿佛他们把最倒霉的事全揽下了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可是他们不知道有一个他们的同龄人也遇上了自然灾害,生南瓜还偷来啃两口,而且他连奶都没喝够娘的样子还没记住就永远失去了她;也遇上了“文化大革命”,他一生仅仅接受了一年的学校教育也只是扛着红旗拿着红宝书跟老师乱跑一阵;也遇上了计划生育,公社干部要来拉牛拉猪罚款;他没有工作,他只能用竹片夹了两节电池做个电筒钻进漆黑的无底洞背着一座山挖些煤出来用血汗换了钱养家糊口;也没人给他分房子,他得自己造房子,一年就修了两回——“中国农民是这个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动物”,中国农民中的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最刚强的牲口——那些人现在成了国家的中流砥柱,有了自己的事业、财富、社会地位,而这个男人还要像头驴永远在磨边转一样用自己日益衰败的身体拉着满是黑色伤痕的人生前进。 爸以前爱说一句话,“老子跟你一样大的时候……”我岁的时候爸说,老子跟你一样大的时候已经在煤厂卖“发炭”了。那时候煤矿是集体的,人们一背一背背了或者用牲口一驮一驮驮了去卖。爸辍学了——爸上完一年级爷不让他上了,老师把课本送到家里也不让他上,所以后来爸说他当八字卖命也要把我供出来。我十一二岁的时候爸说,老子跟你一样大的时候已经自己做饭吃自己背鸡蛋去卖挣钱了。爸烧得一手好菜,只不常出手。爸卖鸡蛋是偷着卖的,国家不允许。爸背了鸡蛋去换酒啊米的,总之能挣钱。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爸说,老子跟你一样大的时候已经自己当家了。大伯和他分开吃,爸说每天集体做活路回来大妈在那边切土豆丝把砧板弄得贼响他这边也把砧板弄得贼响。我十六七岁的时候爸不说老子了,爸说我跟你一样大的时候去修团结堰一顿吃多少多少饭喝多少多少酒,早上起来敲了冰洗个澡还要打场球,翻“杠担”(相当于翻单杠)一口气多少多少个。我18岁后再没听爸用这句式了。可是我知道,爸18岁的时候已经去进班了。大约爸青春飞舞的年月就从此结束了,爸也从此一头钻进黑色的煤炭洞子30年后才出来,爸的人生从此慢慢被煤染成灰色、黑色。爸那早熟而短命的青春岁月一沾上煤就渐渐失去了原来的色彩,于是爸的眼神暗了下来。 爸从不提它黑色的岁月,可是我还是知道了。我不知道爸第一次走进那黑漆漆的洞口第一次在肩上套上“纤板子”时是什么感觉。我有一次往洞里走了几十米,感到黑魆魆冷飕飕的,马上出来了。爸18岁的时候就在头上捆了把电池绑在竹片上用几根线连起来的电筒(后来才有了电瓶,充电的)走进了那个乌黑的洞口。爸刚去进班照例只能当拖匠(挖匠只管把煤挖下来,拖匠要把煤装好拖出几百米的山洞),像纤夫一样在膀子上套了“纤板子”(工具,相当于纤绳),把身体弓成不可思议的角度,拖着装了好几百斤煤的“船子”(装煤的工具,木制,长,上宽下窄)狠命往外挣。洞本不大(小时候见过的洞口大约只一平方),所以身体几乎和地面平行。等后来洞扩大了,“船子”换成了车子,爸已经不当拖匠了。记忆中还有“纤板子”的形象,有二寸宽,一厘米厚,上面纳鞋底一样纳满了线眼,娘做的,非常结实。 爸心灵手巧,农村好多把式,泥水匠木匠篾匠活,都会;笛子口琴二胡也都会,什么东西给他摆弄半天就会了;爸没上过两年学自己还是认了很多字,还看过《本草纲目》认得很多中药,我小时候得了肝炎,他爬了老远的山去给我采肝炎草。爸说生姐那年白天农忙晚上还去进夜班,认得的字多半忘了。爸后来理所当然成了挖匠,而且很快成熟起来了。记得小时候爸“铉爪子”的情形。爪子是挖煤的工具,久用必秃,要铉尖。把火烧得亮堂堂的,烧红了爪子用锤一锤一锤地锤尖,铉尖了用水祛火,哧的一声白气就从装了水的碗里腾起来了,透过雾气看见爸拿起爪子尖试了一试,被火烤得通红的脸上挂起了笑容,就像士兵把自己的枪里里外外擦得锃亮了一样满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黑人生(2) 黑人生(2) 爸还和别人办过煤矿当过老板呢。只是“干老板”,自己没资金,一边出工一边出力。可是亏本了,自己又去挖炭出来卖了给工人发钱。爸说那是人家做牛做马挣的卖命钱不能不给。也许爸认为自己没当老板的命,以后就安心当挖匠了。 小时候煤矿“打平伙”的时候爸经常叫我去送饭。那时候煤矿每个月要打平伙,厂家买了肉回来炒了大家吃。农历三月十一、十月初一还要杀鸡,把鸡毛沾了血贴在洞口对山神表示他们的敬畏。大山是值得敬畏的呀!你一口气往他心脏里钻,就不怕他一不高兴不让你出来? 是呵。大山是那么危险。高中有一次作文我写道:“人们都知道山西河南有小煤窑却不知道我们那里也有小煤窑;人们都知道山西河南有矿难却不知道我们那里也有矿难。”那座山里有上好的无烟煤,发着乌黑的光。那座山给人们到处打了洞千疮百孔,所以他要发怒了。我看见过瓦斯爆炸的现场,洞口几百斤重的车一下让气流冲了一百多米,人们都不敢靠近洞口,害怕有一点余威就将自己扫落叶一样吹飞出去。找出来的尸体有的没有头盖骨,有的缺胳膊少腿,身上都有厚厚的煤灰,像被雨淋过一样坑坑洼洼斑驳陆离。血和煤灰混在一起凝结了,乌黑乌黑的。我的一个舅舅死了,我的一个表哥死在医院说是吞了火,我的一个堂姐夫第一天去就没回来。多么鲜活的生命啊,年富力强的,可是说没了就没了,人在灾难面前显得那样渺小无助。爸说遇上瓦斯爆炸你最好在最短的时间内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可以呼吸点空气,也不会被烧得太凶,关键是你如果被爆炸产生的气流给带上了,去岩石上碰两个头就完了。说去就去了,也许他们的胃里还有爱人早上煮的鸡蛋呢。我无法想象那些妻子们每天倚门相送时的煎熬——他们或者下午就回不来了!我也无法想象她们每天看见丈夫回来时的欣喜——一天终于过去了!然而日子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 终于有一天娘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把家里的钥匙给我,叫我回去找某某给我做伴过夜。爸在井下受伤住了院。撑住岩石的顶子倒下来打在爸的腿上,爸说偏一点他就完了。那时我还没满10岁。我记得娘脸色很苍白。我依旧念我的书,亲戚们帮做家务。爸在县医院膝部给穿了钢针牵引了一周回来了。老板连哄带骗把他弄出了院,大腿没一点好转。爸回来的时候人形尽失,我大约是给吓住了,连声爸都忘了叫,我不知道这让爸如何伤心了。粉碎性骨折呀,爸当时肯定以为自己的腿废了。回来找了一个郎中治,上了夹板上了药,只把大腿的皮肤灼得一塌糊涂。那是一家人空前绝望的日子。有天晚上在那间充满青霉素味道的屋子里,爸说,你们娘儿母子的以后咋办呐?哇的就哭了。铁铮铮的汉子啊,我从没见他掉过一滴眼泪的,爷死的时候也没有。最压抑最令人抓狂的日子他都咬牙挺过来了,一年修两回房子白天修房子晚上还去进夜班他都没说二话。可是拖着一条断腿看着整个家断了支柱看着妻子儿女却从此无力照应的时候,他却泪如雨下了。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情愿自己一下死了也不情愿落个残废看着自己肩上的担子掉下来再担不动啊。那晚一家四口都哭得一塌糊涂。我捂在被子里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所以他们以为我没哭所以他们引以为耻——全家人在伤心绝望的时候你却能安心睡大觉——我又一次伤了绝望的爸的心。 爸常说他是死过几回的人,几世人生了。那叫天无绝人之路啊。终于有个老人来了,他把爸的骨头接上了,几天就下了地,半个月就自己走动了。爸又渐渐活过来了,所以他把老人视为再生父母,爸说老人在一天就去看他一天。 爸躺在床上的时候一支接一支抽烟,等好了再不抽了,一支也不。爸说抽厌了,这也许是对那些绝望的日子的恐惧和回避吧。 本来爸的腿是可以完全恢复的呀。可是农忙的时候他去田边看,“轮子水”(给每户放多少多少分钟水,过时不候)放在田里,不犁田水就废了,帮忙的人还没来,爸那个急呀!自己跳进水里犁田去了。本来可以完全恢复的腿再不能全好了,短了一小截,爸从此走路一歪一歪的,老远就看得出来。 爸又站起来了。虽然有一点点倾斜,他还是又把我们家的天空顶起来了。他又把那副担子担起来了。 有句话说从哪跌倒从哪爬起。可是如果你跌断了一条腿呢?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哪。可是爸又去进班了,半年后又去了,带着他短了一截的腿和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不知道爸又一次走到煤洞口时是什么感觉,有没有恐惧,有没有感到大腿隐隐作痛?爸终究还是进去了,这才是最可悲的呀。生活的鞭子又将这匹牲口赶进了大山的深处、生命的禁区、自己受过伤差点死掉的地方,即便他的腿已经瘸了。爸又像一头永不疲倦的骡套上笼头在生活的磨盘边一圈一圈转起来了。 爸总是把家里所有能拿出的钱给我,“你去存到卡上”,即使我说我钱还多。于是我从来不必像很多人那样向家里要生活费,我的卡上总是有过多的生活费,可是你说我能乱用吗?爸说家里多少钱都能用,你拿去存着,不要到要用的时候又没有。爸说家里多少钱都能用不是说家里不节约,而是说家里太需要钱了。可是他叫我存着不动,这在经济学里简直不可理喻啊。可是爸说家里有米有肉饿不了肚子呢。好想哭哇。 我在申请助学贷款。爸说,办嘛,贷了我慢慢挣来还。爸从不说要我自己还。爸要把我供出来,“完成”了(我们那里要等子女成家了才算完成),他就功德圆满了。我都21岁了!爸快50了,爸在煤炭洞子里钻了30年终于出来了。可是依旧用自己一把老骨头拉着破旧的生活的牛车往前走。 30年了,炭洞子从一米来高长到了三四米,拖炭的工具从船子变成了有轨的车;30年了,爸身上黑色的伤痕越来越多越来越黑,爸双鬓的白发越来越多越来越白;30年了,爸挖空了大山的心脏,大山也耗空了爸的生命压弯了爸的腰。30年哪,人生有几个30年?爸常说算命的书上都说他活过了51岁就能活到80岁。意思是51岁是他的一大关。爸说51岁我哪也不去。爸还舍不得呢,舍不得辛苦一辈子挣来的生活,舍不得不看见他的儿子出人头地呢。 爸老了,话多起来了。这回回家过年听他唠叨了不少——平时我在学校他们怕影响我从不诉苦的——爸说还是从前好啊,现在的人嫌贫爱富。请不要怪他老人家政治幼稚好吗?权当这是他这苦难的一生的一个注脚好了。哦,爸—— 哦,爸!让我好好陪你这下半辈子让你的生命重新充满色彩好吗?如果有来世,让我们再做父子好吗?让我像你在墙上写上1、2、3在纸片上写下车、马、炮教我一样教你学习好吗?让我像你宽容每一个人款待每一个过客教我一样教你善良好吗?让我像你打断腿都没吭一声一想到整个家没了支撑就泪如雨下教我一样教你坚强和责任好吗? 哦,爸—— (谨以此文献给我苦难的父亲,还有那座山里沾满煤灰的男人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该拿什么偿还(1) 我该拿什么偿还(1) 文_虹珊 一 是个盛夏的中午,我正在吃盒饭,一根土豆丝还举在半空中,电话突然响了。那头是夫低沉的声音,爹爹突发脑血栓,正在去医院的路上! 我僵住了。那么一个和善的老人,怎么说病就病了? 公公认识几个有限的字,还经常有意识地运用一些书面语,把位于胶东半岛的那个后中村的方言说成足以让我听懂的“普通话”。就凭这些,在他66岁那年的11月中旬,他决定辗转两千公里,来看他6个月大的孙子。 他从第一天的清晨出发,坐汽车,转火车,经山东,越河南,总算踏上了北京开往我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列车,最后,在第三天清晨抵达了我们的家。 当我裹着厚厚的棉袄打开门时,热气正从他满是皱纹的额头上袅袅升起——他背着一个极大的包,身子严重地向左倾斜着。在包被卸下的刹那,他瘦小的身躯微微晃了几下。 在打开那个大包时,他虚掩上了书房的门。约莫十分钟后,他走出来,对我说,嫚,你去拾掇拾掇。推开门,我爱吃的糯小米糕装在一个大大的透明食品盒里,就放在书桌上。地上也堆了一堆东西:花生油,花生米,风干的海虾、鳗鱼、海蟹……除了这些,还有给儿子的玩具和两套小衣服。 二 第一次吃糯小米糕,是在1996年的春节。当时,我盘着腿,坐在温暖的炕上,虎狼般地吞吃着两块黄灿灿的糯小米糕。吃完了,我抬起一直深埋的头,这才发现公公婆婆的嘴都张成了“o”形。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见我望过去,婆婆赶紧收回了目光,说,哦,哦,喜欢吃这个啊,再去买,再去买。 公公一边忙不迭地点头,一边轻捷地溜下炕,顺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布袋出了门。婆婆拉过我的手,摩挲着,嘴里不断重复着,嫚,嫚……严重的支气管炎使她的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我明白了,他们以为已经获得了“芝麻开门”的符语,可以用糯小米糕壮实我日渐消瘦的身体了。 从那时起,他们变得轻松了,吃饭时不再总是催促我搛这夹那。他们笑呵呵地望着我,却用后中村的方言对夫说,这样才能生孩子呢。 那时,生孩子还是个遥远的话题。我斜倚在炕上,盖着婆婆一针一线缝制的大红鸳鸯被,对另一头靠着墙的婆婆说,从下个月开始,我们会按月给你们寄钱的,你们尽管吃尽管穿吧。我想说,你们老了,连最小的儿子都成家了,该享受享受了;我想说,你们种了一辈子地,吃了一辈子馒头和红薯,也该买点儿大米尝尝,买点儿牛奶喝喝了……可是我把一肚子的话都憋了回去——我的婆婆只是一个劲儿地点着头,流着泪,却连我刚为她买的棉袄也舍不得穿上。 那件黑底蓝碎花的棉袄,她只在刚才穿了一小会儿。在我强行给她套上身之后,她先是转过身子,背对着公公,站定,然后才又扭过头去,嘴角颤动着,含混地说,看,嫚给俺买的衣裳,多好看,多好看!公公吸着用废纸卷成的烟,坐在炕沿儿上,眼睛眯成一条缝,连声说,好看好看!在他竭力控制的响亮笑声里,分明带着花朵初放时的羞涩。 然后,她仍旧穿了那件旧得不能再旧的蓝棉袄,倾斜着身子,左胳膊尽量缩在被子里。 我知道她的胳膊又开始疼了。在我的追问下,她比划着告诉我,棉袄是自己缝的,很多年了,袖子里的棉花已经跑得快没有了。我俯身摸了摸她的棉袄,果然,只有前胸和后背还有薄薄的棉花,两只袖管早已空空如也,只有布贴着布,皱缩着,像冰冷与冰冷的相依,丝毫暖和不了身子。 凛冽的风正猛烈地拍打着窗棂,院子里刚刚晾的衣服已经被冻住,而我的婆婆,她就是穿着这件薄薄的棉袄在这样的天气里去喂鸡喂鸭,去拾掇屋里屋外,去和站在院子里问东问西的我说话…… 我决定到超市去买棉袄。公公婆婆坚决地阻止了我,理由是,大过年的,超市都关了门。为了证明,公公说,你看,这糯小米糕还是赶集的时候才买来的。末了又望我一眼,说,还是很卫生的,卖家都用干净塑料包好了的。 那个超市据说在距离后中村十多公里外的镇上。在肆虐的北风中,在无人带路的情况下,我退缩了。最终,我从后中村的集市上,挑回了这件灯芯绒棉袄。现在它却安安静静地躺在婆婆身边,与我准备好的一箩筐理由对峙着。 婆婆说,嫚,俺一定穿,一定穿。有你这些话儿,俺就觉得暖和了。她像抚摸我的手一样抚摸着那件棉袄,泪水掉在蓝色的碎花里,像珍珠掉进了大海,眨眼就不见了。 三 儿子两岁的时候,一个寒冷的午后,我和婆婆再次抵着足,半躺在炕上。借着丰富的手势和表情,我们唠着嗑儿,一切仿佛又回到了1996年。 就又说到了吃和穿,我照例滔滔不绝。她苍白的脸上盛满了笑容,并不多说什么,只是不停地附和着我,好,好,嫚。然后就把棉袄解开,一件件数给我看,喏,花袄儿,羊毛背心……都是你们买的。爹爹说了,你们住在好高好高的屋子里,亮堂堂的,瞧瞧,现在俺孙子也回来了,俺放心哩,就全穿上了,也花钱买东西吃哩。她的双手从胸口往下划拉了一下,仿佛是把心放到了一个无比安妥的地方。 一件棉袄,要在箱底宝贝似的放上五年才穿上身,全部的心愿,就只是为了千里之外的儿子一切都圆满妥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该拿什么偿还(2) 我该拿什么偿还(2) 她说,生活多么好啊!嫚,你看,你们头一回来家过年,就给咱家买了电视机,里面的人儿好看哩,一个个像仙女,还有那么多树,那么多草,那么多水,花花绿绿的,都是咱这地儿没有的,俺这一辈子真是知足了……说着说着就下了炕,要去做水煎包给我和她孙子吃。 等我穿好鞋,追到对面屋子里时,她正在吭哧吭哧地对付一块比门板小不了多少的面板。面板一头已经靠在炕沿儿上了,另一头却还在地下,她就弯着瘦瘦的腰,揪住它的两侧往炕上掀。我担心她会被面板扑倒,就扯开她。她笑了,小声地说,嫚,放心啦,平时俺不用它,你是不知道啊,水煎包好吃呢,可惜你每次来家里,都待不了两天,今天咱就做顿水煎包吃。 水煎包下锅前,她放了半壶花生油。油在锅里翻滚着,整个屋子都浸在香气里。她却咳得眼泪四溅,咳得头和脚要碰在一起了。我把她往门外推,要她把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她却左手捂着胸,右手猛烈地向我挥动着。 她用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继续咳嗽着,让包子下了锅。晚饭时,她没吃水煎包。她躺在炕上,不断地咳嗽。半夜,我被她咳醒了,捂着被子,我无声地流泪。 可就在她所认为的美好生活像老树绽新芽一样蓬勃展现的时候,脑血栓却在一个傍晚无情地袭击了她。在我们吃完水煎包之后的第三个月,她倒下了。 一年后,她重新站了起来。她又开始给我们包牛肉饺子,还给她的孙子煮螃蟹……只要我们回去过年,不老的神话就始终在她的眼里和心里阳光般地闪耀着。 自从婆婆患了脑血栓,两位老人偶尔吃的一点炒菜就改由公公操劳了。握惯了锄把的公公很瞧不上纤细的锅铲。去年春节,在灶台前,我从他手里接过锅铲时,他挠了一下后脑勺,黑红的脸上满是歉意的笑,说,滑溜溜的,还真不是男人干的活哩。 现在,他也倒下去了,而且比婆婆更严重。至今,他的半个身子仍然毫无知觉,只能成天躺在炕上。住院期间,他每天都要问,今天俺的小老四儿(我的丈夫)来过电话没有。当他知道他的小老四儿寄了多少多少钱回去后,他哭了。二哥说,爹爹用右手把病床捶得哐哐响,哭得眼泪鼻涕到处都是,说都是他连累了儿子媳妇,害得你们不安生。 俺还没见过爹爹这么哭过。二哥在电话那头说。 我们寄钱寄药,在矛盾中煎熬,不停地祈祷……我们企图用忙碌掩饰未能探视的缺憾,妄求用物质填补内心深处的愧疚。 我是多么希望2008年的春节快点到来!也许,到了那时,公公就会一如既往地把许多的冰糖葫芦藏在背后,然后一支一支亮给我,笑吟吟地说,嫚,葫芦来啦! 即便不能,我也可以和夫一道,搀着他,一起赶个集,买回许多的冰糖葫芦,再一支一支亮给婆婆,响亮地说,妈,葫芦来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父亲的玉兰树(1) 父亲的玉兰树(1) 文_简妮 你开车在这街区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却没有目的地。你想寻找的只是痴想中的一树白玉兰。 你身后,是那株刚刚从土里刨出来的白玉兰花树。它在后车厢里发出细细碎碎的摩擦声,像是对你窃窃私语。 你觉得那是父亲的声音,你觉得那株玉兰花树是你父亲的尸骨。你带着他,在美国这座西北大都市里,一个他和树都陌生的地方转来转去。 不,也许并不陌生。它,玉兰树,也许就是在此地——明尼苏达州栽培长大的。此地冬季寒冷漫长,但玉兰花树却能茁壮成长。它总是在4月初,春寒料峭时,迫不及待地冒出花蕾,突然间绽放出硕大的花朵,让地上的残雪再也没有理由赖着不走。 而父亲也许来过此地。十多年前他来美探亲,你曾带着他在这风景如画的城乡间出出进进,不过他没有见过玉兰。那是夏季,玉兰早已逝去。 人也逝去了——你的父亲。谁说过,死亡将人生变得有了终点。事实上,自从父亲一年前再次中风以后,你知道那终点随时会到来的。那天,你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惊醒,从地球那一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大姨,你先别着急……姥爷去世了。” 你手中的话筒像是一枚炸弹,一时间你束手无策。随后,你扔下电话冲进浴室,镜子里出现了一个身穿睡衣、一副恓惶无助模样的人。 父亲走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过去无论你从世界的哪个角落回到家,总是有一对老人在那里等你。父母亲年迈体弱,没有工作等待他们,没有出门远行的计划,他们有的是时间,他们永远在那里静静地等待。而这次,当你再推门而入时,父亲坐的那把轮椅空了。 你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仔细端详,你在全身的细微之处寻找与父亲相似的地方。那种叫做基因代码的东西会无处不在吗? 过去的岁月,你并没有真正认识父亲,他在你的生活里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他只是一名本分勤奋的医生,没有权势,没有功名,连巴结人也不会。他无法理解你的抱负、你的追求。如今,你意识到生命中最不起眼的东西往往是最重要的,比如空气和水——我们生命的源泉,却常常是我们轻慢忽略的东西。 你知道这一天会来,但当噩耗真的到来的那一天,你并没有准备好。父母再平凡,对你也是独一无二的。而父亲与你更有不同寻常的关系,他有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又对你种种离经叛道的行为又惊又惧。你敢在他面前直言不讳,因为你知道他的底线——厚道的本性和对你有着歉意的爱。你满月不久就被送给奶妈喂养,以便妈妈腾出身子怀上儿子。你6岁起就跟着爷爷奶奶在外地一路自生自灭长大,可以说你从来不认为欠了他什么。奇怪的是,他对你的影响又是最深最不见痕迹的。当你失去他的时候,你才意识到,那个最不让你惧怕,最不用在他面前掩饰你缺点的人,才是你最亲近的人。 你找出父亲当年穿学生装的一张黑白照片,装上相框,摆上鲜花,设起灵堂。你注视着照片上的那个人,一头浓黑的短发,剪成七分头,紧抿的嘴唇,卧蚕眉下一双黑亮的眸子直率地望着你。你仔细端详着那双眼睛,想读出他那时的精神状态,读出你没出生前他的故事,结果你失败了。他的目光纯净、温良,一心一意在等待党的安排。没有独立精神的,也没有对前途的担心,20世纪50年代初期河北白求恩医学院的一名毕业生,人生蓝图确定无疑——为人民服务。而后一连串的政治运动、冲击,都没有改变他的初衷。他经常对比的是日本人的侵略、无能的政权、凄苦的童年。刚刚得到解放的中国老百姓,生存状况稍有改善,便对新政权有感恩之心。即使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将他抛来抛去,他也是逆来顺受,想法生存下去。那一代人生存的底线与现代人的如此不同,容易知足,相信自己是微不足道的。 那些日子,看似常态的生活里,你常常会出现一些莫名的念头,是试图减轻父亲去世时不在他身边的负罪感,还是生命的基因在你身上起了作用?你变得神神道道,丢三落四。你一再追问你的丈夫m,自己是不是精神不太正常,却又不想从他嘴里听到yes或no的答案。 此刻,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和他说,但你又难以启齿。 昨晚,开车到一家日本餐馆就餐。坐下点完菜,你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心事讲出来:“我想将那株玉兰树挖出来,去换一株浅粉颜色、长长花瓣的那种。” “什么?”m从菜单后抬起头,担忧地看着你,他一定怀疑父亲的去世造成了你精神上的不正常。平时他是最反对买了东西又退换的,何况这次是一棵刚栽下的树。 大概看你头脑还清醒,谈吐也有条理,他便松了一口气,说:“只要你觉得舒服便可以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你便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提上铁锹,向后花园走去。 那棵玉兰树正静静地在晨曦中休眠。稀疏的树枝上站着几朵花蕾,几片没有完全舒展开来的花瓣像刚刚睁开的惺忪的睡眼,对你赔着几分小心。你只顾埋头用铁锹将树根上的一层木屑刨开,露出黑乎乎的泥土。随着铁锹的挥动,树枝摇曳,花朵惊颤失色,仿佛对你轻声哀求,别动我,别动我。 你内心忍受着熬煎,头脑中进行着激烈的斗争。怎么办?是留下这棵模样素洁、安分的,还是换回那棵色彩亮丽、轻松浪漫的花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父亲的玉兰树(2) 父亲的玉兰树(2) 这不是对一棵树的选择,这是你想让你的父亲如何活在你的记忆中。或者是你希望,你的父亲如有来世,他用什么样的姿态再活一遍。 那天,在蒙蒙细雨中,m陪你去选树。雨越下越大,他问你是不是可以等一天。你的脸色比天气更阴沉,你固执地望着雨雾中的一排排树苗。“不,今天一定要将树搬回家,一定要在父亲头七那天将树种下。”你说。 只要一碰到不懂的中国风俗,m马上表示苟同。 你心里想着当年在中国看到的一株株玉兰树,白色的花,单纯的颜色,象征着高洁与孤傲,也有一股哀悼之气。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人生,不正是父亲的本色吗?你指着雨中的一树白花说:“就是它了。” 傍晚时,你们将树搬回了家。 你们将树根带着泥土小心地放进树坑,填上肥土,撒上一层碎木屑,最后浇上定根水。 那一夜,你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你开始看父亲葬礼的录像。先是父亲大大的遗像,这是当年他赴美前为办护照拍的照片。他神采奕奕,脸上充满期待。仅仅十年之后,他便因中风、失忆变得脆弱不堪。一个粗黑的“奠”字向你越推越近。你看到了躺在玻璃棺里的他,被四周俗艳的塑料花簇拥着。到处是人,悲哀的面孔,伴随着撕心裂肺的哭声。你能听出大妹妹一句一个“亲爸爸”的号啕。深夜时分,你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 透过模糊的泪眼,只见父亲正被移上一张床板,被缓慢地推进一个长方形的洞孔。那是火化炉吗?那里的高温仿佛扑面而来,掠过你身上的皮和肉。当你再睁开眼睛时,画面上出现的是一块长长的铁板,铁板上躺着一个白色的骨架。一个年轻人正在用一把小铁锹将骨架敲碎,再铲进骨灰盒里。 你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触目惊心的场面。一个创造出你生命的人就这样变成了一堆温热的骨灰。 一夜无眠,你站在窗前,望着月光下的那株玉兰花树,它正不动声色地站立在暗夜里。它那细细碎碎的白色花瓣像飘浮在夜色里的嶙嶙白骨。 你问自己,也许不该用白色纪念父亲,难道他的生活中不该有色彩吗?难道他就一定要活得像悼词一样干巴巴,千篇一律,高尚无比?他不是名人、伟人,他没有必要为世人虚应故事。他只是一个勤勉、淳厚、直心眼儿、没有心机的人。天性如此,生命的局限又是如此。如有来世,让他不要受那么多委屈好了,让他也过一回无忧无愁、美美的日子吧。 如今白色也成了你惧怕的颜色。它虽然只是一棵树,但它时时刻刻在提醒你,父亲还活着,他还在另一个世界委屈清苦地活着。你知道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迷思,但你无法停止那玉兰花瓣和父亲尸骨的联想。 “不要再想下去了,我要和这棵树告别,我要去寻找一棵全新的树,寻找一个全新的父亲。”黑暗里,你对自己说。 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那天傍晚,你看到m宽容的一笑,就以为自己说服了别人也说服了自己。其实,这换树的折磨仅仅是开始。你还是有个心结,那棵树被你幻想成父亲的尸骨,那它是不是可以移动?是不是可以种上一棵不同的树呢? 你冲下楼去,从车库里抓起一把铁锹,向那棵树走去。你要赶在改变主意之前将这棵树换掉。 你刨开了上面的土层。你用铁锹从根部往上一撬,再用尽全身力气将整棵树连根拔起,又顺势将它放进一只大盆里,正如它来时一样。 m二话不说,将后车厢门打开,抬起大盆,小心地将那棵树平移进去。汽车在你的驱使下,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向大路上驶去。 你并没有直奔花店。你此刻身心迷乱。父亲离你而去已是现实,无法改变的现实,不舍不忍也只有接受。但眼下,悲伤与自责就像一条深沟横在你的面前,你试着壮着胆子跨过去,不行,就是不行。但你又别无选择。不仅如此,你一定还另有隐痛。那是什么? 你看到两条铁轨,就回想起当年在新乡火车站,你送父亲上火车,不是依依不舍,而是饥饿难当。你拉着他的胳膊沉默不语,心里乞求他能留下一点儿食物充饥。他终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币,那可能是全家的菜钱,他狠狠心递给一个提着面口袋的黑市小贩,那贩子四处张望一下,快速从又脏又破的面袋里掏出一个冷硬的馒头,你迫不及待地抓过来就往嘴里送。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手从天而降,从你嘴边夺过馒头——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中年人狂奔而去,馒头一口就进了他的肚里。 你又惊又怕,放声大哭。父亲追了几步,气得直跺脚,连连说:“真是饿疯了,孩子嘴里的食也敢夺。” 那是1962年。 那印象挥之不去,那无法抹去的恐惧深深根植在你的心底。父亲自身的贫困限制了对你的给予,而社会环境的限制又造成了他的无奈。你从那时起就看出,你得靠自己。你没有退路,你没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于是你义无反顾地走向了世界,你一年一次探亲的路是寻找爱的路。说实在话,你失落过,你放弃过,你没有依靠,你怀疑过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人无私地爱过你,而你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那存在于你心底的一个痛,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知道。随着他的离去,你可以公开自己心底的秘密,你终于释然了。你曾经有过父爱,虽然没有你希望的那样完美。而你也在补习爱的功课。 你将车停在了花店门前。正好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辆空车走过来。 “嗨,请帮我将这棵树搬下来,我要退换。” 琳达大约四十多岁,扎着两条中国式的小辫子,金黄色的发丝里夹杂着几缕灰白,像是熟透的麦穗。她一边带你走向苗圃,一边仿佛不经意地问道:“这树有什么不对吗?你要换一棵什么样的树呢?” “那树没有问题,只是我改变了主意。白花代表着丧事,它常引起我的丧父之痛,我没有勇气天天面对它,我想换一棵粉紫色、花瓣长长的那种玉兰树。”你实话实说,果然引起了她的同情。“那你是应该换上一棵让你开心的树。”琳达一边走一边说。 你们穿过一排排栽在大桶里的树木和花卉,最后在苗圃的角落里看到两株含苞欲放的玉兰树在微风中摇曳。琳达告诉你,此树喜欢阳光,每年在初春开花。花开时颜色柔和鲜丽,粉里透紫。 “就是它了!”你手指其中一棵,故作潇洒状。 琳达大喜,马上张罗着包装,搬运。此刻,你松了一口气。那棵新树要跟你回家,它的命运本来与你父亲无关,如今它要在你的庭院扎根,扮演一个不同寻常的角色。 你和m将新树栽下去,那花正开得灿烂舒展,大片大片粉紫色的花瓣在初春的清寒空气里先声夺人,尽展美丽。你知道这不是父亲的风格,你又一次背弃了父亲的原意。可是,又有谁知道,父亲的原意是什么。 总之,那树的根与你的根在冥冥世界中联系在了一起。一份辛酸伴随着温暖在你心头膨胀。此刻,你正对那棵树说:“父亲,如果人有来世,你能不能不再委屈自己?哪怕有一点儿胆怯的快乐,活得有一点儿不张扬的色彩……”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拍一部母亲的DV 拍一部母亲的dv 文_曾小亮 母亲的晚年生活 自从父亲去世后,母亲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故乡那套一百多平方米的大房子里。房子很大,更衬托出她一个人的寂寞。经常,在那些夏天的午后,她看着电视,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午睡。有风吹过,听不见任何声音,那种安静让人心慌。 她老了。我从电视上看到很多西方老人独自看夕阳,享受孤独,但中国的老人,似乎非常害怕晚年的寂寞。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把4个儿女养育长大,都各自成家立业了。虽然古话说“父母在,不远游”,但是今天有几个儿女守候在父母身边?哥哥在广东,我在北京,两个姐姐也是天各一方。大多数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守着大房子,还有一只猫,过着让人心慌的安静的日子。 有一次,那只陪伴她多年的猫挠了邻居家的小孩子,结果孩子得了破伤风,送到医院打针才好。她非常忐忑不安。她一生害怕惹事,更害怕伤害到别人,结果赶紧把那只猫送给了别人,不敢养了。 以前,还有那只猫陪伴的时候,母亲夏日午睡醒来,猫轻轻跑过客厅的声音或者偶尔“喵”的一声叫,还能让她感觉到屋里有动静。现在,猫没有了,我想,那种宁静仿若让她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生灵。 因此,接听子女的电话,成了她每天重要的兴奋时刻。 为了配合她的作息规律,我们基本上是在傍晚或者午餐的时候给她打电话。但电话再多,能缓解她的寂寞吗?记得看过一个经典的广告片:儿女孙子,轮番匆匆地给年老的母亲打电话,每个人都很忙,只有母亲守着那只猫,像一张时光相片一样,静静地定格在她的生活里。 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尽可能地多抽出时间回去看她。有一天早上,我睡在隔壁的屋里,被一阵轻微的噼啪声吵醒,似乎是母亲的动静。我从卧室看过去,那时天还没有亮,母亲在剥篮子里的一些花生,大概是准备早餐时吃的。一弯拂晓前的明月高悬在天空,母亲在月光下的身影让人动容。 我披着衣服走过去,帮她剥花生,责怪她起这么早。她说,人老了,睡眠少了,一个人经常很早就醒来,睡不着的时候,就起来做点什么事情,打发时光。 她还提到她傍晚时分喜欢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着大街上车流如水的情景。车灯和街灯慢慢地亮了,很多人回家了,但没有人回到她那里。大多数时候,她一个人在那套大房子里静静地生活。 拍一部有关母亲的dv 我把母亲的孤独和寂寞跟兄弟姐妹们讲了。在家庭会议上,大家沉默不语。做生意的哥哥说,他不明白母亲还有什么不开心的——不缺钱,生活衣食无忧。做子女的做到这个份儿上,已经尽到孝心了。 我不知道怎样向他们解释母亲的孤独和寂寞,那是和金钱无关的一种内心感受——它需要设身处地的体悯。 我说,不能指责母亲不会寻开心。她生活在一个小城镇,不能像都市里的老年人一样去上老年大学、去跳舞、去练太极拳,也不能像西方老年人一样去教堂做义工或者背着包满世界旅行。她那个年代的老人,没日没夜地为社会做贡献,搞建设,所以到了老年,一旦闲下来,反倒不会生活了。 她确实不会打发时光,而且最要命的是,时光越是打发着过,就越会感觉到时光的漫长。 以前,她有我们的父亲,那时打发时光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个人聊天,偶尔拌拌嘴。这样的日子也充满乐趣。但现在父亲不在了,她也是70岁的老人了,如果让她重新寻找一个老伴的话,简直艰难得如同发射宇宙飞船登陆火星。 我不知道兄弟姐妹们听懂我的话没有。也许,在他们看来,我这个文人过于细腻,把事情搞复杂了。 也是在那次家庭会议后,我突然想到,为什么不可以给母亲拍一部家庭dv呢?我想用dv记录下母亲的日常生活,也许兄弟姐妹们看过后就可以真正从内心理解母亲了。 那个夏天,我利用暑假的时间,带着dv开始了这样一部作品的制作。拍摄的过程很简单,大部分时间是,不让母亲发现。我想尽可能地展现她真实的一面,她那没有儿女在身边时的生活细节。 是的,真实。当我们不在母亲身边时,有没有了解过母亲真实的生活? 我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拍完了这部母亲的时光dv。在拍这部纪录片的过程中,母亲一个人生活时的许多细节常常让我心疼。她喜欢沙发的一角,夏天的午后,她蜷缩在那里午睡,有时流口水,像个小孩子一样。她经常为不知道吃什么而发愁,虽然做了一桌子菜,但是一个人吃着吃着,就感觉特别没意思。 2009年的春节,我召集了兄弟姐妹们一起看我拍的有关母亲生活的纪录片。母亲不敢看,用她的话说是“害怕出洋相,拍得太丑”。全家人包括侄儿侄女一起围坐在电视机前看这部片子时,起初大家还有些像看热闹,但片子放了三分之一,大家就开始安静下来了。每个人包括孩子们的脸上都写满了沉思。特别是当我拍到母亲一个人站在黄昏的阳台上,看着大街上的车流的孤独背影时,姐姐开始轻轻啜泣。 那天晚上,哥哥告诉我,看了这部片子,他理解年老的母亲了,觉得她真的太不容易了。 用什么样的方法帮助母亲呢 看日本导演小津安二郎的电影《东京物语》时,我哭了。结尾,年老的母亲去世了,生活在大都市里的儿女们匆匆奔完丧后,全都要回到他们的生活中去了。只有丧偶的父亲,一个人摇着蒲扇,坐在客厅里,听着外面的蝉声。风轻轻地吹过父亲的脸庞,安详、寂寥——以后一个人的漫长的日子该怎么过? 但是,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母亲和父亲,总有一个人会先离开这个世界,剩下另一个人,必然要面对丧偶的寂寞。 以前,四世同堂,父母亲一方去世了,儿女们围绕膝下,还能缓解另一方的孤独。但现在,在全球化的流动时代,中国的儿女们大都为了生活离乡背井,即使有能力把父母带到异乡,但是有几个老人能舍得故土?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朋友在北京买了房和车后,便把好不容易供他到大学毕业的父母接到北京享清福,但是父母受不了家家关门闭户、老死不相往来的新型都市社区的孤独感,一心想回家。结果,无论儿女如何劝阻,两个老人都像千方百计要离开的逃兵一样,趁儿女不在家时,偷偷买好车票回到老家。 我相信,当他们经过一路的颠簸,终于感受到故乡的风,看见故乡的小河和金黄的稻浪时,他们的心才有一种返乡的游子般的踏实感。 父母有父母的路,儿女有儿女的路,不能两全其美,只好各走各的。所以,如何缓解父母的孤独,小津安二郎在《东京物语》中也不能给出答案。影片的最后,父亲静静听着风吹过堂屋的声音,时光好像静止了一样。 那是不是全天下丧偶的父母共有的处境?我们除了体悯,还能为父母做些什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个人的千年美丽 三个人的千年美丽 文_池莉 多年来,我深怀一个私人秘密。那秘密是在19年之前降临的。那天,当我从医院取到妊娠化验单,一看见那个代表妊娠阳性的红色加号,忽然,我的泪水便夺眶而出。泪水,夺眶!而出!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两个动感强烈的词更能反映我当时的情感状况。应该说,我并不是一个特别易于流泪的女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刻,泪水会那么突然地、直接地、没有酝酿地夺眶而出。更奇怪的是,从那一天开始到19年过去,只要我独自面对我熟睡的孩子甚至她的照片,只要我凝视她片刻,我的泪水立刻就要夺眶而出。就在这个暑假里,多少次,我来到她贪睡的床边,本来是要唤醒她的,却又看呆。我凝视她的皮肤,凝视她皮肤上的绒毛,凝视她睡态的点点滴滴,我那不争气的泪水就已经湿了脸颊。为此我感到羞涩。我觉得自己过头了。我担心被孩子发现而让她不知所措。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我希望我也能够成熟一点。 其实,我原本是不打算要孩子的。我从小最热衷的游戏是文字叙事。从我小女孩直到大姑娘的日记本里,对于自己人生方式的设想和描述,基本都是写到与虚构的公子私奔为止。我曾经打算好好地做成一个悬壶济世的著名女医生,除了保持业余写作的爱好之外,全中国行走,满世界出差,参加各种疑难病症的会诊和种种学术研讨会议。我也曾经打算好好做成一个著名女作家,同样也是全中国行走,满世界出差,阅尽人间春色。我还曾经打算好好地做成一个著名的终身旅行者,徒步环球旅行,一边行走一边写作一边尽力保护自然环境。我的种种人生设计里头都没有孩子。 早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我就认识到了生养孩子的艰难和困苦。工资菲薄住房奇缺而育儿成本日益高涨,我可不想被孩子拖累更不想拖累孩子。然而,那神秘的一刻是怎样战胜现实算计的呢?那暗中的心动怎么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呢?在我们目光短浅的肉眼所不能透射的生命源泉里,是怎样伟大的力量,由它认定某个时刻,由它支配女性卵子那如花似玉的盛开,同时还支配男性精子那勇猛无畏的锐进,创造出一枚清净无瑕的珠胎。试想在那珠胎初结的最初一刻,三个生命的运动是何等宏大又是何等精密,是何等轰轰烈烈又何等静如史前。我们的春夏秋冬,我们的鲜花和挂满枝头的果,我们的繁华和欢乐,我们的一代代传承和生生不息,难道不都是发端于这一刻?尽管我非常清楚当今世界充满了科技进步和发明创造,可是我仍然认为受孕结胎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奇迹。也许,我多年来无法中止的泪水,正是来自于这个奇迹的震撼?正是感动于三个生命某一刻的永恒美丽? 我想是的。我通过自己的孩子窥见了这个奇迹。或者说,我的孩子就是奇迹在我面前的显现。因为,我的这种震撼与感动仅仅解释为母爱是不够的。或许大自然的动物,更能说明这一点。大到重达数吨的大象,小到蚂蚁,它们皆不辞辛苦,终日忙碌,拼搏厮杀,只为一个终极目的:繁殖。繁殖是如此神圣,为了一个蚁后,蚂蚁们可以50万之众构建一个蚁巢,所有工蚁不停地搜寻食物和修缮蚁巢,兵蚁们则专司保护职能,而雄蚁存在的全部价值就是与蚁后,之后,死而后已。雄蜘蛛在之后甚至甘当喂养胎儿的食物。所有的母性动物,就连最凶猛的狮子和老虎,当她们成为母亲的时候,也都会有一双湿润温和柔情似水的眼睛。即便是最丑陋的疣猪,平常肮脏草率自私贪吃,一旦大敌当前,所有成年疣猪都会自觉冲锋在前,掩护母亲带着幼崽逃命。是的是的!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个奇迹更神秘更强大更能降伏人心。而我们自己选择要孩子或者不要孩子,设计这样或者那样的人生,想来都是幼稚的凡俗之举。这世界上有一种超越凡俗的绝美之力,决定我,决定你,决定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猜猜我有多爱你 猜猜我有多爱你 文_乔叶 小兔子该睡觉了,临睡前和母亲聊天,说到了爱。小兔子让大兔子猜猜他有多爱她,大兔子说她猜不出来。于是小兔子就开始比画了。 “这么多。”小兔子说。他把手臂张开,开得不能再开。 大兔子也张开了自己的手臂,开得不能再开。 “我爱你有这么多。”她说。 小兔子把手向上举:“我的手举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 大兔子也把手向上举:“我的手举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 看看自己比不过母亲,小兔子就又想了个主意。他倒立起来,把脚撑在树干上:“我爱你一直从我的手爱到我的脚指头。” 大兔子把小兔子抱起来,甩过自己的头顶:“我爱你从我的脚指头一直到你的脚指头。” 小兔子急了,它开始跳上跳下:“我跳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 大兔子也跳起来。小兔子发现他还是没有大兔子跳得高啊。 “我爱你,就像这条小路伸到小河那么远。”小兔子喊起来。 “我爱你,远到跨过小河,再翻过山丘。”大兔子说。 小兔子困了,想不出更多的东西来了。他望着灌木丛那边的夜空,没有什么比黑沉沉的天空更远了。 “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说完,小兔子就睡着了。 “哦,这真是很远,”大兔子说,“非常非常远。” 她把小兔子放到叶子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了亲他,然后躺在小兔子身边,微笑着轻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 ——这几乎就是《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书的全部文字内容,是我读过文字最少的一本书。全书不过五六百字,28页,定价却要29.8元,应该说是很贵的了。但是,我觉得它就该这么贵,它就该做得这么不计成本。因为写得好,画得好,译得也好。还因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一本关于爱的好书。 开阔葱茏的草地上,一棵粗壮的树沉静地站在那里。看不清楚它的叶子,不知道是什么树。不过是什么树都不要紧,它是树,长了许多年,生机勃勃,还将长许多年,无始无终,这就够了,如同亘古已有绵绵不绝的爱。在这个简单深情的背景下,小兔子和大兔子探讨着爱,表达着爱。到后来,小兔子都在赌气了,但终究还是爱——动人的、可爱的爱。爱是宽阔的胸怀,爱是高举的手臂,爱是为一个人颠倒,爱是将一个人擎起,爱是奔腾,爱是跳跃,爱是长路,爱是江河,爱是高山,爱是天空。爱是升到天空的明月,爱,更是又降落回来的溶溶月光,倾洒在无边无际的大地上。 “上帝没有身体,只有我们的身体。他没有脚,只有我们的脚。他没有手,只有我们的手。因此,我们的眼睛就应当被上帝所用,来察看这个世界。我们的脚就应当被上帝所用,来周游行善事。我们的手就应当被上帝所用,来祝福碰到的人。”曾听到一位牧师如此说。 而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上帝?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的喻体,而爱,也可以投射到万事万物。 我爱这本书。这本本意是给孩子们看的书,我觉得它适合任何年龄段的人去看。随着年岁的层次,有的看花,有的看叶,有的看枝,有的看干,有的看根……我已经到看根的年龄了。 书的封底说:“当你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你会想把这种感觉描述出来。可是,就像小兔子和大兔子发现的那样,爱,实在不是一件容易描述的东西。” 但是,我觉得,再不容易描述,也还是可以描述的。无论觉得自己的描述多么笨拙,也还是应该像这本书里的小兔子和大兔子一样,去尽力描述。 因为,任何关于爱的描述,都是好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中大彩 中大彩 文_六六 我坚持买彩票已经一年有余,虽然不是每期必买,但想起来的时候总不忘花几个钱去碰运气。每次买完彩票我就特别兴奋地期待开奖,在等待的日子里,盘算着哪里的公寓比较优雅,哪里的别墅靠近好学校。期待的时光是无比惬意和飘飘然的,感觉整个世界都踩在我脚下。当然,开完奖一对,是最灰暗的时光,好像到手的鸭子飞了一样。 元宵节前,新加坡一年一度的千万大奖开彩,每个站点排队买彩票的人都排出去二里地。我也硬挤着排了两个钟头去买了好几组,不超过10块钱。然后又一如既往地开始“踩”楼盘,在市中心乱转,看哪块地皮值得投资。 开奖前夕,老公的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他同事的孩子要送到新加坡来开刀,请我们替他们找一个两三个月的临时住处。新加坡这地方要想租套住两三个月的房子,比登天还难,除非住旅馆。旅馆太贵,人家又承受不起。我跟老公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软磨硬泡,把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和他太太赶回他未婚时住的单身宿舍,把人家租的结婚新房给腾出来了。 带着朋友的同事去看房子,那位女士看到我4个月大的儿子嬉笑的样子,目光里满是羡慕。她捏捏儿子的胳膊和腿,说,多硬棒啊!多健康啊!多好的宝宝啊! 一问,她的儿子刚1岁1个月,从去年出生起到现在就回家住了一天,其余的时间都住在医院的加护病房里。孩子虽然1岁了,但看上去跟4个月的婴儿差不多大,活动能力还没偶得(我的儿子)强。那孩子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脏上有个大洞,出生后才发现,在四五个月的时候动过大手术,以后就一直是并发症,持续肺炎、发烧、反胃,抗生素没断过。这次来新加坡,就是给孩子做胃部手术。孩子因为不能喂食物,又一直躺着,到现在还不能坐,也没长牙。 安顿好一切,我把家里孩子暂时用不上的学步车和一些练习手抓的玩具给那个住院的孩子送去。 进了病房,心里极度压抑。 一屋子4个孩子,状况一个不如一个。那个才1岁的小男孩好柔弱啊,就像我家宝宝一样大小。他睡觉的表情很恬静,一点儿不像生病的孩子,只是脸色略有些苍白。但他头上吊针插的管子和身上接的各种仪器,让人看着就觉得害怕。也许都无法承受这种痛苦,一个那么弱小的生命却在为生存而努力奋斗着。很想抱抱他摸摸他,但又怕他如玻璃般易碎。孩子多可怜啊!从出生起就躺在冰冷的病房里,鲜有人抱。 另一张床上的新生儿模样的孩子情况就更不妙了。只有巴掌大的孩子,已经上呼吸机了。是脑积水,脑子里的水已经把脑袋撑变形了,连眼睛都被撑凸出来。 我都透不过气了,泪水在眼眶里转啊转,没忍住,就掉了下来。我拉着那位母亲的手说:“天哪!你已经很坚强了!要是我,这一年下来我就疯掉了。”那位母亲一脸无奈:“真碰上了,就只有承受。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在哪个点上崩溃。我只是经常在梦里梦到孩子突然就一切都好了,我太高兴了,醒来就更加忧伤。”她拉着我的胳膊,我就势搂住她。她一下午跟我们聊天的时候,表情都淡淡的,好像已经认命的样子,那一刻就哭出来了。我陪着她一起流泪,除了抱紧她,我什么都做不了。 回家的路上,我眼前一直浮现着她看我家偶得时那种无比羡慕的眼光。 有时候,我们身怀巨富,却一点儿也不觉察;我们拥有幸福,却意识不到。 我决定不再买彩票了。孩子的健康,家人的平安,对于我,就已经是中了大彩。 我不能索求无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击中我生命的那些碎片(1) 击中我生命的那些碎片(1) 文_张克奇 一 母亲离开我时,我才呼吸了人间20天的新鲜空气。产后大量出血,医疗条件的极端落后,很快地枯萎了一个年轻的生命。直到现在,她唯一的儿子在无穷的思念里,对她也只有一个概念性的认识,而没有具体的样子。但母亲是活在我心中的。母亲以自己的大命换取了我的小命,我不知她这样做值不值得。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生命不仅是自己的,也是母亲的,如果我不能好好地活着,人们惋惜的,绝不会是我,而是我的母亲。 我家附近有一盘石碾,每天来推碾的人络绎不绝。7岁的一天,我闲着没事,就到碾棚帮一个奶奶辈分的老人推碾。推完后,老人抚摸着我的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这娃,多像他热心肠的娘啊!”那一刻,我的全身颤抖了,泪水忍不住就要流下来。我掉头就跑,一口气跑到村南的大树林里,抱着一棵大树号啕大哭。母亲,在我身上居然还能看到你的影子,这是我多大的幸福啊! 从此以后,我几乎天天去帮人家推碾。粗粗的碾棍,窄窄的碾道,寄托了一个少年无限的希望。在那里,我经常能听到那种令人激动的称赞。只有在那一刻,母亲才在我心中具体成一个触手可摸的形象,我和母亲才隔了厚厚的土地和遥远的苍穹面对面站着,站得彼此泪眼婆娑。 长大后,我离开家乡到远方去流浪,开创自己的事业。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保持着一副热心肠,用满腔的热情去爱周围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当我能对人有所帮助并竭尽全力时,我感觉是最幸福的。因为那是我离母亲最近的时刻。 二 父亲躬耕于偏僻乡野,却喜欢收藏书籍。 父亲的藏书内容丰富,且数量不断增长。起初是用一个纸箱子装着的,后来又用上了大木箱子,到现在已收藏了满满八大箱。由于藏书太多,他甚至不得不在原本狭小的房子里单独设置了一间小书屋。 父亲喜欢藏书,却很少读它们。只是每隔一段时间,他就把书籍认真整理一遍。父亲说,虽然不大读,但只用手摸摸也觉得很满足。真是应了一位作家所说的“抚摸也是一种阅读”。 父亲的藏书曾让不少走街串巷收破烂的垂涎不已,但每次都被父亲板着面孔堵了回去。他们一走,父亲便急急地走进书屋,仔细地把书检阅一遍,好像那些收破烂的都长着许多无形的手,一进院子就能偷走什么东西似的。嘴里还不住地嘟囔:“书是人的才气之所在,把书卖了,不就是等于把人的才气给卖掉了!” 其实,父亲的藏书,只不过是我们兄妹几个用过的课本,以及一些我们随读随扔的书刊。 每当逢年过节,我们几只出笼的小鸟一起飞回家中,父亲总在酒足饭饱之后要我们陪他一起整理那些书籍。父亲真是个有心人,就连我们的小学课本都一直保存着。看着它们,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遥远的从前,书上密密麻麻的笔记,说明我们曾经奋斗过。一瞬间,被城市的灯红酒绿麻木了的心灵蓦然热血沸腾起来。父亲常常边整理书籍边向我们重复那句已不知对我们说过多少遍的教导:“只为你们细嚼慢咽‘啃’过的这些书,也应该好好地珍惜现在的一切。”说这句话时,父亲总是一脸的严肃。 用心良苦的父亲,您收藏的哪里是书籍,那分明是我们的成长历程啊! 三 进入围城数载,日子过得极其平淡。恋爱时的花前月下、蜜语甜言都被时光一点点地剥去,随风飘逝,我甚至经常怀疑两人的生活中到底还有没有爱。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秘密。 结婚以来,我们的早餐几乎都是面条。因为省事,也因为都爱吃。我天生懒惰,在家务活上很快就败下阵来,早餐也自然由妻承包了。说实在的,妻的厨艺并不高明,刚开始那阵子,手忙脚乱不说,面条不是下多了就是下少了。下多了吃不了,倒掉了着实可惜;下少了不够吃,肚子不愿意。为此,我与妻讨论了好几个晚上,可讨论来讨论去最终也没想出个好办法。总不至于迂腐到一根一根地数或买个秤称吧。办法没想出来,妻却明显地感觉到了肩上“担子”的沉重:“我就不信把握不住这个量,工作时间长了还熟能生巧呢!”从此,妻做早饭特别用心,很快就达到了一人一碗不多不少的水平。对此,我很满意,妻更是倍感自豪。 一次同学聚会,我无意中听到邻座的两个学在悄声交流为人妇的经验。其中一个说:“早上下面条真是烦人,不是下多了就是下少了,害得我没少挨说。后来一个好朋友告诉了我一个妙方,就是每次都先把丈夫的碗盛满,如果自己的盛不满就先动筷子开吃……” 我心里不禁一颤,莫非妻子也是这样做的?联想到妻子每天早上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称赞时那似乎有些诡秘的笑,我更加疑惑。经过几天的细心观察,我果然发现妻子的手段竟和我的那位学如出一辙。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有股暖流在心底汹涌开来。 原来爱情就是这么简单:它被生活揉碎了,又撒入了生活的点点滴滴。 四 一个普通小镇的十字路口,因为一条南北走向省道的经过而生出些许繁华。十字路口的西南边,一位老人终年经营着一个小小的水果摊。我与老人的相识极其偶然。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的公司就在那个小镇上。每到周末,我都早早地赶过去,等她下班。我们不见不散的地点就定在了那个十字路口。时间长了,那个老人就注意上了我,并且极其热情地把我招呼过去,拿出马扎让我坐下,很自然地和我攀谈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从那以后,我与女友的接头地点就移到了老人的摊位处。生意忙的时候,我就帮老人算算账;没买卖时,我们就东一榔头西一镢头地拉呱,上至国家大事,下到人生烦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击中我生命的那些碎片(2) 击中我生命的那些碎片(2) 一年后,我与女友修成正果,在县城里安了小家。我与那位卖水果的老人从此断了音信,慢慢有些遗忘。2002年秋季的一天,我坐车去岳母家,在那个熟悉的路口倒车,刚下车就听到有人喊:“哎!爷们儿,再过来坐坐歇歇!”那声音熟悉极了。我情不自禁地朝水果摊看去,果然是那位老人正满脸微笑向我打手势。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与老人叙起了旧情。 突然,老人问我:“这段时间怎么没见你去小孩他姥娘家?”我一阵惊讶:“你怎么知道的?”“我天天蹲在这个路口,每到周末就特别注意去杨家河的客车。我知道你去岳母家就得坐这条线上的车,以前发现你基本是一星期一趟,最近连续几个星期都没看到你。”听他这么一说,我简直就是诧异万分了:“你真有心!”老人有些得意地把眉毛一挑,小眼一眯缝:“说实话,爷们儿,咱们虽然不沾亲不带故的,可很说得上话,这几年我还挺挂念你的。” 面对这样一位老人,面对这样一份萍水相逢的牵挂,我的心情一下子复杂极了,除了感激,更多的是对老人的愧疚。我真的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个人在默默地挂念着自己。自那以后,每次去岳母家,我都要选择客车右边的位置坐下,有时宁肯站着。这样,每次经过那个小小的水果摊时,我都会打开车窗,迎着老人的目光摆摆手,或者对着他正忙碌的身影喊一声。 短短的一瞬间,两个人的脸上都溢满了微笑。 五 朋友自遥远的东北给我寄来一片树叶。在信中,他问我:“如果塞上耳朵,只用眼睛看着树叶,你能不能听到风的声音?” 我对朋友的这种做法感到很好笑。塞上耳朵,眼睛瞪大了很长时间,我也无法将这片树叶与呼呼的风声联系起来。便如实告之。不几天,这位朋友又来了信。他说,他现在才真正体味到我写的短诗《听风》中的几句:“风的声音并非只有一种啊∕它的脚步∕是踏在人的心上。”现在的他,只能用眼睛盯着树叶,用心去聆听了,呼呼的风声常常感动得他泪流满面。因为一场车祸使他的双耳完全失聪了。 我震惊。这位朋友,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北京笔会上结识的,很开朗很健谈。缘分真的很怪,当时已是颇有名气的青年作家的他,偏偏和我这个初涉文坛的毛头小伙谈上了话,且越说越投机,一开始就进入了老朋友的角色。短短七天的时间里,我们一起漫步,泛舟北海,攀登长城……就在那时,他告诉我,他最喜欢听自然界的声音。他常常站在空旷的原野上一呆就是几个小时。风的声音漫过他的心际,便有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说这话时,他又闭上了眼睛,仿佛又听到了风声。 笔会结束后,我们彼此留下通讯地址就各奔东西,天各一方。我们只能在心底互相祝福,从报刊上相互了解一些情况。我很惊讶他近年来的创作竟带上了沉重的调子,甚至沉重得让人无法拾起。我担心他的生活中出现了大的变故,便去信询问。他回信说没有,活得挺好。 现在,朋友终于向我坦露了这一切。我心里除了难过,还有对生命的怀疑,生命太脆弱了,随时都有被伤害或被剥夺的可能。朋友在信里的叙述很平静,就像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受到伤害的是别人而不是他。我知道,他之所以现在才告诉我,是因为这个阶段是他调节心理平衡、自我恢复的过程。他不愿把痛苦宣泄于我,让我为他难过。他说,生命真的很怪,事情没有发生时让人觉得会无法接受,当真正发生了,人们总能以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面对。虽然,这需要一个阵痛的过程。 我为朋友的这种自我调节能力感到带点酸涩的幸福。闭上眼睛,手摸着那片树叶,呼呼的风声骤然席卷过我的心口。这种感觉是我当初写那首诗时所没有的。于是,我给朋友写了回信:不用耳朵,甚至也不用眼睛,照样能感觉得到风的真实存在。因为我们还有跳动的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小馒头的宝贝们 小馒头的宝贝们 文_梁梅 两年前,在一家医院,我结识了让我一生难忘的朋友,他就是小馒头。 小馒头生活在医院里,他本该五彩缤纷的童年里,白色占据了绝大部分。小馒头的爸爸出了车祸,在医院康复治疗了5年,仍然不能走路。小馒头一家的日子过得很苦,因为营养不良,小馒头很瘦小,脑袋显得特别大,看起来很像一个馒头。小馒头是个特别有意思的小孩,他有一句口头禅,动不动就拿出来用:“哟,那不就是宝贝了!” 有人看小馒头可怜,就从自己的碗里夹些肉给他:“多吃点肉哦,能快快长大呢。”小馒头乌溜溜的眼珠迅速转了转,露出很夸张的表情:“能长大啊?哟,那不就是宝贝了!”一边说,一边把鼻子凑过去,使劲地闻着肉香。医生给小馒头的爸爸配药水的时候,小馒头也在一旁仔细地听着,每当医生说到药的疗效时,小馒头都要用惊奇的语气说上一句:“哟,那不就是宝贝了!” 5岁的小馒头已经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小孩了,每次看到妈妈流泪,他就很难过,一个人躲到角落里哭。有一次,我问他:“小馒头,怎么又掉金豆豆了?”小馒头仰起布满泪痕的小脸说:“阿姨,你说人难过的时候为什么会掉金豆豆?”我心头一震,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小馒头迷茫的表情让我很心痛,于是,我安慰他说:“小馒头,人不只是在难过的时候掉金豆豆,很高兴的时候也会掉。但是如果你觉得难过,掉了金豆豆以后,就会好多了。”小馒头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嗖”的一声把鼻涕吸回去:“哟,那金豆豆不就是宝贝了。”我点了点头。小馒头高兴起来,用手背在脸上擦了一下,又用舌头舔了舔,然后认真地点点头:“嗯,好吃,好吃。” 有一天,小馒头对我说:“阿姨,有时候,我挺发愁的。”我挺惊讶:“发什么愁啊?”“我有太多的宝贝了,不知道该喜欢哪一个。”“真的吗?你都有些什么宝贝呢?”小馒头挠了挠头,咧开嘴笑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有很多很多的宝贝,多得抱不过来。”小馒头张开双手,做了一个吃力拥抱的动作,然后笑嘻嘻地看着我说:“妈妈说,等爸爸的脚好起来,要送我很多很多宝贝呢。我发愁,到那时候,我该怎么办好。” 小馒头天真的模样让我的心里堵得难受。医生们都说,小馒头的爸爸下半辈子可能要在轮椅上度过了。但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精心编织了美丽的谎言,谁也不愿去伤害小馒头。 后来有一次,我发现小馒头又在躲着哭。他把手握成一个凹槽,接住一滴滴掉下来的眼泪,然后用一个眼药水瓶,把眼泪统统装到里面。我问他:“小馒头,又伤心了?”他摇了摇头:“不,我需要一些金豆豆。”“你把它们装进瓶子里干吗?”小馒头认真地说:“给爸爸用啊,金豆豆是宝贝呢,但是爸爸没有金豆豆,只有我和妈妈才有。爸爸脚痛难受的时候,一定也需要金豆豆来帮他。”我的泪猛地涌了出来,小馒头的泪水,把灾难冲洗得如此纯净,在他眼里,灾难没有那么狰狞可怕。 后来离开医院,再也没有见过小馒头,听说他爸爸已经回家休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了痛苦、烦恼或者困惑,我总会想起小馒头,想起他谈论他的宝贝们时幸福的模样,想起他为有太多宝贝而发愁时的模样。我才发现,眼泪真的是无与伦比的宝贝,仿佛能医治一切伤痛。而我还拥有父母完整的爱,拥有这片天空下明媚的阳光,拥有这个世界上太多的美好。偶尔,我会用惊喜的语气喊上一句:“哟,那不就是宝贝了!”那一刻,我的心总是甜蜜到疼痛。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附录 附录 《读者?原创版》作家、读者真情寄语 致《读者?原创版》:阅读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事情,用眼睛去浏览行动上无法履及的世界,对我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吸引人的了! ——方文山 音乐人 本刊作者 真的感谢你们做了这样优秀的一本杂志,让很多人的生命里充满了文字的力量。祝愿你们越办越好! ——郭敬明 作家 当我思想窒息之时,《读者?原创版》给我呼吸! ——海岩 作家 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六小龄童 表演艺术家 《读者?原创版》在第一时间展现原创智慧!在武汉“秋老虎”的午后,无意翻阅第8期杂志及《那年夏天》,有丝丝凉爽翩翩而至:好文字总是好时节,好思想便是好家园。 ——池莉 作家 本刊作者 祝贺《读者?原创版》创刊5周年,愿他的读者越来越多! ——洪晃 媒体人 年年无量寿——美好的事物延绵无边 月月琉璃光——每一期都有灯的温暖 日日观自在——每页每篇都有广阔深远自由纯善的美好情怀 时时妙吉祥——种爱收爱传爱言爱,随着岁月成长为一棵越来越壮硕的菩提大树。 ——乔叶 作家 本刊作者 我希望《读者?原创版》更注重思想性,让思想跃然纸上。《读者》是温情的,《读者?原创版》应该在此基础上让思想更加璀璨。思想往往比时尚来得重要,优质思想最能激动人心,要看到优质思想资源之宝贵。技术跟上是不难的,思想跟上是很难的,人文素养与思想能力的缺乏最让人忧心。要用思想改变世界,改变人的内世界与外世界。 ——徐迅雷 媒体人 本刊签约作家 每月中旬,我都会去悉尼唐人街买本《读者?原创版》。他富有时代感、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传承精神,又尽情展示最富活力的年青一代的生活和热切追求。他能让我清晰地感受到远方祖国在跳动着的最强烈的时代脉搏,能让我品尝到祖国文化的沉郁芬芳,能稀释我这个异域游子的乡愁与寂寞。 ——蔡成 旅澳作家 本刊作者 与《读者?原创版》共同走过5年,十分庆幸。他有英雄胆魄,亦有诗人情怀,周身理想气质,脱口锦绣文章。高洁明月装饰着他的窗子,而他装饰了一个记者的梦——用理想观照现实,以悲悯面对世界。 ——羽毛 记者 本刊签约作家 一本好刊物应当是:丰富而有效的,可令人受益的,有足够诚意的,有自我见地、品格与一定引导性的——从这个角度说,走了5年的《读者?原创版》达到了一本好刊物的标准。 ——陈蔚文 作家 本刊作者 在这个物欲把人们的眼睛和心灵烧灼得通红,营养过剩和入睡障碍已成为时代病的社会,有一些我们熟悉的,需要重新认识;有一些我们已经丢弃的,需要重拾。愿《读者?原创版》这股清流,能承担起更多的担当,为更多人提供心灵的安慰和鼓舞! ——曾颖 媒体人 本刊签约作家 喜欢《读者?原创版》,他起点的本真与前沿,飘扬的坚持与善美,落点的温情与思考。当然最要紧的是他的原创性,就像一个孩子,他是他,不是别人,不可复制,独树一帜。 ——南在南方 媒体人 本刊签约作家 伏尔泰说,工作撵跑三个魔鬼:无聊、堕落和贫穷。阅读也是这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读者?原创版》,让文字有了芳香。 ——大卫 诗人 本刊特约记者 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在负笈求学的道路上,有三位老师对我影响最深:我的初中英语老师、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和你——《读者?原创版》。从高中就开始将你期期珍藏,至今一期不落。是你让我深切地懂得了感恩,懂得了珍惜,懂得了人情冷暖,懂得了善恶美丑。5年来,你的价格变了,你的色彩变了,你的厚度变了,但不变的却是你对我深远的影响!感谢你的陪伴,生日快乐! ——网友 波士顿?雷 真快!眨眼的工夫,《读者?原创版》就5岁了。5年间,一直与他保持着亲昵的关系,端详他的容颜,关注他的点滴变化,倾听他的心音,一次次被他带进思想与情感的花地,当然也心跳着,把一枝枝凝露的红玫瑰献给他。与他相守的日子,就是好日子。 ——张丽钧 教师 作家 本刊作者 5年前,初到澳洲的我,在孤单寂寞与百无聊赖中有了自己的第一篇文字。这大概也是《读者?原创版》最早的文章之一。以后的5年,我在异国他乡的生活就和《读者?原创版》有了这种奇妙的结合。谢谢《读者?原创版》,让我在艰苦、劳碌、寂寞的另类生活状态中仍能保持着我的骄傲。 ——张目 旅澳作家 本刊签约作家 翻看这几年的杂志,虽然几经改版,但洋溢的人文气息仍然一脉相承,别的不说,光这份“不变”就让我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坚持5周年已是不易,要是500年呢?抬头又望了望“500年一遇”的日全食,不禁嘿嘿一笑。 ——马少华 媒体人 本刊作者 《读者?原创版》就是有那样的功力赋中国字以魔力、时事、力量、睿智、亲情、乡愁……深夜细读,常常可以看红人的眼睛,看疼人的心……此生何其有幸,能成为他的读者、作者。 ——李赫宁 旅美作家 本刊作者 《读者?原创版》从诞生那天起,就站在了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上。5年来,从栏目的设置到文章的挑选,将《读者》品牌推向了更高境界。 ——陈思进 金融从业者 旅加作家 本刊签约作家 原创5年,弘传人间,文字三昧,无碍慧辩。 ——释常辉 弘德家园创办人 ( 出自《读者?原创版》5周年纪念特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