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短篇作品选》 编、译者序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最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 一 霍桑所处的时代是浪漫主义文学在美国轰轰烈烈的时代。这一文学运动是美国社会经济与政治思想发展的必然产物。 进入十九世纪,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经济蓬勃向上。南部各州棉花种植业迅速扩展,北部的纺织、制革、机器制造等工业在产业革命推动下如火如荼。到六十年代,全国已拥有工厂十四万座,固定资产十亿美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跃居世界第四位。交通运输业空前繁荣。1821年全国收税大道总长达四千英里,1840年全国铁路总长三千三百多英里。接下来的二十年内翻了十番,达三万多英里。开发西部成为席卷全国的大潮,到六十年代,全国一半人口已越过阿巴拉契山脉向西迁徙。联邦政府为奖励拓垦西部,将土地价格下降到每公顷一·二五美元!与此同时,由于英法战争,欧洲大乱,美国趁机大举发展贸易,掌握了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并通过购买和掠夺,扩张领土近三倍。资本主义在这块土地上可谓欣欣向荣,盛况空前。 一定的经济基础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上层建筑。这个时期,形形色色的主义、思潮迭起,令人眼花缭乱。光是老百姓信奉的基督教,一下子就涌现五花八门的理论与教派,诸如自然神论、一神论、泛神论、摩门教派、千年至福教派等。特别是三十年代加尔文教派内部的一伙革新者与思想家爱默生、富勒、阿尔考特、黎普里等人,在波士顿附近的康考德村经常聚会,组成了一个“超验主义者俱乐部”。他们对神学与哲学的现状极为不满,在吸收欧洲,尤其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些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推崇直觉的超验主义观点。 超验主义观点的核心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认为人类世界的一切都是宇宙的一个缩影——“世界将其自身缩小成为一滴露水”(爱默生语)。超验主义者强调万物本质上的统一,万物皆受“超灵”制约,而人类灵魂与“超灵”一致。这种对人之神圣的肯定使超验主义者蔑视外部的权威与传统,依赖自己的直接经验。“相信你自己”这句爱默生的名言,成为超验主义者的座右铭。这种超验主义观点虽属于唯心主义,但它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打破加尔文教的“人性恶”、“命定论”等教条的束缚,为热情奔放,抒发个性的浪漫主义文学奠定了思想基础。在这一思想影响下,美国文坛出现了“新英格兰文艺复兴”。而海滨城市波士顿以其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条件,便成为这个“文艺复兴”的中心。 波士顿以其附近的哈佛为后盾,兼有航运事业带来的大量财富,私人的收入富可敌国。各种会社、图书馆、期刊、出版社竞相成立。更重要的是,这里聚集着大批优秀的美国作家,除参加超验主义者俱乐部的爱默生、梭罗、阿尔考特等人外,还有霍桑、洛威尔、朗费罗、霍尔默斯、麦尔维尔、惠蒂埃等等。有人甚至说,走在波士顿附近,随便丢一块石头,准能碰到一位作家。从比肯山乘车出发在新英格兰走上一遭,一路上都可能经过哪位重要作家的家门口。这些新英格兰作家为美国文坛献上了一份沉甸甸的厚礼。他们的作品成为不朽文学经典的信手就可拈来一大把:霍桑的《红字》、爱默生的《历史性代表人物》、麦尔维尔的《白鲸》、梭罗的《瓦尔登》,以及后来惠特曼的《草叶集》……怪不得f·o·麦瑟森教授在他的《美国文艺复兴》一书中所指出:“您尽可翻遍其余一切美国文学作品,也找不到任何一组书能在想象力方面与这些书媲美。”而这场文艺复兴中影响最大,独树一帜的作家又当推纳撒尼尔·霍桑。 二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hahathorne),1630年来到萨勒姆,担任了殖民地的治安官,并参与了对贵格会教徒的迫害。其子约翰·霍桑则作为清教徒审判官,参与了1692年萨勒姆迫害“女巫”事件,声名狼藉。少年纳撒尼尔·霍桑后来自作主张,给家族的姓氏增添了一个字母“w”,据说就是要解除一位被害“女巫”的丈夫对霍桑姓氏的诅咒。 十八世纪,霍桑家族与萨勒姆镇一样,从早期繁荣富裕开始走向衰败。纳撒尼尔的父亲不得不上船谋生,从见习水手一直做到了船长。但1808年,年仅四岁的纳撒尼尔失去父恃,一家之长在航行加勒比海途中,因患热病死于苏里南。母亲不得不带着三个孩子(一男二女)和家中仅有的一点点储蓄,投奔住在缅因州的娘家兄长,在兄长家度过了默默守寡的一生。她唯一的儿子纳撒尼尔九岁时伤足,有两年不得出门,养成读书习惯,长成一名孤独少年。 1821年,霍桑被送到布伦斯维克的波多因学院念书,与后来成名的美国大诗人朗费罗及后来出任美国第十四届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同班,他们之间建立了毕生的友谊。在大学里,霍桑说自己是个“懒学生”,但“老在念书”。1825年,霍桑以中等成绩大学毕业,回到家乡萨勒姆,重新开始他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长达十二年之久。 在舅舅家的三层楼上,霍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把这屋子叫做“猫头鹰的巢穴”),拼命读书,想当作家。据说他看完了当地图书馆的每一本书。他姨妹回忆说,他“使自己彻底熟悉了家乡萨勒姆的古老历史,尤其是巫术时代”。他儿子则回忆说父亲“细心阅读了过去岁月记录的每一页——报纸、杂志、年刊、审判记录。新英格兰年鉴是他心爱之物,他从中获取了不少材料”。霍桑爱读的书还有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瓦尔特·司各特的《威弗莱》系列小说,以及其他十八世纪与同时代作家的作品,并从这些作品中学来一手拉丁化词汇与十分刻板的句子结构。 霍桑天性十分羞怯而骄傲——羞怯是因为骄傲。他对自己的优点具有强烈意识,对家族的祖先既尊敬又自豪。由于寄人篱下,由于贫穷,他害怕与人交往遭到拒绝,所以态度越来越保守。在《雪影》的前言中他写道:“我坐在生活的大路旁,像着了魔法。乱树在我周围冒出头来,嫩芽长成细枝,细枝长成小树,直到我没有出路,无法从幽黑深处穿越重重盘根错节。”他从不去教堂,却喜欢礼拜日站在打开的窗前的窗帘后面,观看男女老少络绎不绝去做礼拜。他认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做一个‘窥探的保罗①’,在男男女女头顶隐身盘旋,目睹他们的所作所为,探究他们心中所想,从他们的欢乐中借光明,从他们的悲伤中借阴影,不使自己保存任何特殊的情愫”。 -------- ①窥探的保罗(panlpry):喻指爱寻根究底的人。 然而,生活中有谁能彻底置身事外?霍桑隐居的十二年中,除闭门读书,也时常出门旅行。他舅舅驿车行生意红火,因此乘驿车旅行近水楼台。霍桑穿越了整个新英格兰,还去尼亚加拉大瀑布,去新兴城市底特律观光。一路留心倾听车中与旅店中每个人的谈话,观察形形色色的人物,自己却很少开口与人交流。1837年,他写信给好友朗费罗说:“也许由于什么妖术,我被生活的主流抛到一边,再也回不去了……我把自己弄成了囚徒,关进了地牢……现在却找不到放自己出去的钥匙。” 在家乡自我禁闭的漫长岁月成为霍桑作家生涯的一段重要里程。这十二年是他的学徒期,是他读书、观察、思索、创作的实验阶段。当时流行的种种主义、思潮对他都没有多大影响,其他同代的美国作家奔赴欧洲或横贯美国大陆踏勘西部,或乘捕鲸船航行海外,大开眼界大长见识之时,他却独自热衷于探索家乡历史,探索自己内心世界的旅程。正是萨勒姆这十二年,使他的文学天才愈加深化,愈加个性鲜明。 1828年,他以自己的大学时代为题材,写出了小说《范·肖》,自己出资匿名出版,可惜是场失败。1830年,他首次正式在《萨勒姆公报》上发表了一篇故事,其后便接二连三在纽约和波士顿印刷的各种杂志和赠阅品上发表短篇小说。1836年,他为波士顿一家月刊《实用娱乐知识》当编辑,在姊妹帮助下,他包揽了几乎每一期的全部内容。一场大火使这家期刊破产,霍桑失去工作,便动手撰写了一部《彼得·巴利通史》。此书先后发行了上百万册,而当时却只给他带来区区100美元的收入。 1837年,霍桑的首部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给他带来一些名气,但他仍无法以写作餬口。在有势力的同窗帮助下,霍桑谋到一份政府差事,任波士顿海关的司磅员。两年后他辞去职务,用积蓄买到布鲁克农场的成员身份,前往参加“知识与体力劳动相结合,思想家与劳动者相结合”的实验。布鲁克农场位于波士顿郊区,是由一群超验主义者创办的乌托邦式公社。农场由超验主义者乔治·黎普里为领袖,成员共同劳动,共享成果与报酬。霍桑在农场只呆了六个月就扬长而去,因为劳动时间太长,写作时间太少,思想上又与超验主义有距离。 1838年初,霍桑与索菲·阿米莉亚·皮博迪订婚,1842年结婚。新婚夫妇移居马萨诸塞州的康考德,租下著名作家爱默生祖父的一幢房子——“古屋”。在这里,霍桑与邻居爱默生、梭罗、阿尔考特等人结下友情,重新开始创作自己的“心之寓言”。并于1846年推出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但此书只给他带来微薄收入。霍桑再度寻求政界朋友帮助,得到一份政府公职,任萨勒姆海关的检验官,可惜只做了三年。1848年总统换届,不同的政党上台,随之更换了一大批政府官员,霍桑也在其中。他于是静下心来,开始创作他最著名的小说《红字》。 霍桑曾认为自己是“美国最无名的文人”,但《红字》却使他一举成名天下知。《红字》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首部象征主义小说,先于麦尔维尔的《白鲸》一年。这部小说集中了霍桑的创作个性与经验,作者立刻就被评论界称为“出生于本世纪的最伟大作家”。连那些因为他竟敢触动“不贞罪”,要“狠狠谴责”的批评家们也承认霍桑具有“天才的想象力,精雕细刻的优美文笔”。文学声名既定,《红字》的收入又使他摆脱了贫穷,霍桑告别故乡,举家迁往马萨诸塞州西部伯克县的伦诺克斯,买下一幢名为“路畔居”的宅子,定居下来。在那儿与正创作《白鲸》的赫尔曼·麦尔维尔比邻,并很快成为好友。 在伦诺克斯,霍桑的创作开始登峰造极,杰作源源涌出。1851年完成了《七个尖角阁的房子》,是部描写家族衰亡史的小说。下一年又完成了《福谷传奇》。这部小说对布鲁克农场予以讽刺式的剖析。1851年还发表了短篇小说集《雪影》,收入了他的名作《伊桑·布兰德》,与《人面巨石》。1852年还发表了童话《奇妙故事》,1853年又发表了童话《乱树丛故事》。这两部童话都已成为美国儿童文学的经典。1852年,为同窗竞选总统,他还推出了《富兰克林·皮尔斯传》,得到皮尔斯赞赏,当选总统后,即派给霍桑一个肥缺——出任美国驻英国利物浦总领事。霍桑走马上任,虽说这份工作与他的兴趣并不相投。任职期间(1853—1857),他充分领略了英国许多地方的风土人情,将旅途印象载入《英国笔记》(该笔记霍桑死后由其妻整理发表),及散文集《我们的老家》(1863年发表)。1858年他赴法兰西和意大利旅行,写成《法国与意大利笔记》,小说《玉石雕像》(1860年发表)。《玉石雕像》以意大利为背景,是霍桑创作的最后一部完整小说。 在欧洲度过七个春秋,霍桑重返祖国,回到康考德的“路畔居”。四年后,与老友皮尔斯一道度假旅行。途中,于1864年5月19日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普利茅斯去世,5月23日葬入康考德的睡谷公墓。 三 霍桑最初是以自己别具一格的短篇小说打入美国文坛的,他的思想和艺术特色也首先表现在他的短篇小说之中。 霍桑最早创作的短篇小说是《我家乡的七个传说》,但因数次尝试发表均遭失败,一气之下便将手稿付之一炬。自1830年始,他在各色杂志与赠阅品上发表短篇小说与随笔,从此一发而不可收,一生共写下短篇小说一百余篇。他将其中多数故事编为三个集子:《重讲一遍的故事》(1837)、《古屋青苔》(1846)、《雪影》(1852)。未收入这些集子的作品则在他辞世之后,于1883年被人编为《故事与随笔》。这些集子的标题与发表年代并不说明故事的内容,有些最早创作的东西却被收入最晚推出的集子当中。更添乱的是,较早发表的《重讲一遍的故事》与《古屋青苔》在美国不断有修订本问世,时不时增加一些作者一生后期创作的篇什。所以,每个集子收入的故事并不能代表相同或相似的主题、创作风格与手法,创作年代与发表时间上也不存在任何特殊联系。为方便起见,本选集仍按霍桑四部短篇小说集发表的年代先后编排,主要选入霍桑各个创作阶段的优秀代表作。 霍桑的短篇小说按题材可粗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新英格兰传奇”,另一类为“心之寓言”。 “新英格兰传奇”主要是一组反映美国殖民时代新英格兰地区历史的故事。正如欧文在《纽约外史》中致力于刻画早期居住于纽约的荷兰移民风貌,司各特以他的苏格兰故乡作为一片广袤的浪漫土地一样,霍桑在这组故事中着力描绘了故乡的风土人情、生活传统、历史事实,乃至富于迷信色彩的传闻轶事,着重表现了加尔文教统治对人心的摧残和清教徒特别是上层分子的虚伪道德。这组故事主要创作于霍桑在故乡萨勒姆度过的那十二年寂寞岁月。关于这些新英格兰传奇,霍桑曾这样说过:“将奔放美妙的温柔色彩,泼上一幅新英格兰人物景致的素描。然而,但愿它未曾完全抹煞自然朴素的原色。” 本集收入的新英格兰传奇故事大致有:《欢乐山的五月柱》、《大红宝石》、《有抱负的来客》、《恩迪科特与红十字》、《亲情》、《爱丽丝·多恩的恳求》等。这些故事许多取自真人真事。如《欢乐山的五月柱》描写的就是发生于1628年普利茅斯殖民地早期的一场宗教冲突,照霍桑的说法是“快乐与消沉争夺地盘”的一场斗争。一方是轻松愉快,寻欢作乐,崇尚五月柱的贵格会教徒,另一方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严峻刻板,循规蹈矩的清教徒。结果是清教徒首领恩迪科特率兵闯入反清教的托马斯·摩顿的领地,砍倒了他们尊崇的五月柱,并将这片地区严格置于清教徒统治之下。《恩迪科特与红十字》表现的是殖民地首脑恩迪科特率领人民反抗英王暴政的故事,反映了美国早期的一个历史侧面。《大红宝石》是一篇传奇,通过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一群寻宝者在大山中寻找大红宝石的故事,颂扬普通劳动者的朴素善良与真诚,抨击上层社会的虚伪贪婪与自私。 《爱丽丝·多恩的恳求》是霍桑的早期作品,但发表较迟。该故事主题复杂:、杀父、巫术、凶杀、死而复活、哥特式罗曼司的成分应有尽有。但这些统统被放进十七世纪新英格兰的背景之中。故事的总框架是百年之后,作者——“我”,携两位女友在曾经绞死并埋葬了大批女巫的绞刑山上散步,并将他的这篇故事手稿念给两位女友听。这种情境不但含蓄地将故事隐含的罪孽及诅咒与该地区的实际历史相联系,还把作者与他的两位听众暗暗联系起来,因此一段陈年往事不仅是古色古香充满浪漫情调的历史,且与今日水乳交融,让历史给今人以教益。这篇故事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杀死妹妹情人的伦纳德·多恩,意识到杀死的其实正是他自己,是他那满脑子的念头: “我心下明白,一切强烈深沉感情的萌芽,在他身上都已被灾难助长,完全成熟。” 而且妹妹情人的面孔竟长得与伦纳德·多恩一模一样,竟与他死去父亲的面孔在幻觉中合二为一。这种写作手法说明,年轻的霍桑在创作初期已致力于使自己作品含义深刻化、多重化。这篇故事涉及到了伦理、个人、社会、心理、历史的各个层面。在写作手法上也变化多样,时而平铺直叙,时而大发议论,忽今忽古,扑朔迷离,笼罩一层神秘色彩,给人的感觉正是霍桑自己所谓的“梦幻与疯人的回忆”。 《心之寓言》在霍桑的短篇作品中具有更大影响。本集收入的有《牧师的黑面纱》、《威克菲尔德》、《胎记》、《小伙子布朗》、《伊桑·布兰德》等代表作。 “心之寓言”基本创作于1842年至1845年霍桑居住于“古屋”期间。“人性之恶”与人之孤独是这些寓言的最基本主题。霍桑时常将人的心灵比做深渊或被魔鬼把守的洞穴,然而这深渊或洞穴深处却有可能埋着宝藏或见不得人的丑恶。 他所津津乐道的一大主题是人生而孤独,各人出于不同原因都固守着自己的骄傲与自私。在他看来,孤独销蚀人心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因为它否定人类的兄弟之爱。人心应当屈尊学会分享感受,从而获得拯救。如果像伊桑·布兰德那样,弃一切人的社会义务与道德责任于不顾,执意追寻自己的目标,到头来只能既伤害他人,也破坏自己的心理平衡,“失去对人性磁性环链的把握”,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尸骨无存,空留一颗冰冷的石头心。又如莫名其妙弃家出走的威克菲尔德,一味自我放逐,封闭自己,自动割断与亲人与社会的关系,结果孤孤单单数十年,既残酷伤害了爱他的妻子,也辜负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这篇故事的末尾,作者点出了恪守孤独者所面临的危险: 在这个神秘世界的表面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 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体系之间,及它们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威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霍桑的短篇小说题材丰富,表现的时代也不同。但他最偏爱的另一大主题是揭示人性之“恶”。他把抽象的“恶”当作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现象等等的根源都不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当中,而存在于人性之“恶”。这一观点可以说基本来自加尔文教教义中“原罪”与“内在的堕落”等观念的影响。他认为要消灭外部世界的一切恶行,只有从人心做起,从扫除人之恶做起,声称:“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激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他偏好描写超自然的,怪诞的,恐怖的现象或阴暗反常的心理活动,借以挖掘那隐秘的“恶”。在作品中往往脱离社会条件去剖析人物的心理,一层层剥出“人人心中皆有的恶”来。难怪麦尔维尔认为,霍桑的最大功绩就在于描写“黑暗的伟大力量”,霍桑对人内心世界幽暗风景的刻画。 就说“小伙子布朗”这个单纯善良的青年吧。他受到魔鬼引诱,晚上出发去森林参加聚会,事前未向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爱妻透露行踪,可一到会场才发现许许多多平素他尊重爱戴的人——德高望重的牧师先生,虔诚慈祥的老教徒,美丽贞洁的少女,甚至心爱的妻子,都在这里与魔鬼欢聚一堂!而且在这里他还听到牧师披露了许多他不知道的正人君子们的隐秘罪行。上至总督及太太,下至他自己的爷爷及父亲,乡里乡邻,原来都那么虚伪,那么肮脏!那夜以后布朗变得沉默寡言,因为他认识到了人人心中皆有的罪恶。这种人之恶的意识,也正是作者苦心孤诣,想唤起读者注意的东西。 再如《牧师的黑面纱》中,一贯受村民爱戴的牧师,突然一天戴看块黑面纱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并且从此不肯除去这令人生畏的东西。“这黑纱横在他与世人之间,隔绝了愉快的人情和女人的爱悦,将他禁锢在最可悲的囹圄之中。”甚至到老到死,牧师也不肯摘下那块可恶的黑纱,还竭尽最后一口气斥责给他送终的人们:“瞧哇!你们个个脸上都有一块黑纱!”毋庸置疑,作者用黑纱象征的正是世人对自己丑恶灵魂的虚伪掩饰。 许多评论家认为,霍桑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持否定态度,这顶帽子是否合适,还有待探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霍桑痛恨人类利用发达的科学知识来满足私欲,戕害生灵。如《胎记》中的阿尔默,为寻求“尽善尽美”,为满足自己冷醋的好奇心,证明自己拥有无穷的智慧,科学的力量无比强大,便挖空心思造出灵丹妙药,旨在去除妻子脸上与生俱来的一块小小胎记。结果胎记去掉了,妻子也随之芳魂出壳。又如《拉帕其尼的女儿》中的拉帕其尼医生,精心培育出各种毒花毒草,以这些花草的芳香熏陶自己的亲生女儿,使其浑身充满毒素,呼口气都能令鲜花枯萎,昆虫丧命。这位把一切都当成实验对象的医生最终不但毒害了女儿的心上人,还使美艳无双的独生女也一命呜呼。这两篇故事抨击人之“恶”的同时,情节之间还流露出因果报应的宗教意识。 《美之艺术家》是霍桑描写艺术与生命关系的佳作。主人公欧文·沃兰身上多少反映了作者自己的一些特点,如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对美与生命价值的思考与探索,及意识超前的艺术家得不到世人理解与同情的苦闷等。霍桑借沃兰之口抒发了自己的感受:“寒心,这寒心令人精神战栗,仿佛落入冰天雪地的荒芜。” 《通天铁路》是英国作家班扬名作《天路历程》的现代翻版。故事讽刺挖苦了现代基督徒们利用科技进步,连朝圣都可以乘火车舒舒服服几乎直抵天国城下。香客们中途在“名利场”徘徊流连,在那儿营营苟苟,出卖自己的灵魂。最后还可以登上汽轮横渡冥河——然而掌舵的却正是魔鬼本人。这则寓言令人读罢掩卷思索,这等香客竟为何人?这等天国竟为何物?! 霍桑的“心之寓言”大量采用象征主义手法。斗篷、面纱、镜子、毒蛇、毒花、火、冰等,都被用来象征光怪陆离的人之“恶”——虚伪、仇恨、自私、贪婪、野心,妒忌,诸如此类。霍桑为什么喜欢象征?因为在他看来,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表层假象,而它的“灵性”才是本质。他说:“万物都有灵性,就好比灵魂与躯体的关系一样。”这种观点就决定了霍桑在创作上轻视客观现实的真实描述,把客观事物只看作包含某种隐秘含义的象征物,因而总是力图通过象征物去揭示那隐秘的含义。 霍桑特别喜欢“寓言”这种形式。他说“作为一个真正具有个性的人来说,我脸上蒙着一块面纱,我不是,从来也不是那种极为好客的人。这种人把自己的心捧上来,精心烹炸,佐以思想,当成美味献给可爱的公众。”由于他天性含蓄保守,对客观世界疏远,所以努力表现一种介于事实与想象之间的朦胧汇合点,那蒙着一层薄纱,似梦非梦,来自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其中丰富的内涵则留给读者自己去反复咀嚼,细细回味,而作品也因此显得厚重隽永。他的“心之寓言”可以说至少达到了三个目的:其一,设法揭示了人类通往自我认识的无穷复杂过程,并将这个过程用艺术形象予以表现,如他笔下的小伙子布朗、伊桑·布兰德等从无知到彻悟的经历;其二,创造了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表现了典型事物的实质,这些人物与事物镜子般反映了困扰人类的种种问题与烦恼;其三,通过人物与社会之间的冲突,揭示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这方面,《利己主义,或,胸中的蛇》是一篇力作。 霍桑的短篇小说细致深刻,风格独特,不少作品立意新颖,取材得当,富于诗意。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造成了完美强烈的艺术效果,对美国短篇小说这一突出文学类型的发展具有积极深远的影响,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他的作品由于因袭新英格兰文学一本正经的传统,创作思想上存在着说教太多,过分工求寓意的缺憾,怪不得他自己都说:“这些该死的寓言到底有何寓意,连我自己也没完全弄明白。”他的部分作品主题思想十分隐晦,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与宗教色彩,流露出哲学上的悲观主义。写作技巧上也显得象征手法用得过火,失之于刻意雕琢。借用爱默生对他的一句批评就是:“他把操作过程公诸于众,好比点心师傅对顾客说‘瞧瞧咱怎么做蛋糕’。”此外霍桑的语言今天看来相当陈旧呆板,在当时也被人认为过于拘谨,有千人一面之感。不过,霍桑是在无可借鉴的情况下,一个人苦苦摸索,闯出自己的创作道路的,与他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相比,上述缺憾的确瑕不掩瑜。 那么霍桑对自己的短篇小说作品又如何看待呢?他在第三版《重讲一遍的故事》前言中写道: 它们是过分荫凉处盛开的苍白花朵——那凉意 来自沉思默想的积习,浸透每一篇作品的情感与心得。取代激情的是感伤……此书应在宁静沉思的黄昏时刻阅览,若在灿烂的阳光下打开,就很可能好似一部白茫茫的无字天书。 这番话说得究竟是否中肯,还有待广大读者来探究,来评价。 本集所收篇什,主要选自美国纽约洛普出版公司1946年版《霍桑短篇小说选》和新美国出版公司1963年版《天路历程及其他》。为方便起见,按原作发表时间排序。 编、译者 一九九五年五月三十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序 倘若霍桑死于中年——天才们的高寿年龄——我们今天就不会知道他是《红字》或其它小说的作者,而仅仅知道他是一位短篇小说作家。不错,霍桑离开大学两三年之后,曾隐姓埋名创作发表了一部小小说《范肖》。若非怀才不遇,他本可以很快再发表其它小说的——而且有价值得多——可惜当时新英格兰上空的某种冷空气,使年轻的霍桑创作小说的心思一凉到底。结果他把能弄到手的《范肖》都销毁了,这部小说充其量只算得上一部漂亮却不成熟的作品。 总之,接下来的二十年中,霍桑一直抱住短篇小说不放。运气不坏,这种体裁他得心应手,畅达地抒发了想说的一切。正如霍夫曼①、果戈理②、戈蒂耶③所做的一样,霍桑短篇中的佳作表现了他的个性与思想,既微妙又真实,无拘无束,原汁原味。 -------- ①霍夫曼(恩斯特·特奥尔多·阿马丢斯·霍夫曼ernsttheodoraamadeushoffmann,1776—1822):德国名作家。代表作有:《魔鬼的万灵药水》、《谢拉皮翁兄弟》、《公猫摩尔的人生观》等。 ②果戈理(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果戈理nikolaivasilyevichgogol,1809—1852):俄国作家。作品包括诗歌、戏剧、小说、评论等等。代表作有:《钦差大臣》、《死魂灵》、《彼得堡故事》、《小品集》等。 ③戈蒂耶(泰奥菲文·戈蒂耶théophilegautier,1811—1872):法国诗人、小说家、批评家。代表作有:诗集《西班牙》、《法琅与雕玉》;小说《莫班小姐》、《弗拉卡斯上尉》等。 然而,没有哪位作家出名像他这么慢,这么艰难。出生于1804年的霍桑自己就曾说过,许多年来,他一直是美利坚最最无名的文人。此话并不夸张。很长一段时期,读者们只见到那些小小的“赠阅品”或年刊。就连这些斯斯文文的篇章他也隐姓埋名,不肯暴露身份。根深蒂固的羞怯阻止他向当时最有名的《标志》期刊投稿时署上真名。他把自己藏在艾什礼·阿兰·罗伊斯,或“文雅孩子”作者的面具后面。可是,他的这类作品不会永远没没无闻,一些读者已经开始奇怪这些作品到底出自谁手。1836年,一位敏锐友好的新闻工作者帕克·本杰明①公开了霍桑的真实身份,在一本畅销杂志中热情赞扬了他。 一年之后,在朋友说服下,霍桑收集自己的作品,编出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让它出现在波士顿一位出版商的版本说明之中。这一下影响大多了。朗费罗②兴奋地大加赞赏。1842年,扩版的《故事》问世,终于引起了多方面的注意,尤其重要的是,得到了《格雷厄姆》期刊的青睐。爱伦·坡③在该刊发表了一篇著名书评,对霍桑大加赞扬。然而,五年后,甚至霍桑的第三部集子《古屋青苔》推出之时,坡的另一篇书评提到霍桑时,仍称他为“这个国家私下里倍受赞赏,公众却不加注意的天才的最好例子”。赞赏者也许为数不多,但却很有发言权。他们中许多是作家——最热烈的莫过于赫尔曼·麦尔维尔④。1856年,小说《红字》的大获成功终于证明了他们的判断。接下来的一年,霍桑推出了《雪影》,这是他的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他希望保留并且记忆中尚存的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 -------- ①帕克·本杰明(parkbenjamin,1809—1864):美国编辑,出版商,以其主办的文学期刊《新世界》闻名。 ②朗费罗(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henryfelloarallanpoe1809—1849):美国诗人、小说家,短篇小说数量很多,著名的有《厄舍古屋的倒塌》、《黑猫》、《红色死亡的假面舞会》等,诗歌中著名的有长诗《乌鸦》,其侦探小说也颇有名。坡是西方现代颓废派文学的先驱。 ④麦尔维尔(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2):继霍桑之后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家。其代表作为长篇小说《白鲸》,其中篇小说著名的有《巴特尔比》、《贝尼托·切莱诺》、《亲信》等。 这般长时间没没无闻的作家并不多。霍桑自己也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短篇小说无处不重重染上创作环境的色彩,他觉得这有损于作品。他的话有道理,但作品也同时获得了某种极为重要的东西——精心构筑的不动声色的紧张,率直真实的羞怯感,以及既隐秘又公开的特点。他说,这些故事“不是与世隔绝者与自己心灵的对话”,而是一种不完美的尝试,“要与世界对话”。事实上,他的短篇小说具有两种特点,它们既是唯有孤独者才怀有的,与他人交流的渴望,又是使自己弄清楚自己内心世界与外部经历的尝试。它们还是旨在让别人听到的内心独白。 换了任何别的历史时期,它们就会具有不同的文学形式——寓言、梦幻、传奇、诗歌,甚至戏剧。然而它们却成为“短篇小说”,只是因为霍桑创作发端,这种体裁既自然又方便。这并不说明这种体裁创立已久,恰恰相反,它仍处于原始实验阶段,英语中尤为如此。说它方便,只是说它像历史剧在年轻的莎士比亚手中一样。意大利语的短篇小说(novelala),法语的短篇小说(conte),英语的现实主义与道德说教的故事——这些都源远流长,但对霍桑及其同代人来说,它们算不上什么。它们不曾揭示内心,缺乏沉思默想,不是色调明暗的和谐整体。只是在最近,散文体短篇小说才开始具有这些特点,而霍桑不仅是一种文体的创始人也是继承者。一群浪漫的德国佬走在他前头:狄克①、霍夫曼②、察米索③,以他们宿命的“神秘”故事——可怕的诱惑与废墟、“迷失的幻影”、符咒般的肖像、误会、焦虑、罪孽等等。霍桑毫无疑问读过这些故事,因为在他的青年时代,这些东西都已翻译绍介到了美国。他同样了解欧文④。欧文细腻微妙,白日梦似的水彩画式艺术创作,对他大有影响。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与霍桑早期故事中的十年间,短篇小说在这个国家蓬蓬勃勃发展起来。多数失之苍白,但也不乏相当生动的作品。鬼怪故事、印第安传奇、乡村野史、历史轶事——从文学年刊单薄的叶片生长出来,出自如今已被世人遗忘的保而丁们⑤、莱盖特们⑥、塞德格威克⑦们的手笔。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福克纳⑧与波特⑨。霍桑只能从这唯一的跳板上一跃而起,正与坡同时所做的一样。他从二十、三十年代的赠品书与期刊杂志中脱颖而出,为已被成千范例所说明的一条文学真理再添上一笔,这就是,天才可以使最没希望的形式升华。 -------- ①狄克(路德维格·狄克ludtieck,1773—1853):德国作家,德国浪漫主义代表人物,著有小说、戏剧、童话等。其小说《弗兰茨·施坦保尔德的漫游》、剧本《穿靴子的猫》等较为有名。 ②见① ③察米索(阿德尔伯特·冯·察米索,adalbertvonchamisso,1781— 1838):德国诗人,园艺学家。 ④欧文(华盛顿·欧文tonlrving,1783—1859):美国作家。《见闻札记》系其代表作。 ⑤保而丁(詹姆斯·克尔克·保而丁,jameskirkepaulding,1778—1860):美国作家、戏剧家、历史学家。 ⑥莱盖特:不详。 ⑦塞德格威克(凯瑟琳·玛丽·塞德格威克cathrinemarinsedgfaulkner1897—1962):美国著名小说家,著述丰厚。诺贝尔文学奖、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得主,代表作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⑨波特(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anneporter,1890—1980):美国女小说家。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得主,其短篇小说尤为著名。 他有自己的话要说,不仅仅是那个时代道德与审美观念的小小变化。他具有除了坡以外其他人都不曾拥有的内在弹性、对形式的直觉艺术、天生的技巧、新英格兰特有的艺术家气质。令人联想到上年纪的扬基手艺人、银匠与细木工,霍桑的作品就像他们手中实实在在的精工细活。他当然从文学前辈们学到了不少东西,但他获得的成功却属于自己,而不属于霍夫曼、欧文或莱盖特。 碰巧我们可以追寻他艺术发展的部分轨迹。从早期创作开始,霍桑就与他之后的詹姆斯①、契诃夫②一样,习惯于记笔记,动手写作时他会不断地从这些笔记中寻找灵感。所以,从这些笔记中,我们常常发现詹姆斯所谓的“宝石”或“种子”,一篇篇故事就从这里展开。我们也发现了未曾发芽生长的种子,对真人真事的观察,行为古怪者,言谈幽默者,甚至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不像在契诃夫笔下那样反复出现,听来的真人真事也与詹姆斯笔下不同。霍桑几乎从不把它们从道听途说过渡成艺术。典刑的霍桑佳作不是“真实的”个人或实实在在的第一手故事——他的想象力需要从这上面更远地退一步——要么他读书时碰到的别出心裁的一段,加快了他的想象;要么在无休止的沉思中,他得出了某种道德或心理上的抽象概念。 -------- ①詹姆斯(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1843—1916):美国小说家。成名作为《苔瑟·密勒》著名作品还有《一位女士的画像》、《鸽翼》、《使节》、《金碗》等。 ②契诃夫(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antonpanlovichchekov,1860—1904):俄国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 举个例子,他就曾被邓拉普①在美国绘画艺术史中所讲的一段吉尔伯特·斯图亚特②的轶事所感动。据邓拉普说,斯图亚特受命穆尔格雷夫勋爵,在勋爵的长兄菲普斯将军即将启航奔赴印度的前一天,为他画一幅肖像。肖像完成之后,穆尔格雷夫首次审看,惊恐地失声叫道:“这是什么?太奇怪了!” -------- ①邓拉普(威廉·邓拉普dunlap,1766—1837):美国剧作家、画家、历史学家。 ②吉尔伯特·斯图亚特(gilbertstuart,1755—1828):美国画家。 “我照您兄弟的脸画下来的呵。”斯图亚特回答。勋爵道:“这张脸让人看到的是疯狂。”不久,从印度传来消息,菲普斯将军果真精神错乱,竟自己割断了喉管。邓拉普说,这位了不起的画家从人的外表看到了更深的真实,以天才的洞察力描画出他之所见。霍桑借鉴此事,创作了他的《会预言的肖像》。 且来看看他如何借鉴吧。一件古怪且发人深思的小事,内容形式贫乏,经霍桑之手充实丰富,变成一篇动人故事。原先的意味几乎认不出来。事情发生的背景退回到遥远的过去,到了詹姆斯所说的“够远却又不过分远”的地步,总之不是斯图亚特刚刚去世的十年之后,人们对他记忆犹新的时期。时间色彩很重要,但这是较为模糊的时间。霍桑以其细腻如诗的博学之笔,寥寥几下,就为我们勾画出殖民时代中期的波士顿。故事中的画师无名无姓,颇为神秘,美国历史上找不到一个与他相似的人。至于被他画的人,为加强趣味性,从原先的一个变为一男一女两位青年。与邓拉普的故事一样,从瓦尔特·路德洛的脸上瞧出了发狂的预兆,而且苦苦熬煎,爱情不改的埃莉诺也有发狂的兆头。画师自己卷入不多,但一连串事件自然而然地从前奏(定画)发展到第一幕、第二幕(画像与展示画像》;从长时间的潜藏(画师多年踪影不见),发展到(画师归来,瓦尔特发狂)。这就是这篇故事的形式——精雕细刻,娓娓道来,富于戏剧性—— 霍桑为自己创作出一篇最具特色的故事。 邓拉普讲的轶事还经历了更彻底的变化。霍桑故事的“寓意”与邓氏不同,不在于画师能透过被画人的面目看穿其内心,尽管霍桑的讽刺手法在于,故意让那意思从瓦尔特·路德洛口里说出。他感兴趣的不是被画人的悲剧,也不是艺术家的悲剧。在他看来,艺术家的力量总是潜在着,而在这里就是结结实实的诅咒。他的艺术很容易成为“一种令人神往的目的”,它能“把艺术家与芸芸众生隔绝开来”,正如这位画师所做的那样,将他从仅为人类灵魂的破译者变为人类命运的代理人。霍桑笔下的画师不仅成为艺术家超人洞察力的象征,而且成为一种恶毒灾难的象征。霍桑当然共享了同代人——坡与巴尔扎克①就在其中——用画家作为诗意象征的欢欣。 -------- ①巴尔扎克(奥惜雷·德·巴尔扎克honoredebalzac,1799—1850):法国著名小说家。代表作有《人间喜剧》、《驴皮记》、《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幻灭》、《贝姨》、《绝对的探求》等。 霍桑的早期短篇有时简直富于形而上学的抽象性质,例如《胎记》。该故事在他动笔之前似乎酝酿长达六、七年之久。最开始,他只有一个“想法:“某个人已经拥有凡人有权要求的东西,他想使这东西更美好,结果把它全毁了。”数年之后,这个模糊的“想法”成为一个人,而毁灭则具体为死亡。“一个人想把自己的心爱者变得超凡出众般完美,结果导致她的死亡。不过他的目的既如此崇高,此结果对他仍不失安慰。”然而这念头要成文仍欠成熟,难以把握。直到再过一两年,霍桑翻阅一部生理学新作时,才终于发现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形象——一位天才博学的青年化学家,致力于发现某种新的科学原理,数年来把自己关进实验室,借助于种种人工刺激,促使大脑处于活跃的顶峰,结果神经失常。 当然,故事中的阿尔默并未遭此厄运。霍桑已有了他自己人物的悲剧结局——乔治亚娜之死。他需要从库姆那儿借来的只是阿尔默之追求的性质、实验室的背景,以及数笔点染润色,就像阿尔默对爱人展示的那种香水的“透人芳香”。要根除的缺憾必须是上的,神奇的“化学作用”能使其消失不见。想必霍桑自然而然地想到给乔治亚娜一块小小的胎记。出于寓意的陪衬,他又增添了阿尔默野蛮的助手阿米那布这个人物。故事这下就齐了,剩下来的只是将情节组织起来——让读者的想象回到“遥远的上世纪末”,让年轻的化学家登场,唤起乔治亚娜纯洁无瑕的美貌,仿佛他在对一位画师下指示,让阿尔默疯狂的企图在读者心中可怕地扎根。渲染令人印象深刻的丰富细节(“精美的帷幔”、“芳香的油灯,发出五彩光焰的火苗”,“柔和的紫色光芒”,诸如此类),将寓言般的小戏步步推进,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直到那令人痛惜的成功。“每一个字都产生影响”,正如坡谈到霍桑另一篇故事时所说的,“没有一个字不产生影响”。 或刚刚使用了“寓言般的”这几个字眼儿,不论它可能有多么不准确,指出的却是霍桑作品的另一方面。这一面读者任谁也不会忽略。“心之寓言”,他曾经想以此作为他一组故事的总标题。在作品中他也坦率地承认自己对寓言有着“刻骨铭心的爱”。这一点从坡开始令许多读者大惑不解。而且这种爱有时到了冰冷机械裸的程度。但对这几个字眼儿小题大作,或只将霍桑的寓言看作一种下意识的文学机械,未免肤浅。他也许是从童年热衷的斯宾塞①与班扬②的作品中比他的同代人更为自然地承继了更为明白有形的道德形象。但他绝非更陈旧意义上的说教家。他的“说教”毕竟更彻底地戏剧化,带着更夺目的心理色彩。事实是他深刻地分享了他那个时代作家们的脉搏,从自然界的物体中发现某种超验主义的意义,或借自然界的物体表达其它途径所无法表达的意义。 -------- ①斯宾塞(埃德蒙·斯宾塞edmundspenser1552—1599):英国诗人,代表作为《仙后》。 ②班扬(约翰·班扬johnbunyan1628—1688):英国散文家,代表作为《天路历程》。 他笔下的一个人物说道:“要知道我永远无法将思想与表达这思想的象征分割开来。”此乃一种描述他自己想象本能运动的途径,也是任何诗人的途径。倘若霍桑生活的时代晚上一代,且在欧洲的话,他就会被视为象征主义者,尽管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他突然停下,不再是一个象征主义者了。何时停下的,很难具体说明。他对自己笔下象征带来的联想太不信任,而且对非理性的东西太不妥协。实在说,他既算不上一个寓言家,也算不上一个象征主义者,而是一个天生的作家,占据了这两种艺术形式之间的一块美丽地盘…… 他所心爱的象征当然向我们揭示了他个性最深处的一些方面,但这里篇幅有限,无法详述,三言两语就足够了。任何读者早晚都会发现这位清教徒的后代,这位外省的扬基佬,这位美学上不谙世故,个性上相当禁欲主义的作家——这位霍桑先生,出于本能,多么频繁地使用美术造型(肖像、雕像),或工艺品(尤其是珠宝),或衣装服饰(黑面纱、绣花斗篷、花花公子的华服)之类形象,这表明他的个性比表面上要重感官得多。此外,疾病或痛苦的形象也频繁出现——但与坡那种更恐怖惊人的形象不同,相比之下没那么可怕。缓慢溶化,破坏性的瘟疫,遭到污染的机体,一块胎记,一条疤痕或一张扭曲的嘴,只有这类象征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霍桑对人性中道德邪恶的看法。这位羞羞答答,孤独的隐世者处理社交生活所用的形象也非常说明问题——一次宴会或化装游行,一场盛大舞会或婚礼,寻欢作乐,炉边聚会。孤寂中他的想象仿佛被捉弄人的海市蜃楼、社交界盛况或众人聚会的热闹所困扰。 霍桑与坡不同。缠住坡的尽是残忍、折磨、幽闭恐怖、恐高症、恐惧症之类的东西。这一点也很好地说明了作为艺术家,这两个人之间的区别。一个更神经质,更紧张,更多幻觉;另一个更沉着冷静,更耽于沉思冥想。霍桑与麦尔维尔之间的对比又有所不同。无路可循的大海、狂风暴雨、飓风与冲天水柱、可怕的海洋生物、追猎、搏斗、宰杀——这些象征对霍桑完全生疏别扭,但在麦尔维尔笔下,狂暴邪恶的大自然却表现得唯妙唯肖,妙不可言。三位同时代作家的遣词大相径庭。读坡,我们谁不会注意到反复出现的词汇恶梦:恐怖、焦虑、毛骨悚然的痛苦、畏惧?谁会遗漏麦尔维尔护符般的语言:狂乱、野蛮、凶残、报复、狡猾、恶毒;以及纯洁、高尚、伟大、不屈不挠、不可思议、深不可测?再比较一下霍桑常用的词汇调色板。他心爱的形容词:忧郁、暗淡、朦胧、冰冷、呆滞、麻木;他心爱的动词:分离、疏远、隔绝;他心爱的名词:骄傲、利己主义、罪孽、智慧、感情、怜悯。这一切无不证明霍桑的敏感与想象力、洞察力与独创性。 它们还证明,霍桑与他那个时代现实主义的作家不同。身为作家,他却对世俗风情,社会事件不感兴趣,一心关注他所谓的“心理传奇”。这个词对他,也许比对我们意义更严肃,更富于悲剧性质。正如詹姆斯所说,他关心的是发掘“咱们共同天性的深处”,而他所找到的却常常令他悲哀,令他震惊。 他所找到的东西使他不可能分享他的同代人爱默生所谓的“爱与善必然存在于万物发展之中”。他倒觉得罪与错必然存在,与人类的经历可怕而深刻地相互交触。他认为人类能攀升的高度是间歇性的,而堕落下去的深渊却永远不变。理解“理亏”的处境是他多数故事的核心。 结果,他对人类的处境便本能地产生忧虑——不是坡那样激烈的忧虑,也不是麦尔维尔那种愤怒的忧虑,而是一种安静的、痛苦的、长久的忧虑。有时这种忧虑在他作品中达到顶峰,一时成为彻骨的痛苦,几近绝望。但典型的表现是严肃,沉思,哀痛。霍桑是有罪恶感的挽歌诗人。这种罪恶感与明明白白的罪恶无关,并非放纵、暴力、欺骗,而是他笔下那种明知故犯,自私自利或骄傲自大的邪恶。对人性这方面的洞察,他与但丁相去不远,但无论如何与爱默生那个时代的主要发言人大大不同。对他们来说,德行的精华就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霍桑可不然,对自助、自信、自力更生之类,不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都持怀疑态度。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是一个好“个人主义者”。他远不如爱默生那样为共性、依赖,妥协的危险焦虑不安,却更为人性中有意无意地与同类分离,不但疏远他人而且超于他人之上的糟糕倾向而不安。他笔下的一位主人公说:“我用骄傲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使用一顶斗篷。”《埃莉诺小姐的斗篷》这个故事的阴暗结局,就是这种姿态的隐喻。 霍桑笔下的多数主人公都用这类斗篷包裹自己,虽说它所象征的骄傲形形色色——社会地位的骄傲、财富与权势的骄傲、道德上独善其身的骄傲等等。还有种骄傲却最容易最具特色,表现得最彻底,这就是才智的骄傲。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霍桑并不相信才智,一贯不相信,还带着自责的口气,具有一种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意味。以自己的才智与成就自高自大,以同情心为代价来培育才智,对同胞仅持一种研究与科学的兴趣——这些在霍桑眼中乃人性致命的罪恶。《伊桑·布兰德》的故事就表明,这的确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这篇故事的主人翁以一生的时光寻找这种罪恶,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就存在这种罪恶。这是自认为高人一等者们尤其易犯的罪恶,而超乎寻常的恶行则是这种罪恶的结果。霍桑笔下的这类人物,以其更纤细微妙,转瞬即逝,更“象征性”的方式,与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伊凡·卡拉马佐夫何其相似。 对才智上的自高自大及利己主义的种种形式的惩罚——对罪恶的惩罚——在霍桑看来,是最深刻的苦难,是与人类正常生活相异化,相分割,相隔离的苦难。它是罪行的惩罚,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罪行的发端,罪行的本身,因为任何深思熟虑的悲剧诗人也不似霍桑这样善于区分罪行,其原因与其结果。用最简单,最真实的话来总结霍桑对人类的看法,就是,万恶之源在孤独,人类以此开始亦以此告终。犯错误就是把自己与“整个人性同情之链”分割开来;受折磨就是全然孤独。孤独,不论与生俱来还是行为后果,是他一成不变的主题。简直无法相信任何作家,包括比他更伟大的作家,谁能比霍桑对“孤独”这个词的可怕含义感受更敏锐。 因此,他作品中表现的人类生活画面也就自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忧郁暗淡”,但因此就用陈词滥调给他贴上“悲观主义者”、“厌世作家”的标签,未免过于浅薄。尽管他的作品有那么多局限性,但却比多愁善感的悲观主义或温和的愤世嫉俗深刻得多。他对人性的看法忧伤却不消沉,对人类的前途怀疑却不绝望。他叫自己“彻头彻尾的民主主义者”,无疑,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必须对这一理想具有十足信念。他以自己并非“乐观主义”的方式,拥有着这种信念。对将人与人相隔开来,鲜明地区分开来的种种形式与力量,他既不相信也不尊重。对地位、种姓、阶级,他深为鄙视;对往往过多将人类相互疏远的才智上的地位或等级,他同样嗤之以鼻。颇为“自相矛盾”的是,他真正相信的是他所谓的人心,尽管从人心中他发现的东西非常可憎。但从人的角度出发,他不相信其它东西——只相信人的能力可以使人人平等,而不是将人人对立;只相信爱情可以使人类相引相吸;只相信谬误与苦难之中,也有着同情怜悯,有着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的结论十分清楚,非正义只能用爱来纠正。这一点,与麦尔维尔何其相似,也许是一种悲剧式的民主信仰吧,但很难让人说它不够哲学。 〔美国〕史密斯学院 文学教授 牛顿·阿文 本篇为作者替美国纽约1964年版《霍桑短篇小说选》所作序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1 牧师的黑面纱① 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 一个寓言 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村里的老人们弯腰驼背顺街走来,孩子们喜笑颜开,活蹦乱跳地跟着父母,要不就一本正经地迈步,浑身礼拜天打扮的神气。衣冠楚楚的小伙子们侧目偷看好看的姑娘,觉得安息日的阳光使她们比平日更漂亮啦。人流大都涌进门廊,司事开始打钟,一面盯着胡珀牧师的门口。牧师一露头,他就该停打召唤的钟声了。 “牧师脸上这是啥呀?”司事失惊大叫。 听到的人都立刻回过身来,只见一位貌似胡珀先生的人,正若有所思地缓步朝礼拜堂走来。人们全呆了,即算来了位生人到胡珀牧师布道坛上动手给垫子掸灰尘,他们也不至于如此大惊小怪。 “你敢肯定这是俺们那位牧师?”古德曼·格雷问司事。 “错不了,是胡珀先生。”司事应道,“今儿他本该跟韦斯特伯雷的舒特牧师对换的,可昨天舒特牧师捎信儿说不来了,得去给一场丧事做祈祷。” 如此大惊小怪的理由好像并不充分。胡珀牧师年届三十,一派绅士风度,虽仍未成家,却不失牧师该有的整洁干净。仿佛有位周到的妻子已为他浆洗过领箍,刷净了一周来落在礼拜天这身法衣上的灰尘。浑身上下只有一样东西刺眼,这就是箍住额头,低垂盖脸,随呼吸颤动的一块黑面纱。近些看,面纱似有两层,除了嘴和下巴,一张脸给遮得严严实实。不过,也许并没挡住他的视线,只给看到的一切有生命无生命的东西蒙上了一层黑影。带着这片黑影,善良的胡珀先生朝前走着,步子缓慢沉静,像心不在焉的人惯常那样,微微驼背,两眼看地,但对等候在礼拜堂台阶上的教友们仍和气地点头致意,然而众人只顾吃惊打怪,竟忘了还礼。 “俺真不敢相信那面纱后头就是胡珀先生的脸。”司事道。 “俺可不喜欢那玩意儿。”一位老妪蹒跚而入,嘀嘀咕咕地说,“把脸一蒙,他就变得让人害怕啦。” “俺们的牧师疯啦!”古德曼·格雷边说边跟着他跨进门槛。 胡珀牧师还没进门,这件不可思议的怪事就在礼拜堂传了开来。教友们纷纷骚动,扭头朝门口张望。不少人干脆站起来,转过身子。几个小家伙爬上椅背,又跌了下来,乱成一片。堂里女人的衣裙沙沙作响,男人的脚步拖来拖去,一扫恭候牧师驾到该有的肃静。可是胡珀牧师好像对这混乱视而不见。他几乎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朝两侧一排排的会众微微点头,走过最年长的教友时还鞠了一躬。老人满头华发,坐在通道中间的扶手椅上。年高德劭的老人对牧师外表的异常反应真是迟钝,好像压根儿不曾感受四周的惊诧,直到胡珀沿台阶上了讲坛,戴着那块黑面纱与众人面对面时,方才有所觉察。牧师先生这神秘的标志一刻也不曾除下。领唱赞美诗,它随呼吸起伏;朗读《圣经》它就在他与圣书之间抛下黑影。他祈祷,它就沉沉地贴在他仰起的面孔上。莫非他想向可畏的上帝隐藏自己的面孔? 小小一块黑纱,怵目惊心,害得不止一位神经脆弱的女人被迫提前离开教堂。可是在牧师眼中,面无人色的教友们没准儿就跟他的黑面纱一样令人胆寒呢。 胡珀布道有方,远近闻名。他不以力量取胜,对教民们总是尽量好言相劝,导引大家朝向天国,而不靠雷霆般的圣谕驱赶人们奔向那里。此刻,他讲道的风格、方式,一如既往。可是要么由于讲道本身的情绪,要么出于听众的想象,总之,大家感到从未听过他这么有力的一番告诫。与平日相比,今天的布道更是蒙上了一层胡珀性情的温良与忧郁。主题涉及隐秘的罪孽,及那些我们对最亲近的人,对自己的良心都想隐藏的秘密,甚至忘记全能的上帝洞察一切。有种难以捉摸的力量渗透了他的字字句句。全体教友,不论纯洁如水的少女还是心如铁石的男子汉,无不感到躲在可怕面纱后面的牧师正悄悄逼近,发现了他们思想与行为中深藏的罪恶。许多人双手交叉紧握,按住胸膛。胡珀牧师的话并不可怕,至少并不激烈。然而,那忧郁声调的每一个颤音都令听者发抖,莫名的悲怆与畏惧结伴而来。听众对牧师的反常感觉强烈,真盼一阵清风能把那块面纱掀开,简直认为露出来的会是一张陌生的面孔,尽管那身体、姿势、声音,分明是胡珀牧师的。 礼拜刚完,众人便不守规矩,争先恐后往外挤,急于交流按捺不住的惊异,且感到眼前不见了那块黑面纱,心情为之一松。有的人挤作一堆交头接耳,有的人独自回家,一路默默沉思。还有几位摇头晃脑,自作聪明,吹嘘他们能揭穿这个秘密。可有的人却肯定此事根本毫无秘密可言,不过因为牧师先生熬夜,给灯光弄伤了眼睛,需要遮挡罢了。片刻之后,胡珀牧师也跟在教民们后头走了出来。他蒙着面纱的脸从这群人转向那群人,向白发苍苍的长者致意,又作为中年人的朋友与精神导师,和善庄重地跟他们打招呼。对年轻人则露出爱护与威严,还把手放到孩子们头上,为他们祝福。这样做是他安息日的老习惯,但今天回报他好意的只有奇怪与迷惑的目光。没人照往常那样,以与牧师比肩而行为荣。桑德斯老爷记性无疑出了毛病,竟忘了邀请胡珀牧师去他家用膳。自打牧师就职此地,几乎每个礼拜天都是去他家饭桌上祝福的呀。今天,牧师只好回到自己寓所,正要关门,回头一望,众人的目光全都盯在他身上。黑面纱下面露出一丝忧伤的苦笑,隐约掠过牧师嘴角,随他一起消失不见。 “怪呀,”一位妇人道,“一块普普通通的黑面纱,跟咱女人家系在帽子上的没啥两样,可一到胡珀先生脸上就变得这么吓人!” “胡珀牧师的脑筋一准出了毛病。”她丈夫,村里的医生道,“不过,这件怪事怪就怪在它带来的威力,连我这么个精明强悍的人都受到震动。那块黑纱虽说只遮住了牧师的脸,可给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罩上了一层鬼气,你不觉得么?” “可不是呐,”女人道,“俺说啥也不敢单独跟他在一起。 俺都纳闷,他自己怕不怕自己哩!” “人有时候是会自己怕自己的。”她丈夫道。 下午的礼拜式跟上午情形相似。收场时,为一位年轻姑娘的葬礼敲起了丧钟。亲友们聚集在屋里,关系远些的熟人站在门口,议论着死者的长处。突然谈话中断,胡珀牧师来了,依然蒙着那块黑面纱,此刻这标志倒恰当不过。牧师走进停放遗体的房间,朝棺材俯下身去,向他死去的教民最后告别。弯腰时,面纱从额头直垂下来,要是姑娘不曾永远合上了双眼,就能看到他的面孔。莫不是牧师害怕她的目光,这才赶紧把面纱往后一拉?有人亲眼目睹了这场生者与死者的照面,毫不顾忌地说,牧师露出真相的刹那间,姑娘的遗体微微一动,打了个寒战,尸衣和薄纱帽都窸窣作响,虽说死者的面容纹丝不动。一个迷信的老太婆是这个奇迹的唯一见证。牧师离开遗体,走到哀悼者们的屋子,然后走到楼梯口,为死者祈祷。祷文饱含深情,感人肺腑,哀哉痛哉,但又倾注着天堂的希望,仿佛姑娘的纤手在拨动着天堂的琴弦乐声在牧师悲怆的腔调之间依稀可闻。人们不寒而栗,虽然并不理解祷文深意。牧师祷告说,但愿他们和他自己,以及芸芸众生,都能像这位姑娘一样,泰然面对被撕去面纱的那一刻。抬棺材的人沉重地前行,送葬的人们尾随其后。死者打头,胡珀牧师戴着面纱殿后,哀伤了一条街。 “你干嘛朝后看?”送葬队伍中有人问同伴。 “俺好像觉得,方才牧师跟这姑娘的魂儿手拉手,一块儿走呐。”她回答。 “俺也觉得,也是方才那会儿。”另一位应道。 是夜,米尔福村里最漂亮的一对人儿要行婚礼。虽说胡珀牧师生性忧郁,逢这种场合,倒有一种平和的快乐。这种场合比热烈的作乐更能激起他和谐的微笑。他性格中的这一点比什么都更能赢得教民们的爱戴。参加婚礼的宾客急切地等待他的光临,满以为笼罩了牧师一整天的那种奇异的恐惧,现在一定会烟消云散。可惜,结果并非如此。胡珀牧师进得门来,人们头一眼看到的还是那块可怕的黑面纱。这东西给葬礼平添了更深的忧伤,但给婚礼带来的只是凶兆。客人们顿时感到,仿佛有朵乌云从黑纱下面滚滚而来,遮住了花烛的光亮。一对新人站在牧师面前,可新娘子冰凉的手指在新郎瑟瑟发抖的掌心战栗,脸色死一般苍白,引起人们唧唧咕咕,说是几个钟头前才下葬的那姑娘打墓穴里钻出来入洞房啦。要是还有比这更阴沉的喜事,只能数响起丧钟的那场著名婚礼了①。 -------- ①霍桑著有短篇小说《婚礼上的丧钟》 主持完仪式,胡珀牧师举杯向新婚夫妇祝酒,语气温和诙谐。他的话本该犹如炉中欢跳的火光,照亮客人们的面庞,但就在那一瞬间,牧师从镜中瞥见了自己的形象,黑面纱也将他的心灵卷进了震慑众人的恐惧之中。他浑身颤抖,双唇失色,把未曾沾唇的喜酒溅洒在地毯上,转身冲入茫茫黑夜,因为大地也戴着它的黑面纱啊。 第二天,米尔福全村上下只议论一件事,那就是胡珀牧师的黑面纱。那纱及纱后面隐藏的秘密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也给女人们敞开的窗前提供了饶舌的材料。小店老板把此事当做头条新闻向顾客报道,孩子们上学的路上也叽叽喳喳没个完。一个爱学样的小淘气,用一块旧的黑手巾把自己的脸也遮了起来,结果恶作剧不但把同伴们吓得要命,他自己也吓得颠三倒四。 说也怪,教区里所有好管闲事、莽撞冒失之辈,就没一个敢直截了当向胡珀牧师打听,他为何这么做。从前,他若有半点儿事情需要人干预,出主意的总有一大群,而他也一向欣然从命。要说他有错的话,那就是太缺乏自信,连最轻描淡写的指责也会使他把芝麻小事当成罪过。然而,虽说他这种过分随和的毛病人尽皆知,却没人愿意就黑面纱的事向他一尽忠言。有种既不明说,又不用心遮掩的恐惧感,使得众人互相推诿。最后只好想出一条权宜之计,由教民们推选出一个代表团与胡珀牧师面谈,免得此事引起公愤。再没有这么不会办事的代表团了。牧师友好客气地接待了他们,但待众人落座之后便一言不发,把挑开这番来意的全部重担都压在了代表们肩头。话题实在明白不过,胡珀牧师额上就裹着那块黑面纱,遮住了他的脸,只看得见两片安详的嘴唇。人们发现这嘴角时而闪过一丝忧伤的微笑,而那块黑纱,照他们想象,简直挂到了他胸前,成为一件可怕秘密的象征,横在他与他们中间。只要拉开面纱,他们就能自在地对此事发表议论,但不拉开它就无法启齿。结果众人枯坐良久,哑口无言,心烦意乱,畏畏缩缩地躲避牧师的目光,觉得这看不见的目光就盯在他们身上。最后,代表们尴尬地收兵回营,对推选他们的人交代说,事关重要,若不召开全体教民大会的话,也至少得举行教会会议。 村里人为黑纱胆战心惊,但有个人除外。代表们空手而归,连要求牧师解释都不敢。这个人却以自己沉静个性的力量,决心驱散聚集在牧师头顶的奇异乌云。这朵云变得越来越黑啦。作为牧师的未婚妻,她有权知道黑面纱掩藏的是什么。牧师头回造访,她就单刀直入挑明话题,这倒使双方都好办多了。牧师落座之后,她就目不转睛地盯住那块面纱,并没发现威慑众人的骇然气象啊,不过是一块两层的绢纱,从他额前垂到嘴际,还随着他呼吸微微颤动。 “不,”她笑着大声说,“这纱没啥好怕的,只不过挡住了我爱着的一张脸罢了。来吧,好人,让太阳从乌云后面闪光吧。先把面纱摘下来,再告诉我你干嘛要戴着它。” 胡珀牧师微微一笑。 “时候会到的,”他说,“到时候咱们全都得摘下面纱。在那之前,我要是一直戴着它的话,亲爱的教友,请别见怪。” “你的话也神秘兮兮,”姑娘道,“至少该把遮住你真话的这层纱去掉啊。” “伊丽莎白,我愿意,只要不违背我的誓言。那就告诉你吧,这块面纱是个记号和标志,我受誓言约束,得永远佩戴。不论身处光明还是黑暗,独自一人还是众目睽睽,也不论与陌生人还是亲朋好友共处,世人休想见到它摘下来。这凄凉的帘幕必须将我与世人隔开,就连你,伊丽莎白,也永不能看到它后面!” “是什么沉重的苦难降到你头上,害你永远遮暗自己的眼睛?”她诚恳地问。 “它要是哀悼标记的话,”胡珀回答,“也许我跟多数世人一样,也有足够的悲伤,得用它来做个记号。” “可要是世人不相信这只是清白哀伤的标记呢?”伊丽莎白劝道,“虽说你受人尊重和爱戴,可是没准儿别人会飞短流长,说你自知犯了不可告人的罪过,这才遮住自己的面孔。为你的圣职着想,赶走这些谣言吧。” 说起村中已经传开的谣言,她脸都涨红了。可胡珀牧师安之若素,甚至还笑了——相同的苦笑,似一道微光,从面纱的暗影下闪现出来。 “我若是因悲伤遮住面孔,自有足够的理由。我若是因不可告人的罪过遮住它,那么哪个凡夫俗子不可以这么做呢?” 他就这样温文有礼,却又执拗不移地拒绝了她的一切恳求。最后伊丽莎白沉默了。她好像陷入沉思,大概在寻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试试,把心上人从这么阴暗的妄想中拉回来。此事若无其它含义,不定是神经错乱的症候。即使她个性比他更坚强,此刻也珠泪涟涟。不过,刹那间,有种新感觉取代了忧伤。她不知不觉盯住那块黑纱,突然,仿佛空中出现一道微光,黑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蓦地起身,对着他直发抖。 “你到底也感觉到啦?”牧师口气悲哀。 她不回答,双手掩面,转身欲走。他冲上前一把抓住她胳膊。 “对我忍耐些,伊丽莎白!”他激动地叫道,“别抛弃我,虽说这块面纱今生今世必得隔开咱们。做我的人吧,来世我脸上就不会有面纱了,咱俩的灵魂也不会被黑暗相隔!这不过是现世的面纱——不是永恒的呀!噢!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孤独,有多么害怕,一个人待在这块黑纱后面。别把我永远抛在这痛苦的黑暗后头!” “那就把面纱掀开一回,让我看看你的脸。”她说。 “不行!绝不行!”胡珀回答。 “那就再见!”伊丽莎白道。 她抽出胳膊,缓步走开,在门口停下,回首对他久久凝望。这目光几乎穿透了黑面纱的秘密。即使心情沮丧,胡珀牧师仍在微笑,觉得把他与幸福拆开的,不过是一种物质的标记罢了,虽说这东西投下的恐怖阴影,必然会给最亲近的情侣造成隔阂。 打那以后,再没法要牧师除去面纱,或直率地要求他说出面纱掩藏的秘密。那些自以为比世俗偏见高明的人,将此事仅仅看作一种怪癖,说这种怪癖经常会与正常人的理智行为混合在一起,结果使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显得疯疯癫癫。但是,多数人眼中,胡珀已无可救药地成为怪物。他无法心安理得地走路,发现善良胆小的人们扭脸躲他,胆大皮厚者则故意挡他的路。后者的无礼迫使他放弃了黄昏时去墓地散步的老习惯,因为只要他靠在墓地的大门上沉思,墓碑后面就会有人探出头来,窥视他的黑面纱。另有谣言四起,说是死人的凝望招他去那儿的。他仁慈的心被深深刺痛,因为小孩子们一见他就中断欢乐的游戏,四下逃散,其实,他忧郁的身影还离得远远。他们本能的恐惧比什么都使他更强烈地感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恐怖已深深交织在面纱之中。事实上,大伙儿知道,他自己对黑面纱也极为厌恶。除非不得已,他绝不打镜子面前走过,也不肯俯身去饮静静的泉水,免得在它宁静的怀中被自己的形象吓一跳。由此引发了似有道理的谣传,说胡珀牧师的良心备受熬煎,因为他犯下了无法隐瞒只好如此朦胧暗示的大罪。于是,黑纱下面滚出一团乌云,挡住了阳光。这罪过与哀伤的不明不白,从头到脚裹住了可怜的牧师先生,使他永远得不到爱心与同情。人们议论说,幽灵与魔鬼在黑纱后面与他作伴。他就这样继续走在黑纱的阴影当中,内心战栗,外表恐惧,在自己灵魂的黑暗中摸索,或透过面纱,注视着被它弄得满目凄凉的世界。据说连无法无天的风也敬畏牧师可怕的秘密,从不把那块面纱吹起来。不过,胡珀牧师走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依然向众人苍白的面孔凄楚而笑。 黑面纱危害多多,却产生了一种合乎需要的效果,它使胡珀牧师格外胜任。借助于这神秘的标记——因为再没有其它明显的原因——他对因罪过而受苦的灵魂具有特殊的威慑力。在他感召下皈依的人们对他尤为害怕,以委婉的方式断言,被他引到神圣的光明中间之前,他们曾和他一道陷在那块黑纱后面。说真的,黑纱的暗影使他怜悯一切阴郁的感情。濒死的罪人大声呼唤胡珀牧师,他不到场就不肯咽气,虽然待他弯腰要对他们轻声抚慰,蒙着黑纱的面孔一靠近,他们就浑身战栗起来。黑面纱如此可怕,连死神露面也威风不减!陌生人远道而来,参加他的礼拜,虽见不到真容,只为一睹他的身影。但许多人为消遣而来,却尚未离去就已吓得胆战心惊!有一回,在贝尔彻任总督期间,胡珀牧师被指定为选举布道。他戴着黑面纱站在首席法官、市政会成员、议员们面前,给众人留下深刻印象,连那年通过的法案都具有早期统治的黑暗与虔诚。 就这样,胡珀牧师度过了漫长的一生。他的行为无可指责,但却笼罩在阴沉的疑云之中。慈爱和善,却得不到爱戴,反而可悲地令人畏惧。他与世隔绝,分享不到人们的健康与快乐,却总被召去帮助临死的受难者。岁月如流,给他黑面纱下的两鬓洒下一层白霜。他的声名传遍新英格兰一带的教会,且获得了胡珀教长的尊称。他到任时已成年的那代人如今几乎相继作古,他的教民礼拜堂里有不少,葬入黄土的则更多。眼下,油干灯尽,功成名就,轮到胡珀教长安息了。 老教长临终的床前,烛光惨淡,人影可辨。他无亲无故,但到场的有周到庄重却不动声色的大夫,只想尽力减轻死者的最后痛苦。教堂执事,教区几位德高望重的教友也在场。还有韦斯特伯雷教区的克拉克牧师,一位热心肠的年轻人,飞马赶到垂危的教长床前,为他祈祷。还有那位看护,不是雇来照料垂危病人的女仆,而是漫漫岁月中甘忍寂寞,诸尽凄凉初衷不改,直至这临终一刻的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伊丽莎白啊!胡珀教长的满头华发压在死亡之枕上,额前黑纱依旧,遮住面庞,衰弱气息的每一番挣扎都使黑纱微微颤动。这块黑纱横在他与世人之间整整一生,隔绝了愉悦的人情,女人的爱恋,将他禁锢在最可悲的囹圄之中,这就是他自己的心灵。它依然蒙在他脸上,使这阴凄凄的屋子更凄凉,并挡住了他来世的阳光。 他神志不清已有些时,灵魂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犹疑不定,时不时似乎翱翔于来世的混沌之中。发高烧时辗转反侧,耗尽残剩的点点气力。但即使处于最剧烈的痉挛挣扎,最荒诞的奇思怪想,别的一切念头都已混乱不清,他仍提心吊胆,生怕面纱滑落一旁。就算他迷乱的灵魂一时疏忽,枕边还守着一位忠实的女人,会背过脸去,为他盖好那张苍老的脸。这张脸她最后一次见到时还充满盛年的英俊。最后,被死神打败的老人静静躺在灵肉衰竭的麻木之中,脉搏几乎感觉不到,气息更见微弱,只有突如其来深长而不规律的呼吸,在预报着他灵魂的逃逸。 韦斯特伯雷教区的牧师走近床头。 “尊敬的胡珀教长,”他道,“您解脱的时刻就要到了。您是否已准备好揭开这块拦住今生与来世的面纱呢?” 胡珀教长起先只微微动了一下头以示回答,接着大概担心意思不够明确,便强打精神开口说话。 “是的,”他奄奄一息,“我的灵魂困乏不堪,耐性十足,就等着揭开面纱了。” “那么,”克拉克牧师接着说,“像您这么个潜心祷告的人,思想行为圣洁高尚,以凡人尺度衡量堪称无可挑剔的榜样,身为教会长老,怎能给自己的记忆留下阴影,玷污一个如此纯洁的生命呢?我请求您,尊敬的兄长,别把事情弄成这样!在您得到善报之前,请允许我们一睹您喜悦的容颜吧,撤掉来世的屏障之前,让我先为您揭去这块黑面纱吧!” 说着,克拉克牧师弯下腰,去揭开这个多年的秘密。突然,胡珀牧师令床边所有的人目瞪口呆。他奋力挣扎,从床单下面抽出双手,一把用力按住了面纱,决心拼斗到底。倘若韦斯特伯雷的牧师要跟快死的人较量的话。 “不行!”戴面纱的教长喊道,“今生今世绝不行!” “邪恶的老头!”吓坏了的牧师叫道,“你的灵魂要带着何等可怕的罪孽去接受最后的审判呵?” 胡珀苟延残喘,一口气在喉咙里格格作响。但是,他竭力挣扎,双手向前乱抓,抓住那即将弃他而去的生命,好把话讲完。他甚至抬身坐了起来,在死神的怀抱中瑟瑟发抖。而那块黑纱低垂,凝聚了整整一生的恐怖,在这最后的时刻显得分外狰狞。那时常浮现的隐隐约约的一丝苦笑,此刻又仿佛从黑面纱后面闪了出来,在教长的唇边久久不去。 “你们为什么单单见了我就怕得发抖?”他转动戴着黑纱的脸,环顾面无人色的围观者。“你们彼此也该互相发抖呢!男人躲着我,女人不同情我,孩子们又叫又逃,就因为我的黑面纱吗?要不是它黑乎乎地象征着神秘,一块纱有什么好怕的?等到有一天,朋友之间,爱人之间坦诚相见,等人们不再妄想逃开造物主的目光,令人恶心地掩藏自己的罪孽,到那时再把我看成怪物吧。因为我活时戴着它,死也不离开它! 我看着你们,瞧哇!你们个个脸上都有一块黑面纱!” 听的人互相躲避,互相畏惧,胡珀教长却一头倒在枕上,成了一具蒙面纱的死尸,嘴角还挂着一丝冷笑。人们将蒙着面纱的他装殓入棺,再将蒙着面纱的他埋进坟墓。年复一年,青草在这座坟茔上生发枯萎,墓碑上青苔遍布。胡珀牧师的面庞已化作尘土,可一想到它是在那块黑面纱下发霉发烂,人们仍心惊胆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2 欢乐山①的五月柱 ①欢乐山:即merrymount山,本故事在美国历史上确有根据。 伍拉斯顿山,又叫欢乐山。这里早期殖民地的历史稀奇古怪,可为一部富于哲理的传奇故事提供挺好的素材。笔者这篇短小的特写,是以新英格兰年鉴严谨的记录为事实依据的,而这些事实简直自然而然地构成了一篇寓言。此间描写的假面舞、滑稽表演、节日风俗习惯,都遵照那个时代的风尚。它们的出处,可从斯特兰所著的《英格兰体育与娱乐》一书中查到。 那年头,欢乐山的日子多么美好!那年头,这片欢乐的殖民地上,充当旗杆的还是那根五月柱!竖起五月柱的人们,倘若后来旗开得胜,灿烂的阳光就会普照新英格兰崎岖的群山,将鲜花的种子遍撒这块土地。当时,欢乐与忧伤相互争夺地盘。仲夏来临,给森林披上了浓绿的盛装,让山坳里玫瑰竞相开放,比春天柔嫩的蓓蕾更鲜艳更娇美。然而,五月,或者说它那欢乐的精灵终年长驻欢乐山,与夏季嬉戏玩耍,同秋天狂欢作乐,跟冬日融融的炉火共享温暖。她带着梦一般的微笑,飞过充满劳顿与烦恼的世界,莅临欢乐山,在心境欢快的人们心中找到了家园。 五月柱从没像在仲夏日黄昏时分打扮得这么漂亮。这个受人崇拜的象征是棵松树,树身仍保持着青春时代的苗条,树高却堪与林中最古老的树王媲美。树冠上,一面彩虹般的绸旗迎风招展,树身上下直到挨近地面都披挂着桦树枝和其它郁郁葱葱的树枝,有的还生着银色的树叶,是用二十余种不同颜色的缎带扎上去的。这些缎带打成的花结鲜艳夺目,不带一抹阴郁的色彩,在风中猎猎飘飞。采自花园和野地的鲜花,在翠绿丛中笑逐颜开,娇嫩欲滴,仿佛魔法般生长在这棵幸福的松树上。鲜花绿叶,绚烂辉煌。它上面露出了五月柱柱杆,刷上了与树顶彩饰相同的七彩颜料。最矮的一根绿枝上悬挂着一只用许许多多玫瑰花编成的花环。这些花有的从林中阳光最充裕之处采来,有的是殖民者们用英国带来的花种培育而成,色彩更浓艳。哦,黄金时代的人们,你们的家政大事就是培育花朵! 可是,手拉手围着五月柱的那些神气十足的一群是谁呢?不会是古代神话中的农牧神和水泽仙女,被逐出他们古老的树林与家园,与一切受迫害者一样,跑到西部清新的森林中藏身。而是些哥特神话中的魔鬼,尽管也许具有希腊血统。一位潇洒青年的肩头,赫然冒出一颗鹿角枒杈的头。另一个浑身上下都像人,却有着一副豺狼的嘴脸。第三个,身躯与肢体和凡人无异,却露出一头老山羊的胡子和犄角。还有个东西酷似站立起来的熊,俨然一头野兽,两条后腿却套着粉红色的长统丝袜。同样令人惊奇的是,这儿还立着一头来自幽黑森林的真正的熊,伸出两只前掌给两旁的人握住,准备好与圈子里的任何人共舞。它笨拙的身躯半立着,好迎合它俯下身体的舞伴。其他面孔有的像男,有的像女,但要么鼻眼歪斜,要么神情放肆,通红的鼻子悬垂在深得可怕的大嘴前面,那嘴大咧大张,好像在永无休止地哈哈大笑。这儿还可以见到纹章上画的那种野人,毛发烘烘像只狒狒,一串绿叶束在腰间。他旁边是个高贵的形象,不过还是假扮的,一副印第安猎人模样,头戴羽毛冠,腰系贝壳珠链。这伙奇形怪状的人当中,许多还戴着圆锥帽,身上拴着小铃铛,丁丁当当,银铃悦耳,与他们内心欢快的乐曲交相呼应。一些青年男女衣着朴素,但脸上的狂喜使他们跻身这古怪的一群适得其所。这就是欢乐山的殖民者们,他们在夕阳余晖照耀下,团团围住自己崇拜的五月柱。 倘若哪个流浪汉在阴森森的林子里方向莫辨,听到他们的欢笑,怯生生地偷看上一眼,会以为他们就是考墨斯①及其同伴,有的已变作野兽,有的半人半兽,其余的醉得歪歪倒倒,乐得欢天喜地,就快摇身变化了。但在悄悄偷看这场假面舞的清教徒看来,照迷信,这都是一伙住在荒山野林里的魔鬼与堕落的灵魂。 -------- ①考墨斯(comus):希腊神话中司酒宴,司享受之神。 这伙怪人的圈子中间,出现了两位只有驾着紫霭祥云才会如此轻盈的形体。一位青年浑身闪闪发光,胸前横披一条彩虹图案的围巾,右手持一根镀金手杖,这是狂欢者中身份尊贵的标志。他左手紧握一位美丽姑娘的纤手,姑娘打扮得同样光彩照人。盛开的玫瑰撒在他们的脚下,或自然而然地戴在他们发际,衬托出他们乌黑光滑的鬈发。这对活泼男女的身后,紧挨五月柱,站着位英格兰牧师,挨得那么近,笑脸都遮掩在五月柱的青枝绿叶之中。他一身法衣,却照异教徒的样子装饰着花朵,还戴着一顶本乡本色的藤蔓花冠,目光放荡,衣着不伦不类,是这里最狂放的怪物,正是众人当中的考墨斯。 “五月柱的信徒们,”鲜花装点的牧师叫道,“狂欢吧!从早到晚,让林中响彻你们的笑声。亲爱的人们,让此时此刻成为你们最欢乐的时光。瞧哇,这就是五月王与五月后,本人做为牛津的教士,欢乐山高级牧师,现在通过神圣的婚姻,使他们结为夫妇。振作你们欢快的精神吧,跳莫利斯舞①的人,年轻的小伙子,活泼的大姑娘,熊和狼,头上长角的先生们!来呀,先来唱支歌,大声唱出咱们英格兰古老的乐趣,唱出这片绿林狂欢的笑声。再来跳个舞,让年轻的一对瞧瞧,生活是啥模样,该如何轻松自在地打发时光!全体热爱五月柱的人们,为五月王五月后的婚礼放开歌喉吧!” -------- ①莫利斯舞(morris-dance):英美国家古时的一种化装舞会。 这场婚礼比欢乐山的多数婚礼都更隆重,喜谑戏弄,诡计花招,层出不穷,狂欢不休。虽说太阳一落山,五月王与五月后就要卸掉他们的头衔,但这对年轻人将成为终生舞伴,就在这个美妙的夜晚,开始他们的新生活。五月柱最矮的树枝上所挂的玫瑰花环,就是为他们编的,要抛在他们头上,象征他们多彩多姿的结合。因此,牧师话音一落,这奇形怪状的一群人就顿时喧闹起来。 “开始奏乐吧,可敬的先生,”大家一齐嚷着,“林子里数咱们五月柱崇拜者音乐最响亮!” 顿时,邻近的树丛中乐声大作,熟练的游方诗人们奏起一首由笛子、吉他、六弦提琴组成的序曲,流畅明快的节奏,使五月柱的枝条也和着乐声颤动。然而,手持镀金杖的五月王碰巧与五月后目光相遇,为她近乎忧郁的眼神吃了一惊。 “爱迪丝,心爱的五月后,”他轻声嗔怪道,“你为何满面愁容?难道那边的玫瑰花环是挂在咱们坟头上的么?哦,爱迪丝,这是咱俩的黄金时刻!别让任何忧伤的阴影笼罩心头,使它黯然失色。说不定将来再没有比此情此景更美好的回忆了。” “让我伤心的正是这个!你怎么也想到了呢?”爱迪丝声音比他更小,因为在欢乐山上忧心忡忡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才在这大喜的乐声中唉声叹气。再说,亲爱的艾德伽,我像是在跟一场梦争斗。这些欢天喜地的朋友就像幻影,他们的狂欢都是虚无,咱俩也不是真正的五月王和五月后。我心中的疑虑是怎么回事?” 这时,仿佛被什么咒语解散,枯萎的玫瑰花叶阵雨般从五月柱上落了下来。唉,可怜的年轻恋人!他们心头刚刚燃起真诚的激情,就敏感地发觉从前的欢乐中有着某种模糊空幻的东西,就预感到不可避免的变化。从真正相爱的时刻起,他们就已服从于人世间注定遭逢的烦恼忧愁与带苦涩的欢乐。欢乐山不再像他们的家园,这就是爱迪丝心头的疑虑。现在,且让牧师给他们行婚礼吧。让假面舞者们围着五月柱嬉戏,直到最后一抹夕阳从山顶退去,林木的阴影与起舞的人群朦胧相混。同时,让我们来弄清楚这些作乐的人究竟是谁。 两百年前或更早些,东半球与它的居民们开始相互厌倦,人们远涉重洋来到西半球。有的有玻璃珠或这类珠宝与印第安猎人换取毛皮,有的拓垦处女地,而为人严肃的一群则向神明祈祷。但是,这一切动机并未对欢乐山的殖民者们产生多大影响。他们的领袖早就玩世不恭,就连“思想”与“智慧”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莅临,也被本该给他们吓跑的浮华之徒引入歧路,戴上了假面,扮演傻瓜。我们谈及的这些人,心灵失去了朝气与欢乐,便生发出一种疯狂的作乐哲学,来到这里演出他们最新的白日梦。他们招来了一切耽于轻浮生活的人,这些人的日子就好比常人过节般乐不可支。有伦敦街头常见的游方诗人、曾在名门显贵的大厅里演戏的流浪艺人、哑剧演员、走钢丝的、闯荡江湖卖假药的骗子,诸如此类。人们在节庆日、教会售酒节①和集贸市场上,早已对他们怀念良久。一句话,形形色色的玩世者们,在那个时代一度队伍庞大,如今却开始给迅速增加的清教徒弄得无地置容。陆地上他们步履轻松,漂洋过海同样泰然自若。许多人为往日的烦忧所扰,陷入绝望的放荡,其他人风华成茂,就象五月王与五月后,乐得发狂。不过,不论这种欢喜属于哪种性质,老老少少们在欢乐山总是欢欢乐乐。年轻人认为自己很幸福,老年人即算明白这种欢乐不过是虚幻,也故意追随这幻影,因为至少这影子外表灿烂夺目。铁心混吃等死的人们,不敢正视生活严肃的真谛,即使能得到真正的赐福也不干。 -------- ①教会售酒节(church-ales):从前英国乡村教区举行的一种节日,届时出售淡啤酒为教会开支和赈济穷人筹款。 古老英格兰的一切传统娱乐都移植此地。圣诞王按时加冕登基,主持圣诞狂欢者威风八面。圣约翰节,他们砍倒数英亩森林,点起篝火,通宵达旦在火堆边跳舞。人们头戴花环,还得意洋洋凯旋。但欢乐山殖民者们的最大特点,还在于对五月柱的崇拜,它使他们的真实历史成为诗人笔下的故事。春天,娇嫩的花朵,青翠的树叶装点这神圣的标志。夏天,换上浓艳的玫瑰,美丽的绿枝。秋天,再添上绚烂的橙黄嫣紫,这色彩使每一片野生树叶都成为一朵如画的花朵。冬天,银装素裹,冰棱垂悬,在生冷的日头下晶莹闪亮,恰似一束凝冻的阳光。就这样周而复始,各个季节都把最美好的东西奉献给五月柱,以表敬意。它的崇拜者们至少每月要围着它跳一次舞。有时候,人们还将它称为自己的宗教信仰,有时又把它叫做圣坛。但它始终是欢乐山的旗杆。 不幸的是,来到新大陆的人当中,有些人比五月柱的信徒们信仰更严格。距欢乐山不远,有块清教徒的定居地,住着些死气沉沉的倒霉蛋。他们天不亮就起身祷告,然后到树林中、玉米地里劳作,直到夜幕降临,该做第二次祷告时才歇手。他们武器不离身,好随时开枪击倒零散的野人。聚会时,他们从不保持英格兰人欢乐的古老传统,而是全心倾听讲道,一听三小时。要不就按猎取的野狼头数或印第安人的头皮领赏。节日就是斋戒,娱乐就是唱赞美诗。可怜那些胆敢梦想跳舞的少男少女们!管理委员只要向警察点点头,那个脚板发痒的浪荡子就得戴上足枷。他若真跳舞的话,也是被鞭子抽得围着鞭刑柱团团转。这根鞭刑柱大可称为清教徒们的五月柱。 一伙绷着脸的清教徒,千辛万苦穿过林子,个个披盔带甲,步伐沉重,有时会走近阳光明媚的欢乐山,瞧见性情温和的殖民者们正围着五月柱玩耍。也许人家在教狗熊跳舞,想方设法让面色阴沉的印第安人乐起来,或披着特地猎获的鹿皮、狼皮跳假面舞。这儿的殖民者时常倾巢出动,一起玩捉迷藏。行政长官和大家一道蒙上眼睛,只留一个人充当替罪羊。他身上的小铃铛叮当响,招引蒙眼的罪人们来追他。据说,有一回还看到他们跟在一具鲜花点缀的尸体后面,在欢快喜庆的音乐声中,送死者下葬。真不知死者可曾笑否?这些人安静时就唱唱民谣,讲讲故事,开导虔诚的访客;或玩杂耍变戏法,透过马项圈向客人龇牙咧嘴,扮笑脸。这套把戏玩腻了,又用自己的愚蠢开心,进行打呵欠比赛。这类荒唐行为只须一点点,穿铁甲的人们就会直摇脑袋,紧皱眉头,板起面孔,而作乐者们抬头一看,会以为刹那间乌云遮住了阳光,这阳光本该永远照耀的呀。另一方面,清教徒们确信,他们在自己教堂引吭高唱圣歌的时候,林中传来的回声却往往变成了欢乐的大合唱的片断,而且以一阵纵情大笑而告结束。除了魔鬼和它的契约奴,除了欢乐山的男女老少之外,打搅他们的还能有谁?时候一到,双方结下冤仇。一方切齿痛恨,而另一方宣誓效忠五月柱的轻狂之辈又岂肯善罢甘休。新英格兰的前途便陷入这场非同小可的纷争。任灰溜溜的圣徒凌驾于轻狂的罪人,他们的精神就会阴森森笼罩这块土地,将它变成乌云满天、苦劳苦作、没完没了地讲道和唱圣歌的地方。但要是欢乐山的旗杆占了上风,阳光会普照山川,鲜花会装点森林,子孙后代也会对五月柱顶礼膜拜。 看完这段真实的历史,咱们还是回到五月王与五月后的婚礼上来吧。唉!耽搁太久,只好让这个故事突然变得不愉快。再看五月柱,最后一缕夕阳正从柱顶撤退,只剩下一团淡淡的金光,与彩旗交融,就连这点淡淡的余晖也正在消散,将整个欢乐山让给昏昏夜色。这夜色霎时间从四周黑乎乎的林中扑了过来,其中一些黑影竟具有人的形状。 是的,红日西沉,欢乐山上最后一天的喜庆也告结束。跳假面舞的人们已散了圈子,牡鹿失望地垂下犄角,狼变得比羊更为温顺。莫利斯舞者身上的铃铛惊恐地叮当响。在五月柱旁的化装舞会上,清教徒们扮演了特殊的角色。他们郁郁的身影混杂于狂欢的仇敌中间,四散的人们大梦方醒,当时的场面生动如画。敌方首领就站在圈子中央,乌合之众抖抖缩缩围站一旁,正像一伙邪恶的幽灵面对可怕的魔法师一样。奇形怪状的傻瓜们没人敢正视他的面孔。他样子冷酷坚定,整个人、相貌、躯体及灵魂都仿佛钢铸铁打。虽然富于生活和思想,却与他的头盔、胸甲材料相同,这是清教徒中的清教徒——正是恩迪科特①本人! -------- ①恩迪科特(约翰·恩迪科特johnendecott,1588?—1665):北美殖民地早期清教徒中的著名人物,1628年后任马萨诸塞州一伙激进分子的首领,亲自带人砍倒了反清教殖民者托马斯·摩顿(thomasmarton)的五月柱,将这片地区置于清教徒统治之下。恩氏其后多年担任马萨诸塞州总督。 “滚开点儿,邪恶的巴勒①教士!”恩迪科特紧锁眉头厉声喝道,毫无敬意地一把揪住教士的法衣,“我认得你,布莱克斯东②!你连自己教会的规矩都不遵守,还跑到这儿来传播邪恶,用你的恶行带坏样子。可是此刻,睁开眼睛瞧瞧,上帝已恩准他的选民让这片荒野变得神圣,让玷污此地的人倒霉吧!头一件,先除掉这个花里胡哨的丑东西——你下拜的圣坛!” -------- ①巴勒(baal)古代菲尼基人信奉的最大的神。 ②倘恩迪科特总督的口气没那么肯定,我们就会怀疑他搞错了人。布莱克斯东神父虽行为古怪,倒没听说是个堕落之徒。我们怀疑他与欢乐山上的教士并非同一个人。——作者注 恩迪科特举起利剑向神圣的五月柱砍去。不一会儿,它就抵挡不住,发出痛苦的呻吟,树叶和花苞纷纷坠下,撒在这个铁石心肠的狂人身上。最后,连同它的青枝绿叶鲜花彩带一道,这逝去欢乐的象征,这欢乐山的旗杆,轰然倒地。据传,它倒下时,夜空都变得更黑,树林也投下更浓的阴影。 “好啦,”恩迪科特得意洋洋瞧着他的战果,“新英格兰唯一的五月柱完蛋啦!我坚信,它的完蛋预告了咱们和咱们的子孙后代中那些混吃等死贪图安逸的家伙没有好下场。阿门,我圣约翰·恩迪科特宣布。” “阿门!”他的追随者们随声附和。 可是,五月柱的信徒们却为他们的偶像齐声哀叹。清教徒首领一听,便朝考墨斯的全班人马瞥了一眼,他们原先个个欢天喜地,现在人人满面沮丧忧伤。 “勇敢的头人,”彼特·帕尔弗里,清教徒的旗手问道, “这些犯人如何处置?” “砍倒了五月柱,我可不后悔,”恩迪科特回答,“不过现在我倒觉得把它再竖起来,让这些该死的异教徒每人再围着他们的偶像跳跳舞,把它当作鞭刑柱倒是不错嘞!” “这儿松树多的是。”副官提醒他。 “没错儿,旗手。”首领道,“所以,把这些异教徒统统绑起来,每人抽上几鞭子,用劲抽,跟咱们未来的公平处置一样。等上帝把咱们带回咱们自己规规矩矩的住地,找到了足枷,再给有的家伙好好戴上。至于下一步的惩罚,烫烙印还是剪耳朵做记号,以后再说。” “抽教士几下?”旗手问。 “先别抽他。”恩迪科特回答,冷酷的眉头逼向罪人。“抽鞭子、长期监禁,还是其它重刑能否为他赎罪,得由州议会定夺。让他指望自己吧!搅乱民众秩序的家伙还可以饶过,但破坏宗教的家伙非得尝尝苦头!” “这头会跳舞的熊怎么办?”旗手又问,“也让它尝尝同伴的鞭子么?” “照它的脑袋给一枪!”威风凛凛的清教徒首领命令,“我看这畜生会妖术。” “这儿还有一对与众不同的家伙,”彼得·帕尔弗里接着说,一面用武器指向五月王与五月后。“这伙坏蛋中间,他俩好像地位挺高,我看不抽他们双倍就不合他们身份。” 恩迪科特倚着宝剑,细细打量这对不幸的年轻人,端详他俩的服装和相貌。一对恋人面色苍白,垂头丧气,战战兢兢。然而神情之间,透着一种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纯洁爱情,表明他们已得到教士的批准成为夫妇。大难临头,小伙子已扔掉镀金手杖,伸手搂住了五月后。她靠在他胸前,体态轻盈,不是累赘,但那坚定足以表明,不论是吉是凶,二人已休戚与共。他俩相互对视一眼,再共同面对冷酷的敌人。二人肩并着肩,在婚姻的最初时刻,便眼睁睁看着无忧无虑的欢乐被生活严峻的忧伤取代。他们的同伴便是那欢乐的象征,而这些可憎的清教徒则是忧伤的化身。然而,他俩芳华正茂的光芒,在磨难之中愈显出纯洁高尚。 “年轻人,”恩迪科特道,“你跟你的新娘子处境不妙哇。赶紧准备好,我要给你们的大喜日子留下可资回忆的印记!” “无情的人,”五月王喊道,“我怎能打动你?要是手头有武器,我会抵抗到死。既然无能为力,只好恳求你了!要把我怎么办?随你的便,就是别碰爱迪丝!” “休想,”毫不动摇的宗教狂答道,“对需要严加管束的女人,我们可没有无端善待的习惯。姑娘,你说呐?除了他该得的以外,要不要你那温存的新郎再替你分担一份惩罚呀?” “哪怕是死刑,”爱迪丝应声道,“要杀就杀我一个人吧!” 的确,正如恩迪科特所说,一对可怜的恋人处境不妙。敌人飞扬跋扈,朋友束手就擒横遭屈辱,家园倍受蹂躏,四周荒野茫茫。以清教徒首领为代表的残酷命运就是他们的唯一指望。不过,渐浓的夜色也无法遮掩,那铁石心肠的人心软了,他朝一对年轻人微微一笑,几乎要为刚刚开始的希望却无法避免地破灭而叹息。 “生活的烦恼落到这对年轻人身上也太快了,”恩迪科特道,“对他们加重处罚之前,咱们先瞧瞧他们在眼前的考验中表现如何。要是战利品中有什么更体面的衣裳,拿给这个五月王和五月后,换掉他们这身闪闪发光的轻浮玩意儿。你们随便哪位,照料一下。” “小伙子的头发不要剪掉么?”彼得·帕尔弗里问,一脸厌恶地望着年轻人的爱发①和长长发卷。 -------- ①爱发(lovelock):英国历史上伊丽莎白一世及詹姆斯一世时代流行的风俗,上流社会男子在两耳边用缎带结扎的垂发。 “马上剪掉,剪成地地道道的南瓜壳样子。”首领回答,“把他们一起带走,不过待他们得比别的人和气点儿。年轻人怪有个性,也许能使他英勇善战,吃苦耐劳,虔诚祷告。至于那姑娘,她那个性,到咱们的以色列会成为好母亲,养大的娃娃比她自个儿的教养会好得多。年轻人,就算咱们生命短暂,也甭以为成天围着五月柱跳舞就最幸福!” 于是,为新英格兰打下坚定基础的清教徒当中最为严厉的恩迪科特,从倒地的五月柱上摘下玫瑰花环,扬起带臂铠的手,将花环扔在五月王和五月后头上。这举动是个预兆,由于世人道德的阴郁压倒了一切有组织的欢乐,就连可悲的荒山野林之中,人们狂欢的家园也变得满目凄凉。他们一去不返。但是,因为这些花环是用生长在那儿的最娇艳的玫瑰编织而成,所以,这将他们连结在一起的纽带中,就交织着人们最初欢乐中最纯洁最美好的一切。他们相依相伴,沿着命中注定要踏上的艰难道路走向天堂,对欢乐山上的空虚生活再也不曾惋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3 威克菲尔德 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据说是真人真事。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离家出走为时多年。这种事就这么抽象地讲讲,倒并不少见,而且不考虑其特殊情况,就不能横加指责,斥为胡闹或荒唐。话虽如此,此事纵然算不上最恶劣的,也算得上记录在案的最离奇的丈夫失职事例了。并且,在人类一切怪行中也堪称了不起的任性举动。这对夫妇住在伦敦,丈夫借口出门旅行,在离家很近的街上租了房子,在那儿一住就是二十年,听任妻子和亲友音讯全无,而且丝毫不存在这样自我放逐的理由。二十年来,他天天看见自己的家,也时常看到遭他遗弃的可怜而孤独的太太。婚姻幸福中断了如此之久——人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遗产安排妥当,他的名字也被遗忘。妻子早就听天由命,中年居孀了。忽一日,他晚上不声不响踏进家门,仿佛才离家一天似的。从此成为温存体贴的丈夫,直到去世。 故事梗概就记得这些。但此事,虽说纯属别出心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却以为,它真能引起人类慷慨的同情心。咱们心里清楚,咱们自己绝不会去干那种事,可总觉得也许有人会干的。至少它常常浮现在脑际,令我拍案称奇,觉得故事一定当真,而且对主人翁的个性也形成看法。只要脑子里有了挥之不去的念头,咱们总会花时间琢磨它。要是读者乐意,尽可费心思考。要是宁愿听我聊聊威克菲尔德二十年来的荒唐行径,我也欢迎。相信这件事中必有深刻的思想或寓意,就算咱们没找到,也会干净利落地浓缩成最后一句话。 思想总有功效,任何引人注目的事件也自有其深意。 威克菲尔德是何等样人呢?咱们尽可自由想象,随意称呼。他其时人届中年,对妻子从未爱得如醉如痴,如今更是冷静下来,习以为常,风平浪静。在所有丈夫当中,他大概最忠实,因为生性疏懒,感情不论何处寻到归宿,就安营扎寨。他脑筋聪明,却不爱动,老是懒洋洋地想呵想呵,漫无目的。要不就是缺乏达到目的的活动。他思想萎靡无力,很难抓住恰当的言词表达。想象力这个词儿,按其本来词义理解,根本不是威克菲尔德的天赋。这么颗冷漠却不曾堕落或用情不专的心,这么个从无狂热念头,也不为标新立异而迷乱的脑筋,谁会料到,他竟在怪人怪行当中首屈一指呢?倘若向他的熟人打听,谁是伦敦今天啥也没干,明天却记得干了的人,人家准会回答,是威克菲尔德。只有他心爱的妻子也许会迟疑。她虽不曾分析过丈夫的个性,但对锈蚀他懒散心灵的一种悄悄的自私,一种特殊的虚荣心却有所觉察。这是他身上最令人不安的东西。他还有种耍花招的本事,这本事不过是保守一些简直不值得透露的小秘密而已,没啥了不得。末了她还知道这个好人有时也有点怪脾气。最后这一点难以言传,也许子虚乌有吧。 咱们现在来想象一下威克菲尔德向妻子道别的情形。那是十月里一个黄昏,他的行装包括一件黄褐色的大衣,一顶遮着油布的帽子,一双长统靴,一手拎把雨伞,另一手拎着只小旅行袋,他跟太太说要搭夜班马车到乡下去。她很想问问他路有多远,去哪里,大概啥时回来。可是,为纵容他那种故弄玄虚无伤大雅的爱好,就只看了他一眼算作询问。他告诉她一定别指望他乘回头车回家,要是耽搁三四天,也用不着担心。不过,到了星期五晚饭时间,说什么也得等他回来。就这么说吧,威克菲尔德自己,对前面将发生什么事也不曾疑惑。他伸出手去,她把手给他,以十年夫妻理所当然的方式,接受了他临别的一吻。已届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这么走了,几乎决心要整整一星期不回来,让他的好太太着着急。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她发现它又给推开了一条缝。透过这条缝,丈夫的脸在朝她微笑,一会儿就不见了。当时她并未在意这区区小事。但很久以后,她守寡的年头比做妻子的时间还长的时候,这微笑重新浮现在眼前,在她对丈夫面容的全部记忆中闪闪烁烁。沉思冥想中,她对当初这个微笑生出种种揣测,使这微笑变得古怪可怕。譬如,要是想象他躺在棺材里,那离别的表情就会凝固在他苍白的脸上。或者,要是梦见他在天堂,他那被赐福的灵魂也会带上一个平静而狡黠的微笑。因为这个微笑,人家全都以为他已死了,她却有时依然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寡妇。 不过,咱们要关心的是那位丈夫,得赶紧跟着他顺大街往前走,不然他就会踪影全无,融进伦敦人的汪洋大海之中,再上那儿找他可是白费劲。咱们紧紧跟上他的脚步,拐上几个没必要的弯,再打几个冤枉来回之后,就发现他安安逸逸地歇在了一间小小公寓的炉火旁边,原来早就订好的呀,就在自家旁边的一条街上,这就是他旅行的终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神不知鬼不觉就到了这里——想想看,有阵子他给一群人耽搁了,而且灯火辉煌的;还有一次,身后好像有脚步跟随,与四周的脚步声就是不同。不一会儿,又听到远处有人呐喊,像在呼唤他的名字。不用说,准有一打好管闲事之徒一直在盯着他,把这事儿一古脑儿告诉了他妻子。可怜的威克菲尔德!你真不知道,大千世界中你有多么微不足道!除了我,没人在盯你的梢。悄悄上床睡去吧,蠢家伙,明天一到,要是还聪明,就赶紧回家去,回到心地善良的太太身边,把真相告诉她。哪怕短短一星期,也别离开她那纯洁的心。她若是一时以为你死了,或失踪了,或永远离开了她,你就会可悲地发现,你那忠实的妻子从此变了。伤害人的感情很危险,倒不是伤口会咧得又长又宽——而是它会那么快就长拢来! 简直懊悔自己的玩笑,或不论管它叫什么吧,威克菲尔德按时上床躺下。从头一阵瞌睡中惊醒,发现胳膊摊在陌生的床上,地方好大,好空,好孤单哟。“不,”——他一面裹紧被子一面想——“我可不要一个人再过一晚上了。” 早上他比平时起得早,开始考虑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他的思维就是这么杂乱无章,走出这一步还以为目的明确,结果却对自己无法解释。计划模糊不清,做起来又这么抽风似地忽冷忽热,都体现了他意志薄弱。威克菲尔德理着思绪,尽量精心细致,发觉自己急于知道家里的情况——他那模范妻子会如何忍受一星期独守空房。一句话,以他为中心的那片家人与环境的小天地,没了他会受什么影响。由此可见,此事究其根底,还是藏着一种病态的虚荣心。可是,如何才能知道家中情况呢?关在这间舒适的寓所里当然不行。虽说他睡觉又醒来的地方离家只有一条街,可他却像是已经离家很远很远,马车载着他飞奔了整整一夜似的。但是,要是回去,全部计划就泡汤了。他可怜的脑筋被这难题搅得稀里糊涂。最后,他冒险走了出去,有点儿打算穿过街口,朝自己抛弃的家匆匆看上一眼。习惯——他是个固守习惯的人——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完全不自觉地走近家门。在这危险的一刹那,他被自己脚步刮擦台阶的声音惊醒。“威克菲尔德!你要去哪儿?” 倏忽之间,他的命运翻了个儿,想都没想过跨出回头路的第一步会给自己带来何种厄运。他拔腿就逃,先前未曾感觉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走到远处的拐角都不敢回一下头,竟没人看到他么?全家人——体面的太太,伶俐的女仆,邋遢的小听差——他们竟不曾大叫大喊,穿街跑巷,在伦敦城里追赶他们逃亡的丈夫和主人?好险哪!他鼓起勇气驻足回头一望,熟悉的家怎么变了样?大惑不解。咱们与熟悉的东西,诸如哪座山,哪座湖,哪件艺术品,分别数月经年再度重逢,都会有这种感觉。一般情况,这种只可意会的印象是咱们不完整的回忆与现实之间的比较和对照造成的。对威克菲尔德来说,一夜之间的魔力也产生了类似的变化,因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道德上起了巨大变化,只是他自己还不明白罢了。离开那地方之前,他遥遥瞥见妻子,她打窗前走过,脸对着街口。狡猾的傻瓜连忙就跑,惶惶然想到,滚滚人流中,她的目光一定认出他了。等回到寓所的炉火旁,他心里好快活,虽然有些头昏脑胀。 这个漫长的怪主意的开场讲得够啦。最初的构想已告完成,这个懒汉业已动作起来着手实施。于是,整个事情便顺其自然向前发展。咱们可以猜想,此人经过深思熟虑,去买了一顶新假发,红颜色的;还挑了五花八门的服装,完全不同于他常穿的那套褐色衣裳,全是从一个犹太佬的旧衣包里弄来的。大功告成,威克菲尔德变了一个人。新秩序已经确立,再退回旧秩序太难了,就跟迈出第一步,使自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一样难。再说啦,由于他好生闷气,人也变得挺固执,眼下想到自己的举动让太太不受用,犟脾气又上来了。不把她吓个半死就绝不回去。呣,有两三回瞧见她从眼前走过,步履一次比一次沉重,脸色一次比一次苍白,神情一次比一次焦虑。在他失踪后的第三个星期,发现了不祥之兆,一位药剂师进了他的家门。第二天,门环被包上了布,好让敲门声小一点儿。天黑时分,驶来一辆马车,一位头戴假发神色严肃的大夫下车进了威克菲尔德的家门。过了一刻钟,他出来了,该不是预告葬礼吧?亲爱的女人!她会死么?此时此刻,威克菲尔德激动得仿佛动了感情,可他还是在外面徘徊,不肯去妻子床边,向良心讨借口说,不该在这种时候去打搅她。即算还有别的原因阻止他前往,他也不明白。几星期后,她渐渐康复,危机过去。她的心充满悲哀,大概,不过已平静下来,随他早归晚归,心儿再不会为他动荡不安了。这类想法从威克菲尔德意识中朦胧闪过,使他模糊感到,有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将他租来的寓所和从前的家相隔开来。“家就在隔壁街上!”他有时这么嘀咕。傻瓜!家在另一个世界呐。在此之前,他把回家的日子从特定的一天推向另一天;在此之后,他不再确定具体时间了。不是明天——也许下礼拜——快了。可怜的家伙!死人重访尘世家园的机会也跟自我放逐的威克菲尔德一样多呀。 要是本人在写一本巨著而不是一篇区区十来页的文章该多好!那就可以举例说明,有种超乎我们驾驭的力量在如何有力地左右着我们的一切行为,又是如何在铁一般的必然规律中显示它的重要性。威克菲尔德着魔了,咱们只好由着他在自己家周围转悠了十年左右,一次也没跨进门槛。他对妻子依然忠心耿耿,尽其所能地一往情深。可是他在她心里却慢慢消失了。应该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格了。 现在来瞧瞧这一幕!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咱们认出了一个人,他如今已见衰老,几乎没什么特点能吸引粗心的观察者。然而,善于看相者,却能辨出此人浑身上下铭刻着不寻常的命运。他瘦骨嶙峋,狭窄的前额皱纹深深,眼睛细小无神,有时忧心忡忡,目光游移不定,更多时候却似乎在注视自己内心。他低着头,侧身而行,步态无法形容,好像不愿正对世人。好好注意他,时间一长,您就能发现我们所描述的这一切,就会同意——环境常常能把凡夫俗子变得超群出众——而这一位的情形正是如此。且让他沿着人行道侧身前行,把您的目光投向对面,那儿有个胖胖的老妇,红颜已逝,手中握着本祈祷书,正往远处的教堂走去。她一副长期寡居的宁静神态。她的悲伤要么已云散,要么对心灵必不可少,用来换取欢乐都不合适。正当那个瘦男人和这个胖女人走过的时候,人流发生了小小的拥塞,使他俩直接相遇,两人手碰手,人群挤得她的胸脯顶住了他的肩膀。两人站定,面对面,相互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十年阔别之后,威克菲尔德就这样与妻子重逢! 人潮退去,将他俩各自卷开。端庄的寡妇恢复原先的步子,接着走向教堂。不过,在门口她停了一下,朝大街投去困惑的一瞥。然而她还是进去了,边走边打开祈祷书。而那个男人!一脸狂乱,竟使得繁忙自私的伦敦人都停了下来,盯着他的背影。他连忙赶回寓所,插上门,扑倒在床上,深埋多年的感情喷薄而出,软弱的心灵也从中获得短暂的力量。他生活的全部悲惨与不可理喻一下子展现在眼前。他激动地喊道:“威克菲尔德!威克菲尔德!你疯啦!” 没准儿他是疯了,他那特殊的处境已把他弄得与疯子无异。考虑到对同类和生活职责的影响,无法说他依然心智健全。他想方设法,或不如说是碰巧把自己与世隔绝——消失不见——放弃自己在活人们中间的地位与特权,却又不曾得到死人们的认可。隐士都跟他的生活完全两样。他和从前一样身居闹市,但人流卷过却对他视而不见。打个比方吧,他一直都在自己妻子和火炉的旁边,却既不能领略妻子的爱情,也无法享受炉火的温暖。这就是威克菲尔德新奇的命运,既保留着原先那份人类的同情心,与人类的利益密切相关,却又丧失了自己对它们的相应影响。探究这种处境对他心灵与智力的影响,不论分开看还是联系起来看,都会其乐无穷。然而,他虽变了,自己却不曾察觉,还以为与原先没啥两样。不错,事实真相有时也会闪现心头,可惜就那么眨眼工夫。他照旧在说:“很快就回去!”——想都不想此话已说了足有二十年。 我还可以想象,这二十年照他回想起来,恐怕不会比他允许自己不回家的头一个星期更长。他会把这事看做生活中主要事业的一段插曲。要不了多久,等他觉得重返家门时机成熟,妻子看到人到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会高兴得直拍手。唉,多严重的错误呀!时光若真能等待咱们干完种种爱干的蠢事,咱们大家就都会永葆青春,直到世界末日了。 失踪后的第二十个年头,一天傍晚,威克菲尔德习惯地朝他仍称为自己家的地方信步走去。这是一个大风乍起的秋夜,阵雨不时噼哩啪啦敲打着人行道,行人还未及撑开雨伞,雨却又住了。在家门附近驻足,透过二楼起居室的窗户,威克菲尔德辨出一炉好火正闪着阵阵红光,天花板上映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影,那是善良的威克菲尔德太太!那帽子、鼻子、下巴,还有浑圆的腰身,活像一幅美妙的漫画。而且,它还伴着忽上忽下的火光在跳舞,对这么个老寡妇来说,也太快活了。正看着,阵雨袭来,给一阵粗野的狂风一刮,直扑威克菲尔德的面孔和前胸。秋的寒意即刻穿透全身。明知自己家里有炉暖人的好火,妻子会跑着去取那件灰色的外衣和内衣——不消说,这些衣裳她都细心地收在他们卧室的壁橱里呐——他还在这儿傻站着,地打冷颤么?不!威克菲尔德才不傻哩。他爬上阶梯——步履沉重!——自上次下得楼来,二十个春秋已使他腿脚僵硬——可他自己还不明白。站住,威克菲尔德!要去已被你遗弃的唯一的家么?那可就等于踏进坟墓啦!门开了,他走了进去。咱们瞥见了他的面孔,认出了他那狡黠的微笑,那不正是他一直在跟妻子开的这个小小玩笑的前兆么!对这位可怜的女人他戏弄得有多么残忍!得啦,让咱们祝威克菲尔德睡个好觉! 这件愉快的事情——就算它愉快——只能发生在毫无预谋的时刻。咱们就不跟着这位朋友跨进他家的门槛了。他已给咱们留下许多可供思考的东西,其中的部分智慧对咱们颇有教益,并构成了一种形象。在这个神秘世界表面的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里。体系之间,它们各自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永远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这位威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4 大红宝石① ——白山的秘密 -------- ①此篇颇为夸张的故事,根据印第安传说写成。它太荒唐又太动人,实在无法用散文来恰到好处地表现。沙利文在其独立战争以后所写的《缅因州历史》一书中指出,就连那时候,大红宝石的存在也并非完全不可信。——作者注 很久以前的一天,夜幕降临,水晶山坎坷的山坡上,一群寻找大红宝石的探险者白白奔波一天,筋疲力尽之后坐下休息。他们来此地冒险,既非朋友又非伙伴,除一对年轻夫妻外,各自都对这块神奇的宝石怀有自私而孤寂的向往。不过,同舟共济的情谊倒还挺浓厚,大家一齐动手,用树枝搭起一座简陋的小棚子,还用顺阿莫诺沙克河急流中漂流而下的松枝燃起一大堆篝火。他们就是在这条河下游的岸边过夜。他们当中大概只有一个人被寻找红宝石迷了心窍,与大家自然产生的共鸣格格不入,连攀登到这么个远离人烟的荒凉地方有众人作伴还不知足。大片荒野横在他们与最近的村落之间,头顶不足一哩就是黑黝黝的森林边缘。那儿,山峦脱去它浓郁的林木斗篷,把自己裹进云海,或裸直指蓝天。阿莫诺克沙的咆哮会令孤独者心惊胆战,不堪承受,而淙淙的山溪却在与风儿交谈。 于是,探险者们相互致意,相互邀请到小棚内做客。人人都是主人,又都是全体伙伴的客人。在石板上铺开各自带来的干粮,大家共享一顿美餐。吃完饭,人人脸上都洋溢出友好情谊。然而还有所克制,因为知道明天早晨再度出发寻找大红宝石,大家又会形同陌路。就这样,七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围着篝火取暖。火光腾腾,照亮小棚屋的正面。他们相互打量各自对比鲜明的外表,以及映在摇曳火光中的滑稽模样,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不论在城市还是荒野,高山还是平原,再没比他们更奇怪的一群人了。 众人当中最年长的是位又高又瘦、满面风霜的汉子,约六十岁光景,穿一身兽皮。这衣裳的式样模仿野兽真是唯妙唯肖,因为鹿、狼、熊们长期以来是他最亲密的伴侣。他正是那种印第安人所谓的倒霉蛋,年纪轻轻就被大红宝石迷得痴痴癫癫,寻找红宝石成了他一生热烈追求的美梦。到过这一带的人都知道他叫“寻宝者”,而不知他还有别的名字。谁也记不清他何时起就开始了寻宝生涯。萨柯山谷里人人都说他对红宝石贪欲过度,命中注定要一辈子在山野间流浪,直到末日,老是在太阳升起时满怀希望,太阳落下时痛失信心。这位凄惨的寻宝者身旁坐着位个头小小年纪一把的要人,戴一顶状如坩锅的高帽子。这是来自海外的卡卡福代尔博士,从事化学与炼金术的研究。他总是弯腰面对炭火炉,吸入有害健康的烟气,结果把自己弄得干瘪萎缩,活像一具木乃伊。不知是真是假,据说他开始从事研究时,就抽干了自己身上全部健康的血液,把它与其它一些贵重配料混在一起,在一次失败的实验中消耗殆尽——从此身体就没恢复元气。另一位冒险者是伊卡博德·皮戈斯诺特老板,一位颇有影响的商人兼波士顿市政委员,也是著名的诺顿先生教堂的一位长老。他的冤家中间流传着一个荒唐说法,皮戈斯诺特老爷每天早晚祷告之后都要脱光衣服,精赤条条地在一大堆松树先令①——马萨诸塞州最早期的一种银币——中打滚,长达一小时之久。咱们要看的第四个人,同伴们谁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要瞧瞧他那张瘦脸和那副大眼镜,就能认出来。这张瘦脸总是被挂在上面的一丝冷笑扭歪,而那副大眼镜则使他看到的大自然整个变了形失了色。第五位冒险者同样无名无姓,这着实遗憾,因为他看起来像位诗人。此君目光明亮,但可悲地形容枯槁。假使照有些人断言的那样,平日里只食晨光暮霭,外加伸手可得的一片最厚的云彩,蘸上不论何时能搞到的月光调味,弄成这形销骨立的尊容也就自然不过。当然,从他胸中涌出的诗句也就颇具这一切佳肴的风味儿。这群人中的第六位是个神情高傲的青年,与众人坐得远些,在长者面前也神气地戴一顶羽毛帽。火光映照着他华贵的绣花衣裳,在他镶着宝石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原来是维尔勋爵。据说此君在家时,要花不少时间到自家祖先的墓窖去,在发了霉的棺材里翻来翻去,从尸灰中寻找先人生前的荣耀与骄傲,结果呢,除了他自己那份自负外,还一脉承继了列祖列宗的傲慢。 -------- ①松树先令:1621年——1684年间,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违反英国法律自行铸造发行的一种钱币,币面铸有松树,故名。 最后,还有一位乡下打扮的英俊后生,身旁坐着位如花似玉娇小玲珑的姑娘,她那处女含情脉脉的娇羞正在化为年轻妻子爱意浓浓的红晕。她芳名汉娜,丈夫叫马修。名字虽质朴无华,对一双单纯的小夫小妻倒十分合适。在这群被大红宝石弄得神魂颠倒的人们中间,他俩似乎很不相称。 同一座陋棚之中,同一堆火光映照之下,坐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冒险者,全都专注于一个目标。不管谁先开口,最后总会说到大红宝石上来。有几位谈到把他们带到这儿来的详情。一位在自己遥远的国家听一个旅人谈到这颗神奇的宝石,立刻产生了亲眼一睹的渴望,非红宝石耀眼的光芒才能解除心头之痒。另一位则早在声名赫赫的史密斯船长①航行到达这一带海域时,就在迢迢的海上领略过它的辉煌。结果这么多年都心神不安,干脆投入找它的冒险。第三位说道,有一回他出门打猎,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营,夜半醒来,只见大红宝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连树影都直往后退。大家谈到为寻找红宝石藏身处的无数次尝试,还有迄今为止使所有冒险者败下阵来的厄运,虽说追踪比月亮更亮,简直亮似太阳的宝石光辉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来,每个人都在嘲笑别人自以为会比前人运道好的狂妄,却又同时遮掩不住以为自己一定走运的想法。为了减少大家过分乐观的希望,众人又重提那个印第安传说。说是有位神明在护着宝石,专门跟找宝者捣乱。不是把宝石从这座高山之巅移到那座高山之巅,就是在悬着红宝石的富于魔法的湖上唤起一层迷雾。不过这类说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认为,前人之所以失败,是由于不够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宫般的森林、峡谷、崇山峻岭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挡了他们奔向某处的去路。 -------- ①约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国航海家。1607年到达北美洲大陆的詹姆斯敦(美国弗吉尼亚州东部历史遗迹,英格兰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并成为这块殖民地的首脑。 谈话中断时,戴大眼镜的家伙环顾众人,以他永不消逝的冷笑,把大家挨个儿变成嘲讽的对象。 “好啦,朝拜宝石的同伴们,”他说,“咱们来啦,七个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无疑问,她跟咱们当中任何一位白胡子老头都一样聪明。是啊,咱们来啦,为了一项共同的大事业。依我看,咱们现在倒可以都来说说,要是自己交好运,找到了红宝石,会拿它怎么办。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说,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这个宝贝呀,好伙计?天晓得你在这水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纪的寻宝者苦涩地叫道,“我可没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快乐,这号傻念头早过去啦!我一直在找这块混蛋石头,只因为年轻时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灵魂的动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转头不去找它,就会一头栽倒在这诺奇山坡上死掉。这儿是通往这一带山区的门户啊。可要是我浪费了一辈子的光阴还能倒流,我还是不会放弃找到大红宝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带到一个我知道的山洞里去,紧紧抱着它,躺下来等死,把它和我永远埋在一起。” “啊,坏蛋,就不为科学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尔博士嚷起来,满腔哲学家的愤怒。“你压根儿不配看到它的光辉,连远远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这个实验室制造出来的最最珍贵的宝石。至于我的目的,不过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种预感,诸位,这宝贝是特地留给我的,好使我在科学研究上的荣誉登峰造极——我要回欧洲去,把自己的余生都用来将它还原为最初的元素,还要把一部分宝石研成极细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于酸,或别的任何能溶解这么美妙的合成体的溶剂。剩下的,我打算给它放进坩锅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烧。采用这种种方法,我将得到一份精确的分析,最终将我的研究成果写成一本巨著,献给全世界。” “妙极了!”大眼镜赞道,“博学的先生,您也用不着为破坏这颗宝石有无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细看看您的大书,咱们人人都能造出一颗宝石来。” “可老实说,”伊卡博德·皮戈诺斯特老板开了口,“我反对造出这种假货,因为这么干势必降低真宝石的市价,直说了吧,先生们,保住它的价格对我至关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仓库交给伙计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誉冒风险。再说,还有生命危险呐,说不定就给那些该死的异教徒野蛮人逮住——代价这么大,我却不敢请求教友们为我祷告一声,因为人家都认为,寻找大红宝石就跟与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现在你们想想,我会这么委屈我的灵魂,我的,我的名誉和财产,而连从中获利的一个合理机会都没有么?” “是啊,虔诚的皮戈诺斯特老板,”大眼镜表示同意,“我绝不会以为你有那么傻。” “没错儿,但愿不会。”商人道,“这颗大红宝石,老实说,我连一眼都没见过。它只要有人们传说的百分之一那么亮,就肯定比莫卧儿大帝①视为无价之宝的那颗钻石还要值钱。所以,我打算把它带上船,航行去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还可以去异教徒的国家。一句话,把这颗宝石卖给人间肯出最高价的帝王,让他把它镶在自己的王冠上。你们谁要是还有比这更明智的办法也请说说看。” “我有!你这利欲熏心之徒!”诗人叫道,“你难道以为世上再没比黄金更明亮的东西么,就打算把这颗宝石非凡的光芒也变成你已经在里头打滚的铜臭么?要是我,就把宝石藏进我斗篷下面,赶紧回到伦敦那条黑胡同里我的小阁楼间去。在那儿,日日夜夜,我要凝视着它,让我的灵魂汲取它的光彩。这光彩会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写下的每一行诗中闪耀光芒。于是,我死后多年,大红宝石的灿烂光华仍会照耀着我的名字!” “说得好,大诗人!”大眼镜又开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说?嗨,它会从你斗篷的破洞里透出光来,让你像盏南瓜灯笼的!” “想想看!”维尔勋爵突然发话,不像对同伴倒像对自己,大约认为他们当中最出色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谈——“想想看,一个披一领烂斗篷的家伙,竟敢说要把大红宝石弄到格拉布街②的破阁楼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没比大红宝石更适合装点我祖传城堡的门厅的么?它将在那儿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昼,照耀着悬挂四壁的铠甲、旗帜和盾徽,使英雄们万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统统白费力气,不正是为了让我赢得它,把它做为我们崇高家族荣耀的象征么?再说啦,白山顶上的这块红宝石,还从没有过比维尔家大厅为它保留着的位置那么体面的地位呐!” -------- ①莫卧儿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纪征服并统治印度的君主。 ②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纪英国伦敦穷文人和雇佣文人集居的街道,即当今的弥尔顿街。 “了不起的想法。”讽刺家嘲弄道,“不过,可否冒昧说一句,用红宝石做上一盏稀罕的墓灯,挂在您先人的墓窖里,比挂在您家城堡大厅,更能显摆您先人的荣耀哩。” “呣,没错儿,”年轻的庄稼汉接口了,他和新娘子手拉手坐在一起。“这位先生替这块发光的石头派了个好用场,汉娜和我找它的目的也差不多。” “什么,小伙子!”勋爵大人失惊叫道,“你有什么城堡配挂它呢?” “没啥城堡,”马修回答,“只有一幢跟水晶山这带地方上,任何干净农舍一样的小房子罢了。伙计们,要知道,俺跟汉娜上礼拜才成亲,就赶着来找大红宝石了,因为长长的冬夜俺们需要它照明。再说,左邻右舍来看俺们,也好让他们见识见识这漂亮的东西。它能把屋子照得通明透亮,不管把针掉到哪个旮旯都找得着。还让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红光,就像壁炉里烧着一堆松树节疤的大火一样。那样的话,俺们半夜醒来,就能瞧清楚彼此的脸,该有多开心哪!” 冒险者们一听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全都笑了。要知道,这块美妙无价的宝石,连世间最伟大的君王都愿用来装饰自己的宫殿,并为之骄傲,而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却如此朴素简单。尤其那位大眼镜,他已逐个儿嘲笑过所有的人,这下满脸恶意的笑容,连面孔都扭歪了。马修有些恼火,就问他自己要拿大红宝石怎么办。 “大红宝石!”讽刺家的轻蔑难以形容。“嗨,你这个蠢货,天底下根本没这么个玩意儿。我已经走了三千多哩路,打定主意要踏遍这一带所有的山峰,把脑袋探进每一条峡谷,就为了一个目的,要让任何没你那么蠢的家伙明白,大红宝石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多数到水晶山来的冒险者的动机都虚妄愚蠢,可谁也不如这位戴一副巨大眼镜的嘲世者更虚妄更愚蠢更邪恶,他是那种可鄙且心术不正的家伙,向往的是地狱里的黑暗而不是天堂。这种人若能扑灭上帝为人类点燃的明灯,宁肯将午夜的昏暗视为最大的荣耀。嘲世者讲话时,他们中有几位被一道璀灿的红光吓了一跳,这红光照亮了四周的崇山峻岭,岩石遍布的急流河床,与他们映照林木枝杈的火堆发出的光芒迥然而异。他们侧耳倾听雷声,却什么也没听到,庆幸暴风雨不曾袭击他们。满天的繁星,这些天堂的指针,此刻警告他们闭眼不看熊熊燃烧的柴火,而到梦中去向大红宝石的光芒顶礼膜拜。 年轻的新婚夫妇在棚屋最远的角落睡下,以一道用细枝精心编成的屏障把自己与众人相隔。这屏障恰似夏娃新房悬挂的层层花彩,是那位羞答答的新娘趁众人交谈时动手编成的壁毯。她和丈夫亲热地手拉手堕入梦乡,又从神奇光芒的梦幻中苏醒,彼此交换更愉快的目光。他俩同时醒来,脸上挂着同样幸福的微笑。想到鲜活的生命与爱情,他们的笑容也更为亮丽。然而一想到自己身居何处,新娘便透过那块枝叶编成的壁毯向外张望,发现棚屋外间竟空空荡荡。 “快起来,亲爱的马修!”她忙叫,“那伙怪人全走光啦! 快起来吧,不然咱们就错过大红宝石啦!” 说真的,这对贫穷的年轻人也实在不配得到引诱他们来这儿的无价之宝。他俩竟酣睡通宵,直到山顶阳光普照。而其他冒险者却彻夜兴奋难熬,辗转反侧,或梦中都在攀登悬崖峭壁。拂晓时分便统统出发圆他们的梦去了。不过,马修与汉娜安歇一夜,脚下生风,快似两只小鹿。他们只停下来祷告片刻,并在阿莫诺沙克河清凉的水潭中洗了把脸,吃了几口东西,就开始爬坡。二人艰难跋涉奋力攀登,夫妻情深相濡以沫。一路出现了几次小小的事故,衣服挂破啦,鞋子跑丢啦,汉娜头发缠到树枝上啦,等等。终于走出森林上缘,眼前正是一段更艰苦的道路。方才,数不清的树干和稠密的树叶禁锢了他们的思绪。此刻面对头顶的山风白云,裸露的岩石,孤独的阳光,他们不由惊慌畏缩起来。回头望望刚刚穿越的那片黑压压的森林,倒宁肯重新湮没在林深之处,而不要把自己交给如此广袤如此鲜明的一片荒凉。 “还往上爬么?”马修问新娘,一面伸手搂住汉娜的腰肢,既为保护她,也为贴近她的心,好使自己宽慰。 然而小新娘虽天真质朴,却具有女人喜爱珠宝的天性,无法放弃拥有人间最灿烂的宝石的念头,哪怕为此必须历尽艰难险阻。 “咱们再往高处爬一点儿吧。”她悄声道。然而仰望寂寥的天空,她声音发颤。 “那就来吧。”马修鼓起男子汉的勇气,拉着她就走,因为他刚刚壮起胆子,她倒害怕起来。 于是,两位红宝石朝拜者向上攀登,一路踩踏矮小却枝繁叶密盘根错节的松树枝松树梢。这些松树已生长好几百年,苔藓遍布,却只有三尺来高。他们又爬上乱七八糟挤作一堆的岩石,大大小小赤光裸露,活像由巨人们堆起来的一座纪念他们头领的石冢。在这片凄凉的高空地带,没有东西呼吸,没有东西生长,除却集聚在他俩胸中的生命便没有其它生命。他俩爬得这么高,连自然母亲也仿佛无法再与他们做伴。她在他俩的脚下,在森林边缘以内踟蹰不前,并向他们投来告别的一瞥,目送孩子们走上她自己绿色的足迹不曾到过的地方。然而,很快她就看不到他们了。一片又浓又暗的雾霭正在下面聚拢,给广袤的景色投下一块块黑影。它们密密地飘往一处,仿佛最高的山峰在召唤与之亲近的云朵前来聚会。最后,层层雾霭相融相合,化为一体,呈现出一条通天大道的模样,好像两位漫游者可以顺其走去,只可惜他们一旦离开幸福的大地,就会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唉!此时此刻,这对恋人多么渴望重新看到绿色的大地,比当初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向往着看一眼天堂的愿望强烈多啦。雾霭渐渐漫上山头,将孤零零的峰顶笼罩,于是完完全全湮没了他俩的全部视野。这反而减轻了两人的孤寂感。他俩偎依得更紧,相互深情而忧伤地凝望,深恐铺天盖地的云雾会把对方一把夺走。 然而,要不是汉娜渐渐体力不支,勇气也随之减少的话,他俩本决心只要能找到立足点,就要在天地之间尽量攀得更高,登得更远。汉娜气喘吁吁,又不肯拖累丈夫,但又时时踉踉跄跄倒在他身上,重新站稳的力气越来越小。终于,倒在了一片岩石遍地的山坡上。 “亲爱的马修,咱们迷路啦,”她伤心地说,“再也找不到回地面的路了。唉,在咱俩的小茅屋里本来有多快活哟!” “宝贝心肝!——咱们还会回到那儿去的。”马修回答,“瞧!阳光从这个方向穿透了这阴湿的云雾,凭这点光,俺可以找到回峡谷的路。亲爱的,回头吧,甭再梦想大红宝石啦!” “太阳不可能在那边,”汉娜垂头丧气,“这时候该到中午啦。这儿要还有阳光的话,也该从咱俩头顶照下来。” “可你瞧!”马修口气有些变了,“这光越来越亮。要不是阳光,还能是啥?” 此刻,小新娘也无法否认,一道光明正在穿破迷雾,将其昏暗的色彩变成暗红色,红得越来越鲜明,仿佛浓雾中掺和了灿烂的微粒。这时,山顶的浓云也开始消散,渐渐退隐,山上的景物从无法穿透的昏暗中显现出来。这情景正如旧的混沌被完全吞没之前,新的生命已经诞生。目睹眼前的变化,他俩忽然发现脚下有一片小光,原来已到了一座高山湖泊岸边。这湖打坚硬的岩中凹出一眼深潭,湖水充溢,幽深明亮,澄澈宁静,美不胜收。湖面闪过一道灿烂光芒。两位寻宝者想弄清这光从何而来,却又由于极度的兴奋与赞叹,赶紧闭上眼睛,好避开迷人的湖面上方,悬崖峭壁之间射出的刺目光芒。原来,这对朴实的男女已来到那座神秘的湖畔,终于找到了人们苦苦寻觅的大红宝石圣地! 他俩热烈拥抱,为胜利颤抖不已。有关神奇宝石的种种传说潮水般涌上他们的记忆,他们感到自己竟被命运挑中,反而胆怯起来。打孩提时代起,他们就时常看到它似一颗遥远的星星,闪闪发光。此刻,这星星最强烈的光芒正照在他们心上。他俩在彼此眼中似乎变了模样,绚丽的红光在他们脸上燃烧,同样火一般映红了湖水、山岩、天空,以及那被它的威风吓得退去的迷雾。可是定睛再看,一样东西把他们的注意力从那颗奇妙的宝石吸引开来。峭壁脚下,红宝石正下方,有一个人形,双臂前伸,一副攀登的姿势。面孔上仰,仿佛在痛饮那宝石的光芒。可是他一动不动,像是化做了一块大理石。 “是寻宝者,”汉娜悄声说,震惊地抓住丈夫胳膊,“马修,他死啦!” “成功的狂喜乐死了他。”马修战栗不已,“没准儿大红宝石的光就是死光!” “大红宝石!”身后传来一个忿怒的声音,“大骗局!你们要是找到了它,就请指给我看看。” 他俩回过头,原来是讽刺家,鼻梁上小心翼翼地架着他那副大眼镜,时而瞧瞧湖面,时而看看岩石,时而打量远方的水汽,时而正对大红宝石,可他似乎并未感觉到它的光芒,似乎所有四散的云块又重新密集在他的周围。其实,大红宝石的光芒已将这位不信者的身影投在他自己脚下,他还是不相信那儿有什么闪光,因为他正背对着那块光芒四射的宝石。 “你们的大骗局在哪儿?”他又问一遍。“看你们能使我也瞧上它一眼!” “就在那儿!”马修道。见他这般刚愎自用,闭眼瞎说,小伙子火冒三丈,一把将嘲世者转过来,朝向那座亮闪闪的峭壁。“摘掉你这副可恶的眼镜吧,要看不见它才怪啦!” 的确,这副有色眼镜大概有碍嘲世者的视线,至少和人们透过烟玻璃观看日蚀的效果一个样。不过,他决心已下,虚张声势地一把扯下眼镜,勇敢地直视大红宝石的红光。可刚刚接触那光芒,他就头一低,发出一声深沉颤抖的呻吟,双手紧紧捂住了那双不幸的眼睛。打那时起,千真万确,这位可怜的嘲世者就再也看不到大红宝石的光,再也看不到尘世任何其它的光,连天堂的光也看不到了。他早已习惯于透过剥夺一切东西光亮的大眼镜来看待一切,结果红宝石的光芒一闪,照到了他的肉眼,就使他永远瞎了。 “马修,”汉娜紧紧偎依着丈夫道,“咱们走吧!” 马修发现她在发晕,赶紧跪下来,抱住她,从迷人的湖中撩起冰凉刺骨的湖水,洒在她的脸上、胸前。她苏醒过来,却无精打采。 “好吧,亲爱的!”马修将她颤抖的身体紧紧搂在怀里——“咱们走,回咱们不起眼的家去。神圣的阳光,温和的日光会照进咱家窗户。天黑了,咱们就点燃快活的炉火,让它的光明照得咱喜气洋洋。咱们再也犯不着要那比世人共享的光更多的光了。” “就是嘛,”新娘道,“让这大红宝石吓人的光照着,咱们白天咋过日子,黑夜咋睡觉呀!” 二人用双手掬一捧清水喝下,这水还从未被任何凡人的唇沾染过。然后牵着瞎了眼睛的嘲世者动身下山。这家伙一声不吭,连痛苦的呻吟也深深埋进了自己痛苦万状的心底。不过,离开在这之前还无人涉足的神湖岸边时,他们朝峭壁投去告别的一瞥,发现水汽浓浓地凝聚起来,宝石穿过迷雾,发出朦胧的闪光。 至于大红宝石的其他几位朝拜者,相传,虔诚的伊卡博德·皮戈斯诺特老板很快就放弃了追求,觉得这桩买卖太担风险,聪明地决定撤回自己的货栈,它就在波士顿市的码头边。可惜,穿过大峡谷时,一伙印第安勇士抓住了咱们这位倒霉的商人,把他弄到了菲利特尔关了起来,直到他伤心伤肺地从自己那堆松树先令中拿出一大笔赎金。而且,这么长时间不在家,生意也给搅得乱七八糟,结果他后半辈子不但不能在银子堆里打滚,连价值六个便士的铜板也拿不出来了。卡卡福代尔博士,那位炼金术士,带着一大块花岗石重返自己的实验室。把这东西研成粉末,溶于酸性液体,倒入坩锅,熔化,用吹火管点起火来烧着。然后把实验结果写成了当时最重的一卷对开本大书。而且,为达到这个目的,红宝石还真不如那块花岗石有用呐。而那位诗人,也犯了一个差不多的错误,把从大山背阳处裂缝里采集到的一大块冰当作了宝贝,发誓说这东西各方面都与他所想象的大红宝石一模一样。评论家们则说,即算此君的诗缺乏那块宝石的璀灿,到底也饱含着这块冰的寒意。那位维尔勋爵呢,回到了祖居的大厅,面对点蜡烛的枝形烛架也心满意足。时候一到,也就填入了祖宗墓窖里的另一口棺材。既然有葬礼的火把在昏暗的墓道中闪光,又何须大红宝石来炫耀人间浮华的无聊呢。 嘲世者扔掉了他的大眼镜,在世上到处流浪,成了惨兮兮的可怜虫。由于他从前故意对一切视而不见,如今遭到惩罚,总是痛苦地向往着光明。整夜整夜,他那被光芒刺瞎的眼睛都仰望着月亮和星星。日出时,他与波斯的拜日者一样准时把脸朝向东方。他还到罗马朝圣,去亲眼一睹圣彼得大教堂辉煌的圣灯。最后,他葬身于伦敦的那场大火①,是他自己扑进去的,因为绝望中想在铺天盖地的大火里,捕捉哪怕一丝丝微弱的光明。 -------- ①公元1666年,伦敦发生火灾,除东北角的一些民房外,全城几乎化为灰烬。 马修和他的新娘子多年来过得太太平平,老爱讲讲这个大红宝石的故事。不过,他们长长的晚年行将结束时,这个故事已不完全符合那些仍记得红宝石古老光辉的人们所讲的内容,因为人家断言,自打两个凡夫俗子十分聪明地拒绝了这块使人间万物黯然失色的宝石之时起,它的光辉就日渐衰微。待其他朝拜者攀抵峭壁,只发现一块晦暗的石头,表面闪着云母的碎片。另有一种说法是,年轻的一对离开之后,宝石就从峭壁之巅跌落下来,掉入了迷人的湖中。还说,一到中午就能看到寻宝者的身影俯在红宝石无法湮没的闪光之上。 只有少数人相信,这无价之宝仍和往日一样光芒万丈,还说他们都亲眼见过,它就像一道夏日的闪电,划破萨柯山谷深远之处。还得承认,距水晶山好几哩远的地方,我也曾看到一种奇妙的光彩在群山之巅熠熠生辉。而且以诗歌的名义起誓,我也为之着迷,愿做大红宝石的最新朝拜者。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5 会预言的肖像① ①本故事受斯图亚特的一件轶事启发,此事见载于邓拉普所著《艺术与设计史》一书。该书极为吸引读者大众,对画家们也饶有趣味。——作者注 “这个画家了不得!”瓦尔特·卢德洛兴奋地大叫,“不但擅长自家的艺术行当,对所有别的学问样样精通。他跟马瑟博士用希伯来语谈话,又对博伊尔斯顿博士大谈解剖学。一句话,他跟咱们中间受过最好教育的人旗鼓相当。而且还是位温文尔雅的绅士——世界公民——对,是位真正的世界公民。除了咱们自己的森林地区而外,他说哪个国家的话就像哪个国家的人,他如今正打算周游世界咧。光这些还数不完我最佩服的地方。” “是么!”埃莉诺应道。她一直以女人的兴致倾听对这样一位男人的描述。“光这些就够让人五体投地的啦。” “那当然,”她情人道,“可是比起他适应形形色色人物的那份天才又算不得什么啦。所有男人——所有女人,埃莉诺——都能从这位了不起的画师镜子一般的身上找到他们自己的影子。不过,最最了不起的地方我还没说呢。” “得了吧,他要是还有比这些更了不起的地方,”埃莉诺大笑道,“波士顿对这位可怜的先生来说,可就成危险啦。你是在跟我说画师呢还是说巫士呀?” “老实说,”他回答,“这问题还可以比你想的更严肃哩。人们说他不但能画出人的相貌,还能画出人的脑筋和心思。他能抓住人家的秘密感想和情愫,把它们表现在画布上,就像一道阳光——或者对心灵阴暗的人来说,就像一道地狱之火,照在他们的画像上,这真是可怕的本事。”瓦尔特又说,热烈的语调也低沉下来,“我简直不敢坐下来让他画我。” “瓦尔特,你当真么?”埃莉诺问。 “看在上帝份上,亲爱的埃莉诺,可别让他画下你现在这种表情,”她情人笑道,虽有些困惑。“好啦,现在过去了。你方才说话的样子好像怕得要死,而且很忧伤。想什么来着?” “没什么,没什么。”埃莉诺忙回答,“你用自己的想象画我的脸啦。行了,明天来叫我,咱们一起去看看这位了不起的画家。” 可是小伙子一走,他那年轻美丽的恋人脸上明明白白又露出引人注目的表情,半是忧伤半是焦虑,与出嫁前夜的少女心情大不一样。然而,瓦尔特又的确是她的心上人。 “这种表情!”埃莉诺暗暗嘀咕,“流露的正是平日有时候的感觉,难怪吓他一跳。照经验,我知道那表情有多么可怕,不过这全是想象。当时我就没把它当一回事——后来也再没见过这种表情——不过梦里倒见过。” 她于是忙着为一条绉领绣起花来,请人画像时,她打算带上这条领子。 他俩先前谈论的那位画家并非土生土长的艺术家。这些人在比如今更晚的时代,就从印第安人那儿借颜料,就用野兽的毛发做画笔。这位画家倘能收回自己的生命,重新安排自己命运的话,说不定也会选择这种无师自通的画派,期望至少能做到别具一格。因为这一派既无画品可模仿,也无规矩可遵从。可是,他却生在欧洲,在欧洲受教育。人们说他细细钻研了艺术构思的美与崇高,吃透了最著名的艺术珍品中大师们的每一下神来之笔。这些珍品摆在陈列室和画廊中,悬挂在教堂的墙上。他学了又学,直到精力旺盛的大脑已没有更多可学,艺术本身无法再给他增加学问。但大自然可以。于是他出发去探索画家同仁们不曾探索过的世界,饱览那些尚未被移植到画布上的高尚与美丽的形像。美洲对这位杰出的艺术家来说已嫌贫乏,不足以提供更多诱惑。虽然许多殖民地的上等人一见画师到来,就表示希望通过他的技艺,将自己的形像留给子孙。不论何时碰到这种要求,他洞察一切的眼睛就会盯住请求者,仿佛把人家看得透了又透。倘若看到的只是一张保护有加,养尊处优的脸,就算有镶金线的外罩装饰画像,就算人家肯付金畿尼做画资,他也会婉言拒绝这份重任和这份酬劳。但如果发现了一张不同寻常的面孔,流露出不平凡的思想、感情或经历;或者当街碰到一个乞丐,一部花白胡子,一个皱纹滚滚的额头;或有哪个小娃娃碰巧抬头微笑,他就会使出不肯向金钱低头的全部本事来画他们。 殖民地画师匮乏,这位画家自然令众人瞩目。尽管很少有人或根本无人能欣赏他作品的艺术技巧,但众人的七嘴八舌之中多少也有些意见能与业余爱好者的正确评价媲美。画家注视着自己作品在这些缺乏素养的观众身上产生的影响,从他们的评价中获益,因为这些人一见到他想与大自然一争高下,就立刻对大自然也评头品足。必须承认,他们的赞赏带有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偏见。有的人认为把上帝的造物画得这么栩栩如生就是违背摩西律法①,甚至认为这是大胆放肆,竟敢嘲弄造物主。另一些人则胆战心惊,眼看这些画像可以任意唤来幽灵,将死人的形像保留在活人中间,认为画家简直是个魔法师,要不就是古老巫术时代的魔鬼,披一张新人皮,玩弄阴谋诡计。百姓中持这种想法的人竟占半数以上,连上流社会对他的声望也有些模模糊糊的敬畏。这敬畏就像烟圈,一半来自公众的迷信,但主要由于他作画时能借助多种多样的知识与才能。 -------- ①摩西律法(mosalclaw):古犹太法律,见于《圣经·旧约》之中。 结婚前夕,瓦尔特·卢德洛与埃莉诺急于得到他们的肖像。不用说,他们想让这两幅画像成为他们未来家庭长长一串画像中的第一批。上面提到的那场谈话过后第二天,二人就造访了画家的寓所。一名仆人带他们走进一套房间,可画家不见踪影。这儿有不少令他们肃然起敬的人。他俩虽明白,这些不过是画像而已,可又无法从如此唯妙唯肖的肖像中将画中人的生命与智慧分离出去。好几幅画像上的人他们都认识,不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人物,就是他们私下里的熟人。有伯内特总督,就像刚刚接受了众议院一份不负责任的报告,正口授措词激烈的批示;库克先生就挂在他起而反抗的统治者旁边,刚正不阿,又有些拘谨,正像一位民众领袖。上年纪的威廉·菲普斯爵士夫人从墙上瞪着他们,一圈绉领,一袭用鲸骨撑大的裙袍——专横傲慢的老妇,令人疑心能操巫术。约翰·温斯洛当时还十分年轻,一脸英武之气,使他多年后终于成为一位威震天下的将军。他们的私交一眼可辨,多数画像上画中人的心灵与个性都赫然在目,凝聚为一种表情。说句自相矛盾的话,连画像的原型人物都不如画像更像他们自己。 这些时髦的大人物当中藏着两位古老的大胡子圣人,他们几乎消失在日渐变黑的画布中了。还有一位虽脸色苍白却韶华依旧的圣母玛丽亚,大概曾在罗马受到礼拜,如今用她温和圣洁的目光注视着这对恋人,使他们也直想拜下去。 “想来都吃惊,”瓦尔特道,“这张美丽的脸竟一下子美了两百多年!哦,要是一切美的东西都能如此长久该多好!你不妒忌她么,埃莉诺?” “大地若变成天堂,我也许会妒忌,”她回答,“可是在一切东西都会衰败褪色的地方,做唯一容颜不变的人该有多难受!” “这个阴沉沉的老圣人彼得,好凶好丑,横眉竖眼的,还是个圣人哩,”瓦尔特接着说,“他让人不安。不过圣母对咱们还和气。” “是啊,就是太忧伤,依我看。”埃莉诺道。 这三幅旧画像下面支着一个画架,架着一幅新近开始的画像。稍加打量后,他们认出画的原来是教堂的牧师科尔曼博士,可以说是从一块云彩中生出了形象与生命。 “善良的老头!”埃莉诺叫道,“就像要摇摇头,疑心我犯了什么罪过,想教训我一通嘞。不过他本人也是如此,不到咱俩当着他的面结了婚,我在他眼皮底下就自在不了。” 这时听到脚步,一回头,看到了画家。其实他进来已有片刻,也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议论。画家人到中年,相貌倒值得他自己画上一画。说真的,瞧他那身别致的衣裳,虽质地华贵却穿得漫不经心。而且,许是因为心灵终日耽于这些画像之中,结果自己看来也颇似一幅画像。两位客人顿时发觉这位艺术家与其作品何其相似,感到仿佛是一位画上的人从画布上走下来跟他们打招呼。 瓦尔特·卢德洛与画家有些相熟,便开口道明造访来意。他说话时,一缕阳光正好斜照在他与埃莉诺身上,效果极佳,使一对年轻人恰似活生生的画图,充满青春美丽与光明前途。 艺术家显然为之怦然心动。 “我的画架还得占上好几天,而且我在波士顿不能久留,”画家边想边说,再对他们敏锐地看一眼。“不过你们的愿望将得到满足,虽说只好让官和奥利弗夫人失望了。我不想失去能在好几艾勒①细布和锦缎上做画的机会。” -------- ①艾勒(ell):西方旧时量布长度单位,各国长短不一。荷兰1ell=27吋,英国1ell=45吋。 画家说可以将他们二人画在一起,各自摆出合适的姿势。这话本该使一对恋人大为开心,可他们只好表示反对,因为这么大的画对他们打算装饰的那个房间会不合适。于是定下来画两幅半长的肖像。告辞出来,瓦尔特笑问埃莉诺,她是否知道画家将对他俩的命运具有何等影响。 “波士顿的老太太们都断定,”他接着说,“只要这画家相中了谁的脸和身材,他就能随意画出来,不论是什么动作,什么情境。而且,画出来的画能预言将来。你信不信?” “不大信,”埃莉诺笑了。“不过他要真有这本事,我看他也不会乱用的。他模样这么彬彬有礼温文尔雅。” 画家决定两幅画同时进行,并有些费解地解释说,这样两张面孔就可以相互衬托,更为清楚。于是他时而画一笔瓦尔特,时而画一笔埃莉诺,两人的面孔逐渐出现在画布上,逼真生动,似乎画家的神笔能将他俩的脸从画布上分离下来。二人从画布上明亮的色调与浓重的阴影中看到了自己的化身。不过,虽说画得逼真生动,那表情却不尽人意,好像比多数画家的作品都朦胧得多。可是画家本人却对预期的成功十分满意。他对这对恋人深感兴趣,还瞒着他们利用空闲时间,用彩色铅笔为他们画了张素描。他俩坐着让他画的时候,他就跟他们谈天说地,让他们的面孔显露出个性特点。尽管这样一来,他们的表情就会不断变化,但却达到了他合成并固定他们表情的目的。最后,他宣布说,再来一次,两幅画就能完工带走了。 “要是我的笔真听话,能好好完成最后几笔构思,”他道,“这两幅画将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真的,画家很难碰上这么好的主题。” 他边说边用他看透人的目光盯着他们,直到目送他们走到楼梯底层。 人类种种虚荣心当中,再没比画下一幅自己肖像的事更能占据想象力的了。为何如此呢?镜子、擦得锃亮的柴架球、如镜的水面,及其它一切能反射的表面,不断地使我们看到自己,或不如说自己的鬼影子。我们瞥上一眼,立刻就抛到脑后。忘记它们,只因为它们会消失。而一想到延续——想到尘世的不朽——我们便对自己的肖像产生了如此神秘的兴趣。瓦尔特与埃莉诺当然抱有同感。他俩急忙赶到画家住处,照约定非常准时,好迎接留给子孙后代的两幅画像。阳光从他俩身上明亮地照进房间,但门一关,屋里霎时阴暗。 二人的目光立刻被自己的肖像所吸引。两幅画像靠在屋子最远的墙上。越过昏暗的光线与距离,只见与自己熟悉的神态举止不差分毫的画像就在眼前。才看头一眼,二人就不约而同乐得大叫。 “咱俩就站在那儿呢,”瓦尔特激动地喊,“永远披着阳光! 脸上永远不会有阴郁!” “对,”埃莉诺沉着得多,“沉闷的变化也不会使我难过伤心。” 二人边说边走了过去,因为看得还不够清楚。画家与他们打过招呼,就埋头在桌前完成他的一张铅笔素描,任客人对他完美的作品评头品足。他不时抬起深沉的眉头,停下手中的画笔,看一眼客人,观察一番他们的侧面表情。两位客人站在彼此肖像前已有些时,只顾痴迷地凝视,一声不吭。瓦尔特终于向前一步——又退了回去——将埃莉诺的画像从不同光线的角度打量了又打量,最后开口。 “没一点儿变化么?”他将信将疑,“不错,看得愈久,愈觉生动。当然与我昨天看到的是同一幅画。这衣裳——这容貌——一切都相同,可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 “那是不是这幅画不如昨天那么像了?”画家走过来问,按捺不住。 “五官都很完美,埃莉诺。”瓦尔特回答,“头一眼看去,表情也是她的。不过,我越看越觉得这脸色变了。这双眼睛盯着我看,目光说不出的悲哀焦虑。不,这是忧伤和恐惧!这难道像埃莉诺么?” “把她的脸和画上的脸比比看。”画家道。 瓦尔特侧目注视心上人,吓了一跳。埃莉诺凝视着瓦尔特的肖像,纹丝不动,全神贯注,完全着迷,脸上的表情与他方才抱怨的正是一模一样。哪怕她在镜子面前练上整整一点钟,装出这种表情也不会这么成功。哪怕这幅画像是面镜子,照出来的她的真面目也不会更逼真更令人悲哀的了。她好像对画家与她情人之间的谈话一无所知。 “埃莉诺,”瓦尔特大为惊异地叫道,“你怎么变了?” 她没听见,也没中断自己的凝视,直到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转移她的注意力,这才突然一抖,目光从画像挪到画中人的脸上。 “你没发现自己的画像变了?”她问。 “我的?——没发现!”瓦尔特回答,再仔细看起来。“让我瞧瞧!不错,是有点儿变了——我看变得更好了,虽然还是那么逼真。这表情比昨天生动些,好像眼睛闪动着什么愉快的念头,就打算从嘴里说出来。这下我看出来了,它越发明显了。” 他目不转睛地端详画像。埃莉诺转向画师,目光忧伤而敬畏,感到他报之以同情与怜悯,虽然其中原因只能隐约猜测。 “那副表情!”她打个寒战,悄声道,“怎么会到画上的?” “小姐,”画家忧郁地握住她的手,带她走开。“这两幅画中我画的都是自己亲眼所见。艺术家——真正的艺术家——必须深入表象深处。这是他的天才——他最为自豪却又常常令人悲哀之处——这就是洞察人们心灵深处,以他甚至对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力量来表现人们多年形成的思想与感情的目光,使心灵在画布上或闪光或发暗。眼前就是这样一例。但愿我能说服自己明白这么做其实错了!” 他俩已走近那张桌子,上头堆着粉笔画下的人头,与普通人脸同样富于表现力的手,爬满青藤的教堂塔楼,茅草覆盖的农舍,雷劈电打的老树,东方与古代的服装,诸如此类画家闲暇时的奇思怪想。他一张张地翻看,仿佛漫不经心地露出一张双人素描。 “要是我失败了,”他接着说——“要是你没发现自己的心灵表现在那画像上——要是你有什么秘密原因,不相信我对另一张画的处理——现在动手修改还来得及,画上的动作也可以改。不过,这么做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他使她注意到那张素描。埃莉诺顿时浑身一阵激动,差点儿叫出声来,但她克制住了。所有惯于将自己的恐惧与痛苦深埋心底的人都具有这种自制力。从桌上转过头,埃莉诺发现瓦尔特已走近,近到能看见那张素描。但她无法确定他是否已经看到它。 “我们不想再改了,”她忙道,“我那张要是样子悲切,那我平时就快活些,好有个比照。” “那就这样吧,”画家鞠了一躬,“但愿你的忧伤都是凭空想象,只有你的画像在为之伤心!但愿你的快乐——真实而深刻,永远印在这张可爱的脸上,直到它揭穿我艺术的假象!” 瓦尔特与埃莉诺结婚之后,这两幅肖像就成为他们寓所中最夺目的装饰品。它们并肩悬挂,中间只隔一块窄窄的镶板,显得相互长久凝望,却又总是回报观看者的目光。见多识广的先生们,自谓熟谙肖像之道,认为这两幅是现代肖像中最令人钦佩的上乘之作。普通的观看者们则拿它们与画中人相比较,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欣喜若狂地赞叹栩栩如生。然而对第三种人——既非见多识广的行家里手,又非平平凡凡的观看者,而是那些生性敏感的人——这两幅画像才产生了最强烈的效果。开头,这类人会随随便便地看看,一旦对它们发生兴趣,便会日复一日地回来,研究一卷神秘大书似地细细琢磨画上的面孔。趁男女主人不在的时候,他们还会为画家力图表现的表情争论不休。一致认为那表情意味深长,但没有哪两个人的解释能取得一致。对埃莉诺肖像的争论要少些,对她脸上那种忧郁的逼真与深邃众说纷纭,但都一致同意这是忧郁,而且与这位年轻女子的天性迥然而异。一位想象力丰富的客人声称,认真细看之后,他发现两幅画其实构思相同。埃莉诺脸上流露的忧郁与瓦尔特脸上更生动的情绪(照他的话说,是疯狂的激情)确实相关。尽管此人对画技一窍不通,竟动手画起一张草图,好说明两幅画上的人的动作,其实与他们相互的表情相呼应。 一天天过去,朋友们中间悄悄议论,说埃莉诺脸上若有所思的表情越来越重,要不了多久,真会成为她那副忧郁肖像的对应了。而瓦尔特呢,不但没获得画家赋予画布的那种生动情绪,反而变得日益消沉,寡言少语。不论内心郁积着什么,也不愿流露一分。时间一长,埃莉诺就在画像前遮上了一块华美的紫色丝帘,绣满花朵,还垂着沉沉的金色流苏。借口说灰尘会玷污画像的色彩,阳光会使画像褪色。这就够了。客人们感到这块巨大的丝帘绝不能再拉开,当女主人的面也绝不可再提画像的事。 光阴似箭,画家又来到这里。他曾长途跋涉,到北方去看水晶山银色的大瀑布,在新英格兰最高的山顶俯瞰四周无边的云朵与林海,但他并未用自己艺术的模仿来亵渎那美丽的风光。他曾独自泛舟于乔治湖面,让自己的心灵成为它迷人壮丽的一面镜子,直到梵蒂冈收藏的艺术品中,没有任何东西能比他的记忆更清晰更鲜明。他曾与印第安猎人一道,奔赴尼亚加拉大瀑布。那里,他再次绝望地将画笔抛下悬崖,觉得与其动手画下这喧嚣奔腾,倒不如与其它东西一道,汇入那座无比壮观的大瀑布。老实说,他很少有描画自然景观的冲动,除了为充满思想、情感与苦痛的人身、人脸添加框架的时候。以这场冒险漫游的见闻充实自己:印第安酋长威风凛凛的尊严;印第安少女黑黝黝的可爱;印第安棚屋内的居家生活;背人耳目的行军;阴森森松林里的战斗;边界线上的军营要塞;法兰西党人的畸形变态,生长于宫廷,却老于草木丛生的大漠荒野;这些就是他草图上留下的风景与人像。危急关头的激动;疯狂情感的闪光;凶恶势力的搏斗——爱情、仇恨、忧伤、狂乱;总而言之,古老地球上一切筋疲力尽的心灵以新的形式向他展示的所有东西。他的画夹中塞满了记忆的生动图解,天才将这些东西化为自己的财富,使其流芳百世。他感到艺术深刻的智慧,感到寻觅已久的东西终于找到。 然而,在严酷或可爱的大自然怀抱里,在林间遇险或极度的宁静之中,他总感到有两个幻影伴随左右。身边其他人都拥有一种令人神往的目的,独他与人们相隔无缘,没有目的——没有快乐——没有同情——只有最终与艺术相关的一切。尽管他举止温文尔雅,意愿行动正大光明,他却毫无善良的情感。他的心冰冷如铁,没有什么活着的生物能接近他,使他温暖。然而这一男一女却使他强烈地感兴趣,这种兴趣总能使她与他笔下的题材融为一体。他以敏锐的洞察力探究了他们的心灵,并将结果尽其所能绘入他们的容貌,最终几乎达到了任何天才也不曾达到过的那个高标准。这就是他自己严格的艺术观。于朦胧的未来之中,他发现了——至少,他这么想象——一个可怕的秘密,并且隐隐约约将这秘密展示在两幅肖像之上。他自己——他的想象力及所有其它力量——在研究瓦尔特与埃莉诺身上花费了多少,他简直把他视为自己的造物,正如他在绘画领域中创造出的成千形像一样。所以他们的确掠过了林中暮色,在瀑布的雾霭中翱翔,从水平如镜的湖面张望,却不曾融入消散于正午炽热的阳光。他们在他如画的想象中徘徊,不是生命的拙劣模仿,也不是死亡苍白的幽灵,而以两幅肖像的面目出现,各自带着他以魔术从心灵的深穴中唤醒的不变表情。不再看一眼这两幅空灵画像的原型,他就无法再次越过大西洋。 “啊,辉煌的艺术!”热情洋溢的画家沉思着,一面踏过大街。“你就是造物主自己的形像。数不清的形状在虚空中流浪,只要你一点头,就变得有血有肉,死去的复活了,你把它们唤回往日的情境,赋予它们灰色的暗影更美好生命的光彩,不论现世还是永生。你夺回历史飞逝的瞬间,对你来说过去不存在,因为只要你一碰,一切伟大的东西就都成为永久的现实。画上的人长留于世,永葆他们的动作和姿势。啊,威力无边的艺术!既然你能将过去朦胧地带入那一缕狭窄的阳光下面,带入我们所说的现在,你能否呼唤隐藏着的未来与它在那儿相会呢?我还不曾成功么?我不就是你的先知么?” 就这样,他洋洋自得,却又愁思重重地激动着,几乎要放声大叫。穿过累人的大街,走过对他的冥想一无所知毫不理解也不在乎的人群。一个人独自雄心勃勃可不好,除非周围还有别人,可以他们为榜样调节自己,不然的话,此人的思想、欲求、希望,就会变得放荡无羁,变得活像疯子。画家以超乎寻常的敏锐洞察他人心灵,却不曾发现自己心中混乱失调。 “这幢房子应该是了。”敲门之前,他先抬头上下打量门脸。“上帝保佑我的脑筋!那张画!我想它永不会消失,不论看窗户还是看门,它总框在里头,色彩鲜艳浓重——画中人的两张面孔——素描上的两个身影与动作!” 他敲门。 “那两幅肖像!在里头么?”他向佣人打听,立刻又冷静下来——”你家主人和太太!他们在家么?” “在家,先生。”仆人应声。注意到画家身上那种无法摆脱的酷似图画的神气,又添上一句,“画像也在!” 客人被带进客厅,中间有张门通向大小相同的里间。外间空无一人,他就穿过中间的门往里走,看到了两位主人以及他们的肖像。这对年轻人让他特别关注为时已久,他不自觉地在门口停了下来。 两位主人并未发现他的到来。瓦尔特与埃莉诺正站在画像前,那块华丽宽大的丝帘已被瓦尔特拉开,他一手抓着丝帘金色的流苏,另一手紧握他的新娘。遮蔽数月的画像以其不变的辉煌再度给屋内投下一道幽暗的光,而不像被借来的光线所照亮。埃莉诺的肖像简直会预言,一种冥思,一种温柔的忧伤,已成功地永驻在她脸上,并随着时光流逝,化为一种宁静的痛苦。倘若再加上一分惊恐,就正是画像上的表情了。瓦尔特一脸郁郁不乐,偶而闪现几分朝气,过后变得更加阴沉。他看看埃莉诺,再看看她的肖像,然后看看自己的那张,终于呆在那儿堕入沉思。 画家仿佛听到命运之神的脚步正从身后走来,正朝它的牺牲者走去。一个怪念头闪现在脑海,命运所体现的难道不正是他自己的影子么?这场他所预言的即将到来的灾难之罪魁祸首,难道不正是他自己么? 瓦尔特依然面对画像沉默不语,仿佛在用自己的心与之交谈,听任自己落入被画家施加了邪恶影响的肖像的魔力。他眼睛越来越亮,埃莉诺注意到他这逐渐厉害的狂乱神情,一脸恐惧。等他终于转身向她时,二人的面孔竟与肖像上的完全吻合。 “命运落在咱们头上啦!”瓦尔特发出嗥叫,“死吧!” 他刷地拔出刀来,一把拽住正往地上瘫软的她,对准她的胸膛。从这两个人的动作、神情、态度中,画家看到了他那张素描中的两个人。这张画以它全部的惊人色彩终于完成。 “住手,疯子!”他厉声大叫。 画家一个箭步从门中冲了过来,横在两个可怜的人儿中间,觉得自己具有扭转他们命运的力量,正如自己可以改变画布上的景像一样。他就是一位魔法师,左右着被他唤来的两个幽灵。 “什么!”瓦尔特·卢德洛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激奋的狂乱顿时化作无声的悲哀。“命运之神要阻挡它自己的判决么?” “倒霉的妇人!”画家道,“我不是警告过你么?” “是的,”埃莉诺的恐惧复归原先被搞乱了的宁静忧伤。 “可是——我爱他呀!” 本故事有没有深刻的寓意呢?在人类的种种行为当中,故事的结局在我们面前抛下一块阴影。有的人会将它称作命运,急急忙忙朝前赶;另一些人则被自己强烈的欲求席卷而去。可是,谁也不会被能预言的画像撇到一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6 埃莉诺小姐的斗篷 距今大约一百二十年前,舒特上校在马萨诸塞湾政府就职后不久,一位有钱有势的年轻小姐打英格兰来了,要寻求他的庇护。他是她的远亲,但又算得上她那家人中还没被岁月吞掉的最近的亲戚。因此,家境富有而门弟高贵的埃莉诺·罗奇克利夫,再也找不到比位于大西洋彼岸殖民地上的州政府更合适的庇护所了。况且,舒特总督的夫人自埃莉诺小姐小时候起,对她就像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如今正一门心思接她来,希望年轻美丽的小姐待在新英格兰颇原始的社会里,要比面对整整一宫廷的阴谋诡计腐化堕落安全得多。倘若总督大人和太太曾特别考虑过个人的舒适安乐,也许就会设法将这份责任推给他人了。因为埃莉诺小姐虽具有某种高尚美好的品德,却明摆着刚愎自用傲慢无情,对自己的血统和优越很以为是,几乎无人能管得了她。从许多传言来看,她这种特别的个性简直跟偏执狂差不多。或者说,这种所做所为若来自一个头脑清醒者,那么根据天意,如此罪过的骄傲到头来必定遭到无情的报应。许许多多半被遗忘的传奇故事,就带着这种奇迹的色彩,而埃莉诺·罗奇克利夫奇特的故事,大概也由于这种奇迹的色彩而倍添几分野性。 埃莉诺小姐乘坐的船已抵新港。她从港口钻入总督的马车,在一小队骑马绅士护送下来到波士顿。笨重的大马车由四匹马拉着,轰隆隆驶过康希尔时十分引人注目。五、六名骑士神气活现前后簇拥,马蹬上悬着刀剑,枪套里别着手枪。马车奔驶而过,透过车厢的大玻璃窗,人们看得到埃莉诺小姐的身影。这位芳龄不足二十的小姐,美丽优雅,举手投足令人惊异地具有女王般的庄严高贵。一种奇特的谣言已在本州的漂亮女士中间传了开来,说是她们这位美丽的对手无法抵御的魅力多半该归功于一件衣饰——一领绣花斗篷——出自伦敦最出色的能工巧匠之手,而且这斗篷还具有魔力。不过,眼下她可没借助这领妖术般斗篷的魅力,身上穿的是件天鹅绒骑装。这衣裳换到任何旁人身上都会显得既呆板又难看。 车夫收住缰绳,车队停在州府面前。一道扭弯了的铁栏杆将州府与大街隔开。正在这时,令人尴尬的是,老南方教堂的钟声偏偏响了,而且敲的是场葬礼的丧钟。结果,埃莉诺小姐没受到按照惯例宣布贵宾到来的欢快钟声的迎接,倒被这种忧伤的铛铛钟声引了进来,仿佛她娇好的身影就是灾难的化身。 “太失敬了!”兰福德上尉怒道。这是位英格兰军官,最近才给舒特总督送来公文快信。“葬礼真该推迟举行,害得埃莉诺小姐刚来,就碰上这种倒霉事,肯定心情不快。” “请原谅,先生,”克拉克博士,一位内科大夫应声道。这是位深得民心的著名斗士。“不论兆头如何,死了的乞丐总该排在活着的女王前头,死亡之神赐给他这种特权。” 他们边说边等着人群让路。州府门口人头攒动,让出一条通向州府门厅的通道。一名着制服的黑奴打马车后面跳了出来,打开门。同时,舒特总督走下府邸的一溜台阶,好扶埃莉诺小姐下车。可是,总督大人庄严的步伐却被人搅了,众人立时目瞪口呆。只见一位面色苍白,黑发蓬乱的小伙子,箭步冲出人堆,匍匐在马车旁边,用自己的身体为埃莉诺小姐充当下车的踏脚凳。小姐犹豫片刻,不过,那表情像是在考虑这个年轻人配不配承负她贵脚的重量,而并非因接受一个同类如此可怕的敬意而不满意。 “起来,先生!”总督厉声喝道,同时举起手仗要揍这个好事之徒。“你这该死的疯子想干什么?” “不,”埃莉诺小姐开玩笑地应声,不过口气中讥讽比怜悯更多,“阁下请别揍他。人家自讨践踏,不成全他岂不可惜么?——反正不费劲,而且他活该!” 说着,她就一脚踏上了匍匐在地的身体,虽说轻盈如同一道穿云阳光,还同时握住了总督伸出的手掌。埃莉诺小姐持这种姿势只有短短一瞬,然而,一瞬之间,毋庸置疑,贵族与世袭的骄傲践踏人类同情心与天生亲情的恶行,再找不到比这两个人为代表的更好象征了。可是,围观者被她的美丽所倾倒,况且,如此尤物没有骄傲怎么成。于是,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喝彩的热烈掌声。 “这个乳臭未干的无礼之徒到底是谁?”兰福德上尉问。他仍与克拉克大夫站在一起。“要是他精神还正常,这么鲁莽,真该用棍子抽他一顿脚底。要是个疯子,就该关押起来,免得埃莉诺小姐再遇麻烦。” “他名叫杰维斯·赫尔威斯,”克拉克大夫回答,“一个没钱没势也没一点儿运气的年轻人,只有天生的智慧和灵魂。他是咱们殖民地派驻伦敦代办的秘书。不幸的是,他遇上了这位埃莉诺·罗奇克利夫小姐,他爱上了她——可她的蔑视弄得他癫癫倒倒。” “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英官斥道。 “也许如此。”克拉克博士眉头一皱,“不过,听我说先生,上天有眼。这位趾高气扬,跨进那边府第的小姐,竟敢公然践踏咱们人人与生俱来的怜悯心。我就不信她不会被明明白白的羞辱打垮在地。瞧好啦,总有一天造化会以某种方式逮住她,把她降格到跟最卑贱的人同等地位!” “绝不会!”兰福德上尉怒气冲冲地顶他——“不论她活着还是与祖宗做伴,都不可能!” 没过几天,总督举办舞会欢迎埃莉诺小姐的到来。殖民地所有显贵都受到了邀请。骑马的信使远远近近将请柬送上门。这些请柬都与政府公文快件一样,加封着全套正式手续。接到召唤,有钱有势或有貌的人们便四面八方汇集拢来。举行舞会的当晚,州府敞开大门,从未接纳过这么多的贵宾。无须过多赞美之辞,这场面用“辉煌”二字形容足矣。依照当时时尚,女士们人人浑身绫罗绸缎,闪闪发光,曳地长裙被裙环撑得大大展开。男士们个个姹紫、猩红或天蓝色的天鹅绒背心与外衣,上头用金钱绣满亮晶晶的花朵。背心可十分重要,它把人紧紧裹住,长达膝盖,缀满金色的鲜花和叶子,说不定穿它的人把一年的进项全花在了上头。如今人们品味变啦——这品味象征着整个社会制度的深刻变化——今天看来,这些富丽堂皇的衣裳简直滑稽可笑。可那天晚上,客人们忙不迭地找穿衣镜,照见自己在闪闪发光的人群中闪闪发光,就开心得要命。只可惜这些华贵的大镜子没有一块能保留当时场景的画面,不然的话,那些转瞬即逝的容貌该教给咱们多少值得了解和记忆的东西! 可是至少有张图画,或者镜子,能让咱们知道一点儿本故事已提到过的那件衣饰——埃莉诺小姐的绣花斗篷该有多好!——流言蜚语已经使它充满神奇色彩,说每回她披上它,都会增添一种新的,尚未试过的优雅风度。流言固然毫无根据,这领神秘的斗篷却给我心目中的她的形象增添了威风。部分由于它传说中的种种价值,部分由于它是一位濒临死亡的女人亲手做成。说不定它优美惊人的设计归功于临死之前的狂思乱想。 欢迎礼仪应酬已毕,埃莉诺小姐便离开大群宾客,置身于一个显贵的小圈子。对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她比对待众人态度亲切些。蜡质火把明亮地燃烧,把人们发亮的衣饰照得更鲜亮。她漫不经心地环视左右,不时流露出厌倦与蔑视,加上她女性的优雅风姿,听她说话的人几乎体会不出这表情后面的道德缺陷。她并非以粗俗的嘲弄看待这个场面,不肯屈尊为小地方对宫廷庆典的拙劣模仿而开心一笑,而是以一种自视甚高,根本不屑参与其他人欢乐的更刻骨的轻蔑看待这场舞会。不论当晚见过她的人对这场舞会的回忆是否受到后来与她有关的一些怪事的影响,总之,打那以后,一想起她来,人们就觉得她既任性又古怪——虽然当时众口一声都在悄悄赞叹她的美貌,以及那领斗篷给她带来的无法形容的迷人魅力。一些近距离观察者,还确实发现她的脸色时而发烧般通红,时而又变得苍白,伴随情绪忽起忽落。还有一两次痛苦而无奈地露出疲倦无力,仿佛立刻就会瘫倒在地。这种时候,她紧张地打个冷颤,又强打精神,给谈话增添几句滑稽俏皮又半带恶意的刻薄。她举止与情绪实在反常,令所有心智健全的听者诧异不止。看看她的脸,捕捉她潜在且无法理喻的秋波和微笑,众人便对她态度是否认真,精神是否健全而深感怀疑。渐渐地,包围埃莉诺小姐的圈子越来越小,最后只剩四个人。有兰福德上尉,前面提到过的那位军官;有位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是到马萨诸塞来完成某项政治使命的;有位圣公会牧师,是一位英国伯爵的孙子;最后还有舒特总督的私人秘书,此人的讨好献媚已得到埃莉诺小姐的宽容。 晚会不同时间里,州府穿制服的仆人在宾客中间穿行,用大托盘送上各种点心,法国产与西班牙产的葡萄酒。埃莉诺小姐的芳唇不肯沾哪怕一只香槟酒的小泡泡,她深深坐进一把大马士革缎面的扶手椅,显然对这种场面的刺激或者乏味厌烦透顶。片刻间,她对四周的欢声笑语全无知觉。不料一位年轻人悄悄上前,跪在她脚下,手里端着一只托盘,上面摆着一只雕花银质酒杯,满满地斟着一杯酒。他毕恭毕敬献上这杯酒,就像面对一位加冕的女王,或不如说是牧师向偶像献供的极度虔诚。觉出有人碰她的裙子,埃莉诺小姐吃了一惊。睁眼一看,原来是杰维斯·赫尔威斯。他脸色苍白疯狂,头发蓬乱。 “你干嘛老这么缠着我?”她懒洋洋地问,不过比平日准许自己使用的口气和善得多。“人家跟我说,我并没伤害过你。” “天知道是否如此。”年轻人严肃地回答,“不过,埃莉诺小姐,为报答那种伤害,倘若那算是伤害的话,为了你现世与来世的福气,我求你喝一口这杯圣酒。再把杯子传递给客人们,把这作为一种象征,表明你不想脱离人类同情心的环链——这环链不论谁想摆脱掉,都必将与堕落的天使为伍。” “这疯子打哪儿偷来了圣杯?”圣公会牧师惊呼。 这一问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引到了那只银杯上,大家认出这是老南方教堂圣盘上的那只杯子,而且都发现杯里斟的原来是圣酒。 “没准儿下了毒药。”总督大人的秘书耳语地说。 “把它灌进这恶棍的喉咙!”弗吉尼亚人恶狠狠地喊。 “把他赶出去!”兰福德上尉直嚷嚷,粗暴地一把抓住杰维斯·赫尔威斯的肩膀,结果打翻了圣杯,里头的东西全洒在埃莉诺小姐的斗篷上了。“不管这家伙是恶棍、白痴还是疯子,让他逍遥自在,真令人无法容忍!” “先生们,请不要伤害我可怜的崇拜者。”埃莉诺小姐开口说,脸上挂一丝厌倦的微笑。“把他从我眼前带走,要是你们乐意,因为我心里除了对他的嘲笑什么也找不到。不过,以体面和良心的名义,为我的恶作剧洒一把眼泪才对我合适!” 可是,旁观者们试图带走不幸的年轻人时,他却挣脱开来,再次向埃莉诺小姐提出一个同样奇怪的请求,口气激烈狂乱认真——就是要她扔掉那条斗篷。方才他用银杯劝酒时,她把那斗篷裹得更紧,几乎把自己完全包在了里头。 “把它从你身上丢开!”杰维斯·赫尔威斯双手痛苦地绞在一起,恳求着,“现在也许还不太迟!把这该诅咒的东西丢进火里去!” 可埃莉诺小姐蔑视地笑笑,把绣花斗篷一直拉到头顶,使她美丽的容貌又变了一种新花样。斗篷将她的芳容半遮半掩——使这张脸似乎属于某个具有神秘目的的神秘人物。 “再见了,杰维斯·赫尔威斯!”她道,“好好记住我的脸,记住你此刻看到的这副模样。” “唉,小姐,”他口气不再狂乱,却悲哀犹如丧钟,“很快咱们就会再见。等你的脸换上另一副模样——那张脸才必须藏在我心底。” 他不再抵抗众宾客与众仆人的暴力干预,人们七手八脚将他拖出房间,粗鲁地把他推出州府的大铁门。兰福德上尉干得最卖力。回到埃莉诺小姐面前时,遇上了那位克拉克医生,他和他在小姐到来那天曾有过一场随意的谈话。医生站得远远,与埃莉诺小姐隔着整个大厅,却以敏锐的目光观察着她,使得兰福德上尉不由自主地认为他当然是发现了什么深藏的秘密。 “你到底被这女王般美丽的小姐迷住啦。”他说,想以此引出医生的心里话。 “上天不容!”克拉克大夫回答,庄重地一笑。“你要是聪明的话,也会为你自己做做相同的祈祷。那些为美丽的埃莉诺小姐着迷的人要倒大霉了!可那边不是总督先生么——我得私下跟他谈谈。晚安!” 他朝舒特总督走去,低声对他讲了几句话,低到连旁边的人也没听到一个字。不过总督快活的脸色倏然大变,表明这番话含义并不愉快。几分钟后,他就向宾客宣布,由于未曾料到的情况,有必要提前结束这场晚会。 接下来的几天,州府这场晚会成为殖民地首府的一个普遍话题。本来还会持续更久的,只因发生了一件有关所有人命运的大事,才把这个话题逐出了公众的记忆。原来出现了一种可怕的传染病,这种病早在那个时代之前与之后,都杀死了大西洋两岸成百上千的人。到我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这种病已能由一种特殊的病毒来鉴别。此病毒着实厉害,已经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留下了它的痕迹——说白了,就是造成了许多麻子——所以这种病灾一到,举国上下便乱成一团。起初,与传染病通常发展的方式不同,它好像只流行于上流社会,专门袭击那些高傲自大,出身名贵,财富成堆的人。大摇大摆地进入他们华贵的卧室,与铺绸盖缎的眠者并肩而卧。州府晚会上最尊贵的客人——就连傲慢的埃莉诺小姐不屑一顾的那些人——都受到这种要命疾病的打击,人们不无刻薄地注意到,那四位绅士——弗吉尼亚种植园主人、英官、年轻的牧师,及总督的私人秘书——舞会上对埃莉诺最殷勤的几位,最先被瘟疫打倒。但是,这场不断蔓延的疾病很快就不只是贵族们的特权,它通红的烙印不再像一颗贵族的饰星或骑士的勋章。它挤过狭窄弯曲的街道,钻入低矮肮脏昏暗的住所,把死亡之手伸向城里的水手、工匠和劳动阶层。这时,疾病迫使有钱人和穷人之间产生了同胞情谊。恶疫在三山之间蔓延猖獗,那来势那凶猛又造成一场新的灾难。瞧哇,那威力无边的征服者来啦——那袭击咱们祖先的浩劫与恐怖来啦——天花!把这场恶疫视为当今时代的天才魔鬼,还是无法估量往昔由它造成的恐慌。我们必须记住,曾几何时,我们战战兢兢地目睹亚洲霍乱大步踏遍大西洋的一段又一段海岸,死神般扑向遥远的城市。那儿的人落荒而逃,早已只剩下半座空城。再没比这种恐惧更可怕更残酷的了,它使人们连呼吸都怕空气有毒,紧握兄弟或朋友的手都怕传染疾病。这种沮丧此刻正跟在天花后面或跑在它前头传遍全城。坟坑匆匆忙忙地掘好,病死者的遗体慌慌张张地埋掉,因为死去的就是活着的仇敌,事实上正奋力将活着的一起拉入他们凄惨惨的墓坑。所有公众会议都被暂停,好像凡人的智慧可以放弃它的谋略,既然那个天外来的纂位者已找到了通向官府的道路。假使敌人的舰队就在海岸线上徘徊,或者敌军的铁蹄已踏上了我们的国土,这儿的百姓保不准会将防卫大事交付给那个已经糟害了他们的同一个可怕统治者,而不允许对他的统治加以干涉。这个统治者自有其胜利的标志,这就是一面血红的旗帜,在污染的空气中高高飘扬,在天花已经入内的每一户门口上方。 这样一面旗帜早已在州府门厅翻飞了,因为穷本溯源,这场可怕的传染病就是从这儿传播开的,一直追踪到一位小姐奢华的卧房——到傲慢之中最傲慢的——到那个娇柔万方似仙女下凡的——那个目空一切,将人类同情心踩在脚下的——埃莉诺小姐!毫无疑问,传染病毒早就潜藏在那领华美高贵的斗篷中了。它曾在舞会上给埃莉诺小姐增添了特殊魅力,它奇异的光彩来自一位濒死女人的狂思乱想,是她僵硬手指苦心孤诣的最后杰作,所以那金线中织进了灾难与痛苦。这个瘆人的传说起先只是私下流传,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愤怒谴责埃莉诺小姐,指出就是她的骄傲与轻蔑激怒了魔鬼,而她与魔鬼共同带来了这场可怕的灾难。众人的愤怒与绝望变成咧嘴苦笑。不论何时那面标志瘟疫的红旗又在谁家门前升起,人们就在街头边拍巴掌边放声呐喊,刻薄地挖苦道: “瞧哇,埃莉诺小姐又胜利啦!” 在这凄惨的日子里,一天,有个邋里邋遢的人影走近州府大门。他抱起双肘,观望琢磨那面猩红的小旗。风儿将它阵阵吹动,仿佛在将它所象征的疾病抛向四方。最后,这人攀上铁栏杆,摘下了那面红旗,举过头顶。台阶下他遇上了总督,穿着带马刺的皮靴子,身上紧裹着一领斗篷,看样子要出门远行。 “倒霉的疯子,你到这儿来找什么?”舒特总督伸出手杖保护自己不受接触。“这儿除了死神啥也没有。回去——不然你会碰上它的!” “死神才不会碰我这个瘟疫的旗手!”杰维斯·赫尔威斯叫道,一面把红旗举得高高。“今天晚上,死神与瘟疫会以埃莉诺小姐的模样走过大街小巷,我必须举着这面旗子走在它们前头!” “干嘛跟这个家伙废话?”总督拉起斗篷捂住嘴。“他这条贱命有啥关系?反正我们谁也不知道能否活过十二个小时。那就往前走吧,傻瓜,走向你自己的毁灭。” 他为杰维斯·赫尔威斯让开路。后者立刻登上台阶。可是刚到达第一段楼梯平台,肩膀就被一只手紧紧抓住。他恶狠狠地抬头一看,疯子似地要与对方拼个你死我活。可他即刻又变得软弱无力,因为遇到的是一双镇定而严厉的眼睛,这双眼睛具有神奇的力量,能平息极度的疯狂,原来是那位医生,克拉克博士。可悲的职业将他带到了州府,这儿车水马龙的时候他倒很少来做客。 “年轻人,你想干什么?”他问。 “找埃莉诺小姐。”杰维斯·赫尔威斯顺从地回答。 “所有的人都从她身边逃开,”大夫道,“你现在还来找她干什么?小伙子,告诉你,连她的看护都一头倒在那间要命的闺房门槛上死啦。你难道不知道,这个可爱的埃莉诺小姐就是降临我们海岸的灾星——她的呼吸使空气充满毒素?她把瘟疫与死亡抖落在这块土地上,就从她那件该诅咒的斗篷里?” “让我看看她!”疯狂的年轻人更狂乱地叫道,“让我看看她!她那令人惊畏的美貌,穿着她那瘟疫的堂皇裙袍!她和死神共享宝座,让我跪倒在他们面前吧!” “可怜的小伙子!”克拉克博士被人性弱点的强烈意识所感动,嘴唇一弯,露出讥讽的笑容。“难道这个破坏者制造的邪恶越多,你就越崇拜她,越对她的形象充满美丽动人的幻想?人类对压迫自己的暴君就是如此。那就进去吧,疯子!我已经注意到了,你的幻想具有一种神奇的功效,会保护你免受传染——说不定还能在那间闺房里找到治好你幻想的妙方。” 登上另一段阶梯,他推开一张门,打手势要杰维斯·赫尔威斯进去。可怜的狂人,也许真的心怀妄想,以为他目空一切的心上人会庄严地坐着,丝毫未受恶疾的影响,而这场瘟疫正是她妖术般撒播在自己周围的。毫无疑问,他梦想着她的美貌未减分毫,反而化作超凡脱俗的艳丽。心怀这些幻想,他轻手轻脚,恭恭敬敬走向医生所在的门口。可一到门槛边又停了下来,战战兢兢地打量昏暗阴冷的房间。 “埃莉诺小姐在哪儿?”他低声问。 “叫她吧。”大夫回答。 “埃莉诺小姐!公主殿下——死神王后!”杰维斯呼唤着,向前三步进了卧室。“她不在这儿!那儿,那边桌子上,她平时戴在胸前的钻石还在闪光呐。那儿——”他打个冷战——“还挂着她的斗篷,上头有一个死人绣上的诅咒。可是埃莉诺小姐在哪儿?” 一张放下华盖的大床上,缎子帐幔后面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发出低声的呻吟。杰维斯·赫尔威斯仔细一听,辨出这是女人的声音,在凄婉地抱怨渴得要命。他觉得认识这声音。 “喉咙——喉咙焦干啦。”那声音在咕哝着,“来点儿水!” “你是谁?”神经遭受打击的小伙子问,走过去一把拉开帐幔,“你这呻吟和哀求是偷了谁的声音?好像埃莉诺小姐还知道凡人的病灾似的?你这病恹恹的一堆,为何躺在我心上人的闺房里?” “哦,杰维斯·赫尔威斯,”这声音道——边说那身体边扭动,挣扎着要掩藏那张毁了容的面孔——“别再看你曾经看过的女人!上天的诅咒已打垮了我,因为我不肯把男人看作兄弟,女人看作姐妹。我把骄傲当成斗篷裹住自己,藐视人生俱来的同情心,所以自然才把我弄成这幅惨相,让人家来怜悯。你解心头恨啦——大家全解恨啦——上帝也解恨啦——因为我就是埃莉诺·罗奇克利夫呀!” 虽说是个疯子,生活已被摧毁糟践,但此时此刻,精神疾患造成的恶念,心底深藏的痛苦,以及遭到冷酷蔑视的爱情,一齐在杰维斯·赫尔威斯胸中苏醒过来。他颤抖地指着可怜的姑娘,爆发出一阵狂笑。卧房发出回声,床上的帐幔也跟着摇动。 “埃莉诺小姐又胜利啦!”他扯着嗓子大叫,“统统都是她的牺牲品!到底谁配做她最后的牺牲品呢?” 他那狂乱的脑筋又生出新的怪念头。一把扯下那条致命的斗篷,他冲出房间,冲出州府。那天晚上,大街上走过一支游行队伍,高擎着火把,中间抬着一个女人的模型,裹着一条华丽的绣花斗篷。走在最前头的正是杰维斯·赫尔威斯。他昂首阔步,摇着那面象征瘟疫的红旗。行至州府对面,众人放火烧了那个模型。一阵狂风吹来,把灰烬吹得无影无踪。据说自那一刻起,天花就消声匿迹了,仿佛它的威力从开头到最后都与埃莉诺小姐那条斗篷有着神秘的关系。那位倒霉小姐的命运笼罩着不明不白的疑云。不过,有人认为,在州府的某个房间里,有时能模糊辨出一个女子的身影,躲进最黑暗的角落,用一领绣花斗篷捂住面孔。这个人,除了往昔不可一世的埃莉诺小姐还能是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7 老埃丝特·达德利 时辰已到——战败与耻辱的时辰——威廉·豪爵士要越过州府的门槛,登上大不列颠的舰队了,而且根本没举行他许诺过自己的凯旋仪式。他吩咐仆人与副官先走,自己在空荡荡的大厦里再逗留片刻,好压一压胸中死前心悸般猛烈翻腾的情绪。此时此刻,他若英勇地战死,埋葬在国王赐给他保卫的土地上,哪怕只占据一溜狭窄的坟地,也会感到结局好得多。听着自己离别的脚步顺楼梯回响,明白不列颠对新英格兰的统治已永远完蛋。他握紧拳头敲一记额头,诅咒着帝国土崩瓦解的耻辱抛给他的命运。 “上帝作证,”他呐喊着,抑制不住自己狂怒的泪水,”哪怕叛贼此刻出现在门口,地上留下的血迹也能证明,最后一位大不列颠统治者忠于职守直到最后一口气!” 一个女人颤巍巍的声音响应着他的呐喊。 “上帝的目标与国王一致,”这声音道,“威廉·豪爵士,向前走吧,相信上帝会成功地派回一位王家总督。” 以为无人看到才发作的情绪顿时平静,威廉·豪爵士发现一位上年纪的妇人,倚着一根金头手杖,正站在他与门之间。原来是老埃丝特·达德利,她在这幢府第已住了记不清多少年了,直到她的存在似乎已与这房子的历史无法分割开来。她出身名门世家,可惜家道中落,没给最后一位后代留下任何财源。除了国王的一笔赏金外,也没留下任何房产,只有州府中的一小块地盘。这幢房子有间办公室,仅存名义上的职责,派给她权充支一笔小小年金的借口。这笔钱的大部分都被她用来打扮自己,保持古老服装的气派。埃丝特·达德利贵族血统的权利得到所有总督的承认,并照她的要求,待她极为礼貌。她的这一怪癖并非总能得到满足,在这么个疏于治理的世界,实际上她在州府里唯一可做的事,就是悄悄走过它的一条条走廊,一个个房间,而且老是在深夜,好留神仆人们明亮的火把别掉落火星,壁炉里别留下噼啪作响仍在燃烧的余烬。也许正因为她这种半夜三更巡视的习惯,才造成了当时人们的迷信,使这位老妇人神秘兮兮,威风八面。人们还煞有介事地传说,她是随殖民地第一任王家总督进入州府的,命中注定要一直住在这里,直到最后一任总督离去。可是威廉·豪爵士就算听说过这种传言,也已忘到九霄云外。 “达德利小姐,您在这儿转悠什么?”他问,口吻挺严厉,“当这座国王府第里最后一个人是我的愉快。” “并非如此,阁下不介意的话,”历尽沧桑的老妇回答,“这座屋顶保护我为时已久,不到把我抬入祖先的墓窖里去,我不会离开它。除了州府或坟墓,我埃丝特·达德利还有什么安身之处呢?” “哎呀,上帝饶恕我!”威廉·豪对自己说,“差点儿让这个可怜的老家伙挨饿或乞讨了。拿着这个,达德利小姐,”他把一只钱袋放进她手里,“这些带乔治王头像的金币还靠得住,今后也靠得住。我向您保证,就算叛贼们拥护约翰·汉考克①做他们的王,这钱袋也能为您买一个比州府能提供的更好的住处。” -------- ①约翰·汉考克(johnhancock,1737——1793):美国政治家,大陆议会总统(1775——1777),《独立宣言》首位签署人。从这份文件上他勇敢清晰的签名中,美国英语增添了一个词汇“约翰·汉考克”,意为“亲笔签名”。 “只要还背着生命的重负,除了这幢房子我哪儿也不住。”埃丝特·达德利坚持道,一面用拐杖敲着地板,一副毫不动摇的气势。“等阁下凯旋,我会晃着老步到门口迎接您。” “我可怜的老朋友!”大不列颠的将军应道——全部英雄气概、军人骄傲都挡不住一股辛酸的泪水。“对您对我,这都是一个不幸的时刻。国王交给我负责的一个州丢了,从此我将一蹶不振——说不定脸面丢尽——再也不会回来了——而您,您现在的存在与过去密不可分——您眼见一位又一位总督威严壮观地登上这些台阶——您的一生都在目睹盛大的仪式,目睹对国王的崇敬——眼前的变化您怎么承受得住?跟我们走吧!对这块反叛不忠的土地说声再见,到哈利法克斯去,到仍属王室统治的地方生活。” “不,绝不!”顽固不化的老小姐道,“我就要住这儿,乔治王在这个不忠的州里还会有一个真正的臣民。” “该死的老傻瓜!”威廉·豪爵士轻声骂道,对她的固执不耐烦,为自己起先流露的伤感羞耻。“这女人就是老派偏见的化身,也只有在这幢发霉的房子里才活得下去。那好吧,达德利小姐,既然您愿意留下来,州府我就交给您照管了。拿上这把钥匙,好好负责它的安全,等到我本人或另一位王家总督来问您要。” 他向自己,也向老妇人苦笑一下,掏出沉甸甸的州府钥匙,递到老小姐手里,拉紧斗篷打算动身。 将军回头望望埃丝特·达德利衰老的身影,觉得把钥匙交给她非常合适,因为她恰到好处地代表了腐朽的往昔——逝去的时代,连同它的风尚、观念、信仰与感情,全都已被世人遗忘或蔑视——曾为现实,如今空留褪色的堂皇幻影。想到这儿,威廉·豪爵士大步向前,两只握拳的手一击,感到万分难过。老埃丝特·达德利被留下来照料寂寞的州府,在这儿与记忆共存,即算有什么希望在她头顶飞旋,也只会是伪装的回忆。 随着不列颠军队的撤离,一切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这并未将可敬的老小姐逐出她的堡垒。此后多年,马萨诸塞州没有总督,而负责这类事务的地方治安官认为,毫无理由反对埃丝特·达德利住在州府。尤其想到,不然的话,他们还得花钱雇人来照料这所大房子,而这种事她干起来却心甘情愿。于是,人们根本不打搅她,听任她做这幢古老历史建筑的主人。全城家家户户私下里对她飞短流长。州府年深月久的家俱当中,有一面古老的大镜子,这镜子本身就值得编个故事,说不定从此就会成为一个故事的主题。沉重的镀金镜框已晦暗生锈,镜面也已变得模糊不清,结果老妇人回回停步站在镜前,都觉得自己鬼影般朦朦胧胧。可是人们都相信,埃丝特能使被推翻王朝的总督、装点盛大节日的漂亮女士、前来州府开会或宣誓效忠的印第安酋长、州府铁面无情的军人、古板严肃的牧师——总而言之,逝去岁月的所有浮华虚饰——一切往日在这面镜子前大摇大摆走过的大人物们——她都能使之重现,让镜中挤满旧生活的影子。这类传说,加上埃丝特·达德利小姐与世隔绝的古怪生活,她的高龄,还有年年冬天累加在她身上的疾病,使她成为人们恐惧与怜悯的对象。部分由于这种恐惧和怜悯,虽然时局动荡,不少人胡作非为,却不曾有任何委屈或侮辱落在她无人保护的头上。确实,对所有为新政权办事的人,她都视为侵略者,态度桀傲不驯。要无畏地面对她,还真需要勇气。说句公道话,虽然人们如今都变成了坚定的共和党人,但他们情愿让这位上年纪的贵族小姐,穿着她刺绣已经败色,撑着裙箍的曳地长裙,依然徘徊于毁灭的骄傲,被推翻政权的殿堂之中,做为逝去制度的象征,历史的化身。于是,年复一年,埃丝特·达德利安居州府,仍旧尊重已被他人唾弃的一切,仍旧忠于她的君王。而那位君王呢,只要这位可敬的老小姐还坚守着她的岗位,便堪称在新英格兰依然拥有一位真正的臣民,而他被夺去的帝国也就依然在这里拥有一块地盘。 那么,老太太是否生活在彻底的孤寂中呢?据传并非如此。不论何时她冰冷萎缩的心需要温暖,就会从模糊的大镜子中,唤出一名属于雪利总督的黑奴,打发他去请老早以前就是这些空荡房间常客的人们。于是,黑皮肤的信使就披星戴月,到坟地去跑腿,敲打墓穴的铁门或大理石板,压低嗓门对埋在里头的人说声:“俺家小姐,老埃丝特·达德利,吩咐您半夜到州府去一趟。”老南方教堂钟敲十二点,奥利弗们,哈钦森们,达德利们,所有逝去一代的显贵们的幽灵,便准时溜过门厅,进入熟悉的州府大厦。埃丝特便在这里与他们混做一堆,仿佛自己也是一具幽灵。这种传说真伪莫辨,但有一点肯定无疑,达德利小姐有时会召集几位虽垂头丧气却忠心耿耿的保王派聚会。在那些暴行与苦难的日子里,这些人仍待在造反的城里拖延不去。从一只结着蛛网的酒瓶倒出大概哪位王家总督曾为之咂舌的美酒,一伙人为英王的健康举杯祝福,并喋喋不休地诅咒共和党人,觉得王室保护伞的影子似乎依旧罩在头顶。可惜,喝干杯中最后一滴,他们就只好战战兢兢溜回家去,即使当街遇上粗鲁民众的辱骂,也再不敢回一句嘴。 然而,埃丝特最喜欢也来得最勤的客人是城里的孩子们。对孩子们她从不严厉,善良慈爱的天性虽被其它方面上千种冷酷偏见所阻碍,得不到自然渲泄,但在小孩子们身上却慷慨挥洒。她端出自己亲手烤制的姜饼,还加盖着王冠的印记贿赂孩子们,招引他们到州府阴暗的门厅快乐地嬉耍,还常常哄他们在这儿度过整整一天,团团坐在她鼓鼓的大裙子周围,津津有味地听她讲述逝去世界的种种趣闻。这些小男孩小女孩从阴森森神秘秘的大厦偷偷溜出来,全都被弄得稀里糊涂,小脑瓜里塞满严肃的大人早就遗忘的古老情感。他们揉揉眼睛,环顾四周,仿佛曾迷路走入古老的时代,变成了过去岁月的孩子。进得家门,父母问起到哪儿玩得这么累,这么久,和谁在一起,孩子们就会说起本州所有死去的大人物,一直远到贝尔彻总督与傲慢的威廉·菲普斯爵士夫人。好像他们一整天坐在这些已入黄土半个世纪的名人膝头,折腾过他们华丽背心上的刺绣,或淘气地揪过他们飘垂假发的长长发卷。“可是贝尔彻总督都死了好多年啦,”妈妈会对孩子说,“你真的在州府见到他啦?”“哦,真的,亲爱的妈妈!真的!”半做梦的孩子会回答,“不过老埃丝特一讲完他的事,他就从他座椅里不见啦。”就这样,老埃丝特不曾吓着她的小客人,却牵着他们的小手进入她自己落寞的内心,使孩子们在想象中看到了萦绕在她心头的幽魂。 似这般永远活在她自己的思想中,从不以对眼前事情的正确依据来调整心灵,埃丝特·达德利变得有些疯疯癫癫。人们发现她对社会进步和独立战争实情一无好感,却误以为英队在所有战场捷报频传,肯定最终大获全胜。不论什么时候,全城老少为华盛顿①、盖茨②、摩根③、或格林④又打了胜仗而欢欣鼓舞,消息穿过州府的大门就像穿过梦幻的象牙之门,立刻奇怪地变成了豪、克林顿或康沃利斯将军们英勇的故事,早晚有一天,她无法可想地相信,殖民地的百姓又会匍匐在国王的垫脚凳跟前。有时她简直认为这种事理所当然。有一天,她把全城百姓吓了一跳,突然把州府弄得灯火通明,给每张玻璃窗前都点了蜡烛,而阳台的大窗户更通明透亮地映出英王姓名的缩写,还有王冠状的一圈灯火。人们看到老妇人身穿发了霉的天鹅绒与锦缎盛装,从一座窗台走向另一座窗台,一直走到阳台才停步,头顶还挥舞着一把大钥匙。她那皱纹密布的脸真的焕发出胜利的光彩,仿佛她的心就是一盏喜气洋洋的灯。 -------- ①华盛顿:指乔治·华盛顿(1732——1799),美国首任总统。 ②盖茨:指霍雷肖·盖获(1727?~1806),美国独立战争斗士,乔治·华盛顿的好友。 ③摩根:指丹尼尔·摩根(1736——1802),美国独立战争斗士。 ④格林:指纳撒纳尔·格林(1742——1786)美国独立战争斗士。 “灯火辉煌的,咋回事呀?老埃丝特欢天喜地是个啥兆头?”一位看热闹的悄声问。“瞧她在屋里窜来窜去,一个人在那儿乐,真够吓人的。” “就好像她是在坟墓里寻开心哩。”另一位道。 “呸!有啥大惊小怪的,”一个老头想了想说,“达德利小姐是庆祝英王诞辰哪。” 众人一听哈哈大笑。他们本可以朝那通明透亮的王冠和姓名缩写丢泥巴,只是可怜这位不幸的老太太才没这么做。这位老妇人死抱旧制度的残骸不放,还居然如此可怕地得意洋洋。 她常常拖着疲倦的身体爬上盘旋的楼梯,登上小阁楼,站在那儿瞪大昏花的老眼,眺望大海,眺望乡下,想发现一支英国舰队或什么壮观的游行队伍,高举着英王的旗帜。下面街上的行人会发现她那充满焦虑的脸,抬头对她大声叫喊:“等州府顶上那个金印第安人像射出箭来,等老南方教堂塔楼上的铁公鸡打鸣,那时候再找王家总督吧!”——这句话已成为全城笑柄。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老埃丝特·达德利才明白,或也许是梦到,一位王家总督第二天就要摆驾州府,来接受威廉·豪爵士交给她保管的沉甸甸的大钥匙。其实,这是因为城里正流传着一条消息,与老埃丝特的幻想多少有些相象。于是她倾尽全力将州府大厦收拾得井然有序,再给自己穿绸着缎,佩上失去光泽的金饰,久久站在那面模糊的大镜子面前,陶醉于自己的堂皇。一面盯着镜子,干瘪枯瘦的老小姐一面嗫嚅着死灰色的嘴唇,半出声地咕咕哝哝,跟镜中她所看到的人影交谈,跟那些她想象出来的幽灵,那些记忆中府上的朋友们交谈,吩咐他们出来跟她一道庆祝,一道迎接新来的总督。达德利小姐独自沉迷于这种亲密谈话,忽听街上传来重重的脚步声,从窗户探出头一看,发现正是她所以为的王家总督光临。 “啊,快乐的日子!啊,多么,多么幸福的时刻!”她叫着,“我得去门口迎接他,在州府的任务,在尘世的任务总算完成啦!” 她于是急急忙忙朝大楼梯奔去,年迈体弱加之快乐激动,她脚下踉踉跄跄,高一脚低一脚。下楼时,丝绸长裙扫地而过,沙沙作响,这声音就好像有一队鬼怪似的大臣从晦暗的大镜子中一拥而出。埃丝特·达德利想象着,只要州府大门一敞开,过去岁月的一切壮丽辉煌就都会庄严隆重地步入州府,而往日富贵的挂毡也会被今天的阳光照亮。她转动钥匙——从锁孔中抽出来——打开大门——跨过门槛,只见从院子走上来一位神采奕奕的汉子。照埃丝特看来,此人浑身上下贵族血统,权贵气派,每一步,每个动作都如此。他衣着华贵,却穿一双痛风病似的大鞋。不过没关系,这并未减少他步态的威风。左右身后的人着普通市民装,还有两三个饱经战火的老兵,显然是些军官,身上是蓝色或浅黄色的军服。可是老埃丝特的信念已在胸中牢牢扎根,眼里只有那个主要人物,根本不怀疑这是否盼望已久的,该向人家交出钥匙的总督大人。他一走近,她便不自觉地双膝跪倒,颤巍巍地献上沉甸甸的大钥匙。 “接受我的托付!快点儿拿走!”她叫着,“因为我想死神正尽力在夺走我的胜利。可它来晚啦,感谢上帝赐予我这幸福的时刻!上帝保佑乔治王!” “女士,这种时候这么祈祷可太出格啦,”州府陌生的来客道。一面礼貌地摘下帽子,伸手扶起老妇人。“不过,为了您可敬的白发和长葆的信念,上帝不许这儿任何人对您说个不字。愿在承认他王权的土地上,上帝保佑乔治王!” 埃丝特·达德利站起身,一把夺回钥匙,直瞪来人。一脸恐惧的诚挚,将信将疑,仿佛突然梦醒。困惑的目光终于认出来人的面孔,多年前她就认识这位本州的绅士,可是国王的禁令曾降临到他头上啊!这个倒霉蛋怎么敢回到这里?这位被无情法律放逐,王室最可怕最可恨的仇敌,这个新英格兰的商人,曾胜利地反抗王国的力量,如今又将威力丧尽的王权踩在脚下。他一路登上州府的台阶,成为人民挑选的马萨诸塞总督。 “我真不幸,太不幸了!”老妇人嘟哝着,满脸悲伤,使陌生人不由眼眶发热。“我竟欢迎了一名叛党么?来吧,死神! 快来吧!” “唉,可敬的小姐!”汉考克总督以廷臣对女王的全部敬重,扶住老太太。“您的生命已延续到周围的世界全都变了样,您一直珍视过去的时代,看重那些教条、感情、风尚、生活方式、行为方式。那些东西已经变得一钱不值,已经被另一代人抛到一边——您就是过去的象征。而我,还有我周围的这些人——我们代表的是一代新人——不再生活于过去,也几乎不生活于眼前——而是把我们的生命投入未来。我们不再按祖先的迷信塑造自己,我们的信条和原则就是努力前进,再前进!不过,”他转身面对随从,“让咱们最后尊重一次风雨飘摇的历史所遗下的冠冕堂皇的偏见吧!” 这位共和党人的总督讲话时,一直搀扶着老埃丝特·达德利摇摇欲坠的身体,感到胳膊上越来越重。可是最后,老太太突然用力挣脱自己,瘫倒在门厅一根石柱下面。钥匙从她紧攥的手中落下,碰在石柱上铿锵一声。 “到死我也忠诚,”她咕哝着,“上帝保佑国王!” “她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汉考克庄严说道,“我们将恭敬地把她送入她祖先的墓窖。然后,同胞们,让咱们前进,再前进!永远不做历史的追随者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8 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 “这么说,彼得,这事你连考虑一下都不干?”约翰·布朗先生说着,一面把紧身长外套扣在胖得恰到好处的身子上,戴好手套,“你真不肯照我说的价,把这座摇摇欲堕的旧房子连同它底下和四周的地皮卖给我?” “那个价不行,再加两倍也不行”,面目憔悴,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回答。“布朗先生,实话说,你必须另找地方盖你的砖楼,心甘情愿让我的房子跟着它眼下的主人。明年夏天,我打算在旧房的地下室上面再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 “呸,彼得!”布朗先生拉开厨房门,“还是好好造一座空中楼阁吧,那儿的地皮比地球上便宜得多,更甭提无须破费砖头灰浆钱了。那号基础对你的大厦才坚固呐。可我的房子要的是咱俩脚下这玩意儿,所以咱俩各得其所。再商量商量怎么样?” “还是我先头那句话,布朗先生,”彼得·戈德思韦特答道。“至于空中楼阁嘛,我要盖的还没那么宏伟,不过大概会挺结实,布朗先生,就跟你这么急着要取代我旧房的那种下层干货店、裁缝铺,上层律师事务所的气派砖楼一个样。” “那钱呢,彼得,呃?”布朗先生边走边有些冒火地问。 “那玩意儿,我想你随便就能从哪家银行兑支票吧!” 约翰·布朗与彼得·戈德思韦特二、三十年前在商界是出名的合伙人,开办着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可是这种合作关系很快就完蛋了,因为双方生来意见相左。打那以后,约翰·布朗就与其他许许多多约翰·布朗一样,费尽心机,埋头苦干,结果生意兴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位约翰·布朗。可是彼得·戈德思韦特恰恰相反,他的宏伟计划倒不少,本该把全国的硬币纸币统统赚进自己钱箱,到头来却成了个肘部打补丁的穷汉。他与他从前合伙人之间的差别可以简单记录在案。布朗从不指望运气,可总是吉星高照;而彼得把运气视为一切项目的首要条件却老是时乖运舛。财力尚济之时,他的投机买卖规模还挺不小,但近年来主要限于捣弄彩票这类小本生意。有一回,他还跑到南部采金冒险,结果傻乎乎地把自己弄得更加山穷水尽。而其他人,不消说,都一把把往口袋里塞着当地的块金。最近,他又开销了祖产中的一两千美元,购买墨西哥的股票,于是成为一个省的业主。然而,就他自己能弄清楚的而言,这地方位于他也许花同样一笔钱就能买下整整一座王国的地方——远在云端咧。寻找这块宝贝不动产归来,彼得直落得形销骨立,破衣烂衫。回到新英格兰,连玉米地里的稻草人都冲着他点头。 “那不过是给风吹的罢了。”彼得道。不,彼得,稻草人这是招呼自家兄弟呐! 到咱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彼得全部可见收入连支付这座他住的旧房子的房产税都不够了。这是幢锈迹斑斑,青苔遍布,有许多尖顶的木头房子。这种房子在许多老镇随处可见。上层比下层凸出一截,对周围的新房子怒目而视。这座祖传旧宅坐落在市中心,本可以给彼得带来一大笔进项,但明智的他自有不肯出手的道理,不论公开拍卖还是私下交易。彼得与他的出生地似乎果真休戚与共。他从前常常濒临破产,现在也如此,但他从未被迫把房子押给债主们。于是他就在这儿跟坏运气长相厮守,直到有一天好运来临。 当时,就在他的厨房,有着一星之火可以驱赶11月黄昏寒气的唯一房间里,彼得接待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前合伙人。谈话快结束时,彼得低头扫一眼自己的衣裳,颇有些难为情,这衣裳跟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的年头一样长啦。上身是件颜色混杂的紧身外套,底色褪尽,两肘各打一块补钉。里头一件绒毛磨光的黑上衣,有几颗金丝钮扣已被不同形状的钮扣所代替。最后,尽管他还不缺一条灰色的裤子,可这东西真破,并且由于主人常常守在惨淡的炉火旁,膝盖以下都烤成了褐色。彼得本人与他的漂亮衣裳倒十分相配,花白头发,眼窝凹陷,面色苍白,瘦骨嶙峋。他正是那种好高骛远,耽于空想,到头来既不能以此类无益废物填饱肚皮,又吞不下实实在在东西的人。不过,尽管如此,这个傻头傻脑的笨蛋彼得·戈德思韦特,若将自己的想象力花在做诗这类逍遥自在的事情上,而不听任这魔鬼在他生意上捣乱作恶的话,说不定已成为世上一个光彩夺目的人物。说到底,他不是个坏人,而是个孩子般天真、诚实正直、生就的绅士,与任何生活缺乏规律、境况艰难窘迫的人能做到的一样。 彼得站在壁炉前高低不平的砖地上,环顾愁眉苦脸的老厨房。两只眼睛开始发出从不长久背离他的热情光芒。他举起一只手,攥紧拳头,用力一击炉子上方被火熏黑的护墙板。 “时候到啦!”他道,“有这么一笔财宝在手,再做穷鬼可太傻啦。明儿一早就从顶楼开始,不把这房子拆掉绝不罢休!” 壁炉边的座位上,坐着位矮小的老妇人,活像黑幽幽山洞里的巫婆,正补着为彼得的脚丫子抵挡霜冻的两双长袜中的一双。脚跟烂得没法儿再补,她就从一条旧法兰绒裙子上剪下一块布,补成新后跟。塔比莎·波特是位老姑娘,六十多岁了,其中的五十五年就坐在这炉边的同一只座位上,也就是自打彼得的父亲将她从济贫院领出来开始。除了彼得,她一无亲友,而彼得也只有塔比莎这个朋友。只要彼得脑袋上面还有庇护,塔比莎就知道自己该在哪里藏身;倘若主人无家可归,她就会拉着他的手回她的老家——济贫院去。她疼爱他,必要时,会把自己仅有的一口食物让给他吃,用自己的衬裙为他蔽体。不过,塔比莎是个怪老婆子,虽从不传染彼得的疯疯癫癫,却对他的胡思乱想愚蠢行为习以为常,把它们一律看作理所当然的事。听到他吓人地声言要拆房子,她处之泰然地抬起头: “彼得先生,厨房最好留到最后拆。” “统统拆掉,越快越好。”彼得道,“住在这幢冰冰凉黑漆漆,又透风又熏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凄凄惨惨的破房子里,我都腻死啦。等咱们搬进漂亮的新砖房,我人都会年轻些。但愿上帝保佑,明年秋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如愿以偿啦。你会在向阳的一面有个房间,老塔比莎,家具摆设都要尽量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俺会像喜欢这间厨房一样喜欢它的,”塔比莎应道,“不过,要等壁炉边也熏得像这么黑,俺才会觉得像在家里。那只怕这百把年办不到喽。彼得先生,您又打算在这新房上花多少钱?” “花钱算什么?”彼得神气活现。“难道我那七十年前去世,跟我同名的曾叔祖父,彼得·戈德思韦特给我留下的钱,还不够盖上二十座这样的房子么?” “俺不能说他没有,彼得先生。”塔比莎穿着针。 塔比莎完全明白彼得说的是一大笔财宝,据说藏在地下室还是墙壁中,要不就在地板下头哪个秘密的壁橱里,抑或哪个隐蔽的角落。这笔财宝,据传,是从前的一位彼得·戈德思韦特攒起来的。此人的个性似乎与咱们故事中的这位彼得惊人相似,与他一样,也是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家,一门心思满车满斗地堆积黄金,而不肯一块钱一块钱地积蓄。跟这位小彼得一样他的诸多计划也几乎毫无例外地逐一失败,若不是最后一次大功告成,只怕他那瘦筋筋灰溜溜的身上连件衣服连条裤子都剩不下了。至于他大发横财的买卖到底怎么回事,众说纷纭。这个说,老彼得是靠炼金术造的黄金;那个说他是靠妖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变跑的;第三个说得更不着边际,什么魔鬼让他自由出入古老的地方金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某个秘密障碍阻挡了他享用自己的财富,而且他有意要瞒过自己的继承人,或无论如何到死也没把藏宝的地方说出来。眼前这位彼得的父亲对这件事信以为真,曾将地下室挖了个底儿朝天。彼得自己也认为传说板上钉钉,毫无疑问,所以重重困难之中也总是怀抱一点安慰,觉得万一所有别的财源全都告罄,还可以拆了这座旧宅发笔大财。然而,除非他对这个金光灿灿的故事心存疑窦,就很难解释他为何让这祖传旧宅留了这么久,因为他还从未发现祖先的财富有多得连自己的保险箱都放不下的时候。但眼下危机到了,若再稍稍推迟搜寻,这房子就会从直系传人的手里溜掉,那大堆的金子也会随之而去,埋在它藏身之地,直到古老的墙壁坍圮,听任下一代陌生人把它找到。 “对!”彼得·戈德思韦特又叫一声,“明天就动手。” 他越琢磨越觉得有成功把握。他生性开朗乐观,即使已步入人生秋季,也常与风华少年相比。被光明的前景所鼓舞,他在厨房里蹦来蹦去,活像个淘气的妖精。精瘦的四肢动作滑稽,挨饿的五官表情丰富。不,岂止这些,心血一来潮,他抓住塔比莎的双手,带着她跳起舞来,从这头跳到那头,直到老太太风湿痛的怪相把他逗得哈哈大笑。笑声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回响,仿佛彼得同时在所有的屋子发出笑声。最后,他猛地往上一蹦,脱离了咱们的视野,跃入笼罩在厨房顶部的烟雾中,接着又平安地落到地上,尽量恢复身体重心。 “明儿天一亮,”他又说一遍,端灯回房睡觉,“我就要瞧瞧这堆财宝是不是藏在顶楼墙壁里了。” “咱们没柴烧啦,彼得先生,”塔比莎还在因方才的体操气喘如牛,“立等你把房子拆掉,俺就用碎木板生堆火。” 是夜,彼得·戈德思韦特可真做了一场好梦!有阵子,他用一把沉手的大钥匙在开启一张铁门,跟墓穴的门差不多。可打开一瞧,整整一地窖的金币,堆得就像谷仓里黄澄澄的玉米一样。还有镂花高脚杯呀、盖碗呀、托盘呀、餐盘呀、盘盖呀,全是金的或镀银的。此外还有项链啊等等珠宝,虽说因地窖的潮气有些颜色发暗,却值钱得不得了。所有人们无法找回的财宝,不论埋在地下还是葬于海底,彼得统统在这个藏宝地找到啦。不久,他就回到旧宅,还跟从前一样穷。门口却受到一个人的欢迎,此人皮包骨头,头发花白,简直就是他自己的影子,只是衣服式样更老派罢了。不过,老宅虽未失去从前造形,却变成了一座金银宝殿。地板、墙壁、天花板,银光闪闪;房门、窗框、屋檐、栏杆、楼梯台阶,金光四射;椅子纯银,配着金座;高脚衣橱金子做成,四条银腿;床架纯银,毯子金丝织成,床单银线制造。看来整幢房子已被点金术改变,因为还保留着彼得依然记得的一切标志,只是变成金的银的,不再是木头的了。小时候刻在木头门柱上的姓名缩写,如今深深留在金柱上。彼得真成了大福大乐之人。可惜眼睛老捣乱,不论何时一回头,这富丽堂皇的大厦就会黯然失色,变回昨日的肮脏阴暗。 彼得一早起身,操起早就搁在床边的斧子、锤子和锯子,直奔顶楼。天刚蒙蒙亮,冰冷斑驳的阳光通过几乎不透明的圆形天窗照了进来。道德说教家在顶楼里可能为自己纯理论不实际的智慧找到一大把主题,这是个堆放过去岁月破烂的地方。逝去的时髦,陈年的零碎,一切只对一代人有价值的东西,一等这代人进坟墓就被扔进顶楼。不为保存,只为少碍事。彼得发现一摞摞变黄发霉的账簿,羊皮纸封面。早已过世入土的债主们在上头记下了也已过世入土的欠债人姓名。墨水如今褪色难辨,只怕他们生着青苔的碑文都比这个更清楚。他发现一些虫蛀的旧衣服,千疮百孔,不然他就会穿上身。这儿有把无鞘生锈的剑,不是战剑,是绅士们随身佩戴的法式小轻剑。这种剑从不离鞘,除非剑鞘遗失。这儿有二十多种不同的手杖,可惜没有带金头的;还有五花八门的鞋扣,却没有银制的,也不曾镶宝石。有只大箱子装满了鞋,高跟尖头鞋。一只架子上堆了无数药瓶,净是半瓶半瓶的古老药品。另一半为彼得的祖先效劳之后,剩下来的就从死人的房间直接送到这里。无须开列永远也不会参加拍卖的物件清单,这儿还有一块穿衣镜的碎片,灰尘仆仆,镜面模糊,使上述一切破烂看起来更凄惨。彼得起先不知道还有块镜子,乍一发现自己朦胧的身影,险些以为祖上那位彼得·戈德思韦特回来了呢,不是来帮忙就是来阻碍他寻宝的。那一刻,他心头闪过一个怪念头,自己就是那个藏宝的彼得,应该知道把它藏在了何处。可是,怎么就不可理喻地搞忘了呢?“喂,彼得先生,”塔比莎在顶楼楼梯上叫道,“房子拆得够烧壶茶了吧?” “还没呐,老塔比莎,”彼得回答,“不过马上就成——你瞧好啦。” 话未落音,他就抡开斧头,用力砍起来。灰尘飞扬,木板碎裂,眨眼工夫老太婆就有了一围裙碎木头。 “咱们过冬的柴火可拣了个便宜。”塔比莎道。 好事就此开头。彼得朝眼前的一切下了手。朝托梁和屋架乒乓乱砍,拔出大铁钉,扯下木板条,热热闹闹,从早晨一直折腾到晚上。不过他留神不去碰外墙,好不让邻居疑心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没有任何幻想让彼得比现在更开心,虽说回回幻想不停就开心不止。说到底,彼得·戈德思韦特的天性中也许有着某种东西,能为它所造成的一切外部不幸带来内心的补偿。就算他衣衫褴褛,甚至忍饥挨饿,眼看就要被彻底毁灭,可只有他的遭受磨难,而蓬勃向上的心灵却沐浴着光明前程的阳光。他生性年轻,生活方式也趋向于青春长驻。头发白了算个啥,皱纹滚滚,疾病缠身都不足挂齿。不错,他长相是老些,憔悴衰老的身材也颇令人不愉快,衣着就更甭提了。但真正的彼得,骨子里的彼得还年轻哩,初出茅庐,充满抱负。每次被新的火种一点,他那消耗殆尽的青春就会死灰复燃。此刻这青春又在欢腾雀跃了。活了这么久——不太久,正当年罢——还是个易动感情的光棍汉,心怀温馨又温柔的梦想。打定主意,一找到财宝,他就马上出发求爱,定要赢得城里最美丽的姑娘。什么样的心肠能抵挡得住他的进攻?快乐的彼得·戈德思韦特! 每天晚上——因为彼得早已不去从前的消闲处了:保险公司啊,报刊阅览室啊,书店啊;还因为私人聚会也很少请他光临——他便和塔比莎和和美美地坐在炉火旁。这儿总是堆着他一天辛苦拆下的大堆废料。炉子的底层垫上一根大大的红橡木底柴,这东西足有上百年未挨雨淋未受潮气,但烧起来仍旧嘶嘶作响,两头直冒热气,像是才从树上砍下来一两星期。紧挨它的是些大柴棍,结结实实,又黑又沉,已失去腐朽的本性,牢不可破,除非丢进火里,就烧得如同通红滚烫的铁棍。在这个稳当的基座上,塔比莎再架上轻柴,是些门格板、雕花架之类的碎片,一点就着,跟干草似的,腾起一股耀眼火光,窜进宽敞的烟道,照亮烟炱覆盖的四壁,简直能一眼看到烟囱口。同时,厨房里的反光会被逐出蛛网悬垂的角落,离开头顶黑黝黝的横梁,被赶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而彼得呐,笑容满面,真像个快活佬。塔比莎则一副乐享晚年的神气。这一切当然都意味着只要房子拆完,主人便福星高照了。 干枯的松柴噼啪燃烧,仿佛幻想中毛瑟枪在打着点射。彼得就坐着看啊,听啊,满心欢喜。然而,短暂的光亮与噼噼啪啪的声音,会被暗红的火光,实在的温暖,深沉如歌的燃烧声取代,它们将会持续整夜。这时候,彼得就变得话多起来。一天晚上,他第一百次逗引塔比莎再讲些他曾叔祖父的新鲜事。 “你在这个炉边座上都坐了五十五年啦,老塔比莎,肯定听说过好多他的事,”彼得道,“你不是跟我说过,头回到这儿来的时候,就有个老太太坐在你如今坐的地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彼得·戈德思韦特的管家婆么?” “没错儿,彼得先生,”塔比莎回答,“她都快一百岁啦,常说跟老彼得·戈德思韦特一道在厨房的炉火边上,和和气气地待着——就跟你我现在差不多,彼得先生。” “那老家伙肯定跟我不止一处相像,”彼得自鸣得意,“不然绝不会变得那么阔。不过,我看他本可以把钱投得更是地方——丁点儿利息都没有!——只有安全妥当!——还得房子拆了才能到手!塔比莎,是什么原因使他藏得这么严实?” “因为他不能花掉,”塔比莎道,“只要他一开箱子,魔鬼就会从背后抓住他胳膊。那钱,人家都说,是魔鬼打自己腰包掏出来给彼得的。它要彼得给他这房子和地皮的契据,可彼得发誓不干。” “正跟我对老搭档约翰·布朗发誓一样。”彼得道,“不过这全是无稽之谈,塔比莎!我不信这事。” “呣,没准儿是假的,”塔比莎说,“因为乡亲们说老彼得的确把这房子让给魔鬼了,所以住在这里头的人才总是倒霉。还说老彼得一交出契据,箱盖就啪地开了,他赶紧抓了一大把金子。可是,嗨,你瞧!——抓到手的原来是把破布条。” “闭嘴,你这老傻瓜!”彼得气急败坏,“那全是地地道道的金畿尼,跟有英王头像的金畿尼一个样。这全部情景好像我还记得呐,是我还是老彼得,还是别的什么人,如何伸手一抓,就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金子。你说什么破布条,真是的!” 老太婆的一个区区故事才不会使彼得·戈德思韦特泄气呐,一整夜他都沉睡于美梦之中。天亮醒来,心儿还欢喜地直跳。这可是过了孩提时代的人少有的福气。日复一日,他卖力地拆房,一刻也不闲着,除了吃饭时间,塔比莎叫他去享用猪肉或卷心菜,或别的这类她能弄到手还是上帝送给他们的食物。作为一个真正虔诚的人,彼得从不忘做饭前祷告,若食物不佳,祷告反而更认真,因为更需要上帝恩赐呀——他也从不忘感恩,因为即使饭菜不足果腹,食欲旺盛总比面对大餐肚子疼好得多。饭后他立刻回去干活儿,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老墙的尘雾之中,只是他弄出的乒乒乓乓还听得清清楚楚。一个人明白自己很能干,何等令人羡慕!什么都不能打扰彼得,除了心头那些幻想,既似模糊的回忆,又似朦胧的预感。他不时停下,斧头高举在空中,自言自语——“彼得·戈德思韦特,从前你可没这么大劈大砍过吧?”——或者“彼得,把房子全拆掉有必要么?再想想,没准儿想得起来藏宝的地方。”然而,几天,几星期过去了,什么重大发现也没有。有时候,倒有只把精瘦的灰老鼠探头瞧瞧这个精瘦的灰色汉子,纳闷老宅到底来了什么妖怪,从前一向平安无事的嘛。偶而,彼得也会为哪个耗子妈妈的悲痛而难过,人家刚把五、六只美丽温柔又纤弱的小耗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眼睁睁瞧着它们给压死啦。然而,财宝还是踪影不见。 到这时,彼得已坚定如命运,勤奋如时间了。顶楼已拆完,下到二层,忙着拆一间正房。这屋子从前是间富丽堂皇的卧室,据说荣幸地被达德利总督及许多其他贵宾用过。家具已荡然无存,剩下些颜色褪尽,破破烂烂的糊墙纸。不过,大片光秃秃的墙壁上装饰着些炭笔素描,主要是些人头侧面像,这些全是彼得年轻时天才的实例。把它们毁掉,比毁掉教堂墙壁上米开朗琪罗的壁画还更让人心疼。不过,其中一幅,最好的一幅,却使他感受异样。上面画的是一个破衣烂衫的汉子,半倚着一把铁锹,弯下瘦削的身子去看地上的一个洞,一只手还伸进去抓捞发现的东西。但是,紧挨在他背后,冒出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尾巴,还有只偶蹄的怪物,一脸狰狞的笑容。 “滚开,魔鬼!”彼得叫道,“人家应该得到金子!” 扬起斧头,他朝长角者的脑袋狠狠劈去,不但消灭了它,连寻宝者也同归于尽,整个图像都魔术般消失不见。更有甚者,斧头砍破了墙上的灰浆和板条,露出一个洞。 “哎唷,天哪,彼得先生,你是在跟魔鬼吵架吗?”塔比莎道。她正在找柴火好塞到茶壶底下。 顾不上回答老太婆,彼得把墙又砸下一块,露出一只小壁柜还是小食橱来,就在壁炉边,齐胸高。里头啥也没有,除了一盏生满绿锈的铜灯,一张盖满灰尘的羊皮纸。彼得打量羊皮纸的时候,塔比莎抓起铜灯用围裙擦了起来。 “擦也没用,塔比莎,”彼得道,“又不是阿拉亭的神灯①。 -------- ①典出《天方夜谭》,阿拉亭为一青年名,于偶然之间获得了一盏神灯。“阿拉亭的神灯”常用来比喻能满足一切愿望的东西。 不过我看它倒象征好运,瞧这儿,塔比莎!” 塔比莎接过羊皮纸,凑近鼻子,鼻子上头架着一副铁边眼镜。可刚一看,就咯咯地笑起来,双手撑住身子。 “你甭想耍弄俺老婆子!”她嚷嚷着,“这是你自个儿写的,彼得先生!就跟你打墨西哥给俺写来的信一个样。” “字迹是挺像,”彼得再细看一番,“可你自己也明白,塔比莎,这个壁柜肯定在你还没来这家,我也还没出世之前,就用灰浆封起来了。不,这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手迹。这一栏栏英镑啊,先令啊,便士啊,全是他写的数字,说明财富的数量。底下这行肯定写的是藏宝的地方,可是墨水不是褪色就是剥落,结果啥也看不清了,真可惜!” “嗨,这盏灯倒跟新的一样好,好歹算个安慰。”塔比莎说。 “灯!”彼得心想,“这是在启发我找宝哪。” 眼下,彼得不想接着干活儿,更想琢磨琢磨这个发现。塔比莎下楼后,他把羊皮纸细细钻研,站的地方靠近一只积满灰尘的前窗,阳光勉强将窗框的暗影投在地板上。彼得用力推开窗户,探头看看外面的大街。阳光照进旧宅,风儿虽柔和甚至略带暖意,迎面扑来,却犹如凉水泼在身上,他不由一个寒噤。 正是一月解冻的头一天。白雪厚厚地压着屋顶,快快地化为无数水珠,反射着晶亮的阳光,在屋檐下滴答不停,好似夏日的一场阵雨。沿着大街,踏过的积雪又硬又板,如同白色大理石铺就,在春日般的气温下,仍不见变得潮润。彼得伸出脑袋,瞧见两三星期的冰封之后,城市虽未解冻,城里人却已被暖和的天气化开。他情不自禁快活起来——快活得叹了口气——但见川流不息的女人们在滑溜溜的人行道上一步一滑地走,红彤彤的脸蛋衬托着厚厚的兜头帽、筒形围巾、貂皮披肩,宛若玫瑰花盛开于一簇新叶之间。雪橇铃来来往往叮当响,有时报告从佛蒙特来了满载的雪橇,堆满冻小猪、冻羊,或许还有一两只冻鹿;有时雪撬上是位常来的买卖人,载的是鸡、鹅、火鸡之类仓前空场上活动的各色家禽;有时是位农夫和他妻子,进城来为的是坐雪撬兜兜风,买买东西,顺便也卖点儿鸡蛋和黄油。这一对坐的是架老式雪撬,伺奉主人总有二十个冬天,而二十个夏天则立在门边晒太阳。一会儿,是位绅士携太太掠过雪地,驾一辆乌蛤壳似的时髦小轿车。一会儿,是辆公共雪撬,布帘子撩过一边,好让阳光照进去,一路横冲直撞,在挡路的车辆中窜来窜去。一会儿,打街角拐过一架敞篷雪橇,样子就像带滑橇的诺亚方舟,一口气装得下五十个人,由十二匹马拉着飞跑。宽敞的雪橇上坐满快乐的姑娘和小伙,开心的孩子和老人,个个笑得合不拢嘴,不停地咭咭呱呱,时不时突然迸发一阵悠长欢快的呐喊,立刻招来观看者三声喝彩。而一帮淘气的小家伙就朝着欢乐的一群投掷雪球。雪橇冲过去,拐个弯不见了,那愉快的笑声依然远远传来。 彼得从未领略过比这一切细微末节组成的更美的景象:灿烂的阳光,晶亮的水珠,晃眼的白雪,快活的人群,五花八门飞奔的车辆,叮叮当当欢快的铃声,真让人的心儿随之跳荡。看不到令人丧气的东西,除开这尖尖屋顶的老古董,彼得自己的破房子。它外表也许十分凄惨,既然里头正遭受一场可怕的蹂躏。彼得瑟缩的身影在凸出的二楼露出一半,倒与他的房子恰恰相配。 “彼得!过得怎么样,老伙计?”彼得正把脑袋往里缩,街那边传过一声呼唤,“瞧这儿,彼得!” 彼得一看,原来是老搭档约翰·布朗先生,正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肥肥胖胖,舒舒坦坦,毛皮外套敞着怀,露出里头漂亮的上衣。他发声喊,把全城的注意力都引向了彼得的窗户,引向了窗前这个灰尘仆仆的稻草人。 “我说,彼得,”布朗先生又叫了,“你到底在那儿折腾啥呢,回回路过都听见乒乒乓乓的?在修老房吧,我猜——给它翻新——唵?” “那只怕太迟喽,布朗先生。”彼得回答,“要翻新的话,就该里里外外从下到上都弄弄。” “让我来干这事不更好么?”布朗意味深长。 “还没到时候!”彼得边说边赶紧关窗户,因为自寻宝以来就讨厌人们张大眼睛窥探。 他缩了回去,为自己穷相毕露惭愧难当,可又为快到手的秘密宝藏得意洋洋。一丝傲慢的微笑照亮了彼得的面孔,恰似昏暗的阳光照在惨兮兮的屋内一样。他努力摆出祖先可能有的风度,想当初人家为几代子孙建造这么一座坚固的房子该有多得意呀。可是,被白雪刺得发花的眼睛瞧瞧屋子里,真是太暗淡太丧气啦,与方才见到的欢乐景象天差地别。朝大街匆匆一瞥便使他印象强烈,社交的种种乐趣与行业间的交易往来,使人间保持着欢乐与繁荣。而他却与世隔绝,埋头寻找着说不定只是幻影的东西,找的方式也会被多数人视为发疯。群居生活方式的一大好处就是,人人都按其他人的愿望来修正自己的意志,并使自己的行为与邻人同步,免得失于怪癖。彼得·戈德思韦特才只朝窗外看了一眼,就受到了这种影响。好一会儿,他直嘀咕到底有没有什么藏宝的箱子,既然如此,拆了房子只能确定它不存在又是否非常明智。 但这种担心稍纵即逝。彼得,这个破坏者,又接着执行命运派给他的任务了,再没犹豫过,直到全部完成。寻宝中,碰上了许多老房子废墟上常见的东西,也有些东西不常见。看来最合目的的是一把生锈的钥匙,被塞在一道墙缝里,柄上还拴着块有缩写字母p·g的小木牌。另一大特殊发现是瓶酒,塞在一只旧烘炉内。家里有个传说,彼得的祖父在古老的法国战争中是位乐呵呵的军官,曾为当时尚未出世的酒鬼后代收藏了不少名酒。彼得不需要兴奋剂来维持希望,就把酒收起来好庆祝成功。他真捡到不少半便士,全是掉进地板缝里的。还有些西班牙硬币和一分为两半的六便士,肯定是爱情信物。另有一枚乔治三世加冕典礼的银质勋章。但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保险箱不是从一个角落飞到另一个角落,就是逃避小彼得的爪子,他要再找下去,非掘地三尺不行。 咱们不必步步追循彼得的胜利进程,只消说一句彼得卖力得如同蒸汽机就成了。一个冬天他就干完了这房子从前所有居住者一百年才能干完一半的活计,尽管他们还有时间与自然力相助。除开厨房,所有房间都被拆空了。整幢房子只剩一架空壳——一具房子的幽灵——就跟戏院里画的房屋布景一样不实在,好比一大块完整的干酪皮,里头住过一只耗子,啃呀啃,啃得干酪空空如也。彼得就是这只耗子。 彼得拆下来的东西全被塔比莎烧了。她聪明地寻思,反正房子没了,也用不着柴火取暖啦,节约就等于废话。所以,整幢房子也可以说是化作了一股烟雾,窜过厨房烟囱的大黑烟道,高高地飞入了云空。这与那种能突然弄得别人哑口无言的人的本事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到了冬季的最后一日,开春头一天的交替之夜,每一条缝隙缺口统统搜遍了,除了厨房附近。这决定命运的夜晚真是恶劣,几小时前袭来的一场暴风雪眼下还在被劲道十足的飓风刮得天昏地暗。狂风吹打着旧宅,仿佛风王子亲自出马,在为彼得的劳作助上最后一臂之力。房架已被大大削弱,内部支撑也被拆除,若是一阵大风更猛烈地袭来,脆弱的墙壁和所有尖屋顶不一下子垮在主人脑瓜上,就堪称奇迹了。而这位主人呢,虽对危险满不在乎,却与这夜晚同样狂躁不安,或好似伴随狂风怒吼而发抖地窜上烟囱的火焰。 “塔比莎,拿酒来!”他大叫,“我祖父芳醇的陈年老酒! 咱们现在就喝!” 塔比莎从炉边烟熏火燎的凳子上起身,将酒瓶搁在彼得跟前,紧挨着那盏古老的铜灯,这玩意儿也是他大闹旧宅的战利品。彼得把酒瓶举在眼前,透视酒液,只见厨房都罩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彩,金光笼罩着塔比莎和她的一头白发,寒伧的衣裳也变成了女王华丽的裙袍。这景象使他想起自己金色的梦。 “彼得先生,”塔比莎道,“钱还没找到就喝酒么?” “钱已经找到啦!”彼得宣布,有点气势汹汹,“箱子就在我掌心里。今晚不用这把锈钥匙打开锁我就不睡觉。不过,咱们还是先喝一杯!” 家里没有开塞钻,他就用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锈钥匙猛敲瓶颈,只一下就打掉了密封的瓶盖,然后斟满塔比莎从碗橱拿来的两只小瓷茶杯。陈年佳酿纯净晶莹,在杯中闪亮,现出杯底红色的花枝图案,比没倒酒时还清晰,厨房内顿时酒香四溢。 “喝吧,塔比莎!”彼得道,“为那位把这好酒留给你我的好人干杯!为已故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干杯!” “咱们是该记住他。”塔比莎边喝边说。 经过多少悠悠岁月,又经历了多少人世沧桑,这瓶酒才积聚起它泡沫沸腾的欢乐,终于让这两位相依为命的朋友开怀畅饮!逝去岁月的部分欢乐为他们留存,如今在一团愉快的幻影中得到释放,在眼前的风雪与凄凉中尽情嬉戏。在他俩喝干这瓶酒之前,咱们不妨转而瞧瞧别处。 巧得很,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炉内无烟煤熊熊燃烧,漂亮的客厅里暖气融融,约翰·布朗先生在他那把金属丝坐垫的扶手椅上却满心不安。他生来是个好人,每逢他人的不幸碰巧透过他自己兴旺发达的厚背心,直抵他心窝的时候,就表现得既仁慈又怜悯。今晚他把自己的老搭档彼得·戈德思韦特想了又想。上回造访时他住处的穷酸破败,他的异想天开,接踵而来的厄运,以及二人窗前搭讪时他那躁狂憔悴的面孔。 “可怜的家伙!”约翰·布朗心想,“可怜又愚蠢的彼得·戈德思韦特!这么糟糕的冬天,看在老交情份上,我真该留神让他过得好点儿才是。” 这些念头越来越强烈,于是顾不得天气险恶,他决心立刻动身去看彼得。冲动的力量真惊人,若是布朗已经习惯在风中听到自己想象的回声,那么暴风雪的每一阵啸叫都好似一声召唤,或本应是声召唤。对自己的主动善举惊诧不已,布朗裹上大衣,用长围巾短围巾包好耳朵和脖颈,层层设防之后,顶风冒雨出了门。但是风神之威到底占了上风,好不容易冲过彼得家门口的拐角,一阵狂风却把他刮了起来,给他脸朝下摔进雪堆。接着阵阵风雪又把他露在外头的身体埋了起来,看样子下次化冻之前,他简直毫无重见天日的希望。同时,他的帽子也被风儿刮跑,高高飞旋,去了遥远的地方,至今杳无音讯。 然而,布朗先生拼命挣扎,到底从雪堆里刨出条路来,光着脑袋,顶着风雪,踉踉跄跄,扑向彼得的家门。这破房四处发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卡嗒卡嗒的声音,且摇摇晃晃,来势不祥。门敲得山响,里头的人也未必听得到。他于是顾不得礼节,径自入门,摸索着去厨房的路。 就连到了那儿,他的私闯民宅也无人注意。彼得与塔比莎背对着门,正俯身向着一只大箱子,看来是刚从烟囱左边那个洞口还是密橱里拖出来的。凭借老太婆手里的灯,布朗看到这箱子用道道铁箍封得严严实实,又用许多铁皮铁钉加固,成为一只固若金汤的容器,好储藏百年财富,以备不时之需。彼得正朝锁孔插钥匙。 “噢,塔比莎!”他声音激动得发颤,“我怎么受得了那光辉?那金子!——亮闪闪,亮闪闪的金子!我还记得那最后一眼,就在铁皮盖关上的一瞬间。打那时起,都过去七十年啦。它悄悄地发光,积攒着夺目光辉,就为现在这一刻的辉煌!它将如同正午的太阳照耀咱们!” “那就遮上你的眼睛吧,彼得先生!”塔比莎似乎比平日少些耐心。“不过,看在老天份上,快开锁吧!” 双手同时使劲,彼得楞把锈钥匙塞进复杂的锈锁。布朗呢,也走拢来,把性急的面孔插到另外两个人中间,就在彼得掀开盖子的当口。可是,不见突如其来的光芒照亮厨房。 “这是啥呀?”塔比莎边叫边整整眼镜,把灯凑近敞开的箱子。“老彼得·戈德思韦特攒下的破烂儿。” “的确如此,塔比。”布朗先生抓起一把宝贝道。 哦,彼得找到的原来是一笔早已过时早已埋葬的财富,这东西的幽灵直吓得他差点儿没发疯!从前这貌似一笔数不清的钱财,足以买下整座城市,翻新所有街道。可惜,数目虽大却不会有任何心智健全的人愿拿一枚纯正的六便士来斢换。 那么,说正经的,箱子里究竟是什么骗人的宝贝呢?嗨,就是那些老掉牙的地方公债券、国库券、土地票据、银行票据,诸如此类肥皂泡似的东西呀。从第一期开始,大约一个半世纪以前,直到独立战争前夕,面值上千镑的票据与羊皮纸便士混作一堆,且前者并不比后者更值钱。 “这么说,这些就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啦?”约翰·布朗说。“你那同名字的人,彼得,真跟你差不离。地方货币贬值百分之五十或七十五时,他一下子就买进一大笔,指望会升值。听我祖父说过,老彼得还把这幢房子连同地皮一起押给了他父亲,好为自己的蠢计划凑足资金。可是货币不断贬值,到后来连当礼物送人也没人要了。这就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跟小彼得一样,保险箱里存着数千镑,身上却连件像样的衣裳也没有。他太迷信货币的力量了。不过,没关系,彼得!建造空中楼阁正需要这号东西。” “房子要垮啦!”塔比莎惊呼。狂风把老宅摇晃得更凶猛。 “让它垮好啦!”彼得抱起双肘,往箱子上一坐。 “不,不,彼得老伙计,”约翰·布朗道,“我有供你和塔比莎住的房间,也有藏这宝箱的安全地窖。明天咱们就想办法就卖这座破房达成协议。不动产大大看涨,我可以给你个好价钱。” “而我,”彼得·戈德思韦特顿时精神大振,也有个投资赚大钱的计划。” “噢,至于这个,”约翰·布朗喃喃自语,“咱们必须向下届法庭提出申请,要一位监护人来管理现金。要是彼得硬要投资也行,就让他用老彼得的财宝再尽情大干一场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9 恩迪科特①与红十字 两百多年前一个秋日的中午,萨勒姆民团②的旗手打起英国旗,奉约翰·恩迪科特之命集合练兵。那年头,流落异乡的清教徒们常常披盔戴甲,操练武艺。自从新英格兰开拓首块殖民地以来,前程从未如此暗淡。查理一世与臣民们之间的争端在当时及以后数年只限于国会的讲坛而已。反对派对自己拿起武器抵挡王室不义的力量信心不足,使得国王与内阁更为专横暴虐。顽固而骄横的大主教,就是那个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一手操纵这个国家的宗教事务,大权在握,很可能将普利茅斯与马萨诸塞这两块清教徒殖民地彻底摧垮。历史记录表明,我们的先辈看出了危险,但决心奋起保卫自己年轻的家园,哪怕面对国王左右臂的淫威。 -------- ①恩迪科特(约翰·恩迪科特john endicott,又作decot,1589?—1665):出生于英国的北美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总督,任首届总督(1628—1630)直至约翰·温思罗普(john as morton)的信徒。除本故事外,美国著名诗人朗费罗所著《新英格兰悲剧》中也提到过此人。请参看《欢乐山的五月柱》一文注释。 ②美国历史上16至18世纪辅助正规军的民兵队。 当时局势就是如此。英国旗舒展开来,上面标着红十字,飘扬在一支清教徒队伍的头上。他们的首领便是大名鼎鼎的恩迪科特。此人相貌严峻刚毅,加之一部花白胡须在胸甲上方飘拂,效果更其强烈。胸甲擦得锃亮,四周一切均映在它闪闪发光的钢片上,反射出的画面正中是座简陋的建筑,既无尖塔也无大钟——但毕竟是座教堂。荒郊野外,危险四伏,一颗面目狰狞的狼头便是证物,赫然挂在教堂门廊上方,是刚在小镇附近杀死的。依照领赏的惯例挂在这里,鲜血还在往台阶上滴。此时此刻,还可以领略许多那个时代的其它特点与清教徒的习俗,所以,且让咱们费些笔墨录下所见所闻,尽管远远比不上约翰·恩迪科特锃亮的胸甲反射得那般生动逼真。 紧挨教堂就是清教徒权威的重要工具,鞭刑柱——周围的土壤都被接受制裁的犯罪者们踏平了。教堂的一角摆着颈手枷,另一角是足枷。咱们的见闻录运气不错,赶上前一种刑具正可怕地套在一名主教派教友兼天主教嫌疑犯的脑袋上。而后一种刑具则套住了另一名罪犯的双腿,这家伙竟敢吵吵嚷嚷,为国王的健康大灌黄汤。教堂的台阶上,并肩站着一男一女。男的又高又瘦,枯槁憔悴,十足宗教狂模样,胸前挂着块牌子——上书胡作非为的福音传道士,说明他竟敢未经一贯正确的神职与非神职统治者的许可,擅自讲解《圣经》。看他尊容,异教的狂热丝毫未泯,即便绑上火刑柱。那女的舌头上夹了根劈开的小棍,她大胆放肆,摇唇鼓舌,反对教会长老,才遭此应得报应。瞧她神色举止,满有理由让人担心,一旦拿掉小棍,她必重犯旧恶,到时还需想出新招严办才是。 上述人等已被判处在正午时分,以种种耻辱方式示众,为时一点钟。但他们当中,有的将终身受罚,或耳朵给割去一块,像小狗崽耳朵一样;或面颊给烙上所犯罪孽的打头字母;这一个鼻孔被划开并烫焦,那一个脖子被套上条绞索,永不准摘下来,也不得藏到衣裳下头。依我看,人家心酸起来,一定会想把这东西的另一头系到什么方便的房梁或树枝上去。还有位少妇,容貌标致,灾难便是在胸前佩戴字母a①,当着世人和自己亲生孩子的面,就连她的孩子也知道这个字母的含意。这个身败名裂不顾廉耻的女子,就拿自己的丑事寻开心,用金线将这命中注定的标记绣在红布上,而且精工细做。 -------- ①指英文adultery一词,意为通奸。霍桑著名小说《红字》中也描写过这类情节,女主人公海丝特胸前便绣着字母a,以示犯有通奸罪。 这样别人也许会以为这大写字母是可敬可佩或其它别的意思,而不是指淫妇。 读者诸君且莫以这种种劣迹为凭,便认为清教徒时代比咱们如今更加堕落,虽然今天沿着本文所说的这条街往前走,已看不到任何男女戴有任何耻辱的标记。咱们祖先的方针是,查出即便最隐秘的罪过,也不存顾虑,不予偏心,统统把它们暴露于正午时分的光天化日之下,公诸于众。倘若如今还是这般风俗,说不定咱们发现的素材再做一篇见闻录,其刺激程度绝不会比上述场面稍逊一筹。 除了已讲过的那些罪犯与病弱者外,全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子都站在民团行列中。几位神气活现的土著,一身原始印第安人的富丽堂皇,站在一旁观看这场面。他们的燧石箭头与清教徒的火绳枪相比,不过儿戏罢了,射到士兵恰似座座堡垒的钢盔铁甲上,只会铿锵作响,却伤不到一根毫毛。英武的恩迪科特自豪地一扫坚定的部下,准备继续苦练当天的武艺。 “来吧,勇士们!”他拔剑喊道,“咱们要叫这些可怜的异教徒瞧瞧,操起刀枪来,咱们都是大力士。他们要以为咱们说话不算数,就让他们瞧好啦!” 铁甲兵们整好队,人人都将火绳枪沉重的枪托收近左脚,只等长官一声令下。可是,恩迪科特将前排左右一扫,发现不远处有位老先生,他必须面见才是。此人身披黑色斗篷与饰带,头戴高顶帽,下头衬一顶丝绒便帽,浑身清教徒牧师的打扮。他手里还握着一根拐棍,看样子才从林中砍来。一双鞋泥迹斑斑,大概在荒野泥沼中跋涉良久,完全一副朝圣者模样,使徒般的气派更突出了这一点。恩迪科特看到他时,他正放下拐棍弯腰饮水,那是一股喷涌而出的清泉,距教堂屋角大约二十码远。但是,虔诚的人饮水之前先仰头感恩,这才一手挽起灰白胡须,另一手窝起掌心掬一口水。 “嘿!这不是好人威廉斯先生么?”恩迪科特叫道,“欢迎重归咱们安宁的小城。可敬的温思罗普①总督好么?波士顿有何消息?” -------- ①温思罗普(约翰·温思罗普johnwinthrop,1588—1649):生于英国,随清教徒移居北美殖民地,几度担任马萨诸塞州总督。信奉正教,为人严厉,在早期新英格兰具有重要影响。其《日记》1790年在美国出版。霍桑在其小说《红字》中也对此人进行了描述。 “总督无恙,尊敬的先生,”罗杰·威廉斯回答,捡起拐棍走了过来。“至于消息,这儿有书信一封,总督大人知道我今天回来,特交付于我。也许会有重要消息,因为昨天从英国开来一条船。” 威廉斯先生是萨勒姆的牧师,当然在场的人全都认识他。此刻,他走到军旗下的恩迪科特身旁,将总督的书信递到他手中,宽条火漆上加盖着温思罗普的盾徽。恩迪科特连忙拆开看。看着看着,刚毅的脸上露出怒容,面孔涨得通红,像是内心烧起了一把火,说他的胸甲也被心中怒火烧得滚烫都不过分。看罢,他握着信用力一摇,弄出唰唰的响声,和头顶飘扬的旗子一样。 “消息坏透啦,威廉斯先生,”他道,“新英格兰从没得到过这等坏消息。你当然明白他们的用心吧?” “是的,明白,”罗杰·威廉斯道,“因为就此事,总督已跟我在波士顿的牧师弟兄商议过,也征求过我的意见。总督要我恳求你,切莫将消息突然张扬开去,免得百姓骚动起来,酿成乱子,结果反倒给国王和大主教抓住把柄,对咱们不利。” “总督是个聪明人——也是个逆来顺受的和事佬。”恩迪科特不肯低头地咬紧牙,“无论如何,我得按自己的判断行事。这消息与新英格兰全体男女老少性命攸关,只要我约翰·恩迪科特还能讲话,就得让大家都知道这消息。勇士们,左右转弯,列出空方阵!哈,棒极了!现在全体听我宣布一条消息。” 士兵们将指挥官团团围住,恩迪科特与罗杰·威廉斯并肩站在红十字旗下。这时妇女和老人一拥而上,母亲们举起孩子,好看到恩迪科特的面孔。几声鼓点下达命令,全体肃静立正。 “士兵弟兄们——离乡背井的同胞们,”恩迪科特情绪激昂,仍尽力克制自己。“你们为何抛下故国?我说,咱们为何抛下那绿油油的肥田沃土,那生咱们养咱们的茅舍土房,那掩埋咱们祖先遗骨的坟场?咱们为何来到这儿将咱们的墓碑立在荒山野地?这鬼哭狼嗥的荒野啊!出门走不了几步就会碰上狼和熊;土人在阴森森的树影里埋伏着打我们;咱们开荒种地,的树根把犁头都弄碎;孩子们哭着要吃的,咱们就得去海边刨沙坑找东西,让他们填饱肚子。再说一遍,咱们为何要找这么个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安身?为的不就是享受咱们的公民权么?为的不就是凭咱们的良心敬拜上帝的自由么?” “你把这也叫良心自由?”教堂台阶上传来插嘴的声音。 原来是那个胡作非为的福音传道士。一丝微笑悄然掠过罗杰·威廉斯和善的面孔。但恩迪科特正讲得起劲,便朝罪犯火冒三丈地一扬宝剑——他这么个人,摆出这架势可凶多吉少。 “你跟良心有什么相干,你这恶棍?”他大叫,“我说的是敬拜上帝的自由,而不是亵渎上帝、嘲弄上帝的自由。不准打断我的话,不然我就把你连头带脚都套上枷具,一直押到明天这个时候!听我说,乡亲们,别理那个该死的疯子。刚才我说到,咱们牺牲了一切,来到这片旧世界简直闻所未闻的土地,为的是给咱们开辟一个新世界,辛辛苦苦修筑一条从这里通向天堂的路。可如今你们猜怎么着?那个苏格兰暴君的儿子——那个信罗马天主教的苏格兰荡妇的孙子——那女人的死证明,金王冠并不能永远保住涂了圣油的脑袋不上断头台。” “别,兄弟,别这么说,”威廉斯先生打断他,“这些话私下里讲都欠妥,更何况在大街上。” “你给我闭嘴,罗杰·威廉斯!”恩迪科特回答,咄咄逼人。“眼下的事我比你清楚。同胞们,听我说,那个英格兰的查理,还有迫害咱们的冤家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打主意要一直跑到这儿来赶咱们。这封信上说,他们正密谋要派一个什么大总督来,由他一手操纵这块土地的法律与公正。他们还打算确立由英国大主教掌管的盲目崇拜体制,好有朝一日劳德当上罗马红衣大主教,就能跑去舔教皇的脚趾头,把新英格兰连头带脚绑起来,拱手送给他的主子!” 众人一听,顿时义愤难平,哄闹声中交织着愤怒、恐惧与悲伤。 “弟兄们,好好当心哪,”恩迪科特继续说,口气愈加强硬,“要是国王与大主教得逞,咱们很快就会眼看着自己修建的这座圣堂顶上立起一支十字架,里头筑起高高的圣坛,大中午都亮上一圈蜡烛光。咱们就会听到圣餐礼的钟声,还有罗马天主教神父念经的声音。可是,基督徒们,想想吧,难道咱们能容忍这些可恨的事情发生,竟然一刀不动,一枪不发,一滴血都不洒到那圣坛上么?不——咱们心要硬,手要狠!咱们踏在自己的土地上,这土地是咱们用财物买来的,是咱们用斧头开出来的,是咱们用刀枪赢来的,是咱们流血流汗耕出来的。咱们向把咱们带到这儿来的上帝祈祷,才使这块土地神圣不可侵犯!谁想来这儿奴役咱们?咱们跟这个升官的主教,加冕的国王有什么相干?跟英格兰有什么相干?” 恩迪科特举目四望民众群情激奋的面孔,人人与他息息相通。他突然转向站在他背后的旗手。 “旗手,降旗!”他命令道。 旗手遵命。恩迪科特拔出剑来,一剑刺穿旗布,左手一扬,将那个红十字一把扯了下来,再把这面破旗高举在头顶挥舞。 “渎圣的坏蛋!”带颈手枷的高教派教徒叫喊起来,再也按捺不住,“你竟敢抛弃咱们神圣宗教的标志!” “叛贼!叛贼!”套足枷的保王党也大喊大叫,“他敢糟蹋国王的旗帜!” “当上帝和世人的面,我对此事承认不讳。”恩迪科特回答。“鼓手,敲起响亮的鼓点吧!勇士们,乡亲们,欢呼吧!——向新英格兰的旗帜致敬。什么教皇,什么暴君,咱们跟他们一刀两断啦!” 立刻响起一片胜利的欢呼,人民批准了咱们历史上最勇敢的一项壮举。恩迪科特的英名将万古流芳!回首往事,岁月如云,我们认识到,从新英格兰的旗帜上扯下那个红十字,便是我们获得解放的第一个征兆。至于先辈们圆满完成这番大业,则是这位严峻的清教徒长眠地下一个多世纪之后的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0 海德格大夫的实验 那个怪老头——海德格大夫,有一回请四位老朋友在他书房聚会。客人是三位白胡子老绅士:梅德鲍尼先生、基利格鲁上校与加斯科因先生。还有位干瘪老太婆威彻利寡妇。他们全都上了年纪,郁郁多愁,一辈子时乖运舛,最倒霉的是他们全都快进坟墓啦。梅德鲍尼先生年轻时经商,生意兴隆,可一次投机失误便倾家荡产,如今跟叫化子差不多。基利格鲁上校一生花天酒地纵情声色,浪尽了华年、健康与钱财,还落下一身病痛,譬如痛风之类灵与肉的折磨。加斯科因先生是个破落政客,臭名远扬,抑或这臭名得等岁月从当代人的记忆中将他抹去,使他湮没无闻。至于寡妇威彻利,年轻时可是个大美人,但长期以来深居简出,因为上流社会对她飞短流长,名誉欠佳。值得一提的是,三位老先生都曾为寡妇早年情人,还曾为她争风吃醋,险些相互断送了性命。往下讲之前,还得交待一声,海德格大夫及他四位宾客有时被人认为癫癫狂狂——老年人这样并不少见,因为他们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亲爱的老朋友们,”海大夫打手势请诸位落座。“我想请你们帮我完成一个小实验。这间书房就是我做实验取乐的地方。” 倘种种传言无误,海大夫的书房一定非比寻常。这屋子阴暗破旧,蛛网垂垂,灰尘厚厚。沿墙一溜橡木书橱,底层挤满巨大的对开本与黑体字的四开本。上层是羊皮纸封面的十二开本。中间的书橱上摆一尊希波克拉底①的铜像,据可靠消息,海大夫每遇疑难病症就向这位医家鼻祖讨教。屋子最阴暗的角落,立着一只又高又细的橡木柜,柜门虚掩,里头多半是具骷髅。有两只书橱之间挂着块镜子,高大的镜面盖满灰尘,镜框的镀金业已褪色。与这镜子相关的奇谈之一是,被海大夫治死的病人亡魂就住在镜子里,只要他朝镜子瞧一眼,亡魂们就对他怒目而视。书橱对面装饰着一幅全身画像,画中人是位年轻女郎;浑身绫罗绸缎,容颜与那身华服一样日久褪色。半个多世纪以前,海大夫差点儿就娶了这位姑娘,可惜由于忙中出错,小姐误吞恋人一剂药,婚礼前夜芳魂悠悠出窍。这座书房怪中之怪还没说呢。那是一部笨重硕大的对开本书籍,黑皮装帧,巨大的银搭扣。封面无字,无人知晓此书标题。但谁都知道此书具有魔法。有一回,女仆抬起它来,不过想刷刷灰尘,木柜里的骷髅便格格乱响,画中女郎也抬起一只脚走下地板,大镜子里探出好几张鬼脸,而希波克拉底的铜像则眉头一皱,斥道:“别动!” -------- ①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460?—377?):古希腊医生,号称医药之父。 这便是海德格大夫的书房。咱们故事发生的这天适逢一个夏日午后。一张小圆桌立在书房中央,黑似乌木,上头搁一只玻璃花瓶,造形优美,精雕细刻。阳光射过两道厚重的锦缎窗帘,正好落在花瓶上,将柔和的辉煌映照在围桌而坐的五张灰不溜秋的老脸上。桌上还摆着四只香槟酒杯。 “亲爱的老朋友们,”海大夫又说一遍,“能请你们帮我完成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实验么?” 海大夫古里古怪,其怪行早已造就上千奇闻,我得惭愧地承认,其中不少得归功于本人。倘若以下故事又令读者诸君大惊失色,我情愿背上瞎编乱造的罪名。 大夫的四位客人听他说起要做实验,以为不过是在气筒里杀死只耗子,或用显微镜检验一张蛛网之类胡闹,海大夫向来爱用这一套折腾友人。但这回,不等客人们回答,大夫就蹒跚走到屋子对过,抱来那部黑皮大书,就是人人都说有魔法的那个大部头。打开银搭扣,他从印满黑体字的书页当中取出一朵玫瑰,或者说往日的玫瑰。如今红花绿叶都已变作褐色,在大夫手中似乎随时可能化为齑粉。 “这朵玫瑰,”海大夫叹道,“这朵凋败的玫瑰,五十五年前曾含苞欲放,是西尔维亚·沃德送给我的,她的肖像就挂在那边。我本来要把这玫瑰戴在胸前,出席我俩的婚礼。五十五年来,它一直珍藏在这本旧书里。现在,你们认为让这朵半个世纪之前的玫瑰重新开放可不可能啊?” “胡诌瞎扯!”威彻利寡妇不耐烦地头一扬,“还不如问问老太婆的皱皮脸会不会美艳如花呢。” “瞧好了!”海大夫应声道。 他揭开花瓶,把枯花投进瓶中的水里。起先,它轻轻浮在水面,好像不吸收任何水分。但很快奇妙的变化出现了,干皱的花瓣舒展开来变为深红色,仿佛刚从死睡中苏醒。纤细的花茎与叶片也开始变绿,呀,这朵半个世纪前的玫瑰与西尔维亚·沃德当初赠送情人时一样新鲜,含苞欲放,美丽的花瓣娇羞地紧抱花蕊,两三颗露珠在上头晶莹欲滴。 “这把戏倒不坏,”朋友们漫不经心地评论,他们在魔术表演场上早见识过比这更大的奇迹。“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呵?” “听说过‘青春泉’么,”海大夫问,“西班牙探险家庞塞·德·利昂①,两三百年前出发去找的那条?” -------- ①庞塞·德·利昂(poncedeleon,1460—1517):西班牙著名探险家。 “他到底找到没?”威彻利寡妇问。 “没有。”海大夫回答,“因为他去的不是地方。大名鼎鼎的青春泉,要是我消息确实的话,应该位于佛罗里达半岛南部,离马考柯湖不远。泉的源头被几棵大木兰树遮掩,这些树有几百年老啦,可由于神奇泉水的滋养,娇艳就像紫罗兰一样。有个熟人知道我对这类事最有兴趣,就给我送来这么一瓶。” “哼!”基利格鲁上校对这话不信,“这玩意儿对人体又有何用?” “亲爱的上校,您尽可自己判断。”海大夫说,“你们都是我尊重的朋友,欢迎各位亲身一试这还人青春的泉水。至于我自己,想变老都尝够了苦头,不忙再变年轻啦。各位请允许我旁观实验进程吧。” 说着,海大夫给四只酒杯斟满青春泉,这泉水显然充满气体,杯底不断有气泡往上升,在表面形成银色的水雾。泉水还散发出宜人清香,老人们深信它一定清甜可口,尽管对它还春神力全然不信。众人正欲一口饮尽,海大夫请他们稍候片刻。 “可敬的朋友们,喝之前,”他道,“诸位请先用毕生经验好好想想,得出几条先见之明,好指点自己再次度过青春危险期。试想,倘若你们具有特殊的优越条件,却又不能在美德与智慧两方面成为天下青年人的楷模,那该多丢脸!” 大夫的四位老友不予回答,只颤抖地发出无力的笑声。听这主意有多荒唐,谁还不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也不会迷失方向罗。 “那就喝吧,”大夫微微一躬,“真高兴这次实验的对象选得非常恰当。” 众人颤巍巍的手将杯子举至唇边,这泉水若果真具有海大夫所说的妙用,没比这四个人更需要它的了。他们那副尊容仿佛从未尝过青春与欢乐,从来就是一群老糊涂,干瘪瘪,灰溜溜,含辛茹苦的可怜虫。此刻,他们坐在大夫的桌旁,灵与肉之间一派死气,连返老还春这等好事也无法使他们激动起来。四个人一口饮干泉水,把杯子放回桌上。 毫无疑问,几个人的外表顿时大变,好似一大杯美酒外加一缕快乐阳光使他们神清气爽,精神大振。面颊登时健康红润,一扫原先的死灰色。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感到有种神奇的力量真的抹平了时光老人早就深深刻在他们脸上的沟纹。威彻利寡妇整整帽子,觉得又像个女人了。 “再给我们来点儿神泉吧!”几个人性急了,“我们年轻多了——可还是太老些!快——再给我们来一杯!” “别急,别急!”海大夫一旁观察实验,哲学家似的冷静。 “你们变老为时已久,总不能指望半小时就恢复青春!不过泉水尽管畅饮。” 他再次将酒杯斟满青春泉,花瓶中剩下的还足以将城中半数老人变成他们孙子的年纪。气泡仍在杯边洋溢,四位客人就急不可耐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幻觉么?甚至泉水犹在喉间,浑身就起了变化。眼睛变得又明又亮,白发颜色变深,四位来客坐在桌旁,三位男士刚届中年,而那位女士简直风华正茂。 “亲爱的女士,你可真迷人!”基利格鲁上校大叫,紧盯寡妇脸蛋不放,眼睁睁目睹岁月的阴影飞逝,犹如朝霞满天的黎明驱赶着夜空。 美丽的寡妇早就熟知上校的恭维没几句真话,便跳起来跑到镜前,暗暗担心会看到一张老太婆的丑脸。同时,三位先生的举止证明,青春泉果真具有某种醉人魔力。除非他们兴高采烈只是一种轻微眩晕,是突然挪开时光的重负所造成。加斯科因先生心头涌起一大堆政治问题,你推我挤,但这些问题与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有关,很难确定,因为五十年来热门的思想与话题一直相同。此刻他时而唾沫四溅地满嘴爱国主义、民族荣耀、人权之类;时而小声嘀咕另外一些危险题目,狡黠地窃窃耳语,鬼鬼祟祟的样子连自己恐怕也不知所云;时而他又变得谨慎谦虚,仿佛哪位王家显贵在洗耳恭听他巧妙得体的华丽词藻。基利格鲁上校一直在反复哼唱一支快活的酒歌,还敲打着酒杯为自己助兴,目光贼溜溜地缠绕身材丰满的威彻利寡妇。桌子另一边,梅德鲍尼先生则忙于计算美元美分,这笔买卖奇怪地与向西印度群岛供应冰块有关,计划用一群鲸鱼往那儿驮运极地的冰山。 至于威彻利寡妇,只顾立在镜前,一个劲对着自己的芳容吃吃傻笑,频频行礼对镜中人眉来眼去,好像她爱她胜过全世界任何人。她把脸凑近镜子,细细端详早就记得的一条皱纹或者鱼尾纹是否真的消失不见,头上的白霜是否完全消融,好放心地把那顶年高德劭的帽子扔掉。最后,利索地一转身,踏着舞步回到桌前。 “亲爱的大夫,”她叫道,“请再给我一杯吧!” “当然,亲爱的女士,当然!”大夫殷勤备至。“瞧!我已经把杯子斟满啦。” 可不是,桌上已摆好满满四杯神泉,精美的泡沫溢满杯缘,宛若钻石颤抖的闪光。此刻,日落西山,室内比先头更昏暗,不过瓶中发出一种如同月光的璀灿,映照着四位客人和尊敬的老大夫。他坐着一把雕花高背橡木椅,老态龙钟却威风凛凛,恰似法力毋庸置疑的时光老人,这几位幸运者除外。喝下第三杯泉水,客人们就对大夫神秘的表情满怀敬畏。 眨眼功夫,年轻的生命喷薄奔涌,他们已回到快乐的青春年华,年龄带来的忧患与可悲痕迹只剩恶梦般的记忆,他们从这场恶梦中完全苏醒啦。灵魂新鲜的光彩——那早已失去,没有它,人间一出出悲喜剧就不过是一幅幅褪色画面的好东西——如今又给他们的前程蒙上一层迷人魅力。他们感到自己是一片新天新地中的新生命。 “我们年轻啦!年轻啦!”他们乐不可支。 青春,如同年龄的尽头,一把抹去了中年鲜明的特征,将其尽数吸收。四个人又成为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被旺盛的精力弄得神魂颠倒。他们最开心的事是挖苦老年人的多病与昏愦,而他们自己片刻之前还是这些东西的受害者。他们大声嘲笑自己过时的衣饰,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却穿前襟带翻褶的背心和大下摆的外衣,花容月貌的姑娘却戴一顶老古董似的帽子,穿一身老古董的衣裙。一位一瘸一拐走过房间,故做害痛风的老爷子状,另一位架一副老花眼镜,假装在浏览具有魔力的黑体字大书。第三位正襟危坐,模仿海大夫威严的神情。旋即四个人一齐高兴地大叫,在屋里蹦来跳去。威彻利寡妇——要是这么年轻漂亮的姑娘也能叫做寡妇的话—— 轻盈地走到大夫跟前,红扑扑的脸蛋写满顽皮。 “大夫,亲爱的老伙计,”她叫着,“起来跟我跳个舞吧!”四个年轻人同时哈哈大笑,想象着可怜的老头会是什么傻样子。 “请原谅,”大夫心平气静,“我上了年纪,又有风湿病,跳舞的日子早过啦。不过,这几位快乐的年轻人会乐意奉陪阁下。”“克拉拉,跟我跳吧!”基利格鲁上校大叫。 “不,不,我来做她的舞伴!”加斯科因先生呐喊。 “五十年前,她就答应过嫁给我!”梅德鲍尼可着嗓门宣布。 三个人将她团团围住。一个激动地抓住她的双手,另一个一把搂住她的腰,第三个把脸埋入寡妇帽子下面光滑的卷发。寡妇脸涨红潮,气喘吁吁,左右挣扎,又骂又笑,暖和的气息轮流喷在几个男人脸上。她力图挣脱自己,却逃不脱三个人的拥抱。从来没有比这更生动的景象了——三个男子你争我抢,都想得到迷人的美丽女郎。然而,屋内光线昏昏,他们又一身老派衣裳,产生了错觉。据信,大镜子中反射出来的却是三个衰朽不堪的干老头,可笑地争夺一个衣冠不整皮包骨头的老婆子。 但他们的确年轻,燃烧的激情就是明证。年轻姑娘似的寡妇卖弄风情,对三个小伙子都不冷不热,结果三个冤家开始相互虎视耽耽,一面抓住美女不放,一面相互揪住对方的脖子,大打出手,把桌子也撞翻在地,玻璃花瓶哗啦跌成无数碎片,青春泉水也在地板上淌成小溪。泉水打湿了一只蝴蝶的翅膀,这蝴蝶随夏日的消逝原已变得衰弱,落在地上等死。这时却轻盈展翅,飞到海大夫白发苍苍的脑袋上。 “好啦,好啦,先生们!好啦,威彻利女士,”医生大叫,“我强烈抗议你们的胡闹!” 几个人站住不动,一个寒战。灰溜溜的时光又将他们从灿烂的青春召回,深深抛入冰冷黑暗的岁月深渊。他们看看老医生。海大夫坐在雕花椅上,握着那朵五十年前的玫瑰。这花是从粉碎的花瓶中抢救出来的。他打个手势,四位闹腾的客人又回到座位上。他们挺乐意从命,因为一番争斗令人疲劳,尽管年轻气盛。 “可怜我这朵西尔维亚的玫瑰花!”海大夫把玫瑰举到落日的余晖当中,“看样子它又开始凋谢啦。” 一点不错。众人眼巴巴地看着它凋萎,变成大夫扔进花瓶之前那干枯脆弱的模样。大夫把沾在花瓣上的几滴露水摇落。 “这样子我照样喜欢,跟它新鲜欲滴时一样喜欢。”大夫说着把枯玫瑰送到干瘪的唇边一吻。说话时,那只蝴蝶从大夫的白头上落下,栽到地板上。 客人们又是一个寒战。一阵莫名的冰凉,来自还是精神无从知晓,正渐渐笼罩他们,他们面面相觑,感到飞逝的每一刻都从他们身上夺走一分魅力,留下一条更深的皱纹。是场幻觉?难道一生时光的千变万化,都统统压缩到如此短暂的片刻之间,他们又变成四个老人,与老友海德格大夫坐在一起? “咱们又变老啦,这么快呀?”众人伤心不已。 的确。青春泉的神力比美酒更短暂,它带来的狂喜稍纵即逝。是的!他们又变老啦。一阵女人的冲动,寡妇枯瘦如柴的双手赶紧掩住面孔。既然红颜已逝,但愿棺材快些将这张老脸盖住。 “是的,朋友们,你们又老啦。”海大夫道,“瞧!青春泉全都糟蹋在地板上啦。唉——但愿不这样。因为即使这泉水流到我家门口,我也不会弯腰去喝它一口——不喝,哪怕它能带来许多年而非片刻的狂喜。这就是你们给我的教训!” 然而四位客人自己才不会汲取教训。他们当机立断,要去佛罗里达远征,守住青春泉,从早晨到中午到夜晚,开怀痛饮。 声明:不久之前,有篇来自英国的评论,指责本人剽窃亚历山大·仲马某小说某章的构思。毋庸置疑,确有一方在剽窃,但本人的本故事二十多年前就已完成,而那部所谓的小说发表时间却距今近得多。仲马先生盗用本人早年构思,令本人不胜荣幸,并表示衷心欢迎。此类事并非仅此一例。了不起的法国浪漫小说家早就在滥用自己居高临下大天才的特权,多次没收无名文人的知识产权,为自己的利益所用。 作者,1860年9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1 胎记 上个世纪下半叶,有位在各门自然科学中都享有盛名的科学家,在我们的故事开始之前不久,感受到了强似任何化学亲和力的精神吸引力,就把实验室扔给助手照管,洗净被炉火熏黑的清俊面庞,洗去手上斑斑的酸液痕迹,去追一位美丽的女人,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那年头,电及其它大自然的奥秘刚被发现,仿佛打开了进入奇异世界的条条途径。人们热爱科学,那份深情与专注甚至胜过对女人的爱。超群的智力,想象力,精神,甚至感情,都能从各种科学探索中找到相宜的养料。这些探索,正如一些热诚献身者相信的那样,将把强有力的智慧步步向前推进,直到科学家找到创造力的秘密,并为自己开拓一片新天地。不知道阿尔默对人类最终把握大自然有没有这等信心,不过,他已毫无保留地致力于科学研究,任何别的激情都不能使他放弃自己的追求。他爱娇妻也许甚于爱科学,但这爱情只有与对科学的爱互相交织,并且把科学的力量与他自己的力量相结合,才显得更为强烈。 这种结合于是产生,并招来真正惊人的后果与深刻的教训。婚后不久的一天,阿尔默坐在那儿端详妻子,神情越来越烦躁,终于开口。 “乔治亚娜,”他说,“你从没想过脸上那块胎记也许可以弄掉么?” “没想过,真的。”她微微一笑。可发觉丈夫的严肃,脸又变得通红。“老实说,人家都讲它妩媚迷人,我也就以为如此了。” “啊,长在别人脸上也许如此,”丈夫道,“可在你脸上绝不是。不,亲爱的乔治亚娜,大自然把你造得几乎尽善尽美,所以这一点点瑕疵——我吃不准该叫它缺憾还是美丽——也令人震惊,因为它是人间遗憾的明显标记。” “令你震惊,我的夫君!”乔治亚娜深感委屈,顿时粉脸气得绯红,接着就珠泪涟涟,“那你干嘛把我从我妈身边娶了来?总不会是爱一个令你震惊的人吧!” 要解释这场谈话,须提示各位,乔治亚娜左边脸颊上生着一块特殊的印记,与面部肌肉组织深深地长在一起。平时,她脸色娇嫩,健康红润——这印记便显得深红,在周围的玫瑰红中稍稍露出它的形状。她突然脸红时,这印记会渐渐变得更模糊,最后消失在猛然涌上面颊的一片光彩照人的红晕之中。但是,只要情绪变化,使她面色苍白,那印记就会再现,犹如白雪之中一点红,那份清晰有时简直令阿尔默触目惊心。这印记很像一只人手,虽说只有最小号侏儒的手那样大小。乔治亚娜的倾慕者们都说,她出生之时,有位仙女把玉手按在了婴儿的脸上,留下这个记号,便给了她颠倒众人的魅力。许多爱得发狂的青年,为得到亲吻这神秘手印的特权,甚至愿冒生命危险。不过,无须讳言,人们对那位仙女手迹的印象千差万别,因为各人性格不同。一帮吹毛求疵者——不过无一例外全是女性,断言这只血手——她们宁肯这么叫——大大破坏了乔治亚娜的美貌,把她的脸弄得丑陋可怕。话说回来,断定最纯净的大理石上有时出现的蓝色斑痕,只须小小一块,就足以将出自鲍威斯①之手的夏娃雕像变成怪物,也有它的道理。而男性观察者们,若这块胎记不曾增添他们的艳羡,也满足于但愿它能消失,好让这世界拥有一个美仑美色合乎理想的活标本。阿尔默婚前极少或根本没想过这件事,但婚后发现自己的心愿正是如此。 -------- ①鲍威斯(海勒姆·鲍威斯hirampomalon):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热恋自己所雕的阿芙洛蒂特象牙雕像,由于祈祷虔诚,女神为之感动,赋予雕像生命。他遂娶这位少女为妻。 “那就一言为定,”乔治亚娜怯懦地笑笑。“阿尔默,别舍不得我,就算最后发现那胎记一直长到了我心里。” 丈夫温存地亲亲妻子的脸颊——右脸颊——不是长着绯红小手印的那一侧。 第二天,阿尔默告诉妻子他想好的一个计划,以便能有机会深思熟虑和专心观察,而这些都是计划中的手术所必需的。乔治亚娜也可以安心静养,这对手术成功至关重要。夫妻俩要与世隔绝,住进阿尔默用作实验室的扩建的房间里去。在这里,阿尔默曾度了他艰难跋涉的青年时代,在大自然原动力方面做出了重要发现,使整个欧洲学术界钦佩不已。静坐于这个实验室中,面色苍白的科学家曾研究过最高云层与最深矿藏的秘密,查明了火山爆发与不断喷火的原因;解开了喷泉之谜,说明了为什么从黑暗的地心喷涌而出的火,有的纯净透明,有的富于医疗功效;同样在这里,他早期还研究过人类骨胳的奥妙,试图彻底弄清自然母亲从大地与天空,以及精神世界汲取的所有精华,创造和养育她的杰作——人类——的过程。不过,这项研究阿尔默搁置已久,颇不情愿地承认了一条真理——一切探索者早晚都会在这儿跌跤子的——这就是,哺育万物的伟大的自然母亲虽表面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创造奇迹,可她却极为小心地严守秘密;尽管装得豁达坦白,给我们看到的却只有成果没有过程。她的确允许我们破坏,却极少允许我们修补,好比一位怀有戒心的专利占有者,绝不许我们进行创造。然而,现在阿尔默又重拾这些几乎被遗忘的研究,当然并不抱当初的希望或愿望,而是因为这些研究涉及许多生理学方面的真理,并且是乔治亚娜治疗方案的拦路虎。 他将妻子带到实验室,跨入门槛时,乔治亚娜浑身发冷,抖个不停。阿尔默兴致勃勃地注视着她,想给她宽宽心,却吃惊地发现她雪白的面颊上那块胎记赫然在目,不由得也痉挛似地打一个大寒战。妻子顿时昏了过去。 “阿米那达布!阿米那达布!”阿尔默扯开嗓门大叫,一面用力跺脚。 里屋立刻走出一个人来,身量短小却身躯庞大,头发乱蓬蓬,面孔黑黝黝。此人在阿尔默全部科学生涯中,一直充当他的助手,非常称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虽对科学原理一窍不通,却能完成主人实验中的一切具体工作。他精力充沛,头发蓬乱,满面烟尘,浑身上下难以形容的粗犷纯朴,仿佛代表了人类凡胎的本性。而阿尔默则身材颀长,肤色白皙,一脸智慧,也恰好象征着人类的精神素质。“打开闺房的门,阿米那达布,”阿尔默命道,“再点支香锭。” “遵命,主人,”阿米那达布关心地看一眼毫无生气的乔治亚娜,自言自语地说,“她要是我老婆,我可舍不得那块胎记。” 乔治亚娜苏醒过来,但觉芳香扑鼻,香味温和的功效将她从死一般的昏厥中唤醒。四周的一切仿佛中了魔咒。阿尔默已将这些烟熏火燎,邋里邋遢,昏暗阴森的房间变成一套漂亮的房间,给一个十分可爱的女人做隐居的闺房十分合适。墙上悬挂着华丽的帷幔,使人感到豪华雅致,换一种装饰就达不到这种效果。帷幔从天花板直落地面,无数沉甸甸的褶皱,挡住了所有尖角与直线,将这里与无限的空间隔绝开来。乔治亚娜觉得,这许是一座云中楼阁呢。阿尔默遮挡了阳光,唯恐会影响他的化学实验过程,却安装了散发香气的照明灯,发出五颜六色的光焰,而这些彩灯又全都融为一种柔和的紫色光线。此刻,阿尔默跪在妻子身旁关切地看着她,倒并不惊慌,因为他对自己的科学非常自信,认为能在她周围划上一道妖孽难入的魔圈。 “我在哪儿?哦,想起来了,”乔治亚娜虚弱地说,同时伸手捂住那块可恨胎记,不让丈夫看到。 “别怕,亲爱的!”他说,“别怕我!相信我,乔治亚娜,我甚至为这特殊的缺憾高兴呐,因为去掉它将给我带来巨大快乐。” “哦,饶了我吧!”妻子难过地回答,“请别再看着它了。 我再也忘不掉你那个痉挛似的寒战。” 为安抚乔治亚娜,也可以说是为帮她忘却现实的烦恼,阿尔默现在运用了一些深奥科学的轻松而有趣的秘密。轻盈的人形,无形的意念,虚幻的美丽形象一齐出现,在她面前舞蹈,在道道光柱中留下它们转瞬即逝的舞步。她虽对这些光学现象的方法有一知半解,但这些幻觉这般近乎完美,足以使她确信丈夫拥有操纵精神世界的力量。接着,她又向往从这与世隔绝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立刻,这念头就得到了应答,外界的一切便依次掠过她的眼帘,现实生活中的景象和人物都完美地呈现在面前,但具有那种令人心醉神迷,却又无法形容的差异。这种差异总是使一幅画,一个形象,或一个影子比原物更加美丽动人。腻味这些之后,阿尔默要她看一眼一只装了些泥土的钵子。她起初不在意,但很快就吃惊地发现,一棵幼芽破土而出,正努力地往上长,纤细的茎长好了,叶片缓缓舒展开来,中间竟有一朵娇艳可爱的鲜花。 “是魔花!”乔治亚娜惊道,“我可不敢碰它。” “不,摘下它吧,”阿尔默道。“摘了它,尽快吸取它短暂的香味儿。这花儿马上就会凋萎,除了褐色的种子荚壳,什么也不会留下。不过,这些种子将繁衍出一种与它同样短命的花卉来。” 然而,乔治亚娜刚一碰那朵花,整棵花就枯萎了,叶片变得乌黑,被火烤焦了似的。 “刺激太强烈啦。”阿尔默沉思地说。 为补偿这次失败的实验,他提议用自己发明的一种科学方法,为她画一张肖像,就是用光来照在一块抛光的金属板上。乔治亚娜同意了。可一看结果,她吓了一跳,肖像上五官一片模糊,难以分辨,而该是面颊的地方却只见一只小小的手形。阿尔默一把抢过金属板,朝一罐酸腐蚀剂扔去。 但是,他很快就把这些出乖露丑的失败抛诸脑后。在研究与化学实验的间歇中间,他回到她身边,面红耳赤,精疲力竭。但似乎一见妻子就精神大振,高谈阔论起自己的科学手段。他谈到一代又一代炼金术士长年累月追寻一种万能溶剂的历史。这种溶剂可以从一切卑贱无用的东西中分解出黄金来。阿尔默相信,根据最清楚的科学逻辑,这种追寻已久的媒介完全可能找得到。“不过,”他补充说,“任何深入钻研,获此能力的科学家,智慧超凡,才不屑于将他的本领真用来做这种事。”对长生不老药,他见解也同样特殊。振振有词地声称自己可以随意配制一种药水,将人的寿命大大延长,也许无限延长哩。只不过这会造成自然界严重失控,招来全世界的人,尤其那些长期药服用者们的诅咒。 “阿尔默,你这话当真?”乔治亚娜惊惧交加,看着丈夫,“有这种本事可太吓人了,连梦到有这种本事都吓死人。” “哦,别担心,宝贝儿,”丈夫道,“我不会制造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影响我们的生活,害你,害自己的。只是想要你动动脑筋,做个对比,去掉这只小手需要的本领有多么微不足道。” 一提胎记,乔治亚娜立刻与平时一样畏缩起来,就像通红的烙铁烫了她的面颊一下。 阿尔默重又埋头工作。听得见他在远处炉子间吩咐阿米那达布,而阿米那达布粗鲁刺耳又古怪的声音在回答,不像人说话,倒像动物在咆哮。数小时后,阿尔默回来说,她应当去仔细看看他那只装满化学品与大自然珍宝的柜橱。化学品当中,他给她看一只小瓶子,说里头盛的是一种柔和却威力十足的香精,足以使吹遍全国的微风都沾上香味。这小瓶里的东西可是无价宝哇。他边说就朝空中洒上几滴,屋内顿时充满沁人心脾令人振奋的香味儿。 “这是什么呀?”乔治亚娜指指盛着金色液体的一个小球状玻璃瓶。“真好看。我猜里头装的是长生不老药。”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阿尔默回答,“或不如说是一种不朽的万应灵药。这是世上能配出来的最宝贵的毒药,凭着它,我可以随意限定你想指点的任何人的寿命。它的剂量可以决定服药者是苟延多年再死,还是转眼之间就完蛋。没有哪个戒备森严的国王能保住他的性命,要是我在自己私人实验室里决定,为了成千上万人的幸福,应该剥夺他性命的话。” “你干嘛保存这么可怕的东西呢?”乔治亚娜吓坏了。 “别误会,亲爱的,”丈夫笑道,“它的药效好处比坏处大多啦。瞧!这还是一种有奇效的化妆品,一瓶水里滴上几滴,脸上的雀斑就能像洗手一样洗干净。多加些药量,就会把脸上的白色洗尽,把脸蛋最红润的美女变成苍白的幽灵。” “你就是想用这东西来洗我的脸吧?”乔治亚娜急了。 “哦,不是,”丈夫忙答,“这只能用于表面治疗。你需要一种功力更深入的药。” 谈话之间,阿尔默总是细细询问她感觉如何,待在这几间屋里足不出户,气温是否合适。这些问题用意特殊,乔治亚娜开始疑心自己是否已经处于某种物质影响之下,不是与这芬芳的香气吸入身体,就是和食物一道吞进了肚子。她还觉得——也许只是幻想而已——自己体内有种躁动,一种怪怪的,说不清的感觉,正流遍全身。震颤着,半是痛苦,半是愉悦,直达心窝。然而,只要她照照镜子,就会看到脸色白得像朵白玫瑰,而那绯红的胎记赫然在目。现在,就连阿尔默也赶不上她对这东西的憎恶了。 丈夫埋头进行化合与分析的时候,为打发乏味的时光,乔治亚娜就翻阅起他卷帙浩繁的科学图书来。从不少难解的古书中,她看到一些充斥小说与诗歌的篇章。这里,有中世纪科学家的作品,诸如艾伯塔斯·马格努斯①、科尼利厄斯·阿格里帕②、帕拉塞尔斯③,还有创造出会预言的青铜头像的著名道士④。所有这些古代博物学家都超越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却又都具有那个时代的某些轻信,所以被人认为,或他们自己也认为,他们从对大自然的探索中获得了超乎自然的神力,并从物理学的探索中获得了支配精神世界的力量。那一卷卷王家学会的早期学报也同样光怪陆离,富于幻想。会员们对自然可能性的极限几乎毫无了解,不停地记录奇迹,或提出创造奇迹的方法。 -------- ①艾伯塔斯·马格努斯(albertusmagnus,1193—1280):日耳曼哲学家与神学家。 ②科尼利厄斯·阿格里帕(cornelusagrippa,1486—1535):日耳曼医生与神学家。 ③帕拉塞尔斯(parcelus,1493—1541):瑞士出生的炼金术士与医生。 ④指英国科学家罗杰·培根(rogerbacon,1214—1294),人称“可敬的医生”。西方历史上有关此人的传说纷纭,其中之一便是铜头的故事。据传培根造了一只铜头,只要他能听到铜头说话,他的种种计划便可大功告成。反之,则会失败。培根入睡,仆人麦尔斯奉命看守铜头。铜头一连三次说话。第一次说“时辰到了”,半小时后说“时辰刚过”,再过半小时又说“时辰早过”。言毕,铜头倒地,裂为碎片。仆人惊慌失措,不曾报告主人,培根遂功败垂成。 使乔治亚娜最感兴趣的是一册对开本大书,她丈夫的大作。上面记载了他科学生涯中的每一项实验,原定目标、发展过程中采用的种种方法、最终的成功或失败,以及引起成功或失败的具体情况。这本书既实实在在地记录了他雄心勃勃富于幻想却又务实勤勉的历史,又是他一生不倦追求的象征。他处理物质细节时,仿佛除此之外便无它物存在,并将它们全部化为精神。他以自己对无穷的强烈追求免于陷入功利主义。在他手里,地地道道的一块泥土也能获得灵气。乔治亚娜边看书,边对阿尔默生出比从前更‘深的敬意与爱情。但对他的判断力却不像从前那样深信不疑。尽管他成果累累,她却不能不看到,若与他理想的目标相比,最辉煌的成就也几乎只能算做失败。与藏在远方,他无法得到的无价宝石相比,他最耀眼的钻石也只是不起眼的破石头。他自己也这么认为。这部书满载为作者赢得声名的许多成就,但又是一部凡夫俗子写就的悲哀记录。它写下了许多伤心的自白与无数的例证,说明精神被泥土做成的①所累,又只能在物质世界起作用的人类——这种混合体的种种缺陷,也写下了崇高的天性却极为苦恼地受制于凡胎的绝望。也许不论哪个领域的天才都能从阿尔默的记事录上认出自己经历的生动写照。 -------- ①典出《圣经·旧约·创世纪》,上帝用泥土造出人类的始祖亚当。 这些反思使乔治亚娜大受感动。她把脸埋在打开的书里,珠泪长流。结果正好被丈夫撞到。 “看巫士的书可危险嘞,”他笑道,神气却不安不悦。“乔治亚娜,这本书许多地方连我自己看上一眼都差点儿失去理智,当心别让它害了你。” “它使我比以前更崇拜你了。”她道。 “啊,且等这次成功吧,”他说,“到那时你乐意的话再崇拜吧,我也会认为自己受之无愧。好啦,来吧,我来找你是想享受享受你的歌喉,亲爱的,唱支歌给我听吧。” 于是她便以自己美如流水的歌声一解他精神的饥渴。他又走了,孩子般兴高采烈,还宽慰她说,隐居就快结束,成功在望。他刚走,乔治亚娜便感到有种无法抗拒的力量迫使她跟上去。她忘了告诉阿尔默,两三个钟头以来,她身上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心的症状,是那块倒霉胎记上的感觉,不疼,但引起全身焦躁不安。快步跟在丈夫后头,她头一回闯进了实验室。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滚烫通红的熔炉,火光熊熊。炉顶沉积的簇簇烟尘令人感到它已燃烧了许多许多年。一套蒸馏设备正全速运转,屋里到处是干馏釜、试管、坩锅及其它化学研究用品,一台电动机械准备好立即投入使用。气氛压抑得难受,还弥漫着一股实验造成的刺鼻气味儿。这屋子朴素简陋,四壁空空,青砖铺地,使习惯了自己华丽闺房的乔治亚娜十分陌生。但吸引她主要的,简直是全部注意力的,还是阿尔默本人。 他面色如死人,神情焦虑专注,弯腰在炉前,仿佛正在蒸馏的液体到底成为永恒的幸福药还是带来灾难的祸水,全都依仗自己的严密观察。这模样与鼓励齐治亚娜时的欢乐自信多么不同! “现在当心,阿米那达布。当心点儿,你这人形机器!当心点儿,你这凡夫俗子!”阿尔默嘀嘀咕咕,不像告诫助手,倒像自言自语。“现在只要差上一毫一分,就会前功尽弃。” “嗬嗬!”阿米那达布咕咕哝哝,“瞧哇,主人,快瞧!” 阿尔默连忙抬头一看,脸先一红,接着又变得比原先更苍白,他看到了乔治亚娜。立刻冲过去一把抓住她胳膊,抓得那么紧,都给她胳膊上留下了手指印。 “干嘛到这儿来?难道不相信你丈夫?”他暴跳如雷。“你想让这倒霉胎记的晦气坏了我的好事?药水还没做好哩。走吧,好奇的女人,快走!” “不,阿尔默,”乔治亚娜无比坚决地说,“该抱怨的不是你,你连自己妻子都不相信,你对这场实验给你带来的焦虑遮遮掩掩。别把我看得那么不中用,我的夫君。把咱俩所冒的风险都告诉我吧,别担心我会畏惧退缩,因为这事给我的负担要比给你的轻得多。” “不,不,乔治亚娜!”阿尔默不耐烦了,“这不行。” “我会服从的,”她平静地说,“而且,阿尔默,我会大口喝下你给我拿来的不论什么药水。而且根据同样原则,哪怕你亲手递给我一杯毒药,我也会一口喝下去。” “我高尚的妻呀,”阿尔默深受感动,“直到如今我才明白你的天性有多高有多深,今后什么也不会瞒着你了。那就告诉你吧,这块绯红的手印貌似肤浅,其实紧紧抓住了你身体,那力量之大,我以前真没料到。我已经给你下了一些药,它的功效除了改变你整个生理系统外,什么都能做到,只剩下一种办法还没试过。要是它失败,咱们就完了。” “这事你为什么犹犹豫豫不早些告诉我?”她问。 “因为,乔治亚娜,”阿尔默声音一沉,“有危险。” “危险?其实只有一个危险——就是这个可怕的印记会留在我脸上!”乔治亚娜喊道,“去掉它,去掉它吧,不管什么代价,哪怕咱俩都变成疯子!” “老天在上,你的话太对啦。”阿尔默悲哀地说,“现在,最亲爱的,回你闺房去吧,再过一会儿,一切都会经受考验。” 他送她回房,并庄严而温存地向她告别,这份庄严与温存远远胜过一切言词,表明他们如今承担了多大的风险。他走后,乔治亚娜陷入沉思,把阿尔默的个性反复琢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全面更公正。她满怀喜悦却又瑟瑟颤抖,想到他高尚的爱情——那么纯洁,那么崇高,以致这种爱只肯容纳尽善尽美,却不愿屈就比他梦寐已求的稍嫌逊色的任何天性。现在她感到,这种感情比那种宁愿为她着想而忍受缺憾的低劣感情宝贵得多,而将完美降格到现实水平就是对崇高爱情的背叛。她全心全意地祈祷,哪怕只能短短一瞬,也愿满足丈夫至高至深的观念。她十分清楚,比短短一瞬更为长久是不可能的,因为阿尔默的精神永不满足,永在高攀,每时每刻都向往着超越眼前的一瞬。 丈夫的脚步声惊醒了她的冥想。他端来一只水晶玻璃杯,盛着水一般无色的液体,却又晶莹透亮,犹如那种长生不老药。阿尔默面色苍白,不过,这好像是由于心情极为激动和精神高度紧张,而并非由于恐惧或疑虑。 “这药水调得非常理想,”他道,以回答乔治亚娜询问的目光。“除非我的全部科学知识欺骗了我,它不可能失败。” “除开为了你,亲爱的阿尔默,”他妻子道,“与任何别的方式相比,我宁愿抛弃生命本身,也不愿去掉这块凡人胎记。对那些达到我道德境界的人来说,生命不过是一笔令人悲哀的财富。我要是软弱些,盲目些,倒也许会活得更快乐。我要是坚强些,也许就能怀抱希望忍受下去。可是,看清了自己的本质,我想所有的人当中,我最适合去死!” “你最适合上天堂却无须一尝死的滋味!”他丈夫应声道,“可咱们干嘛要谈到死呢?这药不可能失败。瞧瞧它对这株花的作用吧。” 窗台上有一盆患黄斑病的天竺葵,黄色的斑点遍布所有叶片。阿尔默朝种花的土里倒了一点点药水,须臾,花根就得到了药水的滋润,丑陋的斑点顿时消失于一派生气蓬勃的翠绿。 “用不着什么证明,”乔治亚娜安详地说,“把杯子给我,我乐于把一切都寄托于你的吩咐。” “那就喝吧,崇高的人!”阿尔默钦佩不已,大声说道,“你的心灵纯洁无瑕,你敏感的也将很快变得尽善尽美。” 她大口喝下药水,把杯子还给他。 “真爽口,”她平静地一笑,“我觉得它就像来自天堂的清泉水,因为我说不清这淡淡的香气和可口的滋味究竟是什么。它止住了我多日来的焦渴。好啦,亲爱的,让我睡吧,我的感觉正包裹我的灵魂,就像日落时分的叶子包住玫瑰花心一样。” 她说最后一句话时低柔勉强,仿佛要吐出那一串虚弱拖长的音节已超出了自己的全部力量。话刚吐出芳唇,便酣然入梦。阿尔默守在她身旁,心潮激荡,好像他一生的全部价值都系在这场实验的成败之上。不过,交织在他心中的还有科学家从事研究时的科学态度,最细微的症状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她脸泛红潮,呼吸稍稍变化,眼皮微微震颤,全身难以觉察的一阵颤抖。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消逝,他将这些细节都记在了那本大书上,他的深思熟虑在这本书的每一页中都留下了印记,但经年累月的思想全都集中在这最后一页。 这么忙着,他不忘时时观察那块不幸的手形胎记,每次都不由一个寒噤。然而有一次出于莫名的奇怪冲动,他竟吻了它。吻的时候,精神又在畏缩。而乔治亚娜在沉睡中不安地动了一下,还喃喃一声,仿佛对此表示抗议。阿尔默继续观察,没有徒劳无功。他发现那只绯红的手印起先在乔治亚娜大理石般苍白的脸上十分明显,现在变得渐渐模糊。她仍和先前一样苍白,但胎记伴随她每一次呼吸逐渐失去原先轮廓。它的存在令人生畏,它的消失更令人恐惧。好好看看彩虹如何消失在天空,你就会清楚那个神秘象征如何消失不见。 “天哪!”它几乎没有啦!”阿尔默自言自语,欣喜若狂。 “现在简直看不到它了,成功啦!成功啦!现在它只有最淡的玫瑰色,只要她脸蛋微微一红,就能淹没它。可是她这么苍白!” 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屋子,照在她脸上。这时忽听见一阵粗野刺耳的吃吃笑声,是他早就熟悉的仆人阿米那达布在高兴。 “啊,傻瓜!啊,凡夫俗子!”阿尔默有些失态地哈哈大笑。“你为我干得不错!物质与精神——尘世与天堂——这一回都尽了责任!笑吧!你这只有感觉的东西!你已经赢得笑的权利!” 大喊大叫惊醒了乔治亚娜。她缓缓地睁开双眼,凝望丈夫特为她准备的镜子,发现那绯红的手印已几乎看不出来,嘴角掠过一丝微笑。要知道,这手印一度灾难般清晰可辨,险些吓跑了他们夫妻的全部幸福。可是她接着就满脸愁云,寻找着阿尔默的面孔。丈夫真不解这忧愁缘何而起。 “可怜的阿尔默!”她喃喃地说。 “可怜?不,我是最富有,最幸福,最得宠的呀!”他大声说,“我举世无双的新娘,我成功啦!你现在完美无缺啦!” “我可怜的阿尔默,”她又说一遍,柔情万种,“你目标崇高,行为高尚,不要因为拥有这么高尚纯洁的感情,而拒绝了尘世能给你的最好东西感到懊悔。阿尔默,最亲爱的阿尔默,我就要死了!” 唉!可悲的真实哟!那只倒霉的小手牢牢攫住了生命的秘密,纽带般将天使的精神与凡人的躯体联结在一起。随着那块胎记最后一点绯红的色彩——那人类缺陷的唯一标志——完全从她脸上消失,如今完美无瑕的女子向空中吐出了最后一口气。她的芳魂在丈夫身旁流连片刻,便向天国飞去。这时,又听到了那刺耳的吃吃笑声!凡间世俗的死亡,就这样压垮了不朽的精神(这精神在尚待开发的混沌领域中,需求更高层次的完美),为自己一成不变的胜利洋洋得意。不过,倘若阿尔默拥有更深刻的智慧,就无须这样抛弃自己的幸福,这幸福本可以将他性质完全相同的尘世生活与天国的生活交织融汇。他受不了短暂的尘世,他的目光本能地超越时间阴影的局限,而且,由于只能在永恒中活上一次,他也未能在眼前的生活中发现完美的未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2 裹寿衣的老小姐 月华洒入两扇又高又窄的窗,照亮一间宽敞的卧房,陈设华丽,古色古香。一扇窗在地板上投下菱形的玻璃影子,另一扇的幽光抛到床上,落在厚厚的绸缎帘子之间,照亮了一个年轻人的面庞。可是,他睡得多么安宁!他五官多么苍白!裹着他身体的床单多像一条尸布啊!没错,这的确是具尸体,已穿好了尸衣。 突然,尸体呆板的面容似为阴间的感情所动,古怪的想象!原来只是垂着流苏的帘子的阴影,在死者与月光之间晃动罢了。因为门开了,轻手轻脚溜进一个姑娘,走到床边。她朝苍白的尸体弯下腰去——尽管尸体苍白——把她鲜活的芳唇印到死者冰凉的唇上。此刻,是月光造成的幻觉,还是她的动作,她的月光,真的流露出一丝得意的闪光?从这个长吻中收回身时,她五官扭曲,似乎骄傲的心正与极大的痛苦争斗,而尸体的面容好像也再次感动,与她呼应。还是个幻觉!绸缎帘子第二次在死者面孔与月光之间晃动,因为另一位年轻美丽的姑娘关上了房门,幽灵般溜到床边。于是苍白英俊的死者两侧各站了一位姑娘,同样如花似玉。先进来的那位傲慢高贵,后进来的温柔纤弱。 “走开!”傲慢的叫道,“他活着的时候归你!死了就是我的!” “你好!”另一位打个寒战,“说得倒好!死了就是你的!” 高傲的姑娘突然跳起来,可怕的目光直逼她的脸。然而温柔的那位满脸狂乱哀痛,虚弱无奈,一下子瘫倒在床上,头枕在死者脑袋旁边,头发也与死者的黑发相混。她原是个充满希望的快乐姑娘,现在悲伤的头一阵打击就使她不知所措。 “伊迪丝!”她的对手喊道。 伊迪丝发出呻吟,心儿突然紧缩。从死去青年的枕上挪开自己的脸。她站直身体,胆怯地迎上傲慢姑娘的目光。 “你会出卖我么?”后者镇定地问。 “我会保持沉默,除非死者命我开口。”伊迪丝回答,“让我们单独待在一起!走吧,到外面去住上多年再回来。跟我说说你的生活。他,也会留在这儿!到那时,要是你所经受的痛苦胜过死亡,我们俩就会饶恕你。” “那以什么为证?”傲慢的姑娘又问,伤佛她的心还承认这番疯话中确有什么意义。 “这绺头发。”伊迪丝撩起死者额上一绺沉甸甸的黑卷发。 两个姑娘在死者胸膛上握住双手,约定了一个日子,一个时辰,在遥远遥远的将来,在这间卧房再会。高贵些的那位再深情地看一眼那纹丝不动的面容,动身离去——但关门之前又回过头,浑身发抖,简直以为她死去的情人在对她皱眉头。伊迪丝也一样!她白色的身影不是融入茫茫月色了么?嘲笑着自己的软弱,她向前走去,发现走廊上候着一名黑奴,擎着一支蜡烛。他把蜡烛举到她与自己脸中间,看了看她。她心想这张脸上快活的神情真丑陋。将蜡烛举得高高,黑奴照着她走下楼梯,拔开大门闩。城里年轻的牧师正好顺楼梯上到门口,朝小姐鞠个躬,一言未发,进门去了。 流年,流年似水。世界似乎又新了。自那夜两位脸色苍白的姑娘在那具尸体胸前紧紧握手以来,世界实在老多啦。其间,一位孤零零的女子已从芳华正茂变为白发老妪。全城上下都知道她就是那个“裹寿衣的老小姐”。她一辈子都有点儿疯疯癫癫,可又那么安安静静,凄凄惨惨,温温柔柔,没有丁点儿狂暴,一味痛苦地追寻自己无害的幻想,不为世人所扰。而世人的事务与快乐也与她毫不相干。她单门独居,白天永远足不出户,除了跟随送葬的队伍之外。不论何时,不管天晴下雨还是下雪,只要有尸体抬上了街头;不论这尸体后面跟的是有钱有势者浩浩荡荡的壮观行列,还是寥寥数名地位卑贱的断肠人,他们后头总会跟着这位孤魂似的女子,身穿一件白色的长衣裳,人们都管这衣裳叫她的寿衣。她不会与死者的亲友站在一起,却独自立在门首,倾听葬礼祷告,然后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后,仿佛她现世的责任就是在哀悼的人家转来转去,与哀伤形影相吊,并目睹死者及时安葬。她这习惯年深月久,结果城里人都把她视为一切葬礼的组成部分,就跟装殓尸体的棺材一样,或跟尸体本身一样。而且除非“裹寿衣的老小姐”悄然而至,幽灵般地跟在队伍后头,人们就会认为死者的定数兆头不好。据说,有一回她把参加结婚喜筵的宾客吓得要命,惨白的身影突然出现在灯火辉煌的大厅。当时牧师正要给一位不诚实的姑娘和一位有钱人行婚礼,而这个姑娘的情人才死了不到一年。这场婚姻的兆头可太糟啦!有时,她趁月色溜出门,去造访正直可敬者、为爱情而结合的夫妇、纯洁无瑕的处女们的坟茔,探访一切善良忠诚者的遗骨正在发霉腐烂的地方。在这些得宠死者的坟丘上,她会伸出双臂,摆出姿势,仿佛在播撒种子。而且许多人认为,这种子是她从天国的花园中弄来的,因为她造访过的坟头,白雪下面却草儿青青,从四月直到十一月开满芳香的花朵。她的祝福比墓碑上圣诗的字句都好得多。就这样,她消磨着自己悠长而悲哀,宁静而奇特的生命,直到极少有人能活到她那把年纪,而下一代人则纳闷,要是缺了这位“裹寿衣的老小姐”,死者该如何下葬,丧主们又如何承受他们的悲伤。 然而,光阴荏苒,她依旧跟随一次又一次葬礼,却仍未被召唤到她自己死亡的大喜日子。一天下午,城中一条大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虽说日头此刻只能给教堂塔楼顶部镀上金光,重重屋顶,棵棵大树都已罩上了夜的暗影。街上喜气洋洋,生气勃勃,尽管砖结构的高房之间已暮色浓浓。这儿有炫耀自己的生意人,戴白色的假发,着镶花边的天鹅绒衣裳;古铜色皮肤的海员们;西班牙克里奥耳人异国情调的神态与装束;道地老英格兰人居高临下的作派;全都与一两位边民粗犷的相貌形成对比。人们在为木材讨价还价,而这些木材来自从未响过斧头声的原始森林。时而也有女士经过,神气活现,轻步疾行,系一条绣花裙子,平衡着蹬高跟鞋的脚步,并对恪守礼节鞠躬致敬的绅士们优雅而傲慢地回个屈膝礼。城里人的生活中心似乎离一座古老的大房子不远。这房子稍稍离开铺道,四周杂草丛生,一派奇怪的寂寞。这寂寞不但未被附近熙攘的人群减少,反而倍添几多。它的地点造一座堂而皇之的交易所,或堆放一大堆上面涂满记号的砖头倒满合适。这所房子本身也可用来开家旅店,门前飘一杆“国王纹章”的旗子,让每间屋子都住上旅客,而不似现在这般空守寂寞。然而,由于某些继承权方面的纠纷,它已久无人住,年复一年地破败下去,将它威严的暗影投在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就在此地,正当此时,一位与上文描述过的任何人都截然不同的身影从远处顺街走来。 “俺瞧见一只怪帆,在那边,”有位利物浦水手道,“是那个穿白寿衣的女人!” 水手被来人吓坏了,其他几位同时一望,也吓了一跳。一时间五花八门的谈话统统让位给窃窃私语,猜度着这不寻常的事。 众人四下打量是否哪家门前有办丧事的迹象——教堂司事、灵车、着黑丧服的亲友——一切组成葬礼悲痛场面的东西。他们又抬头看看金色余晖照耀的教堂塔楼,纳闷怎么没听到它发出当当的钟声。平素只要这个女人大白天上街总能听到它敲打丧钟的啊。可这天下午谁也没听说有哪家要出丧,也不见任何办丧事的动静。除了“裹寿衣的老小姐”这个幽灵般的身影。 “这是啥兆头?”众人各各相问。 问时人人面带微笑,可眼里都有一种担扰,仿佛瘟疫或别的什么大祸就要临头,因为那个永远与死亡和悲痛相关的人不合时宜地闯入了活人们的世界。扫帚星对地球意味着什么,那哀戚戚的女人对全城人就意味着什么。然而,她还在朝前走。她一走近,众人的大惊小怪即刻鸦雀无声。傲慢的,卑贱的,一齐让路,深恐她白色的衣裳会飘起来挨到他们。这是件又长又松的袍子,洁白无瑕。穿它的人模样非常衰老苍白,憔悴虚弱,但悄然向前的脚步却丝毫不带老年人的摇晃不稳。走着走着,忽然谁家门里冲出个面颊红润的小男孩,张开双臂向这个幽灵般的女人跑过来,好像期待她毫无血色的双唇会亲他一吻。她略略收住脚步,眼睛盯住孩子,目光中无一丝凡人的亲切。结果孩子一个寒颤,没给吓跑却敬畏地呆了。老小姐接着朝前走,许是担心小孩子的触摸会弄脏她的白衣裳,许是害怕她的亲吻会在一年内就使可爱的小家伙丧失性命。 “她就是个鬼魂,”迷信者悄声道,“那孩子伸出手去,竟没抓到她袍子!” 老小姐一径走到那幢荒屋门廊下面,众人更是惊诧不已。她拾起铁门环叩了三下。人们只能猜想,这个可怜的女人脑筋乱了套,大约想起了什么陈年旧事,便不由自主到这儿来看看年轻时的友人,而这些人早就离家,永远离家了,除非他们阴魂仍在这大宅里游荡不散——对这位“裹寿衣的老小姐”倒是合适的伙伴。一位上年纪的男子走近台阶,恭敬地脱帽,想向老太太解释解释。 “小姐,十五年前就没人住这儿啦——”他说,“不,自打老芬威克上校死后就没人住过啦。您也许还记得参加过他的葬礼吧!他的后人们意见不合,就听任这房子败下去啦。” 老小姐慢腾腾回过头,一只手做了个小小的动作,另一只手一根指头按在嘴唇上。门廊下的暗影中更像一具幽灵。然而她再次拾起门环,这一回,只叩了一下。此刻,莫非真有脚步走下了老屋的楼梯?而所有的人都以为这屋子早就没人住了。这脚步缓慢虚弱,却又十分沉重,正像老朽病弱者的步履。脚步声越来越近,每下一层楼梯就听得更清楚一分,直到门口。里头的门栓落下,门开了。众人看看教堂钟楼,那儿的斜阳已完全消逝。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这位“裹寿衣的老小姐”。 “谁开的门?”许多人忙问。 这个问题,由于门廊下夜色沉沉,没人能圆满回答。两三个老头子反对人们可能推出的结论,肯定说里头那位是个黑人,而且酷似老西泽,这家往日的一名奴隶。不过三十年前,西泽就因死亡而获得了永恒自由。 “说不定她的召唤惊醒了这古老家族的哪个仆人。”有人半开玩笑地说。 “咱们就等在这儿,”另一个道,“很快就会有更多客人来敲门的。不过坟地的大门得大敞大开才行。” 人们还未四散,对这桩怪事的议论还没完,夜色已弥漫全城。众人一个接一个踏上回家的路。忽然,一辆四马车——那年头这东西可不多见——缓缓驶入大街。是辆老式马车,车身贴近地面,玻璃窗上绘有贵族纹章,车身后头站着名男仆,前头高坐着一位胖子车夫——全体派头十足。沉甸甸滚动的车轮有些令人发怵。马车沿街驶来,直抵荒屋入口。仆人跳下车。 “这么气派的大马车是谁家的呀?”有好管闲事的问。 仆人不理,却抬脚走上老屋台阶,叩了三下门环,随后回身去开车门。一位对贵族纹章颇有研究的老人,过细看看车窗上的盾形徽章。 “蓝天,一颗擦掉了的狮子头形,夹在三朵精致的鲜花中间。”他嘟哝着,小声说出这徽章主人的姓氏。这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人新近亡故,在大英王国宫廷的辉煌中度完了长长的年岁。在那儿,他的门庭与财富给他带来崇高的地位,“他没孩子,”老头接着说,“这些纹章是菱形,说明这辆马车属于他的寡妇。” 也许本来还能披露更多情况,可说话人突然哑口无言,被一位老太太严厉的目光镇住。老太太正把脑袋伸出马车,打算下来。随着她的露面,人们发现她衣着华丽,体态高贵,尽管年老体弱——韶华已逝,却一脸傲慢却又悲惨的表情。她坚定呆板的五官令人生畏,与穿白衣的老小姐不同,却同样有着种邪恶。她登上台阶,拄着根金头手杖。往上走时,门开了——一支火把照亮她衣裙上闪光的绣花,也照亮了门廊上一根根大柱子。她稍停一下——往后扫一眼——接着铤而走险——走了进去。善解纹章之谜的老头壮起胆子走上台阶底层,立刻又缩了回来,面无人色,浑身颤抖,断定举火把的就是老西泽本人。 “可他一脸吓死人的笑,”他添上一句,“从没见过凡人这么笑的。不管黑人白人!那模样准会缠着我直到我死的那天。” 与此同时,马车掉过头,卡嗒卡嗒,在铺道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轰轰地驶上大街,消失在夜色中,但它的去向依旧可闻。车刚走,人们就开始嘀嘀咕咕,马车、仆人、老太太、老西泽的鬼魂,还有老小姐本人,是否全属一场古怪幻觉,这怪事是否具有邪恶含义。全城都被惊动,结果,围观者非但不散,反而越来越多,全都呆看着荒屋的窗户。此刻,这幢房子已被愈来愈明的月亮洒上银光。老人们乐于大谈往事,这家子早已褪色的光彩啦,他家举行过的盛大舞会啦,客人们全是本地最有钱有势的啦,甚至还有外国来的头衔响亮的贵族啦,那些人统统都曾从这座门廊下走过啦,等等。这些生动的回忆仿佛唤醒了那些人的鬼魂。一些想象力特别丰富的围观者感受强烈,有那么两三位竟吓得浑身抖个不住,口口声声清清楚楚地听到铁门环又响了三下。 “不可能!”别的人叫道,“瞧!月亮都照到门廊下面了,啥东西也看不清。除了那根柱子窄窄的一道影子,那儿没人!” “门也没开过么?”一位想象家小声反问。 “你也看见啦?”他的同伴惊慌地问。 但多数人都否认有第三位来客敲过荒屋的门。可是少数几个仍坚持这个新奇迹,甚至声称有一道类似火把的红光曾闪过巨大的前窗,仿佛那黑奴正在为上楼的客人照明。这一点也被认为只是幻觉。然而,这一大堆人马上就吓了一跳,人人都从所有他人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的恐惧。 “多瘆人的事呀!”大家不约而同地叫道。 荒屋内传出的一声可怕尖叫清晰可闻,不容置疑。它突然发出,又突然止息,好像尖叫者的心儿已经破碎。众人不知该拔脚逃开,还是战栗着冲进去,把秘密弄个水落石出。正慌慌张张乱作一团,牧师来了,众人这才稍稍安定。牧师年高德劭,是位圣人。比常人寿命长得多的岁月之中,他曾指点人们和他们的父辈走上天堂之路,深受敬重。他长长的华发披在肩头,雪白的胡子垂在前胸,脊背弯曲,弓在手杖上,像是永远在看地,要为自己疲惫的躯体挑一块合适的坟地。费了不少时间才使这位耳朵又聋,脑筋又慢的善良老人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是此事真能让人明白的话。不过,一旦明白了事实,老人就突然浑身是劲。 “的确,”老先生道,“我进去瞧瞧可敬的芬威克上校的故宅倒挺合适,免得你们说的那个‘裹寿衣的老小姐’遭逢不测。人家可是个真正的基督徒哩。” 那就让咱们看着德高望重的牧师先生踏上荒宅的台阶,后头跟着个打火把的,此人正是那位与老小姐搭过言,后来又对家族纹章发过通议论,并认出那名黑奴的老者。和先到者一样,他们也叩了三下铁门环。 “老西泽出不来啦,”牧师道,“我知道他早就不在这家当差啦。” “那就更吓人啦,是个跟老西泽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另一位冒险者道。 “就算这是上帝的意志吧,”牧师说,“瞧!我虽老朽,力气也够推开这张沉重的门。咱们进去上楼看看。” 在这里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足以说明耄耋老人梦一般的心境。二人走上宽敞的楼梯时,老牧师一路小心翼翼,有时还让到一旁,不时颔首致意像在跟不少人打招呼,种种动作都是穿过人群时才有的动作。走到楼梯头,他环顾左右,神色悲哀庄重,慈祥宽厚,将手杖放过一边,脱帽露出花白的头发,看样子要做祷告。 “牧师先生,”跟班觉得继续勘察之前,这倒是个合适的前奏。“让大伙儿都来参加咱们的祈祷不是挺好么?”“哎唷!”老牧师惊叫一声,古怪地瞪着左右,“这儿只有你跟我,没别人么?真是的,过去的时光又回到眼前,我还以为是要做葬礼祈祷嘞。往年在这楼梯头上做过多少次呵。老实说,方才我看到了许多故去者的亡魂。是的,我在他们葬礼上祷告过,一个接一个,‘裹寿衣的老小姐’也目睹过他们进坟墓!” 这时,他更明白了眼下的目的,便拿起手杖,用力敲击地板,直到每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都发出回响。可是不见仆人响应召唤。于是二人顺走廊往前走,在大前窗对面停了下来。从这儿能看见外头那堆人,正站在下面街上朦胧的月色之中。他俩右边有间屋子的门开着,左边一间紧闭着。牧师用手杖指指后者的雕花橡木门。 “那间屋子里,”他说,“我曾坐在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临终的床边。从那时到现在,都过去一辈子那么久啦。可这个人眼下正吐出最后一口气呐。”—— 显而易见,老人思绪万千,激动不已。他一把夺过同伴手中的火把,猛一下推开门。力气太大,火把被吹熄,这下子除了月光,没别的可照明。月光穿过两扇窗户,正照耀着宽敞的房间,足以看清一切想弄清楚的东西。只见一把高背橡木扶手椅上,笔挺挺地,双手紧握胸前,头朝后仰,坐着那位“裹寿衣的老小姐”。而那位神气的贵妇则双膝跪倒,额头置于老小姐神圣的膝盖,一只手搁在地上,另一只痉挛般紧按胸口。手里握着一绺头发,一度乌黑,如今褪色,还长着绿霉。牧师与信徒走进时老小姐的面容露出一种类似变化的表情,他们还认为会听到她用一个字来解释所有的秘密。可惜,那表情不过是一道破破烂烂的帘子在死者的脸与月光之间晃动的黑影。 “两人都死啦!”可敬的牧师道,“那还有谁能揭穿这个秘密?我看,这秘密正在我心头隐隐约约来回动,就像老小姐脸上那道月光和影子。现在,它不见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3 有抱负的来客 九月的一个夜晚,有家人围坐炉火边,给炉子添满山溪冲下来的柴火、于杉球,还有倒下悬崖的大树摔出的残枝碎片。炉火熊熊,把屋子照得又明又亮。父亲和母亲脸上充满悠然自得,孩子们喜笑颜开。17岁的大女儿是快乐的化身,上年纪的老祖母坐在最暖和的地方织毛线,就是老年人快乐的化身。他们在全新英格兰最荒凉的地方,发现了一种香草,“令人神清气爽的三色堇”。一家人住在白山的大峡谷里,这里终年狂风呼啸,冬天更是冷得彻骨——狂风暴雨总是首先袭击这家的小茅舍,然后才卷下萨柯山谷。一家人住在这又冷又险的地方,头顶危耸一座高山,陡峭险峻,山岩时常顺坡轰隆隆滚落,深更半夜吓他们一大跳。 大女儿方才说了句什么小笑话,使大家笑得很开心。突然,寒风刮过峡谷,好像停在了他家门前,把门摇得哗啦响,还夹带着哀号与恸哭的声音,然后才刮进山谷。大家顿时愁容满面,虽然这风声并没什么格外不同。不过一家人又高兴起来,因为发现门栓被什么赶路人拔开,他的脚步方才被凄厉的寒风吞没,所以没听见。风儿预报他的到来,哀号着送他进来,又呻吟着从门口退去。 这家人虽住得偏僻,却天天与世界有交往。峡谷内浪漫的通道就是一条大动脉,通过它,谷地商业的鲜活血液不断,一头联通缅因州与绿山,另一头联通圣劳伦斯河岸。驿车总会在这家门前停下。徒步旅行者除了手里的拐杖别无同伴,也会在这里驻足,与他们讲上几句话。这样,在他穿过大山的隘口,或到达谷地里头一户人家之前,就不至于完全被孤独压倒。而赶着畜车的人去波特兰赶集的路上则要在这儿过夜。还有,若是个单身汉的话,还会推迟上床时间,比平时多坐个把小时,分手时偷偷地吻一下山里姑娘。这家就是一座原始的小旅店,旅客只需付出一点食宿钱,就能享受无价的家庭温暖。所以,每逢听到里屋与外屋之间响起脚步,全家人都会站起身来。老祖母、孩子们,仿佛是迎接一位家人,而这个人与他们命运相连。 进门的是位年轻人。乍看去,他一脸忧伤,甚至沮丧。大约黄昏时踽踽独行,尝够了荒凉。但一见这家人诚心诚意的欢迎,顿时喜形于色,感到心儿欢跃,要与所有的人相识相知,从用自己围裙为他擦椅子的老太太,到伸手欢迎的孩子们。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使陌生人与大女儿产生了纯洁的亲近。 “啊,这炉火来得正好!”他嚷道,“特别是周围还有这么一圈快活的人。我可冻僵了,峡谷就像一对大风箱筒子,从巴特莱特到这儿,一路对着我脸猛吹。” “那你是要去佛蒙特喽?”一家之主问,一面帮小伙子从肩上摘下一只轻巧的背包。 “对,去伯林顿,还有更远的地方。”小伙子回答,“今晚本打算赶到伊桑·克劳福店里过夜的,可这么条道儿,一个人走够磨蹭的。不过没关系,一见这炉好火,一见你们快活的面孔,就觉得你们是特地为我生这炉火的,在等着我来呐。 所以我要跟你们坐在一块儿,就像到了自己家一样!” 心地坦率的陌生人刚把椅子拉到炉火边,就听到外面有什么东西活像沉重的脚步,打陡峻的山坡上冲了下来,大步疾行,又一下子跳过这座房子撞到了对面的悬崖上。一家人都屏住呼吸,因为他们熟悉这声音,而客人则本能地抽一口凉气。 “山老爷又朝咱们扔石头啦,怕咱们忘了他老人家。”主人恢复镇定,“他有时候会点头吓唬我们,说要下来。可我们是老邻居啦,总的来说相处不错。再说,就算他真要下来,附近就有可靠的地方好藏身。” 现在,让咱们设想,陌生人已吃好了熊肉晚餐,以他生就的得体举止,与家人相处融洽,使他们把他当作自己人,与他自在交谈。他是个骄傲却又温柔的人——与有钱有势者打交道,他显得傲慢含蓄,但却总乐意低头俯就矮小的茅屋门,像兄弟或儿子那样坐在穷人的炉火边。从诺奇峡谷的这户人家,他发现了温暖朴实的感情,发现了遍及新英格兰的智慧,发现了一种土生土长的诗意。这些东西是他们不知不觉间从大山的峰峦与裂缝中获取的,从他们浪漫而危险的住所门前得到的。他独自旅行到过许多地方。的确,他的全部生命就像一条孤独的小路。他生性孤高,与众不同,总是远离那些本可能成为同伴的人。而这家人也一样,虽说既善良又好客,却具有团结一心,与整个世界相脱离的意识。这种意识,在每一个家庭圈子里都会保持一种任何外人都无法侵入的神圣地位。但是,这天夜里,一种共同的预感促使这位温文尔雅富于教养的年青人,向这些纯朴的山里人敞开了心扉,也促使他们对他报以相同的坦诚信赖。事情本该如此,难道同呼吸共命运的钮带不比血缘关系更密切么? 这位年轻人骨子里有一种崇高而抽象的抱负——生前他愿忍受没没无闻,死后却不愿被人遗忘。这种强烈的愿望化为希望,而长久珍藏的希望又化为确定无疑的信念。所以,现在他只是一位无名旅人,将来荣耀却会照耀着他所走过的全部道路——尽管他艰难跋涉之时也许还不能如此,但是子孙后代回顾已化作一片朦胧的“现在”时,却会找到他足迹的光辉,而那些较为平庸的荣耀褪色之后,这光辉将益发辉煌。他们会承认一位天才曾走完了毕生的道路,尽管当时不为人知。 “迄今为止,”陌生人大声道——热情洋溢,面颊通红,两眼放光——“迄今为止,我还一事无成。要是明天我会从地球上消失,没有人会比你们对我知道得更多。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天黑时从萨柯山谷来到这里,晚上向你们敞开了他的心扉,日出时又穿过诺奇峡谷走了,从此杳无踪影。没有一个人会问‘他是谁?这流浪汉要去哪里?’可是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不能死。等到那时候,就让死神降临吧!我已为自己竖起了一块纪念碑!” 他一面沉浸于自己的奇思怪想,一面滔滔不绝地倾吐激情,使这家人都能理解他的情操,尽管这一切与他们自己的思想毫不相干。小伙子很快就发觉了自己的荒唐可笑,为所流露的热情羞得一脸通红。 “你在笑话我,”他握住大女儿的手,自己也笑了。“你觉得我的抱负毫无意义,就好像我想爬上华盛顿山的顶峰,把自己冻死在那儿一样。不过那样的话,人们倒会从四周乡下抬头注意我。话说回来,那地方满崇高,给人的铜像当底座倒不错!” “还是坐在这炉火旁边好得多,”姑娘羞红了脸,“又舒服又安逸,虽说没谁会想到我们。” “依我看,”她父亲沉吟片刻后开了口,“小伙子的话道出了人的一些天性。要是我在那方面用心思,大概也会生出一样的想法。太太,奇怪的是,他的话使我也转起了一些念头,想到一些肯定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 “没准儿那些事会发生哩。”他太太道,“你别是在想等自己老婆死了会怎么办吧?” “不,哪儿的话!”他亲切地嗔怪道,打消她这种念头。 “埃丝特,要是想到你死,我就会也想到自己的死。可刚才我想的是,但愿咱们在巴特莱特,伯特莱姆,利特尔顿,或白山周围别的什么小镇上有座好农场,而不待在这么个石头掉下来就会砸脑袋的地方。我会跟邻居和睦相处,给人家称作老爷,选到州议会当一两届议员什么的,因为诚实纯朴的人能跟律师一样,为百姓做不少好事。等我老啦,你也老啦,为了不长久分离,我会躺在床上心满意足地死去,让你守着我哭成一团。依我看哪,石板墓碑跟大理石墓碑一样合适——只要刻上我的姓名年龄,再刻上哪句赞美诗,和别的什么几句,让人知道我活得诚实,到死也是个好基督徒就成。”“怎么样,”陌生人大声道,“咱们生来就渴望一座纪念碑吧?不管石板的大理石的,还是根花岗石柱子,或者是在人们心中普遍留下一个光荣的记忆。” “今儿晚上咱们有点儿怪,”太太眼中闪出泪花,“常言道,胡思乱想没好兆哩。听听孩子们在说些啥。” 他们于是侧耳细听。年幼的孩子们已被送到另一间屋子上床睡觉,但中间那张门是开的,听得见他们正叽叽喳喳,异想天开地说着长大以后打算干什么的幼稚愿望。最后,小弟弟不跟哥哥姐姐说话,却朝外间的妈妈喊了起来。 “妈,告诉您我的愿望吧。我要您、爸爸、奶奶、咱们全家,还有那位客人,马上出发,到山涧的水潭去喝口水!”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瞧这孩子的念头有多怪。现在离开热乎乎的床铺,暖融融的炉火,拉他们到那条山涧边上去——那是从悬崖上跌下来的流水,远在诺奇峡谷深处呐。孩子的话刚落音,忽听一辆马车吱吱嘎嘎驶来,在门口停了片刻。车上大概坐了两三个汉子,正高的高低的低,合唱一首歌给自己助兴。歌声在悬崖峭壁之间回响,变成断断续续的音符。唱歌的人拿不定主意是接着赶路还是在这儿过夜。 “爸,”女儿叫道,“人家在叫你呢。” 然而善良的主人吃不准人家是否真在叫他,不愿显得一心想挣钱而请人家光顾他的家,就没急着去开门。很快就听到一声鞭响,过路人奔向诺奇峡谷,仍在又唱又笑。不过,这歌声笑声回荡在群山之中,听来十分凄凉。 “嗨,妈妈!”小男孩又嚷起来,“人家本来可以捎咱们去山涧的。” 对这孩子楞要出去夜游的怪主意,大家又笑一回。可是大女儿心头突然掠过一片淡淡乌云。她盯住炉火,神情严肃,还近乎叹息地吐了口气。那阴郁的念头挥之不去,尽管她努力想赶走它。接着,她又一惊,满面绯红,飞快地扫视众人一眼,生怕他们窥破她的内心。陌生人问她在想什么。 “没什么,”她低头一笑,“只是方才觉得好寂寞。” “噢,我向来就善于猜度别人心事,”他半认真地说,“要我说穿你的秘密么?我可清楚大姑娘家待在暖和的炉火边还打寒噤,挨着妈妈还怨寂寞是在想些啥。要不要我把你的感觉说出来呀?” “要说的出来就算不上姑娘家的感觉啦。”美丽的山地少女笑答,却避过他的目光。 这番话是避开大家讲的,也许一对年轻人的心中正生出爱情的萌芽,如此纯洁无瑕,既然在尘世不能成长,或许能在天国开花。女人崇拜的就是他这种优雅体面的人,而骄傲多思却又心地善良的心灵也最容易为她这样质朴无华的姑娘着迷。他俩轻言细语。他注视着她性格中快乐的忧伤,淡淡的愁云,羞怯的渴望。可是,穿过诺奇峡谷的风声愈加深沉,愈加凄厉,正如这位富于想象力的陌生人所说的,这风就是暴风神的大合唱。神早在古印第安时期就居住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将此地最高最深之处变成一块圣地。路上还传来哀号,仿佛送葬的队伍在经过。为驱赶这沉闷的气氛,一家人便动手往炉子里扔松枝,听到干枯的松针哔啪作响,火焰升腾,才重归一派祥和朴素的愉快。火光在他们身边亲切地徘徊,爱抚着他们每一个人。那儿是孩子们离床探头张望的小脸,这儿是父亲强壮结实的身躯,母亲温柔细腻的神态,风度翩翩的小伙子,含苞欲放的大姑娘。和善慈祥的老祖母,依然坐在最暖和的地方织毛线。老人从活计上抬起头,手指不停地忙着,接过话茬。 “老年人也有他们的想法,跟你们年轻人一样。”她道,“你们净是希望呵,打算呵,一会儿一个主意,把俺脑筋也搅乱啦。一个再走几步就该进坟墓的老太婆会希望啥呢?孩子们,有件事搅得俺日夜不安宁,非告诉你们不可。” “什么事,母亲?”儿子和媳妇连忙问。 老太太一脸神秘,使一圈人都不由朝炉火坐近些去。她告诉大家几年前她就给自己准备了寿衣——一件漂亮的亚麻衣裳,一顶带绉边的薄纱帽,而且所有东西都比她做新娘时穿的东西更好。可是,今天晚上有种迷信怪怪地重现心头。年轻时,常听人说,要是尸体上缺了什么东西,或要是绉边没弄平,帽子没戴正,黄土下面,棺材里的尸体就会奋力伸出冰冷的双手,把它们一一弄妥当。一想到这个,她就紧张害怕。 “奶奶,别说这些!”孙女打个寒颤。 “现在,”——老太太非常认真地说,同时又为自己的傻念头古怪地一笑——“俺想要你们中的一个人,孩子们——等你们母亲穿戴齐整进了棺材——俺要你们中的一个人,拿面镜子照照俺的脸。谁知道俺就不会再瞧上自己一眼,看看一切是不是都弄妥了呐?” “年老的,年轻的,咱们都梦想到坟墓和纪念碑。”陌生的小伙子喃喃自语,“真不知轮船沉没的时候,水手们怎么想?他们没没无闻,一同葬身大海——那座宽广无边无名无姓的坟墓。” 一时间,老太太恐怖的想象完全抓住了听者的心,以致这群命运已定的人们竟未意识到夜空中忽然一声巨响,好似狂风发出的一声咆哮。这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越来越瘆人。屋子与屋子里的人全都颤动起来,大地似乎也在摇荡,仿佛这可怕的声音就是末日审判的号角。年轻人和老人面面相觑,惊恐交加。刹那间恐惧慌乱,无力出声,无力动弹。接着,又不约而同发出尖叫。 “山崩!山崩!” 两个最简单的字虽未加修饰,却明明白白表达了对一场大祸难以形容的恐惧。受害者们冲出茅舍,奔向他们以为更安全的避难所——一道为应付这种紧急情况而垒起的障碍。哎呀!他们离开的是安全地带,冲上去的却是毁灭之路。大山整片滑坡,瀑布般毁灭破坏。快到茅舍的地方,石流却兵分两路——连那儿的一扇窗户都没碰,却淹没了房子四周的一切,堵塞了道路,吞噬了所经之处的一切一切。大山崩雷鸣般的轰响停息之前很久,受害者们就已忍受了临终痛苦,长眠地下。他们的遗体再也找不到了。 第二天早晨,但见一缕轻烟打山边小屋的烟囱悄然升起。屋内,炉火仍在悠悠燃烧,四周摆着那圈椅子,仿佛屋里的人只是出去观看一番山崩带来的浩劫,很快就会再回来,感谢上帝保佑他们奇迹般逃过了灾难。所有的人都留下了各自的遗物,这些东西会使认识这一家子的人为他们洒下泪水。谁没有听过他们的名字呢?这故事广为流传,将永远成为大山里的一个神话,诗人也咏叹着他们的命运。 一些情况使有的人猜想,那个可怕的夜晚,这一家曾接待了一位陌生人,于是他也分担了全家的厄运。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猜测没根没据。可悲呀,这位心灵高尚的年轻人,连同他不朽人生的美丽梦想!他的姓名与为人无从知晓;他的历史,生活道路与种种抱负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他的死,他的生,同样是个疑问!那死亡时刻的痛苦又到底属于谁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4 小伙子古德曼①·布朗 日落时分,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走出家门,来到萨勒姆村街道上,可跨出门槛又回头,与年轻的妻子吻别。而妻子费丝——这名字对她恰如其分②——把漂亮的脑袋伸出门外,任风儿拂弄她帽子上粉红的缎带,呼唤着古德曼·布朗。 -------- ①古德曼(goodman)在英文中含“好人”之意。本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是马萨诸塞州萨勒姆一带巫术流行时期。故事中,小伙子布朗及其妻所皈依的便是巫术。此地后来发生了“萨勒姆事件”,大规模围剿迷信巫术的老百姓。请参看本书“爱丽丝·多恩的恳求”及其注释。 ②费丝(faith)在英文中含“忠实”之意。 “宝贝心肝,”她樱唇贴近他耳朵,伤心地娇声曼语,“求你明天日出再出门旅行,今晚就睡在自家床上嘛。孤单单的女人会做些可怕的梦,生些吓人的念头,有时候连自己都害怕。今晚就留下来和我相守吧,亲爱的,一年到头只求你这一夜。” “我的宝贝,亲爱的费丝,”小伙子布朗回答,“一年到头就这一夜,我必须离开你。我这趟出门,就是你说的旅行,必须现在就走,明天日出时回来。怎么,我漂亮可爱的妻子,结婚才三个月,你就怀疑我啦?” “那就愿上帝保佑你!”粉红缎带飘飘的费丝道,“愿你回来时看到一切平安。” “阿门!”古德曼·布朗叫道,”做祷告吧,亲爱的费丝,一天黑就上床,不会有什么东西伤害你的。” 于是二人分手。小伙子匆匆上路,到礼拜堂旁边,正要拐弯,回头一望,但见费丝仍在伫望,神情忧伤,虽然那粉红缎带仍在飘扬。 “可怜的小费丝!”他骂着自己,“俺真够可耻的,竟为了这么趟差使丢下她!她还提到了梦,讲话的样子那么愁,就像已有什么梦警告过她,今晚俺要去干啥事。不,不,她要知道了真会活不下去。唉,她真是个有福的人间天使,过了今晚这一夜,俺再也不离开她的裙边喽,要一直跟着她上天堂。” 对未来的美好信念已定,古德曼·布朗觉得加快实现眼前的邪恶目的,天经地义。他踏上了一条凄清的小路。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挤挤挨挨,勉强让狭窄的小径蜿蜒穿过。人刚过,枝叶又将小路封了起来,荒凉满目。而且这荒凉凄清还有一个特点,旅人弄不清无数的树干与头顶粗大的树枝后面会藏着什么,所以,脚步虽孤孤零零,也许经过的却是看不见的一大群人。 “棵棵树后没准儿都藏着个恶鬼似的印第安人呢,”古德曼·布朗自言自语,怯怯地回头看看。“要是魔鬼本人就在俺身旁,那可咋办!” 顺路拐弯时,他回头张望。再回头,发现一棵老树下坐着个人,衣着朴素体面。古德曼·布朗一走近,这人就站起来,与小伙子并肩朝前走。 “你迟到啦,古德曼·布朗,”这人道,“我经过波士顿的时候,老南方教堂的钟正好敲响,现在都过了整整十五分钟啦!” “费丝耽搁了俺一会儿。”小伙子回答,声音有些发颤,因为同伴突然冒了出来,虽不算完全出乎预料。 林中此刻夜色沉沉,而他俩走的地方夜色最深,只能依稀辨出第二位旅人约摸五十岁光景,显然与布朗身份相同,模样也相似,不过神态也许比相貌更像。然而,两人还是可能被当做父子。尽管年长的与年轻的服装同样简单,举止同样朴实,但神情之间有种见多识广的气派。倘若事务需要,得与总督同桌进餐,或置身威廉国王堂堂大殿,这位老者大概也不会局促不安。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一件东西,即一根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 这当然是暗淡光线造成的视觉假象。 “快走吧,古德曼·布朗”,旅伴催着,“才上路就这么慢腾腾的。要是这么快就乏了,把我手杖拿去吧!” “伙计,”另一位慢腾腾的步子却完全停下来。“俺已守约上这儿来见了你,现在俺想回去啦。对你熟知的那件事俺还拿不定主意哩。” “是么?”握蛇杖的人一旁笑了。”那咱们就边走边谈。我要是说服不了你,你就回去好了,反正在这林子里才走了不远。” “够远啦!够远啦!”小伙子叫道。不知不觉又接着往前走。“俺爹可没为这号差使上林子里来过,他爹也没有过。俺家世世代代忠厚老实,全是好样的基督徒,打殉教先圣遇难起就是。难道俺得成为布朗家头一个走上这条道的人,而且是同……” “同这样的人作伴,你想说。”年长的补上小伙子的中断。 “说得好,古德曼·布朗!对你一家子,我跟任何清教徒家庭同样熟悉,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熟嘞。你那当警察的爷爷,有一回狠狠地鞭打一名贵格会①女教徒,从萨勒姆街这头一直抽到那头,我帮过他一把;跟菲利普王②开仗的时候,你爹放火焚烧印第安人的村子,是我递给他的松脂火把,还是在我家炉子上点燃的呐。他俩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曾一道快快活活顺这条路走过好多次。过了半夜又快快活活地回来。看在他俩份上,我也乐意跟你交个朋友。” -------- ①贵格会为基督教一个教派,又名“教友派”。该英文词词根quake(音“贵格”)意为“颤抖”。据说该教派创始人乔治·福克斯(georgefox)嘱其信徒:“在圣谕面前颤抖吧(trembleatthephilip’swar)”。 “事情要真像你说的,”古德曼·布朗道,“俺纳闷咋没听他们自己说起过。可也是,不值得大惊小怪。这号事情哪怕有丁点儿谣言,就能把他们撵出新英格兰。俺们老是祷告上帝,而且行善积德,容不得这号坏事。” “坏事不坏事不管它,”持弯弯手杖的旅伴说,“新英格兰这一带我认识的人多啦,好多教堂执事跟我共饮过圣餐酒,好多市镇委员选过我当主席。议会里多数人都坚决支持我的利益,总督和我也——但这些都是国家机密。” “当真么?”布朗大惊失色,瞪着若无其事的同伴。“不管咋说,俺跟总督啦,议会啦不相干,他们有他们行事的规矩。俺这么个不起眼的庄稼汉用不着学样子。可是,跟你走下去的话,可叫俺咋有脸见咱萨勒姆村的大善人,那位老牧师呢? 哦,不管安息日还是布道日,听到他声音俺就会发抖。” 年长者一直挺认真地听,这时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直抖,连蛇一般的手杖也好像在响应着,扭来扭去。 “哈!哈!哈!”他笑了又笑,随后平静下来。“好,往下说,古德曼·布朗,往下说。不过,请别把我给笑死啦。” “那好,就一句话了结吧,”古德曼·布朗颇为懊恼。“俺老婆费丝要知道了这事,她温存的小心儿非伤透了不行。俺情愿自个儿难过。” “呣,要是那样的话,”老头回答,“古德曼·布朗,你就回去吧,就算为了二十个咱们前头那号一瘸一拐的老太婆,我也不愿让费丝受到伤害。” 他边说边用拐棍指指正在赶路的一个女人。布朗认出这是位非常虔诚堪称模范的太太。小时候,就是她教他教义问答的,而且至今与教师和古金执事一道是自己道德与精神方面的顾问。 “怪啦,真怪啦,天都黑了,这位古迪·克洛伊丝还在野地里乱跑。”他道,“不过,伙计,请准许俺抄近道穿过林子,好把这位基督徒扔到后头去。她既不认识你,说不定会向俺打听这是跟谁在一起,到哪儿去。” “就这么办,”旅伴道,“你去钻林子,我还顺这条路走好了。” 于是小伙子拐过一边,不过还留神盯着伙伴。只见他悄悄前行,离那老妇只剩一手杖之遥。而她却躜步疾行,这么大年纪速度惊人,一面走还一面嘟嘟囔囔——不消说,是祷告呢。老头伸出拐杖,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 “魔鬼!”虔诚的老太婆惊叫一声。 “这么说,古迪·克洛伊丝还认识老朋友?”老头拄着手杖面对她道。 “啊,当真是阁下您啊?”善良的老太太叫道。“嘿,真是您,活像俺的老伙计古德曼·布朗,就是如今那个傻小子布朗的爷爷。不过——阁下您信不信?——俺的那把长条帚①莫名其妙就不见了。照俺猜,准是那个天杀的巫婆古迪·戈雷偷走啦,而且还是趁俺往身上抹野芹菜、委陵菜、乌头汁的时候”—— -------- ①西方民间传说中,女巫总是乘一柄长条帚在空中飞行。故事中的老太婆也系女巫。 “还搀上细磨面粉和新生儿的油吧?”模样像老古德曼·布朗的人道。 “哎,阁下您知道这秘方。”老太太咯咯笑,“就像俺说的,万事齐备,只差赴会,可骑的马没了,只好下决心走着去。人家告诉俺,今晚有个不错的小伙子要来入会。好啦,阁下您把胳膊伸给俺行不?帮俺一把,咱们好眨眼功夫就赶到哇。” “那可不行,”她朋友回答,“古迪·克洛伊丝,我不能把胳膊给你。不过你需要的话,这根手杖可以借给你。” 说着,他把手杖往她脚下一扔。到了她那儿,那东西大概就突然变为活物,因为主人曾把它借给埃及的魔法师。不过,这件事古德曼·布朗可没能看清。他吃惊地瞪着眼睛往上一看,再往下看时,古迪·克洛伊丝和蛇形手杖就都无影无踪,只剩下先前那位旅伴,泰然地等着他。 “那老太婆还教过俺基督教教义咧。”小伙子道。简简单单一句话,意味无穷。 二人继续朝前走。年长的直催年轻的加快步伐,坚持走那条道路,道理讲得有理有节,仿佛条条发自听者的内心,倒并非由他一一摆出来。走着走着,他折下一根枫树枝,动手剥去上头夜露盈盈的小枝小杈。怪的是,他手指刚碰上去,那些枝枝杈杈就立刻干萎,干得就像曝晒了一星期。二人就这样快步前进,一直来到路上有个黑黝黝大坑的地方。古德曼·布朗忽然一屁股坐到一截树桩上,不肯再往前走。 “伙计,”他执拗地说,“俺决心已定,为这种差使俺可一步也不肯走了。就算俺以为那老恶婆是去天堂,可其实她是去见魔鬼,也没理由叫我丢下心爱的费丝去学她的样啊!” “这件事,你的想法慢慢会变的,”他伙计从容不迫,“坐在这歇会儿,等到想走了,我的拐杖会帮你一把!” 不再多言,他把枫树枝扔给布朗,自己转眼不见,仿佛融入茫茫黑夜。年轻人在路边歇了一会儿,对自己大加赞赏。寻思明天早上碰到牧师散步,该何等问心无愧,也用不着躲避善良的老执事古金先生的目光啦。这原本打算鬼混的一夜,如今要安睡在费丝的怀抱里,多纯洁,多甜蜜!这些值得夸奖的念头正转得美滋滋,忽听路上传来马蹄得得。布朗觉得还是躲进林子里的好,想到那个把自己带到此地的罪恶目的就有愧,虽说刚才还为自己悬崖勒马而感到高兴。 马蹄声,骑手说话声越来越近,谈话的像是两位庄重严肃的老者。混杂的声音顺路而过,离小伙子的藏身处仅数码之遥。当然,那地方夜幕重重,骑马赶路人和他们的坐骑都看不清楚。他们的身体擦过路旁的小树枝,但并不见他们哪怕片刻挡住明亮夜空投下的那道微光,他们一定从那儿经过来着。古德曼·布朗时而蹲下,时而踮起脚尖,拨开树枝,麻起胆子,把脑袋尽可能伸出去,可还是啥也看不到。他更焦躁了,因为他敢发誓,要真有这种事的话,方才听到的正是牧师与古金执事的声音。他们从从容容缓缓前进,跟平日里去参加什么圣职授任仪式或教会会议一样。眼下还听得见他们,其中一位停下折了根树枝。 “尊敬的牧师先生,”两者当中那个像执事的声音说,“我宁愿放弃授圣职的宴席,也不愿错过今晚的聚会。人家告诉我,有些会友从法尔茅斯或更远的地方赶来,有些还从康涅狄格和罗得岛来。另外,还有几位印第安巫师哩,他们依自己的方式施行妖术,跟咱们当中最出色的不相上下。再说啦,今晚还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要来入会。” “好极啦,古金!”牧师苍老的喉咙应道,“打马快跑吧,不然咱们就该迟到啦。你知道,我不到场,什么也干不成。” 蹄声又得得响起,那说话声奇怪地在空中回响,一直穿过树林。那儿从没有什么聚会的教堂,也没有哪个寂寞的教徒去做祷告。那么,两位圣人深入这异教徒的荒野到底要去哪里?小伙子布朗赶紧抱住一棵树,不然就会瘫倒在地。他头发昏,心沉重,痛苦不堪。仰望苍天,疑惑头顶是否真有天国。然而,但见天空蓝蓝,繁星闪烁。 “天国在上,费丝在下,俺还是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 古德曼·布朗发出呐喊。 他仰望深邃天边的苍穹,举起双手就要祈祷。忽然,虽未起风,却有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天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蓝天依旧,只有头顶正上方那团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高空中,仿佛自云团深处,传来一片可疑的嘈杂人声。霎时间,他觉得听出了村里乡亲们的声音,男男女女,有的敬神,有的不敬。其中不少曾在圣餐桌上会过面,还有不少在酒店见过他们闹饮狂欢。倏忽之间,那声音又变得模糊不清。也许方才听到的不过是宁静无风的夜晚,古老的森林在飒飒低语。忽然,那熟悉的人声又潮水般响起,全是萨勒姆村大白天听得到的,但至今从没晚上打天边响起过呵。其中还有位少妇戚戚哀哀的哭声,这哭声中怀着莫名的忧伤,像是在恳求什么恩惠,而得到的也许只能令她悲伤。周围所有看不见的人,圣人与罪人们,似乎都在怂恿她继续下去。 “费丝!”古德曼·布朗痛苦而绝望地大叫,林中的回响也嘲弄地大叫,“费丝!费丝!”仿佛许许多多迷路的倒霉蛋正在荒野里四下寻找她。 这忧伤,愤怒与恐惧交加的呐喊划破夜空,不幸的丈夫屏息等待回答。忽然听到一声尖叫,立刻又被更嘈杂的人声淹没,化为渐渐远去的哈哈大笑。随着乌云卷走,布朗头顶又露出明净寂寥的夜空。可是有什么东西从空中飘飘落下,挂在了一根树枝上。小伙子连忙抓住它,原来是根粉红色的缎带。 “俺的费丝也走了!”他愣怔片刻后叫道,“人世还有什么善!罪孽不过空名罢了。来吧,魔鬼,这世界全是你的啦。” 绝望使他疯狂。他纵声大笑,笑了许久。然后抓起拐杖又往前走,顺林中小路大步流星,不像在走,倒像在飞。道路愈加荒凉凄清,难以辨认,最后终于消失,把他撇在一片黑暗的幽林之中。凭着凡人向恶的本能,他仍旧往前冲。林中充满可怕的声响——树木吱吱嘎嘎,野兽嗷嗷嗥叫,印第安人哇哇呐喊。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有时它在这夜行者的左右大吼大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然而他自己却是这恐怖场面的主角,不肯在其它恐怖面前退缩。 “哈!哈!哈!”风儿嘲笑他时,他大笑起来。“看咱们谁笑得更响些!休想用你的妖术吓唬俺!来吧,巫婆;来吧,巫士;来吧,印第安巫师;来吧,魔鬼!俺古德曼·布朗就在这儿哪,你们该像他怕你们一样怕他。” 说真的,这闹鬼的林子里再没比古德曼·布朗的模样更骇人的了。他在幽黑的松林里狂奔,手中乱舞着那根手杖。时而破口大骂亵渎神明,时而纵声大笑,使整座林子激荡着他的笑声,好像周围的树木统统变成了魔鬼。这个他自己恶魔的化身,还不如他这个狂怒的人可怕嘞。于是,这恶魔一路飞奔,直到瞧见眼前空地上一片红光闪闪,仿佛被砍下的树枝树干都点着了,灿烂的火光直冲午夜的天空。他驻足,驱赶他狂奔的心潮稍稍平静。只听远处传来一片人声,似乎许多人在合唱一首赞美诗,歌声庄严起伏。这曲调他熟,是村里礼拜堂唱诗班常唱的一首,歌声深沉地低落下去,化作拖长的和声。这不像人声,更像幽黑荒野中的一切一齐发出的轰轰呼声,阴森可怖。古德曼·布朗发一声呐喊,喊声与荒野的呼声融为一片,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清了。 静默间隙,他蹑手蹑脚向前靠拢,直到闪烁的火光完全收入眼底。只见黑魆魆的林墙包围之中有片宽敞的空地,空地一头赫然一块原始巨石,形状天成,恰似一座祭坛或讲经台。四棵松树将其环抱,树冠熊熊燃烧,树干尚未接火,如同晚间集会时点上的四根蜡烛,罩在巨石顶部的树叶全都着了火,火光直冲夜空,时明时暗,将空地照得透亮。根根悬垂的小枝、叶穗都在燃烧。随着红光一起一落,数不清的会众时而被照亮,时而消失于暗影,时而又从黑幕中冒出头,荒凉山林的心脏一时人影憧憧。 “一伙板着脸的黑衣人。”布朗道。 的确如此。明暗之间交替显现出一些翌日将在州议会上露面的人物。另一些人则个个安息日都立在本地的圣坛上,虔诚地仰望天堂,慈祥地俯视拥挤的会众。有人肯定说,州长夫人也在场,至少也有一些她熟识的高贵太太、社会名流的妻子、一群寡妇、一大些美名远扬的老处女,还有年轻姑娘们。她们战战兢兢,生怕被她们的母亲发觉。要么是昏暗荒野突然出现的火光令布朗眼花缭乱,要么他是一下子认出了二十多个萨勒姆村教堂尤为圣洁的教徒。上年纪的古金执事已经到了,正忙着伺候他那位德高望重的牧师。可是,与这些庄重可敬,虔心向善的人,与这些教会的长者、贞洁的太太、纯洁的少女,混做一堆的,却有许多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他们恣情于丑行劣迹,甚至可能犯有极可怕的罪行。怪就怪在好人并不回避坏人,罪人面对圣人也毫无愧怍。夹杂于白皮肤冤家中间的,还有印第安祭司或巫师,他们撒向自己林中家园的妖咒,比任何已知的英格兰巫术更为恐怖。 “可费丝在哪里?”古德曼·布朗纳闷。但希望刚刚出现心头,他又随之战栗。 另一首圣诗响起。缓慢沉痛的旋律,歌颂虔诚的爱,但歌词却表达了人类天性所能想象的一切罪行,并含糊地暗示着更多的罪恶。凡人对魔鬼的奥秘真是无法理解。圣诗一首接一首,其间,荒野之声犹如一架巨大风琴,发出深沉的乐声,愈来愈响。随着这可怕圣歌的最后轰鸣,传来了一个声音,仿佛咆哮的狂风,奔腾的溪流,嗥叫的野兽,以及荒野中各行其是的一切声响,统统交相混合于罪孽的人类之声,向万物之主致敬。四棵燃烧的松树腾起一股更高的火焰,在这邪恶集会上空的烟雾之中,模糊现出恐怖的人影与面孔。同时,巨石上方的火焰射出一道红光,在它的下部形成一道光弧。此时,这里出现了一个人。恭敬地说一句,此人无论衣着举止,都与新英格兰任何庄重的牧师迥然不同。 “带上皈依者!”一个声音在空地间回响,滚入森林。 古德曼·布朗听到这儿便跨过树木阴影,走近会众。与这些人,他有着一种可恨的同教情谊,而这种情谊来自他内心的全部恶念。他简直敢发誓,自己已故父亲的形像,正从一团烟雾上往下看,点头示意他往前走。而一个形像模糊的女人却绝望地伸出手警告他往后退。是母亲么?然而,牧师与古金执事抓住了他的双臂,把他往火光照耀下的巨石拉去。他无力后退一步,甚至也没想过要抗拒。同时还走来一个蒙着面纱的苗条身影,夹在那位虔诚的教义问答导师古迪·克洛伊丝和玛莎·嘉莉中间。后者接受魔鬼的许诺,要做地狱的王后,是个猖狂的老妖婆。火光华盖之下,站着一大群改教者。 “欢迎,我的孩子们。”那邪恶的人影道,“欢迎加入同胞的聚会,你们这么年轻就明白了自己的天性与命运。孩子们,往后看哪!” 众人回头一看,一片火光之中,刷地一闪,亮出魔鬼崇拜者们的真面目,张张脸上都阴险地闪着欢迎的笑容。 “那儿,”黑色的人影道,“全是你们从小就尊敬的人。你们以为他们比你们更圣洁,一比照他们正派的生活,虔心向上的祈祷,你们就对自己的罪孽感到畏惧。然而他们全都到这儿来参加我的礼拜聚会了。今晚将允许你们知道他们不可告人的秘密:花白胡子的教会长老如何朝自家年轻女仆的耳朵里灌着下流的悄悄话;多少女人急于穿上寡妇的丧服,在丈夫临睡前给他喝下一杯毒酒,让他在她的怀抱中睡上最后一觉;乳臭未干的小伙子,如何急于承继父亲的财产;美丽如花的姑娘们——可爱的姑娘们,不要脸红——如何在花园里挖出一个小小的坟坑,请我这唯一的宾客去参加私生子的葬礼。通过人类天生对罪恶的同情,你们将嗅出所有的地方——无论教堂、卧室、街道、田野还是森林——都发生过罪行。你们将欣喜地看到,整个大地就是一块罪恶的污迹,一块巨大的血迹。远远不止这些。你们将洞察每个人心中深藏的罪恶,一切邪恶伎俩的源头,发现人心险恶,恶念无穷,比人的力量——比我的最大力量——能以行为显示的更多更多。现在,我的孩子们,你们相互看看吧!” 他们相互一看,在地狱之火的照耀下,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看到了他的费丝,妻子也看到了丈夫,都在那渎神的祭坛前瑟瑟发抖。 “看哪,孩子们,你们站在这里,”那人影继续着,语调深沉庄严,绝望恐惧,近于悲哀,仿佛他一度拥有的纯洁天性还能为我们可怜的人类感到伤痛。“你们相互信赖对方的良心,以为德行并非都是幻梦。现在该明白了吧,罪恶乃人类天性,罪恶才是你们仅有的欢乐。再次欢迎你们,孩子们,来参加你们同类的聚会。” “欢迎。”魔鬼信徒们齐声重复,发出绝望而又得意的呼应。 他俩站在那儿,唯有这一对男女还在黑暗世界罪恶的边缘踌躇不前。巨石上有一个天然的凹坑,里头盛的是被火焰映红的火,还是鲜血,抑或液体的火焰?邪恶的化身就在这里头浸湿他的手,准备在他们额头上留下受洗的印记,好让他们分享罪恶的秘密,从此在行为上思想上,对别人的隐秘罪过比对自己的更为清楚。丈夫看一眼苍白的妻子,妻子也看一眼自己的丈夫。倘若再多看一眼,他们将发现对方是多么败坏的可怜虫,对自己的败露与发现又会多么怕得发抖! “费丝!费丝!”丈夫叫道,“仰望天堂,抵挡邪恶!” 费丝是否从命他不知道。话刚出口,就发现自己孤单单身处宁静的夜,正侧耳倾听风声沉甸甸地穿过森林,消失无声。他一个踉跄倒在岩石上,觉得凉飕飕潮乎乎,而原先熊熊燃烧的一把垂枝,在他脸上洒下冰冷冰冷的露水。 第二天早上,小伙子古德曼·布朗慢腾腾地走上萨勒姆村的街头。糊涂蛋似地茫然注视仁慈的老牧师正沿着墓地散步,好增进早餐的食欲,思考布道的内容,路过时还向古德曼·布朗祝福。他在圣人面前畏畏缩缩,仿佛想躲开一个极端可恶的坏蛋。上年纪的古金执事正在家中做礼拜,打开的窗户传出他神圣的祷词。“天晓得这巫士在敬拜什么神灵?”布朗暗忖。古迪·克洛伊丝,出色的老基督徒,站在自家格子窗前的朝晖之中,正向给她送来一品脱牛奶的小姑娘讲解教义。布朗一把拉开小姑娘,就像从魔鬼手中救她似的。拐过礼拜堂,发现费丝系着她的粉红缎带正焦急地张望,一见他就欣喜若狂,欢快地奔来,差点儿没当着全村乡亲的面亲吻丈夫。可是,古德曼·布朗严峻而忧伤地直视她一眼,招呼也不打径直走过。 他难道只是在林中打瞌睡,做了个巫士聚会的怪梦? 您若这么想,悉听尊便。不过,唉!这梦对小伙子布朗可是个不祥之兆。自打做了这个吓人的梦那夜起,他虽未变成无可药救的恶棍,也成了一个忧伤多疑,郁郁沉思的人。安息日一到,会众们唱起圣诗,他却听不进去,因为罪恶的颂歌正大声冲击着他的耳膜,淹没了所有祝福的诗句。牧师站在讲坛上口若悬河,一手搁在打开的《圣经》上面,宣扬着我们宗教的神圣真理,圣徒般的生活,光荣的死,未来的至福及无法形容的苦难等等。此时此刻,古德曼·布朗就会面如死灰,深恐教堂的屋顶会轰然一声垮在这白发苍苍的渎神者及其听众头上。他时常在夜半惊醒,推开费丝的怀抱。清晨或傍晚,家人跪下祈祷,他会满面阴云,喃喃自语,严厉地瞪瞪妻子,转身走掉。他活到很老,变为一具满头华发的死尸,给抬入墓地,后面跟着老妪费丝以及子子孙孙,众多邻居,浩浩荡荡。人们不曾在他墓碑上刻下任何充满希望的诗句,因为到死他都郁郁不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5 拉帕其尼的女儿 很早以前,有位名叫乔万尼·古斯康提的青年,从意大利南部地区来到帕多瓦①大学求学。乔万尼钱包瘪瘪,只有几块金币,便住进一幢古老大宅高层阴暗的房间。这大宅子倒真像座帕多瓦贵族的府第,大门上确有一个家族的族徽,只是这家人早已绝代。年轻的异乡人对自己祖国的伟大颇有研究,想起了这个家族的一位祖先,或正是这座宅子的主人,曾在但丁笔下做为地狱中永恒的受难者。这些记忆犹新,令人浮想连翩,加之乍离故乡热土,年轻人容易伤感。乔万尼举目四望,但觉陈设简陋,满目凄凉,不由喟然长叹。 “圣母呵,老爷!”丽莎贝塔婆婆惊道。年轻人英俊超群的人品赢得了老人的心,她正想方没法把屋子收拾得适于住人。“年纪轻轻的,干嘛这样伤心叹气?觉得这座老宅阴凄凄的吧?老天保佑,那就把脑袋伸到窗户外头去,瞧瞧明亮的太阳,跟你刚刚离开的那不勒斯②没啥两样。” -------- ①帕多瓦(padua):意大利东北部一城市。 ②那不勒斯(naples):意大利西南部一海港,以其美丽的海湾著名,意大利文为napoli。 乔万尼勉强听老太太的劝说探看窗外,却并不觉得帕多瓦的阳光赶得上南部意大利的令人振奋。话说回来,这阳光还是洒在窗下花园里,哺育着形形色色的花花草草。看样子,这些花草都受到主人精心照料。 “花园也属于这所大宅吧?”乔万尼问。 “老天在上,才不是哩。先生,除非是比长在那儿的花草有用得多的蔬菜还差不离。”丽莎贝塔答道。“不是的,那园子是贾科默·拉帕其尼先生亲手栽种的。他可是位有名气的大夫,俺敢说,他的名声都能传到那不勒斯那么远的地方呐。人都说,他从这些花草中提炼出来的药跟符咒一样灵哩。你会时常瞧见医生老爷干活儿的,说不定还有他家千金小姐,在园子里采那些稀罕古怪的花儿。” 老太太尽力把屋子拾掇齐整,把年轻人留给神明保佑,自己走了。 乔万尼没别的事可干,就只好俯视窗下花园。看来这是座植物园,帕多瓦出现这种植物园比意大利或世界上其它地方都要早。很可能它原是哪家名门望族的逍遥地,因为园中有座大理石喷泉的废墟,精雕细刻,十分华美。可惜已经坍圮,断石碎片之间已很难追寻原先的风貌。不过,泉水依然喷涌不绝,阳光下闪烁着快乐的光芒。轻柔的淙淙声传上年轻人的窗口,使他觉得那喷泉好似不朽的精灵,不经意人世沧桑,只顾永远不停地歌唱。而与此同时,它上一个世纪的大理石衣装已七零八落,点缀着另一个世纪的大地。泉水落入的水池周围遍生五花八门的植物,巨大的叶片需要大量的水分。有些植物盛开着娇美的花朵,尤其是一株灌木,长在水池中央的一只大理石花盆里,紫色的鲜花挂满枝头,朵朵宝石般亮丽光鲜。整丛树绚烂多彩,仿佛无须阳光也能照亮花园。每一寸土地都生长着花木药草,虽不及那丛灌木娇艳,也全透着种花人的辛勤培育。看来棵棵花草各有其价值,而伺弄它们的科学家对此了如指掌。有的种在雕满古雅花纹的瓷罐里,有的栽在普通的花盆中,有的蛇一般蜿蜒地面,或不管搭到什么就向上攀援,爬得高高。有一棵还把自己缠绕在一座弗图纳斯①雕像上,藤叶悬垂,浓装素裹,把雕像装扮得美哉美矣,简直可以作为雕刻家研究的楷模。 -------- ①费图纳斯(vertumnus):罗马神话中的四季之神,花果之神,八月十二日系其纪念日。 乔万尼伫立窗前,忽听一道绿叶屏障后面窸窣作响,方知园内有人劳作。此人很快就映入眼帘,看样子绝非普通园丁,却是位身材颀长,形容憔悴,几分病态,身穿学者黑色长袍的人。他人过中年,头发灰白,下颏上灰白胡须稀稀朗朗,眉目间充满超人智慧与修养。然而这张脸即便风华正茂,也绝不会显露多少内心热情。 这位科学家园丁,无比专注地检视着路旁的每株花草,好像能看透它们的内在本质,观察它们散发的芳香,发现为何这片叶子是一个形状,而那片叶子又是另一个形状,为什么不同的花朵颜色香味也各各不同。 然而,他虽对这些花草的生命了如指掌,却与它们并不亲近。恰恰相反,他还小心翼翼不去碰它们,也避免吸入花香。那份谨慎令乔万尼大不以为然,因为他那副神气,就像个走在邪恶势力之中的人,仿佛四周全是猛兽——毒蛇、妖魔鬼怪,稍不留心,就会横遭祸殃似的。乔万尼目睹种花人如临大敌,不由心生恐惧——园艺本是人类劳作中最纯朴无邪的呵,而且也是人类双亲①堕落之前的欢乐与工作。难道这园子是当今世界的伊甸园么?而这个人,对自己亲手培植的东西都唯恐身受其害——莫非就是亚当? -------- ①此处指《圣经》故事中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详见《旧约:创世纪》。 这位心怀戒备的园丁,摘除枯叶,修剪赘枝,都戴一双厚厚的手套。这还不是他唯一的甲胄。穿过花园,来到大理石喷泉边那棵紫花累累,绚烂多姿的植物旁,他竟戴上一种遮蔽口鼻的面具,仿佛这一切美丽旨在掩藏什么致命的剧毒。就这样他还是觉得太危险,又退了回去,摘下面具,大声呼唤起来,声音直发颤,似是患有隐疾。 “比阿特丽丝!比阿特丽丝!” “我在这儿呢,爸爸。您要什么?”对面房子的一扇窗户里传出圆润年轻的声音——圆润有如热带的夕阳,使乔万尼不知为何立刻联想到姹紫嫣红的色彩,浓郁芳馥的香气。“您是在园子里么?” “是的,比阿特丽丝,”园丁回答,“我要你帮忙。” 雕花拱门下面旋即出现一位少女的倩影,如日初升如花初放,美丽恰到好处,竟容不得分毫增减。她青春妙龄,神采飞扬,任处女的腰带将这一切紧紧束绑。乔万尼俯视花园,不觉有些毛骨悚然,因为这位美丽而陌生的姑娘使人感到好似另一种花朵,是那些植物的人类姊妹,与它们同样美丽,甚至比它们当中最艳丽的还要美。但也只能戴着手套去摸,走近她也得戴上面具。比阿特丽丝沿园中小径款款走来,摸花弄草,还呼吸着一些花草香气。而那些正是她父亲刻意回避的东西。 “这儿,比阿特丽丝,”做父亲的说,“瞧瞧咱们最要紧的宝贝需要多少照料。可我已是风烛残年,若按情况需要接近它们,就会送掉我老命。所以,这棵树恐怕得交给你一人照管了。” “我很乐意,”姑娘圆润的嗓音回答。一面弯腰朝向那株华丽的灌木,张开双臂,要拥抱它。“是的,我的妹妹,我的光辉,培育你,伺候你,将是我比阿特丽丝的责任。而你会用自己的亲吻与芬芳作为回报,这对我好比生命的气息哩。” 随后,她以言语之间流露的全部柔情忙了开来。那份细致,那份小心,正是这棵树所需要的。乔万尼站在高高的窗前,直揉眼睛,简直怀疑这究竟是一位姑娘在伺弄心爱的鲜花,还是一位姐姐在向妹妹尽一份爱心。这景象很快就结束了,许是拉帕其尼医生干完了园中的活计,抑或警惕的目光发现了陌生人的面孔。他挽起女儿的胳膊,父女俩走了。暮色四合,令人闷气的花草浓香悄然飘升,直抵打开的窗户。乔万尼关上窗,躺到睡榻上,梦见一朵娇艳的鲜花和一位绝色的姑娘,花与姑娘两回事,却又相通,二者都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危险。 然而,晨光曦微自有一种力量,纠正我们想象中的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往往产生于夕阳西下,夜色浓浓,月华昏昏的时刻。乔万尼醒来后的头一个动作就是一把推开窗户,注视下面的花园。梦中它何其神秘哟。他惊奇又有些惭愧地发现,这园子实实在在。头一缕朝阳正给绿叶鲜花上的露珠染上一层金灿灿的色彩,使奇花异草更为艳丽。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无奇。年轻人心中暗喜,在这座寂寞城市的中心,他却近水楼台先得月,得以俯视这座枝繁叶茂气象万千的花园。他跟自己说,这园子将成为他与大自然交流的象征性语言。此刻面带病容思虑过度的拉帕其尼医生与他光彩照人的女儿不见踪影,所以乔万尼吃不准他认为这父女俩非比寻常,究竟事实如此,还是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不过,他愿对整个事情持最理智的态度。这天,他拿着介绍信去拜访了皮埃特罗·巴格里奥尼先生——大学里的一位医学教授,也是位享有盛名的医生。教授年事已高,和蔼可亲,性情堪称乐天派。他挽留乔万尼吃饭,席间谈笑风生,尤其喝下两杯托斯卡纳①葡萄酒之后,更是亲切随和。乔万尼心想,同居一城的科学家们彼此一定都挺熟,便瞅空子提起拉帕其尼医生的大名。然而教授的反应并不如他所料的热烈。 -------- ①托斯卡纳(tuscany):意大利中西部一地名。 “身为医学教员,”巴格里奥尼教授回答乔万尼的提问,“对拉帕其尼这么技术高超的医生不予恰当且慎重的赞扬,不大合适。而另一方面,我的回答不能有负良心,不能眼看你这样前程远大的青年,我老朋友的儿子,乔万尼先生,对日后不定会将你生死操在手心的人,怀有错误的认识。实话说,咱们这位尊敬的拉帕其尼医生,科学造诣很深,可与帕多瓦大学或全意大利任何学校的教授媲美(大概除了一个人之外)。但是,人们对他的职业道德却持某些强烈的反对意见。” “是些什么意见呢?”年轻人问。 “我的朋友乔万尼是身体还是精神得了病啊,这么爱打听医生们的事儿?”教授笑道,“至于拉帕其尼嘛,人家都说他——我与此人相熟,可以对真相负责——关心科学远远胜过关心人类,病人只是他手中新的实验品而已。只要能给他的知识积累增添哪怕一粒芥子,他情愿牺牲人的性命,包括他自己,或者任何他最亲爱的人。” “我看这人够可怕的,”乔万尼边说边想起拉帕其尼那冷漠而纯理性的面孔。“可是,尊敬的教授,那难道算不上精神高尚么?敢于如此热衷科学的人恐怕不多吧?” “上帝不容,”教授有点儿恼了。“至少,除非人家对医学的观点比拉帕其尼合理得多。他认为所有医药的功能,都存在于我们称之为有毒植物的东西里。他亲手栽培有毒植物,据说甚至培育出了一些新品种,其毒性比天然生长的东西大得多,若没有这位学问家的帮助,就会给世人带来危害。不能否认,医生先生手中这些危险物质造成的危害比预料的要少。必须承认,有时他的药疗效惊人,或似乎惊人。但是,私下里跟你说吧,乔万尼先生,他的成功也不该受到赞扬——因为可能是碰运气——而对失败,他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凭心而论,那可能正是他亲手造成的。” 倘若青年知道教授与拉帕其尼医生之间积怨已深,而人们一般认为后者占了上风,那他就会对巴格里奥尼的看法大打折扣了。若读者情愿自己做出判断,我们就请您查阅帕多瓦大学医学系保存的一些对双方都不利的文件。 “博学的教授,我不了解,”乔万尼琢磨一番方才谈到的拉帕其尼对科学压倒一切的兴趣,又说——“我不了解这位医生对自己的学科爱到什么程度,不过,他肯定还有比科学更宝贵的东西,他有个女儿。” “啊哈!”教授笑起来。“这下咱们的朋友乔万尼可漏了馅。你也听说这位小姐了?她可疯魔了帕多瓦全城的小伙子,虽说没几个人有幸一睹她的芳容。这位比阿特丽丝小姐,我几乎毫不了解,只听说她深得其父真传,不但年轻貌美名声在外,学识也足够坐上一把教授的交椅。没准儿她父亲就想安排她来坐我的这把吧!流言蜚语还有不少,但不值一提,也不值一听。好啦,乔万尼先生,喝干你的杯中物吧。” 乔万尼回去时酒意醺醺,对拉帕其尼和美丽的比阿特丽丝想入非非。路上碰巧经过花店,便买了一束鲜花。 上楼回房,坐到窗前靠墙的阴影里,这样就可以俯瞰花园而无须担心给人发现。目光落处一片寂寞。奇花异草沐浴着阳光,不时彼此轻轻颔首,好像在说大家都是同类,彼此彼此。园子中央,颓败的喷泉旁是那棵华美的灌木,披一身宝石般的紫色花朵,绚烂夺目,映入水池,又从水池深处折射,真是溢满一池旖旎绮丽。起初,咱们已讲过,园子一片寂寞。不过很快——乔万尼既企盼又害怕的事发生了——一个人影出现在古老的雕花拱门下面,穿过一行行花木走了过来,边走边深吸着形形色色的花香,宛若古代传说中靠芬芳为生的精灵。重逢比阿特丽丝,青年惊异地发现,她比记忆中的倩影还要美丽,又漂亮又活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而且,乔万尼喃喃自语,她的光采肯定照亮了树影婆娑的园中小径。这一回看得更清楚啦,那张脸上纯真可爱的表情令乔万尼怦然心动——真没想到她性格如此。他再次问自己,她究竟何等样人?也再次发觉或想象道,这位美丽的姑娘与那棵繁花悬垂在喷泉之上的华美灌木惊人地相似——并且姑娘刻意选择的衣裙式样与颜色更增添了这种相似。 走近那棵树,她热情洋溢地张开双臂,亲密地拥抱着它的树枝——将自己的脸掩入它繁茂的叶片,光亮的卷发也与花朵交织一体。 “请给我你的芬芳吧,好妹妹。”比阿特丽丝叫道,“要知道,普通的空气让人头昏,给我你的这朵花吧,我会轻轻摘下它来,别在贴心的地方。” 说着,拉帕其尼美丽的女儿从树上摘下一朵最鲜艳的花,正要别到胸前,可这时,莫非乔万尼的酒意令他产生错觉?发生了一件怪事。一条枯黄色的小爬虫,蜥蜴或变色龙之类,碰巧沿小径爬了过来,到达姑娘脚边。乔万尼觉得——不过,离得远,也许他并看不清这个小不点儿——然而,他觉得,折断的花枝滴下一两滴树液,落在蜥蜴头上。它登时拼命扭来扭去,很快就躺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了。比阿特丽丝也发现了这怪现象,悲伤地划个十字,却并不诧异,还毫不迟疑地将那朵致命的鲜花别在胸前。鲜花在她胸前盛开,宝石般晶莹发亮,令人眼花缭乱,给她的衣饰和容貌倍添特殊魅力,而世上其它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然而,乔万尼从窗棂的阴影中探出身去,又缩了回来,一面发抖,一面自言自语。 “我醒着吧?脑筋还清楚吧?”他说,“这是什么?叫她绝色佳人还是无法形容的妖精?” 这时,比阿特丽丝漫不经心,信步穿过花园,来到乔万尼窗下。为满足自己强烈而痛苦的好奇心,乔万尼不得不从藏身处伸出头去,就在那一刻,一只好看的昆虫飞过园墙,也许它飞遍全城,在那些人群密集的地方没找到鲜花绿树,就被拉帕其尼医生花园里的浓香远远招了来。这个长翅膀的小精灵没有停在花朵上,却被比阿特丽斯迷住了。在她头顶流连不去,拍着翅膀。这一回,除非乔万尼的眼睛也会骗人,再没别的可能了。即算如此,他还是觉得,比阿特丽丝孩子般欢喜地盯着这只小昆虫时,那小东西却渐渐昏晕,栽在她脚下,光亮的翅膀颤抖几下,死了——他找不出它的死因,除开姑娘的气息之外。比阿特丽丝再次划个十字。 乔万尼情不自禁的动作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抬头一看,只见窗前有一位英俊青年——说他像意大利人,倒不如说更像希腊人。五官端正美好,一头金色卷发闪闪发亮——好似空中飞翔的精灵,俯视着她。乔万尼不由自主把手中一直握着的鲜花抛了下去。 “小姐,”他道,“这是些纯洁健康的鲜花,请为乔万尼·古斯康提戴上吧。” “多谢先生,”比阿特丽丝圆润的嗓音恰似动听的音乐,一脸半稚气半成熟的欢喜。“我接受您的礼物,还想用这朵宝贵的紫花回报您。可要是我扔上去,它到不了您站的地方,所以乔万尼先生只好满足于一声口头谢意。” 她从地上拾起花束,旋即仿佛因为打破了少女的审慎,回答了陌生人的敬意而羞愧,轻盈地穿过园子回家转。但片刻之后,她正要消失在雕花拱门之下的时候,乔万尼好像发现,他那朵美丽的鲜花已在姑娘手中开始凋萎。这念头岂有此理,离得这么远,如何分得清鲜花是盛开还是凋萎? 此事过去多日,青年尽量回避能看到拉帕其尼家花园的那扇窗户,似乎不自觉的一眼,就会瞧见什么丑陋可怕的东西,弄瞎自己的眼睛。他心里明白,既已与比阿特丽丝攀谈,自己或多或少已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所左右。倘若心灵确已面临危险,上策便是马上离开住处,告别帕多瓦。中策呢,尽量使自己习惯于熟悉并了解比阿特丽丝——从而将她视为常人,不为她颠颠倒倒。下策嘛,一方面尽量避免见她,另一方面,与这位不寻常的女子仅一墙之隔,相互往来的可能会使自己不断产生的胡思乱想变得切合实际。乔万尼缺乏深情——或至少这份情意有多深尚未探知。但他想象快捷,富于南方人的热烈,时刻都可能达到炽热的顶峰。不论比阿特丽丝是否具有那些可怕的禀赋——致命的气息啦,与那些美丽的死亡之花亲密无间啦——这些他都已亲眼目睹,至少她已将一种猛烈而微妙的毒素灌输到他的体内。这不是爱情,尽管她的美艳已使他倾倒;也不是恐怖,虽然他想象那充满她的毒素也浸透了她的灵魂。这是爱情与恐怖的野性产物,两者一父一母,似爱情般燃烧,又似恐怖般发抖。乔万尼不知该恐惧什么,更不知该希望什么。然而希望与恐惧在他胸中激烈搏斗,轮流征服对方,打个没完没了。一切单一的情感才有福,不论它们是黑暗还是光明!而爱情与恐怖的可怕混合物才生出地狱耀眼的光焰。 有时,为平息精神的狂热,他便在帕多瓦街头或城门外疾步行走,脚步合着思想跳荡的节奏,越走越快,简直像在赛跑。一天,他忽然被人逮住,是位身材高大的人一把抓住了他胳膊,人家认出了他,便返身追了上来,直追得气喘吁吁。 “乔万尼先生!停下,年轻的朋友!”他叫道,“把我搞忘了么?要是我像你变化这么大,倒真得被人给忘掉啦。” 原来是巴格里奥尼。自从头回见面,乔万尼就一直躲着他,唯恐聪明的教授洞察自己心底的秘密。努力恢复镇定,他从内心世界狂乱地瞪着身外的这个人,说话做梦似的。 “不错,我是乔万尼·古斯康提。您是皮埃特罗·巴格里奥尼教授。现在放我过去!” “还不成,还不成,乔万尼·古斯康提先生,”教授微笑着,同时认真细看这位青年。“什么!我和你父亲不是从小就一起长大么?而他儿子在帕多瓦古老的大街上,就像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站着别动,乔万尼先生。分手前咱们还有几句话要说。” “那就快点儿,尊敬的教授,快点儿吧,”乔万尼十分焦躁,“阁下没见我有急事么?” 正说着,沿街走来一个黑衣人,弯腰弓背,步履维艰,好像身体很差。此人满面病容,气色萎黄,但却洋溢着敏锐活跃的智慧,使旁观者易于忽视他的病体,而只注意他了不起的精力。路过时,此人与巴格里奥尼冷淡疏远地互致问候,却对乔万尼投以专注的目光,像是要把小伙子内心值得注意的一切看个一清二楚。然而,这目光又特别宁静,仿佛对青年这个人并没兴趣,注意的只是一个研究目标而已。 “是拉帕其尼大夫!”陌生人走过之后,教授小声道。“以前他没见过你么?” “没见过。”乔万尼一听这名字便一惊。 “他见过你!一定见过你!”巴格里奥尼慌忙道,“出于某种原因,这位科学家已在研究你了,就跟他弯腰盯着只小鸟、老鼠或蝴蝶时一模一样,满脸冷光,这些小动物都是他用花香薰死的。他那神情与大自然同样深奥,却毫无大自然爱的温暖。乔万尼先生,我愿用生命来打赌,你已成为拉帕其尼的实验对象!” “你在捉弄人吧?”乔万尼激动了。“教授先生,想把我当实验品可没那么容易。” “别激动!别激动嘛!”教授泰然处之,“听我说,可怜的乔万尼,拉帕其尼对你产生了科学的兴趣,你已落入魔掌啦! 还有比阿特丽丝小姐——这出神秘剧中,她将扮演什么角色?” 可是乔万尼受不了巴格里奥尼的固执,拔腿就跑。教授一把没拉住,给他跑远了,只好望着他背影直摇头。 “这可不行,”巴格里奥尼对自己说,“这小伙子是我老朋友的儿子,绝不能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医学的奥秘能够保护他。何况拉帕其尼也欺人太甚,竟想从我手里夺走这小伙子,去做那种可怕的实验,我看就是这么回事。还有他女儿!此事得留神。说不定,学问高深的拉帕其尼,你做梦也想不到,我会让你的实验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时,乔万尼拐弯抹角,总算回到寓所门前。进门时碰上老丽莎贝塔,满脸堆笑,当然是想套近乎。可是白搭。青年激动的心情渐渐平静,化作一片茫然。眼睁睁面对这张皱纹密布的面孔挤出的笑容却视而不见。老太婆只好一把抓住他的斗篷。 “先生!先生!”她小声唤道,依旧满脸堆笑,活像一只年深月久,颜色发黑,怪模怪样的木雕。“听着,先生!那花园有一道人家不知道的门!” “你说什么?”乔万尼忙转过身,仿佛无生命的东西突然生机勃勃。“能进拉帕其尼大夫花园的门么?” “嘘!嘘!别这么大声!”丽莎贝塔一面小声说,一面捂住乔万尼的嘴。“没错儿,能进尊敬的大夫家花园,那儿你能见到他所有的漂亮花草。帕多瓦城里多少小伙子为了进去瞧瞧那些花儿,金子都愿意掏哪。” 乔万尼往她手里放块金币。 “带路吧。”他说。 许是巴格里奥尼的谈话令他心生疑窦,说不定老太婆的介入与某种阴谋有关。不管这阴谋目的何在,据教授的猜度,拉帕其尼大夫正想将他卷进去哩。不过疑虑虽令人不安,却不足以阻挡他行动。一知道有机会接近比阿特丽丝,乔万尼就觉得这么做是他生命的需要。她是天使还是妖魔都无关紧要,他已无法挽回地进入了她的世界,只能顺其自然被席卷而去,进入愈来愈小的圈子,朝向他不打算揣测的结果。怪的是,他又突然感到怀疑,自己这种强烈兴趣是否纯属虚妄,果真那么按捺不住,非把自己抛入无法预测的处境么?是否纯属年轻气盛心血来潮,与感情联系极少或毫不相干? 他停下脚,犹豫不决,半转回身,但又接着往前走。干瘪老太婆带着他走过好几条阴暗的过道,终于打开一张门。门开处,满目葱笼,树影婆娑,斑驳的阳光闪烁其间。乔万尼走上前费力穿过藤蔓缠绕的隐蔽入口,来到他自己的窗下,站在拉帕其尼大夫花园的空地上。 事情往往如此,不可能的事偏偏发生,梦想的迷雾凝聚为可以捉摸的现实,我们却发现自己平平静静甚至安之若素,原以为这种情况会使咱们欣喜若狂或痛苦万分的啊!命运就爱这样捉弄人,激情自行其是,不请自来。但时机成熟,需要它上场时,却懒洋洋踌躇不前,乔万尼眼下正是如此。日复一日,他热血沸腾,心跳加快,企盼与比阿特丽丝相见,凝眸相守,就在这园中,沐浴她东方朝阳般的美丽光彩,从她的凝视中了解他自己的生命之谜。然而此刻心情却不合时宜地静如止水。他环顾四周,想看看比阿特丽丝或她父亲在不在,结果发现只有他独自一人,就开始用挑剔的眼光观赏眼前的植物。 它们全都不尽人意。鲜艳华丽,热烈抢眼,甚至不自然。好比迷路者在林中游荡,碰到的每棵矮树都让他心惊肉跳,因为它们全都形象狂野,就像一张张鬼脸从乱木丛中探出头来,虎视耽耽。有那么几棵还会令神经脆弱者大吃一惊。它们矫揉做作,像是好几种植物杂交而成,已不再是上帝的造物,而是人类堕落幻想的邪恶后代,趾高气扬,恶意地嘲笑着美,大概是园丁实验的结果。也有一两株由原本十分可爱的植物混合而成的可疑不祥的杂种,使整座园子别具一格。总而言之,乔万尼在众多植物中认出了两三种他所熟知的毒草。正想得出神,忽听丝绸衣裙沙沙作响,转脸一看,比阿特丽丝出现在雕花拱门下面。 乔万尼来不及思忖该持何种态度,是为擅闯花园道歉,还是假定自己的到来至少得到了拉帕其尼医生或他女儿的默许,即使并非出于他们的意愿。但一看比阿特丽丝的神情,他心头一松,虽说何人帮他进入花园的问题仍令人忐忑不安。小姐轻盈地走下小径,在破败的喷泉边与他相遇。她有些诧异,但脸上洋溢着纯真善良的愉悦。 “您对鲜花品味很高,先生,”比阿特丽丝莞尔一笑,暗指乔万尼从窗口抛下的花束,“难怪我父亲的奇花异草把您吸引了来,就近观赏。他要在这儿,会告诉您好多这些花草习性方面既新鲜又有趣的事儿。他毕生都从事这种研究,这园子就是他的世界。” “还有您,小姐,”乔万尼道,“假若名不虚传——您同样精通这些鲜花,这些奇香的功效。要是您肯屈尊指点,我一定比就教于拉帕其尼先生学得更好。” “有这种闲话么?”比阿特丽丝银铃般欢快地笑了,“人家说我精通我父亲的植物学!真是笑话!不,虽说我在这些花草中长大,但只了解它们的颜色和香味而已。有时我甚至连这点儿知识也不想要。这儿有许多花让我一见就害怕,就厌恶。它们并非不好看。不过,先生,请别相信这些关于我学识的传言。关于我,除了你亲眼所见,什么也别相信。” “那我亲眼所见就必须全都相信么?”乔万尼含沙射影地问,想起令他战栗的那几幕情景。“不,小姐,您对我的要求太少啦。应当吩咐我只相信您的金口玉言。” 比阿特丽丝显然明白他言下之意,脸上泛起一股红潮。但她正视乔万尼的眼睛,对他不安猜疑的目光,报以女王般的高傲。 “那我就吩咐您,先生,”她回答,“忘掉一切对我的猜想。就算外表感觉真实,本质仍可能虚假。但你可以相信,比阿特丽丝说的话句句发自内心深处。” 她脸庞奕奕生辉,似真理的光芒照亮了乔万尼的意识。不过,她说话时,四周散发出阵阵芳香,馥郁浓烈,即使稍纵即逝,也使青年生出无法形容的恐惧,几乎不敢吸入体内。也许是花香吧?也许小姐的话真的句句发自内心,才具有奇异的芬芳?乔万尼一阵晕眩,但很快又恢复过来。他仿佛从这位美丽姑娘的双眸中看到了她透明的灵魂,不再怀疑,不再恐惧。 比阿特丽丝的激奋平息,快活起来,好比孤岛上的一位寂寞少女,遇到了来自文明世界的旅人,为能与青年交谈而由衷欢喜。显然,这座小小的花园便是她的全部生活天地。她时而谈论日光或夏云这类琐事,时而问及城里人的生活,乔万尼远方的家,友人,母亲,——这类问题表明她与世隔绝,对不同的时尚与生活方式一无所知,使乔万尼感到像面对一个稚气十足的孩子。她的灵魂宛若清泉乍涌,初浴阳光,对映照于自己怀中的大地与天空惊异不止。深深的泉源也喷涌思想,珠莹玉翠的想象,一如钻石与宝石伴随清澈的水珠,一串串奔流不止。青年不时暗暗诧异,自己竟能与这令他魂牵梦绕的妙人儿并肩而行。而对她曾经那么恐惧害怕,还亲眼目睹过她那些可怕的禀赋——如今却兄弟般与她侃侃而谈,还发现她这般可人心意,少女味儿十足。但这些念头似过眼烟云,她个性的力量太真实,很快就会显露分明。 漫无边际地聊着,他们信步穿过花园,拐过曲径,又来到坍圮的喷泉边。泉边便是那株堂皇的灌木,繁花竞放,溢光流彩,树下奇香阵阵。乔万尼觉出它与比阿特丽丝的气息完全相同,只是浓烈得无法相比。乔万尼发现她一看到这棵树,就按住胸口,仿佛她的心忽然痛苦地狂跳不已。 “平生头一次,”她喃喃地对那株树说道,“把你给忘了。” “想起来了,小姐,”乔万尼说,“您曾经许诺过要赏给我一朵这样活宝石似的鲜花,因为我曾斗胆将一束花抛在您脚下。现在请允许我摘下一朵,好纪念咱们这次的会面吧。” 他向前一步,把手朝那棵树伸去。但比阿特丽丝一个箭步冲上来,发出一声尖叫,利刃般穿透了他的心。她抓住他的手,用尽窈窕身量的全部力气把它拽了回来。乔万尼感到她的接触使人浑身战栗。 “别碰它!”她痛苦不安地叫道,“千万别碰它!会要了你的命!” 说完她掩面跑开,消失在雕花拱门下面。乔万尼目送她的背影,忽然发现拉帕其尼憔悴的身影与苍白聪慧的面孔。此人一直站在园门的暗影中,观察着这一幕,不知有多久了。 乔万尼回到自己寓所,一心一意想着比阿特丽丝。自从头回见到她,她的倩影就一直笼罩着魔法的色彩,如今又浸透了少女的柔情蜜意。她人情味浓浓,富于女性的全部温柔气质,值得崇拜。她肯定能达到爱情的顶峰,具有爱情的献身精神。那些被他一度视为她灵肉畸形的迹象,如今不是抛在脑后,就是因了微妙的情感,反倒化作一顶魅力的金冠,使姑娘更显得举世无双,令人倾慕。一切丑陋的东西都变成了美,即使不能变的话也掩藏于那些不可名状的朦胧念头,躲到意识之光照不进的阴暗角落。就这样他冥思苦索,彻夜未眠,直到晨光唤醒了拉帕其尼园中的花朵才坠入梦乡。而那梦魂无疑徜徉于这座花园之中。时候一到,旭日冉冉东升,将光芒洒上年轻人的眼帘,令他苏醒,只觉得一阵痛楚。完全清醒后才发现这火辣辣的刺痛来自手上——是右手——正是比阿特丽丝抓过的那只手,当时他正要去摘一朵宝石般的鲜花。现在手背上留下一个紫印,很像四根纤指,而手腕上则留下酷似大拇指的印痕。 哦,爱情有多么顽固——就连尚在想象中跳荡,未及在心中生根,狡猾而貌似爱情的情愫,也会固执地信心十足,直到它注定烟消云散!乔万尼用条手巾包起右手,奇怪是什么可恶的东西蜇了一下,很快便坠入对比阿特丽丝的回想,忘记了疼痛。 有了头一次,第二次相会便无可避免,注定发生。第三次、第四次。与姑娘园中相会不再是乔万尼日常生活中的偶然事件,简直已成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因为一天中的其它时间,都被对那时刻的翘首企盼与深情回忆所占据。拉帕其尼的女儿也是一样,她等待着青年出现,一见他就飞跑过来,对他充分信任,坦诚相待,仿佛二人从小青梅竹马——直到今日相依相伴。他若是偶而未能按时赴约,她就会站到他窗下,仰首呼唤,将圆润甜美的声音送入他房间,绕着他回响,在他心中激荡:“乔万尼!乔万尼!怎么耽搁啦?下来吧!”他就赶紧下楼,直奔那毒花丛生的伊甸园。 然而,虽然二人亲密熟稔,比阿特丽丝仍有所保留,举止之间凛然不可侵犯,令乔万尼简直不曾想过要大胆造次。一切迹象都表明,二人两情相悦。他俩默默相望,把灵魂深处圣洁的秘密送入对方心底,仿佛喁喁低语都可能亵渎这份神圣。激情奔放之时,二人心灵一跃而起,用久久珍藏的火一般热烈的话语互诉衷肠,情话绵绵。但他们不曾相吻,不曾相握,没有丝毫爱情渴望与尊崇的爱抚。他从未触摸过她光亮的鬈发;她的衣裙——这阻挡二人身体接触的明显障碍——也从未被清风吹起,拂扫他的身体。偶而,乔万尼顶不住诱惑,试图闯越界限,比阿特丽丝就变得十分悲伤,十分严峻,满面凄凉疏远,无须只言片语就使乔万尼不寒而栗。这种时刻,可怕的疑虑便似恶魔从他心中的洞穴崛起,直瞪着他,令他胆战心惊。他的爱情便犹如朝雾,淡薄,消散,只剩怀疑。可是,短暂的阴云飘散,比阿特丽丝却又容光焕发,不再是神秘可疑的精灵,令他几分敬慕几分恐惧,小心设防。她又变得如花似玉,天真烂漫,使他感到对这位姑娘的了解胜过一切。 自从乔万尼上次见到巴格里奥尼,时间已过去很久。一天上午,教授突然来访,令他颇为不快。几个星期来,想都不曾想到过他,真愿意把他忘得更久。这些日子一直沉湎于兴奋,除了双手赞同他目下感情的人以外,别的友伴真使他不堪忍受。可是,甭指望巴格里奥尼教授会赞同他的感情。 客人随便说一些城里、大学里的闲话,便话锋一转。 “最近,我看了一部古典作品,”他道,“读到一个故事,饶有趣味,或许你记得呢。说的是一位印度王子,把一名美女送给亚历山大大帝,作为礼物。她真是可爱如朝霞,亮丽如夕照。但最为超群出众的是,她呼出的芳香气息——比一园子波斯玫瑰还要香。年轻的君王亚历山大,自然对这位陌生的美人一见钟情。但是有位睿智的医生恰好在场,发现了一桩关于她的可怕秘密。” “什么秘密?”乔万尼目光一垂,避开教授的眼睛。 “这个美人呵,”巴格里奥尼加重语气,“打出生起就用毒药喂大,直到毒素浸透全身,使她本人也成为世上最致命的毒药。毒素是她生命之需,她呼出的浓香污染了空气。她的爱情是毒药——她的拥抱意味死亡。这故事难道不奇妙么?” “哄小孩子的故事,”乔万尼神经质地从椅子上跳起来。 “真奇怪阁下您从事认真的研究工作还忙不过来,哪有闲功夫看这号东西。” “顺便说一句,”教授不安地打量他,你屋里什么东西这么香?你手套上的香水么?这香淡淡的,但挺好闻,可是闻起来一点儿也不舒服。我要闻久了准会生病。像是花香,可你屋里并没有花呀。” “是一朵也没有。”乔万尼回答,教授说话时,他变得脸色苍白。“依我看,除了阁下的想象外,也并没什么香气。气味是一种感官与精神组合的东西,容易欺骗我们。对香味儿的回忆,只要想到了,就容易让人错以为是眼前现实。” “嗯,不过我的想象很清醒,很少开这种玩笑。”巴格里奥尼道。“再说,我要是想象什么气味儿的话,也应该是什么难闻的药味儿才对,我指头上就好像有这种味儿。咱们可敬的朋友拉帕其尼,我听说,把他的药物熏染得比阿拉伯香料还浓郁。不用说,才貌双全的比阿特丽丝小姐也会用药来对付她的病人,这药水甜蜜一如少女的呼吸,但喝它的人却会倒大霉!” 乔万尼满脸矛盾情绪。教授说到拉帕其尼纯洁可爱的女儿时那种口气,折磨着他的心。然而对她品行的截然相反的看法,却使无数疑点刹那间水落石出,此刻它们正妖魔般向他狞笑。但他还是竭力打消这些念头,以真正情人的彻底忠诚,回答巴格里奥尼的话。 “教授先生,”他道,“您是我父亲的朋友,也许您的目的是要善待他的儿子,我对您只有尊重与敬仰。不过,请您注意,先生,有个话题咱们必须避而不谈。您并不认识比阿特丽丝小姐,所以,对她,您不能信口伤人。您想不到这种话有多冤枉——简直可以说是对她的诽谤。” “乔万尼!可怜的乔万尼!”教授语气镇定而同情。“对这姑娘我比你了解得多。让我告诉你下毒者拉帕其尼和她有毒女儿的真面目。是的,她的美貌恰似她的有毒。听着,哪怕你对我这满头白发大不敬,也休想要我住口。那个印度女人的古老传说,已被拉帕其尼深奥且致命的科学变为现实,就在漂亮的比阿特丽丝小姐身上。” 乔万尼双手掩面,一声呻吟。 “她父亲,”巴格里奥尼接着说,“不顾天生骨肉之情,竟以这种可怕的方式,把自己的孩子做为他科学狂热的牺牲品。说句公道话,因为他是个真正的科学家,好像连自己的心也在蒸馏器中提炼过。那么,你的命运又将如何?毫无疑问,你已被选为一场新实验的原料。也许结局是死亡,也许比死亡更可怕。拉帕其尼眼中只有对科学的兴趣,什么都干得出来。” “一场梦,”乔万尼喃喃自语,“肯定是一场梦。” “但是,”教授接着说,“打起精神来吧,老朋友的儿子,补救还来得及。说不定咱们甚至还能将这个可怜的孩子恢复正常,使她摆脱她父亲加在她身上的疯狂。瞧瞧这只小银瓶!出自赫赫有名的本维尼托·塞利尼①之手,配得上作为一件爱情赠物,送给意大利最美丽的姑娘。瓶里的东西更是无价之宝,这种解毒药只需一小口就能使波吉亚②最厉害的毒药失去作用。对付拉帕其尼的毒药无疑同样灵验。将这只瓶子,连同它宝贵的药水,献给你的比阿特丽丝,满怀希望,期待结果吧。” -------- ①本维尼托·塞利尼(benvenutocellini,1500—1571):意大利著名金匠,雕刻家,也是世界闻名的自传作者。 ②波吉亚(柳克丽霞·波吉亚,1480—1519):意大利历史上著名枢密主教,军人兼政治家凯撒·波吉亚(cesareborgia,1476?—1507)之妹,为其兄政治工具,以其下毒、通奸、等种种劣行臭名远扬。 巴格里奥尼把一只精工细制的小银瓶放在桌上,告辞了,留下年轻人去思索他的一番开导。 “我们定能挫败拉帕其尼。”教授边下楼边想,“不过得承认,这家伙真是了不起——了不起。就是行起医道来卑劣平庸,难怪医学界崇尚医德的人谁也受不了他。” 乔万尼与比阿特丽丝交往已久,对她品行的阴暗猜疑偶而也萦绕心头。然而,她总是让人感到那么天真自然,纯情如水,使巴格里奥尼教授描绘的形像显得既陌生又不可信,似乎与他自己最初的看法也不一致。不错,初遇这位美丽少女,他曾有过丑恶的回忆,不能忘却那花束在她手中枯萎,那昆虫在阳光朗朗中死去,除开她芳香的气息实在找不出别的可见原因。然而,这些小事已在她人品的纯洁光芒中消融,不再具有事实的效力,仅被视为错误的幻觉。它们貌似有根有据,却受到理智的考验与证实。世间有些东西比我们亲眼所见,亲手所摸的更为真实。凭了这种更好的证据,乔万尼对比阿特丽丝满怀信任,尽管这是她高贵品质使然,而并非由于他具有慷慨大度的信念。但是现在,他的精神已无法维持初时令他欢欣鼓舞的热情。他垮了,匍匐于世俗的疑虑之中,比阿特丽丝无瑕的形像受到了玷污,他并未放弃她,可是不信任。他打定主意做一次令人满意的决定性试验,一劳永逸,弄清她身上到底有没有那些可怕的特性,那些必然会与灵魂怪异相呼应的东西。至于上次那蜥蜴、飞虫和花束的事,因为当时他眼睛从老远往下看,也许有误会。若能仅数步之遥亲眼目睹一朵鲜花在她手中骤然枯凋,那就毫无疑问了。想到这儿,他匆匆赶去花店,买下一束鲜花,花上还带有晶莹露珠呐。 每天与比阿特丽丝相会的时辰到了。下楼去花园之前,乔万尼没忘记照照镜子——英俊的小伙子都有这份虚荣心,不过在这种焦躁不安的时刻还如此,未免显得感情肤浅,性情欠真。他对镜自语,相貌从未像现在这样清俊大方,眼睛从未这般活泼有神,脸颊也从未这般血气旺盛。 “至少,”他想,“她的毒素还没渗到我身上,我可不是她手中凋枯的花朵。” 想着想着,目光落到须臾不曾离手的那把鲜花上,却发现这些露珠莹莹的花朵已开始垂头,新鲜与美丽已成昨日梦幻,一阵无名恐怖震撼他全身。乔万尼顿时面色苍白,白如大理石,立在镜前一动不动,直瞪瞪地注视镜中的自己,仿佛见到什么骇人怪物。他想起巴格里奥尼说过,屋里好像弥漫着一种奇香,一定是自己气息的毒素!他不由毛骨悚然——为自己毛骨悚然!从惊呆中恢复,他好奇的目光落到一只蜘蛛身上。这东西正在古老的檐板上结网,爬过来爬过去,编出一幅经纬交错的艺术品——与向来挂在旧天花板上的任何蜘蛛同样卖力,同样积极。乔万尼朝它凑过去,吐出一口长气。蜘蛛突然停止忙碌,蛛网也随着小小艺术家的身体颤抖起来。乔万尼再朝它吐一口气,更深更长,充满发自内心的恶意。他不知自己是居心不良,还是仅仅出于绝望。蜘蛛痉挛地揪住蛛网,挂在窗前死了。 “该死的!该死的!”乔万尼骂着自己,“你已经变得这么毒了么,一口气都能把这只蜘蛛送了命?” 这时,一个圆润甜蜜的声音从花园飘上来。 “乔万尼!乔万尼!时间过了!怎么还不来?快下来吧!” “对,”乔万尼又喃喃地说,“她才是唯一不会被我的气息杀死的生物!但愿我能!” 他冲下楼,眨眼就来到比阿特丽丝明亮深情的目光面前。一分钟前,愤怒与绝望还如此强烈,简直但愿一眼就让她手足慌乱。可真见到她,她的影响却那么实实在在,无法立即摆脱。他想起她女性特有的细腻宽厚,这力量时常包裹着他,使他感到宗教般的宁静;想起她一次又一次发自内心的圣洁激情,犹如清泉涌出启封的深处,透明澄澈,让他一览无遗。倘若乔万尼知道如何评价这些回忆,就会判定这一切丑陋的秘密不过是世俗的幻觉,不论邪恶的迷雾如何笼罩她的头顶,真正的比阿特丽丝实乃天国的天使。尽管他缺乏如此高深的信念,她的出现仍不曾完全失去魔力,乔万尼的愤怒平息下来,化为麻木郁闷。敏锐的比阿特丽丝立刻发觉二人之间横着一条双方都无法逾越的鸿沟。彼此并肩漫步,忧伤无言。他们来到大理石喷泉畔,池水依旧,中间就是那棵缀满宝石般花朵的灌木。乔万尼深深地吸入这鲜花的芬芳,简直如饥似渴。发觉这一点,他感到恐惧。 “比阿特丽丝,”他突然发问,“这棵树从哪儿来的?” “我父亲创造的。”她天真地回答。 “创造的!创造的!”乔万尼重复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他对大自然的奥秘非常了解。”比阿特丽丝回答,“我刚出生,这棵树就破土而出了。它是他科学的孩子,智慧的孩子,而我只是他世俗的孩子而已。别走近它!”发现乔万尼朝它走近,她大叫一声。“它的性能你做梦也想不到。可是我,亲爱的乔万尼——我跟这棵树一起成长,一同进入花香。它的芳香滋养着我,它就是我的妹妹,我以人类之爱钟爱着它,因为,唉!——难道你不曾怀疑过么?——命运真是可怕。” 听到这里,乔万尼向她阴沉沉紧锁双眉,比阿特丽丝不由打住,一阵战栗。但对他柔情的信任又使她安下心,还为自己片刻的怀疑感到脸红。 “命运可怕,”她继续说。“我父亲对科学的可怕爱恋,把我与同类的交往完全隔断,直到上天派来了你,亲爱的乔万尼。哦,你可怜的比阿特丽丝曾经多么寂寞!” “这命运很苦么?”乔万尼盯着她问。 “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它有多苦,”她柔情脉脉。“哦,是的。 但是我的心一度麻木不仁,所以倒也宁静。” 闷闷不乐的乔万尼突然发作,如同闪电冲出一团乌云。 “可诅咒的人!”他满腔恶毒的轻蔑与义愤,“发觉你寂寞你腻味,就把我也与人间的一切温暖隔断,把我也哄进你那无法形容的恐怖世界!” “乔万尼!”比阿特丽丝又大又亮的眼睛转向他的脸,她还没有领悟他的话,只是感到震惊。 “是的,有毒的东西!”乔万尼气得发疯,反复道,“你已经干了!你已经毁了我!你把我的血管里也注满了毒汁!你把我变成了一个和你一样可恨、丑恶、讨厌而又可怕的东西!好啦,要是咱俩的气息也像对所有其他人一样致命,就让咱们以说不出的仇恨来接个吻吧,就一同去死吧!” “什么灾难降临到我头上了?”比阿特丽丝喃喃自语,从心底发出低沉的呻吟。“圣母呵,可怜可怜我这心碎的孩子吧!” “你——你也祈祷?!”乔万尼依然满腔恶毒轻蔑,“就连从你嘴里冒出来的祈祷,也以死亡玷污了周围的空气。是的,是的,咱们祈祷吧!到教堂去,在拱门前手指浸入那池圣水!跟在咱们后头的人必像害瘟疫一般死掉!在空中划十字吧!让诅咒以神圣的象征撒向四面八方!” “乔万尼!”比阿特丽丝口吻平静,因为伤痛已超过了愤怒。“干嘛用这些可怕的话把你我连在一起?我,的的确确是你骂我的那种可恶东西。可你——除了对我可恨的不幸再次毛骨悚然,跨出园子,去找你的同类,忘掉大地上爬行过一个可怜的比阿特丽丝这样的妖孽,还需要干什么别的?” “难道还想装傻?”乔万尼大声咆哮,“瞧哇!我从拉帕其尼纯洁的千金身上获得了何等威力!” 一群夏虫掠过空中,被这致命花园的芳香吸引,前来觅食。它们先围着几棵树打转转,又显然被相同的力量所吸引,来到乔万尼头顶盘旋。他朝飞虫们喷出一口气,又朝比阿特丽丝一个苦笑,只见至少十多只小虫纷纷堕地而亡。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比阿特丽丝发出尖叫,“是我父亲要命的科学造的孽!不,不,乔万尼,不是我干的!绝不是,绝不是!我只梦想过爱你,和你厮守一阵,就让你走开,把你的模样留在我心底。乔万尼,相信我,尽管我身体由毒药养育,我的灵魂却是上帝的造物,时时渴望着爱情的滋润。可我父亲——已用这种可怕的共同点将我们联系在一起。好啦,唾弃我,践踏我,杀了我吧!哦,听过你这番话之后,死还算个什么?但那不是我干的,哪怕把全世界的幸福都给我,我也做不出那种事!” 乔万尼发泄一通,怒气全消,心中闪过一缕忧伤;想到自己与比阿特丽丝亲密而特殊的关系,又有几许柔肠。二人相对而立,但觉孤孤零零,即或四周人群拥挤,这孤独感也不会减少一分。那么,被周围的人抛弃,不应该使这对与世隔绝的年轻人更亲密么?要是他们自己还相互折磨,还有谁会对他们好呢? 再说,难道就没希望返朴归真,与获救的比阿特丽丝手牵手么?呵,你孱弱、自私、卑鄙的灵魂!如此出言不逊,狠狠伤害一往情深的比阿特丽丝之后,还敢梦想尘世的结合与欢乐,还以为这有可能么?不,不,没希望了。她必带着那颗破碎的心,沉重地跨过时光的界限——她必在天堂的清泉边濯洗自己的伤口,在永恒的光辉中忘却自己的伤痛,在那里得到安宁。 可惜乔万尼并不明白这一点。 “亲爱的比阿特丽丝,”他走过去。往常他一走近,她就退缩,但眼下他出于不同的冲动。“亲爱的比阿特丽丝,咱们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瞧!这儿有种烈药,一位学问高深的医生保证说,这东西灵验无比。它的成分与你那令人生畏的父亲给你我带来灾难的东西恰恰相反,是用神圣的药草提炼而成。咱们来一起喝下它,洗净邪恶好么?” “给我吧!”比阿特丽丝伸手接过乔万尼从胸前取出的小药瓶,还语重心长地加一句,“我愿喝,不过你一定要等着结果。” 她把乔万尼的解毒药喝了下去。正在这时,拱门下出现了拉帕其尼的身影,缓缓朝大理石喷泉走来,越走越近。这位苍白的科学家目睹一对恋人,似乎满面得色,正像艺术家奉献毕生,终于完成了一幅大作或一组雕像,对成功心满意足。他停下脚,下意识地挺直伛偻的身体,朝他们伸出双手,摆出一副父亲恳求孩子为他祝福的姿势,但正是这同一双手朝他们生命的小河中抛入毒药。乔万尼浑身颤抖,比阿特丽丝紧张地打战,一手按住胸口。 “我的女儿,”拉帕其尼道,“你在世上不会再孤单了。从你的妹妹树上摘一朵宝石花,戴在你新郎的胸前吧,现在它伤不着他啦。我的科学与你俩之间的感情已在他体内起作用,他现在已与普通男人不同,正像你,我最得意最出色的女儿,与普通女人不同一样。从今往后,你们相亲相爱,走遍天下,让别人去害怕吧!” “父亲,”比阿特丽丝声气虚弱——仍然按住胸口—— “为什么用这种悲惨的命运伤害你的孩子?” “悲惨!”拉帕其尼叫道,“什么话,傻孩子!你具有神奇的天赋,所向披靡。难道这悲惨么?你吐口气就能打败最强大的敌人,难道这悲惨么?你容貌有多美,力量就有多大,难道这悲惨么?难道你情愿做个软弱女人,面临所有罪恶却无法保护自己?” “我情愿被人爱,不愿让人怕,”比阿特丽丝喃喃地道,慢慢瘫软在地,“但现在没关系了,我要死了。父亲,您千方百计混入我生命的邪恶梦一般飞走了——像这些毒花的香气一样。在伊甸园的花丛中,它们休想再污染我的呼吸。别了,乔万尼!你仇恨的话语铅一般沉甸甸压在我心头,但我飞升时它们也会坠落的。哦,是否从一开始,你的天性就比我的更狠毒?” 对比阿特丽丝来说——她的机体已被拉帕其尼超凡的技术彻底改变——毒药就是生命,所以烈性解毒药就是死亡。于是这个人类独创性与扭曲天性的可怜牺牲品,这个被邪恶智慧的种种尝试注定了厄运的少女,就这样倒在她父亲和乔万尼的脚下死去。这时,巴格里奥尼教授从楼上的窗户往下看,大声呼唤着那位如雷轰顶的科学家,得胜的口气中透着恐怖——“拉帕其尼!拉帕其尼!这就是你实验的结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6 通天铁路 不久前,穿过梦幻的大门,我访问了世界驰名的“灭亡城”所在地,得知最近,一些热心公益的居民出力,在这座人口稠密兴旺发达的城市与“天城”之间,修筑了一条铁路,遂兴致大发。反正有些闲暇,便拿定主意去那儿走一趟,满足满足强烈的好奇心。于是,一个晴朗的早晨,付清旅馆的帐单,指点搬运工将行李放到一辆马车后面,我便登上马车,动身去火车站。运气不坏,结伴同行的还有位绅士——名叫引路先生——他虽说并没去过天城,却似乎对那儿的法律、风俗、政策、统计数字,了如指掌,犹如了解自己的故乡“灭亡城”一样。况且,做为铁路公司的董事和大股东,对这个值得称道的企业也有权向我提供一切我希望了解的情况。 马车哗啦啦出了城,驶出郊区不远,便越过一座精精巧巧的桥。可真令人担心它太小巧,承受不住多大份量。桥两侧是大片泥潭,大地上所有阴沟臭水尽排此处,既刺眼又刺鼻,令人着实不堪忍受。 “这儿,”引路先生道,“就是有名的‘伤心潭’——这一带的耻辱。本来不费力气就能改造成坚实的土地,所以更是奇耻大辱。” “我知道,”我说,“为了这个目的,亘古以来就在想方设法,班扬①的书都提过,这里头曾丢进去两万多车有益的命令,可是毫无结果。” “很可能!这种有名无实的东西还能指望有啥结果?”引路先生道,“仔细看看这座便桥,桥基可结实哩。我们往泥潭里头扔了不少书嘞,什么伦理学、法国哲学、德国理性主义;什么小册子、布道文、现代牧师的大作、柏拉图、孔夫子、印度哲人的文论;还有对《圣经》原文的不少精辟注解——所有这些,经过某种科学处理,统统变成花岗岩一般坚硬的东西,整个泥潭都可以填满这种东西。” 可是我总觉得,这桥摇摇欲坠,令人悬心。尽管引路先生保证桥基结实,我还真不愿挤在公共马车里过桥,尤其不愿人人都跟这位先生和我一样,带着笨重的行李。好在平平安安过去了。很快就发现车站已到,这座整洁宽敞的大房子矗立在一道小小的窄门旁边。所有往日的天路客该还记得,这扇窄门从前正对大路,窄小不便,是思想自由、大腹便便的旅人一大障碍。约翰·班扬的读者会高兴地得知,基督徒②的老朋友传道先生,过去总发给每位香客一卷神秘的羊皮公文纸,如今却主持着票房。不错,是有些居心不良者否认往日传道先生这一受人尊重的身份,还扬言能拿出证据证明这家伙冒名顶替。不愿卷入这场纷争,我只想说一句,据本人体会,如今铁路沿途售给旅客的硬纸板车票,比古时候的羊皮公文方便得多,实用得多。至于这号纸板车票能否在天城门口被欣然接纳,我无可奉告。 -------- ①班扬(约翰·班扬johnbunyan,1628—1688):英国著名作家,出身贫寒,一生坎坷,由于宗教原因两度被捕下狱,长达十数年。在狱中发奋读书写作,完成作品多部,包括其流芳百世的佳作《天路历程》。班扬文笔朴素有力,倍受文坛推崇。霍桑本篇故事就借用了班扬《天路历程》中的许多人物与某些情节。 ②基督徒:班扬《天路历程》中的主要人物。 众多旅客已在车站等候列车启程。他们的打扮举止令人一眼看出,公众朝拜天城的情绪已发生可喜变化。班扬若九泉有知,必十分快乐。往日香客形单影只,衣衫褴褛,肩扛重负,心情忧郁,一步一步往前行,后面满世界的耻笑哄赶。而今,地方上的上等人、体面人都成群结队,整装待发,朝拜天城,好像这不过是一场夏日旅游似的。绅士们当中有些名副其实的大人物——地方长官、政治家、大富豪。照他们的榜样,宗教不得不托付给地位比他们卑贱得多的弟兄。女士当中,我也高兴地认出一些上流社会的花朵,装点天城名流的圈子再合适不过。众人愉快地谈论当日新闻,商界、政界大事,或互相打趣。至于宗教,虽然是他们心中头等大事,却大大方方地抛到脑后,连不信教者也听不到一点点令他惊诧的东西。 新法朝拜的一大便利不可忽略不提。我们巨大的包袱不再按往日习惯扛在肩头,却统统舒舒服服装进行李车。而且,我敢肯定,终点一到,又会物归原主。另一件事,善良的读者也会乐意了解。列位还记得,恶魔王子与那扇窄门的看守人结有宿怨。尊贵王子的随从们总是趁老实的天路客敲门之时,向他们射去致命的箭。这场争端,已根据相互谅解的原则和平解决。此举既是上文提到的那位杰出统治者的功劳,也是可敬而开明的铁路董事的荣耀。王子的臣民们,如今有许多在车站工作,有的照管行李,有的采集燃料,还有的给车头添加燃料,诸如此类合适的活计。凭良心说一句,任何铁路也找不到如此尽职尽责,心甘情愿迁就旅客,欣然采纳旅客意见的工作人员。每个好人听说这自古以来的难题能如此圆满解决,必定欢呼万岁。 “勇敢先生在哪儿?”我打听,“不消说,董事们一定请来了这位著名老将来当这条铁路的列车长吧?” “噢,不,”引路先生干咳一声。“曾给他做过司闸员。可实话跟你说,咱们这位老伙计上了年纪,死板狭隘,好不开窍。他向来带领香客步行,所以认为别的朝拜方式都是罪过。再说老家伙从前与恶魔王子结下大仇,老跟王子手下的人动手打架,吵个不休,害我们也不得安宁。所以,总的来说,我们并不惋惜,忠实的勇敢先生一气之下去了天城,我们呢,也可以任意挑选一名更合适更随和的人了。那边走来的就是列车司机,没准儿你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这时,机车向车厢停靠过去。依我看,它模样更像把我们拉去下地狱的机械魔鬼,而不像为我们去天城开路,值得夸赞的巧妙装置。车头上坐着一个人,浑身裹着浓烟烈焰,而那浓烟烈焰,并非要吓唬读者诸君,不仅从车头坚硬的肚皮喷出来,也从他自己的嘴和肚子里往外喷。 “我眼睛没看错吧?”我惊叫道,“这到底是啥怪物?大活人么?是的话,那就是他胯下车头的同胞兄弟!” “呸!呸!你可真笨!”引路先生哈哈大笑。“连亚坡伦①都不认识么?基督徒的老对头,在耻辱谷里跟他恶战一场的那位呀。负责车头的就是他。我们已让他做了司机长,让他安下心来专跑天城。” -------- ①亚坡伦(apollyon):也是《圣经》中人物,无底坑的使者,见《新约·启示录》9章11节。 “妙,妙极了!”我按捺不住心头激动。“这表明了时代的解放,证明如果任何事情都能如此的话,一切陈腐偏见都有希望消除。基督徒若听说他的老对头这个可喜的转变,该有多开心!等咱们到了天城,我一定高高兴兴把这事告诉他。” 旅客们全都安安然然各各就座。于是全体兴高采烈,轰隆隆往前开,十分钟赶的路就比基督徒苦苦跋涉一整天还要多。沿途扫视窗外,一道闪电飞过,但见两位风尘仆仆正在步行的香客,浑身旧时朝拜者打扮,携带轻舟与拐杖,还握着神秘兮兮的羊皮纸公文,肩负难以忍受的重负。这些虔诚信徒宁愿坚持在艰难的小路上一面呻吟,一面踉踉跄跄步步行进,也不肯利用现代文明进步的成果。这种荒谬的固执,使我们聪明的弟兄们开怀不已。众人七嘴八舌嘲弄两位路人,还发出阵阵哄笑,算做打招呼。而他俩却直视我们,一脸荒唐的怜悯,更引起大家十倍的喧嚣。亚坡伦也劲头十足地跟着起哄,故意让车头或他自己的呼吸,对准他俩的面孔,喷出烟雾和烈火,将他们包裹在烫人的水汽里,这些小小的恶作剧令我们何其开心。毫无疑问,两位香客因遭受磨难,将自己视为殉教志士,也得到极大满足。 引路先生指点我们看不远处一座古老的大房子,说这是一家老客栈,从前名闻遐迩,香客们常在这里歇脚。班扬的行路指南中称其为喻者之家。 “早就想见识见识那座大房子啦。”我说。 “你瞧,那儿没我们的车站。”同伴道,“店主坚决反对修铁路,这也挺在理,因为铁路把他接待客人的店子抛在一边,肯定抢走了他好些贵客。不过步行的路仍从他家门前经过,老先生时不时还能接待一些刻苦的行路者,让人家吃上一顿跟他一样老派的饭。” 这话题还没完,列车就急速冲过了基督徒一看到十字架,肩上重负便坠落下去的地方。这又成了引路先生、世俗先生、隐罪先生、坏心先生和不悔城来的一伙绅士的话题,纷纷议论由于行李安全,我们所享受到的说不完的好处。我和其他旅客也加入进去,对此事深表赞同,因为我们行李里头有许多稀世珍品,尤其各人都拥有不少各种各样的好衣裳,相信到了天城高雅的圈子里,它们也不过时。若眼巴巴瞧着这些七七八八的贵重物品落入坟墓,我们该有多心疼。就这样,众人兴致勃勃谈天说地,与过去的香客相比,与现在一些心胸狭隘者相比,我们这些人多有福气。说着说着,就发现已来到难山脚下,直穿这座石山心脏,修筑了一条隧道,工程令人赞叹不已。高耸的拱架,宽敞的双行轨,除非有朝一日大地与岩石一齐崩塌,它将成为筑路者与铁路公司的永恒纪念碑。虽事出偶然,它还有一大长处,就是难山隧道开挖的石头正好填进了耻辱谷,这就免了列车驶下那个令人讨厌有碍健康的鬼地方。 “真是了不起的进步,”我说,“不过,倘有机会参观一下美丽宫,一睹那些迷人少女的芳容——谨慎小姐啦、虔心小姐啦、仁爱小姐啦,及所有在那儿接待香客的小姐们,我会感到不胜荣幸。” “少女!”引路先生好不容易止住笑。“还迷人少女呐!嗨,亲爱的伙计,她们早成老姑娘了。个个都是一本正经,刻板拘泥,枯燥乏味,瘦骨嶙峋。而且,恕我冒昧,打基督徒朝圣的日子算起,她们就没一个人改变过自己裙子的式样。” “啊,是这样,”我大为宽心,“那我不见她们也可以。” 可敬的亚坡伦此时以惊人的速度放汽,大概急于摆脱此地给他带来的不快回忆。在这里,他曾与基督徒交手,结果一败涂地。查一番班扬的行路指南,我发现列车距死阴谷只剩数哩之遥。照目前速度,冲入这片阴森森的地方要比原先预料快得多。老实说,除了堕入路这侧路那侧的泥坑,我没敢指望更好的下场。不过,这些担心跟引路先生一说,他立刻向我保证,说这段路即使情况再恶劣,难度也被人们大大夸张。按眼下改建过的条件,我尽管放心,可与基督世界的任何铁路一样平安无事。 正说着,列车就冲进了这片可怕峡谷的入口。高速驶入这里的堤道时,我承认自己的心傻乎乎地狂跳不已。但凭心而论,对这条堤道最初的大胆设计者与精心施工者,真应当予以最高评价。同样令人满意的是,人们千方百计赶走无边的黑暗,因为没有一束快乐的阳光能穿透这里可怕的黑暗。为弥补这一缺憾,大地释放的大量可燃气体通过管道收集起来,送入隧道,沿途点燃四排气灯。就这样,从峡谷永远弥漫的易燃硫磺中,生出了一道光明——然而,这光明刺眼眩目,令人狼狈不堪。从同伴们表情的变化我发现了这一点。这方面,倘与自然光相比较,恰似真理与谬误之间的天壤之别。但假如读者曾到过这座黑谷,就会对能得到的任何光亮感激不尽——天空中得不到,燃烧的地底也行。这种红光四射的灯,仿佛在路轨两旁筑起了两道火墙。我们的列车闪电般穿行其间,同时雷鸣般的轰响在山谷中回荡。要是机车脱轨——人们悄悄说,那可是一场大灾难,史无前例的灾难——大家毫无疑问会坠入无底深渊,倘若真有这种深渊的话。胡思乱想弄得我惶惶不安,突然,顺着山谷传来一声尖利刺耳的鸣叫,就像成千鬼怪撕心裂肺一齐发喊,原来却是机车到站的汽笛。 此刻停车的地方正是咱们的朋友班扬——这个心地诚实却充满奇思怪想的人——称之为地狱入口的地方。这名字浅显易懂,我真不愿再重复。不过,这一定是个误会,因为我们还没出那个烟雾弥漫的大山洞,引路先生就抓紧时机向我们证明,即使打比方,也不存在什么地狱。这地方,他说,只不过是个半死的火山口,董事们在这儿建立了一些熔炉,好生产铁路用的钢铁。同时,又得到机车所需的大量燃料。不论谁凝望过这个阴沉朦胧的大山洞口,见过它从中不停地喷出巨大的暗红色火舌,见过烟雾缭绕之中忽隐忽现的魔鬼狰狞可怕的丑脸,听过狂风刮来的可怕低语,尖利呼啸深沉颤抖的飒飒声,有时还形成几乎清晰可辨的话语,那他准会跟我们一样,急切地抓住引路先生令人宽慰的解释不放。况且,大山洞里的居民全是不招人喜欢的模样,皮肤黑黑,满面烟尘,畸形的身体,怪状的双脚,眼中闪着暗红色的光,仿佛心儿在燃烧,便从上面的小窗洞喷出火来。还有件怪事令人吃惊,炉前干活和给机车添料的人,每回喘口粗气,必从鼻子和嘴里喷出烟来。 列车周围闲逛的人们,大多叼着雪茄吞云吐雾,是用火山口喷出的火焰点着的。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发现了好几位据我所知以前曾乘火车去过天城的人,他们皮肤黝黑,举止粗野,烟瘾很重,与当地居民惊人相似。且同样欢喜恶意嘲弄讥笑他人。结果,这恶习使他们面部永远扭曲。我与其中一位系点头之交——此公生性懒惰,一事无成,大名好闲先生——我叫住他,问他在那儿干什么。 “你不是去过天城么?”我问。 “没错儿,”好闲先生大大咧咧朝我眼睛喷口烟。“不过,我听说的情况太糟,就没费力气去攀登天城所在的山顶。那儿不做生意,没有消遣,没酒喝,还不准抽烟,从早到晚只有教堂单调乏味的音乐在响。就算人家给我地方住还不收钱,我也不想在那种地方待下去。” “可是,好闲先生,”我惊叫道,“世上那么多好地方,你干嘛偏偏把家安在这儿?” “我?”这浪荡子咧嘴一笑,“这儿挺暖和,有不少老交情,所以总的来说挺称心。但愿不久再见你回来,祝你旅途愉快。” 正说着,机车铃响,几位乘客下了车,但没上新乘客。列车急匆匆向前开,轰隆隆穿过峡谷。大家和先头一样,被刺眼的汽灯照得头晕目眩。但有时候,强光深处探出些冷酷面孔,那形像和表情打着各自罪孽或邪恶的印记,透过光幕向我们怒目而视,还伸出一只只又大又脏的手,好像要阻挡我们前进。我几乎以为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罪过,在让我心惊胆战。这是想象作怪——肯定是——幻觉而已。我该为此深感惭愧。可是,通过黑谷的整个旅程我都遭到这种白日梦的折磨与骚扰,被弄得痛苦不堪,不知所措。这一带有毒的气体把我们弄得麻木迟钝。然而,随着自然光开始与灯光交战,这些虚无的幻想便渐渐失去活力。俟第一缕阳光迎接着我们脱离死阴谷之时,这些幻觉便终于无影无踪。驶出峡谷一哩之前,我还简直要发誓,这段阴森森的行程只是一场梦。 峡谷尽头,正如约翰·班扬所说,是一个大山洞。在他那个年头,洞中住着两个残忍的巨人,教皇与异教徒,他们将被害香客的尸骨撒在巢穴四周。如今两个穴居的坏蛋已不在此地,但另一个可怕的巨人又占领了这座荒凉的山洞,专捉虔诚的旅人,将他们养肥,摆上餐桌,与烟、雾、月光、生土豆和锯木屑一道下咽。这巨人日耳曼血统,大名超验主义①者。至于他的身材、相貌、体质及一般性格,不论他本人还是任何别人都始终无法形容,而这就是该大恶棍的最主要特点。驶过洞口时,我们匆匆瞥见他,那样子颇像个不成比例的怪物,但更像一团迷雾。他在我们后面大声呐喊,但说的话古里古怪,令人不知所云,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害怕。 -------- ①超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指1836年至1860年间,在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康考德地区繁荣兴盛的一场哲学与文学运动,以反对18世纪的理性主义,洛克的怀疑哲学,以及新英格兰地区偏狭的加尔文教派。 “超验主义”一词源于康德的哲学著作,其思想观点受到许多欧洲哲学家影响。美国超验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有r·as):《圣经》中人物,见《新约·提摩太后书》4章10节及《新约·歌罗西书》4章14节。 ②典出《圣经·旧约·创世记》19章1—26节。罗得系哈兰之子,亚伯拉罕之甥。其妻自所多玛城逃出,途中因后顾而被化为盐柱。 接下来引人注目的是幢宏伟大厦,石头建成,青苔遍生,但式样摩登轻浮。列车在它附近停下,照例发出刺耳长鸣。 “此地从前是可怕巨人的‘绝望的城堡’,”引路先生道,“但自打他死了以后,寡信先生重修一番,改建成一处绝妙的娱乐场,是我们的停车点之一。” “看上去有点儿东拼西凑嘛。”我说,一面打量那些笨重却又脆弱的墙。“我可不眼红寡信先生的美宅,早晚它会轰隆一声垮在房客头上。” “无论如何咱们能逃掉。”引路先生道,“亚坡伦又鼓足了汽啦。” 这时列车扑入快乐山谷,穿越往日盲人在坟墓之间游荡跌撞的旷野。哪个坏心肠的家伙,把一块古老的墓碑抛到了路轨上,使整列车厢剧烈颠簸起来。岩石嶙峋的高坡顶上,我发现一扇生锈的铁门,掩映于矮树与藤蔓之中,但门缝里却冒出缕缕青烟。 “山坡上那张门,”我问引路先生,“就是牧羊人告诉基督徒的通往地狱之路的小门吧?” “那不过是牧羊人的笑话罢了,”引路先生笑道,“其实里头是个大山洞,是他们用来熏羊肉火腿的地方。” 接下来的一小段时间,这趟旅行的回忆变得模糊混乱,因为一阵莫名的睡意攫住了我。原来我们正驶过一片魔法地带,这儿的空气令人昏昏欲睡。不过一进入欢乐的伯拉①边界,我就醒了过来。人人都揉揉睡眼,看看手表,对对时间,互相祝贺准时抵达旅行终点。这里气候宜人,熏风扑面,令人精神为之一爽。但见银子般的喷泉晶莹闪亮,头顶枝繁叶茂,甘美的鲜果挂满枝头,是从天城的果园嫁接来的树种。这时,列车旋风般冲向前方,空中出现了一位双翼天使的光辉形像,奋翅高飞,去执行天国的使命。车头发出最后一声凄厉的长鸣,宣布终点站快到了。这长鸣声中似听得出形形色色哀泣与号叫,雷霆之怒与魔鬼或疯子的狂笑。一路上,每到一站,亚坡伦便使出浑身解数,用蒸汽机车的汽笛拉出最可憎的叫声。但此番他空前绝后,造出一种地狱般的喧嚣,不但惊扰了伯拉居民的安宁,简直把噪音直送到天城的大门。 -------- ①伯拉(beulah):英国作家约翰·班扬的名著《天路历程》中的一个地方,系生命行程的终点。 可恶的喧嚣仍在耳中回响,又听到一阵欢快的乐声,仿佛千种乐器一齐演奏,激越动听,柔和昂扬,和谐一致,在欢迎哪位杰出的英雄。他大获全胜,凯旋归来,永远放下了自己破碎的武器。下车时,我东张西望,想知道这欢快的音乐为谁而奏。只见河对岸聚集着大群喜气洋洋的人们,在欢迎两位可怜的香客。他们刚从深深的河水中冒出头来。正是旅行方始,亚坡伦和我们挖苦、讥笑,用灼人蒸汽捉弄过的那两位——也正是他们以超凡脱俗的外表,感人肺腑的话语,在名利场的狂欢作乐中启迪了我的良知。 “这两位真了不起,”我对引路先生叹道,“但愿咱们也能受到跟他们一样的欢迎。” “别担心,别担心!”朋友回答,“来吧,快点儿,渡船就要开了。三分钟后就能抵达河对岸。肯定会有马车送你直到城门。” 一艘蒸汽渡轮,本次重要旅程中的最后一项大改进,就泊在河边,噗噗地喷着汽,释放出种种讨厌的声音,表明启航在即。我赶紧与其他旅客一道匆匆上船,多数人混乱不安,大叫大喊;有的在找行李,有的在扯头发,直嚷嚷轮船会爆炸,会下沉;有的已被起伏的激流吓得面色发白;有的盯着舵手的丑脸惊恐万分;还有的仍笼罩在魔法地带的睡意之中,迷迷糊糊。我朝岸边一望,吃惊地发现引路先生正挥手告别。 “你难道不去天城啦?”我喊道。 “噢,不去啦!”他怪里怪气地笑答,扭歪的面孔正像黑谷居民一般可厌。“噢,不去啦!我跑这么远,就为了使你旅途愉快。再见啦!咱们还会见面的。” 接着,这位出色的旅伴引路先生,纵声大笑,狂笑中,烟圈从他嘴里鼻子里喷了出来,而通红的火焰则从他双眼往外扑闪,证明他的心竟是一团火,无耻的魔鬼!为否认地狱的存在,他内心正受到熊熊大火的折磨。我冲到船边,想跳上岸去,但舵轮已开始旋转,激起一阵浪花,洒在我身上——冰冷彻骨。这寒气永不会离开这条河,直到死神在他自己的河中淹死——一个寒战,一阵心惊,我醒了。感谢上帝,原来是场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7 羽毛头:寓意传说 “迪肯,”里格比大妈一声吆喝,“弄块煤来给俺点烟斗!” 烟斗就叼在老婆子嘴里。填满烟丝,她就把烟斗朝嘴里一塞,却不曾弯腰到火炉上点燃它,而且这天早晨炉内似乎也没生火。然而,一声令下,烟斗顿时红光一闪,里格比大妈的唇边立刻升起一缕轻烟。那煤火打哪儿来,又是哪只看不见的手送来的,我可搞不清。 “好!”里格比大妈点点头。“多谢,迪肯!现在得动手做稻草人啦,别跑远,迪肯,没准儿俺还要你帮忙嘞。” 老婆子起得这么早(日头才刚刚露脸哩),为的是扎个稻草人,要给它安在玉米地中间。眼下正值五月下旬,乌鸦和八哥发现了刚刚破土,又小又绿,卷做一团的玉米叶,所以她拿定主意要扎一个有史以来最活灵活现的稻草人,而且从头到脚立刻完工,好在当天上午就让它开始站岗放哨。说起里格比大妈(大伙儿一定听说过她),可是新英格兰最诡诈最有能耐的巫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出一个其丑无比的稻草人来,连牧师见了也得害怕。不过这一回,早上醒来,心情特好,外加方才那袋烟,更是称心惬意,她便决心造出个漂漂亮亮光光鲜鲜的稻草人来,而不是那种面目狰狞可厌的丑八怪。 “俺自家的玉米地几乎就在家门口,可不能放那么个丑东西,”里格比大妈自言自语,又喷出一缕烟。“要是俺高兴,当然能做一个,可那些叫人家大惊小怪的事真干腻了,还是按常理办事,也换个花样。再说啦,也用不着把方圆一哩内的小娃娃都吓得半死呀,虽说俺的确是个巫婆。” 于是她主意已定,这个稻草人得做得像位当今的体面绅士才行,只要手头材料够使唤的话。咱们不妨清点一番她要用的主要东西。 最要紧的当数那柄条帚把儿了,别看它怪不起眼。里格比大妈半夜三更多少回骑着它在空中飞行呐。眼下就用它来做稻草人的脊椎骨,或照没文化的说法,背脊骨。一条胳膊是把坏了的连枷,从前,古德曼·里格比大爹常常扬打的那把。他受不了老伴的唠叨,已经离开烦恼的尘世。另外一条胳膊,要是我没弄错的话,是根蒸布丁用的棍子和一根折断的椅子脚横档,松松垮垮地在肘部绑结起来。至于双腿嘛,右边那条是柄锄头把儿,左边这条是从乱木堆里翻出来的,叫不出名堂的杂木棍儿。稻草人的肺呀,胃呀,诸如此类的玩意儿统统不过是只塞满稻草的粗面粉袋。这下它的骨架与全副内脏就都凑齐了,只缺脑袋,而一只有点儿干瘪,皱哩吧叽的南瓜正好派上用场。里格比大妈在上头雕出两个洞做眼睛,开条缝做嘴巴,正中间留下个泛蓝色的疙瘩蒜鼻子。这张脸可真够体面的。 “反正长在人肩膀上的玩意儿还不如它的,俺见多啦,”里格比大妈道,“好多模样周正的先生也只长了个笨南瓜脑袋,跟俺的稻草人一个样。” 但这件事上,衣裳才是做人成功的关键。于是老婆子从挂衣钩上取下一件陈年的酱紫色上衣,还是伦敦做的呐。接口、袖口、袋盖、扣眼上还残留着绣花痕迹,但已破旧不堪,颜色褪尽,肘部打着补钉,下摆也已千丝万缕,上上下下露出织纹,左胸上还有个圆洞,那地方要么是被人撕去一只贵族的星形章,要么是从前的主人有颗火热的心,把衣裳也灼出个洞洞来。邻居说,这件漂亮衣裳原是魔鬼的行头,他把它存在里格比大妈家里,图个方便,好不论啥时想去总督大人饭桌旁亮相,往身上一披就成。跟上衣相配的还有件天鹅绒背心,腰身特肥,从前绣着叶状花纹,金光灿烂,好比十月里的枫叶,但如今已从天鹅绒上消失无影。接下来是条猩红色长裤,从前路易斯堡的法国总督穿过的,两只膝盖还跪过路易十四陛下宝座前最低一层的台阶。法国佬把这些零碎衣裳送给了一位印第安巫医,而巫医则在一次林中舞会上,用它们跟老巫婆换了四分之一品脱烈酒。此外,里格比大妈还拿出一双长丝袜,套到稻草人腿上。袜子显得梦一般虚无空幻,可两条棍子做的腿木头木脑,倒透过破洞悲惨地一览无遗。最后,她将亡夫用过的假发套在光秃秃的南瓜脑袋上,再按上一顶灰尘仆仆的三角帽,帽子上还插着公鸡尾巴上最长的一根毛。 万事俱备,老婆子把稻草人立到屋角。瞧瞧它那张黄色的假脸,脸上神气的小鼻子翘上了天,她暗暗好笑。这家伙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嘛,好像在说:“快来瞧瞧我!” “你真够瞧的啦,这倒不假,”里格比大妈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自打操巫婆营生,俺做的假人儿多啦,可就数这个最漂亮。太漂亮啦,给它当稻草人简直糟蹋了。好啦,再抽上一袋烟,就把它弄到玉米地里去。” 一面装烟,老婆子一面瞅着屋角里的假人,一腔慈母爱意。老实说,不知是运气,是手艺,还是道地的巫术使然,这个滑稽可笑的稻草人,一身破破烂烂的披挂,都透着股子奇妙的灵性。至于那张皱巴巴的黄脸,好像在咧嘴笑哩——是嘲弄,还是高兴,滑稽透顶,仿佛明白自己在对人类开玩笑。 里格比大妈越看越开心。 “迪肯,”她厉声喝道,“再来块煤点上俺的烟斗!” 话音刚落,与先头一样,烟斗里立刻有了一块通红的煤。她深吸一口,再把烟喷出来,一直喷到挣扎着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照进屋内的一道晨光中去。里格比大妈向来喜欢用炉子里某个特殊角落的煤块儿给自己烟斗添滋味儿。不过,这个角落在哪里,又是谁把煤块儿从那儿弄了来,我可说不上——只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听差大约名叫迪肯。 “那边那个假人儿,”里格比大妈暗想,眼睛还盯着稻草人,“做得这么棒,让他一夏天都站在地里,吓唬吓唬乌鸦和八哥,真可惜了。他能派更大用场。可不是么,巫师们林中聚会时,舞伴一少,俺还跟比这样子更难看的跳过舞呢!让他到世上碰碰运气,跟世上挤来挤去的草包笨蛋走一遭,不知会咋样?” 老巫婆再吸三四口烟,笑了。 “个个街角他都能碰上好些难兄难弟!”她接着想。“呣,今天本不想小试俺的巫术手段,除了点点烟斗以外。可俺是个巫婆,将来大概也还是个巫婆,想偷懒可不行。得把这稻草人变成真人,就算开个玩笑罢了!” 如此这般,嘟嘟哝哝,里格比大妈从嘴里摘下烟斗,朝稻草人南瓜脸上的那条缝一塞,那条缝正代表相同的器官。 “吸吧,宝贝儿,吸呀!”她说,“使劲儿吸,乖乖!你的性命全在这上头啦!” 这么劝一堆木棍、稻草、旧衣和皱皮南瓜做脑袋的破玩意儿——咱们知道稻草人就这德性——毫无疑问,真够不可思议的。可你我千万别忘了,里格比大妈巫术高强手段了得,记住这一点,咱们故事中的种种怪事就不足为奇了。说真的,只要咱们能说服自己相信,老婆子刚命令稻草人吸烟,稻草人嘴里便喷出烟来,这故事中的最大难点也就迎刃而解。当然,这只是一缕袅袅轻烟,可是一口接一口,每一口都比前一口更扎实更有力。 “吸吧,宝贝儿!使劲儿吸,漂亮宝贝儿!”里格比大妈好不开心,不断吩咐道,“这可是你的命根子,俺不骗你。” 不用说,这烟斗施过妖术。不是烟丝,就是烟斗顶上神秘燃烧的通红煤块,再不就是点着烟丝散发出的劲道十足的香雾,具有魔法。稻草人迟迟疑疑试了几口,到底喷出一股浓烟,从昏暗的屋角一直飘散到那道阳光里,在尘埃的微粒中渐渐变淡,消失殆尽。这简直是场拼死努力,因为接下来的两三口云雾已没那么有劲,虽说煤块儿依然通红,照耀着稻草人的脸膛。老巫婆拍着骨瘦如柴的双手,瞧着自己的杰作直乐,给它加油。她明白魔法正大显神通,方才那张干瘪的黄脸还不成人样儿,现在却罩上一层奇妙的薄雾,宛若人的灵气,来回闪动。时而完全消失,时而伴随下一口烟清晰可辨。周身上下也开始活起来,正像咱们以想象自娱,给轮廓不清的朵朵云彩赋予生命一样。 倘若硬要深究此事,这个邋里邋遢,破破烂烂,一文不值,东拼西凑的稻草人,本质上是否真正起了变化,恐怕十分可疑。说不定只是光谱的幻觉,明与暗,色彩与布局,精心构筑的效果,哄一哄多数人的眼睛罢了。巫术产生的种种奇迹似乎总具有某种十分肤浅的微妙之处。至于假如上述解释还未能触及这个变化的本质,我也讲不出更高明的了。 “吸得好,乖小子!”里格比大妈还在嚷嚷。“来呀,再结结实实吸一口,使出浑身的力气呀。拼命吸,告诉你!打心底里使劲儿,要是你有心又有底的话!吸得好,再来!这一口才吸得像个道地的烟鬼。” 随后,巫婆朝稻草人招手示意,动作富于魔力,令人不得不服从,好似磁石吸铁般神秘而不可抗拒。 “懒骨头,躲在壁角里干啥?”她喝道,“往前走!世界就在你面前嘛!” 实话说,这故事若不是我坐在奶奶膝头上亲耳听来,若不是我小孩子的判断力还未能分析它是否可信之前,它就已在脑子里扎下根,真不知如今敢不敢厚着脸皮来讲它。 照里格比大妈的吩咐,稻草人伸出一条胳膊,要去握她那只伸出来的手,向前迈一步——不,还算不上一步,只是打个趔趄罢了——然后晃了几晃,险些跌倒。话说回来,老巫婆还能指望什么呢?这毕竟不过是两根棍子支着的一个稻草人而已。可是,铁心肠的老妖婆把脸一板,又点头又招手,向这个破木头,霉稻草,烂衣裳拼凑的可怜虫大施淫威。它被逼得不顾现实,强打精神充人样儿。于是它跨入那道阳光之中,站在那儿了——好一副可怜相!——浑身上下只包着一层极薄的人皮,而里头僵硬呆板,摇摇欲坠,东拼西凑,颜色褪尽,破破烂烂,毫无用处的零碎,一目了然。它随时可能瘫倒在地,明白自己没本事站得笔直。要我说实话么?瞧瞧稻草人眼下煞有介事的样子,令人想起那些阴阳怪气,发育不良的人物,全用鸡零狗碎,不值一文,老掉牙的材料拼凑而成,而传奇故事作者们(本人也不例外)却让小说界挤满了这种破东西。 可是残忍的老巫婆勃然大怒,露出穷凶极恶的本相(恰似有条毒蛇,从她胸口嘶嘶地探出脑袋),瞧瞧自己煞费苦心一手造就的这东西那副胆小怯懦的德性! “快吸呀,你这可怜虫!”她气冲冲地大叫,“快吸,快吸,快吸,你这大草包!臭破烂儿!面粉口袋!大笨蛋!窝囊废!上哪儿才能找到够劲儿的恶名让俺出出气?快吸,把你古怪的生命跟烟一道吸进去!不然就把烟斗从你臭嘴里拔出来,把你扔到这块红煤炭的老家去!” 倒霉的稻草人给吓慌了,只好死命地吸。大口大口用力吸着烟斗,喷出股股浓烟,把小小的厨房弄得乌烟瘴气。那道阳光在迷雾中努力挣扎,却只能在对面墙上模模糊糊映出一块带有裂痕灰尘仆仆的窗格。这时候,里格比大妈一只手叉在腰间,另一只手直指稻草人,阴森森地屹立在烟雾腾腾之中。那姿势,那表情,正与她平日里向受害者施展妖术,害人家遭受一场长长梦魇,她自己却站在床边幸灾乐祸之时一模一样。可怜的稻草人又怕又抖,拼命地吸着,不得不承认,它的努力真没白费。它每吸一口,自身单薄的朦胧与迷茫就减少一分,身体也就变得益发实在。而且,它那身破烂披挂也发生了魔术般的变化,焕然一新,现出金丝银线精心绣制的花饰来,而这些花饰曾经被岁月销蚀得荡然无存。氤氲之中,一张蜡黄的面孔隐隐出现,一对暗淡无神的眼睛俯向里格比大妈。 老妖婆终于攥紧拳头,冲稻草人晃了晃。她不是真生气,只是照原则办事而已——也许这原则不对,也许它算不上唯一真理,不过,里格比大妈只能照这条最高准则行事——对于懦弱成性,麻木迟钝的家伙,没别的良策使他们打起精神,只有靠威胁恐吓。眼下正是关键时刻,倘若达不到目的,只好狠狠心,把这个可怜的假人儿大卸八块,还它本来面目。 “你有人的模样,”她声色俱厉,“还得有人的声音能说会道!我要你开口说话!” 稻草人喘一口大气,挣扎一番,到底迸出一声嘟哝,这嘟哝与它吐出的烟雾沆瀣一气,真难辨清究竟算说话声,还是算喷烟声。本故事的传播者中有人认为,里格比大妈的滚滚咒语和她的凶恶意志迫使一个常见的鬼魂附上稻草人的身,而那声音就是这鬼魂发出的。 “妈,”这可怜巴巴闷声闷气的嗓门道,“甭这么凶!俺乐意说话,可俺没脑筋,叫俺说啥好呢?” “你能说话啦,宝贝儿,是不是?”里格比大妈狰狞的怒容放松,笑了。“还问俺你该说啥!真是的!说呗!你跟笨蛋是亲兄弟吧,还问俺你该说啥?你说上一千句话,再说把它们说上一千遍,还是等于啥也没说!听俺的,甭害怕!等你出门闯世界(俺打算这就送你出门),就不愁没话说啦。说呀!嗨,只要你乐意,就能跟打得水车滴溜转的流水一样,滔滔不绝。这方面,你的脑筋够用的,俺知道!” “都听您的,妈。”稻草人应声道。 “这话我爱听,宝贝儿。”里格比大妈道,“那你就随自己意说得啦,甭管啥意思。你得有一千句这种现成话,再加五百句。好啦,宝贝儿,俺在你身上劳这么多神,你生得又这么漂亮,实在说,俺喜欢你胜过世上任何妖术变的假人儿。俺做过各色各样的假人儿——黄土的、白蜡的、稻草的、棍子的、夜雾的、晨霭的、海水泡沫的、烟囱冒烟的、可是数你最漂亮,所以你得好好听话。” “遵命,俺的好妈,”假人道,“俺全心全意听!” “全心全意!”老妖婆双手叉腰,哈哈大笑。“你说起话来倒满入耳的嘛,全心全意!还把手按在左边胸口上,好像你还真有什么心眼儿似的!” 于是,里格比大妈对自己一手造就的怪物得意洋洋,对稻草人说,它一定得动身去见见世面,显显身手。还断言,这世上一百个人里头也挑不出一个像它这样货真价实的角色。为了让它在最出色的人面前也抬得起头,她当场就给它一大笔数不清的财富,包括黄金国①的一座金矿,一个破水泡的一万份股票,北极圈内一座占地五十万英亩的葡萄园,还有一座空中楼阁,位于西班牙的一座古堡,外带从中自然增长的全部租金与收入。她接着还把一艘满载加的斯②盐的货船所有权转到它名下,该船是她十年前施行妖术,亲自弄沉在大海最深处的。要是盐还没化,还能运销市场,从渔民手里再赚一笔。为使稻草人手头不缺现金,她交给它一枚伯明翰造的铜板,她身上就剩下这么一枚了。还给了它好多黄铜,贴在它额头上,使它脸色比先前更加黄灿灿。 -------- ①黄金国(eldorado):原文为西班牙文,旧时西班牙征服者想象中的南美洲。 ②加的斯(cadiz);西班牙西南部一海港。 “就凭这些黄铜,”里格比大妈道,“你就能走遍天下了。 亲俺一下,宝贝儿!俺可为你操够了心。” 另外,为使稻草人的冒险生涯马到成功,手段高强的老巫婆还交给它一件信物,凭了这东西,它就可以把自己介绍给某位法官、议会议员、商人和教会长老(这四个职务由同一个人包揽)。此人在邻近的城里首屈一指。这信物不多不少,就是一句话。里格比大妈小声交待了稻草人,而稻草人也只须对那位商人悄悄说出这句话就成了。 “这老家伙害痛风病,可只要你把这句话对他的耳朵一说,他就会为你跑腿的。”老巫婆道,“里格比大妈认识可敬的古金法官,可敬的法官大人也认识里格比大妈!” 说到这儿,老巫婆把她的皱皮脸凑到稻草人跟前,咯咯地笑起来,乐不可支。一想到马上要对稻草人讲的事,她浑身上下都乐癫了。 “可敬的古金老爷,”她悄声道,“有个标致的小妞儿。听着,俺的乖乖!你仪表堂堂,脑瓜儿灵光,对,灵光着呐!等你亲眼瞧瞧别人的脑筋,就会觉得自己高明啦。好啦,凭你这么才貌双全,年轻姑娘谁见了不动心,肯定错不了!俺说啦,错不了。只要你厚着脸皮,叹上几口气,赔上几次笑脸,甩甩你的帽子,舞蹈大师似地把一条腿儿朝前一伸,右手往左边背心这么一甩,弯腰行个礼,漂亮的小姐波莉·古金就是你的啦!” 这么长时间,那位新出世的家伙一直不停地吞云吐雾,似乎如今忙着吸烟,不仅为逍遥取乐,也为了自己性命攸关的要紧事。瞧它举手投足多像大活人,真是了不起。它的眼睛(因为它的确有着一对眼睛)俯视着里格比大妈,还恰到好处地不是点头就是摇头,合乎时宜地来上几句应酬话:“真的!没错儿!请教了!是么!肯定!不可能!哦!啊!嗯!”诸如此类颇有分量的词儿,表示他这个听话人的注意、询问、默许或反对。就算当初你曾站在一旁,亲眼目睹稻草人的拼扎过程,现在也不得不相信,这东西楞是对老妖婆朝它假耳朵里灌的狡猾忠告心领神会。它烟吸得愈凶,就愈具有人的特点,表情愈聪明伶俐,动作愈灵活自如,声音愈清晰可辨,衣裳也愈光鲜亮丽。就连那只燃烧着魔法创造出奇迹的烟斗,也不再是个烟熏火燎的黑泥巴疙瘩,变成了一支海泡石的,烟锅上还描着画,烟嘴是琥珀做的。 不过还有个问题令人悬心,虚幻的生命既与烟斗发出的烟雾息息相关,一旦烟丝化成灰,这生命也会同时完蛋。幸亏凶悍的巫婆早有远见。 “握着烟斗别放手,宝贝儿,”她说,“俺再给你装满它。” 里格比大妈把烟灰从烟斗里抖落出来,再从她烟盒里掏出烟丝把它填满。这时候,只见体面的绅士又蜕化成为一个稻草人,这情景着实令人惨不忍睹。 “迪肯,”她嗓门儿又尖又亮,“再弄块煤火来把烟点上!” 话音刚落,一块通红的煤炭就在烟锅里发光了。稻草人等不及巫婆下令,忙把烟斗一叼,猛吸几口。很快,烟雾就变得平稳匀净。 “好啦,俺的心肝宝贝儿,”里格比大妈道,“不论遇到什么事,千万别放开这烟斗,你的小命全在这上头。就算别的你全不懂,这一点至少得心里清楚。千万抓牢别松手,俺说!只管吸,只管喷,吞云吐雾。要是人家问你,就说是为了健康,说是医生的吩咐。还有,宝贝儿,要是烟快烧完了,赶紧找个背人的角落(别忘了先吸足口烟),再大声吆喝一句:‘迪肯,给俺的烟锅装上烟!’再叫一声:‘迪肯,再弄块煤火来给俺把烟点上!’完了就赶紧把烟斗塞到你漂亮的嘴里去。不然的话,你这个穿金边儿外套的翩翩绅士就会变成一堆破棍子、烂衣裳、大草包和皱皮南瓜喽!现在上路吧,宝贝儿,祝你好运!” “放心吧,妈!”假人颇为勇敢坚定,喷出一口雄心勃勃的烟雾,“只要正人君子能飞黄腾达,俺就能。” “哦,你可真会要了俺老命!”巫婆笑得直哆嗦。“说得好,只要正人君子能飞黄腾达!你演这号角色可棒极啦。好好做你的漂亮公子,我敢拿你脑袋打赌,凭你这么体力旺盛,钱包充实,有头脑又有人家所谓的心眼儿,还有一个人该有的一切,准能打败任何两条腿的东西。有了你,俺觉得自己比昨天本事大多啦,你可不是俺一手做出来的么?俺倒要瞧瞧,新英格兰哪个巫婆能照这样子再做一个!给,把俺这根拐棍儿拿去!” 这不过是根平平常常的橡木棍子,一眨眼却变成了一根金头手杖。 “这只金头跟你的脑袋一样灵光,”里格比大妈道,“它能带着你笔直走到古金老爷家大门口。动身走吧,俺的漂亮乖乖,宝贝儿,心肝儿。要有人问你姓名,就说叫羽毛头,因为你帽子上插着根羽毛呐。俺还往你空心脑瓜里塞了把羽毛,再说,你头上的假发人家都叫羽毛头——所以你大名就叫羽毛头得啦!” 跨出小屋,羽毛头神气十足,昂首阔步往城里走去。里格比大妈站在门口,喜洋洋地瞧着阳光在他身上闪闪烁烁,仿佛那周身的华丽货真价实。只见他津津有味地大吸烟斗,步态潇洒,虽说两腿还有点儿僵硬呆板。她目送他远去,朝她的心肝儿抛去一个巫婆的祝福,直到道路拐弯,从她视线中夺走了稻草人。 午前时辰尚早,邻近城里的大街上熙来攘往正热闹。人行道上忽然出现了一位气度不凡的陌生人,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透出高贵。他身穿华丽的紫色绣花上衣,名贵的天鹅绒背心,点缀着富丽堂皇的金叶,一条亮闪闪的猩红色长裤,雪白的长袜精致光滑。头戴一顶长假发,十分考究地撒着粉,弄得妥妥帖帖,使人觉得再戴一顶帽子就会糟蹋了。所以,他才把帽子挟在腋下。这是一项镶金边的帽子,衬着一支雪白的羽毛。此人胸前闪耀着一颗星形勋章,走路时神气活现地挥舞着金头手杖,一副当时风雅绅士特有的派头。为使这身行头尽善尽美,袖口还衬上一圈精致的花边,足以证明花边下半遮半露的双手何等悠闲高贵。 这位漂亮公子的装备中有件东西尤其引人注目,这就是他左手握着的一支别致烟斗。烟锅上带着彩绘,烟嘴琥珀做成。这东西他每走五六步就要凑到嘴边深吸一口,烟在他肺里逗留片刻,再从他嘴里和鼻孔里飘逸而出。 不出所料,一条街都轰动起来,人人都想知道这陌生人是谁。 “不用说,准是位贵族老爷。”有位市民道,“没瞧见他胸脯上那颗星星?” “不,那东西太亮,晃眼睛。”另一位说,“没错,他正像你说的,准是位贵族。可是你寻思寻思,这位老爷乘什么船来的呢?过去一个月来,压根儿没有船从老家来。他要是从南边陆地上来,那请问他的跟班和马车又在哪儿?” “人家用不着马车也够气派,”第三个说,“就算他破衣烂衫地来了,那气派也会从他胳膊拐的破洞里冒出来。俺从没见过这么体面的相貌,我敢肯定,他身上准有古老诺曼人的血脉。” “我倒看他像个荷兰人,再不就是日耳曼人。”另一位道,“那些国家的人都爱叼根烟斗。” “土耳其人也是。”他同伴接过话茬。“不过,依我看,这个外乡人是在法国宫廷里长大的,所以学了一副优雅有礼的派头。这派头只有法国贵族才通晓。瞧瞧他走路的样子!俗人会以为这样子太死板——会说他一颠一颠的——可依我看,这才是说不出的尊贵哪,一定是把路易十四陛下的一举一动都瞧了个够。这外乡人的品格和身份一眼就能看出来,人家是位法国大使,来跟咱们的头儿谈判割让加拿大的事儿。” “他更像个西班牙人,”另一位说,“所以脸色黄黄的。再不然就是哈瓦那来的,或着从西班牙本土的哪个港口来,调查海盗的事儿。人都说咱们政府对这些坏蛋太姑息。那些秘鲁和墨西哥的移民,皮肤黄得就像他们从矿里开出的金子。” “管它黄不黄,”一个女人直嚷嚷,“人家可是个美男子!个子又高,身材又条!脸蛋又俊气又高贵。鼻子那么好看,嘴上的表情又那么周到细致!哎哟哟,那颗星星多晃眼呵!简直就在投射火焰!” “您的眼睛也一样,美丽的小姐,”陌生人烟斗一划,鞠个躬,因为他正巧从旁经过。“我以名誉担保,您的眼睛令人眼花缭乱。” “听过这么新鲜,这么高雅的恭维么?”那小姐喃喃自语,心花怒放。 陌生人的风度令众人啧啧称道,唯有两个声音表示异议。其一来自一条鲁莽的杂种狗,小畜牲跟在这位光彩人物的脚后跟嗅了一阵儿,就夹着尾巴一溜烟逃进了主人后院,发出一阵可恶的狂吠。另一个反对者是个小孩子,他拉开嗓门哇哇大哭,还含糊不清地瞎说什么南瓜南瓜的。 羽毛头呐,顾自朝前走。除了向那位小姐献了几句殷勤,偶而朝路人的无限景仰稍稍点头回礼之外,只是一个劲儿吸烟。这份落落大方泰然自若,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和地位。周围城里人的好奇与艳羡简直高涨成为一片哗然,跟着他看的人越来越多。终于来到古金法官大人的宅邸面前。羽毛头跨进大门,登上前门台阶,敲敲门。无人应门之前,只见他抖了抖烟灰。 “他刚才大声吆喝啥呀?”一位看热闹的问。 “不知道。”他伙计回答,“阳光把俺眼睛都照花了。这位老爷咋一下子就变得模模糊糊,褪了色一样?天哪,俺这是怎么啦?” “怪啦,”另一位说,“这先生的烟斗刚灭,一下子又点上了,而且是从没见过的这么红亮的煤火给点着的。这外乡人可有点儿邪乎。瞧那烟喷得有多神!你还说他模模糊糊褪了色?得了吧,人家一转身,胸口上的星星就着了火一样亮。” “没错儿,”同伴道,“那星星准会叫漂亮的波莉·古金看花眼的。我见她从卧室的窗口偷看来着。” 门开了。羽毛头回身朝众人堂而皇之微微一躬,表示大人物向小人物的敬意答谢之后,消失在门内。他那一脸微笑神秘莫测,若称之为傻笑或狞笑不够确切的话。可惜,一大群围观者中竟没一个发现这外乡人的空幻,除了那个哇哇哭的娃娃和那条汪汪叫的狗以外。 咱们的故事讲到这儿好像接不上了。跳过羽毛头与商人见面的开场白,且直接跟踪漂亮的波莉·古金。这可是个线条柔美体态丰满的姑娘,黄头发,蓝眼睛,白净红润的脸蛋儿,既不太精明也不太愚蠢。年轻小姐对站在门口浑身闪光的陌生人看了一眼,便赶紧戴上一顶花边小帽,一串珠链,再选一条最精致的围巾,换一身最挺括的锦锻衣裙,准备会见客人。她匆匆从卧房赶到客厅,站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操练各种优美姿态——时而微笑,时而端庄,时儿比方才笑得更温柔可人,时而同样温柔地亲吻自己的手。蓦然把头一扬,再低头摆弄一番扇子。而镜中那个幻影似的少女则重复着波莉的每一个姿态和傻里傻气的动作,却不让波莉为此害羞。总而言之,倘若波莉没能像羽毛头那般矫揉造作,不是她不乐意,只怪她没能耐了。既然她如此这般地玩弄自己的天真,巫婆造就的妖孽就大有希望把她弄到手了。 波莉一听到父亲害痛风的脚步走近客厅,伴着羽毛头的高跟鞋生硬的嗒嗒声,就赶紧挺着胸脯坐下来,天真无邪地唱起歌,嗓音颤颤地抖。 “波莉,宝贝儿波莉!”老商人叫道,“到这儿来,孩子!” 古金老爷开门时满脸疑虑与焦躁。 “这位先生,”他对女儿介绍陌生人,“是羽毛头骑士——不,请原谅,是羽毛头爵爷——他从我一个老朋友那儿捎来一样纪念品。孩子,好好尽你的本分,对爵爷以礼相待。” 说完几句寒暄的话,法官大人立刻退步抽身。然而倏忽之间,倘若漂亮的波莉向父亲瞥上一眼,而不是光瞧着那位风度翩翩的客人,就会有所警觉,明白什么祸事要临头了。老头子神情紧张,烦躁不安,脸色苍白,想彬彬有礼地笑笑,却把面孔扭得好难看,弄出一脸不自然的假笑来。羽毛头刚转身,他就脸一板,又摇拳头,又顿那只害痛风的脚——不讲礼貌,即刻就会遭报应。事实上,里格比大妈那句充当介绍信的话,不管内容是啥,都使这位富商的恐惧大大超过好感。况且,他目力敏锐,已经发现羽毛头烟锅上那些彩绘都会动弹。仔细一看,更确信那些画上去的小东西是些有角有尾的小妖精,正手拉手,围着烟锅群魔乱舞呐。仿佛有意证明他的怀疑有根有据,古金老爷把客人从自己私室带往客厅去的路上,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时,羽毛头胸前的星章放射出真正的火焰,竟给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都投下一道颤动的光芒。 方方面面都有了如此不祥的兆头,难怪商人觉得自己是让女儿结识一个非常可疑的家伙。他打心眼儿里诅咒羽毛头献媚邀宠的绰约风姿。只见这家伙容光焕发,又是鞠躬,又是微笑,手按着胸口,深深吸入一口烟,然后,伴随着芳香与明明白白一声叹息,使屋子里顿时烟雾缭绕。可怜的古金老爷巴不得将这位危险的客人撵出大门,可心里又紧张又害怕。这位可敬的老先生只怕是早年曾对什么邪教有过承诺,如今只好牺牲女儿来赎回诺言了。 事有凑巧,客厅的门上安着块玻璃,遮着条丝绸帘子,褶裥挂得有点歪。商人一心想看看漂亮的女儿与巴巴结结的羽毛头之间会发生些什么事,退出客厅后,怎么也按捺不住,便从帘子缝往里偷看。 然而并没发生什么怪事,除了先头经意过的那些小事之外,没什么能证明可爱的波莉正面临妖术的盅惑。陌生人明摆着老于世故,有板有眼,安之若素,因此做父母的不该把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托付给他,而不留神后果。可敬的法官大人与五花八门的人打过交道,可偏偏就挑不出这位贵客羽毛头一举一动有啥欠妥。人家没半点土气莽撞之处。传统习俗已被融会贯通,完全与他合二为一,将他变成一件艺术品。也许正是这个特点才使他令人望而生畏。这种彻头彻尾极情极致的矫揉做作,尽管具有人形,却给人留下空幻的印象,几乎毫无实质,地板上连个影子都没留。这个羽毛头,他的一切都令人感到荒唐过分,不可思议,仿佛他的生命和与他烟斗中袅袅升腾的烟雾休戚与共。 可是,漂亮的波莉·古金才没这种感觉呢。一双男女在屋里踱来踱去,羽毛头大步悠然,装模做样,小姐款款而行,一派纯洁淑女风范,又透着几分不伤大雅的忸怩作态,这大概是受了极善做作的同伴传染。会见时间越长,漂亮的波莉就越着迷。结果,不到一刻钟(老法官盯着表嘞),小姐便堕入爱河。这么快就缴械投降,其实无须妖术作祟。可怜的少女热情似火,只要这热情从那个徒有其表的情人身上反射回来,就足以将她自己的心儿烧化。在小姐眼中,不论羽毛头说什么,句句深深入耳;不论他做什么,一举一动充满英雄气概。此时此刻,可想而知波莉脸上已泛起红潮,嘴角已挂满笑意,双眸也柔情荡漾。而此时那颗星章也不断在羽毛头胸前熠熠生辉,那些小妖精在他烟锅上,也更加活蹦乱跳。哦,漂亮的波莉·古金,一个傻丫头的芳心将被一个影子夺去。这些小精灵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难道这不幸那么不寻常?这胜利那么不容易? 慢慢地,羽毛头停下脚,摆出气宇轩昂的姿态,要让这个漂亮姑娘好好欣赏一番他的丰采,看她还能抵挡多久。此刻,他的星章、绣饰、晶亮的纽扣,都发出难以形容的光彩。色彩斑斓的衣裳也更为奢华夺目,浑身上下闪闪烁烁,光可鉴人,完全显示了妖术的手段高强。少女抬眼顾盼,羞答答情怯怯,秋波在同伴身上流连忘返。然后,似乎想判断一下自己纯朴的标致能否与这样一位辉煌人物比肩,她就朝碰巧正在眼前的大穿衣镜瞟了一眼。这可是世上最忠实最可靠的镜子,绝不会阿谀奉承。镜中的形象刚迎上波莉的目光,她就一声尖叫,从陌生人身边躲开,惊慌失措地瞪他片刻,昏然倒地。羽毛头也朝镜子里看看,发现看到的不是自己闪光的外表,却是东拼西凑一堆破烂的原形,剥净了一切魔法的虚幻。 倒霉的假人儿!咱们太可怜他喽。他扬起双臂,满腔绝望。那姿势,那表情,倒比先前维护自己做人权利的种种表现大进一步,因为这也许是人类往往空虚骗人的生命有史以来,头一次让一个幻像看到并彻底认识了它自己。 这个多事日子的黄昏,里格比大妈坐在厨房的炉子前,刚刚把新烟斗里的烟灰抖出来,忽听路上传来脚步匆匆,可又不大像人的脚步,而是木棍点地的嗒嗒声,或类似干骨头在敲打地面。 “哈!”老妖婆心想,“这算啥子脚步?是哪个的尸骨又打坟墓里爬出来了吧?” 一个人形径直破门而入,是羽毛头呀!烟斗还燃着呢,星章还在胸前闪亮,绣饰也在衣裳上生光,不曾失落半点儿堪称凡人兄弟的风度与神采。但却令人说不出地感到(正如一切骗人的把戏被拆穿之后一样),巧妙的伪装下面,丑恶的本质昭然若揭。 “出了啥岔子?”巫婆问,“是不是那个害痛风的伪君子把俺的宝贝儿赶出了大门?这混蛋!俺得打发二十个小鬼去整治他,直到他跪在地上求你娶他家女儿!” “不,妈,”羽毛头心灰意懒,“不是的。” “是不是那个鬼丫头瞧不上俺的宝贝儿?”里格比大妈目露凶光,活像地狱里的两团火。“俺非要让她长一脸脓疱!生一个红鼻头,跟俺烟斗里的煤火一样红!叫她的门牙全掉光! 不出一个星期,她就贱得配不上你了。” “别碰她,妈。”可怜的羽毛头回答,“姑娘本来快答应了,俺以为只要她甜甜的嘴唇亲上俺一下,俺就能完全变成人了。可是,”他稍停片刻,发出一声鄙视自己的惨叫,“妈,俺瞅见自个儿啦!俺看清自己是个凄凄惨惨破破烂烂空空荡荡的玩意儿!俺不想活啦!” 从嘴里抽出烟斗,他用尽力气往烟囱上一丢,同时颓然倒地,化作一堆烂草破布,几根棍棍戳在外头,一只皱皮南瓜瘫在中间,眼窝如今黯无神采,只剩那道草草划开的缝隙,方才还是张嘴巴,似乎依然扭曲着一个绝望的苦笑,还有一丝人味儿。 “可怜的东西!”里格比大妈沮丧地看看自己倒霉造物的遗体,“俺可怜的,亲爱的,漂亮的羽毛头哇!天下有多少花花公子江湖骗子,还不是跟你一样,都是些破破烂烂,无人惦记,一无用处的垃圾堆!可他们个个活得兴旺,名声又好,从来就没认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为啥俺可怜的假人儿偏就认清了自己,还为此完蛋了呢?” 老妖婆一面嘟嘟囔囔,一面又装好一斗烟,握好烟斗,拿不定主意是把它塞进自己嘴里,还是塞到羽毛头嘴里去。 “可怜见的!”她又说,“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再给他一次机会,明天再打发他出去。算啦,这家伙心肠太软,感情太深,在这空虚无聊,冷酷无情的人间,他良心太好,混不出啥名堂。算啦算啦!还是让他做他的稻草人得啦!这营生清清白白,又派用场,对俺的宝贝儿倒合适。要是他人间的难兄难弟个个都有这么合适的行当,人类的日子也会好过多喽。 至于这烟斗嘛,俺比他更需要。” 这么说着,里格比大妈把烟斗朝嘴里一塞,尖起嗓门叫道:“迪肯!再来块煤火给俺把烟点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8 利己主义①,或,胸中的蛇 选自未发表的《心之寓言》 -------- ①这种上的事,众所周知,已发生不止一次,这里试图说明其道德意义。 “瞧他来啦!”街头一群孩子嚷嚷着,“胸膛里有条蛇的家伙来啦!” 赫基默尔正要走进埃利斯顿府的大铁门,一声呐喊留住了他的脚步。马上要与往日的朋友相见了,他却不由一个寒噤。青春时代便相识的人,阔别五年,却发现变成一个为幻觉所苦的病人,或可怕疾病的受害者。 “他胸膛里有条蛇!”年轻的雕塑家重复道,“一定是他,世上再没第二个人有这样的好朋友了。唉,可怜的罗西娜,愿上天赐我智慧,顺顺当当完成这趟使命!女人的信念真是坚强,因为你的信念还不曾错过。” 这么想着,他伫立门首,静候那位被人以这么奇怪的方式宣告来临的人露面。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位骨瘦如柴病容满面的男子,目光炯炯,头发又长又黑。好像在模仿蛇的动作,不痛痛快快笔直往前走,却在人行道上摆过来摆过去,波浪似的曲线运动。要么是他的精神,要么是他的,令人联想到发生了蛇变成人的奇迹。只是变得不够彻底罢了,蛇的本性仍被人的面目遮掩,而且遮掩得很——作者注 不充分。这么说也许太离奇。赫基默尔注意到,此人苍白病态的面色还有点儿发绿,令人想起一种大理石,从前他自己就用这种大理石雕过一尊妒嫉女神头像,还有蛇一般扭曲的鬈发呢。 不幸的人儿走近大门,没进门却突然停步,亮闪闪的目光死命盯住雕塑家同情而沉着的面庞。 “它咬我!它咬我!”他叫着。 顿时一阵嘶嘶声清晰可闻,但这声音源自状如疯子的嘴,还是真有条蛇在发声,有待讨论。至少,这已使赫基默尔从心底打一个冷战。 “乔治·赫基默尔,认识我么?”这个被蛇缠身的人发问。 赫基默尔当然认识他。但雕塑家要从眼前这个人的形象中找出罗德里克·埃利斯顿的特征来,还需要通过用粘土塑造一个真实的人物形象,从而对人脸获得直接与实际的认识。然而的确是他,想到自己在佛罗伦萨逗留还不到五年,这位一度神采奕奕的青年,就发生了如此可憎可怕的变化,着实令人惊异。这变化既已成事实,不论转瞬之间还是长时间才告完成,就同样可以想象了。雕塑家感到无法言传的震动,但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想到表妹罗西娜。这位典型的温柔女性,却将自己的命运与这么个似乎被天意剥夺了人性的家伙永远联结在一起。 “埃利斯顿!罗德里克!”他叫道,“我听说过这件事,可我的想象与亲眼所见相去甚远。你遭到了什么不幸?怎么弄成这副样子?” “哦,不值一提!是条蛇!是条蛇!世上最普通的东西。我胸膛里有条蛇——就这么回事。”罗德里克·埃利斯顿回答,“可你自己的胸中又如何呢!”他极其敏锐且洞察一切的目光直视雕塑家的双眼,雕塑家还从没福气被人这样看过。 “全都纯洁健康?没有一条蛇?凭我的忠诚和良心发誓,凭我心中的魔鬼发誓,这可是个奇迹!一个胸中没有蛇的人!” “冷静些,埃利斯顿,”乔治·赫基默尔轻言细语,伸手按住被蛇缠身的人肩头,“我远渡重洋来见你,听着!咱们私下谈谈,我带来了罗西娜的消息——你妻子的消息!” “它咬我!它咬我!”罗德里克低声抱怨。 伴随这老挂在他嘴上的呼声,不幸的人双手狠抓胸膛,仿佛无法忍受的咬噬还是折磨迫使他将胸膛一把撕开,放出活生生的祸害,哪怕这东西与自己性命交缠相关。随后他敏捷地摆脱赫基默尔的手,溜入大门,躲进自家古老的大宅。雕刻家没追他,明白此刻与这人交谈没指望了,便希望在下次见面之前深入了解罗德里克疾病的本质,查明害他落到如此田地的原因。从一位有名的医生处,他得到了所需的情况。 埃利斯顿与妻子离异不久——距今约摸四年以前——熟人们便发现他的生活笼罩了一层奇怪的阴沉气氛,就像那种灰蒙蒙的冷雾有时会悄悄窃走夏日的晨曦,种种症状令人大惑不解。不知究竟是身体不佳夺走了他的轻松活泼,还是心灵的创伤——这种创伤通常如此——正逐渐侵蚀他的精神,进而戕害他的,而总不过是精神的影子罢了。大家又从他已经破裂的家庭幸福中寻根究底——他自己任性胡为一手造成——也没找到可信的原因。有人认为,这位一度才华横溢的朋友已处于神经失常的早期阶段,他急躁易怒的性情便是预兆。另一些人预言他会有一次大病,然后日渐衰弱。从罗德里克嘴里什么也问不出来。的确,人们不止一次听到他在喊——“它咬我!它咬我!”还有双手在胸口一顿乱抓——但是不同的听者对这种不吉利的话理解各各不同。什么东西会咬罗德里克·埃利斯顿的胸膛呢?悲伤么?只是病痛的侵害么?抑或是他不顾一切,时常濒于放荡的生活方式,虽未陷得很深,却已令他感到内疚,为可怕的悔恨所折磨?种种猜度都可自圆其说。但还有一种设想不应隐瞒,不止一位寻欢作乐懒惰成性的老先生权威地宣布,全部事情的奥秘就在于消化不良! 与此同时,罗德里克好像也已觉察,怎么自己成了人们普遍好奇与闲话的对象。对这种众目睽睽或不论什么关注,他一概深恶痛绝。于是疏远了一切朋友,不仅人们的注视令他恐惧,不仅朋友的笑容让他害怕,就连圣洁的阳光,这上帝普照众生,传播爱心,光芒四射的面孔也令他恐怖。如今昏昏暮色对罗德里克·埃利斯顿都过于明亮,漆黑一片的午夜才是他选中的出门时光。倘若有谁能见到他,也只是巡夜人的灯笼忽明忽暗照到的他的身影。他沿街悄然而行,双手揪胸,仍在喃喃自语:“它咬我!它咬我!”到底什么东西在咬他呢? 过了一阵儿,人人听说埃利斯顿求医成癖,专找那些横行城里名声聒噪的江湖医生,或那些老远为钱而来的家伙。其中一位得意洋洋大肆吹嘘,说治好了尊贵的罗德里克·埃利斯顿先生的病,他腹内的一条蛇已被驱除!此事凭借传单和脏兮兮的小册子传播得沸沸扬扬。这一下荒唐的秘密水落石出,从藏身处露出狰狞的真面目。秘密昭然于众,可胸中的蛇并不曾弄出。这东西若非幻觉,依旧盘踞在活人体内的巢穴。江湖郎中的灵药不过骗局罢了,据认为,这是一种令人昏迷的麻醉剂,非但未将病人胸中可恶的蛇药死,还几乎断送了病人的性命。待罗德里克·埃利斯顿完全恢复知觉,发现自己的不幸已成为全城人的话柄——远远超过昙花一现的新闻或轰动一时的恐怖事件——而同时,他感到自己胸中有一个活东西在令人作呕地蠕动,还有不肯停歇的毒牙在咬他,似乎要同时满足食欲,并发泄恶毒的仇恨。 他唤来黑人老仆。此人在父亲家中长大,罗德里克尚在摇篮之中,他就已人到中年。 “西皮奥!”罗德里克唤一声,又停一下,胳膊压在胸前,“人们在议论我什么呀,西皮奥?” “先生!可怜的主人!人家说您胸膛里有条蛇。”老仆迟疑地回答。 “还有什么?”罗德里克可怕地瞪着他。 “没什么啦,主人,”西皮奥回答,“只说那大夫给您服了一种药粉,那蛇就跳了出来,掉到地板上。” “不,不!”罗德里克自言自语,直摇头,双手更剧烈地压住胸口,“我觉得它还在,在咬我!咬我!” 打这次起,倒霉的人儿不再回避世人,宁愿强迫自己面对熟人生人的注意。因为他绝望地发现,自己胸中的洞穴还不够深不够黑,不足以隐藏这个秘密,既使它对钻入其中的那个可恶魔鬼是个安全堡垒。更糟的是,这种对恶名的向往,是如今已渗透他个性的严重疾病的症状之一。一切慢性病人都是自我主义者,不论那病来自精神还是,不论它是罪孽还是忧伤,或只是某种无休止的疼痛所带来的尚能忍受的苦难,或生命中种种桎梏带来的危害。这类病人由于遭受折磨,自我感觉尤为敏锐,结果自我膨胀,不由得将自我呈现在所有偶而经过的路人面前。这能带来快感——许是受害者所能感受的最大快感——将残废或溃烂的肢体,或胸中的毒瘤展示他人。罪过越丑恶,犯罪者越难阻止这罪过抬起它蛇一般的脑袋吓唬世人,因为正是那毒瘤或那罪过,深入于他们各自的本性。罗德里克·埃利斯顿不久之前还自视甚高,对凡人命运不屑一顾,如今却对这条耻辱的规律俯首帖耳。他胸中的蛇就是穷凶极恶的自我主义之象征,一切都得听命于它。而且他还日日夜夜宠惯它,对这个魔鬼全心全意长期供奉。 很快他的言行举止就令多数人视为不容置疑的精神失常。说来也怪,他发作起来,还会因为与众不同而自鸣得意,以自己拥有双重人格,双重生命为荣。他似乎认为胸中的蛇是个神——当然不是天上的神,而是黑暗的地狱之神——并因此居然名声大噪,神圣非常。不错,它是令人厌恶,却比立志欲夺的任何东西都称心得多。于是他将自己的痛苦王袍般裹在身上,得意洋洋地鄙视那些五脏六腑之中不曾养育致命魔鬼的芸芸众生。然而,更多时候,人性还是维护着绝对统治。他表现得渴望与人交往,养成了终日闲逛街头的习惯,漫无目的,除非在他与世人之间建立一种兄弟情谊也称得上目的的话。以他倍受摧残的机智,他在每个人胸中寻找着自己的疾患。且不论他是否疯癫,对意志薄弱,道德过失与罪恶却具有极为敏锐的观察力,令许多人认为他不但被毒蛇缠身,而且还恶魔附体,这恶魔将妖术传授于他,使他能辨出人类心中最丑恶的一切。 举个例子,他遇到一位对自己兄弟怀有仇恨长达三十年之久的人。从街头熙攘的人群中,罗德里克伸手按住此人的胸膛,打量他阴险的面孔—— “今天那蛇怎么样啦?”他会问,满脸挖苦的关切。 “蛇!”仇恨兄弟的人惊呼——“你什么意思?” “那蛇!那蛇!它没咬你么?”罗德里克缠住不放。“今早本该祈祷的时候你却在同它商量心事吧?你一想到兄弟的健康、财富和好名声,它就咬你了吧?你一想到兄弟的独生子挥霍放荡,它就高兴得直扭吧?不管它咬你还是高兴得直扭,你感到它的毒液流遍你的灵与肉,把一切都变得既尖酸又苦涩么?这种蛇就是这样子。从我的亲身体会,我已了解了它们的全部天性!” “警察在哪儿?”受到罗德里克骚扰的人吼道,同时本能地抓一下自己的胸膛。“为什么让这个疯子到处乱跑?” “哈!哈!”罗德里克大笑,松开抓住那人的手。“这下他胸中的蛇在咬他啦!” 这个不幸的年轻人常以讥讽他人取乐,这种讥讽貌似轻松,其实蛇一般恶毒。一天他遇到一位野心勃勃的政客,就一本正经地问人家压在胸口的蟒蛇是否平安无恙。因为罗德里克认定,这位先生的蛇必属这一类无疑,既然这类蟒蛇胃口极大,足以一口吞下整个国家和全部宪法。另一回,他拦住一位抠门儿的老头。这老头财富如山却破衣烂衫,穿一件补钉摞补钉的蓝外套,戴一顶褐色的帽子,蹬一双发霉的长靴,偷偷摸摸在城里乱转,搜括铜板,捡拾锈钉。罗德里克故作诚恳地端详这位可敬老头的肚皮,向他保证,他肚内的蛇是条铜斑蛇,是他成日价弄脏手指的大量破铜生出来的。又一回,他攻讦了一位满面酒色的家伙,告诉他他胸中区区几条蛇要比酒厂大酒桶内繁殖的大堆毒蛇恶毒得多。下一位有幸受到罗德里克光顾的是位负有盛名的牧师。此君当时碰巧参与一场神学大论战,其中人的愤怒倒大大超乎神的灵感。 “你已从圣酒中吞下了一条蛇。”罗德里克道。 “渎神的坏蛋!”牧师叱道,可还是偷偷用手去摸他的胸膛。 他遇到一位多愁善感的变态者,此人早年受挫,遂告退红尘,与人不相往来,终日抑郁不乐,或情绪激动,沉湎于无法挽回的往事。倘罗德里克的话可信,此君的心已化作一条蛇,终将此君与蛇一道折磨至死。注意到一对夫妻的家庭纠纷已恶名远扬,他安慰人家说,夫妻各自己将出没家室的蝰蛇放出胸中。有位满腔妒嫉的作家,对自己始终无法与之媲美的他人作品大加贬抑,罗德里克对他说,你的蛇是整个爬虫家族最粘滑最肮脏的,不过幸亏它咬人不疼。一个下流坯,脸皮三寸厚,问罗德里克他胸中是否有条蛇,他回答说有,就与从前折磨过哥德族的唐·罗德里戈①的蛇一模一样。他拉住一位美丽少女的手,忧伤地注视她的双眸,警告说,她温柔的胸怀中养育着一条最致命的蛇。数月之后,可怜的姑娘死于爱情与耻辱,世人才发现这些不吉利的话原来有道理。两位社交场上的冤家相互以女人恶毒的小刺攻击对方,被罗德里克点悟道,她俩各自的心都是一窝小蛇的巢穴,这些小蛇与大蛇的毒害相差无几。 -------- ①典出英国诗人罗伯特·骚赛(robertsouthey,1774-1843)的无韵叙事诗“最后一位哥德人罗德里戈”(1814)。罗德里戈为西哥德人最后一位君王,奸污了朱利安伯爵的女儿弗洛琳达,伯爵遂招来摩尔人入侵西班牙,将罗德里戈赶下王位。 但是,似乎没比逮住一个心怀妒嫉者更让罗德里克开心的了。他说妒嫉就是一条硕大的绿蛇,浑身冰冷,除一种蛇外,任哪种蛇也没它咬人疼痛。 “那是种什么蛇呢?”一位无意听到的旁观者问。 问话者是个眉毛浓浓的家伙,目光鬼鬼祟祟,十二年来从未直视过任何人的面孔。此人品行暧昧——名声有污——但无人确切知道到底属何种性质,尽管城中男男女女飞短流长,种种猜测恶毒以极。直到最近,此人一直航行海上,其实,他就是乔治·赫基默尔在希腊群岛某种特殊情况下遇到过的那位船长。 “哪种蛇咬起来最疼?”这人追问,但他好像迫不得已,而且结结巴巴,面无人色。 “干嘛问这个?”罗德里克回答,一脸不祥的智慧,“瞧瞧你自己的胸膛,听听!我的蛇在动啦!它认出了眼前的一条大蛇!” 接着,一些旁观者证实说,就听到一种嘶嘶声,分明来自罗德里克·埃利斯顿的胸膛。据说,船长的胸膛也传出嘶嘶的响应声,仿佛真有条蛇盘踞在那儿,被自家兄弟的召唤弄醒了。倘若确有这种声音,也八成是罗德里克心怀叵测练习口技的效果。 就这样,他把自己的蛇——假如他胸中有蛇的话——当成了人人致命的过失,隐藏的罪恶,不平静的良心等等的象征,毫不留情直刺人家最疼的痛处。咱们很可以想象,罗德里克便成了城里的瘟神。没人能躲开他——没人能抵挡他,一切最丑恶的真实,但凡落入他手中便要与之较量一番,还迫使对手也这样做。人生一大奇特场景便是,人人都本能地努力掩盖悲惨的现实,任它们不受打搅地埋在一大堆人与人交谈的肤浅话题之下!罗德里克竟敢打破世人竭力粉饰太平却又不肯放弃作恶的默契,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恶语相向的那些家伙当然有难兄难弟相助,保全面子。照罗德里克的高论,每个人胸中不是藏着一窝小蛇,就是一条能吞掉其它小蛇的大蛇。然而,全城都受不了这位新派福音使徒。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纷纷要求,不准罗德里克再践踏公认的礼仪规矩,将自己胸中的蛇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将体面人的蛇拖出藏身的巢穴。 于是亲戚们出面干预,将他送入一家私人开办的疯人院。消息传开,人们发现,不少人走过街头时,神态安祥多了,也不再频频小心地捂住胸口。 然而,把罗德里克关起来,虽对城里人的安宁贡献不小,但对他本人却大为不利。孤独使他愈加忧伤,死气沉沉。他成日价与蛇交谈——真的,这是他唯一可做的事。谈话持续不停,似乎暗藏的怪物为一方,尽管听众们不知所云,除了嘶嘶声之外没听到别的。看来也怪,受害者如今对折磨他的东西竟产生了一种感情,只是夹杂着最强烈的厌恶与恐惧,而且这种互不调和的情绪并不相互排斥。相反,还给予对方力量与锋芒。可怕的爱——可怕的恨——在他胸中拥抱。二者一齐凝聚于那个钻入他肺腑,在那儿生长的生命之上。这东西以他的食物滋养自己,寄生于他的生命,与他亲密无间,如同他自己的心脏。然而却是一切造物中最丑陋的东西!但它正是一个病态天性的真实象征。 罗德里克有时怒不可遏,对这蛇,对自己,都恨之入骨,决心将蛇置于死地,甚至搭上自家性命也在所不惜。一次,他企图饿死这条蛇,但可怜的人儿濒于饿死,蛇却把他的心当作食物。后来,他又偷偷服下一剂猛烈的毒药,以为这下可以要么杀死自己,要么杀死附体的妖魔,或者同归于尽,却又错了。因为他迄今不曾被自己有毒的心所毁灭,蛇也不因咬噬这颗毒心而死,双方也就对砒霜或升汞无所畏惧。的确,这条毒蛇似乎能抵挡所有其它毒药。医生们试过用烟草的烟来呛死它,并灌之以令人沉醉的烈酒,指望蛇会麻痹,没准儿能从罗德里克的肚里吐出来。他们成功地使罗德里克人事不省,但手一按他胸膛,却被无法形容的恐怖吓得半死。他们摸到那条蛇在扭动,翻腾,在病人狭小的肺腑之间狼奔豕突。显然,鸦片或酒精使它更为活跃,刺激它使出非同一般的手段。于是大夫们放弃了一切治愈或减轻罗德里克病痛的努力。在劫难逃的受难者只好听天由命,恢复了从前对胸中恶魔厌恶的喜爱,整天在一面穿衣镜前打发凄惨的时光,嘴巴张得老大,既怀希望,又存恐惧,巴望能从喉咙深处看上一眼探出来的蛇头。据说他成功了,因为有一回护理员们听到一声狂乱大叫,赶紧冲入房间,只见罗德里克奄奄一息,瘫倒在地。 以后,他并没被幽禁太久。经过详细调查,疯人院的主治大夫们认为,他的精神疾患并未达到精神错乱的程度,无须隔离,尤其隔离对他的精神极为不利,可能反倒产生本打算治疗的那种毛病。他行为反常无疑十分严重,曾惯于违犯社会的许多习俗与成见,但世人若无更充分的理由,也无权将他当疯子对待。依据这种合法而权威的决定,罗德里克获释,并于遇到乔治·赫基默尔的前一天,返回自己家乡所在的城市。 获悉这一切详情之后,雕塑家立刻携同一位因悲伤而颤抖不已的同伴赶往埃利斯顿家中探望。这是一幢宏大阴沉的木结构大房子,有壁柱与阳台,三层高的平台将它与大街相隔。顺石头阶梯拾级而上,便登上平台。几棵地老天荒的榆树几乎遮掩了大厦的正面。这座宽敞且一度富丽堂皇的宅子,是早在上世纪由该家族的一位显贵造成。那年头,地皮较便宜,花园及其它场地十分空阔,虽然部分祖产已经转让,但屋后仍有一座树影婆娑的院落,可任一名学生,一位幻想家,或一位心灵受伤的人,从早到晚躺在绿草地上,独自倾听枝叶飒飒低语,忘却四周已崛起一座喧闹的城市。 雕刻家与同伴在黑人老仆西皮奥带领下,进入隐蔽所在。老仆人对其中一位来客谦卑致敬时,皱纹密布的面孔因会知客人来意和由衷快乐简直满面春风。 “待在凉亭里等着,”雕塑家对靠在他臂上的人轻声说,“你会知道该不该露面,什么时候露面的。” “主会教我的,”那人回答,“愿主赐予我力量!” 罗德里克正躺在一座喷泉边,水花在斑斓多彩的阳光中四下飞溅,依然晶莹透亮,依然宁静无声,一如年深月久的老树在它的胸上撒下的阴影。喷泉的生命多奇妙呵——生生不息,却与岩石同样久远,比年高德劭的古森林更长寿。 “你来了。正盼你咧。”埃利斯顿发现雕塑家光临。 他的举止与头一天迥然而异——心平气和,彬彬有礼。而且,如赫基默尔所想,还留神注意客人和他自己。这种不自然的自我克制,几乎是预示任何不正常的唯一特征。他刚把一本书扔在草地上,那书还半摊着,看得出来是讲蛇类发展史的书,并配有栩栩如生的插图。此书附近还躺着本大部头,是杰里米·泰勒①撰写的《医科难症》,专讲五花八门的良心病病例,但凡良心尚存者都能从中找到适合于自己的东西。 -------- ①杰里米·泰勒(jeremytaylor,1613—1667):英国牧师兼作家,最著名的作品为《神圣的生与死》。其文流畅自如,节奏明快,比喻生动。 “瞧,”埃利斯顿指指那本说蛇的书,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正努力与胸中的朋友加深了解呐,可这本书找不到让人满意的东西。没弄错的话,我这个朋友硬是独一无二,与普天下其它爬虫毫无血亲! “那这怪物从何而来?”雕塑家问。 “我的黑皮肤朋友西皮奥有个故事,”罗德里克回答,“说是这座喷泉中藏着条蛇——你瞧喷泉的样子倒满纯洁满可爱——打头一代居住此地的人开始就如此。这条令人肉麻的蛇钻进了我曾祖父的肚子,在那儿一住多年,真把老先生折磨得死去活来。总之,这蛇是我家特有的东西。不过,跟你说实话,我不相信这蛇是什么传家宝,它是我自己的,与别人不相干。” “可它从何而来?”赫基默尔问。 “哦,任何人心中的刻毒都足以养出一窝蛇来。”埃利斯顿一声假笑。“你该听听我对城里好人们的布道。毫无疑问,我觉得自己够幸运的,只养育了一条蛇。而你,胸中没有蛇,所以不会同情世上别的人。它咬我!它咬我啦!” 惊叫声中,罗德里克失去自制,扑倒在草地上,不停地辗转扭动,证明他极为痛苦。赫基默尔不由联想到这样子活像蛇的动作。接着又听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嘶声,这声音频频出没于受害者谈吐之中,在单词与音节之间钻来钻去,却不妨碍谈话的连贯性。 “太可怕了!”雕塑家惊呼——“不管是真实还是想象,都是一场大灾难。罗德里克·埃利斯顿,告诉我,这可恶的东西还有治么?” “有的,可惜办不到,”罗德里克低声怨忿,脸埋在草地里打着滚,“只要我哪怕片刻之间忘掉自己,这蛇就无法待在我体内,正是我病态的自思自苦养育了它呀。” “那就忘掉自己吧,我的夫君。”他头上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想想他人,便能忘掉自己!” 罗西娜从凉亭中走出,俯身向着丈夫。她的面容是罗德里克痛苦的镜子,却又饱含着希望与无私的爱情,使一切痛苦化为尘世的阴影与幻梦。她伸手触摸罗德里克,他浑身便一阵颤抖。那一瞬间,假使传说可信,雕刻家只见草地上腾起一阵波浪般的动静,只听一阵叮咚的响声,像有什么东西跃入了喷泉。且算此事当真。罗德里克确实一下子坐了起来,变了一个人,恢复了健全的理智,挣脱了从内心将他打得一败涂地的恶鬼,获得了新生。 “罗西娜!”他呼唤着,激动得语无伦次,长期缠绕他声音中的哀鸣一扫而光。“原谅我!原谅我吧!” 罗西娜欢乐的泪水打湿了他的面颊。 “惩罚够严厉的,”雕刻家评论道,“就连正义之神此刻也会原谅,何况是一个女子的柔肠!罗德里克·埃利斯顿,不论这蛇是否果真存在,还是你的天性令你想象出这么个东西。此事的教训都同样深刻。膨胀的自我主义,在你身上表现出来的是妒嫉,它与潜入人心的一切恶魔同样可怕。被恶魔盘踞了如此之久的心胸,还能变得纯洁么?” “哦,当然能,”罗西娜一展天使般的笑靥,“那蛇只是阴暗的幻觉罢了,它象征的东西与它本身同样虚空。过去的事尽管令人灰心,但它的阴影不会笼罩将来。此事应有的重要性仅仅在于,它是咱们永恒生命中的一件奇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9 美之艺术家 一位老人挽着他漂亮的女儿沿街走来。时值黄昏,二人走出苍茫暮色,踏入一片光明。这光明是从一家小店铺的橱窗射出来,照亮人行道的。这是个向外凸出的橱窗,里头悬挂着各色各样的表,金铜色的,银色的,也有一两块真金的,全体背对大街,好像发脾气不肯告诉路人现在几点钟了。店铺内,一位青年横坐窗前,苍白的面孔正全神贯注俯视某种精巧的机械。一盏带罩的台灯把集中的光束投在上面。 “欧文·沃兰在干什么呢?”老彼得·霍文顿直嘀咕。他自己就是位退休的钟表匠,也是这位青年从前的师傅,直纳闷小伙子在折腾什么东西。“这小子在干什么呢?六个月来,回回从他铺子路过都见他这样子卖力干活。这比他平日里寻求永恒运动的傻气倒是一大进步。不过,我对自己的老行当了如指掌,肯定这小子现在忙活的并不是什么钟表的机械零件。” “爸爸,”安妮对此问题不感兴趣。“也许欧文正发明什么新的计时器呢。我相信他有足够的独创性。” “呸,孩子!就他那点儿独创性,弄出来的东西绝不会比荷兰玩具更强。”她父亲回答。欧文·沃兰别出心裁的天才从前让师傅烦透了。“让这号独创性见鬼去吧!就我所知,它的全部后果就是把我铺子里几块最棒的表搅得怎么也走不准。就像我先头说过的,他那点儿独创性要能弄出比小孩子玩具更好的东西,那太阳都得给他弄出轨道,全部时间进程也得乱套喽。” “小点儿声,爸!让他听见了!”安妮推推老人的胳膊,小声说,“他耳朵跟感情一样灵敏,您知道他多容易动感情。咱们还是走吧。” 于是彼得·霍文顿与女儿安妮不再多谈,接着往前走。一直来到城中一条小街,经过一家铁匠铺敞开的大门。只见里头有座熔铁炉,时而火光闪闪,照亮又高又黑的屋顶,时而只照亮小小一块煤炭狼藉的地面,全仗风箱巨大的皮肺一呼一吸的运动而定。火光闪亮时,一眼就能看清铺子远处角落里的东西,还有墙上挂着的马蹄铁;火光暗淡时,火焰似乎只在没遮没拦的空间内发出微光。在这红光与昏暗交替之间,铁匠的身影四下晃动,一明一暗,生动如画,得值一看。这里明亮的火焰与沉沉的黑夜互相搏斗,仿佛各自都想从对方身上把铁匠优美的力量夺过来。不一会儿,铁匠从炉火中抽出一根白热的铁条,搁到铁砧上,扬起力大无比的胳膊,很快就被包裹在数不清的火星之中。这些火星随着他铁锤一记一记猛敲,洒落在周围的昏暗中。 “瞧,这才好看呐,”老钟表匠道,“我知道如何摆弄金子,可说到底,还不如当个铁匠,他的力气花得多实在。你说呢,安妮?” “请别说得这么响,爸,”安妮悄声道,“罗伯特·丹福思会听见的。” “听见了又怎么样?”彼得·霍文顿说,“我再说一遍,靠力气和踏踏实实的工作,靠铁匠黑乎乎的光胳膊挣饭吃,是有益健康的好事。而钟表匠呢,被大齿轮套小齿轮弄得昏头转向,要么搞垮了身体,要么搞坏了视力,就跟我一样,刚到中年或刚过中年,就在这行中做不下去,改行又不合适,钱也没赚到足以过舒心日子。所以我还要说一遍,给我力气,甭给我钱,这才能赶走一个人的荒唐念头呐!你听说过哪个铁匠像那边的欧文·沃兰那么傻里傻气呀?” “说得好,霍文顿大叔!”罗伯特·丹福思从熔炉边大声喊,嗓门又亮又深,好不快活,屋顶都震得响。“安妮小姐对这番道理怎么看?她呀,俺猜,一定认为收拾小姐们的手表比敲敲马蹄铁,做做铁烤架体面得多。” 安妮不容父亲答话,拽着他就往前走。 可咱们得回欧文·沃兰的店铺,再好好琢磨一番他的经历与性格。不管彼得·霍文顿,或许还有他女儿安妮,或者欧文的老同学罗伯特·丹福思,也许都认为这事不值一提。从他小小的指头能握住铅笔刀起,欧文精巧的别出心裁就引人注目。有时他用木头雕些好看的小玩意儿,大多是些花朵和小鸟;有时则一门心思要弄清机械的奥秘。但总是为了美观,从不学做任何实用的物件。他不像同学中的小能人,在谷仓屋角上安装小风车,或在附近的小溪上架一座小水磨。而发现这孩子与众不同,值得更认真注意的大人们,有时满有理由地猜想,这孩子正企图模仿大自然优美的运动,比如小鸟的飞翔呵,小动物的活动呵,等等。事实上,这似乎是爱美之心的一种新发展。这发展也许能造就他成为诗人、画家,或雕塑家。它优雅高尚,毫无功利主义的粗俗,一如任何精美艺术。他对僵化死板的普通机械运动尤为厌恶。一次,人们带他去参观一台蒸汽机,以为能满足他对机械原理的直观理解力,可他脸色变白,感到恶心,就像见到了什么妖魔鬼怪。造成这种恐惧心理的部分原因,是这个铁家伙的体积和惊人的力气。欧文的心好比一架显微镜,天生偏向于精细的东西。这与他矮小的身体,小巧纤细的手指完全一致。倒不是他的审美观因此而降低到精细感。美的概念与大小无关,小至只有显微镜下才能弄清的空间,大到唯有划过长空的彩虹才能衡量的广阔宇宙,都同样能得到充分发展。但无论如何,他目标与才能的这种精细反使本可能赏识欧文·沃兰天才的世人们更不会鉴别了。孩子的亲属们无计可施——大概万般无奈——只好让他去跟钟表匠做学徒,指望他不寻常的创造力能得到调教,达到实用目的。 彼得·霍文顿对徒弟的看法已发表过了。他对这小伙子也无能为力。没错儿,欧文掌握这个行当的窍门快得不可思议,可他把钟表生意的伟大目标全都抛诸脑后,或根本看不起。哪怕时间会融入永恒,他对测时也毫无兴趣。不过,由于欧文体格欠强壮,只要师傅还为他操心,严格的命令加上严厉的看管,还能约束他那古怪的创造力。可一旦学徒期满,师傅又因视力衰退不得不将小店转让给他时,人们才明白日复一日由欧文·沃兰带领时间老人前进,有多么不合适。他最具理性的一项设计,就是要把一种能奏乐的装置与手表内的机械联结起来,好使生活中一切刺耳的声音都变得动听和谐,使光阴的每一瞬间,犹如金光璀灿的水珠,和谐悦耳地落入历史的深渊。要是谁家把钟交给他修理——那种历史悠久形象高大,测量过几代人生命,几乎与人性融为一体的东西——他就会自作主张,在年高德劭的钟面上,装上一组舞蹈或送葬行列的小偶像,表现十二个欢乐或忧伤的钟头。这种奇思怪想不出几次,就破坏了那些性格稳重讲求实际的人们对年轻钟表匠的信任。他们认为,时间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不论把它看作今生发达的手段,还是来世富贵的本钱。光顾小店的人迅速减少——倒霉,可对欧文·沃兰来说也许倒是天上掉下的好运。他越来越沉迷于一件神秘工作,此事吸引了他的全部科学知识与灵巧手艺,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他独特的天赋。这项追求已耗费了他数月时光。 老钟表匠及其漂亮女儿打夜色苍茫的街头凝望他,令他好一阵心乱,手抖得厉害,无法再做精细的活计。 “是安妮呵!”他喃喃地说,“听到她父亲声音之前,心就跳得这么厉害,我该明白是她嘛。啊,心儿怦怦跳!今晚简直没法子再做这精工细活了。安妮!亲爱的安妮!你应当使我的心和手坚定,不要使它们这样乱抖呵。要知道,我尽力将美的精魂做成有形的东西,使它运动,全都是为了你呀。哦,狂跳的心,安静些吧!要是这件工作就此受挫,迷乱不宁的梦境就会打搅我,使我明天打不起精神。” 他千方百计使自己平静下来,继续手头的活计。这时店门开了,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彼得·霍文顿在铁匠铺的光明与昏暗之间,驻足欣赏的那位壮汉。罗伯特·丹福思带来一只小铁砧,是最近年轻的艺术家定做的。欧文细看一番,说这东西正合他意。 “那当然,”罗伯特·丹福思洪亮的嗓门响彻小店,就像一把低音提琴。“俺这行当的活计,没俺干不了的。话说回来,俺这双手跟你的一比,可太丑喽。”他呵呵大笑,把自己的大手伸到欧文纤巧的手边。“可那又怎么着?俺一锤子下去,比你打学徒起到现在花的全部力气还要大得多。这话不假吧?” “多半不假,”欧文的声音又低又轻。“力气是人间怪物。我不敢自吹,我的力气不管是大是小,全是精神上的东西。” “咦,欧文,你在捣弄啥呢?”老同学问,音量还是那么大,令艺术家闻而却步,尤其这问题事关他脑海中最迷人最圣洁的梦。“乡亲们都说你在想方设法找到永恒运动哩。” “永恒运动?瞎说!”欧文回答,做个厌恶的手势,他的古怪脾气还挺大。“这东西永远找不到。不过骗骗那些被物质迷了心窍的人罢了,我才不会上当。再说,就算有可能,光为了把这奥秘用于眼下蒸汽和水所起的那些作用,也不值得我下功夫。对发明什么新型轧棉机的荣耀,我并没野心。” “那可太离谱儿啦!”铁匠边说边纵声大笑,使欧文和他工作台上的玻璃罩都一起颤起来。“不,不,欧文!你造的东西绝不会有钢筋铁骨。好啦,俺不打扰啦,晚安,欧文,祝你成功。若是需要帮忙,只要是一锤子敲铁砧的买卖,俺一定效劳。” 又一阵大笑,力大无穷的人离开了小店。 “怪事,”欧文·沃兰轻声自语,手撑住头。“我的一切思索,一切目标,对美的强烈向往,对创造美的意志力——一种更精致更微妙的力量,这位彪形大汉完全不懂——这一切的一切,只要遇上这个罗伯特·丹福思,就显得那么虚幻,那么无聊!要是常常见他,真会让我发疯。他那冷酷野蛮的力量弄脏弄乱了我的心绪。但是,我自有办法变得强大,绝不向他低头。” 他从一只玻璃罩里取出一块极小的机械装置,拿到台灯的光束下面,通过放大镜仔细地看着,再用一种钢制的精密工具进行操作。可刹那间,他往后一跌,倒在椅背上,双手一绞,满脸恐惧,小巧的五官竟巨人般令人难忘。 “天!我干了什么?”他惊呼,“那妄想,那野蛮力量的影响——迷惑了我,遮挡了我的感觉。我完成了一击——致命的一击——从一开头就担心的一击。全完了——几个月的心血,一生的目标全毁啦!” 他于是枯坐,深深绝望,直到台灯在插座里闪了几下,把这位美之艺术家抛入一片黑暗。 就这样,那些生之于想象,在想象中称心如意,并且宝贵到超乎一般人价值观念的种种思想,在现实面前撞得粉碎,一败涂地。理想的艺术家必须性格坚强,这种坚强几乎与他精细的素质势不两立,他必须挺起胸膛对抗全人类,在自己天才与天才的奋斗目标两方面,做自己的唯一信徒。 一段时期,欧文·沃兰在这种严酷而合理的考验面前屈服了。好几个星期,他老是无精打采,两手撑着脑袋,使镇上的人简直没机会看到他的面孔。终于抬头面对阳光时,那张脸上只有冷漠、无聊,以及说不清的改变。然而,照彼得·霍文顿看来,照那些认为生活应当一板一眼,时钟般按铅制钟摆运动的哲人们看来,这种改变竟是件大好事。如今,欧文照管生意真是勤勉卖力。眼见他检查古老的大银表时,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好不叫人惊奇。表的主人则大喜过望。这表藏在他表袋里,早已被视为生命的一部分,当然很介意人家如何对待。如此赢得一片赞扬之声,欧文·沃兰遂被有关当局请去调试教堂尖塔上的时钟。这件有关公众利益的大事,他干得十分出色,令商人们在交易所里大声大气赞不绝口,护士送药到病房时也轻声感激,情侣们赴约会按点守时,也为他祝福。全城上下感谢欧文使他们能准时进餐。一句话,他精神上的重负使一切井然有序,不仅他机体内部如此,一切听得到教堂时钟当当作响的地方都一样。有件小事虽不值一提,倒也说明了他目前状况。就是顾客们请他在银匙上镌刻姓名或姓名首字母时,他如今只用最明了清楚的字体,省掉了种种花里胡哨的矫饰,而从前这正是他的活计与众不同之处。 在这段愉快的转变时期,一天,老彼得·霍文顿来探访从前的徒弟。 “喂,欧文,”他道,“真高兴四面八方都在夸奖你,尤其镇上那口钟,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为你唱颂歌哪。只要丢掉你那些有关美的废话,那些玩意儿我不懂,别人不懂,连你自己也不懂——只要你摆脱了那些破烂,你的生活准能成功,就跟青天白日一样确实无疑。可不是么,只要你照现在的路走下去,连我都愿意让你修修这块宝贝的老表喽!虽说除了女儿安妮,我在这世上再没更看重的东西了。” “先生,我会碰都不敢碰它的,”欧文垂头丧气,因为一见师傅面,他就如背重负。 “到时候,”师傅说,“到时候你准能对付得了。” 老钟表匠倚仗往日的师傅权威,随便翻看欧文手上的活和其它正修理的东西,而艺术家则简直抬不起头来。没比师傅冷漠而缺乏想象力的精明更与小伙子的个性相悖的了,什么东西碰上这份精明都会化作一场空梦,除了物质世界密度最大的东西。欧文的心在呻吟,恳求上帝快将自己从此人手里拯救出来。 “可这是什么?”彼得·霍文顿突然大叫,拿起一只布满灰尘的玻璃罩,下面露出一种机械装置,纤细精巧,好比一只蝴蝶的小小躯体。“这是什么?欧文呀,欧文!这些小链条、小齿轮、小叶片里有妖术哩。瞧!我食指和拇指只要一捏,就能把你从未来的灾难中解放出来。” “看在老天份上,”欧文·沃兰腾地跳起来,“您要不想逼我先疯就别碰它!您手指头稍稍用力,我就永远给毁了。” “啊哈,年轻人!会这样么?”老钟表匠盯着欧文,那世俗刻薄的责备目光足以穿透他的心,折磨他的灵魂。“好吧,由你的性子干吧,不过我再次警告你,这小小的机械玩意儿里藏着你的邪恶灵魂,要不要我赶走它呀?” “您才是我的邪恶灵魂,”欧文情绪激动——“您和这个冷酷粗俗的世界!您压在我身上的沉闷思想、失望沮丧,才是我的绊脚石,不然,我早就完成上天赋予我的使命了。” 彼得·霍文顿摇摇头,满脸轻蔑与激愤。以他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自己有权把所求  它 柕莽y 谋Ρ矗不顺大路捡拾一件布满灰尘的现成东西的人,统统看作傻瓜。他立刻走了,还竖起一根手指,一脸嘲讽。之后好几个夜晚,这副表情都缠绕着艺术家的睡梦。师傅前来造访之时,欧文正要拾起放弃的事业,可由于这次可恶的干扰,又把他抛回好不容易才摆脱的状态。 然而,他只是表面懒懒散散,内心却在本能地积聚新的力量。随着夏日的流逝,他几乎完全歇业,听任时间老人——迄今为止这位老先生还是由他所控制的钟表为代表——在人的生活中任意游荡,将一连串稀里糊涂的钟点弄得完全一团糟。人们说,这年轻人糟蹋白天的时光,在林子里,田野上,小溪旁徘徊流浪,孩子似地追逐蝴蝶,或观看水中昆虫的运动取乐。他细心观察这些活生生的玩物如何在微风中戏耍,认真检查捕捉到的活蹦乱跳的昆虫结构,那份专注真令人不可思议。追捕蝴蝶倒是他理想追求的恰当象征,他已为这种追求付出过大量心血,可是美丽的理想会不会与象征它的蝴蝶一样,屈服于他的手掌?这些日子对艺术家来说无疑既甜蜜又称心,充满灿烂的构思。这些构思在他的智慧中闪闪发光,一如蝴蝶在天空中翩翩飞翔。这一刻,它们实实在在,也无须为使肉眼能看到它们而劳作,而困惑,而失望。唉,一位艺术家,无论在诗歌还是其它别的素材之中,都不会因为内心美的享受而心满意足,他必定去追求那飞翔在他们幻想边缘的奥秘,以有形的把握抓住它,将它脆弱的生命碾得粉碎。欧文·沃兰感到一种冲动,想把自己的思想变成外在的现实。这冲动无法抗拒,正如诗人或画家从他们视觉的丰富印象中不尽完美地进行模仿,将世界表现成一种较模糊较朦胧的美一样。 如今,夜晚成了他慢慢重新实现自己唯一计划的时间。这计划集中了他的全部智慧。总是在黄昏来临的时候,他悄悄溜进城,把自己锁进小铺,耐心细致地一干好几个小时。有时他会被巡夜人的敲门声吓一跳,因为天下万物都该入梦之时,人家却发现欧文·沃兰的百叶窗缝隙漏出了灯光。大白天对艺术家病态敏锐的头脑似乎是种干扰,妨碍了他的追求。所以,阴云密布,狂风暴雨的日子,他就双手捧头,使自己敏感的头脑沉浸于无穷无尽恍恍惚惚的遐想之中,从而放松自己,摆脱准确与明晰的思考,因为,夜晚紧张的劳作之中,他不得不聚精会神。 有一回正这般恍惚着,安妮·霍文顿进来了,将他惊醒。姑娘顾客似地大大方方,又像童年伙伴亲亲热热。她的银顶针磨出了一个洞,想找欧文修一修。 “可我不知道你肯不肯委屈自己做这么件小事,”她笑着说,“既然你如今一门心思用机械体现你的精神。” “你打哪儿来的这念头,安妮?”欧文吃了一惊。 “哦,自己想出来的。”她回答,“老早以前听你说过,那时候你我都还是小孩子。得啦,能不能修修这个破顶针呢?” “为你,干什么都成,安妮,”欧文·沃兰道——“什么都成,哪怕到罗伯特·丹福恩的炉子上去打铁。” “那可就好看喽!”安妮回他一句,以难以觉察的轻蔑扫一眼艺术家瘦小单薄的身材。“喏,顶针在这儿!” “你那念头真够怪的,”欧文道,“就是你方才说的把物质精神化的那念头。” 这时他暗暗想道,这位年轻姑娘生来比世上任何人都更明白他的心思。若能拥有唯一心上人的同情,孤军奋斗时将得到多大的帮助和力量呵!那些与芸芸众生追求迥然不同的人们——要么超前于世人,要么将世人撇在一边——常常会感到某种寒心,这寒心令精神战栗,仿佛落入极地四周冰天雪地的荒芜。一切先知、诗人、改革家、罪犯或任何怀有人类渴望,却被特殊命运与世人相隔的人,他们可能感到的东西,可怜的欧文也体会到了。 “安妮,”他叫道,脸色变得煞白,“我多想把自己追求的秘密告诉你呵!我想,只有你才能给它正确评价。我知道,只有你才会对它心怀敬意,而我绝不能指望冷酷功利的世人们会这样。” “我就不会么?肯定我会的!”安妮·霍文顿快活地笑着。 “快,给我讲讲这个小小的陀螺干什么用?做得这么精美,都能给麦布女王①把玩了。瞧!我能让它转起来。” “别动!”欧文大叫,“别动!” -------- ①麦布女王(queenmab):英国传说中司掌人类之梦的小仙后。 安妮只尽量轻轻地用针尖碰了一下那个已不止一次提到过的,极小极复杂的机械装置,艺术家就狠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力气大得使安妮尖叫起来。狂怒与痛苦扭歪了他的面孔,安妮吃了一惊。接着他头一沉,用双手捧住。 “走吧,安妮,”他轻轻说,“我骗了自己,只好自作自受。我渴望同情,想啊,盼啊,做梦都以为你会同情我。可你没有开启我内心秘密的钥匙。方才那一下毁了我好几个月的心血,一辈子的梦!这不能怪你,安妮,可你毁了我!” 可怜的欧文·沃兰!他的确错了,可又应当原谅,因为倘有谁的心能对他视为如此神圣的事业怀有足够敬意的话,那一定是个女人的心。甚至安妮·霍文顿本可能不会令他失望,要是她对深切的爱情信息心有所知的话。 接踵而来的冬天,艺术家打发光阴的方式,令一切迄今为止认为他无可药救的人们大为开心。他们认为,他果真命中注定要做人间废物,他本人也活该倒大霉。一位亲戚的亡故使他得到一笔小小遗产,于是不必为谋生辛苦。而且他失去了伟大目标的影响——这目标至少对他是伟大的——他便放纵于一些嗜好,以为能借助它们支持自己脆弱的体质。可一旦天才的超凡之处被掩盖,世俗之处便更难驾驭,因为个性失去了上天早已精心安排的平衡,而那些生性鄙俗者,则依靠其它办法来寻求平衡。欧文·沃兰以身验证纵饮狂欢有多么快乐,他透过金色的酒杯看世界,琢磨着杯沿欢快的泡沫带来的种种幻想。这些幻想使空中充满乐得发疯的身影,但很快就又变得鬼魂般凄凉。即使这令人丧气又无可避免的变化来临,年轻人还是举杯痛饮酒,不管酒气给生命罩上阴影,又让阴影中充满嘲笑他的幽灵。现在,艺术家感到一种刻骨铭心的厌倦,这东西比酗酒唤起的任何愁闷与恐惧更令人难以忍受。酗酒时,就算心中烦恼,总还记得一切都不过是场幻觉;可是厌倦却让人明白,他的现实生活就是一场沉重的痛苦。 一件小事将他从危险的状态中解救出来。此事不止一人亲眼目睹,但其中最精明者也无法解释或猜度欧文·沃兰怎么想的。事情很简单。一个暖和的春日午后,艺术家与寻欢作乐的伙伴们坐在一道,面前搁着一杯酒。忽然,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飞入敞开的窗户,在他头顶翩翩起舞。 “啊,”开怀畅饮的欧文一声喊,“阳光之子,夏风之伴,无聊的冬眠之后,你又复活了么?那我动手干活儿的时间也到了!” 说完,连杯中的酒也没喝完,他起身就走。从此再没听说他沾过一滴酒。 如今,他重新踏入林中与田野,徘徊游荡。也许,欧文与粗俗的酒徒们共坐之时,那只精灵般翩然入窗的五彩蝴蝶真是一个精灵,前来召唤他重返自己超凡脱俗,纯洁而理想的生活。也许他到阳光灿烂的地方去是为了寻找这个时常光顾的精灵,因为夏天已快过去,人们还是见他轻手轻脚朝降落的蝴蝶走拢去,看出了神。小东西飞起来,他目光也随之而去,仿佛它空中的轨迹能指点一条上天堂的路。然而,他又恢复了反常的辛劳,巡夜人一看他百叶窗泄出的灯光就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城里人对所有这些怪现象得出一条包罗万象的解释,欧文·沃兰疯了!对那些心地狭隘,头脑迟钝者来说,这种解释多么万应灵验——多么称心如意——对超乎世情常规的不论什么东西,这种解释又何等方便!从圣保罗①时代直到我们这位可怜的小小的美之艺术家,相同的法宝,被用来解释所有聪明过人行事出众者的言行中一切神秘莫测之处。就欧文·沃兰来说,城里人的判断也许没错。他大概是疯了,没人同情他——他与邻人之间有道鸿沟,从而挣脱了榜样的约束——仅此一点就足以令他发疯。或也许他受到太多光华的感染,这光华与普通的日光相杂,使他像普通人一般目幻神迷。 -------- ①圣保罗(saintpaul,?—公元67?)耶稣门徒之一,广传基督教于当时诸国,被害于罗马。《圣经·新约》中之书信大多出于其手。原称扫罗(saul),其纪念日为一月二十五日。 一天夜里,艺术家照习惯漫步归来,打开灯,照亮那件精巧的工件。这活计时常被打断,却总是继续进行,仿佛其中蕴含着他的命运。忽然,他吃了一惊,老彼得·霍文顿进来了。欧文一见他心就一缩,世人当中他最可怕,因为但凡他清楚看到的一切,他都能敏锐地理解,而他不曾看到的东西便死也不肯相信。这一回,老钟表匠只有几句和和气气的话。 “欧文,我的孩子,”他道,“明天晚上请一准上我家去。” 艺术家支支吾吾表示歉意。 “哦,你一定得去,”彼得·霍文顿说,“看在过去你曾是我家一员的份上。怎么,孩子!你不知道我女儿安妮已经跟罗伯特·丹福思订婚了么?我们备了餐便饭,庆祝庆祝这件事。” “啊!”欧文道。 这小小的音节就是他全部的话。让彼得·霍文顿听来好不冷漠,无动于衷。然而,在可怜艺术家的内心,这却是被窒息的一声呐喊。他强抑自己,好似压下一个邪恶的妖精。不过,老钟表匠未曾察觉,年轻人允许自己做了一次小小的发泄。他拿起正要干活的工具,又听任它坠落在那小小的机械装置上,这东西已花费它数月心血,这下子被打得粉碎! 倘若爱情不曾夹在其它一切阻力当中,夺去欧文的巧手神工,他的故事也就不成其为奋力创造美的人们备受熬煎之生活的写照了。表面上,他不是个热烈追求的情人,他强烈感情的发展变化都完全被限制于艺术家的想象当中。而安妮对此除了女性的直觉外,一无所知。但照欧文看来,这爱情却覆盖了他的全部生命。忘却当初她无法作出任何深刻反应的事实,他坚持把安妮的形像与自己一切艺术上成功的美梦相连系。她就是自己崇拜的精神力量的化身,在她的圣坛上,他盼望献上一件宝贵贡品。他当然欺骗了自己,安妮·霍文顿并不具备他的想象所赋予她的品质。他内心的安妮形象,正如那神秘的机械装置若能完成一样,都是他自己的造物。倘若他爱情圆满,能明白自己的错误——倘若能使安妮投入他的怀抱,就能目睹她从天使蜕变为普通女人——这种失望没准儿能赶他回头,让他集中精力,追求自己唯一尚存的目标。话说回来,若发现安妮果真如他想象,他的命运就会美仑美奂,只要从中利用些多余赘物,他就能造出许许多多美丽的东西,比他以往煞费苦心所造的一切更有价值。可是,悲哀戴着假面来到他身旁。想到自己命中天使已被夺走,落入一名鄙俗粗笨的铁匠之手,而此人既不需要也不会欣赏她的宝贵作用——这才是命运的乖戾执拗,令人生太荒唐,太矛盾,无须再抱别一种希望,也无须再担心别一种失落。欧文·沃兰被抢光了,只好目瞪口呆,傻傻干坐。 他大病一场,痊愈之后,瘦小单薄的身体长了一身从未有过的蠢肉。削尖的面颊圆了,纤细的小手,生就完成鬼斧神工的,变得比肥嘟嘟的婴儿手还丰满。脸上一副小孩子神气,陌生人说不定忍不住会亲热地拍拍他的头——却又打住,纳闷这是个什么怪孩子。他仿佛已失去灵气,听任植物般蓬勃生长。欧文·沃兰可不是白痴,他能说会道,有条有理,颇像只废话篓子。人家真开始这样看他了,因为他老是不厌其烦高谈阔论以前看过的书上,那些机械制造的种种奇迹,如今才明白全都是骗人的鬼话。他历数艾伯塔斯·马格纳斯制造的铜人,培根修士制造的铜头①,讲到近代自动化的小马车,说是给法国太子制造的;还有一种昆虫,能在耳边嗡嗡叫,跟活苍蝇一样,其实不过是一种小巧的钢丝弹簧。还讲了个鸭子的故事,说它大摇大摆地走路,嘎嘎地乱叫,还能找食吃。不过,要是哪位老实人买了去做大菜,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是只机械鸭子。 -------- ①培根修士指罗杰·培根(rogerbacon,1214—1294),英国哲学家,科学家,方济会修士。铜头故事请参看本书《胎记》注释。 “所有这些话,”欧文·沃兰道,“我现在才明白全是欺人之谈。” 接着,他又神秘兮兮地承认,自己一度想法不同。闲荡做梦的日子里,他曾以为用机械体现精神大有可能,再加上新的生命和运动,就可以生出自然母亲在万物中想要达到,却从未下力气实现的理想的完美。然而,他对实现这个目标或这种打算本身,却没有明确的认识。 “如今我把这些都扔一边儿了,”他会说,“这都是年轻人自己搅得自己心乱的梦幻。如今我有点儿醒悟了,回头试想真可笑哩。” 可怜哟,可怜而堕落的欧文·沃兰!这些迹象表明,他已不再属于我们周围那个不可见的美好世界,他对无形的东西已失去信心。如今正像这类倒霉蛋所必然的那样,以摈弃甚至能亲眼目睹的东西而得意,除了亲手能触摸的东西之外,一切都不肯相信。此乃这种人的大不幸,他们的精神逐渐凋萎消亡,只剩下更迟钝的理解力愈来愈多地认同那些唯一能认识的东西。不过,欧文·沃兰的精神尚未枯萎也未消亡,只在沉睡。 他的精神如何再次苏醒,无案可查。也许麻木迟钝受到了剧痛的刺激,也许与昔日相同,蝴蝶飞来,在他头顶起舞,又给了他灵感——这种阳光生物总给艺术家带来神秘的使命——以他过去生活的目的重新鼓舞他。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流遍了他的血管,他的头一个冲动就是感谢上天,使他再度成为有思想,有想象,感觉最敏锐的人。他已有许久不是这种人了。 “现在动手完成任务,从没感到这样浑身是劲。”他说。 然而,虽觉身强体壮,他也担心死亡会突然袭来,中断他的工作。于是便加倍努力奋斗。这种对死亡的担心在全身心投入崇高事业的人当中,十分常见。他们将生命仅视为成功的一项必要条件。只要我们热爱生命是为了生命本身,就不怕失去它,一旦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渴望生命,才明白生命何其脆弱。但与这种不安全感并存的,还有一种关键信念,那就是我们从事命中注定适合自己的工作时,死亡不会伤害我们,因为倘若完不成这份工作,全世界都会为之伤心。难道满怀改造人类勃勃雄心的哲学家,鼓足勇气,行将吐出教化之言的时刻,会相信死亡将召唤他脱离实实在在的生命么?倘若他这样死去,长得令人厌倦的时光将逝去——整个世界的生命犹如沙漏中的黄沙,一点一点坠落——才会有另一位哲人打算揭示早就可以晓谕世人的真理。但历史上许许多多例子表明,任何特定的时代,那些拥有最宝贵精神的人们,照凡人眼光判断,往往过早夭折,得不到挥洒自己的空间,难尽自己尘世的使命。先知死去,麻木迟钝懒惰成性者却活了下来。诗人的歌才唱一半,便去了天国,到凡人听不到的地方参加合唱队。画家——正如奥斯顿①——将自己的一半构思留在画布上,以其不完整的美让我们伤心,自己却用天堂的色彩,倘这么说不失敬的话,来完成整幅画面。但更有可能的是,此生未竟之构想,任何地方也无法完成。人类种种宝贵计划如此频繁地半途而废只能证明,尘世的种种作为,无论因虔诚和天才显得多么超凡入圣,其实全无价值,除了将精神付诸行动予以证明之外。在天国,所有普通的思想都比弥尔顿②的诗歌更崇高更动听。那么,他愿不愿给他留在人间尚未完成的诗篇再添一段? -------- ①奥斯顿(华盛顿·奥斯顿tonallston,1779—1843):美国画家、小说家、诗人。 ②弥尔顿(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1608—1674),英国大诗人,著名长诗《失乐园》之作者。 还是回头来说欧文·沃兰吧。要达到他的生活目标,全看他运气好坏。且略过他长时间的紧张思考、满怀渴望的努力、精工细做的辛苦、劳心伤脾的焦虑、独自庆祝成功的一瞬,让这一切都留在我们想象中。然后目睹一个冬夜,艺术家敲开罗伯特·丹福思的家门。在这儿,他看到铁匠魁梧伟岸的身躯被家庭生活熏陶的暖意融融,温和安宁。还有安妮,如今已为人妇,感染不少丈夫朴素坚定的性格。但欧文·沃兰仍然相信,她具有更细腻的优雅,使她能成为力与美的解释者。碰巧老彼得·霍文顿今晚也在女儿炉火旁做客,乍遇艺术家的目光,依然是那令人记忆犹新的敏锐、冷漠,还有挑剔。 “老伙计欧文!”罗伯特·丹福思跳起身,惯握铁条的大手,紧紧握住艺术家纤细的手指头。“到底上俺家来啦,够朋友的。俺还以为永恒运动给你弄昏了头,把往日的老交情全忘了呐。” “见到你我们很高兴。”安妮少妇的面颊泛起红晕,“这么久不来看我们,哪像朋友呵。” “嗨,欧文,”老钟表匠用发问打招呼,“你那美丽的小玩意儿怎么样啦?总算搞出来了吧?” 艺术家未即刻回答,却为地板上打滚的一个小人儿吃了一惊——这小家伙从广袤无垠中神秘走来,却这样健壮结实,像是用地球上最密实的物质构成。这前途无量的小娃娃朝客人爬过来,用罗伯特·丹福思的话说,竖了起来,用一双极聪慧的眸子看着欧文。做母亲的不由得与丈夫交换一个自豪的眼神,但艺术家却被孩子的目光弄得不安,觉得这娃娃与老彼得·霍文顿的神情何其相似,简直就是老钟表匠被缩小成为小孩的形状,又通过那双睁得老大的娃娃眼,重复着那个恶意的向题:—— “那美丽的玩意呢,欧文?那美丽的玩意儿怎样啦?你搞成了么?” “搞成啦,”艺术家眼中胜利的喜悦一闪,露出灿烂的微笑,却又浸透着深奥的思想,几乎有些悲哀。“是的,朋友们,是实话,我搞成啦。” “真的!”安妮脸上又现出少女般的欢乐,“现在可以问问,这秘密到底是什么了吧?” “当然,我来就为了揭开这个秘密的,”欧文·沃兰回答。 “你会知道,看到,摸到,并且拥有这个秘密!因为,安妮——要是我还能这样称呼我童年时代的伙伴的话——安妮,我做这个精神化的机械,这个体现和谐运动与美的神秘东西,正是要送给你的新婚礼物。不错,它来的太晚些,可我们年龄越大,周围的东西越失去鲜艳的色彩,灵魂也变得越粗糙,所以就更需要美的精神,只要——原谅我,安妮——只要你明白如何看重这件礼物,就永远不会觉得它来得太晚。” 他边说边掏出一只珠宝盒,是他亲手用乌木精雕而成,还镶嵌着美丽的珍珠花饰,表现一个小男孩在追逐一只蝴蝶,这蝴蝶在另一处化作长翅膀的精灵,飞向天堂。而那男孩或少年,为赢得这美丽的蝴蝶,从强烈的愿望中获得极大的力量,从地上升起,飞入云端,又从云端直抵缥缈的太空。艺术家打开这只乌木盒,要安妮把手指放在盒边,她照办了。但她几乎惊叫起来,因为一只蝴蝶突然闪着翅膀飞了出来,落在她的指尖上。那华丽的紫色翅膀金斑点点,忽闪忽闪上下拍动,仿佛展翅欲飞。那柔和的灿烂辉煌,精致华丽,言语无法形容。自然界最理想最完美的蝴蝶在这儿实现了。不是大地花丛中飞来飞去稍纵即逝的小昆虫,而翩额飞翔在天堂的草地上,供小天使和夭折婴儿的灵魂追逐戏耍的美丽造物。它翅膀上有一层密密的绒毛,清晰可见,耀眼的光亮透着灵性。炉火的光亮在这奇迹四周发着微光——蜡烛的光芒在它身上闪闪烁烁,但它分明有着自己的光辉,照亮了它所停留的手指和伸出的手,白色的光芒恰似一块宝石。它美妙绝伦,令人全然忘记了它的渺小,即使它的翅膀大到直抵苍穹,给人心灵带来的欢乐慰藉也莫过于此。 “太美啦!太美啦!”安妮叫道,“是活的么?活的么?” “活的?那当然,”她丈夫回答,“你以为凡人的本事能大到造出一只蝴蝶么?再说,随便哪个孩子夏天午后都能一下子逮到十几只,干嘛自讨麻烦去造一只呢?活的?当然是活的啦!不过,这只漂亮盒子倒肯定是俺们的朋友欧文做的,真给他挣足了面子。” 这时那蝴蝶又扇扇翅膀,动作栩栩如生,安妮吓了一跳,甚至有些害怕,因为不管丈夫怎么说,她自己还是无法肯定,这到底是活物,还是件奇妙的机械装置。 “是活的么?”她比先头更认真地再问一遍。 “你自己判断吧。”欧文·沃兰站在一旁,盯着她的脸。 蝴蝶此刻翩然升空,在安妮头顶盘旋,又飞到客厅深处,翅膀一扇一扇,发出星星似的亮光,清清楚楚。地板上的娃娃聪慧的目光追随着它。在屋里转了一圈,蝴蝶盘旋下降,又落到安妮手指上。 “可它到底是不是活的?”她再次惊呼。她手指抖得厉害,落在上面的华丽而神秘的蝴蝶只好靠翅膀来保持平衡。“告诉我,这东西是活的,还是你创造的呀?” “干嘛要问是谁造的呢?既然它这么美?”欧文·沃兰回答。“活的么?是的,安妮,很可以说它有生命,因为它吸收了我的生命。在这只蝴蝶的秘密中,在它的美丽中——不仅是外形,整个内部机体也同样美丽——体现了一个美之艺术家的智慧、想象、敏感、还有灵魂!是的,我创造了它,但是”——说到这儿他脸色一变——“如今这只蝴蝶对我来说,已不是少年时代白日梦中,那遥遥望见的东西了。” “不管怎么说,总是件漂亮玩意儿,”铁匠孩子似地咧嘴笑着,“不晓得它肯不肯委屈一下,落到我又大又笨的指头上? 安妮,把手靠过来些。” 照艺术家指点,安妮把指尖挨到丈夫的指尖上。稍候片刻,蝴蝶就从这只手指飞到那只手指上,拍拍翅膀,打算开始第二次相似的飞行,却又与头一次不尽相同。它从铁匠结实的手指上升起,盘旋的圈子越来越大,直到天花板。在屋里绕一个大圈,又以波浪般起伏的动作回到起飞的原地。 “哎唷,真是鬼斧神工哪!”罗伯特·丹福思喊道,用他想得出的话表达由衷赞美。的确,要是他就此住口,任何言词更动听,观察力更强的人,也不见得能说出更多。“俺可没这本事,俺认了。不过,这又有啥要紧?俺的大铁锤敲上一下,比咱朋友欧文浪费整整五年光阴造的这只蝴蝶,用处大得多嘛。” 这时,娃娃抬起小手,咿咿呀呀乱叫一气,看样子是想要这只蝴蝶做玩具。 同时欧文·沃兰瞟了安妮一眼,想知道她对丈夫关于美与实用之间谁更宝贵的看法是否赞同。她对他的亲切态度中,她凝视他亲手创造的奇迹,他精神的具体体现时的那份惊异与赞美中,透着一种隐秘的蔑视——太隐秘,连她自己大概都没有意识到,只有艺术家这种本能的敏锐才能察觉。然而欧文在自己理想追求的后期已经超脱,对这个发现不再感到难过揪心。他明白世人及代表世人的安妮无论对他如何赞美,也说不出最中肯的话,找不到最恰当的感觉,作为对一位艺术家的最好报偿。而艺术家却以一件小小的玩意儿体现了一种崇高的精神——将俗物转化为精神的财富——终于以自己的作品表现了美。他并非直到最后一刻方才明白,一切高尚行为的报偿只能从行为本身寻找,不然就会徒劳。不过,安妮和她丈夫,甚至彼得·霍文顿,都完全清楚此举实在了不起,多年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欧文·沃兰满可以告诉他们,这只蝴蝶,这件小玩具,这件可怜的钟表匠送给铁匠新婚妻子的礼物,实际上是一件艺术珍品,连一国之君都愿意用荣誉和大笔财富来换它,并将它视为自己举国上下珍宝之中最稀罕最美妙的宝贝。然而艺术家只笑了笑,没把这话说出口。 “爸爸,”安妮以为老钟表匠的赞赏许能使他往昔的徒弟开心,“快过来看看这只漂亮的蝴蝶吧。” “咱们来瞧瞧,”彼得·霍文顿从椅子上起身,一脸冷笑。这神气总令人像他一样,对除了物质以外的任何事物都感到怀疑。“这是我的手指,让它落上来,等我挨到它就会更明白啦。” 但令安妮大为诧异的是,父亲的指尖刚挨到停着蝴蝶的她丈夫的手指,小昆虫就翅膀一搭拉,眼看就要栽到地板上。 连它翅膀上,身上那些灿烂的金斑——除非她眼睛会骗人——也为之暗淡,鲜艳的紫色蒙上了一层暗黑,铁匠手边一轮星星似的光彩渐渐暗下去,消失了。 “它快死了!快死了!”安妮慌得大叫。 “这东西做得精细,”艺术家若无其事,“我告诉你,它吸收了一种思想的精华——叫做磁力,或随便什么都成。一碰上怀疑与嘲笑,它细腻的感觉就会受折磨,正如将自己的生命倾注在它身上的那个人,灵魂会受折磨一样。它已经失去了它的美丽,再过一会儿,它的机械性能就会受到无法弥补的破坏。” “拿开您的手,爸爸!”安妮发出恳求,脸色煞白。“这是我的孩子,让蝴蝶停在他纯洁的小手上吧。也许,在那儿,它的生命会复兴,色彩会更明亮。” 她父亲苦笑一下,挪开他的手。蝴蝶顿时恢复了自在的运动,颜色也呈现出原先的光环,那轮星星般的光芒,这最微妙的特征,重现在它四周。起初,它从罗伯特·丹福思身上转到孩子的小手上时,这光芒变得非常明亮,把小娃娃的影子都投到了墙壁上。而小娃娃照爸爸妈妈的样子,伸出胖胖乎乎的小手,看着蝴蝶扇动翅膀,露出娃娃的天真喜悦。可是,这孩子脸上有种奇怪的精明,使欧文·沃兰感到他仿佛是老彼得·霍文顿的一部分,而且不过是把老头子死硬的怀疑部分地转变为小孩子家的信任。 “这小淘气样子多聪明!”丹福思对妻子悄声道。 “从没见过谁家孩子这副模样,”安妮夸奖自己的孩子理由充分,远远胜过夸奖艺术家的蝴蝶。“小宝宝比咱们更明白这东西的秘密。” 蝴蝶与艺术家一样,好像意识到这孩子天性与它不完全相投,便时而发光,时而发暗,最后从小手上飞了起来,活泼轻盈,仿佛主人的精神赋予它的灵气,驱使这个美丽的幻影情不自禁向上飞升,飞向一个更高的领域。倘若这儿没有障碍,它很可能飞上长空,变为不朽。可惜它的光辉只能在天花板上闪耀,精巧的翅膀撞到了世俗的东西,几点光芒宛若星尘,落了下来,在地毯上发出微光。接着蝴蝶飞下来,没落到小娃娃手上,却被艺术家的手吸引。 “别这样!别这样!”欧文·沃兰喃喃地说,仿佛自己的造物听得懂他的话。“你已离开主人的胸怀,就不能再回来。” 蝴蝶犹豫一下,发出颤抖的光,挣扎一番,似要飞向孩子,落到他手指上,却又在空中盘旋不下。而那个力气十足,一脸外祖父精明神气的小娃娃,伸手猛一下,就把它紧紧抓在手中了。安妮一声尖叫,老彼得·霍文顿爆发出一阵冷酷讥讽的大笑,同时铁匠用力掰开孩子的小手,只见掌心只剩下一小堆闪闪发光的碎片,美的神秘已从中永远消失。至于欧文·沃兰,不动声色地注视着自己一生心血的毁灭。然而这不是毁灭,因为他早已捕捉到了比这蝴蝶更崇高的东西。一旦艺术家奋勇登攀,达到了美的崇高境界,他所创造的凡人肉眼能看到的那个美之象征,在他自己眼中便失去价值,而艺术家的精神,则在现实的欢乐中泰然自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0 人面巨石 一天下午,红日西沉。有位母亲和她的小儿子坐在家门口,说着人面巨石的事。这巨石虽说有数哩之遥,但只要一抬头便映入眼帘,落日的余晖将它的面容映得清清楚楚。 人面巨石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起伏连绵的群山,怀抱着一座山谷。山谷里地势开阔,居住着好几千朴实的山民。有的住在陡峭难行的山坡上,小小的木屋四周林木郁郁葱葱。有的在舒适的农舍里安家,耕种着缓坡或谷底肥沃的土壤。还有的聚集在人烟稠密的小村庄,那儿一条从高山泻下的小溪奔腾流淌,急流被人类的智慧驾驭驯服,乖乖地推动轧棉厂的机器。一句话,山谷里人丁兴旺,生活方式五花八门。但他们不论长幼,都对人面巨石感到亲近,只是有些人比别人更有本事辨认这一宏伟的自然景观。 这块人面巨石乃威力无边的自然母亲一时兴起,在一座陡峻的山坡上,用许多巨大的岩石堆积而成。这些石头乱七八糟堆在一起,远远看去,酷似一张人验,仿佛一位巨人或泰坦①把自己的相貌刻上了悬崖峭壁。有宽阔的大额头,足有一百尺;有挺拔修长的大鼻子和巨大的嘴唇。这张嘴倘张开说话,发出的声音肯定如雷贯耳,响彻山谷。不错,要是观者距离太近,就辩不出这张大脸的轮廓,但见一堆巨大笨重的石头胡乱堆在一处。不过,后退一截,又能看到一副奇妙的面容。退得愈远,愈觉它像一张人脸,完整无缺。待到它在远处变得模模糊糊,被山中的云层雾气所包围,人面巨石竟实实在在活了一般。 -------- ①泰坦(titan):希腊神话中巨人族的任何一员,据说力大无比。 孩子们能在人面巨石眼前长大成人真是好福气,因为它相貌堂皇,表情既庄严又可亲,仿佛它博大温暖的胸怀熠熠生辉,慈爱地拥抱着全人类还绰绰有余,只要看着它就受到教育。据许多人看来,该山谷的富足多亏了这个慈祥的面容,它永远含笑俯瞰山谷,照亮云朵,还把它的柔情注入阳光之中。 开头说过,有位母亲和她的小儿子坐在家门口,边眺望人面巨石,边对它发议论。孩子名叫欧内斯特。 “妈,”孩子感到巨大的面容在向他微笑,“它要是会说话多好呀,它样子这么和气,声音也一定好听。要是亲眼见到谁长着这样的脸,我一定好喜欢他。” “要是一句古老的预言会实现,”妈妈回答,“咱们迟早会看到一个跟人面巨石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啥预言呀,好妈妈?”欧内斯特性急地问,“都讲给我听听吧!” 于是妈妈给他讲了一个她妈妈讲给她听的故事,那时候她自己比欧内斯特还小呐。这故事说的不是过去而是将来的事儿,却又是个非常古老的故事,连早先住在这儿的印第安人也听他们的祖先讲过。而祖先们则是听汩汩山泉奔流而下,悄声议论;飒飒山风穿过林莽,轻言细语。大意是说,将来有一天,此地将要诞生一个人,注定成为他那个时代最伟大最高尚的人物,而此人成年之后的面相将与人面巨石一模一样。至今,还有不少老派人和年轻人,对这个预言满腔热望,怀着始终不渝的信心。但另一些人,见多识广观望等待得太久太久,已经厌倦。他们不曾见过谁长着这样的面孔,也没见过谁的行为比自己的邻居更伟大更高尚。于是得出结论,这预言不过无稽之谈。总之,预言所说的伟人至今不见露面。 “哦,妈妈,亲爱的妈妈!”欧内斯特在头顶拍着小巴掌,“我要能活到亲眼见见这个人多好!” 妈妈既慈爱又周到,觉得最好不要挫伤儿子的宏愿,就对他说:“也许你会看到。” 欧内斯特从未忘记妈妈讲的故事,只要一望人面巨石,就想起这个故事。他在自己出生的木屋中度过童年,对母亲尽心尽责,用一双小手,更用他一颗挚爱的心,帮妈妈做了许多事。就这样,他从一个快乐多思的小孩长成一名温和文静,谦逊有礼的少年。他在庄稼地里晒黑了皮肤,但比起那些就读于有名学校的年轻人,脸上却闪耀着更聪颖的光。可是欧内斯特没有老师,除了人面巨石算得上一位。一天劳作之余,他会凝望着它,一望几点钟,直到想象中觉得那张巨大的脸已认出了他,朝他亲切而鼓励地一笑,回报他的敬意。咱们不可贸然断定他这么做就是犯傻,尽管人面巨石对欧内斯特不见得比对他人更为亲切。关键在于,这孩子天性温柔纯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于是人面巨石对大家同样的慈爱就成为他独占的一份。 大约这时候,忽有谣言传遍山谷,说是古老预言中那个酷似人面巨石的伟人终于出现。说是多年以前,有位年轻人走出山谷,迁居到遥远的一座海港,在那儿攒下一笔钱,开了家小店。他大名——不过我也弄不清是他真名,还是因他一生习惯与成就,得了这么个绰号——叫做“捞金”。他为人精明能干,加上老天赐予了他那种谜一般的能力发展成为世人所说的运气,终于成为巨富,还拥有一整队巨型商船。世界各国似乎都联手合作,为他一个人已经如山的财富再添上一堆又一堆。北方寒冷地区,几乎位于北极圈的万里阴霾,向他进贡毛皮;炎热的非洲从自己的河床为他筛取金沙,还从森林中为他收集巨大的象牙;东方给他送来了华丽的披肩、香料、茶叶、璀灿夺目的宝石,还有晶莹剔透的大珍珠。海洋也不甘落在陆地之后献出巨鲸,供捞金先生出售鲸油,赚它一大把。总之,不论原先是些什么货色,到他手里统统变成紧攥手心的黄金,简直就跟传说中的米达斯①一样。他手指所至,一切都会立刻变得亮闪闪,黄灿灿,化为纯金,或更加称心如意,变做一堆堆金币。捞金先生富得流油,财富多得一百年也数不清。他忽然想起了家乡的山谷,决定回归故里,在出生的地方安度晚年。拿定主意之后,便打发一名能干的建筑师回乡营造一座宫殿,好适合他这样的富豪居住。 -------- ①米达斯(midas):希腊神话中的弗利治亚国国王,贪恋财富,求神赐给他点物成金的法术,结果手到之处,一切皆变为黄金,包括食物在内,他不得不再求神收回这恩赐。 上文已经交待,山谷里传说纷纭,捞金先生就是找了许久未能找到的那个预言中的人物,他的相貌与人面巨石分毫不差。人们一见平地升起辉煌大厦,魔咒般出现在他父亲风吹雨打的破农舍旧址上,就更相信这是真的。大厦外部用大理石砌成,白得晃眼,好象整座房子都会在阳光下融化一般,恰似捞金先生孩提时代用白雪堆成的小房子,那时候他的手指还没掌握点金术。大厦有一座装璜华丽的门廊,由高大的圆柱支撑。门廊下面的两扇大门,嵌有许多球形银饰,大门木料杂色相陈,是从海外运来的。所有富丽堂皇的套房,都装有从地面直抵天花板的大窗,配的是一整块大玻璃,据说比空气还要纯净透明。几乎无人能获准进入宫殿,但据相当可信的传闻,里头比外头更奢华。但凡别的房子用铁与黄铜装修的地方,这里用的都是金、银。捞金先生的卧室更是金碧辉煌,只怕普通人在这里都睡不着觉。而另一方面,捞金先生早已耽于财富,大概眼皮底下不闪着这些金光银光,就无法合眼。 时候一到,大厦落成。家具商接踵而来,送上气派豪华的家具。然后是一整队黑皮肤白皮肤的仆人,预告着捞金先生日落时分将大驾光临。咱们的朋友欧内斯特此时也心情激动,多年延宕之后,那位预言中崇高的伟人到底要回故乡啦。虽不过是个毛头小伙子,欧内斯特却认为,捞金先生这样的富豪,自有上千种办法一变而为乐善好施的天使,能与人面巨石的微笑一样普济众生。欧内斯特满怀信心与希望,对传闻深信不疑,以为马上就能亲眼一睹山坡上那奇妙的面容化为大活人了。与平素一样,他仰望山谷高处,想象着人面巨石与他亲切相望。忽听蜿蜒的大路上车声滚滚,越来越近。 “他来啦!”一群看热闹的人又叫又嚷,“了不起的捞金先生来啦!” 一辆马车由四匹马拉着,急速驶过大路拐弯。车窗内有人半探出头,是张老人的面孔。肤色黄得就像给他自己的点金术点过,额头低矮,眼睛又小又奸,四周挤满数不清的皱纹,嘴唇菲薄,抿得紧紧,结果显得更薄了。 “好像人面巨石呵!”人们叫着,“一点儿没错,老话都是真的,俺们到底亲眼见到这个大人物啦!” 欧内斯特大惑不解,人们居然以为此人真与人面巨石很像。碰巧路旁走来三个要饭的,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从远方流浪到此。马车驶近时,三人便齐伸出手,提高嗓门,悲悲切切,乞求施舍。一只黄黄的爪子——正是捞了那么多财富的那只手——从车窗伸了出来,朝地上撒了几个铜板。这样一来,这位大名“捞金”的人物,称为“撒铜”倒也合适。 话虽这么说,人们还是既信赖又诚恳地嚷嚷: “他跟人面巨石一模一样!” 然而欧内斯特悲哀地挪开眼光,不再注视那张皱纹密布的肮脏面孔,转而仰望山谷高处,那儿一片薄雾之中,依然能辨出那副被落日余晖照亮的辉煌面容。这面容已深深印入他的心灵,令人快慰。那慈爱的嘴唇在说什么呢? “他会来的!别担心,欧内斯特,那个人会来的!” 流年似水。欧内斯特不再是少年,如今已长成翩翩小伙。山谷里的人们并不注意他,因为他的生活方式毫无出众之处。除了一点,每日劳作一毕,他依然喜欢独自走开,凝望人面巨石,想呵想呵。照别人看来,这可真是犯傻。不过情有可原,至少欧内斯特勤劳厚道,与人为善,而且不曾因为这份雅兴而懈怠本分。他们不知道,人面巨石已成为小伙子的老师,它表达的情感能扩展这位青年的心胸,并在他心中注入比对他人更博大更深邃的同情。他们不明白,从这位老师能学到比书本更多的智慧,能得到比一般人不完美的生活更好的楷模。欧内斯特自己也不知道,不论在庄稼地还是炉火旁,不论在什么地方沉思默想,他心中自然生发的思想感情都比与他交谈的那些人高明得多。他依然天真单纯——与母亲头回给他讲那个古老传说时一样——他凝望那笑微微俯瞰山谷的不可思议的面孔,纳闷他的人间兄弟何以迟迟不肯露面? 到这时,可怜的捞金先生已一命呜呼,化作黄土。怪的是,构成他生命灵与肉的财富,早在他死前就统统化为子虚乌有,楞把他变得只剩下一具活骷髅,徒有一张皱巴巴的黄皮。自从他的金钱山穷水尽,人们就普遍认为,这位破产商人肮脏的面孔与山上那威严高贵的面孔根本不相似。所以他还没死,人们就已不再尊敬他。待他咽气,更被人们悄悄地忘在脑后。不错,偶而人们也会提起他来,因为谈到了他所营建的那座华屋。这房子已变为一家旅馆,接待每年夏天来此地瞻仰大自然的奇迹——人面巨石的无数游客。就这样,捞金先生体面扫地,被人遗忘,而传说中的伟人还不曾到来。 事有凑巧。山谷中一名土生土长的青年,多年前参军入伍,浴血征战一番,如今做了一名威风八面的统帅。不管史书上如何留名,军营里,战场上,人人都知道他绰号铁血将军。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眼下年事已高,伤痕遍体,十分虚弱,加之厌倦了军旅生涯的动荡不宁,腻味了长时间的战鼓雷鸣,军号震耳,新近表示愿回家乡山中,寻求阔别多年的安逸恬静。山里人,老邻居,及他们已长大成人的孩子们,决心放礼炮,办盛宴,迎接这位名声赫赫的勇士。更令人心大振的是,现在可以肯定,酷似人面巨石的人到底出现了。铁血将军的一位副官正在山谷中旅行,据说也为长官酷似人面巨石大惊小怪。况且,将军早年的同窗熟人也赌咒发誓,据他们的清楚回忆,将军小时候就与巨石的威仪十分相似,只不过当初他们没想到罢了。于是人人空前兴奋,许多从前压根儿没想到过要看一眼人面巨石的人,如今都对它注目凝视,就为了想知道铁血将军长得啥模样。 盛大的庆典来临。欧内斯特与山谷中所有人倾巢出动,扔下手里的一切,前往举行宴会的场所。走近时,只听见牧师“雷鸣”先生的大嗓门,为众人面前的美味佳肴,也为众人接风洗尘的尊贵的和平之友祈求上苍赐福。宴会桌在林中空地上一字儿摆开,周围林木掩映,唯东面留出一条林荫道,视野开阔,人面巨石遥遥在望。将军的座椅是件来自华盛顿家乡的纪念品,上方是一道绿枝编成的拱门,层层月桂叶子交织其间,上头覆盖着一面国旗,将军就是在这面旗帜下打了无数大胜仗。咱们的朋友欧内斯特踮起脚尖,想看一眼贵客。可桌子四周人头攒动,都想听听祝酒辞、演说辞,更想听清将军答谢的哪怕一个字。一队志愿人员充当卫士,手中的刺刀毫不留情,见谁特别不安分就会刺将过来。所以生性谦和的欧内斯特便被推到人群后头,所能看到的铁血将军,不过是驰骋沙场叱咤风云的一介武夫。为安慰自己,他转向人面巨石,只见这位忠贞不渝的老朋友回首顾盼,透过林荫道向他微笑。与此同时,众人七嘴八舌,议论之声不绝于耳,纷纷拿沙场老将与远处山上的巨石做着比较。 “真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有人大声叫着欢呼雀跃。 “像极了,真的!”另一位应道。 “何止像!我看这就是铁血将军本人在照一面大镜子!”第三位嚷嚷,“可不是么!不用说,他是这个时代也是任何时代最了不起的人!” 接着三个人又一齐发喊,人群犹如触电一般,顿时上千人一齐欢呼,群山绵亘数哩,回声激荡,直让人以为人面巨石雷鸣般的嗓门也汇入其中。这一切议论,这巨大热情,今咱们的朋友兴致倍增。此刻他不再怀疑,人面巨石终于找到了他的人间兄弟。的确,欧内斯特早就想过,这位寻觅已久的人物应当是位和平使者,谈吐聪慧,乐于助人,为人们造福。但欧内斯特照习惯的方式看问题,纯朴天真,觉得上天有权决定如何赐福人类,倘若他老人家不可思议的智慧认为如此安排十分恰当,那尽可以由一介武夫,一把嗜血宝剑来达到他的伟大目的。 “将军!将军!”此刻又有人在叫喊,“嘘!安静!铁血将军要讲话啦。” 果不其然,桌布拿开了,一片欢呼与掌声之中,也为将军的健康干过了杯中酒,将军现在站起身来,感谢众人。欧内斯特看见他啦,那不是么,高过众人的肩头,肩章闪闪发光,衣领绣满花朵,头顶是绿枝与月桂编织而成的拱门,国旗低垂,像要为他遮荫!透过林荫路,同时也能看到人面巨石!究竟二者之间是否如众人所说那么相似呢?哎唷,欧内斯特可没看出来!看到的只是一张久经沙场,饱经风霜的面孔,精力充沛,意志如钢,全不见宁静的睿智,深沉温厚的怜悯心肠。即算人面巨石能装出这副冷峻威风的神气,它温和的本性也会使之变得平易近人。 “这才不是传说中的伟人呢。”欧内斯特自叹一声,挤出人堆。“世界还得等很久么?” 薄雾已聚积在远处的山上。云雾之中,人面巨石显得威严堂皇,却又慈祥和善,仿佛一位大天使端坐群山之中,身披金紫霓裳。欧内斯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它嘴唇虽纹丝不动,却容光焕发,满面笑容。也许是西方阳光所致,这阳光穿透他与巨石之间的薄薄雾气,散射四方。与往常一样,这难以捉摸的人面巨石,使欧内斯特满怀希望,好像他的希望从未落空。 “别担心,欧内斯特,”他的心在说,仿佛人面巨石在讲悄悄话——“别担心,欧内斯特,他会来的。” 斗转星移,不觉多年过去。欧内斯特仍住在家乡的山谷里,如今已人到中年。不知不觉间,他开始出名。他仍靠自己的双手谋生,仍似往日般淳良厚道,但他勤于思考,富于感受,将自己生命中那么多的好时光,用于思索如何造福人类,超脱名利的愿望,好像他一直在与天使们对话,不知不觉就吸收了它们的部分智慧,这一点从他每天平静而经过深思熟虑的善行中一览无余。他的生活宛若一条宁静的小溪,所经之处满目葱笼。他虽地位微贱,世界却没有一天不由于他的存在而变得更美好。他从不脱离自己的生活道路,却总是伸手祝福他人。简直出于偶然,他成了一名传教师,他纯洁高尚而质朴的思想,默默化作善行义举,同时体现在他言谈之中。他说出的真理熏陶着听他讲道的人们,而人们也从未想到,老邻居,老朋友欧内斯特原来并非平凡之辈,他自己更是从未想过。然而,犹如小溪的潺潺流水不绝于耳,他口中倾吐的思想却是任何凡人不曾道过的新声。 一旦人们有时间冷静下来,便认识到把铁血将军的粗蛮相貌与人面巨石相提并论,原来谬矣。可现在报纸上又连篇累牍地断言,人面巨石的面容又出现在某位政治家宽阔的肩膀上了。这一位,与捞金先生、铁血将军一样,也是山谷里的土生子,但早就背井离乡,从事法律与政治。此人既无富商的钱财,也无将军的刀剑,只有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却比两位同乡加在一块更加了得。他口若悬河,不论想说什么,不由你不信。兴之所至,能讲得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云封雾罩,日头也黯淡无光。他的舌头真是富于魔力,时而轰轰隆隆似雷鸣,时而宛转甜蜜如音乐,是战争的喧嚣,又是和平的颂歌,无中生有都能讲得人心折。实在说,真是个奇才呀。待到他摇唇鼓舌,赢得一切能想得出的胜利——待到他的声音响遍全国的大厅,响遍亲王或君主的宫殿——响遍一条又一条海岸,名震世界——到底令同胞们心悦诚服,选举他做了总统。在这之前——在他刚开始出名的时候——崇拜者们就发现他长得酷似人面巨石。人们感动万分,结果全国上下都管这位杰出的先生叫做“老石面”了。这称呼对他的政治前程大大有利,因为正像教皇必须采用其他名字一样,但凡做总统的也只好不用本名,而用别名。 朋友们倾尽全力为他竞选总统之时,这位“老石面”却动身前往家乡的山谷,目的当然不外与选民们握握手。至于他巡行全国会对大选有何影响,他想都不想,也毫不在乎。盛大的准备活动着手进行,以迎接这位卓越无比的政治家。一队骑兵奔往州界候驾,所有的人都扔下工作,聚集路旁看他经过,其中也有欧内斯特。尽管咱们已目睹他不止一次失望,但他生来乐观轻信,对任何貌似美好的东西都乐于接受。他心胸开朗,肯定上天的赐福绝不会错过。于是,跟从前一样,他又步履轻快地上路了,好看一眼人面巨石的活肖像。 马队沿大道飞奔而来,蹄声杂沓,灰尘滚滚,尘土扬得又高又厚,连山上的人面巨石也完全被遮住,看不见了。附近全体要人都骑马赶到,着制服的民兵指挥官们、国会议员、县检察官、报社编辑,还有些农场主,也换上了礼拜天的衣裳,跨上了慢吞吞的驽马背,真是洋洋大观。尤其那些数不清的旗帜,飘扬在骑兵队里,有的上头还画着那位杰出政治家与人面巨石的肖像,相互亲热笑着,两兄弟一样。倘若肖像可信,真得承认,二者之间实在惊人地相似。咱们可别忘了说,还有一支乐队呐。凯旋的乐曲震天响,在群山之中久久回荡。高山空谷处处发出激动人心的旋律,仿佛家乡的每个角落都不约而同,齐声欢迎尊贵的客人。但远处峭壁发出的回声最为雄壮,因为人面巨石似乎也引吭高歌,加入了胜利大合唱。谢天谢地,传说中的人儿终于来啦。 这期间,人们一直欢声雷动,朝空中抛着帽子,欢快的气氛容易感染,欧内斯特也兴奋起来,把帽子往空中直抛,放声呐喊,喊得与别人同样响亮:“伟人万岁!老石面万岁!”可到现在还没见过这位伟人。 “瞧哇,他来啦!”欧内斯特身旁的人们叫道,“那儿!那儿!瞧瞧老石面,再瞧瞧人面巨石,他俩不像双生子才怪呐!” 壮观的行列中,驶来一辆敞篷大马车,由四匹白马拉着,车上就坐着那位光着大脑袋的卓越政治家老石面本人。 “承认吧,”欧内斯特的一位邻居对他说,“人面巨石到底碰上跟它一模一样的人啦! 得承认,欧内斯特头一眼看到那连连点头微笑的车上人,真以为这面相酷似山上的那张熟面孔。宽大凸出的前额及其它特征都雕凿分明,仿佛欲与英雄一争高下,与巨人泰坦比个高低。然而,找不到照亮人面巨石的崇高庄严,圣洁神采,缺乏使笨拙庞大的花岗岩化为精神的灵性。有种气质生来缺乏,或早已离开了他,所以天赋过人的政治家眼窝深处总有种倦怠的忧郁,就像小孩子腻味了种种玩具,或能力很强但缺乏志向的人,虽然表现出色,但没有崇高目标的激励,便活得空虚无聊。 然而,欧内斯特的邻居还是直用胳膊肘碰他,催他表态。 “承认吧!承认吧!难道这人还不像你的人面巨石?” “不像!”欧内斯特干干脆脆,“我看不像,根本不像!” “那人面巨石就更倒霉喽!”邻居应一声,又为“老石面”欢呼起来。 欧内斯特转过身,郁郁不乐,简直垂头丧气,眼睁睁看着一个本可能实现预言的人却缺乏意志去做,真叫人痛心失望。这时,骑兵队、彩旗、音乐、马车,都从欧内斯特面前飞奔而过,将喧闹的人群抛在后面,任滚滚灰尘纷纷落下。人面巨石重新露出历经说不清多少世纪的庄严面容。 “瞧哇,我在这儿呐,欧内斯特!”那仁慈的双唇像是在说,“我比你等得更久,都快倦了。别担心,那人总会来的。” 光阴似箭,冬去春来。岁月给欧内斯特鬓角染霜,又给他带来满头华发,在他额上刻下可敬的皱纹,双颊留下道道深沟。他老啦,但没白活。他胸中贤明的思想比头上的白发更多,额上脸上的沟壑是时间老人镌刻的铭文,上面写满无数智慧的故事,一一经过生活历程的验证。欧内斯特已不再默默无闻,不曾追求,不曾企望,他却赢得了芸芸众生热衷的名望,蜚声天下,远远超出他悄然隐居的山谷。大学教授们,甚至许多城市的活跃分子,远道而来,与他交谈。因为人人传说这位朴素的庄稼汉思想超群,不从书本上学来,却比书本更高一筹——那是一种宁静亲切的庄严,仿佛众天使都是他的好友,天天在与他对话。不论来客是贤人、政治家还是慈善家,欧内斯特都以孩提时代就特有的温厚真诚相待,畅所欲言,即兴谈论想到的话题,或深藏于自己内心、客人内心的话。交谈时,他的脸会不知不觉神采奕奕,犹如柔柔的晚霞。充分交谈后,客人们浮想联翩,告辞上路。经过山谷时,都要停下来仰望人面巨石,觉得似曾相识,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一张相像的面孔。 欧内斯特长大成人,又渐入老境之时,上天慷慨,又赐予尘世一位新诗人。此人也是这座山谷的土生子,但却在远离这个浪漫地区的地方度过了大半生,在一座又一座骚动喧嚣的城市,倾吐他甜蜜的歌声。然而,孩提时代就熟悉的家乡群山,多少回在他清新的诗章中展露白雪覆盖的峰峦。人面巨石自然也不曾被遗忘,诗人在一首颂诗中热情讴歌,那壮丽的诗行真配得上从人面巨石庄严的唇间流出。可以说这位天才出类拔萃,来自天国。他歌颂大山,全世界的目光便看到大山虎踞龙蟠,飞耸入云,气象万千;他歌颂秀丽的湖泊,湖水便笑波盈盈,流光溢彩,宛若仙境;他歌颂广阔古老的大海,大海便怦然心动,挺起它令人敬畏的胸膛,更深邃更宽广。于是,诗人一抬起他快乐的目光,开口为世界祝福,人间就换了模样,更加美好。造物主赐给他的是它对自己造物的最后最妙的笔触,只有诗人降临解释世界,天地万物才得以完工。 诗人讴歌人类,诗篇同样高妙精彩。只要他诗情勃发,就能将天天与他照面,被生活弄得灰尘满面的男男女女,以及在他眼前戏耍的小孩子们表现得光彩夺目。他指点给人们将他们与天使血脉相连的宏伟金锁链,他揭示给人们神圣出身隐藏的天赋,使他们配得上自己的血统。是的,有些人自以为判断力高明,宣称自然界一切美好尊严只存在于诗人的想象当中。且让这种人去说好了,毋庸置疑,自然母亲是以蔑视的痛苦养出这些家伙的。造完了所有的猪猡之后,才抓一把垃圾废料,捏出他们来。而对于其他任何人来说,诗人的理想都是至善的真理。 诗人的大作也传到了欧内斯特这里。终日辛苦之余,他阅读了这些诗篇,就坐在自家门前的长凳上。在这里,他打发了悠悠岁月,凝望人面巨石,以思索代休息。此刻,他一面读着令人回肠荡气的诗章,一面抬眼远眺那张慈爱的巨大面庞。 “哦,尊贵的朋友,”他对人面巨石喃喃诉说,“这诗人还不配像你么?” 人面巨石满面春风,却不曾回答一个字。 说也巧,诗人虽住得遥远,却不但久闻欧内斯特大名,还琢磨过他的个性,直到觉得最好亲眼一见这位智慧无师自通,生活朴实高尚的人。于是,一个夏日的早晨,他登上火车,黄昏时便到了距欧内斯特家不远的地方。捞金先生往昔的华屋高堂,如今已成为一座宏伟旅馆,近在手边,但诗人拎着旅行毡包,立刻打听欧内斯特的住处,打定主意到他家做客。 来到门前,他看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者,手握一卷书,读一读,停一停,一只手指按住书页,亲切地眺望人面巨石。 “晚上好,”诗人开口打招呼,“您肯留一个过路人住一夜么?” “很乐意。”欧内斯特回答,又笑着添上一句,“我想从没见过人面巨石这么好客地看待一位陌生人。” 诗人在长凳上挨着欧内斯特坐下,开始攀谈。他与世上最机灵最聪明的人谈过话,却从未碰到过欧内斯特这样的对手。人家思想感情滚滚而来,自在喷涌,三言两语便能从容道出伟大的真理。正如传闻所说,似乎天使们常与他一道下地干活儿,并肩坐在炉火旁边,好朋友一般同行同止。他于是汲取了天使崇高的思想,又用随和亲切的家常话娓娓道出,诗人如是想着。另一方面,欧内斯特也被诗人接二连三生动形象的比喻所感动。一时间,茅屋面前的空气中好像充满了美丽的形象,既欢乐又多思。彼此的思想共鸣使双方都获得独自无法得到的深刻启发。两颗心灵和谐一致,奏出动听的音乐,谁都不能将它一人独占,谁也分不清哪些该归自己所有。事实上,两人手牵着手,已经共同步入神圣的思想殿堂。这地方如此遥远,在这之前又如此朦胧昏暗,还从未进去过。 然而此刻却如此美好,令人流连忘返。 欧内斯特倾听着诗人的心声,感到人面巨石也在侧耳细听。他热切地凝视诗人亮闪闪的眼睛。 “您是谁,我才华出众的客人?”他问。 诗人伸出一只手指,搁在欧内斯特一直在看的书上。 “您已读过了这些诗,”诗人道,“就算认识我了,因为是我写的。” 欧内斯特又一次并且更热切地端详起诗人来,然后看看人面巨石。复又挪回目光,犹犹疑疑看看客人。脸色一沉,摇摇头,叹口气。 “您为什么难过?”诗人问。 “因为,”欧内斯特回答,”我一辈子都在等待一个预言实现,念这些诗篇的时候,还指望这预言能在您身上实现呐。” “您指望,”诗人淡淡一笑,“从我身上找到与人面巨石的相似之处,结果失望了,就像从前对捞金先生、铁血将军、老石面一样。不错,欧内斯特,我命该如此。您得把我的名字也添上,跟那三位大名鼎鼎的人排在一起,在您失望的记录中增加一笔。因为——欧内斯特,我得惭愧又悲哀地说一句——我不配代表那个仁慈庄严的形像。” “为什么?”欧内斯特指指手中的书,“这些思想难道还不够圣洁?” “是有点儿圣洁,”诗人回答,“您可以从中听到天国圣歌遥远的回声。可是,亲爱的欧内斯特,我的生活却与我的思想两回事。我有过宏伟的梦想,但只是梦想而已,因为我生活在——这也是我自己的选择——可怜而卑下的现实当中。有时甚至——敢不敢直言相告呢?——对庄严、美丽、善良,都失去了信心,而我的作品却据说将大自然与人类生活中的这些东西表现得更鲜明。话说到此,您这位一心追求真与美的人,还愿从我身上找到山上的那个圣洁形象么?” 诗人语气悲切,泪水盈眶。欧内斯特也两眼模糊。 日落时分,照长期以来的老习惯,欧内斯特总要向聚集在户外的邻人们宣讲一番道理。于是他和诗人手挽手,边走边谈,朝会场走去。那是个小山环抱的僻静所在,背后是一堵灰色的峭壁,粗峻的表面爬满青藤,嶙峋的棱角垂着枝枝蔓蔓,绿色的叶片给的岩石盖上一层悦目的挂毯。地面隆起一块土丘,笼罩于繁枝茂叶之下,形成一个小小的壁龛,正好能站下一个人,还容得下伴随真挚的思想感情而来的种种自在手势。欧内斯特踏上这座天然讲坛,慈祥地环顾周围的听众。人们随自己喜欢,或坐或站,或卧在绿草地上。将逝的夕阳斜照在众人身上,将它柔和的欢悦与古树的庄严融合一体,金色的余晖费力地穿过古树的枝叶。另一个方向能看到人面巨石仁慈的面容,欢乐依旧,威严依旧。 欧内斯特开始讲话,将内心的思想感情尽情倾吐。他的话句句有力,因为富于思想前后一致。他的思想既现实又深刻,因为与他向来的生活融洽和谐。这番话不仅仅是布道,它们是源于生活的真理,浸透了毕生的善行与神圣的爱心。这宝贵的一席话,句句厚朴,字字珠玉,语重心长。诗人听着听着,不由感到欧内斯特本人及其品格比自己写下的任何诗篇都更为高尚。他热泪盈眶,凝望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肃然起敬。他暗暗自语,再没比这位一头银发,慈祥亲切,沉思的面孔,更像一位先知或圣贤的了。远处清晰可辨之处,人面巨石高耸于一片金色晚霞之中,四周云雾缭绕,恰似欧内斯特额旁的白发,它宽厚仁爱的神态仿佛要拥抱整个世界。 这时,与正要出口的思想相呼应,欧内斯特脸上充满仁慈与庄严,令诗人一阵无法克制的冲动,高高扬起双臂,大喊一声: “看哪!看哪!欧内斯特自己才像人面巨石呐!” 众人一看,有眼力的诗人所言不虚。预言实现了。而欧内斯特呢,讲完他的话,挽起诗人的胳膊,款款朝家走去,依然希望日后有一天,会出现一位比自己更聪明更贤良的人,有一副与人面巨石一样的脸庞。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1 罗杰·麦尔文的葬礼 与印第安人的数次冲突当中,数1725年保卫边疆那一仗最富于传奇色彩。这一仗给人们留下“洛弗尔之战”的深刻记忆。凭心而论,应当好好颂扬一番一小队战士的卓越功绩,他们深入敌人腹地,与两倍于己方的兵力交锋。双方都打得勇猛顽强,符合英雄主义的文明观念。有几个人的表现即使面对骑士也不脸红。这一仗对参战者生死攸关,给国家也带来好处,因为它瓦解了一个印第安部落的力量,使殖民地人民获得了接连数年的安宁。历史与传说对这次战斗描述极少,而参战边民执行侦察任务的部队首脑,所得的军事荣誉不过与成千上万胜利者一样多。下面记叙的事可以告诉您几位战士在“洛弗尔之战”结束后撤退时的命运,虽然用的是假名假姓,与老人们的口头传说已不相同。 清晨的阳光在树顶快乐地照耀。树下,两名疲惫以极的伤兵摊开四肢过了一夜。他俩用橡树的枯叶铺了张睡床,就在一块巨石脚下的一小块平地上。这块巨石矗立在一片平缓的山坡顶上,俯瞰山下,乡间景色绚烂多姿。两人头顶上这块花岗岩高约十五到二十英尺,表面光滑平整,真像一块巨大的墓石。石纹脉络清晰,仿佛用被遗忘的字符刻下了一条碑文。巨石四周是大片大片橡树及其它硬木林,取代了这带地方常见的松树。两位伤员近旁还有棵生机勃勃的小橡树。 年长的汉子身负重伤,大概夜不成寐。头一缕阳光刚刚照亮最高的树梢,他就痛苦地爬了起来,坐直身体。他脸上沟沟壑壑,头顶黑发染霜,看来人过中年。那副结实的好身坯若不是受了伤,年轻时肯定吃苦耐劳。此刻,憔悴的脸上只写着衰弱无力。投向林深之处的绝望目光表明他断定自己的生命已快到尽头。他又看看身边躺着的伙伴,是个年轻人——刚刚长成一条汉子——头枕着胳膊,睡得不大踏实,几处伤口似乎随时打算爆发阵痛。右手还紧握着一枝滑膛枪,瞧他脸上的生动表情,想必梦中还在打仗。这一仗他是寥寥数名幸存者之一。忽然他一声呐喊——在梦中又响又亮——到唇间不过是模糊不清的嗫嚅。连自己弄出的小声音都使他猛一惊,醒了过来。头一件事就是关切地询问同伴的伤情。长者摇摇头。 “鲁本,我的孩子,”长者道,“咱们头上这块大石头给老猎手做墓碑倒不错。咱俩面前还有大片大片的荒野,就算我家就在这山那边也不管用啦,印第安人的子弹比我想的厉害得多。” “您赶了三天路,累坏啦,”青年接住话茬,“多休息一会儿会有精神的,坐着吧。我去找些草根树叶来填肚子。吃好啦,再靠着我,咱们往家赶。只要有我在,咱们准能找到一座边疆营地。” “我活不过两天啦,鲁本,”长者平静地道,“不想再拖累你。你也自身难保,伤那么深,力气很快就会耗尽。但要是你一个人往前赶,还能留条活命,可我已经没指望了,只有在这儿等死。” “真这样的活,我也会留下来陪着您。”鲁本口气坚定。 “不,孩子,不行。”同伴道,“听快死的人一句话吧。给我握握你的手就走吧。你以为留下来陪着我,害你也只有一死,我就能死得轻松?鲁本,我一直像父亲一样爱你。事到如今,我也该有点儿父亲的威风。我命令你走,好让我死个安宁。” “难道因为您待我像父亲,我就该抛下您在这咽气,抛尸荒野么?”青年叫道,“不,要是您真的快不行了,我就守着您,听候您的临终嘱咐,然后在这块巨石边刨个坑。要是我也不行了,咱俩就一起躺进去;要是上帝还赐给我力量,再寻路回家。” “不论城里人乡下人,”长者道,“都把死者埋进黄土,免得让活人看到。可这深山老林,上百年也没人会来,难道我不可以死在这苍天之下,就让秋风刮下的落叶掩埋么?再说,我还可以倾尽全力,在这块石头上刻下我罗杰·麦尔文的大名。有朝一日路人经过,就会知晓这儿长眠过一个猎人和战士。别再犯傻,耽误时间啦,快走吧,即算不为你,也该为孤单单的她想想呵。” 麦尔文末了几句声音抖颤,令青年肝肠寸断,想到自己除了以无谓的死与同伴共命运之外,还有一份更重要的责任。不能断言鲁本心里就没一点儿自私之念,尽管意识到这种自私只会使他更认真地抵制同伴的恳求。 “在这荒山野岭慢慢等死该多可怕!”他道,“勇士打仗都不后退。只要有亲友守在床边,连女人都能安然咽气。可这鬼地方——” “这鬼地方我也不怕。鲁本·鲍尼,”麦尔文打断他的话,“我还有几分胆量,用不着亲友们帮忙。你还年轻,生命宝贵,你的最后时刻比我更需要慰藉。等你把我埋入黄土,只剩孤零零一个人,等林子里天一黑,就会感到死亡的痛苦。可你本来能逃脱的呀,我不能只顾自己,却怂恿你慷慨无私。为了我,你就走吧。让我为你的平安祈祷上帝,然后从从容容了此一生,不再为世上的忧伤烦恼。” “可是您女儿——叫我怎么有脸面对她呢?”鲁本争辩道,“她会问起父亲的下落,而我发过誓要用自己的性命保护您。难道我能对她说,您跟我下了战场赶了三天路,然后被我丢在野地里一个人去死么?在您身边躺下来,跟您一起死,不比对多卡丝说这些好得多?” “告诉我女儿,”罗杰·麦尔文道,“虽说你自己伤势很重,又乏又弱,可是还伴我歪歪倒倒走了很远很远。只是因为我恳求你,我不愿自己的灵魂染上你的鲜血,你才留下我一个人走的。告诉她,痛苦和危险关头,你一直忠心耿耿,要是能用你的生命挽救我,你愿意为此流尽最后一滴血。告诉她,你比一个父亲更宝贵。我为你俩祝福,临死的时候希望看到你们并肩开拓更长更幸福的生活道路。” 麦尔文说着,几乎抬起了身子离开地面。末了几句连这深山老林也似乎充满幸福的憧憬。可一等他力气耗尽,瘫软在枯叶堆成的床上,点燃鲁本双眼的光明也随之熄灭。他感到这种时候还想到自己的幸福真是罪过、愚蠢。长者发现他脸色变化,就想法子哄他。 “没准儿我说自己活不到两天是在骗自己呐,”他接着说,“没准儿救兵快到的话,我的伤还能有希望。逃得最快的人肯定已把咱们这仗的消息带到了边疆,人们会出发营救咱们受伤的人。要是你能碰上他们,就指点他们到这儿来,说不定我还能回到自家炉火旁呐。” 垂死者的脸上掠过一抹忧伤的笑容,道出自己毫无根据的希望。然而,这番话对鲁本却起了作用。自私自利,或多卡丝面临的孤寂都不能说服他在这个关头丢下朋友——然而想到麦尔文的生命也许还有救,他乐观的天性便振作起来,认定有可能得到他人的救助。 “您这话当然有道理,很有道理,但愿朋友们离得不太远,”他提高嗓门。“刚交手时,有个胆小鬼连根汗毛都没伤着就撒腿跑了,大概跑得风快。知道消息,边疆上每个真正的男子汉都会扛过他肩上的枪。虽说没人会巡逻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但我再走上一天,说不定会碰上一群人。说真的,”他怀疑自己的动机,便转向麦尔文,“咱俩若换个位置,您会不会活活丢下我?” “二十年啦,”罗杰·麦尔文喟然长叹,心中暗暗承认这两件事大不相同。“二十年啦,自打我跟一个好朋友从蒙特利尔逃脱印第安人的掌心起。我俩在林子里跑了好几天,最后又饿又累,朋友躺倒在地,求我扔下他自己走,因为他知道,我要是留下来,两个人都只有一死。怀抱着找到救兵的一线希望,我用落叶给他堆了个枕头,自己匆匆往前赶。” “你及时回去救他了么?”鲁本急于了解下文,仿佛这能预告自己的成功。 “去了,”长者回答,“当天日落之前,我就撞上了一伙猎人的营地,把他们带到同伴等死的地方。如今他健健康康,在边疆内老远的地方操持自家农场呐。可我却一身是伤,倒在这野地里。” 这例子对鲁本的决心影响不小,加上他不曾知觉的种种原因暗暗推动,麦尔文感到胜利在望。 “好啦,走吧,我的孩子,愿上帝保佑你!”麦尔文道,“碰上朋友就别再回头啦,免得自己伤口坏了大事,只要打发两三个多余的人来找我就成。相信我的话,鲁本,你往家每走一步,我的心就轻松一分。”然而,他说着说着,脸色和声音都随之一变。说到底,形单影只抛尸荒野毕竟令人心寒。 鲁本·鲍尼将信将疑,到底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动身上路。不过有违麦尔文的意愿,他先去采了把草根树叶,过去两天就靠这些东西果腹。把这些于事无补的东西放到濒死的人手边,他又扫拢一堆枯叶,铺好一张床,然后爬上巨石顶部,石头另一面粗糙不平。把那棵小橡树弯下来,在树顶绑上一条手巾,好方便别人来找麦尔文,因为除开它平滑宽大的正面,这石头其它地方,只要离远一点,就被浓密的矮树遮得严严实实。这条手巾原先包着鲁本手臂上的伤口。他一面往树上绑着手巾,一面凭上面的血迹发誓一定要回来,不管是搭救伙伴的生命,还是安葬他的遗体。办完这件事,他爬下来,立在一旁,低头接受麦尔文的临别嘱托。 长者凭自己丰富的经验,细细指点青年如何穿过无路的深林。话说得平静认真,好像在送鲁本上前线或参加追猎,自己太太平平呆在家里,而不是与此生只有最后一面之缘的人话别。然而话快说完,他动摇了。 “捎上我给多卡丝的祝福。告诉她,我最后的祈祷是为了她和你。要她别因为你把我丢在这儿就耿耿于怀,”——鲁本的心猛一沉——“因为要是搭上你一条命就能救我的话,你不会舍不得。她为父亲难过上一阵子,过后就会嫁给你。上天保佑你们多福多寿。愿你们孩子的孩子能守在你们临终的床头!还有,鲁本,”死之将至,他到底有些软弱。“等你伤口长好,体力恢复,再回来一趟——回大石头这儿来,把我的尸骨收进黄土,再为它们祷告一声。” 边疆居民对葬礼怀有一种近于迷信的尊重,这大概来自印第安人的习俗,因为印第安人不论对活人死人都一样好战不休,为掩埋被“荒野之剑”砍倒的人们,往往又得赔上更多生命。故鲁本答应罗杰·麦尔文的要求时,庄严郑重,深知此事至关重要。看来,麦尔文的临别嘱托已道出了他全部心思。他不再试图说服鲁本快去搬救兵就可能保全他性命的话。鲁本心里同样清楚,再也见不到麦尔文活着的面孔了。他天性仁厚,很乐意留下来,不管冒多大危险,直到死亡的一幕结束。可是对生命和幸福的渴望已在他心中占了上风,他实在抵挡不住。 “够了,”麦尔文接受了鲁本的诺言。“走吧,愿上帝助你一臂之力!” 青年默默握紧拳头,转身离去。歪歪倒倒磨磨蹭蹭才走出几步远,又听到麦尔文叫他。 “鲁本,鲁本,”麦尔文有气无力。鲁本返身跪到奄奄一息的人身旁。 “扶我起来,让我靠着这块石头,”他最后要求道,“让我面对自己的家,多看一眼你穿过林子。” 鲁本照办,扶同伴坐好,重新独自上路。起初走得太快,超出了他的体力,因为有时人们虽行为合情合理,却会感到一种内疚。他只想快些避开麦尔文的目光。脚下落叶沙沙响。走出老远,他又悄悄溜了回来,满腹狂乱痛苦的好奇,躲在一棵连根拔起的大树犹带泥土的树根后头,急切地凝望那凄怆的人儿。朝阳灿烂,大树小树一齐吮吸着五月甜蜜的芳香。可是大自然似乎愁容满面,像是在同情人间的痛苦悲伤。罗杰·麦尔文举着双手在热烈祈祷,只言片语穿过静静的山林进入鲁本的心房,以无法形容的痛苦折磨着他——那是在为他与多卡丝的幸福求告呵。他倾听着,感到良心在要求他返身回去,重新在巨石边躺下;感到自己在最后关头抛弃的这位善良厚道的人命运太悲惨。死神会像一具僵尸缓缓逼近,偷偷摸摸,穿过树林,将它的鬼脸从一棵又一棵树后探出来。可是自己若再耽搁一天,也会遭到同样噩运,再说,假使逃避这种无用的牺牲,谁又会责怪他呢?他再看上最后一眼,一阵轻风吹动了绑在小橡树上的手绢,提醒他记住自己的誓言。 重重困难阻挡着青年返回家园。第二天,天空乌云密布,妨碍了他根据太阳的位置调整自己的路线。他不知道自己竭尽全力结果只是离家越来越远。他只能靠林中的野果聊补饥肠。不错,野鹿不时从身边跑过,野鸡也不时被他的脚步惊飞,可弹药作战时已经耗光,无法猎杀野物。为一线生机只能拼命往前走,而伤口便益发疼痛,体力渐渐不支,脑筋也似一团乱麻。但他年轻的心紧紧依恋生命,最后实在寸步难移,才瘫倒在一棵树下等死。 山穷水尽却终于被人发现,这些人是后方得知战况便立即派来救援幸存者的。他们把鲁本抬到最近的农户,碰巧正是他自己的家。 多卡丝以往日的纯情守候在受伤的恋人床头,以女人的全部柔肠和一双巧手悉心抚慰照料。头几天,鲁本昏睡不醒,满脑子刚经历过的千难万险。人们性急地问三问四,可他却无法明确回答。战斗的实情尚未得知,母亲、妻子、孩子,都无从了解心爱的人儿是被俘虏,还是已痛失生命。多卡丝愁肠百结,默默着急,直到一天下午,鲁本从昏睡中睁开双眼,似乎比头几回更认得清人。她想大概他脑筋清醒了,便忍不住道出对父亲的悬心。 “鲁本,我父亲呢?”才开口,就发现心上人脸色突变,赶紧住口。 青年像是疼痛难忍,一阵红潮涌上他憔悴瘦削的面孔。冲动之下,他真想捂住这张脸,但绝望之中,又挣扎着抬起身子,激烈地为自己辩护,反抗想象中的指责。 “多卡丝,你父亲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不肯让我为他拖累自己,只要我把他弄到湖边,喝口水解解渴,然后等死。可我没在困难关头抛下老人,虽说自己浑身是血,还是拼尽全力,扶着他一起走。我俩走了三天。你父亲出人意料顶了过来。但第四天早上,我发现他昏昏沉沉筋疲力尽,一步也走不动,他的生命很快就消耗殆尽,后来——” “就死了!”多卡丝虚弱地惊叫。 鲁本无法承认由于自己对生命的自私爱恋,没等她父亲咽气就匆匆离开。他一言不发,只管低下头,羞耻疲惫地倒下去,把脸藏入枕头。多卡丝的担心得到证实,便泪水长流。 不过,这打击早在意料之中,所以并没呼天抢地。 “你把我可怜的父亲掩埋了吧,鲁本?”姑娘一腔女儿的孝心。 “我两手无力,但还是尽了一份心,”青年压抑的声音回答,“他头顶上还有块大墓碑。指天发誓,我真愿跟他一同安息!” 多卡丝听他口出狂言便不再多问,想到父亲不曾暴尸荒野心里好受多了。她也没忘记告诉朋友们鲁本既勇敢又有孝心,结果可怜的青年趔趔趄趄走出病房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时,便得到四面八方的赞美,使他更加羞愧难当。乡亲们异口同声,说青年与美丽的姑娘非常般配,因为他对她父亲“至死不渝”。本故事既与爱情无关,在此只须交待一句——鲁本数月后即成为多卡丝·麦尔文的丈夫。婚礼上,新娘春风满面,可新郎脸色煞白。 如今,鲁本·鲍尼心怀难言之隐,又只能小心翼翼不让最心爱最信任的人知道。他深深懊悔,痛恨自己是道德上的胆小鬼,不敢对妻子讲真话。可是出于自尊,又怕失去妻子的爱,怕遭到世人谴责,只好维持谎言。他觉得抛下罗杰·麦尔文并没做错,守在跟前,毫无理由地搭上又一条性命,只会给快死的人增加没必要的痛苦。但是隐瞒实情却给原本正当的行为蒙上一层罪过,鲁本一面苦苦为自己辩护,一面遭受良心的谴责,这正是犯有隐密罪行者该受的惩罚。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杀人犯。冬去春来,一个念头时而出现,他明白这念头愚蠢多余,却又无力将它从脑子里赶走。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磨人想象——岳父大人仍坐在那块巨石下的枯叶上头,栩栩如生,就等着他去兑现自己的诺言。这种错觉反复出现,他也知道不是真的。但心平气和之时,总感到还有个庄严的誓言不曾兑现,密林中还有具未曾掩埋的尸体在发出召唤。可是他无法响应那召唤,还为自己寻找种种借口。如今再请朋友们帮忙收尸也太晚啦,况且,边地人常有的迷信恐惧也阻止他单独前往。林海茫茫,荒无道路,到哪儿去找那块脚下有具尸体,光滑带字的大石头?回家的路早已记不清,最后一段更是毫无印象。然而,一种持续的冲动,一个只有他才听得见的声音,命令他往前走,去实现自己的诺言。他有个奇怪的想法,假若动身去试试,肯定能径直找到麦尔文的遗骨。但是,年复一年,那听不见却感得到的召唤,他没有服从。难言之隐化为一条锁链,捆绑他的精神,毒蛇般咬噬他的心,把他变得郁郁不乐,动不动暴跳如雷。 婚后不几年,小两口外表兴旺的家境就开始中落。鲁本仅有的财富是两条粗壮的手臂,一颗坚强的心。而多卡丝,这位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则把农场一手交给丈夫掌管。往日里,这农场精耕细作,收成比附近哪家都更多更好。可惜鲁本疏于料理,人家的庄稼一年胜似一年,他家的进项却日益减少。与印第安人停战使农业得到大发展。当初,人们只能一手扶犁一手拿枪,危险劳作的成果不论长在田里还是收进谷仓,不被野蛮的敌人糟践就算天大的福气。如今条件好多了,可鲁本却没有受益。他偶而也在自家土地上辛苦流汗,可年成就是不见好。他那新近闻名的暴躁脾气是家道中落的另一条原因,与邻居不可避免的交往当中,经常发生争吵,结果招来打不完的官司,因为新英格兰人早在这个国家最蛮荒的时期就学会了凡事靠法律解决。总而言之,鲁本每况愈下,婚后多年,终于破产。只剩下一条路以对抗穷追不放的噩运,他要深入大森林,去未曾拓垦的荒野之中寻求生计。 鲁本与多卡丝只有一个儿子,年方十五岁。这孩子青春焕发,有希望成就大业。尤其具备边疆垦荒生活的种种本领,并已开始崭露头角。他奔跑脚下生风,打枪百发百中,思维快捷,心地乐观高尚。只要提起再与印第安人开仗的事,谁不说塞勒斯·鲍尼就是这片土地未来的领头人?鲁本默默地疼爱儿子,把自己一切美好快乐的天性,所有爱心都传给了儿子,在他眼中,连可爱又心爱的妻子也比不上儿子宝贵。鲁本不可告人的心事与孤独性情已渐渐把他变成自私之徒,他已无法深爱他人,除非目睹或想象到某种与自己心灵酷似的东西。从赛勒斯身上,他认出自己从前的影子,有时也受到儿子情绪的感染,重新恢复快乐向上的生活。鲁本带着儿子出门远征,打算找一块荒地刀耕火种,好以后把家搬过去。秋天里有两个月就忙着开荒。过后,鲁本带着年轻的猎手回村度过最后一个冬天。 次年五月,一家子割断了与一切熟悉东西丝丝缕缕的感情,与寥寥几个倒霉时还肯做他们朋友的乡亲道别。分手之际的伤感对三口人都是种特殊的慰藉。鲁本心情抑郁,喜怒无常,愤世嫉俗,跟平日一样双眉深锁,目光低垂,大步往前走。他没几分惋惜遗憾,即便有也死不承认。多卡丝珠泪涟涟,纯真多情的天性不得不割舍许许多多牵肠挂肚的东西,所幸心中最要紧的亲人会一起上路,别的一切只好听天由命。儿子抹去眼角的泪水,一心只想在人迹罕至的林中冒险的快乐。 哦,谁不曾在白日梦的激情中唯愿自己在一片夏日的荒野上徘徊游荡,身边挽着个美丽温柔的人儿?血气方刚的青年谁不想自由闯荡,面前除了滚滚大海皑皑雪山别无障碍?到了安静的中年,谁不想在大自然怀抱中挑一块双倍丰饶的土地,在清澈见底的泉边安居乐业?纯洁的生活春去秋来,满头青丝悄悄染霜,这才发觉自己已儿孙满堂,成为一族之长,一村的老祖宗。到那时,他迎接死亡就好比我们劳累一天期待甜蜜的梦神一样。子子孙孙会为他可敬的遗骨悲恸哀伤。传说中他将富于神奇色彩,遥远的后人会感到他是数百年前崇高辉煌的前辈。 然而,本故事中的这一家人,在阴暗的乱树丛中艰难跋涉,与白日梦者的幻境可不相同。不过,他们的生存方式中有种大自然的野性,如今阻挡他们幸福的只有外面世界带来的烦恼。一匹健壮多毛的骏马载着他们的全部家当,再驮上多卡丝也毫不畏缩。多卡丝从小经受磨炼,头几天一直坚持与丈夫一道步行。鲁本和儿子肩扛猎枪,身背利斧,不知疲倦地大步前进,各自以猎人的目光搜寻着可充食物的野味。饥肠辘辘,他们就在林中洁净的泉边驻足,起火做饭。先跪下去掬一捧泉水解渴,泉水甘洌,淙淙流淌,仿佛不大情愿,犹如少女接受恋人的初吻。一家人在树枝搭成的窝棚下安睡,在头一抹晨光中苏醒,体力恢复,准备继续又一天的历程。多卡丝和儿子兴致勃勃,连鲁本也偶而显得快活。但他心底有种冰凉冰凉的忧伤,他把它比做小溪穿行的幽谷深处皑皑的积雪,上面覆盖着鲜亮多姿的绿叶。 塞勒斯习惯了林中开路,发觉父亲没按头年秋天远征的路线走。他们现在正朝向更远的北方,从殖民区出来几乎是条直路。踏入的是一片野兽与蛮族出没之地。儿子有时提醒父亲,鲁本认真听着,也照儿子意见调整过两次方向,但过后却心神不定,敏锐游移的目光盯着前方,分明在防备潜藏树后的敌人。没发现什么又频频后顾,仿佛深恐后面有人追来。塞勒斯看出父亲又渐渐回到老方向,虽心怀疑虑却忍着不吱声。他性好冒险,路程拉长,增添些神秘并不会感到失望。 第五天下午,一家人停了下来,太阳下山前一小时就拾掇好了简陋的营地。方才走过的几哩路景色大变,地势起伏不平,一如大海凝固的巨浪。在一片荒凉浪漫的地方,三口人搭起了窝棚,燃起了篝火。想到全家被强烈的亲情系在一起,与外界彻底隔绝,令人寒心又令人激动。幽黑阴森的古松俯视着他们,山风吹过树梢,林中响起一片凄惨惨的回声,难道古树害怕人类终于要扬起利斧砍断它们的根,这才发出呻吟?多卡丝做饭,鲁本和儿子打算出发打猎去,这一天还什么野味也没碰到。儿子答应不离营地附近,蹦跳着跑了,姿态矫健灵活,就像他想猎杀的野鹿。做父亲的看着儿子的背影,心头掠过一阵欢欣,准备去另一个方向碰碰运气。多卡丝坐在落叶燃起的火堆旁,一棵多年前连根拔起的大树上,树身青苔遍布,腐朽破烂。她一面照料徐徐沸腾的水壶,一面翻看当年的马萨诸塞历书,这东西和一本黑体字《圣经》是全家仅有的藏书。没有比那些与世隔绝的人更注意时光多变的了。多卡丝大概觉得这情况挺重要,提醒道今天是五月十二日。丈夫一惊。 “五月十二!该记得的呀,”他嘟哝一声,一时心乱如麻。 “我这是在哪儿?要到哪儿去?把他丢在哪儿啦?” 多卡丝习惯了丈夫的反复无常,见状不以为意。把历书搁到一旁,难过地跟丈夫开口,流露出温柔的人儿早已冰冷逝去的悲伤。 “十八年前,约摸这个时候,可怜的父亲撒手走了。鲁本,幸亏最后时刻,他身边还有条善良的手臂扶持他的头,善良的声音安慰他的心。打那时起,你对他的诚恳关照就一直温暖着我的心。唉,这么个荒山野林里,孤零零一个人死去,原会多骇人哟!” “祈祷上天吧,多卡丝,”鲁本声气哽咽,“祈祷上天保佑咱们一家三口谁也别孤零零死于荒野!”说完他拔腿就走,丢下妻子在阴暗的松树下留心篝火。 随着多卡丝无意之间一番话带来的刺痛减轻,鲁本的匆匆脚步也放慢下来。可是乱七八糟的念头令人烦躁,他盲目瞎闯,不像在打猎,倒像在梦游。并非有意,但绕来绕去,老走不出营地附近,双脚不知不觉兜着圈子,竟没发现已来到一片浓密树林的边上,但不是松树林。这儿净是橡树和其它硬木。根部簇生稠密的矮树丛,不过树与树之间还有点空隙,厚厚地盖满落叶。不论何时树枝婆娑,树干吱嘎响,森林便仿佛沉睡方醒,鲁本就本能地举起枪,朝四下机警地扫视一遍。没发现野兽踪影,就又堕入沉思。他纳闷是什么怪势力把他从自己预定的路线深深地带进了这片密林。弄不清心底的秘密原因,他只好相信是一种超自然的声音在呼唤他前进,是超自然的力量在阻止他后退。上天肯定旨在给他个机会赎罪,但愿能顺利找到那堆久未掩埋的遗骨,将它们葬入黄土,自己的心就会得到一丝安宁。想到这,忽发现远处他已转过一圈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在窸窣作响,一簇矮树后面有个东西在动。猎手的本能促使他立刻举枪射击,只听到一声低沉的呻吟,没想到野兽临死之前也会这样表达痛苦。然而,鲁本并不留意,此刻他忽然想起了什么? 方才射中的那片浓密的矮树长在一片山坡顶上,这些树挤挤匝匝环绕着一块巨石。巨石表面光滑,活像一块大墓碑。镜子反射一般,鲁本想了起来,他甚至还认识那石头上的纹路,仿佛早被遗忘的文字刻下的碑文。一切都没变,只是石头下部被密密的灌木遮挡,就算麦尔文还坐在那儿,也看不见了。鲁本站在从前站过的地方,那棵连根拔起的大树的树根后面,马上又发现了另一个岁月带来的变化。那棵他曾在上头绑了一条带血手绢,作为自己誓言象征的小橡树,如今已长得又高又大,虽未成熟,却已铺开一片浓荫。这棵树有些特别,令人看了胆战心惊。中部和低矮的枝条生机勃勃,树干爬满青藤直到地面。但树的上部却分明凋萎,顶部的树枝竟完全枯死。鲁本想起那条手绢曾在这根树枝上迎风飘扬。十八年前它是那么翠绿可爱,害它枯萎是谁之罪? 两位猎手走后,多卡丝继续准备晚饭。她的林中餐桌是一根倾倒在地生满苔藓的大树。在树身最粗的地方铺开一块雪白的枱布,摆上剩下的几件明晃晃的白鑞餐具。这套餐具曾是她在殖民区的骄傲。深山老林之中,这一点点居家的慰藉有些别具风味。夕阳仍在高地上的树梢流连,但宿营的空谷里已暮色昏昏。篝火更红了,照亮松林高高的身躯,在环绕这片空地的密树上闪光。多卡丝心中并不悲伤,因为感到与其呆在一群并不关心她的人中间孤孤单单,还不如跟两个心爱的人一道踏上荒野的征途。她一面忙着搬来几块朽木,铺上落叶,好给丈夫和儿子当座位,一面唱着一首年轻时学会的歌曲。歌声在幽林中荡漾,旋律并不优美,是一位无名歌手的作品。唱的是边疆冬夜的一座茅屋内,一家人免受风雪的袭击,在自家炉火旁其乐陶陶。这首歌构思新颖,具有说不出的魅力,而反复出现的几行歌词,则好似明亮的炉火表达了人们的欢欣。诗人通过几句朴素的歌词,神奇地倾注了天伦之乐的精萃,是诗与画的和谐统一。多卡丝唱呵唱呵,仿佛弃置的家园又重新将她环抱,眼前不再是阴暗的松林,耳中不再是沉闷的风声。这风声穿过树枝,在歌声压迫下已化为空洞的叹息。营地附近忽然一声枪响,使她猛醒。说不清是突然的枪声,还是篝火旁的孤独,令她周身剧烈颤抖,接着她就开怀大笑,充满母亲的自豪。 “我英俊的小猎手!我儿子打中了一头鹿!”她高兴地叫道,想起枪声来自赛勒斯出猎的方向。 她等了一会儿,期待儿子轻快的脚步踏响落叶报告成功。可他并没立刻出现。于是母亲拉开快活的嗓门朝林中发出呼唤。 “赛勒斯!赛勒斯!” 仍不见儿子踪影,反正枪声很近,做母亲的决定亲自去找找他。再说也许需要帮忙把鹿肉弄回来,她为儿子的枪法得意扬扬,动身朝早已沉寂的枪声方向走去。她边走边唱,好让孩子知道妈妈来了,跑来迎她。每棵大树的树身,每丛小树密匝匝的叶片后面,她都看上一眼,想发现儿子开心大笑的顽皮模样。太阳此刻已沉下地平线,枝叶间的余晖朦朦胧胧,幻影憧憧,好几回都以为看到了儿子在枝叶间探头。还有一回好像他就站在一块峻峭的岩石下向她点头。定睛一看,结果只是一棵橡树,细枝环绕,几乎贴近地面。其中一枝比其余的伸得更长,在微风中摇摆。她绕岩石走一圈,突然撞到自己的丈夫。他是从另一个方向走过来的,正靠在枪托上站着,枪口拄着落叶,分明被脚下的什么东西迷住了。 “鲁本,怎么回事?你打杀了野鹿又在它旁边睡着了吧?” 多卡丝头一眼看到他的姿势就笑了起来。 鲁本纹丝不动,看都不看妻子一眼。什么东西突然令女人浑身的血液冰凉冰凉,她发现丈夫脸色惨白,五官僵硬,除了深深绝望再做不出任何表情,那样子根本没觉察她在走近。 “鲁本,看在上帝份上,说话呀!”多卡丝大叫一声,她自己的声音比死一般的寂静更瘆人。 丈夫一惊,瞪着她的脸,把她拉到石头跟前,手一指。 哦,那不是儿子么,睡着了,却无梦,就躺在一堆落叶上!脸蛋枕着胳膊——鬈发抛到额后——四肢软塌塌的,小猎手突然被疲劳压垮啦?妈妈的声音能不能唤醒他?她明白儿子死了。 “多卡丝,这块大石头就是你亲人的墓碑,”丈夫道,“你的泪会同时洒在你父亲和儿子的身上。” 她听不见。一声凄厉的惨叫,发自不幸者灵魂的最深处,多卡丝瘫倒在儿子遗体旁。这时,那棵橡树顶部的松枝在静止的空气中忽然倒下,化做纷纷扬扬的碎片,撒在石头上,撒在落叶、鲁本、他妻子和孩子,以及罗杰·麦尔文的遗骨上。鲁本的心震撼不已,泪如泉涌,当初受伤青年的诺言,死者来兑现了。鲁本罪过赎清——诅咒解除。那一刻,他流的血比自己身上的血更宝贵。于是,一声祈祷,多年来的头一声,从鲁本·鲍尼的唇间升向天堂。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2 伊桑·布兰德 (未完的故事之一章) 傍晚,石灰工巴特兰姆,一条粗鲁壮实的汉子,浑身脏兮兮地沾着木炭灰,坐着照看石灰窑。小儿子在一旁用白云石碎片搭着小房子。忽然,下面山坡上传来一阵狂笑,并不快乐,无精打采,甚至相当严肃,如同阵风刮来,摇动着林中的树枝。 “爹,这啥声音呀?”小男孩丢下游戏问,紧贴到父亲膝旁。 “噢,有人喝醉了吧。”石灰工回答,“是哪个家伙从村里酒店出来啦,不敢在里头放声大笑,怕给房顶震塌,所以上这儿来,在格雷洛克①山坡上笑个痛快。” -------- ①格雷洛克(graylock):美国马萨诸塞州境内最高的一座山。 “可是,爹呀,”这孩子比愚钝的中年乡下佬敏感得多,“他笑起来并不像很快活,所以我听着好害怕!” “别傻了,孩子!”当爹的挺粗暴,“俺就知道你成不了男子汉,太像你妈了。树叶响一下都能吓你一大跳。听!那快活的家伙来啦,你亲眼一看就知道,人家没安坏心。” 巴特兰姆跟儿子你一言我一语,坐着照看这座石灰窑。它正是伊桑·布兰德动身去寻不可恕之罪以前,打发自己孤独多愁的生活的地方。自从那夜发生那个不祥的罪恶念头以来,时至今日,多少岁月已经流逝,然而山坡上的石灰窑依然如故。打他将种种阴郁思绪统统扔进熊熊炉火,熔化成占据他生命的唯一念头以来,这座窑一无改变。它是座简陋原始,圆形高塔般的建筑,高约二十尺,用粗石笨拙地建成,四周大部分围着很高的黄土堆,好把整块和零碎的白云石用车子拖上去,从窑顶朝里倒。塔底有个缺口,像扇炉门,大小足以够一个人弯腰进去,还装了一扇重重的铁门。门上的裂缝中钻出缕缕烟雾,股股火苗,仿佛可以一头钻进山坡,正像欢乐山①的牧羊人常常指给香客们看的那个通往地狱的秘密入口。 -------- ①欢乐山(delectablemaountains):典出英国作家约翰·班扬的著名小说《天路历程》第二部,是一个诱惑基督徒的地方。 这种石灰窑在那带山区十分常见,用来煅烧山中蕴藏丰富的白云石。有些窑建造经年,早已废弃,窑内空荡荡的地面杂草丛生,朝向蓝天。石缝之间,青草野花纷纷扎根,就像一座座古老的历史遗迹,往后的悠悠岁月也许还会给它们再盖上一层地衣。另一些石灰窑,日日夜夜还有石灰工往里添火,是山中流浪汉感兴趣的地方。他会坐到圆木或碎石块上,与孤独的烧窑人聊聊天。烧石灰营生寂寞,石灰工若好胡思乱想,倒是个想心思的好去处。伊桑·布兰德就是一例。往年这座窑炉火熊熊之时,他也不知冥思遐想过多少奇奇怪怪的事情。 如今照料炉火的汉子却大大不同,除开生意必须的几件事,别的一概不想。每隔一会儿,他就猛地咣当一声拉开铁门,扭脸躲开难以忍受的热浪,投进一根根大橡木,或用一根长杆拨一拨老大的一堆火。炉内,火焰扭曲翻腾,强烈的高温几乎将云石熔化。炉外,四周黑魆魆的林子反射着火光,颤抖摇曳,照出炉前一座小木屋明亮通红的图景,还有门旁的泉水,石灰工满身灰尘结实的身躯,躲在父亲影子里战战兢兢的小孩子。等铁门再度关上,就现出半轮月亮柔和的月光,徒然勾画着附近群山的朦胧轮廓。高空掠过团团云彩,依然淡淡地染着落日的红霞,虽然落入深谷的夕照早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听到脚步走上山坡,有人用力推开树下的灌木丛,小男孩赶紧朝父亲再贴近些。 “喂!是谁?”石灰工喊道。他恼火儿子的胆怯,又有点受到影响。“走过来,亮亮相,像条汉子。不然,俺可要扔石头砸你脑袋啦!” “这么欢迎可不客气,”一个声音闷闷不乐地道,那人走近了。“不过,俺既不要求也不指望更好的啦,就算在俺自己家里。” 为看清些,巴特兰姆拉开窑门,顿时冲出一股强烈火光,完全罩住陌生人的面庞与身体。随便瞧一眼,此人没啥不正常。一身粗拉拉褐色的乡下人衣裳,身材又高又瘦,赶路人似的,握一根手杖,蹬一双笨鞋。一面走拢来,那双眼睛——非常明亮——一面紧紧盯住炉子的熊熊火光,好像发现或指望发现里头有啥值得一看的东西。 “晚上好,外乡人。”石灰工打个招呼,“这么晚了,从哪儿来呀?” “探寻归来,”赶路人回答,“因为探寻总算到头啦。” “喝多了!——不然就是发癫!”巴特兰姆自忖。“这家伙准给我惹麻烦,早点儿赶走他为妙。” 小男孩浑身乱战,趴在父亲耳旁求他关上窑门,不要照得这么亮,因为来人脸上有种神气让人好害怕,可又没法子不看他。真是的,连麻木迟钝的石灰工,也开始感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这个人瘦骨嶙嶙,粗眉大眼,愁容满面,灰白的乱发四下披散,深陷的眼窝里火一般闪闪发光,活像神秘洞穴的两个入口。可是,他一关上门,陌生人就转向他,说话的口气又平和又亲切,使巴特兰姆觉得人家不疯不癫,神志健全。 “你的活儿快完啦,俺知道,”他说,“这窑云石已烧了三天,再有几个钟点,石头就该变成石灰喽。” “咦,你是谁?”石灰工惊道,“好像跟俺一样,对这营生满在行嘛。” “没准儿是这样,”陌生人道,“我干这行年头不少,而且就在此地,就是这座窑哩。不过你倒是新来乍到,没听说过伊桑·布兰德这个人吧?” “那个去找‘不可恕之罪’的家伙呀?”巴特兰姆哈哈一笑。 “正是。”陌生人回答,“他已经找到要找的东西,所以就回来啦。” “什么!那你就是伊桑·布兰德本人?”石灰工大吃一惊。 “你说得不错,俺是新来乍到,人家说你离开格雷洛克山脚都十八年啦。不过,俺告诉你,那边村里的乡亲们还在念叨伊桑·布兰德哩,说他离开石灰窑去干的真是件怪事儿。得啦,这么说你已找到‘不可恕之罪’啦?” “不错!”陌生人泰然自若。 “你要是不介意俺打听的话,”巴特兰姆接着问,“这东西到底在哪儿?” 伊桑·布兰德一手掩住胸口。 “在这儿!”他回答。 接着,他脸上毫无快意,却突然迸发出一阵嘲弄的大笑,仿佛不由自主认识到,跑遍天下,找到的原来是离自己最近最近的东西。探索别人的每一颗心,发现的东西却就在自己心底,这有多荒唐。这正是预报他到来,几乎令石灰工吓破了胆的那种无精打采甚至心事重重的笑声。 笑声使荒凉的山野阴森森的,不得其所,不合时宜。心绪烦乱突然发作之时的大笑,也许是人类发出的声音中最可怕的变调。熟睡者的笑声,哪怕来自小孩子,——疯子的笑声——天生白痴的尖声狂笑——都是令我们听了发抖的声音,而且总乐于忘掉它。连诗人都想象不出,妖魔鬼怪的叫喊竟与笑声如此可怕的相似。连迟钝的石灰工也感到毛骨悚然——眼瞅这个陌生人注视着自己的内心,发出狂笑。笑声滚入沉沉黑夜,在群山之间发出模糊的回响。 “乔,”巴特兰姆叫儿子,“快到村里酒店去,告诉那些快活鬼,伊桑·布兰德回来啦,找到了‘不可恕之罪!’” 孩子撒退就跑,当差去了。伊桑·布兰德没表示反对,也似乎不在意。他坐到一根圆木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铁窑门。孩子跑得不见了,轻快的脚步先踏在落叶上,又落在石头山道上,也听不见了。这时,石灰工有点儿后悔打发孩子走开,觉得有小家伙在场,到底是来客与自己之间的一道屏障。现在只好与一个自认犯过连上天都不予宽恕的唯一罪行的家伙面对面了。那罪行朦胧不清,好像在保护着他。石灰工自己的罪过涌上心头,邪恶的记忆乱糟糟一阵翻腾,纷纷声明自己与“主罪”同根生,不论这“主罪”是什么,总是人类坠落本性生发并抚育而成。它们全是一家,在他胸中与伊桑·布兰德胸中窜来窜去,彼此交换隐秘的致意。 于是巴特兰姆回忆起有关这个陌生人的传说来。这人鬼影一般来到他面前,在自己的老地方无拘无束。他去了那么久,连死人,入土多年的死人,在任何熟悉的地方,都会比他感到更自在。伊桑·布兰德,据说,就在这座石灰窑血红的火焰中结识了魔鬼撒旦本人。在此之前,这个传说一直当作笑话讲,可现在真叫人心惊胆寒。据说,伊桑·布兰德动身探寻之前,早就经常从这座滚烫的窑里呼唤出魔鬼,夜复一夜,好同它讨论“不可恕之罪”。他与魔鬼各自煞费苦心,想出一种既无法赎补,又不可宽宥之罪行。等山顶出现头一线曙光,魔鬼就爬进铁门,在里头忍受烈火炙烤,直到再度受到召唤,出来分担那可怕的任务,将人类可能犯下的罪行,扩展到上帝无限怜悯的范围之外。 石灰工在这些恐怖思绪中沉浮,伊桑·布兰德却从圆木上起身,猛一把拉开铁门。这动作与巴特兰姆内心的想法同步,使他简直以为就会看到魔鬼,通红滚烫,从白热的熔炉中扑将出来。 “关上!关上!”他叫道,一面打着战战想挤出一声笑,因为心里虽害怕,却又为此感到害臊。“看在上帝份上,现在别把你的魔鬼放出来!” “伙计!”伊桑·布兰德严峻地回答,“我要魔鬼干啥?一路上早把它甩在后头啦。只有同你这种半道上的罪人,它才忙着折腾哩。甭怕,我开门不过因为老习惯罢了,俺想整整你的火,跟我从前烧石灰一样。” 他拨拨大堆的煤块儿,添入更多柴火,不顾照得他一脸通红的火光,趋身向前细看火堆中间牢房般的空心。石灰工坐着旁观,对生客的目的将信将疑,觉得他要不是想召唤魔鬼,至少也想纵身跃入火堆,好让人们再也看不到他。然而,伊桑·布兰德平静地缩回身子,关上窑门。 “我见得多啦,”他说,“多少人罪孽的比这炉火不知热上多少倍,可俺没在那儿找到要找的东西。不,那不算‘不可恕之罪’!” “‘不可恕之罪’到底是啥?”石灰工问,离同伴再远一些,哆嗦着唯恐这问题得到回答。 “它是生长在我自己心里的罪恶,”伊桑·布兰德挺直腰板,露出他那种狂热分子特有的骄傲。“这是种不在别处生长的罪恶!是智者的罪恶,压倒与人类的兄弟之情和对上帝的尊敬,为它非凡的要求牺牲一切!是理应遭到永恒痛苦报应的唯一罪孽!要是还能再活上一回,我还得放肆造它一次孽。 报应,我才不怕呐!” “这家伙昏了头,”石灰工喃喃自语,“没准儿跟俺们大家一样是个罪人——不见得比俺们罪过更多——不过,俺敢发誓,这家伙疯了!” 然而,他感到好不自在,孤零零与伊桑·布兰德一起,待在这荒凉的山坡上。忽听传来乱纷纷模糊的粗话声,还有杂沓沓的脚步,像是来了不少人,跌跌撞撞,稀哩哗啦穿过了矮树丛,他心中大喜。很快,那帮爱在村中酒店鬼混的懒汉就露了头,其中还有三四个自打伊桑·布兰德走后,就一直在酒店炉旁灌着甜酒,打发了所有的冬天,又在酒店廊下吞云吐雾打发了所有夏天的家伙,吵吵嚷嚷地笑着,七嘴八舌地吐着粗话。此刻,一行人闯入石灰窑前的空地,被目光和一道道火光照亮。巴特兰姆把窑门打开一条缝,让火光把这地方照得透亮,好叫这伙人和伊桑·布兰德彼此看个一清二楚。 这伙老相识当中,有个一度无孔不入的家伙,如今这号人几乎绝迹了,但从前在全国各个兴旺村落的旅店里,咱们肯定会碰到,这就是驿车经纪人。眼前这类人的活标本,是位形容枯槁,给香烟抽干了的家伙,一脸皱皮,酒糟鼻子,穿一种剪裁时髦的褐色晚礼服,还钉着铜扣子。不知多长时间以来,此人在酒店一直保有自己的写字台和角落,似乎仍在吸着二十年前就点上的那根雪茄。他一本正经的玩笑名气很大,虽说大概天生的幽默还不如白兰地威士忌和板丝烟的味道足,这味儿充斥了他的全部思想与表情,也浸透了他全身。另一张记忆犹新,却变得古怪的面孔属于吉尔斯律师,人们还是这样礼貌地称呼他。这是位年事已高,衣衫褴褛,衬衫和麻布裤都邋里邋遢的人。可怜的家伙当初曾做过律师,他管那时候叫自己的好日子,是个精明厉害的开业者,在村中打官司的人当中颇受欢迎。可是,甜啤酒、果汁酒、烈性酒和鸡尾酒,他从早灌到晚,结果把他从靠脑筋挣钱沦落到靠五花八门的体力活餬口。到最后,用他自己的话说,滑进了肥皂桶。换句话就是,吉尔斯先生如今成了小本经营的熬肥皂的。最后,直落到成了残废人的地步,被斧头砍掉了半只脚,又被该死的蒸汽机咬掉了整整一只手。不过,那只的手失去了,但精神的部分还存在。因为,一伸出那只光秃秃的残肢,吉尔斯就一口咬定,他觉得看不见的拇指和其它指头还与真手被截去以前一个样,感觉活生生的。虽然是个凄惨的残废人,但世人却不能将他踩在脚下,更无权轻视嘲笑。不论这次的倒霉事故,还是从前遭逢任何厄运,他始终勇气十足,具有男子汉气概,从不乞求施舍,而用自己剩下的一只手——而且是左手——与贫困和逆境不屈不挠地斗争。 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位,某些方面颇与吉尔斯律师相似,但不同之处更多一些,就是村里的医生。此人五十岁光景,早年人们怀疑伊桑·布兰德神经错乱时,介绍他给布兰德看过病。他如今酱紫脸膛,举止粗鲁,但还有点绅士的体形。谈吐、姿势、举止无不透出放荡不羁铤而走险的意味。白兰地幽灵般缠住了这个人,把他弄成野兽般粗暴,迷途者般凄凉。可是据信他具有超乎医学能给予的超凡手段,治病天才,所以社会抓住了他,不准他沉沦到社会之外。于是,在马背上东倒西歪,在病床边咕哝浓重的方言,他造访了方圆好几哩山间小镇的所有病人,有时也可以说奇迹般救活了一两条性命。不过,毫无疑问,更常常把还能活上多年的病人早早送进了坟墓。这位医生嘴上永远叼着只烟斗,而且,有人暗讽他骂人的恶习说,那烟斗燃的是地狱之火。 这三位了不起的角色挤上前,照各自的方式跟伊桑·布兰德打个招呼,急煎煎地请他分享一只黑色瓶子里的内容,断言他能发现比“不可恕之罪”好得多的东西。没哪个经过寂寞的冥思苦索,进入高度狂热的心灵,受得了伊桑·布兰德眼下碰到的这种卑劣粗俗的思想感情方式。这使他疑虑重重——究竟自己是否找到了“不可恕之罪”,而且是在自己身上找到的。他为之耗费毕生心血甚至比心血还多的问题,真像一场幻觉。 “离我远点儿!”他声色俱厉,“你们这些粗野的畜生,火一般的烈酒烤干了你们的灵魂,让你们变成这副德性!我跟你们的交情完蛋了。好多好多年前,俺就探索过你们的心,没找到一点儿我要的东西。你们走开些!” “嘿,你这无礼的恶棍,”凶狠的医生骂道,“你就这样报答朋友们的好心哪?我来讲句实话,你找到的‘不可恕之罪’决不会比那边那个小娃娃乔能找到的多。你是个疯子——二十多年前就跟你说过——地地道道的疯子,正好跟这位老汉弗莱配一对。瞧哇!” 他指指一个老头,破衣烂衫,白发苍苍,脸盘精瘦,目光游移。多年来这老头一直在山中游荡,向旅人打听他女儿的下落。他女儿大概跟一个马戏班子跑了,偶而也有她的消息传到村里,都是些好听的事,说她骑着马在马戏场上飞驰,光彩极了,再不就是在钢索上表演惊人的技艺。 白发老头走近伊桑·布兰德,飘忽的眼神盯住了他的脸。 “人家说你走遍了天下,”老头认真地绞着双手。“你一定见过俺闺女。她可在世上出尽了风头,人人都去瞧她表演哩。 她没给她老爹捎句话,说她啥时回来么?” 伊桑·布兰德躲开老人的目光,老人家这么盼望得到一句问候的闺女,就是咱们故事中的埃丝特。伊桑·布兰德怀着冷酷无情的目的,正是在这姑娘身上做过心理实验,并在实验中消耗而且大概还毁灭了她的灵魂。 “是的,”他喃喃自语,转身回避白发苍苍的流浪汉。“不是幻觉,真是‘不可恕之罪’!” 发生这一切的时候,愉快的火光下,小屋门前的泉水旁,人们闹得正开心。村里一帮小子姑娘们,匆匆忙忙赶上山坡,好奇地想见见伊桑·布兰德,童年时代就听熟了好多这个英雄的传说。可是发现他相貌并无惊人之处——不过是个晒黑了的行路人,平常的衣裳,灰尘仆仆的鞋,只顾坐着看火,好像煤堆里有图画似的——这伙年轻人很快就腻味了。正巧近旁又有了另一件开心事。一个德国犹太老头,背着西洋景的箱子,正沿山道下来朝村里走,碰上这伙人要离开村庄,想多赚几个钱补充今天的进项,老头就随他们一道,来到石灰窑旁。 “喂,德国老爷子,”一个小伙子叫道,“让俺们瞧瞧你的画片,只要你保证它们值得一看!” “哦,当然,长官,”犹太人回答——不知出于礼貌还是狡黠,他见谁都叫长官——“俺一准给你们看些呱呱叫的画片!” 于是,把箱子放好,他请小伙子姑娘们透过西洋镜箱子的几个玻璃孔往里看,把些江湖艺人敢厚着脸皮给观众看的,最令人恶心的信手涂抹当作美术品示人。这些画片陈旧不堪,皱皱巴巴,支离破碎,被烟草熏得肮脏透顶,净是些可怜又可笑的破烂货。有些画的大概是欧洲的城市,公共建筑,坍圮的城堡。另一些表现拿破仑的战役,纳尔逊①的海战。这些画面中间会看到一只褐色多毛的大手——很可能被错当为命运之神的大手,其实不过是卖艺人的手而已——用食指点着各场战役的场面,同时还讲些历史背景。大家嘻嘻哈哈看完了这些无足称道的画片,德国佬就叫小乔把脑袋伸进箱子。透过放大镜,孩子红润的圆脸蛋骤然一变,成了想象中最古怪的泰坦巨人族孩子的面孔,乐得合不拢嘴,一双眼睛和五官其它部分也都为这个玩笑乐开了花。可是,突然这张欢乐的脸变得煞白,表情充满恐惧,因为敏感的孩子发现伊桑·布兰德的一只眼睛正透过玻璃盯着他。 -------- ①纳尔逊(霍雷肖·纳尔逊子爵viscounthorationelson,1758—1805):英国海军上将,特拉法尔加海战中以大败拿破仑而享盛誉,并在该战中以身殉职。 “长官,你把小家伙吓着啦,”德国犹太人道,弯着腰,抬起轮廓分明的黑面孔。“不过,请再看看,说不定能让你看到非常妙的东西,真的!” 伊桑·布兰德朝西洋景箱子看了一眼,惊得往后一退,盯住德国人。他看见什么啦?显然啥也没看见,因为有个小伙子几乎同时也朝里头看了一眼,只见帆布上一片空白。 “现在想起你来啦。”伊桑·布兰德对卖艺人轻轻说。 “啊,长官,”纽伦堡的犹太人阴沉地一笑,小声说,“俺发现这东西把我的镜箱压得好沉——这‘不可恕之罪’!真的,长官,它把俺肩膀都压酸了,整整一天背着它翻山越岭。” “住口,”伊桑·布兰德厉声道,“不然就把你扔进那边的石灰窑去!” 犹太人的画片刚放完,一条又大又老的狗——大概没有主人,因为一伙人谁也不认识它——发觉这是个出风头的好机会。原先还安安睁静,开开心心,挨个儿围着人兜圈子,还怪友好地把毛茸茸的脑袋伸给任何不嫌麻烦的好心人拍上一拍。可现在,这只庄重可敬的四脚动物,突然之间无须任何人丁点儿暗示,就自作主张,追起自己的尾巴来。而那尾巴为让此举显得更荒唐,竟比该有的长度短了许多。从没见过这种追逐根本追不到的东西的狂热,从没听过这么可怕的嗥叫,狂吠与猛扑猛咬——仿佛这只荒唐的畜生身体一端与另一端有不共戴天之仇。狗转圈子,越转越快,它那够不着的短尾巴也逃得越来越快,它愤怒与仇恨的吠叫也越来越响,越来越凶,直到彻底筋疲力尽,离目标也永远那么远。蠢到家的老狗突然停止了表演,跟先头突然开始一样,顿时变得温和宁静,通情达理,一本正经。 想象得出,这场表演博得全场大笑,拍掌喝采,欢呼再来一个。狗表演家则拼命摇尾巴致谢。不过,它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再来一次成功表演,取悦观众。 与此同时,布兰德回到圆木上坐下,大概意识到自己的情况与这条自我追逐的狗相似,为之感动,蓦然发出一阵可怕的笑声。这笑声比任何别的方式都更能表达他的内心。这下子,众人的欢闹顿时凉了下来,个个呆若木鸡,深恐不祥的笑声会在地平线上回荡,轰隆隆从一座山传到另一座山,延长他们耳中的恐怖。于是大家彼此低声相告,夜已深沉——月亮都快下去了——八月的夜晚渐生凉意——急急忙忙回家转,只剩下石灰工和小乔,随他们如何对付不受欢迎的客人。除却这三个人,山坡上的空地一片落寞,处于莽莽森林的昏暗之中。在那幽黑的边缘之外,微弱的火光闪烁,照亮威严的树干。松针簇簇几乎变为黑色,混杂于颜色浅淡些的小橡树、枫树和白杨树之间。四处横卧着死树巨大的尸骨,在枯叶堆积的地面发烂。小小的乔——这个怯懦而想象力丰富的孩子——觉得寂静的山林正屏息静气,等待什么骇人的事情发生。 伊桑·布兰德往火里扔进更多柴火,关上窑门,回头瞧瞧石灰工和他的小儿子,吩咐而不是建议他们回去睡觉。 “我自己嘛,睡不着,”他说,“我有心事要想。我会照看火的,跟我从前一样。” “还会把魔鬼从炉子里唤出来跟你作伴,俺猜,”巴特兰姆嘟哝一声。他一直在与上文提到过的那只黑酒瓶表示亲热。 “你要乐意就看着火吧,随你叫出多少魔鬼好了!至于俺,巴不得能打个瞌睡呢。走吧,乔!” 小男孩一面跟着爸爸走进小屋,一面又回头看看陌生人,泪水盈眶,因为他温柔的心灵本能地感到,这个汉子把自己裹进了凄凉可怕的孤独。 他们走后,伊桑·布兰德枯坐着,倾听燃烧的木头噼啪响,观看门缝中喷出的小火苗。不过,这些一度熟悉的细节抓不住他的注意力。他内心深处想的是,他所致力的这场探寻给自己带来的逐渐而奇妙的变化。还记得夜露如何悄悄落在他身上——幽黑的林子如何对他低声细语——星光如何在他头顶闪着微光——而他这个纯朴可爱的人,如何在逝去的那些岁月里照看着炉火,一面陷入冥想沉思。还记得自己曾对人类怀有何等柔情、爱心与同情,对人类的罪过与忧伤怀有何等怜悯;如何开始琢磨这些念头,以后又让它们成为自己生活的激励;如何心怀敬意探索人的内心,将它视为最原始的神圣殿堂,而且不论受到何种亵渎,仍被他这位人类的兄弟尊为神圣;怀着何等敬畏,他祈求上天别让他的探索成功,永远不要把“不可恕之罪”向他揭示。后来就产生了那巨大的智慧飞跃,这进步打乱了自己理智与情感的平衡。那把握了他生命的思想起到了教育作用,不断培养他的能力,以达到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平;把他从一字不识的劳动者提高到屹立于星光照耀的顶峰,而人世间无数满腹经纶的哲学家千方百计想跟着他攀上去,却徒劳无功。智慧不过如此!心灵更在何处?它果真凋萎——皱缩——变硬——完蛋啦!它已不再与世人的心同时跳动,他已脱离人性相互吸引的环链。他不再是人类的兄弟,以圣洁的同情心这把钥匙,来打开我们共同本性的牢笼,这样做给了他分享其中全部秘密的权利。如今他只是个冷漠的旁观者,把人类视为实验的对象,最终把男男女女都变作他手中的木偶,扯动着牵线,摆布他们到供自己研究需要的那种罪恶的程度。 就这样,伊桑·布兰德成了个魔鬼。自从他的道德本性停止与他的智慧同步改进的时刻起,他就变成魔鬼了。现在,作为他最大努力和势所必然的发展——作为他毕生心血浇灌而盛开的绚丽多彩的花朵,结出的丰饶美味的果实——他到底造出了“不可恕之罪”! “我还找个啥?图个啥呢?”伊桑·布兰德自言自语,“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完成得不坏!” 他从圆木上跳起来,轻快地爬上石灰窑四周石头围墙上的土堆,到达窑顶。这儿直径大约十尺,能看到窑内大堆云石碎块的表层。这数不清的云石块被烈火烧得通红闪亮,朝天喷出大股大股蓝色火焰,高高地颤抖,疯狂地舞蹈,如同处于魔术的圆圈,腾升陷落,花样翻新,不断动作。孤独的人儿朝这可怕的火堆弯过腰去,热浪迎面扑来,刹那间真能把他烤焦烤干。 伊桑·布兰德挺起身,高高举起双臂,蓝色的火焰在他脸上闪耀,发出狂乱恐怖的光,唯此才适合他脸上的表情,这是魔鬼纵身跃入痛苦熬煎的深渊之前的神态。 “哦,大地母亲,”他呐喊着,“你不再是我的母亲啦,在你的怀抱中,这躯体永不会消失!哦,人类,我已抛弃了你的同胞情谊,把你伟大的心踏在脚下!哦,天堂的星辰,你们从前照耀过我,仿佛指引我向前向上!别啦,一切,永别啦!来吧,你,致命的烈火——我从今的好朋友!拥抱我吧,像我拥抱你一样!” 那夜,这可怕的笑声沉甸甸地滚过石灰工和他小儿子的睡乡,恐怖痛苦的鬼影纠缠着他们的睡梦,天亮时睁开眼还觉得陋室中鬼影犹未散尽。 “起来,孩子,起来!”石灰工叫道,四下张望,“感谢上天,黑夜总算过去啦。睡这么一觉,俺宁愿一年到头都睁着眼睛照看石灰窑。这个伊桑·布兰德,连同他‘不可恕之罪’的鬼话,为俺代劳,却没给俺带来啥好处!” 他走出小屋,小乔相跟着,紧紧拉住爸爸的手。朝阳已将金色的光芒洒遍山顶,山谷仍在阴影之中!却愉快地微笑,预示灿烂的一天正急急到来。村庄完全被群山围绕,群山渐渐隆起远去,村庄仿佛宁静地安歇在上帝巨大的掌心之上。座座村舍清晰可见,两座教堂的小尖顶刺向天空,镀金的风信鸡已染上朝阳的霞辉。小酒店也有动静,老驿车经纪人叼着雪茄,被烟熏干的身影出现在门廊下。古老的格雷洛克山顶金色的云彩缭绕,使它光辉灿烂。四周山峦腰间弥漫着灰白晨霭,奇形怪状,有的直入谷底,有的高飞山巅,还有的如云似雾,流连于高空金灿灿的光芒之间。踏着歇在山间的云朵迈步向前,一步步朝更高的云朵走去,仿佛凡人就可以这样进入天国。天地如此融合,宛若梦境。 为增添这熟悉而质朴的魅力——大自然尤为乐意将这魅力纳入眼前的美景——驿车轰隆隆驶下山道,车夫吹响号角,山谷的回声追赶着号角的音调,汇成多姿多彩的和声,最先的演奏者倒几乎被淹没了。群山奏起一首协奏曲,座座峰峦都献上自己优美悦耳的曲调。 小乔顿时喜形于色。 “亲爱的爸爸,”他来回蹦着,“那生人走啦,天空和大山都好像很开心呢!” “没错儿,”石灰工怒吼似地骂一句,“可他让火给熄了。就算五百蒲式耳①石灰没毁掉,俺也不谢他。这家伙再到这儿转悠,叫俺逮住,就把他扔进窑子里去!” -------- ①蒲式耳(bushel):西方谷物计量单位。美国1蒲式耳相当35.238升,英国1蒲式耳相当36升。 操着长杆,他爬上窑顶,过了一会儿才呼唤儿子。 “乔,上这儿来!” 小乔跑上窑顶,站到父亲身旁。云石全都烧成了上好的石灰,雪白雪白。可是,石灰表面,圆圈正中——同样雪白雪白,完全变为石灰的——还有一具人的骨架,姿势就像久经劳累的人躺下长眠。肋骨中间——说也奇怪——有一颗心的形状。 “难道这家伙的心是云石做的?”巴特兰姆惊道,大惑不解。“不管咋说,这玩意儿烧成的石灰倒呱呱叫。再把所有的骨灰收拢来,俺这窑石灰就因为他多出半蒲式耳喽。” 说着,粗鲁的石灰工扬起长杆,任它啪地落在那骨架上。 伊桑·布兰德的遗骨顿成碎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3 亲情 下面这个故事是件平凡的家庭琐事,时过境迁,也许有人会认为不足挂齿。但是一百年前,在海湾省的一座主要海港,却曾引起不小轰动。那是个烟雨迷濛的秋日——一座小屋二楼的客厅里,陈设朴素,足见主人家境一般。不过屋里也点缀着些来自海外的稀罕小玩意儿,还有几件印第安人制作的精美工艺品——本故事的时间地点,只有这些可交待了。两位年轻漂亮的女人共坐炉旁,各自怀有相同的哀伤。她俩不久前才成为两兄弟的新娘,哥哥是老水手,弟弟初次出海。可是接连两天噩耗不断,一个丧生于加拿大海战,另一个葬身于大西洋的暴风雨。丧亲之痛引起普遍同情,来向新寡的妯娌俩吊唁的客人络绎不绝。其中几位,包括牧师先生,还一直陪伴到天黑时分。随后,一个接一个起身告辞,各回他们自己较为快乐的家去。他们低声说些经书中告慰的话语,惹得两妯娌更加珠泪滚滚。两位未亡人虽对朋友们的好意深为感激,却还是巴不得他们走开,好让她们两相厮守。兄弟俩在世时,两妯娌被亲情所系,如今由于痛失亲人,心儿贴得更紧。两人都觉得,不论多大的伤痛,都能在对方的心中找到慰藉。于是她们心心相印,默默流泪,沉浸于悲痛之中。但这样过去一点钟后,其中个性温和安详,却并不脆弱的那位,情绪为性格左右,开始想到往日并不需要时所受的那些虔诚教诲,顺从天命,忍受一切。况且,她更早得知自己的不幸,也该领先恢复被打乱的生活秩序,尽尽本份。于是她动手在炉前摆好餐桌,端来俭朴的饭菜,旋即握住弟妹的手。 “来吧,亲爱的妹妹,今天你一口东西还没吃呢。”她说,“站起来吧,求你了,咱们一起来祈求主赐福给咱们的食物。” 她这位弟媳性格热烈急躁,凶信传来,她又是尖叫又是号哭,悲痛欲绝。此刻,一听玛丽的话就往后缩,如同受伤者害怕别人重新触痛伤口一样。 “我再也没福分了,也不想再祈求!”玛格丽特又一阵热泪涔涔。“但愿主命我再也不要进食!” 不过,刚吐出这大逆不道的话,她就发抖了。一步一步,玛丽终于使妹妹的心情与自己相近。时间飞逝,平日安歇的时辰到了。两兄弟成亲时,收入微薄,仅够维持生计,所以只能住在一起,共用客厅,只对与客厅相连的两间卧室各自享有特权。两位未亡人,用柴灰盖住炉中余火,将一盏点着的灯放上炉台,各自回房。两间卧室的门都没关,所以相互能看见对方卧室的一部分,以及未拉上帐幔的卧床。两妯娌并未同时入梦。玛丽默默忍受伤痛,所以很快就坠入暂时遗忘的梦乡。然而夜越深,玛格丽特越辗转不宁,卧听雨声点点滴滴,千声一律,不曾被风儿打断半分。神经质的冲动使她时时从枕上探头,张望玛丽的卧室与中间的客厅。冰冷的灯光把家具的影子投下墙壁,将它们印在那里,纹丝不动,除非灯火偶而一晃,这才动上一下。两把椅子,空空荡荡,在炉旁的老地方相对而望。两兄弟做为两家之主,曾坐在上头,青春勃发,笑逐颜开,神气活现。附近还有两个较为谦逊的座位,是这个小小王国真正的宝座,她自己和玛丽坐在这里以满腔爱意行使过用爱情赢得的权力。兴高采烈的炉火曾照耀过炉边幸福的一圈人,如今死气沉沉的灯光也许更适合夫妻重聚。玛格丽特满腹辛酸,呻吟叹息,忽听街门被人敲响。 “要是昨天听到这声音,我的心会多么欢快地跳荡!”她想到曾几何时,自己还焦急地盼望过丈夫的音讯。“现在我可不在乎了,让他们走吧,我不想起来。” 然而,尽管孩子似地任性,她还是不由气急,竖起耳朵想再听到一记敲门声。对我们视为是自己另一半的人,我们总难相信他的死去。这时敲门声再度响起,缓慢而有节奏,分明是拳头在敲着,还有说话声,透过几道墙壁模糊传来。玛格丽特看看嫂嫂卧室,见她仍沉睡不动,就爬起来,把脚挪到地板上,稍稍整整自己,恐惧和急切使她瑟瑟发抖。 “老天保佑!”她叹口气,“实在没啥好怕的了,可我怎么比从前还要胆小十倍。” 抓起炉台上的灯,她赶紧走到俯临街门的窗前,这是扇安着绞链可以推开的格子窗。她推开窗户,把头稍稍探出到外面潮湿的空气中。但见门前有盏灯笼,红彤彤地照着,灯光融入附近一滩滩水洼之中,而其余一切都被沉沉黑夜所笼罩。窗户在绞链上吱嘎一响,突出的屋檐下就走出一个人来,头戴宽边帽,身穿毛毡外衣,抬头往上看,想弄清敲门叫醒的是哪一位。玛格丽特认出原来是城里一位为人和善的客栈老板。 “古德曼·帕克,你有啥事?”寡妇喊道。 “哎唷,是玛格丽特太太吧?”老板回答,“俺还担心是您嫂嫂玛丽呐。说不出一句宽心话来,俺可不愿眼瞅着年轻女人受罪。” “看在老天份上,你到底有啥消息?”玛格丽特尖声叫道。 “噢,半点钟以前,有个专差从城里过,”古德曼·帕克道,“捎带着东部辖区总督和地方议会的信件。他在俺店里歇了一会儿,喝口酒,吃点儿东西。俺跟他打听前线的消息,他说你知道的那场小仗俺们打赢了,十三个本来传说被打死的人都还好好地活着,你丈夫也在内,还说他受命押解抓到的法国佬和印第安人到省城监狱去。俺估摸着你不会怪罪俺打扰你休息,就过来告诉你一声。晚安。” 说完,好心人动身走了,灯笼一路闪着微光,照亮两旁景物与人世间的一些片断,好比秩序穿过混乱,回忆漫游往昔,若隐若现。然而玛格丽特并未逗留在窗前观看这如画的场面,欢乐闪电般穿过心房,把她心儿照亮。她气喘吁吁飞一般奔向嫂嫂床边,可才到卧房门口又打住了。她心中闪过一线痛苦。 “可怜的玛丽!”她自忖着,“难道我能叫醒她来,用自己的欢乐加深她的痛苦么?不,我要把这消息藏在心里,等到明天再说。” 她走到床边,瞧瞧玛丽是否安睡。只见她脸半朝里侧,曾躲在那儿暗自流泪。不过眼下脸上有种平静的满足,仿佛她的心就是深深的湖水,逝去的已沉入湖底,湖面变得风平浪静。幸运而奇怪的是,梦境大多由较轻的悲哀组成。玛格丽特退了回去,没有惊动嫂嫂,感到好运似乎使她身不由己,变得不忠实。而且似乎只要说破真相,两人之间的亲情就会有所改变,有所减少。她蓦地转身离去。但是,欢乐不可能长久压抑,即使别一种时刻本可能引起巨大悲伤的情形也不能。她心花怒放,思如潮涌,直到睡神悄然降临,将种种念头化为梦境,变得更欢乐更狂放,犹如冬日里的寒风(不过这比喻太冷酷!),在窗户上描画出奇妙多姿的冰花。 夜更深,玛丽猛然惊醒,一场栩栩如生的梦把她带入虚幻的生活。不过,她只记得最迷人时,梦却醒了。睡意一如晨霭罩在她头上,好一会儿都不知自己身归何处。迷迷糊糊听到两三阵急促热烈的敲门声。起先她以为这声音天经地义,好比自己的呼吸一样。接着又觉得这声音不干己事。最后才意识到必须服从这召唤。同时回忆的悲痛又涌上心头,睡幕猛然从哀伤的表面掀开。室内昏暗的光线,纷呈的物象,一度挡住了悬在心头的思绪,刚一睁眼它们便重新浮现。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担心弟妹也被惊动,玛丽披上一领带帽斗篷,端起炉台上的灯,急忙走到窗口。碰巧窗户没扣上搭扣,轻轻一碰就开了。 “是谁呀?”玛丽颤抖着向外张望。 狂风暴雨已经过去,月亮高悬,照亮头顶破碎的云团,照亮脚下黝黑潮湿的房屋。地上那一滩滩的雨水,微风吹来,便发出扭曲的银光。一位水手打扮的青年,浑身,就像刚从海底钻出来,正独自站在窗下。玛丽认出是那个靠沿海岸短途航行挣饭吃的人,也没忘记自己出嫁之前,此人曾是她失败的追求者之一。 “斯蒂芬,你来这儿想干啥?”她问。 “打起精神来,玛丽,俺只想安慰安慰你。”遭过拒绝的追求者答道,“要知道十分钟前俺才到家,俺娘告诉俺的头一件事就是你丈夫的坏消息,所以来不及跟老人家多说一句,俺就抓起帽子,一路跑了来。玛丽,看在过去的分上,不跟你说上句话,俺就睡不着觉。” “斯蒂芬,我本来对你的看法还好得多!”寡妇大声道。泪水夺眶而出,打算关上窗户,因为她压根儿不想学查第格①头一位妻子的样子。 -------- ①查第格(zadig):法国作家伏尔泰(1674—1778)著名长篇小说《查第格》的主人公,被权贵夺妻。 “可你等一下,听俺把话说完嘛。”年轻的水手喊道。“告诉你,昨天下午俺们跟一艘从老英格兰来的帆船打过招呼,你猜俺看见谁站在甲板上呀?他平平安安,精精神神,就是比五个月前瘦了一点儿。” 玛丽探出身去,无言以对。 “嗨,就是你丈夫本人嘛。”宽宏大量的水手接着说,“祝福号翻船的时候,他跟另外三个人抓住了桅杆,保住了性命。只要风顺,帆船天亮就能进港,明天你就能见到他啦。玛丽,俺跟你带来的就是这个安慰。好啦,晚安。” 他匆匆走了。玛丽看着他的背影,不知自己是梦是醒。这疑虑伴着水手时而隐入房屋的暗影,时而出现在道道明亮的月光下面,忽强忽弱。然而,一股确信不疑的幸福洪流渐渐涌上她的心,假若这洪流再陡然增长,便足以将她完全淹没。她头一个冲动就是叫醒弟妹,与她分享这新生的欢乐。打开她卧室的门,这门是夜来关上的,但没上闩。走到床边,正要把手放到熟睡着的肩头,却冷丁想到,玛格丽特醒来时想到的会是死亡与悲恸,而同自己的幸运相比,她的痛苦绝不会减少一分。玛丽用灯照照丧亲者毫无知觉的身体,弟妹睡得并不安宁,周围帐幔乱成一团。年轻的脸蛋儿红扑扑,樱唇半开半闭,露出生动的笑容。欢快的神情被闭着的眼皮阻挡,努力着好似芳香从整个面孔散发出来。 “可怜的弟妹!你的梦可别醒得太早。”玛丽心想。 离开之前,她放下灯,尽量理好床单,不让寒气侵袭兴奋的熟睡者。可手刚一挨玛格丽特的脸就发抖,一颗泪珠也坠落到她的脸上,于是她猛然苏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4 雪影 一个寒冷冬日的下午,暴风雪过后,太阳发出冰冷的光,两个孩子得到妈妈准许,跑出家门,去玩新雪。大的是个女孩,温柔谦和,人人夸她长得漂亮。父母亲和熟人们都叫她“紫罗兰”。而人人都知道她弟弟名叫“牡丹”,因为他小脸圆圆的,红扑扑的,谁见了都会想到阳光和大朵大朵的红花。姐弟俩的父亲是林赛先生,必须声明,这可是位身手不凡,尤重务实的汉子,做五金生意。此人不论应付什么事,都坚定不移地按照所谓“常识”来考虑。他跟别人一样软心肠,但脑筋却硬得穿不透,所以里头也就空空如也,跟他卖的铁茶壶一个样。至于孩子们的妈妈,在忙着充当主妇与母亲的天昏地暗中,性格却依然富于一种诗意,一种超凡脱俗的美——宛若精精致致露珠盈盈的鲜花,度过多愁善感的青春年华,依然朝气蓬勃。 于是,照我开头说的那样,紫罗兰与牡丹央求妈妈让他们跑出去玩新雪。因为虽说先头雪花从灰蒙蒙的天上扬扬洒洒,看着让人又乏味又闷气,但现在给阳光一照,就变得好叫人欢喜。孩子们住在城里,没有更宽敞的地方,只有家门前一个小花园供他们玩耍。小园用一道白色的篱笆与大街隔开,这儿一棵梨树、两三棵李树撒下它们的浓荫,客厅窗下还长着一簇玫瑰。不过,果树与玫瑰眼下片叶无存,枝枝杈杈都裹上了一层薄雪,且做冬天的叶片。四下里还挂着冰柱,权当果实累累。 “好吧,紫罗兰——好吧,我的小牡丹,”和蔼的妈妈说: “你们可以出去玩雪。” 细心的妈妈给两个小宝贝裹上羊毛外衣,穿上厚厚的袜子,包好围巾,再给他们各人的小腿套上一双绑腿式长统靴,小手戴上毛线手套,然后在他俩脸上各亲一下,好赶走严寒。两个小家伙一蹦一跳,立刻冲进一大堆雪中间。紫罗兰像只雪鹀似地钻了出来,小牡丹挣扎半天才露出红彤彤的脸蛋。两人玩得有多开心!看着他俩在冬日的园中嬉戏,您会觉得冷酷无情的暴风雪扑向大地,不为别的,就为给紫罗兰和牡丹提供一种新游戏。而两个小家伙也与雪鹀一样,天造地设,就是要在风雪中,在大地的银装素裹中寻找快乐。 后来,两人浑身上下都撒满了一把把白雪,紫罗兰瞧着弟弟咯咯欢笑,忽然计上心来。 “牡丹,你样子真像个雪人,”她说,“要是你脸蛋儿不这么红的话。这让我想出个好主意!咱俩堆个雪人吧——堆个小姑娘——让她做我们的妹妹,整个冬天都跟咱们一起跑呀,追呀,玩个开心,好吗?” “哦,好!”牡丹还是小小孩,努力把自己表达清楚,“那太好了!妈妈也能看见它!” “对,”紫罗兰道,“让妈妈也见见新来的小姑娘。但她可不能让小姑娘进暖和的屋里去,要知道,咱们的小雪妹妹可不喜欢温暖呀。” 孩子们马上动手完成他们的大事,要堆出一个会跑的雪人。妈妈坐在窗前,听到他们的话,瞧他们一本正经动手干活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他们大概以为,用雪造出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并不犯难似的。老实说,奇迹要真能创造的话,咱们只要紫罗兰和牡丹这样,简简单单地想,毫不怀疑地动手干,甚至于不必知道它是否奇迹,妈妈这么想着。她还想到,刚从天空降下的新雪倒是创造新生命的好材料,要是不那么冻手就好了。她又看了一会儿孩子们,高兴地观察他俩小小的身影——女儿,个头儿比年龄高,体态优美灵活,肤色柔和,模样更像一种快乐的遐想,而不像血肉之躯。而牡丹一个劲儿横长直不长,一双结实的小腿滚来滚去,大象一样,虽说身躯没那么庞大。妈妈继续手里的活儿。我记不清她干的是什么了,不是为紫罗兰缝绸帽,就是为小牡丹织袜子吧。但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再一次,转向窗口,看看孩子们的雪人堆得怎么样。 真的,这景象太美了。两个活泼的小人儿起劲地干活儿!瞧他们干得多熟练多在行。紫罗兰充当指挥,吩咐着弟弟该干什么,她自己纤细的小手则负责更细致的造型工作。怪呀,雪人不像孩子们造出来的,倒像在他们手中自己长大起来。姐弟俩手忙脚乱,咭咭呱呱,好不热闹。妈妈看了好惊讶,越看越惊讶。 “我的两个孩子多棒呀!”她不由笑了,满脸做母亲的骄傲,同时又为自己这么得意而暗暗好笑。“谁家的孩子头一遭就能堆出这么活灵活现的雪人小姑娘呀?呣。不过,得赶紧缝好牡丹的新衣裳啦,明天他爷爷要来,小家伙得打扮得漂亮些才好。” 她于是拿起衣裳,很快就像孩子们堆雪人那样,忙碌起来。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倾听孩子们活泼的声音,满心喜悦。两个孩子小嘴不停,舌头和小手小脚一样勤快。间或,妈妈也听不清他们的话,只感到他们情绪高涨,玩得开心,雪人也堆得挺顺利。时不时,紫罗兰和牡丹碰巧提高嗓门儿,说话声便清清楚楚,像在妈妈落坐的客厅里说话一样。哦,这些话在她心里多么快乐地回响,即使他们自己压根儿没想说得这么聪明美妙! 不过您得明白,当妈妈的听话,用心比用耳朵多得多。所以她常常为仙乐般的颤音满怀欣喜,而别的人却一点儿也没领会。 “牡丹!牡丹!”紫罗兰唤着弟弟,他跑到园子另一头去了。“再给我运些那种新雪来,从最远的那个角落,咱们还没踩过那一片。我要用它来做小妹妹的胸膛,你知道这部分必须洁白洁白,和刚从天上落下来的雪一样。” “给你,紫罗兰!”牡丹口气爽快,非常可爱,一面从半踏过的雪堆中艰难跋涉而来。“给你造胸膛的白雪。哦,紫罗兰,她现在多——好——看——!” “对,”紫罗兰边想边柔声说,“咱们的雪妹妹真好看。牡丹,我没想到咱们能堆出一个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来。” 妈妈边听边想,要是仙人们——或者更好些——小天使们——能从天堂下凡,跟她的孩子们一起玩耍,用它们无形的手帮助孩子们堆雪人,使它拥有天仙的美貌,那该多好!紫罗兰和牡丹将不会知道这些来自天国的玩伴——只能在干活儿的时候发现雪人变得越来越美好,会以为全是他们自己的功劳。 “只要凡人的孩子曾经有过这福分,我的小女儿小儿子就配得上这种玩伴!”妈妈自言自语,又为自己母亲的自豪莞尔一笑。 然而,这念头抓住了她的想象,她不时扫一眼窗外,梦想着能看到来自天堂的金发仙童跟自己的金发女儿和红脸蛋的牡丹一起玩耍。 现在又传来孩子们一阵忙碌认真却听不大清的说话声,姐弟二人正齐心协力地干着。紫罗兰是指挥,牡丹则是搬运工,远远近近,忙着运雪,这小淘气分明十分内行! “牡丹,牡丹!”紫罗兰叫着,弟弟又跑到园子另一头去了。“给我弄些梨树矮枝上的松软雪花来,我好用它们给雪妹妹做些鬈发!你可以从雪堆往上爬,牡丹,很容易就能够得到。” “给你,姐姐!”小弟弟答道,“当心别碰碎了。干得好! 干得好!真漂亮!” “她多美呵!”紫罗兰心满意足。“现在咱们得弄些亮晶晶的小冰块儿给她做眼睛,她还没完工呐。妈妈会说她非常好看,可爸爸会说:‘呸!胡来!跑到冰天雪地的外头去!’” “咱们喊妈妈往外看看吧,”牡丹边说边大叫,“妈妈!妈妈!!妈妈!!!往外看哪,我们做了一个多好看的小雪妹妹!” 妈妈放下手中针线,朝窗外看去。偏巧这时太阳已快落到世界尽头——因为现在是一年中白昼最短的日子——晚霞斜照着妈妈的眼睛,所以,你得明白,她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园子里的东西。但是,透过明亮晃眼的斜晖与新雪,她还是看到一个小小的白色身影,栩栩如生。她还看到紫罗兰和牡丹——真的,看他们比看雪人更久——两个孩子还在忙呐。牡丹运雪,紫罗兰则摆出雕塑师给模特儿贴粘土的神气,熟练细心地给雪人加雪。妈妈虽看不大清雪孩子的模样,却心想,从没见过雪人能堆得这么精巧漂亮,更没见过它竟出自这么可爱的两个小娃娃之手。 “他俩不管干啥都比别的孩子强,”妈妈得意洋洋,“难怪雪人也堆得好些!” 她又坐下来干活儿,尽量缝得快些。天快黑了,牡丹的衣裳还没完工,爷爷乘坐的火车明天一大早就会到。她飞针走线,越缝越快,孩子们也一直在园子里忙着。不过做妈妈的还是留神倾听,有趣地发觉两个孩子能在干活儿的时候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而且干得非常专心,他们大概以为雪孩子真能跟他们一道奔跑嬉戏嘞。 “整个冬天,她该是我们多好的玩伴!”紫罗兰道,“但愿爸爸别担心她会使咱们受凉!你难道不喜欢她么,牡丹?” “哦,当然喜欢!”牡丹大叫。“我要搂着她,让她挨着我坐,跟我一起喝热牛奶!” “哦,不行,牡丹!”紫罗兰严肃又聪明,“那可不行,热牛奶对咱们小妹妹的身体不好,像她这样的人只能吃冰棍儿。 不,不,牡丹,咱们可不能给她吃任何热东西!” 接着安静了片刻,因为不知疲倦的牡丹又跑到园子另一头去了。突然,紫罗兰乐得大叫—— “牡丹快看!快来呀!一道光从那边红云中照下来,照着她的脸蛋儿!红光不退了!好漂亮哟!” “对,好—漂—亮,”牡丹故意把三个音节念得非常准确。 “哦,紫罗兰,瞧她的头发!金子一样!” “哦,当然,”紫罗兰平静地应道,好像这事天经地义。 “这金色是天上金色的晚霞映照的。现在她差不多完工了,不过嘴唇应当是红的——比她的脸蛋儿更红。牡丹,说不定咱俩都亲她一下,她嘴唇就能变红!” 于是,妈妈听到两下响脆的亲吻,大概两个娃娃都亲了一下雪孩子冰凉的嘴。不过,这似乎还不能使雪孩子的嘴唇足够红润,紫罗兰又建议邀请雪孩子亲吻牡丹的红脸蛋儿。 “来吧,小雪妹妹,亲亲我!”牡丹叫道。 “瞧!她亲你了,”紫罗兰说,“现在她的嘴巴够红了,脸也羞红喽!” “哦,多冰凉的吻呵!”牡丹叫道。 这时,一阵轻风从正西方吹来,扫过园子,把客厅的窗户也吹得格格响。听起来真够冷的,妈妈正打算用她戴顶针的手指敲敲窗玻璃,唤两个孩子进来,突然他们齐声叫起她来。这不是一声惊呼,虽然听得出他们很兴奋,像是什么早就期待的事情终于发生,所以他们欢天喜地。 “妈妈!妈妈!小雪妹妹完成啦,她跟我们一道,在园子里跑呢!” “这两个孩子想象力真丰富!”妈妈心想,一面给牡丹的衣裳缝上最后几针。“真怪,他俩让我也变得小孩子似的!现在,连我也要相信雪人真活啦!” “亲爱的妈妈!”紫罗兰喊道,“请往外看看,我们有个多好的玩伴啊!” 妈妈给这么一求,不能再耽搁,赶紧往外看。太阳此时已无影无踪,只留下它姹紫嫣红的霞光,使冬日的黄昏无比壮观。不过,窗户上,雪地上都没有刺眼的光,所以善良的太太可以把园中所有的东西,所有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你猜她看到了什么?她的两个宝贝孩子紫罗兰和牡丹,当然。啊,可除开他们,她还看见了什么东西或什么人呢?呣,要是您肯相信的话,园子里还有个小姑娘的身影,浑身雪白,红扑扑的脸蛋儿,一头金色的鬈发,正在跟姐弟俩追来追去呢!虽说是生人,她跟姐弟俩挺亲密,而姐弟俩对她也是一样,好像三个人从小就玩在一起。妈妈心想一定是邻居的孩子看到紫罗兰和牡丹在园子里,就穿过大街来和他们一起玩。好心的太太走到门口,想邀请这个小姑娘到自家舒适的客厅里做客。阳光正在逝去,户外的空气越来越冷啦。 可是,打开屋门,站在门槛上,她犹豫起来,不知该不该请这孩子进来,甚至该不该跟她讲话。真的,她简直怀疑这究竟是个真孩子,还是刚降的大雪发出的一个光圈,被猛烈的寒风刮得在园子里团团转。小生人的相貌很不寻常,太太想不起来所有邻居当中,有谁家的孩子长得这么好看。这孩子洁白的皮肤,精致的红脸蛋儿,额前脸上飘扬着金色的鬈发。她的衣裳通体雪白,在风中飘飞,哪个有脑筋的主妇也不会给孩子穿这种衣裳到冰天雪地中去玩的。一看她那双小脚,善良细心的母亲就打寒战,那双脚裸地,就穿一双菲薄的白色小拖鞋。然而,她穿得虽少,却似乎一点儿也不冷,还在雪地里轻盈地舞蹈,小脚在雪地上几乎没留下任何脚印。紫罗兰还勉强能赶上她,牡丹的腿太短,只好落在后头。 玩着玩着,陌生的孩子跑到姐弟俩中间,一手牵着一个人,快活地往前跳。可是,牡丹几乎立刻就抽出他的小手,使劲儿擦,好像手指头都冻疼了。紫罗兰也松开自己,只是没那么用力,还认真地说,还是别拉手的好。白衣裙的小姑娘一声不吭,和先头一样快乐地跳着舞。即使紫罗兰和牡丹不想跟她玩,她也能和活泼凛冽的西风一道,玩得好开心。这风把她刮得在园子里团团转,好像早就是老朋友,才这么放肆大胆。妈妈一直站在门口看着,纳闷小姑娘怎么这么像飞舞的雪花,或者说雪花怎么这么像小姑娘。 妈妈叫过紫罗兰,轻轻地问: “紫罗兰,宝贝儿,这孩子叫啥名字?就住在咱家附近吧?” “嗨,妈妈,”女儿笑话妈妈连这么明白的事都不懂,“这就是我们刚才做的小雪妹妹呀!” “是的,妈妈,”牡丹跑到妈妈跟前,抬头直视妈妈的脸,“这是我们的小雪人!她好漂亮吧?” 这时,一群雪鹀飞来,自自然然地躲开紫罗兰和牡丹,但是——真怪——它们立刻飞向白衣小姑娘,在她头上热闹地飞来飞去,还落到她肩上,像是认出了老朋友。而小雪人呢,见到这些小鸟,这些冬爷爷的孙儿们,显然很开心,伸出双手来欢迎。立刻,小鸟们争先恐后都想落到她两只手掌上、十个手指上,你挤我我挤你,使劲拍打着小翅膀。一只可爱的小鸟温存地贴到她胸口,另一只伸出尖喙去亲她的红唇,全都好开心好融洽。正如你也许见到过的那样,在暴风雪中尽情嬉戏。 紫罗兰和牡丹看着这迷人的景象哈哈大笑。新伙伴和这些长翅膀的小客人玩得这么开心,他俩觉得自己也像置身其中一样快乐。 “紫罗兰,”妈妈大惑不解,“跟我说实话,别开玩笑,这小姑娘到底是谁?” “亲爱的妈妈,”紫罗兰认真看看妈妈的脸,分明奇怪这还需要什么更多解释。“跟你说过了她是谁,她是我们的小雪人嘛,我和牡丹一起做的。牡丹也会这么告诉你的。” “是的,妈妈,”牡丹也一口咬定,红脸蛋儿十分严肃。 “这就是雪孩子,她难道不好看么?不过,妈妈,她的手好冷好冷!” 妈妈疑疑惑惑,不知该怎么想怎么做,街门忽然被一把推开,姐弟俩的爸爸走了进来。他身穿粗呢短外衣,皮帽子一直罩到耳朵上,戴一双最厚的手套。林赛先生人届中年,霜风吹红吹疼的脸上一副疲倦而快乐的神气,仿佛辛苦了一整天,回到安宁的家真惬意。一见妻子、孩子,眼睛就一亮,虽然不由奇怪地唠叨几句,全家人这么冷的天干嘛站在外头,再说太阳都下山了。他很快就发现园中那个跑来跑去的小人儿,手舞足蹈活像只雪花圈,一群雪鹀在她头上盘旋不已。 “咦,那小丫头是谁?”聪明的汉子马上问,“她妈肯定疯了,让她跑到大冷的雪地里,就穿那么件轻飘飘的白衣裳,一双那么薄的拖鞋!” “亲爱的丈夫,”妻子道,“对这小家伙,我知道的也不比你多。我想大概是哪家邻居的孩子。可咱家的紫罗兰和牡丹,”她边说边笑话自己居然重复这么荒唐的一个故事,“硬说这只是个小雪人。一下午他俩都在园子里忙着堆雪人。” 说着,妈妈朝孩子们起先堆雪人的地方一看,奇怪,费那么大力气做的雪人踪影全无!不见雪人,也不见雪堆!啥也没有,除了一片空地上留着一圈小脚印! “怪事儿!”她惊呼一声。 “什么怪事儿,亲爱的妈妈?”紫罗兰问,“亲爱的爸爸,你也不明白么?这是我们的小雪人,我和牡丹做的,因为我们想要个玩伴。是不是,牡丹?” “是的,爸爸,”红脸蛋儿的牡丹随声附和,“这是我们的小雪妹妹,她难道不好看么?不过她的亲吻好凉哟!” “呸!一派胡言,孩子们!”诚实正直的爸爸大声道。咱们已说过了,此君待人接物极为依照常识。“甭跟我说什么用雪能造出个大活人来。来吧,太太,这小家伙不能在雪地里再待下去了,把她带进客厅去,你给她做一顿热牛奶热面包的晚饭,尽量让她舒服些。同时,我去邻居家打听打听。必要的活,还可以叫城里传布消息的人沿街喊一喊,看谁家丢了小孩子。” 这么说着,心地厚道的老实汉子朝小雪人走去,满怀世上最善良的意愿。但紫罗兰和牡丹各拉住爸爸一只手,恳求他别要她进屋。 “亲爱的爸爸,”紫罗兰朝他面前一挡,“我说的是实话!这是我们的小雪妹妹,离开寒风她就一刻也活不下去,千万别让她进暖和的屋子!” “对,爸爸,”牡丹跺着小脚,认认真真使劲跺。“这就是我们的小雪娃娃!她不喜欢热烘烘的炉火嘛!”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对孩子们愚蠢的固执,爸爸半笑半恼,“快跑回家去,马上跑!天太晚啦,不能再贪玩,我得赶紧照料这小丫头,不然她要冻死啦!” “亲爱的!”妻子小声说——她一直紧盯着雪孩子,比先头更迷惑——“这件事挺蹊跷,你会以为我犯傻。可是——可是——说不定咱们孩子造雪人的那份天真与好心,迷住了什么看不见的天使呢。仙人也许和两个小家伙一起玩了点把钟?所以就产生了人们所说的奇迹。不,不!别笑我,我知道这念头好蠢!” “亲爱的,”丈夫哈哈大笑,“你跟紫罗兰、牡丹一样孩子气。” 从某方面说,她的确如此。她一辈子都保持着孩子般的纯朴与信念。她的心纯洁透明如水晶,而且她透过这水晶般的心看待一切事物,有时能发现十分深刻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别人却视为愚蠢荒唐,加以嘲笑。 然而此刻热心肠的林赛先生已挣脱两个孩子,走进小园。孩子们还在后头尖叫着,求他就让雪孩子在冰冷的西风中待着,自得其乐。 他一走近,雪鹀全飞了,小雪人也往后逃,像是在说“请别碰我!”而且顽皮地带着他踏进最深的雪堆。好心的汉子脚下一滑,摔了个嘴啃泥。爬起来时,他的粗呢大衣沾满白雪,活像一个最大号的雪人。这时,有些邻居从自家窗户往外看,都纳闷可怜的林赛先生干嘛在园子里跑来跑去,追赶被西风刮得团团转的一团雪!终于,费尽心机,他把小生人赶进了一个角落,她逃不掉啦。妻子一直在旁看得目瞪口呆。天快黑了,可这孩子浑身晶莹闪亮,好像周身上下都在发光,被逼进角落时,她更是亮闪闪就像颗星星!那明亮酷似月光下的冰柱发出的寒光。妻子奇怪林赛先生怎么没发现雪孩子非比寻常的外貌。 “快来,你这古怪的小家伙!”老实人叫着,一把抓住雪孩子的手,“总算逮住你啦。不管你怎么任性,还是得让你舒舒服服才好。我们会给你冻伤的小脚穿上一双暖和的羊毛袜,再用又厚又软的披肩把你包起来。只怕你可怜的小鼻子已经冻坏啦,不过咱们会好的。快跟我进去吧。” 就这样,这位一片好心的先生拉住雪孩子的手,把她往家门口带,精明的脸上充满亲切的笑容,虽说已冻得又青又紫。雪孩子跟着他,垂头丧气不乐意,她身上所有光亮都消失不见。方才还像一颗明亮冰冷的金星,在寒冷的地平线上发出宝石般的红光,现在却黯然失色,无精打采,融化了一样。善良的林赛先生带她走上门前的台阶,紫罗兰和牡丹凝视爸爸的脸——泪水盈眶,还没顺着脸蛋往下淌就给冻住了——姐弟俩再次恳求爸爸别让雪孩子进屋。 “不让她进去!”好心的爸爸惊呼,“咦,你疯啦,小紫罗兰!——小牡丹也一样!这孩子冻坏啦,小手都几乎把我的手给冻坏,我还戴着这么厚的手套。你们想让她在外头冻死啊!” 他走上台阶,妻子又把白色的小生人认真端详一番,目光充满敬畏。她真不知这是不是一场梦,可又觉得分明看见这孩子的脖子上还印着紫罗兰细小的手指印,大概紫罗兰堆雪人时用手把它轻轻拍了一下,忘记立刻把手印抹平。 “亲爱的,说到底,”妻子重提天使们也许跟她这个母亲一样,十分乐意与紫罗兰和牡丹一起玩耍,“说到底,这孩子的确像个雪人!我看她就是雪做的!” 一阵西风刮到雪孩子身上,她又像星星似地发起光来。 “雪做的!”林赛先生硬把不情愿的客人朝好客的门里拉。 “难怪她模样像雪,可怜的小东西,都决冻僵啦!不过一炉好火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不再多言,这位非常仁爱而富于常识的好心人,把白色的小姑娘推出冰天雪地,拽进舒适的客厅。而小姑娘浑身滴答——滴答——滴答,水淌得越来越多。客厅里,一只海德堡火炉,填满熊熊燃烧的无烟煤,透过铁门的云母片,正发出明亮的闪光,把炉子上的水壶烧得咕嘟咕嘟,快乐地直冒泡。屋里弥漫着暖和闷热的气息,离炉子最远的地方,墙上一只温度计显示着八十度。客厅里挂着红色的窗帘,铺着红色的地毯,模样与空气一样暖洋洋。这儿的气氛与外面冬日的寒冷有天壤之别,就好比一步从新地岛①走到印度最热的地区,或从北极钻进火炉。哦,这对白色小陌生人可是个好地方! -------- ①新地岛(novazemble):位于前苏联欧洲部分东北部的两个岛屿。 满脑子常识的汉子把雪娃娃拉到嘶嘶冒烟熊熊燃烧的炉旁,让她站在炉前的毯子上。 “现在她就舒服啦!”林赛搓搓双手,环顾左右,笑逐颜开,“随便些,我的孩子,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小姑娘站在炉前毯上,感到炉火的热浪洪水猛兽般袭来,愈来愈悲哀,愈来愈消沉。她渴望地扫一眼窗外,透过红窗帘看到了白雪覆盖的房顶,星星闪着寒光,寒夜多么迷人。寒风在窗户玻璃上格格作响,仿佛在召唤她过去,可是她站在滚烫的炉前,垂头丧气! 然而,满脑子常识的林赛先生却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头。 “快点儿,亲爱的,赶紧给她穿上双厚袜子,裹上条羊毛披肩或毯子。叫朵拉牛奶一滚就给她开晚饭。你们,紫罗兰、牡丹,想法子让小客人高兴高兴,瞧她来到个生地方,这么不开心。至于我嘛,去邻居家跑一圈,弄清楚这是谁家孩子。” 妈妈去找披肩和袜子了,不管她自己心肠多细腻多精致,到头来总和平素一样,向丈夫固执的实利主义投降。两个孩子还在嘟嘟囔囔地抗议,说小雪妹妹不喜欢暖和,林赛先生不予理睬,动身走了,还小心地把客厅门带好,翻起大衣领子罩住耳朵。刚走到街门,就听到紫罗兰和牡丹在尖声叫他,回头一看,窗户上还有一只带顶针的手指在敲。 “亲爱的!亲爱的!”妻子惶恐的脸出现在窗玻璃上,“用不着去找孩子的父母啦!” “早就跟你说过,爸爸!”紫罗兰与牡丹尖叫着,见他重返客厅。“你非要带她进来,现在我们可怜的——亲爱的—— 漂亮的小雪妹妹化掉了!” 两个孩子泪流满面。做爸爸的明白这世上偶而也发生怪事,有些担心自己的孩子也会化掉!他大惑不解,忙要妻子解释解释,可妻子只能回答,她被两个孩子的叫喊唤回客厅,发现小姑娘已无影无踪,只留下一滩白雪,细细一看,白雪也在地毯上快快地融化了。 “你瞧,就剩下一滩水啦!”她指指炉前地上的一汪水。 “都怪您,爸爸,”紫罗兰眼泪汪汪责备他,“我们的小雪妹妹只剩一滩水啦!” “爸爸讨厌!”牡丹跺着脚——让我发抖地告诉您——小家伙还朝满脑子常识的爸爸挥舞拳头哩。“跟您说过的!您干嘛非拉她进来?” 海德堡火炉透过铁门上的云母片,似乎也对林赛先生怒目而视,像个红眼魔鬼,为自己造的孽得意洋洋! 您也许会认为这种怪事很少见,但它偶而的确发生,而常识碰上这种事只好认输。雪人的故事对林赛先生所属的那个精明阶层的人来说,也许只是件孩子气的小事。然而,通过不同方式,它却能给人们带来极大教诲。譬如说,其中一条教训就是,人们,尤其那些心地仁慈的人们,行善之前,最好先认真想想自己要做的事,弄清它的性质及一切与之相关的东西。对一个人有益的事,说不定对另一个人却完全是场灾祸。就说客厅的温暖吧,对紫罗兰和牡丹这样的血肉之躯挺合适——虽然对他们的健康也未必有益——但对不幸的雪人来说,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但是,对林赛先生这类聪明的好心人来说,教训又有何用。他们熟谙一切——哦,当然!——他们了解过去的一切,现在的一切,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即算大自然或他们身边的某些现象超越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哪怕这现象就在他们鼻尖下头,他们也认不出来。 “亲爱的,”林赛先生片刻无言之后道,“瞧瞧孩子们的脚带进来多少雪!炉子前头都一汪水啦。叫朵拉快拿拖把来擦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5 古老的戒指 “真的,这宝石亮得就像星星,镶嵌得也很巧妙。”克拉拉·彭伯顿小姐细细看着未婚夫一番甜言蜜语之后,送给她的一只古老戒指。“只差一样就十全十美了。” “差什么?”爱德华·卡里尔先生暗暗盼望礼物得到称许。 “是不是差个摩登底座?” “哦,不是!那可一下子就破坏了这东西的魅力。”克拉拉回答,“什么也不缺,只缺一个故事。真想知道这东西充当情人间爱的信物已有多少次,并且随它而来的那些誓言是得到遵守,还是时常遭践踏。我倒不是特别看重事实,你要是对这戒指的真正历史不了解,反而更好。说不定它曾在哪位女王的手指上闪耀过光彩呢?没准儿波斯特休莫斯从伊莫金①手里得到的就正是它呢?一句话,你一定得用这颗钻石的光华点燃自己的想象力,编出个故事来。” -------- ①典出莎士比亚戏剧《辛白林》。波斯特休莫斯(posthumus)是位阮囊羞涩却高尚可敬的绅士,与辛白林的女儿伊莫金(lmogen)秘密成婚。 这个任务——克拉拉当然知道——正中爱德华下怀。他正是那群青年绅士中的一位——说他们是法律的大树枝,倒不如说是些小桠杈——尊姓大名镀着金出现在都铎王朝①时代的建筑门脸上,及院附近的一带。这些地方似乎是更温柔或更冷酷的缪斯②女神们时常光顾之地,爱德华因缺少顾客光临,惯于将大量闲暇用来支持发展美洲文学,为这个美好事业贡献了不止几迭精美信笺,抒发他的思想呵、想象呵、感情呵,外加青年作家的一大堆自负。十四行诗、甜蜜的丁尼生③体、日耳曼神话故事、让·保罗④的译本、对英国老一代诗人的评论、一股《太阳仪》⑤哲学风味的小品文,都是他五花八门的大作。时髦刊物的编辑们熟悉他的笔迹,把他的大名列入那些才华横溢的作家的名单,点缀刊物的扉页。名声也对他毫不吝啬桂冠。希拉德在其《波士顿书》中将他列为新英格兰名人;布莱恩特⑥的《美国诗歌选》为他的诗行留下篇幅;格里沃尔德⑦新近编纂的诗歌集中,将他介绍为八十位最佳诗人之一。的确,此君前途无量,大有希望获得更高更独立的地位。《蒂克纳》杂志已约见他,《哈珀斯》期刊与他通信联络,建议考虑出版一卷专集,主要收入两家刊物上卡里尔先生的即兴作品,不过还须加上一首从未发表过的长诗,读者大众大约不会不满意这个集子吧。 -------- ①都铎王朝:指1485年至1603年间的英国王朝,统治者为亨利七世、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玛丽女王及伊丽莎白一世。 ②缪斯(muses):希腊神话中司文学、艺术、科学等的九女神,也用来喻指诗歌、艺术、文学。 ③丁尼生(艾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英国大诗人,1850—1892为桂冠诗人。 ④让·保罗(让·保罗·里克特jean paul richter,1863—1825):以让·保罗的名字著称于世,德国著名小说家。 ⑤《太阳仪》(dial):1840年创刊于新英格兰的一份杂志,为超验主义运动的机关刊物。主要创刊者有西奥多·帕克、玛格丽特·富勒,r·h,1552—1618):英国政治家、诗人、散文作家,一度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宠臣,1592年失宠,据说原因是诱奸了女王的一名侍女。几度起落之后,被詹姆斯一世判处死刑。 可是,埃塞克斯仍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戒指,表明他乐观自信的个性全都集中于此。茫茫人世,除却这只金色小圆环之外,他已一无所有。那钻石闪烁的光芒比尘世的火焰更强烈,正是他毕生事业灿烂的回忆。它并未因情人宠信之光的暗淡而变得苍白。恰恰相反,尽管它发出引人注目的暗红色光芒,他仍认为这宝石比任何时候都更为明亮。欢乐火把的光芒——散发芳香的明灯——为他点燃的堆堆篝火,想当初他曾是百姓拥戴的大人物——是王室宫廷的辉煌明星——这一切一切的荣耀仿佛统统集于这颗钻石一身,点染着未来的光辉,集中着往日的璀灿,光芒四射。这辉煌也许还会再度闪耀,冲出此刻凝聚其中的钻石,先照亮伦敦塔阴暗的牢房——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照亮整个英格兰的国土及它四周悬崖峭壁下的所有海域。紧跟长久沮丧之后的,时常是这种热烈的狂喜,它所预告的正是凡人最凄惨的末日。伯爵把戒指紧贴胸口,仿佛真把它看作护身的法宝,精灵的居所,照女王向他开玩笑保证的那样——不过这精灵具有的魔力比女王所讲的要令人愉快得多。 “哦,但愿我能找到她的垫脚凳前!”他在牢房的石地上急躁地踱着,把手扬得高高,“我会跪下去,真的,我这个被毁灭,被判砍头的人。可我如何重新崛起?再度成为伊丽莎白的宠臣!——英格兰最得意的贵族!——拥有雄心从未瞄准的无限前途!干嘛在这令人恶心的牢房中延宕这么久?这戒指具有让我自由的力量!朝廷需要我!喂,看守,打开牢门!” 但他忽然想到,要见那位已形同路人的情人,验证验证自以为仍拥有的对她感情的影响,根本不可能。只要能走出牢房的禁锢一步,世界就充满阳光。但关在里头,就只有黑暗与死亡,“唉!”他喟然长叹,头一垂,双手捧住,“就因为少一句可恨的话,我只有一死!” 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沉浸于伯爵扑朔迷离的幻想,忘了自己。最多疑的观察者也不会疑心她深表关切的面容,除非她目睹死到临头的慷慨汉子情绪大起大落,还能保持无动于衷。她走到他身旁。 “我的好伯爵,”她说,“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也不办——全完了!”伯爵心灰意冷。“不过倒霉蛋要是还有什么朋友,我会求他把这戒指送到女王脚下的,尽管除此之外,希望甚微。它也许能使陛下想起可怜的埃塞克斯,往日倍受宠信,到头来却惨遭惩罚。” “我愿做这位朋友,”伯爵夫人道,“机不可失,把这宝贵的戒指交给我吧。今夜女王的眼睛就会看到它,无须我苦苦求情,它自会起作用的。” 伯爵的头一个反应是交出戒指,但打量一番弯腰来接戒指的伯爵夫人,他感到戒指的红光映红了她的脸,使这面孔带上不祥的神情。往事历历涌上心头,也许人之将死才拥有异乎寻常的洞察力,刹那间流星般照亮了他的处境。 “伯爵夫人,”他道,“我不知为何犹豫不决,既然已身处绝境,又简直无法选择朋友。可你审视过自己内心么?你能完成这使命么?能实话实说——恳切热诚,甚至流下眼泪,感到痛苦——用这些来恳求陛下赐给一个人宝贵的生命么?要是你接受这使命却对我背信弃义,就让你天打五雷轰!看在你灵魂的份上,想想你临死前的安宁,好好考虑考虑以什么心情接受这只戒指!” 伯爵夫人没有退缩。 “伯爵!——我善良的伯爵大人!”她叫道,“别用怀疑冤枉一个女人的心。你可以选择另一个信使,可除了陛下卧房的女侍,谁这么晚了还能接近女王?这可是为了你的性命—— 为了你性命——不然我才不会再次提出帮忙。” “把戒指拿去。”伯爵道。 “相信我,再过一点钟,这东西就会到女王的手中。”伯爵夫人接过性命攸关的神圣信托,“明天一早专等我干预的结果吧。” 她走了,伯爵重新充满希望。入睡后好梦连绵,不再是塔院中可怕的断头台,却是堂皇的华盖,谄媚的大臣,壮丽辉煌,女王的微笑再度温文可亲,魔法的宝石发出光芒,照亮了他的整个前程。 历史记录了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在埃塞克斯最困难的时刻,如何辜负他的重托,无耻地背信弃义。她留下了戒指,那夜就侍立在女王面前,却没有为那位往日的宠臣说上一句好话,以打动女王陛下天生的冷酷心肠。第二天,伯爵高贵的头颅滚落在断头台上。最后,歹毒的伯爵夫人临死之前,被自己灵魂的沉重罪恶所折磨,派人请来女王,说出了戒指的事情,乞求陛下宽恕她欺君之罪。但即算女王对往日的无情懊悔痛心,却依然心如铁石。她摇撼着那躺在床上快要咽气的女人,仿佛欲与死神争夺报仇雪恨的权利。伯爵夫人灵魂出壳,去接受更高审判的处罚或怜悯。据说人们发现那只不吉利的戒指就在她胸口,已在那儿烙上了一个深深的红印,像是滚烫的东西灼烧而成。殡殓尸体的人们为之发抖,相互窃窃私语,说这戒指一定是被地狱之火烧得滚热。人们就让它留在死者胸口,盛入棺材。于是戒指与这个罪孽的女人一道埋入坟墓。 多年之后,收容什鲁斯伯里家族遗骨的教堂遭到克伦威尔①士兵的洗劫。他们闯入这家祖先的墓窖,从长眠此地的贵人们身上偷走了一切值钱的东西。墨林的古老戒指落入铁甲军一位粗壮的军士手中,结果成为深居钻石的精灵邪恶魔法的牺牲品。很快,这名军士便丧生沙场,而戒指未经任何合法遗嘱又落入一名寻欢作乐的保王党手中。此人立刻把它当掉,把钱挥霍于灌黄汤,结果快快地使自己一命呜呼。后来,这只魔法戒指又在查理二世②王朝不同时期数次闪耀光彩。但厄运始终伴它而来。不论这只倒霉的戒指落到谁手里,不论它戴在何人指上;不论男人与男人之间,男人与女人之间尔虞我诈,违背誓言,还是亵渎感情;不论它落入老爷太太还是村姑之手——有时它竟变得十分卑贱——给人们带来的都只有悲伤与耻辱。没有任何洗清罪恶的行为来赶走以这颗明亮的小星星为家的邪恶精灵。后来,罗伯特·沃波尔③伯爵当政时期,我们又再度听说了它。沃波尔伯爵从众多更贵重的珠宝中挑出它来,赠给了一位英国议员夫人,一心暗中破坏人家的政治名誉。戒指的其它种种冒险都有一段凄惨悲哀的故事。岁月沧桑,它不祥的暗红色愈来愈深,愈来愈黑,直到有一天把它放到白纸上,就会露出夜与血的色彩,奇妙地光芒四射,把周围一圈都照亮。但这一点只使得它愈发贵重无双。 -------- ①克伦威尔(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1599—1658):英国清教徒领袖,1653—1658任护国主,领导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②查理二世(charlesⅡ1630—1685):英王查理一世之子,1660—85在位。 ③罗伯特·沃波尔(robertwalpole,1676—1745):英国政治家,辉格党领袖,两度出任英国首相。 可悲哟,祸水似的戒指!何时它骇人的秘密才能昭然天下?而一个又一个得到它的人的厄运何时方能消除? 故事如今越过大西洋,来到我们美洲人的时代。不久之前的一个夜晚,在咱们这儿的一座教堂里,正为一项慈善事业募捐。热情洋溢的传教士滔滔不绝,发表了一番动人议论,至少令许多听众潸然泪下,甚至引起更大共鸣。唱诗班歌声甜蜜,风琴倾泄着如雷的旋律。执事们在通道与楼座之间来回走,递上乌木箱。人人都朝里头丢着放心献给上帝的钱,一救人间苦难。慈善之心赫然可闻——叮当、叮当、叮当——接二连三坠入共同的钱箱。只听一片人声——一阵骚动——人们纷纷把手伸进自己口袋,时不时会有一块迷路的钱币滚到地板上,滚跑了,一路发出回声,溜进哪个不可知的角落。 最后,所有的人都得到了表现慷慨的机会。两位执事将钱箱放到圣餐台上,礼拜完毕再搬进法衣室。两位善良的老执事就在这里坐下来,清点募集到的钱财。 “呸,呸,蒂尔顿老兄,”特罗特执事觑一眼蒂尔顿执事的钱箱,“瞧你弄到多大一堆铜板!真的,这一把年纪,抱着它走肯定够沉的。铜板!铜板!铜板!这帮人难道指望丢几个铜板就能进天堂?” “别冤枉人家,老弟,”蒂尔顿执事朴实厚道。“有时候铜板比金币给人的好处更大咧。我是在楼座传钱箱,不能指望跟所有坐在宽敞厅堂的体面人收获一样。我碰上的都是些穷手艺人、劳工、水手、女裁缝、女佣人,中间还混着一群顽皮的小学生。” “得啦,得啦,”特罗特执事道,“蒂尔顿老兄,传递奉献箱学问大着哩,要么生来有道行,要么一窍不通。” 二人动手点起钱来。先从特罗特的箱子开始。说真的,这个能人收获丰厚,他那乐不可支的神气,就好像每块钱都是从他自己腰包贡献出来的一样。即使这位呱呱叫的执事打算横贯全国,到得克萨斯玩上一趟,这乌木箱里的钱也够他开开心心地花一番。全是纸币。当然,大多是捐献者钱包中最小的面额,但集中起来数目就可观啦。最大一笔捐款是一张100美元的支票,签着一位名声显赫的商人大名。明天的报纸上自然会颂扬一番此公的慷慨解囊。一大堆相似的银币中还有七块五元金币,外加一块英格兰金印,闪闪发光。这箱子可没被铜板弄脏,除了一块崭崭新的分币,这是个小娃娃头一回的善举。 “了不起!真了不起!”特罗特执事自夸自赞,“一晚上就募集这么多!好啦,蒂尔顿老兄,瞧瞧你的能相比么。”伤心的对比!蒂尔顿箱子里的宝贝往桌上一倒,真好像这个国家所有的铜板,加上一大堆小店主的小毫子,英格兰,爱尔兰的半便士,多为贱金属,统统跑到这箱子里来聚会了。倒有只模样周正的铅笔盒,还有块颇像先令的钱币,可细细一看,后者是锡作的,前者是锌白铜。一只镀金铜钮扣冒充金币,一张双折的帐单假装纸币。不过蒂尔顿执事心情为之一振,因为发现一张簇新响脆的纸币,有着美丽的水印,还毫不含糊地印着黑体大字“二十”。可惜,是张假币。一句话,可怜的老执事并不比那些与仙人做交易的人有运气。这些人到手的钱一下子就变成了枯叶、卵石,诸如此类值钱的东西。 “我看魔鬼一定钻进了箱子。”他不由气恼地说。 “干得不错,蒂尔顿老兄!”特罗特哈哈大笑,“满可以用铜板给自己造一座雕像嘛。” “甭担心,老弟,”诚实的执事心平气和,“我从自己口袋掏十块钱好了,愿上帝的祝福与它同在。嘿,你瞧!这是什么?” 在这堆铜板下头,两人花好大劲才一块块挪开,躺着一只古老的戒指!还镶着一粒钻石,乍见天日就闪闪烁烁,发出想象得到的最洁白的光芒。它光彩夺目,仿佛哪位魔法师摘下了天上的明星,将它缩小再缩小,嵌入戒指,好戴到一位小姐的玉手上。 “怎么回事?”特罗特翻来覆去地看,料想这东西跟它的同伙一样不值钱。咦,我敢发誓,这好像是颗真钻石嘛,而且水色纯净。会从哪儿来的呢?” “真的,我也说不上。”蒂尔顿道,“我的眼镜模模糊糊,所有人的脸看起来都差不多。不过,这会子想起来了,是有道光掉进箱子,可好像是暗红色,不是这颗宝石的纯白色呀。好啦,这戒指能补上铜板的价值。不过,真希望捐献者把它的历史也一道扔进了这只箱子。” 咱们运气不错,还获悉了一部分这段历史。自从不列颠的墨林巫师开始,这戒指就不断转手易人。伊丽莎白女王给埃塞克斯伯爵的这件赠物,终于被丢进新英格兰的一只教会奉献箱。两位执事把它存入一位时髦珠宝商的玻璃柜,而朗读本故事的鄙人,则从珠宝商手中买下它来,但愿它能在一位美丽小姐的手上闪烁光芒。由于一件不事夸张的善行,戒指上长期盘踞的邪恶精灵已被驱除,如今又变成忠实爱情的信物。新主人温柔的胸怀从此不必再为它担惊受怕。 “太妙了!——美极了!——真是独出心裁!——写得太棒了!多好的哲理!——多出色的想象力!——真有力!——真动人!——真幽默!”爱德华·卡里尔慷慨厚道的听众们,听完故事后连声赞美。 “故事不错,”彭伯顿小姐心里明白,她的赞扬与其他所有人相比,才是钻石对石头,所以没那么慷慨大方。“的确不错,登上哪份年鉴都合适。不过,爱德华,你的哲理还不尽人意,你想以这戒指体现什么思想呢?” “哦,克拉拉,太可惜了!”爱德华嗔怪地一笑,“你知道我绝不能把思想与体现这思想的象征割裂开来。不过,咱们可以这么看,这颗钻石就好比人心,而邪恶的精灵则代表虚伪。它不论以什么面目出现,都是给人间带来悲伤烦恼的万恶之源。但愿你对这个解释感到满意。” “好吧,”克拉拉宽宏大量,“相信我,不论世人对这故事如何评说,我可把它看得比激发你想象力的这颗钻石更加宝贵。”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6 爱丽丝·多恩的恳求 六月里一个宜人的午后,鄙人有幸陪伴两位年轻女士出门散步,走哪条路由我定夺。我便带她们既不去莱奇山,也不去冷泉;既不去踩踏内克河原始的河岸与古老的炮台,也不去访问天堂,尽管这地方倘若名副其实,小姐们一定会感到快乐。我带她们走出市郊,离开满街的制革工、鞣皮匠,开始爬一座小山。这地方离远看,山坡幽暗,山顶平坦,像是沿大路而设的一座绿色堡垒,爬起来倒并不似外表那么陡峭。高处是一片广阔牧场,四面八方,留下牛群踩出的小道。不过,奇怪的是,整个山坡和山顶一片郁郁葱葱,但从山下仰望,却几乎不见一片草叶。这片欺人的绿色却原来是一大片浓密的“木蜡”,它们整个夏天都呈现出光鲜的深绿色,只有短短的一段日子开出茂密的黄色花朵。那时候,远处的人放眼一望,会觉得漫山遍野铺满黄金,或笼罩着一片金色阳光,即使天空乌云密布。然而,在山上闲荡的人却会发现所有的青草,一切可以养人养畜的东西,都被这种可恶而无法根除的杂草毁了,它簇生的根霸占了土壤,不准任何别的生命挤进来生长。结果可以说是一种天然的灾祸毁灭了这片土地,罪恶与疯狂登峰造极,上演了连咱们的历史都会为之脸红的一幕。因为这一带正是迷信一度猖獗肆虐,是我们祖先留下奇耻大辱,令子孙后代伤心凝望的地方。烈士的遗骨就踏在我们足下,我们正站在绞刑山上。 至于我,倒常常追踪这片历史遗迹。怪的是,前来朝拜这座名山的人少得可怜。多少人在它脚下度完一生,都没一次听从过朦胧往昔的召唤,攀上山顶。咱们历史的这部分原本就记载得不完善,加之我们不是一个充满传说富于传统的民族,再过一两年,咱们这座古城五十岁以内的每位公民,恐怕连这段巫术骗局①的年代都说不清了。最近,与我们祖先这个过失唯一差强人意的联系是,有位历史学家以他自己的方式对待这段历史,他的做法倒可以使他自己流芳百世。他把祖先们丢人现眼的地方变成了一座他自己文物历史知识的纪念碑,他边讲故事边汲取哲理的狡猾智慧的纪念碑。可惜我们是个注重眼前的民族,对过去的事并无牵肠挂肚的兴致。每年11月5日,城里的年轻人自己也不明白想纪念什么,或者说只图一时闪光的火焰外没有任何别的念头,总要在这座鬼魂出没的山顶上燃起堆堆篝火,却从未梦想过要向那些冤屈致死,连棺材或祈祷都没有就埋在这黄土之下的人们致以哀悼。 -------- ①此处指美国新英格兰殖民史上著名的萨勒姆驱巫事件。1692年在马萨诸塞州萨勒姆一带曾大规模搜捕处死所谓巫士。这一年春夏两季就绞死“巫士”19人,遭拷打定罪者55人,锒铛入狱者150人,上逮捕名单者多达200余人,最后因涉及州长夫人及前任州长的公子,搜捕运动才完全平息。霍桑的一位先祖也曾参与驱巫运动。本篇故事即以此事件为背景。 以女性的多疑,我的两位同伴感受到了此地所有令人忧伤的联想。然而,它们并不能完全压倒女孩子欢乐的心情,她们的情绪忽起忽落,变化无常。有时一阵迷人的激动,有时欢乐照亮忧伤,化作胸中灿烂阳光或五彩长虹。我自己多思多愁的心也被她们感动。于是,我们踏着纠缠不清的杂草,时而欢笑,时而感伤,简直盼望双脚能陷入哪个穴巫的墓穴才好。这类遗迹过去可以在人的记忆中找到,而今已消失得沓如黄鹤。而且我相信,随它们而去的还有这死刑场的全部痕迹。又长又阔的山脊上,不见任何突出的制高点或明显标志,只有两根腐朽的木桩,相伴相守,再就是木蜡丛中不时探出头来的岩石。 从这令人不快的地方极目远眺,但见城镇、乡村、森林、原野、尖塔、村落,美丽景象人间少有。灾难不曾降临古老的埃克塞斯,一切都那么繁荣兴旺,丰饶富足。眼前是我们的故乡,从山脚直伸到海港,平展展恰似棋盘格子。两条海峡拥抱着它,整个半岛挤满一簇簇木房顶,夹杂着一座座尖塔,点缀着一片片绿色,树木从看不见的躯干伸出它们浓浓的绿叶。远处是海湾和小岛,在这一带缺乏鲜明自然特征、岁月与人类劳作不曾带来变化的乡间,几乎成为仅有的目标。记住这片景物,这片落日宁静的辉煌与温柔的苍茫,我们在想象中朝大地抛下一幅幽深森林的面纱,想象几座零散的村落,将这座老城权当村庄,就像当初地狱的魔鬼在那儿横行肆虐一样,于是就得到了往日此地的景象。古老的房屋遥遥相望,溜尖的屋顶,凸出的楼层,中间唯一的会堂耸出它高高的尖塔。总而言之,1692年,该城的景象把咱们引入过去一个奇异的故事。 我把手稿塞在衣兜里带来了,是多年前写就的系列故事。那时我感受到的外界意志与内心情感比现在强烈得多。如今我已不存几多奢望,更没什么可担惊受怕,所以笔也变得懒惰无力。这些故事中有三四篇经过长期复杂的冒险,终于在《象征》,期刊上露面,所幸未给我招来讨厌的恶名,连家乡都不知道。有一大堆稿子命运更光明,全都喂了火焰。打算照亮世界名垂青史的思想,刹那间灰飞烟灭,除了自己不曾打动任何人的心。当时下面这篇与另一篇故事碰巧待在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因此它们虽无甚明显长处,却逃脱了灭顶之灾。 两位小姐鉴于鄙人还从未厚着面皮在她们面前表演,除了通过报纸这种天经地义的媒介之外,便肯赏光听我朗读。我请她们坐在一块青苔遍布的石头上,紧挨着我们认为曾竖过绞刑架的地方。我稍稍犹豫片刻,担心已经消失于思想长河的幻想之魅力会重上心头。我开始朗读。故事阴惨惨开始于一场被发现的谋杀案。 一百年,再加上将近五十年以前,通往波士顿的大道三英里处,发现了一具被谋杀的男人尸体。被害者躺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在一座小湖的岸边。十二月的寒霜给湖面结上厚厚一层冰,杀人者似乎企图把被害人藏入冰凉的水之坟墓,因为冰层被深深地砍了一个洞,大概是用杀人的凶器砍的,虽然冰层对于手上沾着鲜血的杀人者来说,实在坚硬得令人不耐烦。结果尸体就斜躺在岸边的土地上,不过,一丛矮松把他与大道隔了开来。夜来下过一场小雪,仿佛自然母亲对杀人的暴行震惊不已,便努力用自己冰冷的泪水来掩盖它。风刮起一小堆积雪,把尸体半遮半掩,死者苍白的面孔被白雪掩藏得最深。一位早行人被自己的狗带到这里,麻起胆子刨开雪堆,打量死者的面孔,结果被那神情吓得魂飞魄散。一种恶狠狠嘲弄的得意表情凝固在死者脸上,使死亡栩栩如生,可怕至极。看见的人立刻拔腿就逃,快得就像僵硬的尸体会爬起来追他一样。 我往下读。经鉴定,尸体是个小伙子,这一带乡下的陌生人,不过,原先在我们脚下的这座城里已住过几个月。故事以不少篇幅描述了谋杀案引起的轰动,追踪罪犯的空忙一场,葬礼仪式,及其它常见细节。这中间,我引出了将与后面情节一起发展的人物。只有三个人。一位年轻人和他妹妹,前者具有病态想象力和不健全的感情;后者美丽贤淑,将自己的一些美德点点滴滴灌输到哥哥疯狂的心中,但却不足以挽救他天性深藏的堕落。第三个人物是位巫士,矮矮小小,阴沉灰暗,干皮皱脸的家伙,老谋深算,心地歹毒,并拥有施行阴谋诡计的超凡神力。但对一切较善良的目的却无知愚蠢,活像白痴,无能为力,还不如孩子。故事的中心场面就是这个坏蛋与伦纳德·多恩在巫士的茅屋中见面,茅屋坐落在远离小镇的石山脚下。两人坐在一堆越烧越小的火旁边,阵阵冷雨抽打屋顶。年轻人谈到把他与妹妹爱丽丝紧紧相联的亲密无间,孩提时代就开始的热烈而神圣的感情,相依为命的满足,因为他们一家中只有他俩在一场印第安人的夜袭中逃脱了性命。他还谈到自己发现或怀疑妹妹与瓦尔特·布罗姆之间产生了一种秘密感情,以及自己如何被妒忌折磨得发疯。 在下面一段,我稍稍揭示了几分故事的神秘。 伦纳德接着说:“探究瓦尔特·布罗姆的内心后,我终于发现爱丽丝为什么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因为他跟我一模一样!我把自己的心灵与他的进行了仔细比较,那种强烈的相似令人恶心、厌恶、恐惧,直往后退。好像我自己的脸从一个荒凉的地方走来瞪着我,又好像它穿过拥挤的人群来与我见面。而且!完全相同的思想竟以完全相同的话从我们两人的嘴里吐出,证实我们内心深处存在着可恨至极的同感。不错,他是在旧世界①受的教育,而我是在这片原始的荒野成长,所以表面上我们截然不同。他性格中的恶被胡作非为放荡无羁的生活弄得变本加厉,而我天性中的恶却受到爱丽丝温柔与圣洁的软化和洗涤。但我心下明白,一切强烈深沉的感情的萌芽,所有形形色色恶念的萌芽,在他身上都已被灾难助长,完全成熟,我不否认,在这个该死的家伙身上,还能看到每一种美德凋萎的花朵,而这些精心培育的花朵,本来是要在我身上结出果实的。瞧,这不是爱丽丝可以用妹妹的全部爱心,再加那种独占心灵的不洁之情来爱的男子汉么?可那个外乡人却能得到比我家众多在天之灵能集于我一身的爱还要多的爱情——我倒被冷落一旁!” -------- ①此处指北美移民的故乡英国。 伦纳德·多恩接着讲到疯狂的仇恨如何在他胸中点起地狱的大火。看来他的妒忌倒真有理由,就瓦尔特·布罗姆而论,他的确在追求爱丽丝,而爱丽丝也对这位陌生的青年流露出无法形容却非常强烈的兴趣。而布罗姆虽对爱丽丝热情似火,对她哥哥却报以厌恶与冷漠。相似的性情使两个男人就像拥有一条生命,而这生命不能完全为一人所有,除非消灭其中另一个。最后,各自心怀相同的恶念,两位冤家碰巧在一条僻静的路上相逢。伦纳德讲的时候,巫士只坐着听,其实心中早已知道一切,却装得兴致勃勃,茫然的脸上还不时闪过可怖的微笑,或东一句西一句地填补故事的某些空白。青年讲到瓦尔特·布罗姆如何以爱丽丝无法否认的耻辱证据嘲笑他,而那嘲笑还没来得及从脸上消失,当哥哥的就动手杀死了这个坏蛋,巫士一听便哈哈大笑。伦纳德吃了一惊,但这时正好烟囱里刮下一股风,悠长不变,恰似这打断他话的笑声。“我受骗了。”他心想,于是又接着讲他可怕的故事。 “我践踏着他该诅咒的灵魂,明白他完蛋了。而我的心欢快地跳跃,仿佛摆脱了锁链,得到自由。但迸发的狂喜当然眨眼就逃得无影无踪,接踵而来的是脑筋一片麻木,眼前一片模糊,正像人在梦境中苦苦挣扎。于是我弯腰看看瓦尔特·布罗姆的尸体,他的面孔,尽量使自己高兴起来,这家伙的确完了,就躺在我眼前。不知这样站了多久,也不知幻觉从何而来,但觉逝去的岁月,从孩提时代开始,忽然回到眼前。早已混淆不清支离破碎的记忆头一回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我像是一个哭哭泣泣的小娃娃,站在父亲的炉子旁边,炉子冰凉冰凉,血迹斑斑,父亲就躺在这儿快死了。我听见幼小的爱丽丝在号哭,我自己的哭声与她的响成一片,眼睁睁看着父亲在挣扎,面孔疼得扭作一团,他的灵魂飞走了。我呆看着,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吹动了父亲的头发。恍惚之间,我又重新站在那条僻静的路上,不再是个清白无邪的小孩子,却是个双手沾着鲜血的大男人,泪水正一串串落在死者的脸上。幻觉还未完全消失,这张脸仍然酷似我父亲的脸,一碰到那凝固的目光,我的心就畏缩。所以我把尸体扛到湖边,想把他埋在那儿。但是,冰墓还未掘好,就听到路人的声音,我于是飞奔而逃。” 这就是伦纳德·多恩骇人的忏悔。如今他时而被妹妹丢人的罪过所折磨,时而又确信妹妹清白无辜。瓦尔特·布罗姆的死针一般刺疼他的心,他边发抖边对这难言的罪行深感懊悔,并且想到这悔恨将在疯狂或梦境中永远生根;同时还感到阵阵邪恶的冲动,仿佛有魔鬼在耳旁唆使他用暴力夺去爱丽丝的生命;他特来会见巫士,而巫士在一定条件下不能袖手旁观,而不帮他解开这团谜。故事接近尾声。 明月高悬,蓝天澄澈,群星璀灿。北极光神秘的光辉照亮遥远的地平线,几团小云也罩上了一层光彩。然而天空虽异彩纷呈,却不如大地绚烂多姿。昨夜雨落下时便被简单的魔力冻住,造出满目奇异美景:树上挂满五光十色的钻石宝石,房屋盖上一层银子,街道铺上一层滑溜溜的光,一切熟悉的东西都笼罩着冰冻的辉煌,从农舍的烟囱到教堂的尖塔,一律向着天空闪光。我们身处这个生气勃勃的世界,坐在自家炉火旁边,或出门去会与我们相似的生命。这一切仿佛由巫士的神力所造,而熟悉的东西又有着多少相似的伙伴,使人看到自己心爱的老宅或门前树木朦胧的影子,也不由打个寒战。真想看到与这样一座城市相宜的居民们,浑身冰做的衣裳,晶莹闪亮,五官纹丝不动,眼睛冰凉闪光,冻住的心里只有相互一见瑟瑟发抖的点点感觉。 通过这一段眼花缭乱的描写,以及更多相同风格的文字,我打算往读者眼前撒上一层朦胧的微光,好使您在想象中看这座城市时,能透过这样一种媒介,它应当摆脱平日的面目,一变而为上演本故事最后疯狂一幕的合适舞台。在这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场中,不幸的哥哥与妹妹夜深人静之时动身出门,穿过闪光的大街小巷,朝墓地走去,那儿长眠着所有亡人,从这座古城的头一具尸体,一直到三天前才下葬此地的那位被谋杀者。一路走着,他们似乎看见那位巫士也在他们身旁滑行,或模模糊糊走在前面的路上。但读到这里,我打住了,瞧瞧两位漂亮听众的脸蛋儿,好弄清楚我是否可以冒险再把故事讲下去,因为正是在这座小山上,许许多多无辜的人被比本故事更荒唐的谎言夺去了生命。两位小姐明亮的眸子定在我身上,芳唇半开半合。我鼓起勇气念下去,让那命里注定的兄妹俩来到一座新坟面前。明亮寂静的午夜,他俩独自伫立片刻,但突然坟墓之间拥出一大群人。 每座家族的墓穴都放出了它的居住者。漫漫岁月中,他们一个又一个被抬进这儿幽黑的卧房,此刻全都走了出来,组成苍白的一群。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上年纪的老奶奶,以及全体子孙后代。有的干瘪枯瘦年岁老迈,有的正值盛年,还有说话颠三倒四就夭折了的孩子们,有未及使情感受到玷污就将韶华献给死神拥抱的少女,还有丈夫们妻子们,并肩沉睡已有多年;年轻的母亲已忘记亲吻她们头生的宝宝,虽然娃娃枕在她们胸上已熟睡许久。不少人就穿着生时的衣裳入葬,依然一身古老的装束;有一些是初期殖民地的古老卫士,披戴盔甲,仿佛听到印第安人挑战的呐喊一跃而起;另一些德高望重的鬼魂曾是教堂牧师,盛名传遍新英格兰,如今双手抓牢自己的墓碑,躬着身子,准备召唤教友们进行祈祷。最早的拓荒者也站在这里,那些传说与炉边故事中出类拔萃的老英雄与历史人物,他们的形象埋在青草下面已如此悠久,没几个活人还能记得。这儿还有从前城里人的面孔,孩提时代依稀记得;还有伦纳德与爱丽丝最近几年才为之洒过泪水的那些人,这些人现在最为可怕,因为认出了他俩,便瘆人地笑着。总而言之,所有的人都来了。几代前的死者,墓石上姓名都已长满青苔,难以辨认;还有他们的后代,坟墓还未盖满青草;所有黑色的葬礼曾慢慢跟在后面送行的亡魂,如今重新出现在悼亡者弃他们而去的地方。然而,只有遭诅咒的灵魂露面,魔鬼假装成逝去的圣人。 那些可敬者的面孔,他们的五官由于虔敬的生活而曾被视为神圣,时而因无法忍受的痛苦或魔鬼似的激情,变得狰狞丑陋,时而被恐怖嘲弄的嬉笑扯得歪歪扭扭。倘若圣人般的牧师们开口祈祷,吐出来的必是亵渎上帝的秽言。守身如玉的主妇们,还有处女的墓穴,远离他人尸骨。芳唇未被品尝过的少女们,此刻的表情都令两位浑身乱颤的活人畏惧退缩,仿佛普天下一切无法想象的罪孽统统集中于此。相爱至深,甚至恋慕直到坟墓中的情人们,如今怒目相视,或满脸刻薄轻蔑的嘲笑,魔鬼眼中的激情便是凡人眼中的爱情。时不时,那些生前圣洁死后升天堂的人们来回变化,一会儿道貌岸然,一会儿凶相毕露。所有凄惨的亡魂,不论生前罪过深重还是品行端方,都一齐发出恐怖的呻吟,咬牙切齿,仰望夜半宁静可爱的天空,注视那些他们永远休想居住的幸福家园。这就是当时的幻影,尽管过于模糊,无法用语言描述。这里,月光照在冰上,微光穿透勇士的胸甲;那里,墓碑上的字迹出现在站在它前头的幽灵身上;无论何时轻风拂过,就会将老头们的白发,妇女们骇人的美丽,以及所有空幻的人群,刮成一团难以分辨的云团。 我不敢将下面场景的描述念出来,只十分概括地讲了两句。这群魔鬼与遭惩罚的灵魂,是来欢庆节日的,庆祝发现了一桩复杂的罪行,在它们住处,这种罪行可是最严重的了。故事发展过程中,读者终于明白,所有事情都是那位巫士一手策划的,他狡猾地设计让瓦尔特·布罗姆去引诱自己不明真相的妹妹出乖露丑,而自己则必须死于孪生兄弟之手。我描述了鬼魂们对这丑恶诡计的欣喜,及它们想知道诡计如何实现的急切心情。故事的结尾是,爱丽丝向瓦尔特·布罗姆恳求宽恕,而他回答说可以宽宥她的一切罪孽。众鬼魂吓得发抖,四下逃散,因为面对着一位纯洁无瑕的天使。 红日西沉。余晖中我握着自己奇妙故事的手稿,念着爱丽丝和哥哥如何被单独留在坟堆之中。我的声音与夏风的叹息相混相融。这风刮过山顶,发出深沉空洞的声音,仿佛看不见的鬼魂在逃遁。大家无言,直到我补上一句,那巫士的坟墓就在我们附近,木蜡起初就是从他肮脏的尸骨上生出来的,两位小姐才吓了一跳,大概脸蛋都吓白了,要不是西方的晚霞正映照着她们的话。然而,不久她们就开始欢笑,风儿也变得更活泼,响应着她们的愉悦。我保持着一副敬畏庄严的神气,心下有些忿忿不平。这篇对我们古老迷信有根有据的故事,若搁在巫术猖獗的老时代,连教堂执事都能弄到绞刑山来,如今给两个胆小的姑娘听听,却被认为太离奇太夸张,不值得为它发抖。虽然已过晚饭时间,我还使她们在山上多耽搁了一会儿,想试试究竟真实是否比虚构更有力。 我们再次眺望城市,只见大地、树木、房屋,不再在冬日的午夜披着冰霜耀眼的盛装,透过一百多年的幽暗,遥遥散发光芒,使它成为幻觉街道之中的幻影之家。暮色已开始爬上层层建筑,把它们与树冠相互融合,只有高大威严的屋顶与教堂尖塔和砖楼仍点染着夕阳明亮的余晖。自然景物中的昏昏暮色与时间的含混十分相宜。以情感与幻想提供的口才,我唤回发霉的古代,请我的两位伙伴想象一大群古时候的百姓聚集在这山坡上,散布在远处的山下,挤在陡峭的老房顶上,攀爬附近的山峰,遍布任何从这里能看到的地方。我绞尽脑汁,想弄明白并稍稍表达刻在每个人额上,充斥天下人心灵的那份深刻而无法形容的厌恶与恐惧,愤怒与惊奇。瞧哇!整群人都变得面色苍白,畏葸不前了,因为那边街上走来了品行善良的人们。跟上这群忠实的人,我把他们逐个描述一番。这儿走着一个年老昏愦的妇人,既不明白归咎于她的罪行,也不知道该受的惩罚!那儿走着另一个,被无孔不入的疯狂弄得心烦意乱,直到狂热的梦境被错当成现实,差点儿相信自己真的有罪。这一位,一度高傲自大,如今却被纷纷落在头顶的难以忍受的仇恨压倒,似乎紧赶慢赶,急于钻入绞刑架下草草挖成的墓穴。他们慢慢朝前走,一位母亲往后张望,发现了自己安宁的家,连忙把目光转向别处,内心却极为痛苦地呻吟,因为被诅咒的人当中有她的小儿子。我注视着一位接受任命的牧师,正走向相同的死亡。他口中喃喃祈祷,没有自私地单为自己乞求,却囊括了所有受苦的同胞和疯狂的人群。他仰望上天,脚步轻快地爬上山坡。 他们的受害者后面走来了受折磨的人们,有罪而悲哀的一群,向仇敌报复的恶棍们,歹毒的坏蛋,用他们的怯懦毁灭了自己的朋友;疯子,他们的胡言乱语与这块土地上的疯狂完全一致;孩子们,他们玩过的游戏连阴间的顽童也要眼红,因为这游戏使一个时代蒙耻,将一个民族的手染上了鲜血。队伍最后有个人高骑在马背上,黑森森引人注目,凶巴巴威风凛凛,我的两位听众错把他当成了魔鬼本人,然而这只是它的好朋友—科顿·马瑟,①自己赢得的声望十分自豪,作为他那个时代一切可恶特点的代表;这个嗜血成性的家伙,集所有恶毒精神谬误观念于一身,足以令周围一切人都疯狂起来。就这样我引导他们往前走,清白的让他们去死,有罪的让他们在久久悔恨中衰老——追寻他们岩石边,树丛旁,时断时续的每一步足迹,直到他们的憧憧黑影抵达小山顶,来到我们三人伫立的地方。我的想象扑进更可怕的恐怖,更深刻的悲伤,勾画出一座绞刑架—— -------- ①科顿·马瑟(cotionmather,1663—1728):美国牧师、神学家与作家,历史名人,著有《无形世界之奇迹》等。 但讲到这儿,两位女士一人抓住我一只胳膊,她们的神经在颤抖了。更令人愉快的胜利是,我已直抵她们几乎未遭过践踏的心窝,发现了她们泪水的源泉。现在,逝去的岁月总算完成了它能做到的事情。我们缓缓下山,俯瞰城里渐渐亮起的灯火,倾听远处孩子们嬉戏的欢笑。有位少女银铃般的歌喉透过暮色,让从古老女巫时代返回的闲荡者感到快乐。不过,离开小山之前,我们唯有深深遗憾,因为小山顶上空空荡荡,找不到过去岁月的遗迹,也没有新建立的刻着铭文的石碑,来帮助想象力打动人心。我们曾在先辈们为神圣事业浴血奋战的地方竖立纪念柱。而在这里,也应当立起一块黑色的墓碑,悲哀地纪念我们民族早期犯下的错误。只要人类的心灵仍存在犯罪造孽的弱点,就让这墓碑永远立在这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7 老婆婆的故事 从前,我出生的那幢房子里,住着位老婆婆。她成日价蜷在厨房的炉火旁,两肘搁在膝头,两脚踏着炉灰,不时转一转烤肉签,腿上永远摆着只粗拉拉的灰色长袜,脚部已织完了一半。这袜子跟她的生命一样,越来越细。临死那天,总算织完了脚趾那几针。从早到晚,老婆婆最开心的头等大事就是给我讲故事,没牙的瘪嘴咕咕哝哝,而我呢,坐在一根长长的木柴上,双手紧紧攥住她的格子围裙。她记性真叫绝,一百多年前的事情都一清二楚。只管絮絮叨叨,诉说自己的经历与感想,常常把她年轻时就已死去的人的事也胡乱搅到一起,结果让人家把她当成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人,或者《祈祷书》里的约翰·罗杰斯①。我脑瓜的角角落落大约塞满了她上千个故事。有些妙不可言,有些马虎凑合,还有些味如嚼蜡。所有故事我都想自己讲上一遍,若能跟老婆婆一样,有个人肯听我讲讲该多好。不过只好谦虚一点,承认自己讲故事的能耐连这位没牙婆婆的一半也比不上。人家才讲得活灵活现呢,那妙处既不能归功于她自己,也不能归功于任何别人。她故事的基本情节极少合情合理,却充满普普通通的家常琐事。悠悠岁月,日积月累,胡编乱造也俨然可以乱真。好比魔鬼(这比喻恰如其分,是老婆婆自己说的)乔装打扮,虽面目狰狞,生着偶蹄,却也人模人样。这些故事通常说的是她家乡康涅狄格的一座小山村,那村子的形象已被她活生生印在我脑子里。那一带长久以来是片蛮荒危险的边地,人们的房子都造得牢固坚实好保护自己。不少房子保存完好,直至今天。一连两个夏天我都乘车去过这座如今的小镇,喜出望外地发现一座座建筑似曾相识,好像一连串梦境化为现实。同样可以乱真的事还有一件,老婆婆楞说这村里的男女老少(有段时间,但到底是二十五年、五十年,还是一百年,说不准)会同时昏睡过去,一睡一点钟。每逢这神秘的时辰一到,牧师先生布道词才写了一半就打起鼾来,虽说已是星期六晚上,该为第二天做准备的事儿也丢下不管了。母亲正朝宝宝弯下腰却合上了眼皮,宝宝再哭也吵不醒。守候危重病人的人自己头一垂,跌在快死的人枕上——而那快死的人在永远长眠之前,也要先来一次无梦沉酣的小睡。说白了吧,全村人都睡意昏昏,比所有母亲的孩子都在看一本乏味透顶的书时的感觉还要厉害。尽管如此,老婆婆却断言,接下来发生的事她了如指掌。 -------- ①约翰·罗杰斯(johnrogers,1500?~1555):英国殉教徒,玛丽一世时代被活活烧死。 一个明月清朗的夏夜,有个小伙子和一位姑娘坐在村外。二人原是远亲,来自同一个显赫富有的家族。但这些年来家道中落,一贫如洗,即使埃丝特肯出嫁,戴维也没钱娶她。二人在一片榆树、栗树林间择块地方坐下,正对大路。身旁一弯晶莹澄澈的泉水,月光下轻轻流淌,穿过丛林青草,呜呜咽咽奔向附近的水道去推动水磨。最近的房子距他俩二十码,是他俩曾祖父生前的老宅,庄严气派,有许多尖角阁,屋顶爬满数不清的藤蔓,一簇簇挂下来,好似人老了却戴一顶年轻人的漂亮假发。宅子对面是家客店,门前一口井,一座马棚。大门左侧一道低矮的绿坡。从那地方,大路悄悄伸向前方,穿过村庄,中间被窄窄一溜新绿一分两半。路两侧青草长长,倒比路面宽出一倍来。一幢幢房屋怪模怪样,月光正对其中一座探头探脑。这房子简直就是一堆笨重的木头,古老粗糙,破败不堪,自惭形秽地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挨着它的是座可怜巴巴的小屋,底层几乎陷入地面,仿佛对世界腻味透了,只好缩到自家地下室里去。更远处矗立着一座年头不多的新建筑,惹眼地当街伸出它新油漆的门面,分明想炫耀自己在这一带首屈一指。快到村子正中是座磨坊,半遮半掩,因为地面渐渐下斜,朝向推动磨坊大轮子的水道。更远更远处,窗户玻璃扎眼地对映,耸立着礼拜堂,一幢脏兮兮谷仓似的东西。巨大的钟楼头重脚轻,直指天空,高似巴别塔,①而当初引起的混乱也不相上下。应当说明,钟楼是约摸五十年前增建的,其时礼拜堂本身已开始腐朽,人们一场大吵,险些弄得教友们势不两立。从那儿,大路蜿蜒,顺山而下,看不见了。视野尽头是礼拜堂隔壁墓地的大门。一对年轻恋人手拉手坐在树下,好一阵一言不发。因为忽然间,风儿不吹,流水不动,树叶也不再沙沙响。万籁俱寂,仿佛自然之神也睡着了。 -------- ①巴别塔(towerofbabel):典出《圣经·旧约·创世纪》。古巴比伦人拟建一座高至天庭的宝塔,上帝怒其狂妄,予以责罚,使建塔者各操不同语言,彼此无法沟通,该塔遂无法完工。 “夜多美呵,埃丝特!”戴维睡意朦胧。 “美极了。”姑娘同样昏昏欲睡。 “可这么静!”戴维又道。 “是啊,太静了!”埃丝特微微颤抖,犹如风儿轻吻害羞的树叶。 大概二人共入梦乡。温柔亲密的感情把他们相系相连,同样古怪的梦境也包裹了两个人。但他俩自以为还醒着,坐在潺潺流淌的泉水旁,俯瞰着村庄,俯瞰着那条月华朗朗的大路,那古老难看的房屋,那枝条扭曲几乎伸进人家窗户的大树。眼前只是罩着一层薄薄的迷雾,一如初秋之夜袅袅的轻烟。后来,他俩并不怎么惊讶地发现,有许多人走进村来,已上了大街。这些人来自礼拜堂还是更远处,到底什么地方,没法说得清。分明是一大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都打呵欠,揉眼睛,伸懒腰。一路踉踉跄跄,两边乱倒,仿佛香梦正酣却被弄醒。他们不时立住脚,抬手加额遮挡月光。越走越近。埃丝特和戴维感到多数人挺面熟,像是村里乡亲的面容。乡里乡邻,那相貌、那神气,走到天涯海角也认得清。但这群人总起来看像是邻居熟人,单独细审却没一个认得出。更奇怪的是,他们身上最新的衣裳,那式样也只有当今这代人的曾祖辈才会穿。还有个身影远远落在众人后面看不分明。 “戴维,这些怪人到底从哪儿冒出来的?”埃丝特懒洋洋想笑。 “哪儿也不是,埃丝特。”戴维不知为何这样回答。 两人说着,见那些生人好像乱了起来,朝流水方向看了看,旋即继续原先的思路和目标。他们四下散开,似乎对村里的地形一清二楚。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这些人相互喋喋不休,但旁观者却听不到他们的脚步声、说话声。但凡有五十年以上历史的老宅,周围有松树、栗树、饱经风霜的谷仓、水井、果园、石墙,及一切年深月久却又修缮完好的东西的地方,都围上去这样一小群人。多数上了年纪,身边簇拥着年轻的一辈,个个满面欣喜,喜悦之深竟带出一分伤感。他们对深深眷恋的家园指指点点,将今日所见与往昔比较。但是,路边也有一片片高低不平的空地,杂草丛生,丑陋的烟囱在废墟上七歪八倒。一望便知房屋坍圯,炉火也早已冰凉。几个生人在霉烂的房梁上坐下,在生满黄色苔藓的门边铺石上坐下。男人抱着胳膊一声不响,女人绞着双手更为痛心。小娃娃摇摇晃晃站直身子,躲避老家空旷的坟墓。哪里老宅地基上又竖起华而不实的新房,哪里就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冲着新房火冒三丈,挥舞拐杖。而他的老伴和子孙也一齐破口大骂。此情此景,在朦胧的月光下,好不叫人毛骨悚然。这一切进行之时,那个落在众人后面的身影朝磨坊下面的空地走去。戴维和埃丝特的目光顺那方向一看,发现一对令人深切同情的男女。小伙子水手装扮,姑娘身材苗条,脸蛋苍白。两人在大街之上飞奔相会,紧紧拥抱。 “他俩分别一定很久了,”戴维发表议论。 “至少五十年了。”埃丝特接口。 随着梦境(假如是梦境的话)铺开它古色古香多姿多彩的画面,二人充满好奇,继续悄悄凝望。他们注意到一堆谈兴正浓的人群,客店附近那伙人最先聚拢,最有特点。他们坐在门旁左侧那道低矮的绿坡上。一个胖老头引人注目,上穿衬衫,下着火红的马裤,大肚皮上还系着条邋遢围裙。双手搁在围裙下面,时不时撩起来擦擦红通通的脸膛。他的老伙计派头十足,头上还留着印第安人斧砍的伤痕,尤其那身破旧的皮军服,显然正适合一名州警备队的老兵。如今再点他的名,可不会应声了。另一个面容粗犷,头戴一顶沾着柏油的帽子,裤子又肥又大,像个把青春抛在了海浪之中的水手,如今白发苍苍,满面风尘,回到陆上的家园。还有个单瘦的青年,衣着随便,不时朝起先提到过的那位苍白的姑娘投去愁闷的眼光。和这些人坐在一起的还有位猎手及一两位别的人。很快又来了个磨坊主,从粉尘飞扬的磨坊上来,一身雪白,仿佛撒满细碎的星光。人人都兴高采烈,笑得前俯后仰(大概有谁讲了句笑话,可又听不到声音)。奇怪哟,这些人在月光下宛若一群影子在闪光。爬满假发般青藤的大宅门前站着四个不同的人。一个是身材矮小的老头儿,气度不同凡响。三角帽镶着金边,外衣湛蓝,粗大的金表链上还刻着纹章,看样子不是治安官也是县里的少校,天底下所有骄傲自负统统塞进了那五短身材。下一位重要人物面相严峻,约摸六、七十岁,一身黑色镶边的套装足以表明他的身份。油光可鉴的秃头配得上五十年前村中一位最有名气的传教师,此人在圣坛上痛斥戴假发的虚荣。还有两位浑身深灰色衣裳,一副教堂执事的庄重模样。一个太高太瘦,正像数学家说的那样,将普通人的体积无限拉长;另一个太矮太胖,大概把同一个人狠狠压缩而成。四位人物谈得认真热烈,忙不迭的手势表明又在为礼拜堂的钟楼各执己见。严峻的黑衣人神情古板,仿佛在宗教会议上发表演说。矮个子执事嘀嘀咕咕,不时冒一两句,跟他的个头一样过分简短。他那高个子兄弟则话说得又臭又长(以此类推),那声音想必又尖又细。挂金链的小老头分明被他的废话惹烦了,蹦来蹦去,朝钟楼,朝两个执事,朝那秃子牧师,直挥拐杖,还咚咚地直跺脚,生生能把地球跺出个洞来。不过老实说,他脚下的青草也未必会被踩弯。那个先头落在众人后面的身影此刻从磨坊爬了上来,原来是个老太太,手里还握着件东西。 “她怎么走得这么慢?”戴维纳闷。 “没看见人家腿瘸呀?”埃丝特回答。 这位腿不方便,落在人后的老太太,一瘸一拐地走来,神不知鬼不觉,走过争吵不休的那一群,在泉水左岸停步,离两个旁观者只有几尺远。老太太原来风采照人世上少见。亮闪闪的鞋子,金后跟的长袜,都在红色的大裙子下面发光耀眼。裙子被裙环撑得老大,简直快炸啦,上头绣满些微褪色的花朵。裙子上身从胸前分开,极情极致地露出紧裹上身的蓝色锦缎内衣。脖子上一圈硬硬的绉领,头上一顶精美的薄纱帽,只是有点儿脏了。鼻子上架一副金边眼镜,镜片大极。可惜老太太面孔干瘪尖利又黄萎,一脸吝啬和贪心,与浑身的华服鲜明对比,与手里的东西鲜明对比。这东西是把铁铲(家庭主妇叫“火铲”的便是),清理炉膛用的。只见她在清泉与一棵栗树之间选定一块地方,便卖力地挖起地来。可是软和的草皮好像穿不透,似乎底下全是花岗石,让人白费劲,累得气都喘不过来。老太太扔下铲子,怪可怜地哼哼唧唧,咬牙切齿(她可真没几颗牙啦),绞着骨瘦如柴的黄皮手。然后又满怀希望,接着挖下去,可结果还一样——这情景戴维和埃丝特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有时看得出来,连月光都能穿透那个老太太,在泉水那边一闪一闪。这时,挂金表链的小老头发现了她,便轻手轻脚走过来。 “老太太干得真卖力!”戴维道。 “去帮她一把,戴维。”埃丝特心肠软。 听到两人睡意浓浓的说话声,老太太和她身后那个骄傲的小老头立刻抬起头,打量青年和姑娘,目光亲切和善。但这目光模糊不定,稍纵即逝。老太太又开始挖地,但蓦地一惊,发觉有只手搁到她肩头,颤巍巍回头一看,竟是那位蓝衣服的贵人。两人热烈拥抱,抱得好紧。这么体面的两位老人,想必是对夫妻。老头指指铁铲,好像在问太太挖什么,而她分明回避询问,摆出端庄圣洁的神气,与任何相同情况下的贤淑女人一个样。不过忍不住还是打眼镜背后瞟了一眼那块顽固的草地。二人的身影非比寻常,仿佛哪个高明的珠宝商给他们的黄金饰品染上了落日余晖的金黄,而他们衣裙的湛蓝则借自明月附近的夜空。小老头的丝背心似一片彤云,老太太的红裙子是灿烂的朝霞——两位老人都像无血无肉的五彩空气。突然,所有的人同时一震,绅士掏出一块怀表,大得如同钟楼上的日晷。他瞧一眼发出警告的指针,拔腿就走。太太也不敢迟疑。客店门旁那一群跑了起来,领头的是那个穿火红马裤的大胖子。高执事大步流星,矮执事鸭子似地尾随其后。母亲呼唤着孩子动身快走,温柔忧伤地频频回头。仿佛一团迷离的梦幻,被来自天空的无形力量催促,人们全都逃之夭夭。风乍起,发出古怪的呻吟,顺寂寞村街一路追去。这些人究竟去向何方,无从知晓。只有戴维与埃丝特似乎目睹了老太太幻影般的辉煌。月光下,她还在墓地大门口流连不去,顾盼着那道清泉。 “哦,埃丝特!我做了个多奇怪的梦!”戴维猛醒,揉着眼睛。 “我也是!”埃丝特可爱的红唇打个圆圆的呵欠。 “我梦见一个老太婆,戴一副金边眼镜。”戴维又说。 “还穿一条绯红的大裙子。”埃丝特补上一句。两人面面相觑,大为诧异,又有些恐惧。思忖片刻,戴维深吸一口气,站直身体。 “要能活到明天早晨,”他道,“我就去瞧瞧那棵树和泉水中间的地方到底埋了些什么东西。” “干嘛不今晚就瞧瞧,戴维?”埃丝特聪明伶俐,感到此事保密为宜。 戴维也觉言之有理,便四下寻找工具,好按姑娘的话去做。月光如水,照亮靠在老宅墙上的一件东西,走近一看,是把铁铲,与一对青年梦中所见毫无二致。戴维立刻动手,运气比老太太好得多。泥土听话地让开,很快就挖出个与泉水小湾一般大的洞来。突然,小伙子把头朝洞底凑过去,大叫: “噢——嗬!——瞧咱们找到什么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28 我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大不列颠的君王们行使委任殖民地总督的权利以来,总督们的举措就很少像原特许状下的前任那样,令殖民地百姓满意。人民对长官们执行并非人民赋予的权利心怀妒忌,予以监视。长官们对大海另一边下达的旨意暗打折扣,结果,开罪了君主也没能讨好百姓。马萨诸塞湾年鉴告诉我们,詹姆斯二世①在位期间,自老特许权失效以来的四十年中,六位总督就有两位被百姓造反关进监狱。第三位呢,哈钦森②宁愿相信,是被一颗唿啸的子弹赶出该州的。第四位因为老跟众院议员争吵不休,早早进了坟墓。剩下的两个再加上他们的继任者,直到革命③也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而执政党的低级成员碰上政治运动,日子就更惨了。这些话权当下面故事的开场白。故事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一个夏夜。读者先生,为使您避开长长一串殖民地事务的枯燥细节,笔者在此对曾造成殖民地群情激奋的一系列情况且略过不提。 -------- ①詹姆斯二世(jamesⅡ,1633—1701):英国国王,在位期1685—1688。 ②哈钦森(thomashutchinson,1711—80):北美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总督。 ③革命:指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始,1783年结束。 月华初上,时近九点,一条船靠上渡口,载来一名旅客。这么晚了,不答应多给船钱,这位客人也休想过渡。他上得岸来,便猛掏两边的衣袋,好兑现先讲好的条件。船家举起灯笼,借灯光、月光好生端详一番这个陌生人。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分明乡下人,看样子头回进城。身穿粗陋的灰布衣,破旧不堪,但精心补缀。下身是条耐穿的皮裤,绷在健美的腿上。蓝色的线袜不用说是母亲或姐妹织成。头上是顶三角帽,当年崭新的时候大概压在小伙子父亲更严峻的额头上。小伙子左臂夹着根沉甸甸的橡木棒,是靠根部较硬的一段。还随身带着只行囊,瘪瘪的,累不着那结实有力的肩膀。褐色的鬈发,匀称的五官,明亮快活的眼睛,是老天的赐福,与艺术能给他的装扮十足相配。 青年大名罗宾,终于从衣袋里掏出只值本州最小纸币一半的五先令。这种钱正贬值,船家不干,青年只好再添上一张六角形的羊皮纸,面值三便士。随后,小伙子迈步朝城里走去,步履轻快,就像这一天赶的路还没超过三十哩似的。他目光急切,好似进了伦敦城,而不是新英格兰殖民地一个不起眼的小镇。没走多远,罗宾忽然想到,自己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停下来上下打量那条狭窄的街,细看两旁又小又破的木头房子。 “俺亲戚才不会住这号破房子,”他想,“那边的房子也不像,月亮都照到破窗户啦。真的,这一带不像他住的地方。真该跟船家问问路的,他肯定愿意带俺去,从少校那儿挣几个赏钱。不过,碰上下一个人,俺也照样能打听。” 他接着往前走,高兴地发现街道变得宽敞,房屋也漂亮多了。很快就看到有人正不紧不慢地赶路,连忙加快步子追上去。走近些才看清是个老头,一顶灰色假发,一身宽下摆的黑衣裳,丝袜一直卷过膝盖,手拎一根又长又光的拐仗,走一步就在地上笔直地敲一下,并富于节奏地哼两声,听来十分严肃阴沉。罗宾观察完毕就伸手拉住老头上衣的大下摆,恰好灯光从一家理发店敞开的门窗泄出,照在两个人身上。 “尊敬的先生,晚上好,”罗宾说着深深一躬,仍拉着人家衣裳不放。“请您告诉俺,俺家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住在啥地方。” 青年嗓门响亮,一个理发师手握剃刀正要刮一只涂满肥皂的下巴,另一个正在收拾一顶拉米伊假发①,就都扔下活儿跑到门口瞧热闹。同时那人转过被注视良久的面孔,冲罗宾大发脾气,一面骂人,一面还夹上两声阴沉的哼哼,效果惊人,好比怒气冲天之时突然想到了冰冷的坟墓。 -------- ①拉米伊假发:西方十八世纪流行的一种假发,带有一条黑辨子,上下两端扎蝴蝶结,得名于比利时一地名。 “放开我,混蛋!听着,鬼才认识你打听的人。什么!我有权,我有——哼!哼!——权,你敢对上等人这么说话,明天一早就叫你尝尝套足枷是啥滋味儿!” 罗宾放开老头的衣裳,赶紧走开。身后传来理发店那伙人恶意的大笑。小伙子起先为此番打听的结果感到诧异,但他脑瓜儿聪敏,很快就自以为明白其中原因。 “这老头准是个乡下佬,”他推论,“从没见识过俺亲戚家啥模样,又少教养,连对生人礼貌回话都不懂。这家伙老啦,不然,真想转回去照他鼻子给一拳。啊,罗宾,罗宾,连剃头的都嘲笑你挑这么个人问路,下回可得学乖点儿啦,伙计。” 现在他钻进了一串七弯八拐的小巷子。这些巷子相互交叉,离河边都不远。柏油的气味扑鼻而来,月光下,支支桅杆从房屋顶上伸出一截。数不清的招牌告诉他,已快到商业中心,可街上阒无一人,店门都已关闭,只有一些房子的二层楼上还亮出灯光。终于路过一条窄巷的拐角时看到一幅不列颠英雄的头像在一家酒馆门前晃动,酒馆内传出一片嘈杂人声。底层的一扇窗敞开着,透过菲薄的窗帘,罗宾发现一群人正在用晚饭,围在一张丰盛的桌旁。食物的香味飘入外面的空气,令青年想起最后一口干粮早晨就已下肚,自中午起一直腹内空空。 “唉,一张羊皮纸三便士就能让俺坐在那张桌子上!”罗宾叹口气。“不过少校会请俺吃顿好饭的,干脆硬着头皮进去问问路。” 他走进酒馆,顺人声、烟味来到酒吧间,屋子长而低矮,橡木墙板烟熏火燎,地上铺着厚厚一层沙,但并不干净。一群人——多数像水手,或多少与大海有关——占着几条木凳、几把皮椅,正东拉西扯地聊天,偶而也全体对一个话题感兴趣。三、四伙人正共享大钵盛的旁趣酒,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早就把这东西传到了殖民地。另一些人大概是本分勤劳的手工匠,宁愿各自啜着杯中物,酒意上头益发缄口不言。看来所有的人都贪杯恋盏,不论灌下肚的是哪种。这恶习百年前斋戒日的布道词就能证明,是咱们老祖宗的家传。只有两三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引起罗宾的同情。他们把酒馆当做土耳其式的车马店,躲在屋子最昏暗的角落,顾不上烟雾迷蒙,啃着自家炉子烤的面包,自家炊烟熏的火腿当晚饭。罗宾对这几个顿生兄弟之情。然而他的目光又被一个站在门边的人吸引。这人正跟一伙打扮怪气的人窃窃私语。此人五官单独看去狰狞可怖,但总起来给人印象极深。额头凸出超出常人一倍,正中一条沟纹,鼻子高耸,曲线不匀,鼻梁比一根手指头还要宽。眉毛又浓又密,一双眼睛好似深洞里的两团火。 罗宾正琢磨跟谁问路的好,酒馆老板迎了上来。这小个子男人系一条污迹斑斑的白围裙,来向生客表示职业性的欢迎。做为法国清教徒的第二代,似乎承袭了祖国同胞的彬彬有礼。但不论什么情况也改变不了他那尖声尖气的嗓门。此刻,他正这样招呼着罗宾。 “打乡下来吧,先生?”他说着一躬到地。“恭候大驾光临,相信您肯赏光跟我们多待一阵儿。这镇子不错,先生,房子漂亮,初来乍到,好玩的地方多的是。能赏光吩咐您要的晚饭么?” “这家伙看出俺家人长得像啦!猜到了俺跟少校是亲戚!” 罗宾暗暗得意。迄今为止,他还从未受此额外礼遇。 所有的人都扭头来看这个乡下小伙——他站在门口,破旧的三角帽、灰不溜秋的衣裳、皮裤子、蓝线袜,倚着根橡木棒,还背着只行囊。 罗宾对礼貌有加的店老板回话,摆出少校亲戚的自信来,“好伙计,”他道,“俺以后一准光顾您的店,等——”说到这儿,他不得不声音一低,“等俺兜里多一张便士再说。眼下,”他又扬起嗓门,“俺只想打听一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住处。” 屋里突然一阵骚动,罗宾还以为人家都想帮他指路呐,但店老板抬眼去瞧墙上张贴的一张纸,开始看起来,时不时回头盯一眼小伙子。 “瞧瞧谁上咱们这儿来啦?”他的话断断续续,干巴巴地,“逃离雇主,契约奴,名赫奇卡亚·马奇——身穿灰上衣、皮裤,戴主人的三等帽,有送交本州监狱者,悬赏一镑!” 罗宾伸手抓住木棒较轻的那头,但一看众人满目敌意,便打消了敲碎这家伙脑袋的念头,转身就走。他发现先头注意过的那个凸额头的家伙朝他挖苦地瞪一眼。刚出门,身后就是一阵哄然大笑,店老板尖声尖气活像在往水壶里丢小石头。 “怪事,”罗宾自作聪明,“怪事,承认兜里没钱比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大名还厉害?哼!要是把这伙呲牙咧嘴的混蛋堵在林子里,在俺和橡树一块儿长大的地方,就叫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俺钱包虽瘪,胳膊可够粗的!” 顺窄巷拐弯,罗宾发现一条宽街,两侧高房摩肩擦踵,尽头还有幢带尖塔的房子,上头一口钟正敲九点。月光,无数店铺橱窗的灯火,照亮人们在街头闲逛。罗宾希望能从人群中认出谜一般的亲戚来。头几回的遭遇使他不敢再冒险,大庭广众的,还是闭上嘴慢慢走吧。他边走边伸长脖子打量每一位上年纪的先生,想找到少校的面孔。一路碰上不少寻欢作乐之徒,绣花衣裳颜色俗艳,假发硕大无朋,帽子金线流苏,银鞘的宝剑与他擦身而过,弄得人眼花缭乱。游山玩水的花花公子,端一副欧洲时髦绅士的派头,招摇过市,哼着流行小调,一步三摇,让可怜的罗宾为自己不声不响自自然然的步态直害臊。他走走停停,看看橱窗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又因为厚着脸皮盯着别人看挨了几回骂。不久,少校的亲戚发觉来到了钟楼附近,还是一无所获。不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才看完一侧,所以他又横过马路,顺对过的人行道接着打探。他比哲学家寻觅诚实者抱的希望还要大,可运气却同样糟。朝低矮的那头才走一半,忽听有人手杖一步一敲石板地,走了过来,时不时还富于节奏地哼两声。 “老天保佑!”罗宾认出这声音。 碰巧右手有条岔道,他赶紧拐了进去,到城里别的地方去碰运气。此刻耐心已消磨殆尽,自打越过渡口到现在,这么乱转倒比在河对岸一连数天的跋涉还要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罗宾开始寻思要不要抄起棍子,气势汹汹拦截头一个碰上的单独行人,好强取需要的情况。这主意正开始占上风,就走进一条满目凄凉的小街,街两旁的破房子七零八落,朝向港口。月下,一条街竟空空荡荡。走过第三家,发现有张门半开半掩,锐利的一眼,发现里头有女人的衣裙。 “没准儿这回运气能好点儿。”他想。 就朝那门走拢去,发觉人家连忙把门关严些,不过还留着条缝,够里头的女郎打量外头,却不暴露自己。罗宾只看到一眼绯红的裙子,和一只亮亮的眼睛,犹如月光在什么亮闪闪的东西上颤抖。 “‘美丽的小姐’——可以这么客客气气打声招呼,”聪明的小伙心想,“既然俺也不知道别的。”——“美丽可爱的小姐,打搅啦。能不能告俺一声,哪儿才能找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家?” 罗宾的恳求令人动心,女郎觉得这英俊的乡下小伙没啥好怕的,就一把拉开门,走到月光下。这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雪白的脖颈,浑圆的胳膊,纤细的腰身,一条红裙给裙环撑得老大,就像站在一只气球上。这还不够,椭圆的脸蛋,非常漂亮,小小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黑色的秀发,秋波流转的眸子透出狡黠的放荡,一下子就把罗宾给镇住了。 “莫利纽克斯少校就住在这儿。”美丽女郎道。 呀,转了这一夜,头回听到这么甜蜜的声音,好比银铃在风中叮咚响嘛。然而,他不由疑心这甜甜的声音说的可是真话。两头打量一番这条破街,再看看面前这幢房子,是座黑乎乎两层小楼,第二层比底层凸出一截。门口这间像个卖零碎的小铺。 “呣,真是的,运气不坏,”罗宾滑头地说,“俺的少校亲戚有这么漂亮的一位管家。不过,俺得麻烦他到门口来一下,乡下有人托俺给他捎了个口信,完事俺就好回客店去歇着。” “不行,少校上床睡觉好一阵儿啦,”红裙子女郎道,“打搅他也没用,今晚他喝得太多。他可是个大好人,若把他亲戚从家门口打发走,那我可担当不起。你长得跟好老头一个样儿,敢打赌,你头上的帽子正是他下雨天戴的。而且他也有跟你这皮裤一样的衣裳。请进吧,我以他的名义真心欢迎你。” 说着,漂亮好客的女郎就拉住咱们这位英雄的手。那接触很轻,用力也温柔。罗宾从她眼里读出她未出口的意思。没想到细腰红裙女郎比这运动员似的乡下小伙力气还大,刚把犹犹豫豫的他拽到门口,邻居一张门开了,吓了少校的女管家一跳,丢下少校的亲戚立刻逃进家门不见了。一声响亮的呵欠之后,冒出一条汉子,活像派拉穆斯与西斯比①故事中的“月光”,手提一盏灯笼,多此一举地帮助他天上的姊妹照明。此人瞌睡昏昏走过来,朝罗宾转过一张蠢里蠢气的大脸盘,还扬扬手中一根带钉头的长棍子。“回家去,浪荡鬼,回家去!”守夜人一面说一面就快睡着了。“回家去,不然明儿早上就给你套足枷!” -------- ①派拉穆斯与西斯比(pyramusandthisbe):古巴比伦神话中的一对恋人。二人相约在一棵白桑树下见面,但西斯比被突然出现的一只狮子吓跑,丢掉了面纱。狮子的血染在这面纱上,后到的派拉穆斯以为情人已死,遂自杀。西斯比返回,发现情人死去,便用刀刺死自己。相传二人的血染红了桑树的果实,从此桑椹变为红色。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有该故事的一段滑稽模仿。 “这话都听了两回了。”罗宾心里嘀咕,“但愿今晚就把俺弄到那儿去,免了俺找人的麻烦。” 话虽如此,青年还是本能地厌恶这个半夜三更维持秩序的家伙,便没向守夜人打听他的老问题。可人家一拐弯快不见了,他又决心抓住机会,急忙对守夜人的背影发一声大喊。 “喂,伙计!帮个忙,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好么?” 守夜人不予理睬,拐弯走了,但罗宾似乎听到荒凉的街上传来一阵睡意浓浓的笑声。这时,头顶一扇敞开的窗户也传来一阵好听的吃吃窃笑,抬头一看,发现一双快活的眼睛,一条浑圆的手臂在向他打招呼。须臾,又是一阵下楼梯的轻快脚步。但是好青年罗宾出身新英格兰牧师家庭,品行端正,而且聪明机灵,赶紧顶住诱惑,望风而逃。走投无路,他只好瞎奔乱闯,穿过小城,觉得自己被什么符咒镇住,正像有一回大冷的冬天,家乡的巫士害得三个人在要找的农舍二十步以内瞎转了一晚上。大街小巷尽在眼底,陌生,凄凉,几乎所有房屋都黑灯瞎火。不过,碰到两次一小群男人,其中有的外国人打扮,行色匆匆。两次人家都停脚跟他讲话,可惜并不能为他排忧解难。他们哇哩哇啦几句外国话,罗宾半点儿也听不懂。见他答不上来,那伙人用明明白白的英文骂他一句,一窝蜂走了。最后,小伙子拿定主意敲敲每一张看样子可能住着他亲戚的屋门,相信坚持不懈准能打败一直与他作对的命运。决心已下,便从教堂的墙下走过,这堵墙位于两街的拐角。刚走近钟楼的黑影,劈面碰到一个大块头,裹着一领斗篷。此人大步流星,似有要紧事。但罗宾两手将橡木棍一横,将他正面拦住。 “站住,诚实的汉子,回答俺一个问题,”罗宾坚定地道,“立马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管好你舌头,傻瓜,让我过去!”一个深沉生硬的声音回答。罗宾对这声音似曾相识。“让我过去,不然就把你揍趴下!” “不,不,伙计!”罗宾扬起棍子,用大头直指那汉子裹住的面孔。“不,休想把俺当傻瓜。不给俺答复,就甭想过去。 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陌生人没打算硬冲过去,倒退一步,暴露在月光下,掀开遮挡面孔的斗篷,直瞪罗宾。 “在这儿呆一点钟,莫利纽克斯少校会从这儿路过。”他说。 看到说话人空前未有的面相,罗宾大吃一惊。那超出常人一倍的凸额头,那宽鼻梁,浓眉毛,火似的眼睛,都是先前在酒馆见过的,可这人脸色却发生了一个变化,确切地说是两个变化。一边脸红似火,另一边黑如夜。分界线就在鼻子正中央。一张从这只耳朵咧到那只耳朵的大嘴也半红半黑,与脸颊的颜色相对。仿佛两个魔鬼,一个火神,一个夜神,两位一体,组成阴间才有的怪相。陌生人朝罗宾呲牙一笑,把花脸一蒙,顷刻之间无影无踪。 “俺出门的人净碰上怪事情!”罗宾惊呼。 他还是在教堂门口坐下来,打定主意等他的亲戚路过。先花些时间对方才离开他的人做一番哲学式的思考,这一点倒聪明,理智。满意地想好之后,就不得不另找别的事开心。放眼大街,比方才转过的多数地方都体面些。月亮好比想象力,给熟悉的东西罩上一层美丽的陌生,使一切比大白天显得更浪漫。房屋形状更异,大多古色古香。有的屋顶分裂成数不清的尖角阁,有的陡峭狭窄只有一个尖顶。还有些是平顶房,或洁白如雪,或年深月久乌黑一片,还有无数闪闪发光,反射着墙壁间的明亮物体。罗宾看了一会儿就腻味了,便接着猜度远处物体的形状,但目光刚捉住它们,那些东西就立刻跑开,简直似模模糊糊的鬼魂。最后,他细细打量起街对过的一座房子,正好在他坐的教堂门口的正对面。这是幢方形大宅,与别的房子不同,有座阳台,阳台坐落在一组高高的石柱上面,一扇哥特式雕花落地窗通向阳台。 “没准儿这就是俺要找的房子呐。”罗宾思忖。 他竖起耳朵倾听不断沿街传来的嗡嗡声打发时间。这声音十分微弱,只有他这种不习惯的耳朵才辨得出。那是一种缓慢沉闷梦一般的声音,是许多声音的大杂烩,相互距离遥远,所以单独听不见。罗宾为这城市沉睡的鼾声惊讶不已。偶而远处起一声呐喊,分明原先十分响亮,打断了这朦胧鼾声,更令他诧异。不管怎么说,这声音令人眼皮直打架。为赶走睡意,罗宾起身爬上一只窗框,想瞧一眼教堂里头。月光颤颤地照进去,落在一排排空荡荡的座位上,顺着静悄悄的通道铺开。祭坛笼罩着一层更暗淡却又更可怕的光芒。一缕孤单的光线竟敢停在一部打开的大经书上,难道自然之神在这夜半更深之时,也成为人类建造的圣堂中的一名虔诚信徒?抑或那来自天堂的光芒正是这地方看得见的神圣——因为这四壁之内没有凡人不洁的踪迹?此情此景,令罗宾的心战战兢兢,孤寂感比他在家乡林深之处的感觉更加强烈。他于是转身,重新坐到门口。教堂四周是一堆堆坟墓。罗宾忽觉心下惶然,要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那人,早已在尸衣中腐烂怎么办?要是他亲戚溜过那边的大门,朝他点头微笑,朦胧走过怎么办? “哦,要有什么活物陪陪俺多好!”罗宾叹口气。 把思绪从这不舒服的轨迹上拉回来,他转而去想森林、小山、溪流,想象着这令人厌倦的无谓夜晚在父亲的家中度过曾是何种情景。他想念着家门,想念着门前那棵大树。那树躯体庞大扭曲,树荫历史悠久,成千的大树被砍伐,独独留下它。就在这棵树下,每逢红日西沉,父亲便举行家祷,邻居们也会过来参加,像家中兄弟一样。路人会在一旁驻足,饮一口那甘泉,使自己心灵洁净,添一分对家园的思念。罗宾分得清那一小群听众每个人的座位,看得见中间那个好人,在西方天际撒下的金色晚霞之中,高举经书。他看得见父亲关上书,全体起立祷告,听得见人们感谢上帝保佑,求上帝继续恩赐。往日里一听这些他就厌烦,但此刻这一切却成宝贵记忆。他感到父亲说到不在身边的那个人时,声音便有些失常,母亲把脸扭向粗壮多节的树身,哥哥不屑地撇撇嘴,因为他已开始长出硬硬的上髭,不允许他动容。大妹妹一直嬉闹不停,不管这场合的严肃,但明白这祷告是为了她的玩伴,便突然哇哇大哭。接着他看到一家人走进屋子,罗宾正要跟着进,门却咔嗒一声落栓了,他被关在家门外。 “我在这儿还是那儿呀?”罗宾惊叫一声,心思正在梦中看得见听得着之时,眼前却亮出一条又长又宽的寂寞街道。 他站起来,努力盯住那幢先头打量过的大房子,可脑筋仍在想象与现实之间摇摆不定。那阳台下的柱子时而拉长成又高又秃的松树干,时而缩小成为人影,时而恢复真实的大小形状,时而又重新变幻无常。有一刻,他敢发誓是自己清醒的一刻,看到有张人脸——似曾相识,却又无法肯定是他亲戚——从哥特式的窗户往下看。更浓的睡意袭来,几乎压倒了他,但又被对面人行道上一阵脚步惊飞。罗宾揉揉眼睛,发现有个人影正从阳台下经过,便大声怒冲冲又惨兮兮地叫道: “喂,伙计!俺得在这儿等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整整一夜么?” 睡昏昏的回声惊醒、回答着这声呐喊。那路人看不清钟楼躲躲闪闪的阴影下还坐着个人,便穿过大街走近来看。是位风流潇洒的绅士,开朗,聪明,快乐,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发现乡下青年无家可归又举目无亲,便真心诚意地跟他讲话。罗宾的耳朵对这份诚意竟不习惯。 “喂,好小伙子,坐在这儿的是谁呀?”那人问,“能帮你一把么?” “只怕不行,先生,”罗宾垂头丧气。“不过,您要是能回答俺一个问题,俺可感激不尽。俺找一位莫利纽克斯少校,都找了大半夜了。先生,这地方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还是俺自己在做梦?” “莫利纽克斯少校!这名字我知道。”绅士笑了。“你不介意告诉我,找他有什么事吧?” 罗宾简单说一遍他父亲是个牧师,收入菲薄,住在遥远乡下,跟莫利纽克斯少校是堂兄弟。少校继承了家产,获得文职、军职地位,一两年前曾威风八面地看过堂兄,对罗宾和他哥哥很有好感。少校膝下无子,便暗示要为两兄弟中的一个开辟前程。哥哥注定要继承父亲神职之余开办的农场,所以,就该罗宾沾一沾亲戚慷慨相助的光。再说,少校对罗宾似更为看重,认为他具有必要的秉赋。 “人都说俺脑瓜儿聪明。”罗宾讲到这儿补充一句。 “我看你配得上这美名。”新朋友和和气气,“接着说吧。” “先生,俺快十八啦,您瞧,个头儿也不错,”罗宾站直身体,“觉得该闯闯世界啦,所以俺母亲和妹妹就给俺拾掇得干干净净,俺父亲又给了俺去年薪水花剩下的钱,五天前俺就动身往这儿赶,想拜访少校。可是信不信由您,先生!天刚黑俺就过了渡,东打听西打听楞是没一个人知道俺亲戚的住处。只是一两点钟前,有人要我在这儿等着,说莫利纽克斯少校会打这儿路过!” “告你这话的人长得什么样?”绅士问。 “哦,一脸凶相,先生,”罗宾回答,“额头鼓得老高,鹰钩鼻子,火爆爆的眼,更怪的是一张脸倒有两种颜色,您认识这人么,先生?” “不大熟,”陌生人回答,“不过,你叫住我之前正好碰上了他。我想你可以相信他的话,少校很快就会打这条街上过。同时,我挺想看看你们俩相见的情景,就坐在这台阶上陪你吧。” 他坐下来,很快就和罗宾聊得热火朝天。不一会,先前远处响过的那种呐喊声渐渐近了,罗宾便打听怎么回事。 “大喊大叫地干啥呀?”他问,“说真的,这城里老是这么闹哄哄的,俺要住下的话准睡不着觉。” “可不是么,罗宾兄弟,今晚是有三四个吵吵闹闹的家伙,”绅士接过话茬,“这大街上可甭想指望跟你家乡的树林子一样安静。不过,咱们马上就会看到那几个吵吵闹闹的人啦——” “哎,明儿早上就给他们套上足枷。”罗宾插嘴,想到自己碰上的那个提灯笼打瞌睡的守夜人。“不过,尊敬的先生,俺耳朵要是没错的话,一大队守夜人也不会跟这么一大群闹事的过不去,这么大喊声,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罗宾,一个人就不能有几个声音,两副嘴脸么?”朋友回答。 “也许能,不过上帝不准女人这样!”聪明的小伙子想起少校管家那勾魂的甜嗓子。 附近街上的喇叭声愈来愈响,弄得罗宾心痒难熬,除了喊声,还有许多乐器乱糟糟响成一片,夹杂着一阵阵哄笑。罗宾站起来,朝人们急忙赶去的方向引颈张望。 “肯定是什么狂欢作乐,”他说,“俺离家以来就没好好笑过,先生,放过这机会多可惜。咱们到那座黑房子拐角去,瞧瞧热闹怎么样?” “坐下,好罗宾,”绅士回答,拉住他灰上衣的下摆,“你忘了咱们得在这儿等你亲戚呀?再说,有理由相信,要不了几分钟,他就会从这儿路过的。” 越来越近的喧嚣惊动了附近居民,四面八方一扇扇窗户哗地拉开,探出许多乍离枕头的脑袋,睡梦方醒,糊里糊涂,听任有闲暇的人观察他们的尊容。人们相互询问,这吵闹怎么回事,可谁也答不上来。衣冠不整的男人急急忙忙赶去凑热闹,奔下台阶踏上狭窄的人行道差点儿栽跟头。叫喊、哄笑、不成曲调的喇叭声,与音乐相悖,愈来愈近。忽然,百码以外出现一大群人,散的散,挤的挤。 “你亲戚若在这人堆里,你认得出来么?”绅士问。 “俺可不能保证,先生,俺得站过去点儿,好看清些。”罗宾下台阶走到人行道边缘。 一股巨大的人流这时涌入街道,缓缓朝教堂移来,中间有个骑马人拐过街角,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一支震天响的管乐队,制造的噪音任何楼房也挡不住。接着是一片红光向月光挑战,原来是密集的火把沿街照过来,所到之处把一切都罩在红光下。那唯一的骑马者一身军服,操着长剑,是众人的领袖,那张二花脸简直是战神转世。红脸颊象征火与剑,黑脸颊象征悲怆。他后头是一串印第安人打扮的狂人怪物,给整个队伍增添一种幻觉,仿佛高烧时的梦境半夜活生生横扫街头。一大群百姓拍手叫好,懒懒地跟着队伍行进。人行道上有几个女人在奔跑,恐惧的尖叫刺穿了乱哄哄的喧哗。 “那双色脸的家伙盯上我了。”罗宾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安地感到自己也是这古怪游行的一分子。 领头的人从马鞍上转过身,两眼盯住乡下小伙,战马慢慢走了过去。罗宾的目光刚离开那个凶神,一队乐手又从眼前经过,紧接着是打火把的人。但后者组成一层晃眼的亮雾使他看不分明。不时还听到车轮倾轧路石,混杂的人影纷纷闪过,随即融为一片强烈的亮光。再过片刻,领头的打雷嗓门命令停下,喇叭吐出可怕的一声,安静了。人们的喊声笑声渐渐消失,只剩下一片嗡嗡声为暗夜为伍。正在罗宾眼前的是一辆无遮拦的大车,那儿的火把最明亮,那儿的月光也与白昼一样光明,而且,那车上浑身涂满柏油沾满羽毛①端坐着的正是他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 ①把人剥光衣裳涂上融化的柏油再沾上羽毛,是西方一种古老的私刑。这种刑罚的最早记录始于1189年英王理查一世执政时期。 少校上了年纪,身材高大威壮,五官粗犷强悍,一副磐石模样。但尽管如此,他的仇人还是找到了动摇他的手段。此刻他脸色煞白如死尸,比死尸更骇人。宽大的额头痛苦地紧抽,两条眉毛拧成一条灰白的直线,眼睛充血,目光狂乱,颤抖的唇边挂着白色的口水,浑身激动得抖个不停,就连处于压倒一切的羞辱之中,也竭尽自尊想镇定下来。但最痛苦的时刻是他的目光碰上了罗宾的眼睛,他分明一眼便认出了罗宾。小伙子站在一旁目睹一位尊长的奇耻大辱,二人相互凝视,罗宾双膝抖颤,毛发倒竖,又同情又恐惧。然而,一阵令人迷乱的激动迅速攫住了他的心,这一夜的经历,这出人意外的人流、火把、喧嚣与接下来的沉寂,这么多人对他亲戚的侮辱——这一切,更有甚者,意识到这整个场面的荒唐,使小伙子痴痴呆呆。这时,一阵懒懒的笑声传到罗宾耳中,他本能地回头,发现教堂拐角正站着那个守夜人,揉着眼睛,睡意惺忪地欣赏小伙子的窘态。须臾,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女人拧他一把胳膊,一双淫荡的眼睛盯住他,是那个红裙子。刺耳大笑摇撼了罗宾的记忆,人群中踮起脚顶着白围裙的正是那个礼貌有加的酒店老板。最后人群头顶掠过一阵下流的狂笑,中间还夹杂着阴沉的哼哼声,这个样子:“哈,哈,哈——哼,哼!——哈,哈,哈,哈!” 这笑声来自对面楼房的阳台,罗宾扭头去看,只见哥特式窗户前面站着个老头,裹一件宽大的睡袍,灰色的假发换成了睡帽,帽子推到脑后,丝袜还挂在腿上,用他光滑的手杖撑着自己,笑得浑身乱抖。这笑容印在他严峻的五官上,好似墓碑上滑稽的铭文。接下来罗宾似乎又听到理发师、酒馆里的客人,以及那夜嘲弄他的所有人的声音,这声音传遍了这一大群人,也突然揪住了罗宾,他爆发出一阵纵声大笑,响彻大街——于是,人人捧腹大笑,声嘶力竭,但罗宾的声音最亮最响。这集体的狂笑直冲云天,连神明也从银色的云团中伸头窥探!连月中人也听到了下界的喧闹,惊呼:“噢嗬,今晚上凡间可够热闹!” 风暴般的笑声稍稍平息,领头的打个手势,队伍继续前进。他们向前走,如同魔鬼围绕看一位死去的君王嘲笑挖苦,这君王不再威风凛凛却于痛苦中保持着尊严。他们向前走,以虚伪的装腔作势,愚蠢的大叫大喊,疯狂的寻欢作乐,践踏着一位老人的心。 “喂,罗宾,在做梦吧?”绅士一手扶住青年肩膀问。 罗宾一惊,松开紧抱石柱的手臂。人流从旁卷过时,他本能地抱住了石柱。他脸色有些苍白,目光也没先前灵活。 “请您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沉吟片刻,他说。 “看样子,你又有新的事要打听啦?”伙伴笑道。 “是的,先生,”罗宾干巴巴地,“谢谢您和其他朋友,俺总算看到俺亲戚啦。他只怕再也不想见俺的面了。城里人的生活叫俺恶心。先生,请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 “不行,好朋友罗宾——至少今晚不行。”绅士道,“过两天再说吧。你要还想走,我会助你一臂之力。或者你会想跟我们呆在一起?说不定,你这么聪明,用不着你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帮助,也能给自己打一分天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附录 附录1 作者生平大事 1804年7月4日出生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州萨勒姆镇,三兄妹中排行第二。 1808年其父,一位船长,因黄热病死于苏里南。 1813年脚伤,足不出户长达两年。 1818年举家迁往缅因州雷蒙德。 1819年年轻的霍桑返回萨勒姆,为上大学做准备。 1821年入波多因学院念书,与富兰克林·皮尔斯、霍雷肖·布里奇、乔纳森·西利结为同窗好友。 1825年毕业于波多因学院,全班35名同学中名列第18。返回萨勒姆,但并未加入其舅父的公司做事。 1828年匿名自行出资发表首部小说《范肖》。 1830年开始发表短篇小说,首先刊载于萨勒姆的报纸,随后登载于礼品赠刊《象征》。 1836年赴波士顿,参与编辑《知识与娱乐》杂志,名义上年薪500美元,实际只得20美元,并以100美元的报酬写作《彼得·帕利通史》。 1837年发表《重讲一遍的故事》,获其同窗朗费罗的热情赞赏。当年秋天结识皮博迪姊妹。 1838年与一位女继承人玛丽·克·西尔斯比过从甚密。二月份,此人在霍桑面前搬弄《》期刊编辑约翰·路易·欧沙利文的是非,霍桑遂向欧沙利文提出决斗挑战,欧沙利文拒绝挑战,并驳斥谣言。然而,同月,霍桑的好友乔纳森·西利接受了一名政敌的挑战,在决斗中被杀。年末,霍桑与超验主义者索菲娅·阿·皮博迪订婚。 1839年首次接受政府任命,担任波士顿海关司磅员,年薪1500美元。 1841年加入超验主义者的乌托邦式公社——布鲁克农场,想为自己与索菲娅找到一个家,但同年便失望离开。 1842年7月9日与索菲娅结婚,随其迁往康考德的“古屋”居住。发表增补本《重讲一遍的故事》。 1845年编辑其友霍雷肖·布里奇的《非洲之旅日记》,并为之书写前言。 1846年第二次接受民主党政府任命,任萨勒姆海关检查官。发表《古屋青苔》。 1849年六月份被辉格党(现共和党前身)新政府解除海关职务。开始其多产创作时期。 1850年发表小说《红字》。迁居伯克什尔县的伦诺克斯。 1851年发表《七个尖角阁的房子》与《写给少男少女的神话》。晚秋时节迁居波士顿附近的西纽顿。 1852年发表《雪影》与《福谷传奇》。买下康考德的“路畔居”,举家迁居此地。为富兰克林·皮尔斯竞选总统写作其传记,皮尔斯当选总统。 1853年发表其多产时期的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乱树丛的故事》。接受其报酬最丰厚的一次任命——任美 国驻英国利物浦领事。 1857年辞去领事职,旅居伦敦两个月。 1858年旅游法国,乘船赴意大利。罗马度春,佛罗伦萨度夏,并在这里开始创作《大理石雕像》。 1859年在罗马其女尤娜险些死于持续高热,霍桑本人健康开始衰退,同年夏天返回英国。 1860年发表《大理石雕像》,返回康考德的“路畔居”。 1861—62年创作《格里姆肖医生》与《塞普蒂默斯·费尔顿》,但两者均未完成。 1863年发表献给其友皮尔斯的旅行札记《我们的老家》,其时皮尔斯已大失人心。开始动手写作《多利弗传奇》,但发觉自己力不从心。 1864年与皮尔斯一同乘车出门旅行,力图恢复身体健康,但途中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普利茅斯,于5月19日在睡眠中溘然长逝。5月23日安葬于康考德的睡谷公墓。 黄叔仁 辑 附录2 著作年表 1828年《范·肖》 1837年《重讲一遍的故事》 1846年《古屋青苔》 1850年《红字》 1851年《七个尖角阁的房子》 1851年《雪影》 1852年《福谷传奇》 1852年《富兰克林·皮尔斯传》 1852年《奇妙故事》 1853年《乱树丛故事》 1860年《玉石雕像》 1863年《我们的老家》 1868年《美国笔记》 1870年《英国笔记》 1871年《法国与意大利笔记》 1883年《故事与随笔》 黄叔仁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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