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 劳伦斯及其短篇小说 今年是20世纪英国最有成就、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劳伦斯诞生110周年。这位不朽的文学大师在他近20年的创作生涯中为世人留下了10多部小说、3本游记、3卷短篇小说集、数本诗集、散文集、书信集,另有多幅美术作品,不愧为著作等身的一代文豪。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年9月11日出生在英国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父亲是没有文化的矿工,母亲则出身于颇有教养的中产阶级家庭,劳伦斯在他们的五个孩子当中排行第四。劳伦斯先后就读于诺丁汉中学和诺丁汉大学。大学时期,他开始了文学生涯的第一步。劳伦斯的第一部小说《白孔雀》于1911年出版,时距他那变态依恋的母亲去世才几个星期。此后他一发不可收,逐渐转向以写作为生,终于成为一位专业作家。 众所周知,劳伦斯最著名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品是他的长篇力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该书以其大胆细致的性描写而在英国被查禁达30年之久。事实上,劳伦斯创作此书,是要“世间的男子女子能够充分地、完备地、纯正地、无暇地去思想性的事情”,因而这是一本“纯正的、健全的、我们今日需要的书”。(作者语)林语堂则认为“劳伦斯此书是看见欧战以后人类颓唐失了生气,所以发愤而作的”。“此书是骂英人,骂工业社会,骂机器文明,骂黄金主义,骂理智的。”因为“他最痛恨的就是理智、心灵而没有”。 饶述一先生在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写的译者序中说:“劳伦斯的小说,关于人的动作和心理,原是写得十分周密的,但同时他对于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也一步都不肯放松。所以读他的小说,每有看色彩鲜艳刻划明晰的雕刻之感。”其实,这些特点在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中表现得更加突出。他的小说富于想象,构思新奇,文字朴质简洁,叙事清晰活泼,对自然景色的描绘富有诗情画意,却毫无造作之痕。他在小说中不追求情节的离奇曲折,而致力于表现人物极为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冲突,表现了作家敏锐的洞察力和高雅的艺术情趣。所以,与劳伦斯同时代的英国作家阿诺德·本涅特由衷地赞叹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比劳伦斯的最细致美妙的作品写得更细致美妙的文字了。” 一般认为,劳伦斯的短篇小说创作经历了三个时期,即艺术风格形成时期、欧战年代和正式实验时期。 艺术风格形成时期 我们所称的艺术风格形成时期大体上指1907—1914年。这一时期劳伦斯的代表作主要有6篇:《白丝袜》、《菊花的气味》、《仅次于最好的》、《春天的阴影》、《普鲁士军官》和《肉中刺》。 这7年劳伦斯是怎样形成其艺术风格的呢?首先,他开始学会用他自己的声音来表达自己的看法,以取代过去的文学形象。劳伦斯认为,情感和感觉是强有力的,潜意识下心理的力量比理智和智力更加强大。他后来写道:“是人的充满激情的潜意识产生了故事,而不是呆板的表象。”这种看法导致他去寻求一种比从爱德华十世时代的作家——本涅特、高尔斯华绥和威尔斯承继下来的呆板封闭的结构更让人满意的形式。他们那严谨的结构原则反映了当时结构严谨的英格兰社会。 随着人类命运中无意识力量得到恰当的承认,一种新的形式便顺理成章地产生了。劳伦斯认为,这就是一种更为松散的叙事形式。他说:“我们显然需要没有形式,固定的形式是呆板的。”出于这种原因,他甚至背弃了亨利·詹姆斯这位现代文学的先驱。因为在劳伦斯看来,“难以捉摸的微妙的传统模式是他的目标”。换句话说,詹姆斯只是缓和了他的先辈对艺术形式的痴迷。而劳伦斯则认为,“生命,艺术的无限意义就蕴藏在显然单调的空白、停顿、无关紧要的段落中”。 自然,试图暗示劳伦斯通过提倡弗洛伊德的无意识优越论而取代19世纪对人的精神能力的信任,那将是不准确的。1907——1914年间,劳伦斯在分析人时,逐渐形成了承认平衡智力与情感和理智与情感的需要。因为他特别意识到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的不平衡,他倾向于讴歌充满激情的生活,而不是更充满理智,有意识的生活。事实上他只不过是调整了这种平衡而已。构成他早期小说的不过是对人生二重性隐晦的关心,——他早期的小说差不多都收在1914年出版的《普鲁士军官》这本集子中,人类心灵中意识力和无意识力达成平衡的需要存在于劳伦斯所有的早期小说,以及后来的一些小说中。每篇新的小说都是单一情形的独立探索——这些情形通常源于他自己的生活或者与他亲密的人生活的冲突事件。但是,在对劳伦斯早期小说不同描写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他具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艺术家的能力,即迅速地把生活素材转化为具有自我批评意识的不偏不倚地进行描写的能力。 毫无疑问,《菊花的气味》就是对在《儿子与情人》中对他父母有点单方面描写的矫正。文中的主人公伊莉莎白·贝茨,除了她的外表之外,显而易见是以作者的母亲作为原型的。不过,这篇对他母亲作艺术加工的小说几乎不能说是给她戴上桂冠,而是带几分公允的谴责。当然,1914年他在这篇小说的定稿中给予了一种公正的说法:那就是丈夫和妻子双方“在生活中互相否定”。伊莉莎白·贝茨被塑造成意识到她对丈夫的爱中隐藏着一种更强烈的自怜自爱,这种自怜自爱迫使他把酗酒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形式。与此同时,劳伦斯似乎还在运用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孩子、他们的外公、祖母——来削弱这位母亲的利己倾向,而这种利己倾向实质上该对婚姻的失败负责。小说结尾部分,当枯萎的菊花在她并不爱的丈夫的尸体给运回来的当儿被撞翻然后扫掉时,她就像那预示着自己死亡的枯萎的菊花。在劳伦斯创作的这个阶段,艺术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交汇。这个过程最典型的例证也许是从《现代情人》演变而来的《春天的阴影》。最初,这只不过是一篇描写追求杰茜·钱伯斯,并劝她与其同居末遂的故事。其叙事观点很难与以自传性为基础的主人公的观点相区分。女主人公的拒绝被描写成十足的懦夫行为,他伪善地写道:“这就好像踢翻了盛满他之酒的精美酒杯。”1914年,劳伦斯重写这篇小说,他更多地运用叙事来揭露男主人公的虚伪。其女主人公则被描写成一个他们俩曾经共同欣赏过的自然美景的孩子。她引导辛森浏览乡村景色,指给他看一些动物交配——小说最终是她自己与守林人的私通,这与以前的写法大不相同。辛森回到他过去生活过的景色中,反映了劳伦斯在小说中不断描写他自己的恋爱经历。这种旅程是充满痛苦的自我发现与自我批评的旅程。 这一时期劳伦斯所取得的迅速进步更进一步的例证,用纯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对运用隐喻和象征手法信心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他在各种情况下使用身体接触和视觉效用来替代不同人物意识力与潜意识力的争斗。身体接触将他们互相之间内心情感的潜流联系起来,而视觉效用则常意味着理智具有穿透力的撞击。 在《白丝袜》中,就是用身体接触使得亚当姆斯暂时拥搂着埃尔茜。劳伦斯运用可触知的,梦一般的舞蹈节奏来象征——那时还未提及的——纯粹性行为的诱惑。小说处,温斯顿愤怒的一击是又一种完全不同形式的接触,这种接触恢复了情人间的情感交流。 但是,在《普鲁士军官》中,上尉使用类似的粗鲁行为则是用来表达一种反常的性行为。当勤务兵对他同样施暴时,这种性反常最终导致他的死亡。劳伦斯通过叙述的手法坚信这些潜意识力十分强大,足以杀害或几乎可以杀害任何反对它们的人。 视觉效用同样艺术地被使用以表现潜意识的存在。在《普鲁士军官》中,上尉尖锐的目光迫使其勤务兵陷于一种不情愿的意识状态。为了使自己回复到无意识的、浑沌的生活中,勤务兵采取以谋杀形式表现的可触知的对策。通过那两种隐喻的逻辑性,劳伦斯留给勤务兵的是永恒的黑暗,因而他被太阳杀死就决不偶然了。因为太阳是光明之源,视觉之源,是他性格致命缺乏的意识之源。如果这一切听起来太过于表象的话,读者可以去看描写胡言乱语的勤务兵在树林中度过的最后一夜。在那里,劳伦斯运用闪电来替代勤务兵残留的对真实世界扭曲、断续的轻微感觉。 劳伦斯复杂的象征主义手法的老练运用同样成为这一时期的创作特点之一。有时,他轻轻点到,一笔带过,像《菊花的气味》中的菊花或是《普鲁士军官》中的远山。不过,至少在一篇小说—— 《仅次于最好的》中,象征手法被用作主要的叙事模式。鼹鼠,盲眼的、藏身于地下、靠触觉认路的鼹鼠,成了弗兰西斯内心一直在挣扎着努力抑制的所有那些潜意识感情的自然体现。它沉迷于自己的感官存在,“在阳光照耀下欣喜异常”。在自卫时,它的凶暴也表现得很恰当。通过描述杀死鼹鼠,小说形象地预示了弗兰西斯成功地采取消灭自我情感的类似行动,这样她才能把自己那死去的爱,献给她对之毫无感情的男人。就在弗兰西斯亲眼目睹了鼹鼠给打死之后不久,耀眼夺目的风景在她看来便丧失了它的神奇,似乎“不值一看”。可在接下来的两段中,劳伦斯着意再次肯定周围乡村的景色之美。这种自然的运用作为一种准则含蓄地让读者对人物进行判断,而不是被作者所打断。 在《肉中刺》中,巴赫曼自愿地使自己屈从外部权威的反常的性格,通过把他置身于队列当中,四周都是同伴,映衬在乡村空旷的天宇之下而细致地展出来。路边摇曳着美丽的野生罂粟花,“远方的天空和旷野洋溢着自由的空气和阳光”。自由就是他和他的情人违反常情地通过接受苦役所献出的东西。小说以另外一种自然力——性行为——使他们回复自我之后,他们马上表现出对军方和雇主权威的蔑视,而对产生的任何后果都无所畏惧。 在劳伦斯眼中,仰赖任何一种形式的外在支柱作为一个人最满意的事情是致命的,无论这支柱是军队,是阶级,是地位,抑或是道德……所以,在劳伦斯早期作品中,他一直在呼唤视觉与触觉、光明与黑暗、头脑与身体、意识与潜意识相结合的人。 欧战年代 欧战年代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善后时期,一般认为是1915年到1922年。这一时期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主要有:《尘世的烦恼》、《英格兰,我的英格兰》、《马贩子的女儿》、《参孙与德莱拉》、《你摸了我》。 在这七年中,劳伦斯的小说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公式化的形而上学的影响。所有这一阶段的小说,除了个别外,都表明了作者对个人的行动和行为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有了新的认识。这期间大多数小说反映了战争年代毁灭的魂灵,集中反映了家庭冲突中的个人的命运。似乎劳伦斯对分析个人自我毁灭更有兴趣,而不是它产生的大众毁灭。《尘世的烦恼》是这一时期最早的一篇小说,它成了说明两个人如何陷入彼此毁灭的极佳例子。像《肉中刺》中的巴赫曼一样,弗雷德伯格,故事的男主人公牺牲了把自己的生命置于军队之手的机会。一旦他因赌债无法还清,而脱离赖以生存的军队,他便无以为生,并企图用给他以美的享受但具掠夺性的情妇来填补自己生活的真空。她很反感他的无用,但又试图用自己的自私的意愿去充斥他空空的皮囊。劳伦斯用细致精妙的艺术笔触勾画了他们施虐——受虐的关系。她的自私最初以她在一张纸上反复地写自己的名字而表现出来。他们两人对对方的反应似乎都是模仿猎食动物,都想劫掠对方的生命之火,他截住烛光时便预示着她的死亡,而她计算怎样抓住仙人掌鲜红的花朵时,同样显露出毁灭的迹象。小说艺术地、恰当地表现了她最终为煤气窒息而死,而他还活着,渴望在战争中自我毁灭,在那儿他也希望得到“死亡奖赏”。 在《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中,劳伦斯描写了另外一种 彼此毁灭的关系。不过,在这篇小说中,他采用新的形而上学来扩大这一行动的意义。小说隐含的主题是,劳伦斯深信,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那段历史时期整个西方文明所固有的死亡意愿的直接后果。当丈夫和妻子逐渐迫使对方采取极端致命的孤立手段时,劳伦斯言下之意就是现代文明已接近双方对立类似崩溃的边缘。所以,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历史就是大多数现今结了婚的男人和女人的历史——是大多数丈夫在战场,妻子独自呆在家里的历史。”威妮弗雷德对埃格伯特的最终死亡跟他一样负有责任:她愿意“为这个士兵服务,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的话”。在浓重渲染的死亡场景中,劳伦斯赋予埃格伯特以一种原型的意义——这个不知名的完成了他们文明中固有死亡意愿的成千上万欧洲人的代表。 《马贩子的女儿》是对在《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中提出的对现代文明状况完全否定的中和。故事一开始,作者就生动描写了一个家庭处于崩溃状况走上毁灭之路的情形。梅布尔的兄弟像动物似地顺从,听天由命,而梅布尔自己则是选择死亡而不是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像埃格伯特一样,她向往自己的毁灭。最后时刻她被弗格森救出,两人都仪式般地体验了淹没在“泛着发臭烂泥味道的水塘里”的经历。不过,在这个故事中,死亡只不过是再生的前奏。劳伦斯很有技巧地运用圣经语言做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比较,他把耶稣的死亡和复活,与梅布尔的差点死亡、被救及梅布尔与弗格森相爱进行比较,从而使生命变得更有意义。在欧战临近结束时,劳伦斯逐渐相信“如果我们完全毁灭,那么我们将再生”。这篇小说预示着对未来的希望,同时承受了让人痛苦的涅 过程。 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很多小说集中描写家庭中的冲突,其中特别是性别的冲突。 在《你摸了我》中,玛蒂尔达和她妹妹躲在制陶房墙内,逃避外界自然的生活。外面的世界是精彩纷呈的,而里面则是“一片让人遗弃的沉寂”。在这片沉寂中,两个阶层意识极强的姐妹追求一种无性的存在。因为无法嫁给一个自己阶层的男人,所以她们找到了一种无意识地发泄失意感情的方法,那就是采取一种对所有的男人,包括她们父亲在内的男人的敌对态度。不过她们并没有把哈得赖恩考虑在内。这是一个典型的外人:收养的孤儿,移民去了加拿大,从外面的世界暂时回来,是两姐妹屈尊对待的人。只是当某天晚上玛蒂尔达把他误以为是她父亲用手摸了他的脸之后,他才意识到埋藏在她敌对外表之下的性特征。之后,哈得赖恩毫不犹豫地把玛蒂尔达作为他的追求对象,阶层、风度、金钱全都置之于不顾了。哈得赖恩通过排除种种外在的障碍,努力使玛蒂尔达面对她自己的性问题。故事最后,他意想不到的成功蕴含着他们两人的胜利。 《参孙和德莱拉》描述一位丈夫在遗弃了妻子和女儿达16年之久后,突然回到家中。男性猎物从野外回来,公然蔑视合宜得体的社会行为规范。劳伦斯故意对威利的行为引发义愤,鼓励读者认同中士的义愤的反应:“卑鄙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像德莱拉一样,爱丽丝也让人把威利蛮横地绑住,让士兵处置。可是,同德莱拉一样,爱丽丝最终屈从于自己的驱使。威利是作为一种解放者出现的,他摆脱了社会的各种羁绊。 正式实验时期 所谓正式实验时期(1923—1928)是劳伦斯将新的艺术流派运用到他的小说创作中的时期,这个阶段他的短篇小说主要有:《骑马远去的女人》、《太阳》、《摇木马的男孩》、《美妇人》、《财物》和《母与女》。 由于把个人的行动与更广泛的历史、社会、政治和宗教联结在一起的需要的引导,劳伦斯摒弃了年轻时惯用的自然主义的叙事模式,而喜爱表现象征性阐述的文学形式。这一阶段,他达到了创作的新顶点,并试用像神话、童话、讽刺喜剧等艺术形式,或者是利用传统的文学形式如鬼怪故事,谋杀故事等。劳伦斯这样做,只是想打破呆板的准则,以达到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目的。 这一时期的创作中,有两篇小说表明劳伦斯转向了原始神话,其中女主人公面对着的是她与其同类危险地疏远了的自然界。《骑马远去的女人》描写了这种疏远的致命后果,给予一种反面的描写。而《太阳》则是一个正面事例,讲述一个女人回归自然,恢复了健康。 《骑马远去的女人》中的女主人公是个无名氏,没有名字,似乎是强调她作为一种类型的地位,而不是作为个体的人。她被束缚在她丈夫开矿造成荒芜的景象中,像他一样,她也完全与世隔绝。作为美国文明的产物,这个颇具代表性的白人妇女,从人格化的社会远走高飞,去体验西尔西威人非人格化的生活,——西尔西威人是从阿兹台克族繁衍而来的,属于印第安原始部落。劳伦斯把她走向原始部落民族的疯狂旅程变成一种启示,他觉得由于过分追求违背常理的对自然界的掠夺性开发,西方文明正在走向灭绝。西尔西威人是自然原始的工具,通过这一工具,自然恢复了女主人公和她的同类通过否认自身内在和外部的自然力而倾覆了的平衡。在恐怖地走向生命末端之前,女主人公给吃了迷幻药,感觉与自然溶为一体,“所有的感觉弥漫于空中,她可分辨出夜花开放的声音”。在这里,形而上学被最恰当地表达出来。 在《太阳》中,劳伦斯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尽管写作过程中吸收了《圣经》和古典神话,他认为现代人,或者说是女人与宇宙重新溶为一体了。小说的主人公,不是朱丽叶这个来自纽约的神经过敏的妻子和母亲,而是她所依顺的太阳本身。劳伦斯运用超乎异常的描述才能使太阳充满一种宏大辉煌,这种宏大使朱丽叶被动地、不可遏制地像朵含苞绽放的花朵。西西里花园,也就是她像对待情人一样裸向太阳的地方,是一处古老与现实的结合体,是堕落前的伊甸园,正如小说中所写的,甚至“蛇也是这地方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春天的逝去,夏季的来临,她的子宫,像园中的植物一样盛开,等待着传花播粉,“完全不顾来日如何,只要男人的雨露”。然而,劳伦斯却给予他描绘的天堂般快乐的故事一个极具讽刺的结尾,具生殖力的人最终证明是“烙上城市印迹的小个子男人”,即她丈夫,而不是那农民。自然选择的过程残忍地被社会所支配,而社会是劳伦斯终生的对手。 《美妇人》中,波琳——美妇人自己——先是把她的头生子,后来是次子变成她替代的情人,这更甚于劳伦斯母亲的所作所为。波琳具有一种寄生的天性,这种天性折磨死了她的长子,随后又在将她次子的生命力慢慢地榨干。她侄女被迫运用非正常手段(雨水管)来揭露波琳邪恶的精神谋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波琳的外部防御崩溃了。这篇讽刺谋杀小说的登峰造极之处就是杀人者最终杀了自己。 在《摇木马的男孩》中,劳伦斯再次抓住这种写作风格,给人一种意外的结局。他给予痴迷于物质成功者一种鬼怪似的幻想,这幻想最终导致接受这种致命的价值观的幼稚孩子的死亡。劳伦斯或许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融超自然和童话风格于一体。他使超自然内在化,并借助于童话中传统的对生活复杂事物的单纯化,以使人对小说的寓意引起注意:“有财运,无子运”。保罗追求财富的不自然或超自然的手段,最终以生命为代价为他贪得无厌的母亲获得财富。劳伦斯尤其擅于巧妙利用童话故事中各种传统特点——简洁的词语,重复的语言,赋予非生命力物体的声音,还有象征主义手法(如永远不能带骑马者到哪儿的木马)。当然,与一般喜剧结尾相反的结局在本篇中的运用,就整体性而言也是必要的。《财物》是篇讽刺杰作,它给予理想主义与拜金主义之间的联系以一种喜剧的表达。这是劳伦斯最后几年对讽刺喜剧探索的结果,也是他早年使用纯喜剧的自然发展。 《财物》代表了劳伦斯在小说创作中取得的最高成就之一。作为终身反对物质占有的人,劳伦斯首先描绘出理想主义与实利主义之间的联系。这篇小说采取的是滑稽可笑的叙述方式,因为理想主义者人为地压抑感情,追求理想,避免接触那些情感。那压抑的感情便秘密地找寻一种反常的情感宣泄方法,那便是强烈的物质占有欲。如果这种理论很难领会,这篇幽默的小故事则会使你轻易弄懂。有这样两个新英格兰理想主义者,逃离美国工业实利主义,开始在欧洲靠微薄收入“过充实美丽的生活”。小说生动地勾画了他们经由巴黎、意大利,兜个圈子又回到实利主义之根的旅程。他们在巴黎“都画画,但并不如饥似渴,不顾一切”(虽然有形式,但却缺乏激情);而在意大利,他们研究佛教,却同样轻易抛弃。甚至在那时他们仍拥有“自由”和如此之多的生活之“美”。劳伦斯摹拟的文风是这篇小说的主要讽刺手段。词句反复出现,用间接引语的形式,以及理想主义者使用的过分强调的语言都是表明其自欺欺人。当他写“他们仍爱着印第安人的思想”或者写伊瑞斯马斯“不想谋生”时,劳伦斯巧妙做到了否认其所宣称的东西。同样,他也以讽刺的口气写他们心爱的古玩:“当然喽,他们不是为财物而买财物,而是为了‘美’。”他还用美国人自己的语言揭露他们的虚伪。比如,把他们可爱的“财物”称作是“从欧洲啃下来的这堆东西”,由此来吸引人们注意他们十足占有的。在这篇组织极佳的小说中,直到结尾最后一句,劳伦斯都在采取幽默而讽刺的态度,让理想主义者自我暴露。 《母与女》是劳伦斯短暂一生中所写的最后一篇小说。这篇小说表明了他现代派意义上的自我意识。他两次提到巴尔扎克以证明自己的简炼。他经常刻画有文学先例的人物,尤其像《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他甚至取笑自己玄妙的语言运用,比如他写道:“又一个蠢笨男人被神秘地迎头锤击。”这篇小说叙述的是两代女人的故事,年长者盛气凌人,以致年轻人被迫甘居“妻妾类”。“拌砂软糖”是劳伦斯后来谴责的大男子主义的代表,他自私自利,滑稽可笑,令人反感。小说表明了这位母亲对男人的敌意终于导致了女儿屈从于荒唐可笑的男人,她该对此悲剧负责。 劳伦斯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但他一生却命途多舛。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文化程度相差甚远的父母经常发生口角,给劳伦斯的童年蒙上阴影。年轻时劳伦斯虽和女友路易莎·巴罗斯相爱而订婚,但最终因为他母亲的干预与反对而被迫中断往来,解除婚约。1912年,在他那的母亲去世后,劳伦斯与一位有夫之妇,德国男爵的女儿弗里达·冯·里希特霍芬一见钟情,私奔欧洲大陆,于1914年正式结为夫妇。婚姻是幸福的,但妻子的国籍却给他们带来了无穷尽的麻烦。一次大战爆发后,由于妻子是德国人,被怀疑为间谍,他们受到了种种迫害,最终被驱逐出英国康沃尔郡——他们的住地。1919年,大战结束后,劳伦斯夫妇离开英国,先去意大利,后来又到锡兰(斯里兰卡)、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墨西哥,试图寻找一个理想的生活环境。1926年,他们重返意大利。此时,几乎缠绕了他一生的肺病日渐严重,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1930年2月,劳伦斯迁居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疗养院。3月2日,这位20世纪英国文学大师就在异国他乡告别了人世,当时在他身边的仅有他的妻子弗里达。 黄 伟1995年11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1 太 阳 一 “带她去晒晒太阳。”医生吩咐道。她对晒太阳抱怀疑态度,可还是任随自己和孩子、一个护士,以及母亲一起给带去飘洋过海。 船午夜时分起航。孩子已哄上床了。乘客们上船时,丈夫一直陪着她,足有两小时之久。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哈得逊河摇动着起伏的黑暗,河面上荡漾着倾泻而出的粼粼波光。她靠着栏杆,俯看下面的河水,心想,这就是海,比人能想象的要深得多,而且蕴藏着许多故事。那时大海看起来像不断乱舞的金蛇一样波涛汹涌。 “这种分离没什么好处,你也知道。”丈夫在身边嘀咕, “没有什么用,我不喜欢。” 他的语气充满了理解和不安,而且始终怀有最后一线希望。 “是的,我也不喜欢。”她干巴巴地答道。她想起了他们两个,多么强烈地想摆脱对方。离别之情对她略略有些触动,可那只能使心灵伤害得更深。 他们看着沉睡的孩子,这位父亲的眼睛湿润了。可重要的不是这眼睛的湿润,而是这种不变的习惯,长年累月的生活习惯的改变;这种根深蒂固的权力的削弱。 在两人的生活中,他们相互制约着,并怀有敌意,像两辆相向行驶的机车,互相撞毁对方。 “上岸了!上岸了!” “莫里斯,你得走了。” 而她心里寻思:“对他来说是上岸了!可我却是出海了!” 船渐渐驶离了码头。他站在午夜时分阴郁沉闷的码头挥舞着手帕,成为送行者中的一员。也仅仅和其他送行者一样,不过如此! 那些渡船颠簸着穿过哈得逊河,就像堆了一排排灯光的巨大盘子。那黑黑的河口,一定是莱克瓦纳码头了。海船在灯火之间缓缓前行,哈得逊河好像永无尽头似的。终于,他们绕过了海湾,眼前呈现了巴特里①稀落的灯光。自由女神使性子似地高擎着火炬。他们听到了大海波涛的拍岸声。尽管大西洋像熔岩一样灰蒙蒙的,然而他们确实已沐浴在阳光下了。她在海边有栋房子,带有一个相当大的花园,或者叫葡萄园,所有的葡萄树、橄榄树成阶梯状直垂到细长的海岸旷野。这花园有许多隐秘的地方,浓密的柠檬树丛延伸到一个地表裂口处,里面蓄积了几汪碧绿的水;一汪泉水从一个小山洞里汩汩流出,这里曾是在希腊人来临之前古老的西柯斯家族饮酒戏耍之处;还有灰色的山羊在哞哞地叫着,它们被拴在壁龛空荡荡的古墓里。空气中充斥着含羞草的气息,远处是积雪的死火山。 ① 地名,在曼哈顿南端。 这一切她都看见了,它们确实产生了几分抚慰作用。可那都是永恒不变的,她并不真在乎它们。她一如既往,内心里怀着深深的愤懑和挫败感,还有难以捉摸的东西。孩子在模仿他,搅扰了她内心的平静。她觉得对他负责是那么可怕、恐怖,好像自己必须为他的每一下呼吸负责。而对她来说,对孩子,甚至对每一个有关联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种折磨。“你也知道,朱丽叶,医生告诉你脱了衣服,躺在阳光下面。你干吗不呢?”她妈妈说。 “我觉得这样做合适的时候,我会的。你想害死我吗?”朱丽叶对她发火道。 “害你,怎么会!只会对你有好处。” “看在上帝份上,请不要说对我有什么好处了。” 妈妈终于伤了心,给激怒了,气闷地走了。 大海变成了白色。不久天海一色,什么也看不见了。天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呆在这栋专门为晒太阳修建的房子里真冷。 又是一个清晨。太阳明晃晃地袒露在海面上,闪耀着金辉。这栋房子面向东南,朱丽叶躺在床上注视着它升起来,似乎她以前从未看见过太阳升起一般。她确实从未看见过裸的太阳从海平线上升腾起来,抖落黑夜就像抖落湿气一样。太阳是这样圆满而袒露,她真想走向它。 于是,想向太阳裸露自己身体的在她心中油然而生。 她像怀有一个秘密一样蕴藏着那份渴望,她想与太阳浑为一体。 可她得离开这栋房子——离开人群。而要在每一棵橄榄树都有眼睛、每一个斜坡都可以从远处看到的地方藏起来,与太阳融为一体,确实太难了。 但她发现了一个地方:一个伸向海面,暴露在阳光下,长满了叫做霸王树的巨大仙人掌的岩石峭壁。浓密的仙人掌丛中竖立着一棵柏树,粗壮的树干,斜斜的树梢,直插蓝天。它耸立在那里,像是位守望大海的哨兵;或者说是一支蜡烛,它巨大的火焰是光明对黑暗的诉说,长长的火舌冲向天空,卷舔着黑暗。 朱丽叶在柏树旁坐下,脱掉衣服。弯弯曲曲的仙人掌在她周围构成一道屏障,可怕却也迷人。她对着太阳坐下,袒露胸膛,叹息着。现在得奉献自己了,她心里颇感痛楚:不过她感到欣慰的是这毕竟不是人类的情人。 太阳在蓝色的天空中徜徉,洒下道道光辉。她感觉到大海柔和的空气爱抚着胸膛,看起来它们永远不会成熟。可她几乎没有感觉到太阳,她胸中的之果快要枯萎了。 然而,很快,她就感觉到太阳融进了胸中,比任何爱都热烈多情,比乳液或是婴儿的手都更温暖,最后她觉得胸部就像火热阳光下长长的白色葡萄枝。 她脱落了所有的衣服,在阳光下裸身躺着,躺着时她透过手指缝向上看着天空的太阳。它是那么令人激动的丰满,外围散发着光辉。漂亮的蓝色,充满生机,边缘散射着白色的火焰,这令人激动的太阳!它带蓝焰的躯体面对着她,缠裹着她的胸膛、她的脸、她的喉咙、她疲惫的腹部、她的膝盖、她的大腿,还有她的双脚。 她闭着眼睛躺着,玫瑰红的光辉透过了她的眼帘。她伸出手,摘下一片叶子盖在眼睛上。然后又躺了下来,像阳光下的一个长葫芦,等待着成熟到金黄。 她感觉到太阳穿透了骨头,不,更深,进入了情感和思想。情感中那郁闷和紧张开始让步,思想中阴冷的冰河开始融化。她开始感到全身温暖舒畅。她翻过身来,让肩膀沐浴在阳光里,还有腰部,大腿的后部,甚至还有脚后跟。她半晕眩地躺着,对于身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感到十分惊异。她心中疲乏、冰冷的冰块正在消融,而且在消融中得到了升华。只有子宫仍然紧张,在抵制着,永恒地抵制着。它甚至抵制太阳。 穿戴停当后,她又一次躺下来,看着柏树,枝头的细枝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同时,她意识到了天宇中漫步的伟大的太阳,意识到了自己的抵制。 于是,她头晕目眩地朝家走去,茫茫然,对身边的一切视而不见。这种视而不见对她来说像是一种富有,那模糊、温暖、昏沉的半知半觉宛似一笔财富。 “妈妈!妈妈!”孩子朝她跑来,用一种奇特的像小鸟鸣叫的痛苦声音叫着。她惊异地发现她昏睡的心第一次没有感到任何焦虑不安。她把孩子抱在怀里,想道:他不应该是这么笨的人!要是身上晒点太阳,他会突然长大。她又一次感到子宫在顽强地抵抗着他和一切。 她有些恼怒,孩子的小手抓着她,特别是抓她的脖子。她躲着他,不想给抓住。于是把孩子放下了。 “跑!”她说道:“在太阳下跑!” 她不由分说地脱光他的衣服,把他赤条条地放在平台上。 “到太阳下面去玩!”她说。 他吓坏了,几乎要哭出声来。可她,身体懒洋洋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穿过红色的瓷砖滚给他一个桔子。他柔弱,还未长成形的小身体蹒跚地追着它。他拾起了它,但马上又丢掉了,因为那东西摸起来怪怪的。他回头看着她,扁着嘴哭了,他给吓坏了,因为他是裸的。 “把桔子拿给我。”她说,为自己对孩子的惊慌失措所表现出的完全的无动于衷而惊异。“把桔子给妈妈。” “他不会长得像他父亲的,”她自言自语道,“就像一条从未在阳光下露面的蛆虫。” 二 她曾经如此挂心这个孩子,简直是一生责任的折磨,就好像生了他就得负责他整个的生命。即使他流鼻涕,也让人反感,对她是一大刺激,好像她得对自己说:“看看你生的这个家伙。”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她不再命根子似地看顾着孩子,不再为他焦虑,为他担心。而他也因此而更加茁壮起来。她内心里正想着辉煌的太阳,想着它融入自己的身体。现在她的生命中包含着一个大秘密。黎明前,她总是清醒地躺着,注视灰蒙蒙的云朵变成彩云进而变成浅黄。当它融化般升腾起来,向温柔的天空散射出蓝白色的火焰时,她便欣喜不已。 可有时它满面红光,像一个羞涩腼腆的大生物。有时它慢腾腾地,面带绯色,一副生气的样子,慢慢地推着,顶着。有时她看不见它了,只有从上面的云彩下发射出万道金光。 她很走运。几周过去了,尽管有时黎明有云,或者有时下午灰暗,但是没有一天没有太阳。虽时值冬季,但多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瘦小的野生藏红花伸展着紫红色的花朵,野生水仙则擎着星状的饰物。 每天,她都到柏树那儿去,在山脚下微黄的悬崖的圆丘上,掩盖在仙人掌丛中。现在她更聪明更简便了,脚穿便鞋,只身披一件鸽灰色的晨衣。这样一来,在任何合适的隐秘地方,她顷刻间便可裸向太阳。而她不得已再穿上衣服的那一刻,她便觉得生活灰暗阴沉,自己也无足轻重了。 每天从上午到中午,她都躺在高大威猛的柏树脚下,而太阳则快活地徜徉于天空之中。到现在,她已经意识到太阳沐浴着全身的一丝一毫。她焦虑的心,那种担心,紧张的心情已经消失殆尽,就像阳光下久落的花朵,只剩下小小的待熟的果实。而她紧张的子宫,尽管仍然紧闭着,但当太阳神秘地触动它时,就会慢慢地舒展,慢慢地,慢慢地,像沉在水下的百合蓓蕾。像沉在水下的百合蓓蕾慢慢地浮向太阳,向着太阳,只向着太阳,最终完全舒展开来。 她知道太阳放射光芒,融汇全身。尽管它普照大地,可当她浑身一丝不挂地躺着时,它集中注意着她。这就是太阳的妙处之一,它可以普照众生,而且依然光辉灿烂,然而这壮丽辉煌,独一无二的太阳却也可以凝聚于她一人。 随着对太阳的了解,她深信太阳在逐渐透过她以了解她,这从广大无边的世俗的意义上来说,使她产生了一种骄傲超然的感觉,还有一种对人类蔑视的感受。他们是这样非自然,这样不健康。他们这么像坟场的蛆虫。 甚至赶着驴子经过这崎岖多石的古道的农民,尽管他们晒得黝黑,也还是没有晒透。就像背壳走的蜗牛,骨子里还有一小块白色的恐惧,惧怕生活自然的光辉,并为此内心震颤着。它不敢完全直视太阳:内心里总是畏缩着。所有的男人都是那样。 为什么接受男人! 随着对人,对男人的无所谓态度,她现在不那么小心谨慎,怕被人看见。她告诉过玛丽尼娜,这个替她到村子里买东西的女人,说医生命令她进行日光浴。那就够了。 玛丽尼娜是个60来岁的女人,个子很高,单瘦,身板挺直,头发灰黑,褐色的眼睛透着数千年遗传下来的精明。她笑起来半嘲弄似的,蕴含着饱经沧桑的体验。不幸的是缺乏日光浴的经验。 “在阳光下裸晒,肯定很漂亮。”当玛丽尼娜敏锐地盯着这个女人时,眼睛里带着精明的笑意说道。朱丽叶漂亮、剪短了的头发很优美地在鬓角卷曲着。玛丽尼娜是当地人,理解力很差。她又望着朱丽叶。 “可女人漂亮,就能晒太阳显露自己?呃?难道是真的?”她补充道,带着那种属于过去的女人的古怪、短促、上气不接下气的笑声。 “我漂不漂亮谁知道?”朱丽叶说。 不管漂不漂亮,她觉得被太阳欣赏着,这便一样。 中午时分,在阳光下,她有时从岩石上偷偷溜下,经过悬崖边,下到柠檬树笼罩成清凉永恒的阴影的溪谷。在静谧中她脱掉晨衣,迅速地在清澈碧绿的水洼中洗浴自己。在柠檬树叶构成的翠绿的、昏暗的阴影中,她发现全身都是玫瑰色的,然后,玫瑰色变成了金黄色。她就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她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因此记起了希腊人曾说过,苍白而未经日晒的身体是不健康的、冷冰冰的。 接下来,她会在皮肤上擦些橄榄油,在柠檬树下胡思乱想一会儿,或是试图在肚脐上放平一朵柠檬花,并为之而吃吃地笑起来。这时只有被某个农民看见的可能性。可万一被看见了,那害怕的肯定不是她而是他。她知道身体裹在衣服里的男人骨子里头的恐惧。 她甚至在小儿子身上清楚地看出了这一点。温暖的阳光洒满脸上,她嘲笑他:他多不信任她啊!每天,她坚持要他裸露在阳光下蹒跚学步。现在,他的小身体也成粉红色了,金发向后梳着,经日晒后的脸颊健康中透出一种石榴红。他既漂亮又健康,甚至仆人们,都喜爱他,叫他天使。 可他不信任妈妈:她嘲笑他。而且,从皱着的小小眉头下的蓝色大眼睛里,她看见了那种骨子里的恐惧、疑虑。现在,她认为这在所有男人的眼睛里都可以看见。她称之为太阳恐惧症。她的子宫紧紧关闭着,抵挡所有的男人——这些太阳恐惧者。 “他怕太阳。”她有时会自言自语,低头看着孩子的眼睛。当她注视着孩子在阳光下蹒跚、摇摆、趔趄地学步,发出像小鸟般的鸣叫时,她发现他束缚住了自己,内心在躲避太阳。他行走不稳,显得很笨拙,动作迟钝,灵魂像壳里的蜗牛,蜷缩在内心潮湿、阴冷的缝隙中。这使她想起了他的爸爸。她希望能够让他来,让他不顾一切地向太阳致意。 她决定带孩子到仙人掌丛中的柏树那儿。因为有刺,她得留神看着他。不过在那地方,他肯定会从内心深处那小壳里走出来的。那种小小的开化的紧张感会从他眉头上消失的。她替他铺了块毯子,然后坐下,脱落晨衣,躺倒,注视着高高飞翔在蓝天中的一只鹰,还有悬在上方的柏树树梢。 男孩坐在毯子上玩石头。他站起来,蹒跚着要走开时,她也站起来了。他转过身,看着她。从他蓝眼睛的热烈神情里几乎显示出一个真正男人的挑战。他很漂亮,白里透红。他皮肤并不是真正地白皙,而是黄土色。 “小心刺,亲爱的。”她说。 “刺!”小孩鸟鸣般地学舌,仍旧回头看着她,像油画中裸露的孩子,充满了疑惑。 “讨厌的刺!” “厌刺!” 他穿着小凉鞋摇摇晃晃地跨过石头,用力拉干薄荷枝。眼看他就要倒在刺上时,她像一条大蛇样敏捷地弹向他,其迅敏连她自己也感到惊奇。“我是一只野猫,真的!”她自言自语道。 只要阳光灿烂,她便每天带他到柏树下去。 “喂!”她说,“我们到柏树那儿去。” 要是碰上从阿尔卑斯山刮来冷风的阴天,她就不能下去,小孩就会不停地嘤嘤叫道:“柏树!柏树!” 他像她一样念着它。 到那儿并不只是进行日光浴,远不止于此。她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舒展着,松弛着,她受到了巨大的诱惑。她内心里一种神秘的愿望,这种愿望比她自觉的意识,比她已知的愿望更强烈,把她与太阳联结在一起,阳光的溪水流淌着穿过她全身,环绕着她的子宫。她自己,她意识中的自己,是次要的,是次要人物,几乎就是个旁观者。真正的朱丽叶活在内心深处阳光的隐流中,就像隐秘的光辉环绕的一条河,环绕着她的子宫甜蜜、未开的蓓蕾。 以前她一直自己作主,发号施令,清醒地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而现在,她觉得内心里另外有一种力量,比她自己的力量更大,更隐秘,更野蛮的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淹没了她。在这种她无能为力的力量的迷惑下,现在她有些模糊晕眩了。 三 二月底突然炎热起来。微风拂过,杏花缤纷,如粉红的雪花。丝一般的紫红小银莲花开得正盛,日光兰打着朵儿,而大海则像矢车菊一样蔚蓝。 朱丽叶心无旁骛,什么也不关心。现在,她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和孩子在阳光下裸露着,这就是她所要做的一切。 有时她走到海里去洗澡,不过更经常的是她在阳光照得到的溪谷里闲荡,而别人却看不见她。有时她看见一个农民牵着条驴,他也看见她了。可她如此坦然、平静地跟孩子一起坐着,治愈灵魂也治愈,太阳治愈力的声望已经传播到了人间,因此没有引起更多的兴奋。 孩子和她两个全身上下都晒得黑里透红了。“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当她看着自己棕褐色的胸脯和大腿时,自言自语道。 孩子,也变成另外一个小家伙了,晒得黑黑的,出奇地安静、专注。现在他一声不吭地独自玩耍着,几乎不需要她照顾。他独自一人时似乎再也不需要关照了。 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大海湛蓝湛蓝的。她坐在盘根错节的银色的柏树下,在阳光下打着盹。可她的竖挺着,充满了活力。她正意识到在她内心深处激起的一种活力,一种会让另一个自我在内心苏醒的活力。她并不想意识到这一点。这种新的觉醒将意味着一种新的接触,但她并不想要它。她清楚地知道巨大而冷淡的文明机器和与它相接触意味着什么;而要逃避它又有多困难哪。 孩子绕过一个仙人掌蔓生的巨大枝丫,朝崎岖多石的小路走了几码远。她看见他了,一个真正的风之子,黄褐色的头发,红红的面颊,正在采集有斑点的瓶状花叶,然后把它们一行行排好。现在他身体可以保持平衡了,而且能很麻利地处理突发情况,就像一个专心一意的小动物在玩耍一样。突然,她听见他说:“看,妈妈,妈妈看!”鸟叫般的声音中带着一种特殊的调门,使她警觉地俯身向前。 她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正从裸露的小肩膀上回头看着她,小手指着一条离他一码远立起身子的蛇。这蛇大张着嘴,叉状的柔嫩的舌头一伸一吐像个影子,发出短促的嘶嘶声。 “看!妈妈!” “是的,亲爱的,那是条蛇!”传来缓慢深沉的声音。他看着她,蓝色的大眼睛拿不准是该害怕还是不害怕。她身上那种太阳的静谧让他放下了心。 “蛇!”他吱吱地叫。 “是的!亲爱的!不要碰它,它会咬人的。”蛇身已落了下去,从盘着歇息的地方蜿蜒爬去,缓慢地放松着长长的、棕黄色的身体,慢慢地绕着弯钻进岩石间。男孩转身沉默地看着它。然后他说: “蛇在走。” “是的!让它走吧。它喜欢独自呆着。”他仍看着这条慢慢放松自己的蛇,直到这东西漠然地走远,不见了。 “蛇回家了。”他说。 “是的,它回家了。到妈妈这儿来一下。” 他走过来,胖鼓鼓、裸的小身体坐在她裸的大腿上,她抚平他晒得发亮的头发。她什么都没说,感觉一切都过去了。太阳的这种奇怪的粗心的力量充斥着她。像一种伤害一样充斥着这地方,跟她和孩子一起的地方,蛇也是这里的一个组成部分。 又有一天,在围着一些橄榄树的干燥石头墙里,她再次看见一条黑蛇贴地爬行。 “玛丽尼娜,”她说,“我看见了一条黑蛇。它们会伤人吗?” “啊,黑蛇,不会。可那些黄蛇,会的!要是黄蛇咬了人,人就会死的。不过,我看到蛇时,即使是黑蛇,也会害怕,它们令我害怕。” 朱丽叶仍和孩子一起到柏树那儿。不过她总是四处仔细查看一遍,检查过孩子可能去的任何地方之后,才坐下歇息。于是她躺下来,再次转向太阳,她晒黑了的、梨形的向上挺着。她根本不去理会明天发生的事,拒绝去想花园以外的事情,也不写信。——她叫护士去写。所以她静静地躺着,沐浴在阳光里,不过时间不能太长,因为它变得强烈灼人。不由自主地,这个曾经紧紧的、深深沉浸在她灵魂深处忧郁中的蓓蕾抬起了头,竖起它弯曲的茎叶,以开放它隐秘的花蕊,显露出玫瑰色的微光。她的子宫心醉神迷地大张着,如同一朵盛开的莲花。 四 春天即将过去,夏天就要来临了。南方的骄阳,非常灼人。在最热的几个小时里,她躺在树荫里,或是下去到凉爽的柠檬树丛深处。或者,有时她会顺着小小的沟底,在溪谷林荫的掩映下朝家走去。孩子一声不吭地跑来跑去,就像一只专注于生活的小动物。 一天中午,在阴暗沟壑的灌木丛中,她裸地慢慢往家走。转过一块岩石时,突然撞见了邻近的一个农民,他正弯着腰在绑一捆刚砍的柴禾,驴子立在边上。他穿着夏天的棉布裤子,弯着腰,臀部对着她。阴暗的沟壑底部一片寂静,非常隐秘。一阵软弱无力掠过全身,片刻间使她没法挪动一步。男人有力的肩膀扛起这捆柴禾,转身朝驴子走去。他看见她时,吃了一惊,呆若木鸡地站着,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是幻觉。随后,他的眼睛碰着了她的眼睛。她觉得蓝色的火焰穿过四肢直流向子宫,正在欣喜迷醉地蔓延。他们仍互相对视着,这团火在他们之间流动着,如同太阳中心散发出的蓝色的流动的火焰。她看见他衣服底下那东西鼓了起来,知道他会扑向她。 “妈妈,一个男人!妈妈!”小孩抓着她的大腿。“妈妈,一个男人!” 她听见这害怕的声调,迅速转过身来。 “没事,孩子!”她说道,牵着他的手,领他又绕回岩石。农民则一直注视着她裸露的臀部走起来一摇一摆,直到看不见了。 她穿上晨衣,抱着孩子,穿过开满黄花的灌木,开始趔趄地爬上一个较陡的羊肠小道,一直爬到房子下面的橄榄树那儿,她才坐下来收敛心神。 大海仍是湛蓝湛蓝的,一派柔和、平静的样子,而她心中的子宫正大张着,像怒放的莲花,或者说像仙人掌花,那么饥渴而灿烂地怒放着。 她可以感觉到它,而且它在主宰她的意识。她胸中升腾起一种对孩子、对挫败的啮人的懊悔。 她认识这个刚撞见的农民:这是个大约30多岁的男人,腰宽肩阔,体格粗壮。她在家里从阳台上已经多次注意到他,看他牵着驴过来,看他修剪橄榄树。一个人干着,总是一个人,而且体力充沛。他长着一副宽宽的红色脸膛,十分冷静沉着。她曾跟他说过一、两次话,注视过他蓝色的大眼睛,蒙昧而南方式的火辣。她熟悉他的一些突然的手势,有些急躁,大大咧咧。可她从未想到过他,除了注意到他干干净净,显然受到精心的照顾外。有一天她见到了他的妻子,她给男人带来了饭菜,他们在角豆树下铺着白布,各坐一边。朱丽叶注意到这男人的妻子比他年纪要大些,是一位皮肤黝黑,高傲、阴郁的女人。后来一个年轻女人把孩子带来了,男人便跟孩子跳舞,显得那么年轻,充满激情。可那并不是他自己的孩子:他没有孩子。就是那次见到他生气勃勃地与孩子跳舞,朱丽叶才第一次真正注意到他。但即使在那时,她也未想过他,这样宽宽的红脸膛,这样宽宽的胸脯,还有相当粗短的腿。对她来说,去想一个粗鲁的农民,实在太出格了。 可现在,他眼睛里充满的奇异的挑战攫住了她的心,那眼睛是天蓝色的,势不可挡,像蓝色太阳的心。她已经见过他薄薄裤子下面生殖器的猛烈躁动:那是为她而起的。他连同他的红脸膛、粗壮的身体,对她来说就像太阳,就像散发出明亮光辉的太阳。 她如此强烈地感觉到了他,以至于再也不能走得离他更远了。她继续坐在树下,后来她听见护士叮叮当当地敲着铃,在喊她。孩子回应了。她只得起身回家。 下午,她坐在家里的阳台上,从这可以看到橄榄树的斜坡,并一直看到大海。这男人走来走去,在他租佃的土地上的小茅棚边走来走去,在仙人掌丛边走来走去。他不时瞄一眼她的房子,瞄一眼坐在阳台上的她。而此时她的子宫是向他敞开的。 然而她没有勇气下到他那儿去,她没法这么做。她喝了茶,仍坐在阳台上。这男人走来走去,不时地瞥她一眼,又瞥一眼。直到村口教堂里传出刺耳的晚钟声,黑暗降临了,而她仍坐在阳台上,直到她终于看见他在月光下悲哀地赶着驴沿着大路走上小径,听见他踩过屋后石子的声音。他回去了,——回到村里的家中,去睡觉,去跟他妻子睡觉,而他妻子会想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晚才回来。他沮丧地回去了。 朱丽叶一直坐在那儿,坐到夜里,注视海上的明月。太阳已经打开了她的心房,她再也不是无拘无束的了。这盛开的莲花又困扰着她。现在的问题是她自己没有勇气跨过沟壑。最终她还是睡了。清晨起来感觉好多了,她的子宫似乎又紧闭起来,这朵莲花似乎又回复到蓓蕾状态。她想应该是这样。只有这沉浸在水中的蓓蕾和太阳多好!她不再想那男人了。 她在沟壑深处,尽可能远离那个溪谷,在柠檬树下一汪清凉的水中洗澡。孩子在柠檬树下,费劲地穿过黄色的酢浆草花,捡拾掉在地上的柠檬,斑驳的阳光照在他晒黑的小身体上,他四处忙乱着。她倚靠在溪谷很陡的边缘,晒着太阳,觉得几乎又自由了,幽暗的蓓蕾低垂着,在她内心里很安全。突然,高高在上的悬崖边缘,映衬在明亮的浅蓝色天空之上,玛丽尼娜出现了,黑布裹着头,在轻声喊道:西格诺拉!西格诺拉·古丽塔! 朱丽叶转过脸去,站了起来。玛丽尼娜停了一会儿,看见了这个生气勃勃的全裸女人站在那里,晒褪色了的头发微微有些蓬乱,随后,这老妇人动作敏捷地走下阳光耀眼的颇陡的小道。 她在这个如阳光一般颜色的女人面前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了,挺立着,目光敏锐地看着她。 “你多美呀,你!”她平静地,几乎是带着讥讽地说道。 “你丈夫来了。” “什么丈夫?”朱丽叶叫道。 老妇人精明地干笑了一声,带着旧时代妇人的嘲弄。 “难道你没有,一个丈夫,你?”她奚落道。 “怎么会?哪里?在美国。”朱丽叶说。 老妇人嗤嗤地冷笑着,扫视着她的脸。 “根本不在美国。他跟我到这儿了,他会迷路的。”她昂着头,无声地冷笑着。 这些小路到处长满了高高的青草和鲜花,如同一处人迹罕至的野地。令人奇怪的是,这充满古典意味的原始荒原人们却已经认识了很久。 朱丽叶若有所思的眼睛看着这西西里女人。 “噢,很好,”她终于说道,“让他来吧。” 一股小小的火焰窜上心头,那是怒放的花朵。毕竟他是个男人啊。 “带他到这儿?现在?”玛丽尼娜问道,她烟灰色的眼睛带着嘲弄盯着朱丽叶的眼睛,笑着。接着又微微耸了耸肩。 “好吧!既然你希望这样!不过他可是个稀罕人儿!”她张着嘴,无声地冷笑着,然后指着孩子,他正在往小胸脯上堆柠檬。“看这孩子有多漂亮!真是个天使!那事当然会让他开心,可怜的家伙。那我带他来?” “带他来。”朱丽叶说。 老妇人又迅速地爬上了小道,发现莫里斯戴着灰色的毡帽,穿套深灰色的城市派头的西服,手足无措地站在葡萄园里。在灿烂的阳光下,在这古希腊优雅的氛围里,他看上去可怜兮兮,如同发白的、阳光闪耀的斜坡上染上的一滴墨渍。 “来!”玛丽尼娜对他说,“她就在这下面。” 接着她敏捷地领着路,跨着大步,穿行在青草间。突然她在坡顶站住了。高高的柠檬树下幽暗深远。 “你,你从这儿下。”她对他说。他谢过她,向上迅速地扫了一眼。 他是位40岁的男人,脸刮得干干净净,灰色面皮,很文静,甚至可说很腼腆。他不相信任何人。西西里的这位老妇人打量了他一眼:他不错,她从心里说,不过并不是个男子汉,可怜的家伙。 “西格诺拉在下面那地方。”玛丽尼娜说,宛如一位命运之神一般在指点着。 他再一次说道:“谢谢你!谢谢!”说起来流畅连贯。然后他小心地步入小径。玛丽尼娜快乐地窃笑着,扬起下巴,大步朝房子走去。 莫里斯穿过地中海缠结的青草,低头看着路,因而没注意到妻子。一直到他绕过一个小弯,才发现离她很近了。她一丝不挂,挺直地站在一块突起的岩石旁,浑身闪耀着太阳的光彩,洋溢着温暖生活的气息。她的好像在挺立着,充满活力地倾听着,大腿看上去是棕色的,而且很敏捷。她心中的子宫像莲花一样盛开着,弥漫在太阳紫色的光线下像一朵巨大的莲花。她因激动而震颤着,全身乏力。一个男人来了。当他战战兢兢走过来时,恰如吸墨水纸上的墨水,她用敏锐而又紧张的目光看着他。 莫里斯,这可怜的家伙,犹豫着,目光躲开她,别过脸去。 “嗨,朱莉!”他说道,略有些神经质地干咳一声。“真漂亮!真美!” 他别过脸向前走着,偷偷朝她瞄几眼。她站在那里,太阳奇特的、光滑的光辉映在晒黑的皮肤上,不知怎的,她好像看起来并不如此显眼地全裸着。是太阳的光辉包裹着她,给她披上了霞衣。 “嗨,莫里斯!”她说,退缩了一下,阴影笼罩在子宫盛开的花朵上。“我没想到你来得这么快。” “是的,”他说,“是的!我溜得稍微提前了些。” 接着他又无意识地咳着。他鬼鬼祟祟,故意引起她的惊奇,他们两人站着,相距几码远,彼此一言不发。对他来说,这是位新朱莉,两条晒黑的大腿非常光滑,而不是那个神经兮兮的纽约女人。 “啊!”他说,“呃——太好了——太好了!你——呃——真漂亮!——孩子在哪儿?” 潜意识中,在内心深处,他感觉到一种在躁动,渴望这女人的四肢和阳光缠裹的:一个女人的。这是他一生中全新的,而这刺痛了他。他要转移目标了。 “他在那儿。”她说,指点着。一个的顽童,正在树荫下,把掉落的柠檬堆在一起。 这位古怪的父亲笑了几声,几乎有些嘶哑。 “啊,是的!他在那儿!这小家伙在那儿!太好了!”他紧张压抑的心灵强烈地跳动起来,牢牢地抓住最后一点表面意识。“嗨,乔尼!”他叫道,听起来声音相当虚弱无力。“嗨,乔尼!” 孩子抬起头,柠檬从他圆滚滚的胳膊间掉了下来,但没有回应。 “我们到他那儿去吧。”朱丽叶说着,转身大步朝山下小道走去。阴影不由自主地远离子宫这盛开的花朵,每一片花瓣又在激动地震颤。她丈夫紧随其后,注视着她后腰轻微摆动时,那红润结实的臀部在迅速扭动。他爱慕得有些眼花缭乱了,但同时却又茫然不知所措。他习惯于她是一个人,但这分明不再是个人,而是一个敏捷、充满阳光的身体,没有灵魂,闪动着它的臀部,像一位居于山林水泽的仙女一样在诱惑着凡人。该怎么办?他是个腼腆的商人,穿着深灰色西服,戴着浅灰色帽子,一张老僧入定状的灰色的脸,还有那灰暗的商人心理。他与眼前的情景格格不入,阵阵奇怪的震颤涌过腰部和双腿。他吓坏了,觉得会发出胜利的狂喊,然后扑向那个晒黑了的女人。 “他看上去不错,是不是。”他们穿过柠檬树下开满黄色的酢浆草的地方时,朱丽叶说道。 “啊!——是的!是的!好极了!好极了!——嗨,乔尼! 认识爸爸吗?认出爸爸了吗,乔尼?” 他蹲下去,忘了怕裤子起皱,伸出双手。 “柠檬!”孩子鸟叫般地说。“两个柠檬!” “两个柠檬!”父亲应道,“好多柠檬!” 小孩走了过来,在他爸爸摊开的手上各放了一个柠檬。然后退后看着。 “两个柠檬!”父亲重复道。“来,乔尼!来向爸爸问好。” “爸爸回去!”孩子说。 “回去?哦——嗯——不是今天。” 他把孩子抱在怀中。 “脱衣服!爸爸脱衣服!”孩子说道,快活地蠕动着以躲避父亲的衣服。 “好吧,儿子,爸爸脱衣服。” 他脱掉上衣,小心地放在一边,然后看了看裤子的褶皱,把它们掸平了一些,随后蹲下抱住孩子。孩子温暖的身体贴着他,让他觉得一阵晕眩。裸的女人低头看着穿着衬衫的男人臂弯里的玫瑰色的幼儿。这孩子摘下他爸爸的帽子。朱丽叶瞧着丈夫柔软花白的头发,纹丝不乱,但却完全彻底地缺少阳光!阴影又笼罩在子宫的花朵之上。当这位父亲跟小孩说话时,他曾很喜欢爸爸,朱丽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吭声。 “你有什么打算,莫里斯?”她突然问道。 听见这出其不意的美国口音,他飞快地斜眼看看她。他已经忘记她了。 “呃——什么,朱莉?” “噢,一切!就这个!我不能回东47号。” “呃——”他犹豫着,“是的,我想不……至少,不是现在。” “永远不!”她粗鲁地打断道,接着便是一阵沉默。 “嗯,——呃——我不知道。”他说。 “你想你能到这儿来吗?”她发怒地问道。 “是的!——我可以呆一个月。我想我可以挤出一个月时间。”他犹疑着说。他不知何意地、腼腆地看着她,然后又转过脸。 她低头看着地上,充满活力的因为叹息而上挺着,好像会不耐烦地摇落没有阳光的阴影。 “我不能回去,”她缓慢地说,“这样的太阳下我不能回去。要是你不能来这儿——” 她语气明了地停下不说了。可这粗鲁、爱攻击人的美国女人的声音已经消失殆尽了,他听见了这肉欲的女人,太阳下成熟的身体的声音。他怀着不断增长的和逐渐减少的恐惧,不时地扫视着她。 “是的!”他说。“这种事适合你。你很漂亮,——是的,我想你不能回去。” 听到这爱抚的声音,她子宫之花不由自主地开始开放,并且,它的花瓣也在激动地震颤着。 此前他还在梦幻般地想到在纽约公寓里的她,面色苍白、沉默不语,令他烦恼不堪。他与人交往时文雅羞怯,而孩子出生后,她那沉默、可怕的敌意把他吓坏了,他意识到她是我行我素的。女人们就是那样。她们的感情一旦逆转起来,即使对她们自己,也具有可怕的破坏性。跟那样一个女人——情感逆转到甚至对付自己的女人生活在一间房子里是可怕的,真是太可怕了。他觉得在她一连串深深的敌意下自己缩小了。她甚至折磨自己,触到自己的痛处,对孩子也是这样——不,一切还远不止于此。感谢上帝,那个怒气冲冲、魔鬼一样的女人现在好像给太阳晒出去了。 “可你呢?”她问道。 “我?噢,我!——我可以继续做生意,然后——呃——来这儿度假——只要你喜欢呆在这儿。你喜欢呆多久就呆多久——”他低着头长时间地看着地面。他非常害怕惹起印象中那个怒气冲冲要报仇雪恨的女人的火气,确实希望她就像他现在看见的这样呆着,像一个光鲜成熟的草莓。女人就像果实。他扫了她一眼,不安的眼睛里有一丝祈求。 “甚至永远?”她说。 “嗯——呃——是的,要是你喜欢的话。‘永远’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人们不可能确定日期的。” “那我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任何事情喽?”她挑战似地,直视着他的眼睛。面对她那玫瑰般的、令人窒息的,他显得软弱无力,害怕惹恼她内心里另外那个女人,那个爱攻击人的鬼怪似的、爱报复的美国女人。 “呃——是的!我想是这样!只要你不要把自己弄得不快乐——或者是孩子。” 他抬头看着她,神情间带有一种复杂不安的恳求——想到了孩子,但主要是为自己打算。 “我不会的。”她爽快地答道。 “是的!”他说,“是的,我想你不会的。” 大家都不吱声了。村子里的钟急促地叮当响起,那意味着吃午饭的时间到了。 她穿上一件和服似的皱绸晨衣,然后在腰间系上一条宽宽的绿色腰带,随后给小男孩当头套上一件蓝色的小t恤,他们一起朝房子走去。 进午餐时,她注意地看着丈夫,那灰暗的城市人的脸,纹丝不乱像是粘合在一起的灰黑的头发,极为刻板的进餐派头,还有吃喝时的极为摩登的架势。他有时从黑黑的睫毛下,偷偷地瞥她几眼。他有一双动物般不安的褐色眼睛,像那种幼年给捕住、并且完全给关起来的动物,疏远,冷淡,根本没有温暖的希望,只是,他的黑眉毛和眼睫毛还算漂亮。她不接纳他,她不了解他。被太阳如此晒烤着的她也看不见他,他全身没有太阳光彩,就像个虚浮的人。 他们到阳台上去喝咖啡。远处,地里,农民和他的妻子正坐在角豆树下,他们在长得高高的绿色麦田边铺上了一小块白布,两人面对面坐着。还剩有一大块面包——不过他们已经吃完了,坐在那里,杯子里还有葡萄酒。 这美国人一出现,农民便抬头朝平台望。朱丽叶让她丈夫背对着这一幕。然后她坐了下来,回看着农民,直到她看见他那黑面孔的妻子也转身望着。 五 那男人绝望地爱着她。她看见他宽阔、相当短的红脸膛上,一双眼睛直瞪瞪地凝视着她:直到他妻子也转过身来,然后他端起杯子,把酒一口灌进喉咙。这位妻子对阳台上的身影盯了好一会儿。她端庄文雅,相当忧郁,而且年纪肯定比他大。极大的差异就存在于这个相当优越、高傲的40多岁的女人和她35岁左右更无责任感的丈夫之间。这好像是一整代人的差异。“他跟我是一代的,”朱丽叶心想,“而她是跟莫里斯同代的。”朱丽叶还不到30岁。 这农民穿着白色的棉布裤子、浅灰色的衬衫,戴着一顶破旧的草帽,引人注目。他一身干净,充满了健康的光洁。他粗壮宽阔,看起来略矮,可他的肌肉充满了生命的活力,似乎总是准备着跳起来活动、干活。她甚至看见他跟小孩玩耍时,也是这样。他想要奉献自己,充满激情地想要奉献自己那强有力的肌肉和重重的心跳,他是属于这一类的意大利农民。可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因此他才会等着这女人采取行动,他才会长时间、被动地消耗着,在附近逗留着,盼望、盼望这女人来找他。但他永远不会试图走向她,永远不会。她得前进一步。他只会在咫尺之间逗留着。 他感觉到她在看着自己,于是扔掉旧草帽,露出圆圆的剪得短短的棕色脑袋,伸出一只棕红色的大手去拿那块大面包,从中间掰掉一块,然后开始鼓胀着两腮大嚼起来。他知道她在看着他。她对他——这激动的不能言喻的动物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以致令他热血沸腾!他在火辣辣的阳光的照射下血液翻滚,而且像中午一样昏头昏脑。他内心极为羞怯,渴望要她,但永远,永远不会走向她。 有了他,这就好像沐浴在另外一种阳光雨露里,觉得呼吸沉重、身体膨胀、出汗,随后人们便忘记了,就个人而言,他不复存在。这只是一种温暖、富于活力的沐浴——然后就离开它,完全忘却了。之后重新又开始这富有活力的沐浴,如同太阳一样。 可那样不好!她非常厌倦个人接触,厌倦完事之后跟男人说话。有了那样健康的宝贝,人们后来只会心满意足。她坐在那里时,感觉灵魂从他身上流到自己身上,然后从自己身上再流向他身上。通过他的动作,她知道他感受到她更甚于她对他的感受。这在他们两人的身体里几乎是意识真切的痛苦,可他们每个人只坐在那儿好像是心烦意乱似地,被目光锐利的配偶、占有者盯着。 朱丽叶心想:为什么我不能走向他!为什么我不能孕育他的孩子?就像给无意识的太阳、无意识的土地孕育孩子一样,孩子就像是果实。——而她子宫的花朵正盛开着。它不在乎什么感情,什么占有,它完全不顾来日如何,只要男人的雨露。可她的心中充满了疑惧,她不敢!她不敢!要是这男人能找到什么办法就好了!可他不会的。他只会迟疑、等待,无尽渴望地徘徊着,等待她穿越这道沟壑。而她不敢,她不敢这么做。他将继续徘徊迟疑着。 “你进行日光浴的时候不怕人看见你?”她丈夫问道,转过头看着农民。正想着沟壑的阴郁的妻子,也转而注视着那小屋。这是一场战斗。 “是啊!不需要担心给看见,你也愿意晒晒吗?你愿意晒日光浴吗?”朱丽叶对他说。 “嗯——呃——是的!在这里的时候,我想应该晒晒。” 他眼睛里闪着微光,绝望地显示着渴望品尝这种新果子的勇气,这个有着玫瑰色的成熟的女人裹在晨衣里斜倚着。她想象着他,苍白萎靡的小城市人的身躯,在阳光下走着,绝望地行使着丈夫的权利。她的意识又渐渐消失。这个陌生的烙上城市印记的个子短小的家伙,一个好公民,但在太阳的裸眼里像是一个罪犯。他会多么厌恨暴露自己啊!她的子宫之花变得晕头眩目,心醉神迷,她知道自己会接受他,知道她会孕育他的孩子。她知道就是为了他,这个灰乎乎的个子矮小的市侩男人,她的子宫才像莲花,像核心黑黑的美丽的紫色银莲花一般怒放着。她知道她不会走向农民: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她不是十分的自由。而且她知道这农民永远不会来找她。他具有土地般固执的消极,会不停地等待,等待着,不时地让她看见自己徘徊在她的视野之内,像动物一样固执地渴慕着。 她看见了农民涨红的脸上奔涌的血液,感受到他闪亮发光的眼睛给她带来热浪,突然奔涌漫过全身,觉察到为了她他的在躁动着,为她而震荡。然而她永远不会走向他——她不敢,她不敢,太多的东西,有太多的东西约束着她。她丈夫瘦小苍白的身体,带有城市印记的身体会占有她,他细小发狂的会在她身体里播种,生下另一个孩子。对此她无能为力,她给束缚在环境这个巨大而固定的轮子上,可宇宙间没有柏修斯① 来砍断这枷锁。 ① 希腊神话中的英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2 摇木马的男孩 有那么一个女人,美丽漂亮,上帝把一切的好东西几乎都赐给了她,然而她却没有运气。她为爱情而结婚,而这爱情变成了灰烬。她有美丽健康的孩子,然而她觉得那是强加于身的,不能去爱他们。他们也冷漠地瞧着她,好像在挑她的毛病。她惊慌失措地要去掩盖一些缺点,却不知道该掩盖些什么。孩子们在眼前时,她总觉得心底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受。这使她很恼火,但外表上仍很温柔,为孩子们操心,似乎非常爱他们。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有块小小的冷酷的地方,那里感受不到爱,不,根本就不爱任何人。别人总是这么说她:“她真是个好母亲。她很爱她的孩子们。”只有她自己和孩子们清楚,事实并非这样。他们可以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这一点。 家中有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他们住在一栋带有花园的舒适的房子里,有尽职尽责的仆人服侍着,觉得比邻近任何人都优越。 尽管他们生活得让人羡慕,却总感到房子里有件让人忧虑的事。那就是永远没有足够的钱。母亲收入不高,父亲收入同样不高,这些钱几乎不够维持这个家。父亲在城里的一个部门工作,可尽管他前途光明,但这些前景从来不会变成现实。因此,总有这种折磨人的缺钱花的感觉,尽管总是在维持着体面的生活。 终于有一天,母亲开口了:“我倒要看看是否我真不能做成什么事。”可她不知道从哪儿开始。她绞尽脑汁,试着做这做那,但最后什么也没做成。失败变成了脸上深深的皱纹。孩子们一个个在长大,他们得上学。所以,必须有更多的钱,必须有更多的钱。这位父亲,总是很英俊而且喜好奢华,看起来似乎再也不能做任何值得一做的事情了,这位极为自信的母亲也没更成功多少,而她也是喜好奢侈。 因此,房子里逐渐萦绕着这句未说出口的话:必须有更多的钱!必须有更多的钱!尽管没有一个人大声说出来,可孩子们始终能听见这声音。圣诞节,当昂贵的耀眼眩目的玩具堆满儿童室时,他们听见了这声音。在发亮的时髦的木马后面,在那漂亮的玩具小屋后面,一个声音会开始低语道:“必须有更多的钱!必须有更多的钱!”孩子们停下来,不再玩耍,倾听片刻。他们互相对视,看看是否他们都听见了。每个人从别人的眼中都看出他们也听见了。“必须有更多的钱!必须有更多的钱!” 从轻快摇动着的木马的弹跳中传来低语声,甚至这匹马,弯着它木质焦虑的头也听见了。坐在新童车里的粉红色大玩具傻笑着,可以一清二楚地听见这声音,而且似乎因听见了它而更加害羞地傻笑着。取代玩具熊的傻乎乎的小狗看起来异乎寻常地傻头傻脑,这没别的原因,正是因为它听见了萦绕在这栋房子里的神秘低语:“必须有更多的钱!” 然而根本没有任何人大声说出来。到处充斥着低语声,却没有人把它说出来。就如同呼吸一直存在而没有人去说“我们在呼吸”一样! “妈妈!”一天,男孩保罗说,“我们为什么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为什么总用舅舅的,要么就是坐的士?” “因为我们是家族里最穷的。”母亲说。 “可为什么我们会这样,妈妈?” “嗯——我想,”她苦涩而缓慢地说道,“这是因为你爸爸没有运气。” 男孩沉默了好一阵。 “运气是钱吗,妈妈?”他相当羞怯地问道。 “不是,保罗!不完全是。它是让你有钱的东西。” “噢!”保罗似懂非懂地说道,“我以为奥斯卡舅舅说到不义之财的时候,它指的是钱。” “不义之财确实指的是钱。”母亲说。“但那是钱财,不是运气。” “噢!”男孩说,“那运气是什么,妈妈?” “就是让你有钱的东西。要是你有运气,你就有钱。所以,生来有运气比有钱更好些。要是你有钱,你会花完它们,可要是你有运气的话,你总会赚更多的钱。” “噢!是吗?那爸爸不走运吗?” “我该说,很不走运。”她痛苦地说。 男孩将信将疑的眼睛注视着她。 “为什么?”他问。 “我不知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走运而另一个人不走运。” “是吗?谁都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吗?” “也许上帝知道!可他从不告诉人们。” “那他应该告诉大家。难道你也不走运吗,妈妈?” “我嫁给了一个不走运的丈夫,我不可能走运的。” “可是就你自己呢?” “结婚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走运。可现在我觉得实在不走运。” “为什么?” “嗯,——管它呢!也许我并不真的走运!”她说。孩子望着她,想看她是否真是这样。可他从她嘴角的样子看出她只是在他面前掩饰着什么。 “唉,不管怎样,”他坚定地说,“我是个走运的人。” “为什么?”妈妈突然笑着问道。他盯着她。他甚至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说了这样一句话。 “上帝告诉我的。”他厚着脸皮说下去。 “我希望上帝告诉你了,亲爱的!”她又笑着说道,但笑得相当苦涩。 “他告诉了,妈妈!” “太棒了!”母亲说道,用了她丈夫的一句感叹语。 男孩看见母亲并未相信他,或者更确切地说看见她对自己的宣称根本未加以注意。这使他觉得什么地方有些恼火,使得他想要刺激她的注意力。 他独自走开了,懵里懵懂地、孩子气地去寻找“运气”的线索。他目不旁顾地四处走动着,丝毫不注意他人,带着一种诡秘,在暗自寻找运气。他要运气,他需要它,太需要了!当两个小姑娘在幼儿室里玩玩具时,他会坐在自己的大木马上,带着一种让小女孩不安地凝视着他的狂乱,疯狂地摇动着,冲向无形的空中。木马狂热地猛冲着,男孩的头发不断抖动着,眼睛里发出种奇异的光芒,把小姑娘吓得不敢跟他说话。 终于,木马到了他短暂的疯狂旅程的终点了,他爬下去,站在木马前,死死地盯着它低垂的脸。它红色的嘴巴微微张开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如玻璃一样明亮。 “现在!”他会无声地命令这喷着鼻息的骏马。“现在带我到有运气的地方去!现在就带我去!” 接下来,他便用从奥斯卡舅舅那弄来的小鞭子打着马脖子。他明白只要去强迫它,这马便会载着自己到有运气的地方去的。所以,他会再一次爬上去,又开始新一轮的猛烈的骑马旅行,希望最终到达目的地。他知道自己会到达目的地的。 “你会弄断木马的,保罗!”保姆说道。 “他总是这样骑!我希望他到此为止了!”他大妹琼说。可他一声不吭地瞪着她们。保姆拿他没办法,自动认输。毕竟他长大了,她管不住了。 他进行过无数次猛烈的骑马旅行。一天,他又在猛骑时,妈妈和奥斯卡舅舅走了进来。他没跟他们说话。 “嗨!年轻的骑手!获胜了吗?”舅舅说。 “你不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适合骑木马了吗?你知道,自己不再是个小男孩了。”妈妈说道。 可保罗那双大大的间距生得相当近的眼睛里只是散发出蓝色的光芒。他全力冲刺时是不会跟任何人说话的。母亲脸上浮现出一片焦虑的神情注视着他。 终于,他突然停下了,不再强迫他的马进行机械奔驰,然后滑了下来。 “嘿,我到了那里!”他狂热地宣布,蓝色的眼睛闪着异样的光,叉着强健修长的腿。 “你到了什么地方?”妈妈问道。 “我想去的地方。”他目光炯炯地望着她说。 “对极了,孩子!”奥斯卡舅舅说,“不要停止,一直坚持到你的目的地。这马叫什么名字?” “它没有名字。”男孩说。 “就这样不停地骑?”舅舅问。 “嗯,它有不同的名字。上星期它叫圣索维诺。” “圣索维诺,呃?在埃斯科特赢了的。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 “他总跟巴赛特谈赛马的事。”琼说。 舅舅对他这位小外甥了解所有关于赛马的消息感到十分欣喜。巴赛特是这里年轻的园丁,在战争中他左脚负了伤,通过奥斯卡·克利斯威尔得到了现在这份工作。他曾经是位击剑手,是“赛马”的老手。他生活的重心就是赛马比赛,这位小男孩跟他住在一块。 奥斯卡·克利斯威尔从巴赛特那儿明白了一切。 “保罗少爷来问我,所以我只好告诉他,先生。”巴赛特说,他的脸异乎寻常地严肃,就像在谈论宗教教义。 “他在看好的马上押注了吗?” “嗯——我不想泄露他的秘密——他是个年轻的好手,是条好汉,先生。要是你不介意的话,你自己去问他好吗?他从中得到了乐趣,也许他会觉得我在泄露他的秘密,先生。”巴赛特像教堂一样肃穆。 舅舅回到外甥那儿,用汽车载着他出去兜风。 “嗨,保罗,老朋友,你下注赌过马吗?”舅舅问道。 男孩紧盯住这个英俊的男人。 “怎么,你以为我不应该?”他避而不答。 “根本不是!我意思是你也许可以给我透露一点林肯赛马场的消息。” 汽车飞驰着驶进乡村,直向奥斯卡舅舅在汉普郡的住所开去。 “以名誉担保?”外甥说。 “以名誉担保,孩子。”舅舅说。 “那么,好吧,‘黄水仙’。” “‘黄水仙’!我很怀疑,小伙计。‘麦渣’怎么样?” “我只知道获胜者,”男孩说,“那就是‘黄水仙’!”两人沉默了一会。“黄水仙”相对来说是匹不太引人注目的马。 “舅舅!” “嗯,孩子?” “你不要再告诉别人了,好吗?我保证过巴赛特。” “该死的巴赛特,这家伙!他跟这有什么关系?” “我们是合伙人!我们一开始就是合伙人!舅舅,他借给我第一个5先令,我输掉了。我许诺过他,以名誉担保,这只是我跟他之间的事:自你给我10先令后,我才开始赢,所以,我觉得你很有运气。你不要再告诉别人了,好吗?” 男孩挨得相当近的蓝眼睛热切地凝视着他的舅舅。 “行,孩子!我保守秘密。‘黄水仙’,呃!你在它身上下了多少赌注?” “除了20镑以外的所有的钱,”男孩说,“我留着那20镑作为老本。” 舅舅觉得很滑稽。 “你留下20镑作为老本,是吗,你这个年轻的调皮鬼?那你赌多少?” “我押了300。”男孩神情严肃地说。“这可是你知我知,奥斯卡舅舅!以名誉担保?” 舅舅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好的,只有你知我知,你这年轻的南特·格尔得①,”他笑着说。“可是你的300在哪儿呢?” “巴塞特替我保管着。我们是合伙人。” “你们是,是的!那巴塞特又在‘黄水仙’上押了多少呢?” “他不会像我押那么高,我想。也许他会押150吧。” “什么,便士吗?”舅舅笑着问。 “英镑,”孩子说着,惊奇地瞥了舅舅一眼。“巴塞特留下保本的比我多得多。” 又是惊异,又是好笑,奥斯卡舅舅不再吭声了。他再也不想深究此事了,可他决定带外甥去林肯赛马场。 ① 著名体育家,体育小说作者,《年度体育》编辑。 “现在,孩子,”他说,“我押20镑赌‘麦渣’,然后我替你押5镑赌任何一匹你中意的马。你选择什么?” “‘黄水仙’,舅舅!” “不,这5镑不赌‘黄水仙’!” “要是我的5镑钞票,我就赌。”孩子说。 “好!好!你说得对!我5镑,你5镑,押在‘黄水仙’上。” 保罗以前从未来过赛马场,他激动得眼睛像两团蓝色的火焰。他紧抿着嘴,注视着场中的一举一动。坐在他们前面的一位法国人,押钱赌“利矛”,他兴奋欲狂,上下挥舞着手臂,用法国腔叫喊着:“‘利矛’!‘利矛’!” “黄水仙”冲在第一,“利矛”第二,“麦渣”第三。孩子满脸通红,眼睛闪烁着,令人难以理解地平静。舅舅把拿来的五张5镑的钞票给他:4:1。 “我拿这些怎么办?”他叫道,在男孩的面前晃着钱。 “我想,我们要去跟巴赛特谈谈,”孩子说,“我希望现在我有1500镑了,加上老本20,再加上这20镑。”舅舅仔细瞧了他好一会儿。 “看这儿,孩子!”他说,“你对巴赛特和那1500镑不是挺当真,对吧?” “不,我当真。可这是你知我知的事,舅舅!以名誉担保!” “好吧,以名誉担保,孩子!可我必须跟巴赛特谈谈。” “舅舅,要是你愿意跟巴赛特和我成为合伙人,那我们互相之间都可以成为合伙人。只是你得保证,以名誉担保,舅舅,就只限我们三个人,不能传出去。巴赛特和我挺走运,而你肯定走运,因为我开始赢钱就是用你的10先令……” 不久后的一个下午,奥斯卡舅舅把巴赛特和保罗带到里奇蒙德公园,他们在那里谈论着。“你瞧,是这样的,先生。” 巴塞特说,“你知道,保罗少爷缠着叫我给他讲赛马的事情,先生。而且,他总是想知道我到底是赢了还是赔了。我替他押5先令赌“黎明”,那大约是一年前的事了,我们赔了。后来他从你那得了10先令,然后我们就赌‘僧伽罗’,运气来了。从那以后,一直相当平稳,没有差错。保罗少爷,你说说看。” “我们有把握的时候,就平安无事。”保罗说,“当我们没有把握的时候,肯定就会赔钱。” “唉。可那时我们很谨慎的。”巴塞特说。 “可你们什么时候有把握呢?”奥斯卡舅舅微笑着问。 “先生,是保罗少爷有,”巴塞特说道,声音中充满神秘和虔诚。“他似乎得到了神谕。就拿这回押林肯赛马场的‘黄水仙’来说吧,真是千真万确。” “你押了‘黄水仙’吗?”奥斯卡·克利斯威尔问。 “是的,先生。我赢了自己那一份。” “那我外甥呢?” 巴塞特固执地沉默着,望着保罗。 “我赢了1200,是不是,巴塞特?我告诉了舅舅我押300镑赌‘黄水仙’。” “对的。”巴塞特说,点点头。 “可钱在哪儿?”舅舅问。 “我把它好好地锁起来了,先生。保罗少爷什么时候要用,都可以去拿。” “多少,1500英镑?” “还有20!还有40,那就是说加上他在赛马场上赚的20。” “真叫人不可思议!”舅舅说。 “先生,要是保罗少爷邀你入伙的话,请恕我冒昧,要我是你的话,我是会干的。”巴塞特说。 奥斯卡·克利斯威尔考虑了一下。 “我要看看钱。”他说。 他们又开车回家。果然,巴塞特到花房拿出面值1500镑的纸币。 “舅舅,你瞧,我有把握的时候,一切都好!接下来我们继续拚命干,钱就会越来越多,是不是,巴塞特?” “是这样,保罗少爷。” “那你什么时候有把握?”舅舅问语中带着笑意。 “噢,嗯,有时我完全有把握,像赌‘黄水仙’时,”孩子说,“而有时我仅有个想法,还有的时候我甚至连想法都没有,是不是,巴赛特?那时,我们就很谨慎,因为多半会输。” “是这样的,是的!那你有把握的时候,像赌黄水仙的时候,小家伙,什么使你觉得有把握呢?” “噢,嗯,我不知道,”男孩不安地说,“可你知道,我有把握的,舅舅,就这些。” “他就像得到了神谕一样,先生。”巴塞特重申道。 “我倒该这么说。”舅舅说。 舅舅成了合伙人。当里格赛马开始时,保罗对一匹叫“霹雳”的马很有“把握”,这是微不足道的一匹马。孩子坚持押1000镑赌这匹马,巴塞特押500镑,而奥斯卡·克利斯威尔押了200镑。结果,“霹雳”跑了第一,赔率为1赔10。保罗赢了1万英镑。 “你瞧,”他说,“我对它完全有把握。” 甚至连奥斯卡·克利斯威尔也净得2000镑。 “嘿,孩子,”他说,“这种事让我太激动了。” “用不着,舅舅!也许过了很长时间我才又有把握。” “可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钱?”舅舅问。 “当然。”孩子说,“我开始为妈妈赚钱了。她说她没有运气,因为爸爸不走运,所以,我想要是我走运,它也许不会再低语了。” “什么也许不会再低语?” “我们的房子!我恨我们的房子窃窃低语。” “它说了些什么?” “唉,——唉——”孩子烦躁了,“唉,我不知道!可总是缺钱之类的,舅舅,你知道的。” “我知道,孩子,我知道。” “你知道,人们给妈妈送一大堆要付的帐单,是吧,舅舅?” “我恐怕知道这件事。”舅舅说。 “然后这房子低语着就像人们在背后嘲笑你一样。真是太可怕了,确实可怕!我想要是我走运……” “你也许会阻止它。”舅舅接口道。 男孩注视着他,蓝色的眼睛里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冷冷的火焰,他不再吱声了。 “那么好吧!”舅舅说,“我们该做什么?” “我不想要妈妈知道我有运气。”男孩说。 “为什么不,孩子?” “她会阻止我的。” “我想她不会。” “噢!”——男孩古怪地扭弄着身体—— “我不想要她知道,舅舅。” “好的,孩子!我们想个办法不让她知道。” 他们很快想了个办法。保罗在舅舅的建议下,交5000镑给他,存在家庭律师处,然后由律师通知保罗的妈妈说有一位亲戚把5000镑放在他那里保管,这笔钱在以后五年时间里,在她生日的这一天,每次支取1000镑。 “连续五年她都会得到1000镑的礼物。”奥斯卡舅舅说, “我希望这不会让她以后更变本加厉。”保罗的妈妈九月份过生日。最近一段时间这房子的窃窃低语声比以往更糟,甚至不顾他的运气,保罗简直忍受不了了。他非常渴望看见妈妈收到那赠送1000镑生日礼物的贺信所产生的效果。 因为保罗现在不再受保姆的管束,所以没有来客的时候,他便跟父母一起用餐。他妈妈几乎每天进城。她发现自己具有画毛皮衣饰的奇异的技巧,所以私下里在一个朋友的工作室工作。这位朋友是大布商的首席“艺术顾问”。她画一些穿着裘皮大衣的女士,还有身着缀满金片的丝绸服饰的女士替报纸作广告。这位年轻的艺术家年收入几千镑,可保罗的妈妈只挣几百镑,因此,她又不满意了。她渴盼着出人头地,可她并不成功,甚至在为服装广告画速写都不成功。 生日这一天的清晨,她下楼来吃早餐。读信的时候,保罗留心观察母亲的脸色。他知道那是律师的信。妈妈看它的时候,脸色阴沉下来,变得更加没有表情。接着她的嘴角显露出一种决断的表情。她把这封信藏在一堆信的底下,对此不置一词。 “妈妈,你生日的这些邮件里难道没有什么好消息吗?”保罗问。 “都挺不错。”她漠然而心不在焉地说。 她再也没说什么,起身进城去了。 下午,奥斯卡舅舅来了。他说保罗的妈妈跟律师进行了一次长谈,问整个5000镑可否一次支取,因为她现在负债累累。 “你以为如何,舅舅?”男孩问。 “孩子,由你决定。” “噢,那么,就让她拿吧!我们用其它的本金还能赚更多的钱。” 男孩说。 “‘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孩子!”奥斯卡舅舅说。 “可‘大民族’我肯定有把握,或者是‘林肯’,否则就是‘达比’赛马会了。它们中至少有一个我会有把握的。”保罗说。 于是奥斯卡舅舅签署了文件表示同意,保罗的妈妈轻而易举地得到了整个5000镑。可接下来,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发生了。房子发出的怪声突然变得疯狂起来,就像春日傍晚时分青蛙的鼓噪。家里有了新的家俱,保罗有了位家庭教师。来年秋天,他将“真正地”进伊顿公学念书了,那是他爸爸的母校。冬天,家里还摆上了鲜花。保罗的妈妈已习惯于奢华的生活。然而,在含羞草的细花枝和杏花后面,从彩虹般漂亮的坐垫下面,这房子里的声音正以某种狂喜的方式激动着,尖叫着:“必须有更多的钱!噢!噢!噢!必须有更多的钱!噢,现在,现在,……现在……在……在……必须有更多的钱!比以前更多!比以前更多!” 这真把保罗吓坏了。他跟家庭教师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可紧张激烈的时间是跟巴塞特一起度过的。“大民族”赛马会已成为过去:他还没有“知道”,并且输了100镑。暑期即将到来,他极为心焦地等着“林肯”赛马会。可即使是“林肯”赛马会,他也不“知道”,他又赔了350镑。他眼神疯狂、怪异,内心似乎有什么东西要爆炸了。 “不要管他了,孩子!别操心这件事了!”奥斯卡舅舅力劝道。可这孩子对舅舅的劝说充耳不闻。 “我必须知道‘达比’赛马会!我必须知道‘达比’赛马会!”孩子重复道,大大的蓝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火焰。妈妈开始注意到了他的紧张不安。 “你最好到海滨去玩玩。难道你不愿意现在到海滨去,而在这里空等?我觉得你最好去。”她说着,不安地低头看着他,心情异常沉重。 可男孩扬起那充满神秘感的蓝眼睛。 “‘达比’赛马会以前我不可能去,妈妈!”他说,“我不可能去!” “为什么不能?”她说道。遇到反对时,她的声音便阴沉严肃起来。“为什么不能?你从海滨仍然能跟奥斯卡舅舅去看‘达比’赛马,要是你愿意的话。你根本没必要在这儿等。再说,我觉得你太关心赛马比赛了,这是个坏兆头。我的家族,曾经热衷于赌博。你长大后就会知道它有多大的危害。它有害无益。我得把巴塞特送走,叫奥斯卡舅舅不跟你讲赛马的事,除非你保证在这件事上保持理智:到海滨去度假,把这事给抛开。你神经太紧张了!” “妈妈,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只要你不在‘达比’赛马前送我走。” “从哪里送你走?就从这栋房子?” “是的。”他说道,凝神看着她。 “哎哟,你这鬼东西,突然间又是什么使你对这房子看得这么重?我从来不知道你爱它!” 他盯着她,没有吱声。他有个秘密中的秘密。这秘密,甚至都没有透露给巴塞特或是奥斯卡舅舅。 他妈妈,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会儿,略显郁郁不乐,说:“那么好吧!要是你不愿意,那就在‘达比’赛马之后再去海滨。不过你得答应我别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的!答应我别再想那么多,像你所说的赛马大事!” “噢,不会的!”男孩随口说道。“我不会想那么多的,妈妈。你用不着担心。妈妈,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担心。” “我要是你的话,”妈妈说,“我真纳闷我们该怎么做!” “不过,你只要知道,你用不着担心的,妈妈,对吧?”男孩重复道。 “我该十分高兴地知道。”她没情绪地说。 “噢,嘿,你能的,你知道。我指的是你‘应该’知道你用不着担心!”他坚持道。 “是吗?那就瞧着吧。”她说。 保罗的秘密中的秘密就是他的木马,那匹没有名字的木马。自从摆脱护士和保姆的管教以来,他就把木马搬到了楼顶自己的卧室里。 “你过了骑木马的年龄了!”妈妈曾规劝他。 “嗯,你瞧,妈妈,在还没有真马以前,我喜欢周围有动物。”他曾这样机灵地答道。 “你以为它会陪着你吗?”她笑道。 “噢,是的!它真不赖,我在这儿时,它总跟我作伴。”保罗说。 因此,这匹马尽管已经相当破旧了,还是做出一副奔腾的样子挺立在孩子的卧室里。 “达比”赛马会快到了,男孩变得越来越紧张不安,别人说什么他几乎听而不闻,他很虚弱,眼睛里流露出怪模怪样的神情。妈妈对他产生了一种突如其来的令人惊异的不安和揪心。有时,约摸半个小时左右,她会觉得自己突然有种几乎是极为痛苦的焦虑感。她想马上冲到他跟前,并且想知道他是平安健康的。 “达比”赛马会前两天的晚上,她在城里参加一个盛大的晚会,就在这个时候,那种冲动,那种对她的儿子,她的头胎孩子的焦虑冲动攫住了她的心,她几乎不能开口说话。她尽全力地摆脱这种感觉,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经验。可这种感觉太强烈了,她只得离开舞场,下楼往乡下打电话。孩子们的保姆大为吃惊,被夜间的电铃声吓了一跳。 “孩子们都好吧,威尔莫特小姐?” “噢,是的,她们都很好。” “保罗少爷,他没事吧。” “他像往常一样上床睡觉了。要我跑上去看看他吗?” “不!”保罗的妈妈有些勉强。“不!不麻烦了。就这样吧,你不用等我们了。我们很快就会回家的。”她不想儿子的宁静被贸然打破。 “好的。”保姆说。 保罗的妈妈和爸爸开车回到家里时,已经大约是夜里一点钟了。房里一片沉寂。妈妈回到自己的房间,卸下白色的裘皮大衣。她已告诉佣人不用等她了。她听见丈夫在楼下,往威士忌酒里兑着苏打水。 这时,由于她内心出奇地焦虑,她悄然上楼来到儿子的房间。她悄无声息地沿着顶层走廊走着。隐约觉得有种微弱的声音,那是什么? 她浑身肌肉紧张地站在门外,倾听着。屋里有种奇怪、沉重,却又不怎么大的声音。她屏声敛气地听着,那是一种深不可测的声音,然而猛冲着,很有力量。很大的什么东西,极有力地、遮掩着动作。那是什么?老天啊,那到底是什么?她应该知道。她觉得自己“知道”这声音。她明白那是什么。 然而她却不能完全肯定,说不出它到底是什么。这声音不停地响啊,响啊,像疯了一般。 因焦虑和恐惧而变得僵硬,她轻轻地转动着门把手。房间里一片漆黑。然而靠近窗户的空间里,她听见并且看见,什么东西在来回猛冲。 她突然拧亮灯,看见她的儿子,穿着绿色的睡衣裤,疯狂地在他的木马上摇荡着。闪亮的灯光突然照亮了他在木马上猛冲,也照亮了她,肤色白皙,穿着浅绿色的衣裙,站在门边。 “保罗!”她喊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是‘马拉巴’!”他尖叫道,声音大而怪异。“是‘马拉巴’!” 他停下来,不再猛踩木马的时候,眼睛闪烁着,怪异的、无意识地瞥了她一秒钟,然后呼地一声倒在地板上。她所有的被焦虑和不安激起的母爱一下子涌上心头,猛地冲过去扶起了他。 可他不省人事了,而且仍旧不省人事,他得了脑膜炎。他呓语着,摇晃着,他妈妈则面无表情地坐在身旁。 “‘马拉巴’!是‘马拉巴’!巴塞特,巴塞特,我知道了,是‘马拉巴’!” 这小孩叫喊着,企图站起来,策动这匹给他灵感的木马。 “他说‘马拉巴’是什么意思?”心寒的母亲问道。 “我不知道。”父亲漠然地应道。 “那是一匹在‘达比’赛马会上赛跑的马。”回答是这样。之后,奥斯卡·克利斯威尔不由自主地跟巴塞特说了,自己押1000镑赌“马拉巴’,赔率是1∶14。 保罗的病情到第三天已变得十分危急:他们注视着他,等待着转机。男孩不停歇地在枕上翻来滚去,摆动着那长长的卷曲的头发。他既没睡觉,也没有恢复知觉,眼睛像蓝色的宝石。他妈妈坐在一边,觉得心空荡荡的,真正地变成了一块石头。 晚上,奥斯卡·克利斯威尔没有来,不过巴塞特送了个口信,问他能否上来一会儿,就一会儿?保罗的妈妈对这种打扰很生气,但转念一想便同意了。男孩还是老样子,也许巴塞特会令他恢复知觉。 这位园丁是个小伙子,留着褐色的小胡子,长着两只精明的褐色小眼睛,个子略嫌矮小。他蹑手蹑脚走进房间,向保罗的妈妈碰了下想象中的帽子,然后悄悄走到了床边,发亮的眼睛紧盯着这个不停翻转的垂死的孩子。 “保罗少爷!”他小声说道,“保罗少爷!‘马拉巴’真地跑了第一,干净利落地获得了胜利。我照你说的办了。你已经赢了7万多镑了,整个加起来你有8万多镑。‘马拉巴’跑得很好,保罗少爷。” “‘马拉巴’!‘马拉巴’!我不是说‘马拉巴’吗,妈妈?我不是说‘马拉巴’吗?你觉得我走运吗,妈妈?我知道是‘马拉巴’,对不对?8万多镑!我把这个叫做运气,对不,妈妈?8万多镑!我早知道,难道我不清楚我早知道?‘马拉巴’跑得很棒。要是我骑我的马,感觉有把握,那我告诉你,巴塞特,你可以押多高就押多高。你尽全力押了吗?巴塞特?” “我押了1000镑赌它,保罗少爷。” “妈妈,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要是我能骑我自己的马,并且到达那儿,然后我就完全有把握——噢,完全有!妈妈,我告诉过你吗?我很走运!” “没有,你从来没有。”这位母亲说。 男孩在夜里死去了。 而正当他直挺挺地死去时,他妈妈听见她兄弟的声音在对她说:“我的天啊,海丝特,你净赚了8万镑,却亏掉了一个儿子。可怜的小家伙,可怜的小家伙,他最好结束这骑着木马去寻找优胜者的日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3 你摸了我 制陶屋是幢难看的四四方方的砖砌房屋,四周围着墙,构成一个陶器作坊。一道女贞树篱把房屋和庭院跟作坊场院和成品间隔开,不过只是部分地遮挡了一下。穿过树篱,可以看见荒芜凄凉的场院,还有开着许多窗户,像工厂模样的陶器作坊。从树篱之上可以看见烟囱和附属的小屋。但在树篱里边,有一座让人赏心悦目的花园,草地顺着斜坡延伸到一个边上长着柳树的水塘。这水塘是在挖泥制陶时形成的。 陶器作坊早就停工了,场院的大门也永久地紧闭了。再也没有黄草似的柳条箱堆在包装棚里了。再也没有高头大马拉着堆得高高货物的大车轱辘辘地沿山而下。再也没有脸上、头发上溅满了灰色的陶泥、穿着沾满泥巴的宽大罩衫的制陶少女尖叫着与男人们嬉耍的声音了。那一切都如过眼烟云般永远地消逝了。 “我们更喜欢——噢,更喜欢——静一些。”玛蒂尔达·洛克立说道。 “噢,是的。”艾米·洛克立,她的妹妹赞同道。 “我相信你们是这样。”来客也这么附和她们。 但是,洛克立家的这两位姑娘是否真的更喜欢,或是她们只是想象她们更喜欢静一些,那就值得考虑了。不过,自从飞溅的烂泥和堵在门前的淤泥消除以后,她们的生活便更沉闷、更阴郁了。她们并没有太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想念那些曾经非常熟悉而且不喜欢的爱尖叫和嘁嘁喳喳的姑娘们。 玛蒂尔达和艾米都是老姑娘了。在一个几乎只有工业的地区,对一个期望值远远高于普通人的姑娘来说要找到丈夫是不容易的。这座丑陋的工业城镇到处都是男人,都是等待结婚的年轻男人。但他们要么是矿工,要么是陶工,——除了工人还是工人。洛克立家的姑娘们在她们的父亲去世时每人会得到大约1万英镑,还有价值1万英镑的房产。这是不容忽视的:她们自视甚高,抑制不住对任何一个无产者嗤之以鼻。因此,前来求亲的银行职员,或是不信奉新教的牧师,甚或是教师都铩羽而归。玛蒂尔达已经开始放弃了所有想要离开制陶房的想法。 玛蒂尔达是位高挑、纤瘦、优雅的漂亮姑娘,长着一只相当大的鼻子。她爱好绘画和音乐,读了不少小说,艾米则操持家务。艾米比姐姐矮些,丰满些,没有任何才艺。她一切唯玛蒂尔达马首是瞻,因为姐姐的头脑天生聪睿而精细。 两个姑娘在这种宁静,甚或抑郁沉闷的环境中过得悠闲自在。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也正生着病。父亲精明过人,受过些教育,但他似乎更愿意成为劳动人民中的一员。他极为爱好音乐,小提琴拉得相当棒。可现在,他老了,肾病很严重,眼看就要死了。他曾是个酒鬼,特别爱喝威士忌。 这个平静的家庭,只雇了一位女仆,年复一年地生活在制陶房里。朋友们来访时,姑娘们便到外边去,父亲则大喝其酒,身体越来越坏。外面街道上不断地传来矿工的喧嚷声,他们的狗吠声和孩子们的吵闹叫喊声。但陶器作坊墙里边却是一片让人遗弃的沉寂。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叫泰德·洛克立的老头有四个女儿,却没有儿子。随着女儿们逐渐长大成人,他发现自己在家中总是处于女人的包围中,因而觉得特别窝火。于是他到伦敦一个慈善机构领养了一个男孩。当她们的父亲带着他的宝贝,这个叫哈得赖恩的6岁男孩回家时,艾米14岁,玛蒂尔达已经16岁了。 哈得赖恩是来自慈善所的一个普通男孩,棕色的头发普普通通,微蓝的眼睛普普通通,类似于伦敦佬的腔调也普普通通。洛克立家的姑娘们——他来的时候还有三个待字闺中——对他的突然出现表现出怨恨的情绪。他,凭借在慈善所培养的警觉的本能,立刻意识到了这点。尽管哈得赖恩只有6岁,但当他与三个年轻女人相处时,脸上总显现出一种微妙、嘲弄的神情。她们坚持要他叫表姐:弗洛拉表姐、玛蒂尔达表姐、艾米表姐。他照做了,但腔调中总好像带着嘲笑的味道。 然而,姑娘们天性善良,并不计较太多。不久,弗洛拉嫁出去了。哈得赖恩尽力取悦于玛蒂尔达和艾米,尽管她们挺严厉。他在制陶房房前屋后渐渐长大,上了小学,从此被叫作哈得赖恩·洛克立了。他开始略有些无所谓地对待玛蒂尔达表姐和艾米表姐。为人处事,他总是平心静气,寡言少语。姑娘们称他为调皮鬼,这是不公正的。他总是小心谨慎,不轻易开口。他的叔叔,泰德·洛克立心照不宣地理解他,他们的性情有些相似之处。哈得赖恩和这上了年纪的男人相互之间有种真正的但缺乏感情的尊重。 这男孩13岁的时候,被送到城里一所中学去念书,但他并不情愿。玛蒂尔达表姐试图把他塑造成一个小绅士,但遭到他的拒绝。当别人精心安排的一切强加于他时,他会轻蔑地噘着嘴,露出一副害羞的收养儿童的怯笑来。在学校他常逃学,把书本、有徽章的帽子,甚至他的围巾和手帕卖给同学,然后带着钱逃到鬼才知道的什么地方浪荡。两年中学对他来说是很不快乐的。 15岁时,他宣布要离开英格兰到殖民地去。他跟慈善所一直保持着联系,故有此举。洛克立一家知道,当哈得赖恩以他那种平静、半嘲弄的样子提出什么时,反对他是毫无用处的,甚至只会更糟。他终于走了,在他曾呆过的慈善机构的保护下去了加拿大。他对洛克立家没说一句感谢的话就道别走了,好像没有一丝痛苦。玛蒂尔达和艾米想起他离开家门时的情景就忍不住哭泣,甚至当着她们父亲的面他也带着一种古怪的神情。但哈得赖恩从加拿大经常写信回来。他已经进了蒙特利尔附近的某个电厂工作,而且干得很好。 然而,后来,战争降临了。哈得赖恩应征入伍并且来到了欧洲。洛克立家的人连他的影子也没见到。他们一如继往地生活在这制陶房。泰德·洛克立得了一种浮肿病,快要死了,他心里很想见见这孩子。当停战协定签订时,哈得赖恩来信说他放了长假,准备回到制陶房家里来。 姑娘们十分焦急。说真的,她们有点怕哈得赖恩。高挑、纤瘦的玛蒂尔达身体比较虚弱,两姐妹为照顾年迈的父亲而累得精疲力尽,憔悴不堪。再加上个哈得赖恩——这个五年前那么冷漠地离开她们的21岁的年轻人跟她们住在一幢房子里,实在令人尴尬。 她们乱成了一团。艾米终于劝说父亲住到楼下的起居室,把楼上的房间腾出来给哈得赖恩用。这件事办妥后,她们还在为他的归来进行其他的准备。就在这时,十分出人意料地,上午10点钟的时候,这位年轻人出现在她们面前。当时,艾米表姐头发好笑地一卷一卷地盖在前额上,正忙着擦楼梯毯梗,而玛蒂尔达表姐在厨房正用泛着泡沫的肥皂水洗客厅的装饰品,袖子高高挽起,露出瘦精精的胳膊,脑袋古怪而又卖弄风情地用揩布扎了起来。 当这个沉着镇定的年轻人背着军用帆布袋走进来,把帽子随手放在缝纫机上时,玛蒂尔达表姐因为羞辱而满面通红。他个子很小,但是自信,周身仍旧具有来自慈善机构的那种让人惊讶的整洁。他的脸晒成了棕色,长了撮小胡子,浑身显得短小精悍,精力充沛。 “哎呀,这不是哈得赖恩吗!”玛蒂尔达表姐高声叫道,把泡沫从手上挤掉。“我们以为你明天到。” “我星期一晚上下的车。”哈得赖恩说着,扫视着房间。 “真想不到!”玛蒂尔达表姐说。然后擦干了手,走上去,伸出手道: “你还好吗?” “很好,谢谢。”哈得赖恩说道。 “你真长大成人了。”玛蒂尔达说。 哈得赖恩打量了她一眼。她这时看上去并不怎么样:这么瘦,鼻子这么大,用那种粉红白色相间的揩布裹着头。她意识到这身打扮不妙。但她遭受的苦痛和悲哀实在太多了,因而也就顾不了这么多了。 仆人走了过来——她不认识哈得赖恩。 “去看我爸爸。”玛蒂尔达说道。 在大厅里,艾米表姐被他们的突然到来惊讶得像只揭去了遮蔽物的斑鸠。她正在楼梯上把色彩明丽的楼梯毯梗推回原位。看见他们,她便本能地去抓扶手,额前的头发在跳动。“哎哟!”她发怒地叫道:“你为什么今天就来了?” “我早一天下的车。”哈得赖恩说,他的男性嗓音如此深沉,如此出人意料,就像一记重锤打在艾米表姐身上。 “哼,你弄得我们一团糟。”她恨恨地说。然后三人一道走进中间房间。 洛克立穿戴停当——也就是说,他穿了裤子和袜子——但是正在床上休息。床刚好开在窗户下。从那儿,他可以看见他心爱的灿烂的花园,花园里郁金香和苹果树灿若锦绣。他看上去并没有实际得的病那么严重,因为他身体肿胀,脸色如旧。他的肚子肿胀得相当厉害。他迅速地瞥了一眼,头没动,眼睛乜斜着。他是位体质很差、体型优美的英俊男人。 看见了哈得赖恩,一种古怪、勉强的微笑浮现在他脸上。 这位年轻人驯服地向他问候。 “你不会成为一个终身士兵的,”他说,“想吃点东西吗?” 哈得赖恩四下看看——好像要吃饭。 “随便。”他说。 “吃鸡蛋、熏猪肉——怎么样?”艾米简慢地问。 “好的,悉听尊便。”哈得赖恩说。 姐妹俩转身去厨房,分派仆人去做完楼梯上的活。 “他是不是变了?”玛蒂尔达小声说道。 “是吗!”艾米表姐说道,“个子多小的男人!” 两人作了个鬼脸,神经质地笑了。 “把煎锅拿来。”艾米对玛蒂尔达说。 “可他还像以前那样趾高气扬。”玛蒂尔达递过煎锅时眯着眼睛,不自觉地摇着脑袋说道。 “玛妮!”艾米讥讽地说。显然,哈得赖恩羽毛未丰却过分自信的男子气概丝毫不受她青睐。 “噢,他不坏。”玛蒂尔达说,“你不要对他抱有偏见。” “我不是对他有偏见,我觉得单纯从长相上看他还像模像样,”艾米说道,“但是这个小男人太自以为是了。” “真没想到他进来时我们是这副模样。”玛蒂尔达说。 “他们什么也不会注意到的。”艾米轻蔑地说,“你上楼,换好衣服,玛蒂尔达。我对他毫不在乎。我负责这一摊,你去跟他说话。我可不喜欢那一套。” “他要跟父亲说话。”玛蒂尔达大有含意地说。 “混蛋!”艾米高叫道,做了个怪脸。 姐妹俩相信哈得赖恩回来是希望从父亲那里得些东西——希望得到遗产。而她们根本不敢肯定他得不到这些。 玛蒂尔达上楼去换衣服。她原本计划好怎么接待哈得赖恩,怎样给他个深刻印象。结果他撞见她脑袋裹在揩布里,瘦胳膊泡在一盆肥皂水里。不过她并不在乎。现在她十分精心地装扮自己,小心细致地盘好长长的漂亮的金发,苍白的脸上擦了些薄薄的胭脂,柔软的绿裙上戴着她那串长长的精致的水晶珠链。现在她看起来优雅妩媚,就像杂志插图里的女主人公一样,显得虚幻不实。 她注意到哈得赖恩和她父亲还在交谈。这小伙子平常沉默寡言,但跟“叔叔”倒是把话匣子打开了。两人啜饮着白兰地,抽着烟,像一对老朋友似地聊着。哈得赖恩在讲加拿大的事情。他假期结束就回到那儿去。 “那,你不愿意留在英格兰?”洛克立先生说道。 “是的,我不想留在英格兰。”哈得赖恩说道。 “那为什么?这里有很多的电工。”洛克立先生说。 “是的,不过这里雇工和雇主的差别太大了——至少对我来说太大了。”哈得赖恩说。 这个病怏怏的老头眼睛里闪着古怪的笑意,眯缝着眼瞧着他。 “就这样,是吗?”他说道。 玛蒂尔达听见这一番话,明白了他的意思。“所以,那就是你的大主意了,是吧,我的小男人。”她自言自语。她以前总说哈得赖恩对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没有适当的尊重,说他狡猾而粗俗。她直接到厨房去跟艾米讲悄悄话。 “他自以为是个稀罕人物!”她低语道。 “他是个大人物,他是!”艾米轻蔑地说。 “他认为这儿主人与雇工之间差别太大了。”玛蒂尔达说。 “加拿大就没有任何差别?”艾米问。 “噢,是的——很民主的。”玛蒂尔达答道,“他认为那儿人们都是平等的。” “哼,他现在在这里,”艾米冷冰冰地说,“所以他可以保持他的地位。” 她们说悄悄话的时候,看见这年轻人在花园里闲逛,漫不经心地看着花。他手插在口袋里,士兵帽端端正正地戴在头上。他看上去十分地安闲适意,好像拥有这里的一切似的。两个姑娘慌里慌张地挤在一起,透过窗户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我清楚他回来为的是什么。”艾米粗鲁地说,玛蒂尔达则长时间地盯着那穿着整齐的卡其布服装的身影。这个身影依旧保留着慈善儿的形态;但现在他像个男人的模样了,短小精悍,浑身充满了蛮力。她想起他跟父亲谈话中攻击有产阶级时话语中流露出的幼稚可笑的激情。 “你不知道,艾米,也许他不是为那个来的。”她在反驳妹妹。姐妹俩都在想着钱。 她们仍在注视着这小伙子。他远远地站在花园尽头,背对着她们,手插在口袋里,看着边上长满柳树的池塘。玛蒂尔达圆睁着深蓝色的眼睛露出奇异的神情。站在花园尽头的小伙子终于转过身,抬头看着小路。也许他透过窗户看见她们了。玛蒂尔达赶忙缩到了阴影里。 那天下午她们的父亲似乎病得很厉害,显得特别虚弱。他很容易精疲力尽。医生看过后,告诉玛蒂尔达病人随时都会突然去世——不过暂时还不会。她们必须有心理准备。 这一天过去了,新的一天开始了。哈得赖恩依然安闲自在,无拘无束。早晨他四处遛跶,穿着褐色毛线衣和卡其布裤子,衣服没有领子,脖子光溜溜地露出来。他审视着陶器作坊的房屋,好像他这样做有某种隐秘的目的。洛克立先生体力有所恢复的时候,他就跟这病人聊天。两个姑娘瞧着这两个男人像老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聊天总是很不高兴。然而他们谈论的大多是一些政治方面的话题。 哈得赖恩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傍晚时分,玛蒂尔达与她父亲坐在一起。她正在临摹一幅画。房间里很安静。哈得赖恩外出未归。谁也不知道他到了什么地方。艾米在忙碌着。洛克立先生斜躺在床上,视线穿过夕阳下的花园默默地望着远方。 “要是我有什么万一,玛蒂尔达,”他说,“你不要卖掉这幢房子——你要留在这儿——” 玛蒂尔达紧紧盯着父亲的脸,眼睛里闪现出一丝憔悴的神情。 “哎呀,我们什么都不会做的。”她说。 “你不知道你会做什么。”他说,“所有的一切都平等地留给你和艾米。你们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只是不要卖掉这幢房子,不要放弃它。” “好的。”她说。 “把我的表和表链给哈得赖恩,再从银行里拿100镑给他——要是他需要帮助,就帮帮他。遗嘱里我没有写他的名字。” “你的表和表链,还有100镑——好吧。可是他回加拿大的时候你还健在的,爸爸。” “可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准。”父亲说道。 玛蒂尔达坐在床边,睁大了的不安的眼睛盯着父亲好长一段时间,似乎出了神一样。她看着他,知道他很快就要走了——她似有超人的神力看见了这一点。 后来,她把父亲所说的关于表、表链和钱的事全告诉了艾米。 “他有什么资格”——她的意思指的是哈得赖恩——“继承我父亲的表和表链——这跟他有什么关系?让他拿了钱,然后马上离开。”艾米说道。她太爱自己的父亲了。 那天夜里,玛蒂尔达坐在房间里很晚没睡。她焦虑不安,心都快碎了,神志也有些恍惚。她一直想着父亲,想得心神恍惚,甚至要哭泣。最后她觉得必须到父亲跟前去。 这时将近半夜。她沿着走廊走向他的房间。外面月影朦胧。她站在门口听了听,然后轻轻地开了门,走进去。房间里一片昏黑。她听见床上动了一下。 “你睡着了吗?”她轻柔地说道,朝床边走去。 “你睡着了吗?”当她站到床边时,再次温柔地问道。黑暗中,她伸出手去摸他的前额。她柔和的手指摸到了鼻子和眉毛。她细嫩、美妙的手搁在眉毛上。这好像新鲜光滑——非常新鲜光滑。在她恍惚状态中,一种诧异搅动了她一下。但这还不足以使她清醒。她又俯在床上,温柔地触摸他的眉头。 “难道你今晚睡不着觉吗?”她说。 床上一阵急促的骚动。“不,我能。”一个声音答应着。这是哈得赖恩的声音。她花颜失色,立即从深夜的迷糊恍惚中清醒过来。她记起了父亲住在楼下,记起了哈得赖恩用了他的房间。她站在黑暗中好像给螫住了似的。 “是你吗,哈得赖恩?”她说,“我以为是我父亲。”她惊慌失措,整个地呆住了。小伙子发出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笑声,在床上翻了个身。 她终于走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间,紧闭着房门。在灯光下,她把手竖起,轻轻地摸着,仿佛受伤了一般。她实在太震惊了,简直没法受得了。 “嗨,”她平静而疲惫的头脑在说,“这只是个误会,何必那么计较。” 但她不能如此轻易地说服自己的感觉。她痛苦地感到自己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时刻。她的右手,曾经那么温柔地放在他的脸上,抚摸他那光滑的皮肤。它隐隐作痛,好像真地受了伤。产生这样的误会得怪哈得赖恩:这更使她讨厌他了。 哈得赖恩也没有睡好。他被开门声惊醒,还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意思。可她触摸脸上的那种舒服感、让人迷失的柔情,触动了他灵魂深处的某种东西。他是位慈善儿童,孤零零的,处境多少有些不好。她轻轻的微妙的爱抚唤醒了他内心深处不曾知晓的事情。 早晨,她下楼时觉察到了他眼睛中的异样。她努力做到举止自然大方,似乎根本没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样,而且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她具有受过苦痛、忍受过煎熬的人那种冷静的自制力和平常心。她那深蓝、几乎是令人沉醉的眼睛看着他,迎视着他眼睛中露出的某种意识的苗头,进而遏制住了它。她用纤细美妙的手把糖放在他的咖啡里。 她以为自己能够控制住他,但实际上却无法办到。他脑中的记忆鲜明深刻,萦绕在心头,他的意识中产生一种新的感觉。某种新的东西在他心中活跃着。在他沉默寡言、小心谨慎的背后,他的秘密产生了,并且生动而逼真。她受到他的影响,因为他是随心所欲的。他的行为准则与她的大不相同。 他好奇地看着她。她不漂亮,鼻子太长,下巴太小,脖子太瘦。但是她皮肤光亮、腻滑,整个人灵活而富有教养。她这种古怪、勇敢、有教养的品质是从她父亲身上遗传下来的。这个慈善所出来的男孩可以从戴了戒指的白皙而纤细的手指上看到这一点。他曾熟悉的在那年长者身上体现的魅力现在从这个女人身上看到了。他想占有它,控制它。当他穿过制陶场时,脑子里在秘密地策划着。为了拥有那种不可思议的让人舒服的微妙感觉,就像她的手触摸他的脸的那种感觉,——这就是他自己定下的奋斗目标。他正在秘密地筹划着。 在她四下走动时他注视着她,而她也意识到了他的注目。 但高傲的心性使她对此不予理睬。当他手插在口袋里,荡到她身边时,她待以与往常同样的友善,这要比轻视更能稳住他。她良好的教养好像在驾驭着他。而她也有一种与以前一样的感觉:他是跟她们住在一幢房子里的小男孩,不是个陌生人。只是,她不敢记起触摸到他脸的感觉。一旦想起这件事,她便手足无措。她恨自己的那只手,甚至想把它割掉。她非常强烈地想要割断他脑中的记忆,并假装自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一天,当哈得赖恩坐着跟“叔叔”说话的时候,他直视着病人的眼睛说: “我并不喜欢在罗斯利生活并且死在这儿。” “是的——嗯——你不需要。”病人说道。 “你认为玛蒂尔达表姐会喜欢这样?” “我想应该如此。” “我认为一生不该就这样下去。”年轻人说,“她比我大多少,叔叔?” 病人看着年轻士兵。 “大很多。”他说道。 “30多岁?”哈得赖恩说。 “嗯,不是太多。她32岁。” 哈得赖恩考虑了一会。 “她看起来不大像。”他说。 这个患病的父亲又一次看着他。 “你以为她会愿意离开这儿吗?”哈得赖恩问。 “不,我不知道。”父亲烦躁地答道。 哈得赖恩静静地坐着,想着自己的心事。他以一种细弱、平静的声音,似乎从内心里说话一样,道:“我要娶她,要是你同意的话。” 病人突然睁大眼睛,紧盯着他,并且盯了好长一段时间。年轻人则莫测高深地望着窗外。 “你!”病人嘲弄地说道,带着轻蔑。哈得赖恩转过身,迎视着他的目光。两个男人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要是你不反对的话。”哈得赖恩说。 “不,”这位父亲说道,转过脸来,“我不反对。我从未想过此事。可——可艾米是最小的。” 他满脸兴奋,突然间看上去有了生气。他内心爱着这男孩。 “你去问问她。”哈得赖恩说道。 老头在考虑着。 “你自己问她不是更好吗?”他说。 “她会更重视你的意见。”哈得赖恩说。 他们都默不吱声了。后来艾米走了进来。 两天来洛克立先生显得激动而兴奋,在用心思考着这件事。哈得赖恩平静秘密地四处闲荡,也不去问什么。终于,父亲和女儿单独在一块了。这是清晨时分,父亲疼痛不堪。当痛劲稍稍过去了的时候,他静静地躺着,思考着。 “玛蒂尔达!”他突然叫道,看着自己的女儿。 “哎,我在这儿呢。”她说道。 “啊,我要你做件事……” 她期待地站了起来。 “不,安静地坐着。我要你嫁给哈得赖恩……” 她以为他在胡言乱语,站了起来,惶惑不安,给吓坏了。 “不,你安静坐着,你安静坐下,听我跟你说。” “但是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爸爸。” “啊,我知道得十分清楚。我告诉你,我要你嫁给哈得赖恩。” 她目瞪口呆。他是个不多言语的人。 “你要照我说的去做。”他说道。 她冷漠地望着他。 “是什么使你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她高傲地问道。 “是他。” 玛蒂尔达几乎看不起父亲了。她的骄傲受到了伤害。 “哎唷,这太丢人了。” “为什么?” 她慢慢地看着他。 “你问我干吗?”她说道,“真讨厌。” “这小伙子很坚决。”他恼火地答道。 “你最好告诉他打消这样的念头。”她冷冷地说道。他转过身,看着窗外。她满面通红,直挺挺地坐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父亲转身对着她,看起来非常冷酷。 “要是你不愿意,”他说,“那你就是傻瓜,我会让你为自己的愚蠢而付出代价的,明白吗?” 她感到突然袭来的恐惧攫住了她,顿时六神无主,惊恐不安,茫然不知所措。她死盯着自己的父亲,相信他在说胡话,或是精神失常,或是喝醉了。她该如何是好呢? “我告诉你,”他说,“要是你不愿意的话,我明天就派人去叫怀特尔来。你们谁都得不到我半分钱。” 怀特尔是律师。她非常了解自己的父亲:他会派人去请他的律师,然后立个遗嘱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哈得赖恩,无论她还是艾米都得不到任何东西。这真是太过分了。她站起身,径直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几个小时过去了,她都没有出来。终于,到了深夜,她向艾米吐露了秘密。 “这狡猾的恶棍,他要的是钱。”艾米说,“父亲真是神经出问题了。” 哈得赖恩只是想要钱这一想法对玛蒂尔达来说又是一大打击。她不爱这个让人无法忍受的年轻人——然而她从未把他当作邪恶的家伙。他现在在她脑中变得丑陋可怖。 第二天,艾米跟父亲吵了一架。 “昨天你跟玛蒂尔达说的那些话该不是真的,对吧,爸爸?”她咄咄逼人地问道。 “是真的。”他答道。 “那你要改变遗嘱的事呢?” “真的。” “你不能这么做。”愤怒的女儿叫道。 可他微笑着看着她,并带着一丝恶意。 “安妮!”他大叫道,“安妮!” 他仍旧有气力送出声音。女仆从厨房里走了进来。 “换上衣服,到怀特尔的办公室去,说我要尽快见到他,要他带张遗嘱表格来。” 病人稍稍靠了一下——他不能躺下。他女儿如同受了打击似地呆坐着,过了一会才离开房间。 哈得赖恩正在花园里闲逛。她径直朝他走去。 “这里,”她说,“你最好离开。最好带着你的东西,从这儿离开,快走。” 哈得赖恩缓缓地瞧着这个狂怒的姑娘。 “谁说的?”他问。 “我们说的——离开,你已经造成了太多的伤害。” “叔叔是这样说的吗?” “是的,他这样说的。” “我去问他。” 但艾米旋风般地挡住了他的去路。 “不,你用不着。你什么都用不着去问他。我们不要你,所以你可以走了。” “这里是叔叔当家。” “一个垂死的人,而你四处巴结,盘算着他,或者干脆说是要他的钱!——你真是猪狗不如。” “噢!”他说,“谁说我盘算着他的钱?” “我说的。可是我父亲告诉玛蒂尔达,而她知道你是什么人。她知道你在追求什么。所以你也别痴心妄想了,因为你会得到唯一的东西——就是去当你的街头流氓!” 他背对着她,认真思索着。他没有想到过她们会认为自己这么做是在追求金钱。他确实需要钱——非常需要。他极想自己当老板,而不是一个被雇佣的人。但尽管那么敏感地替自己打算,他也知道自己要玛蒂尔达并不是为了钱。钱和玛蒂尔达两样他都想要。但他告诉自己这两种愿望是分别独立的,并不是连成一体的。没有钱,他无法与玛蒂尔达相处。 但他并不是为了钱而要她。 当他头脑中弄明白了这一点时,他逡巡着,注视着,寻找机会告诉她。可她总躲着他。傍晚时分,律师来了。洛克立先生仿佛有了新的精神支柱——补订了一份遗嘱,把以前的安排整个地变得有条件了。要是玛蒂尔达同意嫁给哈得赖恩,原先的遗嘱照旧生效。要是她拒绝,那六个月后,全部财产归到哈得赖恩名下。 带着刻薄的满足,洛克立先生把这事告诉了小伙子。他好像有一种奇异的,十分不可理喻的报复的,报复这些长时间围在他身边、这么小心伺候他的女人们。 “在我面前告诉她。”哈得赖恩说。 洛克立先生便派人去叫他的女儿们。 她们终于来了,面色苍白,沉默不语,顽固执拗。玛蒂尔达似乎隐退到很远了,艾米则像一个斗士准备战斗到死。这位病人斜倚在床上,眼睛闪闪发亮,肿胀的手在发抖。可他的脸再次显现出原先耀眼的英俊来。哈得赖恩安静地坐在一边,这是个慈善所出来的不屈不挠的、危险的男孩。 “那是遗嘱。”父亲说着,把那张纸指给她们看。 两个女人沉默地、一动不动地坐着,没加理睬。 “要么你嫁给哈得赖恩,要么他拥有一切。”父亲得意地说道。 “那让他拥有一切吧。”玛蒂尔达冷冷地说道。 “他不能!他不能!”艾米猛然地叫道,“他不能拥有这个。这个街头小流氓!” 此时,在她父亲脸上浮现出一种有趣的神情。 “你听听,哈得赖恩。”他说。 “我提出娶玛蒂尔达表姐并不是为了钱。”哈得赖恩说着,脸红红地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玛蒂尔达用她那深蓝的、让人迷醉的眼睛慢慢地看着她。 在她看来他好像一个不可思议的小怪物。 “哼!你这个撒谎精!你知道你为的是什么。”艾米叫道。 病人笑了起来。玛蒂尔达继续生疏地凝视着这年轻人。 “她知道我不是。”哈得赖恩说。 他终于表现出了自己的勇气,就如同一只耗子最终有不屈不挠的勇气。哈得赖恩具有耗子的利索、冷淡、隐秘的品性。可他也许在所有的勇气中偏偏具有终极的勇气,最不能遏制的勇气。 艾米看着她的姐姐。 “噢,好吧,”她说,“玛蒂尔达,——你不用伤脑筋了。让他拥有一切吧,我们会照顾自己的。” “我知道他会占有一切。”玛蒂尔达心不在焉地说。 哈得赖恩没有回答。他知道事实上要是玛蒂尔达拒绝他,他就会拥有一切,然后带着它离开。 “一个狡猾的小男人!”艾米说道,做着轻蔑的怪脸。 父亲无声地笑了。可他疲倦了…… “那么,走吧,”他说,“走吧,让我清静一下。” 艾米转过身,看着他。 “你自作自受。”她斩钉截铁地对父亲说。 “走吧,”他宽容地答道,“走吧。” 又一晚过去了——一个值夜班的护士彻夜守护着洛克立先生。又一天来临了。哈得赖恩像以往一样呆在那儿,穿着羊毛衫,粗糙的卡其布裤子,脖子光秃着。玛蒂尔达四处走动着,虚弱而茫然,艾米那白皙的脸变黑了。她们都很安静,因为不打算让那懵懂的仆人知道任何事。 洛克立先生有几次严重的发作,痛得很厉害,以致难于呼吸,好像生命的终结快要到了。他们都很平静,无所求地做着事,但都不屈服。哈得赖恩在心里合计着,要是他不娶玛蒂尔达,他就会带2万英镑到加拿大。这本身是个非常让人满意的前景。要是玛蒂尔达同意,他就会什么都得不到——她会得到她自己的钱。 艾米开始着手行动。她出去找律师,并把他带回家,进行了一次会谈。怀特尔试图吓唬这年轻人退缩——但是毫无效果。牧师和亲戚们被召来了——可哈得赖恩瞪着他们,对他们的劝说不予理睬。不管怎样,这些使他很生气。 他只想俘获玛蒂尔达一个人。很多天过去了,但他却没有收获:她躲着他。终于,有一天,他逮着了她,当时她去摘鹅莓,吃了一惊。他拦住了她的退路,并马上开门见山地谈起来。 “那么说,你不要我?”他用那种带有微妙的暗示的嗓音说道。 “我不想跟你说话。”她说着,别过脸。 “可你把手放在我脸上。”他说,“你不应该那样做,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你不应该摸我。” “你要是个体面的人的话,就知道那是个误会,并会忘掉它。”她说道。 “我知道那是个误会——可我忘不了它。要是你让一个男人觉醒过来,那他再也不能入睡了,因为他晓事了。” “要是你身上有一丝体面的话,你应该离开的。”她答道。 “我不想走。”他答道。 她眺望着远方,终于,开口问道: “如果不是为了钱的话,你纠缠我又为的是什么。我年纪大得可以做你的母亲。在某种意义上,我曾是你的母亲。” “没有关系,”他说,“你对我来说根本不是母亲。跟我结婚,去加拿大吧——你也可能这么做的——你摸了我。” 她脸色苍白,浑身颤栗,突然愤怒得满脸通红。 “真是下流!”她说。 “下流?”他反驳道,“你摸了我。” 最后她从他身边走开了。她觉得他已经逮住了她。他又生气又沮丧,觉得又一次被瞧不起。 同一天傍晚,她走进父亲的房间。 “好,”她突然说,“我嫁给他。” 父亲抬起头,瞧着她。他疼痛难忍,显然病得不轻。 “现在你喜欢他了,是吗?”他问道,带着一丝微笑。 她俯身看着他的脸,死亡离他并不遥远了。她转过身,冷冷地走出房间。 律师被叫来了,准备工作在迅速进行。在所有的空闲时间里,玛蒂尔达不跟哈得赖恩说一句话。要是他跟她讲话,她也从不作答。早晨,他走近她。 “那么说,你回心转意了?”他说道,闪烁着喜悦,几乎是善良的眼睛里向她投出愉快的目光。她睥睨着他,转过脸去。她从内心里看不起他,然而他坚持着,并且胜利了。 艾米乱骂着,哭泣着,到处诉说。玛蒂尔达沉默不语,不动声色。哈得赖恩安静满足,夹杂着恐惧。可他紧紧克制着自己的恐惧。洛克立先生病人膏肓,已无法挽回了。 第三天举行了婚礼。玛蒂尔达和哈得赖恩径直从注册处开车回家,直接走进垂死者的房间。他的脸也因瞬间的清晰的微笑而有了光彩。 “哈得赖恩,——你得到她了?”他略有些粗俗地说。 “是的。”哈得赖恩说,他两颊苍白。 “啊,我的小伙子,我高兴你是我的。”垂死者答道。然后他改变视线,紧盯着玛蒂尔达。 “让我们来看看你,玛蒂尔达,”他说。接下来,他的声音变得奇怪而难以听清。“吻我。”他说。 她弯下腰,吻了他。她以前从未吻过他,即使是做小孩的时候也没有过。可她此时神态平静,非常平静。 “吻他。”垂死的人说。 玛蒂尔达顺从地努起嘴,吻了这位年轻的丈夫。 “那就对了!那就对了!”垂死的人咕哝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4 参孙和德莱拉① 从帕森斯开往圣加斯廷帕威的汽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他转向北方,朝北极星的方向往山上走去。此时才仅仅6点半,可是星星已布满天空。一阵冷风从海面吹来,峭壁下面的灯塔在刚降临的夜幕里明亮而有节奏地闪烁着。 男人孤身一人。他毫不犹豫地赶着路,不时带着谨慎的好奇东张西望。高耸、废弃了的锡矿发电站,在夜色中时隐时现,似昔日文明的残迹。矿工的小屋杂乱无序地散布在山上,黑暗中,屋里的灯光孤寂地眨巴着,如同这凯尔特人夜的寂寞。 ① 均为《圣经》人物。参孙以身强力大著称。德莱拉是其情妇。参孙被她出卖。 他坚定地继续走着,总是带着警觉的好奇。他是位个子很高、身体强壮的男人,显然正当壮年;肩膀宽阔,而且相当硬挺。走路时,他身体从臀部略微向前倾斜着,就像一个必须弯腰来降低高度的男人。可他的背并不曲,从臀部直到肩部都是直挺挺的。 个子不高,墩实,腿脚粗壮的考内希矿工们的身影不时地与他擦身而过。他总是跟他们道声晚安,好像在表明他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他说话带着西考内希的腔调。沿着这条阴郁的路走着,他一会儿看看陆地上住所的灯光,一会儿看看海面上的灯塔。船只看到灯塔就改变航向。瞧着自己和美洲之间那与黑暗浑为一统的大西洋,他显得略微有些兴奋,并感到很惬意。谨慎和激动与自制力在不断交织着。 路边的房舍开始关门了,他走进散落的不成形的孤寂的矿村,这是他过去所熟悉的。到了,离路左边不远有一座小客栈,透出温暖适意的灯光。他注视着客栈的招牌:“锡矿工人之家”。可辨认不出老板的名字。他倾听着。屋里传来兴奋的谈话声,朗笑声,一群男人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个女人的尖笑声。 他微微弯下腰,走进小酒吧。屋里点着热晃晃的灯,一个丰满的女人从擦得发白的牌桌旁站了起来,牌桌上散落着黑、白、红色的纸牌。玩游戏的几个男人抬起了头,他们都是矿工。 陌生人转过脸去,径直走到柜台。帽檐压在眉毛上。 “晚上好!”女店主逢迎谄笑地说。 “晚上好,一杯淡啤酒。” “一杯淡啤酒。”女店主巴结地重复道,“夜晚真冷,——不过却令人愉快。” “是的。”男人附和着,没有多话。然后,在没人期待他再说什么时出人意料地加了句:“天气真是合乎时令。” “非常合时令,确实是。”女店主说,“谢谢。” 男人端起杯子直接往嘴边送去,然后一口干了。他咔嗒一声又把杯子放到锌柜上。 “再来一杯。”他说。 女人又倒了杯啤酒给他,然后这男人端着杯子走到靠近火堆的第二张桌子边坐下。女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又回到了她牌友的那张桌子旁。她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人:一个体格健硕的家伙,穿着得体漂亮的陌生人。 可他说话带着那种考内希新英格兰人的口音,像那些矿工一样,她自然地接受了。 陌生人把脚搁在火炉围栏上,看着火。他英俊潇洒,脸色红润,长着整齐的考内希人式的眉毛,眉下是考内希人式的又亮又懵懂的黑眼睛。他看起来心不在焉地注视着那牌桌。 这女人丰满健康,黑头发,一双灵活的褐色小眼睛。她浑身蕴藏着生命和活力,她投入到牌戏的那股劲头刺激着所有在座的男人。他们叫嚷着,大笑着。这女人手扪着胸,尖声浪笑。 “噢,老天呀,笑死我了。”她气喘吁吁道,“嘿,你,特拉沃罗先生,打牌得光明正大,喂,打牌得光明正大。不然的话,我要用牌了。” “光明正大打牌!谁没光明正大打牌?”特拉沃罗先生喊道。“你的意思是说我打牌不光明正大,南克维斯太太?” “是的,我这么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难道你没拿黑桃皇后?嘿,现在,别来搪塞我。我知道你拿了那张皇后,就像铁定的我知道我叫爱丽斯一样!” “好吧,——凭着爱丽斯的名义,你将得到它……” “哈!——我说什么来着?你们见过这样的男人吗?我保证,你老婆肯定很容易被你这小子的样子欺骗。” 话音刚落,她迸发出一阵响亮的大笑声。四个穿卡其布军服的士兵走了进来,打断了她的笑声,一个五短身材,矮胖的中年中士,一个年轻的下士,还有两个年轻的二等兵。这女人倾斜着椅子。 “噢,天哪!”她叫道.“要是孩子们回来还没有精疲力尽,我相信……” “精疲力尽,老板娘!”中士大声说道,“还没有。” 女人站起身。 “我相信你们累坏了,亲爱的。我肯定,你们要吃晚饭了。” “我们还扛得住。” “先来点儿喝的吧。”中士说。 女人忙碌地去拿酒。士兵们挪到火边,摊开手脚。 “你们在这儿吃晚饭,”她问,“还是在厨房?” “在这儿吃吧。”中士说,“更暖和舒服些——要是你不介意的话。” “孩子们,愿意在哪儿吃,随你们的便,随你们的便。” 她一阵风似地不见了。片刻之后,一个年约16岁的姑娘走了进来。她个子高挑,清新可爱,长着齐整整的眉毛,一双年轻的没有表情的黑眼睛,浑身洋溢着那种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凯尔特人式发育未全的柔弱和懵懂无知。 “嗨,玛丽安!晚上好,玛丽安!现在怎么样啊,玛丽安?”传来多重问候。 她声音柔弱地回答每一个人,声音中蕴含一种非常富有吸引力的奇异、柔和的从容镇静。她动作相当机械然而却很引人注目地走动着,好像她的心思在每个人身上。可她仪态举止中总有些微的恍惚:一种羞怯。火边的这个陌生人好奇地注视着她,气色红润的脸上显露出一种想询问又担心莽撞唐突的好奇。 “我也许可以跟你们一起吃点晚饭。”他说。 她清澈明亮、毫无戒意的眼睛看着他,那眼睛就像某种小动物的眼睛。 “我要问妈妈。”她说,声音柔和悦耳,像轻柔地歌唱。她再次出来时,说: “好的,”她几乎是在低语,“你要吃什么?” “你们有什么?”他问,抬头看着她的脸。 “有冷肉……” “那,就给我来一份吧。” 陌生人坐在桌子尽头,与这些疲惫不堪、默不作声的士兵一起吃着。现在,女店主开始对他感兴趣了。她紧拧着眉头,健康的大脸盘上有种恐慌的神情,可她褐色的小眼睛极为警觉地紧紧盯着。她是位大块头的女人,可眼睛小而挤。穿着一件相当花哨艳丽的法兰绒罩衫和一条深色裙子。她走近陌生人。 “吃饭的时候要喝点什么?”她问道,声音里带着一种新出现的危险的调门。 他不安地动了一下。 “噢,继续来啤酒吧。” 她又给他端来一杯。然后坐在他和士兵们的这张桌子边的板凳上,留神盯着他。 “你从圣加斯特来,是不是?”她问。 那双考内希人式的清澈透明、令人费解的黑眼睛望着她,终于答道: “不,从帕森斯来。” “帕森斯!——可你没想过今晚回到那儿去?” “没——没有。” 他仍用那双看起来像晶莹玛瑙般的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她。她怒气渐生,这可以从眉宇中看出来。然而声音仍是温和的、低声下气的。 “我想也是——可你不住在这地方,是不是?” “是——是的,我不住在这儿。”他答起话来总是很迟缓,好像有什么东西阻在他和这个外在的问题之间。 “噢,我明白了。”她说道,“你有亲戚在这儿。” 他又一次直视她的眼睛,好像要盯得她哑口无言。 “是的。”他说。 他再也没说什么。她蓦地站起来,怒上眉头。尽管她继续母亲般地、和蔼地、好脾气地待这些男人,然而,那天晚上再也没有笑声和玩牌声了。他们都很了解她,也很怕她。 晚饭吃完了,桌子也清理干净了,可这陌生人并没有走。 两个大兵兴高采烈地道晚安去睡觉: “晚安,大妈;晚安,玛丽安。” 陌生人跟中士稍稍聊了几句。他们聊刚开始一年的这场战争,聊这支驻扎在本地区的小分队,还聊到了美国。 女店主小眼睛紧盯着他,逐渐怒火中烧,因为他还未走。 她因为这压抑的、狂暴的激情而浑身颤抖着,那是一种让人害怕、反常的东西。她再也不能安静地坐一分钟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她沉重的身躯好像突然不自觉地挪动着,而他仍旧还在那儿。她心中的紧张渐渐变得无法忍受。她注视着钟表的分钟在缓慢地爬行。三个士兵已经去睡觉了,只有这头发短短的像狗一样的老中士还留在这儿。 女店主坐在酒吧后面,烦躁而心不在焉地不停地翻弄着报纸。她又瞅了下钟,终于到了10点差10分了。 “先生们——时间到了!”她说道,声音中暴躁明显减弱了。“该打烊了。请注意时间,亲爱的,祝各位晚安!”男人们简短地道安后,开始陆续离开。这时10点差1分了,女店主站了起来。 “喂,”她说道,“我要关门了。” 最后一批矿工出去了。她威严地站着,不容商量地扶着门。而这陌生人仍坐在火边吸着烟,黑色的大衣敞开着。 “先生,我们现在关门了。”传来女店主明显抑制了火药味的声音。 个子矮小、长得像狗一样精明的中士碰了下陌生人的胳膊。“关门时间到了。”他说。 陌生人在椅子里挪转身来,宝石般闪亮的黑眼睛在中士和女店主身上扫来扫去。 “今晚我歇在这儿。”他以那种简短的考内希新英格兰人的口吻说道。 女店主看起来怒火满腔,眼睛奇异地睁着,十分瘆人。 “噢!是吗!”她叫道,“噢,是吗!那我可不可以问一下,这是谁的命令?” 他朝她看了一眼。 “我的命令。”他说。 她下意识地砰地把门关上,像一只恐怖的大鸟向他扑来。 她调门很高,声音里有些沙哑。 “谁知道你的命令是什么玩意?”她叫道,“在这屋里发布命令,你以为你是谁?” 他静静地坐着,注视着她。 “你知道我是谁。”他说,“至少,我知道你是谁。” “噢,是吗?噢,是吗?那我是谁?你发发慈悲告诉我好吗?” 他明亮的黑眼睛凝视着她。 “你是我的妻子,你是的。”他说道,“你像我一样非常清楚这一点。” 她吃了一惊,似乎什么东西在心里爆炸了。 她双目圆睁,怒视着。 “我确实知道!”她叫道,“我知道根本没这回事!我知道根本没这回事!一个男人走进酒馆,无礼地告诉我说我是他的妻子,你觉得我会相信他?——我告诉你,不管你是谁,你弄错了。我清楚我自己根本不是你的什么妻子,你最好在我叫人把你轰出去之前,立刻从房子里滚出去,那我就谢谢你了。” 男人站了起来,头微微朝她伸着。他是位正当壮年的、体型潇洒优美的考内希男人。 “你说什么,呃?你不认识我?”他唱歌般地问道,声音里没有感情,但相当让人压抑,相当急迫:这声音使人想起那姑娘的声音。“你瞧,不管在哪里,我都会认出你来的,我会的!要知道,我用不着看第二眼就会认出你的。你懂了吧,是不是?” 女人惶惑不已。 “你可以这么说,”她断断续续地回答,“你可以这么说,那简直太容易了。我的名字,方圆十里的人都知道,而且受到尊重。可我不认识你。” 她的声音慢慢变得挖苦起来:“我不能说认识你,你对我来说纯粹是个陌生人,而且我也确信,今晚之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 她话语畅快,带着讥讽的口吻。 “不,你见过的,”男人令人信服地答道,“不,你见过的。你的姓就是我的姓,那个姑娘玛丽安是我的姑娘,她是我的女儿。你毫无疑问是我的妻子,就像我的确是威利·南克威斯一样。” 他说着,好像这是件公认的事实。他的脸非常漂亮,带有一种奇异的警觉,神情从容自若,这令她大为光火。 “你这恶棍!”她说道,“你这恶棍,来这房子竟敢跟我撒泼。你这恶棍,你这彻头彻尾的无赖!” 他望着她。 “啊,”他不动声色地说,“还有吗?”在她面前他有些不安,只是他并不怕她。他身上有种让人莫测高深的东西,就像他那宝石般明亮深邃的眼睛一样。 她怒气冲冲,威胁地走近他。 “你从这房子出去!”——她突然发疯似地跺着脚。“马上走!” 他注视着她,知道她要发起攻击。 “不,”他说,话语中隐含着强调的意味。“我告诉你,我要歇在这儿。” 他畏怯她的性格,可这并不能改变什么。她浑身颤抖着,黄褐色的小眼睛,像老虎的一样,聚合成强烈的怒火。男人有些畏缩,但仍在坚持。她意识到了,必须积蓄力量。 “我倒要看看你是否真能在这儿歇。”她说着,然后圆瞪着吓人的气势汹汹的眼睛,转过身,冲出房间。男人侧身倾听着,听见她上楼,听见她在敲一间卧室的门,听见她说:“下来一会儿,好吗,孩子们?我需要你们,我有麻烦了。” 酒馆里的这男人,摘下帽子,脱掉黑色大衣,把它们放在身后的座位上。他的黑发很短,鬓角微微带些灰白。他穿了套剪裁考究,穿着合体的深灰色西服,美国式样,翻领。看起来他很富有,是位优雅稳健的男人。他肩膀相当僵硬,那是由于他两次在矿井中断过锁骨。 穿着邋遢军服、狗模狗样的中士偷偷地瞧着他。 “她是你妻子?”他问,脑袋朝妇人离去的方向摆了摆。 “对,她是的。”男人咆哮道,“她就是我的妻子,一点没错。” “很长时间没看到她了,是吗?” “16年了。” “哦。” 中士熟练地继续抽烟。 女店主回来了,后面跟着三个年轻士兵。他们穿着衬衫和裤子,有一个光穿着袜子没穿鞋,局促不安地走了进来。女人像演戏似地站在酒吧间的尽头,高声说道: “那男人拒绝离开酒吧,声称他今晚要歇在这儿。你们都十分清楚我没有空床,是不是?而且这房子不收留旅行者。可他不顾一切要留在这儿!我只要还有最后一滴血,最后一口气,都要抗争到底。要是你们这些男人还称得上是男人的话,帮帮一个没人帮助的女人吧。” 她眼睛闪亮,脸涨得通红。她住嘴不说了,像个亚马逊女战士。 年轻士兵并不十分清楚该怎么办。他们望望这男人,又看看中士,其中一个低下头,扣紧了裤子背带的第二粒扣子。 “怎么回事,中士?”一个士兵开玩笑似地问道,脸上闪着光。 “这男人说他是南克威斯太太的丈夫。”中士说。 “他根本不是我的丈夫。我声明今晚之前我从未看到过他。这真是个卑鄙的手段,没别的,真是个卑鄙的手段。” “哼!你这个撒谎精,说你以前从未见到过我。”靠近壁炉的男人咆哮道,“你嫁给了我。那个姑娘玛丽安是你跟我生的——这你知道得非常清楚。” 年轻士兵开心地旁观着。中士无动于衷地抽着烟。 “是的,”女店主唱歌似地说道,极带嘲弄感地慢慢摇晃着脑袋,“听起来真不赖,是不是?可你瞧我们根本不信你说的一个字。那你怎么证明自己说的那一摊?”她别有用心地笑着。 男人沉默地盯了她一会儿,然后说道: “这不需要证明。” “噢,这样,可它需要!噢,可它需要,先生,它需要很多证据!”女店主讥讽地说着,“我们不是那样的傻瓜,完全轻信你的话。” 可他仍无动于衷地站在炉边。她把手搭在锌面的酒吧台上站着。中士两腿交叉,刚好坐在他们之间的座位上,抽着烟。三个年轻的士兵穿着衬衫、裤子,哆嗦着站在吧台后面的阴暗处。屋里一片沉寂。 “你知道你丈夫的下落吗,南克威斯太太?他还活着吗?”中士审慎地问道。 突然,女店主开始哭了起来,热泪滚滚而下。这架势把年轻的士兵吓呆了。 “他的消息我一点都不知道。”她哽咽着说,伸手摸口袋里的手帕。“玛丽安还是个婴儿时,他就离开了我,到美国去开矿,大约半年的时间里从没写过一句话,或是寄给我一分钱。我说不出他是活着还是死了,这恶棍。我听说都是坏消息——而现在我已经几乎没听到过他的一点消息了。”她猛烈地抽泣着。 她哭泣的时候,靠近炉边的这个古铜色皮肤的英俊男人注视着她。他惊恐不安,既苦恼又迷惑不解,可没有一种情感能触及他的内心深处。 屋子里别无声音,只有女店主的伤心痛哭声。男人们全都给震慑住了。 “你难道不觉得今晚该走吗?”中士以一种通情达理的口吻说道。“你最好暂时离开一下,处理好你们之间的事情。要是事情像她说的那样,我想,你没有对一个女人提出要求的权利,而且,你回来得也太突然了点。” 女店主极为伤心地啜泣着。男人注视着她丰满的胸脯上下颤动,似乎它们又迷住了他。 “我怎样待她,那根本不重要,”他答道,“不管怎么说,我回来了,而且准备在我自己家里歇一会儿。你得明白这个。” “卑鄙行为。”中士说道,脸涨得通红。“这真是卑鄙的行为,遗弃了女人那么多年以后,想要把你自己再次强加给她!卑鄙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女店主揩干了眼泪。 “管你什么法律还是其他什么。”男人叫道,声音出奇地强硬,“我今晚不打算移出这酒房。” 女人转身对着她身后的士兵,带着哄骗的口气,挖苦道: “我们打算容忍这个吗,孩子们?——我们就这样给人修理了,托马斯中士?现在,一个曾把妻子和襁褓中的婴儿遗弃任其挣扎而自己却跑到美国矿区干活,过着不值一文的生活的坏蛋、流氓跑回来了,在试图破坏这个女人的生活、打劫她的财物,要是没有人站出来支持我,那真丢脸——真丢脸!” 士兵们和小个子中士给激怒了。女人弯下腰,在柜台下翻找了一会儿。瞅住机会没让站在火边的男人看见,抽出一根打包用的编成一股的绳子,然后把绳子扔在站在酒吧后部阴影里的士兵的脚边。 然后她站起身,正视着眼前的紧张场面。 “得啦,”她哄骗地对男人说,口气理智而冷淡,“把大衣穿上,走吧。拿出点勇气来,不要比德国畜牲还可恶。你在圣加斯特很容易就能得到一个床位,要是你没有钱,中士会借给你几个先令,我敢肯定他会的。” 所有人的眼睛都注视着这男人。他正低头看着女人。那样子像着了魔或者给符咒镇住了的动物一样。 “我自己有钱。”他说,“你不用为你的钱担惊受怕。眼下,我还有不少那玩意。” “那么,好吧,”她说道,带着冷淡,几乎是嘲笑的抚慰和哄骗的口吻,“穿上大衣去你想去的地方——拿出点勇气来,不要做德国畜牲。” 她带着挑战的意图哄骗着,走得离他很近。他低头看着她,脸上显露出神迷心醉的样子。 “不,我不会,”他说,“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你今晚应该留下我。” “是吗?”她叫道。突然她猛地抡起胳膊死死地箍住他,全身重量紧紧地压在他身上,并朝士兵喊道:“拿绳子来,孩子们,把他捆绑起来。阿尔弗莱德——约翰,快点——” 男人趔趄着,疯狂的眼睛四顾不停,喘着粗气。可这女人很有劲,也很重,下了决心要抓牢他。她的脸上带着狂喜和可怕的报复欲呈现在他面前。他狂乱地扭着头想摆脱她。与此同时,年轻士兵在看过这英勇搏斗的拉奥孔① 摇摆了一会儿之后,忙乱起来,那蓄谋已久的一个迅速地扔过绳子,绳子缠结在一起。 “把这头给我。”中士吼道。 ① 希腊神话中特洛伊的祭师,因警告特洛伊人勿中木马计而触怒天神,和两个儿子同被巨蟒缠死。 此时,大个子男人喘着粗气,挣扎着,把女人摇摔着,撞在座位上,桌子上,猛力地一下一下地摇摆,试图获得自由。可她压住他的胳膊就像乌贼死死地缠住了他。他气喘吁吁,猛摔着。他们在房间碰来撞去。士兵们跳来跳去。家俱也磕磕碰碰。 年轻士兵已经把绳子理清了。中士兴致勃勃地帮着他。女人吃力地压弯下身子。他们把绳子捆了好几道。大个子男人,这个挣扎中的受害者,靠在桌子上,绳子紧紧地绑住了他的胳膊。女人紧紧贴着他的膝盖。另外一位士兵灵机一动,用一副背带把陌生男人的脚绑紧。椅子给撞得东倒西歪,桌子给推到墙边,可这男人终于给绑起来了,胳膊紧贴着两肋,两脚给捆得扎扎实实。他半躺半靠着椅子,安静了一会儿。 女人站了起来,觉得有些晕眩,便坐在靠墙的位子上。她胸脯剧烈起伏,不能说话,以为要死了。被捆的那男人靠着翻倒了的桌子。他的衣服凌乱不堪,给绳子捆缚得皱皱巴巴的,腰部也露了出来。士兵们站在四周,微微有些茫然,但却因这场骚动而感到很兴奋。 男人又开始挣扎了,本能地鼓着气,想把绳子撑断。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古铜色皮肤的脸涨得通红,但仍在鼓气。脖子上的血管根根暴起,却没有用。他于是休息了一下,接着再来,突然,他猛地挣脱了脚。 “再来副背带,威廉姆。”兴奋的士兵说道。他抱住被捆着的男人的腿,把膝盖绑紧。房间里又一次沉寂。他们能听见钟表的嘀答声。 女人看看这倒在地上的躯体。这强壮笔直的四肢,被捆绑的强壮的后背,长着大眼睛的脸,使她想起了捆在麻袋里装在大车上的小牛犊,只能无声地向后伸着脑袋。她获胜了。这个给捆起来的身体又开始挣扎了。她入迷地注视着他的肌肉在动,还有肩膀、臀部、粗壮有力的大腿。就算到了现在,他也许都能挣断绳子,这使她多少有些畏惧。可那活跃的士兵坐在这被捆的男人的肩膀上。经过一阵挣扎后,又是一片沉寂。 “现在,”中士严肃地对捆着的男人说,“要是我们松开你,你得保证马上离开并且不再惹麻烦了。” “不要在这儿放开他,”女人叫道,“我不相信他,真想揍他一顿。” 一阵沉默。 “我们可以把他抬到外面,然后再松开他。”一个士兵说,“要是他再不老实,我们会去叫警察的。” “好,”中士说,“我们就这么办。”然后改变语气,严肃地对这犯人说道,“要是我们在外面解开绳子,你会拿上你的衣服,不再惹乱子走掉吗?” 可犯人没有回答,只是睁着大而亮的黑眼睛,躺在那儿像一只被绑的动物。又是一阵令人困惑茫然的沉默。 “那么好吧,就照你们说的去办。”女人恼火地说,“你们把他抬出去,然后我们关门。” 他们照办了。四个士兵抬起这捆着的男人,笨拙地摇摇晃晃地走到小酒馆前面沉寂的广场上。女人拿着帽子和大衣跟在后面。年轻士兵迅速解开犯人腿上的背带,然后跳进屋里。他们只穿着袜子,而外面星星正冷冷地闪烁着。他们站在门口看着,那男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 “好了。”中士压低声音说,“你进去后,夫人,我就把那结弄松,这样他可以自己挣脱掉的。” 她最后望了他一眼。被捆着的男人坐在地上,衣服凌乱,头发乱蓬蓬的。然后她走进屋里。中士迅速地跟在身后。他听见他们锁门、上好门栅的声音。 男人坐在地上使劲地拽扯着绳子。可要松开自己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他手被绑着,努了把力才站了起来,走到老墙边缘磨起了绳子。这绳子是用草拧成的,不多一会就磨断了,他获得了自由。但身上有多处挫伤,胳膊给弄伤了,肘部多处青肿。他慢慢地揉搓着伤处,然后扯抻衣服,弯腰拾起帽子,戴在头上,费劲地穿好大衣,离开了。 星星分外明亮,在天空中闪烁着。悬崖下面的灯塔发出似水晶般清澈的光辉,有节奏地在夜空中闪烁。男人茫然地沿着这条路走着,经过教堂的院落,接着停下来,靠在一堵墙上,站了很长一段时间。 他清醒过来,因为双脚冻得厉害。他重新振作起来,在沉寂的夜里朝小酒馆方向走去。 酒吧一片漆黑。可是厨房里却有亮光。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推门。 他惊异地发现门是开着的。他走了进去,随手把门轻轻地关上。走下经过酒吧台的楼梯,便到了点着灯的厨房门口。那里,坐着他的妻子,一动不动地坐在炉灶前面,炉灶里面正烧着荆豆秸。她坐在炉灶前面的椅子上,两脚抵在围栏上。他进来时,她扭头看了一下,但没有说话,然后又凝视着火焰。 这是一间窄小的厨房。他把帽子放在铺着黄色美国桌布的桌子上,然后背对着墙靠近炉子坐下。他妻子仍旧叉开着腿坐着,脚放在钢制的围栏上,盯着火,一动不动。在火光的映衬下,她的皮肤光滑而红润。屋里的一切都干净明亮。男人也沉默地坐着,低垂着头。他们就这样坐着。 该轮到谁先开口了。女人向前倾着身子,在炉灶栏杆之间把豆秸拨弄进去。他抬起头,望着她。 “其他人去睡了,是吗?”他问。 可她继续保持沉默。 “晚上外面真冷。”他说,好像是自言自语。 接着,他把那宽大粗糙然而长得好看的手放在炉子顶上。 炉子给刷成了黑色,黑天鹅绒一般光滑。她并未朝他望,然而却从眼角瞥见了。 他眼睛闪亮着,定定地盯着她,瞳孔很大,像猫眼一般,震人心魄。 “我可以在人山人海中认出你的,”他说,“尽管你比我想象的要胖些。你长了一副好身子。”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坐在椅子里转身对着他。 “15年以后像这样回到我这里,你对自己怎么看?你没有想过我无论在孤山城还是在别的地方都听不到你的消息?” 他清澈、半透明、未受到恐吓的眼睛注视着她。 “不,”他说,“小伙子们来来去去,——我不时听到你的消息。” 她挺直身体。 “你听到讲我的什么谎言?”她极力追问道。 “我根本没听见什么谎言,——只是讲些像你过得很好之类的话。” 他的声音谨慎、漠然地发出。她心里的火气又一次猛然窜上来,但却给压下去了,因为他身上蕴含着的能量,也许更因为他头型优美的脑袋,整齐的眉毛,使她不忍心发作。 “你呢,我没法说得完,”她说,“我听到的关于你的事都是凶多吉少。” “啊,是这样的。”他说道,眼睛盯着火。他看着荆豆秸燃烧了好长一会儿,自言自语着。大家都没作声,这段时间她仔细注视着他的脸。 “你认为自己算个男子汉吗?”她说,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更轻蔑的指责。“离开我,什么都不管!——然后又这样子突然出现,没有一句解释的话。” 他在椅子上扭动着,两腿分开,胳膊撑在膝盖上,定定地看着火,没有回答。他的头,浓密的头发离她多近啊,她几乎抑制不住要跳开,仿佛它会咬她。 “你认为那够得上男子汉的行为吗?”她重复问道。 “不,”他说着,用手指勾着并把小条小条的豆秸拨弄到火里。“据我所知,我不把它称作什么。不管怎么说,就我看来,用任何名义叫它并不好。” 她留心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一段话之间的停顿越来越长了,尽管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 “我想知道你怎样看待自己!”她恼火地高声强调,“我想知道你把自己当成个什么样的家伙!”她茫然失措,又很生气。“唉,”他说道,抬起头看着她,“我想,要是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错误受到惩罚的话,我也要为我的错误受到惩罚。” 他仰起脸对着她的时候,她的心怦怦猛跳,呼吸急促,扭过脸,几乎丧失了自制力。 “那你怎么对待我?”她叫道,真正无助的样子。 他仰着脸盯着她,盯着她柔和的、别开的脸和柔和地上下起伏的胸脯。 “我要你,”他以那种对她行使权力的实在而简短的语言说道:“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我真是该死,这样一个美丽漂亮的女人,我竟然没有注意到,竟然没想到你长了这么一副好身子。说真的,没想到。” 他那双宝石般明亮的眼睛死死盯着她的时候,她的心咚咚直跳。 “15年了,对你来说还那么漂亮,老天啊!”她说。他没有答话,仍坐在那里,明亮、灵活的眼睛盯着她。忽然他站起身。她不自觉地吃了一惊。可他只是简短、有分寸地说: “现在这儿真热。” 他脱掉大衣,把它扔在桌子上。他这样做时,她呆坐着,好像给吓倒了。 “那些兵,用绳子把我胳膊弄疼了。”他慢吞吞地说,手摸着胳膊。 她仍然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显然有些怯意。 “你那样对付我,真厉害。是不是,呃?”他慢慢笑了起来。“你叫那些兵修理我,真恰当。我该死,你修理我修理得对,修理得对。” 他坐在椅子里向她倾过身子。 “我不觉得你这样做有什么不好。不觉得。要是我觉得,那我该死。女人身上的这种勇气是我欣赏的,真的,我很欣赏。” 她只是凝视着火。 “我们一开始很快乐的。我们是这样的,我说,你看见我的那刻起你又开始了。该死,你对我太厉害了。一个凶恶的好婆娘打了一场好架。在美国所有的地方能像那样把我弄倒的女人,我只能找到一个。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好女人,说真的,特别在这个时候。” 她仍坐在那儿盯着火。 “一个有勇气的男人希望找到一个好女人,像我在这儿一样。”他说着,伸出手,试探性地触摸到她丰满温暖的胸脯。 屋里一片静谧。 她吃了一惊,好像在发抖。可是她继续盯着火的时候,他的手缓慢而巧妙地摸到了她的间。 “难道你认为我回到这儿是求乞?”他说,“我拥有1000多镑钱。我有这么多。这场架打得让我开心,真的。可那并不意味着你能否认你是我的妻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5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 花园尽头小溪边的公地上,他正在干着活。花园的小径从木板桥延伸到了公地。他已经砍掉蓬乱的草皮和蕨根,只剩下灰暗、有点儿干的光秃秃的土地。可他眉头紧皱,仍不满意,因为他没法把小径弄直。他已竖起树枝,站在两棵高大的松树之间打量了多时,可不知怎的,一切看起来都不对劲。他又看了一下,尽力观测着,敏锐的蓝眼睛中透露出北欧海盗的沉着机敏。透过浓荫的松树极目远望,只见圆木桥边,桤木的树荫下现出铺满绿草的花园小径,还有蔓延开来的闪耀着阳光的花朵。灿然怒放的花朵之间蹲伏着枝繁叶茂开着白紫花朵的耧斗菜和古老的汉普郡小屋的一角。 那里似乎传来孩子们的叫喊声。尖尖的、幼稚少女的声音,略带盛气凌人的味道:“要是你不快点,保姆,我要跑到有蛇的地方去。”这时谁也不会镇定沉着地回答“那就跑吧,小傻瓜!”而总是“别,宝贝。好的,宝贝。就来了,宝贝。宝贝,你得耐心点”。 他因为幻想破灭而难以忍受眼下的生活:这是一场持续的折磨人的痛苦。不过他继续干着活。除了忍受他还能做什么! 阳光倾泻下来,普照着大地,沉寂的原始公地间,清晰地闪现着发光的草木,鲜明地显露着强烈的孤立隔绝。真是不可思议,荒凉原始的英格兰竟然一块块绵延着。像在这里,靠近南部丘陵脚下,在这些杂草丛生的荆豆地,和群蛇出没的湿软地方。这地方仍旧保留着古朴的风俗,如同很久以前萨克森人来的时候一样。啊,他多么热爱它啊!碧绿的花园小径,簇簇美丽的花朵,白紫花朵的耧斗菜,长着黑颚的茂盛而贵气的红罂粟,还有高大的黄毛蕊花:这座阳光闪耀的花园建立在公地间群蛇出没的小洼地里,它在1000年前就已是花园了。他用矮树篱和树木把花园围起来,使之长满了灿烂的鲜花。这是个多么古老的地方!而且他已经重新改造了它。 有着斗篷状斜屋顶的木结构小屋古老朴实而被人遗忘了。它属于部落和自耕农时代的古英格兰,完全孤独无闻地淹没在这公地边缘,在这宽阔、长满青草、橡树遮荫的荆棘小道的尽头,从不知外界的沧桑变化。直到埃格伯特和他的新娘来到这里,他开始逐渐在这里种满了鲜花。 房子古老,而且很不舒适。可他并不想对它有所改变。当夜晚来临,风在头顶呼啸着,他自己动手砍的木柴在壁炉里烧得毕剥作响时,坐在那古老宽大的壁炉边,有多美妙啊!他坐在一边,威妮弗雷德坐在另一边。 他多想要她啊:威妮弗雷德!她年轻、漂亮,充满生命活力,像太阳的光辉。她举止优雅,仪态万方,像一棵生机盎然盛开的玫瑰。她似乎也来自古老的英格兰,脸色红润,身体健壮,带着一种充满激情的安闲和坚定。而他呢,个子高挑,身材细长,灵活,像是一位具有柔韧双腿、举止优雅的英国弓箭手。她的头发是栗色的,全都充满活力地卷曲着;她眼睛也是栗色的,似明亮的小精灵。他肤色白皙,漂亮,一头柔滑发亮的头发,还有一只带着古老乡村家庭标志的微勾的鼻子。他们是漂亮的一对。 房子是威妮弗雷德的。她父亲也是一位精力充沛的人,出生于北部贫困家庭,不过现在他可是相当富裕了。他在汉普郡买下这廉价的土地。由于历史久远,这个村庄已荒无人烟,离教堂不远是他自己的房子,一栋宽敞古老的农场住房。穿过光秃秃的庭院,没多大一段距离就到了马路上。四方院子的一边是很高很高的谷仓或者是小棚,他已经为小女儿普丽西拉修成了一座小木屋。人们可以看见长窗户上挂着蓝白相间的小方格窗帘,走进里面,头顶上是耐久的大块木料。这是普丽西拉的房子。50码以外是栋新的漂亮的小木屋。这是他为女儿玛格黛伦修建的,配有菜园,一直延伸到橡树林。在远处,在草地和庭园的玫瑰树那边,一条小径穿过一个杂草丛生的空地,朝着生长在堤岸上的高大黑色的松树蜿蜒而去。穿过这些松树,在宽阔、孤寂的橡树下面,在略有些不平的沼泽地边上,威妮弗雷德的小木屋突兀地蹲伏在前面,带着孤独和原始的气息。 这是威妮弗雷德自己的房子。花园,这块公地,还有那沼泽,都是她的:她小小的领地。她是在战前10年左右,她父亲刚买下这块地产的时候结婚的,所以她能够与埃格伯特共享这一份嫁妆。到底谁更开心些,他还是她?这很难说。那时她只有20岁,而他也仅仅21岁。他一年的收入大约是150镑——除了他非常吸引人的个人魅力外别无所有。他没有职业:一毛钱也赚不到。可他谈论着音乐。他对古老的民间音乐有强烈的爱好,收集民歌、民间舞蹈,研究莫利斯舞① 和古老的习俗。当然总有一天他会用这些方式赚钱的。 ① 英国古代的一种化装舞蹈。 同时他还拥有健康、青春、激情和誓言。威妮弗雷德的父亲,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受过很多挫折的男人,总是慷慨大方:不过他仍旧具有精明而讲究实际的头脑和健康的身体。在家中,他把精明而实际的头脑存放于看不到的地方,与他那爱好文学的妻子和活泼、结实的女儿们玩诗歌、弄浪漫。他是位勇气十足的男人,从不抱怨,总是独自承受着重负。是的,他不让世事侵入到他的家中。他有位娇美、敏感的妻子,她的诗作在朋友中赢得一些声誉。而他呢,怀着顽强不屈的拓荒者的斗争精神,对韵文,对甜蜜的诗歌,对有修养的家庭游戏,几乎有着孩子气的喜悦。他的血气尽管粗俗却是很刚强的。不过那只能使家庭更朝气蓬勃,更充满活力和快乐气息。他身上总显露出过节的喜悦,现在他很富有了,正餐后如有诗歌朗诵的话,那也总会备有巧克力,坚果,还有其它可以大嚼一顿的好吃的小东西。 后来,埃格伯特闯进了这个家庭。他是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姑娘们和这位父亲都属于四肢强健的一类,是真正的英国人,就像冬青树和山楂是英国的一样。他们的教养给嫁接到他身上,就如同人们也许会把一种普通的粉色玫瑰嫁接到荆棘茎上一样。它怪异地开花,可并未改变血统。 埃格伯特生来是朵玫瑰。古老家庭的熏陶使他浑身充满让人愉悦的自然的热情。他不聪明,也没有什么“文学味儿”。没有,可他说话的语调,柔韧优雅的身体,还有细腻的皮肤,柔密的头发,微微拱起的鼻子,灵活的蓝眼睛会轻而易举取代诗歌。威妮弗雷德爱着他,爱他这个南方人,把他当作高人一等的人来爱着。一个高贵优雅的人,请注意,不是一个世俗的人。至于他,他充满激情,全身心地爱着她。她是他生活温暖的源泉。 那时真美好啊,那些在克劳克汉姆的日子,那些最初的日子。除了上午定时来收拾房间的佣人外,完全是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那些美好的日子里,她完全拥有他个子颀长、身体柔韧、肌肤美好的青春,而他就像为了恢复活力而把自己投进红焰中一样享有她。啊,真愿它永远不会终结,这激情,这婚姻!两个年轻的身体迸发的烈焰又一次燃烧在这古老的、已经萦绕过那么多肉欲的木屋。在这昏眩的房间里只要呆上一个钟头,你就会被袭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所感染。远古居民那种火辣辣的激荡的就在这里产生,在这古老的陋室中他们渴求并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这房子静寂而昏暗,厚厚的木制墙壁,大而黑的壁炉,还有那神秘的感觉。房子昏暗,窗户又矮又小。昏暗的房子,像是凶猛的野兽在孤独的深夜和白昼潜伏交配,并留下这么多后代的一个兽穴。它好像用符咒迷惑住了这两个年轻人。他们变得与众不同了,周身焕发出一种奇异神秘的神采,一种难以理解的潜伏的激情将他们两人围裹起来。连他们自己都感觉到他们再也不属于伦敦的生活了。克劳克汉姆已经改变了他们的血液:他们可以感觉到阳光下蜷伏在他们花园里的蛇。他拿着铁锹朝前走,看见黑土地上怪异地盘成的褐色的一堆。这堆蛇见到他会突然惊起,嘶嘶吐信,然后嘶嘶作响,令人目眩地迅速溜走。有一天,威妮弗雷德听见在起居室低矮窗下的花坛里传来极为奇怪的尖叫声,像过去的幽灵在黑暗中大声呼叫。她跑过去,看见花坛上一条褐色长蛇,扁平的嘴里一只青蛙的后腿在拼命挣扎,发出奇异的细小而发怒的尖叫。她盯着蛇,愠怒、扁平的蛇头也执拗地看着她。她突然大叫一声,吓得蛇松开青蛙,生气地溜走了。 那就是克劳克汉姆。现代文明之剑没有穿透它。它神秘、原始、蛮荒地坐落在那儿,如同萨克森人最初到来时一样。而埃格伯特和她为逃离现实社会生活被吸引到这儿。 他并非闲散无事,她也不是这样。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工匠走了以后,房子还得要进行最后的修补,要缝坐垫和窗帘,要修小路,要去提水,还要修泥土深陷、未曾好好照管的园子,要把它筑成一个梯田,修几条小路,种满花草。他卷高袖子,大干了一场,一整天没歇着,做了这事做那事。而她呢,心境平和充实,看见他独自弯腰蛮干,会靠过来帮助他。当然他只是个业余的体力劳动者——一个天生的业余劳动者。他干得很卖劲,但效果都不怎么样。他做的东西没有一样能长时间保存。要是他围花园,他就用几根长而窄的木条糊上泥,因为压力大木条很快就开始弯曲,而且不需要很多年就会烂透、断裂,泥巴又会全都滑落下来垮成一堆。你瞧,他虽不是天生就会做一切事的,但他认为这样就会管用。而且,他认为除了可能的暂时的小修饰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事了。他非常挚爱这古老不朽的木屋和英格兰的悠久不朽。但令人奇怪的是尽管过去永恒的情感如此攫住了他的心,而眼下他干起活来却完全是外行,马马虎虎。 威妮弗雷德不会批评他。因为她在城市长大,对一切都感到新奇和妙不可言,就连挖掘,铲土看起来都带有浪漫风情。不过埃格伯特和她都没有意识到工作和浪漫的不同。戈德弗雷·马歇尔,她父亲,最初对克劳克汉姆的家庭建设极为满意。他认为埃格伯特真是了不起,完成了那么多事情。他为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那种激情而高兴。对这个在伦敦仍旧努力保持着谦虚美德的男人来说,想到在克劳克汉姆木屋,一对年轻人彼此相爱,苦干着,出没于公地、沼泽间,似乎这就是栩栩如生的浪漫篇章。然而,他们为了维持这热情之火,从他,从这老人身上获得了供给,是他培养了他们的热情。他为之暗中洋洋得意。而作为一切保障、生活、资助的唯一来源,威妮弗雷德仍求助于她父亲。她热烈地爱着埃格伯特,可在她内心深处起支撑作用的是她父亲的力量。不管何时需要指点,她总是求助于父亲。在困难和疑惑中,她从未求助于埃格伯特。是的,在一切“严肃”的事情上,她总是依靠自己的父亲。 因为埃格伯特根本没打算去驾驭生活,他根本没有抱负。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家族,一个舒适的乡村家庭,有着让人高兴的环境。当然,他本来应该有个工作。他本应学法律或起码进入商界。可,不——只要他活着,那命中注定的一周3镑的钱会让他免受饥饿之苦,而他也不想受到束缚。这不是因为他懒散,总是有些外行地在做事情,而是因为他没有一点投身于世俗生活的,也没有在这世界上闯出条路来的渴望。不,不,这世界不值得一闯,他要抛弃它,另辟蹊径,走自己的路,如同一个漫不经心的朝圣者走下摒弃的小径。他爱他的妻子、他的木屋和花园。他要像一个爱享乐的隐士一样在那里过日子。他热爱古老的英格兰的过去,爱它古老的音乐、舞蹈和风俗习惯。他要生活在这样的风雅氛围中,而不是在商业世界的潮流里。 可威妮弗雷德的父亲经常叫她到伦敦:因为他喜欢孩子们围在身边,所以埃格伯特和她必须在城里有一套小公寓,这对年轻人必须不时地从乡村转到城市。埃格伯特在城里有很多朋友,与他同属徒劳无益的一类,瞎搞艺术、文学、绘画、雕刻、音乐。在城里他并不厌烦无趣。 然而,一周3镑的收入无法负担这一切费用,一切都是威妮弗雷德的父亲支付。他喜欢付钱,他定期给的钱非常有限,可他会经常给她10镑——或者给埃格伯特10镑。所以他们两人都把这老人看作是主心骨。埃格伯特不在乎被人庇护和接受资助。只有当他觉得这家人因为给了点钱而用恩赐的态度对待自己时,他才开始不高兴。 后来,当然是小孩子出世了:一个可爱的、长着轻如飞 絮的躯体,脸蛋白里透红的小女儿。每个人都喜欢这孩子,她是第一个进入这家庭的玲珑的白肤金发碧眼的小家伙。从她逐步形成的对跳舞的狂热劲可以看出,这个白皙、纤细、漂亮的小东西四肢长得越来越像她爸爸。难怪马歇尔一家都喜欢这孩子;他们叫她乔伊斯。他们行动优雅,但很缓慢,显得非常迟钝。他们都长得四肢强壮有力,皮肤微黑,而且身材矮小。而现在他们有了一个立金花一般轻盈的孩子。她就像是一首小诗。 不过,她可带来了一个新的困难,威妮弗雷德必须替她请个保姆。是的,是的,必须有个保姆。这是家庭决议。但谁来付保姆费用?是外公——看到这作父亲的根本不会挣钱,外公会支付的,因为他已经支付了产期的所有费用。随之便产生了囊中羞涩的感觉,埃格伯特在靠他岳父生活。 孩子出生以后,他和威妮弗雷德之间的关系再也不同以往了。这种不同起初几乎察觉不到,可它存在着。首先,威妮弗雷德有了新的兴趣中心。她不打算过分宠爱自己的孩子,可她具有现代母亲经常会有的代替本能母爱的东西:对孩子的责任感。威妮弗雷德欣赏亲爱的小女儿,觉得对她负有深深的责任。很奇怪,这种责任感会变得比对丈夫的爱更深沉。可是事情就是这样,而且经常会是这样。在威妮弗雷德的心目中,母亲的责任是高于一切的:做妻子的责任远远地落在后边,被排在第二位。 孩子好像又把她与她自己的家人联成一个圈子。对她来说,她父亲,她自己和她的孩子,那就是人类的三位一体。她丈夫呢?是的,她仍爱着他,可那种爱如同游戏。她几乎有一种野蛮的责任感和家庭感。一直到她结婚,她的第一个人为的责任就是来自她父亲的:他是她的支柱,生活的源泉,永恒的支撑。现在又有一环增加到这责任的链条:她父亲,她自己,还有她的孩子。 埃格伯特是排除在外的。不知怎么,他不知不觉,逐渐地给排斥在这个圈子之外。他的妻子仍爱着他,不过是上的。可是,可是,——他在这种事上几乎成了多余的当事人。他不能抱怨威妮弗雷德。她仍对他尽责:她仍对他怀有的,那种他是全身心投入的。可是——可是——很长时间以来,这是一个不断出现的“可是”。随后,第二个孩子,又一个白肤金发碧眼迷人的小东西来了,她并不像乔伊斯那么骄人——在安娜贝尔出生之后,埃格伯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妻子仍然爱着他,可是——现在这个“可是”已经膨胀得很大了——她对他的肉欲在她的生活中已是次要的了,已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毕竟,她体验这种的,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一个人不是靠肉欲生活的。不是,不是的——而是要靠更严峻、更真实的东西。 她开始怨恨自己对埃格伯特的热情——最初只是些微鄙视它。因为毕竟他迷人、可爱、极为吸引人。可是——可是——噢,那可怕的赫然逼近的“可是”的阴云!他并不是坚定地站在她生命的风景中,像一座力量之塔,像一根举足轻重的栋梁。不是的,他恰如一只家养的猫,在房前屋后转悠,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消失得不留一丝痕迹。他也如花园中的一朵鲜花,在生活之风中摇曳颤栗,然后香消玉殒,无所炫耀。作为一个附属物,作为一件附属品,他是无与伦比的。众多女人喜爱他,愿让他在自己的一生中陪伴左右,成为她所有的占有物中最漂亮吸引人的一个。可威妮弗雷德属于另外一派。 时光流逝,一年年过去了,他没有走出去闯荡生活,反而更清闲了。他天性精细、敏感、热情。可他就是不愿意投身于威妮弗雷德称之为生活的工作中去。不,他不愿意走进世俗社会,为金钱而工作。不,他仅仅是不愿意。要是威妮弗雷德喜欢超过他们微薄收入的生活的话……嗯,那是她自己的事。 威妮弗雷德并非真地想要他走出去进入世俗社会去为金钱而工作。金钱这个词,哎呀,变成了他们之间的导火线,引得他们两人怒火熊熊。不过那是因为我们必须用符号说话,威妮弗雷德并不真地关心钱,她不在乎他是否赚钱。她只知道花在她自己和孩子们身上的钱有四分之三是靠她的父亲,她以此作为她和埃格伯特之间发生冲突的坚强后盾和进攻的武器。 她想要什么——她到底想要什么?有一次她母亲曾用那种典型的讥讽的口吻对她说:“唉,亲爱的,要是你命中注定需要操心百合花的话,那其他人就不需做苦事。那也是其他许多人的一种命运,而且也许像大多数人一样不一定那么不快乐。你为什么为此见怪呢,我的孩子?” 这位母亲的心思比她的孩子们更为精细,她们很少知道怎样来回答她。所以威妮弗雷德只是更加困惑,因为这不是百合花的问题。至少,如果这是百合花的问题的话,那么她的孩子们就是那小花朵。她们至少在不断成长。耶稣不是说过:“想想这些百合,它们怎样成长。”幸好那时她拥有正在成长的孩子。可至于其他的,那朵高大漂亮作为她们父亲的花,已经完全盛开了,所以她不想在他盛开的日子里耗费她的生命替他着想。 不,这不是因为他不赚钱,这不是因为他懒散。他并不懒散,他总在做事情,总在克劳克汉姆不停地劳作,干着些零活。可是,噢,天啊,零活——花园小径——灿烂花朵——待修的椅子,待修的旧椅子! 这就是他为什么根本没有地位的原因。要是他做事,未成功,赔掉了钱的话,那也不错啊!只要他在力求做些事情。不,即使他表现恶劣,是一个浪荡子,她也会更自在些,至少会采取措施抵制。事实上,浪荡子还意味着有些闯劲。他会说:“不,我不进入这行业中,与大家拴在一起,帮助社会。我会尽我所能,用我自己的小动作,破坏这计划。”或者他会说:“不,我不干扰别人。要是我有贪欲的话,那是我自己的,而且与别人的美德相比,我倒更喜欢它们。”所以说,一个浪荡子,一个流氓坏蛋具有一种立场,他使自己面临反对而最终受到鞭挞:至少在故事书中是这样。 可是埃格伯特!你拿埃格伯特这样的男人怎么办?他没有恶习,他非常善良,他慷慨大方。而且他并不虚弱。要是他体弱身虚的话,威妮弗雷德可能还会对他和颜悦色。可他甚至连那点安慰的机会都不能给她。他不虚弱,而且他不想要她的安慰或是仁慈。不,谢谢你了,他脾气急躁,比她还犟。他清楚这一点,她也清楚这一点,因而她只有更受挫败,更恼怒欲狂,这可怜的人。他,这个高人一等的人,这个漂亮人儿,这个以他独特方式生活的坚强的人,玩弄着他的花园、古老的民歌和莫利斯舞蹈,在那里玩弄着,而让她在她自己的心中成为支撑未来生活的支柱。 他开始变得抑郁辛酸,难看的神情开始浮现在脸上。他不向她屈服,他不。他细长的白皙身体里包含着七情六欲,充满了受压抑的生命活力。是的,甚至他自己也不得不把他内心勃勃的活力锁藏起来,现在她不会向他索取。或者可以说,她只偶尔索取一下,因为有时她不得不作出让步。她是这样爱他,这样想要他,觉得他是这样高雅,这样优美的一个人物,比她自己要优雅得多。是的,她呻吟着不得不屈从于对他的无法遏制的。然后他跟她在一起,一会儿糟糕可怕,一会儿又美妙异常。有时她对两人能够在他们之间令人心惊胆颤的怒火横扫之后生活在一起感到疑惑。那怒火对她就像是闪电,一闪接着一闪,穿透她的五脏六腑,直到熄灭。可是这注定是人类生存的命运。命运的乌云,看来什么都没有,但一点点云雾慢慢积聚,积聚,逐渐充斥天空,完全可以遮蔽太阳。 同样如此,爱情回归,激情的闪电可怕地在他们之间出现,一时间碧空美丽灿烂。随后,不可避免地,不可避免地,乌云开始慢慢笼罩在地平线上,接着慢慢地、慢慢地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过天空,偶尔投下阴冷、可恨的阴影:慢慢堆积成一片,弥漫于苍天之上。 随着时间一年年地流逝,闪电使天空清澈的日子越来越稀少了,蓝天越来越难以一见,逐渐被一片灰蒙蒙垄断了,好像成了永恒。 埃格伯特为什么不做点正事?为什么不想驾驭生命?为什么他不像威妮弗雷德的父亲,成为社会的栋梁,哪怕只是纤细的支柱呢?为什么他不做工作?为什么他不定下发展方向? 唉,你可以强按下一头驴子,可你无法让他喝水。世界是水,埃格伯特就是那头驴。他没有多少理由,他不能:他就是不能。既然没有必要为养家餬口而工作,那他不会为工作而工作。你不可能使耧斗菜花在一月份摇曳生姿,也不可能在圣诞节期间让英国的布谷鸟婉啭鸣唱。为什么?这不是他的季节。他不想做。不,他不可能想做的。 对埃格伯特来说,事情就是这样。他不能够与世上的工作联系起来,因为他没有基本的。然而,他心底里却有一种更强的愿望,那就是离群索居。他要离群索居,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害处。可是要离群索居,这不是他的季节。 也许他不应该结婚生孩子。但你不能够阻止水的流动。 这对威妮弗雷德也是如此。她生来不是能忍受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她的家族谱系是株需要激动人心,需要认同的茁壮的植物。她的生活不得不朝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的轨迹走下去。在自己家中,她对在埃格伯特身上发现的差别一无所知因而无法理解,便陷入到灰心丧气中。面对这可怕的差别,她该做些什么,她能做些什么? 她家里整个是如此的不同。她父亲也许有他自己的疑虑不安,可他闷在自己心里。也许他并不深信我们的这个世界,不深信我们煞费苦心精心构建的这个社会,结果只发现我们自己最终精心创造至死。可戈德弗雷·马歇尔品性坚强粗犷,不乏旺盛的狡诈才干。事情对他来说只是经过努力取得成功的问题,其余的留给老天。他对蒙受天赐不抱幻想,但他确实相信命运。他有种盲目绝对的信念:那是一种像不会根绝的树的树液一样绝对的信念,只有像树液一样的盲目绝对的信念才是盲目而绝对的,然而它的确在生长发展。也许他无耻不讲道德,可是只是像一棵努力生长的树一样肆无忌惮,在密林一样的其他人中冲出一条自己的路。 归根结底,就是这旺盛的、树液一样的信念在促使人类前进。在为自己建立的社会机构这个隐蔽所里面,人类可以一代代生活下去,就像果园里即使人类突然灭绝了,梨树和葡萄会一季一季继续结果一样。可一点一点地,果树会逐渐推翻支撑它们的墙。一点一点地,每一个机构都倾塌了,除非活着的人始终更新它,修复它。 埃格伯特根本不可能使自己去做这种修复、更新的工作。 他没有意识到这种事实。可是,不管怎么说,即使意识到了也没有多大用。他就是不能。他具有他古雅血统的淡泊和享乐的品性。然而,他岳父,尽管比起埃格伯特来一点儿也不傻,却意识到既然我们来到这里,我们也能生活。因此,他致力于社会工作的微小的一部分,尽力为自己家庭服务,然后把其他的留给天国的终极愿望。一腔旺盛的血液使他能够不断前进。可是,有时从他那儿也突然迸发出对这世界和它的构造产生的怨恨。然而——他具有使自己成功的愿望,这使他坚持下去。他拒绝问自己成功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汉普郡的产业,他的孩子衣食无愁,还有他自己在这世上的重要性:这就够了!——够了!够了! 然而,可别以为他是位普通的劳动者,他不是。他跟埃格伯特一样也清楚地知道幻灭意味着什么。也许在他的灵魂中他有同样成功的评价。可是他具有一种勇气,一种意志力。在他自己的小圈子里,他会发散力量,他盲目自我的单一力量。他虽然对孩子们十分溺爱,可仍是英国旧式父亲。他太圆滑了,不愿制定法律,抽象地飞扬跋扈。却保留着一切荣誉,一种原始的对孩子们心灵的支配,一种古老、几乎有魔力的父权威望。它仍在那里,在他内心深处燃烧着,这把古老的、冒烟的、父权神圣的火炬。 在这把神圣的火炬照耀下,他的孩子们给带大了。他,终于给了姑娘们极大的自由,可是他从未真正让她们走出他的权力之外。她们呢,鼓足勇气走进没有父亲的、严峻而公正无私的外部世界,学会用社会的眼光观察,学会批评她们的父亲,甚至从世俗公正无私的裁判如日中天的眼中把他看成是劣等人,在这一点上她们做得很好。可她们一忘记批评把戏,他权力的古老的红色光芒便又投射下来。他是不能够被扑灭的。 就让这位精神分析学家说说父亲情结吧。这是一个杜撰的词。这里是一个男人,他牢牢点燃古老的父权的红色火把,甚至像以撒一样有把孩子祭献给上帝的父权,对儿女有生杀予夺的父权:这是一种巨大的自然力量。直到孩子们长大,女孩子就置于另一种权威之下;或者成年以后,自己成为同样力量的中心,像男人一样继续这种同样的男性神秘:不管愿不愿意,戈德弗雷·马歇尔会照管他的孩子一段时间。 本来,看起来好像他会失去威妮弗雷德。威妮弗雷德很爱她的丈夫,把他看作是妙不可言的人物,也许她期望他身上拥有比她父亲更大、更好的另外一种权威,一种男性的权威。因为一旦体验了男性力量的光辉,她是不会轻而易举地转向女性独立的阴冷的白光中的。她会渴望,一生都会渴望真正男性力量的温暖和庇护。 而且也许她在渴望,因为埃格伯特的力量在于权力的放弃,他是他自己现存力量的否定,甚至是责任的否定。因为权力的否定最后意味着责任的否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把自己禁锢起来。他甚至试图限制自己的影响。他尽可能通过替孩子们承担某种责任来避免影响他们。“一个小孩子应该引导他们……”那他的孩子也应该引导。他会试着不把它朝哪个方向引,他会避免影响它。自由啊!——在这种自由中,可怜的威妮弗雷德像一条离水的鱼,渴望应该容纳她的自然环境。她的孩子降临了,随后她意识到她必须为它负责,她必须对她有控制力。 可是这儿埃格伯特沉默消极地插进来。他沉默,消极,可是非常致命地抵销了她对孩子们的控制力。 第三个姑娘出生了。生了这一个之后,威妮弗雷德再也不想要孩子了。她心灰意冷了。 于是她看管着孩子们,这是她的责任。抚养她们的钱来自她的父亲。她会尽最大的力量抚养她们,对她们的生死有控制权。可是不!埃格伯特不愿负这个责任,他甚至不愿付钱。但他不愿她走她自己的路,不允许她拥有隐秘、沉默、易怒的权力。这是他们之间的一场较量,是自由和旧的血缘权力之间的较量。后来当然是他赢了。小姑娘们爱他,崇拜他。“爸爸!”“爸爸!”叫个不停,她们愿做什么就可以跟他做什么。她们的母亲本来管着她们,她满怀激情地着迷地管着她们,带着古老的父母权威的魔力,一种突出、公认,甚至是神圣的东西:要是我们相信神权的话。马歇尔一家作为天主教徒,他们相信。 而埃格伯特呢,他把她古老、天主教的血缘权威变成了一种专横,他不愿把她的孩子留给她,他从她那儿把她们偷走,然而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他在情感上、精神上从她那儿偷去了她们的心,而只让她支配她们的行为。对一个母亲来说这真是吃力不讨好。她的孩子们喜欢他,非常喜欢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她们准备在自己长大、有了丈夫时也受这种无益的痛苦:有一个像埃格伯特一样的丈夫,中看不中用。 乔伊斯,这最大的孩子但是他最喜欢的,她现在是个情绪变化快的6岁的小家伙。最小的巴巴拉,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两岁孩童。他们多数时间呆在克劳克汉姆,因为他要在那儿。实际上甚至威妮弗雷德也很爱这地方。可是现在,处于这种灰心丧气、失去判断力的状态中,她觉得这里对她孩子充满了危险。蝰蛇啦,有毒的浆果啦,沼泽啦,还有也许不太纯净的水啦——这个那个的。对妈妈和保姆来说,那里是未经允许,不可擅去的地方,而对三个金发碧眼、永远不安分的小姑娘来说则是不愿顺从。孩子身后是这位父旁在与母亲和保姆对抗。事情就是这样。 “要是你不快点来,保姆,我就跑到有蛇的地方去。” “乔伊斯,你必须耐心点,我正在给安娜贝尔换衣服。” 就是那样。事情就是那样:总是单调地重复着。穿过小溪在公地上干活,他听见了这些话,而他也如同往昔一样,继续干着活。 突然他听见一声凄厉的尖叫,他立即扔下铁锹,朝桥上跑,像一头受惊的鹿。啊,威妮弗雷德在那儿——乔伊斯把自己弄伤了。他朝花园走过去。 “怎么回事?” 孩子仍在尖声哭叫——现在它变成了——“爸爸!爸爸!呜——呜,爸爸!”妈妈也在哭: “不要害怕,宝贝。让妈妈看看。” 可孩子只是哭叫着: “噢,爸爸,爸爸,爸爸!” 看到血从自己的膝盖上流出来,她给吓坏了。威妮弗雷德蹲下身,把她6岁的孩子放在大腿上,检查受伤的膝盖。埃格伯特也弯下了腰。 “不要这样吵吵嚷嚷,乔伊斯。”他恼火地说,“她怎么弄伤的?” “你割草后把镰刀乱放,正好把她绊倒了。”威妮弗雷德说道,在他弯腰靠近的时候,带着严厉的责备看着他的脸。他掏出手帕,把它裹在孩子的膝盖上,然后抱起这个仍在抽泣的孩子,走进房子,上楼到她的卧房。她在他的怀抱中变得十分安静。可他的心却在痛苦、内疚地煎熬着。他把镰刀随手放在草地上,因此导致他最珍爱的头生孩子受了伤。可这只是个意外事故——这是一个意外事故。为什么他该觉得内疚?这很可能没什么事儿,两、三天就好了。为什么要耿耿于怀?为什么要忧心忡忡?他释然了。 孩子身穿小小的夏装躺在床上,受惊之后她的脸现在十分苍白。保姆抱着最小的孩子来了,小安娜贝尔拎着裙子站在床边。威妮弗雷德十分严肃地板着脸,正俯身看着膝盖,从上面解下他浸血的手帕。埃格伯特也俯身过去,脸上比心里更镇定沉着。威妮弗雷德一脸严肃,所以他得自我克制。孩子在呜咽啜泣着。 膝盖还在淌着血——这是一个刚好在关节上的深深的伤口。 “你最好去叫医生来,埃格伯特。”威妮弗雷德心痛地说。 “噢,不要!噢,不要!”乔伊斯哭喊道。 “乔伊斯,我的宝贝,不要哭!”威妮弗雷德说道,突然怪异地、极度痛苦地把孩子搂在胸前。这位哀伤的母亲① 把小孩给吓得哑然无声了。埃格伯特看着他妻子胸前搂着孩子的悲惨身影,转身走开了。只有安娜贝尔突然吃惊地叫道: “乔伊斯,乔伊斯,别让你的腿流血了!” ① 原意为圣母玛丽亚对着儿子的尸身哭泣。 埃格伯特骑车走了,到村里去请医生。他觉得威妮弗雷德是小题大作,膝盖本身当然没伤着!当然没有。这只是一个皮外伤。 医生没有在家。埃格伯特留下口信,然后调转车头迅速骑车回家。他的心因为忧虑而紧缩着。他扔下单车,大汗淋漓地走进屋里,看上去相当渺小,像一个感到困惑、不知所措的男人。威妮弗雷德在楼上,坐在乔伊斯身边。乔伊斯躺在床上,看起来脸色苍白,又很自负,正在吃木薯布丁。孩子苍白受惊的小脸让埃格伯特伤心。 “温恩医生不在家。他大约两点半会到这儿来。”埃格伯特说。 “我不想要他来。”乔伊斯啜泣着。 “乔伊斯,亲爱的,你必须耐心、安静。”威妮弗雷德说,“他不会伤害你的,可他会告诉我们怎么做才能让你的膝盖好得更快。那就是为什么他必须来。”威妮弗雷德总是很认真地向她的小姑娘解释,而这总是暂时让她们无话可说。 “还流血吗?”埃格伯特说。 威妮弗雷德小心地把被子移开。 “我想没流了。”她说。 埃格伯特也弯腰看了看。 “是的,没流了。”他说,随后,脸上表情释然地站直身体。他转向孩子。 “吃布丁吧,乔伊斯。”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只要安安静静呆几天就好了。” “你还没吃饭,是吗,爸爸?” “还没有。” “保姆会给你准备好。”威妮弗雷德说。 “你会好的,乔伊斯。”他说,朝孩子微笑着,把她淡黄色的头发从她眉前拨开。她愉快地笑对着父亲的脸。 他走下楼独自吃饭。保姆在一边伺候着他,她喜欢伺候他。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他,而且喜欢为他做事。 医生来了——一个胖乎乎的乡村医生,愉快而善良。 “哎呀,小姑娘,给绊倒了,是不是?像你这样的一位漂亮的小女生!什么!伤了膝盖!啧啧啧!那你可不伶俐了,是不是?不要紧,不要紧,很快就会好了。让我看看它,不会伤着你的,一点都不会。保姆,弄个碗盛点温水来。很快就会好的,很快就会好的。” 乔伊斯带着微显优越的浅笑看着他。这是一种她不曾习惯的跟她说话的方式。 他弯下腰,仔细看着孩子瘦小、受伤的膝盖。埃格伯特俯在他上面。 “噢,天啊,噢,天啊!相当深的小伤口,可恶的小伤口。可恶的小伤口。不过,不要紧,不要紧,小女士。我们会很快好起来的,会很快好起来的,小女士。你叫什么?” “我叫乔伊斯。”孩子清晰地回答。 “噢,真的!”他答道。“噢,真的!嗯,在我看来,那也是个好名字。乔伊斯,呃?——那乔伊斯小姐会有多大呢?她能告诉我吗?” “6岁。”孩子略感有趣而且用相当恩赐的态度说道。 “6岁!你看,数到6,你能吗?嗯,真是个聪明的小姑娘,聪明的小姑娘,我敢肯定要是她喝一勺药,是不会哼哼叽叽的。不会像一些小姑娘,怎么样?呃?” “要是妈妈要我吃,我就吃。”乔伊斯说。 “啊,你看!那才像样子!这才是我想从一个躺在床上的小女士嘴里听到的,因为她伤了膝盖。那才像样子——” 这个让人产生好感、罗唆的医生用绷带把膝盖包扎好,建议卧床休息,并让小女士吃容易消化的食物。他说只要一、两个星期就会痊愈。幸运的是根本没伤着骨头或韧带,只有一些皮外伤。过一、两天他会再来。 于是大家放心了,乔伊斯呆在床上,所有的玩具都搬了上来,她爸爸经常跟她玩。医生第三天来了,他对膝盖的伤口相当满意,说它正在愈合,它正在愈合——是的——是的。 他让小孩继续卧床,他一、两天以后再来。威妮弗雷德稍有点不安。伤口好像正在表层愈合,可它把孩子伤得很厉害,看上去不是很好。她把自己的看法说给埃格伯特听。 “埃格伯特,我肯定乔伊斯的膝盖并未愈合好。” “我认为很好。”他说,“我认为伤口正愈合得很好。” “我想请温恩医生再检查一次——我觉得不满意。” “难道你以为它比事实上更糟?” “当然,你可以这么说。可我现在应该给温恩医生写张明信片。” 第二天医生来了。他检查了膝盖,发现有炎症。是的,可能会有点脓毒——可能会有。孩子发烧吗? 两周过去后,孩子发起烧来,膝盖发炎更厉害了,变得严重起来,而且很疼、很疼。乔伊斯在夜里哭喊不停,她妈妈只好彻夜守着她。埃格伯特仍旧坚持说没有什么,真的——这会过去的。可他的心中非常焦虑。 威妮弗雷德又给她父亲写信。星期六,这位上了年纪的人来了。威妮弗雷德一看见这穿着灰西服的矮壮身影便感到一种巨大的渴望袭遍全身。 “爸爸,我对乔伊斯不满意,我对温恩医生不满意。” “嗯,威妮,亲爱的,要是你不满意,那我们必须请更好的医生,就这样。” 这个坚强、有力的老人走上楼,他的声音震荡在房子里,好像它穿透了这沉闷的空气。 “你好吗,乔伊斯,宝贝?”他对孩子说,“膝盖疼吗?它疼吗,亲爱的?” “有时疼。”孩子有点怕他,对他很冷淡。 “唉,亲爱的,我很难过。我希望你能忍受一下,不要太烦你妈妈。” 没有回答。他看看膝盖,膝盖又红又僵。 “当然,”他说,“我认为我们必须听取另外一位医生的意见。而且要是打算听取的话,我们最好马上去请。埃格伯特,你可以骑车到比汉姆去请韦恩医生吗?在给威妮母亲看病时,我发现他很令人满意。” “要是你认为必要,我可以去。”埃格伯特说。 “当然,我认为有这个必要。即使没什么事,我们也可以心安。我当然认为有必要。要是可能的话我要韦恩医生今晚就来。” 于是,埃格伯特顶着风骑上自行车出发了,活像一位跑腿送信的服务生,留下他的岳父给威妮弗雷德当做精神支柱。 韦恩医生来了,看上去相当严肃。是的,膝盖当然治错了,这孩子可能会一辈子跛脚。 恐惧和愤怒之火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升起。韦恩医生第二天又来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是的,膝盖确实治错了,应该用x光检查,这很重要。 戈德弗雷·马歇尔在花园小径上停着的汽车边走过来走过去,在进行他一生中进行过许多次的思考。 最后,他走进屋里,跟威妮弗雷德说:“嗯,威妮,亲爱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乔伊斯带到伦敦,送到一家小型私立医院。在那儿她可以得到恰当的治疗。当然,膝盖已经给治坏了,而且很显然,这孩子会有失掉一条腿的危险。你怎么看,亲爱的?你同意我们把她带进城,给她最好的治疗吗?” “噢,爸爸,你知道我会为她做任何事情的,只要她好起来。” “我知道你会的,威妮宝贝。我想不出温恩医生做了什么。很显然,这孩子有失掉腿的危险。那么好吧,要是你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我们明天就把她送进城里。我从丹利医院安排一辆大轿车10点钟到这儿。埃格伯特,你马上给杰克逊医生拍份电报,好吗?这是一家专给儿童治病、处理外科病例的小型私立医院,离贝克街不远。我相信乔伊斯在那儿会康复的。” “噢,爸爸,难道我不能自己护理她吗?” “哎呀,宝贝,要是想要她得到恰当的治疗,最好让她呆在一家医院里。x光检查,电子治疗,不管怎么说都是很重要的。” “这要花一大笔钱……”威妮弗雷德说。 “要是孩子的腿——甚或她的生命处在危险中,我们不能考虑花多少钱。谈论花费是没有意义的。”老人不耐烦地说。事情便这样定了下来。可怜的乔伊斯给抬到一辆封闭的大汽车上——妈妈坐在她脑袋这一边,蓄着花白短胡子、戴着凉帽的外公,坐在她脚边,难以平息心头的愤怒。——他们慢慢驶离克劳克汉姆,驶离给留在身后、光着脑袋、微微有些屈辱地站在那里的埃格伯特。第二天他必须关好房屋,带着家里其他人坐火车回到城里。 随之而来的便是黑暗痛苦的日子。这可怜的孩子,在那家私人医院里,遭受了怎样大的痛苦和折磨啊。这痛苦的6周永远改变了威妮弗雷德的心境。当她坐在床边,看着她可怜、遭受折磨的小孩,忍受着膝盖的痛苦,还有甚至更痛苦的这些恶魔似的、可也许必要的现代治疗手段,她觉得心死了,在胸中渐渐变冷。她的小乔伊斯,她脆弱、勇敢、了不起的小乔伊斯,脆弱、小巧、苍白得像一朵白色的小花!啊,她,威妮弗雷德怎么敢如此邪恶,如此粗心,如此放肆。 “让我的心死去吧!让我女人肉欲的心死去吧!耶稣基督,让我的心死去吧。救救我的孩子。让我的心从这世界,从这肉欲死去吧。噢,毁灭我如此反复无常的心吧。让我骄傲的心死去吧,让我的心死去吧。” 她就这样坐在孩子的床边祈祷着。像圣母胸前的7把剑,她的骄傲之心和热情之心慢慢流血而死。它流着血慢慢死去。 她转向教会寻求安慰,转向耶稣、圣母,可最重要的是转向那伟大而不朽的教会,罗马天主教。她隐在教会的影子里。她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可她的灵魂死了,她的骄傲之心、热情之心、之心流血至死了。她的灵魂属于她的教会。她的躯体才拥有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 她作妻子的责任不在其中。作为妻子她没有责任感,只有对这个她曾经如此迷恋、钟情的男人的一种痛苦。她整个就是圣母玛丽亚。对这个男人,她像座坟墓紧紧关闭着。埃格伯特来看孩子。可威妮弗雷德总坐在那里,像是他作为男人和父亲的坟墓。可怜的威妮弗雷德:她仍年轻、仍强壮,红润,漂亮,恰如田野上鲜艳的花朵。真奇怪——她红润、健康的脸蛋,显得这么忧郁;她强壮、充满活力的身体,如此没有生机。她要当修女?不!永远不会的!然而她心灵的大门当着他的面已经慢慢地关上了,并带着回响,将他永远地关在门外。她没有必要进修道院,她的意志足以对付。 可年轻的母亲和父亲之间躺着的孩子,就像枕头上的一团浅色的乱丝,还有那张苍白、忍受苦痛的小脸蛋。他没法忍受这一切,他就是没法忍受眼前的这一切。他扭过脸去。没有办法,只有扭过脸去。他转过脸,心烦意乱地到处走来走去。他仍旧有魅力,吸引人。可他眉头微蹙,好像那里被一把小斧头给劈了一下:刚好劈进去了,永远进去了,而那就是印迹。 孩子的腿保住了,可膝盖给固定起来了。现在唯一的担心就是她腿的下半部是否会萎缩或停止生长。甚至当这孩子离开医院时,她还必须进行时间很长的按摩和治疗,需要每天治疗。而整个费用由这位外公支付。 埃格伯特现在没有真正的家了。威妮弗雷德带着孩子和保姆给拴在伦敦的小公寓里。他不能住在那里:他不能够约束自己。木屋给关上了——或者说借给了朋友。他有时在花园里干活,把这地方弄得井井有条。夜间伴着空荡荡的房子,所有的房间都是空荡荡的,他觉得心变得苦涩了。挫败感和无能感似一条蠕动蛰伏的蛇,缓慢地吞噬着他的心。无能,无能,无能:这可怕的毒液在流经他的血管,在毒杀他。 静寂的白昼在花园干活时,他会等着听到些许的响动。可哪怕是一点响动也没有。从木屋里根本没有传来威妮弗雷德的声响,空气中、公地上、附近的地方根本没有孩子们的说话声。没有一点动静,除了这地方古老的沼泽地生成的有毒空气外什么都没有。于是他白天有一阵没一阵地干活,晚上生火,自己弄饭吃。 他孤身一人,独自打扫木屋,铺床,但不做针线活。干活的时候,他的衬衫肩膀处给撕裂开了,露出白肤嫩肉,会感觉到空气中的雨点飘落在他裸露的肌肤上。他会再看看公地,那里簇生的荆豆枯萎了,结了籽,还有一丛丛石南花变成粉色,像是滴洒的点点祭血。 他的心追溯这地方原始、古老的精神,向往古神。古老逝去的激情,嘶嘶作响。从他眼前溜掉的冷血的蛇的感觉,血祭的神秘,所有这地方已经逝去了的远古居民的强烈情感,他们的情感从罗马人到来之前的那些漫长日子到今天一直在空气中飞扬。空气中有一种逝去的隐秘激情的翻腾。还有看不见的蛇的存在。 他脸上浮现出古怪、困惑、半正半邪的神情,不能在木屋呆上很长时间。突然间,他觉得必须骑上单车到——随便什么地方去,离开这地方,随便到什么地方去。他会在老家与母亲呆上好几天。他妈妈很爱他而且像任何母亲一样为他伤心。他脸上现出困惑、潦倒的笑容,随后摇晃着离开母亲那牵挂的心就好像离开别的任何地方。 他总在不停地活动——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朋友到另一个朋友,总是躲开怜悯。谈到怜悯,它就像一只温柔的手,抽出来要去触摸他,他会本能地突然转向,像一条不伤人的蛇从一只摊开的手里绕弯,绕弯,绕弯,然后溜掉了。他必须走开。他定期去看威妮弗雷德。 她现在已经把全部身心奉献给了孩子和宗教,因此,对她来说他太可怕了,就像一种诱惑。乔伊斯,再一次可以站立行走了,可,哎呀,却是跛着脚!腿上安着铁支架,附带一个小拐杖。真不可思议,她怎么长成一个身材纤细、脸色苍白、性情狂野的小东西。真奇怪,这痛苦并没有使她柔弱、驯良,反倒使孩子身上显出狂野、几乎是暴怒的脾气。她7岁了,身材纤长单薄,脸色苍白,可决不屈服。她的浅黄色头发变深了,可她仍旧需要忍受长期的痛苦和折磨,而且在她肤浅的意识中,懂得要忍受跛脚的事实。 她忍受了这一切。看起来她拥有非凡的勇气,像是一个细长单薄年轻的生命或斗争武器。她承认母亲的关心,会永远地站在母亲一边,可内心却不时地闪现对她父亲的好脾性的绝望。 当埃格伯特看见他的小女儿可怕地跛着脚行走——不仅仅跛,而且可怕地婴儿似地跌跌撞撞时,他的心因为悔恨而变硬,就像淬火的钢一样。他和他的小女儿之间存在一种默契:这不是我们称作的爱,而是一种像武器似的王权。他对待她的方式中有些微的嘲讽,这与威妮弗雷德的沉重的焦虑和关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孩子嘲讽、满不在乎地回应着他,这种古怪的轻率使得威妮弗雷德变得更阴郁、更一本正经。马歇尔一家无时无刻不在为这孩子考虑、操心,他们不遗余力,不吝惜金钱,动用一切力量,寻找一切手段来挽救她的肢体,来挽救她的自由。凭借他们所有的坚强、稳健的意志力,他们决心要让乔伊斯自由活动,要回复她野性自由的优雅。即使这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恢复,但它应该会恢复的。 情况就是这样。乔伊斯周复周、月复月地忍受着专横和治疗的痛苦。她为了自己默认了这种光荣的努力,可她火焰般的不顾一切的灵魂是承继了父亲的,是他造就了她的许多魅力。他和她像被禁的秘密团体的成员,知道对方,但却可能认不出对方。他们,这位父亲和孩子,拥有共同的知识,同样的生活秘密。可这孩子,荣耀地呆在母亲的阵营里,而这位父亲,像以实玛利① 一样在外面徘徊游荡,只有时来这个家坐一两个小时,或者在营火边住一、两晚,像以实玛利一样奇异地沉默和紧张。从沉默中偶尔嘲讽地答几句,摒弃整个家族传统。 ①《圣经》中的人物,被其父亚伯拉罕抛弃。 威妮弗雷德对他的存在几乎极度痛苦,使劲祈祷抵制。他眉毛中间的那个小裂口,好像萦绕在他脸上的隐隐约约、邪恶的微笑。尤其是他得意洋洋的孤独,以实玛利的品质,还有那象征似地挺拔柔韧的身躯,他站立的样子,如此闲适从容,如此优雅诱人,像是一个挺直、柔韧的生命象征。这生机勃勃的身躯,烦扰着她萎靡不振的心灵,对她是一种折磨。他如同一个轻快活泼的幽灵在她眼前晃动,她觉得自己要是注视他就该下地狱。 他来了,并且在她的小家里安闲适意。当他在那儿,闲逸从容地踱步时,她觉得好像选择生活全部奉献的伟则被取消了。她认为他的存在取消了她生活的法则,用什么代替他呢?她硬起心肠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真是糟透了,不得不忍受他在跟前摇晃——挽着衣袖,东晃西晃,用沙哑的声音跟孩子们说话。只有安娜贝尔喜爱他,而他也逗弄着这小姑娘。那婴儿,巴巴拉,不相信他。对他来说她一生下来就是个陌生人。就连保姆看见他衬衫破了,露出肩上的白肤嫩肉时,都认为很丢脸。 威妮弗雷德觉得这是与之相对抗的又一武器。 “你还有其它衬衫——为什么总穿这件又破又旧的,埃格伯特?”她说。 “我也许还会要把它穿烂。”他狡黠地说。 他清楚她不会提出来为他缝补的,她不可能。是的,她不会。难道她没有自己的神去尊敬吗?她能屈从于他的太阳神和埃希塔洛克斯神①而背叛他们吗?而这对她太可怕了。他剑拔驽张的存在好像要消除她和她的信仰,就像另外一种默示。如同一个被召来对抗她的发出萤光的幽灵,这栩栩如生的活幽灵也许会获得全胜。 ① 以色列儿童错误的神崇拜。 他来来去去——而她一直固执着。后来,大战爆发了。他要做一个不甘堕落的男人。他不能放浪自己,他是血统纯正的英国人,甚至当他本来想腐化堕落时,他都不可能了。 因此当战争爆发时他的全部本能都在反抗它——反对战争。他没有一丝愿望去征服外国人或是造成他们死亡。他心目中毫无英帝国的概念,而且统治不列颠对他来说也只是个笑话。他是位血统纯正的英国人,种族优良,而当他真正地成为自己时,如同一朵玫瑰花不会因为它的玫瑰刺而爱寻衅一样,他也决不会因为他的英国性情而爱寻衅。 不,他根本不愿去否定德国,以赞美英国。在他眼中德国人和英国人之间的区别不是好与坏的区别。这就如同蓝色的水花与红或白的常青藤花之间的区别:只是不同而已。像野猪和野熊一样只是不同而已,一个人的好坏是根据他的天性而不是他的国籍来判定的。 埃格伯特有良好的教养,而这是他本性组成的成分。对他来说去恨一个民族的全体是不合人情的。某些人他不喜欢,某些人他喜欢,而大多数人他则一无所知。有些行为他不喜欢,某些行为在他看来就很自然,可对绝大多数的行为他根本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然而他拥有最深厚的纯正天性,他不可避免地拒绝大多数人的意旨行事。他有自己的情感,自己的理解,他永远不会心甘情愿地违背自己的意愿。一个人应该变得抛弃他自己的真知真我转而求其次,仅仅因为乌合之众期望他这样做吗? 埃格伯特敏锐,毫无疑问感受到了的。他岳父也以他粗俗、好勇斗狠的性格感受到了。尽管这两个人性格迥异,但他们是两位真正的英国人。他们的天性几乎是一致的。 而戈德弗雷·马歇尔在对发生的一切加以认真考虑。有法事侵略,还有英国自由和“和平征服”的非军事想法——所谓工业主义,即使在军国主义和工业主义之间选择都是罪恶。但这年长者宣称他不得已地选择后者。他整个心灵对权力的直觉是很敏锐的。 埃格伯特只是拒绝向世界清算,他只是拒绝在德国主义和英国工业主义中作出选择。他根本不作选择。至于残暴而言,他鄙视那些犯下残暴罪行的人,就像卑劣可耻的那一类。罪恶与民族根本没关系。 然而战争!战争!只是战争本身而已,无所谓对与错。他应该参加吗?他应该把自己交托给战争吗?这些问题在他脑海中萦绕了好几个礼拜。并非他认为英国是正确的而德国是错误的。也许德国错了,可他拒绝作出抉择。也并非他受到了鼓舞。不是,战争仅仅就是战争而已。 这种威慑因素就是把自己交托于别人的权力之下,交托于民主军队的暴力精神的权力之下。他应该把自己交托出去吗?他应该把自己的生命和躯体移交给其精神亵渎了自我的事业吗?他应该献身于一种由卑劣控制的权力吗?他应该吗?他应该背叛自己吗? 他要把自己置于那些低能儿的权力之下,他清楚这一点。他会使自己屈服,他会被那些地位卑微、粗俗不堪的下等军士们——甚至是军官们吆来喝去。他生来是自由的。他应该这么做吗? 他去找妻子,去跟她说说。 “我该参军吗,威妮弗雷德?” 她沉默不语。她的本能也是极为反对这场战争的。然而一种极深的怨恨促使她回答: “你有三个依赖你的孩子,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这一点。” 这时战争爆发仅三个月,战前的旧想法依然存在。 “当然。可这不会对她们有什么太大影响。至少我会一天挣一先令。” “我觉得,你最好去跟爸爸说。”她回答得很沉重。 埃格伯特去找岳父,这老人心中充满了忿恨。 “我说,”他相当刺耳地说,“这是你能做的最好的一件事。” 埃格伯特立即去报名参军,当了一名列兵,被分派到轻型火炮部队。 威妮弗雷德现在对他具有一种新的责任:一种妻子对正在对世界尽责的丈夫的责任。她仍爱着他,只要尘世的爱仍存在她就会爱他,这是她现在赖以活下去的责任。当他穿着卡其布军装回到她身边时,作为一个妻子,她顺从地投入他的怀抱,这是她的责任。可她永远也不可能再次被他的激情所打动,有一种东西在永远地阻止她:这就是她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他又回到兵营。当一名现代士兵对他并不合适,穿着厚重、粗糙、丑陋不堪的军服,他精致的体貌黯然失色,好像隐没了似的。在亲密无间的军营里,他受过良好教养的敏感性已经褪化了。可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得接受这一切。于是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已经认定了自己是个落魄男人的阴沉沉的神情。 早春时节,在报春花怒放、榛树丛挂缨的时候她回到了克劳克汉姆,在那儿,她觉得与埃格伯特又重新和好了。现在,他绝大部分日子都囚在军营里。乔伊斯在经历8到9个月的痛苦的伦敦生活之后,再一次看见花园、公地,不禁欣喜若狂。她仍跛着脚,仍有铁支架撑着腿,可她带着狂野跛行的敏捷到处转悠着。 埃格伯特回家度周末时,穿着粗糙、厚重、沙纸似的卡其布军装,打着绑腿,戴着丑陋不堪的军帽。他看上去太糟糕了,脸上显得有些不洁静。嘴唇上有一浅浅的疤痕,似乎他吃得太多或是喝得太多以致血变得有些不净了。军营生活使他的健康受到了损害,看来它不适合他。 威妮弗雷德略带责任和奉献的热情在等着他,愿意为这个士兵服务,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的话。这只有使他内心感觉到更加阴郁,这个周末折磨着他:对军营的回忆,对那种生活的了解,甚至看到自己穿着那种可恶的卡其布军裤的腿时痛苦也在折磨着他,他觉得好像这丑陋的军服穿进了他的血液,并把它弄得肮脏粗糙。还有威妮弗雷德拒绝接受这个男人时却又如此时刻准备迎接这个“士兵”,还有家里的保姆、家庭教师,还有爱文学的孩子们相当矫揉造作地叫着,四处跑着玩耍。还有乔伊斯瘸得这样厉害!从军营回来之后,这一切对他已变得虚幻起来。只有他的心还在紧张不安。星期一破晓时分他就走了,很高兴回到那真实、粗俗的军营中去。 威妮弗雷德只在伦敦,他们自己的世界里见到他——再也没有在小木屋见到他。可有时,也许有朋友等在那里,他会独自去克劳克汉姆,在他的花园里干上一时半会。这个夏天,花园里仍旧闪耀着大红的罂粟花和别的花朵。毛蕊花向空中摇曳着柔软、带绒的花枝:他爱毛蕊花,还有当猫头鹰鸣叫时,忍冬像记忆一般地发散出的香气。随后他会与朋友们,同威妮弗雷德的姐妹们坐在火边,他们唱着民歌。他穿上轻快的便装,他的魅力,他的漂亮,他身体柔软的优势又闪耀出来,可威妮弗雷德不在那儿。 夏末,他随部队到佛兰德参加军事行动。他好像已经走出生活,远离苍白的生活,他几乎不再记起他的生活,如同一个从高处跳下的人,只盯着他必须落地的地方。 两个月间,他两次负了轻伤,可这并不足以让他离开岗位超过一、两天。他们又在撤退,狙击敌人:他在后卫部队——有三架机枪。乡村的一切依然那么让人愉快,战争还没有蹂躏它的美丽,只有空气中硝烟弥漫:大地在等待着死亡。这是他参加的一次不太重要的小规模行动。 机枪就架在村外一个灌木茂盛的小丘上。不过很难说从哪个方向传来尖厉的步枪交火的噼噼啪啪声,还有从遥远的地方发出的大炮的轰击声。这天下午天气阴郁寒冷。 一名中尉站在梯子顶的铁平台上,观测目标,他紧张而机械地叫着,声音很高。从空中传来指示射击方向的严厉的喊声,然后是警示性的报数,最后命令“开火!”一阵猛烈的扫射后,机枪活塞弹了回去,传来一阵尖厉的爆炸声,空气中弥漫着轻烟。接着其他两挺机枪也开了火。随后便是间歇。这军官对敌人的位置没有把握好,浓密的七叶树下没有一点动静。只有在很远的地方,猛烈的交火声持续不停,声音那么遥远,给人一种安宁感。 两边的荆豆丛中昏暗阴沉,不过几支星星般的花草显出黄色来。当他在炮火间歇中等待的时候,几乎无意识地注意到了它们。他挽着袖子,风吹在胳膊上冷嗖嗖的。他的衬衫又在肩膀处裂开了,露出里面的皮肉。他又脏又乱,可脸色很平静。当我们的意识趋于终结时,是会想起这么多事情的。在他的下前方是公路,蜿蜒于草地和荆豆丛之间。他看见路上灰色、泥泞的足印和深深的车痕,军团的一部分已经从那里撤退了。现在一切都已静寂无声。传来的声响也来自于外界。他呆的地方很沉寂,凉嗖嗖的,安详平静。从树间可以看到远方的白色教堂不像是一座建筑,更像是一种思维活动。 听到头顶上传来军官尖厉的吆喝,他马上陷入闪电式的机械反应中,机械反应纯粹是对枪的机械顺从的行为,纯粹是对枪的机械行为,这使心灵得以卸去负担,在昏暗中郁郁沉思。最终心灵孤独地、郁郁沉思在自有的流动中,就像昏暗大海上的一只鸟。 眼前除了公路,一个歪斜的十字架,还有阴沉的秋季田野和树林,除此之外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在一块犁过的地里出现了三个影影绰绰的骑兵,显得很小。他们是自己人。而敌人呢,影子都没看见。 战斗间歇一阵,突然传来严厉的命令,朝一个新的方向开火。这是一场紧张、激动的行动,然而内心里仍旧阴沉、冷寂、孤独。 可即使如此,灵魂听到了新的声响:这新的深深的似乎刚好触到灵魂的“叭叭”枪声。他不停地开着机枪,哒哒直响,浑身冒汗,可他心中仍旧是那触及灵魂的新的声音的回响。 为了协调一致,远方传来了可怕的炮弹的微弱呼啸声,然后,几乎是突然地变成尖厉刺耳、撕心裂肺的啸叫。他耳朵听见了这啸叫,内心也紧张地听见了。炮弹呼啸而过,在远处落下,大家松了一口气,他听见沉闷的爆炸声,还有士兵吆喝战马的声音,但他没有转过头看。他只注意到一枝结了红色浆果的冬青树枝像礼品似地掉落在下面的路上。 “不是这次,不是这次。吾欲去尔去之处。”他这是跟炮弹还是跟谁说话?“吾欲去尔去之处。”随后,又是炸弹微弱的呼啸声响起。他面不改色,以平静的心情接受它。它越来越近了,像种可怕的疾风狂浪。他的血凝固了,可在瞬间的昏暗中,他看见沉重的炮弹飞扑向大地,在左边岩石很多的灌木丛中爆炸。泥土石块给掀上了天空。他似乎没有听见这声音。泥土、石块、灌木碎片又落回大地,于是又回复到不变的宁静中。德国人已经找到目标了。 他们现在转移吗?他们撤退吗?是的。军官在撤退前下达最后闪电式的命令。密集的枪击声中又一颗炮弹悄然而至,落进沉默、落进灵魂的郁郁沉思中。最终一声炸响,便是黑暗和瞬间的痛苦和恐惧。啊,他已经看见黑暗之鸟朝他飞来,这次是飞回家去。顷刻间在痛苦的爆发中,生命在作永恒的飞扬,随后便是黑暗的重压。 当他自己的意识在黑暗中开始微弱地挣扎时,已感到了巨大的重负和铿锵的声音。已经体验到了死亡的瞬间!而且在死前,被迫重温它。命运就是这样,即便在死亡中也是如此。 痛苦的轰鸣声好像又在他意识之外响起:像一个在近处敲得叮当作响的钟。然而他知道那是他自己,他必须把他自己与它联系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新的努力之后,他辨清了头上的痛楚,那是嗡嗡作响、不断轰鸣的巨大痛苦。他只能认同自己,随后便是时间流逝。 过了一段时间,他似乎又清醒过来了,清醒了,意识到自己在前线,意识到他被打死了。他并没有睁开眼睛,光明还不属于他。头上痛苦的轰鸣声在回响着,宣布他脱离了其他意识。于是他陷入了无以名状的,被生命遗弃的昏迷中。 像死亡了一样的意识又一点一点地恢复了:他的头被打中了。起初这只是个模糊的臆测,可在痛苦的此消彼长中,越来越近地使他陷入意识的痛苦和痛苦的意识中,逐渐地他有了认识——他肯定被打中头部了——打在左眉上,要是这样的话,会出血的——有血吗?——他左眼感觉到有血吗?随之而来的轰鸣声像死亡般疯狂地要冲破他的脑膜。 脸上有血吗?热血在流淌吗?或者是凝结在脸颊上的血迹?问这些问题都花了他好几个小时:黑暗中的时间同痛苦一样无法测定。 睁大眼睛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才意识到他在看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可是去回想那是什么太费劲了。 不,不,没有回想! 它们是黑暗天空中的星星吗?黑暗的天空中那可能是星星吗?星星?世界?啊,不,他不可能知道了!星星和世界离他远去。他闭上了眼睛。没有星星,没有天空,没有世界。没有,没有!只有浓重的鲜血的黑暗。应该是极为痛苦地深深陷入浓重的血的黑暗中了。 死亡,噢,死亡!世界到处充满血腥,而这血腥都缠绕着死亡。灵魂像黑暗的海面上、血的海洋上显露的最微弱的光亮。这光在无风的风暴中摇晃、扑打、跳动。希望它会熄灭,然而却不可能。 曾经有过生活,曾经有过威妮弗雷德和孩子。可痛苦、徒劳地努力去捕捉无意义的回忆、过去无意义的生活,这令人极端厌恶。没有,没有!没有威妮弗雷德,没有孩子。没有世界,没有人们。宁肯面对前面痛苦的死亡而不愿努力回忆过去让人厌恶。宁肯这可怕的工作继续向前,在死亡的极限中,消融在死亡的黑海中而不愿回顾过去。忘却吧,忘却吧!在死亡的忘怀中安全,安全地忘却。毁掉生命的核心,沉陷于无尽的黑暗,只能那样。打断这思绪,没有过去与将来,与黑暗浑然一体。让死亡的黑海自己去解决无益的问题吧。让人类的意志动摇屈服吧。 那是什么?光亮!可怕的光亮!那是人影吗?那是马腿吗?非常庞大——非常庞大,在上面,巨大,巨大的马腿? 德国人听见微弱的声音,吃了一惊。随后在闪光弹的照耀中,在炮弹掀起的土堆旁边,他们看见了这张死人的脸。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6 马贩子的女儿 “那么,梅布尔,你自己打算怎么做?”乔愚笨无礼地问。他觉得自己很有把握。他并没有期望得到回答,便转过身,把嘴里残留的烟草运到舌头,然后呸地一口吐出来。他不管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因为他觉得自己无论对什么都有把握。 早餐时,三兄弟和这位姐妹围坐在凄冷的饭桌旁,试图进行非正式的商议。因为早班来的邮件给了这个家庭以最后一击,一切都完了。这沉闷的餐厅本身,附加笨重的红木家具,看起来好像都在等着处理掉。 但这种商议毫无结果。三个男人懒散地摊开手脚坐在桌旁,抽着烟,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他们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无能为力的意味。姑娘单独坐在一边。这是个27岁的年轻女人,个子相当矮小,脸色郁郁不乐。她并没有与兄弟们共享同样的生活。本来她样子会很好看的,如果不是脸上表现出沉重的话。她的弟兄常以此讥讽她。 外面传来一阵慌乱的马蹄声。摊手摊脚坐在椅子里的三个男人全都向外探望着。远处,在把草场跟大路隔开的墨绿色的冬青灌木丛那儿,他们看见被带出去溜弯的一队大种重挽马,正轻松自在地走出自家的院子。这是最后一次了,这些是经他们手的最后一批马了。他们神情苛刻,冷漠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切。面对生活突如其来的崩溃,他们全都吓坏了。把他们卷进去的这场灾难根本没给他们内心留下自由的感觉。 然而他们可称得上是三个漂亮、结实的小伙子。乔最年长,是位33岁的汉子,宽肩阔背,英俊得令人难以忘怀。脸红红的他用粗壮的手指捻着黑色的胡须,眼睛显得空洞而躁动不安,他笑的时候露出满口牙齿给人一种肉欲的感觉,举止粗鄙愚笨。现在他注视着马队,眼睛里流露出无能为力的迟钝和因生活的打击而产生的麻木神情。 这些高大的马悠闲地走过。有四匹马,头尾上套,喷着鼻息,朝着大路分岔的一条小路走去,大蹄子轻蔑地踩在黑泥中,炫耀地摇摆着巨大滚圆的腰臀。当它们拐过街角,给领进小道时,马突然紧跑几步。这每一个动作显露出了一股强大的使人昏昏欲迷的力量,还有一种被征服的愚笨。马夫站在前面回头朝马看了一眼,猛地拉了缰绳,马队便梦游般地在树篱后摇摆地走着,走进小道,最后一匹马夹紧尾巴,扭着滚圆的腰臀,走过去,一会就不见了。 乔失神绝望地瞧着。这些马对他来说就像他自己的身体,他感觉自己现在彻底完蛋了。幸运的是,他与一位跟他年纪一般大的女人订了婚,因而她的父亲,附近的一位财务主管,会为他提供一份工作。他会因结婚而被束缚住的。他的生活结束了,现在只是个被支配的动物罢了。 马匹远去的蹄声在耳边回响。他不安地转过身来,怀着莫名的躁动,伸手从盘子里拿出剩下的猪肉皮,轻轻地吹声口哨,把它们扔给躺在火炉围栏边的狗。他注视着狗狼吞虎咽地吞着肉皮,直到这动物看着他的眼睛。随后,他微微露齿一笑,粗声粗气而愚笨地说: “你再也没有多少咸肉吃了,是吗,你这小畜生……?” 狗沉闷无趣地轻摇着尾巴,蹲坐在那儿,然后站起来绕了一圈,最后重又躺了下来。 桌旁又陷入了一阵沉默。乔摊开手脚,不安地坐在椅子上,他不愿现在走,想等到家庭会议散后再走。弗雷得·亨利,这是老二,身体挺直,四肢匀称,很有活力。他看着马匹走过时显得十分镇静沉着。如果说他也像乔一样是动物的话,他是一种能够居于统治地位的动物,而不是一种被统治的动物。他能驾驭任何马匹,举止间带有支配的神情。可他无法支配这种生活处境。他把粗糙的棕色胡子向上梳理了一下,露出嘴唇,恼火地扫视着他的妹妹。她无动于衷,令人费解地坐在那里。 “你要去跟露西住一段,是吗?”他问道。姑娘没有作答。 “我看不出你还能够做什么。”弗雷得·亨利坚持道。 “做一个女仆。”乔简短地插话说。 姑娘漠然置之。 “要我是她,我会受训去当护士。”老三马尔科姆说道。他是这家最小的孩子,才22岁,有张光鲜活泼的脸。 可梅布尔根本没注意他。他们多年来一直谈论她,评头品足,而她几乎没有听见他们说什么。 壁炉上的大理石钟悦耳地敲着半点钟。狗不安地从炉前地毯上站起来,看着早餐桌旁的这伙人。他们仍旧徒劳无益地坐着。 “噢,好吧。”乔突然说道,“我要走了。”他把椅子往后一挪,叉开腿骑马似地向下一蹲,站了起来,走到炉边。他并没有走出房间。他很好奇,想知道其他人会做什么,或者说什么。他开始往烟斗里填烟丝,低头看着狗,音调很高,做作地说: “跟我一起去吗?跟我一起去,好不?你会得到比你刚才指望的多得多的东西,听见没有?” 狗微微摇动着尾巴。男人仰起下巴,手盖在烟斗上,专心致志地吞云吐雾,心不在焉的眼睛一直望着狗。狗哀伤而怀疑地抬头看着他。乔双膝向外突起站着,像典型的骑马的姿势。 “你收到露西的信了吗?”弗雷得·亨利问他妹妹。 “上个星期。”传来含糊的答话。 “她说什么?” 没有回答。 “她要你到那儿住吗?”弗雷得·亨利坚持问。 “她说我愿意的话可以去。” “哦,那么,你最好去。告诉她你星期一去。” 回答他的是沉默。 “那就是你要做的,是不是?”弗雷得·亨利说,略有些恼怒。 不过她没有作出任何回答。房间中一阵鸦雀无声,沉默中充溢着徒劳和愠怒。马尔科姆傻乎乎地咧嘴笑着。 “从现在到下星期三之间你得下定决心。”乔大声说,“不然的话你就要露宿街头。” 年轻姑娘的脸阴沉下来,不过仍旧一动不动地坐着。 “杰克·弗格森来了!”马尔科姆高声叫道。他正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 “在哪?”乔问道,嗓门很大。 “刚刚走过去。” “走进来了。” 马尔科姆伸长脖子望着门口。 “是的。”他说。 大家又是一阵没吭声。梅布尔在桌首,像一个被宣判死刑的人一样继续坐着。这时从厨房传来一声口哨。狗突地跳了起来,猛烈地吠叫着。乔打开门,喊道: “进来吧。” 过了一会,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紧裹在大衣里,脖子上围着紫色羊毛围巾。他脱掉大衣,摘下围巾,花呢帽扣在头上,并没有动。他中等个儿,脸削长而苍白,眼睛看上去挺疲惫。 “你好,杰克!嘿,杰克!”马尔科姆和乔叫道。弗雷得·亨利只说了句“杰克”。 “怎么样?”新来的人问道,显然在跟弗雷得·亨利说话。 “老样子。我们到星期三就得搬出去。——感冒了?” “对——很严重。” “干吗不呆在家里?” “我呆在家里?我不能起床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年轻人说道,嗓子沙哑,略带着苏格兰的口音。 “这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对不对?”乔兴高采烈地说道, “要是医生因为感冒沙哑着喉咙四处走动,对病人来说这可挺糟糕,是吧?” 年轻的医生慢慢地看着他。 “那你有什么毛病吗?”他讥讽地问。 “据我所知没有。瞧你的眼睛,我希望没有。为什么?” “我以为你非常关心病人,猜想你是否是他们中的一员。” “真该死,不是的,我从来没有看过病,而且希望永远不看。”乔回答道。 就在这个时候,梅布尔从桌旁站起,他们所有的人才好像意识到她的存在。她开始收拾盘子,把它们堆在一起。年轻医生看着她,但没有跟她说话。她也没有跟他打招呼,端着盘子走出房间,脸上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你们什么时候离开,你们大家?”医生问。 “我赶11点40的车。”马尔科姆答道,“乔,你准备坐马车走吗?” “是的,我告诉过你我要坐马车走,是吗?” “那么我们最好别误了车。——再见,杰克,临走之前很高兴见到你。”马尔科姆说着,与他握手。 他走了出去,后面跟着乔,看起来像拖着尾巴。 “嗨,这是你们自己,”医生叫道,当他跟弗雷得·亨利单独留下来时,“要在星期三之前走,是吗?” “那是命令。”对方答道。 “哪里,到北安普顿?” “就是那儿。” “天哪!”弗格森懊恼地叫道。 一时两人都没吱声。 “一切都安排妥了,是吗?”弗格森问。 “差不多了。” 又是一阵停顿。 “我会想你的,弗雷得,伙计。”年轻的医生说道。 “我也会想你的,杰克。”对方回答道。 “非常想你。”医生沉思道。 弗雷得·亨利转过身去。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梅布尔又走了进来,清理桌子。 “那你打算做什么,柏文小姐?”弗格森问。“到你姐姐家去,是吗?” 梅布尔直直的逼人的眼光盯着他,弄得他很不舒服,扰乱了他的安闲自在。 “不。”她说。 “哎呀,你到底要做什么?你打算做什么?说说看。”弗雷得·亨利徒劳地喊道。 可她只扭过头,继续干她的活。她把白色的桌布叠起来,铺上绳绒布。 “一棍子打不出闷屁!”她哥哥咕哝着。 可她脸上仍无动于衷,继续干完她的活。年轻的医生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过一会,她走出去了。 弗雷得目光一直追着她,紧闭着嘴,蓝色的眼睛充溢着激烈对抗的神情,一副恼火的样子。 “你可以把她碾成粉末,从她那里得到的也不过如此。”他压低嗓门小声地说。 医生微微一笑。 “那么她打算做什么?”他问。 “打死我,我也不知道!”对方回答说。 一阵沉默。然后医生激动起来。 “今晚我来见你,好吗?”他对朋友说。 “啊——在哪儿?我们到爵斯代尔去吗?” “我不知道。我得了这样一场重感冒。不管怎么样,我会到‘星月’去。” “让利兹和梅再掂量一晚上,呃?” “对——要是我像现在一样还觉得好的话。” “全都是一个……” 两个年轻人穿过厅堂,一起步向后门。这个家很大,可现在没有佣人了,显得孤寂冷清。在房子后部是一个砖砌的小小院落,再过去,则是一个大的四方广场,砾石铺路,两边有马厩。沿斜坡下去,是冬日下阴湿、昏暗的田野,朝前绵亘延伸着。 可马厩是空荡荡的。约瑟夫·柏文,这家的父亲,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但却是个颇具实力的马贩子。马厩里曾经挤满了马,马匹进进出出,马贩子、马夫来来去去,到处曾是一片喧嚷的景象。那时厨房里满是仆人。可后来衰败了。老人曾经再婚,试图改变他的颓势。现在他死了,一切都成了泡影,只剩下债务和恐吓。 几个月以来,梅布尔生活在这大房子里,没有仆人伺候,为她无能的兄弟们管着清贫的家。她管家已有10年了,可先前,花钱是不受限制的。尽管那时一切都很粗俗野蛮,可有钱的感觉使她高傲、自信。男人们或许讲话下流,恶言恶语;厨房里的仆人们或许声誉很坏;她的兄弟们或许有私生子,可只要有钱,这姑娘便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无比高傲,寡言少语。 除了马贩子和粗俗的男人外,这一家没有什么客人来访。 梅布尔在姐姐嫁走以后,根本没有同性朋友,但她并不在乎这一点。她经常到教堂做祈祷,或是照顾父亲。她只有14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她爱母亲,十分怀念她。她也爱父亲,不过方式不同,她依靠他,在他身边她有种安全感——直到他54岁那年再婚为止。那时她激烈地反对他再婚。现在他已经死了,留给子女的只有令人绝望的债务。 在极度贫困的日子里,她备受煎熬。然而什么也动摇不了主宰家庭每一个成员的这种奇异、阴郁的高傲。现在,对梅布尔而言,末日已经来临,但她依旧不会替自己想方设法,她依然如故地遵循自己的生活方式,仍然支配着自己,懵懂、固执地熬过一天又一天。她为什么应该思考?她为什么应该回答别人?结局是这样,这便够了,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再也不需要沿着小镇的大街躲躲藏藏地走着,以避开别人的目光。她再也不需要降低身份走进商店买最廉价的食品。这一切都结束了。她什么人也不想,甚至于包括自己。懵懂固执地,她在一种心醉神迷中似乎越来越接近终结,越来越接近她自己的荣光,接近已经荣光地死去的母亲。 这天下午,她拿了个小包,里面装了把大剪刀、海绵,还有一把小小的硬毛刷子,出门了。这是一个灰暗、寒冷的日子,田野黯淡、墨绿,不远处的铸造厂冒出的烟把天空弄得黑乎乎的。她走得很快,谁也不理会,穿过小镇,躲躲闪闪地沿着堤路走向教堂墓地。 在那里她总觉得很安全,好像没有人能看见她,尽管事实上她暴露在经过墓地墙边的每一个人的目光之下。然而一旦置身于这高大耸立的教堂的阴影之中,置身于这些坟墓之间,她觉得不受外界干扰,觉得留在这厚厚的教堂墓地院墙之内就如同置身于另外一个国度。 她小心细致地修剪墓碑周围的草地,把粉白色的小菊花排放在锡制的十字架里。这一切都做完了的时候,她从邻近的墓碑那儿拿来一个空罐,打上水,然后用海绵极为仔细、一丝不苟地擦洗大理石墙的基石和盖石。 做这一切给她一种真挚的满足感。她觉得与在另外一个世界的母亲有了直接的接触。她根本感觉不到伤痛,以一种近似于纯粹幸福的沉醉穿过墓地,好像完成这一工作,她就能与母亲进行微妙的、亲密的联系。因为她在这个世界所过的生活远不如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下来的死亡世界来得更真实。 医生的家就在教堂边。弗格森,仅仅作为一名受雇的助手,拚命到乡下出诊。现在他正匆匆忙忙去检查外科门诊病人。他敏锐的眼睛扫视了一眼墓地,看见这姑娘在墓碑前忙碌。她看上去如此专心,又如此遥远,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某种神秘的力量打动了他的心。他步伐缓了下来,似乎着了魔一样注视着她。 她感觉到了他的目光,轻轻抬起眼睛。他们双目相接,彼此对视了一下,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的感觉被另一个人感知了。他举了举帽子,然后顺着路走了下去。可意识中,像幻觉一样仍清楚地记忆着她的脸从教堂墓地的墓碑旁抬起,缓慢、怪异地睁大眼睛看着他。她的脸确实非常怪异。它好像对他施催眠术,眼睛里有种巨大的力量控制他整个人,使他如同喝了一种高效的药品一样。他以前曾经有过弱不禁风的感觉。现在这种感觉又回复到他身上,从烦躁、日复一日的自我当中释放了出来。 他尽最快的速度完成外科门诊,迅速地给这些候诊病人的瓶子里装上廉价的药品。然后又以同样快的速度赶在下午茶前出发到他巡回出诊的另外一个地方,去探视几个患者。除了特殊情况他感觉不舒服以外,其他时间只要可能,他总是喜欢走路。他认为运动有利于恢复体力。 傍晚降临了。这是一个灰暗、压抑、寒冷的傍晚,潮湿、阴冷麻木着所有的感官。可是他干吗去想或者注意什么呢?他迅速爬上山,然后转身穿过墨绿的田野,顺着黑色的煤渣路朝前走去。通过乡村一个浅水塘,远方,小镇像郁积的灰末一样,散布着一个塔楼,一个塔尖,还有一大堆低矮、破烂、熄了灯的房子。小镇的最边缘,倾斜到水洼的地方是“古牧场”,柏文家的房子。它坐落在斜坡上。他可以清楚地看见马厩和外屋。唉,他再也不会经常到那儿去了!又少了一个玩耍的地方:他失掉了在这个排外的肮脏小镇上唯一关心他的朋友。除了工作,单调乏味的工作,不停地在矿工、钢铁工人中迅速地从一个住所走向另一个住所之外,他什么也没有了。这让他精疲力尽,可同时,他又对它怀有一种渴望。在这些劳动者家里走动好像穿透了他们生活的最深处,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兴奋剂,他既兴奋又满意。他能这么近地走近这些粗俗、不善于表达思想和强烈情感的男人和女人的生活中。他抱怨过,说他恨这地狱般肮脏的地方。可实际上,这里让他很兴奋,与这些粗俗、感情强烈的人们接触直接刺激着他的神经。 “古牧场”下面,田野上浅浅的潮湿的洼地里有一个方形的深水塘。浏览着田野景色,医生敏锐的目光捕捉到一个穿着黑衣的身影穿过田野朝水塘走去。他定睛一看,那可能就是梅布尔·柏文。他的头脑突然变得敏感起来。 她为什么走到那儿去?他停下来,站在斜坡上凝视着。在渐渐暗下来的天色中,他只能肯定这小小的黑色身影在洼地里移动。朦胧中,他好像看见了她,好像他是一个有超人视力的人,不是用普通的视力而是在心目中看见。在他注意力集中时,他完全可以肯定看见她了,要是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他觉得在浓重的暮色苍茫中,他会失去她的。 他盯着她,随着她每一步的移动而移动,目光直接、专注,像是传送什么东西而不是引起的自发的行动,盯着她穿过田野直朝水塘走去。她在水塘边站了一会儿。她从未抬头看一眼,然后,她慢慢地蹚进水里。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目睹着这小小的黑影慢慢地、不慌不忙地走向水塘中央,非常缓慢,逐渐地走向这静静的水深处,而且当水涌到胸部时仍在向前移动。随后,在这死寂的暮色中他再也看不见她了。 “天哪!”他叫道,“怎么发生这样的事?” 他径直跑下去,穿过树篱,飞跑在阴冷潮湿的田野上,冲进寒冷、朦胧的洼地里。花了几分钟时间,他才跑到水塘。他站在岸边,剧烈地喘息着,什么也没看见,他的眼睛好像穿透了这死寂的水。是的,也许那就是水面下她黑色衣服的暗影。 他冒险慢慢探进水塘,塘底很深,满是稀泥。他踏进去,刺骨的水在冰着他的腿。每动一下,他都能闻到泛到水里的冰冷、发臭的烂泥味道。这令他反胃。他仍旧很反感,但没多留心,走得更深了。冷水淹没了他的大腿,他的腰部,直到他的腹部。他的下半身全都浸在这可怕的冰冷之中,塘底是这样深不可测地溜滑,使他担心栽到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很害怕。 他微微蹲下,伸出双手在水下四处摸索,想摸到她。死寂冰冷的塘水摇荡着涌上了他的胸部。他又动了一下,更深了一些;然后又一下,双手继续在水下四处探索着。他触到了她的衣服。可它从他的手指中滑脱出去。他不顾一切地努力抓住它。 就这么一抓,使他失去了平衡,十分恐怖地沉了下去,泥浆水灌进口中让他窒息。他疯狂地挣扎了一会。终于,在一段似乎无终止的时间后,他站稳了,重新冒出水面四处望着。他喘息着,知道自己仍在人世间活着。他又搜索着水面。她已经浮起并靠近了他,他抓住她的衣服,把她拖近,转身朝岸上走去。 他缓慢、谨慎地走着,一切都在慢慢地进展着。他一点点地挪,终于从塘里挪了出来。现在这水只及他的腿部了;摆脱塘水的威胁令他如释重负,欣慰不已。他举起她,从这让人恐怖、湿乎乎、灰暗的稀泥中摇摇晃晃地走向塘边。 他把她放倒在岸上。她已失去知觉,浑身淌着水。他把她嘴里的水挤出来,然后忙乎着试图让她恢复知觉。没有多长时间,他就觉得她开始呼吸了;她在自然地呼吸了。他又花了一些时间做着急救动作。他的手已明显地感到她活了;她复活了。他擦干她的脸,又用大衣裹着她,四处看着这朦胧、深灰色的世界,然后扛起她,摇摇晃晃地走下塘岸,穿过旷野。 这真是一段难以想象的长路,负担这么重,使他感到永远也没法走近那幢房子。但他终于站到了马厩院里,随后又走到了房前。他打开门,走进房子。他把她放在厨房炉前的地毯上,然后喊起来。房子空荡荡的,可壁炉里仍在烧着火。 他接着跪下来护理她。她正均匀地呼吸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神志清醒了,可神情间似乎丧失了什么东西。她清醒过来了,但不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 他跑上楼,从床上拿来几床毯子,把它们放在炉前烘暖。接着,他脱掉她湿透了的带有土腥味的衣服,用毛巾把她擦干,裸地裹在毯子里。之后,他走进餐厅,去找些酒。还有一点威士忌。他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朝她嘴里灌了一些。 立竿见影。她醒过来了,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似乎她一直在看他,看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他。 “弗格森医生?”她说。 “什么?”他问道。 他正在脱掉大衣,准备到楼上去找件衣服穿。他受不了那死寂泥水的气味,担心自己的健康受到影响。 “我做了什么?”她问。 “走进水塘。”他答道。他开始像一个病人一样发抖,几乎没法照顾她。她眼睛紧紧盯着他。他头脑中似乎一片昏黑,软弱无力地回头看着她。他的颤抖变得轻微了,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了,尽管仍有些昏眩和麻木,但却很强烈地感到这一点。 “我是疯了吗?”她问,眼睛同时在盯着他。 “也许,那时是。”他回答。他现在内心平静,因为力量又恢复了,那奇异的烦躁紧张已逃匿得不知去向。 “我现在精神不正常了吗?”她问。 “是吗?”他想了一会,“不。”他老实地答道,“我看不出你有什么不正常。”他转过脸,有些惶恐不安,因为他觉得茫然不知所措,并模糊地感到在这个问题上她的控制力比自己强得多,而且她一直不眨眼地紧紧盯着他。“能告诉我哪里可以找到干衣服穿吗?”他问。 “你是为我跳进塘里的吗?”她问。 “不是,”他回答道,“我走进去的,不过我也淹没了头顶。”一阵沉默。他在犹豫着。他非常想上楼去换干净的衣服,可他内心里还有另外一种。她看起来想要拥抱他。他的意志力好像已经给催眠了一样,游离出了他的身体,软弱无力地站在她面前。然而他内心里却觉得暖烘烘的,尽管冰冷透湿的衣服紧裹着他,但他一点也不发抖。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问。 “因为我不想要你做这样一件傻事。”他说道。 “这不是傻事。”她说道,躺在地板上,一个沙发靠垫垫在脑后,仍旧凝视着他。“这是正确的事情,我知道得很清楚。” “我要去换这些湿衣服了。”他说道。可他仍旧没有能力离开她,除非她叫他走。这就好像他的躯体置于她的掌握之中,他无法摆脱出来或者并不想摆脱出来。 突然她坐了起来,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她发现毯子裹着她,感觉到躯体是裸的。一时间她似乎丧失了理智,狂乱的眼睛四处张望着,仿佛在寻找什么东西。他惊恐地站着没动。她看见她的衣服散落在地上。 “谁给我脱的衣服?”她问道,眼睛睁得圆圆的,死死盯住他的脸。 “我脱的。”他答道,“想让你恢复知觉。” 她张着嘴,愣愣地坐着,盯了他好长一会儿。 “那你爱我吗?”她问。 他呆呆地站着,盯着她,心里好像熔化了一般。 她突然跪着扑向他的膝盖,双手抱着他,抱着他的双腿,胸脯贴在他的膝盖和大腿上,奇异地痉挛起来。她自信地紧紧抱住他,把他的大腿紧紧贴着自己,贴着自己的脸、脖子。 当她仰着脸看他时,眼睛谦卑而又闪闪发亮,充满了第一次占有一个男人的狂喜。 “你爱我。”她异常狂喜地喃喃自语道,充满渴望、喜悦和自信。“你爱我。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 她隔着湿乎乎的裤子,充满激情地亲吻着他的双膝,充满激情不分青红皂白地吻着他的膝、他的腿,似乎忘却了一切。 他低头看着这湿乱的头发,狂乱、、肉感的肩膀,心里十分震惊,同时又迷惑不安,有些害怕。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爱她。他从来没想到要去爱她。救她并且帮她恢复知觉时,他只是个医生,而她只是个病人。他心里没有一丝私念想得到她。更何况,引入个人因素对他来说是非常厌恶的,是对他职业声誉的一种亵渎。她紧紧拥抱着他的膝真是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极为反感,然而——然而——他没有力量挣脱开。 她又朝他望着,目光中满怀着祈求强烈爱意的眼神,同时闪现出超常骇人的狂喜。由于宛如从她脸上发散出来的这种微妙的光辉,他软弱无力了。然而他从未打算爱她,他从未打算过。他内心深处有个地方执拗得不能让步。 “你爱我。”她狂喜地极为自信地喃喃道,“你爱我。” 她双手拉扯着他,把他拉到身边。他很害怕,甚至略微有些惊恐。因为他真的没有爱她的想法。然而她的手在往身边拉扯着他。为了平衡自己,他迅速伸出一只手抓住她裸的肩膀。一阵火焰好像灼伤了抓住她柔软肩膀的手。他根本没打算爱她:他的全部意志在抵制着他的屈从。这真是太可怕了,然而又有多奇妙啊,触到她肩膀的感觉;多美丽啊,她脸上闪耀的光辉。也许她疯了?他极为厌恶屈从于她,内心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 他一直没看她,盯着远处的门,可怕的手仍按在她的肩上。她突然间变得非常平静。他低头看着她,她的眼睛现在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疑虑,脸上的光辉已消失殆尽,可怕的阴影又笼罩在她脸上。他简直忍受不了她眼睛中那丝丝疑惑和隐藏在这疑惑之后的死亡的神情。 伴随着内心的呻吟,他让步了,让自己的心屈从于她。一个突如其来、温和的笑意浮现在他的脸上。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的脸的那双眼睛,慢慢地盈满了泪水。他注视着她眼中冒出的这奇怪的水流,如同某个地方冒出的汩汩泉水。而他的心在胸中似乎燃烧、熔化了。 他看着她,再也受不了。他双膝跪下,胳膊搂着她的头,把她的脸紧紧地贴着自己的喉咙。她非常安静,而他似乎已经碎了的心在胸中带着一种痛苦的挣扎在猛烈燃烧着。他感觉到她滚烫的眼泪慢慢地润湿了他的喉咙,可他没动。 他感觉到滚烫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脖子,滴到了颈根,然而他仍旧一动不动,似乎陷入了人类无休无止的永恒之中。只是现在,把她的脸贴紧他对他来说已经是必不可少的了;他永远也不可能再放开她了。他永远也不可能把她的头从他胳膊紧紧的拥抱中放开,他要永远保持这个姿势,尽管内心痛苦地受到了伤害,但那对他来说也是生活。他不由自主地低头看着她潮湿、柔软的头发。 接下来,好像是突然间,他嗅到了令人厌恶的浊水的气味,而就在同时,她挣脱开他,看着他。她的眼睛若有所思,深不可测。他害怕这双眼睛,他闭上眼睛吻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只想要那双眼睛不再显露出那种可怕的若有所思、深不可测的神情来。 当她转过脸再对着他时,微妙的红晕已染上她的脸颊,眼睛里又露出那种喜悦光彩,这真让他恐惧,然而他又想看见它,因为他更害怕那种疑惑的眼神。 “你爱我?”她相当畏缩地说。 “是的。”他痛苦而努力说出这两个字。并不是因为这两个字不是真的,而是因为那是所发生的事实。这两个字似乎把他新近破碎的心再一次撕裂开来。而他几乎不希望它是真实的,甚至现在也是如此。 她仰脸对着他,他俯身温柔地吻她的嘴,给她永恒誓约的一吻。吻她的时候,他的心在胸中一阵紧缩。他从来没有打算爱她,可现在一切完了。他已经垮过了他们之间的鸿沟,留下的只有束手无策,空虚冷寂。 这一吻之后,她的双眼又慢慢盈满了泪水。她离开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头垂在一边,双手交叉地放在腿上。眼泪极为缓慢地跌落下来。房间里一片静寂。他坐在炉前地毯上,也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没有说话。他那破碎的心奇异的痛楚好像要吞噬他。他应该爱她吗?那就是爱了!他——一个医生!那就这样订终身了!——要是他们知道了会怎样嘲笑啊!——想到他们知道的情景,他真痛苦不堪。 他又朝她看看,陷入一种难以理解、无遮无掩的痛苦中。她低头坐在那儿,陷入沉思之中。他看见一滴眼泪掉落下来,心便热烈地跳动着。他这时才注意到她的一只肩膀完全没盖上,一只胳膊裸露着,因为房间昏暗,他隐约还能看见她的一个细小的。 “你干吗哭呢?”他问道,声音有些异样。 “我不是在哭,真的。”她说道,有几分恐惧地注视他。他伸出手,温柔地握住她裸露的手臂。 “我爱你!我爱你!”他说道,声音低沉,微微颤抖,不像他自己的声音。 她退缩着,低下了头。 他的手温柔地,带有穿透力地紧握她的手臂,令她忧伤。 她又抬头看着他。 “我要去,”她说,“我要去给你拿些干衣服来。” “为什么?”他说,“我挺好。” “可我要去,”她说,“而且我要你换下湿衣服。” 他松开她的手臂。她裹在毯子里,相当害怕地看着他,仍然没有站起来。 “吻我。”她渴望地说。 他吻了她,但很短促,半生气的样子。 片刻之后,她忐忑不安地站起来,全身都裹在毯子里。她试着排遣自己,把自己裹好,以便走路。他注视着她慌乱的样子。她知道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走动的时候,毯子拖曳着,他瞥见她的双脚和白皙的大腿,并试着记起把她裹在毯子里时她是什么样子。可那时他根本没想到要去记,因为那时她跟他毫无关系,而且他的天性对记起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她的样子也极为反感。 昏暗的房子里一个急促、压抑的声音让他吃了一惊。随后他听见她的声音:“——衣服在那儿。”他站起身,走到楼梯口,拾起她扔下来的衣服,然后走回火边,把身子擦干,穿上衣服。穿好以后,他对自己的外表咧咧嘴。 火逐渐黯淡下去了,因此他又加上些煤。现在,除了从远处冬青树间透射出来的微弱的路灯光以外,房子里十分昏暗了。他在壁炉台上找到了火柴,点亮汽灯。随后,他把自己的衣服口袋掏空,把湿衣服堆成一堆扔在洗涤槽里。之后,他轻轻地收拾起她的湿衣服,把它们单独放成一堆,置于洗涤槽上面的铜架上。 时钟指向六点,他自己的手表已经停了。他该回诊所了,可她仍没下来。等了一阵后,他走到楼梯口,喊道: “我得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看见她走下来。她穿上了她最好的黑色巴里沙长裙,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但仍湿漉漉的。她看着他——不由自主地,笑着说: “我不喜欢你穿那些衣服。” “我看起来很怪吗?”他答道。 他们两个都感到局促不安。 “我给你弄些茶点。”她说。 “不用了,我必须走了。” “是吗?”她的大眼睛又紧张起来,疑惑地瞧着他。于是再一次,他从内心的痛楚意识到有多爱她。他走过去,俯身吻她;温柔地,充满激情地以他内心的痛楚吻她。 “我的头发真难闻。”她心烦意乱地喃喃自语道,“我真是糟糕,我这样糟糕!噢,不,我实在是太糟糕了。”她痛苦、心碎地抽泣着。“你不可能爱我的,我真是糟透了。” “别傻了,别傻了。”他说道,试图安抚她,亲吻她,把她拥在怀里。“我要你,我要娶你,我们赶快结婚,赶快——要是可能的话就在明天。” 可她只是使劲啜泣着,嚷道: “我感觉糟透了,我感觉糟透了。我想我的样子在你看来很可怕。” “不,我要你,我要你。”这便是他的回答。可怕的语调几乎比不要她更吓坏她。 仅次于最好的“唉呀,我累坏了!”弗兰西斯使着性子呼喊道,同时一屁股坐在靠近树篱的草地上。安妮惊讶地站了一会,她已习惯了惹人喜爱的弗兰西斯的反复无常,说道: “是呀,昨天从利物浦回来,走了那么长的路,能不累吗?” 说着她扑通一声坐在姐姐旁边。安妮是个14岁的聪明女孩,身体丰满,全身洋溢着世俗的气息。弗兰西斯年纪要大得多,大约23岁,做事三心二意,忽冷忽热。她是这个家庭最漂亮聪明的孩子。她神经质地、绝望地扯着衣服上的扣子。美丽的轮廓平静得像个面具,她棕色的瘦骨嶙峋的手却在神经质地拉扯着。 “不是因为旅行。”她说道,对安妮的感觉迟钝很反感。安妮探询似地看着她亲爱的姐姐。她以自信、实在的态度打量眼前这个变化莫测的人。可是,突然她发现自己整个都被弗兰西斯瞧在眼里,觉得有两只亮晶晶的黑眼睛挑战似地盯着她,便开始退缩了。大胆而富有诱惑力的目光是弗兰西斯所特有的。强烈、突然的目光常常使人困窘失措。 “怎么回事,可怜的宝贝儿?”安妮一边问,一边抱着姐姐苗条、任性的身体。弗兰西斯发抖地笑着,安适地偎依在健壮女孩丰满的胸前。 “噢,我是有点累。”她含糊说道,似乎要哭了。 “是呀,当然是,在想什么?”安妮安慰着。对弗兰西斯来说,这真是个笑话,安妮在扮演年长的,差不多是妈妈的角色。可安妮处于无忧无虑的年龄阶段;男人们对她来说就像是动物一样不可爱;而弗兰西斯,正当23岁妙龄,要惹不少人产生非份之想呢。 乡村笼罩在上午的寂静中,远方的地里,每样东西都闪耀在它的阴影旁,山坡默默地散发着热气。棕色的草地仿佛在燃烧,橡树叶子烧成了棕色。穿过一簇簇微微发黑的树叶,村子的红红绿绿在远方隐隐约约地闪耀着。 突然,一阵轻风吹过,山脚下小河道旁的杨柳像钻石般眩目地哗哗摇摆着。安妮恢复原来的坐姿。她伸直腿,在大腿上放上一把榛子,一些浅绿叶状的东西,脸颊的一边给晒得黑里透红。她开始嗑这些坚果。弗兰西斯垂着头,痛苦地沉思着。 “哎,你认识汤姆·斯麦德利吗?”年轻的姑娘开口说道,把一个榛子从很紧的壳里弄出来。 “我大概认识。”弗兰西斯讥讽地答道。 “他把抓的一只野兔子送给我,让我跟家养的这只一起养——那只是活的。” “是件好事呀。”弗兰西斯说,冷漠而又嘲讽。 “确实是!他答应带我去奥勒顿集市,可他从没兑现过。结果你瞧,他从教区长的管辖区带了个仆人去,我看见他了。” “他应该。”弗兰西斯说。 “不,他不应该!我也这么跟他说了。而且我还告诉他我要告诉你——我已经告诉你了。” 她咔嗒一声又嗑开一个坚果,灵巧地挑出肉仁来,心满意足地嚼着。 “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弗兰西斯说。 “也许是,可是我仍然对他挺恼火的。” “为什么?” “我就是恼火,他根本没有权力跟仆人一起去。” “他完全有这个权利。”弗兰西斯坚持道,公正而冷酷。 “不,他没有,他说过要带我去的。” 弗兰西斯突然大笑起来,觉得滑稽而如释重负。 “噢,是的,我忘记那个了。”她又问道,“你发誓说要告诉我时他说什么?” “他笑着说,‘她不会为那事操心的’。” “她确实不会。”弗兰西斯嗤之以鼻道。 两人都不作声了。原野上长着枯萎的头茎淡黄的蓟花,一堆一堆沉默的黑莓,棕色外皮的荆豆在阳光的照耀下给人以梦幻般的感觉。小河对面绵延着的是广大的农业区:白色方块的大麦地,棕色方块的小麦地,一小块一小块的牧场,红色狭长的休耕地,衬得幽暗的林地和小村庄有如装饰品。这些地延伸到远方的群山之中,方块也变得越来越小,融进了微黑的发热的烟雾中。远处只有白色方块的大麦地清晰可见。 “嘿,这里有个兔子洞!”安妮突然叫道,“我们在这儿等着看一个出来好吗?你用不着动的。” 于是,两个姑娘一动不动地坐着,弗兰西斯盯着她周围的物体,它们带着奇怪、不友好的神情看着她们:紫茎上沉甸甸的微微带绿的接骨木果实;丛生的野生苹果树上挂着闪闪发亮的略微泛黄的酸苹果;樱草花干枯、无生气的叶子平平地躺在树篱下边。所有这一切看上去都对她产生奇异的感觉。这时她眼睛注意到有东西在动。一只鼹鼠悄没声地在温暖的红壤上活动着,鼻子嗅着,东跑跑,西颠颠,黑乎乎地像个影子,四处窜着,轻快而无声息,像个享受生活之乐的幽灵。弗兰西斯吃了一惊,出于习惯,她会要求安妮杀死这个小动物。可是,今天她的情绪太不好了。她看见这小畜生晃晃悠悠地跑着,用鼻子使劲闻着,接触着物体,以发现它们。小东西在阳光和热气中活蹦乱跳地跑着,入迷地感受着怪模怪样的物体抚摸它的肚皮和鼻子。她对这小动物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怜悯。 “哎,弗兰,这儿,一只鼹鼠!” 安妮站起身,站着看这只黝黑的、毫无警觉的畜生。弗兰西斯焦虑地皱着眉。 “它不会跑开,对吧?”小姑娘轻轻地说。然后她偷偷地走近那小动物。鼹鼠乱摸乱撞地跑开了。片刻间安妮就追上了它,脚轻轻地把它踩住。弗兰西斯看见小动物在安妮的靴子底下挣扎,这小畜生粉红色的爪子在挣扎滑动,它的尖鼻子在扭曲抽搐。 “它真能挣扎!”健壮的女孩说,皱着眉头看着这让人恐惧的一幕。然后她弯下腰去看她的猎物。弗兰西斯现在可以看见,露在靴底外边的挣扎不定的柔软的肩膀,令人怜悯的脸盲目地转来转去,疯狂地划动着平平的粉色的爪子。 “把这东西杀了。”她说着,别过脸去。 “噢——我不,”安妮笑着说,退缩着。“要是你愿意,你可以来。” “我不喜欢。”弗兰西斯故作镇静地说。 几次努力之后,安妮抓住这小动物的颈背,成功地把它拿起来。小东西昂着头,使劲左右摇动着它长长的面部。嘴巴大张着,成为一个奇怪的长方形状,边上露出小小的粉红色的牙齿。它盲目疯狂的嘴在豁裂着,扭曲着。它的身体,沉重而笨拙,几乎不动地悬垂着。 “真是个伶俐的小东西。”安妮一边瞧着它说,一边摆着身子,避免被小东西咬到了。 “你准备拿它怎么办?”弗兰西斯尖刻地问道。 “得把它弄死——瞧它搞的破坏。我要把它拿回家,让爸爸或别人杀死。我不想放走它。” 她笨拙地用手帕把这小动物包裹起来,然后在姐姐身边坐下。有一段时间两人都没说话。安妮一直在对付鼹鼠的挣扎。 “这次你没说多少吉米的事。在利物浦经常见到他吗?”安妮突然问道。 “见过一两次。”弗兰西斯答道,丝毫没显示出这问题让她多烦心。 “那你再不爱他了?” “既然他订婚了,我想我不应该。” “订婚了?吉米·拜洛斯!嘿,随便什么事!我从来没想到他会订婚。” “他跟任何人一样有权利,为什么不会?”弗兰西斯急促地说道。 安妮手忙脚乱地对付鼹鼠。 “也许是这样,”她终于说道,“不过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吉米会这样。” “为什么没有?”弗兰西斯马上问道。 “我不知道——这只该死的鼹鼠,总不安静——他跟谁订婚了?” “我怎么知道?” “我以为你会问他。你认识他有很久了。我想他觉得现在该订婚了因为他是化学博士。” 弗兰西斯不禁笑了起来。 “他是博士跟订婚有什么关系?”她问。 “我敢肯定有点关系。他现在想要拥有某个人,所以他订婚了。嘿,别动,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鼹鼠差不多成功地挣脱开来。它拚命地扭动着,挣扎着,晃动着尖尖的盲目的脑袋,大张着嘴巴竖起来像支小箭。它皱巴巴的爪子朝两边伸开。 “你给我进去!”安妮命令道,用食指戳着这小动物,想把它弄回到手帕里。突然,它嘴巴像火星一闪咬了她手指一口。 “哎呀!”她叫道,“它咬着我了。” 她猛地把它摔在地上。这小动物头昏眼花,在地上盲目地打转转。弗兰西斯快尖叫起来了。她盼望它像只耗子转瞬间就逃之夭夭,可它仍旧在那里转悠。她想要大叫把它吓跑。 安妮,突然大发怒火,抓起姐姐的拐杖,只一下,就把鼹鼠打死了。弗兰西斯吓了一跳,感到心头一震。头一分钟,这可怜的小东西还在阳光下忙乱地挣扎着,接下来,便像只小袋子似地躺在那儿,黑黝黝的毫无生气——完全不挣扎,几乎不颤动了。 “它死了!”弗兰西斯气喘吁吁地说。安妮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看着细细的咬痕,说: “是的,它死了,我很高兴。真是讨厌的邪恶东西,这些鼹鼠!” 话刚说完,她的愤怒便烟消云散了。她捡起这死了的小动物。 “它的皮毛真漂亮。”她心想,用食指抚摩着皮毛,然后又用脸颊触摩着皮毛。 “小心。”弗兰西斯严厉地说,“血要掉到裙子上了。”一滴红宝石似的血悬在鼹鼠的小鼻子上,就要滴落下来。安妮急忙把它抖落在钓钟柳上。突然间,弗兰西斯平静下来,在那一刻,她成熟起来了。 “我想得杀掉它们。”她说,悲伤之后是一种相当无所谓的情绪。这些闪亮的酸苹果,这些闪烁着的耀眼的柳树现在对她来说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几乎不值得注意。她内心中某样东西已经死去了,所以事情也就失去了追求的意味。她内心沉静,满不在乎,悲伤的情绪完全给压下去了。她站起身,朝着小河道走去。 “等等我。”安妮叫道,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弗兰西斯站在桥上,看着一块块红色泥浆上牛踩成的脚印,里面一点水也没有。但到处在散发出清新温软的气味。为什么她对安妮关心这么少,谁如此喜欢她?她问自己。为什么她对任何人都缺乏关心?她不知道,但是,她觉得自己的孤立和无所谓中流露出一种相当倔强的自豪感。 她们走进一块田里。田里立着一排排大麦秸垛,浅黄色小麦穗直垂到地面上。炎炎夏日把地里的麦茬晒白了,白花花一片。邻近的一块地松软而肥美,播撒了第二轮作物的种子,散乱在各处的苜蓿的粉红色小圆头安闲地躺在深绿色草丛中,香味很弱但令人作呕。姑娘们排成单列往前走,领头的是弗兰西斯。 一个年轻人正在门口用长柄大镰刀割饲料,为下午喂牛作准备。当他看见姑娘们,忙停下手中的活计,无目的地等着。弗兰西斯穿着白色的薄纱裙子,神情肃穆地走着,对一切都漠然而不经意。她的神态自若,她的漫不经心,使他神经紧张起来。她爱远方的吉米已有5年了,得到的回报是他的不冷不热。这个男人只能稍稍影响她。 汤姆中等身材,体格健壮,精力充沛。皮肤光滑漂亮的脸被太阳晒成红色,而不是棕色。脸上的这种红润增加了他幽默从容的外表的魅力。他比弗兰西斯大一岁。如果她早像这样屈尊下驾,他很久以前就会追求她了。他平淡地过着日子,亲切地与很多姑娘闲谈,但是一直未婚,这在极大程度上减少了许多麻烦。不过他知道自己需要一个女人。所以当姑娘们走近时,他会忸怩地急忙拉一下裤子。对他来说,弗兰西斯是位难得的妙人儿,她使他血管中产生一种奇异美妙的兴奋。她给他一种略显窒息的感觉。不知为何,这天上午,她比平时更多地影响着他。她穿着白色的衣服,然而,他注重实际的头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的感觉从来没有变得这样清醒、有目的。 弗兰西斯知道她要干什么。汤姆时刻准备爱她,只要她流露出任何一点迹象。既然她不能拥有吉米,她并不十分在意。毕竟她仍然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人。要是她不能拥有最好的——吉米,她所知道的一个势利的人——她就要仅次于最好的,汤姆。她更加无所谓地走着。 “噢,你回来了!”汤姆说。她留意到他声音中有点不肯定的意味。 “不是,”她笑着说,“我仍在利物浦。”话音中亲密的口气令他热血上涌。 “那这不是你喽?”他问。 她的心不反感地跳动着。她看着他的眼睛,很快就站在他跟前。 “是呀,你怎么看?”她笑着。 他用一种心不在焉的小动作把头上的帽子举了一下。她喜欢这样,喜欢他英俊的模样,他的幽默,他的无知,他的慢条斯理的男人味。 “这儿,看这儿,汤姆·斯麦德利。”突然,安妮插进话来。 “一只鼹鼠!你发现它就死了吗?”他问。 “不是,它咬了我。”安妮说道。 “哎呀,把衣服咬烂了,是不是?” “不是,”安妮厉声责备道,“什么话!” “噢,那是怎么回事?” “我受不了你这么粗俗地发问。” “是吗?” 他朝弗兰西斯扫了一眼。 “是不太好。”弗兰西斯说。事实上她并不在意。一般说来,粗俗话使她不快。吉米是个绅士,说话很文雅。但汤姆的说话方式对她并没有太大关系。 “我喜欢你说得文雅些。”她补充道。 “是吗?”他答道,斜了斜帽子,心情激荡。 “你知道,一般来说你是这样的。”她微笑着说。 “我得要试一试。”他献殷勤地说道。 “什么?”她高兴地问。 “文雅地跟你说话。”他说。弗兰西斯满脸通红,把头低下,然后愉快地笑了,仿佛她喜欢这笨拙的暗示。 “哎,现在,你小心自己说的话。”安妮叫道,告诫似地打了他胳膊一下。 “你用不着打鼹鼠很多下。”他取笑道,退到安全的地方,揉着胳膊。 “确实用不着,它一下就给打死了。”弗兰西斯说,带着对她来说很讨厌的坦率。 “你并不擅长打它们吧?”他对她说。 “我不知道,要是让我碰上的话。”她果断地说。 “是吗,”他答道,带着一丝怀疑。 “我会的,”她加强了语气,补充道,“要是必要的话。” 他对她的话里有话反应很迟钝。 “难道你不认为这是必要的吗?”他疑惑地问道。 “呃……是吗?”她说,镇静地冷冷地看着他。 “我相信这一点。”他答道,移开目光,但固执己见。 她一下笑了起来。 “可是,对我是不必要的。”她略带轻蔑地说道。 “是的,是这么回事。”他答道。 她笑得发抖。 “我知道是。”她说道,接着是一阵难堪的停顿。 “怎么,你想要我去杀鼹鼠吗?”过了一会儿,她试探地问道。 “它们给我们造成很多破坏。”他愤愤地说道,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 “好吧,下次碰到我会留神的。”她挑衅似地许诺道。他们目光相接,她在他的目光的逼迫下退缩了。她的傲气遭到了抵制。他觉得不自在,又感到得意洋洋,又有些迷惑,仿佛命运已经支配了他。她微笑着走了。 “咳,”当姐妹俩穿过麦茬地时,安妮说,“我真的不知道你们两个在唠叨什么。” “是吗?”弗兰西斯意味深长地笑着说。 “是的,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如何汤姆·斯麦德利要比吉米好得多,他更好些。” “也许是这样。”弗兰西斯淡淡地说。 第二天,经过秘密而持久的捕猎后,弗兰西斯又发现一只鼹鼠在阳光下玩耍。她杀死了它。到了傍晚,当汤姆晚饭后来到门口抽烟时,她把这死去的动物给他。 “给你吧!”她说。 “你抓的?”他问道,把这柔软的小动物尸体放在手指间,仔细地查看它。这样做是为了掩藏自己的心慌。 “你认为我不能吗?”她问,脸离他很近。 “不,我不知道你能。” 她对着他的脸笑了。这种奇异的巧笑几乎使她窒息,使她激动不安,使她要流泪,使她消除最后一点戒心。他看起来吓坏了,并且有些心烦意乱。她抓住他的胳膊。 “你跟我出去吗?”他用一种局促不安的声调问道。 她别过脸去,颤声笑着。血一下子涌遍了全身,澎湃的激情强烈地支配了他。他抑制着激情,但是激情驱动着他,使他丧失了自制力。看着她迷人纤细的颈背,狂热的爱突然向他袭来,心中充满无限的柔情。 “我们得去告诉你妈妈。”他说。他站在那儿,忍受着,抵制着对她的热情。 “对。”她用一种无力的声音答道。但是在这无力声中带着深深的高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7 春天的阴影 一 从树林穿过去要近1英里。辛森机械地从铁匠铺旁边拐过去,打开栅门。铁匠和他的伙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瞧着这个不速之客。可是,辛森太像绅士了,他们没法走上前跟他打招呼。他们就这样一声不吭地看着他穿过这块地朝森林走去。 这天上午与6年或8年前那些阳光明媚的春天的上午没有丝毫的不同。白色的、沙黄色的鸡仍旧在篱门周围扒土,地里到处散落着杂乱的羽毛和扒出来的脏东西。树林那边的矮篱,夹在两堆浓密的冬青灌木中间,有一个遮蔽了的缺口。越过这个篱笆可以进入森林。篱笆上的棍条被看守踩来踩去,全都变样了。他终于回来了。 辛森太高兴了,他像个不安的幽灵回到自己过去生活过的乡村。然而他发现这里正等着他,没有改变一点。榛树仍旧高兴地向下伸展着它的小手,风铃草依旧苍白,在灌木丛的阴影下,在繁茂的青草中间,稀稀落落地摇曳着。 穿过树林的这条小径,恰好在坡顶,弯弯曲曲通向很远。 四周枝繁的橡树,在展示着它们的娇姿。香车叶草、一丛丛的山毛榉和一簇簇的风信子把地表装饰成了菱形图案。两棵被放倒了的树横挡在小道上。辛森踉跄着下了一个陡峭崎岖的山坡,又一次来到开阔地。从这里往北看就好像透过树林中的一个大窗户一目了然。他呆在那儿,越过山顶的田野凝视着村庄。村庄点缀着这片光秃秃的山地,仿佛它是从经过的工业货车上掉下来的,并且被遗弃了。村子里有一座直挺挺地立在那儿、有些现代风格的灰蒙蒙的小教堂。红色的住所一排排、一行行胡乱地散落着;村子后部,矿井的车头箱闪闪发亮,还有那赫然耸现的矿山。所有这一切都是光秃秃地裸露在露天里,没有一棵树!这村子确实一点没变。 辛森满意地转身继续沿着小路往山下的树林里走。他莫名其妙地兴高采烈起来,在一种持久的幻想中觉得自己回到了过去。突然,他吃了一惊,一个守林人站在他前面几码远的地方,挡在道上。 “先生,走这条路要到哪儿去?”这男人问,话中带着挑战的意味。辛森仔细打量眼前这小伙子。这是一个脸色红润、容貌不错的青年,大约二十四、五岁,黑色的胡子,很浓密、很短,覆盖在小小的、相当柔软的嘴上。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小伙子都很有男人味道,长得很帅气。他个子中等,站在那儿,健壮的前胸凸起,非常得意地挺直着傲慢的身体,有种很野性的感觉,就像喷泉猛烈喷射平衡着自身。他站着,枪托支在地上,犹疑不定地看着辛森。这个不速之客黑黑的、转个不停的眼睛在审视着对方,并且看透了他,却没有留心他的暗示。这使得看林人不安起来,脸变得通红。 “内勒在哪儿?你接了他的工作?”辛森问。 “你不是从豪斯来的,对吧?”看林人探询地问。他是不可能从那儿来的,因为那早没有人了。 “是的,我不是从豪斯来的。”辛森一本正经地答道,似乎要消遣他。 “那我是否能问你要到哪儿去?”看林人恼火地说。 “我要到哪儿去?”辛森重复着说,“我要到威利·瓦特农庄。” “不是这条路。” “我想是。从这条路下去,路过一口井,从白门出去。” “可那不是公路。” “我想那确实不是公路。不过我过去经常走,噢,我忘了,那是在内勒看林的时候。顺便问一句,他在哪儿?” “因为风湿病,跛脚了。”看林人勉强答道。 “是吗?”辛森痛苦地叫道。 “那你是谁?”看林人换了一种语气问道。 “约翰·安德雷·辛森;我过去住在考迪雷恩。” “过去也追求过希尔达·米勒雪普?” 辛森痛苦地笑了笑,睁大了眼,点了点头。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那你——你是谁?”辛森问。 “亚瑟·佩尔比姆——内勒是我叔叔。”看林人说。 “你住在这儿,在纳特坳吗?” “我寄住在我叔叔家——在内勒家。” “我明白了!” “你说要下去到威利·瓦特去?”看林人问。 “对。” 两人停顿了好一会儿之后,看林人脱口说道:“我在追求希尔达·米勒雪普。” 年轻人极具挑衅似地、差不多是悲哀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辛森眼睛一亮。 “是吗?”他惊异地问。看林人满脸通红。 “她和我一直有交往。”他说。 “我怎么不知道!”辛森说。看林人极不自在地等着对方说下去。 “这事,怎么解决的?”不速之客问。 “怎么,解决?”另一个愠怒地反驳道。 “比如说,你们很快要结婚吗?” “我想是的。”他说,充满着怨恨。 “噢!”辛森盯着他说。 “我已经结婚了。”过了好一会儿,他补充道。 “你结婚了?”看林人有些不相信。 辛森响亮而令人不愉快地笑了笑。 “15个月之前。”他说。 看林人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疑惑的眼光盯着他,显然在思前想后,试图把事情想清楚。 “怎么,难道你不知道?”辛森问。 “是的,我不知道。”另一个阴沉沉地说道。 一阵沉默。 “啊,好了!”辛森说道,“我要走了。我想我可以走吧。” 看林人一声不吭地站在对面。两个男人僵持在这开阔、青草茂盛的地方,四周点缀着一小束一小束蓬勃的风铃草,这是在山顶的一个开阔的平台上。辛森犹豫地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停住了。 “唷,多美啊!”他叫道。 整个山坡下的景色一收眼底。平整的小路像条小河从他脚下逶迤而去。往下看去,除了中间看林人踏出的弯弯曲曲的绿色浅带以外,路上长满了风铃草。小路像条小溪通往水平面的蔚蓝色浅滩,映衬着一池的风铃草,弯弯曲曲的绿带仍然从风铃草中穿过,就像穿过蔚蓝色湖水的一条窄窄的冰水流。被浓荫遮蔽了的翠绿在灌木丛紫色枝条下摇曳着,仿佛花儿越过林地卧在碧波之中。 “啊,真可爱!”辛森惊叹道。这就是他过去生活过的地方,这就是他抛弃了的乡村,看到它如此美丽,令他痛心。斑尾林鸽在头顶咕咕叫着,空气中充满着鸟儿欢快的歌唱。 “要是你结婚了,为什么还一直给她写信,给她寄诗集,还有其他的东西?”看林人问道。辛森盯着他,吃了一惊,觉得羞愧无比。然后他开始微笑起来。 “嗯,”他说,“我不知道你……” 看林人又一次满脸通红。 “可要是你结婚了……”他指责道。 “我是结婚了。”另外一个嘲弄地答道。 接着辛森看着下面美丽的蓝色小径,感到羞耻。“我有什么权利紧紧抓住她?”他痛苦而自我轻蔑地想道。 “她知道我结婚了这类的事。”他说。 “但是你一直给她寄书。”看林人挑战似地说。 辛森一言不发,嘲弄地,又半带怜悯地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他转身走了。 “再见。”他说着,走了。现在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让他烦躁:两棵阔叶柳,一棵金黄,散发着香气,轻柔摇曳着;另一棵是浅绿色,在风中轻快地响着,这使他想起在这里教过她传花粉的事情。他真是个傻瓜,真他妈在干蠢事! “啊,好吧,”他自言自语道,这可怜虫看来对我心怀妒忌,我为他尽力而为吧。”他咧着嘴,情绪很坏。 二 农舍离林边不到100码远。树墙围成了一个开阔的四方院落。农舍朝向森林。辛森心绪烦乱。他注意到李花缤纷地落在长得茂盛艳丽的樱草花上。这些是他带到这儿栽种的。它们已经长得多么茂盛啊!李子树下,长满了一丛丛、一簇簇的樱草花,有深红的、粉红的、浅紫的。他看见有个人从厨房窗口向他扫了一眼,并且听见男人们说话的声音。 门突然开了,她已经长大成一个婷婷玉立的姑娘了!他觉得自己脸发白了。 “你?——艾迪!”她惊叫着,呆立着不动。 “是谁?”是农夫在问,男人们低沉的声音应答着。那些低沉的声音,好奇又几乎带着嘲弄,令来访者心生苦痛。他等在那儿,满面春风地对她微笑。 “是我——干吗不是呢?”他说。 她脸颊倏地红了,一直红到脖根。 “我们马上就吃完饭了。”她说。 “那我呆在外面。”他打个手势示意自己可以坐在红色的陶桶上,这桶掩映在黄水仙中,装着饮用水,放在门边。 “噢,别,进来。”她急忙说道。他跟着她进去。在门口,他飞快地朝这家人扫了一眼,并鞠躬示意。屋里每个人都很尴尬。农夫,他妻子,还有四个儿子围坐在粗糙的饭桌旁,男人们胳膊肘以下都裸露着。 “很抱歉午餐时间来打扰你们。”辛森说。 “喂,艾迪!”农夫说,采用旧的称呼,但是音调冷淡。 “你好啊。” 然后他们握了握手。 “吃点吗?”他邀请年轻的客人,但想当然地认为他的邀请会被拒绝。他认定辛森很讲究饮食,不会吃这粗茶淡饭。年轻人对这种邀请有些畏缩。 “你吃了饭没有?”做女儿的问道。 “没有。”辛森答道,“太早了。我要在一点半回去。” “你叫它午餐,对不?”大儿子问,讥讽着他。他曾经是辛森的密友。 “等我们吃完了,我们给艾迪弄点东西吃。”母亲在表示反对,这是位病弱的妇人。 “别——别麻烦了。我不想给你们添任何麻烦。”辛森说。 “你在新鲜空气和美景中就可以活命。”小儿子,一位19岁的小伙子大笑着说。 辛森绕过这些房子,走进屋子后面的果园里。那里有沿着树篱栽种的水仙,它们像停在栖木上的黄羽毛竖起的小鸟一样摇荡着。他非常爱这地方。这里山峦绵延起伏,熊皮似的树林覆盖在它们巨大的脊背上,小小的红红的农舍便如胸针紧扣在它们的外衣上;溪谷里的水蓝蓝的,浅浅的。还有光秃秃的家庭牧场,几乎听不见的无数只鸟儿欢唱的声音。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会梦见这个地方,都会体味到太阳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感觉,或者在冬日看见漫天的小雪片的欢愉,或者嗅到春天来临的气息。 希尔达长得很有女人味儿。她一在场他就觉得紧张不自在。她跟他一样都是29岁,但她看上去要比他大得多。他在她身边感觉自己很傻,几乎不具真实感。当他正在一枝低垂的树枝前弹弄着要脱落的李花时,她静静地来到后门,抖抖桌布。家禽在稻草堆边追逐,鸟儿们在林间欢快地跳跃着。她的黑发束在一起盘在头上像顶王冠。她的举止很有条理,叠桌布时,眺望着群山。 没多久,辛森回到了屋内。她已经准备好了鸡蛋、乳酪、煨过的奶油醋栗。 “既然你今晚要吃饭,”她说,“我只给你一份分量很轻的午餐。” “太好了,”他说,“你仍旧保持着质朴宜人的作风。” 他们仍在刺痛对方。 他在她面前不自在。她简短果断的话语,她疏远的举止,对他来说都很陌生。他再一次钦羡地看着她黑色的眉毛和眼睫毛。他们的眼睛对视着。在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的一瞥里,他看见了眼泪和一道奇异的光亮。在这一切后面,他看见了她对自己平静的接受和对他的胜利。 他感到自己在退缩,尽量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她把他送进起居室,自己去洗盘子。这间长长的低矮的房间是用教堂拍卖品重新装饰起来的:套着陈旧的紫红色梭纹布的椅子,一张椭圆形的磨得锃亮的胡桃木桌子,还有一架钢琴,尽管陈旧但很漂亮。虽然有些陌生,他还是对这些很满意。打开高高的嵌在厚墙里的小橱柜,他发现里面装满了他的书,他用过的课本,还有他送给她的很多册诗文,有英语的、德语的。黄水仙在白色窗户下面照耀着房间,他几乎能感觉到它们的光辉。古老的魅力又一次迷惑住了他。墙上他年轻时画的水彩画再也不会使他得意洋洋;他记起12年前那么热烈地试着为她作画的情景。 她进来了,边揩着盘子。他又一次看见她核仁般光润白嫩的胳膊。 “这儿真是太好了。”他说,接着两人对视着。 “你喜欢吗?”她问道。这是一种熟悉的低沉沙哑的亲密语气,令他热血沸腾,灵魂仿佛得到了解救。 “嗯。”他点点头,像当年的小男孩一样对她微笑着。她低下了头。 “这是伯爵夫人的椅子。”她低声说,“我在垫子中发现了她的剪刀。” “是吗?在哪儿?” 她动作轻快地马上拿来了针线盒,两人一起仔细查看这把旧剪刀。 “逝去红颜歌几多!”当他手指套进这把伯爵夫人剪刀的圆环时念了句诗,并笑了起来。 “我早知道你能用它。”她肯定地说。他看着自己的手指,又看看剪刀,她的意思是他的手指刚好套住这把剪刀的小环。 “这大概是为我准备的。”他笑着说,把剪刀放在一边。她脸朝着窗户,他注意到她姣好细嫩的面颊和上唇,她柔软白皙的脖子像花儿一般,她的前臂如同新漂白的果仁一般光亮。他用全新的眼光打量着她。她对他而言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并不认识她,现在他可以客观地看待她了。 “我们出去走一会,好吗?”她问。 “好的!”他爽快地答道,但心里却很害怕。这种心理一直困扰着他,令他窘惑,没法兴奋起来。他害怕所看见的一切。她跟以前一样有着同样的举止,同样的声调,但却不是他认识的她。他非常清楚她是什么样子,但逐渐地意识到她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而且永远会是这样。 她头上根本没戴头巾,只是解下围裙道:“我们到森林里去。”经过果园时,她指给他看一棵苹果树上的蓝山雀巢,还有树篱里的山鹬窝。他对她口气中的肯定带着生硬、仿佛躲藏在谦卑之下的傲慢感到相当惊讶。 “看这些苹果芽。”她说,于是他才发觉低垂的树枝间无数的绯红色的小球。她转头看着他的脸,眼神冷淡下来。她慢慢减少对他的注意力了。终于他在认真看着她。这是他过去最怕,而从心灵上说又是最渴望的事情。现在他看她如同她看他那样。他不会爱她了,他将明白,他从来不曾爱过她。 幻想破灭了。他们成了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了。但他会公平对待她的,——她会从他那里得到应得的东西。 她美丽动人,就像他从未认识过她一样。她把鸟巢指给他看:一株低矮灌木上的一个雌鹪鹩巢。 “看这巧妇鸟窝!”她大声叫道。 听到她说方言,他感到很惊异。她小心翼翼躲开树刺挨近窝边,手指伸进巢里。 “有5个!”她说道,“多小的东西。” 她指给他看一大堆鸟巢,有知更鸟的、苍头燕雀的、红雀的、黄胸鹀的,还有水边的鹡鸰鸟巢。 “要是我们下去,靠近湖边,我会指给你看那些翠鸟的……” “在这些小冷杉树里,”她说,“差不多每个树枝每根枝丫都有画眉巢或者乌鸦巢。我头一次看到这些,就觉得自己不能往树林里钻。它就像一座鸟的都市。清晨,听到鸟的鸣叫,我就想起了喧闹的嘈杂的早市。我很怕走进我自己的树林。” 她在使用他们两人创造的语言。现在,这语言只归她使用了,他已经不用了。她没有理会到他的沉默,但是总带着优越感让他看她的树林。他们走上一条湿软的小径,那里开放着一片勿忘我花,她说道:“这里的鸟我们都认识,但花却有很多叫不出名字。”这对他有一半的吸引力,因为他知道这些东西的名称。 她轻盈飘逸地穿过小道,朝酣睡在阳光下的开阔田野走去。 “你知道,我也有个情人。”她自信而又不知不觉地用亲密的口气说道。 这振奋了他跟她斗嘴的情绪。 “我想我见过他。他长得很帅,——而且生活在田园牧歌式的淳朴的地方。” 她没有作声,转而走上一条上山的幽暗小路。山上的树和灌木林非常浓密。 “过去他们做得很好,”她终于开口道,“上什么庙敬什么神。” “啊,是的!”他赞同道,“新近敬的是谁?” “没有什么旧的,”她说,“我一直在寻求这个。” “那是谁呢?”他问。 “我不知道。”她直视着他说道。 “为了你,我很高兴你满意。” “是呀——但是男人并没有那么重要。”她说道。沉默了一会。 “是的!”他大声说道,非常惊异同时意识到了她的真实自我。 “只有人的自我才是举足轻重的,”她说,“不管他是他的自我还是为自己的上帝服务。” 又是一阵沉默,他在沉思默想。小路上几乎没有花草,显得阴暗。走在路边,他的脚后跟陷进了软泥里。 三 “我,”她缓缓地说道,“就在你结婚的那个晚上我也结婚了。” 他看着她。 “当然不是法律上的,”她答道,“但是——是实际上的。” “跟那看林人?”他问,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扭头对着他。 “你认为我不能吗?”她说。但是为了她的自信,她满脸通红,并一直红到脖根。 他仍然没说什么。 “你瞧,”——她在努力解释道—— “我也不得不去理解一番。” “这种所谓的‘理解’是什么意思?”他问。 “含意很多——它对你不是那样吗?”她答道,“人是自由的。” “那么你并不失望?” “当然不!”她语气低沉而诚挚。 “你爱他?” “是的,我爱他。” “那好!”他说。 这句话让她沉默了一会儿。 “在这里,在他的环境中,我爱他。”她说。 自负不允许他继续沉默。 “还需要环境?”他问。 “当然,”她叫道,“你总是把我弄得不是我自己。” 他短促地笑了笑。 “但这就是环境的问题?”他说,他已经考虑到了她的心境。 “我就像植物一样,”她答道,“我只能在我自己的土壤里生长。” 他们来到一处地方,这里没有灌木丛,空出一个光秃秃的棕色的空地,只有砖红、微紫的松树树干。树林外是连成一片的暗绿色的大树,长着花芽,树下是欢愉舒展的三角旗一般的蕨。在这块光秃秃的空地正中,立着看林人的小屋。鸡笼四处乱摆,有些里面装着咯咯叫唤的母鸡,有些里面空无一物。 希尔达踩着松叶朝小屋走去,从屋檐下拿出一把钥匙,然后打开门。这是一个木结构的地方,有木匠的工作台和模具,斧头,墨斗,铁皮带,杉木钉钉住的毛皮,一切都井井有条。希尔达带上门。离奇古怪的野生动物的皮毛平摊着钉在那里,等着加工处理。辛森仔细查看了一下。她转动着侧墙的疤节,又露出一间小小的房间。 “多浪漫呀!”辛森说。 “是的。他很巧,——有着野生动物的狡猾——从好的方面说——而且他具有创造性,很富有思想的——当然并非超出了他的所知。” 她拽开墨绿色窗帘。这房间几乎完全被一个大大的长沙发占满了,沙发上铺着一块宽大的兔毛毛毯,地板上是拼缀起来的猫皮地毯,还有一块红色小牛皮地毯,而悬在墙上的是其他皮毛。希尔达从墙上摘下一件,穿上。这是一件斗篷,用兔皮做的,中间还混有白色的皮毛,附带着一个兜帽,显然是鼬皮做的。她从这原始的斗篷里对辛森笑着说: “你觉得怎么样?” “呃!我为你的男人向你祝贺。”他答道。 “看!”她说。 架子上的小瓶里插着一些小花枝,脆弱而苍白,是忍冬的花枝。 “晚上它们使这里充满香味。”她说。 他好奇地四下打量。 “那么他哪些地方欠缺呢?”他问道。她紧盯着他——好长一段时间,然后转过脸去: “星星对他不是一样的,”她说,“你能使它们闪耀颤动,而勿忘我花对我来说仿佛是萤火。你可以使事情变得‘美好’,我已经发现这一点了——这是真的。但现在,我自己拥有这些东西。” 他笑了,说: “毕竟,星星和勿忘我只是奢侈品。你应该作诗。” “是呀,”她赞同道,“但是现在我一切都有了。” 他又一次对她苦笑着。 她迅速地转身走开。小小的房间一片昏暗。他正倚着房间的小窗户看着她。她此时站在门口,仍旧穿着斗篷。他摘掉了帽子,这样,她可以在昏暗的房间里清楚地看见他的脸和头。他乌黑、挺直、光泽的头发整整齐齐地从额前梳往脑后。他的黑眼睛正盯着她。他的脸洁净、细腻,而且非常光滑,正泛着光。 “我们是很不同的。”她苦涩地说。 他又笑了。 “我看是你不满意我。”他说。 “我不满意你变成这样子。”她说。 “你认为我们——你或我——或许”——他扫了一眼这小屋—— “会像这样?” 她摇摇头。 “你!不,永远不会!你采到一样东西,看着它,直到你已经知晓你想要了解的一切,然后就把它扔掉。”她说。 “我是这样?”他问道,“你的路永远不会成为我的路?我看不见得。” “为什么该这样?”她说,“我是一个独立的人。” “但可以肯定,有时两人会走同样的路。”他说。 “你从我这里把我夺走了。”她说。 他知道,他误解了她,把她当作她根本不是的那类人。那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 “那你早知道吗?”他问。 “不——你永远不让我知道。你欺侮我,我无法自拔。你走了,我很高兴,真的。” “我知道你高兴。”他说,但脸变得更苍白,差不多像死一样的光亮。 “可是,”他说,“是你送我走上这条路的。” “是我!”她大声说道,露出很骄傲的神气。 “你让我获得中学奖学金——你让我培养可怜的小波泰尔对我炽热的爱恋,直到她离不开我——而且因为波泰尔有钱,有权势。你成功地要这酒商自告奋勇送我到剑桥读书,去帮助他唯一的孩子。你想要我在这世界上出人头地。而同时你在把我从你身边送走——我每一次新的成功便使我们拉得更开,对你尤甚于对我。你从来不想跟我一道:你只想要送我去看那是什么样子。我相信你甚至想要我去娶一位淑女,你想从我身上来击败这个社会。” “那我负责任。”她讥讽地说。 “我表现得杰出是为了让你满意。”他答道。 “啊!”她叫道,“你总是想要变化,变化,像个小孩。” “没错!而且我成功了,我知道这个。我做一些好的工作。但是……我还认为你变了。对一个男人你有什么权力?” “你想干什么?”她说着,充满恐惧的大眼睛看着他。他回视了她一眼,眼睛犀利,像武器一样。 “呃,不干什么。”他短促地笑笑。 外面的门闩格格作响,看林人走了进来。这女人扫了他一眼,但是仍旧穿着皮毛披风,站在里屋门口,没有动,辛森也没动。 这个男人走进来,看见了他们,转过身去没有说话。屋里的两人也一言不发。 佩尔比姆伺弄着他的毛皮。 “我得走了!”辛森说。 “好吧。”她答应着。 “那么我给你,为我们‘永恒不变的命运’。”他发誓地举起手。 “为我们永恒不变的命运。”她严肃地答着,口气冷淡。 “亚瑟!”她喊。 看林人假装没听见。辛森冷眼看着,开始微笑起来。女人停了下来。 “亚瑟!”她又喊道,嗓音里带有一种奇怪的向上的变音。 这声音告诫着这两个男人她的灵魂正为一场危机而颤抖。 看林人慢慢放下手中的工具,朝她走来。 “什么事?”他说。 “我想给你介绍。”她说,声音发颤。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林人说。 “是吗?这是艾迪·辛森先生,你知道的,——这是亚瑟·佩尔比姆先生。”她转向辛森,补充道。辛森向看林人伸出手,接着他们沉默地握了握手。 “很高兴认识了你,”辛森说,“我们中断通信联系吗,希尔达?” “为什么要?”她问。 两个男人站在那儿不知所措。 “没有必要吗?”辛森说。 她沉默着。 “随你的便。”她说。 他们三人一起沿着阴暗的小道往下走去。 “天空多么湛蓝,而希望是多么殷切!”辛森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在引用诗句。 “你什么意思?”她说,“何况,我们不可能放荡,——我们从来没放荡过。” 辛森看着她。看到他年轻的情人,他的修女,他的博梯塞利天使如此鲜明地展现在眼前,他吃了一惊。正是他自己成了傻瓜。他们俩已经生疏得无异于任何两个陌生人。她只是想继续跟他保持通信——而他,当然也想保持这一联系,这样,他就可以写信给她,像但丁对某一个从来没存在过的贝翠丝的情感一样只留在他自己的头脑中。 到小路尽头时,她离他而去了。他跟着看林人走向开阔地,走向林地的大门,两个男人几乎像朋友一般肩并肩走着,都没有打开话匣子。 辛森没有径直走到大路口,反而沿着林边走去。潺潺小溪流到一个小泥沼。桤木树下、芦苇丛中大株大株金黄色的金盏花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色泽,水中点缀着花朵的金黄色,棕色的水流朝远方淌去。一只翠鸟突然飞过,在空中掠过一道蓝色的亮光。 辛森异乎寻常地被感动了。他爬上岸到荆豆丛中,星星点点的花朵还未积聚成一片锦绣。躺在干枯的草皮上,他发现一小枝一小枝紫色的、粉红色的叫不出名字的植物。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妙不可言,永远充满了新奇。尽管他觉得这仿佛在地下,像一尘不变的地狱的田野。他心中的痛处如同伤口一样疼痛。他记起了威廉·莫里斯的诗,在他的诗中描述了《里昂内斯教堂》里一位骑士受伤躺在地上,矛枪深深刺在他的胸口,他躺在那像死去一样,但并没有死。而日复一日明媚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到圣坛,然后迅即流逝。他清楚地知道,他和她之间的事情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的,决不可能,事实始终离得很远。 辛森翻了个身。空气中充满了云雀的叫声,仿佛空中的阳光凝聚起来,像下雨般地当头落下来。在这明快的叫声里,人们小声说话可以清晰地听见。 “可是要是他结婚了,而且很乐意丢开它,你干吗还反对?”这是男人的声音。 “我现在不想谈这件事。我想单独呆会儿。” 辛森从树丛中看过去。只见希尔达正站在林中靠近门的地方。看林人在田里,在树篱边走来走去,玩弄着停在白色悬钩子上的蜜蜂。 他们沉默了一会。在这段时间里辛森想象她的思绪飘浮在云雀明快的叫声中。突然,看林人大叫了声:“啊!”然后咒骂起来。他正紧紧抓住衣服袖子,靠近肩膀的地方。他脱掉夹克上衣,把它掼在地上,然后全神贯注地把衬衫袖子一直卷到肩膀。 “啊!”当他拣出这只蜜蜂,并把它扔掉时报复性地说。他弯着光亮健壮的手臂,笨拙地往肩膀上瞅。 “怎么啦?”希尔达问。 “一只蜜蜂——从我袖子里爬进去了。”他答道。 “到我这儿来。”她说。 看林人朝她走去,如同一个绷着脸生气的男孩。她双手抓住他的胳膊。 “在这儿——刺在里面——讨厌的蜜蜂!” 她拔出刺,嘴贴在他胳膊上,吸吮着毒液。当她看到在他胳膊上印出一个红色的唇形时,大笑道: “那是你有生以来得到的最炽热的吻。” 当辛森再次抬起头朝声响处看去时,瞧见树荫里看林人正亲吻着他爱人的脖子。她的头向后仰着,头发垂了下来,一根乱蓬蓬的发辫悬在他光光的手臂处。 “不!”这女人说道,“我不是因为他走了心烦意乱,你不明白……” 辛森听不清男人在说什么话。只听见希尔达清晰明了地答道: “你知道我爱你。他已经完全从我生命中走开了,别为他而苦恼了……”他吻着她,喃喃地说着话。她不明所以地笑起来。 “是的,”她宽容地说,“我们会结婚,我们会结婚的,但不是现在。”他又对她说了些什么。辛森一时间什么也没听见。 然后听见她说: “现在你必须回家,亲爱的……你会睡不好的。” 又听见看林人咕哝着什么,为担忧和激情所困扰。 “可是为什么我们应该马上结婚?”她说,“结婚你会多得些什么?像现在这样最美好。” 终于,他穿上外套走了。她站在门口,没有看他,而是穿越阳光明媚的乡村眺望着远方。 到最后,她终于走了。辛森也动身离去,回到城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8 白丝袜 一 “我起床了,泰迪林克斯。”温斯顿太太边说边轻快地从床上一跃而起。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温斯顿问道。 “没什么,难道我不能起床?”她愉悦地答道。 这时大约是早晨7点左右,清冷的卧室里光线晦暗。温斯顿躺在床上,瞧着妻子。她是个漂亮的尤物,一头蓬松黑色鬈发……她迅速穿衣的时候,他看着她,看她愉快地轻摆着娇小的身躯,把衣服裹在上面,她的懒散和邋遢并没有使他不快。当她抓住衬裙的裙边,扯下破烂的白色饰物扔到梳妆台上时,她漫不经心的举动令他精神为之一振。她站在镜子前,草草地梳理着蓬乱浓密的头发。他带着丈夫的神情静静地欣赏着她细嫩柔软的肩膀在迅速摆弄。 “起来,”她叫道,朝他挥了下胳膊,“天大亮了。” 他们结婚已有两年,但是仍如同以往一样,她离开房间时,他就觉得似乎光明和温暖已离他而去了,强烈地意识到清晨是阴湿而寒冷的。所以他赶快起来,不经意地去想她为什么起得这么早。通常她总是恋床的。 温斯顿在腰间系好皮带,然后穿着衬衫和裤子下楼。他听到她在断断续续地唱歌。这正是她一贯的作法。楼梯在他的踩压下嘎嘎作响。他沿着窄小的通道走去。这通道她称之为厅堂,是他的第一个家。 他是一位28岁的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现在有些睡眼惺忪,显得幸福安逸。他听见水叮叮咚咚地滴进水壶里。而她又开始吹口哨了。她在水龙头下冲洗晚上用过的杯子以供早餐使用。他喜欢她那种麻利的样子。看上去她像一个不修边幅的轻佻姑娘,但是很麻利而且灵巧。 “泰迪林克斯。”她叫道。 “什么事?” “生火,快点。” 她穿着一件旧的、胸前缀着黑丝绸的袋状宽大睡衣,但一只袖子有点脱线了,露出漂亮的粉红色臂膀。 “干吗不把袖子缝上?”他说,看着她露在外面的柔嫩的肌肤。 “哪里?”她叫道,使劲往身上瞧,“真讨厌。”她看到了裂口,继续灵巧地擦洗杯子。 他们的厨房相当大,但是阴暗,温斯顿把炉膛里的死灰扒出来。 突然厅门口传来重重的敲门声。 “我去开。”温斯顿太太叫着,人已经走向厅堂。 邮递员是位红脸膛的男子,曾经当过兵,他咧嘴笑着递给她一些包裹、信件。 “他们没有忘记你。”他冒失地说。 “对——他们很走运。”她一扬脑袋说,不过她不愿过多饶舌,今天早晨她只对这些邮件感兴趣。邮递员好奇地等着,轻蔑的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她慢慢地、心不在焉地、仿佛不知道有人在那儿似地,当着他的面把门关上,一边继续看信上的地址。 她拆开一封薄薄的信,里面有张难看的长长的卡通情人卡,她笑了一下,将它扔在地板上。她又拿过一个包裹使劲撕扯着包装绳,打开一个白色的小盒子,只见一方白色的丝质手帕整整齐齐地叠在盒子的花边纸下,她名字的缩写字母在光线的反射下明白无误地显现出来了。她得意地笑了,轻轻把盒子放在一边。第三个包裹里有一个白色的小包——很显然是整齐地叠着的棉质手帕。她把它抽出来,却发现是一只长长的白色丝袜,但是脚尖处有点悬垂。她把胳膊伸进去,手指使劲探向丝袜顶部,拿出一个小盒子,她稍稍瞥了下盒子里面,然后飞快地打开她左手边的一扇门,走进小而阴冷的起居室。她紧紧地咬着下嘴唇。 带着一刹那间胜利的喜悦,她从小盒子里拿出一对珍珠耳环,然后走到镜子跟前。在镜子前,她开始激动地把耳环穿在耳朵上,照着自己的侧身。当她手指摸索着耳垂时,头歪向一边,看起来出奇地神情专一。 终于,这对珍珠耳环悬荡在她玫瑰色的小巧玲珑的耳朵下了。她使劲摇晃着脑袋,想看看耳环的摇荡。耳环碰在脖子上,给她带来一丝寒意。然后她静静地站着审视着自己,气派高贵地昂着头。她对着自己傻笑起来。接触到自己的目光,她忍不住对自己眨了下眼睛,然后大笑起来。 她转身去看那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碎纸片,上面写着这样的诗句: “珍珠也许是美丽的,但你更美丽。为我戴上这些吧,我将热爱那佩戴者。” 她做了个鬼脸,高兴得咧开嘴笑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回到镜子前去看她的耳环。 温斯顿已把火生好了,过来找她。听到脚步声,她迅速转过身,一副有愧的样子。当他出现在眼前时,她用热切的蓝眼睛盯着他。 他并没有看到什么,仍旧处在早晨懒洋洋的温暖氛围中。 他永远给她一种温暖而迟钝的感觉。他眼睛很蓝,很善良,态度坦率。 “你收到了些什么?”他问。 “情人节礼物。”她轻快地答道,卖弄地转身给他看丝质手帕。她把它伸到他的鼻子下,“闻闻,有多好。”她说。 “谁给你的?”他问道,并没有闻。 “只是情人节礼物。”她叫道,“我怎么知道是谁寄的。” “我敢打赌你准知道。”他说。 “泰德——我不知道!”她喊道,摇摇头,突然停住了,因为想到了耳环。 他站在那儿呆了一会,很不高兴。 “现在,他们没权送你情人节礼物了。”他说。 “泰德——为什么没有?你不是嫉妒吧,对不对?这是谁给我的,我一点边儿也摸不着。看——有我名字的字母缩写。”——她手指强调似地点着发光的刺绣——“e代表埃尔茜,”唱歌似地说道。 “胡说,”他说,“你知道是谁给你的。” “说实话,我不知道。”她反驳道。 他四下看了看,又看见了放在椅子上的白丝袜。 “这也是情人节礼物?”他问。 “不是,那是个样品,”她说,“只有一个卡通贺卡。”她去把长形的卡通贺卡拿了过来。 “真是个傻瓜蛋!”他说着走出了房间。 她飞跑上楼,摘下耳环。回来时她发现他蹲在那儿吹火,脸上被火映红,还有些微的疤痕,仿佛他得过天花,但他的脖子很白,皮肤光滑,挺讨人喜欢。他蹲在那里,她双臂搂着他的脖子。他用脚尖踮着以保持平衡。 “这火真是慢性子。”他说。 “还有谁是慢性子?”她问。 “我们两人中有一个,这我很清楚。”他说道,小心地站起身。她仍旧挂在他的脖子上,双脚悬空。 “哈!——摇我。”她叫道。 他低下头。她悬在空中,吊在他脖子上左右摇晃着,然后滑落下来。 “水壶响了。”她唱着说,飞快地跑向茶壶,他又弯下腰继续吹火,脖子上青筋直暴,衬衣领子都显得太紧了。 “威尔博士在吹火噗,噗,噗。” 她唱道,大笑起来。 他对她笑了。 她非常开心,因为有了那对珍珠耳环。 进早餐时她变得严肃起来,但他没有注意到。她的庄重严肃变得自命不凡起来,差不多要穿透他那憨厚的好脾气去激怒他。 “泰迪。”她终于忍不住叫道。 “什么事?”他问。 “我刚才跟你撒了个谎。”她楚楚可怜地说。 他的心不安地颤动着。 “噢,是吗?”他漫不经心地随口应道。 她对他这种反应很不满意,他应该受到震动才对。 “是的。”她说。 他切了一片面包。 “是件好事?”他问。 她生气了,然后又想起他问——是件好事吗?她笑了起来。 “不是,”她说,“但也没什么了不起。” “啊!”他放心了,话音里流露出一种对她不变的迷恋。 “那就别再提了。” 谈话变得有些难以为继。 “你知道那只白丝袜。”她一本正经地说,“我跟你撒谎了。 那不是个样品,那是一件情人节礼物。” 他微微皱了下眉。 “那你为什么要骗我说是个样品?”他问。他清楚她的弱点,声音中带着些许愤怒,令她害怕。 “我担心你会生气。”她哀婉动人地说。 “我敢说你很害怕。”他说。” “是的,泰迪。” 谈话又间断了一会。他脑子里想弄清几个问题。 “这是谁送的?”他问。 “尽管上面没有写一个字,”她说, “不过我可以猜猜,——除非是……” 她跑到起居室,拿回一张纸。 “珍珠也许是美丽的,但你更美丽。为我戴上这些吧,我将热爱那佩戴者。” 他念了两遍,脸上涨得通红。 “那你猜是谁?”他问,声音中有股生气的味儿。 “我猜是萨姆·亚当姆斯。”她略带有德性的愤怒说。 温斯顿沉默了一会。 “笨蛋,”他说,“这跟珍珠有什么关系?而且明明只有一只,他却怎么能说‘为我戴上这些’,他没有脑子,写出这样的词句。” 他把纸攒成一团,扔到火里。 “我想他的意思是这跟去年送的一只凑成一双。”她说。 “什么!他去年也送了一只?” “是的,我想你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发怒的。” 他绷着脸,一脸不高兴。 最后,他站起身,决定去洗个澡。他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敞着怀。似乎他很漂亮,但轮廓分明的鬓角和沉静的眼睛被他下半部脸上令人难受的表情反衬而显得不可爱了。不过她喜欢。她来回走动,麻利地收拾桌子。她喜欢他站着洗澡的样子。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她喜欢看他冲洗脖子时水光发亮的脖子,这让她觉得有趣,开心,而且激动。他非常自信,觉得自己完全拥有她。这给她一种愉快而又有害的自由感觉。在他的控制之下,她可以兴奋地到处乱冲。 他转身对着她,脸因为冷水刺激而发红,双眸清亮、湛蓝。 “你一直没见过他,是不是?”他粗鲁地问。 “是的。”她答道,片刻之后,似乎有罪被抓似地,又说, “他跟着我进了电车,然后邀我去喝杯咖啡……” “你随便就答应了,”他阴沉地说,“是不是?” “是的。”她回答,露出一种叛徒在行刑架前的神情。 他热血上涌,一动不动,看上去一副要发作的样子。 “天气很冷,但到皇室却是很有趣的。”她说。 “你应该跟个黑鬼一道去要包巧克力。”他说,满腔愤怒和轻蔑,略带苦涩。他奇怪地觉得离她很远,好像有道鸿沟,终于隔绝开来。 “泰德——多讨厌!”她叫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她咬住嘴唇,脸涨得通红,眼里含着泪。 他转过去系领带。她干着自己的事,一副哀婉动人的苦相,偶尔还滴几滴眼泪。 他准备去上班,头上戴着帽子,外套一直扣到下巴。他走过来吻她,因为要是他不做这件事就走,那一天都不会觉得踏实。她任由他吻着。他双唇触到她脸颊感觉很湿润。他心里很愤怒,她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她感到很委屈,不愿意原谅他。 过了一会,她上楼去看那耳环,它们看上去很甜美地躺在小抽屉里——如此甜美!她带着享受的快乐心情审视着它们,对着镜子把它们戴在耳朵上,欣赏自己的娇态。她在镜前轮番摆出姿势,或微笑,或哀伤,或悲惨,或得意,或祈求。她显得非常快活,非常美丽。 整个上午她都戴着耳环。她有一种强烈的意识,觉得自己光彩照人,十分迷人。当面包师进来时,她在想对方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所有的零售商离开她家门口时都兴高采烈,喜形于色,喜欢这让人愉快的可人儿,尽管她行动上没有什么可注意的。 一整天她都兴致勃勃,没去想她的丈夫。他就像深沉的土地一样使她无法展开她奔放的热情。到了夜间,如鸡鸭回笼一样,她才回到他身边。 与此同时,温斯顿,一家小型公司的旅行推销员,一个极受信任的角色,正忙于工作,内心却在为她而忧虑。他希望心里踏实,因为对妻子的事没有底而一直很紧张。 二 婚前,她曾是亚当姆斯编织工厂守货栈的姑娘。萨姆·亚当姆斯是她的老板。亚当姆斯是单身汉,40岁左右,身体略有些发福,穿着讲究、华丽,留着褐色的大胡子,头发稀少。从他修饰整齐、过分华丽的外表来看,很显然,唯一使他懊恼的就是他的秃头。他风度翩翩,属于爱尔兰血统。 他爱女人,或者说以得到女人们的喜爱出名。而埃尔茜是个伶俐、漂亮,差不多可说是很漂亮的可人儿——她看上去挺聪明,尽管翻来覆去说的完全是一些琐碎的话——对他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会经常来到货栈,以便加深她对他的印象。他穿着相当气派,双排扣水手上衣,是浅黄色的,裤子是上等的黑白条纹布,帽子的帽檐很长,上衣扣眼里还插着一支深红色的麝香石竹。她对他略有印象,因为就她的品味来说他似嫌太高。他本能地觉察到了这一点,重新换上一套藏青色西服。这时他是一个体格健壮,衣饰华丽的人,长着褐色的大胡子,身穿潇洒的藏青色西装,脚穿时髦皮靴,头戴具有男子汉气概的礼帽,简直无可挑剔。这给埃尔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同时,温斯顿正在向她求爱。在卧室镜前,她做出了令人满意的表示永久真实的小动作。 “真实,真实直到死亡——” 那是她经常唱的歌。温斯顿总是那个样子,所以不需要过多地为他操心。 每年圣诞节,萨姆·亚当姆斯都在自己家里举行晚会,邀请来参加晚会的是高级雇员——不是那些工厂蓝领工人,而是白领职员。他慷慨大方,并具有带给人快乐的真正热情。 两年前埃尔茜最后一次参加这样的圣诞晚会,由温斯顿陪着。那时他替萨姆·亚当姆斯做事。 当时她穿着裁剪得体、宝蓝色丝绸面料的紧身礼服,为自己的装扮感到十分得意。温斯顿来邀约她,然后她轻快地走在他旁边,大开司米披肩围到胸前。他迈开大步往前走,裤脚漂亮地扎在靴子里。她的丝面鞋子把他礼服外套的口袋涨得鼓鼓的。 经过公园门口时,她的情绪高涨起来。前面,洛克城堡在夜空中看上去庄重宏大。林荫大道两旁,树木光秃秃、黑黝黝的,静立在凛冽的寒风中。 他们到得相当迟。她心里充满了热切的期望。在衣帽间,她摘下披肩,穿上丝面鞋子,又对着镜子照照自己。脸颊两边松散的两束卷发优美地荡来荡去,她嘴角露出了笑容。 在灯火辉煌的房门口,她站了一会儿。灯光闪耀,人影绰绰。在枝形的水晶吊灯下,女人们的晚礼服在摇摆飘动,长着胡子、系着领带的男人们对着她们鞠躬。她走进了这灯火辉煌之中。 萨姆·亚当姆斯马上就过来了,高举双臂,热烈欢迎她,红润的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来迟了,是不是?”他喊道,“像个贵族。” 他抓住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说话时,他的嘴张得很大,褐色胡子遮盖着的这种温暖、隐蔽的效果给破坏了。她在他的簇拥下融进了人群当中。他显得非常殷勤。 “那么,现在,” 他说,拿着她的请贴写下舞曲的名字, “我必须得到您的允许才行,对不对?” “温斯顿先生不跳舞。”她说。 “我真走运!”他说,潦草地写着名字,“我是嘴里带着风流韵事来到这世界的。” 他安静下来,继续写着。她脸红着,在笑,没弄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呃,那是什么?”她说。 “是你,甚至比你还小,长着小翅膀。”他说。 “我应该变得相当小才能放到你嘴里。”她说。 “你觉得你很大了,是吧?”他随口道。 他把请贴递还给她,鞠了个躬。 “现在,亲爱的,整个晚上,我都准备妥当了。”他说。 然后,他迅速地以他一贯的随意态度扫视了一下屋子。她面对他站着。他已摆好姿势。也准备好了,对乐队微微点头示意。一会儿,音乐响起。他看上去很轻松自在。 “现在开始跳吧,埃尔茜。”他说,声音里含有一种奇异的爱抚,温暖、美妙地围抱着她的身体,使得她不由自主地沉湎于其中。她喜欢这一切。 他的舞跳得相当出色,仿佛在用一种男性的多情吸引着她。当她给拽到他身边时,她感觉到全身柔软无力,只好顺从着他,跟着他的身形流动。此时此刻,他跟她联在一起,在轻歌曼舞中旋转着。她被一种强壮、有力的血液带动着,双脚似乎不由自主地在转动,只有音乐才把她从他身边轻轻带过,又轻轻带回到他身边,带回到他的拥抱中。音乐有节奏地、美妙地使他强壮的身体与她相接触。 一曲终了时,他兴奋起来了,眼睛里有种奇异的亮光。那亮光使她震颤,尽管跟她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它扣住了她的心。他并没有对她说话,只是用一种奇异、闪亮的眼神直盯着她的眼睛,这搅得她又畏怯,又心痒。但在他的神情当中又有着一种浪荡子的无意识的调笑。这使得她心里有些凉意,她庆幸自己没有失去自制力。 被一种反感,同时也是一种更加沉重的冲动所驱使,她走向温斯顿。他郁闷地站在那里,正在试图说服自己承认除了他以外,她还完全有权利去寻开心。他以相当勉强的体贴接受了她的说服。 “你不去打桥牌吗?”她问。 “当然,”他说,“就去。” “我真希望你会跳舞。” “可惜,我不会。”他说,“你开心地玩吧。” “但是,要是我能跟你跳舞,我会更开心些。” “不错,你说得对,”他说,“不过我不是跳舞的材料。” “你应该是的。”她叫道。 “好啦,好啦,是我的错,不是你的,你开心去玩吧。”他祝愿她,而她继续显出略有些恼怒的样子。 她期待着投进萨姆·亚当姆斯的怀抱,等着跟他跳舞时间的到来,他是一个多么令人愉快的男人啊。她不禁对温斯顿产生了一些怨恨,但是很快便抛之脑后,因为她的男主人正把她拉近身边,美妙地拥抱着她。她看着他的眼睛,迎视着他眼中的光亮,这光亮使她满足。 她心中顿时暖融融的,热血流遍全身,忘掉了一切。只在心内深处有一丝尴尬,似乎是良心所在。 所以,她一得到机会,便马上从舞厅溜到牌室。烟雾缭绕中,她发现温斯顿在打用木板记分的纸牌。她容光焕发、兴奋不已地向他走去,跟他打招呼。在这安静的房间里,她的声调太大,太响。他抬起头,阴郁的前额上皱着眉。 “在打纸牌吗?是不是很好玩?现在怎样了?”她絮絮叨叨地问。 他看着她。她的这些问题没有一个需要回答,而且他似乎觉得这跟她没有关系。她转身去看牌板,问道: “你是白的还是红的?” “他的是红的。”他的搭档回答道。 “那你是输了。”她仍然对着温斯顿说。然后她从牌板上拔出红色木签:“1——2——3——4——5——6——7——8——就在这儿你该跳。” “放回原位。”温斯顿说。 “它该在哪儿?”她轻快地说,知道自己过分了。他把这根小小的红签从她手中夺过来,放回洞里。 牌局被搅乱了。 “输了,真丢脸!”埃尔茜说。 “你最好替他抽牌。”搭档说。 于是她便开始抽牌,很快牌就发好了。她把手搭在他肩上,看着他的牌。 “这牌很好,是不是?”她叫道。 他没有作声,扔下两张牌。她手搭在他肩上使他很舒服,更使他强烈地受到感动。她的卷发悬荡着触到了他的耳朵,这使他热血涌遍全身,尽管她同时在为另一个男人而兴奋不已。那时,萨姆·亚当姆斯出现了,华丽光鲜,吵吵嚷嚷,陶醉于自己,陶醉于跳舞多于美酒。他眼中那奇异的亮光在不断地闪着。 “我想我会在这儿找到你的,埃尔茜。”他兴高采烈地嚷着,声音刺耳、吵闹。 “你怎么会这么想?”她调皮地问。 这衣冠楚楚,华丽奢靡的男人眯着眼睛,笑了。 “我从来不在女人堆里找你。”他说,话音里有一种亲密热切的东西吸引着她。他边笑边向她鞠了一躬,伸出手臂挽着她。 “夫人,音乐在等着您呢。” 她不可抗拒地被他簇拥而去,仿佛是不情愿的,但是却很愉快。她跳得如醉如痴,飘飘欲仙。靠在这个稳重、亲密的男人臂弯里,她仿佛跟这房间脱离了接触,滑向了他的身边。似乎她已经成为他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个必不可少的寄居者。她周围的房间模糊一片,像空中,又像是在海底,周围的人也幽灵般地飘飘忽忽,影影绰绰。而只有她自己真实地被舞伴拥住,仿佛她跟他密不可分,仿佛他身体四肢的活动就是她的活动,然而却又都不是——噢,这多美妙啊!他也陶醉了,忘掉了一切,专心一意地跳舞,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只有他体格健硕、贪图酒色的身体在做一些小动作,他的手指在她的身上摸索着。每当这一时刻,每当这一时刻来临时,她便感觉到她已被彻底地征服了,被熔化了,当她完全意识不到自己脚和膝盖的活动时,熔点就到了。他带着她在房间里旋转着,似乎是在用自己的四肢、身体支撑着她的身体,他的热情仿佛更多地感染了她,直到她全身都熔化。 而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一种令人陶醉的东西而已。 真是太美妙了。舞曲结束时,她有些晕眩,而且几乎喘不过气来。她站在房子中央,似乎在偏乡僻壤独处。他向她俯下身来。她期望着他的双唇吻在她的肩膀上。她等着。然而这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人。这太残酷了。 “很美妙,是不是,亲爱的。”他低沉而愉快地对她说。低沉而得意的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非人格的东西,不可抵抗地吸引着她,然而她为什么又意识到紧闭的心扉?她挽着他的胳膊,跟着他朝门边走去。 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干些什么,只在内心里有些许的烦恼。这男人呢,虽然渴望占有,然而表面上却故作镇定,闪开人群往餐厅走去,似乎是要让她休息一下,恢复体力,实则是狡猾地与她相处在一起。他热血沸腾,只是用镇静自若来稍加掩饰而已,心底却根本不相信这表面功夫。 餐厅里,温斯顿正端着咖啡,走到静处,不去理睬那些小姐太太们。埃尔茜看到了他,但却觉得对方看不到她。她对他来说是远不可及的,是在他的智识范围之外的。她心想,自己和身边站的这个大块头男人已处于一种熔化的状态。她吃着牛奶蛋糊,实际上她跟雇主在一起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并带有一种不完全的熔化状态。 但她变得更加冷静了。温斯顿走了过来。她朝他看着,带着一种异样的眼光。她看见他瘦削、年轻的身形真实而持久地呈现在她面前。那就是他的模样。但她间或可以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并为他熔化,然而她却不至于完全失去理智。 “打完牌了?”她含糊其词地问。 “完了。”他答道,“舞跳得不顺吗?” “一点也不。”她说。 “她不会烦心的,”亚当姆斯开心地说,“精神十足的姑娘对跳舞总不会生厌的——吃点别的,埃尔茜。喂,来杯雪利酒。跟我们一起喝杯雪利酒吧,温斯顿。” 他们浅啜着雪利酒时,亚当姆斯狡黠地看着温斯顿,想要发现他的长处。 “我们最好过去,——音乐响起来了。”他说,“照顾这些女士们吃东西,好吗?·温斯顿,会很有趣的。” 然后,他抽身走了。埃尔茜不知不觉地跟着他。但是温斯顿跟在旁边,随着他们走。他们默默地走到舞厅。到舞厅时,亚当姆斯犹豫了,对整个厅堂四下打量了一番,仿佛他看不见似的。 一个男子走过来,要求与埃尔茜跳舞。亚当姆斯便转身去跟另外的舞伴跳舞。他们跳舞时,温斯顿在一边看着。她意识到他站在那看着她,像一个幽灵,或者说是一个裁判,一个护花使者。她更为亲密地,不自觉地又意识到在这厅堂某个地方跳动的另外一个男人的身影。她仍旧属于他,但是她心头又感觉到一阵心烦意乱、无可奈何。亚当姆斯跳着,围着埃尔茜转,玩世不恭地坚持着,等着跟她跳舞。 一曲终了时,亚当姆斯给缠住了。埃尔茜发现自己回到了温斯顿的身边。他坐在那里,身形很优雅。他的膝盖,还有他斜倚着的轮廓分明的身姿,仿佛是不朽的形体。她把手放在他膝盖上。 “开心吗?”他问。 “总是这样。”她答道,声调炽热而超然。 “还要开一个小时。”他说。 “是吗?”她应道。这对她毫无意义。 “我们该回去了吧?”他问道。 她沉默了。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她的正常意识头一回有些微归来的迹象。她怨恨这一切。 “干吗这样?”她问。 “我想你已经跳够了。”他说。 一丝理智掠过她的大脑,继而又为打破她的幻想而恼怒。 “为什么?”她说。 “我们9点就到了这儿。”他说。 没有回答,没有理智。这对她没有任何意义。她远远地离他坐着。房子那一头,萨姆·亚当姆斯不时朝她望一眼。她坐在那儿很突出,全部暴露给了他。 “你不要跟萨姆·亚当姆斯太随便了。”温斯顿小心翼翼地说,忍受着。“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怎么随便?”她问。 “嗯——你不要跟他有太多接触。” 她沉默地坐着。他使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但他对她的感情无法捉摸,也无法改变。她有一种他所没有的古怪的违反常情的。 “我喜欢他。”她说。 “你喜欢他身上什么?”他气忿忿地说。 “我不知道——但我喜欢他。”她说。 她是无法改变的。他坐在那里,心情沉重,怒火中烧,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觉。她跳舞时,他懵懵懂懂地坐在那儿。而她,在这两个男人相对的力量之间迷迷糊糊,无所适从,在旋转着。一曲间歇时,温斯顿离她很近,但她几乎没有意识到。她不断地看她的卡单,又渴盼又害怕地想看看什么时候再跟亚当姆斯跳舞。跳舞时,有时经过他身边,她会迎上他那镇静的浅蓝色的眼睛,有时她又看见他步伐稳健的侧影。她仿佛正栖靠在他的臂弯里,被带着旋转,飘飘欲仙。然而现实中却总有另外一种与人格格不入的事,她简直要发疯了。 终于到了与亚当姆斯跳舞的时候了。噢,与他亲密的接触多美妙啊!他的身体接触着她的身体,他的手臂支撑着她的手臂。温斯顿从来没有给过她如此美妙的感觉,他只是她意识中的一个包袱。 她呼吸急促起来,开始忍受亲密的接触所带来的紧张。她很紧张,亚当姆斯也局促不安。一种紧张和不自在袭遍了他们全身。他很恼火,因为他感觉别有什么东西在阻碍肉欲的吸引,感觉到有一种更强的愿望在干预。 埃尔茜几乎丧失了理智。在她跟着他站好位子时,她俯身去拿手帕。舞厅里响起了四组舞曲。大家都已准备好了,亚当姆斯站在她身边,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他有些紧张,在准备迎接挑战。她俯身到口袋里拿手帕。拿了出来后,站直身子。抖开时,手帕却从她手中滑落。使她恼火的是她看见拿出的不是手帕而是一只白丝袜。一只白色的长丝袜瞬间便掉在了地板上。亚当姆斯迅速把它捡起,嘴角带着惊异的胜利的微笑。 “那是有意做给我看的。”他低语道——仿佛要占有她。他把丝袜塞进裤口袋,又迅速地把他的手帕递给她。 开始跳舞了,她觉得虚弱,像要晕倒似的,如同她的意念变成了水,一阵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她,她简直不能自持。 然而一切都平安无事。 舞曲终了,亚当姆斯放开她。温斯顿朝她走来。 “你掉的是什么东西?”温斯顿问。 “我以为是手帕——却错拿了一只丝袜。”她回答道,漠然而无力。 “然后他拿了?” “对。” “他那样做是什么意思?” 她耸耸肩膀。 “你打算让他留着?”他问。 “我并不想让他这样做。” 长时间的停顿。 “我去跟他要回来?”他问,脸红红的,蓝眼睛充满痛苦。 “不。”她说,脸色苍白。 “为什么?” “不——对这件事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他气恼地坐着,一筹莫展。 “那么,你是想让他留着了?”他问道。她坐在那儿,一声不吭。 “你那是什么意思?”他说,脸色因愤怒而变得低沉。他猛地站起来。 “不要,”她叫道,“泰德!”她紧紧地抓着他,使劲地拉着他。 这使他怒不可遏。 “为什么?”他问。 她嘴角的动作使他起了怜悯之心,他并不明白,但他觉得她肯定有自己的理由。 “那我不在这儿呆了。”他说,“你跟我走吗?” 她默默站起身。然后他们走出了舞厅。亚当姆斯没有注意到这些。 一会儿,他们便到了街上。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暴怒地说。 她走在他身边,沉默不语,显得很平和。 “他妈的那头猪,一切都滚他妈的。”他又骂道。 他们一直默默地走着,穿过镇子冷冻的、被抛弃的黑暗。 他们快到她的家门口了,她觉得自己不能马上就进去。 “我不想回家。”她痛苦不堪地哭喊道,“我不想回家。” 他看着她。 “为什么不?”他说。 “我不想回家。”她哽咽着重复叫道。 他听到有人来了。 “好吧,我们再走一会儿。”他说。 她又沉默了。他们走出镇子来到田野中。他用手臂挽着她——彼此不发一言。 “怎么回事?”他终于忍不住问道,心中疑惑不解。 她又开始哭了。 最后他搂着她试图安慰她。她自顾自抽泣着,几乎没有意识到他。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埃尔茜,”他说,“亲爱的,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告诉我,那……” 他吻着她那沾满泪痕的脸,爱抚着她。她没有作声。他大惑不解了,顿感脆弱,不胜伤感。 她终于平静了下来。他吻着她,她双手回抱着他,紧紧地依附着他,似乎害怕恐惧和痛苦的来临。他搂着她,心中疑惑不已。 “泰德!”她狂乱地低声喊道:“泰德!” “什么,我的心肝?”他应道,也开始觉得害怕。 “待我好点。”她哭道,“不要对我太冷酷了。” “不会,小宝贝,”他说,又震惊,又悲伤。“你为什么这么说?” “噢,待我好点。”她抽泣着。 他保护地搂着她,心中充满了对她挚热的爱。他仍旧觉很震惊。他只能把她拥在胸前,那里充溢着的是对她无尽的爱和信任。最后她终于恢复了常态。 三 她拒绝再到亚当姆斯的工厂工作。她父亲只好替她处理这事,代她送去了报告——说她身体不太好。亚当姆斯对此持一种啼笑皆非的态度,但是他有着让人难以理解的耐心!他不会为此决斗的。 几个星期之后,她和温斯顿结了婚。她充满热情地爱着他,近乎崇拜。她的刻骨铭心的爱使他深受感动并给了他不朽的保证,使他对自己有了一种真实感。他再也不自寻烦恼了:他觉得自己很完满,现在他只有去忙乎世上其他的事情。 然而,在心底里令他烦恼的就是这份爱的肯定,后来他发现自己沐浴在这爱情之中。 他们曾有一、两次谈到白丝袜。 “啊!”温斯顿大声说道,“那有什么关系?” 他很不耐烦而且生气,不能忍受再想起这件事。所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起初她非常幸福,被她丈夫的敬慕冲昏了头脑。后来她慢慢地对他习以为常了。他是她幸福的土地,但是她对他司空见惯了,就如同她呼吸的空气一样。他却从未同样对她也习以为常。 从婚姻中,她发觉她很自由。她可以摆脱掉自己的责任,丈夫会关照她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想做的事来消磨时间。 所以,数月之后,当她遇到萨姆·亚当姆斯的时候,她并非像她可能做的那样对他不和善。凭借着一个少妇新近从男人那得到的令人激动的知识,她察觉他恋着她,知道他对她一直有未曾满足的。她觉得很好玩,忍不住开了下玩笑,尽管她对这个男人本身一点也不在乎。 当情人节来临时,正值她第一个结婚纪念日前后,她收到了一只白丝袜,上面附有一枚小小的紫水晶胸针。 幸运的是温斯顿没看到,所以此事她对他只字未提,她根本未试图去跟萨姆·亚当姆斯保持什么关系,但是当一只小小的胸针归她所有,属于她时,她甚至没有动脑筋想一分钟,想想她是怎么得来的,她就把它留下了。 现在她又有了珍珠耳环。这耳环是一种更有价值、更惹人注目的礼物。为了解释这个东西的来处,她想到了是从她妈妈那弄来的。她想出了这个简单的办法,对此非常满意。至于萨姆·亚当姆斯,即使看见她戴着这对耳环,也不会泄露出去的。多有趣啊,要是他看见她戴着他送的耳环!她会假装说这对耳环是从外婆,她妈妈的妈妈那儿继承下来的。下午进城时一路上她喜滋滋的,这对美丽的东西悬荡在耳旁,但她看见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些。 温斯顿回家了,疲惫不堪,神情沮丧。一整天他都心神不定,这使得他疲惫异常。她难以理解地跟他对着干,有时就像今天这样嘲弄他,讥笑他,不理睬他。他不明白这一切,而这深深地激怒了他。她在他面前此时也是心神不安。 她知道他处于一种压抑下的愤怒中,手上的青筋暴起,眉毛紧锁着。然而她忍不住刺激他。 “那只丝袜你打算怎么处理?”他打破阴郁的沉默,粗声粗气地问道。 “我放在一个抽屉里了,怎么?”她粗鲁地答道。 “为什么不把它退回去?”他刺耳地说道,“你把它藏起来干什么?” “我不是把它藏起来,”她说,“我有一双。” 他重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她,看到不能够感动他,就跑到楼上去了,留下他在火边抽烟。她又戴上这副耳环。心里灵光一闪,她穿上了白丝袜,两只白丝袜。 她就这样一副穿戴下了楼。她丈夫仍是原来的姿势在火边坐着没动,眼睛直楞楞地盯着。 “看!”她说,“穿起来漂亮极了!” 她把裙子掀到膝盖,转过身,看自己那两条穿着美丽丝袜的漂亮大腿。 他心里涌上一股无名之火,把烟斗从嘴边拿开。 “是不是很好看?”她说,“去年一只,今年一只,刚好一对。省得你去买一双。” 她又从肩膀望过去,去看漂亮的小腿。她那短衬裤扎口的饰边在摇晃着。 “把裙子放下,别出洋相了。”他说道。 “为什么是出洋相?”她问道。 她开始慢慢在房间里跳舞,像一个芭蕾演员那样半粗鲁半嘲弄地踢着腿。差不多是恐惧但又带着挑衅的色彩,她朝他踢腿,一边还唱着歌,终于把他激怒了。 “你这个小傻瓜,该了结了。”他说,“你要把丝袜退回去,我告诉你。”他很生气,一直低着头,脸涨得发紫。她停下来不跳了。 “我不。”她说,“它们刚好很有用。” 他抬起头,盯着她,眼睛闪亮像是要发作了。 “我告诉你,你得把东西退回去。”他说。 现在,一场冲突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她像芭蕾演员那样身体前倾,做着鬼脸。 “我不会退回丝袜的。”她带着唱腔说道,重复着她的话, “我不会,我不会,我不会。” 她应和着自己的声调,在房间里跳着,做着交叉踢腿。她的行为中真正流露出一种尖利刺人的无所谓态度。 “我倒要看看你会不会。”他说,“你这个不要脸的荡妇,你想要萨姆·亚当姆斯知道你穿着它,是不是?那就是让你开心的事了。” “说得对,我就是想要他看看这袜子有多合适。他恐怕还会再送些给我。”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腿。 不知怎地,他觉得她会很想让萨姆·亚当姆斯来看她穿着白色丝袜的腿有多漂亮,这使他怒火更盛,几乎达到了仇恨的地步。 “你这可耻的荡妇,”他叫道,“把你的衬裙放下来。别这样肮脏下流了。” “我不是肮脏下流,”她说道,“腿是我自己的。而且,为什么萨姆·亚当姆斯不能认为它们很好看呢?” 片刻的停顿,他眼光闪亮地盯着她。 “你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吧?”他问道。 “我见到他时就只跟他说说话。”她说,“他不是像你想象的那么坏。” “是吗?”他叫道,声音里含有一种警觉。“我告诉你,跟他有关系的任何事对我来说都不是好事。” “为什么?你怕他什么?”她嘲笑道。 她激发了他无法遏止的怒火。他坐在那里怒视着她。她话语中的每一个字都像烧红的烙铁一样烙痛了他。很快他觉得受够了。而她虽有些害怕,但既没被制服,更没认识错误。 他恨恨地咧嘴一笑。长久以来,他对她就有怨恨。 “我怕他什么?”他无意识地喃喃自语道,“我怕他什么?该死的,就是怕你,你这只迷途的小母狗!” 她脸腾地红了。这侮辱深深地刺痛了她。 “好吧,要是你这么无聊——”她冷傲地说道,垂下眼帘。 “要是我真那么无聊,你跟他说第一个字我就会拧断你的脖子。”他说道,显得很激动。 “嗤!”她轻蔑地笑道,“你以为我会怕你?”她冷漠地说道。 她被眼前的一切吓坏了,嘴唇苍白。 他的心变得激动起来。 “下一次你要是跟他有什么勾搭,我会给你颜色的。”他说。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哈!” 她的冷嘲热讽惹得他火冒三丈。他知道自己是脆弱的,对他可能做的事情几乎不能负责任。他慢慢地站起身,恍恍惚惚地走出家门,带着一股杀气,仿佛他准备去杀死她。 他靠着花园的栅栏站着,懵懵懂懂,既不能听,也不能看。在他的身后,小镇远远的灯光影影绰绰。他一动不动地站着,脸对着夜空,因暴怒而变得无知无觉。 仍旧不知道为了做什么,他又走进了屋子。她站在那里,娇小倔强的身形,嘴唇紧闭着,大大的、愠怒的、稚气的眼睛紧盯着他,脸色因恐惧而变得苍白。他步履沉重地穿过房间,重重地坐在椅子里。 一阵沉默。 “你不要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她终于发作道。他抬起头。 “我告诉你的是,”他说道,低沉而认真,“要是你跟萨姆·亚当姆斯有什么瓜葛,我就拧断你的脖子。” 她大笑着,声音尖利而高亢。 “我多恨你说‘拧断你的脖子’,”她说,做了个鬼脸,“听上去这么浅薄粗俗。难道你不能说点别的?——”死一般的寂静。 “另外,”她又说道,带着一种古怪的啧啧嘲笑。“你对一切又知道多少?他还送给我一个紫水晶胸针和一对珍珠耳环。” “他什么?”温斯顿说,声音突然显得正常了,眼睛直视着她。 “送我一对珍珠耳环和一个紫水晶胸针。”她机械地重复道,嘴唇惨白。 她大大的、黑色的、幼稚的眼睛盯着他,非常迷人。 他慢慢站起身,朝她走去。他仿佛把脸和眼睛伸到了她的面前。她看着他,吓得呆若木鸡。她喉咙里发出一点响声,想要尖叫了。 如闪电般迅速,他的手掌唰地一声扇到了她脸上。她被打得倒退几步靠在墙上,眼冒金星。这种震动使她发出古怪的叫声。接着她看到他仍在逼近,眼睛直瞪着她,收缩拳头,慢慢地打过来。这一拳头随时会打到她身上。 她吓疯了,用一种怪兮兮的动作举起双手,想盖住眼睛和太阳穴;嘴巴大张着,想要尖叫,但没有声音。不过她这副模样阻止住了他。他在她面前停下了,定定地看着她。她张开着嘴,嘴角流着血,眼睛睁得大大的,两只手护住脑袋,缩着身子靠着墙站着。他对她的宿怨使他产生了想看她流血、想破坏她、想毁灭她的。这在促使他动手,因为他需要满足。 但是他看到她站在那儿,一个引人哀怜的、被吓坏了的小东西。他羞耻、厌恶地别过脸去。他走过去,重重地坐在椅子上,一种奇异的安逸感,几乎像睡眠的感觉掠过大脑。 她觉得头晕眼花,嘴唇苍白,从墙边走向炉火,机械地擦着小小的流血的嘴巴。他仍是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的呼吸慢慢地变得急促,颤抖着,开始无声地抽泣,为她自己而悲伤。他没有抬头看她,也知道她的样子。这使得他想毁灭她的疯狂又回复心中。 终于,他抬起头,眼睛里又冒着火,盯着她。 “他给你那些东西是什么用意?”他问道,声音沉稳而有力。 她的哭泣一下子打住了。她也很紧张。 “那些是情人节的礼物。”她答道,即使被打她仍不屈服。 “什么时候,今天?” “珍珠耳环是今天——紫水晶胸针是去年。” “你已经有1年了?” “嗯。” 她觉得要是他站起来想杀她,那是没法阻挡的。她再也不能阻止他了。她向他屈服了。他们两人都心慌意乱。 “你跟他有什么瓜葛?”他声音冷冷地问道。 “我跟他没有什么瓜葛。”她说,声音有些颤抖。 “你留着它们只是因为是珠宝?”他问。 一阵疲惫感袭遍全身。再讲这事还有什么用?他再也不在乎了。他觉得疲惫而厌倦。 她又开始哭了,但他没在意。她不断地用手帕擦嘴。他可以看到血痕,这只能更使他对于自己应负的责任感到懊丧和厌倦。使用暴力,让他觉得羞耻。 当她又开始到处走动时,他再一次从死一般的、一动不动的姿势中抬起头来。 “东西在哪儿?”他问。 “在楼上。”她颤声说。她知道他的怒火已经过去了。 “拿下来。”他说。 “我不。”她哭泣着,很愤怒,“你不要像那样欺侮我,打我打在嘴上。” 她又哭起来。他轻蔑而怜悯地看着她,火气往上冒。 “放在哪里?”他说。 “在穿衣镜下面的小抽屉里。”她抽泣着说。 他慢慢走上楼,擦亮一根火柴,发现了那些小玩意儿。他手里拿着它们下了楼。 “是这些?”他说,看着手掌里的东西。 她看着它们没有答话,对这些东西她再也没兴趣了。 他看着这些小小的珠宝,它们确实很漂亮。 “不是它们的错。”他自言自语道。 他慢慢地、固执地四处找盒子。他装好这些东西,写好萨姆·亚当姆斯的地址,然后穿着拖鞋出去寄这个小包裹。 他回来时,她仍坐在那儿哭。 “你最好上床去睡。”他说。 她没理睬,仍在哭。他坐在火边。 “我睡在这儿。”他说,“你上床去睡吧。”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泪痕斑斑、哭肿了的脸,凄楚可怜地望着他。极度的痛苦刹那间袭遍全身。他慢慢地走过去,轻轻地抱着她。她顺从地让他抱着,当她靠着他的肩膀时,她大声抽泣着说: “我从来没想……” “我的宝贝——我的小心肝——”他精神极度痛苦地叫道,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9 普鲁士军官 一 从破晓时分到现在已经行进了30多公里。他们沿着白晃晃、辣的公路行进着,偶尔享受片刻的浓荫,而后便又暴露在耀眼的阳光下。路两旁,山谷或深或浅,毒辣辣地闪着光;一块块墨绿色的黑麦田、小麦田、休耕地、牧草地、黑森林像图画似地眩人眼目。在天空下,它们缓缓地、晃眼地向前延伸。可眼前那一片浅蓝的绵延群山却屹立不动,积雪通过大气传来温柔的冷光。这个连,朝着群山,一步一步不停地走着,在黑麦田和牧草地之间,在大路两旁栽种的整齐的、光秃秃的果树之间行进着。亮晶晶的墨绿色的黑麦散发出一种让人窒息的热浪。前面的山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了。而这时士兵们的脚走得更热了,头盔下头发里滴出汗来,背包与肩膀的磨擦不再感觉灼烫,而是仿佛冷冷针刺般的痛觉。 他沉默寡言,不停地走啊,走啊,盯着前面的群山。山峰拔地而起,连绵起伏,巅峰上是柔软洁白的雪,随着山势成条状向下延伸。 现在他已经感觉不到行军的疼痛了。一开始出发时,他就决心不跛着走。走头几步时,他疼得够呛,气喘吁吁,走到一英里左右时,他已经控制好了呼吸,但额上却是冷汗滴滴。不管怎样,他已经因走路而消除它们了。它们是什么,毕竟只不过是些肿块!早晨起床时他已经看过:大腿后侧有几处青肿。而且从早上走了第一步,他就已经意识到了它们的存在,直到现在,他胸口仍有一处紧紧的热烘烘的地方堵住他,抑制着疼痛,抑制着自己的感情。他感到窒息,但他仍然几乎是轻松地行进着。 拂晓时上尉拿咖啡的手在发抖,这又给他的勤务兵看见了。而且在前面的农舍边,他还看见体形优美的上尉在马背上颠来颠去。上尉体形优雅,穿着镶有粉红色饰物的浅蓝制服,黑色的头盔和剑鞘微微放光,一滴滴汗珠掉落在光滑的栗色马背上,勤务兵觉得自己跟这个在马背上颠来颠去的人影连在一起:他像影子般追随其后,缄默,无法避免而被他咒骂。而军官也总意识到后面这陪伴的脚步声,在这群士兵中意识到他的行进。 上尉大约40岁,个子很高,鬓角灰白。他四肢匀称,体型优美,是威斯特最棒的骑手之一。他的勤务兵,因为得给他擦全身,羡慕他让人惊异的腰腹肌肉。 对于军官身体的其他部分,勤务兵就像不注意自己一样,几乎不曾留意。看主人的脸更是罕事:他从不朝它看。上尉的头发是棕红色的,,留得很短。胡子也修剪得很短,硬扎扎地丛生在丰满而严峻的嘴上。脸相当粗犷多皱,脸颊瘦削无肉。这个男人也许因为脸上这些深深的皱纹而更显得英俊,而拧着眉头容易烦躁的模样又给人一种与生活抗争的男人的神采。那漂亮而浓密的眉毛下面浅蓝色的眼睛总是冷冷地闪动着。 他是一位普鲁士贵族,傲慢专横,目中无人。他母亲曾是一位波兰女伯爵。因为年轻时欠了太多的赌债,葬送了在军队中的前程,所以他到现在一直当步兵上尉。他从没结过婚:因为他的身份不允许他这样做,而且也没有哪一个女人让他动心得要去结婚。他把时间花在骑马上,——偶尔他骑着自己的马在军官俱乐部参加赛马比赛。他不时给自己找个情妇。但这样的事情过后,回到岗位时他的眉毛拧得更紧了,眼睛更具有敌意而易怒了。然而,对于士兵来说,他只是个不通情理的人,尽管惹火了时是个恶魔;正因为如此,大体上说,他们惧怕他,但并没有对他抱很大的反感。他们把接受他的管辖作为命中注定的事。 对他的勤务兵,他一开始就表现得冷淡、平常、漠不关心;他从不对鸡毛蒜皮的琐事大惊小怪。所以,实际上他的仆人对他毫无了解,除了他下达的命令和想要命令得到执行以外。那是相当简单而枯燥的,后来逐渐地有了些变化。 勤务兵是个22岁左右的年轻人,中等个,身材匀称,四肢粗壮有力,皮肤黝黑,唇上长着黑色的小胡子。他整个身上都洋溢着温和和年轻的气息,有着轮廓分明的眉毛,眉下两只毫无表情的黑眼睛仿佛从未思考过,只是凭借感觉接受生活,并且本能地直接表现出来。 渐渐地,军官意识到了仆人的年轻,充满生气和对他存在的漠视。当仆人在场时,他无法摆脱掉年轻的感觉,如同老年人绷紧僵硬的身体以保持温暖的火焰不致熄灭。他身上有一种自由而又富有自制力的东西。年轻人的举止言谈中的某种东西使得军官意识到他,而这却激怒了这个普鲁士人。他受仆人的影响而回到了生活中。他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他的士兵,但是没有这么做。现在他极少直盯着他的勤务兵,而是别开脸,仿佛避免看见他。然而,当这年轻士兵无意识地四处走动时,年长者便会看着他并注意到他蓝色衣服下面年轻强壮的肩膀的活动,还有那脖子的弧线。而这让他很恼火。看见士兵那双棕色的、好看的农民的手抓住一块面包或者酒瓶,年长者的血液中便会输入一股仇恨的火焰或是愤恨的怒火。不是因为年轻人笨拙,而是因为这个无牵无挂的年轻动物活动中流露出的盲目、本能的自信使这个军官恼怒到如此程度。 一次,一瓶葡萄酒被打翻了,红色的液体汩汩地涌到桌布上时,军官开始咒骂起来。他的眼睛,像火一样带着蓝焰,紧盯着年轻人慌乱的眼睛。年轻士兵大为震惊。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直震撼到了他灵魂深处某个从未到过的地方。他茫然不知所措,内心本性自然圆满的东西丧失掉了,悄悄取而代之的是些微的不安。从那时起,这两个男人之间就存有一种隐秘的情感。 从那以后,勤务兵真正害怕与他的主人碰面了。他下意识记得那逼人的蓝眼睛和严厉的眉毛,他不打算再看见它们。 所以他总是对主人视而不见,尽量躲着他。心底当然还有一丝渴望,等三个月过去,他就可以交差了。他开始在上尉面前感觉局促不安,这士兵比军官更想要独自呆着,呆在他作为仆人的本来状态之中。 他服侍上尉一年多了,而且知道怎样做到尽职尽责。他做起这些事来得心应手,似乎那是很自然的事情。他毫无保留地接受军官和他的命令,就像接受太阳和雨露一样。他很自然地服侍他。就他而言,这并没有多大含意。 可现在要是被迫与主人直接打交道,他就像一头被抓的野物,他觉得自己必须逃走。 但是,年轻士兵的影响已经穿透军官呆板的戒律,并使他忐忑不安。不过,他毕竟是位绅士,双手纤长,姿势优雅,富有教养,他不想让这样的事影响到他内在的自我。他是一个性情暴躁的人,总是强制压抑着自己,偶尔才在士兵面前斥骂一顿,宣泄自己的情感。他清楚自己总是处于情绪激动的边缘。但为了他所服务的信仰,在努力克制着自己。而年轻士兵仿佛生活在温和圆满的天性当中,并且通过每一个姿势把它发散出来。他的姿势当中具有一种如同野生动物四散活动时所具有的悠闲自在的乐趣。而这越来越把军官激怒了。 上尉已经不由自主地恢复不了对勤务兵的本来态度,他也不能让他独自呆着。他盯着他,不由自主地向他发出一些苛刻的命令,尽可能多地占用他的时间。有时他对这年轻士兵大发雷霆之怒,威吓他,欺侮他。而勤务兵漠然地站着,好像听不见似的,绷着涨得通红的脸,等着这场闹剧的结束。上尉的话从来没有触动他灵魂深处,他保护似地使自己对主人的情感宣泄无动于衷。 勤务兵左手大拇指上有个疤,一个穿过指关节的缝合疤痕。军官对此已经忍受了很长时间没有发作,想要表示点什么。它总在那儿,在这年轻的棕色手上显得丑陋野蛮。终于,上尉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吐露了出来。有一天,勤务兵正在铺平桌布时,军官用铅笔点着他的拇指,问: “那是怎么回事?” 年轻人畏缩了一下,然后挺身立正。 “斧头砍的,上尉先生。”他答道。 军官等着他作进一步的解释,但是再也没有第二句话了。 勤务兵继续干着他份内的事。年长者十分愠怒:他的仆人在躲着他。第二天,他不得不动用意志力避免看见那带疤的手指。他想要擒获它——一股怒火在他的血液中翻滚。 他知道他仆人很快就要获得自由了,而且知道他会为此而高兴。到目前为止,这士兵已经不愿接近他了。上尉变得更加愤怒。士兵不在的时候他无法休息,而当士兵在的时候,他便用折磨人的目光怒视着他。上尉憎恨士兵那毫无表情的黑眼睛上面两道好看的黑眉毛,为士兵那漂亮的四肢灵活活动而发怒。他自己的四肢因为没有什么军事活动而变得僵硬了。他表现出苛刻严厉的神色,轻蔑地讽刺他,侮辱他,威吓他。年轻士兵变得更沉默寡言,毫无表情。 “你是吃什么长大的,不能正眼看人吗?我跟你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睛。” 士兵抬起黑眼睛望着上尉的脸,但却是视而不见:他眼睛微微有些斜视地瞪着,察觉到他主人眼睛的蓝色,但根本不接触他的目光。年长者脸色苍白,微红的眉毛颤动着。他无法发出进一步的命令。 有一次,他把一只笨重的军用手套扔到了年轻士兵的脸上,然后得意地瞧着那双黑色的眼睛突然冒出怒火,看着他的眼睛如同稻草给扔到火上所燃烧的火焰。他嘲弄似地笑得发抖。 但是只有两个多月了。这个年轻人本能地想要使自己保持原有的心态:他尽力服侍军官,好像那是一位抽象的权威而不是一个人。他所有的潜能都用于避免个人接触,甚至是那看得见的仇恨。他的仇恨在身不由己地滋生着,以应付军官的怒火。然而他把它隐藏在内心深处。只有在离开军队的时候,他才敢承认这回事。他天性活跃,有许多朋友,他们是很好的伙伴。可是不知怎么他变得孤独了。现在,这种孤独和寂寞加剧了,贯穿着他的服役期。可是军官好像愤怒地发疯了,令年轻人非常恐惧。 士兵有个情人,一位山区姑娘,纯朴而富有主见。两人走在一起很少说话。他很少向她开口,只是胳膊拥着他,寻求身体上的接触。这样能使他减轻痛苦,使他更容易忘却上尉;因为把她拥在怀中可以使他轻松。而她也以一种无法言喻的方式为他而活着。他们堕入了爱河。 上尉察觉到了这回事,愤怒得发狂。他让年轻人天天晚上忙碌不停,并以看到年轻人脸上浮现出阴郁的神情为乐。两个男人的眼光偶尔相接,士兵的目光愠怒阴沉,固执地紧盯不放,上尉则露出轻蔑的嘲笑。 军官根本不承认抑制不了自己的愤怒。他不知道他对勤务兵的感情根本不是一个对他蠢笨、反常的仆人行为所激怒的男人的感情。所以他仍然坚持自己有理,并且依从常规,继续按部就班地办理其他事情。但他太压抑了,神经无法忍受。 终于,他抡起皮带打在仆人的脸上。当他看见年轻人惊恐地退缩,眼睛里含着痛苦的泪花,嘴角流着血时,他立刻感到一阵带着震颤和羞愧的快意。 但他承认,他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事。小伙子惹火了他,他简直要发疯了。为了排遣心中的郁闷,他带了个女人出去散了几天心。 那是对放荡的嘲弄,因为他完全不想要这女人。但他继续停留在那儿,等到假期结束。最后他惨兮兮地回来了,带着倍受折磨和恼怒的情绪。一下午他都在骑马,然后径直回来吃晚餐。勤务兵出去了。军官一动不动地坐着,纤细优雅的双手搁在桌子上。他的血液似乎已经凝结了。 终于,仆人走了进来。他注视着年轻人强壮舒适的身体,漂亮的眉毛,浓密的黑发。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这年轻人就已经恢复了他往日的神采。军官的手抽搐着,仿佛充满了疯狂的火焰。年轻人立正站着,一动不动,神情木然。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都沉默不语。可是勤务兵看起来很急切,有什么事一样。他把盘子弄得丁当直响。 “你很急吗?”军官问,看着仆人热切、温和的脸。对方没有回答。 “回答我的问题,好吗?”上尉说。 “好的,先生。”勤务兵答道,端着一堆军用盘子站着。上尉等了一下,看着他,然后又问: “你很急吗?” “是的,先生。”这样的回答让听者心里一阵冒火。 “干什么?” “我要出去,先生。” “今晚我需要你。” 片刻的犹豫。军官的面部表情奇异地生硬。 “好的,先生。”仆人从嗓子眼里答道。 “我明晚也需要你——事实上,除非我放你的假,否则你所有的晚上都属于我。” 留着小胡子的嘴紧闭着。 “好的,先生。”勤务兵回答道,开启了一下嘴唇。 他往门口走去。 “你耳朵上为什么夹截铅笔?” 勤务兵犹豫了一下,然后继续走着,没有作答。他把盘子拿到门外堆成一堆,从耳朵上取下铅笔,放在口袋里。他刚才在给情人的生日卡上抄诗。他回去继续收拾桌子。军官心神不定,带着一丝热切的笑意。 “你耳朵上为什么夹截铅笔?”他问。 勤务兵双手托着盘子。他的主人正站在绿色大炉子附近,脸上挂着一丝笑意,下巴向前伸着。当年轻士兵看着他时,他的心突然嘭嘭跳个不停。他觉得什么都看不见了,茫然地转身朝门口走,没有任何表示。勤务兵刚蹲下身子把盘子放下,突然被人从后面踢了一脚,他趔趄着向前摔倒了。瓶瓶罐罐呼啦啦全滚下了楼梯,他紧紧抓住楼梯扶手,才没滚下去。正想爬起来,又给人重重地踢了一下,然后又是一下。他只得无力地靠着栏杆,歇歇气。他的主人已经迅速地走进房间,关上了门。楼下的女仆抬头看着楼梯间,对着乱七八糟散成一团的瓶瓶罐罐做了个嘲弄的鬼脸。 军官心绪不宁。他倚在冰冷的绿色炉子上,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其中一些洒到了地板上,然后把剩下的一饮而尽。他听见士兵在楼梯间收拾盘子。他脸色苍白,好像喝醉了一般,在期待着什么。仆人又走了进来。看见这年轻小伙子痛苦地、手足无措地站着,上尉的心猛地一颤,似乎很快乐。 “舒勒!”军官发话了。 士兵立正稍显迟缓。 “是,先生。” 年轻人站在他面前,长着可怜的小胡子,漂亮的眉毛在黑色大理石般的额头上清晰可见。 “我问过你一个问题。” “是的,先生。” 军官的声音像硫酸一样在侵蚀着堡垒。 “为什么耳朵上有截铅笔?” 仆人的心又猛地要跳出来,憋得不能呼吸。他黑黑的眼睛使劲盯着军官看,仿佛给迷住了。他木然地站在那里,毫无表情,像长在那里似的。上尉眼睛里的笑意消失了,他指了指一只脚。 “我——我忘记了——先生。”士兵气喘吁吁地说。他的黑眼睛在盯着对方那飘忽不定的蓝眼睛。 “放在那里做什么?” 他看见年轻人费劲地说话时胸口在上下起伏。 “我一直在写。” “写什么?” 士兵左右瞧了一下。军官听见他喘着粗气,蓝眼睛里充满了笑意。士兵在清自己发紧的喉咙,可是说不出话来。突然,军官脸上的笑容像火焰一样灿烂,他重重地在勤务兵大腿上踢了一脚。士兵给踢得往旁边移了一步。他的脸色死一般灰暗,两只黑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对方。 “嗯?”军官说。 勤务兵嘴巴发干,舌头在嘴里摩擦着像在干燥的牛皮纸上摩擦一样。他使劲滋润着喉咙。军官又抬起脚踢了一下。仆人挺直身子立着。 “诗,先生。”传来他沙哑的变了调的声音。 “诗,什么诗?”上尉苦笑地问。 对方又在清发紧的喉咙。上尉的心突地一沉,站在那儿显得虚弱而疲惫。 “给我女友的,先生。”他能听见自己干巴巴的走样的声音。 “噢!”上尉说道,转过脸去。“收拾桌子吧。” “卡!”士兵喉咙里发出声音,然后又是“卡!”过后才不十分清晰地说道: “是,先生。” 年轻士兵走了,看上去苍老,脚步沉重。 军官一个人留了下来,他死命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事。他本能告诉自己不能去想。尽管内心深处依旧是充满着强烈的喜悦,但他继而又觉得身心内外有着什么东西在作怪,某种东西在极为可怕地崩溃,这种反应令他痛苦不堪。他一动不动地呆站了一个小时,思绪纷繁复杂,但他尽量用意志力压制自己的头脑使之成为一片空白,不去想任何东西。他这样控制自己直到最痛苦的时刻过去。然后他开始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呼呼睡去,忘却这尘世的一切。早上醒来时,他为自己的本性发作感到非常震惊,但他竭力避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已经阻止自己的大脑再现它,已经与自己的本能一道抑制住了它。因此此时神志清醒的他便与发生的那些事毫无关联了。他就像酒醉过后只感觉虚弱乏力,事情的过程已恍如隔世,想不起来了。酒醉之后,他成功地忘却了先前发生的事情。因此,当勤务兵端着咖啡出现时,军官摆出昨天上午同样的架子来。他拒不承认昨夜发生的事情——似乎从未发生过一样——何况他也很成功地忘掉了它。他从没做这样的事——至少他自己没做过。会有什么差错加给这愚蠢而不驯服的仆人呢。 勤务兵整个晚上都是在恍恍惚惚中度过的。因为口干舌燥他喝了一些啤酒,但并不太多。酒精的刺激又促使他想起了那回事,他不能忍受这一切在脑海中重现。他迟钝、缓慢,似乎他这个凡人身上十分之九的部分是呆滞僵硬了的。他缓缓四处踱着,面无人色。一想起那几下狠踹,他便觉得很懊丧。而一想到以后在这间房里还存在再次挨踢的威胁时,他就心跳加速,觉得胸闷。他又气喘不平地回想了曾经发生的那一幕。他被迫说“给我女友”。他精疲力竭甚至欲哭无力。他嘴巴像个白痴似地微微张开着,觉得心灵空虚,百无聊赖。他对他的工作很迷茫、痛苦,他非常迟滞笨拙、盲目不知所措地对付与上司之间激烈的接触。而且他发现,一旦坐下来便再难提起精神四处活动。他四肢疲软,下巴低垂,实在是疲倦至极。于是他上床了,毫无生气地、放松地睡着了,进入了一种与其说是睡眠不如说是一种相当恍惚的睡梦中,进入了一个麻木的状态中。在这个死寂的夜里,在这昏睡状态中传递出的是极度痛苦的信息。 早晨是演习。可他在军号吹响之前就醒了。隐隐作痛的胸口,枯燥发紧的喉咙,悲惨可怕的感觉,使他的眼睛立刻清醒过来,并显得阴郁。他根本没有试着去想象所发生的事情,而且也意识到了新的一天又已经到来,他得开始于他的日常事务。最后一线黑暗已被推出了房间,他将不得不拖着呆滞僵硬的身体做他的份内事。他是如此年轻,对烦恼经历得如此之少,这事使他迷惑不解。他唯一的希望是,黑夜无休无止,这样他便可以静静地躺着无知无觉。但是谁也阻止不了白天的来临,谁也不能搭救他使他不用起床,不用为上尉的马上鞍,并且不用为上尉煮咖啡。那是躲不了的事。他想,要不去侍候上尉那是不可能的。他们不会让他没事可干的。他必须把咖啡端给上尉。他茫然失措了,怎么也理解不了,只知道这是命中注定的——命中铁定了的,不管他毫无生气地躺多久。 勤务兵仿佛整个身体无知无觉,费力地叹息一番后,终于起床了。可是,他得运用意志力强迫着做每一个动作。他觉得飘飘忽忽,头昏眼花,软弱无力。一阵钻心的疼痛使他紧紧抓住了床边。低头看着大腿,那黝黑皮肤上有块块黑黑的淤血。要是用手指去按一按这些青肿,他会疼晕过去的。不过他可不想晕过去——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回事。谁也不会知道的,这是他和上尉之间的事。现在这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他自己和上尉。 他缓慢地穿好衣服,强迫自己一步一步走。一切都是模模糊糊不清晰的,除了他手头该做的事以外。可他没法完成他的工作。强烈的痛楚使他从迟钝的感觉中苏醒过来,然而还是很糟糕。他端着托盘上楼去上尉的房间。军官脸色苍白,心情沉重,坐在桌旁。勤务兵向他敬礼时觉得消失了自我。他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顺从地接受自己被消灭这个事实——然后他振作起来,好像恢复了自我。而这时上尉在他眼中变得模糊、不真实了,年轻士兵的心不禁跳得更激烈了。他脑中萦绕着这样的情景——那就是上尉并不存在——这样的话他自己就可以活下来。可当他看到上尉端咖啡手在发抖时,他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彻底垮了。他走开了,似乎自己变成了碎片,整个的人都崩溃了。而当上尉坐在马背上发命令,而他自己挎着步枪、背着背包站着时,他觉得自己好像需要闭眼不看——好像得闭眼不看眼前的一切。只有那冒烟的嗓门和极度痛苦的行军使他产生非常单纯而朦胧的念头:那就是拯救自己。 二 勤务兵慢慢习惯了嗓子的干渴枯燥。白雪皑皑的山峰在天空中熠熠发光,下面的山谷中,浅绿色的冰河蜿蜒地流过浅滩,这一切看起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可他现在热得厉害,也渴得厉害,他迈着沉重缓慢的步伐走啊走,没有一丝抱怨。他根本不想说话,不想跟任何人说话。两只鸥,像水花和雪片似地在河面上下翻飞,但沐浴在阳光中的绿油油的黑麦的气味令人恶心。行军仍在单调乏味地继续进行着,如同一场没有睡熟的觉。 下一个农舍坐落在大路附近,低矮而宽阔,屋前放着几桶水,士兵们呼啦啦地围过去喝水。他们摘下头盔,湿漉漉的头发冒着热气。上尉坐在马背上,注视着眼前的一切。他需要看到他的勤务兵。头盔遮住了明亮犀利的眼睛,但他的胡子、嘴和下巴在阳光的照耀下清晰可见。勤务兵在这骑马人身影在场时,便四处活动。这倒不是因为他害怕,或是给吓倒了,而是仿佛他给抽空了,变得空空荡荡,像一个空壳。他觉得自己变成了虚无,变成了在阳光下蠕动的影子。尽管口干舌燥,但他感觉上尉就在身边,因而他既不能喝水,也不能摘下头盔揩揩湿乎乎的头发。他只想躲在影子里,不愿回到残酷的现实中。突然他心里一惊,看见军官用脚轻轻地夹了马肚子一下。上尉策马慢慢走远了,他重又陷入失神和恍惚中。 然而在这炎热、明亮的上午,什么也不能使他寻找到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身处其中他只觉得一片空白,而上尉此时肆无忌惮地更骄傲了。一股热流穿过年轻人的身体:上尉在生活中始终处于强者的地位,骄傲有力,而他自己却像一个影子一样轻飘不定、虚空无力。热流又一次流遍全身,让他头晕眼花。但他的心仍在坚定有力地跳动着。 连队继续往山上爬,计划绕个圈回营。穿过树林,传来下面农庄叮叮当当的铃铛声,循声望去,他看见那些赤脚割草的农民,放下手中的活,往山下走去,扛在肩上的长柄大镰刀像长长闪亮的钳子一样弯在身后。他们看起来像梦中人,似乎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觉得自己是在黑乎乎的梦中:似乎其他所有的东西都历历在目,有形有样,而他自己却只有一种意识,一种可供想象,可以领悟的断口。 士兵们沉默地拖着沉重的步伐沿着阳光闪耀的山坡向上爬着。他脑中也开始缓慢地、间或一次地思考。有时他觉得自己是在透过花玻璃看这世界,处处不真实。这样的行军令他头痛。 空气中各种各样的气味太浓烈了,让人喘不过气来。所有这些葱翠的草木都在散发着不同的气息,直到这绿色地带充斥着让人憋气的怪味。其中有类似浓而又醇的蜂蜜的三叶草的香气;山毛榉附近也散发出一种微微辛辣的气味;还有一种咔嗒咔嗒的响声,伴随着这令人窒息、让人作呕的气味。一个穿着黑罩衫,手里拿着弯柄杖的羊倌赶着一群羊走来。这样火辣辣的太阳下,羊为什么会挤成一团?他仿佛觉得他可以看见牧羊人,但牧羊人却看不见他。 部队终于停下来休息。士兵们把步枪架成一个圆锥形,背包则围在枪架四周。他们四散坐在山坡上的小土墩上,开始有说有笑。尽管热得冒汗,但士兵们仍然很活跃。他静静地坐着,望着20公里外拔地而起的青山,山峦起伏,连绵的群山脚下是宽宽的河。河床流淌着浅绿的河水,在绿色的松林间蜿蜒曲折地伸向远方。河上,一里之外,有人在划着木排。这真是一个奇异的乡村景色。近处,在树林边缘,叶子茂密的山毛榉隔成一道屏障,旁边蹲伏着一座白墙红顶,开着四方窗户的宽阔农庄。边上是一垅垅长长的黑麦、三叶草、还有淡绿的小麦。就在他的脚下,土墩下面,有一个黑乎乎的泥塘,金莲花挺立在纤细的茎杆上一丝不动。泥塘里不时冒出一些淡黄色的水泡。水泡很快便破裂了,空气中回荡着裂泡的声音。他觉得有些昏昏欲睡。 突然,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眼前这个五彩缤纷的美景当中。上尉,一个小小的浅蓝间着深红的身影,正平稳地骑马,沿着山坡穿过麦田,小跑着过来了。扛信号旗的士兵也跟着过来了。马背上的男人骄傲自信地坐着,这个迅速移动着的生气勃勃的家伙,身上集聚了上午所有的阳光,留给其他人的是那脆弱闪光的影子。勤务兵谦恭而木然地坐在那儿,盯着他的上司看。但当那马慢下来开始上最后的陡坡时,他的身体和灵魂开始剧烈地燃烧起来。他仍坐在那里恭候着,后脑勺好像有一团火一样感到沉重。他不想吃什么东西,手指活动时微微有些发抖。与此同时,坐在马背上的军官正缓慢、骄傲地走近。勤务兵内心渐渐紧张起来,然而当他看见上尉悠哉游哉地坐在马背上时,全身充满了怒火。 上尉看着四散在山坡上的左一块右一块的蓝色和深红色,还有那黑压压的脑袋,觉得很开心。驾驭手下这帮人的权力也令他满意和骄傲。勤务兵也在他们中间,跟他们一样服从他。军官微微起身,立在马镫上朝前望去,勤务兵正别着木然的脸坐在那里。上尉放松地坐回座位。他那腿儿细长、漂亮的马,像山毛榉一样是棕色的,此刻正骄傲地往山上走。上尉走进连队歇憩的地方:男人身上的气息、汗味、皮革味热烘烘地弥漫在空间,他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跟中尉说了几句之后,他便往高处走了几步,坐在那儿显出一种君临天下的架势。汗津津的马嗖嗖地甩着尾巴,以驱散身上的热量。当他往下俯视他的士兵时,勤务兵在这群人中显然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勤务兵的心像火一样在胸口燃烧,使他的呼吸艰难。军官朝山下望去,只见三个士兵抬着两桶水,正摇摇晃晃地穿过洒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棵树下,支了一张桌子,中尉站在那里挺重要似地忙乎着。上尉鼓起勇气,喊他的勤务兵。 勤务兵听到命令时,心中的火焰腾地冲到了嗓子眼,他茫然地站起身,压制着怒火。他站在军官下方,敬礼时没有抬头。上尉的声音里有些颤动。 “到客栈给我弄……”军官下着命令。“要快!”他补充道。 听完最后一个字,这仆人的心跳动时蕴含着愤怒,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可他还是机械顺从地转过身,拔腿往山下跑去,裤子像布袋似地垂挂在军用靴子上,看上去几乎像头熊一样笨拙。军官一直盯着他跌跌撞撞地跑下去。 可那只是这谦卑、机械、顺从的勤务兵的外形。他内心里已经逐渐积聚了一个能量核心,他年轻生命所有的能量都凝聚在里面了。在完成任务后,他闷着头,迈着沉重的步伐迅速返回山上。他走的时候,头痛得特别厉害,这使他不知不觉地把脸扭曲了。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是他完整的自我,坚定而有力,并没有给撕扯成碎片。 上尉已经钻进林子了。勤务兵沉重而缓慢地走过热烘烘的气味扑鼻而来的连队歇息地。现在他内心里有种神奇的能量,觉得上尉比自己更缺乏真实感。他走近树林,看见马儿立在林荫边,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地洒在棕色的马身上。林中有块空旷地,那里的树木最近才被伐掉。在阳光灿烂的环形空旷地旁边的荫影里,站着两个人,穿着蓝色和深红色相间的衣服,深红色很清晰地显现出来。上尉正跟中尉说着话。 勤务兵在明亮的空旷地边缘上站着。空旷地里粗大的树干枝丫砍掉了,闪闪发光,摊在地上像裸的棕色皮肤的尸体。木屑给踩得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像斑驳的阳光。随处是树木采伐后留下的树墩和枝枝丫丫。远处是在阳光照耀下亮绿的山毛榉。 “那么我将骑马先行出发。”勤务兵听见上尉说。中尉敬了个礼,大步走开。勤务兵朝前走去,在他踩着草地向军官靠近时,一股热流涌进了心里。 上尉看着年轻士兵相当沉重的身体跌跌撞撞地上前来,他的血液也加快了流动。他们之间剩下的是男人跟男人的事了。在这个耷拉着脑袋、严肃的、跌跌撞撞的男人面前,他屈服了。勤务兵把食物放在锯平的木墩上面。上尉盯着那双给太阳晒得通红发亮的裸的手,很想跟这年轻士兵说说话。但是他不能。仆人把瓶子靠着大腿,拔掉软木塞,把啤酒一古脑儿倒进杯子里。他一直低垂着头。上尉接过了杯子。 “真热啊!”他好像很亲切地说。 火焰腾地窜上了勤务兵的心,几乎令他窒息。 “是的,先生。”答话从他牙缝里冒出。 他听见上尉喝酒的声响,攥紧了拳头,一种极度的痛苦使他攥紧了拳头。接着传来一声合上杯盖的轻微碰击声。他抬起头,上尉正盯着他。他迅速移开了目光。随后他看见军官俯身从树墩上拿起一块面包。瞧着这个绷紧的躯体在他下方猫着腰,勤务兵心中又涌上一股愤怒的火焰。他的手猛一痉挛,朝远处看去。他可以感觉到军官也很紧张,因为面包掉在地上烂了,军官在吃另一块。两个男人紧张地站着,没有多余的动作,主人在费劲地嚼着面包,仆人扭过脸瞪着,紧握着拳头。 接着,年轻士兵又吃了一惊:军官再次打开了杯盖。勤务兵盯着杯盖和握着杯柄的白皙的手,似乎给吸引住了。杯子举起来了,年轻人的眼睛在跟着它转。他又看见上尉喝酒的时候那细瘦而强健的喉结上下滑动着,强有力的下巴在不断翕动着。突然间,一直牵扯着年轻人手腕的本能猛地自由了。他跳起来,感觉好像被一股强烈的怒火分裂成了两半。 军官的靴刺被树根绊了一下,他猛地向后倒去,后心砰地一声重重地撞在一根尖利的树桩上,手里的杯子飞了出去。勤务兵年轻的脸上严肃而热切,他咬着下嘴唇,迅即用膝盖顶着军官的胸口,使劲把他的下巴反向朝树根的另一边按着。他使劲地按着,内心如释重负,手腕的紧张感也极大地减缓了。他憋足了力气用手掌猛推上尉的下巴。把那的下巴和因有胡子而略显粗糙的下巴颌握在手里也给他带来快感。但他一丝一毫也不放松,他心血激荡,欢欣鼓舞,继续使劲推着上尉的脑袋,直到他喉咙里发出很小的“咯咯”声。不一会,他便觉得军官的头似乎疲软无力了,身体也在剧烈地痉挛起来。这把年轻士兵吓坏了,令他十分惊恐,然而把这些恐惧感压下去也令他愉快。于是他继续按着对方的下巴,在他年轻有力而强壮的膝盖重压之下觉得身下的这个男人在喘最后一口气,身体在猛力挣扎,剧烈地抽搐,这些都让他充满了快感。 可是时间似乎静止了,他看见上尉的鼻孔,眼睛却几乎看不见。多奇怪啊!上尉吐出了舌头,双唇肿胀,胡子直立。忽然,他吃了一惊,注意到上尉的鼻子慢慢地充满了血。这红色的液体溢了出来,缓慢地流过脸,然后从脸上滴到眼睛上。 这让他既震惊又痛苦。慢慢地,他站了起来。地上那躯体在扭动着,摊开手脚躺在那儿,了无生气。他站在那默默地看着它,很遗憾它倒下了。它比踢过他、欺侮过他的那个东西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他很害怕看那双眼睛。它们现在很丑陋,只有白的部分露了出来,而且血流在上面。看到这幅景象,勤务兵的脸因为恐惧而收缩起来。嗯,就是这样了,他内心很满意。他一直恨上尉的脸,现在它黯然失色了。勤务兵内心深处如释重负。应该这样。可他看着这长长的穿着军装的尸体横躺在树墩上,漂亮的手弯曲着,又有些忍受不了。 他得把它藏起来。 他迅速忙碌起来,把它拖到伐倒的树干下面,树干是光滑好看的。上尉的脸血淋淋的,很恐怖,他用头盔把它盖好,然后把四肢收拾得笔直体面,把枯叶从精致的军服上拂掉。于是,上尉便在圆木荫影中躺着了。从圆木缝隙间漏过一线阳光洒在他的胸膛上。勤务兵在旁边望了一小会,在这儿,他自己的生命也终结了。 在迷乱茫然中,他听见中尉在树林外面用很大的声音向士兵说明他们应该想象下面河上的桥被敌人占领着,他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攻击前进。中尉根本没有表达的天赋。出于职业习惯,勤务兵在听着,但慢慢糊涂起来。当中尉又重述一遍的时候,他不再去听了。 他明白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站了起来。树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木屑从地面上反射着白光,令他诧异不已。对他来说,世界已经起了变化,可是对其他人来说,依然如故——一切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他只有离开它了。他没法回去,尽管归还啤酒杯和瓶子是他的责任,但他不能那样做。他把那所有的一切都抛弃了。中尉仍旧嘶哑着喉咙在讲解着演习要领。他得走了,不然的话,他们会赶上他的。现在他无法忍受跟任何人有什么接触了。 他手遮在眼睛上,看看自己在什么位置,然后就行动了。 那匹马还站在路上,他朝它走过去,翻身坐上去。但坐在马鞍上颠起来很痛。当他骑着马慢跑着穿过树林时,那种疼痛一直伴随着他。他本来可以不在乎任何事情,但始终摆脱不了跟其他人分开的感觉。小路弯弯伸出了树林。到树林边缘时他勒住马向远处眺望。那里,在宽阔、洒满阳光的山谷里,一小群士兵在操练;在一块长长的休耕地上,一个男人不时吆喝着牛干活;阳光下的村庄和白色塔顶的教堂显得很小,不过他再也不属于它了——他坐在那里,像一个离得远远地站在黑暗中的人。他已经从尘世的生活中走进了未知的天地。他不能够,甚至也不想回去。 他转身策马走进树林深处。在他经过时,那一棵棵树像静静站立的人,对他毫不介意。一只雌兔穿过斑驳陆离的树荫,载负着阳光四处活动。密林中偶尔有道明绿的缝隙,除此之外便是避荫凉爽的松树林。现在他疼痛得很厉害,头痛叫他无法忍受,看来他的确是病了。他一生当中还从未生过病。他觉得迷迷糊糊,对一切都十分茫然。 他想从马上下来,但却摔倒了,这种疼痛和丧失平衡感使他很惊讶。马在悠闲地蹓跶。它挣脱僵绳,拖着它慢慢跑开了。那是他与外面世界联系的最后一件东西。 他只想从此躺下来,不再被打扰。蹒跚地穿过树林,他来到一处清静的地方,这里的山坡上长满了山毛榉和松树。他立即躺下,闭上眼睛。他神志昏迷,脉搏也跳得很慢,仿佛穿过整个地球而搏动。辣的阳光晒得他难受。可是他神志不清中太忙乱了,没有好好观察一下选个好地方。 三 苏醒过来时,他着实吃了一惊。嘴巴又干又苦,心跳得很沉重,但却没有力气站起来。他的心沉重地跳动着。他在哪里?——在兵营——还是在家里?有什么东西在敲打。他费劲地动了动身子,四下瞧瞧:树,草木的枯叶,还有洒在地面上的微红、明亮仍旧斑驳的阳光。他不相信现在的他是他自己,他不相信所看到的一切。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敲打。他挣扎着企图清醒过来,但再次陷入昏迷中。他又挣扎着清醒过来,慢慢地,周围的环境开始跟他有了些关系。他清醒过来后,便有一阵巨大的恐惧攫住了他的心。有人在敲打。他看见头上冷杉树深重而暗黑的烂叶子。然后一切又陷入黑暗中。然而他不相信自己就此合上了眼睛,实际上他并没有。在黑暗中他慢慢又可以看见了。可有人在敲打。猛然间他看见了那张他憎恨的脸,上尉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他惊恐地抑制住自己,然而内心深处清楚地知道上尉已经死了。应该是那样的。可是身体的迷乱又控制了他。有人在敲打。他心怀恐惧,一动不动地躺着,仿佛死去了一样。随后,他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心头一惊,看见什么东西飞快地爬上一棵树干。那是一只小鸟,飞在他头上婉转鸣叫。嗒,嗒,嗒,那是这只小巧而敏捷的鸟儿在用嘴叩击树干,好像它的脑袋是一把小小的圆形锤头。他好奇地看着它。小鸟以它独具的爬行方式敏捷地移动着,然后它像只老鼠,溜下光秃秃的树干。它那种迅速的爬行使他有一种嫌恶的感觉。他抬起头,感觉头很重。小鸟从荫影里跑出,穿过阳光照射的地带。它的小脑袋迅速地上下跳动,白色的小腿快速地欢快地移动着。它的体型很匀称,非常结实,翅膀上点缀着块块白色的羽毛。有好几只这样的小鸟,它们非常漂亮,可是它们像疾跑的老鼠,在山毛榉坚果中间到处乱窜。 他又筋疲力尽地躺了下去,再次晕过去了。他对这种爬来爬去的小鸟有种恐惧感。他全身的血液好像在脑袋里冲来荡去,但他丝毫不能动弹。 他苏醒过来时感觉更加有气无力。头痛得厉害,病得挺可怕,还是无法活动。他一生中从未生过病。他不知道他在哪里或者他是什么人。很可能他中暑了,或者得了什么别的病?——他已经让上尉永远沉默了——那是在一段时间以前——噢,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脸上血迹斑斑,眼睛向上翻着。不管怎么说干得不错,让他安静了。可是现在他已经超越了自我。他以前从未到过这里。这到底是生命抑或不是?他现在独自一人。那些人在宽敞明亮的地方,而他却呆在外面。这个小镇,整个乡村都处在光线明亮宽敞的地方,而他却呆在外面,在这里,这个阴暗空旷的所在,在这里每一个生命都毫无联系地生存着。但那些人有朝一日都得去那里,只是比他稍晚一步而已,包括父亲、母亲和情人。他们这些人都有些什么关系?这只有天知道。 他坐了起来。有什么东西在拖着脚走,原来是只棕色的小松鼠,它在地上向前跳跃着,红尾巴构成了它身体的波浪起伏——当它停下来时,尾巴不时收拢,又展开。它朝另一只松鼠飞奔过去,它们在互相追逐,发出吱吱的声音。勤务兵真想能跟它们说说话,可喉咙里只发出了嘶哑的声音。松鼠突然跑开了——它们飞奔上树。接着,他看见其中一只停在树干半腰偷偷地看着他。一阵惊慌恐惧掠过全身,尽管从自己的意识而言,他觉得很好笑。它仍旧呆在那儿,呆在树干半腰,灵敏的小脸盯着他,竖起小耳朵,小爪子紧勾住树皮,白色的胸脯挺着。他看着它,忽然有些惊慌失措起来。他挣扎着站起身,东倒西歪地朝前走。他不停地步啊,走啊,去寻找可以喝的东西。他因太渴了而热得发昏。他蹒跚地走着,大张着嘴巴,过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吃惊地看着这个世界时,他已想不起它是什么了。金子般的闪光后面有金色的光线、高高的灰紫色的树干,黑暗包围着他,变得越来越暗。他有种到头了的感觉,在现实生活中,他到了最真实而阴暗的底层。然而干渴在烧烤着他的大脑。他觉得轻飘飘的,不那么沉重了。他猜想,这就是新生。天空响过低沉的雷声。他觉得自己正走得飞快,痛苦就要减轻了——或者前面就有水? 突然他惧怕地站住了,一动不动。前面是一片金色的海洋,无边无际——他和它之间只有一些暗淡的树干像栅栏一样。平整的麦地亮晶晶的,映射着柔滑的绿色。一位妇女穿过闪亮碧绿的麦地,像团影子一样走进这片金色的海洋中。她穿着宽大的裙子,黑色的衣服罩在头上。一座农舍掩映在荫影里,而教堂的塔尖,差不多在这金色的火焰中熔化了。这女人从他身边走过,他无法用语言跟她交谈。她是通亮的、虚幻的、纯而又纯的。她弄出一些声音让他很糊涂。她的眼睛里好像根本没有他,穿过那块林地走向另一边。他靠着树站着。 当树林里已幽暗的时候,他终于转过身,往下看那长长的小树林。他看见不远处的山脉光芒四射,绚丽无比。从最近的柔和灰暗的山脊后面看去,远山耸立,带着金黄;山上银灰色的雪光芒四射,像纯金一样。它们在天空中闪耀,燃烧,是如此沉静,如此纯粹。他看着它们,脸都给照亮了。像这金黄光彩闪耀的雪一样,他感到干渴在身上燃烧。他倚在一棵树上,凝视着远方。一切重又进入了虚无缥缈中。 夜里,闪电不断,天空变得雪白一片。他肯定又继续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围的世界不时笼罩着青灰色,田野闪现出灰绿色,树木膨胀成黑乎乎的一团,一排排黑云冲上白色的天空。接着,黑暗陡地降临,然后便是真正的夜。又是一阵白色的闪电扫过大地,更显现可怖的黑暗,一团黑云就挂在头上。世界是一个幽灵般的影子,不时投射在这纯静的黑暗上,使得它成为真正的、完整的黑暗。 他仍在发高烧,说胡话——他的大脑像夜一样一明一暗——有时他瞪着大眼睛瞧着四周惊恐得发抖——然后又回忆起极度痛苦的行军,太阳蒸发着他的血液——又想起对上尉的切齿痛恨,之后便是极度的温软和舒适。但是一切都走了样,它源于疼痛并归于疼痛。 到了早上,他完全清醒了。萦绕在脑间的只是那让人恐慌的口干舌燥!太阳照在脸上,湿乎乎的衣服上露水正在蒸发。像着了魔一样,他站起身来。远方,就在前面,在清晨的天边,群山绵延、翠绿、清凉、温柔。他想拥有它们——他想独自拥有它们——他想抛下自己,投身到它们中去。它们没有动,群山带着白色温柔的雪,依旧那么柔和。他静静地站着,忍受着煎熬。手弯曲着,紧攥着。然后他突然痛苦不堪地倒在草地上。 他一动不动地躺着,处于一种极度痛苦的梦幻状态。他的干渴似乎已经从身上分离出去,站在一边,成为一种单一的要求。然后他又感觉到疼痛,这又是另外一个单一的自我。还有那沉重的身体,也是一个分离了的东西。他已经给分成了各种独立的自我,尽管它们之间有某种奇怪、令人感到痛苦的联系,但是它们正分离得更远,然后就彻底分开了。播洒在他身上的阳光,正照射在池塘里。不久,它们都会跌落下来,消失在那永恒的宇宙之中。他又恢复了一点意识。他挣扎着用胳膊肘强撑住身体,紧盯着微微泛光的山岭。山峦起伏,在天地间静静地耸立着,显得很美丽。他死死地盯着,直到眼前发黑。而这些山峰,耸立在那里,如此清爽、如此干净,好像也将随他而逝。 四 当三个小时后士兵们发现他时,他正脸枕着胳膊俯卧着,黑发在阳光下散发着热气。可他仍活着。把他翻过来时,只见他大张着乌紫的嘴巴,年轻的士兵们惊恐地把他扔下了。晚上他死在医院里,再也没有恢复知觉。 医生们发现了他腿上的青肿,在腿后面。他们没有吱声。 这两个男人的尸体肩并肩,并排放在太平间里。一个白皙、苗条,可是呆板地躺着;另一个年轻强壮,看上去仿佛每一分钟都可能从睡眠中复活过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0 菊花的气味 一 一辆小型的四号蒸汽机车,拉着7节装得满满的货车从萨尔斯顿蹒跚地开过来,发出铿铿锵锵的响声。它吼叫着,似乎速度很快地开到了一个拐弯处,但在荆豆地里受到惊吓的小马驹轻快地小跑了一会便把它远远地甩在后面。荆豆在阴冷的下午仍在本能地摇曳着。一个女人正沿着往昂德伍德方向去的火车道走着,她退缩到矮树篱边,篮子挽在手上,看着火车开过去。站在连成一线的黑色货车和树篱之间的她,显得那么渺小和孤立,好像呆住了。这些敞篷货车一节接一节,弯弯曲曲地朝着灌木丛那边开过去,在那里,枯栎树叶静静地洒了一地;小路边的鸟儿,拖着深红色的尾巴钻进了黄昏的树丛中。机车冒出的烟尘粘在野外的杂草上。田野是阴郁的,像是被人遗弃了的。在令人产生奇思怪想的沼泽地带,长满芦苇的坑塘里,家禽已经不在桤木树间觅食,回到沾满柏油的窝棚栖息。坑塘的远处赫然耸现着坑口,在傍晚逐渐暗淡下来的光线里,太阳的光芒像红疮一样吞噬着覆盖着灰尘的井边。那里有布林利煤矿的烟囱和笨拙的黑乎乎的机车头。两个飞轮正在快速旋转,耸立在空中的卷扬机吱吱嘎嘎地震颤着。矿工们给卷出来了。 火车呼啸着驶进了位于煤矿附近的火车站。那里停着成排成排的货车。 矿工们三五成群,拖沓着脚步,如影子一样赶回各自的小家。在肋骨一样排列的铁轨边,往煤渣堆边下三个台阶,蹲伏着一栋低矮的小屋。一根光秃的葡萄藤紧紧地贴在房上,仿佛要揭掉这瓦房顶。沿着砖砌的院子种着一些冷冷的樱草花。远处,长长的花园沿着斜坡下去直通到灌木丛覆盖的小河道。那里有一些枝繁的苹果树和乱蓬蓬的卷心菜。小路旁边点缀着散乱的粉红色的菊花,如同粉红色的衣服挂在灌木丛上。在通往花园的半道上,一个女人在油毛毡盖着的鸡窝前,猫腰关上门,上好锁,然后站直身,拍掉白围裙上面的脏东西。她个子颀长,眉毛很黑,光滑的头发直直地从中分开,外表高傲,端庄温雅。她直直地站了一会儿,瞅着沿铁路拥过来的矿工,然后转身朝小河道走去。她的脸平静而果决,嘴因幻想破灭而紧闭着。过了一会儿,她喊道: “约翰!”没有人回答。她等了一下,然后又本能地说道:“你在哪里?” “在这儿!”灌木丛间传出一个小孩气呼呼的回答声。女人立即朝灌木丛里望去。 “你是在小河边吗?”她厉声问道。 回答她的是,一个小孩从鞭子样的树枝前站了出来。这是个5岁的小男孩,他静静地站着,带着挑衅的神情。 “噢!”母亲劝慰地说,“我以为你在下面那条湿乎乎的小河边……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 男孩没动也不做声。 “来,回家,”她更柔和地说,“天要黑了。你外公的火车来了!” 小家伙慢腾腾地挪动着,心怀不满,一声不吭。就他这么大的孩子而言,他穿着的裤子和马甲太厚太重了。很显然是用男人的衣服改成的。 慢慢朝房子走去的当儿,小家伙扯下一把散乱的菊花,然后把这些花瓣一把把地扔在路上。 “别动它——那太不好看了。”母亲说。他不再扯了,然而她,突然爱怜地折下一枝有三、四朵惨淡花朵的枝条,把它们紧紧地贴在脸上。当母子俩来到院子里时,她的手抖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把花扔掉,反而把它别在围裙上。两人就这么站在院门三级台阶下,望着穿过铁道往家走的矿工们。小火车车轮飞快地驶过来了,机车赫然出现了,经过这房子时,它突然停在院门对面。 火车司机,一个长着灰白络腮胡子的小个子男人,从司机室探出身来,俯视着这个女人。 “有茶喝吗?”他轻快地问道。 这是她的父亲。她告诉他可以弄来一些,便走了进去。很快就转身回来了。 “我礼拜天没来看你。”花白胡子的小个子开口道。 “我没指望你来。”他女儿说。 火车司机有些愕然,但马上又恢复了快活逍遥的神气,说道: “噢,那你听到了?那你怎样想……?” “我觉得够快的了。”她回答。 听到她话语不多的指责,小老头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哄骗而又冷冷地说道: “咳,一个男人要做些什么?像我这样年纪的男人,坐在自己家里像个陌生人一样,这是什么样的日子!要是我打算再婚,恐怕又有些晚了——这跟别人又有什么关系?” 女人没有吱声,转身走进房子。司机室的这个男人一副很傲然的样子,直到她回转身来,手虽端着一杯茶和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片涂着黄油的面包。她走上台阶,靠近嘶嘶作响的机车轮子站着。 “你其实不必拿黄油面包给我。”她父亲说,“不过一杯茶……”他满意地呷了一口,“……倒是不错。”他又呷了几口,然后说,“我听说瓦尔特又发酒疯了。” “他什么时候闹的?”这女人痛苦地说道。 “我听人家说他在‘尼尔森贵族酒馆’吹牛,说他在那里花半个金币消遣了一晚。” “什么时候?”女人问。 “星期六晚上——我知道这是真的。” “很可能,”她苦笑道,“他只给了我23先令。” “唉,男人花钱干不成什么,只能糟蹋自己时,倒是好事!” 灰白胡子的男人说。女人别过头去。她父亲吞掉剩下的茶,把杯子递给她。 “唉,” 他擦擦嘴巴叹口气道,“这真是没法子,这是……” 他手握控制杆,火车重又怒吼起来,隆隆作响地开向交叉口。女人望了望铁轨那边,夜幕已降临在火车站上空,灰暗、阴沉的一群矿工仍在往家走。卷扬机迅速地运转着,只偶尔有短暂的停顿。伊丽莎白·贝茨目送这批疲惫的人流,然后走进屋子。她丈夫没有回家。 厨房很小,充满着炉火的亮光;灶口堆着的煤烧得通红。 这房间所有的活力仿佛就在这洁白温暖的炉边;钢制围栏映着红火。桌布已经铺好,杯子在暗处微微发光,准备喝晚茶了。后面最低一级台阶伸到屋子里的地方,男孩坐在那使劲刻一块白木,他差不多隐没在阴影里。已经四点半了,但他们得等着父亲回来才能喝茶。母亲端详着绷着脸使劲弄那块木头的儿子,她仿佛在他的沉默和执拗中看到了自己;看到了只顾自己对小孩漠不关心的那位父亲。她的心好像被丈夫独占了。他很可能经过家门口,又溜进附近的酒馆喝酒,之后再进门。他漠视着家人准备的晚餐,让他们空等着。她朝钟扫了一眼,然后端起马铃薯到院子里滤干。花园和小河那边的田野笼罩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她端着深平底锅站起身,把那冒着热气的涮锅水倒进身后的阴沟,让它们流进不可知的黑夜。她看见铁路线和田野那边,盘山公路两旁已经亮起了黄色的灯光。 然后她又望了望成群结队往家走的男人们,现在人越来越稀了。 炉中的火快要灭了,房间里只有微暗的红光。女人把深平底锅放在炉旁铁架上,然后把糊状布丁放在炉口。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屋外响起轻快的脚步声。有人在门口停了一下,然后一个小女孩进来了,开始脱下出门的打扮,用帽子拨开遮在眼睛上的一团卷发。 母亲责备她放学回家太晚,说在这样阴冷的冬天她得留在家里。 “哎呀,妈,还没怎么黑呢。灯还没点,爸爸还没回来。” “对,他还没回。可已经五点差一刻了!你看到他没有?” 孩子变得认真起来。她用大大的若有所思的蓝眼睛望着母亲。 “没有,妈,我没看见他。哎呀,他是不是从井下上来后经过家门到老布林斯利酒馆去了?他不至于这样吧,妈,因为我没看见他。” “我就知道是这样,”母亲辛酸地说道,“他会小心避开你。没错,他肯定坐在‘威尔士王子’ 酒馆,他不会这么晚的。” 姑娘怜悯地看着母亲。 “我们喝茶吧,妈,好吗?”她说。 母亲招呼约翰上桌。她再次打开门,朝笼罩在黑暗中的铁路线望去。到处没有一个人影,卷扬机也不再轰鸣了。 “也许,”她自言自语道,“他被矿上的活缠住了吧。” 他们坐下来喝茶。约翰坐在桌子顶头靠门的地方,几乎隐没在黑暗里。女孩缩着背靠在火炉围栏上,在火前慢慢翻动着厚厚的一大块面包。 小家伙脸隐在黑暗中,瞧着姐姐,在火光的映衬下她显得特别美丽。 “我觉得火光很漂亮。”小女孩说。 “是吗?”母亲说。 “这么红,让人觉得那么美,你差不多可以闻到它。” 一阵沉默后,男孩抱怨地说:“快点,珍妮。” “什么呀,我在做!我不能让火烤得快一点,对不对?” “她一直在胡扯,这样就有理由做得慢些。”男孩咕哝道。 “别想得这么坏,孩子。”母亲答道。 很快,房间里在黑暗中传来嘎吱嘎吱嚼咬食品的松脆声。 母亲吃得很少。她一下子就喝完了茶,坐着想心事。从她僵硬挺直的头可以明显看出她的怒火在上升。她看着炉火围栏上的布丁,大声叫骂起来: “一个男人连回家吃饭都不能做到真是可耻!要这么下去,我看不出为什么我该在乎这个家。经过家门都不进来,去了酒馆。我却在这儿做好饭等着他——” 她出去望了一下,仍然不见一个人影。她回到屋里,开始朝炉子里一块一块地加煤。影子映在墙上。她加煤直到房间差不多全黑下来了。 “我看不见了。”约翰从黑暗中冒出声音。母亲不禁笑了。 “你倒是知道嘴巴在什么地方。”她说着,把畚箕放到门外,回来时站在炉边,朦朦胧胧地像个影子。小家伙又嘟囔起来了,生气地抱怨道: “我看不见了。” “老天哪!”母亲生气地叫道,“只要稍微黑一点,你就跟你爸一样唠叨个没完!” 但她还是从壁炉台上的一束纸捻中扯出一根,接着去点灯。灯悬挂在屋子中间,灯绳从天花板直垂下来。她踮脚把灯点亮时,露出因怀孕而浑圆的身影。 “噢!妈妈——!”女孩惊叫道。 “什么?”女人问,停下给火苗盖上灯罩的手。她垂着手臂站着,回头对着女儿。铜镜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出她很漂亮。 “你围裙上有朵花!”孩子说。对于不同寻常的事情她比较敏感。 “老天!”女人叫道,松了一口气,“人家会以为房子着火了呢。”她放好玻璃灯罩,过了一会,才拨好灯芯。现在,可以模糊地在地板上看到有个浅淡的影子了。 “让我闻闻!”这孩子依旧欢天喜地地说,走上前,把脸伸到妈妈的腰间。 “走开,傻瓜!”母亲说,拧亮灯。灯光显露出了他们的不安,这令女人更加难以忍受。安妮仍弯着腰凑到她腰间。母亲生气地把花从围裙边抽了出来。 “噢,妈——别把它们拿出来了!”安妮叫道,抓住她的手,试图重新将这支花放回。 “蠢话!”母亲说,转过身去。孩子把这枝苍白的菊花贴在唇边,低声咕哝道: “不是很好闻吗?” 母亲干巴巴地笑了笑。 “不好闻,”她说,“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嫁给他的时候有菊花,生你们的时候有菊花,他第一次醉醺醺地被弄回家时,他的扣眼上也插着枯萎的菊花。” 她看着孩子们。他们大睁着眼睛,张着嘴,惊愕不已。母 亲直愣愣地坐了一会儿,一言不发。然后她又看了看钟。 “6点差20!”她继续以痛苦而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嗯,他现在不会回来了,要回来也是他们把他弄进来,要不他就呆在那儿!他别想上床了,就让他一身煤灰睡在这儿好了。我不会给他洗的,让他睡地板!——唉,我真是个傻瓜,真是个傻瓜!我到这儿来竟是为了这个肮脏的狗窝,一群耗子,还有这一切,而他却偷偷溜过家门去喝酒。上礼拜有过两次了——现在又开始了——” 她终于静下心来,站起身去收拾桌子。 孩子们玩耍了一个多小时,内心无意识地掺杂着对母亲发怒的畏怯和对父亲未回家的恐惧。贝茨太太坐在摇椅里,正在把一件米黄色的法兰绒衣改成件背心,她撕着灰边,发出沉闷破裂的声音。她使劲干着针线活,不时注意孩子们的动静。火气消除了,她开始躺下休息,但不时睁开眼睛,定定地盯着,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有时候,甚至连她的怒气都胆怯畏缩了,她会停下手中的活计,听着外面的脚步声;她会突然抬起头,叫孩子们“嘘,别吱声”,但脚步声过了门口,她又恢复原状,孩子们也没有突然奔出他们玩耍的天地。 终于,安妮叹了口气,认输了。她扫了一眼她的货车拖车,已厌倦了这个游戏。她抱怨地朝妈妈喊。 “妈妈!”——但她又不知该如何说。 约翰像个青蛙一样从沙发下面爬出来。妈妈看了他一眼。 “好啊,”她说,“瞧瞧你的袖子!” 男孩把手举起来,看了看,没作声。外面,铁路线上远远地有人沙哑着喉咙在叫着,屋里大家都立着耳朵听着,直到两个人说着话走过他们家门口。 “该睡觉了。”母亲说。 “爸爸还没回来。”安妮哭哭啼啼地说。但母亲似乎很有勇气。 “不要紧。他们会把他送回来,要是他确实醉得像块木头一样不能动弹的话。”她想,还不至于出现这种场面。“他可以睡在地板上,直到醒来。我明白这么一来他明天就没法上班!” 孩子们给用法兰绒布块擦了手和脸。他们很安静,穿上睡衣后,做了祈祷。男孩低声咕哝着,母亲低头看着他们,看着女孩后颈缠在一起的丝质般的褐色蓬松鬈发,看着小家伙长满黑头发的小脑袋,她心中激起了对他们父亲的愤怒,是他使他们三个如此遭罪。孩子们把脸埋在她的裙子里,寻求一丝安慰。 贝茨太太下楼时,房间里奇怪地空荡荡的一片,含着一种期盼似的紧张气氛。她拿起手工活,低头缝了一会儿。她的怒火又升起来了,但同时还夹带着恐惧。 二 时钟敲了8下,她突然站起身,把针线活扔到椅子上。她走到门口,打开门,侧耳听了听,然后走了出去,随手将门锁上。 走过院子时,她听到有东西在混战,知道这只是耗子在到处乱窜。夜黑魆魆的。火车站的大停车场,停靠着大批货车,没有一丝灯光,只能看见后面远处矿井顶部几盏昏黄的灯在闪烁着。 她沿着铁轨匆匆走着,穿过铁道交叉口,来到一堵白墙边,上了阶梯,便出现在马路上。这时,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她心紧。有人正朝着新布林斯利酒馆走去;她看见了房子里透出的光;20码远的地方便是“威尔士王子”酒馆,大窗户显得温暖而明亮,男人们大声的吵闹可以清晰地听见,看到眼前这一派欢乐的景象,她却去想象他出了事,这有多傻啊!他就在那边,在“威尔士王子”酒馆喝酒。她踌躇不前了。她从来没有去叫过他,也从来不想这么做。因此,她继续朝长长的一排房子走去,茫然地站在公路上。她走进了房子之间的一条小道。 “莱格利先生?——噢!你想找他吗?不,他这会儿不在家。” 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从黑黢黢的洗碗池边探出身来,盯着对方,黑乎乎的厨房窗户里昏暗的灯光照在她身上。 “是贝茨太太吗?”她带着尊敬的口吻问道。 “是的。我想知道你先生是否在家。我先生还没回来。” “是吗?噢,杰克已经回了家,吃过饭,又出去了。他刚好在睡觉时间前半小时出去的。你到‘威尔士王子’去喊了吗?” “没……” “是的,你不喜欢……!确实不太好。”屋里的这个女人显得很宽容。一阵尴尬的冷场后,她说,“杰克从未说……说过你家先生怎样。” “不!——我倒希望他呆在那儿!” 伊丽莎白·贝茨痛苦而满不在乎地说道。她知道院子那边的女人正站在门口听,但顾不了这么多了。她转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我去叫杰克看他是否知道点什么。”莱格利太太说。 “噢,不——我不想让你……” “不要紧,我乐意,只要你进来帮我看着孩子不下楼,不玩火。” 伊丽莎白·贝茨含糊地说了几句客气的话,走了进去。那女人则抱歉房间里太糟了。 房间确实太乱了。沙发上、地板上到处散落着小孩的外衣、内衣和裤子,玩的东西也摊了一地。桌上铺的黑色的美国桌布上,掉满了面包渣、饼渣、面包皮,到处是汤汤水水,桌上还有一壶凉茶。 “哎呀,我们家也是这样乱。”伊丽莎白·贝茨说道,瞧着这女人而不是房子。莱格利太太系条围巾,匆匆出门,说: “我去去就回。” 贝茨太太坐了下来,看着房间里一塌糊涂的样子不禁皱了皱眉。她开始数散落在地板上的各种型号的鞋子,有12只。她叹了口气,心里说:“难怪!”——扫视着四下乱丢的东西。院子里传来两个人鞋子的嚓嚓声,接着莱格利夫妇进来了。伊丽莎白·贝茨站起身。莱格利是个骨骼粗壮的高大男人。鬓角处有个蓝色的疤痕,是在矿井里受伤造成的,伤疤里依旧残留着煤灰色,像纹了身一样。 “他还没回家吗?”男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客套话,但问语中带着敬重和同情。“我说不上他在哪儿——他不在那儿!”——他猛一扭头,意思指“威尔士王子”酒馆。 “他可能去‘紫杉树’酒馆了。”莱格利太太说。 大家都没说话。莱格利显然心里想摆脱什么事。 “我完成了定额就离开他走了。”他开始叙说道,“我们走的时候,已经是超过下班时间大约10分钟了。当时我喊,‘瓦尔特,你还不走吗?’他说,‘你们先走吧,我过会儿再走。’所以我们就从井下上来了。我和鲍威斯估计他会坐下一趟挤得满满的罐笼上来……” 他茫然不知所措地站着,仿佛在回答遗弃伙伴的指控。伊丽莎白·贝茨现在再一次肯定他出事了,急忙假设道: “我希望他像你所说的去了‘紫杉树’。这不是头一回了。刚才看到他没回家,我烦躁得头脑发热。他们把他搀回来的时候他也就到家了。” “是呀,不至于太坏的!”那个女人有些叹惜道。 “我现在出去到迪克家看看他是否在那儿。”男人自告奋勇道,担心自己过于惊恐,以至于随随便便地对待此事。 “噢,我真没想到给你们添了这么多麻烦。”伊丽莎白·贝茨恳切地说。不过他明白她对这个建议很赞成。 当他们跌跌撞撞地朝小道走时,伊丽莎白·贝茨听见莱格利太太跑着穿过院子,开了邻居家的门。听到那脚步声,她突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从心脏流走了。 “小心点!”莱格利提醒道,“我说过好多次了,要把这道上的深沟给填上。不然,总会有人在这儿摔断腿的。” 她恢复了常态,跟着矿工飞快地走着。 “家里没人,我不放心孩子们独自在家。” “是呀,你用不着去!”他客气地答道。他们很快走到她家门前。 “我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过来的。不要烦躁了,他会没事的。”男人说。 “太谢谢你了,莱格利先生。”她答道。 “不必客气。”他结结巴巴地说,继续朝前走,“我过会儿就来。” 屋子里静悄悄的。伊丽莎白·贝茨摘下帽子和披肩,把地毯卷了起来。做完这些,她便静静地坐了下来。这时已经是9点过几分了。她被矿井边卷扬机迅速的旋转声吓了一跳,它下降时,牵引绳子的制动器呼呼作响。她又一次觉得全身血液奔涌的痛楚。她举起手,高声叫道:“天哪!——才只有9点钟!”她在责备自己太过于紧张。 她坐着纹丝不动,仔细聆听着外面的动静。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这么苦等究竟是为了什么?”她自怜自艾地说,“这样做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她又拿起了针线活。 10点差一刻,外面响起了脚步声。是一个人!她盯着门,等着门给推开。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戴着无边有带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羊毛披肩——是他的母亲。她60岁左右,脸色苍白,长着蓝眼睛。她脸上满是皱纹,显得很悲苦。她关上门,转向儿媳妇,带怒气地说: “啊,利兹,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她叫道。 伊丽莎白警觉地挺直了身子。 “怎么回事,妈妈?”她说。 老妇人坐在沙发上。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能告诉你!”她缓慢地摇了摇头。 伊丽莎白盯着她,心中既焦急又烦恼。 “我不知道。”老祖母答道,长长地叹了口气。“烦恼总没个尽头,没有尽头。我经受了太多的事,我相信已经够了……!”她任由眼泪流淌着,没有去擦。 “可是,妈,”伊丽莎白打断她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是怎么回事?” 老祖母慢慢地擦着眼泪。那有如泉涌的眼泪被伊丽莎白的直截了当打住了。她慢慢地揩着眼泪。 “可怜的孩子!哎,你这可怜的孩子!”她呜咽道,“我不知道我们该做什么,我不知道……——而你也是一样——出事了,确实出事了!” 伊丽莎白在等着下文。 “他死了?”她问道。说出这话时她心里嘭嘭咚咚地跳得厉害,尽管她为自己的没遮没拦而感到有些羞耻。她的话吓坏了老妇人,几乎使她当真。 “不要这么说,伊丽莎白!我们不希望有那么糟,是的,愿上帝饶恕我们,伊丽莎白。我正坐在镜子前准备上床睡觉,杰克·莱格利来了,说:‘贝茨太太,你最好到铁轨边去。瓦尔特出了点事故,你最好去陪着他妻子直到我们把他弄回家。’我没来得及问他一句话,他就走了。我就把帽子戴上,顺着铁路直接过来了。利兹,我心想:‘唉,那可怜的孩子,要是突然有人来告诉她,不知道她会怎么样。’你不必为这事心烦意乱,利兹。——你知道你现在正怀着孕。有多久了,六个月——还是五个月,利兹?唉!”——老妇人摇了摇头——“时间过得真快,时间过得真快!唉!” 伊丽莎白思绪万千。要是他死了——她能靠那微薄的抚恤金过日子吗?她能干什么?——她迅速地算计着。要是他受伤了——他们不会把他送进医院——天天照顾他那有多烦人哪!不过也许她能让他戒酒,去掉其他一些不良嗜好。她会的——在他疗伤的时候。一想到这里,她眼睛里忍不住充满了泪水。但她一开始就有多感伤啊。——她转而想到自己的孩子。任何情况下,她都是他们的依靠。抚养他们是她的天职。 “唉!”老妇人又叹了口气,“想起他给我第一次挣的工资时的情景仿佛才只一两个礼拜。嗯,他是个好小伙子,伊丽莎白,他是这样的,以他自己的方式。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慢慢有了这些毛病,我不知道。他在家时是个快乐的小伙子,激情饱满,兴高采烈。不用说,他现在有一些毛病,他是有!我希望上帝会饶恕他,我希望这样,我希望这样。你跟他有一些矛盾,伊丽莎白,你们之间确实有矛盾。可是他当年在我身边时是个非常快乐的小伙子,他是的,我能保证。我不知道怎么……” 老妇人用一种一成不变的恼人的声音继续唠叨着往事,而伊丽莎白在集中全部心思想着自己的事。她突然吓了一跳,听见卷扬机迅速呼呼运转,制动器带着尖厉刺耳的声音在旋转着。接下来,她听见引擎慢了下来,制动器也没了声响。老妇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伊丽莎白不安地等着。婆婆说着说着陷入了沉默。 “可他不是你儿子,利兹,差别就在这。他小时候什么样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学着去了解他,为他着想,你得去为他们着想。” 10点半了,老妇人还在说:“可是从头到尾都是麻烦;永远不会没有麻烦,永远不会那样——”这时大门砰地打开了,台阶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我得走了。利兹,让我走。”老妇人叫道,站起身。这时伊丽莎白已到了门口,门口有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 “我们把他抬来了,夫人。”他说。伊丽莎白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然后又剧烈地跳动着,几乎使她窒息。 “他是……事情糟吗?”她问。 这男人转过脸去,望着黑暗中,说: “医生说他已经死了几小时了。” 老妇人刚好站在伊丽莎白身后,颓然地落在椅子上,摆着手,哭叫着:“啊,我的儿呀,我的儿呀!” “嘘,别作声!”伊丽莎白说,眉头一蹙。“安静点,妈妈,不要吵醒孩子们;我无论如何不想让他们下来!” 老妇人轻声呜咽着,身体在抽搐。那男人退开了。伊丽莎白往前走了一步。 “是怎么回事?”她问。 “嗯,我也说不大清楚。”那男人答道,显得很不安。“他完成定额时大伙都已走了,一大块石头掉下来挡住了他。” “砸死他了?”寡妇叫道,全身颤栗了。 “没有。”男人说道,“石头掉在他后背。他脸朝下,石头没碰着他,但把他闷在里面了。他好像是窒息死的。” 伊丽莎白倒吸了一口凉气。只听见背后老妇人哭叫道: “什么?——他说是什么?” 男人高声地答道:“他是闷死的。” 老妇人顿时嚎啕大哭,这使伊丽莎白感到痛楚减轻了许多。 “噢,妈,”她说,手放在老妇人身上,“不要吵醒了孩子,不要吵醒了孩子。” 她哭了一下,不知所措,而老妇人抽搐着身子呜咽着。伊丽莎白记起他们要把他送回家,而她得收拾一下屋子。“他们要把他放在客厅里。”她自言自语道,脸色苍白,茫然不知所措地站了一会儿。 然后,她点亮一支蜡烛,走进小房间。里面阴冷而潮湿,但是她不能够生火,那里没有壁炉。她放好蜡烛,四下看看。烛光照亮了闪光的镜子,照在装了粉红色菊花的两个花瓶上,照在发暗的桃花木家俱上。屋子里充满着菊花冰冷的、死一般的气味。她站在那儿瞧着这些花,盘算着把他放在长沙发和五斗橱之间的地板上是否够用。她把椅子推到一边,空间增大了许多,不仅可以放他,而且边上还可以站人。然后她去拿了块红色的旧桌布和一块旧布,铺在地板上,这样就可以不用地毯了。离开客厅时,她不住地颤栗着。她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件干净的衬衣,把它放在火边烘着。她婆婆却一直坐在椅子上抽泣着,呜咽着。 “妈,你得从那儿挪一下,”伊丽莎白说,“他们要把他抬回来。你坐到摇椅里吧。” 老母亲机械地站起身,坐在炉火旁边,伤心不已。伊丽莎白走进餐具室,又取出支蜡烛。就在那儿,在这间光秃秃瓦片下面的小棚屋里,她听见他们来了。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餐具室门口听着。她听见他们走过房子的一头,费劲地下了三级台阶,拖沓的脚步声和轻声低语混杂在一起。老妇人也静了下来。这些男人一起走进了院子。 然后,伊丽莎白听见矿井经理马修斯说:“你先进,吉姆。小心点!” 门开了。两个女人看见一个矿工倒退着走进房间,双手抬着担架的一头,担架上可以看见死者钉了钉子的矿靴。两个抬担架的人慢了下来,前面的那人低头躲过了门楣。 “把他放在哪儿?”经理问。这是个长着白胡子的矮个男人。 伊丽莎白猛然清醒起来,拿着未点燃的蜡烛从餐具室走了过来。 “客厅里。”她说。 “放在那儿,吉姆!”经理指点着,两个抬担架的人倒退着走进小房间里。当他们笨拙地走过两道门时,盖在死者身上的外套掉了下来。女人们看见她们的男人赤着胳膊躺着,因为他干活时光着膀子。老妇人发出恐怖的压抑的声音,又开始哭泣。 “把担架放这边。”经理急促地说,“给他把衣服盖上,小心点,小心!看你……!” 一个男人碰掉了一只装菊花的花瓶。他尴尬地愣了一下,然后放好担架。伊丽莎白没有看她的丈夫。她一进屋子,就去收拾花瓶碎片和花。 “等一会儿。”她说。 她用揩布把水抹干,三个男人沉默地等待着。 “唉,怪事,怪事,真是怪事!”经理说道,紧皱着眉,因这场祸事而不知所措。“一辈子都没碰见过这样的怪事,从来没有!他没有事该走了,刚好有块石头掉在他身上,把他关在里面。还没有四尺大的空间,没有——而且几乎没伤着他。” 他低头看着死者,他面朝下躺着,露着膀子,身上沾满了煤灰。 “真是邪门,”医生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事,仿佛是故意做的。石头当头掉下,把他罩在里边,像一个捕鼠器。” 他做了一个急剧下行的手势。 矿工们站在一边,绝望地摇着脑袋。 这件恐怖的事情震憾着所有的人。 这时楼上传来女孩尖声的叫喊:“妈,妈——是谁呀?妈,是谁呀?” 伊丽莎白急忙冲到楼梯口,打开门: “去睡觉!”她严厉地喝斥着,“你嚷什么?马上去睡觉——没有什么事——” 然后她开始爬上楼梯。他们听到她走在木板上,走在小卧室涂了涂料的地板上,清晰地说: “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回事,蠢东西?”她的声音颤抖,充满着不真实的温柔。 “我以为有人来了。”小女孩埋怨地说,“他回来了吗?” “回来了,他们送他回来了。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像个乖孩子,睡吧。” 他们听见她在卧室里说话的声音,当他们在下面等着时,她在给孩子们盖好被子。 “他喝醉了?”女孩胆怯地问,声音很细微。 “不!不——他没醉!他——他睡着了。” “他睡在楼下?” “对——一动不动。” 沉默了一会,男人们听见小孩惊恐的声音: “那是什么声音?” “我告诉你没什么,你还操什么心?” 这声音是祖母在呜咽。她坐在椅子里摇晃着,呜咽着,忘记了一切事情。经理抓着她的胳膊,对着她“嘘,嘘。” 老妇人睁开眼睛,看着他。她被这一打扰弄得很惊讶,看起来似乎还带着几分疑惑。 “几点了?”——孩子带着埋怨的情绪轻声问了这最后一个问题,不愉快地进入了梦乡。 “10点。”母亲更为轻柔地回答。接下来她肯定在俯身亲她的孩子。 马修斯向几个男人招手,示意大家离开。他们便戴上帽子,拿起担架,跨过死者,蹑手蹑脚地步到屋外。直到离开醒着的孩子很远,他们才开口说话。 伊丽莎白下楼时,发现只剩下她婆婆独自跪在客厅地板上,俯在死者身上,眼泪扑簌簌地洒在他身上。 “我们得为他准备丧事。”这位妻子说道。她把水壶放在炉子上,然后转身回来跪在他脚边开始为他解鞋带。房间里阴冷潮湿,而且因为只点了一支蜡烛而显得昏暗,所以她只好埋着身子,脸差不多挨到地板了。终于,她脱下了这双沉甸甸的鞋子,把它们搁在一边。 “现在,你得帮助我。”她低声对老妇人说。他们一起把这男人的衣服剥掉。 她们站起来,看着他躺在那儿,显露出死亡的肃穆和尊严时,女人们又害怕,又充满敬意地呆呆地站着。很长一段时间她们就那样站着不动,低头看着他。老妈妈在啜泣。伊丽莎白没有哭。她看他自顾自地躺在那儿,显得那么不可亵渎。她仿佛跟他没有关系,她没法接受这一点,便弯下腰,索取自己的那一份权利似的把手放在他身上。他身体仍旧很暖和,因为他死的那个矿井很热。母亲捧着儿子的脸,语无伦次地在嘟囔着。她老泪不断地掉落下来,就像雨滴从湿乎乎的树叶上掉下来一样;母亲不是在哭泣,只可以说她的眼泪在流淌。伊丽莎白脸颊贴着丈夫的尸身,吻着它。她仿佛在听,在询问,试图找出一些线索。但没法做到这一点,她被赶开了。他是坚不可摧的。 她站起来,走进厨房。往脸盆里倒些热水,拿了肥皂,法兰绒布和一条柔软的毛巾走出来。 “我得给他洗一洗。”她说。 老母亲直挺挺地站起身,看着伊丽莎白小心地给他洗脸,小心地用法兰绒布给他刷嘴边亚麻色的大胡子。她心里充满了深不可测的恐惧,她必须要伺候自己的儿子。老妇人很嫉妒地说: “让我来给他擦身!”说着她跪在另一边,伊丽莎白在一边洗,她在一边慢慢地擦干,黑色的大帽子不时碰到了儿媳的黑发。她们就这样沉默地干了好一阵子。她们从没有忘记这就是死亡。触摸到这男人的尸体,使她们产生了各不相同的奇异的情感:极大的恐惧感压抑着她们两人,母亲觉得死者给送回了她的身体,她不成其为母亲了;妻子觉得自己与这个人的灵魂格格不入,肚子里的孩子成为了一个新的包袱。 终于洗完了。他看上去是个英俊的男人,脸上毫无饮酒的痕迹,皮肤白皙,肌肉发达,四肢匀称,只是已经死了。 “上帝保佑他。”母亲在低声祷告,总是盯着他的脸,全身惊恐地说道:“亲爱的孩子——上帝保佑他!”她以一种微弱的恐惧和母爱说道。 伊丽莎白又倒在地板上,脸贴着他的脖子,颤抖着,战栗着。但她又得离开。他死了,她生机勃勃的无法与他抗衡。一阵惊恐和疲惫攫住了她:她是徒劳的。她的生命就像这样流逝。 “他像牛奶一样白,像十二月的婴儿一样纯洁。上帝保佑他,我最亲爱的!”老妈妈自言自语地咕哝道。“身上没有一个疤,就像任何一个小孩一样清澈、干净、洁白、漂亮。”她骄傲地嘟囔着。伊丽莎白仍旧把脸埋在他身上。 “他平静地走了,利兹——平静得就像睡着了一样。他是不是很漂亮,这宝贝儿?哎呀,——他肯定找到了一块乐土,利兹。他罩在里面,就已经弄妥了,利兹。他有时间,要是他没有找到乐土的话,他看上去不会像这个样子。这宝贝,亲爱的宝贝儿。哎呀,可是他开心地大笑了。我喜欢听他笑。他非常开心地大笑了,利兹,就像一个小伙子……” 伊丽莎白抬起头。这男人的嘴巴在浓密胡子的遮盖下,在萎缩着,微微张开。眼睛半开半合,朦胧而没有神采。他的生命已经烟消云散了,与她成了两个世界。她清醒地知道对她来说,他是多么陌生的一个人。她的心中始终是不冷不热,仅因为跟这脱离的陌生人结合才跟他生活在一起的。这就是生活的意味——在生活表面的热烈遮掩下的,是完全彻底的分离。她害怕地别过脸去。事实太让人接受不了。他们之间毫无联系,然而却走到了一起,把自己的交给了对方。很久以前,在每一次他完事之后,他们就变成像现在这样是两个独立的人。他跟她一样不负责任。孩子在她的肚子里就像块冰。当她看着这个死去的男人,她的心就会生冷、漠然、清晰地诉说着:“我是谁?我一直在做什么?我一直在跟一个不存在的丈夫斗。他却始终存在。我做错了什么事?跟我一直生活在一起的那人到底是谁?残酷的现实就在眼前,这个男人就躺在这里。”她的灵魂因为害怕而死去了:她清楚地知道她从来没有真正地认识他,他也没有真正地认识她,他们在黑暗中相遇,在黑暗中争斗,不知道他们遇到的是谁,也不知道跟他们斗的是谁。现在她看清了,而且因为看清了而变得缄默不语。因为她错了。她说过他是个两面人,她曾觉得跟他很熟悉。而他最终离她而去,生活在她从未生活过的地方,感觉她从未有过的感觉。 看着他裸露的尸体,她恐惧而羞愧。她错看了他。他是她孩子的父亲。她的灵魂仿佛游离出了,与平行站着。她看着那裸露的尸体,感到很羞愧,好像自己没法接受它。毕竟,它就是它自己,对她来说,它看起来令人畏惧。她看着他的脸,然后把自己的脸转向墙壁,因为他的神态不同于她的神态,他的举止也不同于她的。她一直在拒绝他什么——现在她知道了。她拒绝的是他,他的身体——这一直贯穿在她的生活中,也贯穿在他的生活中。 她感谢死亡,死亡还原了真相。何况她知道自己并没死。 她心中一直充满了对他的悲伤和怜悯。他遭了什么罪?这无助的男人体验了什么样的恐惧?她因极度的痛苦而身体僵硬。她没能帮助他。他受到了残酷的伤害,这个的人,这另外一个人,她无法对他做出补偿。还有孩子们,但是孩子们属于生活。这个死了的男人跟他们毫无关系。他和她只是通过生命的自然途径把生命之液流到了孩子们身上:她是一位母亲,——但她现在知道为人妻子有多可怕。而他,现在已经死了,一定也会觉得为人夫君有多可怕。她觉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对她会是一个陌生人,要是来世他们在那里相遇,他们只会为以前的那些事感到羞愧。他们两人,因某种神秘的因子,把孩子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但孩子们并没有使他们真正地结合在一起。现在,他死了,她知道他永久地离她而去,他永远也不可能再跟她有什么关系。她知道这段生活插曲就这样结束了。他们在生活中互相排斥。现在他退缩了。一阵愤怒掠过全身,那么就这样结束了:他没死以前他们之间就已经变得无可救药了。然而他曾经是她的丈夫,但那又有多微不足道啊! “拿了他的衬衫吗,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转过身没有答话,尽管她使劲哭泣,并且照她婆婆所期望的那样做事。但是她无话可说,只好保持沉默。她走进厨房拿着衣服回来。 “烘好了。”她说,抓着棉布衬衫这儿试一下,那儿试一下。她几乎羞于触摸他;其他任何人是没有权利把手放在他身上的;她谦卑的手触到他身上,给他穿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他沉重而无生气。一种恐怖的感觉支配着她,那就是他就这样沉重、毫无生气、没有反应地走了。对于她来说,他们之间让人恐惧的距离太大了——她必须穿越的是无涯无际的一个沟壑。 衣服终于穿好了。她们用床单盖住他,蒙住脸,让他躺着。贝茨太太把小客厅的门扣牢,以防孩子们看见那里躺着的是什么。然后她轻松了,来回走动着把厨房收拾整齐。她知道必须遵从生活,生活是她现在的主宰。但是从死亡,她最终的主宰那儿,她却畏怯而羞愧地退缩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1 尘世的烦恼 一 她静立在屋子中间,漫不经心的姿态中透出些紧张与焦虑。红色的呢绒睡袍柔滑地直垂到脚背;在烛光的映照下,她显得修长而美丽。褐色的头发松散地盘在头顶,仰着年轻、花朵般鲜艳的脸蛋。她从头到脚都裹在丝一般柔滑的、做工考究的红呢绒睡袍里,那是种如同红土一般的颜色。她看起来真是完美而可爱,因为只有爱才能使她变成如此不可思议地完美的花朵般的宁馨儿。她的斗篷和帽子随意地扔在面前的一张桌子上。 她孤单地、失神地立在那儿,沉浸于情感的冲突中,扬起的眉毛间露出一丝焦虑,垂在裙旁的手由于烦躁而一刻不停地动着,拇指也在不住地揉搓着其他指尖。 她周围,从刷得雪白的墙上,从刷得雪白的巨大穹形的天花板上反射出的烛光给这房间洒下一片柔和的光辉。这是一间顶楼,开着两扇窗户,房顶如同一把伞一样披下来,因此两边的墙壁就很低。一张单人床靠着一面墙,这是晚上开来睡的,白色的枕褥堆在后面。离这不远是个铁炉子。一张桌子放在离床最近的那扇窗户附近,上面搁了些写字用具,还有一盆开着绯红色花朵的好看的仙人掌,投在墙上的影子显得怪模怪样。第二扇窗户前还有张桌子。窗户对面是门。门上挂了件军用斗篷。一面墙上满满的都是枪、钓具,当然也有一些衣服,都挂在木钉上——这些全是男人的衣服,而且全是军服。很显然,这是位男子的房间,说不定还是位年轻中尉的呢。 这姑娘,穿着垂到脚背的彤红的衣衫,因而看上去更像位少妇,而不是姑娘。她终于缓过神来,然后毫无目的地走到书桌前。她嘴巴倔强地紧闭着,显露出又愤怒、又痛苦的神色。她信手拿起一个玛瑙制成的印章,看了看上面雕刻的纹路,然后站着不断地用手指擦着那刻好了的印石。终于,她把印章放下,去看其他的东西:一个旧的用来做烟灰缸的漂亮的啤酒杯,一个瓮似的银盒子,陈旧但是形状很精致;还有一碗封蜡。她用手指挖了点蜡,用这种深绿色的东西封了她的最后一封信。唉!她随手翻开吸墨纸簿,上面又有他印章印迹。她转身走到窗前,站在那里毫无目标地看着外面。打开一扇窗户,她深深地吸了一口寒夜清冷的空气。啊,真是太妙了!往下看去,远远的是一条街道,一条模糊糊的路,细小的黑影子不停地移动着,像活动木偶似地来来去去。一辆小小的马车沿着街道辘辘驶过,看起来是那样渺小,真是很荒谬,这世界竟是这样!……他还是没有回来。 她抬头望着夜空。星星闪烁着泛着白光,看起来比街道更近,对她更亲近,显得更真实。她站在那里,把胳膊挽在胸前,仰着脸看着星星,就这样长时间极度痛苦地等待着。街上隐隐约约传来一些吵闹声,就好像从某个昆虫世界传来的一般。只有头顶那些星星依然泛着白光,显得那么伟大和战无不胜,那么可靠而没有丝毫的差错。但她觉得此时的心就像星星一样冰冷。 急促的敲门声把她吓了一跳,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喊: “有人吗?” “进来。”姑娘答道。 她转过身来。看了闪烁的星星之后,她怕受这样的干扰,觉得无法忍受。 一位纤瘦、漂亮、肤色黝黑的姑娘走了进来。她穿了一件深紫色丝绸和深蓝色天鹅绒相间的长袍,显得异常华丽奢侈。她身后跟着一位穿着浅蓝制服、皮肤黝黑、不引人注目的中尉。 “啊,你!……一个人?”特丽莎喊道,这个新来的人,直冲进房间。“那弗里茨在哪?”着红衣的姑娘耸耸肩,别过脸去,没有说话。 “不在这儿!你不知道他在哪儿?啊?哑巴,笨蛋!”特丽莎迅速转过身对她的同伴嚷道。 “他在哪儿?”她追问道。 他也耸了耸肩。 “他说半个小时就回来。”年轻的中尉答道。 “哈!——半个小时!就像这样!过了多久了?——两个小时?”年轻人又只是耸耸肩。他的黑睫毛很漂亮,眼神从容沉着。当他的女友——像头年轻的黑豹一样朝气蓬勃——靠在他身上时,他不堪负荷地站着。 “鬼知道他在哪儿。”特丽莎边说边走,一屁股坐在打开了的床上。看到这些,玛塔,这个穿红衣的姑娘眉头一蹙。 “美酒、女人和牌戏!”特丽莎高声说道。“不过只要他们更喜欢女人就够了。” “我的爱,他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女人, 四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拥有我的爱。” 她这么唱着,突然停下来,转向波德威尔斯。“你离开的时候,他赢了吗,卡尔?” 年轻的男爵又耸了耸肩头。 “差不多吧。”他含糊地回答。 “啊,你!”特丽莎叫道,“去你的‘差不多吧’!你是差不多吗?”她大笑起来,笑得很怪异。“嘿,”她补充道,“他会把好运带回来的,玛塔……” 一阵不愉快的沉默。 “我清楚他的运气如何。”玛塔说。 “是的。”特丽莎突然严肃地冷嘲道,“他是挂在你脖子上的牛轭子。但是,你打算怎么办?最亲爱的梅琴?你不再准备等他了吧?——这种想法!等那位年轻绅士,好像你已经嫁给了他!不要作梦了吧!——把帽子戴上,最亲爱的,跟我们一起走……我们到哪儿去,卡尔,你这个呆鸟?——嗯?——格尔家?——到格尔家,玛塔,我亲爱的。来,快点起来——你已经受够了,玛塔,我的殉难者——呃!——呃!!——把帽子戴上。起来——走吧!” 特丽莎像爆炸一般一弹而起,急于离开。 “不,我要等他。”玛塔愠怒地说。 “别犯傻啦!”特丽莎叫道。“等他!让他自己等自己吧。 让这只小鸟在这儿等。”她举起手,吹一口气,穿过指间。 “啾——飞啦!”她唱歌似地说道,好像一只鸟刚刚飞起。 年轻的中尉站着没说话,黑亮的眼睛里闪着笑意。特丽莎风风火火,像只黑豹一样朝气蓬勃。 “不,真的,玛塔,你不要再等下去了——真的!你要扮演格蕾辛① 真傻——你的眼睛太忧郁了。把帽子戴上,去找一个蜜人去。” ① 歌德《浮士德》中的女主角。 “不,”玛塔说道,她花朵般美丽的脸异常地倔强。“我要等着他。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来了。” 又是片刻不自在的停顿。 “好吧,”特丽莎说道,紧紧抓着斗篷。“你愿意等就等吧,再见,亲爱的,上帝与你同在。” 年轻的中尉优雅地向她鞠了一躬,然后这两个人抽身而去。红衣女郎再次孤单了。 她走到写字台前,开始反复地在一张纸上用生硬的哥特体字写着自己的名字: 玛塔·霍恩内斯特 玛塔·霍恩内斯特 玛塔·霍恩内斯特 下面的街道上依旧传来模糊的声音。风很冷。她站起身去把窗户关上,然后又坐下来。 门终于打开了,一位军官走了进来。他全身裹在一件深蓝色的厚大衣里,前胸缀着两排很大的银扣子。他迅捷地走进来,扫了一眼房间,瞥了一下玛塔。她背对着他坐着,正拿着铅笔在纸上乱涂乱画。他关上门,然后动作优雅地脱掉大衣,把它挂好。他活动的声响玛塔是多熟悉啊,尤其是那迅捷轻快的脚步声!但是,她继续机械地在纸上画十字。她的头前倾着,让两边的蜡烛照着。这样,她的头发被映衬成优美的丝线,像阳光通过薄雾一般美丽,他看见了这个美丽的景象,不禁有些怦然心动,但是,他再也经不起任何冲动了。 “你一直在写?”他一本正经地问。一开始就是这样一个侮辱人的无聊问题!她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没有任何表示。可他全身心地沉浸在自己的悲剧中,也似乎对她没有多加留意。 小伙子身材细长,样子好看,轮廓鲜明精致。但是他现在面色苍白,睁得大大的、游移不定的眼睛里有种难以捉摸的东西。他几乎没有意识到姑娘的存在,绝望的情绪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使他头脑空白一片,茫然无措。 对她来说,自从他走进来,这房间的气氛就让她几乎难以忍受。她觉得自己极为可怕地给束缚住了,给围堵住了。她猛地站起来,吓了他一跳。她把脸对着他,让他看清自己眼睛里充满着怒气。 “交了好运吗?”她嘲讽地叫道,眼睛里闪着即将发作的光芒。 他正在松皮带,准备换上衣。她一直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他没法回答,他的嘴好像哑巴了。何况,沉默就是力量。 “带好运回来了?”她大声的嘲讽又在响起。 “没有,”他说,突然转过话题。“为了让你高兴,我……我就回来了。” 他绝望地说着,话音愈来愈低,终于哑然无声了。他是个遭受厄运的人。她看着他:他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她鄙夷地转过身来,然而却有些害怕,因为她爱着他。 他孤立无助地就那样呆站了一会儿,然后费劲地移了几步,坐到写字台前。他现在这模样在她看来活像是一条夹着尾巴的狗。 他看见了写满她名字的那张纸。他有些模糊地想:她肯定在写她名字中得到满足。他拿起印章不停地在手指间弄来弄去,做些小把戏。印章不时地掉在桌子上,发出让人心惊的格格声,弄得玛塔更加生气。而他似乎已把她忘了。 她呆呆地立在那儿,瞧着他神情恍惚麻木地前倾着身子坐着。精致的军服轮廓鲜明地显露出他的后背。她看着他的时候,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她,一直到她几乎无法忍受:他体型优美的身体诱惑着她,他的麻木恍惚和可怜凄惨又令她怜悯,而他陷入于自己的悲剧不能自拔,对她的忽视和冷漠又在激怒着她。她所有的愿望好像是要控制他,吸引他的注意力,把他从男人的无动于衷中拉回来。 “我猜你因为我回来晚了在生我的气?”他话音里微带嘲讽。他陷入灭顶之灾的时候,她却对一些琐事吹毛求疵!他真正的痛苦有多大啊!她的恼怒又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啊! 他声调里隐含的东西让她恼火,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我并不是很满意。”她冷冷地说道,转身走到窗前。 他仍旧俯在桌上,手里摆弄着什么东西。她朝他瞅了一眼。他多么紧张不安哪!他有一双漂亮的手,手指上大大的黄玉图章戒指泛着金色的光芒。啊,要是他的手真的胆大妄为,鲁莽粗心该多好啊!但是,它们总是好像有罪,如此懦弱。 “我现在完蛋了。”他突然叫道,好像是自言自语,椅子微微向后倾斜。他身体的动作那样优雅从容,那样灵敏!对了,就是这令她如此着魔! “为什么?”她轻描淡写地问道。 他一时火冒三丈,没想到她是如此随意轻率。要是他中弹的话,她也不会比接受半磅蜜饯更受震动。 “为什么?”他重复道,没有一句多话。“同往常一样不重要的原因。” “负债?”她轻蔑地叫道。 “一点不错。” 她怒火中烧。 “你作了什么?——又输了钱?” “3000马克。” 她气愤得说不出话来。 “你真是个傻瓜!”她说,盛怒之下,又好一会儿没有说话,“那你就完蛋了,3000马克就完蛋了?”她高声嚷道,嘲弄着他。“你可真便宜啊。” “3000马克——还有其他一切。”他说道,尽量保持男子汉的镇定自若。 “还有其他一切!”她轻蔑地重复道。“为了那3000马克,还有其他一切,你的命就没了?!” “我的职业。”他纠正她的话。 “噢,”她讥刺着,“只有你的职业!我还以为是生和死的问题呢。只有你的职业?哦,只有那个!” 在她的嘲弄下他的眼睛里放射出愤怒的目光。 “我的职业就是我的生命。”他说道。 “噢,是吗!——那你不是一个男人,你只是个职业?” “我是位绅士。” “噢,是吗!多滑稽啊!是位绅士而不是个男人,这有多好笑啊!——我想你的意思是除了你的职业以外空洞洞的你一无所有,你就是这样一位绅士!” “没有了名誉——便什么都没有了。” “那我可不可以问你的名誉是什么?”她极为辛辣地嘲讽道。 “是的,你可以问,”他冷静地答道。“要是你不知道而没有人告诉的话,我怕我永远不能解释了。” “噢,你不能!不,我相信你——你没有能力解释这个,它经不起解释。”又是一阵长时间、紧张的沉默。“那么说你负了太多的债,你怕他们会把你从军队里踢出去,因此你就名誉扫地,是吗?那,那接下来又是什么呢?” 她话语中充满冷嘲热讽。他听到她说“从军队里踢出去”又不禁畏缩了一下。但是他向后倾斜着椅子坐着,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 “我负了太多的债。而且我知道,他们会把我从军队里踢出去。”他重复一遍,刺到了痛处。“那之后——我可以自杀。或者可以到一家餐馆当侍者——或者甚至可能做个职员,每周拿25个先令。” “真的吗?还有那么些选择!嗯,干吗不,干吗不能在德国餐馆做侍者呢?那可能会好极了。” “干吗不?”他冷冷地说道,“因为那不会是我。” 她看着他,看着他贵族气派的优雅体格,极为灵巧的身体。对他令人自豪的古老家庭的德式崇拜在心中油然而生。不,他不可能成为一家餐馆的侍者的:她受不了这个。他是这样一个文雅优美的人物。 “哈!”她突然叫道。“不会到那种地步的。要是他们把你从军队里一脚踢出去,你会找某个人去说情——你就像一只猫,会自立的。” 但这正是他所不能的。他不像一只猫,他太不相信自己了。首要的是他就像一个远离人群的孤立的人,根本不相信自己。他知道自己够聪明的了,是位贵族,模样英俊,比大多数男人更为灵活机敏。但问题是除了他所属的这个社会阶层外,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根本就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他十分嫉妒那些普通劳动者,他看见他们身上所体现的某种男子汉的镇静沉着,还有一种脚踏实地的几乎愚蠢的自信。他自己——他可以引导这样的人穿过地狱之门——因为在他引导的时候,他还会在乎什么危险或伤害呢?但是——要让他跟现在的这一切断绝联系,那他成什么了?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只会过着毫无意义的人生。 但是,平民家庭出身的她,却不能完全理解。最好就让她这样懵然无知吧。一个男人跟爱她的女人接触的时候,应该是自由的、不妥协的、高傲的人——他可以假装这样。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他知道他获取价值的这个世界就是他的情妇,她是任何别的女人所不及的。他内心羞涩,渴望,几乎是怯懦地希望不是这样,但事实却是如此。 因此,他听见她说“你像只猫”时,心里便有些妒意。 “我应该说服谁?——某个愿意嫁给我的女人吗?”他说道。 这是条出路,而且对他来说这是几乎不可避免的事情。但他觉得这是他做人最后的失败。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她,使她痛不欲生。她宁肯他死去,因为那样她自己的爱才不会化为灰烬。 “如果你想的话,那就结婚吧。”她有些结巴地说。 “那当然。”他说。 长时间的沉默。这是完全没有希望的迹象。 “为什么从军队里出去,并且充分发挥你自己的机智这回事,”她终于开口问道,“让你那么害怕?而别的男人却很坚强。” “我不是他们。”他说。 为什么她老是折磨他?她好像喜欢折磨他。被军队开除的念头萦绕在他心里,让他极为痛苦,觉得不如死了干脆。他恍惚看见自己穿着卑贱的平民服装,忙着做一些卑下的工作。 这真是个过于沉重的十字架,令他无法忍受。 跟她说话的是谁?是她自己,一位女演员,小商人的女儿。而他却永远只会是他自己。他们中的一个怎么会为另一个说话?那是不可能的。他爱着她,他爱她远胜于一般男人爱他们的情妇。他确实很在意,——以至于让人奇怪他为爱她而骄傲就好像那是个荣誉……但是她理解力有限。因此,在她的理解力之外,她对他毫无用处,她最好让他独自呆着。在这场危机当中,——这是他的危机,他即将垮掉——她不应该擅自说话了,因为她不理解。但是,她却爱折磨他,这是不容置疑的。 “为什么工作会伤害你?”她又发话了。 她抬起头,受着折磨的那张脸是苍白的,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恐惧和仇恨。 “工作!”他叫道,“你认为我值多少?——每周25先令,要是我走运的话。” 他那显而易见的痛苦打动了她。她哑口无言地坐着,眼睛瞪得大大地呆望着他。他脸色因为痛苦和害怕而变得惨白,随意搁在桌上的手也在不断地抖动着。她非常惊讶,同时脑海里又充满了令人心寒的深深的畏惧。他真的这么在乎?对他来说至于这么重要吗?他在说他每周值25先令时,他就像一个伤透了心的人。他漠然地坐着,一副完全被击垮了的神态。她寻找着过去的他,然而已不复存在了。她寻找着这个男人,这个爱她的心灵自由的人。然而他不是,他不见了,只留下了一具躯壳。只剩下个带着一张惨白的脸的东西坐在椅子里,茫然凝视着。 过度的畏惧加深了她的诧异,似乎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什么都没留下。她好像是抓住空气做立脚点。 他坐着呆视着前方,显得麻木迟钝。他在注视着蜡烛的火焰。在一片超然麻木中,他意识到这火焰是迅速流淌的洪水,从烛芯迅速流淌穿过白色的波涛,向上冲入黑暗之中,如同一个喷泉突然泡沫迸溅,然后平滑地流淌着。一个人能拦住这股泛滥的洪水吗?他拿起一张纸,陡地把火焰暂时隔断了。 烛光的闪动把红衣女郎吓了一跳,她似乎从恍惚出神的状态中苏醒过来。现在她清晰地看见他的脸,聚精会神,难以揣摩,出世了一般。他已经从世俗的自身中完全超脱出来了。 “这不是真的,是吧?”她说,“还不至于那样悲惨,对不对?——只是你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你的愚不可及的微不足道的自尊心?”那口气如同在辩护。 他目光清晰地坚定地看着她。 “我的自尊!”他说,“难道不是我的自尊?没有了自尊那我是什么?” “你是你自己,”她说道,“即使他们剥光了你的衣服,让你裸地走到街上,你还是你自己。” 他眼睛里冒火,嚷道: “什么意思,我自己?你的意思是,我穿着现成的平民衣服,到处做一些肮脏的苦活:那就是我自己!” 她紧皱着眉头。 “但是,你对于我来说,你那裸的自我对我来说,多少也是一种安慰,对不对?——那是一切。”她说道。 “要是毫无意义的话,它是什么?”他说,“那只不过比一磅巧克力糖衣杏仁稍多一点而已——它毫无意义,——除非像你说的,做个每周25先令的小职员。” 这席话深深地刺伤了她的心。她惊诧地呆望了一会儿。 “那它现在意味着什么?”她说,“一个了不起的少尉!” 他情绪低落地做了个手势。 她眯着眼睛瞧着他。 “那我们的爱情!”她说道,“它对你也没有意义,毫无意义吗?” “对我,一个下贱的职员来说,它是什么意思?爱情是什么东西!它意味着一个男人在这世界上仅仅是块脏兮兮的抹布?——要是生活中我是一个可怜的脏兮兮的下等职员,你以为我还有什么值得去爱?” “这有什么关系?” “这大有关系。” 一阵沉默后,她心中的怒气勃然而起。 “对你来说,我什么感觉,是否在意都没有关系。”她提高了嗓门喊道,“他们要把他带扣子的可怜军服剥掉,他只好成为一个普通的小百姓,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准自己开上一枪。那没有关系,我在那儿……” 他执拗地缄默地坐着。他觉得她太粗俗了,她的疯话丝毫也没有改变自己的情境。 “难道你看不出你对于我有什么价值,你这聪明的小男人?”她狂怒地嚷道,“我爱着你。两年来,我全身心地爱着你——而你对我撒谎,说你爱我。现在,我得到了什么?他要自杀,因为他那可怜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啊,一个傻瓜!” 他仰起头,固执而傲慢地看着她。 “你所说的,”他说,“丝毫也改变不了眼前的现实。” 她痛恨这样冷酷的话语。 “那你就自杀吧,”她叫道,“你就值每周25先令了!” 令人窒息的沉默。 “没有值不值的问题。”他说道。 “哈!”她嘲讽地突然叫道。 话已经说完了,她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两个人隔得远远的,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段时间后,她终于站起来,直朝她的帽子和斗篷走去。当他领悟到对方的意思时不禁有些畏怯了。现在,他可受不了她离开。他畏缩着,似乎受到了鞭打。她随意地戴上帽子,然后把暖和的方格呢斗篷披在肩上。她的帽子是黑色光滑丝绸质地的,缀着一撮闪亮的鸡毛,方格呢斗篷是深绿和蓝色相间的,斗篷披在那眩目的红衣服上。她多么漂亮啊,像是笼罩在火光中的圣母! “再见,”她说道,声音中带着嘲弄。“现在我要走了。” 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好像上了脚镣。她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朝门口走去。 突然,他像只猫一样一弹而起,背靠着门,面对着她。眼睛睁得像猫眼一样溜圆,就这样盯着她。一种女性的柔情在她内心中激荡着。 “我要走了。”她恳求道, “你知道这样没有什么好处。——你知道这没有任何好处。” 她可怜巴巴地站在他面前。他的嘴角渐渐露出一丝笑意。 “你不要我。”她继续说道, “你知道你不是真的要我。——这样做只是要显示你对我的束缚力——这不过是下流的把戏。” 但他始终没作声,只是眯着眼睛,色迷而冷酷地微笑着。 她畏缩了,感到害怕,然而又很着迷。 “你不会走了。”他说。 她徒劳地想要反抗。 “我会喊的。”她威胁道,“我要让你当众出丑。” 他带着报复和嘲弄,又一次眯着眼睛无所谓地笑着。 “那就喊吧。”他说。 听见他平静的猫一般的声音,她不禁产生了一种陶醉感。 “我会的。”她说道,目光带着挑战盯着他的眼睛。但是,黑黑的、溜圆的瞳孔里的笑意又一次使她顿生柔情。 “难道你不让我走?”她声音沙哑地恳求道。 现在他满脸都是笑。 “把帽子摘掉。”他说。 他走上前来,用轻快灵活的手指拔掉帽子的别针,松开斗篷的挂钩,把东西搁在一边。 她坐在椅子上,然后又站起身,走到窗户前。下面街道上渺小的身影仍跟先前一样在移动着。她打开窗户,身子探出窗外,呜呜地哭了起来。 当她穿着长长的、鲜红的衣服站在窗前,身子探出窗外时,他正恼火地看着她。她真是让人恼火。 “你会着凉的。”他说。 她置若罔闻。瞧那紧张的姿势,他猜想她在哭。真令他恼怒得要发疯。踌躇了几分钟之后,他走过去,一只手搂着她。他的手碰上去柔软微妙,然而与其说温柔,倒不如说是冷漠。 “走开吧,”他说,“不要站在冷风里——到那边去吧。” 他扶着她慢慢走到床边,坐在她身旁。 “你哭什么?”他嗓音出奇响亮地问道,声音中有一种非常得意的震颤。而她的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珍珠掉得更快了。 他吻着她那柔软而鲜艳的脸,尽管被泪水沾湿,但却很温暖。他一次又一次地吻着她,柔嫩的脸上那咸湿的泪水让他很快意。她扭过脸去,用手帕揩了揩,然后擤着鼻子。他觉得很失望——然而,他喜欢她擤鼻子的样子。 突然,她滑下去,脸埋在床上,大声哭叫道: “你不管我——噢,你不爱我——我以为你爱,而且你让我就这样想的——可是你不爱,噢,你不爱,我受不了这个。——噢,我真受不了。” 他坐着静听她那奇怪的动物般的哭嚎,眼睛非常得意地闪烁着,身体好像在不断膨胀,充满了力量。他紧蹙着眉毛,轻抚着她的头,温柔地抚摸着她那埋在床上的脸。 她突然脸蹭着床单,再次抬起头。 “你骗了我。”当她坐在他身边时说道。 “是吗?那我也骗了我自己。”他觉得身体里充满了男性生气勃勃的活力。在这种力量的支撑下,他几乎想大笑一场。 “是的。”她莫名其妙地答道,带着宿命论的色彩,好像又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脸部再次抽搐起来。 “我那么爱你。”她话语里带着颤抖,眼泪也涌了出来。他心中不禁有种快乐的丁当声。 “我爱你。”他温柔地说道。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她,柔情地吻着她,仿佛处于一种难以捉摸的、受压抑的心醉神迷之中。 她执拗地摇着头,试图摆脱他的抚弄。她终于挣脱出来了,然后转过头带着惧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他。他眼睛里那小小的亮点摄魂夺魄似地在诡秘地笑着。 “不要这样伤害我。”她颤声嚷道,进行最后一次抗议。 他脸上闪现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捧着她的脸,温柔而迷乱地吻着她,像阵柔顺而令人麻醉的雨。他感到自己是充沛活力的源泉,全身在不断地震颤着。 她仰起脸,睁开眼睛,脸上湿漉漉的一片,褐色的眼睛闪闪发亮,恰如雨后的树叶中突然穿过的一缕阳光。她透过泪眼朝他微笑着,似一位求知的孩子。而他温存地、无限温柔地用嘴、用他那柔软的小胡子吻干她的泪水。 “你永远不能自杀,因为你是我的,是不是!”她恳求道。 她非常熟悉他身体美妙的震颤。 “是的。”他说。 “都是我的?”她说道,提高了调门,并带着狂喜。 “是的。” “除了我以外没有别人?根本没有别人?” “根本没有别人。”他应和着。 “除了我?”传来她心醉神迷的最后几个字。 “是的。” 她好像松了口气,陷入了无尽的狂喜之中。 二 在这漫漫长夜中他们和谐地沉睡着。但是,两人开始做着怪梦,似醒非醒的怪梦,梦中她感到只有难以理喻的困乏。终于,她听到了连续低沉的叩门声。她挣扎着醒过来。叩击声又响起来了——她猛然一惊。有人在敲门——可能是勤务兵在敲门叫弗雷德伯格。一切显得这么超然不实。她把手放在那个还在睡的男人肩膀上,使劲推他。等了一会儿,又猛地推动,把他弄醒。他醒过来了,恼火地看到她在使劲猛摇。接着他听见勤务兵的敲门声,顿时精神一振。 “好的,海里希!”他说。 这种声音,真是怪异!仿佛是从遥远地方传来的令人难受的声音。不久,传来仆人低沉的嗓音。 “四点半了,先生。” “好的!”弗雷德伯格说道。他机械地起床,点灯。她突然间异常清醒,觉得是白天一样。但这像是一个怪诞的不真实的白天。她看见他放下火柴,看见他走动着,迅速地穿着衣服。这房间里的晃动对她来讲都是烦人的。他显得模糊不清,不真切,是个看得见但是弄不明白的东西。她注视着他穿戴打扮的动作,看见他所有的行为,但是却从来没有看见他的内心世界。只有一种纷乱在萦绕着她,让她烦躁不宁,让她意识不到任何东西的存在。而她的大脑,处于一种奇异的、兴奋的空明之中,试图完全超然地思考。比如,她寻思仙人掌这种植物,这个开着纯红色花朵的莫名其妙的物体,在那世俗的、丧失了生命的生物上面,这些深红色的花朵是怎么产生的呢?深红色的花朵!它们多漂亮啊!那么它们是什么,冥冥之中又是什么东西在左右它们的命运?她又想到了他。他,也同那花一样,一个人又怎么能控制他,占有他?他在哪儿?他是什么?试想抓住他不是像想抓住空气一样吗? 他正把脸浸在冷水里——冷水的刺激对他有好处。他觉得似乎有人在夜间盗走了他的灵魂。他只是一具躯壳,毫无意识地轻快地移动着,茫然地步入那不可知的黑洞。他的身体灵活而有活力,可是他的理解力,他的灵魂却虚无缥缈。他非常迟钝,似乎灵魂完全游移于体外了。 “来吻吻我。”床上传来了轻柔的声音。他机械地走过去。 她双臂搂住他,清澈明亮的褐色眼睛看着他的脸,似乎也在找寻他的灵魂。 “你好吗?”她毫无意义地问道。 “不错。” “吻我。” 他弯下腰,吻了她。 而她清澈的、十分吓人的眼睛仍然像是在搜寻他的内心世界。她那漂亮的、清澈透明的褐色眼睛把他吓得呆若木鸡。她的手插进他那柔软浓密漂亮的头发里,抓了满把的头发。这突然的动作吓了他一跳,而被紧抓的痛楚更令他感到恐惧不安。 “我要迟到了。”他说。 “哦。”她应着,然后放开了他。 他在系上衣时,朝窗外瞥了一眼,依然是夜晚:一个永恒的夜。天上有月,下面的街道上,路灯不时地闪着昏黄的萤光。这是永恒的夜。 门口传来敲门声和勤务兵的声音。 “咖啡,先生。” “放在那儿吧。” 他们听见托盘放在门外地上,发出微弱的叮当声。 弗雷德伯格坐下来开始穿靴子。然后迈着男人坚定的步伐,出去把托盘端进来。他现在全副武装,觉得很重,但很安全。不过他总是意识到她那双眼睛,那双漂亮、清澈、圆圆的眼睛,从她那可怕的沉默中旁观着他的心。 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味。 “喝点咖啡?”他的眼睛不敢正视她。 “不,谢谢。” “就喝一点儿?” “不,谢谢。” 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轻快。她瞧他把面包蘸在咖啡里,然后飞快地心不在焉地啃着。他并不清楚他在做什么,然而蘸了咖啡的面包和热咖啡让他觉得满足。他把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然后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他说。 她眼睛里含着一种奇妙的、深深打动人的微笑,这种微笑把他吸引到跟前。脸上闪烁出来的无比温柔的神情,使她显得那么漂亮,那么让人神魂颠倒,那么让人心醉神迷。她把他的头拉到胸前,紧紧地搂着,充满温柔和喜悦地喃喃道: “亲爱的!亲爱的!” 终于,她松开了手,让他抬起头来。她的眼睛里好像凝聚着闪烁的梦幻的金色亮点。他看着她的眼睛,觉得自己迷失了。 “亲爱的!”她喃喃道,“你爱我,是吗?” “是的。”他呆板地答道。 这梦幻的金色亮点似乎要从她眼睛里跃向他,向他探问着什么。他没精打采地坐着,仿佛出了神。她轻轻推了一下。 “难道你不走了?”她说。 他站起来,把腰带系在身上,身体在精致的衣服下面显得柔软。他穿上厚大衣,戴上尖帽子。他又是一位年轻军官了。 但是他忘了戴表。表就放在靠近床的桌子上,用表链吊着。他低头看着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漂亮零乱的头发,她真漂亮啊!但他觉得似乎离她很远。 “我能为你做点什么?”他问道。 “没什么,谢谢——我要睡觉。”她答道,带着微笑。那奇异的金色光亮又在她的眼睛里闪烁,他再一次觉得自己的心不见了,迷失得无影无踪。她那鲜艳过度的脸上显示出一种美好的心情。 他最后一次吻了吻她,说: “那我把蜡烛吹灭?” “好的,宝贝——我要睡觉。” “好吧——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她眼睛里金色的闪光好像要毁灭他似地向他袭来,她着实漂亮而惹人怜爱。他温柔地用手指尖摸摸她,然后突然吹灭了蜡烛,借助微弱的月光朝门口走去。 他走了。她听见他靴子在石级上嗒嗒作响——她听见他走在下面远远的人行道上的脚步声,然后他终于消失了。她一动不动地躺着,渐渐陷入一片死寂中。她再也不想动了。一切都完结了。她一动不动地躺着,完全,完全地给遗弃了。 但不久,打扰来了。有人在轻轻叩门,然后听到特丽莎因为冷而发抖的声音: “咄!——我到你这儿来,玛塔,我亲爱的。独自留下来我可真受不了。” “我来点灯。”玛塔说着,坐起来摸索着找蜡烛。“把门锁上,好吗?丽莎,那样的话就没有人能打扰我们。” 特丽莎随意地裹着斗篷,两根粗辫子乱蓬蓬地垂着。她看上去慵懒而安逸,像只跑回家的猫。 “呔!”她说着,“真冷!” 她朝炉子那边跑去。玛塔听见小铁铲的叮当声,铲煤的声音,然后是铁门的哐当声。接着特丽莎颤抖着往床边跑,吹灭了灯,缩进被子里,紧挨着她的朋友。 “这么冷!”她说,带着一种刚接触到温暖的美妙的震颤。玛塔挪到一边,以便两人都可以静静地躺着。 “你不高兴你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吗?”特丽莎说道,想到这儿,不禁带着一丝颤栗。“咄!——可怜的家伙!” “我高兴。”玛塔说。 “啊,睡觉——睡觉,多美妙啊!”特丽莎极满足地说道,“啊,这有多好!” “是的。”玛塔说。 “早上好,晚安,亲爱的。”特丽莎昏昏欲睡地说。 “晚安。”玛塔应道。 她的意识若隐若现,然后便陷入了无意识的睡眠中了。房间一片沉寂。 屋外,西沉的月亮给高屋顶的房子划出尖尖的影子;两座巨塔耸立着直插天穹,就像两个黑乎乎的巨人。时间老人正在这沉睡的城镇上蹒跚走过。冰冻的马路上响起了不断催促的军官和畏缩着的士兵的脚步声。远处出现了一盏提灯,伴随着嘎嘎作响的牛车。借着挂在车辕杆上的提灯的映照,可以看见公牛灵活迈动的蹄子和不断甩动的浅色的下垂皮肉。它们慢慢往前拉着,沉重的车轮不断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这些步行迟缓的动物拴在一起,头有节奏地摆动着。 啊,这就是生活!多美妙,每一件细小的事情都是这么美妙!对弗雷德伯格来说,在寒冷的空气中他响亮地发着命令,看着他的士兵像熊一样蹒跚趔趄地走回他们的位置,因为寒冷而笨拙地戏耍着,带着埋怨小跑,这有多美妙。 多么美妙,他走在士兵旁边有多美妙,在这万籁俱寂中听见他们沉重的靴子迈出的刷刷的脚步声是多么美妙!感觉到他身边这庞大的生命体变成了一个整体,感受到他们随风吹送的温暖和呼吸,多么美妙!弗雷德伯格像位宣判死刑的人,紧紧抓住一切,每一种印象都像是一种极为宝贵的享受。 多美妙啊,穿过城门,经过屋舍稀疏的郊区,进入乡村空旷的黑幕中。这差不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地方,这就如同出现在永恒自由的旷野之中。 他们看见一个黑影在小栅屋影子里踽踽而行。透过小棚屋敞开的门,在昏黄的灯光下可以看见低矮的房椽,看起来纤细的苍白圆滑的牛的侧身。一个女人,头上扎着红方巾,正蹲在奶牛边,仰着脸瞧着一群鬼魂似的踏破黑暗的士兵。一些士兵向她打着招呼,又快乐又冒失。啊,甚至像这样琐碎的小事都那么不可思议,那么美妙可爱! 他们走上一条冻土路。路边上是几排光秃秃的树木,路上布满了车辙。树真漂亮!路上冻硬了的车辙真好看!啊,甚至,其中一条车辙里有块冰,隐约闪着银色的月光,多美妙啊!一个士兵经过时故意踩在上面,发出清脆的破裂声。这是多么美妙的音乐啊! 但他心中隐约有种不安。他听见士兵在讨论黎明来到的问题。银色的月亮依旧挂在缥缈浩瀚的天空上。她真是个尤物,像宝石一般!但是白天会有瑕疵吗?他不禁对即将到来的一天有些畏缩。黎明前的黑夜是如此的珍贵和自由。 是的,他敢肯定。他看见地平线上泛起鱼肚白。地面看起来开始坚硬,像个巨大结实的影子。他心里缩成一团。他扫视着一排排的士兵,觉得他们如同有节奏地在挪动的一群幽灵,青灰色的脸上真切地映着灰白的光。新的一天就要到了,而这一天让他惊恐。 黎明降临,玫瑰色的万丈光芒在东方天际震颤,奇异的鲜红的魔力笼罩着大地。他的脚边,薄冰隐约闪烁鲜红的光采,就连士兵们不断摆动的冻红了的手,也全给映红了。 太阳喷薄而出,先是露出轮廓,火一般地让人目眩,犹豫了一下,又猛地一跃而上。突然间出现了无数个树影、车辙影,草地灰白,冰在乌木似的阴影映衬下现出金色。士兵们的脸上闪现出喜悦的光芒。啊,真是神奇,真是好极了!要是总是这样该有多好啊! 当他们九点钟停在客栈吃早餐时,客栈的气味让他反胃: 啤酒和菜料都是昨天的。 他走到门口去看士兵。他们有的从大块半黑的面包上咬下一大口吃着,有的用折刀割成一块块吃。这仍让他很高兴。女人们正走来走去打泉水,士兵们粗俗地跟她们开着玩笑。他喜欢这些。 但是,这种魔力不可避免地在逝去。水晶般的欢愉正融化成他内心的孤寂和凄凉。他心乱如麻。啊,真是太可怕了。他的脸抽搐着。他为这使人战栗、完全的绝望而几乎要哭了。 他仍然有活干,跟士兵一起进行一天艰苦的活动。维持这个工作同时也就维系了他的生命。这个工作结束了,他就不得不面对乱成一团的绝望和恐怖。啊,不要想它了吧。他跟士兵们活动得很高兴,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这艰苦的实战演习。但愿上帝把这变成真的:战争及它所带来的死亡奖赏!到了下午,天空变成灰蒙蒙的一片,仿佛要压下来似的,令人压抑。他疲惫不堪,士兵们也疲惫不堪,他们绝望地任由寒冷沉重地侵蚀着身体。生活没法把寒冷排除在外。 现在,他的情绪低落到不能再低落了,他必须再一次考虑自己的处境。他必须记得他是个什么样的傻瓜,新的债务像粘乎乎的稀泥压在他身心上,他无望地、极为痛苦地意识到将会被赶出军队。接下来还能干什么?——除了死以外还有什么?毕竟,死亡对他来说是个解决办法。就这样吧。 他们不停地行进着,在巨大的铅灰色的天空下,因为疲劳而跌跌绊绊地走过一个寒冷死寂的乡村。士兵们疲乏困倦却默不作声,他们行进中步履沉重,很是压抑。弗雷德伯格也很困倦,觉得麻木,似乎他的脸给冷风冻麻木了一样。他再也不想什么了;他精神的痛苦就像内心给霜冻了一样。 他听见有人说天要下雪了。但是这些话对他来讲毫无意义。他如钟表千篇一律滴答着一样地行进着,一切都麻木冻僵了。 快进城了。在这样一个阴沉沉的下午,他觉得前面的城市无法忍受地压迫着他。啊,这可怕的、肮脏的郊区!生活是什么,怎么能过这无形无状的可怕的地狱般的生活!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灰白琉璜色的灯光点缀着铅灰色的天空,人们像呆头呆脑的影子,从商店前经过。尽管还不到黄昏时分,商店却已开了灯,露出死一般的亮光。从暗淡的苍穹下飘落片片雪花,生气勃勃地弹在他大衣胸襟上。 终于,他可以转回家,朝他的住所走去,换换衣服,取取暖,因为他觉得自己就像士兵们难以下咽的冰冷、坚硬的面包一样冻僵了。对他来说,他的生活就如同这难以下咽的面包。 当他走近自己的房子时,雪稀稀落落地下着。他意识到屋门前有种不同寻常的骚乱。他仔细一瞧——一辆奇怪的马车、人群、警察。悬在心头的达摩克里斯剑掉落了。噢,上帝,一种新的耻辱,一种新的折磨!他的躯体仍在朝前走。它要不停地从痛苦走向痛苦,就如同我们的命运。没有例外,只有从痛苦走向痛苦这个过程,直到终结。真奇怪,人的生命是如此顽强!真奇怪,人类把生命变成对灵魂进行缓慢的长期折磨的过程。真奇怪,人生的一切尽在于此!真奇怪,要不是人,这种痛苦就不会存在。因为这不是上帝的痛苦,而是人类世界的痛苦。 他看见两位官员把白的、很沉的什么东西推进车厢里,呼地一声关上后门,转动着银色把手,然后绕圈跑到马车前面。马车启动,走了。但仍有不少人逗留在那里没走。弗雷德伯格故作镇静,飘飘忽忽地走过去。他知道,人们在谈论着他。他走上台阶,走进方形大厅。 那里站着一位警官,手里拿着记事本,正在向房屋管理人坎培尔先生问话。当弗雷德伯格从转门走进时,房屋管理人紧锁着眉头,显得焦虑不安,手一伸做了个手势,好像指出一名罪犯。 “啊!——冯·弗雷德伯格男爵先生!”他自我开脱似地说道。 警官转过身,礼貌地敬了个礼,优雅地,以官场那种无法容忍的自鸣得意说道: “晚上好!打扰了!” “什么事?”弗雷德伯格说。 他异常惊恐,敏感的性格受到了难以言状的伤害,觉得内心崩溃了,他成了一位屈从的唯唯喏喏的废物。 “我们发现两位女士死在你的房间里。”警官说道,开始作正式陈述。但他那冷淡的官腔下,是令人僧厌的浓厚兴趣!啊,现在是多么令人厌恶的暴露! “死了?!”弗雷德伯格失声喊道,睁大着孩童般的眼睛。 他变得孩童般的幼稚,这位警官完全可以控制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折磨他。 “是的。”他查阅着他的记事本。“因炉子里的气体窒息而死。” 弗雷德伯格只能大睁着眼站着,毫无意识。 “请——上楼好吗?” 警官引领着弗雷德伯格走在前面。小伙子慢腾腾地爬着楼梯,觉得脊梁骨给钉住了一样,腿也不听使唤了。警官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到了卧室。警官打开门,女管家提了盏灯笼跟了进来。接着,正式的盘问开始了。 “昨晚一位年轻女士睡在这里?” “是的。” “请问,名字?” “玛塔·霍恩内斯特。” “霍—恩—内—斯—特。”警官拚写着。“那地址呢?” 弗雷德伯格继续回答着。这就是他的终结了。他脆弱的感情被刺穿,被扼杀了。在可憎的一轮问答中,这个活死人回答着那个活死人。问和答在继续,记事本由年纪大的死人之手写满了死了的年轻人的回答。 房间保持昨晚的状态未变。有她的一堆衣服,那件色彩鲜艳的大红衣裙软软地堆在她随意扔着的那个地方。椅背上,她那深红色丝质吊袜带结成圈悬着。 但是,不要去望,不要去看了吧。去埋葬他们的死者是这死者的职责。就像年长的死者已经埋葬了他们的死者,就让这年轻的死者去埋葬他们自己的死者吧。死者怎么能记住?他们死了,只有生者能记住,并且与他们已经逝去了的生者和平共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2 肉中刺 一 风呼呼地刮着,吹得白杨树哗哗作响,不时地闪现出白光。云朵漫无目的地飘浮着,蓝色的天空或隐或现。阳光洒向空旷的田野,云彩的阴影覆盖在黑麦地和葡萄园里。远远望去,映入眼帘的是那蓝天下直冲云霄的大教堂和影影绰绰散落在麦茨城的房舍。椴树林边的旷野里,一座兵营孤零零地立在光秃干枯的土地上。这些临时营房是用波纹铁打制的圆形房屋。士兵们种的旱金莲很茂盛,爬满了房顶。营房旁边是一块菜地,长着士兵们种的一排排微黄的莴苣,营房背后是个围着铁丝网的大操练场。 下午,营房里空荡荡的,所有的床都给收拾齐整了,士兵们正在椴树下闲荡,等着上操的命令。树荫里弥漫着腻人的花香,地上散落着给践踏了的浅绿色的椴树花朵;巴赫曼坐在一条板凳上,正在给他母亲写每周一次的明信片。这是一位身体柔软灵巧的高挑青年,模样很俊。此时他确实很安静地坐着,绞尽脑汁地写明信片。当他坐着俯身写明信片时,蓝色的军服向下耷拉着,使他年轻的体型略显苍老。他那只晒得黝黑的手一动不动地停在明信片上。明信片提头写着“亲爱的妈妈”,然后他机械而潦草地写道:“非常感谢您寄的信和东西。我一切都好。我们刚出来准备在防御工事上进行演习……”写到这里他忽然停下不写,怔怔出神,想着心事。好一会儿,他又看着卡片,可再也无法写下去。心里有事,他就一个字也甭想写出来了。他签上名,抬头四处望望,似乎在看是否有人注意他的私事一样。 他好看的模样,雅致的神态几乎有些女孩子气。蓝眼睛里露出一些羞涩的神色,口唇苍白,唇上漂亮的小胡子闪闪发亮。可他却有几分军人意识,好像自己非常服从军纪,而且对于执行军务很满意。嘴角和灵活的身体也流露出一些年轻人的狂妄自大和胆大妄为,可是现在,这些暂时给压下去了。 他把明信片紧紧地揣在上衣口袋里,朝同伙走去。他们在树荫里悠闲懒散,正在粗俗地说笑着。他今天置身其外,站得离他们很近仅仅是想寻求点同伙的温暖。因为他正怀着心事哪。 他们被命令排成横排。中尉,一个体格健壮、相当魁梧的40岁的男人,出来发布命令。他脑袋前倾,在那强壮的肩膀之间略微下沉,强有力的下巴带有攻击性地向前突出。眼睛冒着火,面部呆滞,带着酒意。 他野蛮地叫骂着,吆喝着,下达命令,这支小小的连队便开始向前行进,从铁丝网围着的操场走上大路。他们有节奏地行进着,扬起一片灰尘。巴赫曼,排在四列纵队里面的一列,在憋气的队列里走着。热气、灰尘和被层层围裹使他处于半窒息状态。通过同伴运动的身体,他看见路边小小的葡萄树沾满灰尘,稗草当中的罂粟花摇曳着,有些给吹成了碎片,远方的天空和旷野洋溢着自由的空气和阳光。可他却令人烦躁地给束缚住了。 他步履从容地行走着,矫健而轻松。他的精神已经从游离出来了,剩下他的躯壳在独自走着。随着这些士兵越来越接近城镇,年轻人的意识便也变得越强越独立;他的身体被一种机械力量操纵着,意识独立其外。 他们岔开大路,排成纵队走进一条林间小道。这里静谧、神秘,满目翠绿,地上洒满树叶的影子,到处是未遭践踏的深深的青草地。他们走出林荫小路,来到阳光下的护城河上。就在前面,土木工事拔地而起,成平台状,墙的表面很光滑,顶上却长着深草显得柔软。墙脚下的护城河静静地蜿蜒流过开满花朵的深草地。茂盛的草地里雏菊和杓兰泛出白色、金色的微光,它们在防御工事的和平沉寂中给保护得很好。周围到处挺立着灌木丛。偶尔一阵神秘的清风吹来,吹得那些仿佛装饰土木工事顶部的花朵和深草东摇西摆,好像在报警似的。 这列士兵站在阳光下的护城河的一头,浅蓝、深红相配的军装非常耀眼。中尉在给他们发命令。他的叫喊声在这极为寂静的地方听起来刺耳,并使人惊恐。他们听着,发现努力去听懂命令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终于讲完了,士兵们开始做准备活动。在护城河的另一边,防御土墙耸立着,稍稍往后倾斜,在阳光的照耀下,墙面显得平滑、干净。往上到山顶青草丛生。丛生的雏菊在背后墨绿色树顶的映衬下神奇般地高高突起。这里可以清晰地听见城镇的喧闹声、电车的奔驰声,但这声音似乎并不能穿透这个宁静的地方。 护城河中的水是平静的。训练便在这份平静中开始了。一个士兵扛着云梯,沿着土木工事墙脚的狭窄壁架走过。护城河水就在他背后。他千方百计地想在这微微倾斜的墙面上找个固定点。站在墙脚处,他显得渺小而孤独。他站在那里,试图安置云梯。终于,梯子放好了。接着,穿着宽松蓝色军服的身影开始笨拙地、摸索着往上攀登。其他士兵站在远处望着。大家都不吱声。偶尔中尉大叫着发出命令。这个笨拙的蓝色身影缓慢地朝上爬得更高了。巴赫曼站在那儿看得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终于,这士兵的身影攀上了平台,然后在亮绿的青草中间清晰可见地动来动去。军官在下面吆喝了一声,士兵马上跑过去,在另外一个地方固定好梯子,然后小心翼翼地向下踩着梯子。巴赫曼盯着士兵的脚盲目地在空中找着梯子,觉得自己的脚下一片虚空。士兵的身影畏缩着紧紧贴着墙壁,向下摸索着,如同一只缺乏信心的虫子一步步往下挪,而畏怯下一个动作。终于,这个身影着陆了。他全身大汗淋漓,脸色紧张难看地转身对着其他士兵。可他的动作僵硬,神情茫然,显得有些面无人色。 巴赫曼心情沉重,血似乎快凝结了似地站在那儿,等着轮到他来现丑。一些士兵很容易地就上去了,而且毫不畏惧。不过那也仅仅表明这件事可以轻松地做到,可它更让巴赫曼苦不堪言了。要是他能像那样轻松地做到这一点就好了。 终于轮到他了。他直觉地认识到自己并没有清楚所处的环境。军官也把他仅仅看作是一样呆板驯服的东西。他要在这些东西的眼皮底下坚持训练,进行到底。他内心紧张不堪,不过,还勉强可以控制。他抓起云梯,沿着墙走过去。他迅速而成功地放好梯子,内心因充满急切的希望而在颤抖。接着,他便胡乱地开始往上爬。可这梯子并不很稳当,每上一下,生了病似的手足瘫软的感觉便流遍全身。他紧贴着梯子迅速往上爬。他极为痛苦地意识到,要是他能把握住自己,就能坚持到底。可他没法接受的是,每当这梯子突然移动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令他心里发毛,手足酸软无力。要是真的手脚没劲,他就完了。他绝望地爬着,而且他知道只有紧紧抓住梯子,该怎么做他都明白。然而当梯子滑动了一下而他的脚又踏空了的时候,巨大的恐怖像铁锤一样敲在心上。他极为恐惧地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弱,失去控制,就要摔下去了。 然而,事实上,他慢慢地摸索着越爬越高,眼睛绝望地向上瞪着,心里却总惦记着下面那不着边际的空间。这时,整个的他,包括和灵魂都热到了极点,快熔化了。为了松弛下来,他急着要释放出能量。突然,他心猛地一沉,一阵惊骇。他倚靠着墙,毫无生气,仿佛死了似的。除了内心的焦虑外,他清楚,并没有结束一切,他仍靠着墙悬在空中,可努力的念头已消失殆尽了。 他稍微清醒了些,意识到有一种细微别扭的感觉。那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往下流,他猛地意识到自己忍不住尿了裤子。他悬在那儿,觉得很羞耻,依稀觉得中尉在下面咆哮。他感到太丢脸了,停在空中一时缓不过神来。过一会,他可以继续上了,因为他已战胜了自己的恐惧,何况他的洋相大家都看到了,已经公开了。他必须继续上。 他缓慢地摸索着开始上一个梯级,突然,他吃了一惊,双手从上面给抓住了,他被悬空拖了上去,拖到了安全的地方。就像一只布袋一样他被一双大手拉到了土木工事边上,膝盖着地,匍匐在草地上等着恢复自制力,等着站起来。 羞耻,狂乱,深深的耻辱折磨着他,使他痛苦不堪。他强压着自己,畏缩地站在那儿。 这时他意识到了拖他上来的军官的存在。他听见这位年长者的气喘声,然后那声音像鞭子一样抽打着他,令他血液沸腾。他仍羞耻地畏缩着。 “抬起头——眼睛朝前看!”勃然大怒的中尉吼道。士兵机械地执行命令,被迫看着中尉的眼睛。军官蛮横的脸激怒了年轻人,他硬着心肠盯着它。中尉说话的嗓音令人难受地继续撕扯着他的。 突然,他头僵硬地向后仰着,心都快跳出来了。只见那副脸猛地贴近他,扭曲着,呲牙咧嘴,眼睛火爆地盯着他。恶言恶语扑面而来。他嫌恶地往旁边挪了一步。可跟着一声怪叫,这张脸又横在他面前。他无意地、自卫地抬起了胳膊,当他觉察到前臂抡到军官的脸上时,惊恐传遍了全身。中尉摇晃着,打了一个趔趄,怪叫一声,手在空中乱抓着,从防御土墙上向后摔了下去。瞬间的沉寂,接着便听到水花溅起的声音。 巴赫曼,傻愣愣地站着,内心平静地看着这一情景。士兵们开始忙乱起来。 “你最好马上溜掉。”一个年轻激动的声音对他说。直觉立刻做出了决定,他立刻从事发地点走开。他顺着绿树掩映的小路走上大路,大路上镇里的电车来来往往穿梭而行。管他什么军队还是耻辱,统统都抛到九霄云外去吧,此时他内心里只有一种报复的感觉,一种逃跑的感觉。他正在逃脱这一切。 街上,军官们逍遥自在地骑在马上,而士兵们沿着街排队行进。巴赫曼走到桥上,放眼一望,顿时城镇尽收眼底,低平别致的法式房屋坐落在水边,再过去便是混杂成一堆的屋顶和纵横交错的街道,还有无数塔尖直指蓝天的可爱的大教堂。 一时间他觉得心境平和,轻松自如。他走下桥,沿着河边朝着公园的方向信步而去。绿色的草地上无数棵紫丁香树美丽多姿,每一边都点缀着白色花朵的七叶树墙,闪亮得如同祭坛一样妙不可言。军官们悠闲地走过去,衣饰鲜艳雅致;太太和小姐在荫影交错中逍遥自在地漫步。这里是如此美丽,他梦幻般地走着,觉得自在轻快。 二 可是他要到哪里去?他逐渐从愉悦自由的恍惚中清醒过来。内心深处,他仍能感受到奇耻大辱的煎熬,只不过他无法忍受再去想它。可它仍在那儿,在内心深处,那刺痛的奇耻大辱隐藏在他的潜意识里。 他应理智起来了,然而却不敢记起刚才所做过的事。他只知道有必要逃开,逃离跟他有瓜葛的一切。 现在怎么办?一阵巨大的恐怖笼罩着全身。他无法忍受羞辱的再次置于那双权力的手掌之下。这双手已经支配过他,支配过他裸的心,撕开了他的羞耻,削弱了他对自己的驾驭能力。 伴随恐惧感而来的是一阵巨大的痛苦。他几乎是盲目地朝营房方向走。这事他不能一个人闷在心里,得告诉别人。怀着难以抑制的希望,他想到了心上人。他要让她分担一部分烦恼。 他鼓足勇气,爬上了从镇里开往军营方向的飞驰的小电车。他一动不动地坐着,镇静自若。 终点站到了,他顺着路往前走。风仍在呼呼刮着,能听见黑麦地里微弱的沙沙声;突然,一阵强风刮过,黑麦地里发出强烈的唰唰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感到孤独冷清,走上了低矮葡萄藤之间的小路。他能清楚地看见田里无数棵低矮的葡萄藤长着新叶,吐着粉色的嫩芽,在风中摇着卷须。这些令他惊异不已。远处的地里,男男女女正在装载干草。牛车停在路边,男人穿着蓝色汗衫,女人们头上罩着白色的衣服,抱着干草往大车上放,收割后的亮绿田地里的一切显得这么鲜明清晰。他觉得自己仿佛从黑暗中走出来,身处的这个世界是那么绚丽夺目,富有魅力。 男爵的房子,也就是艾米莉做女佣的那地方,四平八稳地坐落在绿树、花园和田野中。那是一座古老的法国式田庄,离兵营相当近。他怀着心事,径直朝院子走去。他走进了宽敞荫凉、遮阳的院子。狗瞧见了士兵,跳起来呜咽几声表示致意。一个水泵躲在角落里,在椴树的阴影里一言不发地立着。 厨房门开着。他犹豫了一下,接着便走了进去,无意识地笑着,腼腆地打着招呼。两个女人又惊又喜。艾米莉正在为下午的咖啡做准备。她站在桌旁,停住了手,挑战似地抬起头,吃了一惊,接着便很高兴。她长着双像野兽,一种骄傲的野兽的高傲而羞怯的眼睛,黑发给紧紧地扎在脑后。身上穿着一件农民式的蓝色棉布裙胸前扣得紧紧的,饰有小小的红玫瑰花纹。灰色的眼睛在定定地瞧着他。 桌旁坐着另外一位年轻女人,她是保育员,正在从一大堆樱桃里往外捡樱桃,扔进碗里。她年轻、漂亮,长着雀斑。 “你好!”她愉快地说道,“真没想到。” 艾米莉没有吭声,黝黑的脸颊绯红。她仍站在那儿看着,半是害怕,半是想离开,可另一方面似乎又高兴留在他面前。 “是啊,”两个女人的眼睛盯在他身上,他忸怩不安地说,“这回我弄得一团糟了。” “什么?”保育员手放在腿上,问道。艾米莉直愣愣地站着。 巴赫曼羞得不能抬起头。他斜眼望着那堆微红的樱桃,再也无法恢复到原来的世界了。 “我把休伯中尉从防御工事上撞到护城河里了。”他说道,“这只是个意外事故……可是……” 他无意识地抓了一把樱桃呆板地吃起来,只听见艾米莉轻声尖叫。 “你把他撞下防御工事了!”海丝小姐惊恐地重复道,“怎么回事?” 他机械地把樱桃核吐在手里,然后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们。 “啊!”艾米莉尖声高叫。 “那你怎么到这儿的?”海丝小姐问道。 “我逃来的。”他说。 一阵死一般的寂静。他站着,接受女人们的怜悯。炉子上传来水沸的嘶嘶声,可以闻见浓浓的咖啡香味。艾米莉敏捷地转过身去。当她弯腰对着炉子时,看见她平直的后背和丰满的臀部。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海丝小姐呆呆地说。 “我不知道。”他说,抓了一大把樱桃。他已经彻底完了。 “你最好去兵营,”她说,“我们请男爵先生去斡旋一下。” 艾米莉在迅速而轻手轻脚地准备盘碟。她拿起托盘,然后端着闪闪发光的瓷器和银器冷淡地站着,等待他的答话。巴赫曼还是低垂着脑袋,软弱而固执。回去,他显然受不了。 “我想到法国去。”他说。 “好,可他们会抓住你的。”海丝小姐说。 艾米莉灰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要是能躲过今晚,我可以试一下。”他说道。 这两个女人都清楚他想要什么。而且她们都知道那没有什么用。艾米莉收拾起盘子,出去了。巴赫曼耷拉着脑袋站着。内心充满了羞耻和无能。 “你永远逃不掉的。”保育员说。 “我可以试一下。”他说。 今天,他不能够再把自己置于军队的掌握之中了。要是他逃过了今天,明天他们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好了。 他们不再吱声,他吃着樱桃。那一大堆红彤彤的樱桃映红了年轻保育员的脸颊。 艾米莉回来准备另一个托盘。 “他可以藏在你的房间里。”保育员对她说。 姑娘有些畏缩。她不能忍受这种打扰。 “我能想到的就是那里,那里不受孩子们打扰。”海丝小姐说道。 艾米莉没有作声。她不想跟他有密切的接触。巴赫曼在等着这两个女人作决定。 “你可以跟我睡。”海丝小姐对她说。 艾米莉抬起眼睛,明白无误地看着小伙子,依然保留着自己的看法。 “你想那样吗?”她问道。她的纯洁不容玷污。 “是……是的……”他羞愧而犹豫地说。 她仰着头。 “好吧。”她低声道。 她迅速装好盘子,然后出去了。 “可你一晚上不可能越过边境线。”海丝小姐说。 “我可以骑车。”他说。 艾米莉又进屋来,态度矜持疏远。 “我倒要看看是否一切平安。”保育员说道。 过了一会儿,巴赫曼便跟在艾米莉身后穿过四方大厅。大厅墙上挂着巨大的地图。他注意到挂衣钉上挂着一件小孩的缀着黄铜钮扣的蓝色外套,这让他想起以前艾米莉牵着最小的孩子的手漫步时,他坐在椴树下注视的情景。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一种过去了的自由舒坦,取而代之的是火烧眉毛的新的焦虑。 为免被人看见,他们迅速上楼,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艾米莉打开房门,他有些害臊地走进她的房间。 “我得走了。”她低声说着,便离开了,随手轻轻地关上门。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没有什么装饰,但很整洁。有一个盛圣水的小碟,一幅圣心画像,一个基督受难十字架,还有一条祈祷凳。小床洁白整齐,铺得一丝不乱,没有桌布的桌子上,放着一只用来洗手的红陶土钵,一面小镜子,几个小抽屉。这就是全部家当。 在庇护所里,他觉得很安全。他走到窗前,越过庭院,眺望着下午眩目的乡村。他就要离开这片土地,这种生活了。他似乎已经身处异国他乡了。 他转身离开窗前。这个小罗马天主教徒令人惊异的纯洁朴素对他来说既显得陌生但又是一种心灵的回归。他看着基督受难的十字架,那瘦长的农民耶稣,是由黑森林的一个农民雕刻的。巴赫曼生平头一回把这人形当作一个人。它描绘一个人遭受痛苦煎熬而未获得帮助。现在它挂在那里,他贴近地注视着它,好像要获得一种新的领悟。 无休止的羞耻感灼烧着他的。他无法使自己振作起来。他的灵魂仿佛有一处空白。燃烧在他体内的羞耻好像要去耗尽他的力量和勇气。 他颓然地坐在椅子上。这种耻辱在大脑所激发的某种情感搅得他心情沉重,无可名状地沉重起来。 他不知所措,糊里糊涂,机械地脱掉了靴子,摘下皮带,脱下紧身短上衣,把它们放在一边,然后重重地躺下,迅速进入到一种麻醉般的睡眠中。 过了一会儿,艾米莉来了,看着他。可他沉醉在酣睡中。她瞧他躺在那儿毫无生气,令人恐怖的安静,不禁有些害怕。他衬衫领口处敞开着,她看见他光滑白皙的皮肉,非常干净而且漂亮。而他毫无生气地睡着。她看着他穿着蓝色马裤的双腿,穿着粗布长袜的脚格格不入地横在她的床上。她转身走了。 三 她每一根神经都烦躁不安。想保持清白,不想跟任何人有接触。一种狂热的本能使她在任何有可能跟她接触的人面前却步。 她是个弃儿,很可能属于吉普赛民族,在一个罗马天主教救济所长大。作为一个幼稚的异教徒,她非常喜欢男爵夫人,从14岁起便侍候男爵夫人,至今10年过去了。 除了爱达·海丝这个保育员外,她不跟任何人接触。爱达是个专为自己打算,性格很好的姑娘,但并不很坦率,爱打情骂俏。她是穷乡村医生的女儿,渐渐跟艾米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种关系不能说是一种依恋,只能说是一种盟友的关系。她两人相处很随便,没有什么等级差别。她们一起干活,一起唱歌,一起散步,一起到爱达的情人弗兰茨·勃兰特的房间里玩。在那里,三个人一起聊天,一起开怀大笑,或者两个女人听做林务员的弗兰茨拉小提琴。 在所有这些活动中,两个年轻女人之间根本没有私下里的亲密举止。艾米莉天性恬淡,属于含蓄、保守、天真的那一类。爱达只不过是把她当作平衡自己轻浮行为的一个法码。不过这位忙于跟爱慕者来往的聪明伶俐、变化多端的保育员,总使出浑身解数想让未脱童贞的艾米莉与男人产生一丝瓜葛。 可这位肤色黝黑、极为纯朴的敏感姑娘却是极为洁身自爱的女人。当她听到背后传来普通士兵咂嘴飞吻的声音时便怒不可遏,她憎恨他们几乎是带有嘲弄意味的言行。她得到了男爵夫人很好的保护。 一般地说,她对普通男人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蔑视。可她却热爱男爵夫人,因而尊敬男爵,所以她在为绅士服务时从容坦然。她在为真正的主人或者女主人做事情时才会心性平和。因为对她而言,绅士具有一种神秘的品性,会让她在服务中感觉自由而骄傲。普通士兵什么都不是,只是畜生。而她的愿望就是为人服务。 她疏远了那些普通人。星期天下午,如果她在经过政府大楼时,透过窗户看见士兵们搂着粗俗的姑娘跳舞,她的嫌恶和愤怒就会勃然而生。她无法忍受看见士兵们解下腰带,敞开上衣,露出衬衫跳舞。他们动作粗野,脸已变形,汗津津的,粗糙的手从腋窝下伸过去搂住粗俗的姑娘,把他们拉在胸前。看见他们紧贴着胸跳舞,男人们的腿下流地扭动着,她就憎恨不已。 到了晚上,如果她在公园,并且听到树篱另一边在士兵怀抱中的姑娘们发出含含糊糊性感的喊叫,她就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会冷淡而高声地喊道: “你们在树篱那边干什么?” 她会弄得他们仓皇溜走。 可是巴赫曼却不是个普通士兵。海丝小姐已经把他调查清楚,并把他和艾米莉撮合到一块。因为他是位英俊、白皙皮肤、金发碧眼的青年,笔直挺拔,走路时带有一种无意识但却很明显的骄傲。另外,他出身于一个世代富裕的农家,好几代都有钱。父亲去世了,由母亲掌握着财产。但假若巴赫曼任何时候想要100镑,他都可以得到。他跟他的一个兄弟是造大车的。在他们的村子里,这个家庭,拥有从事农耕、打铁、造车的人。他们工作是因为那是他们所习惯的生活方式。 要是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可以靠本事独立生活。 因为这种方式,他感觉上是位绅士,尽管他的才智还未得到开发。他随意买东西,不愁没法付帐。另外,他还具有自然朴素良好的教养。艾米莉在他面前犹豫不决。于是,他就变成了她的情人。她渴望得到他。可她是位处女,很腼腆,需要处于一种被统治的地位,因为她未开化的生活方式,当然没法把握文明社会的准则。 四 6点钟的时候,有士兵来查询:看见巴赫曼了吗?海丝小姐很高兴能起点作用,便回答道: “没有,从星期天起我就没看见过他了——你看见过吗,艾米莉?” “没有,我没见过他。”艾米莉说,她的尴尬被当成害羞。 爱达·海丝受到激励,问着问题,扮演着她的角色。 “那事没使休伯中尉丧命吧?”她惊愕地高声问道。 “没有。他掉进水里了。不过这着实让他受惊不小,一只脚摔在了护城河边。他现在进了医院。巴赫曼前景可不太妙啊。” 艾米莉站在一边观望着,她整个给牵连进去了,无法再继续轻松从容、有条有理地去做那些她不明白却对她几乎是很神圣的事情。她被摆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巴赫曼在她的房间里,她在为宗教服务上再也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了。 对她来说,现在这种处境简直无法忍受。整个傍晚,这份负担在压迫着她,弄得她不知所措。必须给孩子们喂好饭,然后哄他们去睡觉。男爵和男爵夫人要外出,她得给他们弄些茶点。男仆随马车回来后还要吃晚饭。做这些事的时候,她始终有一种难以忍受的一切秩序都被打乱了的感觉。感到好像自己有责任,却又很迷惑糊涂。她生活的主宰应该来自于一切之上,她应该在那种主宰之内活动。但现在她脱节了,失控了,惴惴不安。还有呢,这个男人,巴赫曼,他是谁,他是什么?对她来说,所有的男人中只有他一个,除了信仰外,他是让她惊吓的难以逆料的人。噢,她本来是想让他做一个幻想中的情人,而不是像现在这么近,把她抛出自己原有的世界。 男爵和男爵夫人出了门,年轻的男仆也已经出去寻开心了,于是她上楼去看巴赫曼。他已经醒了,悲观地坐在屋子里。他听见野外的士兵们,他的伙伴们,在六角手风琴的低音管伴奏中唱着黄昏伤感的歌曲: “每当我去看我的孩子,在他的眼睛里我看见了他的妈妈。” 但现在他离开了他们。只有士兵的歌唱中蕴含的年轻、未满足的伤感的叫喊打开了他的心扉,微妙地刺激了他。他任由脑袋耷拉着,逐渐地变得振奋起来,仿佛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专心致志地等着。 当走进这个男人独自坐着并在热切等待的房间时,她心里一阵激动,惊骇得如同死去。之后,她心中迸发出感情的烈火。他穿着裤子和衬衫坐在床边。她进来的时候他抬起了头。但她回避了他的目光,因为无法忍受看见那张脸。然而她走近了他。 “你想吃点东西吗?”她说。 “想。”他答道。因为她站在这间昏暗朦胧的房间里跟他在一起,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怦怦直跳。他看见她的围裙刚好跟自己的脸持平。她一声不吭地站着,稍稍保持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会待在那儿似的。他坚忍着。 似乎着了魔一样,她一动不动地等在那里,他却缩着身子坐在床边。但他内心的第二非常有力,压倒一切。她慢慢向他走来,走得很慢,仿佛下意识一样。他的心在疯狂地跳着。他要采取行动了。 当她走得非常近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举起双臂,紧紧而热烈地搂住她的腰,用他的意志和征服她。他把脸埋进她裙子里,埋进她腹部那美妙的柔软中。他心中充满着激情的烈焰,已经忘乎所以了。羞辱的记忆已经随着狂热激情的火焰而随风飘逝了。 她手足无措,手在不停地摸索着,抖动着,按在他的头上,使劲按住他的头以便更贴近她的腹部,这样做的时候,她浑身颤动着。他双臂紧紧锁住她,双手搂住她的腰,感到爱像火焰般的温暖。这是突如其来的狂喜,她失去知觉了……当她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可以说是心满意足、非常舒坦地躺在床上。 这事她一无所知,从来不知道会有这么美妙的事情。她心里充满了强烈的不尽的感激。他仍然跟她在一起,紧紧地拥抱着她。出于尊重和感恩的本能,她的胳膊也紧紧地拥着他。 他贴近她,感觉心灵振奋而幸福圆满。她心满意足地给予他的表白感激的拥抱激起了他无法抑制的骄傲。他们相爱着,这就是一切。她爱他,奉献给了他,这真是太好了。他也奉献给了她,他们成了完美的整体。 心里暖洋洋的,脸上热烘烘的。他们站了起来,神态羞怯,但因为幸福而显得神采飞扬。 “我去弄点吃的给你。”她说,她很快乐,又恢复了坦然,微微做了个奇怪的、尊敬的姿式离开了他。他坐在床边,轻松自如,无所羁绊,又是惊讶,又是幸福。 五 很快,她端着托盘回来了,身后跟着海丝小姐。他坐在那儿,金发碧眼,又显得很幼稚了。两个女人看着他吃饭,注意到他身上显露出的骄傲和惊异。艾米莉觉得富有而完满,爱达远远不如她了。 “你打算怎么办?”海斯小姐嫉妒地问。 “我必须逃走。”他说。 可这些话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这有什么关系?他拥有内心的满足和自由。 “可是你得有一辆自行车。”爱达·海丝说。 “是的。”他应道。 艾米莉沉默地坐着,依旧沉浸在跟他在一起的激情里。她漠视着他们关于自行车、逃跑之类的话题,充耳不闻。 他们开始讨论计划。可两个人是同样的心思,那就是巴赫曼应该跟艾米莉呆在一起。爱达·海丝成了局外人。 终于,安排妥当了:爱达的情人拿出他的自行车,把它留在有时守夜的小屋里。巴赫曼晚上去取它,并且骑车去法国。三人怀着心事,内心里紧张得怦怦直跳,焦虑不安地坐着。 接下来巴赫曼会逃到美国,艾米莉会去跟他会合。那么,他们就到了一个和平的乐土了。那种令人激动的故事又要开始。 艾米莉和爱达得绕道去弗兰茨·布兰特的住所。她们略微告别了一下起身便走。巴赫曼坐在黑暗中,听见夜空传来收兵的军号声。他猛然间记起了写给母亲的明信片,便悄悄跟在艾米莉身后,把明信片交给她去寄。他的态度漫不经心,得意洋洋;而她却容光焕发,对他深信不疑。然后他溜回来躲藏好。 他坐在床上又想起了心事。记起了下午发生的事情,记起了他自己极大的恐惧,因为他清楚自己不可能爬上那堵墙而害怕得晕眩。那耻辱的一幕在记忆中历历在目。不过他自言自语道:“这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办法,那时我无能为力。爬得那么高,我全身瘫软无力,我真是没有办法。”他又记起了像火一般灼烫着他的巨大耻辱,但他坐着忍受它,这种耻辱只得忍受,承认它并接受它。“尽管如此,我并不是懦夫,”他继续道,“我不怕危险。我给弄成那样子,那种高度让我瘫痪,让我小便失禁……”撇开事实对他是一种折磨。 “……要是我弄成了那样子,我只好接受,就这样了。那并不是我的一切。”他想起了艾米莉,觉得很满足。“我,我是什么?随它去吧。”他沉思着。 接受了自己的不足后,他坐在那儿想着,等艾米莉回来告诉她。她终于回来了,告诉他说,弗兰茨今晚不能准备好自行车,因为车坏了。巴赫曼只得再等一天。 他们两人都很快活。艾米莉,在兴奋好色的爱达面前慌乱不堪,现在又来到这年轻人跟前,她因为那未曾体验过的感情的强烈爆发而显得拘谨和高贵。他拥着她,脱去她的衣服,几乎疯狂地享受着强烈压抑的少女软弱无力的身体。这身体也从中得到深深的快乐。尽管痛苦的眼泪和羞怯仍在眼中,她却越来越紧地拥抱着他直到最后,直到两人都得到深深的满足。他们拥抱着睡在一起,他在睡眠中显得满意而安宁,她也平静地躺着。 六 清晨,兵营里的军号响起的时候,他们穿戴起来,看着窗外。她爱恋他骄傲、白皙、能够征服她的身体,他爱恋她柔弱酥软的。外面是一片空旷的田野,没有城镇的影子,从绿色、成熟的庄稼上蒸腾出一片夏天淡淡的薄雾。他们的目光只能看见夏天清晨的雾霾。他们的身体偎依在一起,心绪安宁。这声军号响给他们两人带来一丝焦虑。她被唤回来去做她的份内事,去做她不明白但不得不做的事情。不过这些对她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因为她拥有了一切。 她下楼去干活,让人惊异地改变了许多。她现在置身于自己的世界,置身于她甚至从未想象过的世界里,尽管这只是希望之乡。她让人奇怪地高兴和专心,并且体现在她的工作中,她不再干起事来觉得格格不入。她发自内心地做着事而不需要叫唤或指挥。就像阳光一样是一种美妙自然的流露,这是从她身上流淌出并把她的工作看作是权利的活动。 巴赫曼坐在屋里,思潮翻滚。他得使计划周到严密,必须写信给母亲,然后她必须把钱寄到巴黎。他将到巴黎,然后从那儿,很快地再到美国。这一切都必须要做好,他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其中最关键的是到法国。 他憧憬着未来,激动不已。他需要得到一张到巴黎的火车时刻表——这些他都需要想到。开动脑筋,发挥全部的潜能,使他觉得美妙无比。整件事看起来是如此危险、刺激。 只要今天一过,他就会逃到自由中去。他多么迫切需要安全和自由啊!他已经战胜了自我,已经经受住了耻辱,他要开始成为他自己。现在他狂热地想要自由出行。他跟她一起,有个家,他有份工作。他们能够完全自由地活动,这是他充满激情的。他出神地想着,度过了痛苦紧张的一小时。 突然他听到了说话声和沉重的脚步声。他的呼吸一下子停止了。将会逮着的,他知道会这样。完完全全的沉寂充斥着他的心灵和,死一般的静默。生命的乐声中止了。他一动不动地愣在卧室里。 艾米莉在厨房里麻利地忙着给孩子们准备早餐,这时她听见沉重的脚步声和男爵的说话声。男爵穿着一套旧的绿色亚麻布衣服,刚从花园进来。他是位中等身材、体格纤细的男人,富有古怪的魅力。他的右手在普法战争中给打残了,现在当他很不安的时候,就摇晃它,好像受了伤一样。他正在跟一个腰板挺直的年轻中尉急促地说话。两个二等兵笨熊似地站在门口。 艾米莉一看见他们,不禁花容失色,脸色惨白,直愣愣地站立着,畏缩不安。 “好的,要是你这样想,我们可以看一看。”男爵说话很急躁。 “艾米莉,”他转向姑娘,说,“你昨晚在邮筒里投了一张明信片给巴赫曼的母亲吗?” 艾米莉直挺挺地站着,没有回答。 “是不是?”男爵严厉地问道。 “是的,男爵先生。”艾米莉干巴巴地答道。 男爵受伤的手恼怒地迅速摇摆起来。中尉腰板挺得更直了。他没猜错。 “你对这个小伙子有什么了解?”男爵问道,目光炯炯,略带灰色的金黄眼睛盯着她。姑娘定定地迎着他的目光,一声不吭,但是在他面前,她的心思坦露无遗。他默默地看着她足有两秒钟,然后恼羞成怒,一言不发地掉头走开。 “上楼!”他严厉而专横地对年轻军官发出命令。 中尉以军队式的冷冷自信向士兵下着命令。然后他们一起咚咚地穿过大厅。艾米莉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的希望破灭了。 男爵飞快地上楼,然后顺着走廊往里走,中尉和士兵随后紧跟着。男爵砰地把艾米莉的房门打开,看着巴赫曼,他穿着衬衫和裤子,站在床边,正对着门。他两眼盯着他们,异常地镇静。巴赫曼眼睛直逼着男爵狂怒闪亮的目光。男爵摇摆着负伤的手,然后安静下来。他定定地看着这士兵的眼睛。看见同样裸露坦率的心灵,就仿佛他真正看穿了这个“男人”。这是个孤立无助的男人,因他独自的坦露而更显得无助。 “哈!”他不耐烦地高声叫道,转向走近的中尉。中尉已出现在门口。他迅速朝这光脚的青年上下扫了一眼,认定他就是要寻找的目标。他下达简短的命令,叫他穿衣。 巴赫曼转身穿好衣服,内心极为平静沉默。他是在一个抽象的静止的世界里。他几乎没有意识到站在那里注视着他的两位绅士和两个士兵。他们是不可能看见他的。 很快就穿戴完毕了,他立正站立。不过这只是他的躯壳在立正。一种奇异的沉寂,一片空白贯穿着他。他保持着那份原始的真纯。 中尉命令开步走。这一小小的行列以认真、严肃的步伐走下楼梯,然后穿过大厅朝厨房走去。厨房里,艾米莉仰着脸,僵立着,脸上毫无表情。巴赫曼没朝他看。他们互相理解,他们浑如一体。接着这一小队士兵走出去到了院子中。 男爵站在门口看着这四个穿制服的身影穿过椴树下交迭的荫影。巴赫曼走在中间,但看起来似乎他不在那儿。中尉个子很高,松垮垮地走着,两个士兵在两边笨重地移动着。他们走出荫影,走进了阳光灿烂的早晨,朝着兵营方向走去,越来越小了。 男爵走进厨房,艾米莉正在切面包。 “这么说他昨晚上呆在这儿啦?”他说。 姑娘望着他,但似乎没有看见。她拥有的太多了。男爵从她视而不见的黑眼睛里窥见了她坦露的灵魂。 “你打算怎么做?”他问道。 “他要到美国。”她平静的嗓音回答道。 “哼!你本来应该直接送他回去的!”男爵发火了。 艾米莉站在那儿听着他的吩咐,无动于衷。 “他现在可有得受了。”他说。 可是,在这种痛苦之下,她那深沉漆黑的眼睛里坦然的目光竟然几乎没有一丝改变,他受不了。 “真是个傻瓜!”他嘟囔着,激动不已地走开了,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3 美妇人 尽管都72岁了,波琳·艾登菠洛在昏暗不明的光亮下有时仍被误认为是个30岁的妇人。她确实是一个保养得非常好的妇人,优雅时髦。当然,很大原因得益于她的体型出众。即使死去,她留下的骷髅一定很精致,她的头颅也一定是一个极精致的头骨,就像一些伊特拉斯坎① 女人的头骨一样——在骨骼的线条里,漂亮纯朴的牙齿里,仍蕴含着女性的魅力。 ① 即古意大利。 艾登菠洛夫人的脸是很完美的椭圆型脸,而且是那种最佳的稍微扁平的一种,没有一处多余的肉可以松垂。她的鼻子安详地以优雅的弧线拱起。只有她脸上那灰色的大眼睛有点太显眼,而且它们最容易露馅,使人看出她的老态。那双微蓝的眼皮沉重下垂,似乎有时因为要努力保持它下面眼睛的狡黠而疼痛;眼角上有些微的小皱纹,这些皱纹任其松弛下去就会显得形容憔悴,然而它又能立刻拉紧成一副明亮愉悦的面孔,像达·芬奇画中一个真能粲然而笑的女人。 她的侄女西西莉亚也许是这世界上唯一能意识到把波琳眼角的皱纹和她的意志力连接起来的那条看不见的小线的人。只有西西莉亚号称有意识地观察过她那双眼睛在逐渐变得憔悴、衰老和疲惫,而且一连数小时都是这样,直到罗伯特回家。之后,砰!一下子——那条连接波琳的意志和她的脸的神秘的小线马上拉紧;那对疲惫、憔悴、突出的眼睛突然神采飞扬;眼皮呈弧形,那对在波琳额头上变成很怪的脆弱弧线的眉毛开始显现出一种嘲弄的意味,于是你便可以见到这魅力十足的、真正的美妇人了。 她确实拥有永葆青春的秘诀,那意思即是说,她能像一只老鹰一样装得很年轻。不过她用不着这么做。她聪明过人,知道不要在太多的人前显得年轻。晚上在家的儿子罗伯特,有时来喝下午茶的威尔弗瑞德·耐普爵士,还有星期天当罗伯特在家时偶尔来访的客人:只有对这些人她才永远是那可爱的不变的自己。岁月不会使她衰老,风度也不使人厌烦;她如此明丽慈祥,而且带着轻微的嘲讽的神情,恰如心藏秘密的蒙娜丽莎。不过波琳知晓的很多,所以她大可不必沾沾自喜。她能发出一种可爱的带嘲弄意味的狂醉笑声。这笑声不含有恶意,无论对人的美德还是邪恶,永远是那么温和宽容。当然喽,对前者更困难一些。她恶作剧似地如此暗示着。 只有在她侄女西西莉亚面前是个例外,她不用费力地去保持她的妩媚。不管怎么说,西西莉亚不擅观察,再说她相貌平凡。何况,她现在又爱上了罗伯特。还有更重要的是她都30岁了,却还得依靠婶婶波琳生活。噢,西西莉亚,何必为她劳神费力呢! 被她的婶婶和堂兄罗伯特称作西斯的西西莉亚,像是一只发怒的猫。这是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短脸的年轻姑娘。她说话很少,即使她有时在说什么,也似乎说不出来。她是个穷牧师的女儿,牧师在世时是波琳的丈夫罗纳尔德的兄长。罗纳尔德兄弟二人都死去了,于是波琳婶婶负责照看西斯,差不多有5年了。 他们三人住在一处相当精致但很窄小的安妮女王时代的房子里,离城大约25哩,在一个闭塞的山谷里,四周围绕着不大然而富有奇趣和令人愉快的园地。这对于72岁的婶婶波琳来说,真是一处理想的地方。在这里生活太理想了。当翠鸟激起花园里小溪中的水飞过赤杨树下的时候,她心中像有什么东西在涌动。她就是那种女人。 罗伯特比西斯大两岁,每天进城去法律协会工作。他已经是个律师。没人知晓但他深以为耻的是一年才挣大约100镑钱。他几乎无法超越这个数目,而要低于这个数目却很容易。当然挣多挣少没有关系,反正他妈妈有钱。可母亲的钱终归是母亲的,尽管她给起钱来慷慨大方,不过一个人总觉得接受一份虽可爱但不是份内的礼物有些不舒服。可是礼物越是不该得就越加可爱,波琳会这么说。 罗伯特也长得很普通平凡,不怎么出色,而且沉默寡言。他中等身材,宽阔粗壮,但并不胖。只有他那刮得很光的乳白色面孔显得有点胖。而且有时它是那么沉默而神秘,让人联想到他是一个意大利传教士。他有双像他母亲的灰色大眼睛,不过很腼腆不安,不像她的那么大胆放肆。也许西斯是唯一懂得他非常腼腆羞涩和局促不安的人,懂得他总是习惯地感到自己老是呆在不该在的地方:几乎像是灵魂钻错了身体。然而他永远不去采取什么措施,仍旧每天去法律协会研读法律。那些古老而离奇的案件让他大感兴趣。他收集了非常丰富的古墨西哥的法律文件,诸如诉讼手续和审判、抗辩、罪状的报告书,以及17世纪墨西哥教会法律与普通法律的古怪而可怕的混合材料,这除了她母亲以外,没有人知悉。他最初开始对这方面进行研究是由于他偶然看到一篇1620年两个英国水手在墨西哥因谋杀罪而受审的报告书。于是他继续研究下去。他得到的第二篇文件是一篇控告一个叫唐·米格尔·爱斯德拉的状子,他在1680年强奸欧萨卡圣心修道院的一个修女。 波琳和儿子罗伯特陪伴这些文件度过了许多美妙的夜晚。这位美妇人略知西班牙文,甚至于她看上去有点像西班牙人:头上高插着一把大梳子,披着一件极精美的银丝饰边的深棕色大披巾。瞧,她总坐在那完美而古老的桌子旁,棕色桌面柔滑得像天鹅绒。头发中高插着一把梳子,耳上垂着长耳环,两臂裸露着,仍然丰腴美丽,脖子上饰着几串珍珠项链,穿一件紫褐色的丝绒衣服,披着美丽的披巾,在烛光下,她看起来的确像一位33岁的出身高贵的西班牙美人。她把蜡烛安置得使她脸上得到最恰如其分的光线和明暗对比,她知道这样使她最完美。她背后的高椅背是用旧的绿锦缎蒙上的,映衬着她的脸如同一朵圣诞节开放的玫瑰花。 他们总是三人一块吃饭,并且每次总要喝一瓶香槟酒:波琳两杯,西斯两杯,剩下的全归罗伯特。这美妇人容光焕发,光彩照人。西斯——她的黑发剪得很短,宽肩膀罩在婶婶帮她做的一件漂亮而合体的衣服里——用她很迷惑的、沉默的棕红色眼睛一会儿凝视婶婶,一会儿又将目光转到堂兄身上,过一会又转回到她的婶婶身上。她扮演的是被适度感动了的观众。她始终觉得在某些地方受到了感动,甚至于在分手之后她仍被波琳婶婶光彩照人的风姿感动得无言。不过在她的意识的深处,永远有像罗伯特研究的文件一样古怪的资料——她所知道的关于婶婶和堂兄的一切事情。 罗伯特永远是位谦谦君子,有那种古老拘谨的礼貌,这礼貌恰当地掩饰了他的羞涩。西斯清楚地知道,他的窘惑深于他的羞涩。他比她还要糟糕,西西莉亚的窘惑追溯上去也就5年历史,而罗伯特的,在出世之前肯定就已开始了,在美妇人肚子里的时候他一定已感到非常窘惑了。 他整个注意力全集中在他母亲身上,就像一朵卑微的花被太阳吸引住一样他被她吸引住了。然而像一个教士,在他意识的末梢上他始终觉得西斯也在那儿,觉得她好像给关在外面,觉得什么事情有些不对劲。他也觉得这房子里有个第三意识。但对波琳而言,她的侄女西西莉亚只是她环境中很合适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意识。 每天晚上,罗伯特都与母亲和西西莉亚在温暖的客厅里喝咖啡。这屋里的家俱都很精致,全是值得收藏的——艾登菠洛夫人以前曾经倒买油画、家俱以及来自野蛮国家的稀奇珍品,所以手头有些钱。这三个人随意闲聊,直聊到8点或8点半。这很温暖、很舒适,甚至很像一个家似的,波琳用这么多很高雅的物品烘托出一种真正的家庭温暖。说话很简单明了,而且几乎总富有生气。波琳显露真正的自我时便常常表现出一种友谊的嘲弄和一种古怪的带嘲讽的高兴意味,于是导致了一个短暂的停顿。 到了这时候西斯便一定站起来道晚安,然后把喝咖啡用的杯盘带出去,省得伯内特再来搅扰。 然后,啊,然后便是母子之间的活动。这一晚充满了可爱的热烈的亲密气氛。他们会辩析古文件里的字句,讨论着种种难点。波琳带有那种女孩子才具有的热心,在这一点上她是出了名的,而且这热心的确发自内心。在与男人接触的时候,她用神秘的方法把力量存储起来,以获得刺激。罗伯特稳重、安静而柔和,在两人之间他看起来倒像是年岁较长的那一个:几乎像一个教士跟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在一起。而他也确是这么觉得。 西斯独自在院子那边住着一套房子,就在以前的马车房和马厩上面。马厩里并没有马。马车房里放了罗伯特的汽车。西斯在那上面住着三间不错的房间,一间挨着一间,连成一排。她也听惯了马厩里那个钟的滴答声。 不过她并不是每晚出了客厅就马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夏天,她会坐在草地上,会听到从楼上客厅敞开的窗户里传出来波琳曼妙的尽情的笑声,冬天她就会穿上一件厚大衣,慢慢走到小溪上有栏杆的小桥上,然后回过来望着母子俩十分快乐地坐在一起的那间客厅的三个明亮窗户。 西斯爱罗伯特,并且认为波琳有意要他们俩在她死后才能结婚。但可怜的罗伯特,不论对男人或是女人他都已经被腼腆、羞涩捉弄得不能自主,母亲死了以后他该是什么样子呢?——而且大概还得等十几年。他会变成一个贝壳,一个从未生活过的男人的贝壳。 当他们被笼罩在这老人的阴影之下的时候,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这种奇怪的无法言喻的相互同情,便成了罗伯特与西斯之间的纽带之一。但是另一个纽带,西斯却不知道怎么去拉紧,这就是热情的纽带。可怜的罗伯特天生就是一个热情的人。他的沉默和他的尽管藏匿起来然而确是痛苦的羞涩都是一种隐秘在体内的热情的结果。波琳玩弄的可不就是这一点啊!西斯并不是没有看见注视他母亲的那双眼睛,那双完全被迷惑了然而备受屈辱的眼睛,充满了屈辱。他以自己不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而羞耻。他并不爱他的母亲,他只是被她迷惑住了,完全被迷惑住了。其余的便是他又为他一生的窘惑而羞愧。 西斯待在花园里一直到波琳卧室的灯亮了。—— 大概10点钟左右,美妇人回去睡了。而罗伯特还要独自再坐一个钟头,然后才去歇息。西斯在外面的黑暗中,有时真想偷跑进去跟他说:“噢!罗伯特,这太不对劲了!”但是波琳婶婶肯定会听见。而且无论如何,西斯也不能做到这一点。于是她又回到自己的屋里,情形永远就是如此。 早上,咖啡是用盘子分别送到三个人的房里的。西斯得在9点到威尔弗瑞德·耐普爵士的家去,给他的小孙女上两小时的课。这是她唯一的正经工作,除了她因喜好而弹钢琴以外。罗伯特9点左右进城。波琳婶婶通常出来吃午饭,虽然有时候要等到下午吃茶的时候才能见到她下来。当她出来的时候,看起来总是年轻而清新的。不过在白天,她总是非常迅速地就显得苍老了,像一朵没插在水里的鲜花。点蜡烛的时候才是她的时光。 所以下午她永远休息。阳光闪耀的时候,如有可能,她就进行一回日光浴,这是她的秘诀之一。她午饭吃得很少,她的“空气和日光浴”在午前午后进行并没有定规,完全随她的心意。不过经常是在下午,当太阳暖洋洋地照进马厩后面的一小块很怪的用杉木围着的小院的时候。就在这儿,西斯把躺椅和毯子放好;又把小伞放在废弃不用的马厩红墙后面被密密的矮杉树围着的一个很沉寂的小围子里,这样拿起来就很方便。一切都准备好后,美妇人便带了书到这来了。然后西斯谨慎地回到自己的屋里守着,以防耳朵很尖的婶婶会听到脚步声。 一天下午,西西莉亚灵机一动,想自己也来行一回日光浴,以便消磨这漫长的下午时光。因为她觉得烦躁不安。她想出一个新花样,想从房子顶头的那间阁楼爬上去,爬到马厩的平顶。她经常到那房顶上去;她得给马厩上的钟上弦,因而必须上房顶,上弦是她自己揽的活儿。现在她拿了一条毯子,爬出去置于蓝天之下,看看天,看看高大挺拔的杉树顶,看看太阳,然后把衣服脱了,十分惬意地躺下,躺在屋顶的一角的短墙下,全身袒露在阳光里。 这确实非常美妙,整个人袒露在暖洋洋的阳光和空气中。是的,真是很美妙!这似乎融化了一些她心中冷酷的痛苦,甚至似乎融化了一些那个永不曾融解过的无法言喻的忿结。她慵懒自在地把自己舒展开来,这样可以使太阳完完全全地融到她的肢体。既然没有别的爱人,那她就要太阳吧!她娇娆恣意地翻来覆去。 忽然,她的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她毛骨悚然,因为有一个声音在她耳旁柔和而若有所思地说: “不是的,亲爱的亨利!你死了而不是跟克劳地亚结婚这并不是我的错。不是的,亲爱的,我十分愿意你娶她,虽然她是那样配不上你。” 西西莉亚缩在毯子上,瘫软无力,吓得全身在冒汗。那可怕的声音,这样地柔和,这样地若有所思,然而又是这样的不自然,根本不是人发的声音。这屋顶上一定有人,肯定有人!多么可怕啊! 她无力地抬起头,顺着倾斜下去的屋顶看过去,没有人!那烟囱太窄,决不可能隐藏一个人。屋顶上的确没有人。那么一定有人藏在树里,在杉树里。要不是这样,那就是说不出的恐怖,那就是一个无形的声音!她把头抬得更高一点。正在她抬头的时候,那声音又传来了: “不,亲爱的!我告诉过你不出6个月你就会对她感到厌倦的。你瞧,不是真的么?亲爱的!我的话一点不错,不错,不错!我只想你免受这个痛苦。所以那实在不是我使你感觉软弱无能,去要那个愚囊至极的克劳地亚——可怜的东西,她后来变得那样愁眉苦脸了!要她又不要她,你使自己陷入这困惑之中了。我亲爱的,我只不过是警告你。别的我还能做什么呢?然而你丧失了精力,神志不清地死去,这真是痛苦,真痛苦……” 那声音渐渐消失了,在极为痛苦地静听之后,西西莉亚无力地躺到毯子上。噢,这简直太可怕了。太阳闪耀着,天空湛蓝湛蓝,一切都显得这么可爱,这么像下午,这么像夏天。然而,噢,真恐怖——她差不多被迫相信超自然力了!而她并不相信那些不可思议的鬼、鬼声和其他什么。 但是那可怕、令人颤抖的和无形的声音,却带着那种仿佛生了锈的余音和低语!其间那声音如此可怕地熟悉!然而却又这样地不可思议!可怜的西西莉亚只能躺在那儿,由于没穿衣服,因此也就更感到痛苦无助和了无生气,完全被恐怖吓瘫了。 然后她又听见那个东西在叹气!深深的一声叹息,听着似乎古怪地熟悉,然而却又不像是活人的。“啊,算了,算了!心是必须要流血的!流血总比破碎了好些!真是可悲的事情! 但那不是我的错呀,亲爱的。罗伯特明天就可以和我们那可怜、迟钝的西西莉亚结婚,假如他要她的话。可是他并不在乎这个,那又何必强迫他做呢?”这声音飘飘忽忽,有时只是一种嘶哑的低语,听!你听! 西西莉亚差不多正要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忽然这最后两句话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的警觉同狡黠猛地活动开来。那是波琳婶婶!肯定是波琳婶婶,在那里练习腹语或是诸如此类的东西!她真是个恶魔!她在哪儿呢?她一定就躺在那儿,就在西西莉亚她自己躺的地方底下。那要不是魔鬼腹语的把戏,就是思想的传达。那声音飘飘忽忽,有时简直听不见,有时又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嗓音。西斯认真地听着。不是的,那不可能是腹语。那甚至更糟,一定是像声音一样传播的一种思想的传达以及诸如此类的恐怖的事情。西西莉亚仍然软弱无力地躺在那儿,吓得不敢动弹,不过她因为怀疑而变得比较镇定了。那一定是那个反常女人的邪恶的把戏。 她是多么邪恶的一个女人!她甚至于知道她,西西莉亚,曾经心中暗暗谴责她害死了她的儿子亨利这件事。可怜的亨利是罗伯特的哥哥,比罗伯特大12岁。当他22岁时内心经过一番可怕的挣扎后猝然死去,因为他充满激情地爱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演员,而他的母亲却讥笑他的多情。于是他就突发了一种很普通的病,但是毒瘤已进了脑子,他再没有恢复知觉就死去了。西斯是从她父亲那听到这事的。最近,她一直在想波琳会像把亨利害死一样,把罗伯特也害死的。这简直是明白无疑的谋杀:母亲谋杀了被她这妖魔迷惑的敏感的儿子! “我想我该起来了,”那个模糊不清而持续的声音低低地说。“太阳晒多了跟晒得不够一样不好。充足的阳光,充足的爱情的刺激,充足的恰当的饮食,有这三样,女人就会长生不老的。我真正相信可以长生不老,只要她吸收的精力和她消耗的一样多!或者稍微多一点!” 那真是波琳婶婶!多么——多么可怕!她,西斯,在听波琳婶婶吐露思想。噢,这多恐怖啊!波琳婶婶把她的思想用一种无线电传出来,而她,西斯,就得听她的婶婶所想所思。多可怕!多让人难以忍受!她们两人之间一定得有一个非死不可。 她翻动了一下,无力地躺在那里,弯着身子,茫然地盯着前方。茫然地!茫然地!她的眼睛几乎盯到一个洞里去了。她的眼睛的确盯着一个洞,但却视而未见。这个角落里的洞沿着那个铁的水沟往下去。它对她毫无意义,只有使她更害怕。 这时候突然从那个洞里传出来一声叹息和最后一声低语:“啊,好了!波琳!该起来了,今天晒够了!”——老天!从那个雨水管子的洞里传出来的!这雨水管子成了传声筒!简直不可能!不,很可能。她甚至在一本书中看到过。波琳婶婶,像个老不死的有罪的女人,原来自己对自己大声说话呢!就是这么一回事! 一种蕴含愠怒的狂喜涌进西斯的心房。这就是她之所以永远不许任何人,甚至不许罗伯特到她卧房里去的理由。这就是她之所以永远不会在椅子上打瞌睡的理由,永远不会心不在焉地坐在任何地方,而肯定要到自己的屋里去,关在屋子里,当然自己特别警觉的时候除外。当她放松警觉时,她就会自言自语!她用一种低微柔和而微带疯狂的声音自言自语。不过她并未疯狂。只不过是她的思想的本身说出声音来罢了。 她对可怜的亨利也深感悔恨不已!她应该那样!西斯相信,波琳婶婶爱她那个高大、漂亮、出众的头生子远胜过爱罗伯特,而且认为他的死对她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并且令她悲痛不已。可怜的罗伯特在亨利死时只有10岁。从那以后他就作了亨利的替身。 啊,多可怕啊! 不过波琳婶婶是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当亨利还是个小孩子,罗伯特甚至还未出世的前几年她就离开了丈夫。他们并没有吵嘴。后来她有时也见她的丈夫,十分和蔼,但却有一点讽刺的意味,而且她甚至还给过他钱呢。 因为波琳靠自己赚钱。她的父亲曾在东方和那不勒斯作过领事,并且是一个外国文物的热心搜集者。他死的时候,也就是在他外孙亨利刚出生后不久,他把他几乎所有的收藏品都留给了他的女儿。而波琳呢,对一切美好的东西,无论是在结构、造型还是在颜色方面确有浓烈的爱好和鉴别的天赋,她靠她父亲的收藏作了发财的基础。她继续收集珍品,能买的就买下来,再转卖给收藏家或博物馆。她是那些最初把非洲古怪的头像和新几内亚来的象牙雕刻卖给博物馆的人之一。她一看见雷诺阿的画作就买了下来,而不买卢梭的。她全靠自己发了大财。 丈夫死后,她没有再结婚。人们甚至也没有传闻她有什么情人。如果有的话,也不是在那些最倾慕于她,对她公开热烈追求的男人之中。对那些人而言,她只是“朋友”而已。 西西莉亚穿上衣服,拿起毯子,小心翼翼而迅速地爬下梯子到了阁楼上。当她下去的时候听到那悦耳优美的喊声:“好了,西斯!”这意思就是说美妇人的日光浴晒完了,该回屋去了。她的声音甚至也极年轻,清亮,并且极平衡而镇定。这与她自言自语的声音如此地截然不同。那个声音极像老太太的声音。 西斯赶快跑到杉树围着的地方去,那里放着那舒适的躺椅和精致的毯子。波琳所有的东西都是精心挑选的,甚至于铺在地板上的草垫也是如此。杉树的影子开始拉长。只有在那堆着五彩斑斓的毯子的一角里还有温暖宁静的阳光。 折好毯子,搬走椅子,西西莉亚又弯下腰去看那个雨水管的口,果然在那儿,就在角落里,就在一个砖砌的盖子下面,从墙上爬藤的密叶中伸出。如果波琳躺在那儿,脸对着墙壁,那么她刚好对着那个管口说话。西西莉亚完全放心了。她的确是听见婶婶的思想了,不过并不是通过什么神秘的媒介。 那天晚上,仿佛意识到什么,波琳比平时安静一些,虽然她看来仍是那个从容自若,而且相当神秘的自我。喝过咖啡之后,她对罗伯特和西斯说: “我困得很。太阳把我晒得很困倦。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先去睡了。你们两个坐一会儿谈谈吧。” 西西莉亚马上转过脸看着她的堂兄。 “也许你喜欢独自呆着?”她对他说。 “不,不。”他回答,“如果你不厌烦的话,陪我一会儿吧。” 窗户都敞开着,随着一只猫头鹰的叫声,金银花的香气飘了进来。罗伯特沉默地抽着烟。在那一动不动的矮壮的身体里似乎有一种绝望的心情。他像一个负重的女像柱。 “你还记得亨利堂兄吗?”西西莉亚忽然问他。 他惊讶地抬起头。 “记得,非常清楚。”他说。 “他长得什么模样?”她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她堂兄为秘密所困扰的大眼睛,那里面好像有很多的失意。 “嗯,他英俊得很,身材高大,肤色光鲜,长着和母亲一样的褐色的软发。”其实,波琳的头发是灰色的。“女人都为他倾倒;而且所有的舞会他都参加。” “他的性格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性情很好,很开朗,喜欢凑趣。他非常敏捷,非常聪明,像母亲一样,而且是一个好伴侣。” “他爱你们的母亲吗?” “很爱。她也爱他——实际上,比爱我爱得多。他近乎于她理想的男子。” “为什么他近乎她理想的男子呢?” “高大——英俊——迷人,并且是个好伴侣——而且,我相信,要是他还活着,一定会在法律方面很成功。我恐怕在许多方面完全比不上他。” 西斯很注意地用她那对红棕色的反应迟缓的眼睛看着他。在那副似乎很镇定的面具之下,她知道他十分痛苦。 “你真的认为你比不上他吗?”她说。 他并没抬起头。但过了一会他说: “我的一生,大概就这么消极地度过了。” 她犹疑了一下才敢问他: “你在乎吗?” 他根本没有回答她。她心情沮丧。 “你看,恐怕我的一生也像你的一样消极,”她说,“可是我开始很痛苦地在乎起来了,我已经30岁了。” 她注意到他乳白色的优雅的手在抖动。 “我想,”他没有看她,说道,“可能一个人要等到极限才会想起反抗。” 这话从他嘴里出来显得很奇怪。 “罗伯特,”她说,“你真的喜欢我吗?” 她看见他灰白的脸,毫无变化,只是变得苍白了。 “我很喜欢你。”他含糊地说。 “你不能吻我一下吗?从未有人吻过我。”她哀婉可怜地说。 他看着她,眼睛因害怕和某种傲慢而变得怪兮兮的。然后他站起身,轻轻走到她身边,在她面颊上很温柔地吻了一下。 “真是太倒霉了,西斯!”他轻柔地说。 她抓住他的手,把它按在胸前。 “跟我到花园里去坐一会儿,”她很困难而含糊地说,“你不愿意吗?” “母亲会怎么想呢?”他说。 西斯很滑稽地微笑了一下,逼视着他的眼睛。他的脸忽然腾地变得通红,别过脸去。他那样子让人看了很难受。 “我清楚,”他说,“我根本不会作情人。” 他带着对自己的一种讽刺的压抑丢出这句话,但是连她也不知道这对他是一个耻辱。 “你从未想过试着去作!”她说。 他的眼睛又不安地转了一下。 “难道这要试的吗?”他说。 “唷,当然啦!假若不试,一个人永远作不成什么。” 他脸色又苍白起来。 “也许你说得对。”他说。 过一会儿她离开了他,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至少她已经试过把覆在一切事物上的永恒的盖子掀开了。 天气一直是阳光灿烂,波琳继续她的日光浴。西斯总躺在屋顶檐下偷听。可是她再也听不见波琳说话了。再没有声音从水管里传上来,她一定躺着把脸转向宽敞的一边去了。西斯倾尽全力去听,她只能听出下面最轻微的低语,不过听不清晰。 晚上,在星光之下,西西莉亚坐在那个可以望见客厅窗户及通向花园侧门的椅子上安静地等待。她看见灯光出现在上面婶婶的房间里。她看见客厅里的灯光最终也熄了。她等待着。可是他一直没来。她坐在黑暗中一直等到半夜,猫头鹰也叫了。可是她始终一个人坐着。 连着两天她什么也没有听见,她婶婶的思想再没有表露出来,而且晚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第二天深夜,当她在花园里沉重而无可奈何地固执地坐着时,突然吃了一惊,因为他出来了。她站起身轻轻走过草地迎向他。 “不要说话。”他轻声说。 在黑暗中,他们沉默地穿过花园,走上小桥,来到那块可以供马吃草的草地。那里的草最近刚割掉堆成一堆。在星光下他们忧郁地站在那儿。 “你瞧,”他说,“假使我并不觉得自己心里有爱,我怎么能要求别人的爱呢。你知道我对你是看重的——” “如果你什么都不觉得,你怎么能觉得有爱呢?”她说。 “这话不错。”他说。 她在等下面的话。 “而我怎么能结婚呢?”他说,“我甚至在赚钱方面都很失败,我不可能向母亲要钱。” 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那么先不操心结婚这当子事,”她说,“只要多爱我一点。好不好?” 他干笑了一声。 “要说很难开始,那似乎挺不中听。”他说。 她又叹了一口气。他太呆板,还真不容易推动呢。 “我们可以坐一会儿吗?”她说。等坐在草上以后,她接着说,“我可以碰碰你吗?你介意吗?” “我介意。不过你爱作什么就作什么吧。”他回答,羞怯和奇怪的坦白混杂在一起,这使他显得有点滑稽,连他自己也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可在心里他几乎想杀人。 她用手指抚摸他的永远整洁的黑头发。 “我想将来总有一天我会反抗。”忽然他又说道。 他们坐了些时候,直到天气变得有点冷。他把她的手握得很紧,不过他一直没有抱住她。末了她站起来,道了晚安,回屋去了。 第二天,当西西莉亚晕眩而生气地躺在屋顶行日光浴,正晒得火爆时,忽然她又吓了一跳。她不由自主地大为恐怖。又是那声音: “亲爱的,亲爱的,你没见过他哟!”① 那声音轻轻地说,说着一种西西莉亚听不懂的语言。她躺在阳光下用力扭动身躯,倾心去听她听不懂的字句。那声音传上来了,是意大利语,柔和的,呜咽的,有无限爱抚的柔情,然而在它柔滑的表面下仍含着微妙和阴险的骄矜:“好,是的,很好,可怜的孩子,可是他永远不会成为像你一样的人,永远不会,永远不会。”在说意大利语时,西西莉亚可以听出那种特别抚爱,格外温顺;然而又非常恶毒和怨恨的声音。当听到那不知从哪来的叹气和低语时,她恨它恨到了极点。为什么它要这样娇嫩,这样不可捉摸和柔韧,如此完满地给控制住,而她自己却如此笨拙!啊,可怜的西西莉亚,她在下午的阳光里痛苦地扭动着,相比之下,她才知道她自己笨拙得可笑,并且毫不文雅。 ① 原文为意大利文。 “不,亲爱的罗伯特,你永远不会变成你父亲那样一个人,虽然你长得有点像他。他是个了不起的情人,柔和得像朵花却又灵活得像只蜂雀。亲爱的,我最美丽的亲爱的——我在等你,就如同一个垂死的病人在等待死亡,等待美妙的死亡。它对一个凡人的灵魂来说,几乎太美妙了!他把自己献给女人就像把自己献给上帝一样。毛罗,毛罗!你曾多么地爱我,你曾多么地爱我啊!”① ① 原文为意大利文。 那声音因出神而停住了。现在西西莉亚清楚了她曾猜想过的事情——就是罗伯特并不是她的罗纳尔德叔父的儿子,而是一个意大利人的儿子。 “我对你很失望,罗伯特。你身上没有那种热情。你的父亲是耶稣会教徒,可是他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狂热的情人。而你却像一条池子里的鱼。你那个西斯是要吃掉你的猫。比可怜的亨利还没有意义。” 西西莉亚忽然弯下去把嘴对着管口,用很粗的声音说: “少管罗伯特!别把他也害死。” 接下来的是死一般的寂静。在炎热的七月的下午,天开始阴暗下来,要打雷了。西西莉亚瘫软地躺在那儿,心咚咚直跳。她倾心在听,仿佛她的整个灵魂是一个耳朵。最后她又听见低语了: “是有人说话吗?” 她又弯向管口: “不要像害我一样再把罗伯特害死。”她用低沉而轻微的声音缓慢地、清晰地说。 “啊!”一个低低的尖叫声传了过来。“说话的是谁?” “亨利!”那低沉的声音说。 又是死一般的寂静。可怜的西西莉亚躺在那儿已精疲力尽了。仍然是死一般的寂静。直到末了低语又来了: “我没有害死亨利。没有!没有!亨利,你当然不能怨我!我是爱你的,最亲爱的。我只不过是想帮助你。” “是你害死我的!”传来那低沉的、伪装的、谴责的声音。 “现在,让罗伯特活下去。放开手,让他结婚!” 停顿了一会。 “多么可怕!”那低低的声音好像在自言自语。“这是可能的吗?亨利,你是一个鬼魂,来判我有罪?” “对了,我判你有罪!” 西西莉亚觉得闷在心里的满腔怒气都顺着那条管子下去了。同时,她又几乎笑出来。这真是要命。 她躺在那里用力听,听着。没有声音!仿佛连时间都停止了。她无力地躺在逐渐隐退的阳光里,直到听到远处的一声闷雷。她坐起来。天渐渐变昏了。她赶快穿好衣服,跑下去,跑出去直到马厩角上。 “波琳婶婶!”她小心地喊,“你听到雷声没有?” “听见了!我就要进去了。不必等我。”一种虚弱的声音说。 西西莉亚进了屋子,她从阁楼上窥探,看见美妇人围了一条很好看的旧蓝丝披肩,步履蹒跚地走到房子里去。 天渐渐黑下去了。西西莉亚赶快把毯子收进来。紧接着暴风雨就来了。波琳婶婶没有出来喝茶。她说她受不了这雷声。罗伯特也一直到喝茶以后才冒着大雨回来。西西莉亚顺着走廊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很仔细地换了晚礼服,等着吃晚饭,并在胸前戴了几朵白花。 客厅里点了一盏罩了柔和灯罩的灯。罗伯特收拾齐整,正在等候。他也好像出奇地烦躁和不安。西西莉亚走进来,白花在她胸前颤动。罗伯特好奇地看着她,脸上浮现出一种新的表情。西西莉亚走到靠门的书架那里,在寻找什么东西!而且极当心地倾听。她听见衣裙沙沙的声音,然后门轻轻地开了。当门打开的时候,西斯忽然把门边那些昏黄的电灯一下子扭亮。 她的婶婶,穿了一件黑色镂空内衬象牙色料子的衣服,站在门口。她的脸仍然是装扮过了的,可是却显得憔悴,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极易触怒的表情,仿佛多年来被压制下去的对周围人的恼怒厌恶,突然间把她皱缩成一个女巫。 “啊,婶婶!”西西莉亚喊道。 “哎呀,母亲,您真是一个小老太太!”罗伯特惊讶地喊,像一个吃惊的孩子,似乎是在开玩笑。 “难道你才发现?”这老婆子狠毒无礼地、恨恨地迸出这几个字。 “是呀!真的,我觉得——”他的声音因疑惑而消失。 苍老而憔悴的波琳,因恼怒而狂暴地说:“我们不下去了吗?” 她甚至连那过亮的灯光都没有注意到,那是她一向躲避的东西。下楼的时候她踉踉跄跄几乎要摔倒了。 吃饭的时候,她坐在那,脸像是一副皱缩的、难以形容的、一触即怒的面具。她看起来是衰老了,很衰老,而且像一个女巫。罗伯特和西西莉亚只敢偷偷地瞄她几眼。西斯还一面观察罗伯特,发现他对他母亲的容貌大为惊讶,而且产生了一种反感以至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你回来时路上怎么样?”波琳又恨恨地迸出这几个字,语言含混不清,仿佛又在恼怒。 “当然,下大雨了。”他说。 “你多聪明啊,知道下雨了!”他母亲说,并笑了一下,这是一种吓人的恶毒的笑,承继了她以前狡猾的假笑。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他安静儒雅地说。 “意思很明显。”他母亲说,而且很快地、汤水淋漓地吃着饭。 她像一只疯狗似地匆匆忙忙吃完一顿饭,连仆人都不胜惊骇。饭刚一吃完,她便古怪得像一只螃蟹一样向楼上奔去。 罗伯特和西西莉亚跟在后面,惊慌失措,像两个阴谋家。 “你们倒咖啡罢!我讨厌它!我走了!晚安!”老太婆说,连续不断,像放枪似地。然后她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客厅。 死一般的沉默。末了他说: “恐怕母亲哪儿不舒服。我必须劝她去看医生。” “对!”西西莉亚说。 这一晚在沉寂中很快过去了。罗伯特和西斯就呆在客厅里,生了一堆火。外面冷雨滴滴。两人都假装看书。他们并不想分开。这一晚过得仿佛有一种神秘的不祥之兆,然而却又过得很快。 差不多10点左右,客厅的门忽然开了,波琳走了进来,披了件蓝披肩。她砰地关上门,走到火堆前面,然后充满恨意地看着这两个年轻人,真是恨极了。 “你们两个最好赶快结婚,”她用很难听的声音说,“那样看起来更体面点:好一对热恋的情人!” 罗伯特抬起头安祥地看着她。 “我原以为您觉得堂兄妹不应该结婚的,母亲。”他说。 “我是这么觉得!不过你们不是堂兄妹。你的父亲是一个意大利传教士。”波琳把她穿着轻巧软鞋的脚伸出烤着火,带有一种旧时卖弄风情的姿势。她的身体又在设法重现旧有的风流优雅的姿势。不过她的神经已经崩溃,所以她的举动只成为一种难看和滑稽的模仿。 “那是真的吗,母亲?”他问。 “真的!你以为怎样?他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成为我的情人了。他是个太出众的人,不该有像你这样的一个儿子。不过那快乐我体验过了。” “大家都多么不幸!”他缓慢地说道。 “你不幸?你很走运啊!那是我的不幸。”她尖酸地对他说。 她真是难看极了,像一个给砸碎了的,又把那些棱角难看的碎片粘在一起的威尼斯玻璃器皿。 忽然她又出去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她并没有恢复过来。这仿佛是她身体里每一条神经由于不和谐一致而疯狂地在尖声呼喊。医生来看她,给她吃些镇定神经的药,因为她睡不着。要是她不吃药,就根本无法睡着,只得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看起来凶恶可怕,发散出邪毒。她简直受不了看见自己的儿子或侄女,他们之中有一个来看她的时候,她就恶意地问: “怎么样,婚礼什么时候举行?你们还没有庆祝你们的结合吗?” 起先西西莉亚对自己所作的事感到非常惊愕。她模糊地觉得,一旦宣布了一条肯定的罪状而刺穿了婶婶美丽的盔甲,那她就会萎靡困顿在她的外壳里,这实在太可怕了。西斯几乎吓得后悔起来。然后她又一想:她一直就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就让她用本来面目来度过她的余生吧。 但是波琳不会再活很久的了。她确实在日见萎缩。她把自己关在房内,不见任何人。她叫人把所有的镜子都拿开了。 罗伯特和西斯常常坐在一起。疯癫的波琳的讥讽并没有像她希望的那样把他们两人拆开。不过西西莉亚不敢坦白告诉他她所干的事。 “你想你的母亲曾经爱过任何人吗?”一天晚上西斯带着渴望试探着问。 他凝视着她。 “爱过她自己!”他终于说道。 “她甚至不爱她自己,”西斯说,“那是另外一样东西,是什么呢?”她仰起一张苦恼而且十分迷惑的脸对着他。 “力量!”他简略地说。 “可是是什么力量呢?”她问,“我不懂。” “以别人生命为养料的力量,”他尖锐地说,“她美丽动人,她以人命为养料。她吃我就像以前吃亨利一样。她拿根吸管到人的灵魂里去,把人生命的精华全吸走。” “那你不原谅她吗?” “不!” “可怜的波琳婶婶!” 但就是西斯也并没有真觉得她可怜。她不过是愕然而已。 “我知道我是有一颗真心的,”他说,猛烈地捶着自己的胸膛,“不过几乎被吸干了。我恨那种想控制别人力量的人。” 西斯没有吭声,有什么可说的呢? 两天以后,他们发现波琳死在床上。她吃了太多的安眠药,心脏衰竭了。 甚至在坟墓里她还在打击她的儿子和侄女。她只留给罗伯特一笔1000镑的“可观的款项”,留给西斯100镑。其余的钱,同那些最重要的珍宝古玩,都被留作开“波琳·艾登菠洛博物馆”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4 财物 他们来自新英格兰,是地道的理想主义者。可那是一些时日以前的事:战前的事了。这场战争爆发前几年,他们相遇而结婚;他是位个子高大,目光锐利的年轻男人,来自康涅狄格州,她来自马萨诸塞州,是位小巧玲珑、娴静拘谨,清教徒似的年轻女人。他们都有点钱,然而并不太多。甚至加在一起,一年也不到3000美元。可他们仍然是自由的。自由的! 啊!——自由!自由自在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一个25,一个27,一对真正的理想主义者,都热爱美,喜爱“印第安人的思想”——意思是,哎呀!本森特夫人——还有一年不到3000美元的收入!可钱是什么?人们所希望的一切便是充实、美妙的生活。当然,正好处在传统的本源上,它可能在欧洲,也可能在美国给完成:比如,在新英格兰。可是要丧失一定的“美”。真正的美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成熟。巴洛克艺术风格只是不完全美丽,不完全成熟的。是的,美的真正银色的花朵,真正的金色甜美的花束植根于文艺复兴时期,不是在什么后来或是更浅薄的时期。 因而,这两个理想主义者,在新黑温结婚之后,立即动身航行到巴黎:昔日的巴黎。他们在蒙特帕奈斯大街上拥有一套小型公寓房,在古老、让人愉悦的意义上而不是时髦庸俗的意义上来说,他们成了真正的巴黎人。莫奈和他的追随者运用光线,中断的、完整的光线塑造的世界,那是纯粹印象派艺术的闪光。多美好啊!多美妙啊!那夜晚,那河流。老街的清晨,流连花摊前,书摊旁,夜晚徜徉在大街上,多美好啊! 他们都画画,但并不如饥似渴,不顾一切。艺术没有掐住他们的喉咙,而他们也并未掐住艺术的喉咙。他们画着:就是这样罢了。他们尽可能结交各种朋友,都是好人,尽管鱼目混珠。他们很快乐。 然而人类看起来似乎必须紧紧攫住“什么东西”。要“自由”,要“过着充实美好的生活”,你必须,哎!依恋着什么东西。“充实美好的生活”,意味着对“某物”深深的依恋——至少,对理想主义者是这样——不然的话,伴随而生的会是一种厌烦情绪,松散的末梢向空中摆动,像葡萄摇曳的卷须蔓延一样,寻找某种可抓住的东西,一种可以向上朝太阳攀援的东西。没有发现什么时,葡萄藤只能未满足地拖曳蔓生在地面上:抓住直杆——自由便是这样。人类都是葡萄藤。不过理想主义者尤其如此。他是一株葡萄藤,并且需要抓住攀援。他鄙视仅仅是个马铃薯,或是萝卜,或是个木头人。 我们的理想主义者非常快乐幸福,不过他们始终伸手攫取有好感的东西。起先,巴黎便足够了。他们完全彻底地探究巴黎,开始学习法语直到说得非常流利,以至感觉就像法国人。 然而,你瞧,你永远不能用心灵说法语。这是做不到的。尽管开初用法语跟聪明的法国人交谈,这极让人激动——他们似乎比自己聪明得多——不过,终究,这仍不能让人满足。聪明的法国人无止境的实利主义让你心冷,最终,留下与真正新英格兰心不相容、无聊的感觉。 他们渐渐不喜欢法国——不过极为和缓。法国让他们失望了。“我们爱过它,而且从中获益不少。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一段值得考虑的时间——几年以后,实际上——巴黎让人感到失望。并没有真的得到多少人们所希望的东西。” “可巴黎不是法国。” “是的,也许不是。法国与巴黎大不相同。法国很可爱——十分可爱。可是对我们而言,尽管我们爱它,但它说明不了问题。” 因此,当这场战争降临时,理想主义者搬到了意大利。他们很爱意大利。他们发现它美丽漂亮,比法国更能深深打动人。它们似乎更接近于新英格兰的美的概念:某种纯粹的东西,充满怜悯,没有法国人的实利主义和玩世不恭。在意大利,这两个理想主义者似乎呼吸在他们自己真正的空气中。 在意大利,更甚于在巴黎,他们感觉能为佛的教义而震颤激动。他们进入了现代佛教情感的涌流。他们阅读书籍,沉思冥想。他们审慎地下决心,消除自己灵魂的贪婪、痛苦和悲伤。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佛自己急切摆脱痛苦和悲伤本身就是一种贪婪。没有想到,他们梦想着一个完美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一切贪婪,几乎所有的痛苦,还有无尽的悲伤都被消除了。 可美国参战了,所以这两个理想主义者只好尽义务。他们在医院做护理工作。尽管经历使他们比以往更加意识到贪婪、痛苦和悲伤应该从这世界消除掉,然而佛教或者通灵学派并没有从这漫长的危机中显示出伟大的成功。不知怎么,在某个地方,在自己身体的某个地方,他们觉得贪婪、痛苦和悲伤永远不会被消除,因为大多数人不介意消除它们,而且将永远不会介意。我们的理想主义者过于西方化,在他们拯救他们两个自我时没有考虑指责整个世界。他们过于慷慨无私,而非只有他们两人在菩提树下打坐,并达到涅槃境界。 然而,并不止于这一点。他们只是没有足够的恒心在菩提树下打坐并通过默祷沉思,心念合一,至少气沉丹田,逐渐达到涅槃境界。如果无限广袤的世界不能得救的话,他们个人也不是那么急于仅使他们自己得救。是的,这将会非常孤单寂寞。他们是新英格兰人,因而必须是一切,要么就是全无。贪婪、痛苦、悲伤必须从整个世界消除掉,不然的话,只一个人消除掉它们有什么用?根本没有用处!人只是个牺牲品而已。 所以——尽管他们仍爱“印第安思想”,并且对它心有温存,好吧,回到我们的比喻上来吧,翠绿、焦渴的葡萄藤爬上那么高的支架,现在它干枯了,折断了,又慢慢沉到地面上。没有爆裂声,没有坠落声,葡萄用自己的枝叶支撑了一会儿。可是它们撑不住了。杰克还没有爬过末梢到达深远的世界,“印第安人思想”的支架便已坍陷。 他们发出迟缓的沙沙作响声又重新落回到地面。然而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呼喊,再次“失望”了。不过他们却永不承认。“印第安人思想”让他们失望。可是他们永不抱怨,甚至于相互间从未说一个字。不过他们确实失望了,理想深深破灭了。两人都清楚这一点。不过彼此心照不宣。 生活中他们还有如此丰富的内容。他们仍然有意大利——亲爱的意大利。他们仍然有自由,那无价之宝。而且他们仍然拥有如此多的“美”。对于生活的充实圆满他们不是十分有把握。他们有了个小男孩,他们就像天下父母爱孩子那样爱着他,但他们理智地抑制住这种爱,不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他身上,把自己的生活建立在他身上。不行,不,他们必须过自己的生活!他们仍旧有心存旁骛的心力。 不过现在他们再也不是那么年轻了。25岁和27岁的人已变成了35和37了。尽管他们在欧洲度过了极为美好的时光,尽管他们仍爱意大利——亲爱的意大利!——然而,他们大失所望了。他们从中获取了不少:噢,确实很多!然而它仍旧没有充足地给予他们所期望的东西,欧洲很可爱,可它是没有生命力的。住在欧洲,你就像住在过去的岁月里。欧洲人,具有外在的魅力,实际上并不真的迷人可爱。他们是实利主义的,他们没有真正的灵魂。他们只是不理解精神内在的冲动,因为他们身上内在的冲动丧失了,他们都是幸存者。那就是欧洲人的真实状况:他们都是幸存者,再也没有进步。 这又是一株豆茎,又是一根葡萄盎然生命下的破碎的支撑。而这一次非常苦涩。因为这翠绿盎然的葡萄攀援欧洲这棵古老的树桩,已沉默地攀爬了10多年,极为重要的10年,真正生活的年代。就像永生的葡萄园里的葡萄一样,这两个理想主义者曾经住在欧洲,靠欧洲生活,靠欧洲的物产生活。他们已经在这儿建起了家:一个永不可能在美国建的家。他们的口号是“美”。近四年来,他们在阿诺河上租了一个古老宫殿的二楼,并且他们在这儿拥有了自己所有的“财物”。他们从公寓中得到了深深的满足:房间宽敞高大,深寂悠久,俯瞰河水的窗户闪闪发亮,深红色的地板,还有漂亮的家俱,那是这两个理想主义者“捡来”的。 是的,在他们自己毫不知觉的情况下,理想主义者的生活一直迅捷地变化着。他们已变成了为他们的家猎取“财物”的急切、狂热的搜寻者。灵魂在向大欧洲文化或古印第安思想的光辉攀援靠近时,他们激情荡漾,攫取着“财物”。当然喽,他们不是为财物而买财物,而是为了“美”。他们把家看作是完全装饰了的美的、而不是“财物”的地方。瓦莱丽有些非常好看的窗帘挂在临河的长形起居室的窗户上:那些窗帘十足是古代材料制成的,看起来像精工制作的丝织品,朱红、桔黄、金色和黑色极为漂亮地发出纯粹柔和的光辉。瓦莱丽走进起居室必停留在窗帘前。“查特莱斯!”她说,“对我而言它们就是查特莱斯!”而麦尔维尔从来不会看着他装了二、三打精选书籍的16世纪威尼斯式的书橱而不感到心神激荡。神圣的东西! 孩子沉默地,几乎冷淡地避免与这些古老家俱、不朽的作品有任何莽撞的接触,好像它们是蛰伏的眼镜蛇的洞穴,或是触摸那“财物”极为危险——是约柜①,孩子的敬畏便是沉默,冷淡,不变的沉默冷淡。 ① 古以色列人的圣物,腓力斯人攫取并打开它时,便遭到了毁灭。 一对新英格兰的理想主义者不能只靠他们家俱的过眼辉煌生活。至少,这一对不能。他们习惯于精美绝伦的波伦亚的碗柜,他们习惯于好看雅致的威尼斯书橱、书籍,还有塞纳窗帘和青铜制品,以及他们在巴黎“收捡”的可爱的沙发、桌子、椅子。噢,自从他们踏上欧洲的第一天起便一直收拾东西。而且他们仍热衷于此。这是欧洲给予外人的最后的兴趣。或者说对内部的人也是如此。 人们来访时,对麦尔维尔家的内部装饰激动不已,那时瓦莱丽和伊瑞斯马斯便觉得他们没有白活:觉得他们仍在生活着。可是在漫长的上午,伊瑞斯马斯随意地研究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文学,瓦莱丽在整理着房间;午餐后难熬的时间,在古代宫殿里的漫长、通常又很寒冷、压抑的夜晚,家俱周围的光环消失了,财物变成了物体,变成了竖在这儿悬在那儿的物体,永远地沉默不语,瓦莱丽和伊瑞斯马斯几乎憎恨它们了。美的光辉就像所有其他的光辉一样,过满了便黯淡。理想主义者仍珍视着他们的财物。可是他们已得到了它们。而且悲哀的事实便是在你拥有它们的同时,这些栩栩如生、发光耀眼的东西一两年之后便变得索然寡味。当然,除非人们非常嫉羡你拥有它们,并且博物馆渴望得到它们。然而麦尔维尔家的“财物”尽管很好,但还没有好到那个程度。 因而这种光辉逐渐黯淡下去,从每件事,从欧洲,从意大利—— “意大利人是可爱的人”——甚至,从阿诺河上的漂亮的房子里黯然失色了。“哎呀,要是我有这房子,我永远不会,甚至不想走出房门!它太可爱,太美了!”当然,那都是曾经听到的话。 然而瓦莱丽和伊瑞斯马斯走出了房门;他们甚至为了摆脱古老的房屋,冰冷的地板,沉重石壁的沉寂不语及其所代表的死寂的尊严而逃避出去。“你瞧,迪克,我们生活在过去的影子里。”瓦莱丽对她丈夫说。她叫他迪克。 他们在不屈地坚持。他们不喜欢屈服。他们不喜欢爽快承认他们完蛋了。几年来他们成了“自由自在”的人,过着“充实美好”的生活。而美国,12年来一直是他们诅咒的地方,是工业实利主义的罪恶之地。 坦白承认你“完蛋”并不容易。他们讨厌承认想要回去。 可是终于,极为勉强地,他们决定“为了孩子起见”回去。 “我们不能忍受离开欧洲。可是彼特是个美国人,所以他最好在年龄还小的时候看看美国。”麦尔维尔一家有着纯粹标准的英国口音和行为举止——只是不时这儿或那儿露出一点意大利人还有法国人的影子。 他们把欧洲抛在身后,不过他们尽可能多地把它的东西带走。事实上,有几个行李车,都是那些极可爱、不可替代的“财物”。所有的一切一古脑儿到了纽约,理想主义者,孩子,以及随行拉来的大批欧洲物品。瓦莱丽曾梦想有套舒适的房子,这房子也许该在德莱河滨,那儿的房子不像在第五大街那样昂贵,而且在那儿所有这些漂亮可爱的东西会看起来熠熠夺目。她和伊瑞斯马斯四处寻找房子。可是,哎!他们年收入不到3000美元。他们找到了——反正,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样的房子。两个小房间,还有个小厨房。他们带回的东西,一件都不能打开! 他们从欧洲啃下来的这堆东西,以一个月50美元的费用,运进一家货栈托管。他们呆在两个小房间和小厨房里,弄不清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当然喽,伊瑞斯马斯该去找份工作,这是明明白白,再清楚不过的事,然而他们两人都假装没意识到。可是,自由女神总是威胁着他们:“你们应该去找份工作!”这已成为一种不可思议的模糊的威胁。照他们说来,伊瑞斯马斯是合适的。学院经历对他仍是有用的。在耶鲁大学参加过考试,并在欧洲的日子里始终坚持他的“调查研究”。 可是他和瓦莱丽两人却不寒而栗。学院经历!学院世界!美国的学院世界!真是雪上加霜!放弃自由,放弃充实美好的生活?永不!永不!伊瑞斯马斯快40岁了。 “财物”仍放在货栈里。瓦莱丽去照看一下,一小时花1美元,并且精神极为可怕地痛苦不堪。这些“财物”,可怜的东西,在那货栈里稍显破烂寒酸。 然而纽约毕竟不是整个美国。还有广袤洁净的西部。所以麦尔维尔夫妇,带着彼特,却没有带那些东西去了西部。他们尝试着过山区俭朴的生活。可是做家务几乎变成了一个恶梦。“财物”看起来都很好,可是,就算很漂亮时,伺弄起来也很难受。得成为丑陋不堪的东西的奴隶,得让炉子有火,做饭,洗碟子,打水,清洗地板:多恐怖肮脏的生活! 在山区简陋的小屋里,瓦莱丽梦想着佛罗伦萨,失去的房子,还有她的波伦亚柜橱,路易斯·昆茨的桌子,最重要的是她的“查特莱斯”的窗帘,存在纽约——并且每月花费她50美元。 一位百万富翁朋友来援助了,提供给他们一座位于加利福尼亚海岸的别墅——加利福尼亚!那是灵魂新生的地方。欣喜万分地,这两个理想主义者再往西迁了点,紧紧抓住新的希望的葡萄支柱。 而且他们发现自己毫无用处!百万富翁的别墅装备极为完善,也许可说是极如人意、极省力地完善:电子暖气,烹调装置,白色珍珠般瓷釉装饰的厨房,除了人自己把它弄脏外,它纤尘不染。一个小时左右理想主义者便已忙完了家务杂事。他们“自由”了——自由自在地倾听着浩瀚的太平洋拍打着海岸,感觉一种新的精力洋溢在身心间。 哎呀!太平洋可怕狂暴地锤击着海岸,多么狂暴野蛮的力量啊!而这新的精力,不是惬意地悄悄潜入身心,它似乎只是卑鄙地折磨他们旧有的精力,使你感觉置于最盲乱嘎吱嘎吱作响的蛮力的拳头之下。你感觉到怀有理想主义的心灵从中掏空,取而代之的只有恼怒:唉,这儿不太好。 大约9个月之后,理想主义者离开了加利福尼亚西部。这成了一次了不起的经历;他们高兴体验过这种经历。可是,终究,西部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佳地方,他们清楚这一点。不,那些想要获取新的灵魂的人们最好得到它。而他们呢,瓦莱丽和伊瑞斯马斯·麦尔维尔,宁愿更深地探究旧有的灵魂。无论如何,他们在加利福尼亚海岸并没有感觉到新灵魂的潜入。 事实上,刚好相反。 因而,凭借着他们物质资本这根脆弱的支柱,他们回到了马萨诸塞州,并且带了孩子一道拜访了瓦莱丽的父母。外祖父母热情欢迎这男孩——可怜的被流放的孩子——对瓦莱丽相当冷淡,不过实际上对伊瑞斯马斯真正冷淡。有一天,瓦莱丽的母亲明确地对她说,伊瑞斯马斯应该有工作,这样她才能体面地生活。瓦莱丽傲慢地告诉妈妈阿诺河上的漂亮房子,以及保存在纽约的“美妙”的东西,使她忆起她和伊瑞斯马斯过的“奇妙而让人满意”的生活。瓦莱丽的妈妈说,她认为她女儿的生活目前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美妙:无家可归,有一个40岁还无所事事的丈夫,一个要受教育的孩子,以及一笔逐渐减少的本金。在她看来,这看上去刚好与美妙相反。让伊瑞斯马斯在大学找份工作吧。 “什么工作?什么大学?”瓦莱丽插话道。 “就你父亲的关系和伊瑞斯马斯的资历而言,那可以找得到。”瓦莱丽的妈妈答道。“那样你就能把你所有的宝贝提出来,有一个真正可爱的家,一个每个美国人都乐于拜访的家。像眼下这样的话,你的家俱就会耗尽你的收入,而你们就会像洞里的耗子一样生活着,无处可去。” 这一席话言之有理。瓦莱丽开始渴望有个装饰了她的“财物”的家。当然喽,她本可以卖掉家俱,换取一笔大数目。可是什么也不能诱使她那么做。不管别的什么消失了——宗教、文化、大陆,还有希望——瓦莱丽永不会与那些“财物”分离,这是她与伊瑞斯马斯怀着极大的热情收集的。她给束缚在这些东西上了。 可是她和伊瑞斯马斯仍不愿放弃那种自由,那种他们曾非常坚信的充实美妙的生活。伊瑞斯马斯诅咒美国。他不想谋生,他渴望到欧洲。 把孩子留给瓦莱丽的父母照管,这两个理想主义者再次出发去欧洲。在纽约他们付了两美元,挤出短促而痛苦的一小时望望他们的“财物”。他们坐“学生舱”——也就是说,三等舱旅行。他们的收入现在低于2000美元,而不是3000了。并且他们直朝巴黎而去——便宜的巴黎。 这一次,他们发现欧洲完全令人失望。“我们像狗一样回到让人恶心的地方。”伊瑞斯马斯说,“可是与此同时这恶心的地方已腐烂了。”他发现自己忍受不了欧洲,这折磨着身体的每一根神经;他也恨美国,可美国该死的景色要比这悲惨、尘土飞扬的大陆强得多,而且这块大陆也永不再便宜廉价了。 瓦莱丽,全副身心记挂着她的财物——她真的渴望把它们从那货栈弄出来,它们现在在那儿已存放了三年,耗掉了2000美元的费用——她写信给妈妈说如果伊瑞斯马斯在美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会回来。伊瑞斯马斯,失意之极,处于近似狂怒、精神错乱的状态,只是样子寒酸地在意大利四处转悠,衣袖磨损,强烈地憎恨一切事情。而当得知替他在克利夫兰大学找到一个职位,教授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文学时,他的眼睛变得更亮了,他长而不正常的脸完全失意狂怒地拉得更长,更像耗子。他40岁了,终于有工作了。 “我认为你最好接受,亲爱的。你再也不在乎欧洲了。像你所说的一样,它死了,完了。他们提供给我们一栋位于校区内的房子,而且妈妈说里面有地方装我们所有的东西。我认为我们最好打电报说‘接受’。” 他像只被逼入绝境的耗子怒视着她。几乎能看到耗子的胡子在鼻子尖两侧抽动。 “我该拍电报吗?”她问。 “拍吧!”他突然说道。 于是她出去,拍了电报。 他变了一个人,更安静,更不烦躁动怒了。卸掉了重负,他缩进了笼子。 可是当他看着克利夫兰的高炉,像大森林一样,翻滚红的、白的滚烫、瀑布似的喷涌的金属,侏儒似蠕动的人们,听着巨大的势不可挡的噪音时,他对瓦莱丽说: “瞧你喜欢的,瓦莱丽,这是现代世界展现的最壮观的东西了。” 而当他们置身克利夫兰大学学院区的时新的小屋中时,那些愁眉苦脸的欧洲破烂——全都焕然一新地装扮好了——波伦亚的柜橱,威尼斯的书架,拉瓦那主教的椅子,路易斯·昆茨的桌子,“查特莱斯”的窗帘,塞纳的青铜灯,一切看起来精心伺弄着,因而给人印象极为深刻。理想主义者家里间或有些人来拜访,伊瑞斯马斯举止风度极为欧洲化,不过仍热衷于美国人式的炫耀,而瓦莱丽极像贵妇人,除了“我们喜欢美国”之外。然后伊瑞斯马斯用十足耗子的锐利眼睛看着她,说: “欧洲的蛋黄酱很不错,不过美国供给上好的龙虾——什么?” “任何时候都有!”她心满意足地说。 他盯着她。他缩在笼子里,可在里面很安全。而她呢,显然,最终是她真实的自我。她已经得到私人财产。然而,他鼻子周围却露出一种纯粹怀疑的态度,一种古怪、阴险、玄虚的神情。不过他喜欢龙虾。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5 骑马远去的女人 一 她曾经认为这场婚姻在所有的婚姻中会是一大冒险。倒不是因为这男人对她极富魔力。他是个瘦削而结实、身材矮小的家伙,比她要大20岁,褐色的眼睛,头发灰白。很多年以前,他从荷兰流浪到美国,后来又从西部金矿给赶到南部进入墨西哥,而现在他或多或少可以说是富翁了。在东马德雷的荒山峻岭中他拥有银矿:很显然,这种冒险在于他的优裕境况而不是他的为人。可是不管经历多少沧桑,他仍旧是个精力充沛的人。他已经完成的事情都是他独立完成的。这在人类是罕见的怪事之一。 当她真正看见他所完成的事业时,她的心不禁畏缩起来。绿意覆盖、连绵不断的巨大群山,在这死气沉沉的隔绝中显露出轮廓鲜明的银矿工程采掘的泥堆。光秃的工程下,是围墙围着的砖坯砌的一层楼的房子。花园在里边,还有深深的内走廊,两边爬满了热带攀援植物。而当你从这关在里面的长满花草的院子仰头看时,你可以看见巨大的圆锥形银泥废料,和映衬在天空上的银矿的机器。此外再没别的了。 当然,高大的木门经常开着,因此她可以站在外面,站在广大开阔的天地里,看着绿树覆盖着的连绵起伏的山峦。秋天,除了满山的绿意外,其他都显得荒凉贫瘠。 她丈夫会开着破旧的福特轿车载她到被遗忘在群山间的死气沉沉、极为死气沉沉的西班牙小镇。那各式各样、了无生气、高大的教堂,那死气沉沉的大门,那被绝望笼罩着的市场。在那儿,她第一次去的时候,看见一条死狗横躺在肉摊和一排菜担间,好像永远没人费心去把它扔掉。这是那死气沉沉中透出的死气! 每个人都低声谈论着银子,然后拿出一块块矿石,可银矿开采已经停顿下来。大战爆发了,并且仍在持续进行。银市萧条,她丈夫的银矿关闭了。可她和他还住在用砖坯砌的房子里,房子建在花草间,而在她看来,那永远不像是花。 她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她的大孩子是男孩。他快10岁的时候,她才惊愕地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现在她33岁了,是位身材高挑、蓝眼睛、让人炫目的女人,微微有些发福。她那身材矮小、瘦削而结实、褐色眼睛的丈夫53岁了,意志坚强,不屈不挠,仍旧精力充沛,但被疲软的银市,还有一种奇怪的与妻子的隔阂而弄得情绪黯然。 他是位有道德原则的男人,一位好丈夫,在某种程度上他溺爱着她,他从未摆脱掉对她的眩惑钦羡:可本质上,他仍是个单身汉。年仅10岁时,他,一个小单身汉,便被抛在了这世上。到结婚时,40多了,而且有足够的钱结婚,可他内心还是单身汉。他是自己的建设工程的老板,而婚姻是他自己的建设工程的最后、最密切的一环。 他喜欢妻子至极,他喜欢她的身体,她所有的一切。在他看来,她总是他初次在伯克利认识的极令人眩目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女郎。像任何有威信的丈夫(酋长)一样,他把她看守在奇瓦瓦的崇山峻岭之间,小心翼翼地保护她,就像护着他的银矿一样:这可了不得。 到33岁时,她除了体格有些变化外,其他仍保持着伯克利女郎的丰采。她意识的发展神秘地随同她的婚姻停滞了,完全给抑制住了。无论是精神上还是上,她丈夫从未对她变得真实,尽管他晚间对她有几分激情,可从上来说她对他从未当回事,他只在道义上战无不胜地支配着她,压制着她,管辖着她。 于是,时间年复一年地飞逝在头顶上,银矿工程也在不断发展。她丈夫永远也闲不住。当银矿停止采掘的时候,他在大约20里远的地方经营一个大牧场,饲养纯种猪,一种让人满意的动物。但同时,他又憎厌这些猪。他是位爱吹毛求疵的唯心主义的追随者,实打实地痛恨生活有形的一面。他爱工作,工作,工作,还爱创造东西,他的婚姻、孩子都是他创造出来的东西,是生意的一部分,不过附带回收情感。 逐渐地,她神经开始变得不正常:她必须出去。她必须出去。因此他带她到埃尔帕索① 呆了三个月。至少这里是美国。 ① 美国南部城市。 但他时时看着她。三个月结束了,他们又回去了,她还是照旧生活在那永远是青绿或褐色的群山之间砖坯砌的房子里,空虚而寂寞。她教育孩子,督促墨西哥童仆。有时,她丈夫会带来些客人,西班牙人、墨西哥人,或是偶尔一些白人。 他确实喜欢有白人呆在这地方,尽管他们在这儿时他没有一刻的安闲,这就仿佛他妻子是他矿井中一种特别秘密的矿脉,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谁也不必知道。有时他请这些年轻的绅士,采矿工程师来作客,而她被他们强烈地吸引住了。可他是位守旧的矿工,而且要是一位绅士看他妻子的话,他就觉得这如同他的矿在被人掠夺,秘密被人探出。 就是这些年轻绅士中的一个把这种想法根植于她的脑海中。他们都站在院子大木门外面,看着外部世界。永恒静谧的群山绿意盎然。这时正值九月雨后的天气。除了废弃的矿井、废弃的工程,还有一排半废弃的矿工住所以外,别无任何生命的迹象。 “我很想知道,”这年轻人说,“那崇山峻岭后面到底有些什么?” “还是山,”莱德曼说,“要是你走那边,索诺拉河岸边。这边是不毛之地——你从那儿来的——而另外一边,全是崇山峻岭。” “是的,可什么住在那崇山峻岭间呢?一定有什么奇妙的东西。这看上去根本不像地球上的什么地方,倒像是在月球上。” “要是你想刺激,那还有很多把戏呢。还有印第安人,要是你觉得他们奇怪的话。” “野蛮吗?” “相当野蛮。” “可友好吗?” “要看情况而定。一部分非常野蛮,而且他们不让任何人靠近。他们见到传教士就杀掉。而传教士不能去的地方,就没人能去了。” “可政府怎么说?” “他们是山高皇帝远,政府管不着。而且他们很狡猾。如果他们认为会有麻烦,就派一个代表团到奇瓦瓦,正式表示服从,政府会很高兴接受的。” “他们过得相当原始。有他们自己的原始习俗和宗教信仰吗?” “噢,是的。他们不用别的,只用弓箭。我曾经在城里,在集市上看见过他们,戴着插了花的、滑稽可笑的帽子,一只手拿张弓,差不多全裸,只穿了件有几分像衬衫的东西,甚至在冷天里,也是这样——光着野性的双腿到处大踏步走着。” “可难道你不觉得那上面他们神秘的村子很奇妙吗?” “不觉得。那会有什么美妙之处?野蛮人总归是野蛮人,而且所有野蛮人行事或多或少都会相似:相当可鄙、肮脏、不卫生,会耍一些诡计,拼命弄足够的东西吃。” “不过他们肯定有古老、悠久的宗教信仰和神秘仪式——那肯定很奇妙,肯定是的。” “我不知道什么神秘仪式——鬼哭狼嚎,未开化的习俗,多少有些粗鄙下流。不,在那种胡言乱语中我根本看不出什么奇妙之处。而且我感到奇怪,你曾住在伦敦、巴黎,或者纽约,你会——” “啊,每一个住在伦敦、巴黎或者纽约的人……”年轻人说道,像是在争吵。 而他对未曾知晓的印第安人所怀有的特别朦胧的热情在这妇人心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她被一种愚蠢的,比一位小姑娘所怀有的更不真实的浪漫想法所压倒,她觉得徜徉在绵绵群山间这些无始无终、神秘玄妙、不可思议的印第安人经常出没的神秘地方是她命中注定要做的事。 她保守着自己的秘密。这年轻人要离开了,她丈夫跟他一起到托雷翁做生意。他会离家几天,不过在走之前,她设法叫丈夫给她讲些印第安人的事情,讲游牧部落,这些部落类似于仍在自由游牧的那伐鹤人①,还有索诺拉的美国人,以及奇瓦瓦不同山谷的不同部族。 ① 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人。 那儿应该还有一个部落,西尔西威人,住在南边的高山上,他们是所有印第安人中的神圣部族。蒙特玛族,还有古阿兹台克人或者托托纳克国王们的后裔仍旧生活在他们中。年老的祭司们仍旧坚持着古老的宗教信仰:以人献祭——据说是这样。一些考古学家曾经去过西尔西威人乡村,然后,因为饥饿,备尝艰苦而变得憔悴瘦削,疲惫不堪地回来,带回各种各样奇异的野蛮人的图腾。然而,在这野蛮人的贫瘠乡村里却没有看见任何不同寻常之处。 尽管莱德曼随意而不加思索地讲着,但显然,他讲到古 老而神秘的野蛮人时,不自觉地感受到一种粗鄙的兴奋。 “他们离这儿有多远?”她问道。 “呃——骑马走三天——经过库西蒂和一个小湖,从那儿继续往上走。” 她丈夫和年轻人走了。妇人着手进行她疯狂的计划。近来,她偶尔吵着要跟丈夫一道骑马。她从不被允许单独出去。 乡村确实不安全,无法无天,野蛮粗鲁。 不过,她有了自己的马,她梦想着自由自在就像她当小姑娘时曾梦想自由自在地徜佯在加利福尼亚连绵群山中一样。 她女儿9岁了,现在住在5英里以外,位于一个半荒芜的西班牙小矿镇里的一家小型女修道院里。 “曼纽尔,”妇人对她的仆人说,“我要骑马到修道院去看玛格丽塔,给她带些东西去。也许我会在修道院里过夜。你照顾好弗雷迪,照应好一切,等我回来。” “我或者朱安骑主人的马陪你一起去吗?”仆人问道。 “都不用,我独自去。” 年轻人抗议地看着她。女人单独骑马出去是完全不可能的! “我独自去。”神态安详、丰满、肤色白皙的妇人,特别傲慢地强调说。仆人沉默不语,很不高兴地屈从了。 “你为什么独自去,妈妈?”当她在包食物时,儿子问道。 “我就永远不能独自出去吗?一辈子也不行?”她突然能量爆发似地发作道。孩子,如同那仆人一样,畏缩着,哑然无声。 她毫不犹豫地出发了,跨在健壮的花毛马上,穿着粗亚麻布骑马服。亚麻马裤上套着马裙,一条鲜红的领带贴在白色的宽大罩衫上,头上戴顶黑色毡帽。马褡裢里装有食物。装了水的军用水壶,还有一块大的,当地产的羊毛毯绑在马鞍后面。她凝视着远方,策马离开了家门。曼纽尔和小男孩站在门口看着她离去。她甚至没有转身向他们招手道别。 当骑了差不多一英里时,她离开了荒凉的路,踏上右边的小径。这条小径越过险峻的山崖,经过一些参天大树,穿过一个废弃的矿区,通向另一个山谷。此时正值九月,小溪的水无拘无束地流入现在已经废弃的矿井。她跨下马喝了些水,也让马喝了一些。 她看见当地人在林间闪现,朝坡上走去。他们已经看见她了,两位妇女和一个青年,为了不跟她靠得太近,正迂回绕着弯走。她并不在意这些。她翻身上马,一路小跑着朝静寂的山上爬去。这里远离银矿工程,远离任何开矿的痕迹,峭壁乱石间还有一条崎岖的小路通向远处的山谷。这条小径她跟丈夫骑马走过,她知道到了那边必须朝南走。 奇异的是她并不害怕,尽管这是一个吓人的乡村,这沉寂无声,要吞噬人一样的山坡,林间偶尔走过疏远、多疑、躲躲闪闪的当地人,食腐肉的大鸟像大苍蝇一般偶尔在远方盘旋在某个腐尸上空,或盘旋在某个牧场房屋或一排小屋上空。 她继续向上爬着,树闪在身后。小路蜿蜒穿过一个多刺的灌木丛,那里蔓生着蓝色的牵牛花,不时还会看见粉红色的葡萄状植物。再往前走,这些花便消失了。她开始接近松树林了。 她爬上了山脊,映入眼帘的是又一座沉寂、空明、绿意盎然的山谷。这时日过中天,马跑向一条小溪,于是她下马吃午餐。她默默地坐在那里,眺望着静寂不动,杳无人迹的山谷,眺望着南面高耸入云的群山峻岭。她在天最热的时候休息了两小时,马儿在四处啃着青草。 真奇怪,她既不害怕又不觉得孤独。确实,孤独感就像给干渴欲裂的人的一杯清凉的水。一种奇异的自鸣得意从内心深处支撑着她。 她继续旅行,晚上在灌木丛深处,一个山谷的小溪边露营。她看见了牛,已经穿过了好几条小路,前面不远的地方肯定有座牧场。她听见美洲狮的尖吼声和狗吠的应对声。然而她在一个隐秘的高地上,坐在小小的篝火边,并不真地害怕。她内心中奇异的、抑制不住的自鸣得意总是在振奋着她。 破晓前天气十分寒冷,她裹在羊毛毯里躺着看天上的星星,听得见马在哆嗦,感觉自己像一个已经死去、且丧失了魂魄的妇人。她不敢肯定夜间她没听见内心深处的巨大崩坍,那是她自己死亡的崩坍声。亦或是地心的崩坍,意味着某种巨大而神秘的东西。 伴随着东方第一缕霞光,她起来了,冻得浑身麻木,于是生了堆火。她匆匆忙忙地吃了点东西,并给马喂了几块油渣饼,随后便上路了。她避免与任何人碰面——她也确实没碰到任何人,很显然她也被回避着。她走着,终于看到了库西蒂村。小小的一群红顶黑色房屋,阴暗沉闷地聚集在另一座沉寂、久已废弃的矿下。远处,长长的山腰生长着墨绿的松树。松树上面,绵延的嶙峋的岩石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岩面已经风化,并覆盖着条条白色的雪带。再往上,新的雪又在下了。 那么现在,当她或多或少靠近目的地时,她开始变得恍惚而有些丧气。她走过发黄的白杨树林间的小湖,白杨树白色的树干滚圆而光滑,像是妇人白皙滚圆的手臂。多可爱的地方啊!在加利福尼亚,她会对它心醉神迷,狂呼叫好,可在这儿,她虽看着它很可爱,但并不十分在意。她萎靡困乏,已经露宿了两个夜晚,害怕即将来临的夜晚。她不知道往哪儿去,或者为什么她要去。马踏着多石的小路,闷着头沉重而缓慢地朝无边而险恶的山坡走去。那时要是她有一丝回心转意的愿望,她就可以掉转头去,回到那村子,给保护起来,然后会被送回家,送到她丈夫身边。 可她根本没有一丝回去的愿望。马溅着水穿过一条小溪,转而登上掩映在广袤无边的三角叶杨树下的一条山谷小道。因为海拔高度的增加和困乏疲惫,她的头轻飘飘的,晕眩起来了。她肯定接近海拔9000英尺了。透过三角叶杨树,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两边陡峭的山坡把她包裹着。山坡上,显眼地交叠着一层一层的白杨,再往上,便是抽芽的笔直的云杉和松树。马机械地不停地走着。在这密集的山谷里,走在羊肠小道上,没别的选择,只有朝前爬。 突然,马惊跳起来,三个身着黑色披毯的男人站在她前面的小道上。 “埃迪阿斯!”传来印第安人十分拘束的致意。 “埃迪阿斯!”她以美国妇女自信的声音应道。 “你到哪儿去?”传来平和的问语,用的是西班牙语。 披着深色披毯的男人们已经挨近了,正抬头看着她。 “朝前走。”她用生硬、英式西班牙语,冷淡地答道。 这些人在她看来只是土著而已,只是黝黑的脸孔,披着披毯,戴着草帽的强壮男人。除了披在肩上的黑发显得有些怪异外,他们本来跟替她丈夫做事的那些男人没什么两样。她心怀厌恶地注意那黑色的长发。这些人肯定是她来探访的野蛮的印第安人。 “你从哪儿来?”同一个男人问。总是那个男人说话。他年轻、大大的、机敏而明亮的黑眼睛斜视着她,黝黑的脸上留着柔软的黑胡子,下巴上长着稀疏的胡须。他的长发,充满生命活力,随意地散披在肩上。尽管他肤色黝黑,可他看上去并不像不久前才梳洗过。 那两位同伴装束跟他一样,只是年长一些,威严不语。其中一个长着一线稀疏的小胡子,但下巴没有胡须,另一个面颊光滑,稀疏的须毛标明了下巴的轮廓与唇须一起构成了印第安人的特征。 “我从远方来。”她以半打趣的遁词答道。 回应的是一阵沉默。 “可你住在哪儿?”这年轻人以同样平和的口气坚持问道。 “北方。”她轻快地答道。 又是一阵沉默。年轻人用印第安语轻轻地与两个同伴交谈着。 “朝这边走,你想要到哪儿?”他突然挑战而威严地问道,朝小路指了指。 “到西尔西威印第安人那儿。”妇人简短地答道。 年轻男子看着她。他的眼睛机敏、漆黑而野蛮。他看见她相当丰满、平静、鲜艳的脸上隐约闪现出自信的微笑;她大大的蓝眼睛下疲乏、微蓝的眼圈;还有当她低头看他时眼睛里流露出的对自己女性魅力一种半幼稚、半傲慢的自信。不过她眼睛里也还有一种奇异的恍惚神情。 “你是位夫人?”印第安人问她。 “是的,我是位夫人。”她自鸣得意地应道。 “有家人?” “有丈夫和两个孩子,男孩和女孩。”她说。 这印第安人转身对着同伴,用低沉的声音翻译着,像看不见的水在流淌。很显然他们困惑不已。 “你丈夫在哪儿?”年轻男子问。 “谁知道?”她轻快地答道,“他出来做生意已有一个星期了。” 黑眼睛敏锐地注视着她。她,出于极度疲劳,以自己冒险的自大和女性的自信很虚弱地微笑着,疯狂的符咒迷住了她。 “那你想要做什么?”印第安人问她。 “我想去拜访西尔西威印第安人——去看看他们的房子, 去了解他们的神。”她答。 年轻人转过身去,迅速翻译着,接着是一种几乎极度恐怖的沉默。那两个威严的长者从帽子下面露出奇异的神情,斜眼看着她。随后,他们用深沉而极低的声音向那年轻人说些什么。 年轻人们在犹豫,然后他转向妇人。 “好!”他说,“走吧,不过明天才能到,今晚我们得露宿。” “好!”她说,“我能露宿。” 他们不再罗嗦什么,马上朝多石的小路快速行进。年轻的印第安人靠着马头飞快地走着,另外两个在后面小跑跟上。其中一个拿了一根粗棍,不时朝马屁股猛击一下,策马前进。这使得马跳跃起来,把她颠到鞍后。她已经精疲力尽,对此大为光火。 “不要那样做!”她叫道,生气地回头看着那家伙。她接触到他漆黑而明亮的眼睛,她心里头一次真正地胆怯了。在她看来,这男人的目光是非人性的,而且这目光并没有把她看作是一位漂亮的白人妇女。他带着毫无常人的神情看着她,根本没把她当女人看。好像她是某种不可思议的、无法理解的“东西”,让他莫名其妙,但却知道有害。她惊异地坐在马鞍上,再次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死了。他又一次击打马,使她在马鞍上猛地颠了一下。 这位平时给宠坏了的白人女子怒火中烧。她勒住马,眼光灼灼地转向在马勒旁边的男人。 “告诉那家伙别再碰我的马。”她大叫着。 她与这年轻人的目光相接,那目光是黑亮而深不可测的。她从这蛇样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嘲弄的闪光。他以印第安人低沉的语调,对后面的同伴说了几句,拿棍子的男人聆听着,但没看他。随后,他对马怪异地么喝了一声,猛地朝马臀击打了一下,结果它抽搐地向前腾跃起来,奔上多石的小道,踏得石头四散纷飞,前后颠簸摇晃着鞍座上疲乏的妇人。 她眼睛里闪耀着强烈的怒火,盯着峡谷,脸色变得惨白。她拼命勒住马,可她还没来得及转身,年轻的印第安人就已经抓住了马脖子下面的缰绳,猛拉向前,然后快步在前面引导着马。 妇人无可奈何,伴随着极度的愤怒,内心中却涌起一阵轻微的欣喜,意识到她已不属于自己了。 夕阳西沉,一片金黄的余晖洒射在最后一片白杨树间,闪耀在松树干上。密密覆盖的松叶间显出昏暗的光泽。岩石在余晖下闪耀着神秘的魔力。穿越这一片灿烂之地,在马头边的印第安人精神抖擞地走着,黑色披毯闪动着,的双腿在灿烂的光辉下闪耀着奇异美丽的红润,那半滑稽的装饰了鲜花和羽毛的草帽在他瀑布似的黑发上闪耀。他不时地轻声么喝着马,然后,另一个印第安人,就在后面用棍子给这畜牲狠狠一击。 奇异的光辉渐渐隐没在群山间,世界开始变得昏暗。微冷的山风刮起来了。天上,半月正拼命挣扎着抵制西方的余晖,岩面嶙峋的山坡投下巨大的阴影,山流在奔涌。妇人只感到疲劳,她那无以名状的疲劳,还有那山顶刮下来的冷风。她却没有意识到月光怎样替代了日光。在她疲乏困倦得无知无觉的旅行中事情便这样发生了。 他们借着月光走了几个小时。后来他们突然停住了。三个男人声音低沉地说了一会儿。 “我们在这里露宿。”年轻的男人说道。 她在等着他扶她下马,但他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抓着马缰绳。她太疲倦了,几乎是从马鞍上滚了下来。 他们在仍旧轻微地散发出太阳余温的岩石脚下选了个地方。一个人去砍大松枝,另一个人则靠着岩石把松枝立成一排,隔成一个掩蔽处,然后把冷杉枝铺在地上当床。第三个人在生一小堆火,热玉米饼。他们一声不吭地忙着。 妇人喝了些水,她不想吃东西——只想躺下来。 “我睡在哪儿?”她问。 年轻男子朝其中一个掩蔽处指了一下。她爬进去,僵硬地躺下了。她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她太疲惫了,什么都不在意。透过云杉的细枝她能看见三个男人围蹲在火边,嚼着用黑乎乎的手指从灰烬中捡出的玉米饼,喝着葫芦里的水。他们声音低沉地咕哝着什么,间隔着长时间的沉默。她的马鞍和鞍囊放在离火不远的地方,没有打开,原样未动,这些男人对她不感兴趣,对她的行李也不感兴趣。他们像动物似地蹲在那里,头上戴着帽子,吃着东西,机械地吃着,黑色披毯的饰边垂在前后的地上,黝黑有力的腿着,像动物似地蹲着,露出底下邋遢的白衬衫和类似缠腰布的东西。他们对她显示出的兴趣莫过于一块打猎带回家,并把它随意挂在屋里的野味。 过了一会儿,他们小心地扑灭火,然后钻进各自的掩蔽处。透过树篱,看见黑色的身影在月光下默默地穿过来,她片刻间产生了一阵恐惧和焦虑。现在他们会袭击她吗? 可是,根本不会!他们似乎已忘却了她。马脚给拴住了,她能听见它在疲乏地弹跳。一切都沉寂无声,山峦沉寂、清冷,死一般地沉寂。她在寒冷、疲劳的麻木状态中睡了,不久又醒过来,醒过来又睡过去。一个漫长、漫长的夜晚,冰冷,没有止境,她意识到自己消失了。 二 然而,当听见外面一片忙乱,听见打火镰在燧石上打火的叮当声,看见男人的身影像条狗蹲伏在骨头上一样蜷缩在一堆哔剥燃烧的红火前时,黎明已经来到了。在她看来,夜晚似乎过得太快了。 火烧旺了,她从遮身处出来,心里怀有一个真实的,那就是喝杯咖啡。男人们正在热更多的玉米饼。 “我们能弄咖啡喝吗?”她问。 年轻男人看着她,她想他眼中仍隐含着嘲弄的闪光。他摇了摇头。 “我们不喝,”他说,“没有时间了。” 在可怕而苍白的破晓的光线中,那蹲着的年长者抬起了头,望着她,他的眼神里甚至连嘲弄都没有,只有那种在她看来十分可怕的,强烈然而冷淡、非人的闪光。他们是难以接近的,那眼神根本没把她当作女人,好像她不是个女人,好像她的白皙带走了女性所有的特征,留下的只是一种雌白蚁而已,这就是他们在她身上所见的一切。 太阳升起之前,她重又坐上马鞍,他们在冰冷的空气中开始爬着陡坡。太阳照射下来,光秃秃的地方完全暴露在阳光闪耀之下,很快她就觉得很热,她觉得他们仿佛在爬向世界之脊。 上午,他们走到了一处马无法再走的地方。他们靠着前面极为险峻突兀的岩石歇了一会,那岩石像是猛兽光滑的胸膛。他们得沿着弯弯曲曲的缝隙穿过这块岩石。她沿着这完整的石山倾斜的表面,在缝隙到裂缝间手脚并用地爬行着。对她来说这是数小时的痛苦折磨。一个印第安人在前,一个在后,他们穿着皮子编的便鞋,挺直身子慢慢朝前走着,可她却因穿着马靴而不敢站直身子。 然而她一直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她坚持沿着这一英里长的大片岩石贴附、攀爬,干吗不豁出去呢。实际上她已经这样做了,世界在她脚下。 当他们终于出现在多石的山坡时,她回头一看,看见第三个印第安人背着她的马鞍和鞍囊上来了,全部东西吊在缠在他前额的带子上。他把帽子拿在手里,缓慢地走着,以印第安人迟缓、平稳、沉着的步伐,稳健、坚定地走在岩缝间,似乎沿着山似的铁盾的些微擦痕走着。 多石的斜坡向下延伸着。印第安人似乎变得兴奋起来,前面那位快步前进,消失在岩石拐弯处。小路弯弯曲曲,逶迤向前,终于在早晨眩目的阳光下,通过脚下的岩壁间,他们看见了一个山谷,像是层峦叠嶂间的一个巨大的裂口。这是个绿意盈盈的山谷,有一条小河,绿树充满勃勃生机,低平闪耀的房子散落在坡谷。山谷位于脚下3000英尺的地方,一切都显得精巧而完美,甚至连同小溪上的小桥,房子围成的四方院落,院落对面排聚的高大的建筑,挺拔的三角叶杨树,大片的玉米地。远处的山坡上,小溪边围着栏杆的圈地里是一群群褐色的绵羊或山羊。从山上放眼望去,它就在那儿,小巧而完美,看起来奇妙无比,像任何地方一样,不同寻常的只是低平的房子刷成了白色,闪耀着白光,看起来像结晶的盐或是白银,这令她害怕。 他们从峡谷上面循着冲刷下去的溪水开始迂回曲折地往下走。一开始到处是岩石,走着走着,便开始有了松树,然后不久便看见了绿色枝干的白杨。到处盛开着秋天的花朵:粉红色大朵的雏菊似的花,有白色的,还有许多黄色的。可她太疲乏了,得坐下来歇息。她模模糊糊地看见这些鲜艳的花朵,就像一个死人必须看见的那些苍白的、游荡的幽灵一样。 终于,白杨树和松树相混杂的地带过去了,出现了草地和放牧的山坡。一个牧羊人,全身上下除了帽子和棉质的裹腰布之外,几乎在阳光下,他正在把那些褐色的羊群赶开。他们坐在一片小树林里歇着,等背马鞍的那个印第安人到来。他来了之后,不停歇,也独自往前走了。 他们听见有人走来的声音,是三个男人,披着上好的红色、桔黄色、黄色和黑色相间的彩色披毯,戴着光彩夺目的头饰。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人灰色的头发用毛皮给编好了,桔黄色的羊毛披毯上缀着黑色的斑纹,像是豹皮。其他两位头发虽未灰白,但也是年长者。他们的披毯呈条纹状,头饰也不是那么精工制作。 这年轻的印第安人跟老者轻轻地说了几句话,他们听着,没有回答,也没有看着他或是这个女人,而是别着脸,眼睛瞧着地上,只是听着而已。终于,他们转过脸来,看着这个女人。 这老酋长,或是巫医,不管他是什么,有张古铜色刻满深深皱纹的脸,嘴巴周围生着几根稀疏的灰毛,两条用毛皮和羽毛编就的长长的灰白发辫搭在肩上。只有他的眼睛不同寻常,黑色,具有异乎寻常的穿透力,无所畏惧的超凡力量中没有呈现一丝不安。他带着具有穿透力的神情长时间紧盯着这女人的眼睛,寻找她不知道的什么东西。她鼓足全身勇气迎视着他的目光,保持着警惕,可这没有什么用。他不是像一个人看着另外一个人那样看着她,他甚至从未察觉她的抵触或者说是挑战,而只是望着穿过他们两人,看进她不知道是什么的境界。 她看出来期望与这老者进行任何人与人的交流简直是不可能的。 他转过身来,朝年轻的印第安人说了几句话。 “他问你来这儿找什么?”年轻人用西班牙语说。 “我?什么都不找!我只是来看看这里是什么样子。” 这句话给翻译了过去,老人又一次抬眼注视着她。随后,他低沉含糊地又朝这年轻的印第安人说了几句什么。 “他说,她为什么离开白人的家?想把白人的上帝带给西尔西威人吗?” “不,”她答道,很莽撞,“我自己离开白人的上帝。我来寻找西尔西威人的上帝。” 当这句话给翻译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静寂和沉默。不久,老人声音很小,几乎带着疲倦地又说了起来。 “这个白人妇女寻找西尔西威人的神是因为她厌倦了自己的上帝吗?”传来这样的问话。 “是的,她厌倦了。她对白人的上帝厌烦了。”她答道,自以为那就是他们希望她说的话。她愿意尊崇西尔西威人的神。 当这句话给翻译过去,在随后紧张的沉默中,她意识到一阵特别的得意、狂喜涌现在这些印第安人身上。他们全都看着她,敏锐的黑眼睛里闪灼出无法理解的钢铁般的贪婪的意图。这使她更加迷惑不解,因为在这目光中根本没有色情肉欲的成分,它具有一种她的智力所无法解答的可怕的纯洁。她害怕,本来她就已吓得目瞪口呆,这下心里更是一片茫然,只剩下一具警戒的躯壳。 两个年长者说了一会儿话,然后便走了,剩下年轻人和最老的酋长跟她在一起。老人现在带有某种关切看着她。 “他说你累了吗?”年轻人问。 “累极了。”她说。 “那些人会给你准备一辆马车。”年轻的印第安人说。 马车来了,其实那是一个用黑羊毛粗呢制成的类似吊床的轿子,吊在两个长发印第安人扛着的圆篙上。羊毛吊床摊在地上,她坐了上去,然后两个男人便扛起了圆篙。吊床晃晃悠悠,她好像给装在袋子里,跟着老酋长给抬出了这片小树林。酋长的豹斑羊毛披毯在阳光下奇异地闪着光。 他们已经出现在山谷尽头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玉米地,长着成熟的玉米穗。在这海拔很高的地方,玉米长得并不很高。一条踏实了的小路穿过玉米地。她唯一能见的就是阳光闪耀下披着黑色披毯的老酋长挺直的背影,他安稳、沉重,快速地走着,头朝前倾,目不斜视。抬她的轿夫紧紧跟着,有节奏地行走,前面那个男人漆黑的长发像瀑布似地披在裸露的肩膀上。 他们走过玉米地,来到一处由土或土坯砌成的大墙或土木工事前。走进敞开的木门,他们便置身于一个网络状的小型花园中。花园里长满了鲜花、药草和果树,每一个花圃都是由汩汩流淌的小渠里的水浇灌。在鲜花绿树掩映中是一座小小的闪光的白房子,没有窗户,大门也紧闭着。这地方是由小径、小溪,还有房屋区之间的小桥,开满鲜花的花园构成的网络系统。 沿着最宽的一条小路——这是一条在满地落叶和青草间踩出的窄径,一条多少个世纪以来用人的双脚踩得平滑的小路,没有马蹄践踏也没有车轮来碾轧它、毁损它——他们走到一条湍急而清澈的小河,穿过木桥。周围的一切沉寂无声——到处都没有人,小路弯弯曲曲延伸到漂亮的三角叶杨树下,突然出现在中央广场或是村子的广场边上。 这是由屋顶扁平、低矮的白色房屋构成的长方形建筑,两座高大的建筑物耸立在长方形的两端,面对面,看上去就像方形小屋堆在大些的长形小屋上面。每一幢小房子,除了突出在扁平屋檐下面的大圆横梁末端和扁平屋顶外,都是一片让人目眩的白色。在广场外围,高大建筑物附近是牲畜围场,里面有长着树和开着花的花园,还有各种各样的小房子。 一个人影都没有。他们默默地经过这些房子走向中央广场。这里土地相当贫瘠。无数代人穿过一个又一个门的脚已经把它踩得光滑而平实。所有这些没有窗户的房门都向着这空荡荡的广场,可所有的门都紧闭着。柴火堆在门槛附近,一个陶做的炉子仍在冒着烟,可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 老人穿过广场直朝末端的大房子走去,它上面的两层,像用玩具砖砌的房子一样,一层比一层小地挺立着。外面,一个石砌的楼梯通向一层楼的房顶。 在楼梯口,轿夫一声不吭地停了下来,把女人放了下来。 “你上去。”说西班牙语的印第安人说道。 她爬上石头楼梯,走到第一栋房子的土制房顶,那里围着第二层房屋的墙形成一个平台。她绕着平台走到大房子背后,从那儿他们又下去走到后面的花园。 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看到一个人。不过现在有两个男人出现了,光着头,梳着两条长辫,穿着一条折成裹腰布的白衬衫。这两人跟三个新来的人一起穿过红花、黄花怒放的花园,朝一栋长而低矮的白房子走去。到了那里后,他们没有敲门便进去了。 房子里昏暗一片。里面传来男人的低语声。有几个男人在场,他们的衬衫在光线朦胧中泛出白色,黝黑的脸却看不清楚。他们坐在横放在远端墙边的一根平滑的大圆木上,这屋子除了这根木头,看上去空空荡荡。但,不,幽暗中其中一端是把睡椅,床似的,还有什么人躺在那儿,身上盖着毛皮。 陪着妇人走过来,身着豹斑披毯的年老的印第安人,现在摘下帽子,脱掉披毯和鞋子。他把它们放在一边,走近睡椅,低声说着话。好一会儿没有得到回答。后来,一位雪白头发的老人,梦幻般地晃着模糊可见的脸,撑着胳膊肘,一声不吭地、模糊不清地看着这群人。 灰白头发的印第安人又说话了,随即年轻的印第安人,拉着女人的手,引她向前:她身穿传统的亚麻骑马服,脚踏黑皮靴,头上戴着帽子,颈上系着可怜的红领带,站在毛皮覆盖的老人的床边。这很老很老的人撑着胳膊肘半坐着,像幽灵似地冷漠,白发蓬乱地散披着,脸几乎是黑色的然而带着一种不属于这世界的深邃的专心致志,身体前倾盯着她。 他的脸那么苍老,就像是黑色的玻璃,而嘴唇、下巴上蹦出的几根卷曲的白毛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长长的白发零散蓬乱地垂在玻璃般黝黑面颊的两边,隐隐地一层粉似地白眉毛下,老酋长像是来自久远、久远的死者用黑色的眼睛看着她,看着永远不能看见的东西。 终于,他似乎对着昏暗的空中,说了几句深沉空洞的话。“他说,你把心给西尔西威的神吗?”年轻的印第安人翻译着。 “告诉他是的。”她机械地说道。 一阵沉默。老印第安人又说话了,似乎是在对着空气说。 在场的一个男人出去了。在这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充斥着如同永恒似的沉寂。 妇人环顾着四周。四个灰白头发的老人坐在墙边的圆木上,面对着门,另外还有两个男人,强壮有力而表情冷漠,站在门边。他们都留着长发,穿着折成缠腰布的白衬衫,有力的双脚而黝黑。永恒似地沉寂。 终于,那个男人回来了,胳膊上搭着白色和黑色的衣服,年轻的印第安人接过衣服,把它们拿到妇人面前说: “你得把衣服脱掉,穿上这些。” “那你们男人得出去。”她说。 “没有人会伤害你的。”他平静地说。 “你们男人在这儿,不行。”她说。 他转过脸,看着门边的两个男人。他们迅速走上前来,突然紧抓着站在那里的妇人的胳膊,没有弄疼她,但却很有力。然后其中的两个老人走过来,熟练得出奇地用利刃割开她的皮靴,把它们脱掉,然后去割她的衣服,不一会,衣服也脱掉了。一时间,她浑身白皙,裸地站在那儿。床上的老人说话了,随即他们把她转过身给他看。他又说话了,这年轻的印第安人灵巧地从她秀美的头发上摘下发夹和梳子,一团头发蓬乱地披散在肩上。 然后老人又说话了。这印第安人引着她走到床边。白发苍苍、玻璃般黝黑的老人指尖挨到嘴边,把指尖弄湿,然后极为灵巧地触摸着她的、她的身体,以及她的后背。那指尖每一次划过她的皮肤时,她都不舒服地畏缩着,仿佛是死神自己在触摸着她。 而她几乎是悲哀地惊奇自己为什么全身着而不感到羞耻。她只感到悲哀和失落,因为没有人觉得羞耻。年长者全都阴沉热切,带着一种非同一般的莫测高深、阴郁沉闷、无法理解的情感,这暂时平息了她所有的焦虑不安。而这年轻的印第安人脸上也挂着奇异的狂喜的神情。而她,只觉得完全地生疏,无法理解,似乎身体不再是她自己的了。 他们把新衣服给她:一件长至膝盖的白棉衬衣,然后套上一件绣了红绿花朵的厚厚的蓝色羊毛束腰外衣,只能从一肩扣住,接着在腰上系上一条红黑羊毛编成的彩带。 她这样一穿好,还赤着脚,他们就把她带到栅栏围起的花园里面的一间小房子里。那年轻的印第安人告诉她说她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她要水洗洗身子。他便用罐子装了来,一并还带了个长形的木钵。然后他扣住房门,把她关在里面,走了。她可以透过房子大门上木板的缝隙,看见花园里的鲜艳的花朵,还有一只婉转鸣叫的小鸟。随后她听见从大房子屋顶上传来长时间沉重的鼓声,在她听来它召唤得神秘鬼怪;她还听见房顶上一个提高了嗓门的声音在用奇怪的语言喊着,声调幽远冷漠,在发表讲话或传送什么消息。而这在她听来好像是死人的呼唤。 可她累极了,躺在皮睡椅上,拉过深色羊毛毯盖在身上,便睡着了,忘却了一切。 醒来时已是傍晚时分,那年轻的印第安人正走进来,端着装了食物的篮子似的托盘。有玉米饼,玉米粥,里面有肉末,可能是羊肉,还有一杯蜂蜜制成的饮料,以及一些新鲜的李子。他还给她带来一个长形的花环,用红黄两色鲜花编成,顶端有蓝色蓓蕾花结。他用罐子里的水喷洒着花环,然后微笑着把它给她。他看起来温柔耐心,体贴周到,而他脸上、眼睛里流露出得意欣喜的奇异神情。这稍微惊吓了她,黑眼睛里的闪光随着弯曲的黑睫毛消失了。然后他会看着她,带着非人的、没有个人情感的这种狂喜的神色。而这让她很不安。 “你要什么东西吗?”他说,声音低沉缓慢,悦耳优美,听起来好像有点压抑,好像他在跟旁边的别的什么人说话或者好像是他不想把声音传到她那儿去。 “我就一直给关在这儿吗?”她问。 “不,你明天可以到花园里走走。”他轻柔地说,总是这种奇异的关心。 “你喜欢那饮料吗?”他说道,递给她一个陶制的小杯。 “它是很能恢复精神的。” 她好奇地啜饮着这液体。这是由药草制成的东西,由于加了蜂蜜而变甜了,有一种怪异的挥之不去的香味。年轻人满意地注视着她。 “这有种特别的味道。”她说。 “它是很能恢复精神的。”他应道,黑眼睛里总是显出得意而狂喜的神情。随后他走了。现在她开始感到恶心,开始猛烈地呕吐起来,根本不能控制自己。 后来,她感觉到一种巨大的起镇定作用的倦意袭遍全身,四肢无力。她懒散地躺在睡椅上倾听着村子里的声响,注视着发黄的天空,嗅着烧杉木或松木的气味,她非常清晰地听见小狗的狂吠声,遥远的脚步的拖沓声,人们的低语声;她非常敏锐地察觉到烟味,花香,还有夜幕降临的气息;她非常真切地看见这颗明亮的星星日落时分在遥远的天际移动着,以致她觉得似乎她所有的感觉弥漫于空中,她可以分辨出夜花开放的声音,还有当空中的大气带悄悄流动时,天宇真实、清澈的声响,觉得天空中湿气在升降时的声音如宇宙间竖琴的雅音。 她给监禁在房里,监禁在栏杆围着的花园里,可她几乎毫不在意。数天以后她才意识到她从未看见女人,看见的只有男人,那大房子里的年长男人。她料想那房子肯定是一种宗教场所,而那些男人是祭司,因为他们总穿着同样颜色的衣服,红色、桔黄色、黄色和黑色的,具有同样严肃、出神的举止。 有时一个老人会来到她的房间,完全沉默地跟她坐在一起。除了那年轻人以外,这里没有人说别的语言,只说印第安语。这些年长者会向她微笑,每次与她坐一个小时,有时她说西班牙语时朝她微笑,但从不应声,只有这种迟缓,似乎仁慈的微笑。他们身上散发着父亲般的关心,然而他们黑眼睛俯视着她,在眼底深处有种遥远的东西,残忍无情,使人敬畏。要是他们感觉到她在看的话,马上会用微笑掩饰起来。可她已经看见它了。 他们总是以这奇异非人的关心来对侍她,这种完全没有个人情感的温柔如同一位老人对一个孩子一样。可她觉得在这后面有别的什么事情,可怕的事情。当这沉默的来访的老者狡诈地显示出父亲般的关心之后走出去的时候,恐惧会袭遍全身,尽管她并未完全意识到。 那年轻的印第安人似乎非常坦率地会随意与她坐着说话。可与他在一起,她也感觉到某件确切的事情并没有说出来,也许那是无法言喻的。他黑色的大眼睛充满了欣喜的神情,几乎关爱地盯着她。他优美、迟缓、轻柔的嗓子会飘出简单、不合语法的西班牙语。他告诉她,他是那很老很老男人的孙子,是那披豹斑毛毯男人的儿子。他们是印第安人的酋长,很久以来就是,甚至早在西班牙人来之前就是。可他自己曾经到过墨西哥城,也曾经去过美国。他曾经作为劳工在洛杉矶修公路,他最远到过芝加哥。 “那,难道你不说英语?”她问。 他眼睛里露出表里不一、矛盾复杂的奇异神情,注视着她,沉默地摇摇头。 “在美国的时候,你拿长发怎么办?”她问,“把它剪掉吗?” 他眼睛里又一次显出痛苦折磨的神情,摇了摇头。 “不,”他放低了声音,说道,“我戴帽子,用手帕把头裹住。” 随后他陷入沉默中,好像勾起了痛苦的回忆。 “你是你们当中唯一到过美国的吗?”她问他。 “是的。我是唯一离开这儿,在外面呆很长一段时间的人。其他人,出门一个礼拜就回来。他们不外出,老年人不让他们出去。” “那为什么你出去了?” “老年人要我去——因为我将当酋长。” 他总是带着同样天真的神气,一种几乎是孩子气的率真说着。可她觉得这也许只是他说西班牙语的结果,或许连说话都不是真实的。不管怎么说,她觉得所有真实的事情给隐瞒起来了。 他常来跟她坐着——有时超出她的期望,似乎想接近她。 她问他是否结婚了。他说结了——有两个孩子。 “我想见你的孩子。”她说。 可他只以那种微笑,一种甜蜜的、几乎是狂喜的微笑回应着,而上面那双黑眼睛几乎不改它们莫测高深的心不在焉。 真是不可思议,他总按钟点跟她在一起,而没有引起她的自我意识或性意识。当他坐在那儿时是如此安静、温柔而且谦恭,脑袋微微向下垂着,瀑布似的闪亮的黑发,有如少女一般披在肩上,使他看起来没有性别。 然而当她再细看时,看见他有着宽阔有力的肩膀,浓黑平直的眉毛,短而弯曲、硬挺的黑睫毛覆在低垂的眼睛上,微黑忧郁的嘴唇上浓密的小胡子,还有个倔强的下巴,她意识到他是以一种神秘的方式表现其十足的雄性的。而他,感觉到她注视的目光,会迅速地瞥她一眼,眼睛里闪出偷偷摸摸的神情,并马上用半悲哀的微笑将之遮掩起来。 置于一种不明晰的心满意足中,时间一天天,一周周飞逝而过。她有时心怀不安,感觉丧失了对自己的控制力,不能自主,受到一种别的控制力的迷惑。她不时会感到恐惧,不过那时这些印第安人会来跟她坐在一起,通过他们极为沉默的存在,他们沉默、无性的、强有力的肉身的存在狡诈地迷住她。他们坐着时似乎把她的意识带走了,只剩下她自己没有意志的漠然的牺牲品。这年轻人会给她带来甜的饮料,经常是一种催吐的饮料,不过有时是另一种的。喝完之后,衰弱无力充斥着她笨重的肢体,她仿佛飘浮在空中。他们给她弄来一条小母狗,她叫它弗劳拉。一次,精神恍惚之时,她觉得她“听见”这小狗孕育在她小小的子宫里。而在另外一天,她能听见地球变圆的巨大声响,像一种巨大的弓弦嗡嗡作响。 但白天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冷。当她觉得冷的时候,她的意识会突然苏醒过来,强烈地想出去,想离开。她坚持要求年轻人放她出去。 因而有一天,他们让她爬上她所在的大房子的最高层,俯瞰广场。这是个举办大型舞蹈的日子,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在跳。妇女抱着孩子在门口看着。对面,在广场的另一端,另外那栋大房子前有一群人,上面一层大开着的门前也有一群熠熠耀眼的人。透过这些大开的门,她可以看见火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以及戴着插有黑黄红羽毛头饰,穿着披肩似的、带有绿色长流苏的黑红黄色羊毛毯的祭司们在四处活动。在印第安人极度的沉默中,一个大鼓缓慢、有节奏地敲了起来,下面的人群在等待着—— 然后鼓声猛然急促起来,突然传来一阵深沉有力的吟唱声,男人们唱着沉重、原始的音乐,像无始无终森林里呼啸的风一样,很多成年的男人吟唱着,就像这山风;排得很长的舞者从房子下面走出来了。男人们着古铜色的身体,垂着瀑布似的黑发,臂上系着一簇簇红的和黄的羽毛,穿着白色粗呢褶迭短裙,腰间系着一条有深红、黑色和绿色绣花的彩带,身体微微前倾,全神贯注地伴随着一成不变的舞蹈步伐跺着地,身体随着一张张倒挂在腰后的漂亮奢华的狐皮的摇摆而摇摆,狐尾尖在舞者的后脚跟扭动着。每个男人之后,是一个女人,戴着奇异装饰的羽毛和海贝头饰,穿着黑色的短上衣,身体笔直地动着,每只手举着几簇羽毛,有节奏地摆动着手腕,赤足轻巧地击打着地面。 这样,长长的一排跳舞者从对面房子下面伸展出来。然而,从她下面的大房子里,溢出奇异的香气,并出奇地沉寂,然后便是突然的一阵似人非人的吟唱,然后又是一组跳舞者走出去。 这样的活动持续了一整天,连续不断的鼓声,男人的嗡嗡声,呼号声,暴风雨似的吟唱,男人有力跺着地的古铜色大腿后的狐皮在持续不断地摇晃。秋天的阳光从碧蓝的天空中倾泻到男人和女人瀑布似的黑发上。一片沉寂的山谷,远处的岩壁,耸立于纯净天空中的巍峨山峰,山上的雪热烘烘地泛着白光。 她一连数小时,入迷地,好像给麻醉了似地观看这一切,并从所有这些可怕的持续不断的鼓声,原始、低沉的吟唱,以及挂着狐皮的男人无休止的跺脚舞,和穿着黑色短上衣的女人沉重挺直的步伐声中,似乎感觉到她自己的死;她自己的义务,好像要再次消失在生命之野中。从那些不变、专注的女人的头上耸起的奇异的象征中,她似乎又一次读到了她的命运。她这种女人,太形单影只了,注定要给淹没,而巨大原始的象征注定要再次高耸于这倾坍的女人个体的独立上。这位受过良好教育的白人女子的敏锐以及震颤脆弱的感觉再一次给摧毁了,女人再一次给抛向没有个人情感的,没有个人情感的肉欲中。很奇怪,就像是一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她看见了巨大的献祭准备好了。她在极为痛苦的恍惚状态下回到了她的小房子。 自此以后,当她听见夜间的鼓声,听见男人们围着鼓唱歌的那种奇怪的原始声响,就像野生动物向无形的月亮和消失不见的太阳神嚎叫一样时,她总感觉痛苦。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小狼嘻笑和哭号,狐狸的狂叫,让人忧郁的远方的狼嚎,美洲狮折磨人的长啸,还有一时温柔和永远残忍的人的雄性的固执,都让她痛苦。 有时夜幕降临之后,她会爬到屋顶,倾听就在广场那边的小桥上,围在鼓旁边的一群估计年轻的男人在按钟点吟唱。有时他们会点燃一堆火,在隐约的火光中,男人们身着白衬衫或是着只系一块裹腰布,在阴冷昏暗的空气中,一小时一小时地像鬼怪似地跳舞、跺脚,在火光中,像火鸡似地永远跳着、跺着,或是把毛毯扔在边上,蹲在火边休息。 “你们为什么都穿同样颜色的衣服?”她问这年轻的印第安人,“你们为什么白衬衫都套着红、黄、黑色衣服?而女人穿黑色短上衣?” 他不理解地盯着她的眼睛,隐约难以捉摸的微笑闪现在脸上。隐藏在这微笑后面的是一种温和奇怪的恶意。 “因为我们的男人是火和白昼,而我们的女人是晚上星星之间的黑暗。”他说。 “难道女人甚至不是星星?”她说。 “是的。我们说她们是星星之间把星星隔开的黑暗。” 他古怪地瞧着她,眼睛里又闪现出那种嘲弄的神情。 “白人,”他说,“他们什么都不懂。他们就像是孩子,总玩着玩具。我们认知太阳,我们认知月亮,而且我们说,当白人女子把她自己奉献给我们的神的时候,那么我们的神就会再次开始创造世界,而白人的神将会土崩瓦解。” “怎么奉献她自己?”她敏感地问道。 而他,马上掩饰起来,用一个难以捉摸的微笑掩饰自己。 “她奉献自己的神,而来供奉我们的神,我指的是那个。”他抚慰地说。 可她并未消除疑惑,一阵极为痛苦的冰冷的恐惧和不安萦绕在她心头。 “太阳活跃在天空的一端,”他继续说着,“而月亮住在另一端。男人得始终让太阳快乐地生活在他这边的天空中,女人得让月亮安静地生活在她那边的天空中。她一直得这样做,天空中太阳不能进入月亮的住宅,月亮也不能进入太阳的住宅。所有女人,她叫月亮进入她身上的洞穴。而男人呢,他引下太阳直到他拥有太阳的力量。他始终这样做。然后当男人得到女人时,太阳便进入月亮的洞穴,那就是世上的万事万物的起始。” 她听着,紧紧地盯着他,如同盯着一个说话带有双重含义的仇敌一样。 “那么,”她说,“为什么你们印第安人不是白人的主宰?” “因为,”他说道,“印第安人变得虚弱了,并且丧失了太阳神力,因此白人偷去了太阳。不过他们不可能留着他——他们不知道怎样做。他们得到了他,却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就像一个孩子,他抓到了一只大灰熊,却不能杀死它,也不能从它身边跑开。当他想跑开时,这头大灰熊会吃掉抓它的孩子。白人男子不知道拿太阳怎么办,白人女子不知道拿月亮怎么办。月亮,她对白人女子发怒了,就像一头美洲狮,当有人杀死了它的幼仔时那样。月亮刺痛白人女子——里面这儿,”他按了一下自己身体。“月亮在白人女子的洞穴里发怒了。印第安人会看到这个——很快,”他补充说道,“印第安女人会找回月亮,让她安静地生活在她们的住宅里,而印第安男人也会找回太阳,还有对世界的控制权。白人男子不知道太阳是什么,他们永远不会知道。” 他陷入一种奇异的狂喜的沉默中。 “可是,”她颤抖地问,“你们为什么恨我们?你们为什么恨我?” 他猛然抬起头,脸上放着光,嘴角挂着令人吃惊的微笑。 “不,我们不恨。”他轻轻地说,眼光灼热地盯着她的脸。 “你们恨。”她悲惨、绝望地说。 片刻的沉默之后,他起身走了。 三 冬天已经来临了,在这高原山谷,白天积雪消融,夜晚凄冷。她继续生活在一种迷乱茫然的状态中,感觉到力气越来越衰退,好像意志也在远离她。她觉得自己总是处于同样松弛迷乱、受欺骗的状态中,除非那甜的药草饮料会整个麻醉她的心神,放松她的感觉,进入一种强化的不可思议的敏锐状态中,以及具有那奇妙的渗透于万物中的和谐。那终于变成了她真正认同的唯一的意识:那种弥漫扩散于极美境界与万物和谐的奇妙感觉。那时她能真切地听见、从房门口看见天宇中星星的声音,当它们极为轻快地走着,就像天空的铃铛声,伴随着一组组无始无终的舞蹈,通过它们的行动和闪耀说话,向宇宙述说万事万物。她能听见雪在阴冷多云的日子里在天空中嘁嘁喳喳地说话,隐约地啸叫,似秋天成群飞去的鸟,猛然向看不见的月亮道别,溜出一览无际的天空,留下太平和温暖。她自己会呼唤羁留的雪从天空降落,她会要求看不见的月亮停止发怒,像一个在家里停止发怒的女人一样,再次与看不见的太阳和平共处。当雪悠闲地飘洒下来,当太阳的平静又一次融洽地与月亮的平静交混在一起时,她会嗅到冬天的天空中月亮跟太阳的甜美气息。 她也意识到笼罩在印第安人山谷的那种阴影,一种极为淡泊的抑郁,其深处几乎带着宗教式的虔诚。 “我们丧失了对太阳的控制权,我们要把它找回来。可它难以跟我们接近,有了戒心,就像一匹脱僵了的马。我们得经受不少磨难。”年轻男子这样对她说,含意深远地注视着她的眼睛,而她,仿佛给迷惑住了似地,答道: “我希望你们会把它找回来。” 得意的微笑浮现在他的脸上。 “你希望这样吗?”他说。 “是的。”她认命似地答道。 “那好,”他说,“我们把它找回来。” 他极为欣喜地离开了。 她感觉自己在浮向某个地方,这是她无力避免的,然而在她看来却似乎很沉重,并最终感到很可怕。 这时差不多可以肯定是12月了,因为白天短暂。就在这时候她又一次给带到上了年纪的男人面前,被剥去衣服,接受老头指尖的触摸。 年老的酋长看着她的眼睛。黑眼睛里露出孤寂、疏远、专心一意的神情,对她咕哝着什么。 “他要你做个安宁的手势,”年轻的男人翻译着,做手势给她看,“安宁地与他道别。” 她被老酋长玻璃似的、专注的黑眼睛强烈地吸引住了,那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她,像美洲蜥蜴的眼睛似地控制住她。在眼睛深处,她也看见了类似父亲般的怜悯和恳求。她按照要求的样子,把手放在脸前,做着和平和道别的手势。他也回做一个和平的手势,然后就淹没在毛皮中了。她估计他快死了,而且他也知道这一点。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天的仪式。她给带到众人面前,披着饰有白色流苏的蓝色披毯,双手擎着蓝色的羽毛。在一栋房子的祭坛前,她被焚香沐浴,并撒上香灰。在对面一间房子的祭坛前,穿着黄、红、黑色华丽服饰的吓人的祭司又一次给她薰香。他们的脸涂抹着鲜红的油彩。然后他们往她身上泼水。与此同时她隐约意识到祭坛里的火,沉闷的鼓声,男人们开始了有力的、低沉的、原始的吟唱。下面广场上人头攒动。一队队人跳起祭祀舞蹈。 可这时她平凡的意识一片麻木。她意识到当时周围的事物几乎是无形的,如同幻影。凭借敏锐、强化了的感官,她能听见大地飞行的声音,就像离弦之箭一样,还有大气沙沙作响声,巨大弓弦的嗡嗡声。而在她看来天宇中似乎有两大力量,一种朝向太阳的金色,一种朝向看不见的银色。第一种像雨一样朝金色精灵的太阳飞跑着,第二种像雨一样银光闪烁地降下天梯朝向笼罩在积雪山峰上盘桓变幻的云彩。在它们之间,有另外一个精灵,等着抖落身上的湿气,抖落神秘地堆积在身上的沉重白雪。夏天,像一只烤焦的雄鹰,他会等待着爽快地抖落沉重的阳光,他有火一般的颜色,他总是把自己抖落清爽,像鹰快速扑闪一样抖落雪,或是暑热。还有一个安静的陌生人在场,站在蔚蓝的远方注视着,总是注视着,有时跑在风中,或是在热浪中闪烁。蓝色的风,像地球上的空穴来风一样冲向天空,又从空中奔向地面。蓝色的风,这中介人,属于两个世界的无形的幽灵,随意弹奏起上升、下降的雨弦。 她的自我意识越来越远离她。她已经处于另一种热烈的宇宙意识状态中,如同一个麻醉了的人。这些印第安人,具有非常认真虔诚的心性,令她神情恍惚,幻影迭现。 她只问这年轻的印第安人唯一的一个理智的问题: “为什么只有我穿蓝的?” “这是风的颜色。这是远去、永不复归的颜色,可它总在那儿等着,像徘徊在我们中间的死亡一样。这是死亡的颜色,这种颜色离得远远的,从远方看着我们,不能走近我们。我们走近时,它就会走得更远。它是不能靠近的,我们都是褐色皮肤,黑色的头发,洁白的牙齿,鲜红的血液,我们是这儿的人。你长着蓝眼睛,你是远方的信使,你不能停留,现在是你回去的时候了。” “到哪儿?”她问。 “到遥远的像太阳和蓝色雨母一样的万物那里,告诉它们我们又是宇宙的子民了,我们又能让太阳与月亮接近,就像一匹红马与一匹蓝牝马一样,我们是这子民。白人已经把月亮驱到空中,不让它走向太阳,因此太阳发怒了,印第安人必须把月亮还给太阳。” “怎么做?”她问。 “这个白人女子得死去,像风一样迎向太阳,告诉它印第安人会敞开大门。印第安女人会向月亮敞开大门,白人女子不让月亮从蓝珊瑚处下来。月亮过去常在印第安女人中间,像鲜花丛中的一头白山羊。太阳向往印第安男人,就像苍鹰向往松树。它给白人男子关在身后,而月亮,它也给白人女子关在身后,它们不能逃脱掉。它们发怒了,世上的万物都变得更加激怒了。印第安人说,他要把这白人女子献给太阳,因而太阳会跃过白人男子,又回到印第安人这儿来。月亮会很惊讶,它会看到大门洞开,但却不知道走哪条路。可印第安女人会呼唤月亮,回来!回来!回到我的牧场来,邪恶的白人女子再也不会伤害你了。然后太阳会从白人男子的头上看过去,看见月亮呆在我们女人的牧场里。红皮肤的印第安男人像松树一样围站在旁边,他会跃过白人男子的头顶,穿过云杉树飞跑到印第安人身边来。那我们,红黑黄色的人,我们留下的人,会右手拥有太阳,左手拥有月亮,因而,我们会把雨带给牧场,驱除黑暗,我们会叫风告知谷物生长,我们会云开雾散,绵羊会双生羔羊。我们会如春天般充满生机活力,而白人会有一个严酷的冬天,没有雪——” “可是,”这白人女子说,“我没有关住月亮。——我怎么能?” “是的,”他说,“你关上门,然后大笑,以为可以随心所欲。” 她永远不能十分明白他瞧着她的样子。他总是如此奇异地温柔,微笑,那么柔和,他眼睛里有这样的闪光,可他的言语里却传递着一种冷酷无情的仇恨,一种奇怪、深刻、非个人的仇恨。就个人而言,她敢肯定,他喜欢她。他对她很温存,以一种奇异浅淡的态度被她吸引。可就非个人情感而言,他怀着一种神秘的敌意憎恨她。他会迷人地朝她微笑,然而过一会儿,她不经意地扫他一眼,她会捕捉到他眼神里那仇恨的闪光。 “我必须死,必须奉献给太阳吗?”她问。 “有朝一日,”他说道,干笑一声。“有朝一日我们都会死的。” 他们待她和蔼,而且非常体贴周到。真是奇怪的男人,年老的祭司和这年轻的酋长都非常相像,他们像女人般地看守她,照顾她,温和的举止中透出女人般的气息。然而他们的眼睛,闪着那种奇异的光芒,紧闭的嘴巴有时会咧开在宽下巴上,小而坚硬的白牙齿体现了一种极为原始的雄性和冷酷。冬季的一天,雪花纷飞。他们把她带到大房子里的一间宽大昏暗的房间里。一个角落里土砖砌的烟囱帽盖或天篷下面,有一个高台,火在上面熊熊燃烧。火光中,她看见几乎的祭司发光的身体以及房顶、墙上的奇异符号。这间屋子没有门,也没有窗户,他们是顺着梯子从房顶爬下来的。烧着松木的火不停地跳跃着,照亮画了奇怪的,她不理解的图案的墙壁,以及由黑红黄色构成奇怪图案的柱子和凹壁或壁龛,里面有各种各样她不认识的物体。 年长的祭司正在火边沉默地、以印第安人的沉默进行一种仪式。她坐在一个低矮的从墙上凸出来的东西上面,对着火。两个男人坐在她两旁。他们从杯子里倒出些饮料给她,这东西她很高兴地接受了,因为它会导致恍惚状态。 在黑暗和沉默中,她敏感地意识到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他们怎样脱掉她的衣服,让她站在一幅涂成蓝色、白色、黑色的大而怪诞的图案前,将她浑身上下用水和阿莫尔① 浸液洗净,甚至非常小心、轻柔地洗净她的头发,用白布擦干,直到它平滑而闪闪发亮。然后他们把她带到另外一个红黑黄色的巨大的图像下面,放到长凳上,开始用甜香的油液擦遍全身,长时间地、有奇怪的催眠作用地按摩她的四肢、后背、两肋。他们黝黑的手难以置信地有力,但却令她不解地轻柔。他们黝黑的脸靠近她白皙的躯体,她看见上面涂满了红颜料,其中脸颊处画着一圈圈黄线。他们在这妇人柔软白皙的躯体上忙乎时,黑眼睛专注而闪亮。 ① 西班牙语,墨西哥人用来做肥皂的几种植物。 他们如此没有个人情感,如此专注于她无法理解的某种事物中,可以说,他们从未把她当作一个女人。对他们而言,她是某种神秘的对象,是非常遥远的、她无法理解的一种传达感情的媒介。她恍恍惚惚,注视着俯在她身上的脸。它们涂着红颜料,中间夹杂着一道道黄色,闪着怪异的光。在这些邪恶、发光的活面具中,眼睛里闪烁着不变的光芒,微紫的嘴唇紧闭着,显出阴险、悲哀的残忍。当她躺在那里,被那些怪模怪样、黝黑的手涂抹着,身上泛着微光时,她可以从他们脸上看到这些东西——无限原始的悲哀,下定决心的残忍,以及对于即将到手的胜利渐生的狂喜。她的肢体,肌肉,甚至骨头终于似乎弥漫于玫瑰似的迷雾中,她的意识彷徨着像透着虹云的阳光。 她知道阳光会消失,虹云也会变得灰蒙蒙的,可目前她不相信,她知道她是个牺牲品,所有那些在她身上进行的装饰都是为了献祭她,可她并不在乎,她要这一切。 后来,他们给她穿上一件蓝色的短上衣,然后带她到楼上,把她呈现给那些人看。她看到下面的广场上到处是黑黑的脸膛和发亮的眼睛。没有怜悯,只有相当冷酷的狂喜。当看见她出现时,人群里发出一声低喊,她不禁震颤起来,可她几乎不在乎了。 第二天是她最后的日子,她睡在大房屋的房间里。破晓时分,他们给她穿上一件有流苏的蓝色大披毯,引她出去,走到广场上那群沉默、披着黑毯的人中间,地面上覆盖着纯白的雪,这些披着黑披毯的黝黑的人看起来像是另一个世界的臣民。 巨鼓在缓慢地咚咚敲响。一位老祭司正在房顶宣布着什么。可直到中午才来了一乘轿子。这些人发出低沉的、动物似的、极为感动的呼喊声。袋子似的轿子里坐着那极老、极老的酋长,白发用黑发辫和绿宝石编织起来了,脸像是一块黑得发亮的岩石。他示意地举起手,轿子便停在她面前。他的昏花老眼盯着她,声音空洞地对她说了一会儿话。没有人翻译,她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 又来了一顶轿子,随后她给安置在里面。四个祭司走在前头,穿着鲜红、黄、黑色的衣饰,戴着有羽毛的头饰。跟着走的是老祭司的轿子。鼓声轻轻响起,两组歌手突然同时唱起歌来,浑厚而狂野。而那些装饰了礼仪性的羽毛、穿着褶叠短裙,背后披着漆布似的黑发的古铜色、几乎的男人,他们排成两排,开始裸脚跳舞。他们就这样排成长长的、显出古铜色、黑色和毛皮颜色的两排,跳出铺满雪的广场,摇摆着,发出贝壳、打火石微弱的叮当声,两组围着鼓吟唱的蜜蜂似的男人在雪地里蜿蜒而去。 他们慢慢地走过去,而她的轿子,由带着羽饰,俗艳、跳着舞的祭司们伴随,跟在后面。每一个人都和着节拍跳着舞步,甚至,抬轿人也在轻轻地跳。他们走出广场,经过冒烟的炉子走上了通向挺拔的三角叶杨树的小路。三角叶杨树光秃秃的,挺立在雪地上,像银灰的饰带映衬着蓝天。河水变成了涓涓细流,在冰层里流淌。篱笆里的方格图案的花园一片雪白。而白房子现在看起来略呈黄色。 整个山谷,一直到耸立的岩壁,铺满了白雪,泛着白光。长长的一排舞者践踏着雪原,缓慢地摇摆着,咚咚的鼓声快速擂响,清冷的空气中飘荡着无法摆脱的野蛮人单调高吭的吟唱。 她坐在轿子里,蓝眼睛呆呆地望着外面,露出一副麻醉后的病态倦容。她知道她要死在雪地的闪光中,死在这些野蛮人手中。她凝神望着横亘山峰上的蓝天,心想:“我已经死了。从形式上的死转换成实际上的死,没什么大不了,很快了!”然而她心绪黯然。 这奇怪的队伍,跳着永恒的舞蹈,缓慢地蜿蜒穿过雪原,然后走上了长满松树的山坡。她看见古铜色的男人跳着舞走在树干间,而她,坐在摇来晃去的轿子里,终于也走进松林。 他们向上,穿过树下的雪,不停地走啊,走,走进松林深处,走进山中。他们沿着河床走,河床干涸得有如夏天,因为上游水源冻结。这里有枝条像乱发一样的柳丝,还有苍白的白杨树看上去像是贴着雪的冷冰冰的,再后便是矗立的黑色岩石。 终于,她分辨出舞者再没向前走动,她也越来越近地走向大鼓,就像走向神秘的兽穴。穿过灌木丛,她出现在一个奇怪的圆形梯级台前,面对着一堵巨大的中空岩壁。岩壁前悬着一根庞大的滴成尖牙似的冰柱,水从上面的峭壁倾泻在这块岩石上,从高空滴下,然后止住了,几乎向下流向中空石壁,水潭应该在那儿,可干涸着。 干涸的水潭两侧,排列着两行舞者,背对着灌木丛。舞蹈在继续,并未中断。 可她能感受到的,只有上面幽暗的峭壁边垂下的那条尖锐的改了向的冰柱。她看见巨大的冰柱后面豹斑似的祭司们的身影在爬向中空岩壁,朝壁上像黑孔一样的洞口爬去。 她还没意识到什么,轿夫已在摇摇晃晃地爬上岩石,她,也在冰后了。冰柱就悬在那儿,如一幅不宽的窗帘,但垂着又像是颗巨大的利齿。她上面很近的地方是黑幽幽的洞口,摇晃着上去的时候,她一直注视着它。 洞穴的平台上站着祭司们,穿戴着灿烂华丽的羽饰和有流苏的法衣在等着,看着她上来。其中两人俯身帮助轿夫将她抬上来。终于,她站到了洞穴的平台上。洞穴在中空圆形岩壁上,在冰柱后面很远的地方。下面的灌木丛中,男人们在舞蹈,村子里的老百姓默默地聚成一堆。 太阳,悬挂在左方,在下午的天空中斜照下来。她知道这是这一年最短的日子,也是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站在那里,面对着身前壮观地垂下的彩虹似的冰柱。 信号发出后,下面的舞蹈顿时停息下来。现在整个世界一片静寂。她给喝了一点儿东西。然后两个祭司脱掉她的披毯和短上衣。她异常苍白地站在那儿,在这些衣饰华丽的祭司们之间,在冰柱后面,在离得远远的黝黑脸膛的人群之上。下面的人群发出低沉狂野的叫喊。随后祭司们把她转过来。这样她站着背对外部世界,她长长的金发对着下面的人,他们又喊了起来。 她面对洞穴。洞穴深处一堆火在燃烧,火光摇曳。四个祭司已脱掉法衣,几乎跟她一样。他们都是正当壮年的力气充沛的男人,一直低垂着涂了浓重的颜料的脸。 火堆那边,那极老、极老的祭司,端着盘子走了出来。他着,处于一种极为放肆的狂喜状态中。他给他的牺牲品薰香,同时声音空洞地吟诵着。他身后来了另外一个没穿长袍的祭司,手里拿着两把火镰。 给她薰香后,他们把她放在一块巨大而平滑的石头上,四个强壮的男人紧紧抓住她摊开的胳膊和大腿,那上了年纪的男人站在后面,像是一具盖了黑玻璃的骷髅,手里拿了把刀,呆呆地看着太阳;他身后也是一个拿了把刀,裸的祭司。 她几乎没有什么感觉,尽管她清楚将要发生的一切。她转向天空,看着黄色的太阳,它正在徐徐落下。那冰柱就像幽灵似地挡在她和太阳之间。她意识到黄色的阳光照满半个洞穴,尽管还没有照射到漏斗状山洞的顶端、火堆所在的祭坛处。 是的,太阳在缓慢地潜移着,变得更红时,照射得便更远。当红太阳就要下山时,光线会透过冰柱照射到洞穴深处,到最深处。 她现在明白了,这就是这些男人所等待的。紧紧抓住她的那些人弯腰曲背,眼睛里闪着光,充满热切、敬畏和渴望的神情注视着太阳。老酋长黑眼睛目不转睛,好像盲了一般,然而却又像是得到了这血红冬日的谕示。在这个冬日下午,血红、冰冷的沉寂中,所有这些祭司的眼睛都闪烁着,紧紧盯着那下沉的圆盘。 他们焦虑不安,极为焦虑不安,并且残忍。他们的残忍需要一种东西,他们要等待这一时刻。他们的残忍时刻准备着狂喜,得意地欢呼,可他们现在仍很焦虑。 只有那最老的男人的眼神里没有焦虑。黑黑的,定定的,像盲了似的。他注视着太阳,看着远方的太阳。在这种盲目空洞的专心凝视中,有种力量,极为抽象的遥远的力量,深于地心,深于太阳中心。他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直到红红的太阳穿过冰柱照射进来,那时这老人会出击,然后会敲着鼓回家,胜利地完成这次祭祀,并且获得了力量。 人必须掌握权力,而这会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6 母与女 弗吉尼亚·博多恩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她在一个政府部门任部门主任,负有要职,而且,咱们来学学巴尔扎克,简而言之吧,年薪750英镑,那已经很了不得了。雷切尔·博多恩,她母亲,年收入大约600镑,自从那个永远不很重要的丈夫黯然退隐以来,她便一直依靠这份收入生活在欧洲各大都市。 现在,经过几年的分居和“自由”之后,母亲和女儿再次想安顿下来。一段时间后,她们已经变得与其说是母女,倒不如说像一对夫妇。她们确实心意相通,而且每人对对方都有些“紧张”。她们曾有几次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了。弗吉尼亚现在30岁了,可她并没有要结婚的迹象。四年来,她跟亨利·卢博克,一个爱好音乐的相当任性的年轻人,好得就像结了婚一样。后来,亨利撇下了她。有两个理由:一是他受不了她母亲,她母亲也忍受不了他;再有,凡是博多恩太太忍受不了的任何一个人,她总是千方百计诋毁压制。因而亨利大为苦恼,感觉他岳母对他太求全责备了。弗吉尼亚呢,毕竟软弱地忠于这个家庭,站在她母亲一边。弗吉尼亚内心里并不真地想忽视他。可当她母亲怂恿她时,便不由自主地言听计从了。因为最终,她母亲能摆布她,对她有控制权,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女性权力,这是与母亲的权威毫无关联的。弗吉尼亚曾长期置母亲的权威于不顾。可是她母亲具有另一种巧妙得很的支配形式,柔弱而让人震颤,所以当雷切尔说:我们来对付他吧,弗吉尼亚便得卖力气,兴高采烈地投入这场游戏中,因而亨利遭受排挤时,他心里十分清楚。所以,那就是他背叛维妮的缘由之一。——他叫她维妮,这让博多恩太太极为厌恶,总是更正他:我女儿弗吉尼亚—— 第二个理由,又简而言之吧,就是亨利只有区区可怜的250镑。弗吉尼亚呢,24岁的时候,就已经挣450镑,不过她只是在挣钱而已。而亨利用他珍爱的音乐,费尽心思一年才挣大约12镑钱。他意识到很难再挣得更多,这样说来,除非能娶到一位能养他的妻子,不然的话,结婚便无从谈起。维妮会继承她母亲的钱财,可是博多恩太太具有司芬克斯① 的健康和肌肉骨架。她会永远活下去,寻找吞噬对象,然后吞噬他。在某种意义上说,亨利和维妮像结了婚似地生活了两年:维妮感觉到他们确实结婚了,只是缺少一个仪式而已。可是,维妮总让她母亲置于幕后;哪怕她住在巴黎或巴里茨,可仍有通信联系。她从未意识到当她母亲在信中,淡漠地对亨利冷言冷语时,她精明的脸上会浮现出会心的嘲笑。她从未意识到在精神上她也立即恶作剧地排斥他:她情不自禁,对此无能为力,就像潮汐受月亮的运转影响一样。她做梦也没想到他感受到了这一切,并且完全抑制在他男性的自负之中。女人,就极为常见的情形而言,互相欣赏,然后,才是被迷住。她们开始温柔地搂着她们认为全身心爱着的男人的脖子。她们因为他不喜欢脖子被搂,而称他极为堕落败坏。她们认为他在摒弃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因为她们被心醉神迷了。女人便这么不知不觉互相迷恋着了。 ① 希腊神话中的带翼狮身女怪。传说她常叫过往者猜谜,猜不出即遭吞噬。 终于,亨利忍受不了,背弃而去。他发现自己被这两个女人整治了一番,瘦得不成样子。一个肌肉骨架长得像司芬克斯似的老丑妇,一个被鬼魅迷惑住了的年轻美女,慷慨大方,淘气而虚弱,她极其纵容他,但却吞噬了他的精髓。雷切尔从巴黎写信道:我亲爱的弗吉尼亚,因为我在投资上意外地发了一笔横财,我把它与你分享,随信附上20镑支票一张。毫无疑问你会需要它给亨利买一套西服,因为春天显然临近了,阳光可能会显现他物有所值。我不想我的女儿跟一个可能的街头音乐家四处走动。不过请你自己亲自付裁缝帐单,不然以后你还得再付。——亨利得了一套衣服,不过它会同奈瑟斯的衬衫① 一样好,用毒血吞噬他。 ① 希腊神话。为了重新赢得赫拉克勒的爱,他误信的妻子送给他一件染了人头马腿怪奈瑟斯毒血的衬衫穿。衬衫紧贴着赫拉克勒的,致使他遭受巨大痛苦而投火。 所以他背弃而去。他不是在双方剑拔弩张准备吵架时猛然离开,或是溜走,或是夺路而逃。他类似于慢慢淡出,若即若离有一年左右才分手。他很喜欢维妮,几乎离不开她,他为她惋惜。可最终看出她不能脱离她母亲。她是位年轻、软弱、爱挥霍的女巫,伙同着她爪牙锐利、巫婆似的母亲。亨利进行了其他联姻,在别处站稳了脚跟,逐渐解脱了自己。他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可他觉得,自己丧失了旺盛的青春和活力。现在他开始胖了起来,有些发福,多少显得有点微不足道。而他曾经英俊,引人注目。 他最后走掉时两个女人嚎叫起来。可怜的弗吉尼亚真的半疯半癫了,她痛不欲生,不知所措。她对母亲怀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博多恩太太则充满了对女儿极大的蔑视:她竟然让一条上了钩的鱼从手里滑掉!她竟然让这样一个人把她抛弃!—— “我不十分明白我女儿怎么会被亨利·卢博克这样的寄生虫似的人始乱终弃了。”她在信中写道,“可事已发生,我想这是某个人的过错——” 彼此的抵触差不多持续了五年时间,可符咒并未打破。博多恩太太总是记挂她女儿,而弗吉尼亚也不停地意识到她母亲,在宇宙中什么地方。她们通信,间或见见面,不过她们心有所戒地保持着距离。 然而,这种魔力仍存在于她们之间,逐渐地产生作用。她们觉得融洽些了。博多恩来到伦敦,她跟女儿住在同样一家安静的旅馆里。过去三年来,弗吉尼亚在旅馆里一直有两个房间。终于,她们想到了一处,租一套房间。 弗吉尼亚现在30多岁了,依旧瘦削,古怪,精明,一只褐色的眼睛微微有些调皮地斜视,脸上仍挂着怪异的微笑,低沉舒缓的嗓音仍像纤细指尖摩挲抚爱着男人。她的头发仍旧是一头天然鬈发,微微有些散乱。她仍旧穿着不太对劲、往往有些邋遢的雅致漂亮的衣服。昂贵全新的长统袜上仍可能破个洞,她到客厅喝茶,仍可能得脱掉鞋子,穿着袜子坐在那儿。诚然,她有双漂亮的脚,她整个体态也优雅漂亮。可这不过于此,既没有卖弄风情,也没有虚荣浮夸。平平常常就是那样,她曾去一家手艺很好的鞋匠铺,付几个畿尼① 订制一双极为简便顺脚的鞋,然而她穿着这鞋走上半英里,鞋就磨得她苦不堪言,她会干脆脱掉鞋,即使坐在路边也是这样。这真是天数,命中注定的事。她的双脚有些顽劣,有种慵懒,不愿好好地呆在漂亮合脚的鞋子里。实际上她总穿着她母亲的旧鞋。——当然我穿着妈妈的旧鞋过日子。要是她死了,离开我而没有旧鞋供我穿的话,我想我只能坐在澡凳上,她会这样说,古怪地咧着嘴笑。她如此优雅漂亮,然而却慵懒,这就是她的魅力,真的。 ① 英国旧金币。 她母亲刚好相反。她们可以互换鞋子,互换衣服穿。这看起来似乎有些意外,因为博多恩太太看来极像两姐妹中的姐姐。不过弗吉尼亚的肩膀很宽,尽管瘦削,甚至望去弱不禁风,可她骨架强壮。 博多恩太太是那些60左右的妇人之一,精力充沛,充满咄咄逼人的活力。可她把这成功地掩盖起来了。她叠着手,极为平静地坐着。人们想:这是一个多么恬静的妇人啊!就像人们在夜光下,看着沉寂火山那积雪的山峰,心想:多么宁静啊! 博多恩太太身上具有不可思议的强壮有力的劲头,如同许多50多岁的妇人所具有的一样,并且它所表现出来的通常都是令人厌恶的劲头,令人惊讶。也许这就是年轻人无精打采的原因。 可是博多恩太太清醒地认识到她精力旺盛的同龄人中的不良情趣,所以她培养一种静谧的氛围。她念这两个音节的词:静——谧,把第二个音节念得直冲云霄,表明她有多少压抑的精力。面对着铁灰头发和黑眉毛的问题,她十分聪明,不想把自己染色回复青春。她仔细审视着自己的脸,整个体形,然后作出肯定的决断,那是无可挑剔的。周身没有纤弱,没有凹陷,没有弯腰凸背。她的体态,尽管不矮胖,但丰满强壮,曲线优美。脸上有个贵族似的弓形鼻子,一双贵族似的目空一切的灰色眼睛,脸颊相当长但也相当丰满。这儿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正如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一样,她运用智慧,而不是用年轻,轻佻或者恳求来作决断。她会保持她的尊严,因为她喜欢这样。她很自信,她喜欢自信。她习惯于她的自信独断。因而她只会自信下去。 她的外表完美无缺。她穿着雅致的灰粉色的衣裙,也许还有些深铁灰色。贵重首饰都是具有典雅柔和很有品位的颜色。她举止安详中透着警觉,神态平静,但却相当沉着自信。用粗俗一点的话说,她没有跨不过的槛。 她手头拥有几千镑钱,弗吉尼亚呢,当然喽,总是负债累累。可终究,她是不能被嗤之以鼻的。她一年挣750镑。 弗吉尼亚异常聪明,却不怎么灵活。她并非真正地懂得任何事情,因为只要有时间,任何事情让她发生了兴趣,她就会马上学会它。她学会语言异乎寻常地容易,两星期内就能说得很流畅。这种天赋对她的工作有极大的帮助。她能不停地跟产业头头们东拉西扯,让他们随意自在。可她并不理解任何语言,甚至于她自己的母语。可以这样说,她在睡眠状态中学会东西,而对它们毫不理解。 这一点使她很受男人们的欢迎。尽管她不可思议地敏捷灵巧,但他们在她面前并不觉得渺小,因为她像一种工具。她必须敏捷。有男人启动她,她便真正灵巧地工作着。她能收集最有价值的信息,非常能干。她与男人们一起工作着,大部分时间与男人们呆在一起,她的朋友实际上全都是男人。她与女人交往时感觉不自在。 然而她没有情人。似乎没有人热切地想娶她,似乎根本没有人热切地想亲近她。博多恩太太说:恐怕弗吉尼亚是个只有一个男人的女人。我是只有一个男人的女人。我妈妈是这样,而我妈妈的妈妈也是这样。弗吉尼亚的爸爸是我一生中唯一的男人,唯一的。我恐怕弗吉尼亚是一样的固执。不幸的是,这男人已矣,而她的生活仅仅停留在过去了。 过去,亨利曾说过,博多恩太太不是一个男人的女人,她是个不属于任何男人的女人,如果她能随心所欲的话,一切男性会被扫除出地球表面,只留下女性。 不管怎么说,博多恩认为现在是搬家的时机。因而她和弗吉尼亚在古老的布卢姆斯伯利房屋区① 租下一套十分漂亮的房间,极为精心装饰配备了一些十分可爱的东西,请了一个非常好的男人,一位奥地利人,来做厨师。这对母亲和女儿,她们一起开始了婚姻生活。 ① 伦敦市内英国博物馆所在的地区,原为上层阶级住宅区。 最初的情形是相当激动人心的。两间会客室,俯瞰着广场花园灰褐树皮的老树,面积极大,而且每间开着三个大窗户,开得很低,几乎平膝盖。壁炉架是18世纪的式样。博多恩太太略微受了融于帝国风格的路易斯·茜泽风格的启发布置房间,没有坚持独具的风格。不过,她有一块从她自己的家里贮藏下来的,真正不凡的奥伯森地毯①。它几乎是新的,就好像两年前才织成一样令人吃惊,当它铺在地板上时,缀着玫瑰红的滚边,华丽优雅的毯面上织着银灰、金灰色的玫瑰花、百合花、灿烂的天鹅和喇叭状的螺旋,不管怎么说,相当光彩夺目。很有审美眼光的人会觉得它相当俗艳,他们比较喜欢大卧室的那张旧的颜色黯淡泛黄的奥伯森地毯。可博多恩太太喜欢她客厅的地毯。它确实不错,并不俗气,它在华丽眩目中表现出了某种大气。她觉得它让她十分适意。并且,它与上了漆的柜橱,织有金银线浮花的锦缎椅子和中国大花瓶搭配得十分和谐,她喜欢在中国花瓶里插漂亮的鲜花:单瓣的中国牡丹,大朵的玫瑰,颀长的郁金香,桔黄色的百合花。这间伦敦昏暗的房子,带有它所有有美感的颜色,迎着这些大朵的缤纷的花朵。 ① 18、19世纪,法国的奥伯森工厂,主要以花毯编织闻名。 弗吉尼亚呢,一生头一回,享有成家的乐趣。她又完全置于母亲的迷惑之下,身心俱醉。她根本没想到母亲私下藏有这些珍宝,像地毯,上了漆的柜橱,锦缎椅子:博多恩作为费茨帕特里克家族一员,这里的很多东西是爱尔兰费茨帕特里克家里的余物。几乎像个孩子,像个新娘一样,弗吉尼亚积极投身于装饰房间的事务中。“当然啦,弗吉尼亚,我认为这是你的房间,”博多恩太太说,“我只是你的伴娘,你怎样吩咐,我便完全遵照你的旨意行事。” 当然,弗吉尼亚很少吩咐。她采用一些从她资助的贫穷艺术家那儿买来的狂放派图画。博多恩太太认为这些图画真切地表现了不真实的事物,不过她尽量留着它们:把它们看作是现代丑陋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展现现代丑陋的这种组成部分的展现,很容易看出弗吉尼亚要装饰套间的是什么作品。 也许没有什么事会像布置房子一样更让人兴奋的了。你会为之陶醉不已,你觉得在创造什么。现在它再也不是“家”,一个安乐窝了。它是“我的房间”,或是“我的房子”,是显示和表达“我的人格”的长外套。替弗吉尼亚深思熟虑地谋划的博多恩太太,对此保持节制和冷静,可甚至她,让人惊异地身心俱醉,对室内装饰家、设计师苛刻、挑剔。可弗吉尼亚只是始终对它心神陶醉,好像她触到了生命灰墙上的某个神秘按钮,随着一声“芝麻开门”,她美丽多彩的房间便已开始从仙境中展现。对她来说这与她假设继承了一块公爵领地相比来得更清晰更美妙。 这位母亲和女儿,皮肤赤褐的母亲和银白的女儿,开始宴请客人。她们,当然喽,请的多数是男人。款待女人让博多恩太太充满一种不耐烦的情绪。何况弗吉尼亚的熟人多数为男人。因而便有了晚宴和精心安排的晚会。 一切在顺利进行着,可失去了些什么。博多恩太太想显示优雅,所以她相当矜持。她略略疏远冷淡,镇静沉着,泰然自若,一副18世纪的风范,决心给聪明,稍显淘气的弗吉尼亚作陪衬。这只是装腔作势,而且哎呀,它阻住了些事情。她对这些男人和颜悦色,不管她有多么鄙视他们。可是这些男人在她面前拘谨不安,他们感到害怕。 所有这些男客人,他们所感受到的就是对他们而言,什么也没发生。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在母女之间。所有的感情交流都在母女之间。一种微妙的,有催眠性的魔力包围着这两个女人,男人被隔在了外面。只有一个年轻人,稍稍给迷惑住了,开始爱上了弗吉尼亚。可这是不可能的。他不仅给拒之门外,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给消灭了。这种自发的爱情给扼杀在他心底了。当这两个妇人,入魔似地面对面坐在桌子两端,鲜艳夺目,相当漂亮,像两个巫婆,两个并不把男人变成猪猡的瑟希① 时——男人们非常喜爱这个——但是只有碰得头破血流。 ① 荷马史诗《奥德赛》中的女魔。 这真是悲剧。因为博多恩想要弗吉尼亚恋爱结婚。她真地想要这样,而且把弗吉尼亚缺乏追随者归咎于亨利的过失。她从未意识到那种有催眠性的魔力,包围着弗吉尼亚,当然也包围着她,使男人对这两个女人而言,可望不可及,母女同样如此。 这一次,博多恩太太掩饰起虚荣。她确实拥有了不起的幽默模仿本领。她会模仿老家来的爱尔兰仆人,或者拜访她的美国妇人,或者她称作日光兰的那些时髦贵妇似的年轻男人:“你当然知道日光兰是一种洋葱,噢,是的,只是一种过分繁殖的洋葱。”他们嗓音咕哝,低眉顺眼偷看着,想使她感觉到异常渺小和平庸。她模仿他们所有人,真正具有天才和幽默感。可是这盛气凌人,带有破坏性。它彻底地摧毁她嘲讽的对象,用无情的重锤把他们击成齑粉。它把人们吓坏了,尤其是男人。它把男人吓跑了。 因此她把它藏起来。她把它掩饰起来。可它暗暗地就在那儿。她毫不留情,重锤似的讥讽,只是给予它嘲弄的对象迎头一击,致使他头破血流,狼狈不堪。她企图否认它与自己有联系。她甚至在弗吉尼亚面前也企图假装自己根本没有这份天赋。可一切都是徒劳:她暗藏的重锤盘旋在每个客人的头上,使客人们都感到毛骨悚然。当又一个蠢笨男人神秘地被迎头锤击时,弗吉尼亚恶作剧地、略带傻气地笑着。这是一个离奇而又可怕的游戏。 是的,这计划——让弗吉尼亚恋爱结婚的计划不起作用了。这些男人太蠢笨,太窝囊。至少,有一个,是博多恩太太真正怀有希望的。他家庭出身很好,健康、正常,一个模样非常不错的小伙子,没有钱财,哎呀,可在上议院作事,很有前途,不很聪明机敏,却完全爱弗吉尼亚的聪慧。他正是博多恩太太自己本来会嫁的男人。当然,他只有26岁,而弗吉尼亚31岁了。可他在牛津8人赛艇中当过划手,并且喜爱马,充满爱意地谈论着马,何况完全迷恋弗吉尼亚的聪慧。在他看来,弗吉尼亚拥有世间最聪慧的头脑,她与柏拉图一样出色优秀,却更加引人注目,因为她是女人,故而更加迷人。试想一下迷人的柏拉图的样子,满头凌乱的鬈发,微微斜视的褐色眼睛,只稍带点女人哀婉动人的对保护者的需要,那么你就可以想象得出亚得里安对弗吉尼亚的情感。他完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不过他觉得他能保护她。 “他当然只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博多恩太太说,“他是个男孩,那就是你唯一能讲的。而他会一直是个男孩。可那才是最佳的一类男人,你能与之共处的唯一的一类:永远的男孩。弗吉尼亚,难道他对你没有吸引力吗?” “有的,妈妈!我认为他是像你所说的,好得无以复加的男孩。”弗吉尼亚答道,声音相当低沉悦耳,漫不经心。可声调中微微的嘲弄宣布了亚得里安的埋没。弗吉尼亚不打算嫁给一个好男孩!她也可能蓄意反对她母亲的鉴赏力。而博多恩太太便稍稍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让她走开。 因为她一直在计划自己的引退,计划把套间全留给弗吉尼亚,并且还有自己的一半收入,要是弗吉尼亚会嫁给亚得里安的话。是的,这位母亲正在盘算,一旦弗吉尼亚痛快地嫁给那最有吸引力、只是略少些脑子的男孩,她怎样靠一年300英镑而生活得既尊严又实惠。 一年以后,弗吉尼亚32岁时,已娶了一位富有的美国姑娘、并同时给转调到驻华盛顿的公使馆工作的亚得里安,一到伦敦便真诚地来看弗吉尼亚,忠诚地跪在她脚下,忠诚地认为她是最杰出的精神尤物,并且忠诚地感觉到她,弗吉尼亚能与他创造奇迹。然而奇迹现在是永远也不能创造的了,因为他已经结了婚。 弗吉尼亚形容憔悴,焦虑不堪。与她母亲的两人之家的组合并未成功。而眼下,工作让这年轻女人负荷过重。诚然,她令人惊异地思维敏捷,可她无法自始至终都保持敏捷的思维。她不得不挣钱,辛苦地挣钱。她得辛勤工作,并且要全力以赴。当她通过敏锐的直觉,并且没有负多大责任时,工作使她振奋。可她——认真着手工作,照他们所说的那样,处在一个真正负责的位置上,辛勤工作,并且全力以赴时,工作便把她弄得筋疲力尽。她得全神贯注,神经高度紧张地对付它。她不具有男人那样的战斗力。一个男人可以鼓起他内心的男性本能来对付工作,而一个女人得靠勇气,而且只有靠她的勇气。因为古老的夏娃本来与这样的工作毫无联系。因而,责任心、注意力、精神负担使一个女人疲惫,尤其是在她并不为某人工作,是个部门主任的时候。 所以可怜的弗吉尼亚疲乏不堪。她瘦得像根栏杆。她精力衰竭。而且她永不可能忘却那令人生厌的工作。她会在喝茶时间回家,一言不发,疲乏无力。她母亲看到她这样,苦恼不已,极想说:“有什么不对吗,弗吉尼亚?”——可她学会了缄默不语,什么也不说。这问题对弗吉尼亚可怜而过度紧张的神经会是不堪负荷的最后一击,而且尽管博多恩太太安详平静,忍耐克制,还会出现一些冒犯这老妇人,触到她痛处的吵嘴。通过苦涩的体验,她已学会了让孩子独处,就像人们不理会硫酸管一样。可当然,她不可能离开弗吉尼亚身边。那是不可能的。而可怜的弗吉尼亚,在工作过度紧张劳累,她母亲可怕的不停歇的过度关心下智穷力竭。 博多恩总不喜欢弗吉尼亚有工作这个事实。可现在她憎恨起它了。她怀着强烈恶毒的仇恨憎恶整个政府部门。它不仅把弗吉尼亚有损尊严地束缚在那儿,而且把她,博多恩太太的女儿变成了一个瘦骨嶙峋、找岔责骂、可怕吓人的老处女。难道还有什么事情能更使一个出身高贵的爱尔兰女人蒙羞吗? 每天博多恩太太照料房间,巧妙地编织补饰锦缎椅子,把威尼斯式的镜子擦亮到满意为止,挑选鲜花,进行购物和看视房子,精心地照管家里一切,下午,精力不竭地接待来访者之后,她喝完茶,离开客厅上楼写几封信,洗个澡,精心妆扮——她喜欢将自己收拾好——然后像朵雏菊般鲜艳美丽地下楼吃晚饭,不同的是,她比那文静的花朵更精神饱满得多。她现在准备好了过一个圆满的夜晚。 她痛苦忧虑地意识到弗吉尼亚在屋里,可她直到开晚饭时才见到自己的女儿。弗吉尼亚悄悄溜进来,躲在房间不给人看见,从不到客厅喝茶。假使博多恩太太听见女儿开锁的声音,她便会迅速退进房间直到弗吉尼亚安全通过。对可怜的弗吉尼亚来说,她下班回家时,在家里看见任何人神经都不堪忍受,尤其不能听见客厅门里来访者的嘁嘁喳喳声。 博多恩太太会诧异道:她怎么啦?她今晚会怎样?我想知道她过了怎样的一天?——这种想法会弥漫在房子里,弥漫到弗吉尼亚在房间里仰面朝天躺着的地方。可这位母亲只得忧心忡忡忍受着直到吃晚饭的时间。那时弗吉尼亚会出现。一位瘦削紧张,下了班的年轻女人,周身有这样的症候:穿着不得体,懵懂茫然,理解力下降,幽默中略带尖酸刻薄,受工作折磨,对一切漠然置之,毫无兴趣。博多恩太太看到她这副样子觉得丢脸,然而她会自如地控制自己,只说些随意的无关痛痒的话,优雅地坐着,驾驭着这顿完全为取悦弗吉尼亚而设计的精心烹制的晚宴。而那时弗吉尼亚几乎没注意她吃了些什么。 博多恩太太期盼着一个有活力的夜晚,可弗吉尼亚会躺在长沙发上,打开扬声器。要么她会在留声机上放上一张幽默的唱片。如果觉得有趣的话,她会接着又听一遍,会一连听6遍。而6遍对一张略微滑稽的唱片感兴趣,对此,博多恩太太现在已烂熟于心。“哎呀,弗吉尼亚,要是你愿意,我可以把那张唱片复述给你听,而不必麻烦地去摇留声机。”——而弗吉尼亚呢,停顿了一会,似乎没有听见她母亲说的话,然后回答道:“我肯定你行,妈妈。”那简单的一句话传递着对雷切尔·博多恩是或者可能是或曾经是的一切的极大的蔑视,对她的精力,她的活力,她的头脑,她的身体,甚至于她的存在的蔑视。这就好像罗伯特·博多恩的鬼魂极为恶毒地借女儿之口说出来的。——随后,弗吉尼亚会第7次放上唱片。 令人不快的第二天,博多恩太太意识到游戏结束了。她是位精神沮丧的女人,一个再也没有抨击对象,没有意义的女人了。她这把可怕的女性嘲弄之锤,曾经痛击过许多人,事实上,击过她曾经接触过的所有人,它终于向后抡起,砸在她自己的脑门上。因为她女儿是她另一个自我,她的知己。博多恩太太的全部生活的秘密、意义和力量就在于这把锤上,这把给予一切事物当头一击的活生生的嘲弄之锤。她的贪欲,她的激情,嘲弄地当头敲击着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她觉得从中受到鼓舞:这是一种天职。而且她曾经希望把这锤子传给弗吉尼亚,她聪明、瘦弱但仍真实的女儿,弗吉尼亚。弗吉尼亚是雷切尔自我的延续。弗吉尼亚是雷切尔的另一个自我,她的另外一个自我。 可,哎呀,这只是部分事实。弗吉尼亚曾有个父亲。这个曾经被这位母亲完全忽视了的事实通过这锤子怪异的反弹逐渐地使她清楚地意识到了。弗吉尼亚是她父亲的女儿。在自然的万物安排中,还有更不体面,引人厌恶,更堕落邪恶的事吗?因为罗伯特·博多恩曾被雷切尔的锤子理所当然地迎头一击。那一切能比他又复活、体现在博多恩太太的女儿,她另一个自我弗吉尼亚身上,并开始用稍稍怀恨的战斧和卵石来回击更让人憎厌吗? 可这小卵石是不可饶恕的。博多恩太太觉得它钻进了眉毛、鬓角,她完蛋了。锤子毫无生气地从她手中滑落下来。现在两个女人大多数时间是独处。弗吉尼亚太疲倦了,晚上不想要人陪伴。因而有留声机,或是扬声器,或者是沉默无言。两个女人已渐渐厌恶这房子。弗吉尼亚觉得这是她母亲表现的盛气凌人的最后一次大举动,她觉得受过分自信的奥伯森地毯、受那可怕的威尼斯式镜子、受那过于灿烂的硕大花朵的欺侮。她甚至受到精美食物的欺侮,渴望再次住进索霍饭店,并且拥有两间破旧简陋的房子。她憎恶这个套间:憎恶这一切。可她没有力气活动。她没力气做任何事。她慢吞吞地去上班,其他时间,她直挺挺地躺倒,茫然无觉。 正是弗吉尼亚疲惫不堪才真正让博多恩太太完蛋。那是打碎她鬓骨的卵石:“参加我女儿的葬礼,接受她办公室同事的吊慰,那是我必须躲避的最后的羞辱。如果弗吉尼亚必须是个女职员的话,她从此必须自己负责任。我要从她的生活方式中退隐出去。” 博多恩太太徒劳无功地努力劝说弗吉尼亚放弃工作来跟她同住。博多恩太太曾自愿给她一半的收入。一切办法都无济于事。弗吉尼亚坚持工作。 好吧!就这样吧!——套间是一个惨败,博多恩太太极想,极想把它撕成碎片。最后,最终的一次锤击!—— “弗吉尼亚,你不觉得我们最好摆脱掉这套房间,像过去一样逍遥生活吗?难道你不觉得我们会那样做吗?——”“可你投进去的钱呢?而且租期10年!”弗吉尼亚疲懒地叫道。——“没关系!我们享受了此举的乐趣。而且我们生活在里面已经享受到了该享受的快乐。现在我们最好摆脱它——要快——你不觉得吗?” 此时此刻,博多恩太太双臂骤然伸出,把图画从墙上扯下,卷起奥伯森地毯,从象牙镶嵌的陈列柜中取出瓷器。 “等到星期天再来决定吧。”弗吉尼亚说。 “到星期天!还有四天!要那么长吗?难道我们还没有打定主意吗?”博多恩太太说。 “不管怎么,我们要等到星期天。”弗吉尼亚说。 第二天晚上,这位亚美尼亚人来吃晚饭。弗吉尼亚叫他阿诺尔德,带着法语发音叫阿诺尔特。博多恩太太露骨地折磨他,永远没法弄对他的名字,要么称他亚美尼亚人,要么就是以蜜饯的名字叫他拉埃特·犁孔,或者干脆叫拌砂软糖。 “阿诺尔特今晚来吃晚饭,妈妈。” “真的!拌砂软糖到这儿来吃晚饭?我该弄些特殊的食物吗?”——她的声音好像她会建议弄肉饨蜗牛吃。 “我看不必。” 弗吉尼亚在办公室跟这亚美尼亚人见过很多面,打过不少交道,当时她代表商务部跟他谈判。他大约60岁,是位商人,曾经是个百万富翁,战争期间给毁了,不过,现在又卷土重来了,代表保加利亚经商。他想跟英国政府协商谈判,而英国政府明智地首先通过中间商弗吉尼亚与他协商谈判。现在阿诺尔特先生——弗吉尼亚这样称呼他——和商务部之间的事情令人满意地进行着,因此官方联系之后随即产生了一种友谊。 拌砂软糖60岁,灰白头发,并且很胖。在保加利亚他有许多正在成长的孙儿孙女,可他却是鳏夫。他灰白胡子剪得像把刷子,呆滞的褐色眼睛,沉重的眼皮上长着白色的眼睫毛。他举止谦卑,可他的姿势中有种顽固的自负。这种结合有时可以在犹太人身上找到。他曾经很富有,并且耀武扬威过;他也曾倾家荡产,蒙受羞辱,可怕地蒙受过羞辱;然而现在,他又顽强地东山再起,他远在保加利亚的儿子们支持他。人们觉得他并不孤单,在他身后,在近东,他有儿子、家庭和家族。 他英语讲得很糟,可带着喉音的法语却相当流利。他说得不多,总坐着。他大腿粗短肥胖,好像永恒地坐在那儿。他身体丰肥,静止不动的坐姿中,体现一种不可思议的权力,好像他的臀部与地球的核心联结起来了似的。而他的大脑,生意上的头脑则敏捷灵活。生意使他全神贯注,可样子并不紧张。不知如何,家庭、家族总感觉在他身后。这是为家庭、家族作的生意。 跟英国人在一起时,他谦卑恭顺,因为英国人喜欢这样的谦卑仆人。他在土耳其受过长期的正规教育。而他总是个外人。社会上没有人理会他。他只是个外人,坐在那一言不发。 “我希望,弗吉尼亚,我们有其他客人时,你不会请那个土耳其地毯绅士来。我能忍受他,”博多恩太太说,“可别的人可能会在意。” “在你自己家里不能选择自己的陪伴,难道这不太残忍吗!”弗吉尼亚嘲弄道。 “不,我不在乎。我可以面对任何事情,而我相信用这种方式卖土耳其地毯,你的相识非常恰当。不过,我猜你不会把他当作私交——?” “我当他是。我十分喜欢他。” “嗬——!随你的便。不过考虑考虑其他的朋友。” 这次博多恩太太真正感到屈辱。她看待这亚美尼亚人就像人们看待戴着无边圆帽的肥胖的地中海东部人在赛德港或在奈斯的滨海区试着兜售丑陋不堪的花毯一样,把他排出人类,归于虫类。他曾是百万富翁并且又可能是百万富翁之类的话只能加深被迫与这样的渣滓接触的厌恶之情。她甚至不能击碎他,或是消灭他。作为渣滓,没有什么可击碎的了,因为渣滓只是被击碎的东西的狼藉的残渣。 然而,她并不十分公正。诚然,他肥胖,而且大腿粗壮得像个癞蛤蟆坐着,似乎癞蛤蟆般永恒地坐着。他的肤色,是一种肮脏的酱色,沉重的黑眼睛呆滞着。并且,除非跟他说话,不然他永不会开口,像个奴隶般地处在癞蛤蟆式的沉默中。 可是他头上浓密漂亮的白发,像把软刷似地立着,出奇地具有男子气。皮肤同样是酱色的胖手,出奇地小巧,独具柔和的男子风格,白刷子般的眼睫毛下,呆滞、褐色的眼睛像狡猾的蛇似地闪动着。他疲倦但并未给击败。他奋斗、成功、失去,然后又奋斗,总是处于劣势。他属于一个接受失败,但又凭借狡诈卷土重来的受挫折的民族。他是儿子们的父亲,一家之长,失败但不可毁灭的家族长辈之一。他并不孤单,因而你不能动他一根毫毛。他整个意志是家长式的,宗族式的。尽管他谦卑,但他是不可毁灭的。 吃饭时,他被半忘却地坐着,谦卑,然而却具有谦卑的自负。他的举止非常得体,相当具有法国式风范。弗吉尼亚用法语跟他聊天,他口气平淡地应答着,那是他说法语时唯一能表现的举止。博多恩太太听得懂,可她是人们称作沉闷冗长语言学家的人,因而她说什么时,总是用英语。拌砂软糖急速地用结巴的英语回答着。说法语这不是他的错,那是弗吉尼亚的。 他极为谦卑,随和地与博多恩太太相处。可是他有时偷偷地迅速朝她瞥一眼,好像在说:是的!我看见你了!你是个漂亮的尤物。作为一个地位高的人来说你几乎是完美的了。——他用鉴赏家、古玩商的眼光这样评价着她。可然后他浓密的白眉毛似乎又补充道:可天宇之下,你作为女人是干什么的?你既不是妻子,也不是母亲,更不是情妇,你根本没有诱惑力,你比土耳其士兵或是一个英国官员更可怕。世间没有男人会拥抱你。你是个食尸鬼,你是个来自阴间地府的妖怪!——然后他会暗暗念叨圣灵的名字,乞求神灵保佑他。 然而,他爱上了弗吉尼亚。首先,他发现了她身上的幼稚,就像她是个迷失在贫民窟的不更事的孩子,一个褐色眼睛微微斜视的无家可归的姑娘,等着有人收留她,一个没有父亲的流浪儿!而他是一个家族的父亲,随时都是。 另一方面,他了解她在处理事务时独具特色的公正无私的敏慧。那也吸引着他:那种完全不受个人情感影响,对生意有完全预见力的聪慧。在他看来,这太奇异了。这对他的计划具有巨大的帮助。他并不真正了解英国人。他与他们打交道时茫然不知所措,可是凭借她,他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因为她在这些英国人中间,在这些英国官员当中还算是个要人。 他60岁左右。在东方成家立业了,孙子孙女们在逐渐成长。他有必要在伦敦住上几年。这姑娘会有用的。除了她会从母亲那继承以外,她根本没钱。可他会冒风险:她会是他生意上的一项投资,还有这套房子。他极为喜爱这套房子。他认识了那标志,奥伯森地毯的百合花、天鹅真的对他很重要。弗吉尼亚对他说:妈妈把房子给我了。——因而他心安理得地看着它。再有,弗吉尼亚几乎就是个处女,可能就是处女,并且,对像他自己这样父亲般的东方男性而言,完全就是个处女。他对与自己固有的享乐习性如此不同的英国人愚蠢自负的性行为极少了解。而最后一点,便是他身体逐渐衰老、疲惫和寂寞。 弗吉尼亚自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与阿诺尔德在一起。 说到生活,生计的话,她的聪慧让人吃惊。她说他很“古怪”。她说他平淡无奇的法语“很滑稽”。她发现他的生意技巧“有迷惑力”,浓密的白睫毛下呆滞的黑眼睛的闪光“很威严”,她频繁地约见他,在旅馆里与他喝茶,并且有一天跟他开车去看大海。 当他柔和的双手平静地握着她的手时,他的触摸中具有一种爱抚和占有欲的东西。他的拥靠如此奇异,如此自信,以致尽管害怕得发抖,然而她却无能为力。——“可你这么瘦,亲爱的小东西,你需要心情平静,心绪宁静,等着绽放,可怜的小花朵,长胖点!”他用法语说着。 她颤栗着,而无能为力。这当然是离奇古怪的!他如此奇异,自信,似乎拥有一切权力。他一意识到她会屈从于他的权力,他便已完全控制了局面。踌躇不定,谦卑恭顺一扫而空。他并不只想向她示爱:他有多种多样的原因想要娶她,而且他必须使自己驾驭住她。 他把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着她瘦骨嶙峋的手。“可怜的孩子累了,她需要安宁,需要爱抚和关心。”他用法语说。然后更紧地靠着她。 她畏怯地仰头看着他白睫毛下闪亮而疲惫的黑眼睛。可他动用全部意志力,迎视着她,并盘算着她必须顺从。他的身体挨着她十分近,手轻柔地抚摸着她的脸,使她的脸紧贴着自己的胸膛,同时他安慰似地用另外一只手抚摩着她的胳膊。“亲爱的小东西!亲爱的小东西!阿诺尔特如此深爱着她!阿诺尔特爱着她!也许她会嫁给她的阿诺尔特。亲爱的小姑娘,阿诺尔特会给她的生活铺满鲜花,使她的生活充溢着甜美和满足。” 她依偎在他胸前,任他安抚着自己。瞬间她半心碎半报复地想到了母亲。随后她又感到冥冥之中的命运。噢,多好啊,不必再努力挣扎,只要屈服于命运就行。 “她会嫁给她的老阿诺尔特吗?呃?她会嫁给他吗?”他声音安抚,镇静,同时强迫地问道。 她抬起头,看着他,浓密的白眉毛,闪光而疲惫的黑眼睛。多古怪滑稽啊!受他摆布有多好笑啊!他看上去略有些困惑。 “我该吗?”她说,淘气地咧嘴一笑。 “是的!”他睁着昏花老眼说,“我会让你满意的,你会看到这一点的。” “让我满意!”她对他的自信真正地感到好笑,隐约笑着说,“你真的会让我心满意足?” “当然!我向你保证。那你会嫁给我吗?” “你必须去告诉妈妈。”她说着,又淘气地把脸埋在他的马甲里。一种男人的骄傲在他心中激荡。 弗吉尼亚与拌砂软糖关系密切,博多恩太太毫不知情:她不探询女儿的行踪。在这次著名的晚宴上,她平静而冷淡,不过完全沉着镇定。喝过咖啡之后,弗吉尼亚离开了,把她单独留给拌砂软糖。她不作任何努力进行交谈,只扫视着这个穿着标准晚礼服的矮小、粗壮的男人,心想他这种胖法怎么符合《巴格达之贼》当中戴着土耳其帽、穿着宽大平纹裤子的集市商人的形象。 “你真的喜欢抽水烟筒?”她问他,声调慢吞吞的。 “请问水烟筒是什么东西?” “水烟的一种。在东方,难道你们不抽吗?” 他看起来迷惑茫然,谦卑恭顺,继而便又是沉默。她不知道他表面的沉静下面在酝酿着什么。 “夫人,”他说,“我想问您点事儿。” “是吗,那干吗不问呢?”传来她略有些恶作剧的慢吞吞的声音。 “确实!就是这样。我希望有幸能娶您的女儿。她心甘情愿的。” 片刻完全的静寂。然后博多恩太太俯身向他。 “你说的是什么?”她问,“再说一遍。” “我希望有幸娶您的女儿。她愿意接受我。” 他呆滞的黑眼睛看着她,然后又闪开了。她愣愣地紧盯着他,仍俯身向前,好像中了邪,变成块石头。她佩戴着粉红色玉饰,可他鉴别出它们是人造宝石,质地相当不错。 “我听见你说她愿意接受你?”传来慢吞吞,恶作剧式的冷淡声音。 “夫人,我认为是这样。”他说着,鞠了一躬。 “我想我们得等她来。”她说着,回身坐正。 一片沉寂。她瞪着天花板。他仔细地环顾房间,审视着家俱,嵌饰着象牙的柜橱里的瓷器。 “我能安排给弗吉尼亚小姐5000英镑,夫人。”传来他的声音。“假定她会带这套房子和房内的家具进入结婚分授财产处理,对吗?” 完全的沉寂。他或许是在月亮上。可他坐功很好,直坐到弗吉尼亚走了进来。 博多恩太太仍瞪着天花板。她心如刀割。弗吉尼亚扫了她一眼,却说: “来杯威士忌苏打酒吗,阿诺尔特?” 他站起身,走向长颈苏打酒瓶,站在她旁边:一个相当矮胖粗壮的男人,满头白发,因为疑虑而一声不吭。一阵苏打水瓶嘶嘶作响声后,他们重又回到椅上坐好。 “阿诺尔特已经跟你说了吗,妈妈?”弗吉尼亚说。 博多恩太太挺身坐直,猫头鹰般的眼睛凝视着弗吉尼亚,形容憔悴。弗吉尼亚给吓坏了,然而心里却微微有一些震颤。她母亲给击垮了。 “真的吗,弗吉尼亚,你愿意嫁给这个——东方国家的绅士?”博多恩太太迟缓地问道。 “是的,妈妈,千真万确。”弗吉尼亚答道,声音柔和,带着嘲弄。 博多恩太太看起来傻呆呆地茫然不知所措。 “我可以省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或是免去与你未来的丈夫有什么关系——我意思是说跟他谈什么生意吗?”她声音迟缓、清晰、茫然地问道。 “噢,当然!”弗吉尼亚说道。她吓坏了,笑声有些古怪。 又是一阵停顿。随后,博多恩太太感觉苍老憔悴了许多,但马上又振作起来。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未来的丈夫喜欢拥有这套房子?”传来她的声音。 弗吉尼亚强笑了一下。阿诺尔特只是给钉在位子上似的坐着,听着。她信赖他。 “嗯——也许吧!”弗吉尼亚说,“也许他愿意知道我拥有它。”她看着他。 阿诺尔特严肃地点点头。 “那你希望占有它吗?”传来博多恩太太迟缓的声音。“跟你丈夫一道继承它,你是这意思吗?”她一字一顿,拉长句子,强调着说。 “是的,我认为是这样。”弗吉尼亚说,“你瞧你说过这套房子是我的,妈妈。” “很好,应该是这样。如果你在我的写字台上留下书面要求,我会派律师到这——东方国家的绅士那儿。我可以问什么时候你们考虑——结婚吗?” “你看什么时候,阿诺尔特?”弗吉尼亚说。 “两个星期之内,怎么样?”他说道,笔直坐着,拳头放在膝盖上。 “大约两周,妈妈。”弗吉尼亚说。 “我听见了!两个星期之内!很好!两个星期之后一切听由你们作主。那么现在,失陪了。”她站起来,微微一欠身,平静而恍惚地走出房间。她不能大声尖叫,并把那地中海东部人撵出这个家,这真要她的命。可是她不能够,她已经抑制住了自己。 阿诺尔特站着,眼睛闪亮地环顾着房间。这将会是他的。 他儿子来英格兰时,他会在这儿接待他们。 他瞧着弗吉尼亚。她,现在也脸色苍白憔悴。她对他矜持着,好像怨恨似的。她怨恨母亲的失败。她仍有能力把他永远打发走,并回到母亲身边。 “你妈妈是个了不起的夫人。”他说,走到弗吉尼亚身边,拉着她的手。“可是却没有丈夫来保护,她是不幸的。我很抱歉她将会孤单一人。要是她愿意跟我们住在这儿,我会很高兴的。” 这狡猾的老狐狸清楚他在说什么。 “恐怕根本没有那个希望。”弗吉尼亚说。 她坐在长沙发上。他温柔地父亲般地安抚她,这不和谐的场景,就发生在她妈妈的客厅里,这让她觉得很滑稽。因为他看见客厅里的摆设精致漂亮而有价值,并且现在它们是他的了。他血液沸腾,充满激情地抚慰这瘦削的姑娘,因为她等同于这些有价值的环境,并把它们带来归他所有。他说:“跟着我你会非常安逸舒适,心满意足,噢,我会让你心满意足的,而不像夫人,你妈妈。你会长胖,像玫瑰般绽放。我会让你像玫瑰般怒放。订在下礼拜,怎么样?下礼拜,下星期三,我们结婚好吗?星期三是个良辰吉日。那时候好吗?” “很好!”弗吉尼亚说道,给抚慰得又有非常舒适的命运感,一生中依靠命运,不作任何努力,再也不作任何努力了。 博多恩太太第二天搬到一家旅馆,而且必定是趁弗吉尼亚不在的时候到那套房间里收拾行李,解救自己和她那些私人用品的。她和她女儿,必要时,通过写信联系。 5天时间里,博多恩太太头脑清晰。该处理的事处理了,她所有的衣箱给搬走了。她有5个衣箱,那就是一切。她给剥夺了财产,被放逐了,无家可归,会到巴黎度过余生。最后一天,她在客厅里等弗吉尼亚回家。她戴着帽子,穿着行装,坐在那儿,像个陌生人。 “我只等着说声再见,”她说,“我上午离开这儿去巴黎。这是我的地址。我想一切都处理好了;如果没有,告诉我,我会处理好的。好了,再见!——我希望你会非常幸福!” 她阴险地吐出最后几个字,这使弗吉尼亚恢复了理智,因为她开始时昏头昏脑。 “噢,我想我可能会。”弗吉尼亚说道,咧着嘴笑。 “我不该怀疑,”博多恩太太尖刻冷酷地说。“我认为那亚美尼亚祖父十分清楚他在干什么。你毕竟只是作妾的。”这些话慢吞吞说出,落下来却掷地有声!充满深深的蔑视。 “我想我是!相当有趣!”弗吉尼亚说道。“可是我想知道我在哪儿得到这个?不是从你那儿,妈妈——”她恶作剧地像唱歌似地慢慢说道。 “我该说不是。” “也许女儿们像梦一样,和预料的刚好相反,”弗吉尼亚若有所思,刻毒地说道,“所有妻妾都不属于你,所以也许它会报应在我身上。” 博多恩太太朝她闪了一眼。 “你让我怜悯!”她说。 “谢谢你,亲爱的。你只得到我一丁点儿怜悯。”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7 公主 在父亲看来,她是公主。但在波士顿的舅父舅母眼里,她只是可怜的小姑娘杜莉·艾克特。 柯林·艾克特有点疯。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世家,自称是王亲国戚,有苏格兰王室的血统。可是他那些美国亲戚却说,他在这事情上有些不正常。他和苏格兰某位国王有血缘关系那些话,他们早听厌了。这事情荒谬透顶。他们知道的唯一事实,就是他不姓斯图亚特①。 ① 苏格兰王族,1371—1714期间在位。 他凛凛一躯,堂堂一表。一双蓝眼睛大大的,但看人视物总像心不在焉似的。一头黑发软软的,齐刷刷地盖在低平的额头上。另外,他的嗓音悦耳动听,平时总是低沉的,十分谦恭。可有时也像铜钟一样洪亮,有力。这样,你便了解了他的全部吸引力。他那副神气,活像一个凯尔特老英雄。似乎他应该穿一条浅灰格子呢的褶叠短裙,扎一只皮袋,裸露出两只膝头。他的嗓音是从远古低沉的英雄诗人奥西恩那儿传来的。 至于其他方面,他算得上家境殷富,但并不豪阔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们50年前漫无目标地努力过一阵子,但始终没有混出什么结果,做出什么成绩,也始终没有成为什么栋梁之材。但是,在不止一个国家的上流社会里,他们却深受欢迎,为人们所熟悉。 他年近四旬才结婚,娶的是一位有钱的美国姑娘:新英格兰来的普莱柯特小姐。汉娜·普莱柯特22岁那年,被这个头发尚青,眼睛又大又蓝,目光有点茫然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之前,也有许多女人对他着迷。可是柯林·艾克特一直含含糊糊,没有与任何女人定下性的关系。 艾克特夫人在丈夫的懵然与魅力中生活了三年。之后,便受不了了。那就像和一个迷人的幽灵一块生活。他对大多数事情懵然无知,甚至像鬼魂一样毫无记性。他总是彬彬有礼,殷勤亲切,嗓子总是那么低沉悦耳,但总是那么迷迷糊糊,心不在焉。总之,他有点不正常,如俗语所说:“脑子不开窍”。 一年以后,妻子生下个女孩。他成了父亲。可是这并没有让他变得清醒一点儿。对她来说,他的外表,他的动听的声音,没过几个月就变得有些可怕了。那声音简直像回声。像一个活人的回声!他的肌肤摸上去,也不像真人的肌肤。 或许,这是因为他有点疯的原故。婴儿出生那天晚上,她认定丈夫必是疯子无疑。 “哦,我的小公主到底来了!”他用凯尔特人嘹亮悦耳的嗓音说,就像在唱一首快乐的赞美诗,声音诚挚,激荡动人。 婴孩娇小瘦弱,惊诧地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两口子给孩子取名叫玛丽·昂利埃特。妻子管小女孩叫我的道莉。丈夫管她叫我的公主。 朝他发气是徒劳无益的。他那双湛蓝湛蓝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出孩子似的纯洁无邪的神气,让你得不到什么效果。 汉娜·普莱柯特身体一直羸弱。她并不奢望如何长寿。婴儿刚刚两岁,她就丢下丈夫女儿,撒手人寰。 普莱柯特的娘家人无形中对柯林·艾克特十分怨恨,说他过于自私。因此,把她在佛罗伦萨安葬一个月后,他们就要求做父亲的把女儿交给他们抚养。他断然拒绝了,不过态度彬彬有礼,声音嘹亮悦耳。于是他们扣下了属于汉娜的那份收入。不过在他看来,妻子的娘家人根本不属于他的社会,也不是实在的人,只是些偶然的联系,是不得不回答的留声机。他们的话,他作了回答。至于他们的实际存在,他并未意识到。 他们本打算设法证明他不适合做孩子的监护人,可那样会惹起轩然大波,闹得满城风雨,所以干脆来个简单处理,不再过问了事。不过对孩子,他们还是经常写信,在圣诞节和母亲的忌日也寄点钱作为礼物。 在公主看来,她的波士顿亲戚不过是徒有其名。她与父亲一同生活。父亲的收入平平,却经常外出旅行,当然用度还是十分节俭。不过父亲从不到美国去。因为旅行,孩子老换保姆。在意大利,是一个农妇;在印度,是一个女佣;在德国则是一个村姑。 父女俩形影不离。父亲不是一个隐士。不论到哪儿,总看得见他探亲访友,出门吃饭或吃茶点,有时还出去吃晚饭,身边总带着女儿。大家管她叫艾克特公主,仿佛这是她受礼后取下的教名。 她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姑娘,生着一头微带黄褐色的金发,一双大眼睛湛蓝湛蓝,微微鼓突,带着又坦诚又乖巧的眼神。她显得十分老成,其实并不懂事,有时很有理智,有时又十分幼稚。 这是做父亲的过错。 “对于外面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小公主都不要理睬。”他再三告诫她,“他们做什么,说什么,其实自己都不清楚。他们只是说长道短,互相伤害,结果害人害己,到头来大哭一场。我的小公主,千万别理睬。那完全与你无关。每个人面上是一个样,内心又是一个样,变成了不顾一切的恶魔。把他们说的、做的、感觉到的全剥掉,像厨子剥洋葱那样,剥到里面就是一个绿色的魔鬼。这个魔鬼从来是我行我素的。对于外面的事情,那些长短议论,夫妻恩爱儿女情义,还有种种烦恼,种种工作,全不在意。这个魔鬼就是男人女人的真正自我。它对任何人都不在意。它从不在意任何事物。不过,话说回来,那魔鬼里,也有高尚一点的,卑鄙一点的。那女怪里,也有可恶庸俗的,也有优秀杰出的。只不过没有高贵的如仙女一般的女魔。只有你是个例外,我的小公主。你是昔日王族的最后一个子嗣,最后一个苗裔,我的公主。没有其他的人了。你和我是硕果仅存的了。我一死,就剩下你一个人了。这就是你对世上芸芸众生不要过于注意的缘故。因为他们的魔鬼全都粗鄙不堪,没落下流。他们都不是王族。在我之后,只有你是王族。你要永远记住。并且千万不要忘记,这是个头等秘密。你若告诉了别人,别人就会想法杀你,因为他们嫉妒你这位公主。这是我们的头等秘密,亲爱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都属于最高贵古老的血统。我们各自谨守秘密吧。亲爱的,你得对所有的人有礼貌,因为贵族王族必须如此。可是你不要忘了,你是唯一的公主。世上的人都比你卑下,比你粗俗。你待他们有礼,和和气气。不过记着你是公主,他们是平民。决不要去想到他们。仿佛他们与你平起平坐,是一个等级。他们才不是哩。你随时会发现,他们根本没有王族的气派,这种气派,只有你有……”公主年纪尚幼就被启了蒙——第一课,绝对缄口不言,除父亲外,不与任何人亲近;第二课,要彬彬有礼,为人质朴,仁慈。所以她年纪虽小,个性却早早定了型,和水晶一样,纯洁,清晰,不可渗透。“那孩子!”接待过她的女主人总这么说她,“那么高雅,那么懂事,真是个大家闺秀,可怜的小姑娘!” 她身材挺直,灵活矫健,但体格瘦小,走在身材魁梧,仪表堂堂,有点疯癫的父亲身边,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她的衣着十分朴素,不是蓝色就是浅灰色,领子很小,滚着老式的米兰针绣花边,或者织工精细的亚麻布。一双小手十分纤瘦,在钢琴上弹出的声音,细弱悠扬,像古琴的声音。出门去外面,她喜欢披斗篷,而不喜欢穿大衣;头上总是戴一顶18世纪式样的小帽子。她的皮肤是那种洁净的苹果花的颜色。 她那样子就像是画上绘出来的。但是直到临死,谁都没有真切地瞧过她几眼。她父亲始终把她框在那奇特的画里,不让她走出来。 外祖父母和穆黛姨妈来探望她两次,一次在巴黎,一次在罗马,两次都被她迷惑了,觉得很不安,很气恼。她那么一个清纯小女孩,那么优雅,又那么老成,那么自信,又那么驯顺,内心里却是那么冷漠,这些使她的美国亲人大为不快。 不过她确实迷住了外祖父。他看着她走了神。这个纯洁无瑕的小姑娘,他打心底里喜欢上了。过了好多个月,外祖母还常常看见他独自坐着发愣,思念这个宝贝外孙女,渴望再见到她。直到临终,他都热切地希望再见她一眼,希望她到他们身边,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 “谢谢您,外公。您太好了。不过我和爸爸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您瞧,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单独的天地里。” 父亲让她见见世面,也就是见识见识外面。还让她读书。 她十几岁时,读了左拉和莫泊桑的作品,便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目光看待巴黎。稍后,她又读了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觉得惑然。其他作家的作品,她凭着敏锐的理解力,全读得懂,如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谈》,又如《尼伯龙根之歌》。说来奇怪,不可思议,她根本没有激情,完全以一种冷漠的目光看待一切。她有点像弱智儿,不像正常人。 这也使她产生莫名其妙的反感。她独自一人时,常常遭到别人的粗暴对待,尤其是巴黎罗马两地的出租车伕和铁路搬运工。他们似乎突然一下对她厌恶起来。他们从她的傲慢神态看出,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她却大剌剌地无动于衷。她那么自信,她那花信年华却是那么冷漠,单调。她可以望着一个健壮好色的罗马出租车伕,好像他是一个可笑的怪物。她在左拉的作品里知道了他的一切。她总是以好意照顾的神态吩咐他到什么地方去,仿佛只有她这个孱弱的美人才是人,而他这个粗壮的家伙只是半人半兽的怪物,只配在开满荷花的烂泥塘里打滚。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气,常使车伕发怒,因为那地道的地中海人对自己的雄性之美非常自豪,而且他认为,阳刚之气是唯一的美。于是他转过一张可怕的脸,对她怒目而视,以蛮横粗鲁的方式恐吓他。在他看来,她并无傲慢轻侮的资格,因为她是那样弱小可怜。 这样的遭遇使她胆寒,使她知道不从外部得到支持不行。她的精神力量对这些下层人民不起作用。他们具有极大的力量。她从他们的怒火里看到了极大的憎恶。但她并未惊慌失措。她从从容容地付了钱,转身走了。 然而,这些时候终归是危险的。她学会了防备这种时候。她是公主,是北方来的天仙,弄不明白粗蛮的人在憎恶她时,为什么会发出那种火山爆发似的雄性的愤怒。对她父亲,他们就没有发过。她早就认为,他们憎恨她,是因为她母亲是新英格兰人。她不能按那罗马蛮子的眼光把自己看成发育不良的人,看成装模作样,倨傲不群,不结果子的花。那罗马出租车伕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希望把这朵花碾落成泥。这朵花那毫无性感的娇美,以及那凌架于人的气派,使他一见之下大觉反感,顿时变得蛮横起来。 19岁那年,外祖父去世了,给她留下大笔遗产,托给一些十分负责的人保管。她可以从这些人手里得到这笔财产,但有个条件,就是她每年必须在美国居住六个月。 她对父亲说:“他们为什么要限定这些条件呢?我才不会每年去美国禁闭六个月哩。叫他们把钱给自己留着吧。” “我的小公主,我们得明智点儿。我们已经够穷了,又免不了受人家粗暴对待。人家对我无礼,我忍受不了,我恨人家这样!我恨!”说着,他的眼睛冒火,“对我无礼的人,我要把他们杀掉。但我们是流亡在外,浪迹天涯的人,什么能力也没有,真要变得一文不名,就更无力量了。那样我就活不成了。不行,我的公主,这钱我们要了。这一来,他们就不敢对我们无礼了。这钱我们要了,像穿衣服一样,把我们保护起来,不受他们侵犯。” 这样就开始了一个新时期。父女俩在大湖岸边,在加利福尼亚或在美国西南部度夏。父亲多少算得上诗人,女儿也多少算得上画家。他吟诗弄句,歌咏湖水,或者红杉树,她则绘出一些美丽的图画。他是个身强体壮的人,爱好户外活动,常带着女儿外出,不是驾一条独木舟,在湖上荡桨,就是点一堆篝火,在野外过夜。弱小的公主胆子很大,跟着父亲一起,骑马走过崎岖山道,直到疲乏不堪,简直瘫软在小马上。但她从不服输。夜里,父亲给她裹上毯子,放在杉树枝铺成的床上。她躺在上面,仰望星空,一声不吭,努力压住一身的疲累。 斗转星移,时光流逝。她先是成了25岁的姑娘,后来又成了30岁的大姑娘。不过她一直是那个贞洁的,高雅的公主,守身如玉,像老太婆一样冷漠,老成。于是有人对她说: “你想没想过,万一父亲不在了,你怎么办呢?”她冷静,超然地望着说话人,回答说:“没有。我从没有想过。” 她在伦敦有一所漂亮的住所,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也有座小房子。每一处都有一个忠实的女管家。如果愿意,她可以两边轮着住。她还有一些有趣的文艺界朋友。除此之外,她还需要什么呢? 年复一年,时光悄悄过去。可她像天仙一样,仍然是老样子,相貌没有半点改变。33岁的年纪,看上去不过23岁。 但是她父亲日渐衰老,人也变得愈发古怪。现在,他发痴发癫的时候,轮到她来做监护人了。最后三年,他是在康涅狄格州的房子里度过的。亲友们跟他没什么来往。他常常一阵阵狂躁暴戾,叫小公主十分难受。她极为厌恶暴烈行为,心里痛苦万分。她找了个能干女人来给疯疯癫癫的老爹做看护。这女人小她几岁,受过良好教育,没有把老头儿疯癫的事对外张扬。佳明斯小姐对公主一片忠心,对那个相貌俊伟,彬彬有礼的白发老头怀有一种奇怪的爱怜。老头子狂躁发作时,自己根本不知道。 公主38岁那年,父亲舍她而去。她依然故我,还是那样瘦小,活像一朵气质高贵的花朵,只是没有芳香而已。她一头褐发,剪得短短的,蓬蓬松松地衬托着她那苹果花一般的脸盘。她五官端秀,鼻子高挺,上半身像一个高贵的佛罗伦萨人。声音与行止都很娴静,像一丛在荫处开放的鲜花。蓝眼睛里,射出的是犹疑不定的目光,随着岁月消逝,阅历增长,又带上了一点讥讽的神情。她这个公主,嘲弄般地望着外面没有王子的世界。 父亲死后,她大大松了一口气。但同时,周围的一切,仿佛幡然大变了。先前,她生活在温室里,生活在她父亲癫狂的氛围中,突然,温室一夜间拆掉了。她落到了世俗冰冷而广阔的室外。 怎么办呢?她似乎面对着一片空虚。不过,她还有佳明斯小姐。这位小姐与公主一起分享秘密,分担她对父亲的感情。其实,公主已感到,这几年她对癫狂父亲的感情,如今以一种古怪的方式,转到夏洛蒂·佳明斯身上去了。她已成了盛接对死人感情的容器。而公主本人这个容器却是空的。世界这个巨大仓库中的一个空容器。 怎么办?她觉得,既然不能干净消失,像一瓶松了盖子的酒精,挥发一空,就得做点事儿。从前她从未感觉到有这种义务。从不觉得自己该做什么事儿。因为那是凡夫俗子操心的事儿。 现在,父亲不在了,她发现自己沦落到了凡夫俗子的边缘,也承担了他们必须做点事情的义务。这真叫人觉得耻辱。她觉得自己变庸俗了。同时,她发觉自己看男人的眼光也变得锐利起来,那是关心终身大事的目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对男人忽然产生了兴趣,或者说被他们吸引了。不,她并不对男人特别感兴趣,也不对他们特别入迷。可是终身大事毕竟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多少使她有些动心。她认为婚姻——光从抽象的意义上讲,是她该做的事情。这意味着她将有一个她所了解男人。但那男人似乎只是她思想上的产物,是个虚有之物,并不是个实体。 她父亲是夏天过世的,就在她满38岁生日那个月。料理完后事,该做的事情显然是出门旅行,和佳明斯小姐一同出游。这两个女人虽然很亲密,不过出于本能,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此相互间永远是艾克特小姐和佳明斯小姐。佳明斯是费城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很是明智谨慎,不过很少出门。她比公主只小四岁,却总觉得比她小了许多,她对公主毕恭毕敬,一片热忱,因为在她看来,公主是没有年龄,没有时间性的。每次打开公主的小柜,看到那些精致的小鞋,她总不由得心头一阵激动,一种亲切而崇敬的激动。 佳明斯小姐也是处女。不过棕色的眼睛里常有一种疑惑的神情。她的皮肤白皙,相貌周正,可是眉目间却总有一丝迷惘的神色。而公主则自有一种文艺复兴时期的典雅气派。佳明斯小姐声音也低沉,说话像是耳语,这是在柯林·艾克特房间里呆久了的必然后果。不过她的声音有些喑哑。 公主本不想到欧洲去,更倾向于去西部。父亲去世了,她更想去西部了。她想往西走,一直走下去,大概要沿着大英帝国这片疆土的边界走到底,走到太平洋沿岸,在大群逐浪戏水的游泳者中结束旅程。 不,不到太平洋沿岸走。她会到那里之前打住。西南部没有那一带俗气。她打算到新墨西哥州去。 将近八月底,当大群度假的人返回东部时,她和佳明斯小姐来到了赛洛柯多牧场。牧场在一边荒地上,畔着一条溪流,离大山脚下约有四英里,离印地安人居住的圣克利斯图瓦村只有一英里。这牧场是接待富人的地方。公主和佳明斯小姐每天付30块钱,租用苹果树丛掩映的一所小别墅,还有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师。不过,每天晚上,她和佳明斯总去大宾馆里吃饭,因为她还在想着自己的终身大事。 来这里度假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就是没有穷人。他们都很殷富。不少人还很浪漫,有些人可爱,有些人俗气,有些是电影圈子里的人,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虽然庸俗,却不乏引人之处。还有许多犹太人。公主不喜欢他们,尽管与他们聊天往往最有意思。公主通常和犹太人一起聊天,与艺术家一起作画,和大学里的小青年一起骑马。总之,她玩得开心极了。不过,她却总有一种不对劲的感觉,好像鱼离开了水,鸟错投了林。婚姻于她仍然只是个抽象概念。她并没有把它与眼前的青年男子中的任何一个,哪怕是最出色的联系起来。 公主看起来只有25岁。鲜润的嘴唇,处子的娴静和白嫩的肌肤,使她只显出这个年纪。不过她透出的老练眼神,常叫人感到一丝困惑。碰到非填年龄不可的场合,她总填个28,且把2字写得很潦草,不过,看上去绝不像3字。 男人们暗示要与她结婚,尤其是大学那帮小伙子。他们隐隐向她表露此意。不过他们在公主那种讥弄的眼神下败下阵来。公主觉得他们滑稽可笑,还有点放肆。 让她唯一感兴趣的是一名导游,一个名叫罗麦洛的男人:杜明戈·罗麦洛。十年以前,他把这块牧场卖给维尔吉森家,得了两千块钱,离开了此地。后来却又回到故土。因为他是老罗麦洛的儿子。老罗麦洛那个西班牙家族本来拥有圣克里斯图瓦周围好几英里的土地。但随着白人大批到来,饲养大群羊只的失败,以及在这大山脚下荒漠上人人避免不了的那种要命的惰性,到了老罗麦洛这一代,这个家族终于完结了。子孙沦落为作田耕地的农夫。 这个家族的继承人杜明戈把两千块钱花完以后,便替白人干起了活儿。他年约30,身高体大,寡言少语,一张大嘴抿得紧紧的,一双黑眼睛看人时,几乎带着愠怒的神气。从后面看,他俊伟壮实,颈根黧黑,样子很好,生气勃勃。可从正面看,他一张黑脸,又长又大,显得几分凶恶,带着那一带墨西哥人所特有的阴沉、漠然的表情。那些人全都健壮结实,整日嬉笑逗趣,仿佛他们从来体格健壮,性情快活,没有适合的地方供他们消散那充沛的精力。他们的脸相慢慢变得迟钝麻木,似乎失去了生存的理由,活着的意义,不是等着死亡降临,就是等着生出希望,唤起激情。有些人的黑眼睛里,有种幽秘古怪的神色,阴郁可怕,是那种临终悔罪的人的眼神。他们在折磨自己,祈求死亡中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在家乡这广阔、秀丽却对他们没有善意的景色中,他们无法为自己找到积极的生存意义,于是对自己大为不满,便通过折磨自己来祈求死亡。他们的眼里便显露出这阴郁而幽秘的微光。 不过,泛泛而论,墨西哥人的黑眼睛是迟疑的,稍有一点生气,有时含有敌意,有时却十分亲切,但更经常的是带有印第安人那呆滞的不祥神色。 从外表上看,杜明戈·罗麦洛是个典型的墨西哥人,生着一张呆滞、黧黑的长脸,一张粗蛮的大嘴。不过脸上倒还修刮得干净。眼睛乌黑乌黑,很像印第安人。只不过,在他绝望之中,仍保有一星半点骄傲、自信或是无畏的火星,那是绝望的黑暗之中唯一的火星。 不过正是有这火星,就使他与许多男人不同,行为举止显得机敏灵活,外表也有了神气。他戴一顶浅平的黑帽子,而不像一般的墨西哥人,戴着又大又笨的高帽子;衣服也穿得轻薄得体。他置身于那片景色,沉默、淡漠,几乎毫不引人注目。作为导游,他干得十分出色,头脑十分敏锐,总是预料到可能发生的困难,并设法避免。在篝火旁,他一双褐色的灵活的瘦手动来动去,添柴拨火,十分灵活,还烧得一手好菜。他唯一的不足,就是不太热心助人,对人也不够亲切友好。 “唷!别派罗麦洛给我们导游。”那帮犹太人总这么要求,“从他那嘴里,你别想得到什么。” 游客们你来我去,没人了解罗麦洛的内心,也没人看到他那目光深处的火星。他们没有这么细腻敏锐,看不到的。 有一天,公主找他做导游时,发现了他眼光里的那闪亮的火星。当时她在峡谷里钓鱼,佳明斯小姐在看书。马匹拴在树下,罗麦洛给她在鱼钩上装苍蝇做诱饵,装好后把钩绳递给她,同时抬头望了她一眼。就在这一瞬间,公主一下瞧见了他目光里的那一星火。她立即知道了他是位正人君子;他的魔鬼,如她父亲所说,是一个善良的魔鬼。于是对他立即刮目相看。 他带她来到三角叶杨树丛前面水潭旁一块大石头上,面对着平静的水潭垂钓。时值九月初,峡谷里已是一片凉意,不过三角叶杨树仍是枝繁叶茂,一片翠绿。公主坐在大石头上,穿一件软和紧身的灰毛衣,一条做工考究的灰马裤,脚上着一双黑色的长马靴,一头棕发从灰色小帽下披散下来,显得娇小玲珑。这算得上一个女人吗?还不能。只能算略具雏形的女人,置身于这野草丛生的荒凉峡谷,置身于这块大石头上。她知道怎样下钓放线,父亲早就教会了她。 罗麦洛穿一件黑衬衣,一条宽宽松松的黑裤。脚下一双黑马靴,裤脚管塞在靴筒里。他在前面稍远一点找了个地方下钓,取下帽子,放在身后一块大石头上。黧黑的脑袋稍向前倾,注视着水面。他已经钓到三条鲑鱼了。现在他不时地朝上游的公主瞅一眼。公主稳稳当当地坐在石头上,什么也没有钓到。 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地把钓线收上来,走到她身边,内行地看看她的钓线,又看看她坐的地方。然后,轻言细语地要她改变一下姿势,并伸出褐色的大手作示范。接着,他退后几步,背靠一棵树站着,默默地注视着她。公主知道他在身后关心支持自己,不禁心头一热,当时就觉得有鱼上钩了。不一会儿,她就钓上来一条大鲑鱼。她扭头望望他,两眼发亮,脸上绯红,就在她注视他的眼睛时,他黧黑的脸上忽地浮现一丝庆贺的笑容,别有一番亲切意味。 她知道他在帮她,也感觉到他有一种隐秘、微妙的男子汉气概,对她十分体贴。从前她可没有这种感觉。现在想到这一点脸便红了,蓝眼睛也变得幽幽的,十分深沉。 这以后她便老是寻找他,寻找他内心发出的那奇怪的隐秘的体贴之光。这是她从前所不知道的。 他们之间有了一种隐晦的、无言的亲密。她喜欢他的声音、相貌、气质。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英语是外语,讲得结结巴巴,断断续续,但自有一种凄伤、婉转的音调,那是说惯了西班牙语的缘故。他很注意仪表,一丝不苟,脸上修得干干净净,头发虽密虽长,却总是往后梳得整整齐齐。身穿黑色开司米衬衫,腰系宽皮带,下面着一条剪裁合体的宽松黑长裤,裤脚管塞进靴筒。他没戴银环,也没有系扣链,只在马靴上绣了花,上面用白羊皮镶了一道边。看外表,他颀长,俊美,但又结实强健。 不过,奇怪的是,公主觉得他活不长久了。也许他心甘情愿去死。无论如何,这种感觉,使他成为她可以接受的人。 公主虽然娇小玲珑,骑马却是老手。牧场上提供给她的是一匹栗色牝马,名叫丹茜,体型俊美,毛色鲜亮,脖子粗壮有力,背部凹陷,表明它跑起来飞快。美中不足的是,有点小脾气,也是母马常有的缺点,容易使性子,歇斯底里。 公主天天带着佳明斯,和罗麦洛一起骑马,到山里去。有一次,他们三个和另两位朋友一起出去,过了几天露营生活。“要是我们三人单独露营,”公主对罗麦洛说,“我想我会更乐意。” 他听了,露出一丝会意的微笑,显得十分开心。 说来也怪,若是她钓鱼一无所获,或者骑马骑累了,再不然丹茜发了性子,换上别人,是不会对她这样细心照护,温柔有加的,是不可能从远处默默地给她以支持鼓舞的。罗麦洛似乎能从心里传给他一道光芒,来给她以支持与帮助。从前她是从未有过这种感觉的。现在她感觉到了,内心十分激动。 此外,他那张黑脸莞尔一笑,虽说显出一种粗蛮的怪相,却露出了洁白、细密的牙齿,同时又包含了温暖的气息,对她关心体贴的热情。因此她又成了有人敬有人疼的公主了,为此倍觉高兴。 而且,他目光深处那一星火花,她捕捉到了,也知道他清楚这一点。于是他们两人便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在这方面,在这种难以捉摸的默契中,他像女人一样心细如丝。 不过,他的出现,反而打消了她结婚的念头。不知为什么,她那奇怪的小脑子里,根本就没起过嫁给他的念头。也没有什么确切的原因。他不是个卑鄙丑恶之人。而她也有钱供两个人生活。其它并没有什么障碍。而且她并不是个古板人。 公主对此认为:他们两人身上的魔鬼似乎可以结合,而且也许已经结合了。只不过他们两人的自我:艾克特小姐和杜明戈·罗麦洛先生,却不知为何不能相容。他们之间是有一种特殊的心照不宣的亲密关系,但她却不认为这会促使他们结婚。换上一个哈佛或耶鲁的大学生,她也许较为容易地同意出嫁。 时光流逝。她也听之任之。到了9月底,山冈上的杨树叶子泛黄,栎树叶也变红了。可是沟沟谷谷里的三角叶杨树依然是一片翠绿。 “你什么时候离去?”罗麦洛两只黑眼睛紧盯着她问道,目光有些迷惘。 “大概十月底吧。”她说,“我答应人家11月初到达圣巴巴拉。” 他眼睛里的那点光亮黯然失色。她看到,他那张大嘴伤感地抿得铁紧。 她曾多次抱怨,说在这里除了金花鼠,小松鼠,也许还有臭鼬和豪猪,她再没有见过别的野兽。什么鹿呀,熊呀,美洲狮呀,统统没有见到。 “这山里没有大野兽吗?”她不满足地问。 “有呀。”他说,“有鹿。我见过它们的蹄印。我还见过一头熊的足迹。” “但为什么见不到它们呢?”她像孩子一样,似乎很不满意,迫不及待。 “哦,那可是很难一见的。它们根本不容你接近。你必须守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出声响,等它们出现。要不,你就得循着它们的足迹,走老远的路,去寻找它们。” “可我只有看到它们,鹿或者熊以后,才舍得离开呀。”这时他脸上露出憨憨的笑容。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想进山,到深山老林去守候它们?” “正是。”她抬起头来,望着他说,感到十分冲动,也顾不上考虑后果。 他的脸又板起来。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 “哦,”他有点挖苦的意味,嘲弄道,“那你先得找一所房子。现在夜里很冷了。整夜得呆在房子里。” “山里有房子吗?” “有。”他说,“好些年以前,有个采矿的来这里找金子,在山上搭了座小木屋。后来归我了。你可以去那里守一夜,或许会看到什么野兽。或许吧!我也说不准。或许什么也见不到。” “有多大把握。” “唉!我也不清楚。上次我在那儿,看见几头鹿下来饮水。我还打死过两头浣熊。但也许这回什么也看不见。” “那里有水?” “有。在云杉树下,有一个小潭。你知道,雪融后,水全流到潭里。” “离这儿很远吗?” “是有很远。你看见那道山了吗?”他转身朝西面的大山举起手,指着远处说,那姿势颇为动人,“那光秃秃的石山,”他的黑眼睛盯着远方,脸很庄严,似乎很痛苦,“过了那道山,再往前走,穿过云杉林,就到了小木屋。砂金矿原是那采矿人的。他把钱花光后,把产权卖给我父亲,可谁也没有采到过金子或者别的什么。谁也不上那里去。因为那里太荒僻了!”公主注视着落矶山那一线崇山峻岭。那已是9月末10月初的日子。白杨树叶转黄,渐渐掉落。云杉和松树在更高的坡上,似乎变得更深更暗。山冈上的栎木林,一片血红。 “我能上那儿去吗?”她转脸望着他,问。 他神色庄重,充满责任感。 “能。”他说,“你能去。不过山岭上有雪,又冷,而且荒凉得很。” “我愿意去。”她还是坚持不放。 “那好,”他说,“既然你想去,就去吧。” 不过她也拿不准,不知维尔吉森家放不放她去,或起码让她单独与罗麦洛和佳明斯小姐一块去。 然而,她生性固执,固执得近乎疯狂,使她死抱住自己的想法不放。她要把这些大山看遍,看见它们的心脏,看透它们的秘密。她要翻山越岭,到那云杉林下面,到那碧波粼粼的溪潭旁边那座小木屋去。她要看野兽不知有人,在荒僻自然的山野出没。 “我们对维尔吉森家说,我们只是想去峡谷走一圈。”她说。 去峡谷走一圈,这是件平常事,并不艰苦,又不冷,也不远离人烟。他们可以在称作客栈的木屋里过夜。 罗麦洛飞快地瞧她一眼。 “你想这样对维尔吉森家说,就说呗。”他答道,“不过我明白,我领你进山,她知道了会发脾气的。我得牵一匹驮马先走一趟,送几条毛毯和一些面包上去。也许佳明斯小姐会受不了的。走这一趟很艰苦。” 他以墨西哥人的那种思维方式,缓慢地、不连贯地用英语表达道。 “不要紧!”公主突然下定决心,变得又坚决又执着,“我肯定要去。我去和维尔吉森太太说好。星期六动身。”他缓缓摇摇头。 “我星期天先牵一匹驮马,送几条毛毯上去。”他说,“以后咱们再动身。” “好吧。”她有点不高兴地说,“那我们星期一出发。”她干起事情来受不得半点阻碍。 他哪怕星期天绝早动身,也要到深夜才能回来。他清楚这一点,不过还是同意星期一早上七点出发。那老实听话的佳明斯小姐得到通知,将要到峡谷走上一大圈。星期天轮到罗麦洛休息。晚上,公主上床之前,他还没有露面。可是星期一早上,公主穿衣服时,看见他从马棚里牵来了三匹马,顿时便十分高兴。 夜里十分寒冷,水沟边都结了冰。金花鼠爬到露天,睁着忧伤的眼睛伏在地上晒太阳,几乎冻僵了。 “我们也许要离开二三天。”公主说。 “很好。这就是说,在星期四之前,我们不用操心服侍你了。”维尔吉森太太说。她是芝加哥人,年纪轻轻,精明能干。 “反正一路上有罗麦洛照料,他是个靠得住的人。”她又加上一句。 他们出发朝大山走去时,阳光已经照在荒漠上,照得鼠尾草白花花一片,恍如砂石,照得四周的原野白亮耀眼。右边,隐隐显出印第安人土坯砌的村落。看上去,那些房子低矮,状如土包,不太显眼。他们身后,是牧场和一丛丛高大的三角叶杨树。树梢泛黄,高高地直指蓝天。 西南部辽阔的空间,已经显出浓浓的秋意。 三个人骑马,顺着山路,朝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行驰。太阳已经升到黑苍苍的崇山峻岭上面,金光四射。山坡上已经点染得一片金黄,衬着湛蓝湛蓝的天色,闪射出白花花的亮光。有些山坡还为阴影所笼罩。红色的栎树,暗黄的柏树,绿得发青的松树和瓦灰色的山岩引人注目。峡谷里蓝幽幽的,一片深暗。 他们骑马依次而行。罗麦洛骑一匹黑马走头。他着一身黑服,成了一个行走不定的黑点,映在苍远辽阔的背景中。在那苍苍的景色里,连远处的松树都变淡了,微微发蓝。罗麦洛不声不响,策马向前,经过一丛丛肉叶刺茎藜。公主骑着那匹栗色牝马,紧随其后。佳明斯小姐断后,被前面两匹马扬起的白尘包裹。她骑在马背上,一副无精打采的神气,有时马突然一个响鼻,打得她猛地一怔。 他们就这样慢慢前进。罗麦洛始终没回头往后看。不过他听得见后面的马蹄声。有这就够了。 至于余下的事,他只顾朝前走,也就懒得操心。公主有时无缘无故地发愁,同时又感到满心欢喜。那一身黑色,漠然行路的人影老是出现在她的眼帘。 他们走近了苍苍的山麓。山脚下这里那里,长着一簇簇圆滚滚的矮松和雪松。马在乱石坡上得得小跑。有时,从那肥硕的肉叶刺茎藜上,挑出一团团绒绒的金花。他们蜿蜒而行,走进那蓝色的阴影,登上一座陡峭的石坡,只见苍茫大地远远地横在后面。随后,他们进入了圣克里斯图瓦峡谷背阴处。 山溪高涨,湍急。马儿有时伸长脖子去吃路旁的野草。小路越来越陡,越来越窄。两边的山岩都朝小路挤过来。光线晦暗,气候凉凉的。马匹不停地在山道上攀行。在幽寂又晦暗的峡谷里,树木密密匝匝地生长在一起。他们走进了三角叶杨树林。这种树树干挺直,高耸入云。顶上沐着太阳的余晖,下面,在他们穿行的地方,却是一片森然。这里流水淙淙,枝叶披离,藤缠萝绕,怪石峥峥。公主发现,这片原始老林包含了这么多腐朽和沦落,不觉兴味索然,有些心灰意冷。 他们下了山坡,又哗哗地蹚过小溪,登上石岸,又沿着溪边的山路往前走。走了不久,罗麦洛的黑马停住了,望着脚下横倒的树木,犹疑了一会,又轻轻地踏在上面,迈了过去。公主的栗色马跟在后面,小心移步,走过去了。可是佳明斯小姐毛色灰黄的马却怕了,畏瑟不前,只好绕着走。 在天清地寂之中,只听见马蹄得得,溪水叮咚。他们在峡谷里,在幽暗杂乱的树木间穿行,不断向上攀登。蹚过溪水时,公主朝上望一眼,心里格登一下被吸引住了。只见远处高高的山峰上,黄灿灿地一片澄明,点缀着一块块苍苍的云杉,映衬着澄碧的长空。天空是那样宁静,遥远,笼罩着晦暗如冥的峡谷。在骑马经过一片开阔的山坡时,她伸出手去,采上几片彤红的栎树叶。自己也不清楚有什么样的感觉。 他们走到了相当高的位置,有时还登上峡谷顶部,进了那阴晴参半的沟壑。接着,他们又往下走,蹚过一道溪流。马儿战战兢兢,走过一堆交错倒下的杨树,又走进一堆乱石,趔趄起来。黑马走在前面,甩着尾巴,公主让牝马自行择路,它避开乱石,跟上了黑马。这时后面传来狂乱的蹄声。公主发现罗麦洛转过身,黑面孔上一副异样的神气,魔鬼似地注意着后面。于是她也跟着转过头。只见那灰黄马踩在石头上一滑,膝头碰伤了,鲜血沁了出来。 “它要倒了!”佳明斯小姐惊叫道。 罗麦洛腾地一下跳下马,快走几步,来到灰黄马面前,轻声安慰着它,一面仔细检查它的伤处。 “伤了吧?”佳明斯小姐焦急地问道,也跳下马来。 “天哪!”她看见瘦长的马腿上流着一线鲜血时,又惊叫一声。“情形很坏吗?”她痛苦地问,脸一下变得煞白。罗麦洛小心地摸着马膝,又让马走了几步,直起身子,摇摇头,说: “还不太糟!腿骨没有折。” 他又弯下身,摸摸马膝,然后抬头望着公主,说: “可以走。伤不重。” 公主盯着那张黑脸,没有作声。 “什么?还要往上走?”佳明斯小姐叫道,“还要走多久啊?” “五小时左右吧。”罗麦洛说。 “五小时呀!”佳明斯小姐又叫道,“骑一匹跛马!爬一座大山!我的妈哟!” “不错,山路是很险。”罗麦洛说,把帽子往上一顶,睁大眼睛,注视着那条流血的马腿。灰黄马痛楚地,受了委屈似地站着。罗麦洛又补充一句,“但我相信它爬得上去。” “啊!”佳明斯小姐叫道,情绪激动,眼里闪着盈盈泪光,“我不愿上去。我不愿骑它上那儿去。出多少钱也不去。” “为什么?”罗麦洛问。 “我不想伤害它。” 罗麦洛又俯身检查马腿。说: “它也许会觉得有点痛。可是它能上去,它的腿也不会僵直。” “什么?骑它走五小时,爬那么陡峭的大山?”佳明斯小姐问,“我做不到。也不能这么做。我得牵着它走几步看看。不过我是不能再骑它了。我不能。让我自己走吧。” “可是,亲爱的佳明斯小姐,如果罗麦洛担保没事呢?”公主说。 “我知道它会很痛。唉!我受不了。” 他们拿她毫无办法。畜生受伤,痛苦,她心怀恻隐,变得有些歇斯底里。 他们牵着伤马走了一段路。马跛得相当厉害。佳明斯小姐在一块岩石上坐下,说: “唉!瞧它这样痛苦,真不忍心骑它!” “你要不去注意它,过一会儿它就不会跛了。”罗麦洛说, “它这是在装样子,在夸大痛苦,让你瞧它跛得多么厉害。” “我不这样认为。我们都看得到,那地方伤得厉害,肯定很痛嘛。”佳明斯小姐说。 “伤得并不厉害。”罗麦洛说。 佳明斯小姐来了气,干脆不说话了。 大家僵住了,停在山路上不动:公主骑在马上,佳明斯小姐坐在岩石上,罗麦洛一身黑服,站在恹恹无力的灰黄马身边。 “那好!”罗麦洛突然说道,“那我们打道回府吧。” 说完,他抬头望望自己那匹马。那匹马踏着拖在地上的缰绳,正悠然吃着山坡上的青草。 “不行!”公主叫起来,“不行!”她大声吼着,失望与愤怒交集。接着,她又克制住自己。 佳明斯小姐猛地站起来。 “我牵这匹马回去。”她一本正经地说,“你们继续往前走。” 这句话没有引起反响。公主望着她,目光中带有讥弄而无情的神情。 “我们走了不过两小时。我牵它回去没什么问题。不过我不会骑它。它受了伤,不能再骑了。”佳明斯小姐说。 这句话又没引起反应。罗麦洛仍然漠然处之,无动于衷。 “好吧,”公主终于说,“你牵它回去。不会有事的。你告诉他们,我们继续往前走,明天,或者后天回来。” 话很冷淡、干脆。她受不了人家的阻拦。 “最好都回去,改日再来。”罗麦洛说,态度暧昧。 “不行。就要今天去。”公主喊道,“我要继续走下去。” 她盯着他的眼睛,撞到了那点火星。 他微微耸耸肩膀。 “你要愿意,”他说,“我可以陪你往前走。不过佳明斯小姐可以骑我的马走到峡谷头。我来牵这匹伤马。把她送到那儿以后,我再追回来陪你。” 事情就这样说好了。佳明斯小姐把她的马鞍搬到罗麦洛的黑马上。罗麦洛牵着灰黄马的缰绳,开始往回走。公主则独自策马缓行,继续走她的路。开始她一肚子怨气,对佳明斯小姐不满,也顾不上想别的,信马由缰地跑着。 公主满腔怒气,不知不觉往前走了一个小时,来到一块树木稀疏的山坡。山道弯弯,从瘦弱的白杨林中穿过;山风阵阵,吹得白杨树叶凋零。一些树上,还残留着坚不可摧,形似花瓣的黄叶。前面那个山坡潮润润的,松松软软黄灿灿地闪闪发亮,像金黄色的狐皮,又像盛开的黄水仙。 公主勒马停步,往回看。近处的大山坡上,洒满阳光,一片片深黑的云杉,杂驳地嵌在金色的阳光里,好似周身羽毛东一处西一处燃着了的大鹰。远处,从峡谷口望出去,可以见到那片淡青色的卵形荒漠,以及格朗德河那弯弯曲曲,颜色深暗的河床。遥远的天边,群山莽莽,像天使围起的一道屏障。 这时,她想到自己的探险活动。等一会,她就要跟罗麦洛一同前行了。不过她相信,罗麦洛不会违背她的意愿,对她有什么非礼行为。这是她最初的想法。她只抱着坚定不移的愿望,要翻山越岭,好好看看落矶山的群峰。她所以执意要与罗麦洛一道去,是因为罗麦洛跟她有一种特殊关系,一种不同一般的联系。而佳明斯小姐只是个不谐和音。 她骑马朝前走,来到一个山坳。前面,有一块巨大的山岩,凹进去,还有一些青灰色的秃树。那里便是山巅与蓝天的衔接处。近处,是挤挤密密的云杉,黑森森一大片,脚下,是那个山坳,长满枯草,还有静静地立着的泛黄的杨树。一条溪流线一般从山坳里穿流而过。 那是一个小山谷。溪水缓缓地流到低处的乱石和草木间。她周围,云烟氤氲,恍如仙境,那脆弱的枯草,那泛黄的细瘦杨树,那枯草乱石间急速流淌的溪水,构成了一幅生动美丽的画面。 你可以像在天堂似的,在这里见到麋鹿、狍子,还有别的野生动物。她打算在这里等候罗麦洛,和他一起吃午饭。她卸下马鞍,扔到地上,让马拖着缰绳,去一边遛达。金黄的树叶铺满山坳。丹茜站在那儿,满地金黄衬着一身栗色,多么美丽啊!公主穿一件像枯草一样浅黄的羊毛衫,一条洁净的黄褐色马裤,觉得和整个画面十分谐调。 她在地上铺一块小布,从鞍袋里取出一包包食品,放在上面,又生起一堆火,吃了一个香辣鸡蛋,见丹茜溜到小溪对岸,又跑过去牵回它,然后才安安静静坐在杨树旁边的日光里,等罗麦洛回来。 天空澄碧如洗。小山逶迤幽美,有如仙境。再往上走,是大块大块斜坡。云杉的羽状尖叶密密匝匝地挤成一团,黑森森地一片。青灰的岩石缝隙里,尽是灰暗的枯草,或是黑黑黄黄地生长着草木,斑斑驳驳,甚是惹眼。这壮丽而险峻的重峦叠嶂,有时亦让人觉得温柔亲切。 她见丹茜猛然一惊,奔跑起来。原来从溪水对面黑森森的云杉树林里,跑出两个鬼魂一般的骑马人。是两个印第安人。他们像木乃伊似的,裹着浅灰的棉毯。从马鞍后面,露出枪身。他们径直朝她,朝她的这缕青烟跑来。 他们跑到近前,把裹的棉毯松开,向她致礼,黑眼睛好奇地瞅着她。他们的黑头发乱蓬蓬的,肩头搁的长辫脏兮兮的。看上去他们很困乏。 他们就在火堆旁下了马:这毕竟是一个营地嘛。他们卸下马鞍,放马去遛达,然后把棉毯堆在腰部,坐下来。有一个年轻的,她以前见到过;另一个年纪较大。 “就你一个人?”年轻的问。 “罗麦洛马上就到。”她说,眼睛往后一瞥。 “哦,罗麦洛!你和他同行?上哪儿?” “翻过这岭。”她说,“你们这是去哪儿?” “下山,去普威布洛城。” “是打猎吧?出来多久了?” “是啊,出来五天了。”年轻的印第安人无意义地笑了几声。 “猎到了什么?” “没有。看见两头鹿的蹄印,可是什么也没打到。” 公主注意到,他们马鞍下有一大堆可疑的东西,准是一头鹿。不过她没说什么。 “你们很冷吧?” “是的,夜里冷得很,肚子又饿。从昨天起就空着肚子。东西全吃光了。”他又无意义地笑了几声。两人的黑脸上,看得出又饥饿又疲惫。公主便在鞍袋里翻了翻,拿出一块熏肉——一块齐整的后腿肉,和几块面包,递给他们。他们用长棍子夹着这些,在火上烤起来。这时罗麦洛翻上了山岭正朝这小营地走过来,见到公主穿着桔黄马裤,一条蓝褐相间的绸巾挽着头发,坐在篝火旁边。她对面,坐着两个黑头发的印第安人。其中一个倾着身子在烤熏肉,两条辫子懒洋洋地拖下来。 罗麦洛毫无表情,骑马走过去。印第安人用西班牙语向他致意。他下了马,卸下鞍,从鞍袋里取出食品,在火边坐下来吃。公主走到溪边汲水,洗手。 “有咖啡吗?”印第安人问。 “这次没带。”罗麦洛说。 他们在中午暖洋洋的阳光里耽了一个多小时。接着,罗麦洛起身装马鞍。印第安人仍坐在火边。罗麦洛和公主对他们说声再见,就骑马过了溪,走进两个印第安人刚才出来的那片云杉林。 他们两人独处时,罗麦洛回过头,异样地朝她望了一眼,目光里有一种非常严厉的神色,让她觉得无法理解。这时她才想到,让他独自陪伴自己,是否有些轻率。 “我希望你独自与我同行,不会见怪。”她说。 “不会的。只要你乐意就行。” 他们来到一座光秃秃的山岭。山顶是大块岩石,寸草不生。山脚下稀稀落落地挺立着几棵枯死的云杉,像一头死猪背脊上竖着的鬃毛。罗麦洛说,20年前,墨西哥人放火烧山,想把白人赶走,就把山烧成这副模样。山顶这青灰色的岩石就像一具死尸。 山路荒芜难辨。罗麦洛小心寻找看林人刮去树皮做的记号。他们迎着风,踏着横倒在山坡上的枯死云杉,登上那尸体般的光秃秃的山岭。风从西边那片荒漠,沿着漏斗般的峡谷刮上来。荒漠就在那边,远远地,在漏斗般的峡谷外面,像辽远的幻像,缓缓地升起来,汪茫浑涵,横无涯际,高挂在西边。 公主他们骑马,在那山坡上整整爬了一小时。马儿后腿使劲蹬,前腿往前跃,不时停下来喘口气,接着又抖擞精神,在那青灰色的石壁上一程一程地奋力向上攀。 一小时后,他们开始走斜线,不再陡直地向上爬了。周围一片灰白,了无生气。马儿一步一步,在枯死的云杉枝干间找路前进。他们已经离山顶,山脊不远了。 马儿鼓足劲冲刺,跑完最后一段路。他们进了山顶下面一小片残余的云杉林,避开了尖利呼啸的凛冽寒风,穿过密不透光的树林,来到了山顶。 这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只有雄伟壮丽,气势磅礴,虎踞龙蹯的大山。山峰犬牙交错,连绵起伏,却似乎少了点活力或是生气。近处,云杉林那黑团团的叶簇下面,有着小块小块的白雪。死气沉沉的峡谷里,岩石叠着岩石,云杉挤着云杉。浑圆的岩顶和猪背般拱起的灰石山巅一重迭一重,活像一大串被捕获的野猪。 公主不禁大觉惊讶,没想到这群山竟是如此苍凉,如此野性,与人类生活形成如此大的反差。不过,她的愿望总算得到了满足。她看到了落矶山雄伟壮丽、威风凛凛的中心地带。那绵延不绝,一浪推一浪的群山尽收眼底。 这时她想往回走。一刹那间她动了回去的念头。她已经从上往下,看到了千山万壑纵横交错的内部,大觉骇异,想回去了。 可是罗麦洛仍骑马往前走,由云杉林背风的一面走到了几座山坳交会处,回过头来,伸出一只黧黑的手指,指着一座山坡,对她说: “有个采矿的想在那儿开矿采金。喏,那堆灰色的石渣,附近有个洞口,像一只大獾的洞穴。那些石渣看上去像新倒的。” “是新近的事吗?”公主问。 “不,很久以前,有二三十年了吧。”他勒住马,望着群峰。“喏,看林人的小路就在那上面,在那山脊上,翻过山顶,通到卢西镇。那镇上有政府修的大路经过。我们从那里下去。没有路。瞧见了吗?那座山后面。你看见山顶了吗?那里没有树,只有草。” 他骑在黑马上,朝她扭过身子,举着一只手,黧黑的手指着前方,黑亮的眼睛直视远处。她忽然觉得他怪异而可怕。那高度让她头晕、不适。她不能再看了。不过她看见远处,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老鹰下面,便是被夕晖照着的这片景像。“我还能走那么远吗?” “能!现在很容易了。没有什么险关了。” 他们沿着山脊,在山阴背风的一面往前走。路势一上一下,空气冷嗖嗖的。接着,他们又走上一条窄窄的陡路,一级级向上攀登。山路西边,是逶迤而去的群峰。公主不禁生出一丝恐惧。有一瞬间,她回头向峡谷外望,只见荒漠时凸时凹,白花花地向上伸展,直到天边。在那片闪烁白光,晶亮耀眼的辽阔天地里,它显得那样虚无缥缈,令人害怕,让她觉得很不好受。这千山万岭,重峦叠嶂,气象森然地堵在荒漠左边。 她闭上眼睛,让自己的感觉消失。牝马顺着山路走,又来到风里。 他们面朝大山背对风。她以为他们岔出了山路,因为山路本就草深难辨。 “没有走岔。”他举起一只手,说,“你没看见那些树,都刮去了树皮?” 她好不容易才在一棵枯死的云杉树干上,看出了斧子削去树皮留下的记号。可是山势太空,气候太冷,风势太大,她的脑子都僵住了。 他们回转身,开始往下走。他告诉她,他们离开了那条山路。马儿在碎石间轻轻举蹄,找路往下走。时间已是下午。日头西斜,日光闪亮,耀眼,约摸是四点左右吧。马儿顽强地稳步向前慢走。空气益发冷了。峰回路转。他们绕过一道道山梁,穿过一座座陡峻的溪谷。她全神贯注行路,几乎忘了身边还有个罗麦洛。 他跳下马,走过来扶她下来。她趔趔趄趄地坚持行步,不肯暴露自己已经疲倦乏力了。 “我们要从这里走下去。”罗麦洛说,“我来牵这两匹马。” 他们来到一个山脊,下面是一片光秃秃的只长着枯黄的野草的陡坡。夕阳迎面照着,山坡虽然陡,却是凹向大山谷的。公主觉得可以下去,像平底雪橇一样,溜进谷底。 她打定主意,目光里射出兴奋而坚决的光芒。一阵山风刮过,下面远远传来云杉的呼啸。她的头发给风吹乱了,脸上激动得粲然发亮,像是个疯狂的,着了魔的女人。 “不!”她坚决地说,“我来牵我的马。” “那可当心点,别让它滑下来压在你身上。”罗麦洛说,便走到一边,灵活地滑下那青灰色的陡坡,逢到岩石,便一块一块地跨,遇到草地就滑,要是有斜沟,就沿着沟槽走。马跟在他后面,连跨带滑,有时站住了,便使劲撑住前腿,不肯往下走。这时他便回头望着马,轻扯着缰绳,好言鼓励。接下来,马又鼓起勇气,松了前腿,继续往下走。 公主一开头,便大胆地跟着他走,尽管趔趔趄趄,却很矫健敏捷。罗麦洛不时回头看着她,只见公主伸开双臂,像一只怪鸟鼓动翅膀似地向下“飞”,桔黄色的马裤像鸭腿似地摇摇摆摆,头上那蓝褐相间的绸巾像一只鸟的脑袋,在不停地摆动。栗色牝马跟在她后面,踉踉跄跄,但公主仍不顾一切,往下冲。她那娇小玲珑的身躯,叫那巍巍的大山洼衬着,只是个小不点,那么小!几乎像一只脆弱的鸟蛋。罗麦洛惊异得怔了好一会。 不过他们也非下去不可,因为坡上的风太大,太冷,实在受不了。下面溪谷里,挺立着一株株云杉,一条溪水从石缝间蜿蜒而流。罗麦洛弯来折去朝下走。公主不远地跟在后面,牵着长长的缰绳,像鸟儿扑闪着翅膀。那匹牝马也趔趔趄趄地滑着走下来。 最后他们来到了下面,罗麦洛挨着一丛红浆果,在阳光里坐下。公主走过去,一脸红扑扑的,眼睛蓝幽幽的,比她的头巾还蓝,兴奋得发出异彩。 “终于下来了。”罗麦洛说。 “是啊。”公主说,把缰绳往地上一扔,身子往草地上一倒,就不说话了,也不思考。 不过总算谢天谢地,他们走出了风口,到了阳光下面。 过了片刻,她渐渐恢复了知觉,手脚也听使唤了。她喝了点水。罗麦洛把马鞍整好。接着他们又出发了,牵着马沿溪边又走了一段,便上马骑行。 骑马下了一道斜坡,进入一个挤挤密密长满云杉的山谷。他们在那些细瘦光滑的树干间穿行。阳光在前面闪闪烁烁,圆圆的杨树叶子摇曳着,发出古怪的信号,在公主眼前洒下点点斑斑的金光。她在朦胧的金雾中骑马前进。 接着,他们走进了背阴处,到了幽暗的树脂流溢的云杉林里。讨厌的树枝总是伸突过来,要把她横扫下马。她不得不扭曲着身子,避开这些障碍。 不过那里像一条荒芜的山路。突然一下,他们走出了暗黑的云杉林,来到阳光下。只见一条光秃秃的石头山谷尽头,有一座小木屋,周围有一堆堆的石渣,还有一眼池塘,塘水墨绿。阳光正要从水面撤走。 就在她站在那儿的时候,阴影便罩住了小屋,罩住了她本人。他们所处的低洼地方,已是一片苍茫,而上面,那高坡上仍是一片阳光。 木屋靠近云杉林,像个小洞窟,有一扇转轴门,泥土地面。屋里有一张木板床,三截圆木墩做凳子用,一个像壁炉一样烧火的地方。再没有房间作其他用途。洞穴太小了,几乎容不下两个人。屋顶早没有了,不过罗麦洛在上面铺了一些粗大的云杉枝桠。 这地方弥漫着原始老林的怪味、动物的臊味以及动物便溺的恶臭。公主闻到了这种气味,疲倦不堪,昏昏欲睡。 罗麦洛赶忙捧了一把细树枝来,在炉膛里生起火,再出去喂马。公主精神恍惚,怔怔地望着火,无意识地添枝加柴。她不能把火再烧旺一点,因为那会把房子烧起来。烟气从到处是缝隙的石砌烟囱里逸出来。 罗麦洛卸下马鞍和鞍袋,拿进来,挂在壁上。公主坐在炉火前面的木墩上,烤着手。桔黄色的马裤像火一样闪闪发光。她陷入沉思。 “现在先喝点威士忌,或者喝点茶,怎么样?要不,等一会儿再喝汤?”他问。 公主站起来,眼光茫然地望着他,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现在她面颊上红红的,光彩照人。 “先喝点茶,再加点威士忌。茶壶在哪?”她说。 “你等着,”他说,“我去把东西拿出来。” 她从马鞍背上取下披风,披在身上,跟他走到室外。峡谷里已是一片阴暗,像一只很深的杯子,可是上面,天空明晃晃的,座座山峰上的白杨浴着阳光,闪闪发亮。 马在一块块乱石之间啮草。罗麦洛爬上一堆石渣,把盖在上面的木头与大石块搬开,打开采金人开挖的一条旧巷道口。这是他的贮藏室。他从里面取出几床毯子,平底锅,野营用的汽油炉,还有斧子和其他用品。他看上去精神饱满,朝气勃勃,非常灵活,公主不觉有些错愕。 她拿起一只长柄平底锅,走到水边。水平似镜,清澈透明,像玻璃一样,却绿得发黑,幽幽地透出几分神秘。多么清冷,多么可怕呵! 她披着黑披风,蹲下来擦洗锅子,觉得寒气不断加重,阴影像大山一样向她压下来,压弯她的身子。山顶上,阳光渐渐撤退,把她留在浓重的阴暗之中。不久,黑暗就会把她完全压垮的。 对面,有什么东西在闪亮。是火苗,还是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她出神地望着对岸,辨出一只野猫,淡灰色的身体就和周围的石头一般颜色,伏在水边,冷冷地,叫人惊骇地盯着她。她看见它的嘴脸向前伸出,毛茸茸的耳朵紧张地竖着,完全是一副魔鬼般的,来者不善的神气。 她惊得一抬手,把锅里的水泼掉了。野猫转眼便不见了,它逃得很快,动作轻灵,尾巴短小,很是迷人。可是那冰冷的盯着人不放的目光,真叫人不寒而栗!公主浑身战抖起来,因为冷,更因为恐惧。她知道,这荒山野岭,是很可怕,可憎的。 罗麦洛把铺盖和野营用品搬进屋。小木屋没有窗子,屋里已经一片漆黑。他点亮一盏风灯,拿了一把斧子走了出去。炉子上烧着水。公主往炉里添柴时,听到他在劈木头。过了一会,她往水里搁茶叶时,他抱着一大捆栎木劈柴走了进来。 “来吧,坐下来喝点茶。”她招呼道。 他往两只茶杯里倒了一点违禁酿造的威士忌。两人坐在木墩上,无言无语地喝茶,偶尔被烟子呛了,咳上几声。 “往火里添栎木柴。少些烟。”他说。 他模样儿怪怪的,冷冷淡淡,除了必讲的话,什么也不说。她对他亦很冷淡。人很贴近,心却相距遥远,非常遥远。 他打开一床铺盖,铺在木板床上。 “你躺一躺吧。我来做饭。”他说。 她听从他的安排,拿披风裹紧身子,在床上躺下,脸对着壁板。她听见他用小汽油炉做饭。不久,便闻到了热汤的香味。再过一会儿,便听见鸡在油锅里滋滋地煎响。 “就开饭吗?”他问。 她猛地翻身坐起,头发往后一甩,说: “端过来吧。” 他先端给她一碗汤。她坐在毯子里,慢慢喝了。她已经饿坏了。接着,他端给她一只搪瓷盘,上面放了几块炸鸡和葡萄果酱,黄油面包。他们吃着鸡。他一边煮咖啡。吃饭时她一直没说话,心里有一种情绪,觉得自己很是为难。 饭后,他把盘子碟子洗净收好。不然,这小洞穴就连挪步的空间也没有了。炉膛里的栎木烧得旺旺的,发出耀眼的光亮,源源的热力。 他在屋里站了一会,有点不知所措。接着,他问: “你想睡了吧?” “想呀。你去哪儿睡?” “在这里打个地铺。”他指着靠板壁的那片地方,“外面太冷。” “对,也许是太冷了。”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一脸滚烫滚烫。心里矛盾重重,一时委决不下。她看着他在地上开铺,先垫一张羊皮,再铺开毯子。然后,她下了床,走到屋外,站在黑暗之中。 繁星满天,一颗颗又大又亮。火星高悬在一座高峰顶上,宛似一头踞伏的美洲狮的眼睛。可是她却深陷在一个万丈深谷里。天清地静。她隐约听见云杉林啪啪作响,像着电,又像结冰时的声响。那些陌生的星星仿佛漂浮在一片静水之上。而夜晚将使这水结成冰。远处,狼崽子悲啼哀嚎似的嗥叫,翻山越岭传来。她不知马匹怎样过夜。 她冷得打起了哆嗦,便转身回小屋。壁缝里射出温暖的火光。她推开摇摇晃晃虚掩着的门。 “马怎样过夜?”她问。 “我那匹黑马不会走开的。你那匹牝马会伴着它的。你就睡吗?” “是的。” “那好,我给牲口喂点燕麦。” 说完,他走了出去。 过了一阵他才回来。公主用毯子裹紧身子,躺在床上。他把风灯吹熄,坐在地铺上脱衣服。公主脸朝里躺着。万籁俱寂。不久,她就睡着了。 公主梦见外面下起了雪。雪花飘飘洒洒,穿过屋顶,轻轻地,轻轻地落在她身上,要把她埋起来了。她觉得越来越冷,雪堆在她身上,死沉死沉的,要把她化掉。 她突然一阵痉挛,惊醒过来,觉得一身冰冷,发僵。也许沉甸甸的毯子把她压麻木了,她觉得身子动不了,心也不跳了。 接着又是一阵痉挛。她坐起来。屋里一片漆黑,一点火星也没有。炉膛里的柴都烧光了。她坐在浓重的黑暗中,透过壁缝,看见一颗明亮的星星。 她想要什么?她究竟想要什么?她坐在床上,轻摇着身子,心里颇觉忧伤。她听见罗麦洛那睡着了的均匀的呼吸。她冷得哆嗦,心都似乎停跳了。她需要温暖,需要呵护。可她又更强烈地感到,她需要保持自身完整,不受伤害。任何人,任何男人,都无权支配她,占有她。这是她至高无上的专横需要。 然而她这么冷,冷得一个劲地打哆嗦,冷得心都不跳了, 难道没有人能帮她一下,使她的心再跳起来吗? 她想说话,可是说不出来。她努力清了清嗓子。 “罗麦洛,我这会儿好冷呀。”声音怪怪的。 这声音是哪儿来的?黑暗中是谁的声音呢? 她听见他立即坐了起来,答话的声音中透出意外,让她身心震颤: “要我暖和你的身子吗?” “是的。” 他把她抱起来,搂在怀里。她立刻想尖叫,叫他别碰她。 她硬起身子,想挣扎。可是她叫不出声,使不上劲。 他的身体暖烘烘的。不过那是要吞噬她的野兽的体温。他像一头野兽,发了情,喘着粗气。于是她顺从了他的。 她从没想过会顺从的。但是她愿意体验一回。她让自己躺下来,听任事情发生。她从没想到这种事,没想到会受这样的欺侮、强暴。她从不想被人家滋扰。 可毕竟她顺从了,事情就发生了。云收雨住之后,她轻松地呼出一口气。 这时她仍躺在这男人强有力的怀抱里。她害怕挣脱出来。 那木床上的寒冷太可怕了。 “你想离开吗?”他声音怪怪地问。 要是能够,她会离开自己的身子一千英里的!可是离不了,她自己要贴紧他的。 “不!”她答。 她觉得,他一下又变得快活、得意了。是在她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因为他得到了她。她躺在那里,觉得自己是个牺牲品。他在为占有自己,支配自己而欢欣得意。 黎明时分,他睡得死死的,她猛一下坐起来。 “我要生火。”她说。 他睁开棕色的眼睛,微笑着,透出异样的亲切而放肆的神情。 “我要你生火。”她说。 他瞧一眼板壁缝里透过来的日光,泛黄的脸上立即抖擞起精神,说: “好,我来生火。” 他穿衣的时候,她避开脸。望着他那心满意足,欢欢喜喜的神气,她受不了,几乎要伤心了。但是,他把门打开时,她感到寒气迎面扑来,连忙别过身子,钻到他刚才睡的地方。 他一起来,他焐热的地方很快就变冷了。 他生好火,走出门,过了一会儿汲了水回来。 “你就躺着吧。等太阳出来了再起来。”他说,“现在还很冷。” “把我的披风递给我。” 她用披风裹紧身子,拥着毯子坐起来。炉火已经散发热力了。 “我想,吃过早饭,我们就回去吧。” 他蹲在汽油炉边煎蛋,一听这话,立即抬起头来,呆呆地望着她,问: “你想回去?” “最好尽快回去。”她说,从他身边侧身走过。 “你要离开我吗?”他不安地又问一遍夜里问过的话。 “我要离开这儿。”她坚决地说。她说的是实话,她不想呆在这鬼地方,想回到人群中去。 他把着锅子,缓缓站起来,问: “夜里的事,你不喜欢?” “不喜欢。怎么,你喜欢?” 他把锅子放下,睁大眼睛呆望着板壁。她明白他受了狠狠的打击,但她没有心软,她要报复,要重新获得自己。她隐隐感到,他还占有她的某部分。 他缓缓转过脸望着她,脸色煞白,说: “你们这些美国佬老是骗人。” “我不是美国佬。我是英国人。我什么人也不想骗。我只想回去。” “下山后你怎么说我呢?” “说你很好,悉心照顾我。” 他蹲下身,继续煎蛋。他把她那份蛋和咖啡递给她,自己也坐下来吃。 可是他吃不下,抬脸望着她,问: “夜里的事,你不喜欢?” “确实不喜欢。”她颇觉为难地说,“我不喜欢这种事。” 他听了,先是显得大惑不解,接着显得怒气冲冲,再下来,显出一副冷酷而绝望的神情。 “不喜欢?”他直视她的眼睛。 “确实不喜欢。”她回答,沉着地迎着他的目光。 他脸上显出一种恶毒的决心。 “我要让你喜欢的。”他仿佛对自己说。 他站起身,伸手把木钉上她挂的亚麻内衣,桔黄马裤,毛线衣,蓝褐色的头巾摘下来,又拿起她的马靴和麂皮鞋,抱在怀里,拉开门,大步走到塘水墨绿的水塘边,把怀里的东西全扔到池塘上。水面结了冰。公主看见自己的衣物:白内衣,桔黄马裤,黑马靴,蓝麂皮鞋,五颜六色缠在一起,堆在冰上。只见罗麦洛搬起几块大石头,朝那里砸去,冰面破了,衣物掉进水里,不见了。 她绝望地坐在毯子里,紧裹着浅蓝色的披风。罗麦洛大步走回小屋。 “你就跟我呆在这儿吧!”他说。 公主怒火填膺,蓝色的眼睛逼视着他的眼睛。他们两人像魔鬼似地对望着。他脸上除了那不变的阴郁,还有一种破釜沉舟的魔鬼般的念头。 他发现她环顾小木屋,心里在转着念头,就跟着她的目光转,看见她盯着步枪,便取下来,拿到屋外,又回来取下她的马鞍,扔到水塘里。接着又拿起自己的马鞍,也扔下去。 “现在,你还要走?”他望着她,笑着说。 她寻思要不要骗他一次。不过她明白,骗他已经没有用了。她拥坐在毯子中间,心灰意冷,气得发怔。 他做完事情,提着枪走了。她穿着睡衣睡裤起了床,紧紧裹着披风,来到门口站着。那墨绿的池塘现在又纹丝不动了。石坡上一片苍白,都结了冰。阴影像幽灵一样躺在山谷深处。她看见马儿在远处吃草。她若能抓住一匹就好了!金灿灿的朝阳已经升到山腰。大概是9点左右。 她独自待在小屋里,心里有一丝恐惧,究竟怕什么,却又说不上来。也许是害怕黑森森的云杉林的阵阵林涛,也许是害怕大山的这种冷漠荒凉。她坐在小屋门口的阳光里,四处留神,等待着机会。 她看见远处有一个黑点,在阳光下摇摇摆摆地从长满野草的灰色山坡上走过,那可能是一头熊。 下午,她看见罗麦洛不声不响地走回来,手持步枪,肩上扛着一头狍子。这时,她那无名的恐惧消失了,心里却变得冰凉。她惧怕他,心寒胆颤地惧怕他。 “有狍子肉吃了!”他把死狍子扔在她脚下。 “不想走了吧。”他又说,“这可是个好地方。” 公主退进屋里。 “到阳光里来。”他跟在她身后说。她抬起头,受惊的眼睛敌意地盯着他。 “到阳光里来。”他又说了一遍,伸出有力的手,轻轻抓住她的胳膊。 她知道反抗也无济于事,便顺从地让他拉出去。他一手抓住她,在门口坐下。 “阳光下暖和一些。”他说,“喏,这地方不坏嘛。你这个白种女人秀里秀气的,为什么要玩我呢?难道这地方不好?来,过来吧,这儿暖和。” 他把公主拉到面前,不顾她冷冰冰的推拒,一把将披风从她身上剥下,把她穿一身蓝色薄睡衣的身子搂在怀里。 “你真是个秀美的白女人,娇小玲珑。”他说,“你不会可耻地耍弄我的——你不想这么做。我知道你不想。” 她一身冰凉,软绵绵的,无一丝力气,只好由他摆弄。阳光照在她白嫩的肌肤上,发出耀眼的光。 “有了昨夜的事,我才不管将来会不会让地狱的烈火烧身哩。” 这时,他一时来了兴致,大发。可是她外表柔弱无力,内心却硬如铁石,冷漠无情地拒绝了。 等到他放开她的时候,她突然说: “别指望可以这样征服我。你做不到。你决不可能征服我。” 他站住,回头望着她,呆住了,脸上显出种种表情:惊诧,意外,厌恶,痛苦,这些表情使他的脸变了形,像一张假面具。随后,他一言不出,走出屋子,把死狍子挂在一根树桠上,开始剥皮。这时太阳下山了,寒冷的夜晚又来了。 他蹲在炉边弄晚餐,对她说:“你瞧,我不会放你走的。我想我有理由,因为是你夜里叫我的。你如果现在想把问题解决,只要说一声愿意跟我过,就没事了,我们明天就下山,到牧场或者随你的意到哪儿去结婚。不过你必须说愿意跟我过。不然我就呆在这儿,直到你答应为止。” 她过了一会才答道: “我不想违背自己的意愿,跟随便什么人过日子,本来我不厌恶你。至少在你想把意愿强加于我以前是这样。不论谁,把意愿强加于我,我都不会同意。你是不可能成功的。谁也不会成功。我决不会受你的支配。而且你没有多少时间来尝试。过不久,他们就会派人来找我的。” 他听到后一句话,陷入了沉思。公主后悔不该说。之后,他又郁郁不乐地蹲下身子弄饭。 不论他玷污她多少次,都不可能征服她。因为她的意志坚不可摧,如钻石一样。可是他可以搞垮她的。她知道这一点。她的可不是铜墙铁壁。 他阴郁而狂烈地对她施暴,想耗尽自己的。她则痛苦不堪,每次都觉得自己要死了。他以特殊的方式占有了她,占有了她从不希望觉察也从未觉察过的部分,她感到像火灼一样剧痛,感到自己的命根子要断了,就要死了。那火灼般的剧痛让她内心非常痛苦。 她多么希望能一人独处,完好无缺呀!她多想回到从前的日子,平平静静,身体毫发无损!哪一天,她的举止行动还能和原先一样呢? 在这种情况下,公主都不恨他。因为她把自己遭受的折磨,看作是命运的不幸。因为在她看来,他个人几乎并不存在。 次日,他不肯生火,怕冒烟,引起人家注意。那是一个阴沉沉的日子。她感到很冷。一动不动地躺在毯子下面。他蹲在一边,烧着汽油炉煮汤。 下午,她把衣服盖住头,抽泣起来。是的,她从来没有痛快地哭过。他把毯子揭开,看着她为什么颤动。她只觉得无可奈何,呜咽着,变得歇斯底里。他替她把毯子盖上,走到外面,望着大山。云气缓缓飘过。下了星星点点的雪花。寒风凛冽。严酷的冬天来了。 她伤心伤意,哭了好几个钟头。之后,他们两人之间一片沉默,恍如路人。他也不再碰她。夜里,她躺在毯子里,像一只临终的狗,浑身战抖不停。她觉得自己的脏器会震颤碎裂,然后就会死了。 未了,她被迫开口了,牙齿冷得直战抖: “你不能生堆火吗?冷死我了。” “来这里吗?” “我更希望生堆火。”她说,牙齿不住地打战,分两次才把这句话说完。 他爬起了,生了火。热力散开来。她能睡了。 第二天仍然寒冷。大风呼啸。不过太阳高照,晴空朗朗。 罗麦洛铁青着脸,闷声不响,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忙着杂碎活儿。公主希望他振作,干上一件事,而不希望他这样消沉。哪怕他叫她下山,嫁给他,她也会同意的。现在,结不结婚,对她来说,无关紧要了。 但他不会再问她了。他的已经泯灭了,像冰一样又冷又硬地埋在内心。他守望在小屋周围。 第四天,她全身裹着毯子,坐在小屋门口的阳光里,看见两个骑马的人翻过长满野草的山坡。她大喊一声。罗麦洛立即抬起头,也看到那两个人。他们下了马,寻找通往小木屋的山路。 “他们是来找我的。”她说。 “那好。”他用西班牙语说。 他走过去抓起枪,坐下来,把枪搁在膝上。 “啊!别开枪!” 他转过头望着她,说: “为什么?你愿意和我呆在一起?” “不,可是你不能开枪!” “我可不想去坐牢。” “不会坐牢的。别开枪!” “就要开!”他咕哝了一句。 说完,他单腿跪下来,举枪瞄准。公主坐在那儿,束手无策,觉得伤心绝望。 “砰”地一声,枪声响了。公主看见那灰白山坡上,一匹马竖起前蹄,翻倒在地。骑马的人跌进草丛里,看不见了。第二个人伏在马背上,策马急驰,朝最近的云杉林跑去,想离开那危险的地方,找个隐身之处。“砰!砰!”罗麦洛连开两枪,都没有打中。那匹马像大袋鼠一样,朝着云杉林奔去,掩蔽了起来。 这时罗麦洛也藏到了一块大石头后面。明媚的阳光下,一片紧张的沉寂。公主坐在小屋里的木板床上,吓得缩作一团,动都不能动了。罗麦洛穿着黑衬衫,没戴帽子,躲在大石头后面,留神四处的动静,似乎跪了好几个钟头。他身体矫健灵活,很好看。也不知为什么,公主竟替他觉得难受起来。不过她仍然意坚如钢,心硬似铁。是的,她不爱他!她不爱任何男人!这一点固定密封在她的内心里。 冷不防,她大吃一惊,几乎跌到地上。小屋后面很近的地方响了一枪。只见罗麦洛直直地腾起,两手前伸,在空中转了个身,身体还没有落地,又响了一枪,他“嘭”地落在地上,扭动着身子,两手紧抠着门外那片泥土。 公主怔怔地坐着,睁大两眼呆望着那具伏在地上的躯体。 片刻之后,一名看林人来到近前。他很年轻,戴一顶宽边毡帽,穿着法兰绒衬衫,踏着马靴,提一杆步枪,大步走到伏在地上的躯体前,大声说: “罗麦洛,打中你了!”他把死人翻过来。罗麦洛胸口挨地的位置,已有一小摊血。 “嗬!我比自己想像的还打得准。” 他蹲在那儿,望着死人出神。 他的同伴在远处唤他,把他唤回神来。他站起身,喊道:“喂,毕尔!我打中了!对!好像把他打死了。” 那同伴骑一匹灰马,从云杉林里跑出来。一张红脸,模样儿和善。一双褐色的眼睛,惊愕地睁得大大的。 “还没断气吗?”他有点担心地问。 “好像是。” 那同伴跳下马,俯身向着尸体查看一番,然后直起腰,点头说: “是的,他没命了。不错,正是他,杜明戈·罗麦洛。” “是的,我知道!”另一个答道。 接着,他不解地回转身,打量小屋,只见公主裹着红毯子,坐在床上,睁着猫头鹰般的大眼睛朝外望着。 “喂!”他一边打招呼,一边朝小屋里走。接着,他摘下帽子致意。他丝毫没有奚落她的意思,她却感到了他的嘲弄。 不过,不管她感觉如何,她都说不出话来。 “这人为什么要开枪?”他问。 她努力想话来回答,可是嘴巴不听使唤。 “他,他精神失常了!”她认真的、结结巴巴地说。 “我的妈呀!你说他是精神失常?哎哟,这就糟了!不过,这也说明了一切。嗯?” 他痛痛快快地接受了这个解释。 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公主带下山,到了牧场,可是她也有点失常了。 “这是在哪儿呀?我都搞糊涂了。”她对维尔吉森太太说,“你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维尔吉森太太巧妙地解释了一番。 “对呀!”公主说,“我记起来了。我在山上遇到了一件意外事情,对吧?我们碰上了一个疯子,开枪把我的马打翻了。” “对,你碰上了一个神智失常的人。” 事情就这样掩饰过去了。过了不到两星期,公主在佳明斯小姐的陪护下,出发去东部。她似乎完全平静下来了。她仍是那个公主。一个完美无缺的处女。 不过她的短发两鬓有些花白,眼神也有点不对头。她稍微有点癫狂。 “我在山上出了一件意外。一个男人疯了,开枪打翻我的马。我的向导被迫开枪把他打死。从那以后,我一直不大舒服。” 她跟人总是这么说。 后来,她嫁给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似乎心满意足了。 (王 平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18 吉米与绝望的女人 “他是个讨人喜欢的人,绝对无可挑剔,不过他少不了一个能照顾他的贤妻。”女人们通常都这样评论他,充满了善意,这使他得意,使他欢喜,也使他愤慨。 自从他和他那迷人、聪慧的妻子离婚后,他的愤慨便占了上风。整整10年,她都按照上述的评论在和他过日子,直到她实在厌倦了贤内助的角色。 “要是我不知道吉米这可怜的小子转眼间就会投入随便哪个女人的怀抱,我倒是愿意看到这世界上有他这么一个人。 他就是这么傻,哪怕能够自持10分钟也好啊,可他就是不行,除此之外,他倒是好歹有一些不多见的优点。” 这就是克拉丽莎得出的结论,这时她已翩然飘入一个年轻富有的美国人怀中。年轻富有的美国人听到吉米的名字,颇有点闷闷不乐,如今克拉丽莎终于成了他的妻子,但有时她又装出好像仍和吉米保持着婚姻关系的样子。 吉米不是这样来看待这些评价的。他内心难以平静,几经起伏,愤怒的情绪占了上风。他很清楚,克拉丽莎是如何看待他、议论他的。他自己认为,他不是什么可以随便投进哪个女人怀抱的“可怜的小子”,对他来说,“讨人喜欢”,“无可挑剔”,或者“不多见”这些形容词,以及她惯用的口气“他就是他”,听起来更顺耳一些。 “我一点也不觉得,”他竭力申明,“我是一个可以随便投进哪个女人怀抱的可怜小子,等我发现了某个合适的女人,到时瞧吧,看到底是谁投进谁的怀抱!” 他现在35岁,是不是投入怀抱成了对他的一种考验,随时都可能叫他暴露弱点。他想象找这么个女人,在她眼里,他只是讨人喜欢,只是无可挑剔,而不至于还来不及喘一口气就成了可怜的小子。为什么找不到一个小家碧玉,一个村姑,为什么?世界上有的是这样的人呀。 不幸的根源在于,他从来没遇见过一个那样的姑娘,他遇见的都是些天资颇高的女子,这样的话他就没机会和真正的、普通的人在一起。我们很多人都有同样的遭遇,只有那些我们碰不到的人,才拥有真正的、自然的、普通的、纯朴的、无邪的灵魂,这些人我们从来碰不到,就是这么倒霉! 其实,这样的人是有的!总有地方有的!只是我们找不到她们罢了。 比如说,吉米的职务是个关键问题,它在妨碍着我们的吉米。他遇见各种各样的人,但就是没有合适的,从来没遇见真正的、普通的、自然的、无邪的,如此这般,等等,等等。 他是一家有相当名气的杂志社的编辑,他那相当独特、不凡的文笔给他带来一大批读者。另外,他的外表很漂亮,而且只要他愿意,他会显得非常可爱,即使是批评起别人,也很有分寸,由此人们可以判断,他会得到多少敬重、钦佩和支持。 首先看看他漂亮的外表。他的面部轮廊十分清秀,修长的面颊,有力的下巴,高鼻梁微微隆起,一双妙不可言的深蓝色眼睛忽闪着长长的睫毛,两条眉毛又黑又密,当他一脸嘲讽神情时——他常常露出这副神情,他的黑眉毛便高高扬起,蓝眼睛里闪出讽刺的神气,鼻子和嘴都会撅起来,看上去就像神话中性感的神一样,这是吉米的最佳表情,至少他的男性朋友是这么认为的。 他自己认为他是神话中饱受折磨的那位神,浑身上下中了箭,血汨汨地往外流,要是他还能数数的话,真应该数一下流了多少滴血。所以有时候,比如克拉丽莎扬言要去年轻富有的美国人那儿时,又比如一提到她是否应该和他离婚或者他是否应该和她离婚时,他便会觉得像有一群群蚊子“嗡嗡”地向他飞来,把他扎得浑身窟窿,血不停地往外淌,根本数不清有多少滴。 他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因此他递上了离婚诉状。 在他的男性朋友眼中,他是个好色的神,或者说,看上去像。他的女友们则认为他是个深诸世故的、迷人的小伙子,他会像对待女王一样地对待一个女人,当然这不会是指什么别的,而是指他善于怂恿一个女人摆架子。 他非常有可能一鸣惊人,名声鹊起,特别是在他离婚之后,但他没这么做,一个秘不可宣的原因就是,他已经决定,不再像对待女王一样地对待任何女人。该是轮到女人们像对待国王一地样对待他了。 他理想中的女人必须无邪、平庸、充满活力,不像所罗门国王理想中的女人①——聪明、美丽、富有。对吉米来说,只有那女人的经济状况窘迫,才能显示出他有钱——他年薪3000英镑,还买得起一小幢位于汉普郡的别墅。她必须出身于平民百姓,这样就可以摆脱那讨厌的高智商。但无论如何,不能要巷子里那些只会咋咋呼呼的蹩脚货色。 他收到许多信,无以数计的信、诗、小说、文章或者私人邮件,他一一阅览,耐心地打开如潮的信件中的一封,沙沙地写些什么,再叠好,这里面可能会有什么引起他的注意——不是信件,而是女作者:埃米莉娅·皮纳格太太,住在约克郡的矿工区。很不幸,她显然已经结婚。 对这北方煤矿阴森荒凉的矿工区,吉米向来就有一种神秘分给二妇,一妇同意,一妇反对。所罗门于是将婴儿判给后者。——译者。 莫测的敬畏感。他本人还从没向牛津以北的任何地方挪过一步。他有这种感觉,那儿除了地下开采之外就没有别的了。皮纳格,这算哪门子姓氏,喂!还有埃米莉娅! 她寄来一首诗,另外附上一小段内容提要,要是《评论家》的编辑觉得它毫无意义,完全可以删去。吉米发现诗意不俗,附的那封信之简洁明快也给他以深刻的印象。不过他对是不是要送去发排还是举棋不定,于是给皮纳格太太回了一封信,问她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几番书信往来之后,皮纳格太太终于对他提出的一些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您问到了我本人的情况,我该说什么呢?我是一个31岁的妇女,有一个孩子,是女儿,岁了。我结了婚,丈夫虽然和我住在同一幢房子,却总往另一个女人那儿跑,我试着写些抒情诗,也许真是抒情的,因为没有任何别的方式可以让我表达自己的情感,即使除了我以外,再也没有人欣赏这些诗,我还是觉得,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渲泄自己的情绪,以免得癌症或者别的什么妇女容易得的病。我结婚前是个教师,如果我做得到,我愿重新当教师,独立生活。但是已婚的女教师找不到工作,如今这是被禁止的……”矿工 ——其妻如是说 辅助机喷出蒸汽, 煤渣筛摇来晃去, 我听着,疑是他的心跳, 我感受,宛如他的呼吸。 野外无处不见他—— 瓦砾堆上腾起的浓烟, 底下深深、深深蔓延的烈焰, 是他早已开始燃烧的胸怀。 传煤斗升上来,合着他呼吸的节拍, 他渴望能象嗡嗡的风扇, 吞吸流转的空气;噢,他的灵魂, 同机器一般生活在陌生的地带。 这是男人的生活,他是这样的男人, 我是他的妻子,我知道说的是啥, 从煤的内脏中蹦出,来到世上, 日日受尽苦痛,无以复加。 就是这首诗,他作为《评论家》的编辑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发,他似乎觉得,皮纳格太太绝对不属于那种家庭妇女式的、俗气的、天资不高的类型。不知什么攫住了他—— 也许是她心中的无望和凄惨吧。 来者不拒 倘若你问我, 什么叫白天? ——当夜幕降临的时刻, 我不知道——击鼓声是那样地刺耳。 长长的一队人, 行进在黄昏的幽光中, 击鼓者是个陌生人, 朦朦胧胧——为了啥事儿? 黑色使我迷惑, 我沉醉于白天之所见所闻 无非就是棚屋后的景象 ——瓦砾和垃圾。 鼓声不在这儿敲击, 沉闷的鼓声发自内心, 我无法自持地倾听, 我思索——这是何意。 死神要击碎鼓皮? 击鼓的陌生人, 满怀希望, 在编织罕见的新节奏? 无济于事, 白天周而复始——在灰蒙蒙有煤烟中, 能忍——这般活下去, 不能忍——来者不拒。 在《评论家》编辑的眼中,这首诗把无望和凄惶抒发得那样真切,于是他决定刊登它,还想结识一下诗的女作者。他写信给她,问和她见一面是否妥当,他正好要去她居住的地区,在谢菲尔德市作一场报告。她的答复是:对她没什么不合适。 那天下午,他作完了题为《书中的人们和生活中的人们》的报告之后(当然他首先谈的是书中的人们)启程,坐火车去皮纳格家所住的矿区。 正是2月,肮脏的雪泥掩盖着地面,吉米到达密尔村时,夜幕已经降临。夜色就像一个肥胖、臃肿的黑色幽灵,说着一口土里土气的方言,拖着沉重的脚步游荡在这一带,地下矿井喷出难闻的气味,一切都丑陋、阴森。他知道,他开始爬上通往小商场的山坡,他一边走,一边回头,只见山谷里的点点灯光就像一群群魔鬼簇拥在那儿,空气中弥漫着幽幽的硫磺味和煤灰尘。 他问了到新伦敦巷该怎么走,又爬上一个坡,看到面前的景象,不由惊呆了。眼前一片阴森、恐怖,连空气都坚硬得好象是从冰雪和岩石中散发出来的。谢天谢地,他看不清楚别的东西,也就不怎么容易被人看清楚。问路的时候,人们给他的回答的,象什么木块掷在他脑门上一样。经过一番东寻西找、四处问路之后他终于来到一条树木掩映的大道,2月的冰雪尚未完全溶化,路上满是肮脏的泥浆,矿井显然就在这小镇边缘被泥浆遮盖住的地面下。透过树丛可以看见数盏微弱的红灯照着通往矿井的小道。这里翻腾着硫磺气味,他就象个现代俄底修斯①,迷失在海克特城郊,和那个左拥右抱着的塞壬、西拉的俄底修斯相比,他这个站在矿井、工厂中的现代俄底修斯该有多少悲凉,多少凄楚!就这么苦苦思索着,他一脚高,一脚低,踩着冰冷的泥浆,走在充满硫磺气味的路上,头上沉闷的夜空低低地压过来,似乎要把电灯光掐灭。这儿的一切无不让人觉得荒芜、寂寞,如同夜间的热带丛林。 最后他终于发现了几点灯光从简陋的住所中透出来。新辟的狭窄街道边,零零星星地点缀着几盏路灯,房子里的灯几乎都已熄了。吉米停住了脚步,荒漠凄凉的感觉笼罩住他。 这时跑出3个小孩,他问了一声,他们指给他一幢房子,他摸索着走进一条通道,小小的后院闪烁着一盏灯。他敲敲门,有点紧张,一个个子挺高大的妇女开了门,站在上一级台阶,打量地看着他。 “是皮纳格太太?” “噢,那您就是……菲斯先生?进来吧。” 他走进厨房耀眼的灯光中,皮纳格太太站在他面前,她是个高个子女人,带着一脸总是被激怒似的表情,冷冷地看着他,他一下子就感觉到了自己的窘迫和难堪,赶忙慌乱地伸出手。 “路太难走,”他说,“我怕会把您的屋子搞脏。”他看了看自己那双满是污泥的靴子。 “没关系,她回答,“您喝过茶了吗?” “没有,不过别麻烦您了!” 一个金黄头发的小女孩跑了进来,额上留着一排刘海,一双羞怯的蓝眼睛忽闪忽闪,手里拿着两只洋娃娃,她的出现缓和了他的紧张情绪。“这是您的女儿?”他问,“多可爱的孩子,她叫什么?” “珍妮。” “你好,珍妮。”他说,不过珍妮只瞪看一对疑惑、害怕的大眼睛看看他,这样的孩子,一眼就能看出,她的父母感情不和。 皮纳格太太在桌上摆好茶、面包、白脱、果酱,然后在他对面坐下。她挺漂亮,灰色的眼睛有一双棕黄色的瞳仁,眉毛很重,显得很有力。她定定地看着他,脸上显出惯于自持的表情,漂亮的眼睛是她脸上最大的优点,交融着善良的和女性的坚强意志,鼻子和嘴的线条挺直,如同希腊面具,她的表情有点僵滞,看上去就像是这么一种人: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却不想去改正或者弥补,因为她无法做到。 他感到不自在。他个子不高,不修边幅,这个女人使他意识到自己此刻的难堪。她一言不发,只是看着他喝茶,带着那种女人特有的看待男人、看待命运的目光。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小女孩在厨房的角落玩着两只洋娃娃,也默默地用两只明亮的蓝眼睛看着他。 “这是个荒凉的地区。”吉米说。 “没错,非常荒凉。”她回答了一句。 “您应该试一试,离开这儿。”他说了下去。这下她以死一般的沉默作为答复,他觉得要把谈话继续下去实在太不容易了,于是他把话题转向她的丈夫,她瞥了一眼厨房的钟。 “他9点回来。”她说。 “他在矿里吗?” 是的,他上夜班。” 小孩一声也不吭。 “珍妮不爱说话?”他问。 “说得不多。”母亲说着,飞快地看了孩子一眼。 他略略谈了谈他在谢菲尔德市作的报告以及伦敦。这女人没表现出多大兴趣,始终是一种寡言、疏远的态度。在他看来,她仿佛是一个耽于报复的人,被海水冲到沙滩,在礁石上把她的敌人撞得粉碎之后,还不消停,漫天边际地在水中飘荡,搞不清是怎样报复的,是为了什么而报复的。 “是啊,您该离开这儿。”吉米又说了一遍。 “那么去哪儿呢?”她问道。 他作了个模糊的手势:“随便哪儿,只要是离开这儿?” 她锁起重重的眉毛,似乎在思索什么。“我看不出那会有什么结果,”她说着,看了看小女孩:“我想,除非一个人完全从这世界上消失,不然就不存在什么根本的区别。我还得为她想想。” 吉米终于开始害怕了,他很不习惯去克制这样一种恼怒的情绪,另一方面,他又感到兴奋,这个漂亮、寡言的少妇一头柔软的棕发,一双冷艳的眼中金黄色的瞳仁,对他来说多少是一种挑战,她身上总还有一颗心在跳动,什么东西能打动这颗心?是什么东西使这颗心静如止水?她是在和自己过意不去…… 突然,出于他那游戏人生的本性,他说:“您为什么不去我那儿,和我一起生活?” 他的脸上浮起一种奇异的、充满矛盾的笑容。作为一个游戏者,他接受了她引起的挑战,他嗅出这将是一场幸运的游戏,这使他兴奋,在这场游戏中他不会毁掉自己,不过同时,他对她又感到害怕,他决定暂且忘却这种恐惧。 她坐在那里观察看他,好看的唇边泛起一丝恼怒的微笑,“您怎么想的,和您在一起生活?”她打算进一步了解些什么。 “嗯,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带着自信的笑容回答道,“您在这儿显然不幸福,不顺心,而您具有不凡的天份。好吧,您走就是了,我对您说,去我那儿和我一起生活,我心里很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去伦敦做我的妻子吧,如果您愿意,您能离婚,咱们就结婚,好吧,就这样。” 吉米这番话与其说是对皮纳格太太说的,不如说是对他自己说的,这符合他的性格。他考虑这些问题,只想到它们和自己有关,思考的同时,他流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眨着左眼,耷拉着脑袋,盯着自己的身体瞧,好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她惊奇地打量了他,这是她所不熟悉的,他令人瞠目的果敢决定把她从麻木不仁中拉了出来。 “好吧,”她说,“不过还得仔细考虑一下,她怎么办?”她用脑袋指了指角落里那个大眼睛女孩,珍妮神情漠然地蹲在她的位置上,微微张着嘴,恍恍惚惚地,既像大人一样地听着他们的谈话,又象孩子般的茫然无知。母亲望着她,孩子用热切、羞怯、几乎是愧疚的蓝眼睛回答了母亲,她们俩没说一句话,无声地交流着。 吉米说:“是啊,她当然一起来。”皮纳格太太又转向他,他继续往下说:“这不是突如其来、不经思考的。我已经想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了,从我收到您的第一首诗和信开始。” 他总是说得像什么都只和他有关似的,皮纳格太太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在您还没有见到我之前?”她疑惑地问。 “对,当然,当然是在见到您之前,不然的的话我根本不会来见您。进门之前我就有这么一种感觉……”他像醉汉一样笨手笨脚地作些手势,也像醉汉那样说着话,眼睛看着自己的身体,好像在自言自语,这个女人就像幽灵般地在他的心中游荡,而他则是在对着心中的这个幽灵说话。 现实中的女人木呆呆地沉浸在惊异中,这对她来说实在太新鲜了。 “好,现在,您在这里见到我了,您真的愿意让我跟您一起去伦敦?”说这话时她带着一种郁闷、不信的声调。这对她来说简直太荒谬了,不过为什么不呢?应该有这种荒谬把她从她正坐着的这座坟墓里拉出来。 “当然我愿意这么做!”他叫了起来,甩甩头,“我确确实实地看见了您,也就愿意确确实实地拥有您!”他还是不正眼瞧她,他的眼睛总是注意着自己的内心,宛如醉汉般地自言自语。这时,他发现了角落里那个孩子热切的蓝眼睛和微红的脸颊,便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行了,我不敢指望能真真实实地拥有这么多,”他继续说,“能拥有你和珍妮两个!真真实实的,对于我,这就意味着真正的生活!”他还是这种古怪、紧张的声调,有点儿醉意。 他抬起头,第一次正视面前这个女人的脸。 “那您什么时候想让我去?”她有点冷冰冰地问道。 “越快越好,您明天就和我一起走,如果您愿意,我在圣约翰伍德有一幢小房子等待着您,您明天就和我一起走吧,再简单不过了。” 她观察着他,看他低垂着脑袋坐在那里,像醉汉一样。他的后脑勺有点秃,黑色的鬈发薄薄地铺在那里。“明天不行,我得准备几天。”她说。 她想看看他的脸,她觉得,她似乎已经忘了这个无事生非的奇特男人的模样。他抬起头,眼睛好像还是瞎了一样。这时他看上去像瞎了的梅菲斯特一样,那个高高扬起眉毛,在大街上乞讨的瞎眼梅菲斯特。 “妙极了,这对我来说真是太好了。”这下他说得坚定有力。 “我早完了,彻底完了,在克拉丽莎还没离开我时,我就完了。不过,她走了以后,我完全独立了,我想,我大概再也没有前途了。真是奇迹,我现在能这样好,能够遇见您…… 您和珍妮……是的,还有珍妮……不,真的,真是太好了,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笑得有点歇斯底里。 皮纳格太太和珍妮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不过,我首先得和我丈夫谈谈,”她沉思着说,“您想见见他吗?” “天哪,我,”他摆摆手表示拒绝,“我觉得毫无意义,不过,如果您认为,那样做会更好些的话,那我就照您的意思办。” “是的,我觉得这样比较合适。”她说。 “好吧,如果您希望这样,我就和他谈谈。” “他9点钟回家。”她说。 “好吧,好,这样更好。不过首先我得找个地方过夜,但愿还不太晚。” “不晚,我和您一起出去,帮您问问。” “不,真的,您不用忙,只要告诉我,最好往哪儿走就行……”他现在是用一种保护者的口气说话,他得保护她不受他自己以及流言蜚语的侵犯。这种牛津式的绅士风度,是远远超过她的水准的,也是她所不熟悉的。 他一头扎进北方黑沉沉的夜色中,他知道这儿的夜有多么地可憎,但他必须完成他在这里令人兴奋的奇遇。 在她指给他的那家糕饼店里,他问了问能不能住宿,可没人愿理他,他的外表不讨人喜欢。小客栈里也只见到人们摇头,他们都不愿和他打交道。他用足了他那种牛津式风度指手指划脚:“您听着,您不可以让一位先生睡在灌木丛中,我能见见老板娘吗?” 他说服了老板娘,让他在餐厅的大长发沙上睡觉,那里壁炉的火烧得通红。他说好了10点钟回来,然后踩着污泥又踏上去新伦敦巷的路。 此时孩子已经上床。炉子上炖着一锅汤,皮纳格太太的面部表情已经缓和过来,她在桌上铺了一块白桌布。吉米一声不吭,他觉得,她似乎没注意他的存在,无疑她很忙,因为丈夫快回家了。吉米坐在沙发上等,他感到紧张极了,他只要一紧张,就什么事都敢对付了。 只听见9点钟的塞壬①们从矿上回来了。皮纳格太太把汤从火上端开,走进洗衣间。吉米闻到一股煮土豆的味儿,他静静地坐着,眼下他既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他戴上他的黑边眼镜,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他的脸就象一个好疑的哲学家的面具,经历了无数时代,已经区分不出哪儿是生,哪儿是死。 这时一阵脚步声走近房子,一个男人一阵风似地扑进门来,金黄色的胡子在满是黑灰的脸上十分显眼,野蛮的蓝眼睛被煤尘遮得只看得见眼白。 “这位是菲斯先生,”埃米莉娅·皮纳格这样介绍了来访的客人。 吉米站起身来,向这男人伸出手,带着一点儿牛津腔问了一声好。 “我不能和您握手,我的手太脏了,”矿工说道,“您坐。” “煤灰又不可耻,”吉米回答着又坐到沙发上,“它是干净的肮脏。” “是这么说的。”皮纳格应道。 他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瘦而结实。他妻子拧开炉子上的黄铜水龙头,接了一盆热水。皮纳格在一只有靠手的椅子上重重地坐下,弯腰脱掉那双沉重的灰色矿工靴,套上拖鞋,站了起来,拿着靴子走进洗衣间,他妻子端着一盆热水跟在他后面,片刻又转了回来,把一条粗毛巾搭在壁炉的铁架子上,吉米听得见那男人怎样在昏暗的洗手间里用肥皂擦身,谁都不说一句话,皮纳格太太在悉心准备她丈夫的晚餐。 过了一会儿,他走出来,上半身着,又折回去,蹲在壁炉边上烤火,他的头、脸、胸都是湿的,背上还是黑乎乎的,没有洗掉。他从炉架上拿过毛巾,粗鲁地猛擦脑袋和脸,他的太太抓过一块擦满肥皂的布,默默地替他擦洗背部。 她男人已经完全忘却了来访的客人,这样的清洗身体对煤矿工人来说犹如一种庄严的礼仪,此时此刻,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皮纳格太太俯身站在蹲在壁炉边上的男人背后,眼中流露出阴沉、蔑视的表情,她一定是厌恶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但吉米还不足以聪明到能猜出那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 对他来说这完全是一种新的体验:作为一个旁观者观看一场陌生的私人宗教仪式。这矿工拚命地擦胸部和腹部,好像他的身体是一台正在清洗的机器,而就在这同时,他的妻子却用另一条毛巾慢得出奇地帮他擦干背部。 擦完以后,她把毛巾拿出去。男人的身体干了,他还蹲着,手放在膝盖上,在火边恍恍惚惚地看着壁炉,这好像也是他的夜间宗教仪式之一,他的脸上有了血色,心不在焉地捻着金黄胡子,眼睛还盯着壁炉里面,炉火把他的上半身映得通红。 他约摸35岁光景,正值壮年,皮肤平整,浑身没有一块多余的肉,肌肉虽不能算特别发达,然而很灵活,充满活力,看上去就像一台休息待命的机器,他的眼睛是那种深深的冰蓝色。 他看看四周,还是没有想起坐在他沙发上的来客。女人从柜子里拿出一叠衣服,放到他伸过来的手中,很少见到这么细长、柔韧的胳膊能有一双如此粗糙、多茧、结实而干净的手。 他拿起内衣、衬衫、就着火略烤一下,然后把两件衣服往脑袋上一套,脑袋钻出来。衣服还没有完全拉好,他便懒洋洋地走进洗衣间,顺便从柜子里抽出他的睡裤。他妻子拿走毛巾,把晚饭摆上桌子:浇有褐色烧烤汁的洋葱烤饼,煮土豆和一杯茶。男人从洗衣间走出,衣服、法兰绒裤子穿得整整齐齐,头发笔直地往后梳着,他从桌边拉开木靠椅,重重地坐下吃饭。 这时他才将目光投向吉米,就像一个有点敌意的男人不经意地注视另一个男人。 “您对这儿不熟悉?”他说,他的口气有点太客套,甚至可以说太夸张了些。 “完全不熟悉。”吉米回答,一脸表情说不清楚是哭还是笑。 皮纳格在碟子里蘸了点芥末,仔细看看他的食品是否配胃口。 “您从远道来吗?”他问道,开始吃起来,他大嚼着,似乎又忘记了吉米的存在,他低头看着盘子,吃着,一边慢吞吞地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一边显然思索着什么事。 “从伦敦来。”吉米说。 “噢,伦敦。”皮纳格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声,眼皮也没抬。 女人又走了进来,默默地坐在灯下的摇椅中。 “是什么把你吸引到这儿来的?”皮纳格问道,搅了搅他的茶。 吉米挪了挪在沙发上的坐姿。“嗯,我是来看望皮纳格太太的。” “那您和她认识?”男人说着,还是没看吉米,侧面对着他。 “是啊,刚认识,”吉米说了下去,“今晚以前我还不认识您太太,她给《评论家》寄来一些诗稿,我是那儿的编辑,我觉得不错,便回信给她,接着便产生了来这儿看看的想法,趁此机会结识结识她,她同意我这打算,于是我就来了。” 男人切下一块面包,咬了起来。“您觉得这好吗?”他转向吉米,用一种孩子般好奇的目光看看他,似乎想了解些什么,“您将在您的报纸上登吗?” “是的,我准备采用。”吉米说。 “她的诗我只读过一首,是说一个矿工,她了解他的一切,因为她嫁给了他。”他粗声粗气地说,带着一种揶揄的口气。 吉米不吭声。这种粗鲁的、寻衅的口气唬住了他。 “《评论家》对我个人来说毫无意义,”皮纳格说着,把他的盘子推向一边,抓过饭后甜食,“我觉得它太罗嗦,说了半天,什么结果也没有。” “有可能的,”吉米答道,有点支支吾吾,“不过怎么样才是有趣的?……如今这世道能有什么结果呢!况且一本杂志……”“我不知道,”皮纳格说,“《解放者》里有时就有一些有趣的东西,《两面神》也有点见解,我个人不赞同人们所谓的感情,这将使人一无所获。” “对,不过,”吉米一笑,“问题是,会有什么结果呢?人们总是说得很动听很漂亮,一切都应该有结果,不过在哪里? 这世上哪里有什么结果呢?我泛泛地想过,如果一个人想在矿山得个较好的职位,好,可以说,他能得到,但是如果想得到生活中的‘什么结果’,那么,他就得想明白,他到底要什么。” “您听着,我是个男人,不是吗?”皮纳格突然说得很轻很坚定。 “一个男人,好,”吉米回答说,“不过,这意味着什么呢? 您是一个男人,怎么呢?” “我有没有权利说,我不愿被人利用?”皮纳格说得很慢、很粗野、很沉重。 “您当然有这权利,”吉米说,“不过,这说明什么呢?从乔治国王开始至今,我们都被利用。您吃布丁的同时,您就在利用上百个人,包括您的太太。” “我知道,我知道,不用再说什么了,反正我不愿被人利用。” 吉米耸了耸肩膀,“妙,妙!好多人说话都是这么一种方式。” 矿工静静地坐在他的椅子上,脸上浮现出一种生硬、冰冷的表情,他似乎是在思考什么,好像有什么东西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的脸就像刷过浆糊那样绷得紧紧的。 “我除了被利用以外什么都不是,”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眼睛盯着不知什么地方,“在矿井下我被利用,得到我该得到工资,在家里我也被利用,我老婆给在我桌上摆上饭菜,好像我是店里的顾客。” “是啊,不过您等待什么呢?”吉米大声说。 “我?等待?什么也没有,不过有一句话我可以对您说,我对两个都不满意。” “您知不知道,您有什么不满意?” “我不愿我老婆写诗,不愿她的诗让那么多她见也没见过的人看到,我不愿每当我回家时,看见我老婆像伯阿蒂西娅女王那样坐着,脸像只有两个窟窿的石头像。她的心情怎么样,我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愿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 “当然!”吉米叫道,虽然并没有什么可让他说“当然”的。 “她对您讲过没有,我还有一个?” “讲过。” “那我来告诉您为什么吧。自从我干上矿工这一行,每天得在坑道里做整整8小时的牛马,别人让我怎么干就怎么干。” “您是想说,”吉米讲,“您的妻子应该多为您考虑,—— 是啊,这确实是问题,您得有个能多为您考虑的妻子。”这话从吉米口中说出实在是令人惊讶,他坐在这里,侃侃而谈,俨然是个道貌岸然的传教士在布道,完全忘了他过去岁月中与克拉丽莎之间破灭的爱情梦。 “我需要一个待我好的女人,她得想着,要待我好。”矿工这么说。 “别人为什么得对你好?”他妻子冷冷地问。 “可爱的孩子,我的小女儿也有待我好的意愿,如果她母亲允许她这么做的话。我告诉您——”他转向吉米,深蓝色的眼珠里略带愠意,“我想有个待我好的女人,她必须有待我的好的意愿,我家里没有这样的女人,那我只好去别的地方找。” “我希望她待你还不错。”女人说着,在椅子里轻轻地晃了晃。 “她待我当然好罗。” “那为什么你不干脆和她住一起?” “我为什么不这样做吗?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家,我有家,有老婆,老婆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已经在一起过日子了,我还有一个孩子,为什么要破坏这已经存在的一切呢?” “那我呢?”她冷冷地、生气地问。 “你?你有一个家,你有孩子,你有一个为你做牛做马的丈夫,你需要的你都有了,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样的,我能这样?”她讥诮地问。 “没错,除了你要干的一点家务活,你爱干啥都行。什么时候想走了,你也可以走。不过,只要你还住在我的家,你就得放尊重一点,你不能带任何男人来这儿,你知道不知道。” “你,尊重你的家?” “当然罗!自从我有了一个待我好的女人,我什么都不用你给了,我所要求你的是,必须尽到一个家庭主妇的义务。” “还要替你洗屁股。”她极力挖苦,吉米听来觉得有点粗俗。 “还要替我洗屁股,没错,如果我需要你来洗的话。”他说。 “那么另一个呢?她应该干这个!” “这儿是我的家。” 皮纳格太太做了个很特别的动作,好像神志有点不甚清醒似的,吉米坐在那里,吓得脸色苍白。矿工平静的外表下面隐藏着积聚已久的怨愤及犟头倔脑的脾性,他狭长的脸上几乎没有肉,只看得见那种男性特有的粗犷骨架,似乎他作为一个男人的所有灵魂、精神全蕴于满是骨头的脑袋里。 吉米对这有着一张骨瘦如柴的脸庞的男人的逻辑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愤恨,他无法忍受这男人麻木不仁的冷漠和自以为是的固执。 “您听着,”他用他那口牛津腔说道,“您说,您太太是自由的,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话您恐怕不会反对她离开这儿去和我一起生活吧。” 男人惊愕地望着编辑那苍白的脸,吉米把脸偏向一边,谁都不看,望着不知什么地方,他眉眼中流露出梅菲斯特般的神气。 “她愿意吗?”皮纳格万般不信地问道。他的妻子轻蔑地微笑着,她看透了这男人由于无能而产生的空虚,她要用另一个男人来取代他。 “这您可以自己问她,”吉米说,“就是因为这缘故我才来这里问她,是否愿意去我那儿和我一起生活,把孩子也带上。” “您来这儿向她提这个建议,而在这之前您还没见过她?” 男人益发感到惊讶。 “没错,”吉米激动地说着,喝醉酒般地点点头,“没错,这之前还没见过她。” “这次你弄诗可弄到一只怪鸟了。”他狎昵地说着,转向他妻子,她可真讨厌这种大大咧咧的丈夫派头。 “那你又弄到一只什么样的怪鸟?”她回敬了一句。 “你是用什么东西弄来的?” “用粘鸟胶。”她冷冷地一笑。3个人都坐着,一言不发,气氛相当紧张。终于,皮纳格开口了:“那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吉米抬起头,脸上挂着幸灾乐祸的微笑,这种表情反而使他变得漂亮起来,他朝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的女人笑笑,算是鼓动。 “我说,好。”她冷静地回答。 她丈夫僵直地坐在靠椅上,眼睛不知望着哪里,什么都不说,好像在注意观察,有什么东西从他内心腾起,离他而去,他不打算使自己的内心再有什么激动,他无法相信,女人会如此轻易地抛弃他。 “我可以肯定,”吉米又说开了,“这样对大家都好,您并没失去什么,”他有点不安地加上一句,“要是她将孩子也带走呢?我敢担保,这样对孩子有好处。” 矿工看着他,好象他远在几里这外,但吉米知道,他是在克制内心的激动,不让任何感情在他那男性的、满是骨着头的脸上反映出来。 “我让她自由,”男人说,“随她的便。” “出于父爱还是出于利己?”女人说。 “就我来说,她可以随她自己高兴。”他神志恍惚地重复了一遍。 “我说呀,你可真大方!”她第一次露出失望的样子。 吉米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有可能无法再进他住的地方,他起身说,明天早上再过来,中午还得赶火车回伦敦。 他又走进荒芜地带阴暗的夜色中,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稍稍有点害怕,不过他是需要有点害怕的感觉,不致于心里空荡荡的。在恐惧中,他想起小房里那两个相对而坐、缄默的人,他还从没经历过比这更动人心魄的时刻,他需要和解、体谅、同情,和皮纳格太太可以达成这样的默契,和埃米莉娅,埃米莉娅——他得习惯叫这个名字,应该叫埃米莉才对,埃米莉娅听上去有点怪诞,但他从来不曾遇见过一个埃米莉。 害怕和兴奋,他干了多么了不起的事啊!他好像没有爱上她,上帝知道,他只是想把她从丈夫身边拉走,同时他也需要她所意味的奇遇,她是一个奇遇。他感到兴奋,感到自豪,感到像个男人。 早晨,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皮纳格的房子,天气仍然阴沉,像是要下雨,黑色的树木,黑色的街道,黑色的灌木丛,熏黑的砖瓦房,煤矿的气味、烟雾和嗓音,又开始了暗无天日的一天。这就是陌生的地狱生活。 孩子替他开了门,金黄色的头发,红润的脸蛋,热切的深蓝色眼睛。 “早!珍妮。”他说。 母亲僵直地站在厨房桌子边,很高大,她用不安的目光看着他。她很漂亮,但皮肤不理想,生活的磨难给她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吉米向她轻柔、动人地笑笑,他这特有的微笑点能打动女人的心,当他接触到她那金黄色瞳仁的眼睛时,发现她也在注视他,而且一点也不友好,他想:“天哪,我怎么能和这样的女人睡觉?”不过此时,他良好的愿望占了上风,他得这么做。 看到坐在壁炉边上的矿工那张无肉、呆滞的脸和瘦长的身形,他的良好愿望就更加强烈了——他必须战胜这个男人! “您搭哪一班火车?”皮纳格太太问。 “12点30分的那班。”他冲她一笑,孩子气十足,非常可爱,她感激地接受了这个微笑。拿这微笑和她丈夫阴沉、固执的眼睛相比,那种紧张、瘦削对她来说始终是一种威胁,而这个男人波斯猫般的眼睛却隐藏着果敢、羞怯的诱惑,她被吸引住了。 “您得早一点吃午饭。”她说。 “不,”他叫了起来,在那个男人的眼睛注视下吃饭,几乎可以说是可怕,“不,我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在谢菲尔德市转车时我可以在车站吃一块黄油面包,真的!” 她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她说等她回来后,陪他去车站,那时刚过11点。 “不过、您听着,”吉米同时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男人,他坐在那里若无其事地看报,“有件事我们得说妥,我想让皮纳格太太及孩子和我一起过,她也同意了,是不是最好今天就一起走?您收拾些必需品放进手提包,走吧,为什么还要推迟呢?” “我说行,”男人回答,“她随时可以离开,随她的便。” “那太好了!您愿不愿意马上一起走?”吉米很有把握地说,以为她会无条件地服从。 “这不行,”她果断地说,“今天不行。” “但是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趁我还在这里的时候一起走?您有自由,可以随便干您所愿……”“自由对我暂时还没用,”她生硬地说,“反正今天不行。” “那什么时候行?”他紧逼着问道:“越快越好!” “星期一。”她直截了当地说。 “星期一?”他重复了一遍,非常吃惊,然后他咬紧牙齿,点了点头。“好吧,今天是星期六,那么,星期一就星期一吧。” “如果您能谅解我的话,”她说,“我现在得出去买点东西,回来后就陪您去车站。” 她给珍妮穿上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自己披上深黑色的过冬大衣,戴上黑帽子走了。吉米和矿工坐在房间里,觉得很不自在。皮纳格戴着眼镜,现在他摘掉它,把报纸放在一边,随口谈了点关于社会民主党政府的事。 “确实如此,”吉米说,“这很自然,只要人们想到民主,就一定会选社会民主党的,我个人认为这个政府比别的都强。” “也许吧,”皮纳格说,“不过,有些事或早或晚会发生。” “可以这么说。”吉米应了一句,他们又一次陷入沉默中。 “您结过婚吗?”过了一会儿,皮纳格问。 “结过,我离婚了。” “我想,您一定希望我同意离婚罗。”皮纳格说。 “……当然,这再好不过了。” “我无所谓,”皮纳格说,“离婚或者不离,我和另一个一起生活,不过不和另一个结婚。就这样,我感到很好,不过如果她要离婚就离吧。” “这当然再好不过了。”吉米说。 停顿。他真希望女人回来。 “我把您看作某类工具,”皮纳格说,“准有什么会完蛋,您只是这类工具。” 吉米发现,他怎么和这男人攀谈起来了?他恨自己做不到和他坐在一个房间里而不受他的影响。 “我老婆,”皮纳格几乎是讥诮、嘲讽地重新拾起话题,“恨不得她离开我后,我就被车轱辘辗死,这是她最后的一丝希望。” 吉米无言以对,另一个则静静地坐着,像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囚徒,坐在角落,望着窗子等待着什么。 这就是塞壬说的一切。吉米双膝发软,回到家中。星期天早上他心惊胆战地写了一封信,不知开头该怎样称呼,“亲爱的皮纳格太太”或“亲爱的埃米莉娅”,对他来说不是显得已经过时就是为时过晚,干脆什么“爱”都不写,空着抬头。 “我希望您在动身前收到这封信。也许我们太草率了,我请您无论如何,在来之前作最后的定夺,如果您不是完全出于自己的决定,那么就别来,哪怕还心存一丝动摇,您就该等着,等着,一直到您自己完全决定了,这样或那样去做。如果您不愿来,我也会理解的,只是希望你来封电报。您要是来的话,我会衷心欢迎您和孩子的,永远是您的j·f·”他付给差役一笔旅费,另外又给了3英镑,让他坐星期日火车把这封信送去。 差役晚上就回来了,说是已经将信送到,但没有回复可带来。 一个不好受的星期天晚上,一个令人心烦的星期一早晨! 电报终于来了:12:50和珍妮坐玛丽雷邦号抵。埃米莉娅。 吉米咬紧两排牙齿,来到火车站,她牵着孩子的手,慢慢走下火车,当他遇见她浓眉下凝重的目光时,他差点晕过去。一丝病态的微笑浮现在他的脸上,他向她伸出手: “您来这里,我真是太高兴了!” 他们坐进出租车后,他对她产生出一种扭曲的、强烈的,简直无法自制。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另外一个男人也同时拥有着她,于是他就像喝了许多酒似地,醉醺醺的,另外还有一个男人!他不知怎么地总感到另外一个躯体在场——那个丈夫!女人在他的怀抱中扭动着,她将和他结婚,这是无可挽回的了。 吉米仿佛喝了威士忌一样,他更应该把两个中的哪一个人摁倒在地上:这个女人,还是那个男人? 苏建文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 记 劳伦斯是我们敬重的一位文学大师,这种敬重缘于他虽一生四处漂泊,屡遭坎坷,却像春蚕吐丝般向人类奉献他的一份爱,为后人留下一份不朽的文学遗产。今年是他110周年诞辰,我们谨以这本翻译小说集作为纪念。 去年底,当我们着手本书的翻译工作时,除了《企鹅英文丛书·劳伦斯短篇小说集》外,手头并无可资参考的材料。今天,当本书即将面世时我们怀着诚惶诚恳的心情,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的译文面对的将是一种失败,抑或是一种成功。 这本集子得以完成,我们首先要感谢责任编辑,不是他“三顾茅庐”,多次督促,要如期完成这个艰巨任务——至少对我们而言是艰巨的——是非常困难的。 同时,我们还要向湖南省图书馆的李进女士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她为本书的出版提供的帮助。 最后,我们应向读者说明的是,劳伦斯是一位文学巨匠,要准确把握其文字绝非易事,所以,尽管译者作出了最大努力,文中肯定还存在错谬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译 者 1995年11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