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华顿短篇选》 01 小女孩 作者:伊迪丝·华顿 脱剑鸣 译 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最令我不快的莫过于那座丑陋不堪的纽约。大街无人清扫,矮小的房屋尽管里面装饰得花花绿绿,可外表却没有丝毫威严。我真不明白,那些遍览了罗马、塞维里亚、巴黎、伦敦的人如何能够心满意足地生活在华盛顿广场和中央公园之间。然而,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座纽约——零星点缀着一些矮小的房屋的长方块,无一例外的灰不溜丢的色彩,没有塔楼、门廊、喷泉,没有任何景观,整个市区就像一个被压扁了的、横卧着格状结构,像用牛皮包裹起来一样,处处千篇一律,除了丑陋再没丝毫特色——竟会在五十年后像阿特兰提斯岛①或者施里曼的特洛伊城②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平庸的环境多少年来慢慢形成的社会结构也随之被一扫而光,至今无人记得。然而,尽管如此,我童年的记忆当中最值得珍惜的部分仍然是这座与阿特兰提斯共命运的纽约老城,这座从十七世纪开始缓慢而又永不停歇地发展到我童年时代的纽约老城。 ①阿特兰提斯岛(atlantis):传说中位于大西洋直布罗陀海峡以西的岛屿,后沉于海底。 ②特洛伊(troy),小亚细亚西北部古城,后埋没。施里曼(schliemann 1822—1890),德国考古学家,曾发掘特洛伊、迈锡尼等古城。 每当我回想起那个小小的世界,回想起长辈们用来贬损任何形式的进取精神的“箴言宝库”,我就不禁要问,他们的先辈们用以在这片蛮荒的新大陆上开疆拓土并成为其主人的创业精神何以会在子孙们的身上转化为如此的惰性,创业者和革命者的英雄气概何以会消失得一干二净。或许正是先辈们过于积极的敬业才使得这力量在子孙们身上变成了强弩之末?或许是他们在克服了无与伦比的困难之后所奠定的这番辉煌的基业在子孙们的心灵中产生了一种对除生意和家务之外任何事物的虽称不上惰性的冷漠? 对于我出生于其中的那个狭小圈于里的人们,甚至发财也没有多少意义。在不多的几户有产业的人家里,像阿斯特尔家和格雷特家,由于纽约房地产业的繁荣,赚钱本来是轻而易举的,可他们仍然在投资时瞻前顾后,在管理上谨小慎微。而去华尔街或到铁路上、海运或工业中去赚大钱的,那时候还是闻所未闻。我父亲的朋友当中有经营银行的,也有从事其他自由职业的。这当中,当律师的占多数。其实,我所认识的年轻人里面,上完大学后,没有几个不去攻读法律的,尽管后来大多都改从他业了。但总体说来,跟我父亲和我的几位长兄年龄相仿的人,大都属于“有闲阶层”。这个词儿现在已不复存在,正如这个阶层本身已经消亡一样。或许现代的读者听着会觉得不可思议,可事实是我的近亲当中只有一个人“经商”,而我丈夫家里竟然一个也没有。与我们交往的人大都属于这样的家庭,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他们确实从中赚得了一些钱,生活过得还算宽裕。可很明显,’没有一个人不满足于这种小康水平而去继续奋斗的。年轻时候,我从未接触过任何形式的类似“淘金热”的活动。现在,每当我听说纽约的经济生活紧张得要命,人们甚至没有机会在饭前坐下来聊聊天,我就会不由得回想起,在我婚后那几年里,人们可以在甚至不是周末的日子里愉快地会餐,而就座的人当中,男人并不比女人少。在这种场合谈话的首要原则之一就是我母亲很早以前就注入到我心灵当中的一句话:“不要谈钱,想也别多想。” 那时候的富家子弟,整日被保姆和私人教师重重包围起来,很少能够了解他们父母所从事的活动。就我而言,我的父亲、母亲每天都干些什么,我只有一点隐隐约约的记忆。我知道我父亲那时是纽约几家大慈善机构的头儿,像盲人疗养院、布鲁明代尔精神病院等等。每逢四旬斋①,我们家总得开办一所“女子缝纫班”,她们跟我母亲一道为穷人做些缝缝补补的工作。我还记得某些下午跟母亲开车外出去访亲探友,可谁都不在家,便只好去中央公园散步,或到朗布尔僻静的小山谷中采摘紫罗兰和獐耳细辛。晚饭后,我父母偶尔也去剧院看戏,可在我的记忆当中,他们从来没有去听过一次音乐会或任何形式的音乐演出。直到后来,零零星星的歌剧演出才变成固定的娱乐方式,而去的人就像十八世纪的意大利人一样,并不是为了欣赏歌剧,而只是为了会会朋友,拉拉家常。那时候最常见的消遣方式是外出赴宴或在家宴请亲朋好友。这种场合有时候会非常奢华庄重(烫金请柬提前三周发出,汤分“稀”、“稠”两种,菜单里得有罗马拌奇②),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热热闹闹、随随便便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得有美酒佳肴相佐,客人们谈论起酒食来也须分寸得体,马虎不得。 ①四旬斋:复活节前为期四十天的斋戒及忏悔。 ②拌奇(punch),又译潘趣,一种用酒、果汁、牛奶等调合而成的饮料。 我父亲从祖上继承下来了一个颇为认真的美食传统,藏有一容的法国波尔多红葡萄酒和绕过好望角运来的北非白葡萄酒。他的“琼斯”牌和我叔父的“纽波尔”牌白葡萄酒即使在当时名窖林立的情况下也是非常显赫的。到了我们这一代,人们的口味变了,喝的多是香槟和红葡萄酒,这满窖的白葡萄酒就被糟踏得一桶不留。父亲去世后,我的几位哥哥就把它们全给卖掉了。我婚后不久去一位新贵家里赴宴时,知道主人对纽约老城里的亲疏关系不甚明了,便硬着头皮喝下了一大杯这“闻名遐迩的纽波尔白葡萄酒”,因为我知道这种美味就我当时的状况而言是很难再碰到的了。 要是没有其他人,我母亲自己是不会对宴饮太感兴趣的,这种美食家的热情完全来自我父亲的荷兰血脉。他的母亲是荷兰移民,在纽约以最杰出的厨师著称。然而在当时,做得一手好饭菜是每一个新嫁娘的必备素质,我母亲常摆在案头的厨师手册(《弗兰卡泰利菜肴大全》和《雷斯利夫人厨师宝书》)当中夹满了发黄的纸条,那上面都是她从别处抄回来的菜谱,诸如“琼斯夫人的奶油龙虾扇”、“范尼·加朗廷姨妈的烧鸡”,“威廉·埃得加的烤肉”,以及我家雇来的两位黑人厨师玛丽·约翰逊和苏珊·弥纳曼的精制菜谱。它们不仅详实有趣,而且字体秀丽无比。刚提到的这两位大“艺术家”,一直都戴着头巾、挂着耳坠,倘若站在用她们永不疲倦的双手(指甲都涂上了蓝色)从大堆大堆的禽、鱼、蔬菜精心烧熟的一道又一道香喷喷的盛餐中间,确实还算得上是光彩照人、美丽无比的;玛丽·约翰逊个头高大,皮肤又黑又亮,耳朵下边挂着两大串金色的饰环,一头典型的非洲鬈发,顶着一条款式动人的方巾;苏珊。弥纳曼是个混血儿,身材矮小,脸上总是笑眯眯的,穿着朴素,但手艺并不亚于她的前任。 说真的,称她们为艺术家绝不是夸张!她们动作起来,看似简单又把握十足——煮煎蒸炒,在她们手底下,都发展到了极致——而且,她们凭借天赋所动用的原料,不管素荤,都丰富得出奇!有哪一个美食家,即使他遍尝全世界的山珍海味,不会在她们的黍米牛肉、爆炒嫩鸡、虾浆芹菜、素蒸火鸡、烧红头。黍面馅饼、炖蕃茄、烤米饼、草莓夹心饼和香子兰冰淇淋面前流涎三尺?我上面所列举的仅仅是我们的日常膳食,我很小的时候就已尝遍了它们。每当我父母招待客人,“举办宴会”,便会有另一番光景:甲鱼、灰背野鸭、清炖马鲛鱼(若市场有售)、芹菜蛋黄烧螃蝎、弗吉尼亚桃馅火腿并香槟、奶油白扁豆、黍面蛋黄龙虾,在这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佳肴中,我都说不准哪样在哪个季节上市。每逢这种场合,你就会看到玛丽·约翰逊手提饰有丰饶角的铜壶向盘子里倒出百味美浆。那些日子里,奶油、黄油、咖啡都是天然所成,不掺杂任何其他成份,肉食都是当日所宰,野味均为当时所猎。啊!看吧,这一个个美食家,背靠在椅子上,一边低声哼着“天赐我也!”,一遍品味着这本地的佳酿和来自异域他乡的正宗美酒。 我之所以这样不厌其烦地详述我们家当年的餐桌风采,是因为它在当时的家庭生活中分量太大,可以说是最重要也最风光的一部分。然而,这风尚很快就让那些被解放了的“半边天”抛得无影无踪,至少这在那些盎格鲁一撒克逊国家①里是千真万确的。锅碗瓢盆、缝缝补补之类的事情已不再被年轻女子们看在眼里,代之而来的是大学文凭。因为,在她们看来,只有这,才能适应文明社会里更加复杂的生活需要。这场运动在我还年轻的时候就已开始,现在我已年逾半百,亲眼目睹了这场运动浩大的声势和它带来的后果,对于过去那种家庭生活方式的一去不返,我比任何时候都深感痛惜。冷冻,虽然也不尽如人意,可就对家庭所造成的危害而言,跟高等教育比起来,真有小巫大巫之别。 ①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即以英国为本民族语言的国家。 而且,那些聚集在我父亲的餐桌旁,细心品味那两位“黑色夫人”的大作的众多客人,都到哪儿去了呢?现在,我还记得那些绅士们,蓄着棕色或者白色的胡髭,他们的妻室削肩袒露,像花儿一样从宽大的裙据上面挺起胸膛。当她们在大厅里脱下外衣时,有人从楼梯顶上朝下张望。她们的和颜悦色,她们的柔声细语,无不让人感觉到一种无与伦比的从容和悠闲。不会有人在门口按着汽车喇叭催促她们去舞厅或剧院。那时候,舞厅寥寥无几,剧院也才刚刚开张。当然,也不会有人为了去看一晚上的戏而耽误我母亲准备的盛宴。客人们从从容容地坐在桌边,大盘大盘的未曾动过一刀一叉的美味将要被收拾回去。‘稍后,我母亲向坐在她对面、我父亲右侧的一位夫人轻轻鞠上一躬,马上,那一片片荷叶裙边和长长的拖裙便窸窸窣窣地沿着红色天鹅绒地毯铺就的楼梯逶迤而上,消失到有紫色簇锦铺就的扶手椅、有黄色喇叭花饰边的紫色绸缎窗帘的、黄白相间的客厅里。而在同一时刻,那些绅士们则又坐回到餐桌旁,开始品味从东方及时运来的法国红葡萄酒和北非白葡萄酒,尽兴后,便有咖啡和哈瓦那雪茄相随。 我父母的客人大都食欲惊人,酒量不凡,而且对吃喝都颇有学问。然而一种更为讲究的趣味缩短了这种殖民地时代人们的盛宴宏饮,二十分钟后,这些蓄着胡髭的绅士们便跟他们穿着荷叶裙的夫人们坐到了一起。在紫色簇锦的长沙发上,他们可以亲亲热热地再聊上大半个钟头,要让这样的夜晚完美无憾,这时候每人端上一杯茶总是必不可少的。对我们现代这个充满喧闹的世纪里的人们来说,那一切都显得如此柔和与悠闲!这样的场合里,谈得最多的自然是当地发生的琐事。关于艺术、音乐、文学等等,他们都尽量避而不谈(当然,对于特罗洛普①最新出版的小说,倒也不妨轻描淡写地议论一番;或者若威廉·阿斯特尔先生从什么地方弄到一幅哪位大师的名画,也可以作为一时的话题),最常见的话题大都是关于他们自己的;他们可以对食物、酒、赛马(那时,“高头大马”正开始吃香)、别墅的规划、花园里该选种什么花草(手推剪草机才刚刚开始用于修剪草坪,种得最多的树要数铜红山毛榉和蕨叶枫树)以及去欧洲旅游的计划(纽约人在这方面可费了不少脑筋)等等,都可以进行一番深思熟虑的探讨。在我大约四五岁的时候,我经常看见我周围的人要么刚刚“回国”,要么正准备启程前往欧洲旅行。纽约老城里的居民念念不忘他们祖先们生活过的土地。可是,我婚后迁往的波士顿却大不一样。这个城市的居民尽管大都腰缠万贯,可一个个都懒得走出家门。他们似乎缺乏对知识的好奇,因而没有一丝到外面去看看的愿望。 ①特罗洛普(1815—1882)英国小说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他一直被视为流行小说家,其艺术价值直到后来才受到肯定。 我对新英格兰①人对于外部世界的冷漠始终感到困惑不解,因为我年轻时候看到纽约人只有当匆匆忙忙踏上轮船、被拉向陌生的大陆的时候,才是他们最为快乐的时刻。尽管如此,我父母所交往的人当中,却很少有人能从欧洲之旅中在艺术和知识方面获益的,而对于到欧洲去寻找与名流交往的机会,他们更是不屑一顾。他们认为到伦敦、巴黎或罗马去跟与自己地位一般的人交往是一种庸俗不堪的事情,唯有势利小人才去为之,跑到欧洲去挤入上流社会的美国人更被视作是在本国上不去的无能之辈。自尊的美国人在旅行当中所交往的大都是早先定居到欧洲各大都市中的美国同胞,而且还必须是他们当中最无可指责的那部分人!这些毫无矫饰的旅行者最欣赏的只是风景、废墟和古迹,那些笼罩着伤感的传奇气氛的场所,也就是司各特、拜伦、汉斯·安徒生、布尔韦、华盛顿,欧文或者霍桑②等人轻轻地领着一批批蹑手蹑脚的观光者所到达的地方。大型礼仪活动,不管是教会的还是皇室的,自然也在他们的欣赏之列,只是对于后者,他们只能从远处瞥几眼而已。倘若谁想托托关系,从那地方订个座位或者弄张请柬来,他肯定会被讥为势利之徒的。如果有哪位美国女子能脐身到英国皇家的宫殿里——好吧,你只消看看在国内跟她交往的都是些什么货色! ①新英格兰:美国东北部六个州的总称。波士顿(麻萨诸塞州的首府)即为这一地区最大的城市。 ②司各特(1771—1832)苏格兰小说家、诗人、历史小说的旨创者。拜伦(1788—1824)英国浪漫派诗人。汉斯·安徒生(1805—1875)丹麦作家,童话大师。布尔韦,即爱德华·布尔韦—李顿(1803—1873)英国政治家、诗人、批评家、小说家。华盛顿·欧文(1783—1859)美国作家。霍桑(1804—1864)美国小说家。以上诸位作家的某些作品中均有有关欧洲历史或传说的记述。 与此相比,废墟、雪山、湖泊和瀑布——尤其是瀑布——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乐趣。而在大都市里,则有各种各样的商店!在这些商店里,正如亨利·詹姆斯①在一篇游记中非常准确地描述的那样,美国女子找到了摆脱生活在异域他乡所带来的孤独和不便的万能之策。不过,千万别以为我是在过分地强调我的同胞们的缺陷。应该记得,在那个时代,即使最高级社会中的人也不会把观光看作是一件心智活动,只消翻一翻十九世纪早期人们所写的游记,就会发现在罗斯金②之前,普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游客,不管来自哪个国家,都很少注意去留心观察和欣赏所见所闻。而早在十八世纪末期,亚瑟·杨格③就教导那些屈指可数的知识分子要在旅途中注意观察农作物的生长和地质结构的变迁。歌德在西西里旅行期间,放弃了锡拉库扎和阿格里琴托④两处名胜,却沿着一条枯燥而又艰难的路径横穿过这块岛屿,目的是想亲眼看看这地方何以会被称为罗马的粮仓。而同时,大多数头脑比较简单的人都到古罗马会议广场的遗址上拣拾大理石碎片,到蒂沃利的女灶神庙里采摘铁线蕨,或者到雪莱⑤墓上采摘牛眼菊;从夏蒙尼⑥的导游那里买得一沓儿贴着雪绒花的卡片,或者从罗马画商手中购得几张吉多⑦《曙光女神》和卡拉瓦乔⑧《竞技者》的复制品。 ①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国出生的小说家,1915年入英国籍。 ②罗斯金(1819—1900)英国艺术评论家,社会改革家。 ③亚瑟·杨格(1741—1820)英国作家,其作品均与农业有关。 ④锡拉库扎、阿格里琴托,均为西西里城市。 ⑤雪莱(1792—1822)英国浪漫派诗人。二十九岁时溺毙于一次风暴中,葬于罗马。 ⑥夏蒙尼:法国勃朗峰下的冬季运动及旅行场所。 ⑦吉多:十三世纪意大利画家。 ⑧卡拉瓦乔(1573—1610),即米开朗基罗·梅里西,意大利画家。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位年轻英俊、嘴角有一处伤痕的蓝眼睛小伙子正开着他父母的旅行车横穿这块大陆,一双好奇的眼睛从竞技场教堂①里的乔托②一直看到阿西西③的契马布埃④。也是在同一个时候,另一个年轻人——一位贫穷潦倒、默默无闻的建筑师——正坐在一辆驿站马车里,颠簸、劳顿在卡斯蒂亚、加里西亚和安达露西亚⑤的小路上,或跋涉在布满碎石的偏僻小道上,一笔一笔地画下西班牙尚无人问津的建筑奇迹。布朗宁⑥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从梦境中回忆他那本《指环和书》雪莱早已完成了那篇《钱起》⑦。而对于那些普通的、颇有些家资的游客来说,霍桑的《玉石雕像》⑧、布尔韦的《庞贝城最后的日子》和华盛顿·欧文的《阿尔汗布拉》⑨仍然是有关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最有说服力的文字。 ①竞技场教堂:意大利北部帕都亚的一座古老教堂。 ②乔托(1267—1331),意大利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于帕都亚等地有壁画留世。 ③阿西西:意大利中部城市。 ④契马布埃(1240?—1302?),佛罗伦萨画家,于阿西西等地有壁画留世。 ⑤卡斯蒂西、加里西亚和安大露西亚均为西班牙地名。 ⑥布朗宁(1812—1889),英国诗人。《指环和书》是他1869年完成的十二卷长诗,以十七世纪末的意大利为背景。 ⑦《钱起》(the cenci):雪莱的五幕诗剧。以十六世纪罗马贵族生活为背景。 ⑧《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霍桑的一部以罗马为背景的小说。 ⑨《阿尔汗布拉》,即《阿尔汗布拉传奇故事集》,欧文旅居西班牙时创作的杂记和故事集,以西班牙格拉那达的“红色城堡”(即阿尔汗布拉)为背景。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2 亨利·詹姆斯 作者:伊迪丝·华顿 蒲隆 译 一 命运恰巧把一个人跟朋友们联系在一起,离开了朋友的个性,那么这个人还有什么个性可言呢?撇开我一生中两三例最伟大的友谊的影响,就谈不到我自己,因此,描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就必须描述这些友谊的激励和启迪性的影响。青少年时代,我在智力的发展上完全与世隔绝——彻底隔绝到除了跟他人相处时,我慢慢感觉不到寂寞的程度——三十多岁时,我从这样一种青少年时代进入了一种最稀奇珍贵、最丰富多彩的心照神交的境界。我的一些朋友是男子,他们在各自的行业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但不是社会名流;另一些朋友我初次相识时已闻名遐迩,对于他们,我觉得很难进行恰如其分的描述,很遗憾,我缺乏善于记忆字句的能力。一旦从漫长的内心孤独中解脱出来,我的机会——虽然程度有限(我基本上是不善于“交际的”)——却具有一种珍奇得足以使我的文章满篇生辉的特点。我和两三位伟大的智者结成了莫逆之交;然而,我自己不是个博斯威尔①,而且也不曾有过自己的博斯威尔,对于这两种情况我都抱憾终身,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我可以记录下在众多使人心驰神往的时刻里洗耳恭听到的精彩谈话,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可以把这种谈话传达给我的记事侍从。事实上,每当高朋满座之际,由于想进入一种心旷神怡的境地,排除做记录之类的精细事务,我跟伟人们谈心时,宁肯当一名陶醉于阿尔卑斯山草地瑰丽景色的画家,也不愿做一个编列草地植物标本目录的植物学家。 ①博斯威尔(james boser sargent,1856—1925)。美国肖像画家。 一两年后,在威尼斯(也许在1889年或1890年),我又遇到同样的机会。我丈夫的另一个朋友,波士顿的拉尔夫·柯蒂斯盛意邀请我们去见亨利·詹姆斯。我想,他不是在巴巴罗宫跟柯蒂斯住在一起,就是跟罗伯特·勃朗宁①的老朋友阿瑟·布朗森夫人住在一起。幸运再次伸出她的手——我的手又一次从她的手中滑落。我再一次沉思:我怎样才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赢得他的青睐呢?哦——这一回我有一顶新帽子;一顶漂亮的新帽子!我几乎敢肯定这顶帽子挺合适。我觉得只要他对我说这样的话,我就可以鼓起勇气大谈我对《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的赞赏。然而,他既没注意这顶帽子,也未注意戴帽子的人——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同第一次一样未达到预期效果。几年以后,我对他提起这两次会见时,他承认他甚至不记得在哪儿见过我!至于最后毫不犹豫、又未经准备地把我们联结到一起的那次会见日期,我们谁都记不起来了,不知道这次会见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进行的。我们只是知道:突然之间。我们好像一见如故,而且(正如他在1910年2月写给我的信上所说的那样)“越来越难舍难分了”。 ①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1812—1889),英国诗人。 其原因当然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有了自知之明,而且再也不怕同亨利·詹姆斯讲我们俩都关心的事;而他呢,总是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青年作家,并且立刻利用他的魔力吸引谈话者交出心来。也许是我们共同的诙谐感首先促成了我们的理解。真正的神交对两个人说来就是要具有音调完全相同的幽默感和反嘲感,这样,他们对待任何问题的共同眼光就像互相连成拱形的探照灯光一样相交。我有一些好朋友,我和他们之间缺乏这种纽带,所以同他们不是真正的莫逆之交;在这种意义上说,亨利·詹姆斯也许是我交往中最亲密的朋友,虽然在很多方面,我们大相径庭。 最初几次见到的亨利·詹姆斯是沙尔金优美绘画中的大胡子彭西罗索,一味讲究衣着和风度,一副举世公认的八十年代bomme du moude①的派头,然而,到我们彼此熟悉的时候,他那结实笔挺的身材已经变得有点臃肿了,他不再追求衣着的雅致,而是首先讲求舒适。脸刮得净光,这在雕像般的美中显示出高贵的罗马式面型和引人注目的大嘴巴来。这种变化象征着某种深沉而不外露的东西。在这一段时期内发生了两件事:亨利·詹姆斯已经对上流社会做出了判断,这种社会约束了他青年时代的想像力,就像它曾经约束过巴尔扎克的想像力,而后又约束过普鲁斯特②的那样。他离开这个社会住到乡下,带着他历险中获得的全部战利品,在离群索居的新环境中,他终于把握住了自己的天才。他早期的小说尽管精妙——但就完美而言,没有一部能比得上《一位女士的画像》——然而按即将达到的标准来衡量,他的早期作品,仅仅掠过生活和他的艺术的表面。甚至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中写下伊莎贝尔夜里在炉火边沉思自己命运的那个人,也远远不是心里酝酿成熟了一篇更杰出的夜景描写的那个人,在后面这幅画面里,玛吉③在范斯阳台上观察着四个打桥牌的人,并放弃了她的报复打算,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一支粗犷的东方商队更接近经历了,这支商队隐隐约约出现了,在太阳下显示出粗犷的色彩,激越的笛声响彻云霄,长矛直刺苍穹……然而,商队快来到她面前时却忽地一转弯拐进了另一些峡谷。” ①法语:上流社会人物。 ②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作家。 ③詹姆斯后期写的小说《金碗》中的女主人公。 虽然他发现了自己的天才,摆脱了日常社交事务,但他在小事中,从没有把自己从循规蹈矩的境地中解放出来。现在虽然他假装迁就笨拙的身躯,因为首先得考虑身体的安逸,但他依然不时地讲究衣着和其他一些琐碎的社会礼仪。1907年,有一次他跟我们驱车在法国旅行,他突然决定(不在别处,偏偏在瓦普蒂埃①!)必须在此时此地买一顶新帽子。选这样一顶帽子带来了简直无法克服的困难。直到他宣布他无法使帽商明白“他所要的就是别人都戴的普通帽子”,而我颇不耐烦地建议他要一件盖头的东西pour l’homme moyen sensuel”②时,才打消了他的犹豫,于是在一阵笑声中,帽子买下了。 ①法国西部一城市,那里有古罗马遗迹。 ②法文:“为这个耽于声色的普通人”。 他对体型比衣着更挑剔,如有人暗示他的体态不够刚健,有点臃肿,他就感到愤懑。有一次,我的朋友雅克·爱米尔·布朗歇给他画一幅优美的侧面坐像,这是唯一的一幅“逼真”的画像,可是他私下让我向布朗歇建议:“不要——把我画成丹尼尔·兰伯特①。” ①丹尼尔·兰伯特(daniel lambert,1770—1809)、英国人,有案可查的最胖的人,23岁时体重448磅,临死时,不轻于733.5磅。 他属于旧式的美国,这是无法掩盖的事实,我也是从那里来的——说起来几乎有点自相矛盾。据说为了追求美国最后的踪迹,非一个人来欧洲不可。我有这样的发现,因为我的法国和英国朋友读了《天真的时代》后告诉我,他们没有想到七十年代的纽约生活,竟然如此像同时期英国有大教堂的城镇或法国的“外省城市”的生活。年轻一代的批评家从不认识詹姆斯,更不了解他所成长于其中的那个世界,却妄说什么他生活在欧洲损害了自己的天才,当他明白自己的错误时已为时太晚。我亲眼见过他于1904、1905和1910年在美国长期逗留,并亲眼看到这几次逗留所发生的反应(在当时写的所有信件中已表现出来),所以,我可以证明:他在那里从来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也没有感到自在。他到“山宅”来过几次,每次呆的时间都很长,1904—1905年他第一次回美国期间,跟我们一起在纽约呆了一段时间,由于生性敏感,他对新人、新事、新思想都感兴趣,非常好奇,也容易接受。他对这一切的眷恋之情在他给艾德蒙·高斯爵士①的一封信(在‘山宅”写的)里讲得十分痛切,这种情绪一刻也没有中止过。亨利·詹姆斯是一个风俗小说家,他的性情和处境使他观察到的风俗是那行将消灭的一小撮人的风俗(而他就是在这一小撮人中间长大的),或者是昔日的社会中这些人更加生动的原型人物的风俗。不论好坏,他非得在他能够发现食物的地方寻找食物不可,因为那是他的想像力能够完全消化的唯一食物。他痛切地意识到这种局限性,并常常对我悲叹他没有利用现代美国生活中金融和工业方面的“素材”的能力。华尔街以及与大实业界相关的一切,对他来说依然是一个猜不透的谜。意识到这一点,他感到自己在小说中永远不能充分描绘“美国风情”②,而且总是坦白地承认这一点。他试图把维韦先生③塑造成一个退休的金融家,试图把这个人物或他土生土长的“美国城市”与任何一种具体的现实挂起钩来,这种尝试也许足以证明詹姆斯在设法描绘行动中的美国钱商时的种种困难。 ①艾德蒙·高斯爵士(sir edmund gosse,1849—1928),英国作家。 ②作者借用詹姆斯一部著作的书名。 ③《金碗》中的人物,前面提到的玛吉的父亲。 他第一次回美国时,身体相当健康,精神也极佳,他(起初)对历险的新奇感到欢欣鼓舞,对成功地改变自己足不出户的习惯(他管我叫“钟摆女人”,因为我每年都要横渡大西洋!)感到心花怒放,更重要的是被开车的新经历迷住了。我们用“阿尔弗雷德·德·缪塞”车和“乔治”车练习时正值夏天;尽管几经挫折,大家坐着“华顿家宽敞方便的新车,成功地进行了一些惬意的旅行,这辆车使我意识到它可以为一个人所做的一切,一个人可以从他那里得到的一切”;这种运动方式在他看来,就像曾经对我来说一样,是生活的一种放大。 二 说到亨利·詹姆斯,令人特别遗憾的是,跟他特别亲近的人中没有一个有记性的人,或者说有记性的人没有运用记性把他的谈话记录下来,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作家的谈话和他的作品如此相得益彰。才华往往像一个装饰瘤;然而这种被笼统地称之为天才的品质通常会使人格生辉。“就是他仅仅剪剪指甲,”这是歌德关于席勒的通俗说法,“人们一眼就看出他比他们任何人都高明。”这种普照亨利·詹姆斯的朋友们的光辉,却照不到那些只凭身体上的特点对他略知一二的人身上。他讲话慢条斯理的,有时候被误认为装腔作势——或者更加离奇的是,被误认为是一种拙劣的英国狂!——其实是对童年时代被认为不可救药的一种口吃病的不完全矫正。他对待泛泛之交彬彬有礼,讲起话来语句繁复,于是这些人感到很难跟他随便交谈。那种礼貌,那种语句大概也是同一缺点造成的。他先花过多的时间斟酌字句,然后才开口讲话,就最机灵和最敏感的人而言,这样做只能导致腼腆和自咎;这一事实往往被看成矫揉造作的犹豫态度。有一次在纽约,我安排了他与了不起的杜利先生①的会见,他对杜利先生关于人生世相的评论十分欣赏,饭后我注视着他们,发现彼得·邓恩在詹姆斯插话的汪洋大海里绝望地挣扎着;下一次我们见面时,他说终于见到了詹姆斯,十分高兴,随后又凄然地说:“遗憾的是他说什么事都用那么多时间!他说的每一件事都精彩极了一不过我一直想告诉他:‘竹筒倒豆子照直说吧。’” ①杜利先生(mr.dooley)是芝加哥新闻作家兼《柯里尔》杂志的编辑芬利·彼得·邓恩(finley peter dunne,1867—1936)的系列作品中的人物,他是个酒吧老板,以幽默风趣的言谈针泛时弊。这些作品的第一集名为《和平与战争中的杜利先生》。本文说的杜利先生其实就是彼得·邓恩。 对詹姆斯的密友来说,这些苦心的犹豫非但不是一种障碍,反而像一座蛛网搭成的桥梁,从他的心里直通到别人心里,像一段看不见的通道,在上面,人们了解到:巧妙的反语,含蓄的笑话,谨慎的恶意使人不由得捧腹大笑。在这悬念丛生的时刻,就有机会看见恶意与快乐两种力量聚集在他多变的面容上,这也许是跟亨利·詹姆斯谈话的独特经历中最罕见的时刻。 他的信,尽管令人愉快,只给了他谈话中的片言只语,对他的密友来说,每当他的健康和环境有利时,这种谈话带着一系列栩栩如生的意象和鞭辟入里的鉴赏倾吐出来,全部内容充满了反话、同情和妙语如珠的玩笑,他曾经对我说到布尔热①:“在我见过的所有谈话者中间,他无疑是个佼佼者。”凡是听过他的精彩谈话的人也许都赞成把这句话用到他身上。他的信里最不可能保留的特点之一(因为不管脚注多么详尽都难以解释)就是戏谑——往往是纯抽象的“玩笑”——这就是他的谈话使人惊喜交集的特点。他写给沃尔特·贝里关于“化妆用品袋礼物”的信几乎是一般读者都能理解的这种亲切玩笑的唯一例子。从他给许多最亲密的朋友写的信中,有必要删去大段大段的戏言和反复提及的陈旧笑话的堆砌、积聚如山的妄语。亨利·詹姆斯记忆笑话的能力是惊人的;一旦掌握住了一句精彩的笑话,他不仅虔诚地把它保存下来,上面还要加上一种结构复杂的类似的妄语,朋友们增添的一砖一瓦都要巧妙地合并到这一层建筑中去。如果读者没有事先研究每个通信者的个人历史和一般经历,就很难进入他的妄语世界中去,这个世界就像《镜子》或《奇境》②里各种角色生活的那种四维结构的世界。小小的暗示通常就足以开动火车;就像他写故事时,一粒隐射的小小芥子就会繁衍成一个枝繁叶茂的“题材”一样,他最妙的妄语也同样在无人记得的琐事中开花吐艳。 ①布尔热(paul bourget,1852—1935),法国诗人,评论家和小说家。 ②这里指的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艾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子背后》。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马萨诸塞西部群山中愉快地驱车旅行,这次旅行中真是妄语四溢。过去我们经常一起在欧洲驾车旅行,所以大部分笑话都与罗马遗迹和哥特式大教堂有关。他就用这种笑话赏玩他所谓的“清瘦空旷孤寂的美国美景”。一天,他注意到迪尔菲尔德和斯普林菲尔德之间的谷地中傲然屹立的一座秀峰,峰巅有一所“夏季别墅”模样的木棚。我告诉他,这座山叫“汤姆峰”,那座建筑物就是“有名的卡尔特会修道院”。“对了,和尚们都在那里制造‘莫西克’,”他把话锋一转,讲到一种软饮料,那年夏天,有成千上万的囤积品涌出来糟踏风景。 有时候他的打趣并非没有恶意。我记得一次,他来访时,我丈夫不慎说漏了嘴,他说,“伊迪丝的一篇新小说——你在上一期的《斯克里布纳》杂志上见到了吧?”我的心往下一沉;我知道要詹姆斯当着作者的面说出“欣赏”的话来会使他非常为难的。他自己热衷于技巧和结构问题——越来越不把短篇小说的形式当成一种手段——因此,除了他自己的作品,很少有“小说”(如他所说的)会引起他的兴趣,不过威尔斯①先生的小说除外。他曾经对我坦率地说,他对威尔斯先生的小说喜欢得不得了,“因为他写的一切都栩栩如生”。我总是想方设法不让他见到我的作品,还曾经责备他把我的作品搜寻出来读,只为惹我生气——对于这种指责,他唯一的反应是抿着嘴内疚地笑笑。眼下,他像往常一样,立即回答道:“啊,读了,亲爱的爱德华,我已经读过这篇小小的作品——我当然读过它了。”然后是轻轻的一顿,我知道这是不祥之兆;然后他细声细气地接着说:“佩服,佩服,一篇小小的杰作。”他转身面对着我,和善得叫人害怕。“当然这么一位娴熟的女艺术大师,不深思熟虑,是不会用奇妙的传统手法写这篇故事的。不过,说实在的,在这一特定情况下,除了传统手法,别的都是不可能的。亲爱的夫人,经过再三考虑我觉得这种手法也许会使你放弃你写的题材,因为……呕……因为题材本身是格格不入的。” ①威尔斯(h.g.ernon charles sis,1855—1920),美国人,生于伦敦,父母是美国马萨诸塞的富豪,他大半生住在国外,跟詹姆斯、华顿夫人、桑塔亚纳等文学名流过往甚密,并著有小说数种,都以英国为背景。 还有一次——而且还是无意的——我为一个类似的错误感到内疚。我对詹姆斯有关技巧的理论与实验自然很感兴趣,不过我过去认为,现在仍然认为,他有追求技巧而牺牲天然的倾向,而天然才是小说的生命。在近期的小说中一切都得服从预先设计好的结构,而他严格的几何意义上的结构,在我看来则是小说中最次要的东西之一。因此,虽然我对他制定的某些原则推崇备至,如在故事展开时,总让故事通过最能看到故事边缘的心眼来观察这一条原则——然而,要把生活中不正常、不相干的活动都服从这一原则,即便对这种原则来讲,代价也未免太高了。运用他的理论的结果使我感到迷惘。他最近的小说,尽管有深邃的道德美,但在我看来,却越来越缺乏意境,越来越缺乏我们大家赖以生活、运动的滋补性的、浓厚的人间气息。《鸽翼》和《金碗》中的人物似乎隔离在一个阴极射线管里让我们检验:他的舞台清理得像昔日“法兰西剧院”的舞台一样,那时候,与动作无关的桌椅都不能上台(对舞台来说,这是个好规则,但对小说却引起不必要的尴尬局面)。我对这一点耿耿于怀。有一天我问他:“你在《金碗》里把四个主要人物都悬在虚空里,你是怎样想的?他们在彼此不防范、不戒备的情况下,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你为什么把他们所有的人的毛边都剥掉呢?而这正是我们一生中必须拖在身后的东西。” 他惊讶地望着我,我马上发现这种惊讶是痛苦的,所以真后悔不该说这样的话。我本来以为他的体系是有意而为的,深思熟虑出来的,因此诚心想听他讲讲理由。然而,他沉吟半晌后,用一种烦乱的声调回答道:“亲爱的,——我不知道我这么做了!”我发现我的问题非但没有引起一场引人入胜的文学讨论,反而把他受惊的注意力引向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的特殊方面去了。 对任何批评或评论都十分敏感,这与虚荣毫无关系;这是伟大艺术家对自己才能的深刻意识所造成的,这种自觉含有痛苦,含有一生对缺乏大众承认所表现的失望。我不能肯定詹姆斯暗暗地梦想着要在那种离奇的文学声名如日中天的时候当一名“畅销书作者”,但不管怎么样,他肯定终生感到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痛苦——因为最喜欢他早期作品的读者对他缺乏承认。他不理解为什么《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所取得的成功在他成熟期写的最伟大的小说里反而得不到。那种天长日久的失意感使他对一点点批评的暗示都极为敏感。哪怕对完全理解、完全同情他后来在技巧和文体上进行的实验的人提出的批评也是如此。 四 “山宅”的那些漫长的日子,炎炎夏日,果果秋光,林中的漫步,驱车上山下谷兜风,月夜阳台上的讲话,书房炉火旁的诵读,在我撰写此文时,又带着诱人的光辉返回了。一道来的还有我们几位敬爱的客人:瓦尔特·贝里、贝伊·洛奇,还有三位亲爱的英国朋友;吉拉德·拉普斯里、罗伯特·诺顿和约翰·休·史密斯。 还有其他一些人既友好而又讨人喜欢,他们来了又去了;然而这几位和詹姆斯,从一开始就形成了我所谓的核心集团的核心,如果不是由于来访频繁,那就是由于参加活动的某种神秘特点。在这个集团里,气质不同的成员一见面就心心相印,因此,我们共同使用的典故、笑话一直与日俱增,对同一本书、同一幅画、生活中任何戏剧性的事件,或者对书信的新的兴趣的波涛会在我们心海里同时涌起。 我想,我可以万无一失地说,詹姆斯从未像在“山宅”的小集团里那么愉快过,或者说没有像这个集团的某些成员若干年后在温莎好客的霍华德·斯特吉斯家中久别重逢时那么愉快过。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的话题,那么多不可胜数的典故,光这种情况就足以使詹姆斯在这种场合谈起话来比别的地方更加海阔天空;自由、迅速的思想交流活跃了他在沉闷无聊的聚会中最容易颓唐的头脑。 在某一方面,詹姆斯在我所认识的那些健谈家中有鹤立鸡群之势,因为尽管他妙语连珠,却从来没有垄断谈话的倾向。其实,只有在他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话时,方显出他的本色。我尤其记得某个夏天的夜晚,我们在“山宅”的阳台上坐到很晚很晚,透过黑沉沉的树木看得见湖水灰蒙蒙的闪光,我们中间一个人突然对他说(这是对他偶尔提到奥尔巴尼亲戚的反应):“现在给我们讲讲埃梅特一家——把他们的事全讲给我们听吧。” 我们知道,埃梅特和坦普尔两家构成了他庞大错综的亲戚中的主要成份——他所谓的“埃梅特习性”——好一阵功夫,他站在黑暗中沉思,然后喃喃自语:“啊,亲爱的,埃梅特家——啊,埃梅特家!”随后他开始讲述,忘记了我们,忘记了这个地方,忘记了一切,只记得召回他失去的青年时代的景象,一长串鬼魂在他的魔杖指挥下闯入了夏夜宽广的舞台。乍一听,鬼影憧憧,摇摇晃晃,朦朦胧胧。通过一系列不连贯的惊叹、形容、暗示和附加的更正、重述,这些鬼魂影影绰绰出现在我们面前,不仅我们的头脑,而且晴朗的夜晚,也似乎充满了一种摸得着的雾。突然通过某种光线变换和笔触堆积的奇迹,这些鬼魂活现在我们眼前,那是由千百万条丝一样的线条画成的,像安格尔①的画那样线条分明,像伦勃朗②的画那样笔触浑厚;或者月他自己的艺术作类比,像巴尔扎克笔下的人物那样细致、魁伟。 ①安格尔(jean auguste dominique ingres,1780—1867),法国画家,画法工致,重视线条造型,尤擅于肖像画。 ②伦勃朗(rembrandt,1606—1669),荷兰画家,善于用概括的手法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我常常看到这种惯伎一再重演;看到有名或无名的角色被召唤到他的幻灯的白色光照下,摇曳着,闪烁着,随他的镜头的转动逐渐定了型。然而,比起召回往昔的埃梅特家和坦普尔家的生命来,也许没有任何东西如此丰富,如此持久。昔日的可爱、昔日的愚昧、昔日的失意早都一古脑儿埋葬在古旧破碎的墓碑下,被遗忘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那个夜晚,那个地方,以及他复杂的联想的帮助,这些人才第一次来到他的心头,并迫使他在《童年》和《儿子兼兄弟》中把他们活现在我们眼前? 五 在纽约,詹姆斯却判若两人。他讨厌这个地方,有他的大量书信作为佐证。这个城市丑陋得离了谱,喧闹得过了头,使他的神经不得安宁;然而,他觉得社会风情很有意思,巴不得一览无余。他每次来纽约,我们都邀请很多人来。而他还经常出去吃饭,出去看戏——因为他对戏仍然有浓厚的兴趣。然而,这个生活在尘世的詹姆斯,由于他的注意力分散,由于他花费很长很长的莫名其妙的时间撞击一堵不可理解的闷墙,由于他把这些时间分散在神经质的礼貌上,因此跟“山宅”时悠哉游哉的伙伴有天壤之别。不管在哪里,只要有这种幸运,我总是欢迎他到我家做客,然而,我这位行色匆匆、心事重重的纽约客似乎仅仅是我们乡下的伟大“亨利”的一块碎片。 这时候的纽约,自然比起我年轻时更有大都市气派,但仍然是个小地方,知识的兴趣和典故范围有限,因此饭桌上的谈话很像乡下报纸的“地方消息”栏;我记得那些令人丧气的晚间聚会,主人献上兰花和金制餐具时,全然意识不到客人带来交换的华贵礼物。 詹姆斯知道他的珍宝在五马路①大致没有市场,然而,使他感到迷惘、伤心的是这些珍宝在文学界也不受欢迎,而他自然更加热衷于探索文学界。记得有一回,我专门设宴安排他与一位卓越的散文家见面,因为詹姆斯很赞赏此人的作品。令人扫兴的是,这位散文家呆滞的面孔无法揭示他内心的机敏,他虽然也赏识詹姆斯的天才,但对詹姆斯沉吟游移的态度显然感到不快。他们对这次见面各有看法,散文家对詹姆斯口吃开了个玩笑,而詹姆斯则忧郁地感叹:“好一副怪相!” ①纽约市的一条繁华街道。 我估计他在波士顿要比纽约愉快、自在得多。在坎布里奇,在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家里,在查尔斯·艾略特·诺顿①家里,在他的亲友圈子里,他可以领略波士顿最好的方面;而在波士顿本身呢,由于昔日感总比在纽约强得多,他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老关系和早年灯塔山②的种种传说,活动起来就像救生带在奇异的汪洋大海里漂游似的。他总是依恋着自己的表亲关系,依恋着代表过去友情的任何一个人,不管在奥尔巴尼、纽约,还是波士顿。我记得他曾经说“你看,亲爱的,跟他们交谈要容易得多,因为我总会向他们打问舅父、姑妈和其他表兄弟姐妹呀。”他已经把他提问题的一套办法提到高度完美的境地,不仅在亲戚朋友中实践,而且在横渡大西洋到“兰姆宅”来拜见他的人中间实践,他用连珠炮式的友好提问实实在在地打哑了这些人的火力。他问他们坐哪班火车来的呀,是否到过所有的大城镇了呀,他们都玩了些什么呀,这样一来,他们由于受到大人物的友好接待而喜气洋洋地走了。“你看,亲爱的,他们没有功夫跟我谈我的书啦!”——这是不惜一切代价要防止的灾难。 ①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1827—1908),哈佛大学最著名的美术史教授,著述甚多。 ②波士顿名流居住的地区。coc1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3 石榴籽 作者:伊迪丝·华顿 吴静 彭阳辉 译 脱剑鸣 校 一 夏洛蒂·阿什比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停下了脚步。夜色涂抹着三月里这个明媚的下午,喧嚣的都市生活正达到。她转身背对那一切,在老式大理石地面的门厅站了一会儿,然后将钥匙捅进了锁孔。里扇门窗垂挂着的吊帘使室内的光线变得很柔和,暖暖融融而又朦朦胧胧,让人看不清里面都有些什么。在刚嫁给肯尼斯·阿什比的那几个月里,她总是喜欢每天在这个时候回来,回到这所久已被商业和时尚遗忘而显得安静的屋子中来。纽约无情的喧嚣,遮天蔽地的灯火,拥塞的交通、房舍、生活及思想所带来的压抑同这所她称为家的避难所之间的对比,总能深深地打动她。她在飓风的正中心找到了一座小岛——至少她自己曾经这样以为。然而现在,就在最近几个月里,一切都变了,她总是在门阶上犹豫不决,而且总得强迫自己进去。 她站在那儿,心里想着屋内的情景:挂着旧版画的大厅,旋转的楼梯,左手她丈夫那间长长的陈旧的藏书室,里面挤满了书、烟斗和几把破破烂烂的扶手椅,看见那些扶手椅,谁都会想坐上去沉思一番。过去她是多么喜欢那间屋子啊!楼上是她自己的起居室,自肯尼斯的前妻去世以来,因为一直缺钱,里面的家具及墙上的饰物都未曾更换过。夏洛蒂改变了家具的陈设,增加了一些书籍,摆了一盏台灯,还搬进来一张桌子,从而把它改造成完全属于她自己的屋子。甚至早在她拜访前阿什比夫人的时候(那是她对她唯一的一次拜访),她就怀着一种天真的妒嫉环顾四周,觉得它正是自己所希望拥有的那样一间起居室。对前阿什比夫人她了解不多,只觉得她待人冷淡,像是那种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而今,她完完全全地拥有这间起居室已经一年多了——那些个冬日的黄昏里,她总是匆匆地赶回这间屋子,或坐在炉边看书,或伏在宽大的书桌上心情愉快地写回条,或检查继子们的抄写本,直到听见丈夫的脚步声。 朋友们有时会来坐坐;而多数时候都是她一人在家,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后者。因为那是同肯尼斯厮守的另一种方式,她可以回想早上分手时他说过的话。想象他晚上回家后几步跑上楼梯见她独自呆着便一把将她揽入怀中时又会说些什么。 然而现在,她脑海中只有一样东西——客厅桌上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那封信。在搞清楚它是否在那儿之前,她是无法去想其他事情的。那样的信总是一个样儿——一个四四方方的灰信封,上面写着“肯尼斯;阿什比先生”字样,字体醒目落笔却很轻。第一次看见,夏洛蒂就觉得这很特别,字体那样雄劲有力的一个人下笔竟会那么轻,收信人姓名写得总像是钢笔快没墨水的样子,或者像是笔者的手腕过于纤弱不胜负荷。更让人好奇的是尽管一笔一划都富有男儿气概,但字体却明显地出自女人的手。有些人写字你看不出性别差异,有些人的字第一眼看上去就是男人写的,而灰信封上的字却毫无疑问是女人字体,尽管写得很有力,充满自信。信封上除了收信人姓名以外从来不写别的,既没有邮票,也没有地址。极有可能是写信人亲自塞进信箱的——可这是谁呢?信是女佣在关百叶窗开灯时从信箱里取出来的,反正夏洛蒂总是在傍晚天黑下来后看到它在那儿。她总用单数“它”去想那信,尽管那样的信在她婚后已经有过好几封——准确地说是七封——因为它们看上去一模一样,于是在她脑海中它们便重叠成了被她称作为“它”的一封信。 第一封是他们蜜月归来的那天来的,他们在西印度群岛旅行了很长时间,两个多月后才重返纽约。那天晚上他们同肯尼斯的母亲共进晚餐,很晚才回自己家,一进门她就看见那个灰信封孤伶伶地躺在客厅桌上。她比肯尼斯先看到它,第一个念头便是,“咦,这字体我以前见过。”但她想不出是在哪里,只是每次看到灰信封上浅浅的字迹时才想起在哪儿见过;而且若不是那天她凑巧看到丈夫瞟见它时便眼睛一亮,她是不会去留心那封信的。那一切都是一瞬间的事——他看到那信,伸手拿起它,把他的近视眼凑近去细看,而后猛地抽出挽着夏洛蒂的手臂,向吊灯走去,背对着她。她等着——等他出声,等着他发出一声惊叹,等他拆信,可他一言不发地把信塞进衣袋,随她走进书房。他们在炉边坐下,各自点上一支烟,他一直沉默着,头闷闷不乐地靠在扶手椅上,眼睛盯着炉床,后来又突然用手捂着前额说:“今晚在我妈那儿真是热得够呛,我的头都快要裂了。我自己去睡你不介意吧?”。 那是第一次。自那以后他拿到那信时夏洛蒂都不在场。通常它来时他都还未下班,夏洛蒂只得让它躺在那儿,而自己则上楼去,但是即便没看到,她也能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看出它来,而那些个晚上她很少能在晚餐前见到他。显然,不管信里写着什么,他都想自己去应付;而那之后他总是显得苍老了许多,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活力与勇气,并且差不多忘记了她的存在。有一晚他整晚不说话;而一旦开口,则常常是拐弯抹角地批评她家里的布置不合理,或者建议她改变某些家务管理,有时还会不太自然地问她有没有觉得乔伊斯的保姆过于年轻浮躁,有没有亲自留心给彼得——他嗓子发炎了——穿戴好再让他去上学。这种时候,夏洛蒂就会想起她同肯尼斯·阿什比订婚时朋友好心的劝告:“同一个心碎的鳏夫结婚!那岂不是太冒险了吗?要知道爱尔西·阿什比始终占据着他的全部身心。”而她又是怎样开玩笑似的回答:“他或许会乐意溜出来透口气吧。”这一点她当时确实说对了。在最初的几个月里,不需要别人告诉她,她也知道肯尼斯同她在一起非常幸福。当他们度完蜜月回来,劝过她的那位朋友问道:“你对肯尼斯施了什么法术?他看上去年轻了二十岁。”这一回她愉快地答道:“我想我是把他从过去的生活中彻底拖出来了。” 在那些灰色信件一封封地飞来之后,她在乎的不止是他那种缩手缩脚找茬的不安举动——似乎并非出自他的本意——,还有他在收到了那样的一封信后的眼神。那种眼神不只是毫无爱意,甚至不只是淡漠;那是一个曾远离了日常生活的人回到熟悉的环境中对一切都感到莫名其妙的眼神。她对那种眼神的在乎远远超过了对他找茬闹事的烦心。 虽然从第一封信起她就确认灰信封上是一个女人的笔迹,但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把那些神秘信件同私情联系起来。她太相信丈夫的爱,太自信自己已填满了他的生活,根本想不到那上面去。它似乎从未给他带来任何情感上的欢愉,因而更像是律师的事务信件而非私人信件。大概是个烦人的委托人写来的,他常说女委托人差不多个个难缠——她们不愿他的秘书拆看她们的信便把信直接寄到他家里。是这样;如果确实如此,那位不知名的女性一定尤其讨厌,这可以从她的信所产生的效果上判断出来。而且,尽管在职业道德方面他可以称得上是位典范,但他没有一点点抱怨且从未对夏洛蒂提起某个讨厌的女人为了一起不利于她的案件对他纠缠不休,这还是有点奇怪。他也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这一类的隐秘——当然是略去名字和细节的,但是对于这些神秘的信件他却始终守口如瓶。 还有一种可能,说好听点叫“藕断丝连”。夏洛蒂·阿什比是个深谙人事的女人,对于人心的错综复杂她从不抱幻想,而且有关“藕断丝连”之类的事她也耳闻目睹了不少。可她嫁给肯尼斯·阿什比后,她的朋友们不仅没有暗示过这类可能性,反而说:“这下你惨了,嫁给一个大情人不过是挂名差使。肯尼斯自看见爱尔西·考特后连别的女人看都再没看过一眼,他们婚后那些年,他看上去总是更像一个快快不快的情人,而不是一个安适舒心的丈夫。他决不会让你动一把椅子或挪一下台灯的;而且不管你去做什么,他心里总会拿爱尔西同你比较的。” 朋友们的警告并未成为现实,他只是偶尔对她带孩子的能力有些怀疑,渐渐地就连这也因为她的好脾性和孩子们对她显而易见的好感而烟消云散了。肯尼斯最好的朋友说过,若不是出于对自己职业的热忱,肯尼斯恐怕早随他前妻去了,可这位忧伤的鳏夫却在两年之后受上了夏洛蒂·高斯,在一场热烈的求婚后娶了她并带她到热带去度蜜月,并且自那以后一直保持着最初的那种情人似的温存体贴。他在求婚之前曾坦白地对她提过对前妻的挚爱以及她卒死后他的绝望;但即便在那时他也不是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的生活无法重新开始。他曾那样坦诚自然地对夏洛蒂承认自己从一开始就希望将来生活会重新赐福给他。婚礼之后当他们回到这幢他与他前妻共同生活了十二年的屋子时,他几乎是立刻向夏洛蒂道歉说因为没有钱而没能为她重新装修整幢房子,但他知道每个女人对于家具和家庭布置——男人从不注意这一类的事——都有自己的一套,他请求她自行安排,做一切她认为合适的变动,不必征求他的意见。而她呢,也尽量不去作什么变动。就这样,他们在旧环境中开始了新生活,但他却表现得很坦然,她也就很快地自在起来了,而当她发现一直挂在他书桌上方的爱尔西·阿什比的画像在他们不在时被移到了孩子们的屋子里时,她竟忍不住深感内疚。她清楚自己是这次“放逐”的间接原因,因而对丈夫提及了此事。但他说:“噢,我想她应该看着孩子们长大。”那回答打动了夏洛蒂的心,而且令她心满意足。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不得不承认没有那张冷美人的瓜子脸在书房墙上监视,她感觉在这幢屋子里过得更舒心更自在,对丈夫也更有信心。肯尼斯的爱仿佛已刺探出她连对自己都难以承认的秘密——她急切地需要感觉到自己才是他的主宰,即便是对他的过去。 尽管有那深埋心底的幸福支撑着她,可奇怪的是最近她还是发现自己有些焦虑不安。那种焦虑确实存在,并在这样一个下午——也许是因为她比平时累,也许是找新厨子的种种麻烦或者别的什么微不足道的心理上或生理上的原因——她发现自己无力与之抗衡。手里拿着弹簧门的钥匙,她回头向寂静的小街以外的繁华大道望去,天空已经被这城市的夜生活照得通亮。“门外是摩天大楼、广告、电话、无线电、飞机、电影、汽车以及其他所有二十世纪的发明创造,”她想,“而门里面却是我无法解释也无法与之相沟通的东西,这东西像生活一样神秘,像世界一样古老……胡思乱想!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现在已有三个月没收到过那信了——自我们在乡间过了圣诞节回来的那天起……,奇怪的是它们似乎总在我们度假之后来!……我又凭什么以为今晚就会有一封呢?” 她真不明白为什么——而这正是最糟糕的,至少是最糟糕之中的一件——有多少天,她站在那儿,因为预感到某种不可思议、无法忍受的事正在挂着帘子的门里边等待她而浑身打着寒颤,可是等她开门进去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又有多少天,她因同样的预感而浑身发冷,进门后发现躺在桌上的灰色信封证实了这种预感。所以从上封信来过后,她每晚都会感到那种不祥的预兆,每晚进门时都会觉得寒气袭人,因为她总是害怕那封信又来了。 唉,她受够了,她确信自己不能继续那样下去了。如果说她丈夫在信来的当天面色惨白、头痛欲裂,他似乎很快就会恢复过来;可她不行。对她而言那种压抑是持久的,原因很简单,她丈夫知道信是谁写来的,都写了些什么。他事先已经对要应付的事有所准备,尽管可能不好应付,可他总是主动的,而她却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只能一个劲地胡思乱想。 “我受不了了!我一天也受不了了!”她一面用钥匙开门,一面大声说道。她开了门走进去,看见那儿,桌子上,躺着那封信。 二 看到那封信,她几乎有种高兴的感觉。因为它证实了一切,仿佛给模糊的整个事件打上了确实无误的封签。一封给她丈夫的信,一个女人写来的——毫无疑问是一起令人作呕的“藕断丝连”。她还不相信,还绞尽脑汁去想些牵强的解释,可真傻呀。她满脸蔑视地拣起那个信封,对着光凑近看了看,只看清了里面信纸折叠的轮廓。她知道现在不搞清楚纸上的内容,她就别想安稳了。 她丈夫还没回来,六点半或七点之前他是很少从办公室回来的,而现在六点还不到,她完全有时间把信拿上楼,每天这个时候炉边的茶壶总微滚着等待她的归来,只要把信的封口在茶壶的热气上润一润,她就可以解开谜团,然后把它再放回原位。没人会发现,而折磨着她的不安也会从此消失。当然,还有一个办法是直接问她丈夫,但那似乎更难。她把信夹在拇指和食指间掂了掂,又对着光看了看,然后拿着上楼去——可马上又下来把它放回桌上。 “不,很显然我不能那么做,”她失望地说。 她该怎么办?有那封信躺在楼下,她丈夫很快就会回来,拆了信之后独自走进书房——每逢灰色信封到来他总是这样,一想到这,她就无法上楼一个人呆在那间温暖舒适的屋子里,给自己倒杯茶,测览来往信函,翻翻书或看看评论文章。 她突然决定要等在书房里亲眼看看,看看他和那封信之间在自以为不为人所知的情况下,会发生些什么。她奇怪以前怎么没想到这个主意。只要把门留条缝,坐在门后的角落里,就可以观察他而且不会被发现……对,就是要这样看看!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到那个角落里,盯着门缝,等待着。 自记事以来,这是她头一次企图偷窥别人的秘密,但她并不觉得良心不安。她只感觉自己像在挣扎着要冲出一片令人窒息的浓雾,为此,她会不惜一切的。 终于她听到了肯尼斯开弹簧门的声音,她跳了起来。冲出去迎他的冲动使她几乎忘记了自己坐在那儿的原因;但她及时想了起来,便又坐回原位。从她所在的位置可以一览肯尼斯的全部动作——进了大厅,从门上拔钥匙,摘下帽子脱掉大衣。然后就在他转身把手套向大厅桌子上扔去的那一刻,他看见了那个信封。灯光将他的脸照得一清二楚,夏洛蒂首先注意到的是种惊讶的神情。看来他并未料到会有那封信——至少是没料到它会在今天来。但是即便没料到,现在他一看见它还是清楚里面是什么。他没有马上拆信,一动不动地站着,脸色慢慢变得苍白。显然他下不了决心去碰它,但终于他将手伸出去,拆开信封,走到灯下。这样一来夏洛蒂只看得见他的背了,她看见他低着的头和微微下倾的双肩。看起来信封里只有一页信纸,因为他没有翻页而只是一味地盯着那一页看,他盯着看了那么久,足够看上十几遍了——或者只是在屏气凝神地盯着他的夏洛蒂看来如此。终于她看见他动了,他把信更近地举到眼前,仿佛尚未看清。然后他低下头,她看见他的嘴唇触到了那页纸上。 “肯尼斯!”她叫起来,随即冲出来走进大厅。 她丈夫攥着那封信,转过身看她,“你刚才在哪儿?”他用一种困惑而低沉的声音问,像是刚从梦中惊醒。 “在书房里等你。”她尽量用平稳的声音说:“怎么回事?那封信里写了什么?你看上去怪吓人的。” 她那副激动不安的样子倒让他平静下来,他很快地把信放进衣袋,轻轻一笑。“吓人?对不起。今天在办公室的日子不好过——有一两件难弄的案子。我想我看上去是太疲倦了。” “你刚进来并不显得疲倦。可你一拆那封信——” 他随她一道走进书房。他们站在那儿,对视着。夏洛蒂注意到他很快恢复了自制;他的职业将他训练得可以以极快的速度控制自己的脸色和声音。她立刻察觉到任何发掘他秘密的尝试都会使她处于劣势,但同时她也意识到不管用什么手段,也休想哄他说出他想隐瞒的事情。她还是要解开谜团,但那只是因为只有那样她才有能力帮他承担压力。“即使它确实是另一个女人的,”她想。 “肯尼斯,”她说,她的心怦怦直跳,“我特意等在这儿看你进来。我想看着你拆那封信。” 他原本苍白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但很快就恢复了原样。“那封信?为什么特别说是那封信?” “因为我注意到每一封那样的信都会对你有种奇怪的作用。” 他的眉目之间涌上一种她从未见过的怒气,她心想:“他的脸的上半部分太窄了,我以前从未注意到过。” 她听见他又说,用的是控方律师指控时惯用的那种冷冷的略带嘲讽的腔调:“呵,看来你习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人家拆信喽?” “不是习惯。我以前从未这样做过。但我得弄清楚她这样定期地在那些灰信封里都给你写些什么。” 他斟酌了一下她的话,然后说:“不是定期的。” “噢,我敢说你比我算得清楚,”她反唇相讥,他的语气使她再也无法保持宽宏大量。“我所知道的只是每次那个女人写信给你——” “你凭什么说是个女人?” “那是女人的字体。你要否认吗?” 他微笑了。“不,我不是要否认。我这样问是因为人家一般都认为那更像男人写的字。” 夏洛蒂不耐烦地略过了这个话题。“那么这个女人——她给你写些什么?” 他又沉吟了片刻。“有关一些事务。” “法律事务吗?”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一般的事务。” “你受理她的事务?” “是的。” “很长时间了吗?” “是的,很长时间了。” “肯尼斯,最亲爱的,你不能告诉我她是谁吗?” “不,我不能。”他迟疑了一下,接着果断地说:“职业秘密。” 血一下子涌上了夏洛蒂的头,“不要那么说——不要!” “为什么不?” “因为我看见你吻了那信。” 这句话产生的影响是那样地令人惶惑,以至于夏洛蒂立刻就后悔说了它。她丈夫,刚刚还像是迁就一下不懂事的小孩子似的以一种轻蔑的姿态屈从于她的盘问,现在脸上充满了惊恐和痛楚。有那么片刻,他似乎说不出话来,努力镇定了一下之后,他结结巴巴地说:“那字写得太轻,你大概是看见我把它凑近眼睛辨认的吧。” “不是,我看见你在吻它。”他沉默着。她又问道,“难道我不是看到你吻了它吗?” 他又恢复了先前那种淡漠的样子,“可能吧。” “肯尼斯!你就站在那儿这么说话——对我?” “这对你来说有什么不同吗?我已经说过了,信是有关一般事务的。你认为我在撒谎吗?写信的是位好久没见的老朋友。” “男人是不会去吻商务信函的,即使是作为老朋友的女人写来的,除非他们曾是情人,而且彼此念念不忘。” 他微微耸耸肩,转身走开了,好像他觉得争论到此结束,而且对它所产生的变化很不以为然。 “肯尼斯!”夏洛蒂走过去抓住他的一只胳膊。 他停下来,看上去有些不耐烦,伸手压在她的手上。“你不相信我?”他轻声问道。 “你让我怎么去相信你呢?我看着你收到那些信——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自从我们从西印度群岛回来——刚到家的那天我就碰上其中的一封。后来每来一封我便看到它们在你身上产生一种神秘的作用。我看见你心神不定,快快不乐,仿佛有人在企图疏远我们。” “不,亲爱的,不是那么回事。永远不会!” 她抽回身,仰望着他,动情地恳求着:“那么好,证明给我看,亲爱的。很容易的!” 他勉强地笑了笑。“要给一个先入为主的女人证明什么可并不容易。” “你只需要给我看一下那封信。” 他抽走放在她手上的那只手,一边摇头,一边向后退去。 “你不愿意?” “我不能。” “那么写信给你的那个女人是你的情妇。” “不是,亲爱的,不。” “现在可能不是。我想她是在想方设法挽回你的心,而你在挣扎,出于对我的怜悯、我可怜的肯尼斯!” “我向你发誓,她从没做过我的情妇!” 夏洛蒂感到她的眼睛里溢满了眼泪。“啊,那更糟,那么——全完了,这种女人更能抓住男人的心,这一点你我都清楚。”她抬手捂住了脸。 她丈夫依然沉默不语,他既不安慰她也不否认。最后,夏洛蒂擦干了眼泪,抬起眼来几乎是怯生生地看着他的眼睛。 “肯尼斯,想想看!我们才刚结婚。想想你使我多痛苦。你说你不能给我看信,你甚至拒绝解释。” “我告诉过你这信是事务方面的。我愿对此起誓。” “为了蒙蔽女人,男人会对任何事情起誓的。如果要我相信你,至少告诉我她叫什么。假如你说了,我就答应不再要求看那封信。” 长时间的沉默中,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不祥地敲击着肋骨,仿佛在预示她所招致的危机。 “我不能,”他终于开口说。 “连她的名字也不能说吗?” “不能。” “你不能再告诉我点别的什么了吗?” “不能。” 又是一阵沉默;这一次他们仿佛都已争够了,隔着一片互不理解、令人困惑的荒野无助地面对面站着。 夏洛蒂站在那儿,手捂着胸口,急促地喘着气。她觉得自己像是赢了一场艰辛的比赛却错过了目标。她本想打动他结果却惹恼了他;而这一失误仿佛将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一个她所有的辩解和恳求都无法打动的、难以捉摸的陌生人。奇怪的是她在他身上察觉不到丝毫敌意或者不耐烦,有的只是一种疏远,一种比敌意或不耐烦更难攻克的距离感。她觉得自已被排斥、被忽视、被销毁在他的世界之外。但过了一会儿,当她较平静地面对他时,她发现他同她一样经受着煎熬。他的那张变得陌生起来的、无法看透的面孔被痛苦所扭曲;灰信封尽管总会投下阴影,但它从未像这场争论一样留给他如此深刻的印迹。 夏洛蒂心动了,也许不管怎样她尚有一线希望。她靠近他,再次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可怜的肯尼斯!如果你知道我多么替你难过——” 她感到他听到这句同情的话时瑟缩了一下,但他很快地抓起她的手,把它握在手中。 “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比无法一直相爱更糟的事了,”她接着说:“你感受到了爱的幸福,却不能始终如一,你觉得这是一种负担,是吗?” 他脸上显出埋怨的神色。“噢,别那么说我,不能始终如一。” 她感到自己终于走对了路,声音也因为激动而发颤了,“那么你和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难道不是在一年之内两度忘掉了爱尔西吗?” 她很少提起他前妻的名字,因而一旦说出来,声音很不自然。现在经她这么随意地抛出来,就好像在他们之间扔下了一颗危险的炸弹,然后只待退后一步等着听炸药启爆了。 她丈夫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显得更加忧伤,却没有丝毫生气的样子。“我从未忘记过爱尔西,”他说。 夏洛蒂忍不住笑了,“那么,可怜的乖乖,夹在我们三个——” “没有——”他说了半截便停住了,用手捂住前额。 “没有什么?”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头疼得厉害。”他看上去苍白憔悴满脸皱纹,不像是撒谎,但她还是被他的逃避激怒了。 “啊,是啊,是灰信封头疼症又犯了!” 她看见他眼中露出惊讶。“我忘了有人一直在监视我了。”他冷冷地说。“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上楼去在黑暗中安静一小时,试试看是否能解除这种神经性头疼。”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孤注一掷地说:“你头疼我很难过。但你离开之前我想告诉你,这个问题迟早是要在你我之间解决的。有人企图分开我们,而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搞清楚是谁。”她直视他的眼睛。“哪怕这要以你的爱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如果我得不到你的信任,那么我什么都不要。” 他依旧惆怅地看着她。“给我时间。” “给你时间做什么?我只要你一句话。” “给我时间让我向你证明你并未失去我的爱和信任。” “好,我等着。” 他转身朝门,然后扭头犹豫不决地向她扫了一眼。“噢,一定要等着,亲爱的。”说完便走出了书房。 她听到楼梯上他疲惫的脚步声,听到楼上他卧室门关上的声音。然后她跌坐在一把椅子里,把脸埋进了臂弯。她先是感到懊悔,她觉得自己过于严厉,缺少人情味,缺乏想像力。“想想吧,我竟然告诉他即便我的坚持要以他的爱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说谎的笨蛋!”她起身想追上他收回那句毫无意义的话,但又停了下来。不管怎么说他有他的办法,他躲开了所有企图揭示他那秘密的进攻,现在他把自己关进屋里去读那女人的信。 三 当女佣进来吃惊地看到她时,她还深陷在沉思当中。不,夏洛蒂说,她不准备去更衣用餐了,阿什比先生太累了,他不想吃饭,已经去他自己房间休息了,过一会儿她会叫人用托盘送些吃的到起居室去。她爬上楼梯去了自己的卧室。她的晚礼服平放在床上,这情景一下将她淹没在日常生活平静的节奏中去,刚刚她同丈夫进行的那场怪异的谈话仿佛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谈话双方也不是名叫夏洛蒂·高斯和肯尼斯·阿什比的两个人,而是她发热的头脑中想象出来的两个怪物。回想婚后一年的生活——丈夫全身心的投入,他始终如一的,甚至近乎固执的柔情,他时不时使她感受到的那种过分的依赖,那种毫无保留的亲近,仿佛他俩的灵魂一旦远离,就会因缺氧而窒息。想起这一切,刚才她还指责他同另一个女人有染,岂不显得荒谬可笑!可是,那又是什么—— 她又一次冲动地想上去找他,请他原谅,试试用笑来驱散一切误会。但她又害怕自己会因此而刺伤他的隐痛。他闷闷不乐,为某种悲伤或恐惧所迫,而且他已向她表示想一个人度过这个难关。明智大方的办法是尊重他的意愿。只是,明明就近在咫尺却仿佛远在天边这样的感觉多么令人难过啊!在焦躁不安中,她几乎懊恼自己为什么在他回来之前没有勇气拆读那封信,然后再把它放回原处。至少她就可以揭开谜团,臆想中的恐惧可能就不复存在了。因为她现在开始把这桩神秘的事想作恶意的恐吓。他在它面前恐惧地发抖,却没有能力从中解脱出来。她想有那么一两次她曾从他躲躲闪闪的眼神中捕捉到了求助的信号,一种想坦白的冲动,但总是一闪即逝。好像他觉得如果告诉她事情的真相,她会帮助他,然而他还是没有勇气这样做。 她突然灵机一动想去见他的母亲。她很喜欢老阿什比夫人。那是位身体还很结实的老太太,目光锐利,说话直率,和夏洛蒂性格中质朴坦白的一面十分投合。老阿什比夫人第一次来同她的新儿媳吃饭时,夏洛蒂在楼下书房迎接她,甚至早在那一天,她们之间就有了一种秘而不宣的默契。当时老阿什比夫人的眼睛扫过她儿子书桌上方光秃秃的墙壁,简短地问了一句:“爱尔西没了,呢?”而当夏洛蒂喃喃地解释着什么的时候,她又说:“胡说。别把她挂回来。两个人做伴刚好。”明白了她的意思,夏洛蒂不禁同她婆婆会意地相视而笑。而此时此刻,老阿什比夫人非同寻常的直截了当或许会刺穿谜团的中心。但想到这儿她又犹豫了,因为这个念头差不多意味着出卖。她有什么权利请别人,即使是这样近的亲人,来挖掘一个她丈夫试图对她隐瞒的秘密?“也许慢慢他会主动对他母亲说的,”她想,而后又下结论道:“但那又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必须在我们两个人之间解决。” 她丈夫敲门进来时,她还在闷闷不乐地想着那个问题。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看到她就那么坐在那儿,晚礼服摊在床上动也没动,他似乎吃了一惊。 “你难道不下去了吗?” “我以为你不舒服已经睡了,”她怯生生地说。 他勉强一笑。“我感觉是不大舒服,但我们还是下去的好。”尽管他还是皱着眉头,但看上去比一小时前他逃上楼时显得平静多了。 “是了,他知道信里写些什么,不管是些什么,他又挣脱出来了,”她想,“而我还是蒙在鼓里。”她拉铃吩咐仆人尽快摆好晚餐——她和阿什比先生都很累而且也不饿,所以随便准备点好做的就行了。 晚餐准备停当后,他们便坐下来进餐。一开始两个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后来阿什比装出随便的样子没话找话地说起来,而这比他的沉默更让人难受。“他有多累啊!他真是太累了!”夏洛蒂一边听他漫无目的地谈市政、航空、现代法国绘画展,一位老妈妈的身体状况以及自动电话的安装,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天哪,他多累啊!” 平时如果只他们两个,他们总在晚餐后去书房,夏洛蒂蜷缩在长沙发上织毛衣,而他会在台灯下的扶手椅上坐下来,点上他的烟斗。但这个晚上,他们默契地避开了那间他们刚刚在里边争吵过的屋子,上楼去了夏洛蒂的起居室。 他们坐在壁炉旁,夏洛蒂看他放下一口未喝的咖啡,便问:“要烟斗吗?” 他摇摇头:“不了,今晚不抽。” “你必须早点去睡觉。你看上去累坏了。我肯定在办公室他们让你劳累过度了。” “我想我们都有累过头的时候。” 她突然果断地起身站在他面前。“那好,我不准备让你那样干到精疲力竭。那太蠢了。我看得出你病了。”她弯下身去把手放在他前额上。“我可怜的老肯尼斯。准备让我带你出去休一次长假吧。” 他吃惊地仰头看着她,“休假?” “是啊。你难道不知道复活节我打算带你出去吗?我们要在两周后动身,随便去个什么地方旅行一个月,乘哪艘游船都行。”说到这儿她停下来更深地向他弯下身去,用唇轻吻他的额头。“我也累了,肯尼斯。” 他仿佛没注意她最后的这句话,只那么坐着,手放在膝盖上,往后仰仰头躲开了她的亲吻,忧郁地盯着她。“又去?亲爱的,我们不能,我们不可能走开。”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说‘又去’,肯尼斯,我们今年还没有真正度过假呢。” “圣诞节期间我们不是和孩子们一道在乡下呆过一周吗?” “没错,但我的意思是这次我们要离开孩子,离开佣人,离开这幢房子,离开这熟悉又令人疲倦的一切。你母亲一定乐意让乔伊斯和彼得去她那儿的。” 他皱了皱眉,微微摇着头,“不,亲爱的,我不能把他们留在我母亲那儿。” “为什么,肯尼斯,真是荒唐。她很喜欢他们,我们去西印度群岛时,你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放在她那儿呆了两个多月。”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神不定地站了起来,“那不一样。” “不一样?怎么不一样?” “我是说,那时我还没意识到——”他突然停住,似乎在寻找合适的字眼,然后接着说:“正像你说的,我母亲很喜欢孩子们,但难免没有分寸,祖母常常会惯坏孩子们,另外,在孩子们面前她有时说话欠考虑。”他转向妻子,几乎是在恳求,“亲爱的,别再让我这样。” 夏洛蒂若有所思,老阿什比夫人确实说话无所顾忌,但她决不会在孙儿辈面前说些甚至暗示些认真的父母都会感到生气的事情来。 “我不明白。” 他继续用那种不安的目光恳求地望着她,“别再想了。”他低声道。 “别再想了?” “至少现在——别,”他抬起手,按着太阳穴。 “你难道不明白你再坚持也是没用的,尽管我也可能想去,可我无法离开。” 夏洛蒂一脸严肃地盯着他,“问题是,你是不是愿意?” 他迎着她的目光,过了好一阵儿,接着,他的双唇开始颤抖,几乎不敢抬高声音,说:“我愿意——只要是你愿意的。” “可是——” “别问我,我不能离开——不能!” “你是说你不能离开,害怕收不到这些信?” 丈夫局促不安地站在她面前,又忽然转身,顺着房间方向踱来踱去,脑袋耷拉着,眼睛盯着地毯。 夏洛蒂有些恐慌,随即又感到有些怨恨,“这就对了。”她口气坚定地说,“干嘛不承认呢?离开它们你就没法活了。” 他继续在房子里不安地踱步。稍稍停了一下,跌坐在了椅子上,双手蒙面。从他抽动的双肩,夏洛蒂看出他在哭。她从未见过男人哭,只有一次,那时她还是孩子,母亲去世后父亲哭了,她至今仍记得那情形吓坏了她。现在她又被吓着了,她感到丈夫正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拽着,一步步地离她而远去,她得用尽她最后的一点力量挽回他的自由,这也是她的自由。 “肯尼斯!肯尼斯!”她跪倒在他身边,恳求道,“能不能听我说,你就不能体谅我的痛苦吗?我并非不讲道理,亲爱的,真的不是。我想如果没有那些信对你产生的影响,我是不会注意它们的,窥探别人的不是我的习惯。即使那影响是另外一种——是的是的,听我说——如果我看到那信让你高兴,你急切地盼望着它们,没信的时候又掐指算着日子,也就是说你需要它们,它们能给你一些我还不知道怎样给你的东西——哎,肯尼斯,我并不是说我就不会为此感到痛苦了,但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样我就会有勇气隐藏自己的感受,也就有那样一种希望,希望将来总有一天,它们给你带来痛苦。然而离开它们你又没法活下去,你不愿离开,唯恐漏收任何一封,或许可能是,”她补充道,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一种大声的责备——“可能是因为实际上她不许你离开。肯尼斯,你必须回答我,是不是这个原因,是不是因为她不允许,你才不肯和我走。” 她仍旧跪在他旁边。她抬起手把他蒙在脸上的手轻轻拉下。她开始为自己的固执感到羞愧,也为自己让丈夫那张困惑失神的脸露了出来而感到羞愧。然而她马上下定决心,不让这样的顾虑束缚了她。他·的眼皮垂了下来,脸上的肌肉在微微地颤抖。她现在带给他的痛苦远远超过她自己所遭受的痛苦,但这不再能够抑制住她的情绪。 “肯尼斯,是不是那样,是不是她不让我们一起离开?” 他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过来看她,一种失败的感觉掠过她的心头,她想在这场争斗中,她的败局已定,“你用不着回答,我看我说对了。”她说。 她正要站起来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将她拉了回去。他抓住她的手,紧紧地握着,她甚至感到她的戒指勒痛了手指。这是一种满怀恐惧的,痉挛性的动作,是一个人感到自己正滑向危险的边缘时的挣扎。他紧紧盯着她就好像那仰起的脸上有解救的办法。“当然我们要一起走,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他低低的声音中充满了迷乱,他的双臂伸向她,将她拉近,双唇紧贴在她的唇上。 四 夏洛蒂曾想,“今晚得睡一觉,”然而她却在炉火前一直坐到半夜,留心听着丈夫房间里传出的任何响动。而他,无论如何,经过晚上那场吵闹之后好像已经歇下了。一次又一次,她悄悄来到门口,街上的光透过他敞开的窗户照了进来,微弱的光线下,她看见他伸开双臂熟睡着——虚弱而乏力,“他病了,”她想——“毫无疑问他病了,并不是由于工作过度,而是由于这神秘的困扰。” 她宽慰地舒了一口气。一场令人疲乏的争吵后,胜利是属于她的——至少暂时是,只要他们能立即动身——去任何地方!她知道要他在假期以前动身是没用的;而同时,那种神秘的影响——对此她至今还一无所知——会继续跟她作对,她将不得不日复一日地同它斗争,直到他们踏上度假的旅途。那以后一切都会变成另一种情形。一旦她能带丈夫去另一片天空底下,一切都由她亲自操办,她肯定会——她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她能把丈夫从恶魔的控制中解脱出来。想着想着,她渐渐平静下来,终于也睡着了。 她醒来的比平时晚得多。她坐起来,为自己睡过头感到惊奇和不解,通常她喜欢和丈夫一道在书房的炉火旁共进早餐。瞥了一眼闹钟,她知道他一定早已去办公室了。为了证实一下,她跳下床,走到他的房间里;房子是空的。毫无疑问,他走前来看过她,见她还睡着,就没有叫醒她,独自下楼去了。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仍很亲呢,因此后悔错过了一起进早餐的机会。 她拉铃叫人来问阿什比先生是否已经走了。是的,大约一小时前,女仆说,他让不要叫醒阿什比夫人,在她没有打发人去叫孩子们之前,不要让孩子们去她那儿……是的,他亲自去了孩子们的屋子并做了吩咐,这一切听起来跟往常一样。夏洛蒂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问:“阿什比先生还留下其他话吗?” 是的,女仆说,她很抱歉刚才忘了说,就在他临出门前,他说告诉阿什比夫人他要去看看船票,问她是否愿意明天去海上航行? 女仆刚说完“明天”,夏洛蒂紧跟着叫道。“明天”,她盯着她,简直不敢相信,“明天——你能确定他说的是明天去航行?” “噢,非常确定,夫人,我不知道刚才怎么会忘了说这件事。” “好了,不要紧,请给我放盆洗澡水。”夏洛蒂从床上跳了下来,迅速穿上衣服,望着镜子里的她,一边梳理头发,一边唱着。赢得如此的胜利使她感觉又年轻了,那个女人已被化作尘埃抛到九霄云外,而这一个她已经控制了局面,正对着镜子里的她眉开眼笑。他爱她,还像从前那样热烈。他已经察觉到她很痛苦,也明白必须立刻离开这儿,在昨天迷雾中绝望的摸索之后重新找回彼此,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幸福。现在,介入到他们当中的那种影响究竟是什么性质对夏洛蒂已经不重要了,她曾面对这个幽灵又驱走了它,“勇气——这就是诀窍!但愿所有的恋人们都能够毫不畏惧地正视幸福,并且不要害怕拿他们的幸福去冒险。”她把散乱的头发向后梳理,头发很有劲儿地飘着像在为胜利而鼓掌,嗯,有些女人知道如何控制男人,而有些女人不知道——而且,只有漂亮的——她兴高采烈地解释着——才配得上勇敢者,当然她自己长得就非常漂亮。 这天早晨的时光就像轻舟在欢快的大海上舞蹈,这正是他们将要穿越的大海的样子。她让仆人准备一顿特别丰盛的饭菜,送孩子们上学走后,就让人抬下她的箱子,跟女仆商量着准备夏装——当然他们要去的地方肯定很热,而且得有阳光——她还寻思着是否应该把肯尼斯的法兰绒套装里的樟脑球拿掉。“多荒唐呀”,她想,“我还不知道我们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呢!”她看了看表,快到正午了,就决定给他的办公室打一个电话。稍等了一会儿,他的秘书回答说阿什比先生早些时候来了一会儿,但马上就又走了,噢,好吧,夏洛蒂可以呆会儿再打,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秘书说她不清楚,他们只知道他出去的时候说他很忙,因为他要出城。 出城?!夏洛蒂挂起听筒,目光有些发直,感到一片迷茫,他为什么要出城?他去哪儿了?哪天不行,为何偏选在他们决定度假的前一个晚上?她隐隐地感到忧虑,他肯定是去看那个女人了——无疑是去征得她的同意,他已经完全地陷入那种束缚;她简直昏了头了,竟为眼前的胜利而欢欣,她不禁笑起来,然后穿过房间,又坐在了镜子前。她看到的是一张截然不同的面孔,苍白嘴角的笑意好像在嘲讽刚才那个面色红润的夏洛蒂。渐渐地红润又上了她的脸颊,毕竟她有权说胜利是属于她的,因为她丈夫正做着她所期望的事情,而不是另外那个女人所要求的。他突然做出决定明天动身,自然要做些安排,处理一下业务。没有必要非得认为他出去就是为了去找那个写信的女人,他或许只是去看一位住在城外的当事人,当然办公室的人不会告诉夏洛蒂,因为秘书在向她透露阿什比先生不在办公室这点微不足道的信息之前也曾犹豫过一会儿。立时她又开始快乐地准备起来,想到下午晚些时候就能知道哪儿是她将去的幸福岛,她感到满足。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或许是在她紧张的准备中时间在飞逝。最一后,来拉窗帘的女仆走了进来,夏洛蒂才把手中忙忙碌碌的活放下。她吃惊地看见表已经指向五点钟了,可她还不知道明天他们将去哪儿!她给丈夫办公室打电话,他们告诉她阿什比先生大清早离开后就再没回来过,她问他的搭档,但搭档没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因为他本人乘坐的郊区火车晚点,赶到办公室时阿什比先生已经来过又走了。夏洛蒂困惑不解地站着,接着决定给婆婆打电话。肯尼斯要出门一个月,临走的前一个晚上一定会去见见她母亲,孩子们当然也得留在老阿什比夫人那儿——尽管他曾强烈反对过——就为这件事,他也会前去同她商量好多问题的。另外,夏洛蒂多少因为他们商量却没叫上她而感到受到了伤害,然而现在什么都无所谓,关键是她赢了,她丈夫还是她的,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她高兴地给阿什比夫人打电话,听到她友善的声音,她说:“那么,肯尼斯的消息是不是让您感到吃惊?您认为我们出门的决定怎么样?” 阿什比夫人答话前,几乎是在一瞬间,夏洛蒂知道了她的回答将是什么。阿什比夫人没有见到她儿子,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不明白她的儿媳在说些什么。夏洛蒂默默地站着,非常吃惊,“那么,他去了哪儿呢?”她想。接着,她迫使自己镇静下来,将这个临时决定解释给阿什比夫人听。说着说着,她慢慢又恢复了自信,她相信在肯尼斯和她之间再不会有什么隔阂。阿什比夫人平静地听着,表示赞同。她认为肯尼斯看上去忧虑重重,过分疲劳,她同媳妇观点一致,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改变一下生活是最合适的治疗方法,“他出门我总是很高兴,爱尔西讨厌旅行,她总找各种理由阻止他去别处。跟你在一起,感谢上帝,情况就不同了。”阿什比夫人也未对儿子没及时让她知道这件事而感到吃惊。那一定是他做出决定后一直很忙,但他肯定会在晚饭前来一趟,他们只需要谈上五分钟,“我希望不久你会让肯尼斯不再为一个只需几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而争论不休,他过去不是那样的,如果他把这毛病带到工作中,他很快就会失去所有的当事人,……是的,过会儿来吧,亲爱的,如果你有时间;你到这儿,他也就到了。”静静的房间里回响着阿什比夫人抑扬顿挫的声音,这让人放心了许多,夏洛蒂继续做着出发的准备。 快七点时,电话铃响了。她冲了过去,现在她该知道了!但电话是小心谨慎的秘书打来的,说是下班前阿什比先生还没有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她想她该让阿什比夫人知道。“嗯,好吧,非常感谢!”夏洛蒂大声愉快地说道,然后用颤抖的手挂好听筒。她想,或许现在他在他母亲那儿。她关好抽屉和橱柜,穿戴好大衣和帽子,跟保姆说了声要出去一下,去看看孩子们的奶奶。 阿什比夫人就住在附近。春日冷冷的黄昏里,她边走边想,期望眼前出现的是丈夫的身影,但她一路上没有碰上他,进了房子,发现婆婆独自在家,肯尼斯没有打过电话,人也没有出现,阿什比夫人坐在她暖暖的炉火旁,织针在手中晃动。她的双手还很灵活,织得不慌不忙,那样子给夏洛蒂吃了颗定心丸。是的,肯尼斯在外一整天没有给他们中的任何人一点消息的确令人奇怪,但这也是可以想象的,一个繁忙的律师手头有那么多活儿,任何突然的变化都会使他面对难以预料的安排和调整。他也许到效外去见一些当事人,有事给拖住了。他母亲记得他说过他负责一个住在新泽西的孤僻而古怪的人的案子,他非常富有却吝啬得没装电话。肯尼斯很有可能在那儿耽搁了。 但夏洛蒂再次感到忐忑不安了,阿什比夫人问她明天什么时候乘船时,她只能回答不知道——因为肯尼斯只是留话给她要去买船票——这么说着,又使她感到事情太奇怪,连阿什比夫人也承认这事有些蹊跷,但她连忙说这只能说明他确实很忙。 “但是,妈妈,现在已经快八点了!他该想到告诉我明天什么时候出发。” “或许船要到晚上才开,有时遇到落潮得到半夜才启程,肯尼斯没准算好了。他办起事来一向都是有条有理的。” 夏洛蒂站起来,“不对,他一定出了什么事。” 阿什比夫人摘下眼镜,卷起毛线,“如果你要假想的话——” “难道您一点也不担心?” “除非确有原因,一般我从不。你去给我们叫晚饭吧,亲爱的,你留下来一块吃,他回家的路上一定会过来看看的。” 夏洛蒂给家里挂电话。没有,女仆说,阿什比先生还没有回来,也没来过电话。他一回来她就告诉他阿什比夫人在他母亲那儿吃饭。夏洛蒂跟着婆婆进了餐厅,坐在桌旁,面对着空盘子,嗓子发干。而阿什比夫人平静利索地吃起了尽管简单却是精心烹制的饭菜。“你最好吃点东西,孩子,否则你会跟阿什比一样糟……对了,请再添一点芦笋,珍妮。” 在她再三催促下,夏洛蒂才喝了杯雪利酒,啃了几口吐司,然后她们回到客厅。火又添旺了,阿什比夫人的扶手椅上的垫子抖得干干净净,铺得很平展,一切看上去都那么安全,那么熟悉。然而,在这神秘而又变化莫测的黑夜中,在某个地方,潜藏着这两个女人正在猜测的答案,就像暗伏在门口的某个不易察觉的身影。 最后夏洛蒂站了起来,说:“我还是回去,这么晚了,肯尼斯一定会直接回家。” 阿什比夫人和蔼地笑了:“还不太晚,亲爱的,吃饭只不过花了一会儿功夫。” “九点多了。”夏洛蒂俯身吻她,“实际上,我真的坐不住了。” 阿什比夫人把她的活放在一边,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我同你一起去!”说着,便站了起来。夏洛蒂回绝道,太晚了,肯尼斯一回来她就打电话,但阿什比夫人已经摇铃叫了仆人来,她脚有一点跛,扶着手杖站着,这时围巾也拿来了。两人在坐进叫来的出租车时,她吩咐仆人道,“如果肯尼斯先生来了,告诉他到他自己家里来找我。”坐车只一会儿功夫,夏洛蒂庆幸自己不是独自回家。阿什比夫人离她很近,她清晰的目光,坚定的表情,就是一种温暖和依靠。车停下时,她把手放在夏洛蒂的手上,安慰道,“你会看到,会有消息的。” 夏洛蒂按了门铃,门开了,两人进来,夏洛蒂的心激动得怦怦直跳,婆婆的自信给她的鼓励开始涌遍全身。 “你会看到的,你会看到的。”阿什比夫人不停地说。 开门的女仆说,不,阿什比先生还没回来,也没有他的口信。“你肯定电话没出问题?”他母亲提醒道。女仆说,嗯,半小时之前还没问题,现在她去看看,再试一下。她走了。夏洛蒂一边脱‘着大衣和帽子,一边盯着大厅的桌子。桌子上有一个灰色的信封,上面用浅浅的字迹写着她丈夫的名字,“噢!”她叫了一声,突然意识到这是几个月来头一次开门前没考虑是否会有这灰色信封出现。 “怎么了,亲爱的?”阿什比夫人惊讶地看了她一眼,问道。 夏洛蒂没有回答,她拿起信封,盯着它看,似乎她能用目光透过信封看到里面的内容。接着便有了一个主意,她转过身,把信给了婆婆。 “您认识这笔迹吗?”她间。 阿什比夫人拿过信,用另一只手找眼镜。戴好眼镜后,她将信举到光亮处。“啊!”她叫了一声,又马上顿住。夏洛蒂注意到信在她那通常坚定的手里抖动,“可这是写给肯尼斯的,”阿什比夫人最后小声说,语调似乎在暗示她觉得儿媳的怀疑没有任何道理。 “是的,但没关系,”夏洛蒂突然决定,“我想知道——您认识这笔迹吗?” 阿什比夫人将信递了回来,“不,”她明确地说道。 两个女人进了书房,夏洛蒂打开电灯,关上门,手里还拿着那封信。 “我要打开它。”她郑重其事地说道。 她看到婆婆惊讶的目光。“但,亲爱的——这信不是写给你的。亲爱的,你不能!” “我想似乎——现在!”她继续盯着阿什比夫人,“这封信能告诉我肯尼斯在哪儿。” 阿什比夫人红润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坚毅的脸庞似乎在抽动。“为什么它会?你为什么认为——它不可能——” 夏洛蒂目光依旧盯着那张激动的脸,“嗯,那么你肯定认识这笔迹?”她厉声问道。 “认识这笔迹?我怎么会。所有同我儿子通信的人……我只知道——”阿什比夫人顿住了,恳求地望着儿媳,几乎有点胆怯。 夏洛蒂抓住她的手腕,“妈妈,你知道些什么?告诉我,你一定得告诉我!” “我认为一个女人背着丈夫打开他的信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夏洛蒂生气了,这话听起来就如同出自一部德行录。她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放下婆婆的手,“是吗?这信不会有好处的,打开或不打开,我清楚得很。但无论将带来什么后果,我都想弄清楚里面是什么。”过去她一拿起这封信手就颤抖,现在却牢牢地抓着,语调也坚定了。她仍盯着阿什比夫人,“这是自我们结婚以来同一个人写给阿什比的第九封信,我一直在数着,因为每次信来后,他就像受到了可怕的打击,他需要好长时间去摆脱它们的影响。我也这么跟他说过,我告诉他我必须知道是谁写的,因为我看得出它们会杀了他。他不回答我的问题,他说关于这封信,他什么也不能说,但昨晚他答应跟我离开——远离这些信。” 阿什比夫人颤颤巍巍地走到一把扶手椅前坐下,垂下了头。“嗯”,她低声说道。 “那么现在你明白——” “他告诉你是要离开它们吗?” “他只说,离开,离开,可他当时在抽泣,说不清楚。但我告诉他我知道那是为什么。” “他说什么?” “他把我抱住,说他愿意去我想去的地方。” “噢,天哪!”阿什比夫人说道。一阵沉默后,阿什比夫人仍耷拉着脑袋,眼睛不再看儿媳。最后,她抬起眼睛,说,“你肯定已经有九封了?” “绝对的,这是第九封,我一直在数。” “他完全拒绝解释?” “是的。” 阿什比夫人苍白干瘪的嘴唇抽动着,“什么时候开始的?’你记得吗?” 夏洛蒂又笑了,“记得,第一封是在我们度蜜月回来的当天晚上” “一直有?”阿什比夫人抬起头,突然有力地说道,“那么——好吧,打开!” 这话是那么的出乎意料,以致于夏洛蒂血液直往太阳大冲,手又开始颤抖。她想用手指把信封从封口处挑开,但粘得大紫,她只得到丈夫的写字台上去找他那个乳白色的信启子。她翻动着这些熟悉的东西,这些最近他还碰过的东西,它们让她感到一种刺骨的冰冷,好像是刚死了的人的遗物。静静的房间里,她嘶嘶地剪开信封,这声音就好像有人在哭泣,她抽出信纸,拿到灯下。 “嗯?”阿什比夫人悄声问。 夏洛蒂没动也没答,她皱着眉,将信拿得离灯更近。‘她的视线一定很模糊,亦或灯光照在纸上太刺眼,因为,她尽才能地睁大眼睛,也只能分辨出其中的几笔,字迹太轻,几乎无法辨认。 “我看不清楚。”她说。 “你说什么,亲爱的?” “字迹太不清楚了……等等。” 她转过身回到桌边,坐在肯尼斯读书用的台灯前,把信放在放大镜下,这时她意识到婆婆一直专注地看着她。 “嗯?”阿什比夫人吸了一口气。 “哎,还是不清楚,我没法看。” “你是说是张白纸?” “不,不完全是,上面有字迹,我能分辨出‘我的’——噢,还有‘来’,可能是‘来’。” 阿什比夫人猛地站了起来,脸色更加苍白了。她来到桌前,手放在上面,深吸了一口气,“让我看看。”她说,好像是在迫使自己做件令人憎恶的事。 夏洛蒂感觉到婆婆脸上的苍白也爬上她自己的脸颊,“她知道,”她想。她将信推了过去,她婆婆默默地低下头,但是没有用那双苍白、满是皱纹的手碰它。 夏洛蒂站在那里看着她,就像刚才她努力要看清信时她婆婆看她一样。阿什比夫人摸索着眼镜,把它戴正,身子弯得很低,离那张展开的纸更近,可好像还是不愿用手去碰它。灯光直射在她那苍老的脸上,夏洛蒂想,在这张清晰、坦率的面孔下会有什么深藏而不为人知的秘密。平时她在婆婆脸上只能看到一些简单平常的表情——热情、高兴、充满友善的同情;偶而生气但也很有节制。现在,却好像是蒙上了一层阴影,恐惧、憎恨、怀疑、无奈,还有蔑视,似乎内心的冲突弄得面部肌肉也在激烈地角斗,最后,她抬起头,“我不行——不行”,她听上去像个伤心的孩子。 “你也看不清?” 她摇了摇头,夏洛蒂看到两行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 “就连你很熟悉的笔迹你也看不清吗?”夏洛蒂双唇抽搐着,又一次问道。 阿什比夫人已无法承受。“我什么也看不清——看不清。” “可你认识这笔迹?” 阿什比夫人有点害怕,抬起头,忧郁的眼睛悄悄地将这原本非常熟悉的房间扫了一圈。“我该咋说呢?起初我吃惊不小……” “你吃惊曾见过类似的笔迹?” “嗯,我想——” “你最好说出来,妈妈!你一看就认出是她的笔迹?” “噢,等等,亲爱的——等等。” “等什么?” 阿什比夫人抬起头,目光从夏洛蒂脸上慢慢移到他儿子写字台后的那堵空墙上。 夏洛蒂随着那目光忽然略带责备地叫道:“我用不着再等了,你已经告诉了我。你呆呆地望着墙,那是曾挂她照片的地方。” 阿什比夫人抬起手,悄声提醒她,“嘘——” “噢,你用不着担心,任何事都休想吓着我。”夏洛蒂叫道。 婆婆靠在桌边,带着哭腔说,“我们疯了——我们都疯了。我们都知道这种事是不可能的。” 儿媳略带同情,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很久以来我就知道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甚至这种事?” “是的,就是这种事。” “但这封信——毕竟——信上什么也没有……” “或许他看起来就有了,我也说不清,我记得他有一次提到过一旦习惯于看特别模糊的字迹,字就会变得清晰了。现在我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他习惯了。” “但我能看出的几笔都那样苍白无力,没人能读那封信的。” 夏洛蒂再次笑道,“我想鬼的一切都是苍白的。”她尖声说道。 “噢,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别说。” “我为什么不说,连墙都要开口了!她的信你我看不清又有什么关系?你能在空空的墙上看到她的脸,他怎么会读不出她在白纸上写的东西?你难道没有看见这间房子里她已无处不在,她当然同他最近,因为除他之外,别人是看不见她的!”夏洛蒂栽倒在一把椅子上,用双手捂住了脸,哽咽着,从头到脚都在颤抖,最后,肩被碰了一下,她抬眼看去,婆婆正俯身瞧着她。阿什比夫人的脸好像变得更小了,更消瘦了,然而却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尽管她内心极度痛苦,夏洛蒂还是感觉到她的坚定的意志战胜了一切。 “明天——明天,你等着看,明天会弄清楚的。” 夏洛蒂打断她的话:“弄清楚,我想知道谁会把这弄清楚?” 柯什比夫人站了起来,勇敢地挺直了身子:“肯尼斯他自己会的。”她用有力的声音说道。夏洛蒂什么也没说,老妇人继续道:“但同时我们要行动,我们得通知警方,现在,不要再耽搁,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尽一切努力。” 夏洛蒂缓慢地站起来,四肢发僵,关节不听使唤:“你认为我们尽了力就会有好的结果?” 阿什比夫人坚定地说:“是的!” 夏洛蒂走到电话机前,提起了话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04 一瓶毕雷矿泉水 作者:伊迪丝·华顿 蒲隆 译 一 坐着心热而气短的“老爷车”在险象环生的小道上挣扎子两天,又雇了一匹烈马骑了两天,雅典美国考古学校的小伙子梅德福心里不由得纳罕,他古怪的英国朋友亨利·阿尔莫汉为什么要住在沙漠里呢。 现在他明白了。 他身子靠着那座半似基督徒的堡垒、半似阿拉伯人宫殿的古老建筑物的屋顶的墙上。这座建筑物成了阿尔莫汉的挡箭牌或者挡箭牌之一。下面,一个里院内,夕阳西下时,微风乍起,一簇棕榈像细雨似的飒飒,这给沙漠倦客们送来了凉意。一棵古老的无花果树,郁郁葱葱,盘结在一个刷白的井棚上,从似乎是墙内唯一的水源上吮吸着生命。四墙之外,四面八方延伸着沙的神秘。阳光普照时,沙粒闪烁着金色的希望之光,落日西沉后,黑压压一片,叫人望而生畏。 小伙子梅德福,从海边风尘仆仆来到这里,已经有八成倦意了,首先,他心里感到沙海茫茫,敬畏之情便油然而生;于是,打了个哆嗦,蜷缩起来了。对一个学者和一个女性厌恶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奇妙的藏身之地,然而,不可救药的是,一个人往往非二者兼得不可。 “咱来瞧瞧这房子,”梅德福自言自语着,仿佛跟人工迅速接触才能使他放心似的。 他已经知道那座房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见过世面的机灵男仆,还有两三个穿着阿拉伯长斗篷的下手。男仆说一口改头换面过的伦敦方言,混杂着地中海沿岸的各族语言和沙漠地区的种种土语——他是哪一国人,英国人,意大利人,还是希腊人?那两个下手飘忽不定,他们把梅德福的提包拿进他的房间,就悄然离去了。仆人告诉他,阿尔莫汉先生不在家;一个友好的首领突然召他到南方去考察一个未经探明的遗迹,天一亮就骑马走了,由于走得匆忙,连个条子也没来得及写,可是留下口话表示歉意。晚上他或许来得晚,或者第二天早上才回来。这一段时间就请梅德福先生自便了。 据小伙子梅德福所知,阿尔莫汉一直在做这种考古工作;从事考古是他羁旅天涯的表面理由,他那杂乱无章的探索已经有了成果;他发现了几个早期的基督教遗迹,引起了人们的很大兴趣。 梅德福对主人不拘礼节感到高兴,总的来讲,随后有几个小时可以归自己支配,因此感到十分宽慰。夏天,他发过一次虐疾,这次尽管戴着软本遮阳帽,大概还是中了暑;他感到疲倦得出奇,疲倦得无可奈何,然而又感到由衷的满意。 这是一个多好的休息场所哟!寂静,遥远,寥廓的空宇!在荒凉的腹地,有绿叶。有水,有安逸——他已经瞅见棕榈树下有一把大藤椅——真是一个快活宜人的去处。不错,他开始理解阿尔莫汉了。对于任何一个厌倦了西方的烦躁和狂热的人来说,这个沙漠堡垒的四堵墙渗出了宁静。 梅德福刚把一只脚踩到从屋顶通下来的梯状楼梯上,就看见男仆正在抬头向他张望。由于那头是慢慢抬起来的,梅德福就有时间注意到那头是蜡黄色的,秃了顶,一条长长的白色疤痕斜凹进去,四周长着浓密的金灰色头发。这时梅德福只注意到此人的脸——还不算老,不过也是蜡黄色的——引他注目的主要还是脸上带的一副奇特的表情,说它是惊讶最恰当不过了。 仆人间开一点,抬头张望,梅德福觉察到那惊讶的神态产生的原因,原来他的湛蓝的眼眼要比大多数眼睛睁得大,眼睛周围长着金灰色的浓密睫毛;否则,他周身上下就没有一点引人注目的东西了。 “请问——吃饭喝什么酒,先生?香槟,还是——” “不要酒,谢谢。” 此人训练有素的嘴唇闪现出一丝反对或反嘲的表情,或者两种表情兼而有之。 “一点都不要,先生?” 梅德福回他一笑。“这并不是为了遵守戒酒令,”他柑信,此人不管是什么国籍,总会明白这一点的;他果真明白。 “噢,我原来没有想到,先生——” “嗯,不;不过我不太舒服,再说,又在禁酒。” 仆人仍满腹狐疑。“只要一点儿茅塞尔酒①好让水带点儿颜色,先生?” ①西德产的一种淡白酒。 “一点儿酒都不要,”梅德福说,厌烦起来了。他仍然在康复阶段,在饮食向题上争来争会容易使人恼火。 “噢,对了,你叫什么名儿来着?”他追加上一句话,以缓和他斩钉截铁的拒绝语气。 “戈斯林,”对方出人预料地说,虽然梅德福压根儿不知道他”预料此人叫什么。 “这么说你是英国人了?” “是的,先生。” “你在这一带呆了好多年了吧?” “是的,好多年了,”戈斯林说;呆得太久,他已经感到厌倦了;他还说他生在马耳他。“不过我对英国也很熟。”他的反对神色又显露出来了。“说心里话,先生。我喜欢看看温布里①,阿尔莫汉先生已经答应过我,可是——”仿佛为了化小他的绝望似的,他接下去就彬彬有礼地向梅德福要钥匙,并问他愿意在什么时候吃饭。得到答复后,他仍然留连不去,看上去比刚才更惊讶了。 ①伦敦附近的温布里,1924年举行过著名的展览会。 “那么只来一点矿泉水吧,先生?” “啊,好的——随便来一点。” “来一瓶毕雷矿泉水行吗?” 沙漠里喝毕雷矿泉水!梅德福笑了,表示同意,便交出了钥匙到外面溜达去了。” 这座房子比他原来想象的小;至少住处是这样;因为在四堵高大破烂的黄石墙上。甚至在墙的裂缝里,都层层叠叠挤满了泥屋,泥屋有雪松木梁和深红色百叶窗,但快要倒塌了。在这一堆基督教和穆斯林两式混杂的乱七八糟的砖石灰泥建筑物中,这座堡垒的最新住户选了几间挤在古堡角落里的房间。这些房屋的门都朝大院开着,那里棕榈在絮语。无花果树在井上盘结。在大理石铺的破石径上,一张矮桌旁摆着几把椅子,几株天竺葵和蓝色的牵牛花被哄骗着从石板缝里长出来。 一个穿白裙的男孩长着一双警戒的眼睛,正在给这些植物浇水;然而,梅德福一来,他便像一股烟雾似的消失了。 整个场景却如烟似雾,难以捉摸,就连那间用马褥子充当坐垫、摆着瞪羚皮包的长沙发、铺着本地产的粗地毯的拱形长屋也不例外;甚至那张堆满了老《泰晤士报》。和英法两国的超现代评论的桌子也是如此——凡此种种,都具有一副明显的嘲弄神态,好像生在某个沙漠旅行者的幻觉之中。 无花果树下的一把椅子邀请梅德福过去打盹儿,醒来时,头顶上坚实的苍穹嵌满了星星,夜风在跟棕榈清谈。 安息——美丽——宁静。聪明的阿尔莫汉呀! 二 聪明的阿尔莫汉呀!完成了——结果却有点令人失望——二十五年前一家考古学会交给他的那次挖掘任务后,他一直留连忘返,占据着这座十字军要塞,把注意力从古代遗迹转向中世纪遗迹了。不过梅德福估计,就连这一些调查,他只是断断续续做的,也就是在闲暇的魔力不使他过度入迷时。才去做的。 这位美国小伙子是去年冬天在卢克苏尔①遇见亨利·阿尔莫汉的;在索兹里老上校饭店里,他们俩坐在俯瞰尼罗河的香气四溢、星光灿烂的阳台上,一起吃饭,不知怎么地,小伙子引起了这位考古学家的兴趣,于是接受邀请,来年到沙漠里去找他。 ①埃及一城镇,位于尼罗河畔,那里有古代底比斯遗迹。 他们仅仅共度了那一个良宵,而且老索兹里饱经世故的眼睛直向他们眨巴,从“冬宫”来的两三个娇媚女郎又是唠叨,又是喊叫;然而,这两个男子踏着月光一起骑马回卢克苏尔去了。在那次骑马同行中,梅德福浮想联翩,认为他已经琢磨出了阿尔莫汉性格的基本轮廓。一种郁郁寡欢而又多愁善感的性格;长期懒惰成性,时而心血来潮,想参加聪明透顶的活动;自惭形秽得伤心,却又得到孤芳自赏的缓解;渴望与世隔绝,但又不堪忍受长期寂寞。 梅德福的疑团还不止于此;沙漠古堡、隐居天涯、被人称作那个亨利·阿尔莫汉——“你知道,那个住在一座十字军城堡里的人”——为这一切所满足的少许维多利亚传奇,逐渐禁锢在青年时代摆出的、连中年业已慢慢僵化进去的一副架势里的状况;也许还有某种更深更暗的东西,不过小伙子对此表示怀疑;或许仅仅是这样一种事实:按那种特殊方式生活可以治愈一种旧创伤,一种旧屈辱,即多年前碰到了某一要害处,从而扭曲了他的性格的东西。更为重要的是,阿尔莫汉行动迟疑,恍惚的神态流露在五官端正、白发蓬蓬的棕色长脸上,梅德福从中觉察出一种精神上和道德上的惰性,这座传奇性城堡一定培养了这种惰性,并为它提供了理由。 “一到这儿,离开谈何容易!”他沉吟着,身子在那把深椅子里陷得更深了。 “开饭啦,先生,”戈斯林宣布。 餐桌摆在起居室敞开着的拱门里;罩住的烛光在黑暗中形成了一个玫瑰色的池子。每当这位身穿白上衣、足登丝绒鞋的仆人出现在烛光下时,就显出更干练,更惊讶的神色。还有那样的饭菜——难道厨子也是马耳他人吗?他们都是天才,这些马耳他人呀!戈斯林把头一扬,笑了笑表示承认,便开始给客人杯子里斟谢白莉葡萄酒。 “不要酒,”梅德福耐心地说。 “对不起,先生,可是——” “你不是说有毕雷矿泉水吗?” “是的,先生;可是我发现没有剩的了。天热得要命,阿尔莫汉先生一直在这里,把它喝光了。新货要等下星期才到。我们只能靠南下的商队。” “没关系,那就喝水吧。其实我更喜欢喝水。” 戈斯林的惊讶变成了惊愕。“水不行吧,先生?水——在这一带地方?” 梅德福又动气了。“你们的水不卫生吗?能不能把它烧开?我不愿意——”他把那半杯酒推开。 “啊;烧开?当然可以,先生。”此人的声音突然降下去,几乎成了耳语。他把足够吃一顿的新鲜米饭和羊肉往桌子上一搁,就消失了。 梅德福背往后一靠;尽情享受这夜色,这凉爽,这棕榈树丛中飒飒的清风。 香喷喷的菜肴一盘接一盘地端了上来。上最后一道菜时,就餐人开始感到干渴难耐,就在这时候,一大杯水摆到了肘边,“开水,先生,我还向里面挤了一个柠檬的汁液。” “好。我看到了夏末,你们的水有点混浊?” “正是这样,先生。不过您会发现这水不错,先生。” 梅德福尝了尝。“比华雷矿泉水还强。”他把一杯水一饮而尽,然后身子往后一靠摸索起口袋来。一只托盘立即递到手边,里面是雪茄和香烟。 “您不——吸烟。先生?” 梅德福把雪茄凑到那人点着的火上,作为回答。“你把这叫啥?” “啊,不错。我的意思是另一种抽法。”戈斯林谨慎地瞅了瞅摆在矮桌上的玉石和琥珀鸦片枪。 梅德福耸了耸肩谢绝了这一邀请——心里感到挺纳闷。这难道是阿尔莫汉另外的秘密——或者秘密之一吗?因为现在他开始认为有很多秘密;他断定,这一切都妥善地贮藏在戈斯林警惕的脑门后面。 “还没有阿尔莫汉先生的消息吗?” 戈斯林动作灵巧地收拾着杯盘碗盏。有一会儿,他似乎什么也没有听见,随后——从烛光后面——“消息,先生?不会有什么消息吧?沙漠里没有无线电,先生;不像在伦敦。”他恭敬的语气冲淡了那轻微的反讽。“不过明天晚上他该骑马回来了。” 戈斯林停顿了一下,身子往近凑了凑,一只敏捷的手在桌面上一擦,抹去了最后一粒饭渣,接着试探性地问:“您准能呆到他回来吧?” 梅德福大声笑了。这种夜色太有利于医治创伤了。夜像翅膀一样沉落在他的精神上。时间消逝了,烦恼没有了。“呆下去?如果非呆不可,我将呆上一年。” “啊——一年?”戈斯林开玩笑似的回应着,收拾起饭后小吃的碟子,走了。 三 梅德福说他要等阿尔莫汉一年;然而,第二天早晨,他发现那种武断的说法已经失去了意义。在这样一个地方就没有衡量时间的标准。他手表上那傻乎乎的表面成天对虚无讲着它的故事,在这颓垣断壁上空,星移斗转仅仅标志着地球的公转;人的痉挛性运动丝毫没有意义。 饥饿这一事实,即体内钟的鸣声,被感觉的轻微——仅仅是一种痛苦的幽灵——减小到最小程度,况且这种疼痛可以被干果和蜂蜜平息下来。生活像永恒一样轻飘单调地滑动着。 夕阳西下时,梅德福驱除了这种奇异的异域感,爬上屋顶。他极目瞭望着沙漠,搜寻阿尔莫汉的踪迹。南方,阿拉巴斯特山脉像阳光做村里的蓝色面纱悬挂着。西方,一根大火柱腾空而起,喷进那把天空变成玫瑰花瓣喷泉、把地上的沙粒变成黄金的羽毛状小云彩。 天地之间没有骑马人的黑点。梅德福徒然地等待着他离家的主人,直到暮色四合,于是严格遵守时间的戈斯林再次请他进餐。 晚上,梅德福心不在焉地翻着那些超现代评论——三个月前的旧杂志,摸上去已经潮乎乎的——然后把它们撂在一边,一头栽进一张长沙发里去做梦。阿尔莫汉一定在梦中度过了不少时光,肯定如此。后来,正当他感到自己陷入麻木状态时;他就离开要塞,跃马冲过沙漠去寻求未知的遗迹。生活倒不错。 戈斯林用一只镶着金丝的杯子端来了土耳其咖啡。 “马厩里有马吗?”梅德福突然问道。 “马?只有您可以称为驮马的那种马,先生。阿尔莫汉把两匹最好地坐马骑走了。” “我想着不妨骑马去找找他。” 戈斯林考虑了一下。“您不妨试试,先生。”。 “你知道他去的路吗?” “不太清楚,先生。酋长的部下领他们去的。” “他们?谁跟他去了?” “我们佣人中间的一个,先生。他们骑走了两匹纯种马。‘还有一匹,却是匹跛马。”戈斯林停了一下。“您认识路吗。先生?对不起,我好像从前在这里没有见过您。” “没有,”梅德福表示同意。“我以前没有来过这里。” “啊,那”——戈斯林做着手势说:“既然这样,就是最好的纯种马也帮不了您的忙。” “大概他今晚会回来吧?” “很有可能,先生。我盼着明日一早你们俩在这几吃早饭,”戈斯林兴冲冲地说。 梅德福呷着咖啡。“你说你从前在这儿没有见过我,你自己到这里多久了?” 戈斯林立即回答,仿佛这个数字从来没有长时间跳出他的记忆似的:“总共十一年零七个月啦,先生。” “近十二年了!时间不算短。” “是的,一不短了。” “你大概不常离开吧?” 戈斯林正要端着托盘走开。他站住,转过身来,突然加重语气说道:“我一次都没离开过,阿尔莫汉把我带到这里以来,我一次都没离开过。” “天啦!也没放一天假?” “没有,先生。” “可是阿尔莫汉先生偶尔还要离开。去年我在卢克苏尔见过他。” “是的,先生。他在这里时他本人需要我伺候;他一走又需要我管别人。所以您知道——— “是的,我知道。不过你一定觉得日子长得可怕。” “好像很长,先生。” “可是别的人呢?你是说他们不——完全可靠?” “嗯,先生,他们只不过是阿拉伯人,”戈斯林带着满不在乎的鄙夷口气说。 “我明白。中间没有一个靠得住的?”—— “他们的语言里就没有这个词儿,先生。” 梅德福忙着点雪茄。他抬起头来时,发现戈斯林还在几叹以外站着。 “您知道,好像答应了不算数,先生,”他说,感情几乎有些冲动了。 “答应?” “就是给我放假,先生。他一再答应我。” “可是从来没有兑现?” “是的,先生。日子只是一天天过去——”。 “啊。那倒是,别为我熬夜,”梅德福接着说。“我想我不睡觉等着——等阿尔莫汉先生。” 戈斯林眼睛瞪得老大老大。“在这儿等,先生?就在院子里等?” 小伙子点了点头。仆人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打量他。月光把这个仆人照得像个白色的幽灵,没度一天假就死去的一个耐心的仆人的不安的鬼魂。 “在这个院子里坐一个通宵,先生?这是一个怪冷清的地方。您要呼唤,我是听不见的。您最好去睡觉,先生。空气也不好。您会旧病复发的。” 梅德福大笑一声,舒展身子躺在长椅上。“毫无疑问,”他想,“这家伙要改变改变环境。”他大声说:“啊,我不要紧。你未免神经过敏了,戈斯林。阿尔莫汉先生来了以后,我打算替你说说情。你就可以放放假了。” 戈斯林仍然伫立着。有一会儿功夫,一言不发。“您会的,先生,您会吗?”他以破锣似的声音气喘吁吁地说出了这句话,说到最后成了笑声——一种短促尖锐的咯咯声,那是一种长期以来不习惯这类放纵的人的笑。 “谢谢您,先生。晚安,先生。”他走了。 四 “你总是把我喝的水烧开,对吗?”梅德福问,手抓住杯子,但并没有把它举起来。 语气是亲切的,几乎含有信任之情;梅德福自从贸然答应设法给戈斯林放假后,感到他跟戈斯林之间建立起了真诚的友谊。 “把水烧开?总是这样,先生。那还用说。”戈斯林带几分责怪的语气说,仿佛梅德福的问题包含着对他们新建立起的关系的非难——他希望那是无意识的。他那双惊愕的眼睛注视着梅德福,在这双眼睛里,一种真正的关切透过职业性冷漠的釉表显露出来。 “因为,你知道,今天早上我洗澡——” 戈斯林正从一个飘然而至的阿拉伯人手里接过一盘香喷喷的“库司库司”。他低声嘘着那个本地人:“你这该死的土货,你连一只盘子也端不稳?呸!”话还没骂完,阿拉伯人就消失了,于是戈斯林一只手不慌不忙地把盘子摆到梅德福面前。“他们全是这个样子。”他吹毛求疵的擦着亚麻布袖子上的一道油痕。 “因为,你知道,今天早上我洗澡了,洗得臭烘烘的。”梅德福边说边把叉匙撂进菜盘。 “您洗澡了。先生?”戈斯林把洗澡二字咬得很重。当他把目光转移到梅德福身上时,别的情绪已被排除,惊愕再次充满了他的双眼。“无论如何,我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他表示自咎。 “这里只有一口井?就是院子里的那口井?” 戈斯林苦思冥想着客人的抱怨,这时硬把自己从沉思中唤醒。“是的,先生,只有这一口。” “这是口什么井?水是从哪儿来的?” “啊,这只不过是一口水窖,先生。雨水。这里再没有别的了。并不是因为缺水,而是到这季节,有时候井水就出现怪味儿。问问那几个阿拉伯人,先生;他们会告诉您的。尽管他们个个都是撒谎大王,可也犯不着在这件事上撒谎。” 梅德福小心翼翼地尝着他杯子里的水。“这水好像没啥问题,”他宣称。 由衷的满意之情刻画在戈斯林的面孔上。 “我亲自负责烧水,先生。我总是这么做的。我希望毕雷矿泉水明天就到。先生。” “啊,明天,”——梅德福耸了耸肩,又盛了一杯。“明天我也许不会在这儿喝它了。” “什么——要走吗,先生?”戈斯林嚷起来。 梅德福猛地转过身来,注意到戈斯林眼睛里有一种新的不可思议的神色。此人似乎感到对梅德福有一种狗一样的依恋。梅德福可以发誓此人想把他留下,劝他耐心等待;可是现在,梅德福同样可以发誓,在他的神色中有一种宽慰,在他的声音里,差不多有一种满足。 “这么快,先生?” “唉,我来已经五天啦,阿尔莫汉先生仍然杳无音讯,你说他也许把我来的事忘在脑后了——” “啊,我可没有那么说,先生,没有忘!要是那一堆又一堆的老石头有一块迷住了他的心窍,他连时间也会忘掉的。我的意思无非是这样。日子一天天晃过去了——他却在做梦。他很有可能认为现在您才该到,先生。”一丝淡淡的微笑加剧了戈斯林面容上的阴沉的严肃性。这是梅德福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 “哦,我明白了。不过——”梅德福停下来。这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地方以及它的优游自在把惰性的符咒镇在他身上,这时他警觉的本能又往回挣扎。“奇怪的是——” “奇怪什么?”戈斯林出人意料地回应了一句,把干枣和干无花果放在桌子上。 “什么都奇怪,”梅德福说。 他往椅子里一靠,从拱门里仰望高阔的天穹,正午正像蓝金色的瀑布从天穹里倾泻下来。阿尔莫汉远在那火的华盖下的什么地方,也许正如仆人所说的,沉湎在他的梦中。这块土地充满了魔力。 “要咖啡吗,先生?”戈斯林提醒他。梅德福把咖啡接过来。 “奇怪的是你说你对这些家伙——这些阿拉伯人——全不信任。而且你好像对阿尔莫汉究竟到哪里去了毫不在意,一切听之任之。” 戈斯林以聚精会神、不偏不倚的态度把这些话接受下来,他明白这些话的用意。“呃,先生,不——您不明白。什么时候该信任他们,什么时候不该信任,这正是一件无法学会的事。当然,那要看他们的利害;还有他们所谓的宗教。”他显出鄙夷不屑的神色。“就是要明白我为什么对阿尔莫汉毫不在意,您得生活在他们中间才行,先生,而且您还得会说他们的话。” “可是我——”梅德福开始说。他突然克制住自己,弯下腰去喝咖啡。 “什么,先生?” “可是我多少还算在他们中间旅行过。” “呵,旅行过!”听了这句大话后即使戈斯林谈话的语气也很难把尊敬和嘲弄调和起来。 “不过,这已经是第五天了,”梅德福争辩说。正午的炎热甚至熏蒸着院子里的荫凉处,他坚韧的意志要变脆弱了。 “我能明白,先生,像您这样一位绅士还有别的事——可以说,时间紧迫,”戈斯林合乎情理地承认。 他清理好餐桌,把东西交到刚刚出现又旋即消失的一双阿拉伯手臂上,最后便离开了,而梅德福的身子,则陷进了长沙发里。一个梦乡…… 下午像一块大金纱帐,挂在上空,罩住了雉谍,松弛的皱壁垂在头重脚轻的棕榈树上。最后金光变成了紫气,西天成了一张水晶弓,紧扣着黑沙,这时,梅德福抖去睡意,溜达出去。不过,这次没有登上屋顶,却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经过五天的闲荡和等待后,他惊异地发现他对这个地方了解得多么少。也许这是他单独住在这里的最后一个晚上了。他从一条拱顶石道走出院子。到了另一个四墙圈住的围场。他进来时,两三个蹲在那里的阿拉伯人站起来消失了。仿佛坚实的砖石墙把他们接走似的。 外面,梅德福听到一种马蹄的踢踏声,这是夜幕降临时马厩里的骚动声。他从另一个拱门下走进去,不料走到了一群骡马中间。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阿拉伯人在刷马,那是一匹年轻力壮的栗色马。他似乎也要消失,可是梅德福从袖子上抓住了他。 “继续干你的活。”他用阿拉伯语说。 这个人又年轻又健壮,长着一张贝督因①人的瘦脸,他站住望着梅德福。 ①在阿拉伯半岛和北非沙漠地区从事游牧的阿拉伯人。 “我还不知道阁下会说我们的话。” “是会说,”梅德福说。 这人默不作声,一只手搭在颤动不安的马脖子上,另一只手插在羊毛腰带里。在昏暗的灯光下。他们俩面面相觑。 “这就是那匹跛马吗?”梅德福问。 “跛马?”阿拉伯人的眼睛向下看这畜牲的腿。“啊、是的,跛马,”他含糊其词地回答。 梅德福弯下腰去摸马膝和蹄后的球节。“这马好像挺好的。今晚我能不能骑它慢慢跑一阵呢?” 阿拉伯人在考虑;他显然被这个问题加在他身上的责任的重量弄得不知所措。 “阁下今晚想骑一回马吗?” “啊,只不过是胡思乱想罢了。也许想,也许不想。”梅德福点着一支香烟,并递给马夫一支,马夫的白牙一闪,表示感谢。他们用同一根火柴点过烟后,彼此接近了,阿拉伯人的胆怯心理减小了。 “这是阿尔莫汉先生骑的马吗?”梅德福问。 “是的,先生;这是他最喜欢的马,”马夫说,他一只手得意地从闪亮的马肩上摸下来。 “他最喜爱的马?可是他这次并没有骑它去做长途考察呀?” 阿拉伯人不言语了,眼睛盯着地面。 “你对这件事不感到惊奇吗?”梅德福追问道。 此人的姿态表明惊奇与他毫不相干。 两个人默默无言,这时蓝色的夜幕迅速降临了。 最后,梅德福漫不经心地说:“你想你们的主人此时此刻在什么地方?” 月亮在绚丽的黄昏时分未被人觉察,现在突然主宰了这个世界,一道宽阔的白光把阿拉伯人的白罩衣、褐脸膛和裹在头上的驼毛头巾照得亮堂堂的。他不安的眼珠就像宝石般闪亮。 “但愿真主带给我们讯息!” “不过,你总该认为他平安无事吧?你认为没有必要派人去找他吗?” 阿拉伯人似乎在苦苦思索这件事。这个问题一定使他感到吃惊。他把一只棕色的胳膊一甩,搂住了马脖子,仍然目不转睛地望着院里的石头。 “主人不在家,戈斯林先生就是我们的主人。” “他认为有必要去找吗?—— 阿拉伯人以手示意:“现在还没有必要。” “可是如果阿尔莫汉先生外出的时间要长得多——” 此人又不言语了,梅德福继续往下问:“你大概是马夫头吧?” “是的,阁下。” 又是一阵停顿。梅德福把身子侧过去,然后,又回头问:“你大概知道阿尔莫汉的去向吧?他去的地方?” “当然,阁下。” “那你陪我骑马去找他吧。天亮一小时前做好准备。别跟其他人讲——不管是戈斯林先生,还是别的什么人。没有别人帮忙,我们俩也该找见他的。” 阿拉伯人满脸都是眼睛和牙齿发出的应答的光辉。“先生,我保证让您和我家主人明天天黑以前见面。谁也不会知道。” “他像我一样替阿尔莫汉担心,”梅德福想;一股轻微的寒颤顺脊梁而下。“好吧。做好准备,”他再三叮咛。 他漫步回来,发现院子里阒无生迹,只见银箔似的棕榈和白大理石般的无花果树离奇地占据着院落。 “毕竟,”他颇为离题地想道,“我没有告诉戈斯林我会说阿拉伯话,这还是值得庆幸的。” 他坐下来等着,直等到戈斯林从起居室走来,第五次郑重宣布正餐已经摆好。 五 梅德福猛地一下在床上坐起来,这种猛劲以前还不曾有过。有人在房子里。他发现这种情况并不是由于看见了什么或听见了什么——月亮已经落了,夜里万籁俱寂——而是由于觉察到包围我们的无形的气流里有种奇异而轻微的骚动。 他立即清醒过来,拿起手电筒,把光照进一双惊恐万状的眼睛里。戈斯林站在床头。 “阿尔莫汉先生——他回来了?”梅德福喊道。 “没有,先生;他没有回来。”戈斯林用低沉而克制的语气说。他的极端克制使梅德福感到有危险——他说不上为什么危险,也说不清是什么性质的危险。他直挺挺地坐着,死死盯着那个人。 “那么是怎么回事?” “嗯,先生,您跟那个西林密谈之前该告诉我您会说阿拉伯语,”——戈斯林现在用的是申斥人的语气。“要摸黑跟他在沙漠里会见” 梅德福伸手摸见了火柴,把床头的蜡烛点着,他不知道该把戈斯林一脚踢出屋去,还是听他非说不可的话;然而一种好奇的冲动使他决定这第二种方式。 “笨死了!我本来想把您锁在屋里。我本该这么做的。”戈斯林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并往上一举。“或者我也许又把您放走了,放走倒更省事。可是还有温布里呢。” “温布里?”梅德福回应着。他开始认为此人发疯了。一个人在那种充满延宕、妖术的地方会发疯,一点也不足怪!他不知道阿尔莫汉本人是否也有点疯——如果阿尔莫汉仍在人容易发疯的人世的话。 “温布里。您答应过让阿尔莫汉先生给我放一次假——好让我及时回英国看看温布里。人各有所好,是不是,先生?我好的就是这一点。我一再给阿尔莫汉先生这样说。可是他根本不听;或者只假装听听,说:‘我们考虑考虑,戈斯林,我们考虑考虑’;再就没有下文了。可是您跟他不一样,先生。我知道您是说话算数的——就是给我放假的事。所以我打算把您锁在屋里。” 戈斯林一本正经地说,然而他奇特的地中海式伦敦口音中包含着一种隐隐约约的紧张心情。“’ “把我锁在屋里?” “防止您跟那个杀人凶手一齐走掉。您大概没有想到您骑马一走,再也不会活着回来吧?” 梅德福不寒而栗,就像天黑前他自忖那个阿拉伯人跟他一样替阿尔莫汉先生担心时一样,他轻声笑j。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你不会把我锁在屋里的;” 这句话造成了出人意料的效果。戈斯林的脸扭成一种痉挛性的鬼脸,两滴眼泪涌向白白的睫毛,从面颊上滚了下来。 “您到底不信任我,”他悲切地说。 梅德福靠在枕头上考虑。他从前还没遇到这么古怪的事。这家伙看上去简直荒唐透顶,针人发笑;可是他的眼泪肯定不是假装的。他哭阿尔莫汉,因为他已经死了?还是哭梅德福,因为他即将被送进同样的坟墓? “我应当马上信任你,”梅德福说,“如果你愿意告诉你的主人在哪里的话。” “那办不到,先生。” “啊,我早就这样想!” “因为——我怎么会知道呢?” 梅德福把一条腿伸向床外,一只手藏在毯子底下,握住他的左轮手枪。” “好吧,现在你可以走了。先把钥匙搁在桌子上。别想方设法破坏我的计划。如果你要破坏,我一枪毙了你,”他直截了当地说。 “啊,不,您不会枪杀一个英国臣民的;那就把事情闹大了。这么做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自己就常常想这么做呢。有时候是在西洛可风①盛吹的季节里。那吓不住我。而且您也走不了。” ①欧洲南部一种闷热带雨的风。 这时梅德福已经站起来了,左轮手枪看得清楚。戈斯林冷眼相待。 “看来你一定知道阿尔莫汉先生的去向了?你下决心对我瞒着这件事吗?”梅德福挑衅性地问他。” “西林下了决心。”戈斯林说,“别的人都下了决心。他们都想叫您走开。所以我叫他们呆在自己屋里——由我一个人伺候您。现在您要在这里呆下去吗,先生?看在上帝面上,先生!回海岸去的商队后天就打这里过。跟上商队走,先生——这是唯一安全的法子!我不敢让您跟我们的人去,即使您发誓径直向海岸骑去,不管这事也不行。” “这事?什么事?” “就是操心阿尔莫汉先生在哪里的事,先生。并没有什么好操心的。这些人都知道。可是明摆着的事实是,自从阿尔莫汉走后,他们从他的钱箱里偷了一些钱。如果我对这事不装聋作哑的话,他们会把我宰掉;他们只要您骑马跟他出去,然后把您埋在商路上什么地方的一堆沙子里,这就万事大吉了。不费吹灰之力。这就行了,先生。这就是我要说的。”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在昏暗的烛光里,两个人站着面面相觑。 危险的感觉拢上心头,梅德福的头脑顿时清楚起来。他的思绪想从四面八方伸进那包藏一切的的秘密,但到处都坚不可破。奇怪的是,戈斯林给他讲的他虽然连一半都不信,然而就他们的相互关系而言,此人使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信任感。“关于阿尔莫汉,他也许在撒谎,要隐瞒天机;可是我不相信他在西林的事情上会撒谎。” 梅德福把左轮手枪搁在桌子上。“好吧,”他说。“既然你劝我别骑马去找阿尔莫汉,我就不去了。但是我不愿随着商队走;我要在这里等他回来。” 他看见戈斯林蜡黄的脸色变得刷白。“啊,别这样,先生;如果您要等,我可管不了他们。后天商队会把您带到海边,容易得就像您在海德公园的跑马道上跑马一样。” “啊,那你知道阿尔莫汉先生后天以前不会回来了?”梅德福打岔说。 “我什么也不知道,先生。” “连他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 戈斯林沉吟半晌。“他去的时间太长了,先生,我无法知道,”他站在门槛上说。 门在他身后闭上了。 梅德福发现再也睡不着了。他靠近窗户,望着星星逐渐隐没,黎明披着圣洁的光彩来临了。生命的骚动在这古墙内掀起时,纯洁之泉喷向天际,邪恶的秘密像蝙蝠一样依附着下面砖石筑成的巢穴,两相对照,他惊奇不已。 他再也不知道相信什么,相信谁。难道阿尔莫汉的什么冤家把他诱进了沙漠,并收买了他的仆人,从而得到了他们的默许吗?或者他的仆人自己有什么理由把他拐走,戈斯林说如果梅德福不走,同样的命运将会落到他头上时,他有可能在说真话吗? 梅德福在晨光熹微之际,感到精力恢复了。那深不可测的秘密刺激着他。他要呆下去,弄个水落石出。 六 给梅德福打洗澡水的总是戈斯林本人,然而这天早晨,他没有端水来,来的时候却端着早点。梅德福注意到他面色苍白,一眼皮通红,好像哭红的一样。这种不协调令人不快,于是对戈斯林的一种厌恶之情在小伙子心胸里勃然而生。 “我的洗澡水呢?”他询问道。 “哦,先生,您昨天抱怨水——” “你不能把它烧开吗?” “我烧开了。先生。” “那好——” 戈斯林哭丧着脸出去了,立即提着一个铜壶回来。“一年到了这个时候——我们盼雨盼得要命,”他咕咕哝哝地说着,把不多一点儿水倒进澡盆里。 不错,现在井水一定很浅,梅德福想。即便烧开了,还带有他前一天注意到的那股难闻气味,不过程度轻一点儿就是了。可是在这种气候下,洗澡更是绝对必要的。他把几杯水尽可能妥善地设到身上。 他花了一天功夫考虑他的处境,但毫无结果。他希望早晨会带来忠告,但它只带来了勇气和决心,如果没有启迪,这些都没有多大用处。他突然想起从海岸到南方去的商队那天下午要从城堡附近经过。戈斯林把这个日期唠叨的次数够多的了,因为要带来整箱华雷矿泉水的正是商队。 “嗯,我并不为这种处境感到遗憾,”梅德福沉吟道,身上的肌肉绷得紧巴巴的,早上洗过澡后,某种令人恶心的、粘不拉叽的东西;半是气味,半是实体,似乎附着在他的皮肤上,一想到又要喝那种水,真令人作呕。 然而,他欢迎商队来的主要原因是希望从中找到某个欧洲人,或者无论如何找到某个从海岸来的本地官员,他好向他们吐露自己的忧虑。他晃来晃去,听着等着,然后爬上屋顶沿着小道向北瞭望。然而,在下午的阳光下,他只看见三个贝督因人领着几个正驮着东西的骡子向堡垒走来。 他们爬上陡峭的坡路时,他就认出几个阿尔莫汉的佣人,便立即猜出向南去的商路实际上不从墙下经过,那几个人也许是出去到层层叠叠的沙丘后面的一个小绿洲边迎接商队的。梅德福发现自己考虑不周,没有预见到这种可能性,因而感到生气,便急忙奔向院子,希望那几个下手能带来一点阿尔莫汉的讯息。虽然,后者骑马南下时,充其量只能穿过商队来的那条路。尽管如此,有些事也许会有人知道,也许会听到某些传闻——因为沙漠里没有人不知道的事。 梅德福跑进院子时,怒吼声、激烈的辩驳声从马院里升起,他爬在墙头上侧耳细听。到目前为止,再没有比这地方的寂静更使他吃惊的了。戈斯林准是用一只铁腕将他下属的激动声音捂住了。这时各种声音又迸发出来,而戈斯林本人的声音——往常显得四平八稳——压倒了别的声音、 戈斯林精通沙漠地区的各种方言土语,现在正用五六种语言来咒骂他的下属。———” “你们没有把它拿回来——你们给我说它不在那里,我偏说它就在那里,你们也知道,你们跟海边来的那些卑鄙的家伙磨牙时。把它扔到沙堆上了,要么稀里糊涂绑在马身上,半路里丢了——你们都睡得昏头昏脑,谁也没有注意到。啊,你们这些婊子养的,骂你们我还嫌弄脏了我的嘴j好啦,都回去给我找回来,再没有什么可说的!” “真主和先知之灵在上,你完全错怪了我们。绿洲上什么也没扔下,路上也不会丢。它就是不在那儿,这是千真万确的。” “好一个‘千真万确’!你们这伙可怜的撒谎虫。你们也承认,这里的那位绅士只喝水,滴酒不沾,你们这些酒鬼!” 梅德福把身子从女墙上缩回来,放心地笑了。只不过是一箱毕雷矿泉水——丢了一箱——就使得这些大汉们大动肝火,闹得天翻地覆!这种虎头蛇尾的局面倒使梅德福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那个老成持重的戈斯林不惜在饮食供应上的这么一顶点小故障大发雷霆。那么他至少还有一颗豁达的心。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竟使得梅德福胡思乱想,真是荒唐透顶! 他立即被戈斯林的关心感动了,使他生气的是,他竟受到东方玄想的愚弄。 阿尔莫汉出门办自己的事去了;这些人很可能知道他到哪里办事去了,办什么事去了;即使他们趁他不在时抢了家里的钱,并且因分赃不均而吵闹不休,梅德福也看不出自己能起什么作用。也许他那乖僻的主人——毕竟和他只有一夜之交——对贸然请客感到后悔,只好骑马出门,好逃避待客的烦恼。梅德福突然产生这个念头后,他觉得顺理成章,于是开始怀疑阿尔莫汉是否藏到这种曲里拐弯的住宅的某个密室里,正等着客人离去呢。 这种想法很能说明戈斯林为什么急于让来客离去——完全说明此人为什么表现得紧张而矛盾——于是梅德福对自己的愚钝感到好笑,他断然决定次日离开。决心一下,心情也平静下来,他在院里直徘徊到暮色降临,然后照常爬上屋顶。然而,今天他的眼睛不是望断天涯,而是凝视着一团鳞次栉比的建筑物。他在这里住了六天。对这些建筑物却很少了解。凌空的楼阁以变化多端的角度突出来,窗板紧闭,有的窗户装着谜似的彩色玻璃,他感到莫测高深。难道窗子后面藏着他的主人,此时此刻正窥探这位留连的客人的行迹吗? 那个奇怪、忧郁的人,长着一张褐色的长脸,一头白发,带着依稀可辨的自私和专横,病态的自我专注,也许就在一箭之遥的地方,一想到这里,梅德福第一次产生了一种痛切的孤独感。他感到自已被拒之门外,成了不速之客——既然有人住在这个地方,他又不知道,这个地方本身也就变得冷冷清清,危险重重了。 “我真傻——他也许希望我一发现他不在,背上行李就走!”小伙子沉吟道。是的,决心已定,明天一早就走。 戈斯林一个下午都未露面。最后到了很晚的时候才来,把饭桌摆好,他显得闷闷不乐,沉默寡言,几乎到了无礼的程度,这种表情梅德福在他脸上还未见过。小伙子友好地问他:“你好——开饭吟?”他几乎不予理会。梅德福坐下以后,第一盘菜不声不响地递了上来。梅德福碰碰杯四,里面仍空空如也。 “啊,没有喝的了,先生。佣人把一箱子毕雷矿泉水丢了,要不就是掉在地上连瓶子砸了。他们说压根儿就没来货。这些异教徒嘴巴一张就要撒谎,我怎么知道呢?”戈斯林突然恶狠狠地说。 他把递上来的菜放在桌子上,梅德福发现他非这么做不可,因为此人全身直打哆嗦,好像是打摆子。 “老兄,这是怎么回事?你要生病了,”梅德福喊着,一只手抓住仆人的胳膊。然而后者却喃喃地说:“啊,上帝,但愿我自己把它找来,”猛一转身,就从房间里消失了。 梅德福坐着沉思;看来可怜的戈斯林要得精神病了。也难怪,因为梅德福本人也受到了此地不可思议的压迫。过了一会,戈斯林又出现了,行为得体,嘴巴紧闭,端着饭后小吃和一瓶白葡萄酒。“对不起,先生。” 为了安慰他,梅德福呷了一口酒,然后把椅子推开。回到院子里去。他正向无花果树走去,戈斯林却抢先溜过去,把椅子和藤条桌搬到院子的另一头去了。 “您坐在这里更好一些——马上就起风了。”他说。“我给您端咖啡。” 他又不见了,梅德福坐着凝视着那堆砖石灰泥,不知道把他从喜爱的角落里转移开,好让他躲开——还是挪进?——那看不见的盯梢者的视角。戈斯林把咖啡端来就走开了,梅德福继续坐着。 最后他站起来,一边抽烟,一边踱来踱去。月亮尚未升起,黑暗肃穆地笼罩着古墙。微风乍起,开始跟棕榈密谈了。 梅德福回到座位上;他一坐下,就想到那个隐蔽的盯梢者的目光警戒地盯着他的雪茄的红光。这种感觉越来越令人讨厌;他几乎能感到在黑暗之中,阿尔莫汉长长的鬼臂伸在他头上。他又回到起居室里,天花板上吊着一盏有罩的灯;然而房间里非常气闷,最后他又出去,把椅子拖到无花果树下的老地方。坐在那里,就没有人能从他所疑心的那些窗户里看到他。他感到心里踏实一些,虽然微风吹不到这个角落,滞重的空气似乎沾染上了旁边井里散发出的气息。 “水一定非常浅,”梅德福思忖道。这种气味,虽然不浓烈,却令人不快;它拈污了夜的纯洁。然而,无论如何,他在那里感到安全些,因为离那看不见的眼睛要远一些,这双眼睛似乎已成了他的冤家对头,真不可思议。 “如果这里头有一个人把我捅死在沙漠上,我也不知道是否是按阿尔莫汉的命令行事的。”梅德福想。他昏昏入睡了。 一觉醒来,月亮已把它橘红色的笨重轮盘推过墙头,院子里的黑暗减弱了一点。他准是睡了一个多小时。夜气馨香宜人,或者就这个地方除外。梅德福感到旧病复发,便记起戈斯林警告过他,说夜里院子里不干净。 “大概是井的缘故吧。我离井坐得太近了,”他沉吟道。他觉得头疼,想着那甜丝丝、臭烘烘的气味附着在脸上,就像他洗过澡后的情况一样。他站起来,走到井边,看看井里还剩下多少水。然而,月亮升得还不够高,光线照不到那样深的地方,他只得往下面的一片漆黑中张望。 突然,他感到有人从后面抓住了他的两个肩膀,并使劲往前压,似乎要设法把他从井沿上推下去。刹那之间,几乎就在他迅猛反抗的同时,这股推力变成一股强大的后拉力,他扭过身来,看到的是戈斯林,此人的双手立刻从他的肩膀上放下来。 “我想您发热病了,先生——我似乎看见您一头往下栽。”此人结结巴巴地说。 梅德福清醒过来。“一定是我们俩都发热病了,因为我以为你在把我往下栽,”他说,放声笑了。 “我,先生?”戈斯林气喘吁吁地说,“我使劲把您往回拉——” “当然。我知道。” “您到底在这里干什么,先生?我给您说过晚上这里不干净。”戈斯林气冲冲地说下去。 梅德福靠着井棚,打量着戈斯林。“我相信这块地方全不干净。” 戈斯林默不作声。最后他问:“您不去睡觉吗,先生?” “不,”梅德福说。“我宁肯呆在这里。” 戈斯林怒形于色了。“嗯,我倒希望您不要这样。” 梅德福又大声笑了。“为什么?因为这是阿尔莫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 这个问题的效果出人意料。戈斯林往后退了一两步,猛地举起双手,压到嘴唇上,好像要捂住一声低叫。 “怎么回事?”梅德福问道。此人的古怪行为使他心神不安起来。 “事?”戈斯林仍然离开他站着,避开冉冉升起的月亮的斜晖。 “喂!爽爽快快地承认他在这里就算了!”梅德福急躁地喊道。 “这里?你说的‘这里’是什么意思?你没有看见他,看见过吗?”话尚未出口,此人双臂一扬,向前打个趔趄,扑倒在梅德福脚下,缩成一团。 梅德福仍然靠着井棚,朝地上的这个可怜虫冷笑着。看来,他的推测没有错;他毕竟没有上戈斯林的当。 “起来,伙计。别装傻了!如果我猜着阿尔莫汉先生夜里在这里散步,那并不是你的过错——” “在这里散步!”对方哀泣着,仍然瑟缩成一团。 “不对吗?你坦白了,他不会杀你的吧?” “杀我?杀我?我真希望把您杀掉!”戈斯林挣扎着要站起来,头向后扬着,惊恐万状。“我本来可以把您杀掉的,不费吹灰之力!您觉得我把您向前推,是吧?到这里来刺探情况。”痛苦使他哽塞难言。 梅德福还未挪动他的位置,脚下这个可怜虫的卑鄙倒使他自己感到威风凛凛。然而戈斯林最后的叫声突然扭转了他思路的方向。看来,阿尔莫汉是在这里了;这一点是肯定的;可是他究竟在哪里呢,是什么样子呢?一阵新的恐惧沿着梅德福的脊梁骨窜下来。 “那么你真想把我推下去?”他说。“为什么?这是跟你家主人相会的最快的办法?” 他没有料到这句话会产生如此迅速的效应。 戈斯林站了起来,弯着腰站在谴责的月光下,畏缩着。 “啊,上帝——我差点儿将您推下去!这您知道!后来——正是您说的关于温布里的事,所以,帮帮我,先生,我觉得您说话算数就不由得住了手。”此人又是哭天摸泪的,然而这一回,梅德福一见他的眼泪,就赶快退缩,仿佛这是一具落下井去的尸体从下面臭水里溅起的水滴。 梅德福默默无语。他不知道戈斯林带没有带武器,然而,他再也不怕了;只是目瞪口呆,浑身打颤,但神志非常清楚。 戈斯林继续咕咕哝哝地说着胡话。 “要是毕雷矿泉水到了就好了。只要您经常有毕雷矿泉水喝,我相信您不会想起这事的,是吗?可是您说他散步——我也知道他会的!是的,正在那一天您突然来了,我拿他怎么办呢?” 梅德福仍然一动不动。 “就是那天早上,他把我逼疯了,先生,完全疯了。您信不信?正是您要来的那个星期,我要回英国去度假,整整一个月的假,先生——而我该享受半年的假期呢,如果有天理良心的话——在哈默史密斯的一个表弟家里,呆上整整一个月,有机会好好看看温布里;后来听说您要来,先生,他在这里烦闷、冷清,这您明白——他非得有一些新的刺激不可,要不,他就孤零零的——他听说您要来了,心里一下子亮堂了,高兴得快要发疯了,就说;哦要留他把冬天过完——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戈斯林——正是我这样的人。’我告诉他,‘那我的假期怎么办呢?’他那一双顽石似的眼睛瞪着我说:‘假期?好说;哎,明年——我们看明年情况怎么样。’明年,先生,好像他给我开恩一样!近十二年了,他一直就是这个样子。” “可是这一回,要是您不来,我确实相信我走成了,因为他慢慢习惯于让西林陪他了,他的身体从来没有这么好过——我直截了当告诉他,一个人毕竟有他自己的权利,我的青春就要完了,我伺候他伺候得好极了,好像一条拴在这里的看门狗,总是明年,明年的——嘿,他只是个笑,一副嘲弄人的神态,随后便点起烟来,‘啊,戈斯林,住嘴,’他说。” “他就站在您现在站的这个地方,先生;他转过身来往屋里走。就在这时候,我揍了他一下。他是个大块头,一下子倒在井沿儿上。正在盼望您来的时候——啊,我的上帝!” 梅德福听到最后一句话,不由得往回退缩了几步。两人站在院子中央,默默相对,月亮高悬在雉谍上,把一支锋利的光矛投进井里罪恶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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