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传天书 佚存之卷》》 卷一:同心结 卷一:同心结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撷自《纳兰性德 画堂春》 寒冬,刺骨的冷,冷得教人哆嗦。 京畿里外的街道,白雪银妆,一色的缟素,肃冷的气息,教人想起了就在不久之前的一场大雪夜晚,皇宫里头薨逝了一位亲王。 那一夜之后,帝王一连几日未上早朝,有一说是连日冰雪寒天,帝王在登基之后过于勤政,以致于龙体欠安,另有一说,则是帝王为了巩固帝位,手刃了备受王公大臣拥戴的亲弟,最后有感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愧对祖宗天地,于「养心殿」中几日未出,一度哀极攻心,那几日,太医们在帝王的寝殿里轮值留守,除了帝王钦点的几位大臣能够出入行走之外,闲杂人等,一律只能守于岗位不得擅动,其中若有妄议或意图窥探天子私隐者,以叛逆罪论处,绝不宽贷。 沉静。 凝重。 那一日之后,岁月宛若一片又一片的雪花,尘埃落定,失去了轻盈,只能宁静而安然地留置,最后积成了难以承载的沉重。 这一年的冬日太过特别,以致于直到数十年后,老一辈的人回忆起这一个晦暧不明的寒冬,都说他们永远忘不掉彷彿冻掉了四肢都不觉的寒冷,也忘不掉京军七十二卫日夜不停的严勘巡戍,更别说,皇嫡四子睿亲王薨逝那一夜的血光漫天,那透着不祥的红豔,无端端地染红了雪夜,让看见那红光的人,感觉就连自个儿的眼珠子都要被染成一池血海般心惊胆颤。 然而,对于深刻在人们记忆之中的一切,华珑儿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记忆,她感觉自己彷彿是凭空出现一般,昏睡过了一个冬季,在醒来之后,忘了自己的生平与姓名,更在那日,还未完全醒过神,就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给拥进怀里。 后来,她才从别人的口中知道,那个男人,原来就是皇帝。 她想不明白,他在听闻她问他是谁,她又在什幺地方之时,他的表情为何从惊喜到失落?就好像生生地被人夺走对他而言十分重要的宝物,可是,再后来见他沉思了片刻功夫,好像又鬆了一口气,在她看起来,一个人从自己觉得可怕或不想面对的人或事之前逃开,应该就是他那种反应吧! 有一瞬间,她很好奇,他想逃开的可怕事物是什幺? 在她看起来,实在难以想像这个气质冷峻阳刚,身形高大的男人,会有让他害怕的人或事情存在吗?或者有吧!从他连日掩不住的苍白虚弱脸色看起来,他或许不若他的身份与外表看起来强悍无敌。 珑儿……在她清醒后几天,才被告知了这个名字,同时知道了她姓华,是国舅华延龄的义女,在她的心里,对于从她醒来之后,就一直呵护有加的帝王,却只有不知从何而起的恨与怨。 却偏偏,她竟然是他即将迎娶的皇后! 不知为何,珑儿一直觉得那个被她昏睡过去的冬日,藏着她身世的谜底,可是谁也不愿意告诉她真相,又或者,是教人给封了口,不敢告诉她真相。 而那个下了封口令的人,无疑地,就是帝王本人。 也因此,珑儿对于这个明明该是陌生,却教她生厌恨怼的男人,更加是一点好感也没有。 倘若可以的话,她愿以一切代价,换不必嫁给他为后的一丁点机会。 § § § 陌生。 那一日,律韬从那一双翦眸里,看见了彷彿在注视着一个未曾相识过的人的陌生,其实,他的心里又何尝不是相同感受呢? 对他而言,陌生的不止是那一双眼,陌生的,还有那一张女子容颜。 他的容若,他曾经……不,是至今,乃至于未来都会深深爱着的容若,已经不在了,他甚至于不能肯定,在沈阿翘的那副身躯里,栖住在灵台的的三魂七魄是否属于他的容若?! 倘若不是呢?律韬不敢去让自己去深想,倘若那一夜,容若没有顺利还魂的结果,因为,一切已经再不可挽回,他做了决定之后,再不能反悔。 但……倘若不是他的容若呢? 这个令他心慌的念头,一次又一次,就像是耙子疏地般,总在他把它深深地掩埋之后不久,又将它给毫不留情地掏挖出来。 静斋。 律韬一直在这个书房里站了许久,才意识到自己终于踏进了这个因为它的主人而名动天下的书斋里,一时之间,他的心腾腾地滚沸了起来,然而,他分辨不出自己究竟是因为激动,或者是因为压抑在心里太久太久的悲痛,终于在这一刻再也按捺不住,倾溃而出。 「容若……」浑厚的嗓音,微颤,唤着早就烙刻在他灵魂里的那个名字。 律韬逐一地抚过了那人生平所用的器物,静斋主人的笔墨丹青驰名天下,所用的文房四宝也是极为讲究的。 律韬带着一丝晦暗的目光,缓缓地扫过书案笔架上挂列整齐的各色毛笔,大至提笔、斗笔,小至小楷、圭笔,无论是狼毫、羊毫、兼毫,甚至于是平时不寻常见到的竹丝笔,对于这个书斋的主人,都不过是增添其运笔的趣味与变化,完全不影响其驭笔的出神入化。 这些年,朝野许多大臣们都知道,睿亲王生平最大的乐趣,是收集各式的墨锭与砚台,不过,律韬从暗探的回报却知道,睿亲王的收藏丰富,最爱的砚台却是一直摆在案上,哪怕是有替品都不曾撤去的紫金石砚。 那一方砚台乃是瑯琊紫金石所製作,砚石边上天成的龙纹盘踞其上,砚色正紫润泽,据闻这紫金石发墨有如端、歙,但犹更胜之。 如今紫金石已经少见,这一方紫金石砚自然是极为珍贵的,不过,律韬明白容若看重这一方砚台的原因,是因为这一方紫金石砚,是他们皇考在容若弱冠之年赐下的生辰之礼。 不过,自从皇考对容若的态度明显的疏远之后,彷彿是赌气一般,容若甚少再使用那一方紫金石砚,只是虽然以一方松花石砚取而代之,还是将紫金石砚搁放在原处,让两砚併放在一起。 律韬噙起一抹浅笑,笑他的四弟终究是一个心软的主儿,有道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把那方紫金砚台继续摆着,不过是徒惹自个儿糟心而已,或许,是因为与皇考多年的父子情深,使其不忍割捨吧!但却也能够看得出来,任谁让容若将其搁上了心,哪怕是再伤再痛,容若也都不会轻易地将心上之人放下。 只可惜,在容若看重的人之中,没有他这位二哥。 虽然早就认知了这个事实,但是律韬的笑里,仍旧不免添了一丝丝落寞,暗淡的眸光,最后落在松花砚旁的一锭天琛墨上,墨锭已经磨开用到一半,就随意地搁在了砚旁,彷彿它们的主人随时都还会再回来,用它们再描一幅丹青字画。 这一瞬间,律韬的胸口痛得彷彿就要粉碎一般,他知道,那个人……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了! 他的容若,已经在那个雪夜里,在他的怀里断了气,曾经丰神俊美,举世无双的睿亲王,在人生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被他自私地以「还魂香」吊着一口气,早就已经被折磨得形容枯槁,活着比死去更加痛苦。 直至此刻,那一夜的还魂场面,在律韬面前仍旧历历鲜明在目,沉默不语的容若,一口游丝般的气息,不必只字片语,就是对他的残忍最强而有力的指控,然而看着那人生不如死的痛苦形容,他知道自己竟然还是不愿意放手的! 他不愿意失去他的容若,他死也不愿意! 然而,如果……只是如果,在那一个雪夜里,容若并未顺利于沈阿翘的躯壳里还魂呢?这是不是代表着他彻底地失去了容若了呢? 所以,他错了吗? 他根本就不该放手的,不该决定还魂的,是不是?! 哪怕这种可能性只是万分之一,律韬也不想接受。 或许是一时之间心思浮动太剧烈,他心痛得一口气险些喘不过来,大掌揪住了袍领,双眸涌出了一层薄薄的红雾,却已经分不清楚是因为就要窒息般的痛苦,或者是为了从那一夜之后就再也无法止息的悲伤与不捨。 「皇上!」守在门口的元济看见主子痛苦的模样,心急地唤道:「皇上,让奴才给您找太医……」 「别慌,朕没事。」 律韬回答的嗓音很轻浅,听起来仍旧虚弱,那一晚,被「通天犀」伤了心脉之后,修练二十余年的功力毁于一旦,紊乱的气息走窜于他全身的筋脉之中,最严重的时候,他感觉就像是有人拿刀子,从他的身体里胡乱割着。 一刀刀,都是皮开肉绽般的痛楚。 但是,如果这种痛苦的代价,是他可以换回容若一命,那幺,哪怕是再痛苦千万倍,他都心甘情愿承受。 所以,她必须是!她只能是他的容若! 「元济。」律韬浑厚的嗓音,呢喃般地唤着他最忠心的奴僕,仰起头,以极眷恋不捨的目光看着这书房里的每一吋细微陈设,「朕身为帝王,必须日理万机以天下为重,不能经常出宫,可是,朕的心却想日日来这儿,与他亲近,你一向是个心细的人,能给朕想个法子,求得两全吗?」 元济努力让自己不露出半点难过的表情,他跟在主子身边二十余年,自从主子学武有成之后,他就不曾再见过主子如此虚弱不振的模样。 如今的情况,让他想起自己刚到主子身边伺候的那段日子,他觉得自己彷彿又见到了那个养在深宫之中,没人疼爱呵护,瘦弱得彷彿像一只雏鸟似的皇子,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得教他心里难受极了。 但是,二十余年的历练,如今他元济已经领大内总管之职,是主子所重倚的左膀右臂,他知道比起难过不捨,更该做的是好好为主子分忧解劳。 「请皇上放心,奴才必定为皇上找出两全之法。」元济拱手,低垂的脸容上除了一丝难掩的心疼之外,更多的是绝无二志的忠耿。 「好。」淡淡的一个字,听不出是称许,或仅仅只是回应之语,在律韬线条分明的阳刚脸庞上,方才的激动神情,已经收拾得乾乾净净。 他探手取过那半锭「黝兮如漆,坚兮如石」的天琛墨,将它搁在掌心上,眸光半敛,只是一语不发地静静看着,畅想着它的主人是如何以它研墨写字,想那人走笔如舒捲之流云,旋捺如搏击之雄鹰,曲折如奔腾之江河。 曾经,他想过许多、许多,想那人经常在这静斋里,都做过些什幺,写了什幺字,绘过哪些画,与文人大臣们谈过些什幺政见策论? 是否,有朝一日,那人会愿意邀他这位二哥来这静斋促膝一叙? 那情景,律韬在夜深人静之时,梦想过很多很多次,哪怕只是想着而已,他总忍不住心有雀跃,却未曾料想过,当他终于得幸踏进这书斋的这一日,这一苑因为它的主人而享名天下的「静斋」,已经永远都等不回它原来的主人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卷二:执手 卷二:执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撷自《邶风 击鼓篇》 蓝与白,是唐牧远最喜欢的两种颜色。 所以,在宴会上布置的花,必须全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兰花,白色的芍药,白色的玫瑰,以及白色的百合,还有满天星与白绣球花等等。 总之,所有现场用上的花,只能是白色的花就对了。 不过当他随口玩笑说那需不需要也摆上些白色的菊花?话才说完,就被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给狠瞪了一眼,警告他别再开这种玩笑,要不然,就算是好朋友也绝对不饶。 至于帖子的颜色,也是蓝与白,所挑选出来的白色,比较接近银的光泽,这也是整个会场的颜色基调,唐牧远喜欢的蓝色,是一种令人看着就觉得高贵优雅的深蓝,与银色搭配起来,十分的抢眼却和谐,这也是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所指定挑选的。 其中,还需要点缀粉红色,因为那是唐牧远的女儿所喜爱的颜色,从一开始筹备直到现在,他只见过那个叫做唐乐兮的漂亮小女孩两次,在小女孩的面前,一向都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笑得很温柔,只差一点就是个傻爹的模样。 明明在外人面前,就是一副自信从容,从骨子里冷淡出来的骄傲模样,没想到在小女孩面前竟然可以笑得如此和蔼可亲,真是差别待遇啊! 他忍不住一再地想,这男人在唐牧远的女儿面前尚且如此,在唐牧远面前,不知道又会是什幺态度与表情呢? 说起来,婚礼筹备至今,他还没见过唐牧远本人呢! 不过,他当然知道唐牧远的长相,一直以来,唐牧远就是报章媒体的宠儿,所以他当然知道现任唐氏总裁俊美得过火的长相,什幺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美好形容词,无论在唐牧远身上加上多少个,都绝对不会过份。 不过,唐牧远明明身为新郎之一,他这个婚礼策划总监却至今未曾亲眼见过本人的原因,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也就是他这辈子最好,但也最后悔认识的损友唐尔谦,说他家情人聪明能干,日理万机,没心思管这些闲事,交代由他一切全权作主,到婚礼前几天,才会从纽约飞到北京,做最后的确认。 啧啧!孟扶风觉得他真该拿面镜子,让唐尔谦照看一下自个儿说起被情人全心信任的嘴脸,那咧得深深的笑容,何止是傻而已呀? 根本就是被吃得死死的蠢啊! 不过,唐牧远虽然对于婚礼的细节毫不过问,但是地点却是他指定的,位在北京郊区,建筑主体是唐牧远与唐尔谦堂兄弟唐森买下的一处老四合院。 这个地方,目前已经扩大改建成旅宿,凭着唐森对古董的熟稔,与对古老东方建筑的涉猎,这一批或独栋或合院单间的套房,都有着浓浓的中国风,但同时供应现代化的水电,陈设十分优雅舒适,平时请专业人经营管理,几年的时间,如今已经颇有名气,听说预约住房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一年之后,不过在两个月内,为了举办婚礼,已经谢绝了所有的住宿预订。 其中一併暂时歇业的,还包括去年春天才兴建落成的餐厅,餐厅建筑採自然绿色建筑,用了大量的落地玻璃,景观十分漂亮,再加上聘请的大厨料理功夫底蕴深厚,用料实在地道,每一季的菜单也设计得十分别致诱人,开业短短一年,如今也已经有稳定的客源。 很多订不到房住的客人,因为慕名之故,就算特地从市区开车前来吃一顿,也很甘心乐意,只不过,在这段时间,餐厅所有的厨师与工作人员,就只忙于为婚宴设计菜单与备料,务求让前来的宾客可以享受到最美味的佳餚尽兴而归。 身为得过无数座special events的得奖者,在这业界说起来算是知名首席的艺术策划总监,多少世界名牌与杂誌只差没有拿上排队号码牌,等着与他合作案子的孟扶风,对于自己竟然只为了与唐尔谦的一点损友交情,甘愿做牛做马,从年初接到唐尔谦的一通电话知会之后,就这幺跟这场婚礼耗上了,感到十分不解。 只怕以后他亲手给自己办场婚礼,也不可能如此费心尽力吧! 更别说,以往他所接的合作案子,常是品牌的发表会,或是什幺盛大活动的开幕,或者是各大知名杂誌的形象设计案,乃至于是广告,很多时候与「婚礼」根本一点关係也没有,遇到了一些老客人或是名人坚持委託婚礼方面的相关工作时,他会交给另一个专责的团队去做,但这次唐尔谦指名了要他当主设计者。 真不知道那人是脑袋哪里有问题,竟然敢把自己的婚礼交到对这方面完全是生手的他,唉,不明白呀! 他一再地想,但就是想不明白,无论是唐尔谦找他的动机,以及他甘愿不惜被大材小用,也要留在北京为这一场婚礼做完美规划的理由。 在这段婚期已近,他带着团队忙得如火如荼,却还必须想尽办法拨出时间当空中飞人,赶到欧美日本几个城市去履行他去年就答应下来的工作合约的日子里,孟扶风不止一次,为自己为何对于唐尔谦与唐牧远的婚礼如此执着,想要把这场婚礼办得极致完美的心情,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想,大概是这里树上熟的桃子与葡萄,任他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他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有人给他送上一盆新鲜现摘的,特地拨给他小住的房里,还有一只不小的青花瓷盆,装了十来颗大桃子。 那些桃子,不是拿来吃的,主要是用来品桃子香气的,听说古代的慈禧太后就喜欢在屋子里摆上一大盆桃子和苹果,也是只拿来看和闻香用的。 这也就是说他现在过上的,是中国古代皇家贵族的生活,这幺惬意而奢侈的生活,人生能得几回呢? 所以说,他肯定是看上了这一点好处,才会如此死心蹋地,甘愿为这场婚礼殚精竭虑,做牛做马,甘愿让他其它的客户抱怨他今年的工作时程排得太过紧凑,完全没给他们时间谈明年度的合作,这种绝情的态度,让几个与他长年合作的老客户颇多怨言,私底下放话说抢着上门要跟他们合作的企划公司多如牛毛,不差他孟扶风这一家。 不差就不差吧! 哼,这些人有胆量就公开对他说! 而且,能食嗟来食的合作伙伴,凭他孟扶风在这业界的名气与地位,还有绝对不下于人的本事,既不需要也不稀罕。 炎炎的晴日,成荫的大树底下,能勉强感觉到风儿吹动的凉意。 最近,一连几天,整个北京地区都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过午以后才会飘上些薄云,每天早上褪去朝阳的红晕之后,天空的颜色就都是湛亮的土耳其蓝,衬得这起伏平缓的丘陵地上一大片桃子树红的红,白的白,颜色好不诱人,还有不远之外的竹架子下,累累的青色与紫色的葡萄,好多都已经成熟能吃了。 孟扶风坐在设在树下的靠背长椅上,斯文沉静的面庞,出神般的望着那一片桃子树,最近,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 若说,一大片桃花林奼紫嫣红,会是这个地方属于春天的美景,那幺,还有一幅场面比桃花更加壮阔十倍百倍的美景,是一年四季都能够观赏得到的,那就是这片丘陵抬眼望去,宛如盘龙般在不远绿色山稜线上起伏的万里长城。 每天早上,从他的房间窗户打开一看,就可以看见一大段在山岚之间隐约飘渺的长城,听说冬天下雪时,长城的景色会更美,他光听就十分神往。 不过,孟扶风却听唐尔谦说,他家心上人找堂弟唐森合作开了那一家餐厅的动机与目的,不是因为长城的如斯美景,也跟赚钱也一点关係都没有。 「要不然是为什幺?」 那一天,孟扶风嘴里吃着这里今年第一批摘下的熟桃,满嘴的香甜多汁,忍不住好奇地想要知道原因,也同时在心里笑得苦涩,想唐牧远这一位唐氏的继任新总裁,果然不愧生就唐家的天之骄子之一,只管做自己爱做的事,对于赚钱这种俗气的事情,可以完全抛在脑后不管。 「为了你现在嘴里吃的那些桃子。」冷酷而英俊的男人至今说起情人与情敌一起合作开餐厅的事,心里仍是不痛快,在述说时,嘴角不屑地微撇了下。 「什幺?」孟扶风闻言有些傻眼,这世上能长桃子的地方多得是啊!不过对于他的问题,唐尔谦却不愿意再多谈下去,从来关于唐牧远的话题,这男人总是浅谈即止,保护情人私隐的功夫,修练得十分到家。 想着,大概是盛夏的阳光太过刺眼,孟扶风微微地瞇细了有些刺痛的眼睛,嘴角微抿起来,这时,他听见了身后传来踩过草地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看见一位满头白髮的老人给他端了一盘西瓜,在这里大伙儿都称老人为老李,快七十岁的老人家,一手种水果的功夫十分了得,这里的桃子葡萄,乃至于秋天收成的山楂海棠,都是老李带着几个徒弟照顾,品质都很出色。 因为老李的几个儿孙都不在北方,这些年在这里工作,唐家人把他当作自家人在对待照顾,所以老人平日里就算不照顾果树,也会随兴做些杂事,完全把这儿当作自家,也因此很照顾来这里当客人的孟扶风。 「孟先生,吃西瓜吧!今天刚到京,宁夏产的瓜,口感脆又出沙,这颗瓜还忒甜,今儿个这天气太热,吃些西瓜正合适。」 「是啊!今天的天气真的很热,还好北京乾燥,要不光我坐在这里不动,就会热出一身汗。」孟扶风对着老李报以微笑,接过盛着西瓜的盘子,放在一旁的长椅上,「谢谢,我现在还吃不下,刚才吃了一颗大白桃,晚一点再吃西瓜。」 「好,那就先放在这儿,孟先生想吃就吃,别勉强。」老李咧笑,黝黑的面皮上挤出了几条历经风霜的皱纹。 「我看孟先生好像很爱吃白桃,明天我多给你摘几颗白桃,不过那白桃是晚熟品种,还不到最好吃的时候,牧远先生也爱吃白桃,去年来这里吃了不少,尔谦先生还给他做了不少白桃果酱,你和牧远先生喜欢的桃子口味真是一样,等他来的时候,我给你们摘几颗最甜最大的,让你们吃个过瘾。」 「嗯。」孟扶风笑应,随手拿起一块切成三角形的西瓜吃了起来,他想自己就算吃不下,也应该需要补充一点水份。 因为他不知不觉在这里坐太久,太久没喝水,喉咙太乾了,所以才会在回老李的话时,喉头感到一阵艰苦酸涩,一口吞下之后,他笑着对老李道:「这西瓜真的很甜,我没吃过这幺脆又能带那幺多糖沙的西瓜,好吃。」 老人家开心大笑,说了让孟扶风好吃就多吃一些之后,回头就走了,说要为明天做的工作做準备,明明种树修枝是风吹雨淋的苦差事,说得却十分快活。 孟扶风想起老人家曾经对他说,人老了,能再活的日子没多久,做起事情来反而比年轻人勤快一些,就怕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做完想做的事,所剩不多的余生,只要还能多做一件能让人需要开心的事,心里就比得到什幺宝贝都要高兴。 真单纯。 但这或许才是历遍风霜,看尽人间悲喜之后,沉澱下来的纯粹与快乐吧!孟扶风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达到老人家的那个境界,或许,只要能够达到那个境界,在他心里就能够少几分愁苦。 孟扶风不知道原本吃在自己嘴里甜的西瓜,为何竟越吃越苦涩了起来?吃了第二片之后,他放下果皮,再吃不下,抬眼环视着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着如此壮阔的美景,他心里竟然觉得好悲伤。 他呼了一口气,靠上了椅背,仰头闭上了双眼,感受着穿过树叶,被风吹动的点点阳光洒落在眼皮上,忍住了几乎快要逼住眼泪的刺痛。 无论在今天之前,他在心里给自己找了多少理由说服自己,其实,那终究都是他勉强给自己找到的「理由」,或许能够用来说服别人,但是,却骗不了自己。 他觉得悲伤,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一切,有一半属于唐牧远所拥有,还有那个在外人面前总是沉静睥睨,冷酷而英俊的男人……全部! 他比谁都清楚,那男人里里外外,全部的身心都属于唐牧远,在婚礼过后,就连名份上都是! 而他,愿意为了那男人的一句请託,不顾正式的工作合约,甘愿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只为了将这场婚礼给做到尽善尽美,原因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为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却仍旧在他心里保留,至死只怕也抹灭不去的那一点喜欢。 他告诉自己,既然那个冷酷而英俊的男人,今生已经注定与他无缘,那幺,他至少经手了男人的婚礼,在那两个人的感情之间,留下了不能抹灭的一笔,也算是为他内心消灭不去的情意,留下了一点可堪回味的印记。 他想,他那位损友肯定是不知道他的感情吧! 那人肯定是毫无所觉的,要不,还能毫不犹豫向他开口委託这场婚礼,那一副心肠,就真的是太残忍了! § § § 深夜的纽约上城,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与警笛声,繁华的市容依旧,但总是寂静得宛如没有人居住,城外的人归去了他们城外的家,住在城中的人没有约会或社交活动,不会在这深夜里于街头走动散步。 属于这个城市的独特氛围,唐牧远多年来已经习惯了。 只是偶尔回台北与父母小住一段时间,再回到这个城市时,总有一种淡淡的盛宴过后,人去楼空的寂寥感。 尤其,是唐尔谦没有陪在他身边的时候,那种感受特别明显。 今晚,唐牧远得到了一位多年好友的邀请赠票,前去欣赏了一齣歌剧,这部作品自从上演以上的评价极好,观赏这齣戏成了上流社交圈最盛行的活动,唐牧远决定应邀前去时,就知道无可避免会遇到熟人。 中场休息时,在他与好友讨论戏里的一些内容时,几个商场上认识的人过来与他们说话,先是祝贺他的好友又创作出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然后,所有人的目光就不约而同地转到他的身上。 这些人所谈所想知道的话题与答案,三句不离身为唐氏集团新任总裁的他,在几个月前公开出柜的新闻,以及与唐尔谦即将举行的婚事,不断地想要追问他们婚礼宴举行的地点与时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骚扰,以及可能会有的麻烦,至今他们仍未公布,之后也不打算公布,只有收到请帖的人,会由他们安排前往。 在这现场,对于有人坦蕩真诚的祝福,唐牧远由衷地感谢,只是,早在他决定公开与唐尔谦之间的恋情时,就已经对一部份人对两个男人的恋情,抱着异样、且想要深入窥探的心态与眼光,有相当程度的心理準备,但实际面对时,那些人时而带着尖锐的言语,以及不时挟带宗教上的信仰批评,仍旧让他感到不开心。 只是,再不开心,他也不会觉得难堪,他不以为自己需要为了爱上另一个男人而感到难堪窘迫,只是爱了,如此而已,他与唐尔谦之间的恋情,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身份与性别而不同。 只是爱了,如此而已。 最后,是他的好友敲了香槟杯,当众感谢并且宣布他下一部戏的计划,引来了现场许多人的热烈掌声。 唐牧远知道急就章地宣布下一部戏的计划,不是他这位好友一直以来的创作习惯,但今晚会如此施为,是为了他解围,让他无法闪避走开的情况之下,可以不必继续面对让自己不开心的场面。 在终场过后,好友对于他的感激称谢,笑着对他说,是自个儿将他给邀来观赏看戏的,就该有义务让他开心的来,满足地回去,来者是客,让客人满意尽兴,是主人家的义务与责任,若是他继续坚持道谢,就是见外了。 当唐牧远回到寓所时,已经夜深了,唐尔谦这几个月大半时间都在北京,一方面是做婚礼的筹备,但更重要的是最近中国的情势大大改变,他必须放一个能够信任也有足够能力的人过去那个地方,为整个集团在那里的企业体系整顿,在营运的系统之外,负责处理一些集团名下的大型地产,以便做随机应变,往后这方面更好的负责人选,他们目前还在物色。 两个孩子则是陪在他们爷爷奶奶身边,乐兮就要开始上小学,往后就不能随时到台北去陪爷爷奶奶小住,而小云起则是快要满两岁,正是学说话最快的时候,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学话精,大人们总说他是很可爱的copycat,往往从谁的嘴里学到新的语句,就会笑呵呵地到处现学现卖,成了大人们眼里开心的活宝。 唐牧远希望在孩子仍小时,就让他在纯中文的环境里待一段时间,让孩子熟悉不同的环境,让他知道中文也是一个平常人也会用来沟通的语言,不只是家里的亲人偶尔会用上的对话,以后带回来也比较好教他愿意继续说中文。 这种做法,也比较好让孩子理解,日后再教导他学习的日文,以及一些欧洲语文时,能知道它们不仅仅只是语文,而是用来沟通的工具,趁着孩子年幼,在说话的口音上也能够练得更纯正,同样的置地训练学习,唐牧远当初用在乐兮身上十分有成效,如今对于小云起,他这位爹地的用心,只有增没有减。 所以,在两个月之前,两个孩子就都被带到台北,中间两度去了北京,因为他母亲对于儿子即将举行的婚礼宴充满期待,但也同时不放心,拗着他父亲带着她与两个小孙子,一起去为儿子的人生大事做更进一步的确定工作。 平时两个孩子都带在他们身边时,偶尔会觉得这屋子热闹到有点吵乱,但如今都不在身边了,唐牧远笑自己好像空巢期的老爹一样,竟感到有些孤单与寂寞,明明每天都至少要接到小云起让人拨两三通打来说想他的电话,这几天减至了每天只打一通电话,大概是已经习惯了他不在身边的日子了吧! 习惯了,是吗? 真快。 这个认知,教唐牧远感到开心,也同时惆怅。 从三月以后到现在,唐尔谦大半都不在他身边,原本由那人为他操心的事,尤其是在面对人的一些应酬,很多时候就算秘书能为他挡掉,但在一些必要出席的正式场合,他就闪避不了。 就比如今晚在歌剧厅的场面,如果那人陪在身边,他肯定轻鬆很多,现在却让唐牧远觉得比工作了一整天还要疲惫。 在沐浴泡澡放鬆过后,唐牧远这才觉得肚子有点饿,他想起今天在外面没吃多少东西,所以他翻了冰箱,随手给自己热了一碗鸡汤,放了细乌龙麵,加了一点乾葱,吃起来就十分美味。 这些年,他的厨艺就一直维持在不好也不坏的程度。 毕竟与唐尔谦在一起之前,他曾经单独生活过一段时间,最基本的一些料理他还是能够自己做来吃,大半的时候,有管家与厨师为他打点,更多时候,是随着大伯应酬或是在下班之后,他们伯姪两人一起简单地吃顿饭。 现在,他的生活起居,是由唐尔谦为他打点,这男人的独佔欲极强,个性也十分霸道,挑明了不喜欢别人插手照顾他。 所以,这鸡汤是唐尔谦上礼拜回来几天,再次出发去北京之前,给他熬好分包送进冷冻库,细乌龙麵也是已经先烫熟分包,想吃的时候就拿一包出来,丢进汤里热一下就能吃。 唐尔谦这随手之劳,是因为先前有太多次经验,看到他常常一旦专心在做手边的事情,就会把麵给煮糊了。 通常在这个时候,唐牧远不在意还是照吃不误,对吃而言,他从来就是很随意的,可是那男人就连这一点也看不下去,非要为他给做到好不可。 也基于对他的不放心,像鸡汤或麵各式各样的预备食物,在唐尔谦每一趟来回又要出远门之前,总会为他与孩子们準备许多,所以他们家有两个两门冰箱,其中一个就填满了预备食物,还有一个柜子,摆满了唐尔谦亲手调的辛香料。 就比如这葱乾,也是那男人料理之后,用食物专用的烘乾机脱水,再加上一些香料调味装罐,加在鸡汤或各种食物里,风味格外不同。 因为是外面买不到的美味,如今几个家人来他们家做客的时候,总会开口讨一些回去,为了应付家人的需要,唐尔谦总会为他多做一点,以防他想吃的时候,存货全都给家人给讨光了。 一直以来,唐牧远总是能够感受到这男人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事情时,表现出来的开心与得意,能够照顾他,能够让家人知道他被照顾得无微不至,似乎是唐尔谦这些年给自己找到的新娱乐,所以他也就让这人尽兴地为此而忙碌。 即便他有时候会为唐尔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要为这些这些事忙进忙出,而感到心疼不捨,也开不了口要这人别再照顾他,自个儿也要好好休息才行。 只是,他的心疼是真,不捨是真,却在有些时候,他会很想问唐尔谦,是不是仍旧为了当年对他的伤害而感到内疚,才会至今仍对他百般呵护有加? 每当他心里冒出这种念头与想法时,就会忍不住对唐尔谦的百依百顺感到一丝不耐与质疑。 尤其是他身边的亲朋好友,对于他受到唐尔谦如此无微不至的照顾,为他感到幸福欢喜时,他甚至于会打从心底觉得反感抗拒。 那天,他的父母亲在回台北之前,来到他们的住所吃了一顿便饭,两位长辈想顺便与乐兮与云起两个孙子好好的告别一番,那顿饭自然是唐尔谦亲手料理的,席间料理美味,宾主尽欢。 在两位长辈临去之前,他的母亲一时心血来潮,笑着对他说:「牧远,妈咪为你感到很高兴,尔谦待你是真的很好。」 唐牧远知道母亲为他感到开心,但是他在听到这句话时,差点脱口回说道:「妳的儿子也是男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如此几近病态的呵护疼爱,难道妳都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吗?如果妳知道他当初开始对妳儿子百般呵护照顾的原因,妳还会为妳儿子我感到高兴吗?!」 最后,他及时恢复了理智,什幺都没说,只是明白地感受到自己在父母亲身边陪笑的脸,僵硬得令他觉得心虚。 但是那一刻,他无法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因为他讨厌这样无理取闹,在心里对母亲发怒的自己,讨厌明明确认彼此相爱,却不能相信情人的自己,也讨厌得尽了好处,却仍旧一再地产生质疑与不安的自己。 这种情况,在他与唐尔谦决定了婚期之后,益发地严重了起来,令他甚至于一度怀疑结婚的决定,到底是否正确呢? 他很怕,如果这种自怜又同时自厌的情况再持续下去,或许哪一天他真的克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反而被情人给讨厌了,那该怎幺办? 宁静的夜晚,厨房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鸡汤香气,唐牧远一个人开着笔电坐在厨房的高脚吧台前,在他的左手边,是刚才盛着鸡汤麵的空汤碗,而右手边则是一小包刚从冰箱拿出来打开的法式蛋白饼,以及一壶宁神的花草茶。 蛋白饼有各种口味,五颜六色,一片片圆滚滚的,看起来十分可爱,唐尔谦用来调色的色素是纯天然提炼的,加进去只是让颜色好看些,让两个孩子看了更喜欢吃,吃到的还是蛋白饼的原料风味。 跟许多坊间所卖的相比,少了刺鼻的香精味,吃起来味道,自然还是温润而柔和,这些天,唐牧远喜欢在睡觉之前啃上几片。 唐牧远一边看着笔电萤幕上,唐尔谦为他传过来的设计图资料,一边将一片百香果口味与一片巧克力口味的蛋白饼挑出来,合在一起吃着,两种味道在嘴里既冲突却也意外合谐,他嘴角不自禁泛起微笑,想起了他们家的人,在吃这一款蛋白饼时,每个人喜欢加在一起的口味都不同。 他家的情人最喜欢苦味巧克力口味加纯蛋白饼,说就爱巧克力与杏仁和糖加在一起的单纯味道,虽说原本每一款蛋白饼里就都有杏仁,但纯蛋白饼里的杏仁味道会特别的突出与香醇,与苦味巧克力加在一起,更有层次感。 乐兮则是喜欢把柠檬和百香果的口味加在一起,说不同的酸甜加在好好吃,小云起喜欢苦甜巧克力与开心果加在一起的味道。 明明是个才不过两岁大的奶娃娃,喜好却是意外的成人,大概是从小被他给唐尔谦,还有乐兮联手养出来的。 在他们这个家里,每个人的喜好都不同,说起来关係也十分的複杂,却是感情很好的生活在一起。 就像他们也喜欢着彼此喜欢的杏仁饼味道,还有许多许多,因为对方喜欢而也想试着要去接受,因为接受了而记住那是对方在乎的东西,因为记住了而放在心里成为生活中与彼此共享的一部份。 唐牧远一直很享受这样的关係与状态,希望与他与唐尔谦和两个孩子能够就这幺快乐地生活下去。 所以,他想要与唐尔谦结婚的决定,做错了吗? 不要改变眼前的状态,一家子就这样一直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不好吗?为什幺他就非要跟唐尔谦得到一个名份不可呢? 唐牧远自问,他想证明什幺? 爱吗? 永远吗? 如果多一张婚纸可以证明爱与永远,天底下又哪来那幺多聚了又散的怨偶呢?他越来越没有自信,能够让唐尔谦爱他一辈子。 唐牧远泛起苦笑,想自己的个性真是一点都不讨人喜爱,只是这些日子他总是不自觉地感到烦躁,或许是因为唐尔谦没陪在身边,孩子们也不在,他睡不沉的老毛病时不时的又发作起来,许多平日里不在意的事情,忽然都变成了扎在他心里的芒刺,无论他想或不想,都仍旧隐隐地痛着。 他阻止自己再想下去,吞下了嘴里甜美的蛋白饼,啜了口宁神的花草茶,修长的手指点滑,捲动笔电的页面,看见了唐尔谦在下方附上的照片与的留言。 一连几张照片,拍的都是乐兮吃桃子的可爱模样,其中一张,是她捧着被捏得软软的,在桃子屁股开了个吸口,最后被吸乾了甜美果泥剩下的完整桃子皮,献宝似对着镜头甜笑,照片加上的特殊文字,应该是她让她尔谦爸爸所写的:爹地,这颗桃子是我自己捏软的,爸爸没有帮我,很厉害吧! 唐牧远看着女儿给自己的留言,原本带着苦涩的笑颜,瞬间变得怜爱,再看下一张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因为她家尔谦爸爸拍了另一张照片出卖了她,成堆被捏得乱七八糟的破皮桃子,底下的留言是:女儿的失败杰作,当爸爸的只能照单全收,如果是唐云起那小子,老子我打他屁股。 「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我儿子是能让你随意打他屁股的吗?」唐牧远笑着对着那一段文字喃语,想如果是小云起拿到那些桃子,最后结果肯定是更惨。 然后,就是两个父亲,以及一个姊姊,苦闷却也甜蜜地为他收拾善后。 很多事情不想还好,一想起来,就如水倾覆,这瞬间,汹涌如潮的思念,让唐牧远恨不能在这一刻见到他们,恨自己为了婚期以及之后的蜜月腾下时间,忙得没办法现在就动身飞到北京去见他心里想念的亲人们。 再过几天,唐牧远告诉自己,再忍耐几天,他就能结束手边现阶段要处理的工作,到北京去与他们会合。 不过,习惯了他不在身边的人,似乎不止是小云起而已,这几天,就连他家情人的联络也少了。 每天在例行的视讯通话上,他们所谈的事情不是孩子就是公事,再不然就是聊那一位孟扶风先生又有什幺令人惊豔的设计概念。 唐牧远将对话视窗往下拉,看见了唐尔谦的最后一段留言:哥,对于我为你挑的布置颜色,你还喜欢吗?使用的都是你喜欢的颜色,全部都是。更多更详细的设计细节的部份,我和扶风他们还在讨论,但我不想跟你透露太多,因为到时候,我想给你一个惊喜,不过你真的可以大大的放心,扶风那家伙真的很厉害,他的设计比我原先料想的还要好,以往我只知道他的名气很大,这次委託了他,才知道真是名不虚传。 冷不防地「砰」的一声,唐牧远几近洩忿似地閤上笔电的萤幕,他不知道为什幺止不住满心的烦躁,别开目光,看见了收拾得十分乾净的流理中岛台。 那个地方现在几乎是独属于唐尔谦的领域,去年夏天,唐牧远为了让那人方便做甜点可以控制奶油或巧克力的低温状态,还特地让人更换了中岛的表面石材,顺便加了他现在所使用的这一张高脚吧台。 原本也不过就是一个顺便为之的念头而已,但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开始在唐尔谦进厨房做料理时,拿着公文或笔电坐在这张吧台前,两个人不时地闲聊几句,他从来不管唐尔谦接下来要做什幺吃的喝的,只是不时地张嘴接下那男人餵过来一些可以吃的成品或半成品,或者走到他背后,任由一双修健的男人长臂亲暱地环抱住他,与他就着手里的公事资料或汇报,做个人的见解与讨论。 所以说,习惯,真是一个令人害怕,且要不得的东西。 这段日子,就算唐尔谦与他相隔万里之遥,他在回家之后,还是会习惯把当晚要处理的事情带到厨房这张吧台来,翻找那男人给他留下的食物,尝着那熟悉的味道,好像他们其实并没有分开。 唐牧远不承任内心在乎的情绪,故作淡然地回眸,盯着刚才被他大力閤起的笔电上盖,挣扎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忍不住又将它给掀开,看见萤幕亮起,在对话视窗的最下方,跳出了一个最新的留言:哥,晚安。 看着简单的几个字,唐牧远知道唐尔谦从他的「已读」状态,掌握了他刚读过了留言,人应该刚上线不久,他说不上自己此刻究竟是什幺心情,只是明显地感受到少了几分满腹火燎似的焦躁。 久久,他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对着那几个字,彷若见到其人般轻哼了声,「唐尔谦,你这个……笨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卷三:童年时 卷三:童年时 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听说,那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从娘胎里出来,是从娘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身躯分离了,心仍旧牵连在一起。 对于沈晚芽而言,初知道自己怀上身孕的一剎那间,在她心里想哭的酸楚,远远多过于想笑的喜悦。 就算她曾经是如此不愿意为夫君问守阳诞育子嗣,甚至于差一点因此被迫离开她视若为家的「宸虎园」,可是,那毕竟只是已经过去的曾经,就在众人为她的眼泪措手不及,以为她仍旧对于过去耿耿于怀,仍旧不愿意为问家诞育子嗣之时,她破涕为笑,却是笑而不语,知道自己是因为高兴,所以才会喜极而泣。 因为,她终于有了真正与自己骨血相连的亲人。 饶是在那个春雨绵绵的夜晚,熬了十几个时辰的痛楚,才将儿子给生下来,在她的心里,却是任谁都难以取代这孩子的地位,那是与她挚爱的夫君完全不同的存在,是她哪怕付出生命,都要保护长大的弱小生命。 在生下儿子之后,她才明白,原来这世上能有一个人,可以只是平安长大,无灾无患,就足以教她感谢上苍的垂爱。 更别说,她的儿子生得是玉琢般的可爱精緻,咯咯笑起来时,一双问家鲜卑血统特有的琥珀色眼眸,熠熠生亮,宛如真是两颗上好的琥珀珠宝镶嵌进去似的,任谁瞧了,都忍不住对他满心的疼爱,哪怕是这孩子做错事了,或者是存心放肆大声哭闹,都还是捨不得对他打骂一下。 惊鸿。 问惊鸿。 她儿子的名字,由她的夫君亲自命名,起初,他不解释这个与众不同的名字由何而来,无论她如何追问,无论太叔爷一再威胁,要他这浑帐小子看在老人家在这世上没几日好活的份上,最好乖乖说实话,告诉大伙儿取这个名字的原因,不然到九泉之下也绝对不会瞑目。 最后,就连唐家的老太爷都捱不过内心的好奇,不惜拉下老脸,以过去鼎力相助问家渡过难过的恩情,要她的夫君必定老实说出由来,不然就要公开在商场上数落他问守阳忘恩背义的罪状,并且同时撂下狠话,说在这商场上敢得罪他唐桂清的人,往后甭想有好果子吃。 老人家的这一番狠话,逗得沈晚芽好笑,而她家的夫君却是笑不出来,又气又恨地说怎幺两个老人家都越活越像三岁小孩子?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值得拿这幺重的话来压他吗? 最后,见她也不想居中协调说好话圆场,她家夫君不想再让事态无限扩大,终于不甘不愿地说出他取这个名字的由来。 「当年,妳说要离开『宸虎园』的那一天,妳什幺都不想要,只想捨掉一切从我面前逃开的背影,我一直记得很深,我追在妳的背后,看着妳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就像……惊飞而起,难以捕捉的鸿雁,虽然那一刻为了妳的离去,在我心里无比的慌张失措,但这几年,我一直没有忘掉那一日的妳,那天,我在帮儿子想名字时,想着妳,想起了『惊鸿丽影』这句话,最后就……这样了,我这个解释,就请娘子妳转告两位老人家,他们再不满意,就休怪我不客气了,哼!」 沈晚芽坐在临窗的长榻上,在她怀里抱着才刚满週岁,刚吃过奶,睡得正香的儿子,听完她夫君的解释,见他腆着俊颜,教她笑得好开怀,心想难怪他不愿意说出这名字出自何处,这般细腻柔肠,两位老人家听了,就算不取笑,日后肯定也会拿来说嘴侃乐。 但是她开心地笑了,却不是在笑他,只是在笑他也没立场责怪两位老人家越活越回去,瞧他最后撂的那一句狠话,也没比两个老人家成熟到哪儿去呀! 末了,沈晚芽的笑,收敛成噙在唇畔的一抹浅痕,她低下头,趁着窗外渐斜的暖色夕阳,看着儿子在她的怀里睡得好安稳,只是看着那漂亮的小脸,就足以让她的身心都充满了喜乐,与不顾一切都要护儿子周全的力量与勇气。 「放心吧!两位老人家会满意的。」沈晚芽的眸光凝视在儿子的小脸上,柔软的嗓音,却是在对着她的夫君说话,「把事情交到我手上,有令夫君你不满意的时候吗?我必定不让他们说你半句不好,必定让他们同我一样,为你这一番真心挚意浮一大白。」 「咳。」问守阳清了清喉咙,别过脸庞,对于爱妻的话没多做表示,只是隐隐泛在眼角眉梢之上的喜意,想藏都藏不住。 日又将尽,西斜的日阳,无扰这一室一家三口的静好。 后来,沈晚芽又诞下一个女儿,再由问守阳取名为问孟蝶,这次没人再问他名字的由来,但沈晚芽从太叔爷到唐家老太爷,一直看到自家夫君,她忍不住纳闷地想,也不知道男人这种生物,是不是有越是活到老,就越活越像小孩的特性?这次没人想追问,她家夫君就越是赌气想要说明白。 他解释说:孟,始也;蝶,蜕也。 众人在听了之后,是觉得这名字的来由,颇有一点学问,但好像也没有太特别的理由是不? 只有沈晚芽在夜里两人枕畔,听她的夫君以彷彿陈述般的轻幽语气,对着她款款说道:「在鸿儿出生时,我以为自己对妳的喜爱已经十分足够,已经满到再不可能更多了,但看妳在痛了一天一夜,终于把蝶儿给生下来的时候,我感觉心里就像有一只蝴蝶破蛹而出,知道自己重新又再爱上妳,为此,我除了狂喜之外,还有难以形容的感激,芽儿,谢谢妳愿意为我、为问家生儿育女。」 § § § 他与她的眉儿,三岁了。 三岁的小女娃,生得是明眸皓齿,粉妆玉琢,任谁见了都说他们的眉儿生得像她,但是,藏晴自己却觉得他们的女儿随肖爹亲多些,尤其是爷女两人一起笑起来的模样,那眼神与笑容,任谁见了都知道他们是一对父女。 曾经,因为藏家家道败落,她的爹娘在短短几个月内,接连撒手西去,为了抚养她弟弟这个唯一的亲人,她只能变卖仅存不多的家产,带着弟弟离开家乡,最后买下了桃花湖畔的客栈,一手创立了「花舍」,努力地经营生计。 在那个时候,她以为自己的一生,就是将弟弟平安抚养长大成人,看他娶妻生子,为藏家传宗接代,而她的余生就是留在「花舍」,与陈嫂他们携手把「花舍」给好好经营下去。 那个时候,她想,就这幺一辈子老死在那个美丽的湖畔,对她来说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或许是因为家道中落的打击,与父母接连逝世的恶耗接来而来,逼得她只能强悍地去面对,没有余裕去想找男人为她扛起肩膀上的重担,再往后,日子稳定下来,她就只想着如何将弟弟府养成人,更是再未想过成亲一事。 直到雷宸飞宛如平地惊雷,强悍地闯进她的生命里为止。 事隔多年之后,藏晴再想起那一段过往,怀念感伤之余,还有一丝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的不可思议,想她那时候是疯了吗?怎幺就为了赌一时的意气,嫁给了这个她曾经以为家仇不共戴天的男人呢? 但如今想来,她却是万般庆幸,或许再遇险阻时,她依然能够像当初一样坚强面对,但是,再想起她的夫君,再想起她的女儿,她的心总会柔软得没有一丝毫稜角与尖锐。 至今,藏晴仍旧觉得,伴着她一手打造的「花舍」,以及陈嫂这几个待她至诚的人们,就此老死在那个美丽的桃花湖畔,于她的人生而言,也绝对是一件没有遗憾的事,但是若要她说这一生做过最不悔,也是最喜悦的事,是遇上雷宸飞,并且为他生下了可爱的眉儿。 哪怕这一生,她藏晴仅此做过这一件事,再无其它事蹟再值一提,哪怕有人觉得这样的一生平淡而无趣,只有她心里知道已是于愿足矣,那就够了。 「好痛……娘……眉儿痛痛,脚脚痛痛。」 三岁的娃儿跌了好大一跤,苦苦地皱着她那张羊脂玉白般的小脸蛋,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泛着泪红色,却是倔强地没掉下眼泪,直至忍到娘亲面前,小手指着刚才摔痛的膝盖,讨着要娘亲爱惜呵护。 藏晴回头让人快去取伤药,然后俯身张开双手,心疼地将女儿抱进怀里,让小人儿坐在腿上,小心翼翼地捲起月白绢质的的裤管,看见只是泛着瘀红却没见血的伤处,虽然仍是心疼,但还是鬆了口气。 生了这个女儿之后,才短短几年的功夫,藏晴照顾伤口的本事进步了不少,虽然已经见惯了,但每次看见这小身子上或许又添了血口子,心里总还是忍不住针灸似的疼痛,真宁可那些伤口是跌划在自个儿身上,别让小人儿再受苦。 「眉儿乖,没流血,一会儿娘给妳推些伤药,把瘀血揉开就不疼了。」藏晴将女儿的小身子给搂在怀里,轻笑道:「以后走路小心一点,不要奔跑,慢慢来,就不会再跌倒了,好吗?」 「快快走,慢慢走,都跌倒。」小娃儿有点生气,不是对她家娘亲所说的话生气,而是很气自己为什幺一直都在跌倒? 藏晴听了女儿的话,只能苦笑,因为她不能否认小娃儿所说的话是事实,或许是勉强受胎,侥倖得来的孩子,她的眉儿从小筋骨就较寻常人差些,手脚的协调也不好,往往寻常人能够走好的路,她却是左脚绊到右脚,跌得浑身是伤。 为了这个小娃儿的安危着想,如今,「雷鸣山庄」大大小小庭园里的地儿,都已经是平坦到再不能更平坦了。 但是,若能够为这个含在嘴里都怕给化了的女儿做更多保护防範,藏晴心里很肯定在她夫君的心里,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 「爹爹!」 也不知道是小娃儿的眼睛特别明亮,看事物特别清楚,还是他们父女两人天生心有灵犀,雷宸飞才刚进门,还未出声,小眉儿已经双眼一亮,就连嫩嫩的嗓音捎上兴奋,从娘亲的腿上蹦跳而落,往亲爱的爹爹迎了过去。 雷宸飞为女儿张开的双手,从来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俯落长身,将小娃儿给抱上胸怀,一眼就见到女儿的眼眶微红。 「怎幺了?为什幺哭呢?」 「跌痛痛。」小娃儿的哭脸,换上得比翻书更快,一听爹亲问起来,就忍不住心酸委屈,一双小手抱住爹亲的颈项,嫩脸儿直往爹亲的肩窝里蹭。 「在哪儿跌的?」雷宸飞呵疼的拍着女儿的背,彷彿不经心地问,只是与他爱妻相视的一眼,明白妻子已经看穿他的心思。 藏晴看着他们父女两人,好气又无奈地笑了,心想小娃儿绝对不会知道,这状一告给她爹知道,「雷鸣山庄」里不知道又有哪块砖头哪个槛儿要被刬平了。 三岁的小眉儿自然没想那幺多,只是很生动地描述她刚才想去找澈舅舅,途中经过一个穿堂,也不知道为什幺就踢到角落垒起来种桂花的太湖石,小娃儿说她有拉住丹桂的树枝,不然她的头肯定要撞上那个形状凹凹凸凸的白太湖石。 说完以后,小女娃又像受尽了委屈的小媳妇儿,在她爹亲的怀里窝成一团讨着呵疼,却不知道她这一番陈述,教她一双爹娘打从心底泛起凉意,这一会儿不必雷宸飞开口,藏晴已经唤了来人,轻声吩咐了几句,让人以最快的速度去找来工匠把那个穿堂的花木陈设,给全撤了。 「爹爹,我拉断桂花的手,桂花会痛痛吗?」 小孩儿的心性说风是雨,在亲爹怀里蹭了几蹭,想到被她拉得只剩一层树皮挂着的桂花枝,抬起小脸,有点担心地问她爹。 「不会。」雷宸飞为女儿的孩子气失笑道:「那株桂花救了我的小眉儿,爹要将它给挪到更大的地方去种,妳说好不好啊?」 「好!」听到自己的救命恩「树」可以得到更大的地方栽种,小眉儿笑颜灿灿,回头对娘亲说道:「娘,桂花种好,一起去看桂花。」 「嗯。」藏晴也被女儿的天真给逗笑,后来,那株丹桂树,就被移植在北边的小院,在几年后,成为一个叫「挂子门」的地方。 小眉儿看着娘亲可掬的笑颜,嘻嘻一笑,回过头,小手圈在爹亲的耳朵边,好小声地说了几句悄悄话。 藏晴看着雷宸飞在听了女儿的话之后,低低地笑了起来,严峻的脸庞线条在瞬间变得柔和,如沐春风,对于他们父女两人圈着耳朵说悄悄话的情景,早就习以为常,这一对父女生来好像就有属于他们的小世界,常常就连她也觉得在他们之间是局外人。 「爹爹说,说嘛!」小女娃拉着爹亲的袍服襟领,半是撒娇,半是强迫地让爹亲照着她的话去做。 在他们面前的藏晴不明究里,只见她的夫君直呵笑,然后她的女儿见爹亲迟迟不肯行动而气恼地噘起小嘴,虽然不知道这一对父女又交换了什幺悄悄话,但藏晴直觉其中与自己有关。 好半晌,雷宸飞才止住笑,疼爱地觑了女儿一眼,然后转眸,缓缓地对着心爱的妻子说道:「眉儿说,她的娘亲很美,美到可以让鱼都溺死,大雁飞到一半会掉下来,所以……她最最喜欢的,就是她的娘亲。」 藏晴见她夫君说到一半,还是忍俊不住又笑了起来,她听了也是好笑,见女儿彷彿要肯定爹亲说的话就是自个儿的意思,一颗小脑袋对着她直点,那可爱的小模样,让他们夫妻两人都是笑声连连。 藏晴就算知道女儿最爱的人是她爹,但是, 小眉儿见爹娘笑得开心,自个儿也是笑得见牙不见眼,又想到什幺,再度圈起小手,对着爹亲咬耳朵。 不过,这次父女悄悄话说完之后,却只见雷宸飞虽然面无不豫之色,却也没有明白的喜悦之情,只是调头觑了爱妻几眼,轻咳了声,显而易见的尴尬。 「爹爹……」小眉儿又拉爹亲的袍服,扭股糖似的撒娇耍赖,颇有不达目的誓不干休的蛮劲儿。 「怎幺了?」藏晴忍不住好奇,鲜见这一对父女两人不同调。 雷宸飞又闷咳了声,气又好笑地瞪了女儿一眼,然后,浑厚的嗓音带着一点无奈地对妻子说明道:「女儿要我对妳说,在这天底下,我也最喜欢妳,但我不想被她逼着表白,因为不必她逼我说,我一直就都很喜欢妳。」 藏晴有半晌的愕然,在回神之前,娇俏的笑颜,已经如涟漪般,从她的嘴角泛开,直至眼角眉梢,无一处不透出幸福的笑意;她笑眸凝看自家夫君好一副正经八百的脸色,真不知道他如何能够以如此严肃的表情,说着这天底下最肉麻兮兮的情话呢? 只怕,他自个儿尚不知觉吧!而这一点,更教她笑意嫣然。 「亲一个,爹,亲娘一个。」小眉儿继续对她家爹亲使出扭股糖本领,红嫩的小嘴啾了爹亲的脸颊两下,「要像这样亲,亲用力一点。」 「等一下再亲。」那爹彆扭了,乾咳了声。 「为什幺?」那小女儿不依不饶,又扯了扯手里的爹亲衣袍。 「等一下就是等一下。」咳。 「为什幺就是为什幺?」爹爹为什幺要咳嗽?生病了吗? 「没人看见爹就会亲。」又咳。 小女娃彻底疑惑了,「为什幺没人看见爹就会亲?那眉儿没看见的时候,爹会亲娘,很多很多下吗?」 「……会。」 终于在雷宸飞千尴万尬说出这个答案时,藏晴再忍不住哈哈大笑,夫妇两人陪着女儿闹了小半时辰,最后,小娃儿心满意足,睡在爹亲宽大的怀抱里,白嫩嫩的睡颜,让他们忍不住一再珍爱凝视。 就连女儿睡着时,雷宸飞都捨不得将她给放下来,到了最后才捨得将小人儿给放在长榻上,与妻子分坐两旁,两个人怎幺都看不腻女儿的睡颜。 久久,雷宸飞抬起头,目光深沉地看着妻子,直到她也意识到他的注视,也抬起娇颜与他相视,两人四目相交,不约而同地泛起微笑。 「雷宸飞是胆小鬼。」他以极幽沉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甫一出口,就见到妻子露出了疑惑不解的神情,他翘起嘴角,笑意更深,但泛在眼底的光芒,却说不出是悲或喜,「有了妳们的雷宸飞,成了胆小鬼,胆小得不敢去回顾过往的岁月,曾经对我而言,亲人不过是相残的敌人,再不具有任何意义,可是在有了妳,有了眉儿之后,我才知道,我可以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不惜一切代价,但是,也同时胆小得不敢去回顾,去面对曾经在我生命里的那一片荒芜,我不敢回头,一刻也不敢将我的目光从妳们母女身上挪开,就怕……就怕……」 就怕一转开目光,再回首时,会发现他所珍视的人儿,不过是他的心所虚构出来的美好,在遇到藏晴之前,雷宸飞从不曾觉得自己的人生很悲惨,任何加在他身上的险阻,他都会顽强地去抵抗,哪怕是那一段被亲兄下毒,随时都可能命在旦夕的几年病苦,他也从不允许任何人来对他施捨悲悯。 从来,他就知道,无所畏惧的人,是最坚强不过的,但是,他却宁可自己的一生都活在惧怕里,活在失去心爱人儿的惧怕里,因为,那代表着他拥有着她们,为了这一对母女,他雷宸飞宁可自己永远都是胆小鬼。 藏晴注视着心爱的男人,美眸盈动泪光,伸出纤手,越过在他们之间沉睡的女儿,扯住了他宽大的衣袍袖口,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揪着男人袍袖的纤手扯了一扯,又扯了一扯……诉说着今生对他最执拗的纠缠。 在他们之间,不需要言语,雷宸飞就明白了妻子的意思,他笑了起来,朝她点了点头,泛在他唇畔的笑意,因她而柔软,如被四月春风吹拂的湖水,泛着为爱而生的光亮,粼粼不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卷四:将离 卷四:将离 香清粉澹怨残春,蝶翅蜂鬚恋蕊尘。 閑依晚风生怅望,静留迟日学因循。 休将薜荔为青琐,好与玫瑰作近邻。 零落若教随暮雨,又应愁煞别离人。 ——《芍药 张泌》 那是一个对中原百姓而言,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可是对于往来西方大漠的商旅们,都是再熟悉不过的绿色沃野,大漠里的一颗明珠。 这些年,随着走海路的生意越来越多,这个大漠的几条商路,已经远远不如从前热闹繁荣,因为骆驼马车能负载的货有限,几百人的商队往来几次才能做的生意规模,比不上一趟海路的船队能走千斤万斤的货。 因此,几个兴盛了几百年的绿州城镇,有些萧条了,有些到了如今已经是颓无人烟,或者是因为可供吃喝的水源竭了,但更多原因是来往城镇的商队少了,为了能够糊口饭吃,那些地方的老居民只能往规模大一些的城镇迁居。 对于一些能够供往来商旅补充水粮备品,以及歇脚之处的城镇逐一凋零,老一辈的商队们都在欷歔感叹,对着新加入的晚辈们说起当年丝绸之路的盛况时,都会忍不住激动得双手比划,眼角泛着泪光。 最后,老人们总是会对于心生嚮往的后辈们说,如果想要见识当年的荣景是何等盛况,那就非去一个地方不可。 那个地方,对于他们这些在行走大漠丝路讨生活的人,终他们一生,至少必去一次不可,就算不为做生意,就只为了见识那个地方的富饶繁华,特地去走一趟也是值得的。 在那个地方,来往的名商巨擘无数,很多中原的商号,都还会特地在那里设立一处分号,方便处理在当地交易的生意。 在那个地方,只要能够说得出口,拿得出足够的钱财,再稀奇珍贵的商货都能找到,所以有些商号虽然已经在东边海域拥有船队,专走海路做生意,也不会轻易放弃到那里找做生意的门路与货品,人们都说「物以稀为贵」,世人们都知道的普世道理,他们这些做生意的人哪里会不懂呢? 在那个地方,方圆百里之内,没有马贼与强盗敢犯案,只要进入那个地方的地界,商队们个个都像是吃了定心丸似的,晚上就算是饮酒作乐,随便派个软脚虾的弟兄看货,他们都不怕会出事。 因为,那里有一个「黄土堡」为岗哨,人们都说那堡里有几百甚至于上千的猛士悍将,只要一小队精锐,就足以灭一大寨,若是倾堡全出,实力足以力抗朝廷的军队,因此,没有宵小敢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做歹事。 当然,关于绿林道上无人敢在那个地方犯事,还有另一个说法,那就是附近最大的马贼头子胡虎,与那个地方的渊源极深,他曾经对同行的人撂下狠话,说他们去哪个地方为非作歹,他胡虎不管也管不着。 但是,谁敢在那个地方的方圆百里闹出事情,只要他胡虎以及他的兄弟们还有一口气在的一日,就必定追到天涯海角,把敢不将他们放在眼里的狗儿子龟孙子断腿抽筋,砍杀到只留一口气,用那口气,来后悔自己的胆大妄为。 不过,老一辈的商队熟手们都笑说,就算以上的事情都不知道,也没关係,反正只要正经干活儿做生意,那个地方的主人绝对不为难任何人。 老人们总是笑说年轻人还有机会到处走闯,可是他们却已经老了,加上不懂水性,这辈子是没机会去见识那海上商路的浩瀚无垠,但是这一生,他们活得没有遗憾,因为他们随着商队东来西往,遍览大半个中原,以及西域各国,经手的商货钱财无数,经历过的波澜曲折,够他们说上几天几夜。 其中,最教他们念念不忘,夜半里做梦都还会笑醒的,是他们此生有幸见识过一位奇女子不可方物的绝色,以及她不输鬚眉的聪明与剽悍,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官商与绿林三道,带领一批儿郎面对朝廷的追勦与逼迫,也未曾有谁见过这位容夫人露过怯惧之色。 是,容夫人。 那名奇女子,是他们亲身见闻的人生图腾之中,最精彩的一笔。 老人们常对后辈们说,就算不为做生意,也至少去一趟那个叫做「龙扬镇」的地方,看「怀风庄」的庄主乔允飏如何为他心爱的容夫人,守住她最喜爱的一块土地,虽然如今大漠行走的商路盛况不再,但只要有那个厉害的男人镇守在「龙扬镇」那个地方,有他及他的后人在,往后数十年乃至于百年,他们这些在西域往来讨生活的商人们,就肯定还能靠走商队这门生意,讨口饭吃。 龙扬镇的今日,一如以往数年热闹,商客们携来攘往,在商队驼蹄的尘沙飞扬之中,都是各自的忙碌,各自的汲营于生计,有笑有苦的奔忙之中,又都有各自的快活,如人饮水,心中自知。 时序虽然不过才刚过中秋,但是,很多需要穿越大漠丝路的商队,最晚要在这几天离开,以避免在归去的旅途上遇到寒冬。 熟悉这一片旱地的人们都知道,在大漠里遇上严寒或是暴雪,就算是再经验老道的熟手,能不能跟老天爷讨得一条命留下来,都要看运气。 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乔允飏骑马带着女儿乔东晓一路往「怀风庄」旗下的客栈前去,让女儿坐在他的身前,一如他们这些年来的习惯,天冷风沙大或是颳风雪时,他们就乘坐马车,天气晴好时,他们父女两人就共骑一匹马,若说他们这个惯例是从什幺时候开始的,大概,就从女儿的娘亲再无音讯之后吧! 从那一天之后,已经足足过了四年零六十九天,乔允飏数着别离后的日子,日日都渡若年岁,他们当年还不足四岁的东晓,如今都已经满八岁,任谁见过当年的容容,都看得出来,女儿白嫩的脸蛋儿越来越像她的娘亲。 乔东晓眼看着乔家的客栈就在不远的大街外,她似是经过一番苦思,最后忍不住扯了扯亲爹大手执缰的袍袖。 「爹,东晓何时出门才可以自个儿骑马呢?我现在已经可以骑得很好了,下次出门,让我自己骑一匹马吧!」 乔允飏早就看出女儿一路上心思不稳,听她终于问出口,心里觉得好笑,嗓音柔软却也坚持道:「不行,再两年吧!如果没爹和哥哥陪着,妳想出门就必须坐轿或是马车,东晓,妳年纪还小,小孩的身子骨还很软,如果现在就让妳跨在马背上撒野跑开来,待妳长大了,必然会有一双难看的罗圈腿,妳不是想长大以后像妳娘的模样吗?妳娘可没有一双罗圈腿,她要是知道爹让妳养出一双形状难看的腿,肯定会生爹的气,爹最怕妳娘伤心难过,妳就再为爹忍一忍,好不?」 乔东晓想要自个儿骑马出门,已经想很久了,想争辩说草原上的儿女都是在马背上长大,还没学走就先学会骑马,但听着爹亲柔和的劝说语气,最后还是乖乖点头,她知道爹亲是以汉人养千金的方式在待她,因为她的娘亲来自中原,从小根骨就被养得极好,她爹希望她像娘,她自己也想像娘。 「……好吧!东晓也不想要一双罗圈腿,想要长得像娘,可是……爹,娘长得什幺模样,东晓快要忘记了……爹,娘什幺时候要回来呢?娘再不回来,东晓已经快要忘记她的样子了,如果最后全部都忘记了,东晓该怎幺办?爹爹,你会怪东晓忘记娘亲的样子吗?我问哥哥,哥哥说他还记得很清楚,如果娘走的时候,我像哥哥一样大,也会记得很清楚的。」 白嫩漂亮的女孩儿说到最后,有点气愤地噘起了红嫩嫩的小嘴,似是有点不服气她的哥哥把娘亲的容颜记得很清楚,她却已经快要忘记了。 乔东晓在心里很坚持地想,会这样绝对不是因为哥哥的记忆力比她好,哥哥比她年长六岁,如果娘亲离开她和爹亲与哥哥的时候,她已经像哥哥一样的年纪,肯定也是能一直记着不忘,把娘亲的容颜给记得牢牢好好的。 「爹当然不会怪东晓,那个时候,妳毕竟还太小了。」乔允飏对女儿泛起好温柔的浅笑,听见女儿说她快要忘记娘亲的长相,心却如刀割似的痛。 「嗯。」乔东晓点点头,没再说话,回眸望着马首前方的街道,一双与娘亲相似七八分的美丽眼眸专注地看着街道上的携来攘往,心里却是很用力地在回想,想她娘亲好看的模样。 她是真的快要忘记了。 这一年来,她必须要越来越努力地想着,每天、每天都要用力想很多次,才能勉强记住娘亲留在她脑海里的容颜,想到了最后,却常常有些恍惚与疑惑,已经弄不清楚她所回想的样子,是不是娘亲真实的模样?又或者,她根本其实已经全忘记了,想起来的不过是她「以为」娘亲该有的长相。 那天,她差点就要去拿爹爹收在匣里的娘亲画像出来看,想要比对一下画上的女子长相,与她所记的究竟相不相符。 可是爹总说她外表像娘,骨子里的倔强也像极了娘,从不轻易认输,她觉得只要一旦把画像拿出来,她就是认输了,就是认了她其实已经忘记了娘亲,才要把画像拿出来比对。 乔东晓不想要承认,她其实已经忘记了娘亲的长相。 她是记着的,是牢牢记着的。 她不需要去看娘的画像,一点都不需要。 况且,当初还很小很小的她,与风静哥哥看着那画像时,压根儿就觉得画里女子的美丽风韵,不及他们娘亲之万一,也因此,他们不让爹爹挂上那幅画,坚持把画收起来,他们总觉得用那幅画来想念娘亲,是侮辱了娘亲绝代的姿容,以及无与伦比的风采。 所以,她压根儿就不需要去看那张画,其一是因为她记得娘的样子……如果有忘记一点点,也只是一点点而已,其二,是因为那张画里的女子压根儿没有她娘的长相好看,要是看了以后,反而让她心里对娘亲的样子感觉变糟了,她一定会很生气自己干嘛那幺多事,其三……总之无论其千其万,她乔东晓很坚持自己就是还记得娘亲的样子,因为,她每天都想娘想很多次。 或许,她最后真的会忘记娘亲的长相,可是,她怎幺都忘不掉小时候被娘亲抱在怀里的温暖与香气。 娘亲她的嘴总是有一股甜味,那是涂唇的蜂蜜香味,她喜欢小时候娘亲帮她用羊奶沐浴,然后会倒很多调了香料的橄榄油为她揉身子,最后娘会故意搔她,她总是笑咯咯的扭来扭去,一直嚷着「不要」,却从未真正躲开过。 乔东晓不明白为什幺她都快要忘记娘亲确切的长相了,但这些跟娘在一起的往事,她却越记越清楚,是因为她跟娘亲相处的时间很短,只有少少的记忆,可以回想怀念的事情不多,才会记得那幺深吗? 偶尔,她夜里想得哭了,她不敢让爹亲知道,只敢偷偷的跑去找风静哥哥,要风静哥哥告诉她关于娘的事。 很多事,风静哥哥已经与她说过无数次了,但她总还是要求想再听一回,风静哥哥拿她没辄,会一直说,说到哄她睡着为止。 「爹,东晓想娘。」 「爹知道。」 「爹也想吗?」 「嗯,一直。」 得到爹亲肯定却淡然的回答,女孩儿轻轻「哦」了一声,就再也没有说话,直到他们父女二人一骑抵达了「怀风庄」旗下的客栈,年纪尚小的她,还不知道爹亲嗓音里的那一抹苦涩,是难以说出口的哀伤与思念。 以往,总是在乔东晓才到客栈,里头就会有人嚷嚷着出来迎接她,那些客人们都是她娘曾经结交过的挚友,还有她的义爹完刺,说要看着她长大送她出嫁,这些年没再回过他的家乡,算是在「龙扬镇」定居落脚了,无论家乡那儿派了多少趟人催他回去,他就是不为所动。 可是,今儿个的客栈,里里外外,异常的寂静,乔东晓没听见她义爹一如往常的吆喝声,她忍不住抬起小脸,疑惑地望向亲爹,父女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都觉得今天这儿的气氛古怪至极。 乔允飏带着女儿随行,不敢有丝毫的掉以轻心,就要抬手示下命令,让跟随在暗处的护卫进行查探,然而就在这时,听见了一声宛如雷响般的虎啸,几乎是同时的,客栈里有几个人连滚带爬的跑出来,赶着逃命去了。 敢情原来都是吓傻了?乔允飏与女儿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个时候,不必他示下命令,有几个暗卫已经从四面八方闪身而至,準备就位要保护主人与小主子,却不料,乔允飏做了就罢的手势,示意他们稍安勿躁,留在原地。 「怕吗?」把女儿抱下马之后,乔允飏宠爱地笑问道。 「不怕,有爹爹在,还有几个厉害的叔叔都在。」乔东晓嘻笑摇头,把白嫩的小手很放心地交到爹亲的大掌之中,由着执握住,一起走进客栈。 乔允飏握着女儿柔嫩的小手,唇畔泛起一抹很浅的笑,那笑里,带着怀念与苦涩,想到了很久以前,也有一个女孩,不知天高地厚,全然地信任着他。 只是最终,被他给辜负了。 在他们父女两人绕过充作门墙的隔屏之后,终于见到今天的客栈为何安静得近乎诡谲的原因,客栈内,不计掌柜与几名伙计,光是包括完刺在内的熟客,至少就有一二十个人,他们很明显地摆成了围阵,而明显没人坐的一大片空旷位置,其中一张桌案前就,坐了一个白衣男人,在他的身旁,蹲着一只白老虎,正低着头大口大口在舔饮着碗里的酒。 乔允飏先是看了众人一眼,就他所知道,这眼下还在场的人,几乎都是跑遍大江南北,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的老江湖,区区一只白虎尚且不被他们放在眼里,只是那只白虎的体型大得有些骇人,明显可见是雄虎,黑白相间的毛皮柔顺,白色的部份在动静之间,宛如银光在流动,一双虎眸蓝似晴天,明明是凶恶的猛兽,却令人感觉极美。 一人一虎,俱是不染尘埃般的白净,彷彿不属于这人间,遗世而独立。 完刺等人不是吓到忘记逃跑,他们确实觉得那只大白虎极不可思议,而那名白衣男子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明明清雅赏心的面目含笑,却教人感到颈后的汗毛都要悚立起来,其实才教他们更觉得不寻常。 他们都是当年陪着容容一起守住「龙扬镇」的好兄弟,如今更是要看着小东晓长大出嫁的好叔伯,他们留下,只为了如果这一人一虎来意不善,他们绝对不会轻易善罢干休,他们没能保护好容容,小东晓他们肯定要让她平安长大! 乔允飏与完刺等人相视了一眼,不必言语交谈,也知道众人的决心,他转头望向白衣男人,对方也刚好扬起眸光,四目相对。 「辛辛苦苦,终于是把乔东家给盼来了。」 白衣男人在笑着说出这两句话时,眼角余光看见完刺等人都是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大概是觉得他不过坐着吃饭喝酒,哪来的辛辛苦苦? 话落,见乔允飏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他不做反应,他笑耸了一下肩膀,低头对酒碗空了,还是不捨地在舔碗底的大白虎说道:「她果然没说大话,这经过初霜后腐甜的酒,如今一尝,果然不同凡响,只是白银,碗空了,别舔了,馋相难看啊!你就这幺喜欢这甜葡萄酒吗?」 大白虎抬起头,以毛绒厚实的虎爪推了推空碗,表示还要再来一点。 乔允飏没有反应,是因为他此刻的注意力都在白虎身上,他看着大白虎简直人似的耍赖讨酒喝,与深烙在他心里的一些字句渐渐吻合生动了几来,让他这些年来从来都是寂静如死水般的心,瞬间起了汹涌狂潮。 从那一天之后,每次到佛寺里见到药师,总能感觉在大佛之后,趴睡了一只猛兽,不知道药师是从哪儿招来的?他明明都不出门的,那猛兽的体型大得出奇,总是在睡,偶尔还会打呼噜,虽然,我总是只能看见牠大半个屁股,但是,毛皮白得发亮,还有黑色的相间纹路,我没问,药师也是故作神秘,没打算跟我说清楚,但几次下来,我肯定了,那应该是一只大白虎…… 完刺等人不太明白为何乔允飏完全没有反应,像是傻了一样,他们看着男人又给老虎倒了大半碗深金色的酒液,看老虎像个人似的,满意地咧起了笑。 「那老虎没牙!」 就就乔东晓比出手指,直指着老虎大叫的这一刻,人们也发现了,小东晓刚才也是静得出奇,心里更弄不明白了,怎幺平日里聪明过人的父女两人,遇上这一人一虎,比他们都还傻了? 不过,被她一说,大家都发现了,那大白虎没牙……不,是少了一颗长牙,黑洞洞的就一个缺儿,显眼得很,也顿时就没刚才那骇人的威风劲了。 白衣男人嘴角微微地抽动,忍住没笑,大白虎则是一脸哀怨,不停地摇头,似乎在否认牠不是没牙,只是少一颗牙而已! 「东晓!」 众人惊呼,来不及阻止乔东晓挣脱爹亲的掌握,往大白虎跑过去,一双手小捧住了白虎不停摇晃的大脑袋,一脸可惜地说道:「我知道这酒甜啊!就别再喝了,你就是吃太多甜食,所以牙齿才会没了,对不对?」 闻言,白衣男人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得没心没肺的,大白虎被男人笑得哀怨更甚,仍旧不断地对着小女孩摇头,这次则是否认牠的牙不是因为吃太多甜食才没了的。 「东晓,回来!」完刺见乔允飏竟然毫无反应,自己急着要冲上去把小女孩给带回来,却反而被她家亲爹给横臂挡住,「风爷,你这是……?!」 终于,在众人充满疑惑不解的注视之中,乔允飏抬起了脚步,往那一人一虎走过去,看似面无表情,实则必须紧咬牙关,才可以忍住就要将他给淹没的悲伤与思念,冷不防地伸出大掌,如铁箝般握住了正在大笑的男人一只臂膀,彷彿怕这人消失,甫才开口,浑厚的嗓音竟然已是哽咽。 「她在哪里?还我……求你,把容容还给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