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时》 作者简介(1) 作者简介(1) 陈彤彤 生于1992年4月。我想引用我写过的一句话:“我是俗人,恶俗至极,自然要过一种普适性的生活,自然要说一些隔靴搔痒的话……”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坏事吧。2009年获第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李萌 曾获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语文报杯”、“圣陶杯”等八个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一等奖,全国青年征文大赛二等奖。曾为《求学》、《天天阅读》、《少男少女》、《飞fly》、《爱格》专栏作者。文章发表于《萌芽》《南风》《芙蓉》《青年文学》等刊物,被收入数十套“新概念”系列丛书。曾出版个人文集《行走季节》《青春河湮没花朵》,长篇小说《旋转天台》。 丁明洁 丁明洁,女,网名海之石,抑或海儿。曾获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在一些杂志报刊文集零零散散发表文字,也在一些文学网站做版主。 为人散淡平和,有时慵懒任性,但对于文字,却会一直坚持下去。我明白有些才气是天生的,它们咄咄逼人。我不奢望我有那样光艳那样咄咄逼人的才气,我只是希望细水长流就好。我想我会一直和我的文字站在一起,不管是这个缓慢而寒冷的冬天,还是冬天过后那个迅急而温暖的春天。 李娜 李娜,女。猫一样的孩子。时而宁静时而疯狂。常常回到儿童思维状态,趴在地上玩各种各样的小生物。爱像个孩子在温暖的怀抱里撒娇。对美食和动画有着持久不懈地追求,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带着大包零食。直率到底,厌恨虚伪。最大的愿望是做个孩子,一辈子。 奉波 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继韩寒、郭敬明、张悦然之后新生代青春文学领军人物。 胡正隆 笔名enigma,朋友善称小隆。出生于1991年1月19日上午9时。性格爱好以及对待事物的取向极其善变。爱做白日梦。近视。小眼睛,单眼皮,牙齿整齐,有白头发,右眼角有一枚泪痣。写文字以及画画的时间多半在深夜。安静地消耗很多时间却很低产。珍爱家人以及朋友。妄想不劳而获。2009年获第十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苏杭 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初航 曾获“特莱米雅杯”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八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十一届“双龙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银杯奖等。现为中国少年作家班和北京大学青年作家班学员,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广播电视编导系学生。 生长在朔北以北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城市。常在稿纸背面写字。被一群出众的人宠着却仍然渴望被温暖。不喜欢冰寒的冬天但喜欢看雪花下坠的样子。喜欢坐在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临着窗子,观赏世界。记录所遇到的所见证的喜乐与悲伤。爱吃青色的苹果。对美好的事物缺少十足的抵抗力。总是很沉默,一直在寻找幸福的方式。拥有尖锐的思想,不为人知的乖戾,内敛的狂妄,忽明忽暗的忧伤。相信自己潜龙在渊有朝一日必将腾龙在天。 杨济铭 第八届新概念二等奖。第九届新概念入围奖。第二届全球华文青春写作选拔赛三等奖。高中学习文科,目前意外地在湖北美术学院学习美术学(史论)。 李涛 李涛,男,梦想做个自由作家,有个漂亮的女朋友。获得第九届新概念作文二等奖。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作者简介(2) 作者简介(2) 李东宇 曾获“特莱米雅杯”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曾有文字见于《萌芽》《课堂内外》等杂志。 一个泛泛之辈,平时喜欢写写文字,但总担心到头来自己会给文字玩了。 喜欢大陆的摇滚。因为现在的流行歌都爱来爱去,爱得人受不了,而恰巧我又没人敢爱,所以只能跟摇滚好上了。 会玩几手吉他,不过没有当流浪歌手的本钱。现在对于文字还处在一个尝试与练笔的阶段。 平时比较安静,高中时听同学说自己安静得有些另类。因此极容易被误认为是世外高人或者是个傻x。 现在就读广州某高校,单身,生活迷惘。 刘强 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现在为盛大聚石文化策划。 郑姗姗 第八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冯曼曼 冯曼曼,女,曾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网名灵霄雪、蓝朵,现生活于上海,沉默,拒绝张扬。习惯无约束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享受生活是最大的生活目标。 关于写作,不曾间断,随遇而安。并且继续。 马盼盼 天涯蝴蝶浪子,原名马盼盼,河南宝丰人。十四岁退学,沉迷于摇滚,自建乐队,流浪各地。十六岁沾染文学,十七岁入网络,任萌芽论坛版主及榕树下社团编辑。十八岁开始在《萌芽》《南风》《后80》等杂志发表作品,十九岁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现为《摩客》杂志专栏作者。 邓若虚 邓若虚,女,生于广东,现就读于天津商业大学英语系。 十二岁开始写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连获第五届、第六届“少年作家杯”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等多个文学奖项,在《青年作家》《萌芽》《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上发表大量作品。作品被选入《那年春天我要离开》《80人的火车》等多部丛书。2005年被授予“百名少年作家”称号。2007年与朋友一同创办《中文主义》杂志,任苹果树原创文学网站、双生花原创文学网站等多个网站论坛版主,任黑铁艺术网站管理员。作品受到多位名家的好评。 吴炳见 吴炳见,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现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追求阳光,以及痛快淋漓的生活,所以不愿随便乱发感伤。热爱音乐、阅读、写作,却不愿让写作完全覆盖自己的生命,而仅仅将写作当作生活的一部分。在写作上始终坚持百变风格,大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意思。喜欢许巍、莎拉布莱曼、王菲,一遍又一遍地听,不知何时停止。无论发生什么事,总是相信这个世界充满美好,如果偶尔觉得这个世界不美好了,就找朋友出去折腾一天,于是又会觉得生活有颜色了。生活在北理这座理工院校,不愿让安逸趁虚而入,所以总是追赶时间或被时间所追赶。每当面对困难,总是一遍遍告诉自己,奇迹埋伏在前方,并且一遍遍相信。无论曾经有过怎样的荣誉或是怎样不堪回首的回忆,一切已经归零。又是一个周期,一切又从头开始,慢慢来。 薛超伟 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赵琎 一不小心参加新概念,一不小心拿了一等奖。于是由怀才不遇变为怀证不育,至今什么作品都没发表过。偶尔写写随想意淫在自己的博客上。是个低调的人…… 青豆格格 榕树下某社团编辑,现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1)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1) 我说:我们像蜗牛,向着不同的方向爬行。当我告诉你“错了错了,我在你背后”时,才发现,我们已经相隔两个天地…… 我不是一个理智的人,因为理智的人会告诉你怎样获取一个人的心,就像分析从这里到金贸大厦怎么走最近一样简单。包括理智的人不会冲动,不会自己做傻事。总之看看我,你就能猜测到不理智走一道怎样的行径。 在我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怎样一个傻瓜前,我接触到了另一个傻瓜——连峰。人们都说玩文学的人缺点是较真和高傲,我像是犯了玩文学的通病,所以在大多数人眼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通俗一点就是傻。自然不会有人说得那么直白,他们担忧傻瓜有一天会变成金凤凰,就像某人横空而出一样可悲。 因此,我稳稳当当地活着,很自在。 连峰是一个安稳甚至有些憨愣的人。在我看来,这种人是没有头脑的,简单的躯体只配支撑一颗硕大的头颅。他有女朋友,晚饭后他们经常牵着手穿过楼下的十字花园。出大门,向左转,直走到中心花园散步。我之所以这么清楚绝非我另有图谋,而是因为每次放学都可以遇见,久而久之,便遍布各个路段,构成了完整的行程。其间,打招呼是必须的。我先微笑,点着头说“你们出来走走啊”,抑或故作关心地说“吃过了?”“今天天气真冷啊!”之类的废话。他的回答千篇一律,简单的“嗯”一下,样子认真,也就没有给人留下被忽略的感觉。我觉得这样不好,必要的寒暄从来没有,果真与常人不同。 此后,越发觉得他不通人情世故,呆愣得像木头。 如果可以,我也不愿意认识这样一个木头。但是事实在这里,他是我的邻居。墙壁很薄,谁家的锅碗叮当响隔壁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甚至有些怀疑墙壁的质地究竟是不是混凝土,尤其是当我尽兴地唱歌时,他会善意地敲敲墙警示,让我惶恐不已。出于担心他向爸妈反映我的劣迹,所以多数情况下我会收敛,包括见面时的招呼也是一个例证。 楼上有和房屋面积等大的天台。季节适宜的时候,我很乐意在上面吹风。远处的马路交错,杂乱,重叠,随着心情的不同会看出不同的韵味。人生的第一瓶酒的背景就是这些街道,此后成了惯常。我飘飘然悠晃在天台上,看着远处,有些地方根本不知道是哪里,面熟,翻新的风景在清醒后早已被风带走了,我才知道了什么是现实。 后来试着吸烟,牌子不固定。烟带着火星从楼上一直轻飘飘地叠在楼下的黄泥坑里,闪着闪着就灭了。顾太多眼前的风景,就忽视了那股刺激的味道,堂而皇之不过肺,致使我总是闻到一点点烟味就敏感得像小女生一样。 哥哥,你掐掉烟啦,好难闻的味道哟。楼下嗲声嗲气的小姑娘就是这么说话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是乖巧的。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解释,我又是不可理喻的。我在日记里曾写到这是文人的通病,仿佛这种险似人格分裂的姿态是一件特别令人沾沾自喜的事,仿佛这样就叫独树一帜,另类了,不流俗了。后来想想,很可悲。 烟多必失。 由坠落的烟头溯源,做这种事的人十有是爱管闲事的大妈。如果要扩大影响力,你可以选择瞄准发射,惹来的骂街会给平淡的气氛中添加些。 我无意选择了后者,真的是无意。老天作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2)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2) 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五分钟后,连峰出现,没等开口我连迭说,我扔的我扔的,不用骂了,真的是我扔的。他脸上原本没有气,让我的道歉逼得反而有些尴尬,半晌讷讷地问,你吸烟。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是狡辩说我点烟为了看火星还是说妈的我乐意你管不着。都不太契合当下,我干脆靠着墙坐下来,自然地挡住了墙角的酒瓶。 给我一支…… 嗯。 我把整盒烟扔给他,说你随意你随意。 他就没有客气,酒喝了烟抽了,一点也没有剩下。天一擦黑,我突然意识到例行的散步时间到了。我把表伸给他看,他犹豫了一下,随即慌慌张张地走了,没有说再见。我目送着他们手牵着手依偎着向十字花园走,穿过,出大门,左拐,消失在绿化带里。 街上的行人不多,远处的楼群让我想起了很多惆惆怅怅的句子。我一直回避的煽情还是会在不经意间出现,从邈远的界点蔓延开来。我想起那支瘦笔,在矫情的意念下居然可以不知疲惫地延行,因为总是有一种矛盾又自私的情感,积聚在狭仄里,左右浮现。我通常会认为笔下的东西是世间最纯净的,就像阴郁的天空,简单得只剩下了最初始的状态。我想如果凭这种姿态去描绘这个世界,怕是描不清,而混杂反光的境地,也未尝有力量。那种感觉像在数自己的肋骨,数不清。 他们回来了,依然是在牵手,在私语。我以为自己为了等这一幕而吹着越来越冷的风,想自己幼稚得可以,黑天是用来睡觉的,不睡的人傻x。 下楼的时候果不其然碰到了。我说“你们散步?”他回答说“嗯。”转身的一刹那,我听到他说早睡哟,不知道是对谁说的,因为门立即被关上了。 两道门,相对。我把音乐打开,声音很小很小,怕吵到这对恋人。那晚,我敲键盘的声音,走路的声音,吃饭的声音,都很轻很轻。像平常一样浑浑噩噩地完成一系列固有的动作,却不像平时那样自然,一点突如其来的交错很生硬,从频频发颤的手指到僵掉的脚趾,遍布全身,我安之若素。 一日,我蜷缩在金山的包间里看电影,有经典喜剧和恐怖片。我给潇涵电话叫她来玩,很快她就到了,带来了零食和烧串,我们肆无忌惮地坐在地上吃得不亦乐乎。突然外面有吵闹声,我打开门探出头看,走廊的拐角处有两个人在争执什么。似乎是一男一女。 我想还是不要管闲事的好。我把门反锁一下,对潇涵说没事没事,有两个人在吵架,我们继续看。 潇涵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好吧,我们看我们的。 门外的声音愈演愈烈,闹剧甚至掩盖了电视机活跃的画面。两个人说话声音嘈杂得像嘶哑的古式留声机,断断续续又尖锐锋利。 潇涵从地上站起来,说,我去下洗手间。不知怎么,我有种奇异的感觉。 门外两个人的争吵转变成三个人时,我开始意识到什么。我第一次看到潇涵破口大骂。那个女人面熟,似乎是连峰的女人,对,应该没错。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这是一场扯不清的恋情,我看见从他们嘴里喷出的水汽缓缓地升空,凝结在玻璃上,退化成小水滴。我站在门口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局外人的话都是不明事理的废话。我选择把门轻轻关上,拨连峰的手机,说什么呢,我不知道,就又挂掉了。我想我在这种不进不退的处境里就像是一个傻子,说话的分量等同于两片嘴一张一翕发不出声音。我只是想潇涵怎么了,连峰怎么了,女人怎么了,男人怎么了。通常在感情的世界里,我分不清对错,就像我一直觉得连峰呆板,潇涵单纯,谁喜欢谁往往变得混沌不清。在这个可怕又压抑的肮脏的地方,任何欢笑都是短暂的,何况是争吵。无论如何都不会结果,理不出头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3) 不可延续的情结 陈彤彤(3) 后来是潇涵一脸疲惫的进来,紧紧地关上门,靠在上面,像是害怕外面的人会突然进来。其实他们不会进来的。声音散去了,潇涵把平静留给了他们,潇涵说这叫成全。 我从来不善于劝慰一个人,也不善于冷眼旁观。对于感情,我不会趋之若鹜,更不会避而远之。我想告诉潇涵生活的这样一种调子,但她毕竟只是一个适于吃吃玩玩的朋友,我们从来没有敞开心扉唠叙过以外的事情。生命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如今难得串联起来,形成的却是一个乱七八糟的剑刺。受伤的无论是谁都不会像小说里那样坦然,看着潇涵挎起背包落寞地离开,不知怎么想到的仍旧是连峰,想到的是天台上耗尽的半包烟和半瓶酒。 我说喂,你失恋了。 他抬起头,笑了。他为什么会笑,让我很疑惑。但分明嘴角是往上翘的。 我伏在护栏上,虔诚地看着未知的远方。我想远处也会有分分合合,只不过因为太远感受不到罢了。该是惯常的散步时间了,我把表给他看,他又笑了,说刚穿过中心花园。 那一刻,我想我真万恶。 尴尬间,我说祝你好运你会幸福的,就离开了。我想在那一刻语言文字都是没有力量的了,更有些多余。就在将要开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墙上干挂着一只蜗牛,不知道它在犄角旮旯里爬行过多么久。用手一碰,它落回了地上,在壳里干枯紧贴。时间对于蜗牛来说是残忍的,如果说度过,无疑是一场慢吞吞的旅行。 凌晨时候,连峰从天台下楼,估计是去酒吧了。失恋的人往往是这么做,把自己搁置在一个忘乎所以的境地,逃离暂别这无法磨灭的印记。墙仍像扩音器,他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后来听到楼下大铁门沉重的闷响,是出去了。 后来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我想如果酒后驾车的话很危险。 我发短信说你注意安全啊,不要太伤心了。 后来想想,我发现自己确实可恶,连句话都能把人往更伤心的地方推。不知道他看后什么感受,有没有想把我撕碎的冲动。原本看来,倒不如沉默。 我要是有这点意识,就不至于写文章了。这说明我的意识还不够,仅仅停留在理想化的轨迹里,做出来一些小说模式的行径。我依然在虚幻中,即使有时觉得自己俗不可耐。我依然不明不白,是在走呢,是在跑呢,是在唱歌呢…… 我曾对自己说过,我会找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男孩守护我一辈子。后来不断有人质问我,你觉得你做的事情让你心安了吗。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心安,感情的事上我是个白痴,是那种做个梦也会咬自己手指的人。猛然间,我觉得自己降到了谷底,不配拥有所拥有过的一切。 我想连峰在酒吧里没心情看风景,他那种呆瓜些许会一门心思地吞咽灼人的液体。我开了一排啤酒放置在茶几上,从最东面的那一瓶开始,打算度过这样一个晚上。 喝到第三瓶时,我想连峰有什么好的,怎么会有人喜欢他。第四瓶时,我想连峰什么时候能走出来,再找一个更好的女孩子呢。第五瓶的时候,我想我为什么在想连峰,他是一个傻瓜。第六瓶的时候,我想我如果真的喜欢连峰,那是多么可悲的事啊。第七瓶的时候,我吐了一地,我想就让我可悲一次吧,因为从来没有这样可悲过。 那晚上,我忘记了什么天气,弥漫在房间里的阴郁沉重地压将下来。我无法缅怀,也无法奢望,我眼前的玻璃瓶还整整齐齐地搁置在一条直线上,散发出的浓烈的味道从地板上一直蔓延到天花板,我夹在中间像一种煎熬。 我跌跌撞撞地走到房间中央,软了下去,失去方向。 连峰那晚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排除酒吧里小姐的缘故,排除去找前女友遭到暗杀的缘故,排除酒后驾车被拘留的缘故,排除荒地自杀的缘故。总之,我想了很久。 后来,他的房子就没有再进过人,楼下的大妈说他死了,因为喝了酒被车撞死了。真是胡说。 他的门角开始结蜘蛛网,却不时常见有蜘蛛慵懒地趴在上面。突然,在铁门的门檐上,我看到了一只干枯的蜗牛,朝着远方。 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同样执著的蜗牛曾经出现过。 两只蜗牛是在找同伴吗?我真想告诉它们你要找的人在你身后啊。它们怎么听不懂呢? 不敢说,这就是命运。 既然走错了方向,两个世界的人,就这样继续走下去吧。 是的,何必回头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1) 后来 李萌(1) 我的笔记本电脑连续工作了若干小时,连触摸板的温度也开始升高。现在我很累,眼睛干涩得发痛。夏天已经来了,我流了很多的汗,开始变得浮躁起来。窗帘外面的天空大概已经是暮霭沉沉的样子,总是不经意地就会黑下来。 我换了一个新的blog,开始源源不断地写日志。再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隐秘的空间让我如此快乐地肆意而为。我的出奇简单的生活于是承载在大段大段错乱无序的文字上。我一直坚持以为,空洞的生活才会赋予人写日记的能力,并以此作为一种自恋式的祭奠。遗憾的是,我的高三没有留下过任何记录,尽管我曾经准备了很厚的日记本,可是最终与那些无以计数的参考书和草稿纸一起,被塞进纸箱里,没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 我突然想起被我藏在抽屉里的那个本子,所以打开锁费力地把它找了出来。牛皮纸封面细细长长的本子,里面是毛边纸对折叠好的页,本子的左边用很粗的白线扎起来。我十九岁生日的时候婷婷寄来的礼物,要我坚持用它写日记。她的眼光总是出奇好,当然,这样的好也许只是在我看来如此,于是我们这两个眼光不被人理解的异类总是惺惺相惜地粘在一起。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个木头的方型笔筒,四面是各种颜色的细碎的小石头。让我想起来在淮海路的新天地里见过的一幢不算高大的建筑。那时我俩坐在学校旁边的一间叫“顶禾”的点心屋里,吃十块钱一份的廉价蛋糕。那是我们常常在一起吃东西的地方,有廉价的比萨、糕点和饮料,桌布很漂亮,音乐很柔软。可是我们总是非常依恋这个有蹩脚情调的小店子。婷婷坐在我的对面,嘴里含着一颗樱桃,她对我说,明年生日的时候你就在上海了吧?不知道我会死在哪个角落。 我们于是咯咯地笑起来。 我去倒了一杯水,眼睛继续干涩,点了一滴博士伦的长效润眼液。闭上眼睛的时候一股液体顺着眼角流下来。我奇怪地拿起瓶子来看看,明明只点了一滴而已。 然后我打开那个粗糙纸面的本子,质感很好,摸上去的时候总是感觉踏踏实实的舒服。我拿着笔在上面写:婷婷,我今天突然想你了,并且为此似乎掉了一滴眼泪。这种想念轻轻一点就漾开,就如同我用黑色的水笔在这样的毛边纸上写字,墨水总是轻易地就晕开了。 我又一次感到口干舌燥。持续不断地喝水。武汉的五月热得让人无可奈何,不能安静下来。而我的那座北方城市里灰蒙蒙的干燥寒冷的冬天,似乎已经恍如隔世。 我们在高三的那个冬天里不可思议地花掉了无以计数的时间讲话。大多数的时候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鸡毛蒜皮,比如lanc?觝me又出了新的香水,还有amai和odbo的黑白搭配哪个更抢眼一些。那时我是一个头发很乱脸色很黄的理科重点班的高三学生,可是我花掉了大把的时间听婷婷告诉我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把戏。乐此不疲。 那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的,下了课以后去一个很小的店子里吃打卤面和过油肉,还有店子旁边的小摊上的烧烤。老板娘一见到我们总是笑嘻嘻的,对我们说,来了啊,坐吧。或者慢走啊,再来啊。她也许会以为我们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吧,但其实我们只是常常在一起而已,虽然我很喜欢她。 后来她终于支撑不住天天走读的辛苦,每天熬掉晚自习已经夜色茫茫,回到家的时候一头栽到床上就再也起不来。她在学校对面租到一套房子,只隔着窄窄的一条马路。她带我去看,两间卧室,厨房和卫生间。可是只用得着一间小卧室,有明亮的阳光,安静的写字台和单人床,很好的样子。她说,你搬来我们一起住吧,我要你照顾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2) 后来 李萌(2) 我看了看她,然后点点头说,好。 只有很简单的行李。满满几箱的参考书,一手提袋的cd和磁带,毛巾,牙刷,洗发水,别无他物。我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另外一间大卧室,把所有的行李整理好之后抱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失声尖叫。 可是还是感到了深深的疲倦。所有的书堆起来摆满了两个书柜,五百页的化学习题集,一页一页地认真翻过去,上面有各种颜色的波浪线、圆圈或者三角形。吃完饭的时候婷婷总要从书架上取下它来,慢慢地翻着看,即使这个学文科的孩子看不懂上面奇奇怪怪的方程式和分子结构。合上它的时候放在胸口,沉甸甸的。她眨眨眼睛说,我一拿着这本书,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这个没有长大的女孩子,她总是这样简单自在地生活。高高扎起来的马尾辫,眼睛明亮,脸上总是笑盈盈的样子,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却不经常穿,只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宽松朴素。 而现在我在这座女孩子多得出奇的校园,看着她们被廉价的彩妆和花花绿绿的衣裳包裹。因为年轻,她们仍然可以像新鲜的水果一样淌出饱满的汁水。可是我还是会想起婷婷,这个简单而自信的女孩子,对时尚灵气十足却坚持素面朝天。 我在这个被女孩子重重包围的学校里终于读到了文科,我的课表里有大片的空白。日子如同云朵一样悠闲地走过,数不清地晃掉了。女孩子们穿着吊带睡裙神情慵懒地洗衣服,梳妆,然后变得光鲜靓丽起来,被等在楼下的男朋友接走。时间是唾手可得的财富,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拿来挥霍。高三时黑板旁边的倒计时牌像一个遥不可及的童话。原来我们的生活一直就在这样周而复始地祈盼,接受,再祈盼。而我知道的是,蓝一定有着如我当年般明晰的目光,因为祈盼,所以可以埋下头去一页一页地翻过厚厚的参考书。 这个曾经桀骜得令人头痛的孩子,她现在会因为班主任的责备而耿耿于怀,她终于愿意平和安静地生活下去。 我一定要去北京。这几乎是她高三里对我说过的唯一一句话。 我一直喜欢这样桀骜而倔强的孩子。他们不说我想如何,而是我要如何,生活的路在他们脚下变得笔直,并且没有纷扰。唯一不变的目的地,最终到达或者没有,但是绝不会中途转弯。 蓝说我一定要去北京的时候,我很想笑着拍拍她的头,告诉她这样很好。我一直都羡慕她。 我在高三对颜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我们都能到上海去多好。那时候我用得很多的一个词就是如果。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不确定的可能性,于是我用各种各样的假设让自己知道,这样让人窒息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其实是有前方的。 颜歌说,乖,应该可以的。这个时候我的心就会空荡荡地漏跳一拍,然后笑一下,自言自语一下,嗯,应该可以的。 那些个寒冷冗长的夜晚我们就在电话里陈述着彼此小心翼翼的祈盼。遗憾的是,我们从来都没有勇气告诉自己,一定可以的。 我的胃开始轻微地抽搐,起身去端来电饭煲煮了一只鸡蛋。电饭煲是个太过方便的家伙,容易让人变得懒惰起来。那时每个早晨,我用一个小铝锅煮两只鸡蛋和一大袋牛奶。婷婷总是赖到最后一刻才肯起床。她在卫生间里洗漱的时候,我把牛奶盛在一对一模一样的瓷杯子里。告诉她这一杯是你的,这一杯是我的。婷婷是个不爱喝牛奶的孩子,她皱着眉头喝掉大半杯,在我来不及苛责她的时候背起书包,扯着我跑出门去。一边下楼梯一边剥开手中的蛋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3) 后来 李萌(3) 可是有一回我生气了,因为她无论如何不肯再喝牛奶。我沉着脸,我们沉默着僵持。然后我不由分说地把杯子架到煤气灶上加热。半分钟以后杯子底发出一声闷响,婷婷凑过头去,突然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用发抖的声音告诉我,杯子被你烧裂了,白痴。 我因为这件事情沮丧了很久。那对杯子终于只剩下了一个,婷婷也满足于不用再被我强迫着喝牛奶。以后的日子我开始用一只小铝锅煮两只鸡蛋和半袋牛奶,可是我再也没有对她发过脾气。 我大概只有对这三个女孩子是没有发过脾气的,婷婷,蓝和颜歌。这对我来说是件困难的事,因为我有时会轻易地泄露我的迫切和不满。可是对这三个全心全意依赖我的女孩子,我只是想要好好地保护她们。 婷婷告诉我,课间操的时候看到蓝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那个白净的男孩子,个子很高,很消瘦,对蓝百依百顺,蓝把他叫作enic和nirvana的《纽约不插电》。 后来她对我说,简直不敢回想那一段日子,那样歇斯底里,把自己团团困住。可是以后也许再也不会这样不留余地地热衷于一种情绪,即使是沉沦。 我们曾经干过一件疯狂的事情。期末考试第二场结束的时候她来找我。天已经黑下来了,吃完晚饭以后我们沿着马路走,绕了很大的圈子可是发现有太多的话没有说完。蓝说我们去操场坐着吧,一整晚。她看着我,眼睛突然变得明亮起来。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对她说,好。然后把s。她说这个主唱的声音真像王菲,我说不对,是王菲像她。她笑了一下,然后我们都不再说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4) 后来 李萌(4) 过了很久我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碰了一下我的肩膀,她说天要亮了。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远处的天微微地泛起了白。我已经浑身冰冷,可是蓝笑了,像个孩子一样的无邪,她紧紧地裹着我的衣服对我说,天要亮了。 那一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坐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她跑来告诉我,她上文科了,她终于鼓起勇气从那个重点班里逃出来去学文科了。她转身的时候阳光笼罩了她的背影,轮廓变得耀眼起来。我突然感觉到舒长的安宁和快乐在心底蔓延,我知道,她终于没事了。 我拎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洗发水、牙膏和泡面的时候看到z的短信,抱怨自己又荒唐地堕落了一天,放在桌上准备拿去上自习的书包始终还在原来的地方。而我发现自己长久以来的生活一直是一种不曾改变的姿态。走二十分钟的路去文科楼上课,回到寝室以后把背包挂起来,打开电脑,聊天或者应付编辑的催促。偶尔看一会儿电视剧,然后爬上床去听英语。不会有人再需要关怀,或者我不会再给予关怀。 我还是想念起高三的那个冬天,窗户上结出一层一层的霜花,用手指使劲擦会露出一小块透明的玻璃,然后透过玻璃望下去,有白色的积雪和行走缓慢的人,裹着厚厚的衣服,打招呼的时候嘴边就冒出白气来。 那个冬天我们就是在一间小教室里度过的。破旧的小教室,黑板上有一道很深的裂缝,木头地板,踩上去吱吱呀呀地响。所有的人都把身体蜷起来,戴着毛线手套,露出五个手指。不做题的时候就抱着暖烘烘的杯子安静地看书。时间总是轻易地就过去了。 除了上课的时间我几乎全部和婷婷在一起。她的教室在一楼,我的教室在三楼。下了最后一节课我花掉十几分钟的时间整理好笔记,然后下楼去找她。她早就已经趴在书包上等着,从离楼梯口很近的教室门里看到我,于是扯着书包跑出来。 路上有很多高三的孩子,学校门前的那条很窄的马路被自行车挤得满满的。可是你可以轻易地辨认出他们,弓下身子轻盈地掌握着方向,像鱼一样在车流中穿梭,然后从身边擦过,风一样地消失掉。老师说你们现在要抓紧所有的时间,不要浪费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比如放学后要快一些回家去。可是婷婷还是爱拉着我去逛学校周围的所有小店,当然她最喜欢的是鼹鼠。开店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姐姐,据说原来在一所私立高中里念书,惊世骇俗地和男朋友同居,惊世骇俗地被学校开除,然后就和男朋友攒了一小笔钱开了一间店子。但是他们的眼光真的是很好的,店子里面的人总是满得无法转身,所以很快就有了第二间。他们的故事迅速地在女孩子中间流传开,大家或者感叹或者羡慕或者佩服,于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去这个店里淘东西。但毕竟都是很乖巧的孩子,没有人有勇气或者真正愿意去尝试这样一种生活的。 婷婷总是买很多小东西,信纸、小本子、花花绿绿的发卡和手表,尽管我认为都是些不必要的花费,但是她一拿起来它们就再也不舍得放下。当然她还是常常检讨的,因为她终于发现,这些零碎的花销加起来其实是一个很庞大的数目。 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爱花钱的孩子,买很多看起来毫无用途的东西。耳钉、背包、cd和花裙子。我没有再找到像鼹鼠一样有故事的店,但是仍然买回来许许多多不必要的东西塞满了抽屉。于是我在别人眼里成了奇怪的女孩子,自己赚生活费,看奇怪的书,听奇怪的音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5) 后来 李萌(5) 其实我已经不再听奇怪的音乐了,我现在听的是斯洛伐克爱乐乐团演奏的门德尔松第四交响曲,还有ludovico einaudi的钢琴曲。没有什么强烈的情绪去听原先那些音乐。有一次把齐豫的英文碟放出来听,十分钟以后寝室的女孩对我说,换下来好吗,我听得简直要睡过去。 高三的时候用各种摇滚碟和磁带塞满了柜子,总是轻易地就迷恋上那些呐喊和呜咽。有的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只是看到它们妖娆和狰狞的封面就充满了信任。 那时已经很少再见到蓝了,只是她偶尔会背着大大的书包爬上楼梯敲开我的门。她喜欢彻夜不归地赖在我的房间里,好在这总是轻易地就可以征得她妈妈的同意,她妈妈会在电话里面说,你们在一起好好看书啊,你不要影响人家复习。 蓝的确再也没有要我拿出很多时间听她讲那些破碎不堪的生活,她与我讨论的全部内容只有语法和数学题。把功课做完以后她就穿着睡衣自己去泡咖啡,然后打开柜子一边翻一边问我,最近听些什么。 皇后、枪炮与玫瑰、山羊皮之类的。 我听到她含糊不清地感叹了一句什么。后来她说,我早就不听这些了。 我转身看看她,她随意地到处走动,一手端着咖啡一手拨弄头发。可是这些坚硬凛冽的音乐是我最后的一点点坚持。因为我不知道我应该爱些什么,我应该爱些什么才可以让我有不懈怠的力量。 所以我就沉浸在那些歌儿里了。痛并快乐着。 那群男人争先恐后地扯着嗓子喊,这操蛋的世界!我捏一捏拳头,小声地说,这操蛋的高考!然后我得意地笑起来,觉得很开心。 其实我是很容易开心的。比如我不间断地收到一些数目不大的稿费,然后和婷婷去吃火锅。那是我们最大的乐趣和奢侈,因为吃火锅的时间比两天所有顿饭加起来的时间都要长。可是我们仍然在每个没有晚自习的周末走一站路的距离,然后花掉整个晚上的时间。 那是十二月了,天已经非常冷,马路边上结了坚硬的冰。 直到校门口挤满了小贩摆开铺天盖地的贺卡时,我们才发现圣诞节已经快要到了。圣诞节是无论如何也要过的呀,不管有多么忙。我得了很重的感冒,妈妈心疼得一塌糊涂,花掉将近五百块钱买了一件佐丹奴的羽绒服给我。我一直记得那个大红色的漂亮的手提袋,大大的圣诞老人的笑脸。窗外下着很大很大的雪,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一样快乐。 大家商量了很久,还是决定去吃火锅。我和婷婷偷笑不止。 平安夜里下了一场大雪,一大群人穿着厚厚的衣服挤在的士里,突然感觉久违的兴奋,所以就尖叫,大声地说话。最后司机忍无可忍地回了一下头,你们要是再叫就下去,反正已经超载了。然后我们只好把所有的都拼命地憋在心里,挤眉弄眼地偷笑。 火锅城里平安夜的自助夜宵,我们吃掉了五十多个盘子的东西,喝了不计其数的啤酒。那种积压已久的快乐在一瞬间,彻彻底底地淹没了我们。后来有人哭了,后来有人说大概以后再也不能在一起过圣诞,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最后有人说,不去想以后的事情了,我们还是喝酒吧。 那时候很多事情都不去想的,因为我们知道,不经过高考,一切都是虚设。可是我们连高考都不能把握,还能把握得了什么呢? 午夜的时候我们开始往回走,没有人愿意乘车,大家互相挽着胳膊踩在厚厚的积雪上。马路上车很少,一些店彻夜亮着灯。我们呼吸着凌晨新鲜而冰冷的空气,鼻子被冻得红红的。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脚底的吱吱声。一种轻灵而安谧的空气静悄悄地蔓延在我们中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6) 后来 李萌(6) 走了很远的路回去,七个人横七竖八地倒在我的双人床上。我们有气无力地说话,笑,然后有人睡着了。虚脱的疲惫和快乐在身体里油然而生。那一刻我突然希望时间就此停留。 后来我给颜歌讲起那一晚的大雪,我们在夜晚的雪地里沉默地走。再后来我知道了那一晚几乎全中国都在下雪,上海,广州,甚至昆明。于是我也知道了其实有很多人是如同我们一样快乐的,即使他们以后不会再记得那一晚。 可是我在这座城市里看不到雪。第一个冬天很冷,没有暖气的寝室像冰窖一样,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躲在被子里面,看书,听广播,睡觉。可是始终没有雪花落下来。整个城市被一种没有温情的寒气包裹。寒假我回到家的第三天下了入冬的第二场大雪,人们都已经置办好了年货,街道显得很安详,眼睛里是大片大片的白色。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雪地里,深刻地怀念起高三那个冬天的六场大雪,漫天飞舞,纷纷扬扬。 我想我始终是属于北方的孩子。 那一年冬天颜歌的十八岁生日到了。我穿过马路去邮局给她寄礼物,是几米的《我只能为你画一张小卡片》。我用快冻僵的手在扉页上写:亲爱的宝宝,我这里下了很大的雪,这是一个适合想念的季节。 我常常在夜里接到她的电话,听她孩子气的声音,软软的,像棉花糖一样甜蜜。我已经一年的时间没有见到她,我总是想念她的大眼睛。可是我没有这样说过,因为她又会嘲笑我是煽情的女人。其实我知道,她只是害怕自己会哭出来而已。但是两个人都愿意相信将来会在一起的,所以花了很长的时间去设想以后的生活。她甚至问起过我,她的十七双鞋子该如何带到上海去。在这一切的设想都结束之后,我们就会变得很困倦,我闭上眼睛听她用含糊不清的语调在念: 我是颜歌,颜色的颜,歌唱的歌。我与一个叫作小檬的聒噪的女孩住在一起,养着一条名叫念念的安静的狗…… 这是颜歌写的小说中的一段话,后来我们总是在念它,一遍一遍地念。 小檬,你说,会这样吗? 会的啊。 真的吗? 真的啊。 嗯,那就好。我要去睡了,晚安。 颜歌总是轻易地就相信了我。挂掉电话以后我打开门,婷婷的房间已经熄了灯。我用湿毛巾擦擦脸,然后继续做数学卷子。我不觉得困,因为我总是心满意足地想着,这些都会实现的,以后我会如同照顾婷婷一样,每个早晨给颜歌煮鸡蛋和牛奶。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曾经无数次地说着这句话,不知道是说给彼此听,还是说给自己听。那时候我们怀着巨大的惶惑和恐惧,可是我们还是相信了这句话。那些黑漆漆的夜里我一个人坐在台灯底下的时候,它一直支撑着我。 就像蓝抄给我的歌词: 都会好的/总会有的/那些风雨/还有阴霾/关于未来/请你坦然/不要离开/请你等待 那个冬天似乎一直在下雪。我喝掉了很多的红茶,做完了很多的题目。婷婷买了很多的小玩意儿,我们一起去吃了很多次火锅。 最后一场雪已经下过,春天就要来了。 那个周末的晚上婷婷说我们去大学里散步吧。 我们走了三站路,一直从大学的北门到南门。在校园里的树下面走,与情侣擦肩而过。广场非常大,天黑下来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影。婷婷看起来很兴奋,她说你唱歌吧,唱《后来》给我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7) 后来 李萌(7)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空旷的广场中我听到自己的回音,很好听。婷婷没有说话,一直在抬起头望着天空,脸庞如同星星一样清澈。我拉着她的手,那一刻我眼睛湿湿的,空气那么宁静。 很久以后我知道,那是我高中里最后的纯净时光。那一晚我的心那样安详,我甚至忘记了所有的承诺和眼泪,以及那一场即将到来的我无法预知的高考。 每当我想起那一晚剔透的月色,脑海中总是闪过一句话:one?就如同我电脑的屏保画面,许许多多的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一行红色的小字始终在移动,移动:one? 我把齐豫的碟拿出来放: one long time passing one long time ago 然后寝室里的女孩对我说,换下来好吗,我听得简直要睡过去。 我只好笑笑。原来一切早就已经过去了,没有人再去纠缠不休,只有我在这里顾影自怜地做着无谓的哀悼。 one?那些日子,是不是再也找不到? 后来我终于拿到了出版社寄来的样书。我的第一本文集,经历了十个月的起伏更迭终于变成铅字躺在我的手上。封面的颜色很丑,版式也设计得非常粗糙,可是我拿到它的那一刻,仍然兴奋得无法自持。我和婷婷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每一页都要细细抚摩。我十六岁的冬天里所有的深夜堆积起来的文字,它们那么温和而稚嫩。 婷婷站在我的写字台旁边,她说你念给我听好不好。那时候我的嗓子已经有些哑了,声音低低的。 “我在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坐在晃晃荡荡的电车上在这座我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里转悠。我从来没有想要像今天这样认真地好好地去看看这一片我从小长大的土地。当我抬起头仰望灰蒙蒙的天空,呼吸着并不洁净的空气时,当我站在天桥上看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来车往时,当我在夜空下面看玄妙的霓虹变幻闪烁,被这个城市溢满的温情所感动时,我才知道,其实我是那么深那么深地爱着她。 “一个月前我从上海回到这里,走下火车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些熟悉的楼群,听到了浓郁的北方口音。那一瞬间我的心一下子就踏实下来了。我想这里毕竟留有我最深的眷恋。这里有我的家,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亲爱的朋友们,以及我的整个成长。 “当我完成了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清晰地听到了十七岁的声音。十七年,我想这真的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今天我坐在这里,静静地去回忆,任记忆肆意倾泻的时候,我竟被自己感动地热泪盈眶。我想起小时候在幼儿园里偷吃小朋友的巧克力,想起那个一脸通红地勾着我的手指头的小男孩,想起曾经站在婚纱店门前傻傻地想象自己当上新娘时的样子,想起那些为了偷懒不想练琴而悄悄把闹钟拨快的时光,想起为了表示抗议带着朋友们集体逃学,面对老师的责问一脸的英勇不屈。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成长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情。 “站在十六岁的尾巴上,我是真的想要好好地长大了。我会努力地学习向复旦靠近,会用一整晚的时间去解一道化学题,然后恍然大悟地拍着脑袋笑自己好笨;我会为那个金色头发的小王子默默地掉泪,也会在看《大话西游》的时候放肆地笑出声来;我会和朋友们讲很长时间的电话,面对妈妈的责怪时乖巧地告诉她再也不会了。我是真的爱这样的生活了。所以我会就这样慢慢地等着自己长大,然后找一个干净踏实的男人去爱,过一辈子温和平静的生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8) 后来 李萌(8) “所以,我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我的成长呈现给你看。我亲爱的朋友,我真的非常感谢你可以一直把它读到这里。而就如你所看到的,实际上我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而粗糙的孩子,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做着最平凡的梦想。可是我感到幸福。 “我是真的感到幸福了。今天我一如既往地坐在这里,听午夜的风静静流动,所有的喧嚣都销声匿迹了。我坐在这里我很安静,窗外深褐色的天空安然而寂寞。明天就是周末了我又可以回家可以见到我的爸爸妈妈了,这一刻我真的非常想念他们。” 我滔滔不绝地一直念下去,屋子里安静得可以听到墙上挂钟的滴答声。念了很久以后我突然哽咽了,眼泪掉下来。 婷婷,高考以后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离开这座城市,离开留在这里的所有成长。 婷婷眼圈红红的,可是她从来不肯在我面前流眼泪。她走过来揉揉我的头发,对我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然后我们各自低着头沉默了很久。 婷婷,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我们必须承担的,我知道其实我们已经长大了已经足够去承担这所有。婷婷,其实我只是好久都没有哭过了。 后来我真的不再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甚至我能够记得,在我写下这些的时候,已经四个月没有掉过眼泪。走在路上我会把衣领高高地竖起来,一脸倔强。大概是我刻意地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曾经所有的忧伤所有的疲惫都已经被高考一笔带过。 春天是一个泪水倾泻的季节,模拟考频繁地降临,一种密不透气的恐慌终于牢牢地罩住了我们。我拿着让人大跌眼镜的分数坐在化学老师的办公室里,突然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放得下的孩子。关于大学,那只是一个简单而明亮的梦想。只是走在路上的时候,只要轻轻地磕绊,就立刻充满了不安。 但是婷婷仍然不哭。她从来都不哭。但是她会把头深深地垂下去,她会走到我的房间里更频繁地去翻那本已经完成的五百页的化学习题。有时候她抱着泡好的红茶坐在我身旁看我解题,我知道她需要的是一种安静下来的定力和坚持不懈的勇气。她一直羡慕我有着明晰的方向,我有着在她看来遥不可及的好成绩。“复旦大学”四个字骄傲而醒目地挂在我床头的墙壁上,她每天看到它们,也许疼痛过,只是已经几乎没有了知觉。 但她不知道,在一条狭窄的路上不肯回头地一直走,其实是很累的。 这四个字后来还是得到了班主任的认同。我生病请假的日子里,他拎着刚从药店买的中药来看我。一本一本地翻我放在写字台上的书,然后抬起头看到墙壁上的字。他不说话,但终于还是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那时候大概所有的人都不遗余力地相信我会在这条路上不偏不倚地一直走下去的,包括婷婷。她似乎比我更爱设想未来在上海的生活,比我更加相信这一切实现的可能性。她带笑的眼睛里充满着善良,没有险恶,没有任何故作的愁容。 但是我说过,婷婷是一个知道怎么样让自己快乐的孩子。在那样喘不过气来的沉闷的时间里她仍然可以开心地一直笑。我很久以后才知道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个神秘的男孩子。其实他一直都存在,而我并无法察觉。在那个黑漆漆的深夜我一直不见婷婷的影子,不知所措甚至准备报警的时候她笑嘻嘻地敲开门,她去打电话给他,他在一座叫作大连的海滨城市里念书。那个夜里她躺在我身边,讲给我四年来的所有故事,我们睡意全无。我看着身边的婷婷亮晶晶的眼睛,觉得她真漂亮。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9) 后来 李萌(9) 其实我并没有发觉那是一个恋爱的季节。所有的孩子都在恋爱。他们爱着,奋不顾身,不愿去顾及即将面对的分离。或者只是寂寞了,而爱真的是可以让人不停祈盼的东西。蓝和她的wing,颜歌和她的小童。蓝为了wing义无反顾地准备考北京的大学,关于上海的那个做了好多年的梦就这样决然地被埋在了心里。颜歌在只属于她和小童两人的bbs里倾诉给他所有的想念和茫然。她们以各自的方式在爱,我看着和听着她们的故事,除了祈祷她们快乐,我无法再做什么。 那个被婷婷叫作飞儿的男孩子,我一直没有看到他的模样,但是觉得他是那样一个鲜活的影子。他如影随形地生活在我和婷婷中间,我们未曾谋面却变成了彼此最熟络的名字。我把我的电话让给了婷婷,他们便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着一场又一场漫长的谈话。每一次电话接通的一瞬间,我总可以看到婷婷脸上刹那绽放的笑容,我眼前的这个心无芥蒂的女孩子也可以有着这般小女子的娇羞。我关上房间的门,暗自笑起来,在那些灰蒙蒙的日子里看到这些幸福的片段,总是让人轻易地就感觉开心起来。 几乎每一次当婷婷在第二天的早晨敲开我的门把电话还给我时,它都已经因为耗电而奄奄一息。我总是惊叹她居然肯花掉如此之多的时间去讲话,并且对昂贵的电话费唏嘘不已。尽管我知道飞儿用了几乎所有的零用钱来支付电话费,婷婷也用了几乎所有的复习时间来陪他说话,我仍然不愿意阻止这一切。高三最艰涩的日子里,她仍然有着这样健康而明朗的心态,没有什么会比每天都看到她在笑显得更重要。 我在第二次模拟通考的时候拿到了意料之外的好成绩,甚至在全市都排到了相当前列的名次。沉寂了许久之后我突然发现了我的梦想在灼灼闪光,我知道原来我离复旦真的可以非常近。但是当我还没有来得及把这一切告诉颜歌的时候,她对我说她拿到南京大学的推荐表格了。 小檬,我已经决定考南大了,我就是想要一个稳妥的结果。 小檬,其实我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我对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强烈的爱或者憎恶,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小檬,你一定要坚持考上海的,你那么喜欢那里。 我点点头,对她说,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但是,好吧。 挂掉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一种巨大的空虚和恐慌,发现摆在我面前的成绩,在强大的事实面前,其实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成绩再好又如何,在没有尝试的时候就已经失掉了勇气。高考原来这样的让人无法信任,任何梦想都抵不过它的残酷。 我坐在床上,想着我们在无数个夜晚谈起的未来在一起的生活,哭了很久。 然后我告诉自己,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不能放弃。 五月的时候那样一场叫作sars的灾难无声无息地降临在了这座城市,生命突然变成了一根脆弱的琴弦,无知觉之中就会轻易地远离。身边的人们笼罩在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白色恐慌之中。除了高三的孩子,所有的学生都放假了。“五一”假期过后,所有高三的孩子都搬着行李住进了学校,高考的前一个月,我们已经极度紧张的神经又要经历这样一场严峻的考验。 偌大的校园里只剩下了一些寥落的人群,戴着厚厚的口罩,看不清楚彼此的脸。每天定时都要量体温,并有人陆续地被校医带走。教室里弥散着浓重的消毒剂的气味。一道紧闭的铁门隔离了外界所有病情肆虐的消息。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10) 后来 李萌(10) 我每天都在哭,下了晚自习以后在宿舍的楼道里踱步,拿着电话不停地讲,轻易地就掉下眼泪来。对高考和死亡的恐惧让我每时每刻都喘不过气来,我甚至希望随时都可以倒下去。 后来,当所有的恐惧都超越了极限以后,就什么都不害怕了。脸上有了麻木不仁的神情。把口罩摘了下来,草草地洗手,对所有的测试都泰然自若。我们已经不再苛求什么,只希望这一切都快一点结束。 婷婷没有选择住进学校里。进来的人不许出去,出去的人不许进来,这变成了sars时期毫无人情味的可笑的规矩。我看不到了那张一直在笑的脸,每天一个人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我不知道她一个人会不会很寂寞,看不到我的那本五百页的化学练习题时她会到哪里去寻找动力。 婷婷偶尔打电话给我,讲一下她在家的样子。从不出门,躲在自己的小阁楼里面复习。sars让这个世界突然安静了。她说你要坚持住啊,我知道你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我挂了电话,胸口堵得就要窒息了,我甚至连质问的力气都不再有,为什么我的生活突然变成了这个模样? 二十天以后我们拖着行李走出宿舍楼,打开校门的那一瞬间,突然感觉厚重的疲倦压了下来,在这样一场浩劫中,我已经筋疲力尽。 后来我给身边的人们一遍一遍讲述这一段过往。这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往,对于我,便是一场苦难。而在他们看来,只是一段远离他们身边的真实的传说。 高考的第一天太阳很大,我在考区的门口看到化学老师。他抱了抱我,什么都没有说。我突然想好好地哭一场,这一年太漫长了,我们已经经历过这么多。 一连两天,我坐在那个简陋的考场里面,面对着我高三以来的不知道第几千份卷子,已经恍惚了。做不出题来的时候我就望着窗口,校园里很静,有喷泉在喷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有隔离线以外焦急等待的家长。我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 考完最后一场理科综合的时候,天空突然匪夷所思地下了一场大雨。我从考场走出来,面无表情。有的人哭了,有的人甚至晕倒过去。我平静地走到陪我辛苦了整整一年,然后等待我走出来这一刻的父母面前,我说,走吧。 高考结束了,曾经幻想过的无法承受的愉悦终于还是没有出现。坐在车里面,看外面越下越大的雨,我还是哭了。这一年里,所有的无奈所有的挣扎所有的反抗所有的压抑所有的放肆所有的悔恨所有的感动所有的愤怒所有的眼泪和所有的留恋,竟然会以这样一场尴尬的考试结束。 交志愿表的那天,我在校门口看到了站在一起的蓝和wing。她拿过我手里的表,脸上有故作的平静。她说,为什么不报上海。我低下头,把表拿回来,我说,上海所有学校的新闻系都不招理科生。 我始终没有抬起头来,我怕看到蓝的眼睛,也许我会在一瞬间反悔。我抱着档案袋飞快地跑进学校去。天突然变得昏黄,乌云沉沉地压下来,远处有闷雷在响。我跑到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蹲下来,放声大哭。 一个月之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新闻系,在一个我从未接近过的城市,一所我从未正视过的大学。打了折的梦想,让我没有惊喜也没有失落,打开通知书的那一刻,我心如止水。 颜歌没有接到南京大学的通知书,拿着高出复旦四十分的成绩却被南大无理由地强行退档。她在电话里哭着问我,小檬,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当初那么想要考复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来 李萌(11) 后来 李萌(11) 我流着眼泪沉默地闭上了眼睛,对于这一场浩劫,我已经无话可说。 当初被我们无数次设想过的在一起的未来,就这样轻易地被彼此背叛了。我去武汉,颜歌去成都,这两座城市,都离上海异常遥远。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后来,我们告别了那个茫然而惶惑的夏天。 大学的生活成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悠闲。对许多事情都不再认真,没有了刻骨铭心的爱和疼痛。曾经的梦想和执着都如同一个遥远的神话。在颜歌给我打了一个长长的电话痛哭一场之后,一切都变得异常平静。逃课、恋爱、无谓的成绩,我看着身边这些经世多变的脸,发现高三真的已经恍如隔世。 可是蓝,正在读高三的蓝,她仍然是有梦想的,她仍然有着全部的祈盼的理由。 没有过多的联系,写过一封信给她,对她说,任何事情都不要苛求,对她说,我在这里,一切都以曾经设想的方式在前进。后来,她告诉我,wing已经保送到了清华,而她,要去参加离清华最近的那个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 我笑一笑,我说,很好,蓝,就是那里。 六月的武汉已经燥热难耐。高考的那一天我坐在自习教室里,开了所有的风扇,汗水仍然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我想念着挥汗如雨的高三,那已经远离我的一切。我知道,蓝已经平静而安然地走过了一年,所有的这些会有一个好的终结。 我趴在窗台上,看文科楼脚下来往的身影,我轻轻地说,蓝,加油。 然后我发现自己竟然止不住地淌眼泪。我不知道这眼泪从何而来,是怀念,是遗憾,还是这一年来无人可诉的落寞。 很久以后我终于接到了婷婷打来的电话,告诉我她全家要搬到天津去了。我说,那我们以后该如何见面呢。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她说,我会很用功学习的,将来到上海去和你住在一起,我还想要你继续照顾我。 我拿着电话,想起曾经的那些夜晚我和颜歌喋喋不休地讲着这些,眼眶里突然就溢满了泪水。我对她说,好的。 我抱着水杯,雾气氤氲着我的眼睛。我望向窗外,看着行色匆匆的人流,突然发现这一切都已经轰轰烈烈地远离。 后来,这一切都过去了。 写在后面 我终于完成了这段凌乱的回忆。这中间,我写了很多的故事,写了很多的爱,但是这堆砌起来的回忆,曾经被我搁浅了很久。 后来,这是多么冗长的字眼。我想只有我们经历完了那段漫长的琐碎而刻骨铭心的时光以后,才可以用后来提起这一切。我只是一直对这一首歌念念不忘,把它唱给婷婷听的那个夜晚成为我整个高三最静谧最安详的时间。 我的高三是和这三个女孩子联系在一起的。正如你所看到的这些,婷婷,蓝和颜歌,她们都在我的身边,相信我并依赖着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实在太多,而落在笔下便觉得僵硬而条理。就像你所想的一样,有些东西真的没有办法言喻。 写完它以后我去和蓝见了面,我们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见到。那时我们坐在kfc的窗口边,看外面那条被我们踏过六年的熟悉的路。蓝说,复旦招生办来学校开咨询会的那天,我拿着资料哭了很久,她终于决定放弃了那里。她说这些的时候,我看着她笑了笑,想起来当初放弃复旦时撕心裂肺的痛。只是现在,已经恍惚了。还说了很多的事情,但是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终于过去了。她已经拿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她会去北京继续和wing在一起。这一切,都是多么让人开心。 和婷婷的上一次见面是在寒假,我仍然记得冬天里她的那件红艳艳的毛衣。我们在一起时总在逛街,但从来一无所获。因为总是拉着手,专心地走路或者聊天。我告诉婷婷我要写这样一篇文章以后,她间或地就会打电话问我进度如何了,我知道她想要看到自己在我笔下的模样。我想要告诉你的是,我所写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我用了最朴实的叙述,因为我喜欢的这个女孩子,真的不需要我再用任何堆砌的形容词。 七月在北京的时候曾经用了一天时间到天津去,坐在火车上发短信给婷婷,问她是不是在天津。她说那时正在老家,第二天就要回天津去。我们终于还是这样擦身而过了。我真的非常想念她。 婷婷在河南读大学。寄给我的日记本,还有送给我的肚兜儿和钱包,我都留在身边。偶尔通电话的时候她会给我讲述她和飞儿两个人在一起的情形。她们那样踏实而快乐地一直在一起。我甚至相信婷婷是会死心塌地地嫁给他的。真的,我从来不敢过于相信少年时的爱情,但是我真的这样虔诚地相信着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并且希望这样。 完成了这本书以后,我想也许我会去看她的。过了这么久以后我发现,原来自己真的习惯了和她住在一起的生活。 还有颜歌,距离我们见面的那个冬天竟然已经有两年半的时间。我真的感叹时间居然如此不留痕迹地把我们从十六岁带到了十九岁。这两年多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彼此的想念,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在一起的梦想。虽然它曾经被我们背叛了,但是它仍然在,只要它在,我们就不会放弃。 我很久都没有写信给她了,连电话都变得非常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闲散的生活里我们反而失去了不停倾诉的。但是我始终是挂念着她的,我知道她也一样。这一点,我们谁都不会怀疑。 我想我要开始加倍地呵护她了,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这么久。这么久,我相信没有任何两个远隔千里的女孩子会像我们一样惺惺相惜地爱着彼此。她经受了那么多波澜,我知道她有多需要我在身边。但是,我们隔了这么远,我只能加倍地呵护她。 我想,是那个生活在一起的梦想一直支撑着我们到今天吧。虽然它实现起来显得那么不顺利,但是终究会实现的。我是这样想的,并且愿意这样去想。 后来,这一切都过去之后,我知道,原来我们真的长大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1)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1) 开始熟悉小雪的时候是在某一年的冬天,很奇怪的是,那年冬天雪量很少,就算下些雪,也是零星的小雪。我微笑地告诉小雪,连上天都用这种玄妙的方式来提醒我你的存在。她打过来一个笑脸,然后说,因为上天知道我们在一起。面对莹莹闪亮的电脑屏幕,我依稀看见了她的笑颜。 我们如此遥远,我们却近在咫尺。 可我们初识的时候却并非这般彼此相惜,我们似乎是绕过了一个模糊又分明的圈才彼此走进。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见过小雪。我们只是在一个名为苹果树网站的文学论坛上认识。彼此看看彼此的文字。有时相遇就微笑着打打招呼,此外就没有再多言语。 那个时候,我刚刚走过高三,长久压抑的生活使得自己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内心世界。不喜说话,不爱谈笑,写字,看书,听音乐,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就连在网上的交流也是淡之又淡,沉默地出现,再沉默地消失。 那个时候,我怀疑爱,怀疑情感,怀疑信任,怀疑一切看似轰烈却实则虚幻的事物。当然包括那如水月镜花般飘渺的网络以及在上面游荡的情感。我宁愿站在遥远不可触及的地方,淡漠地看着各式各样的戏喧嚣着依次上演,然后再静默着依次落幕。 那个时候,就是这样。 冬天的步步到来,使我闻到了无所不在的枯萎的气味。我裹在厚重的大衣下无声地看着纵横的树枝,干枯的黄草,以及布满尘土的城市。当天空再也晴朗不起来的时候,我突然地觉得这个城市像一棵濒临死亡的树木正在无声息地枯萎。再无芳华。 我躲在房间里喝大量的热水却写下大片关于冬的带着略微疼痛的文字,然后把它们粘在网络上,看着它们在网海里沉浮,最终被淹没。一些人看过,然后忘却。我无限留恋,最终却也不知不觉地忘却。 我觉得日子就是这样了。寒冷,孤独,枯萎的气息。此外再无其他。 而小雪却是在这个时候以我不曾预见的姿态走入我毫无防备的心的。她的突然到来,让我感觉我头顶之上的灰蒙蒙的天空霎时还晴。 她说了一句令我至今仍记忆犹新的话:我对那个冬天无比怀念,而夏天却把它们远远丢弃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小雪接近。只因为一句在外人看起来没来由的句子,可他们绝不会想到这短短的句子对我的刻骨般深刻的影响。那一刻,天空放晴,枯萎消隐。 我开始依稀地怀念温暖的气息,它们隐匿在冬日的枯枝败叶之下。一个叫小雪的女孩子在冬日刹那还晴的天空下将它们一一找出,如同捧着沉睡的希望那般小心翼翼地捧给我看。 冬天不是缓慢地枯萎的,而是值得平静地怀念的。 它静悄悄地等待着下一季的盛放。 我们如同隐秘着复苏的天气那般迫不及待地心心相印。习惯在不经意的时候接到彼此的电话。说说苦闷的生活,抑或忧伤甜蜜的情愫。女孩子的友情总会因为一些彼此深知的秘密而变得逐渐坚固。 我看着她慢慢地成长起来。她的文字,她的情感,她的生活都如同颗颗泥土下的种子,安稳地孕育着勃勃的生机。只待那一夜的春暖花开。 十一月。 在深夜里第一次通电话。我清晰地记得那夜下着细小的雪。我站在临向学校广场的宽大的玻璃窗前凝望,炫目的灯光把一层薄薄的雪照得很明亮。我们第一次的交谈没有丝毫的陌生,似乎在我久远的记忆里,小雪就应该有这样一种软软黏稠的声音,再配上手机里移动电波细密的杂音,显得一切都如此自然亲切。我们说了很多。我记得我不断地重复一句话,小雪,我们这里下雪了。她软软的声音不断地回应我,海儿,有机会我们一起牵手去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2)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2) 十二月。 新概念作文比赛的复赛名单就要产生。因为小雪的参加使我对这份名单异常关注。出名单的那天晚上,我下了课就跑到计算机中心去上网。意料之中惊喜之外地看见了小雪的名字安静地放在上面。走在夜空下,看到深蓝的天空闪烁着淡淡的光,想起上一年我收到复赛通知时的欣喜,突然间感动得不知所措。给小雪打了电话。她已经知道入了复赛的消息。我轻轻地说,小雪,你终于要去上海了。她喃喃地回答,海儿,我终于要去上海了。泪水,突然蒙上了我的眼睛。 一月。 小雪动身,启程,去上海。我不知道她此去是否明白她是带着我的梦想去的。她那么像我,她的生活她的成长她的喜悦她的忧伤都似乎让我看见了曾经的自己。如果她能在上海找回我曾经丢失的碎片,就是对我最温柔的安慰。整整一个月都在为她祈祷。要一切顺利。安。要一切都好。安。 二月。 接到了小雪的电话。依旧是她软软黏稠的声音伴着手机里的杂音。她说,海儿,我在人民广场。她说,海儿,我看见成群的白鸽飞过了天空。她说,海儿,上海下起了细小的雪。她说,海儿,我拿到了一等奖。我拿着手机却说不出半句话。我的梦想终于被小雪实现。她捧至我面前沉睡的希望在刹那间都睁开了双眼,绽放的声响穿越了隆隆的严冬。那些被她精心埋藏于泥土的种子,终于春暖花开。 我们的感情就这样经过整整一个冬天而变得愈加温暖起来。我们没见过面,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交流。或者说,我们彼此的面目都被我们自己忽略掉了。只要我们站在彼此的面前,不管是何种面目,我们都会深深地拥抱。 那段日子里,她正在经历着高三。我深知那是苦闷而压抑的生活。用力呼吸,却感受不到氧气。我静静地看着她,默默地陪着她。她在暗夜里轻轻地说,海儿,夜黑了那么久,我做了那么久的习题。海儿,我的数学成绩终于有了起色。我不怕它了,它就好起来了。海儿,我转过墙角的时候,心里默数着一二三,然后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一脸微笑的他。海儿,我想念你了,我想念北方了。海儿,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能完呢。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小雪,一切都会好起来。 直到有一天,我思虑之后对小雪说,高考完后来我这里吧。就算看不到北方的雪,我也会带你去看北方晴朗的天。我听见电话那边传来长久均匀的呼吸声,然后小雪说,好的,海儿,等我过去。 我们在这个冬天已经缓慢过去夏天即将炫目来临的时节里,约定着夏天的相会。小雪,我无数次地想象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情形,橙色的阳光铺满了你的脸庞。你牵我的手,笑容温婉地叫我,海儿。 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 二零零四年的七月,灿烂炎热。我独自站立在北京明晃晃的马路上开始忐忑不安。那些流转不断的风让我想起去北京之前和小雪零碎的话语。 你说,海儿,我很想念你。夏天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聚在一起了吗。如果可以,我们要好好地去玩一下,那样子我们真的可以开心地笑出声来的。 我说,小雪,是的,我们就要在一起了。我们长久的梦想即将实现。它们将在北京的千年的城墙下喧嚣着开放。我们将走在一起,微笑在一起,拥抱在一起。 七月八号清晨,小雪到达北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3) 冬天枯萎 夏天盛开 丁明洁(3) 七月八号黄昏,我到达北京。 七月八号晚上,我们相见,微笑,拥抱,没有一丝的陌生与不适。 当我回忆的时候,感觉这一切都如同一场意料之中的奇迹。 在北京短短的十几天的日子里,感动我的事情太多。它们如同那个七月最温暖的阳光迅速地涌入我长久寂寞的心,它们在那里微笑着驻足,它们的温暖将感化我一生一世。 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一夜连着一夜不断地说话。在黎明到来时我再也支撑不住昏昏睡去,睡眼惺忪中依稀看见你推门出去。清晨醒来,看你趴在床脚安静地睡着,长发的发梢已被露水轻轻打湿。 我们去天津看朋友,因为当天就要返回,所以紧张连带着疲惫让我们在返途中恍惚睡去。我们彼此依靠,睡得香甜。我记得你的发梢掠过我的脖颈的感觉,轻轻的,如同抚摸。 我们走在路上,我们一起唱歌。我们看大雨滂沱,我们蹚漫漫雨水。我们无所畏惧,我们勇往直前。因为你在我的身边,因为我给你的陪伴,我们把曾经的恐惧都统统抛远。 那些曾经在冬天枯萎的温暖,在这个夏天终于开出了最为美丽的花朵。一世芳华。 任何事情都有完结。我们最终也不得不离开,但有一些东西甘愿着为我们留下。那些微笑着的照片,白天黑夜我们走过的马路,样式相同背后写满我们名字的大t恤,喝过的豆浆吃过的kfc,被汗水浸透的开往北京和天津的车票,无数次的牵手拥抱,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记忆着我们的记忆,留恋着我们的留恋。 回来后,看到小雪在我的留言板里留言。看到她写下的话我的泪水就不能抑制地流下来了。其实,我本是不想哭的。我早已明白了我应该坚强地去面对所有,不管感动还是危难。可是小雪的留言使我如同看到放映机的画面般看到了那些温暖淋漓的日子,它们栩栩如生地近在眼前。我看见小雪抬起脸向我微笑,橙色的阳光铺满脸庞,她笑容温婉地叫我,海儿。 “回来之后我发现很多事情仍然在变化,我不适应的太多太多。我其实还是喜欢简单一点好,什么都不要太复杂就够了,那样子生活应该很美好。我就那样子爱着它。 我忘记告诉你,在北大中文系的门口,我站着看那个牌子,那个刻着字痕的牌子,上面写着汉语言文学系。我只想静静地抚摩它们,然后听时光的离去。” 朋友送了dove的巧克力,盒子里面写的是,冬雪是真情的沉淀。我的心莫名地暖起来了。我那么喜欢冬天,你知道的。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我往前飞飞过一片时间海/我们也曾在爱情备受伤害/我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这是我们一起在路边唱过的歌,想念那段走在路上的日子,想念从天津回来我们俩靠着睡觉的时光,想念我们俩在一张床上睡的日子,想念所有还可以留下的时光。 念-念-不-忘。 我的亲爱的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少女莫小默 李娜(1) 少女莫小默 李娜(1) 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这是一个糟糕的时代。我看上了少女莫小默——对,看上,仅仅只是看上。 莫小默绝对是个爱干净的乖孩子。每天早晨她都背着kitty猫大书包,白皙纤细的手指轻轻抓住书包的背带,两条细腿高频率地做着变换运动,可爱的小裙子不断地摆动着,背包上的小猫挂饰就像在荡秋千。忘了说,这姑娘几乎每天都穿裙子,只在体育课的那一天穿着桃红色kitty猫运动服出现。并且她的每一样东西上几乎都有一只猫,如果没有,那么那东西上一定会有粉色彩笔写着的“喵”。这姑娘不跟人家一样说“我无语”“无言了”,她极其简洁地用一个字来表达多种心情——“喵—”她总是很早地到达教室,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总是第一个。通常她会像只猫一样单手轻轻推开教室的门,习惯性地环视一下教室环境,然后露出一个猫一样的笑容,手从背带上移动到书包的底部,托着包小跑进去。那种感觉就像她因迟到感到羞涩一样。她跑到座位前先一坐下来,吸一口气,然后把包卸下来,掏出笔袋,拿出橡皮,用大拇指摸一下橡皮头,就开始用橡皮狠狠地擦桌子。擦得满桌都是橡皮屑的时候,那姑娘就深吸一口气,鼓着腮帮子用力吹一口气,吹得橡皮屑从各个方位飞出去,做着抛物运动。然后她将从屉子里拿出准备好的抹布小心把桌子擦干净,连桌上凹陷的小缝都要擦!做完这一切,这姑娘满意地把干净的袖子蹭到桌上了,欣赏一下自己的成果,一个人傻笑,小虎牙无比可爱,让我忍不住特地跑到前排倒坐着看书。拥有成就感之后,莫小默就按照老师要求的那样,拿出用粉红色小天使书皮包好的英语书,一个人坐在位子上认真地读。她声音很好听,发音又太标准,加上空旷教室里的小小回音,我就把英语书合上,直接练起听力来了。这种纯天然纯人工的听力练习让我极其陶醉并且深深爱上英语这门学科,它是如此美妙,以至于高考的时候我听着那磁带心中烦躁,脚在桌子底下不安分地抖动,就差夺门而出! 如你所想,我看上了一个猫一样的女孩。并且为这小小的“看上”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我每天少睡半小时只为能跟在她后面走,能享受和她在教室里独处的时光,虽然我一句话都没跟她说过。再比如我高考的听力很悲惨地只得了一小半的分。因为我不得不把喇叭里传出的声音输入大脑,转化成莫小默的声音再播放出来。我的大脑最多是奔四,还没达到奔五的水平,所以转换速度跟同声传译差不多,怎么都追不上原声!那时一直在抱怨教研室干吗不叫莫小默去播听力,不然高考听力的平均分就能提高五分以上了! 我很高兴我能坐在莫小默斜后方,这样可以很清楚地看她的侧脸,并且不需要不好意思。如果她有一天回过头来发现,我大可以说我是在看黑板最右边的字。她皮肤特别白,是你想不到的那种白,还粉嫩粉嫩的,感觉就像是婴儿的皮肤。据说是她们家族的遗传,人家羡慕不来的。我一直怀疑她家是不是一直用牛奶洗澡洗脸然后把牛奶当水喝。我看着她那张babyfat,似乎还散发着浓烈奶香的白净小脸,总是色心大发,想到那句广告词:好想轻轻地咬一口!是双皮奶的口感和味道,还是牛奶布丁呢?这个问题萦绕在我心里,但我总找不到机会证实!至于她的睫毛,我一直在问她是不是刷出来的。又弯又长,似乎还有着和头发一样的光泽,跟着眼睛一起扑闪扑闪的。我曾经要求她把眼睛闭起来让我细细看她的睫毛,顺便再让我的手感触一下,说不定就刺激了大脑,然后我也能长出这样的睫毛。然而莫小默愣愣地看了我两秒,噘着嘴说才不要给我看。在她轻蔑地转过头的一瞬间眼睛却是闭上的样子。她一定是太害羞,才以这样的方法给我看的。至于摸一下,毕竟是大庭广众的,自然是不大好的。也许在某个单独相处的时刻,她是愿意让我碰一下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少女莫小默 李娜(2) 少女莫小默 李娜(2) 莫小默喜欢在自习课吃棒棒糖,每次都是阿尔卑斯的草莓味。她一边吃糖一边写作业,偶尔会抬起头来像做贼一样看看,生怕班主任来偷袭。那样子真的是非常非常可爱,鼓着腮帮子,小手握着小棍遮在嘴巴前面,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看到没人发现就像孩子一样小小兴奋一下,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糖做题。像只偷吃成功的猫。我趴在桌上看着她,不小心口水就流出来了。不,你们不要想得太肮脏,我只是想吃她的糖了。我甚至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作了一首诗:你坐在那里看老师,我趴在桌上看你;你吃了一根棒棒糖,我流了一桌口水。 我喜欢看莫小默吃饭的样子。抱着她的kitty饭盒无比骄傲地大步走进教室,每一步都踩得重重的,好像有东西吃就无比幸福无比满足一样。然后揭开盒子,不知是象征性还是真的很满足地“哇好好吃”地感叹一下,最后就拿着勺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了。每吃一口都露一下她的小虎牙,这让我情不自禁地去看她的可爱牙齿和吃相而无法专心吃饭,导致我在某一天不小心吃了一口味道极辣的东西,最后发现旁边那哥儿们正惊愕地看我,而我的勺子正悬在他的饭盒上面!我在想如果旁边坐着莫小默多好,这样我可以装成漫不经心灵魂漂移然后极不小心地把勺子落到她碗里看看她到底吃着什么美食而不必负责任。可惜我坐在这位子只能看到莫小默那只贪吃的小猫脸部肌肉不断运动,笑容持久地挂在脸上不曾消失。我只能在出去洗碗的时候从她身边走过,努力地挖掘我的嗅觉潜能来判断莫小默到底又偷吃了什么东西。但是我最终只能发现莫小默满嘴的油和她身上散发出的天生的奶香味。 我说过,这是一个糟糕的时代,因为我看上了莫小默。我很不幸地被人当成了变态当成了色狼,而我的东西也被偷了——眼睛和心都被那个猫一样的姑娘偷了!这实在太过分了。尤其是她那天梳了个发髻出现。那天正好去阶梯教室上课,我也不知为什么坐在了她的正后面,整节课都被那个梳得很整洁的发髻给吸引了。其实很普通,就是简单地把头发挽起来盘在脑后了。然而我坐在她身后了,她的每一根发丝我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每一根头发都粗细均匀,泛着一点板栗色的光,在阳光底下,每根头发都让人感觉软软的,亮亮的,我忍不住伸出食指去碰了一下。她似乎感觉到了,头轻轻地向前动了一下,我立刻把我颤动的食指收了回来,做贼一样低下头来,生怕她回过头来找我算账。随后她却把整个身子靠在椅子上,头向后的那一瞬间有几根或者一小撮儿头发擦过我的鼻尖,在那里留下了伊卡璐和阳光的香味。这是个美好的瞬间,然而我仍然付出了惨痛代价,我在那之后的几天里嗅觉能力急剧下降,就像得了鼻炎一样。 我不记得莫小默是不是跟我说过话,我觉得应该是说过的,比如打个招呼,比如对我的色狼行为表示不满,或者至少在她目光扫过我这里的时候她的眼睛偷偷说话了。这让我无比兴奋无比感激。毕竟她是跟我说过话了。以至于后来我在策划出逃流浪的时候决意要带上她。因为男人是不能安然窝在这小地方的。我早和天津那哥儿们商量好了,带着所有的钱离开,去西藏开个酒吧,然后发笔小财。等高原被踩成平原之后我们可以越过喜马拉雅山偷渡到尼泊尔。我们是非法入侵,所以我们必须干掉那里的守卫,然后把他们拖到山上去。查起来就说那几小子上班时间打诨,跑山上摸鱼去结果不小心被冻死了。这是个很不错很周密的计划。那时我就开始给莫小默打电话,跟她说亲爱的姑娘我带你走出这小地方,我知道你是愿意跟我走的。那头居然感动地哭了,说好的好的,我就跟你来。我一直想跟你走没敢说呢,喵喵啊!亲爱的等我啊,喵喵我马上收拾好就来……那时候我站在街头傻笑。心想天底下这么幸福的事居然也能是真的。人生啊,就要起步了!我的姑娘莫小默,从此就死心塌地地跟我一块儿闯天涯了。以后我就能捏到她粉嫩的小脸蛋儿,而她那又弯又长的睫毛也将在我的手中了。 但是有脑子的人都会知道,但凡事情太完美那一定是假象。明摆着,这只是我在街头一段放肆的意淫。莫小默在三米外那个文具店里挑新出来的小猫挂饰,而我继续没出息地偷偷跟在这个姑娘身后。她在那个店里像只猫一样蹿来蹿去,草莓味的阿尔卑斯被她塞在嘴里,她含含糊糊地跟谁在说话,在看中超级喜欢的猫时来不及把糖拿出来就指着一边跳一边“唔唔唔”地叫着。然后终于把糖从口里,重重地吞了一下口水,大叫道:“喵啊,我就要这猫啊!” 我的姑娘莫小默从店子蹦蹦跳跳地出来,张开双臂喊着“what a lovely day”,然后抱着她新买的宠猫“喵喵”叫着回家。我还是只能远远地跟着她,望着她。因为莫小默毕竟不是我的姑娘,而我也仅仅是看上这个姑娘。我找不出一个理由给这姑娘写封情书为她写诗或者直接向她表白,也没有理由光明正大地闯进她的生活昂首挺胸地走在她旁边。我就愿意这么远远地看着这可爱的姑娘,猫一样的姑娘。我习惯从她身边走过时偷偷看一眼她的正面,习惯自己的手指为她的漂亮睫毛和脸蛋不自觉地颤动,习惯在阶梯教室里让她的头发擦我的鼻间。 我就这么看着少女莫小默直到毕业。那一天,那个粉嘟嘟的小猫眼泪汪汪的,她甚至泪汪汪地冲我看了一眼,看得我直觉得心疼。她的小嘴嘟着,小脸鼓着。那个小姑娘伤心了。但我还是什么都没说。最后我们都背着包走了。 然而最后我还是没有忍住,又想到看上一姑娘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于是那天我在她身后大喊了一声“姑娘,我看上你啦!”她回过头来,睁大眼睛看着我,露出了她可爱的小虎牙,哧哧地笑起来,歪头对着我“喵”了一声。 我看了她一眼就转身跑掉了。嗯,再见吧,莫小默。 我就是看上了少女莫小默,粉红色的小猫莫小默。仅仅是看上而已。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寻欢的江湖 奉波(1) 李寻欢的江湖 奉波(1) 张小枫时常跟小蝶说:“如果有可能,我真想做一个漂泊江湖的侠客,一琴一剑,浪迹天涯。” 小蝶用右手撑住下巴,望着张小枫的眼睛说:“那么我呢?” 这个时候张小枫就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其实他知道她心里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可是他不想骗她。他不是个善于撒谎的人。哪怕这谎言是出于善意。 跟大多数孤独的都市青年一样,张小枫默默无闻的生活在这座上千万人的城市里。一个简陋的小房子,坐着电车上班下班,喝两块钱的易拉罐可乐,看午夜电影。没有多少朋友,工作简单而枯燥,生活不紧不慢。小蝶在两百里以外的另一座城市上班,每个周五的下午她都坐火车过来看他,替他收拾房子,清洗一个星期以来堆积的碗和衣服。然后坐周日的最后一班火车回去。 张小枫不止一次地对小蝶说:“真的,小蝶,你不要再来了,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小蝶就笑笑:“谁叫我是你女朋友呢。”过了一会她又说:“等你有了女朋友,我才放心把你交给她。” 张小枫说:“小蝶,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的。但这不是你的问题,问题全在我自己。” 小蝶没有再说话,她回过头来朝张小枫浅浅地笑一下,跳上火车。然后车开走,带走她的笑脸,剩下冷清的站台。还有张小枫,冷冷地站在站台上。 在那些百无聊赖的日子里,张小枫迷上了一种叫做“江湖”的网络游戏。在这个虚幻的江湖里面,张小枫的名字叫李寻欢。李寻欢的级别很快达到了四十五级,属于最顶尖的武林高手。他白衣飘飘,一把飞刀例无虚发。在这些玩家中间,小李飞刀的名字无人不知。可是大家只知道他的武功很高,却没有知道他内心的孤独。他冷冷地走在落叶飘零的街道上,走在阴险冷酷的江湖里,没有朋友,一壶酒,一把刀,黑白两道闻风丧胆。 一天夜里,当李寻欢杀死武林第一名宿“独孤求败”后,他无可争辩地成为了武林至尊,再也没有人可以打败他。那一刻,他站在寒风呼啸的华山之巅,望着远处缩小成黑点的江湖,漫天的飞雪扑面而来,忽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他顿时泪流满面。 可是,刚刚平静下来的江湖很快就被人打乱了。那里出现了一个四十级的冷酷女杀手,她的名字叫李莫愁。李莫愁一袭黑衣,长发披肩。她嗜血如命,见人就杀,一把拂尘夺去了无数江湖义士的性命。 当江湖再度掀起腥风血雨时,李寻欢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了维持武林正义的使命。他找到了李莫愁,下了挑战书。决战在紫禁城上进行。各路江湖侠士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一睹这场千载难逢的武林盛事。城墙下面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人。那场决斗一直进行了一天一夜,最后李寻欢终于打败了她。他的剑指中了李莫愁的咽喉。可是在最后一刻,李寻欢却放弃了,他扔下了手中的剑,飘然而去。 城下的人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不杀死这个十恶不赦的女魔头。甚至连李莫愁自己也不知道。在后来的一次见面时,李莫愁问李寻欢:“那天你为什么不杀死我?” 李寻欢说:“因为在这世上我觉得只有你跟我一样孤独。” 那次紫禁城决战之后,张小枫上网的次数渐渐减少。小蝶还是每个周末都过来看他,替他收拾房子整理衣物。她从来不过问张小枫的私事,也从来不要求什么承诺,只是默默地付出着她的勤劳和真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李寻欢的江湖 奉波(2) 李寻欢的江湖 奉波(2) 他们是高中时候就认识了的。那个时候张小枫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每天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讲起话来不紧不慢。从见面的那一天起,小蝶就发现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那个站在台上发言的睫毛长长的男生。可是他从来都没有认真地注意过她。她只是那么不起眼的一个女生,穿着宽大的t恤,像其他人一样每天背着书包骑自行车上下学,坐在教室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落里,成绩不好不坏。她从来都没有向他表白过自己的感情。后来两个人考上了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这四年当中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小蝶想,我终于把他忘记了。可是命运真是捉弄人。毕业参加工作后,有一天她跟她的朋友到这座城市来玩,他们在街头相遇了。没有太多的语言。小蝶说,既然如此有缘,那我们就做个朋友吧。然后彼此留下了对方的电话号码。他那种孤独和忧郁的气质再一次让小蝶的心荡起了涟漪。小蝶想,原来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他,我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在得知张小枫还没有女朋友之后,小蝶对他说:“以后我来照顾你吧。” 这天是圣诞节,张小枫决定和小蝶出去走走。他们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四周到处是牵着手散步的情侣。牵在父母手心里的小孩子们,穿着崭新的圣诞老人服装,拿着气球蹦蹦跳跳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到了夜里,有人放起了烟花,那是一对恋人在举行婚礼。灿烂的烟花盛开在城市的上空。穿着雪白婚纱的新娘由新郎牵引着,走过长长的红地毯,走过鲜花和掌声。小蝶站在不远处看着,她突然对张小枫说:“小枫,我什么时候能像那个女孩一样,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张小枫一直没有说话。他看着小蝶的脸,沉默良久。然后他说:“小蝶,谢谢你。” 小蝶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 张小枫说:“谢谢你一直以来这么照顾我。但是我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小蝶说:“为什么这么说?” 张小枫说:“有些东西不是一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特别是感情。我想我们之间需要时间,最好是分开一段时间,能够彼此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 小蝶的泪流了出来,她说:“你是在赶我走吗?” 张小枫没有说话。小蝶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了。”然后她转过身,消失在人海中。望着小蝶远去的背影,张小枫喃喃地说:“为什么小蝶不是李莫愁?” 当张小枫回到网上的时候,他发现那个无情杀手李莫愁已经达到了五十级。她再一次开始了疯狂的杀人。李寻欢找到了她,他问她:“为什么你如此仇恨这个江湖?” 她说:“因为我的名字叫李莫愁。” 李寻欢说:“为什么叫李莫愁?” 李莫愁没有回答他的提问,只是反问道:“那你为什么叫李寻欢?” 李寻欢道:“难道你跟我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伤心的人?” 李莫愁沉默着。沉默就是默认。 李寻欢说:“我们见个面吧。” 李莫愁大吃一惊,她一时半会回不过神来。过了一会她哈哈大笑着离去,她的声音在她身后的天空里飘荡。她说:“李寻欢,你完了,一旦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李寻欢就不再是李寻欢。” 小蝶走后,没有电话,没有邮件,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张小枫本来以为,小蝶对于他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朋友,就像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其他人一样,无关紧要。可是事情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样。他发现自己每到周五的下午就会莫名其妙的变得焦躁不安,每次屋外有响声他都以为是她来了。他爬到高高的房顶上去朝着下面眺望。无数个下午,他看到那个娇小的女孩从远处走来,短短的头发骄傲地刺向空中。她走过来,朝着房顶上的他微笑。他走到火车站去,站在站台上,希望小蝶从车上下来,淘气地噘起小嘴,亲切地挽住他的胳膊。可是他一次又一次期盼,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这种失望是如此的痛彻心扉。这时候他才明白,原来自己早已经从心底里爱上了她,早已经习惯了她在身边的日子。他的房间变得凌乱不堪,每天用泡面充饥,衣服浸在桶里发臭了他也懒得动手去洗一洗。终于,在半年以后,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他说:“你回来好吗?” 她说:“回来做什么?我不在你的江湖里。” 他说:“那你是否在别人的江湖里?”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然后她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李寻欢和李莫愁联手攻占一座城堡。那是一场恶战,四周喊声震天,到处尸横遍野。可是到紧要关头李莫愁却放弃了。 李寻欢赶上了李莫愁,问她说:“你为什么突然要放弃,我们马上就要胜利了。” 李莫愁说:“胜利了又怎么样?攻下了一个城还会有另外一个城。这是游戏,前面还有千千万万个城在等着我们。” 李寻欢说:“这就是江湖。” 李莫愁说:“寻欢,我要离开了,我厌倦了。这样的厮杀这样的江湖争斗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我不想要斗笠,不想要长剑,不想要追杀和死亡。我只想找个人来好好相爱。这只是游戏,游戏中再夺目的光辉,也比不上现实中片刻的温柔。” 李寻欢在一家客栈里喝了很多很多酒,然后开始了疯狂地杀人。他不分敌我,逢人便杀。四周的侠士开始都惊奇地看着他,然后刀、剑、斧子雨点一样地向他落下来。他终于倒了下来,他高大的身体重重地跌倒在冰冷的地面上。最后是李莫愁的出现救了他。 李莫愁问他:“你为什么要杀人?” 李寻欢说:“我不是要杀人,我只是在寻死。” 李莫愁说:“为什么要寻死?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 李寻欢说:“你的话使我明白:我错过了我今生最爱的女孩,我再也不可能得到她的爱。” 李莫愁说:“你终于体会到我当初的心情了。” 李寻欢说:“难道你也跟我一样,得不到你所要的爱?” 李莫愁点了点头。 李莫愁又问:“你爱的那个女孩,她叫什么名?” 李寻欢一字一句的说:“她的名字叫——小蝶。” 李莫愁沉默了一会,说:“她会回来的。” 张小枫向公司请了三天的假,这三天他把自己关在房里蒙头大睡。他想一切都结束了,三天之后他就要重新做人。可是第三天他醒来时,发现凌乱的房间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洁净,衣物有条不紊,地板光可鉴人。房间里还有人在哼着小调。张小枫赤着脚走过去,他看见小蝶系着围裙站在煤气灶旁,正在小心翼翼地煎着鸡蛋。 张小枫说:“你为什么回来?” 小蝶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的名字叫——小蝶。小蝶不回来,我们的大侠李寻欢就会伤心得死掉。” 张小枫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认识李莫愁?” 小蝶笑着说:“因为,小蝶就是李莫愁,李莫愁就是小蝶。”过了一会,她又说:“本来不想这么轻易原谅你的,但我实在是受不了不在你身边的日子。” 张小枫紧紧地抱住小蝶。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他苦苦寻觅着的人,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些我曾无法说出口的事 胡正隆(1) 那些我曾无法说出口的事 胡正隆(1) - one - 第一次独自走在上海徐家汇的马路上。警惕的眼光好奇地东张西望。 经过哈根达斯的时候,在人群里站了很久,傻乎乎地看着哈根达斯里面橘黄的灯光出了神。 路过星巴克的时候,偷偷往里面瞟了几眼,店里的人少得可怜。虚荣的我突然有一种想买一杯咖啡的,当然这个念头很快被打消了。我还没有资本去做这么小资的事情。 太平洋百货的东西贵得不可思议,我都怀疑那些商品价格的后面,是不是多加了一个或者两个“0”。到处都是英文,卖的东西好像也全部都是国际品牌。我所知道的metersbonir、yishion或是jeanswest,在这里根本找不到。而在我所居住的县城,能买得起一件jeanswest的外套,那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我不否认我的虚荣,我站在电梯上面缓缓而下的时候,切肤地体会到贫富差距给我带来的忧郁。 第一次走进罗森,货架上摆着很多我从来没见过的商品,包装上是看不懂的日文,离开罗森之前,我虚荣地买了一瓶“零度”可口可乐。我喜欢可口可乐,很早以前就想买这款饮料来喝,一直没有机会,黑色的瓶身感觉诡异又新奇,但是味道怪怪的,我不喜欢。 看见一家装修讲究的精品店,好奇地走进去,满目都是精致的玩物,我小心翼翼地观看着,不敢触摸。 老板娘走过来问我想买些什么,我不知所措地脸红起来,说: “我随便看看。” 然后我又慌乱地指着一个铁质的笔筒,问老板娘多少钱。 老板娘满脸微笑。 “我们店里现在都在打折处理这些东西,这个48。” 我没有说话。 紧接着老板娘就不断地向我极力介绍店内的各种饰物,西藏的……尼泊尔的……南非的……等等等等。商品的优点和产地被老板娘说得天马行空,所报的价格也听得我心惊肉跳。我像一个小偷一样不敢直视老板娘的眼睛,心不在焉地看着琳琅满目、做工考究细腻的面具、瓷杯、挂坠以及其他。一边“嗯嗯啊啊”地应和回答,一边紧紧攥住肩上的黑色背包,手心满是汗水。 最后。我鼓起勇气对老板娘说。 “嗯,谢谢你啊。” 然后慌张地逃离。 其实,还有一句话我没敢说。 “我买不起。” 这些都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是我一直无法在别人面前提及的事情。 - two - 我生活在安徽最北端的一个小县城。该怎么去形容呢? 这儿的街道两旁很难找到一个完好无损的垃圾箱。有时,外地人手里捏着食品包袋,找了很久无法将手里的垃圾丢掉。只好,随手一扬。电线杆上贴着“专治……”“十八天……”的虚假恶心的广告。各种办证电话号码随处可见。一元钱就可以坐着公交车去这个县城的任何地方。十块钱就可以解决一日三餐的伙食。二十块钱能买到一双仿制的converse帆布鞋。三十五块钱能换来一套假冒的adidas运动装。终年散发着恶臭的护城河上,漂浮着五彩斑斓的垃圾袋。拖拉机“突突突突”地行驶而过,尘土肆意地飞扬。 不知道这么说的话,你的脑海里会有一些印象么。 上海的物欲横流让我感到自己的卑微,然而,回到自己居住的偏僻的小县城,我却感到扭扭捏捏地浑身不自在。 提及“钱”,这个充满铜臭而又敏感的字眼,我不自觉地慌张起来。不知是想掩饰内心的那一点点虚荣,还是想回避这种尴尬的话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些我曾无法说出口的事 胡正隆(2) 那些我曾无法说出口的事 胡正隆(2) 又或者,是逃避那些与钱有关的事情。 - three - 小学的时候,偷过妈妈工作服里面的钱。然后跑到学校门口,将能吃的东西都吃了个遍。回到家后,看到爸爸铁青的脸,后果可想而知。 初中的时候,我扣掉自己半个月的伙食费,仅仅只为买一个廉价的mp3。而那半个月里,我每天几乎就是依靠咸酱以及馒头而应付饥饿。我清楚地记得,那个黑色的mp3,我花了一百三十块钱买到手,却在一个月以后就被别人偷走了。 高中的时候,开始不断问父母要钱。买小说,买杂志,以及满足我对各种零食的。而每次接过钱后,听到“怎么又花光了”“要好好学习”之类的语句就会满脸的不愉快,然后烦躁地离开。每天在教室或者寝室,想的也只是“下一期的《……》杂志什么时候到啊”“明天早晨吃包子还是吃油饼”这样与学习毫无关联的事情。 说起这些事情,我都感到一阵阵脸红。羞辱感瞬间袭来。 直到现在,我依旧没有依靠自己赚到一毛钱,而每天生活在这个物质的社会。吃饭是要钱的。买菜是要钱的。坐车是要钱的。很多消费的情况也是无法避免的。渐渐地,家里的大部分开支都是我的不断努力的“劳动成果”。我却不以为然。 曾经想过“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养孩子”这样的问题。但脑海里闪过“这是他们的义务”,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挥霍。 - four - 是什么时候发觉到这些的呢。 妈妈的衣服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过时的样式,土气而又陈旧。记得姐姐曾经给她买过一件羊毛衫。妈妈放在衣柜里面整整一年都没有动过。直到姐姐扬言“你再不穿,我就把你那些破衣服都扔了!”妈妈才小心翼翼地穿上,一脸的满足。妈妈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会和小贩不停地讨价还价。付账的时候,数钱数得特别慢。 爸爸每次都会一个人包揽吃剩下的饭菜,剩饭可以用开水煮一煮,然后和咸菜将就着应付一顿晚饭。鱼汤可以泡着剩饭,吃得也很香。不抽烟。只有在吃午饭的时候才会倒上一杯老酒,然后再次将酒瓶盖拧上,留到下一次再喝。 他们一点一点地从各个角落把钱抠出来,然后将我养大。 - five - 曾经有段时间,特别想买彩票。两块钱一张,经常性地看着薄薄的小纸片,希望它可以有朝一日变成十万、五十万、一百万或是五百万的钞票。成堆成堆地垒在床上。 走路时,也曾习惯性地低着头,希望可以捡到钱包,里面满是印着毛爷爷头像的粉红纸片。 可是,从来没有。我没有中过一次彩票。哪怕是五元的奖赏金额也没有。也不曾在路上捡到过钱包。我能从马路上免费得到的,就是花花绿绿的宣传单。 当时想获得这些意外之财的时候,就顺便想好了该怎么去消费。 apple的ipod,adidas的鞋子,sony的耳麦,levi’s的牛仔裤,jack&jones的衬衫,g-star的外套,等等等等。 而这些幻想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为父母准备的。 - six - “长大了,我会孝顺你们。” 这句话似乎谁都说过。父母似乎永远都那么好打发。哪怕是一句随口说说的谎言,也会让他们满足。我的一点点成功,一丝丝进步,都能牵动他们上扬的嘴角。 而我开始虚荣并追逐物欲的时候,每个星期的零花钱都不够花。交学费的时候,晚交一天都会把脸拉得好长。当父母不给我买一双鞋子的时候,我会将房间的门摔得很响。并在日记本里写上“爸爸妈妈大坏蛋”这样的句子。 这些都是我一直无法点头承认的事情,它们一直蜗居在阴暗的角落,当下的我,却一点一点地将它们挖出来,扔在阳光下暴晒。看着它们发出“嘶嘶”响声。化为一滩黑色的粉末。 现在和母亲一起逛街,会紧紧地抓住她那双粗糙的手。风拨乱了妈妈的头发,可以看见一根根银发在风中耀武扬威。我轻轻将白发藏起。妈妈微微抬起头,看着已经比她高出很多的我。微笑。 父亲依旧每天上班下班,每天下午五点的时候,我会拿着钥匙去邮箱取报纸。然后看着父亲坐在沙发上咂一口清茶,戴着眼镜看报。惬意而又安静。 我不知道这些文字会不会被爸爸妈妈看到,也不知道假如他们看到以后,是会说“原来这小子瞒了我们这么多事”,还是说些其他什么。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 seven - 爸爸妈妈现在又有的忙了。外孙乐乐已经快三岁了,每天屁颠屁颠地跟在他们后面,嬉皮笑脸的。我知道,爸爸妈妈将我的姐姐拉扯,然后是我。现在又转到了这个虎头虎脑的乐乐。同样是在爸爸妈妈的掌心握着,同样是不曾消减半点的慈爱。而不同的是,他们已不再年轻。眼角的鱼尾纹,粗糙的双手,缕缕白发,以及日益疲惫的身躯。 但我知道。乐乐一定会在爸爸妈妈的怀抱中,健康无忧地成长为一个帅气阳光的小伙子。 爸爸妈妈啊, 我爱你们。 - eight - 写到这里。 我决定结束。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珍惜。 或许现在的你看到这些文字,也会觉得既做作,又矫情。 可是。 我觉得它好真实。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水城和那些水做的女人 苏杭(1) 水城和那些水做的女人 苏杭(1) 每当我迷惑或是彷徨的时候,我总会来到这里。水城。 水城就像一本厚重的日记,总是能够帮我记住一些已经遗散的过往的情节。在她面前我仿佛永远只是一个充满欣喜的孩子,每次都可以收获到不一样的礼物。这是一座有着太多岁月的古城,不知道曾几何时我是先爱上了她还是先依赖上了她。在我想要一个人安静的时候我常常会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然后悄悄地走进她的怀抱。或是微笑或是哭泣。 静静流淌的声音更像是一种幸福的呼吸,水里的绿藻总是漂浮成一团一团的云朵。到处都是生有苔藓的石头和石头上一道道让人心疼的疤痕。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开着不知名的小黄花,花蕊上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我总是保持着习惯的姿势抚摸着那些深红的门柱和饱经沧桑的纸窗。记得外婆说过回忆就像隔着一张薄薄的宣纸看不清当年的模样和真实的情节。外婆还说水城蜿蜒的河上,乌篷船曾经穿梭过往,好一派繁荣景象。如果与繁荣相比,我会更喜欢现在的水城,没有浮华和躁动。只是在静静地呼吸。呼吸那些一不小心就弄丢了的时光。 外婆是在水城长大的孩子。她喜欢别人叫她水做的女人。 就这样听着江南小调的微吟,我莫名地想起了你这样的一个女人。外婆所记住的女人。 女人。你的寂寞很厚。你把泪水无形地渗透在你笔下孤芳自赏的各色女人之中,掩藏在那笔尖诸多的细小隐语之中,爱情里你是悲观的。缘,仅存于半个人生之中,终于没有结局。“我们回不去了。”曼桢半晌道。是啊,一切都回不去了。生活如这面前匆匆而逝的流水,我将要怎么做才能留住童年留住欢笑留住年少时脑海里的未来。你告诉我啊。水做的女人。你却将一个侧面给我,微闭的双眼将半升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还是那身旗袍,还是那对耳坠,还是那对玉镯,除了你,一切还在,寂寞还在。你在书中唱一曲一曲的悲欢离合,却在生活里演绎着寂寞的分别。张爱玲,一个最了解女人的女人,有着常人不具备的敏感神经。不知道这究竟是一种美好还是一世注定的寂寞。水做的女人,我原本认为你应该是用泪水冲垮了所有的回忆,然后勾画出一幕幕的残美。可是你却给了我一个背影,像是在说:罢罢,一切皆空。水做的女人,不是软弱的,不是泪水就可以诠释的女人。你就这样在寂寞的流水中依旧坦然,微笑着望着台上的亮光一遍遍地哼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很欣慰。奶茶刘若英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将你的寂寞又唱了出来,然后我一遍遍地看着书页里你的照片。水做的女人,生活里有着无所谓的坚强和让所有忧伤都赴之东去的勇敢。只是在纸上你便这样将痛苦一滴一滴地宣泄,然后让无数水做的女人一滴一滴地读出痛苦的泪水。当年的外婆就是这样的泪流满面,让悲伤痛痛快快地流了出来。 记忆中外婆总是抚摸着那些泛黄的旧照片,突然我意识到为什么外婆那么喜欢被人叫作水做的女人。水中镜水中花还有水中的人让人难以忘记,他一直微笑地站在那里。 我知道你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我细水长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水城和那些水做的女人 苏杭(2) 水城和那些水做的女人 苏杭(2) 这个故事似乎已经讲完了。可是我却又回到了这里。水城,有水的地方。 曾经我执意要离开的地方。外面。我想,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存在,找到我想要的未来。 那么,在没有水的城市里,你会怎样活过来呢。你是怎样活过来的呢。 你是一个溺死在生活里的女人。文字之间我是喜爱你的。清新的感觉怎么也嗅不出绝望。那是一个只有沙子的地方,可是却住着你这样水做的女人。我分明看到你穿着长裙戴着草帽在沙漠里欢快地奔跑;长发蓬松地散在耳边,双手合十心中默默地祈祷祝愿。你活得很虔诚,很自由,像一股没有任何束缚的泉水。无数的人总是说“亲爱的三毛,我是多么的无助”,然后像个委屈的孩子聆听你的快乐天堂。李密庵的《半半歌》还在空中慢慢地流淌,温馨的小屋里你曾一边哭泣一边思索,蜷缩在凹陷的沙发里,用半生的时间来领悟半里乾坤宽展的人间。裙摆旋转,红舞鞋灵巧地欢快。你爱舞,舞在自己的漩涡之中,在情天恨海之中,滚滚红尘舞天涯,曲终人散一场生。我总是踏着你流过的地方读着你的生活。开始的快乐,结束的痛苦。那条坚韧的却永远装下了你不断反抗感激的人生。一个急切信仰爱情的女子,便再也得不到人类唯一的救赎。你曾经天花乱坠地梦想过,怀抱着这种心态即使无情的苍天被想象力弄得下了花雨,即使你一朵也不拾,也依旧不感到悲伤。或许绝望,或许思念,或许是一种解脱,一趟华丽的冒险。离开家的日子,天总是下着雨,水做的女人总是这样地想念。 总是喝很苦很苦的中药。生活是没有选择的,水做的女人只能用她特有的方式去纪念那些快乐并痛苦的日子,带着无人明了的心愿扑向盛大而娇媚的黑暗彻底地自由。 我注定会是这样的女人吗,水做的女人?如果,如果还有如果。我仍旧会选择像外婆一样,留恋着那些美好和记忆中他的模样;我仍旧会选择像爱玲一样,寂寞一生却仍旧等待或是无谓;我仍旧会像三毛一样,毫不犹豫地选择可以自由呼吸的流年过往,选择可以自在追逐的年少轻狂;我仍旧会选择像现在一样,哼唱着周迅的《外面》坚定地相信“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 外婆的微笑,和水城的故事还在水中缓缓地荡来荡去。窄窄的巷子和巷子口那永远散不开的蒙蒙雾气仍在为素不相识的人儿准备着邂逅;弯了几道弯,才走回那几十年前就已经斑驳的砖墙。那条石板路,还在暗暗地映着岁月的光;点点墨绿的苔藓如今看来早就暗示了注定要离开。老去的日子是不是就是这样的颜色,渗透着潮湿的阴冷……透着红色昏黄的光,偷偷地从灯笼里洒进夜晚的黑暗,几升的温暖慢慢地浮出水面。 人生如水,偶尔流泪,终究流过,最后流逝。 水城和童年的外婆还有外婆说过的话,都曾经真实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一直真实地存在。我很庆幸在这样一个太过嘈杂和自我的空间里,外婆还留给了我这么一个可以安心地放下时间、情愫和回忆的地方。让我在沉下心来的时候想起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的几个女人,虽然她们并不是那么的真实。让我在失落忧伤的时候,意犹未尽地想念湿漉漉的夹杂着泥土清香的空气和最透明的南风。我还是那个可以在外婆怀里听她讲故事,偶尔也调皮地摆弄那些桃木相框的小丫头。回忆里我的童年时光总是那么的漫长,可是却再也没有实实在在地回来过,让我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去偷听水里流泪的声音。 当我在写这些字的时候,我不时地望向前面不远处的石桥。当年的台阶被我蹦蹦跳跳地踩碎了过往的脚印,留下了点天真的碎影。挑夫一头挑着厚重重的月光,另一头摇晃着沉甸甸的黎明,伴着淡淡的炊烟,从我窗边无语地经过。然后一晃眼,街道便热闹了起来。在这个小城里,在大多数可以生活的时间里,这里的人轻轻地呼吸,偷偷地瞌睡,安静地等待着油纸伞下的爱情。走过的人,停歇的人依旧如常。 我疲惫的时候,落寞的时候,水城便特别的慷慨,给予了我温柔似水和细水长流;我无力改变,只能屈服的时候,水城什么也没有做,只是静静地听,听我的不可忍受和撕心裂肺。 因为一切使然,我们做的也只是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心情去迎接下一场未知的雨水。生活,只是这样。只是这样。 再美的日子 也会离开 最后 却只是隔海相望 回忆还在人已不在 断水长流情常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1)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1) 写在前面 首先感谢你选择阅读我这篇拙劣的文字。 这是我这辈子写的第四篇文章。也是我一次性写过最多的字。 看完以后,或许你会觉得矫情,做作,虚假,或是说我不要脸什么的。可是不管怎么样,我按照自己的思绪,一点一滴地将上海之行记录下来了,我没有华丽的文采,也没有用什么生僻的词语去渲染。这篇文字看起来,就是直白无味的流水账。 可我觉得,它好实在。 【一】 2008年的夏天结束的时候,我高二。义无反顾地选择文科,其原因不是因为我的文科成绩好,而是我的总体成绩实在是惨不忍睹,老师告诉我“理科的知识连贯性强,学文会比较相对容易一些”,我才踏进了文科的教室,并开始学习美术专业。 于是,每个星期有一半的晚自习时间,我都在破旧的画室来回摩擦素描纸。对着教材,勾勒出石膏的雏形,银灰的铅色一层一层铺在纸面,由浅至深地过度。密密麻麻的线条机械式的重复,让我焦躁不安。手掌蹭上的铅色乌黑发亮,即使在自来水管下来回狠狠地冲洗也弄不干净。细长的2b铅笔一次次地被我愤怒地用力折断。 我的耐心就这样,一点点地被头顶“吱吱呀呀”转动的电风扇所吞噬干净。 不知道是值得庆幸还是应该觉得可悲,我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一张四开的素描纸,消耗六个小时、一个礼拜日、甚至三个星期去临摹一张组合静物。 一次偶然,我看到了“99杯”第十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征文启事。突然觉得,我该写些什么。 但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次写作是多么痛苦的过程。那个时候的我,没有投稿的经历,同时孤陋寡闻,社会阅历也特别匮乏。甚至连“截稿日期:2008年11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都不晓得是什么意思。我无知地以为是在11月20日之前必须寄到编辑部,为了怕邮寄的路上出了什么差错,我决定用两个星期的宽裕时间用以邮寄。同时规定自己在11月6号之前搞定。 随即就是噩梦的开始,写作的过程果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 起初,我对着空白的稿纸、窗外的树叶、刺眼的日光灯以及写着龙飞凤舞的英文字母的黑板。开始花费大把大把的时间发呆。去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每一处细节,每一种感受,然后把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句子断断续续地写在纸上。昏天黑地的写作将我的作息时间完全打破,根本不分上课还是下课,睡觉还是吃饭。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撑着寂寞飞舞着紧握的笔。写出一个句子,我便会转动着手中的笔,一个人傻笑。 这一点都不夸张。 也一点都不好笑。 周围有些同学看到我这么拼命,就调侃着问我原因,我如实回答。满满当当地收获了鼓励的目光和鄙夷的白眼。然后低下头,依旧继续。渐渐地,我有了思绪,文章的雏形也在我的稿纸上渐渐显露出来。我开始成段成段地写。然后反复修改每一个句子。每个词语。每一个“的、地、得”的用法。 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用了接近两个星期的时间。除了稿纸上留下时间的痕迹以外,枕头旁边的废旧电池,抽屉里面用光的空笔芯都是清晰的印证。 我是住校生,每三个星期才有一次休息,终于等到了放假。我抓住了宝贵的时间。开始将这一个个手写的文字输入电脑。 噼里噼里……哒哒……啪……啪啪啪啦……哒哒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2)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2) 好不容易打了接近一半内容的时候,我一个不小心将电脑弄成死机,前功尽弃。我盯着漆黑的屏幕,抿着嘴重启电脑。再次安静地开始。在黑暗中,对着电脑的荧光屏幕。冰冷僵硬的手指断断续续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打出我的初赛文章——《一个人的旅程》 不到四千字的内容,我竟然足足在电脑前面坐了六个小时。 保存。 【二】 余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 起初。我不敢去查询追问有关入围名单的事情,害怕榜上无名。我把担忧说给朋友听。朋友们的安慰内容大同小异。“努力过就好”“重在参与”“下次再去参加,别灰心”等等等等之类的话语。我早在心里安慰自己不知道多少遍了。第一次参加全国性的比赛,本来就应该把心态放稳的。但是心里还是唧唧歪歪别扭得要命。 毕竟,我是努力过的吧。 圣诞节已经过去,但是复赛名单还是没有什么动静,我开始坐不住了,总是要面对的,何必那么被动呢?我“噼里啪啦”地给所有有机会上网的好友发短信,拜托他们上网帮我查一查复赛名单,然后告诉我。 过了很久。 手机震动起来。是小p的短信。 “即使失败又怎么样呢。这次没有,下次努力。” 我舒了口气,合上手机,趴在桌子上,心里很平静。没有潮汐般汹涌起伏的呼吸。 真的,就这样失败了。 就这样了吧。 三个星期转眼过去,大家鸟兽而散各回各家,庆祝元旦的到来。我回到家里,吃过晚饭,打开电脑,听着t台时装秀的背景音乐,开始和朋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时间依旧一秒一秒有条不紊地流逝而去。 心里突然作了怪,点击百度,输入“十一届新概念复赛名单”,开始搜寻结果。心想:即使失败,我还是要自己面对。在百度贴吧里找到置顶的贴子。点击。 a组的名单。我按着鼠标的左键,由上至下地滑动。一个个陌生的名字一晃而过,没有留下一丝印象。 紧接着的下一秒。 拖动鼠标的手瞬间凝固。 胡正隆 安徽 我看着名单上自己的名字,寂静无声。几秒种后,我冲到厨房把这个消息激动地告诉爸爸妈妈,爸爸拍拍我的肩膀,我听见他对我说“恭喜”。妈妈高兴地盯着电脑上的网页来回地看个不停,一脸的自豪。 我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我邪恶地发送短息质问小p,“为什么要骗我没有入围,我明明入围第十一届了!”,良久,他回复我“呃,不好意思,我以为你参加的是第十届”。我顿时无语。 接下来的几天,我又沉浸在等待通知书的早日到来,有时像一个更年期的女人一样,一个人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 ——万一收不到通知书怎么办啊 ——万一名单重复,安徽的那个“胡正隆”不是我怎么办啊 ——万一收不到通知书能参加比赛么 ——万一…… 幸好,通知书在1月10号就安稳地落在我的手中。满心欢喜地拆开信件后,眼睛一行一行扫过去。得知“复赛时间是1月19号”时,我的心里立刻“扑哧扑哧”飞起无数只洁白的和平鸽,身后是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棕色鬈发的小天使们不断地散花。背景音乐是应景地响起。 “哈里路亚——哈里路亚——哈里路亚——哈里路亚——哈里路亚……” 我是1991年1月19号出生的。而今年的复赛时间,就是我十八岁的生日。 真是太巧了。 16号上午9点,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科目测试准时结束,十点半的时候,我就已经坐在了开往上海的车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3)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3) 一路飞奔。 【三】 star。 17号下午到达泰安。 起初。我还以为泰安早就住满了呢,但是没有,我顺利地住进了215号房间。 在215,我认识了山东c组的郭靖,广州b组的吴英涵,及一个叫小朴的十七岁男孩。自我介绍的时候他说:你好,我是小朴,朴树的朴。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身上的那件棉布长袖衬衫。红白黑三色相间的格布做成的。他说他来上海不是来为了参加比赛,而是专门跟着同校的朋友谢添来玩的,我顿时无语,但心里着实挺羡慕他的。 郭靖和吴英涵在看动画片《名侦探柯南》,这是我一直以来最喜欢的漫画之一,心中窃喜大家终于有个共同语言了,就一起边看边聊。我这个人在晚上的时候就会特别亢奋,再加上刚刚到上海没不久,我心急火燎地想到处玩玩。所以《名侦探柯南》一集还没放完,我就看不下去了,嚷嚷着大家一起出去玩,可能是大家今天坐车坐得有些疲乏,都不愿意去。一个人离开了招待所,往徐家汇那边瞎逛去了。 徐家汇天桥上的人们来来回回,桥下的车辆川流不息。刺目的车灯肆意地流淌,我恍惚间看见一条金色的河流。天桥中间有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子,坐在音响旁边拨动着吉他试音。半天不说话。我麻木地穿过天桥。刚刚踩在第一个台阶上,耳边泻进熟悉的旋律。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我停下脚步,回头。他依旧是低着头,仿佛呓语般低声哼唱。匆忙的人群中只有两三个人停下来像我一样看着他。转身之后,我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在音符停止跳动的时候,他可以收到真诚的掌声以及微笑。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回到215,电视已经关上了,大家文学小青年的本性都显露出来了。小朴在看一本矛盾文学奖获得者写的小说,作者和小说的名字我都忘了,只记得那本书的封面很素净。郭靖在看安妮宝贝的《二三事》。吴英涵在看最新的一本《读者》。 无奈,我只能躺在床上看漫画版的《名侦探柯南》,与文学不沾边。我果然是一只误闯到这个圈子的老鼠。 不知不觉到了十三点。吴英涵和郭靖开始打算睡觉,而我准备去街上吃点东西,顺便买点牙刷牙膏什么的。出门的时候天上开始飘着小雨,我扯过外套后面的帽子戴上。一个人悠悠地走在路上,显得相当落魄惊悚。 附近的店铺都关了门,我走了好远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了一份寿司、牙刷以及一条白色毛巾。 原路返回的时候发现一家兰州拉面店还没关门,我进去站在价目表前犹豫了半天,点了一份番茄鸡蛋盖浇面。当时店里除了我以外,还有两男两女坐在一起聊天。我不紧不慢地吃着寿司,我慢慢地吃寿司,不是因为我的悠闲。而是那盒寿司实在难吃。我吃得心里纠结得要命。可是又不舍得扔掉。毕竟这是钱买的。五分钟以后,寿司吃完了。十分钟以后,我的盖浇面还没做好。旁边的两男两女吃得不亦乐乎。十五分钟以后,我终于爆发了小宇宙。气愤地告诉老板盖浇面我不要了。然后扬长而去。 在泰安门口,我看见一个红色的盒子躺在地上,出于好奇,我捡起来对着路灯仔细地瞅着那是什么。两秒钟以后,我更加愤怒地把那个红盒子给扔了。上面写着“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4)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4) 再次回到215。郭靖和吴英涵已经睡去,我和小朴漫无目的地聊天。 小朴笑着说他身上的衣服是在班尼路买的。喜欢穿安踏的白色运动鞋。每次喝过酒的时候,身上就会瘙痒。没有参加过新概念。自己写过很多文字。喜欢四处旅行…… 我也笑着说我不会喝酒。有一次陪着老爸喝白酒,之后小腿出现密密麻麻的红点。我喜欢他身上的衣服。我参加新概念纯属侥幸,运气好。我喜欢漫画。希望有一天也可以一个人到处走走…… 整个谈话的过程轻松而又随意。我沉醉其中。三点左右的时候,小朴也睡了。临睡前拜托我,如果天亮的时候我起床的比他早,就叫他起床。他要去亲戚家。我说好。然后一个人又躺在床上看《名侦探柯南》。逻辑性特别强烈的悬疑剧情大把大把地扼杀我的脑细胞。 五点五十分。入睡。 【四】 第一次醒来的时间是八点十五,我迷迷糊糊地唤醒小朴。然后又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二次醒来已经将近十点钟,我转过头看见小朴竟然还没起来,就下床把小朴用力地摇醒。确定他真的已经从睡梦中清醒了以后,我再次瘫死在被窝里,继续睡觉。 第三次醒来已经十二点了,小朴已经走了,郭靖和吴英涵在看电视。 我收拾一番。便和他们商量着去kfc吃全家桶。他们奇迹般地答应了。全家桶没我想象中那么多,种类挺多的,我最不喜欢吃鸡块,硕大而又油腻,味道像是炸焦了一样。吃饭完,我们三人随便四处乱逛了一圈。又回到215。依旧是无所事事,我从老板那里借来扑克牌,我们三人正企图以此打发时间。这时又进来两个人约稿。 我的头瞬间疼痛起来。可其中的一个美女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丁枚时,我的眼睛都放光了,我曾经在《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上看过她的文章。没想到丁枚这么漂亮啊,眼睛比还珠格格小燕子还要大。我立马抽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给了她屁颠屁颠地答应了,其实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反正稿子以后再说吧。一起来的还有b组的王天宁,丁枚刚认的干弟弟。 丁枚说三楼有人在玩“杀人游戏”,问我去不去。王天宁又加了一句“王若虚也在”。我不知道王若虚是谁。可吴英涵一听到“王若虚”,立马就从床上起来了。嚷嚷着说也去。我当时心里在想:王若虚是个美女么? 到了四楼拐弯处的那个402房间,丁枚姐第一个进去,我、王天宁和吴英涵紧跟其后。屋里面很多人,狭窄的空间根本容不下我们四个人。我站在房间的走廊里,又听见有人问我“你是谁”。我说我是安徽的胡正隆。这时,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说:“谁?谁?谁是安徽的?进来。”我进去后,一哥儿们站起来和我亲切地握手,嘘寒问暖。这个人就是郭龙。然后郭龙就拉着我出去聊天。吴英涵也出来了,他要与王若虚合影,让我帮他照相。 我脱口而出。 “王若虚是谁?很有名么?” 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站在他的后面。他就是王若虚。 然后我们一票人去了106玩“杀人游戏”,然后老省请我们吃饭。巴贝拉。我是最喜欢蹭吃蹭喝的。屁颠屁颠地吃得很畅快。饭后,我们去了美罗城。路过一家魔术店时,我怂恿刘践实去看看。然后我们十个人张扬地走进店里面,把原本就不宽敞的魔术店瞬间给全部占满了。感觉好像是来砸场子一样。一个魔术师在变扑克牌魔术的时候,我们二十只眼睛齐刷刷地盯着他手里的牌,却眼睁睁地看着红桃3变成了方片7。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5)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5) 后来,刘践实花了三百八十块钱学会了那个魔术。虽然我们都觉得三百八十块钱花得挺委屈的。但是刘践实不以为然,并成功地用一张扑克牌再次侮辱了我们的智商。 刘践实。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非常郁闷。三百八十块钱学会变魔术真的值得。我怂恿你去学魔术,是对还是错。 回到泰安以后我就去107号房间凑热闹去了。小白突然说喜欢我手腕上白色手表,我摘下来给她戴上,说,送你了。她立马也把她的手表拿了下来。那是一款典型的女式手表,复古的银色金属表链,布满繁琐细腻精致的花纹,低调而又华丽,我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小白要给我戴上,我没同意,小白拽着我的手腕扣上手表。我当时心里邪恶地想:用我的大嘴猴手表换你的手表,真是赚到了。 不过。你说这个女款表我怎么戴得出去啊。 【五】 19号,起床以后,收拾一番便奔向逸夫考场。到达逸夫学校时候,考场门口稀稀拉拉只有一二十人。我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拿铁提神。路过一家店铺时,看见一双红色的鞋子在处理,一百块。我站在落地窗前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王天宁叫我快走,我才离开。遇见小白的时候,看到她的旁边有一个剪着齐刘海的女生,便跑过去主动打招呼。 “我是小隆,你怎么不过去,马上就要考试了。” 她看着我说。 “我叫小舞,我不是来参加比赛的,我是陪小白过来玩的。” 我有点尴尬,扯开话题。 “今天是我的生日,等我考完试大家一起玩吧。” 她说。 “今天也是我的生日。” 我惊讶不已。 考试开始。 我紧张得不得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考题只有一个。我记得以往的考题是三选一来着。在开考一个小时的时候,我的考试卷上只有十几个字,而草稿纸上却被我画满了涂鸦。不过还好,我将文章的中心确定为“妒忌”以后,思路渐渐开始清晰,最后我不但提前做完,而且是我那个考场第一个交卷的人。 考试结束。 大家在逸夫学校的喷泉前面拍照合影,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是满心欢喜的,可是,我却莫名地开始矫情地忧伤起来。 出了门,向左走。 不知不觉,我又走到售卖红色鞋子的那间店铺。可是红色的鞋子已经不在柜台上了,有点失望。走进去想看看有什么其他的东西。推开门,惊讶地发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子正在试穿那双红色鞋子。心想:你千万不要买。 店里的装潢很有中国特色,各种柜台和家具都是厚实的木头做的。做工精细的刺绣、手工缝制的虎娃、银质的雕花手镯以及柔软的白色全棉浴巾,处处透着贴心的温暖。墙面是典型的中国红,配上橘黄色的吊灯,让这间不大的店面显得格外温馨。 “太小了。” 听到这句话,我才从一堆别致的中国结中回过神来。那个男子脱下鞋子,把鞋子还给了老板以后,就直径走掉。 我接过鞋子,试了一只右脚的鞋子,刚刚好。问老板。 “价钱能再便宜一点么。” 老板果断地说。 “不能。” “是最后一双么?” “不是,还有一双36码,你穿不了。” 我心想,一百块买双鞋子,真的值得么?然后也离开了店铺。回到逸夫学校。人群已经散去了不少,泰安的朋友都在等车准备回去。我突然看到黄航穿的也是一双红鞋子。然后拉着黄航又回到那个店铺。听听他的意见,黄航看了看那双鞋子,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6)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6) “这双鞋子挺好,一百块,不贵。” 我立即买了下来。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自己,这是人生最贵的一双鞋子,一百块。 坐在出租车去美罗城的时候,我、黄航还有施若洋都不说话,我企图找些话题来调节一下气氛。黄航说。 “我想安静一会。” 然后我转过头,轻声说。 “对不起。” 声音小得我自己都听不见。 【六】 在美罗城大家把kfc当晚饭,我吃了四个新奥尔良烤鸡腿堡。然后一票人浩浩荡荡去罗森买了啤酒偷运到ktv。开始一夜的狂欢。在ktv包间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没买蛋糕。正打算去买一个大家一起热闹一下,可是有人不同意,说蒙蒙姐17号过生日的时候,蛋糕根本不是食物,而是搞恶的辅助工具。 我无法想象一二十个人满脸奶油的样子,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脱掉外套和毛衣,穿着白衬衫和奇伦、陈彤彤猜拳喝酒,奇伦很厉害,划拳是个高手,我和陈彤彤一直输。而我输得最惨,喝的最多。 喝酒喝到脸发烫的时候,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又折回包间,发现有一个戴帽子的男子抱着话筒嘶吼,我感觉好像在哪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我问金子琪他是谁。金子琪说,小饭。我恍然大悟,这就是传说的小饭啊,我最喜欢的《上海壹周》报刊里面,有他的专栏。我兴奋地跑过去问他。 “你是小饭么?” 他笑着说。 “不是。” 我还以为是金子琪认错了,又问了其他一些人,他们的回答让我感到失落和一种耻辱感。我对小白诉苦,说小饭骗我。小白立刻拉着我到小饭面前,把我介绍给小饭认识。 小白对小饭说。 “这是我弟弟,他特别崇拜你,你看他可爱么?” 小饭笑了。 “可爱。” 小白说。 “你捏捏他的脸。” 小饭捏了一下我的脸,可我的脸上是尽是尴尬的笑。 小白继续说。 “再抱抱。” 小饭看了我一眼。给了小白一个面子,张开双臂在我的肩膀拍了拍。 结束。 整个过程我尴尬无比,浑身不自在,强装的微笑让面部肌肉微微发酸,可能是因为小饭刚开始对我的欺骗,也可能是因为小白有些自作主张的要求,整个过程极其压抑,我也能感到小饭的一肚子不情愿。 小舞在另外一个包间过生日,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蹭蛋糕吃。小舞是二十二岁生日,我是十八岁。能这样认识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可遇不可求。我拥抱了小舞。 小白喝多了,我拿着我的签名本,和小白手拉手走到一个安静的楼梯上,坐着聊天。她懒得说话,我就自言自语一般说了很多事情给她听。说了我亲生父母是为何生下我,却又将我抛弃。说了我养父养母是怎样收留并将我养大,说了为何在我长到十岁的时候,亲生父母将我从养父养母要回去。说了我回到亲生父母那里过着怎样的生活,以及对养父养父的想念。 这些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无法选择。我平静地说完,小白早已泣不成声,我说。 “刘践实今天告诉我一句话,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他说,是男人就不要觉得自己可怜,我18了。要学会对自己负责。” 我帮小白抹去眼泪,她却又有新的泪水涌出。温暖的眼泪落在我的指尖上,我似曾相识,很久都没落泪了,虽然无数次眼睛发涨发酸,甚至模糊了视线,却没有一滴完整的眼泪从眼角流出。悲伤的时候无法哭泣,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凉以及可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7) 为了忘却的纪念 胡正隆(7) 拥抱哽咽的小白时,心里平静如水,但却隐隐作痛。 后来小舞也参与到我们的谈话,小舞问小白为什么哭,小白就开始将我的故事转述给小白听,我苦笑着走开,我无法听到别人口中有关自己的身世。让我觉得那些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如同烂俗的电视剧一般恶心无比。我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看到小舞和小白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我走过去。安静的拥抱。 小白,小舞。 那是我第一次把肩膀借给别人。 我才发现,原来我也可以给予别人安全感。 如果你们需要,我愿意永远在你们的身边,把肩膀留给你们安心地哭泣。 不弃不离。 这时小饭路过,小白突然说: “小饭,今天是我弟弟的十八岁生日,你帮他签个名吧!” 小饭立刻加快了脚步。而小白就站在楼梯上嚎啕大哭。我特内疚地说: “小白,不要哭,没事的,我不要签名,真的没事的。” 小饭一看到小白哭得那么凶,就跑过来,在我的本子上写上“快乐。小饭”。然后递给我。 我看着小饭漂亮的字体,觉得用小白的眼泪,换来小饭被逼无奈才写下的六个字。不值得。 我回到包间之前,小白让我叫奇伦出去,我没多问,进到包间就对奇伦说,小白找你。然后喝酒,听杨雨辰轻声地歌唱。小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给他披上我的外套。那种混合式的酒精饮料也被我们这伙人给喝干了,又换上一桶啤酒。没有人陪我喝,我又跑了出去,找小白小舞。 我不知道当我待在包厢里喝酒的时候,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小白小舞的手臂上都被划出了一道道口子,慢慢地溢出鲜血,我看得手指有点发抖,心疼。对于小白小舞的自残,我表现得极其愤怒,为什么在心里受到创伤以后,还要伤害自己的?这是最懦弱愚蠢的做法。 我把我手上的红色手表给小舞戴上,企图遮住伤疤。我这次来上海带了三块大嘴猴的手表。这款手表我一共有三块,分别是黑、白、红三色。白色的送给了小白,红色的在小舞的手腕上。我留下一个黑色的。小舞把她手上的黑曜石手链塞给我。我欣然接受。 凌晨五点。狂欢结束。 【七】 20号的中午,我们泰安的一票人又坐着地铁跑到了南京路。然后浩浩荡荡地逛到外滩,又浩浩荡荡地坐着游轮跑到了浦东区。胡吃海喝一通。 凌晨一点的时候,小白打电话说要我回去,我不想回去。脚掌很痛很痛,每走一步都是清晰的疼。强忍着继续与老省、刘践实喝酒。回到泰安,小舞递给我一双鞋子,银色的匡威。我一时间不敢伸出手去接。假装随意。心里却像做错事一样。忐忑不安。 后来小饭来了,在108和大家一起玩了“杀人游戏”和“真心话大冒险”以及其他一些游戏,我有些醉了。说话时语无伦次。玩游戏频频地输。说声抱歉,就去放水洗澡,卫生间里雾气腾腾。 我着身体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子里自己黑色的眼睛。 莫名其妙地红了眼眶。 【八】 21号是颁奖的日子。也是大家分别的日子,我们大家都是知道的,只是谁也没有捅破这一张单薄的纸片罢了。天开始稀稀拉拉地下雨。打湿了脸,模糊了泪。 很多人拿的都是一等奖,更多人拿到的是二等奖。大家不约而同地将证书收起来。沉默,告别,拥抱,哭泣,最后离开。 也有一直微笑没有一丝忧伤痕迹的人,在嬉皮笑脸地活跃。但是我知道,他的内心比任何人都会尖锐地疼痛。 天宁走了,践实走了,小五走了,小白走了,阿金,黄航,萌萌……他们都一个个都离开了泰安。真的都走了。 在106收拾自己的东西,旅行包满满当当的,多出了很多东西。 小白送的手表,小舞的黑曜石手链以及鞋子,我买的红色鞋子,施若洋给我的《喜宝》,黄航给我的速写书、第十届穿过的衣服,丁枚的小白兔发卡,阿金的白色衬衫,以及我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收到的一张扑克牌。 还有沉甸甸的记忆。 我亲眼目睹了太多太多人的离别。在我提着旅行包推开泰安的大门的那一刻。满心的落寞。没有人看到我的离开。我觉得我做得很对。 戴上口罩,径直离开。 end。 【九】 不是后记的后记 其实还有很多事情,我没有写,很多很多。 现在是两点三十七。 我终于在天亮前,将这篇文章写上了一枚短暂的句号。 故事还没结束。 让我再想一想。 我无法像黄航一样,把朋友的姓名全部列出来,然后在后面加上省略号。 也无法像果冻一样将朋友按照友谊排名。 金国栋,刘文,谢添,靳星,明月。 我们都还没有见过面。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小舞,小白,黄航,刘践实。好姑娘,许强,小朴。阿金。大伟,小雪。奇伦,小五。雨辰。小麦,皮特,蒙蒙。萌萌。若洋,老省。丁枚。金子琪。陈彤彤。天宁,郭靖,吴英涵,黄烨。郭佳音,小司,龙熊,小七,以及我不知道名字的人。 我们还有许许多多事情已经发生,我却没有记录。 又或许,明天,我们之间还会发生更多的事。 答应我一件事。 让我们一直走下去。 看看还有什么。 好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1)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1) 花的神迹三四处——记古龙笔下的伤情女子 长久以来,花于人无异宗教于人,花可成精,可成仙,可成神,有时也被众生顶礼膜拜。我喜欢繁花,它们妩媚,耀眼,秀色可餐。我也喜欢那些痴情而心碎的女子,因为她们一如繁花。古龙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他最喜“花看半开,酒饮微熏”。古龙也是个浪子,所以有拈花一笑的落拓,我不像他那般漂泊,却也喜欢探寻花的神迹。 ■ 苏蓉蓉 ——《楚留香系列》 苏蓉蓉。或是兰花先生。毋庸置疑,她是夜风里那朵最幽怨也最具王者气质的兰花。 朱锡绶《幽梦续影》载:花是美人后身。唯兰为绝代美人,生长名阀,耽于词画,寄心清旷,结想琴筑,然而,闺中待字,不无迟暮之感。发髻松松、眼波清澈、神色安静、笑容温柔、久不食人间烟火的绝色美人苏蓉蓉,以其鬼斧神工的易容本领、起死回生的岐黄之术以及沉静慧质的性情而令那些骄傲自负的江湖人全都叹为观止。也许苏氏女子都这么慧心兰质,譬如那个成就《织锦回文璇玑图》的苏蕙苏若兰,譬如那个“幽兰露,如啼眼”的苏小小。 兰花生性孤僻,不与群合,孤芳独赏,香影自怜。苏蓉蓉不像其他豆蔻少女那样轻衣窄袖,她所穿的是件柔软而庞大的长袍,那长袍应是柔柔的兰花的浅紫,长长地拖在地上盖住了她的脚,长袍同时盖住的岂非还有她玲珑的心?她身隐江湖的勾心斗角之中,纤尘不染,铅华落尽。 《旧约?传道书》中说:“我又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这也是捕风。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就因为苏蓉蓉的聪慧绝顶,才深知纵情声色的楚留香不仅仅所属她一个人。苏蓉蓉曾对李红袖叹息道:“这世上,有谁能管得住他?”因而在楚留香身边中众多女子之中,她最为忧伤。 梵语中的阿兰若,可译为寂静处,即远离热闹的清净之地。苏蓉蓉似乎与那个“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妙玉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的是,妙玉只如梨花,纵使皓玉为骨,却也吹弹可破。苏蓉蓉并没有像妙玉那样苦守青灯,而是为了心爱之人,甘愿涉险,不惜一切冒险一搏。柳腰轻折的她曾询问着楚留香:“你以为我真的弱不禁风?” 苏蓉蓉在大明湖边遭受袭击,将计就计以胭脂代血洒入水中诈死,得知死讯不晓内情的楚留香流着泪仰天长笑道:“楚某谈笑平生,从不知流泪是何滋味。”竟悲伤得连酒都无法下咽,冷漠的黑珍珠都感叹他“想不到如此坚强冷静的人也有伤心激动的时候”。扮成渔翁的苏蓉蓉终于幽幽一叹:“有你为我如此伤心,我就算真的死了,又有何妨。”这似乎是他们唯一的一次显而易见的感情流露。 兰花的英文名字是cattleya,寓意为“成熟年长者的魅力”。如果说楚留香尚未退出江湖之时苏蓉蓉对他的感情是淡烟流水,欲说还休,那么在他退隐之后,便是飞蛾扑火,轰轰烈烈。楚留香不告而别的隐退,激起了苏蓉蓉久藏的深情。她为了再见一面楚留香,不惜化身成为操纵武林全局的枭雄人物——兰花先生。其高昂的王者风姿,可见一斑。 南朝风,北朝雨。多少枝花,多少个夜晚,多少位闲情的少女。苏蓉蓉到底是不是兰花先生,古龙并没有明白地指出。但是纵观全书,没有人比蓉蓉更有资格成为楚留香的对手,也再没有任何女子能够让古龙用兰花来形容。精灵慧黠如她才能造出“盗帅夜留香、不知在何方”之后,又倾尽所有幽幽绽放,只为吸引那一缕淡然若逝月夜留香的郁金香。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2)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2) 恨与风的惆怅低吟中,兰花的轻舞飞扬一度变得辉煌。苏蓉蓉的世界里永远不会血雨腥风。飞蛾行动,所亡的都是该亡之人。那些渐染开的红色,不是鲜血,只会是胭脂。低颦浅笑之间,苏蓉蓉永远活在了大明湖的微风细雨中,那个乘小舟浅斟低酌的渔翁,悠闲得仿在青天白云之外。 ■ 白飞飞 ——《武林外史》 白飞飞,又称幽灵宫主。她应该是那种既纯美雪白又奇香浓烈的花,譬如,栀子。栀子花是绅士们喜欢别在胸前的花,英文名字是gardenia,在英国被寓意为“冼练”。初见,她清秀若水的面容,淡淡的逆来顺受就引人怜爱,恰似一朵雪白的栀子花上零星的缀着清滢的露水,轻颤。她那一双温柔而明媚的眸子里,也闪动着惊骇而羞涩的光芒,就像是一只麋鹿似的。她那窈窕,玲珑而动人的身子,在众人目光下不住轻轻颤抖着,看来是那么娇美柔弱,是那么楚楚可怜。 花之色香俱妙者为上,有色无香有香无色次之。唯栀子一种,其色白而不润,其香烈而不和。白飞飞,这个面容绝美、衣着缟素、暗夜独行的幽灵,她本该是天上的仙子,帝王的嫔妃,如此高贵。但她眉宇间也浮动着似有似无欲语还休的哀愁,这哀愁的来源却正是本应最宠爱她最心疼她的爹娘。她不是故作柔弱,而是她真的从内心深处渴求温暖和包容,和那些她本应拥有的所有少女都应享受的骄溺与恩宠。然而难以抹煞的黑暗身世如同梦魇般吞噬了她的世界,她注定是“幽灵宫主”,她纯白的外表下受伤的灵魂注定看不出单纯。 因为她痛苦得根深蒂固,所以她选择了一种不合常理的极端的手段来释放——这就是她的“坏”,但是和仙子面容、蛇蝎心肠的林仙儿相比,她所谓的恶毒简直不堪一击。林仙儿是艳极而妖的罂粟,妖邪糜烂,魅惑人间。而白飞飞,就如沈浪所说,“她纵然是恶魔,但却是恶魔中的仙子”。即使她是万劫不复的沼泽,表面看来也是一方淡泊的湖水。 沈浪是光明的代言,他的出现给白飞飞带来了希望同样也带来了更加漫长的悲哀。那个剑眉星目的少年令她隐藏在致命的美丽背后阴暗的灵魂,绝望地闪烁出尘世的稀有阳光。这点滴的光芒又被那个千娇万宠的朱姓女子剥夺了去。诚然,她没有朱七七天真无邪的嬉笑怒骂,半娇半嗔,但那些轻盈的呢喃细语,那些温软的浅笑低吟,足以让任何一个桀骜不驯的浪子倾尽一生。况且最真实的她是那个会泪流满面地掏丝帕为悲伤之人抹泪、会细语温言地安慰不幸之人、会偷偷以珠花相赠的温润如玉的善良女孩儿。幽灵宫主诡异的面具,只要轻轻一碰就会剥落。 栀子的香味浓烈异常,就像神话里的白火,灼烧人心。嗅到栀子之时,眼前翻滚的是一片虚无的空白,羽化的灵魂霎时浮动在花香的缥缈之上。有人欢喜,有人欲罢不能。与生俱来的仇恨如藤蔓般纠缠萦绕她,让她在错综无序的藤蔓中迷失。她做着疯狂的举动,苦心经营着硕大的阴谋,只是想看柴玉关(也就是快活王)痛不欲生的样子,在洞房花烛夜。她甚至认为折磨自己就是复仇的一部分,只因她身上流着柴玉关的血。这阴谋即使沈浪也耸然失色、目瞪口呆。白飞飞称之为“当代最伟大的结合,绝代英雄和绝世美人的婚事”。但在旁人看来这实在是荒唐至极的悲剧,这场悲剧的见证人之一就是沈浪,他眼看莫大的笑话即将发生,却不能阻止,就如同他也看到了白飞飞满身仇恨的藤蔓而无法帮她挣脱一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3)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3) 草木花皆五出,唯栀子雪花六出。她那么的与众不同,她的想法没有人可以猜透。在那悲伤而又艳丽的奇妙时刻里,白飞飞自弹自唱般向沈浪要了孩子:“我想看看天下最正直、最侠义、智慧最高的男人,和一个天下最邪恶、最毒辣、智慧也最高的女人,他们生下来的孩子,又会是怎么样一个人?”地下古楼兰那艳绝人寰几夕缠绵,变成了庞大而无懈可击的记忆。 她浑身上下都在呐喊着渴求,企图获得人世间所有真切的情感,可是,她的母亲怨毒地仇视她,她的父亲在她尚未出生之前就弃她不顾,她唯一相信的男子的目光已然不再紧紧追随她,她得到的温情竟然来自她的敌人——那个夺走她心上人的朱氏女子。白飞飞临终之前告诫阿飞,“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只因她接受了朱七七的滴水之恩,这难得的温情,便孤身远引,任其双飞,承受了一生前尘隔海般的寂寞。 阿飞是白飞飞从沈浪身上获取的唯一记忆,但她是否很失望。她的孩子的确令她想象不到。李寻欢眼里那个叫阿飞的木讷少年走路的姿势很难看,随身携带着一把幼稚的剑,同时他也是李寻欢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阿飞终于还是继承了沈浪的美貌和正义,却没有完全继承他的理智与冷静,并且同他的母亲一样知恩图报,深陷情网而无法自拔。她的生命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完好无损。(此为后话,参考《多情剑客无情剑》。)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这灿若朝花的女子,且笑且怒,爱怨分明。但花只香一季,她的一缕雪色冷魂也只飘零一季。白飞飞携带着阿飞隐居荒原,她是否无法面对这个继承她的血脉和重叠了她人生的无辜稚儿,才最终在大雪漫天的时候含恨而去。但不论如何,九幽之灵从此以后羽化成了浅睡未醒的精灵,长眠不觉的花仙。 ■ 邀月怜星 ——《绝代双骄》 邀月和怜星,是绣玉谷移花宫的大宫主和二宫主。她们貌似那种纤尘不染孤芳自赏的花,譬如,水仙。但水仙的柔弱于她们似乎又不太恰切,那么,如果说邀月是冰寒的山顶,迎风独立、高高在上的雪莲,怜星则是在不远处默默守护她陪伴她的满天星。 雪莲被视为花中圣物,生于险峰峭壁上,高不可攀,清华素净,使人不敢轻生采撷之心。古龙甚至对邀月的外貌描写也仅仅限于身姿而非容颜,而且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她衣袂飘飘,宛如乘风,她白衣胜雪,长发如云,她风姿绰约,宛如仙子,但她的容貌,却无人能以描叙,只因世上再也无人敢抬头去瞧她一眼。其实古龙笔下清高的女子不少,譬如慕容九,人淡如菊,自在飘逸,只是皆如梦;譬如林诗音,犹似秋荷,弱质娇态,烟雾笼天真;譬如沈壁君,宛若牡丹,艳冠群芳,洛城锁重恨。尽态极妍的她们相较邀月仍是少了那么一点点,少了那么一点点泠然和霸道。仿佛她一出生就主宰了世上的一切。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似乎有些相遇,从一开始就注定将演变成劫难,像白飞飞的母亲不该遇见柴玉关,白飞飞不该遇见沈浪,苏蓉蓉不该遇见楚留香一样,邀月也不该遇见江枫。江枫纵然面如冠玉,也仅仅是个凡夫俗子,根本无法理解邀月放下自己的高傲对他一丝不苟的照顾中所展露出的赤子丹心,所以她在他眼里,是一团火,一块冰,一柄剑,甚至可说是鬼是神,却非人。可怜她单纯地以为她对他好他就会爱她。徐志摩说,半轮的残月像是破碎的希望。雪莲本是高山之物,但若植于荷塘,怎能不香消玉殒?所以在江枫无情的背叛之后,她只能用针狠狠刺自己如玉的手臂,用自残的方法来抵消心中的痛苦。于是才有她深切的仇恨和二十年处心积虑的谋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4) 花的神迹三四处 初航(4) 当寒冷达到极限后,雪莲才伤花怒放。在彻底绝望之时,邀月修成了无情之人才会掌控的“明玉神功”,脸色趋近冰的透明,性情也更加冷漠无常,却也更显其冰肌玉骨流风回雪。 邀月既如月,怜星亦如星。月色清冷,星光却在那冰寒之下闪着微弱的光,似隐似现,因俏皮而予人温暖。满天星在英语里面叫“baby’s breath”,译为“宝贝的呼吸”。一出场,怜星轻轻浅浅的稚气,如同娇嫩婴儿的温软呼吸般感动人心:她身上穿的是云霞般的锦绣宫装,长裙及地,长发披肩,宛如流云,她娇靥甜美,更胜春花,她那双灵活的眼波中,非但充满了不可描述的智慧之光,也充满了稚气——不是她这种年龄该有的稚气。 满天星既无栀子的奇香,也无兰花的风骨,更无雪莲的傲然,但把它揽入怀中时,满满的喜悦与沉醉就如无数的星星坠入怀中,如梦似幻,温柔动人。怜星曾隐匿住满眼伤心色,巧笑嫣然地从邀月手中救下负心之人的遗孤;在邀月多年的威慑之下无法申诉情感的她,两三杯清酒入喉以后,轻笑着对小鱼儿说,你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雪莲是天山绝处的一枝独秀。要想得到它,难乎其难,须徒步登山寻找,有时遭遇雪崩之难,便要付出生命代价。而满天星又名六月雪,恰巧是耐寒之花,其伶仃而小巧的花朵恍如白衣修女,朴素无华。温柔可可的怜星始终如一地陪在邀月身后,并且不奢求她的任何回报。“二十多年来,这还是你第一次抱我,你此刻纵然推开我,我也心满意足了。”满天星隐忍,只是雪莲不懂爱惜。怜星不忍两兄弟相残,企图说出邀月精心谋划的秘密,却被丧失理智的邀月用“明玉神功”冻僵了身体,痛彻心肺地无声而去。 雪莲盛开时满身洁白,凋谢时通体紫色。在邀月二十年的处心积虑如空中流星般訇然毁灭之后,她抱着怜星的尸体狂笑而去。小立恨因谁,心字已成灰。出尘如她,注定寂寞闲坐,独窥镜里,白发三千。星邀月同行,从此不离不弃,可纵然水月星影再美,又有几人能懂?天地恍惚间只剩孤星残月薄酒清风。 p.s. 这是我写的第一篇评论。 其实对于小说中的人物评价只是在于自己的理解。我只是写下我所感悟到的。在写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起《红楼梦》,并感叹曹雪芹先生把人物刻画得多么成功。 在又清淡又华美的流云飞箭的江湖里,古龙总是把人心灵深处最脆弱的部分展现得鲜明而露骨,于是她们仿佛真的走过了一场又一场人生。她们全都有了生动。她们都是红尘里的柔美女子,因为爱恨情仇,而弄碎了心灵。像是那些惹人爱怜的花朵。王阳明说:“汝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汝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汝心之外。” 如果古龙在世,我想学着电影《卧虎藏龙》里玉娇龙的口吻,对他说,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江湖梦。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1)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1) 我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如今这个问题日渐明显。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是否还存在另外一个我?另一个我频繁地渗入我的生活,像是要暗示我些什么。 夜里醒过来想喝点水,去找台灯的按钮才发现居然停电了。只好凭借记忆里的位置摸索着拿起杯子绕过几把散放在地上的椅子去接水。半杯冰凉的纯净水刚到胃里浑身就一阵颤抖,我睡意全消。爬上床就陷入失眠的恐慌中,幸运的是枕头边上还有一部微型收音机。时至凌晨,我小心地拨动着调台齿轮。费了一番不小的工夫终于从一大堆庞杂的咨询节目中搜索到一家通宵音乐电台。如你所想我是个无聊透顶的家伙,拥有不歇气的失眠记录。不敢假设若是缺少这么些电台每天播出的天气预报、整点新闻以及男女主持人无厘头的调笑我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注定是个恋旧的人,所以不断地潜入回忆。回忆中的一幕幕场景总是显得那么鲜活绚丽,以至于它们的光芒将眼前正发生的事情衬托得无比黯淡。往事犹如一片蔚蓝之海,让人沉迷其中。我能清晰地从中看见那个流着晶莹鼻涕无限幸福地舔着一块棒棒糖的我、高中早晨老是在迟到后翻窗进教室的我、还有我初恋的女朋友灿烂的笑容…… 后来我来到这样一所空间狭小的学校,除了男女生宿舍和墙体发灰的教学楼就只剩下一个操场。我喜欢在这个地方匀速慢跑。夜晚的操场上浮动着植物散发的清甜气息以及奔跑时源源不断顺着脊梁骨滑动的汗液总能让我莫名地激动不已。 另一个我潜意识式地提示我,我爱上了我。他在我清晨面对穿衣镜的时候告诉我应该换一件暖色的外套或者应该在缺少水分的脸上涂一点润肤霜,他告诉我应该和什么人说什么话,这样我才不至让别人觉察到我的边缘,也不会让自己厌恶自己所表现出来的世俗。种种迹象的确让我对这个暗示将信将疑。逻辑上便可以推论出我并非一定要找个漂亮的异性朋友来打发时间。即使是在茶余饭后我站在公寓阳台上仔细地搜寻着女孩子们靓丽的身影并对她们抱以响亮的口哨时我也暗地里言语道,这只不过是一种审美而已。于是我就很快回归宁静。正所谓安禅制毒龙。事实上还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就是往往在我对这些女孩子吹口哨时,她们不是做出类似战乱似地惊慌逃散状就是向我投来一束饱含不屑的眼神。兴许这个才是我能迅速打消念头回归宁静的主要原因。 某个傍晚饭后我路过一家旧书摊,淘了半天才只买了一张中国地图。回去后贴在床头。其实我只是希望这能激励一下自己应该存点钱去想去的地方。当然愿望是美好的。直到偶然的一个上午我睡醒懒觉后才注意到曾经那张色彩缤纷的字迹清楚的地图已颜色褪尽字迹模糊了。我还没有来得及抵达远行的起点。此刻我害怕另一个我停下奔跑,我怕耳朵里消失了向前的脚步声。 然而有一天另一个我真的愤然转身离我而去,渐远的背影让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孑然一身的冷清。在解剖实验课上我经常走神,因为我能很自然地联想到我高中两个朋友可能正扛着摄影机忙着拍作业的情景。本来我也可以像他们一样的,可是谁又能执拗得过命运的捉弄呢? 我不喜欢教室里的桌椅上被各色的笔画得乱七八糟的样子,不喜欢老师在课上每间隔十分钟就要停下来苦口婆心地去感化那些闹哄哄的学生们。一节公共课上我在后排的座位上写东西,一个同学过来问我写的是什么,我跟他说是小说。他又问我是不是写搞笑的那种类型,我想立马让他闭嘴情急之下说出一句“生活本来就不搞笑,我又怎么能这样。”回想起这个句子的时候我自己都感动万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2)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2) 大学时代的逃课历程深深让我发觉其理由是多么的不充分,也截然没有了高中逃课时的刺激与喜悦。比如现在我可以仅仅因为某天天气不错作为放纵的借口。这样便有了我在冬日下午疲软的阳光下盘腿坐在空旷的球场边上用夹住香烟的手翻阅卡尔维诺或者博尔赫斯小说的习惯。仿佛时光就是一块铁,我正把它放在一面粗糙的岩石上打磨。越是用力就越光亮,只是没有在当时就聪明地意识到这样也越快地消耗了它的本身。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的时候,我开始惯性般地穿过蜿蜒似蛇的街道前往那间堆满杂物充斥着霉变气味的地下室玩斯诺克。绿色的台球案上落满灰尘,还有被烟头烫成的数不清的小洞。在这里我认识我的师兄,一个对未来怀有极大热忱与野心的年轻人。他常和我切磋球技,我只晓得他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所以叫他师兄。我们同样没有止境地喜欢鲍勃?迪伦的一切音乐。可是和我混熟后的师兄告诉我我们最大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对未来寄予了过于疯狂的幻想。 让人怀念的是无数个裹着厚实棉大衣和师兄闲谈的冬夜,我们都是在冬天会变得亢奋的那一类型人,所以已经记不清在深夜几点钟在宿舍楼下砸碎了多少个酒瓶抽完了多少支烟。 最后师兄还是退学了,之前他只剩余了不多的钱,但还是坚持请了我一顿热汤面和一桌台球。我那天竟然第一次赢了他,对于是不是他故意让了我这个问题我直到看着他搭乘的大巴在路口消融成一个黑点时都没去提及。对于师兄的这种行为我不想矫情地注明“理想”二字,可我敢说的是很多人包括我在内也仅仅是以畏缩的姿态来保全残余不多的安定。 我开始养成了像海绵一样的脾气,什么心思都包含其间。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释放出来的。我越读书就越正常得像同年龄的学生一样开始为了英语过级、毕业找份好工作而着急,也跟着他们一样在月初拟订一张学习计划表,强行规定每天必须记多少个单词看完多少页课本。学校的阅览室在顶楼,我完全可以想象到自己每天晚上抱着一摞书气喘吁吁爬上楼用功到最后一个离开的滑稽像。有几次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还是管理员阿姨把我叫醒。 透过窗户我瞥见远处居民楼内暖黄色的微弱光亮。让我突然决定给家里打个电话。无奈的是手机欠费,我走路去公话超市,蜷缩在喧闹的空间里跟我妈讲话。我妈还是那么热衷于嘘寒问暖。我说我很好,身上还有钱不要担心我。其实我撒谎了,我不想让他们再操心我了。就在这个隆冬寒气逼人的晚上我独自一人在公路高压钠灯下晃荡,偶尔有几辆运输货物的大卡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一旁的建筑工地上有一堆刚卸下来的砖头。此情此景使我忽然萌生了被一群人劫持并与之发生猛烈冲突的奇怪念头。我继续假想着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件我就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朝劫匪的脑袋上拍过去。如同一个敏锐的杀手我对来往的稀疏人群无一不怀有芥蒂之心。我想我可能是太紧张了,我要学会放松一点。突然记起前几天遇上一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他说他爸在市区办了个健身房可以练瑜珈,说如果我去还能打个八折。我回去在抽屉里翻出我那朋友给我的名片。周末我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坐车过去看了看,觉得一群人在那儿学动物做各种姿势很有意思就痛下决心办了会员卡。在柜台登记的时候忍不住瞅了一眼旁边同是来办会员登记的女孩子。还是招了吧,那女孩的确很漂亮。要不我怎么就会忍不住看了一眼咧?她的卡号在我后面一位,也就是说我们放运动衣的柜子是比邻的。这个我后来才知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3) 我属于某处 杨济铭(3) 我时常很少带什么贵重物品过来健身,所以柜子从来不上锁。一次我练完洗澡回来换衣服发现在我的柜子里忽然多了个皮质钱包。身份证上的照片正是我上次在柜台登记碰见的女孩子。我想她可能是放错地方了,出于道德原因我只是记下了她的名字,对于人民币的多少没有在意。换好衣服我把钱包放回原位(也就是我的柜子里)坐在长椅上等一个焦急的漂亮姑娘回来认领失物。随着拖鞋“吧嗒,吧嗒”急促的声响,那位如我所料的焦急姑娘披着一头松散的湿发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伸出指头示意她打开我的柜子。她大概没弄懂我的意思,我补充道,有可能你把钱包放在我的箱子里了,去看看少了什么没有。她的表情或多或少有点蒙的意思。直到她找回钱包后长长地嘘了口气,看来是放松多了。感觉应该不错,我是说就像我练完瑜珈后的感觉一样。 不管她是不是发自内心的感谢我,至少她向我发出了一种忽隐忽现的暗号,暗号表明她将抽出一部分现金作为答谢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只想到为了不在她心中留下一个贪财唯利的形象,我必须拒绝现金。由着思路理下去我又觉得她或许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如果我什么要求也没有她会不安心的。经过我这一番推论后她做出了和我想法完全吻合的举动说我应该怎么感谢你呢。我假装想了想,实际上心里早有了台词,我说如果可以的话你请我吃拉面吧。她脸上写满了惊讶,可能是在笑我要求太低。笑完后她说反正她也没有吃,但是不吃拉面。然后带我去了一家韩国铁板烧,我隔着滚滚油烟一边不停地翻动牛肉一边听她给我说她的工作她的生活,滔滔不绝。我想真是个开朗的人。这就算认识了,虽然难免带点戏剧色彩。 周末健完身我会陪这为名叫蓝卉的都市女青年去烫头发、做指甲等等,再或者是带她到我们学校外面的路边摊一家挨一家吃过去。路边摊的老板把蓝卉当成我的女朋友拍马屁夸她很漂亮,蓝卉并不生气只是一个劲“咯咯”的笑。老板也跟着傻乐。 六月初这个人生中的小插曲画上了休止符,由于工作的调动蓝卉去了厦门。我想毕竟有的事情还够不成爱情。 暑假前两天我排队去买电影票,想想已经快半年都没有进影院了。环顾周围花花绿绿的宣传海报,我开始厌恶某些电影硬是要给自己戴一顶文艺片的帽子来掩饰内容的空洞。我在快到售票口时决定看一部通俗电影。掏钱时发现裤子口袋被划烂了,半分钱都没剩。左右的人都像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我在快接近40摄氏度的空气里感到有点眩晕。转身竟然在广场黑压压的人群里蓦然发现另一个我正朝我微笑。我问他你去哪儿了?他隔着人流高声呼喊着说是某个地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1) 绝症 李涛(1) 说起来这真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要不是因为我怕酸溜溜的文字,现在已经满纸的悲伤了。我的好兄弟阿谭得了绝症,这病实在是太绝了,绝到穷尽所有神话的想象力也很难想象。 我的好兄弟阿谭说这病起源于三天前,具体时间应该是星期三早上七点半从出租房到学校的路上,当时迎面走过来一个身段迷人的女子,相貌也十分可爱。按照阿谭的性格理所当然地多看了一眼——哦,不对,应该是盯着狂看。阿谭告诉过我写作尊重客观事实最要紧,那样说不定将来还可以给后来人一个警示。当然,这并没有什么,很多男性都跟阿谭一样有看美女的癖好或者说习惯。但可怕的事情就在那时突然发生了,令人猝不及防的是阿谭一下子觉得胸口发闷,然后呼吸受到压抑,接着全身无力,最后坐倒在地上,左手五根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上下甩动,类似于抽搐。直到五分钟后,才慢慢地恢复。症状大概就是这样。 我的好兄弟阿谭以为只是偶然这样,没有很上心,过了大半天,在学校的某个小角落里,他又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结果悲剧重演又发生了早上的症状。 三天之内,我不知道阿谭碰到了多少美女,据他说,他看到一次,抽一次。于是走在路上只能低头往下看,很多人看到他往地上看,以为地上有什么,也全往地上看。看到什么也没有,失望地小声骂阿谭神经病。 今天早上阿谭对我说起了这病,他说,他得了一种见不得美女的病。 我纳闷什么病是不能让美女看见的。 阿谭说,不是不能让美女看见,而是不能看见美女。 我以为阿谭说笑,道,那你别看美女,看相貌不佳的,不就成了。 阿谭说,谁都希望审美,谁愿意审丑呀?而且走在路上我又不知道走过来的人当中有没有美女,只是眼梢瞄到也不行,要发病了。 我见阿谭神色紧张不像是在开玩笑,就问他,那怎么办? 阿谭说,看医生!我实在受不了了,以前觉得身边没有美女,现在突然发现怎么到处都是,电视里有,地铁广告里有,商场画报里有,最要命的是我们恐龙成群的学校里竟也有那么多好看的女孩子——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我问,那你这两天怎么跟夏暇在一起的?你不是要抽死? 阿谭说,关键是我看到她并没有什么异常。 我说,不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吧,原本应该抽得最厉害才对呀?看来有时候不是这么回事。她知道你这病吗? 阿谭说,我没敢告诉她——我觉得这病跟梅毒花柳一样见不得人。 …… 阿谭说,但我总得告诉她呀?所以我已经打电话给她了,她一会儿就来。这病有点难以启齿,待会儿你帮着我一块解释。然后上医院检查检查。 我说,好。 在等夏暇来的期间,我打开了电视机,里面几个穿着性感的模特来回走动着。只听见阿谭大叫一声,别!然后在沙发上抽了起来。我关掉电视,特别同情地看着他。 走到窗前,我打开窗,外面六月的阳光灿烂刺眼。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大学毕业了,我想到我曾有过的理想消失了,有过的梦想破灭了,女朋友离开了,我想我只能带着一张毕业证孑然一身地走向社会这个据说异常复杂和伪善的所在。我回头看看阿谭,决心一定要帮他看好这病,毕竟做了四年的好兄弟,最关键的是我不知道他这病会不会传染,所以要赶快医治,以免荼毒无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2) 绝症 李涛(2) 恢复过来之后阿谭看起了一本深奥的哲学书,说看这种书要全神贯注,可以让他不想其他的事情。阿谭边看边点头,似有所悟的样子。半个小时之后,阿谭叫了声,丫的,哲学这玩意真深刻。我说,你看到了些什么理论?他特别伤感地看着我说,我们都是要死的呀!我说,不是吗? 就这时夏暇来了,她拎了个西瓜,西瓜很圆,但她的脸更圆,我一直有种感觉她的脸在跟地球仪赛圆。阿谭说,看多了之后,就会觉得夏暇异常可爱。我不忍伤阿谭的心,口头表示同意,心里认为还是瓜子脸好看,结果我后来找了个西瓜子脸,这有些遗憾,更遗憾的是她在三个月前失踪了,学校说她已经退学了,可我竟然一无所知,她成了我人生至今最大的神秘,而且这神秘还不似神农架野人,不管怎么说她总比野人好看,但我也怕事实不是这样,因为我并没见过野人,也许野人个个貌若天仙?并且野人还有考察的可能,但她我连考察都不知何处考察,她只留下一张字条,而那张纸条由于意外被我泡进了水里。 夏暇看着阿谭说,你不是病了吗?看着很精神呀? 阿谭,我这病表面看不出来,而且我怕你接受不了。 夏暇有些紧张说,不会吧,什么病快说?叫人挺担心的。 阿谭说,哎,真是难以启齿。 夏暇从上往下打量阿谭一遍说,不是那个病吧!你这男人怎么这么恶心啊? 夏暇皱着眉头往沙发上一坐,顺便踢了阿谭一脚,说,你死了算了,没人可怜你。 我赶紧帮忙澄清,不是,不是,你想多了。阿谭的病只是看见个别女性会有些激动而已。 哈哈。夏暇舒展开笑容说,这算什么病?哪天他要是看见女孩子不激动了才是有病呢?我都习惯他那副样子了。 关于这点,夏暇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候阿谭跟一些别的女孩特别亲热,她也不会生气,只是回头会撒娇说阿谭冷落她,再数落阿谭几句,然后依旧很高兴。她明白,阿谭表面总愿意跟女孩们玩玩闹闹,心里从来只有她一个,她很放心。 阿谭嗫嚅说,这不一样,说也说不清,你见到我发病就明白了。还是先陪我去医院看看再说吧。 医院离住处不远,我们三人步行朝医院走去,阳光实在是太好了,使得人感觉像是被端上了手术台。夏暇穿了一身全白的衣裙,在太阳下无比耀目刺眼,让人睁不开眼,像个天使似地闪闪发亮,尽管我并不清楚天使是不是发亮的,说不定天使像黑洞一样是吸光的,要不然我们怎么看不见她们呢?可我第一感觉就是这样。可能阿谭也觉得刺眼了,挖苦夏暇说,穿这么白,想冒充白雪公主呢?你个丑小鸭。 夏暇很不以为然地说,丑小鸭是会变成白天鹅的,到时候就甩了你,找我的白马王子去。 阿谭得意地说,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说,比起变成白天鹅,丑小鸭更可能变成大乌鸦,到时候可就没人要你了。 夏暇说,你就知道耍贫嘴。 阿谭很快就耍不了贫嘴了。因为我看见前面走过来一个长相挺顺眼的女孩,我赶紧大叫,低头。 可阿谭没能领会我的话语,作为惩罚他看见了那个女孩,并且随之出现了胸闷气急的现象。我马上架着他的胳膊,防他摔倒(难怪他要拉上我陪他去医院,没想到我还有部分充当担架的作用)。经过几十秒的艰难呼吸,阿谭恢复了。夏暇看着惊呆了,说,阿谭,这算什么病呀?是不是中邪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3) 绝症 李涛(3) 我跟阿谭连声说这是科学的时代,别迷信。 尽管我们知道科学有很多解释不了的现象,我们科学地称它们为未解之谜,而不是无解之迷。 夏暇科学起来,说,这病会不会是癫痫? 阿谭大叫,真是最毒妇人心。你就希望我得这种不治之症,哪天惨遭意外,你就好再找个男人了是不是?——你见过有看到漂亮女孩子才犯的癫痫吗? 夏暇嘟哝说,我只是这么说说,你就知道把人想得那么坏。 走了几步路夏暇好像突然想起似地停下。阿谭说,你掉钱啦?好端端怎么不走了? 夏暇怒视阿谭说,那你说,你这病看见美女才犯,为什么看见我就不犯? 我们听出这话的言下之意是她是美女。她的这句自恋的话,让人觉得十分可爱。我看着阿谭思索的眼神,期待他能编出一个皆大欢喜的理由。结果他只是唯唯诺诺地说,也许……也许,你不够漂亮。 夏暇说,那是哪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说我又漂亮又可爱,又善解人意,又不使小性子…… 我暗笑阿谭肉麻。阿谭连忙捂夏暇的嘴,解释说,这是追你的时候说的,你知道追一个女孩子时说的话,就好比喝醉酒后乱讲话一样,事后叫人觉得无地自容。 夏暇笑说,可我们都知道酒后才吐真言。 阿谭道,那就换个比喻,不是喝醉酒后,而是睡着后说的梦话,不是说做的梦都是跟现实相反的吗?以此类推,说的梦话也就真不了。 夏暇望着旁边的店铺说,你的意思是,你以前对我说的话都是花言巧语,都是骗我的咯? 阿谭说,也不都是,就像我说过你有时候比我还懒,这就是真的。 夏暇又气又笑说,我不跟你说,你不就是嘴皮子厉害吗? 到医院的路上阿谭没敢再怎么抬头,一直低着头,有点像犯了错正被家长领回家的孩子。夏暇仍对阿谭看见她不犯病耿耿于怀,似乎这比阿谭的病本身更重要。于是,阿谭只得一再声明,要是他看见了她也犯病,对她并没什么好处,相反以后他们要是结婚了,而他的这病又没好的话,那就不会有外遇的可能了,所以她应该为此感到高兴放心才是。夏暇表示,阿谭这病看见美女才犯,但看见她却不犯,首先伤害了她的自尊心,结婚后,这绝对属于家庭冷暴力;其次,外遇的对象并不一定要是美女,为什么不可以是长相一般甚至丑陋的小姑娘或是老婆婆呢?现在又这么流行同性恋,是男性都有可能。所以阿谭得这病并没有排除将来他会有外遇的可能。他们就这样的问题一直争论到医院里,才住口。然后是去挂号,可我们不知道应该挂哪一科?阿谭说,他总是手抽得最厉害,所以应该先看看手;夏暇说,阿谭笨得可以,只会看表面,根本就没认清事件的本质吗?这病明显是由于脑袋里的什么组织引起的,应该先看脑……最后根据我的建议,选择了去看神经科。 没想到看神经科的人还很多,可大多都是歪着脖子,耷拉着手脚,面色惨淡的,相反阿谭精神十足,面色红润,正有声有色地跟女朋友抬杠,并且互不相让,这简直就看不出他有病,这令我很无奈,我只能怀着极度妒忌和异常不满的心态看他俩打情骂俏。可能由于这个原因,使我看上去不太健康,医生竟然问我哪里不舒服。我跟他说,我很舒服(只是心里不舒服而已),不舒服的人是阿谭。阿谭笑着说,医生,不舒服的人是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4) 绝症 李涛(4) 医生“哦”了一声,说,看着不像呀! 我们三个一致觉得上面那句话是作为“为人医表”的他不该说的,就像为人师表不该说“妈的,你们这群混蛋敢考试不及格,来,一个个过来让我揍一顿”。因为是为人师表,所以他们表面是不说的,他们只是心里面想。 那医生又说,那你得的是什么病呢? 阿谭说,这正是我迫切想知道的。 医生好像突然察觉自己才是医生,很不好意思地说,那你哪里不舒服? 阿谭详细地描述了一下病症。医生推了推他的眼镜,说,哟,你这病很抽象呀! 当他说完这句话后,我们都很想抽他。 那医生又问了阿谭几个问题。我在一旁打量这个医生,发觉这个医生还很年轻,医生是卖药的不像卖笑的要越年轻越好,而是像科学一样,科学技术越新越好,科学家要越老越好。 这医生对阿谭的病有点束手无策,要求脑部照几张片子看看。这时走进来一个年轻护士,估计刚从学校毕业,走路步伐轻盈,眼睛咕噜咕噜地转,我们齐刷刷地看着她走进来,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走到桌前拿起几张病历表一样的卡片,笑笑说,我拿这个。说完飞快地跑了出去。 当时我没注意阿谭,重新注意他时,他已经瘫坐在椅子上了,出现明显的病状,我高兴地大叫,医生快看,就是这样,他发病了。 夏暇很不高兴地朝我叫,他发病了,你高兴什么呀? 我知道她萌生醋意了,不和她计较。问医生,这下知道这是什么病了吧? 医生似乎有些恍然大悟,说,这病看不好。 这话把我和夏暇吓了一大跳,莫非真是绝症?我差点就问那阿谭还能活几天?医生接着说,以我的经验,这应该是心理问题。 我和夏暇异口同声,那怎么办? 医生说,我建议还是去看心理医生吧!那可能会有帮助。 说着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这是我大学一个同学,他开了一家心理咨询室,你们可以去找他看看。 我接过名片上面写着:胡医生包治各种疑难心理疾病,一次见效,三次包治,早看早好。 我觉得有点离谱。夏暇说,我怎么觉得上面的话,这么耳熟能详呢? 我说,满大街都是能不熟吗? 那医生又说,虽然宣传上有些粗俗,但绝对和那些黑医有本质区别,放心好了。 阿谭恢复过来说,去看看吧!所谓病急乱投医。 于是我们只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找那个胡医生了。 那胡医生果然像狐狸一样狡猾,落脚点我们硬是半天没找到。 正午都过了,太阳照得却像限量发售商品的价格一样直线升温。我和阿谭都满头大汗,夏暇不停地拿纸巾擦着脸,脸被晒得红红的。阿谭议论说,为什么女孩的脸被晒了之后是泛红,男的却是泛黑呢?夏暇说,阳光照出了人的本性,可见女孩子的心都是红的,善良的;你们这些男的心都是黑的,邪恶的。太阳不过是还原我们本来颜色罢了。 阿谭说,也许还可以换种解释,就像包拯是有名的黑吧,可他公正廉洁;而红是一种很魅惑人的颜色,符合女人的本性。 夏暇不屑地说,这算什么说法?谁说女人的本性是魅惑人? 阿谭说,我记得以前看鲁迅的《阿q正传》,里面有一句话,说是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的,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 哼。夏暇说,你不是想骗我不懂没学识吧?那话明明是鲁迅用来讽刺你们这些假正经的男人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5) 绝症 李涛(5) 阿谭说,我本来可是一个祖国的好青年,可惜叫你给毁了。 夏暇说,你好像说反了吧?当初我可洁身自好了,天真善良得像张白纸,瞧,现在变得复杂的。 阿谭说,女人天生就复杂,钱钟书说,女人心思缜密本该更善于外交,所以女人才该当官,现在政治上的人物事件全是反串。 夏暇好像有些不高兴,说,你说话永远这么刻薄,活该得看不好的病。 阿谭也有些恼了,说,我就知道你嫌弃我没出息,想我得个什么病,好顺理成章地跑开,找个大款傍是不是? 夏暇有些委屈说,谁嫌弃过你了?你别自己看不起自己。 我看不起自己?我看是你太看得起自己了!阿谭嚷道。 夏暇眼圈都红了,说,郑谭你个混蛋,你再说一遍! 我怕他俩大吵起来,忙劝他们一人少说一句,都说热恋中的男女容不下第三者,没想到吵架中的男女也是,他们视我为无形,接着吵。阿谭说,我说的不对吗? 夏暇哽咽说,我配不上你,行了吧,你找跟你合适的去吧! 说完哭着跑了。 阿谭呆呆站在原地,我看他有些后悔了,挺茫然地看着我,我猛拍他的肩说,还看什么,追呀! 阿谭沮丧地说,还追什么?算了,该走的总得走的。拉完屎都要冲掉,别说谈女朋友了。 我被他伤感的语调弄得纳闷了,这两者间有关系吗? 突然间,在离毕业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在烈日当空的长街上,我们涌上心头一种说不出的落寞。就好比两个人在沙漠里迷失道路,出现个人不停地对你说,前面有水,于是我们向着他说的那个方向走去,走了很久很久,始终没有一滴水,我们知道他骗了我们,可我们已经不可能往回走了,于是只能继续走这条不知对错不辨方向的路,在沙漠戈壁留下一行行成长的行走的悔恨的脚印,终于我们筋疲力尽,我们躺倒在滚烫的沙子上,我们仰望苍穹,盼望有一只小鸟飞过蓝蓝的天空,然后掉下来,我们好把它吃了,至少可以喝它的血,如果它有尿的话也可以考虑。可什么也没有,终于我们感觉我们要死了,于是我身旁的人暗示了我一下,我明白过来,勉强站起身,用尽力气,掐住他的脖子,直到他断气。然后我也躺在他身边——等死。可过了几个小时我还是没死,于是又站起身来,麻麻木木地继续往前走,走过了不到五十米外的一个小沙丘,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小潭湖水和湖水边上的公路…… 之所以会有上面这种感觉,还因为我看过格斯?范桑特的电影《杰瑞》。 阿谭说,别去看的混账医生了,我们喝酒去吧! 我说,好建议,很多混账的病混账医生看不好,酒却能治好。 我们走进路边一个小饭馆,小饭馆像是招待原始人的,里面阴阴暗暗,外面的阳光好像照在镜子上全被反弹掉了,一个女招待也像是原始人,穿了一件似灰似白的工作服,汗流浃背,脸上正是原始人特有的那种迷茫劲儿——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和原始人不特有的青春痘,其实我不知道原始人长不长青春痘,但可以这么假想,原始人正处于人类历史的最早期,好比人的婴儿时期,婴儿是不长青春痘的。我觉得她长这样也好,长得太漂亮了,又要害阿谭发病。 我们要了几个菜,然后一瓶接一瓶地喝啤酒。在喝之前,我们习惯性打听了这儿有没有厕所,当得到肯定回答后,我们便放开怀抱喝起来。之所以有这个习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们刚上大学,刚来这座城市,我和刚认识的阿谭在整个城市里闲逛,从早上逛到傍晚,然后在一家馆子里喝酒,几瓶啤酒下肚,我们不约而同地想方便一下,结果被告知没有厕所,于是我们只能上外面解决,但那儿人流众多,我们还没有不要脸到像当众掏出手机打电话一样当众掏出小来排泄,已有的知识告诉我们,女孩看见了会以为我们是色狼想占她们便宜,年纪大的老婆婆会以为我们是变态以暴露为快乐之本;年级不大不小的女人会走上前来说:“先生,您要服务吗?”于是,我们不能当街干那种事,只能找厕所。那儿的厕所比真理还稀罕,我们甚至怀疑那儿的人是不是退化或说进化掉了排泄功能了。几经波折,我们终于在一个转角处找到了一家公厕,我们憋得几乎路都走不好,却相视着哈哈大笑。然后肆无忌惮地听着“哗哗”的动听的声音,现在感觉那声音就像是青春流过我们的记忆一样亲切和飞快。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6) 绝症 李涛(6) 从此我们都找有厕所的地方喝酒,我看过余华的一部小说,里面有个人膀胱被撑破,从此就不能干重活了。这故事让我心有余悸。我想阿谭一定没看过,但他有一个远房亲戚得了尿毒症,我很业余地揣测这病是不是也跟憋尿有关? 那个时候我们乐此不疲地谈论着理想和未来这类我们现在再也没兴趣搭理的话题,我记得我喝得醉醺醺的傻里傻气地说我要做个的作家!我忘了阿谭那时对于他的未来都谈了些什么,于是我旧话重提,问阿谭毕业了想干吗? 阿谭喝着酒,惊讶地反问,干吗?能干吗? 过了会儿,阿谭笑着说,你忘了?我那时说我要赚很多钱,然后吃喝嫖赌! 那时除了理想未来,谈论更多的是一个个女孩。我们成天在学校里溜达,眼珠子溜达得更快,为的只是能遇上个好看的女孩,可是好看的女孩一般都是名花有主,没主的也不会看上你,她们走在路上只差没用鼻孔看路了。但其中仍然不乏亲切友善的好看女孩,她们就像是新股上市,可以造们的哄抢。我们抢不过别人,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我记得阿谭那时说,他一定要找好几个女朋友,以弥补高中时代受教师压抑的感情。可我们知道数量多并不有助于感情的健康成长,好比一棵果树的主干上又长出许多小的枝丫,如果不把它们折掉,是会影响果子的成长的。夏暇的出现使阿谭的许多小枝丫都死于幼嫩时期,阿谭对于感情的专注使我惊讶,这使得他俩感情发展速度之快像是奔跑在高速公路上的跑车,凡人难以追赶。他们两人都喜欢抬杠,不驳倒对方心里就不好受,于是吵架就在所难免,令人惊奇的是他们的感情越吵越好,好比花生,越炒越香。可也令人担心火候过了会焦。 我问阿谭,夏暇没事吧? 阿谭说,管她呢?她就这幅死样子。 上面那句话是他俩吵架后阿谭最喜欢说的,和好后他就会十分不要脸地转口说,我就喜欢她那幅死样子。我说,你有过什么打算吗?跟夏暇的将来。 阿谭严肃起来说,说实话,我现在心里没底,什么都不确定,感觉自己被抛进了谁的梦里,这个人睡得很浅,说不准什么时候醒过来,我也就消失了。 我说,其实分析一下,就知道你现在的心理了。怕是对毕业后的生活没有方向吧。 阿谭点头说,可能是吧。 可你好歹还有夏暇。我悠悠地说。 说实话,我现在挺烦她的。阿谭夹起一粒豆子,没扔进嘴里,掉入酒杯,刺刺地冒泡。 我猜想阿谭有这种感觉是怕以后不能给夏暇幸福快乐,我不知道要不要把这想法说给他听,阿谭接着说,其实她要是现在去找个有钱的,或者有势的男的,我也不会怪她的——我还乐得清闲呢——现在的女孩谁不这样想?这就是现实。说实话,夏暇真的挺漂亮的,完全有资格。 我转过脸看门外,阳光已经收起了一点,树木建筑投下一地阴影,偶尔路过几个满脸疲惫的人影,晃晃悠悠,映衬满地支离破碎的耀目光斑。 你觉得夏暇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孩吗?我带教训的口吻说。 阿谭笑笑,不说话,把杯里剩的不多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倒满。 夏暇多好一个女孩,你就满足吧。看看我们这几年大学,说白了,我们根本不喜欢待学校里面学这些我们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东西,无非想将来找份好工作可以平平庸庸地过日子,记得刚开学的时候我们还说过我们都是不甘平庸的,那个谁还引用了王小波的话说“我从童年继承下来的东西只有一件,那便是对平庸生活的狂怒,一种不甘落寞的决心”。事实上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注定要落寞的呀!大学里交往的朋友转眼也要各奔东西,想想你的夏瑕,可以说你这几年算是没白活。等会儿回去了,赶快哄哄她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7) 绝症 李涛(7) 阿谭举起杯来说,你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来,干了。 阿谭的目光有些躲闪,可能是被我说到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我说,阿谭,你还记得学校里的那些傻瓜们吗? 哼。都是一群傻×。全在那儿装模作样,要么假正经,一帮混蛋…… 喝了很久,我首先发现我们开始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像阿谭一直说的,我们都是有幽默感的人,不应该成天玩忧伤,我们知道,玩忧伤的人要没事儿四十五度的角度仰望天空,时间长了除了可能会扭掉脖子,还可能被鸟屎击中,这对生理健康的我们来说实在是很可怕。 很快我们回到了很现实的问题之中,我发现我没带钱包或者有可能钱包掉了更可能被偷了,于是我悄悄地问阿谭怎么办? 阿谭骂我太粗心,掏了一下口袋说,他有三块几毛钱…… 说实话,我本来就没寄希望于阿谭会有钱,因为我很清楚他的经济一直由夏暇掌管,之所以夏暇坚持要掌管倒不是因为她听信了男人有钱就要变坏的传言,因为这点钱绝不至于把阿谭变坏,就像阿谭说的,这点钱逛高级点的窑子都不够。但有一段时间阿谭沾上烟瘾,夏暇对此很反感,就强行剥夺了阿谭的财产,并且予以严重警告——要是再抽烟还要剥夺他亲吻她的权力终身(她太讨厌人嘴里有股烟味了)。烟阿谭是没有再抽,钱也不知不觉不归他管了。阿谭说这没什么,当男女情侣把财产公有化,就说明他们有在一起过一辈子的希望。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阿谭还是很想和夏暇有未来的,而且这个未来久到白头偕老。 阿谭对服务员大叫,再开两瓶酒。然后对着我小声说,没办法,反正都这样了,不如再喝个痛快。 这就叫破罐子破摔。我开始想象待会儿老板站在我们面前,说,我们要打烊了,快结账吧!阿谭说,我们还没喝痛快,结屁账。老板说,我看你们是没带钱吧!阿谭说,老子吃饭从来不带钱。老板说,好,你有种。来人呢!然后窜出来几个黑衣人,我和阿谭同时大叫,妈的,黑店!刚想动手火拼,突然觉得手脚发软,接着不省人事。场景移到一个阴暗的小房间,老板对厨师说,明天的馅有了。别忘了洗洗干净。 小说写多了,想象力变丰富了。可还是没能想到,不久夏暇居然出现在了我们桌旁。 夏暇板着脸看阿谭。阿谭有点喝高了,先是很惊喜地看夏暇,然后稚嫩地故作冷漠说,你又来干什么? 夏暇往旁边一坐说,我找到个大款,决定跟他过了,所以来找你分了家当,好各奔东西,从此不相往来。 阿谭悲凉地说,这一天迟早会有的。可你也用不着现在就说这话来伤我的心。 夏暇哼了一声不说话。 阿谭借着酒精的余威赌气说,你一定有不少相好,好比足球场上的替补,一个接一个地换。 夏暇说,不是足球场上的替补,是全国的预备役军人,好几十万拉过来就能用。你满意了吧? 阿谭小声嘀咕,那也太夸张了。 夏暇自顾自悠悠地说,你以为我真的就这么没出息,见谁都能好上?一起都三年多了,真不想再跟你说这些废话了。说起来我忙得很,我乐意再这样跑过来找你?我知道你身边没钱,怕医生不给看病。都跑回去了,又冒着这么大太阳跑过来,满大街地找你,你倒好,在这痛快地喝酒。我早就说过了,谁同情你,谁就是瞎了眼。你就知道顾自己开心,什么时候想到别人了。夏暇越说越哽咽,还一天到晚地挖苦我,好像我真是没人要,只能死跟着你一样。我告你,你好自为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绝症 李涛(8) 绝症 李涛(8) 阿谭好像才发现夏暇的好,怜惜地说,你一定累了吧!再添个碗筷,吃点东西。 夏暇使性子说,我累死、饿死才称了某人的意呢? 阿谭说,都是我不好,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越说声音越小,直到只剩呜呜的声音,我想阿谭是喝多了。 夏暇嘟哝嘴说,好了,不怪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 服务员又拿来碗筷,阿谭想添几个菜,夏暇阻止说,别了,够吃。 一直坐到太阳快掉下去,隔壁放起了音乐。模模糊糊听见在唱着什么。 阿谭问,这是什么歌?怎么这么煽情? 夏暇边听边说,是王泽的《心愿》,高中毕业那天我们就是唱的这首歌,我们都哭了。 阿谭牵强地笑笑说,这你们就哭了,你们的感情简直像贪官造的防洪墙一样脆弱。 夏暇边往外面走边说,你这人没心没肺的,当然不懂。 过了十多分钟,夏暇跑回来了,挥挥手里的东西激动地说,看,我把这张cd买下来了,虽然旧了一点。 夏暇结了账,我们走到外面,外面已经月挂高空了,温度也降得很厉害,天气凉快得像西瓜皮敷在脸上。 阿谭望望变黑了的世界说,回家吧,别看病了,说不定也不是什么病,过两天就好了。 夏暇拽着阿谭就走,说,今天本来就是看病来的,怎么可以不做正事呢?刚才我以为你已经在胡医生那儿了,还去那找你了,离这儿不远,走过去就五分钟。 我走在他俩的背后,真感觉到寂寞了。有时候别人的幸福快乐可以起到放大镜的作用,使自己的落寞孤独大大放大。 到了胡医生那,估计胡医生刚吃完饭,嘴唇上一层油光,名副其实的油嘴滑舌,阿谭小声地说,这医生铁定靠不住的。 讲述了一下病症,胡医生斩钉截铁地说,小伙子肯定刚刚失恋。那个女朋友一定是很漂亮的,所以留影,见到漂亮女子就…… 没这回事。阿谭打断胡医生说,我女朋友一直只有一个,就一个,就是她。 夏暇拿眼睛横阿谭说,你这么紧张干吗?再说,也没人说你有不止一个女朋友。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吧! 阿谭激动起来,我还有别的……我就是小狗。 我们都笑了起来。夏暇安慰说,我开玩笑的,我还不知道你吗?接着转过去对那医生说,胡医生,我男朋友说的没错,最近没受过那方面的打击。 胡医生点点头,拉着阿谭做了几个小检查。好像没看出什么不对劲。在桌前思索一会儿后,好像猛地清醒过来似的,说,你们是大学生吧?今年就毕业了? 我们异口同声,你怎么知道? 胡医生自言自语,那就对了,那就对了。 武侠小说里的高僧就是这样装神弄鬼的。我们厌恶地说,医生,请说清楚。 胡医生说,这病算不得怪。还有人看见书本就吐;一上厕所就起不来,一定要人拉的;每顿饭必吃一荤一素一汤不然就拉肚子;还有,每天要趴桌子上睡会儿觉,不然晚上就失眠;还有…… 好了,医生,你说这些干什么? 其实,我想说,得那些病的人大多也是临毕业的大学生。你们的病因是相同的,只是表现的症状不一样罢了。归根到底,就是因为就要毕业了,对未来有些焦虑和紧张,有着各自的担忧,于是表现出了各种奇怪的生理现象,心理学上把这叫作…… 好了,医生,这就不用说给我们听了。这不是绝症吧?看得好? 哈哈哈——说穿了算不上什么病。只要端正心态,放松一点,快的一个星期,慢的半个月也就好了。胡医生突然板起脸严肃地说,真正的绝症不是这样的。我接触过一些大学生和高中生,由于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或者没人理解郁郁寡欢,丧失活着的理想目标意念,最终承受不了,而跳楼自杀的——他们这才是绝症。 告别胡医生,往出租房走去。 已经九点多,月亮旁冒着几颗稍微亮点的星星,眼睛看了辣辣的。放下了担忧,阿谭夏暇有说有笑的。 回到家里,夏暇拿刀切了白天带过来的西瓜,把那张cd放到音响里。 我抓了一块西瓜,走到阳台上。 迎面的风仿佛流氓的盛气凌人,让我心乱不已。那歌声从屋里传出来,我听得很真切。 成长是一扇树叶的门 童年有一群亲爱的人 春天是一段路程 沧海桑田的拥有 那些我爱的人 那些离逝的风 那些永远的誓言一遍一遍 那些爱我的人 那些沉淀的泪 那些永远的誓言一遍一遍 我们都曾有过一张天真而忧伤的脸 手握阳光我们望着遥远 轻轻的一天天一年又一年 长大间我们是否还会再唱起心愿 可以望到不远处学校不多的点点的灯光。一个月后就要走了。刚才一回到出租房,我就在各个房间找了一下,没有发现钱包,看来真得掉了。 钱包里有两样我这几年大学生活一直还珍视的东西:我那个神秘走掉的女朋友的照片——也是唯一的一张;还有她留给我的那张被水浸湿掉的纸条。 我突然间觉得再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我转头看看在屋子里面亲热的两人,又看看楼下的一片黑森。突然想到那个胡医生说到的——绝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逃学一夜 李东宇(1) 逃学一夜 李东宇(1) 这一刻,刘西的头脑开始混乱,他再也无法忍受自己这种沉默了,他觉得身边的安静让他歇斯底里。 强烈的压抑又让他想到了逃亡。 刘西仿佛用完了最后一点理智控制住了情绪,这时他悄然起身溜出了教室。高三的晚修课颇有点战前平静的味道。刘西跨出教室的门似乎没人察觉,讲台上坐着的老师完全没反应。刘西突然想转身朝那沉闷的教室扔上几颗炸弹之类的东西,可是他手头上没那玩意。 接着刘西下到了教学楼下的门口。门口坐着的值日老师狐疑地扫了刘西几眼,问道:“干什么去啊?”刘西略作弯腰状说:“我肚子痛,想出去拿点药。”说罢,刘西用手捂住肚子,脸上配合出无比痛苦的表情。那老师摆了一下手,示意刘西赶快去看病。 刘西跨出教学楼的大门,这是第二道门。此时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高三的教学楼,他忽然又有了刚才那种想法——找几颗x弹,炸了这狗地方。 很快,刘西走到了学校的大门处。门口空空,居然没有校警守门。于是这次刘西不费一点心思就溜出了学校。 刘西在学校外面站了一会儿,终于他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校警慢吞吞地出现在大门外。刘西故意提高声调骂了一句:“的!”然后他招手叫上一辆摩的,跳上车扬长而去。 刘西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他忽然就觉得很迷惘了。事实上刚才那句粗口他骂得并不爽快,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在骂谁。而现在一路混浊的城市空气又令他彻底失去了方向感。 刘西最后在一条颇为冷清的街市下了车。付过车费后,他口袋里只剩下一张十元的钞票。他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22∶15。刘西冷笑一声,骂道:“那群傻×现在还在缺氧的教室蒸熬呢。” 究竟要到哪去呢?这问题让刘西困惑了一下,很快他就豁然了。他突然明白,其实自己要的只是一种逃避,一种一瞬间抽离现实的自由。 刘西想明白这问题的时候,他开始在夜市里闲逛。 夜市里人很多,仿佛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挤压到了这个地方。刘西被夹在人缝中,一时间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挤压沉闷的教室。 刘西迷茫地随人流滚动,他觉得这生活不外乎就是人挤人,人逼人罢了。而很快,刘西自己又否定了这种想法,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在这种狗地方随波逐流,他应该游离于尘埃之外或是漂泊于四海之内。但事实上他对自己这种生活又毫无办法。 一会儿后,刘西又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逃亡心理。他努力想钻出人流,但无奈人太多了,他一时又无法抽身离开。刘西感觉自己像一颗将要被引爆的人弹。就在他觉得自己即将要爆炸的时候,他成功挤出了人群。喘了几口气之后,他觉得自己暂时还没有爆炸疯掉。 刘西穿过这城市一大片的霓虹灯后,他愤愤地骂了一句:“,低俗!” 刘西对城市里那些浮华批发生产出来的东西嗤之以鼻,而现代人的生活似乎就是一件一件地批发生产出来的。虽然刘西排斥这种单调流水线生产的生活,但他也没办法逃避这世俗社会对自己的加工改造。 21世纪是个伟大的世纪。只要是有利可图的东西,人们就会一窝蜂地涌过去生产。明星可以烧钱去打造,然后赚取一些无聊大众的眼球,再然后就是大把大把地赚取一些傻×的钞票。作家可以骂人炒作可以抄袭剽窃,其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只要能把经济搞上去就是大大的好。物质可以批发生产,精神也一样可以炮制批发生产。总之这是个批发生产的年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逃学一夜 李东宇(2) 逃学一夜 李东宇(2) 刘西转身钻进一条阴暗的小巷,他想抄近路穿过对面那条街。小巷很幽暗,甚至有点恐怖。刘西转了几个弯后发现对面墙角处塞着一对男女,两人正忘情地进行亲密接触。那女的口里发出了一些类似呻吟的声音。刘西闪过去的时候骂了一句:“狗男女!”然后他心满意足地听到了身后传来一片惊慌的动作声。 刘西转到对面街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街道上大多都是手拉手的情侣。刘西一下子产生了一种心理落差,他忽然觉得孤独的人是那么可耻。这时候,刘西觉得自己非常有必要找一个女朋友,即使现在已经离高考不远了,但他觉得就是过把瘾再死也值。 情感困惑一直是刘西的烦恼,这问题挥之不去,剪不断理还乱。刘西一直坚持男人应以事业为重,所以他回避一切所谓的爱情,竭力把自己往学业上推。然而无论刘西如何回避,他始终无法避开一种异性间的精神暧昧。对此刘西得出结论:异性之间的关系是暧昧的。 这种年少似有似无患得患失难以捉摸的暧昧让刘西经常陷入一种情感陷阱。刘西想不明白这种暧昧是不是他自己庸人自扰,他想不明白所以就干脆不去想了。 刘西面无表情,满心空旷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十一点半的时候,刘西钻进了一家网吧。在论坛上瞎逛了一圈后,他觉地有点乏味,于是他抬起头向四周扫了一圈。哇靠!这一扫刘西发现对面一女生竟明目张胆地在看。刘西觉得自己某个部位有些冲动,不自觉就产生了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思想。这女生也太什么了吧,居然敢在这种公共场所看,而且还是一女生。事实上刘西也想看,只不过他有贼心没贼胆罢了。这种公共场所都是隐藏着的。 刘西突然有点佩服那个女生了,他觉得敢这么露骨地暴露自己的是一强人。事实上刘西十八岁岁生日在上个月就过了,他觉得自己看那些东西也算合法的了,但就算是合法的他也不敢在这种场所看那些。 刘西想起了一个月前的十八岁生日,他那代表成年的生日过得也颇为意义不凡。更有意思的是他一个死党送了他一盒安全套,说这象征他刘西成年长大了。 我真长大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刘西又是很困惑。成年是否意味着在心理和生理上都达到了一个开放的状态,这种开放的状态是否意味着可以接触那些被称为“”的东西?生活在这个开放的年代,刘西觉得自己多少有点保守。 刘西有点羡慕甚至是嫉妒和他同宿舍的一个小子。那小子常常是夜不归宿,至于他到哪去鬼混了,这个或许只有他和他女朋友才知道。刘西经常在早晨起来跑步的时候看到一些认识或不认识的男男女女成双成对地钻进校门,说白了也就是出去做那事了。事实上刘西的一些同学甚至已经发展到了在外面同居的地步。 刘西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玩这个游戏,就他一个人被排斥在外,孤独而可耻。刘西有点失落,他觉得自己一直坚持的一些原则在现实中是那么的幼稚甚至可笑,或许这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青春是用来张扬的,刘西他张扬着什么?他觉得自己挥霍着年轻的资本,张扬着毫无意义的孤寂和沉默。 刘西越想越觉得压抑,他像一条疯狗在论坛上逮着人就咬。刚骂得有点过瘾的时候,这时电脑系统提示余额不足。刘西摸了摸口袋闷声骂了一句:“妈的,没钱了。”于是他打上一行字:今天骂到此为止,下次再骂。发完下线,刘西觉得心里舒畅多了。他走出网吧的时候,经过那位看的女生座位,他用特下流的眼光扫了一眼。这一扫让他脊背发冷,妈的,这人是男还是女啊?刘西刚才还有点下流的思想这会儿完全演变成了一种发指的恐惧。准确点来说他刚才看到一个不男不女的另类。此人穿着女人的衣服,头发打扮也是女人的,而他正面却密密麻麻地留了一脸的胡子。这人倒是个性十足,回头率百分之二百,属于走出去能吓死人那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逃学一夜 李东宇(3) 逃学一夜 李东宇(3) 刘西逃命似地疾步奔出网吧,外面的街道已经开始冷清。刘西掏出手机看时间,这时已经是午夜零点多了。 街道逐渐变得空旷起来。刘西又开始感到迷茫了,这漫漫长夜怎么打发过去呢?没办法,刘西只有一路漫无目的地闲逛了。 不一会儿,刘西又来到了夜市。他刚走了几步,突然对面一群人凶神恶煞地朝他冲过来。刘西一下子懵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对面那群人中有人指着他问另外一个人:“是这小子吗?”带头那人说:“后面那两个,就那两杂种。快追,别让他们溜了!快!”说完,一群人已经从刘西身边冲了过去,其中一个人把刘西撞了个脚步踉跄,差点儿就跌倒。刘西稳住脚步时已经反应过来了——这是打架。 刘西转过身看到不远处一个人已经被那群人围住,被打得哭爹叫娘的。另外一个人被两个人一路追赶向公路远处逃命。路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彼此一脸麻木地看着这场暴力在蔓延,没有谁出来搭理,暴力在顺利进行。 很快,人们听到急促的警报声传来,打人的那群人迅速从不同的方向窜逃。刘西看到被打的那个人正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鼻孔正向外淌血。 这一幕来得太突然了,刘西一脸惊魂未定地钻出人群,似乎之前他也参与了这场斗殴。他仿佛也让那群人揍了一顿,又仿佛揍了躺在地上那人一顿。刘西走出不远,慢慢平静了下来。他回头看了一下,现场已经被警察封锁了。 刘西继续漫无目的游荡。空旷的街口让他内心发毛,他觉得之前那一幕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在他身上上演。而且刚才他自己差点儿就遭了殃。 摇曳闪动的霓虹深处似乎一下子隐藏了无数的刀光剑影,每个行人似乎都携带着某种杀机。刘西一下子感到自己的心悬了起来,一种弥漫在路边似有似无的危险把他逼得近乎窒息,一种潜伏着的恐慌迅速笼罩住了他。刘西开始想念那间沉闷的教室了,他越想就越慌,越慌就越恐惧。 燥热的晚风开始冷却下来,风拂过冷清的街口,吹散了黏稠的汗液。 刘西穿过一片打烊的店口,他感到周围一片冰冷。这热闹来得快去得也快。刘西走到一个卖盗版片子的摊位前,翻了翻那些形形色色的片子,千篇一律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让刘西觉得有点儿恶心。 刘西刚要离开,那摊主脸色有点儿诡秘地叫住了他。刘西还没弄清楚摊主的意思,那人已经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叠片子熟练地递到刘西面前。刘西下意识地伸手过去接,片子封面是一个的女人摆出一副僵硬恶心的姿势,造作出一脸的模样。刘西快速地翻看了几张,片子一张比一张露骨一张比一张恶心。 这种诱惑让刘西本能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生理反应,而在心理上他明显又觉得恶心。这种心理和身体上的矛盾让刘西仿佛置身于一种探险的征途中。冒险的刺激引诱他走进一片原始的人性森林,他一会儿在熟悉的地方徜徉,一会儿又不可避免地在陌生的领域迷失。 “三块钱一张,拿几片回去看看吧!” 刘西正沉浸于一种原始的混沌中,忽然给摊主这话拉回到了现实。他迷茫地皱了下眉头,然后又含糊地摇了摇头。 摊主赶紧又说:“两块半吧,不赚你钱。” 说完摊主似笑非笑地看着刘西。刘西觉得此时的自己正在进行着一项肮脏的交易,这不外乎是一种精神上的嫖娼。他平静地把片子递回给摊主,说:“不买了。” 说完,他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 刘西的思维彻底混乱了,他像一个赌气离家出走的孩子,自由而又迷茫。他有一种很神气的落魄感,他觉得自己始终孤独并勇敢着。刘西就像一匹脱缰的小马,在虎口狼牙间拼命地奔驰。他觉得自己的野性已经被驯化,他的桀骜不驯已经退化成一种简单的循规蹈矩的温和。他担心自己终有一天会被这座森林吞没。 街道上所有的店都打烊关了门,路上基本没了人迹,只有路灯孤独地在街道两旁延续着光明。 刘西再次掏出手机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翻出口袋所有的钱,还剩下六块。他打算穿过左边那条发廊街,到南街的一家网吧打发掉这三个小时,然后叫一辆摩的溜回学校。 很快,刘西走到发廊街。这街道通宵营业,每家发廊都亮着幽暗的红灯,看上去很,让人浮想联翩。刘西一路穿过所谓的红灯区,发现一些发廊外面坐着三三两两衣着暴露的女人。她们的年龄在廉价的化妆品以及夜色的拥护下变得模糊,让人难以捉摸。发廊里面也是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她们的职业都写在身体上,她们是靠身体赚钱的。 这种地方对男人有种致命的诱惑,特别是像刘西这种内心空虚的准男人。他的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一把酥软的声音叫住了他:“靓仔,要不要服务哪,打一枪吧。”刘西顺着声音的方向移动眼光,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年龄和他差不多的女孩,穿着吊带衫和短裙,露出雪白修长的。她人长得不怎样,但身材很好,的,这对男人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她用一种挑逗的眼光盯着刘西,刘西不知怎的就脸红了。 “我没钱。”说完刘西快步向街尾处走去。后面传来了几个女人“哧哧”的笑声。 …… 第二天早上,刘西拖着一身疲惫回到了学校。他刚倒在课桌上睡着,就有人把他摇醒说老师找。他含糊地应了一声,接着又倒下去睡着了。 没有人知道他昨晚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遇见了什么。 刘西睡得很死,或许他真的累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林白 刘强(1) 林白 刘强(1) 如果在2008年冬天的那个早上,我没有按医生的意愿如期醒来的话,她们说会给我转院抢救,即使在不抱什么希望的情况下也要试试运气。但是上天给我的运气很好,心脏偷停了一会儿就在强心针的作用下缓缓启动,重新唤起生机。 仿佛是在一个迷幻的世界里周游了一遭,在一个色彩斑斓、轮廓模糊的冥想空间里走回来,在生和死的临界中,不能想象的卡通片一样的夸大的影像在脑海中一一闪过。所有的记忆都成了剪纸画般的表演,抑或水彩画被水浸过混沌不开,就像寇克斯的老歌《永不止步》,说不清的缺乏安全感的想象。朦胧中感受到了阳光路过眼睑,暖暖地在眼皮外的毛细血管留下热量,显出血红色。这些血红细胞几个小时前还曾经是我最大的负担,使得我最重要的生命指数暂停了十几分钟,让所有人紧张了一夜。现在,重症观察室里一片安静,除了一个吸管不停啄杯底的声音。 我慢慢睁开眼睛。 如果那天上午我睁开眼睛后没有看到那个嘴里啄着吸管顽皮地喝着可乐的姑娘,如果她不是瞪着一双明亮得很难形容的眼睛,粉红色的腮红,有点非主流的青涩。如果她没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病患服,也许我不会太注意她,而我环顾四周,所有人都已经疲惫得睡在病床边,侧枕着胳膊。我看了看那姑娘,又看了看病床边睡着了的母亲,转过头问她:我得了什么病? 她看了看我,又吸了吸可乐,咽下了嘴里的这一口,回答道:嗯,你是心脏间歇性偷停。死不了,放心吧。 听她说这话之前我心里已经很没底了,长这么大也没被人七手八脚抬医院来三十六路管子身上划个口子就插的。听完她的话就觉得自己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我没有回应她的话,只是笑了笑,一会儿她好像是对自己说了一句话:能知道自己得的什么病,多幸福的事。 我听她说了这话,反问道:你是什么病? 她苦笑道:大夫怕我知道了心理压力大,到现在还跟我说是肾挫伤,让护士天天拎着肾挫伤三七胶囊的药瓶,吃了两天,发现这胶囊怎么没胶囊,全是药片,才知道自己吃的跟临床的老爷子一样的止疼药。 我看了看四周,整个观察室就两张病床。 她见我没理解,忙解释说:原来你这张床的,前天刚去世。他们家儿女来了三十多人,挤在病房里连哭带闹,闹得我好几天都没能睡着。这下好了,都是年轻人,闷了说说话。大夫说了,你至少要观察一个月,我这情况估计也挺不到那时候了,不过你放心,我们家人少,吵不着你。 我手捂心脏,心跳和脉搏就在手心。 这是什么鬼地方! 第二天一早,母亲从家里带来了鸡汤,汤勺送服到嘴边,一边埋怨我不注意身体,一边偷偷擦去眼泪。那姑娘侧躺在病床上,看着我像婴儿一样被母亲伺候,笑着,没出声。这三天来我被医生告知任何活动都不能离开现在我躺着的这张床,于是我只好侧起身子用膝盖支起被子,拎着夜壶小解,每到蓄洪临界点,发出暖壶即将灌满的声音,这丫头的微笑就变成大笑然后是傻笑,最后就成了狂笑。 我无语。 这是个鬼灵精怪的姑娘,我第一次认真审视一个离我只有一张床距离的姑娘。她的床头堆满了零食、cd、可乐。好吧,我承认,我在关注她的时候总是看一眼本人再转移目光看看她周边的事物,看够了再回来看看她。这样做一来是防止她突然盯着我产生尴尬,二来,还是为了防止尴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林白 刘强(2) 林白 刘强(2) 说她很漂亮一定会有人说我很庸俗,刚死过一次醒过来想的还是这些事。真的很漂亮,实话。有的女孩子适合淡妆,有的女孩子适合浓妆。适合淡妆的姑娘感觉上是优化资源配置,脸上仅仅是一两个器官不协调,稍微处理一下,就像村头的田埂上修了一处桃花庵,无花无酒锄作田,一切凑合。适合浓妆的则是一脸的平淡,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一脸的雀斑肆意纵横,没有办法,毁了重铺。这姑娘不一样,什么叫浓妆淡抹总相宜?长得跟王菲那样,脸上随便一抹就是超然的丽质清新。这姑娘大清早病床上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漱完毕对着镜子化妆,腮红打完,对我说:这是晒伤妆。 晒伤妆在她脸上很明显。 没有血色的脸。 大夫说我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危险了,母亲也不再天天围着我转,事假到期,上班工作去了。偌大的病房里只有我和她。认识她之前,我觉得自己很开朗,甚至有些话痨,现在看来我简直就是自闭。 第一周过去,我已经得到大夫允许,可以下床去上厕所了。她还是那样,盘腿坐床头吃着朱古力起司,一嘴的奶油糊。她爸在国外,而且听她说不是苏丹就是肯尼亚,正好赶上当地选举动乱,一下子扎实困在当地了,好在有中国维和的驻军,安全不成问题。母亲去世了,难产,傻丫头当着我的面一脸无辜地说:我对她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我妈在旁边听了,中午带我在医院花园里散步的时候对我说:我要是她妈都后悔生她。 她妈也后悔了,没机会说。 我的病情已经稳定了,每天除了打点滴就是吃点维护的药,毕竟我不是心脏病,只是一次不怎么严重的偷停,大夫说了,几乎是个人一辈子都得偷停那么一两次,只不过有的人停下来就再没打着火。 我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十几年来第一次这么悠闲地躺在床上,最可爱的地方是和你对床的病友是一个如花似玉的适龄未婚单身女青年,人生真如白驹过隙,机会稍纵即逝。差点儿忘了,名字得交代一下,这个可爱的姑娘叫林白,哈尔滨姑娘,高,而且清瘦。白,那是真白,真的很白。护士每天来给林白打针的时候我就在旁边问:别天天打点滴,哪天给她也来个皮下注射多好,病房一景。 护士扭头看看我,回答道:别着急,马上就给你打。 每次都是,我用被子盖住身体躲着林白的视线,护士盯着针头,挤出空气,对准,一蹴而就,伴随我口中发出的痛苦呻吟,瞬间拔出,大功告成。 这时候林白就躺在自己床上,盯着我笑,她特愿意看我尴尬的表情。我爸妈都忙,她爸在国外,这医院里一天到晚,就我们两搭伴天天住院部串联到急诊部,急诊部串联到药剂科,巴掌大的地方我们走了个通透。医院现在已经没有火葬业务,可是炉子还在,林白带我溜进去,打开炉子的门扇,回头对我说:看到了吗? 我问:什么? 林白说:什么?这是火葬死人的地方,咱们将来都得从这走。 我腿软了。 林白回头看看我,表情很夸张,她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对这个东西很害怕。她若有所思,想了半天,说道:说好听点儿,这不就是天堂之门嘛,有什么可怕的。将来有一天我死了,你就在这给我烧东西就行,保准速递。 我问:那我给你烧什么? 林白很认真地想想,说:别烧纸钱,那东西没用,太形式主义了,你就给我叠一大奔,烧给我就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林白 刘强(3) 林白 刘强(3) 这丫头越发不靠谱了。 跟这丫头相处有半个月了,当然,多半时间是两个人躺在病床上胡侃。要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那真有道理。天天的鸡汤、枸杞吃多了,雄性荷尔蒙分泌,眼看着眼前的姑娘越瞧越上心。我妈来看我的时候我就拉她到一边,低声说:您看这姑娘怎么样,配您儿子不委屈她吧。 我妈乐了,摇摇头说:多好的姑娘。 我说:妈您学坏了。 我觉得我就这么躺在床上四目相对地追姑娘有点儿傻,我又不是战斗英雄,躺床上几个年轻护士都乐得接近。现在护士都麻木了,开始给我皮下注射还有点儿腼腆的刚来实习的那几位见到我都说学医的看病人的和脸一样,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她对面,她在那正侃着呢,我听了半天一句也没听进去,憋了半天脸都憋红了说:咱俩谈恋爱吧。 笑容突然中止了。 林白把筷子放下,眼神里有种怀疑,表情僵硬。 同意还是不同意总得有个痛快话吧! 你开玩笑呢吧? 没开玩笑,这不正好吗,孤男寡女,郎才女貌,你要是觉得我这么干让你没什么成就感,那我就追你个一年半载的,只要前途光明,道路曲折我也认。您别让我追个十年八年的,相思病也算是落下了,结果鸡飞蛋打。我也算是适龄青年,时间如流水,光阴不等人啊同志! 林白笑了,摇摇头。 不同意? 林白不说话,起身走了。 我很失落。毕竟追姑娘是个技术活儿。工厂里遇到什么技术难题领导最先考虑的是把几个技术骨干叫来给大家开个会探讨一下解决方案。哥哥我就是我那帮朋友圈子里专门给别人提供技术参考的。今天栽了。 再回病房,林白已经躺在那了,看着杂志,也不瞧我,就在那偷笑。 我一手捂着心,嘴里唱道:爱大了吧受伤了吧,就当是昨夜的一场梦吧。爱大了吧受伤了吧,就让我痛快地哭一场吧。 林白还在那笑,得意的笑。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像往常一样胡侃到十点,非得让护士闯进来关灯让我们休息才睡。九点多就各自躺下,我在这边睁着眼睛想她,她也在那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会儿,她突然起身,一把把我身上的被子掀开,笑道:装什么装,睡不着就直说。 我当然很生气,你不答应就不答应,你还吃定我了啊。大家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了,我又不会缠上你。大不了有缘无分,病好了各奔东西,我又没得罪你。 林白说:你带我去泡酒吧吧,我好久都没出去玩了。 我本来想说我和周公有个约会今天实在不方便云云把这丫头打发回去,结果看她的表情我决定投降。夜里沈阳的大街上车马稀少,春节将近,大红灯笼已经挂在路灯上,一路的红色。林白第一次表现出她对一件事情的急切渴望,她和我的口味一样,毕竟我们都过了十几岁穿着乞丐服,满世界招摇,嘻哈一下表现另类的年龄了。蓝调爵士乐,寇克斯、大门乐队,哪怕沦落到林肯公园也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酒吧安静和谐,几个领事馆周围的酒吧是外交官和外聘教授很喜欢的地方。 音乐是酒吧的生命。 林白把我拉到了一处三好街的酒吧,这里聚集着藏族歌手。天籁之音,这个名字的确很特别。牛角杯里的青稞酒,酥油供在圣台上,服务生的牛仔帽,歌手的几声轻吟时而婉转时而高扬。找个角落坐定,才发现自己已经置身其中,林白在我旁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林白 刘强(4) 林白 刘强(4) 林白还穿着她的病患服,长头发扎起来放在脑后,幸好,她没再把她的晒伤妆亮出来。 她真的很漂亮,即使穿着病衣也是那么清新。她说:我以前总和我男朋友来这里,他特喜欢这里的感觉,尤其是这里的音乐,特别干净。没有做作,没有雕饰,完全的出离思维的那种爆发,气定丹田的厚重感配合婉转高亢的旋律,听了心里也跟着特别干净。 我很惊讶,她居然有男朋友。那他人呢? 我真后悔多余把本来是说给自己的自言自语变成了对话,林白一边笑一边哭的表情即使是半年之后的现在,也让我恍如昨日,记忆犹新。她无法克制内心的委屈,眼泪倾泻。她没有必要在我面前伪装自己。如果我很早之前就能知道林白的病情,也许我就不会跟她表白了。我一度以为大夫给她开的叫红豆杉的什么中药证明她应该没什么大病,基础科学的薄弱让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承受了严格的考验,那是治疗白血病的。 我不知道她知道不知道,不过生命科学专业的学生应该能了解这一常识,要不然大夫也不必换了药瓶骗她。 好吧,场景回到天籁之音酒吧,林白在我的面前痛哭流涕。她说道:其实我也不在乎他离不离开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他没感觉。可是你看我现在这样,我知道自己还有多少天了,你也不用安慰我,更不用多心,姐姐我还没想着最后的疯狂呢。来我没好好地来,给我妈送走了,走我再不好好地走,我就连我自己都对不起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能这么想就好,这么想就好。 林白喝了一口青稞酒,我没拦着。 她接着说:可是我也是一女孩子,我就活那么二十多年,眼瞧着剩下的日子倒计时了,你也看见了,这半个月我们家人总共来了几回? 我安慰道:大家都忙,再说你也没什么大病,有大病那家里人还不天天围着你,心里别多想。 林白又喝了一口酒,突然握住我的手,对我说道:我得先明确告诉你一声,免得你日后四处宣扬我看上你了,我对你没感觉。 也不用这么直接吧,太不人道了。 林白打断我:但是,听我把话说完。我现在要你当我男朋友,真心爱我,呵护我,送我这最后一程。我不想我死的时候,连一个真心爱我的人都没有。你也知道,女孩子最怕的就是没人爱,有个人真心爱,死都不害怕。我现在在病床上为什么天天和你聊天,我就觉得什么都不做每天数着数等死那滋味儿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你知道吗? 我沉默。 我终于理解林白的唠叨仅仅是为了排解自己等待的痛苦,还有夜里偶尔的瑟瑟发抖,睡着了之后的叹息,早上醒来发呆的表情。她用尽全力去隐藏自己,脆瓷般娇嫩的命运,以及随时都可以哭出来的眼泪。 此时此刻,如果我再用冗长的心理描写来替换本来应该我亲自叙述的故事脉络的话对读者很不负责,但是我实在记不得当时我是用什么语言来劝慰林白的了。也许真应该带上cd机听听林肯公园,揽过已经喝醉的林白,时不时搓搓她的手取暖。这些亲昵的动作并不是为了表达暧昧,我们都是成年人,当然不会说些热血沸腾的话就爱上对方死心塌地、永不悔改。爱她吗?我尽力。 爱是一个伟大的词汇,它本来应该不计前嫌、不计后果的。它是一个在短暂中寻求永恒的美丽感情,我们一直努力寻找,可是一旦光临到自己头上,就只能以光明的希望来支撑危机的自私情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林白 刘强(5) 林白 刘强(5) 剩下的一个星期,我和林白一直努力说服自己真正爱上对方。中午去医院的食堂打饭,少给她打了一个鸡蛋,她也会躺在病床上嗲声说:你不爱我。她有时候收到同学的祝福短信,我也在这边问是男还是女。因病推掉的聚会成了我们彼此信任的理由,电话里撒谎告诉朋友最近很忙,病情还是没有好转,她就在旁边竖起大拇指低声对我说:表现不错。 好吧,我再次承认,这是一个有关爱情的游戏。爱被我们挂在嘴边,却成了这个游戏中唯一缺少的东西,这个游戏唯一崇高的地方是我们彼此的尊重。最后的疯狂是那些没有接触过生死抉择的人假想出来的最无聊的意淫,生命不会这么低俗。 好景不长,一个星期后,林白转到了血液科的观察病房。我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去血液科见林白,她头上套着粉红色的头套,隔着玻璃笑着指着自己的头,然后双手合十,学着尼姑模样。她还是喜欢在自己脸上发挥自己的想象,淡蓝色的眼影,粉红的腮红。她没有让我进病房,而是拿出一张纸,隔着玻璃写下:我不想让你看到现在的我。 然后她站在那里像孩子一样表演稚气的表情。 我笑不出来。 我们俩在玻璃上画了一个心,然后隔着玻璃两个人捧腹大笑。我拿出纸笔,写下:亲爱的,过几天我来看你。 她又故意做出不屑的表情,然后笑着目送我离开。 出院的前几天,我接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了,抽泣地说:我的头发全掉光了。 我再次无能地沉默,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头发掉了可以再长。 她说:你当这是种庄稼? 她问我:你还爱我吗? 我回答:爱,爱得死去活来。 她笑道:骗人。 我也勉强笑着说:你觉得呢? 她说:是不是出院了,您又活过来了,身边姑娘又开始围着转了。都忘了我长什么样了吧? 我很认真地说:我女朋友叫林白,请问您哪位? 我想我能记起的我和林白之间轻松的谈话到此截止了。三天之后,她陷入了昏迷。我带着从好利来买来的奶油起司坐在医院的走廊长椅上等着她醒过来的消息。可是,医院是最不容易产生童话的地方,白雪公主昏迷了半年多光靠王子的一个吻就可以跳起来骑上马奔向美好生活的故事是不可能发生在重症监护病房的。 等了几个小时,心跳停止,一切结束,朱古力奶油起司掉落在地,大夫推着她离开的时候,我掀起了白布单,真是个臭美的丫头,晒伤妆一直坚持到急救室,脸上满足地笑着。 林白的葬礼我没有去,我实在找不出理由去参加。她远在非洲的爸爸终于等到了飞机通航才赶回国参加女儿的葬礼,本应该是婚礼的。 今年清明,我和朋友去聚餐,服务生上前推荐正宗的新奥尔良鸡翅套餐,甜点里就有那份朱古力奶油起司。看着那份起司我半天都没张开嘴。的确,有些事情我还没有做完。好吧,我想我该去看看林白了。 朋友听了我和林白的故事,笑着说我可爱。几个人开着车直奔清苑墓园,沿着青石台阶一级一级地找,终于找到了林白的墓碑。一个角落里,小小的墓碑依附着一棵刚刚植上去的柏树。朋友看着林白的照片,低吟道:多好的姑娘。 照片上的姑娘,腮红打得和我见到她时一样夸张,还是那个自信,甚至有些自负的美丽得过头的喜欢吃奶油起司的说起话来特冲的林白。 墓碑上写着:他说,他爱我爱得死去活来。 我想,到最后的时候,她应该不再害怕了,因为有人说爱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1)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1) ■ 【1】 夏索拉第一次见周浩,是小学一年级的入学仪式。那天夏索拉着一袭纯正大红色连衣裙。很多年过去她还是喜欢这颜色,这和她骨子里雀跃的热情是分不开的。尽管,这世间,时刻充满热情并不是一件值得欢喜的事。在重重叠叠的冷漠脸孔中,热情将给人难堪使人狼狈这都无可避免。所以,后来夏索拉喜欢红色已经和她幼童般的热情无关联。多年光阴荏苒,热情消耗殆尽。红色更接近于一块燃烧着的烙铁被水浇过的那种虽然心里有伤,却注定为之守口如瓶般温和淡定。 彼时他们都还只是小手紧牵母亲的孩子。在人群中,小小索拉东张西望,神情生动,似乎时时刻刻在动员着所有神经细胞去找寻有关新大陆的蛛丝马迹。然后她看见那张和这个年纪不相符的异常冷静的脸,在一群同等身高的孩子中,无疑显得突兀。索拉以为他只是不高兴了,也许是妈没给他买变形金刚,她这样想着便挣脱母亲的手跑过去了。在口袋里掏了一会儿,四颗大白兔奶糖,她全给了他。她冲他笑:“你好,我叫夏索拉。你呢?”“周浩。”这时索拉母亲依声寻来,于是没有更多的交谈他们便道了再见。 她在三班,他在一班。周浩是成绩优异的男孩子,又不同于一般男孩子那样喜欢打闹,他从来都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做功课,因此非常讨老师和女孩子们的喜欢。夏索拉呢,是三班的活跃分子,文艺骨干,进进出出总是簇拥着一群玩伴,在人群中你经常可以看到她仰脸大笑的样子。她成绩不好,却仍然深受同学喜欢。和周浩一样,他们都是班长。在走廊或者楼道遇见的时候,夏索拉总是大声和周浩打招呼,他却从来只是回以礼节性的微笑。是这样的吧,很多时候礼貌相当于一种婉转的拒绝。只是,人和人之间,总是很难涎着脸皮来道破这一点。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夏索拉突然发奋起来,家长和老师们自然是欢喜的,尤其是那个对索拉的灵气一直觉得惋惜的数学老师也直夸她懂事了。那一年的升学考试,夏索拉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市里的重点中学,第一名的仍是周浩。毫无悬念,他们又进了同一所学校。 看到榜单的那一天,索拉暗自松了一口气。 ■ 【2】 一九九五年,仍是新生入学仪式。这一回,夏索拉和周浩被分在了一个班级。 天气非常闷热,但学校还是要求新生们在操场集中开入学大会。主席台上的学生代表是高中部的一个学长,他的发言很讨巧地迎合了老师和同学双方。看得出来,他深谙处世之道。是相貌极好的男孩子,他叫梁亦,校学生会主席,当天他在全场女生中再一次声名大噪。 索拉一进校,便加入了学生会。对这种虚拟的交际场合她从来都是热衷的,但夏索拉并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女生,她只是有满腔热情需要一个释放的空间。于是夏索拉成了学生会外联部的干事。经常会见到梁亦,自然,关于他的传言听闻得也不算少,比如他将要被保送北京某名牌大学,比如谁谁谁又被他拒绝,再比如就是他家境殷实之类。后来有一次,宣传部的海报出了问题,得重新来过,但是时间太赶,几乎要放弃了的时候,本不是宣传部的夏索拉站了出来,提议连夜赶工,任务终于得以顺利完成。 至此,梁亦和索拉才算正式认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2)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2) 进入初中以来,周浩比小学时更沉默了,几乎所有的课外时间他都放在了学习上。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也放弃了进学生会的机会。很多次,夏索拉看见他一个人下了晚自习站在操场上神情萧索,惨绿少年的背脊给人以无限冷意。学校的中心教学楼有一盏探照灯,那白光到了照着的末梢便淡了下去,却能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不规则地涂在地面上。不知为什么,一向大胆的夏索拉却从来提不起勇气走向前去和周浩并肩站在一起, 她站在他的背后,只有影子,相遇了又分开。那是扑朔迷离的光影游戏,却一反常规的因为对手缺乏热情自己反倒先败下阵来不战而溃,夏索拉并不知道这盲目会将自己引至何处。对于爱情这件事,索拉有身为寻常女子的后知后觉。 其实,在这样的年纪,夏索拉算是一个早熟的女生了吧,只是她将一切掩藏得很好。旁人眼里,她还是个孩子,一个天真的懵懂无知的孩子。 ■ 【3】 索拉所在的外联部平时要做的就是去拉赞助,经常他们一群人在一家店里磨半天结果还是一无所获,而梁亦轻而易举地就能拉到几千块的赞助,他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对方看到最大利益的同时再权衡一个利益平衡点。索拉笑,梁亦你真像个商人。 每次学生会开会结束后,梁亦总会请索拉去学校的小卖部吃冰淇淋。然后在小卖部旁边的木椅子上坐下漫无边际地聊天。 索拉说她最大的梦想是做一个幸福的新娘。在可爱多的甜腻的味道里,她喜滋滋地闭上眼睛,一脸陶醉的样子。她说这话的时候脑子里周浩的名字被一遍一遍地复制无限放大。夏索拉总是乐此不疲地想为她这个尚是胚胎的梦添砖加瓦,仿佛宏伟蓝图瞬间就能变成美轮美奂的参天建筑。而梁亦,不厌其烦地听着索拉的叙述,笑吟吟地看着眼前这女子。那个时候,他就暗暗地下了决心一定要让索拉幸福,她的梦想,他愿意承担,他会等着她长大,但是他会一直宠她如孩子。 一年后,梁亦高中毕业顺利进入q大。那个假期梁亦几乎天天往索拉家跑,以帮助索拉功课的名义。索拉母亲亦是欢喜,她从少年眉目间看到这其中端倪,他温和坚定,可以给索拉幸福,这是作为母亲的最大欣慰。母亲希望索拉能和梁亦一样考到q大,然后毕业,然后结婚,物质富足,生活安定。再然后就是一辈子了。 梁亦去北京的那一天,索拉去送行。在检票口,梁亦突然飞快地吻了索拉,她还太小,可是他怕来不及。他说,我喜欢你,轻而坚定。火车声呼啸而过,这个短暂而急促的句子终于在空气中散落。索拉仰起头问,你刚刚说什么。 梁亦持续地写信来,有时候一周一封,有时候是两封。信里面,依然是积极明亮的样子,他从来不提生活中的艰辛,她知他不是那种会抱怨生活的男人。即使再大的困难,他也会迎头克服,他的顺利源于他的努力。梁亦的字典里,是没有过不去的坎的。有些时候,夏索拉发现自己和他真的很像,都是对生活抱有源源不断的热情的人。她不会预料到,有朝一日,这热情会葬送。 生命中,快乐的日子总是稍纵即逝。当多年以后,夏索拉回忆起坐在木椅子上吃着冰淇淋阳光均匀地涂抹在面孔上的旧时光,她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 【4】 初中毕业,索拉和周浩都直升了学校的高中部。索拉作为班长,组织了一次郊游作为告别仪式,周浩也参加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3)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3) 他们去到城市的郊外爬山。这是一群在升学考试前都绷紧了神经的孩子,随着考试结束他们得到了暂时放纵的机会,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一张张年轻的脸在阳光下,肆意盛开。夏天已经完全来到。路上突然下起暴雨,他们躲进半山腰的庙里。大家仍然在热烈地聊着天,穿过人群,索拉看到周浩只身站在森然佛像面前,表情有一点难过。他低声问她,为什么爱那么短,遗忘却那么长呢。 他们没有跟随人群一道上山。在那座也许一生只会邂逅一次的庙里面周浩第一次和索拉说起了他的父亲,他说那个男人在他的生命里只出现过很短暂的一段时间。他说他曾给他带来过快乐,那是童年时候最好的时光。后来他离开了就再也没出现过。他说那个男人将成为他和母亲永缄其口的伤。他说他知道母亲其实一直没有忘记过他。说话间,他的目光里有一波一波的潮水兀自暗涌着忧伤。 那是一九九八年,在一场夏天的暴雨过后。周浩突然伸出手抱住了索拉,也许,只是因为太过寂寞。而她,却将这误读成了甜蜜的讯号。 那一年的假期,周浩却又突然像以往任何一个假期一样,和索拉没了任何联系。 和梁亦坐在kfc里,午后三点的阳光透过玻璃窗,一切看起来美好。背景音乐是无印良品的《别人都说我们会分开》。索拉突然落下泪来,沉默凝固在空气中。梁亦无措地看着索拉哭得像个孩子,终于明白三年前的她已经慢慢长大,她爱上了他之外的男孩,她像任何一个成长中的女孩一样正在遭遇生命中最初来自爱情的小疼痛。但是,他暗自下过的决心犹在眼前,那就是他一定要使她幸福。 在送索拉回家的路上,梁亦第一次听到了周浩的名字。她说我是真的喜欢他呀,怎么办呢。可是索拉,我也是真的喜欢你,谁又能来告诉我该怎么办呢。这句话,梁亦埋在心里没有说出口。自一九九六年在火车站那句被火车呼啸的声音所湮没的表白之后,梁亦再也没有对索拉说过喜欢甚或爱。他在耐心等她长大。 终于,他的等待里,突兀地多了一个环节。她爱上别人,他还要等她忘记他。这将会是多么旷日持久的一场遗忘和等待呢,谁都不能给出答案。 ■ 【5】 索拉经常在做这样一个梦。 空旷的幽谷里,一个穿着棉布白裙的女孩总是在跑,她在追赶着什么索拉也不知道。只是她个子实在太小了,以至于那条裙子裹在她身上更像是一件丧服。这又为梦境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那女孩似乎拼尽了全身力气去跑,一边跑一边尖叫着,太阳穴在微白光线中青筋突出得很是分明。梦里面,有时候是晴天,有时候又下着雨。只是女孩从未停下去寻觅一个休憩之处。 九月开学,索拉又看见周浩,他穿了浅蓝色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衫。远远地他朝她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这少年,一贯的温和好看。他们再次成为同学。 课业比初中时候更紧。索拉总是被那些繁复的函数弄得焦头烂额。而周浩,比初中时候更能应付自如了,他总是能很轻松地就在各种竞赛中拿名次。 他们有时候会结伴去市图书馆看书。他借来医药学方面的书看,有很多专业术语都是英文的,他便借来厚厚的大字典一条一条地查找。他那样子是极其认真的,又有一点点让人不解的执著和顽固在里面。一次他拿着一本解剖学的书指着其中一张解剖图对索拉说,我越来越确定人真的是肉做的,脑髓就是那么一摊,心脏是那么一团,确确实实地长在那里,这也就决定了你是哪一类的人了,不会改变的。索拉眨了眨眼睛调皮地说,那么,我们的区别就在于心脏和脑袋的尺寸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4)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4) 夏索拉并不能全部明白周浩所说的,就像她永远弄不清楚左右半脑的分工到底有什么不同一样。每次去图书馆,她只会去中文文学图书馆借小说来看。亦舒,张曼娟,王安忆,三岛由纪夫……由这一个个名字构成的世界才是索拉所熟悉的。那些冷冰冰的学术知识索拉不懂也不想去懂,可是她不明白眼前穿棉布衬衫有着温暖笑容的少年为何会如此沉迷于它们。也许,他太过寂寞,而试图以这样的冰凉去抵抗那无涯的寂寞吧。又或许,在周浩的世界里,那些明晃晃的手术刀和那些印刷着被分裂的人体器官的解剖图才接近他心底的温度。这未免有些恐怖。索拉这样想着,打了个寒战。 ■ 【6】 周浩和索拉骑了很久的车一起去城市的另一边看画展。那是一场由这个城市的一群生活在底层的青年做的一个展览,主题反映的也是关于他们本身的这种游走在城市边缘的状态。他们同时还拥有摇滚乐手,汽车维修工人,建筑工人,诗人等等身份。索拉在一个bbs上看到这个画展的通告,然后邀周浩和她同去。 展出在一个光线有些昏暗的地下室,所有的作品都试图在传达一种长期受到禁锢和压抑的歇斯底里。就像这群自诩是世界的对抗者的青年们的穿着一样,夸张出位。实质上只不过是一场惺惺作态的模仿,他们被那样一种摆明了要挑衅的愤怒给囚禁了。周浩牵着嘴角冷冷地对索拉说,有朝一日,他们必须要出卖尊严才能换得温饱的时候,一点点坚持根本算不得什么。索拉我们走吧,这很无聊。 索拉看着身旁的少年抿着薄薄的嘴唇,眼神里有些嘲讽,仿佛在说,看吧,一切只不过是这样而已。他对世俗人情的洞察力实在是超越了这个年纪所应有的,那是一种早慧的成熟。索拉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第一次见到他时的神情。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去看过类似的展览。但他们会借来画册在图书馆里翻。他们喜欢乔治德?拉图尔,他的画里总是有着一个女人以一种苍凉的姿势抚摩着一只灰白的骷髅,黑暗中有一点烛火。他们也喜欢爱德华?蒙克,他的画总是在传递一种毁灭性的热情和对于浪漫的恐惧。他们也喜欢凡?东根,索拉说从他的画里那些大红大绿的色块中仿佛能闻到一股甜腻的味儿。他们最喜欢的画家是文森特?梵高,割耳这一著名事件概括了梵高一生带有自残性质的悲剧。索拉最喜欢梵高画作里那一颗颗用原色构筑的凛冽灵魂,孤单桀骜,对梵高骨子里面那种始终没有被放弃掉的童真索拉觉得这是值得敬畏的高贵品质。而周浩,他说梵高的每一幅画作里都有着最原始的残忍,他说那些明媚绚烂的颜色里扑面而来的是浓烈的血腥气息。 索拉看过一八八六年九月凡高的一幅自画像,只觉那眼神无比熟悉。终于想起,原来周浩亦拥有那样的一双眼。 周浩是一个自始至终沉湎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他和夏索拉,只是若即若离的关系。旁人眼里,很多次,他们似乎都将一拍两散。因为世间并没有几个女子敢陪另一个人这样反复,这是一种消耗,到最后留下的,也许,只是疲倦。 高二,文理分科。周浩去了理科班,他说以后是要考医科的。索拉因为实在是缺乏理科细胞,只得去文科班,她能写很好的作文,政史地亦能拿到骄人的分数。 ■ 【7】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5)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5) 索拉高三那年,梁亦大学毕业回到他们的城市,他进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每个周末梁亦会去学校带索拉出去吃东西,他说索拉你应该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你看你现在多瘦啊。他说读书没必要太拼命了身体要紧。索拉抬起头很调皮地笑,“如果我考不上大学找不到工作你养我啊”。“好啊,如果你愿意。我会负责你一辈子。”梁亦突然收起笑容表情严肃地看着索拉,那是关于一个承诺的全部坚定。索拉慌忙低下头,宿舍楼到了,她如释重负。 睡在下铺的陈年年问索拉,你男朋友?她倚在窗口,朝那个远去的背影扬了扬下巴。索拉急忙摇摇头。陈年年转过身来,饶有兴致地说,我看学长人不错,当年广播站站长刘颖洁倒追过他都被拒绝了,那可是我们学校的两大传奇人物呐。 年年是那种虽然很热衷于八卦但却很单纯真诚的一个女生。当初学校里盛传学生会会长梁亦追初中部小女生夏索拉的消息,有一天她居然跑到索拉班级的教室门口偷偷观察了好一会儿这个绯闻女主角,当时她和索拉还不在同一个班。当然这都是陈年年后来告诉索拉的。夏索拉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成为全体女生的公敌。后来学校里又盛传夏索拉和周浩在恋爱,甚至有索拉脚踏两只船的版本。这些夏索拉全不理会,只是年年有一天问索拉,你是真的喜欢周浩吗,索拉没有说话,年年又快嘴地补充了一句,我看他没什么好,天天摆着一副自以为是的冷漠表情,好像全世界都欠他似的。索拉辩解,年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周浩他也常常笑啊,他笑起来很温和的,他……索拉说着说着,觉得自己越来越心虚。 阳光很好,索拉又一次掉了眼泪。 梁亦是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见到周浩的,那天他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去学校接索拉出来吃饭。在校门口的那个公交车站点,他看见索拉和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孩站在那里说着话,男孩的脸上始终挂着一个浅淡而疏离的笑,而索拉,那一刻,梁亦想到了张爱玲那个著名的句子: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梁亦分明看出眼前这男孩并不能带给索拉幸福,他赠予索拉的只会是一场空欢喜和无尽的伤痛。他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去,想到这,他将车停在路边。待他上前,周浩已经坐二十一路车走了。 自从梁亦用那么认真的表情跟索拉许下那个承诺后,索拉每次见到梁亦都会觉得有些尴尬。她突然说,以后每个周末我都会回家去,我们能暂时不见面吗。 ■ 【8】 梁亦在每个周末仍会开了车去,然后在学校对面的咖啡馆里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透过玻璃窗看着学校里鱼贯而出的人群,每次总能看到索拉和周浩,他们一起在那个公交站点等车,有时候彼此无话。 有好几回他问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有段时间他甚至怀疑自己患有症候群,可是他的理性仍然无法动摇他的坚持。 又一个星期五下午,索拉和周浩没有等车,他们朝马路这边走来。突然一辆大卡车开过来似乎刹车失灵了。周浩先过了马路,而索拉……梁亦急急跑出去,这时卡车停下了。索拉站在车身前,似乎是受了惊吓一时没回过神来。司机探出头来抱歉地笑笑,梁亦上前去牵着索拉过马路。周浩站在路旁,是一贯的表情,他说夏索拉我先走了。索拉仍未缓过神,有些发愣地点点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6)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郑珊珊(6) 在咖啡馆里,梁亦先开了口:“他很自私。” “他善于自我保护,我不怪他。”沉默在空气中渐渐蔓延,索拉用勺子反复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顺时针逆时针。她突然问:“你每星期都来这里吗?” “你上个星期穿的是粉红色外套,上上个星期是大红色,再上个星期是白色……” 索拉簌簌掉下泪来。咖啡馆里放了一首英文歌,那歌手唱:“something is , is , these magic hours... ■ 【9】 周浩打算出国的消息,是年年告诉索拉的。她说索拉索拉原来周浩的父亲就是那个旅美博士周远源啊,他在医学方面算是个权威呢,这次他回国的消息在本市的报纸有一整个版面的专访哦,他还提到了要把他的儿子,也就是周浩带到美国去念医科,唉,又一个可以躲掉高考的幸运儿啊……年年在一旁絮絮叨叨。 索拉看着报纸上周氏父子笑得一脸和谐融洽的样子,记忆去到了三年之前在那座半山腰的庙里面周浩说到父亲这个字眼时脸上遥远而又忧伤的表情。那天他给过索拉唯一的一个拥抱,仿佛就在昨天,可是那温度早已在岁月中消失不见。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想你已经看到了报纸。” “……什么时候走?” “就这两天吧,他还有个会。母亲和我们一起走,到时候会在那边定居。” “你的立场怎样,你自己的立场呢?” 索拉终于问出了这句话。 “索拉,他回来,母亲很高兴,似乎她等了十几年都是值得的。我也曾想过自己是不会原谅这个男人了,但是看到母亲喜形于色的愉悦,我不想让她失望。索拉,这些年我下决心考医科,也是母亲的意思。我不想放开自己去接纳外来感情也不想去想自己的立场如何。我只希望能让母亲活得好,这个世界上,我们相依为命。索拉,对不起。梁亦很好,他很爱你。” 很长时间的沉默,索拉挂上电话。从此以后他们之间将隔着这个世界上最大最深的海洋,那些偶尔汹涌的波浪就像这些个年年岁岁里他们之间的若即若离。 ■ 【10】 那年四月,学校里一个一心想考b大的同学在教学楼顶层投递了自己做了落体抛物运动,压坏了一只垃圾桶。索拉没有亲眼目击,但那天班级里路过的同学都忍不住呕吐了。年年因为受了惊吓,抱着索拉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教学楼的顶层被学校封死了,再后来,天气慢慢炎热起来。 高考分数出来以后,索拉填报了本市的一所大学,念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她答应了梁亦做他的女朋友,并且和周浩彻底失去了联系。 索拉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梁亦向她求婚。彼时他们认识已经有整整十年。 婚礼那天,会场有很多大红色的气球,索拉穿着粉色婚纱无瑕美丽如童话里的公主。梁亦在索拉耳边轻轻说,我做到了。索拉默契地应和,我很幸福。 索拉还是在做着这样一个梦,只是梦里的女孩慢慢长大,她不再奔跑不再尖叫,终于停顿消失在山谷的尽头。 有一天索拉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的热情渐渐消退,她正在变成一个神情平淡的女子。 ■ 【11】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曾提出过一个论断: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这个论断向来以它的荒谬著称。 论断里,阿基里斯虽然是荷马史诗中的善跑英雄,但如果他在龟的后面,并与龟同时起跑,那他将永远追不上龟。因为当阿基里斯到达龟的起点时,龟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当阿基里斯到达龟的下一个起点时,龟又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只要龟不停下来,那么龟的下一个起点永远在阿基里斯的前方,所以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 夏索拉轻轻地笑了,她想芝诺应该是个相信宿命的人吧。但是既然预知了永远追不上,为什么还要白费力气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 vip充值方式详解! 亲爱的读者朋友,感谢在这段时间里支持本书,为了给予作者创作的支持,小说的后面章节将是vip章节。所以大家如果喜欢这本小说,可以看下去,请继续支持,不过,后面内容需要付费才能阅读(本书为单本购买作品,1元即可阅读所有内容)。由于一些读者可能会如何成为vip用户不了解。现在说明如下: 步骤一:注册新浪帐号,注册的地址是:/cgi/register/reg_sso.php?entry=vipbook 步骤二:进入新浪读书个人中心,地址是:/userinfo/myhome.php 点左边第一栏的充值付费 步骤三:在右边的页面中选择充值付费的方式,有以下方式: 1、网银充值:网银充值无手续费,但需要预先开通网上银行的户头。 通过云网用网银进行充值,已开通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民生银行 (注意:浦发、中信等银行的的支付未开通) 2、短信充值: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可发短信1元、2元充值,方便快捷,但要收取50%的手续费 3、手机钱包充值:开通手机钱包后,移动和联通都可以一次充值5元或15元,每个月限充2次,同样要收50%的手续费。 4、固定电话充值:按新浪的提示,拨打电信服务号码16839918,根据语音提示操作!使用电信固定电话新浪读书账户充值,支付平台会扣除55%的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比较高,请大家谨慎选用) 5、神州行手机充值卡代支付:买张神州行充值卡照页面上的提示输入卡号和密码就可立即充值,非常方便,手续费是15%或19%,还可以接受。 6、新浪读书点卡充值:1,新浪商城已有10元面值的点卡出售,无手续费,可到以下地址购买,即买即用:/p/4/3103/8688/1333731.htm(购买方式按照新浪商城的提示进行)。 7、支付宝充值:开通支付宝后,选择充值渠道列表中的支付宝充值,输入您的支付宝账号和要充值的金额后,点击确定。接下来页面会转到支付宝平台,按提示输入您的支付宝密码,就可以为您的新浪账号直接充入读书币。 【手机阅读充值方式】 目前,手机新浪读书和互联网新浪通行证开放账户互通功能,手机新浪网的虚拟货币升级为u币。无论您是手机用户还是新浪通行证用户,均可登录任意平台使用新浪网读书频道为您提供的服务。 u币作为手机新浪网的通用货币,可以用于vip读书、游戏等不同产品;vip读书每千字需支付币。您使用电脑和手机均可对您自己或朋友的账户充值,充值的u币即可在手机新浪网消费,也可以在互联网消费。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充值方式,充值时请记住自己的订单号,如果您在使用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请您联系新浪客服,客服会及时帮您解答:周一至周五,每天9:00至18:00,拨打新浪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670按2(按市话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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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碎片.Ashes 冯曼曼(1) 碎片.ashes 冯曼曼(1)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就开始在脑海里寻找一些句子来为这篇文章写下一个开头,却发现那些出现在脑海里的句子,那些汹涌如潮水般的感觉一瞬间消失,却只能如此索然地开头。 ■ 碎片i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都会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这是一个石头森林,四周的楼房已经让我无法看到那些来去在马路上匆匆穿梭的人群,那些美丽的图片也总是渐渐消失,但那个深秋的下午,却让我久久铭记,不能忘怀。 那天下午,阳光有很质朴温暖的感觉,掠过的那些美好的树叶,我抬头望望灰白的天,看到那些东西:一群鸟儿在上空盘旋,它们以不同的飞翔姿势在我的上空环绕,在地上,在树叶上,在阳光里撒下它们斑驳的影子,我看着它们不停地盘旋、盘旋,脑海里想起那个叫蕙娘的女子,头开始疼了起来,于是回屋,打开台灯,安静地坐着。 蕙娘是我很喜爱的女子,她是那个大燮宫里的蕙妃,是苏童笔下那个燮国的端白宠爱的女子,她像鸟儿一样飞翔,她在宫里学习鸟儿飞翔的样子,纯真爽朗的女孩子,她是那样孤独且安静地生活在宫里,最终还是求端白指给她一条生路,后面的故事我已不再提起,因为我太过于爱这样一个女子,曾经的蕙妃,那个要飞的女孩子,而始终不愿接受那样一个结局。 我想蕙娘承载了我的许多许多东西,包括那个我想做一个鸟儿的梦,i wish i could fly。那个梦是我十七岁前的所有梦想,但仅仅只是梦想。 ■ ashes i 她是那样一个安静而沉默的女孩子,在她曾经的岁月里,她会用所有爽朗的笑声来遮掩一切的忧伤,她会用高昂着的头颅接受所有不同人的目光,她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化成嘴角那条弧线,上翘,并且微笑。 她小时侯,初中时期都是用所有的骄傲来迎接度过的,包括她高二的时候,老师在成绩册上的评语都是“希望再创曾经的辉煌”。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他从来都会让不同的人发光,只是时期不同罢了。她笑了,因为这是她很同意的观点,正如她的高三时期,她曾试图用这一年来延续她的骄傲,仅用这一年,也只有一年,可是,她做不到,她已经很努力努力,试图将那些题目像以前一样解出来,然后拍着自己的脑袋说自己好笨好笨,可是她却不能做到曾经。 她把咖啡调得很苦很苦,并且很平淡地将它们喝下,然后安静地做题,直至深夜,可是,她从来没有收获过所有的结果,屡次的数学考试不及格让她难过,让她灰心丧气,她不停地告诉自己是理科生,一定要学好数学,可是她做不到,做不到,她无能为力。 是她背负的太多还是要求的太多? ■ 碎片ii 我将喝完咖啡的杯子放进冷水里,冲洗,浸泡,拿出来,然后听到杯子发出的破裂的声音,曾经那些物理知识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热胀冷缩的道理自然是懂得的,那是一个红色底色的杯子,上面有蓝白交结的条纹,在杯子的底部有许多条裂痕,都是在夹层里的,所以杯子不会漏水。我看着杯子的那一条条裂痕,感到了莫名的苍老。 还记得杜拉斯的《情人》吗?那个在渡船上带平檐男帽,将两条辫子挂在身前,涂暗红色口红的女孩子吗?她的容颜在那一年极容易地苍老并且不再回来,她的面容在十九岁的时候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不像曾经的娟秀纤细的容颜一样,苍老是那样迅速地开始,又那样一瞬间消失,而遗留下来的却不能逝去。 整整一个季节交换期,我的脸因为皮肤干燥开始剥落一些碎屑,盯着镜中的自己,突然地想到自己开始一点点地衰老,是什么来磨去我曾经的东西呢?十六岁那年,心底的尘屑不见,平和地开始对待一些事情,释然,那个时候在说十六岁开始苍老,苍老……在网上找到那部电影,那个在湄公河上的女子让我第一眼看过去就由心底赞叹她的美丽,很多东西都记得不是太多,记得最深的却是结局的那张老人的脸和那段平和的述说,苍老的声音。 ■ ashes ii 她很爱很爱上海,特别爱这样一座华美的城市,许多这些字眼在她的文章中不停地出现,包括她喜爱的大学,几年前留在她的脑海里的画面,那些自己站在上海的街头上的照片,她都久久地触摸,她知道几年来上海变了样,但她依然爱她。 她有一个朋友,将那个她心目中很美的大学的图片送给她,那幅图片上有郁郁葱葱的树,那些学子们在林荫道上行走,阳光很暖和且明媚,她看到那幅图片的时候,仿佛能听到那里鸟儿低鸣的婉转,能听到树荫里那些学子的笑声,能感受到那里的阳光,她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她记得自己的一本参考书上有这所大学的校门,她紧紧地抱着那本书,说这就是我爱的那所大学啊,这就是我努力了那么多年要去的地方。她的眼睛一点点地湿润起来,那么多年,无力支撑她的是它;那么多年,她毅然要走去的是那里;那么多年,她的路走的比别人要沉重得多,全是因为那里,可是她现在却不再提及那里。她太过于爱那里,可是她拿不到自己要拿到的东西来见它,她把它埋在心底,不经意地触动,总是一些悸动和颤抖,以及那些苦涩的东西。 她问自己,我该怎样来爱她,怎样爱,才能好好地,好好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碎片.Ashes 冯曼曼(2) 碎片.ashes 冯曼曼(2) ■ 碎片iii 十七岁的生日是在深秋过的,天气一点点地变冷,生日那天下起了小雨,我的手指敲击键盘的时候开始麻木,开始嗅到了冬天的气味。我的眼睛前面出现很艳丽的颜色,红色,绿色交替,不停地流动,不停地闪现,并且伴有严重的头疼。 一个人空闲的时候,总是不忘将那些书翻出来看,沉浸在里面。青春的歌曲总是在脑海里来回吟唱,犹如那首《挪威的森林》,犹如那个感伤的青春,那个孤独城市的少年,在直子和绿子之间发生的所有的故事,二十岁的青春恋曲,几十年前的回忆,那个多愁善感的直子,那个活泼洒脱的绿子,城市终究承载了所有的落寞,嗅一嗅周围的气息,广场上人潮涌动,却看不到那些过往的人,读完的时候,抬头看看天,思考,眼睛里仍在流动那些艳丽的色彩,头疼欲裂,脑海里浮现出那句话: 十八岁之后是十九,十九岁之前是十八——如此固然明白。 原来青春是那样地冗长,不断地在成长中令我们感伤,十七岁前曾经的那场拒绝成长,现在已经学会安然地接受。十六岁的时候,把自己的一个文集叫做《开到荼蘼》,用来祭奠我们的青春,我的十六岁。 那首青春的恋歌在我的脑海里想起,我的眼泪忍不住…… ■ ashes iii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没有考上大学,爸爸买了许多板蓝根给她,同学都笑着说,谁让你老生病的。她睁开眼,看看四周,很安静,阳光已经进来,是一个难得的休息日。那个梦不停地在她的脑海里闪现,她看看桌上的药,想到自己的咳嗽声不断,突然害怕这个梦会实现。 晚上,她的一个写很漂亮精致文字的姐姐打电话给她。声音如吃了甜食一样细腻,美好声音的女孩子在跟她不停地说话。最后她突然哭了起来,她说姐姐,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我没有考上大学,爸爸买了许多板蓝根给我,我的上海,我的大学……她突然说不下去,泪水不住地往外涌,姐姐说:“小雪,你现在每天是不是都写作业写到很晚?你是不是每天晚上写东西写到很晚?你是不是手很冷?你要好好休息,不要睡太晚,不要再做梦了。”她点点头,说姐姐,姐姐,我怎样才可以延续我的骄傲,怎样才可以学好数学,去上海?…… 她不在文科班的排行之列,却十分渴望能进中文系,那是她的愿望,她羡慕文科生的种种,却在吃力地学着理科的东西,她渴望的太多太多,也希望得太多太多。 你看到那只天空中飞翔的断线风筝了吗?你听到她自由地吟唱了吗?你知道她的自由,她的爱恋吗? 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转眼/不见了/谁把她的线剪断了/你知不知道/从前的我们哪儿去了/路太远/我忘了…… ■ 碎片iv 十五岁的日子过后,我开始看安妮宝贝的东西,很多人把她归结为颓废的象征,可我却有些喜欢那些笔下流动着的文字,那些华丽的生命,告别,宿命。我喜欢她描写的那座城市,那些人物,那些栀子花,那些凋零的东西。 宿命是一张摊开的安静的手心,我们站立其中,脆弱而暧昧。 我不是那样喜欢颓废的人,因为可以安静地走路,安静地说话,安静地微笑,却喜欢上了这个比烟花寂寞的女子,所以可以哭着问南生,和平到底爱不爱她?可以看安生与七月两个演尽繁华苍茫的人,可以安静地读每一篇安妮写过的散文,记录那些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可以看她的漂泊,流浪。 常常在一些很大的网站里看到她的名字,也常常看到她的专栏,记得见过的一个背景是大片大片的黑色,有寂寥的颜色,隐藏着许多的伤感和苦难,点击过一些文章来看,即使有些是看过的,但却一读再读,能感觉到她的那些心境。 我相信有那样一种“只要你以相同绝望的姿势来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的姿势,感觉存在,并且深深相信。 ■ ashes iv 她对同桌说她想去看铁轨了,同桌看看她,她从眼神中读到了些什么,她说我只是想去看看远方,看看未来,看看哪趟火车可以带我去我爱的城市。同桌笑了,说好的好的,过两天我陪你一起去看吧。 她是喜欢铁轨的,看它延伸到未来,延伸,错综复杂的交界,可以在一个荒芜的地段看那些过往的那些侧脸。她知道同桌想的是什么,她想到了海子,那个抱着《圣经》,卧轨自杀的诗人,他的一生都在寻找他的幸福,他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可是,她从来是不欣赏自杀的,尽管她很欣赏海子,她认为自杀的人始终是不敢公然地面对这个世界,不敢坚毅地生活下去。 她很喜欢那些跟着火车奔跑,却追不上火车的画面,不停地跑,不停地追,去寻找远方,所以她很喜欢那部《周渔的火车》,因为里面那个女子随着火车启动在不停地奔跑;所以她很喜欢那部《那时花开》,因为里面的欢子追赶着火车,最终还是留下寂寞的身影。那些都是在心中爱到了极致的图片,仿佛她很喜欢远方一样。 ■ 碎片?ashes v 现在的我抱着一个大大的夹子,低下头安静地走着,那个夹子里的许多页放的都是我的复习资料和一些卷子,但那个夹子的最后一页是我爱着的那些文字和曾经的一些碎片。当华美的叶子片片落下的时候,生命的脉络才可以依稀可见。当那些曾经的东西,无论是碎片还是过往化为灰烬的时候,我想我才可以看到每一片落叶从树上安静地落下来,在空中盘旋。 碎片,ashes……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日光城 马盼盼(1) 日光城 马盼盼(1) - one - 出校北门,左拐,走上三分钟,如果其间没有遇到红绿灯,没有被车撞到,没有人拦住我请我配合他填写一个调查表,没有冒充失学儿童的乞丐抱住我的腿叫我叔叔。我就可以到那家名叫“传说”的奶茶店。 三分钟,一共三百六十五步,边走边默数,我讨厌其间有人打断我。也许那并不是家奶茶店,因为里面同时经营着咖啡,冰淇淋,甚至红酒。可是我每次去只喝奶茶,所以我叫它奶茶店。 通常我会带一本文化周刊或者散文集,找个靠窗的僻静角落,点一杯原味奶茶,躲在窗帘后面,翻翻手中的书,看看街上的行人,茶凉,人走。 店主兼服务员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如果单用眉清目秀形容她,不足以让你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虽称不上吹弹得破,起码没有斑点或者小红疙瘩。如果你还觉得不过瘾,那就太过分了,她又不是故事的女主角,我写她那么多干吗。我只是想说,看到她我很开心。客人不多的时候,她会坐到我对面的位置上和我聊天。老实说客人从来没有多过,所以我们经常聊天。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她不能容忍我大口大口像喝啤酒一样喝咖啡,我看不惯她动不动就一脸忧伤地抬头看天。和她恋爱的那段时间,我没有来过这家奶茶店。她喜欢走路,脚速很快,所以我只能看她的背影。她随风跳跃的头发,她被风吹起的裙角,北方,入秋,一直有风。偶尔她的鞋带会开,我帮她系过一次,从此她喜欢上我系鞋带时潇洒的手势以及一根带子相互缠绕而产生的不同的造型。她突然之间的沉默,仰望,会让我也不自觉地抬头。可是我看不到什么,那些无规则的移动着的云朵上面,没有我想要的。分手后,我曾担心她会因为再也系不出漂亮的鞋带而懊恼。后来遇见她,发现她不再穿有鞋带的鞋子了。 我们就聊这些。 我是人家送我个馒头我就想以身相许的那种人,所以有时候店主免费送我一包薯条的时候,我会想帮她打扫一下店里的卫生。甚至想一直待到打烊,帮她拉上那沉重的卷帘门。可是她不需要这些,直到她关了这家店。去往别的城市之前,她送了我一个杯子。她说杯子代表一辈子,不相忘,可是杯子被我打碎了,就在从奶茶店回学校的路上。 奶茶店里没有卫生间,所以偶尔不等茶凉我就会回学校。进厕所,我不会立刻去解裤子。要先看看周围有没有学。别误会,我虽然思想龌龊,却还不至于进女厕所解决自己的问题。 可是,学会进男厕所,后来,老师和食堂的师傅也从这里过。 因为这里有一面墙,墙后是一条很繁华的街。“”肆虐的时候,校门紧闭。于是就用人开始爬这面墙,久而久之,墙越来越矮,最后竟成了一条路,侧身就可以通过,当然,胸大的同学可能有些困难。这面墙验证了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校方曾在墙上涂上米田共,可是,一点臭味怎能封了这条捷径。墙后有家书店,店主曾和我同学,后来因为搞大了老师的肚子而被开除。我常去他那里买一些打折的旧杂志或书,拿到奶茶店里看。 “你有没有出走的打算,我是说我想去西藏,可是怕有高原反应,所以想找个人做伴,路费和生活费我全包,就是想万一出了意外有人照应。”他一边往书架上塞书一边问我。 “你去学校贴个布告,估计有不少人有这个打算,遇到美女报名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边翻看堆在一起的杂志一边回答。 “我是去西藏,那么神圣的地方,不想和陌生人一起去,你考虑一下,如果学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吧。” “神圣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铁路修通后,每天想必有数以万计的人往那里跑。像赶集一样,赶集的事情你觉得神圣么?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失恋,也许可以借此机会散散心。” “又失恋了?是那个奶茶店的老板?” “她走了,留给我一个杯子,碎了。” “我们明天就去吧。” “这么急?” “怎么?你还想看那些甩你的女孩子挽着别的男人的胳膊在校园里溜达?” “哦。” 我挑了一本侦探小说,走在回公寓的路上,太阳像是被拉灭的灯,天空迅速地黑了。 - two - 我答应陪老k去西藏,他答应回来之后把最漂亮的那个表妹介绍给我认识。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哪个地方的人民也不会欢迎我这么龌龊的人。拉萨又名日光城,日照时间很长,想必会很热。我想那里的姑娘大概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穿着裙子。 我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反正老k有的是钱。缺什么让他买就是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电视剧《西游记》里的几句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可是这歌好像跟这文章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人家西天取经是为了普度众生。我却是为了看看西藏的美女和北京的有啥不同。老k恐怕更离谱,我寻思他可能只是为了以后指着地图自豪地对儿子说:你爹去过那里! 其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抵达,完成一个心愿。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唐僧取经估计是因为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追求意义做什么?觉得有意思就可以了。 夜深了,我的上铺在看小说,邻铺在写论文,其他几个室友正围着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不打算把我要去西藏的消息告诉他们。没有必要。我消失一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外面通宵上网了。消失一周,他们会以为我泡了外校的姑娘在外面租房了。消失一个月,他们会以为我把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消失一学期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去西藏了。我和他们之间除了偶尔借一下或小说之外,再没别的交流可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日光城 马盼盼(2) 日光城 马盼盼(2) 在去往火车站的出租车上,我说服老k走慢一些,若走青藏线的话太快了,不如走川藏线,先去四川溜达溜达。据说那里的姑娘特别水灵,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老k背了很大一个登山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帐篷,衣服,指南针,药品以及瑞士军刀等等。而我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毛巾用他了,牙就不刷了。 在火车上,我问老k为什么突然想出来。他说和他同居了半年的女友突然跟别人走了。其实他早想放下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了,正好,失恋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老k的女友我见过几次,就是在老k的书店里,是一个很性感的姑娘,好像在念大三。老k说她把追求自身享乐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人生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生活方式也跟老k的女友差不多。颓废,逃避,极端的个人主义。到现在也没找到展示自我存在的方式,尝试过音乐,最后却只证明出自己是个没耐心的家伙。现在试探着写作,却总是表达不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突然想起好像是王越说过的一句话: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 那么,我恐怕已经到了不知羞耻也不在乎羞耻的地步了。老k说:这是一种境界。 哎,坐得好疼,先写到这里吧。从北京到成都这么远的距离居然买成硬座,老k也真够抠门的。我估计到不了西藏我们俩就各走各的了,除非他答应补成卧铺。 - three - 我终于还是和老k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老爸脑袋里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了,生命垂危。他是家中的独子,就算不顾及父子之情,单是为了那份分量可观的遗产,他也得回去一趟。 他把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了我,又塞给我一笔钱。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向他要了一笔钱。但是行李绝对是他主动留下的,千真万确,我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撒谎。(他的行李后来被我廉价卖给了一个小贩,我也是迫不得已。你想想,哪有背着一个大包闯荡江湖的。万一闯了祸,跑不出三米就得被摁倒。要是被摁个脸朝下倒好了,背包还能替我挡一些拳脚,要是脸朝上,那还不跟乌龟一样,多影响我玉树临风的形象)临别前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一定要到西藏。 看得出来他很悲伤,不知道是因为不能去西藏,还是因为父亲的病。或者两者都有。我试着安慰他,我说:以后你完全可以指着地图对你儿子自豪地说:我哥们儿去过那里。 看他依旧不开心的样子,我又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还在老妈的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爹,相比之下你已经很幸运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爹有五十岁了吧,该知足了。 我的话好像刺激到了他,他长吼一声。我以为他要打我,赶紧退离他三米之外。谁知道他竟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 那是我第一看到男人哭,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人。 许多年后,我想不起老k的模样了。但是,却总也忘不了,在那个陌生的火车站,一个一米八五的男子蹲在地上无助地哭的情景。我一直陪他等到回北京的车开来,他的背影,一下子矮了许多。 回到列车上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了。虽然老k说他处理好一切也许还会回来找我,可是我认为他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找了也找不到。我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在经过的墙角刻上特殊的记号。在开个鞋店都要放烟花庆祝一下的今天,老k想必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心血来潮放的召集同门的信号弹。 我挺喜欢武侠小说的,惊险,刺激,充满了未知。要是我会盖世武功就更好了,匡扶一下正义,救活几个美女。听说西藏盛产灵芝,不知道吃了之后能不能增加功力。 就这样,告别了老k之后,我脑海接连不断地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最后,我终于还是在晃荡的车厢里睡着了。入梦之前,我许了一个愿。但愿,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躺一个漂亮姑娘。做我的徒弟或者情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如果她非要做我师傅,那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 four - 成都,天涯石北路。 我嘴里咬着糖葫芦,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群小女孩身上。 她们在打架,三打一。被打的那个女孩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拳脚雨点般地落下,并不哭。若不是练过刀枪不入的武功,想必就是早已习惯。 按理说我一个外乡人,多管闲事并不好。可是最后一个糖葫芦含到嘴里之后,我还是出现在了她们身边。 我把山楂籽吐到那三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头上,大喝一声:住手!很有武当少侠张无忌的风采。可惜被打的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算不上是英雄救美。所谓的歹徒也不过是三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见我一脸凶相,马上一哄而散。 那被打的小女孩见抬起头,用并不友善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冷冷地抛出一句:谢谢你了。 然后,离开。 我手里还握住那根用来串山楂的小木棍,我真希望它能突然化成一柄宝剑。那样我就可以将剑尖指地,目送她翻身上马,待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马蹄踏起的烟尘中之后,缓缓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谢! 她走出五六米远又回来了,抬头看着我深陷在幻想中如醉如痴的样子说:发什么呆呢?跟我回家,我做饭给你吃。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日光城 马盼盼(3) 日光城 马盼盼(3) 虽然我并不饿,可还是跟上了她。与其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如看看她想耍什么花样。 她好像很讨厌跟我并排走在一起,脚步放得很开,偶尔回头看我一眼,也只是确定我是不是还跟着。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发现她尽拣小路走,越走越荒凉,最后竟然到了一处坟地。 我说:你不会就住这里吧。 她说:当然不是,来这里是挖荠菜,待会儿包馄饨给你吃,荠菜包馄饨味道很鲜美的。 我说:其实我并不饿的,做不做饭都无所谓。 她说:你不饿我饿啊。喏!这是我爸妈的坟,你磕个头,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我一惊,说:我连你名字还不知晓,如何能说你是我的人呢? 她说:那你给我取个名字吧,以前的名字不算。 我想取名先要看姓,可是墓碑上字迹很小,待我凑近想看看她爸爸姓什么的时候,却发现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你踩到我了。 我连忙退后几步,心说果然是父女,做事都这般异于常人。 我静下心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相貌,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眼神有些呆滞,牙色有点泛黄。可是如果从现在开始就补充充足的营养的话,以后长成美女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想了想说:以后你就叫璎珞吧,很多武侠小说中的女孩都叫这个名字。 她说:随你。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说:倪采。 她说:我猜不出来。 我说:我不是让你猜,我是说我叫倪采。我老爹崇拜尼采,所以就把我取名倪采。 她说: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说:我来自北京。 她说:你来成都做什么? 我说:我是要去西藏,只是路过这里。 她说:去西藏做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我本来是陪一个朋友去哪里,半路出了意外,他就回去了,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 她说:你陪人家去,人家都不去了,你还去干吗? 我说:我不去又能干吗?人活着总要有个目标,总要有点事做,否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现在的目标就是,去西藏。至于去做什么,去了再说。 她说:那我跟着你去吧。 是夜,我和她挤在一张小木床上,那床很不稳定,翻个身会吱吱哑哑地响,再加上蚊虫叮咬,我睡得很不爽。间或做一些醒来就忘的梦,总算折腾到了天亮。她的家是城郊的一间草房子,虽然狭小简陋,但比起周围那些外来打工的人临时搭建的塑料帐篷,总的来说还算完整,只有她一个人住。她平日靠偷吃骗喝过活,那天偷了三个小女孩的漫画书,没能及时逃脱,结果吃了一顿好打,幸好我及时赶到,再后来的事情我已讲过。 她说:你打算怎么去西藏? 我说:坐车。 她说:那样多不那什么诚。 我说:虔诚。 她说:对,虔诚。那是圣地,我听说许多人是走一步跪一下,双手合十拜一下再走,走了许多年才走到的。 我说:那不算什么,外国有个叫耶路撒冷的城市,也是圣地,去那里的人,走一步,往地上趴一下,四肢和身体紧紧地贴住地面,然后站起来再走,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走到。 她说:为什么没走到。 我说:半路死了呗。 她说:怎么死了?路上有野兽吗?去西藏会不会遇见野兽?或者妖怪?像《西游记》那样? 我说:可能是遇到炎热的天气,柏油路面,他一趴下,就被粘住,烤死了。 她说:那么残酷啊。我们可不要那样。 我说:那叫信仰,我们都没有信仰,所以不用那样。 她说:信仰是什么? 我说:就是对某种事物坚信不疑,还仰视它。 她说:那我有信仰的。 我说:你的信仰是什么? 她说:就是你啊,我死心塌地地跟随你,你比我高,我跟你说话要仰视你,你不就是我的信仰吗? 我说:扯淡,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怎么去西藏吧。你不想坐车吗? 她说:我坐什么车都头晕恶心,要不我们折中一下,步行吧。 我说:我是扁平足,走路多了脚疼。 她说:不怕,又没有时间限制,我们走走停停,不会太累的。 我说:行。 - five - 璎珞喜欢拾荒。在我眼里,她捡的那些脏兮兮的饮料瓶子,皮鞋底子,奇形怪状的石头,花花绿绿的纽扣等等都是没有用的东西。但是在她眼里这些都是宝贝。有的可以卖钱,有的可以观赏把玩。 她一脸平静地接过我给她买的新衣服新鞋子,连声谢谢也不说。而捡到一个磨损得坑坑洼洼的塑料珠子,却能令她兴奋得大呼小叫。以她的年纪,应该没听过变废为宝这个词,更不晓得化腐朽为神奇是什么意思。她说,她这么做除了打发无聊的光阴之外还有一个崇高的目的。就是攒钱。她觉得像我这样只出不进,总有一天要把钱用完。那时候她积攒的钱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我对此不屑一顾,我曾打开她的钱袋看过,只有一堆硬币和几个金属纽扣,加起来不会超过五十元。我打算用一张五十元的纸币换她的硬币,那样可以减轻一下她包裹的重量,可她白了我一眼,好像我想占她便宜似的,或者就是觉得我瞧不起她。 书上说:川藏公路是我国目前最长的一条公路。它以里程之长,跨越高山大河之众,修筑及维护之艰享誉世界。选择川藏公路入藏,颇为艰险,但沿途景观之多之奇却是其余几条线路所无法相比的。 从成都开始,经雅安、康定,在新都桥分为南北两线:北线经甘孜、德格,进入西藏昌都、邦达;南线经雅安、理塘、巴塘,进入西藏芒康,后在邦达与北线会合,再经巴宿、波密、林芝到拉萨。北线全长2412公里,沿途最高点是海拔4916米的雀儿山;南线总长为2149公里,途径海拔4700米的理塘。南北线间有昌都到邦达的公路(169公里)相连。南线因路途短且海拔低,所以由川藏公路进藏多行南线。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日光城 马盼盼(4) 日光城 马盼盼(4) 我决定走北线,我打小喜欢把自己放到大多数之外,觉得扎堆的都不是什么牛×的人。而璎珞说还是走南线好,南线走的人多,废弃品也多。最终石头剪子布,她赢了。我们走南线,此后每到一座城池,洗澡休息补充粮食之后,她都要去找废品收购站。我为了维持我那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的尊严,一次也没陪她去过。 - six - 行走在有“死亡之线”之称的川藏公路上。第一天,我还赞美过那干净得像被汰渍洗衣粉洗过的天空,路边的参天古树和埋伏在夕阳后面的青山也让我感到心旷神怡。偶尔有搭载游客的汽车从身边驶过,看到从车窗探出的好奇的脑袋,我还会冲他们扮鬼脸。 可是才三天,汗水就将我的鞋袜粘在了一起,双脚像放在腌制咸菜的罐子里。一开始我拿唐僧和堂吉诃德给自己打气,后来想想,他们俩好歹还有马骑,我连头驴子都没有。而璎珞却对这点辛劳不屑一顾,好奇心使她一再地停下脚步,蹲下身子研究路边的花花草草,我呼唤她,她嘴上答应着:就来就来!身子却纹丝不动。 有时没能在天黑前赶到村落里投宿,我们就靠着大树或找一处山洞,生一堆火,相拥而眠。尽管我的衣服被汗水打湿又被太阳晒干再被露水打湿,味道独特得我都想去申请专利了,可璎珞还是将我抱得很紧,睡得很香。我常会在半夜里惊醒,看着月光肆无忌惮地散在大地上,顺便也散在我和璎珞身上,我有点精神恍惚。而璎珞那微红的面颊和微微翕动着的鼻翼,更让我觉得这不过是场虚无缥缈的梦。梦醒了,我肯定还是躺在北某大男生公寓那狭窄的钢丝床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应当一如既往地打着飞机。 我们应当遇到一些妖魔鬼怪才对,那样打打杀杀的几千公里的路不知不觉也就走过了。可也许是因为我不是唐僧,吃了我的肉除了塞牙没别的用处。结果导致我们走了三天除了飞鸟外连只野兔也没看到。 璎珞说:你真娇气,才走这么点路就怨天尤人的。我一夜之间父母双亡,沿街乞讨无人同情饿晕街头又被冻醒时,都不曾埋怨过谁。 我说:等西藏之行结束了,就送你去学校读书,再也不过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了。 璎珞说:那你呢? 我说:这条路的尽头,是下一条路的开始。我生平就两大乐趣,看好玩的书,走陌生的路。 璎珞说:你不是还喜欢下棋么? 我说:那是小乐趣。 璎珞说:那上学有没有乐趣? 我说:上学没乐趣,可是上学可以让你学会体验更大的乐趣。我这句话不是病句吧? 璎珞说:不知道是不是病句,也不晓得你要表达什么意思。 我说:比如我平时看见村落人家,很漠然。而在荒郊野外行走几日后,再看到村落人家,就觉得格外的亲切,格外的兴奋。 璎珞说:这和上学有什么关系? 我说:刚才那个比喻不算,这么说吧。看小说让我感到很愉快,可是不识字我就看不成小说,不上学我就不识字,这其间的因果关系你可明白? 璎珞说:可我并不喜欢看小说,听你讲故事我就很愉快了。 我说:我的故事总有讲完的时候。 璎珞说:讲完了就睡觉啊。 我说:我的意思是,你认识了字,就可以看到更多有意思的故事。 璎珞说:那你教我识字啊。 我说:我突然发现虚构一个你出来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算了,为了避免被你气死,这个小说就写到这里吧。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顿早饭 邓若虚(1) 一顿早饭 邓若虚(1) 张丑昨天晚上可高兴了,毕竟在家里闷了那么多天了,总得高兴一回,哪怕是自己逗自己乐。他高兴的起源是看见节目预告电视上会播一个新春音乐会,在第二天早上十点半,虽然是重播的,但他也终于能安安静静地坐在电视机旁好好欣赏上一个节目了。他终于不用像以前那样一早起来就毛躁不安,直到晚上才想起又一个一事无成的日子过去了。可是,让他高兴的还不是这个,是因为他突然有了一个明天的计划。他想,看完电视又能干什么呢,对了,他要好好看一看家里的那本从未动过的《全唐诗》,好好背上几首。之后呢,是的,还有买回来的一些cd没有听过呢,他明天准备一气把他听完。然后,他要去运动,滑旱冰,晚上呢……想到这些,他都兴奋得想敲锣打鼓。他可从来没有对未来有过这样周详的打算,这下好了,日子起码不用跟白活似的了。他很兴奋,很早就睡下了,他躺在床上,还在一直想,想着想着就会想到很远的事情,然后他又猛然一惊,继续他的计划。他甜滋滋地盘算着,最后,这个计划被删改数次,面目全非,终于又回到原来的样子。这时候他也想累了,就睡了,这时候已是凌晨三点了。 闹钟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响,因为他要看新春音乐会,很是激动,要提前两个小时起床。可他太累了,就把闹钟给按了,再睡一小会儿。再醒来时,就是十点整了。这还不是他自己醒的,是张丑妈叫醒的。“起来吧起来吧,我们一起出去吃早饭。”张丑还不愿意醒,他简直累得没办法了,甚至没有答应张丑妈。张丑妈也是刚起床,随后是张丑爸边穿裤子边过来他房间里了。“快点儿!等会儿要出去了!”张丑是听见了,可就是累得答应不了,嘴唇动了动,又睡过去。于是他又听见:“哎呀快起床”“快点呀”“乖乖晚上再睡嘛”这类句子,他慢慢睁开眼睛,凭着意识去找闹钟。他印象中闹钟好像没响过呢,八点半都没到,这两夫妻急什么呢?等他坐起来,清醒一点儿的时候,他才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然后他又想起那个新春音乐会。他马上下了床,去洗漱。 “你们刚才说什么?”他洗漱完,看见张丑爸和张丑妈已经穿好漂亮衣服化好妆准备出门了。他挺惊愕:“哎,你们要去哪?” 张丑爸说:“去哪?去吃早饭啊,你还不快点啊?” 张丑说:“出去吃啊?” 张丑妈说:“对啊,刚才不是跟你说了吗?你还没穿好衣服哪?” “可我还要看新春音乐会呢。”张丑大惊。 张丑爸说:“看什么新春音乐会,有什么好看的,别老闷在家里,出去吃顿饭都不肯。” 父亲是暴政,所以张丑也不敢怎么违抗,看到二位都挺执着,他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昨晚煞费苦心的计划今天可能就泡汤了。算了,还是明天再实行吧。张丑想想这也妥当,和平解决问题嘛。张丑答应,就进房间去穿好衣服,在他穿衣服这当儿,张丑妈又进房间去打扮了一番,张丑爸抽了一支烟。张丑出来的时候,二位还没出来,张丑就想利用这当儿,看会儿电视,这时新春音乐会刚刚开始,正当张丑判断出这是柴可夫斯基的作品时,张丑爸和张丑妈就走出来了。张丑爸还在抽烟,料想这是第二支烟了。“怎么看上电视了?快走啊!”张丑爸说道。张丑恋恋不舍地关掉电视,转念一想这种音乐会多的是,稀罕什么。张丑跟张丑爸走到门口,张丑妈忘带钥匙,回去了又出来了,张丑爸说:“你瞧你这身衣服,这么难看!”“难看吗?”张丑妈低头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衣裳,转了一个圈儿:“难看啊?”“很难看。”张丑爸很严肃地点点头。“哦,那我去换一件。”张丑妈转身向房间走去。 张丑爸点燃第三根烟。张丑低头玩手机。张丑爸冷不丁又说了一句:“等一下你妈啊。”张丑点头说好。过一会儿,张丑又小声地说:“爸,我想开开电视。”张丑爸吸了一口烟,不慌不忙地说:“你什么毛病啊?你这点耐心都没有?就等那么一会儿就不耐烦了啊?”于是张丑只好继续在心里说道,什么新春音乐会啊,谁稀罕哪。 张丑妈终于出来了,一家三口锁上门,出发了。张丑妈穿了很漂亮的衣服,当然兴高采烈,说:“让我来开车吧。”张丑爸叼着烟,自己也不太方便,说:“那你开你开。”张丑妈车开得全神贯注,话都不能说。所以张丑爸就跟张丑说起了关于去哪里吃早饭的事情。张丑一向口舌比较笨,张丑爸问他问题更是不知如何回答。“快说呀,你不能老这样不说话呀!”张丑爸急了,张丑妈仍然全神贯注地开车。张丑说:“爸,我平时也没怎么出来……”“行了行了,去——”张丑爸突然停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接着上面的话说:“去——葡萄湾。”张丑妈这时候说了一句:“怎么走?”“左转!” 听着张丑爸的指挥,张丑妈终于带领全家,来到当地一个比较有名的大酒店——葡萄湾了。他们下了车,张丑爸嘟哝了一句:“都几点了。”张丑看了看手机,说道:“差不多十一点过一点儿。”“十一点了,还吃什么早饭!”张丑爸把脚步停住。张丑妈和张丑也把脚步停住。“全卖光了啊!”张丑爸说。张丑妈道:“那怎么办呢?”张丑爸扔下烟头,继续走过去。 “还有早饭吗?”张丑爸问一个出门迎接的小姐。“对不起先生,还真没有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顿早饭 邓若虚(2) 一顿早饭 邓若虚(2) 张丑爸沉默半晌,张丑妈和张丑在一旁看着。张丑爸说:“那就,吃午饭吧!” “好,里边请吧。”小姐说道。一家三口继续走。张丑爸又把脚步停住。“吃午饭是不是早了一点儿?还没准备好午饭吧。”小姐回答果然还比较搪塞:“估计很快就可以了吧,你们先里边请。” 张丑爸二话不说就往外面走了。这时候张丑爸开车,飙得可快了,一边飙一边分析问题:“知道吗?现在时间不对!本来早点儿起床就行了,十一点才来吃个头啊?现在呢,是早饭也吃不了,午饭也没那么快。” 张丑想,如果现在回家,还能看上新春音乐会,这天又可以按原计划进行,暗暗高兴着。 张丑爸说:“这样吧,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挺远的,不在一个区,我们开车去呢,去了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可能会迟一点儿,但也没关系,好吧?” 于是张丑爸就带他们去了。张丑想张丑爸开车那么快,应该还能快一点儿,到时候可要好好地享受一番。他很快也想通了,不看音乐会了,那些计划也不要它了,现在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张丑一路上都在想着待会儿应该点些什么菜,不能老不说话,该自己作主张。张丑正想到入神处,张丑爸说:“嘿!妈的,这路怎么搞的!” “走错啦!”这时张丑妈提醒。 “没走错!怎么可能走错了呢!” 又过了一会儿,张丑爸开得有点疲惫了,车子慢了下来,说:“怎么这路这样啊!” 张丑妈还是说:“走错了。” “走错你就干看着啊?你不会提醒我一下?” “我刚才不是提醒了吗?”张丑妈也提高音量了。 “要提醒你早应该提醒了!刚才才说我走错了。” “那我是刚才才发现的啊!” “刚才才发现,说明你根本不认识路。” “我不认识路?你认识啊?你认识也能走错?” “我告诉你我走这条路就从没走错过!”张丑爸竭尽全力喊了出来。 张丑听着二位激烈争吵,自己害怕起来,还发着抖呢。张丑眼睁睁地看着车窗外,什么对他来说都这么陌生,他想自己要认识路该多好啊。不然像他们这样干吵着,又不能厚着脸皮去问路,车开到伊拉克也不一定。张丑就这样无聊地坐在车上好久,他们就到了。张丑爸问张丑妈:“你记得那酒店叫什么名字?” “叫……黄金什么……?” “黄金甲!” “对了。” 张丑就看见那酒店门口竖着很豪华的牌子:黄金甲。旁边还写着:衣冠不整者免进。张丑一仰头看,那个气派呀,跟皇宫似的。张丑把自己衣服弄得整齐一点儿,怕被轰出去。一家三口浩浩荡荡地进去了。他们要了一个房间,叫宝马。张丑坐下,一看手机,哎,都快两点了。原来刚才走错路还耽误了不少时间。张丑一边坐着,还不敢出声。怕张丑爸知道这么晚了又得往回走。终于出来一个小姐。张丑兴致勃勃地说:“我要椒盐鸭下巴!”小姐道:“不好意思,没有这个菜了。”张丑闷闷地“哦”了一声。毕竟自己想半天才想了这么一个菜。张丑妈说:“那姜汁蒸蟹呢?”“对不起,也没有了。”“清水菜心?”张丑终于又想了一道菜。“哦,这个我去问问。” “哎哎哎,”张丑爸摆摆手:“先别问先别问,点完再说。你们这有没有……罗氏虾?”“啊,实在不好意思,今天卖得比较快,现在都没有了。”“怎么搞的?”张丑妈说道。 张丑爸向张丑妈摆摆手,说:“好了好了,不要抱怨了。那你们这有什么?” “啊,不好意思,现在比较晚了,所以菜比较少。要不,我先去问问,再告诉你们?” “晚了?”张丑爸说。 “嗯,先生,现在已经两点十分了。” “有没有搞错!两点十分了?有没有搞错啊?”张丑爸叫起来。 张丑只小声地说:“是啊。” “啧,”张丑爸白了空气一眼,什么话也不说。张丑想说“爸,等一下吧,就有的吃了”的时候,张丑爸转身就走,一边骂着:“什么黄金甲啊?名字起得这么好听,到头来一样东西都没有。放屁!去另一家!” 张丑爸虽说是走南闯北,经常出差在外,但在一个自己并不太熟悉的地方立马找到一个好饭馆可真不是什么易事。他们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一个好地方安心地吃顿饭。街上的小饭店多是多,但都不愿意去。况且,“这么晚了,都该吃晚饭了啊!” 吃晚饭又早了些。三人这时终于意识到饿了,而且一不饿就不饿,一饿就像内脏突然全部被人挖去的感觉,连张丑妈都没顾得上形象,弯着身子摸摸肚子了。张丑是小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容易饿,一大早牙都没刷肚子就开始叫了,这时候他也是什么力都没有,当然,他的样子有力没力是看不出来的,他成植物人也差不多是这样子。张丑爸这个有魄力的男人就只剩下骂了。所以,看上去最正常的还是张丑。 “爸!”这时候张丑叫了起来,他终于用尽全力叫了一声。张丑爸慢下车速,张丑指着一家“桃花源西餐厅”,说道:“去西餐厅吃吧。” 张丑爸说:“你们这些小孩子就喜欢去西餐厅。西餐厅的东西吃不饱,这么点小地方,又没有派头。” 张丑点点头。张丑妈也对张丑爸的话没什么意见。半路上,张丑妈给张丑爸指了一回路,就没怎么说话,张丑爸也乖乖地听着张丑妈说话,也没跟她较劲了。张丑后来饿得觉得自己的肠子扭打起来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嘿,回来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顿早饭 邓若虚(3) 一顿早饭 邓若虚(3) 张丑爸说:“吃顿晚饭,时间正好。” 张丑突然就兴高采烈起来。张丑妈也哈哈了两声。“不过不去葡萄湾了,去丽苑吧。”“对对对。”一家三口这么说着,谁叫葡萄湾让咱们吃不了早饭的?他们就去了丽苑了。这个丽苑可真是个好地方。树多水多,小池塘里还有很多灯光,可真漂亮啊。像是江南水乡。张丑想今天真值了,享受这么好的晚餐。 “人这么多啊。”张丑爸欣喜地说道。 “哎,”张丑妈对张丑爸说:“这是人家的生日晚宴呢。” 张丑爸一看,果然写着某某某生日晚宴。张丑还想弄清是谁在搞生日晚宴,生日都得搞晚宴,这大概是个区长先生之类的人物?张丑还没来得及想,张丑爸就拉着张丑出去了。张丑挣开张丑爸,说:“我饿啊!” 张丑爸说了一句:“神经病!”就又回车上了。 “怎么,你们觉得?” 张丑很愕然,没弄清张丑爸要说什么。 “是回到黄金甲吃,还是到葡萄湾吃?” “那当然不回黄金甲了。” “嗯,我觉得也有道理。”张丑爸说。 “那就去葡萄湾?”张丑问道。 “嗯。”张丑爸开着车就走了。开了那么一阵,又突然停下来,调转车头,大骂道:“去的葡萄湾啊,服务态度这么差!” 好一会儿张丑才敢战战兢兢地问:“那去哪吃啊?” 两人默不作声,张丑差点吓了个半死。张丑只能又头靠在窗边,等着了。这时张丑都快想睡觉了,这才记起自己昨天是三点才睡的,越想越有睡意。慢慢地就真进入梦乡了。 张丑爸突然急刹,停在了路边。张丑妈说:“你干吗呀?开呀!”张丑爸就是不说话,大有寻死之势。“你开呀,大不了回家吃算了!” “回家吃个头啊!” 这一声把张丑吓醒了。张丑爸说:“张丑,下车。” 张丑本来胆小,刚醒来胆子就更小,强装不哆嗦地要下车。“去对面那个小吃店打包三碗粥来。” 张丑噔噔地就跑去了,张丑爸和张丑妈都看着那小吃店眼睛发亮。不一会儿,张丑空着手跑回来了。 “怎么了!”张丑爸差点没把嗓子给喊出来。 “没带钱。” 张丑爸和张丑妈立马二话不说塞给张丑两张一百。张丑又噔噔地跑去。这一去去了好久,可总算三碗粥买回来了。“怎么这么慢哪?”张丑爸问。“找零钱找了好久,还到旁边那个店要零钱了。” 三个人什么话也不说了,喝起粥来。张丑喝第一口之后高兴极了,他突然清醒了许多,想起自己昨天的那个计划来,他觉得还需要修改一下,就使劲地想着。喝到一半的时候,三个人兴奋起来,又说起话来,张丑妈还因为喝粥弄脏了衣服使劲骂了几句,可现在他们有劲起来了。张丑越来越高兴,他已经盘算好明天的计划了,他要把闹钟再调早一点,好好做做自己的事了。现在一回家就睡觉,明天可不能起这么晚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传.说 吴炳见(1) 传.说 吴炳见(1) 当楚留香已经成为一个传说,人们大都将目光集中在有关他的故事上,却无人追根溯源去探索传说的形成。一个传说的形成是不易的,而打造这个传说的人更是不易。 楚留香出生于一个大户人家,他所在的那个村子叫作顾逝村。村子里的人似乎都相信自己的孩子多少年之后会成为一代大侠,连给孩子起名字都侠气十足。楚留香幼年时有这么几位好朋友:胡铁花、姬冰雁、中原一点红。可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名字虽然起的威风,但随之衍生出的小名却无法入耳,胡铁花的小名叫小花,姬冰雁的小名叫小姬,中原一点红更惨,直接升级成女孩子的名字了——小红。这些名字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是在叫唤某种植物或是某种家畜。相比之下,楚留香的小名还算听得过去,叫小楚。这个名字怎么着也比小花小红听着顺耳,这个好名字又注定了楚留香要成为一个传说。 在未遇到那个为他打造传说的人之前,楚留香的童年如其他无知儿童一样稀松平常,全无传奇色彩。楚留香经常跟着胡铁花到附近的酒坊去偷酒喝,一不小心就会掉到酒缸里,经过数百次磨练之后,楚留香练就了极为精湛的游泳技术。有时候楚留香还会和姬冰雁一同跟着姬冰雁的老爹去做生意,看他如何把一块地皮炒得价钱翻番,以至于买主在看价目表时常常怀疑这价钱后面是不是多写了两个零。在这样的熏陶下,楚留香的智商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好得如同那些投机倒把的房地产商人。相比之下,还是中原一点红的生活充满,充满未知数,所谓充满未知数就是今天早上出去和别人打架不知晚上是会走回来还是被人抬回来还是被仇家扔回来。楚留香喜欢有的生活,于是他经常和中原一点红出去和别人打群架,打的确实是群架,但只有对方才能称之为群,一点红这一方的人数从来未超过两人,就是他和楚留香。每次打架,一点红便会举起三寸玩具小木剑,说:“你们最好别逼我出手,我中原一点红每次拔剑,并定要见到鲜血一点红才肯收剑!”事实上没人逼他出剑,每次都是他说完这些话后,别人还在无视他的存在,于是他刚才说的大话逼得他拔剑了。这时一点红和楚留香就施展自编的“降虫十八剑”,只见尘土四起,拳脚飞舞,鸡飞狗跳,一点红实现了刚才的允诺,果然看到了鲜血一点红,只不过是他自己的。这时楚留香一看形势不妙,就趁着众人狂扁一点红之时,从人群的空隙中钻出来,大喊一声:“小红,你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我会为你报仇的!”说完撒腿就跑,回家找小花、小姬拿担架回去将小红抬回家去。楚留香冠绝天下的轻功就是在逃跑时打下了良好基础。 其实楚留香最喜欢的是在女孩子面前耍帅,每天出门都会打扮得衣冠楚楚,总是手持折扇一把,只要一遇到女孩子,就把折扇一挥打开,摇着折扇作淡淡的忧伤状。无论哪个年代,淡淡的忧伤似乎都不会过时,到了今天已经泛滥成灾了。只恨当时没有选秀节目,否则楚留香肯定也会出落成草根王子。由于楚留香无论春夏秋冬都不断地摇动折扇,甚至在大雪纷飞的季节也不断地扇,他终于扇出了不同寻常的结果——鼻子因过度受寒得了严重鼻炎。这导致他呼吸不畅,好几次都因换气困难昏死过去。 楚留香的父母找了许多名医为他看呼吸不畅的病。大夫们给楚留香把了半天脉,说:“从脉象上来看,令公子是昏死过去了。”这句废话几乎把楚留香的父母气得也要晕过去陪自己的儿子。大夫又说:“令公子的晕死是鼻子不通气所致,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只要鼻子通气,公子就不会再昏死了。” 楚留香的父母忙说:“那你快让我儿子的鼻子通气啊!” 大夫说:“只怕公子的鼻子一辈子都不会通气了。” 于是,楚留香父母真的去陪自己的儿子了。 楚留香注定是个传说,凡是传说,总要在情况危急时出现转折。在遇到那个为他打造传说的人后,楚留香的童年依然稀松平常,但却有了传奇色彩。 一天,楚留香和胡铁花、姬冰雁、中原一点红一起翻墙走壁,到一户人家去偷葡萄。院子中站着一个老头,看到这几个孩子在自家院中如入无人之境,对着楚留香他们愤怒地大喊:“给我下来!”于是他们真的下来了,只不过是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倒栽下来的,一声巨响,四周的房屋几欲倒塌。 那个老头可不是一个寻常人物,他自小就想成为一个不灭的传说,于是他苦习武学,几乎遍览天下武学奇书,可是若干年后他还是没有成为传奇,于是他渐渐领悟:所谓传说,一定要百口相传,再加以戏说,方能成为传说。换而言之,就是要虚,而自己所做的事未免太过于实,自然无法成为传说。 当他的头发已经少得几乎和他的牙齿有一拼的时候,他自知已经无法成为一个传说。当一个人梦想破灭的时候,他往往会将这个梦想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于是他改变了初衷,他想在有生之年打造一个传说。 此时,老头看到这四个从墙上翻下来的小贼,竟露出了莫名其妙的笑容,他觉得一个人从墙上摔下来竟然还没有缺胳膊少腿,而且能发出如此巨响,这人真是武学奇才。于是他决定将其中的一个人打造成一个传说,来承载他那个已经老去的梦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传.说 吴炳见(2) 传.说 吴炳见(2) 老头说:“你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摔下来吗?” 楚留香他们已经摔得失去说话功能了。 老头接着说:“因为你们不会轻功。只要会轻功,便可飞檐走壁。我来教你们轻功怎样?但只能教你们中的一人。” 这下楚留香他们清醒了,眼冒绿光,嗷嗷叫着让老头教自己武功。 老头缓缓说:“这轻功,分三个境界。第一个境界,每日与马竞速,久而久之就会耐力惊人,再练习轻功身法脚步,可日行百里;第二个境界,修炼内功,直至身轻如燕,狂风大作之日,甚至可以随风飘起,直上青天,只要以气御行,便犹如鲲鹏,无论是悬岩峭壁,还是汪洋大海,如履平地;第三个境界,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无我的境界,世间万物都无法阻挡你的去路,甚至可以穿越时空,抵达另一个世界。不知你们想学哪种境界的轻功?” 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听了,想都没想,当然学第三种境界的轻功!他们异口同声:“第三种!”只有楚留香沉默不语,眼睛在那不停地打转,然后狡诈地一笑说:“我学第二种境界。” 老头含笑点头,抚着楚留香的头说:“孺子可教也。好,以后我就是你师父了,日后跟着我好好学习武功,不出二十年,你就是一个传说。” 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因为这件事儿困惑了许多年,当时老头为什么要收楚留香为徒? 直到二十多年后,楚留香与胡铁花喝醉了酒,才将原因说出。“我师父所说的第一种境界,充其量不过是一匹野马;第二种境界,只要学会它,便可凭轻功独步武林;至于第三种境界嘛,那纯粹是我师父编出来唬人的,世上哪有穿越时空的功夫,如果我师父会这种功夫,早穿越时空去秦朝挖古董来贩卖了……” 胡铁花一听,啊呀,自己竟糊涂到这种地步了,连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这老头本来就不会这种武功,而自己却缠着他要学这种武功,这不是难为他吗?他自然不会收自己为徒。那晚,胡铁花极度郁闷,喝了三大缸酒,准备大醉三天不省人事,结果那酒是掺了水的假酒,胡铁花没醉成,更加郁闷。 其实老头当时有自己的想法,他想试探一下这几个孩子分辨虚实的能力,所以说的话有虚有实。要想成为传说,就必须把握好虚与实的尺度,太虚了成不了传说,人家只当那是吹牛,太实了也成不了传说,因为那没有什么可传亦没有什么可说的。 从此,楚留香开始了他漫长的习武生涯。 老头教武功的方法很特别,他从不教楚留香那些名门正派的绝世武功,而是教他一些简单明了的招式。有一天,楚留香问老头:“师父,你什么时候能教我绝世武功啊?我整天练这些招式跟练体操一个样。” 老头说:“这个绝世武功嘛,不过是前人创造的一套完整的体操,而我教你这些招式,你却可以自己来自创体操。所谓武功,正是一招克一招啊。” 说完老头甩出一大摞书,什么少林的武当的华山派的横山派的峨嵋派的,应有尽有。老头说:“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些就是你的家庭作业,只要你熟读这些武学典籍,再想出克制那些武工的招式,那你就天下无敌了。” 楚留香望着眼前摞起来比他还要高的书,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乎要晕死过去。 这还不算什么,楚留香练轻功的方法才叫一绝。某一日,老头幽幽且深奥地说:“要有好的轻功,首先你心中要有坚定的信念,你必须相信你能无限地加快自己的速度,能追赶上世上的一切。” 楚留香仰起头问:“师父,一切都包括什么啊?” 老头举起手向远方一指,说:“你看,比如太阳。” 从那天开始,楚留香开始在师父的监督下绑着沙袋追赶太阳。夸父追日的故事楚留香是听过的,夸父的结果他也是知道的,自己的结果是否会和夸父一样他就不得而知了。自此,顾逝村有了一个奇观,一个孩子整天追着太阳跑。当然,楚留香也有休息的时间,就是正午时分,因为太阳恰好在头顶,如果要追太阳的话,那就只有往天上追了。 多年之后,每当楚留香遇到劲敌,他总会想起师父而教导:没有你打不赢的敌人,只有你认为打不赢的敌人,而你如果认为你打不赢,那么你已经输了。 只是楚留香鼻炎的毛病依然没有好,偶尔发作,便会命悬一线。老头得知后,将楚留香关进了一间小木屋,并给了他三只青蛙。 老头说:“为师要考验一下你的悟性,只要你能从青蛙身上参悟出道理,你的鼻炎便可治愈。” 楚留香被关在小木屋中,与三只青蛙面面相觑,很是无聊,只能和青蛙比跳远,再不然就和青蛙比赛谁鼓起的肚皮更大。后来胡铁花拎着一瓶酒来看望楚留香,楚留香将师父的话告诉了胡铁花,让他帮自己一起参悟。胡铁花苦苦思考半天,一拍脑瓜说:“有了!我大悟了,小楚,你见过得鼻炎的青蛙吗?” 楚留香一想,确实没见过得鼻炎的青蛙,就摇头。 胡铁花说:“这就对了,青蛙为什么不得鼻炎,因为它身上有某种医治鼻炎的物质。你只要吃了它,你的病就好了。” 楚留香一听,嗯,有道理!于是就生火把两只青蛙烤着吃了,他一只,胡铁花一只,剩下一只留着,那只青蛙看着自己的同类被烤着吃了,吓得直冒冷汗,生不如死。 老头再次到来的时,问楚留香是否已经参悟透。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传.说 吴炳见(3) 传.说 吴炳见(3) 楚留香说:“师父,你的意思是让我把青蛙吃了治病吧,我已经吃了,还挺好吃的。” 老头一听,眼都瞪圆了,大喊:“啊,你把青蛙吃了!好歹也是一条生灵,你怎忍心伤害它!继续参悟!” 还好还剩下一只青蛙,楚留香对着这只已经被吓傻了的青蛙继续参悟。那只青蛙看到楚留香拿眼睛瞪着它,竟吓得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看到自己被楚留香捧在手里,再次吓晕过去。 老头再次来询问楚留香的参悟成果,楚留香兴奋地说:“师父,我参透了,青蛙是益虫,我吃了它是我的不对。你的意思是不是让我保护益虫,这样上天自然也会保佑我身体康健。今天我一直悉心照顾这只青蛙,师父你看,它已经睡着了!” 老头无奈地摇摇头,想毕竟这是个孩子,不可能什么都懂。老头说:“也罢,那么为师告诉你吧,青蛙是用皮肤呼吸的,你只要能学会如青蛙一般用皮肤呼吸,你的鼻炎就不碍事了。” 说完从衣袖中拿出一本书,上书“青蛙呼吸”。 虽然楚留香学了不少武功,但唯有呼吸令他最为自豪。由于不用肺呼吸,楚留香可以在水中待很长时间,顾逝村池塘里的鱼因此几乎绝种了,见了楚留香潜水立马吓得连鱼鳍都不会摆动了纷纷下沉,这便是“沉鱼”的典故。每次楚留香潜水,岸上都会站着许多女孩子,为楚留香呐喊加油,只要楚留香一往岸上甩鱼,便会引起无数尖叫。场面甚为壮观。 时间就这样流逝,春风骀荡与大雪纷飞交叉间,楚留香已经十四岁了,此时的他已渐渐有了分明的轮廓,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的武功和轻功也已非同小可。有一次,他施展轻功,从天空中掠过,在穿越一群飞鸟时竟然有一支冷箭射向他,楚留香一生气把箭头拔了下来,又把剑杆掷了下去,站在下面的那个猎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这只大鸟好生厉害,竟能接住箭并把箭头拔下来!楚留香的轻功之高明由此可见一斑。 老头不止一次告诉楚留香有关如何打造传说的道理。他说:“传说这东西,你不能实话实说,让别人马上就相信你,也不能说得漫无边际,让别人一听就知道是在吹牛,当别人介于信与不信的边缘的时候,他就会半信半疑,而信了一半,往往比全部信了产生的影响力还要大,当每个人都对你的事迹半信半疑时,你就成为传说了。” 楚留香的悟性还是很高的,他听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就是说不能不吹也不能乱吹。 在那个没有杂志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任何媒体没有关于炒作的概念的年代,能有这么新锐超前的思想是很不易的,而没有记者没有狗仔队没有自曝丑闻的下流手段,要真的实施起来更是困难。但老头却把千年之后才出现的炒作都给学会了,不易。 十四岁这年,如果再没点大的故事发生,那么估计楚留香也就没有机会当传说了。一天,老头把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一干人等全部召集起来,对他们说:“你们已经不小了,应该有正义感了。小花、小姬还有小红啊,你们虽然不是我的入室弟子,但也跟我学了一些武功,也够用了。现在有一件大事等我们去做,户部李侍郎清正廉明,却遭人陷害,全家受到牵连,他的小女儿被押往开封的大牢,三日之后囚车会自此经过,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 楚留香他们明白了,是让他们劫囚车,他们想,哎呀,什么都玩过了,就是没玩过劫囚车,好,今天我就玩了!于是他们齐声大呼:“劫呗!” 老头说:“你们现在已经有能力做这件事了,我也就不插手了,留香,你来安排这件事吧。” 楚留香被委以重任,心情十分激动,开始和小花小姬小红他们商量对策。他们将顾逝村的地形画了一张地图,分析了囚车有可能经过的路线,并针对每一条路线设想了有可能出现种种的情况,设计了数十条方案,搞到最后每个人都觉得脑袋发胀,什么都记不住了,只能弄一张纸把每种情况的对策写下来,到了劫车的时候还要像查字典一样查对策,万一一着急查不出来,这囚车就劫不了了。开会就是这样,它的目的是让你知道一些事情,但你在开了一天的会头晕眼花时你会发现,结果是什么你都不知道。 三日之后,天晴,诸事皆宜。楚留香和他的伙伴们埋伏在通往村子的大道上,准备截囚车。队伍缓缓行走过来,楚留香已经能够想象得到等会儿将上演的打斗将会如何激烈,他甚至还设想了万一不幸被捕他将怎样慷慨大笑,一直笑到官兵们不寒而栗直至冻死。 楚留香和同伴们用黑布遮着脸,猛然跳出来。楚留香走上前去喊道:“要想打此通过,把犯人留下!” 听完这句话,官兵肯定会哈哈大笑然后抽刀说兄弟们给我上!但不是一切事情都能用肯定来修饰的。那些官兵竟然连兵器都没有,见了楚留香猛然一惊,“啊”的叫了一声,大喊:“人给你了,没我们的事了。兄弟们,撤!”说完,一群人四处逃窜了。 只留下楚留香他们愣在那里,喊着喂喂喂你们怎么跑了,架还没打呢!楚留香十分扫兴,没想到这些官兵竟然如此胆小。但他转念一想,他们为什么逃跑?不正是惧怕自己吗?原来自己还未进江湖就已经声名在外了。 这时,楚留香看到了囚车里的那个女孩子在朝自己微笑,他一掌将牢笼劈开,怜香惜玉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传.说 吴炳见(4) 传.说 吴炳见(4) 那个女孩子哧哧一笑:“我叫红袖。” 其实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老头担心楚留香他们无法应付这些官兵,清晨的时候就在大道上等候那些官兵了。等那些官兵到来了,老头就走出来说:“来,你们见过洞是什么样子吗?我给你们看看啊,别急。”说完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手指朝上面一戳,石头被戳出了一个洞。众人大骇。 老头接着说:“你说我这手指要是戳在你们的身上,会怎样呢?实不相瞒啊,有件事你们得帮我一下,最近我的几个孙子迷上了劫囚车的游戏,整天吵着要玩,听说你们来了那个高兴啊,一宿没睡觉等你们呢。哎,人老了,都疼孩子,我可不想让我的孙子们不高兴,等会儿他们要是想劫囚车了,你就让他们劫,不然……” 官兵们吓得连连点头。 老头说:“我看着你们手里的刀就不放心,我替你们收着吧,什么时候想要了就来找我。”于是老头收了众人的兵器。 临走时,老头还摸了摸红袖的头,说:“孩子,你那几个哥哥就爱玩,你可别告诉他们真相,扫了他们的兴啊。乖。” 没过三天,劫囚车的事已经传开了,越传越夸张,而且版本不一。有的说是四个孩子武艺高强,看不惯李侍郎受人冤枉,四个人干了五十多人,把官兵打得落花流水。还有的说是李侍郎的女儿玩早恋,她男朋友看他被囚禁了,就率领三大帮派的高手来营救她。还有更离谱的,说是奸臣的所为激怒了上天,于是玉皇大帝派自己的四个儿子来摆平这件事,劫囚车时但见白光四道,云腾雾起,那个女孩子就不见了。 姬冰雁比较有经济头脑,懂得搭便车,趁机在民间搜集各种有关这件事的传说,加以修饰,出了一本书——《关于劫囚车案件的十大猜想》。这本书卖的极为火热,畅销一百万册,荣登各大书市的销量冠军,直到千年以后,出了一群少年成名的“少年作家”,才破了这本书的纪录。 楚留香为此很是得意,问他的师父:“师父,你看民间已经有这么多关于我的传闻了,我已经成为传说了吧?” 老头说:“那不是关于你的传闻,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是你做的,所以你不是传说。” 楚留香又问:“那为什么不放出消息去,说这件事是我做的?” 老头说:“还不是时机啊,只要不把消息放出去,那些传说就会越传越邪乎,就会把你说得更加神通广大。等到过几年之后,你再做出其他事情来,再把消息放出去,人们就会对你刮目相看。只有激发了世人的好奇心,你才能成为传说。还有另一个原因,让官府知道你劫了囚车,你还活不活了!” 楚留香又明白了,原来想当传说是不能心急的,名声这东西如同存在钱庄的银票,是会升值的,要懂得放长线钓大鱼才能成为传说。 李红袖冰雪聪明,人见人爱。有了她之后楚留香的日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更舒坦了。老头先前给楚留香的一大堆武学秘籍,楚留香一直没看,李红袖闲来无事翻来看看,她过目不忘,不仅把几十本书背了下来,还给楚留香列了一张“招式相克表”,自此,楚留香的武功又上升了一个境界。在楚留香以后的冒险生涯中,为什么总是战无不胜?就是因为他将红袖写的“招式相克表”熟记于心。 这一年,老头又想出了新花招来训练楚留香的轻功,让他捉燕子。一个时辰之内,必须要捉住老头放出去的那只燕子。燕子的速度比千里良驹都要快许多,楚留香哪能跟得上?他每次追燕子不是追得几乎要力竭而死就是追到半路让燕子飞了,楚留香为此苦恼不已。红袖为楚留香出了计策,她让楚留香事先捉一包虫子,路上撒下给燕子吃。从此之后,楚留香每次追燕子离开师父的视野之后,就开始往地上洒虫子,燕子吃啊吃,吃啊吃,吃到最后撑得都飞不动了,楚留香就走上前去,一把捉住它,把它放进鸟笼里。每次回来见老头时,楚留香不仅能将他放出去的燕子带回来,还能多带回几只乌鸦和猫头鹰。老头一看,哎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轻功都超过自己了,这孩子必定能成为一个千古未有传说啊。 十八岁这一年,楚留香向往自由,已经开始了四海为家的生活。老头觉得时机到了,是时候让楚留香成为一个传说了。要成为一个传说就要做一件大事,做什么大事呢?他做的这件事不仅要惊动江湖,还要惊动官府,甚至惊动皇上。思考数日,老头想出来了——盗取太平王府的紫金冠。紫金冠是皇上赐给皇叔太平王爷的,只要盗取了此物,必定震惊朝野,誉满天下。 但如果暗着盗,那太没技术含量了,古人云,盗亦有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偷东西也要有偷东西的准则,我不明着抢,也不暗着偷,我偏要明着偷。 老头将偷盗紫金冠的事告诉了楚留香,并放出话去:中秋节月圆之夜,楚留香取冠之时。 知道消息后,太平王府内一片慌乱,仆人们纷纷买人身保险,郡主们纷纷把养的宠物带出府去,宁可自己牺牲,不让宠物受伤。而太平王爷则订制了大大小小十多个保险柜,后来听说保险柜不顶用,又全扔了,转而为紫金冠买了保险。太平王府内侍卫增加了三倍,里三圈外三圈地围起来。 中秋节即将到来,楚留香已经想好了对策,胸有成竹。他认为既然太平王知道自己要盗冠,必定不会将紫金冠放在宝库之内,他会将冠放在别人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最不起眼的房间,而且他肯定会派很多人在房间内守护紫金冠。那么他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声东击西。先放火烧宝库,太平王肯定会亲自率人保护,到时趁这个空档入房盗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传.说 吴炳见(5) 传.说 吴炳见(5) 但徒弟毕竟是徒弟,做师父的已经将楚留香的心思全部猜了出来。他觉得太平王是个聪明人,他肯定已经猜到了楚留香有可能会用的计谋,为了防止楚留香烧宝库,他肯定已经已经做好了防火的准备。对付聪明人就要用不聪明的法子,这个办法就是放火烧藏有紫金冠的房子!只要房子一着火,管你有多少人,还不都照样出来。可是这又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里面的人都待不住了,那么楚留香怎么入房盗冠?当一样东西谁都得不到时,谁能够不顾一切谁就能得到这件东西。那就只能看楚留香的胆量了。 中秋节那天晚上,老百姓们极为兴奋,全部围在太平王府外看楚留香如何盗取紫金冠。数百名“香粉”自发组成支持联盟,为楚留香呐喊助威。 楚留香潜入太平王府,按计行事,先到西院的宝库所在地,看到四周无人把守,很是奇怪。他悄悄地放了火,然后用轻功离开,按照预想,稍过片刻等火势大起来之后,就会有人大喊救火啊救火啊宝库着火了,然后太平王赶来,王府乱作一团,那时,哼哼,楚留香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入房盗冠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这样发展,过了半天楚留香都没听到叫嚷声。楚留香回头一看,火竟然灭了!好哇太平王,竟然玩假的空城计!看似空城,实际上附近不知埋伏了多少消防队,稍微有个小火苗,就一桶水给你浇灭。 楚留香在府内搜寻了半天,将目标锁定在南院角落里的一个小房间,因为府中所有的房子中就数这个房间最不起眼。这房间名字起得也吓人,因为是太平王府的房间,所以门牌上写着“太平间”。 楚留香站在太平间外,听到里面有说话声,根据声音判断,屋内的人不少于十个,而且既然能守卫紫金冠肯定都是高手。其中有太平王的声音:“嘿嘿,我就不信你楚留香能从这太平间中把紫金冠盗走,今天我就守在这了,死都不走,看你怎么偷。”说到这,年老的太平王竟然变得像小孩一样,得意地对着窗外大喊:“唉,楚留香,你就是找到这了,就是站在外面我都不怕,你偷啊,你倒是偷啊,偷不着吧,气死你!” 楚留香心中那个悔啊恨啊,心想:真是失策,竟然小看你太平王了,竟能使出这么阴的招,偷不着紫金冠我怎么对得起一直支持我的广大“香粉”啊。 奇迹发生了,太平间竟然着起了火,大风东来,火势凶猛,一发不可收拾。几个侍卫钻出了房间,大喊着救火,可是一看附近几口盛有水的大缸,不知被谁打碎了,滴水不留。于是侍卫对着里面大喊:“王爷,不好了!水缸都碎了,火救不了了!您快出来吧!” 太平王在里面声嘶力竭地大骂:“楚留香,你小子够阴啊!竟然火烧太平间,老夫和你拼了,就是烧死我也要守着紫金冠!” 后来火势越来越大,四周的其他房子也烧着了,太平王被呛得晕了过去,被人架了出来,所有的人都撤离了这片火的海洋。 楚留香冒着被烧死的危险潜入了房中,挖地三尺才找到紫金冠。此处绝非形容寻找困难而引用成语,因为太平王真的把太平冠埋在了地底下。 盗冠虽然成功,楚留香却始终想不明白那火是谁放的,那缸是谁打破的。如果没有那场火自己还真是盗不了紫金冠,但他也因为冒死进房,差点被烤成叫化鸡。 紫金冠失窃,皇上很是生气,因为那是他赏给太平王的,太平王也因此卧病在床。 十日之后,老头对楚留说:“时机差不多了,该把紫金冠送回去了。” 楚留香问:“为什么还要送回去?如果要送为什么不早点送?” 老头一笑,说:“盗冠只是证明自己的能力,如果你盗了不该盗的东西,你自身只会丢失更多。但还东西也要看时机,还得早了,人家不但不感激你,还会憎恨你,你现在还回去,人家只会感激你。” 第十一日,紫金冠出现在了太平王的枕边,太平王大病初愈。皇上得知紫金冠失而复得,对楚留香的武功和人品极为佩服,御赐楚留香“香帅”名号。 自此,楚留香名动朝野,誉满天下,江湖中人无不景仰。楚香帅成为了不灭的传说。 相隔两年,楚留香再回故里探望师父,此时的他已有些迷茫。 楚留香问:“师父,我为什么非要成为传说?成为传说有什么用?” 老头说:“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当你的生命结束时,至少还有你的故事留在世上。” 楚留香又问:“可是现在江湖中关于我的传说都是半真半假,而且是越来越假,这又有什么意义?” 老头说:“如果不假,那你的传说就留不下来了。” 楚留香仍然迷茫,他问:“可是千年之后,关于我的传说还会流传吗?” 老头神秘地一笑,说:“会的。千年之后,肯定会有人将你的传说写成故事,到时你的传说就会变成永不磨灭的文字。那个人或许叫古虎,或许叫古龙、古凤,还有可能叫金庸或是银庸,总之就是会有一个写书的把你的故事写下来,他还要靠你的故事赚钱谋生呢。” 千年之后,当我们再次重温有关楚留香的传说,我们不得不佩服那个为楚留香打造传奇的老头,竟将虚假与真实安排得如此精确,使他的故事惊心动魄。他的策划导演才能真是令人惊叹,如果他生在现代做了导演,那么中国的奥斯卡梦早就圆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的儿子 薛超伟(1) 天的儿子 薛超伟(1) 我终日蜷伏在山林的树枝上,面带微笑,和大家一起唱出野兽般的歌声,仿佛失去了人类的语言。 有时候我也会试着和鸟儿一起飞翔,可是我的翅膀只是象征性地扑扇几下,然后整个人力不从心地滑翔到地上。 可我并不懊丧。我抚摸我的翅膀,大家都跟我在一起,我并不孤独。何况还有鸟儿围着我唧唧喳喳,让我像一个风流的男人怀抱三妻四妾。我喜欢这种爱,这种无性的爱。一如我跟小柳的爱。 有时候,我也会望着远方,望着我们曾经一起努力过的方向。望着那个方向,那些零星的风筝在空中与风缠绕在一起,代替束缚而又放飞它的人们,努力地做出自由翱翔的样子。 于是我会想起我绝无仅有一次的飞翔,和他们一起。 “你是说。我们被关在了动物园里?”我望着面前这个怎么看都只是“纯粹的人”的老头子,不可置信地大喊。 旁边的熊人大叔撇撇嘴:“原来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还可以是鸟人。”说着就奋力地向沙袋轰出一拳。爆裂,满地的废纱、破旧布片,纠结着挣扎在一起。我张着嘴,发觉喉咙干涩,硬是没有发出哪怕感叹似的声音。我注意到熊人没有戴拳击手套。 鼻子老长的象人闷哼一声。角落的“大浴缸”里倒是传来人鱼小姐银铃般的笑声:“熊人大叔总是这么厉害。”可能是错觉吧,我发现熊人那被毛发覆盖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老头子一边摸着我的翅膀,一边说:“你没说错,这里确实是动物园,如果一定要区别开来,你不妨在前面加上‘高级’两字。” 我苦笑着点点头。刚被人带进来拉下眼罩的那一刻,我以为走进了一所高级实验室。这是一座大厦的顶端,四面是坚固的金属壁,没有窗户,只有顶端的一扇天窗,可以算是赏赐,让这些可怜的兽人看看那一方纯净的天空。 我下意识抬起头看着天窗,天好蓝。 老头子看着我笑笑说:“可别想着从那里逃出去哦。它的材质可不是市面上能随随便便买到的那种玻璃钢。熊人的拳头都拿它没办法。” “门票也是比较贵的吧?”我的童年并不光明,可我总试图让自己幽默起来。 “不是有钱就可以的。”谁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环顾四周,最后把目光停在一棵“树”上。 “你好,你可以叫我小树,或者小柳,大家说我比较像柳树,呵呵。”树人姑娘微笑着说道。她的膝盖以下都埋在了泥土里。头发很柔地垂下来,很长,很长,像从来没有剪过一样,可能事实就是如此吧。 “你好。”我看着这个美丽而奇怪的女孩,有些不好意思。为了掩饰这种尴尬,我决定表现得大方一点儿:“以后你可以叫我帮你除虫的。” “扑哧”,身旁的老头子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我回头看看,却看到他严肃的表情,只是嘴角的笑意还没擦拭干净。 “讨厌,人家身上没有虫子啦!”小柳红着脸叫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道歉,低着头扑扇了几下翅膀。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就这样融入了这个奇怪的动物园。我终于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了,只是这种家,绝对不是一所房子的概念。房子,可以是“家”的容器,也可以只是个家之所以为家的借口。 我想起那些无数的夜里,梦见过的飞翔。一个有翅膀的人,他终究还是人,所以我跟所有的孩子做一样的梦。而且它从来没实现过。我曾经在一个沉闷的下午,看着那些成群的坚强的鸟儿在天空和风缠斗在一起,嘲笑远处掉落的风筝。我当时问了天空一个问题:“不让我飞,为什么给我翅膀?”良久,天空只是放了一个闷屁,然后下起雨来。 我开始跟他们打成一片。好像我的冷笑话也终于打动了他们似的,大家开始接纳我了。我后来才知道,那个老头子原来是一个科学狂人。只是认为“狂人”势必要区别于普通人的,于是主动要求把自己关在这里…… 我也发现,原来这里每个人都这么可爱。尽管被禁锢了,可他们从来没有丧失希望。 比如,那个熊人大叔每天都会打坏两个沙袋;而小柳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理自己的头发,这让我总不好意思过去打扰,只是躲在人群里望着她婀娜的身姿;象人总喜欢用鼻子吹泡泡,结果常常把地板弄脏了,这让打扫卫生的蚁人很愤怒,尽管他能一次拿着很多工具扫来扫去。 可爱的人鱼小姐每晚会给大家举办演唱会,一边唱,一边在水里表演绝无仅有的美丽舞蹈。表演完了,就会在那里抱怨:“我要是能变那该多好,变,我就可以寻找爱人。再不然,当个歌星也好啊……”有一次那个狂人老头突然说:“你们女孩子啊,总喜欢折腾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你变呢?为什么不让一个爱你的男人变成鱼呢?”大家先是一愣,然后他说出了重点:“你告诉我你喜欢哪个男人了,我把他变鱼。”话音刚落,熊人突然轻轻地颤抖了下。这个动作很微小,可他逃不过鸟锐利的眼睛。 “啊,不要!”人鱼尖叫道,那声音差点刺破众人的耳膜,“你这个坏人,我不会也是你实验的产物吧?怪不得我没有小时候的记忆。” 众人恍然大悟,开始摩拳擦掌。 狂人老头知道犯了众怒,连忙摆手道:“误会误会,我只是开玩笑的。我只是研究你们兽化的原因罢了,你们都是天生的……”然后他突然意识到什么似地停住了:“对不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的儿子 薛超伟(2) 天的儿子 薛超伟(2) “没事啦,大家都习惯了。”熊人打着哈哈。我怀疑,这样的“豁达”只是他跟狂人老头套近乎的第一步,以便他能成功变鱼,跟人鱼小姐泡在一个“大浴缸”里。 想着这些,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小柳,她正仰望着天窗之上的夜景,眼睛一眨不眨,睫毛却一点点地颤动。那仰望有一种静水流淌的美,流过我的眼睛,让我有一种不能言语的感动。 参观的日子终于到了。只是,我们是处在被动的位置。来的是一群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一群穿西装来动物园观光的怪人。我想,这就是狂人老头说的一些“隐形富人”吧。排行榜上永远看不到的,却是地下王国的主宰。每个人的背后都跟着两个动物园特派的保安,拿着枪械。狂人告诉我,那些保安都是退伍的军人。还有一个看上去很猥亵的男人,身后跟着一个扛火箭筒的保安。我知道那是动物园园长。 我看了一眼彪悍得有足够资格嚣张的熊人和象人,还有能举起比自己重几倍的重物的蚁人。我这才知道,为什么动物们都不会起义,因为动物早已经被人类征服了。这种征服,不是一个坚固的笼子,更不是保育员的软硬功夫,而是人类的暴力恐吓。人类惧怕动物的革命,像所有的领袖一样,于是以暴制暴。 男人们从我们面前一个个走过,用惊叹的目光审视着事实上只是“稍微有点儿不一样”的同类,并且小心地抚摸着我们。有一个男人扯着我的翅膀,试图确认是不是胶水粘上去的。我该庆幸吗?我不要这种同类。天知道那种惊叹里藏着多少自我优越感。稀有,这就是保护和珍爱的理由。如果大熊猫能够像猪一样量产的话,人类就会多一种食材了。 领头的“金丝边眼镜”停在了人鱼姑娘的浴缸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神变了,从惊叹到饥渴。可他马上正视了自己的身份,他清了清嗓子,对园长说:“人鱼会唱歌吗?”这就是大人物说话的艺术,他用一句问句投掷出了祈使句的效果:让她唱歌! 我抽空看了眼小柳,她的头发什么时候嚣张地向各种方向发散开去,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怪异。不过,可能这更像一棵枝桠分叉的树吧。我不禁笑了,这就是女人的自我保护吗? 没等园长发落,人鱼小姐识趣地开口唱了。只是她有些拘谨,她的“唱”完全出于本能。一种形体的唱,她不是为朋友而唱。这种声音,像我小时候被关在房间里的时候,日复一日听着的那些金属怪物叫出的东西。 可是,“金丝边眼镜”如痴如醉了,他一边沉醉地盯着她,一边轻轻搓着手,毫不掩饰他的躁动。 我看到熊人的拳头握紧了,他的脸在抽搐。霎那间我似乎看到了沙袋破碎的情景,里面掉出了废纱和破旧布片,像内脏一样纠结在一起。 我跨出一步,不动神色地靠紧了熊人,轻轻地扇动翅膀,暗示熊人。 这时候,象人突然仰头长啸,鼻子向上甩动,似乎要直指苍穹。那凄厉的声音令大家愣了一下。鱼人的歌声也戛然而止。每只枪都指向了象人,一个个黑洞洞的长管,好像要跟象鼻一较高下。象人无辜地站在中间,抽抽鼻子,说:“我只是要打个喷嚏,别紧张,别紧张……” 黑西装们松了口气,保安们放下枪。领头的“金丝边眼镜”意味深长地望了眼人鱼,抿了抿嘴,回过头跟其他人说:“时间不早了吧?”又是句简洁的问句。 参观者走后,熊人默默走到他的沙袋边,无力地坐下,好像捏拳头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或许,力气连同他的愤怒在象人的喷嚏中散尽了。更可能的是,他陷入了一种自我怀疑不可自拔。尽管这种初恋小男生般的怀疑不适合大叔,可是我却感觉心头很温暖。这就是大叔的爱情。 那夜,我再次梦见了飞翔。或许,我的灵魂附身在鸟儿身上,让它载着我看沿途的风景。那场景没有角色,没有台词,只有摄像机一路往前游移。那角度叫鸟瞰,鸟在高处,望着大地。 那天早上醒来,我在翅膀上绑上从蚁人那借来的两只哑铃,开始缓缓扇动翅膀。我站在小柳的旁边,站在这个永远驻足的姑娘旁边,想让我的翅膀有力起来。也许……我想,也许,我可以带着我的姑娘,在一个月夜里,破开天窗飞向苍穹。 也只是也许而已。 熊人没命地打着沙袋,每一点力道都很精准。可是沙袋没破。 也许沙袋有痛觉的话,它会说:“好痛,请打破我吧,让我死了算了。” 我的眼睛能看透很多,我知道熊人变狠了。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变狠了。 象人的鼻子是最强力的鞭子,鞭打着空气,每一击,仿佛都能划开一道真空。 蚁人的每只手上都挂着四十公斤重的哑铃,我的视线一直向上,然后看到他头上顶着一个夸张的杠铃…… 我很震撼,我感觉我的血管都在喷涌着岩浆。每一滴血都在兽化,催促我们离开。他们在血管里首先发动了叛变,它们让我们的皮肤呈现绯红的色泽。它们叫嚣着,让我们打破容器。它们叫嚣着:若不为人,就让我们变成兽吧! 狂人老头默默喝着茶,喝着茶,不发一言。他从来没这么沉稳。这种沉稳让人想到,他只是个老人,而不是老头。 小柳安静地看着这一切,不知道在想什么。也许,她在怀疑,一棵树需不需要逃离? 鱼人小姐躲在浴缸里,很不适宜地唱着哀伤的歌曲,又很适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的儿子 薛超伟(3) 天的儿子 薛超伟(3) “你们逃不掉的。”狂人老头喝完了茶,然后轻轻地,捏碎了茶杯……捏碎了,茶杯!一个老头子。空气突然停止了呼吸,时间也被谁敲昏了。 “我告诉过你们,我是狂人,所以来这里了。那不是全部。”老人继续捏着不成型的茶杯,让每一片碎片都变成了粉末。 “我改造了自己,我比动物更可怕。我一个巴掌把儿子的头扭断了。”老人的鼻涕和眼泪一起流进了嘴里。 “我比你们更可怕。”老人继续说道,“我在这里待了二十年了。你们来之前,有许许多多批异人在这里。每一批,最后都想着要逃走。他们说要追求一种叫自由的狗屁东西。然后每个人都死了。” “都是我杀的。”这是沉默的尽头,沉默本身发出的挣扎和叫嚣,“他们在我身体里装着控制器呢。”老人抬起头,朝我们苍白地笑笑,仿佛正讲着一些令人怀念的陈年往事,那么慈祥,悲哀的慈祥。 那晚,上帝把我的翅膀硬生生折断了。醒来后,发现翅膀还在。小柳正盯着我看。我慌乱地起身。却感觉背部非常沉重,身体身不由己地往后倒,摔倒了,羽毛一片片地飘起来。 小柳咯咯地笑出了声。那笑让我的血液再次叛变了。 我扇了扇翅膀,才发现翅膀上绑着好几只哑铃……是的,好几只,哑铃。 蚁人过来轻声说:“我们探讨过了,如果革命失败了。这里只有你能逃离。” “你是天的儿子。”小柳说,“是真的,你是属于自由的。你不去寻找它,它也会找回你。” 熊人在旁边笑嘻嘻的。 我抬起头,看到人鱼,海里的公主,我惊讶地叫道:“你……你不用待在水里吗?” 人鱼小姐皱眉道:“我又不是真的鱼,只是长了条尾巴,在水里舒服点。”然后她拍拍尾巴,又笑着说:“天的儿子,这称呼是我想的哦。我是海的女儿,嘻嘻……” “只是因为这样吗?只是因为我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就应该一个人逃走吗?”我低下头,惭愧地说。 “不是逃走。”熊人大叔也瓮声瓮气地开口了,“是回去,你从来不属于这里。”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熊人那无所谓的表情。我才知道,动物园的动物从来都不是安分的。 小柳侧着头看我,长发湍急而又从容地流动而下,始终有一种让我温暖的美。 象人仰头长啸,又打出了重量级的“喷嚏”。它的“喷嚏”总是恰到好处。 这群家伙……我还有理由不哭吗?也许有吧,因为众人的眼光,给我一种叫作坚强的东西。 “狂人……老伯呢?”我抬起头看看。 “没关系,那家伙自信得很,才不会理会我们搞什么计划呢。昨晚我去偷袭他,结果变这样了。”象人指着自己裂开的眼角,以及有打结痕迹的鼻子。 我流着泪,看着他们每个人的眼睛。上帝折断了我的翅膀,又给了我一顶光环。 当目光落在小柳身上的时候,当看着她那与眼波一起流动的长发的时候,我心里又一阵难过。也许,我不该带走任何一个人。即便带走我自己,那也是一种自私。 可是如果只是因为惭愧,就连自己都不带走,连他们的期望都不能带走,那更是自私中的自私。 我开始每天不停地扇动翅膀,或者该说,每天不停地扇动许多哑铃。他们相信,只要我的翅膀足够有力,胸部肌肉足够发达,就能够飞翔。因为我是天的儿子,天不会不要她的儿子。 狂人老伯经过,拍拍我的翅膀,拍拍上面的哑铃,干笑着说:“臭小子,别飞了,你飞不起来的。” “你知道鸟为什么能飞吗?因为它的骨骼坚薄而轻,骨头是空心的,里面充有空气,以及等等其他的生理机能。单是骨骼这一项,人类就别想飞了。即使给了你翅膀。” 我朝狂人轻轻笑笑。继续扇动翅膀。我知道,老伯不是在嘲笑。他不是敌人。这里并没有人把他当作敌人。就像所有的屠刀,都不是牲口的敌人一样。 每天的负荷都在加重。到最后,我的翅膀上已经挂满了哑铃。看上去,好像一对金属翅膀。我缓缓地扇动,扇动这双大家的翅膀。 每个人都在等待时机。人鱼的歌声终日不绝。熊人已经不打沙袋了,他有一天突然发现,其实沙袋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于是他整天躺在人鱼的水边,看她唱歌,眼神像孩子一样柔和。 第一次发现熊人大叔的爱意的时候,我潜意识里觉得很愚蠢。可是现在我明白了,没有一种爱是愚蠢的。真的,就像鸟对树的爱一样。我看着小柳,小柳看着我,我只需要这样的凝视。就像凝视天空一样,你只是觉得那场景好美,而从来没想过要占为己有。 “金丝”边再次到来的时候,我知道我即将启程了,尽管我从来没有对这场征途进行过排演,尽管一切都是不确定。 只有“金丝边”跟园长两个人。后面却跟着二十个退伍军人充当保安。 他们直接走到人鱼旁边,蹲下并在那里说着什么。还一边拼命打着手势,生怕她听不懂似的。人鱼姑娘一脸迷茫,“金丝边”嘴角挂着微笑,上面镂刻着多少贪婪无人知晓,熊人的脸抽搐着。这样的表情贯穿始终。每个人都知道“金丝边”的目的。谁也不希望下次得去“金丝边”家里的浴缸才能看望人鱼,于是大家都愤怒了。 谈完了,“金丝边”朝园长微微一笑,他肯定向人鱼投掷了很多问句。 他们站起来。他们转身。他们朝门口走去。保安的队伍浩浩荡荡。手放在指纹门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天的儿子 薛超伟(4) 天的儿子 薛超伟(4) 象人仰天长啸。原始战争的序幕。不过是把喷嚏作为号角,这多少有些讽刺意味。 也许,每场战争不过都是讽刺的闹剧。 熊人的拳头跟最后面的保安的脸亲吻了,这一吻很深情,深情得让保安飞射而出,一下子撞翻了三个人。 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蚁人向他们投掷出了无数的哑铃弹,象人的皮鞭舔舐着他们只能用“柔嫩”来形容的身体。 我挡在小柳面前。哑铃卸下,宽大的翅膀遮天蔽日。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变成英雄,张开翅膀,保护心爱的姑娘。 熊人说,有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还可以是鸟人。他错了,鸟人和天使是同一种生物。 “金丝边”和园长终于意识过来。“金丝边”疯狂地往门外挤,园长却突然关上了门。“金丝边”张着嘴看着园长。我们伟大的园长,他认为动物叛乱的时候给它们打开笼子是很愚蠢的。 保安们终于进入了状态,枪林弹雨袭来。我抱起小柳,连同她脚下可以叫作花盆的大家伙。我不知道我有多潇洒,又有多笨拙。 在角落里,我回头惊惶地看着众人的战况。 蚁人的手被轰掉了半数,象人的鼻子焦黑,熊人的右手掌安静地趴在了地上。我能做的,只有控制住眼泪。然后让小柳伏在我的肩膀哭泣。 地上满是残肢碎体。血浆给墙壁泼上了一层新漆。 保安架起了火箭筒。 发射。 一个身影扑向炮弹,在空中极力地回旋,炮弹向发射者回射,然后是一派血肉的盛宴。黑影落下,狂人单膝跪地,身体发出熟肉的甜腻味道。 园长和“金丝边”开始疯狂地拍警报器,还有各种控制器。然而下一秒,他们开始奇怪自己的视线怎么身不由己地下坠。两颗头颅滚落。熊人的左手还保持挥击的姿势。 “就是现在!”蚁人向我咆哮着。 那一刻,我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听觉。每个人的运动频率都变慢了。蚁人徒劳地张着嘴。我回头看着小柳。她微笑着向我说着什么,看口型,好像是“去吧”。 我轻轻地吻了一下小柳。 我没有留下任何一个誓言,却偷走了一个吻。 我疾跑,疾跑,翅膀扇动,激烈拍动。 兵器复活了。老伯慢慢站起。蚁人还向我叫着什么。然后他的肚子破了,肠子像沙袋的填充物一样,在地上散开。 我的泪夺眶而出。我继续狂奔。 象人三分熟的鼻子卷起大呼的熊人,朝天窗掷去。“老伯,你看着,谁说我的拳头打不破这东西!”熊人狂暴地挥击左拳,仅剩的左拳。 天窗破碎。 风踉踉跄跄地从窗口跌进来,像迷路一样不知所措。 我扇动翅膀,拍起猎猎长风。跳跃,离地,然后再也掉不下去。 我带着大家一起起飞了,大家共同的翅膀,从容器破洞而出。 我不敢向下看,我听到象人和熊人凄厉的怒吼。我相信,他们站在老伯面前,挥出了无怨的一拳。 牲口和屠刀的斗争,那么惨烈。没有胜者。屠夫躲在暗处偷笑。 我义无反顾地飞了。我告诉自己,我是带着大家飞走了。 大风试图打昏我,我狠狠地扇动翅膀,把它们拍得远远的。我终于看到梦中的情景。我拥抱母亲,我鸟瞰大地。 这是梦吗?或许真的是吧。老伯也说过,人永远飞不起来。 或许,我是鸟也不一定。 远远的后方,传来鱼人姑娘尖锐的悲鸣。我闭上眼睛,我相信,那是熊人张开双臂,跪倒在鱼人面前的情景。我相信,这座城市的人,都会在那一声悲鸣中流下眼泪。 我不知道,被火箭弹烧成五分熟的老伯,有没有伤害鱼人,有没有伤害我的姑娘,这些革命中悲哀的女人。我不知道。我永远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我能做的,就是拼命飞。拼命飞。以一个逃亡的姿势,画下胜利的句点。 我站在树杈上。数次试图飞翔,都没能成功。我笑笑,毫不沮丧。熊人,象人,蚁人,鱼人,还有小柳。你们看,你们的特训原来只是一次性的。 有时候,我也会望着远方,望着我们曾经一起努力过的方向。望着那个方向,那些零星的风筝在空中与风缠绕在一起,代替束缚而又放飞它的人们,努力地做出自由翱翔的样子。 而且,我也常常能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山中疾奔,张开双手,试图飞起来。 飞起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筱小 邓若虚(1) 筱小 邓若虚(1) 日子好像越过越不新鲜了。她听到闹钟之后懒洋洋地起来,然后他折腾了一会儿也跟着起来。吃饭、上班、送小孩。照这么下去,等到她半老徐娘的时候,总会大发牢骚,然后跟他闹翻的。今天似乎是故意想闹出一点新鲜感来,他还想躺在床上不起来了。 “跟我到医院请个假,说我失踪了。”他侧身弓着身子躺在床上含含糊糊地自言自语,那条毛巾被在他身上都缠好几个圈了。没有反应,他也不管什么情况了,决定就这么睡下去。 “啪”的一声让他的心噔了一下,然后才感觉到自己的大腿开始麻了。“谁帮你情假呢,起床起床,废话少说,吃完了送孩子。”妻子已经全副武装,就等他吃早饭了。 他还是瘫在床上,眼睛没睁开:“你打疼我了。” “哎哟,是吗,”她坐下摸了摸他的大腿,然后朝他的脸使劲拍了拍,“起来起来起来!再不起来你就一直睡吧,我也不管你了,早餐我让儿子全吃了。” 他挣扎着,最终还是没斗过她。懒洋洋地穿好衣服,见她和儿子已经都快吃完了。 “爸爸大懒虫!”她教儿子说。 “爸爸大懒虫!”儿子张着一嘴巴的面说。 “哈哈,筱小这么坏啊。”他去刷牙,刷完牙的时候他突然冲他妻子叫道:“完了完了,迟大到了。你送筱小吧。” “还用你说呀,”她朝他肚子拍了一下,拉着筱小的手说,“我们走啦,不理你了。” “哎—— ”他又着急地叫住她:“我现在也要走,来不及吃早饭啦!” “真烦,”她忙拉开筱小蓝色小书包里的拉链,“筱小,这面包给爸爸啊,在路上我再给你买。” 说完他们噔噔噔地走了。跟往常一样,三个人还好都没迟到,只是他显得比平日狼狈,一边啃着面包一边小跑,到了之后坐下一看,嘴还贴着些面包屑了。他轻轻地喘着气,这以后可不敢躺在床上玩什么新意了。而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着下午妻子做的那顿晚饭了。在这个时候,夫妻两人总是不约而同地在想晚饭,她想怎么做,他想怎么吃。她的惯例是,一到办公室签下她萧唯的大名,就问旁边的小语: “想好今天晚上吃什么没有啊。” 她一工作总是神游万里,几个小时下来,她要不是跟小语聊得稀里哗啦,要不就是自己在偷偷小憩了。她已经开始喜欢上这种好日子,偏偏这天经理又把她叫去。那时她正准备偷个睡。看见经理,她把心一沉,给小语使了个眼色,不太情愿地去了。她跟着经理走过了长长的走廊,经理也没跟她说什么,她偷偷地在心里诅咒了一番。“萧唯,来这儿。”经理却是挺和睦的。跟着他到了公司门口,经理指了指一个衣冠并不整洁的人。萧唯本来肚子里的气就不少,看到这样的人更是心烦意乱,她还想着回去跟小语说好星期六去逛街的事情呢。她抱着很大的希望是他们弄错了,她压根就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眼前这么一个中年女人。 “你是萧唯小姐吗?” 她很不耐烦地点了点头。 “噢,”那女的甚至显得有些软弱,“我想来告诉你,你的家人出了点事。” “出了点事?”她的第一反应是坑蒙拐骗,什么说你家人出了点事就给哪儿寄钱什么的,她问:“什么事啊?” “现在还不太确切。” 她感觉经理在她身上轻轻拍了拍,抚摸着她的头。 一阵凉意遍布了她的全身,她的心跳突然不住地快了起来。“什么事?”她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打颤:“什么事啊!哪个家人?” 那个女的也浑身紧张起来,拉着她说:“在医院……” “什么?”她全身像被雷击了似的,她大声追问着:“你说,在哪儿?”她发现那个女的居然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满脸不知所措地拉着她走。萧唯真想大骂她一通,她对那个女的喝斥了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说你有病吗,你说话呀!” 她全然不觉已到了车上,只是一个劲地大声喊道:“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儿?” “在医院,在抢救。”她听见司机沉沉地说。 她盯着司机一会儿,突然捂着脸哭得抽搐了起来,她的头顶着前座,埋得很低。她的哭声撕扯着车里的死寂。等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他们看见她的脸已经被泪水肆意践踏。“许里!”她嘟哝着他的名字,她想一定是这样的,他匆匆忙忙地去上班,然后闯了红灯…… 到医院的时候,她简直是撞开车门的,疯子般地跑了进去,那个女的只好奋力追着。“二楼,二楼!”她在后面对她喊。她跑上了二楼,她根本没分辨是在哪儿,看见能走的地方就往那跑。整层楼都不见什么人,只有些护士在来回走着。那女的追上来。“萧唯小姐。”她示意叫萧唯在大厅上等等。她无力地蹲在了地上。 “我们非常地对不起你……”那女的声音有些打颤。 萧唯怔怔地望着那个女的。她暂时无力去计较什么。人都已经这样了。 从拐角的地方,她看见了许里。只是她感觉到他的一丝不安。他向她走过来。她顿时一阵怒火上来:“你疯啦!你是不是疯了!”她快步走向丈夫,真想给他一嘴巴。她用尽全力猛推了他一下,他一个趔趄倒退了好几步。“你用这种方法骗我来这儿?你简直疯啦。” 一阵伤感掠过许里的心头,他仅仅是摇了摇头,慌忙拉住正要往回走的她。“别,别,”他有点不能自已:“是筱小,是筱小……”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筱小 邓若虚(2) 筱小 邓若虚(2) 他扶着她,感觉她已经瘫软了。 他右手搀着她,扶她到一旁坐下。 她努力克制自己,靠在丈夫肩膀上,屏住呼吸等着。 筱小的死讯传来的时候,他撇过头去,忍着泪水,不住地吻着她的手。 当天晚上,萧唯没有做她早已在脑子里构思好的那顿晚饭,也没说一句话,没看许里一眼。 两年过来了,还是这样。许里再也没有晚起,妻子拍拍他的胸脯,他也就睁开眼睛了。有一次妻子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反应,妻子就狠狠地叫:“许里!”他吓得赶紧爬了起来忙道歉。他看见妻子背过身去,他将她转过来,看见妻子一脸惊慌。睡懒觉的习惯对他来说肯定是改变不了的,只是会变得对声响敏感,而且这种敏感还有周期的,一到星期六,即便听见杯子摔碎的声音,他也不起来了。周六日就是这么过的,妻子在外面,他在床上,呆呆的一整天。 上班的时候他朝她笑笑,她微微地翘翘嘴角,于是各自上班。下班的时候萧唯跟小语一起走,每天要走过的是上次经理领着她走的一模一样的路线,有时候她会害怕地发悚,只不过嘴里还是在和小语谈着哪天上街买衣服。 今天许里开车去接萧唯了。小语看见许里就对萧唯说:“呵,那我今天晚上可就一个人逛街去了哟。”萧唯做了一个要捉住小语的动作,就分别了。她坐到车里,许里旁边,轻轻地叹了口气。“开车啊。”她对他皱皱眉。 他笑笑,亲了她一口。两年来这个动作都让她无动于衷。“我当上主任啦。”他说。 她看看他,笑着说:“是嘛?” “今天开心一点吧。我带你到一个好地方吃饭。” “嗯,我可没意见。” 他看见她偷偷地笑了。他开着音乐,一路轻盈地向酒店奔去。路上,她开始跟他说起了最近公司里一些好笑的事情,把他们俩都逗得咯咯笑了起来。路上萧唯想起什么要买,许里就停车,陪她一起去买。萧唯最反对的,就是让许里一个人坐在车里,自己去买。哪怕是买张报纸那么一会儿工夫,她一定要他下车。许里说你傻呀,一个人不会去,非要我陪。她会突然变了脸,赌气什么话也不说了。他也理解,时时言听计从。因为筱小就是这么死的。 许筱小死的那天,幼儿园开车到附近的小公园玩,所有的小朋友都特别高兴。许筱小尤其活泼,许筱小是一个并不用别人操心的孩子。准确的说,许筱小是一岁零十个月,两个月后就是他的生日,他记得妈妈要送他一个很好玩的东西,他充满期待。许筱小按时到了学校,阿姨们都夸了他,有礼貌,早起早到。他特别喜欢柳阿姨,长得竟有些像自己的妈妈。上车的时候,许筱小喜欢坐最后一个位置,因为柳阿姨总坐最后一个位子,柳阿姨在后面不时对前面说:“小某,这么不听话呀。”小某们就说:“老师,他打我!”“是你先打的人吧。”“不是不是,他先打我!” 筱小咯咯地在后面笑,他没有打架的潜质,连吵架也不会,就喜欢在后面,一个人偷笑。可这天柳阿姨没坐到后面去,她跟司机聊去了。跟司机聊得特别投入,筱小也听不见他们说的什么,就睡了。这孩子遗传了他爸爸的特点,贪睡,长大后也是个懒虫。筱小特别能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人全没了,筱小偷偷地笑了一下,噢,一定是柳阿姨忘了还有个人呢。筱小想走出来看看外面什么样,但在车上筱小睡得那么香,都不想动了。筱小发现自己的身子发烫,39度的一天,他睡在一辆封闭的小车里。筱小感觉晕晕的,想换个姿势睡都没什么力气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继续睡觉啦,他们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吃惊的。筱小闭着眼睛,脑子里乱乱的,身子在下沉,筱小突然特别想爸爸妈妈,特别想自己两个月后的生日,筱小感觉自己的身子在打转转,身子不住地往下掉往下掉,筱小想不到东西了,主要是胸口不好受了,有点像爸爸老跟他玩的捏着鼻子闭着嘴巴看谁时间长的游戏一样,筱小就这么梦啊梦啊,转啊转,往下掉往下掉往下掉…… 柳阿姨抱着筱小出来,头都不敢抬了。她奔着去医院,手臂不断感到筱小的裤子越来越湿,一想筱小原来是在撒尿呢,这个小坏蛋呀。后来柳阿姨听医院的护士说,筱小没气了。她全身发颤,在脑子重复骂着,这个小坏蛋,这个小坏蛋…… 后来柳阿姨不敢去找筱小的妈妈,是叫她的同事孟阿姨去的。孟阿姨也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今天总是想着为什么不见筱小呢。后来孟阿姨对筱小妈妈道了歉,说是其中一个阿姨的疏忽,我们一定负全责。萧唯听了之后疯了似的喊:“哪个阿姨?哪个阿姨!”许里抱着她让她冷静下来,她又哭得湿了整个脸。后来她看见了柳阿姨,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从见到柳阿姨之后一个星期里,她都没有说过话。 两年来,她有几次看见柳阿姨,她以她惯常的轻翘嘴角来表示打招呼。柳阿姨托人送过很多水果,很贵重的东西,都首先被许里回绝了。“告诉她别操心了,”许里说,“真的不需要。没事的。”许里也没告诉萧唯送礼的事情,只当萧唯不知道柳阿姨这个人就好。许里倒是能常见到柳阿姨,因为医院和筱小上的幼儿园是顺路的,萧唯的公司在另一个区。柳阿姨每次见到许里都不知道该称呼什么,她唯一的方法就是目光游移,点点头,回避。但有一次天黑了,许里一定要送柳阿姨回家,柳阿姨也没办法。许里哄女孩子可是很得道的,过年过节,萧唯就会被许里精心准备的笑话逗得呵呵笑,管它这笑的真假呢。萧唯喜欢上在过年过节的时候说:“买点东西,送别人吧。”许里从没见过这样的萧唯,喜欢送东西呢。从前她可是还说过:“有这么多东西送别人干什么,全给我筱小。”一向许里都是个很听话的丈夫,有一次双休日听萧唯说:“电视机旁的那个花瓶啊,给你哥那送去吧,他家挺简陋的。”许里不假思索就说道:“你是不是疯了?那个东西一万块钱!你打的是什么主意啊。”许里之后立马知道自己说重了。然后他们打了两天的冷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筱小 邓若虚(3) 筱小 邓若虚(3) 许里当上主任不久,单位里发起了一个活动,献爱心活动,捐钱。说是有一个得了肺癌的老人,生命垂危,但没钱治。女儿虽然工作,但工资不多,离了婚,找亲戚也都不宽裕,需要大家帮助。这个建议是许里首先向院长提出的,院长一听说太好了,于是许里就负责这个筹钱活动,很多人都已经捐了,许里知道自己的妻子也是个对献爱心很感兴趣的人,特别是这两年。许里把这事跟妻子一说,妻子立刻响应了。夫妻俩捐的是全院最多的,开会的时候公开表扬了。萧唯让许里关注那个病人,一有什么事就告诉她。现在,萧唯最能提起精神来的,也就是这些事了。 住院费和手术费都凑齐了,在医院的关心爱护下,老人有了些许的好转,只是还并不能乐观。萧唯这段时间喜欢在上班前与丈夫说再见的时候又添一句:“好好照顾你们的病人啊。”许里嘿嘿了两声,答应着。医院里他倒常见那老人出去走走,他女儿旁边扶着他,也是有说有笑的,享受生活,好生令人羡慕。许里有时候跟他们打打招呼,慰问一下。老人甚至都还挺喜欢这医院的,这让许里心理倒舒坦些。因为老人离他出院的时间可能遥遥无期了。 许里下班的时候,拐过医院住院部大楼,看见了柳阿姨。许里对她笑笑:“又来看你爸爸了?” 柳阿姨点点头。捐款的事情她一直感谢到现在都没感谢完,许里只是说不要紧。柳阿姨天天都来陪老人,幼儿园一放学她就赶过来,平时幼儿园组织什么小朋友的活动她也不去参加。她现在主要也只往这两个地方跑了。许里送柳阿姨回家,还送了她几个大粽子,因为端午节就要到了。柳阿姨总是什么也不说,扭过头尴尬地笑了几声,笑得太不自然了,有时候许里连她哭笑都分不清。她也不说谢谢了,每次说完自己的满脑子都发烫,真是自作自受,总是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端午节前的萧唯破天荒地有兴致做了很多粽子,各式各样的。许里还调侃道:“看不出来,你也会做粽子?”萧唯朝他身上拍他一巴掌,笑道:“这也太小看我了吧,我还有很多手艺没露呢!” 这天许里一回家就遭到萧唯攻击。萧唯躲在门口面,突然“哈”地一声吓得许里跳了起来,然后两个人就大闹了起来。 “我倒是想吓你的,谁知被你吓了。”萧唯说。 许里感觉萧唯好没道理,就说:“怎么呢?” “胆小鬼,你还真的吓成那样,突然跳了起来,把我也吓啦。” 许里呵呵地笑起来:“以前都是我吓你呀,怎么也想起来吓我啦?” “因为你偷吃了我的粽子!”萧唯做了个掐许里的动作。 “哈哈!”许里说道:“我拿给我同事们吃了。” “我就知道,你一个人没这么大的胃口。哎,对了,你们医院那个老人现在怎么样啦?” “挺好的,”许里说,“天天见他跟女儿散步呢。心情不错。只是情况不太好。” “噢……” “不过他自己挺开心的。没事儿……” 许里想伸手去拉拉萧唯额前的头发,被萧唯挡了过去。 “我明天再做大粽子。纪念诗人屈原。” 许里哈哈笑了起来:“还纪念诗人屈原呢,就想吃粽子吧,两年都没吃粽子了,想解解馋吧。” 萧唯停了停,看了许里一眼,低声地笑道:“哼……” 许里又去摆弄萧唯的头发,这次萧唯没有挡住他。他用手背在萧唯右脸上滑了滑。 “烦……”萧唯抬起头,弄开他的手跟他说道。 许里把电视音量调小了一点,对萧唯笑了笑,然后说:“哎,对了,你知道那老人的女儿是谁吗?” “是谁呀?” “你猜猜?” “我认识的呀?”她淡淡地笑了起来。 “嗯……你认识。” “不会吧,我只认识我公司的人,还有楼下的小蒋。” “呵呵,瞎说。小蒋她爸爸住外地,还是青壮年呢。” “我没说是小蒋。” “那你说谁?” “别卖关子了,”萧唯稍微生了气,“这有什么好猜的。你还觉得挺好玩的啊。” “就是想逗逗你嘛,”许里说,“柳阿姨。” “什么柳阿姨?” “呵,”许里不太自然地笑了一声:“就是幼儿园那个柳阿姨啊。” 许里看出了萧唯脸色的变化,他感觉自己的声音降了个八度。 “你想说什么?”萧唯突然没好气地说道。 “什么呀?”许里也不屑一顾地对生气地说。 “你跟我说那个柳阿姨是个什么意思?你想说明什么?你想说让筱小……” 他突然捂住了她的嘴,但很快又放下。“别说胡话了啊。”许里起身,准备去拿放在饭桌上的报纸看。 萧唯也跟着起身:“你今天晚上是怎么了?在外面你没疯够啊?” “我看是你没疯够。”许里不理睬,拿起报纸看。 “什么我没疯够,你太过分了,回家什么也不说就突然让我猜个柳阿姨。你是想干什么?” “我哪是什么都不说。我不就顺便跟你说说那个病人的家属吗?你不是一直挺关心那个病人的吗?” “反正你就是没道理。你今天就是那么反常!怎么了你?……”她停住,因为她看见他在看报纸,根本就没有理她。她怒火更猛了,却无处发泄。她自己用手撑着额头,闭着眼。 过了许久,他们还在打冷战。丈夫已经感觉到他们又要开始打冷战了,最坏估算是打几天,那端午节就不保了。他自己还没好好吃粽子呢,她这会儿肯定又赌气不做了,今年端午节又这样没了,等明年吧。他自己在安慰着自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筱小 邓若虚(4) 筱小 邓若虚(4) 半小时后妻子还是说了话。 “我要把那笔钱拿回来。” 他拿开报纸,惊奇地看着她。“你疯了是吗?”他似乎只在问一个普通的问句。 “凭什么把我们的钱给她。” “我实话告诉你,我真是不明白你了,不明白透了。”他完全扔开了报纸跟他说。他见她并不说话了,自己就说:“你脑子里怎么还是筱小?……” “你脑子里没有筱小?你是说你脑子里根本没想着他啊。这种话亏你说得出来啊!”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一时脑子糊涂把话说歪了。 “你怎么就不是那个意思?好像筱小死了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好了好了别说了……” “那你提那个柳阿姨……” “柳阿姨怎么了?她又……” “柳阿姨怎么了?你还说柳阿姨怎么了?好像你就根本不知道筱小这个人……” “别说了!……” “我才发现你真的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 “连你送过她回家我都没介意,你还自己提起她,就像她是什么恩人似的。” “我送她回家你为什么要介意?你本来就不应该介意?我提起她……” “你还真把她当你的大恩人啦,你……” “我提起她又怎么了?这都是你多心?她是什么了就不能提起。” “她,她就是不能提,天,”她抑制不住,哭了起来,“你还真把她当筱小的大恩人了。” 他并没有去安慰她,也没有递纸巾,只是坐着继续说: “我看你真是这点小事都想不开。” “小事!你说是小事!对你来说是不是都跟没发生过一样!你认识筱小吗?” “你以为我就不伤心?……” “你伤心什么,伤心你还提柳阿姨。” “我提柳阿姨……天哪,你真是……我真不理解你了,你怎么能这样想呢?” “怎么不能这样想?你根本没有那点体会,你还好意思跟我说什么……”她抽泣得不成样子。 他放弃了,不跟她争论。他原来只希望她能说说话,现在话倒是说了一大通。过半个小时哄哄他也算完了。只是她说筱小的时候,他真的想把她赶出去。他无法接受那么直接的伤痛。他真的不忍心听到那个名字了。 “她不是咱们的大恩人,咱们也可以做做她的大恩人嘛。”最后他还是说了一句,自己回房去了。 “这当的是什么大恩人……” 她哭完并没有回房去。打开筱小房间的小锁,又看了一眼。他们俩说好不开这个锁了,这是他提议的,因为他说再也不想看见她哭的样子了。她答应了。他们也说好再也不提筱小的事情,他说了之后,很久,她微笑着轻轻应道:“嗯。” 她回过房间,看了丈夫一眼。他居然睡着了。一颗泪珠又滚了下来。许里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幸亏这天特殊情况,可以推迟上班。他叫了几声萧唯,没人应。第一次没人叫醒呀,他想。自己刷了牙,洗了脸,没早饭吃。他空着肚子上班了。 他一连几天都空着肚子上班,晚饭也是在外面吃的,幸亏这些天应酬不少,能蹭上些好饭。而且别人都还夸他这些天这么积极上饭局了,进步了进步了,值得表扬。 他一连几天都没见着妻子。一连几天,筱小的房门都开着,他把它打开了。他把锁扔了,钥匙留着。他决定不关上了。晚上一个人坐在筱小的房间摆弄着玩具,有时候看报纸,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有时候醒来的时候眼角湿湿的。 一连几个星期都是一样。他开始养成了胃在下午三点准时隐隐作痛的习惯。也养成了晚出晚归的习惯。 柳阿姨的爸爸的病情恶化。这是预料之中的,他知道,但他也只是跟老人说,老人家心情好呀,心情好就什么都不怕了。老人家喜欢吃什么? 老人家喜欢吃鲜桃,喜欢看历史剧,芭蕾舞。 老人家有着一些和有趣的故事,总是把人逗得呵呵笑,笑得差不多,许里就叫老人家好好休息了。休息也准时,这时柳阿姨就走了,许里也应该下班了。他们俩都是从十二点到现在没吃过东西,空着肚子呢。一起在饭店吃过饭,许里帮她埋了单,许里便说:“去我家吧。” “你还是回去陪太太吧。”她笑笑。 “太太有事出去了,好些天都不回来了。”他也笑笑,叹了气。 “去哪儿呢?” “去哪儿她可从来不肯告诉我。” 柳阿姨呵呵地笑了。 别说是许里家,就是平时去同事家,她也是万般推辞的,她从小就不喜欢去别人家,总觉得特别不自然。然而许里还是有办法让她上他家去了。许里让她坐在客厅,沏茶给她,然后慌忙地把筱小的房间关上了。他回头看了看柳阿姨,发现她正看他在做什么,他马上说道:“呵,怎么了?” “没事。” 他们谈着琐碎的事情,偶尔说说父亲病情,许里又搬他那一套,真的不必的担心。最后连他自己也觉得这话是重复太多了,他总是注意着别人听了他的话的反应。不过,即使让对方厌烦,也不要有什么悲伤的情绪了,他受不了。 柳阿姨说的话不多,跟往常一样,总是一问一答,对话有些无聊,丝毫也不生动,很快便陷入沉默了。柳阿姨说:“我回家了。” “就住这儿吧。” 许里的话让柳阿姨吃了一惊:“哦,不不不,”她都有点害怕了,“别这样别这样。”她赶忙往外走了。 “晚安了。”许里说。 许里第二天看见柳阿姨的时候发现柳阿姨没朝他走来,而是绕了另一个弯。他叹了叹气,他把什么好事都弄砸了。他知道自己要做的还是跟她平常交往,照例给她送些好东西。他买了些鲜桃和雪梨,还叫别人做了红枣花生米羹给老人吃。老人是很高兴的,忙说谢谢,夸这个年轻人真好。柳阿姨当时不在,许里就跟老人说着,说实话,许里跟老人家谈话比跟柳阿姨谈话的话题多多了。他们说着笑着,柳阿姨就来了,柳阿姨像看不见许里似的,直接问父亲感觉怎么样了。老人说:“许主任还让人给我做了红枣花生米羹呢,对肺癌好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筱小 邓若虚(5) 筱小 邓若虚(5) 柳阿姨说,是吗。过了一会儿,许里要走的时候,柳阿姨就提着那些水果和花生米羹递给许里。 “怎么了?” “我们不用了,谢谢你。” “怎么不用了呢?”许里一脸疑惑。 他们俩小声地互相推让地走到门口,柳阿姨把门关上,对许里说:“不需要,真的。你别这样。” “什么别这样。”许里说:“我就是想帮帮老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不能要,”她说着泪水就涌上来,“拿走吧。” 许里最终也没有拿走,他不伸手,柳阿姨拿他没办法。只是这些天柳阿姨也不见踪影了,他也不去老人病房呆那么长时间了。只是路过病房问问旁边的护士他怎么样了。 独身的日子肯定不好过的。不过许里已经没有像从来那样委屈自己的肚子了。厨房染上了尘,但他总能顿顿香,在酒店开房一个人大消费,就怕撑不死。每天晚上在酒店看电视到一两点自己开车回去,但上班精神并无大损。只是别人觉得他最近又多了个偷偷抹眼泪的习惯。 他照例喜欢跟走过的护士招招手,问问今天中午去哪里吃饭,要不要请客,护士扑哧一声笑开了。于是他也笑盈盈的。萧唯走后,每个女人都是萧唯。他总能挑出每个女人中像萧唯的特别之处,然后跟她们说笑一番。 他又大清早坐在办公室,护士都没上班呢。他倾耳听外面的脚步声,一个人来了,两个人来了,他能分辨脚步声,有时甚至能分辨她们的气味。只是不准,有时候他以为是个美女来了,谁知是院长。 有一个护士的脚步声特别像萧唯。他也总觉得,萧唯调到医院工作了。他昨晚睡了两三个小时,听那护士脚步声,高兴地还以为萧唯真的来了。护士一推门,他咧嘴一笑。 护士被他的表情吓了一跳,随后就说:“主任好。” “嘿嘿,”他不好意思地说,“你好啊。” “呃,”她今天也不太有精神,“201病房的那个病人昨天夜里去世了。” 他一怔,看着她走出去的背景。他从口袋里搜到了昨天酒店里吃饭用剩下的纸巾,慌忙地抹着双眼。他把头低了好一会,把纸巾盖到脸上去。拿第二张纸巾的时候,他抬头看见张主任来了。 “哎,许里。” “哎,这么早就来啦。”许里发现自己有鼻音了,对张主任笑笑。 “你更早啦。” “小张,”他说,“那个,”他指了指右边,“201病房……” “我知道,我知道。”小张叹了叹气。 小张跟他晚上都要开个会,回去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小张和他就在外面吃了。“前几天吃的肠胃都出毛病了,今晚就随便弄碗皮蛋瘦肉粥算了。” “哟,这么节约。”小张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就让我做个好人,请客吧。” 他们俩都笑了起来。 许里发现小张办公桌上有一把挺大的锁,一问才知道原来是用来压着桌上的文件让它们别给风吹走的。许里大笑了一通,说,你不用就给我吧。许里把筱小的房间给锁了起来。就上床睡觉了,半夜的时候,他又醒来把门开了,第二天,又锁上,晚上开。他又开始喜欢上在筱小的地盘里睡觉、看报纸、自己给自己说笑话。反正两个月都是这么过的,再过两个月也无所谓。 有一天早晨,他就真的看见了萧唯。他并没有跳起来。他看见了她,她马上去收拾厨房,准备早餐。他也乖乖地去刷牙、洗脸,坐在饭桌上等早餐了。一切都像往常一样,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一边傻傻地吃饭。昨晚许里又跟小张出去吃饭了,不过没再要皮蛋瘦弱粥,他们吃了顿大闸蟹,吃了两个小时,现在还饱着呢。“哎,”许里说,“撑死我了。”他并没有抬头,只顾自己吃。他还是把那早餐给撑了下去。满足地擦擦嘴,看了看萧唯。萧唯朝他笑笑,两股泪突然涌了上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又是一年人寂寞 赵琎 又是一年人寂寞 赵琎 时隔一月,终于下雨,虽然不大,但却很长。 上次连着几天下雨还要回溯到6月高考那几天,想着想着就想到了我追寻一年的两个梦,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北京,想到了她。我总是对师哥说着她的事,说着我所躲进的不存在的未来。但师哥说,我要让你回到现实。师哥太残忍,扼杀了我白痴的梦。 “靠,今天雨好大,打伞去食堂都没用了。” “上次下这么大雨还是去年高考的时候呢。” “对呀,那天我们考物理,我进考场时,全身湿透了。” “你们老师没让你们多带毛巾啊衣服啊内裤啊什么的,我们老师有哦,不过我下午考化学好点,雨没上午大。” …… 这是2007年3月,深圳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雨,我和浩凯的对话。复读时经常谈起上次的高考,似乎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要与去年比较,找出相似的地方,放大放大,回忆回忆。有的人通过这种方式折磨自己,有的人通过这种方法忘记过去。我是后者,我也渐渐忘了第一次高考的苦闷,但遗憾的是这新的一年的所有场景在逝去后变得更加记忆犹新。那天的一切我都记得,那是上午,上完数学课我好困,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预备铃响了,我起来看着窗外,天是黑的,我以为到了晚上,我对同桌说晚自习怎么还上历史课,同桌笑了,说这是上午最后一节课,旁边的人都笑了,徐卓群,朱浩凯,韩远……周围的好多人都把头从那反常的天空移来我这里对着我笑。我揉揉眼睛,笑笑,说“哦”。然后我们都看着窗外的天,历史老师也在看。那天好黑,真的跟晚上一样,远处的房子根本看不到,看到的只有家中的亮光,对面的应届生也趴在窗边看,我当时想,隔壁的她,应该也是。后来上课了,“类容”是“希腊先哲的精神觉醒”,上到一半,下起了雨,越下越大,刮风,打雷,窗边的同学忙着关窗户,不在窗边的我们也没听老师讲了,一个个都把头扭向窗外。历史老师停下了历史,上起了重复无数遍的数学:“你们……14分就可以不学,你想想……”我们依旧看着窗外,对面的应届生也是,看着一个个闪电,听着一个个响雷。浩凯还拿表出来说这样可以测光速,东飞跟雅文讨论着各种电击致死的事件,教室里很乱,很吵,在历史老师讲课的大声音下簇拥着无数我们的小声音。每个人都在聊着,我也是。每个人都对这场雨有着不同联想,我也是,浩凯的联想说出来了——用它测光速。我的联想在帮浩凯测光速的时候未能脱口而出。我当时想:这雨,似曾相识。 课上完时,天也渐渐亮了。我们去了食堂,中途有了上面的对话。 2007年6月8日中午,浩凯和我在考场旁的核电花园休息,我问他中午睡不睡,他说,他前几科考差了,要在下午考综合前搏一下,看看书。于是,我便在二楼睡,他在一楼看书。那天中午也下着雨,刮着风,由于在九楼,风吹过来是很大的,我感觉当时考得还好,北京有希望,很无忧地睡了。2:00的时候我醒来,与浩凯去了考场。5:00我走出考场,感觉非常不错。突然一个人闯入我视线,是她的死党。我明白她们明天是上午考历史,而我,是下午考化学,如果现在要不到她电话,以后就很难了。但我当时又害怕要到后会激动、影响高考,我站在那里,犹豫着,看着她死党一步步上车,走了。 2007年6月13日,我在网上对着答案,下雨了,对完后,我的心也下雨了。化学考差了,北京的希望渺茫。下午回家,手机被抢,中途下车,突遇大雨,没有带伞,雨中狂奔。回家后我打电话给师哥,告诉他我手机被抢了,有关复读班有关她的一切电话都没有了。师哥说:“人没事就好。”那一天,我觉得复读的这一年完全被抛向了记忆,与现实已无关联。浩凯的电话没有了,东飞更是从6月5号后就没见过,钟辉呢,孙平川呢,所有人都消失在记忆里了。我明白,用尽方法我可以再联系到他们,但联系到又如何,一年的时光已过,有的人,有的事,留在记忆里更好。 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转来深圳,毕业到复读,复读到现在。每一次的改变,我都认识一群朋友,每一次的改变都让之前的朋友与时光封进了记忆。即便再次相逢,也无法如当初一样的聊天说笑不顾忧愁。这忧愁,是时间的流过,是成长的忧愁。在再相逢的朋友面前隔了一层纱,好模糊。 于是,我很怀念,怀念复读时自我激励的自己,上进的自己,快乐的自己。怀念与浩凯下自习回宿舍讨论两家烧烤店的优劣和农科中心走来走去的猫。怀念与东飞同桌的日子和他教我的物理题。怀念与雅文同桌时的开心和她养的小仓鼠,怀念我们那个只有16个人的化学班和我们的老大(老师),怀念偷偷躲着摄像头坐电梯和在顶楼发呆的感觉。 我还怀念来侨中的那一个高三,怀念歌词唱得很模糊的校歌,怀念与高佬、张平他们一起踢球,怀念运动会我跑倒数第一,b佬和班长送来的安慰,怀念收到家乡同学信时的兴奋,怀念与刀郎与师哥讨论文学时的大开眼界。 我还怀念在家乡度过的那段高中,怀念每天下午不吃饭就去踢球,怀念与山鸡、旺才、猫一起翻墙吃饭的惊心动魄(学校的饭太难吃),怀念在外面网吧通宵被赶出来在街上闲逛的无奈,怀念与丸子同居的两年从天天聊到深夜到后来没话题聊的730天,怀念足球场上几次有惊无险的暴力事件,怀念课堂上睡觉的惬意和美丽的数学老师,怀念那个对一个人能执着三年的我。 我还怀念我的童年,和爸爸一起看电影,过年时很正式的拜年(下跪的那种),家族一起聚来吃饭,和那时很疼我又很严肃的爷爷…… 怀念太多,记忆太少,13号我便要踏上回家乡的旅途,去追忆我的童年。我要写下来,拍下来,让自己永远不忘。 侨中的一年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刀郎和师哥这样能坦露心声的好朋友。一天刀郎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北岛的《触电》,我之后又念给师哥听: 我曾和一个无形的人握手, 一声惨叫 我的手被烫伤 留下了烙印 当我和那些有形的人握手, 一声惨叫 他们的手被烫伤 留下了烙印 我不敢再和别人握手 总把手藏在背后 可当我祈祷上苍, 双手合十 一声惨叫 在我的内心深处 留下了烙印 大学又会认识新的朋友,于这由高中向大学过渡的暑假,我明白,又是一年人寂寞。 时隔一月,终于下雨,虽然不大,但却很长。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一场胜似烟花 刘强(1) 那一场胜似烟花 刘强(1) 有没有体会过一个你深爱过的人在你面前和其他人大秀恩爱,然后你肱二头肌紧急集合,膝盖韧带拉紧肌肉,假坐在椅子上,腰身扭动,随时准备站起来抬高右腿,以180°的垂直角度下劈,不打得他满脸桃花开,他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但是却碍于那个女孩子情面,你忍受,忍受那一声声嗲叫,忍受那个男子一边猥琐地毛手毛脚一边窥视你的痛苦表情,然后在嘴角流露出一丝成功者的喜悦和对失败者的蔑视。他夸夸其谈,就像手里拿着护国寺的卤猪蹄,仔细品味,嘴里吧唧吧唧杂音不断,仿佛在说:年轻人,想吃吗?你吃不到。 更为痛苦的是,你要在这个老同学聚会的场合保持你的矜持,你的大度,嘴角挂满笑容,如果条件允许,你还要为这个姑娘和那个陌生人照一张亲热的合影。虽然你已经没有了当年的,但是每次看到她,都感到青涩的纯真的东西还在你身边保留一丝。当你在大学的几年里为了弥补当年的年少轻狂,光阴流逝,拼命学会了生存技巧,出道半年就一路绿灯,不为其他,只为向身边的人证明自己不是个废物的时候。监考老师已经收完卷纸离开考场了,你被告知超时。全方位的走麦城,这是个很痛苦的事。 如果上帝这时候在,他一定会问你:年轻人,你想踢他吗? 你回答:我想。 上帝问:那你想踢他哪? 你问:可以选择几个地方? 上帝说:只能踢一个地方。 你说:那厚道点,还是踢脸吧。 坦白吧,在聚会结束的时候,趁着几个同学叫出租车的机会,你已经把鞋带系好了吧,刚买的阿迪达斯翻毛平底鞋鞋跟处有一个很硬的硬塑托,下劈的话估计是完全可以把这厮的鼻子踢塌的,要有这个自信。练了半年多的散打本想着是下班后孤单一人锻炼身体打发时间来着,却在这时候用上了。但是你要忍,你要理智,还不想在生活中彻底失去这个本来还可以成为朋友的姑娘。 你认了吧,其实也只有高中生的恋爱是不用讲究门当户对的。如果你有一个女儿,你也一定希望她能在高中的时候就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是一段多么纯洁的爱情啊。即使退而求其次,恋爱变成的单相思,那也是一段为了美好未来而不敢太过张扬的无私的情感。你隐藏过自己,你伤害过自己,但是你无私,你纯洁,你不会想到日后这个姑娘会不会和你一起还房贷,一起在一个远方的城市里打拼,一起吃着油条早点,一起下班挤公交地铁。你只知道明天是星期五,是这星期你见到她的最后一天,你要挨过漫长的两个双休日,星期日可以来到班级里自习,然后在空旷的教室里盯着她的座位。这些没什么可说的,都是你的历史,你曾经那么可爱,一个大男孩没有经过任何污浊的熏染。如今,你花花世界走遍,你可以随意在电话里和一个并不是很熟悉的姑娘言语暧昧,你以前是肯定会脸红的,可是现在不动声色,电话挂断,恢复正常。你控制自己的情感,控制自己的表情,你学会了隐忍,你学会了对下属声色俱厉,你学会了装聋作哑,你把这个万恶的现实社会当成了自己放弃纯真的托辞。但是你又知道,其实,你还是深爱那个纯真的年代,不惜一切,想回去。 于是现在你双拳紧握,面带笑容,谈吐至少看起来还算真诚。你在心里流泪,当然,也不用欺骗别人你的感情有多么忠贞,你有你现在爱的人,这个可以和你度过一生的人。你流泪的原因仅仅是你曾经放在记忆箱子里的发音盒,发条生锈,唱出了一句你不想听的挽歌。 好了,你已经足够真诚了,你终于在这个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里把人生中最后的纯真彻底埋葬。你可以怨恨,这个姑娘用了一个斩首行动来打破你残存的自私欲念,你要坦诚。她在和你用智慧博弈,你一直在躲避,你本希望出门在外钩心斗角一年了,回到家乡得到几天温馨和宁静,可是现实让你失望了,一个新的角色突然出现,而且单刀直入。你知道这盘棋棋眼都设置好了,就等着你自己放黑子投降了。 决定了,你漠视那个男人的存在,然后他一定也会漠视你。那姑娘计谋得逞,散会不久就会给你发个短信,明知相隔千里,却盛情邀请,千万不要答应,但也不能拒绝。玩了这么多年了,未来世界飘忽不定,回一句可有可无的托词吧。回到家里你对着沙袋玩了半天,脚上几个月前下劈的旧伤又复发了,血流不止。你悔恨啊,今天这窝囊气够受了。给足别人面子,自己就要和沙袋较劲。谁让你善良呢? 于是你彻夜难眠,你一定在设想一个老电影里的桥段。女主角新婚之后开始被丈夫冷落,然后失落间遇到了当年的你。正如北野武的《血与骨》里,遭遇家庭暴力的花子见到当年的如意郎君。只是物是人非,斯人不如昨,把盏空留笑。凄凄惨惨,然后你突破世俗藩篱,层层障碍,将那女子救出苦海,让她知道当年自己搭错了车,站错了队。无限悔恨中又有迷途知返的庆幸。而你这边还在作激烈的思想斗争,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在你看来全是做作,希望自己爱的人和自己幸福,若是和别人,水深火热,贫民窟里偶相遇,那才是你的自私的理想场景。你仗义疏财,对方痛改前非,以身相许。你自责之余再给她前夫买一栋房产,改善生活的同时,让这栋楼成为你人格的纪念碑和那个男人尊严的雷峰塔。构思真好,除非这世界都是你家的菜园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那一场胜似烟花 刘强(2) 那一场胜似烟花 刘强(2) 听我说,别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即使你想象出来的丑恶剧目也是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分享。你不是个自私的人,你总习惯用自私自省正说明了你没有伤害那个曾经你爱过的人的野心。那是一个粉碎自己记忆的计划,正在努力设计这种计划的人早已经放弃了自己宁静的晚年时光,因为他永远都不会享受到回忆往事时的微笑。 思维僵硬后,回到矛盾激化的现场。那个毛手毛脚的男人已经把手放在那个姑娘腰后了。你的小腿在发力,身边的其他同学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当然也对这个突然到来的陌生的挑衅者感到厌恶,所以也发现了你在微笑的表情下藏着的随时准备侧身一脚把那厮送进外科病房的冲动。机缘巧合,根本不可能发生任何故事的多年好友送来了故意的暧昧目光,另一个姑娘在这边也和你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起话来,好吧,尊严不至于扫地。更准确地说,她是希望占据你的思维盲点然后让你自动放弃暴力。做个成熟的男人吧,你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一个人单挑几个人不怕输的高中生了。一场争斗下来,无论你怎么下狠手,今天都注定了你是失败者,别再考虑用争斗换回颜面了,那过时了。如果余华的《兄弟》在叙事的同时也在努力回忆往事的话,那么他自己就很有可能是那个懦弱但是却没有那么好运气娶到好媳妇的宋刚。 于是你们散场,若干死党又到kfc小聚,大家坐在一旁倾听你的沉默,你的牢骚,你的歇斯底里。最后一个死党实在忍不住大声说:你不是有一个很爱你的女朋友吗,为什么她就不能有一个爱她的男朋友? 你说:性质不一样,我有在大家面前秀过恩爱吗? 死党说:是你太敏感了。 好吧,这下你冷静了。你一定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女朋友。因为你在想,是不是你的心里还给那个女孩子留着位置。你左右彷徨,你早就面对现实了,平行线上偶尔的相望,没有了任何指望。你把对未来的憧憬都带上了新的女主角,却还时不时地把角色套到几年前的环境中。你太幼稚了! 于是你把矛盾引向那个毛手毛脚的男人,你希望舆论站在你这边,同时对那个男人的得意(即使这种得意完全是你自己根据几个微笑、几个眼角一瞥臆想出来的)严加斥责。大家都冷静了,因为斥责仅仅是几句抱怨,最多联系到的仅仅是家教。而你呢?大家看到你在用新的刀伤疼痛来麻木旧伤的脓包。 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还爱她?你知道什么叫爱吗? 看来你一无所知,好吧,还是冷静下来,回到现实中,努力工作,你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人、自己新的故事,她希望你的故事里只有一个女主角。而且坚决不允许有第二个。 你笑了,你终于明白了,人生就是一筐葡萄,有酸有甜,挑挑拣拣剩下的,终归也是要吃下去的。你学会了祈祷,学会了释然,别总唱什么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再唱下去那就成你的绝唱了。说白了你已经成熟了,你已经拥有了自己生存的本钱,并用它换来了生活的尊严。你已经不允许自己成为任何事情的失败者,你已经不自觉地把你最真诚的情感当成尊严的赌注了,可悲啊可悲。 得意时为儒,失意时为道,绝意时为佛。这三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你现在应该开化释然,爱与不爱皆你情感,爱你爱的人,宽以待人。别把梦想当成精神支柱。因为,你已经是别人的梦想了。 告诉上帝,你错了。 上帝,我错了,我不再想踢他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情.劫 青豆格格(1) 情.劫 青豆格格(1) 像所有老套的故事情节一样,当若轩看到周沛的第一眼,她就已经知道,自己以为可以永远隐藏在心里的那个结,其实是她命中的劫数。即使思远已经离开了她,上帝仍然故意安插一个这样的人在她的身边,仿佛是为了提醒她所犯下的罪行,让她不得安宁。 对于一个大一的新生来说,新的氛围无疑是让人心动和向往的。若轩亦是如此,不过较为谨慎的她并没有像别人一样急于用各种活动将自己的日程塞得满满的。经过仔细的甄选后,若轩还是选择了本行,在校园电台做了一个周末音乐节目的dj。明智的选择和独特甜美的嗓音让她人气高涨亦能时间充裕。但事实并不是完美的,就是在这个有着三间小屋子的校园电台里,她遭遇了周沛,那个思远的影像。 没错,对她来说,这是一场绝对的遭遇。 关于思远和周沛这两个人,我们本着先来后到的顺序,先讲思远吧。 思远这个人,在若轩的生命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若轩从幼儿园时期便与他在一起了。据说那个年纪的孩子,异性之间是很排斥的。但是这个理论在他们身上似乎不成立。或者说,他们俩也不算是异性,思远文文静静,乖巧的外表下甚至还透着一丝阴柔。而若轩就完全属于那种心肝肺完全不在肚子里的假小子。虽然说这种说法十分常见,可是,谁叫他们就是那么普通的孩子呢。 若轩以前一直以为思远是单亲家庭里的孩子,小心翼翼地维护他的面子,家庭成了她避讳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情之一。有一次,在若轩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楼下的沙池和思远堆城堡,无意中提起思远的爸爸。思远的眼神瞬间黯淡。 “他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说罢便走了。 若轩吓坏了,愣在沙池里许久终于回过神来,于是开始号啕大哭,直到她妈妈赶来,好说歹说才领回了家。 若轩不常哭。但每一次大哭都会对她造成心理阴影。从此若轩便对思远绝口不提“家庭”一词,连过家家都不敢跟他玩了。那个时候,若轩压根儿没有意识到,她已经开始慢慢地在乎思远了。 本来日子是和所有平凡的人或者平凡的早恋学生一样慢慢过去的。但是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若轩自从高考失利后就没开心过,每天苦着一张脸任凭思远带着她来来回回地傻逛,思远绞尽脑汁也只能看到一张木瓜一样的蜡黄的小脸。你以为思远乐意啊,他就是怕她再做出什么傻事。对于上次若轩在街上因为心情不好而把一个小孩子吓哭的这种“意外”,思远希望只有一次就好了。 那天两个傻子在儿童公园和小朋友抢跷跷板,一上一下之间,若轩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刚想张口说话,却见思远上下撑来撑去的腿忽然停止在那里,差点把一脸惊讶的若轩摔下来。 “我爸爸回来了。” “什么?” 没容若轩反应,思远便拉着若轩跑开了,直到逃离了那个小型游乐场。小孩子们的笑声被他们远远地抛在后面,只剩下两人粗重的喘息。若轩在他后面忐忑不安地跟着,忽然,思远停住转身,回头便吻住了若轩。 若轩措手不及,任由他就这样抱住了自己,任由他一面恐惧地颤抖一面慌乱而杂乱无章地陈述自己的不知所措。 原来,思远的父亲并不是像他母亲所说的那样。他并没有死,而且活得好好的。十九年前,他们不过是一对不懂事的小情侣,连夫妻都算不上。有了思远以后,男人信誓旦旦地要出国为他们母子俩打拼出一份幸福。而这一走便是十九年,十九年杳无音讯。 十九年真的可以制造出一个沧海桑田的。男人功成名就,一间效益良好的公司,一幢海边的小洋房,几辆昂贵的轿车,还有一个澳大利亚籍貌美如花的混血娇妻和一个两岁的小女儿。 但是,他还没忘记自己有一个儿子。这个优秀的儿子,值得他为他提供最好的教育,成为他最信赖的接班人。 在那个男人的记忆背景里,似乎完全忽略了思远的母亲,似乎她已经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但她很要强,亦很合作,和气地让一家人在一起吃了顿团圆饭,让思远第一次感受到了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温暖。第二天,朦胧睡醒的思远在家里只找到了一张纸条。 “和你爸走吧,我累了。” 母亲早已远走高飞。 若轩任思远无助地靠在自己的身上,一遍又一遍喃喃地哭喊:“我妈呢?我妈难道不要我了么……我妈呢……”一直充当大哥哥的思远这次丢盔弃甲,在若轩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八月渐渐淡漠下去的阳光倾泻在他们两个的身上,金灿灿的透着温暖。若轩茫然地抬头望着太阳,终于被刺得一脸的泪水,滴在她抱紧的思远的身上。 思远…… 若轩忽然多虑起来,自己还在这里干什么?思远眼看着就会出国了,他会有最好最锦绣的前程。为此,他的母亲已经做出如此重大的牺牲了,而她呢?以思远的性格,温和细心同时又优柔寡断,绝不可能狠得下心来为自己做一个如此重大而痛苦的决定。而眼下,自己还能为他做什么呢?高考不得志已经让自己的未来变成一团迷雾,连自己都不知道前途在哪里。而思远不同,澳大利亚的教育质量出了名的好,而思远又这么优秀。在那里他会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有一堆的新朋友…… 自己还在等什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情.劫 青豆格格(2) 情.劫 青豆格格(2) 若轩不敢再想了,她怕自己下一秒就会改变主意。于是,慌忙擦干眼泪,双手托起思远的脸颊,在上面轻轻印下了自己最后一个吻。 “这里的确什么都不适合你,包括我。你还是走吧。” 余下的暑假,若轩以出去旅游散心为由,近乎逃离地在外地呆了一个月。或许是旅途奔波不由得她想太多,或许是她小心翼翼地把持住了自己的感情。一个月下来,本来以为会刻骨铭心的分手竟也就这样,早已平淡地被时间埋没了。 “不过是失去了一个老朋友而已,大学里会有更多的人在等着我的。” 在校园电台第一次开例会的时候,若轩看到了现任的台长——周沛。当时,她的心猛地了一下。台里古朴的地板,老式建筑的风格,周沛穿着白衬衫站在上面,很正式的样子。一切的一切,无不让若轩会想起那个她曾经那么用力试图忘记的人。说实话,相比起思远,周沛又年长,身材又不够挺拔,甚至头发都稀稀落落、枯黄不堪。但是,他那阴柔的气质,清秀的眉眼,流利从容的谈吐和每一点滴温柔细心的动作都会让若轩恍惚以为眼前站的是曾经和她青梅竹马,现在却不知身处何方的许思远。 蓝若轩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命里的劫数吧。 数星期后,若轩和台里的同学一起去吃肯德基。点餐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买了许多,多到两个女生根本吃不下。若轩有意无意地试探了一句:“要不,把台长叫过来一起吃吧?” 周沛正好在附近,很快便过来了。闲谈中得知,他亦是和她一个城市的人,他乡遇故知,亲切感自然又多了几分。几个人共同话题很多,周沛亦没有架子,大家兴致勃勃早已忘了辈分。若轩无意间问了一句:“师兄还是单身么?” 周沛呛了一口可乐,无奈地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刚刚散了。” 散了……这个字眼触动了一下若轩的神经,她愣在那里,不知该怎么接下去。 “单身是好事情啊,马上就光棍节了啊,又多一个节日了啊。”同学笑着帮若轩打圆场。 两个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若轩看着周沛腼腆的样子。一来二去,好感就一点点地堆叠起来了。 光棍节前夜,若轩一个人百无聊赖在街上闲逛。忽然想起自己的洗发露不是很多了,便找了一间卖保养品的小店钻了进去,左探探右看看终于找到了自己最爱的牌子。那是一款很特别的洗发露,洗的时候散发着的是果香,干了之后却变成了玫瑰香。若轩欢喜地买下,刚想离开却发现了一款特别的护发露。淡蓝色的液体装在精致的乳白色的瓶子里,有种简约的美丽。 不自觉地,若轩想到了周沛那片如同秋天的荒草一样的头发,稀稀落落地在风中飘摇。若轩越想越好笑,顺手便买了一只,吩咐店员细细包好。 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若轩望着那包礼物一直在傻笑,笑得自己都觉得有点不正常。恍然惊觉,自己是不是已经喜欢了周沛?心里一阵慌乱,许久,摇摇头嘲笑自己想得太多了。入台一个月了,在此期间周沛都很照顾自己,权表谢意而已。 即使是喜欢他,也不过是把他当作了思远吧? 第二天,若轩特别地打扮了一番,早早地跑到台里去,正好碰上了周沛一个人在台里的直播室里玩电脑。若轩笑嘻嘻地送上礼物,周沛小小地意外了一番,温温吞吞地说:“噢……嗯……谢谢哦……”傻乎乎的,看得若轩直想笑。 南方的天气总是比北方慢一拍,十一月竟还是初秋的天气,风很大,吹得楼外的杨树沙沙作响,木地板,老房子,若轩恍若以为自己在北方的家里。这样的情景,在若轩的梦境里早已不知出现了多少回,而眼前的这个人,是否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许思远呢? 就在若轩呆呆地望着周沛愣神儿的时候,门口出现了一位师姐。若轩被惊回了现实,不好意思地笑笑,向师姐打了个招呼。但师姐的表情并不好,若轩知趣地吐吐舌头,离开了直播室。过了一会儿,若轩发现自己的包包落在了直播室里,便走回去准备拿,顺便和师兄说拜拜。可是,刚到门口的若轩就再也走不动了。 周沛抱着师姐站在木地板上,沙沙的树叶声围绕着他们,像是在唱一首安静的歌…… 若轩刹那间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她急忙转身奔下楼,迎着夹杂着枯草和秋叶的寒风全力地奔跑。她跑过教学楼,跑过三角地,跑过图书馆,跑过情人坡,跑过人工湖……淡绿色的裙子在风中张开裙摆,她也如同风一样掠过人们的视线。 她终于还是支持不住了,踉踉跄跄地倒在草地上,痛哭流涕。 原以为……原以为……原来我的以为什么都不是!……我是笨蛋!是傻瓜!……是全世界最笨最笨的人却浑然不觉!! “若轩。” 第二天,若轩拗不过自己,还是去了台里。周沛看到她躲在角落里安静地听完节目准备离去,迟疑了一下,还是叫住了她。 “嗯?”若轩尽量避着他的目光,不让他看见自己红肿不堪的眼睛。躲避的瞬间,她看到他的眼睛里分明也布满了血丝。为什么? “我们……能说会儿话么?”周沛全身散发着让人怜惜的疲惫。 若轩找不到理由拒绝。 艺术学院的钢琴房里,一架漆黑的三角钢琴缓缓流淌出一首曲子——i’msorry。若轩听得心颤,她不知道昨天是怎么过来的,不知道自己究竟哭了多久,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这个明明有了女友的人单独待在这里弹琴。一切都没有理由,没有理性,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这不是她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情.劫 青豆格格(3) 情.劫 青豆格格(3) “我没有骗你。”周沛再次打断若轩的胡思乱想,“她是我的前任女友,一个月以前我们就已经分手了。”音乐,美好的嗓音,午后的阳光……若轩仿佛觉得自己在做梦,一切都好不真实。 “我想,大约是我仍旧放不下她吧……昨天她受了点儿委屈,来找我陪她,我拒绝不了……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我不愿意让她连个倾诉的地方都没有……可是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啊,傻孩子,为什么要喜欢我呢?我都大四了,是快毕业的人了啊……况且我还有致命的缺陷……但是你那么优秀,那么可爱,我何尝不……” 琴声戛然而止,周沛一把揽住她,不由分说地覆盖了她的双唇。若轩怔住许久,终于把持不住自己,缴械投降。纠缠的嘴唇,窒息的拥抱,泪水开始一点点蔓延开来…… 此刻,吻着我的,究竟是周沛,还是思远呢? 时间一点点地流逝,若轩和周沛渐渐心照不宣地走在了一起。或许是依旧挂念往日的恋人吧,周沛似乎总有点心不在焉。他老是推说,自己的听力不好,若轩心里想:校园电台的台长怎么可能听力不好?笑话……这些理由,无非是为了敷衍我罢了。若轩说的话,有时候要重复好几遍,一次……两次……时间久了,若轩就渐渐厌了。若是在乎我,何必连话都听不进去呢?但若轩究竟是不舍得放下这份短暂得就快看见尽头的感情,舍不得周沛的温情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舍不得在周沛的身上找到的那份似曾相识的感觉。 就这样,他们波澜不惊地度过一个学期的时光。当稀薄的雪花纷纷扬扬地包围这个南方的城市时候,春节便来了,放假了。 刚回家,老妈便有重大消息发布:“轩儿,你知不知道?那个许思远,刚出国半年又回来了!你知不知道,他那个所谓的爸爸,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算他报应,娶的那个小老婆是个骗子,在外面有了人,就一声不吭地把家里的钱全都给转移了。结果弄得他老爸的公司资不抵债倒闭了,他老爸为了躲债,卷了铺盖人就跑了!连管都不管一下思远人就没影儿了,结果弄得思远可惨了,非但绿卡没拿到,书才读到一半就被遣送回国了,活生生的就被耽误了一年,耽误了不说,这对孩子心理上的打击得多大啊。所以说现在的人啊,谁都不能信……” 若轩没等老妈说完早已飞奔了出去,大脑里只剩下一句话——“思远回来了!!”这句话已经足以让她什么都顾不上了。刚冲出院子跑到街对面,远远地便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影,若轩大喊一声“许思远!”便再也发不出声了,她哽咽地奔跑过去,一头栽进他的怀里便号啕大哭。 “小姐?”一个陌生的声音。 若轩的哭声渐渐弱了下来,她松开手,泪眼朦胧地抬起头,陌生的面孔像她笑笑:“没事吧?”说着便将一包纸巾递了过来。 若轩大窘,脸红得快要烧起来了,她默然接过纸巾,低声道“谢谢你……”刚想转身逃跑,竟听到那个陌生的声音说道:“不记得我了么?蓝、若、轩。” 她一惊,猛一回头看那个微笑的陌生人,有点熟悉的轮廓却又记不得是谁。半晌,失望地摇摇头:“对不起,你是?……” 瘦高个儿把她的脸扳回来:“傻瓜,许思鑫啊!重色轻友的家伙,就认识我表弟。”若轩努力地回忆,依稀在小时候,和思远这个从遥远地方来的表哥度过了欢愉的几天,后来也听思远提过他几次,印象却不那么深了。无论如何,他肯定和思远在一起啊。若轩略一迟疑:“隔了那么久,你怎么还认得出我呢?” “你可别忘了你是思远的什么人啊,那家伙手机里,钱包里,哪哪儿不是你的照片啊。”思鑫笑了,“走吧。” “我来这里读大学,估计你一开始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听说思远回来了?我就是来他们家过寒假的。其实他还好啦,就是人不爱说话了。你回来正好陪陪他,他现在压力挺大的,正复习准备考大学呢,只剩半年了……”思鑫把若轩带到思远家的那栋老房子里,她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推门的一瞬,她看见了思远的妈妈——韩阿姨。 她默然,韩阿姨仿佛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她不是走了么?若轩困惑,下一秒又为自己的幼稚感到可悲,她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能去哪儿?!不过是为了让思远死心才作出的假象,而他们这群不懂事的孩子却天真地以为母亲早已远走高飞过更幸福的生活,真可笑!真愚蠢!若轩的心一紧,差点又哭出来。勉强挤出一个微笑进了门,向韩阿姨问了句好便匆匆向思远的房间走去,门一推开若轩就扑过去抱住了他。思远全身一震,转过头来认出是若轩,轻叹一声抱住了她。 靠在思远的怀里,若轩忽然觉得很平静,她紧闭着眼睛抱紧了思远,仿佛他随时都会抽身而去。过往的,现在的,未来的,千百种感情交糅杂织在一起,从中涌出来那些开心的,悲伤的,愤怒的……各种各样的记忆片断,零零碎碎地洒满心底的各个角落,好像与外界隔了一个空间,让她恍然不知世事……这个怀抱,和一年前,五年前,十年前一样的温暖,一样的包容,仿佛他根本不曾离开过她……若轩似乎在这个阳光和煦的小旧屋里做了一场冗长的梦,梦里的风暴,眼泪,痛苦……在梦醒来的这一刻消失殆尽,只剩下阳光微醺,懒懒地照在她身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情.劫 青豆格格(4) 情.劫 青豆格格(4) 从思远家回来之后若轩才发现自己忘了带手机,五六条短信,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部来自同一个人——周沛。 来不及多想,若轩打给了周沛,“对不起……嗯……我睡着了……所以,没接电话……嗯……我挺累的……我是说我有点累……对……什么?你去旅游啊……我说你要去哪里玩啊……哦……和家人么……我没事啊……挺好的……” “嗯……拜拜……”吁了一口气,若轩迅速挂掉电话,周沛春节要陪家人去旅游。也好,一寒假见不到他,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若轩心虚地想着,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不齿。这样,到底算什么啊? 若轩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也许,对于周沛的感情不过是因为对于思远的想念与愧疚吧?不,不,若轩摇摇头,她很清楚,那只是最初的原因,而现在她早已……天哪…… “我该怎么办啊…………” 无论如何,那一个春节比若轩过过的任何节日都难忘,每一个细节都带着劫后重逢的感动与喜悦。为了帮思远复习,她陪他一起去书店,和他一起复习,在街口一起吃章鱼小丸子和棉花糖,在公园里玩秋千和跷跷板……北方城市特有的鹅毛一样纷飞的大雪和温暖的冬日阳光严严实实地封锁了他们两个的幸福。开学,似乎遥遥无期。 但是,若轩每一个微笑下面都隐藏着一个思远不知道的秘密。周沛那个不知情的笨蛋仍然每天与若轩保持着十条以上的短信联系。对此,若轩深感不安,她像一个在钢丝上跳舞的人,每一步都胆战心惊,唯唯诺诺,像是在玩一场让她精疲力尽的危险游戏。终于,在寒假结束的前一个星期,她拉上许思鑫去了一家小酒馆,不明所以的思鑫沉默地听着半醒半醉的若轩又哭又笑地讲完了这半年的一切,仿佛在这半年内经历的喜悲,比她之前经历的十八个年头还多。而她现在却只能找一个局外人来倾诉她内心复杂的想法,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孩子,每一个人都不想伤害别人,但为什么命运却如此弄人啊。思鑫拍拍她因感情透支而异常瘦弱的肩膀,轻叹了一声,无话可说,只有闷头灌下一口酒。 店外,天色拂晓。 随后那一天,若轩照例去陪思远去上复习课,百无聊赖的若轩在一旁边督促思远做题边玩手机。不一会儿,若轩笑笑:“我去上厕所哦,乖乖听课!”思远也笑笑,然后埋头做题。谁知,若轩刚走,她的手机便开始震个不停。思远想把手机调成静音,于是就打开了若轩的手机,顿时,短信铺天盖地地涌进来。 “轩儿,我都整理好行李了,我准备等你一起回学校,好不好啊?” “轩儿,一个寒假没见,有没有想我啊?” “轩儿,昨天晚上我都梦到你了,看到你长胖了。寒假是不是偷吃了好多好多东西啊??” “轩儿……” “轩儿……” 思远慌乱地关上手机,轩儿,轩儿……漫天的轩儿塞满了他的视线。“腾”地一下,他忽然站了起来,在全班惊讶的目光中,双脚不听使唤地走了出去。半路上刚好碰上回来的若轩,若轩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思远,你怎么了?不舒服么?” “蓝若轩,我们回家。” 若轩坐在单车的后座看着前面脸如黑锅的思远感到无比的纳闷。刚想张口问他,手机却又不合时宜地震了起来,打开手机翻盖的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刚才,手机没有带走……再看看前面木然的思远,单车第一次被他骑得歪歪扭扭东倒西歪。可她怎么可能会知道思远的心呢?此时的思远大脑一片空白,满天满眼都是手机屏幕上白花花的字。 “轩儿,不如提前回学校吧,我买了礼物给你呢!” “轩儿,我换了新发型,把头发留长了,不许说不好看哦!” “轩儿…………” 轩儿,那明明是我的轩儿啊,怎么可能容忍别人如此亲近的轻唤?!蓝若轩,你不是每天都陪着我的吗?!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你不是那么的急切与不舍吗?!你的一颦一笑不是都为我而绽放的吗?!轩儿,我的轩儿,他到底是谁啊?!到底是谁啊!!我能不能听到你对我说,一切都是一场误会,一切都是我多虑了啊?!是我的错吗………… “对不起……我……” 若轩的一句话彻底地粉碎了前面正在胡思乱想的思远所有的假设,他像是被点中了穴一样地定在那里。然后,他只看到一束强光,只听得轩儿在耳边一声尖叫,随后便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若轩…… 蓝若轩费力地睁开眼睛,这一觉她睡了好沉好久。昨天……昨天思远还送她回家,然后,然后呢?若轩的脑袋好沉,好像很久都没有用过了。窗边影影绰绰地有一个人在那里站着,谁?老爸?思远?还是周沛?到底是谁啊?若轩想叫他过来,却又好像支配不了她的身体一样,好虚弱。 “过来一下好吗?”她尝试着叫了一声,却发现自己根本出不了声,于是缓一缓,再试,再缓一缓,再试……直到她喊出了声,看得更清楚了一点,那个人依旧无动于衷。若轩不死心,用尽全力喊了一声:“过来一下好吗?……”这次终于喊出了声,却仍是弱弱颤颤的声音。 但这一叫却惊动了外面的护士,外面的护士跑进屋里一看,夸张地叫了一声:“12床醒过来了!!”就跑掉了,即使如此,窗前那个人仍然一动不动,仿佛是一尊蜡像。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情.劫 青豆格格(5) 情.劫 青豆格格(5) 外面天气很好,好像一夜之间从严冬就到了开春。若轩费了半天劲才挪了一下身子看清了那个背影,不太高,头发很长却不多,枯枯黄黄地横在头顶上,她瞬间就兴奋了起来:“周沛!” “周沛!”没反应,再喊一遍。 “周、沛……”仍旧没反应,难道认错人了? 外面又冲进来一个护士,用手捅捅那个人,“又不带助听器!她都醒啦!”那人一开始愣了一下,慌忙带上一个耳机一样的东西才听到后半句,顺便习惯性地往后望了一眼,顿时愣住了。因为那个已经躺在床上两个月昏迷不醒的蓝若轩此时正瞪着她两只圆鼓鼓的大眼睛愤怒地望着他。 可马上那双眼睛就由愤怒转为了惊恐,“周沛!你带的那是什么东西?!你怎么了?我在哪里?你为什么也在这?我爸妈呢?……” 若轩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周沛哑口无言:“呃……你病了很久了,爸爸妈妈刚刚才回家吃饭去了。”声音小得似乎连他自己都没有勇气面对。 “我病了?!怎么可能?我不是昨天才发短信给你说不打算提前回校么?还有,你头发怎么留得这么长?你……哎呀,你给我过来嘛……”很明显,若轩完全没有弄清楚情况。 周沛不自然地走了过去坐在床边,若轩一伸手便摘下了他耳朵上的东西。尽管周沛马上抢了回去,却还是被她看清楚了。 那是一个助听器。 周沛尴尬地笑笑:“没事啦……只是辅助治疗而已……很快就可以……” “你是不是听不见了?”若轩打断他的解释,怔怔地望着他,异常平静,“不用解释,要么‘是’,要么‘不是’。” 周沛不置可否,缓缓垂下了眼帘。 “开玩笑!你是电台的台长,怎么可能会听不到?!笑话!你肯定是在骗我,你骗我对不对?你骗我!你出去!你现在就给我出去!我永远永远不要再见到你!出去!……”若轩歇斯底里,近乎愤怒地叫喊着,直到周沛被逼到走廊的尽头,若轩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 “你骗我……你出去……” 周沛失笑,怅然地离开医院。 一个月后,蓝若轩站在殡仪馆的存放室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第五排第十二个盒子。“许思远”三个黑底白字刻在冷冰冰的木盒上,灵位上的照片里,思远依然笑如春风,仿佛,他根本不曾离开过。 若轩早已不记得这是这一年里第几次被震惊得连哭泣都忘了,死死地站在如林的骨灰盒前,谁都拉不走,直到轰然倒地。 “思远,你还没做完你的复习题呢……那一天就因为生我的气,连课都不上了,真不乖……” “思远,你不是说要考到我所在的城市去么?现在还在睡觉,以后肯定会考砸的……” “思远,你的音乐杂志我还没看完呢,下星期才还你……你还得复习呢,不许和我抢哦……” “思远……” “思远,真的就这样,天各一方了么?” 若轩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自己家里的床上了,院子里有大爷靠着藤椅在听收音机。熟悉的感觉提醒了若轩,她已经好久都没有没有见到周沛了。周沛去哪了?若轩翻身下床,寻着手机拨打周沛的电话。可是,那一头温柔的女声再次给若轩带来了不祥的感觉。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没有人告诉若轩关于周沛的任何消息,若轩四处打听之后终于找到了周沛的家。古旧的小院,几间简单的屋子环抱在一起。院儿中央有棵早已开了花儿的大槐树,淡淡的花香绕在一串串的花苞上,阳光从槐叶的缝隙里透出来,晶亮的碎片撒落一地。花圃里的月季也正开着,不时地招蜂引蝶。加上厨房里咚咚的切菜声,水房里唰唰的洗衣服声,挂在树上鸟笼里的金丝雀唧唧喳喳的啼叫,若轩的心一下子便舒缓了下来,自从从鬼门关逃回来以后,她的生活充满着太多的震惊与痛苦,心力交瘁到每天都过得恍恍惚惚。直到呆呆地望着一个地方,许久便会落下泪来。 终于有人注意到她了,那是位慈眉善目的老妇人,不等她说话便热情地打招呼:“闺女,你是蓝若轩,周沛的同学是吧?”她愣住了,微微地点了点头。“周沛给我看过你的照片了。”妇人笑笑,“他出国了,治他那耳朵。他就说你一定会来的,说是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妇人进屋拿出来一只音乐盒,三角钢琴的款式,流线,漆黑,竟与那个午后他在琴房里弹的那架一模一样。若轩接过,拧上发条,i’msorry的旋律从小巧的音匣里流淌而出,缠绵的音符,混合着槐树的味道,月季的味道,还有她嘴里咸咸涩涩的味道。 周沛终究是不愿等她,甚至连句再见也没有留下。 汽笛长鸣,终于,若轩也即将离开了。 办好了复学的手续,她第二天就坐上了返校的列车。这个城市,她早已不愿久留一刻。若轩若有所失地坐在位置上,手里把玩着那架精致的小钢琴,一遍遍地拧着发条,伴着音乐在沉默。 钢琴的设计及其精巧,在琴弦下面还有一个暗盒。起初若轩并不知道,只是随手一摇才发现原来里面还有东西,掀开琴盖,只见一张折得细细的浅蓝色信纸。 “轩儿, 原谅我得不告而别,也原谅我拙劣的演技没有掩饰住我的病情。我很好,其实医生说我的耳朵还有救,还有治疗的空间,所以我不过是出国看个小小的耳病而已,不会很久的,勿念。 在你生病的时候,我无意间知道了关于你的许多故事。这一年来你过得真的很累,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可以理解,我也很同情那个男孩子的遭遇。可是,请你原谅我没有陪你去看他,也许,感情终究是自私的,我们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很多事情,到头来却一件也做不到。 其实,你完全是我计划外的一个人。我本来打算神不知鬼不觉地治好我的耳朵,它一直在恶化,这真的是一件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你说得没错,我是电台的台长,怎么可能会听不到……就是因为我太热爱广播,才会不惜一切想要治好我的病。为此,我甚至精心策划和前女友分手的细节,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治愈的几率有几成,无法给她未来的幸福带来保障。一切都很完美,可是……唉。我都后悔把你招进台里了,但是你的声音让我根本无法拒绝。包括你的人,都让我不忍伤害一丝一毫。整个寒假我都躲避着与你的见面,拼命地留长头发只是不愿让你看到那个已经戴上了助听器,近乎残疾的我。为了刻意地营造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我不惜对你说了那么多的谎言。 或者,我们每个人的谎言,其实都是善意的,仅仅是为了自己在乎的人不要受伤。但是到头来,其实每个人都会被谎言刺得遍体鳞伤。但是为了在乎的那个人,宁愿自己偷偷地哭也不会说出来。这种爱,我们自以为深沉而体贴,却在不经意之间伤害了所有的人,这种感情上的误区,是我们每个人的劫数…… 原谅我的幼稚,我想,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真的很在乎你,或者说,我已经爱上你了……” 最后一声汽笛划破天际,在列车启动的刹那,泪水终于抑制不住地在若轩的脸上恣意流淌,汹涌而出……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1)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1) ■ 来自于你的记忆的我的想念 夭夭五月,小浅坐在洒满阳光的房间里低着头抄手机短信,上面署名,韩冰。小浅有一缕长发没有别到耳朵后面,黑色的发丝蹭过洁白的a4纸页。 她黑色的笔迹铺满了整整一页纸: 5/8 16:14 小浅,当你老去时,你会对某些人某些事有所遗憾吗?如果现在没有及时告诉她/他你的真实想法,你不会可惜吗?记恨一个人会有快乐的生活吗?来自你的记忆的我的想念。 5/8 16:43 你还是不肯讲话是吗?你还是咬紧牙关不肯轻易让步对吗?这么久了,我们浪费这么久的时间,一个人一生有多长经得起这样的沉默? 5/8 16:49 人都是会变的,没变的大概只是我和你各自的固执和骄傲。也许当初,你一直都以为仅仅是我伤害了你,但只有我知道你把我伤得有多深。 5/8 16:54 五月,是苜蓿花开的时节,你是否还记得。 5/8 17:04 你一定要这样无休止地沉默下去吗?你知不知道有一次我在公车上看见围着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围巾的你时,我是多么激动,我隔着玻璃和人群喊你的名字,你没听见,退到了人群中。车子开走,我是哭着离开的。今天,你明明听见了我的呼唤却仍旧不肯理我,难道你一定要我逼站到你的门口让你给我难堪才甘心吗? 5/8 17:17 其实很多事情你都不知道,又何必不去理会,我问你,你可能忘记苜蓿的花语吗。 小浅抄完最后一个字后,呆了片刻,手上的钢笔突然滴下墨水,在纸上慢慢浸润开来。她叹了口气,把纸折起来,压到抽屉的最深处。 她转过头,看到阳光打在白色书桌上,一片刺眼的炫亮。 有些事情,就算过去了,也忘不掉。 更何况是那些过不去的事情。 ■ 骄傲的相对与依偎 深蓝色上缀白斜道的陈旧校服,二百五十毫升的盒装纯牛奶,磨破了边的公交月票,书桌窗外的篮球场,楼梯转角上布满灰尘的窗口,讲桌上的白色粉笔,教学楼里洒满阳光的长排走廊,以及……它们点点滴滴地构筑着小浅的高三。 小浅穿着校服,喝着牛奶,拿着月票,走过篮球场,看过窗口,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一笔一画地写字,最后席地而坐在暖暖的走廊上,她恍然听到时光逝去的脚步。嗒,嗒,嗒。 这是小浅在毕业之后独自一人来到学校怀念,此时的校园空旷寂寥,人烟荒芜。之后,她将褪下高三的一切,目送它离开,她的沉默高三,她的喧嚣高三。 希望的挣扎,幸福的边缘。 韩冰看到的高三的小浅是两个极端。 在众人面前的小浅,沉默而隐忍。她面无表情地接受着各科老师的赞扬、和同学的羡慕或嫉妒。她可以在每次月考结束重新换座位的时候,不用看成绩单的排名,就抱着大摞的书在众目睽睽下走到第一排靠窗的座位——属于第一名的座位。 而在韩冰面前的小浅,多了些火焰的味道,甚至有些咄咄逼人的气息。她可以很激烈地和韩冰争吵,甚至对着韩冰哭泣。可是小浅一直都是韩冰欣赏的孩子,才气飞扬,纯澈善良,再带着一点点率真的任性。 韩冰对小浅也有着不同寻常的倔强,她强烈地向小浅展示自己,甚至是张扬。她有时候独自一人安静的时候,也觉得这样可笑,可每次面对小浅却又不由自主。 两个人在一起,是不是必须是彼此的天平,需要不得已的势均力敌。 小浅知道韩冰心里有刻意隐藏的痛处,来源于韩冰的数学。当小浅的数学轻易地拿到一百二十的分数时,韩冰的成绩却在四十分上挣扎。可是韩冰从来不说,她把她的数学卷子折起来,压在书包的最下面,然后在数学课上无所顾忌地低头看小说。小浅知道她在乎,她格外在乎,可是她硬要装作不在乎。 小浅在每次月考结束的时候,都会去办公室帮老师登成绩。登完成绩,她就把自己的数学卷子和韩冰的拿出来,用红笔把一道道做错的题改掉。在寒冷的冬天,空荡荡的办公室的暖气很凉,小浅慢慢地写完后,手指总会变得很麻木。 韩冰拿到自己的数学卷子,她把它平铺在桌子上,低头看,沉默,然后突然起身,把满是红色的卷子摔到小浅的桌子上,她说,我知道这是你的字,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 全班的同学都扭过头来看,喧哗一下子退成无声。小浅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慢慢站起,她把韩冰弄皱的卷子仔细地平展开,然后把它安然无恙地放回韩冰的桌子上。小浅转过头,微笑,对韩冰说,何苦。 小浅依旧在每次考完试后坐在冰冷冷的办公室里,仔细地改掉韩冰的错题。韩冰也依旧在每次数学课上,把卷子塞到书包的最下层,我行我素地看小说。小浅和韩冰互不相让。可是小浅知道她需要她这样对她,她就必须这样做。 可是韩冰也有她不可一世的才情,要不然小浅也不会在心里暗暗地欣赏她。 韩冰是语文老师眼里最欣赏的学生,在每次作文结束后,她总会第一个把韩冰叫起来念她手里高分的作文。 小浅记得那个时候的韩冰总是高昂着额头,走上讲台的脚步稳健,阳光斜斜地打在她的脸上。她的声音底气十足且高扬,而下面常常寂静地鸦雀无声。小浅每一次都能清晰地听到自己轻浅的呼吸。 小浅的语文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可在作文方面,她却不可逆转地排在第二的位置。小浅拿着自己的作文走上讲台时,总会和韩冰擦肩而过。她们不由自主地在狭窄的过道里彼此碰撞,但是每次微微摇晃的只有小浅。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2)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2) 小浅站在讲台上念着作文,渐渐就感觉到有气无力,手指轻轻弯曲起来。 落叶缤纷,秋冬交错的时节,韩冰和小浅坐在只给高三生用的窄小的休息室里,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安静和谐,互不打扰。 韩冰在a4的白纸上画画,人的眼睛,繁星满空,干枯的枝桠,细细地描绘,叠着厚厚的画板,铅笔划过纸页沙沙地响。她的短发笔直地垂下来,挡住小浅不住地抬头看她的目光。 小浅在厚厚的日记本上写字,字体飞扬,行文迅速,纸张一页又一页哗哗地翻过。她的眉毛微微皱起,长发凌乱。她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坐在对面的韩冰,不觉地倾斜起身子。她不愿任何人看到日记本上的字,上面有不断重复的名字。 寒冷的风从窗子的缝隙吹进,小浅听着尖锐的风声,停下手中的笔,走了神。韩冰抬起头看她,然后把刚画好的几张画放到她面前,再顺手抽回她的日记本。她们之间长时间相处,已经习惯于无所顾忌地翻看彼此的作品。 小浅猛然尖叫起来,尖利的声音甚至盖过了窗外的呼啸的风声。她狠狠地打掉韩冰的手,怒气冲冲地瞪着韩冰。她用力地夺过厚厚的日记本,指甲苍白。 韩冰看着自己的手背,上面有长长的红色血痕。她把血痕在小浅面前晃了晃,质问她,你看你,做了什么?我只不过要看你写的文字而已。 小浅一言不发地站起,把日记本放在抽屉的最深处,再用力地锁上。她微微喘息,把钥匙握在手心里。她对韩冰说,你不可以看它,任何人都不可以。 那本日记里有小浅唯一的弱点,也是她不忍启齿的伤疤。她不允许任何人知道,尤其是韩冰。 小浅骄傲地面对韩冰,韩冰骄傲地面对小浅。她们必须彼此骄傲着才能互相依偎,但同时也就不由自主地骄傲着互相伤害。 ■ 我们的苜蓿再也找不见 小浅坐在座位上算习题,夕阳西下,橙色的阳光从窗口荡漾进来,习题上的数字在阳光的照耀下变得恍惚,小浅起身去拉窗帘,无意间看了一眼窗外的篮球场,一个跳动的熟悉人影进入眼帘。小浅拉着窗帘的手突然冰凉起来。 小浅坐回座位,把桌上的习题集合起。她从书包里抽出厚厚的日记本。细细密密的字迹里,一页一页都清晰记录着一个不变的名字。 10月8日。晴 我丢了我黑色的钢笔,我记得我把它别在书的封面上后,就匆匆下了楼。那是我心爱的一支钢笔,用了很久,写字的时候下水顺畅。可是现在它不在了,书的封面上光秃秃的。 我去寻我的黑色钢笔,在我走过的路上。教室的门口,教学楼的走廊,以及篮球场。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阴影重重,我费力地蹲下去细细地看。我知道我的样子笨拙极了,膝盖弯曲,汗水粘着头发。 可是,可是,小也恰恰是这个时候过来的,他从我身边不停留地走过。 我是先看到他脚下的nike鞋,然后抬起头看见了他没有改变的脸。 小也面无表情地走过。他没有低下头来,哪怕只是看我一眼。他把我当成一个彻底的陌生人,完全无关。 我一直注视着他,艰难地仰着头看他走过,直到他转过弯,消失。 我蹲在地上,站也站不起来了。我无力也无心再去找我心爱的黑色钢笔了,我的泪水打湿了我的膝盖。 我没有勇气叫他陪我来找那只黑色钢笔,即使我知道他一定还认得。 在三年之前,他曾多少次看我握着那杆钢笔写字,微笑。 …… 10月15日。阴 寒流突袭,我开始断断续续地咳嗽。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照着镜子,感觉自己脸有些红,摸了摸额头,还好没有发烧。 找出围巾来,蓝白相间的花样。不觉微笑,用了三年的东西,仍舍不得扔掉。 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寒风里。走过校门的时候,看到同样围着蓝白围巾的小也,呆了片刻,就迅速地从他身边走过。 蓝色和白色。他曾笑着告诉我,蓝色是我,白色是你。 我走过小也身边的时候,他的这句话语猝然响起,还有他明亮的笑声。可是我不能再像以前微笑着回应他了。我咳嗽着从他身边走过,咳,咳,咳。 我的脸突然灼热起来,我想,是不是感冒严重了。 …… 10月22日。晴 叶子开始纷纷掉落了,我变得伤感起来。秋去冬来,枯藤昏鸦,这是不可改变的事情,虽然知道我仍会难过。 我只是害怕时间这么快就离开,不留余地。 我坐在教室里上课,讲台上的数学老师在布置几何题目。我拿着小也在三年之前用的钢尺做题目,我的手指握在上面,于是就想起小也的手指。 小也的手指骨节分明,握住钢尺显出力度,而我握在上面就显得手指过于纤细,弱不禁风的样子。 小也曾教我画图,怎么用一把尺子就画出圆来。他握着我的手,我再握着钢尺,一个线条崎岖的圆慢慢显现出来。然后,这把钢尺再也没有从我手上离开,那时,也是落英缤纷的秋天。 …… 11月1日。晴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的,今天是小也的生日,十九岁。 小也十六岁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我为他庆祝生日。我捧着奶油蛋糕,笑意盈盈地站在他面前唱生日歌。在微弱的烛光中我看见他的眼睛红了,然后低下头吹熄了蜡烛。 小也说,我要我们一直在一起,我的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然后直到永远。 可是,不用永远,甚至不到十七岁,我们就已分开。 也许,这些我都可以忘记,但我无法忘记我们的苜蓿花,紫色的花朵于深秋季节在我怀里怒放。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3)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3) 小也,你还记得我们是在哪里找到的苜蓿花吗,是我们手拉着手从初中的校门直走,到第二个路口右拐,再到第四个路口左拐,然后走五十米,就可以看到那家花店,店名只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英文字体,flowe。小也,我在这个花店门口看到了紫色的花,在一切枯黄的世界中,显得异常美丽。我为它而痴迷。于是你就跑进去,送了我大束的苜蓿花。 苜蓿的花语是希望和幸福。小也,你站在明亮亮的阳光下告诉我。 于是我记住了,并且,再也无法忘记。 我在小也十七岁和十八岁的生日都买了苜蓿,放在我的房间里看着它们慢慢枯萎。可是,小也,在你十九岁的生日时,我惊慌失措。flower的花店已不在,变成了一个世俗的美发厅,里面喧闹不止。 我找遍了其他的花店,却再也找不到我们的苜蓿。店主都告我那种花开在五月。我突然恍神,那些曾落在我怀里的花朵是不是幻觉。 小也,我站在校门口,看着天空飘满云彩,我在等你出来。我要很悲伤地告诉你,我们的苜蓿再也找不见。 你终于出来,却是远远走过,只有你的笑声传来。你的手里紧紧牵着一个女孩子,你现在的女朋友。 那是韩冰。我再熟悉不过。 小浅翻着日记本,手指划过的时候沙沙地响。她在11月1日那页看了很久,然后翻过新的一页,慢慢地写下:11月2日。 韩冰突然走进教室,径直走到小浅书桌旁。小浅匆忙合上日记本,她的手指盖在日记本的黑色封面上,她抬头看到韩冰的目光扫过她的桌面。 韩冰坐下,问,知道苜蓿的花语是什么吗? 小浅呆住,感觉触碰日记本的手指微痛,她问,怎么突然问这个? 韩冰说,是许小也突然问我的,他昨天喝多了酒,然后问我。 小浅无意识地哦了一下,沉默下去。 韩冰有些急,问她,你知道吗? 小浅看着日记本,眼睑垂下,她缓缓地说,苜蓿的花语是,希望和幸福。 ■ 你是去找许小也吗 韩冰觉得小浅离她越来越远,仿佛她随时会从她的肩膀飘过去,无影无踪。就像现在,小浅坐在她面前,手握着钢尺画图,她头发里的清香韩冰都闻得清清楚楚,可是,小浅把自己置身于一层透明的膜中,韩冰无法靠近。 韩冰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小浅,可是小浅依然不曾抬头。韩冰有些愤怒地站起,夺掉她手里的钢尺,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 小浅抬起头看了韩冰一眼,拿过韩冰手里的钢尺,低下头,继续画图。 韩冰看着小浅沉默,终于无奈,转身离开。她走至门口,听到小浅在背后低声问她,你是去找许小也吗。 韩冰和小也坐在篮球场边,他们的脚边东倒西歪地放了七八个罐啤酒。篮球场上很喧闹,可是他们很安静。 喝下酒的韩冰脸缓慢地红起来,她半靠在小也的肩上,问,有些人是不是怎么也抓不住。 小也没有回答,而是拿过一罐啤酒,砰地打开。 韩冰继续问,是不是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抓不住。 小也一口气喝下半罐啤酒,喉咙一起一伏。 韩冰最后问,你会送我苜蓿花吗。 小也把啤酒喝完,用力把空罐子踢开,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这个城市的这个季节已经找不到苜蓿花了。 韩冰从一开始就不知道小也是怎么想的。他出现在灰蒙蒙的天气里,堵在韩冰回家的路上,轻扬起眉毛问她,你是韩冰? 韩冰推着车子,站在高高的槐树下看小也,从头到脚,她耸耸肩,从他身边走过。 那个时候的许小也靠在树干上,穿着阿迪的运动衫和耐克的篮球鞋,头发略略挡住眼睛,脸上有莫可名状的笑。他看着韩冰离开,没有追上去,他只是对着她的背影说,你是韩冰,我喜欢你。 韩冰莫名其妙地转过身,抬起眼睛看他,她气愤地问,你是谁。 许小也走过去,他挑着眉毛笑,邪气十足,他宽大的手掌压在韩冰肩上。韩冰看着许小也的眼睛在灰蒙蒙的天气里清晰地盖过来,她的身体被他的手用力控制住,然后她感觉到了他灼热而潮湿的吻,他弯曲绵长的睫毛轻轻擦过她的眼睑。 许小也在重重阴影里缓慢地抬起头,眼眸明亮。他说,我是许小也。 韩冰把小也初次带到小浅面前时,她拉着小也的手,在夏末初秋的时节,微笑成为精致甜美的冰点,她说,这是我的男朋友,许小也。 小也向小浅伸出手,笑。 小浅匆忙地握了一下小也的手就松开,她低下头说,许小也,你好。 韩冰看到小浅眼中有一丝平时不常见的意外的感觉,但这个想法只是一晃而过,小浅就迅速地抬起头来微笑,她说,你们在,我走了。 韩冰牵着小也的手看着小浅缓慢离开,微微皱眉。她偏过头问小也,你们以前好像是一个学校的,你见过她吗。 小也看着小浅刚刚离去的方向,缓慢摇头,他说,没有,我从来没有见过她。 其实,从这个如同触角的细微开端开始,韩冰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小也不说,小浅不说,她也就不说。 从夏末秋初到秋末冬初,小浅一直陪着韩冰在放学后做在教室的窗口旁等小也。就像是很多个午后,小浅在日记本上飞快地写字,韩冰在画板上细细地描绘。 小也会在打完篮球后从篮球场跑来,他大汗淋漓地在窗口下叫韩冰的名字,韩冰每次听到他的呼喊都会以奋不顾身的姿态冲到窗口,用力对着下面的小也挥手。小浅看到韩冰的笑脸被暖色的阳光照得很漂亮。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4) 等待苜蓿花开 丁明洁(4) 小浅会在这个时候站起来收拾东西,她把书本、习题、笔袋依次放进书包里,然后再抱着黑色日记本离开。小浅走到教室门口就会正好地遇到走上来的小也,他们门口微笑地打招呼,小浅总会说,许小也,你好。然后转过头,对韩冰说,你们在,我走了。一如最初。 韩冰看着小浅抱着黑色的日记本离开,小也的目光总会不觉地在上面停留片刻。 韩冰一直觉得小浅的黑色日记本如同磁铁一样,时时刻刻地吸引着她,她冥冥中感觉到里面有着惊天动地的秘密。她静静地看着小浅飞快地在上面记录,静静地看着小浅把它小心收起,她安然不动。 韩冰在一个严冬的箫瑟清晨,终于看到小浅把黑色日记本遗忘在了休息室的书桌上,她注视着小浅走出去,没有提醒她。 韩冰翻开小浅黑色的日记本,她的手有点抖,尖利的页边不小心划破了手。韩冰无暇顾及,她迫不及待地看小浅在日记本扉页上写的淡紫色字体: 等待苜蓿花开 等待苜蓿花开?韩冰皱皱眉,不解地摇摇头。她正欲翻过此页的时候,看到右下角一行蓝色的小字: 纪念我失去的小也 韩冰听到心里有轰然的巨响,她费力抬起头来,感觉身体柔软无力。她觉得她需要一个无人打扰的空间来整理好思绪,可是这个时候,她看到了小浅愤怒的脸。 避不开的,终究避不开。 ■ 我已经再也等不到了 小浅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抱着她的黑色日记本独来独往。她已经长时间地没有和任何人好好地说过话。她在频繁的考试中继续不断地拿着高分,她已习惯了别人看她目光,带着仰视的目光,她欣然地接受。 而韩冰和许小也,在经历了一场旁人看来轰轰烈烈的高三爱情后,突然莫名分开。即使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巧然相遇,都会以相同的方式视而不见。 小浅已经没有再和韩冰说过话了,她们在一个教室里形同陌路。小浅看到的韩冰依然是从前的样子,带着些许的骄傲。她仍旧会在数学课上把分数极低的卷子压在书包里。可是这个时候,她的数学卷子常常都是大片空白,原来密密麻麻的红色早已不在。 小浅已经好久没有看到小也的样子了,她长时间地坐在教室里看书,算题,很少走出教室,而窗外熟悉的篮球场上熟悉的身影却不在。小浅一直小心翼翼地把黑色日记本放在书包深处,却好久没有在上面记下任何的字。 小浅,韩冰,小也,他们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又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小浅在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一天天地过,无波澜,无色彩。在某一天变得炎热的天气里,她猛然看到日历上的日期:6月1日。 六月?已经是六月了? 小浅扔下手里的书本,径直跑到大街上。她走进一家家的花店,推开门的那一刻,她对里面问,有紫色的苜蓿花吗? 苜蓿开在五月。 小浅汗水淋漓,疲惫奔走,却终究没有再找到开放的苜蓿花。她拿出黑色的日记本,写下了这个本子中最后一篇日记。 6月1日。炽热 小也,我一直等待苜蓿花开,却在不经意间错过了花期。 我一直记得苜蓿的花语,你站在明亮亮的阳光下告诉我,希望和幸福。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我失去了苜蓿也就等于看着希望的挣扎,处于幸福的边缘。小也,在你的十九岁生日,我们的花店莫名消失,而我现在却错过花期,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失去了美丽苜蓿,以及完整的你。 小也,我在这本日记本里向你正式道别,再见,再也不见。 小也,我们还没有好好道别过,你只是在三年之前的这个时候,莫名离开我的身边,并且,对我一再的追问毫不理会。 你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结束,所以我一直陷在里面出不来。 等待苜蓿花开。等待苜蓿花开。 我已经再也等不到了。 小浅的泪水滴落,模糊了片片字迹,她在最后一页的右下角写上蓝色的小楷字: 祭奠找不回来的小也 整个高三就这样走过,三个人,被不可名状的感情网罗。 小浅不知道什么是最后的结局,她只是在六月末,学校放榜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放大,高高挂在最上面,小也的名字被挤在下方,没有韩冰的名字。 这是不是最后的结局? 小浅摇摇头,独自离开。 ■ 苜蓿的花语是我想要的答案 新的一年,小浅独自走在大学里,她的身边已经没有任何关于高三的痕迹,她常常在想,是不是越是轰轰烈烈的情感反而掩埋越深。 小浅周围的人没有再提过苜蓿花,他们甚至不知苜蓿为何物。小浅笑,这样多好。 可是夭夭五月,小浅收到韩冰突然闯入的短信,她提及了关于希望和幸福的苜蓿。小浅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努力地抽起芽。 小浅把韩冰的短信整整齐齐地抄在夹页纸上,却一条也没有回。 夭夭五月,五月夭夭。小浅已不再去想苜蓿花的时候,却收到了大束的苜蓿花。由鲜花礼仪的快递公司送来,束在浅白的玻璃纸中,里面洒满了水珠,香气芬芳扑鼻。小浅接过的时候,手轻轻发颤。 苜蓿花里夹着一封信,小浅打开看。熟悉的字体里布满了熟悉的名字。 小浅,我是小也。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对你说,我要我们一直在一起,我的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然后直到永远。这是我最真实的想法,它从未改变,不只是十七岁到十九岁,哪怕是现在到永远。 小浅,你在我十六岁的生日抱着我送你的紫色苜蓿微笑,我告诉你,苜蓿的花语是希望和幸福。其实,能够和你在一起才是我的希望和幸福。 小浅,你是否还在恨我,是否还在怪我在四年之前莫名的离开。可是你一定不知道,我的情非得已。你的母亲来找我,让我彻底离开。你相依为命的母亲在我面前哭泣,请我不要打扰你的学习。 小浅,看着你母亲的眼泪,我心如刀割。我只能离开,并且没有任何原因。 小浅,我一天都没有忘记过你。我记得我们之间的所有细节,记得你的钢笔,我的钢尺,记得我们手牵着手找到的flower花店,记得我们相同的不变的蓝白相间的围巾。 我十七岁和十八岁的生日都去了那个flower花店买了大束的苜蓿花,我怀抱着它们的时候能够清晰地看到你的微笑,紫色的明媚。 可是,也许你还不知道,在我十九岁生日的时候再去买苜蓿花时,却找不到flower的花店了。我感觉天空顷刻间塌陷。我的希望和幸福也许从那一刻不见。我喝醉了酒,我问韩冰,你知道苜蓿的花语吗。 对于韩冰,也许是我今生唯一愧疚的人。她太像你,举手投足,蹙眉微笑,她的骄傲和才气飞扬从骨子里和你融合。我把她当成了你,于是不可避免地伤害。 我逃避你,你逃避她,她逃避我。我们陷在怪圈,流离失所,三败俱伤。 小浅,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你是否还好,你在了解这一切之后,会不会原谅我,会不会原谅韩冰。 苜蓿的花语是我想要的答案。 小浅慢慢看完了信,她抱着大束的苜蓿花站在五月温暖的阳光下,终于释怀。 等待苜蓿花开。 终于看到花开。 这才是小浅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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