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眼看梁山》 《另一只眼看梁山》 秦无衣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前言) 中国人重视地位的高下与尊卑,虽然有时出于体面,稍有遮掩,但骨子里是磨不掉的。这一点毋庸讳言。 我们欣赏旧往故事的心态,因为文化的积淀原因,变得非常的固执。我们总是希望在故事中,找到自我安慰的角色和生存认同感。所以文学对我们来说,不过只是童话而已。太认真了,未免走火入魔。各种各色经验的泛滥,让我们不得不将权威和审美价值等同起来。这是在阅读古典小说时,必须具备的一个先入为主的假定前提。 我们轻描淡写的提到的江湖,其实是相当残酷的。尤其是狭义上的江湖。我们福建那里,一直到80年代前,还有俗称“考厘仔”的群落存在。他们的前身,可以上溯到千年以前。他们的活动范围,实实在在的只限于水中,不得上岸,连做妓女跟要饭都不行。而我们现在提到的江湖,则是无比的浪漫:探丸击剑,纵横天下;餐风宿露,踏月而行;美女如云,卿卿我我等等。 这不是江湖,说白了,这是一种不着边际的意淫!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话有几个人吃得透?宋江为什么死活不肯上梁山?林冲为什么直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上梁山?那是因为他们脸上被刺了金印,是贼配军。梁山实际上是一座周围八百里的大水牢。跟主流社会相比,一百零八条好汉过的是软禁的生活,他们过的是酒肉生涯。他们唯一的希望便是受招安。即便如此,因有前科的落草弟兄们,仍然不愿回到主流社会。 所谓的好汉,便是彻头彻尾的叛逆者!玩不起来大家就别玩。 这话可能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但现实的确就是如此。像施耐庵,罗贯中,兰陵笑笑生等人,名不见经传。他们或许只是符号而已。奉劝学究们别再去考证他们了,无聊!即使考证出来也没用。大多数人活着,不都是个符号吗?! 江湖上的座次排定,相当的严格。它不但具有技术方面的权威性的认同,更深含着某些微妙的人际因素。不过,这也同时带来了我们阅读上无限的趣味性。我把这种趣味称为“阅读神经”,不知当否? 比如三国,说唐,说岳,水浒等,大家拿起书来,大都有着看一看,比一比的念头。我小时候读《说唐》,有两处莫名其妙:一是排位于隋唐第二条好汉的宇文成都,在骑着瘦驴似的排名第三的裴元庆的两个铁锤打击之下,几乎难以招架,双臂酸麻。二是著名的“三鞭换两锏”,到底是耍锏的秦叔宝的武艺高强呢,还是玩鞭的尉迟恭厉害?《说唐》那本书编的很烂,头重脚轻的。它吸引我的,说到底也就是那十八条好汉的简历。 看《说岳》时,那本没头没尾的书,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月了,连标点符号都没有,那棕色的纸张,薄的跟竹子里的细膜似的,沾上唾沫去翻,不小心就是一个窟窿。但是我阅读起来时,却唯恐漏掉一个字。《说岳》里,本来以为陆文龙跟挑滑车的高宠武功最强了,没想到还有个少年曹宁,很cool的样子,一杆乌缨铁杆枪,有碗口粗细(?!),可能没人及得上他。后来因不忠不孝,自刎身亡。 我是把这些书看作童话的。小时候在课桌下翻阅这类书籍,经常于躲避古板的老师严厉目光的讨伐时,坐立不安,以至于我在上初中时,被善意地安排到了乙类班级。这类班级的学生被告知,他们如果不倍加努力,他们将与美女如云的著名高校无缘。 这个条令,让我大吃一惊。于是我开始昏天黑地地背书本,最后手忙脚乱地投入了一家师范大学。也算是逼上梁山了。 话说回来,这种对好汉排比的乐趣,我一直持续到了后来金庸的神话般的小说体系。坦白的说,没有这种排比的乐趣,我们可能是不会对古典文化这么痴迷的。 大家在阅读《追忆似水年华》时,脑子中不免会有苍白的阳光闪过。在阅读博尔赫斯作品时,以为自己也成了半个智者。这叫附庸风雅。这种阅读态度,隐约体现了人们对崇高的仰慕与认同。但仅仅只是仰慕与认同而已。实际上,在崇高的背后,那些看不见的欲念与手段,才是人们生存的基石。 比如,我们在阅读《水浒》时,你可能更关注的是,到底谁是最优秀的好汉? !这种欣赏心态,甚至导致了我们社会的稳定与否。而好汉们也未必就是真正的好汉,他们只是相对于某种特定的价值标准而言的。欣赏者的眼光,也未必就有真正评判的功能。 总之,崇高只是对生存的某种假设。这是闲话。 让我们来到八百里水泊的梁山“聚义厅”(不久之后,它更名为“忠义堂”) 。这是个好去处,大家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轮套穿衣服,论秤分金银。唯一的遗憾是,女人少了些。不过这无关紧要。梁山好汉们终日都乐衷于打熬气力,不近女色。 梁山泊好汉座次的排定,似乎是“天注定”的,但实际上他们的安排格局,比如今的组织部的人事安排,还要严谨。在大碗喝酒,大块割肉的梁山好汉中,地位的分寸,比刀刃还要锋芒毕露! 话说公元十二世纪初伟大的慈善家,道家,著名的社会活动人士,律师执照持有者宋江,在搜罗了一百零七将之后,忽生灵感,说道:“今者,一百八人,皆在面前聚会,端的古往今来,实为罕有。从前兵刃到处,杀害生灵,无可禳谢。我心中欲建一罗天大醮,报答天地神明眷佑之恩。一则祈保众弟兄身心安乐;二则惟愿朝廷早降恩光,赦免逆天大罪,众当竭力捐躯,尽忠报国,死而後已;三则上荐晁天王,早生天界,世世生生,再得相见。就行超度横亡、恶死、火烧、水溺,一应无辜被害之人,俱得善道。” 这通话,几乎就是梁山理论的结晶了! 七日之后,“天上一声响,如裂帛相似”,众人(众头领及数以万计的小喽罗)看时,直竖金盘,两头尖,中间阔,又唤做“天门开”,又唤做“天眼开”;里面毫光,射人眼目,云彩缭绕,从中间卷出一块火来,如栲栳之形,直滚下虚皇坛来。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似乎是块陨石。历史很多时候只是出于偶然,更何况是刻意要编排的布局! 宋江随即叫人将铁锹铁锄头,掘开泥土,跟寻火块。那地下掘不到三尺深浅,只见一个石碣,正面两侧,各有天书文字。 且看石碣前面。书梁山泊天罡星三十六员: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天罡星玉麒麟卢俊义天机星智多星吴用 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天勇星大刀关胜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天猛星霹雳火秦明 天威星双鞭呼延灼 天英星小李广花荣 天贵星小旋风柴进 天富星扑天雕李应 天满星美髯公朱仝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天伤星行者武松 天立星双枪将董平 天捷星没羽箭张清 天暗星青面兽杨志 天佑星金枪手徐宁 天空星急先锋索超 天速星神行太保戴宗天异星赤发鬼刘唐 天杀星黑旋风李逵 天微星九纹龙史进 天究星没遮拦穆弘 天退星插翅虎雷横 天寿星混江龙李俊 天剑星立地太岁阮小二 天平星船火儿张横 天罪星短命二郎阮小五 天损星浪里白条张顺天败星活阎罗阮小七天牢星病关索杨雄 天慧星拼命三郎石秀天暴星两头蛇解珍 天哭星双尾蝎解宝 天巧星浪子燕青 石碣背面 书地煞星七十二员: 地魁星神机军师朱武地煞星镇三山黄信 地勇星病尉迟孙立 地杰星丑郡马宣赞 地雄星井木犴郝思文地威星百胜将军韩滔地英星天目将彭 地奇星圣水将军单廷地猛星神火将军魏定国 地文星圣手书生萧让地正星铁面孔目裴宣地辟星摩云金翅欧鹏地阖星火眼狻猊邓飞地强星锦毛虎燕顺 地暗星锦豹子杨林 地轴星轰天雷凌振 地会神算子蒋敬地佐星小温侯吕方 地佑星赛仁贵郭盛 地灵星神医安道全 地兽星紫髯伯皇甫端地微星矮脚虎王英 地慧星一丈青扈三娘地暴星丧门神鲍旭 地默星混世魔王樊瑞地猖星毛头星孔明 地狂星独火星孔亮 地飞星八臂哪吒项充地走星飞天大圣李衮地巧星玉臂匠金大坚地明星铁笛仙马麟 地进星出洞蛟童威 地退星翻江蜃童猛 地满星玉幡竿孟康 地遂星通臂猿侯健 地周星跳涧虎陈达 地隐星白花蛇杨春 地异星白面郎君郑天寿地理星九尾龟陶宗旺地俊星铁扇子宋清 地乐星铁叫子乐和 地捷星花项虎龚旺 地速星中箭虎丁得孙地镇星小遮拦穆春 地嵇星操刀鬼曹正 地魔星云里金刚宋万地妖星摸著天杜迁 地幽星病大虫薛永 地伏星金眼彪施恩 地僻星打虎将李忠 地空星小霸王周通 地孤星金钱豹子汤隆地全星鬼脸儿杜兴 地短星出林龙邹渊 地角星独角龙邹润 地囚星旱地忽律朱贵地藏星笑面虎朱富 地平星铁臂膊蔡福 地损星一枝花蔡庆 地奴星催命判官李立地察星青眼虎李云 地恶星没面目焦挺 地丑星石将军石勇 地数星小尉迟孙新 地阴星母大虫顾大嫂地刑星菜园子张青 地壮星母夜叉孙二娘地劣星活闪婆王定六地健星险道神郁保四地耗星白日鼠白胜 地贼星鼓上蚤时迁 地狗星金毛犬段景住这一百零八将的座次,似乎是天上安排的。但是我们如果细细品评一下,便会发现,这块石碑的背后,实际上牵扯着相当复杂的社会与人际关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一、鼠摸狗盗:白胜、时迁、段景住 咱们先从排名最后的三位好汉开始推敲起来。 北宋雍熙二年,宋太宗颁布的新律令里规定:“令窃盗满十贯者,奏裁;七贯,决杖、黥面、隶牢城;五贯,配役三年,三贯,二年,一贯,一年。它如旧制。 ” “贯”是北宋的一种货币单位。把一千个铜制钱,用麻绳穿起来,就是一贯,也叫一吊。宋代的一两银子,约相当于两贯,元,明两代大体上也是这样。但是由于各地制钱的成色(主要是含铜量和重量)相差很大,所以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两贯到两贯半之间。 《水浒》第十五回中,吴用在石碣村的酒店,用一两银子买了一瓮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它的价值折算成人民币的话,一瓮绍兴花雕,按二十斤算,六十元。二十斤熟牛肉,两百元。一对大鸡,按十斤算,一百元。统共是三百六十元。那么一贯也就是一百八十到两百元之间,折合成美金大约25$.也就是说,在北宋时,你如果偷盗了250$,或者是两千元人民币,你就会被上诉砍头!如果你偷了两百块钱,就得判一年徒刑! 可见,偷儿在那时是为人所不齿的。 而像劫取十万贯生辰纲,那便是弥天大罪了!北宋末年,铸钱达到了高峰,每年所铸的铜钱达六百余万贯。晁盖等人劫取的钱目,相当于那时全国年铸钱量的六十分之一! 不过,大盗不算偷。这点庄子在《月去 箧》中已有过精辟的论述。在江湖上,你犯了弥天大罪,算是好汉,如果你小偷小摸,则是龌龊下流的勾当,要吃天下好汉耻笑的。这是江湖上约定俗成的价值水准。所以,因为偷鸡摸狗而上了梁山的鼓上蚤时迁和锦毛犬段锦住,只能忝列最末两位了。 先看时迁的出身。他原是高唐州人氏,后来流落到蓟州,“一地里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杨雄和石秀见到他时,他正在以盗墓为生。后来随杨雄,石秀投梁山泊而去。在祝家庄,他未改本行,毛病复发,将人家报晓的公鸡偷来煮了吃了,以致酿成大祸。 上山之后,晁盖一听说时迁被祝家庄逮住的原因,便大怒道: “俺梁山泊好汉自从并王伦之后,便以忠义为主,全施恩德于民,一个个兄弟下山去,不曾折打锐气。新旧上山的兄弟们各各都有豪杰的光彩。这两个把梁山泊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因此连累我等受辱!今日先斩了这两个,将这尸首级去那里号令。我亲领军马去洗荡那个村坊,不要输了锐气!孩儿们!快斩了报来!” 立马就要将来搬救兵的杨雄和石秀斩首。 晁盖劫取十万生辰纲,算是“豪杰的光彩”,而偷了价钱可能还不到一贯的时迁三人,却须被斩首!偷不如盗,这便是梁山的价值准则!之后时迁多次为梁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例如偷盗“雁翎锁子甲”,赚徐宁上山,大破呼延灼的连环马阵。 又在攻打大名府时,火烧翠云楼。但是这些光彩,仍然掩盖不住他上山前的劣迹。 所以他的排名,只能是倒数第二。 至于段景住,纯粹就是上山来凑数的。他祖贯是涿州人氏,跟燕人张翼德是同乡。生平只靠去北边地面盗马。后来盗得一匹好马,“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马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唤做‘照夜玉狮子马’,乃是大金王子骑坐的,於在枪竿岭下,”被他盗来: “江湖上只闻及时雨大名,无路可见,欲将此马前来进献与头领,权表我进身之意。不期来到凌州西南上曾头市过,被那‘曾家五虎’夺去了。小人称说梁山泊宋公明的,不想那厮多有污秽的言语,小人不敢尽说。逃走得脱,特来告知。” 段景住盗马,间接地导致了晁天王中箭身亡。这又是一个偷儿。而他盗马的本意,原是要献给宋江的。因此晁盖下山去出气,属多管闲事了。不过,梁山好汉们对段景住的劣迹心知肚明。要不是看在他名为盗马,实际上是在拍宋江马屁的份上,他可能连最后一把交椅也坐不上了。只是冤了晁天王,白白因一匹马,断送了大好男儿一条命! 白日鼠白胜是个意志不坚定者,而这正是他上山后一直不能出头的缘故:出卖朋友,把个聚义的神圣的“义”字给玷污了!他被捕捉到济州城后,开始时还抵赖,死不肯招晁保正等七人。后来连打三四顿,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又捱了一歇,打熬不过,只得招了。当初劫取生辰纲的八个人中,就他一个座次低下,原因就在于他受不住皮肉之苦。 他上了梁山后,基本上就是个闲人了。我曾经琢磨过“白日鼠”的意思。按理说,老鼠总是喜欢在夜间行动的。如果说是因为他胆大妄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呈好汉,这显然与他的为人不太相称。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应七星相会中,那道长长的白光了。 这三人的绰号中分别夹着鼠,蚤,犬等下三烂字样。不言而喻,仅凭他们的绰号,注定也是上不了大台面的。江湖上的人事安排,谁说不是以貌取人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另类好“汉”:扈三娘、顾大嫂、孙二娘 梁山泊上有三条好“汉”,其实不是汉子,而是在一片雄心勃勃的山寨中,起到润色作用的三个“贼婆娘”:她们分别是排名在第59位,101位和103位的一丈青扈三娘,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 说到“贼婆娘”,大家更关注的可能是她们的长相,而不是武功。 施耐庵对三位“贼婆娘”的相貌,几乎没做什么描述。这跟他在描述淫妇潘巧云时,详致到生殖器官的偏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单从绰号上,似乎并不难判断出她们的美丑。但是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在写到扈三娘出场时,施氏对她的相貌,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一句:“天然美貌海棠花”。又用反衬法说“……那王英是个好色之徒”。能让王英这个色鬼出手的,那么定然是个美女了。很多看客也因此跟着起哄,认定扈三娘姿色过人。其实大家所持的证据,不过因为扈三娘是出身于扈家庄的大家闺秀而已。但是,女人的真正美丽之处,并不只是在于外表容貌。大家可别忘了那个“一丈青”的绰号!这个绰号,足以让诸多女看客们花容失色。 而一提到大虫和夜叉,那顾大嫂和孙二娘简直就不堪入目了。施耐庵对孙二娘的makeup有过比较细致的描述: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纽。” 从这段描写来看,孙二娘属于那种爱打扮却不会打扮的女人。这是她的性格与职业的错位。仅凭这段描写,想象力再差的人,也不难知道这个女人的装扮,是多么的让人倒胃口!看看她身上各种颜色的搭配!可是,施耐庵在这里,却只字不提她的相貌。只是用令人恶心的调色告诉看客,这个女人是多么的低俗。但母夜叉却未必都是青面獠牙的。这一点从后来二娘和武松的暧昧语气中可以窥得出来。 至于顾大嫂,我是小时候看了连环画后留下了不可剔除的印象的:胖乎乎的,满脸横肉。施耐庵是这样描写顾大嫂的: “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一頭異樣釵鐶,露兩臂時興釧鐲.紅裙六幅,渾如五月榴花。翠領數層,染就三春楊柳。有時怒起,提井欄便打老公頭.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莊客腿。生來不會拈針線,正是山中母大蟲.” 后来长大了,逛过酒店夜总会之后,才知道一个面目丑陋的老板娘,是不可能会有顾大嫂这般人缘的。想想《龙门客栈》里的老板娘。 话说回来,文学是想象的艺术,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在梁山上,不乏漂亮高雅的压寨夫人,比如花荣的妹子,也就是后来秦明的老婆,还有徐宁的太太,“风流将军”董平的老婆程氏等。但是严格来说,扈,顾,孙这三个婆娘并不是压寨夫人。她们之所以排名靠后,只是体现了江湖上仍然沿袭传统的妻以夫荣的那一套。三位“好婆”的座次,都是紧挨着他们孱弱的夫君的。 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乌龟满江湖跑。她们的泼辣与作狠,其实丝毫不让须眉。只是她们的男人实在是太不能撑起面子了!倘若不是他们的夫君在一大溜的好汉中显得太窝囊的话,她们的座次,肯定也会往前提拔。 但是她们命该如此。 有人以为,扈三娘是在三打祝家庄时,被豹子头林冲擒获的,而且两人的武艺与才貌都般配,因此他们俩才是最佳的组合档。这种看法其实只是一厢情愿。它可能忽略了书中交代的一句举足轻重的话:扈三娘是个“乖觉的人”! 什么是“乖觉”?它一是女性的敏感,二是会摆布自己的命运。不过这种提心吊胆的事,也不只是扈三娘一人才有。像东平府的程太守女儿程小姐,父亲都被董平杀死了,她还不照样委身于董平? 至少在自我保护这一点上,我觉得,扈三娘比顾大嫂,孙二娘两人要敏感得多。毕竟在她成长的过程中,除了两把泼风刀之外,还有一些书本。 她的哥哥是被李逵一斧头吓走的,我们很难想像,她还能跟杀夫(未婚)仇人同处于一个山寨之上!以梁山好汉们有仇必报的逻辑,扈三娘的委曲求全,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但她是个“乖觉的人”。这背后的痛楚,不说也罢!宋江是文学史上最让人恶心的性别歧视者。他把最不可能的事,以非常漂亮的手段完成了! “义”重如山!这是梁山好汉集体约定俗成的逻辑。在这个前提下,什么都是辩证的,什么都是合理的。 这样的女人,你说林冲能看得上她吗?扈三娘的角色,并不是人们所说的给梁山添上唯一的一道亮丽色彩,而是个不折不扣的污点,或者说是阴暗面。其中理由,也许只有宋江说得清楚! 在水浒中,色是从属于“义”的。而作为色的载体的女性,也只能处于次要的地位,即便你曾经在某次行动中,干得十分的出色。倘若你连色都不如人了,便只好受委屈了。 忽然想起了“美人痣”。这三位让人莫衷一是的“贼婆娘”,难道不就是梁山众好汉脸上的“美人痣”吗?! 这里顺便说一句,林冲是“豹子头”,他的外表更接近于张飞,而不是像京剧或《英雄本色》中瘦弱的梁家辉的书生形象。就像施耐庵赞的: “丈八蛇矛紧挺,霜花駿馬頻嘶。滿山都喚小張飛,豹子頭林冲便是。” 我们设想中的英雄,总是离不开一张白嫩的书生脸。而这种定势的欣赏心态,被施耐庵在《水浒》中的三个女性身上,运用到了极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阴谋家:杀人不见血 相对于喜欢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一大拨梁山好汉而言,排名第三的吴用与第三十七位的朱武两人扬名立万的手段,显得就不是那么坦白了。他们两人是梁山公认的智囊,尤其是在水寨的事业,由打家劫舍渐次进入到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战役的时候,两人的作用与地位也越来越显赫了。他们的智术,甚至于对整个兵团作战的胜负,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神机军师”朱武是梁山诸好汉中,仅次于史进出场的第二位人物。书中介绍他“能使两口双刀,虽无十分本事,却精通阵法,广有谋略。” 他的原先的职业不明,既无师承,亦无任何可圈可点得出身。他的武功,可能只是摆设而已。但他的第一次出场,比那个秀士王伦要漂亮多了。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识时务者为俊杰。 朱武一上场便陷入了僵局:结义兄弟陈达下山挑战史进被拿了。而他的武功,可能还不及陈达。因此他祭出了“苦肉计”。 “苦肉计”是英雄末路的自我保护手段。朱武既是“精通阵法,广有谋略”,为何不能摆下阵势,将史大郎手到擒来?我估计,其中除了忌惮史进的武艺外,他更有着十足的自知之明。倘若把“苦肉计”的忍耐比作是韩信钻淮阴市井无赖的裤裆,朱武的面子也算是捞足了,更何况他是为了救结义兄弟的?! 君子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男儿膝下有黄金,朱武深明此道。 因此,朱武一出场便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最初接触这个故事,是在1975年。那时的心怀,哪儿解得开人世间的风云际会与黑云压城般的无奈?!后来如“崂山道士”般经历了些人世之后,才逐渐明白些世故了。因此回头再去品味朱武的“苦肉计”,不觉微微而笑了。 但凡是书生,一般比好汉们要看得更开一些,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看得更远一些。所谓谋略,不是精打细算,更不是满地上摸砖块掐架,而是扎根于内心深处的自信,是放长线钓大鱼。 我觉得更有意思的是,朱武这一跪,可能还跪出了个长者风度。史进后来到少华山落草后,不甘于绿林寂寞,又跑到外面去想干一番事业。结果大事没干成,却留下了风流债。每当他无处可去时,他都会返回到少华山去。他正是认定了朱武当初那一跪的踏实!而朱武也没有辜负他。正像那段子里说的: “惺惺惜惺惺,好汉识好汉。” 江湖上的经验是:“苦肉计”施用于敌人的目的,是为了最后对敌人的剥夺。 而用于朋友,则受用无穷!朋友之间,退一步天高地阔。没有这种共识,梁山好汉们是聚不到一齐的。 因此,朱武排名在七十二地煞星的头牌,是理所当然的。宁为鸡头,不做牛尾!在我看来,朱武是地煞星中唯一一个有可能对林冲座次之后的好汉们提出挑战的人。实际上,在后来的诸多大兵团作战中,朱武始终维持着作为卢俊义的铁杆参谋长的角色,并将一批包括五虎上将在内的悍勇,玩弄于一方小小的令旗之下。 那个地魁星的“魁”字,于朱武来说,再贴切不过了。 回过头来说吴用。吴用在梁山上扮演的角色,不只是军师的形象,而是实际上的统筹核心。他是联接晁盖时代与宋江时代的枢纽。有趣的是书中对吴用的介绍: “智多星吴用,表字学究,道号加亮先生。” 施耐庵在元朝时可能憋足气了,一口气就把吴用戴了这么些人见人笑的文字高帽。这不啻是黑色幽默。我们如果认真地观察一下,吴用其实才是梁山自始至终的决策人物。他是奠定梁山事业总设计师。 所谓军师,便是阴谋家。吴用从一出场开始,就扮演着阴谋家的角色。阴谋家的处世方式,是讲手段重于讲义气的。当梁山好汉们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阴谋家其实并不是想要报复谁,他们只是想寻求到一种特别的快意。他们寻求快意时,不像东京的牛二那样,非要死皮赖脸地让杨志割下他的脑袋不可,那是低级的刺激。 阴谋的意思,自然是相对于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血气而言。高级阴谋家寻求的刺激,是居高临下的。在他们身上,几乎无“义”可言。因此,他们也根本不屑于使用“苦肉计”这类中庸之道的。他们更可能使用流氓的解决方式,比如下跪之后,突然亮出匕首,向对手一刀刺将过去! 人在江湖,千万别忘了防范那把随时向你刺来的刀! 关于吴用的事迹与评论,我在之后还会涉及到,这里不再赘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四、鲁智深:今日方知我是我 话说,梁山众好汉在破辽回师时,经过五台山。那里曾经是花和尚鲁智深落发剃度,招惹是非之处。宋江率了众好汉上山去拜谒智真长老。 智真长老对那位原先将“文殊院”闹翻了天的弟子鲁智深说道: “徒弟一去数年,杀人放火不易!” 鲁智深默然无言。 鲁智深真正的江湖生涯,应该是从他下了五台山后开始的。在这之前,他单纯得可以为一个素不相识的xx女子拍案而起,并在通缉他的布告前探头探脑。这哪像个江湖人物?他跟五台山和尚们的斗闹,连智真长老都看得出来,鲁智深的心理状态,其实跟一个顽童并没有什么区别。鲁智深似乎天生就是个技击家。书中没有提及他在提辖任内使用的是什么兵器,但从他三拳就将胖乎乎的郑屠打得皮开肉绽的成绩来看,他拳头上的功夫一点都不含糊。出逃时他只携了一根棍棒。那时候行走江湖的人,手边一般都带着一根棍棒,既可防身,也有打草惊蛇的功能。倘遇到敌人,他们便将身边的短刀插在棍棒上厮斗,唤作朴刀。 但是鲁智深下山之后,他的心眼,远远没有他的兵器的咄咄锋芒。唯一一次看到他的心计,却是在相国寺后的菜园子里,一帮泼皮要将他拖扯到粪池里难堪的时候,他窥出了端倪。但是这份心计,实际上更像是农民质朴的直觉。 鲁智深下山时,智真长老送了四句偈语给他:“遇林而起,遇山而富,遇州而迁,遇江而止。”其中意思,大家想必都知道了。 现在,在江湖上闯荡了好几年的鲁智深,又出现在智真长老面前。从鲁达第一次上五台山起,智真的慧眼,就一直在光顾着他的质朴的心境。在x家看来,至善的人性,是后天修成的。智真对杀人放火无数的鲁智深的这种先知的敏感,似乎与x家“放下x刀,立地成佛”的理义相悖。但其中凝结的,却正是x家的辩证法:众象的合理之处,须得从反面去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五、大刀关胜:武圣的影子 话本文学的模式化,与它卖座的号召力是分不开的。 到茶馆闲坐的听众,在听完了《三国志》后,意犹未尽,接着还要听《水浒》。他们的“阅读神经”中已经形成了某种惯性:他们希望在上一个段子尚未尽兴的话题,能够在新的段子里得到补充。因此,话家(说书人)倘要继续开讲其它的段子,并且让卖座率看好的话,他就必须维持新旧段子之间的某种审美对味(对位) 。 李商隐的“或笑张飞胡,或笑邓艾虐(口吃)”,说的是茶馆的乐趣。到茶馆听说书的听众,可能更喜欢他们所熟悉的人物形象,这种审美趣味虽然有点刻板,但也说明了话家在上个段子唾沫横飞中所创造的人物的传神之处,已经深入人心。 这个现象在武圣关羽的身上,最为明显。关羽的传说,体现了武化现象在民间所产生的魅力。 在梁山排名第五的“大刀关胜(圣?)”,便是“关菩萨”在水浒中的代理人。施耐庵给关胜安排的道具,也是从他的老师罗贯中那里挪用过来的:青龙偃月刀,火炭马。当初鲁智深要打造称手兵器时,点名就要铁匠铺的待诏给他来一条跟关菩萨的青龙偃月刀一样沉重的禅杖。幸好那待诏比较敬业,他语重心长地向鲁智深解析了兵器结构的合理性,因此鲁智深才放弃了和他偶像的攀比。 我对关胜是关羽的后人,一直持怀疑态度。即便是,以gene的嬗变而言,千年后的关胜仍旧可能像关云长一样身长八尺,“天表亭亭”吗?!《水浒》连环画中的关胜,穿的居然与连环画《三国》中关羽一样的服饰。看来连当代的画家也对武化入迷了。更有趣的是,在清代钱彩的《说岳全传》里,关胜的儿子关铃,也是耍青龙偃月刀的,他骑坐的赤兔马因被岳云觊觎,两人不打不相识,将一只大活老虎当toy一样扔上扔下。两人后来义结金兰。关铃理所当然地还是老二。 以时间的磨蚀来看,或许只有青龙偃月刀才有可能真实的流传下来。但那刀法呢?! 再退一步来说,武艺可以传承,基因也可以遗传,但是三国时的那匹赤兔马是不是跟同类交配过,则不得而知了。反正在茶馆里,只要话家说的带劲,听众听得过瘾,便是对味。这就跟茶味一样。茶馆里绵绵的日子更是如此。人们呆在那里,不是想标新立异,而是迎合时尚与念旧。上述的这种对人物形象copy的做法,商业化的味道很浓。话家显然是出于卖座率考量的。但是它也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听众对武化的认可,尤其是在诸多听众胸中埋藏块垒,志气不得舒展的时候。茶馆的文化氛围虽说有点低俗,但仰慕崇高的精神,始终伴随着那些闲客们。这是他们对人生寄予的最后的希望。因此,模式化的形象虽然不合理,但却合情。这对于中国的底层人士来说,已经算是慷慨的厚待了。这种审美对味不是意淫,而是对不平人生的否决。 话说回来,关胜在水浒中的形象,远没有他的玄祖那般动人。他的走过场般的出头露面,甚至可以说是苍白的。他能坐上第五把交椅,就像瞎子采笋一样,—— 坐到了。他在剿荡梁山泊时,夜间端坐于军帐中看书的形象,也是对乃祖读《春秋》的copy.而他的武功,更应该受到质疑。宋江在阵前公然与吴用大声赞美关胜,这是不是激将法还很难说,但是林冲听了大怒,叫道:“我等弟兄,自上梁山,大小五七十阵,未尝挫锐气,今日何故灭自己威风!” 结果他和秦明联袂出手,打得关胜只遮办的招架。 以官阶而论,林冲曾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关胜在丑郡马宣瓒举荐他之前,只是个“蒲东巡检”。年龄上,他也比林冲小了好几岁(他出场时32岁,林冲出场时已经35岁了)。在以“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的价值观主导的社会里混出来的林冲,当然不会去买关胜的帐的。实际上,即便关胜与林冲对挑,他也未必有多大胜算。关羽当初只一合便神话般地斩杀悍将华雄,颜良,文丑于马下,靠的是先发制人的闪电战。而当他和“老卒”黄忠跟“马夫”庞德对阵时,却讨不到丝毫便宜。因此所谓的实力,往往都是兑了水的。而关胜更是不知轻重,想套用虎牢关下吕布的角色,一举成名,结果反而露了马脚。 林冲的丈八蛇矛,在关键时刻,总是向所谓的权威提出挑战的。这正是英雄本色。偶像只是潮流中的点滴浪花,如果以为浪花真的能反现出潮流的势力,那实在是太天真了。好在关胜和卢俊义都有自知之明。落草之后,他们的行为都很低调。 这是我从他们身上看到的唯一的华贵之处。梁山的游戏规则是相当严谨的,虽然它看上去有点松散。 说白了,关胜能坐上第五把交椅,位列五虎上将之首,实在只是他的玄祖的庇荫。在那个崇尚武化的年代,这种对血统的默认,与其说是茶客们的推波助澜,毋宁说是对回归英雄时代的呼唤。 中国人喜欢造神,可能主要还是因为我们自古至今,还没有过一尊真正的神像。关帝庙里供着的关公的偶像,实际上人的因素更多一些。他只是忠义的化身,是后世的楷模,而不是类似那些天马行空式的神人。不然的话,关羽在民间的形象可能要丰满多了。这是闲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六、杨志卖刀 在《水浒》中,真正当得上将门之后称号的,只有呼延灼与杨志。 呼延灼是当年河东名将呼延瓒的嫡派子孙,出场时不过是汝宁郡都统制,跟排名在他之前一位的秦明,官位相当。呼延家族与杨家将同为宋初的大功臣,尤其杨家将的故事,后来更是家喻户晓。在梁山泊,双鞭呼延灼排名第八,远高于排名第十七的青面兽杨志。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为何身为名门之后的杨志的排名,竟如此的落后? 据杨志跟王伦和林冲的自我介绍,他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姓杨名志。流落在此关西。年纪小时曾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 显然,他对出身看得十分的重要。但问题在于,在赵宋百年之后,随着乱世英雄时代的烟消云散,没有人再会去在乎杨家了。宋朝讲的就是“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那“流落”两字,虽有怀才不遇的无奈,但更多的可能还是个人的性格使然。杨志在求取功名上的途径是很猥琐的。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杨志是如何卖刀的。 杨令公杨业(杨敬业),耍的是一把大刀,应该是长柄的。但杨志在东京街市上卖的那把宝刀,则是短柄的。这把刀跟林冲误入白虎堂时怀里端抱的那把刀,同样的光彩照人,同样的惹是生非。我不知道杨志这把刀,是当年传说中杨家七兄弟中哪个人遗留下来的。实际上,《宋史》中只记载了杨业的儿子杨延昭一个人。 不过,反正是要卖了,就在刀上插了草标儿吧。用祖宗的荣誉去延续对这种荣誉的维持,显然有些荒唐。但杨志做了。 “卖刀了,卖祖传的宝刀!” 以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时间来估算,杨志落魄东京的具体时间,该是来年的开春了。此时汴河两岸春暖花开,我们设想这天正是清明。一个身长七尺五分的名门之后,身怀上千斤的气力,怀里抱着一把曾经为这个繁荣的帝国洗礼过的祖传宝刀,沿着《清明上河图》中描绘的喧嚣的街道,散漫前行。他的脸上有一块青癍,这使他的满怀期望的吆喝,大打折扣。 杨志禁不住怀念起去年冬天跟林冲在梁山下斗朴刀的事。那时天寒地冻,他的久经远程溪山行旅的短靴,已经麻木。 他想,倘若当时这把宝刀在手,而一向让他钦慕的林教头手里攥着的,又是他的那支丈八蛇矛,两人的胯下,都是上好的骠骑,白雪飞舞,刀刃汗漫,热血沸腾。那该是怎样的场面?!然而此时,他不觉摇了摇头,心想:“好马不吃回头草! 一山毕竟难容二虎!” 他继续往前走着,来到了热闹的天汉州桥。这时,喝得醉醺醺的牛二,命中注定地来到了。一个人见人躲的无赖,此时借着酒意,轻蔑地向杨志怀抱的权威提出了挑战。 牛二让我想起了九百多年前的《清明上河图》。在天汉桥边演出的这悲惨的一幕,实际上已经宣告了《水浒》中平民意识的死亡!这使得梁山的起义,提早进入了宿命的圈套。以下的情景我不想多说了。牛二自己愿意引刀割颈,这种勇敢,你说像是招安呢,还是逞能?! 一把宝刀,将杨志的梦想割裂了。这没有什么。但是后来他居然还对官家产生了幻想,那么,这便是堕落了。试看他在大名府演武场与押解生辰纲中的表演,如果说前者还有为国立功的豪气的话,那么后者则纯然是助纣为虐了。 林冲的命运,也是栽在一把宝刀上。两人一个是买,一个是卖。然而两种货色,招致的却是同样的命运。 林冲想利用宝刀效应,进入他梦寐以求的“白虎堂”,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而到了杨志时,尽管他还有幻想,但那刀架,却早已不稳定了。 牛二虽然喝多了,但是他代表的,却是那年头最广泛的平民意识。你狠?老子我比你更狠! 十几年之后,杨再兴陷在小商河中,挺着不屈的钢枪,万箭穿身。这或许是对杨志卖刀之过的补偿或者嘲讽吧?! 真正的好汉,其实都应该是死在刀口上的。卖刀的,绝对不能被看作是好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七、旱地忽律朱贵 林教头英雄末路,怀里揣着柴进的介绍信,迤逦来到八百里水泊岸边。那天雪花飞舞。林冲见到远处一方草楼,挑着个草帘子。 这个草帘子便是梁山的序幕。林冲进了店去,要了两斤熟牛肉,两角酒,慢慢坐喝。 这时朱贵出现了。 朱贵是梁山不可替代的招牌。他个人的人格风度,远远超出了他在梁山脚下所从事的察言观色的工作。实际上,他是梁山事业中唯一可以当得上是奠基的人物。 即便从他的名字来看,他也是个认真和稀泥的角色。朱贵同他的酒店一样,体现了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严酷江湖背面的温和。 75年的冬天,我平生第一次见到了一场雪。我在闽中乡下的一家小学里,瑟瑟发抖地听着我们的语文老师讲解《水浒》。那个老师可能不太喜欢咬文嚼字,因此他借着那时“批宋江”的潮流,每次给我们上课时,都在屁股后面装插了一本73年版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绿色封面《水浒》,趾高气扬地踱进教室。我们对学知的摒弃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和这位老师形成了默契。所以多年之后,一提到朱贵,我便油然将他想象为我的这位至今仍然让我难以忘怀的老师。这是闲话。 施耐庵对朱贵的外貌描述,相当的精彩。即便我们的想象能力再低,多少也可以揣摩出他的模样: “林冲看那人时,头戴深檐暖帽,身穿貂鼠皮袄,脚着一双獐皮穿靴,身材长大,相貌魁宏,支拳骨脸,三叉黄髯,只把头来仰着看雪。” 要知道,施耐庵是很少在正文中花费笔墨去描摹人物的外形的。 林冲来的时候,朱贵正在看雪。在《水浒》中,最精彩的雪景,无疑是林冲在沧州山神庙将红色与白色挥发得淋漓尽致的那一幕的。而当时朱贵所依靠的背景,则是一片茫然:王伦之落草为寇,对于文武两道来说,都是悲哀。这一点朱贵比谁都看得明白。至于两个模特级别的人物“云里金刚”宋万和“摸着天”杜迁,显然都是银样蜡枪头的摆设。 因此此时朱贵唯一的希望,便是等待。 于是他等到了林冲。 在王伦要赶走林冲时,朱贵毫不含糊地说道:“山寨中粮食虽少,近村远镇可以去借!山场水泊,木植广有,便要盖千间房屋却也无妨!这位是柴大官人力举荐来的人,如何教他别处去?!抑且柴大官人自来与山上有恩,日后得知不纳此人,须不好看!这位又是有本事的人,他必然来出气力!”(文中标点,都是我加的) 草寇之所以能成大事,原因也就在于有一两个像朱贵这样头脑清醒的人。革命往往并非为了理想,而是为了逃避与生存。在革命的队伍中,受益最多的都是满腹牢骚的人,因为理想总是层出不穷的。然而朱贵的想法却非常的朴实,无非是想让山寨的事业安步当车而已。 于是林冲在买“投名状”时跟杨志搏斗之后,终于在水泊上安身立命。他的人生道路走到了尽头。但是山寨的事业,却在朱贵的执拗中,开始萌芽。 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在晁盖一伙投奔梁山时,“吴用将来历实说与朱贵听了,大喜。”这“大喜”两字,是怎样的一种好汉胸怀! 然而,朱贵在排座次时,自始至终都是采取低姿态的。他逆来顺受,只要山寨新来一条好汉,他的座次便要顺理成章地往后挪一下。在轰轰烈烈的创业运动中,朱贵成了无名英雄。他最后排名在梁山好汉中的第92位,这实在是难为他了。梁山大堂上高悬的那个“义”字,也因为朱贵座次的靠后,黯然失色。 游戏倘不讲规则,便索然寡味了。 我至今仍在想念我的那位小学老师。他也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八、刽子手杨雄 我们在阅读梁山好汉们的故事时,往往比较热衷于关注他们现身江湖时的种种“酷”姿与张力,而对他们旧往档案的记录,则含糊地持着可有可无的淡漠态度。 然而,好汉们旧有的档案,在后来的排座次时,其实都是生效的。“投名状”的规矩在林冲之后,似乎便取消了。大抵英雄在落地生根之后,便要解卸去套在脖子上的镣铐。 你想要上梁山,除了本领之外,还得审查你在俗世受冤枉的程度。“水浒”在召唤诸多好汉们上梁山时,几乎都是先入为主地替那些主观上并不愿意抛弃俗世的人们,设计了一个非常委屈的前提。像林冲那样被逼上梁山,当然是无可非议的壮举,但倘若你是顶着一顶绿帽子上山,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笑话。 作为梁山好汉,绿帽子无疑标示着一个男人尊严的终结。梁山只崇尚血肉横飞的红色。当然了,小说总的来说只是一种虚幻或者美妙的假设。问题在于它的这个前提是否合理? 从这个基准来看,“病关索”杨雄之窜逃上梁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合理的。首先,他的头上的那顶令人同情的绿帽子,让无数的读者摩拳擦掌,恨不遁入空门,做个旁敲侧击的和尚。其次,作为男人,从上去解剖一个女人的酣畅淋漓的做法,实际上是无耻的。 如果你要领略好汉们的风采,女人是个最好的角度。 所谓的江湖价值取向,其实都是假设的。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评析一下浪漫的江湖与俗世的现实之间,到底哪个更能体现真正生存的活力的话,我想,凝聚着俗世生命精华的潘巧云,如果有机会走上法庭,她或许会有更多胜诉的理由。 她的,让我在阅读《水浒》时惊心动魄。而她的并非出格的风流片断,则让我看到了中国男人的卑微。 我们一提到杨雄时,第一个反应便是他痛打“踢杀羊”张保等几个为非作歹的兵痞子,然后与石秀结拜兄弟。大家请注意作者对杨雄的外貌的描述,他“生得好表人物,露出蓝靛般一身花绣,两眉入鬓,凤眼朝天,淡黄面皮,细细有几根髭髯。” 蓟州一带,便有燕人张翼德杀猪成名的辉煌纪录。一个正常人,倘若砍杀的脑袋多了,对自然便不会太过于关怀,然而也造成了精神的阳痿。因此杨雄便疏远了在施耐庵看来十分性感的潘巧云,以至于陷身于剁碎人的精神与的技术研究之中。 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像杨雄这样的冷血绞肉机器的。看看,潘巧云是个鲜活的女人,倘若她对生活的需求,只剩下一张床榻跟几句鹑衣百结的谎言的话,她是不会卸下作为女人的尊严的。杨雄的杀机,我怀疑其实是预设的。因此,那个垂念潘巧云前夫的道场,分明早已暗布杀机,它也许正对杨雄的胃口与刀口。 “杀人不眨眼算得了什么?!”杨雄心想:“我将她的心解剖了,方快我意! ” 那石秀在醋缸里漂白的刀刃对杨雄来说,并不起眼。然而,石秀麻利的职业做工与酣畅淋漓的报复的双重快感,顿使杨雄的脸色从病黄转为苍白,一下子陷入了地狱。 而对石秀来说,男人的尊严,是必须通过他的炙手可热的职业手段来维护的。 石秀的因妒生义,使他的目光变得格外的犀利与愤怒。因此只有他才会察觉到没有哪个布道者会像和尚海闍黎那样,三更半夜的去走街串巷的。同样的,也没有哪位好汉,会像他这般半夜三更的出去打抱不平的。 让我们从石秀的眼光来看潘巧云的出场: 布帘起处,摇摇摆摆,走出那个妇人来。生得如何?石秀看时(这是个暧昧的角度!)但见: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窍尖尖脚儿,花蔟蔟鞋儿,肉妮妮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绉绉、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什么东西。有诗为证: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石秀看时”……。这句话虽然令人回味无穷,但他那对看觑女人的鲜活与残酷的目光,却正好对照了那个喷薄而出的亮丽的女人潘巧云。 于是翠屏山成了让人怵目惊心的屠宰场和法场。杨雄这次不是将潘巧云斩首,而是开膛破肚。这可能是他平生最过瘾的一次杀人。想想看,有什么比妒火中烧的男人的复仇来得更畅快的?!石秀与他分享了这种快感。做好汉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说到底远远没有分享解剖一个俊俏女人来得痛快! 难得杨雄把丑事做得轰轰烈烈。他排名第三十二位,庙号天牢心,囚人,囚己,这应该是他人生真实的写照吧。而排名在三十三位石秀,庙号天慧星,这是在赞赏他的敏感呢,还是在嘲讽他的妒性?! 男人是因为看不明白自己,才会对异性产生仇恨的。男人的放纵与豪气,大抵也是从此而生。因此后来晁盖与其说是盗鸡要杀他和石秀,毋宁说是实在看不惯他们对女人下手之残忍! 倒是想念那个将旧相好潘巧云疼爱到心骨里的海闍黎。除了不敬业与色胆包天之外,他的行迹似乎还不至于令人心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九、盗版专家:圣手书生与玉臂匠 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号称北宋书法四大家。东坡之字融隶草于一体,挥洒自如,黄庭坚笑谓如“石压蛤蟆”。黄鲁直之字以瘦硬见长,东坡也笑称其“树梢挂蛇”。这是大师之间的妙笔妙趣,不一而足。四人中东坡与米癫兼擅画,传说很多,这里按下不表。只说那“蔡”家。众所周知,那蔡襄实际上是顶冒了蔡京的名声的。这倒不是说蔡襄的书法不高明,而是因为他在四人的排序与年代上都不对。 算起来,蔡襄该是四人中的前辈了,他的行书集王羲之,颜鲁公,柳公权之精髓,独成一家,笔墨垂重,造诣犹在前三家之上。将他排在四家之中,我觉得的确是委屈了他。因为书法的创新,难就难在,于古拙中脱胎换骨的,而不是那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循的洒落。朱东润对毛书体有过成见,可能便是因于此。我想,朱东润,郭绍虞先生笔法的重实,可能也不为毛所欣赏。这是闲话。 那“四大家”混淆的猫腻,便出在蔡京身上。蔡京与蔡襄都是福建仙游人(宋时兴化军)。蔡京生卒年与“苏黄米”三家差不多同时,主要都在神宗,哲宗,徽宗年间活动,他与苏黄米并列,我想应是合情合理的。 《铁围山丛谈》中论到蔡京的书法时说:“字势豪健,痛快沉着。”我觉得蔡京似乎是中和了蔡襄的结实与东坡的倾斜之长。而在笔势运斤上,蔡京却绝不下于蔡襄。这是蔡京之势。这也是蔡襄的弱点。蔡襄是个严谨的人,不敢发挥。他怕大而无当,无法伸展。因此,我怀疑蔡襄是从小篆入手的。后学多了,不敢大处着墨。这是黑色。 蔡京曾学书于蔡襄,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并非过誉。当然,这与蔡京的为人,实在是两码事。后人因讨厌他的人品,便干脆将他的蒙师蔡襄名字换下了他。 这一点于情合理,于理却不通。这又是闲话。 这桩公案,在《水浒》中似乎可以窥到一些端倪。吳用的这几句话说得重要: “如今天下盛行四家字體,是蘇東坡、黃魯直、米元章、蔡太師四家字體.蘇、黃、米、蔡,宋朝四絕.” 当然,最后那“宋朝”两字,显然是元末明初人的施耐庵本人的口吻了。 但凡人的名声一大,对他的盗版便出现了。事过千年,这个陋习仍然存在着。 中国人图的是个面子,谁面子大,咱就认谁。然而,这中间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原版与盗版中间,必须有个丝丝入扣的默契,不然,即便是克隆,也难逃游戏规则的严酷惩罚。 吴用于是将萧让推拉了出来。那萧让原是濟州城裏一箇秀才,會寫諸家字體,人都喚他做“聖手書生”,既會使鎗弄棒,舞棍輪刀,“寫得蔡京筆跡”。 这又是一个“白衣秀士”王伦了。他上山时,顺便将另一个跟他一样以盗版为生的工匠金大坚也拉了入伙。 金是个治印能手。 两人反正在山下过得未必比在山上舒适,于是与吴用的阴谋一拍即合。在开始操作蔡京假的家书时,金大坚却流露出了一句让人震惊的话: “從來雕得蔡京的諸樣圖書名諱字號!” 呜呼!看起来,在丑化蔡京的形象上,萧让与金大坚的本事,一点都不输与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谁说秀才不能成事?!倘梁山成大事了,北宋的历史,很有可能将由他们两人来改写的。那时赵佶的瘦金体,他们同样可以模仿的到。例如柴进后来到“睿思殿”官家看書之處探看虚实,“轉過屏風後面,但見素白屏風上,御書四大寇姓名。寫道:”山東宋江,淮西王慶,河北田虎,江南方臘.‘“北宋时期,官方对民间不满情绪的默许,可能也是它繁荣的主要因素。但是来自民间的理解永远都是不同的。因此,有的人拿刀子上山,有的人则像萧让,金大坚那样,做些偷工减料的活,养家糊口。 所以,萧让排名在八十一位,仅次于“圣火将军”魏定国,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只可惜晁,宋都不争气,事业没有做大。这可不是闲话了。 但是,匠工毕竟是匠工。他们不仅在艺术上不能达到真正书画家的高度,即便是在应变技巧上,也是捉襟见肘。比如,来自无为军的帮闲文人黄文炳这号专攻政治与权势的垃圾虫,很快便凭走狗的敏感,嗅出了蔡京家书的破绽。虽然从对书法的理解角度来讲,黄文炳并不比萧让更懂得蔡体。 萧让与金大坚帮了宋江的倒忙。而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吴用布局中的两只微不足道的棋子而已。 宋江在江州的那段故事,无疑是将自己埋进了理想建设的坟墓。从此之后,他不再相信理想。他只能是用报复来舒展胸怀了。一个将自己假设成是疯子的人,他将永远不能逃脱自己是个疯子的阴影。 下层文人种种不可思议的精神分裂症,与赵佶及他“大晟院”的高贵的审美意识,构成了北宋末年的文化对立的悲剧。而这悲剧的更深层,则在于武化的失落。 因此好汉们都往梁山跑。 宋江用粪便作践自己,连蔡九都捏鼻子了。我至今未能理解,宋江既然能以大便涂面,却不愿意自杀,他那股“敢笑黄巢不丈夫”的豪气到哪里去了?!大丈夫敢做敢当。倘是真理,便须拥抱,不然就不要轻飘飘地抛弃了。 也许做头的人,都有十分的苦衷?! 不过像黄文炳这种香臭都能识别的文人,你不服都不行。黄文炳从臊臭的味道中,发现了宋江充满希望的眼神。这叫臭气相投。于是宋江坚决地便将他解剖了。 在此之前,宋江曾细致地解剖过刘知寨的夫人。宋江不但善于解剖人的思想,还善于解剖人的。 吴用笃定是要劫法场的。他将包括晁盖在内的一干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吴用觉得,让宋江这样一个相貌一般,又善于以弱胜强的人上山来做一寨之主,对他来说,利大于弊。因此,他才能在之前的蔡京家书中,仔细琢磨出“翰林蔡京”的图篆是假的,并故意大吃了一惊。这一惊说明他要么是个乡巴佬,要么他的肚子,就像蔡京一样,能容纳下一条满载花岗岩的船。 父与子书,岂有用公章的?或许这也是萧让与金大坚稀里糊涂地上了梁山的缘故。上山之后,他们连狗屁都不是了。因为山上好汉,没有一个人会去附庸风雅的。 当吴用巧妙地利用萧让与金大坚的疏忽时,晁盖实际上已经被屏架在梁山的领袖地位之外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道高一丈 明眼人不难看得出来,水浒其实是厚道而薄佛的。但是,无论是不是出于施耐庵的本愿,他对书中几位重要的道家人物形象的塑造,远远没有对佛家人物描摹的出色。这不能不说是一道败笔。 或许施氏先入为主地将道家人物神化了,因而只注重于铺张他们的法术,却对他们作为世俗的人的一面淡化了。倘若果真是这样,那就未免弄巧成拙了。相比之下,大家看看鲁智深,武松,甚至裴如海,哪一个不是七情六欲具备,骨肉分明的?而再回头去看公孙胜以及他的弟子樊瑞,还有高廉,乔道清,李助等人,他们除了会些呼风唤雨的法术之外,形象几乎都是苍白的。 或许道家真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我估计其中的原因是,当作者偏重于在人物的技术性方面着笔时,他笔下的人物,便不知不觉中偏离了人像特征,滑入了古怪的连他本人也把握不定的异像。 因此,书中出现的几位道家人士差不多都是模式化的,没有多少的人情味。比如像全书开头张天师在信州龙虎山那一会儿装大虫,一会儿装长虫,将洪太尉吓得只剩下半条命。这中间虽然不乏道家乐衷于调侃人世权贵的味道,但那牧童,青牛,笛子的意象,多少总归是版画一样的了。这一切似乎都是为了给后面“伏魔殿” 一段群魔窜逃造势的。 读者们被告知,张天师是个不折不扣的仙人。张天师是颇有来历的。明代俗传天下三大姓:朱,孔,张,便是例子。张道陵子孙世袭天师称号,掌理道教,到了明初,朱元璋说了:“至尊者天,何得有师?”遂下诏改为真人。降了一级。 至于罗真人,他的高高在上的半人半神的形象,是通过李逵的一双焦躁的板斧雕刻出来的。当他运用法力将一个在他看来根本就不是对手的莽汉耍弄得服服贴贴之后,他便再次允许他的弟子公孙胜出山了。——此后公孙胜与其说是去解高唐州宋江之围,倒不如说是去弘扬罗真人新授予他的“五雷天罡正法”。而李逵这个至俗的凡人在罗真人看来,对于他的道法的传播,肯定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推广作用。 说者谓李逵是梁山第一尊活佛,以我看来,这黑厮始终都逃不过是个道童的角色。 虚与真,俗与雅的浑合与对立,在道家看来是辩证的。老子把这一套早就看透了。当然了,公孙胜跟李逵是永远察觉不到这点的。他们都需要偶像来维持精神的生存的。因此他们不得不执迷于对“真”的信仰了。 话说回来,老子的哲学,跟张道陵张天师的道教,纯粹是两码事。 然而实际上,道教在汉代诞生之始,也便将人世界定为两个层面了:一个是俗界,一个是仙界。而道术显然是超越二者中间限度的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非常技术。这种技术深为俗世百姓所推崇信服。我甚至怀疑嘉靖皇帝是阻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罪魁祸首。 著名作家阿城对此深有探究,以为道家与中国历来的平民文化是盘根错节的。 我深以为然。当代作家,我只关注阿城跟余华两人。不知阿城如今在何方云游?据说余华在香山一带购置别业了。这是闲话。 其实,摒弃玄幻与法术,我们是不难在梁山的诸多好汉身上找到道家的影子的。好汉们那种种遗世独立的傲岸风度,不就是庄子所钦慕的逍遥游吗?!这个现象,我们在前面已经说的很多了。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思想空前活跃与成就的时代,诸种学派与宗教都有自己的活动领域,比如信奉全真的田虎与白莲的方腊,都是挂着宗教的牌子大卖狗肉的。宋徽宗赵佶本人干脆就将自己封为“玉清教主徽妙道君皇帝”,算是开了宋末的道风。宣和年间,物质与文化的繁华都达到了极致。然而贫富的分化与宗教的对立,可能也更明显了。只有身兼球星,书画名家,嫖客等身份于一身的道君皇帝,才会醉心于其中,不可自拔。 我想,也只有在这种物华天宝的太平年代,才会产生“招安”这个非常道家化的古怪的名词的。招安对叛逆者来说,是一种体面的妥协方式,而对当权者来说,则是更为体面的抚慰方式。说白了,便是中庸。 亡国之君其实大都是被宠坏的书呆子。道家破坏了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是让人相当沮丧的闲话。 宋初道家“扶摇子”陈抟对赵匡胤略定江山的那句饱含玄机的话,一方面肯定了宋王朝的确立,另一方面也奠定了道家精神在宋朝统治脉络中的血份。我以为,道家的精神在宋代得到了最好的体现,包括精神与凡俗上的。陆,程,朱等人精神的借尸还魂与门派纠结,这里就不想多说了。 只说凡俗的。 公孙胜为什么在梁山上能排名第四?说白了就在于他是以得道高人的身份出现的。在江湖上,像他这样模棱两可的形象,最容易在关键时候定夺局面。后来江湖上诸多的风雨,似乎也是因他而生的。在“芒砀山”收拾樊瑞之后,宋江让樊瑞拜他为师,让公孙胜传授“五雷天心正法”与樊瑞。这无疑是个刻意的布局,也算是个广告。它为后来天降神碑埋下了伏笔。公孙胜绰号“天闲星”,樊瑞绰号“天然星”。闲然,化外之人了。 在对道家精义的理解上,刀笔吏出身的宋江,远比只精通道术的公孙胜要强得多。公孙胜出场时还是一付好汉的样子,他的最精彩的留影,便是在晁盖庄门外绿槐树下,拒绝接受庄客们微薄的施舍,将十几个庄客打得东倒西歪。“他道貌堂堂,威风凛凛,身高八尺,生得古怪”。作为一条好汉,他具备了所有的条件。我后来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公孙胜为什么要来趁打劫生辰纲这趟浑水的?尽管他说是给晁盖送大礼来的。——在江湖上,晁保正不但以仗义疏财著称,还莫名其妙地被理解成有劫财的动机。晁盖绰号“托塔天王”,也算与道家有缘。 不过,从“俗”“真”两道来说,公孙胜的姗姗来迟的情报对于吴用的抢劫布局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或许他的到来,只是起到一种平衡作用。然而从对道家的真意看来,他还是躲不过自己的的。因为当初你有了一念之差,以为金钱算是玩意儿,兴冲冲地来向晁盖报信。这说起来是很俗的一件事,却未必不是“真”的。 因此,后来他回归道家真藏去了,宋江他们则受招安了。施耐庵在结局里暗示,人世之繁华与波折,终将归于虚无缥缈。这个意念,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成不变的精神。 话说回来,人生难道不也是如此吗? 公孙胜与吴用的初次见面是很有趣的: 只見一箇人從閣子外搶將入來,劈胸揪住公孫勝說道:“好呀!明有王法,暗有神靈,你如何商量這等的勾當?我聽得多時也。” 嚇得這公孫勝面如土色。 仅凭公孙胜被吴用兜胸抓住,吓得面如土色这情景,你还能想象得出来后来他呼风唤雨的力量吗?!我的解释是,公孙胜此时是刚刚出道的,没有什么处世历练。不然,倘若他拔下背上的那把松纹古剑,情景可能就大不一样了。但即便是小说,也不会让你假设的。 不过吴用考虑到了这一点。他这么一把握,等于攥住了公孙胜的脉搏。 我觉得,水浒中只有宋江和吴用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道家。宋江在获得了九天玄女娘娘的兵书后,他在政权的巩固上,与吴用相依为命,其中奥妙,可能也只有九天娘娘说得清了。这里按下不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一、晁天王:英雄难过义气关 《水浒》中,有两个天王,一个是晁盖,另一个是多少跟他也有些关系的大名府兵马都监李天王李成。书中说李成有万夫不当之勇,只是未见其人出手,不知高低。这里只说晁天王。 晁盖原是郓城县东溪村的地主兼保正,为人仗义疏财,好刺枪使棒,打熬气力。唱词说他:“威镇边陲不可当”,可能是炫耀他的声名之盛。只是这“威镇边陲”四字颇有些费解:因为,从地理角度来看,这郓城怎么说也算不上是边陲。而考察晁盖的履历,似乎也并没有从军的经历。因此我以为,这“威镇”还是改为“威震”妥贴些。对于他的评价,林冲的一番话应该最具权威性: “今有晁兄仗義疏財,智勇足備。方今天下,人聞其名,無有不伏!” 这里提到的“智”,显然有些勉强。因为书中唯一能见到晁盖之智术的,只是他在解救被雷横捉拿的刘唐时,让刘唐诈称是他的外甥那一段。书中他更多的还是以一付洒脱,豪爽,慷慨大义的长者形象为江湖好汉们所尊重的。因此我觉得这“智”字应改为“义”字。 至于那“勇”字,我想应该没有人会怀疑的,虽然天王在书中真正出手的时候只有三次:边战边退上梁山泊,江洲劫法场,曾头市。 从曾头市他一马当先杀向敌阵时,手里攥着的是一支枪来看,那应该是他的趁手兵器。看来他除了步战之外,马上功夫也十分了得。最能体现晁盖神勇的,便是他的绰号的来历:当初西溪村闹鬼,村民听信游方和尚建言,打造了一尊石塔,镇在溪边。晁盖火了,趟过溪去,硬是将那尊石塔,托到东溪来,此后江湖上便称他为“托塔天王”,——像这种壮举是很容易在江湖上传扬开的。设想一下,既是尊镇鬼石塔,总该有千斤重吧,不然摆在哪里,多少有点寒碜和滑稽。这样看来,他的气力,并不下于武松,鲁智深,李逵等人。武松在沧州牢营时,玩耍插天王旗的青石礅,将它掷起来一丈多高,那石礅是五百斤左右。 因此晁天王出手的机会虽然不多,但他的武功,却不能不让人侧目。 有意思的是,像他这样一位有财有势的大男人,却终生不娶妻室。梁山好汉们似乎大都不近女色,这几乎成了当时江湖上的一种时尚。像周通,王英这等缠绵于胭脂阵中的货色,自然在拳脚上不会有什么出息了。而像宋江,卢俊义,杨雄等人,有了妻室或外室,也都是有名无实,自然要红杏出墙了。 从这点来看,我以为晁盖还是明智的。在梁山,你要想坐第一把交椅,没有妻室也是一个关键的筹码,不然头领们便要怀疑你革命的决心,——这几乎就像“投名状”一样严格。试想一下,当大家都在厅堂上畅叙平生本事的时候,你却“女曰鸡鸣,士曰未旦”的,躲在温柔乡中,头领们还不焦躁起来?!不定等你下山寨去征战的时候,像“小霸王”,“矮脚虎”之流却乘醉摸入你家的销金帐,也未可知。这是闲话。 但是,那个要命的“义”字,却将晁盖拖入了死亡之途。很多人都是为了一种信仰或准则活着的,他们把这种信仰或准则看作是规范游戏规则的出发点,因此,他们经常可以牺牲生命去维护它。晁盖便是这样的人。前面说过的,他是个仗义疏财的人,就是因了他要维护“仗义”这一游戏规则,他把自己卷入了一场对他来说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劫取生辰纲的弥天公案,从而改变了他的命运。 显而易见,天王既是个疏财之人,自然不会将钱财看觑在眼里(尽管仗义疏财也不免有放长线钓大鱼的嫌疑)。当然,他打劫这笔不义之财,也不是为了所谓的“劫富济贫”。——历史上真正履行这句冠冕堂皇口号的,实际上并没有几个人。 后来白胜和三阮分了应得的一份回去了,而留在东溪村的晁盖,吴用,公孙胜三人,在事发后逃向梁山泊时,还挑着六,七担金银财宝。这里顺便说一下,像阮小七那句“若是有识得我们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的”豪言壮语的前提,其实也就是“能够受用得一日”的游戏人生,醉生梦死的平民意识。 因此,天王之所以愿意冒着身家性命去趁这趟浑水,纯粹是出于一种基于“义”字准则的游戏心理。人家既然冒死给你送来一套富贵(这可以看出“济贫”之虚妄了),你倘若不受理,便要吃天下好汉的耻笑(尽管这套富贵连八字还没一撇) 。于是晁盖喝彩一声“壮哉!”,便欣然笑纳了。在接下来的策划和行动中,他成了这个抢劫团伙实际上的领袖。 天王在坐上梁山泊第一把交椅后,其形象有点像如今的以色列,德国,印度等国的总统,形同虚设,被架空了。他的过于坦率的“义”性与薄弱的领导能力,致使善于看风使舵的吴用最后决定转而投向宋江,搭成宋吴配裆。 天王仅有的两次率军下山,也都是出于义字。前者是为了上法场解救宋江,后者则是讨伐曾头市,因为曾头市不但蔑视了梁山好汉群体,也公开不将他个人放在眼里。他可能也早已窥透宋江对他声望构成的强大威胁,因此曾头市的挑战,实际上正好触及到他的这根敏感的神经。 于是一向神定气闲的天王怒气干天,断然拒绝了众头领的规劝,——这些规劝中,不乏虚情假意,决意下山。 悲剧在天王挑选将领时,便宿命般地开始了。大家来看看下山头领的名单,就可以瞧出端倪了:林冲、呼延灼、徐寧、穆弘、劉唐、張橫、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楊雄、石秀、孫立、黃信、杜遷、宋萬、燕順、鄧飛、歐鵬、楊林、白勝。 这些头领中,真正会倾力帮上天王一把的,只有林冲,刘唐,阮氏三雄。呼延灼是投了宋江的,杨雄,石秀当初上山时,差点被晁盖砍了头。 当年劫取生辰纲的八个人组,只有吴用和公孙胜莫名其妙地退到了一边。这是让人相当寒心的一件事!我想,天王在断气前,定然是不会原谅他这两位最初的亲密战友的! 而他的阵亡,恰巧也在反面给宋江增色不少:看看,还是宋某厉害吧?! 这个世界不是属于率真的正气的,强者也未必便是才能出众的人。世界的阴暗面,跟它的正面一样,同样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合理性。 因此,天王在临终前留下的那最后一句话:“若那個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便也显得气若游丝了! 他认定的游戏规则,未必适用于另一种游戏规则! 诗曰:“威鎮邊陲不可當,梁山寨主是天王。最憐率爾圖曾市,遽使英雄一命亡。”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二、花荣:暗箭难防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出于这种江湖上的游戏规则的考虑,将箭术归诸暗器之类别,似乎是有点残酷了。但是在冷兵器时代,箭术的确是一门“以巧服人”的技艺,而非血脉贲张的匹夫之勇。 水浒中,有两个善射的绰号让人望而生畏,提心吊胆。一个是“小李广”,一个是“小养由基”。李广醉归射石,箭没至羽。后人谓“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无非是说他虽神勇惊人,但却不能功成名就而已。不过,从武艺的角度来看,仅梁山上一个“小李广”的绰号,已足以让李广本人名垂千古了。 在中国历史上,倘能在野史中列有一席之地的人物,他的光辉,一般都远远胜过官家的传记。老百姓也有自己的评判准绳,虽然其中感情的因素更多一些。 “小李广”便是排名在第九位的花荣。花荣在水浒中,勿庸置疑地是个悲剧角色。他一出场便陪着宋江落难了。我觉得他的角色,更适合于在老种经略相公手下,与西夏人一决雄雌,或是在大名府,与闻达,李成,索超一起看觑着日渐西山的辽国,盘马弯弓故不发。可惜他却沦落在微不足道的小小的清风寨,受那心胸狭隘的刘知寨的鸟气。宋代以文人统军,试图四平八稳,这个风气,让我们在范仲淹的“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的哀叹里,看到了武化被阉割的无奈。这是闲话。 花荣上梁山前后,书中有两处描写到他的箭术。第一次是在刘知寨派人来捉拿宋江时,花荣望着大门,射了让人心惊肉跳的两箭,算是个精彩的亮相。不过更精彩的是他在上了梁山后,与众头领游山时那一箭。花荣看大家不信他射断吕方,郭盛争斗时绒缨缠结之事,此时天上一行雁阵,花荣便向左右讨过一张泥金鹊画细弓,急取过一枝好箭,对晁盖等人道: “恰纔兄長見說花榮射斷絨,頭領似有不信之意。遠遠的有一行鴈來。花榮未敢誇口,小弟這枝箭要射鴈行內第三隻鴈的頭上。射不中時,頭領休笑。” 但見:“鵲畫弓彎開秋月,鵰翎箭發迸寒星。” 當下花榮一箭,果然正中鴈行內第三隻,直墜落山坡下。急叫軍士取來看時,那枝箭正穿在鴈頭上。晁盖和众頭領看了,盡皆駭然,都稱花榮做神臂將軍。吳學究稱讚道:“休言將軍比小李廣,便是養由基也不及神手。真乃是山寨有幸。” 自此梁山泊無一個不欽敬花榮. 可见,花荣在梁山泊的地位,便是靠这一箭定夺的。在梁山泊上,能靠自己的兵器站稳脚跟的,花荣算是第一人。因为此时他最信赖的介绍人宋江正在奔丧,倘若他不露上一手,他跟他的妹夫秦明,妹妹,在梁山上都没有面子了。 从这一点来看,他的这一箭,分明便是暗器了。花荣是个聪明人,因此以我看来,在梁山上,他的悲剧形象仅次于林冲。他挽满的弓箭,最终没有在疆场上折断,却在蓼儿洼将自己悬挂起来,那简直就是英雄末路了。这种盲目,便真真是所谓的“明器暗投”了! 花荣的箭,一辈子都没有瞄准自己的靶的。善射者未必善中的,这是武术家的禁忌。梁山上的“五虎上将”都善射,弓马娴熟。像鲁智深,武松,史进等人,都是因为不擅马战,因此只能添列于步军统领位次。但是花荣具备了不次于“五虎上将”中任何一人的优势,倘若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便是“李广难封”了。 这是不是跟史文恭射向晁天王面门的那一枝毒箭有关呢?那是水浒中最毒辣的一箭!史文恭不知道,在江湖上的游戏规则中,他的那一箭实际上也把自己射死了。 养由基的名字可能没有李广那么popular,但是他在箭术修养上,一点也不比李广含糊。就像吴用说的:“休言將軍比小李廣,便是養由基也不及神手。”养由基是春秋时楚国名将,众所周知的“百步穿杨”便是由他而来。 水浒中方腊的手下庞万春绰号“小养由基”,那才是个真正的暗器名家。这是个杀人不见血的黑手。我觉得“小养由基”的称号摆在他的头上,实在是侮辱了春秋时那个人称“养一箭”的英雄: “那弩箭如雨一般射將來。總是有十分英雄,也躲不得這般的箭矢。可憐水滸六員將佐,都作南柯一夢。” 这种屠杀,根本就不符合好汉们之间的游戏规则了。被射杀的六个好汉是:史进,石秀,陈达,杨春,李忠,薛永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三、没羽箭张清 《水浒》中是这样介绍张清出场的:“城中有箇猛將,姓張名清,原是彰德府人,虎騎出身。善會飛石打人,百發百中,人呼為沒羽箭。”正所谓是未睹其人,先闻其威。 这里提到的彰德府,宋时应称作相州,彰德府是金朝时所立。施耐庵使用的是元明的称呼。相州就是河南安阳,著名的殷墟,是甲骨文的发源地与周文王推演《易》的圣地。 至于张清飞石的师承,则无从可考。我推测可能就像是我们小时候玩弹弓一样,又兼张清悟性高,孰能生巧,玩出了眼神与技法,准头。后来他力道大了,于是那飞石一掷出去,轻则伤人,重则毙命。另外,我觉得那些石子应该是十分经意地挑选出来的,尺寸不大不小,先要趁手。倘若尺寸出入太大,那便很有可能影响出手的效果。因为只有尺寸近似,手感好的暗器,使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而那些石子,最有可能是结实的鹅卵石,而非如今街头流氓掐架时用的板砖一类。 张清出手时神秘莫测。这也是诸多暗器行家的秘技,因此让人防不胜防。书中形容张清出手时,“锦袋石子,轻轻飞动如流星”,这可能是对他的飞石技艺最精彩的一句描述了。那甩手一掷的劲道,看起来舒缓迂徐,流星赶月,却饱含杀机。 曼妙之处,简直有点出神入化了。 我想,这里边倘若没有强劲的内力修为,肯定是到不了这种境界的!这有点像“小李飞刀”,没人知道李寻欢是如何出手的,但江湖上谁都知道它的厉害!因此,小李飞刀其实也可以叫做“没羽箭”。 “没羽箭”三字颇费推敲: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作“没——羽箭”,也可以理解成“没羽——箭”,或者“没(mo,盖过)羽箭”等。但我个人一直倾向于“mo羽箭”之义。一家之言,权当抛砖引玉。 小时候在听老师讲解到张清酣畅淋漓地用飞石大打梁山十五条好汉时,不觉替他们捏了一把汗。那位老师讲解时有声有色。他是坐着演义水浒的。他先是拿起右手,朝空中虚晃一下,然后迅速把手藏到讲台桌下。他的眼睛望左边斜视着,随即喊了一声:“着(duo)!”(福州话:击中了) 只见他的右手闪电般从讲台桌下探出,姿势就像是刚有石子脱手一般。大家都朝他的目光看去,那里正是教室门口。 我的印象中,张清似乎就应该是这样出手的。听说这位老师文革初期曾经被人按在马桶上,要他吃人类的排泄物,不知何故。这是闲话。 有意思的是张清后来在随军征讨田虎时,与“琼矢镞”琼英结下的一段“宿世姻缘”。水浒中征田虎与王庆那两段,是不是施氏的真手笔,早已成公案,这里按下不表。但是这段故事多少弥补了张清的一些空白。琼英一夕梦见一位绿袍少年将军来教她打石子,这将军便是张清: “次日,瓊英尚記得飛石子的法。便向砌邊揀取雞卵般一塊圓石,不知高低,試向臥房脊上的鴟尾打去,正打箇?。一聲響亮,把箇鴟尾打的粉碎,亂紛紛拋下地來。” 这一段可以说是将“没羽箭”飞石的技法,给抖落出来了一半。至少那响亮的声音,给我们的听觉,带来了一种震撼!“粉碎”,加上“乱纷纷抛下地来”,这笔法也够生动了! 不过,这段姻缘显然只是后人加入的插曲。在征讨方腊时,张清在独松关被方腊手下悍将厉天闰一枪刺中腹部而死。当时故事中没有对琼英的任何交待。看来此事是虚的了。张清此时不知为何不用飞石击打对手?!当他一枪搠中松树,拔不出来时,却又不弃枪而走。这一段,于他本人跟作者来说,无疑都是败笔。 张清出场时,作为他陪衬的两只虎“花项虎”龚旺与“中箭虎”丁得孙,也是善使暗器的,前者用飞枪,后者用飞叉。龚旺的飞枪只有一柄,有点像古罗马的武士,因此一发不中,便要落败。丁得孙的飞叉是从腋窝下射出去的,可能是装上机关的。只是他们的拿手好技跟张清比起来,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话说回来,张清跟琼英的那一段故事,虽说是冒牌的,但应该算是水浒中最美满的姻缘了。他们在战场上飞掷而出的鹅卵石碰击的刹那,那溅射的火花,多少掩盖了施氏对男女偏见的阴暗之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四、金枪手徐宁 且说呼延灼的三千连环甲马,每三十骑为一队,共为百队,阵次摆开,那马队铺天盖地而来,梁山好汉摆下的阵势,一下子便被铁马冲垮了。 这是农民与官军的实力较量。农民战争,依靠的是人员的牺牲与流氓精神。在历代的战场上,我们输掉的可能也正是这一点,从北宋一直输到如今的广阔的太平洋。我们热衷于歌颂农民战争,但是在那铁血灰飞湮灭的背后,有谁听得到铁蹄下那些脆弱的生命的呻吟呢?! 让我们回到话题。实际上,连环甲马阵只适合于在光秃坦荡的大平原作战的,因为它的整体布局有着相当大的局限性。但是,任何战争的新颖奇异的手段,都是行伍人士乐衷于去搏斗的。 在汉家武士的骨子里,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股恕道的血液存在的。在战场上,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成熟的男人。而在中国的历朝战争经验中,大部分壮观的史实,其实都是在虚张声势的。因此,历史变成了演义,我们在扭曲的历史中获得了快感。 每当话本中在不厌其烦地渲染战斗的惨烈与悲壮时,我都忍不住微微而笑了。 徐宁的一支钩镰枪,便将呼延灼的千军万马,轻松地搅倒在地。 神奇的外现形式,便是游戏。如此这般。而游戏总是以夸张的形式出现的。大家试想一下,倘若真正的将横扫千军的连环甲马摆布在沙场上,那么这阵势必须首先保障前面的地势是一马平川的。倘若有一棵大树卡住了某个马队,so,the gameis over. 梁山泊的阵势在呼延灼的连环甲马冲击下,终于东倒西歪了。这时,一位原先入伙时并不起眼的汉子站了出来。他是“金钱豹子”汤隆,就是曾经赢了李逵一把的铁匠。他原是官军世家,后来没落了。他的一番话,顿使千军万马的血腥战场,巧妙地转化成一段颇有趣味的盗取雁翎锁子甲的故事。 从排山倒海的阵势,登时移位到鼠摸狗盗的精细生动的描写,从中不难看出施耐庵的趣味取向。依我看来,这也正是小说转换的力度所在。中国话本小说的精妙之处,就在于一个“化”字。深化与淡化,那就是笔锋的高低了。这是闲话。 所谓一物降一物。这是道家的化解能力。因此,徐宁只能是伴随着他的祖传的“钩镰枪法”出现的。而且,他的钩镰枪法,就像是一出游戏中不得不出场的关键的一个step,没有他的出场,梁山好汉跟呼延灼的连环甲马便分不出胜负。 但是就在让人揪心的大动作付诸实施的时候,我们看到,出场的关键人物,还是没头没脸的时迁,薛永等人。我的意思是,此时作为让人肃然起敬的兵器“钩镰枪”,实际上已经悄然地被一付象征着华贵身份的“雁翎锁子甲”取代了。 这其中的推拿过程,其实也就是话本的最吸引人之处。 再回到连环甲马时,那不堪一击的伟大的毁灭,似乎都是命中注定的了。我们在给伟大命题的时候,很多卑微的能动作用也渗入了其中。庞大的连环甲马的对面,其实只是微不足道的时迁,汤隆,薛永等人。这不是武力与智力的决赛,它不过是我们在剥开某种真实面目后,偶然的发现而已。 这实在是一种阅读的惊喜! 然而,徐宁一上了战马,他的形象便岌岌可危了。一杆金枪,将他切实地套住了。他为了“雁翎锁子甲”,已经做出了最大的牺牲。幸好,跟他过招的人,都会给他面子的。这也是某种游戏规则。 细细想起来,真是难为了徐宁了。后来《说岳全传》中金兀术也使用了连环甲马,同样也被破解了。 其实,《说岳》中有很多地方是对《水浒》的copy或延续,这是闲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五、王进:忠孝两全 一说起王进,眼圈忍不住地便有些红润了。倒不是因为自己胸中有什么血脉贲张的侠肝义胆,而是想起了我的老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本是人之常情。 王进是个忠厚而且脑子比较清醒的孝子。按书中交代,他的为人处世算是非常低调的。他在发觉东京的大场子,已经不再适合他呆下去的时候,他便毅然决定出走了,没有丝毫的犹豫。反正他没有林冲那么多的牵挂,他只有一个老娘放不下。 至于俸禄,他应该和林冲属于同一个等级。但是家有娇妻的林冲,小日子过得比他要实惠的多了。可能这跟林冲的老丈人张教头也是军官出身,免不了有些积蓄也有关系。这也是林冲只能在高俅面前一忍再忍的缘故。面对高俅的迫害,为什么同样作为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在面临生死定夺的关头,就不能带着自己的老婆,去投奔边关呢? 因此安份守己,实在只能是扼杀英雄的。坛坛罐罐多了,不免投鼠忌器。所以像鲁智深那样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也是难得的潇洒。以此看来,梁山好汉们的乱中取“义”,未尝不是对盛世的价值观的反动。 但是,与后来的情节发展错位的是,王进离开东京后,他不是去落草为寇,而是去了西北黄沙漫漫的西夏边陲。不过那种地方,也只有他这种没有多少的苦行军人才愿意去折腾的!即便潇洒如鲁达,因心中放不下酒与狗肉,终于在流窜的时候,还是一路嗅着,选择了往东跑,而不是去了只能让人口中淡出鸟来的边塞。 王进拖着病体,忍辱负重,扶持着他的老娘一起去了边疆。水浒中刻意描写了几个孝子,王进之外,还有宋江,公孙胜,李逵,雷横,甚至蔡九等人。而在施耐庵看来,孝的意义,是明显地要高于“义”字的。“孝”是对“义”的平衡与制约。 我想,施氏是不是有意不让王进沦为草寇,以便给北宋的军人一个面子?!在我看来,王进是个真正的军人,他的出走,是北宋武士精神与儒学纲常道德的结晶和骄傲。像后来的宗泽,岳飞,张浚,甚至辛弃疾,陆游等人身上,都不难看到王进的影子。如果说乱世出英雄的话,那么王进显然是盛世的智者了。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 王进所去的地方,是面对着骑射凶悍的西夏王朝。那是一块硬骨头。北宋末年,辽国的气象已经大不如往昔,它疆域宽广,东至大海,西延至巴尔喀什湖,徒有虚表。没有文化向心力为根基的帝国,终将是要没落的。 因此,在王进的眼中,辽国已经不是对手了。 也许高俅的意外出现,最终导致了犹豫不决的王进的出走。但是王进的出走,还是隐含着主动性,而不完全是被逼的。 好男儿志在四方。作为禁军教头,一身本事却无法伸扬,那种孤独,谁能理解?!所以他就直奔老种经略相公了。好在北宋时,太尉有权调动军队,却管不了军队。王进一到了老种经略相公手下,高俅便拿他没辙了。 王进的遁隐边塞,可能造就了一座“乱中取义”的梁山泊。他在轰轰烈烈的宣和年代的提前出局,虽然于江湖来说是个非常微妙的悲哀情节。但是,作为他的价值观的对立面,那种对社会道德共同的麻木感与天生的犯罪心理,终于使梁山好汉们的聚义,从浅俗的层面登堂入室,最后道德化了。这种道德的错位,一直延伸到了我们耳熟能详的今天。 造反从来都是没有理由的。但是只要它挂着“义”字的招牌,它便是合理的。义的内容缺乏系统的理论,因此它的外延是相当致命的。它混淆了我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大家撇开对好汉们感情上的因素想一想,梁山之“义”,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这是闲话。 王进扶着马头,重病缠身,又饥又困。这时,他看到了前面有一座大村庄,透出一道灯光,便是史家庄。没有什么比微弱的灯光更能吸引劳累的苦旅者了。王进想在庄上逗留一宿。不过,他这一逗留就是将近半年。 也就是在那天清晨起来,他来到后槽看马的时候,一瞬之间的灵感,他从充满生机活力的史进身上,似乎又发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于是,王进可能想让自己在江湖上彻底消失之前,再留下一道流星般的余晖。 这时,我看到了王进踏实的长者风度中暗含着的一点童心。或许这些都是因了他的老娘的缘故。王进跟卢俊义一样,都耍的一手好棒。但十八般武艺,无一不精。锋芒不露,可见功夫! 接下来的故事,不用多说了。我想,很多人可能跟我一样,都会觉得王进是水浒中最让我们挂念的人。就像若干年后南宋的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的: “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这话倘用于武学的造诣之中,同样也是对相当高的境界的推许!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六、神医安道全 唱词道:“肘後良方有百篇,金針玉刃得師傳。重生扁鵲應難比,萬里傳名安道全。” 我们似乎正在渐渐失去对我们自身文明的自信。前些日子,有学者居然考据出,汉末的神医华佗,因其名字的古怪,疑似印度人或波斯人。华佗是伟大的国际主义者,他不远万里,越过漫漫的喜马拉雅山脉,或者兴都库什山脉,来到中原,进行他的难以置信的外科手术。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 这其实是一种寻根情结。而寻根情结说白了,便是对现在生存的困惑与无奈,甚至是反抗。文化重心的失落是相当可怕的! 那是个大雪纷飞的灰白天,宋江在大名府外得了痈疽。在前天晚上,晁盖曾经托梦与他,这可能也是某种暗示吧。晁盖即便身为鬼魂了,也仍然义薄云天。然后张顺便挺身而出,要去江南建康府找神旧交医安道全,给宋江治病。 在张顺出发之前,我对梁山的义气了表示怀疑。因为在晁盖中了毒箭之后,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要给他找一个医生来医治一下。难道说史文恭的那一箭,真的就把梁山上几十条汉子的义气射倒了?这显然是个笑话。 而张顺在这时候挺身而出,便显得更可笑了。我对张顺的印象一直不好。他是个热爱裸泳的人。跟燕青一样,他喜欢暴露,展现一身的好肉,但是他又不近女色,因此他的暴露癖便显得十分可疑了。 他斤斤必较,于是在浔阳江上,将李逵拖入水中,一顿爆揍。反正李逵也就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戴宗,柴进,燕青,吴用,谁想耍他都可以,而且最后他都服服帖帖的。所谓的可爱在被滥用之后,便成了恶心了。李逵似乎一辈子都弄不明白自己是为了什么活着。但他代表着农民的力量,并且他的盲目的精神,长期被我们所歌颂。我们之所以歌颂他,可能是因为我们生存的对立面太结实黑暗了,所以我们需要板斧。但是我们真的能在荆棘中砍杀出一条阳光大道吗? 我们的胸怀里,其实都有两柄板斧的,只是不敢亮出来而已。或许这也是缺乏自信的特征吧?!这是闲话。 让我们回到张顺的路程。张顺在扬子江上差点吃了滚刀肉,但他的能耐使他逃过了那要命的一劫。 书中交待,安道全祖傳內科外科,盡皆醫得,以此遠方馳名。这可是个真正的医学高手。因为中医说起来,基本上还是疗治内科的,靠的是名目繁多,费人心思的诸种中草药。而依我看来,安道全实际上应该是个外科专家。不要说他将要去医治的宋江的痈疽是外科病,就是后来他医治的大多数病症,都是战场上拖下来的残躯。他是个用刀子治病的人。他的手术刀,给众多的梁山好汉的鼓勇向前的义气,提供了修补的机会。而当后来林冲与杨志因“内科”病危的时候,他却上道宗皇帝哪里做太医开春药去了。 医术提供的只是对个人肉身的关怀,而不是精神上的根治。这一点鲁迅有过清楚的表达。我们的精神是拒绝任何医术的。我们常说:久病半成医。我爷爷就是这样混过来的。我爷爷在六十年代初,便被医生判断为绝命,他回家后,便将所有值钱的东西变卖了,然后整天大块吃肉。一年之后,当他发现自己还活着时,他有点坐立不安了。他又活了三十年。这无疑是造化的恩赐。 张顺在邀请安道全入伙的时候,费了一番周折。原来他跟建康城中一个烟花女子李巧奴私交甚好。安道全但凡手边有了几个闲钱,便在她家快乐。张顺看不顺眼了,趁着要请他吃滚刀肉的张旺来时,将他们全家结果了。 那刀子未先救人先杀人。施耐庵赞道:“鐵心張順無情甚,白刃橫飛血漫流。 ”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鲁迅的话:“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可疑的是,施耐庵在李巧奴出场时,也用了一段并不坏的词字去赞赏她: “蕙質溫柔更老成,玉壺明月逼人清。步搖寶髻尋春去,露濕淩波步月行。丹臉笑回花萼麗,朱絃歌罷綵雲停。願教心地常相憶,莫學章臺贈柳情。” 也许只有将女人们剁成血淋淋的肉块,才够性感?!这一点只有张顺回答的出来了!总之,本来可以享受温香软玉乐趣的安道全,从此不得不过上苦行僧一般的日子了。以他的医术之高明,他在床上的雄风自然也会让人侧目。但是,这一切随着张顺的那残酷的一刀,都烟消云散了。水浒是杀情的,而义气是容不得男女之情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七、周侗:凭空而来的师傅 我之所以把《说岳全传》中周侗这个老当益壮的老员外也引渡上梁山泊,主要是这老头把牛皮吹得太过头了。而且他的牛皮,跟梁山泊多少有些联系。 周侗从陕西来到大名府内黄县麒麟村时,说是来收租的,因为他在这里颇置有几分薄地。那王明等三家员外大喜过望。王明开口道:“久不相会,一向闻说大哥在东京,今日甚风吹得到此?” 周侗道:“只因老夫年迈,向来在府城内卢家的时节,曾挣得几亩田产在此地,特来算算帐,顺便望望贤弟们,就要返舍去的。” 都上了年纪了,言辞有些错乱,估计难免。王明忙叫厨下备酒接风,一面叫下人王安打发庄丁去挑行李来。 三个员外聚坐闲谈。这时周侗的牛皮开始大大咧咧地吹起来了:“老妻去世已久,小儿跟了小徒卢俊义前去征辽,殁于军中。就是小徒林冲、卢俊义两个,也俱被奸臣所害。如今真个举目无亲了。” 我不知道周侗的这番话是不是真的。但是,众所周知,倘若名闻天下的卢俊义,林冲,岳飞等人的武功果然都是出自周老先生的真传的话,那么他老人家的武功,显然是天下第一了! 问题是,《水浒》中从头到尾就没有提到过周侗的名字。实际上,在岳飞童年的时候,不过也就是宣和年间的事,此时卢俊义和林冲还比较健壮地活着,每天打熬气力。岳飞卒时,年三十九。 所以,我觉得钱彩根本就是在利用《水浒》来炒作《说岳》。同样炒作《水浒》的还有扬州评话的《武十回》,在那本书里,武松也成了周侗的徒弟了。水浒中对武功的师承的介绍其实并不重要,大家注重的是个人的拼搏与成功。“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那才是那个时代真正的生存价值观。像宋江跟他的弟子孔明,孔亮,林冲与曹正,秦明与黄信等,大家上了山,师徒情谊便被那一把来之不易的交椅取代了。 而钱彩突然拉出了周侗这个高人,其商业化的品位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林冲,卢俊义,武松是师兄弟,那么,梁山的第一把交椅该如何摆平?! 同光时代,高谈阔论,唾沫乱飞的评话艺术,已经将中国的通俗文化,狠命地拽进了散漫无际的茶馆氛围。曾,左,胡,李等人,其实是在演义另一种真实的话本了!每每想到那一片片的刀光血影,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而同时期的俞万春的《荡寇志》,不但是对《水浒》的copy,而且将书中的英雄气,斩杀得干干净净。 要通过文化的形式来损人,那是最迅捷的手段了。我记得自己是在岁时阅读《说岳全传》的。那书是从一位哥们那里苦苦哀求才得到的。全书从头到尾只有句号,不分段。只有看到词曰诗云的时候,才见到有若干空隙,容易记住已经读到什么时候了。这时我不得不去小解一下了。读这种书,是须得一股作气的。 那书可能是同光时候印制的吧,纸质脏兮兮的,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翻过。倘若沾上唾沫翻着纸页,不小心便是一个窟窿,那纸张薄得吹弹可破。 后来才知道,其实古典书籍印刷的时候不分句读,不分段,是有其科学的实用性的。比如那些供私塾馆课等用的经书,每页大抵都是竖排的十行,每行二十字,没有句读与段落。这样排版的好处在于,学生们将经书背得滚瓜烂熟的了,然后老师开始讲解的时候,大家就不用再去翻书了。老师只要说某句话出自某页某行,大家心里都有数。 这种约定俗成的教学方式,谁说没有其科学性呢?!当然了,这是闲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八、卖膏药的:李忠、薛永 《水浒》中,有两个人原先是以耍枪棒卖膏药为生的:一个是“打虎将”李忠,一个是“病大虫”薛永。 在梁山泊上,共有九条以虎为绰号的好汉,但他们中,除了插翅虎雷横后来有幸进入三十六天罡星之外,其余八人,都忝居在地煞星之列。这个事实,与传说中的老虎是山中大王的声誉,很不般配。 我想,也许这是施耐庵刻意策划的一种对权威的蔑视罢。就像武松打虎,李逵杀虎,解珍,解宝兄弟猎虎,因虎陷身,到后来反出登州一样,看完《水浒》,那其中龇牙咧嘴的威猛的大虫,在看客的眼里,早就成了猫了。大家只要想想王英的那矮脚虎的可笑模样,便不难见山君在施氏心目中的份量了。 演义同时在某个侧面,放松了看客们心理上对凶恶力量的恐惧感。这是闲话。 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傅”。史进在遭遇王进的教导之前,还曾有过几位师傅。因此,倘若一定要做个比喻的话,那么,王进就像是史进的博导,而李忠可能只是史进的幼儿园阿姨了。 其实,走江湖耍枪棒卖膏药的,他们冲州撞府,混口饭吃,凭的不是手上的功夫,而是一张几乎是机械地喷出天花乱坠般语词的嘴巴。他们甚至从来没有亮出过一着一式,但是他们的嘴巴,却能将很多人摆平,并且说服人家买下他的明显是兑水成分很高的狗皮膏药。就像刘邦靠嘴巴战胜项羽一样。 因此,我估计李忠“打虎将”的响亮绰号是这么出台的:某天,他发狠心花钱买了一张新鲜大虎皮,裹在身上,然后在闹市中摆下场子,四周插了十几根杆棒,一个铜盘上,摆着十几个血淋淋的虎骨,令人悚然动容! 这时,沉默是金。肯定会有按耐不住性子的看客凑上前来问道:“师傅,你老人家这老虎是哪儿打到的?吃人喝彩?!” 李忠道:“昆仑山,无稽崖。” 于是举市哗然。李忠名声大噪。 以梁山好汉的准绳来看,李忠根本就不能算是个好汉,他是个只注重个人小利益的卖膏药的流浪汉,还是个吝啬鬼。如果我们用平民的眼光来看,李忠的确是个胆小的安分守己者。 我相信,在李忠上梁山前,他的手里没有过命案。他最初可能根本就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在山寨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后来他跟周通凑在了桃花山后,胆子可能大了些,但是没钱给朋友送行了,只好又打点喽罗下山去打劫。李忠是我读到的《水浒》中最穷的一条好汉。他穷就穷在他没办法搞到钱,即便落草做了山大王后,也是如此。这或许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实际上,李忠,薛永他们的江湖,跟晁天王那种杀人放火,做大买卖的轰轰烈烈的江湖比起来,是相当狭隘的,悲哀的。他们一天喊哑了喉咙,所得也许还不够温饱而已。因此当鲁达踢闹了李忠的卖场子后,李忠是“敢怒而不敢言”。 相比之下,薛永的卖膏药生涯,就有点出色了。他的身手不错,祖上原是老种经略相公的帐前军官,后来沦落到卖膏药的地步。宋江在揭阳镇上看过他耍过一通拳棒后,见四周没有一个人捧场,便出手给了他五两银子。——宋江的出手,是见机行色,同时,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此时宋江的身份,早已经与原来判若两人,他只是个贼配军了。因此,这五两银子,实在只是在为自己买回一付面子,同时也呼吁薛永来关照一下他的面子。 薛永被宋江的这种鹑衣百结般的手段买断了。从此,他从冲州撞府的以卖艺为生的江湖,走上了杀人放火的江湖。因为他对宋江的友情救助,他的交椅,被安放在李忠的前两位。 每次李忠在听宋头领训话的时候,都不得不扭头看到薛永的病恹恹的嘴脸,与一朵高昂的鼻头。但这时薛永根本就懒得回头理他的这位同行了。 薛永心想:当初咱们同样在场子上混的时候,俺是专业的,恁是业余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十九、好男儿四海为家:刘唐、石秀 对于像赤发鬼刘唐这类铁杆的流浪汉来说,梁山泊无疑就是他们最好与最后的归宿了。 人生在世,有的人是在航行,而有的人则是在飘泊。这是两种意义上的对终点的发现过程。但是他们的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有个理想的归宿。 然而,理想却是个模糊的意义,它就跟人的饭量与胃口一样,不一而足。因此但凡不甘寂寞者,便可在江湖上踢闹一番。 但是他们的机遇往往是十分渺茫的。因为航行与飘泊纯粹就是两码事。而后者,便是江湖。 不过,即便是在江湖中,也仍然存在着航行与飘泊的两个群体:前者以绿林组织为代表;后者则是一些流浪汉。 在《水浒》中,绿林组织是反潮流的主导力量。从贫富的角度来看,饥饿实际上只是好汉们落草为寇的借口,而不甘于过着平淡的生活,才是他们造反的真正动机。他们跳出了主流社会限定的圈子,到角落处去寻找相对的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这些草寇后来拥有了梁山泊座次中三分之二的席位。而他们的价值观念,在梁山的生活中,也呈压倒的态势。 而流浪汉一出场几乎就是一付自由主义者的形象了。缺乏理想的社会与种种不公平的生存架构,注定会衍生出流浪汉的。但饥饿同样也不是流浪汉们四海为家的唯一理由,他们不过是不愿去奉行主流社会的价值观而已。他们在寻找温饱的同时,也在极力地寻找某种生存的平衡力量,笼统一点来说,这在水浒中,便是所谓“义”了。 因此流浪汉们都极为严格地将自己与要饭的区别开来。他们与乞丐的不同之处在于:乞丐们是以要饭作为职业的,他们是一群没有精神的行尸走肉。但流浪汉们却是以叛逆作为精神支柱的。 在上梁山前,赤发鬼刘唐,拼命三郎石秀,锦豹子杨林,没面目焦挺,石将军石勇等人,都是以四海为家的。这几个汉子的一个共同之处,便是居无定所,他们到处流浪,以天地为家。他们甚至不同于啸聚于绿林中的那些小山头上的好汉们。 我想,这其中可能也有些不屑与他们为伍的傲气。他们奉行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游戏准则。比如刘唐被雷横逮起来后,胸中吞不下一口鸟气,便追着去跟雷横斗朴刀。 如果说那些打家劫舍,满足于在小山寨上称大王的好汉们,只是对民间的地主形象加以更加恶性的模仿的话,那么,流浪汉们寻求的,正是要独立于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强取豪夺的聚义圈子之外的另一种形象的光色。 流浪汉是不以抢劫为生的,这种自觉的洁身自好的意识,使他们与强人或者泼皮流氓严格地区别开来。像石秀,在做贩羊马生意破产之后,便以卖柴为生。而刘唐的劫夺生辰纲,与其说是劫财,毋宁说是取义。当他认为一场壮举足以快意人生的时候,他便决然出手了! 流浪汉们目中无人,就像没面目焦挺说的:“平生最无面目,到处投人不着。 ”这种孤傲,是为主流社会所不取的。 但是,在随大流的江湖时尚中,这种看上去略为清高的半侠半民的流浪意识,还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潮流。因此,流浪汉的作为在主流社会中,便显得十分的孤僻和不可理解。比如像刘唐醉卧灵官庙,正像书中写的:“只见供桌上,赤条条地睡着一个大汉。”那种放浪形骸的模样,立马便被雷横当成了盗贼,五大三粗地捆了个仔细。因为在大多数人的规则中,睡觉只能睡在家里或者客栈中的。但是,他们可能想象不到,有些人根本就没有所谓“家”的观念。他们以天为帐,以地为床。古板的雷横看到这付情景,自然要傻了眼了。 在闯荡江湖中,期盼有朝一日能认识到真正的自己,是流浪汉潜在的愿望。当然,他们根本就不屑于投奔官府,谋个光明正大的出身。就像石勇出场时说的:天底下俺只认得两个人,其余的都作烂泥看待。 他们身上的这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气,既是他们闯荡江湖的精神本钱,同时也是他们在流浪途中的拐杖。而他们的偶像,例如晁盖,宋江,则无疑是一座座灯塔了!或许,正是这些灯塔,让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产生了一种认同感和安全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搅不清的黑白两道:朱仝、雷横 但凡做公的人,倘若吃不透黑白两道骨子里的奥妙,便很难在江湖上生存。 在水浒中,所谓黑白两道,我觉得主要应该是指主流社会与叛逆群体这两大比较笼统的处世规则。前者以官府为主导,后者则是另类诡谲莫测的江湖。 富户出身的美髯公朱仝,与铁匠出身的插翅虎雷横,原都是郓城县两个耿直而且敬业的都头,专管擒拿贼盗。他们尽忠尽责,不越规矩,也不图甚么大的发达。 因为他们出场的时候,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虽然一身功夫,却也只能管治一方的治安工作。但是他们心满意足。他们在地方上,都算是相当有面子的人了,两人都仗义。这时,他们吃的是白道上的饭。然而,他们的工作对象,却是黑道人物。按理说,他们的职责应该是黑白分明的。 雷横一出场,就逮住了流浪汉刘唐。这是黑白两道的冲突。本来雷横应该带着刘唐去送官的,但是碍于晁盖的面子,他只好将刘唐放了。从这里,又可以看出黑白两道的妥协。妥协的着力点,自然又在于一个“义”字。 “义”字使黑白两道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它冲淡了白道中最重要的游戏规则:法理。本来,以朱仝跟雷横的身份,只要依照白道的法则办事,他们和黑道是可以错身而过的,但是,他们可能早就感染上了“义”字的病毒,因此,当生辰纲之案事暴露的时候,他们命中注定地要从白道转到黑道了。他们先是放走了晁盖,后来又放走了宋江,再后来,朱仝又冒死放走了雷横。这些,都是那个举足轻重的“义”字在作怪。 单从主流社会法理的角度来看,“义”字是非常可怕的力量,它可以将貌似神圣,坚如磐石的法则,剥蚀得一文不值。但是,当必要的时候,主流社会本身对“义”的存在也多是持默许甚至是鼓励的态度的。在中国历史上,黑白两道其实是相辅相成,互为转换的,原因就在于“义”字是辩证的。因此黑的可以说成是白的,白的也未尝不能说成是黑的。在义理面前,法理本身也就是一种假设而已。就像法理是对黑道游戏规则的宣判一样,义理也很有可能成为主流社会任何法理的终结者。 朱仝与雷横两人之所以徜徉于黑白两道之间,原因就在于他们信奉与执行的是的两个不同的游戏规则。他们信奉义理,然而执行的却是法理。世人都知道黑白分明,但那“义”字,就像水银一样,只要漫向哪一方,那另一方就要失重了。 义理动摇了对法理价值观模棱两可的主流社会执法者的信念。细细探究起来,在中国,其实严酷的法理的筋脉,令人惊异的却正是富有弹性的义理!因此,执法者倘若勘不透这“义”字,他就将一事无成,甚至身败名裂。 在襄助晁盖和宋江出逃的时候,朱仝与雷横所代表的法理的尊严,开始向“义”字方面倾斜了。这时候,他们与其说是在冒险,不如说是在寻求一种新的希望。 他们早已从森严的法理中,窥透了主流社会网络的破绽。从他们的作为中,可以看出主流社会的法理是多么的脆弱! 由此再深究,在以义理为深层基础的社会结构中,法理的作用真的能施展开来吗?当执法者本身就不把法理当作是一回事的时候,那么法理就很有可能被种种非理性的游戏规则所取代。正所谓盗亦有道。正统的也就未必就是合理的了。 说白了,在中国,在“义”字当头的文化积重形态下,任何缜密的法理,都可能是破绽百生的。以义作为文化精髓的中国人,从骨子里就是排斥法理的。这一点,可以从朱仝和雷横身上看得出来。 因此,在施耐庵的意识中,梁山泊对主流社会法理的反叛,实际上也就是偷天换日、移形换位而已。反叛者后来又重归于主流社会,也正是在义理名义条件下的妥协,而不纯粹是利益的均衡。从招安的角度来看,黑道所奉行的最高准则,其实也就是白道那一套。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梁山好汉眼里,皇帝是凝聚着法理与义理的权威,只有他,才能把黑白两道摆平。 在朱仝和雷横两人之间从白转黑的移位中,相比之下,我更欣赏雷横的愤怒。 那不是出于义气,而是孝道。雷横为人虽然有些不太坦荡,“虽然仗义,只有些心扁窄”。但是,他对孝道的执著,却不能不让人钦佩了。雷横朝着白秀英那一枷打下去,把自己所有的猥琐和半桶水的义气,霎那间全都打发了。 这时,我们看到了一条好汉。这条好汉不是因了几两银子与刘唐斗朴刀,私放晁天王与宋公明时报答小恩小惠时的雷都头,而是把孝道摆在了生命的巅峰。因此,雷横的杀身成孝,成为了水浒中一道不可多得的的亮色。这是闲话。 写到这里,忍不住又想起了王进。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一、浪子燕青:北宋末年小资的缩影 从张择端浩帙的巨幅长卷《清明上河图》可以看出,北宋末年的东京一带,已经到达了物质空前繁华的地步。其中既有官宦豪贾人家的深宅大院的富贵华丽,又有街市上诸种其乐融融的平民生气。在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到像梁山泊那样刀枪翻舞,剑拔弩张的另类世界。 徽宗道君皇帝本身就是个风流人物,手下有词家周邦彦管理的“大晟院”,还有高手云集的画院等。道君皇帝自己也会作画,按曲填词,甚至写得一手好“瘦金体”书法,还会踢球。他还专门修了一条暗道,通到李师师的妓院里,得闲时便上那里去温存一番。——我觉得,像作为权威至高无上象征的皇帝,与作为社会最低贱角色的妓女的风流组合,多少给我们灰暗凡俗的人世,带来了一种曼妙的色彩。 然而,帝国的统治者们也许还没有窥觉到,在遥远的东北方的丛林中,正有一个兔起鹘落的狩猎民族,正虎视眈眈地对着中原,枕戈待旦。如果不是女真人的入侵,北宋的前景将是多么的灿烂?! 然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暴力才是历史的真正的主宰。道君皇帝后来在冰天雪地的东北坐井观天的时候,再回味起东京的奢华,不知是何感想?!这是闲话。 大名府是北方的边防重镇,坐镇那里的是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梁中书。说句老实话,梁中书还不算是个很坏的地方父母,他爱才如命,手下有闻达,李成,索超这样的猛将,他甚至还想提拔犯有重罪的贼配军杨志。他至少在表面上还是爱民如子的,那时的大名府,应该说是个相当富庶的地方。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梁中书的恶名,主要来自于那每年一次的来路不明的十万生辰纲的进贡,——这其实是他的夫人的主意,这使他的官声政绩大打折扣。除了这一点,我觉得梁中书还不失为一位好官。 燕青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优裕的环境中长大的。他原是个孤儿,后来被富甲一方的卢俊义收养。因為他长得一身雪練也似白肉,盧俊義就叫一個高手匠人,與他刺了一身遍體花绣,“恰似玉亭柱上鋪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施耐庵介绍燕青道: “不則一身好花,那人更兼吹的,彈的,唱的,舞的,拆白道字,頂真續麻,無有不能,無有不會。亦是說的諸路鄉談,省的諸行百藝的市語,更且一身本事,無人比的。拿一張川弩,只用三枝短箭,郊外落生,並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間入城,少殺也有百十個虫蟻。若賽錦\標社,那里利物,管取都是他的。亦且此人百伶百俐,道頭知尾。本身姓燕,排行第一,官名單諱個青字。北京城裏人口順,都叫他做浪子燕青。” 这是个地道的玩家。我们可以想象着,倘若燕青漫步走过《清明上河图》中的汴河边时,该是怎样的一种潇洒的情景?! 但是,以梁山泊的游戏规则来看,一个玩家倘若玩不出名堂来,那么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就像被武松斗杀的西门庆一样。玩的出色,方是好汉。燕青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玩家。当卢俊义身陷囹圄时,他甘冒着诸般委屈,用弓弩救了卢俊义一命。在泰安庙会上,他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擎天柱”任原,出尽风头,为梁山争得了风光。他不但能够摆平“擎天柱”,也能摆平徽宗皇帝的包二奶李师师。水性杨花的风尘女子李师师贪慕燕青风流,主动出击,结果上了燕青的钩。从这点来看,燕青的魅力甚至超过了同样风流的道君皇帝。在宋江招安的事宜中,正是因为燕青摆平了李师师,才能将宋江的一腔意愿,上达天听。 然而,在卢俊义的眼里,燕青最多只是个听话的家奴而已。像他这样叱咤一方的大角色,自然是不会将那些吹弹唱舞等放在眼里的。而燕青有一点可能看得比卢俊义更加明白:梁山既不是卢俊义这种人的归宿,也不是他的归宿。 因为他是个小资。而在八百里的梁山上,是找不到他所喜爱的那种浪漫的情调的。他的一身技艺,在一帮只知大碗喝酒,大块割肉的好汉中,简直就像是对牛弹琴。就说乐和吧,在燕青看来,铁叫子的弹唱水平,可能是相当业余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燕青将行会的头牌李师师轻易地勾搭上手看得出来。 实际上,我觉得作者其实是有意的将燕青作为古板的卢俊义的性格与人生的补充。不管我们带着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卢俊义,他在施耐庵的眼里,都是一条不可替代的好汉。我想,如果说施氏真有同志情结的话,那么,卢俊义再加上燕青,便是他最理想的意淫对象了。 施耐庵说燕青“雖是三十六星之末,果然機巧心靈,多見廣識,了身達命,都強似那三十五箇.”在平定方腊,班师凯旋之后,燕青果然又表现出他的精明过人的小资意识:他将细软装作一担,并奉劝卢俊义跟他一起“纳还原受官诰,失去隐迹埋名,寻个僻静去处,以终天年。”但是,卢俊义却没有他的这般超脱与远见,他执迷不悟,最后惹来杀身之祸。诗云: “略地攻城志已酬?,陳辭欲伴赤松遊.時人苦把功名戀,只怕功名不到頭.” 燕青还给宋江留了四句口号: “情愿自將官誥納,不求富貴不求榮.身邊自有君王赦,淡飯黃虀過此生。” 梁山诸好汉中,最后真正能勘透世事的,也就浪子燕青,行者武松而已。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二、打渔杀家:阮氏三雄 倘若没有吴用意想不到地出现在梁山泊边上的石碣村,也许阮家三兄弟只能默默无闻地度过平淡无奇的渔家生涯。但是,他们撞筹加入抢劫生辰纲的行动组之后,他们的命运,一夜之间就改变了。 严格来说,在“撞筹”之前,阮家兄弟还不能算是江湖上的人物。他们虽有一身本事,但除了像吴学究等有数的几个人外,江湖上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的名声。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走上叛逆的道路,并不是因为真正的活不下去。说白了,他们是不甘寂寞,想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他们虽然貌似安份守己,但是一腔野火,按捺在心中,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来。他们缺少的,只不过是一根火药引子而已。 正是这种无处伸张本事的胸怀,使他们与一般的渔民区别开来。正像短命二郎阮小五唱的“打魚一世蓼兒洼,不種青苗不種麻”。他们尽管日常只以打魚為生,但“亦曾在泊子裏做私商勾當。”(这里的“私商”的意思,我以为应该是指没本钱的买卖之类,即黑活)私下里在黑道上赚些闲钱,日子还没到过不下去的地步。 只是后来水泊被王伦一伙强人给侵占了,让他们打不得鱼,几斤重的鲤鱼都捕不到。因此生计开始寒碜起来,不免满腹牢骚,蠢蠢欲动了。 然而,他们又是“義膽包身,武藝出众,敢赴湯蹈火,同死同生,義氣最重” 的人,一方面空有一身功夫,一方面又不忍心与山上的几个半吊子好汉火并,甚至拿了王伦一伙去官府受赏。他们身处江湖之外,却懂得江湖上的游戏规则:捉拿草寇献官势必要招来江湖好汉的耻笑。这点很像当初史进义释朱武三人的故事,大家遵循的是一样的游戏规则。后来山上来了个武艺高强的林冲,眼看着在水泊边上谋生的日子渐渐难过了。 这时,吴用来得正是时候。四人在酒喝到很好的时候,一拍即合。像阮家兄弟这样抱着“若是有識我們的,水裏水裏去,火裏火裏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開眉展眼”的,吴用的一番让人血脉贲张的话,自然是搔到了他们的痒处。他们决定拿命来博一博了。这叫慷慨豪爽,快意人生。 其实,梁山上的好汉们多数人并不是被逼上山的,他们就像三国中的魏延一样,天生的脑后有反骨。在他们看来,造反实在不需要有什么理由,他们就是想寻找一种独立于主流社会的浪漫的活法: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在其次,主要是大家都有共同的游戏规则。 他们建立的一套秩序是以主流社会作为镜子的,但活法却是相对自由的。这其实是一种理想,也可以说是施耐庵的“白日梦”。 北宋末年,物质财富空前充裕,远远没有达到乱世民不聊生的地步。大家看看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有几位是因为填不饱肚子才上山的?!另一个可能的理由是官逼民反,但是除了为数不多的像林冲,柴进以及解珍,解宝兄弟等人那般的遭遇外,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是被官府逼上梁山的。比如“白衣秀士”王伦,原本就是個不及第的秀才,因鳥氣合着杜遷來梁山泊落草,这明明便是半个无赖了。而生活在“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带的方腊,他的造反纯粹是基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理论,——皇帝合该轮流做: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所以单以官逼民反来为梁山好汉们的聚义做注脚,显然也是行不通的。正像前面说的,梁山好汉其实应该是一群理想主义者。如果有人以为我这是在替坐江山的人张本,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那也没办法。如果皇帝还算清明,你把他赶下去自己来做,最多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而已。这是何苦?! 中国的既得利益者往往喜欢使用双重标准来看待造反。所谓“胜者为王败者寇”,实在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生存真理,也是中国历史的写照。但是,既得利益者倘若反过来去讴歌造反者,则颇为让人费解了。个中意味,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怪趣了。这是闲话。 因此阮氏三雄一开始造反时,干脆就打出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口号: “酷吏贪官都殺盡,忠心報答趙官家。”算是他们有自知之明。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当不了皇帝,而且也不想去夺那个只能让他们身心不自在的鸟位。活阎罗阮小七在平了方腊后,将伪龙袍罩在身上,不过是觉得好玩而已,却差点惹来杀身之祸。他们本来就是因讨厌威严与强权而起身造反的,因此自然不屑于再去接受那套威权了。所以阮小七最后还是回到了蓼儿洼。 在阮氏三雄看来,做皇帝没有做好汉来得舒服。谁愿意做谁去做好了! 即便如此,后来在陈忱的《水浒后传》中,阮小七也仍然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甚至还为皇朝的正统出了力。这是后话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三、斗朴刀 在《水浒》中,最流行与最趁手的兵器,大约该算是朴刀了。 在水浒年代,朴刀就像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佩剑一样popular.但凡江湖上冲州撞府,浪迹四海的好汉们,身边总少不了一杆清亮锋利的朴刀。它既可以防身,同时也可以像后来畅销书中的侠客佩剑一样,显示风度。 从功能上看,朴刀更像是一种民间通用的搏斗器械,而很少出现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文献学家一般也不将它列入在十八般兵器中。朴刀的朴实的平民风格,恰好与孤芳自赏的,高雅华丽的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中也不难看出水浒纯朴的盗义作派,和现代多少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超凡脱俗的武侠幻梦,泾渭分明般的区别。以现代武侠的眼光来评判,《水浒》根本就不是一部武侠小说。 与那种尚武的民间搏斗风气相对应,斗朴刀也就成了闯荡江湖的必修课。在那时的江湖上,倘若不会斗得一手好朴刀,就像现在在白领阶层中混而不会几句洋泾浜英语一样,是要受到无情的耻笑的。当然了,水浒好汉们斗朴刀是为了生存,而白领阶层操洋泾浜英语,则是为了体面。这是两码事。 与朴刀相伴的是坚硬的杆棒,它们在实战的时候,相辅相成。朴刀的刀刃部分,大约有一尺半至两尺,形状有点像西瓜刀的样子,刀身坚韧薄利,倘若厚了,操作起来便不太方便。我觉得它应该具备相当结实的硬度的,至少不至于像如今一些花里胡哨的武打电影里的刀身一样,拿在手里,还在抖动。朴刀的刀柄应该是用特殊的木材制成的。如果我们将朴刀的全长假定为与一个七尺汉子(古尺)等高,那么,刀柄亦即杆棒部分长约刀身的两倍,应该是最为理想的比例。有人以为朴刀的刀刃占的比例较大,从实战的角度来看,我对这种看法持保留态度。大家不妨假想一下,从物理角度来看,倘若刀身与杆棒部分等长,甚至还略长于后者,那么操作者在力道的使用上,岂不要捉襟见肘了? 所以我认为,刀身与杆棒的最佳比例,应该是1:2.这与我们人体以肚脐眼为支点的1:2的最佳比例,应该是共通的。我这里还有一个考虑,那就是杆棒若果太短了,它在跋涉者的手里,又有什么实在的作用呢?! 当在遇到敌手的时候,当事者会娴熟地马上将杆棒与朴刀组装起来。在《水浒》第六十一回“吳用智賺玉麒麟 張順夜鬧金沙渡”里,卢俊义为了避讳,出走东南,辗转来到梁山泊下。这时他豪气顿生,“取出朴刀,装在杆棒上,三个丫儿扣牢了,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 在这里,施耐庵比较详细地提到了朴刀安装的简便方法:那就是刀柄把口处与杆棒的接口处,应该有十分得体的切合,而且对接时有“三个丫儿”套扣着。这样组装之后的朴刀,至少应该要能承受对手几百斤力气的打击。不然的话,遇到强手,那对接处便很有可能折断。 因为斗朴刀既是斗刀法,更是斗气力。它是短兵相接,不是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因此它很像是两个互不服气的汉子在掰手腕。但是善使朴刀的卢俊义,却也有使朴刀上阵的时候。盧俊义攻打方腊,率军突入歙州城时,他“當前躍馬,殺入城中,正迎着皇叔方垕。交馬只一合,盧俊義又忿心頭之火,展平生之威,只一朴刀,剁方垕於馬下。” 这无疑是水浒中最凌厉精彩的一刀了! 说到朴刀在江湖上的形象,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见到的一些出门办事的大老爷们。他们一般都带着两样物事:一是一把雨伞,一是一个帆布的手提“北京”牌行李包。他们在跋涉的时候,总是将提包串在雨伞的柄上,然后一前一后地吊在肩膀上,或徐或疾地赶路。拥有朴刀与拥有雨伞的人,似乎都给我们的平淡的社会,带来了希望和梦想。 想想看,断肠人在天涯!仅凭好汉们流落四方,腰悬朴刀,手持杆棒,满头的热汗辉映着斜阳的形象,我们便不能不为躁动不安的理想喝彩了。一杆朴刀,让整个江湖,熠熠生辉。 在梁山诸好汉中,除了那些原先终日固守在军营中的武将之外,大多数人都是顺手抄起一杆朴刀,便能好歹斗上几个回合的。我个人觉得有几场比较出彩的朴刀搏斗,不能不提起。 第一场是鲁智深在瓦罐寺时,先是生铁佛崔道成搦着朴刀来斗他,十几个回合后,崔道成只有架隔遮攔,掣仗躲閃,抵當不住。后来丘道人從背後拿了条朴刀搠将来,二打一,鲁智深饥饿之下,他的禅杖便招架不住了,于是落荒而逃。 他喘息未定,这时,第三条朴刀出现了:史进到渭北寻师傅王进不遇,一身落魄,正经过瓦罐寺,挺着朴刀,想寻些盘缠。这时估计是黄昏时候,他与鲁智深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斗了二十合后,方才相互认出对方。——这该是好汉相逢最尴尬的时候:一个落发为僧,头脸上并无半根须发;一个身无分文,胡子拉茬。这是我在读到史进和鲁智深相逢对面不相识时的解释。不然的话,一年多的时间,两人如何却都认不出对方了?!江湖的负重,看来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潇洒!我们在阅读文本的时候,实在是太缺乏想象能力了!这是闲话。 第二场是林冲想要在梁山落草,须得拿到个“投名状”。这时,杨志来了,两人于是斗起了朴刀,有词为证: 殘雪初晴,薄雲方散,溪边踏一片寒,岸畔湧两条杀气。一上一下,似雲中龍,水中龍;一往一來,如岩下虎,林下虎。一个是擎天白玉柱,一个是架海紫金梁。那个沒些破綻高低,這个有千般威风勇猛。一个尽气力望心窩对戳,一个弄精神向肋忙穿。架隔遮拦,似馬超逢翼德;盤旋点搠,渾如敬德戰秦琼。斗來半晌沒輸贏,戰到數番無勝敗。果然巧笔画难成,便是鬼神須胆落。 这个精彩之处,似乎不用多说了。第三场是刘唐斗雷横,两人都用朴刀,也相当出彩: 雲山显翠,露草凝珠。天色初明林下,曉烟才起村边。一來一往,似凤翻身;一撞一冲,如鷹展翅。一个照搠尽依良法,一个遮拦自有悟头。這个丁字,搶將入來;那个四換头,搠將进去。兩句道:“雖然不上凌烟閣,只此堪描入画图。” 施耐庵的赞词里,多是些添油加醋的誉美之辞。但是上面这两段文字,却将斗朴刀的情形,描摹的十分的生动,罡风逼人。不排除施氏本身就是个斗朴刀高手的可能性,尽管元朝禁止民间拥有兵器。另外,北宋时的西夏国王李元昊使用的趁手兵器,便是朴刀。不过,他的这种朴刀,估计与江湖上通用的朴刀,并非完全同类。 朴刀虽是上不得战阵的兵器,但它正像江湖本来就不属于主流社会一样,它的锋芒敛蓄着的,可能就是那隐藏在杆棒上的力道:拙重浑然。 如此而已。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四、刺青:一种酷美的时尚 早年读水浒时,对“花和尚”鲁智深的绰号中“花”字,百思不得其解。“花”字作为形容词,给人的感觉无非就是好色兼且行为不端的意思。playboy那一类的。但是,这些口实,实在是落不到为了救金家父女而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的头上去的。 所以,我觉得。这花和尚的“花”字,其实应该是北宋末年流行的“刺青”。 试想一下,鲁达膀大腰粗,身上刺了大花绣,那是何等的壮观?!一个“花”字,集阳刚之气与酷美于一身,那人物形象,实在难以摹状。 不过,我在做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推测的时候,是须得担着干系的。因为我拿不出更多的证据来详细解释这个“花”字。 在北宋的军官之间,刺青应该是个禁忌的。这又让我对花和尚身上的刺青,产生了怀疑。《水浒》中对鲁达的描摹,最生动的是在他醉打小霸王周通的一幕。“众人灯下一看时,只见一个胖大和尚,赤条条不着一丝,骑翻大王在床面前打。” 这叫潇洒。鲁智深只要走到哪里,他对虚伪的社会的蔑视,都是灰色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人活一辈子,那身外之物,便无足轻重了。 刺青盛行于北宋的民间,是为时尚。就像现在的美国的街头,诸多粗壮的男人臂膀上无奇不有的tattoo,还有年轻女人大胆露骨的丁字裤头上面的花样百出的花绣一样,都是用来吸引人们的目光的。时尚是对主流社会的反动,同时也是个性的象征。没有时尚的日子是沉闷的。我们知道,即便是在文革时候,也仍然有着那个特定年代的时尚:例如正宗的军帽,军包,军鞋,军装,洁净的白衬衫等。 因此,宣和年间的年轻人选择纹身作为时尚,他们标榜的其实也就是不同于潮流的风格而已。这与梁山好汉们刻意逃逸出主流社会,另立山头的叛逆作风,是一致的。难怪大家一提到刺青,便想起了黑社会。这无疑跟一提到《古兰经》,就想到了恐怖分子一样的荒唐。 时尚的对立面,便是主流的传统力量。这使时尚与主流社会的审美趣味,格格不入。主流社会甚至经常毫无道理地将时尚视为离经叛道的作派。我记得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喇叭裤席卷全国。那时我正在上中学,有一次穿了条裤腿宽约一尺二的裤子去学校,立刻遭到我们班主任的无情训斥。而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霹雳舞”盛行,我父亲则骂我整天在操练的神奇动作是在作践自己,是堕落。 时尚总是伴随着年轻人出现的。这让我觉得《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位小孩的天真之处,其实跟时尚的风气一样,都是浑然天成的。正是因为标新立异的观念得以在凝重的主流社会中渗透,我们这个世界的面目,才显得有点可爱。每当看到身着皮衣,手臂上刺着tattoo的摩托车手在高速公路上从我的身边风驰电掣般飞过,我都会想象到一个亮丽的远方。虽然那远方多少总是模糊不清的。 水浒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刺青,便在于九纹龙史进,和浪子燕青身上。 话说王进在史家庄,要离开的當日,“因來後槽看馬,只見空地上一個後生脫膊,刺得一身青龍,銀盤也似一個面皮,約有十歲,拿條棒在那里使。” 大家不妨想象一下,一个白生生的上刺了九条青色的龙,该是什么样子? 反正我是不敢认真去想的,想的精致了,身上不免要起鸡皮疙瘩。我在阅读《水浒》的时候,其实还是叶公好龙的心态多一些。就比如你在读李逵快意江湖的故事时,跟见到他本人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但是既是时尚,肯定有它的合理性与fans.史进的一些桃色故事在书中并没有被大肆张扬,但是有些蛛蛛马迹,还是难免暴露了出来。想想看,他居然跟东平府的一个娼妓李瑞兰都过从甚密,其花心可见一斑。我想,史进之所以能在场上如鱼得水,应该跟他的一身酷美的刺绣有关吧?!但是,有点不明白的是,史进在身上刺了九条龙,居然没有人告他图谋不轨?或许,北宋对时尚的态度还是相当的宽容的。 至于燕青身上的花绣,那是卢俊义叫人刺的。卢俊义自己的诨号是“玉麒麟” ,其精美的肤色可想而知,算是惺惺惜惺惺的心理。但也不排除他有娈童之癖好。 那时的女人喜好刺绣,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燕青在李师师面前给宋江拉皮条时,李师师笑道: “聞知哥哥好身文绣,願求一觀如何?”燕青笑道:“小人賤體雖有些花样,怎敢在娘子根前揎衣裸體!”李師師說道:“錦\體社家子弟,那里去問揎衣裸體. ”三回五次,定要討看。燕青只的脫膊下來。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 从这里看来,刺青几乎跟风流也成了同义词。刺青是给异性看的,它标志着望的觉醒,它通过自虐的形式,达到某种精神上的快感。年轻人乐衷于吸引异性的目光,将岁月留在皮肤上,原也无可非议。但是人总是要成熟的,不知道那些tattoo,能否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然褪色?!人的一生,实际上也就是生命自我搏斗的过程。最难堪的,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思想。 我觉得,只有白皮肤刺青才好看,这不难从施耐庵设计的史进,燕青的纹身看得出来。如果李逵刺青了,我想是不会有什么美感的。 读完《水浒》,最为遗憾的是,我们在“浪里白条”张顺的身上,似乎没有看到刺青。当然,这又是闲话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五、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拥有一份令人崇敬的职业,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男人的福分。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无非是一杆铁枪,跟那个雪血纷飞的草料场。那是红色跟白色组合成的悲壮的场面。如今我们头头是道的“逼上梁山”这个恕道,便是在那满裹着雪花的红白色里产生的。引用了明代戏剧家李开先的唱词说: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那时,延安鼓捣出了几部京剧,像《打渔杀家》,《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等,差不多都是带有革命色彩的。而其中的阮小七跟林冲等人的形象,则充满了革命的英雄主义。这自然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而拔高了人物形象。 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寫的只是太狼。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徹,都使人怕。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業來,然琢削元氣也不少。” 看到一个网上的马甲,叫做“长得帅不是我的错”,我不仅微微而笑了。在跟上梁山的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汉子们比起来,林冲的家庭生活是幸福的。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张氏,他的丈人,原先也是禁军教头。那时又正当林冲壮年时候,约莫三十五六的年纪。 但是,问题出在他的太太张氏身上。 美丽是祸水,对此我深信不疑。长得俊俏倒也罢了,只要你眉目五官没有什么大的出入,谁都可以夸你是美女。但是美丽却不一样了。美丽是焕然生辉,是会生电的。因此,张氏便被高衙内盯上了。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对象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那么他的人生,就不会是在被窝里结束的。高衙内跟王英,周通,贾瑞一样,都是怜香惜玉的汉子。女人也因为在他们的手上,才变得可爱。男人多是喜欢意淫的。女人则不同。女人需要的,正是男人们得不到的东西。男的不坏,女的不爱,其实是有几分道理的。 林冲打着扇子在大相国寺里徜徉行走着,他对自己的现状,十分的满足。因此他脱离了张氏跟侍女锦儿,独自散步来到菜园子,看到了鲁智深,正在那里挥舞着禅杖,汗津津地在表演武功。 张氏去大殿上烧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她可能是很想给林冲生个豹子的。仅从这点上看,我觉得张氏应该是《水浒》中最有亮丽色彩的女人了。大家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还是因了张氏。张氏是个百年不遇的女人。这在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承认这一点上,可以看得出来。 因此,在离开汴梁之时,林冲的脑子里,便有了张氏的罩影。张氏不久后就自尽了。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的一道陪衬。那道休书,其实也就是林冲的绝命词。此后他久久没有去接张氏上山,是因为他觉得,梁山不该是女人呆的地方。 说了这么多闲话,该回到题目了。那天林冲在小店里打了一葫芦的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施耐庵写道:古時有個書生,做了一個詞,單題那貧苦的恨雪: “廣莫嚴風刮地,這雪兒下的正好。扯絮撏綿,裁幾片大如拷栳。見林間竹屋茅茨,爭些兒被他壓倒。富室豪家,但言道壓瘴猶嫌少,向的是獸炭紅爐,穿的是綿衣絮襖\,手撚梅花,唱道國家祥瑞,不念貧民些小。高臥有幽人,吟詠多詩草。” 这写雪的词到底写的怎样,只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其实,也只有我们汉文化的背景,才能容许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尽头的! 这时,陆谦出现了。这位早年就跟林冲一起学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其实正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时,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泪如雨下。我是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的,因为那也是我个人的生存希望。我们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难道就那么不堪一击吗? 我们并不是为了什么活着,道理很简单,我们生来就是命中注定的。像陆谦这样,因为嫉妒而燃烧了自己,同时也燃烧了朋友的人,他的生命,又值得几何? 在火料场上,林冲将友情杀死了。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不会是完美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六、风流将军:双枪将董平 在梁山上的五虎上将中,“双枪将”董平的人品,应该算是最差劲的。他是河北上党人氏,见在东平府任兵马都监。 一提到双枪,我最先想到的是周伯通和荆无命这两大善用左右手的武林高手。 但话本中耍双枪的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是董平,二是钱彩《说岳》中的陆文龙。陆文龙的双枪曾经让岳家军为之色变,最后还只能通过王佐自断手臂,演了一出苦肉计,才降伏了他。单以武功而论,陆文龙胜于董平。 耍双枪的,须得左右手都能得心应手,才能具有巨大的搏击能力。这可能也有天生的因素。连环画中的陆文龙,是一手拎着两杆枪的,每支枪都有两个锋利的枪头。我想,当使用者在用一支枪与敌手搏斗时,另一支枪便应该会起到出其不意的威胁作用吧。这是闲话。 董平人品之差,从两件事上可以看得出来。一是当梁山的部队来到城外时,宋江先要劝和,以德服人,便借口向东平府借粮。这时,险道神郁保四与活闪婆王定六两人自告奋勇,要去下书。 这是梁山上最具喜剧色彩的一对使者组合:前者身高一丈,是梁山的铁杆旗手。后者行动敏捷,个子矮小。同时,他们的诨号和名字也十分的匹配:险道神对活闪婆(注:“闪婆”即民间传说中与雷公对应的电神),保四对定六。 但是两人在到了东平府时,他们收到的效果,却没有喜剧色彩了。董平听了他们是来借粮的,便“大怒,叫推出去,即便斬首”。虽说“借”在那时只是打劫的一种委婉的说法,比如当年陈春借道史家村什么的,但倘有大将风度,是不必比较这说法的。可董平就是桉耐不住。 幸好那程太守还说了两句“两国争战,不斩来使”的话,才使得郁保四,王定六免了性命。但董平却把他们打得皮开肉绽,乱棍打出。 董平的性格之狭隘与好意气行事,于此可见一斑。在他的身上,似乎只有冷酷。他连最起码的军人气质都不具备,更谈不上义字了。相比之下,我觉得大名府的兵马都监闻达,李成,更有些人情味。有的人是天生不会做人的。不过,我觉得董平是想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的人。 但做人与演戏是两码事。这是董平的悲哀! 第二件事,便是董平在向程太守索要他的掌上明珠,遭到后者的的拒绝时,便出卖了东平府,杀死了程太守,夺了程小姐。这实在是让程太守死不瞑目的。更要命的是,大家想想,这程小姐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以此看来,董平是个相当阴毒的人!他的横刀夺爱,虽说比杨雄等人有些风采,但以下犯上,大“义”灭亲的做法,是深为如武松等人所不屑的。 关于董平“风流将军”的名号,作者交待道: “原來董平心灵机巧,三教九流,無所不通,品竹調弦,無有不會。山東、河北,皆号他為‘風流雙鎗將’。宋江在陣前看了董平這表人品,一見便喜。又見他箭壺中插一面小旗,上寫一联道:”英雄雙鎗將,風流萬戶侯‘“。 这里先不说宋江的心态。只看董平的功夫之外的行当,似乎一点也不下于燕小乙了。看来董平除了是员虎将之外,还是个小资了。宋江终日看惯了身边弟兄们的黑肉,自然一见便喜了。 但是对于董平来说,“风流”两字,又是如此的沉重!在斩杀了他的岳父大人之后,他选择了原先该是为他所不屑的“义”时,他的血淋淋的双手,在操作起双枪时,还会是那么的得心应手吗?!他在获得他的的载体——程小姐之后,他真的享有了爱情了吗?! 他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得到!其实,机巧有时反而还是不如木衲的。比如王英,他之能心安理得地获得床头的情趣上,真可以说是呆人有呆福。 而董平的床头,则无疑充满了血腥味! 风流的定义,不一而足。记得1994年4月,我们中心开研讨会,我去机场接文怀沙,中间吃饭时,我们在同一桌上。文怀沙饭量很好。座中一位教授说他刚从东平开会过来,我刚想说“双枪将”,文怀沙已经脱口说道:“风流将军。” 但是我至今仍然没有吃透董平的风流所在。我只知道,董平在梁山好汉的名额大收尾的时候,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之后董平马上转战东昌府,在与张清交战时,张清所发三枚飞石,都被他躲过了。倘若这是出双簧,则令人十分的寒心! 董平的结局十分悲惨。在打方腊攻打独松关时,先被炮火击伤左臂,后来为了救张清,被江东悍将张韬,一刀躲成两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七、刑天舞干戚 “刑天武干戚,猛志固常在”。 这是陶渊明《读〈山海经〉》中的两句诗。陶氏在红颜弃轩冕之后,结庐九江南山下,种秫酿酒,与蓬头老妻觥筹交错,餐风卧菊,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两句诗却是他的“金刚怒目”之作,看来,他并没有真正醉着,这是“偶尔露峥嵘”了。鲁迅在《春末闲谈(1)》中说:“‘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连这位(按:指陶渊明)貌似旷达的老隐士也这么说,可见无头也会仍有猛志,阔人的天下一时总怕难得太平的了。” 这里提到的“戚”,即是斧头。 我想,用鲁迅这句话来比照水浒中的“黑旋风”李逵,是最好不过的了。李逵基本上也算是个“无头”的猛士,他刮起的两柄斧头旋风,但凡天下有不平事,不分青红皂白,便排头价砍将过去,那是多么的令人心惊胆颤!其人一生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是当之无愧的“天杀星”。其实,李逵的性格,并不像他的手段那般残忍。他甚至有着一颗赤子之心。他的纯朴的信念,让水泊上多少的以义气自居的好汉们,相形见绌。在李逵的信念中,救人与杀人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只要看不顺眼的,就该死!跟他说什么忠义,无异于对牛弹琴。他想要剁碎的,不但是人的脑袋,还有诸多的清规戒律。他的心目中,没有任何的定律,这已经是佛家的最高境界了:所以他被尊为了梁山第一活佛。 因此,李逵的可爱之处,并不在于他的那对让人望而生畏的阔大板斧,而在于他的“无头”,亦即头脑简单上。这是一种天真与纯朴的良性,是未经江湖的狡诈洗炼过的原白色。这与他的粗鲁蛮横的黑色外表,相映成趣。 我们在读水浒时,可能只看到李逵的出手的凶狠,杀红了眼时,便不计好人坏人,板斧到处,血肉横飞。然而我们却看不到他的杀人的动机,其实就是对整个现实世界的反动。在他的思维里,只有1+1等于2的干脆,只有将整个不平世界杀得个干干净净的,“方快我意”! 这种形象,不就跟“无头”的刑天一样吗?! 而在俗世中,“无头”的李逵,却成了滑稽角色。施耐庵在他的身上,极尽揶揄之能事,以至于使李逵的粗黑的形象,染上了生动无比的搞笑色彩。中国式的喜剧,历来都是插科打诨式的,缺乏真正的喜剧神彩。李逵因为他的率真,从而成了个插科打诨的搞笑角色。这固然丰满了他作为彻头彻尾的反动角色的另一面,不过细想起来,总是有些不忿的,——尤其是他陪宋江赴死的时候。我以为,宋江其实至死都没有真正的理解过李逵的。这使李逵的死,成了悲剧中的悲剧。 因此,如果剔开李逵的被嘲笑的诸多性格弱点,而单从他的朴实性格从头到尾的去剖析隐藏在他的话语后面的思想,那么他身上的悲剧色彩,就非常沉重了! 我想,这不单单是李逵个人的悲剧,而是梁山群体好汉的悲剧。试想想看,诸多本来都是本着与李逵一样的理想上山的头领们,他们仅因为李逵的纯朴的白色思维,而去善意的嘲笑他,甚至作弄他,这难道不是对他们自身的理想的嘲弄吗?! 李逵在梁山诸好汉救了宋江上山,大家大摆宴席的时候,他跳將起來道: “好哥哥,正應了天上的言語.雖然吃了他些苦,黃文炳那賊\也喫我殺得快活。放着我們有許多軍馬,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吳先生做箇丞相,公孫道士便做箇國師。我們都做箇將軍。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里快活,不好地不強似這箇鳥水泊裡!” “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这句话差不多已经将梁山好汉们骨子里的潜意识,全都抖落出来了。其实山寨上大多数头领们造反,都像是新娘子出嫁一般,扭扭捏捏的,难免作态。只有李逵赤条条地便直奔花轿去了。李逵在造反态势上的“裸奔”,反倒引起了一群花花公子们的耻笑。大家用笑声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那种不安的心态,最后在宋江的导引下,逐渐公开,最后终于心安理得地都接受了招安了。 在这里,李逵实际上成了一块粗糙的试金石。他的思维,是原白色的。而其他的好汉们的心里,或多或少地都存有污点。 李逵的这句豪言壮语,不免让我想起了《说唐》中另一位善于使用斧头的好汉程咬金。程咬金的性格非常贴近于李逵,包括下井探取龙袍那一段,都是对李逵在高唐州故事的copy.程咬金的角色是拾施氏的牙慧,他的那三斧头,似乎比李逵的板斧更没有章法。但是,程咬金居然做到了李逵说了还没有做到的事:他总算过了一番皇帝瘾! 这个世界,要是多了些“无头”的人,是不是会更加盎然生趣呢?! 金圣叹对施氏写李逵有一段妙评:“只如写李逵,岂不段段都是妙绝文字,却不知正为段段都在宋江事后,故便妙不可言。盖作者只是痛恨宋江奸诈,故处处紧接出一段李逵朴诚来,做箇形击。其意思自在显宋江之恶,却不料反成李逵之妙也。此譬如刺鎗,本要杀人,反使出一身家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八、解家兄弟 在梁山众好汉中,猎户出身的两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哥俩的排名,居然在第三十四,三十五,实在让人有些困惑。 山寨中,不乏兄弟同堂的,比如宋江兄弟,张顺,张横兄弟,阮氏兄弟,穆弘,穆春兄弟,还有朱贵,朱富,孔明,孔亮,蔡福,蔡庆,童威,童猛等。但是阮氏三雄位列天罡星,是因为他们是梁山的创业人之一,而张氏兄弟,则是因为与宋江有着特殊的交情。然而解家兄弟,则和宋江既无交情,又对山寨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说到他们的出身,更是寒碜:他们只是登州的两个穷困潦倒的猎户而已。 这于山寨素以论资排辈,按功行赏的作风,颇有不符。 我想来想去,觉得可能是因为解家兄弟是真正的因了被官府土豪所逼的委曲,才被迫上了梁山的。而梁山也是需要装些门面的。倘若整个山寨中不是流氓,草寇,杀人犯,就是军官,地主,三教九流等,那么未免显得不太光彩了。就像当年的政治局中,也有陈永贵这样的老农在做大一样,让苦大仇深的解家兄弟位列天罡星中,那个高悬的“义”字,不就更加冠冕堂皇了吗?! 我以为,这应该是个很重要的理由。 以武功而论,解家兄弟俩一个使的是浑铁钢叉,一个使的是莲花铁镋,虽然属于冷门兵器,但是他们出场时,却没有什么精彩壮烈的表现。解珍心性惡,人號兩頭蛇。双尾蝎解宝有時性起,恨不得騰天倒地,拔樹搖山。他们在此之前,似乎跟江湖还是搭不上杠的。他们甚至没有阮氏兄弟那般出头的。他们以狩猎为生,并因此得趣。他们的名声,可能也是因为打猎出色而传播出去的。打猎在虎狼为患的年代,无异于为民造福。 我觉得,以动物作为生存对象的人,跟以人作为生存对象的人,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而以动物作为生存对象的人所缺乏的,正是对人心叵测的防范心理。解家兄弟便是如此。 于是,一只老虎,一夜之间改变了解氏兄弟的命运。他们粗犷的本色,开始着落上人性了。 我们看到,他们兄弟俩在登州山上设下埋伏,在熬了一个夜晚之后,终于有一只大虫中了药箭,骨碌碌翻滚到了当地的大户人家毛太公的后庄里去了。然后便是一段公案,又引出了大大小小六筹好汉,一起投了梁山泊边上石勇开的酒店。 解家兄弟的命运,本来到此应该打了个结了。 说句老实话,在反出登州的大动作中,他们只是处于被动的角色,如果不说是任人宰割的话。在接下来的第三次攻打祝家庄的战役中,作为内线人物,解家兄弟的作用,远远没有孙家兄弟来得重要。突破祝家庄的首功,当是病尉迟孙立。然而,在最后排座次时,解家兄弟的地位,居然在曾经解救过他们的孙立之上。对此,我不知道该做如何解释。 难道这是施耐庵玩弄的一个trick? 不过,后来想到了前面提到的理由,又觉得心安理得了。其实,解氏兄弟是在梁山众好汉中,除了林冲之外,唯一的被“逼”上梁山的人物。他们走到了绝路,便有了造反的最强硬的本钱,那就是,从今往后,我们兄弟俩可以谁的账都不买! 而以他们兄弟俩的武功联手,即便是五虎上将中的任何一位,都可能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可能才是宋江等人最顾忌的!阮氏兄弟与张氏兄弟,都是在水里混的。说到在山上讨生活,那是解家兄弟的天下。 倘若他们真的是蛇蝎之心,又善于在黑夜暗处捕捉猎物,那么,梁山好汉中,谁敢去得罪他们兄弟俩?! 我觉得,可能这也正是梁山的闪光点吧。那年头,可能也就是谁横谁上座!这非常符合梁山座次的排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九、女人爱什么? 女人在施耐庵的笔下,几乎没有什么好角色。即便是林冲的娘子,细细分析起来,其实也是祸水:没有她,林冲能被逼上梁山,走上绝路吗? 在施耐庵的眼里,美丽是讨嫌的。 我觉得,水浒中女人们所爱的,正是那些自命为热血男儿所忽略的一种亲昵之情。男人们可以大碗吃酒,大块吃肉,挥洒人生,而深居于闺中的女人,却没有更多的选择。她们唯一的乐趣,便是得到男人们的呵护。在如今自慰棒四处流行的时候,我不免为北宋末期的女人们感到可怜了。她们倘若连那种为人的最起码的乐趣都得不到,那么她们的人生,该是怎样的残破?! 不言而喻,施耐庵在描写女人时,心灵上必定承担着巨大的痛苦。因为在他之前,没有哪位作家正儿八经地描写过女人的。唐宋传奇里的女人,如蜻蜓点水一般,后来因了所谓评论家的缘故,她们的形象都被拔高了。而施耐庵手下的女人,都是裸,血淋淋的。因此他的笔划,也有些错落了。 一个作家,倘若一生中只拥有一个女人,那么我们可以坦诚的宣布,他笔下的女人,必定是不真实的。有的作家喜欢在女人身上获取灵感,这其实只是一种龌龊的借口。每个男人都必须为女人付出责任的。林冲让人敬佩的,也正是这一点。 林冲的休书,是对自己无能保护自己女人的宣判。而很多的女人,其实都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一生的。后来林冲娘子的自尽,也算是给自己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了。这是水浒中唯一的一道描写女人的光辉。 其他的女人,几乎都背着淫秽的名声。从反面来看,这未必不是男人们的龌龊之处! 如果一个男人,在最起码的上都不能给女人带来满足,那便是男人的不是了。像潘金莲,摊上了“三寸丁”武大,她的花心,武大一辈子都捅不破的。西门庆不过是个过路人而已。阎婆惜也是如此。宋江身材矮壮,作她的女人,只有伤心而已。 女人并不都是热意于“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在如今这个社会上,女人选择的机会,要比男人们少得多。尽管大多数的男人,说起来都是窝囊的。更不用说北宋年代了。我觉得,女人们之所以进入青楼,其实就像男人们上梁山一样,都是为了伸张自己的个性。 施耐庵对女人们的解剖,简直深入到了肝肠!且看这一段对潘巧云的描写: “黑鬒鬒鬓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輕嬝嬝身兒,玉手生生手儿,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竅尖尖脚兒,花蔟蔟鞋兒,肉妳妳胸兒,白生生腿兒。更有一件窄湫湫、緊搊搊、紅鮮鮮、黑稠稠,正不知是甚麼東西。” 我想,男人看女人的眼光,也大抵就是如此了。男人心底的阴暗之处,跟女人的下体,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越是隐秘的东西,想象起来就越生动。 红楼梦中对性的描写,是高雅的,而施耐庵对性的描写,则是淫气十足。潘金莲和潘巧云的故事,实际上并不是对性的扼杀,恰恰相反,它起到了鼓励的作用! 就像金圣叹说的:“潘金蓮偷漢一篇,奇絕了,後面卻又有潘巧雲偷漢一篇,一發奇絕.”“奇绝”两字,明显地充满了欣赏的味道。 我在看水浒时,一读到那几个女人的段落,就觉得施耐庵是在诲淫。他的百喻一讽的效果,恰恰让读者对女人产生了难以抑制的。 而施耐庵在解决女人时,无一例外的采取的都是剖取心肝。这让我怀疑他带有某种程度上的恋母情结。先看武松。那潘金莲被武松腦揪倒來: “兩隻脚踏住他兩隻肐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着刀,雙手去斡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这是多么的酣畅淋漓,惊心动魄!从中不难看出,武松实际上也就是个性压抑者。有时做男人的确是很累的。倘若将武大的事迹往仁义上靠,那么,我觉得,这仁义不要也罢! 还有更精彩的,就是在翠屏山上,杨雄将潘巧云“一刀從心窩裏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这样好像还不太畅快,楊雄又將這婦人“七事件分開了,將頭面衣服都拴在包裹裡了。” 从这里不难看出施耐庵的价值标准:倘若一件美好的东西,你要是得不到,那么就将它毁灭!强盗的本质,便是如此。 很多男人其实都是为了女人活着的,因此他们根本受不了女人对自己的背叛。 像李师师,倒是惬意的作了女人该做的事。她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她是皇帝的情人,后来,她又想做燕青的情人。我设想,在金国人攻进汴京之后,李师师的下落,是不是该着落在消隐的燕青身上呢?! 作为女人,在北宋年代,在施耐庵的笔下,是没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出嫁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双鞭呼延灼 想说呼延灼,首先得提一下在水浒中只被提及一次的他的先人呼延瓒(赞?)。 据《宋史》记载:“呼延赞,并州太原人。父琮,周淄州马步都指挥使。赞少为骁骑卒,太祖以其材勇,补东班长,入承旨,迁骁雄军使。从王全斌讨西川,身当前锋,中数创,以功补副指挥使。太平兴国初,太宗亲选军校,以赞为铁骑军指挥使。从征太原,先登乘城,及堞而坠者数四,面赐金帛奖之。七年,从崔翰戍定州,翰言其勇,擢为马军副都军头,稍迁内员寮直都虞候。” 他应该算是宋太祖赵匡胤到宋仁宗时代的名将。他使用的兵器,是铁鞭跟枣槊。中国民间通俗文学一贯具有浓厚的传承色彩,它的审美趣味,热衷追求的是角色甚至道具的认同,而不是求新,求异。这使他的文化群,在最简单的话语的鼓励与潜移默化中,始终保持着一种倔强的精神。这是任何高深的学问,都难以做到的事。也许,这一点看看中国人对日本人的形象的根深蒂固的理解,就可以知道了。 像呼延瓒的铁鞭,到了呼延灼手里时,摇身一变,成了竹节熟铜鞭。而他的枣木槊,则成了呼延灼力荐的“百胜将军”韩韬的贴身兵器。 而在《说唐》中,尉迟恭的贴身兵器,便是双鞭加长枪。他与秦琼的著名的“三鞭换两锏”的故事,几乎成了《说唐》中的经典。秦琼跟尉迟恭的形象,后来成了民间的门神,祭灶那天,民间老百姓将两人贴在门板上,希望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在福州话中,“锏”与“钱”同音。福州话是古汉语的活化石,我胡乱猜测一下,想来大家也有发利市的意识吧。 有趣的是,呼延家传的枣木槊,在《说唐》中却成了尉迟恭的死对头单雄信的得意兵器。这可以说是后来的话本先生的移花接木的举动吧。尉迟恭身高一丈,跟吕布差不多。但是他“腰大十围,面如锅底,一双虎眼,两道粗眉,腮边一排虎须。善使雌雄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是做门神的最好形象。然而,尉迟恭在《说唐》中,却不是十八条好汉之一。秦琼之后,王伯当和单雄信这帮贾柳店结拜出来的,总算忝居末位。后来秦琼的双锏,又在评书中,交到了牛皋的手上。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因袭心理,是如此的固执,就像律诗,一千多年过去了,大家还在按律抒怀,这于别的民族文化来说,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 怀旧,因袭,缅怀,认同,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固执特征。但是,既是文化,便没有好坏之分。文化跟文明的定义,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文明代表着进步,而文化,注重的则是独具的特色与影响魅力。倘若认识不到这一点,那么就没有了最起码的说话的理由。 我以为,文化跟战争一样,都是一种生存认同的错觉。基于此,历史也有可能是一种错觉。 扯远了,还是回到呼延灼吧。在五虎上将中,除了“霹雳火”秦明的狼牙棒有点突兀之外,其他四人的兵器,都是有源可本的。而呼延灼在投降上山前,他的职务跟秦明一样,都是统制使,有点像如今的武警支队司令。呼延瓒之所以能在《宋史》的列传中出现,除了战功外,还有他的家教。他在身上刺满了“赤心杀贼”的文绣,在四个儿子的耳后,刺上“出门忘家为国,临阵忘死为主。” 《宋史》中又说:“(呼延瓒)及作破阵刀、降魔杵,铁折上巾,两旁有刃,皆重十数斤。绛帕首,乘骓马,服饰诡异。性复鄙诞不近理,盛冬以水沃孩幼,冀其长能寒而劲健。其子尝病,赞刲股为羹疗之。” 呼延家的前身,是匈奴人的后裔。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上千年的文化的同化中,匈奴民族早已融入汉民族中。就像呼延灼,他的最精彩的表现,还是死在与金兀术对阵的战斗上。《说岳》中的他已经苍老了,体弱年迈,但雄风犹在,这使得他的铜鞭,能够和他的先人沟通起来。而不是像杨志去卖刀一样的窝囊。 《宋史》中关于杨家的描述,也就是列传中杨业与其子延昭两人不多的笔墨。 我觉得汉民族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的同化功能。中国人即便是在战争中,也是夹杂着文化因素的,因此胜败对于我们的民族而言,似乎都无关紧要。秦朝之后,中原一带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由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但是到了最后,这些杂乱无章的民族,都被汉文化消融了。这便是文化的力量。 我曾想,或许我的身上,也有着北方游牧民族的血统。但是这点似乎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身上流着的是,我们汉文化的血。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一、西门庆的砒霜 诗云: “風日清和漫出遊,偶從簾下識嬌羞。只因臨去秋波轉,惹起春心不肯休。” 列位看官,你道这诗从何而来?这诗道的是北宋末年时,山东阳谷县,风流商贾西门庆,跟妖冶怨妇潘金莲的一段生死缠绵的爱情故事。 说起来,西门庆跟潘金莲流传于世的名声,决不下于宋江,李逵,林冲,武松,鲁智深,而高于吴用,卢俊义,阮氏三雄等人。他们是《水浒》中的一对活宝。 我之所以这样评价他们,是因为他们完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壮举:如何在爱情与死亡之间做出果断的抉择。 情到深处便如烟。 当然,我在这里触及的,仅是《水浒》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与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笔下的那个拥有类似县公安局长官衔的,身兼商家与土豪于一身的西门庆,绝无干系。那是演义。 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爱情故事,因为一包砒霜,从而招来了千古骂名。 倘若我们从反面来看下砒霜这件事,便可以知道,当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对通奸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为,中国人的面子是丢不起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如果丢了面子,关乎的不仅是他个人的事,而且还对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产生重大的冲击。 武大郎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知趣一点,戴顶绿帽靠边站,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也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们继续偷着相好下去,也不致于遗臭万年了。而武松呢?虽说他后来是为了复仇而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他的复仇,也不过是为了一个面子:他必须无条件地去掩护他哥哥的懦弱所产生的道德败坏。还有,通奸是触犯法律的。而正义恰好正在他这一边。他赢得了舆论与法律的双赢。 西门庆和潘金莲短暂的爱情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冲击了大多数人的面子。他们苦心经诣的那包砒霜,其实就是为了对付这些人的面子的。倘若没有大多数人都在拼力维护这个面子的前提,他们也就没有必要硬逼着武大去咽下那翻肠绞肚的苦药了。 面子一拉扯开来,就像麦芽糖一样,粘糊糊的。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苟合,一经曝光,便被粘住了。这时他们不得不寻求解脱的途径。 同时,让我感到有点凄恻的是,倘若西门庆不是真正的爱上了潘金莲,他是不会把砒霜交给潘金莲的。聪明如他,他应该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危险。但是他终于作了!这使他和潘金莲的爱情,变成了一股靛蓝色的毒焰。 武大之死,在于他没有自知之明。他自以为他是潘金莲的丈夫,但是,在他被毒杀之前,他其实只是我提到的面子上的一张狗皮膏药。阳谷县里,没有人把他当人。他的惨况,给西门庆的砒霜,增加了浓度。 于是武松从京城公干的回家,实际上也就成了正义的回归。武大的退化与懦弱的形象,在武松的畅快淋漓,快刀斩乱麻般的伸张气节之时,得到了补偿。 水浒就是注重这种价值的平衡,这或许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民主的意识。民主这东西,说白了是形而上意识的成分更多于生存的实在内容。它大多数时候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而水浒中的平民意识,在更多的方面,也充斥着对民主的申诉,而且还带有更结实的俗世风味。这就是武松摒弃了官府的裁决,宁愿自己担承着杀头的干系,将西门庆和潘金莲一起血淋淋地了结了的社会背景。这些是闲话。 说了这么多,西门庆该出场了。书中写道: 自古道:“沒巧不成話。”這婦人正手裏拿叉竿不牢,失手滑將倒去,不端不正,恰好打在那人頭巾上。那人立住了,正待要發作,回過臉來看時,是個生的妖嬈的婦人,先自酥了半邊,那怒氣直鑽過爪洼國去了,變作笑吟吟的臉兒。這婦人情知不是,叉手深深地道個萬福,說道:“奴家一時失手,官人休怪。”那人一頭把手整頭巾,一面把腰曲地還禮道:“不妨事,娘子請尊便。” 如果排除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后面的那一包砒霜,我觉得,在古典小说中,这段描写,绝对出彩!它把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的情态,描摹得如在眼前。西门庆那种像猪八戒看见美女时“雪狮子向火”般的情态,让人忍俊不禁。我想,当初兰陵笑笑生一定是在阅读到此处的时候,产生了灵感的吧?! 接下来便是众所周知的故事。于是施耐庵拉长了声调,向读者们发出了忠告: “水性從來是女流,背夫常與外人偷。金蓮心愛西門慶,搖蕩春心不自由。” 悲剧的发生,其实是无需任何添油加醋的过程的。倏然间感情的撞击,不啻于现在的飞机失事。融洽的男女的床第之欢,既让人兴奋,又让人恐怖不安。偷情的意义在于,它让你在意想不到的情景下,闪电般地见识到反叛的乐趣。这就像小孩的恶作剧一样生动。 我们之所以对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的偷情,表现出极大的关怀,原因也无非在于此。当然了,我并非在这里鼓励偷情,倘若有人因偷情被执,责任不在我。这是闲话。 每个人的心底,其实都暗藏着某种叛逆精神。这股逆流,也正是梁山泊的光辉。但是,当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这股也开始勃发的时候,那光辉就变成了砒霜了。如果西门庆毒杀了武大后上了梁山呢?! 单从人命的数字来看,武松杀过的人,决不会比西门庆少。西门庆的错处,就在于他使用了砒霜。而这种阴毒的做法,在江湖上,绝对不是好汉的行为。虽说是情有可原。 但是,如果西门庆不用砒霜,他能在保存体面的状态下,长久地和潘金莲尽鱼水之欢吗? 因此,这让我对爱情感到悲哀:也许从亚当与夏娃那一刻起,爱情的乐趣,便设定是在于偷偷摸摸的状态中进行的。 或许爱情一经公开,便成了面子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二、霹雳火秦明 谈到秦明的武功,我想得先从梁山泊好汉第二次攻打曾头市时,他和史文恭的对阵说起。书中写道: “斯時史文恭出馬,橫殺過來。宋江陣上,秦明要奪頭功,飛拍坐下馬來迎。二騎相交,軍器並舉,約斗二十餘合,秦明力怯,望本陣便走。史文恭奮勇赶來。神鎗到處,秦明後腿股上早中了一下,倒撞下馬來。” 史文恭的武功,自不待言。他能在黑漆漆的夜间,于远处将一枝毒箭射中晁天王的鼻中心,可见其人箭法之精湛。而主要是由他调教出来的曾家五虎,个个武功都不可等闲视之。作为出色的徒弟,可能只有史进堪与一比。 梁山好汉第一次攻打曾头市时,史文恭持的是一杆方天画戟,而此时在跟秦明对阵时,他用的则是一杆枪。 但凡武功高著者,使用什么兵器都得心应手。就像林冲,使枪跟使丈八蛇矛时,一样的出色。卢俊义也是如此,虽然他“棍棒天下无双”,但是枪,刀等一到了他的手里,也便威风八面了。这是因为武功练到了一定的火候,已经得意忘形,随心所欲了。 相比之下,秦明似乎还远没有达到这种境界。这里的“力怯”两字,其实正道出了他的武功的修为,其实还停留在拼斗力气的层次。而从技艺而论,诸如耍枪的,耍刀的,差不多都可以在技术性方面讨些巧,以减轻实战时力道的挥霍。我们虽然不说练武者人人都能臻至“四两拨千斤”的境界,但“讨巧”二字,却是武功的最起码的路子。武艺之“艺”,无非就是寻找在格斗搏击中的技术突破的可能。只有神力而没有技巧,无非只是匹夫之勇而已。 秦明的狼牙棒,其实应该说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兵器。因此他只有在攻打大名府时,跟索超的大斧搏斗的时候,才真正算得上是棋逢对手。两人脾气相投,兵器的路子也大抵相同。只看谁的劲道能支撑到最后了。 南宋初时民间有一句俗话说:“金人有狼牙棒,我有脑袋。”虽是气话,却有道理。那狼牙棒狠劲抡落下去,脑袋瓜不开花才怪呢! 对于狼牙棒的印象,我基本上是从连环画上获得的。它棒头呈瓠子状,上面密布着牙齿状的尖状物。在我看来,这是梁山泊上最拿不出手的兵器之一。它不但外观毫无美感,而且也会让人联想到临阵搏斗时的不雅。 我不知道秦明是如何教出“镇三山”黄信这个彪悍的徒弟的。黄信使的是丧门剑,跟狼牙棒完全是两码事。说起来,这很有点像化学老师给商学院的学生上课的样子。因此我想,秦明跟黄信的师徒关系,更像是形式上的拉扯,而不是武功上的传承。在官阶的排列上,秦明的统制职务,比黄信的都监,高了一级。在讲究权势此消彼长的官场上,凭借这种尊卑地位来确认这种师徒关系的情况,十分的普遍。 这就像认干爹干娘那样,凭借假设的亲缘关系来确立利益的延伸,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像苏轼跟王安石的师生关系一样,两人根本就没有学术上的传承关系,而只是因为王安石引荐了苏轼而已。 黄信在清风寨的事变中,充当了打头阵的角色,他上窜下跳的奔忙,其实是在为秦明的出场铺垫和造势的。于是,当秦明挥舞着粗重的狼牙棒出场时,他的形象,实际上已经高高在上了。徒弟如此,做师傅的当然更不得了了! 后来,在宋江的策划和撮合下,花荣的妹子成了秦明的娘子。这个联姻,受益最多的当然还是宋江。所谓媒人,都是一些不甘寂寞的组织人士,他们扮演的是两栖动物的角色。而宋江看起来是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媒人之一。他将婚姻跟义气连在了一块。比如王英跟扈三娘的作合。宋江认为,义气是可以弥补人生的诸多残缺的。他本人就是通过感人的义气,弥补了身高的不足,以及长相的黑丑。 正如伟大的恩格斯说的:“婚姻是政治的继续。”而宋江似乎早已深明此道。 秦明在娶了花荣的妹子之后,他有了一个强大的靠山。花荣因为在上山前身份低微,只是清风寨的副职,只相当于武警大队队长,属营级军官。因此,在上了梁山后,他的位置,只能在官阶远比他高的都统制秦明之后了。尽管他是秦明的大舅子,而且,他的武功,一点也不比秦明逊色。在梁山上,倘若他们两个姻亲联手,相信没有人是他们俩的对手。 我觉得,以武功与箭术而论,花荣其实是位列五虎上将的最佳人选之一。但是,在排座次的时候,事情似乎倒了过来,反而是秦明成了五虎上将之一了。五虎上将的选拔,出身是一个很大的考量。梁山上的座次规矩,其实比官家的品位排列还要严格。这是闲话。 让我们回到开头那句话:“秦明力怯,望本阵便走。” 仅凭这寥寥九个字,我认为秦明位列梁山五虎上将之列,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三、揭阳三霸 李俊在从张横的刀口下救了被发配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路经揭阳镇的宋江一命后,不无得意地介绍道:“我這里有三霸。哥哥不知,一发說与哥哥知道。揭陽嶺上嶺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陽鎮上,是他弟兄(穆弘、穆春兄弟)兩個一霸。潯陽江邊做私商的,是張橫、張順兩個一霸。以此謂之三霸。” 什么叫“霸”呢?霸的意义,可以分为大霸与小霸。 小霸就是恶霸一方,在当地的号召力和权势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李俊的口气看来,这“霸”字应该是个中性词,而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那种贬义,不然的话,李俊也不会那么津津乐道了。它讲求的是裸的实力,而没有什么道德的含量。 小霸的横,带有较大程度的盲目性。小霸们在坐井观天,夜郎自大的心理作用下,身上往往有着一种地域性的优越感,以及权力的自我膨胀,他们也容易满足于这种以暴力取胜的方式带来的权威形象。在官方的制约能力无法切入地方的实力集团,并对它们实行有效的管理之后,各种“霸”的势力,便应运而生了。他们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并且时常凌驾于黑白两道之上,在二者之间创造某种制衡力。在此情况下,官府也只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权”在“霸”的面前,只能俯伏。 而大霸,则是雄霸天下,那是相对于孟子所主张的“王道”而言的。比如“春秋五霸”,其中任何一方出头了,东征西讨,没有人敢非议它是不是正义之师,甚至包括周王室,也不敢过问。还有西楚霸王项羽,江东的小霸王孙策等,几乎都是凭借实力牛逼轰轰的。他们的行事特征,就在于不受任何力量的限制,横行霸道,我行我素。这是真正的霸气。 放眼当今世界,一霸独尊。我想,这也许就是诸如南联盟,伊拉克等极权势力崩溃的原因吧。霸道的极限,其实跟极权并没有什么两样。而所谓的正义,也往往是霸道者诠释的。这是闲话。 在水浒中,侠义与霸道的界限,是相当的模糊的,这是我们在阅读水浒时,不得不正视的一点。二者几乎可以被我们视为是相同概念中的两种延伸义,就像是一把刀子上的两面锋刃。它们往往是血脉相连的。 真正的侠义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行动的自由,它可以不受地域的制约,也可以不受任何制衡力量的制约,因此它的畅快凌厉的解决方式,凸现的是超越于权势之上的潇洒。但是霸道就不一样了,它与制衡力量是相辅相成的。霸道比侠义少了几分仁恕,几分超脱,而多了些法家的作派。 水浒中的霸道,后来差不多都是折服于“义”字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施耐庵的价值取向。但是问题在于,这种霸气与义气的整合,是不是真的具有合理性? 让我们回到“揭阳三霸”。 先看李俊说的第一霸。“混江龙”李俊说他和“催命判官”李立是一霸,后面还捎带了童威、童猛兄弟,在那揭阳岭上,做些没本钱的生意,跟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差不多。这种霸,还属于偷偷摸摸的,没什么体面,他们只是霸住了同行业的一个铁饭碗,别的人在同样的地皮上,是不能跟他们抢这饭碗的。凡是经过揭阳岭的人,但凡有点油水的,差不多也就先被他们榨干了。因此,这揭阳岭肯定是个好去处。不过,别人却捞不得这油水。因为李俊他们已经将此处霸住了。 再看第二霸。那是揭阳镇上的两个恶少,“没遮拦”穆弘,“小遮拦”穆春兄弟俩。他们仗着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又兼身手不凡,因此独霸一方。他们的霸道是明目张胆的。本地人畏惧他们的名头,视之如虎狼,没人敢惹他们。而外地来的人,如果不先给他们面子,那就休想在他们的地皮上混了。 两个恶少中,老大穆弘倒也罢了,可能武功高强,胸怀间有些抱负,因此整日价以酒浇愁,醉了纳头便睡。偏偏老二穆春在武功上又只是半桶水,却好出头逞强,被冲州撞府卖膏药的“病大虫”薛永,一拳就给打得翻倒在地。穆春的霸气,可能更多的是得力于他的兄长。他们的霸道,不同于高衙内,高衙内毕竟是大地方上的,天子脚下,他只能横,却成不了霸,尽管他的父亲是太尉。我觉得穆春的行径,倒更像是延安府状元桥下卖肉的郑屠和东京天汉桥边的大虫牛二,他们都是霸气与痞气的结合。 他们哥儿俩的做派,在如今国内的城镇上,几乎随处可见。行政与警力在霸道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了。 后来穆弘之所以能位列八骠骑,主要还是因了宋江的赏识。宋江看那穆弘時,端的好表人物。但見: “面似銀盆身似玉,頭圓眼細眉單,威風凜凜逼人寒。” 这正是宋江喜爱的人物。说实话,我们几乎不能从穆弘的武功中,看出他能位列于八骠骑的优势。他甚至对宋江也没有任何的恩德。唯一的解释,我想就只有他的形象了。而宋江是个注重形象的人,但凡长的俊白清朗的,他没有不喜欢的。 第三霸是“船火儿”张横、“浪里白条”张顺兄弟。他们在浔阳江上,做的也是没本钱的生意,不过手段更狠一点。张顺早去了江州做鱼贩子了,这江边只剩下了张横一人,胡乱靠摆渡讨些买卖。张横在宋江和押解他的两个公差上了张横的渡船后,他心满意足地唱道: “老爺生長在江邊,不怕官司不怕天。昨夜華光來趁我,臨行奪下一金磚.” 跟张横的“板刀面”(就是一刀将过渡客人砍到水里去,干脆利落)与“吃馄饨(让过渡客人脱光衣服,自己跳到水里去)”比起来,揭阳岭上的“催命判官” 李立之使用蒙汗药谋取钱财,差不多都可以说是菩萨心肠了。在这里,张横的霸道似乎比穆家兄弟更横,因为他根本就不买他们兄弟俩的帐。 不过,误会归误会,虽然在那个不走运的黑夜,宋江被两霸吓得只剩下半条命,但是最后大家毕竟都尽释前嫌,皆大欢喜。于是结拜过了。一经结拜,什么恶霸,土匪,也就都成了侠肝义胆的哥儿们了。几位霸道人物,摇身一变,也就成了侠义之士了。这为日后的江州劫法场,埋下了伏笔。 我们看到,此时,霸气与义气之间,已经没有了界限。霸只是屈服于义,而对其他人而言,该横行霸道的仍如故旧。而宋江的脆弱的义气,在霸气的折腾之下,不但没有折损,反而得到了更大的伸张。这不得不由人对他所怀抱的义字的真正含义,产生怀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四、史进:不甘寂寞的浪子 话说鲁智深悄然逃离了桃花山,迤逦来到阴森破败的“瓦罐之寺”,在又饥又饿之际,恰巧又碰上了飞天夜叉丘小乙和生铁佛崔道成两个野狐。鲁智深不忿于他们的荒淫放荡,一时言语不合,三人斗将起来。可惜鲁智深因为饥饿,气力不加,只好落荒而逃。在赤松林中,他邂逅了正在剪径的史进。因为天色昏黑,鲁智深又落发出家了,两人直到恶斗了二十合后,方才认出了对方。于是两下里剪拂了,吃了干粮后,再赶回去与丘小乙和崔道成厮斗,并杀了两人。 (所谓剪拂,《水浒》中提到,“原来强人下拜,不说此二字,为军中不利,只唤做剪拂,此乃吉利的字样。”我个人认为,剪拂乃是“捡福”的谐音,取俯身下去,把福捡起来之意。跟女人行礼“道个万福”之万,估计是同样的借谐音讨吉利。万该是“弯”,即斜弯腰半蹲下的动作。) 鲁智深对史进与他并肩战斗的这段生死情义是相当看重的。他在上了梁山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报史进之恩,提议要去少华山请他来梁山入伙,一起快活。这是后话。 史进原是上延安府去寻找他的师傅王进的,上次在渭州因鲁达拳打镇关西,他匆忙地就跑走了,没跟鲁达道别。他去了延安,没找到王进,将近一年的时间,四处漂泊,最后竟落到剪径的地步。 史进在老种经略相公处,居然没找到王进,这更增添了王进去向的神秘感。我想,小说的妙趣也许正在这里,虚实相间,神龙见首不见尾。倘若史进找到了王进,或许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这是闲话。 此时,鲁智深的去向相当明确:他要到东京大相国寺去挂单。我想,倘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此时进退维谷的史进,很有可能要跟鲁智深结伴而行的。对他来说,少华山的日子实在是太沉闷了:除了喝酒,大家还是喝酒。但是,史进此时全无主见,他万般无奈地跟鲁智深说: “我如今只得再回少华山,去投奔朱武等三人入了夥,且过几时,却再理会。” 跟梁山上大多数喜欢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情来打发日子的好汉们比起来,史进应该算是个不甘寂寞的浪子。他自小就是个逆子:他娘因为劝不住他习武胡闹,一命呜呼。他爹死后,他只因为朱武的苦肉计,瞬间就将富庶的史家庄一把火烧了。而此时,他是个没有任何江湖经验的富家公子(后来大家都称他史大官人,有点好笑)。他不对任何人负责,包括他自己。他只图一时之意气与痛快。 因此,史进自幼养成的无拘的性格,决定了他只能成为一个浪子。 史进是个做事没有什么主见的人。这首先可以从他的拜师习武中看得出来:在遇到王进之前,他一共拜了七、八个师傅,杂而无当。师在精而不在多,但是史进却是见一个拜一个,结果练就的只是一身花拳绣腿,正像王进说的,“赢不得真好汉。” 而史进的优柔寡断的性格,最突出的还是体现在,他在到底是想安身于做一个职业的草寇,还是借着公子形象浪荡于江湖上时,始终不能做出明确的抉择。倘若不是最终因替东京画匠王义父女出气,以至身陷华州府囹圄,他可能还不会铁了心跟鲁智深上梁山快活的。在史进看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种好汉生涯,快活是快活了,但是对于该享受到的真正的人生来说,似乎还有着某些不可替补的欠缺滋味。 这个欠缺是什么呢? 对于一个精力旺盛的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来说,你要让他放弃对女人的热爱,无疑是很困难的。我想,史进之所以在身上刺了九条龙,之所以轻财习武,无非是受了当时时尚的影响。那时女人唱曲是时髦,男人刁蛮是好汉。史进也不能免俗,他想扮酷,但是却将他的母亲活活气死了。算起来,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不会超过三十五岁。 不过,史进追求女色的手段,跟周通和王矮虎之流比起来,可能是大异其趣的。后者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倘若不落草为寇,很可能这辈子就将与女色无缘了。而出身于大地主家庭的史进,是不屑于对女人动粗的。从书中不多的文字交待中,我们可以得到暗示,他甚至可能是个怜香惜玉的浪子。 施耐庵对史进着墨不多,从整体故事的走向来看,史进基本上只是充当了走过场的角色。以我看来,水浒的真正开端,应该是从鲁达开场的。史进不过是个引子。 但是,书中却为史进的故事,留下了两个让人感兴趣的悬念:第一个悬念是,他在回到少华山重新入伙的几年时间里,他在干什么?难道他真的甘于寂寞,终日呆在山上大碗吃酒,大块割肉了吗? 第二个悬念是他与婊子李瑞兰的厮混。在宋江率军攻打东平府时,史进可能觉得自己入伙后无所作为,便提出要到东平府做间谍的要求: “小弟舊在東平府時,與院子裏一箇娼妓有染,喚做李瑞蘭,往來情熟敬我。” 这段话,实际上是对史进在与鲁智深在瓦罐寺分手后,直至后来陷身华州府这几年浪荡生涯的坦白。当然了,水浒中对很多好汉的故事,都是点到为止。史进的故事也不例外。不过,大家倘若有兴趣将上述的两个悬念串联起来,便不难发现,不甘寂寞的史进这些年到底都在忙乎什么了。 但是,史进毕竟还是少了些江湖经验。正像梁山上众多的好汉一样,史进也栽在了品质恶劣的女人手上。他把婊子之间的行当,错当成江湖好汉们的游戏规则了。看来,史进自始至终还是没有搞明白江湖,人生,男女,情义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他的悲剧所在。 同时,我想,这也是王进的悲剧所在。王进只交会了史进精湛的武艺,却疏忽了交他如何做人。王进当初难道没有想到,凭他的武艺与沧桑经历,最后都难免被错乱的江湖逼得无处可逃,更何况初生的牛犊史进?! 金圣叹批语说“令人有生子当如九纹龙之叹”史进最后在昱岭关前,死于江南第一射手小养由基庞万春的箭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五、东京婊子面子大 北宋末期,首都东京繁荣娼盛。因为行业竞争的激烈,因此,很多有才艺的妓女在京城里都混不下去了,只好跑到外地去混。那时的妓女跟如今那种纯粹卖肉的货色可不一样,她们是要掌握诸多的娱乐技艺的。像阎婆惜,“长得好模样,又会唱曲儿,省(xing,通,会之义)得诸般耍笑。从小儿在东京时,只去行院人家串。那一个行院不爱他。” 像这样的乖巧人物,在京城里也都混不下去了,可见当时东京娱乐业之兴旺。 但是,既然是从京城出来的人物,来到了像郓城这样的小地方,尽管是落魄了,面子自然还是要撑持着的。至少她们在自我感觉上是这样。到了一定时候,她们免不了就要拿捏一番,那脾气也就大了。 阎婆惜被宋江“包”了之后,宋江“端的养的婆惜丰衣足食”。按理说,她应该很满足了才是。但是事情坏就坏在她的伪小姐的品性上。 俗话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正是这个道理。像最近台湾八卦的倪x与夏x的绝情恋,似乎也只能聊博一笑了。 所谓的卖笑,纯粹就是训练出来的一种职业性的谋生手段。娼妓的笑容,无论是多么的灿烂,也总是虚伪的,兑了水的。即便是风雅如李师师,她都被道宗皇帝“包”了,仍然不改风尘妓女,水性杨花的本性。她“见了燕青这表人物,能言快说,口舌利便,倒有心看上他。酒席之间,用些话来嘲惹他。数杯酒后,一言半语,便来撩拨。” 这就有点出轨了。李师师的这种轨迹,体现的其实正是妓女的本性:她们是不屑于从一而终的。她们生存的理由,便是放荡。而这一点,是任何的安全套都约束不住的。婊子要从良,其难度就跟戒毒一样。 做婊子就跟抽烟喝酒一样,是很容易上瘾的。因此她们一闻到腥味时,便不免蠢蠢欲动了。阎婆惜在宋江不能满足她的床上需要的时候,便暗地里跟宋江的同事张文远投怀送抱了。宋江的绿帽子在郓城县里熠熠生辉,可能也就瞒过了他这当事人。在对女人方面,宋江是个无可救药的精神麻木者。 宋江包了阎婆惜,本来是为了救人,但是阴差阳错,后来他却不得不将阎婆惜宰了。个中原因,我想就着落在阎婆惜的拿架子上。这娘们刚过了几天好日子,那“小姐”脾气就上来了,开始跟宋江较劲:“你不来采我,指望我娘一似闲常时来陪你话,相伴你耍笑,我如今却不耍!”婊子们最难以让人忍受之处,就在于她们还自以为是正常的女人。宋江莫名其妙地充做了一次风流好人,没尝到甜头,却极尽窝囊之能事。这种孬角色,在《水浒》中也只有他才能扮演的下去。宋江这辈子坏就坏在婊子的身上,不过,他成就也是成就在婊子身上。——后来他走了李师师的后门,终于受了招安。看来,他对女人也并不是一味的抱有偏见的。只不过是女人到了他的眼里,就只有了利用的价值,而没有了床第之趣了。比如他撮合王矮虎和扈三娘,那是裸的乱点鸳鸯谱,为的不过是自己的为人信誉而已。这是闲话。 当阎婆惜无意中得到了宋江的招文袋后,她一下子便觉得自己应该开始从良了:有关宋江私通梁山的文件,将使她和张文远的爱情,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而且,她还将得到经济上的巨大补偿。这种对爱情的现实化,使得她的精神进入了亢奋状态。 可惜的是,作为婊子,她的架子摆得太大了,她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什么叫得饶人处且饶人。说白了,就一句话,她不懂得如何去尊重别人。 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或许他(她)永远也不可能会去尊重别人的。 阎婆惜以为自己占尽优势,因此一再逼迫宋江立马兑现他在经济上的许诺。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宋江既然敢与梁山强盗私通,他的身上必然也隐匿着匪气的。于是,宋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一刀将阎婆惜结果了。 这意外的一刀,让宋江摘掉了绿帽子,他终于像个正儿八经的男人一样出逃了。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通俗歌手白秀英和郓城县都头雷横的身上。雷横受了帮闲李小二的撺掇,来到勾栏听白秀英唱诸宫调。不巧他坐在了前排青龙头的首位,白秀英她爹白玉乔过来收钱的时候,第一个就是冲着雷横。但是,雷横这天身上刚好没有带钱包。 雷横是个吝啬鬼,书中说他“只是有些心扁窄。”像他这样的身份在地方上混,平时出门根本就不用考虑带钱包了没有,自然有人巴结他的。这时他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人家又要讨个彩头,便十分尴尬。而白家父女又是有来历的:白秀英是新任知县在东京时的姘头。白秀英仗着有靠山,又觉得自己是从京城来到小地方演出的,面子十足,因此对雷横冷嘲热讽,言语相逼,终于惹火了雷横,一拳将白玉乔打翻了。然后雷横便被知县拿了,在烈日下示众。 赤日炎炎似火烧。 事情本来到此应该结束了,但是白秀英仍然紧逼不放:她觉得她的面子丢不起,她是京城来的婊子,地位自然要高这郓城县的乡巴佬一等。因此,雷横老娘来给雷横送饭的时候,她痛打了雷横老娘一通。雷横是个孝子,他一枷梢就将白秀英打得脑浆迸流。 阎婆惜跟白秀英这两个东京来的婊子,都死在了那份自我拔高的意气上。她们不但作践了自己的,还作践了自己的灵魂。她们甚至没有最起码的敬业精神。 在中国历史上,妓女曾经是文化的激素,像苏小小,薛涛,鱼玄机,李师师等人的身上,都附加了不少名人的因素。妓女在如今的文人笔下之所以还能受到欣赏,也就是因了这些颇有灵气的女人的缘故。她们赤身地站到了古板的牌位面前,让正统的文化神经颤抖不已。 宋朝时官僚文人狎妓成风,不以为耻。柳永竟日在脂粉队里风流,后来考试时被宋仁宗涮了,便打起了“奉旨填词柳三郎”的招牌,也不为意。欧阳修,苏东坡等大文豪,哪个身边没有过青楼女子的缠绵?!而像梁红玉,从良后也成了备受赞赏的巾帼英雄。因此,可以看出,宋时的妓女是拥有独特的地位的。 但是物极必反。可能也正是这种特殊的境遇,把吃这碗饭的当事人宠坏了,以至于把自己的身份都弄得错乱了。这是导致了阎婆惜与白秀英悲剧的内在原因--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六、孤独的炮手:轰天雷凌振 说到梁山好汉操纵武器的厉害,恐怕没有人能比得上“轰天雷”凌振了。凌振原是燕陵人,后来在东京甲仗库担任副使砲(非“炮”字)手。经呼延灼保荐,来到梁山水泊阵前。凌振“善造火砲,能去十四五里遠近。石砲落處,天崩地陷,山倒石裂。”他是“宋朝盛世第一個砲手”。诗云: “火砲落時城郭碎,烟雲散處鬼神愁。轟天雷起馳風砲,凌振名聞四百州。” 作为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在它问世不久,就被运用于火炮实战。在唐朝末年的战斗中,圆环形状的火药包,就被利用作一种杀伤力威猛的火器,在战场上崭露头角,一显身手。宋时所谓火炮当然不是後世的管状火炮,其实是类似于今的炸药包,而用人力抛石机(砲)抛射。现存世界上最早的火炮,是中国西北地区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国(1038─1227年)的一尊铜铸火炮。而到北宋末期,也就是梁山好汉们所处的年代,由于实战的应用,一些军火专家对黑火药的性能有了更多的认识,他们将黑火药装入纸管中,制成燃烧性武器:“飞火”。因为“飞火”中安装了药线,点燃药线便可引燃火药,使纸管爆炸。倘若再用抛石机(火砲)将这种“飞火”弹射到到敌军的战阵中,那么火药爆炸所产生的威力,就给敌方造成了极大的杀伤。因为这种火器发射后,伴着爆炸声在空中飞舞,所谓“烟云散处鬼神愁”,“轰天雷起驰风砲”,就像是晴空霹雳爆炸,因此,当时也被人们称为“霹雳炮”。后来南宋士兵在与金兵作战时,就曾经使用这种火器炸死和烧伤过大量敌人。著名的岳飞大破“铁浮图”中,就有“霹雳炮”使用的功劳。抗金名将刘锜曾有诗云: “一激轰然如霹雳,万波鼓动鱼龙息。穿云裂石响无踪,却虏驱邪归正直。” 我想,性格焦躁暴烈的“霹雳火”秦明的绰号,估计即是由此而来。另外,这种“飞火”因其爆炸时在天上飞旋,就如狂飙一般,因此也被称作“旋风”。“黑旋风”李逵,“小旋风”柴进的绰号,估计也和这“飞火” 砲有关。 不过,那时的火砲可能还没有在战斗中广泛使用,而掌握火砲实战技术的专家也不是很多,因此它还算是稀罕物。像凌振这等能熟练的操纵三种砲石(第一是風火砲,第二是金輪砲,第三是子母砲)的专家,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凌振在水边驾起“飞天火砲”,轰击梁山泊下鸭嘴滩的小寨时,那隆隆的炮声,吓得山寨上那一帮平日里只知道耍枪弄棒的好汉们,尽皆失色。 这是梁山好汉们第一次面对现代战争的热兵器的强大威力。但是,遗憾的是,农民军毕竟是农民军,梁山头领们并没有由此重视这种新武器的开发。凌振后来被梁山泊擒获归顺之后,他的技艺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挥,从而大行其道。因此,“轰天雷”实际上也就成了闷炮了。凌振的座次,竟然排在了“锦豹子”杨林之后,位居第五十二。后来在征讨方腊时,在攻克众多的崇山峻岭,险要关隘时,凌振的火砲却不能一展神威,致使枉送了许多梁山好汉的性命。 这种悲剧的发生原因,多少存在着对精尖武器主观认识上的保守的农民思想。 我想,可能是在冷兵器时代,那些农民出身的好汉们,更注重的是个人的气力和勇武,而不是在战斗中科技的含量。比如在那些话本小说中,战斗的场面大都是由一对一的武将的决斗组成的。一个或几个人的技艺,本事,往往就决定了一场大战的胜负。或者就是施展兵法,布阵厮杀了。实际上,这种英雄主义色彩浓烈的战斗格局,也只能在演义小说中发生的。设想一下,倘若让凌振这种人大出风头,那么小说中的战争就真的变成了血淋淋的屠杀,从而缺少了精彩的艺术效果。 但是,在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间断过战争的中国人,对于提高战争的质量,却表现出不可思议的保守甚或是麻木的态度。这种态度,一直延续到近代的鸦片战争时期。法国作家阿兰。佩雷菲特在他1989年出的《停滞的帝国》一书中,曾经描写到中国人对现代军事技术的顽固的排斥态度:1792年,英国特使玛格尔尼在到北京拜见乾隆皇帝时,随行中还带了一些现代武器,包括榴弹炮、迫击炮以及手提武器: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等。“这也是为了暗示英国武器的绝对优势,但同时也是为了谨慎地大量推销世界上最好的兵器。当然,礼品介绍中也提及‘削铁而不卷刃的利剑’(注:成语”削铁如泥“的语译)——这是为委婉地介绍英国特种钢方面的优势。” 有趣的是,当英国官员要求把炮弹即刻送到圆明园去试射时,中国人却自以为技术熟练,没有要用英国的炮手。中国人“是否确信自己单独会使用大炮 呢?他们是否宁可失败也不愿意承认在这个敏感的领域里处于劣势呢?英国炮兵把炮送去后马上就被打发回来。1860年火烧圆明园时发现这些大炮与炮弹完好无损地仍在那里。它们从未被使用过。它们被重新运回伦敦。” 想想看,那时距离凌振所处的梁山时代,亦即北宋末年,已经过去了将近七百年了!而清朝统治者对战争技术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梁山好汉们的水准上,这无论如何都是生存的悲哀了!我们中国人把战争看作是一种艺术,而我们的敌人,则是把战争看作是一种残酷的、你死我活的生存手段。这也是中国在火炮发明之后的千年间,仍然备受外族蹂躏的主要原因。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停滞的帝国》还写到了玛格尔尼在北京看到的焰火奇观,无论从花色优美及创作造型上,都比他看过的同类焰火高出一筹,包括在巴达维亚看的中国焰火在内。“一个巨大的火网,有圆的、方的、六边形、八边形和菱形的,发出各种颜色的光亮;接着一声爆炸,天上布满了像太阳、星星和金蛇般的焰火。”真是一幅太平盛世的景象。 我们中国人乐于用火药制造烟花爆竹来粉饰太平。然而,缺乏火炮保护的、无论是多么辉煌的文明,也是注定不能长久生存的! 回头再来看凌振,我们或许会发现,听不到振聋发聩的炮声的火炮专家,该是多么的孤独!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七、花里胡哨的方天画戟 倘若说到梁山一百零八将中,谁的兵器最花里胡哨,那就非吕方、郭盛两个愤青的方天画戟莫属了。他们两人后来在上战场时,几乎就成了宋江身边的摆设。——因为到了宋代,画戟早已经成了仪仗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摆设。这两位少年壮士,武艺不是十分高强,但偏偏却又好追求时尚。他们在各自的兵器方天画戟上,分别缠上华而不实的金钱豹子尾和金钱五色幡。 因此,两人一出场,几乎就闹了个大笑话。 当宋江、花荣的前哨人马经过对影山时,恰好碰上这对活宝正在为了意气决斗,两个愤青,谁都不服谁,就跟如今街头上掐架的小年轻差不多。两人中吕方披红,郭盛挂绿,排场上极尽铺张奢华,算是时髦的草寇了。两人打着打着,那戟上的绒绦却缠在一起了。幸好花荣一箭就将他们的缠结给射断了,不然的话,他们的这场迹近作秀的决斗,不知该如何收场。 大家一看都知道的,小温侯吕方,赛仁贵郭盛的形象,无疑分别是对三国勇将吕布和初唐名将薛仁贵的copy.因为吕布和薛仁贵都是叱咤风云的善使方天画戟的名家。尤其是吕布的那杆戟,跟他的赤兔马,几乎就是他一副英雄的化身。 戟的由来已久,远在商朝早期就已经出现在战场上了。在战国到魏晋时使用的最广。到了唐代之后,戟中的方天画戟,逐渐被皇家的仪仗队采用作为排场的工具,充作门面,所谓化干戈为玉帛了。像《水浒》中的伪皇帝方腊的仪仗,就是这样排场的: “金瓜密布,铁斧齊排。方天畫戟成行,龍鳳绣旗作隊。” 一旦一种惊天动地的兵器成了豪华的摆设,它的威严,便就有些狐假虎威的味道了。这是闲话。 戟是戈与矛的结合体。它按式样和大小可分为方天画戟,青龙戟,钩镰戟等长兵器,以及双戟,短戟等。戟一般都是由锋,援,胡,内,搪五个部分组成。《释名。释兵》中称: “戟有三锋两刃,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其援长七寸半,三锋者,胡直中短,言正方也,刺者著截,直前如截者也。戟胡横贯之,胡中矩之外勾磐拆,与柄长一丈六尺。” 戟用“援”之法,有冲铲,回砍,横刺,下劈刺,斜勒等;用“胡”之法有横砍,截割等;用“内”之法有反别,平钩,钉 壁,翻刺等;用“搪”之法,则有通击,挑击,直劈等。 而我们在这里提到的方天画戟,则是一种在戟杆一端装有金属枪尖,一侧有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的、威震沙场的利器。 史籍和文学的记载中,有很多使戟的高手。像项羽的天龙破城戟,三国吕布的方天画戟,典韦的大铁戟,初唐名将李靖、薛仁贵,以及中唐中兴名将、《红楼梦》中贾珍点过的传奇《满床笏》中所唱诵的郭子仪的方天画戟,后唐太祖李克用的虎威戟等,差不多都是伴随着一个个让人血脉贲张的英雄时代出现的。“方天”两字,直如愁云惨淡,龙战于野,流星赶月,白虹贯日。 而其中最著盛名的,自然是项羽的天龙破城戟和吕布的方天画戟了。大家只要想一想,后来帮刘邦灭了项羽的韩信,曾经担任过替项羽扶戟的郎中,就知道这枝戟的份量了。项羽在“巨鹿大战”时,持着天龙破城戟,在数十万秦军的铁阵中,如入无人之境,让风云变色,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而吕布的一杆方天画戟,南征北战,从无敌手,使他成了三国中无可争议的头号战将。 这些战将,使戟充满了传奇色彩。就像我们一提到枪,就会想到王彦章一样,一提到戟,这些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也便会跃然眼前。 而在《水浒》中,吕方、郭盛的两杆方天画戟,跟书中其他几位高手的比起来,只能算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了。他二人后来死于乌龙岭上的乱石下,也算没有埋汰了手中的两枝方天画戟。 让我们来看看《水浒》中的另外几杆方天画戟。 首先要提到的,是在大家印象里不太讨好的史文恭的那杆方天画戟。在天王晁盖讨伐曾头市时,史文恭一出场就是提着一杆方天画戟。虽然书中没有具体描述到史文恭操作方天画戟的过程,但是以他的武功,我想将他列为水浒中使戟的第一高手,应该是没有异议的。 第二位善使戟者,该算是高俅讨伐梁山时,他手下的十节度使中,云中节度使韩存保了。这韩存保善使一枝方天画戟,他是与呼延灼对阵的。两人棋逢对手,在阵前更不打话,一个使戟去搠,一个用枪来迎。“两个战到五十余合,呼延灼卖个破绽,闪出去,拍着马望山坡下便走。”这一段格斗描写的相当的精彩,几乎不下于林冲与河北节度使、老将王焕的那场枪对枪的恶斗。韩存保和呼延灼从马上打到水里,那惨烈的一幕,直让人想到三国时马超在渭水边斗“虎痴”许褚,在葭萌关下斗张飞的惊心动魄的情景。不过,这些精彩的场面,不知道是作为老师的施耐庵copy罗贯中的呢,还是作为学生的罗贯中copy了他的老师。反正,这些经典的场面,早已经和当事人血脉相连了。 此外,辽国的统军大元帅兀颜光和他的儿子兀颜延寿,都善于使方天画戟。而兀颜延寿,恰恰是被呼延灼生擒的。莫非呼延灼对方天画戟情有独钟?抑或他的双鞭,注定就是方天画戟的克星?! 而书中使用方天画戟最狠的,该算是方腊的侄儿、有万夫不当之勇的方杰了。 方杰正和秦明单挑时,他的手下杜微猛然向秦明掣来一柄飞刀,秦明急躲时,被方杰一方天戟聳下馬去,死於非命。这个方杰的武功不同一般,且看这一段: “宋江陣上,關勝出馬,舞起青龍刀,來與方杰對敵。兩將交馬,一往一來,一翻一復。戰不過十數合,宋江又遣花榮出陣,共戰方杰。方杰見兩將來夾攻,全無懼怯,力敵二將。又戰數合,雖然難見輸嬴,也只辦得遮攔躲避。宋江隊裡,再差李應、朱仝,驟馬出陣,併力追殺。方杰見四將來夾攻,方纔撥回馬頭,望本陣中便走。” 他一人独挡四条一等一的梁山好汉,还真有点吕布的余风了。可惜他是命运不济,最后死在打入方腊内部的间谍柴进和燕青手下。 戟的时代,也因此划上了一个句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三十八、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李少春(60年代主演京剧电影《野猪林》)曾在京剧《野猪林》中饰演林冲。他在开头“东岳庙”出场时,满含喜悦之情,轻快地唱道:“四月晴和微风暖,柳荫下,绿野间,百鸟声喧。” 那一天,林冲与娘子张氏一对伉俪,恩恩爱爱地相扶将着,携带着侍女锦儿,一起来到东京“大相国寺”间壁的岳庙,一边踏春,一边上香。林冲志酬意得,继续唱道:“酬壮志,保国家,鹏程得展,保佑我与你,好夫妻,偕老百年。” 拥有一份令人崇敬艳羡的职业,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男人的福分。算起来,林冲一家,也算是东京有名的武林望族了。他的父亲林提辖,也曾经名耸京都,他的岳丈张教头,原先曾在八十万禁军中任职。无论怎么说,跟上梁山的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流浪汉们比起来,林冲的家庭是幸福的。 林冲手中打着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一边在大相国寺边上徜徉行走着,他对自己的现状,十分的满足。不知不觉间,他离开了张氏跟侍女锦儿,独自散步来到散发着浓郁田野味道的菜园子边上。这时,他听到了一阵喝彩声,随后看到了鲁智深,正在那里挥舞着禅杖,汗津津地在表演武功。两个英雄相会了,遂结拜为兄弟。此后,鲁智深在一路护送林冲上沧州的肝胆相照的义气,便和陆谦的阴险嘴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梁山第一大侠,鲁智深当之无愧。然而,林冲愉快的情绪很快就被破坏了。问题出在他的姿色过人的太太张氏身上。林冲与张氏成亲估计有些年头了,却没有子嗣,因此可能有些美中不足之憾。他们到岳庙来求香,我寻思无非是想求得有一男半女而已。张氏可能很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头,承继父业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很想做一个尽责任的妻子。 仅从这点上看,我觉得张氏应该是《水浒》中最有亮丽色彩的女人了。她后来被高衙内逼得自杀而死的那份刚烈,是扈三娘下嫁与王矮虎的委曲求全所难以比肩的。王英的“劫色”跟高衙内相比,其实好不到哪里去。更何况扈三娘的全家都被梁山好汉们赶尽杀绝了。因此,张氏与林冲的光彩,是互相辉映的。我想,大家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了张氏的冤屈。张氏是个百年不遇的女人。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临行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承认这一点。她对爱情与婚姻的这份执著,又使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等水性杨花的女人,黯然失色。潘金莲等人的闪光点,是在于对性的迷恋,以及伸张自我。 这时,纨绔子弟高衙内出现了。本来高衙内倘若就像一般的公子哥儿一样,逢场作戏,调戏一番张氏后,即知趣地撒手,他和林家的这场不愉快的纠纷也就作罢了。然而,这个心理变态的花痴,偏偏不知是哪根筋错乱了,竟然当真恋上了林冲娘子(后来他因“恋色”病死,做了风流鬼。这与一般戏文中的恶少可不同)。林冲也因此突如其来地被卷入了一场残酷的悲剧中。因此,事情还真像时下里流行的切口说的:长得帅不是我的错。美丽也有可能是一种错误。在一个平庸、凡俗、甚至丑陋的社会中,美丽是一种祸水,对此我深信不疑。一个女人,长得俊俏些倒也罢了,因为在当今这个可以将平庸包装成高贵的社会里,只要你眉目五官没有什么大的出入,谁都可以夸你是美女。但是,美丽却不一样了。美丽是会焕然生辉,是会生电的。像高衙内这等人,身边肯定不乏漂亮的女人,他应该是个懂得“劫色”的花花公子。因此,他一下子就被张氏的美丽和不同凡俗的魅力迷住了。高衙内算是半吊子的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对象的不是张氏,而是潘金莲,那么他的人生,就不会是病恹恹地在被窝里结束的。 说起来,高衙内跟王英,周通,贾瑞等人一样,都是喜欢“劫色”的汉子。很多女人也是因为在他们下流的打劫下,才变得生动可爱。他们的行为如果搁在时下里,保不定会有多少的女人暗地里欢喜不尽。然而男人们似乎多是喜欢意淫的,他们有色念、色心,却缺乏高衙内之流的色胆。所谓男的不坏,女的不爱,其实是很有几分道理的。女人的矫揉造作的清高和男人的犯贱,使我们烂泥般平庸的社会,偶尔也会透射出些许亮光来。这是闲话。 林冲娘子因为长得美丽,才酿成了一场悲剧。 可以说,在梁山一百零九条好汉中,只有林冲是真正被逼上梁山的。换上其他的好汉,在碰到高衙内这等鸟人时,可能就是一刀将他结果了,然后举家奔逃上梁山落草。但是林冲做不到,他对主流社会毕竟还有着诸多的留恋,比如功名,家族荣誉,富贵等。这种负重,使他进退两难。林冲终于还是没有像王进那样想得开,带着妻子离开东京。因此,他才会唉声叹气地跟好友陆谦抱怨道:“男子漢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這般腌臢的氣。” 此时,林冲还是将陆谦看作是好友的。在苦闷的时候,拥有一个朋友,就像是雪中送炭一样。但是,这样的朋友实在太少了。只有一个初涉江湖的人,才会满街都是朋友兄弟。真正的老江湖,是不会有死心塌地的朋友的。林冲还没有真正涉足江湖,因此他才会跟陆谦说出这种贴心话来。然而,就是这位早年就跟林冲一起学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陆谦,其实正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最阴毒的罪魁祸首! 一部水浒,歌颂的多是友情。但是陆谦却是个例外。他就像是林冲的一道阴影,一直鬼祟般跟踪林冲到了沧州草料场。在陆谦看来,既然已经将朋友出卖了,那么就理所当然地应该斩尽杀绝。 林冲终于被逼上路了。高俅因为高衙内的一念,不遗余力地要将林冲置于死地,可为用心良苦。而水浒所表现出的更让人痛心的悲剧,似乎还在于日后高俅被梁山好汉们生擒,然而林冲却眼睁睁地看着天大的仇人被宋江送走。我想,那时林冲的心一定不是在流泪,而是在流血! 林冲在离开汴梁上沧州之后,他的脑子里,肯定时常缠绕着张氏的罩影。张氏在林冲离开不久后,就被逼自尽了,她这是对权贵的蔑视。她的节烈,同时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的一道亮丽的陪衬。 林冲在开封府外州桥下写下的那道休书,其实也就是他的绝命词。林冲唱道:“纵然保残生,亏对爹娘,亏对贤妻。 报国壮志一旦抛。“在林冲看来,自己涉身危机四伏的江湖之后,便不该再有家庭之念了。他在上了梁山后,久久没有去接张氏上山,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充满酒精味和血腥味的梁山,不该是善良的女人们呆的地方。在得知张氏自尽后,我想,对于女人,林冲是死了心了。凭着这一点,张氏在天之灵,也该瞑目了! 当年在延安时,曾经配合“文艺座谈会”的精神,创作了几部京剧,像《打渔杀家》,《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等,差不多都是带有鲜明的革命色彩的。而其中的阮小七跟林冲等人的形象,则充满了革命的英雄主义。这自然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因而拔高了人物形象。 后来曾经在《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一文中,引用了明代戏剧家李开先的《宝剑记》中《夜奔》一出的唱词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以此讽刺那些老革命在评职称时的小气肚肠。 说了这么多闲话,该回到题目了。林冲直到被逼到草料场的那个风雪之夜,才真正地清醒过来,欲哭无泪。因为陆谦最后还是放不过他。林冲在迈向梁山的道路上,每个脚印几乎都是带着血痕的! 我每每想到林冲时,印象最深的,无非是他肩上扛着一杆铁枪,上面吊着个酒葫芦的形象,还有那个寒风凄厉、雪血纷飞的草料场。那是红色跟白色组合成的一个悲壮的场面。如今我们头头是道的“逼上梁山”这个苦涩的英雄落魄的壮举,便是在那满裹着雪花的血红色里,完成了最后的洗礼的。 那天林冲在小店里打了一葫芦的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施耐庵写道:古時有個書生,做了一個詞,單題那貧苦的恨雪:“廣莫嚴風刮地,這雪兒下的正好。扯絮撏綿,裁幾片大如拷栳。見林間竹屋茅茨,爭些兒被他壓倒。富室豪家,但言道壓瘴猶嫌少,向的是獸炭紅爐,穿的是綿衣絮襖\,手撚梅花,唱道國家祥瑞,不念貧民些小。高臥有幽人,吟詠多詩草。” 这写雪的词到底写的怎样,只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其实,也只有我们汉文化的背景,才能容许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尽头的!于是在《野猪林》的结尾“山神庙”一段,林冲拖着长腔,悲怆难抑地唱道:“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彤云低锁山河暗,疏林冷落尽凋残。 往事荣怀难排遣,荒村沽酒慰愁烦。“ 这当真是英雄末路了!而陆谦的那把炽烈的大火,将林冲残存的最后一丝热情,也给焚毁了!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时,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感慨万千,背上汗毛直竖。倘若一个人不是拥有众多的朋友,曾经对朋友有过真挚的情义,又受过朋友的出卖,是不会说出这种冷酷的话的!古龙还有一句话:“没有朋友,死了算了”。我想,这可能也是他无比寂寞、因此只能寄情于酒的原因。我是从来不敢去想象朋友们的真诚的,因为那也是我个人生存的支柱之一。想想看,我们从小到大,共经患难培植起来的感情,难道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并不是为了什么理念活着,道理很简单,我们生来似乎就是命中注定的。像陆谦这样,因为嫉妒而燃烧了自己,同时也燃烧了朋友的人,他的生命,又值得几何?在火料场上,林冲酣畅淋漓地将陆谦一刀取出了心肝,同时也将一段他曾经相当投入的友情给杀死了。这个结局正像林冲说的:“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所谓的“情理难容”,我想应该正是陆谦对友情的背叛吧。一个真正的好汉,最难容忍的,便是朋友阴毒的刀把子。这也是晁盖临终时不能原谅宋江的缘故。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寫的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徹,都使人怕。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業來,然琢削元氣也不少。”他的这段话,可以作为林冲在朱贵酒店里的那首题壁诗的注脚:“仗義是林冲,為人最朴忠。江湖馳聞望,慷慨聚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 从此之后,林冲将抛弃隐忍的性格,以一种冷酷的面目登场了。梁山不相信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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