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水浒》 鲁智深 第一章 钱塘江的飓风和大潮算得了什么? 杀人如麻、血肉横飞算得了什么? 那轮羞于张贴征婚启事的月亮的贞洁又算得了什么?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 这个胖大凶蛮的花和尚忽然肃穆得像临刑的死囚,他缓步走近僧人们准备好的大木桶。 木桶摆在庭院中央。这是他吩咐的,僧人们当然乐于从命,看不到盗版三级片,能明目张胆地欣赏一下这个梁山泊健美比赛亚军的全裸风采,倒也算得上意外的惊喜。 木桶里水汽蒸腾,像一颗刚刚挖出的巨大的心脏。和尚的脚步很重,每走一步,都会震得木桶一颤,那颤动也像心脏犹未停止的脉动。 和尚来到木桶前,静立片刻。 虽然只是片刻,也让天地为之一冻:风冻在松针上,浪冻在月光的碎片间,钟声冻在聋哑敲钟僧深邃的耳孔里,就连号称寺“第一风骚小娘”的奶油小僧的口水也冻结在眼角、形如一滴羞愧的泪(当时他不小心一仰脸) 片刻之后,和尚开始宽衣。 风重新在松针间漫步、浪重新在月光里冲动、钟声重新在夜色里叹息,而“第一风骚小娘”的口水自然也恢复了口水的本来面目。 和尚露出了他宽厚的后背,粗黑的皮肤上布满靛青的纹绣:浪花一样翻滚的云朵,一轮凶蛮的圆月。 啊——! 僧人们一起惊呼。 他们虽然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但对男人再熟悉不过了。然而,仅仅和尚的后背,就足以彻底颠覆他们所有的性感体验。这一瞬将会煎熬他们每一个人,直到死的那一天:“我们真的见识过男人吗?我们是男人吗?我们梦寐以求着能够和女人睡1分钟,哪怕是母猪一样的女人,但是,女人真的值得我们这样吗?女人梦寐以求的不正是这样的后背吗?女人没有见到这样的后背,我们却侥幸见到了,我们不是比所有的女人都幸福吗?经过这一瞬间,我们怎么可能再继续自认为是男人?但就算我们真的能变成女人那又如何?怎么可能有第二个男人拥有这样的后背…天啊!” 和尚脱光了所有的衣服,回到了初来人世的样子。胖大魁伟的身形在月光下,是一座等待岁月终止的山。 僧人们开始流泪。 和尚将身子泡入水中。 水里原本是一轮朦胧的月,这时不得不融化成明亮的泪水,沿着桶壁不绝流淌。 僧人们这时已经泣不成声了。 和尚用粗大的掌洗自己粗厚的皮肤。 月光用水的柔情缠绕着和尚的手指,但和尚无动于衷,十根手指像十块水边的鹅卵石,虽然留有日光的余温,但这与月光无关。 于是,月光只能在僧人们的脸颊上潺潺流淌,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和羞恼。 和尚全身上下依然很黑,但这黑已经与尘世无关。 月光在这黑上徘徊着,就像暗恋者在情人走过的地方查找自己的痕迹,越不甘心就越绝望。 和尚们究竟要比月亮直率,这时,泪水渐干,而恼意渐生,虽然他们无法转过脸,但目光已经开始咬啮和尚黑黑的皮肤。 和尚从桶中伸出一只大手掌。 手掌在命令:我的新僧衣。 递上僧衣的是“第一风骚小娘”,他现在比谁都恼恨和尚,因为只有他发现:洗浴时——和尚的脸一直在感受着风的抚摩和尚的眼一直在凝视着潮的舞姿直觉告诉他:这风不是风,而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潮也不是潮,也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递上僧衣的时候,他一直别过脸不看和尚,但和尚朝他微微一笑,他还是看见了,这笑让他更加恼怒,因为这笑是心想事成者对路人的和蔼一笑。 穿好僧衣,和尚逆着风、背对潮,稳步走进佛堂。 风从他的身旁走远,潮从他的耳边退却。 这时,一切真的与他彻底无关,哪怕是风,哪怕是潮。 天地也对之无可奈何。 僧人们更像一群秋天的苍蝇,挤在长廊上,茫然不知所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章 鲁智深问寺内众僧处讨纸笔,写了一篇颂子,去法堂上捉把禅椅,当中坐了。焚起一炉好香,放了那张纸在禅床上,自叠起两只脚,左脚搭在右脚,自然天性腾空。比及宋公明见报,急引众头领来看时,鲁智深已自坐在禅椅上不动了。 颂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和尚就这样去了。 去了哪里,无人知道。 风和潮也随之退却,回到了自己的来处。 这来处是关西一座小镇。 那应该是40多年前,应该是一个中秋。 当年那场著名的瘟疫让三个女人从三个方向逃到关西这座小镇。 小镇小得几乎是世界上最小的小镇,所以连镇名都没有,人们就叫它小镇。小自有小的好处,连赶尽杀绝的瘟疫都没有发现它。 这么小的小镇当然只有一家客栈,而且那根本算不得客栈,只不过是四间土房带一个小院。客栈老板是一个寡妇,镇上人都叫她老乌鸦,因为她不但黑,而且笑起来嘎嘎嘎的让人想哭。不过她还算是一个有见地的商人,声名震天的苏东坡曾经经过她的门前,忽然尿急,向她借用茅厕,她抓住这个机会,逼苏东坡给自己的客栈取名,苏东坡没办法,看着她纯洁期待着的奸恶目光,随口说就叫“不是黑店”吧。老乌鸦一听大喜,出门在外,求的就是个平安,这个店名直截明了、一针见血,实在太好了! 苏东坡解完手后悄悄说:“我的确叫苏东po,但我的po是泼洒的po,不是山坡的po.”老乌鸦假装没听见。 于是这家“不是黑店”客栈成为小镇最具标志性的名胜,每年至少能吸引三五个慕名而来的游客。 这年中秋。 三个女人,确切说是三个孕妇,她们几乎是同时站在了“不是黑店”门前。 老乌鸦已经很久没有开张了,一见到她们,得意忘形,嘎嘎嘎地笑了起来。 当时暮色沉沉,远近一派清冷,中秋的寒意在衣袖中隐隐发作。就算是安乐幸福的大男人,遇到此情此景此等煽情的背景音乐,也不免黯然神伤,更何况是只身逃难的孕妇?所以,没等老乌鸦及时觉悟马上收口,三个女人就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老乌鸦狠狠抽了自己三巴掌,柔声粗语地安抚三个孕妇(她本来想柔声细语,但该死的嗓子无论怎么调整呼吸,都挥不去那股碜人的肉麻),三个孕妇见她如此懊悔,也不便再哭了。她们各要了一间房安顿下来。 谁料到,就在当夜,三个孕妇先后临盆,彼此相差不过一柱香的工夫。 老乌鸦兴奋得简直想在院子里、月光下跳一曲霓裳羽衣:“嘎嘎嘎,三个妇人现在想走都走不了了,更何况还能额外收三笔接生费!嘎嘎嘎!” 月光将“不是黑店”照得完全不像黑店了。老乌鸦在三间客房、三个孕妇的叫喊声中往来穿梭,如果单看她的一对三寸黑莲,会让人误以为是哪吒三太子下凡。 “嘎嘎嘎,这个难产!”(1号房外) “嘎嘎嘎,这个也难产!”(2号房外) “不会吧,这个还是难产!嘎嘎嘎!”(3号房外) “三个都难产,三个都得加收难产费!嘎嘎嘎!”(院子中间的井沿上) …… “喂,小娘子,你言语一声,你没事吧?天啊,你真的死了?”(1号房内) “小娘子,你千万不能死啊,你……”(2号房内) “你死!让你死!你死了关老娘鸟事,你以为你睁着白鼓鼓的眼儿瞪老娘,老娘就怕了?你会瞪,老娘就不会瞪?你瞪,你再瞪!”(3号房内) “老天爷,你让老娘死了算了,老娘我不想活了,实在不想活了,老娘死关你鸟事?你为什么不让老娘死?”(院子中间的井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三章 如血的黄昏,小镇,更小的“不是黑店”客栈。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站在“不是黑店”前:“风兄、颂兄,奇哉怪哉,此家客栈名曰‘不是黑店’,大有意趣,大有意趣。” “雅兄、颂兄,此家客栈主人必我辈中人,始终不忘‘必也正名’之训,夫子不饮盗泉之水,此客栈正为我辈而设,所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风兄、雅兄,以小弟愚见,此家客栈主人非同小可,若非怀才不遇之狂士,必为隐居高蹈之逸人。此店名之文法深合‘大巧若拙、大雅若俗’之旨归。令人击节、令人叹服!” …… 吱——呀——客栈门开了——“嘎嘎嘎”——“哎呦呦,客官一路劳顿,快快请进!” ……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眼泪汪汪低声言道:“风兄,颂兄,此妇人骨具寒鸦之戾、目含祖母之绿,果然巾帼中狂狷畸零者也。” “雅兄、颂兄,此妇人兼无盐之容与孟光之德,真天下奇婆,令我辈顿觉枉为须眉。” “风兄、雅兄,古语有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弟耳闻其笑,心悸悸然有狼嗷之念。” …… 老乌鸦虽然听不懂他们舞文弄墨,但三个人脉脉含情的目光却比a片更暴露,她的双颊顿时飞红(确切说是飞紫),沉埋了五十年的芳心不顾一切地绽放了:“讨厌!干吗这样看着人家——阿达、阿潮、阿风,快来招呼客人!嘎嘎嘎——”一道腥风,她已经躲进厨房里去了。 应声而来的是三个幼童:阿达:男,6岁,身高140公分,体重50公斤,圆头圆眼,目光凶悍;阿潮:女,6岁,身高110公分,体重25公斤,弯眉弯眼,眯眯含笑;阿风:女,6岁,身高70公分,体重15公斤,细眉细眼,涕泪荧荧。 阿潮用小手轻轻拈弄着发辩,笑眯眯问道:“三位大爷,你们一定很累了吧,快进客房休息,姥姥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酒肉马上送到,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姥姥蒸得一手好包子,远近几十里没有人不夸的,就说这包子馅吧,肥而不腻、油润香甜,说是牛肉吧,牛肉哪有这滑嫩;说是羊肉吧,又没有羊肉的膻气;当然更不是猪肉啦,猪肉可没有这么筋道。看得出来三位大爷见多识广,可是阿潮敢说你们绝对猜不出那是什么肉。对了,阿潮差点忘说了,几天前有位大爷吃了我们姥姥的包子,硬说是人肉馅的,大爷们说好笑不好笑?如果真的是人肉馅,没卖几笼包子,姥姥和我们三个早就变成骨头架了。再说包子能值几个钱?就算一个包子能卖1两银子,阿潮还怕疼呢。还有呢…这位大爷,您想说什么?您想说什么就尽管说吧,阿潮听着呢,阿潮这对小耳朵生来就是听姥姥和三位大爷的吩咐,所以我们姥姥最喜欢阿潮了,其实说起来,这小镇上有谁不喜欢阿潮呢?对了,可能只有一个——镇长的千金陈慧琳,三位大爷可知为什么吗?她一直嫉妒我的眼睛比她的漂亮,她的眼睛其实已经很漂亮了,可惜眼白太多,而看人老是直楞楞的,像是所有人都偷了她的耳坠子了。她的那对明月夜的耳坠子丢了能怪谁呢?谁让那对坠子那么漂亮。三位大爷不信?请看阿潮的小耳朵,上面挂的就是那对坠子,怎么样?很漂亮很漂亮,对吗?陈慧琳的耳朵只是用来听镇长的话,而且有时候连镇长的话都不听,这么漂亮的耳坠子戴在她的耳朵上,多可惜,阿潮的这两只小耳朵就不一样了,如果没有它们,谁来招呼三位大爷呢?咦?三位大爷,你们的脸怎么抽筋了?还流这么多的汗?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没关系,我们姥姥还…” “阿——潮——!”厨房里传来凄厉的鸦叫。 “哎,来啦!”临走前,阿潮向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眯眯一笑说:“三位大爷稍等,我去去就来,陈慧琳的妹妹才可笑呢,等我回来再慢慢讲。” 厨房里。 啪!啪!老乌鸦扇了阿潮两耳光。 “姥姥,给那三位大爷端哪种酒?”阿潮笑眯眯地问。 啪!啪! “掺水的?” 啪!啪! “阿潮真是个小笨蛋,当然不掺水啦。”阿潮笑着说,两滴眼泪落到了地上。 “姥姥,这次下不下药?” 啪!啪! “不下药?” 啪!啪! “嗨,阿潮真是最笨的小笨蛋,当然还是要下药。”阿潮还是笑着,两行泪在小小的脸蛋上流淌。 “姥姥,包子馅用哪腿肉?” 啪!啪! “大前天那个老头子的?已经臭了。” 啪!啪! “前天那个尼姑的?已经有些味道了。” 啪!啪! “嗨,阿潮真是全天下最笨最笨的小笨蛋,当然是昨天那个婴儿的,又鲜又嫩。”阿潮还是笑着,小脸蛋红肿得几乎看不出笑了。 “姥姥,你今天看起来好漂亮。” 啪!啪!老乌鸦扇完耳光后扭捏地问:“真的?” “当然,我们姥姥是镇上最漂亮的老太太。” 啪!啪!啪!啪! “我们姥姥今天看起来特别年轻。” “真的?!”老乌鸦急忙抿了抿鬓边的17根头发。 “就像是画上的仙女——的奶奶一样。”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四章 厨房后的一间暗室,一盏油灯。 三张长凳上,分别躺着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睡得好香。 三张长凳边,分别立着三个幼童,手里分别握着一把牛耳尖刀。 “剥!”老乌鸦在门边灯旁命令道。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变成了三个沉睡的裸男。 阿风全身颤抖,眼里是荧荧的泪光;阿达全身颤抖,眼里是兴奋的光芒;阿潮全身颤抖,眼里是眯眯的笑意。 “解!”老乌鸦向前一步,让背后的灯光把自己剪成一幅50年前可能有过一星半点的美丽、可能让某个雄性乌鸦心动过1分钟的雌性乌鸦孤寂的影。 三个幼童正准备动手,老乌鸦忽然又命令道:“先把他们的眼珠挖出来,谁要给老娘弄破一丁点,老娘今晚就烧他的蹄子下酒!” 不一会儿,三双小手捧着六只眼珠送到老乌鸦的面前,老乌鸦掏出一张油污的手巾,将眼珠小心地包在里面、揣在怀里,幽幽一叹,满怀倦意地说:“好了,小猴儿们,开始解吧。”然后就颓然离开了。 “太好了!阿达、阿风,快来看,这个人的脚上戴着一只大戒指!幸好姥姥没看见。说好了,不许抢,这可是我发现的。”阿潮笑眯眯地,眼睛弯成了初三的月牙。 那枚戒指套得很紧,阿潮费了很大的劲才脱下来,可她的三根小指头并起来才戴得住,她美滋滋地计划道:“现在戴不成,我就好好地藏起来,等我长大了,出嫁的时候再戴。阿潮这么漂亮,要嫁一定要嫁个状元,他骑着大马,穿着大红的状元袍,阿潮坐着花轿,穿着大红的新娘裙,那时的阿潮就更漂亮了。新娘都要戴盖头,你们说阿潮要不要向外偷看呢?状元娶亲,看热闹的人肯定多得不得了,阿潮只看1眼,不,只看2眼,还是3眼吧,就3眼…” “啊——”忽然一声惨叫,那个“颂兄”猛地坐了起来,肠肚全都堆在腿上,鲜血流了一地。 原来,阿达已经破开了他的肚子。 “大梦谁先觉——哎呀——痛乎哉!”“颂兄”大叫起来:“为甚眼前漆黑如斯?为甚腹中绞痛欲死——娘啊!俺明白了,这是家黑店。大哥、二哥,你们在么?你们已经吃人暗算了?老婆子、三个鬼崽子,你们在哪里?俺们可是名震山东临沂山楂乡梨树村的大蒜三英,英雄生不改名、死不改姓,俺大哥名唤赛煎饼张大嘴,俺二哥叫蒜上飞张二嘴,俺排行老三,人称酱里跳张——啊——” 阿达一刀割断了酱里跳的喉管,意犹未尽,嘶吼着又在酱里跳的身上猛插了几刀。酱里白跳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机会说出口:“葱花!俺日日夜夜都想你念你”。 “太好了!阿达,阿潮崇拜你,阿潮长大后不嫁文状元,要嫁就嫁阿达一样的武状元!”阿潮拍着小手喝彩:“阿达,这三个人还是都交给你,阿潮不喜欢血,阿潮怕把小手弄脏了,来,阿风,别怕,我们在一旁看阿达。” 阿达鼻孔翕张,眼红外突,粗黑的身子隐隐泛红,犹如刚刚咬住猎物的幼狼。 阿潮牵着阿风的手笑眯眯站到墙边,阿风缩到阿潮的背后嘤嘤哭泣,鼻涕浸透了阿潮的小坎肩。 油灯光坏笑着。 阿达手中的牛耳尖刀在骨骼间忘情奔走。 杀人需要只见虚空的慧眼。 解尸更要物我两忘的根性。 骨有间而刃无间,以无间入有间,恢恢乎其游刃必有余。 尸无知而童无心,以无心遇无知,荡荡然其纵性必无悔。 油灯未昏,而骨和肉已经分门别类、按部就班、停停当当。 血沿着手臂自刀尖滴落,不像泪滴,倒像婴儿在睡梦中流的口水。 阿达咧嘴笑了,那么纯真憨顽,像世界上所有淘气的儿童那样,像男孩们拆散了女孩们的洋娃娃那样,而且成就感更加饱满,因为世界上不会有哪个女孩子能拥有这样的洋娃娃、而且是同时拥有3个,当然更无法想象还能时常更换了。 “阿达,太棒了!阿潮——”阿潮话还没开始讲,就挨了阿达重重一脚。阿风吓得吹出了好大的一朵鼻涕泡,阿达顺便也给了她一拳,径自甩头出去了。 “阿达——真——坏——”阿潮捂着肚子,疼得小脸都抽搐了,可那对弯弯的小眉毛还在眯眯笑着。阿风紧紧抱住她,头埋在阿潮小小的肩上,眼泪和鼻涕止不住倾泻起来。 深夜,院中。 井里传出闷闷的哭号。 一个黑瘦的老女人把她用50年孤凄换来的贞洁倾泻在冰冷的井水中。 然后,她将那六颗已经不能再脉脉含情的眼珠嚼碎吞下了肚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五章 “不是黑店”从来没有这么暖和过。 这暖意来自于投宿的那个胖胖的和尚。 斜阳柔柔地照在小院里。 枣树下一张小桌。 那胖和尚就坐在桌旁。 好个胖和尚,胖得那般庄严、圆满、慈祥、可亲。 就算修行再高深的僧人、就算胡子再白再长,站在他面前,都将只是个饿肚子的小沙弥。 这是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没说几句话,阿潮就已经依偎在了和尚的怀里。 从来没有人这么耐心到听她说说不完的话,可是,这时,她却一句话都不想说,闭着眼睛,可爱的小脸蛋在斜阳下幸福地红着。 阿风怯生生地站在一边,羡慕地望着阿潮,时不时偷偷看一眼和尚。和尚微笑着向她招招手,阿风踌躇了好久,才一点点走近和尚。 和尚掏出一方素白的手帕,替阿风揩尽鼻涕,然后伸出手,轻轻抚摩阿风头顶稀疏干枯的头发,阿风一动不动,气都不敢出,生怕一朵鼻涕泡就会惊走这柔柔暖暖的抚摩。 过了一会儿,阿风也依偎在了和尚的怀里。 和尚又向阿达招手。 阿达喘着粗气,圆睁双眼,恶狠狠地瞪着和尚。 和尚眼中满是赞许,甚至可以说是惊喜。 “不吃酒,不吃包子,老娘就让你喝洗脚水泡枣叶的极品茶!”老乌鸦想奸笑几声,可是努力了半天都奸不起来:“蹊跷,老娘见了那个胖和尚,心里不知怎的,只想从良。” 她端着茶,来到枣树下:“活佛,请尝老婆子亲手点的好茶,这茶唤做洗脚……” 啪!老乌鸦扇了自己一个大耳光,嘴里骂蚊子,心里却嘀咕:“真真遇鬼了,怎的只想做个容易掏心的婆子?” “洗脚水泡枣叶?”和尚微笑着问,那微笑能感动得苍蝇立志做一名环卫工人。 “是呵——不——就是嘛——不——” 啪!啪!啪!啪! 就在这时—— 就在这时,和尚轻轻拍了拍两个小女孩,微笑示意她们先在长凳上稍坐一会儿,而后站起身,缓步走到老乌鸦面前,伸出手,轻轻按在老乌鸦额头上。老乌鸦软绵绵瘫倒在地,头顶深陷五道温柔的指印。 无声无息,老乌鸦就这般香销玉殒,一缕戾魂去追寻50年前弃她而去的丈夫。 和尚依然面含微笑,缓步走到井边,汲水,掏出方才那方手帕洗净,拭手,而后再汲水,再洗手帕,拧干,再拭手,最后将手帕叠得方方正正,端放在井沿上。之后,缓步走回到枣树下,坐定,轻轻将阿潮和阿风重新揽在怀中,两只手掌分别轻抚阿潮和阿风的头。 春去秋来,只用了一分钟。 阿潮笑不出来了。 阿风用小手捂住鼻子,生怕鼻泡吹出来沾湿和尚素白的僧袍。 阿达的眼中却露出粗野的惊羡之色。 和尚微笑着问阿达:“愿不愿意跟我走?” 阿达重重点头。 “杀人?” 阿达重重点头。 清晨,古道,白雾。 和尚缓步而行,身后跟着阿达,一个很大的小男孩。 十几步后,紧跟着两个小女孩,一高一矮,小手牵着小手。 和尚停步。 阿达转身向阿风、阿潮挥拳怒吼。 阿潮、阿风不敢向前,但也决不退后。 “活佛,您的手帕!”阿潮笑着叫道。 和尚缓缓回转身,微笑着说:“手帕送给你了,小妹妹,回去,好吗?” 和尚带着阿达走了。 阿潮和阿风留在原地,不敢再向半步。两只小手牵得更紧了。 白雾中,四颗泪珠和一朵鼻泡在晶莹闪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六章 一切都被隔壁的麻婆看了个真切。 麻婆有一把订做的高椅,椅高五尺、椅腿如梯,可拾级而上,扶手呈盘状,可置茶盏、瓜子。夏天,椅上还可张挂小帐。 这把椅子耗去了麻婆几乎1/ 3的聪明才智,几经调整改进,才终于有了现在的舒适便宜。 想当初,为了看几眼隔壁的私生活,麻婆要忍受多少煎熬啊!搬砖叠椅、虫叮蚊咬、风霜雪雨、更深露重……真是一言难尽。 最惨的是,每到精彩处,麻婆都会急速达到,尖叫、打口哨、鼓掌、挥臂,甚至热泪盈眶。结果当然只能是无数次地从墙头跌落。自从她给这把椅子加了根安全带后,她才算永远告别了杂技生涯。 辣婆是麻婆生平第一知己,为酬答知己之恩,麻婆也为辣婆订做了一把一模一样的高椅。因为每年夏天,辣婆都要到这儿来渡假。 掌灯时分,这对知己总是准时来到墙边,一起登高共赏、品评唱和,更有麻婆独创的萤光囊闪亮助兴,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如果是春秋冬三季,麻婆就以纪实的笔法,把所看到的经典剧情纳在鞋垫上,定期给辣婆寄去。这样,她们才能保证同步成长。否则,这份纯洁的友谊怎么可能将保持这么多年? 这时已是中秋。 麻婆急忙把隔壁的惊天大新闻纳上鞋垫,绑在那只加急鸽子腹部,连夜寄出去了。 第二天夜半,辣婆提前赶到:“麻妹,怎么了?老鸦婆出车祸了?你画了五辆车从她头顶压过是什么意思?” 麻婆二话不说,急冲冲引着辣婆登上观览椅。 圆月,却被枣树的枝桠刺得如同破筛子。 阿潮、阿风坐在枣树下的小桌旁吃枣。老乌鸦躺在地上。 阿潮笑眯眯说着新娘、阿达、老乌鸦、扣子、耳朵、月亮、陈慧琳和她的妹妹、珍珠、小狗、要饭的、天、漂亮、灶台、当官的、井、伤疤、走…… 阿风抽着鼻涕听着。 墙这边,麻、辣二婆开始商议分赃。她们等这一天已经整整6年了。 再伟大的友谊,当它面临利益的时候,都难免被人性的弱点咬伤。尤其是当双方不约而同提出五五分成的时候。 五五分成是多么友善、多么慷慨、多么高尚、多么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让步啊! 但一院房子、一具老女人的死尸、两个女童,怎么样才算是五五?此外,还有“不是黑店”的招牌,谁能估算它的潜在价值?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阿风,快看,墙上有两个妖怪在打架!” 阿风一惊,接连吹了三朵鼻泡。 “阿风,别怕,我逗你玩呢。是麻婆婆和辣婆婆,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阿潮笑着把阿风拉到怀里,小姐妹头靠头一起看墙头的鬼片。 确切说,这是一出以明月为幕的皮影戏。 片名:魂断蓝墙主演:两个感情受到伤害的婆子道具:口舌、拳头、指甲、脚、牙、头及各种可掷性器物服装:古典式比基尼(注:由于经费紧缺,演员其他服装借用给道具部) 台词:呀、淫妇、娼妇养的、呦、呸、贼婆、鸡婆、天杀五雷劈、·# ¥# ·% — 动作:传统武术(以小擒拿及暗器为主) 场景:空中片尾曲:《轰!》 鲜血和伤痛能够换来理智和平和,这就是无数场大大小小战争的意义和安慰。 在大毁灭中,人才能发现:真挚的感情是人世间唯一的永恒。 麻、辣二婆终于破镜重圆,达成了理想的协议:阿潮归辣婆所有,阿风及“不是黑店”归麻婆所有。 因麻婆所获略多,老乌鸦的尸首由麻婆全权负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七章 时光如同磨刀石。 10年,足以把一块顽石磨成一柄可怕的杀猪刀。 当时徽宗即位,天下承平已久,妖氛渐盛、人心不宁。尘世需要净化、魔障急待清除。 东京大相国寺的全国第十三届代表法会上,万僧云集,如林的经幡飘摇不定,就像难以割舍的俗心。 今日坐坛说法的是一代魔僧春风佛。 天色阴沉,万僧围坛而坐,登高望去只见密密麻麻无数光头,犹如一片千年骷髅场。 春风佛独坐骷髅场中央的一丈高坛之上。 好个得道的胖和尚!胖得那般庄严、圆满、慈祥、可亲! 这是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虽然没有人不在心里敬畏偶像,但当偶像真的出现在眼前时,每个人都会尽力显出不以为然。 虽然大家都一样,但至少要让自己觉得自己和大家不一样——这叫做个性。 能被大相国寺邀请的僧人,哪一个不是有个性的?所以,坐在坛下的这些僧人都显得很自然随意,有个性的人是不会在任何地方压抑自己的个性的。 他们都把身边的其他僧人看作是从乡下来的故旧,随意地扯着一些很亲切的话题,比如说物价、住房贷款、医疗保险、失业、今年的天气、张家的麻子姑娘、李家那只三条腿的可怜的老狗、西瓜的新吃法、一种治关节炎的土方… 但春风佛毕竟是春风佛。 这十多年来,从大昭寺到白马寺、从普沱山到五台山,什么个性他没见识过? 记得3年前,他在四川宝光寺论法时,有个僧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裤子朝他撒了泡尿,淋得他满头满身都是尿。他先微笑着把最后一段妙义讲完,然后缓步走到那个僧人面前,轻轻说了一句话,半个月后,那个僧人到大内做了一名扫厕太监。 这件事震动了整个佛学界,要知道那个僧人当时名列“四小天王”之一,以“前卫到底”著称,他的佛学前途无论怎么假设都不过分! 春风和尚的那句耳语位列当年疑案排行榜第三名,因为世界上没有第三个人听到它。 为此有很多人不惜舍身自宫,潜入皇宫去追查谜底,却没有一个成功者。 很多年后,有个宫女在御厕的砖缝中发现了一本名为《从和尚到太监》的回忆录,她一边排泄,一边匆匆浏览了一遍,只记得其中有一句很深刻的话:“人生有许多秘密,你到死都无法揭开。比如说37年前春风佛在我耳边说的那句话、比如说第二天我的生殖器神秘失踪、再比如说十几天后我莫名其妙来到皇宫…哎…人生如梦如幻亦如电,空也罢、色也罢,到头来不过都是无聊的谜,解不解得开有何不同?” 宫女在如厕前一直在担心自己会拉肚子,结果真的拉了,但并没有觉得拉肚子有什么不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好。因此她被这页深刻的草纸深深打动,欣然选中它,来给这场无聊的拉肚子一个干干净净的了断。走出厕所,宫女不由自主吟了一句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于是春风和尚的那句耳语稳稳占据了疑案排行榜第一名的位置,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听到它。 春风佛徐徐开口宣讲: 宇宙无边,无清净无不清净 世界广大,亦浑浊亦不浑浊 心即佛,心即魔 魔在佛不现,魔去佛自在 以何去魔?以何现佛? 魔不自去无以去,佛不自现无以现 故以魔去魔,以佛现佛 杀人者必自戕,是谓以魔去魔 救生者实自救,是谓以佛现佛 然则救之又救,必至无可救,无可救则魔生 杀之又杀,必至无可杀,无可杀则佛现 是故救生不若杀生 是故求佛不若求魔… 啊!!!? 下面顿时喧腾起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八章 也许真的像那位做了太监的和尚所说:不论结局如何,人生都很无聊。 唯一的区别可能仅在于:有的无聊很生动,比如说从和尚转变到太监;有的无聊则真的很无聊,比如说一辈子做和尚或一辈子做太监。 当春风佛讲到“救生不若杀生,求佛不若求魔”时,坛下的所有僧人同时遇到了自己人生的转折点,向前一步,无聊将会变得很生动;留在原地,无聊则只能继续无聊下去。 但正如老乌鸦所说:出门在外,求的就是个平安。人生如逆旅,谁不是这世界的过客? 无聊无疑是平安最称职的保姆,生动则是掉在马路中间的一枚金币。 和尚变太监的故事在场的僧人们没有人不记得,他们的确人人义愤填膺,但都不会傻到用自己无聊的现在换取那惊人的将来。 所以他们虽然恨着、怒着、骂着,却都把音量有效地控制在一鸣惊人之内。(这也同样合乎个性法则,抢眼只是招摇,有节制地坚持才是个性。) 春风佛泰然自若,就像坐在天地最初的春风里。 双眼微闭,继续宣讲。 那声音也像唤醒大地的春风。 个性的境界与耳膜的厚度成正比。 除了声外,坛下的得道高僧们的耳膜基本上都是装甲车外壳的合格材料。 这些大庙的栋梁们,怎么可能还像小草那么傻,给你春风你就梦想绿遍天涯? 当然,每个鸡窝都会有一只仰望长空的痴情鸡。 当坛下的众僧专心致志地讨论青虫和米粒哪个营养价值更高的时候,有一只一直在暗自苦练翅艺的壮年公鸡站了起来,他厉声问道:“请问春风佛,既然救生不若杀生、求佛不若求魔,就让贫僧先杀了你,如何?” 世界上没有一只鸡不渴望振翅长空,所以坛下众僧的光头就像大旋涡里的一万个葫芦,逆时针齐刷刷转向那个勇敢的和尚。 众人皆坐,只有他傲然挺立,自从董存瑞牺牲后,人们再也难得见到如此凛然的气度了。(坛下众僧就更惊异了,他们连董存瑞是谁都不知道) 当然,世界上也几乎没有哪只鸡不知道“飞鸡”是个侮辱鸡格的称谓,所以坛下众僧的眼中充满了热情的期待,虽然跌落尘埃是“飞鸡”们的固定结局,但跌得到底有多重则永远是只有地球才知道的谜。 春风佛面露喜色,拍掌喝彩道:“可喜可贺,魔心已生,离佛不远。” 勇敢和尚一楞:“如此说来,春风佛甘愿成就贫僧成佛之愿?” (注:这个人物出现得太突然,消失得又太迅速,来不及考察籍贯姓氏生辰星座最喜欢的颜色最爱吃的食物,故而偷懒,就称其为勇敢和尚,应该没人反对吧!) 春风佛微微一笑:“当然,渡人成佛,功德不小,贫僧何乐不为?” 勇敢和尚沉下脸道:“如此说来,贫僧就不客气了。”言罢就要举步上坛。 “且慢。”春风佛又一笑。 “怎么?”勇敢和尚大喜。 “贫僧尚有一言未尽。” “请讲。” “杀了贫僧之后,长老更欲杀谁?” “?…贫僧非魔,杀一既可,何来杀二?” “善哉!”春风佛面色陡变:“长老欲杀贫僧,已近杀孽,非魔而何?” “但…贫僧…贫僧尚未杀春风佛,何况…‘救生不若杀生’乃春风佛所言,又何来罪孽之说?” “一切皆幻,唯念所在。长老虽未杀贫僧,但杀机已起,心魔已生,杀一而不敢杀二,魔存心中,永难见佛!” “依春风佛所言,贫僧当大开杀戒?”勇敢和尚满头汗珠。 “正是。” “何时可止?” “至无可杀。” “何为无可杀?” “天上地下,唯我独存。” “此时既可成佛?” “否。” “何时成佛?” “魔在佛不现。” “魔何在?” “长老胸中二两肉内。” “何以去之?” “自杀。” 春风佛双目微合,面含悲悯。 勇敢和尚面色惨白,浑身颤抖。 坛下众僧屏息观望。 天地一派肃杀。 良久,春风佛缓缓言道:“此魔已成,不杀何待?” 哐啷啷!一阵铁练抖动。 “哇——呀——呀——”一个少年的嘶吼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九章 春风佛的身后一直立着一个少年,一个著名的少年。 从10年前的中秋开始,人们就看到他就和春风佛形影不离。如果没有春风佛,他也许不会如此著名,但绝对是一个刺眼的少年。 16岁的年纪,却生得一副36岁壮汉的身形,圆头圆眼,头顶寸许长的怒发如同乱箭,唇上腮边虽然只是黑草初萌,却已经能完全想见日后的凶莽。单是那对永远充血外突的大眼珠,就足以让人摔下马来。 春风佛之所以又称魔僧,正是因为这少年。人们都说这少年是个魔鬼少年。 当春风佛缓缓言道:“此魔已成,不杀何待?” 话音未落,这少年早已大喝一声,腾身跳下丈许的高坛。那“哐啷啷”的声音来自栓在他手足上的铁练,铁练有手腕粗细。 少年跳下的时候,有个僧人正在和旁边的人切磋孵蛋的经验,少年的大脚正好踩落在他头上,僧人几乎被踩扁,他是个很节约的僧人,剧痛之下仍不忘刚刚入港的话题,大叫道:“小心!我的鸡蛋!” 少年又喝一声,接连踩着其他僧人的头向勇敢和尚腾空扑去。 司马迁曾说过“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但本人认为这个说法应该修正为:人在突发的剧痛中,会不由自主呼喊自己最感亲近的人或事物。刚才那个孵蛋的僧人即为明证,接下来几声呼喊更是有力补充:“二狗子的表姐!” “回锅肉!” “5钱7分银子!” “在前堂扫地!” “张大户家地窖左手边第三排靠墙的那坛老酒!” “没有洞的袜子!” 在袜子声中,少年冲到勇敢和尚面前,勇敢和尚茫茫然望着少年。 哐啷啷!少年双手戟张,直插进勇敢和尚左胸! 辣的血狂喷出来! 少年手指一屈,手掌回撤,一颗心完完整整掏了出来! 那心还在扑扑跳动。 这时,勇敢和尚才惨叫一声、仰天栽倒。 随着目光由惊恐回到茫然,他的呼吸才慢慢停止。 众僧清一色,皆大张着嘴,无暇再去考虑自己的个性问题。 不知道时间这出大戏的导演是谁,在这几秒,他用了一个定格的镜头,虽然未见得如何高明,但也充分烘托出了应有的气氛。 不过,再周全的导演也难免出现细节上的漏洞。 在这个静止的大全景中,角落上有个僧人忽然大笑起来。 这笑不是嘲笑、喝彩,更不是什么深含意味的各种笑。很简单,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捧腹大笑。 这个僧人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群众演员,因为他的这笑声和剧情完全无关,摆明了是在浪费胶片,而且在客观上羞辱了导演、主演以及所有配角。 他笑的原因是这样的:这个僧人是个业余昆虫爱好者,喜欢观察各种小虫子。进到这里坐定后,他就一直在观察地上的蚂蚁。至于周遭发生的一切,都是蚂蚁拉的屎,看不见也闻不到。后来,他看到一只勤劳的小红蚂蚁驮了半粒草籽急匆匆往家赶,没想到半路上猛地跳出一只大黑蚂蚁,这只大黑蚂蚁明显是个绿林大盗,它逼小红蚂蚁交出粮食,小红蚂蚁哪肯轻易就范?于是,大黑蚂蚁张开血点大嘴向小红蚂蚁咬去。 这个僧人当然具有强烈的蚁道主义精神,他急忙要伸手去打抱不平,却忽然看到大黑蚂蚁捂着嘴逃走了。咦!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小红蚂蚁有什么防身暗器?他低头贴近小红蚂蚁仔细一看,小红蚂蚁的头上卡着一样白色的小玩意,再睁大眼睛细看,结果就发生了刚才的那阵捧腹大笑。 原来,那白色的小玩意是大黑蚂蚁的假牙! 哐啷啷! 少年几步跨到蚂蚁僧的面前。 可怜的蚂蚁僧还在笑着,这种笑不到抽筋怎么可能停得下来? 少年用血红的圆眼盯着蚂蚁僧,盯了大约有1秒钟,之后——他将手中的那颗心塞进身边一个僧人的嘴里,然后——用双手的食指、中指钩进蚂蚁僧大张的嘴——用力一撕! 蚂蚁僧终于停住了笑。 因为他已经没有嘴可笑。 嘴的部位现在是一大片血的沼泽。 (各位看官,本人也很不愿意看到这一幕,但少年真的是用这种手法杀死蚂蚁僧的。多么可爱的一位僧人啊,但愿来生他能投胎做一只远离人类的蚂蚁。) 血腥并没有就此终止。 就在蚂蚁僧笑声停止的那一瞬间,口里被塞进那颗心的僧人,一把甩掉那颗热血淋淋的心,尖叫着跳起来就想逃——少年一把抓住他的后颈——拎起他,运力一甩——僧人斜斜飞向五尺外的一棵大树——头撞在巨干上——折颈而亡。 少年双眼喷火、环视四周,那目光不断放射着两个字:不够!不够!不够! 这时,坛上传来春风佛温和但威严的声音:“阿达,够了,够了。” 阿达想要违扭,但终于还是收回了眼中的火焰,他愤愤扫视了一圈地上的众僧,拖着锁链一步一步回到坛上。 春风佛徐徐开口言道:“此少年乃魔中之魔,杀气如风、怒气如潮,拘之不可,囚之不得。贫僧惟有宣之导之,如开壅泻洪,望其终能归于佛海。” 底下众僧唯唯称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章 尚书阁。 东京汴梁档次最高的妓院。 之所以起这样一个风马牛的名字,是因为它的小姐来源非比寻常。 这里典藏的小姐全部来自钟鸣鼎食之族、王侯将相之家。当然,都是等这些达官贵族落难后,通过非常渠道瞒天过海收集来的。 地方落难知府的千金在这里只能端茶递水,至于一班知县的女儿则只配搬柴烧水。 天下如果有什么地方的美女佳人的数量、质量、密度能和皇宫内院一比,可能只有尚书阁。 尚书阁实行的是会员制,从来不对外公开营业。它的主顾当然非同小可。 尽管如此,今天来的这位客人却也足以让尚书阁女经理戚夫人为之侧目。 这是一位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几天前大相国寺的血腥不但没有任何麻烦,反倒倾动当今天子,钦赐素筵,当廷说法,“以魔驱魔”之义深合圣心,赐封“护国驱魔春风妙悟清净师”。 尚书阁并非建于一处,而是由十余座分院组成。这些分院散布于城内城外,皆建为大家宅院模样,其中便有有专为浮屠设的悟色居。 悟色居位于郊外羡红山中,三座大花园呈品字相接,百余间精巧房舍错落其间,放眼园内,皆青竹曲水,一派清幽绝尘。略略点种几株牡丹芍药,或隐或显,颇有暗香夺魄之效。 环园有一条曲折密道,壁上每隔五十步有一假窗,形如佛经,掀开经卷,可见一小孔,透孔望去,或为绣房、或为书房、或为花园,凡园内小姐起居饮食、甚而沐浴净手之所皆一览无余。 园中此类窥视孔有数百个,设计极富巧思,小孔彼端皆密藏于各种物件内,故而园中小姐对此毫无知觉。 其实仅这密道,就足以让尚书阁财源滚滚。但为了保证尚书阁的高尚品位,这密道仅供会员使用,而且,尚书阁在密道使用说明书上向会员庄重承诺:密道每次只限一客独自使用,而且不限时间。 就算再努力十倍,如果没有可怕的背景,戚夫人根本休想达到今天的辉煌。 她是136年前最得宠的西宫娘娘乐妃的姨妈的堂妹的二舅的小学老师隔壁的朱屠夫的孙女的仇家马大胡子的手下二拐子不认识的某个女人在100年后生下的第17个女儿。 近五年来,春风佛是第十七个得她亲自接见的客户。 在去悟色居的路上,戚夫人和春风佛面对面坐在豪华车厢里。 除了礼节性的服务用语,她多余的一句话都不敢说。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即便接见微服来访的赵官家。40多年的社会经验告诉她:不要在这个人面前暴露任何通向自己内心世界的线索。 在进入密道之前,她只是按照惯例简要介绍窥视孔的用法、然后得体地送春风佛独自进入密道。 那个魔少年则留在外面,戚夫人对他既怕又厌,便叫下人小心招呼,但是少年像石头一样立在密道入口处,雷打不动,根本不需别人招呼。她便不再着意,自己走进内院,去密道出口处等候春风佛。 “真是个怪人。”戚夫人边走边想:若说我不懂男人,想必没有第二个女人敢说她懂,但这个男人真的…… (戚夫人经过一丛毛竹时,竹枝上有一只小雀正在解手,鸟屎落下来,正好落在她云髻上金钗的钗头) 来时在车上面对面近1个时辰,他竟未特意看过我一眼! (一只绿头苍蝇从她背后飞过来,降落在那颗鸟屎上,结果深陷其中,再也飞不走了) 哼,再怎么说,我也是京城“四大美妇”之一…… (绿头苍蝇的新婚妻子见丈夫迟迟不回,认定他在吃独食,急忙追过来,结果也被粘住了) 谁不知道,很多男人到尚书阁来其实是为了一睹我“白玉栏杆菊影醉”的风韵…… (一只失业的老蜘蛛发现了那对苍蝇夫妇,急忙吐出最后一口丝,荡悠悠下来,稳稳落在了这最后的晚餐桌上) 看来金老板没有骗我,昨天买的这根金钗分量的确足…… (其他的老蜘蛛见此情景,纷纷赶来,不过只有7只顺利着陆) 哎呦,金老板没称错吧,这根金钗怎么竟像有3两重? 也不知那和尚选中谁了,我倒是要看看…… 戚夫人赶到出口处时,春风佛已经等在那里了,神情中有一两丝落寞。 “呦,怎么这等快?”戚夫人终于没能有效控制住自己。 春风佛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戚夫人也迅速恢复了矜持:“我这悟色居中佳丽闺秀可不下百数,大师竟没有一个看在眼的?” 春风佛又微微一笑,仍不做答。 在密道的小孔中看过几个女子后,他就暗生悔意,因此数百个窥视孔他用了不到十分之一,其中只有两个女子让他多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在用大脚拇趾挖鼻屎,另一个边洗澡边苦练九阴白骨爪+ 铁布衫。 戚夫人见和尚连看了几眼自己髻顶微微颤动的金钗,心中一动,莫非…… 但和尚随即收眼告辞,戚夫人颇觉失望,但也不露声色,缓步陪送出去。 刚要走到花园仪门,从外面忽然抢进一人,差点将戚夫人撞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一章 那是个十来岁的丫头。 弯眉弯眼,眯眯含笑。 怀里一大捧桂花,花香染得她满脸的笑意愈发醉人。 戚夫人扬手就要打,但春风佛在旁,便忍而未发:“小丫头找死,没头没脑见人就撞!” “夫人饶命,阿潮真的没见到夫人出来。前院的桂花刚刚开了,姐姐们急着要戴,所以阿潮才这么慌。说起来可真够巧的,今年的桂花不早不晚,刚好今天开了。夫人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可是中秋呀。也是阿潮的生日呢。阿潮也想戴两朵桂花,可惜阿潮没有姐姐们那么好看,要是比起夫人来,那更是一丁点都赶不上。对了,夫人,您要不要戴两朵?您要是戴起来,那可真是天下最漂亮的夫人了。咦?夫人,您的发簪好别致,阿潮从来没见过,难怪姐姐们说现在外面很流行生态妆野性美…” “什么乱七八糟的,好了好了,快走!”戚夫人下意识摸了一下发髻,稀乎乎、软塌塌、毛茸茸的,“什么?!吖————!!!!!!” 一声尖叫——戚夫人转眼间接连换了三个方位:竹颠、墙头、三里外一个农家猪圈的栏杆上。 手里还紧纂着八只老蜘蛛、两具残缺的苍蝇尸体、以及一抹雀儿碧绿的排泄物。 阿潮正要长篇大套地感叹戚夫人的嗓音和脚力,一转头看到春风佛,顿时惊住了,就像一只小老鼠和一只庞然大猫狭路相逢,猫嘴里叼着它踏破铁鞋苦苦寻找的半根香肠。 春风佛微微一笑,笑容还是像四月天、午后的一阵春风。 阿潮见春风佛若有所思,但终于还是没能认出自己,便大着胆子笑眯眯问道:“大师,您是第一次来吗?阿潮怎么从来没见过您?” 春风佛又微微一笑,不做理睬,转身走了。 阿潮悄悄跟在后面,但走到前厅,就被人拦了回来,她是不允许到前厅的。 “阿达,阿达!”她急忙登上左花园的小塔,向大路眺望:“是阿达,是阿达!阿——达!” 夕阳下,两个背影渐行渐远,一个是那和尚,另一个当然应该是阿达。 从有记忆开始,在阿潮眼中,阿达一直像一座小山,10年了,阿潮虽然大了高了,但阿达依然是一座小山。 虽然这座小山现在这么远,远得像一小撮冷漠的沙。 而泪水又将这一小撮沙无情冲散。 地上散落的桂花,在中秋的寒气中任性地香着。 干净如洗的夜空,那轮圆月冷冰冰地似乎在笑。 时光像一把凿子10年,足以把一点平常的记忆凿成刻骨的想念。 10年前,八月十六麻婆和辣婆肩并肩携手入驻“不是黑店”。 该清的清、该扔的扔、该拆的拆、该添置的添置两个人辛劳了整整一天,“不是黑店”才算焕然一新。 这一整天,阿潮和阿风被呵斥到墙根,眼睁睁地看着阿风没吹一朵鼻泡。 阿潮只说了一句话,一句悄悄话,只有阿风听得到:“阿达回来不会饶了这两个老太婆。” 还好,夜里两个婆子累了,没气力管她们她们还能一起睡在她们自己的炕上两个小女孩抱得紧紧的、安安稳稳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阿潮就被辣婆从被子里提了起来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已经被按在车上了她只见到赤脚追出来的阿风吹的鼻泡那么大从来都没那么大过。 阿潮流着泪喊道:“阿风,别怕,我会回来,阿达也会回来,我们都要回来!如果阿达先回来,你就告诉他,我很快也就回来了。如果我先回来,我们就一起等他。如果我和阿达一起回来,我们三个就一起吃枣,可是如果不是秋天,我们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二章 一只蝴蝶飞到一朵花上。 而很多年前,离这朵花一千里的泥塘里一条蛆在乱拱。 这蝴蝶和那蛆有没有关联? 世界上如果没有这种关联,阿潮怎么会来到河北、来到大名府、来到这家野菊花院? 事情还得从1万多年前说起。 南得不能再南的的南方有一丛长得乱七八糟的草,草旁边有一洼又脏又臭的水(很有可能是某个恐龙的小便),这水里有一块滑不溜湫的石头。 5000年一晃眼就过去了,那丛草早就在食物琏上流浪了几亿公里了、那洼水早就蒸发到火星去了,但那块石还是留在原地纹丝未动。 “多可爱的石头,就像我老婆年轻时的门牙!”第一个见到它的人由衷赞叹着,不假思索就把家建在了这儿。几年后,第二个、第三个人相继来到这里安家落户,用了100年的时间,一个小村庄诞生了。再100年,小村庄变成了小镇子。人们都叫它石子镇。 石子镇后来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因为太伟大,所以人们连她的名字不记得了。至于她究竟伟大了些什么,那是超乎人类想象极限的事情。人们只是隐约记得她好象是第一个成功培育出骡子的人。可惜的是,她的后人很不争气,始终没能培育出另一个杰出的品种。直到3000年后,另一个更伟大的女性的出现,才将杂交推向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 这位女性诞生的时候,正好有一只叫做“鸨”的鸟停在她家的狗窝上,她爸爸灵机一动,给她取了一个美丽的名字——鸨儿。 鸨儿小时候唯一喜欢的游戏就是配对游戏,而且生来就憎恶“门当户对”的观念,所以她喜欢乱配,比如说让鸡和猫做夫妻、让瓢虫和水牛做伴侣,她甚至想让自己身上的一只跳蚤和外星人配对,可惜外星人在她有生之年一直没有出现,不然,她将更加伟大。 有一天,鸨儿玩着玩着,忽然大彻大悟:为什么杂交一定要结果呢?这不是很俗气?一切尽在过程中不是更浪漫更高雅?而且,为什么非要把它局限在动物界?浪漫高雅应该是人类的专利呀! 于是她开始奔走四方、全力推广“临时杂交”这样一个新概念。 有谁不喜欢浪漫?有谁不渴望高雅?一生虽然短暂,但到鸨儿临终的时候,“临时杂交”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一代又一代伟大女性的努力下、在一代又一代火热男性的支持下,“临时杂交”成为了一个最具生命力的产业。 这个行业中曾经涌现过无数杰出的女性。北宋末期的不羞婆婆就是其中之一。 不羞婆婆是当时业界的领袖,大江南北遍布她的产业。每年,她都会举办全国巡回演讲,传授她的成功经验。16年前,她应邀到大名府访问,做了一场题为“从娃娃抓起”的演讲。辣婆当时正是热情的听众之一。 那次演讲给了辣婆无比的震撼,让她大梦初醒,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妓院始终缺乏个性的症结——没有抓好妓女的早期教育。 于是,她开始励精图治、四处搜寻有潜质的婴幼儿。 阿潮便是目标之一。 阿潮无穷无尽的笑和说让她惊喜无比,到哪儿去找这么有天分的好苗子? 就这样,因为1万年前的那块小石头,阿潮命中注定被带进了野菊花院。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三章 关于阿潮的教育,辣婆毫不犹豫引进了不羞婆婆的全套育妓体系。 不羞婆婆一生的思想精华都浓缩在她的空前绝后、震烁千古的巨著《妓经》中。《妓经》共分四卷、总计200万字。它最大的特点是广征博引、深入浅出、体系完备、肉麻无比。 辣婆含着热泪千万遍诵读这部宝卷,除了高屋建瓴的伟大理论指导意义外,《妓经》还有一个妙用:能让肚子里的蛔虫得厌食症。 有朝一日,辣婆也许会忘记自己的姓名,但绝不会淡忘《妓经》中的任何一个字,尤其是那句振聋发聩的开篇导语:“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什么男人的钱袋没掏过?这世上只有没银子的男人,没有不想嫖的男人。”这句话给了全天下同仁以无比的信心,哪怕你已经100岁了,哪怕你已经老得像只千年公猴精一样,只要你还是女人,这就够了。 正是这套书,让辣婆终于走出了人生低谷,肉感十足的朝阳从她心灵茅厕的矮墙上蓬勃升起。 但是,一个天才的诞生之路,必然是由周围无数善良人的痛苦铺成的。 在演讲时,不羞婆婆也曾告戒教众:梅花香自苦寒来,千娇百媚血染成。 这寒,是要妈妈们苦心用尽;这血,是要妈妈们心血枯竭。 辣婆决定用自己满腔的爱,来养育出一朵妓坛奇葩。 阿潮上的第一堂课是“媚眼功”。 辣婆专程从洛阳请来了曾以一双媚眼征服过无数男人的“金眼哑三娘”。 这“金眼哑三娘”虽然已经40开外,但相信90岁以上的男人依然无法抵挡她那双烧卖般的勾魂眼。 要学会用眼睛说话,就必须先学会用眼睛读。 所以,“金眼哑三娘”先设计了一道题:美。 她在自己的眼中塑造出一位古今无双的美女形象:西施的头、昭君的身子、贵妃的手臂、貂禅的双腿。 然后,她将这个美到极致的形象传送到阿潮眼中。 “好漂亮!”阿潮拍手叫道。 “金眼哑三娘”微微点头以示褒奖,既而更加清晰如画地展示出这位美女的细节,她要让阿潮永远记住这个形象,惟有如此,阿潮才会有永恒的自我塑造目标。 “真的好漂亮耶!”阿潮惊叹道:“哪天我要是能真的抓到这样一只虫子就好了。我最喜欢它的腿,就像是两个小葫芦一样,好可爱!” “金眼哑三娘”一听,立即冲到厨房煮了一只猪头。(每当有不如意,她就用这个爱好来排遣,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整整30年,所以人们又亲昵地称她为“猪头婶婶”) “金眼哑三娘”认为题目出得艰深了一点,于是想了一个稍稍简单一些的:爱。 她构思的画面是这样的:小河边、柳树下、夕阳里、一对情侣相依相偎。 阿潮有些犯难。 “金眼哑三娘”将镜头推近了一些。 “婶婶,能不能让阿风也到咱们这儿来?”阿潮问道。 “金眼哑三娘”一楞。 “这么大的院子我一个人要扫好久,扫到天黑都扫不完。要阿风来帮我才行,反正刚好有两根扫把。”阿潮哀求道。 “金眼哑三娘”冲到厨房里,又煮了一只猪头。 心情平静下来后,“金眼哑三娘”意识到自己太急切了,阿潮毕竟只是个6岁的小女孩,还不到入学年龄,她现在需要的是学前启蒙教育。于是,她追溯自己的童年记忆,找到了一个最天真活泼的题目:踢毽子。 春日里,一群小孩子,一朵雪白的毽子,一个欢乐的下午…… “嘻嘻嘻……呵呵呵……”阿潮笑得止不住:“这个奶奶……呵呵呵……嘻嘻嘻……” “金眼哑三娘”一楞。 “我就知道她要摔交,她都那么老了,怎么能抓住那只老母鸡?” 这次,“金眼哑三娘”连煮了8只猪头。 一场猪头的伙食浩劫席卷野菊花院。 野菊花院的全体员工被“猪头恐惧症”折磨了整整半年。 阿潮不负众望,终于从“金眼哑三娘”的眼中正确读懂了三道题目:蟑螂、尿急,另一个当然是——猪头。 “金眼哑三娘”却成功地修正了自己多年的积习:改煮猪尾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四章 人生就是这样,你最终到达的地方,往往并非你最初的目的地。 但这并不是人们常说的“事与愿违”。 这是造化的戏剧天才,它让所有人永远走在奇妙的抛物线上,每走一步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情节,让你错愕、让你茫然、让你如在梦中。 人生在世唯一的魅力也可能就在于此。 就像野菊花院,40年前,它的出发点是妓院,不过起了一个具有山野气息的名字而已;到8年前,辣婆的个人总资产已经已经达到了300两黄金;之后,阿潮来了,野菊花院开始歇业调整经营模式、改造品牌形象;8年后,野菊花院除了固定房产、满院的野菊花、辣婆个人的寿材外,已经没有了一两流动资金,而它也名副其实地变成了一家专营野菊花的花坊。 但是,无论如何,辣婆认为自己是对得起自己的信念和努力的。 尽管自从猪头灾难后,8年来,野菊花院横祸不断:13个教师跳楼自尽(其中有4个未遂,长期在院中养老)、2次火灾、难以记述的自残及械斗事件、野菊花院甚至一度成为老鼠养殖基地…… 尽管阿潮到现在为止还不会媚笑、不会弹琴、不会跳舞,甚至不会沏茶。 但是,阿潮的笑声愈发清脆、阿潮的笑脸愈发甜蜜、阿潮的身形愈发轻盈! 见到她的人都会立刻联想到山坡上、微风里、自由自在生长的一朵小野菊。 谁能比她更适合做野菊花院的形象代言人? 不羞婆婆在遗作中不也说: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现在才明白——最标致的妓女是——根本不是妓女的妓女。 人生能有这样的成就,这难道还不够吗? 所以,辣婆在死的时候是瞑目的,是安详的,许多年后,在墓地流浪的老鼠能看到她的骷髅依然含着欣慰的微笑。 至于阿潮,这8年来,她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有那么多漂亮的衣服任她穿,满院的鲜花任她采、任她戴。 就算这样的生活再继续8万年,她也依然是那个爱说爱笑的阿潮。 当然,只除了八月十五那一天。 这一天是阿潮的生日,可是惟独这一天,阿潮总是忍不住要发呆,有时候还会流眼泪。 而且,她从来不吃枣。 没有人知道在14年前的八月十五这天,还有两个孩子和阿潮一起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更没有人知道,枣是这三个孩子当年唯一可以尽情吃的东西。 人人都说阿潮的心是透明的,因为他们看不到埋在阿潮心底的两个名字:阿风、阿达。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都有他宿命的水土。 “不是黑店”里那小小的土炕就是阿达、阿潮、阿风宿命的水土。 土房低矮、土炕窄小、除了黄昏的光线和薄薄的脏棉被,这里见不到可以称之为温暖的东西。命运给他们的生命底色是一片昏黑。 这土炕是这三个孤儿的母亲,从出生起,他们三个就并肩躺在这阴郁潮湿冰冷昏黑沉默的母体上,在这方黑土中生长的梦和记忆是没办法区分彼此的。 尽管后来,这三个名字渐渐有了自己的颜色。但只要转回头,它们会立刻重新融合成当初的那一片昏黑。 蓝的天、黄的月、红的枣,阿潮、阿风和阿达——这并不是什么美丽的梦想,而是命定的起点和归宿。 就算天空陷落、月亮粉碎、红枣干枯,从哪里来,你就必须回到哪里去。 灵魂的落叶,必然归记忆的根。 所以,阿潮从没有太为分离伤心,总是要重聚的,这信心根本不需要理由。 所以,即便流泪,也不因为悲伤,只是命运吹来的风有些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五章 长年寂寞却仍能守身如玉的女人,必然是一个拒绝吃西红柿的女人。 戚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自从14岁那年因为一个西红柿而给第一个男人后,她再也没有正眼看过第二个男人,更不用说西红柿了。 14岁前的戚夫人,是个爱说爱笑的俏丫头。14岁那年夏天,那场著名的六月雪彻底改变了她的性情和命运。 如果问戚夫人最恨的人是谁,那个让她的男人王二狗只能排第二,排在第一位的,说出来你都不会信——是那个名垂千古的冤女窦娥。 如果没有那场该死的大雪,王二狗就不会冻病在她的家门前;再退一步说,如果那场该死的雪早下5分钟、或晚下5分钟,王二狗就可以跌倒在上一家或下一家的门口,那么戚夫人的守宫砂将会比窦娥的眼泪更夺目万分。 不幸的是,戚夫人生在万恶的旧社会,她的悲剧命运只能按照旧时代的爱情悲剧法则来执行:一个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书生——只能——昏倒在美丽善良小姐的家门前,美丽善良的小姐——只能——热心搭救,并——只能——出资捐助他进京赶考,结果…… 咔!stop! 戚夫人毕竟是戚夫人,虽然故事的开篇没办法更改,结局至少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个人风格,所以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14岁的戚夫人站在麦田旁,满含热泪目送王二狗远去的背影,可是该死的王二狗走得太慢,半个多小时了,那背影足足还有180公分。 望得腰酸腿疼眼发胀,戚夫人就顺手捋了一把麦粒塞进嘴里嚼起来,等麦粒中的淀粉完全咽尽、只剩下面筋的时候,她发现竟然能吹出美丽的泡泡!(咦!能不能把这个发明推广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否则泡泡糖就不必从外国引进了,发明时间也至少能推前1000年! 从鸡叫开始,一直到太阳落山,这段送别的戏才算排完。 14岁的戚夫人转身没走两步,却听到耳边传来热切的呼唤“戚戚!戚戚!” 回头一看,是王二狗!他真的像疯狗一样名副其实地直扑过来! “哇!”14岁的戚夫人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亲爱的戚戚,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我不看!我要回家!哇——呜——” 就在这时,王二狗从怀里掏出了一件物事,确切说应该是一滩物事:“亲爱的戚戚,路上有个小妹妹正要吃,我一把抢了过来,可是——可是——没舍得吃,所以就赶回来,让你尝一尝。”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即便是一堆屎,如果用爱情的眼睛来看,它也有着无法形容的光泽和芬芳。 更何况王二狗掏出来的并不是一堆屎,而是一只西红柿,不,确切说是一滩西红柿。 14岁的戚夫人又哭了,这次是为伟大的爱情感极而泣。 接下来,当然就是少儿不宜的镜头。(此处省略0.0000001个字节) 之后,王二狗继续起程、赴京赶考。 结果当然是——没考上。 这样,他当然无颜回去见14岁的戚夫人,只能流落京城。 后来,他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火,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又遭了匪祸,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被大水淹了,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 后来,还是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瘟疫,全家——没——死光,全都瘫痪在床,只剩他一个人发奋图强,没两年,全家——还是——死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六章 就在王二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人生的悬崖边时,戚夫人出现了。 这时的戚夫人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尚书阁的戚夫人了,王二狗当然认不出她。如果没有那对虽然肮脏但依然很性感的大耳朵,戚夫人其实也认不出王二狗。他们相遇的情形是这样的: 两年前,大名府翠云楼下。 已经饿了三天的王二狗瞄准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弯眉弯眼,笑眯眯地,抱着一大捧黄菊花,她本身其实就像是一枝在阳光里轻快行走的野菊花。 世界是如此灰暗,所以这个小姑娘显得格外亮眼。 多年的乞讨经验告诉王二狗:今天的午饭至少是一碗羊杂面,五钱以内的赌本也应该在意料之中。 没等他想好去哪家面店,那朵菊花竟然主动走过来说:“老爷爷,你一定很饿了吧。等我把这菊花卖完,就请你好好吃一顿馒头。整个大名府就数张二娘家的馒头做得最好了,又松软又香甜,我每天都要买两个——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聊了,张妈妈让我赶早就把菊花送过去,现在太阳都这么高了,张妈妈肯定要说我,张妈妈人可好了,就是喜欢说人,她家的那些姐姐被她说得一个比一瘦,所以大家都把她家叫芦柴院——” “羊杂面,我,39岁。”自尊要求王二狗耗尽三天前半碗馊饭仅余的一点热量,陈述了自己的保留意见。 “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很老的爷爷,39岁的爷爷,你喜欢吃羊杂面?其实我也很喜欢,说起羊杂面,桥西头——” “要饭的,滚远点!”一个婆子刀锋一样的声音割断了他们关于饮食文化的对话。 戚夫人永生难忘翠云楼前的那一幕。 她本来决不会留意任何一个乞丐,但手下人连踢了王二狗几脚,王二狗却坚守岗位纹丝不动。死了?死尸的吸引力让戚夫人不由自主向王二狗望去。 天啊!那只耳朵! 那只肥大舒展、性感绝伦的耳朵! 世界上决不会有第三只这样的耳朵! 戚夫人被彻底摧毁了。 16岁以后,她以为自己就已经把王二狗完全忘记了。她努力、她奋斗、她拒绝一切男人,虽然难免寂寞,但寂寞是她的选择。 于是,她成功了,这成功是理所当然,因为她舍弃了女人最不能舍弃的东西。 但是,她真的成功了吗?她真的舍弃了吗? 眼前这只嫁接在濒死乞丐身上的性感大耳,如一只巨掌,将她20多年的坚持,在瞬间拍成一滩烂西红柿。 往事以光速重演,她,一个等待情郎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只身闯京城?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打探近几年的考生情况?为什么怀疑每一个中榜的考生的真实姓名?为什么要一心往上流社会攀登?为什么要建立详细的官员档案?为什么那么留意每一个官宦及其子女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 只因为:她把陈世美的故事当成了命运的法则。 而眼前的这只耳朵轻描淡写地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秦香莲?哈,哈,哈——秦香莲的悲惨至少是驸马级的,而你呢,这么多年,等来的竟是一个乞丐,连乞丐都能把你像痰一样吐掉,哈,哈,哈—— “我要哭!我要哭!”戚夫人慌乱地在身边寻找一个可以投怀送抱的肩膀。 在每一个悬崖边,一般都会有一根稻草。 阿潮正是那根稻草。 阿潮14岁,戚夫人吃西红柿的时候也是14岁,那时的她比现在的阿潮更美丽更活泼更灵巧更可爱。 “夫人,你好好看好好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夫人。”阿潮一脸惊羡。 “是——吗——”戚夫人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她一把搂住阿潮,眼泪像解冻的河流,拦都拦不住。 阿潮也忽然很想哭,很想大声叫一声“妈妈”。 戚夫人浑身柔暖的香气让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但那声“妈妈”还是留给了梦。 左右的下人们也都跟着哭了起来,其中两个婆子最喜欢看“母女相认”之类的悲情戏,其他人则是为自己到北方牧猪的悲惨命运而泣。 第二天,戚夫人带着阿潮和王二狗回到了京师。 第三天,除了那两个贴身婆子,其他下人出发到北方去牧猪。阿潮则被送到悟色居。 至于王二狗,嗨!一言难尽……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七章 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 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一方洁白的手帕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上面站着一陀娇媚的鼻屎,谁能忍受? 释界就是那方手帕,春风佛当然就是那陀鼻屎,只不过不是娇媚型,而是丰满型。 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他们最慷慨激昂。 为了清除这陀鼻屎,他们召开了3次全国性秘密会议。 但是谁的手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等着佛祖召见时的亲密握手?如果双手沾了鼻屎,被佛祖知道,那还了得? 所以三次会议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批判大会,好在每次会议都还能达成共识:第一届——这家伙肌肉轮廓太不明显了,五官更没有棱角,出了写真集绝对没人买,哈哈哈(大会规定:众僧齐声,并做仰脸拍腹状) 第二届——这东西脸上白净得连一根胡子都没有,肯定是个太监,要不然皇帝怎么会那么照他?没错,肯定是!(众僧皱鼻,鼻子扁平者可选择撇嘴) 第三届(这次有了长足进步,不但达成共识,还推出了统一举措)——这畜生走路慢悠悠的,肯定有脚气,以后各寺院大门均要张贴启示:脚气患者与北极熊禁止入内。(附:患有脚气的僧人限期90天治好) 也许到第四届会议,将会探讨出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举措,但可惜的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第四次了。 因为各大寺院的主持再也不敢轻易出寺了。 就像狼永远不必去学羊的语言,春风佛对这类会议也毫不在意。 怀揣圣旨,他有天下寺院住持的任免权。 所以,每召开一届会议,就有几个大寺的住持下岗。 而且,每个下岗的住持永远没有再上岗的希望,除非因为业绩卓著博得佛祖赏识。 因为,人们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 因为,除了圣旨,春风佛身边还有一个魔少年。 天下就这样太平了。 这太平告诉我一个真理:每一个羊群都需要一头狼。 所有人都私下猜测:天底下最得意的人,一个是当今天子,另一个是春风佛。 所有人都公开嫉妒:天子有三宫六院,春风佛有悟色居。 人们猜错了,同样,他们也嫉妒错了。 春风佛的确住进了悟色居,悟色居也的确停止了营业,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春风佛要了悟色居中的一个小园子。 除了送饭扫地的一个婆子,谁都不允许进园,包括那个魔少年在内。 于是,这婆子的嘴成了当时第二有价值的媒体。 可惜的是这个婆子又聋又哑。 也许外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只有戚夫人知道那是真的:春风佛每餐饭食都是固定的:一小碗米粥、两个花卷、一小碟酱菜春风佛每天的起居是固定的:起床、用早餐、打坐、漫步、用午餐、打坐、漫步、用晚餐、漫步、打坐、上床。 仅有的不同是,春风佛那春风般的笑容变成了沉思,一种近乎落寞的沉思。 这落寞让戚夫人柔肠百转,而这沉思又让她只能绝望地旁观。 当然,世界上没有永远如镜的湖面。 当戚夫人的柔情接近纯度100% 的无聊时,窥视孔里发生了一件连观音菩萨都有可能尖叫的事情:那是盛夏炎热的正午,聋哑婆一如既往将饭菜摆放到长几上后,一如既往地转身要走,却不小心打了一个哈欠,一个怪声怪气的哈欠,这哈欠惊动了正在打坐的春风佛。 春风佛睁开眼,望了婆子一眼,重新闭上了眼,不到3秒钟,又睁开眼,又望了婆子一眼,又闭上了眼,不到1秒钟,他第三次睁开眼,第三次望了婆子一眼。 这一瞬间,婆子也正好回头看了春风佛一眼。 四目相对,婆子忽然不自在起来,忽然脸红起来,忽然扭捏起来。 春风佛站起身,缓步走近婆子,婆子脸越来越红,脚却一点都移不开。 忽然! 春风佛一把抓住婆子,撕开婆子的衣裳,把婆子按倒在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八章 阿潮终于有了两个好朋友,两个又聋又哑、肢体残缺的好朋友。 这两个朋友被关在悟色居柴房后面的地窖里。 一个是男的,长着一对肥大舒展的耳朵,阿潮记得好象在哪儿见过这样的耳朵;另一个是女的,阿潮见过她,以前是扫地的婆子。 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们也说不出来。他们的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增加几道新伤口。看他们相依为命的样子,不像是互相撕打的。 阿潮经常给他们送吃的送药,他们都很喜欢阿潮,虽然他们一句都听不到,但他们一直很津津有味地听阿潮讲个不停。 自从离开了阿风,阿潮再也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听众。 园子里的苹果熟了,阿潮去给她的两个朋友摘苹果。 墙头枝上有个苹果特别大特别红,阿潮攀上去摘,一扭头,却看见墙内有个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和尚! 春风佛正在凝视栏边一朵小野菊,那神情柔和得能让那朵小花睡着做个飞翔的梦。 阿潮最喜欢的花就是野菊花,她忽然间发现春风佛并没有那么可怕,便欣喜地叫道:“喂!大师!” 春风佛抬起眼,看到和苹果一样动人的阿潮,微微一笑。 “你还记得阿潮吗?” 春风佛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回答。 “阿潮知道,你记得的是上一次在园门的那个阿潮,以前的阿潮上一次你就没认出来。” 春风佛微微一怔。 “告诉你吧,我是以前和阿达在一起的那个小女孩,你记得吗?我、阿达、阿风,还有婆婆,你很坏,把婆婆杀了,后来你就把阿达带走了。阿达呢?他在哪儿?” 春风佛又一怔,但转眼间就明白了,他笑着摇摇头。 “你是没记起来呢?还是说阿达不在这儿?” “我记得你,阿达不在这里。” “那他在哪儿?他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上一次,我还看见你们在一起呀。”阿潮焦急起来。 “他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对了,他是不是回去找我们了?可是阿潮在这儿呀!夫人连院门都不让阿潮出,而且,回去的路我也不认识,阿达和阿风现在肯定在一起吃枣,他们好坏——”眼泪在阿潮的眼中打转。 “他会回来的。”春风佛安慰道。 “真的?他真的会回来?你没有骗我?”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们,他回去见不到阿潮,肯定要到处去找。哎呀,他不知道阿潮在这儿,这可怎么办呢?”阿潮急得直在树枝上跺脚。 “他回来找我。” “真的?说好了,你不许骗阿潮。”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好,给你一个苹果吃,可甜了。这个苹果本来可是要给阿潮的好朋友吃的。哈,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和阿风,你别看他那么凶,其实他心里对阿潮和阿风可好了,婆婆不给我们吃,半夜里他就偷偷到厨房里偷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吃饱了,他才肯吃;婆婆生气打我们,他就站到前面,替我们挡棍子;他知道阿潮喜欢陈慧琳的耳坠,就弄来给阿潮戴,阿潮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只怎么弄来的——呵呵呵——你看,我现在还戴着呢,好看吧,它还有一个好听名字,叫明月夜。不过现在只剩一只了,另一只我给阿风了。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说了,我的好朋友还等着吃苹果呢。明天我再来陪你说话。” 春风佛的微笑有如春风轻拂的湖面,阿潮觉得好舒服。 从那一天开始,她去看那两个聋哑朋友的时候慢慢减少,而站在苹果枝上和春风佛说话的时候则越来越多。 春风佛永远那么耐心,就算阿潮的话比雨滴还多,这面湖水也能尽数包容。 这一切,戚夫人全都看在眼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十九章 这本来是讲述鲁智深少年时代的故事,但是到现在为止,故事已经进行了一大半,他却没出现过几次。而且,仅有的几次出场,他都是以一个杀人狂魔的形象出现。 也许,是我讲故事的技法太拙劣。但我也有我的苦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了解他的,只有一个人——春风佛。 10年前,春风佛第一次见到阿达时,便大为震惊,世上如果真的有他春风佛的天敌的话,那只能是眼前这个年仅6岁的孩子。 尽管那时的春风佛并不为人所知,但他知道自己已经将世界踩在了脚下,因为他厌恶这个世界已经很久。 所谓厌恶,按照程度轻重可分为以下10个级别——第一级:见到某人嘴角粘着一粒大米第二级:和这人寒暄了几句,那米粒抖动几次,都没掉下来第三级:和这人谈了一件事,间接验证了那米粒顽强不屈的个性第四级:和这人长谈了一个下午,有1次,他的手指都摸到了米粒,却好象没感觉出来第五级:和这人从清晨聊到另一个清晨,他不停用手摸那米粒,还以为那是颗青春痘第六级:告诉他那是米粒,他根本不信第七级:推他去照镜子,他看到了,却说没事,继续和你聊第八级:米粒馊了,生了霉第九级:招来苍蝇,生了蛆第十级:这人身上爬满了蛆春风佛的厌恶非同寻常,当然是——哈哈!不是第十级,当然更不在九级以下。 春风佛的厌恶达到了旷古未有的第十二级! 中间登峰造极的第十一级是:这人变成了一头身长180公分、体重300公斤的巨肥蛆至于十二级则是:眼前爬满了这种人蛆没有人能想象春风佛是怎么长大的。 每吃一口饭,他都觉得是在吞咽别人的呕物;每喝一口水,他都像是在吸食牲畜的脓血。即便是他的父母,在他眼里,也不过两架骷髅包裹着一层随时会腐烂的皮肉。 每时每刻,他都在渴望着能够离开这个世界,到一个干净的所在。 但是,甚至连死亡他都无法选择,因为死亡只有更脏,绝不会稍微不脏。 他就像一只被火团包围的虫子,受尽煎熬,却无处可逃。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明白:何必要逃? 这肮脏的世界昨天肮脏、今天肮脏、明天依然肮脏。 肮脏从来都是肮脏,肮脏永远都将肮脏。 不过肮脏,如此而已。 于是,他安静下来。 于是,他开始微笑。 有时候,他也会杀人,但不是因为厌恶。 活人并不会比死人干净半分,死人也没有比活人安静多少。 他杀人,只不过是因为过去残余的厌恶还在意念之间飘荡,谁无意中触动这厌恶,这厌恶就会自然而然扬起他的手、很无心地杀掉这个人。 所以,他杀人时才会那么轻柔,如春风化雨。 所以,被他杀掉的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因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原因。 第一次见到阿达,他立刻发现,这个孩子和自己处于同一级别——第十二级。 不同的是:这个孩子不是厌恶,而是愤怒。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章 听说春风佛要到悟色居来定居,戚夫人欢欣无比,她知道春风佛是为谁而来。 按照春风佛的指示,戚夫人连夜布置好了他要的小园。唯一麻烦的是:春风佛知道尚书阁精于设置窥视孔。想要瞒过他的眼睛,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此,戚夫人将以前设计窥视孔的匠人全都秘密召集在一处,经过3天3夜的反复磋商,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窥视孔的数量只能限制在0——1个之间。 戚夫人的批复是:数量必须比0多1个,比987654321少987654320个。 接下来是窥视孔的位置,只能在卧室、正室、堂前、园中、厕中五个方位选一个,3天3夜后,大家一致认为:从可窥视时间长度考虑,选卧室无疑最佳。 戚夫人的批复是:夜晚可窥视卧室,白天兼顾正室、堂前、园中三处、厕中需随机。 方案大体确定后,匠人们便开始殚精竭虑、苦思冥想。 苍天不负有心人,第3个3天3夜后,平均年龄不到37岁的这群匠人,用他们满头的白发换来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发明:移动窥视孔! 具体设计如下:一。鉴于戚夫人无处不想窥,而窥视孔只能设置一个,所以,这个窥视孔必须能够在春风佛的小园中自由移动;二。虽然有句话被弱智儿童说过一百万遍,但它依然是永恒的真理:最危险的地方正是最安全的地方。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一切春风佛能看到的地方;三。虽然春风佛不见任何人,但他至少需要一个扫地送饭的人。 所以,这个移动窥视孔就是——扫地送饭的婆子。 戚夫人对这项发明很是满意,立即派人把那帮匠人送到北方去牧猪,然后,她自己又对这项发明进行了更科学的改造,改造依据的原理是“耳闻不如目睹”:春风佛住进小园后,她就派那个聋哑婆子负责扫地送饭;与此同时,她重金请来当时最有名的易容大师“变脸王”,将她化装成那个聋哑婆子;而后,她请来当今第一名伶“赛孟优”教她饰演聋哑婆子;一切就绪后,“变脸王”和“赛孟优”被送往北地牧猪,聋哑婆子扔到地窖里去给王二狗做伴,她自己则随意进出春风佛的小园。 然而,人生不是能够设计的。 戚夫人易容进园,原本出于最纯洁的目的:看。 但第39天的那个盛夏的正午,命运的小手指将她轻轻勾倒在地。 39天来,春风佛从来没有向戚夫人这个婆子望过一眼,但那天正午却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事情结束都两天了,戚夫人依然在那个正午的排山倒海中天旋地转。 春风佛不是个男人,而是男人中的魔鬼、男人中的佛,仅仅这一次,就足以填充漫溢戚夫人20多年的寂寞和空虚。 女人的知觉告诉她:这是春风佛的第一次。 天啊,第一次就能这样…… 幸福就像可乐,不能喝得太猛太多否则找厕所都来不及戚夫人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等晕眩稍稍退却,她立即来到柴房的后面,颤抖着给长木棒多加了几十根尖刺,然后把木棒伸进地窖,欢快地搅打起来。 伴随着地窖里嘶哑的呻吟咒骂,她情不自禁哼起少女时代最喜欢的那支山歌: 妹妹是颗花生米身上穿着大红衣哥哥是那花生壳守着妹妹不挪窝…… “咦?!婆婆你怎么出来的?你在干什么?原来你会说话!”偏巧来看望老朋友的阿潮被这一幕惊呆了。 戚夫人正苦于快乐无人分享,见到阿潮,立刻扑上去抱紧她,跳起了藏族锅庄舞。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一章 其实,春风佛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那种事情。 已经过了半生,他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产生过那种冲动,更不用说又老又丑的聋哑婆子。这件事只证明了一个问题:他是个男人。 可是证明了又能怎么样?他早就过了需要证明什么的年龄。 所以,他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就像一小块石头很快沉入水底。 让他奇怪的倒是另一件事:阿潮。 阿潮几乎天天来找他,有时候一天会来好几次。每次她都站在墙外的树枝上跟他讲话。 这个女孩子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她脸上的笑也像遍地的野花一样,谢了一朵,又开一朵。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能让春风佛挂怀的人或事,人生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场轻描淡写的远足。 但阿潮真的不一样。 一听到阿潮清亮的声音、一见到阿潮弯月一样的笑脸,春风佛情不自禁也就笑了。 春风佛平时也都在微笑,但那是源于人们身上那一点点可笑,就像你见到一个只洗脸、从不洗脖子的小孩。 但对阿潮的笑不一样。 那笑真的是笑,算不得开怀,但自然、舒服。 风和日丽的晴好天气里,人们通常会这样笑。 但是,阿潮已经连着好多天没来了。 最后来的那一次,阿潮格外开心,她收到了一封鸽信,还把那封信拿给春风佛看。 那是一小方白布,布上画着一轮圆月、一棵枣树,树下站着1个女孩,鼻头上还画有一个大泡。 “是阿风!是阿风的信!她让鸽子把信送到这儿,阿风太聪明了!那只鸽子可真是太乖了,它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呢?我们分开都已经整整十年啦。她只画了她一个人,难道阿达还没到?阿风好可怜,她一直在等我们。要是阿潮能飞多好,一下子飞到阿风面前吓吓她,呵呵呵呵,可惜阿潮不能飞,阿潮也给阿风写了封信,上面画了一个长翅膀的阿潮,阿潮画的不好,也不知道阿风能不能懂?阿潮多想回去呀……” 那天阿潮讲了很多很多,一直到天黑才回去。 这一去就再也没来。 第一、二、三天,春风佛并没有觉得怎么样,小女孩嘛;第四、五、六天,他开始向墙头张望,而且开始出现错觉;第七、八、九天,他开始心生怨气;十天以后,他开始忘记阿潮,春风佛毕竟是春风佛。 忘记了阿潮,确切说,在忘记阿潮的过程中,春风佛自然而然想起了阿达。他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见到阿达了。 春风佛微微一笑,他知道,就算是两年不见,阿达也会原地不动地等他。 记得7、8年前,春风佛去西藏大昭寺宣讲,那是他最险恶的一次经历。 那时的阿达还不到10岁,根本帮不上任何忙。春风佛就让他等在寺外1里多远的一棵大树下,自己只身进寺。 他在四川的事迹事先已经传到了西藏,从进门开始,整整一天一夜,春风佛连一个字都没有机会讲。那次是一场真正的血战,鲜血一直从寺门流到正殿、从正殿穿过佛院、经楼流到寺后的小园,然后流到侧殿,最后才又流回到寺门外。 人人都说春风佛杀人不见血,但那一次,在他双掌下飞溅出的血足够让他洗一个月的热血澡。从那以后,他才真正没有沾过一滴血。 也有人说:是大昭寺放过了他,其实那一次才是他生平最辉煌最彻底的一次胜利,从那一天开始,他变成了神话,大昭寺没有一个僧人肯相信:春风佛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之躯和求生本能的人。 让他能够安然离开大昭寺的,并不是他那对魔掌,而是他自始至终的从容。如果他有丝毫贪生的念头,到最后,以他当时的体力,大昭寺的一只蚊子都能叮死他。 出了寺,倚在栏杆上,他立刻睡着了,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大昭寺大门紧闭,没有一个人来打扰他。 醒来后,他就独自离开了西藏。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二章 阿达一直在等待。 春风佛进悟色居前,戚夫人安排他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家,农家的主人被送到北地牧猪。 这户农家四间土房带一个小院,院子中间一棵杏树,树下一套简陋的桌椅。 阿达每天就坐在树下等。 自从跟了春风佛,很多时候,他都在等。 最长最难的一次等待是西藏的那次。 春风佛进了大昭寺,他就在大树下等,一等就是两天两夜。 西藏的风好大好冷,但他一动不动。他觉得春风佛的目光无处不在,春风佛让他别动,他绝不会动。干粮就背在身上,两天两夜,他都没有取出来吃。 过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他,甚至有孩子围过来戏弄他,但他就像是看不见、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一样。 第三天,春风佛的身影终于从大昭寺那边的大路上出现了,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而,走到大树边时,春风佛竟没有向这边望一眼,他继续缓步向前,目光直视前方,像是要把天边看穿一样。 一直到春风佛的背影消失在东边的路尽头,阿达都没有动。 他又开始等。 不过,这一次,他开始吃东西。 他不知道要等多少天,而身上的干粮却只有那么多,所以,他吃得很少,几乎等于没吃。即便这样,干粮终于还是吃完了。 路人如果主动给他吃的,他也不拒绝;如果没有,他就直直地站着等。 当春风佛回来找他时,他已经失去了知觉,但他的身子还是直立着的。 这么多年,他唯一没能等住的一次是在洛阳白马寺。 那时,他杀人的功力正在突飞猛进,杀人的也正如饥似渴,然而春风佛却不让他进寺。 寺内一浪高过一浪的惨叫声让他兴不可遏,于是他冲了进去,狂杀一通,死尸堆得遍地都是。 春风佛给他戴上了手铐脚镣,他丝毫没有反抗。 从那以后,他的等越来越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永恒。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要跟着春风佛。 他只记得:第一次见到春风佛,春风佛杀老乌鸦时的那份悠然气度,让他景仰无比,那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杀人境界。 如果一定要问理由,他只能认为自己生来就应该跟着春风佛。 不过,他从来没有觉得春风佛可亲过,所以,他本能地要和春风佛拉开至少一步之邀的距离;同时,他也从来没有觉得春风佛有什么可怕。 在他和春风佛之间,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鸿沟,他永远跳不过去,春风佛也永远走不过来。 这道鸿沟究竟是什么? 他不知道,也没有想过。 也许春风佛知道。 现在,他又开始等。 树上掉下来一条毛虫,正好掉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他掏出牛耳尖刀,在毛虫身上划了两刀,毛虫蠕动着、蜷曲着,绿色的黏液从刀口处流了出来,他正要划第三刀,忽然下不了手了。 并不是因为心软,而是厌倦,突如其来的厌倦。 他怔怔地盯着毛虫,脑海里满布各种各样的死尸,流血的死尸、挣扎的死尸、扭动的死尸、抽搐的死尸、僵硬的死尸…… 忽然,他一阵恶心,接着便开始呕吐,一直吐到酸水吐尽、跌倒在地上、不停抽搐。 “我——要——”他呻吟道。 从出生以来,除了杀人,他从来没有表达过什么意愿,哪怕是在心里偷偷地对自己说。现在他真的很想表达些什么,但心比夜更加漆黑、更加没有方向。 一阵风吹过,大地好干净。 疼痛渐渐消失,寒意却渐渐升起。 黄昏那么安静,他发现自己竟是那么孤单。 抬起眼,暮色中,他看到了那棵枣树,树叶落尽,树上没有一颗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三章 一共60颗红枣。 阿风将这60颗晒好的红枣包好,取出坛子里的60颗陈枣,将新枣放了进去,盖上坛盖,扎紧,搬到柜子里摆好,然后关上了柜门。 现在的阿风,依然细眉细眼,但是高挑了很多,不过很消瘦、很苍白。 这坛枣已经换了10次了。 10年来,这是她每年秋天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且,每一次,她都尽量慢地去做,她总想着说不准他们就回来了,那就不用装进坛子里了。 10年前,阿潮被辣婆带走后,阿风吓得一连几天,鼻泡从没有停过。 麻婆拽着她、穿过已经打通的墙,说了句“以后就好好做我家的媳妇”,便一把把她推进房,“砰”地反锁了门。 房内一片昏暗恶臭,炕上坐着一个赤条条的男人,歪嘴斜眼,肮脏不堪,手里拿着半个馒头,馒头上沾满了污物,见到阿风,他立刻咧着嘴笑了起来。 阿风吓得缩到墙的最角落,这是麻婆的疯癫儿阿黑。很小的时候,阿风就见他经常在小镇上乱跑。每次她都躲得远远的。 好在阿黑并不凶暴,只是喜欢笑喜欢吃一些脏东西。慢慢地,阿风不再那么怕他了。“圆”过房后,麻婆才把阿风放了出来。 “不是黑店”继续营业,现在它真的不是黑店了。它的新任老板娘麻婆雄心勃勃要把这家店搞得红红火火,房间干净敞亮了许多、连被褥也全都是新换的。这可是麻婆计划了很多年的志向。 只可惜没有几个人有福气享受这星级住宿环境,所以,没过半年,喜气洋洋的“不是黑店”重新暗淡下来,甚至比以往更加凄凉,首先,人肉来源就彻底断绝了。 理想受挫,麻婆一病不起。全家的生活重担就压在阿风一个人身上。 麻婆身虽瘫痪,舌头却依然锋利无比,小镇上的人永远都能听到她从病榻上传来的呼喝叫骂声。 对阿风来说,至少现在没有了棍子的抽打,而且,很多的事完全由她做主。所以,她尽心尽力地做一切做得到和做不到的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丰富,这个家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于是,麻婆和阿黑成了小镇上最让人嫉妒的人。但就在这个时候,麻婆终于骂不动了,伴随着最后一声对全世界的咒骂,她踏上了窥探玉皇大帝及王母娘娘的新里程。没过2年,阿黑也到天堂吃鼻涕煎馒头去了。 终于彻彻底底解放了,阿风立即全心投入到她的事业中。这项事业的起步还得感谢麻婆当年的努力。如果没有麻婆当年精心调教的那一群鸽子,阿风绝对想不到也做不成这项事业。 她拆掉了“不是黑店”的招牌,换上了“风信子”的新招牌,不用说你也可能猜到了,阿风的新事业是专门替人投递信件。 当然,刚开始,误投、丢失现象比较频繁,但随着鸽子素质的不断提高、鸽群数量的不断增加,“风信子”的信誉当然越来越高。 在替别人服务的同时,阿风一直在训练自己需要的特种鸽子,这些鸽子专门负责寻找阿潮和阿达。其实阿风自己也知道这是大海捞针的努力,但努力总比不努力好。 寻找阿潮多多少少还有些线索,当年阿潮留给了阿风一只“明月夜”的耳坠,阿风就让这些鸽子记住它,然后去寻找另一只。(后来阿潮能收到那封信,全靠这对耳坠) 要想找阿达,则根本没有任何头绪。阿风只记得阿达临走时,带着一把牛耳尖刀,但这种尖刀天下可能有1百万把。所以,派出去找阿达的鸽子很快都能回来,而且经常带回一些骚扰信件。但这有什么办法呢?还是那句话,努力总比不努力好。 收到阿潮的回信时,阿风咯血已经半年多了。她身体本来就很单弱,这些年的操劳更是釜底抽薪。见到阿潮的回信,一激动,她连咯了两大口血、几乎昏死过去。 今天稍稍好了一些,她赶忙把晒好的红枣收拾起来。放进柜子后,她忽然决定:我不能再等了。 当夜,阿风就收拾好了行李。把家托付给她收养的那对姓鲁的老夫妇。 第二天清晨,雇了一辆车,在鸽子的引领下,阿风向悟色居出发了。 阿潮见到自己肯定会唧唧呱呱说个没完没了,10年了,她存了多少话啊。 一想到这,阿风忍不住就想笑。 10年来,让她想笑的时候太少太少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四章 就算还能说话,阿潮再也不愿意说一个字了。 生活在顺延其实只不过是一句谎言,翻手云、覆手雨才是它最本色的表演。 当那个聋哑婆婆拉着阿潮跳锅庄舞的时候,阿潮开心得几乎要飞起来了。这一段日子,她一直特别开心,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乐极生悲”这四个字。 但命运不会管你有没有听说过,你没听说过,戚夫人只会更快乐更过瘾。 舞步嘎然而止,聋哑婆婆丑陋的面孔忽然变得狰狞无比,因为这位婆婆猛地醒悟:和春风佛天旋地转的是自己,而不是戚夫人;春风佛温柔相待的是眼前这个16岁的如花少女,也不是戚夫人;春风佛从不正眼相对的,却只有戚夫人。 “小——贱——人!”聋哑婆婆咬牙切齿地盯着阿潮。 “婆婆,你怎么了?”阿潮依然笑眯眯的,这时的她无论看到什么表情,都只能理解为快乐。 “婆婆?哈哈哈?婆婆!” 戚夫人惨笑起来,她转身从地窖里抽出那根布满尖刺的长木棒,没头没脸向阿潮打去!等阿潮想到要逃时,全身上下已经鲜血淋淋。 这时,戚夫人的两个贴身婆子闻声赶来。戚夫人命令道:“给我把这个小贱人捆起来!” 阿潮像傻了一般,任凭两个婆子将自己捆得结结实实、丝毫动弹不得。而后,又任凭两个婆子依照吩咐扳开了自己的嘴。 “再叫你到处发骚狐媚!”戚夫人咬牙切齿地把那根木棒头伸向阿潮的嘴。 阿潮这时才真的恐惧、挣扎起来。 但这时你已经是被三只猛禽困死的小鸡呵! 木棒猛地戳进嘴里、并用力一搅,剧痛之下,阿潮昏死过去。 也就在那一刹那,她知道聋哑婆婆是谁了。 当剧痛将她惊醒、当最初的惊恐退却,阿潮便永远不是原来的那个阿潮了。 她再也说不清一个字,再也绽放不出一丝笑容。 这是一个沉默的、冰冷的、丑陋的少女。 她的身边是两具同样沉默、冰冷、丑陋的死尸。 在这漆黑地窖中,生或死有什么分别? 当地窖口的盖板打开、刺眼的眼光射下来时,阿潮立刻会闭紧双眼,她拒绝一切明亮;上面扔下来的食物,她从来没有碰过;至于从上面伸下来的带刺木棒开始搅打时,她甚至会冷冷地笑起来。 漆黑中,她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 冷、饿、惊恐、伸手不见五指的无助、无处不在的可怕逼视三个婴儿中只要有一个哭,其他两个立即也哭起来有求必应的哭声是这三个婴儿的奶娘他们就用这哭声把彼此喂养大。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阿潮被人吊上地窖、抬到一个小园中,放置到一张席子上。等到四下里一片寂静时,她才慢慢睁开了眼。 眼前一片恍惚,隐约有目光在闪动。 还有女孩子哽咽的抽泣。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五章 后悔是春风佛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词。 即便知道戚夫人在自己饭里下了药即便戚夫人慈悲地宣布:她已经把这个消息传遍,天下众僧正马不停蹄向悟色居赶来但是,见到阿潮的那一刹那,后悔像一座山一样重重砸下。 也许戚夫人还想最后再证明一下自己的失败,她还是以聋哑婆子的形象出现在春风佛面前,然后,慢慢地卸妆,让春风佛仔细看清楚她究竟是谁。 当聋哑婆子完全恢复到戚夫人时,春风佛忽然笑了起来,而且一笑就止不住了。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这样笑过。 他发现这样笑,其实很不舒服,但就是止不住。 后来戚夫人也跟着笑了起来,而且笑出了眼泪。笑过后,她离开了小园。 第二天,送饭的婆子换了。 第五天,春风佛知道饭里下了药,他的全身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气力。 第六天以后,戚夫人天天都来小园看他,她的表情极度丰富,春风佛发现她的那种可笑几乎算得上是可爱了。 …… 魔不自去无以去佛不自现无以现故以魔去魔,以佛现佛…… 春风佛忽然想起自己的教义,微微一丝苦笑,他发现:这世上遍地皆魔,而佛只不过是一种传说。 而且这种传说往往悲伤得让你无法解脱。 阿达怎么办呢?那些张扬正道的僧人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春风佛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一眼选定阿达,而阿达也毫不迟疑地跟定了自己。 在这遍地皆魔的世上,有几个人敢于承担、甘愿承担生而为魔的凄凉和寂寞? 也许他和阿达生来就是为了成就魔中之魔的传说吧。 想到此,虽然无可奈何,春风佛倒也感到一丝解脱。 阿潮? 春风佛忽然想起了阿潮,很想念阿潮。 他也忽然明白:阿潮正是那佛的传说,那清净自在地某个角落一朵野菊花明亮的传说。 “阿潮在哪里?”春风佛生平唯一一次主动向戚夫人发问。 “阿潮?你想见她?” 看到戚夫人因恶毒和兴奋而扭曲的笑脸,春风佛心一沉,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 当阿潮躺在自己面前,所有人退出小园后,春风佛积攒了一生的那滴眼泪缓缓流淌下来。 抬起头,他看到无数落叶在秋风里飘呵、飘呵、飘呵、飘呵飘。 几天后,戚夫人带进来了一个女孩,一个可能是世界上最瘦弱最疲倦的女孩。 女孩左耳带着一只耳坠,蓝幽幽,像半弯月牙,也像天边一段安静而寂寞的传说。 “你是阿风?”春风佛慈爱地问。 阿风点了点头。 “这是阿潮。” 阿风猛地咯了一大口血,昏倒在地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六章 漫山遍野、密密麻麻无数的僧人,咬牙切齿、攘臂挥拳、兴高采烈的僧人。 来向春风佛辞行的阿达见此情景,心里忽地一悲,他回头向东北方望去。 重重山岭,他看不到那四间土房和那座小院、也看不到那棵大枣树,当然也永远见不到阿风和阿潮了。 心一横,他推开那些僧人,直直走进悟色居的大门,僧人们争先恐后地给他让出一条大道。 “你还是来了。”春风佛微笑着说,这微笑是父亲对远行回来的儿子的微笑。 阿达楞住了,10年来,他一直在等这微笑,但当这微笑真正降临,他没有感到预想的幸福,心里忽然涌起无数委屈,只想哭。 “这是阿潮,这是阿风。” 两只耳坠犹如两弯月牙同时升起在夜空,不可思议,但又确确实实真的发生了。 但是,阿潮已经停止了呼吸,阿风也已气息奄奄。 “阿——潮,阿——风”,阿达粗砺的嗓子艰难地叫出两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叫她们。 “阿——达”,阿风叫得也很艰难,声音更怯更虚弱,但又那么亲,就像一个人生平第一次悄悄念自己的名字。 阿达手足无措,他跪倒在地,一双大手抬起又放下、张开又握起,他想抚摸阿潮和阿风的面庞和头发,却又不敢。他的这双手生来只是用于杀人。 这时一只温热的手轻轻落在他的头顶,然后慢慢抚摸起来,是春风佛的手。 又一只手,一只瘦小的手也伸了过来,是阿风的手。 阿达一头扑到春风佛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这哭声就像是淤塞在山谷中的洪水,起初,艰难地汹涌着、冲撞着,当谷口的山石终于崩塌,这洪水也便喷涌而出。 “别哭,阿达,别哭”,阿风虚弱地安慰着。 人生总需要一次彻底的表达,阿风只有这一次机会,所以,她奢侈地耗费着自己所有的生命积蓄:“阿达别哭,我们不是又在一起了吗?阿潮虽然没见到你,可是我跟她说了,你马上就来,她笑了,她走的时候很安静。笑一下好吗?阿达,你从来没对我们笑过,我和阿潮最想见你笑,以前阿潮还说过,你笑起来一定很难看……以前你也打过我和阿潮,可是我们都知道,你从来没有用过力,最疼我们的只有你……” “我们回去,一起回去!”阿达痛哭着要站起身。 “阿达,我走不动了,阿潮也走不动了,我们都好累好累。回到哪里呢?阿达,我们没有家,那不是我们的家,枣树也不是我们的枣树,我们能在一起,已经很好了,已经很好了……” 阿风闭上了眼睛,16年来,她从来没有好好睡过一觉,该好好睡一觉了,她消瘦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终于如释重负、幸福的微笑。 正在这时,小园四周的墙轰然倒塌了。 墙外围满了僧人,手持各种器械的僧人。 阿达怒吼一声,跳起来冲了出去。 但是——再怯懦,那些僧人也是无边无际的海再愤怒,阿达也只不过一条凶猛的鱼。 血红的波浪不断翻滚,阿达的怒吼声被接连不断惨叫声、哭喊声淹没。 从生下来,他就一直在杀人。 但他从来没有如此不顾一切地杀人、如此痛快淋漓地杀人。 还是那个原理: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因为绝没有任何一只羊敢想这个问题。 一只羊向前冲,基本上不会有第二只也跟这冲上去;但是,如果一只羊开始逃窜,绝对不会有另一只羊不跟着逃窜。 当无数僧人中的某一个趁乱杀死了春风佛后,所有的僧人便开始退避。 潮水很快退去,偌大一个悟色居、偌大一座羡红山,只剩下一个少年。 春风佛、阿潮、阿风的尸首已经被践踏得无法辨认。 一把火,阿达烧了整个悟色居、烧了整座羡红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鲁智深 第二十七章(尾声) 天地茫茫,阿达无处可去。 漆黑的记忆将他引到关西那座很小很小的小镇。 阿风收养的那对老夫妇留住了他,让他住在阿风早就安排好的房里。 阿达一睡就是三天三夜。 醒来后,他就和那对老夫妇过起了所有人都过的那种生活,直到两年后老夫妇相继辞世。 那对夫妇姓鲁,阿达就跟了这个姓。 离开的时候,阿达一把火把那座院子烧了。 走了很远,回头望去,只看得见那棵枣树在冲天的浓烟里渐渐变得焦黑。 看起来,就像是一支巨大的香烛,插在大地——这生老病死的祭台上。 又过了两年,阿达找到了戚夫人。 他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吃完了她身上每一片肉。 然后,他继续去杀人。 不过现在他知道什么人该杀了。 40多年以后,阿达杀完了一个人能够杀的所有的人。 他想自己该走了。 当时正是中秋,他出生的日子。 在钱塘江的大风和潮声里,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端坐在大风和潮声里,向这个热闹的人世道别。 临行时,他忽然记起自己还欠阿风和阿潮一个心愿。 于是,他咧嘴一笑。 真的很难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一章 很不传奇 拉屎,这是生活;拉下一颗梨核,这是故事;梨核在粪池里长成一棵大树,这是传说。 很抱歉,时迁的出生不是故事,更不是传说。 无非一个猜不出问题的女生,嫁给一个痛失过半块橡皮的男生,无非一次经验不成熟的洞房,无中生有,孕育出了一个日后代号为时迁的受精卵。 略有一丁点意思的是:预产期的前3天,这个女生忽然想最后过一把麻将瘾。恶战387圈后,她连自己丈夫外孙女婿丈人的胡子都输出去了,大叫一声“天丧我,非战之罪”,这个女生拔腿就跑。那三个平均年龄仅97岁的女士怎肯善罢甘休,她们如影随形、寸步不舍。 逃到一个悬崖上,女生纵身一跳,坠入云雾之中(这悬崖她每年都要跳一次,早已轻车熟路)。 可是,崖壁上忽然斜生出一枝古松,松枝一弹,忽悠悠,女生回到了崖顶。 “我再跳!”女生又跳了下去,顷刻间,又回到了崖顶。 如此这般,跳下弹回十几度,女生终于明白:人生在世,不过一场周而复始的屈辱。 幸好三个女士中一个的儿媳妇赶来助阵,手握一柄柴刀,女生见机,施展小擒拿,抢过柴刀,又纵身跳下。 松枝当然迎刃而断,女生当然顺利坠下,谷底当然是堆积千年的落叶。 不同的是,这次身下竟然又软又滑又冰凉,而且富于弹性。什么?这个女生顺手一摸、抬眼一看:一条巨蟒! 女生拔腿就跑。 刚逃出深谷,不远处三对绿荧荧的眼睛。 三只饿狼! 女生拔腿就跑。 谷口一条河,河面上半露十几块石头,参差排列、直抵对岸,女生踩跳着过岸,脚下石头忽然动了起来。 鳄鱼! 女生拔腿就游。 爬上对岸,不小心撞到岸边一棵树,一团东西坠落。 马蜂! 女生拔腿就跑—— 3年后,女生终于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她赶紧低头看肚子:瘪了! 我的孩子呢?!!! 年青母亲惨叫声回荡在阿尔俾斯苍苍的群山间。 与此同时,3岁的时迁正躺在养母的怀里数星星。 他的养母腾出一只爪给大洋彼岸的远房表妹画信。(就是那只曾经养育了人猿泰山的著名母猴) “妈妈,我就是从那颗星星上来的。”小时迁指着星空中一颗星。 “别闹,我还是第一个徒爪登上火星的母猴呢。” “妈妈,是真的,我没骗你,我真的是那颗星星上来的。” “你这孩子,让你别闹,你看,我连~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该怎么画都忘了。” “妈妈,我真的没骗你,是真的。” “哎,傻孩子,人家人猿泰山已经是七届丛林全能冠军,可是你到现在连腾空3周半都还练不会,我看你以后只能参加残疾猴运动会了。该死的表妹怎么那么好运气!” “妈妈,只要鼓声响起来,我就能飞了。” 时迁的养母放下爪中的尾巴,陷入沉思中—— 鼓声。 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面大鼓,才会发出这样的鼓声。 3年前,时迁出生的时候,背景音乐正是这样的鼓声。 那阵鼓声,全世界可能只有时迁的生母和聋子没听到。 但是,这么大的鼓,是谁敲的呢? 而且,时迁是在光速中诞生的。 他的养母记得很清楚,时迁是“唰”地就出现了,当时她正陶醉在和丈夫第一次约会的拥吻中,直到第一次生育,她才明白时迁不是她生的。 爱因斯坦曾经断言:在光速中诞生的物体,其运行速度也必然是光速。(对不起,记错了,是爱因斯坦的姑妈爱姑斯坦) 还有——时迁出生的时候嘴里含着一块小东西,族里最老的猴说那是半只微型鼓。 为什么又是鼓? 为什么只有一半? 就母猴的智商而言,这些问题比“猴子屁股为什么这样红”还要深奥,所以时迁的养母从来没去深究过。 管它的,反正西方猴有的咱东方猴都得有。 西方猴没有的咱东方猴更得有。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章 不是杂种 小女猴莎莎啦离开猴群,来到海边,时迁果然在那里,瘦小的背影写满婴儿的迷惑。 “时迁,你还在想?” “嗯。” “想出来没有呢?” “没有。” “什么时候才能想出来呢?” “不知道。” “你要一直这样想下去吗?” “恩。” “想出来后,你会做什么呢?” “不知道。” “可是——吱吱吱——”莎莎啦哭了起来(那种抓耳挠腮的哭)。 “你怎么了?” “到那时候,你就不吃我身上的虱子了。” “不会的。” “我奶奶说,从前有一对猴子得了骨质增生,弯不了腰,爬不成树,他们只能用后爪走路,大家都嘲笑他们,他们就离开了森林,到草原上生活,后来变成了一种叫‘人’的变态猴,我奶奶说他们的后代再也不吃虱子了。” “我又不是人。” “可是你能用后爪走路,你一直不太会爬树。其他猴都说你是人。” “我不是人!我是从那颗星星上来的!”时迁急得直跳。 “你就是人!”另一只小女猴啪啪唧忽然从树上跳下来。 “据我所知,你应该是个吹毛的人。”一只小男猴喷喷嚏跟着跳了下来。(注:吹毛,猴语,即人类的“吹牛”) “我不是人!”时迁大叫。 “你身上有毛吗?你的屁股红吗?只有人才这么丑!有本事你自己种几只虱子来吃吃。”啪啪唧嘲笑道。 “据我所知,星星那么小,你站上去,会把它踩掉下来。而且,天一亮星星就没了,你只能摔死。”喷喷嚏说。 时迁窜过去就要打,喷喷嚏和啪啪唧正要跳开,忽然,一张网从天而降,把他们四个全都罩了起来。 吱吱吱——三只猴子和时迁顿时惊叫挣跳起来。 “哈哈哈,奶奶的小煎饺,老子足足等了5天了。”一个精瘦的老头从林子里钻了出来:“都是奶猴子,好!咦?这只猴子怎么光溜溜的?” 精瘦老头叫狲公,精通猴语,一辈子行走江湖,他已经让自己的肌肉和自尊一起达到了一丝不挂的境界。 “嘿,小伙子,你不像猴子,也不是人,难不成你是个混血儿?” 啪啪唧抢先开口:“什么是混血儿?”她是头猴的女儿,虽然惊慌,但不失闺阁风范,尾巴高贵地竖成“?”状。 “这种问题少女不宜。”狲公板起脸。 “小儿科,混血儿,不就是杂种?”喷喷嚏不以为然道。 狲公一头栽倒,压死了78只昆虫。 “恩!我怎么不知道?”啪啪唧的尾巴竖成了“!”。 “去看树,上面写的有。” “哪棵树?” “《成猴画题大全》,第134叶。” “哼,真恶心,妈妈说不良猴才看那种东西。”啪啪唧收起了尾巴。 “什么是杂种?杂种好不好?”时迁忙问。 “你连这都不知道?。”喷喷嚏翻眼道。 “我知道,可是我不想说。”啪啪唧尾巴卷成“。”。 “《成猴画题大全》,我只看了13叶。”时迁低声说。 “我也只看了半叶。”莎莎啦更低声道。 “你也看了!”啪啪唧的尾巴又竖成了“!”。 “听好了,我只说一遍,妈妈是母猴、爸爸是公猴的是纯种;妈妈是公猴、爸爸是母猴的是杂种。” “我当然是纯种。”啪啪唧重新收起尾巴。 “我也是。”莎莎啦长吁一口气,随即担心地望着时迁。 “我也是!”时迁急忙说。 “哼!你妈妈大家都没见过,肯定是只公猴。”啪啪唧说。 “不是!”时迁大叫。 “对,不是。”喷喷嚏说。 时迁感激地望着它,喷喷嚏却接着说:“据我所知,你妈妈应该是只公人,你爸爸是只母人。” “吱——”时迁抓住喷喷嚏撕打起来。 狲公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拍拍灰:“啃!天色不早,城门要关了。” 提起网兜就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三章 哼哈哼哈 一座挡得了9成风8成雨的小破院落。 狲公左手皮鞭,右手苹果。 小猴子们脖子都套着皮圈,用四根绳子栓着,系在木桩上。 “啪!”狲公鞭子在阳光下一声锐响。 猴子们身子一颤。 狲公忽然蹲了下来,姿势十分规范。 “他想变成猴!”啪啪唧很是得意。 “当然。”喷喷嚏说。 莎莎啦依然微微颤抖。时迁则一言不发,他发现自己和狲公真的很像:难道我真的是人? “哈!” 狲公大叫一声,站了起来。 “哼!” 他又重新蹲了下来。 “看来我得教教他!”啪啪唧说。 “他要学得还多。”喷喷嚏说。 反复“哈!哼!”过几十次后,狲公忽然走过来,抓住啪啪唧前爪,啪啪唧从来没被异性这样对待过,大叫 “非礼”,却挣不脱。 “哈!”狲公双臂一提,让她直立起来。啪啪唧越发羞恼,张口就咬,狲公侧头躲开,抄起鞭子就抽,一辈子被生活鞭打,他早已是资深鞭学专家。 啪啪唧不停跳窜,没能躲过一鞭。等狲公再一次抓住她的前爪,她放弃了对女权的一切坚持。 “哈!”——她温顺地站了起来,像新娘被人扶上了花轿。 “哼!”——她娇怯地蹲伏在地,又像新娘被安置在婚床上。 反复十几次后,啪啪唧已经像再嫁过十几次的老新娘了。 狲公拿来一只苹果递给她,啪啪唧一把抓过,跳到一边,确认安全后,才呲开玉齿啃起来。 “叛徒!”喷喷嚏盯着啪啪唧爪中的苹果说。 莎莎啦缩在时迁身旁:“我怕。” “别怕,有我呢。” 时迁胸有成苹。 狲公向喷喷嚏走过来,喷喷嚏急忙跳到一边,却被狲公抓住绳索扯了过去。 “哈!”狲公双手一提,喷喷嚏纵身跳起,狲公没防备坐倒在地,喷喷嚏跳到他的头顶,伸爪在狲公脸上狠狠一抓,登时抓出5道血印。随即跳到一边。 狲公爬起来,一手执鞭,一手拽绳,扯住喷喷嚏一阵猛抽,抽得喷喷嚏吱吱乱叫。 “奶奶的小煎饺!想造反?让你好好尝尝麻辣肉丝的滋味!” “据我所知,麻辣肉丝应该是川菜。”喷喷嚏边逃边说。 (道具人员在画外执巨型闷棍重击狲公,狲公倒,画面切) “哈!” 喷喷嚏站起:“这是睡眠失调起床式。” “哼!” 喷喷嚏蹲下:“这是见钱眼开式。” “哈!” 喷喷嚏站起:“这是骨质疏松式,适合补丐广告。” “哼!” 喷喷嚏蹲下:“这是内急式。” “哈!这是去你奶奶小煎饺式!”狲公飞起一脚。 “哼!这是枯藤老树烤鸭式。我的苹果。”喷喷嚏倒挂在树枝上说。 下一个,轮到莎莎啦。 时迁站到前面说:“让我先来。” “嗨,老子这次撞了邪了!又冒出个英雄救美!” “你别打我们,我们认真做就是了。” “奶奶的小煎饺,你到底是人还是猴?” “我也不知道。” “老子管你是人是猴,只要好好听老子的话,老子就不打。” “知道。” 时迁自己“哈哼”,动作一丝不差。 “不赖不赖,这个苹果拿去吃。” “莎莎啦交给我,让我教她。” “行!” 没用多久,时迁就教会了莎莎啦。 两个苹果,时迁自己一个半,莎莎啦半个。吃完自己的苹果后,见莎莎啦才吃了几口,就上去咬了一大口。 一样的月光,照着院中的猴笼,也照着屋里的土炕。 “明天最大的苹果谁都不许和我抢。”啪啪唧宣布。 “我发誓:哈!皮鞭落在我身上的次数,哼!每天绝不会超过10下。”喷喷嚏边练习边下决心。 “我不要苹果,也不要皮鞭,我要妈妈。”莎莎啦低声哭泣。 “1个,半个,又半个,再半个,一共是多少?3个?不对,应该是2个半——如果我自己再给自己一半,嘻嘻,那就是3个了——”时迁在偷偷自学算术。 狲公在炕上翻来覆去:奶奶的小煎饺!那个莎莎啦怎么会那么像她? 那桩旧事从心底翻腾出来,月光下,他精瘦的身影犹如一根煤堆里的枯枝。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四章 香艳大戏 东京大相国寺前,八月十五。 红男绿女,香汗臭气,好大锅热腾腾的人肉粥! 只可惜佛祖吃素。 一阵铜锣。 一座轿子大的戏台摆开。 “各位亲爷亲娘亲哥亲嫂,快来看,快来瞧!既然路过,就别错过!爪洼混血性感无敌小帅猴爆棚登场,倾国倾城猴小姐露点奉献,古装香艳大戏《长恨歌》开演喽!”狲公在戏台前吆喝。 粗俗的人立刻围了上来,高雅的人则来来回回经过着。 戏台旁一面告示牌,上写—— 编剧:白居易 导演:狲公 旁白:狲公 演员表: 时迁——唐明皇 啪啪唧——杨贵妃 喷喷嚏——高力士及其他太监 莎莎啦——其他嫔妃及宫女 又一阵铜锣,戏台的幕布拉开。台下一片爆采。 旁白:汉皇重色思倾国,哒!御宇多年求不得。呼! 表演:时迁上,脱下皇冠,扔到地上脚踩,抬头望,一朵塑料花吊挂着从右移至左。喷喷嚏手捧一大束塑料花上。时迁抢过,扔了一地。乱踩。一起下。 (观众甲:搞什么? (观众乙:现在搞艺术的都神经兮兮的,跟做贼一样,就怕被人看穿。 (观众丙:呜呼,此导演乃市井中高人也,象征手法如此高妙,皇冠即江山,花朵即美人,弃皇冠而望花朵,不爱江山爱美人之义也。演员一副张皇情状,活画出明皇魂魄,妙哉妙哉! (观众甲:哦,明白。可是塑料花至少也应该洗干净一点嘛! (观众丙:非也,此正是高明之处,塑料花染尘,天下美女尽庸脂俗粉也,如此方能见玉环之倾国倾城。此乃烘云托月之法。 (观众乙:不象话,这是非法使用童工!唐明皇是个孩子嘛。 (观众甲:不是,这是一只剃光毛的猴子。 (观众丙:正是,化妆亦甚高明。 旁白: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喀! 表演:啪啪唧跌跌撞撞上,头上套一面袋。 (观众甲:这是什么?!怪吓人的。 (观众乙:从人贩子手里逃脱的良家妇女,杨贵妃的妈妈可能有过这段经历(观众丙:非也,此正乃杨玉环也,二君没听到“养在深闺人未识”吗,虽现还隐之法也。 (观众甲:我明白了,这叫包装。 旁白: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呲!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哆! 表演:喷喷嚏上,扯下啪啪唧头上面袋。时迁上,围着啪啪唧跳叫。啪啪唧扭头呲牙,莎莎啦冲上,抢过面袋套在自己头上。 (观众甲:妈呀!杨贵妃太恐怖了,脸上还毛茸茸的! (观众乙:又凶又贼,只能演演失业女杀手。 (观众丙:二君请试想,一介弱小女子,初入皇宫,心中怎不凄惶惊恐? (观众甲:说得也是。 (观众乙:我保留意见。 (观众甲:那个宫女干什么? (观众乙:那不是宫女,是妃子。 (观众丙:此乃自惭形秽之举。一个面袋竟有如此功用,妙绝,妙绝。) 旁白: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嚏! 表演:啪啪唧端上一盆水,时迁和喷喷嚏扯下啪啪唧的衣服,提起她往水盆里摁,“吱——”啪啪唧尖叫一声,跳窜而逃。 台下大噪。 “噜!”狲公急忙大叫。 莎莎啦换了老旦的行头,拿着一颗跌打药丸,在台上蹦蹦跳跳。时迁、喷喷嚏在后面伴舞。 啪!吱!“亲爱的黎民百姓,我是皇太后——”狲公跑到后台,一边挥鞭,一边尖着嗓子旁白。 啪!吱!“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 啪!吱!“尤其是我这样上了岁数的人,更怕有什么磕磕碰碰——!” 啪!吱!“可是,自从有了狲公特效跌打药,我每天都敢在御花园荡秋千了。” “各位亲爷亲娘亲哥亲嫂,下面一段是限制级表演,未满5周岁的人士请离开现场!”狲公端了一盘跌打药走出来。 “老爷爷,我今年已经5岁零7天了。”一个小男孩掏出1文钱买了一颗药丸。 其他人也纷纷解囊,顷刻间,一盘药丸全部售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五章 床上镜头 一阵铜锣,幕布重新拉开。 戏台上一张小床。 观众顿时一阵尖叫。 旁白: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突! 表演:时迁蹲在床上。莎莎啦牵着啪啪唧上,啪啪唧跳上床,下面一阵咽唾声如1万只青蛙跳下沼泽。 旁白: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喀! 表演:莎莎啦拉下床上的帐幔,下,时迁和啪啪唧在幔内跳腾吱叫。小床吱吱扭扭晃个不停。 台下大叫“掀开帐子!掀开帐子!” 无数眼珠弹向帐子,落在台上,一片乒乒乓乓。(对不起,看错了,是跌打药丸) …… (总计3顿饭时间) 旁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嗖! 表演:时迁和啪啪唧吊在半空中,至台中央,啪!掉落到台上。 (观众甲:天啊,没摔坏吧?怎么不找根结实点的绳子? (观众乙:不懂别瞎操心,这叫蒙太奇。 (观众丙:此位仁兄方可谓看戏人,此段戏真真鬼斧神工,在片刻方寸间尽现天地之大、用情之深,快哉!当浮一大白!) 旁白: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丫! 表演:喷喷嚏拿一洋葱上,在时迁脸前撕开。时迁挤眉弄眼、泪如泉涌。 (观众甲:真他妈的感人,虽然我是砂眼。呜~(观众乙:表演牵强生硬,糟蹋了白居易的好剧本,对了,这白居易是哪儿人? (观众丙:非也非也,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闻几回?至于白女士,前日还在舍下做客。仁兄若有意,不才当全力引见。 (观众若干:还我青春!还还我唾沫—— 太阳,这颗半生不熟的蛋黄,被西山嘘溜一口,吞下肚去。 严重贫血的月亮又出来丢人现眼。 小院里,铜钱挂满树枝,狲公醉倒在树下,风过处,铜钱叮叮做响,像是初恋碎裂的声音。 “爱情有理,喜欢无罪——爱情有理,喜欢无罪——”狲公喃喃醉语。 笼子里,时迁正在分配劳动果实。 过猴的天分,使他早已成为3只猴子的二级教练兼伙食总管。 4个苹果分8半,时迁独占其中5份,吃不了,他一般随手就扔,3只猴子也不敢去拣。 但有一次,时迁一时兴起,把吃不了的半个苹果扔给了啪啪唧,啪啪唧竟然感动之极,把自己身上的3只虱子献给了时迁。 时迁大乐,忽然明白:只要让猴子高兴,猴子就会傻上加傻。 事实又告诉他:猴子傻,人比猴子更傻。 只要猴子做个简单的动作,人就拿苹果给猴子吃,而且还很高兴的样子。 有时候,学习效果好,狲公高兴,还会多发几个苹果。 “加傻原理”同样适用于人。 “真够贱的,幸好我是在猴群里长大的。” 从这以后,狲公就带着自己的戏班大江南北四处巡演。 时迁赚的眼泪越来越多,狲公发的苹果越来越多,3只猴子供奉的虱子也越来越多。 时迁也越来越感到:生命是如此轻易,且无聊。 地球无限缩小,小到如同一只老死的跳蚤。 而时迁自己,则是这跳蚤身上、被空虚围困的、更小的一只跳蚤。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六章 浪漫主义的贼 世界上有两种贼,一种偷得到东西,一种偷不到。 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贼,后一种是浪漫主义的贼。 现实主义是劳累的,而浪漫主义是辛酸的。 高大壮正是一个天生的、辛酸的、浪漫主义的贼。 说他是天生的,要从他的祖辈说起,他的爷爷高小瘦性无能,只好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他的父亲高小壮,他父亲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妈妈却不能生育,所以,只好又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高大壮。 有这样一个一脉相承的血统,他怎么可能不是天生的小偷? 百日那天,高大壮的父母抱着他抓东西,百般引诱哄劝逗,他却哭闹着什么都不拿,人们都说他是四大皆空的活佛转世。可是,等宾客散去后,他父母发现他的襁褓中藏着以下东西:拨浪鼓、金元宝、胭脂、状元帽、瓦块、裹脚布、红烧猪头、驴车、邻家的大婶… 可能是由于那一次太辉煌,虽然自幼立志要偷尽天下,以后,高大壮再也没有偷得手过一次。 偷瞎子的钱,瞎子忽然重见天日,当场逮住他;半夜偷聋子的铃铛,聋子第三只耳朵正好移植成功,听得清清楚楚;偷瘸子的马,瘸子无师自通练成绝世轻功,两步就赶上他…… 一次挫折,考验人的心胸; 两次挫折,考验人的意志; 三次挫折,考验人的耐力; 100次挫折,考验人的麻木。 高大壮顺利通过了终极考验。 浪漫的极致是行尸走肉,高大壮独自漂泊在这个处处与他为难的人世间,心中是一片无边苦寒的荒漠,眼中只有永恒的黑暗。 虽然从私有制诞生那天起,世界上就有了贼。但没有任何一个贼能在贼格上与他相比,他的纯洁、他的坚贞,他那九死不回的贼的初衷… 他只吃偷来的食物,只穿偷来的衣服。所以,60多年来,他一粒米都没吃过,一缕布都没穿过。他能活到今天,只能用神话来解释。 人们经常能见到他裸、骨棱棱的身影贼溜溜地闪过,像一句见不得人的脏话。 形而下的绝望滋养了形而上的丰收。 从天命之年开始,他断然遗弃了物质世界,飞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盗贼的真义,到60岁的时候,他完成了盗贼史上第一部专著——《盗德经》—— 夫盗亦有道,然则盗可盗,非常盗; 窃可窃,非常窃。 无盗,天地之始; 有窃,万物之母。 …… 有盗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窃而时得之,不亦乐乎? 人被偷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无涯,以有涯盗无涯,殆也。 ……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盗也。 …… 在后记里,他写道: 托之于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名。然则,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潜行旧典,窃文盗义,编著此经,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发扬盗义,光大贼林。此吾愿也。 《盗德经》完成后,他四处寻访传人,10年铁鞋,却毫无结果。 生命已到尽头,作为贼,他一无所获。“偷人的东西不成功,难道连猪的东西也偷不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他来到猪毛家,因为那里的猪最多,保险系数最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七章 天才毛毛虫 众生平等,蝴蝶也一样,不过是穿了裙子的毛毛虫而已。 但是,很少有蝴蝶能意识到这一点。 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蛹,在众王子中,赵佶本是最耀眼斑斓的毛毛虫,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只天才的毛毛虫。尤其是那一笔画才,当真追魂夺魄,所以得了个乳名叫画虫。 画虫最怕画美女,尤其是夏天的美女,才画出一只胳膊,上万只苍蝇立刻会闻风而来。 然而,在登基竞选中,他却败给了自己的哥哥——那个人称宋哲宗的平庸的毛毛虫。 这场打击如同一阵暴雨,将这只蝴蝶打落在泥水中,花裙子立刻变成一块历经数代的厨房抹布。 那一刻,他忽然发现:我也不过是一只毛毛虫,而且是那种发育不良的。 于是,这个12岁的、大彻大悟的毛毛虫,在惊蛰那天、冒着丝丝细雨,拱出了皇宫, 爬向民间。 有识之士这样评价他:一只高贵的,然而自暴自弃的毛毛虫。 古话说得好:三代才能培育出一个贵族;反之其实同样成立:三代才能作践出一个贱人。 画虫一心一意要作践自己,他想乞丐应该最贱,就开始沿街乞讨。 可是,由于他精通绘画,他设计的乞丐造型格外邋遢,将贫穷肮脏推向一个从未有过的艺术高度,就算1万个乞丐挤在同一口井里,人们也总能一眼发现他。因此,他得到丐帮长老器重,迅速成为丐帮最年轻的八袋弟子。 深入到丐帮内部后,他发现,丐帮帮主及各长老竟然均是皇室子弟,秦汉魏晋南北朝直至唐五代的都有。而且他们的目标和他完全相同:成为天下第一贱人。 这再次激起他万丈雄心,决意要夺到帮主之位。 丐帮帮主竞选题目很简单:从所列的名单中选一个人,向他乞讨1个馒头,速度最快者即为新帮主。 名单上一共列有10个人,按难易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级。名单中上级难度的只有一个,名叫针尖菩萨,附注中这样写道:针尖菩萨,女,64岁,米店老板,座右铭:“如果每顿饭能省一粒米,一亿年就能省出1095亿粒米,足够吃1家3口人吃1千万年。如果每顿饭省3粒米呢?大家认真想想算算吧,哈哈哈——” 画虫义不容辞抢先选到针尖菩萨。 来到针尖菩萨家门前,一条狗守在门外。 在描绘这条狗之前,必须先确定什么叫狗。这实在是古今最难的哲学命题之一,仅仅凭人类的智慧+狗的智商,永远休想得出答案。所以,比较讨巧的办法是:确定什么是非狗。 那么什么是非狗呢? 答案就在针尖菩萨门前这只狗身上。 如果这只狗再少1根眼睫毛,那它将彻底是非狗了,但到目前为止,它依然保留着这根眼睫毛。所以,它仍然是狗。 (在此郑重建议:所有哲学家都应该在这根眼睫毛凋落前,去实地观察一下这只狗,这将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思维界定机会) 至于在这个故事中,绕这个弯子,主要是想说:这条狗实在太瘦了。 针尖菩萨将这条狗养得瘦到了狗的极限。 正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内飘出一个鬼。 对不起,用词错误,确切的说法是:一个几乎是鬼、但其实还是人的人,从门内几乎是飘、但其实还是走了出来。 这个再少1根睫毛就会变成鬼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针尖菩萨。 至于她的性别,是从她的姓名上猜测出来的。因为那根睫毛不分男女,而且那根睫毛如果再少一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睫毛了。(睫毛的睫毛?!) 针尖菩萨拿着一根骨头,那根骨头当然也一样,如果再少1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骨头。(抗议:骨头也有睫毛!?) 针尖菩萨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将骨头放到狗嘴前,然后飘/走进门去。 狗嘴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靠近骨头。 画虫忽然灵机一动:如果针尖菩萨的馒头极度难讨,那么从这条狗的嘴里讨这根骨头,必将是极度中的极度。一旦能够成功,帮主之位舍我其谁? 于是,他走过去,趴在狗的对面。 随行的监考乞丐无比惊讶。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八章 一撮猪毛 人总有一两件终生难忘的事物。 猪毛最难忘的当然是猪毛,所以后来干脆以之为名。 猪毛祖上连续三代荣登全国贫穷榜的首位。 对于猪毛来说,贫穷就像是先天掉在眼睛里的玻璃渣,不论你是否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它都会时刻提醒你:去死,快点! 有一次,当可怜的猪毛第n +1次决定自尽时,一撮猪毛救了他,并让他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 事情发生在一座桥上,当时猪毛站在桥中央,正在精选出来的3种下跳姿势中迟疑。 一头猪奔上桥来,急速跑过。由于跑得太急,身子在桥墩上擦了一下,擦落了一小撮毛。 猪毛捡起那撮猪毛,眼泪夺眶而出:他从来没吃过猪肉,能在临死前目睹一次猪跑,死后手里还能攥一撮猪毛,也算是可以瞑目了。 陷到这感动中,他忘记了身边的一切。等醒来时,桥上挤满了人,一片吵嚷声。 原来,发生了一件情杀案:桥北陈家养了一头男猪,英俊帅气,名叫世美;桥南秦家养了一头女猪,温柔贤淑,名为香莲。陈秦二家是世交,过往甚密。两头猪因此也算得上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它们经常在桥边的草丛中约会。 刚才陈家人发现香莲死在草丛中,咽喉上有猪的牙印,从血迹判断,死了没一会儿。 秦家人认定是陈家的世美咬死的,但陈家人却说世美今天感冒,根本没出过圈。两家人在桥头上争执起来。为了证明清白,陈家人把世美也牵来了。 猪毛心想:刚才那头猪神色慌张,凶手肯定是它。但世美身体完好,没有任何擦伤的痕迹。世美应该是无辜的。能在临死前做件好事,死了也好留个想头。 于是,他拿出那撮猪毛,站出来,替陈家做证。 秦家人凭着那撮猪毛。果然找到了真凶,原来是桥南潘家养的男猪二黑,这二黑早就垂涎香莲的美貌,今天无意路过草丛,见香莲只身一猪,就起了歹念,香莲当然拼死反抗。二黑怕事情张扬出去,只好杀猪灭口。 案情大白,陈、秦二家十分感激,分别送了猪毛一头猪崽。 猪毛无家无业,就带着两只小猪四处游牧,没想到吉星高照,这对小猪成婚不久,就产下8个小猪崽。(应该是未婚先孕) 8个变32个,32个变128个…10年后,猪数量已经达到上万头! 猪毛富了,当然娶了一个美貌贤能的妻子,并生下一个女儿。 至于这个女儿,暂以猪毛的评语做出场介绍:美丽、高贵、聪慧、大方、灵巧、活泼、善良、温柔、纯洁、天真…只有一个缺点:太完美。 最令猪毛骄傲的是:女儿的出生是个奇迹。 她是在光速中诞生的,也就是说,“唰”地就有了。 而且,女儿出生的那一刻,大地上响起一阵鼓声。 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面大鼓,才会发出这样的鼓声。 那阵鼓声,全世界可能只有聋子没听到。 还有——女儿出生的时候嘴里含着一块小东西:半只微型鼓。 由于女儿长了一个猪鼻子,可爱极了!猪毛无比欣慰,索性给女儿起了个名字叫:猪鼻。 幼年的猪鼻过得自然是很幸福,猪毛的记忆中,她只哭过1次,那是因为落在内衣里的一根头发把她扎到了。 可是,自从懂事以后,猪鼻开始不高兴了,整日哭闹着要更名改姓。这让猪毛十分难过,但是,父爱终于战胜了私心,猪毛愉快地答应了。猪鼻就自己改了个名字叫朱碧。 没想到几年后,猪鼻忽然说:爸爸,我还是叫猪鼻吧,猪肉的猪,鼻子的鼻。 猪毛当然开心无比,心中再没有了一丝遗憾。 这年,猪鼻正好15岁,猪毛决定好好操办一下。他策划出一个具有鲜明家族风范的盛会:百猪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九章 第一美人 美貌只是一粒种,生在野地里,那只能算是一棵其他颜色的草。 这是李师师自己得出的结论。 对于自己的容貌,李师师从3岁起就已经有了绝对的自信。 世上只有瞎子才看不出她的美,但瞎子能听到她的声音。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才是最可怕的诱惑。所以,每年都会有很多盲人跳河,因为他们曾经听到过李师师的声音。 据说,这一时期的北宋,绰号叫“浪里瞎跳”的盲人游水好手格外多。 只可惜,李师师的出生太穷贱。 7岁之前,她根本没出过大门,因为没有衣服穿。 她知道根本不能指望该死的爹娘,一切都要靠自己:“我既然不是公主,那我就要做皇后!” 没有衣服难不倒她,一个秋天的时间,她用院里结出的丝瓜瓤捻线、织布、裁剪,自己缝制出琥珀色的衣裙。 第一次走出门,她就像一只离家出走的雏鹤,无论看到什么都兴奋之极:比如富户茅房上的生满绿苔的破瓦,在她眼里,简直是传说中皇宫宫殿上的琉璃;再比如,富户门前的狗,在她看来,就是有一种胖状元郎的不凡气度;还有,被人扔在墙角的秃扫帚,会让她剔然警醒,那其实是一个年老色衰的曾经的美女。 总之,她看了很多,想了很多,也坚定了很多:我只有10年的时间,我必须在10年之内让皇上见到我。 在回家的路上,满腔的激情让她情不自禁唱道: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就一定能飞得高;当我栖上了枝头,猎人成为我的目标;我飞上了天空,才证明自己,从此万众瞩目… 这一天,正好是她7岁的生日,同时也是镇子更名的纪念日。 镇子本名齐眉镇,从这一天起,变成了鳏夫镇。 镇子上女人见到她,无不感到可怕的威胁,她们同时看到了几年后无可逃避的悲惨结局:所有女人被丈夫无情抛弃,然后所有的丈夫成为情敌,紧接着刀兵四起、血流成河、哀鸿遍野、荒无人烟、野兽横行… 于是,李师师“砰”的关门声,如一声令下,所有女人同时悬梁自尽,所有男人从此立志不娶。 而这一切,早在李师师的意料之中,所以丝毫不以为意。她盘算的是第一个5年计划的初级目标——猪毛。 如果能拥有猪毛一半的猪蹄,那她就从此不必再为钱而犯愁。 每天,她都穿着自己丝瓜瓤的裙子,在猪毛家门前盘桓流连。 虽然她成功地导致了猪毛家长工无数次的集体怠工,然而直到第5年,她也没能引起猪毛本人的注意。 她不得不改变战术,发动声音入侵:“送我送到你家门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快点采,你快点采。” 这一招果然见效,猪毛立刻在墙内和道:“我说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有你让我无法忘记,但愿每一个白天,每一个黑夜,永永远远在一起。” 李师师欲擒故纵,唱道:“门外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能有人采摘,我就像那花在等待你的出来,拍拍我的肩,我未必听你的安排。” 猪毛急忙表白:“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真,你去想一想,你去问一问,饲料代表我的心。” 李师师正要开口,猪毛又补了一句道白:“花花,你快吃啊,这饲料你不是最爱吃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章 迷人的猪 哪怕你是一只猪,只要有气质,也将是一只迷人的猪。 这是猪鼻的座右铭。 那是在3岁的时候。 小猪鼻想逗一逗爸爸,就捅破窗纸,把鼻子伸出去。当时猪毛正在院子里,猛一抬头,看见窗纸上的鼻子,大叫:“糟糕,猪跑进屋了。” 这句话深深刺伤了小猪鼻,那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我长得像头猪。 她怕见到猪、怕别人说猪,更怕别人叫自己的名字,所以她哭闹着给自己改了名字。 她的贴身侍女也是她自己选的:一个长得像蜘蛛,另一个稍稍好一点,只有半边脸像鸡。 但无论如何,鼻子永远挂在脸上,割不掉,换不掉。 整个童年,她的天气预报始终都是:多云,小雨。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花花——花花是一头小女猪,毛发稀疏、身体瘦弱,全身长满了难看的斑。但她在众猪之中是那么独特和醒目。每年都有上千头猪被杀,只有花花最长寿。 猪鼻从来不喜欢任何一头猪,但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要投向花花。 为什么? 这个问题猪鼻苦想了至少10年,直到有一天,看到花花寿终正寝的尸体,猪鼻恍然大悟:气质! 是气质!花花虽然丑,但丑得很有气质,而且越丑气质就越突出! 我为什么不能像她一样? 天气预报发出紧急通告:晴! 刹那间,云开雾散、艳阳高照! 猪鼻高高仰起自己的脸,把自己的鼻子骄傲地亮给整个世界。 她换回了自己的名字,辞退了那两个鬼一样的使女,让父亲找一个最美丽的丫头来伏侍自己。她要用使女的美丽来衬托自己的气质。 最美丽的丫头当然是李师师。 这时,李师师正在为出师不利而烦躁,猪家人上门来找她。 李师师尚未开口,她那该死的爹娘却已抢先满口答应,因为猪家出的价实在太惊人了:每年10头猪! 虽然满心委屈,李师师还是进了猪家门,至少她对猪毛还没有死心。近距离接触对她应该有利。谁知道进门之后,一切出乎她的意料:她在猪毛眼里如同无物,有一次,她逼近猪毛,撑开他的眼皮,却从他的瞳孔中看到了一只猪的投影。 她彻底绝望了,这个男人太专一了,真的是“我的眼里只有猪”。 然而,她也得到了意外的收获:猪家让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用最好的、住最好的……总之,一切吃穿用度竟然全都是最娇贵的千金小姐的标准。 虽然知道自己日后将贵为皇后,李师师还是被这富贵的生活惊呆了,要知道她吃过的最好的东西是一块肥肉。 不过,她还是尽力把持住了。 而猪家自己的女儿猪鼻呢? 她心甘情愿、义无返顾地过着使唤丫头的生活: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洗衣劈柴……1米之外望去,简直是一头披着破布、直立行走的猪。 起初,猪毛很是吃惊和心疼,但看到女儿越来越像猪,他也就欣慰释然、含着热泪感叹:亲父女就是亲父女。 至于猪鼻自己,从看到李师师的第一眼起,她内心的地震、火山、海啸、龙卷风就没有停止过。 “我有气质!我有气质!我有气质!我有气质!我有气质!我有气质!” 每时每刻,她都念诵着这四字来逼迫自己挺胸、抬头、用黑洞洞的鼻孔与这个有眼无珠的世界冷冷对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一章 百猪宴 一头猪被杀时的音响效果撕心裂肺,那么一百头猪同时被杀呢? 此起彼伏的杀猪声撕裂天地。 鼎沸的人声夹杂其中。 猪家首届百猪宴隆重开幕。 由于来宾数量远远超过预算,原计划只播放1个时辰的杀猪声也因此无限期延长。 为了展示万人同欢的豪华场面,猪毛干脆令人拆掉了院墙,让席桌毫无阻拦地铺向四周。 宴席中央一座全部由猪骨巧妙搭成的精致戏台。 台上正在上演轰动南北的《长恨歌》。 由于四周太过喧哗,戏文配乐根本听不到,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演出效果,因为戏中的每一句对白,连顽童都已经倒背如流。 天下第一红小生时迁的表演早已臻于化境,一派雍容气度、皇家威仪,描画得如同真龙出世;而那万般怜爱、无限风流,也尽在举手投足之间。尤其是马嵬死别之后,明皇寂寞伤怀、失魂落魄之状,更是悲天地、泣鬼神。从他的眼中,只能看到四个字:地老天荒。 而其他演员,表演也已十分纯熟:啪啪唧本就贵为公主,加之年事已长,女猴成熟的风韵很好地掩饰了体形的消瘦,贵妃慵懒娇美之态自然流露;喷喷嚏久经人世,思想愈发深刻,高力士的老练阴郁,几乎无须表演,已然毫发毕现。 莎莎啦思乡情切,那份柔弱凄婉,正是失宠梅妃、白发宫女的化身。 落幕后,当然是掌声雷动、泪雨倾盆。 而时迁对此早已麻木,谢幕时,他只是冷冷地鞠躬挥手,对他而言,大地不过一口生锈的破锅,这些人则是锅里密密麻麻瘸腿的跳蚤。他连作呕的气力也早已在几年前荡然无存。 他的冷犹如野火,更加激起跳蚤们的疯狂,尖叫声顿时盖过了杀猪声。 然而,就在最后一次谢幕时,一只手如一道闪电忽然击中他,刹那间将他捏死。 这不是一只寻常的手,而是无数根美丽无比的汗毛及毛孔汇聚而成的虚拟的手。 这些美丽无比的汗毛及毛孔生在一位女孩子美丽无比的身体上。 全世界能拥有这样一具美丽无比身体的——只有—— ~李师师~——(配闪电惊雷,切冰雪融化、春暖花开) 落幕后,当然是由本届宴会的中心人物上台打赏、与演员亲切握手。 “到验证我气质的时候了!”猪鼻伸手抓了一把猪大便抹在自己的破衣烂衫上。 临上台前,她忽然想起李师师,真正的鲜花不能没有真正的绿叶,于是她命令这片真正的绿叶一起上台去衬托自己。 猪鼻登上戏台,顿时掀起又一轮。 台下万名宾客赴宴的目的只有一个:竞争猪家唯一的女婿之职。 这次百猪宴的全称是:“猪氏女鼻及笄芳辰百猪宴暨东床招赘庆仪” 谁不知道只要拥有猪家一半的猪蹄,就等于拥有了全国至少10分之1的餐桌垄断权? 谁又不知道只要能够信步徜徉在猪家的猪圈旁,就等于拥有了李师师至少3/4的独家注视权? 与此相比,朝夕面对猪鼻的痛苦又算得了什么? 猪鼻一步步登上台阶,李师师跟在后面。 每个人都听到隐隐的鼓声,从自己心底最深处(就是心脏桃尖的那个位置)沉沉响起。 这鼓声不断加重,就像上帝用他的指节扣响大地。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声音? 哇!——一个小男孩大哭起来。 他也见到了李师师,他也听到了鼓声。 他曾经听奶妈讲过青春期爱意萌动的感受。 “我进入青春期了?!我才6岁呀!妈,我怕!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二章 奶油星球 大地上响起一阵鼓声。 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面大鼓,才会发出这样的鼓声。 猪鼻一步步登上台阶,心咚咚咚狂跳,震得她胸前的那半只微型鼓也不断跳动。 就在她登上最后一级台阶的瞬间,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她吸了过去。 戏台消失了、猪家大院消失了、整个地球都消失了。 她变成了半粒种子,和另半粒种子紧紧贴合。 它们静静躺在一只透明的鼓里,鼓外是无边的星空,寂静、幽暗、深邃。 一座又一座星球从两边滑过。 她的身体开始湿润,另半粒种子也开始湿润,暖暖的潮意将它们之间的缝隙渐渐消融。 它们越来越像一粒种子了。 鼓载着它们来到一个垂涎欲滴的白色星球:一望无垠牛奶的海洋、连绵起伏巧克力的山峰上浇着各色冰激凌、星星点点的草莓铺满奶酪的大地。 这个星球那么熟悉和亲切,她涌起一阵阵温暖的感动,而且也真切知道,那另粒种子和她一样,想呼唤同一个字:家。 鼓绕着星球飞行了3周,之后便向来路返回。 唰——猪鼻睁开眼睛,眼前是另一对眼睛——时迁的眼睛。 两对眼睛一样的吃惊和茫然。 他们胸前的半只微型鼓竟然贴合成一只完整的小鼓。 两人急忙让开,小鼓随即又一分为二。 戏台还在,猪家大院还在,所有的宾客都在,只是鼓声消失了。 宾客们也像刚睡醒一样,急忙擦掉口水,合起大张的嘴,暗自纳闷:这是怎么了,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丢丑? 气质! 猪鼻猛然想起,急忙挺胸、抬头、高仰鼻头。 由于鼻头妨碍了双眼聚焦,她看到所有宾客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除了第3301号猪圈里那头高贵的猪。 猪鼻不由得热泪盈眶:我胜利了!我终于胜利了!挺住!挺住! 她很有气质地从李师师手中接过特制的猪腿骨奖杯,很有气质地赠给时迁,并很有气质地和他握手。却始终避免和他对视。 这时,猪毛也跑上戏台,手握一根喇叭状的猪腿骨,满脸通红、局促半晌,嗫嗫道:“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今天——我——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反正大家吃好喝好,猪肉有的是。现在小女就要抛绣球了。” 哦——下面欢呼躁动起来。 随即,每个人都暗自焦急,不停告戒自己:看准绣球,先别看李师师! 猪鼻手捧绣球,环视台下,所有人都已经被她征服,忽然之间,她感到一阵空虚、乏味、疲惫:人生不过如此。 她甚至想转身离开,但就在这时,她看到了它——第3301号猪圈里那头高贵的猪。 那头猪忽然站了起来,忽然脱下自己的皮,忽然变成了一个少年人! 原来他是潜入猪圈卧底的人! 越过鼻头,猪鼻看到那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李师师。难道他是为了李师师才化妆成猪的? 猪鼻斗志重生,很有气质地抡动手臂、很有气质地大叫:“接住!” 随着万众惊呼,绣球很有气质地飞向第3301号猪圈,正中那少年的脑袋。 哎呀! 少年头破血流、栽倒在猪圈中。 那绣球外面是猪鬃,里面是一颗超大猪骨节。 猪毛急忙派人找医生给新女婿包扎。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三章 上帝尿急 对于一只蚂蚁来说,一个顽童就是上帝;对于一个高智商的人来说,上帝就是一个顽童。 高大壮偷盗生涯的命运线始终散发着一股辛酸的浪漫,这是上帝玩的一个小把戏。就像顽童用樟脑球把一只蚂蚁困在他随心所欲的迷宫图里。 蚂蚁能够侥幸逃脱,只有一个原因:顽童被妈妈揪着耳朵回家了。 同理,高大壮绝处逢生,也只有一个原因:上帝尿急。 在上帝于天堂某个角落痛快淋漓的间隙,高大壮从上帝的胯下溜走了。 猪毛家已经没了院墙,高大壮只好用半块土坯遮着自己的脸,严格按照贼的步法,潜入到猪家一望无垠的猪圈中。 “百猪宴”的不绝杀声惊得所有猪都放声大哼,只有一头例外。 3301号猪圈的那头猪一直沉默着,沉默让他显得如此高贵。 当天的万人万猪之中,在气度上能和它一较高下的,只有戏台上的时迁。 据高大壮品评:这一猪一猴虽然均有王者气度,气象却有所不同——猪,乃沉沦之王,郁郁寡欢,虽自甘堕落,却难掩大志难伸之愤,如投江之项羽;猴,乃寂寞之王,茫然若失,虽孤标傲世,终有心灰意懒之萧索,如求仙之秦皇。 好猪!好猴!人间双璧、日月同辉! “窃人不成,能偷此猪,倒也不虚此生!”高大壮热血沸腾。 但是,猪有什么能偷的呢? 以高大壮的偷技,窃取猪身上的任何部件都绝无可能。偷猪粪?猪粪又是废弃之物。世界上要是有袋猪就好了,高大壮正在遐想,却听见“猡猡猡猡——”有人来了! 高大壮急忙厕身于一头肥女猪身后,偷眼望去,原来是饲养员来发派猪食。高大壮大喜,饲养员一离开,马上跳了出来。趁那高贵之猪转头之机,捞起一把猪食就跑。 手捧这一生唯一的劳动果实,狂喜之后的高大壮不禁黯然:70年粒米未进,他的肠道早已封死了,根本无法消受这极品美味。 他依依不舍把猪食撒到身边的猪槽中,正好有一只猪刚打定主意,要豁出去不再挂怀生死,见到这捧猪食,几口就吞下肚去。见它这么好胃口,高大壮又开心起来:盗不为己,天惧地敬! 放眼古今,谁可为俦? 他一抬眼,看到了戏台上、如潮喝彩声中、寂寂而立的时迁。 紧接着,就是那段抛绣球的戏,高大壮眼见那头高贵的猪脱下猪皮变成了人,心中更是喜出望外:原来我偷的不是最高贵的猪,而是最高贵的人! 他在猪家附近盘桓,等宾客散尽后,只见狲公带着演宫女的那只女猴出来,却看不到时迁。 趁天黑,他摸进猪家,穿过方圆数里的猪圈,四处察探时迁的住处。 一路上,他先看到猪家小姐猪鼻和那个装猪少年在一起谈论烧饼什么的。后来又见两只猴子在争论,是演杨贵妃和高力士的那两只猴子,它们说什么一句都听不懂。 再后来,是猪家那个美丽的丫鬟,在月亮下独行,不时发出勾魂吸髓的叹息。 高大壮心跳不已:幸好年轻时没遇到这闺女,否则我老人家哪能有今天的成就? 他没敢多望,又向前找去,没走十几步,就看到了时迁。高大壮上前一把抓住时迁:“小子,是你,就是你!” “什么?”时迁魂不守舍。 “拜我为师,马上!” “好。”时迁直愣愣盯着前方。 “你答应了?!” “什么?” 高大壮明白了:那丫鬟。 他用身子挡住李师师。时迁目光却在他脑袋处绕个弯,然后又笔直射向李师师。 “小子,你想得到她?” “不知道。” “你喜欢她?” “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 “不知道。” “小子,你拜我为师,我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 “话说天地未生之前为无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阴阳,阴阳生四仪,四仪生八卦……说远了,应该这么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又远了……说直接一点吧……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雄不独处,雌不孤居。玄武龟蛇,蟠虬相扶,以明牝牡,意当相须……懂了没有?” “不知道。” “嗨,说白了,就是泡妞偷心,想不想学?” “不知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四章 爱情蚂蚁 爱情是阴险的蚂蚁。 等你发现它的时候,你意志的脊椎骨已经塌方了。 那一眼之前,时迁的心是南极洲;那一眼之后,已经是撒哈拉了。 李师师不是人,而是上帝在冬天呵的一口热气。 时迁的内容全部融化,只剩下轻飘飘的形式,在李师师若有若无的呼吸间沉浮。 他无法定义李师师,因为李师师的每一个毛孔都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宇宙。 他只能感到:这无数个宇宙都弥漫着同一种坚硬的痛苦。 这些痛苦如尖锐的流星,将时迁划得千疮百孔。 “你究竟想要什么?” 在月光下、猪圈旁,在劫后余生的猪们酣睡的呓哼中,时迁鼓起勇气问道。 这勇气并非来自于爱,而是来自于他对李师师痛苦的痛苦。 他曾经迷惘过、忧伤过、寂寞无聊过,但从没有痛苦过。 李师师每一声叹息,对他而言,都是一场山崩海啸的灾难。 李师师轻轻转过脸。 她知道,月光是为自己而清、夜色是为自己而凉,自己的目光会将时迁送上天堂。但是她没有吝惜。 白天,她也看了那场戏,在戏里,时迁让她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王。 然而,此刻,在月影的涂抹下,时迁却像一个给小贼跑腿的更小的贼。 “嗨——”李师师不由得笑了,眼中却泛起淡潮。 “你究竟想要什么?”时迁又问。 他似乎看懂了李师师的笑,那是被上帝遗忘的天使凄凉的微笑。 李师师眼中的泪雾如同月光下的潮水,顷刻将他淹没。 他想伸出手捧住这个天使,却知道自己的手太小太瘦太脏,不由得将手藏到了背后。 “我?” 李师师抬头望月,月亮很自知之明地躲进云中,留下一片空茫的天。 李师师低头顾影,她的影如一枝倒伏的水仙,在大地漆黑的额头画出一抹怅惘。 “我想要一朵花。”她说。 “花?” “听说皇宫御花园里最美的花是黑牡丹——” “好!” “你能采到?”李师师又望了一眼时迁。 “能!” “好,我等着。” 时迁欢喜得不知所措,他急需倾诉,于是摇醒了一只女猪:“小姐,你知不知道,你实在是太漂亮、太可爱、太迷人了!肯定会嫁一个英俊的丈夫。” 女猪正在怀第23次孕,哼哼道:“你找错猪了,我的玄孙子都开始写初恋回忆录了…” 一扭头,时迁看到猪鼻和那个装猪少年,心中忽然闪过一丝醋意,一抬头,他直觉地找到了那颗奶油星球,它在夜空中陡然一亮,随即又隐没在群星之中。 去它的冰激凌巧克力!含糖量那么高的星球,鬼才肯去!时迁又兴奋起来,他跑过去大声祝福:“爱吧!爱吧!尽情爱吧!别浪费这么好的月亮。” 猪鼻看了他一眼,很快避开了,那少年则涩涩一笑,额头的伤口包着一块猪皮。 时迁跳上猪栏,哼着戏文,翩跹而行,在2里外遇到了啪啪唧和喷喷嚏。 “时迁?”啪啪唧一眼看见他。 “哈哈哈哈…”时迁的脚趾都在笑。 “你这是怎么了?”啪啪唧问。 “据我所知,他得了佛思特拉雾紊乱综合症。”喷喷嚏说。 “哈哈哈哈哈…”时迁的脚趾甲也开始大笑不止:“月亮都在笑,你们还这么深沉?狂欢吧,朋友们——”他大笑着跳走了。 “他怎么这么高兴?你不要说得那么专业好不好?”啪啪唧怪罪道。 “简单说,他开始初恋了。”喷喷嚏说。 “初恋?什么叫初恋?” “据我所知,初恋是一种类似白内障的病症,视线被一只人或一只猴子完全遮蔽,伴生症状有身体发热、脚心发痒、头重脚轻、神经质、狂想症——” “那遮住他眼睛的究竟是人还是猴?” “你?” “我怎么了?警告你,不许胡说八道。”啪啪唧望着时迁消失的方向,“吱”地低鸣一声,犹如小提琴羞怯的颤音。 “据我所知,夜还很长,会降霜——”喷喷嚏意味深长地自语,象一个沧桑的巫师。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五章 月亮烧饼 月亮是爱情的银盘。 用来考较恋人的烹饪手艺。 猪鼻喜欢黑夜,越黑越喜欢,所以她把约会时间定在深夜。 只可惜那月光皎洁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怕什么,我有气质,在月光下,我的气质只能更具杀伤力。”猪鼻坐在猪栏上,双脚的鞋勾在脚尖上,像两叶破舟,轻轻摇荡,暗示出万种风情。她决定在今晚把虫子搞定。 虫子就是那个装猪的少年,猪家的新女婿,他说他叫虫子,至于为什么要装扮成猪,他只字不提。 猪鼻的原则是:有气质的人决不屑于去打探别人的。 而对猪毛来说,装猪能装到如此高贵的程度,还有什么话好说?这是300年修来的缘分,虫子注定是猪家的女婿。 其实,猪鼻是感激虫子的。如果没有虫子,她的人生从此将毫无斗志、一蹶不振。所以,她决定:征服了虫子之后,她还是会跟虫子一心一意地白头偕老。 按理说,有气质的人从不先说话。但看到虫子那么局促,不敢看自己一眼,猪鼻只好破例,找了一个浅显的话题:“你说月亮像什么?” “这——我还没考虑过,你说呢?” “我觉得它很像镇头老王家的烧饼。” “!”虫子的喉头猛地一抽。 “全镇只有他家的烧饼勉强过得去,面白,手艺也还算过关。” 猪鼻很有气质地补充道。 “哦,我没吃过……”虫子急忙捂住嘴,但还是忍不住干呕。 “你闻不惯猪粪的气味?”猪鼻很有气质地关切道。 “……”虫子摆了摆手。 “其实,猪粪也有猪粪的芳香,闻惯就知道了。” 虫子点点头。 “猪粪配月亮,就像柴火配烧饼,只不过一个清淡,一个质朴,只可惜天下俗人领略不到其中的韵味,只知道纸醉金迷。” 虫子第一次正眼看猪鼻。 猪鼻想:奏效了。于是继续发表自己对世人的看法:“烧饼和月亮,其实我更喜欢烧饼,因为烧饼从来不挂在天上让人看。人的目光永远是狭隘和肤浅的,所以它拒绝注视,沉默地躲在人的肚子里,慢慢融化,然后静悄悄地离开,就算最后的尸体,它也不愿意被任何人关注,所以,屎才会那么臭,臭得那么有气质——” 虫子大张的嘴像一只烧糊的饼。 正在这时,时迁跑了过来,乱七八糟扔下几句话走了。 猪鼻心中一荡,不由得向那颗奶油星望去,它在夜空中陡然一亮,随即又隐没在群星之中。 “我是从那儿来的,但现在我不想回去。”猪鼻把那颗星指给虫子看。 “昂……”虫子本来想答应一声“哦”,但嘴一直合不拢。 这么多年,猪鼻一直渴望能够离开地球,躲到那颗星上。但现在,她不断告诫自己:那是逃避,你知道吗?没气质的人才会逃避。 何况要走,也得和那只剃光毛的猴子一起走,那我宁愿不要气质。 可是,我为什么要让爸爸把他留下呢? 我这是在给自己留后路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六章 不朽组合 对于猪而言,前后两顿饭之间的漫长等待最可怕;对画虫赵佶而言,在高贵与低贱之间的求索则更加修远。 那天,当他伏在针尖菩萨那条狗面前时,他认定自己将一步登天。 然而—— 没等他开始任何卑贱可怜的乞讨表演,那条狗忽然向前一挺,之后就无声无息了。 原来,它只剩下最后一根睫毛的气力,那是用来吃那根骨头的。赵佶凭空出现,顿时打乱了它坚持一生的进食习惯。为了保护那根骨头,它不惜拼尽自己苟延残喘的艰辛生命。 反正生命的重量不过一根睫毛。 赵佶当然失败了,痛怒之下,他决定去做头猪,应该没有比猪更卑贱的了吧。 他套上猪皮,潜入到猪毛家的猪圈里,决定从此隐迹。 然而,又是宿命的然而—— 他的出现,如一粒不友善的石子,在平静无波的猪圈中惊起一圈圈涟漪。 所有的女猪都向他抛媚眼; 所有的公猪都向他怒目而视; 杀猪匠也似乎对他有意回避。 最让他恼恨的是:就连贼偷猪食,也要偷他的。 百猪宴上,所有宾客的目光都被李师师夺去,他故意只盯着猪鼻看,虽然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毅力。 有眼无珠的猪应该最贱吧! 绣球!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他毅然脱下猪皮,站起来,勇敢直面那致命一击。 头破血流的那一瞬间,他大笑起来。 天黑前,他收到了猪鼻的一张猪皮字条,约他赏月。 字如其人,面目狰狞,且散发着雄赳赳的油膻味。 这就是我的未来,赵佶苦笑道:为什么我一定要为难自己? 麻木的月亮俯视着蒙昧的猪圈。 这不就是人间?哪有什么贵贱可言? 赵佶心下释然,提前来到约会的地点,猪鼻已经等在那里了。 看来猪鼻还是很用心的,他们身后的猪鼾声格外响,即便沉默也不至于冷场的尴尬。 猪鼻的阐述让赵佶刮目相看:她自有她与众不同的坚持,虽然这坚持令人反胃。 赵佶想起那个古老的典故:举案齐眉。 我破碎的心,她高傲的鼻,不也是不朽的组合? 他决定与猪鼻白头偕老,虽然他始终无法从容越过第一道屏障:猪鼻那遮住了1/3月轮的鼻峰。 那一夜猪鼻说了很多,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在月亮和镇头王家的烧饼之间奔波,最后干脆跋涉在粪坑里再不出来。 那一夜赵佶想了很多,他已经无力分辨烧饼是月亮,还时月亮是烧饼,只得暗自提醒:以后吃烧饼要当心,别一不小心把月亮吞下去了。 总之,那是一个很安全的夜晚。 分手的时候,他们甚至达成了共识: 太阳比月亮更像烧饼。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七章 爱情白内障 眼前一只残废的蚂蚁,能够一口吞下记忆中的猛虎。 这是命运的惯常手法,也许嘲弄得有些残酷,但你能拿它怎么样? 啪啪唧已经很难得记起在丛林里的童年了。 就算想起来,也只是一笑而过。 我曾经贵为公主? 吱—— 鞭子是否定,苹果是肯定。 但日久天长后,谁又能分清哪个比哪个更可怕? 所以,啪啪唧宁愿演戏。虽然并不知道那些动作意味着什么。 只要铜锣响起,她立刻兴奋莫名。 只要铜锣响起,时迁就会环绕在她身边,用一种猴子不可能有的柔软。 她不知道人类把这柔软叫做温柔。 当狲公念道:“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乎!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哇!” 她要旋转3周倒地,这个动作她练得最苦,但也是她最迷的动作。可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静观周围世界的可笑: 莎莎啦和喷喷嚏惊慌失措、时迁捶胸顿足、台下的观众泪流成河…全世界都在为她伤心。 她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公主。 可是,在一片猪哼中,狲公走了,只带着莎莎啦。 没有了鞭子,水果随处可得,但她已经好几天没听到铜锣了,也很难见到时迁。就算见到,他也是疯疯癫癫,根本找不到他的目光,也听不懂他说的话。 从幼年起,啪啪唧就不喜欢时迁,怪模怪样、深不可测,而且从来不像其他男猴那样奉承她。 但是,自从来到人间开始演戏后,她发现自己渐渐染上了佛思特拉雾紊乱综合症,尤其是停戏之后,症状越来越明显。 啪啪唧难受之极,只得去向喷喷嚏请教: “喷喷嚏,你说的那种佛思特拉雾紊乱综合症能治好吗?” “据我所知,这种病只有一种治疗办法:两个同时染病的患者对视1—2年。不过有一个前提,治疗双方必须同时是对方的‘白内障’。” “怎么才知道谁是患者的‘白内障’呢?” “据我所知,可以通过视线判断,患者除了见到他的‘白内障’,一般都处于半失明状态。” 啪啪唧记在心里,等了3天,终于又见到了时迁,他正盯着一头女猪发呆。 难道这头女猪是他的“白内障”?! 她又惊又怕,不敢走近。 过了一会儿,只见那头女猪站起来,慢吞吞地走到猪圈另一边,时迁却仍然盯着原来的地方。 吓死我了! 她正要走过去,却听到一阵隐隐的鼓声。 那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只大鼓,才能发出的鼓声。 百猪宴那天她就听到过一次。 随后,她看见了猪鼻。 猪鼻像箭一样射向时迁。 时迁也像箭一样射向猪鼻。 按照这种速度,他们能将对方撞得粉碎。 然而,就在他们相触的那一瞬间,他们一起消失了。 不,啪啪唧不能确定,因为——眨眼间,他们又出现了。 吱——啪啪唧叫了一声: 时迁和猪鼻面对面,在互相对视! 他们是对方的“白内障”! 啪啪唧感到自己的身体忽然碎了,像水中的影子被石子击碎。 “鼓声再响一次,我们就得走了。”猪鼻说。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时迁答道。 “我也不去。” “我们把鼓埋起来,谁愿意去谁就去。” 他们同时解下胸前的微型鼓,两半鼓还接在一起。 猪鼻在猪圈中刨开一个小坑,把小鼓埋了起来。 之后,他们就各自走开了。 等他们走后,啪啪唧挖出了那只小鼓,把它藏在腰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八章 仅存的牟 不论是追自己的影子,还是逃避自己的影子,这都是人间最有意思的运动项目。 对于猪鼻来说,虫子就是一个影子。 她开始怕虫子了。 只有影子才会像他这样沉默。 虫子很少看她,更少说话。 他始终在听,但这种听犹如盲人听风吹过。 猪鼻不后悔选择了虫子,但恼恨选择本身。 她多希望能够在人海中和虫子不期而遇,多希望虫子在人海中一眼认出她。 然而,这种假设根本没有任何成立的可能性。她之所以选择虫子,是因为当天只有他没把目光射向她,他看的是李师师。 可是,这些天来,李师师很多次经过,虫子都毫不在意,那么百猪宴那天他为什么要盯着李师师呢?难道他是在同情她? 面对虫子,犹如面对一片黑夜。 而他的双眼,犹如黑夜中的井。 同时,这又是无比安全的夜、无比温暖的井。 从来没有人能让猪鼻说这么多话,更没有人在听这些话的时候能如此安宁。 她甚至不必再去刻意停起自己的鼻子。 她开始为衣服犯愁。 她一直知道,越漂亮的衣裳,就会衬得自己越丑陋,所以她宁愿破衣烂衫、宁愿蓬头垢面。 然而,现在,她对漂亮衣裳涌起了从未有过的渴望。 气质!是气质!猪鼻,虫子愿意和你在一起,只因为你的气质!她每天无数次地提醒自己。 但是,我的气质—— 只要一想到这个问题,她就会茫然失措,她发现自己的语言动作越来越不自然,以至于很怕去见虫子。 就在这时,那鼓声又响起了。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午后,她经过猪圈,远远看见时迁——这个和她有着某种神秘渊源的半人半猴少年。 鼓声再次震撼大地,她又变成了种子,又在那只鼓里,又在星际飞行。 而且时迁仍然和她紧密地贴合在一起,只是她已经无法确切分辨自己和时迁的界限。 鼓又绕着那座奶油星球飞行,这时一个声音回响起来,那语言不是地球上的语言,猪鼻和时迁却听得懂: “你们终于回来了,你们心中一定充满了困惑,让我来告诉你们: “这个星球叫勃勃星,它是你们的故乡,你们是这个星球上仅存的两个牟,牟是勃勃星唯一的智慧生物。 “我们牟类一直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曾经无比繁荣。可是,后来我们遇到了可怕的灾难,灾难来得如此迅速,等我们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逃避了。我们挑选了两个最完善的牟细胞,用飞行鼓把他们送到地球,那里也有智慧生命,牟细胞种植在他们的身体中,能够安全生长。你们现在应该知道这两个牟细胞是谁了,对,正是你们两个。 “在你们的成长过程中,飞行鼓一共要呼唤3次,让你们找到对方。现在是第2次,你们的生命已经成熟,到第3次的时候,飞行鼓会带你们回到勃勃星,并将牟的历史文化传输到你们的大脑中,你们将是第二纪牟生命的始祖。 “你们现在还是回地球去等待,记住,千万不要遗失飞行鼓,否则,继续滞留在地球上,你们将只有1/10的寿命——30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十九章 黑色花瓣 世界上总有极少的几个人,他们直到死,都依然像婴儿一样。 高大壮正是这些婴儿中的婴儿。 长达70年的生命中,除了母乳,他只吃过一样食物——一片黑色的花瓣。 高大壮一直在等时迁。 并没有等多久,时迁就来找他了。 不过,时迁拒绝循序渐进,他要一步登天:到皇宫御花园偷黑牡丹。 高大壮虽然十分痛心,但也只得从权,暂时放弃诗、书、礼、乐、数这5门基础课,直接进入到术的教育。 他曾经就教于一个老太监,对皇宫的建筑布局及巡更体系十分稔熟。 时迁自幼长在丛林,终日与猴子为伍,生就一副飞檐走壁的好胚子。略加调教,已是一等一的盗林好手。 临近初一,高大壮带着时迁进京。 初一夜半,月黑风高,正是行窃的好时辰。 高大壮再三叮嘱后,送时迁上墙了。 预计的时间是两个时辰,在这两个时辰中,高大壮调查到了113棵大树树叶的精确数目(含途中落下的)。 时迁提前一刻回来了,抱着一株植物:“叔叔,请问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白胡子老头?” “你叫我什么?” “师傅,是你?你怎么忽然变年轻了?” 原来,由于太过紧张,高大壮雪白的须发全部变黑了。 天亮时,师徒二人急急行在城外3里的路上。 “迁儿,你本来是想偷什么?” “黑牡丹啊。” “可是,你这明明是红牡丹嘛。” “咦,怪了,怎么变颜色了?夜里还明明是黑的!” “让你急功近利,连最基本的光学原理都没掌握。看来还是得从语文算术学起。” 二人只得返回京城,高大壮抓了几只萤火虫用细线栓住腿,让时迁牵着重新潜入皇宫。 偷到黑牡丹,时迁固然喜得吱吱乱叫,高大壮更是老泪纵横。 他从地上拣起一片掉落的牡丹花瓣,含进嘴里,细细咀嚼:酸中带甜、甜中有苦、苦里伴辣、辣外有麻,更有一丝咸涩萦绕不绝。 “师傅,好吃吗?” “好吃,好吃。” “什么味道?” “人生的味道。” “有那么玄?” “等你老了,你就知道了。” “没老我也知道。” “什么?” “漱漱嘴,不就什么都没了?” 高大壮想把平生所学倾囊而售,时迁却没有那么多耐心。 而且要偷的东西越来越奇怪:宫女的头发、皇宫里的老鼠、皇帝的内裤、太监,最后甚至把皇太后都偷来了。 高大壮只得把《盗德经》誊录出来,在一个风清月朗的夜晚交给时迁,之后,飘然离开,留给世界一个充满遐想的背影。 只可惜走到第13步时,被一滩猪屎滑了一跤。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章 猪肉的滋味 因为世上路太少,所以天空中堆满了楼阁。 通过一株黑牡丹、7根宫女的头发、一只皇宫里的老鼠、一件皇帝的内裤、一个聋哑太监、一具皇太后的尸体(原来是活的,途中惊吓而死),再加上时迁的叙述,李师师组合出了3千多种皇宫的样式。 但是,她很清楚:没有一种是正确的。 于是,她更努力地设想着。 为了营造更逼真的想象空间,她命令时迁给她演《长恨歌》。 猪毛闻讯,乐呵呵撺掇着猪鼻和虫子也一起来看。猪鼻不时用自己的鼻子挡住虫子的视线,虫子总是委婉地避开。 再次登台,时迁神采奕奕、平添几分风流态度;啪啪唧格外投入,几乎如痴如醉;喷喷嚏却很沉闷,始终阴郁地瞪着时迁。莎莎啦被狲公带走了,幸好她的戏分不重,不至于影响大局。 演到马嵬死别那一场,啪啪唧旋转3周,无比幽怨地望了时迁一眼,跌倒在地。 这时时迁应该扶住啪啪唧流泪痛哭,可是当他将啪啪唧揽在怀里,看到啪啪唧圆睁着双眼,他忽然想起烂葡萄,“哧”地笑了起来,一笑就再也止不住。 吱——啪啪唧厉叫一声,跳下戏台,向猪鼻脸上抓去猪鼻来不及躲闪,脸上登时被抓出5道血印。仆役们急忙拥上来,制住了啪啪唧,把她关了起来。 时迁惶恐无比,看着李师师,李师师却沉在自己皇宫里。 猪毛受到惊吓,卧病不起。 他把猪鼻和虫子叫到病床前,将猪鼻的手放在虫子手中:“虫子啊,鼻儿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你放心,我不会辜负她。” “鼻儿,有句话爹一直想说,可是不敢说。” “爹,你说吧。”猪鼻脸上贴着特制猪皮胶布。 “你长得其实——其实——很难看——” “爹!可是我有——” “爹看出来了,虫子接受你不是因为咱们家的猪,这实在太不容易了,就是虫子有不对的地方,你也千万不要乱发脾气,记住——记住——爹要到地下陪你娘去了,直可惜吃不到你们的喜酒了——” “爹!不会的!” “我这辈子有一个最大的愿望——” “什么?” “我想尝一尝猪肉——我一直不知道猪肉是什么滋味——” 猪鼻急忙命人煮肉,等肉端上来时,猪鼻已经咽气了。 猪鼻一直以为李师师是自己唯一的对手。父亲的遗言提醒了她,她还有一大批潜在的对手:那上万头猪。 办完父亲的丧事,她和虫子商议:“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想法?” “我想把所有的猪都分给穷人。”猪鼻盯着赵佶。 “很不错。”赵佶不动声色。 “真的?” “是很不错。” “你为什么不看着我?” 赵佶扳着自己的眼皮直面猪鼻。 猪鼻从他的眼睛了看到了血丝、水分、眼球低部构造以及镇定:“你真的是看重我的——” “什么?” “气—质—” “……” “你不用说,我明白……”猪鼻幸福地捂住了自己羞红的鼻子以及其他面部部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一章 第三辆车 所谓看破红尘,只是中途下车。 而且,情形往往是:只不过转了一趟车而已。 丛林是一趟车,人间又是一趟车。 时迁都很从容地下了车。 他怎么可能料到,自己竟然又上了第三辆车:一辆没有边际、没有其他乘客、没有任何一条路能够承载的香车——李师师。 不能用幸或者不幸来解释这一次旅程,更不能用愿意或不愿意来描绘乘客的心。 时迁唯一一次认可了人类的一个词语:命运。 所谓命运,即:肚子胀,就得解手,直到解完为止。(最后一小句是我加的,时迁此刻还处于解裤带的阶段,哎!) 他很快乐地练习偷艺,很快乐地在猪家和皇宫之间奔波、尤其快乐地把东西交给李师师。 偶尔,李师师会看他一眼,这种时候,时迁就像一坨猪板油投进热锅,连“滋”的一声都来不及,就化了。 这一瞬间足抵勃勃星甜蜜的3000年。 极偶尔,李师师会笑着看他一眼,这种时候,时迁就像第一次飞行的苍蝇第一滴激动的眼泪,洒在阳光里,和春风一起去化育万物。 李师师给了他另一双眼睛,让他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连猪的鼻毛都闪耀着神圣的光泽。 李师师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如果李师师希望到地球的另一端去看日出,他连夜就能在地球上挖通一条隧道,并且铺满花瓣、挂满萤火虫。 然而,在演戏的时候,他竟然笑了出来。 李师师没有责备他,但不再看他一眼,他不知道从上一眼(偷到皇太后的那一次)到下一眼,要等待多少个世纪。 太阳高照,他却看不到一丝亮光,世界比猪鼻的鼻孔更漆黑、比南极最深处的那块冰还寒冷。 时迁把猪家猪圈里所有的猪粪堆积起来,把自己埋在粪山的底下。 他觉得仍然不够,就不停刨土不停向下钻,越挖越硬,也越挖越热,最后,隔着一块滚烫的石板,他听到下面传来液体沸腾的声音,不知道谁在下面煮肉吃。(注:肉味来自时迁自己的手掌,但他没有觉察) 算了,干脆让那个人把我也煮了算了。我不是地球上的生命,味道应该别具一格。 打定主意,他又开始挖——但就在这时,他忽然想起:李师师如果再找我偷东西怎么办? 于是,他又回到了地面。 回到阳光下,世界全变了:猪家到处都是人,比10个蚂蚁窝的蚂蚁数量还要多、还要乱。 天地间到处都是猪的惨叫声,惨烈得让人不得不相信:地球变成了一个大屠宰场。 那些人在争抢那些猪,由于人的数目远远多过猪,所以,猪被人活生生地撕开、再撕开。 “师师!”时迁挤过人海,向李师师的绣楼奔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二章 宫墙苍蝇 上帝之所以没有给人翅膀,是因为人太贪恋飞翔。 李师师生平第一次害怕。 猪鼻发出了榜文:将所有的猪发散给穷人。 几乎是在榜文刚贴上墙的同时,无数的人涌进了猪家。 开始,这些人只是抢猪,到后来便无所不抢。 李师师感到绣楼在晃动,急忙用布蒙住脸跑下楼去,出门没走几步,回头望时,整座绣楼不翼而飞了。 绣楼所在的地方被踩得平滑无比,就像这里很多年以来就是晒谷场。 李师师急忙用猪粪涂抹全身,匆匆逃离了猪家。 站在镇头的树下,她忽然觉得自己比猪鼻更可怜。 猪鼻至少还能挥霍上万头的猪,她能挥霍什么? 美貌?她敢挥霍吗? 第一个5年计划只因为猪鼻丑疯了,才侥幸得以实现;第二个5年计划眼看就要过半,自己却沦落到这个地步。 我宁愿要与众不同的地狱,也不要随波逐流的天堂! 她坚定地向京都走去。 3个月后,东京汴梁。 李师师站在宫墙外。 宫墙的高,挡住了天;宫墙的红,抹杀了日;就连停在宫墙上的苍蝇,都闪耀着皇家光泽。 每天,她都吟唱着《长恨歌》,绕着皇宫缓步而行。引来无数惊叹的目光。 “快来看呐!皇宫里的妃子又出来散步了!” “她是当今最得宠的俪妃。” “别瞎扯,俪妃患有慢性鼻炎,从来不唱歌。” “她哪里是什么妃子,痱子还差不多,告诉你们吧,她住在大骡子胡同马三客栈里。” “老天,天底下还有这么美的痱子?我家空房多,干脆她上我家去住。” “你敢!” 一个月后,一个消息惊动了天下:哲宗皇帝驾崩,并无子嗣,传为于皇弟赵佶。 赵佶现隐迹民间,知其下落者赐五品官职。 李师师见到告示上的图影,不禁惊叫:虫子! 人生就是这样,当你和你的梦之间只隔着一层窗纸,你却浑然不觉;当你发现它、捅破它,梦已经远在千里。 让李师师惊慌失措的不是失之交臂,而是一个可怕的发现:目光。 这么多年来,她拥有最多的是目光,无数男人惊羡、饥渴的目光,然而,看着告示上虫子的头像,她竟然回忆不起虫子的目光。 难道他没看过我?不可能! 可是为什么我没有任何印象?难道是因为我从来没在意过他? 他和猪鼻在一起,我怎么可能不注意他? 他从来没看过我、从来没看过我!为什么!? 难道他不敢看我? 对!他不敢看我! 当时他那么落魄,怎么有资格看我? 如果他看我,被猪鼻发现,他猪家女婿的地位就难保了。 对!只能是这样。 疑团解开,李师师顿时振作起来。 如何让皇帝见到自己,这本来是她最大的困扰,现在,这已经不再是问题。她需要的只是等待。 她在宫门外等到一个太监:“公公!” “怎么了,小妹妹?” “我能请您转一句话吗?” “什么话?给谁?” “虫子,不,是即将登基的新天子。” “?” “我见过他。” “在哪里?!” “鳏夫镇,不过我已经有3个多月没见到他了。” “太好了!给,这几辆银子你拿去花,找到新天子爷,还有重赏。” “我不要。我只想请您转告一句话。” “好,没问题。什么话?” “您就说‘李师师在大骡子胡同马三客栈’。” “好,我记住了。” 一个月后,徽宗皇帝登基,大赦天下。 李师师耐心地等着。 虫子没有等来,却等到了时迁。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三章 生命之舞 不论是弱智毛毛虫,还是高智商毛毛虫。 只要是毛毛虫,就必须努力去变成蝴蝶。 这不是野心,而是本能。 看到寻找自己的告示时,赵佶和猪鼻正在浪迹天涯。 他们走过了几十个村镇,看了无数的山水。 赵佶已经忘怀一切,平静得像一只冬天无所事事的老鼠。 虽然他无法从猪鼻脸上找到一个稍微不丑的毛孔,但他已经适应了她恶劣的面部地理环境。 而且,每到一个地方,猪鼻总有与众不同的见解滔滔不绝,给当地的风物人情平添了无数新意。 赵佶想:这样的一生倒也颇有风味。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告示。 刹那间,他感到自己的躯壳开始碎裂,天空大地也随之碎裂。 他像一只金色的蝴蝶,从碎裂的躯壳中凌空飞起,双翅的光泽把世界映照成一个奇幻的缤纷花园。 他是这个无边花园唯一的中心、唯一的王。 他悄悄退出人群,向等在路边的猪鼻奔去。 “我们飞!” 他牵住猪鼻的手,张开双臂,狂奔起来。 风,是那种能让每个毛孔都想唱歌的风;阳光,是那种能让每一颗种子立刻开花的阳光。 他们在原野上跑啊、跳啊、笑啊——赵佶抱起猪鼻不断地旋转,甚至在她的鼻头上狠狠亲了一口。 猪鼻呆住了。 “我爱你。”赵佶说。 “什么?”泪水在猪鼻的眼眶中晶莹闪烁。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赵佶又抱起猪鼻旋转起来。 这种时刻,旋转的不仅是他们,连花、连草、连阳光、连天空大地都在旋转。 不论走过多少道路、不论经过多少岁月、不论人老朽昏聩到何种地步、不论生命中的辉煌和骄傲如何充盈,谁都无法淡忘这种时刻。 这就是天长,这就是地久,这就是两颗灵魂在上帝手心里完美无暇的相融。 忘情的生命之舞,人生只能有一次。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四章 后宫十美榜 一场爱情,如同一次朝圣;它考验的不是人,而是路。 时迁一直在寻找李师师。 天下的路能有几条? 不到4个月,还没走完十分之一的天下路,他就很轻易地找到了李师师。 李师师看了他一眼,没有丝毫责备之意。 时迁无比感激,身上每一根汗毛都醉了。 而且李师师竟然主动开口和他说话:“时迁,你能不能带我进皇宫?” “能!” “今天,行不行?” “行!” 时迁一遍遍回味着李师师所说的16个字以及4个标点符号。 她竟然叫了我的名字! 她竟然记住了我的名字! 我的名字从她的嘴里出来,为什么会那么好听? 她念到“迁”的时候,还溅出了一点唾沫星!我现在才知道人类为什么把唾沫星叫唾沫星,天上星星那么多,可是有哪一颗能比得上她的唾沫星?那么明亮、晶莹、剔透、小巧、灵动…哎,人类发明的词语怎么会这么少—— 暮色刚起,时迁就和李师师出发了。 一路上,他不敢看李师师一眼,可是除了李师师,他什么都看不见,结果连跌了几跤。 好不容易才走到宫墙后面的狗洞前,他很奇怪自己竟然还能认得路。 他先钻了进去,然后伸手去牵李师师。他的手指触到李师师手指的刹那,身子忽然像是跌进了云堆,柔柔软软、飘飘悠悠、清清凉凉、温温润润。 穿过狗洞,李师师抽回自己的手,时迁立刻从云端摔落到溜冰场上。 没走几步,前面传来唰唰声和说话的声音,李师师和时迁停住脚步。 李师师探出头去,看了一眼,身子忽然一颤,几乎载倒在地。时迁急忙扶住,自己又飞到更高的云堆上去了。 李师师站好后,时迁当然又摔回到溜冰场上。 时迁也探出头去看,不过是两个宫女在扫地,一盏宫灯挂在她们头顶的树枝上。 看那两个宫女,也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只不过都比李师师略略漂亮3分。只听见她们一边扫地一边说着话:“云姊姊,这么晚了,为什么还要让我们扫地呀?” “明天莹姑娘来咱们这儿。” “哪个莹姑娘?” “给琳姑娘扫后院的。” “琳姑娘又是谁?” “不就是给芳姑娘倒马桶的?” “噢,我知道了,芳姑娘是黎妃青葙院的丫头,听说几个月前,她还给给黎妃摇过一次扇呢。” “对,就是她。” “云姊姊,莹姑娘是第一次来咱们这儿吗?” “算起来,应该是第2次,3年前,她路过这儿,在咱们这儿解过一次小手。” “小手?真可惜,要是大手就好了,还能多呆一会儿。” “哎,谁说不是呢。” “云姊姊,莹姑娘长得一定很美了?” “那还用说?” “那她能上后宫十美榜吗?” “你说的哪一品的十美榜?” “后宫到底有几品十美榜?我一直搞不懂。” “原来一共有六品,当今新天子爷登基后,新加了四品,现在算起来是十品。” “哪十品?” “圣品、神品、绝品、妙品、逸品、正品、中品、庸品、俗品、劣品。” “云姊姊,莹姑娘能上中品十美榜吗?” “你真是白痴,她怎么可能上得了中品?这次后宫重新评定,她只进入了副劣品预选名单,最后还是被刷下来了。” “云姊姊,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不许羞我。” “你问吧。” “说好了,不许羞人家。云姊姊你觉得——我——我长得怎么样?” “你呢,据我看,你最漂亮的是左鬓的那4、5根头发,如果单比头发,你那几根头发能入选俗品,只可惜太少了,再说宫里定品从来没单比过头发。” “嗨,我哪里敢想定品,能多见两个劣品的美人,就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 “你这样想就对了,好了,我们还是快点扫吧。” 时迁正陶醉在李师师体香的仙境中,却见李师师木然转身,向狗洞走去。他不敢出声,只得跟上。 钻出狗洞,李师师直直向前走着,就像是皮影戏里美丽但僵硬的身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五章 第二滴眼泪 如果爱情只允许你流一滴眼泪,而你却不慎流了两滴,那么,第二滴眼泪将是传说中的无边苦海。 爱情的话语同样如此。 其实,在说出那句话之前,猪鼻已经知道那句话不应该说出口。 那句话是:“我想去看看,就看一眼。” 虫子带着她来到京城。 虫子将她安置在客栈里,说自己要出去走走。 15天后,等他再回来时,她发现虫子已经不是那个虫子了。 至于变在哪里,她自己也不知道。 虫子让她住进一个精致的小院里,内室的床下有一条密道,虫子进出都经由那个密道。 刚开始,虫子隔几天就来看她一次,后来,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她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 她一直在回味那个下午,那个虫子抱着她旋转、大喊“我爱你”的那个下午。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能够拥有那样一个下午,所以,她的心像沙漠中央的湖一样宁静。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说出那句话。 那是一个黄昏,虫子又来看她。 距上一次,已经27天了。 他们坐在夕阳下,一起望着西天的晚霞,那天的晚霞绚丽得像新娘的晚妆。 他们之间有一臂之遥,自从相识以来,只要坐在一起,他们之间就留着这段距离。 猪鼻觉察到虫子微微挪了挪身子,挪近了半分。 她知道虫子想说什么话,但说不出口;她也知道虫子想说什么。 于是,她主动开口说:“我想去看看,就看一眼。” 虫子沉吟片刻,说:“好。” 她随虫子钻进了密道。 一盏茶的功夫,他们来到密道出口。 天已经昏了,一个人打着一盏灯笼候在外面。 那是个太监,那盏灯笼是一盏宫灯。 太监深躬道:“太后娘娘有旨,要陛下速速前去祥宁宫。” 虫子不快道:“知道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猪鼻,猪鼻从他的眼里看到了3句话: 1. 现在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2. 不过你放心,我不是个忘旧的人; 3. 我能这样对你,难道不是个奇迹? 猪鼻低声说:“我知道了,我回去了。” 随后,她转身返回密道。 那一夜,她一直坐着,像冻住了一样坐着。 什么都不必再想。 所有的悲喜化作银霜铺满夜的大地。 第二天清晨,她早早动身,踏上回乡的路。 她去找那只飞行鼓,她决定一个人去勃勃星。 如果爱情只允许你流一滴眼泪,而你却不慎流了两滴,那么,第二滴眼泪将是传说中的无边苦海。 爱情的话语同样如此。 其实,在说出那句话之前,猪鼻已经知道那句话不应该说出口。 那句话是:“我想去看看,就看一眼。” 虫子带着她来到京城。 虫子将她安置在客栈里,说自己要出去走走。 15天后,等他再回来时,她发现虫子已经不是那个虫子了。 至于变在哪里,她自己也不知道。 虫子让她住进一个精致的小院里,内室的床下有一条密道,虫子进出都经由那个密道。 刚开始,虫子隔几天就来看她一次,后来,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她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 她一直在回味那个下午,那个虫子抱着她旋转、大喊“我爱你”的那个下午。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能够拥有那样一个下午,所以,她的心像沙漠中央的湖一样宁静。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说出那句话。 那是一个黄昏,虫子又来看她。 距上一次,已经27天了。 他们坐在夕阳下,一起望着西天的晚霞,那天的晚霞绚丽得像新娘的晚妆。 他们之间有一臂之遥,自从相识以来,只要坐在一起,他们之间就留着这段距离。 猪鼻觉察到虫子微微挪了挪身子,挪近了半分。 她知道虫子想说什么话,但说不出口;她也知道虫子想说什么。 于是,她主动开口说:“我想去看看,就看一眼。” 虫子沉吟片刻,说:“好。” 她随虫子钻进了密道。 一盏茶的功夫,他们来到密道出口。 天已经昏了,一个人打着一盏灯笼候在外面。 那是个太监,那盏灯笼是一盏宫灯。 太监深躬道:“太后娘娘有旨,要陛下速速前去祥宁宫。” 虫子不快道:“知道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猪鼻,猪鼻从他的眼里看到了3句话: 1. 现在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2. 不过你放心,我不是个忘旧的人; 3. 我能这样对你,难道不是个奇迹? 猪鼻低声说:“我知道了,我回去了。” 随后,她转身返回密道。 那一夜,她一直坐着,像冻住了一样坐着。 什么都不必再想。 所有的悲喜化作银霜铺满夜的大地。 第二天清晨,她早早动身,踏上回乡的路。 她去找那只飞行鼓,她决定一个人去勃勃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六章 海南北极熊 爱情,不过是:从寂寞的此岸,通向寂寞的彼岸之间,那一叶飘忽的舟时迁还在船上,船还在海中央。 所以,他看不到此岸,也看不彼岸。 他只知道:从皇宫回来后,李师师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 他难过之极,但又不知所措。 他一遍遍地问:“你究竟要什么?” 李师师却从来不回答,她一直木然地坐着,目光比夜更加空洞。 有一天,她忽然笑起来,轻快地哼着《长恨歌》,开始梳妆打扮。 时迁高兴得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丛林里养成的习性发作,他在屋子里不停上窜下跳,嘴里“吱吱吱”地怪叫。 李师师见状,笑得更开心了。 时迁喜得抓耳挠腮,一连做了十几个以前根本做不到的高难动作。 “时迁,你去给我偷一样东西。” “什么?” “海南有个姓张的养了一只北极熊,你去给我把那熊偷来。” “好!” 时迁立刻赶往海南。 可是海南人根本没有听说过北极熊的。 时迁只得打听姓张的,一家一家明察暗访。 秋去春来,毫无结果。 他灰心之极,只得垂头丧气回到京城。 没想到大骡子胡同变得一片熙熙攘攘,马三客栈门前很多人排成一条长龙。 客栈门边摆着一个告示牌,上写:京城第一美女免费接客,每日限10位。 时迁冲进李师师的房间,却见她赤身露体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时迁吱叫一声,扑上去就抓咬那男人,那男人吓得抱起衣服就逃了。 “呦,你回来了!我要的北极熊呢?”李师师娇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时迁眼中几乎瞪出血来。 “我怎么了?” “你不能这样!” “为什么?” “你不能这样!” “你凭什么管我?” “因为——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美、唯一的纯洁。” 李师师大笑起来,一直笑出了泪水。 “我们走,我们离开这里。”时迁的眼泪终于也忍不住了。 “去哪里?” “我知道有个地方,你在那里是唯一的女王。” “女王?哈!女王!” “我说的是真的。”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因为——因为没有人比你更美,因为我不能不对你好!” “美?我真的很美吗?” 李师师忽然抓过一把匕首,在自己脸上狠狠一划,鲜血顿时流了下来:“现在呢?还美不美?” “美!” 李师师又划了两刀:“现在呢?啊?” “美!” 李师师不停地划不停地问:“现在呢?现在呢?现在呢?现在呢?现在呢?现在呢?” 时迁泪流满面:“美!美!美!美!美!美!美!美!美!美!美!美!” 他一把夺下匕首,把李师师紧紧抱在怀里:“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不论你变成什么模样,你都是最美最美的!” 李师师一动不动,泪水和血水布满面庞。 第二天,李师师答应等时迁去取飞行鼓。 时迁偷了一匹快马,急急向鳏夫镇赶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七 飞向勃勃星 大地上传来一阵鼓声。 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面鼓,才能发出这样的鼓声。 鼓声消失的时候,啪啪唧随着那鼓飞向了勃勃星。 啪啪唧抓伤猪鼻后,被锁进了铁笼。 那次出演,她兴奋之极,时迁又可以环绕在她的身边,又可以柔软地拥住他。 她又可以旋转3周倒地,又可以看到时迁泪流满面。 然而,时迁大笑起来。 啪啪唧知道他为什么笑。 如果她是时迁的“白内障”,她也会常常那样笑。 可惜她不能,而时迁能。 如果她知道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时迁笑,她就不会去抓猪鼻,她会仔细地看时迁笑,然后牢牢记住那笑容。 无数人涌进猪家,他们疯狂地抢夺。 猪被抢完后,很多人发现了笼子里的啪啪唧。他们立刻冲了过来。 啪啪唧惊恐万分,却没办法逃脱。 喷喷嚏却死死地站在笼子外一动不动。自从啪啪唧被关进笼子,喷喷嚏就一直守在笼外。 眼看那些人就要冲到,啪啪唧大叫:“喷喷嚏,快跑!” 喷喷嚏却像根本没有听到,他望着啪啪唧沉声说道:“据我所知,我跑不掉——因为我的‘白内障’是你。” 话音刚落,有个大汉一把抓住了喷喷嚏,其他人随即上来抢夺。 只听见喷喷嚏“吱”地叫了一声,一道鲜血喷出,它的身体被那些人撕开了。 由于被铁笼关着,啪啪唧幸免一死,最后被一个庄稼汉抢到。 庄稼汉训练啪啪唧摘玉米,啪啪唧很顺从地听命于他。 每天的工作十分劳累,她却丝毫不以为苦。 庄稼汉很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老实的猴子。 那是一个深夜,大地上隐隐传来鼓声。 腰间微行鼓的颤动惊醒了啪啪唧,随即她又昏迷过去。 等她再度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奶酪的大地上,到处长满了草莓。 远处,是洁白的奶汁的海洋、覆盖着各色冰激凌的巧克力山峰。 只是,四周一片寂静,连昆虫的踪影都看不到。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八章 狲公的秘密 鼓声响起的时候,莎莎啦跳上了枝头。 她低声念道:“时迁,时迁…” 百猪宴后,猪毛要买下狲公的猴子,狲公只答应卖3只,自己带着莎莎啦离开了猪家。 狲公不再让莎莎啦演戏,他们一起回到了丛林。 很多年不见,莎莎啦的妈妈已经死了,其他年轻的猴子也已经认不出她。莎莎啦和他们差异很大,所以他们根本不欢迎莎莎啦。 狲公就带着莎莎啦住在丛林附近的小岛上。 狲公对莎莎啦十分慈善,他们就像祖孙一样。 狲公临死的时候,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莎莎啦。 原来:很多年前,他抓到了一只女猴。 他也训练那只女猴演戏。 那只女猴和莎莎啦不仅外貌很像、性情也极其接近。 后来,不知为何,他越来越喜欢那只女猴,她在他的眼中,已经不再是一只猴子了。 他很害怕,于是就把那只女猴放回了丛林。 后来,他曾经很多次回去看那只女猴,但她已经不认得他了。 狲公说:“奶奶的小煎饺,老子这辈子活得太窝囊了。莎莎啦,爷爷知道你喜欢时迁那小子,爷爷应该把你留在猪家。喜欢就喜欢,管他奶奶的是人是猴、是仙是妖。爷爷死后,你就到猪家去找时迁吧。喜欢就要说,就要去要,千万别藏,不然像爷爷这样,一辈子白活,有冤跟谁说?” 等莎莎啦再回到猪家,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荒草地。 荒草丛中,有一间小茅草屋,里面住着一个女子,是猪家大小姐猪鼻。 猪鼻平静得像荒草中的一棵,她见到莎莎啦,就收养了她。 虽然猪鼻不懂猴语,莎莎啦不通人言,但她们像亲姐妹一样生活在一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二十九章 命运不漱嘴 大地上响起那阵鼓声的时候,时迁正在赶往鳏夫镇的途中。 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只得返回京城。 然而,当他回到马三客栈时,李师师已经不在了,只托店住留给时迁一方染血的帕子。 时迁又开始大江南北、四处寻找。 最西,他走到了戈壁,只见到一棵沙棘在寒风中瑟瑟颤抖;最北,他走到了草原的尽头,那里是一片冰原,偶尔能见到狼孤独的身影;最南,他穿越了热带丛林,看到了太阳的燃烧;最东,他找遍了海岛,只听到风在寂寞号叫。 一路上,他不停地偷各种东西,偷到之后,就把这些东西埋进土里。 他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是一种纪念,还是一种释放。 十几年,如同一阵风。 时迁来到地球已经30年。 那是一个清夜。 时迁在一只船上,船泊在一面湖上。 他忽然感到一阵全身碎裂的痛。 他大口吞下几碗酒,挣扎着来到船头。 头顶一轮明月,水中一轮明月,中间是凉透灵魂的风。 他从怀中掏出那方手帕,平平铺展在船板上。 手帕上的血迹早已发乌,在月色下,竟如一枝泼墨牡丹。 他俯身用舌尖轻舐那黑色花瓣:酸中带甜、甜中有苦、苦里伴辣、辣外有麻,更有一丝咸涩萦绕不绝。 人生的味道? 他忽然想起和师傅的那段对话,不由得笑了。 他是笑着倒入湖中的。 咕咚一声之后,湖水很快恢复平静。 就像命运吞没你某个偶然的灵感。 它连嘴都不用漱,就什么都没有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时迁 第三十章 尾声 拉屎是正剧便秘是悲剧放屁则是喜剧至于因为一个屁而瞬间治愈了多年的便秘,则是悲喜交集的大剧。 时迁的投胎转世就是这样一出大剧。 又是一个猜不出问题的女生,嫁给又一个痛失过半块橡皮的男生,又一次经验不成熟的洞房,无中生有,孕育出了一个日后代号永远无法确定的受精卵。 因为:预产期的前3天,这个女生又忽然想最后过一把麻将瘾。恶战387圈后,她连其他3个女士丈夫外孙女婿丈人的胡子都赢到了手。 一夜暴富的女生躺在产床上等待分娩,然而,这一等就是3年,孩子始终生不下来。 女生只好把麻将桌摆到产床上,聊以度日。 3年后的一个午夜,女生忽然大喊:“马上就要出来了!” 亲朋好友个个兴奋,齐声欢呼。 哔——欢呼声中传来一声屁响,沉闷而悠长,如上帝百无聊赖的叹息。 之后,女生的肚子瘪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一章 两颗牙 天上留不住 人间搁不下 到哪里才能安顿这段刺鼻的缠绵? ※※※※※ 当日,歙州城下,守城方腊军马掩杀过来,宋军大败,急退三十里,菜园子张青身被数创,毙命乱军之中。 孙二娘见丈夫死了,着令手下军士寻找丈夫尸首,万马踩踏之下哪里还能寻得到,只拣得半领血污的战袍。 孙二娘寻一僻静之所,以两头大蒜、一碗烧酒为奠,含泪焚化那半领战袍,顷刻间,战袍便灰飞烟灭。 想到酸辛处,孙二娘放声痛哭,哭声荡起一阵风云,一股辛辣的大蒜之气惯透天地。 满营将士虽然均是山东汉子,惯食大蒜,这时也无不涕泪哽咽。 ※※※※※ 天如此长、地如此久,而所谓缘分 不过像一只无所事事的蚊子飞过一碗酒 用它小巧的足尖在酒面上一点 荡起一圈肉眼看不到的涟漪 那孙二娘本是上界一头大蒜,而张青则是蟠桃园中一条青虫,只因一段疼痛的宿缘,才有了后来那场辣入心肺的悲欢离合。 关于那段宿缘,还得从王母娘娘的厨师易大牙说起,说到易大牙,又不得不提著名的姜子牙以及那条白鱼。 70岁那年,姜子牙终于认命于碌碌无为,于是自暴自弃,整日坐在渭水边,敲直了鱼钩,用装模作样的钓鱼来玩辱自己苟延残喘的余生。 谁知道他竟因此声名大振,害得其他庸俗的渔夫也纷纷仿效,一时间,无功利垂钓成为最盛行的行为艺术。 他的这一举动当然赢得了满河鱼虾的拥戴,除了一条白鱼。 那条白鱼多渴望能被人钓起来,开膛剖腹、油煎火烧,以解失恋之痛,然而它的这一愿望却被姜子牙无情粉碎了。 煎熬数年,那条可怜的白鱼才终于等来了机会。 周武王挥军渡河,直逼殷都,机不可失,那条白鱼用尽全力跃入武王舟中,武王大喜,认定是天降吉瑞,立即找人烹鱼祭天。 当时负责烹鱼的正是易大牙。 军旅之中,一应调料俱无,只有十数头大蒜及一捆大葱,但这难不倒第一名厨易大牙。 短短27盏茶的工夫,一道蒜泥葱香酥鱼就摆上了祭台。 不过,无休无止的失恋让那条白鱼显得如此的恶臭,蒜和葱更助长了它的恐怖气息。 幸好当时刮来一阵西风,将这熏天的气味吹往京都,殷兵闭眼捂鼻,哪里还能握得住兵器?武王军队不战而胜。 灭殷之后,分封众神,易大牙烹鱼退敌有功,也获封位,赐爵天厨星,掌勺蟠桃筵。 上了天界,易大牙才后悔莫及:神仙们的生活太清苦了。 除了各种各样的没滋没味的丹丸外,他们什么都不吃,千年等一回的蟠桃筵是他们解谗的唯一机会。 可是,就算在蟠桃筵上,他们也只吃冷鲜,不动灶火,而且吃也是象征性的——只嗅其味,不食其实。 易大牙枉有诸班绝艺,却无施展之所。 好在上天的时候,他留了一手,带了一头大蒜、一根大葱,把它们种在蟠桃园东南角的墙根下。 每到蟠桃筵召开,他都因陋就简,精心置办两道大巧若拙的菜,以飨众神。 其中一道是蒜泥清雾,另一道是葱花白云。 一经推出,大受众神欢迎,援引顺风耳的现场报道:“这两味菜肴构成了蟠桃筵上两道亮丽的风景线。” 蟠桃筵更因此得了一个别名:天际口臭文化节。 ※※※※※ (注:1.易牙,传说中中国厨师的鼻祖;2.史载:武王伐纣,渡河之时,有白鱼入舟。)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章 千年虫 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面子 有面子的地方就有温柔的伤害 ※※※※※ 因为平素寡盐少味、众神吃了易大牙的菜,开始都觉得可口无比,但空腹吃生葱蒜本是肠胃的大忌,久而久之,新鲜感淡去,葱蒜对肠胃的刺激却越来越剧烈,以至于大家只要一想到蟠桃,就阵阵作呕。 因为同列仙班,易大牙又一片诚意,王母娘娘只有委婉地提示他,但这两道菜是易大牙人生的唯一寄托,只要没人说破,他决计领会不到王母娘娘的意思。 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他始终如一,永不厌倦地烹制着那两道名菜。 于是,一位又一位神仙托故缺席,到最后,偌大一个蟠桃筵,竟然连一位来宾都没有了。 王母娘娘只得率领那班仙娥,捏着鼻子,就着蟠桃,含泪吃掉预备下的所有葱蒜。 这一吃,足足吃了999年,刚放下碗筷,新一届蟠桃筵马上又要召开了,王母娘娘实在忍受不了,借口回娘家,匆匆逃走了。 蟠桃筵从此无限期停办,易大牙痴痴等了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 他一直悉心地养护着那头蒜和那根葱,希望下一千年能一展身手。 那头蒜和那根葱,却因此幸得清净、茁壮成长,几个千年下来,它们吸食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闻者惊心。 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得道成仙,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公案: 原来,地上有一棵大白菜,长在深山古寺墙外,因日夜听闻寺内高僧诵佛讲经,竟自觉自悟,修炼成仙、超升天界。 由于走得太急,未曾洗浴,结果将一些泥土也带上了天,就在这泥土中,藏着一粒虫卵。 千年之后,虫卵孵化,生出一条小虫,名唤千年虫。 这千年虫爬入蟠桃园觅食,园中果木均已得道,坚硬如铁,等闲下不得口,千年虫爬呀找呀,来到园子东南角,却发现了那葱与那蒜。 千年虫祖籍山东,酷爱葱蒜,尤喜蒜的多汁嫩脆,便一头钻进蒜中,再也不出来。 那头蒜、那根葱连带那条千年虫后来都得道成仙,葱蒜修成女体,千年虫修成男身,只是葱早了三千年。 虽已成仙,千年虫却难忘蒜仙寄养之恩,内中郁结一段辛辣酷烈之缠绵。 此事被王母得知,大喜过望,不禁大叫三声“耶!”立即说服二仙下世历劫、解释宿缘。并以“莫须有”之名,将葱仙也遣往凡间。 那易大牙顾念葱蒜,主动请缨,愿陪三仙历劫,王母当然求之不得,连婉拒之辞都不敢说,只是深情地眨眨眼,便同意了。 为了保证剧情的长度及可看性,王母娘娘还特地给了千年虫三次重生的机会。 就这样,一场热泪盈眶而又急迫匆忙的吻别后,四位神仙堕入凡尘。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三章 十字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一颗痴心,结一段传奇※※※※※ 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山东,孟州,十字坡上 地形险恶,烈日当头,十字中央一棵参天大树。 一对白发苍苍的盲人夫妻攀着树枝,向上跋涉,就要到达树顶了。 “妞妞阿妹,你说我们现在走到哪里了?” “壮壮阿哥,这里应该是塔克拉马干吧,要不然不会这么干燥酷热。” “妞妞阿妹,怎么可能是塔克拉马干?你闻这青草的气息,还有这暖风,沙漠上怎么可能有这等风景?” 50年前,这对盲夫妻决定旅行结婚,出了门,行了30里,来到这棵树下,结果迷了路,开始向上爬,这一爬就是整整50年。 “壮壮阿哥,我听到海浪声了!” “妞妞阿妹,我也听到了!我们终于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壮壮阿哥,我想哭。” “妞妞阿妹,我也是!” 回想这么多年的艰辛曲折、患难与共,两位老人不禁老泪纵横、激情汹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顺手抓了一团白云铺在身下,就在这天风浩荡、云烟飘渺中融而为一。 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声,他们化做两个萤火虫相依相伴、飞向天边。 那个婴儿一生下来,就像鼹鼠一样,长着两颗大门牙。 而且一直笑个不停,那笑声就像星星们在互相挠痒。 小鸟们被这笑声打动,衔来草泥,搭出一个鸟巢将它护住,并纷纷找食喂他,虽然没有奶水,小虫子和露珠竟然也让他安然长大。 到他满3岁那天,一对扮相很糟糕的鸟夫妻飞到他身旁,衔来两粒种子,他将种子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开始向树下爬,等他安全落地后,那对鸟夫妻才飞走了。(其实它们是易了容的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 来到树下,婴儿吐出那两粒种子,呵呵笑着埋在土里,然后用小对准,又呵呵笑着浇了一小泡经过29层过滤的纯净童子尿。 刹那间,两粒种子立刻生根、发芽、长苗、抽穗、开花、结籽。 婴儿笑得更欢了,无数的鸟儿飞舞在他身边,天地间飘荡着一缕淡淡的葱蒜之香。 婴儿捋下那些种子,呵呵笑着撒向天空,鸟儿们争抢着用嘴接住。 婴儿向东边蹒跚走去,鸟儿们飞随其后,将种子撒在婴儿身后,一行葱、一行蒜,丝毫不乱。 只要种子撒落,只要婴儿呵呵一笑,便会有一阵小雨落向那一小片泥土,葱和蒜就会立刻生出嫩芽。 就这样,一路行、一路种,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婴儿将地球整整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当年的起点。 这时,如果嫦娥向地球望来,她会惊异地发现:地球多了一圈绿幽幽的丝线。 而那个婴儿已经长大成人,当年追随他的鸟儿也早已更换了很多代,新新鸟类崇尚冷酷,不可能还像祖辈那样、继续玩那种农耕时代的游戏。 所以,他是一个人回到十字坡的。 刚刚走到那棵大树下,忽然一道闪电击向他,他立刻昏死过去。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四章 男性学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沙漠那端的一碗水 沙沉在碗底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大海中的那只船 船在漏水 等那个人醒转过来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站在树下,望着这世界,目光比天空更纯净、比大地更荒凉。 他伸开双手,手心里各有一粒种子,他呵呵笑了起来,笑声苍老,但笑颜童稚。 就在这时,从坡下摇摇走上来一位女子。 从她走路的身形就可以得知她的名字:摇摇。 孙摇摇个人档案 性别:女人中的女人 年龄:保密 星相:扫帚座 职业:待字闺中 爱好:十全十美的男人 愿望:嫁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 喜欢的颜色:十全十美的男色 喜欢的味道:十全十美的男人味 孙摇摇从小就是个好学好思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懈地致力于参透女性世界最永恒的哲学命题:男人。 什么是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年幼时,她对男人的概念来自于大人们的定义,以及服饰的区别;少年时,她无意中见到邻家男孩撒尿,这给了她无比的震撼,对男人的概念从此有了质的飞跃;青春期,由于孜孜不倦的求索,她终于从生理上对男人有了透彻的了解;也就在这期间,她开始陷入初恋,爱上了村里的张阿歪,只因为张阿歪走路的时候,总有一群鸡鸭跟在后面,衬得他无比出众。可是,有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张阿歪被一只母鸡绊哭后的样子,那份痴迷顿时被摔碎了。 初恋的终结固然带来伤痛,但也让她的思想有了更本质的提升:男人只有和女人相对照,才存在意义。 她知道仅凭一己之见时远远不够的,为了拓展自己的视野,她开始遍访天下的女人,从137岁的女寿星到2岁半的女童,从她们口中掌握了有史以来最详实的资料。与此同时,她也见识了无数的男人。 然而,这不但没能给她任何启发,反倒让她愈加迷惑:因为不论在那些女性口中,还是在她自己眼中,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男人。 原来,所谓“男人”,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词语。 既然“男人”虚幻,那么女人、人、我,乃至天地万物又何尝不是泡影? 刹那间,孙摇摇万念俱灰,茫然不知何往,她就像一缕游魂般飘荡在空落的世间。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她来到十字坡,看到了大树下的那个人。 那个人看到她,咧嘴一笑,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她也向他木然一笑,就像天地最后一场冬天的一片枯叶。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五章 那一年 人生的劫 渡不过去,叫苦难 渡过去,叫玩笑 第一次临终时,孙摇摇心灵的小窗终于完全打开了,窗外挂着四月午后胖嘟嘟的太阳。 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品尝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幸运,可能是当时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好牌,才让她侥幸遇见了天使之舅。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他们初逢的情景: 当时她不但心如死灰,而且,中午一赌气连吃了68个肉包子,因为坡下那家包子店竟然挂着“30个不过坡”的招牌。 她是一路打着嗝上山的,刚到坡顶,就看见的大树下的天使之舅,他不但全身一丝不挂,那神情也同样的一丝不挂。 这种和精神同时的一丝不挂,只会在动物以及1周岁以内的人类那里才能见得到。 但孙摇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样的人不是天使,就是白痴。 像十字坡这种连冷僻都冷僻得如此庸俗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出现天使的,所以,孙摇摇认定那个人是个白痴。 可就在这时,那个白痴向她一笑。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笑容,也无法形容这样的笑容,反正,一棵百年枯树意外萌发的一颗嫩芽是怎么笑的,那个白痴就是怎么笑的。 当时跳入孙摇摇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是:天使之舅。 那种纯净只有天使才能拥有,而那种温煦则只有天使的舅舅才能散发得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有什么力量能够让孙摇摇扭头走开,那只能是天使的父亲,但据说天使们没有父亲。 可是,接连问了那个人321个问题之后,孙摇摇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因为那个人除了笑之外,还是笑。 孙摇摇很庆幸自己当时还抱有1/9丝的希望,没有立即离开。 她教天使之舅学说话,当天下午,他已经能和她自如交流了;她教天使之舅盖房子,第二天夜里,他们就睡在了新家的新床上;她教天使之舅男女之事,半个月后,他们的小母猪开始怀孕、小母鸡开始下蛋;最让她惊奇的是,天使之舅有两粒种子,他把它们种到后园,眨眼间,种子就发芽长苗,一根是葱,一棵是蒜。 微风过处,葱叶蒜苗轻轻一摇,便有缕缕葱香蒜意在山间飘送,几十里外,闻者垂涎。更奇的是,那葱叶蒜苗剪之立生、源源不绝。 远近之人闻香而来的不计其数,孙摇摇大喜,本想以此为本,做成大生意,可是,只要有人来讨,天师之舅总是笑呵呵地白送给别人。 孙摇摇大是恼火,但转念一想,随即自责道:“孙摇摇,你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庸俗的女人了?” 于是他们夫妇两个默契合作,一剪一送,真正是夫唱妇随、琴瑟和谐,赢得了无数人的赞扬和称诵,人们送的锦旗多得只好当地毯来铺。 来十字坡定居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竟成为一个人烟辐辏的市镇。 然而好景不长,上天只给了孙摇摇1年的幸福时光。 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臭牌,一生气,朝下面淬了一口,唾沫化成一场大雨,孙摇摇被其中一滴雨击中了要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六章 双生女 如果没有生离死别 又何来地久天长? 其实,哪怕只有1天的幸福时光,只要有过,孙摇摇也会心满意足地瞑目。 她只是放心不下天使之舅,他守在她的病榻前,还是像初逢时那样笑着。 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后,他会怎样。 “你知道吗?我要走了。” “哦。”他笑着应道。 “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也去。” “你不能去,只有我一个人去。” “那我就等你。” “我要去很久很久。” “我等你。” “我可能回不来了。” “我等你。” “我真的回不来了。” “我等你。” “你等不到。” “我还是等你。” 他仍然笑着,孙摇摇知道他真的会一直这样笑着等自己回来。 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等着在第一场春风里绽放,哪怕这场春风一百万年后都不会吹来。 刹那间,她的心溢满了天长地久的幸福,同时,也被海枯石烂的辛酸刺穿。 “老天爷,你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至少也应该让我给我的丈夫留个儿女!行不行?行不行呵?”孙摇摇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仰天大叫。 与此同时,正好有一个极度老实、每事必问的人正蹲下来,抬头征求老天爷的同意:“老天爷,我开始解了,可能是个大手,行不行呵?” 老天爷正忙着摸牌,随口应道:“行行行!” 结果,孙摇摇侥幸逃过了第一次死亡。 她知道机不可失,急忙怀了身孕,然后急忙生产。 当一个水葱一样鲜嫩的女婴呱呱而啼的时候,她才放了心。 天使之舅当然更是欢欣无比,除了连声地说“好!”之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是你的女儿。”孙摇摇笑着说。 “女儿?好!”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儿?” “女儿?女儿就是好!” “什么好不好,女儿就是你的亲骨肉。” “亲骨肉?好!亲骨肉好!” “嗨,我看怎么说你也不会明白的,不过,你高兴就好,这样,等我走了,你就不孤单了。” “好!” “你没名没姓的,就让她跟我的姓吧,我给她起个名儿,就叫孙葱花吧。” “好!孙葱花!好!” 孙摇摇正要下床,没留神,又生下来一个婴儿,摔到了地上,摔得像头蒜一样,幸好还有气、还能啼哭。 也是个女婴,孙摇摇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孙蒜苗”。 天使之舅更是惊喜之极,连“好!”都叫不出来了。 就在这时,老天爷的牌局散了,输了不少,发觉孙摇摇后,一怒之下,把她连人带尸流放到银河系外去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七章 父与女 十字坡上,参天古树下。 蓝天白云,绿草如茵。 一位父亲正和他的两个小女儿在树下嬉戏。 哪怕你从土星眺望,这也绝对是一幅关于天伦之乐的完美画面! 那父亲正是被亡妻唤做天使之舅的那个人。 他的两个女儿已经年满5岁了:葱花生得小巧纤秀,蒜苗则敦实粗壮。 两个小女孩正好相得益彰,不过,丝毫看不到艺术家们常说的那种儿童的可爱。 人们从来没见葱花笑过,那对黑油油的双眼生得像两个汉字:一个“憎”,一个“恶”。 至于蒜苗,刚好相反,天生神力,能捏石成粉,她正嗨嗨笑着,嘴角一直扯到了耳根。 “他左手的无名指生得真恶心!”葱花撇嘴说,那根指头在她眼里像是一条蛆。 “哪是左手?”蒜苗嗨嗨笑着问。 “这是左手。”天使之舅笑着俯身把左手伸过去,那笑依然如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 “哪是无名指?”蒜苗又问。 “这是无名指。”天使之舅翘起了无名指。 “这根?真的很恶心。” 蒜苗用胖胖的小手握住父亲那根指头,嗨嗨笑着,忽然向上一撇,“咔嚓”一声,那根指头就断了。 天使之舅痛叫一声,却不夺回手,而且仍然尽力笑着,只是那笑容已如三只熊踩过的一朵花。 “姐姐,还有哪根指头?”蒜苗回头问道。 葱花扭过头说:“我饿了,我要吃饭。” “好!好!好!”天使之舅顾不得手疼,急忙去做饭。 等两个女儿吃饭时,他才到后院,挤了一点蒜汁涂在伤处,用一片葱叶包住无名指。 这种游戏,他们父女三人已经玩了2、3年了。 幸好他种的那头蒜和那根葱疗伤很有神效,他才勉强将这游戏进行到今天。 接下来的几年,这种痛并快乐的游戏一如既往地继续着。 而且,葱花的憎恶越来越剧烈,蒜苗的气力一天大似一天。 天使之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部位能幸免于10次以下的粉碎性创伤,但他还是笑着,笑着。 尽管到现在为止,他都没能真正明白“父女”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渐渐地,葱花把憎恶转向了那头神蒜和那根神葱,但无论想什么办法摧残,它们永远都丝毫无损、生机勃勃。 为了彻底处理掉父亲,葱花指使妹妹把父亲扛到远处扔掉。 但无论扔得多远,天使之舅都能巡着那葱蒜的气息跋涉回来,即便他的双眼后来被弄瞎。 最后一次,蒜苗扛着父亲一路向西,来到昆仑山。 山顶有一片天湖,湖中央一座小岛,岛中心有一口井,井壁光滑如玉、井深探不到底,据说是王母娘娘所掘。 蒜苗大喜,嗨嗨笑着,把父亲扔进了井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八章 大清净 11、2岁,正是一眨眼就能用眼皮把世界夹碎的年纪。 自从把父亲处理掉后,葱花的眼界大开,开始用初入青春期懵懂的冷傲俯视整个世界。 而蒜苗则被自己体内日益膨胀的热力逼得整日咻咻嘶吼。 好在这时,所谓的世界,不过是十字坡方圆几里的空间。 葱花憎恶狗叫,十字坡上百十条家犬,在3天之内全部毙命于蒜苗之手,死状完全相同:颈部粉碎性断折,双眼凝固着绝望而又卑贱的惊诧;葱花憎恶鸡鸣,十字坡的清晨从此彻底宁静,带血的鸡翅、鸡腿、鸡头扔得到处都是,就是找不到鸡身,等人们生火做饭、被烟呛到后,才从屋顶的烟囱口里找到了那些鸡身,那一阶段,十字坡家家户户统一吃蒜苗独创的烟熏鸡;葱花憎恶人们白天吃饭,从此十字坡的炊烟开始在月光下袅袅升起;葱花憎恶人们醒鼻涕,从此十字坡的饭菜里不用再加盐;葱花憎恶鼻子竟然也是五官之一,几天后,以十字坡为圆心、100里为半径的圆周上经常能看到没鼻子的逃亡者;葱花憎恶一切生命,一场大火后,十字坡一片焦黑,并成为千百年后地理学上的一桩悬案。 只有那头蒜和那根葱,在这焦黑背景色的衬托下,叶苗显得愈发青嫩翠绿。 四下焦土的烟味再浓烈,也掩不住那缕葱蒜的香气。 让人不得不相信,它们本是一段生命不死的寓言。 当云飘过十字坡,也会染上这香气,偶尔,云朵会缓缓向西,一直飘到昆仑山,在山顶的湖面上化成一场小雨。 雨滴落进那口深井,沾在井底那位双目失明的老人伤痕累累的脸颊上、双唇上。这时,老人就会露出那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绽放的笑容。 每当他露出这笑容,千里之外的葱花和蒜苗就会猛地打一个冷战。 蒜苗就会咧开嘴嗨嗨笑起来,而葱花则全身痉挛,那不可遏止的憎恶会立刻撕扯她的心,就像我的小学老师终于发现我上课做小动作,猛扑过来,狠狠抽我一教鞭。 “我要让这世界寸草不生!”葱花恶狠狠地说。 “嗨嗨!嗨嗨!嗨嗨嗨!”蒜苗崇拜地望着姐姐,手里一根铁棍卷成了麻花、又扯成了拉面。 姐妹二人离开了十字坡,一路上,见人杀人、逢驴灭驴,仅正欲侵华的日军,就屠杀了30万。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九章 剧恶心 所谓恶心,是一种面对真相时的装腔作势 比如鼻涕:存在鼻腔内不是恶心,流出来就叫恶心再比如屎:装在肚子里不是恶心,拉出来就叫恶心还比如我:不说上面的话还算比较不恶心 可我不但要说出来,还要写下来 那就是恶心中的恶心 其实,张不太白早我1千多年就彻悟了这个恶心原理。 张不太白出生那年,正是连年旱灾后头一个丰收年。 怀孕期间,伟大的张妈妈忘情享受着吃的幸福。 只可惜,那年冬天出奇地冷,为了保证母子安康,张妈妈躺在热炕上,尽一切可能地压缩排泄的次数。 即便这样,她也没能逃过伤风鼻塞的日夜纠缠,怕震坏胎儿,她又不敢用力醒鼻子,只好任它拥堵在鼻腔中。 可怜的张不太白困在妈妈的腹中,承受着同龄人所难以想象的重压和缺氧。 最可怕的是,隔壁传来的恶臭从来就没有休止过。 除了习惯,作为一个胎儿,他还能怎么样? 所以,从父精母卵相逢的那一刻起,张不太白就已经注定必须成为隐忍苟活、愤世嫉俗的一代奇婴。 果然,一降生,那个能征善战的接生婆就活活呛死于他的口臭。 看到他的长相,听到他的哭声,张爸爸和张妈妈毅然自刺双眼双耳,即便在三伏天,百米之内,都要戴加厚口罩。 等到他开始蹒跚学步,方圆百里,人烟尽无、虫蛇绝迹。 曾经有一只勇敢的苍蝇,为了赢得天下第一的称号,振翅闯入这片禁区,如果不是贪功冒进,它将成功地创造97米近距离接触张不太白的存活记录。 也正由于张不太白的剧烈恶心存在,这片土地上的植物生长得异常繁茂,野豆子一不小心就会结出南瓜来。 (我曾经暗自设想,只可惜动物无法存活,否则野麦子很有可能一步到位结出肉包子。) 至于张爸爸和张妈妈,他们之所以没有弃子而逃,完全是因为那份淳朴的善良、以及自觉愧对天下人的深深内疚。 他们必须得牢牢看好这个儿子,一旦他离家出走,那只能是天下不宁、生灵涂炭。 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那就是希望能亡羊补牢,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以向天下人谢罪。 (在这里,我必须补一段前因) 话说三万年前,太上老君得道之时,所乘青牛牛毛中藏有一只臭虫,竟也借光升天。 但臭虫根器有限,即便成仙,修满万年,既得重新下世历劫。 偏偏机缘巧合,将满万年之时,易大牙主厨蟠桃筵,太上老君骑牛赴宴,这臭虫嗅到云中葱香,道行大增,竟躲过一劫。 然而,所谓福祸相生,那臭虫仙缘已尽,灵性渐竭,轮回之苦虽免,枯萎之灾难逃,只剩一空壳徒留仙境,虽生若死,尚不如凡间一片尘埃。 臭虫整日哀泣,但求一死,悲念如同游丝,游荡天际,被观世音菩萨感知。 菩萨为之所动,大发慈悲,趁葱蒜历劫之机,将臭虫也一同遣往凡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章 身太软 软弱,其实是幸福的象征 一旦人开始发现自己的软弱 他也就开始陷入了不幸 张青就很幸福,甚至可以说是极度幸福、达到了幸福的颠峰。 这幸福从父精母卵第二次相逢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张妈妈知道自己终于再次怀孕后,为避免重蹈覆辙,立即决定远走他乡,趁儿子张不太白酣睡之机,夫妻两个偷偷上路了。 走了很远很远,他们终于找到一处犹如仙境的所在: 阳光如同情人的手心、微风就像母亲的笑意、遍地青草纤柔似天使的汗毛、鲜花如情歌一般甜蜜摇曳。 张妈妈只吃花朵含苞待放时的第一点花蜜;只饮清晨花瓣上的第一滴露水;只想童年的那些梦幻;只讲在初恋中的呓语… 张青就是在这样的温柔纯净中一天天孕育、成长。 所以,当他出生的时候,风呆了、云醉了、水痴了、花鸟鱼虫流泪了,就连天地亦为之动容。 这是个怎样的婴儿呵! 那对黑眼睛是用一万个黑夜凝结而成;那啼声像星星落进花香的清溪中;那身体如此柔软,是由诗和奶汁酝酿而成。 说白了,这是一个极品无骨婴儿。 能生养出这样一个婴儿,张爸爸和张妈妈当然应该无比欣慰和激动。 不!恰恰相反。 这对淳朴善良的夫妇痛苦之极,他们不得不立即离开他,因为——哪怕距离这婴儿1里之遥,他们依然不敢呼吸,怕自己的浊臭呛到孩子。 至于摸一摸孩子、亲一亲孩子,那更是灭绝人性、另人发指的邪念。 所以,夫妇两人逃走了,逃到千里之外,他们才敢低声抽泣。 当人先后经历了地狱和天堂之后,无边的空虚便会同时占领他的和精神。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时常能看到两个纸人在风中飘荡,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一对夫妻,更没人知道他们空洞的目光究竟是绝望、麻木,抑或大风大浪之后的大平静。 至于那个无骨婴儿,看官不必担心。 像他这样的奇异生灵,乃天之所钟、地之所宠、众神之所怜,造化当然会以最温柔的方式让他安然成长。 十几年时光以一片雪融化的速度飘逝,婴儿已经长成了一个俊美绝伦的少年。 这个在花鸟鱼虫围拥下长大的少年,心地当然温和单纯得如同夕阳下的一滴幸福的眼泪。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一章 丁点镇 不知道上帝腕上戴着多少只手表 一只蚂蚁与恒河一粒沙擦肩而过 一只蜻蜓和湖面一滴水仓促邂逅 他都计算得分秒不差 否则,只要一棵草在风里多颤抖一下 宇宙可能将是另一个宇宙 这就是造化—— 有无数种可能 却只有一种结局 就像丁点镇: 如果把大宋江山比作一只手掌、万千的掌纹比作道路,那它就是最细的那根掌纹末端、某个枯死的细胞外壳的一点点凹处。 连蚂蚁的孙子离家出走都懒得去那里,可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孙葱花和张不太白竟然不期而遇。 如果非要给这次相逢一个解释,那可能是相似的一个字:倦。 首先是孙葱花,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她憎恶这个世界,憎恶世界上的一切。 但她只是茫茫尘世中一个并无任何出众之处的少女,而这世界却无边无际、憎不胜憎。 她憎恶一只臭虫,当然可以一脚碾死它,但那臭虫也有向世界公开展示自己尸首的权力;她当然可以再用力,把臭虫的尸体碾进泥土中、毁尸灭迹,但这并不防碍臭虫以自己的鲜血和肉酱滋润那一小抹尘土;她可以继续施暴,用更多的泥土完全掩盖恶迹,但无法抹杀臭虫曾经存在的铁的事实。 再卑贱的生命、再仓促的一瞬,只要曾经存在,它的阴魂将永远地写入天地的史册。 何况这只臭虫仅仅是亿万臭虫中无名无姓的一只,而臭虫又是亿万生灵中微不足道的一种。 宇宙永远能用自己的无限,在人心的井口上空,画出一道翅膀的痕迹。 意志的青蛙只有两种结局:爬得出去,是遗忘,爬不出去,是绝望。 所以,蚂蚁可以恨另一只蚂蚁,但千万不能恨所有的蚂蚁;人可以憎恶某一种存在,但千万不要憎恶存在本身。 而孙葱花憎恶的恰恰正是存在本身。 所以,她只能绝望。 如果目光是清醒的意识,那么脚步就是沉默但倔强的潜意识。 所以,孙葱花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丁点镇。 因为这里很冷清,在这里能看到的人最少。 现在再来说张不太白。 十几年间,张不太白和他的恶心自由自在地生长着,像地狱角落里一只全身溃烂的黑苍蝇。 当人开始孤单地张望地平线、并为之兴奋和怅惘时,他也就进入了青春期。 正是那地平线诱惑着张不太白,一步一步向它追去。 地平线当然追不到,却能带来道路以及道路两旁的风光和惊奇。 张不太白太惊奇了: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能跑能动的活物,尤其是人,更让他惊讶无比。 自从记事起,张不太白的身边就没有任何一个人,“人“这个概念,对于他说,太遥远、太模糊了。 也许是本能告诉他:自己和他们一样,也是人。 从未有过的亲热之感一阵阵从他心底涌起。 同时,他也无比显豁地意识到了自己和那些人的绝对不同。 他无法适应那些人的样子:用布遮着身体、用各种东西捆扎着头发、用两根棍子夹着莫名其妙的东西往嘴里送、把自己的身体和各种东西泡在水里残酷搓磨、相互见面时脸上挂着各种丰富之极、训练有素的表情… 一看到这些,他忍不住就想吐;因为满眼都是人,所以,他只有不停地吐。有意思的是:那些人也没办法适应他,一见到他,立刻没命地逃开,而且边逃边吐,很多人甚至吐着吐着就倒地而死。 好可怜。 同样从未有过的悲悯从他恶臭淤黑的心底泛起。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二章 洗舌头 也许一切心灵的轨迹都是个环 从爱到恨,或者由恨及爱 没有方向,毫无停滞 孙葱花第一次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东西她并不憎恶——她的妹妹孙蒜苗。 但这一发现的诞生和幻灭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发生的,就在这一闪念之后,孙蒜苗变成了她最憎恶的东西。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明白:这一闪念是张不太白带来的。 孙蒜苗对此毫无察觉,自从离开十字坡后,她一直处于极度亢奋之中。 再姐姐的指挥下,无数人死在她的手底、无数生灵被她任意蹂躏、无数房舍被她肆意焚烧。 然而,这种开心似乎越来越少,到后来别说人烟,就连蚂蚁都渐渐看不到了。 孙蒜苗的嘴越嘟越高,到丁点镇的时候,她几乎是只气急败坏的猪了。 放眼望去,这里简直是另一个无生命的星球,唯一的一对土著屎壳郎夫妻也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搬走了。 孙蒜苗呼哧呼哧喘着恶气,一对黝黑的胖手空自抓捏着。 孙葱花却感到了一种很舒服的平静。 可就在这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而且越来越浓烈。 孙蒜苗止不住狂呕起来:“姐姐,前面有什么?” 孙葱花没有理睬,眼中闪耀着惊喜,脚步不由得加快了。 翻过3座山、趟过5条河,又走了三十里地、来到一处高坡,向下望去:一大片污黑的泥沼,泥沼中间一堆烂臭的物事在动,定睛细看才能隐约分辨出那是一个人形。 那人从自己的嘴里掏出一片软烂的东西,从生理学角度来说,那应该是一片舌头,那人正抓着污泥往舌头上涂抹,手法细致而耐心。 孙葱花正要冲下坡,却被妹妹一把抓住手腕,随即身子凌空而起,之后,就只能听见耳边忽忽的风声了。 原来是孙葱花拎起她逃走了。 途中,孙蒜苗就已经连阑尾都已经吐尽了,怎么可能再敢向前一步? 孙葱花想喊、想挣扎,却连眼皮动眨动不了。 刚才那一幕像一幅传世名画,印刻在她的心中。 世界的憎不胜憎本已让她灰心之极,刚才那一幕忽然揭开了一大片新天地:那个污泥中的人恶心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能够尽数吸纳她心中所有的憎恶,只要彻底毁灭那个人,她也就能从憎恶的深渊中彻底超脱了。 可是,妹妹却让她失之交臂。 不知道逃了有多远,孙蒜苗才终于停了下来。 苏醒过来后,孙葱花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四周,立刻又闭上了,她从来没见过一个如此令她憎恶的地方: 风睡在花间、花睡在阳光里、阳光睡在水面上、水光睡在一双清澈的眼中、这双眼生在一位俊美绝伦的少年身上。 孙蒜苗却痴愣愣望着那少年,傻了: “嗨嗨~~嗨嗨~~嗨嗨嗨~~”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三章 eyes on me 人可以无视日、月、星辰 却永远无力抵挡来自茫茫人海的那一道注视 没有见到其他人的那些年,张不太白从来没有感到过孤单;见到其他人之后,他脚下的大地有多宽广,他心中的寂寞就有多宽广。 他与那些人的差异情同水火:他所无法忍受的,其他人甘之如饴;他所衷爱的,其他人避之惟恐不及。 这让他痛苦不堪,人为什么要这么恶心地活着?这怎么可能? 他曾发下大誓愿,要救苍生脱离恶心之海的轮回苦渡,然而,那个婴儿的死亡让他彻底断念,从此只求独善其身。 事情是这样的:他所到之处,所有人必定会四散逃窜,所以,他从来没有机会接近活人。 可是那天,当他走进一个小村子,却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 他惊喜之极,急忙寻过去,只见那婴儿赤身躺在瓦砾之中,白嫩嫩的,让他恶心之极,只有那小鼻子能让他勉强忍受。 因为那鼻头有些溃烂,但这完全不足以支撑他靠近那婴儿。 他想:成人难以教化,要实现自己的大愿,救必须从无知无识的婴儿着手。 巨大的悲悯和热忱终于战胜恶心,他勇敢地走近了那婴儿,可他走得越近,那婴儿哭得就越凶。 他没有丝毫的育儿经验,心想婴儿可能饿了,于是就去给婴儿找食物。 凭直觉,他知道婴儿食品应该鲜嫩绵细滑爽,他费尽心机才找到一条还没死透的青虫、一小抹鸟雀新近拉的半稀的粪便、一滩粘在叶子上的还算湿滑的牲畜的鼻涕。 捣蓉搅拌、调和均匀后,便成了一份精细考究的婴儿晚餐。 他强忍心头烦恶,走到婴儿近旁,用手指挑了一点食物喂到婴儿嘴里。 食物刚刚沾唇,那婴儿就不动了,等他完全变硬后,张不太白才明白:婴儿死了。 这件事给他的打击无疑沉重之极,他没有料到: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婴儿身上,人的成见、迷误和陋习,竟然也会如此根深蒂固、竟然比生命本身更加强大和顽固。痛苦了很久,他才渐渐想明白,这一切都出自一个误会:他以为自己和那些人是一样的、是同类。 他告诉自己:他们有他们的所爱,你有你的所爱,这两种所爱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和他们也是不一样的,谁都不能、也不该强求谁。 这一发现顿时让他释然,于是,他远离人群,来到丁点镇。 他很喜欢那一大片污泥,在那里,他独对天地,重新找回了宁静和自在。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几乎都已经忘记了自我,和那片辽阔的污泥地融而为一。 可在这时,那道目光突如其来,在顷刻间击碎了所有宁静。 那是两个少女中的一个,她们一起出现在不远处的山坡上,那个少女望着他,眼中闪耀着热烈的光芒。 这种目光他从来没有遭遇过,他感到自己的心如同一滴雨,重重砸落到一块炽热的石头上,冒出一丝热气,之后便空空如也了。 他怀疑那只不过是一个幻觉,因为那两个少女倏忽之间就消失了。 可是,她们消失很久之后,他的心却依然空空如也。 他再也无法安然享受宁静,那片泥沼也变得滚热无比。终于,他起身离开了,他决意去寻找那位少女,哪怕她和她的目光真的只是幻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四章 爱杀人 所有的爱,都潜伏着过失杀人的诱因 孙蒜苗不知道这个原理,却最迅速地证明了它。 整个案件是在一眨眼间发生的: 案件发生之前,当事人双方之间相距11.35米,中间有1417.21立方阳光、上百朵野花,以及微风少许。 另外,有一只七星瓢虫当时正在一片花叶上散步思考、一对蝴蝶情侣在花丛中寻找初逢的旧地,还有一条蚯蚓在泥土中哀叹不见天日的宿命。 就在瓢虫忽然想起那句名言“瓢虫一思考、青蛙就发笑”、那对蝴蝶一眼发现当时的那朵浅蓝色花朵、蚯蚓长长的叹息正要发出的一瞬间,那位俊美绝伦的少年张青忽然看到了孙蒜苗。 四目相对。 让花朵疼痛、阳光发冷、风休克的四目相对。 刹那间,时光凝固了,凝固为一页冰晶透明的诗笺,上面镌刻着纯真年代的诗句。 张青笑了,笑容如同春天无风的湖面。 看到他笑,孙蒜苗一时间欢喜得双手乱抓、鼻孔大张、呼哧呼哧喷着粗气。 正是这笑容直接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孙蒜苗终于无法自控,猛冲过去,一把抱住张青。 抱住不算,还用尽平生气力不停揉搓。 从出生起,张青接触到的最坚硬的东西是花瓣,他的身体怎么可能经受得起这等碎石成粉的揉搓? 所以,等孙蒜苗意识到时,她的怀抱已经空了、张青已经被她揉成了粉末。 余力未消,那些粉末就像雪一样融化在阳光中。 孙蒜苗大张着嘴,好久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双臂犹自呈怀抱状。 “哇!” 她嚎啕大哭起来。 一股浓烈的蒜气冲天而起、天地为之变色。 “姐姐!” 她忽然想起来,可是回头去找,孙葱花已经不在了。 她哭得愈发惊天动地,边哭边去找自己的姐姐。 这一哭一找就是三个月。 三个月间,被她边哭边抓捏而死的人、兽不计其数,仅被她哭声震破耳膜的就不下千数。 哭到全身空空荡荡的时候,她才停住了。 黄昏里,一阵小风吹来。 孙蒜苗伸出手去抓那风,她发现根本抓不住。 一阵懊丧,却让她猛然记起了一件事:“对呀,风是抓不住的,可是他!他是软的!” 那天,张青消失的时候,有一团风鼓荡在她的手臂间,那风是软的,而且隐隐有一丝温热。 “他还在!嗨嗨……他还在!嗨嗨嗨……” 孙蒜苗急忙回头狂奔。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五章 小调戏 生活仅有的乐趣是:你能尽情虚构未来 尽管最终其实只有一种结局 这也是人调戏命运的唯一方法 尽管它从来都不会生效 ※※※※※ 在回丁点镇的路上,孙葱花的心情就像三月天的原野,洒一点小雨,立刻能看到春光无限。 所以,她边走边笑、边想边吐。 只要找到那个极度恶心的人,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处理了他,那就万事大吉、天清地静。 想到动情处,她甚至有点舍不得那个人了。 试想,一旦那个人没有了,她还能做什么?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她忽然想起远房表姐——洋葱,这给了她一个绝妙的创意,她决定让那个人一直活下去,她要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流着泪享受他的苦楚。 haha!henhen!heiheihei… 然而,距离丁点镇还有近百里地时,她的心开始隐隐不安起来:她没有闻到那股恶臭。 不安渐渐变成了焦虑,直到走上那个山坡,那股亲切的恶臭才终于扑鼻而来、沁入心脾。 但是! 但是,那个人不见了! 她顾不上剧烈的恶心、冲进污泥滩、手脚并用急急搜寻,但那个人真的不在了。 天空如失修的破瓦房,塌了下来;大地如失神的眼眶,深深陷落;孙葱花的心就像挂在稻草人身上的旧裙子,被寒风片片撕碎。 与此同时,那个人却理所当然地升华了:他的恶心急速倍增,几乎遮天蔽日,而且开始闪耀光泽、放射光芒。 他远远地立于天边,化成一句奇臭无比、却又无可抗拒的召唤。 如果你想激励一个懦弱的人,那就赞美他;如果你想激励一个骄傲的人,那就羞辱他;孙葱花当然是后者,命运对她可谓用心良苦。 所以,才会有这轻轻巧巧、四两拨千斤的沉重羞辱。 所以,她才会这样义无返顾地踏上漫漫求索之路。 所以,两年之后,她才会逆着仓皇逃难的人群、踩着密密麻麻苍蝇的死尸、故地重返、深刻体会“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臭气熏天处”的悲喜交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六章 第一次 爱情是一场飞行试验 很少能验证天的宽广 却常常证明地的坚硬 张青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像溶化在一杯水中的一粒糖找不到自己的存在。 可是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在他眼前时,那杯水似乎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让那粒糖重新结晶为一粒糖。 两个少女中纤瘦的那个先走了,留下了圆墩墩的那个。 就像太阳照醒了生灵,那个圆墩墩的少女瞪着圆墩墩的眼睛,让张青第一次感受到了目光的照耀。 在这照耀中,张青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这一幕,也许就是传说中爱的光合作用。 继之而来的,便是那惊心动魄的拥抱。 当那少女扑过来、紧紧抱住张青的时候,星空碎裂的疼痛和太阳燃烧的热情,将他夹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门缝里。 他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灵魂被挤破、被轧碎、被碾成粉末、被烤化,然后—— 然后,他感到自己在消失—— 然后,天黑了,一切不复存在—— 然后,不知道过了1分钟还是1万年,他又醒了。 然而,那圆墩墩的少女却不见了。 像一场醉人的噩梦,但张青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并不明白这场死而复生有多离奇,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造物最离奇的构思。 但他却因此而第一次惋惜、第一次后怕、第一次怅然若失。 那个少女圆墩墩地飘忽在他的心头,他的天空从此不再万里无云。 另一个发现也让他惊讶之极:当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身体时,他第一次感知到了自己肌肤的存在:温热、细腻、柔软。 他试着举手抬足,他又感知到了自己的重量,虽然这重量微不足道。 而这之前,他的身体比水更轻灵、比云更飘渺。 他第一次惊慌起来; 第一次手足无措起来; 第一次不知道下1秒钟该做什么; 第一次在水中看到自己、并感到陌生和亲切;第一次看到了风吹草动和花的凋谢; 第一次开始张望; 第一次开始等待; 第一次在等待中开始焦虑。 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 第一次听到了脚步声; 第一次为之心跳; 第一次再次见到一个人、那个圆墩墩的少女;第一次如愿以偿,并再次向她露出春天无风的湖面般的笑容。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七章 幸不幸 饥饿,能把人变成百折不挠的狼 而爱,能让人变成一心一意的狗 其实,张不太白要找的不是那个少女,而是她的双眼;甚至不是她的双眼,而是她眼中的目光。 要辨认那目光很容易,除了那少女的目光,从来没有什么目光敢停驻在他身上,哪怕据说长着千万只眼睛的苍蝇。 要寻找那目光,却如同在阳光下寻找流星的踪迹。 人在绝望中反而能心生最坚定的信心,张不太白用自己的行动和表情证明了这一观点: 他不停地走、不停到找,脸上始终含着微笑(虽然这微笑更增加了他的恶心指数)。 虽然人生都如梦,却有幸与不幸的区别—— 有人不管是真是梦,总是兴致勃勃、乐趣无穷,这是最纯粹的天然的幸福,也叫天趣,容易丢失,却不容易找回,11周岁之前的我曾经大把大把地挥霍过;有人一生都活得认真而踏实,这是最大的幸福,可惜我福薄,长大后,一年中只有几天能享受此等幸福;有人只是偶尔感叹人生如梦,大部分时间还是循规蹈矩,这是一种平庸,谈不上幸或不幸,尽管我不甘于平庸,但一年至少有200天就这样活着;有人不停地在真与梦之间患得患失,这是一种可悲,但也有它的妙用,可以借以保证好心情,譬如我和阿q:得到时,就洋洋得意地真;得不到时,就骂骂咧咧地梦;有人明知人生如梦,却永远被真实所困,这是最大的不幸,我在绝望地暗恋某人时,就是如此的惨不忍睹! 有人彻悟了人生如梦,因此意懒心灰、愤世嫉俗,这是自以为是的不幸,不值得同情,比如说遭受挫折时的我;有人明白了人生如梦,所以活得轻松逍遥,这是让人羡慕的幸福,每次决定辞职的时候,我才能幸灾乐祸地客串一回;有人虽然知道人生如梦,却并不不把这当回事,该怎么过,还怎么过,这是一种大智慧的幸福,只有在走过场的时候,我才能如此淡定。 有人虽然不在意自己幸与不幸,但常常被别人的幸与不幸牵动,忧人之忧、乐人之乐,这是一种大慈悲的幸福,上公车偶尔让座位的时候,我才能小小地体会一点。 那么,张不太白属于哪一种呢? 其实,哪一种都不是。 因为上述类别都与人自身的存在及其智慧相关,而张不太白呢? 首先,那目光让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其次,我根本没有机会测试他的智商和情商。 要解释他的幸福,只能套用老子的观点: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他就这样忘我地寻找着、幸福着。 虽然有时难免痛苦,这痛苦也是幸福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当他走近一座黑黢黢的山冈,闻到风中传来的一阵辛烈的葱蒜气息。 这气息让他惊喜无比: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的时候,他就闻到过这气息。 他急忙奔上山冈,却只找到一根葱和一棵蒜。 那葱叶和那蒜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说不出的荡人心魂,而寸草不生的焦黑背景,更是衬得她们无比翠绿和秀雅。 尤其是那根葱,如同纤细的手指,轻轻撩拨着张不太白的心,一阵阵发晕,一阵阵生痒。 于是,张不太白就守在那棵葱旁,不再离开。 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相信:那少女有一天会来这里。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八章 代言鸟 造物是最伟大的艺术品,肉眼却熟视无睹 所以寂寞的上帝才赐予人爱情 因为只有爱情的眼睛 才看得见对方一个毛孔的宽广、深邃和美丽 当孙蒜苗赶回那座仙境般的山谷,那少年俊美绝伦的身影果然映入眼帘。 “嗨嗨,嗨嗨,嗨嗨嗨……” 一瞬间,天地万物和她一起傻笑起来,虽然溪水中的鱼们发不了声,却也争着跳出水面,吹出大大小小心形的水泡。 看到那少年向自己笑,孙蒜苗更是心花怒放,张牙舞爪就向他扑去,可是才奔了没几步,就被一条突然冒出地面的树根绊倒了。 这条树根刚才受到欢乐气氛的感染,决定立刻追求自己的幸福,招呼都不打,忽然就挺出泥土。 这一绊,顿时绊醒了孙蒜苗:千万不能又像上一次那样了。 她站起身,忽然打了个冷战,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些,但这种时候哪里还能顾得上这些? 她强忍欢喜,放慢了脚步,尽量让每一步都沾到地。 她和少年之间隔着一条小溪,她就停在小溪这边,嗨嗨笑着问:“你叫什么?” 那少年站在对岸,只是笑,却不回答。 她又问了一遍,少年仍笑而不答,她很奇怪:“你的耳朵听不到吗?” 少年仍是笑。 “我知道了,嗨嗨,你的耳朵这么好看,比饺子都好看,当然不是用来听的,它肯定特别特别好吃,可是你只有两个耳朵,吃掉一个就只剩一个了,你可要当心一点。反正我可舍不得吃。” 少年仍是笑。 这时,一只花里胡哨的鸟忽然飞过来,落在少年肩上,竟然开口说起话来:“谁说他的耳朵听不见,蚂蚁说的悄悄话他都听得见。他只是不会说话,你有什么要问的快问吧,我帮他回答。”(一看这鸟的扮相就知道又是王母娘娘变的。) “嗨嗨,一只会说话的鸟婶婶。” “鸟婶婶?!我有那么老吗?”王母娘娘急忙低头看自己负离子处理过的羽毛。 “对不起,叫错了,应该是鸟婆婆。” “!”王母娘娘倒。 “我叫孙蒜苗,你叫什么?” “张青。”王母娘娘换了个妩媚的猫头鹰的扮相。 “你的指头上有指甲吗?” “有。” “十根指头十个指甲?” “二十个,含脚趾甲。” “你用指甲抠痒吗?” “恩。” “你身上哪儿最爱痒?我是后背,老是抠不到,不过我有个好办法,每次后背痒,我就在老树皮上蹭,可舒服了,下次你也试试。” “%¥##?” “你下身那个小鸠鸠是什么?我怎么没有?” “女孩子家,别乱问。” “那你用什么尿尿?” “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都3万年了。”王母娘娘抬起眼遥望苍穹,长叹一口气。 (此处省略女性私房话321句) “对了,你姐姐呢?” “他没有姐姐。” “我姐姐也不见了,你姐姐去哪了?” “他没有姐姐!” “我也不知道姐姐去哪了,你姐姐还回来吗?” “他没有姐姐!” “那天,一回头,姐姐就不见了,你姐姐是怎么走的?” “他!没!有!姐!姐!”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十九章 黑天堂 感情是一趟长途车 心却不是司机 人甚至连是否上车的决定权都没有 其实要找到张不太白并不太难,他所到之处,报警消息立刻会四散传播。 走近十字坡,在那熟悉的葱蒜气息外,孙葱花立刻嗅出了那股恶臭,独属于张不太白的恶臭。 无法想象孙葱花的意志有多坚韧,除了剧烈的心跳,看不出她有任何异样。 她缓步上山,身形是那样的从容和庄重,像是出席一场盛大的生命之筵。 故地重返,十字坡已经是另一番景象了: 焦黑的土地变得软烂、泥泞,整座山冈像是厚厚涂上了一层黑色的油膏。 无比恶心的张不太白就软瘫在黑腻腻的冈上、那株青嫩油绿的葱边。 霎时间,孙葱花双眼发热,两行热泪滑落在冰冷的脸颊上。 就像春水告别冰面、就像流星划伤冬夜、就像一句真相灼痛隐埋多年的秘密,让孙葱花第一次感到了这世界的温度。 她害怕起来,不敢再向前一步,如同一个终于获释的囚犯面对朝天大路。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天堂。 但是当天堂的大门真的敞开在眼前、当上帝微笑着站在天堂的门口、向你伸出温暖的手掌,慈爱地说:孩子,来吧,交给我,你的一切。 人就会发现——天堂其实比地狱更加可怕,因为: 地狱只摧残人的;而天堂却要收管人的灵魂。 所以,人宁愿避开上帝的目光,宁愿悄悄攀在天堂的围墙上静静欣赏。 所以,孙葱花躲了起来,躲在能望到张不太白、他却看不到自己的地方。 日复一日的远窥,让孙葱花越来越庆幸于自己的选择:张不太白没有让她失望。 高手决战,胜负只在毫厘之间,然而,无论孙葱花的目光如何苛刻与挑剔,张不太白的恶心永远层出不穷、应对自如,根本找不到任何稍微不恶心的蛛丝马迹。 在他的身上,几乎浓缩了天地间一切恶心的精华,达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的境地,堪为一代宗师、必将遗臭万世。 如果说孙葱花的憎恶是长江大河、滔滔不绝;那么,张不太白的恶心就大海无边、容汇百川。 每一秒钟,孙葱花都处在棋逢对手的酣畅淋漓之中。 她把自己不幸生而为人的无限怨愤、对天地万物的刻骨怨毒、对芸芸众生醉生梦死的无穷憎恶,全都熔铸在自己目光之中,乱箭一般射向张不太白。 这目光如同惊涛拍岸,只能击起更大的波澜,就这样,前浪后浪、推波助澜,演成一出惊天动地的无声大剧。 如果还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这一切都是孙葱花一相情愿,张不太白本人毫无知觉。 随着时日的推移,这一不足在孙葱花心底渐渐挖出一个遗憾的黑洞。 她越来越难以克制填满这黑洞的渴望。 一个疑问的突然出现,更使她躁动难安: 他为什么要来十字坡? 他为什么要守着那棵葱? 他望着那棵葱的时候,眼屎为什么会沸腾如黑色的岩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章 初恋锅 所有词语都是空洞的。 但正因其空洞。 才能容纳世界的无限。 每个人都是从“妈妈”这个词开始自己在人世的旅程,张青却错过了。 直到十多年后、直到孙蒜苗出现在他眼前,他才开始在舌尖上蹒跚学步。 “张青”和“孙蒜苗”这两个词是他结束赤脚童年的第一双鞋子。 所以,从睁开眼看这个世界开始,这个世界就不是孤独的,而是共有的。 孙蒜苗指着教他说“鼻子”,一个圆墩墩的鼻子就从混沌世界中凸出,让他看到生命的气流和一种清亮的液体,在那两个黑洞中暗涌流淌;孙蒜苗告诉他“脸”,于是一张圆墩墩的脸就摆放茫茫天地间,让他发现了日月照耀、土壤肥沃;孙蒜苗告诉他“笑”,于是那张圆墩墩的脸演示出地貌的奇妙变迁,让他明白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孙蒜苗告诉他“我”,于是一个胖墩墩的少女座落在流水和岁月的对岸,让他目睹了时光流转、温情永固。 这些词语,就像一寸又一寸土地,铺展出一座广袤的新天地。 他和孙蒜苗是这天地间仅有的两株植物。 他们用目光播种、用词语飞翔。 当然,他们一直都隔溪相望。 孙蒜苗不过来,也不让他过去。 孙蒜苗说:怕再一次伤到他。 孙蒜苗还说:自从第二次见到他后,她的气力好象小一些了,已经捏不碎石头了,等到她的力气再小一些,他们就可以在一起手牵手了。 张青知道什么叫“手”,却不知道什么是“手牵手”,但孙蒜苗的笑容告诉他那是一种幸福。 他们隔溪望着、望着,孙蒜苗眼中不断放射高温目光,以致于眼睫毛和眉毛都被烤焦。 她不停大叫着“我不能过去!我不能过去!”抱起一块块石头四处乱砸,好在那些石头不算重,一般都比成年牛的体积小。 这些石块有一些掉进小溪里,渐渐把小溪填满了。溪水漫上岸,绕道而行,最后居然分兵两路,形成一个环流把他们两个围在了中间。 他们之间没有了任何阻碍。 孙蒜苗想了个好办法:两个人转身背对对方。 转过身后,张青有了新发现:人的后背其实藏着眼睛——他没有回头,却能看到孙蒜苗的目光。 而且他知道,孙蒜苗同样可以看到他的目光。 除了目光,他们还看见有两只蜗牛相伴而行,慢慢慢慢从他们中间爬过,而且还含情脉脉地挨挨擦擦、用触角做出许多暧昧的手势。 好不容易,蜗牛走远了,又飞来一对瓢虫,由于贪恋这小岛的风景,他们飞飞停停,流连了很久。 之后,一对蚜虫、一对甲克虫、一对屎壳郎、一对兔子、一对袋鼠、一对恐龙纷至沓来。 热情把这小岛烤成了一口初恋的热锅。 当张青发出青春第一声呻吟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热风扑背而来,随即他被更热的身体从后面抱住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一章 温柔鞭 想要毁灭地球,最简单的办法是: 用塞子把所有火山口塞住。 孙葱花还没走近十字坡,张不太白就已经知道了,因为:身边那棵葱忽然颤了一颤,葱气陡然浓烈了很多。 其实,颤抖的何止是那棵葱和张不太白的身与心,就连太平洋底一条迟钝的老鱼都惊慌失措起来,以为上帝要把这个大鱼缸搬走。 剧震之后,孙葱花出现在蓝天黑泥之间。 张不太白又看到了世间那唯一的目光。 他不是用眼睛看到的,他不敢,他是用全身每一个淤塞的毛孔吸收到的。 然而,一触之下,那目光又遽然躲开了。 张不太白心中一寒:其实她和世人没什么分别,也不可能有什么分别。 一声深长浊臭的叹息后,张不太白坦然于生命的悲凉了:至少她看过我,而且不止一次。 可命运这个顽劣的孩子,他最擅长的游戏是生死轮回的蹦极跳。 张不太白正要回到太古的漆黑死寂中,温柔的曙光却迎头给他重重一鞭。 她并没有走,只是躲了起来。 躲起来的只是她的人,她的目光却像天罗地网,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张不太白心里一阵甜蜜的酸心:她舍不得离开,却又不能靠近。 坐在这目光中,他极度的紧张,他能感同身受孙葱花巨大的痛苦:她和自己不是同类人,她每看自己一眼,就等于狠狠割自己一刀。 为了减轻她的痛苦,他必须努力让自己变得和其他人一样—— 进食的时候,他不再抓起烂泥直接往嘴里送、开始学着先在泥洼里淘洗,而且尽量减少反刍和呕吐的次数;坐着的时候,他不再瘫软在淤泥中,尽量挺直身子、尽量让皮肤表面的黏液流淌得快一些;行走的时候,他不再拱动,尽量采用挪动式;睡觉的时候,他先掏尽鼻孔和喉咙中的淤积物,好让鼾声尽量通畅和清晰一些。 这一切努力都让他痛苦无比。 但只要能减轻孙葱花的痛苦,只要孙葱花不离开,还有什么幸福能够与之相比? 如果让他在生命和干净之间选择,他当然要选后者。 有天下起了大雨,他兴奋之极,急忙挺起身体,让大雨冲刷自己。 可是,当他抬起头想要试着尝一尝完全干净的东西、当雨水落进他的嘴里,他无法遏制地狂呕起来。 每个生命都有它永远不可能逾越的生存法则,张不太白当然不例外。 绝望瞬间淹没了他,他在雨中嚎啕痛哭起来:他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一个干净人,永远。 从此,他自暴自弃起来,重新恢复了原状。 他以为孙葱花马上会离开,但她没有,很久都没有。 他的心猛地又被那温柔的鞭子重重一抽。 难道?!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二章 全乱了 爱情是这样一种举重若轻的魔术: 把生命变成一片羽毛, 把天地万物变成一阵若有若无的风。 张青再一次死去了,仍是死在孙蒜苗火热的怀抱中。 不过,这一次没有被揉碎、没有消失,只是不动了。 直到他变硬变冷后,孙蒜苗才敢放下他,大哭起来。 伴随着她塌天裂地哭声的,当然仍是那冲天的蒜气。 蒜气荡开漫天云朵,阳光趁虚而入、毫无节制地暴晒大地:草木枯萎、溪水干涸、虫兽干渴而死,那仙境一般的山谷变成了一片沙漠。 张青的皮肤也一天天干裂变黑,孙蒜苗脱下衣衫遮住他的身体,寸步不离守在旁边。 眼泪是她唯一的食物和水分,而且其中一大半还要喂给张青,直到最后一滴眼泪也终于喝完后,孙蒜苗不得不走了。 不知道走了多少天,终于在一块巨石的凹处找到一小洼水。 她急忙扑过去,正要喝时,却想到了张青,她立刻忘记了自己的干渴,四处找不到盛水的东西,她就满满含了一大口,急急向回赶去。 一路上,她都鼓着腮帮子,拼命克制,不让自己咽下一滴水。 即便这样,等她终于回到张青身边、嘴对嘴把水喂给张青时,也只剩最后半滴了。 这只够一只蚂蚁洗脸的半滴水轻轻落在张青干裂的唇缝间,眨眼就渗尽了。 然而,片刻之后,张青的嘴唇竟然微微翕动了一下。 嗨嗨——孙蒜苗笑起来。 又片刻,张青呻吟了一声。 孙蒜苗却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身体里好象又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些。 这次她知道了:被抽走的是自己的气力。 张青睁开了眼睛,梦魇散去,他认出了孙蒜苗,微微一笑。 那笑容虽然依旧纯真,但已不再是春天无风的湖面,而是烈日下龟裂的湖底。 这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黢黑平常的少年。 “你活了!嗨嗨—嗨嗨——”孙蒜苗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那神情仿佛一个露出白砂糖馅的大包子。 她不能确定自己的气力是不是真的小了,便偷偷捏住自己的脚脖子,居然不痛;加些力,才痛起来;再加力,虽然剧痛无比,但脚骨没有碎。 “嗨嗨——我的气力真的变小了了!” 虽说这样,她依然很小心,只敢先伸出一根指头,轻轻触了触张青的手指:“痛吗?” 张青笑着摇摇头,黢黑皲裂的脸隐隐涨红起来。 两根指头、三根、四根、五根,然后是双手。 一点点轻触、轻摩、轻按、轻移、轻贴、最后轻轻握住。 手和手终于交织贴和在一处—— 指头急切寻找指头、指肚和指肚一见如故、手心与手背切切私语。 为了目睹这一时刻的到来,太阳不忍西下、星月急于升起。 于是,那个傍晚出现了奇迹:日月同时挂在天上,星星挤做一团,晚霞醉倒在山沟。 就连素以铁面著称的老天,也感动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祝福,结果一阵细雨一阵雪,忽而南风变西风,最后变成旋风加冰雹,把自己转晕之后砸昏了。 总之,整个世界都乱了,乱得欢喜又甜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三章 烂月亮 人心是一口井, 有人汲水, 有人却在打捞月亮。 张不太白正是一轮腐臭的月亮,注定要照亮孙葱花憎恶的心井。 如果没有遇到他,孙葱花将永远是憎恶着的孙葱花,一直到死;即便遇到,如果月辉没有直映井底,将只不过是一段麻木不仁的偶然印象;即便月光照到了井底,如果没有机会停留,至多会在漆黑的井底留下一抹同样漆黑的遗憾;即便月亮留了下来,如果不是唯一和全部,也不过是一段写在水面上的随笔;即便是唯一和全部,如果孙葱花没有抬头、没有看到天上真实的月亮,井底的明亮也终将被厌倦磨昏;即便孙葱花抬头望天,如果能明白月自在天水自凉的遥远,那么她也将回到自己平静的幽深中。 可惜,这一切假设都不成立。 孙葱花不但想摘下这轮月亮,埋在自己的井底;更想把自己变成另一轮月亮,投入到张不太白的心井中。 当人不需要火的时候,就连雨滴都有可能在冰面上擦出火花;当人真正需要火的时候,全世界必定会一起受潮。 对孙葱花来说,张不太白本来只是一粒火种,用以引爆她心中憎恶的硫矿,将这个世界一举炸毁,以求那永恒的清净。 可现在,张不太白仍然是那粒火种,孙葱花自己却变成了一只心事重重的飞蛾。 一旦飞蛾开始寻找永恒,100%漆黑的夜幕就会罩住世界,火种就会变成唯一的方向。 当然,飞蛾也有它的尊严,也能赌出如下的誓言:宁愿在黑暗中独飞千年,也不要在火种的肩上闪亮1秒。 但誓言的坚挺度永远与背叛的诱惑力成正比,誓言可以作废,诱惑却如影随形。 所以,无数次逃亡失败后孙葱花终于放弃了一切努力。(她最成功的一次逃亡曾经闭眼不看张不太白长达3秒钟。) 然而,正当她毅然要走出去、走到张不太白的眼前,因此下意识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她立刻被自己的目光急冻住了: 她低头看到的是另一个人,甚至都不是人—— 那是一堆油腻乌黑的物事,表面全都干裂溃烂、没有一处稍微不恶心。 也许孙葱花真的注定要和命运玩互相蹂躏的游戏,从来没有生命能够在张不太白附近存活,她却能安然无恙。 所谓近墨者黑,她距离张不太白这么近、时间又这么久,她的身体怎么可能不入乡随俗? 而且,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从来没有留意过自己的外观,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笔强买强卖的黑市交易。 而这些日子以来,张不太白占据了她全部的视野,根本没有丝毫余光去扫视张不太白以外的任何存在。 除了尽力忍住眼泪、尽力降低身体颤抖的剧烈度、尽量减少和命运对视时目光躲闪的次数,孙葱花还能做什么? 即便这些努力全都圆满完成,又能怎样? 命运的嘲讽因此就能稍稍不那么刺眼刺心吗?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四章 肉包子 如果你希望爱情天长地久 那么,在爱人注视你的时候 请刺瞎他/她的双眼 不过,下手请一定要温柔、再温柔 茫茫沙漠上,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手牵着手,像向日葵金色宽阔的花芯里最早成型的两粒种子,嫩嫩的瓜子壳中还只是甜甜的一点水。 在手和手的亲昵中,张青终于感到了生命的真实:身体原来有一种能感化岩石的温度、皮肤原来有一种能擦亮岁月的粗糙、眼中原来有两汪灌溉幸福的眼泪。 他们要离开那片沙漠,去一个好地方。 一路上,孙蒜苗不停地描绘着那个叫十字坡的好地方,张青从她3万多句描绘中得出了一个完整而美好的印象:十字坡黑,很黑,特别黑,特别特别黑。 其实十字坡好不好、黑不黑,对张青来说并没有什么分别,只要他还和孙蒜苗手牵着手,那么——脚下的那块地就是甜的、头顶的那片天就是暖的。 也许那片沙漠是上天专为他们第一次牵手铺的一挂驼色地毯,节目结束,他就卷起了它。 所以,只用了短短3年,张青和孙蒜苗就走出了那片无人区。 这3年中,他们的手1秒钟都没分开,手心间因此生出一枚亮晶晶、桃形的盐。 刚走出无人区,张青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样东西太奇怪了:竟然也用两条腿走路、竟然也长着两只眼睛一张嘴,就连鼻孔也竟然不是1个也不是3个、恰好是2个! “那是什么!?”他急忙问。 “当然是人呵。”孙蒜苗老练地解说到:“你不用怕,我两只手一撕,就能把他撕开。” “啊——” 又一个叫“人”的东西过来了,这个更奇怪,竟然被一头驴子驮在背上! 人,张青算是见过了;驴子,以前在山谷中时有出没;可是,这样的组合搭配却是闻所未闻。 就这样,张青见到了一个又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他不得不一个又一个地猜。 “这个是人!” “对了,嗨嗨……” “这个也是人!” “对了,嗨嗨……” “这个还是人!” “嗨嗨……错,那是头猪。” “那这个也是头猪了?” “嗨嗨……错,那是个人。” 看到第1个人,等于饥荒年拣到一个热腾腾的馒头;看到第2个,等于拣到了一个肉包子; 看到第3个人,等于又发现一个更大的肉包子;看到第10个,等于找到一笼肉包子; 看到第100个,等于进了一家新开张免费酬宾的包子店;看到第1000个,等于被关进一座擅长用肉包子撑死犯人的监狱;看到第10000个时,地上堆满了包子,天上挂满了包子,太阳月亮星星都是包子,天边吹来的风都是肥肉包子冒的热气。 短短一个月时间,张青看到的人何止上万? 以至于只要看到两条腿的动物(如鸡鸭)或没毛的动物(如鱼),他都会胃下垂。 孙蒜苗只好带着他在荒山野岭间夜行昼伏。 即便这样,他们还是遇到了那个纯洁美丽、脸上长满相思痘的第三者少女。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五章 变变变 时间和命运都像女人 你温柔,它未必温柔你往东,它却一定往西 每一秒对张不太白来说,都是最后1秒钟。 孙葱花就要走了,就要走了,马上就要走了。 她的目光仿佛一根即将断折的针,插在上帝的心脏上,而那针尖是张不太白唯一的立足之地。 只要孙葱花收回目光,张不太白便只能跌入地狱喉咙的最深处。 没有什么计时器能够比张不太白的心更加精密,在每一秒钟里,他都能看到至少999座天堂和1000座地狱。 然而,在天地这最恢弘的戏台上,谁又能预测造物这位艺术大师下一场戏的神奇灵感? 哪怕把全世界所有人类和动植物的野心、想象力全都运送到张不太白心中,他也绝对没有勇气主动站到孙葱花的面前,更不用说挽留她,哪怕只是一丁点中的一丁点暗示。 可是,他竟然真的走了过去。 他敢走过去,不是因为真的战胜了自己的自卑,而是因为他已经丝毫没有自卑的必要了——他变了,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的改变首先要感谢他自己的自暴自弃。 自信的极致必然是茫然自失,而彻底的自暴自弃必将带来死尸般的平静。 自暴自弃让张不太白放弃了进食、放弃了渴望,放弃了纠缠所有生命的本能。 其次,他要感谢那场旱灾,炎炎烈日逼走了他身体内外的所有水分,而充足的水分是一切恶心事物的基本元素。 张不太白的身体在烈日下迅速干燥、碎裂、蜕皮,一具完美绝伦的身体从那旧躯壳中脱颖而出。 其俊美程度,哪怕少年时代的上帝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第三,张不太白还应该感谢飕飕飕,在这个世界上,能始终如一容忍他剧烈恶心的,除了孙葱花,可能只有飕飕飕了。 最后,他还应该感谢众多默默关注他命运的读者,正是他们无关痛痒的麻木阅读才激发出这段峰回路转的绝妙情节。 当然,看到自己的这一变化后,张不太白除了震惊之外,不可能再有任何表达。 而最初的震惊稍稍平息后,他唯一能想到的当然是孙孙葱花。 孙葱花就藏在不远处的黑色泥丘后,那是张不太白心中的圣地,是一切幸福、美丽和奇迹的诞生地。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狂奔过去、还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去,或者严格按照朝圣的礼仪庄严行进。 其实这是一道永远不可能有正确答案的选择题,因为,张不太白已经站到了孙葱花的面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六章 粗vs蛮 大地忽然一颤,隐隐发出一声老人般的笑 十字坡上,那头蒜在一瞬间枯萎 孙葱花是哭着杀死张青的。 她没有错,张青也没有错。 错只错在世界上并非只有他们两个。 那天正是十六,月光分外清亮,他们手牵着手,行在月光下一条银色的小径上,仿佛爱情童话里一对终成眷属的土拨鼠。 可就在这时,童话落幕、那个活生生的少女本色上场。 那是个痴迷爱情诗的黄花村闺,那天夜半三更,她用去三大袋萤火虫,才读完李白的《长干行》,掩卷之余,不由得柔肠百转神思难安,恍恍惚惚行至小溪边。 圆月清辉下,她一唱三叹反复吟咏着那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她多么希望上天能赐给她这样一个少年,于是她默默向明月许愿:“月亮月亮,你要是再不给俺送一个如意少年郎,俺就把俺家阿黄扔上天把你给吃了!听见了没?” 话音刚落,张青和孙蒜苗就走了过来。 村闺扭头一看,喜出望外,储蓄了十五年的媚眼泻闸而出,尽数涌进张青的眼中。 可怜那张青,他只领略过孙蒜苗生猛辣烈的热情,何曾见识过这般高雅书卷的柔情? 四目相对,两人顿时忘记了世界的存在,更忘记了旁边孙蒜苗粗矮的肉身以及天真烂漫的灵魂。 孙蒜苗起初还嗨嗨地笑着看,可是越看越觉得不舒服,却不知道不舒服在哪里。 日上三杆,三个人还站在原地。 孙蒜苗用手挡住张青的双眼,他却把舌头伸了出去;捂住嘴,他又伸出手;拦住手,他又把脚抬起来,那村闺当然知道机不可失,也抬起脚,两只脚勾缠在一起。 一怒之下,孙蒜苗抱起张青就走,奔了三里地,一回头,却见那村闺拖在地上,腿脚把张青缠住不放。 在这种情形下,除了杀,孙蒜苗还能有什么选择? 于是那村闺含着曾经沧海的笑死了。 于是,张青哭起来,也要死,孙蒜苗当然不答应,抱着他继续跑。 后来,张青不哭了,但那神情比死更像死。 所以,孙蒜苗哭了起来。 哭着哭着,她想起张青能死而复生,死一次应该能让他忘记那个女孩。 于是,她捂死了张青,抗着他的尸体上了十字坡。 果然,半个月后,张青复活了。 他刚睁眼,跳起来就照孙蒜苗鼻头重重一拳,扯开忽然长满胡茬的嘴大骂道:“兀那悍女子,怎地三番四次害爷爷性命,看爷爷如何轻饶你!” 冷不防挨了这一拳,孙蒜苗鼻血顿时暴流,自从出娘胎,她何曾吃过这等亏,抡臂就要打,却猛不丁一个冷战,体内气力又被抽去一大半,现在她只比一班壮汉强一些罢了。 那头神蒜就是在这一刹那枯萎的。 孙蒜苗正在气恼中,那里顾得上这些,奋力又打。 两人扭打在一起,拧成一团,从坡上滚到坡下,又从坡下滚到坡上,一日一夜,竟分不出胜负来。 打到牙根都软了,这才罢手。 两人都觉得饥火烧心,冈上却无处觅食,正在踌躇,却见冈下遥遥走上来一个人影。 “烤大腿肉好吃。,哈哈!”张青双眼冒光。 “没见识,把热热的心拿来抄一水,那才嫩滑爽口,嗨嗨——”孙蒜苗鼻孔翕张。 “你敢骂我?” “怎地?姑奶奶我就是比你傻,你敢把我腿卸下来?” “你这天杀的捍女子,你敢比我傻?” 两人又扭打起来。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七章 南北极 大地忽然一颤,隐隐传出一声夜雾般的叹息 十字坡上,那棵葱在一瞬间枯萎 孙葱花目击了张不太白变化的全过程。 她越看越惊心、越看越灰心。 她无数次逼令自己立即走开,但她已是一株长在黑泥丘后的痛苦的植物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张不太白会向自己奔过来。 逃!快逃! 多年以后,再回想那一颗,她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不能逃、不舍逃,还是不甘心逃,总之,她竟然没有逃开,甚至连目光都没逃开。 她要看到张不太白看自己的目光。 于是,她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一切:诚挚、坚定、炽热。 可就在目光刚刚对视的那一瞬间,两个人同时狂呕起来。 孙葱花已经不能容忍丝毫的不恶心,而张不太白则已经无法接近任何的不洁。 他们不但狂呕,还无法自制地向后退避。 已经退开一丈远了,剧烈的恶心却愈发翻肠绞胃起来。 他们都明白了:只要还能看见对方,这痛就不会消除。 他们只能退,再退,继续退,直到终于看不到对方。 可是那痛却丝毫不减。 他们再次明白:只要还想着对方,这痛就不会消除。 既然如此,痛,就痛吧。 虽然这么久以来,他们真正的对视只有一瞬间,但这一瞬间足抵平庸的千万年。 这一眼告诉他们:并不只有自己甘心情愿这痛,他们是在一起痛,并且将一起痛到永远。 这痛继续逼迫着他们一直向后退,他们就一直向后退。 距离越来越远,思念越来越炽,痛也就越来越烈。 最后,可能只有嫦娥才能看得到: 在地球的北极站着一个俊美的少年,在地球的南极站着一位丑陋的少女。 他们脸上拧着相同的痛,眼却都望着月亮,露出隐藏在疼痛背后的会心的笑。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八章 灰与石 原来生命只不过是一滴水 或者化成汗,闪耀在劳而无功的额头 或者化成泪,风干在无计可施的脸颊 ※※※※※ 水浒将士都以为孙二娘是死在混战之中,其实不是。 张青死后,孙二娘丈夫这次再也不能重演死而复生的奇迹了。 张青第三次重生时,她就预感到了这个结局,那时张青已经变成了一介粗莽凡夫,身上再找不到丝毫灵异之气,而她自己的天生神力也消耗殆尽。 但是,她从来没有丝毫挂意,这十多年,他们夫妇一起杀人放火、大碗大块,好不快活逍遥。 哪怕是神仙眷属,可能也不过如此。 何况神仙只知恩爱,哪里能如他们夫妇,整日怒骂撕打不休? 所以,痛哭一场之后,她便平静下来。 攻打清溪时,她率先抡刀杀入敌阵,直到刀刃摧折,这才住手。 她用血水抿顺鬓间乱发、整整血污的战袍,而后端坐在乱阵之中,不再理睬身旁的血肉横飞、震天杀声。 刚坐下,她忽然想起来,嗨嗨一笑,重又站起身,双眼圆睁、叉起双手、劈开双腿。 这是张青平素最不惯看的姿势,她偏要用这个姿势到阴间与丈夫重会。 姿势刚摆好,刀枪剑戟便如她所愿的痛快而至。 只是擤一通鼻涕的时间,孙二娘便化为血泥、四下飞溅出去。 一股蒜气冲天而起,随着东风直向西飘,飘至昆仑山顶,忽而化成一阵滂沱大雨,泻入湖中小岛的那口井中。 井底那位双目失明的老人失声痛哭。 此时,他的身体已经枯瘦无比,大雨灌满那口井,他也随之浮出井外。 老人踩着湖水,行到对岸,下得山,向东找去。 老人来到清溪县地界,那片沙场已被荒草掩满。 他在草丛中拣拾雪白的沙子,将这些沙子堆在一处,一阵细雨,那些白沙簌簌颤动,渐渐融在一起,凝成一头雪白剔透的大蒜。 不知从何处爬来一条青虫,径直钻进那蒜中,半晌,大蒜裂开,飞出一对乌黑的飞蛾,飞蛾见风便长,须臾,双翅便大如遮天之云。 双蛾震翅向太阳飞去,姿势不甚雅观,且边飞边用翅膀互相扇打,天地亦为之昏黑。 即将迫近太阳之时,蛾翅忽地被点燃,顷刻之间,双蛾燃为灰烬,黑沙如雨、纷纷洒落。 老人悲吟一声,转身向北,一直来到北极,在冰原上找到一块状如三角的黑色石头。 既而,他又跋涉到南极,那块黑色石头忽然飞出手去,投向一块同样状如三角的黑色石头。 两块石头贴合为一,再也分不开。 老人哀怜他们受尽严寒,便携着这石头来到赤道极热处,将石头安放在一片绿草如茵间。 之后,老人便踏波逐浪、渐行渐远,消失在海天一色处。 只有风中隐隐传来老人吟哦之声,似悲似喜、不胜苍凉: ……天苍苍兮云渺渺…地茫茫兮水汤汤…我谁与歌兮谁予我答……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孙二娘 第二十九章 烟花的诞生(尾声上) 清溪县,除夕。 一个粗扑的农家后生行在荒野之中。 他边走边寻,满脸焦虑渐渐变作绝望,最后,他扑到一块秃石上号啕大哭起来。 他是在为新婚妻子寻找桃花。 他的妻子因为误食瘟猪肉,已经命在垂危,她一遍遍念着,想在临死前再看一眼灿烂的桃花,可是寒冬腊月,哪里找得到盛开的桃花? 农家后生捶胸顿足,伤心已极,谁知道他的牙齿不小心磕到石头上,竟溅出几粒火星,那火星落到脚边的土凹中,土凹中积着一撮黑沙,火星一触黑沙,黑沙立即燃着,并飞射出几朵红艳耀眼的火花。 农家后生大喜过望,立即找来竹筒,四处攒集那种黑沙。 竹筒装满后,他兴冲冲赶回家:“阿花,桃花!我找到桃花了!” 她的妻子本已气若游丝,这时立即精神许多:“阿烟,真的?” 阿烟用被子裹住妻子,把她抱到院中,这时天已经黑了,纷纷扬扬下起大雪来。 阿烟点燃那竹筒,而后立即将妻子紧抱在怀里: 一阵呲呲声后,一簇红艳的桃花从竹筒中耀眼飞起,照红了整个院子和年轻夫妻的脸。 这簇桃花刚刚熄灭,另一簇旋即飞起,更加灿烂耀眼。 “阿烟,这种桃花真好看,我见都没见过,它叫什么?” “就叫它烟花吧。” “烟花,多好听的名字——” 烟花全部燃尽了,阿花也合上了双眼。 她的眼角的泪滴犹自未干,比烟花更亮、比桃花更甜。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