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强盗手册》 *贱人宋江 宋江便娶了一生中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后一个老婆。但就在他结婚之后不到三个月,却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那就是他的新婚妻子阎婆媳在很短时间内就不由分说地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 --------------- 贱人宋江一(1) --------------- 宋江身上有很多的特点,比如说脸色黝黑,身材矮短,再比如说喜欢功名追求富贵,但是给他带来最大好处的只有其中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外号。他不像武松和史进他们那么累,在江湖上的名头都得靠自己一拳一拳地打出来,宋江之所以能够足不出户就扬名天下,全是因为自己的老爹给他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及时雨”。 从字面上理解,这个外号起得也相当有水平,不象只能说明对文身有研究的“九纹龙”,也不象光能暴露性格缺陷的“霹雳火”,比让天下人都知道发育不良的“鼓上蚤”更是不知道高明了多少,所以这样看来,古代关于姓名学的研究还是颇有意义的。 当然,他也有和大部分梁山强盗相同的地方,比如说出场方式,同样也是很微不足道的。宋江的出场时间确切的说应该在杨志之后,这是因为只有杨某人才能被晁盖等人抢了生辰纲,只有晁盖们的抢劫才能引出宋江。 这个链子式的故事是这样的:先是以晁盖为首,包括阮小二五七和刘唐、吴用、公孙胜在内的七、八个人不但把杨志逼上了绝路差点自杀,自身也扯上了官司,之后他们便不得不跑到了梁山避难,接着又顺便杀了一伙儿官兵。他们干下的这些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被迅速地上报给了东京,然后又以相当快的速度转发下达到了各省各县,各乡各镇,限期是短暂的,命令是严肃的,宋朝下属的各个办事处都在同时收到了一份传真,上面写着:遇晁盖诸人,抓无赦;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宋江作为郓城县令的秘书,自然也清楚这句话的意思,那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能逮着姓晁的,就立刻一刀咔嚓掉,连喊口号的时间都不留给他。宋江看了这个文件之后,说思想不斗争那绝对是假的,但他倒不是考虑应不应该出卖这些粗人,叫他失眠的是如果将来那票人在郓城出现,那可怎么办,这关系到饭碗问题,可不能含糊。 好在上帝对他还是比较公平,只叫晁盖派刘唐给了他一封招募信而没有让这些烫手的山芋们喝醉了来这里找他打牌,所以宋江也得以继续留在这里,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这个女人就是阎婆媳。 那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中午,宋江刚刚吃完卤煮火烧和炖牛头,顺便还喝了几两黄酒,正面皮潮红地在街上走着,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回头一看却是王婆。当然,这个王婆既不是在火车站卖瓜的,也不是被武松拿烟头和镊子虐待的那个,这老娘们儿原是郓城县里有名的媒婆,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妇人来到宋江面前,把双方介绍了,问宋江是什么意思。 插一句嘴,这一大一小是亲妈和闺女,闺女就是阎婆媳,她的出现是因为死了老爹,连棺材钱都没有,正好遇到王婆子,听说宋江是个傻蛋,经常吃饱了没事干就乱给别人钱,就过来撞撞运气,没想到宋江真的掏出十两银子来奉献了出去,母女两个人乐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顺势又提出要把闺女嫁给宋江,后者心想这也不错,十两银子娶个老婆还带个洗衣服的丈母娘,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宋江便娶了一生中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后一个老婆。但就在他结婚之后不到三个月,却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那就是他的新婚妻子阎婆媳在很短时间内就不由分说地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要论放荡程度,这阎婆媳本来并不比潘金莲差,就是因为武松写了一部《金瓶梅》,这才把自己的嫂嫂搞得路人皆知,成了天下第一。倘若要是公平竞争,姓阎的也不见得就比姓潘的差。 总之,从结婚那天开始算,宋江去到洞房的频率和时间是越来越少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总是冷落了老婆,结果一来二去被一个叫张文远的同事瞅准了空子,一脚就插了进去,自此也给宋某人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大家都知道,无论在什么时代,桃色新闻总是传播最快的消息之首,宋江岁数倒是大点,但也不是聋子,所以时间长了,就难免听说一些流言蜚语,但令人纳闷的是,他竟然当做不知道。另外读过水浒的同学想必都非常清楚,宋江的一生就娶过这么一个老婆,就算用双方缺乏沟通,没有共同语言来解释这场婚姻危机,但上梁山之后他不结婚的原因就非常叫人费解了。 你想想,梁山是干什么的,专门就是用来打家劫舍的犯罪团伙,既然山上有王英之流的家伙,那么被掳上去的美女也一定不少,出于排资论辈和江湖道义,肯定是先轮宋江第一个挑的,但他却没有这么做。网上有好事者曾专门对此进行做深入而广泛地研究和探讨,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宋江是玻璃,括号,也就是同性恋患者。如果非要再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性无能。不管这是不是真的,总之很值得对其进行坚决的怀疑。 而阎婆媳的理由是,宋江太老了,又不懂得温柔体贴。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她的理由自然不可全信,但我们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其中曲折是非倒也不全是小阎同学的不是。你想想,用原著的话来讲,一个颇有姿色,年方十八,会弹琴通唱曲的俏丽小妹妹,本来的心思就算找不到文武双全的少年英雄,起码也不得是一个花前月下的年轻公子?没想到洞房花烛夜,为他掀开盖头的却是一个非洲人,把她吓了一跳才发现自己都能叫他叔叔了。阎妹妹的失望和打击可想而知。 --------------- 贱人宋江一(2) --------------- 再加上老宋的公务实在太多,又因为自己的外号而不得不成天接待一些云游江湖路过本地的绿林好汉,这时间一长,小阎的寂寞和孤独就是肯定的了,这时候突然有一个嘴灵眼溜的英俊小生出现,不但有正式工作还写得一手朦胧诗,只要知道开放和风流这四个字怎么写,小阎姑娘在投怀送抱之余再给老公抹点绿油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 贱人宋江二(1) --------------- 总之,宋江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并没有怎么生气,而是继续按照程序进行自己设计好的生活步骤。因为他没有象武松那么冲动的弟弟,只有一哥哥还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疙瘩,所以他的日子也没有因此而发生打架流血事件,照样四平八稳地继续着。 倘若就这样一直下去,照我的看法,最好的结果就是小阎改嫁,和那个风流公子再结姻缘,既成全了一对鸳鸯,又不至于辱没了江湖上“及时雨”这个响当当的名头,那自然是最好的,只可惜小阎的老娘天资愚笨,没有将这个圆满的结局看出来,还巴巴地跑去把宋江从办公室拉了回去,硬是要将一只黑蛤蟆和一只癞天鹅撮合到一起,最终,悲剧发生了。 悲剧的诞生是这样的:宋江因为好几天不回家,被阎婆媳的老妈,也就是自己的丈母娘以为是打麻将上瘾了,担心他由一名衙门押司变成一个倾家荡产的赌徒,到临头把自己的棺材钱都输了,所以寻了个时间找着女婿,生拉死拽硬是给拉了回去,不但逼他在家吃饭喝酒,晚上还把门给从外插上,意思是说就算你小子不想上床,我也得整一回强扭的瓜。 不但这样,自己还亲自坐在门口守着,前来听墙根儿的唐牛儿蹲下还没三秒钟,就被老太婆兜头一棒子打走了。但是,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宋江和她闺女尽管呆了整整一晚上,但还是一个卧室一个客厅,至始至终连话都没有超过三句。 第二天一早,宋江趁着老阎不注意,天还没亮就溜了出去。因为天色还早,他也没地方可去,谁都知道这个时段儿敲别人家的门会被扔砖头,所以他只好到一个卖油条的小摊上坐下,一边喝豆腐脑一边等待着天亮,不料掏钱时才发现钱包没拿,宋江顿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倒不是说卖油条的老板会因为他赊帐就打他一脑袋疙瘩,最关键的是钱包里除了银子还有晁盖给他写的一封信。 我们应该理解那身冷汗的出现,正常人都能想到这种信笺一旦被告了密捅给官府,就可以给他定一个“造反”的罪。在那个时代,只要跟造反的人有哪怕是生意上的来往就得砍头,还不说晁盖的落款前面还加了一个“想你的”。要是真被官府拿了,这项罪名不但能要了宋江的脑袋,就连他爹的远房叔叔的孙子的小姨子的朋友也得跟着遭殃,这叫诛九族。所以宋江跟油条老板连声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一口气跑了回去。 宋江跑回去的时候,阎婆媳躺在床上假装还没睡醒,见他回来,以为这个猪头终于开窍了打算要讨自己欢喜,心里正得意地唱歌儿呢。宋江满头大汗地匆忙跑进来一看,沙发上果然钱包不见了,就黑着脸坐到床头,推推老婆的脚,又比划了一下金条的形状,意思是你快把钱包给我。不知道是他哑剧表演的功夫太差还是屋里的光线暗没看清楚,小阎以为这老帮菜的意思是耍流氓,登时就拉下了脸,还不忘假装嗔怒地捎带着骂了一声“滚蛋”。 宋江大怒,一句话也不说就从厨房里提起菜刀出来乱砍,可怜阎婆媳连他的企图都没搞明白,就一命呜呼了。楼底下的老太婆听见声音不对,上来一看,顿时晕了过去,醒了之后就揪着宋江前去告官,宋江着急着找钱包,也不和她理会,只管在小阎的身上到处乱找,翻了半天觉得脚下踩了个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正是自己的钱包,原来是早上走得时候匆忙,掉到沙发下面去了。宋江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丈母娘的脚上。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被老阎拖到了县衙门口。这时候从前面跑来一个晨练的家伙,就是头天晚上因为听墙根儿被轰走的那位,老阎婆子正把女婿拉拉扯扯地进衙门,猛不防被准备报复的唐牛儿跑过来趁其不备照脸上就是一掌,登时打了个满天星。宋江眼看形势有利,撒开脚丫子就跑,没想到还没跑出十步,就扑通一声栽倒了。在他身后不到一米的地上,一个下水道的盖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偷走了。 就这样,宋江被告上了法庭。但因为法院院长,也就是县太爷其实是他本家的一个远房大爷,所以用凉水把他泼醒之后就偷偷地放了他回去,只把唐牛儿和阎婆子抓了堂前审问,两个人一口咬定杀人者定是宋江,县太爷一怒之下,吩咐手下搬全套酷刑伺候,两个人受不过,只好承认是自己干的,县太爷这才点点头,正要签字画押,不料阎婆媳的情人张文远却跑了上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要求政府给他做主。因为这厮也是公务员,所以县太爷不好翻脸,只好点了两个巡捕去宋家庄装模作样的搜查一番。 这两个巡捕一个叫朱仝,一个叫雷横,当下点了数百兵马浩浩荡荡,一路敲锣打鼓地来到了宋家庄。看到这里有的同学就会明白了,这两个人也是宋江的托儿,谁都知道但凡捉拿嫌疑犯,无不都是静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如此这般兴师动众的大喊大叫,只要犯人不是傻子,一准儿的都跑掉了——但奇怪的是,宋江却没有。 我不知道当时小说家在写这段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安排宋江溜掉,而是乖乖地藏在地窖里面等着别人来抓他,单单为了成全长了一脸胡子的朱仝,还是要证明宋江临危不乱的英雄气概?倘若是后者,那这英雄气概里,也多多少少会搀杂有智商问题的成分。 朱雷二人来到宋家庄,先是假装诈诈唬唬地询问了半天,又叫兵士们蜻蜓点水般地搜查了一番,便一股脑儿地跑到客厅喝酒去了,朱仝趁人不注意,偷偷跑到地窖里找到宋江,告诉他现在风头正紧如何如何,建议他尽快离开,还给他推荐了小旋风柴进的庄园,“听说那里人傻钱多,混个一年半载也没问题。” --------------- 贱人宋江二(2) --------------- 宋江感动的痛哭流涕,正要磕头感谢,被朱仝一把拦住,“大家互相成全,没有你这个猪头似的蠢蛋,也成全不了俺的义气,”说完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调头而去,留下宋江呆呆地跪在地窖里,气得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 贱人宋江三(1) ---------------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宋江使了个尿遁法术,撅着屁股一溜烟跑到了通缉犯的天堂,柴家庄。不但心安理得地驻扎了下来,还在那里遇到了受了施恩那个大忽悠撺掇,杀了蒋门神和张都监等一票人躲来避难的武松,两个人臭味相投,马上又混到了一起,每天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想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吃,想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睡,伙食不好了还到处嚷嚷,喝醉的时候把全庄的老母鸡偷了个精光,这样混了个把月,终于惹得柴进忍无可忍,每人赏了一脚就把两人踢了出去。 这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宋江在和武松分别的时候,说了这么几句话,用现代白话文翻译过来就是“你不管去哪儿,也不管你去找谁,只要是占山为王的强盗,务必都要劝他们趁早主动地接受招安,争取混个小官儿当当”,为了不引起武松的反感和对他动机的怀疑,宋江还笑嘻嘻地补充了一句,“这样我也好去投奔大家,谋个押司什么的当当。” 武松当时没多想,不耐烦地胡乱答应了几句就跑了,只留下宋江站在当地,回忆着往日在衙门作威作福的快活,鼻子一算,差点都掉下泪来。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宋黑脸儿受招安的心思早在这时候就有了,而不是将来去了梁山之后才诞生的。这厮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农民起义中扮演什么重要的角色,按照他的想法,那不过是他通往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的一个中转站罢了。 就这样,武松和宋江气急败坏地从柴家庄被撵了出来,前者到二龙山找鲁智深大和尚过快乐的玻璃生活去了,只剩下宋江一个人到处骗吃骗喝,过上了真正亡命天涯的生活。他先是跑到孔家庄,也就是毛头星孔明和独火星孔亮家的村子,招摇撞骗了数十天,眼见孔家父子的脸色一天天地朝茄子发展,只好背着小包袱儿来到了清风寨。 我们都知道,宋江一生真正获取了对他彻底忠心耿耿以及无比信任的人只有两个,其中一个是“黑旋风”李逵,另一个就是“小李广”花荣——老宋到清风寨就是找花荣去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西班牙那个叫塞万提斯的故事大王曾说过的“重要的不是你被谁生的,重要的是你跟谁交朋友”这句话有多么地千真万确,倘若不幸交了老宋这样的朋友,你一生的麻烦就会接踵而至,想甩都甩不掉了。 在从孔家庄到清风寨的路上还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宋江终于被一伙强盗掳了去,从此也掀开了这个脓包山大王的曲折人生序幕。掳走宋江的是清风山的三个土匪,分别是燕顺、郑天寿和流氓王英。这三个家伙的嗜好大家都知道,就是吃人。 我不清楚宋朝的美食家们为什么老对人肉情有独钟,不管是孙二娘还是这几个江湖厨子,放着牛羊不吃,却非要对同类下手,可见当时的营养观念有多么地荒谬。宋江被绑在柱子上露出胸脯的时候,也说了相同的话,意思是大家都不容易,干脆整点别的肉吃吧。话还没说完就被几个小喽罗吐了一脸口水,仍然磨刀霍霍,只等着头领们一到,就要施展现场人体解剖的高超绝技。 宋江一生的危险有很多,这次肯定也不是最惊险的一次,但和其余几次一样,这回救他的又是自己的外号。我们不难看出一个人要是有一个好的名字对他来说会有多么地重要,特别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简直要比国际ceo的银行卡都作用广泛,不但能提前消费还可以逢凶化吉,确实不简单。 你想想,如果宋江的外号不是“及时雨”而是“山里红”或者“万年青”,那么他的结局也是可想而知了,所以,在他哆嗦着双腿大喊了一声自己的名字之后,王英等人马上就从椅子上跳下来了,验明正身之后,赶紧把已经吓得瘫软在地的宋江扶到一边,吩咐喽罗们煮姜汤熬红枣,扳开嘴巴和胡子灌了下去之后,这才清醒过来。 一个人对朋友的前途不操心,而是偏偏对人家的一些鸡毛蒜皮产生好奇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这么做。宋江就是这样,在他刚刚脱离了危险之后,他并没有仔细地分析一下自己和这几个朋友未来的规划和打算,而是对王英抢回来的一个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他听说这个女人是清风寨知寨刘高的老婆,马上动了心思,当下就颤动三寸不烂之舌,对王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亡国的红颜祸水妲己说到武松的嫂嫂潘金莲,大小道理一起上,口水都溅了一脸盆。王英是个粗人,听了这么多晦涩难懂的人生哲学,还没等他忽悠完便提前晕菜了,于是稀里糊涂地答应了宋江,把这个女人用花轿抬了,巴巴地又送到了清风寨。 这本来是宋江又一次喜官靠府,暗送秋波的汉奸铁证,但可惜的是王英这个猪头并没有观察出来,还以为是对自己好,免得以后落入官府之手会遭受十大酷刑什么的,把女人送走之后还大呼幸哉,又杀了不少肥硕的牛羊贡献给了超级骗子宋江。这件事情到了这里就算完了,可谁都没想到有一个人却不乐意了,他就是刘高,花容的领导,清风寨的知寨,也就是那里的最高行政长官。 自从刘高的老婆失而复得,他本来很是得意了几天,心想刘某人的声名之下,纵使老婆丢了都能自己送回来,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件令他郁闷的事情:谣言。打他老婆回来的那一天起,清风寨里的闲言碎语就没停过,不是见了他刘高指手划脚,就是天天有人背着他嘀嘀咕咕,内容千篇一律地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抢走了又送回来,绿帽头上不拜拜”。时间一长,给了谁都受不了。所以刘高异常生气,当天晚上就对灯发下了“宋江者,逮住了非揍不可也”的誓言。 --------------- 贱人宋江三(2) --------------- 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宋江满以为自己救了刘高的老婆,就算得不上什么赏赐也得混个案前文书干干,于是找了个时间没通知王英他们就偷偷溜掉了,临走时还捎了一小包银子。 亲爱的朋友,就让我们原谅老宋吧,他这一路风餐露宿的流浪江湖实在是给穷怕了,走哪儿都得揣着银子这才安心。一路小跑就来到了清风寨,没费什么劲就找着了花荣,马上兄弟俩抱头痛哭,“哥哥/弟弟,想死我了,呜呜”。之后洗脸刷牙,喝了接风酒,花荣邀请挽留,宋江假装推托,两人互相客套一番,老宋就顺势把面子给足了东道主,心满意足地住了下来。 但是来了清风寨还不到一个月,宋江就开始后悔了。我想大家都知道一把手和二把手的区别吧——这花荣什么都好,管吃管住还负责全程三陪,就连看花灯时宋江因为个头矮瞅不见,花荣都能把他扛到肩膀上去,人品自然是没话说,但他的问题就在于他是个副手,放到现在充其量也就相当于一个副局级。要说宋江在这样的关系下,混吃混喝当然是没问题了,但谁都知道他天生就喜欢管闲事儿,看见卫生扫除搞得不好也想说几句,清风山靠的是王英,这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清风寨,就由不得他了。每当老宋对人家的工作指指点点,换回来的无一不是“有事找刘高”这么一句话。 让他找刘高当然没错,刘某人毕竟是一把手嘛,请示什么申请什么当然得人家批准。但谁也没有叫他半夜三更去找啊,宋江就半夜去了。他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时间观念问题。凡是经历过朋友老婆不在家,一堆人聚在一起,抓着啤酒看过世界杯的同学们都知道,那种特殊的“寄人篱下”是何等的快活呀,每天时间自由,随心所欲,被子不用叠碗也不用洗,宋江当时的情况也是如此,每天都是中午起床,凌晨才睡觉。 那一天等宋江过完夜生活之后已经是快早上四点了,老宋红着眼睛直以为别人的生活规律也是这样,就拿着一份《清风寨城市规划建议书》兴奋地去找刘高了。但是刘高得睡觉啊,所以当老宋砸开门之后进去,还没等说出“刘总,我找你有要事相商”的话来,就被刘某人将官靴飞到了脸上,旁边老婆一看,这不是掳我的强人吗,赶紧告诉丈夫之后,刘高想起平时的谣言更是怒火冲天,拿起电话来就吩咐左右,“娘希匹,给我拿下!” --------------- 贱人宋江四 --------------- 就这样,宋江以私闯民宅、妨碍他人睡眠和畏罪潜逃等几项罪名被脸上戳了金印儿,戴上枷锁,打入了大牢之中。不但自己巴巴地送上门去让刘高包了粽子,还连累地花荣也被株连了进去,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几天,刘高命令一下,就给他们造了几辆囚车,亲自带了一个叫镇三山黄信的武将押运出去,只等到了东京,放下人之后再叫自己捎几个奖金回来。 三天一到,城门大开,宋江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这里。他有些歉疚地望着花荣,羞答答地说兄弟你跟着哥哥受苦了,花荣脸上看起来没事人似的,心里早就悔得肠子也青了,心想你妈的,要么不来找我,一来就跟着你倒霉。盯着宋江臊眉耷眼的德性越看越不顺眼,恨不得扑上去就给他几拳,可是考虑到自己还是戴罪之人,现在还手脚受缚动弹不得,只得作罢。 看到这里你一定能猜出来,宋江这个蠢蛋肯定会有不开眼的人来救他。果然,在囚车刚刚驶出清风寨还不到十里地,就被一伙子强人围了个严严实实。宋江仔细一看,原来是王英和燕顺。当下欢喜得大呼小叫起来,被前面的刘高拿了一粒小石子回头瞄准了一扔,顿时被打落了两颗门牙。 这边儿王英一看,老宋的门牙也光荣下岗了,这可了不得,于是赶紧发一声喊,带着喽罗就冲了过去,两军顿时战在一起。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强盗们获得了胜利,不但将刘高的兵士全军覆没,还将黄信也绑了。宋江哭着被搀扶下车,扑到王英怀里就哭,后者看着这个跟自己个头儿差不多的汉子哭得如此伤心,憨厚地咧开嘴巴,笑了。 回到山寨之后,夺了清风的宋江抖擞精神,开始逐个地审讯俘虏,着实过了一把说话算话的官儿瘾。用威逼利诱的手段把镇三山黄信收服之后,老宋心里气急,把刘高的那个小娘们儿也一刀杀了,提着刀子的他腾出手来一摸空荡荡的大嘴,心想妈个巴子,胆敢打掉老子的门牙,将来未免连瓜子都不能嗑了,越想越生气,把桌子一拍,左右顿时扑上来几个如狼似虎的大汉,把被绳子勒得直翻白眼儿的刘高从后面带了上来,不出一分钟,就把刘某人的一嘴牙全都拔光了。 宋江在来到清风寨之前,从来没有做老大的经验,直到经了这次造反事件,他如愿以偿地杀死了刘高取而代之,才真正感到了做一把手的不易。清风寨是一个不大的小镇子,方圆不到百里,人口还不到三万。但就是这区区的三万多人,就足够叫宋江头疼了。 在他统治这个独立小城的时间里,每天不但要按时地上下班,处理一些经济水利农田军事各方面的杂事,断案若干,这还不说接受采访,解决纠纷,征兵体检,巡逻街道,开业剪彩,还得包括什么定时定点去贫苦人家嘘寒问暖,这还不算,偶尔当霹雳火秦明之类的官府追兵过来征讨,他还得指挥作战,前堵后挡,要是赶上运气好,被王英花荣什么的再抓着一两个有些本领的俘虏,老宋务必更得操劳,进行些必要的安慰和劝降。 我们都知道,在战争期间,最麻烦的一件差事就莫过于劝降了。上阵杀敌,讲究的是快速反应,就算是一死也可以图个痛快;刺探军情,讲究的是胆大心细,能探点什么就探点什么,什么也探不到也不能算是失职;指挥进攻,讲究的是摧城拔寨,说到底无非只是一纸命令;火烧粮草,讲究的是身法敏捷,点着了就跑,敌人顾着救火就顾不着抓他;纵使是干卧底的,也顶多只是装男扮女,退休了还能当演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惟独劝人投降这事儿,既得苦口婆心又不能生气发作,遇上个心理顽固的还得打持久战,三天两夜下来累都快累死了,像这样的营生,“这他妈实在不是人干的事儿。”宋江从秦明的房间里出来,满头大汗地说道。 就这样,宋江一直干了三个月,差点患上了神经衰弱,终于再也扛不住了,于是委派了花荣代替受罪,自己则每天带着燕顺下山喝酒打猎,什么时候痒痒了再上去发布几道命令,在广播里讲讲话什么的,日子过得充实而滋润。 这一天,他和燕顺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酒,遇到一个大汉正喝多了酒撒泼满地打滚儿,宋江上去一打听,原来这个人叫石勇,是受了宋清的托付来送信的。老宋一想宋清不是俺哥哥吗,赶紧拿出信来一看,顿时一头栽倒在地下,半天才被救醒过来。燕顺一问,才知道是宋江的老爹去世了。宋江被救醒之后哭得昏天黑地,“呜呜,你走了将来可谁给我养老啊,”哭了老半天鼻子,匆忙告别了石勇,又叫燕顺回去通知大家都去投奔梁山,自己连吃饭的帐没来不及结就赶紧穿了石勇的鞋子跑回家奔丧去了。 --------------- 贱人宋江五 --------------- 宋家不象当时别的很多人家那样孩子多,动辄就是七个儿子八个闺女的,不知道是宋家村的计划生育搞得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老宋家一共只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叫“及时雨”宋江,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前面已经介绍了;大儿子可能大家不太熟,他叫“迟来风”宋清,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种得一手好蔬菜,最擅长的是西红柿嫁接技术,简直是出神入化,是乡里数一数二的技术员。他不像自己的弟弟那样到处骗吃骗喝,是个老实巴交的泥腿子,平时就和老父亲在家相依为命。老实巴交自然就有老实巴交的弱点,听话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当老宋头告诉宋清说爸爸想你兄弟了,赶紧叫他回来一趟吧,宋清连一句话都没问就孝顺的答应了。但是答应了之后他却有点犯愁,怎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找自己的兄弟,最后实在没辙,只好跑到乡里用高音喇叭喊了几嗓子,说我老爹想儿子都想死了,阿江你赶紧回来吧。这样一连喊了三天,人们都以为他爹真的去世了,便奔走相告起来,直到有一天被柴进听见了,就派了石勇去通知宋江。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就是这样的。 等宋江一溜小跑从清风寨奔回家中一看,门口竟然还挂着两只红灯笼,再一看老爹正穿着一身大褂在院子里打太极拳,当时就傻了。等宋清过来吭吭巴巴地解释完,早被兄弟按到地下打得吃了好几嘴土。 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宋老头一趟拳还没打完,就见一大队人马包围了自己的院子,领头的一个大喊,“别放走了杀人犯宋江!”被点了名的阿江听见阎婆媳那件事情还没完自己又成了嫌疑犯,马上就瘫到了地下,没五分钟就被几个兵士冲进来拿绳子绑了,一路押回了县衙门等候发落。 等候发落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等候打点。当老宋头把这一生所有的私房钱都拿出来贡献给了新上任的县太爷,宋江的罪名也算是告一段落了。过了三天,县太爷开庭审案,笑嘻嘻地望着宋江,说死罪已免活罪难逃,就把你打上二十屁股,发配出去得了。宋江赶紧磕头感谢,正要起身,听见县太爷说道“太远的地儿也就别去了,将就着去江州牢城吧”,眼前一黑,顿时又摔在地下。 书中暗表,从这里到江州,换算到现在的话差不多就是从东北经过内蒙古,一直走到新疆的乌鲁木齐。宋江被人抬起后神情恍惚,心想这下子算是完蛋了,哥哥过来安慰他,听见宋江扯着嗓子哭喊道:“我这心里,霸凉霸凉的呀!” 就这样,宋江走上了和武松林冲一样的道路,同样是两个公差,同样是刺配牢城,不过宋江相比较起武林二人,尽管路途远了点,因为从清风寨回家的时候揣了不少钱,现在分给两个差人,还是舒服得多,不但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解下枷锁,而且还允许他吃肉喝酒。 当然,两个公差想不允许也不行,因为一路上不是遇着面目狰狞的李俊张横,就是赶上横眉竖眼的童威童猛,中间还被晁盖等一伙子人顺道儿接上梁山去,宋江好吃好喝,公差们的嘴也没歇着,一路上走下来,都快吃成糖尿病了。这么着一通软硬兼施,两个公差想不老实也不敢了。三个人就这样一路打着秋风逢村进村,见店入店,没出一个月,十里八村儿已经都知道有一个到处腆着脸皮蹭饭的宋江了。 在沿路认识宋江的人们“狼来了”的奔走相告中,老宋终于来到了江州。因为有吴用写的条子,宋江很轻易地就和负责牢房的戴宗攀上了关系,非但可以跟上戴院长经常喝酒赌牌,上山下乡,心情不好时还能到牢房里随便揪住人乱打,显然已经成了当地一霸。 据当地群众的反映,宋江这两个字已经成了老百姓晚上吓唬孩子睡觉时频率最高的词了。隋朝时期父母吓唬孩子用的是“麻叔谋来了”,到了这里的主人公便换成了“黑脸儿宋江”。就这样没过了几天,宋江遇到了他一生中除花荣外对自己最忠心的另外一个人,他就是李逵。 大家都知道,李逵在梁山这一百多号人里算是最具性情的性情中人了,而且没什么脑子,傻呼呼地听说有一个叫及时雨的家伙天生适合当老大,李逵一想只要能吃他娘,喝他娘,管他皇帝姓张王,谁做老大都是一样的,所以在戴宗把他引荐了宋江,又受了“酒肉随便吃,赊下我结帐”的诺言,早就乐得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快忘了,以为这是命里的贵人,于是赶紧跪下磕头,稀里糊涂地拜了老宋为兄。 可怜的李逵却不知道,就是因为认了宋江这个猪头三当了大哥,他就从此倒了大霉,不但得三番两次去救那个脓包,而且一辈子都没精明过一天,最后还被喂了一碗毒酒,连为什么都不知道就挂了。当然,这是后事,以后再说。 --------------- 贱人宋江六 --------------- 自从李逵见了比自己白不到哪儿去的宋江,贴着这么一个掏钱的主儿,每天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喝什么喝什么,自然大是高兴,当下也不客气,差不多革命的小酒天天醉了。宋江虽然一路上这秋风打了不少,但再怎么着掏的都是自己的腰包,时间一长也就肉疼得厉害,也不敢明说,于是想了个法子,天天李逵跟着自己吃饭,再也不由得他自己胡吃海塞了。这样一来,只不过是添双筷子,而且请客的大部分都是别人,着实省了不少钱。 李逵是个粗人,跟谁吃对他来说也无所谓,所以只要有酒喝也不多事抗议。就这样,宋江带着李逵三天两头去找戴宗和张顺,在城里吃饭时一到结帐宋李二人就尿遁而去,只好由戴院长顺其自然地付钱,要是在江边的话则三人齐遁,最后的帐就全算到了张顺的头上。 但时间一长,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大家都应该清楚,一个人每天都这样鲤鱼肥肉地大吃二喝,从营养学的角度来讲,就象鸡蛋吃的再多每天只有两颗能转化蛋白这个道理一样,根本没有任何的好处,而且从消化系统疾病的预防考虑,这么干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急性胃肠炎。 不出意料的是,宋江等人就这么逮着便宜不停嘴地狂吃,李逵因为身体壮实,免疫功能又好,所以倒是没什么,大不了多拉几次肚子了事,但小胳膊小腿儿的老宋还没到一个星期,马上就趴下了。 宋江就这样被暴饮暴食击倒了。他一病了,李逵自然就抬腿出门找别人吃去了,戴宗因为公务多也顾不上24小时地照料他,张顺还要天天打鱼养活老娘,也没什么时间过来,宋江由此生平第一次感到了孤独。这时候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在梁山上那种呼朋引伴,风光无限的热闹,心里辗转反侧,终于下定了决心,等自己病一好,马上就离开这个鬼地方,找晁盖哥哥过玻璃生活去。 但这个决定还没有实现,他就又被抓起来了。算起脓包宋江一生被别人关起来大耳刮子抽的次数,简直多得数不胜数,但这次却是令他最刻骨铭心的一回。不但因为这是最后的一次,而且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在他前半生和后半生临界点上的出现,完全可以用分水岭来概括。 我们都知道在此之前,他尽管是个贼配军,但也无非只是一个被判了有期徒刑的小犯人,从此开始之后,他的身份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造反派头子。这一切或许宋江本人现在还不知道,因为躺在牢房中的他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小说,还得意地对旁边的几个犯人说,“我的兄弟们会来救我的,面包会有的,啤酒会有的,放心吧,什么都会有的。” 他被抓进去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在他拉肚子刚好的时候,有一天闲着没事儿干,就一个人来到了江边的“浔阳楼”上,买了几盘水果沙拉什么的,摇着扇子看起风景来。你知道,在中国的古代,但凡只要读过几年书的人,都喜欢象宋江这样臭屁几下,找个风景不错的地方,摇晃着脑袋拽几首酸诗,再等着刮起风的时候,站在风口上大褂飘飘地摆个pose,在那个时候算是一件非常时尚的事情。 宋江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当他巴巴地从一楼爬到四楼,气喘吁吁地来到楼顶时,却发现一个游客也没有了——他忘了这一天是中秋节,大家都回家吃月饼去了,所以未免有些扫兴,心里老大的不痛快。不痛快可怎么办呢?宋江很快就有了主意:写反诗。 你一定会说,写反诗是要掉脑袋的,当然,这点我们都知道,宋江也明白。但是那天他却没有想到这一点,原因是第一,他喝醉了,谁都知道喝醉酒的人是很难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就是他太想叫别人来关注自己了,这一点和现在的某些用身体写作的另类美女们很有些相似之处。所以,在吸引眼球的动力下,宋江提起笔来唰唰唰,就在楼上写了这么几句话: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 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 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大家都看见了,这几句话的意思是宋江小时候读过历史,长大了也有点能耐,不想虎落平阳被狗欺负,只好默默忍耐了,但又倒霉地被脸上戳了记号,还千里迢迢地被发配到了这里,他妈的将来要有机会翻身,一定把这里扫荡个精光,抢走你们的金子和女人。其实这几句话本来也没什么,无非是泼妇骂街,抒发情感时顺便发泄一下自己的窝囊情怀,跟幼儿园时有的弱小同学打不过高年级师兄,就偷偷地嘟囔“你妈的,给老子等着,迟早收拾你”的意思是一样的。但最要命的是他后来又写的几句话: “心在山东身在吴, 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 敢笑黄巢不丈夫!” 但凡中学上历史课时没逃课的同学们都知道,黄巢是唐朝末年农民起义的领袖,用官府的话说就是造反派头子,属于张角黄巾的同类。老宋在里面说要等自己牛逼起来的时候连黄巢都是小ks,当然就是不折不扣的反诗了。就这样,他摇晃着脑袋写完这些诗之后,就一摇三摆的下了楼去,中间还摔了一跤。 --------------- 贱人宋江七(1) ---------------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接到了戴宗的情报,说是奶奶个熊,你丫又捅篓子了。宋江头天喝的酒还没有完全醒过来,也不知道自己又干了什么龌龊事情,只好巴巴地伸出脑袋到处打听,最后听消息灵通者一说,明白了,原来都怨自己昨天臭屁,拽诗拽出大事来了。接着,不到一个小时,知府就带着发现反诗的黄文炳等人,全副武装地捉人来了。这时候宋江难得地聪明了一次,他选择了装疯。 当知府等人进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什么神采飞扬的秀才相公,也没有看见什么飞扬跋扈的武夫将军,而在他们面前出现的,却是一个正在吃大便的非洲人。知府顿时就火了,“妈的,又耽误了我打一圈麻将!”黄文炳吓出了一身冷汗,赶紧辩解说宋江那是装出来的,丫其实一点都不傻,为了证明给领导看,自己还特地亲自拉了一泡屎出来给宋江吃。 也活该老宋倒霉,本来为了逃避这场大祸,谁拉的都可以硬着头皮吞下去,但无奈黄某人可能最近肠干便秘,还外加上火,刚拉出半截来,就臭得他几乎晕倒,只好换了个法子假装玉皇大帝的女婿出来,拿先锋官孙猴子的名头吓唬人。知府一看大怒,心想你个外地农民也敢来消遣老子,立刻吩咐左右,“靠你妈,给我重重的打!” 知府一声令下,宋江马上被打得屁股稀烂,晚上睡觉也不能躺了,只好撅着个屁股趴着。过了一个多星期,就被装进马车,戴上笼嘴,吱吱纽纽地出了江州。正走到一半,忽然士兵接到上头的消息,说不去东京了,现在马上返回。宋江以为知府家的什么闺女又看上了自己,欢天喜地的跟着就回来了。 没想到等他回来一打听,才知道是知府大人改主意了,不去东京问罪,改成立刻砍脑袋了,顿时就尿了一裤子,心想老宋一生窝囊,现如今又得这样而死,真是生得窝囊,死得窝囊,当下就哭了个天旋地转。哭了半天回头一看,见戴宗竟然也被绑成个包子拉了上来,赶紧询问原因,话还没说完就被戴宗吐了一脸口水,“就是因为你,讨厌讨厌!” 原来宋江被捉进牢房里时,戴宗被顶头上司蔡九知府,也就是杨志以前的领导梁中书的小舅子给叫了去,派他去给自己的老爹,也就是当今太师蔡京送了一封信,大概内容就是我拿住了一个反贼,虽然长的不咋地也没什么油水,但还是可以充个小政绩混混,说不定皇帝那个老小子一高兴就赏点什么的,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我们都知道戴宗号称神行太保日行五百里,所以知府只给了他三天的时间,其中除了担心他串通贼人和再生枝节,也不排除为昂贵的差旅费考虑的可能。 但是蔡九知府这个大乌鸦嘴不担心还好,这一担心果然应验了。戴宗刚走出没五十里,还没来得及施展神行绝技就被梁山的朱贵用蒙汗药麻翻了。再带到山上给吴用一看,便威逼利诱他做了叛徒,不但造了一封假信回去复命,而且吩咐做了里应外合的安排命令。 只可怜戴宗满身大汗的奔波了好几天累下一个大腿韧带拉伤不说,回去还被黄文炳发现了假信的破绽认了出来,被一并和老宋打入了大牢,第二天中午就杀头问斩。“我靠,上了吴用这狗东西的当了。”戴宗晚上躺在撅着屁股睡觉的宋江身边,恨恨地想。 当然,故事的发展并没有因此而中断。但凡是看过电视肥皂剧,特别是古装电视连续剧的观众相信一定都知道这样一些定律:1,不管有多么地凶险,主人公绝对不会在故事的中途死掉,就算当时的局势任何人都无法挽回,也要相信悬崖下斜长出来的大树和外星人的存在;2,越是危险的时候,就越有巨大奇迹的出现;3,当行刑官喊“斩”的时候,一定会有人用斧头或飞箭来击掉刽子手中的大刀;4,主人公被救走之后,敌人一定会来追,而且声势浩大,轰轰烈烈,否则就显示不出英雄们的反侦察以及高超的作战能力;5,最后,主人公因祸得福,不但成功逃脱,还因此爬上了人生更高的一个台阶。 如你所见,宋江和戴宗被押上法场后所发生的一切情节都和我们的推理丝丝入扣,极其吻合——1,在成百上千的精锐官兵组成层层包围圈,所有的防范措施甚至反恐计划都用得淋漓尽致的时候,宋江和戴宗还是没有被人头落地;2,梁山的那一拨土匪甚至连喊口号的时间都没留给老宋,就创造出了一个巨大的以少胜多,以一敌十,以弱赢强的军事奇迹,将宋戴二人全部成功救出;3,拿着斧头救人的李逵迟不出来,早不出来,单单就在行刑官喊出那一声“斩”的时候,才准确无误地跳了出来,一斧子将刽子手干掉了;4,在黄文炳带着人追杀出来时,梁山的人马早已经抖擞精神,不但将大军杀得滥败,而且黄文炳也被一刀结果了性命;5,宋江被救出去之后便登上了梁山,从此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二个真正的春天。 就这样,宋江从山东郓城一步一步走上了神坛,不但由此坐上了梁山的宝座,而且日后还成了强盗们的老大,虽然在三打祝家庄和大破曾头市等战役中也曾经有过看上去挺美的战略部署和临场指挥,但他这一辈子留给历史记忆的,除了对一官半职的不懈追求,最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还有和京城第一名妓李师师的那段黄昏恋情。 --------------- 贱人宋江七(2) --------------- 至于他最后的结局,大家想必也都知道了,不但将梁山毁于一旦,而且还以一己之力断送了不下上百名对他忠心耿耿的手下的性命。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在宋江通往北宋农民起义军领袖的道路上,躺着如下人的尸体:林冲、时迁、刘唐、阮小二、阮小五、史进、宋万、杨志、孙二娘、白胜、杨雄、施恩、扈三娘、石秀、张顺、索超、徐宁…… 话说晁盖有一天在天堂里闲着没事儿干,坐在一团棉花似的云朵上,手搭凉棚往底下这么一望,顿时不由得呆了。等他看明白了这一切,回想起那些兄弟的音容笑貌,又看看宋江的披红挂彩,再也忍耐不住,老泪纵横,潸然而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光棍武松 武松已经喝醉了。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睡到了景阳岗上,店小二和那个酒店已经毫无踪影,除了脑袋和棍子还在,甚至连银子和宋江送给自己的皮靴都不见了。武松越想越害怕,以为自己遇到了聊斋里的鬼魂,吓得眼泪鼻涕一齐流了出来。 --------------- 光棍武松(上)(1) --------------- 1 武松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老爱捅娄子。捅了娄子就得离家出走,也就吃不上饭,这事儿麻烦。 得,找饭吃去吧。 找饭得找柴先生。柴先生岁数不大,人胖点儿,手里有些闲钱,像所有城里的大官人一样,喜欢穿个绸子大褂,端个鸟笼子,带一票面目狰狞、露胸肌的跟班儿,吃完饭在城里四处溜达,消化之余顺便再找几个没饭可吃的壮汉回家,岁数大的就算了,二十出头的最好,全都带回家去养着,有功夫的看家护院,没功夫的打水扫地,除了不用付工钱,还能在江湖上博个仗义养客、手大疏财的名声,虽然够不上孟尝君的风范,但这么几年下来,出门儿难免遇到钱被贼偷了,银子被劫了,需要靠着名字赊帐吃饭蹭路费的情况,顺利搞定也决计没什么问题。想到这里,柴进柴大官人躺在偌大的一张躺椅上,捻着好不容易蓄起来的胡须,磕磕两米长的旱烟杆子,眯着眼望着正满头大汗蹲在地下烧火做饭的武松,得意地笑了。 对于武松来说,他的故事似乎本应该从喝酒打老虎的那件事情开始讲起,但实际的情况是,柴进家的大宅门才是他真正的出身之地。 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话说某一天的傍晚,武松正在院子外面给柴进和几个远道而来的客人熬稀饭,当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武松本来就饿得脑袋发昏,加上头天晚上因为和庄客们打牌赌博也没睡好,注意力难免就有些不集中,正迷迷糊糊的添柴加火,忽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黑脸男人,晃晃悠悠地用脸和半截身子蹭着墙皮挪到角落里撒尿,一边走一边还品咂着自己的唾沫和一丝半点儿菜叶子,从步态和德性来看,只有一种可能:他喝多了。 有过醉酒史的人都知道,酒喝多了自然反应迟钝,脑筋缓慢,对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也会浑然不觉。所以当黑脸客撒完尿慢慢挪着往回走,路过武松身旁时,他也丝毫没有注意到脚下正好有一柄铁锹,而顺着铁锹向上斜着四十度角,对着的正好是武松闻着酒味儿因嫉妒而扭曲的脸。 书中暗表,武松当时已经快一个星期没有尝过酒的味道了,自打上次因为偷酒喝被柴进抓住以后,他只好每天用小西瓜大小的拳头做条件,蹭着换别的庄客的烧酒喝,但是一来二去,那些被长期武松以蹭酒为名,打的不是脑震荡就是肋骨断成半截儿的兄弟们也都换着法儿地调离了工作岗位,统统都躲得他远远儿的,所以酒瘾对武松来说,已经快成了每天晚上比失眠都难熬的一件大事,今天忽然听到屋子里推杯换盏,大鱼大肉,心里顿时象被人塞了一团铁丝,又痛又痒,还说不出来的难受,没等有人招呼早就在心里骂起娘来,赶上黑脸人出来走肾,武松便不动声色地将那柄递炭的铁锹放到了黑脸儿的前面,心想不让老子过瘾,你也甭想痛快。 但无奈人生不如意事十之,眼看着黑脸儿的左脚就要踩到放满了红炭的锹头上时,忽然从他胃里传来一股红烧鱼的味儿,顺其自然地就打了一个饱嗝儿,这一个顺其自然不要紧,气顶心田,黑脸儿的左脚一歪,没踏上锹头,却准确无误地踩到了锹把儿,在力学中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锹头连同里面的红炭,就全部扑到了武松的脸上,来了一次全方位、立体感的亲密接触。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只要在大街上见过泼皮打架的人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当时的场景想象出来:武松一把撸掉眉毛和头发上的火星,跳起来揪住黑脸客的胸口,嘴里脏话连篇,口水四溅地大声吆喝起来,其实那些话语也只是些普通街骂伎俩,无非矛头直指对方的祖宗罢了,但在夜色的辉映下,武松看上去的样子也甚是恐怖骇人。 黑脸客被他这么一吓,酒也登时醒了一大半,心想今天不过是来柴进家蹭点酒喝,却突然生出这般事来,万一被眼前这个明显素质不高的粗人失手打坏,别说半身不遂,就是搞坏了皮肤也大大地划不来,于是赶紧地道起歉,赔起罪来。怎奈他的嗓门儿实在是不高,又尖又细的声音顿时淹没在了武松的口水和唾沫之中。 这厢柴进正搂着一个丫鬟摇头晃脑地听着小曲儿消遣,乍听见外面有人大呼小叫起来,心下一惊,以为又是劫富济贫的强盗们到了,下意识地推开丫鬟就往桌子底下钻,由于匆忙,高级料子的衣襟上也粘满了许多鱼汤酱油。过了数时,柴进觉得外面似乎是有人在争吵,不像是打家劫舍,于是爬出来整整衣冠,恢复了员外本色,慢慢踱出门外。 按照正常的逻辑,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柴进把武松喝退,过来唱个诺儿,把黑脸客扶起,温柔地说一声:您受惊了。但武松毕竟是个粗人,加上极易冲动,犯起浑劲儿来要是翻了脸皮硬上,怕是员外自己也得吃些苦头。这些道理柴进自然也不会不知道,所以便跳到俩人中间,对武松用一种银铃儿般小鸟的声音说道:“二子,就给哥哥个面子罢。”武松听了自然大为受用,加上柴进的目光迷离,双手不自然地就松开了。再转头一看,旁边的黑脸客早就吓得面色苍白,差点尿了一裤子。 话说武松正骂得性起,受了柴进小小的抬举,便收了手,盯着黑脸客看了起来。黑脸客被他瞧得发毛,赶紧打圆场说道:“柴大官人府上真是藏龙卧虎,人才济济,在下宋江实在钦佩。”这时柴进上前把两人互相介绍了,于是一番久仰失敬,这就算不打不相识了。武松听宋江是杀了老婆逃难到此,心下不禁暗想你个直娘贼,拿杀人吓唬俺,简直是痴心妄想。于是也吹牛说自己是清河县第一泼皮,经常吃了霸王饭不给钱,到处调戏别人的老婆什么的。宋江听了大乐,引为同道中人,于是两人当下便烧香磕头做了兄弟。 --------------- 光棍武松(上)(2) --------------- 足够的事实证明,武松此时的选择绝对是一个错误,而且说明了他的政治觉悟是有多么地低。因为如果单单就自己日后打死嫂嫂,斗杀西门庆而言,无非也只是发配了事,将来还是有可能回阳谷县谋个刑警队长干干,纵使再有人翻出把蒋门神和张都监的事来,把法院打点好了还可以搞个正当防卫,一旦和头号政治犯宋江攀扯上关系,情况可就大是不同了,想回头是万万不可能了。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也和本身的智商有着莫大关系。 2 话说武松和宋江在柴进家中白吃白喝,醉了酒撒泼还不耽误捎带着砸东西,一连数月,就算柴进财大气粗也不免有些肉疼,言语中便有些怠慢和厌恶起来。时间一长,武松就算再白痴也感觉到了其间的“里格儿楞”,正踌躇间忽然听到哥哥武大捎来口信儿,说是炊饼生意日益兴隆,过几天还打算开个连锁店经营,叫他赶紧回去帮忙,武松听了大喜,心想回去之后怎么着也能混个ceo当当,再说还能见的上如花似玉,美貌如妖的金莲姐姐,顿时一阵心猿意马,赶紧撒个谎去向柴宋二人告别,推说家中老母无人照顾,爹爹日夜思念云云。柴进听了当然大喜过望,假惺惺地挽留几句,话一出口担心他又变卦不回,于是赶紧派人拿来盘缠若干,梢棒一根,送他出门。 宋江却殊不知武松的二老早已去了西方极乐世界旅游探亲,眼见又少了一个端茶倒水,勾肩搭背的兄弟,想到日后饮酒作乐,调戏丫鬟,不免只剩下孤独一人,情动意切之下,竟然滴答了几枚晶莹剔透的眼泪儿。武松心不在焉地谢过二人,提着那根削得光溜溜的棍子出了大门走出很远,还能听见宋江在里面号啕大哭的声音。 这一天,武松来到了阳谷县的地面。隐隐约约间,他忽然感觉到,这个地方与自己的未来有着莫大的关连,但具体是福是祸,却一时不得要领。其实关于这点我们并不能怪傻呼呼的武二郎,他毕竟不是吴用公孙胜之流的算命先生,能用第六感参悟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天资不错的了。事实上,阳谷县正是武松从布衣到英雄,又到刑警队长,再到杀人凶手的重要客观环境,命运如此,只可惜他“猜中了这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语出宋代影画人·王家卫之《重庆森林》)。 当时是一个烈日当头照的中午,武松正走到手脚发软,浑身没劲,忽地看见前面有一家小酒店出现,他大喜过望,毫不犹豫就撩开门帘,一步跨了进去。这一步不要紧,武松便一举跨入了打虎英雄的行列,后来有人纂文总结,“这不仅是武松个人的一小步,同时也是对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讽刺的一大步。” 店小二是一个面貌猥琐,身材矮小的弟弟,见他进来,赶紧上前招呼,手指着“三碗不过岗”的酒幌子,头一句话就是:“先生,您喝酒可不能超过三杯啊……”大家都知道“一夜暴富”的感觉,就算没有体会,相信每个人也都做过类似中大奖的白日梦,所以也不难考究穷光蛋武松当时的心态,怀里揣着柴进送了的十两银子,正愁找不着显摆的机会,这时便喘着粗气喝道:“怕我没钱啊?”说着将银子往桌子上一拍,叫道:“拿酒来!” 店小二瞪大了双眼一瞧,瞳孔里顿时冒出了两道光彩。写到这里我很想插一句嘴,那就是傻子都知道“人不露富”,至少在实力还没有达到一掷千金的时候,绝对不能这样冒傻气,因为那些江湖大贾都有几百号小弟们跟着保护老板和老板的银子,象武松这样儿的,完全符合被打劫的条件:光棍儿一根,手里只有一支梢棒,智商看起来又不是很高,既不是朝廷官员也不是杀人罪犯,手里的银子就像是给别人准备的一样……想到这里,店小二阴险的一笑,高度烈酒便流水般地端了上来。 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后果,那就是还不到一个时辰,武松已经喝醉了。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睡到了景阳岗上,店小二和那个酒店已经毫无踪影,除了脑袋和棍子还在,甚至连银子和宋江送给自己的皮靴都不见了。武松越想越害怕,以为自己遇到了聊斋里的鬼魂,吓得眼泪鼻涕一齐流了出来。 就这样,武松陷入了完全是自己吓唬自己的一个怪圈之中,一晚上都睡不着觉,风声雨声都以为是来索命的黑白无常,一连三泡尿以后,他开始慢慢理智起来,不过不幸的是,当他的理智就差一点点就恢复到正常值时,武松的眼前一花,他忽然看见了一只大虫,也就是我们经常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老虎。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武松和老虎面对面站了大约十分钟之后,前者的双腿开始发软,嘴角也开始流起白沫子,握着棒子的双手也逐渐发抖,终于,他再也支持不住,两腿一软,瘫倒了。这时,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老虎眼看着就要扑过来时,竟然也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武松大吃一惊,想跑却没有力气,只好壮着胆子爬过去一看,意外地发现老虎的嘴巴里酒精的味道,正在徐徐传出,喷到嘴巴外面时,便化作一股白气,顿时就蒸发地无影无踪。武松往自己的身后一看,只见到处都是自己呕吐的杂物——很显然,老虎是因为吃了那些东西而醉倒了。 武松长长地抒了一口气,正要逃走,这时黑暗中忽然一道闪电划过,照耀了半空,也照亮了武松的心:不能就这样逃走啊,谁都知道在这山上的田径比赛,冠军肯定不是他武二郎的,确切地说,应该是那只大虫的,谁知道老虎什么时候就能睡醒啊。想到这里,武松抹了一把冷汗,不禁为自己的觉悟而暗暗自喜,左右一看,也没什么好的藏身之处,于是武松再次很少见地聪明了一把,他选择了上树。 --------------- 光棍武松(上)(3) --------------- 不知道是刚才被吓得不轻,还是喝了酒会影响力气,总之,当武松费尽吃牛奶之力爬到身旁那棵树的半截的时候,他再也爬不上去了,更要命的是,他赖以借力攀登的那节树干深处,似乎却传来“辟剥”的响声,直觉告诉他,那根只有手指粗的树干无论如何都承受不了武松这个山东大汉一百六七十斤的体重,很显然,树要断了。 就在这个时候,从武松的身下隐约又传来一个声音,如果听力正常,他足可以断定那个声音是来自已经苏醒的老虎,正在舒展筋骨的关节。武松暗暗叫苦,鼻涕眼泪早已流了满满一脸,说时迟那时也迟,虽然武松有充分的时间做心理准备,但还是清晰地听见老虎“嗷”地猛叫一声,仿佛听到炸雷般一声巨响,武松还没来得及哆嗦,那根树干立马就“咔嚓”一下断了;而老虎呢,还没等筋骨完全松完,就有一团带着酒气和尿臊味的肥肉从天而降,只一下,便把它压得皮开肉绽。掉下来的这团肉不是别人,正是武松。 3 就这样,阳谷县志上有据可寻的第一个打虎英雄诞生了。接下来的发展很简单,武松先是被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发现,之后由这个小姑娘跑回去报告了他妈,小姑娘他妈又通知了小姑娘他爹,也就是自己的老公——阳谷县的师爷。师爷不知真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带了一票人买了保险上山去寻,结果发现自己的女儿真的没有撒谎:只见一只瘫软在地、七窍流血的老虎身上,呼呼睡着一个赤脚大汉。师爷顿时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景阳岗上几十年没听说过有老虎,今天终于看见了,好在已被这莽汉打死,不然差点害死自己的女儿,师爷想到自己平生最好的蘑菇汤,竟然叫娇滴滴的小女儿每天早上冒险去采,心下不禁暗暗自责起来…… 武松正抱着老虎睡得香甜,还梦到了自己的嫂嫂,哈喇子流了满脸,身子正不住地和老虎磨蹭,忽然被响声惊醒,他的双眼猛地睁开,却看见一个师爷模样的长胡子老头儿正在眼望虎尸,哭得伤心切切。武松不知道师爷哭泣原因是为了自责蘑菇和女儿,当时大大地吃了一惊,不禁暗暗揣测,心想这次倒霉了,竟失手将人家的宠物打死,要说一只小猫小狗尚能赔付,这么大一只老虎,我他妈去哪儿找来还他呀。想着想着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正忐忑间,只听见师爷带着哭腔大喊一声:“英雄者,打虎人也!” 据大宋当时现存的史料记载,三国时期,有一个叫孙策的人临死前对他的儿子孙权说:南征北战,你不如我;守家治地,我不如你。孙权听了很不服气,但后来屡战屡败,他才不得不烧纸送话给他的老爹,询问如何解答。他爹晚上当即托梦于他,说咱不是还有周瑜嘛,我儿不必担心。当然,可惜聪明能干的周瑜最后还是被诸葛亮给气死了,所以东吴后来的实力也变得与日俱低。 阳谷县的情形也大致如此。当时的阳谷县令是一个糟半老头子,他的官帽是他爹花了若干两银子买来的,遛鸟和养花他倒是好手,但杂务的处理,就只能靠周瑜式的师爷了。也就是说,师爷其实顶得上半个县官。所以,武松并不是一辈子倒霉,这一天的早上,好运就象太阳一样照耀在了他的头顶。 说这么多废话的意思是,如果武松遇到的不是师爷,那么他的英雄梦就要破碎。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有了师爷,才有了他武松的今天。好在周瑜式的师爷也没被诸葛亮式的旁人气死,而且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鉴于感恩这一条,武松便能投怀送抱,用一只走背运的倒霉老虎和采蘑菇小姑娘的眼睛和发现,换来了一身新衣服,一个打虎英雄的头衔,还有一个刑警队长的职务。 对于当了刑警队长的武松来讲,这一切仿佛都是一场梦。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英气勃发的打虎武松,身披官服斜挎单刀,昂首挺胸地走在阳谷县城的街道上,屁股后面形影不离地跟着四个衙役,走过路过的行人百姓不时地对着他点头哈腰,阳光下的武松身影高大,双目有神,怎一个爽字了得。但他还是时不时地不自觉咬一下自己的手腕,快咬出血的时候才激灵一下反应过来:靠啊,老子这不是在做梦啊。 这一天,武松用力猛了些,差点把右手腕上的动脉血管咬断,疼得他顿时蹲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感觉手腕有些不痛了,便慢慢站起身来,刚把头抬到眼睛的水平面上,忽然从天而降一根竹竿儿,正好打在了他的头上,一个红肿小包应声而起。武松瞬间大怒,双手叉腰运足了气正要骂娘,忽然之间,他一声大叫,双颊全无血色,当啷,当啷两声,手中手铐警棍落地,呆呆地望着阁楼二层的窗口,失魂落魄地叫道:“金莲姐姐,当真是你吗?” 众衙役随着他的目光向上望去,只见窗口立着一个身材曼妙、眼波流转、貌美如花的小娘们儿,正在向着他们款款而笑。这一笑不要紧,连同武松的一干人的身子顿时酥了半边,心里的一只小鹿撒蹄子乱跑,直撞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要不是从衙门出来时多喝了几杯水,怕是当时就要休克了。 过了半晌,武松第一个醒悟过来,待他胡噜一把将鼻血抹掉,正要抬脚往楼上蹿时,忽然觉得右腿变得异常沉重,怎么都抬不起来,险些儿失去平衡一头载倒,武松大是诧异,起先他还以为是鞋底的泥巴太过于厚重,心里正要大骂城市建设部门的负责人,一转头往下看时,却看见一个皮肤干瘪、头大身子小的矮子男人,正抱住了自己的右腿,一边儿哭,一边儿埋着脑袋没命价地往他裤子抹鼻涕和眼泪儿。 --------------- 光棍武松(上)(4) --------------- 武松一惊,下意识地左肩一低,右腰发力,自然而然地使出一招“撩阴腿”,把该人踹了出去,武松看着一裤子的鼻涕黄虫般地挂着,心里老大地不舒服,脸色一变正要发作,却听见“扑通”一声之后,随之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妈的,连亲哥哥都踢,你个小王八蛋,蛋,蛋,蛋,蛋……”回音还没结束,声音又远了一些,显然是说话的人摔倒之后在地上又滚了几圈。 武松登时一愣,嘴巴控制不住地惊呼了一声:“矮子武大……?!”正要前去查看,这时从楼上走下一个妇人,在清晨阳光的笼罩下,这个妇人更显得婀娜多姿、美若天仙,一双媚眼勾人魂魄,武松顿时一股热血涌上脑门,结巴着声音颤抖说道:“金莲姐姐……” 要说这位妇人一出场,非但只自己光彩夺目;与满身肌肉、身披彩带的打虎武松站在一起,更是尤为绚丽不凡,春光灿烂,好似一对人中龙凤,当时正好有一位云游四方的朦胧诗驴友路过这里,但见此情此景,痴男怨女,不由得人也呆了,心也痴了,登时灵感顿生,文思如涌,遂做诗为证: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 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列位看官,下楼者不是别人,正是武松的哥哥的父亲的儿媳妇——潘金莲。 --------------- 光棍武松(中)(1) --------------- 1 话说武松意外地在阳谷县的大街上邂逅到了自己的哥哥嫂嫂,只觉得造物弄人,老天爷最是淘气虫,竟安排自己与日思夜想的亲人见面,本身打算回去探亲,不想遇到老虎,博得大好功名,不但当上了油水汪汪的警察队长,还混了个谁见谁敬的衙门红人,要不是被早已词穷语乏的阳谷说书人逮着新故事,添油加醋把自己整成了打虎英雄,天天连说三遍心里听的实在受用得紧,只怕是早就回清河吃饼子去了,却不料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村过了又一村,苍天竟然安排他们叔嫂在这里见面,武松当时根本顾不上询问仔细,一张嘴早已经激动地直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武松呆在那里,那妇人倒没吓着,气定神闲叉手向前,来到武松面前,没等开口先“嘤咛”一声捂住嘴巴吃吃地笑,仿佛在说“瞧你那傻样儿”,之后便道:“叔叔万福。” 武松此时已经完全傻在那里了,两只不大的金鱼眼睛在潘金莲身上左游一圈,右走一圈,就像看到一盘嫩滴滴、水灵灵、白花花的小葱豆腐,恨不得一口就全吞到肚子里去。听到妇人缠绵百转地叫了一声叔叔,觉得像是拜堂一样,嫂嫂不是嫂嫂,而是青梅竹马的恋人,衙役不是衙役,而是迎亲结对的亲戚,大街不是大街,而是红彩披挂的洞房,金莲也是一身婚纱,手持玫瑰,半羞半迎的站在那里。 武松一个人想得美妙至极,再也把持不住,双眼一闭,迷迷瞪瞪地就往前凑,一张满是大葱蘸酱味儿的嘴巴已经探了过去,眼看着就要吻到了金莲的樱桃小嘴,在众人张成“o”形的嘴巴前,一张大手悄无声息地迅速而至,挡在了武松和金莲之间。 恍惚中,武松仿佛闻到了一股葱花烙饼外加数月不洗澡的汗味儿,睁眼一看,眼前竟是一个奇丑无比的矮大汉,头上还戴着一顶偌大无比的绿帽子。武松一时没有从虚幻中挣脱出来,目光迷离地问道:“你是谁?” 大汉劈头就给了他一巴掌,骂道:“小王八蛋,我是你哥哥!” 武松一惊,顿时醒悟过来,眼泪差点儿夺眶而出,大叫一声:“哥哥!” 武大眼见如此,眼圈儿也不禁红了,双手往前一探,把武松紧紧抱定:“你不发烧呀,怎么今天象中了邪一样?”一边儿说一边儿给他抹泪,安慰道:“别哭,别哭。” 武松赶紧推开兄长的巨手,跪倒向金莲解释道:“武二平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伤感和哭泣,这大男子汉的谶纬也决不是虚假伪劣的,今天是个意外,还请嫂嫂以后定要提醒我哥哥多洗手呀,这葱味儿真呛眼睛啊……”,话还没说完,就见金莲冲他嫣然一笑:“叔叔请起,折杀奴家了。” 武松摇了摇头,想起刚才自己的虚幻梦境,红着脸皮忙道:“嫂嫂受礼。” 两个相让了一回,都平磕了头起来。武大在一旁看得不耐烦,赶紧把俩人扶起,于是武松把衙役们遣散了,三个人拉了手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家去。直到身影早就去得远了,还能依稀听见武松疑惑的声音:“哥哥,你怎么戴了这么大的一顶帽子?还是绿色儿的?” 书中暗表,武氏兄弟本身在清河县居住,哥哥武大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一个老婆和一个弟弟都不干活儿,全凭他一个人做烙饼养活,清河县的人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做“金子的心”,推举其为十大劳动模范之首。弟弟武二,也就是未来梁山水泊的步兵头领,威风八面的强盗头子,压死老虎一举成名的著名泼皮,小学还没念完就因为逃学旷课抽烟早恋被校长赶了回去,长期待业在家,白吃白喝不说,还经常打架惹事,搞得武大一见邻居就警告家长:一定得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学有所成,要学有所好,要学无止境,要学无杂念等等,不然我那个败家兄弟就是最好的榜样。 但说归说,武大每天还得靠卖饼子给弟弟挣零花钱和警察局的担保费,其实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令武大犯愁的,实际上是自己的老婆。在武大不堪回首的记忆里,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一个叫张大户的土财主,在离他三尺的太师椅子上,左手挽个兰花,指着立在地下的一个美貌少女,告诉武大:“白给你个老婆,要吗?” 那时候的教育普及程度不高,所以武大也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句话:“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傻呼呼地以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的馅饼儿,便笑得鼻涕满脸地收了这个礼物。只可惜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红颜祸水”,也不知道正是因为这个活人礼物,害得他若干年后还没等得及生个儿子快活几年,就一命呜呼了。 那一年,潘金莲刚刚迈入成年人的行列,不大不小,正好十八周岁。正是: 道不尽红尘痴恋,数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 就这么过了多年,武大才通过沉痛的历史经验和不堪回首的人生历程明白,张大户不把如花似玉的潘金莲留在身边,反而倒贴给他武大饼子,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不但只是因为张大户的大姨太,也就是他的头一个老婆实在是太厉害,更因为她有一个厉害的土匪老子,张大户很清楚,只要老婆不开心,老丈杆子就会拿着大棒子来要他的好看,这样一来,他的老婆就可以变着法儿地收拾别的姨太太,顺带着欺负自己的丈夫更是不在话下;--------------- 光棍武松(中)(2) --------------- 第二:把金莲送给武大之后,这大户早晚还惦记着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钱,不但白白地嫁与他为妻,还支持他开一个饼子连锁店。赶上武大挑着担儿出去时,多半帽子上也会绿光闪闪,那是因为踅入房中与金莲厮会不是别人,就是张大户;第三:据四下邻里传言,自从收用了金莲之后,张大户的身上就添了几件病症。端的哪几件?第一肾亏,第二肾亏,第三还是肾亏。这能证明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潘金莲实在是勾人心魄,欲罢不能。为了自己还能吃几年干饭,所以张大户及时而正确地听从了男性专科医生的劝告,把这个病源转送了出去,虽然还要继续亲密,毕竟次数少得多了。 当然,这都是武大事后才发现的,因为在张大户在世的时候,谁都不敢把这个皇帝新衣式的秘密告诉武大,当时弟弟武二虽然比他哥哥聪明一些,但毕竟还是孩子,每天只知道吃了饭不饿,喝了水不渴,屁都不懂。好不容易等他长大了,大户却也早死了,按理说武家本来也应该清闲了,但新的麻烦却又来了。 新麻烦的原因很简单。这金莲到底还是天生的尤物,除了张大户和武大,惦记的人不知道还有多少,但因为碍于家里有二杆子武松,所以谁都不敢冒险,毕竟还是自己的脑袋重要。这本来是件好事,但令武大发愁的是,别的男人倒是不来骚扰了,但弟弟武二因为母亲早逝,不自然地就惹上了恋母情结的毛病,天长日久,他的女性全部的倾慕自然就转到了嫂嫂的身上,经常像个二傻子一样,吃饭的时候流着口水瞧着像妈妈一样美丽的嫂嫂。 事实上,武松的母亲到底漂不漂亮连武松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还没有记忆的时候他妈就跟着他爹永远地出了远门儿,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武松进行一厢情愿地幻想——没见过的东西才会觉得好,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 所以,除了这些必要的生活活计,武大还得时刻提防着弟弟和老婆做出越轨的事情来。时间一长,这个可怜的男人是背也驼了,心也老了,皱纹儿也多了,微笑也少了,直愁得满面倦容,才下眉头,又上心头。正好有一天武松扛着气枪出去打鸟,不知道是头天晚上睡得太迟,还是因为早上起得太晚,一双眼睛肿得象狗不理包子,一个没留神,就把小学校长的帽子打掉了。要知道小学校长不是别人,正是清河县长的小舅子,公安局长的大姐夫。这一下不要紧,武大便顺其自然地将他赶到了外面,写了个纸条叫他去投奔自己的幼儿园同学,柴进柴大官人。 后来他担心武松再找回来,便托人捎个假口信儿出去,叫武松回清河,自己却带着老婆跑到了阳谷,心想这下终于可以自由了。不料世事难预,还没过了三个月,弟弟又鬼一样地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这正是: 命里有时终须有, 命里无时莫强求。 2 就这样,武松意外地遇到了哥哥嫂嫂,满心欢喜地一起生活到了一起。按理说武松是衙门的人,不但分了房子而且天天都有公务缠身,不是在街上挂着彩带牵着狼狗四处巡逻,就是到处去演讲打虎经过,本是没有理由赖在哥哥家里不走的,但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情都没有特定的规矩可循,倘若武松按部就班地生活下去,那么以后的故事无非就是娶个民间女子为妻,每天把哭得震天响的儿子和一脸雀斑的老婆扔在家里,自己溜到门口和王婆磕着瓜子儿搬弄事非,研究东家之长西家之短,人生的意义全都局限到了一日三顿饭和老婆孩子热炕头上,英雄没落是迟早的事情,什么逼上梁山落草为寇更是无从谈起,所以,他该赖的时候还得厚着脸皮赖着。所以,当时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话说一行三人异乡相逢,欢天喜地上得楼去,聊天寒暄中间,武大见弟弟哭喊着吃饭要酒,便下楼买酒肉去了,只剩下金莲一个人在楼上陪着武松。两个人左右无事,潘金莲便没话找话,问起当日打死老虎的事情来。武松听了大是兴奋,当下就把上衣脱了,露出两块偌大无比的胸肌和若干块腹肌,跑到厨房擦了黄油,在客厅按照广播体操的节奏表演起“打虎拳”来,直把潘金莲看得心头乱跳,差点把隐形近视眼镜都掉了出来,一边打着拍子一边心里暗想:“都是一个老娘生出来的,怎么老二这样雄壮,老大却象个鬼一样?”思量之后,越发怀疑起武氏兄弟他妈的道德品行和红杏出墙。 一趟拳打下来,武松喘着粗气跑到后面冲了个澡,回到厨房又擦了黄油,坐在椅子上不住地将胸口肌肉一个劲儿地揉捏,潘金莲暗暗发笑,顺口问道:“叔叔如今在哪里居住?每日饭食谁人整理?” 武松甩了甩头发,得意地说道:“说来话长,自从当了这阳谷县110巡逻大队队长,每天光是应付各个巡回演讲的饭局就够了,除了每天中午都得下馆子,晚上也不能消停,不是给企业剪彩就是负责旅游接待,前天还给一个西门集团做了形象代言人,大鱼大肉都吃得我腻歪了,可不吃又不行,都是朋友,面子还不能不给,烦哪,烦!” 潘金莲连连叹气示意同情,又道:“外面千般好,怎抵家中亲?可怜叔叔如此英雄,如今却连口稀饭咸菜都没空消受,当心血脂升高呀!” 武松听得鼻子一酸,险些儿掉下眼泪来,指着自己的胳膊:“早上刚量的,血压已经偏高了……” --------------- 光棍武松(中)(3) --------------- 潘金莲叹一口气,顺嘴接道:“那叔叔何不搬来家里住?省得在外面吃苦受累。到了家里住,哪怕半夜麻将打得晚了,想吃些夜宵,也方便些。就是奴家亲自安排与叔叔吃,不说好不好,起码干净,不闹肚子。” 武松假装推辞:“深谢嫂嫂,不过……。” 潘金莲马上接道:“叔叔不方便就算了,我也就是说说,你说这小锅小灶的,怕也容不下叔叔的贵胃……”话还没说完,武松顿时跳了起来大喊道:“方便!方便!绝对方便!我这就搬来!” 潘金莲心里一惊,赶紧叉开话题:“叔叔神色反应这般奇怪,莫不是别处有婶婶?可请来厮会。” 武松脸上一红,不无遗憾地叹道:“武二并不曾婚娶。”话是这样说,心里早就将武大埋怨了数十遍,暗想俗话都说兄长不婚,做弟弟的也不能娶,可这武大也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娶了这么神仙姐姐似的妻子不说,也想不起来给弟弟娶个老婆,还说什么兄弟情深,都他妈的是扯淡。 潘金莲见武松脸色渐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错了什么,心想若是惹恼了这傻大汉,可别把家里的锅碗瓢盆给一股脑儿砸了,赶紧温柔地问道:“叔叔青春多少?” 武松道:“小男子年方二八,哦不对,是二十八。” 潘金莲继续问道:“不知叔叔在心底对未来婶婶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武松憨憨一笑,两手搓着衣服下摆说道:“也用不着条件太好的,只要是知书达礼,贤惠大方,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会女红懂针织,没事儿的时候还能陪我谈诗作画,烹饪水平也不要求太高,达到国家二级厨师就行了,最好家里还有些积蓄,不需很多,够我们俩下半辈子不干活也能吃好的穿暖的,有空去东南亚旅个游的行了……”一席话把潘金莲听得目瞪口呆,嘴巴大张,半天都合不回去。武松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潘金莲呆呆地摇摇头,说:“这种婶婶我是找不到,怕是又得去找王干娘了。” 此时武大拎着壶酒,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潘金莲眼见救星已到,忙起身说:“叔叔,你哥哥回来啦。” 武松一惊,赶紧把衣服穿上,假装一本正经地道:“武松胃口不小,麻烦哥嫂了。”潘金莲看见买回来的饭菜又得破费不少银子,表面上满脸堆笑,嘴里直说“没事没事”,心里早就骂了数十遍有余了,但手脚不停,已经将碗筷取了出来,一件件放到桌上。武松也不客气,抄起酒壶便喝,边喝边提醒哥哥:“肉,肉。” “刚甩了丫的,又来了。”武大在厨房里将菜刀使劲向一个炖猪头挥去,恨恨地想。 3 好了,该西门庆出场了。 大家都知道,人类,特别是男性人类,他们在进化以前,最关心的是吃饭;而在进化以后,操心操得最多的就是女人。倘若有人列举出以皇帝为首的政治家以及大中小财主来说事儿,说他们关心最多的是自己的官位和票子,假如有人推测他们这么做是希望得到更多更漂亮的女人,我也不会反对。 除了双性恋和同性恋,大部分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但怎么样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搞到手,这就是另外一个复杂的问题了,因为这其中牵扯了无数有关文化、科技、政治和智商的综合因素,但就大部分人而言,成功的比例都远比失败小得多,这也是无数民间打架和国家斗殴中最大的原因之一。 连西门庆自己也都知道,他在其它方面都是个弱智,比如替他爹管理产业,比如演习四则运算,比如穿衣服戴帽子的品位问题,再比如上学时候做作文,都是个实实在在的大白痴,但物尽所能,在如何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搞到手这方面,他绝对是个高手。如果说硬要拿他和远在终南山中玩耍的杨过相比,谁胜谁汰尚且不得而知,但就阳谷县而言,西门庆绝对是当仁不让的头号花心大萝卜。 话说这一天,武松已被朝廷调去远在二百里外的黄河边植树,武大也在烧饼店里忙活,只剩下潘金莲一个人在家,她左右闲得难受,只好象邂逅武松那天一样,跑到窗户边拿了窗户杆儿准备瞄准了打人……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小潘,大家都可以认真地试想一下,假如把你一个人24小时地关在家里,饿倒是饿不着,但一屋子全都是烧饼,早上吃,晚上吃,没有一顿不是大饼子外加鸡蛋汤,好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叫一套外卖煎饼果子,大家看看,还是饼子。除此之外,你还得每天呆在屋子里不能出来,那个时候我们都知道,既没有dvd也没有卡拉ok,跑步机和网络游戏更是听都没听说过,唯一的娱乐活动就只剩下打毛衣了,可毛衣总有打够的那一天,不光亲戚邻居们都穿上了金莲打的毛衣,直到连武松的领导,那位师爷都积攒了三套纯羊毛上下外套,小潘还在打个不停,而且那时候打毛衣远没有今天方便,先得找一大堆羊,把它们的毛都费尽千辛万苦弄下来之后,惹了一身羊膻味不说,还得纺线,纺完了,再开始打。这样一套工夫下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发明火枪以前,古代的那些个女侠们都使得一手好暗器——都是从基本的手工活儿中锻炼出来的。 所以,我们也不难体谅一下小潘每天守在窗户前拿杆子打人的心情了。天可怜见,她平时可是连说“对不起”的机会都没有啊,时间一长,难免会变成非先天乃进化性哑巴。武大倒是为她找了一个说话的,就是那位卖茶水的王婆,满以为这下可以派遣老婆的寂寞了,可他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一个常识:代沟。这个词儿的概念是什么倒不是这里论述的要点,我想说的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的重要性;你只需要想想,每天不上班儿,只能对着一个满脑袋白头发,除了茶水三文钱一碗不能白喝之外什么都不知道的老太太,一个人又无所事事,洗澡洗得皮都快掉了天还不黑是种什么样的痛苦了吧。 --------------- 光棍武松(中)(4) --------------- 更要命的是,王婆还是个话痨。据好事人水果小贩郓哥统计,全阳谷县城99%的小道消息都是王婆给传出去的,就连最后的1%,也来自于她的梦话。只要在北京乘坐过出租车超过20次的同学都知道,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综上所述,小潘终于再一次无奈地,提着一根光溜溜的细杆子,迈着小碎步走到了窗户前,抬手开窗,哀怨地望着下面的行人,等待着下一个倒霉蛋儿的到来。 有诗为证: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不一会儿,西门庆这个倒霉蛋就过来了。据阿庆事后的说法,就是“如果这也算倒霉的话,那么就叫我多倒霉几次吧”。长话短说,西门庆当时摇着扇子哼着小曲儿刚在胡同口一出现,就被潘金莲瞄了个正着。等西门庆走到窗户底下时,小潘屏住呼吸,左眼微闭,瞄准来势双手一松,棍子从上直落而下,不偏不倚,正好打到了他的头上。 西门庆当时正要去找东城的一个美女作家李瓶儿喝咖啡,棍子落到头上时,他还以为是房顶上的厚重瓦片儿被乌鸦麻雀给踩了下来,只怕不是内出血也是脑震荡了,下意识地抱着脑袋就是一通暴哭,半晌之后发现除了一个又红又胀的小包之外,并没有见血,这才站定姿势往上一望,看见一个美貌女子正在半空之中,不象神仙又似神仙,宛如仙女下凡还不乏人间烟火风尘,登时半截身子就麻了,当下也来不及考虑是不是脑血栓前兆,赶紧运足了气,正要高声问一句“姐姐贵姓”,不料连‘姐’字儿也没说出口,刚把嘴巴摆个“齿”形,楼上已经没人了,西门庆揉揉眼睛,还是没人,生怕自己眼花看错了,双手握紧往双眼上猛地一拳,顿时成了熊猫眼,晃晃脑袋,窗口还是没人,西门庆迷迷瞪瞪自言自语道:“人呢,人哪儿了?”这时旁边有一个苍老的声音接道:“猪头,回去了呗。”西门庆扭头一看,原来是卖茶水的王婆。 用武松的话来说,这个对任何事情都一脸好奇的王婆就是所有痴男怨女的罪魁祸首,理由是她的那双大嘴巴曾经拆散了无数对模范夫妻,成就了无数双野地鸳鸯。但武松却不知道一个词儿——“更年期”。其实治疗这个病症本不困难,经济好的整盒大大口服液,条件不好的买几片阿斯匹林就可以搞定,但那个时候显然医疗水平和现在无法相比,所以王婆的冤枉就是跑去开封府找到包黑子也怕是难洗刷清白。 不过冤枉归冤枉,照样阻挡不了王婆狗仔队一般的热心肠。当下,西门庆就带着银子和点心半夜敲开了王婆的门,烛光幽幽,人影幽幽,据听墙根儿的人回去说,只听见王婆和阿庆商量来,商量去,终于决定一项计策。 关于这条计策的实施,大概的经过是这样的:遇到小潘的第二天中午,等武大一出门,西门庆就顶着头上的一块创可帖胶布来到了楼下,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嚎叫道:“金莲,我想你!”一连三天,日日如此,直叫得四方邻居无不安宁。到了第四天,那扇窗户终于向阿庆敞开了心扉,只见金莲一身白色连衣裙,银装素裹地站在窗前,天女般地看着他。西门庆心里一激灵,颤声叫道:“小龙女……?” 潘金莲娇嗔一声,轻声骂道:“小你老母!我是小潘,快上来吧。”西门庆得了赏,一张小脸儿更是显得娇媚无比,连口水都没来得及抹,就屁颠屁颠地跑了上去。这件事情再次验证了宋朝野史中“兰陵笑笑生”所做那颗艺术奇葩的可信性,当然,这里指的不是情节,而是西门庆的对爱情的追求——只要美女一召唤,连脑袋都可以不要了,这样的男人可以用哪两个字来概括,想来想去,只有“情圣”。不过考虑到后果问题,这俩字儿的前面还应该加个“猪头”。 此时此刻,小潘正捧了这颗猪头,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嘴里呢喃道:“我家武二要有你这般浪漫便好得了……”西门庆不听则可,听了差点尿了裤子,一把推开小潘,大叫道:“打虎武松?!哪儿呢哪儿呢?!” 潘金莲皱起眉头轻蔑地斜了他一眼,呵斥道:“武松有什么好怕?不过又一颗猪头罢了!” 西门庆连连摆手:“姐姐有所不知,此猪头非彼猪头也,那厮我亲眼见过的,胸肌发达面目狰狞,两只拳头一大一小,头发一看就是自己家里用菜刀削的,这种人一看就是那种三句不爽就能一拳头打在你脸上的人,典型的没文化二杆子,惹急了他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呀!” 潘金莲不耐烦地:“这么说,你是不敢跟我继续来往了?”阿庆着了急,赶紧一个劲儿地赌咒发誓,免不了又是一番我若离你去,白天被雷劈,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云云。整整用了一个时辰,又是喂葡萄又是扇扇子,才把小潘哄得喜笑颜开,乐到开心处,心理防线随之也就松懈了,什么“隔墙有耳”之类的古训也早就扔到了爪哇国,随口就安慰道:“阿庆啊,只要武大不死,咱俩就屁事没有,你放心,今天不叫你亲,日后总会叫你亲的。”西门庆听到此处,早已觉得天旋地转,头都晕了,正想说“那我可以拉拉你的手吗”,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见床底下传来一声惨叫,听声音,俨然就是武大的。 西潘二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拉开床单一看,只见武大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手里还攥着一个窃听器。西门庆双腿一软,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下,嘴里哆哆嗦嗦地喃道:“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 光棍武松(中)(5) --------------- 4 按理说,武大对潘金莲是真正一往情深的,不说别的,就小潘提出来的男人最厌烦的两件事情:晚上洗脚和早上刷牙,都义不容辞的答应了,这些琐事连几百年后的《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的石光荣都做不到,但武大却做到了,这证明他是真心爱着小潘的,而且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武大更是发扬了优秀男人的典范,坚决贯彻了《幸福指南》里的两条总论原则:“1,老婆永远是对的;2,如果老婆错了,请参考第一条。” 再说,就连男人最不能容忍的绿帽子,武大也戴的心安理得,这一切足够的证据都可以说明,武大其实是一个千年难得一见的奇男子。如果有人设想给他一个特定的权力和环境,他非常有可能做到丞相以上的官职,我想这也是有足够的道理的,唯只胸襟开阔这一条,怕是就没有几个男人能比得过他。 但坏就坏在武大是一个面瓜。他的个人档案上是这样写的:武大,山东清河县人,性格懦弱,面瓜一个。其实面瓜也没什么不好,就算他不敢从床底下跳出来和西门庆单挑,完全也可以打电话把自己的兄弟武松叫回来帮忙,但面瓜们最致命的缺点就是生闷气——据阳谷县医院的大夫解释,像武大这样身材的人,本身从心脏到四肢的循环就比平常人要时间短,速度快,而且他当时蜷缩在床底下,更加扭曲了血液汇流的道路,这时候倘若遇到什么窝心的事儿,心脏病发作是非常容易致命的,窝心,窝心你们懂吗?大夫这样问潘金莲和西门庆。 古语有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泰山还是鸿毛,结果是不会改变的,武大还是挂了。 话说武松这天回到阳谷,连衙门也没顾得上回就直接跑到哥哥家,他实在是太想吃一顿红烧肉了——可他刚推开家门,第一眼却看见客厅的八仙桌上立着一块牌位,上面用草书写着八个大字:“先夫武大永垂不朽”。武松顿时眼前一黑,只觉得血直往头上涌猛,“啊呀”一声,只叫了一句“哥哥你怎么走了,谁来卖烧饼养活我呀”就晕了过去。 过了不一会儿,武松慢慢醒了过来,仔细想想,忽然想起来这件事情应该先问问嫂嫂。“咦?嫂嫂哪里去了?”武松站起身来,开始到处寻找。这时正好从门口经过一个水果贩子,也就是那个叫郓哥的,武松心头一亮,赶紧一把拉住他,问道:“说!我哥哥是怎么死的?”郓哥一愣,看清楚是武松后顿时急了:“靠,你妈的,我怎么知道你哥哥是怎么死的?放手!”武松见再不放手对方就要发作,赶紧陪了不是让开。 不一会儿,浑身白纱的潘金莲由王婆搀着进来。武松正郁闷间,忽然看见此二人,顿时跳起,把王潘二人都吓了一跳,王婆颤声问:“你,你想干啥?!”武松也不理她,一把拉住潘金莲,大声问道:“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潘金莲定了定神,低声道:“心脏病。”武松叫道:“诊断建议书呢?”潘金莲从抽屉里取出:“这便是。”武松看了半天,忽然大叫道:“着了!”王婆又被吓得一颤,以为他看出了什么,赶紧询问:“武都头,怎么了?” 武松没回答,只问道:“哥哥是什么时候送到医院的?” 潘金莲:“上午九点。” 武松又问:“抢救了吗?” 潘金莲想了想,回答:“没有,去之前就挂了。” 武松一拍脑袋,兴奋地喊道:“有了!去医院!” 潘金莲把冷汗擦掉,问道:“干啥?难道你要开棺验尸?”王婆气恼她提醒武松,赶紧劝道:“入土为安,你就叫你哥哥好好去吧。”武松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大叫道:“安你大爷,我是要去找医院,你知道什么叫医疗事故吗?”武松得意地叫喊着。王婆一愣,说道:“这不关人家的事啊,你哥哥去医院之前就没了的呀。” 武松狠狠的一个眼神甩了过去:“老猪狗,闭上你的臭嘴!你知道个屁,我管他有没有责任,只要我拿定了心思闹上几天,再不行就把武大抬到医院放着,三五天一过,他们就得给钱!”说完以“大”字形站开,双手乍起,王婆和潘金莲听了,额头上冷汗直冒,都不自觉地为他鼓起掌来。 掌声还没消失,武松忽然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瞧着她俩:“这件事情暂且搁上一搁,我们先来探讨一下最紧要的事情!”潘金莲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王婆在一边乱叫:“天下万事,理字为先,这件事情与老太婆是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你们自家的事情不要牵扯到旁人身上,武都头,你也不要胡说八道,要对你说过的话负责,不然你所做的事情迟早都将成为陈堂证供。”然后一脚踹到潘金莲身上。 潘金莲看到武松腰间挎着那把明晃晃的大片刀,早就吓出了一身冷汗,听到王婆说的话,忙打圆场:“是呀,是呀,叔叔,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武松被她们说得满头雾水,睁着迷惘的眼睛问道:“我想商量一下嫂嫂日后的归宿问题,没这么恐怖吧?” 王潘二人听了如释重负,王婆更是一屁股坐到了地下,嘴里叫道:“我就知道武二哥深明大义,不会胡乱猜测你哥哥的死因的,他的确是因为心脏病去世的……”话没说完就被武松打断:“stop!挂了就挂了,人非圣贤,迟早一死,废那么多话干吗!我是说嫂嫂日后的归宿……” --------------- 光棍武松(中)(6) --------------- 武松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王婆接过话来,满脸堆笑道:“可惜了都头一番好意,竟叫老身误会了,二郎放心,你嫂嫂的归宿我们早就商量过了,西城有一家员外,家财无数,心地善良,文化身高地位相貌都是没得挑,名字叫做西门……”王婆一边说,却没看见武松的眼睛越睁越大,险些儿都要掉了出来。王婆对此毫不知晓,依然喋喋不休:“这西门大官人要说好,也不能说天下第一,但要是说坏,却决计不是榜上有名,自从你哥哥一去,这大官人就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门提亲,老身作为金莲的干娘,这个主自然是做得了的……”话音未落,就被一旁的武松抓起桌子上的烛台朝她头上砸了过去,王婆顿时被砸晕了过去。 “打死你个老太婆!武松恨恨地说道。 潘金莲大吃一惊,惊呼:“叔叔……”武松扭头过来,脸上早已灿烂如花,微笑时皱纹都可以夹死苍蝇:“嫂嫂,叫我二郎就行了。”潘金莲又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后退三步,问道:“你,你要干什么?” 武松嘿嘿一笑,正想说“孤男寡女,干脆你我一起过吧”,就听见门外吹拉敲打,一派热闹,他赶紧跳出去一看,只见一队迎亲队伍已经开至门前,从大花轿里钻出一人,头戴喜冠,身穿喜袍,过来款款拜倒,嘴里叫声“武叔叔有礼”,自我介绍道:“小弟就是西门庆,还请多多批评,多多指教……” 武松还没来得及发作,顿时涌上一帮人来,这个摸胸肌,那个揪大腿,嘴巴都不住地叫着“英雄,看英雄啊!”等武松明白过来,一帮人已经散得无影无踪,再朝门里一看,潘金莲早已经不知去向,武松顿时大哭三声,眼前一黑,一头载倒在武家门前。 5 却说武松打黄河边上植树回来,眼见家破人亡,连个娇滴滴美艳艳的嫂嫂也跟着别人跑了,思来想去都是拜西门庆那厮所赐,当下就恼羞成怒,提了钢刀出门,打算一刀将丫结果了便是,后来转念一想,不能就这样将西门狗贼痛快了,杀个人倒不算什么,自己在公检法系统有的是关系,顶多也就是发配了事,但就这样便宜了这帮鸟人,显然不能泄心头之恨,仔细想想,终于心中有数,决定在历史上也为西门庆和潘金莲这对奸夫淫妇抹上丑陋的一笔,于是将王婆锁在家里为他研墨书写,由他口授做笔,决计写一本小说来将西潘二人臭到底。只是王婆受了罪,不但每天要写上长达数万字的书法,而且经常被武松以字迹不好为由,既能惩罚老猪狗,又满足了虐待欲,先是把王婆吊起来使鞭子打得半死,还时不时的拿烟头烫烫腋毛,用镊子夹夹耳垂什么的,一个月下来,屋子里洒下了王婆无数的痛苦呻吟和武松的欢声笑语。 就这样,在王婆的度日如年中,过了整整四个礼拜,武松终于借他人之手,写出了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着的旷世奇作,男女主角分别以毫不知情的西门庆和潘金莲为号,名字叫做《金瓶梅》。 这正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故事发展到这里,按照传统小说的套路,无非有两种路线可走:第一,武松安顿好一切,即把书稿交给信誉良好,不会拖欠版税的书商,顺便再留下自己的银行帐号,之后再将家里的一切细软都安置得妥妥当当,之后便提了刀子出门,找到西门庆,一刀结果了便是;第二,武松先找到西门庆,不由分说先在丫脖子上拉上一刀,随后在跑回家去把该处理的都处理了,之后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前者是一般人应该做的逻辑,因为等了这么长时间,杀西门庆也不在一时;后者是《水浒传奇》中的套路,也没什么新意可讲。但相同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不管结局怎么变化,西门庆的脖子上总少不了一刀。 所以,按照这样的分析,我们相信武松不管怎么安排这个步骤,结局总是一样的,那就是杀掉西门庆,身陷衙门中。但很显然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点,那就是潘金莲。就无数观众和读者的心里,不管嘴巴上是否承认,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感慨,那就是这个水性扬花的女人本来和武松应该发生点什么故事的。往好了说,是武松以一己之身挡住了悠悠之口,也成全了英雄配佳人的说法;往坏了说,无非就是挽救了西门庆这个失足少年,但却坏了伦理道德。 但是我们都知道,在武松的那个朝代,什么都可以碰,伦理却是万万碰不得的。所以,西门庆纵然必定得死,潘金莲也脱不了身。于是,在武松提刀上门前在家里监督王婆奋笔疾书的一个多月里,潘金莲就一直感到心惊肉跳,不得安宁。西门庆不得要领,问道:“阿莲,你怎么天天都不开心呀?是不是李瓶儿欺负你啦?”小潘眉头紧皱,摇头不语。西门庆见她如此,以为有何担忧之事所致心病,只好带她去占了一卦。 算卦的是个老头儿,叫公孙胜,这天云游四海路过此地,遇到西门庆带着潘金莲前来算卦,心想师傅传得这一手蒙人绝技真是要得,走哪儿都有口饭吃。于是当下把乾坤小包取出,放入九九八十一根卦签,叫二人去摸。潘金莲先摸,上上签,西门庆再摸,也是上上签。两人大喜之后正要给钱,潘金莲玩得兴起,再摸数根,都是上上之签,围观的老百姓顿时生疑,把小包倒出,看见八十一根儿签上全都写刻着两个小字儿:“上上”。众人顿时大怒,一顿胖揍之后,公孙胜哭着抱了屁股逃出城去,身影后留下长长一串声音:“师傅,你说过不露馅儿的,你丫骗人!” --------------- 光棍武松(中)(7) --------------- 但这一切西门庆和潘金莲却都不知道,因为在公孙胜被大家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兴高采烈地回家去了。所以,两个人都傻呼呼地以为自己的苦日子要到头了,天意如此,还能奈何?于是每天放弃防备,撤走保镖,唱歌跳舞,不尽快活。 就这样,悲剧在敌人的放松警惕之后诞生了。 那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上午。西门庆正跟几个朋友坐在狮子楼饭店里喝花酒,正喝得高兴处,忽然门帘一挑,闯进一个大汉来,此人身高马大,面目狰狞,两块胸肌抖个不停,两只手里分别提着潘金莲的脑袋和一把鲜血淋漓的单刀,进门就问:“哪个是西门庆?” 书中暗表,潘金莲并不是武松杀死的,而是西门庆的几个丫鬟害死的。这件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前面就已经说过,从潘金莲要求武大洗脚和刷牙来看,就可以看出她有着严重的洁癖,所以每天都必须由丫鬟抬了数桶水来洗澡,阳谷县又没有温泉,所以只好苦了几个丫头。但是因为小潘实在是太能洗澡了,几个丫鬟轮班倒,都不够烧洗澡水的,几个人苦不堪言,最后一合计,反正武松早就扬言要杀掉这个哥哥的前妻,左右是个死,还不如早点儿挂了,省得大家费劲,最后便使了个计策,给小潘的饮料里下了砒霜,将之设计了。 武松赶到西门家一看此情此景,差点一头载倒,心想老子只不过说说,下半辈子生儿育女,洗衣做饭的任务怕是就要着落在潘金莲身上了,本来想先干掉西门庆,再顺理成章地把她接回去生活,没想到她竟然和死鬼哥哥相会去了,心下虽然恼怒,但眼见如此又没有办法,只好把她的头先割下来,壮壮胆子不说,还能震慑一下西门庆那个猪头。 就这样,一代美女潘金莲就以如此的方式香消玉陨了。 让我们继续跟随武松回到狮子楼的现场。西门庆一见武松提着潘金莲的脑袋,顿时吓得瘫在桌下,着急时把席布拉倒,只听得“叮铃当啷”乱响,筷子勺子掉了满满一地,几个在座的歌手和宾客发一声喊,全都四散奔逃开来,只见眼前人影晃动,东一个西一个,顿时乱做一团。武松瞅得眼也花了,分不清哪个才是西门庆,踏上一步,再次提气高声叫道:“哪个是西门庆?”西门庆一听,赶紧摆手叫道:“我不是,我不是!” 武松一听,把手中的脑袋一扔,提起刀子就冲了过去。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西门庆虽然不是身怀绝技,也不会什么九阴九阳的鸟经,但毕竟小时候去过武术培训班儿,手上还是有那么几下子的,所以,出于练武之人的本能反应,等武松真的砍瓜切菜般杀过来时,他并没有太过于慌乱,而是抖擞精神,运起暗器,随手捡起地下的小酒盅和小茶杯,不住地向武松脑袋上身上胡乱扔去,不一会儿,武松的头上就被砸起了数个大包。 武松大怒,也捡起地下的杂物向他掷去,一时间,狮子楼上鸡腿横飞,酱油四溅,顿时乱成一片,有跑的慢的客人和看热闹凑近的店小二头上也被砸得生疼,一时恼怒,也都纷纷仿效,顿时酒瓶子瞬间重复飞起,在人群之中飞来飞去,不到半个时辰,狮子楼就被砸了个稀巴烂,老板着急地大喊:“住手,住手!”还没喊完,就被一枚红烧排骨正中眉心,被几个人抬了下去。 终于,武松找了西门庆一个破绽,飞腿将他踢倒,一跃就骑在了他的身上,挥舞着偌大的拳头乱打起来,西门庆想起那只传言中的老虎,登时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讨饶:“好汉,饶了小人!”武松打得正兴起,哪里肯停手。西门庆躺在地下越来越支持不住,还要张嘴叫喊,正好遇到武松的左手朝他的鼻子砸了下来,便顺势一口咬住不放,任鲜血横流只嘴上狠狠加劲,心里暗想:你倒是过瘾,老子也要爽快爽快! 武松疼得差点背过气去,右手自然而然地在地上一划拉,想找个东西把他的大嘴砸开,正好摸着自己带来的单刀,武松心里暗暗一喜,右手紧紧握定刀子,慢慢举起,手腕胳膊一起用劲儿,发一声喊,便将刀子照准西门庆的脑袋就狠命地砍了下去。 在武松手起刀落的那一瞬间,西门庆听到了人生中最后的一句话:“你妈的,敢抢我的女人!” 结果了西门庆之后,武松头也没回的走出了人们的视野,自此之后,阳谷县的人们再也没有听说过武松的消息。传言众多,有的说是他投奔了水泊梁山,有的说他畏罪潜逃,也有的说他被女土匪的小喽罗捉了上山去做压寨先生,谁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 一个月后,官府贴出告示,人们这才知道,武松以过失杀人、虐待老妇和破坏酒店设施三项罪名成立,被发配到孟州去了。 --------------- 光棍武松(下)(1) --------------- 1 自从被阳谷县的师爷包装成英雄之后,武松从来没有感到过做英雄的不易,直到他被发配的前一天。因为按照阳谷县的规矩,必须游街的人有这么几种:结婚的,也就是新郎倌儿;中奖的,包括领奖的在内;以及金榜题名的学生和戴枷的犯人,此列人等,都得游街三天,才能进行接下来的程序。这样一来,他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会恍然大悟地指着他叫:“那不是打虎的武松吗?”起初还能叫他感到一丝感伤,到得后来,就光剩下伤心了。就这样过了三天,武松和两个差人走上了去往孟州的路上。他们的身影走得远了,阳谷的老百姓还能听见郓哥的哭声,“呜呜,武松买水果欠我的三两银子还没还呢,呜呜。” 因为武松经常给押解他的两个寂寞的差人讲故事,还时不时地掏钱请他们吃饭,所以这俩人一路上也没有怎么为难这个一张嘴就说“我曾打死一只大虫”的犯人,和林冲受尽熬煎不同,武松的发配道路显得很是一帆风顺。过了一个多月,他们来到了一个叫做十字坡的地方,三个人都觉得肚子“咕噜咕噜”叫唤,一名公差看见前面有家饭店,便摸摸口袋沮丧地说:“松哥,今天本来轮到我请客了,可是钱昨天晚上玩儿牌输了,所以……”武松满脸堆笑,嘴巴上连说没事没事,心里早就老大不乐意了,心想老他妈用这样的招儿讹我,多少遍了连个创新也没有,看老子刑满释放后再怎么收拾你们。 饭店门口坐着的老板娘看见三人,赶紧把他们迎到店内,吩咐店小二端酒上菜。武松因为心情不爽,所以不住地对饭菜挑三捡四,一会儿说酒里甲醇超标,一会儿又说茶水是隔夜的,两名公差因为吃了嘴软,也不敢说话,倒是老板娘不耐烦了,一把就将一盘羊肉抄到手里,恨恨地说:“我孙二娘开店十年,没一个客人说三道四的,你们吃就吃,不吃滚蛋!”武松眼见情势不妙,只好赶紧闭嘴,悻悻地低头吃起菜来。 过了不一会儿,三个人已经吃得肚皮滚圆,武松正要喊人结帐,就看见一碗面汤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游泳,这边孙二娘正在切肉,听见外边陡然大喊了一声,赶紧跑过去一看,只见武松用手捏着一只死苍蝇乱抖,脸上还阴阳怪气地笑着。孙二娘当下就把脸拉了下来,还没等开口说话,就听见武松笑着说老板娘,这下总得免费了吧?孙二娘再也忍耐不住,上去就把苍蝇一把夺了下来,猛地塞到武松嘴里,一边塞一边骂:“讹诈是吧?没钱是吧?没钱你吃什么饭,没钱你吃什么饭!” 武松平白无故吃了一只苍蝇,当下就发作起来,把手上的链子甩得天响,左脚一下子把桌子踢翻,孙二娘和几个店小二马上冲了过来,一帮人顿时昏天黑地的扭打在了一起。过了约摸半个时辰,从门口进来一个神情沮丧的汉子,一看武松正披头散发地站在当地,宛如天神下凡,顿时呆了,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赶紧把众人拉开。孙二娘一看不认识,没好气地问你丫是谁啊,过来充大头?大头也不解释,掏出一大锭白花花的银子来放在没损坏的桌子上,说今天的一切我都承担了,说完一指武松,说这个兄弟损坏的一切,由我来负责赔偿。 武松在最潦倒的时候遇到的这个人叫施恩,一个有钱没打手的小财主,因为一些商务纠纷和一个叫蒋门神的无赖闹了点别扭,被后者抓住胸口一拳就打得鼻青脸肿,一脚踢出了快活林,将他开的小饭店占了不说,还警告他“见一次,打你一次”。施恩左思右想用尽办法都没能将蒋门神扳倒,只好天天到处躲藏,生怕鼻子被他真的打掉,这天闲得没事儿溜达到十字坡,正好遇到了武松。 2 就这样,武松和施恩拜了兄弟,在后者有想法有目的的护送之下,顺利到达了孟州。至于孙二娘和丈夫张清,眼见武松功夫了得,心想今天结交难免将来用得着,便当下撮了黄土拜了天地,好好大吃了一顿饭之后就此告别。到了孟州之后,武松仗着施恩兄和孔方兄的面子,免了一百杀威棒不说,还混了个小牢头的身份,当下也不禁得意起来。施恩在他最得意的时候寻了个机会好好地哭了一把鼻子,诉说蒋门神如何如何欺负他,怎样怎样侮辱他,说他没有当好汉的兄弟,只配给自己提鞋等等。 武松最见不得别人说他不是好汉,被施恩这么一激,顿时火冒三丈,拍着胸脯说哥哥就坐在这里等着,酒凉不了我就回来了,说完便提了棍子冲了出去。果然,施恩盅里的酒还没凉透,武松就带着蒋门神的一份保证书和一份检查回来了。 武松和蒋门神的打架经过是这样的:蒋门神正躺在凉席上睡觉,忽然有人来把他推醒,说不好了,夫人被一个男人给欺负了。蒋门神听了这句谁听见都觉得暧昧的话,以为老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怀揣着怒火就跑了回去,二话不说打了老婆三十多个耳光才看见坐在椅子上的武松。蒋门神问清楚原委,这才不好意思地冲老婆笑笑,也不顾那女人的左脸已经肿得比肩膀都宽了。 蒋门神安顿好老婆,过来骂了一句“贼配军”,就操起拳头向武松砸了过来。大家都知道,就算没看过书的想必也看过电视剧,照里面蒋门神的那副形象,怕是没有三百斤也有二百五十来斤,功夫就算再好,出招也绝对缓慢得多,武松虽然也不瘦弱,但和这个大胖子比起来,却还是灵活多了,所以两人交手不出还十个回合就把蒋门神累得喘气如牛,手扶着门框舌头伸出老长,喘着气说等等再打,歇息一下。武松骂道歇你个老母,走过来提起拳头照着他的脑袋就是狠狠一拳,蒋门神顿时像案板一样倒在了地下。 --------------- 光棍武松(下)(2) --------------- 施恩见了大喜,赶紧把武松扶到正座上,不住地添酒夹菜,一个劲儿地夸赞,说武松是水浒传里第一号英雄,文武双全,既讲义气又够朋友,以后咱们就是好兄弟了。一席话把武松说得头重脚轻,只喝了平时酒量的一半就晕晕欲睡了。等施恩买了一笼包子回来,武松已经睡着了。施恩越想越舒服,心想有这么个宝贝疙瘩,将来别说不受欺负,就算自己整男霸女都是不在话下了,正想到得意处,忽然家丁跑着来报,说麻烦了麻烦了,蒋门神的姐夫找来了。 蒋门神的姐夫姓张,就是孟州的都监大人。施恩一听顿时就慌了,双条腿也不知道是谁的,只管摆个不停,还没等出去迎接,就见张都监带着蒋门神走了进来。张都监进来站好,指着被打得像猪头一样的蒋门神,问施恩说,哪个是武松?施恩结结巴巴地指了指武松,被张都监一巴掌抽得眼冒金星,大骂道,本官平生最喜英雄,早不引荐,打你算是轻的!施恩听了这话象喝了一碗蜜糖,欢喜地鼻子都歪了,赶紧把武松摇醒,给双方介绍了。 武松虽然是个粗人,但是象交官不交匪,官大压死人,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样的道理还是懂的,所以赶紧挤上笑脸儿套起瓷来。张都监微微一笑,拍拍武松的两大块胸肌说道,给我当个看家护院的保镖,有没有问题?武松乐得脸都笑烂了,点着头说okok,可他……说完指指蒋门神,张都监笑笑,说放心吧你,这厮天天就知道喝酒找女人,打赢了就耀武扬威,打输了就找我帮忙,不争气的东西,正好可以跟着武英雄学学功夫。武松嘿嘿笑着,说互相学习,互相学习。就这样,武松夹着包袱儿,屁颠屁颠地跟着张都监走了,身后的影子越拉越长,象是在预示着什么。 3 时光如流,岁月如梭,武松在张都监家一混就是半年,不但吃得好睡得香,从民兵升到队长,还顺便和一个眉眼挺像潘金莲的小丫鬟搞了那么一腿,日子过得要多舒服有多舒服。忽然有一天,上头传来命令说最近贼人横行,特别是有一个犯罪团伙经常派卧底到大户人家,之后里应外合,盗窃钱财,吩咐大家务必小心。武松不知是计,拍着胸脯说道有我在,保证把无间道扼杀在摇篮之中。张都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躲在屏风后面神秘地笑了。 当天晚上,武松正睡得香甜,半夜梦到西门庆提着刀子追他,猛地惊醒,发现自己的脖子上真的架了几把白花花的刀子,武松吓了一跳,先前以为是西门庆变的鬼,刚要讨饶,哆嗦着嘴巴定睛看去,才发现是蒋门神和几个家丁。武松顿时抒了一口气,正要下床,就听见蒋门神大喝一声,吩咐众人“给我绑了”,还没等武松反应过来,就被十几条大汉包成个大馅粽子。 被带到张都监私设的公堂上时,武松还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心里暗暗揣测,估计是因为泡了丫鬟小红才被捆了到此,心想莫非活该俺武松一辈子打光棍儿,娶不着老婆不说,就连勾搭个丫鬟也犯法,老天啊老天你也太不公平了,正思索间,只听得张都监大喝一声“鸟人,我养你千日,你偷我一时,气死我了!”武松一愣,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偷过东西,还以为张都监指的是人,俗话偷钱不偷人,那丫鬟恐怕是张都监自己的小相好,这下可麻烦了。正要辩解,只见蒋门神提了一个口袋跑过来,满头大汗地往地下一扔,骂道:“贼配军,你做的好事!” 武松迷惑地看着张都监从口袋里一件件地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才慢慢意识到自己是被冤枉了,于是他运足了气“我冤枉啊,我冤枉啊”地大喊起来,张都监被他牛一样的嗓门震得耳朵发麻,从椅子上跑过来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屋子里顿时安静了。接着,蒋门神变戏法儿似地从身后掏出一张宣判书,念道:因变态贼人武松偷盗女人内衣数件,银两若干,特此决定击打三十杖,脸上加盖金印,明日发配恩州牢城。完毕。 武松听了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气得两眼发黑,顿时晕了过去。 4 经过这一番折腾,武松终于走上了他成为土匪的最后一条道路,第二天一早,他又戴上了自己熟悉的枷锁,脸上加盖了偌大的金印,被两个公差押着,一路向前走去。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公差已经不是从阳谷押他来的那两个公差,早就换人了,前者现在估计早已在阳谷赌场里的桌子上坐着,现在跟在武松身后的,则是张都监的手下。 这两位公差的名字不太清楚,但他们二人的身份却很特殊,因为武松只有因为正当防卫而杀了他们,才能一不做二不休地杀得性起,一连结果十几条人命,之后才能跑到二龙山落草,最后才能上得了梁山。要说武松通往土匪的道路上,也不应该抹杀这两个人的脚印,换句话说,就是武松最后的成功里面,也绝对不能回避此二人的功劳。 话说这二人已经收了张都监的命令和蒋门神的银子,他们的任务非常简单,就是找一个偏僻的地方结果了武松,然后带着他的脑袋回去复命。这其实本来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众所周知,恩州是一个专门关犯人的地方,而且据说里面著有十大酷刑,去了那里的人十有都不会好好出来,很有些明朝东厂的意思,反正总之都是受罪,还不如提前痛快了事,也省得进去受那些苦不堪言的罪。二人一边盯着武松的背影,一边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的道德和良心开脱。 --------------- 光棍武松(下)(3) --------------- 走了不多时,三个人来到一座山谷,但见山势险峻,云雾缭绕,山下一座小桥,上面立着的碑上写着三个大字:“飞云浦”。武松边走边看,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说道:“这真是个杀人的好地方呀”,刚说完,就听见后面两个公差嗷嗷叫着举起刀子向自己砍来,武松飞起一脚,顿时把两个人全都踢到了桥的下面,武松看着双腿,自己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武松在张都监家里的这段时间一直练习无影脚,每天往腿脚上绑了十来公斤的铁疙瘩跑步,一个多月下来,竟然如此神效,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正惊喜间,又见几个人提着刀子追来,武松用脚勾起地下那两人留下的钢刀,往两手中间瞄准了一踢,只听“乒”一声火花飞溅,枷锁已经断了,武松大喊一声,施展开超级无影脚和无敌大砍刀,不出半个时辰就把杀手们全部歼灭了。 这时候只见尸横遍野,鲜血成河,连武松自己也吓得呆了。正思量间,忽然看见几条人影又蹿了过来,武松大惊,心里暗暗叫苦,心想怎么他妈的这么多人,杀都杀不完,死又死不了,这不成十面埋伏了吗?等人影近了,才看清楚是施恩和孙二娘等人,武松大喜,赶紧上去相会,一头栽进孙二娘的怀里大哭,“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呜呜”,哭了好一阵方才停下。 几个人说了会儿话,情绪又被施恩这个最喜欢借刀杀人的家伙给煽动起来,武松眼看着地下躺满被自己杀死的这一票人,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张都监和蒋门神那两个狗贼也结果了便是,于是下定决心,跟众人说了,孙二娘等全都大感欣慰,纷纷鼓掌欢送武松一个人而去,自己便都回家洗洗睡了。 却说武松提着一口钝刀翻墙跳到张都监家,直到把所有的人都杀光了,也没找到张蒋二人,最后好不容易捉到一个打更的,才知道他们在后院里的鸳鸯楼上喝酒,武松摸着瘪回去的肚子大是气恼,把打更的也一刀杀了,红着双眼跑到后院,一溜烟蹿上二楼,二话不说进去就砍。 蒋门神和张都监当时正在讨论红烧肘子和糖醋里脊的烹饪区别,正聊得高兴处,就看见门口人影一闪,血人武松闯了进来。蒋门神还没来得及喊完“杀人要坐牢的”,就被武松一刀把肥硕的脑袋切了下来,往空中一扔,一脚大力射门踢飞出去。张都监吓得全身发抖,大小便流了一裤子,一个劲儿地跪在地上求饶,“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地叫个不停。 武松开始也不杀他,自己坐在酒席上大嚼起来,只听他一个劲儿叫唤,仿佛耳朵边有只苍蝇在不停的嗡嗡嗡,坚持了半天终于忍无可忍,把手中的鸡腿儿一扔,大喊一声“你他妈讨饶的一点新意都没有”,上去就是狠狠一刀,张都监顿时怪叫一声,叫声还没喊完,就提前见赵匡胤去了。 按照常例,武松的故事到这里也应该结束了。但他还是觉得有点儿意犹未尽,就扯了一块窗帘下来,在张都监和蒋门神的身上擦了些血,想在墙壁上大大地写上一行草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但由于怎么也想不起来“虎”字怎么写,就干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他一边下楼一边想,反正别人都知道我武松是货真价实的打虎英雄,字写不写得出来都无所谓了。快到楼下时武松忽然想起应该毁灭证据,又返回去点了一把火,将整个鸳鸯楼全都烧了。 至于墙壁上留下的字,就叫它此地无银三百两去吧。武松想到此处的聪明,得意地笑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罪犯林冲 英雄豪杰总是和普通的老百姓有所不同,这一点相信很多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比如说,英雄们的两只手上涂抹地既不是保湿乳液,也不是嫩白产品,而是粘满了敌人的鲜血。 --------------- 罪犯林冲(上)(1) --------------- 1 英雄豪杰总是和普通的老百姓有所不同,这一点相信很多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比如说,英雄们的两只手上涂抹地既不是保湿乳液,也不是嫩白产品,而是粘满了敌人的鲜血;换句话说,他们都杀过人——换句话说,就是因为杀了人才不得不走上英雄这条路的。就算懦弱无能胆小如宋江者,别说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砸鸡蛋的力气也没有,只会哭哭啼啼地叫小弟们替他出头,但好歹也拿过刀子,杀了自己的老婆阎婆惜。而且他除了这件恶性案件,还曾干过跟皇帝抢妓女李师师的龌龊勾当,这样看来,不管形象方面怎么样,最起码胆子不算忒小。 而只有林冲是个例外。纵观梁山泊的一百多个强盗头子里面,除了那些不显山不露水的小脚色,前三十名的座次中就只有林冲一个人不是因为杀人而是因为被别人栽赃而扣上罪犯的帽子。尽管他后来也亲手干掉了自己的小学同学陆谦,但那只是受压迫之后最正常不过的本能反抗,丝毫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热血杀手,或者至少心狠手辣的家伙。从林冲由朝廷官员向落草贼寇一步步滑向深渊的历史脚印来看,我们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他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 要想剖析林冲的倒霉星路历程,必须要从他犯的错误讲起。林冲一生犯过很多错误,去岳庙烧香还愿肯定不是最严重的一次,但却是他一生中最有转折性的一次。在他早上出门的时候黄历上这样写道:初六,惊蛰,有风,宜洗澡,忌出门,福南煞北。切记诗曰:闲谈就在家中坐,与人口角是非来。 现在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段说明吧:长话短说,黄历上这段话的意思是初六这天最好呆在家里,自己洗澡也行,给老婆梳头也好,千万别出门,就算是实在憋得厉害想上街溜达一下,也最好到南边别往北了去——倘若有急事不得不出门往北,也千万别和陌生人说话。如此看来,当时的黄历科学已经给他将路指得明明白白,要怪只能怪林冲早上起来粗心大意,没仔细看看“出门指南”,这才惹了大祸。 其实,去岳庙烧香还愿并不是林冲本人的意思,他这么一个舞枪弄棒的粗人,哪儿会理睬那些劳什子烧香许愿,但在他看似成功的背后,却有一个伟大的默默无闻支持他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他老婆,东京城里十大美女之一的林娘子。 据街坊邻居透露,林娘子平时一不洗衣二不做饭,更不用上班赚钱,每天的工作就是往返于灵验的寺庙和家中为丈夫祈祷,把林冲一直从一个平凡的小兵祈祷到了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今天去还愿,其实就是还这个愿望的。此时据林冲坐上教头的椅子,才刚刚不到三个月。 就这样,林冲带了丫鬟锦儿,扶着娘子出了门,直奔岳庙而去。三个人一路上有说有笑,有打有闹,路过街边小摊儿还各买了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端得是快活无比。但随着时间一长,林冲就有些吃不消了,原因很简单,谁都知道女人是天生的购物狂,逛街才是她们最大的乐趣,说是去岳庙,但东京城里大小商店林立,一看见里面的绫罗绸缎,就由不得这两个女人了。 而众所周知林冲是马上头领,又不是日行千里的神行太保戴宗,他擅长的是骑兵打仗,而不是马拉松,就这么用两条肉腿走上一天,林冲当然也和大部分陪老婆逛街的男人一样,感到越来越累,两只大脚丫子越来越沉重,最后,他便像买份足球报蹲在美容店门口等太太做面膜的男同胞一样似的撒了个谎,说是去大便,其实自己早溜去看耍猴儿了。 2 这时候,一个叫鲁达的莽汉出现了。不能说这个人改变了林冲的一生,但两个人一见面之后,便阴差阳错,再也扯不开关系了,日后漫漫人生路上,必少不了互相的拉拉扯扯,帮帮衬衬,这是后话,暂先搁过。但不管怎么说,在林冲所结交的朋友里面,鲁达还是比较不错的一个,虽然人粗了点儿,好歹也在林冲周围聚集的陆谦等人充满了圈套和陷害之中,为林教头平添了许多心理上的安慰。 不过对于林冲来说这段友谊不错,但对鲁达来说就完全不是了。英国人法兰夫·史文诺顿说:十个人有九个因交友而进步,遗憾的是,鲁达就是那剩下的一个。正是因为认识了林冲,脑子一热拜了把子做了兄弟,小鲁日后才不得不千里迢迢地奔波在发配路上跟着林冲这个倒霉鬼做义务保镖,不但离开了自己在大相国寺里吃肉喝酒的快活日子,而且就此再也回不了头,只好和林冲玻璃般地相依为命,到最后只落下一个土匪山贼的结局。 多年以后,当鲁达站在梁山之颠上,落寞而嫉妒地望着东京城里繁华的景色,心里早已是不甚感慨,说不出的唏嘘哀怨。但现在他当然看不到那结局,倘若能够先知先觉还要和林冲热乎,那么小鲁的选择就充满了大脑智商和性取向的双重疑问了。 两个人相识的过程是这样的:林冲当时举着一串糖葫芦,怀着从逛街的艰苦劳役中挣脱出来的轻松心情,正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转,忽然听见一堵矮墙后面传来大风车的声音,他赶紧跑过去搬了块砖头踩着一看,原来是一个秃头和尚在舞禅杖。林冲看了半天觉得没趣,正要转身离开,忽然身边有一个观众喊了一声“端得使的好!” --------------- 罪犯林冲(上)(2) --------------- 鲁达当时向一干泼皮展示武功,将一柄六十多斤的禅杖舞得虎虎生风,但毕竟人是肉长的,六十来斤的东西在手里不停地飞舞,胳膊早就麻了,无奈泼皮们一个劲儿地叫好,不好意思停下只好苦苦坚持着,这时候听见有人大喊,顺势赶紧停了下来,往墙上一看,光看见林冲的脑袋了,于是鲁达伸手向他一指,“拿糖葫芦的那个,过来!” 林冲正要解释不是自己喊的,但转眼一看,刚才和他一起看的人都不见了,只好硬着头皮爬墙进去,来到鲁达面前。这时候众泼皮中有一个叫李四的,也就是之前曾经被鲁达扔到厕所里的那位,以前正好在大宋日报上见过林冲,于是上前给两人介绍了。鲁达和尚一听这是位朝廷命官,心想自己有案子在身,今天结交了不愁将来给我开脱开脱,于是赶紧猛套近乎,向林冲大献起殷勤来。 只要在大学中文系里古典小说选修专业及过格的同学都知道,禁军教头是个什么样的官衔,别管禁军的数量是八十万还是八百万,性质都是一样的,充其量也不过只是一个武术教练,放到现在就跟预备役的喊操的差不多,跟那些掌握大权的人是没法儿比的,所以平日里根本听不到任何阿谀奉承的林冲现在忽然受了老大的马屁,顿时觉得眼前鲁达和尚的这一张马脸也变得可爱起来,于是也不怠慢,笑容满面地说起客套话来。你来我往之后,两个人越发觉得对方够朋友讲义气,于是在泼皮的提议下,林冲和鲁达一官一匪便当下撮了黄土,喝了鸡血拜了兄弟。 说到结拜,这倒也不能怪泼皮的提议,说到底还是两个人心意相通所致。谁都知道泼皮们最擅长的就是结拜兄弟,吃肉喝酒,要让他们提议林鲁二人去咖啡厅坐坐聊聊贝多芬的一二三四交响曲自然有些勉为其难,他们只会这手儿。但是林鲁二人还是相当高兴的,于是鲁达和尚吩咐一干泼皮再去相国寺里偷些老母鸡和大白菜回来,打算和林冲两人好好喝上几盅,不料还没等酒壶温热,就看见林冲的使女锦儿就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拉着林某人的袖子报告说老爷大事不好了,你老婆被人调戏了。 3 如你所知,调戏林娘子的而不是一般的小混混,而是当今殿帅府高太尉的干儿子高衙内。对于这件流氓事件的从头至终并不难揣测,只要看过周星驰先生电影《唐伯虎点秋香》的同学们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想象出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高衙内戴着一个可以耷拉到肩膀的相公帽,穿着一身睡衣般的大褂,手里摇着一柄画有江南山水的薄扇子,晃晃悠悠地就跟踪林娘子来到了岳庙。 需要说明的是,高衙内本身跟踪的目标并不是林娘子,而是她的丫鬟锦儿。大家都知道,在古代那个时候,但凡是达到太太级别的,老公又当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这跑前跑后提包结帐的营生根本不需要自己亲自来干,所有的活儿只要交给下人去做就可以了,这下人就包括书童和丫鬟在内。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副封建社会的奴隶服务图:林娘子在前面接过服务员捧上的衣服裙子左试右试,身后则跟着已经背了数个大包装袋儿的锦儿,满头大汗地寸步不离。不巧的是这时候,可怜的锦儿被一个同样也是下人的家伙发现了,于是此人便巴巴地跑去报告了自己的主人高衙内,说那边有一个小姑娘,生得是唇红齿白,前凸后翘,年龄不大不小,我看将将正好,如此等等。高衙内正闲得发慌,赶紧呼啸一声就跟了过来。 就这样,林娘子带着气喘吁吁的锦儿在前面走,后面跟着高衙内一干流氓。到了岳庙之后,高衙内觉得机会到了,便像唐伯虎一样地悄悄溜了进去,再找个林娘子和锦儿双双拜倒在地企盼祷告的当儿,忽然从柱子后面闪了出来,瞪着一双老鼠般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这比自己预期目标又多出来一个美人儿双胞胎。 等林娘子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只见高衙内象墙一样地挡在了她们的面前,嘴里声情并茂地唱着《十八摸》:“一呀摸,摸到了姐姐的头发边,二呀摸,摸到了姐姐的小脸蛋儿……” 如果按照正常逻辑,林娘子的第一反应则是尖叫一声,然后夺路而逃,要是赶上胆子不大,或许还会夹杂些四下横飞的眼泪儿什么的。但林娘子不是别人,她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的老婆啊,所以对付象高衙内这样的执侉子弟根本不在话下,三下两除二,就把小高打得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了,打完之后还揪起他的脖领子警告说,“再看见你,就打断你的腿!”在小高赌咒发誓之后才放了他。 但事情远没有这样轻易地结束,林娘子放开高衙内回过头来时,发现身后早已经站了十几条大汉,胸口露黑毛的那种。不消说,他们都是小高的保镖。这样一来,林娘子那几招三脚猫的功夫就不灵了,只好施展开妇女防狼绝技,声嘶力竭地哭闹起来。 事实上的情况是,当林冲赶到时,林娘子已经把一干大汉们哭闹得头晕目眩,要不是领导高衙内在场监督不好意思放手,早就都放开她跑远了,谁都女人一旦拼了命地尖声高叫起来那得多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担下来呀。所以林冲提着一块砖头过来时,眼见没什么大事,便放心了一大半,但是出于面子问题,还得大喊一声,“谁是领头儿的?”高衙内正手足无措时,忽然看到了救星,赶紧扑过来大呼,“林叔叔!”林冲一看,这不是高公子嘛,心想难道就是这个小王八蛋调戏我老婆?在问清楚之后,阴着脸拂了袖子,说了一声“时候不早了,赶紧回家去吧,不然你爹地会担心的”,便没有再往下仔细追究,只带着老婆丫鬟出门去了。 --------------- 罪犯林冲(上)(3) --------------- 这件事情本来到这里就算告一段落了,要是以这种方式结束,高衙内估计也会歉疚在心,反醒几天,自会回家本本分分地做个好孩子,和林冲的梁子也就无从谈起,林某人的大祸当然也不会降临了。可就在这时候,鲁达和尚却提着禅杖带了二三十个泼皮跑了进来,一进门就说兄弟受惊了,哥哥给你解气。 林冲虽然心里老大不乐意,心想你个老秃驴,刚才怎么不跟我一块儿过来,等事情办完了才过来演戏,要真是打起来我早就被揍趴下了,但脸上还是笑嘻嘻地说没事没事,都是自己人,咱们回家吧。哪知鲁达却眉头一竖将脸做狰狞状,过去二话不说就赏了高衙内一个大耳刮子,嘴里大骂自己人都调戏,妈了个巴子。打得小高呜呜地跑回去报告老爹去了,只剩下林冲呆呆地站在当地,喜也不是,气也不是。 最后,在鲁达仗义的呼喊声中,林冲阴着脸谢过兄长,自己无奈地带着老婆回家去了。由此看来,林冲和高衙内之所以会搞得老死不相往来的恩怨,全赖鲁智深这个二百五。要不是他的话,林某人也不会被高俅寻个理由打得吐血之后,再一脚踢到沧州那个鬼地方去。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交友要慎”这话是一点都不假的。 4 却说林冲带了老婆丫鬟自顾回家暂且不提,单说高衙内捂着半边肿得象猪脸一样的面皮,一溜烟就跑到干爹那里哭鼻子去了。当时高俅白天刚刚被同事蔡京想了个法子穿了一只小鞋,心里老大地不高兴,正坐在白虎堂上懊丧地郁闷呢,被小高进来一通暴哭,登时就火了,先把儿子劈头盖脸打了一顿,边打边想又不是亲儿子,惹恼了大爷小心废了你丫的。打完了觉得有些对不住表哥,这才把高小胖拉了过来,好一阵的抚慰。 地球人都知道,高俅的表哥才是小高的亲爹,高衙内原本叫高俅是唤做叔叔的,因为这个坏蛋叔叔发迹太快,还来不及生养儿子,担心别人说三道四,就干脆认了他做了个干儿子,反正只要不造反不篡位,随便干什么都行,这样一来,小高每天的任务便成了吃喝玩乐搞对象,怎么高兴怎么来,所以霸占个把老爹手下的老婆丫鬟更是不在话下——他就是这样跟他爹提出来的。高俅一听,这还了得,你小子每天干什么不好,非得抢我下属的女人,这不是逼着我里外不是人吗,二话不说就给拒绝了,又把小高打了一顿,冲着大门一脚踢了出去。 小高回去之后越想越窝心,第二天起来就是感冒上火,吃嘛嘛不香,从早到晚地唉声叹气起来,活脱脱一个相思病外加幻想症。高俅得知以后生怕他长期下去成了植物人,心下一狠,便什么也不顾了,召来手下陆谦商量对策。 陆谦是林冲的小学同班同学,那时候林冲是班长他是学习委员,你捧我逗相濡以沫,关系一直不错,但做为这篇文章里的第一号坏蛋,陷害林冲的艰巨任务便理所当然地着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这也能以足够的理由证明在官场上只有永远的利益,而没有永远的朋友——有人推算高衙内倘若要想挖陆谦老婆的墙角,林冲也未必不会设计收拾陆谦,换句话说,就算陆谦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忍加害,还是会有第二个陆谦跳出来充大头,这件事情总而言之只能怨林冲倒霉,而不能把所有的屎盆子扣在小陆头上;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没必要对陆谦这个小角色恨得咬牙切齿,人人得而诛之的程度。 当然,一个好汉三个帮,光有陆谦一个人是不行的,所以他又找了一个靠开妓院起家的朋友富安,一起没日没夜躲在高级宾馆里研究起怎么将林娘子变成高娘子的法子来,世上没有想不出的辙,他们不到三天就想了一个。“这样不但拉个替罪羊,被林冲发现后还可以把责任全推到富安的身上,真是不错”,陆谦怀揣着这样的想法,乐滋滋地就去找林冲了。 却说林冲自打老婆被高衙内调戏以后,再也不敢招摇过市地携妻带女地去逛街了,只好每天下了班儿就躲在家里下下棋,写写字,累了再到院子里打打拳,日子过得相当无聊。这天正郁闷地直挠头,抬头看见陆谦来了请他出去喝酒,顿时兴奋地两眼冒光,还没跟老婆打招呼就换了身衣裳跑出去了。 两人来到一家酒店上,要了两瓶二锅头,炒了几个小菜,还整了一个炖猪头,有滋有味地喝了起来。喝酒的时候也没闲着,两个人从太师说到天子,又从唐明皇扯到李师师,聊了个不亦乐乎。林冲因为时间长了没人请他吃饭,不多一会儿就喝得微醉,等他上了个厕所回来,却发现陆谦已经不在了。林冲顿时大怒,拍着桌子叫老板过来,把帐全划到了陆谦头上,这才心满意足地抬腿下楼。没想到楼梯还没下到一半儿,就看见使女锦儿慌慌张张地跑来,和头一次尖声报告“你老婆被调戏了”的样子一模一样。 故事发展到这里的时候,细心的同学不难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不管高衙内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调戏林娘子,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保镖和家丁看着,这个叫做锦儿的丫鬟却总能想方设法跑出来,再在异常严峻的压力下冷静地保持好心态,于东京这个饭店林立人潮人海的大城市中准确地找到林冲。 这能代表什么?如果按照正常逻辑来分析的话,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第一,这个丫鬟是高衙内故意放走的,然后再暗示给她林冲在哪儿,照这样分析,高衙内就不是单单想调戏林娘子这么简单了,在这一切的背后,很可能还隐藏着一个大阴谋,这个阴谋大到什么程度,我们还不得而知;第二,那就是这个丫鬟身怀绝世武功,每次都能利用一个绝顶高手的优秀综合素质进行逃脱,并能采取相当大拇指的手段找到林冲。要是按这个猜测走,那么锦儿的功夫就一定是林冲教的,因为她再也没有别的学习途径了,若真是林冲教的,可见他在这个小丫鬟的身上下了多大的工夫,自己的老婆都只会三招擒拿手,但这个小姑娘却会如此高超,很显然,林冲和她的关系远远超过了师徒与主仆之间所正常的范围。 --------------- 罪犯林冲(上)(4) --------------- 总之,林冲再一次地由锦儿带路,一举找到了自己的老婆和高衙内,这次不在别的地方,正是陆谦的家里。林冲看了大怒,心想你妈的陆谦,十几年不来往,你丫又干上皮条客了!顿时按捺不住,噼里啪啦地将陆谦家的大小家具摆设统统砸了个稀巴烂——高衙内倒是没挨着一通暴打,就在林冲怒气冲天地寻来之前,小高早就使了一招消防,从窗户上拉了根绳子吊下去跑了。 5 就这样,林冲和高衙内的矛盾彻底激化了。不但高衙内在家天天对林娘子日夜思念的同时用针扎小人儿的迷信方法赌咒林冲,后者也在家里上火生气,不是经常把一张桌子拍得粉碎,就是带着所有男性家丁对着高家的方向撒尿,嘴巴里还嘟嘟囔囔地咒骂个不停。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此刻,正是鲁达和尚和林冲刚刚拜了把子的时候,那么他到哪里去了呢?怎么不来替林冲出头呢?镜头转过,鲁达跟一帮泼皮正在大吃二喝,一个小混混起来问道,鲁师傅,你怎么不去看你的林兄弟啊?鲁达瞪他一眼骂道,你知道个屁,朋友啊朋友,等他不幸的时候再去找他,不才更显得我小鲁够哥们儿啊? 这头林冲一个人在家里生气,高家庄那头可没闲着,话说陆谦和富安又聚到了一起,琢磨了三天三夜之后,终于又想出一个绝妙的坏点子来。这个坏点子的实施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林冲闲得没事儿干正在房顶上打枣子吃,忽然听见有人尖着嗓子叫卖宝刀,于是赶紧抱着树干溜了下去,问那人刀子的来历和路数。 结果林冲被卖主猛一通忽悠,说我这是越王勾践剑,干将莫邪都比不了的,如今挥泪大甩卖,你要么就拿走不要的话别摸。林冲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不小心重重地砸了脚心,从中枢神经传导上去,把脑子也震得晕晕乎乎的,连讨价还价都没想起来就以两千贯铜钱的高价买了下来。 林冲乐呵呵地捧了那口刀回家,屁股还没坐热就接到了陆谦的电话,说高太尉听说他得了一口宝刀,希望可以拿去叫他见识见识,林冲想起前几天林娘子被调戏本想和他发作,但想起这是公家事情,私事儿下了班再说也不迟,就没再说什么,挂了电话之后略加安顿,就屁颠屁颠地跑着往殿帅府去了。这时候他已经被器重二字冲昏了头脑,丝毫想不起来这里面有多么大的推理漏洞值得他去思考了。 不到二十分钟,林冲就全副武装地来到了太尉府,临出门前他觉得宝刀配上军装才够气派,不但把家里最精良的军械装备扛在了身上,而且还在衣服领子和腰带之间缠了几根链子流星锤作为装饰。进了太尉府之后,林冲按照路标和告示牌左转右转,不一会儿就来到一个阴气森森的大堂之上,只见两边轻重武器无数,肃静威吓的牌子若干,当中一个大太师椅,上面摆着一张白老虎皮,林冲想到这个地方好象自己似曾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正恍惚间,忽然阳光透过窗户缝隙打了进来,正好打在一个匾额之上,林冲眯缝着眼睛一瞅,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但见上面四个大字苍劲有力,金光闪闪:“白虎节堂”。 林冲虽然智商不是奇高,但也不是傻子,心里觉得十有是中招了,正要拔腿先走,忽然听见炸雷般一声大吼,瞬间灯光大亮,高俅一身正服打扮站在眼前,横眉竖眼地盯着他,不一会儿从兜里掏出一张电影台词来照念着大喊:大胆林冲,老夫待你不薄,你却恩将仇报,竟然身披暗器,手捧大刀,来得白虎节堂,朗朗乾坤,苍天在上,岂容你在我的雪地上撒点野!说完怪叫一声,“来人!”只听见鼓声一响,从左右跑出几十号大汉来,人人拿着绳索盾牌和石灰粉,看样子只要林冲反抗,就要拿东西往他身上招呼。 林冲眼见不妙,把宝刀往地上“当啷”一扔,正想施展尿遁绝技,可还没来得及说出“我去小便”,就被左边的一个大汉使得一招扫堂腿勾倒,脑袋朝后就摔了下去,接着一个二百多斤的大汉从天而降地往他身上一压,顿时连早上吃的油条也吐出来了,其余人顿时发一声喊,三下五除二就把林冲给绑成一个巨型拉链儿。 --------------- 罪犯林冲(下)(1) --------------- 1 话说林冲被当场拿了,高俅当下就要拿刀子杀人,林冲吓得连鼻涕都喷出来了,但是苦于嘴里被大汉们塞了袜子,臭也快臭晕了,话自然是一句也说不出来来,着急得满脸通红,看上去象个大红萝卜。高俅正要下令,忽然看见陆谦从后面捂着脸跑了上来,说开封府的人正好来送个文件,马上就进来了,不通过审讯这时候就当场杀人恐怕会被别人揪辫子。 高俅什么都不怕,最怕的事情就是被别人揪着自己的小辫子,于是赶紧把刀斧手撤走,又仔细想想,吩咐左右把林冲干脆押到开封府,招了什么也好说,不招就大刑伺候等等,还写了个小条子叫陆谦一起带去,说就是本官的意思,希望他们按此照办。 就这样,林冲被押到了开封府上,老虎凳辣椒水一起上,着实吃了不少苦头。最后签字画押,认罪了事,不过老天该留他林冲,靠着林娘子的爸爸,也就是他的泰山大人使了不少银两,终于没被判个死刑,只在脸上刺了个戳子,打屁股三十,发配沧州。通过现场抽签,押解的任务落到了两个满脸横肉,一身酒气的公差头上,一个叫董超,一个叫薛霸。 在林冲还没有出发之前,还发生了一件轰动东京的事情,那就是他写了一纸休书,把林娘子给踹了。任何人都不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包括为他跑前忙后的老丈杆子也不知道,听说此事后气得大骂林冲,还吐了他一脸口水,说老子为你奔波这么多天,最后就落了个恩断义绝,你大爷的真不是个玩意儿。 不过据当时和林冲在一个牢房里睡觉的一个犯人说,林冲在龙飞凤舞地写了一纸休书送出去之后大感轻松,翘了二郎腿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话,“红颜者,祸水啊!”最后,从牢外传来消息,说他老婆上吊自杀了,林冲倒没什么,只把高衙内气得顿时休克了过去,三天都没抢救过来。 又过了几天,林冲被董超和薛霸押解着踏上了去往沧州的道路。一行三人从东京出发,走了不到十里地,就发现一直有一个蒙面的男子在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走快了,他也就快,他们走慢了,他也就慢,反正就这么一直晃晃悠悠地跟着。董超和薛霸一商量,这肯定是想劫掉林冲的朋友,琢磨着是现在就把林冲放了还是等来人拿着刀子过来时再放,正忐忑间,那个人已经偷偷地现身了,他们一看,原来是陆谦。 陆谦趁着林冲睡觉时向两人现身之后,先是通报了自己的官职,谁都知道对于公差们来说,这一招儿是最灵的,谁都想找个机会往上爬,没人愿意失去巴结领导,特别是比较大的领导的机会,所以,董超和薛霸都乐得满脸鼻涕泡没命地向陆谦大献殷勤,免不了又是一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陆谦摆摆手,掏出十两金子来递给两人,说用不着死而后已,你们只要找个机会把林冲收拾了就行。 董超人笨,傻呼呼地问收拾的意思究竟是打断一条腿还是抽几个耳刮子,陆谦哀怨地看了他一眼,用手先在脖子上狠狠地划了一下,再做个脑袋下垂的姿势,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2 当天晚上,董超薛霸就开始商量怎么收拾林冲,按照董超的意思,是先用开水把他的脚煮了,再给他穿上一双新草鞋,折磨得他精神快崩溃的时候再一刀下去,而薛霸则主张一路上连打带骂,不给他饭吃不给水喝,刚睡着就叫醒,有机会再捉几只小蝎子小毒虫来咬上几口,之后到一个四下没人的地方一棍子抽死,两个人因为不同意见吵了整整一夜,最后只好通过抓阄来决定,结果抓出来他俩一看,只见阄上写着四个小字儿:两管齐下。 就这样,一路上这么走下来,林冲已经被折磨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了,只要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几乎天天都能听见林冲哀嚎哭泣的声音。终于有一天,他的罪终于受够了。这天早上,三个人来到了一处地势险峻,树高叶阔的阴森地界,叫野猪林,从字面上的理解,这是一个野猪非常多的树林,但是因为寂静无人,土松林深,常常被选择做杀人越货的地点,林冲三人还没走到一半,就看见不下二三十具已经变成骨架的骷髅。 董超薛霸眼见地势不错,就唱着摇篮曲哄着林冲靠在树上睡着了。等林某人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捆到了一棵高耸入云的大树上,眼前是两个凶神恶煞的汉子,正一个拿刀一个持棍,恶狠狠地盯着他看。再仔细一看,原来是董薛二人。 林冲心里暗暗叫苦,但表面还是不露声色地笑嘻嘻看着两人,“我知道两位哥哥是跟我做游戏呢,乖,快把我放开来吧,”薛霸冲他嘿嘿一笑,晃晃手里的棍子说道,“早就听说林教头身怀绝技,不但枪棒使得出神入化,而且早年练的金钟罩铁布衫更是刀枪不入,炉火纯青,俺们两兄弟想开开眼界,所以今天就不好意思了……” 林冲看见薛霸笑眯眯地凑了上来,吓得手脚乱动使劲挣扎,连声大叫,“谁他妈给我造谣呀”,眼见一棍一刀朝自己头上招呼过来,吓得再也支持不住,嗷嗷地扯开破锣嗓子叫唤起来。正在这时,忽然大树上一个黑忽忽的身影从天而降,还伴随着一个超级洪亮的声音“别喊了,被震下来啦”,林冲一看,原来不是别人,正是鲁智深。只听见“扑通”一声,正好砸在了董超薛霸的身上,两个人连屁都没放一个,就被立刻砸得晕了过去。 --------------- 罪犯林冲(下)(2) --------------- 林冲顿时大喜过望,顾不上说声谢谢就流着眼泪儿大声地埋怨,“讨厌,你怎么不早来呀,害得人家受了这么多苦”,鲁达和尚咧着大嘴憨厚地笑着一边给他解绳子一边解释其实自己早就跟了一路,一直到今天才找着机会把他救了。林冲听了一肚子的气,心想你妈的臭和尚,一直跟着你怎么不早点动手,老子的脚都快被煮成猪蹄了。本想上去和他理论几句,后来想到自己背伤未愈,脚也不太方便,吵翻了动手怕是打不过这厮,才悻悻作罢。 鲁达和尚也不知道林冲有这么多的怨气,只顾着把他解开放到地上,又跑过去一泡黄尿把董超薛霸浇醒,上去就要一拳一个结果了性命。林冲抽了根烟正要伸个懒腰,看见和尚要杀人赶紧拦住,“把他们杀了,我一路上欺负谁去呀”,说完吩咐董超薛霸砍下树枝来做个担架,自己理直气壮地躺了上去,吩咐开路,手里拿了一根鞭子,快活地唱起了山歌。鲁达憨厚,想不起来让两个人每人背上一个,只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扛着六十多斤的禅杖,走的气喘吁吁,叫苦不迭。 就这样,林冲迎来了自己生命中继八十万禁军教头之后的第二个春天。一路上不但享受了人工大轿,心情不好时就拿鞭子把董超薛霸抽的满身青肿,而且每到一处就叫鲁达和尚买酒买肉,两袖飘飘的鲁达和尚自然没钱,所以倒霉的还是陆谦送给董薛二人的那十两金子。 谁都知道在那个时候十两金子能买多少东西,但就这样,鲁达还是没有辜负林冲的期望,在如此偏僻的路上将那些金子花了个精光。日出日落,一路上不但留下了董超薛霸累死累活的脚印,还洒满了林冲的快乐山歌和鲁达和尚气喘如牛的声音。 3 大概过了一个月,鲁达和尚实在扛不住旅途疲劳,想起在东京的快活日子,便找个机会把已经走得又肿又胀的两副大脚板拿给林冲看,“你看,你看嘛”,林冲担心他一走董超和薛霸加倍地报复他,便委婉地表示了自己的想法,鲁达心想你丫这纯粹是把我当保镖的使唤啊,不让我杀人还不放我走,当下顿时大怒,不好意思对林冲动粗,便提了铁锤子大小的拳头把董薛二人揍得鼻青脸肿,“你个挨千刀的!” 董超薛霸莫名其妙地挨了一顿暴打,也不知道鲁达和尚是在骂林冲,只好忍痛陪着笑脸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鲁达打得累了,才停下手来喘着粗气盯着他俩,“你们还敢不敢欺负我兄弟?”董超薛霸一听眼睛都绿了,赶紧赌咒发誓说再动林教头一个指头就不得好死等等。鲁达点点头,这才别过林冲,用先前藏起来的金子雇了一个轿子,兴高采烈地回东京去了。只剩下被打得猪头似的两个公差望着他留下的滚滚浓烟,象是看见了一个悲惨时代的结束。 林冲三人继续赶路,这一天来到了一个柴家庄的地方,林冲一打听,原来是老朋友柴进的地皮,赶紧吩咐董超进去通报。不一会儿,柴进笑嘻嘻地迎了出来,当下一番“想死我了”之后,林冲就顺势带着两个司机住了下来,每天白吃白喝,与武松和宋江当年的拍子一模一样。 时间一长,柴进也不免肉疼起来,又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黑着脸撵人,只好经常派些拳脚武师过来挑衅,但无奈实在是水平有限,无一例外都被林冲打得吐血,不但没起到预期的效果还得贴上医药费,把柴进气得一夜青丝变白发,看上去象是好了十岁。 终于有一天林冲住得烦了,就提出来想到沧州玩玩,柴进大喜赶紧写了个条子拿了银两,“那里都是我哥们儿,放心去吧”,就把林冲赶了出去。林冲也不在意,带着董超薛霸就一溜烟跑到了沧州,拿了柴进的条子和银两四处打点,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至于给林冲当了一路脚夫的董超薛霸两个猪头,他们的前途却越发迷茫起来,回去高俅自然饶不了他们,在这里的话又找不着工作,只好跑去央求林冲,林冲每天答应地妥妥当当,但就是不来实在的,过了一个多月,二人实在坚持不下去,只好投靠以讨饭为生的丐帮去了。日后不免忍辱负重,图谋大事,历尽艰险,终于成为了一代八袋长老。 话说林冲在沧州好吃好住,直到有一天,忽然接到上级的命令,让他去一座大军草料场做看守,林冲不知道这是陆谦和富安搞得又一个圈套,加上冬天风大,站在门外的林冲也没听清楚领导的话,把“看守”听成了“太守”,直以为自己要被升职转运,乐得把一张马脸也笑烂了,回去便迅速打扮整齐,提着一个酒葫芦和自己的那杆无敌霸王枪,颠颠的跑去上任了。到了一看,才知道这里连个陪他唠嗑儿的人都没有,更别说管理一方土地了,林冲后悔地把头发揪了好几把,在雪地上暴跳如雷,声嘶力竭地大哭了一场,这才终于平静下来。 4 无奈之下,林冲只好在这个草料场里住了下来,每天实在闲极无聊时给自己讲讲故事,要不然就玩一下宋朝颇为流行的“周伯通双手互搏术”,左手打右手,右手击左手,玩的多了,也就不寂寞了。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林冲纵使再能耐得性子,也觉得乏味,有一天早上想大喊几声,却忽然觉得说话也不利索了,大吃了一惊之后,赶紧提了酒葫芦去十里之外的小卖部打酒,心想再要不和人说话,怕是就快变成鲁滨逊了,那可大是麻烦。 --------------- 罪犯林冲(下)(3) --------------- 于是林冲提枪带葫芦出门,独自一人顶着风雪走在了人生最后一段困苦的路上,只见漫天的大雪飘飘扬扬,劲冷的大风呼啸猎猎,雨水和着雪星星点点,林冲头戴红缨帽,身披绿青袍,脚穿黑皮靴,扛着一杆长长的花枪,枪头戳着一个酒葫芦,脚下两行漫长的雪印,简直就象一副浓重的泼墨油画一样动人。但林冲当时显然顾不上欣赏自己的pose,他心里想的是这大雪啥时候才能停啊,妈的,我都一个月没见过太阳了。 《易经》上早就说过,当人一旦转运的时候,挡都挡不住。这不,等林冲打酒回来才发现自己住的那间不足20平米的小房子已经被风雪压塌了。不过他当时却显然不知道这是老天爷的照顾,不然就会被大火烧死,只是呆呆地望着那一堆废墟恨恨地想,“我靠,今天晚上到哪儿去睡呀?” 站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当他自己快变成雪人的时候,林冲才想起来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山神庙,这才赶紧跑到那堆废墟底下一阵乱翻,最后好不容易抽出一个破棉被和半截枕头,夹在胳膊底下就向前跑去。当他跑到山神庙的时候,林冲忽然发现自己身上冒起了阵阵白烟,觉得身上也不冷了,手脚也不麻了,浑身似乎还有使不完的劲儿。可怜林冲现在才明白跑步能使人发热的道理,于是他顺手把花枪取了出来,在外面顶着风雪练起“林家八十一路顶风枪法”,练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觉得通体舒泰,比蒸了一个桑拿都过瘾。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林冲当时的样子:风雪在头上象棉花一样纷纷洒落,山神庙前一个身材优秀的中年男子正捧着一个葫芦大口大口的喝酒,夜如墨漆,人似孤龙……在这样的场景中,林冲望着皑皑的白雪,联想起自己悲惨的一生,再也忍耐不住,顿时心头一热鼻子一酸,哇哇地就哭了起来。 俗话说哭泣能减轻压力,林冲大哭了一场,觉得胸口也舒畅了,气息也开始流转了,身上更是说不出来舒服和痛快。就在他正要返回山神庙睡觉的时候,通往他走上梁山道路上的最后两个受害者出现了。 这两个人就是他的小学同学陆谦和大茶壶富安。他们并没有看见林冲,正勾肩搭背地向山神庙走来,一路上还嘀嘀咕咕:“你放火了没有?”“你是瞎子啊?那冲天的大火你看不见吗?”说完冲着北方一指,林冲的目光也随之而去,只见草料场已经化作了熊熊的烈火,火焰把半个天空都烤红了。 让我们把目光从草料场在转回到陆富二人的身上,他们还在有说有笑地聊着天:“这把火非将林冲那厮烧死不可!”“是啊,你的智慧为什么总是比我高那么一点点呢?”“不敢不敢,见笑了,”“你又谦虚了,”“不然我怎么叫陆谦啊?哈哈哈哈……” 林冲听到这里,再也忍耐不住,提了花枪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了过去,陆谦和富安还没来得及留下遗言,就被林冲一枪扎成个糖葫芦。林冲咬牙切齿地望着这两个把自己害得家破人亡的仇人,心里一恨,掏出一把尖刀就把两人的脑袋割了下来,挑在自己的枪头上,再回头看看大火熊熊的草料场,那一刻的镜头瞬间定格——在冲天火光的辉映下,林冲的表情显得格外凝重,也充满了对前途不可把握和难以预料的迷茫…… 在这个烈火风雪杀人夜的最后时刻,英姿勃发、步履潇洒的犯人林冲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就这样,他走上了通往强盗之路的漫漫征途。直到他走的远了,还能隐隐传来他悲怆的,令人心碎的歌声: “风萧萧兮, 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回头……”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倒霉杨志 “幸福的家伙个个相似,不幸的家伙各有各的不幸。”杨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负责给皇帝建假山用的花石纲刚刚被一伙子贼人抢跑。按照他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天下倒霉的实在不少,并不单单只有自己一个,所以犯不着跟自己过不去。 --------------- 倒霉杨志一 --------------- “幸福的家伙个个相似,不幸的家伙各有各的不幸。”杨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负责给皇帝建假山用的花石纲刚刚被一伙子贼人抢跑。按照他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天下倒霉的实在不少,并不单单只有自己一个,所以犯不着跟自己过不去。于是杨志并没有像一干遇到困难的俗人那样儿寻死觅活的上吊,而是重振旗鼓,又搜刮了一票民脂民膏,兴高采烈的跑回东京上下打点去了,傻呼呼地以为就算升不了职,再干几年制使官儿总还是可以的吧。 读过历史的朋友都知道,古时候的官位大都很奇妙。举个例子说,一个听着并不怎么起眼的家伙,甚至连‘官’字儿都沾不上边的太监,很有可能会“一句话顶半年干”,那些看起来挺威风的头衔,诸如战争时期的先锋、东汉末年的太守之类,却是危险的营生,死亡率甚至超过了士兵。 拿宋朝来说,特别是水浒这个年代,当官儿的无数,最倒霉的就是做制使了——特别是杨志。说他倒霉不是没有道理,高俅派了十个制史出去捞钱,其他九个人全都一毛不少地回来了,提携的提携领赏的领赏,唯独杨某人遭到暗算,失陷了。不但钱被抢了去,回东京复命路过梁山时还差点被刚刚上山的新手林冲将屁股刺个窟窿,被王伦等人请客吃饭时,还好意思腆着脸报出祖宗杨老令公的名号来,很显然不是什么精明角色。 果然,高俅一见这种窝囊废就恨得牙痒痒,谁不知道那些花石纲里有他高老板的抽成啊,就这么被杨志搞丢了。于是老脸阴得象个茄子,三句话不过问就把杨志骂了个狗血淋头,心想这蠢货弄丢了本官的钱不说赶紧想办法补救,反倒是搜刮了一把钱到处通融把好处让了别人,不给你个全国a级通缉令就算俺厚道了,还想继续做官,呸,门儿都没有。想到这里,茄子横眉竖眼地大手一挥,就把杨志给赶了出去。 杨志灰溜溜地走在东京街上,越想越生气,顿时觉得这老天爷实在是不公,凭什么别人都是一帆风顺官运亨通,有金有银有妞泡,我杨某人就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亿年身,想到恨处,牙根儿都快咬断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杨志这样的心态只能证明一点,也可以此来解释他为什么只配给宋江擦皮鞋,原因就是心胸太过狭隘,不但没有解决掉问题,反而把自己气得半死。 倘若换了别的成大事者,就算没能力去把高俅那厮揪到地下赏一顿大嘴巴,但好歹可以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怎么怎么,再者如何如何”之类的心理平衡来宽慰自己,这口鸟气总是能够发泄掉。不象小鸡肚肠的杨志,只会把自己气得头晕眼花,别的一点办法却屁都没有。 但生气归生气,这饭还是要吃,酒还是要喝的,大家可以想想,以杨志这样的体重,一顿饭怎么也不得七八斤牛肉,四五斤烧酒外加十几个馒头的伺候着,说他是饭桶有点过分,但他好歹是武夫出身,而且按照《水浒》中的说法,武松这样的大汉哪个都不是一进饭馆开口就要“上十斤羊肉,打十斤酒来”的主儿,就算是度量衡和现代的有所差异,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不相信杨志就这样儿背着一口沉甸甸的钢刀,在东京街上走来走去的溜达上一天,肚子能不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吃饭得要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杨志望着那街边一锅锅沸腾的肉骨头和香得扑鼻的大馅包子,口水瞬间不自然地就流了满脸。下意识地一摸兜里,却空虚得象现在的心情。怎么办,这该怎么办。杨志灰头土脸地在烈日炎炎地东京街上蹲了半个多时辰,苦思冥想之后,终于艰难地做出了一个抉择:卖刀子。 说起这把刀子,杨志心里就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什么都有。他如此痛苦,是因为这刀子是祖上传下来的,按照杨氏家谱和古训“传男不传女”的逻辑推算,这个宝贝应该是杨继业手里的东西,但考虑到老令公使的是带柄长刀而孙子杨文广擅长用剑,那么其主人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杨家七兄弟了,以长篇评书《杨家将》为参考,六郎和他三哥拿的是枪,五郎是棍子,老大老二都是宝剑,杨排风更不可能,她拿得是一根灶火棍儿,至于四郎,谁都知道他被掳到辽国做了驸马,那么当年使这把刀子的,嫌疑最大的就是杨七郎这个万金油了。 --------------- 倒霉杨志二 --------------- 把祖宗,特别是做了一辈子英雄的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卖了总不见得是件体面的事情,所以杨志也没好意思大张旗鼓的在街上大喊乱嚎,只是躲躲闪闪地蹲在一个角落里,把刀子上面插了一根草杆儿,低眉耷眼地“卖刀了,卖刀了,走过路过的不要错过了”小声嘟囔着。 这样一来,快三个时辰了都没一个人看得见他,更别说买主了。杨志心灰意冷地站了起来,正要豁出去大喊大叫,忽然听见大街上一阵骚乱,行人们无不抱头鼠蹿,一边跑还一边喊着“牛二来啦,牛二来啦”,杨志奇怪地看着这些人们,自言自语地说道:“谁是牛二?” 当时牛二其实并没有看见杨志,喝得微醉的他本来的目标是前面距自己有100米距离的一个水果摊儿,那里有自己最爱吃的一种据说有醒酒功效的水果:猕猴桃,全东京只有一家专门销售,正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忽然听见杨志叫他,脑袋一歪,看见一个脸上老大一块青皮的大汉正抱着一口金光闪闪的大刀,正睁着迷惘的双眼看着他。 牛二一愣,过去顺口问道:“你是干什么的?”杨志正迷惑间,看见走来一个肌肉发达,胸口刺青的泼皮,也不知道他是谁,以为是买刀子的人来了,赶紧满脸堆笑的向他介绍起来,有道是自己的孩子赛神仙,杨志在言语间也不免将这口宝刀夸得上了天去,鼓吹什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简直是易如反掌,只有英雄才识此刀云云。 据说后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牛二的母亲曾当场做了法庭辩护,说自己的儿子的脾气本来象小羊羔一样温顺,最喜欢的人生哲理是四个字“难得糊涂”,所以才每天饮酒微醉,平时只是打打牌,搓搓麻,根本与普通人无异,但生平最烦得就是有人讲文言文,因为他小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曾被语文老师用打手板儿等体罚手段来惩罚他的古代汉语不过关,从此落下了心理障碍。所以当杨志咬着舌头来了一通“万军丛中、只有英雄才识此刀”的时候,牛二当时就晕了。 就这样,牛二和杨志铆在了一起。大家知道,以无数打架斗殴的案件卷宗理由来看,但凡是有几把力气或是会几招拳脚功夫的人都会以为自己是英雄,而且最讨厌得就是有人说他不是英雄。更要命的是,这种的人思维逻辑只是再简单不过的“二分法”,即“不是英雄就是狗熊”。所以牛二听了杨某人的话非常生气,胸口一鼓一鼓地说道:你这是宝刀吗?理由呢? 杨志听了这话登时有些恼怒,于是也瞪了眼睛鼓了胸口说道:第一,砍铜剁铁,刀口不卷;第二,吹毛得过,也就是说拿一根毛发放在刀刃上,一吹就断;第三,杀了人刀上没血。牛二见他说得天花乱坠,心里老大不服气,就摸出二十枚铜钱,放在地上捋成一摞,说,你剁这个试试。杨志轻轻一笑,瞄准铜钱,一刀下去,顿时立劈两半。东京别的没有,看热闹的人却是数不胜数,周围几个看热闹起哄的人见了,都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纷纷大喊大叫地喝起彩来。 牛二脸上下不来,面皮潮红地骂道:“喝个鸟彩!”一伸手从杨志脑袋上揪了老大一把头发来,放到刀刃上说道,你吹断叫我看看。杨志忍着痛使劲一口气吹过去,头发立刻全断了,当下又引来一阵喝彩。牛二的脸色更加不善,抱着杨志的胳膊大喊,你砍条狗来你砍条狗来,我看咋地不留血。杨志被他抱得烦了,使劲挣脱开,骂道,我这是杀人的,不是砍狗的。牛二左右一个劲儿地起哄,杨志就是不砍,最后牛二眼见没戏可唱,便调头走了,只留下杨志站在当地,孤独而失望地望着这些光看热闹不买刀的观众。 按理说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牛杨两人分道扬镳也就完了,但这时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那就是牛二在走出几步之后嘟囔了一句话,正好被杨志听见了。这句话说得声音不高,但杨某人还是听得清清楚楚:“胎记怎么长到脸上去了?”杨志生平打架无数,没有一次不是因为他脸上的这块青皮。与牛二不能听别人拽文言文一样,杨志最反感的就是有人用话来揭他的脸上的那块花青皮。所以当牛二嘟囔了被他听见以后,杨某人马上冲了过去,一把揪住了牛二的胸脯。 牛二愣了一下,马上反映过来,这厮要找他打架,于是牛二撸了袖子扎好马步,运好了一口气,一拳就打到了杨志的脸上,无巧不成书,这一拳不偏不斜,正好打到了小杨脸上的青皮上。杨志顿时觉得人格受到了天大的侮辱,瞬间又想到了高俅早上对他的嘴脸,不免对那些以前欺负过他的人也顺便统统联想了一番,他越想越生气,越想越恼怒,眼前的牛二似乎也变成了茄子脸一样的高太尉,杨志顿时脑子一热,怒火冲天,顺势将手中的宝刀往前一砍,登时鲜血四下迸流出来,红光一闪,溅了他满满的一脸。 杨志看着半截身子的牛二朝后“扑通”跌倒,吓得嘴皮子也青了,哆嗦着手提着刀子站在当地,半天没了主意,回头一看,只见数十号看热闹的观众全都站在当地,把他杀人的经过看了个清清楚楚,嘴巴统统张成“o”形,全都看得呆了。 杨志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正要开口说点儿什么,只见一个老头儿右手直直地指着他手里的凶器,半天话都说不出来。杨志心里一惊,“当啷”一声就把刀子扔到了地下。那老头儿看了他半天,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还说什么杀了人刀口不留血,丫骗人!” --------------- 倒霉杨志三 --------------- 梁山上一百多号人,笼统地划分,可以归纳为这么两种人:一,自愿上山的,二,被逼无奈的。 这个分类的意思是说,第一种人跑到梁山上当贼完全是出于自愿的,比如以晁盖吴用和阮家三兄弟为代表的那票傻蛋,天天做梦都想过那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子的痛快生活,实在没人邀请,就自己主动去劫一票朝廷的钱,巴巴地追着赶着成为通缉犯,创造出落草的条件,再理直气壮地跑到山上,对王伦说一句“老子也是坏蛋”,就大剌剌地住下了。当然晁盖是个例外,象他这种举着“绿色梁山,环保生活”的旗子先行驻扎,然后再找个理由把王伦干掉自己当老大是另外一回事情。总的来说,这帮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愈堕落愈快乐”,往好了说就是追求自由、淡泊名利,往坏了整就是自甘堕落,天生是贼。 第二种,也就是“逼上梁山”型的,这些人在主观上无一不是希望在朝廷干些事情,然后再慢慢地往上爬,一直爬到自己爬不动的时候,他们这样做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光宗耀祖。不过从杨志卖刀这件事上来看,祖宗只不过是他们所打出来的一个旗号,自己的荣华富贵才是真的,但这些人的运气却都不怎么样,不是像卢俊义似的被宋江之流的家伙陷害,就是自己实在是在官场中混不下去了,只好上梁山落脚。这属于第二种。我们的主人公杨志,不用多说,肯定属于此列。 故事发展到这个时候,如果按照水浒本身的套路,应该是梁山的一干人马杀下山来,冲到牢房中把杨志救走,一起上山入伙去;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别人失陷了都有人救,惟独杨青皮屡屡犯事却没人理,宋江当然不用说了,为了救这个脓包,李逵差点把胳膊都累酸了,哪怕是林冲和武松这样的野主儿,也有鲁智深和孙二娘什么的帮忙,起码给口饭吃指条明路是义不容辞的,到了杨志这里,就只剩下自生自灭了,这个事情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像杨某人这样的超级自闭症患者,朋友不多,兄弟极少,知己更是一个没有,到大难临头的时候就只能孤零零地一个人品味寂寞了。 话说杨倒霉因为打死牛二被抓了回去,还没等严刑拷打,杨志就全招了,整个案件的审讯过程相当顺利。既如此,杨志当下就被认罪画押,脸上再戳个记号,发配了事。这种事情在宋朝是比比皆是,那时候发配个把人简直比捏死个臭虫都简单,但在发配地点的选择上,当时负责这个案子的府尹却着实着了难。按理说这本来不是什么屁事儿,随便找个人烟稀少,需要开垦放牧的地儿,朝杨志屁股上踢一脚就是了,但是这时候却有另一个人出现了,他就是高俅。 我们都知道,高俅这厮除了会踢足球,还有一个最大的功能,那就是欺负人。纵使什么人,只要犯到他手里,断然没有好果子吃,从上到下没有人不怕他的。但单单在杨志发配的这件事情上,高俅却失误了。 失误的过程是这样的:谁都明白,在一个环境中同时共事而且都是当官儿的那些人,相互之间几乎就没有关系好的,大宋的时候也是一样,不是你设计我就是我陷害你,每天除了必要的日程安排比如找机会拍皇帝的马屁和搜刮民脂民膏,高俅最大的工作就是诋毁和自己一朝为官的同事,用尽方法将他们搞臭,而且还得时刻提防着被对方搞臭,每天过得其实也不怎么轻松。 读过《宋史》分册野史章节第一篇的朋友都知道,当时在朝廷中最牛逼的大臣一共有三位,他们分别是高俅、蔡京和童贯。他们的共同点有很多,其中最突出的有这么两方面:第一,都是奸臣;第二,姓名都是两个字。这几个人别看平时在皇上赵徽宗面前都是嘻嘻哈哈,但实际上谁都不肯和对方穿一条裤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盼望其余两个人统统完蛋,只剩下自己单独享受皇帝老儿的宠幸和疼爱。 在这样的心态下,按照高俅的想法,是把杨志发配到大名府去了事。为什么要发配到大名府而不是漠河、新疆或是海南岛,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在那里驻守的留守司梁中书是蔡京的女婿。非但如此简单,其实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杨志在高俅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猪头,把这号倒霉蛋儿安排到他女婿那里,老丈杆子也迟早得跟着祸害。但高俅没有想到的是,杨猪头去了之后果然捅下了不少娄子,但老蔡却没有被牵连到。 --------------- 倒霉杨志四 --------------- 在上级的文件指示下,杨志很自然地抽到了一支下下签,不但因此吃了官司,而且还因为这趟发配惹下了大祸,从而不得不走上了黑社会的道路,这是后事,暂且不提。话说杨志被两个和包青天的衙役同名叫做张龙、赵虎的官差押解着,一路风餐露宿,终于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抵达了大名府。而且不出高俅所料,由于杨志一口气憋足了劲儿想要升职,所以在校场比武的时候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打败了几名梁中书手下的几名歪瓜裂枣,博得了领导的欢心,马上平步青云,坐上了提辖的位子。 以上经历并不足以证明杨志的功夫有多么地厉害,而是那几个跟他对打的家伙实在是太不中用了。但是这丝毫不能叫杨志小心翼翼,这个由囚徒瞬间变成提辖的幸运儿直以为自己的官运终于来到了,却不知道这只是一个摔更大跟头的前兆。总之,杨志在大名府好吃好喝,每天三菜一汤的伙食养着,除了白天可以吆三喝四打东骂西,晚上还有当兵的替他洗脚,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 但是有一天,这一切都结束了。这天早晨杨志正在屋子里听收音机播报的早间新闻,忽然小兵甲满头大汗地跑来,告诉他梁大人正到处找你呢,都找了一早上了。杨志急忙穿戴整齐,跑到中书大人的书房,一边擦汗一边等候吩咐。 梁中书冲他微微一笑,先递了一碗绿豆汤给他,再拍拍他象面案一般的脊背,柔声问道,小杨哪,本官对你如何呀?杨志顿时觉得天也旋了地也转了,脑袋点得象捣蒜锤子一样,激动地两眼冒光,赶紧回答大人对小人如同再造父母,恩公转世,小人定当犬马之老,鞠躬尽瘁等等。梁中书微笑着点点头,说那你就替我押送生辰纲吧。说完掉头走了,只留下杨志双眼冒火地站在当地,端着绿豆汤的手也兀自颤抖个不停。 这个把杨志逼上绝路的想法儿其实不是梁中书本人想出来的,罪魁祸首应该是他老婆。谁都知道梁中书以自己朝过一百八十斤的体重,能坐到这么高的位子上还没倒台,都是拜他的老丈杆子蔡京所赐,所以,在他家里的地位排列,自然是他老婆拿大头当第一。于是当他那个宝贝老婆在房间里慵懒地伸着脖子叫了一声“小梁”,他马上颠颠地跑了进去,摆出一副万事你做主的微笑朝向那个比如花还丑的娘们儿,轻轻问道,有事么? 被他从蔡小姐变成了蔡夫人的娘们儿假装生了气问他,你还记得六月十五号是什么日子吗?梁总书的脑袋顿时点得象个闹钟,连说记得记得,那是泰山大人的生日嘛,我早就将蛋糕和礼物都准备好了,只等时间一到,我就派人去送。蔡夫人点点头,说这还差不多,你要是以为自己翅膀硬了就不用理我了,小心我告诉爹爹打你的屁股。梁中书陪着笑说不敢不敢,我就喜欢吃这口软饭,哪儿能把碗砸了呢。 又过了几天,梁中书听从了一个文书幕僚的建议,将十万生辰纲偷偷派人从水路送走,只给了杨志十辆小三轮儿,告诉他说这里全都是银子和珠宝,但是为了避人耳目,我们就再表面放了些枣子和腊肠,以免被半路上的强盗们给抢了去。你一路上要多加小心,务必如此如此,尽量怎样怎样。傻呼呼的杨志满以为这是自己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连谢谢都忘了说,就赶紧用鞭子抽着众人屁颠屁颠地上路了。 同学们,我们不难看出,这再一次验证了文官和武官的明显区别。做为一个屡屡受挫,连续被打劫好几次的家伙,杨志不但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么多数目的金银这样轻易地叫他押送,我们还可以理解为被即将到来的胜利和荣誉冲昏了头脑,但他怎么也不应该没有掂量出三轮儿的重量来,金子和枣子一样重吗?所以,在这一整篇文章中,最聪明的人不是梁中书,也不是高俅,当然更不是猪头三杨志,而是那个出谋划策、将十万生辰纲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文书幕僚。 --------------- 倒霉杨志五 --------------- 就这样,杨志率领着一干兵马日夜不停的押送着十车大枣,马不停蹄地走在去往东京的路上。因为时间长没有指挥过这么多人,杨志显得非常兴奋,几个随行的文官劝告他应该白天休息晚上赶路,以免被强盗盯上,刚提出来就被杨志断然否决,“叫我过过官瘾先!”于是想走就走,想停就停,他饿了就吃饭,他困了就睡觉,任何事情的安排都以自己的痛快为准,兴奋起来还经常叫当兵的跳贴面舞逗乐儿解闷,谁跳得不好就拿鞭子狂抽乱打,完全不管众人的死活,一路上洒下了无数小兵痛苦的埋怨咒骂和杨志兴奋的大喊大叫。 有一天,众人走到一个林高风大,地势险峻的地方,名字叫做黄泥纲。杨志的手下已经全都被他折磨得奄奄一息,实在走不动了,全都躺到了地下。杨志眼见再逼下去就要出人命了,搞不好当兵的还会造反,只好宣布就地休息,自由活动三十分钟。 这时候,从林子外面走来了七个大汉,后面还跟着一个挑着酒葫芦的小矮子。为首的是一位人高马大的壮汉,过来跟杨志套近乎,问道这位可是江湖闻名的大侠杨提辖?杨志正被太阳晒得迷迷糊糊昏昏欲睡,忽然听到有人拍他的马屁,便睁开双眼问道你是哪个?既然知道杨爷名头,识相得就赶紧给爷打几碗酒来,这地方滴水不生,妈了个巴子,真是渴死人了。 那八个人相视一笑,把早已经准备好的蒙汗药酒端了上来,招呼大家都来喝。没想到因为酒少人多,杨志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就被众人全都抢着喝了,杨志大怒,拿起鞭子又要起来抽人,八人赶紧伸手拦住,说我们自己还备有一些,要不然大人先喝点解谗吧。杨志也不客气,瞪着眼珠子抢过来“咕咚咕咚”就喝,没想到刚喝下一半,就觉得脑袋晕晕沉沉,然后便听到那个为首的壮汉用一种奇妙的嗓音小声说道“快睡吧快睡吧快睡吧”,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棵大树桩子上面,周围是八个面目狰狞的汉子,正恶狠狠地盯着他看。杨志激灵一下醒了过来,心虚地询问你们要干什么?为首的那个家伙走过来阴糁糁地看着他,大声喝道:“说,生辰纲哪儿去了?”杨志一呆,赶紧用目光四下寻找,只见十辆小三轮儿都推翻在地,里面除了大枣和一根根过了期的腊肠,什么都没有。 杨志大惊,发狂似地抓住一个士兵问道:“生辰纲呢?哪儿去啦?!”那士兵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妈的,我哪儿知道生辰纲哪儿去了?放手!”杨志不信,又挨个抓住数十个士兵询问,到了第二十三个时,小兵厌恶地打掉他的手,然后告诉他:“都被梁中书转移水路走了,笨蛋。” 杨志正要说什么,就被那八人中一个红头发的莽汉过来一掌打得眼冒金星,嘴里大骂:“你妈个巴子,自己跟猪头一样还好意思出来丢人,白白叫俺们兄弟在这儿等了你三天!”杨志还没反应过来,又被那个挑酒葫芦的矮子一拳打了个满天星,接着扑到他的怀里胀红了脸地哭喊:“陪俺酒钱,你陪你陪……” 杨志先是呆呆地发起了痴,接着忽然挣脱开众人向前狂奔而去,哭着大喊“我不信我不信”,跑到一棵大树旁用头使劲地朝树上撞去,嘴里嘟囔着“这是个梦,这是个梦”,不一会儿就撞得晕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时,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躺在地下,别的人全都不见了,身边还放着自己的那把宝贝大菜刀和贴在刀柄上的一张小纸笺,他迷迷糊糊地捡掀起那张小纸条儿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小字:“杨志是猪头”,落款是“晁盖,即日”。 关于杨志的最后一个镜头应该是这样的:烈日炎炎的树林间,杨志裸着上身,汗水流了满脸,和尘土混在脸上弄得五彩缤纷,一副落寞潦倒的样子,和他上一次被抢劫之后的德性一模一样。但当时的杨志显然没有想过自己的这副窘状,他现在心里象被塞了一团麻布,除了被梁中书欺骗的悲伤外,更加充满了对前途茫然的迷惘。他象根木头一样地呆坐在那里,听不见晁盖们愤怒的呼喊,看不见的烈日下的眩晕,甚至看不见他自己。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强盗李逵 说起李逵,就不得不提宋江这个大脓包。要不是因为他,李逵也断然成不了一个天下人皆知的猪头。就算他本身是名副其实的猪头不假,也不会跟着老宋出名之后被搞得声名狼籍,连丑老婆都没娶着一个。 --------------- 强盗李逵一 --------------- 在文章开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个名词解释:智商。在座的同学们都知道,所谓智商者,就是iq(intelligencequotient)也。通俗地讲可以理解为智力,意思就是数字、空间、逻辑、词汇、创造和记忆等综合能力。要测算某个人的智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给予一个测验,测验里的问题一定要很明显可以体现上述能力的运用。 据说在1905年,法国的一位心理学家设计出了世界上第一套智力测验。这些测验被当时的法国政府采用,用来测试学龄儿童的智力,以找出那些智力比较低下的,为其提供特殊的教育服务——这就是智商的由来。 如果当时大宋朝的外交部长能够和法兰西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把这套测验搞回来的话,我相信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梁山水泊了,谁都知道在那里有多少需要特殊帮助和特殊教育的人啊…… 但凡对古典小说感过兴趣的同学们都知道,中国的这些个大小著作里几乎每一部里都会有一个傻呼呼的人物出现,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要塑造很多很多这样的傻子,那么里面一定还会有一个“最”傻的家伙,以此来映衬别人的精明和能干。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当然也不例外,李逵就是“最”明显的那个。 说起李逵,就不得不提宋江这个大脓包。要不是因为他,李逵也断然成不了一个天下人皆知的猪头。就算他本身是名副其实的猪头不假,也不会跟着老宋出名之后被搞得声名狼籍,连丑老婆都没娶着一个。所以,李逵悲惨而痛苦的一生可以这么认为,那就是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宋江这个王八蛋。 前面已经交代过了,李逵的出场顺序是在宋江这个王八蛋之后的。当时老宋因为帽子的颜色而冲动杀人,触犯了大宋的律法,所以被远巴巴地发配到了新疆,但是走到江州的时候不小心丢了盘缠,所以两个公差只好按照墙壁和电线杆子上贴的电话号码找着一个办证的地方,私刻了一枚回文公章,便把他扔在了这个地方了事。紧接着,他就遇到了李逵。 李逵的脑子不怎么灵光,n年的山贼生涯只让他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当混混的时候跟错了大哥。众所周知,他在监狱里混饭的时候,认识了一生中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一个人:宋江。而且还在混熟了之后和他拜了把子。谁都知道宋江在江州监狱里的时候,收一个小弟对他来说是有多么地重要——象他这样级别的大哥的总不至于每天晚上亲自去打洗脚水吧?于是,李逵便中招了。 李逵和宋江相识的过程是这样的: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个胡子拉碴的黑脸大汉被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扔了进来,扑通一下就摔到了地下。等他迷迷糊糊清醒过来时,在从监狱那扇小窗口中折射进来的月光的晖映下,一个道貌岸然的黑脸书生出现在了他的脑袋上方,正眨巴着一双绿豆小眼好奇地看着自己,接着,便是一个犹如天籁般的声音:“铁牛,想吃鸡蛋吗?” 李逵后来才知道,这个人叫宋江,是自己在监狱里的同窗难友。“铁牛当然想吃鸡蛋了,你有吗?”李逵把头点的竖起来的拨浪鼓似地,流着口水回答。“袄福靠斯,不过你得认我做大哥。”宋江笑嘻嘻地摸出一颗茶叶蛋,递给了李逵。就这样,两个人就欢天喜地的拜了把子,一起拉着手到窗口赏月去了。 写到这里我很想插一句嘴,那就是我曾经有好几个朋友都因为类似打架或者在网吧里吸烟等等的原因,而遭到了“治安拘留”的优厚待遇。据他们的描述,初进拘留所里第一天夜里一般都睡不着,看着什么都新鲜,特别有趣的是隔着铁窗栏看星星和看月亮,看看里面的月亮究竟是如何初一十五不一样。 但是时间一长,那种新奇的感觉就不对劲儿了,看什么都没意思,一门儿心思就想着“我要出去,我要出去”。我们不难理解这种状态,只要一个人在不乐意的非自愿情况下被别人强制性地关在一个地方,哪怕管吃管住还有人陪着说话,只要时间超过心理承受的范围,该人就会吃不住。不管是学校还是监狱,道理都是一样的。 我还想补充说明的一点是,你也许会说,在网吧里吸烟为什么还能被抓进去呀,这不是扯犊子吗。我一开始的时候同样也整不明白,想了n天还不得要领,但是事实上派出所那帮流氓就是这么干的,就象李逵第一次被抓进去的时候一样莫名其妙,后来才知道他们给这个黑小子定的罪名是“冲着衙门撒尿”。 所以,李逵在那种极其无聊的状态下,最大的乐趣就是听别人给他讲故事,但故事总有讲完的一天,一来二去,连小白兔和大灰狼都翻了三遍出来,实在是再没有人能逗他玩儿了,于是李逵便陷入了巨大的孤独之中,每天除了意淫喝酒,最盼望的就是有一个故事大王在眼前出现。 这时候,垂头丧气的宋江终于回来了。他这次回来的原因是喝醉酒撒泼而且还题了反诗,属于二进宫的系列。“这下好了,终于有人给我讲故事了。”李逵的双眼顿时射出两道夺目的光芒,兴高采烈的向宋江奔了过去。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天真而善良的孩子,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从天上踩着白云下来的长胡子老公公,这个老公公对他说,你一定要听你大哥的话,不要惹他生气,要不惜付出一切包括你生命的代价来保护他的安全,要经常请他吃饭,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他,这样就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夜已经很深了,监狱里的牢头还能依稀听见宋江给趴在自己腿上的李逵讲着这样一个古老的传说。 --------------- 强盗李逵二(1) --------------- 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等晁盖他们跑到江州把宋江救出去之后,李逵也顺其自然地跟着上了梁山,每天大鱼大肉,日子过得很是不错。但这只是表面看起来的快乐假象,李逵遇到真正的麻烦,是在公孙胜下山接老娘的时候。当时算命先生公孙胜也屁颠屁颠地跑上了梁山,不过还没住了一个礼拜,就跟晁盖提出来要把亲戚们也一起接上山来住。 这其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在那个时代,如果一个人犯了错误跑掉或者藏起来了,官府还是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的,那就是诛连。诛连的意思就跟现在学校里面的叫家长是一个道理,孩子不听话逃学旷课还砸老师玻璃,刚刚被校长暴揍了一顿就不来上学了,ok,没关系,我们的办法是三个字:叫家长。当时的官府也是一样,但凡是敢造反的,不管这个人在哪儿,先把他的爹娘捉了再说,这叫人质。所以强盗们上山之后的第一件事不是喝酒,不是开会,也不是上厕所,而是想办法去接自己的老娘。 为了能够充分保证我方人质的安全,晁盖和宋江对于这样的请求向来都是痛快答应的,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人,李逵。所以李逵不乐意了,还没等公孙胜下山就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在地上打滚,“呜呜,你们偏心眼儿,他们都去接老娘,铁牛莫非是石头生的?你妈的,呜呜。”宋江没办法,只好叫他也去接人,但是必须答应三个要求,“第一,不能喝酒;第二,只能一个人去;第三,不许带斧子。” 对于这三个要求,当时宋江给李逵的解释是这样的:不能喝酒是怕你耽误事儿,一个人去是因为你脾气太糙,别人都跟你没共同语言,不许带斧子是因为那两个铁疙瘩实在太过于显眼,难免会叫别人发现你是干什么的。 其实这只是表面的解释,而不是实质的真相。据好事者分析,老宋之所以提这三点而不是其它,完全是反映了当时梁山经济不景气的内幕和背景,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如果反其道而行之的话只能用增加开销来解释,无论是差旅费还是行李包的超重,都会影响到梁山这座大冰山的一角,好在李逵也没多想,只带了一把单刀就兴高采烈地下山去了。 李逵因为没带多少钱,一路上也不能象在梁山附近的小饭店里那么白吃白喝,于是在清醒状态下很顺利地就来到了老家的地界。刚走到城门口,就看见自己和宋江的大副照片被悬挂在墙上,底下还有几行字。 大家都知道在李逵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没有婚纱影楼和艺术写真的,如果自己的肖像被高高挂在某处,那十有除了寻人启事就是通缉令了。但是李逵并不知道,所以好奇地凑了过去,正要大骂画师的水平,就被一个人从后面堵住了嘴巴。他回头一看,原来是在梁山开饭店的掌柜朱贵。 李逵一见他,顿时什么都忘了,眼前的朱贵在他眼中似乎也变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酒盅,里面“咕嘟咕嘟”地冒着烧酒,朱贵的胳膊也不是胳膊了,似乎化作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猪肘子,大腿也不是大腿了,仿佛变成了一只油水汪汪的鸡腿儿。 朱贵正要给他传达宋江的文件精神,忽然看见李逵的双眼盯着自己灼灼放光,登时吓了一跳,心想大家都说他和老宋是玻璃,妈的一点不假,当下也再不敢多说半句,简单吩咐了几句就一溜烟跑了。李逵望着一只偌大无比的鸡腿儿象飞火流星一样离自己远去,一屁股坐到地下,委屈地号啕大哭起来,只见脸上n道清水横流,口水和眼泪早就分不清楚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逵哭得累了,又追不上朱贵,只好站起来到一个大排挡上恨恨地买了几张大饼填了肚子,垂头丧气地往家走去。就在快要经过最后一个小树林的时候,“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忽然有一个蒙面大汉念着口诀从旁边跳了出来,把李逵吓了一跳。 等他定住神看去时,蒙面人已经从树后面拣了两把斧子出来,比比划划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跳来跳去。李逵一看就乐了,以为是自己的同行,赶紧上去套近乎,“哥哥也是干这个的,你是哪个山上的?”那人一呆,拿出一张身份证递了过来,上面赫然写着“黑旋风李逵”五个大字。李逵顿时大怒,“你大爷的,敢冒充老子的名字,你丫作死!”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把那人的脑袋按到地上狠狠地吃了一顿暴栗。 等他放开时,蒙面人的额头上已经被他敲起了十几个红疙瘩,疼得鼻涕也流了出来。李逵还是不解气,脱下鞋来又上去狠狠地抽了一顿,不出半分钟,该人的脸已经肿得象个大馅包子了。 “爷爷别打了,打死李鬼倒不咋地,可再打就打死三条人命了,呜呜。”李逵见他这么一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便住手退开坐到一块石头上,穿上鞋子点了一根烟问道,“怎么个意思?”当下李鬼就“家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八岁的小儿”了一番。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古代汉语的匮乏到了宋朝竟然达到了如此苍白的境地,象诸如此类的对白我们已经在古装电视剧里看了不下一万遍,但依然还有人一字不差的背诵,除了当时的教育体制有问题不说,当地的语文普及水平和顺口溜更新手段也可见一斑。 李逵这个猪头不象大师兄孙悟空那么聪明,听了自然就傻呼呼地相信了。不但没再为难这个跟自己双胞胎似的兄弟,而且还给了他一双草鞋,“虽然我穿了好几年了,好歹能叫你儿子趿拉着省双鞋钱。” --------------- 强盗李逵二(2) --------------- 李逵拍拍李鬼的头,给他擦干了眼泪,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希望工程式的好事,高兴地吹着口哨走了,只留下被打得象猪头一样的李鬼颤抖着双手提着那双草鞋,带着哭腔嘟囔,“你妈的,鞋底儿都被你磨穿了……” --------------- 强盗李逵三 --------------- 李逵就这样“拉咪拉咪搔,我们多快乐,拉咪拉咪搔,一路唱来一路歌”地踏上了回家的路途。等他走到离家还有十里地的时候,肚子忽然饿得厉害,便跑到旁边最近的一个草舍里敲开门,问出来的一位大嫂买点饭吃。也许有的同学不乐意了,都走到这个时候了还吃什么饭哪,不能忍忍回家一起吃啊,分明是拖延时间逗我们玩儿呢。 这一点请大家冷静先,听我慢慢道来。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路况并不象现在这么发达,别说告诉公路,就连现在村子里那种象模象样的水泥路都是不可想象的。而且李逵走的是小路,不但脚下的石头坑洼无数,而且到处都是亚马逊一样的天然国家森林,每走不到十步就得在草堆中找路,还得操心什么时候有蛇从脑袋上斜挂下来,就这样一路历尽艰险地走过来,别说李逵,就是猴子一样的时迁都顶不住劳累。就算没参加过马拉松,学校时的越野比赛有的同学总参加过吧?李逵现在的感觉就是那样的。 所以,他敲开门时跟大嫂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家所有的高粱面都给我蒸起来”,他实在是饿坏了。但是他不知道这个大嫂其实就是李鬼的老婆,要是清楚的话,他或许早就知道自己快要上当了,但是当时他并不知道——他以为这是淳朴的农家少妇呢。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因为在他在锅盖旁等着开饭时,忽然在柴火的燃烧声中听到了从外面传来了这样的男女对话: “那个黑大个怎么跑咱家来了?” “怎么,你认识他?” “废话,看见我火腿肠似的嘴唇了吗,就是丫把我打成这样的!” “那咱问他要医药费去?” “别扯淡了,他就是李逵,我被他抓住的时候骗他说,我是你老公,你是我老母,这才跑回来的!” “我靠,那怎么办?” “做了丫挺的!” “收到!” 隔了一会儿,李逵听见两个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土豆土豆,我是地瓜,我已到达厨房门口,你在哪里?”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我在你的背后!” “土豆土豆,数一二三,我们一起冲进去!” “地瓜收到,over!” 李逵听了大怒,没等俩人数完一二三就一脚踹开房门,大叫了一声“fuakyou”就扑了上去。三拳两脚就把李鬼从火腿肠打成了三明治。 打了半天李逵心里的一口鸟气仍然消停不了,便顺手从背后抽出尖刀向趴在地下直哼哼的李鬼狠狠地砍了下去。和武松杀西门庆的情况一模一样,只听见“哎呀”一声惨叫,李鬼就成了两截。 李逵这时候抬头再找那妇人,看见已经跑到门外了,李逵从墙角拣起一块板儿砖瞄准了使劲一扔,正中了该人的屁股,但是等他追出去一看,还是被她一瘸一拐地跑掉了。 --------------- 强盗李逵四 --------------- 这就是李逵在回家途中遭遇到的一幕。评书《水浒演义》中对他的嫉恶如仇和除暴安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当时还在收音机里花了整整半个多小时来报道此事,取了个名字叫作“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一怒杀李鬼”。 事情到了这一步,按照正常的逻辑,李逵就应该闪身走人了,但是这时候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他不但没走,而且还心安理得地跑到厨房坐了下来,一直吃饱才打着饱嗝离开。 有人猜想古典小说作者当时描写此段的心理可能有这么两种: 第一,李逵艺高人胆大,临危不乱,没有慌张离开而是冷静地消灭了敌人留下来的最后一粒粮食;第二,就是突出李某人的胃口和食欲,就在这么危急的时刻,他也不忘了吃,真是一只饭桶。 当然,两者都是我们推测出来的,到底作者本意如何,我们也不得知。 说到食欲,我们不能回避这样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李逵在厨房里找吃的时候,翻遍了屋子也没能找着一只带肉的食物。这时候,他做出了一个为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抹黑,同样也是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吃人。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数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放下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从李逵的这番动作不难看出,王英之流的食人心肝的事实肯定不是别人故意造谣的。如果说在饥荒年代实在是没东西可吃,为了延续自己能够抵抗饥荒的时间,从生命学的角度来讲我们或许还可以理解一下那些灾民的处境和行为,但是单单为了下饭就吃掉一只人腿,或者只是因为喜欢吃人类身上的心肝而逐渐上瘾,这就有点叫人匪夷所思了。 如此看来,看来强盗这两个字,并不是大宋官府对他们的栽赃陷害与扭曲比喻。李逵傻冒儿一般的形象,在他如此粗暴的行为面前,也不禁可怖起来,简直象童话里的老妖怪一样狰狞了。 话说李妖怪吃得心满意足,这就平地里卷起一阵妖风,“咻”地一声便呼啸而去……哦,对不起,差点把水浒写成西游记了,真实的故事发展其实是这样的:李逵在放了火之后,也没久留,马上一路小跑回到了家里。进门一看,老娘的眼睛竟然想他想得瞎了,李逵大为伤心,抱着老妈就是一通暴哭,哭得老太太实在忍不住,伸手就朝他脑袋了敲了一记暴栗,“小兔崽子,想把老娘的耳朵也震聋啊你。” 李逵没防备,被一记暴栗敲得头晕脑涨,也忘了赶紧动身,一耽误就把哥哥等回来了。写到这里我不禁有一个大大的疑惑,和当年第一次读水浒的疑惑一模一样,那就是李逵的哥哥李达为什么会这样讨厌自己的兄弟,一进门就我靠你大爷的乱骂,还恨不得一脚将他踢出门去? 和卖烧饼的矮哥哥情深意重的武松自然不用在这里多举例,就连薄情寡义的杨雄在杀掉老婆潘巧云的那一刻也会有些不忍,何况是亲生的兄弟呢?就算是嫌李逵实在太能惹祸出事,但梁山上那一百多口人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也全能享尽天伦之乐,为什么惟独到了李家,亲情就变得这样麻木不仁呢? 据好事者研究研究再研究,分析分析再分析,得出最后的一个根本结论,就是因为李逵家实在是太穷了。哥哥李达又不是什么高级白领,打家劫舍更是没那个本事,平时只能靠给人做做木匠,补补窟窿,顺便再种上几亩老玉米来为生,不但要养家糊口赡供老娘,还得从可怜巴巴的收入里挤出一部分,时不时地拿了去充当被兄弟打伤别人的医药费,天天陪着笑脸儿去给东家西家赔礼道歉去,从精神到经济都是一种巨大的负担。而且往往都是他前脚刚安顿好一家,后脚就又被抬进来一副担架,给了谁都扛不住。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李达对自己的这个闯祸油子弟弟的厌恶就可以被我们理解了,所以,当他推门进来一看见李逵,脑袋顿时就大了,心里擂鼓似地敲个不停,暗想这孙子不是又回来不走了吧。 李逵也自知理亏,没等哥哥扯着嗓子大骂就背起老娘,一溜烟跑了。等李达反应过来,早就连鬼也看不见了。“奶奶的,那会儿把我娶媳妇儿的钱糟蹋得一毛都没剩下,现在牛逼了居然不带我去享受享受,我靠。”李达气愤地站在地上,咬牙切齿地想。 --------------- 强盗李逵五 --------------- 李逵背着老妈一路小跑,一直奔出十几里去,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好坐下来休息。坦白地讲,李逵这个人虽然一生都没干过什么超级出彩的事情,但其人性中还是有美丽的成分存在,他身上所具有孝顺父母的特点以及在宋江希望接受招安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愤怒至今还被人们津津乐道,可见也不是一个完全坏到家的贼人。 但是这个悲剧人物却不知道他这一辈子里发生的两件令他最悲伤的事情,都与自己的优点有关。第二件就不用说了,那就是他因为不听老大的话抵制招安而被宋江那个老王八蛋骗的喝了毒酒,现在要讲的第一件,那就是他的老娘,因为他的孝顺而一命归天了。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李逵背着老妈走到半路的时候,老太太忽然口渴起来,说什么都不肯再走了,非得叫铁牛去找些水喝。铁牛因为不肯违背了老娘的意愿,便把她先放到地下,一个人跑去找水了。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吸取两点教训: 第一,永远不要把一个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的人独自放在可能会有危险出现的地方,比如把小孩子锁在家里自己去上班;第二,就是在出远门的时候一定要带上足够的矿泉水,以免半路口渴得抓狂也找不着半点水花儿。 我们也知道,李逵那时候是买不着瓶装9层过滤净化矿泉水的,所以他只能巴巴地跑了老远去寻找天然的矿泉水源。就这样,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浪费在了寻找水源的路上。这里还有一个不能遗漏的细节是,当他找到一股山泉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没有带容器,只好又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去找了一个香炉回来,这才又巴巴地返回去送水。 结果,等他捧着香炉回到原地时,看见的不是坐在那里等待自己的老娘,而是两只正在地上吃食的小老虎。李逵顿时觉得头皮发炸,他扔掉香炉定睛一看,原来两只小老虎的嘴巴里叼得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是不想描写当时现场儿童不宜的血腥场面了,所以我们就直接来看李逵是怎么超越武松,成为大宋第一打虎专家的吧:当时两只小老虎在李逵的追赶之下,一只被李逵砍了一刀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另一只跑得快,赶紧回去告诉了自己的爸爸妈妈,然后,又带着双亲找到了李逵,就这样,两虎一人顿时斗在了一起,旁边还蹲着一只看热闹的虎儿子。 我们都清楚,百分之九十九的小说都有相当多杜撰的成分在内,水浒传当然也不例外。不管是戴宗日行千里的神行法术,还是鲁智深的倒拔垂杨柳,都有很大的怀疑度存在,还不说现在的李逵一个人一把刀就能将两只森林之王轻易搞定。 当然,如果非要相信那是真的,我们只能用李逵在丧母之悲的巨大痛苦中反而刺激及发挥了自己内在的潜能,瞬间就变得力大无比,没用三百个回合就将公老虎一刀劈死,还在母老虎的屁股上捅了一刀,使后者疼得嗷嗷直叫,一个没注意就掉进了山谷之中。哦,那边还蹲着一只小的,这个就简单多了,李逵怪叫着冲上前去,还没等小老虎反应过来这不是跟它做游戏,就结束了自己短暂而惊险的一生。 李逵杀死四虎后,呆呆地坐在地上,望着眼前飘零的枫叶,看着满地的血腥和尸体,周身到处都是秋风的萧瑟,空气中弥漫着悲凉的味道,纵使如他粗暴不尽人情之强盗者,也不免陷入了深深的感伤之中。 感伤就应该表达些什么,只可惜李逵文化不高,也没受过什么教育,不然的话早就整了n首酸诗填了n首酸词出来了。他当时只是说了一句话,来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情感。因为他当时是背对镜头,所以很多观众朋友都没有真正地听清楚,只是一厢情愿地揣测估计,以为他喊了一句什么口号。 我们都知道梁山的口号是四个字:替天行道。据后世某位网络作家推测说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真正的口号应该是:。只有这样的革命纲领老百姓才有可能听得懂。后来那个文言口号是施耐庵这个糟老头怕出版不了临时改的。行道就是行人道,在民间就是的意思。至于替天两字,完全是他自己觉得nb加上去的,顺便骗点稿费。众所周知,梁山好汉都是唯物主义者,怎么可能信这些鸟东西——如你所想,李逵当时就是望着四虎的尸体,呆呆地喊了一句。 按理说情感抒发完了,也就应该起来动身离开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李逵又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虽然没有离母取水那样危险,但还是叫他吃了不少苦头:在他杀死四只老虎后,正不知道该接着回梁山还是先去告诉哥哥老娘已经去世的时候,忽然被一群猎人发现了。 其实被几个猎人发现了也没什么,又不是一群食人族的野人部落,完全可以打个招呼就分道扬镳了,但是李逵却选择了和他们呆在一起,而且还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跟着他们回庄的要求。 --------------- 强盗李逵六 --------------- 李逵并不是什么聪明人,这一点已经不需要再多废话了,但是很明显,他也不是一个低能儿,一般的好人和坏蛋还是能够分得清楚,所以他选择跟着猎人一起回家而不是选择单独离开,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很相信那些人的品德。 另外,他的理由说出来却叫人觉得很好笑,就是因为对方狠狠地拍了他好几记马屁。拍马屁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谁看见一个能一口气杀死四只老虎的英雄也都会情不自禁地上去赞美几句,而且这几个猎人也确实不是什么居心叵测的商人,希望把铁牛拐到无证开采的黑煤矿上卖个好苦力价钱,他们只是善良地希望李逵能回去帮他们做个秀,毕竟在他们那个娱乐极度匮乏的村庄里已经有很多年没秀可做了。 就这样,李逵被一群猎人敲锣打鼓地抬了回去,不但好吃好喝伺候着,而且还经常组织四邻八村儿的老百姓们来听他做英雄事迹现场演讲。李逵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抬举和待遇呀,在梁山上他每天的工作只能是看别人演讲,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可以展示完美自我的舞台,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他此时此刻成就感倍增的喜悦心情了。但是有两个人却不肯跟他分享这一切,他们就是李鬼的老婆和一个叫曹太公的小乡绅。于是李逵的麻烦又来了。 很抱歉,我又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废话了——这个麻烦的经过是这样滴:先是前者发现了自己的杀夫仇人,然后马上跑着去报告了后者,一个在本地颇有名望的小乡绅。 曹太公接到报告之后很吃惊,继而他就迅速地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责任心,一种为他所管辖范围内的老百姓伸冤做主的责任心,在短暂的研究后,他做出了两个计划: 第一,先派人把李逵灌醉酒拿下; 第二,火速联络县衙门,前来捉拿杀人罪犯。 应该说他的计划是很成功的,不出两个时辰,这两个方案就全部实现了。 但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完美a计划在成功实施抓捕之后还不到一天,就被另一个比他更有经验的犯罪团伙给瓦解了。这个团伙有一个领头的叫宋江,天天什么正经事儿都不干,就是专门负责救人(特别是犯人)的。 就在李逵被绑了去往刑场的路上,一场民间的血拼开始了。话说当时那场仗还没开打之前,李逵就被戴宗从监狱的下水道里钻出来,使了土遁法偷偷地救了回去,铁牛那天的演讲还没结束,就被莫名其妙的五花大绑起来抓进牢房中一顿胖揍,早就勃然大怒,刚刚被戴宗背回营中还没有三分钟,就当下取了两柄板斧二话不说就脱光了上衣,第一个向衙门的巡捕们杀了过来。 读过水浒的同学都知道,只要是梁山与敌人打仗,不管对方是谁,宋江派出去的第一个人一定是李逵。如果说两个人互殴,我们大可以把它归结为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是在万军丛中,也单独只派李逵一个人匹马当先,宋黑脸的动机就值得怀疑了。很多人说他这么干的最大原因是李逵没什么脑子,只要有人一撺掇就立马翻脸,二话不说就会冲出去,并且用不着开动员大会,如此说法倒也有一定的道理。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李逵的英勇在梁山是出了名的。他的英勇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奋不顾身,比如不顾一切,但其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不论严寒酷暑,一概光着上身跟人打架。 关于光着膀子上阵,倒不是只有李逵一个人这么干。和水浒并列为四大名著的三国里也有这么一位,他叫许褚。小时候有句老话叫做“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所以我趁年轻就把三国演义连环画赶紧看了,其中有一段故事叫做“许诸裸衣斗马超”,说的就是姓许的扒了衣服和人干,结果被人射了三箭。 事后有人评论:活该,谁叫他赤膊?按照评论者的理解,这就是说许诸这般赤身地上阵,完全是出于对敌方弓箭手的一种挑逗,就连弓箭本身都会禁不住诱惑而从箭筒里飞出伤人。我们知道,在西方有许多s/m俱乐部,那里的诸多铁链子之类的工具要是一字排开,要比咱们当年白公馆和渣滓洞的刑具合在一块儿还要多。如果有谁像李许二人一样裸身进去一定是混身伤痕地给人抬出来。 当然,把李逵的赤膊上阵的原因也归结为是他希望挑逗敌人的弓箭手很显然是没有历史依据的,而且毫无逻辑可循。但事实上就是这样,不管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只要铜锣一响,李逵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举着两个偌大的斧子冲出去,见人杀人,见狗宰狗。 如同每次的恶战一样,当天与曹太公的那场战役也是这样儿,别的头领们还没等自己热完身,李逵已经提着一堆战利品打完收工回来了。事后回到梁山,宋江对他的评价是,铁牛每次都这样奋不顾身地上阵杀敌,太够哥们儿了,太讲义气了。 据说,后来有一个叫施耐庵的小说作家在评价李逵的一生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被自己的结拜大哥用酒毒死也不会后悔,这算是真正的有义气;但倘若这个人是自己的话,就实在太没脑子了”--出来混,仅有义气是不够的。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死鬼晁盖 无论任何一个对古代农民起义感兴趣的同学,只要能理解“乱世出英雄”这句古话是什么意思,相信就应该能理解晁盖当初在梁山上落草的激动心情。中国的古代,在混乱世界里占个山头落草为寇并不怎么丢人。 --------------- 死鬼晁盖一 --------------- 无论任何一个对古代农民起义感兴趣的同学,只要能理解“乱世出英雄”这句古话是什么意思,相信就应该能理解晁盖当初在梁山上落草的激动心情。中国的古代,在混乱世界里占个山头落草为寇并不怎么丢人。 用网友文嚎的话讲,那就是假如势力够大,只要看准时机举起一杆义旗说不定就能夺取天下,万一势力小,只要眼光准跟对庄也能封王拜相,当年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不知道这是不是劝人当海盗。卡夫卡说过“受苦是这个世界与积极因素之间的唯一联系”,由此可见不想受苦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积极因素,所以自古以来享福的都是西门庆式的人物。当然,卡夫卡说的是一般情况,不知道这条准则在乱世里是否也同样适用。 据说每到乱世的时候总会有妖孽横行,在我的理解,这是指的乱世中秩序败坏,牛鬼蛇神都从所罗门王的瓶子里跑了出来,就象水浒传刚开始时,施大爷就写道宋江等人其实是被洪太尉从石头底下放出来的妖怪。 当然,以上现象还有个文雅一点儿的说法,乱世出英雄什么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总之,在公元十二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的那段乱世里,在水泊梁山上就汇集了这么一帮子牛鬼蛇神,他们在首领晁盖的带领下开荒耕地,贩卖私盐,打家劫舍,欺男霸女,尽可能地在这乱世中活得更加舒适一些。 晁盖刚刚上梁山的时候,他并不是老大。当时的老大叫王伦,外号白衣秀才,取白马王子之意,是个典型的自恋狂。我们都知道自恋的人有许多相通的性格特点,比如说内向和追求完美这两项,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延伸下去,就可以解释成不喜欢自己的东西受到别人的打扰,另外,也不希望别人对自己的一切说三道四。一句话,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王伦不但对林冲上山就耿耿于怀,再上来一个很有老大相的晁盖,更是叫他烦得厉害。所以,一来二去就流露出了厌恶的情绪。 开始的时候晁盖等人并没有怎么注意这个女人腔的小瘪三,只管自己在山上大吃二喝,有时候还不请示领导私自下山打劫个把行人捞点小钱儿,时间一长,王伦就不满意了,再也懒得给他们留什么面子,不爽的时候就拍桌子瞪眼睛的大骂,还经常以“统统给我滚蛋”来威胁。结果这句话还没说了三遍,就被刘唐一刀给杀了。 通过这件事情,晁盖认识到了这么一条启发,那就是不管在哪儿,永远不要收留比自己牛逼的下属。所以当后来梁山的那一百多口人陆续上山时,晁盖最关心的并不是他们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祸,而是死死地盯着该人的眼睛,如果不出一分钟对方就会被自己震慑住而羞答答地低下了脑袋,那么就留;倘若对方的眼神比自己的还要犀利,我靠,什么也不用说了,要么一脚踢下山去,要么立刻派人干掉。 他这么做的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永远不能把有可能超越自己的人安排到身边,那等于是养虎为患。晁盖眯缝着眼睛安排这一切时,得意地笑了。但他却不知道其实这个道理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别人知道了,比如赵匡胤。 而且后者做得更绝——带着比自己牛逼的人不要紧,就算身边的这种人不止一个也无所谓,关键是在成事之后得叫他们统统全部消失掉。这个例子在我们的小学课文“杯酒释兵权”一节里表现得尤其淋漓尽致。 晁盖作为大宋朝的子民,开国元勋赵匡胤的传说他当然也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并没有听说过“杯酒释兵权”的故事,而是选择了后者在通往皇帝道路上干得第一件事情,那就是“黄袍加身”。 因为在杀死王伦之后,谁来当山寨之主就是头等的大事了,晁盖这时候表现出了一个领导者的优秀素质和才能,不但假装生气地在早会上批评了刘唐一番,而且还赌咒发誓的说自己不能够当老大,他的理由是对于梁山寨主的这个位子,是要留给比自己还优秀的人才们坐的。 吴用和林冲不是傻子,当然清楚就梁山目前存在的这几个歪瓜裂枣里面,还没有一个人比他更优秀,所以便心意相通、将计就计地把一件黄颜色的大褂往他身上一套,说哥哥哎,老大就是你了。晁盖一边连连摆手嘴里说着不可不可,但两只手已经主动地伸进了袖子。 于是,就这样,晁盖一举成为了梁山的新首领。后来有一个叫宋江的家伙在继晁盖之位的时候也曾干过类似的勾当,前面还眼泪汪汪地叫喊着谁杀了史文恭谁做头头,自己其实早就订了鲜花礼炮,就等黄道吉日修成正果了。后来有人对此评价是,照搬历史,毫无新意。 --------------- 死鬼晁盖二 --------------- 凡是喜欢评书的同学肯定都听过《说岳》,凡是听过《说岳》的同学肯定都知道一句很牛逼的名言:“文官不贪钱,武官不怕死。”不管是说书的还是听书的,估计都会以为这句话是岳飞说的,但它真正的作者其实应该是晁盖。 而且晁某人当时的本意也和后人的揣测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按照梁山当时的境地,脱离危险和争取进步的方法归根结底只有两个:第一是“武官不怕死”,这是毋庸质疑的,因为谁都知道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下,不管是三打祝家庄还是后来的连胜高太尉,靠的就是不怕死三个字,倘若谁都想当逃兵,唯唯诺诺不敢上阵杀敌,梁山早就完蛋了。 而且在当时的那种状况下,不由得他们不去拼命,有人说梁山好汉之所以能这么做,靠的就是侠义二字,这种论断几乎等于放屁,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如果失败了,就等于把自己的脑袋全都摆上了高俅的案头。所以只能在反抗中求得退后之路,这样高深的哲学理念能够在一帮粗人的梁山水泊中创造出来,由此也可见劳动人民的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此为一。 第二个方法就是“文官不贪钱”,很多人都以为晁盖在喊出这句口号来的时候是先知先觉地明白了打击对整个强盗集团的重要性,其实不然,据知情人透露,这五个字最后其实可以浓缩成一个字,那就是“防”。 按照字面上来看,我们似乎可以把它理解成防备贪污,防止,防止……sorry,这其实是一个理解性的错误。晁盖所指的这个“防”,并不是这个意思,他创造出这个极具特色的十字箴言之上联,矛头和目标所指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整个梁山水泊上下,只需要防住一个人就可以万事大吉了,这个人就是小旋风柴进。 能熟练背诵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姓名外号,以及他们之职责的同学们都知道,梁山那么多人抢劫回来的金银珠宝,以及军事生活开销的大权,都只全攥在柴进一个人手里。当时他的头衔叫做“掌管钱粮头领”,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财政局长。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人的良心大大地坏了,那么梁山的前途也就大大地坏了。谁都知道财政局是天下油水最大的机构之一,如果这个部门的一把手动了歪心思,那么千里之堤的蚂蚁窝就十有从这里溃掉了。所以晁盖挖空心思地提防柴某人,也不是没有深刻道理的。 --------------- 死鬼晁盖三 --------------- 当然,这都是晁盖上了梁山之后的事情。在没有上山之前,他只是一个小规模犯罪团伙的小头头。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水浒》里面有“智取生辰纲”的这么一档子事儿,领头儿的就是晁盖。 其实那件事情要是说起来,罪魁祸首并不应该戴在晁某人的脑袋上,杨志的倒霉一方面是因为运气实在太背,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官府的粗心大意和选拔人才问题,跟晁盖们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不管换了是谁押解,他们都要去打劫的,晁盖们针对的是金子银子,又不是单单和杨志过不去。但是倘若要真正地追究起责任和根源问题来,始作俑者其实并不是人们心中的首犯晁盖,而应该是他手底下的那个狗头军师,吴用。 我们对吴用这个人都很熟悉,他之所以能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混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靠的全是自己的舌头。也正是因为听了这个大舌头的煽动,刘唐、白胜和阮家三兄弟才稀里哗啦地滑向犯罪的深渊,从此堕落为朝廷通缉头号要犯。也许外人只能看见他们外表上的威风八面,而背地里垂头丧气的一声叹息,却从来没有一个人知道。 你完全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状况:一堆人就这么聚集在梁山上,除去吃喝拉撒睡不说,就连一年十几天假期这种旅游黄金日都得在山上想办法解决,而且你也知道,在当时根本没有什么网络游戏和流动电影放映队,腰鼓秧歌和迪斯科更是天方夜谭,在这种娱乐活动极度匮乏的情况下,他们就只能选择踢蹴鞠(也就是现在被称为世界三大运动之一的足球之雏形)这种粗野的运动方式进行消遣,所以我们在看到每每在蹴鞠比赛上,负责进攻的吴用屡屡被阮小二们用合理冲撞的幌子朝腿上照死了踢,完全就是报复心理在作怪。“妈的把老子诓到这个鸟地方,多少青春被你丫给耽误了!”阮小七一个飞铲将吴用踹倒在地,嘴里恨恨地嘟囔道。 只有晁盖是个例外。在没有被史文恭一箭射下马来那一刹那之前,他还傻呼呼地以为自己这步路走对了。也许在他的想象中,或许用不了十年,他就会推翻赵徽宗的统治阶级,自己坐上皇帝的宝座。 尽管当时做这个梦的人并不在少数,但在晁盖眼里,不管是田虎还是方腊,也不过只是一座座刻在自己英雄里程碑上的死鬼而已。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虽然具备了一切起义造反的条件,但最后的胜利果实却被一个叫宋江的黑鬼给吃了。 当然,在吴用找他研究怎么样去打劫杨志的生辰纲时,他根本没有料到自己最后的结局,也不知道这是自己走上自我毁灭道路的开始,于是二话不说就痛快地答应了。非但如此,还拉了自己在麻将桌上的两个朋友刘唐和公孙胜一起参加进来。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在水浒的彩色连环画上看过了,先是晁、吴、刘、公孙四个家伙象搞传销的一样,大夏天躲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地下室中悄悄密谋商议,最后满头大汗地商量来商量去,计划考虑了无数次,还是觉得有些势单力薄,这时候吴用的老鼠眼睛骨碌碌转了半天,想出三个非常有潜质的下线出来,可以发展一下。 这三个下线是亲兄弟,分别叫作阮小二,阮小五和阮小七。书中暗表,其实阮家兄弟本来一共有七个,属于百年难得一见的多胞胎,但是大家都知道多胞胎的质量都不怎么样,所以在阮老娘将他们兄弟一股脑儿全生下来的时候,最后只有他们三个活了下来,剩下的都“格儿屁”了。阮老爹没什么文化,不会给他们三兄弟取个类似于“及时雨”或者的好听名字,最后索性就按照他们出生的顺序,分别取名叫作二、五、七。 这兄弟三个长大以后,老五和老七倒是对自己的名字觉得无所谓,但是老二不高兴了,毕竟‘小二’两个字儿再加上一个‘软’,给了谁都不会乐意,所以他便在傍晚的时候在半道上截住了村里私塾的语文老师,非要叫他给自己取个外号,原则是不管叫什么都行,但是绝对不能再带任何一个关于软和小的文字,谐音也不行。 私塾老师想了半天,说那就叫个生猛一点的吧,“立地太岁”怎么样?阮小二琢磨了半天觉得怎么着也比原来的强,正要心满意足的离开,忽然想起自己的两个兄弟,便顺口说麻烦老师帮他们也取几个外号吧。老师还得着急地回家喂猪,被他缠得紧终于不耐烦了,随口说那两个短命二郎和活阎罗,乐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去吧。说完便拍拍屁股走了,留下阮小二呆站在当地,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向兄弟们交代。 --------------- 死鬼晁盖四 --------------- 当吴用找到他们的时候,这三个刚刚取了新外号的哥们儿正在家里练习签字,正不知道该向谁显摆,见吴用投怀送抱地跑了过来,便一窝蜂似地围住他纷纷给他签名,没一会儿,吴用浑身上下就都被哥仨用劣制的毛笔写了满满一身黑墨。 吴用眼见前天刚买的一身新衣裳顿时成了黑炭,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但是因为有事找这几位,所以又不能发泄出来,只好压着怒火假装笑嘻嘻地用刚擦完裤子的手在阮小二的脸上摸了数把,顿时把他也变成了非洲人。 接下来,四个人便嘀嘀咕咕地商量了起来,没过三个小时,协议达成了。吴用的许诺是事成之后每人都可以在东京的繁华地段获得一套三居室的大房子,水暖煤气一应俱全,并且还有小区统一宽带入户,自己住或者收租金都行。大家都知道当时的东京城和现在的上海广州差不多,放到现在谁要是想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最起码也得撅着屁股干上五六十年才能买到,所以这个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这样一席话说下来,阮家三兄弟心里早就痒成一团,也没想到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就能这般容易地落到了自己的呆脑壳上,没多想就和吴用签了合同,从此踏上了一条再也没有回头机会的道路。就让我们原谅这几个可怜的穷人吧,直到当他们弟兄三人象蹲监狱一样地坐在梁山顶上呆呆地眺望东京时,他们的脑袋里还在痴痴地想,“在那等灯火辉煌的街头,还有属于我的一套房子。” 接下来,就是安排如何行动的时候了。等晁盖带着刘唐和公孙胜与吴阮四人顺利接上头,即将要马上动身去买到黄泥冈的车票时,忽然发现了这么一个问题:没人会制造蒙汗药。所幸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他们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七个人同时心照不宣地想到了一个人:白胜。 白胜和孙二娘一样,也是开饭店的,而且同样喜欢给客人们在饭菜里搁一些类似安定片儿的佐料。不过他和孙二娘使得并不是一路货,前者的蒙汗药是从东京大药房里买的,不管从进货渠道来看,还是以药品监督部门的标准,采用的都是比较正式的厂家和规格,所以药力相当强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孙姑娘则是祖传的秘方,尽管有传奇色彩和中医理论在里面,但毕竟是民间个人的把戏,在调制过程中不免会出现n多失误和意料不到的地方,所以这才造成了后来在十字坡将武松“三麻而不倒”的丢人事情发生,不但把牌子砸掉,还被武松揪着胸口打了个鼻青脸肿。 所以,对于买药来说,不管是自己吃还是给别人喝,孙二娘的教训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定要买经过大量临床试验的正规药品。否则只能给自己带来麻烦,而且这个麻烦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一生,白胜就是这样。 却说白胜在饭店里等待下一个客人到来的时候,吴用们已经为他量身打造了一整套计划,单独只等他来上钩了。可怜傻呼呼的白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设计了,还对着新招聘来的小姑娘嬉皮笑脸,说些不着调子的笑话。 他这样得意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在前一天早上,他刚刚从一个二道贩子手里以极低的价格买了一批没有任何手续和发票的蒙汗药,该人告诉他这是走私过来的,所以便宜——这种借口就象那些经常在大街小巷里兜售假大洋或者假毛布料的家伙们所说的一样容易被人识破,但是白胜这个猪头却傻呼呼地相信了,还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今天正好砸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于是二话不说就掏钱买了一箱子,顺手塞到了床底下,心想乖乖龙滴冬,这下又能省一笔税钱。 我们都知道,那时候的人并不是天生堕落,象白胜这样的小商贩们只是图口饭吃,顶多偶尔犯个小错误,造反这事儿并不是他之所愿的,从本质上来讲,他和晁盖这种一门儿心思就想着揭杆起义的家伙还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把他搞定,吴用们只能不得不想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在把他弄蒙的时候趁热打铁,顺手就一把拉下水来。 --------------- 死鬼晁盖五 --------------- 但是白胜还不知道这些,所以当吴用和阮家三兄弟进门的时候,白某人也不明事理,赶紧将脸做个‘笑’字,提着茶壶就迎了上去。吴用算准了白胜定会在土豆丝里下药,就让阮小二先下手为强,用《逼良为娼》第一招“先吓后逼”之术收服他。白胜不知道啊,端着饭菜就上来了。没成想阮小二嘴巴奇大,还没等吴用和自己的两个兄弟动开吃,就把一大盘土豆丝全倒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当然,还没出一分钟就一头栽到了地下。 吴用和阮小五阮小七一看,假装大吃一惊,继而亮出了找人做的假证件,说俺们都是公安局的,你小子犯了事儿,跟着走一趟吧。说完刷刷刷,就绑了白胜,由阮小五和阮小七一个背着睡得牛一样的阮小二,一个驮着吓得满脸土色的白胜,将后者的小饭店一把火烧掉,当天就赶回了晁家庄。 晁盖一见白胜,先吓唬他犯了谋财害命的大罪,当时就要砍要杀。前面就交代过,白某人只是一个心术不正的小商小贩,又不是什么顶天立地的爷们儿汉子,被这么一吓唬全尿了,把前前后后交待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等他说个差不多,老晁就翻回头来再劝他:“你开个小饭店一年辛辛苦苦,也不过只能挣个万儿八千的,就算你年年给官府按时交钱,他们照样还是给你扣个偷税漏税的大帽子,要是跟了我,别说用不着这么白忙活,单单干一件事儿,我就保证你发泄了这么多年的怨气不说,还能捎带着全家奔了小康!” 有人早就总结过了,象晁盖这样高明的政治家就是如此,把一些人的利益许给另外一些人,然后还打着为了别人的幌子,两边争起来之后他再出面调停,里外都落好。那白胜哪儿有不愿意的,感激不尽、连连磕头。 这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就已经全知道了(详情见本书“倒霉杨志”中最后三节)——这伙子人和杨志一同分别出发,算准了时间在黄泥冈上同时碰头儿,就这样,八个人一行翻山越岭到达冈上,叫杨志傻不拉几地躺在那里将掺了蒙汗药的枣子和白酒一通狂吃,还没等胃里分泌出足够的消化液,就见晁盖们一声冷笑,一声大喊,当下便恍若地崩山塌,八个山贼一齐动手,当时就将十车三轮儿的生辰纲劫了个干干净净。 白胜的心里只有那包许诺给自己的金子,知道下手晚了就会后悔一辈子,所以没有执行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将杨志杀掉”,而是等麻翻了众人之后当下找到金子里最大的一包,也没管杨志是死是活,只把包袱儿套马似的往背上一捆,把两腿撒开,跟晁盖们连招呼也没打,就先跑回自己家里去了。 结果,这个倒霉蛋儿在家还没有过够数钱的瘾,就被官府派了数百人半夜从墙上跳进来抓了个正着,临走的时候还把他那一小包金子也一并没收了去。这帮官兵自然是梁中书的手下的手下的手下,屁股上接连吃了领导一百多个大板子,赶紧着急地四处追查,就这么查了一个礼拜,却怎么也抓不着晁盖,后来听卧底说这伙强匪里头还有一个小角色叫白胜,便马不停蹄地连夜赶到了白家村,将白某人逮了回去,“炒豆子”、“烫饼子”地好一蹲暴揍。小白又不是什么重义轻生的好兄弟,还没等衙门负责人搬出“猪头铡”来吓唬他,赶紧就将全盘行动的详细经过一起全招了。 就在白胜招供之后仍旧被官府打得哭爹喊娘的同时,阮家三兄弟也早已经散了回家,只留下晁盖四人在果园子里吃着葡萄喝酒聊天,正津津回味到高兴处,忽然从外面满头大汗的跑进来一个风尘仆仆的黑脸男人,告诉他们说自己本来是衙门里的一个公人,听说了白胜一事,因为久仰晁盖等众英雄的大名,所以特此前来通风报信云云。晁盖一听,第一个反应不是考虑该如何逃脱,而是紧紧地握住了来人的双手,老泪纵横地感叹道:“同志啊!” 这个同志就是宋江。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宋江这厮笼络人心的手腕简直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非但借着此事能够获取晁某人的信任,而且也为自己将来入主梁山铺设了一条通天大道。 要知道在那个以功服人的关键时刻,宋江这个不要脸的家伙足可以借着这出戏不知羞耻地吹嘘自己“曾经舍身救了晁盖哥哥一命!”其实丫只不过是给晁盖报告了一个就算他不报告也很快会被盖哥知道的所谓绝密消息而已。 就这样,宋江成功地骗取了晁盖的信任之后,赶紧打马赶了回去——他还要赶回家去杀那个阎婆媳呢。花开两枝,各表一家,就在宋黑子骑着一头瘦马正往家赶的路上,这边的晁盖也带着吴用等三个人一路飞跑到了晁家庄,从村口的大地窖里挖了各自分得的金子珠宝,一伙人连夜马不停蹄的赶往了阮氏三兄弟那里汇合,打算就此聚齐先上梁山,“至于还在大牢中的倒霉蛋儿白胜,就等将来有空的时候再说吧。”吴用扛着一袋儿银子,气喘吁吁地对晁盖说道。 就在他们正要出门去找阮小二们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比较好玩儿的事情。那就是官府为了防止这帮人逃跑,已经派了一队人马赶了过来捉人。要说这个地方的县官也是够倒霉的了,现在是晁盖,后面紧接着还有宋江,这糟心事儿是一件接着一件,其实这倒也没什么,在赵徽宗治理下的那个时代几乎哪个地方都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而且多如牛毛,关键是别的地方都好办,充其量都是些小蟊贼,大不了发兵镇压了事,但了这里却简直成了超级强盗们的天堂,动辄就是晁盖这种不要命的主儿,逮又逮不住,灭又灭不了,还得担个大案要案高发区和督办案件破不了的罪名,估计过不了几年,这个现任县官就得因为政绩不力调到内蒙古去植树了。当然这是后话,再表不迟,单说晁盖带了一帮人正要出门,忽然看见一队人马由两个人带着,远远地杀了过来。 --------------- 死鬼晁盖六 --------------- 大家都知道,这里是郓城县衙门所管辖的地区,所以出了什么比较重大的事情,出来办案的部门也同样都是一个巡捕房里的人,他们就是吃这碗的。在这本书的最前面第一章《贱人宋江》中看过宋江当时被谁放跑的同学们应该都熟悉当时的那两个巡捕,他们一个叫雷横,一个叫朱仝——现在来捉拿晁盖的,也是他们俩。当然,晁盖作为比宋江在江湖上要牛逼得多的老大,毫无疑问,自然也会被朱仝们放走的。 说到这里我很奇怪一个问题,那就是雷朱这两个巡捕好几次都放走了朝廷要犯,办案率如此低下,居然还能在衙门里大摇大摆地混下去,不知道当时的奖惩制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要是偶尔一次失误还可以解释说自己近视眼镜掉了找不着犯人,但衙门接二连三地对这种猪头一样的巡捕姑息迁就,很显然就是领导的问题了,照正常逻辑推算,那个猪一样的县官很有可能是有小辫子被雷朱们抓在手里。 总之,不管到底是什么原因,在朱仝和雷横大吆二喝的喊叫声中,晁盖们早就打草惊蛇般地跑掉了。他们连夜来到了阮家庄,也就是官名叫石碣村的地方,把阮家三兄弟从被窝里喊了出来,一窝蜂似地跑到了梁山上。 大家都知道,当时梁山的老大是王伦,看到这些粗人们虽然心里很不高兴,但是碍于面子,还是把他们留了下来。但他却不知道就是因为收留了晁盖,自己才会惹上了一身的麻烦,而且这个麻烦的后果相当严重——就在晁盖们上山后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他的脑袋就搬家了。 王伦的脑袋是被林冲割下来的。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天,晁盖等人正在快活地喝酒,忽然听小喽罗甲报告,说是王伦首领有请赴宴。晁盖们害怕是鸿门宴,开始的时候不敢去,但后来耐不过几次三番的派人来催,只好揣了刀子随后到达。其实王伦的意思本来是想送他们些银子,赶紧把这帮又能吃又能喝的鸟人打发走了事,没想到这个想法一提出,林冲在旁边就坐不住了。只见他两眼一翻,拍着桌子就站了起来。 同学们注意了,这可是林某人生平干得最快慰人心,也是唯一的一次痛快事情。当时王伦正在假模假意地絮絮叨叨,一旁的林冲再也忍耐不住了,把桌子一拍就跳到了凳子上,撕破了脸皮大骂王伦不是个东西,“你妈的,老子在这儿受了你多少欺负了,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这下又要把晁盖们逼走,你丫是怕我们串通了干掉你是吗?你妈的……” 林冲一连说了十三个“你妈的”,越骂越生气,双手从桌子底下抽出一把尖刀,飞身跳下凳子就朝王伦扑了过去。众人只觉得眼前一晃,王伦的脑袋已经掉了下来,在地下滚了几滚,一直滚到了晁盖的脚边,两只眼睛还没有合上,怔怔地望着晁盖,仿佛不相信究竟发生了什么。 晁盖看见这一切,心里其实早就高兴地已经开了花儿,表面上却赶紧站起来打圆场,“林教头息怒,林教头息怒,”林冲在一边怒气未消,心想妈个巴子,刚才老子动手的时候你和吴用一个劲儿地解释“不可为了我等坏了众人义气”,却没一个拔脚要走的意思,明摆着是想留下来,现在倒想充大头,靠他大爷的。 但是心里虽这么想,嘴上却说:“山寨里不可一日无主,晁大哥就坐了这个位子罢。”林冲本来是想等晁盖客气一下,再顺理成章地接过王伦的教鞭,可是耳朵里却听到晁盖义不容辞地回答道“那当然没问题了,我就是这么想的!”,当下就两眼一黑,晕倒了。 就这样,晁盖顺其自然地坐上了梁山大哥的位子,和兄弟们开始了快乐的玻璃生活。接着,他又陆续迎来了源源不断的小弟:武松、鲁智深、燕顺、解珍、解宝、孙二娘、张清、周通、王英、花荣……在这些新人的充斥下,梁山成为了宋朝第一大帮派,不但把打家劫舍当成了家常便饭,而且竖起了“替天行道”的大旗,公然地和朝廷作起对来。 至此,晁盖终于实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梦想:吃他娘,喝他娘,皇帝来了管他娘;乱世出英雄,杀富来帮穷。但是他却没有完成自己的第二个人生梦想:将赵徽宗的位置取而代之。其实这个梦想的破灭倒不是因为接替自己的宋江的最大梦想是招安并且按照这个计划走了下去,而是因为他自己实在是太短命了。 --------------- 死鬼晁盖七 --------------- 有历史学家曾经这样断言:梁山的历史可以笼统地分为这么两段,第一,晁盖死之前;第二,晁盖死之后。也就是说,晁盖本人就是梁山历史的分界点,而左右和分隔这一历史段落的分水岭,就是他的撒手西去。也许老晁本人是不愿意这么区分的,但是很不幸,在老天注定的情况下,他根本没得选择。 说到晁盖的死,不得不提的是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喜欢偷马的段景柱,后来也成了梁山上的一员。可以说就是因为他,晁盖才结束了自己的贼头生涯——这个食物链式的因果关系是这样的: 如果段景柱不去偷马,那匹宝马就不会被曾头市的五个市长儿子抢了去;如果马没有被抢去,段景柱就不会假惺惺地来到梁山说什么“俺本来是献给你们的,这下被捉去了”;如果姓段的没有上梁山哭诉,晁盖就不会大怒之后去找曾头市算帐;如果他不去曾头市,自己也就不会被史文恭一箭射死了…… 道理讲了这么一大堆,其实光凭一匹马,晁盖应该也不会怒气冲冲地去找曾家报复的,主要的原因是段景柱那厮害怕梁山不给他做主,就编了曾头市的一些谎话来骗晁盖,说那五个市长儿子和史文恭到处宣扬,见人就说梁山是同性恋者的天堂,还举了n多例子,说什么比如“山东及时雨宋江,讨了楼房安顿阎婆惜,她满头珠翠遍体绫罗,水色也似后生,宋先生竟‘不中那婆娘意’,越来越不敢去她处。她只好勾搭张三郎,宋听了风声,全无表态,自此更加几个月避风头,说是好汉,不以女色为念。在道左被外母拦截,逼他回家,还把房门拽上,守住楼梯。益发叫人怀疑他性无能。武松就更冷感了。潘金莲这等颜色,蜂迷蝶绕的,用尽千方百计,他硬是纹风不动,奇怪吧,劝他吃酒,他劈手夺来泼洒在地,还打女人,拒做‘猪狗’行为。末了在灵堂前把她剖腹挖心,割下头来,不由得叫人怀疑他有毛病,还不说晁盖和阮家三兄弟晚上同睡一个被窝,谈论打劫生辰纲的快活大事,这不是玻璃是什么……”等等等等,这才惹得晁盖大怒,一声令下,梁山的大队人马就来到了曾头市。 话说晁盖等人怒气冲冲地带人来到曾头市前,正要摆开大队人马准备撕杀,却没想到在此驻守并负责打仗的教头史文恭是个缩头英雄,打不过别人就玩消失,专门往树林里跑,梁山的人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当然谁也整不住他。那孙子等到对手在茂密的森林里晕头转向的时候不注意蹦出来就是一刀,一刀毙命。玩阴的谁也练不过他,后来晁盖大怒,一气之下便亲自带了几百人钻到树林里跟他单挑。 “你是何人?” “俺是梁山泊老大晁盖。你是何人?” “吾乃曾头市老大……的儿子的师傅,史文恭是也。” “妈的,一、二、三,走——” 就这样,俩人在树林里捉起了迷藏。这么着捉了几天晁盖先受不了了——年纪太大心脏不好,不但被几只热带雨林蚂蚁咬了n口,还让史文恭戴个草帽穿一身迷彩服在草丛中蹿来跳去的弄得心悸,当下脑袋就大了,东南西北怎么都分不清楚,也不知道哪儿才是出口,带的人也死了大半,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照准了一个方向使劲儿向前跑去,跑了没有五千米,似乎远远地望见了宋江等人在前面等着他,满心欢喜:他妈的我总算是出来啦! “小宋~~~~~”充满激情的叫声刚一出口,史文恭忽然从树丛后面蹿出,拉满弓劈头就是一箭,晁盖应声而落,扑通一声就掉下马来。 这时候梁山的人马早已经看见这一切,哗地全都冲了过来。躺在地下的晁盖两个眼睛圆睁着,忽然就看见吴用替他整理着衣衫和发髻,细声细语叮嘱他一路小心;也看见了自己威风凛凛地坐在聚义厅上指点山河,身后“替天行道”的大旗迎风飘扬,飞舞猎猎;还看见宋江带着漫山遍野的梁山军马,正杀声震天地冲了过来,宋江道貌岸然地端坐在马上,俨然一副新君主的气派。 晁盖的灵魂飘得越来越远,带着毒箭的那颗头,远远地望着眼前的这一切,慢慢咧开嘴,笑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小偷时迁 比较漂亮的女孩子,她们会很乐意身边有一个不是太美的伙伴来衬托;智商相对正常的,也希望通过白痴来证明自己其实是个天才,不管是谁都是这样。但是这个问题在时迁的身上成了一个老大难,因为他希望找到一个更矮小的朋友来衬托自己的这个愿望,实在实在是太难实现了。 --------------- 小偷时迁一 --------------- 同学们好,现在开始上课。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小偷时迁。在开始上课之前,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时迁的来龙去脉和大致资料。 关于时迁,我想大家对他都是非常熟悉的,时迁者,大家喜闻乐见的水浒明星也。但就是这么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不但吸引了无数水浒迷的眼球,而且直接参与了原著其中极重要章节的穿针引线,间接而重要地带动了整个水浒传奇的情节发展,带给读者愉悦之享受不说,还无私地给一百零七个梁山好汉当了一辈子衬托的绿叶,而在原版的《水浒传》中竟然只有寥寥数笔的粗略描写,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我们都知道,像“神行太保”戴宗和“小李广”花荣,以及本文的主人公“鼓上蚤”时迁这样本来非常既精彩又传奇的人物,一到《水浒传》里就全都变成了除了几句开场诗白之外基本上是没什么戏份的小角色,毫无疑问,都是因为后者把那些浓墨之类的篇幅全部都献给了优良品种出身的王侯将相。可怜如时迁者,空有一身通天彻地的好本领,也改变不了自己被戴敦邦(《一百零八幅水浒人物绣像》的作者)画成仅仅只有半个身子的命运。 只要听过袁阔成老师的评书《水泊梁山》的同学们都想必很清楚,鼓上蚤时迁在里面的表演简直才是堪称完美,从夜盗紫金八宝夜光壶,一直到后来的火烧翠云楼,如果要搞演员评选,那时迁一定是当仁不让的最佳男主角。可就是这么一位侠义人物,却被施老头子搞成了符合当时朝廷政治需求的小瘪三,这其中种种滋味,怎一个‘靠’字了得! 算了,越说越生气……不要交头接耳,不要嬉笑打闹,也不要试图打断老师的话,还是让我们开始讲述时迁的正式故事罢。 人类是一种非常聪明的高级动物,一个最直白的理由就是,可以懂得如何在美丑之间进行搭配。比如说,个子不太高的人,主观上总是希望和一些比自己更矮的朋友呆在一起;比较漂亮的女孩子,她们会很乐意身边有一个不是太美的伙伴来衬托;智商相对正常的,也希望通过白痴来证明自己其实是个天才,不管是谁都是这样。但是这个问题在时迁的身上成了一个老大难,因为他希望找到一个更矮小的朋友来衬托自己的这个愿望,实在实在是太难实现了。 所以,他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只好无奈地形单影只,孤身一人——当他第一次出场时遇到杨雄和石秀的时候也是如此。说到杨雄,我想很有必要应该在这里为大家再温习一下,那些在上“杨雄醉骂潘巧云,石秀智杀裴如海”一课时睡觉的同学们要注意了,现在可以好好听听,已经听过的同学也可以重复一下,就当是巩固吧,这些重点一定要用红颜色的粗笔在上面做个记号,因为期末考试的时候要考的。当然,不及格的同学也不要着急,到时候记得考完试以后来老师家里送个红包就可以了,不过在包钱的时候千万不要小气,那样只能自讨苦吃。切记切记。 --------------- 小偷时迁二 --------------- 熟悉水浒人物经历的同学想必都知道,杨雄这厮和武大一样,也是头上冒过绿光的家伙——不知道小说家在描写《水浒传》的时候为什么会设计那么多戴绿帽儿的好汉,导致整个梁山看上去也是绿油油的了…… 杨雄的经历非但如此与武大相似,而且他的老婆同样也姓潘,同样也是趁着他不在的时候勾引小叔子未遂,这才和别人勾搭成奸,只不过在潘金莲那里勾引的是武松,到这里换成了石秀。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施老头儿也有江郎才尽的时候,到了杨某人这里实在编不出新的花样,无奈只好旧瓶装新酒,把武松杀嫂故事中的男女主角换个名字了事。 当时杨雄在石秀的配合之下,将奸夫裴如海和淫妇潘巧云一刀杀了,因为害怕吃官司,这才带着石秀往梁山跑去——谁都知道那里是杀人犯的天堂啊。结果他们还没跑出十里地,就遇上时迁了。 时迁正因为盗了几个当地大户的墓地,不知道该往哪儿跑,一见这俩人顿时象吃了个定心丸,马上就磕头做了兄弟,一起结伴而去。“这下就算被人捉住,倒霉的也不止我一个了。”时迁满头大汗地跟在杨石二人屁股后面,心理平衡而满足地想着。 三个人就这样仓皇狼狈地向前跑着,有一天来到了一个叫祝家庄的地界,实在走不动了,就找了一个小饭馆住了下来。晚上时迁实在受不了全部都是大清素的晚餐,跑到后院偷了一只鸡回来,拿黄泥裹了扔到灶火里烧的烂熟,正要独吞时被杨雄发现,二话没说就抢过来一口吃了,时迁顿时气得口吐鲜血,“他妈的,丫真不要脸!” 不料就在鸡毛还没扔干净的时候,祝家庄的人已经找了过来,怒气冲冲地质问那只老母鸡是谁偷的。但凡是丢了东西的人总要想方设法地夸大数量或者生造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以达到多赔偿的目的,这一点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祝家庄的人在要求赔偿时也编了一个谎话,说那只老母鸡下的都是金蛋,是个活宝贝,开口就要三十两银子。 时迁本来还不想承认,听到这里更是大怒,连谎都懒得撒就上去将来人连抽了三十多个耳光。祝家庄的人这下被彻底惹恼了,带了一票人就来捉,时迁因为老母鸡被杨雄吃了心里不痛快所以喝了些酒,等敌人来拿时杨雄和石秀都跑了,只留下醉眼朦胧的他一个不小心,被五花大绑地捆了回去。 杨雄和石秀一口气跑出了十几里地,这才发现时迁没有跟上来,俩人一合计,自己回去再打肯定是不可能了,干脆上梁山搬救兵吧,当下便跑到梁山,也不好意思说他们是因为偷鸡被捉了去,便撒了个谎说祝家庄的人想踏平梁山,找不着大人物就抓了时迁顶事,回去三百大板怕是把屁股也打烂了,希望哥哥赶紧派人去救啊等等。 晁盖是个粗人,最见不得有人说敢和梁山作对,连考虑都没考虑就派非洲血统的宋江领了大队人马下山,这才引出了“一丈青单捉王矮虎,宋公明三打祝家庄。” 结果大家想必都知道了,那就是梁山大获全胜,不但把时迁救了出来,还给王英找了一个娇滴滴的扈三娘做老婆。说到这里我很想插一句嘴,那是在看一本叫做《记忆碎片》的书时读到的,当下极有同感,特此附录如下:中国的好多文人不知道是吃过女人的亏还是受过女人的气,做了很多混帐事,象施耐庵把扈三娘嫁给王英,许仲琳把邓蝉玉这朵鲜花插给了土行孙这个孙子。娘的,要让俺来写,怎么着也应该是高大威猛的杨戬杨二哥,或是与阳光少年哪吒来一段姐弟恋啊。 特别是扈三娘和王矮虎的爱情,前者只是作为宋江诺言交换的工具赏给了色鬼王英,而后者那个和时迁身高差不离的小矬子得了这么一个美人儿做老婆,倒不可能象《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那个心理变态那样打老婆,但好歹梁山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从打虎的武松到小枪神林冲,哪个不是英俊潇洒,仗义大方,这样的一朵鲜花儿却单单插到了王英这个牛屎上,怎么着也叫人看不过去。 最气愤的是时迁,“奶奶的,这么一个妩媚动人的扈姐姐,许给别人也就罢了,凭什么就许给了长得还不如我的王英?靠!” --------------- 小偷时迁三 --------------- 就这样,时迁出场了。但这毕竟并不是他的光辉形象,你想想,自己因为偷鸡吃,被连给扈三娘提鞋都不配的几个小蟊贼就轻易地捉了去,还得等别人巴巴地来救,怎么着觉得也不光彩。时迁越想越郁闷,连自杀的心都有了。但皇天不负有心人,随着时间的渐渐流逝,他的重要出场终于来到了。 那是在梁山应敌高太尉的时候,当时东京足球队长高俅派了一个叫呼延灼的大将带着他的连环马来征讨梁山,宋江手下都是些单打独斗的好汉,一旦遇到这种训练有序的正规军阵势早就败得一塌糊涂,无奈之下只好使出绝招来想办法:开会。 可是会议开了整整一上午,等众人把茶水喝了个尽饱,宋江也只弄清楚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连环甲马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无坚不摧的大阵原来是由一大排用铁索和铁甲串起来的战马,上面坐的是一大排穿着防弹衣的士兵,拿着一大排巨长无比的铁枪到处划拉。这就是连环甲马的概念,领头的叫呼延灼,手里拿着两条铁鞭,据说是名门大将的后代。 据介绍,呼延灼是开国功臣呼延赞的亲孙子——读过古代侠义小说的同学们都知道,但凡是那些能叫得上号来的牛逼人物,有很多都和以往的英雄好汉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关系,比如说《杨家将》中的花刀太岁岳胜,《隋唐演义》中的大刀王君可,以及《水泊梁山》里的大刀关胜,不管是嫡系还是旁支,全都是清一色的卧蚕眉丹凤目面如重枣,不得不叫人对关老爷的dna之优秀啧啧赞叹——不认识的也可以从相貌上看得出来,他们都是武圣人关羽的后代。 不光如此,就连他们的武器似乎也是千秋万代总相传的:呼延灼拿的是爷爷的双鞭,关胜手里是老祖宗的青龙偃月刀,这不禁叫人们纳闷儿,就是那些前辈英雄人物的血脉竟然这般之强,不管传了多少代,遗传基因都不带变的。 刘备涨红了脸地分辨说自己是嫡传地皇族亲戚自然有他的道理,慕容复声称是大燕国直系皇孙也是为了自己能够做一回真龙天子,像呼延灼这号不需要当皇帝的家伙也要拼了命和前辈英烈扯上血缘关系,可见有一个能拿得出手说得出口的好亲戚,在中国古代特别是作战的时候会有多么地重要。在很久以前中国有过一句流传甚广的名言:“学好数理化,不如一个好爸爸”,说的也是同样类似的道理。 当时梁山众人和呼延灼作战的时候,怀疑的念头也一直在他们脑子里盘旋,这只说明了一个问题:嫉妒。宋江倒也很想为自己找一个三代都红的亲戚,可无奈翻烂了家谱都在附近朝代大官中找不着一个姓宋的,只好被呼延灼们大骂“贼配军,下马投降吧你”之类的话,搞得也是脸红不堪,当下气急,心想你有好爷爷,我们也有好爷爷,随即派了也是名门之后的关胜出马,演绎了一番呼延赞大战关羽的武侠童话。 但是关胜一个人显然是敌不过呼延家的孙子,因为后者还有一连串连环马跟着,形势一旦处于劣势马上就派了一大群甲马出来,上面砍头下面扎脚,谁都挡不住。 这时候,吴用想起一个人来。他就是双枪将徐宁。我们都知道章回小说的套路,但凡代表正义的一方敌不过对手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个好办法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但是这个办法只有一个人才能搞定,这个人而且必须还得费不少牛劲,绝对不会顺顺利利办了,过程中也总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小枝节,但是请放心,不管过程是如何的磕磕绊绊,结果一定能达到目的,大获成功。不信你看着。 --------------- 小偷时迁四 --------------- 前面已经说了,叫拿着朝廷俸禄享受生活的徐宁抛弃好不容易才修来的荣华富贵,跑到梁山上跟一帮土匪们入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按照吴用的计划,是先得需要找一个会偷东西的人,然后潜入到徐宁的家中把他的祖传宝贝软猬甲盗出来,然后再叫人以追甲为诱饵,把他一步一步地带上山来,上山之后再说入伙不入伙的问题,自然就由不得他了。谁都知道这是梁山上最惯用的一个不要脸的阴险伎俩。当然,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先要找一个小偷出来,着落到他头上去办这件大事。 这个小偷当然就是时迁。早就憋了一股劲儿的他领到了吴用的命令,乐得鼻涕泡也冒了出来,还没等宋江开动员会就马上收拾好行李蹿了出去。“老子露脸的时候终于到了!”时迁背着小包袱儿象猴子似地一蹦三跳的往山下跑去,心里得意洋洋地想道。 当天晚上马不停蹄地一夜赶路,第二天一大早,时迁就准时来到了东京。看过《清明上河图》的同学们都可以想象一下东京汴梁城当时的繁华景象,虽然可能在具体时间上有所出入,但毕竟那个时候的东京金碧辉煌,屋整宇齐,谁见了都会迷失在里面,何况一个小小的时迁。 谁都知道东京这个大城市里别的都还好说,就是房子太多,象时迁这样的乡巴佬,难免都会晕头转向,天可怜见,他一直转到第六十八圈的时候才按照地图找到徐宁家的房子,好不容易等到天黑,两条腿也早软了,只好又费了老大的劲搬来一把梯子,又喘了半天粗气,这才终于爬到了墙上。 等他顺利摸进去的时候,徐宁已经和夫人睡下了,他们压根儿不知道在自己家的厨房里现在就蹲着一个小偷,而且是来盗窃自己最心爱的软猬甲。细心的同学也许现在要提出一个问题了,那就是不管是鸳鸯楼上的武松还是现在的时迁,为什么总喜欢藏在厨房里,而不是别的比如厕所什么的房间里呢? 按照古代建筑风格的推测,那时候的厨房应该是面积最大的一间,而不象是现在的客厅。并且古代但凡是官儿做得比较大的人家,通常都养着十几个丫鬟和家丁,这些人的主要集聚地也是在厨房,所以当时的厨房应该足有两三间房子那么大,里面不但有各种预备的蔬菜和水果,还有类似大水缸大米袋之类的东西,不但为一家人的伙食预存了充足的口粮,也为时迁们创造了栖身之地。 比如说徐宁当时跟夫人在入睡前的谈话,就说到了“明日正是天子驾幸龙符宫,须用早起五更去伺候。”这句话的意思是第二天一早就得起来洗脸刷牙,然后赶紧屁颠屁颠地跑去伺候皇上,所以两个丫鬟必须得通宵都呆在厨房里候着,等主人没起床的时候预备好早饭和点心——我们没有为封建社会的佣人平反和叫屈的意思,但当时做官与老百姓的区别可想而知,所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宋黑脸为什么挤破脑袋也想招安了。 长话短说,因为厨房里呆了两个丫鬟,所以时迁也不得不在米缸里耗了整整一个晚上,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好就那么蹲着,第二天早上等徐宁起来上朝之后,时迁的两条腿早就麻了,一直揉了半个时辰才恢复过来,在观察好方位之后他报复似地将厨房里的东西悄悄砸个稀巴烂,“娘希匹,以后再也不在厨房里藏了!”时迁把最后一个碗扔到下水道中,转动着憋得快半身不遂的两条小细腿,恨恨地想。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时迁先是用一跟绳子拴到了房梁中间,然后纵身而上,双手交替着用力攀登,三下两下就爬到了上面,之后用两条腿挂到梁上,腾出手来将装有软猬甲的箱子取到手里,之后又偷偷地溜了下来,再把绳子解下来揣到怀中,这就算大功告成了。 到这个时候,整个做案时间从开始到结束,也只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们都知道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里有一个叫江南七怪的民间武术组织,其中的老二叫朱聪,也是个江湖闻名的著名小偷,但是无论从其身法到手段,和现在的时某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 小偷时迁五 ---------------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先是由已经在梁山入伙的汤隆出面,假装自己得知了时迁盗甲的消息,然后假装有义气的跑来告诉徐宁,之后便带着全副武装的双枪将一路追到了梁山脚下,歇在了朱贵开的黑饭店之中。 接下来就是老套路了,徐宁正一路奔波劳顿之际,嘴边忽然已经有人善解人意地端来了解渴的茶水,不消说,里面自然也是被饭店老板朱贵掺了蒙汗药的,徐宁还没等接过第二碗茶水,就两眼一抹黑晕了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他醒来以后,在眼前出现的并不是朱贵也不是汤隆,而是梁山上的两个头领,晁盖和宋江——这俩人实在太喜欢干这种龌龊勾当了。徐宁眼见自己的老婆和丫鬟也被汤隆接上了山,便只好答应上山入伙,虽然碍着众人的面子不好意思发作,实际上心里早就将这帮鸟人骂了无数遍,“这帮直娘贼,跟老子玩儿阴的!”不过话虽这么说,但徐宁还是老老实实地贯彻了晁宋的指示精神,从梁山上挑选了数百个士兵,操练起破阵来。 在这里希望大家都不要忽略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是关于那个叫汤隆的家伙的。细心的同学不难发现,汤隆其实是徐宁的弟弟,当然不是亲生的,但还是近得很:徐宁叫汤隆的父亲是叫舅舅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问你一个关于水浒中推算的姓氏问题,比如说徐宁的母亲姓什么,你就应该知道她姓汤,而不是姓徐。这个问题可能会在考试中出现,各位都请注意了。 自己的母亲有兄弟的朋友都知道这么一句话:“再亲不过舅舅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但这句话在这里显然就没什么意义了,要是高衙内哪天喝多了酒一个不小心把干爹高俅一刀子杀了,我们还可以说他大义灭亲,但放到汤隆这里,巴巴地把哥哥从东京骗到了梁山这个鸟地方,不但断送了他大好的前程,而且还连累自己的亲姑姑也担上了造反罪犯家属的名声,用徐宁的话讲,就是:“丫可真不是个东西!” 总之,徐宁就这样被骗上了梁山,成为了为数不多的从天堂一脚踏入地狱者的行列。在他上山之后,虽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但眼见情势至此,也不得不死心塌地的替晁盖琢磨破连环马的计策,经过他三天三夜不睡觉的苦思冥想,终于设计出了一整套事后证明非常可行的方案:钩镰枪。 用徐宁的话说,其实连环甲马那种刀枪不入、横扫千军的秘密十分简单,那就是连人带马全部都穿了双层铁甲,脸上也戴了铜面具,外面刷上颜色,一般人看不出来。呼延灼的这种行为属于装神弄鬼,对此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捣鬼有术,也有效,但有限。”所以呼延灼能骗得了宋江,能骗得了高俅,却骗不了医学院整容系毕业的博士徐宁。 那一天呼延灼率着一千连环马在梁山前面挑衅,像所有在战场上得理不饶人的胜利方一样,得意洋洋的呼延灼当时的心情爽到了极点,他吩咐士兵们都把身上的双甲再涂一层黄油,这样看起来更显得金光灿灿,呼延灼的本意是想把自己的士兵打扮成天兵下凡一样,却不知道他们现在更象是一大群欧洲中世纪的武士。 这时候,梁山新任小队长徐宁带着他的“钩镰枪队”威风凛凛地冲了出来,还不出三十个回合,就把呼延灼的马队杀了个精光,当然呼延灼是不能够被徐宁一刀干掉的,按照情节的安排,他也应该是梁山中的一员,于是在押上山之后被宋江假惺惺地松了绑,又许了n多口头诺言,呼延灼扭捏着撒了半天娇,觉得无法挽回局势,也只好硬着头皮坐上了聚义厅中的一把交椅。 --------------- 小偷时迁六 --------------- 时光如流,岁月如梭,这件让时迁名声大躁的偷甲事件转眼很快就过去了,随着时间的一天天流逝,时迁的名字再也不被别人提起,这个可怜的孩子也只好呆在梁山分配给自己的一间单身宿舍里面每天扫扫地,洒洒水,和隔壁的武松下下棋,每天的伙食也是一大荤一小荤三个素菜,一碗鸡蛋汤。 时间就这么渐渐悄没声息地溜走,日子也没啥大的变化,搞得时迁心里着实郁闷,因为暂时也没什么仗要打,所以在穷极无聊的时候每天都能从他的房间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着,我们的主人公时迁也就这么一天天的度过他在梁山上极度无聊然而不得不这么耗着的枯燥生活——不是只有他一个懒得下山,而是梁山所有的人都不能够轻易地下山,我们都知道,但凡只要是上了梁山的人,无一不都是各大中小型城市里到处张贴着的通缉犯,谁要敢冒个险下去玩个饭喝顿酒,顺便再想玩一把网络游戏什么的,恐怕就不是上山之后挨批这么简单了,他们十有都会被官府派人凶巴巴地捉了去,套上十几公斤重的铁链子扔到大牢里头,再随便安排个什么罪名,稀里糊涂地等着秋后问斩——就象卢俊义和石秀两个人那样倒霉。 事实证明,时迁之所以能够在水浒中第二次隆重出场,得以施展自己的偷盗绝技,就是因为去救卢俊义和石秀的。 那两个傻瓜蛋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儿,就被捉进了大名府的大牢,靠自己越狱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宋江还指望着姓卢的那位大财主出来,好掏钱养活梁山这几百口张大了嘴巴吃饭的人,只好又得派人去救。左思右想之后,这个艰巨的任务终于再次落到了时迁的身上。 按照宋江的安排是这样的:先让时迁化装成一个随便卖什么的小商贩混进城去,之后在里面搞点类似放火的把戏,趁着混乱之际再把大部队派进去,采取里应外合的无敌战术,把卢俊义和石秀救出来的同时也能顺手摸点大名府的金银财宝回来。这个提议被众人通过之后,宋江随即便安排了具体的人员事项: 武松和鲁智深当然是当仁不让的先锋人才,他二人可以假扮和尚混在城门的附近,做好接应的准备;李逵是梁山捅篓子的记录保持者,为了保险起见,给他安排任务就算了,就叫他在山上种地得了;解珍和解宝兄弟俩本身就是猎户出身,所以装一对儿给官府献野味的小山猎人当然是最好的选择;杜迁和宋万扮演的角色是卖大米的小贩,他们的目的是等放火之后夺取东门,放大队人马入城;另外就是装扮成公差与道人的刘唐、杨雄和公孙胜、凌振等等,其余人等各守其职,谁出了问题谁负责,后果不管大小,一概由单人承担。当下众人便例行公事般地写了保证书,信誓旦旦地在“替天行道”大旗下面紧握拳头宣誓,一定要万无一失。 从这次安排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一条规律:那就是不管哪次出发,也无论目标是哪个城市,我们都可以发现梁山的这些组合,完全是按照亲疏之分来制订的,比如说解珍解宝、孔明孔亮这两对兄弟俩,人家都是双胞胎,这自然不用说了,象杜迁和宋万,武松和鲁智深,公孙胜和凌振,邹渊和邹润,无一都不是个人关系极佳,没有一例组合说是平日或者以前有过别扭的一对儿,比如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把徐宁和他的表弟汤隆,以及杨志与刘唐之类的人等安排到一块儿的例子。这究竟是为什么? 按照正常逻辑分析,或许宋江的担心是在两军阵前,两个人不是同仇敌忾,反而数落起对方把自己诓上梁山的种种不是,进而做出例如大打出手的丢人事情来,反而会事倍功半,可见领导者的才能必须延伸至面面俱到,就连这最简单的安排人员组合其中的关系搭配也是很微妙的。 我们都知道时迁自打一出场就是一个人,数来算去整个梁山他也就是和石秀关系好点儿,但是现在石某人还被关在牢里,所以去放火的事情就只有他一个人了。看着别人都成群结对的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只有自己一个人象孤儿一样形单影只的走在小路上,时迁心里很不是个滋味儿,“以后可得找个伴儿了!” --------------- 小偷时迁七 --------------- 需要说明的是,由宋江牵头,吴用垫背的这次行动计划所发生的时间是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谁都知道春节是中国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的一个节日,比老外们的圣诞节还热闹,一般的小州小县都要大庆数周,更何况是当时繁华无比的大名府啊—— 时迁刚进得城去,就被挂满了大街小巷的五彩花灯迷晕了,看看眼前的灯红酒绿,再想想梁山的冷冷清清,简直就是天上人间哪,时迁一边感慨着,一边迷迷瞪瞪地随着接踵磨肩的人流往前挪动着,嘴里还念念有词地数着数儿: “正月里来看花灯, 花灯无数暖人心, 眼前一片红彤彤, 心里早就暖融融, 西瓜灯, 琉璃灯, 元宝灯, 橘子灯, 小猪灯, 大羊灯, 老虎灯, 龙头灯, 七彩灯, 霓虹灯……” 时迁就这么一边走着一边打着快板儿说着数来宝,一路赏灯正看得心花怒放,忽然被人一把抓住,“妈的,你扮的是乞丐,谁叫你演艺人来着?”时迁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邹渊。时迁呆了一下,觉得胳膊上隐隐生疼,撸起袖子一看,原来被他掐起老大一块青紫来,便不服气地问道:“就算我当艺人了,怎么着,碍着你丫啥事儿了?” 见他这么问,邹润阴着脸朝他后面示意一下,“你看看有多少人在你屁股后面跟着?”时迁扭头一看,原来身后已站满了围观的群众,正在津津有味地听着他的说唱表演,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串行,也没来得及和邹润打招呼,赶紧朝人多处一扎,顿时消失了。“老子想趁着热闹挣点零花,也他妈的被你搅和了,靠!”邹润手里提着一个铜锣和一只小猴子,看着地上零零散散地几个铜钱,不满地骂道。 时迁从人群中跑出来,这才想起自己要干的事情,赶紧跑到一个烟火店买了一大堆鞭炮和二踢脚,都放到一个大篮子里,身上和裤脚里也掖了不少,又问老板要了一个打火机,全副武装地朝翠云楼跑去。不料还没有跑出一百多米,就被两个巡逻的公差给一把抓住,以身藏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为罪名,把烟花和鞭炮全都没收了。 时迁望着两个警察带着自己的儿子拿了一堆鞭炮兴高采烈地离去,心里早就大为恼怒,本想上去好好地跟俩人理论一番,看着自己单薄的小身板儿担心打他们不过,只好悻悻作罢。眼见所有的东西都给没收了,心想再买也肯定跑不脱被搜走的命运,无奈只好跑到一家加油站,买了两大桶柴油扛在肩膀上,象猴子驮包袱一样颤巍巍地一路向翠云楼而去。 当时坐在翠云楼里俯视赏灯的不是别人,正好是梁中书的夫人小蔡,也就是当朝太师蔡京的闺女。写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正月十五烟火大会就是他的老公举办的,作为大名府的第一夫人,所以她自然要坐到城里最高的楼上赏一番灯。 但是这个倒霉的蔡家千金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选的这个代表身份和地位的翠云楼,已经成为了梁山恐怖分子第一个计划袭击的目标。就这样,等小蔡一脸满足加幸福地捏了一枚枣子正要往嘴巴里放的时候,满头大汗的时迁来了。 按照正常的逻辑,时迁一进门就一把拽过蔡夫人,一个小拳头送过去便门牙捏落了。众所周知,时迁虽然功夫比不上身怀绝技的武松和林冲,但是对付象蔡夫人这种女人和她的一干丫鬟还是要比捏蚂蚁轻松。但是时迁并没有这么做,或许我们可以由此来推测出象他这样的英雄好汉根本懒得跟女流直接动手,所以他只是套了一个恐怖面具,猛不丁地从屏风后面跳了出来,“哇哇哇”地嗷嗷怪叫了几声,就把蔡夫人吓得晕了过去。 时迁嘿嘿一笑,把面具摘下来扔到一边,伸手将背上的两大桶柴油取下来往楼板上一倒,掏出打火机来点着向上一扔,还没来得及等自己撒腿跑开,就听见“轰”地一声,翠云楼顿时猎猎燃烧,不一会儿就化成一个硕大无比的火团,给这个元宵节放了最大的一枚焰火弹。一个礼拜之后,各州府县的城门处又多了时迁的一张画像,上面用粗号毛笔写着一行大字:“宋朝头号纵火犯。”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等烧得连眉头也差点没了的时迁一身碳黑地从翠云楼上跑下来时,大名府街上已经杀声震天,浓烟滚滚,梁山的一干人马在城里东奔四闯,过往处无不吼叫声声,杀气腾腾,仅仅只用了不到三个时辰,就将繁华似景的大名府搞成了一座彻头彻尾的废都。 后世有人记载以时迁为首的梁山好汉这次成功劫狱的颂歌是这样唱的:“你杀着人,我放着火,跋山涉水两肩霜花。踏平坎坷成大道,梁山的心儿向天涯,向天涯。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一番番打架斗殴,一场场酸甜苦辣,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卢大员外 本章要讲述的是玉麒麟卢俊义的故事。如我们大家所知,卢俊义是河北省远近闻名的大财主,家里的钱财甚至可以抵得上半个银行,不管是行走江湖还是安坐家中,黑道白道都得给个面子。 --------------- 卢大员外一 --------------- 本章要讲述的是玉麒麟卢俊义的故事。如我们大家所知,卢俊义是河北省远近闻名的大财主,家里的钱财甚至可以抵得上半个银行,不管是行走江湖还是安坐家中,黑道白道都得给个面子。 但他和柴进不一样,后者是著名的大慈善家,无论任何人,犯了任何罪,从任何地方来,在任何时间去找他,柴大官人都会施舍钱财或者安顿避祸,这一点和《和平饭店》里的周润发很有相似之处。但是前者就不一样了,尽管有钱,卢员外还是抱着每一分每一厘都是自己的想法,犯不着去支持什么慈善事业,也没必要去资助任何对自己毫无回报的人。 在这一点上,他和柴进的区别就显而易见了,柴某人是家资雄厚的贵族后裔,当然可以慷慨解囊,大义天下,而卢某人呢,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人,但凡是赔本的买卖,到了这里就行不通了。但命运自有天注定,商人小卢万万没有想到得是,自己的钱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最后还是落入了他人之手。 卢大员外,男,款爷,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排名里和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中的阿森纳一样,永远都是老二。这就是卢俊义的个人资料,很简单吧,无独有偶,还有一个人对他也有同样极其简单的一句评价,不过话语要比我写的精炼多了:“卢俊义——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做出这句惊世骇俗评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梁山的狗头军师、“大忽悠”吴用。我们都知道,卢俊义和著名的倒霉鬼、双枪将徐宁差不多,都是被骗上梁山的,不管经历非常相似,而且原因也是出奇的一致:用宋江的原话说,就是“此人身怀绝技,文武双全,若能为我梁山所用,乖乖,那可是再好不过了。”这句话刚说完,吴用就站了出来,拍着胸脯说大哥的事就是小弟的事,这件事情别人不管,也得着落在鄙人的脑瓜子上如此等等,然后不慌不忙,这就说出一条妙计来。 不知道当时有人注意了没有,当吴用把他的阴险计划全盘托出时,宋江的一对乌龟绿豆眼里顿时射出了两道光芒,炯炯有神地盯着吴某人的嘴看。这帮鸟人希望卢俊义上山对外所说的理由是“希望他来加强梁山的实力”,就象当年罗马队从别人手里买入日本球员中田阴兽时所打的幌子一模一样,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加强中场的实力,实际上是看中了日本人带来的滚滚的银子。众所周知,卢俊义此时在宋江的眼珠子里似乎也不止是一只玉麒麟,而是浑身挂满了铜钱的金狮子。 纵观水浒各章各节,别的地方还都可以说得过去,就算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徐宁被骗事件,也可以解释说为了解梁山被围之困,大丈夫行事自当不会循规蹈矩,但惟独到了卢俊义这里,就狼子野心天下皆知了。 这帮不要脸的阴谋家为了得到卢员外家的大笔金银,甚至不惜破坏对方家庭、设计下套、迷信引诱等种种下三滥的手段,怎么说也有点无耻,但就是这样,宋江仍然没有意识到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道德上的不妥,等吴用把计划说完之后,还来不及表扬几句就匆匆把他赶下了山,吩咐此事务必搞定,完不成任务就别他娘的回来见我,等等。 就这样,卢俊义的好日子即将就要到头了。当然,此时此刻的他还一点都不知道,正在后花园里拿着一个小算盘算帐呢。身后站的是他的贴身保镖兼干儿子燕青,正把双腿挂在树上,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练功夫。镜头在往宽拉,映入眼帘的是卢大员外家欧式风格的大型家庭建筑,以及从东海空运过来的原产陨石铺就的幽径小路。一切都标明了这个地方的不同凡响之处,不用说,这里的主人有的是钱,卢俊义者,大款也。 --------------- 卢大员外二 ---------------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吴用的一整套阴险计划的详细经过吧: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吴用带着乔装打扮了的李逵来到了河北的第一个城市北京城。准确地说,应该是李逵非要跟着吴用来的,大家都知道这个猪头最喜欢惹是生非,但他是宋江的收的第一个小弟,所以在梁山上也有些不同于别人之处,吴用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是碍着老宋的面子答应了。 但是答应归答应,李逵这一趟下山也受了不少折磨,不但不能开口说话的装哑巴,而且还被吴用好一番梳妆打扮,费了半天牛劲才装扮成一个道童,但是眉清目秀的小道童毕竟不是肥头大耳的黑厨子,李逵的模样到底不如清秀的花荣那样好拾掇,吴用累得出了n身汗也只把他打扮成一个菲律宾男佣。 李逵就这么跟在吴用屁股后面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那副情景:一个身披八卦大褂,头梳发髻的中年道人,手里抱着一杆写有“讲命谈天,封金一两”字样的小旗子,晃晃悠悠地踱步前行;屁股后面是一个面似锅底的黑脸大汉,三尺六的腰围却穿着一件xl号的紧身衣服,怎么看怎么象是偷来的。旁边的老百姓象看猴子一样地盯着他上下乱看,李逵也越来越感到不自在,想发作起来跑掉又担心吴某人回梁山再给他穿小鞋子,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去,心里早就将吴用的祖宗问候了八十多遍。 吴用和李逵一前一后就这样在这条宽阔的大马路慢慢走着,不多一会儿就到了卢府门前,吴用使个眼色,李逵顿时象杀猪般地嚎叫起来:“瞧一瞧看一看了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天下第一号算命大王来啦~~~!!!” 当时卢俊义正在家里闲得没事儿,和燕青研究中国象棋的二十三种无敌棋法,忽然听见门口有人扯开嗓子大喊,心里好奇,便吩咐下人去看。不一会儿几个下人跑了回来,说是一个算命的老道带着一个痴呆儿似的道童,号称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看天算命每次银子一两,估计是两个疯子,已经被俺们拿大棍子打走了。 卢俊义顿时觉得非常好玩儿,吩咐说你们给我找回来,我看看这帮江湖骗子到底是怎么骗人的,竟然敢要一两银子的起价。下人们领命而去,不出十分钟就把满脸青肿的吴用和李逵带了回来。 吴用和李逵正在门外等着老卢上钩,没想到被一帮下人冲出来,嘴里大喊着“打骗子,打骗子”,拿着棍子冲头上就是好一阵乱打,顿时半边脸就肿了,被找回去的时候连额头也起了n个大包,更加显得奇人异相。 卢俊义当时猛地一看,心想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长这么丑还敢出来吓唬人的,说不定真是什么隐居乡下的算命高手,当下赶紧热情地招呼两个人坐下,前后左右地询问起来。 吴用被人带了进来,猛地看见富丽堂皇精雕细琢的大屋子,早就连眼也花了,卢俊义一连问了三遍,这才反应过来,赶紧颤抖着双腿找个椅子坐下,吩咐李逵蹲在脚边,笑嘻嘻地问道,找俺啥事儿呀? 卢俊义一愣,说你丫不是会算命吗,老子有的是钱,一两银子就一两银子,快给我瞧瞧还能讨几房小老婆。吴用一听,赶紧掏出个小本儿,查了半天资料,这才问起对方生辰八字。等老卢一报出来,吴用便照着编好的谎话套路,一句话不说地变了脸色,直直地盯着对方看个不停。 老卢被他盯得不好意思,以为自己早上撸鼻涕没撸干净,赶紧拿了镜子一照,也没发现什么问题,便奇怪地问说怎么了。吴用这时候就象所有危言耸听的江湖骗子一样扯起了淡,抚着胡子缓缓说道:“员外百日之内必有血光之灾,要是不想办法,就得死于刀剑之下。”卢俊义大吃了一惊,当下也没有怀疑这话到底是不是真的,赶紧询问起吴用的来历。 吴用见卢俊义家里这么牛逼,心想要是编得来头小了还对不起他,就吹牛说自己的老爹是天上的一道彩虹,从小投在太上老君的门下拜师学艺,孙悟空大闹天宫时看丸药的那两个小童子其中一个就是他,还说姜子牙是自己的大师兄,后来讨伐纣王的时候还曾经发来信笺邀去帮忙,后来因为青出于蓝胜于蓝,老师也实在没东西可教了,这才从天上跑了下来,投到一户农民家里做了凡人,因为世道混乱,不忍看见生灵涂炭,这才出来救世济民。 我们都知道,文武双全的卢俊义打小是读《史记》和《大学》长大的,这种神仙鬼怪的歪门邪道故事根本没机会接触,这时听吴用这么天南地北的胡吹一通,早就连脑袋也晕了,于是当下就相信了吴用的鬼话,不但给了大笔银子,还差点头脑一热跟他拜了兄弟。 这说明卢俊义在生活智慧上是相当不成熟的,须知他是堂堂的超级大财主,虽然不象柴进那样广济天下,但也没和什么仇家有过恩怨,血光之灾更是无稽之谈,何况这种骗人的把戏随处可见,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吴用倒也罢了,蹲在地下的李逵一看就是假冒伪劣商品,可惜他卢大员外不但没能一针见血的识破诡计,反而半信半疑地中了招儿,怎么看都不象是富甲一方的牛逼人物。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没有经过系统而正规科学教育的民间迷信者是多么的愚蠢啊! --------------- 卢大员外三 --------------- 总之,卢俊义就这样相信了吴用,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一张小脸瞬间变得煞白,赶紧询问起如何解救之法。吴用本来想趁机讹诈一大笔银子了事,但是一看到屋子里这么豪华的装修,心想这个傻蛋将来所有的票子都是咱们的,想捞钱也不急在这一时,于是遵守起“放长线钓大鱼”的古训,当下缓缓地摇了摇头,伸手在雪白的墙壁上用劣制毛笔写了四句狗屁不通的打油诗留下,便摇晃着屁股带了李逵走了。 “芦花滩上有扁舟, 俊杰黄昏独自游, 义到尽头原是命, 反躬逃难必无忧。” 吴用走后,卢俊义天天愁眉不展地盯着这四句诗看个不停,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反正甭管有事没事,就那么一天到晚的傻看着,到了后来竟然发展到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吃嘛嘛不香的地步,每天都用一双眼珠子直直地盯着墙壁十几个小时一动不动,要不就是茫然地望着前方自言自语,仿佛看不见他迷惘的未来一样。 只要是小学毕业的人都能够大概明白这四句诗的意思,若要言简意赅的总结一下,就是此地不可久留,要想避难就得出去躲躲。要是不知道去哪儿躲,就照着芦花滩那个方向乱走就ok了。 卢俊义不是白痴,对这几句歪诗自然也能猜个差不离,但他唯一弄不清楚的就是到底是该走,还是继续留着?也许有人会抗议,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处理不了,这个姓卢的怎么这么三八?答案是这个问题关系到自己人生观里的最终信仰,任凭老卢再怎么牛逼,但也得好好的琢磨琢磨,这一点我们倒是可以理解,但可惜的是,他一直想了整整半个月,人也瘦了一圈儿,却仍然没有想清楚。 我们都知道,卢俊义是河北第一大财主,出身名门望族,麾下财产不下百万,除了朝廷里没有直系亲属之外,剩下的哪一项都比别的大宅门强一百倍。但这丝毫不能掩盖他内心的孤独和空虚—— 只要看过那些青春偶像肥皂剧的观众都明白这样一条定律,那就是不管自己家里有多少钱,也不管老子是哪个大财团的c什么o,那些公子哥儿和千金们一定会不喜欢先拥有的一切,反而是对一些社会底层或边缘人群的身份及生活大感兴趣,所以,他们最大的梦想并不是如何在诸多财富的基础上再增加n位数的票子,而是体会一把平时体会不到的刺激感觉。 卢俊义当然也是一样,就象那些香港的肥皂剧里的主人公,他幼时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参加黑社会。这一点也同样验证了宋江的说法:人毕竟是环境的动物,出身于毫无刺激可言的富豪家庭,平时的生活枯燥无味,打小就喜欢江湖片和武侠小说的少年公子,还有几招花里胡哨的功夫,又是在梁山这个黑社会的脚下成长,而且长得很帅又不爱说话,这样的条件不去黑社会发展真是太可惜了。 黑脸儿宋三一辈子预测的事情很多,灵验的时候却是极少,但这一次却叫他给猜对了。卢俊义的确是从记事起就开始崇拜王伦之类的流氓想当黑社会,读小学的时候还曾经偷偷从家里跑了出去卖了几年盗版光盘。看过港片的人都应该知道,如果一个年轻人一开始就卖盗版光盘又长得很帅目光忧郁,那他显然具有做主角当老大的潜质。 同样的道理,当时的朝代又是个乱世,年轻人大多象小说《在路上》里的主人公一样生活颓废,一般的年轻人除了抽烟喝酒泡马子就是打架了,卢俊义当然也不例外,他脑袋上的那十几道伤疤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记号。但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和那些一般的小混混毕竟也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写诗。大家都知道卢俊义天生又是个忧郁的人,因此一喝点酒就写诗,而且是朦胧现代派: 飞吧/象鸟儿一样翱翔在天际/但你却失去了翅膀/所以/只能象一只蛤蟆一样在泥地里打滚/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己还浑不自知/反而在泥土里/快乐地吹着泡泡…… 因此,我们不妨认为当年的卢俊义是个一半小资一半愤青的年轻人。 对青年时期的卢俊义而言,当一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英雄仍然是自己不变的理想,无论是在富丽堂皇的自家客厅里,还是在拿着西瓜刀到处追杀打群架的街头上,尽管他在成年以后已经把这样的想法埋在了心底的最深处,但是没有用,当时的他却不能回避自己心里的那个变态的梦想。 我们或许可以用这样的一句话来总结卢某人的内心世界与宿命结局:生命的故事性和结局的悲剧性是每个忧郁的人一生都无力摆脱的追求。 只要了解他的开始,必然就会料到他的结局。最终,在家里呆坐了三十多天的卢俊义还是没能将自己的人生观彻底想明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一个无神论者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平凡俗人,挣扎了半天只好做出一个无奈的决定。实际上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妄想症患者,也具备了一切发病的症状,很显然,他该去看医生了。但这个猪头却没有进行正确的科学解决方法,而是选择了迷信。 --------------- 卢大员外四 --------------- 这时候,应该是最佳男配角出场的时候了。正是因为他,才使卢俊义从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富翁变成了一个锒铛入狱的杀人犯,也就是因为他,卢俊义才最终走上了他梦寐以求的江湖道路,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黑社会老大。 当然,宋江和吴用的作用固然也不得不提,但他们毕竟只是外果,并且赌得是一场把握不见得非常大的游戏,只是埋下一个套,老卢上不上钩还尚且不知道;而在这个堕落完全手册中不可或缺的内因,则完全取决于本篇文章中的这个最佳男配角。 这个人就是李固,卢俊义的大管家。也许我们现在觉得管家这个职务并不怎么样,听起来无非跟菲律宾女佣人差不多,但实际上的情况是,一个大户人家中的管家的地位并不亚于一个穷乡僻壤的乡长,特别是在卢俊义这样的款爷家里。 我们只要知道给贝克汉姆和维多利亚两口子做管家的那一对英国夫妇年薪可以达到400万英镑之多,而他们在这之前的工作竟然是伺候英国女王的就会理解李固的心态:这个手握大权、身兼重职的家伙在当时会有多么的春风得意。 一个人在没有满足的时候就痛苦,满足了却又变得无聊。这是有一个叫叔本华的哲学家说的。同样意思的话,李固当年也说过:没当上大管家的时候想得觉都睡不着,当上了才发现tmd没什么意思—— 需要说明的是,李固并不是从小就在卢俊义家里出生并且长大的,也不是世袭了他爹在老卢家的佣人工作走马上任的,他其实本来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读过几年诗,还会借助算盘熟练运用四则运算,所以在某一年因饥饿与寒冷晕倒在卢家大门口被卢俊义一时恻隐救起后便顺其自然地在卢府中留了下来,之后因为会念几个字儿,还会出纳和会计,而且还会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拍上几个恰到好处的马屁,最终竟然做到了大管家的位子。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道理:无论任何人,只要付出了坚持不懈的勤奋努力,命运之神自然会眷顾到自己的脑袋上。不管是做奴隶还是做老大,道理总是一样的。或许会有无数人用各种磅礴的理由将这个论断驳倒,但事实是鲜活的,李固这个孙子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从奴隶到半奴隶主的。 当然,为了达到目的艰苦奋斗是一回事儿,达到目的之后的空虚又是另一回事儿。在李固的身上也同样可以看见无数我们身边的人跟他是如何的相似:在没钱的时候希望富甲一方,当真正功成名就的时候又会唏嘘感叹,后悔自己将最好的年华都耗费在了已经消逝的光阴之中。 所以我们更有理由来羡慕那些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享受快乐的人们;更有理由去同情那些为了达到目睹不惜一切代价甚至付出自己的尊严的家伙;更有理由来鄙视那些有梦想有机会有时间来完成预期的目标,自己却躺在床上睡个不起,只会做白日梦的猪头。 总之,怀有“一个人在没有满足的时候就痛苦,满足了却又变得无聊”心态的李固在一步登天之后,同样不可免俗的空虚起来。在这个时候,他干了一件人生中最失败的事情,这个勾当不但叫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甚至搭了脑袋进去——不知道他是不是吃了糨糊,这个猪头居然给卢俊义戴了一顶绿帽子。 卢俊义的绿帽子是这样戴上的:当时卢太太正一个人呆在后院儿数星星玩儿,孤独地排遣着寂寞,李固恰好也因为某些常人不知道的原因前来赏月,一进院门就和卢太太来了个面对面,我再怎么矫情也不能说当时他们两个人眼睛之间的距离只有零点零几公分,总之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李固的一丝情怀便着落在了卢太太身上。 那时候的卢太太正是芳龄二十,花枝招展,人又长得白里透红与众不同,李固还没来得及打听这是谁家的姑娘,就被卢太太的妩媚和娇柔一下子俘虏了。李固又不是什么圣人,自然也不会遵守“非礼勿视”、“非礼勿近”、“非礼勿听”和“非礼勿嗅”的古训,当下就脸红扑扑地凑了上去,开始了唐伯虎点秋香般的挑逗和套瓷。 在当时那个时代,如果有人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如果不是潘金莲,结果很简单,那就是一个耳刮子贴过去了,但是卢太太也同样不是林冲那位刚烈贞洁的小娘子,一双玉手没打到李某人的脸上,反而假装站立不稳,顿时扑到了后者的怀里。 这时候一个镜头转过,我们可以从屏幕中清晰地看见在另外一个院子里,有一个中年男人正在星空下练剑,只要看过功夫片的同学都可以想象到当时的那个情景: 一个白衣似雪的仗剑男子随风起舞,石砌的青院寒光闪闪,院中的一棵桃树屹立不动,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桃花星星点点飘洒落下,白衣男子大袖飘飘——要是李连杰还在美国不回来,那么这个人简直就是大陆地区影视圈里新一代的功夫偶像。但是当镜头拉近时,这个人却不是什么超级明星,而是河北的玉麒麟,卢俊义。 --------------- 卢大员外五 --------------- 如你所想,卢俊义和杨雄一样,这帮不解风情的呆男人每天就光顾着练剑了,根本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妻子独守空房,一个人日日夜夜都得面对着空虚和寂寞。在这样的情形下,纵然我们有一万个理由去唾弃他的老婆和流氓李固,但另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到底是谁造成了卢太太们的红杏出墙?是她们自己吗,还是因为那个无论身材到学识都不及自己老公半分的李固? 答案很简单,始作踊者不是别人,就是卢某人自己。假如他能象跟唐僧取经之前的至尊宝那样,每天抽出一点点的时间来陪着心爱的女人看看月亮,数数星星的话,卢太太是否还会跟李固粘到一块儿呢? sorry,话题又扯远了。这种事情涉及面太广,话题也未免会研究得太深,何况孙猴子陪着看星星的那个女人也不是他的原配,那是牛魔王的老婆,所以就此打住,让我们来谈下一话题—— 总之,李固就这样胆大包天地犯了最不应该犯的一个错误,碰了最不应该碰的一个女人,干了最不应该干的一件事情,他堕落了。反过来说,这孙子也不是什么好鸟,勾引了老大的老婆也就算了他甚至还想跟后者串通起来吞掉卢俊义的家财,这就有点儿混蛋了。 所以,当卢俊义叫他跟自己去芦花滩一带避避被吴用那个“大忽悠”煽惑起来的“风头”时,这厮第一个反应就是撒谎,他跟卢俊义编的话是自己的脚上被传染脚气了,怕是走不了路,老卢的反应当然就是大怒,两个大耳刮子上去,李固的脸上顿时一片娇艳,连屁都没敢再放半个就灰溜溜地跟着走了。 这个时候有一个细节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怀疑,那就是在老卢带着小李即将开路的时候,前者的老婆,也就是后者的情人,也曾跟出门来,在目送着车队远去的时候哭了一鼻子。只是卢俊义这个傻蛋直到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女人的眼泪,究竟是为了谁而流。 就这样,卢某人一步步地迈入了吴用设计好的包围圈儿。有一天他们来到一个风景秀美,山青水灵的地界儿,老卢眼见这个地方三面环海正方对东,还以为自己的马跑得太快,竟然溜达到蓬莱仙境了,下马一打听,才知道这里是水泊梁山,正琢磨这个地方如此不错,自己是不是在这儿也买一处房子可以夏天的时候来度个假什么的,就看见一队人马跑了下来,领头的象是刚从非洲回来的一块黑炭,还没到跟前就扯着嗓子大叫:“卢员外,还认识铁牛吗……” 老卢一听,以为和他在哪个动物园里见过,正在脑子里努力地搜寻这个人的模样,就听见一声大喊,一堆强盗从四面都跑了下来。卢俊义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遇上土匪了,当时就差点尿了裤子。等众人到了眼前还没说话,就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金银细软全掏了出来,吩咐李固送上前去,没想到喊了几嗓子都没人答应,卢俊义左右一看,平生都生活在安全与温暖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的下人们已经全都吓休克了。 卢俊义正忐忑间,只见一个比刚才那个铁牛白不了多少的家伙笑嘻嘻地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问了一句,是卢员外吗? 老卢笑容僵硬的点点头,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问道:“阁下是哪位老大?”来人嘿嘿一笑,说道:“小可宋江。”接下来的对白我想大家就很清楚了,我们在水浒里已经读过不下一百次: “敢问是山东郓城及时雨,宋公明哥哥的便是?” “不敢,正是小宋。” “真是想煞俊义了!平日里早已仰慕哥哥大名,日思夜想却不得相见,今日一见,大慰平生呀!” “阿江也很想念兄弟你呀,早就听说河北玉麒麟金多银多佣人多,到的今天才得以认识,真是相见恨晚哪!” “哥哥客气啦,小弟弟我对宋老大你的景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稀里哗啦……” 如上所述,这就是过去那个时候两人见面的开场白。和我们现在在酒席宴上互相敬酒时的客套话也差不了多少,其中的定律就是,不管到底真的听说过没有,只要对方一报姓名,赶紧上去套近乎,能多肉麻就多肉麻,能多恶心就多恶心,总之要表达出自己甚至不惜生命的代价都要想见对方一面的感慨和愿望,这就算成功,假如一翻客套话下来对方的脸皮子无动于衷,那么十有就是失败了;倘若一句话说出口,对方立刻起一身鸡皮疙瘩,还得满脸堆笑地表示领受,那就绝对没问题了,特别是在自己有可能存在危险的时候,更要腆了脸上去猛一阵套瓷,就象卢俊义现在一样。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宋江和卢俊义俩人亲热地手拉手上了梁山,甭管入不入伙,先喝上一个星期酒再说。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应该发现这样一个情况,那就是卢俊义的第一次上山或许并不是他之所愿,也可以说是形势逼人,不得不上——有谁敢在自己赤手空拳的时候对全副武装的强盗们吐一脸口水呢?但实际上的情况是,老卢多年来体验边缘人生的梦想,终于在此时此刻得以实现了。君不见,丫上山的时候都是蹦上去的。 --------------- 卢大员外六 --------------- 但是这个时候卢俊义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在他上山之后,他的那些以李固为首的手下们还直挺挺的躺在地下,直到天黑才慢慢醒了过来,眼见主人被梁山的强盗掳了去,这帮人里面又没一个敢上去要人的,只好跟着李固一窝蜂地跑回了家去——当然,最佳男配角的戏远没有演完呢,李固一回家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找到了卢太太,俩人关上窗户这么一合计,觉得天赐的良机终于到了,于是马上动身,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跑到官府,一纸诉状将卢俊义给告了。 还有人还记得吴用那个牛鼻子当时给卢俊义留下的四句鸟诗吗?忘了也没关系,让我们来再次看一看吧:“芦花滩上有扁舟,俊杰黄昏独自游,义到尽头原是命,反躬逃难必无忧。”我们都知道在当时的那个朝代还没有电视机,所以肥皂剧的普及程度也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广泛,至于象一些栽赃陷害的情节把戏就更不得而知了,所以,当李固挖空心思把这四句诗找到并且从中发现了一些奥妙之后,卢员外还根本没有意识到就是因为这四句看起来猪头不对马嘴的歪诗,才给他带来了一场杀身大祸。 让我们来看看这四句诗里每一句的头一个字吧: “芦花滩上有扁舟——卢, 俊杰黄昏独自游——俊, 义到尽头原是命——义, 反躬逃难必无忧——反。”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隐含造反的藏头诗。但是卢俊义当时并不知道,要不然他早叫人拿涂料把墙上的字刷掉了。其实李固这个猪头本来也没有看出来,这都是李逵那个大倒霉蛋儿在前者还在梁山脚下刚醒过来的时候告诉他的。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怪李逵,他太想让卢俊义留在梁山了——后者家里的富丽堂皇对铁牛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他自从打那里回来以后,才发现自己除了喝酒,原来对大宅门一日游也充满了兴趣,若是老卢永远地成为梁山的一员,那这个梦想实现起来显然就非常之轻而易举了。 就这样,李固跑到大名府找到梁中书哭着将老卢告了一票,然后顺其自然地带了兵马回家将那里的一切划到了自己的名下,然后又找个理由将燕青赶了出去,自己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享受起了从半奴隶主到奴隶主的幸福生活。 如你所料,他的幸福生活并没有享受很长时间,他是配角嘛。就这样还没过了半个多月,卢俊义就从梁山上回来了。李固当然也防着这一天呢,自然早就做了精心的布署,就等着他回来呢:话说卢俊义乐滋滋地撮着牙花子进得门来,看见自己的家被李固打点的似乎比自己在的时候还要好,身边的夫人也笑颜如花地捧了刚刚沏好的龙井新茶款款而陪,回想着自己在梁山上受到的上等礼遇,便摇头晃脑地坐下,接过茶水甜甜地抿了一口,看着左右花儿一样的佣人丫鬟和低眉顺眼的李固,幸福得差点哼起了小曲儿。 就在这时候,李固的眉毛忽然挑了起来,夺下老卢手里的茶杯就往地下使劲砸去。卢俊义以为他被梁山人吓成了白痴,正琢磨该把他送到哪家精神病院,只听见“嗷嗷”几声,屋子里顿时跳出了几十条大汉,胸口有黑毛的那种。 就在他愣神的瞬间,又看见梁中书全副武装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大声喝道:奶奶的卢俊义,你竟敢私通梁山贼寇,意欲造反?来人,给我拿下!两边的大汉顿时一起扑了过来,三下两下就把他捆了个结实。卢俊义大叫冤枉,扯开破锣嗓子大声分辩,还没嚎了三句就被梁中书一个耳光抽了过来,“奶奶个熊,敢劫我的生辰纲,老子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梁山了!” --------------- 卢大员外七 --------------- 就这样,卢俊义被梁中书捉进了大牢,折磨了半天之后定了造反的大罪,只等时辰一到就推出去斩首。按理说这是按部就班的程序,每个犯人的步骤都和老卢一模一样,但是倒霉的卢某人恰好撞到了视梁山为噩梦的梁中书的手里,逮不着晁盖和杨志,就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他的身上,每天不是几百大板敲得屁股开花,就是不定时地喂他吃大便,一个多星期关下来,就把卢俊义整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连自杀的心都有了。 故事发展到这里,按正常逻辑的推算有两这么条路线可走: 一是梁中书二话不说,在大牢里面就卢俊义给咔嚓了,以泄心头之恨。以梁中书当时在大名府一手遮天的权势,别说是杀个把土财主了,就是闲着没事儿干把城墙都拆了也没人敢放半个屁的,不过不知道梁中书到底是怎么想的,在把卢俊义关了半个多月后不但没砍头,反而是捏了另一条罪名发配沙门岛了,结果引出了后来的遍地劫数。 第二条路当然就是李固雇个把监狱里的牢头,使些银子进去偷偷把老卢结果掉,这样一了百了,永绝后患。但是我们都知道,越是重案要犯,小人物们捣鬼的可能就越小,毕竟这么大来头的一个人物,谁都不敢轻举妄动。所以结果只有一个,梁中书一声令下,谁都不敢不听:卢俊义击杖两百,刺配沙门岛。 于是等文件下达之后,被折磨得象乞丐和疯子一样的卢俊义便被提了出来,当堂打了两百大板,脸上也给戳了一个记号,下午便刺配起程。不过老卢临走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好玩儿的事情,那就是负责押解他的两个公差不是别人,正好又是押解过林冲的董超和薛霸。我不知道这两个倒霉鬼到底是怎么了,竟然三番五次和梁山的人扯上关连——当然,他们俩现在什么也不知道,只明白收了李固的银子要办好该办的事情。于是在卢俊义一瘸一拐的路途之中,又洒下了无数董超和薛霸因虐待而幸福的声音。 在这里需要特别的说明一下,卢俊义之所以变得一瘸一拐,是因为他受了的两百大杖。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两百个小板子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实际上的情况是,正常人一般只要挨上五十次以上,基本上就无法正常睡觉和走路了,更别说两百大杖下来,卢俊义的屁股早就开花儿了。 就这样,在董超薛霸的特殊关照下,卢某人的发配之路变得遥遥无期,甚至放眼望去,竟看不见一丝未来。 观看足球比赛现场直播的丰富经验告诉我们,一旦有前锋球员打进与曾经以同样的姿势、地点、时间及动作一样的进球时,播音员就会说道“这和当年的那一幕如出一辙”,董超和薛霸的遭遇也是如此。 和当年押解林冲准备下手时被鲁智深打的鼻青脸肿差不多,他们又选了一个地点准备对卢俊义下手时,被燕青从一旁的石头后面冲了出来,三下五除二就把两个人打成了猪头。 但是卢俊义却没有林冲当年的那样幸运,就在他刚刚逃脱董薛二人的魔掌时,早被惟恐失手而埋伏已久的梁中书派人一起再次捉了回去,这次老梁再没有姑息迁就,立刻下了杀无赦的命令,只等时辰一到便要杀人——当然,不到最后一集主人公是死不掉的,我们以后还会说到“时迁火烧翠云楼”,那一节里,救的对象就是卢俊义。总之一句话,命大的主角再次演绎了“电视剧法则”,老卢又被人救了。 李固作为配角,戏自然是唱够了,所以他被卢俊义用刀子剜了心脏出来,当场就喂了黄狗。至于他的老婆,下场必然也好不到哪儿去,但是当卢俊义看见厮守了这么多年的结发妻子就这样离自己而去的时候,还是没能高兴起来,反而呆呆地看着她和李固躺在一起的尸体,像是傻了一样。 这一幕和后来宋江代表梁山全体接受了朝廷的招安时一模一样,当时的卢俊义也一样的傻掉了,两个眼珠子呆呆地望着宋江手里的圣旨,像一个没有上发条的玩具青蛙。宋江作为山寨的董事长,说出来的话必然是有一些分量的,但他给出的“光宗耀祖”毕竟不是一个令所有人满意的解释,所以大家虽然嘴巴上没有破口大骂地说不好,但暗地里却都琢磨着自己的心思,卢俊义当然也是一样。 不过令所有人惊奇的是,他非但没有象李逵那样强烈而直接的跳起来抗议,甚至连背地的嘟囔也没叫人听到一句。这里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来,或许我们可以理解为他本身就对招安很感冒,而且会在心里大喊“多年来的苦炼终于修成了正果”,但到底事实上他是怎么想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这是卢俊义对上面意见的一个肯定,也就是说,不管宋江说什么,只要不砍了他的头,老卢就会举双手双脚同意。这一点,我们或者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你给了上头面子,上头也不一定会给你面子;但是倘若你不给上头面子,它就总有一天会不给你面子的,而你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儿,就是洗干净屁股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老卢或者就是这么想的,也说不定。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混混鲁达 鲁达一生中犯过无数次错误,拳打镇关西肯定不是最惊险的一次,但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因为他犯的这个错误,不但叫自己丢了官儿,而且成了杀人犯。 --------------- 混混鲁达一 --------------- 鲁达一生中犯过无数次错误,拳打镇关西肯定不是最惊险的一次,但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因为他犯的这个错误,不但叫自己丢了官儿,而且成了杀人犯。但凡是在读书生涯里当过班干部的同学都知道,官不论大小,一概都有各自的好处;比如说擦黑板,除了那些喜欢老师马屁的自告奋勇者们,我就从来没有见过班干部亲自动过手,到了评三好学生的时候,这帮鸟人就个顶个的凑上数了,哪儿能轮到那些差等生啊——鲁达从班干部一下子沦落到了差等生的行列,个中滋味估计也绝对不怎么香甜。 但是在他在把拳头放到镇关西脑袋上之前,估计也没来得及想这么多,要是能想到后果恐怕他就不会那么蛮干了。当时他正和从老家跑出来的史进泡在一个酒吧里喝酒,在座的还有一个号称也打过老虎的李忠,三个人正有说有笑的喝得痛快,却听见隔壁的包间里有几个人在哭泣。我们都知道这些大老爷们儿最能唤醒正义感的方式就是看见有人掉眼泪儿,何况哭鼻子的人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几个都吹嘘自己均以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己任的英雄好汉正坐在一起互相吹牛皮,正好有一个极其弱小的姑娘在那里抽搭着抹眼泪儿,这些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把她叫过来,问说是谁欺负她了—— 当然,如果是一般的小无赖,正好可以验证一下刚才互相吹牛时摆出来的身份,把小流氓打一顿给弱小者出出头,不但以行动告诉在座的朋友自己绝对是如假包换的正义好汉,顺便还能讹诈小混混们几两银子,何乐不为的事情;但当时从那个叫翠莲的小丫头嘴巴里说出来的人物却是郑屠,他属于地头蛇之类的系列,不管怎么说总是要比小混混们牛逼得多,但为了使自己的牛皮不至于被吹破,鲁达还是粗着脖子红着脸地大声喊道,大爷我一定给你出了这口鸟气。 在这里我们或许有必要来了解一下史进的想法。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就在鲁达怒气冲天地拍着桌子大喊要去取郑屠那个狗贼的猪头时,史进并没有象我们想象中的那样,也同样仗义地站起来一抽刀子跟他一起走,反而极其冷静地分析了半天形势,还警告鲁达不要卤莽激动,如果打死了人可就不好了,不但怎样怎样,还会如何如何。 鲁达当然不会听这一套,但考虑到这个浑身刺绣的家伙好歹也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徒弟,怎么着也得给个面子,便悻悻地坐下,自己一个人琢磨等会儿和这厮分手之后再去找郑某人寻仇,当下便不多说话,只管喝酒了事。 需要说明的是,史进的师傅同样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但并不是林冲,而是一个叫王进的家伙。或许有人会嘀咕,说八十万禁军教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官衔儿,不大的东京城,竟然有这么多。这个问题按照正常推算应该有这么两种可能: 1,禁军教头相当于现在连队里的指导员,每几千人里就会有这么一个,所以水浒中才出来两个并不算多;2,林冲本来是副职,也就是二把手,当王进被高俅逼迫而走之后他才由此转正。 但不管怎么样,鲁达总是对这个职位上的人还是很忌惮的,或者可以说似乎还带有一丝崇拜的成分,无论是王进还是林冲,甚至只是王进的一个不成器徒弟,小鲁见了也得留几分面子,可见“八十万禁军教头”这个谶纬对他会有多么大的影响力。 读过水浒连环画第一本《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的同学都知道,王进和林冲一样,也是因为得罪了高俅才不得不逃难而走的,不过和后者不同的是,王进的原因是他爹当年曾经抽过没发迹之前的高俅两个大耳刮子,由此才结下了对头,而不象林冲林教头,在高某人的威逼欺辱之下连屁都没敢放一个,逆来顺受的忍气吞声了大半辈子还是被高俅使个计谋陷害了,不但差点儿搭上了自己的小命,还把老婆和丫鬟也陪了进去。如此看来,八十万禁军教头这个位子不管大小,也无论多少,看起来都也不怎么地,最起码也不是一件幸运之物,充其量就是供高俅欺负着玩儿的一个凳子,仅此而已。 --------------- 混混鲁达二 --------------- 就这样,鲁达因为在众人面前夸下海口,不得不处心积虑地琢磨怎么该去找郑屠算帐,他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找一个能摆到台面儿上的理由。众所周知,一个人若是想去寻另一个人的不痛快,再怎么粗鲁的人也得必须先找个理由,而不是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顿胖揍,或者说日后到了梁山那个大染缸里的鲁达就变成了一个无理取闹的人,但目前起码他还是一个拿朝廷俸禄的小提辖,先找一个合适的借口,再大摇大摆地前去滋事,这才好意思对得起自己的身份,这一点他还是明白的。 需要说明的是,鲁达这次管的是一件不折不扣的闲事。或许他认为一个英雄好汉的所作所为是不需要分什么种类的,也就是说,但凡是他看不顺眼的,都喜欢去插上一手,并且不允许别人反抗。 这种人其实在我们的生活里也比比皆是,例如我在读书时那些学校中的猪头老师们,他们根本没有问过我是否需要他们的帮助,就以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方法甚至不惜暴力来解决掉我看上去似乎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习和课堂纪律我就不多废话了,毕竟那是学校里最不能撼动的两条铁率,但是就象理发(我从来没有发现过头发的长短和智力的高低成正比的例子)和课外书阅读的问题上,他们也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似乎在这些事情上面,也能充分地体现他们人生的成就一样。 当然,鲁达当时遇到的情况并不是类似于老师强迫学生不能留长发的事情,在他听来,那个叫翠莲的小姑娘分明是被郑屠那个王八蛋给骗了——据翠莲的老爹金老头儿说,郑屠本来是用纳妾的方式把他们父女俩接到郑家去的,但是因为他的大老婆实在太厉害,没过一个多月便把她们赶出了门,这件事情到了这里似乎也就差不多了,顶多怨这俩父女倒霉罢了,但是郑屠却不依不饶,自己的小妾说不要就不要了还不行,还要人家赔偿自己三千个铜钱。 如你所想,鲁达这个义务法律援助大使听到这里的时候顿时就忍不住了,当下便拿定主意,决计去找郑屠这个流氓讨个说法。 最后,鲁达的理由终于想好了。于是,他一大早就来到了郑屠的猪肉连锁店门前,还没等看见郑屠的影子就扯开嗓子叫了起来,“郑屠,你妈的,郑屠!”等他骂了十几声却没人答应,鲁达跑过去一看,原来是自己来得太早了,人家还没有开门营业。于是他便从一旁的杂货店里搬了个凳子坐在大街上,呆呆地等着郑屠的到来。 那几天正是夏天里最热的时候,毒花花的太阳象浇花儿的水壶一样将阳光洒了下来,地皮上的温度象刚烧过的红铁一样滚烫,鲁达刚把一口唾沫吐到地上,就看见“呲”地一声化作了水气蒸发掉了,比锅炉还效果明显。就这样,鲁达一直满头大汗地坐在那里等了将近一个时辰,才终于等来了一个小伙计。 鲁达顿时大怒,一把揪住小伙计的胸口大声责骂,指责他们不遵守按时上下班的正常钟点,让顾客在门口一直等了这么长时间,小伙计一听也火了,一巴掌把鲁达的手打开,“你妈的,我们想什么时候开门就什么时候开,你丫管得着吗你!?再罗嗦小心我抽你!”鲁达受了理直气壮的抢白,只好退开,后来实在耐不住炎热只好腆着脸皮向小伙计讨了一碗水喝,在接过水的一刹那,鲁达近距离地看见了小伙计瞳孔中的自己竟是那样的猥琐,顿时一颗心瞬间就变凉了。 就在鲁达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郑屠终于摇着扇子走过来了。鲁达一见郑屠顿时火冒三丈,“老子等你等得都快中暑了!”在小学课本里我们都看过了,这时候的郑屠并不敢拍桌子跟鲁达叫板,而是低眉顺眼地一个劲儿陪不是,端茶倒水的忙个不停。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象鲁达这样的平时一定是作威作福惯了,蛮不讲理如郑屠者,也得这样儿的小心翼翼,可见鲁达这个大混混当时在渭州是有多么地横行霸道。 总之,郑屠就这样鞍前马后的伺候着,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鲁达喝了郑屠端过来的绿豆汤,顿时神清气爽,心里觉得说不出来的舒服,迷迷糊糊地打个盹儿,竟然瞬间忘了来这儿究竟要干什么。 最后,接近中暑的鲁达挠着头皮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此行的目的,只好没事儿找事儿地吩咐说,“给洒家切十斤臊子,要瘦肉,半点肥的也不能沾。”郑屠当然赶紧陪着笑迅速切好,用一张荷叶包住,递了过来。鲁达忽然觉得净是瘦肉也没什么嚼头,就继续吩咐,“再给洒家切十斤肉,要肥的,一点瘦肉也不能有。” 郑屠自然也不敢怠慢,三八两下就切好了送了过来。鲁达提着两包肉正要走,忽然看见旁边一张肉案上还放着一堆软骨,眼睛里顿时出现了一盘爆炒软筋,于是再次坐了下来,说道:“给洒家再切十斤软骨吧,要……” 这时候,郑屠多了一句嘴,“提辖到底要什么就一起吩咐下来吧,省得消遣小人了,呵呵。”为了不引起鲁达的反感,他还特意地干笑了两声,这很明显已经给足了鲁达面子。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理解郑屠当时的心情,鲁达这样的一个粗人三天两头就来买肉,却一分钱不给一直赊着,自从郑屠卖肉开始到现在也一直没还过,来了好吃好喝好拿的伺候着,还他妈的这么多事儿,我靠。但是又不能发火,只好忍气吞声地扛着,纵使再好的涵养都有些吃不消了——郑屠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 混混鲁达三 --------------- 鲁达的脾气大家都知道,他一听郑屠所谓的“消遣论”之后马上二话不说,就把手里的臊子向郑屠脸上一砸,后者的脑袋上顿时下了好一阵肉雨。郑屠当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只要看过连环画上他的形象就知道他也不是什么好鸟了,只见挨了肉雨之后的坏鸟马上从案板下抽出一柄尖刀,杀气腾腾地向鲁达扑了过来。 人得承认自己有不如别人的地方,哪怕是在优点最突出的方面。郑屠在渭州最出名的就是他的体重,一百八十多斤,跟体型一般的打架根本不含糊。但这一天他遇到了比自己还胖的鲁达,二百四十斤。于是当时围观的老百姓只听“蓬”地一声山响,就见两个大肉团便打在了一起。就这样斗了十几个回合,郑屠终于发现自己不如鲁达,后者一个拳头有西瓜那么大,自己的两只加起来也顶不上一个儿童篮球,更别说什么准头和劲道了。 但是当他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我们都明白两个高手打架到最后拼得都是内力,说白了就是谁的力气大谁就占便宜,如果一方先支撑不住了,那么对方一定会骑到他的身上,举起拳头就打——就象鲁达一样。骑在上头的鲁达望着身子底下的郑屠,心里顿时象明镜一样地清晰了起来,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揍这个王八蛋的,于是他咬牙切齿地喊了一句“老子拳打猛虎脚踢蛟龙,还没叫个镇关西呢,你丫倒好意思叫这么不要脸的名字”,挥拳就向他打去。 接下来的这一幕我们可以在小学语文课本的第三章里找到,括弧,是80年代的全国教材里面才有的: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上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着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俺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大街上张扬着说自己厉害,你看洒家这么牛逼,啥时候当着众人说过!”说着在围观众人的注视下扑地只一拳,正打在郑屠的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了一声:“我没说过!”鲁达骂道:“直娘贼,还不承认!”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两边看得人惧怕鲁提辖,谁也不敢上前来劝,郑屠实在扛不下去了,只好讨饶:“我再也不叫‘镇关西’了……”鲁达看见差不多了,本来想就此打住,但眼见左右那么多看热闹的人愣是没一个人来劝架,又不好意思丢了面子,心里叫苦不迭,嘴上仍然无奈地硬着头皮喝道:“去你妈的,你丫不是不承认吗?”说着又是一拳,正中了郑屠的太阳穴,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鲁达这三拳打下去,郑屠已经完蛋了。后世有人总结道,水浒传里死伤无数原因众多,只有郑屠是唯一一个因为名字取得不好而丧了命的倒霉蛋。鲁达当时见郑屠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心里也着了毛,顿时吓得小脸煞白,双腿面条似地抖了起来。 但鲁达并不是没脑子的李逵,如果换了后者现在估计还要停留个把钟头在围观人群面前显摆个够,但前者毕竟在官场里混了不少时间,林林总总的恶性案件那么多,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心想现在打死了人,自己要是再不走就永远也走不了了,于是他假装咋呼地喊了一声“郑屠这厮诈死,等洒家回去吃完饭再过来收拾你!”便一溜烟地跑掉了。 接下来的一幕跟电影《古惑仔》之《猛龙过江》的情节差不多,鲁达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先是呆呆地发了半天愣,直到墙上的大钟指针划向了十二点“叮当”一响,他才猛地醒悟过来,赶紧把家里值钱的细软统统从鞋垫底下和柜子里翻出来,卷成一个小包袱背在身上,再恋恋不舍地看了看这个生活了数年的地方,最后把心一横,抬腿就出了门。 走出家门的时候,阳光劈头盖脸地从外面打了过来,洒在鲁达迷惘的脸上。他稍作停顿,便象洪兴的山鸡在刚到台湾时一样掏出一枚铜钱,憋足了劲往天上一扔,告诉自己“正面就去出家,反面就当强盗”——鲁达的力气多大呀,那枚铜钱晃晃悠悠就飞了上去,但是再也没有下来;落在房顶上了。 鲁达顿时把嘴巴张成了“o”形,半天才慢慢合上,心里暗想靠他大爷的,连老天爷都不帮我,这下子只能浪迹天涯了。此时的他对未来一片茫然,丝毫不知道这个古老的测运方法实际上已经回答了他未来的一切:和尚、强盗,一个都不能少。 --------------- 混混鲁达四(1) --------------- 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季中午,许多在街上购物的代州人民看到了这样的一副情景:一个瘦小的毛驴身上,套了一个偌大无比的马鞍,喘着粗气、疲惫不堪地缓缓前行;身上坐着一个体重超标的大胖子,正是畏罪潜逃的前渭州提辖鲁达。鲁胖子就这样慢慢地朝前走着,一边走还一边好奇地东张西望,直到一个胳膊上套着红袖套的老太婆伸手拦住了他。 “随口吐痰,罚款一两银子。” “我靠你个老太婆,洒家是第一次来这儿,怎么知道你们吐痰还要罚款?” “讲脏话,罚款一两银子。” “我什么时候讲脏话了?” “睁着眼睛抵赖,罚款一两银子。” “连‘我靠’也算脏话,你们这儿什么规矩呀?” “不了解本地规矩,罚款一两银子。” “老太婆,你有没有搞错,说一句话就要一两银子,你当是抢劫呀?” “故意拖延时间,罚款一两银子。” “大妈,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 “再罚一两。” “你说什么??” “再加一两。” “你……ok,等我先说完好不好?我不是不交银子,你别加钱了……”鲁达满头大汗地解释道。 “少废话,赶紧交钱。另外,你办居住证了吗?办通行证了吗?办旅游观光证了吗?还有,你给屁股底下骑的这头毛驴交养路费了吗?没有的话一起在我这儿办了,老娘在衙门里有人,可以给你打折。另外,你连前带后一共欠七两银子,现在交也行,回头儿交也行,三个星期不交的话,立刻充军。别说我没提醒你,拖一天加一两银子的利息。”老太婆一边口水飞溅地给鲁达解释,一边从手里的罚款本上撕下一张通知单,蘸上一口唾沫,“啪”地贴在了鲁达骑着的毛驴儿的屁股上。 “你……”鲁达快被气疯了,又担心追加罚款,也不敢多说话,只好蔫着脑袋看着老太婆耀武扬威地迈着小碎步跑着去追另外一个外地人了。 鲁达想到自己在渭州时的作威作福,再想起刚才的狼狈不堪,心里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什么复杂滋味儿也有了。唏嘘惆怅之余,忽然发现城墙上贴着自己的一张大幅头像照片,他好奇地正要上去查看,就被从后面猛扑过来一个老头儿给拽住了。 鲁达一惊,以为又是那个老太婆,惊叫一声“又是你这个苍蝇!”等回头看时,却是自己曾经救下的翠莲的老爹金老头。鲁达顿时象见到了阔别已久的亲人,委屈地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了一地,连金老头的鞋子都被打湿了。 金老头看见自己早上才新买的靴子被他的眼泪弄得水渍斑斑,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但还是碍着面子把这个猪头带回了家,“傻蛋,墙上贴着的那是你的通缉令!” 鲁达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知心的人,当下再也不肯轻易地撒手了,不但耗在金老头家里连吃带喝,甚至因为惊吓而落下的做噩梦习惯,也得要求金老头帮他解决。 具体的解决方法是这样的:每天晚上睡觉时必须得拉紧所有的窗帘,插上每一个门锁,而且得在枕头底下放一把明晃晃的剪刀压邪。不光如此,遇上闪电雷鸣的时候,鲁达还要金老头陪着他一起就寝,等他先睡着了金老头才能下床去。就这样一连过了半个多月,金老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于是叫来自己的女婿,代州有名的小财主赵员外,一起商量如何遣送鲁达的办法。 按照金老头的意思,是把这个杀人犯绑了扔回渭州去,是死是活都不管了;翠莲的想法则是把他派到老公开的公司里当一名保安,随便给口饭吃了事;赵员外挠着脑袋考虑了半天,觉得老丈杆子和猪头老婆的脑袋都有问题,两个计策都不怎么合适,前者属于恩将仇报,传了出去有损自己的诚信和名誉,后者的办法简直就是引火,连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想到这里,赵员外不禁暗暗后悔起自己的草率,以致于娶下智商如此奇低的一对笨蛋父女。 三个人商量了整整两天两夜,还是没能想出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法。被鲁达折磨得已经神经衰弱的金老头听着隔壁传来的如雷鼾声,着急地两只手搓来搓去,在地下乱走心里也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回想起那天从街上把他巴巴地带了回来,顿时连肠子都后悔的青了,“他娘的,把这厮踢去当了和尚才过瘾呢!”金老头恨恨地说。 金老头的话一出口,赵员外的双眼瞬间就发亮了:“dear爹地,就按你说的办!” 就这样,等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透,鲁达就看见枕头边除了一把压邪的大剪刀之外,又多出了一套和尚穿的衣服和一串念珠。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赵员外和金老头就冲了进来猛地一阵诈唬,说这几天朝廷要进行大检查,目的就是找畏罪潜逃的杀人犯,抓起来不但审判之后要砍头,而且一连五天都不给饭吃,还要被别的犯人鸡奸。鲁达当时还没有从梦里完全清醒过来,听他们这么一说顿时差点尿了裤子,赶紧下床连脸都没顾得上洗就跟着赵员外上了马车,一路颠簸来到了佛教圣地五台山。 上山之后的程序大家如果有机会可以亲眼目睹有人出家的话,一定会比这里描述的更清楚:先是一大堆和尚排列在四周做证,之后由老方丈或是首座什么的人物出来,念几句佛经,给这个出家人起个法号,随后器乐大作,出家人便会被剃掉头发,象罗纳尔多那样,最后再由一个身份和级别都比较高的弟子出来给他念一通八大纪律之类的注意事项,差不多就可以了。 --------------- 混混鲁达四(2) --------------- 鲁达当时也是按照这套程序走了下来,除了在念经的时候打了一小会儿瞌睡,其它时间倒也没出什么大的篓子和问题,就这样,鲁达当和尚的生涯就从这么普通的一天开始了。 安顿好鲁达一切之后,赵员外和金老头就起身告辞了,由于担心鲁达抱着腿不让走,所以他们选择了从后门下山,悄悄地溜掉,打枪的不要。方丈不知道真实原因,还以为是担心鲁达留恋尘世,所以也配合地把鲁达叫到了自己房中,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鲁智深”。 等一切罗里八嗦的程序结束,方丈才告诉鲁达说赵员外他们已经走了,鲁达一听下意识地感觉不妙,顿时撒腿就追,等跑出寺门一看,那一辆马车已经遥遥走远,鲁达正要委屈地落泪,隐隐听见传来金老头义愤填膺的声音:“我靠,怎么给忘了,丫还欠政府七两罚款没交呢!” --------------- 混混鲁达五(1) --------------- 去过五台山旅游的朋友想必看到这里就会明白赵员外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了,你想想,那么清净安静的地方,把鲁达这样的人物放了进去,五台山还叫五台山吗?别说游客怎么看这么一个五大三粗,无肉不欢的莽大汉躺在寺庙里既不念经也不敲钟,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象个什么样子。 不光如此,单是里面的和尚们就叫苦不迭,这倒不是说他们会看着百年来的清誉被鲁达一个人坏了有多么地痛心疾首,而是像这帮n年没尝过肉味儿的和尚们谁都明白戒了烟的人最不能看见的就是别人在他眼前抽烟,那样一来,哪个老烟枪都会扛不住的,就象一个平日里最喜欢暴饮暴食的家伙因为种种原因去做了饭店的服务员,眼看着一桌子丰盛的菜肴满满当当,自己却不能上去痛快解谗,只怕是连咬人的心都有了。 同样的道理,当鲁达满嘴流油的嚼着肥鹅鸡腿儿在一干和尚们眼前晃过时,那些光头的肚子里早已口水流成了河。但是谁也不能象他一样去那么畅快淋漓地犯戒,因为他们都知道那么做的后果会如何严重,不是挨戒律板子就是去后山扫雪——五台山终年积雪,估计一个人要想扫完,怎么着也得十几年的光景了。 所以等时间一长,可怜的和尚们便统统抗议起来,每天早上全都举着牌子去方丈门口示威,上面写着九个大字:“吃肉者与狗不得入寺”。 但是方丈却不这么想。我们都知道,在佛教中有转世的一说,意思就是当一个神仙或者很有道行的高僧在投胎或去世之后,往往会选择一个颇有灵气的缘分人士身上转生,并且这种人通常都和普通人不一样,不是善的出奇就是恶的厉害,总之,“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方丈就是这样跟徒弟们解释的,还举了济公的例子出来辅以说明。 但这并不能抚平大家心里的创伤和不平:这个说法倒是没错,逻辑也可以站得住脚,但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出来,鲁达这厮只有一堆白花花的肥肉,哪儿他妈的有灵气可言呀? 不满归不满,不过碍于老方丈的面子,和尚们还是不敢违背师命去和鲁达过不去。但这并不代表鲁达就能痛痛快快地为所欲为,时间长了,一堆秃头便起了心思,每天早上的功课一结束,大家伙儿就凑在一起商量怎么收拾鲁达,以泄众人的心头之气。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整人的办法还没有吗?和尚们也是人,动起歪心思来并不比我们这些俗人少,特别是给鲁达这样的猪头三设套儿,简直就是太容易不过了——只要在交往的朋友中有嗜酒如命的人都知道,想叫鲁达在寺里闹出点事情来甚至要比朗诵一段经文都简单得多:只要告诉他哪儿有卖酒的就行了。 没有出乎众僧意料的是,鲁达甚至还没有等他们开口撺掇,就早早地自己一个人跑了下去找酒喝了。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鲁达和尚意外地在自己上山时带的包袱里找到一锭失踪已久还以为再也找不到了的银子,当下便大喜过望,一溜烟就跑下了山去。 他先是到了一家打造兵器的铁匠铺子里,告诉老板自己要打一柄禅杖,括号,要六十一斤的。铁匠一听以为来了个精神病人,便诚恳地告诉他最多只能打三十多斤的,不然使起来很不顺手。鲁达听了大怒,猛地一拳头过去,顿时打落了对方三枚牙齿。铁匠再也不敢多说,只好按照要求打好,一边暗骂一边笑嘻嘻地递了给他,心想你个直娘贼,老子看你将来怎么拿这么重的家伙打人。 鲁达接过禅杖颠了颠分量,觉得差不多便兴高采烈的走了。讲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鲁某人的力气确实不小,扛着这么重的一件并且倒也不在话下,但是学过哲学的朋友都明白,太追求表面的好看往往一定会带来内在的麻烦,这么一件超级重量的兵器拿在手里确实威风,但毕竟会有它的缺憾之处:就象日后在野猪林里营救林冲时,如果不是他扛着六十一斤的铁疙瘩走得太慢,早就在林冲没有被煮坏脚之前就赶到了,可见就兵器而言,不管表面上看起来有多么地牛逼与威风,最重要的其实还是顺手。 可是鲁达当时并不知道这些,得了如此威猛兵器的他心情极好,随后便找了一家狗肉馆子进去,也不管带的钱够不够,坐下来就是一通猛吃猛喝。天可怜见,小鲁已经连续一个礼拜没有好好喝过酒了,所以这顿饭一直从中午吃到下午三点,鲁达和尚才打着饱嗝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晕头昏脑地跌撞着出了门去。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估计都很熟悉了,鲁达就是因为这一回大闹五台山,才被方丈不得不逐了出去,调到大相国寺去做个客座和尚,这才引出了和林冲的一段玻璃恋情。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我们先来看他惹下大祸的经过吧: 鲁达从饭店出门之后先是跑到了一个半山腰上的小亭子里,不知道是想发泄自打上山以来长期郁闷的情绪,还是身上不舒服想醒醒酒,总之他一通虎虎生风的醉拳打过,亭子已经被他彻底搞塌了。 亭子塌了之后自然有很大的声响,同样的道理,山上负责开门的和尚们也不可能听不到,所以醉得一塌糊涂的鲁达半走半爬地来到山门前时,大门已经被闻讯而至的和尚们关了个严严实实。鲁达和尚顿时大怒——鲁某人实在是没有大炮,不然我想五台山现在也就没有了,肯定会被他全部轰倒的。但仅仅就是两只拳头,也把五台山搞了个一片狼籍,山门被砸成四半儿,门口的哼哈二将被轰地推倒,还不说无数被他打倒在地的和尚。 --------------- 混混鲁达五(2) ---------------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句方丈的冷静,他听说这些的时候显然明白对付醉汉的最好方法就是不理不睬,等他醒酒之后再说。按照这个指示,和尚们都逃得无影无踪,直到他清醒过来才一起怒目而视地盯着他,中间坐的是慈祥的老方丈,看着把一肚子饭菜吐得满地都是的鲁智深,缓缓地摇了摇头,轻轻地说道:“发克,贫僧再给你找一地儿得了。” 顺便说一句,鲁达和尚既不会打坐也不大会传经颂道,这说明当和尚对他而言其实是一个很没前途也没有什么发展的职业。就像现在当老师不会体罚学生,当足球教练不会协调大牌之间的关系,当裁判不会吹黑哨,当交警不懂收红包,当家庭妇女不会坚持每晚看言情肥皂剧并为之流泪不会传播谣言不会骂丈夫挣钱太少,当领导不会给下属穿小鞋,当ceo不会多报销私人杂费,当警察不会抓小偷,当中学生不会早恋不会逼着家长给老师送礼不会考试成功作弊一样,一句话,没前途。 --------------- 混混鲁达六 --------------- 因为没有和别的和尚搞好关系,也从来不跟大家在一起吃斋饭,更没有将自己的鸡腿儿分给别人,所以每天鲁达只是孤家寡人一个,身边的和尚都对他不理不睬,而且还经常向方丈打小报告。所以鲁达尽管在这里没受到什么冤枉气,但他的生活也毫无半点趣味可言,白天不能日日都跑下山去吃肉喝酒,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好的腊肉带回来保存在寺庙里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更别说娱乐了。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毫无改变,鲁达和尚只好变得无比郁闷。 就这样一直持续了近半年,鲁达和尚终于迎来了自己最绚丽多彩的一段人生。这样总结并不是因为他会做出类似“倒拔垂杨柳”之类响亮江湖的万儿,和他在东京的出差下乡,改变环境的欣喜心态也没什么太大关系,而是因为,他终于和林冲邂逅啦。 前面已经说过了,他去东京的大相国寺的直接原因就是大闹了一回五台山,把老和尚和大小和尚们都搞得忍无可忍,这才一声令下,把他赶到了东京。当然,大相国寺的负责人并不知道他这之前的所作所为,要不然也就不会收留他了——谁敢收留一个超级无赖呀? 大相国寺的领导在五台山发过来的介绍信里看到的不是一个大砸山门的流氓醉汉,而是一个喜欢帮助老人和弱小儿童,知书达礼、拾金不昧、老实憨厚、认真诚恳、一心向佛的好和尚,因为人员编制,这才调到东京来。 写到这里需要插一句嘴,那就是鲁达在来东京的路上发生了一件很好玩儿的事情——他当了一回新娘子。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鲁达和尚下了五台山之后,顺着道路走呀走,走呀走,有一天走到了一个叫桃花村的地方,走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肚子突然觉得饿了,便顺势拐到了里面找饭吃。接待他的是这里的村长刘太公,这个老头儿一边做饭一边抹眼泪儿,似乎有什么伤心的事情。 要是换了别人,现在或者就会立刻地警惕起来,起码也得多安个心眼儿。因为在中国的古装戏里,如果一个老头一边做事一边哭,除了是狐狸变的妖怪迷惑路人,十有就是有冤要屈了。 当然,这种事情鲁达又不是没有遇到过,但他却没有想起自己又苦又累跑到这个鸟地方的原因就是自己在渭州的时候出手帮了一把哭泣的金老头儿,才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吃了人命官司,最后落得这般模样。此时的鲁达很象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看见什么奇怪的事情都要废几句话:“老头儿,怎么回事儿?你妈的是不是心疼洒家吃了你的饭菜?” 等刘太公简单扼要地把哭泣的原因大致说了,鲁达才明白原来他的宝贝闺女被桃花山上一个叫周通的强盗看中了,当天晚上便要强娶,嫁了固然不愿意,不嫁又不敢。 鲁达当时喝得半醉,也没好好琢磨就一口承应下来,拍着胸脯说太公别怕,有小僧在此,贼人不敢造次。刘太公心想造次个屁,就你这副德性也敢吹牛皮?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有人愿意做这个出头鸟,刘老头当然也乐得做个顺水推舟、将计就计,等鲁达醉了之后便吩咐庄客们把衣服脱掉,把他塞进了洞房。 晚上等周通戴着红花骑着大马到了桃花村一看,家家都黑糊糊地熄着灯,也没有一个人来迎接,心里虽然有些恼怒,但是一想到如花似玉的押寨夫人就在眼前,便什么也顾不得了,连滚带跑就闯进了洞房。几个小喽罗在外面放哨,还没等过了五分钟就看见周通象飞火流星一样从里面撞了出来,后面紧跟着出来一个胖大和尚,瞪圆了眼睛大骂:“妈个巴子,敢摸老子的大腿!” 我们都知道,体重只有一百斤的“小霸王”周通是打不过鲁智深这个大胖子的。他从地上爬起来时,连骂都没敢多骂一句就哭着跑回了山寨,骑马蹿出去老远才遥遥扔下一句“你妈的,有种你别跑!”鲁达估计对方这次会来不少人,赶紧去找刘太公却怎么也找不着了,心里恨恨不已,无奈只好一个人搬了些石头藏在房顶上,心想只要他们发现自己,就一块石头扔下去把敌人全砸死。 然而结果却非常出乎他的所料,因为周通搬来的人正是打虎将李忠,就是跟着史进在渭州蹭鲁达的酒饭的那个家伙。两个人一见顿时高兴的大叫起来,等鲁达从房顶上爬下来时,李忠已经给他准备好了马匹,一溜烟地接到了山寨上好吃好喝,每天不是打麻将就是下象棋,足足快活了一个多礼拜才送他去了东京。 --------------- 混混鲁达七 --------------- 就这样,因为大相国寺的僧人受了五台山老和尚的迷惑,以为鲁达是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好和尚,他才得以没被赶走,以一个老实和尚的身份混到了一个看菜园子的差事。 尽管从鲁达和尚接过《菜园子管理委任书》时脸上洋溢的笑容来看,这一切待遇都让他非常满足,而且对自己能够生活在东京这个大城市的幼时梦想之实现感到快乐,但后来他最终还是离开了这里。后来有人曾经拿由法国同性恋诗人兰波创作,被米兰昆德拉引作书名的一句诗来做为了总结:“生活在别处”。 这一天是鲁达和尚首次上任的日子。他一大早就来到了菜园子,却看见有二三十个泼皮在门口站着。鲁达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上去询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看我们的样子就知道了,泼皮无赖,流氓地痞,随便叫哪个称呼也行。”一个混身刺着老虎文身,手里拿着两枚锻炼大脑用的的转动铁球,太阳穴上贴着膏药的小流氓瞪着眼睛说道。 “那又怎么样?”鲁达一脸迷惘地问道。 “你是装傻还是真傻?听说过保护费吗?”另一个小流氓把烟头向他一弹,鲁达的身上顿时落满了烟灰。 “你妈的,烟灰落我身上了!”鲁达怒不可遏地叫道。 “怎么,不服气呀?”一个小流氓向鲁达吐了一脸口水。 “我靠你大爷~~~~~~!!!”鲁达嗷嗷叫着扑向了对方,正要把西瓜大小的拳头砸向那个刚刚吐唾沫的猪头,忽然他想起了镇关西,一个在自己拳下丧命的地痞流氓。鲁达望着眼前这些满不在乎又面目狰狞的少年们,顿时想起了他们在被自己打死之后变成了无数的大帽子,一顶上写着“罪加一等”,另一顶上写着“狂杀数人”,还有n多顶帽子上写着的“杀人狂魔”、“全国通缉”、“插翅难逃”等等字样,他的拳头在对方的脑袋前面立刻停止定格了。 但是如果这样妥协,显然不能震慑住这帮不要命的小年青。鲁达想了半天,扔开已经被他掐得休克过去的小流氓,跑到菜园子旁边长着的一棵大柳树下面,双手往住一抱,脚下使劲,嘴里大叫一声“起!”只听见“咯嚓”一声——他的腰被扭了。 鲁达忍着巨痛,眼里含着辣泪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拼命一拔,只见脚下泥土松动,树干慢慢倾斜,最后“轰隆”一声,一棵粗的大柳树就被他拔得倒在了一边。旁边的一干小痞子顿时看得呆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纷纷跑到他面前疯狂磕头,要求收他们为徒。 鲁达忍着腰上的剧痛把额头上的冷汗轻轻擦去,微笑着点了点头答应,心想要不是在脚下乱窜的那群白蚁天长日久的帮忙,今天就糗大了。 接下来当然少不了喝酒吃肉拜把子。鲁达被一帮小瘪三们围在中间,兴高采烈地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和形势指手划脚,正说得高兴处,被一个小流氓站起来要求表演武功,“俺们都是青壮年文盲,谁愿意听这些劳什子新闻啊,大家都盼望着师傅一展身手呢!”鲁达推辞了几次未果,也不敢再用蛮劲,只好从倒下的大树上折了一根树枝表演起来。刚耍到“回头望月”一招时,听见墙上有人喊了一嗓子:“端的使得好!” 鲁达回头一看,见是一个中年男人,戴着一块绿头巾,英武潇洒地站在墙上的缺口处大声喝彩。这时候一干泼皮里有认识的,就上前把两位互相介绍了,难免失敬久仰一番。鲁达一听原来是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赶紧凑上去套起了瓷。林冲听说鲁达是行走江湖的好汉,因为自小就崇拜这些传奇人物,当下也没多想,两个人便互相搀扶着磕头做了兄弟。 --------------- 混混鲁达八 --------------- 林冲虽然当时痛快地和鲁达烧了香磕了头,但仔细一想,还是觉得有点懊悔。毕竟这个大和尚是个粗人,看起来又没什么文化,自己刚才脑子一热就跟他稀里糊涂地拜了兄弟,传出去对自己这个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影响可不是太好,于是便顺口说道,“达哥请听我一言,别人都说你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今天既然叫你认识了我林某,当弟弟的自然要一定帮忙,我就不说什么叫你参加扫盲班了,那样太伤自尊,这样吧,明天我找个老师教你点别的手艺吧,哪怕什么都不会,也可以从头学起嘛。” 鲁达从小就孤苦伶仃,听了这话胸口也是暖融融的,当下还差点流下泪来,感动地只是点点头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林冲微笑地看着他,第二天就请了一个教艺术体操的老师来教鲁达。没想到该老师一进门,刚刚看了鲁达臃肿的身材才一眼,就立刻和林冲翻了脸,扭头就走了。林冲无奈,只好又请来一个教唱歌的,后来也因为邻居们往院子里扔石头不了了之;随后还有一个雕刻师傅,好不容易呆了十天,终于算是有了点效果,但是当鲁达将雕刻好的石头作业搬出来的时候,老师连学费也没收就哭着走了。鲁达委屈地望着老师远去的背影,差点哭了出来。林冲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鲁达的头,安慰道:“没关系,还有兄弟在呢,我教你画画儿吧。” 一个月之后,林冲把鲁达叫到了跟前,递给他一张白纸,说道:“小鲁啊,今天我来考考你学习的成绩,”林冲歪着头琢磨了半天,想好一个主题,告诉他:“你先画一张简单的,名字就叫《林冲在陆谦家喝酒》吧。”鲁达接过纸和笔来思索了一会儿,便把纸铺好,聚精会神地画了起来。过了大概半个时辰,他快乐地拿着画好的画儿找到林冲,将作业递给了他,兴奋地报告说:“我画好了!” 林冲接过来一看,只见画上是一个的女人躺在床上,旁边站着一个同样也是的公子哥儿。 林冲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抬头看见鲁达正在等待着自己的夸奖,便疑惑地指着画儿问他:“这个女人是谁?” 鲁达认真地回答道:“是你的娘子。” “那旁边这个男人呢?”林冲继续问。 “是高衙内。”鲁达一本正经地回答。 “那我哪儿去了?”林冲好奇地问道。 “你在陆谦家喝酒啊。” 林冲顿时晕死了过去。 就这样,林冲和鲁达的友谊在鸡毛蒜皮和点点滴滴的时间流逝中增长和融洽着,他们的感情也越来越亲密了,到最后甚至不能离开对方一会儿。特别是林冲,每天一下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鲁达,甚至比当年的皇帝向太后请安都及时。但是终于有一天鲁达实在是熬不住了,他并不是对林冲产生了某种感情依赖一定时间之后所自然抗拒的疏远,而是实在受不了林冲每天逼着他写毛笔字这种生活了。“我得去找小混混们喝顿酒去。”鲁达被这个念头折磨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给林冲留了一个小纸条儿,自己一个人翻墙出了院子,找大相国寺的那些小流氓们快活去了。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再不能的熟悉了,鲁达刚走还没有一个月,林冲就被高俅设计陷害,发配到了沧州。鲁达听到消息后林冲已经开路一个星期了,等他马不停蹄地赶过去时总算没有耽误了大事,就在董超和薛霸正要结果林冲的时候,鲁达于这千钧一发之际终于出现了。董薛二人只看见眼前突然冒出一大团肥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肥肉一拳一个打翻在地,连牙齿也找不着了。 --------------- 混混鲁达九 --------------- 故事讲到这个地步,一切线索都已经完备了,有着林冲和鲁达这一细一粗的两个头号男主角,还有董超薛霸陆谦富安等一干龙套。要是再往下发展,就该是“风雪山神庙”的折子了,这段大家应该去听评书大师们讲,这个故事到此也应该结束,但是这么一大帮人聚在一起不发生一点事儿就散了实在可惜,就象有人用香港黑帮片做的比较一样,某个面目狰狞的黑社会老大拿着一把手枪指着另一个人的脑袋,一边喘气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我数三下,你就得脑袋开花;一、二、三……每次演到这里的时候,大家都能轻而易举地猜到这个连杀个人都要婆婆妈妈的家伙一定要倒霉,后果必定是有救星出现把持枪者打倒而人质获救,并且绝对是在他的那个“三”字儿还没有说出来的时候,不过尽管我们都熟悉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电影定律,但是倘若导演真的就在这儿把片子结束了观众也会觉得很不爽……所以,当真正的来临的时候,就算是叫它走个所有观众都知道的过场一样,该走还得走下去。 这个过场是这样走的:鲁达把林冲扔到了沧州便一个人跑到二龙山和武松落草当了强盗,日后吃不尽的牛肉喝不尽的烧酒,整整快活了三年才跑去梁山当了高级管理人士,最后又跟随宋江南征北战,与林冲并肩作战立下了赫赫功劳,成为梁山大军里不可多得的一位名将。后来有人把他的事迹改编成了一款风靡网络的电子游戏,名字就叫做《水浒英雄传》之[花和尚的一生]。 有耐心把《水浒传》的所有章节全部读完的同学们都知道,鲁达是梁山一百单八将里最终找到真正幸福归宿的人之一。他最后的结局是选择了在寺院里终老,而没有去东京城里做官,最后在一个叫做乌龙院的庙里坐化,享年整整七十岁。 可能在许多人看来,鲁达乃是水浒故事中的第一号幸运儿。他和别人不同,一辈子虽然看起来庸庸碌碌,也没什么大的作为,就这样默默无闻地淹没在了历史的浪奔浪流之中,但他同样没有受过什么真正的人生之苦,唯一的不爽也就是宋江宣布招安的那一天,但他比其他人聪明的是,当招安的真正时刻来到之时,鲁达选择地功成而退,而不是激流勇进,这样看起来他虽然长得既不英俊挺拔又不是武艺超群,但和那些所谓的英雄好汉们相比,也绝对不能说他不是明智的选择。大智若愚,或许说得就是这个从混混到强盗的憨鲁达。 有人曾经说,这个世界从感情上理解是个悲剧,从理智上理解却又是个喜剧,当鲁达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慢慢走上山顶,遥望着飘渺的星空,回想起自己的一生,竟发现刚刚融化的眼泪又已经开始冰冻,他终于明白了,眼前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个彻底的悲剧,包括他自己在内——鲁达第一次哭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后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在读书生涯里逐渐养成了很多改不过来的毛病。比如看杂志的时候,总喜欢从最后一页开始读;看报纸的时候,第一眼则是习惯放在最底下的标题上面;看小说就更不用提了,我总喜欢在厕所里读——有的时候拿了一本书进去,看了半天竟忘了本来要进去应该干什么…… 读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领导开会的时候偷偷看书,晚上躺在被窝里看书,站在候车大厅里看书,蹲在排队买票的人堆儿里看书,等女朋友做美容时坐在马路牙子上看书,以及坐在星巴克里喝着咖啡看书,方式不一样,书的内容也不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抱一堆书坐在马桶上,翻翻这个,看看那个,到最后连一个完整的短篇都看不完,但还是觉得很过瘾。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变态,但习惯一旦养成,想改也改不了。 以前我可不是这样儿。我在很小的时候习惯晚上打着手电把书藏在被子里,白天的话就是在上课的时候把它们放在数学书的底下,当然,被抓住的几率非常大,几乎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后果肯定是被老师没收,之后还会教育我说,一定要看一些有意义的书,比如什么什么。叫我感到失望的是,我事后找了很多老师推荐的书来读,但还是没有读出什么意义,仿佛在我的眼睛里,所有的书都只可以分为两大类:好玩儿的和不好玩儿的。但那会儿我要比现在听话多了,老师说要找意义,我就满头大汗地拼命找,不管找得着找不着,起码我的态度是好的。 可是,如你所想,我最后还是没能找出来。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本书如果被某位亲爱的老师发现了,希望他不会逼着别人说,你必须给我在这里头找出什么意义来;倘若非要找的话,那肯定会令你们失望的,这里头只是随意的涂鸦,至于别的,屁都没有。 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写作带给我的乐趣实在是一言难尽,要不是考虑到浪费纸张,或许我可以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下去……以前我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给别人讲笑话,后来因为考虑人生意义太多了,所以性格变得有些自闭,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儿话痨了,只好把它们都写进书里,呶,全在这儿呢。 要是你把这本书放在临睡前的床边,我当然很高兴,如果它出现在厕所里,我也决不会感到难过——我就喜欢在那里看书,霍霍。 就是这么个意思。 王小枪 2005年·春·山西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