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记忆》 第一章:暗恋的记忆 98年的深秋,在学校待了一年的我击败众多强劲对手,被校广播站招为播音员。试播的那一天我十分紧张,还不冷的天气却使我的双腿发抖。对于一个经常使用家乡话的我来说,不自信是对我的一个极大的考验,想想自己的声音将通过电波传送到全校学生的耳朵里,那份荣耀与恐慌夹杂的心情,至生难忘。 试播显然是很成功的,我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一变成了全班的焦点,男生们都对我表示祝贺,平常不怎么说话的女生,话语中也对我流露出了钦佩。不是吹牛的说,甚至全校都在讨论广播站新来的那个小子,播音挺有味道的。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的距离看到她。正式的播音开始了,我提前了半个小时来到了播音室,门没锁,我推门走了进去。一个扎着马尾辫的漂亮小女孩回头向我一笑,对着我说:“你好,我叫雯,我是你的搭档,希望我们合作愉快。”我当然也回之一笑:“你好,我叫翔,很高兴和你搭档,希望以后多多提点。” “坐吧,时间还没到,我们可以聊聊。”她笑的很阳光,很美丽。 我端过了播音室的另一把椅子,坐在了她的身边。“我听过你的播音,真的很好,我没什么经验,以后你要多帮我哦。” “少谦虚了,昨天我吃饭的时候听到你的播音了,我当时还想广播站怎么来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家伙呢,没想到今天就幸运的被分配成你的搭档了。你是97经二班的吧?我是97经一的,只比你早来广播站半年。我时常能看到你,只是我们不认识,没有说过话。”她开朗的话语一下子赶跑了我的拘束,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是啊,我们经常能在一起上大课呢,不过你是校花,又是广播站播音员,我可不敢无来由的跟你搭讪。” 她格格一笑道:“是吗?我有那么漂亮吗?都是他们瞎说的,我看你们班那几个艺术团的女生才漂亮呢,我们班的男生天天提呢。”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吧。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开始准备吧!” 我们两的搭档是成功的,获得了全校师生的认可,成为了最受欢迎的播音员。我们班那伙从来不听广播的同学,居然也掐着我播音的时间,听我念稿子。渐渐的我知道我们班有一、两个女孩子喜欢上了我,还通过朋友侧面透露给我,我都是一笑说别开玩笑了。因为那时候我才17岁,我不想在学校谈恋爱,也不想这么早谈恋爱。 我与雯通过天天的相处,天天的交谈,天天的合作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由于播音员的工作需要,我从集体宿舍搬到了播音室的旁边——鸽子楼的三楼。 冬天的时候,水特别冷,男生都不愿洗衣服,我当然也不例外,每次都是看着一桶满满的衣服发愁。有一天刚播完音,雯没有急着走,在播音室里看一篇稿子,我从房间拿出了积攒许久的衣服,准备忍受一回痛苦,把烦恼全部消灭。我匆匆来到楼下,把桶子装满水,倒下一大堆洗衣粉,用手搅了搅,然后站在旁边等着,这是我们男生一贯的洗衣方法。 这时,雯锁了门,走了下来,对着我说:“洗衣服呢,这么多啊!” “是啊,再不洗就没的穿了。”我的表情很无奈。 “那你怎么还不洗啊,站在这看就能干净啊。”她疑惑的看着我。 “这不是倒了洗衣粉吗,等它泡一会,再随便搓一下,用水冲一下就行了。” “什么啊,原来你都是这样洗衣服的啊,怪不得我说你怎么天天穿的衣服都不是很干净呢。太丢我们广播站的脸了。你别管了,拿过来我带到宿舍帮你洗了。” “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可真是观世音啊!” “你别美了,就这一次,以后自己解决。” “行,改天我请你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洗的衣服总是特别干净,穿在身上也感觉特别舒服,雯又帮我洗过两次衣服,我也请她吃过几次饭。那时候快放假了,很穷。男生都是这样,刚开学的时候有钱,大吃大喝,快要放假的时候,就准备两箱方便面,耗着,当然钱不是问题,节省的兄弟还是有的,随便也能借到百八十块的。说是请她吃饭,其实很寒酸,就是在学校食堂帮她买饭菜,一顿不会超过2元钱。我们播音的时候,大家都在吃饭,等我们播完音后,食堂也就剩下了冷饭差菜,不过那时候是安静的,没有谁会那么晚才吃饭。我们打好饭菜,面对面的坐着,边吃边聊着学校发生的各种事情,一直觉得那时候的每一秒都是快乐的,饭菜怎样倒反而无所谓了。 当然,生活并不全是一帆风顺的。有一次我们两个班一起上审计大课,中午我们播音,因为播音的那个机子有个稳压器要提前三分钟开,而且要保证下课铃一完就能听到音乐,而钥匙都是在男播音员那,所以中午轮到我播音的时候,我都要提前五分钟赶到播音室。那天天气很热,审计课大家听的枯燥无味,我和大家一样都趴在后面睡觉,我那定在11点55分震动的手表把我弄醒,我像往常一样站了起来,跟老师说我去播音。我正要走出门,老师却一反常态的说:“怎么又一个播音的啊,刚走了一个,怎么要去那么多人啊。”我一惊,往四周看了看,才发现雯居然已经先我而走了。我急中生智的说到:“她是去拿稿子的,我这才有钥匙。”老师好象相信了我的话,摆了摆手道:“去吧!” 我带着满腔的愤怒,冲到播音室,只见雯已经打好了两个人的饭在那等着我开门呢。“你怎么回事啊,你走了,老师如果不放我走,误了播音,那不是等着挨批吗?” “我哪知道哦,我今天特别饿,一想反正课也没什么听的,干脆早点去打饭算了。” “那你也得跟我说一下吧,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我差点被老师给问蒙了。” “我那么大声的站起来跟老师说我去播音,你自己睡的跟什么一样,没听到,怪谁啊!” “等会再跟你说,先播音吧。” “以后不这样了还不行啊,好歹我也给你打了饭啊!” 这件事倒没有影响我们的关系,但是不久之后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也许她那天心情不好,我却没有注意到。星期一只要不下雨,早操之前就会举行升旗仪式。按规定升旗仪式是由男生说的,但那天她却一定要说,在原则问题上我不会退步,我死活没有让她说并称这是上面规定的,她说规定在哪,我怎么没看到,其实她也知道有这个规定,但只是站长告诉我们的,却没看到有什么书面的东西。之后,她生气的一个早晨没有跟我说一句话。 本以为这样的小事,过不了一天就会烟消云散。却没想到,她却特别固执,不跟我说话持续了一个星期,我没有错,我可不想屈服。那一个星期是痛苦的,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那么想跟她聊天,想看到她的笑。我发现我肯定是喜欢上她了,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想是从第一次在播音室,她回头一笑就已经打动了我的心扉。我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终于屈服了,向她求饶,并让她播了一次升旗仪式,站长和领导居然没有注意到,也没有来找我的麻烦,在尝试了一次以后,当然她也没有再让我为难。 她又开始笑了,话比以前更多了,对着我说道:“看到吧,一点事都没有,什么原因女的就不能播升旗仪式哦。” “我哪知道啊,你跟我说有什么用哦,你自己向上面反映啊,我还巴不得少说点呢。” “哼!我不跟你说话,你难受吧。” “废话,当然难受拉,天天跟一个木头在一起几个小时,你不会难受啊。” “你才是木头哦。”说完,狠狠的用拳头捶了我一下。 “还雯、温柔,我看你一点也不温柔啊。” “切,对你们这样的人就要强硬点,要不你们还不飞天啊。” 从那天以后,我们两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叫她温柔。而每天关在播音室里的那几个小时,是我最期待的时刻。 我们平常播音的时候,都是把门关着,门上写着“宣传重地,闲人免进”,一般没有谁会在播音的时候进来。播音室里的设备很简陋,有一个录音机用来收听广播以及倒带,一张桌子抽屉里装满了磁带,上面是一台广播机和两个话筒,旁边是两把椅子,另一张靠墙的桌子上面就是那台稳压器以及一些备用设备,墙上是学校各喇叭的开关。 有一次,学校很忙,没时间更新设备,四个话筒居然只剩下一个好的,两个不能用,剩下的一个开关时灵时不灵。下午播音的时间比较长,栏目都播完以后,还有很长时间没事干,这时候一般都是放点歌曲或者相声小品让大家听,而播音员就是聊天。那次也是这样,播完了听众点歌台栏目以后,我把话筒一关,就和雯开始聊天,主要是我在说。没过多久,我们站长在下面大叫:“翔,你干吗呢,话筒也不关。”我大吃一惊,赶紧把话筒打开又关上,让雯到外面去听听,我拍了拍话筒,确定已经关上了,我才长出了一口气。站长马上上来对我进行训斥说道:“你也太不小心了,你刚才聊天,全校都听到了。”我无言以对。雯自然是帮我说情:“都是话筒的原因,老不换,难免出错啊。”但是没用,晚上开会我就被站内通报批评一次。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居然忘记了那天我到底说了什么,反正全校人都听到了,我曾经问我的死党我说了什么,他诡异的看着我并一口咬定我没说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是晚上自习的时候,我们班那些同学都看着我笑,晕啊,鬼知道我到底说过什么。 我已经越来越喜欢雯了,我的话语、表情、动作都无不透露出了这个信息,我想我们的同事早就看出来了,甚至连她也明白的很清楚。但我始终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我每天站在鸽子楼的阳台上看着她路过的身影,每天睡觉前想着她的一颦一笑,我陷入了深深的甜蜜与痛苦之中。 终于,机会来了。那时候学校在每个班选一男一女学跳舞,然后再教全班,我也不知道我们班为什么要选我去。由于教跳舞是在中午的时候,而那段时间我正好被安排在中午播音,我很多节课都没去,所以水平特别差,更别说有时间教其他男生跳舞了,周末舞会的时候,我成了攻击的对象。没办法,我只好在播音闲暇让身为艺术团的雯教我了,她很认真的教我,我学的很快。 有一天下午,播完音后,雯又教我跳了一会,我们就坐在椅子上聊天。她把右手的手背伸到我面前说道:“翔,你看,我这手上怎么起了好些小红疙瘩啊,是不是什么过敏啊?” 我抓起她白皙的手。笑道:“这还用说啊,肯定是经常打我造成的啊。” “瞎说哦,我哪有经常打你哦。” “跟你开玩笑的,没事,这样的随便搽点清凉油,一两天就能好。”于是,我到自己的房间拿清凉油出来。 我抓着她的手,低头轻轻搽着,突然抬起头,看到她正望着我,这时,她的脸红了,像苹果一样,我们四目相对,我的脸也红了,在那个时刻,我心中积存了许久的话语就要脱口而出了。这时,敲门声惊醒了我,世上就真有这么巧的事。我赶忙把雯的手放了,开门一看,进来的是校长,在后来我无数次的在心里骂过校长,也诅咒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刻进来呢。校长进来后,说了一些关心我们的话,让我们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帮忙,我应诺着,送他出去后,回来就正好结束了播音。 那个晚上我没有睡觉,我想了很多,最终我还是决定把这份爱藏在心里,学校是不许谈恋爱的,我怕害了她,况且毕竟我只有17岁,我没有能力承担一份恋情,我也无法向她承诺什么,当然也许我是害怕遭到拒绝。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像往常一样每天关注着她,但离别的那一天还是来了。毕业的最后一天,我躺在屋里的床上,思来想去,突然“腾”的一声,我坐了起来,我决定在这最后的时刻,跟她说出我一直想说的话,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不会后悔。我急忙的来到女生宿舍门口,刚好碰到她的好友,我问道:“雯在上面吗? “她爸妈早上就把她接走了,去她老家上海去了。” 我心中一阵绞痛,连谢谢都没说就走了。那晚同学聚餐,我喝了很多酒,大醉。 机会从不等待,靠自己决定。我放弃了无数次的机会,当我想要把握最后一次机会的时候,上天决定对我进行惩罚,它把最后一次机会给抹杀了。 两年以后,我在北京,突然从朋友那知道她的号码,我激动的播了过去,电话那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哪位?” “好啊,我是翔。” “哈,是你啊,两年不见了,一直不知道你的消息,以前你给我留的你们家电话号码,怎么打不通啊,现在在哪呢?” “在北京呢,我家搬了,电话改了,你还好吗?” “挺好的,在这边上班呢,找女朋友了吧!” “没,还早着呢!你有男朋友了吗?” “当然有拉,我这么大的魅力。” “呵呵,那恭喜了,什么时候你回家,我请你们吃饭。”我不知道当时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没有变。 “好啊,不过我们家现在搬到这里来了,因为我爸妈都是这里人,亲戚都在这。抚州已经没有什么亲戚,不怎么会回去了,什么时候你来上海,来找我啊。” “恩,那好吧。啊,我有一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了,想跟你说。” “什么话啊,说吧,老搭档了!” “恩,我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现在还忘不了你。” “呵呵,是吗?哦,我现在在办公室,有点事要做,有空我给你打电话吧。” “哦,那不打扰了,你忙吧,有空我跟你打电话,拜拜。” “拜拜”她挂断了电话! 五年了,我没有再见过她,只是极少的通过两次电话,每次都是寒暄问候。 五年了,我已经从一个18岁的纯真少年变成了岁的流氓青年。 五年了,她已经成了我美好的回忆,我也有过新的恋情。 五年后我期待着又一个五年! 第二章:别了,今夜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挥手,告别昔日的好友。 那美丽的小妤,是生命中的精灵;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不喜言语的wuhao,默默的撑起一片天空; 在浓情的包子铺里,我甘心做一世南侠! 那飘逸的白衣素素,不是凡人, 是天上彩虹仙子落入人间,要编织那七彩的梦。 寻梦?离开京都,向丹顶鹤的故乡漫溯, 愿用满身的豪情,创一番事业。 我不想悲伤,笑容是别离的需要; 争吵也为我停止,快乐是今晚的包子铺。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留下了飞刀,却不带走一个mm。 第三章:热血杀手 (一) 我是一个杀手,很多人都以为当今的社会,杀手这个职业已经萧条了,更以为杀手已经稀有的如华南虎一样濒危了。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其实杀手这个职业和几千年前一样的繁荣。杀手往往都善于伪装自己,我们经常有一个表面的职业做为掩饰,也许每天早上在你门口卖早点的那对中年夫妇,也许经常替你理发的那个小平头,也许还有很多也许,他们都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杀手,而我却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是被亲戚和邻居抚养长大的,当看到同年人都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和他们的不一样,而我要走的路也将和他们不一样。于是,十二岁的我终于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什么都不会,只是跟着村里的人在私塾里读过一些书,刚开始我想找活干,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谁敢雇你干活。为了填饱肚子,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直到我认识了他。 他叫老五,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其实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他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五个手指一样。他从十八岁起就是一个杀手,在他手下死过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因为一次意外的失手,而导致右手永远的残废。他不想这样年轻就成为一个废人,于是他在这个城市各个阴暗的角落里寻找着能代替他那只右手的人。 当他见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因为我的个子不高,相貌平常,是那种最适合做杀手的体型。而当我快速的从一对年轻的夫妇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的时候,他笑了。很自然的,无家可归的我从那天开始起就跟着他,也从那天开始,他就教我应该怎样做一个杀手,我练的尤其刻苦,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那么我又将回到过去没饭吃、没床睡的地步。 六年的苦练,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杀手,从老五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出,他是非常满意的。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老五给我买了一个蛋糕,我让他一起吃,他说不了,这是专门买给你的,于是,他看着我把蛋糕吃完,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装着的东西,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开心的要死,因为,那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当我迫不及待打开袋子的时候,我傻了,那是一把手枪,是一把真枪。老五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杀手,这把枪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只能装六颗子弹,一个杀手只需要六颗子弹,没有失败,只能成功。我拿着枪,没有任何表情,老五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让我单独的待一会。 六年了,我做杀手已经有了六年时光,六年来我从来没有失手,我也和当初的老五一样,不记得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我只知道我替老五赚了很多钱。本来老五是不同意我开书店的,他说杀手越隐蔽越好,怎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我跟他说,我不在你身边,这样你不就安全了,他点了点头,也就没有反对。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坐在自己的书店里看书,而每当我收到蓝玫瑰的时候,就是我开始杀人的时候。 (二) 也许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那天是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一个杀手会有很多女人,但绝对不会有一个情人,所以没有杀手会去过情人节的。 那天,雨下的很大,我想也许是牛郎和织女一年没见,激动的都流下了热泪。老五估计也在今天陪他的老婆去哪浪漫了,无暇接活,所以没有派人送来蓝玫瑰。 我的书店名叫“听雨看书”,倒正合了今日的情景。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装满了书的房间,那时候生活过的很苦,经常吃不饱饭,每当得到一本书看的时候,心就热血沸腾,那时候就觉得,书能温暖人心。没想到,长大了,我却做了一个冷血杀手。正如某个人所说的,人就是生活在矛盾之中。 我的书店并不大,不过四、五十平米,十几个柜子,全都摆满了书。我在大门的边上摆了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我总是坐在椅子上,把脚放在桌子上看书,我觉得这样显得很自在。桌子的左角,放着一包香烟和一杯咖啡,那是我看累了休息时的必需品。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一个是三国演义,我总想如果我生在那金戈铁马的时代,那我必是一个百站百胜如赵云一般的人物,另一个是平凡的世界,我总是随着主人公在艰苦的劳动中寻找着自己,可当我找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杀手。 情人节的黄昏,天还在下着雨,我的书店没有一个顾客。我懒散的喝完了咖啡,抽完了一根烟,放下书本,闭目养神。 突然感觉有一道白光闪过,我睁开眼睛,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空手从雨幕中跑了进来,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只是全身都被雨水给打湿了。她进来后,理了理披肩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往四周看了看,然后开口问道:“你是老板?”声音很柔和,听起来很舒服。 我笑着点了点头,问道:“要不要来杯咖啡,情人节免费赠送。” 女孩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喝咖啡,晚上会睡不着觉的。”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是来买书的,实在是雨太大,我身上又没带钱,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你的书店名,想想老板应该是一个好人,会让我暂时的躲避一下。” 我继续微笑着说道:“情人佳节,双双对对,你我却同病相怜,当然要互相体谅拉。你可以在这里等到雨停,我给你倒杯开水。” 女孩子也终于露出了笑容:“那太谢谢你了,这鬼天气,不知道什么时候雨才会停。”“哈啾!”女孩像是感冒了。 我给她倒了杯白开水,说道:“你好象感冒了。” 女孩接过白开水,喝了几口,说道:“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接着,女孩看了看我问道:“我能看看书吗?” 我耸了耸肩,笑着说道:“当然可以,听雨看书吗,早就写好了的。” 女孩往书柜走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就是没有拿出一本书。 我急忙问道:“喜欢看什么书,我帮你找。” 女孩回过头来,笑着说道:“听说钱钟书的围城很不错,一直没看过,想看一看。” “情感类,第四行第八本就是。” 女孩惊讶的按我说的找到了围城,说道:“哇,你这么厉害啊,这里每本书你都知道在哪?” 我自信的点点头,笑道:“差不多吧。” 女孩拿起了书,随手翻开来看。 我用职业眼光打量起她来:个子不高,身材不错,长的不能说非常漂亮,但是很耐看,一身裙子,做工十分精细,价值不菲。一看动作,说话,绝对是大家闺秀,想是趁家人不注意,跑出来玩的,却又傻乎乎的没带一分钱。 正在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女孩看的时候,女孩子突然发话了:“这本书你看过没有。”“啊!”女孩一回头看到我正盯着她看,不由的脸红起来。我自觉失态,急忙说道:“恩,我看过的,大概意思是说没结婚的人想知道结婚以后是怎么样的,而结了婚的人又后悔结婚,向往起没结婚的日子。”“人就是矛盾的!哎呀,雨好象停了,我该走了。”说完,那女孩就想把书放回原处。 “等一等。”我把书从她手中拿了过来,不小心碰到了她雪白的玉手,有一种触电的感觉,稍纵即逝。“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孩子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到:“我叫雨柔,下雨的雨,温柔的柔。” 我拿了一支笔,翻开围城的扉页,在上面写下了“雨柔”两个字,“好名字,这本书送给你的,别推辞,写了你的名字,卖不出去了,就当送给你的情人节礼物。人家说在情人节收到礼物,来年的情人节就不会再孤单了。” 雨柔笑了,“你真是一个好人,那谢谢你了,两个没有情人的人度过一个愉快的情人节黄昏。”看到她的笑容,我感觉到了少有的开心。 雨柔拿起了书,从脖子上解下了一个挂件,是个白色的十字架,十分的精致,放到我的手里:“我出门比较着急,什么都没带,送这个给你,希望你明年的情人节也不再孤单。”说完,就要出门而去,突然,又折了回来:“你看我,还忘了问你的名字呢。” 我笑了,她真是可爱:“快回去吧,你家人该担心你拉。下次见面,我再告诉你我的名字。” 雨柔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夜幕中。 其实我并不是不想告诉雨柔我的名字,而是我根本就没有名字,做为一个杀手,只有代号,我的代号是四七。 (三) 七月十五,八天前的那一次邂逅,让我对雨柔念念不忘,这八天,我无心看书,每天都是坐在椅子上,伸长脖子的望着外面的街道,希望能够看到那一道白光,我甚至替自己想好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笑云。当我低头抚摸着脖子上戴着的那个十字挂件时,我笑了,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我是那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当我见到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时,她将令我魂牵梦绕。 上天总是不如人意,我没有等到雨柔,却等来了那束蓝玫瑰。 蓝玫瑰是美丽夺魄的,但是它的出现,却将至少带走一个人的生命。生命是宝贵的,但是在金钱面前,它也将低头。 我厌恶的看了看蓝玫瑰,往日对它的喜爱抛到了九霄云外,但厌恶归厌恶,我还是起身关了店门,往银行走去。 来到银行,我打开了47号保险柜的门,里面有一个厚厚的大信封,我拿起大信封,下面有一个存折,那是我替老五杀人所获得的薪水,我看了看,五万块钱,心里暗骂:老子替你赚了那么多钱,你就给老子这么点。放下存折,我把保险柜的门一关,像往常一样出银行门,来到了我租的地下室里。 这里,我租了有六年时间,但我从来不在这住,我都是睡在书店的,这里只是我行动前后准备的地方。我拿出了那把用了六年的枪,吻了吻冰冷的枪口,将六颗子弹装了上去,接着我穿上了风衣,戴上了墨镜,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装扮,但是杀手总是需要掩饰些什么的,也许是害怕也许是寂寞。 马大龙,48岁,大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资产12亿,恶意收购,得罪顾客,今晚九点大富豪夜总会总统包厢,保镖四人,武功高强。 我看了看这个叫马大龙的资料和照片,自言自语道:“赚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得罪了人,还不是一样要死。 晚上八点五十三分,我嘴里叼着烟,站在大富豪夜总会的门口,两分钟后,我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又拿出一根烟放在嘴上点燃。 八点五十七分,我走进了夜总会,里面人声鼎沸,音乐声震耳欲聋,我不顾左右,直奔总统包厢而去,那是一条深深的长廊,地形对我十分有利,所以说越是隐蔽的地方往往越危险。这地方我相当熟悉,可以说这个城市所有的娱乐场所我都熟悉,这是作为一个杀手所必须的。 八点五十九分,我站在总统包厢的门口,右手伸进了风衣的口袋,拿住了那把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手枪,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我左手轻轻的敲门,我知道里面的人一定以为我是服务生,理都不会理我。接着拧开门把手,推门而入,那一瞬间,我已经将屋里的情况看的十分仔细,马大龙坐在真皮沙发上和两个绝色小姐喝酒,身后站着四个戴着墨镜的保镖,我没有给他们任何机会,拿出了手枪,抠动扳机,“嘭嘭嘭嘭”四声,那四个据说是武功高强的人物已经倒在了血泊中,武功高强又什么用,还不是在一瞬间死在我的枪下。那个马大龙,吓的脸色苍白,满头大汗,连求饶的话都没说出口,我又是一枪打在他的胸口,立马毙命,两个小姐吓的容颜失色,尖叫着大喊“杀人拉,救命啊。大哥,放过我们吧,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看着她们的样子,摇了摇头笑了,将烟头吐在地上,收起手枪,转身出门,顺手将门带上,走出深深的长廊,只见外面的人还沉迷于声色之中,根本不知道包厢里已经倒下了五个人。 九点零三分,我走出了令人窒息的大富豪夜总会,转过几条街道,站在一个路灯下面。里面的空气让我心情憋闷。我又拿出了一根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长串的烟雾,感觉好了很多。 “嗨,这么巧,你在这里干什么?” (四) 空气很压抑,想是要下一场大雨。我抬头一看,居然是雨柔,赶忙把墨镜摘下,笑道:“嗨,真巧,你住附近?” “没有拉,路过而已。”雨柔穿着一身紫色的套裙,显得妩媚却又典雅。 “真巧,我也是路过。这几天你怎么不到我书店来玩。”我随口说到。 “我天天被关在家里,今天还是好不容易跑出来的呢。”雨柔无奈的说到,天空洒下了几滴雨点,接着就毫无征兆的落下倾盆大雨。 我和雨柔赶紧躲到了街边的屋檐下,我微笑道:“为什么每次碰到你都是这样的大雨?”雨柔也笑道:“也许我们两是两种元素,一碰到就产生了雨。”突然,隔壁小卖部里的收音机里响起了那首庾澄庆的《命中注定》,我们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说道:“缘分!” 雨幕中,跑来了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人。雨柔一见,拉起我就跑,边说:“快跑,抓我的人来拉!”我一把将雨柔拉住,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有我在,不需要跑。”我坚定的眼神让雨柔感觉到了安全,雨柔没有跑,我们两站在雨中任雨水打湿全身。 那两个穿黑西装的人,大喊着:“小姐,快跟我们回去吧,不要被雨淋病了,老爷会杀了我们的。”两人走近一看,是我拉着雨柔,其中一人冲了上来:“你是什么东西,敢拉我们家小姐,我看你是不要命了。”说完,一拳打了过来,雨柔紧张的大叫:“住手!”,话没说完,我左手一抓,死死的将他的拳头抓住,右手一个勾拳重重的打在他的下巴上,我的右手力量极大,他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另一个人一看同伴轻易被打倒,自知不敌,却还是冲了上来,我一脚踢在他的膝盖上,他往前一倾,我左手又一个勾拳也将他击倒在地。雨柔被我这一连串的动作惊讶的嘴巴大张,我牵起了她的手说道:“我们走。”我们两在雨中狂奔,像两个快乐的小孩子一样。 我们两被淋的浑身湿透,快步冲进了地下室。这里房间不大,浴室却是很大,我一直都很喜欢躺在那个大大的浴缸里泡澡。我笑着对雨柔说:“进去洗个热水澡吧,里面的柜子有我的衣服,挑合适的换,我来给你准备吃的。”雨柔羞涩的低下了头,大概她从来没有过和一个陌生的男子独处一室。我看着雨柔,连忙说:“我出去买点东西,记住锁好浴室的门,我这人很容易被诱惑的,一时控制不住,那就不好办了。”雨柔莞尔一笑,进了浴室。我脱掉风衣换了换衣服,把墨镜和枪扔进了床下的箱子里,把箱子锁好,出门而去。 一刻钟过去了,我买了很多东西回来,把火锅底弄好。雨柔还没有出来。我大声问道:“好了没?外面可有很多好吃的哦!”雨柔小声的说道:“就好了!” 雨柔从浴室走了出来。我一看,利马被吸引住了,她上身穿着我的白衬衫,下身穿着蓝色的牛仔裤,一头乌黑的湿发,乱乱的盘在头上,显得性感无比。 雨柔笑道:“怎么了,很难看吗?”我这才回过神来:“太漂亮了,就像女神一样。” 雨柔娇羞的说道:“哼,你就会甜言蜜语。”我拉着她坐在椅子上,温柔的说道:“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企求上天安排一个善良、漂亮的女孩陪我一起度过,没想到他真答应了。那个人就是你!” 雨柔兴奋的瞪大眼睛:“我还从来没有和人别人一起过过生日呢,太好了。不过,我可没有生日礼物送你哦!” 我笑着拿起了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挂件,“这个礼物,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礼物。而你,也是第一个陪我度过生日的女孩。” 我脸上露出了无比幸福的表情,将两人面前的杯子倒满了长城干红,“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喝葡萄酒,吃火锅。”雨柔笑道:“这正是雅俗共赏。” 雨柔举起了酒杯,“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看着雨柔,我无心骗她:“其实我是一个孤儿,我没有名字。”雨柔抱歉的说:“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笑道:“没关系的,不如你给我取个名字。”雨柔撅着嘴,抬头想了想说:“不如叫你小傻吧,亲切又可爱。”本来她是开玩笑说的,我却认真的说道:“好的,那你以后就叫我小傻吧,记住,只许你一个人这样叫我。”雨柔开心的笑了:“那,来,小傻,生日快乐,我们干了这杯。”小傻的我举起了杯子,我们重重的碰了杯子,一干而尽,四目相对,哈哈大笑起来,开心快乐其实很简单。 雨柔问道:“你的身手那么好,不像一个书店老板啊?”我吃着火锅,抬头说道:“那你说我像什么?”雨柔露出了可爱的表情,凑近我小声说道:“你是不是一个特工,书店老板只是你的掩饰身份。”我拍了拍的脑门,说道:“别胡思乱想了,小说看多了吧。”雨柔坐回了椅子,“那你为什么身手那么好,要知道我爸爸的那两个保镖武功也是很不错的。”我神秘的左右看了看,右手招她凑近耳朵过来,小声的说到:“千万别跟别人说,其实,我是一个杀手!”“哈哈,杀手,你骗谁啊,杀手哪有你这样的啊。”“那你说,杀手是怎么样的。”“杀手吗,是那种很酷,很冷血,不接触任何人,面无表情的人。”“那就不允许有个别另类的吗?其实,告诉你吧,我的床下就藏着一把手枪,一把杀了无数人的手枪。”“得了吧,我看你是小说看多了,少跟我瞎编乱造。” 我无奈的耸了耸肩,其实我知道她不会相信。“好了,吃生日蛋糕喽。”我将蜡烛插在了生日蛋糕上,点燃。雨柔说:“你应该先许一个愿。”“好吧。”我闭目,许了个愿。“好了!”两人一起将蜡烛吹灭。雨柔问道:“你许了什么愿啊?”,我急道:“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雨柔抓住我的衣服说道:“哼,吹了蜡烛就能说,难道是见不得人的,快说出来。”我求饶道:“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我想你陪我一起去看明早的日出。”“你还真是小傻啊,下这么大的雨,明天怎么会有日出。”“刚才我出去的时候,雨已经小了,我想如果老天爷真的帮我的话,那明天我们就能看到日出。这世上没有不可能。”我含情的眼神看着雨柔,雨柔羞涩的低下了头,“希望吧。”突然,抓起蛋糕往我脸上一拍,我躲闪不及,顿时成了一个大花脸。 我们两人不断的喝酒、拿蛋糕打仗,像两个疯子一样,那是我们两人都最放松、最快乐的一个夜晚。 天没还亮,我拉着雨柔,走出了地下室。这时的空气,格外的清新,感觉积压在胸中的那些郁闷,一扫而光。 我骑着摩托车,把她带到了海边,天空看起来没有一点像要出太阳的迹象。海风吹着,我们两一起坐在礁石上,期盼着,期盼着那一轮红日。不久,果然,太阳真的从海平面慢慢升起来了,我们两人兴奋到了极致,雨柔大声的扯着嗓子向着太阳喊道:“啊——,日初,我终于看到你拉。”,我也和她一样大声的喊道:“谢谢你了,老天。”。突然,雨柔在我的左脸颊上重重的亲了一口,我傻了,雨柔羞涩的说道:“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阳光洒在我的脸上,金光灿烂。 那一天,是我最快乐的一天,那一瞬间,将埋藏在我心里永远。 (五) 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老五了,见到他的时候才发现,岁月的流逝。老五不再是那个精神的老五,老五不再是那个曾经叱诧杀坛的老五,也许是酒色过度,老五的眼神已经迷茫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一个不能做杀手的老五,还要那双豹子般的眼睛干吗? “老五,我不想做杀手了。”我坚定的跟老五说道 “你开什么玩笑,你没听过吗,一天是杀手一辈子都是杀手,想洗手不干,没有可能,除非,你跟我一样,成为废人。”老五愤怒的说道,因为他不想失去一棵摇钱树。 “我厌恶这样的生活。我不想干,谁也别想逼我。”我狠狠的说,眼神露出了一丝寒光,老五打了个冷战,他知道如今的我,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的,他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但他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不是我要逼你,不干这个,你还能干什么?”老五的语气缓和了许多。 “这是我自己的事,这么多年,我为你赚的钱足够让你舒服的度过余生了。”我停了停,又说道:“我知道你上头还有人,你去跟他说,四七这个人永远消失了。” 老五怒极反笑:“幼稚,不知死活的年轻人,你知道我上面的人是谁吗,是八爷,是那个六亲不认的八爷。”老五的手剧烈的颤抖,“你知道我这右手是怎么废的吗,是八爷,是那个我从小跟到大的八爷,我把他当做我的父亲,没想到,只因为我一次的失手,他就把我的右手筋给挑了。你想想,你得罪了他,会有什么下场。” 我同情的看了看老五,我知道这是他心中一直的痛,一个视做父亲的人居然亲手挑了自己的右手筋,那就像同生死的兄弟在你的心脏上捅了一刀,痛不在伤口,是在心口。“但我跟你不一样,我没有失手,他没有理由杀我。” 老五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那我去跟他说说,希望老天保佑你吧。真是可惜了,以你目前的实力,你在我们这一行里应该能排到第二。” 我笑了:“那也是你老五培养出来的。第一是谁?” “当然是八爷,他是我们这行公认的第一杀手,虽然他已经很久不做了,但我知道只要他活着,他就永远是第一杀手,谁也别想抢他的位子。”老五说完,转身就要离去,突然他又折了回来,看着我的眼睛说道:“你小子是不是被哪个女人给迷惑的心软了,我警告你,女人千万不能相信。” 我“唰”的拿出了手枪,冰冷的枪口对着老五的太阳穴,“要不要试一试,我会不会开枪。”我面无表情。 老五迟疑着,转身背对着我,边走边说道:“天生的杀手不做杀手,你还能干什么?” “啪”的一声,我扣动了扳机,却没有子弹飞出,与老五见面我根本就不需要装子弹,这么多年的相处,我也早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那天和雨柔的分手,回来后,我把自己关在了书店里。我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我在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雨柔,自己是不是愿意为了她付出一切,我又在想如果真的要跟雨柔在一起,那么杀手是绝对不能再做了,但是不做杀手自己还能做什么呢?另外,就算我跟雨柔互相喜欢,但是她的父母能够同意我们的交往吗?我被痛苦煎熬着,这么多年,表面上我很开心,但是又有谁知道,每晚我都在忍受那挥散不去的寂寞。我越想越烦,拿出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一瓶接一瓶的吹着,试图将自己灌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越喝越清醒。我冲到了地下室,衣服也不脱的跳进了那个大大的浴缸,大量的泡沫平息了我的烦躁,我抓着雨柔送我的白色十字挂件,突然想起了在一本书上说到过:当你想去干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就大胆的去干,因为你选择了去干,至少还有一半的把握,而你不去干,那就永远是零。而当你到老的时候,你后悔没做的事一定比你后悔做了的事要多的多。想到这里,我笑了,我笑自己往常的自信到哪去了,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我何须畏惧,我大笑着…… (六) 第二天老五就来了,他没有空手而来,他带来了那束璀璨的蓝玫瑰。 “八爷说了,退隐江湖可以,但不能白培养你这么多年,让你再去杀最后一个人。”老五的话语没有任何感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连我也揣测不出他的意思。 “就这么简单。”我疑惑的问道。“这可不简单,你要杀的这个人,已经让八爷的四个得意杀手命丧黄泉了,本来八爷早就想让你去动手,只是我一直没让你去,这次,没办法了,你必须去。”老五的眼睛不敢看着我的眼睛。 “资料呢?”我伸出了手。老五从包里拿出了一叠资料,说道:“张耀业,四十五岁,人称张首富,本地首富,资产不祥,生意涉及所有偏门,二十年来得罪人无数,却始终无人能够杀他。七月十八,晚九点,东方红大酒店,为女儿庆祝生日。” “张耀业,二十年来都没有人能够杀他吗?”我不屑的看着老五。“没有,也许这世上只有八爷能够杀他,但八爷又怎会轻易冒险呢,记得我跟你说过我的那次失手吗?就是他!”老五深沉的说道。 “你那次怎么会失手的?”我知道能让老五失手的人,绝对是不简单的人。 “因为,张耀业也曾经是一个杀手,而且是一个很不错的杀手。”老五很显然不愿意回想那段过去,“你自己保重吧,这次不妨多带点子弹,有时候杀人六颗子弹是不够的。”说完,老五拿出了一个信封放到了我的手上,说道:“一定要在任务完成以后再看,如果你完成不了任务,那你就只有死,希望你能吧。”老五,突然和我拥抱了一下。 我从老五的眼神里读出了关怀,我点了点头,目送老五出去,突然发现,老五的背已经有点驼了。 七月十八,天气阴沉,仿佛又要下雨了,我的右眼莫名的不断跳着。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今天能碰到雨柔。 我没有再穿那件我讨厌的风衣,我突然觉得其实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没必要迁就什么。我穿了一套蓝色的西装,手枪放在特制的口袋里面,感觉很是舒服,喝完了一瓶啤酒,心里想着干完这最后一票,就去找雨柔,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让她父母同意我们的交往,也许我会带着她离开这个城市。 正想着,突然一个邮递员送来了一张贺卡,我一看是雨柔寄的,字写的很清秀,“今晚我的生日,东方红大酒店,介绍我爸给你认识,记住九点,别迟到哦。” 我“噌”的一声,坐了起来,我的眼皮直跳,手心冒汗,难道张耀业是雨柔的爸爸?那怎么办,去找老五?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找他也没用,杀手一旦拿了资料,就绝对要去完成任务,绝不退缩,我彻底的傻了,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七月十八,晚九点。东方红大酒店人潮涌动,作为本地的首富,自然是有很多亲朋好友的,我夹杂在人群里,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 雨柔看到了我,跑过来拉着我,“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都望眼欲穿了。”雨柔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晚裙,像一个白雪公主一样。 我露出一丝笑容:“这样的场合,我有点担心,而且我也害怕见到你的父亲。没想到你是本地首富的女儿。” 雨柔俏皮的笑道:“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没事拉,放宽心,我爸爸很宠我的,他什么都听我的,我跟他说起你,他说要见见你,如果他满意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我打断了雨柔的话说道:“那如果他不满意呢?” “哎呀,放心拉,我看上的,他老人家都会满意。何况你没感觉到你今天特别的帅吗?”雨柔笑着说道“走拉,快点,我爸爸都等着急了。” “等一下。”我拿出一朵蓝玫瑰,“生日快乐。” “啊,蓝玫瑰,好漂亮的花啊。”雨柔把脸侧到我的身边,我轻轻的吻了一下,雨柔娇羞的说道:“谢谢。” “爸,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他。”我和雨柔走到了他父亲的身边,张耀业虽然是本地的首富,可是看的出来他平常一定勤于锻炼,身体十分的好,双眼炯炯有神,鹰勾鼻显示出了无限的智慧,难怪,二十年来没有人能够杀他。 “伯父,你好,我叫笑云。”我微笑着向张耀业鞠了一躬。 张耀业亲切的看了看我,用拳头捶了捶我的胸部,“恩,不错吗,小伙子,很结实啊,干什么工作啊?” “小侄什么都干过,目前开一家书店,聊以生计。” “好,什么都干过好,年轻的时候打下基础,以后干什么都不怕,我年轻的时候就也是什么都干过啊。来,抽一根烟,我这可是正宗的古巴雪茄哦,很难弄到的。”张耀业大笑着递给我一根雪茄。“不过,开书店也不是长久之计,以后跟着我干吧,我女儿喜欢的人,绝对不会错的。” “多谢伯父赏识。”我又是一躬。 “咳,客气什么,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吗。”张耀业大笑着,雨柔撒娇道:“爸爸!” “好了,不说了,雨柔,我们先过去招呼下客人,笑云,你随便啊。” “好的,你们忙吧,不要管我。”看着张耀业和雨柔过去,我的眼神有了一丝落寞,为什么老天要这么捉弄我。 “静一静,大家静一静。”张耀业来到了主持台上,“多谢各位亲朋光临小女的生日晚宴,在下深感荣幸。” 我拿着一杯马爹泥,躲在人群里。 “小女今年正满二十岁,虽不说是才貌双全,但也算是知书识礼,各位朋友多有上门提亲的,但她居然眼高于顶,一个都没看上。不过,今天,真是双喜临门啊,小女终于得到一位佳婿…” 话没说完,突然停顿了,接着一声枪响,一声惊呼,众人乱成一团。 原来,在张耀业讲话的时候,我躲在人群里拔出了枪,虽然我曾经不忍下手,雨柔的爸爸对我那么好,而且也答应了我跟雨柔的交往,我的前途一片光明,只要不杀张耀业那一切将是多么美好啊,但是我又一转念,如果我不杀张耀业,那老五怎么办,八爷一定会杀了他,,我不忍心看到老五的那四个孩子像我一样成为孤儿。而且,就算我不杀张耀业,也还会有人来杀他,万一,碰巧雨柔也被牵连其中,那不是麻烦了吗。终于,我下定决心,决定自己动手。 当我将冰冷的枪口对准张耀业,正要扣动扳机的时候,突然雨柔正好上台,挡在了张耀业的身前,我一惊,正在迟疑之时,突然不知从哪飞来的一颗子弹,打在了我的右手上,我的枪掉在了地上,那杯马爹泥也被摔破洒在地毯上,鲜血瞬间染红了西装,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血液在身体以外流动。 几个穿黑西装的保镖将我围住,张耀业快速的走到我的身前,用脚踩着我的肩膀说道:“小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跟我女儿的第二次接触,我早已将你调查的非常清楚,但我觉得你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决定给你一个机会。没想到,你居然还是动手了,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你还嫩的很呢。” 雨柔跑到我的身前,哭着喊道:“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笑云,你跟爸爸说,这一切都是误会。” 我脸色苍白,无奈的笑了笑,“很抱歉,我是一个杀手。” (七) 雨柔哭着跑到她爸爸身边:“爸爸,你放过他吧。” 张耀业犹豫了片刻,将那只踩在我肩膀上的脚放了下来,“小子,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是谁让你来杀我的。” 我吐了吐气,“杀了我吧,我不会说的,我是职业杀手。”我不想老五有任何的麻烦。 张耀业气愤的从身旁保镖手中拿过一把手枪,顶着我的太阳穴:“不知死活,不识时务,留着你还有什么用!” “爸,爸,你放过他吧,我保证他不会再来杀你了。”雨柔大叫着拉着她父亲的手。 “走开,你个死丫头,难道你想看着你老爸死在他手上,你才开心吗。”张耀业一脚将雨柔踢开。 “雨柔,是我对不起你,来世我们再相爱。”我向张耀业大叫着,“开枪啊。” 雨柔突然拣起了我掉下的那把手枪,也用枪口顶着自己的太阳穴,“爸,如果他死了,女儿也不想活了,您老看着办吧。” “你,你要气死我啊。”张耀业气的脸都红了,在场所有的宾朋从来没见过张耀业这个样子。 “爸,算是女儿对不起你了,虽然您很有钱,女儿什么都不缺,但女儿缺少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快乐,二十年来女儿从来没有感觉到快乐,只有他,给过我短暂的快乐,女儿感觉很开心,女儿想要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就算死,我也愿意。”雨柔说到这里,深情的看了看我。 我感动的热泪直流,“雨柔,我爱你!” “滚,你们给我滚,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们了。”张耀业说完,把枪扔在地上,转身走了,一个保镖拣起了枪和其余的保镖一起鱼贯的跟着他走了。 “走,我们走。”雨柔把我扶了起来,将手枪插进了我的西装里面。 我和雨柔回到了我的地下室里,从来没有受过伤的我,感觉到特别的虚弱。雨柔将我放倒在床上,把我的衣服脱了,伤口已经肿的老大,雨柔用纱布包扎了一下伤口,让血不再流出。“还是送你去医院吧,要不你的右手会废了的。”“不能去医院,你哪见过杀手去医院的,傻瓜。”“那你说怎么办?”雨柔又要哭了。“没事的,有你在,我的手不会有事的,不要哭哦,今天可是你生日,哭就不好看了。”我用手将雨柔的眼泪搽干。 “有没有看过电影里,那些中枪的人是怎么把子弹取出来的。” “看过,但我不敢。” “没事的,你去把那把瑞士军刀还有镊子拿过来,还有酒精,还有把子弹的火药弄出来。”我额头上大汗直冒,脸色灰白。 趁雨柔弄子弹火药的时候,我拿出了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感觉有些力气了。 一切准备就绪,“来吧,动手吧,我能忍得住,我吃过的苦多着呢,这点不算什么。”我笑着对雨柔说道。我喝了半瓶白酒,又拿出了一根烟来点燃。 雨柔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会为一个男人取手臂里的子弹。雨柔轻轻解开纱布,用刀拨开伤口上的肉,我疼的紧紧的咬住了烟头,连吸烟的力气都没有,却一声都不敢吭,我怕雨柔听见我的喊痛声而停手。 子弹被打的很深,雨柔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再深一点。”“你能忍得住吗,我看还是去找我爸爸吧,我求他救你,他一定会答应的。”“来不及了,再往深处找。” 雨柔用刀和镊子将我手臂上的肉再拨了拨,往深处去找。剧烈的疼痛让我将嘴唇咬出了血,烟头也被我咬断掉在了地上,“找到了,我找到了。”雨柔狂喜道,突然看到我已经虚弱的不行了,“小傻,你再忍一忍,就快好了。”雨柔用嘴唇狠狠的吻了吻我的嘴唇,马上用镊子将子弹死命的拔了出来,接着就用火药倒在伤口上,我疼的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当我悠悠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嘴唇上有另一张嘴唇,那种感觉很好,我感觉到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我将雨柔一把抱着,“雨柔,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小傻,我知道,我也一样爱你,一样爱你。”雨柔将全身的束缚脱了,我看见了她那完美的身体,雨柔扑进了我的怀抱,我们相互爱抚着,彼此都想融入对方。 当激情过后,我看了看包扎好的手臂,感觉到了从所未有的幸福,我开心的笑了。雨柔躺在我怀里,轻声说道:“这一辈子,我可就交给你了,不要让我失望哦。”。我轻轻的吻了吻雨柔,“小傻瓜,不光这一辈子,下一辈子,下几辈子,你都是我的,谁也别想把你抢走。”雨柔深情的又将嘴唇吻向了我的嘴唇。 雨柔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信封,是从我西装口袋里掉出来的,拣了起来,打开来,看到里面有一张支票,还有一封信。我拿过了信,打开来看,是老五的字:“如果你看到这信,那么你已经完成任务了,拿着支票速走,八爷不会放过你的。”我看了看支票,是一张二十万元的现金支票,突然感动的热泪盈眶,我没有看错老五,老五也没有看错我,我们的感情就像父子一样。 (八) “就是这里。”一阵脚步声传来,估计有四、五个人来到了我地下室的门口。 我拉着雨柔躲到了床后,让她禁声。右手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了,但稍一用劲,还是感觉到剧烈的疼痛。 “四七,你不但没有完成任务,手还被废了,谅你也玩不出什么花样,还是乖乖的跟我们去见八爷吧,或许八爷大发慈悲,放过你也不一定。”一个粗嗓子幸灾乐祸的说道。 “外面的莫非是八爷的四个高徒,东、西、南、北杀?”我用平静的语气说到。 “哼,你小子还知道我们的大名,那就省事多了,你赶快出来跟我们走吧。”一个尖嗓子的人细声细语的说道。 “几位既然知道我受了重伤,为什么不进来,亲自将我带走。”我大笑道。 “我们是看你年纪轻轻,想给你一个机会,到时候在八爷面前替你说几句好话,让八爷放你一条生路。”一个厚重的声音说道。 “哎,可惜我深受重伤,已经连爬都爬不起来了,又怎么出来跟各位走呢。”我重重的叹了口气。 只听那粗嗓子问道:“大哥,你看怎么办。”,那厚重声音回答道:“小心有诈,八爷说了,这小子不是善与之辈。” 接着,先前没有说话的那人,却一声不吭的一脚将门踢开,对着床上连开了几枪,吓的雨柔直往我怀里钻,我右手搂着雨柔,左手拿起了那把陪伴我六年的手枪,我闭上双眼,凭着感觉,将枪伸出床头,开了一枪。一声惊呼,“老四,老四”。我知道,我得手了,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北杀了。 老五的右手废了,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杀手一定要有两手准备,不光是右手,左手也要一样出色,甚至要超过右手,那才是一个真正的超级杀手。于是,老五在训练我的那些年里,白天训练右手,晚上训练左手,我的左手早已经超过了右手。 我拍了拍雨柔颤抖的肩膀,“我不会让任何人伤你一根汗毛。”雨柔点了点头,用袖子将我额头上的汗搽了搽。 东、南、西杀三个人知道我的手枪只能装六颗子弹,打了一颗还有五颗,他们三人一起冲了进来,三人拿着六把手枪一阵连射,乒乒乓乓,房间的东西全被打了个稀烂,床上的被子也被打的棉絮飞舞。 我算好了,他们手枪里的子弹全打光了之后,站起来,对着感觉他们的所在连开了四枪,却是一个人影都没,我赶紧又蹲下躲在床后。 “哈哈,老五说过,你从来只带六颗子弹,就算你没有完成任务,一颗子弹没用,现在你也只剩一颗子弹了,而我们却有三个人,六把手枪和用不完的子弹,今天你是死路一条。”那个粗嗓子大笑道。 在我蹲下去的时候,我把弹夹退了出来,向雨柔示意从我口袋里拿出了子弹,装了六颗上去,这都是老五的提醒。 三人都装好了子弹,又准备来一轮猛烈的攻势,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次我的枪里又有了六颗子弹。在他们刚想开枪的时候,我比他们更快,我飞身跃到床上,声枪响,三人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居然看到了他们经常看到的场景,鲜血从心脏里涌出,不过,这次,是从他们自己的心脏里,三人重重的倒了下去,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雨柔扑到了我的身边,亲了我一下:“小傻,你永远是最棒的。” 突然,“嘭”的一声,我的左手被一颗飞来的子弹擦伤,手枪应声落地。我见到了门口站着一个拿枪的人,一个个子中等,满脸笑容的人,他居然就是传说中的八爷。 变化太快了,雨柔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八爷已经将他那冰冷的枪口对准了我的心脏,我的心跳剧烈的加快,我感觉到自己离死亡不远了。 雨柔翻身挡在了我的面前,“你不要杀他,我父亲有很多的钱,你要多少就给你多少。” 八爷摇了摇头,笑道:“四七,你果然厉害,老五没有说错,这天下除了我,没有人能够杀你。” 我把雨柔拉了回来,抱在怀里,“八爷可不是为了钱才要杀我的。”雨柔疑惑道:“那他是为了什么?” “为了他第一杀手的位置,只要有我在,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威胁,也许他不只一次在梦里梦到我拿枪把他杀了,夺了他的位置。” 八爷还是那不变的笑容:“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最像我的杀手,很多人都说杀手是冷血的,没有表情,而我却不这样觉得,我把杀人看做是一个乐趣,我喜欢杀人,所以我每杀一个人的时候,他们看到的都是我的笑容。渐渐的,我就不满足于杀那些太容易得手的人了,我喜欢杀那些真正的高手,看到他们死在我的枪下,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感。” “你错了,我跟你不一样,我从来没感觉到杀人是一种乐趣,我只是把它当作一项工作,我不想让被杀的人临死前还看到一张臭脸,所以,我总是以笑脸相对。” “这么说,我们都是热血杀手了。” 我用手沾了点鲜血舔了舔,笑道:“还真是热的!” “不要说我不给你们年轻人机会,拿起枪,我们做个了断。”八爷哈哈大笑着,“老五又该找一个新人来培养了。” 我受伤的左手,勉强拣起了枪:“雨柔,帮我把子弹装上。” 雨柔摇头,“不要啊,你手伤成这样,怎么打的过他。” “只有一拼了,反正他也不会放过我们。”我用坚定的眼神看着雨柔,雨柔仿佛又看了那个自信的我,她一颗一颗的慢慢将六颗子弹装进了手枪。 “今天倒要看看你是不是如老五所说的那样厉害。”八爷大笑着。 我吻了吻雨柔,并把雨柔的十字挂件含在了嘴里,希望上帝能够保佑。 我和八爷同时把枪指着对方,雨柔闭上了双眼,她不忍看到我的鲜血再次流出,八爷露出了一丝冷笑,我露出了灿烂的微笑,我们互相笑着送给对方。 生死只在一瞬间,三声枪响,前辈和后进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倒下的是前辈,受伤的是后进,八爷开了两枪,一枪打在了我的大腿上,一枪打在了我的左手腕上,我的枪也因此落地,但在枪落地之前八爷的手腕也被我打中,不过,他的致命伤却不在那里,而是在他的咽喉上,他的咽喉上深深的插着一个东西,从露在外面的那一点痕迹可以看出,那是一个挂件,一个十字挂件。 雨柔睁开眼睛,看到倒在地上的八爷和身中两枪的我,不知是喜是忧。雨柔扶起了我,让我靠在她的肩膀上,我脸色苍白的可怕,嘴唇发青,“雨柔,有我在,没有人能够伤害你。”雨柔哭着点头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小傻,你不能死,你要振作,我带你去见我爸,他一定会救你的。”我笑着抹掉雨柔的眼泪,说道:“能得到你的爱,一生足以,你能帮我把那十字挂件拿回来吗,那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我要永远收藏。”雨柔跑过去,丝毫没有犹豫就将八爷咽喉上的十字挂件奋力拔了出来,搽干净之后,戴在了我的脖子上,“你说过的,不仅要照顾我这一辈子,还要照顾我永远,你忘记了吗?”“当然没有,我会的,我会好起来的,我要照顾你永远。”我不断咳嗽着,语气越来越弱,接着就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突然,一伙穿着黑西装的人全都拿着枪闯了进来,远远的张耀业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只要有我在,我看谁敢动我的女儿和女婿。”雨柔一听是她爸爸的声音,连忙跑出去叫道:“爸爸,你快,快把笑云送到医院去啊,如果他有什么事,女儿也不活了。” 张耀业一听,连忙命令他的手下:“你们还傻站在那干什么,还不快把我女婿送到医院去,他要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都别活了。”那些穿黑西装的人连忙将我抬了起来。张耀业点了一根雪茄,放到了我的嘴里,“好女婿,你可不能有事啊,为了我的女儿,你必须给我完完整整的回来。记住,一定要让老赵给他动手术,用最好的药,多少钱都不在乎。”“爸,你终于想通了啊。”“哎,谁叫我就你这一个宝贝女儿呢。”张耀业大笑着。 后记:三天后,我彻底的好了,生龙活虎如以前一样。我没有留在张耀业的公司里面,我让雨柔等我一年,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去外面混出一个样子,我要凭我自己的实力照顾她。临走前,我去见了老五,我把那张二十万元的支票还给了他,他比我更需要这钱,我还把我的书店交托给他,让他不要再做杀手经济人了。老五叫我做八爷的位置,并说有他和张耀业的,一定会比以前更加风光的,我笑了笑,没有回答他,他叹了口气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雨柔很是舍不得我走,但是她明白,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是绝对不会靠女人吃饭的,于是她让我一年之后不管如何,一定要回来,我答应了她,并给了她一个深深的吻。 第四章:包子个小,馅很丰富 当包子铺刚建立的时候,我就闯了进来。刚开始时,我当然是老老实实的潜水,瞅一帮风云人物,争霸天下。那时我上网时间很少,但每次都能从包子铺了解到各种事情的最新动态,以及一些幽默搞笑的图片和笑话,我渐渐堕落的养成了一上网就只上包子铺的不良习惯。当我意识到我不能把我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一个论坛的时候,我决定把这个不良习惯给改掉,以后的几天我刻意不上包子铺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不自在,这时我才发现我中毒太深,居然无药可解,恐怕要带着这个不良习惯过一辈子了。 当我潜水有很长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我的氧气不太够了,我于是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浮上水面看看,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勇敢的蹿了上来,冒了几个小泡,没想到居然招徕了许多mm的关注,当时我心中暗喜:像我这样既不玉树临风,又不潇洒倜傥的人物居然也有mm关心。当即我就坚定了信念,从此开始了我发贴回帖的漫长生涯。 付出总有回报,在某一个晴朗的早晨,我突然先后接到包子铺里两大传奇美女素素和cpu鲜橙汁抛来的魅眼,当时我是心花怒放,但表面还是装着毫不在意,只是礼貌性的交流一番。因为我知道这两个女人非常不简单,我怕和她们的过多交流会让我的险恶用心被她们察觉。于是我小心翼翼的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有什么事后,我才彻底的放下心来。哦,你说你想知道我的险恶用心是什么?告诉你没关系,你别告诉别人啊,我就是想在包子铺里找一个老婆,别笑!要帮忙哦。 人生总有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写一部武侠小说。年轻充满激情,但是也夹着懒惰,每当我想到要用那么多心思写那么多字的时候,我就开始退却。但命运给了我一次机会,我失恋了,在那个不眠之夜,我终于点击鼠标,进入word,开始了我的小说之旅。当我写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前所未有的害怕,害怕自己的所有心血只是白费,令我感动的是有那么多的好兄弟、好姐妹一直着我,让我不断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写完以后我才发现,当人想忘记一段感情的时候,喝酒或做任何事都是不管用的,惟有写一部小说把所有的感情埋葬,才发现自己终于洒脱的走出了阴影。 当然,我与咪子等人也有过隔阂,但人与人之间正是在不断的纠葛中才产生的友情、爱情,没有海深的仇,就不会有天高的情,没有至死的恨,就不会有永恒的爱。 最后我想说我喜欢这里,模糊的说是莫名的喜欢,仔细的说——我喜欢和妤、hide聊电影生活,我喜欢和北鬼、小指、tomtytomty、鬼才、维维豆奶一起吹水,我喜欢看可乐和精灵的帖子,我当然也喜欢wangyong43的原创。我喜欢wuhao的神秘、素素的美丽,我喜欢竹箫的音乐,kevin的游戏。我喜欢叫cpu鲜橙汁为砍死橙,我喜欢叫涩女郎为色女,我想从南极星和王子那抢mp,当然碰到电脑问题我还是要问nichoo………… 在这里我有太多的兄弟姐妹,我有太多的喜欢,所以你问我对包子铺的感情?我说不喜欢,你会相信吗? 第五章:拿什么挽留你,我的兄弟 坐在不远的你,嘴里一根白沙,桌上一杯咖啡,笑容依旧,但当年的流氓青年已经蜕变成一个充满成熟魅力的男人。 翔子、浪子、小王飞刀,我该怎样称呼你呢,还是只简单的说一声兄弟,用眼神把语言无法表达的意思都传播过去。 乐观的心态、谨慎的作风、不屈的精神、放荡不羁的个性,也许这是因为你喜欢听黄家驹的歌、看古龙小说的缘故吧。但是你也有一个很不好的缺点——懒散,虽然在某一段时间里你会特别的努力,但是终归你又回到了懒散的状态,但我要说,我喜欢你这个缺点。 曾经我们探讨过为什么会中意于古龙的小说,除去文字的简练、生动,情节的曲折、迷离。我说我喜欢楚留香那样处处留情,也喜欢西门吹雪那样的剑中之神,而你却说你被古龙所描绘的那些浪子所打动,他们是那样的真实、那样的孤独寂寞,你说你就是浪子。 打篮球,我喜欢统治内线,因为那是权利的象征,而你却总是站在三分线处给对手以致命的绝杀,你说在那一刻你能感觉到小李飞刀那例无虚发的意境。还好,你够准、够狠,球友们叫你射手,但你总是逼迫我们叫你小王飞刀。 当然,发自内心的话,我还是喜欢叫你翔子,因为你太好欺负了,什么玩笑都能开,对朋友永远是那不变的笑容。 我们在北京一起做生意是快乐的,即使没赚到什么钱也不能减少我们的快乐,能将自己的想法实施也是一种享受,跟你在一起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甚至怀疑我看武侠小说是不是你拉下水的。 我早就知道有一天我们将分别,但没想到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突然。你说“兄弟,有今生,没来世,要做就做这一辈子的兄弟,珍惜!”是的,当成为兄弟的那天起,就注定是一辈子的兄弟了。 七年,人生有几个七年,能在短暂一生中与你共处七年,这缘分已经够深了。你说,其实不想走,但不能做一辈子的浪子,你也是一个儿子,我当然理解。 今夜,你终于处理完所有的事,明晨,你终将踏上那南下的车。我该拿什么挽留你呢?不了,只要手足情在,天涯海角又何妨。 第六章:网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3月31日 愚人节的前一天,上午11点,我坐着pyy的现代跑车赶往上海,在这里我不得不替gps卫星定位系统做个广告,它为我们这次上海之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下午将近3点,我们终于到了上海市区,进过江隧道,没有卫星,心里颇不踏实,大约一刻钟,出过江隧道,终于有了卫星,呼出了一口气,“行车路线有误,请前方合适地点调头”,我晕,赶紧掉头又进隧道,又是大约一刻钟,终于出了隧道,转弯,哎,不对,往前又是进隧道,只见旁边有一条无车的小道,难道是从这,我的天啊,真是路不可貌相啊。 几番周折,终于到了小h为我们预定的酒店,乍浦路元贞家居,哦,不对,是元贞居家。房间很干净,价格也很公道,是个旅行休息的好地方,我与pyy休息了一下,等待六个太阳和小h的出现。 六个太阳,人如其名,是热情如火,青春洋溢啊,在她面前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年轻人,哎,偶老了。看见美女,偶流氓本色又表露出来了,死盯着六个太阳看,六个太阳不好意思的瞪了我一眼,赶紧转移看了pyy2秒,又情不自禁的盯着六个太阳看,重复无数次。海阔天空狂聊中门铃响了,偶去开门,仰视中自卑中郁闷中口水无意识的下流中 “小h啊,请进,请进”终于清醒过来,一回头,我晕,pyy的鼻子下面两条不明红色液体狂流,我寒,这也太离谱了吧,没见过美女是怎么着,哎,怎么嘴唇有点甜甜的,手一搽,是血,赶紧冲到卫生间去,还没关门,pyy也跟了进来,我们深呼吸了n次,让一些丑陋的东西占据我们的脑海,然后出来,勉强鼻血不流了。pyy提议去吃饭,边吃饭边聊吧。出门,偶跟小h保持一定距离,偶不喜欢给人制造笑声。 进一饭店,服务台美女领班对着我甜美一笑,人帅就是没办法,突然发现眼神有点问题,原来是对着小h笑,我晕,没事整同性恋干嘛。 酒过三旬,话过五味,我开始轮流用眼神qj六个太阳和小h,pyy实在看不过眼了,也愤怒的加入了进来。 秀色可餐这句话果然不错,我们都没吃米饭。两个美女加上两个帅哥,还吃什么饭啊,k歌去。一路上,偶心里暗喜,大家不知道,偶一向是以k歌释放我的魅力,然后迷倒女孩子,为所欲为。到一久久红ktv,人满,排队着呢,我们往前挤,服务员脸色臭屁说:“挤什么挤,排队”,只见小h不慌不忙掏出一卡,好像还眨了眨眼,服务员马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说到:“房间这边有,请跟我来。”靠,又是一同性恋。 中华、绿双喜、利群在包房里四处缭绕,小h先来一首张柏芝mm的某某歌,声音奇像,崇拜,六个太阳刘若英再现,歌声甜美无比,陶醉,pyy披着羊皮的狼,激情嚎叫,佩服,偶开始唱歌了,大家期待着,随着歌声渐渐响起,三人嘴角略微痉挛,接着大腿颤动,脸上开始有痛苦的表情,然后表情不断加深,一曲终了,三人居然都没有晕倒,这真是大出乎我的意料啊,想我闯荡江湖多年,晕倒在我的歌声中数不胜数,今天还是第一次全部失手,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啊。 马上三人全部借口上卫生间而去,回来后轮流飙歌,就是不让偶再碰麦克风一下,偶的为所欲为计划就此失败。 4月1日 回到宾馆已经是愚人节的零点了,小h家挺近,溜达就能到,就她那身材估计没有哪个傻到去打劫她。我和pyy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决定整一整六个太阳,拨通她房间的电话然后说到:“小姐,您好,请问您需要服务吗?您很幸运,今天是愚人节,我们所有项目打八折,还买一送一,我们机构一向以顾客的要求为宗旨,如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还可投诉,我们是国家isp9000x认证机构,受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与监督。另外,您也可绝对放心,我们既不**也不流感,而且还很有职业道德,诚信是我们的立足之本。那么,小姐,请问您需要服务吗?”说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寂静,对面话筒传来一段经典的话:“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服务吗?您很幸运,今天是愚人节,我们所有项目打七点五折,并且付一份的钱可以两人享受服务,我们中心一向以顾客的要求为宗旨,如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还可投诉,我们是国家isp9000y认证机构,受妇女协会的指导与监督。另外,您也可绝对放心,我们既不特别主动也不特别被动,而且还很有职业道德,诚信是我们的立足之本。那么,先生,请问您需要服务吗?”我寒,赶紧挂断电话,睡觉。 谁知,噩梦从此开始,每隔一段时间电话就打来了,永远是重复那段话,我真佩服六个太阳那坚定不移的精神,难道明天下雨,她不用上班吗? 所以,如果上天愿意再给我们一次机会的话,我们绝对不会打那个电话。 终于,天亮了,一夜的骚扰过去了。本想好好的睡个早觉,可惜,太阳出来了“快起来,还睡呢,出去玩啊”,好男不跟女斗,只好打小h的手机,她也还睡着呢。 由于素要去扫墓,我们决定上午去七宝老街玩,然后回来等素。我和pyy心里暗喜,看你六个太阳今天还有精神不?没想到我们失望了,这个女子果然是六个太阳啊,活蹦乱跳的还在人群里窜来窜去,害的我老担心她会成为下一个被拐到埃塞俄比亚的少女。 上七宝老街当然是为了吃,我们吃完鱿鱼吃鸭掌连叫化鸡也不放过,什么禽流感,爱哪凉快哪凉快去。 在老街上有一拱形小桥,我们合影一张,小h的bt本性表露无疑,明明海拔已经很高了,居然还站在最上的台阶,我们三人那叫一个惨,所以照片一定要毁掉,连底片一起烧成灰,再浇到后花园的小树下,等树长大成材了,就砍下来再烧成灰,然后再浇,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下午,不知是四点、五点还是六点,我们以激动的心情等待着素的出现,还想着待会怎么整素。 终于,素来了,真不明白她整天叫嚣着减肥是怎么回事,这么柔弱、这么消瘦,一下子让偶的所有邪念都烟消云散了。在这偶要说,其实偶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 只有小h,她饥渴的冲了上去,想要强吻素,谁想原来素竟然练过柔道,一把就将小h压在身下,偶大汗直冒,还好小h先做了示范。在这电光火石之间,突然,素强吻了小h,这一刻,我终于明白,原来她们才是天生的一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不行,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这里偶要跟大家说,其实偶是一个粉善良粉善良的人。 吃饭、k歌照旧。 在ktv,偶想昨天也许是我精神不佳,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她们唱晕,然后为所欲为。 偶正准备拿起话筒,还没等pyy、六个太阳、小h的阻止,只见素素用她那芊芊玉指一把抢了过去。 三人深呼了一口气,然后帮素选歌。 至于素唱的是什么歌我已经没有记忆了,我只记得当时素的声音特别的轻,特别的细,慢慢的我就全身放松,无力,渐渐的闭上眼,晕了过去。在朦胧中我看到pyy也和我一样,而几个女孩子脸露淫笑的望着我们,精神相当的好。 4月2日 清晨的阳光洒进宾馆,我和pyy一人睡在一张床上,感觉特别的疲惫,我们都忘了昨天晚上怎么回来的,也忘了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pyy怎么样,反正我是特别的疲惫,感觉像是干了一通宵的活,下身还莫名的隐隐做痛。 哎,天知道啊,也许是昨晚喝多了酒吧! 又是六个太阳来把我们叫起,然后约小h一起早点。小h把我们带到了老鸭粉丝汤那,又是长长的队,为什么在上海哪都要排队啊。只见小h又冲那服务员甜美的一笑,只见服务员也冲她一笑,我们以为又可以插队了,谁知从她那樱桃小口中吼出一句话来“死玻璃,想插队啊,后面等着吧!” 看着小h那愤怒的表情,偶心中狂喜,这位大姐真是替俺报了仇啊,所以,即使是排一天的队偶也要吃她家的老鸭粉丝汤。 在经过五十多碗的排队后,偶们终于吃到了早点,说实在的,味道确实好啊。 正吃着,突然六个太阳将她碗里的卤蛋放到了我的碗里说:“昨天晚上,你辛苦了,多吃点补补。” 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不就是喝多了点酒吗,有什么辛苦的啊! 两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也许这一次没有尽兴,但我们可以期待,期待着下一次更亲密的接触! 第七章:我的眼泪谁来在乎 人说:男人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是的,男人的眼泪更加珍贵,更加深刻,更能打动人心。 与丹的相识,是一个偶然。丹是我铁哥们的表姐,04年的7月,丹来北京游玩,我铁哥们临时有事,没工夫陪她,只好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这个闲人。 初次见到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长长的头发,有神的眼睛,甜美的笑容,还有江南女子特有的那种白皙的皮肤。我笑了笑和她打了个招呼,“美女,今天去哪玩啊?”,“我哪知道啊,反正这八十多斤就交给你了。”,我大笑道:“你真有趣,怎么听着像是卖猪肉啊,哦,对了,你属猪的,哈哈。”,“好象听说你也是属猪的哦,彼此彼此吧。”,“此猪非彼猪,公猪非母猪。”两人同时大笑,就在这样愉快的调侃中,我们来到了北京游乐园。 “过山车坐过没?”我问她。“没有,我什么都没玩过。”丹兴奋中夹杂着害怕。 “那就好办了。”我皎洁的一笑,“你不会有什么阴谋吧?”丹看着我问到。 “不是,我意思是说,你没坐过,正好可以去体验一下啊,你想哪去了,一个像我这样老实的人怎么会有什么阴谋呢?” 过山车绝对够刺激,但没想到丹居然一点都没有害怕,还感觉到特别的兴奋,嚷嚷着要再来一次。哦,天啊,我那吓女孩,哄女孩的一连串计划,宣告失败。 接着玩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节目,正在我郁闷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那是一个叫“高空旋转”的游戏,把人送到空中,不断旋转,当送到最高的时候,让人头朝下,却突然停在空中,那恐惧绝对够劲。当时已经是下午五点钟的样子,游乐园快要关门了,“高空旋转”只开最后一次了,我赶紧拉着丹坐了上去,才发现,这次居然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机器不断旋转,不断的把我们送到最高空,耳边传来了丹的尖叫声,哈哈,目的达到,我也假装的应付几声尖叫,当我们到了最高空的时候,机器不再旋转了,我们两停在了最高空,头朝下,看到了下面的人小的可怜,这时,突然我发现安全带好象寄的不紧,我心中一凉,头皮发麻,冷汗直冒,恐惧感油然而生,再看看丹,原来她早就发现安全带不紧了,脸已经吓的发青,大叫道:“啊,完了,安全带是松的,掉下去怎么办啊?”,接着,眼泪就要出来了。我一看,毕竟自己是男人吗,死前总要有点男人的气概吧,大声说道:“不要瞎想,怎么可能掉下去呢,也许这就是这游戏的刺激性所在吧。”,丹的声音已经有点变形了:“那万一掉下去了怎么办?”,“别怕,不是还有我吗,万一掉下去了,我会把你抱在怀中,你至少不会死的难看。”话刚说完,丹用她那有神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实话,我有种被电到的感觉,据后来我想,男人天生就有一种保护弱小的本性,正是丹那一种让人怜惜的眼神,让我的心“嘭嘭”直跳。终于,我们被放了下来,我们没有问工作人员,为什么安全带那么松,只有逃生之后的那种喜悦感。 三天后,丹离开了北京,走之前,我到送她,我们互相留了qq号码,相约在网上聊天。如果说那次游乐园的变故,让我们互相有了好感的话,那网络就让我们的感情有了质的飞跃。我们每天晚上在网上聊天,从夜幕降临,聊到夜深人静,她喜欢紫色,我叫她小紫,我喜欢蓝色,她叫我小蓝,我们聊音乐,聊电影,我还把她带进了我最喜欢的论坛包子铺,让她和我在一个空间里呼吸。那段日子是快乐的,那段日子是甜美的,我做什么事都觉得很开心。 终于,在七月初七,情人节那天,我向她倾诉了我的爱意。她没有马上回答我,沉默了许久,说道:“我们认识不算很长,了解不够,而且相隔千里,你认为有可能吗?”,“这些都不是问题,我只知道我喜欢你。”,“还有,我还比你大几个月呢,你们家人也不会同意的。”,“晕,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些顾忌,我只想知道,你喜欢我吗?”,“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是什么意思?”,“一点点就是一点点拉,笨。”,“那到底怎么样啊?你们女人真麻烦。”,“诶,要看你表现的哦,我们女人就是这么麻烦,怎么样,不服气啊。”。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总是在qq上跟她说起这个话题,希望她能做我的女朋友,每次她都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它。后来,我终于知道了,原来她以前曾经有过异地恋,最终因为相隔太远而失败告终。我在心里默默的念到,一定要打动她,让她知道距离并不是问题,只要真心相爱,天涯海角又有何妨。 也许是上天安排,也许是命中注定,那一次她骑摩托车,摔伤了脚,第一个给我打了电话,想要听听我的关怀和安慰,那天我正好有事出差了,然后手机又被偷了,真是郁闷到家了,女人都是敏感的,由于一直联系不上我,丹感觉到无助和寂寞,她对我感觉到了失望。虽然后来,我无数次的跟她解释,但阴影在她心里已经埋藏了下去。 记得那一天,天空下着雨,我和丹聊了很多很多,她说她想在家里找一个男朋友,要能够一直陪着她的那种,而不是像我这样,永远不会为了她,而留在她们老家。我说不是的,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等我赚到足够的钱,我就回家,我一定娶你。丹摇了摇头,什么话都没说就下线了,我气愤的将鼠标和键盘往屏幕上一撞,下线,抽烟,喝酒,也许只有酒精和尼古丁能够麻醉我那颗破碎的心,让它不至于产生令我昏厥的痛苦。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整天无精打采,笑容从我脸上消失了,几个朋友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问我,我也没有告诉他们。而每当到了晚上,我也不再上网,而是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一瓶接一瓶的喝酒。 一个多月后,我接到了丹的电话,她说想跟我聊天,我打开了qq,要跟她视频,她说不要,她正在流泪,我还是强硬的叫她接了视频,看到她的梨花带雨,我的心揪在了一起,连忙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和男朋友吵架了,心情很不好,让我给她放首歌。我给她放了那首“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在qq上写道:别说你的眼泪我所谓,送给你。她说:“什么别说你的眼泪我无所谓啊,是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我说:“是啊,不要说你的眼泪我会无所谓。”说完,我把视频关了,一种冲动的感觉在往上涌,我努力的克制自己不要流泪,但眼泪还是顺着眼角留到了嘴角,是啊,我的眼泪谁会在乎呢? 第八章:一个男人的爱情观 昨天深夜,沉醉的我被电话叫醒了。是一个很好的兄弟打来的他说他最近很烦因为感情的事很烦他问我:‘翔,真正的爱情的感觉应该是什么样子在哪种情况下才能肯定两个人不是一时冲动、心血来潮,而是彼此真的深爱着对方。” 天啊,他把我当爱情专家了不是?但既然他打电话来问我。我就应该把我个人的观点告诉他:“爱情是个缥缈的东西,是一种感觉,当感觉到来的时候,就会义无返顾,甚至在众人不理解的情况下,也还是我行我素。记得谁说过:爱情不是情侣装,是心有灵犀的默契;爱情不是花前弄月,是共抗连天风雨;爱情不是翘首观星,是看到他眼里的彩虹;爱情不是舞低杨柳楼心月,是不辞风露立中宵;爱情是一种感觉,是采一束百合,听一曲梁祝,念奴娇醉花荫作惊鸿一瞥一晌留情乍相逢终不悔;爱情是奋不顾身,含笑饮砒霜。” 他听了,叹了口气,说我讲的很有道理。他用低沉而带有磁性的声音对我说:“翔,我和我女朋友彼此相爱,却受到家人的反对,如今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在和你打电话之前,我想到了放弃,现在听你这么说,我决定不管怎样,我会为了这份爱情而奋斗。” 我点了点头:“兄弟,我你。” 我放下电话,陷入了沉思:有些人总说爱情在男人心中的比重不如女人,可是我觉得爱情在男女之间的比重是一样的,只是女人表现的更多情,更温柔,而男人总是表现的很阳刚、很含蓄。别看男人平时总是不说什么,可是在他们的心中,不知道有多希罕这份感情呢。有人说男人更注重事业、工作或者金钱,可是女人又怎么会知道,男人做这些事都是为了女人,为了他视作比生命还珍贵的爱情。男人追求爱情有时候很疯狂,有时候很腼腆,但当情敌出现的时候,再懦弱的男人也会变的无比勇猛,甚至当发现放弃才会让自己爱的人更幸福的时候,男人会掩饰自己无比的伤痛,装作无所谓的和他最爱的女人分手,并且让女人以为是男人背叛了她,而对他不再留恋 所以,我要说,男人对待爱情绝对不输于女人,女人,请珍惜每一个爱着你的男人 第九章 爱——超越三界 (一) 翔是七世修行而成的天宫司水神君,职务虽然不高,但却很有权利,掌管着天宫的一切水域,有一次月老碰见了他,大为惊讶,和福、寿、禄三老小声的说道:“此人何已成仙的,我看他因缘未了,不久必将再回人间,重续前缘。” 敏是七世修行而成的观音菩萨坐前玉女,一次,灵吉菩萨来和观音论佛,发现了她颇有慧根,十分欣赏,想要渡化她成为菩萨,却被观音阻止了,观音说她情根深种,与佛无缘。 本来一个是位列仙班,一个是佛门弟子,两人是牵扯不出什么东西来的,可是,也许是命中注定,在一次仙佛大会上,两人不经意的刹那间的对视,一股电流,流遍了全身,两人都是心中一惊,连忙克制自己,要知道别说是神佛之间了,就是神仙和神仙之间的爱情也是被严格管制的。 那一天是七夕,也就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敏受观音指派来给玉皇大帝送银瓶雨露,在回去的时候,正好路过银河,见到了鹊桥上的牛郎和织女十分恩爱,不由脱口而出:“好感人的场面,好一对有情男女。”,“一年只有一次,那确是感人。”说话之人正是司水神君翔。敏一看正是上次仙佛大会上令她心中一动的人,本想赶紧离开,但不由好奇的问道:“为什么一年只有一次呢?”,“难道你不知道他们就是牛郎和织女吗,一个是人,一个是仙,王母娘娘给他们一年一次相见的机会已是格外开恩了。”翔无奈的说道,其实,每年的七夕,翔都在这里看着牛郎和织女这对有情人相会,他多么想成全他们啊,可是银河是王母弄出来的,他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搞什么花样。 “难道真爱还有界限?有情人就不应该在一起吗?”敏愤怒的说道。“这就是天规,几亿年不变的天规,人、鬼、神、佛都不能互相爱恋。”翔也抱怨道。“你是司水神君?”“正是本神君。”‘难道你不能帮他们吗?”“爱莫能助。”。“哼,我去求观音大士来帮忙。”说完,敏驾云而去,翔大声的喊道:“别傻了,莫说观音大士了,就是如来佛祖来了,也没用。” 第二天,翔巡视天宫水域到了天河,远远的听到了哭声,一看居然是牛郎,“牛郎,你在这里哭什么?”,“神君,我每次想起漫长的岁月只有一天能和织女相会,就不由的心痛,你说,为什么人和仙就不能结合,天天在一起呢?你知道思念的痛苦吗,你知道明知道自己惦念着她,却不能和她相见的痛苦吗?”,“牛郎,我知道你的痛苦,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能说动王母呢。”翔无奈的摇了摇头。“没事的,神君,我也只是在这里哭一哭,你忙你的去吧。” 敏见到了观音菩萨,将牛郎和织女的事情说了一遍,观音大士说道:“天规不可违,一切皆是命。”,“可是,难道就让他们这么痛苦下去吗?”,观音打断了敏的话,“你远途劳顿,回去休息吧。”,敏知道再说下去也没用,一句话不说就转身而去。观音看着敏的背影,笑了笑。 敏并没有回去休息,而是又飞回了天河,她找到了织女,拉着她,说要带她和牛郎一起离开这里,到南海去,说有观音的保护,应该不会有事。织女一直就盼着能和牛郎生活在一起,一听,马上就和敏一起走了。敏带着织女飞过了银河,找到了牛郎,正要飞往南海,突然,翔站在了她们的面前,“你们去哪?大胆玉女,你知不知道你犯了滔天大罪。现在回头,我看在观音大士的份上,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既然敢带他们走,就已经考虑好了后果,我要带他们去求观音大士,观音大士慈悲为怀,一定会帮他们的。”敏说完,就想走,又被翔给拦住了,敏大怒道:“你可不要逼我动手啊。”,翔笑了笑道:“你以为观音大士会收留他们吗,要知道王母已经给他们每年一次的见面机会了,观音大士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们交回给王母,而到时候受罚的就是你。”,敏毫不犹豫的说道:“至少我们应该试一试,只要有情之人能够天天在一起,那我受罚也值得了。”。 “好,说的好。不愧是观音大士的弟子,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能够成全一对有情人,用我一双眼睛又有何妨。”说完,翔用手将自己的双眼挖了出来,抛入银河。牛郎和织女哭着喊道:“神君,你这是为何。”,敏已经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的目瞪口呆。 只见银河之上顿时拱起了一坐水桥。“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拦你们了,连王母也不行。”翔血肉模糊的眼窝令他失去了往日的神采,但在众人的眼里,他的身后仿佛有了一道无形的光环。 敏的心“嘭嘭”直跳,她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梦中人。她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同一个人对她说:“我爱你!”,她看不清这个人的面貌,但她能奇怪的感觉到这个人是个瞎子。 敏跑过去扶着翔,翔对敏小声的说道:“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很奇怪的,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一个女孩子对我说我爱你,而,这个人居然就是你。”说完,翔笑了笑,他想这个玉女一定会气愤的说他是神经病。 敏感动的流出了眼泪,说道:“是我,那个人就是我,是的,我爱你!” 突然,一声大喝,“好一对狗男女,一个是神门中人,一个是佛门弟子,居然在这里谈清说爱,你们严重的违反了天规,你们就等着接受重罚吧。恩,这银河之上的水桥是谁弄的?司水神君,你的眼睛怎么没了?”来人原来是玉皇大帝的外甥二郎真君,此人最讨厌的就是爱情,而且他一向和司水神君有仇,现在正是报复的好机会。 翔笑着大声的说道:“我乃如来佛祖亲渡成仙,我的双眼是佛祖的眼泪变化而成,这银河之上的水桥乃是佛祖的泪桥,从此之后,牛郎织女将永不分离。这都是我一个人干的,和他们都没有关系,我跟你去见玉帝,接受处罚。” 牛郎和织女连忙跪下来说道:“神君都是为了我们才自挖双眼的,我们愿意和他一起去见玉帝。”,敏也大声的说道:“这事可不是神君一人所为,我也有份,我也跟你去见玉帝说理。” 二郎神喝道:“牛郎织女,你们怎么能随便见到玉帝。这事跟你们也没什么关系,你们还是在这里待着吧,至于你们以后怎么办,待玉帝裁决后再说。神君,玉女,走吧!” 敏扶着翔,和二郎真君向凌霄宝殿飞去。 (二) 凌霄宝殿,玉皇大帝高坐在七星宝座上,太白金星和太上老君分立左右,文仙武仙站列两旁 二郎神和翔、敏两人上到殿来,二郎神两手一拱,“启禀玉帝,司水神君和这玉女用双眼私自破坏王母银河,弄出泪桥方便牛郎、织女。而且更有甚之,二人居然不顾修行,动了情爱之念,要行那苟且之事。” 由于司水神君为人光明磊落,很讲义气,大家都很喜欢和他交往,众神一听,一方面不由为他担心起来,大家都知道二郎神与他有仇,这次大好时机,绝对不会错过的,另一方面又十分敬佩司水神君居然愿意舍去自己的双眼来成全非亲非故的牛郎、织女。 玉帝一听眉头皱了起来,要知道凡是得罪王母的事情那都是大事。“司水神君,可是确有其事。”玉帝威严的问道。“启禀玉帝,想那牛郎、织女虽是人、仙结合,违反了天规,但这么多年了,他们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小神再也不忍看他们两人继续这样痛苦下去,佛祖以善心度我成仙,赐我一双慧眼,我亦将善心助牛郎、织女成双,舍一双慧眼。至于,真君说我与这位玉女动了情爱之念,我想也许是命中注定的缘分,但要说行苟且之事,那是万万不敢的。”翔一番正气凛然的言语,众神心中一震。 二郎神“哼”了一声,说道:“巧舌如簧,还想狡辩。望玉帝严惩。” 这时王母接到哮天犬的通报,来到殿前,怒道:“大胆小神,居然敢藐视天规,毁我银河,罪无可恕。如若玉帝不严加惩处,以后谁还会遵守天规。” 玉帝双目微闭,“朕自会裁决,王母,你还是先回去吧。”玉帝最是讨厌王母总是在大殿之上大吼大叫的,让他在众神面前没什么面子。 看到玉帝双目微闭,太白金星和太上老君赶紧凑到玉帝的身旁,这是多年来的习惯,玉帝喜欢听他们两位的意见。太白金星附着玉帝的耳朵小声的说道:“这司水神君虽是小神,但来头却极大,他一是佛祖的不挂名弟子,二是那孙猴子的结拜义弟,我看玉帝还是从轻发落吧,这两人可都不是好惹的。”,太上老君也小声的说道:“那玉女,上次仙佛大会我见过,乃是观音大士的得意弟子,我看也不好得罪。”。玉帝点了点头,沉吟片刻,大声说道:“司水神君虽然是破坏了王母的银河,但念其乃是不忍牛郎、织女的痛苦所为,现让其收回双眼,并罚他在天宫做义工三年,以示惩戒。至于玉女和神君情爱之念,想也是一时冲动,且并未成为事实,就不与追究,望两人好自为知。” 王母气的瞪了玉帝一眼:“怎么能这么便宜了他们,玉帝,你这样裁决,怎能令众神心服。”,玉帝大吼道:“到底我是玉帝还是你是玉帝,我的裁决,众神可有不服。”此话一出,众神先是一楞,因为从来没见过玉帝这样跟王母说话,接着连忙说道:“玉帝圣明。”,连玉帝也惊讶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往常他总是畏惧王母,不敢对她稍加严词。 司水神君翔摇了摇头,笑道:“小神既然已经将双眼在银河之上架起了泪桥,就绝无收回之理。只要能够成全牛郎织女两人,小神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但此事与玉女无关,望玉帝饶恕她,放她回观音大士坐前。” 王母本来就被玉帝刚才的言语给气的面红耳赤,现在一听司水神君摆明了要跟自己作对,火气直往上冲,大叫道:“真是反了,真是反了,玉帝,这样的顽劣之神还留着干什么,快把他贬下凡间。” 敏本来早就想发话了,但一直怕会害了翔,但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了,“哼,你个老巫婆,专门拆散人家有情之人。身为王母,却毫无修养,只会大喊大叫,何况,这大殿之上,乃是玉帝说了算,又哪轮到你来发号施令。”王母一听,气的说不出话来,险些晕了过去。玉帝一听这话,仿佛心中出了一口恶气,这些话都是他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话,但身为玉帝,怎能让小神和玉女在大殿之上这样放肆。 “既然司水神君你违反天规,又死不悔改,那朕就必须惩处你了。来人,将翔打入凡间,罚他受六世轮回之苦,到时再看他的悔改之心。至于玉女,念你年幼无知,速送回观音大士跟前,严加管教。而牛郎织女,这么多年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让他们成为一对神仙眷侣吧。” 翔大喜,他一直害怕的就是做出了这么大牺牲,到头来却是毫无效果,如今听说能够成全牛郎织女,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敏突然大声说道:“玉帝,其实整个事件是由在下引起的,我愿分担神君所受的处罚。” 这时,凌霄宝殿的门卫大叫道:“不好啦,不好啦。猴子又来了,猴子又来了。”,只见一道金光,一只猴子直冲了进来,:“谁要处罚我的义弟,我义弟犯了何罪。”,来人正是孙悟空,太白金星赶紧上前,抓着孙悟空的猴爪,笑着说道:“大圣,哦,不对,是斗战胜佛。神君犯了天规,理当受罚,玉帝已经将他从轻发落了。”,“咳咳”斗战胜佛两声猴叫,“哼,哼!什么天规,今天不把我义弟放了,我就跟你们没完,没完。” 翔赶紧拉着斗战胜佛的手说:“大哥,小弟却是违反了天规,毁了王母的银河,理当受罚。大哥如今成佛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莽撞了。” 斗战胜佛看着翔那两只已经干枯的眼窝,十分心痛,“放心吧,有大哥在,谁也不能拿你怎么样。”说完,又向玉帝说道:“玉帝老儿,老孙的这个面子你是卖还是不卖。” “哼,你这个猴头,死性不改,成佛了还是这般无理。违反了天规就一定要受到惩罚,难道你还想再来一次大闹天宫不成。”玉帝对那次孙悟空大闹天宫一直耿耿于怀。 斗战胜佛猴性又上来了,“大闹天宫又怎样,佛祖说了,偶这个斗战胜佛看到不平的事就要去管。”说完,又是“咳咳”的两声猴叫。 “斗战胜佛,修得无理。”众人一看,原来是观音来了。“玉帝,司水神君违反天规,毁了银河,却是该受六世轮回之苦,但玉女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看,不如罚他们二人回人间各受三世轮回之苦,你看如何。” “既然观音大士这么说了,那就这么办吧。”玉帝点了点头。 斗战胜佛还想说什么,却被观音制止了,“你二人要好自为之,三世之后,我与玉帝再去看你二人的悔改之心。” 翔和敏齐声说道:“多谢观音。”,斗战胜佛不忍的看了看翔,说道:“兄弟,保重啊。”,翔笑了笑:“多谢大哥关心,三世不长,不久我就又会回来和大哥一起喝酒的。” 观音说道:“猴头,你来,我有话与你说。”接着向玉帝告辞而去。 翔和敏一起被带到了降仙台,侍卫平常都跟司水神君交好,并不着急将两人打入凡间。 敏看着翔干枯的双眼,说道:“都是我,都是我连累了你。”,翔笑了笑:“没有的事,就算没有你,有一天我也会这样做的。”,敏哀怨的问道:“难道,就没有一点是为了我。”,翔不好意思的笑道:“有,当然有拉,没有你,我不会这么快行动。” 侍卫拍了拍翔的肩膀,说道:“神君,我们也不好多做耽搁,我看你们再说几句就上路吧。” 翔拱了拱手说道:“多谢几位,等我回来,再请几位喝酒。”接着,翔问敏:“我叫翔,你叫什么名字?下凡之后也许我们能碰上。”,敏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玉蝴蝶,说道:“我叫敏,这个送给你,它是我们之间的信物,我会找到你的。” “神君,走吧。” (三) 武林中,上官世家和南宫世家是世仇,两家为了争夺天下第一家的名号,拼的是你死我活,历经数代,两家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到了这一代,两家都成了单传,上官世家的公子叫上官翔,生的是英俊潇洒,风流洒脱,但是他一生下来就是一个瞎子,上官翔的剑术极高,连天下第一剑燕中天看了他的剑术也赞叹不已,评价他是上官世家历代来剑术最高,天份最好的。但瞎子就是瞎子,没有哪个人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一个瞎子,所以上官翔至今还是单身。 南宫世家的小姐叫南宫敏,生的是超凡脱俗,美丽异常,且能文能武,尽得南宫家剑术真传,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厉害,但是武林中传说着行侠仗义的蝴蝶女侠其实就是南宫敏。南宫敏的确就是蝴蝶女侠,她太喜欢蝴蝶了,有时候她甚至恨自己不能是一只蝴蝶,可以自由悠闲的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而不用惦记着武林的纷争和世仇的恩怨。按说南宫敏生的这么漂亮,应该早就婚嫁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不管上门求亲的是怎样的人南宫敏都不同意,而只是不断的说她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拿着蝴蝶的人。大家都莫名其妙,什么人会拿着蝴蝶来求亲。 那是最后一届武林大会,武林盟主方天青说了,天下第一家必须要在那一天确定,而主角就是上官翔和南宫敏,比剑分胜负,谁胜谁就是天下第一家,永不更改。 那一天,下着小雨,灰蒙蒙的天,空气十分压抑。比武照例在华山之颠,没有旁观者,也没有裁判,大家都在山下等着,谁先下来谁就将成为天下第一家。 南宫敏也是第一次看见上官翔,她发现这个瞎子很不寻常,镇静沉稳的非常,也许瞎子都是这样的吧。 上官翔看不见南宫敏,但他能强烈的感觉到身前的这个人令他的心在“嘭嘭”跳动。“你喜欢蝴蝶?”上官翔突然问到,“你怎么知道?”南宫敏好奇的问到。“我能感觉到,蝴蝶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我也很喜欢蝴蝶。”,南宫敏不由的对眼前的这个瞎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他不是他的仇人该多好啊,他们也许会成为朋友。 上官翔笑了笑说道:“来时我们家人跟我说,不能让你活着下山。你家人应该也跟你说了吧。”南宫敏看着上官翔的笑容,她感觉他的前世是一只蝴蝶。 南宫敏说:“我们两家的世仇结的太深了,我太累了,今天,我们就做一个了结,要不你杀了我,要不我杀了你,从此之后,两家恩怨一笔勾销,你看如何。” 上官翔点了点头,“是啊,太累了。如果为了仇恨活着,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出招吧。” 南宫敏拔出了她的宝剑,“那就开始吧,就让我们两家来个最后一战。”南宫敏出招了,剑法灵动,直取上官翔要害,竟毫无破绽,确是上乘剑法,但它还不够快,上官翔一挥剑,就挡住了南宫敏剑招的必进之处,就像一条蛇被掐住了七寸,动弹不得。上官翔将剑一撤,“再来。”南宫敏怒了,这是对用剑之人最大的羞辱。 南宫敏使出了绝招,蝴蝶剑法是她自创的剑法,曾经将南宫世家历代所传剑法全部击败,这是一个无人知道的秘密。 南宫敏的剑像一只蝴蝶一样飘忽不定,在上官翔的四周窜跃,寻找破绽。上官翔却根本不为所动,还是那样的镇静沉稳,突然,上官翔的眉头一皱,南宫敏的剑招急变,向一只愤怒的蝴蝶,直攻上官翔的心脏,势有同归于尽之态。这是蝴蝶剑法的最厉害的一招,却也是毫无退路的一招,一旦无法杀敌,则自己必将死在对手剑下。 只是一瞬间,空气更加凝固了,没有任何声音。上官翔的心脏上插着南宫敏的剑,鲜血从心脏渗出染红了宝剑,南宫敏的咽喉前是上官翔的剑,但差了零点零一公分,南宫敏离死亡只差了零点零一公分。上官翔倒了下去。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你宁愿死在我的剑下也不杀我?”南宫敏是个用剑高手,在刚才使出绝招的那一刻,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不是上官翔的对手,上官翔的剑快过她不只两倍,她已经做好了被剑尖刺入咽喉的准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上官翔的剑在离她的咽喉还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停了下来,而她手中的剑却没有丝毫停留直插进上官翔的心脏。 “不为什么,只因为我是翔,你是敏,我们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上官翔的脸因剧痛扭曲了起来,苍白的吓人。“还记得这只玉蝴蝶吗?是你送给我的,我们的信物。”上官翔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只玉蝴蝶,那只翡翠色的玉蝴蝶。 “玉蝴蝶,对,就是这只蝴蝶。我不知道我们前世发生过什么,但我知道,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拿着玉蝴蝶的人。”南宫敏哭着说道:“为什么你不早拿出来,为什么你要死在我的剑下。” 上官翔苦涩的笑着说道:“其实我们一个是神,一个是玉女,犯了天条被罚下界,要经过三世轮回才能重返天庭。既然反正是要经过三世轮回,不如死在你的剑下来的痛快。” 南宫敏说:“那为什么这些事你知道,而我不知道呢?” 上官翔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了,断断续续的说道:“是观音菩萨观音菩萨托我义兄义兄告诉我的我不行了,先走一步,希望来世我们不再是仇人。”说完,上官翔咽下了今世的最后一口气。 南宫敏大叫着,突然拿起了上官翔的剑,深深的刺进了自己的心脏,“翔,等等我,我们一起再来一世。” 那一天,直到天黑,大家也没有看到上官翔和南宫敏有一个人下来,于是众人上到华山之颠去一看究竟,只见南宫敏趴在上官翔的身上,两人双双死去,身旁掉着一枚翡翠绿的玉蝴蝶。 (四) 城外的山谷住着一对夫妻,男的叫翔,女的叫敏,因为他们在山谷放养蝴蝶,所以称山谷为蝴蝶谷 翔虽是一个瞎子,却精通音律,吹拉弹唱,无所不能。敏美丽异常,能歌善舞,说学逗唱,无所不会。 他们的生活是快乐的,城里的人路过蝴蝶谷总能听到他们的欢歌笑语,都说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那一天,山谷里来了一个失魂落魄的人,从桥上走过,却不慎落入桥下的湖中,差点就溺水身亡,幸被翔给救了上来,他自称叫梁山伯,因为在往杭城求学的路上,偶遇女扮男装的祝英台结为兄弟,同窗三载,情谊深厚。祝父催女归家,英台行前向师母吐露真情,托媒许婚于他,又在送别时,假托为妹作媒,嘱他早去迎娶。当他赶往祝家,不料祝父已将英台许婚马太守之子马文才,两人在楼台相叙,见姻缘无望,不胜悲愤,在回家的路上误走入了蝴蝶谷,极度悲伤的他竟跌入了桥下的湖中。 梁山伯悲叹道:“先生又何必救我,不能和英台在一起,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来的轻巧。” 敏给梁山伯倒了一杯热茶,说:“梁山伯,你不能这么想啊,爱情是靠努力得来的,难道这样你就放弃了吗?只要英台心里有你,你又怎么能够辜负她呢。” 梁山伯无奈的说道:“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马太守在本地是官大权大,如果祝家毁婚,必将遭灭顶之灾,何况我们又怎能弃家人不顾,而私自奔走。” 翔安慰梁山伯说道:“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梁兄,你不如在这好好住几天,我们再慢慢想办法,寻死只是懦夫的表现。”梁山伯就在蝴蝶谷住了下来,可是再美的风景,再动听的音乐,再动人的舞蹈也不能消除他心中一丝的忧愁。 与此同时,祝英台也被对梁山伯的思念和马文才的逼婚折磨的日渐憔悴,整日茶饭不思。那一天,丫鬟送上一封信,说是城外蝴蝶谷的翔先生新谱的一首曲子,让祝英台品评。祝英台大为好奇,蝴蝶谷的翔先生他根本就不认识,何况她何时又能品评什么曲子啊。 抽出信笺,祝英台顷刻泪流满面,那是梁山伯的字迹,原来梁山伯对自己的思念也像自己思念他一样深。 祝英台终于答应了马文才的求婚,但是她提出一个条件,一定要在婚前到蝴蝶谷去沐浴。马文才早就打听好了,蝴蝶谷根本就只有一个出入,只要派人守住那个出入口,谅她祝英台也飞不走。 那一天,马文才锦衣玉服,骑着高头大马在前头开路,他的家丁抬着一顶轿子,祝英台就坐在里面,她今天穿着一身红装,十分喜庆。 终于到了蝴蝶谷,祝英台下得轿来,对马文才说道:“里面的两夫妻是我朋友,我在里面和他们叙旧,不要让你的家丁进来打搅我们,等到天黑之后,我就是你的新娘。”马文才笑着点头。 祝英台一进蝴蝶谷就看到了梁山伯,两人激动的抱在了一起,久久不能分开。祝英台哭着说道:“看到信里说你已经有了死的决心,我就决定跟你一起死,我们做一对同命鸳鸯,双双奔赴黄泉,其他的事,我们就都不管了。” 翔和敏走了出来,说道:“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逃你们是逃不走了,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做一对蝴蝶,双宿双飞。” 梁山伯和祝英台同时说道:“只有能在一起,我们做什么都行。” “好!”翔拿出了那枚玉蝴蝶,那是观音菩萨成佛前的饰物,翔用手将玉蝴蝶轻轻的捏成了粉末,洒在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身上,两人竟真的慢慢的变成了两只蝴蝶,两只蝴蝶亲密的飞在了一起,向翔、敏两夫妻点了点触角,然后飞向了远方。 翔将敏搂在了怀里,轻声说道:“没有了玉蝴蝶,我们下一世怎么相认?” 敏吻了吻翔的脸颊,说道:“一个玉蝴蝶能够成全梁祝二人,也算是我们功德一件。就算没有玉蝴蝶,我相信我们两人在下一世也能想会。反正你到哪,我就跟你到哪!” 翔捏了捏敏那弹指即破的脸颊,笑着说道:“你真是有菩萨心肠啊。” 天黑之后,马文才还没有见到祝英台从蝴蝶谷出来,不由的焦急起来。这时,悠扬的琴声从谷里传来,曲子动人心魄,催人落泪,十分伤感,马文才和众家丁听着听着,不由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曲子终于结束了,马文才突然感觉不妙,急忙带人冲进谷来,只见翔、敏夫妻二人肩挨着肩,面前是一把古琴。 马文才上前大叫道:“祝英台呢?快点把她交出来,否则饶不了你们。” 翔不理马文才,深情的对敏说道:“这一曲梁祝希望能够流传百世,让所有真爱之人能够自由爱恋,而不受任何阻隔。” 马文才一脚踢翻了古琴,说道:“快说,祝英台在哪?” 敏笑着说道:“祝英台和梁山伯已经变成了两只蝴蝶,双宿双飞了。”,翔也附和着说道:“对,变成一对恩爱的蝴蝶,飞跃所有阻挠,天长地久,双宿双飞。” 马文才怒到:“狗屁不通,你们还站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搜。” 马文才的一帮家丁把蝴蝶谷给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祝英台的一点影子。马文才抓起翔的衣服,大叫道:“你这个妖人,究竟把英台变到什么地方去了,快把她交出来。” 翔笑着摇了摇头。 马文才怒极反笑,“你们把这里全部烧掉,把这两个妖人也给我烧死,我就不信祝英台能躲到哪去。”说完,马文才一脚将古琴踩断,跨马而去。 一场大火,将蝴蝶谷烧成了灰烬,那个美丽的蝴蝶谷变成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再也没有人愿意去那个地方了,只是,从来没有人知道,梁山伯和祝英台就是在那里变成蝴蝶的,而那曲梁祝也不知道怎么得以流芳百世,成为永恒的爱情经典。 (五) 天降村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深山小村,由于此村有一深潭,名曰:天降潭而得名虽然潭水清幽,但没有人敢下去,据老一辈的人说此潭为天宫的照心潭,不知为何,降到人间,凡是心不诚者,入潭既亡 村里有三个二十岁的青年,由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所以玩的十分要好女孩子叫敏,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是仙女下凡,超尘脱俗,美丽异常,两个男孩子都叫翔,都是英俊挺拔,俊朗不凡,但其中有一个一生下来就是瞎子,人们管瞎子叫大翔,管完好的叫小翔 三人每天一起砍柴,一起耕田,一起种菜,一起抓鱼,很是快活大翔虽然是瞎子,可是他的听觉和嗅觉却是超出常人许多,因为平常很喜欢帮助村里人,大家对他都是十分喜爱小翔为人沉默寡言,整天只喜欢和敏在一起,仿佛任何事都提不起他的兴致 三人都到了婚嫁的年纪,家里人也就开始张罗了村里人都知道,敏绝对是跟两个翔的其中之一结婚的,但就是不知道敏会选谁敏的父母都看中了小翔,毕竟小翔是一个健康人,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有一个健康人照顾呢,但敏却笑笑不语,她找到大翔小翔两人,跟他们说:在天黑之前,你们两要送一件你们认为最宝贵的东西给我,到时候我就决定究竟嫁给谁 漫长的一天,短暂的一天,时间对于人来说,总是捉摸不定的虽然谁都想太阳不下山,但黑夜还是降临了,敏在他们三人经常玩耍的小树林里等着大翔小翔的归来,她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因为,她知道,今天,她就知道她的意中人是谁了,翔,你究竟是哪个呢 小翔毕竟是正常人,他先回来了,他的双手放在背后,敏看不到他手里拿着什么敏笑着说:‘你要送什么东西给我呢,是不是你觉得最珍贵的东西呢‘,小翔也笑着,将双手放在敏的眼前,只见小翔的手掌中停着两只蝴蝶,这两只蝴蝶好漂亮啊,敏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蝴蝶,而更奇怪的是蝴蝶居然停在小翔的手掌上,却不飞走 ‘你是怎么办到的‘敏好奇的问小翔笑了笑:‘我找遍深山,终于采集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昙花的花粉,将它涂在手上,而这种蝴蝶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昙花蝶,只有昙花的花粉才能吸引它们送给你,代表爱情与自由的蝴蝶,你愿意嫁给我吗敏,我就是你等待的人‘ 敏兴奋的脸颊绯红,是的,蝴蝶,他一定就是我等待的翔:‘翔,真的是你,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回来了!‘大翔老远就兴奋的大叫着,他衣衫褴褛,手上脸上都有石头的刮痕,他的手里挥舞着一块翡翠绿色的玉蝴蝶,小翔和敏的脸色都是一变,小翔的脸甚至有点扭曲 ‘我回来了,敏,你知道吗,多少个夜晚我一直都在梦中梦到断头崖的崖下有一个小洞,洞里埋着这枚玉蝴蝶,我想我也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送给你,但为了表示我对你的爱,我决定冒险一试,于是我爬上断头崖,用固定好的绳子梆在自己的腰上,下到洞里,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被我挖到了这枚玉蝴蝶敏,送给你,我最珍贵的东西,虽然我没有双眼来看你,但我会用我的心一直来看着你,照顾你,守护你嫁给我吧,我最爱的人‘大翔激动的说着,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身上伤口的疼痛 敏哭了,眼泪先是在眼眶里打转,接着就顺着眼角流的满脸都是,‘翔,你才是我的翔,我差点就认错了,是我不好,我在心里总是不希望你是瞎子,但,见到这玉蝴蝶,我知道了,你就是我的翔,谁也别想阻挠我们,谁也不能‘说完,敏扑到了大翔那宽阔的怀抱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在大翔拿着玉蝴蝶到来的那一刻,小翔的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但他还是忍着没有让眼泪流下,他一声不响的悄悄的走了 小翔来到了天降潭边,看着幽蓝的潭水,他多想一跳了之,但他不想就这么放弃,他不舍得,他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小翔在心里狂吼:‘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不是我是瞎子,为什么不是我找到玉蝴蝶,大翔究竟是谁,我才是翔,我才是敏在等待的人,我才是司水神君的转世‘小翔又转念一想:不,我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跟敏说明,让她相信我,相信我才是司水神君翔 小翔来到了敏的家里,他痛苦的发现,大翔已经光明正大的坐在了敏家里的饭桌上小翔叫敏出来,敏正想跟小翔说清楚,于是就跑了出来小翔说要带敏到小树林里去,说有很多话要跟她说,敏却摇了摇头说:有什么事就在这说清楚吧小翔无奈的说道:‘敏,你知道吗,我就是翔,我就是司水神君转世,我就是你等待的翔‘接着小翔又将过去发生的种种全部告诉了敏,敏一开始面无表情,突然愤怒的说道:‘小翔,我没想到你这么卑鄙,大翔已经跟我说了,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跟你说了,叫你不要阻挠我们,可是你居然想从中取巧,还骗我说你才是司水神君转世,我对你实在是太失望了,我以后都不想再见到你,我没有你这个朋友‘说完,敏急切的往家里跑,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仿佛揪在了一起,疼痛万分 小翔面色苍白,他终于能够肯定了,这是一个阴谋,这个大翔绝对是来故意跟他作对的完了,现在敏根本就不相信他,甚至连朋友都不是了,小翔的心在滴血,他这一生甚至以前的任何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种疼痛,他终于体会到了,爱情给人带来的伤害是多么的大 三天后,敏要和大翔举办结婚酒席,他们请了全村的人,却唯独没有请小翔小翔也仿佛失踪了一样,没有人看见过他 那一天,喇叭吹的欢,鞭炮震天响敏和大翔的婚礼在村里的祠堂举行,全村的人都沉浸在欢快中,突然小翔带了一把剑和一把古琴闯了进来敏粉面一寒,走到小翔的跟前说道:‘小翔,今天是我和大翔的大婚之日,看在多年的朋友份上,你就不要捣乱了‘,大翔听众人说小翔来了,连忙走上前,握着小翔的手笑着说:‘兄弟,没请你来喝酒,是怕你有想法,既然你自己来了,快,来,陪大哥喝一杯酒其实,敏选谁,做兄弟的都会祝福的,不是吗你就放心吧,我对敏会比对自己还好上一百倍‘ 小翔将大翔的手甩开,说道:‘敏,你的大婚之日,我当然要来庆祝了,今天,我就给你舞一套剑法,再给你弹奏一首曲子,祝你百年好合,永结同心‘说到最后八个字,小翔的声音明显因痛苦而变了形 也不等敏同意,小翔拔出了那把剑舞了起来,村里人也有武功高强的,看出了这剑法乃是武林世家上官家的不传绝学,大家都奇怪,为什么小翔会这剑法呢,只见小翔舞着舞着,突然把剑尖指向了自己的咽喉,众人齐声惊呼,以为小翔要为情自杀了,谁知道,剑尖却在离小翔咽喉还有零点零一公分的地方停住了,众人惊叹,小翔怎么有如此高的剑术,做到收发自如 小翔扔了宝剑,操起了那把古琴,‘铮铮‘之声响起,小翔和着曲子唱道:‘无言到面前与君分杯水清中有浓意流出心底醉不论冤或缘莫说蝴蝶梦还你此生此世今生前世双双飞过万世千生去‘歌曲凄凉,婉娩,众人听了无不泪流满面弹着唱着,突然小翔的喉咙鼓了几下,一腔鲜血喷到了古琴上,曲必歌终小翔站在了大翔的面前,指着他说道:‘我说我是翔,你说你是翔,要辩真假,你敢去天降潭吗‘ 敏已经被眼前的一切弄的不知所措了,大翔是瞎子,又拿出了玉蝴蝶,照理说,他应该就是司水神君转世的翔,可是,看小翔的剑术和琴音,以及那一腔动情的鲜血,难道他才是司水神君转世的翔,如果他们两有一人是真,一人是假的话,那假的又是谁呢,敏已经彻底糊涂了,听到小翔说要去天降潭,她连忙赞许,也许,只有天降潭能够分出,他们到底谁是真的了 (六) 天降潭前,全村老少,全部会集于此大家都想看看,无人敢下的天降潭,究竟下去后,会是什么样子 小翔看了看敏,又看了看大翔,说道:‘谅你也不敢先下,就让我来试一试这照心潭吧‘说完,小翔纵身一跃,跳入了天降潭,众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潭水冰凉刺骨,若不是小翔身体强壮,一般的人还真受不了可是,半个时辰过后,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安静如初 大翔发现小翔下潭后没有什么反应,觉得这天降潭也许只是一般的潭水,只是老一辈的人故弄玄虚罢了,于是也笑着说:‘那我就也下潭来表表真心吧‘说完,也跳入潭里 小翔一见大翔跳入潭里,突然从身上摸出了一把匕首,一抬手,狠狠的插入了自己的心脏,敏见此情景,大叫道:‘翔!‘也纵身跃入了潭里全村的人都惊呆了 小翔心脏的鲜血瞬间染红了幽蓝的潭水,小翔脸色苍白的说道:‘我听人说,人转世以后,什么都会变,但是心不会变,也许只有我心脏的鲜血才能证明我就是翔,我就是司水神君翔,我就是与你缘定三生的翔‘敏控制不住的泪流满面,用手捂着小翔的伤口:‘为什么,为什么要有两个翔,你叫我如何选择‘ 突然,天降潭升起了一道水幕,只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亲相爱,两人经历许多磨难,终于能够在一起,于是发血誓约定万世轮回,永不分离,随后,他们的百世轮回,都在一起但男人和女人经过百世轮回后,终于感觉到累了,男人突然决定不再和女人在一起了,他决定修行成仙,而女人也决定不和男人在一起了,她决定潜心修行,有朝一日,能够成为菩萨的弟子于是,他们两人,一个成为了天宫的司水神君,一个成为了观音菩萨的坐前玉女但,他们发过的血誓,却历经沧海桑田,始终没有变化终于,男人又开始思念女人了,而女人也忘不了男人,他们经常在梦中相会,只是前尘往事,他们早已经不记得了随后,男人和女人因为帮助牛郎织女永不分离,而被玉帝降罪,罚回人间轮回三世 一幕幕场景就在眼前,敏终于知道了眼前的这个愿意用他那不变的心来证明对她的爱的人就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人,而他们在成佛成仙之前,居然曾经发过血誓,要万世轮回,永不分离敏痛恨自己,没有分辨出谁是真正的翔,而让翔伤心痛苦甚至吐血 这时,水幕照在了大翔的身上,大翔的眼睛不但睁开了,而且额头上还多了一只眼睛,他居然就是二郎神,而翔的伤口居然也奇迹般的瞬间好了起来,像是根本就没有刺过一样 ‘二郎神,原来是你,你这个卑鄙小人,害的我好苦啊‘翔愤怒的说道 ‘哼哼,是我又怎么样,看到自己心爱的人投入别人的怀抱,那种滋味不好受吧跟你明说吧,我就是要让你痛苦,我还要让你永远痛苦‘二郎神狠狠的说到 敏突然大笑起来,靠着翔,说到:‘不经历痛苦,怎么会有幸福,没有失去,怎么能体会到得到的喜悦像你这样没有爱的神,永远也得不到快乐而我们却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有爱,爱无所不能,爱能够超越三界‘ 听完敏这么说,翔也大笑着,他亲了亲敏,表情平和的说道:‘二郎神,你不过是个没有爱的可怜虫,你还不如蝴蝶来的快活即使,我和敏受万世轮回之苦,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我们就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有爱,爱无所不能,爱能够超越三界‘ 二郎神气的七窍生烟,大怒道:‘不知死活的家伙,敢说我是可怜虫,那我就让你们变成可怜虫‘说完,二郎神就要动手,突然一声威严的‘住手‘二郎神抬头一看,只见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和斗战胜佛三人在空中现身,说话之人正是玉皇大帝 全村之人一看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还有斗战胜佛三人显灵,全都跪在地上,不敢做声二郎神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头低着不敢抬起来,翔和敏,向三圣拱手致礼 观音菩萨说道:‘二郎神,你屡教不改,肆意妄为,心胸狭窄,我看你还是回天宫去面壁思过吧‘ 玉皇大帝也瞪了二郎神一眼:‘哼,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外甥,滚,回去再好好收拾你‘二郎神一听,不敢辩解,马上驾云回天宫而去斗战胜佛大笑道:‘哈哈,三眼娃,你孙爷爷我就不送了,哈哈哈哈‘ 观音菩萨指着翔敏二人,问玉皇大帝道:‘他们二人,你看如何处置‘斗战胜佛挠拉挠手,说道:‘玉帝老儿,你说他二人如何处置‘ 玉皇大帝大笑道:‘他二人却是真心相爱,刚才我都被感动的不行了,看样子,爱真是能够超越三界啊我看这样吧,你二人就继续在人间生活,完成你们那万世轮回,永不分离的誓言人间有真爱,天宫也需要爱啊,我回去就好好宣传宣传,呵呵我们走吧‘ 翔和敏心里乐开了花,他们终于又能够在一起了‘谢谢玉帝,菩萨还有斗战胜佛‘斗战胜佛摆了摆手说:‘好说,好说,谁叫咱们是兄弟呢,我不帮你谁帮你,老孙,好是羡慕啊啊,哈哈哈哈哈‘ 观音菩萨,玉帝和斗战胜佛大笑着,驾云而去 翔和敏两人深深的拥抱着,他们两合起来就是爱 突然,村民们发现观音菩萨他们都走了,连忙下潭拉起翔和敏,说道:‘正好婚礼照常继续,两位新人可要多喝几杯酒啊‘ 翔笑着望向敏,敏羞涩的低下了头,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了敏的脸上,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后记:2006年夏,在江苏盐城大丰的一家健身俱乐部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刹那间的眼神对视,两人皆感觉到被电了一下,接着心就嘭嘭直跳,那个男人叫翔,那个女人叫敏 第十章 再见亦是兄弟 文峰是我儿时玩大的兄弟,是两肋插刀的那种 他的个头比我高,鼻子很特别,说话和我一样急我们有共同的爱好,武侠小说,漫画,幻想幻想就是海阔天空的吹牛 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他了,只知道至少有五年了,那年我去读中专,他和父母去浙江做面包,那时候,通讯还没有发达到像现在这样连乞丐都有手机,我们的联系就中断了我在家的时候,他不在,他回家的时候,我不在,两个好兄弟就这样被岁月给拆散了 昨天晚上,正从网吧准备归家的我,突然眼前一亮,是文峰我拉着他的手,他的表情还是如当年那样搞笑,‘王翔,真的是你!‘两个好兄弟的手握在了一起我抬眼,看见了他的身旁还有一个佳人陪伴,笑着说:‘是嫂子吧,可以啊,先我一步,我不会已经做叔叔了吧‘文峰憨憨的笑着,回答我:‘恩,刚领的结婚证,还没办酒席呢,想当叔叔那就要等一段时间了,你呢我应该叫弟妹吧,在哪‘ ‘你弟妹到现在还不认识我呢‘我大笑着 文峰的老婆看我们两在大街上不断交谈,觉得不妥,于是提议找一个地方坐坐 我们来到了夜宵店,天突然下起了大雨我和文峰好久不见了,自然是有很多话说,而嫂子在一旁感觉到自己有点多余了文峰笑着和他老婆说道:‘我们两在这说话,你不如先回去,反正你在这也是听天书一样‘嫂子瞪了文峰一眼,于是坐黄包车先回家了我猜想,也许文峰晚上回家要跪搓衣板了 ‘有几年没见了‘文峰看着我,笑道‘记不太清了,最少五年‘我想了想说道 ‘你小子现在怎么这么壮,以后谁跟你打架,那不是不想活了啊‘文峰说到我的变化 ‘你倒是没怎么变,还是老样子你想我个子矮,要是不壮点,怎么能当流氓啊‘我笑着回答 ‘哈哈,我是流氓我怕谁,流氓本性不改啊‘我们两一阵热烈的交谈,从最后一次见面一直说到现在 雨一直下,文峰突然提议,我们去散步,我欣然同意 好几年前,我们两还有另外一个兄弟就是像今天这样,一到下雨的时候,就出来散步,不打伞,任雨水浇湿头发,淋透衣服,然后互相说着自己的理想,以及穿插一些我们自己编造的故事那种感觉语言无法形容 今天,也是下着雨,也是散步,还是不打伞雨水像往常一样浇湿我们的头发,淋透我们的衣服,只是三个好兄弟,只剩两个了,而我们两也有好几年没见了 街上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以为我们两是两个傻子,哪有下雨在街上漫步的我们开心的笑着,大声的说着,回想着过去种种的快乐时光,每当提到以前在一起时的精彩瞬间,我们总是会心一笑 相聚总是短暂的,分手总要到来互留了电话,彼此嘱托经常联系,在这繁忙的世界,也许我们又会有好几年无法见面,但我知道,再见亦是兄弟 要感谢这雨,是它让我们又体验到了当年的兄弟之情始终不会改变,我喜欢下着雨,不打伞,在街上和兄弟漫步 第十一章 何以解忧 唯有朋友 最近很无聊,无所事事,接着就感觉很烦,真不知道那些一辈子都无所事事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高温,持续的高温,老天一点落泪的感觉都没有热,很热,热的都不知道怎么才能舒服一点烦心事仿佛也找准了这个时机,一件接着一件向我扑面而来我想一场大醉,然后仰头沉睡,却摇头笑笑,逃避不是我应该养成的习惯 网吧,街头篮球,也许只有在三分线上那致命的一投,才能缓解我暂时的苦闷突然肩膀被人一拍,我并没有回头,拍我的人肯定是我朋友,在老家的这一亩三分地里,我没有仇人也没有债主我继续着游戏,我朋友往我旁边一坐:我靠,牛啊,看都不看一眼啊我又投了一个三分,听声音不用看也知道是文峰:不用看,也知道是你,你没看我正在关键时刻吗,打不赢要被骂的你小子不是说要出去吗,怎么还在家里 文峰扔给我一根烟:明天晚上走,今天正好没事就来网吧转转,没想到逮到你了游戏终于以胜利结束了,我拿起了烟,点上我身上不喜欢带烟,不想让自己上瘾,因为我已经戒掉过一次了文峰说:走吧,在网吧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我自然很是乐意 一人买了一根冰棍,在街上游走路过火车桥下,又是一辆火车呼啸而过文峰说:你记得吗,小时候每次我们走到这里,都能看到一辆火车来迎接我们我点了点头:是啊,从来都是这样,说起小时候,不知道我们的那些光屁股长大的兄弟们都到哪去了 “记得黄灿吗那小子,写的日记超搞笑,第一天写今天我爸爸给我十元钱我去打游戏机了第二天写昨天钱还没用完,今天接着打三十篇日记居然全是这十元钱打游戏机的事,他可真够强的”“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我们小学还得过全省语文竞赛一、二等奖呢,那时候学校奖励我六元钱,你四元钱,我们一天就用完了,还不敢跟家里说,真是厉害啊。” “记得万菁吗?”“当然拉,我和她是同桌啊,她现在在南昌的一家医院里当护士呢。” “记得那时候上语文课,你们两打架,老师说王翔,你不听讲在干吗?你说,万菁她抓我衣服,万菁说老师,王翔抓我裤子,全班狂笑了一节课,你记得吗。”“我寒,这样的糗事我怎么会记得。不过我记得你和杨钦那家伙为了一根油条打架,那场面也是很惊天动地的哦。” 哈哈哈哈哈,两人一阵大笑。突然感觉压抑在心中的那团恶气消失了,人感觉都轻松了许多。 围绕着家乡转了一圈,我们两人找了一家夜宵店,要了很多啤酒和鸭脚、炒田螺等凉菜,多日的苦闷变成了开朗的笑容,真是何以解忧,唯有朋友。我们喝了很多酒,我们说了好多话欢笑一直在持续。 第十二章 像狼一样战斗 2006年9月7日,38年一遇的润七月半,七月半就是鬼节,据说润七月半才是真正的鬼放风,鬼门大开的时候 早上被电话叫醒,一个mm打来的,说到资溪了叫我请她吃饭正在兴奋的时刻,突然腹中一阵剧痛,以刘翔的跨栏速度冲向五谷轮回之地,几分钟后,腹痛减轻,以为是早晨起床的必然反应,也就没有太在意 以军事演习的速度洗漱完毕,突然发现胡子又长了,算了,现在的mm都喜欢成熟的男人从六楼奔到一楼,晕,她居然还带着她弟弟,有没有搞错啊,人家明天就要去上海了,居然连这点机会都不给,苍天啊大地啊,可怜可怜我这个单身流氓吧 无聊的上网玩游戏,多了一个人,连说话都不方便了,我像一只可怜虫,提不起精神来。中午在同学开的餐馆吃饭,被同学一阵猛问,我至少说了几十遍普通朋友,他们还要问,是,我是喝了你们喜酒,喝了你们心肝宝贝的满月酒,那你们也不能就这么迫切的想要喝回来吧。 送走她们两姐弟,我的腹中突然一阵痉挛,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痛苦表情,还好,他们两姐弟不在,要不还以为我不欢迎她们呢。我又从一楼奔回六楼,居然连汗都没出,难道是昨晚着凉了?最近老家忽冷忽热的,天气一天一变,像我这样缺照顾的人,很容易就得什么感冒啊,**感冒啊之类的。但我的身体练的很棒的啊,很久都没得过病了,还是赶紧看看家里有什么药吧。翻箱倒柜,居然什么都没发现,算了,还是用我的坚强意志驱除病魔吧。 最近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终于深刻的了解了狼的很多习性,以及草原上的很多秘密。狼也渐渐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图腾。严格来说狼在很多地方都是人的师傅,是在狼的多年教导下,少少的蒙古铁骑居然能横扫亚欧大陆,建立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版图。蒙古人既尊敬又憎恨,既崇拜又学习狼,因为狼是强者,在蒙古草原上,凶猛的动物只剩下了狼,只有强者才会被人尊敬,被人崇拜,被人学习甚至被人憎恨。 狼教会了人很多很多,狼可以说是军事家、实战家,他们从不纸上谈兵,每一匹狼都是勇猛的斗士,他们都有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都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勇气。以狼为图腾的民族必将有狼的精神,狼的血气,狼的果敢。 狼是草原卫士,狼天生就知道保护草原,保护他们的家。没有狼,草原在多少年前就将毁灭,而人不但自己毁灭草原,而且还要赶尽杀绝保护草原的狼,人多说狼狠,狼恶,狼贪婪,其实人心才是更狠,更恶,更贪婪的。 什么叫适者生存,狼就是自然界最好的适者,可是在人的疯狂改造下,自然都没了,还能留的下什么自然界的适者。 我愿做一匹狼,我愿像狼一样战斗,即使是色狼,我也要大呼:我是色狼我怕谁。 打完上面的字,喝进肚里的两瓶十滴水,好像起了点作用,额头开始冒汗了。为了明天以十足的精神赶去上海,我决定早点睡觉,就点59吧。 愿大家鬼节碰不到鬼,就算碰上也是开心鬼,我只愿碰到像倩女幽魂里面小倩那样的女鬼。 第十三章 真爱离我而去 tml/upl请一定要听这首曲子) 你还记得吗我们认识的那个夜晚,你已经忘了吧,就在你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已经红了的双眼,我说过是风把我带到了你的身边,也是风把你吹的越来越远,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孤单的地平线,或许,爱情的本身很简单,只是我们一直站在爱情的迷雾里面,根本就无法去发觉他的简单,我知道,你不爱我,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看过我,你一直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着我,我一直都在安慰我自己,也许,你是没有发现我的好,也许,许多事情你还忘不掉,也许我注定要接受爱情的煎熬,也许,也许画面永远停留在我们分开的那个夜晚,我站在路边,看着你远去的身影,我多么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即使没有任何语言,至少你能看我一眼,就一眼,我在无数次的企求上天,可你却没有给我一丝的空间,你叫我如何去相信你爱的誓言,你叫我如何去面对,没有未来的明天,你叫我如何去诉说心中的语言,你叫我如何去守侯爱情的家园,是啊,你走了,只留下我,一个站在风里的人是啊,我是从风中来的啊,还要随风而去,我彻底的明白了,你不爱我 听完这盒录音带,从不流泪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面色死灰,五脏六腑在不断的绞痛 三年前,我与青梅竹马的云,即将踏上婚姻的殿堂,那一天,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深存,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上天仿佛也在祝福我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天却突然发怒了,它把蓝变成了红,当我看到云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血染婚纱了 原来,婚车在来的路上,遇上了车祸,四车相撞,其他人受的都是轻伤,只有云,却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怒问苍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如果,你想让我也死的话,我就偏偏要活给你看话虽是这么说,极度悲痛的我,却像一个傀儡一样,整天喝的烂醉,家人劝过多次,见没有效果,只能摇头无奈了 记得那一天,是八月的一个狂风的夜晚,在我失去云已经有了半年时光我照例是喝的烂醉,开着自己的宝马在无人的街道上横冲直撞,突然,一个女人出现在十字路口,酒精麻醉了我的神经,当我反应过来急踩刹车的时候,车子已经撞倒了那个女人 突来的变故,我冷汗直冒,酒马上就醒了过来我连忙将昏迷的女人抱上了车,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检查了之后说:还好,只是小腿骨折,没有什么大事,但要修养两个月经过一番治疗,女人终于醒了,我开始向她道歉,并问她怎么联系她的家人 女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却突然哭了起来我连忙拿纸将她的眼泪搽干,问她:你有什么困难吗尽管跟我说,我尽力帮你,毕竟是我把你撞了的女人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一个孤儿,我没有亲人,前几天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却要在病床上躺两个月,工作没有了,以后我怎么生活啊 我说:你放心好了,等你病好以后,可以去我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正好缺人好了,你安心养病吧,我会来照顾你的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女人不过是二十三、四岁,青春美丽,脸上两个小酒窝十分迷人 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天天来看她,我陪她聊天,和她一起吃饭,给她讲许多趣事,听她讲述她的悲惨童年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雨,我知道了她的过去一切,她也知道了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而我在这两个月时间里,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充满了朝气,家人看了也是十分高兴 终于,我把雨带回了家,爸妈对她十分满意,催促我们两人赶快结婚 我们的婚期定在春节的前一天,那一天,风很大,还下起了雨,我穿着礼服站在教堂前等待着雨婚车的到来,细雨洒在了我的头上,当婚车到来,穿着婚纱的雨下车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雨变成了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突然痛恨自己居然就这样忘了云,雨突然大了起来,我不顾一切的冒雨夺路而逃,亲朋好友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向一个罪人一样,跑到云的墓地,向她忏悔我一直没有发现,雨穿着雪白的婚纱站在我的身后瓢泼的大雨将我们两人淋的浑身湿透 雨哭红了双眼:翔,我知道你忘不了云,但云毕竟已经死了啊,她在天堂一定也希望你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头也不回的说:雨,你走吧,我忘不了云,这样对你我都不公平 雨痛哭着说:翔,我明白了我只希望你回头再看我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怕自己回头看见她痛哭的样子,会心软下来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站在风中雨中流泪的雨 两年后,我终于将云放下了,我无比的思念着雨,我通过一切办法终于知道了雨在和我分开之后,被她澳大利亚的表叔给接了过去我一刻没有停留,飞到澳大利亚,见到了她的表叔,也同时我见到了雨的骨灰 雨的表叔给我一盒录音带说道:这是雨在日记里说要留给你的,哎,可怜的孩子,没享几天福就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被汽车撞死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雨,她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还想着我,想着我这个抛弃她的人,在雨的心里没有红灯,没有匆匆而来的汽车,只有我 我知道真爱永远离我而去,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女孩,也不会让任何一个女孩爱上我,我剩下的日子只是每一天的不断重复 我知道,上天在我失去了青梅竹马的云之后,不忍看到我的痛苦,又把善解人意的雨给了我,可是我不懂得珍惜,是我残忍的将真爱赶走,我将永远接受上天的惩罚 第十四章 当有一天,你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我一出生,哭声嘹亮,爷爷奶奶死的早,我是外公的第一个三代,他急切的和二舅一起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翔,字飞云,意为飞上云霄。 3岁前,家里穷,爸妈要做生意,只能把我交给外婆和小姨带,她们两非常宠我,却又都很烦我,因为我特别会哭。 7岁,上小学一年级,数学98分,语文20分,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痴。 8岁,我比同龄人更喜欢哭,他们都说我像女孩子,我不以为然。 10岁,全省语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开始厌烦枯燥的数学,而喜欢上了精彩的文字。 11岁,喜欢上了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把他做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当听到他坠台身亡的消息后,痛哭了好几天,并写了一篇文章纪念他:何时再来人间,你这真正的歌者。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为了一个未来的男人,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能轻易流泪。 12岁,郑渊洁把我带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开始整天想着希奇古怪的东西,并跟周围的伙伴讲着我自己瞎编乱造的故事,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像他一样的童话家。 14岁,在恐怖老师的打压下,我开始厌恶中国的教育机制,对读书失去了兴趣,想要自由。 15岁,放弃读高中考大学。进了地区农校,虽然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但农校吗,总是要务农的。第一次拿锄头,第一次挑粪,第一次种菜,第一次打坑,肩膀磨破了,两手的血泡起了破,破了起,终于生出了茧子,小时候被宠爱而成的虚弱多病的身体居然渐渐强悍了起来。体验到了友情的珍贵,没有他们的帮忙,我一开始是绝对完成不了学校布置的任务,当看到自己种出来的大蒜、白菜、毛豆和果树,我开心的笑了,这是友情的果实,农校的生活痛并快乐着。 16岁,冲破重重考验,杀进广播站成了一名播音员,情窦初开,暗恋上了朝夕相处的女搭档,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所以一直都不敢表白,只能每天站在阳台上看着她经过的身影,终于知道爱情它不是病,爱上却要人命的感觉。同年,爱上武侠小说,遍览各大侠佳作,理想变为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武侠小说出版。 17岁,受到师生的喜爱,被评为最优秀的播音员,大家都说我也许会成为了一个专业的播音员,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18岁,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城关镇政府农业组上班,临走前还是没有向她表白,这件事至少让我后悔了四、五年,所以始终记得一句话:勇敢去做吧,当你到老时,你后悔没做的事一定比你后悔做了的事要多的多。 19岁,**、乏味、无意义的乡镇工作让我失望透顶,打算去外面闯荡闯荡。办好停薪留职,来到了北京,进了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从一开始经理的白眼,到后来老总的微笑,从最初的商场的促销员干到后来的业务经理,中间的艰辛,只有自己明白。曾经差点就打道回府了,是家驹的歌声让我坚定了信念,把别人的嘲笑化为了动力。 20岁,怀念农校的快乐时光,思念那些患难与共的兄弟,看清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理解社会的世态炎凉。 21岁,开始讨厌每天做同样的工作,觉得自己需要花几年时间来学习各种东西,丰富自己。毅然辞职,跨入别的行业,先后干过报社、广告、安防等多种工作,时间都不长。 22岁,和死党合作弄商贸中心,以食用菌、水果、茶油为产品,客户是北京各大院校和部队,认识了很多知名人物,才发现越是大人物,越是平易近人。年底结算,没有亏本,留下流动资金,还能拿点钱回家过年,体会到了自己创业的自豪。 岁,投资了第一家店面——羽绒服专卖店,由于各种原因以关门而告终,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总结。公司开始赚钱,但开销太大,而且要不断投入,所以借父母的钱一直没还。父母年纪大了,又不是很理解我们年轻人的要创业先铺路的理念,急命我到江苏来学习如何开好一家茶餐厅,想让我接手生意并开连锁。和死党商量了一夜,觉得可以两手抓,我去江苏开茶餐厅,他在北京打理业务,看哪个更有发展前途,再说,也许还能达到双赢。同年,在失恋之后,利用无数个通宵,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武侠小说,虽然写的很烂,但自己看觉得还是挺有趣的。 现在,我24岁,没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还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未来会变成怎样,但我很高兴,我有相亲相爱的家人,我有那几个视同生死的兄弟,我坚信,当有一天,你们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第十五章 爱情白面包 面包的保质期有多长?三天、五天或者是七天。 爱情的保质期呢?也许是瞬间变质,也许是历经沧海桑田。 去年年初,我在江苏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蛋糕店,主营蛋糕、面包。由于质量好、价格公道、服务又好,所以生意十分兴隆,每天早晨烤出来的各式面包,到下午就被抢购一空,但唯独有一种白面包却少人问津。 那是不加任何配料、辅助物的纯切片面包,也叫吐司。大城市的人喜欢用它做为早点,涂点果酱,夹点鸡蛋、火腿什么的,而在这个小镇却无人识货,小镇的人都喜欢吃样子精美,添加豆沙、果酱、火腿、玉米之类的面包。 店里的伙计总是劝我不要再做这种白面包了,我却总是摇摇头,笑着说:“会有人吃的,就算卖不出去,自己吃也是好的。”其实我就很喜欢吃这种面包,淡淡的,不搀杂任何东西,有一种纯洁的味道。 那是一个下雨天,街上行人少得可怜,店里的员工都趴在桌上昏昏欲睡,我也拿着一本书在二楼后坐无心的看着,突然,一对六、七十岁的老夫妻走了进来,只见大妈的精神倒还可以,而大爷的腿脚看起来不是很灵活,像是装了假肢,精神也不是很好。店员马上上前询问他们需要买些什么,老夫妻两边看边摇头,突然大妈看到委屈在角落里的白面包,眼睛一亮,笑着对大爷说到:“老头子,这里果然有,好了,好了,再也不用去市里买了,以后方便多了。”大爷也开心的笑了:“是啊,这里有就好了,省得麻烦你隔三差五的跑市里,怪累的。” 我一听连忙跑下楼来,问道:“大爷、大妈,你们怎么喜欢吃这白面包啊?” 大爷笑着看了看大妈,大妈说道:“主要是我家老头子喜欢吃,我家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在德国留学,养成了早晨吃面包的习惯,但这些年被查出得了糖尿病,不能吃甜的,只好买这种白面包了,以前我们镇上没有,听说你们这里的品种比较多,所以趁今天下雨人少,就过来看看,没想到还真碰上了。” 我笑着说:“那敢情好,糖尿病患者更需要注意营养,这白面包还真挺适合的。”接着对店员说:“小李,给两位老同志打九折,以后他们来都打九折。”我为有人欣赏白面包而感到高兴。 之后的每一天早晨,老夫妻两都相依相偎的来店里买一袋白面包,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霜冻下雪。直到有一天,突然大妈一个人来了,那段时间店里很忙,我也就没顾的上问大爷怎么没有一起来。 那天,我去桥东办点事,在回来的路上,远远的看到了大妈在屋前洗菜,才知道原来大妈住在桥东,我想反正也没什么事,干脆去看看大爷吧。于是顺便买了点水果,走到大妈跟前说到:“大妈,原来您家住这啊,好久没见到大爷了,我来看看他,大爷身体还好吧。” 大妈一看是我,眼眶湿润了:“你这小伙,还真是好心,还惦记着你大爷,来,屋里坐吧。”大妈把我让进了屋,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才看到了大爷的灵位,摆在了厅堂的正中央,我大惊:“大爷怎么去了?”大妈强作笑颜说到:“哎,去了有两个多月了,是糖尿病并发症。”“那您为啥还每天去买白面包。”我更加疑惑了。 大妈笑了笑,双眼神采飞扬,像是回到了年轻时代:“因为这白面包是我和你大爷爱情的见证。那是在文革时期,你大爷和我都才二十多岁,你大爷刚从德国留学回来,由于我们两家都是地主成分,每天都被抓去一起劳动,因为他总帮我渐渐的我们就相互有了好感。他从德国带回来了一个小的烤箱,每天在家里烤面包,然后偷偷的带来给我吃,我还真是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他说材料太少了,只能做出这简陋的白面包,但这已经是他能给我的最好的东西,而我每天吃着他给我的最好的东西,我们之间就是爱情。后来,烤面包的事终于被一个红卫兵发现了,他带了几个人冲到了你大爷家,要把那个烤箱给砸了,说是要砸掉一切资本主义的东西,你大爷死活不肯,他们就把你大爷的腿给打断了,最后还是把烤箱给砸了。当我赶到医疗室的时候,你大爷的腿已经断了,我流着眼泪,心疼的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犯的着为了一个烤箱而得罪他们吗?你看现在腿被打断了,以后干活也不行了。你大爷忍着剧痛,对我笑着说:那不只是一个烤箱,那是我们的爱情,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毁了我的爱情,可惜我拼尽了全力还是没有保住它。我一听眼泪哗啦哗啦的不停的流下,我的心被你大爷给彻底的打动了,我抱着你大爷对他说:不,谁也别想毁了我们的爱情,因为它在我们彼此的心中。后来,文革结束了,我们就结婚了,接着就都被平反了,安排了工作,生活过的好了,可我们还是喜欢吃这白面包。现在,虽然老头子去了,但我们的爱情还在,只要有白面包在,我们的爱情就永远在。所以,我每天早晨还是去买一袋白面包,和老头子一起吃。”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被大爷和大妈的爱情所感动,我在大爷的灵前鞠了一躬,安慰了大妈几句。 回到店里,我叫齐了所有员工,给他们讲了爱情白面包的故事,他们都深受感动。 从此之后,我们店里的白面包就被命名为“爱情白面包”,当每一个顾客问起为什么叫爱情白面包时,我的员工都会把这个故事告诉他们。 第三章:夜未央 一样的秋天,一样的夜晚,一样的细雨,而我也还是这个孤独的我 兄弟的订婚喜酒,一帮好友的相聚,尽情的喝,开心的笑,真诚的祝福,只是心却依然孤独 一阵秋雨一分愁,这样的季节总是令人多愁善感,而这时的我总是莫名惆怅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亲情、友情如此浓烈,唯独爱情却如镜花水月 缘分在哪,她在哪,是该默默的期待,还是该苦苦的追寻 面对亲朋好友的催问,我只能笑笑,那笑带有咖啡的味道 走在回家的路,一个人,连路灯都不愿陪我 谁在为寂寞高歌,谁在呼喊单身幸福,谁在叫嚣爱情是魔鬼,那不过是一只只可怜虫 我——也是其中一只,不想做什么,只想任寂寞飞舞,再狠很的品位孤独的特殊气味 雨水打在脸上,不想擦拭,就把它当作眼泪,让它流到嘴角 午夜时分,空空的屋子,没有人在等我 我只能点上一根烟,一个人,一个人静静的,静静的待一会,就一会 因为当太阳出来的时候,我还要笑着面对生活 第九章 广东游记 买好了21号到广州的火车票,由于中途上车,好不容易找到个座位,对卧铺是丝毫不敢奢望的。 我倒并不喜欢在火车上睡觉,因为如果在座位上能碰到一个漂亮又善谈的女孩子,那旅行就充满了趣味。 可惜这次像大多数一样倒霉,周围不是五大三粗的爷们,就是年过五旬的大妈,无奈的我只好闭目养神,习惯的构思自己的小说。不知为什么,在列车“咣当”的前行声中,我总是思如泉涌。 一、广州 21号大约9点40分,我第一次踏上了广东的土地,小k挣扎了许久,还是在sin的劝说下留在了他那最喜欢的床上。出闸,一眼就认出了sin,也许包子都是有味的吧,sin给我的印象是很厚道,容易让女孩子信任的那种。 一路狂聊足球,到了地铁晓港出口,给小k打了电话,他说他马上下来接我们,这一马上是我听到过最久的马上。不知sin怎样,反正我在心里骂了他1800遍。等待总有个尽头,我终于见到了活的小k、cpu还有明显青春逼人的我老乡嘻嘻皮。 小k把责任推给了cpu和嘻嘻皮,说是她们化妆耽误了时间,但我和sin用脚指头也能看出cpu和嘻嘻皮靓丽的根本就不需要化妆,一定是小k睡的不亦乐乎。 早餐过后,来到小k和cpu的同居地,冲了个凉,五人聊天开始。 下午逛了下广州的上下九步行街,两个女人的天性显露无遗,凭她们的状态,长征也未尝不可。 华林寺虽不甚雄伟,却也有五百罗汉,但唯一吸引我们的居然是个铜庐,只见铜庐上方有个小孔,大约能装进去一元硬币,于是我们轮流扔硬币想要进孔,一个和尚看我们乐此不疲,上前搭话:“你们会武功吗?不会,省省吧。”佛家真有大智慧啊,我们一次都没成功,还把别人扔在庐檐的硬币给砸了下来,渐渐的,很多上香的人来看我们扔硬币,得出结论:有包子的地方,就有热闹,这就是包子效应。这时,来了两个小白,以为我们居然连扔到庐檐都不行,于是,在几次努力的尝试后,终于把硬币扔到了庐檐上,然后炫耀性的向我们望了望,我终于知道这世上居然有比cpu更小白的小白,这里抑制不住了,不免狂笑三声,估计小k、sin、嘻嘻皮也在附和。 晚上去看了著名的包子铺足球队,估计是我到场的缘故,包子铺足球队简直是如有天助,将另两支球队打的毫无招架之力,看着一个个足球队成员,在场上都是英姿卓越,潇洒异常,我不免羡慕起来,不过,女包子们别想打什么主意了,据可靠消息,包子铺足球队的成员大部分都有主了,没戏了。 踢完球后,大家一致决定去唱k,来到功夫里的猪笼城寨,听说上次小k和jason在这里差点和10多个中专生干起来了,我们都巴不得能再次遇到他们,让他们以后一听到包子铺就耳鸣、心慌、气短。 我、小k、cpu、嘻嘻皮、idi、如如、jason、sin八人进了包间,唱k、喝酒、摇色玩的不亦乐乎,在这里要说小k的k神还真不是吹的,确实很棒,idi、如如、sin、嘻嘻皮、jason也相当不错,cpu丫根就不给面子,一首歌都没唱,我的水平大家都清楚的了,很烂很烂,不是一般的烂。 因为我第二天要去肇庆,所以本来说好唱到2点就回去睡觉的,没想到大家玩的太开心了,一看表居然就到3点了,想想机会难得,干脆唱通宵算了,由于我旅途疲劳,最后时刻实在撑不住了,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在迷糊中好像听到sin还是idi说:倒了三个,然后idi狂拍了好些照片,我是无所谓啊,不知道小k和cpu有无所谓。 刚刚想起,好像答应了上面几个要请他们喝早茶,可是早上实在是没有一点精神了,下次吧,呵呵,请记住,我欠你们一次早茶。 二、肇庆 回到小k、cpu的同居屋,我们几个人都困的不行了,倒下就睡着了,最先醒来的还是我,11点30分了,村长一定等急了,我赶紧拉起睡的跟那啥一样的小k,奔到汽车站,买了到肇庆的票。 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之后,我在肇庆汽车站见到了传说中的村长,不愧是当过兵,练过武的人,一看那气势就不同凡响。坐上车,我们就边聊边往鼎湖山而去,鼎湖山我早有耳闻,但一直不知道它就在肇庆。上得山后,来到巨鼎之前,村长说他每次都在一个天、地、人三点合一的地方接气,让我也试试,晕,他以为我随便写写武侠小说就真的有那功力啊,我试了很久,只是感觉浑身很舒服罢了,并没有感觉有气往我的身体里冲。 一路无限风光,村长是个好导游,介绍的十分详细。走过广东四大名刹之一的庆云寺,终于来到了闻名天下的飞水潭,这里是中国负离子含量最多的地方,一来到这里,顿时感觉空气清新异常,压抑在胸中的怨气一扫而光,而这段时间不时的小咳居然也没有了,真是好山好水出好人啊。我和村长在瀑布前坐了十多分钟,身轻气爽,当时就想如果能一辈子和心爱的人在这里生活,那就真是神仙过的日子了,但我是神仙吗,我不是,所以我只能不舍的离去。 “晚上吃什么?”“狗肉!”我和村长会意的一笑。狗肉很棒、酒够劲、朋友够多,快乐就是这样简单。村长和他的师伯、师弟都脱了上衣开吃,他们说这样不会出太多汗,我却没脱,我喜欢吃的大汗淋漓的那种感觉。 由于媛媛不吃狗肉,而且要带女儿,所以晚上没有和我们一起吃饭,不过她还是骑着摩托车带着她那大眼睛的女儿来见了见我这个流氓。骑摩托车是为了一看有什么不对,就好快闪,带女儿来是想我在小孩子面前应该不会太放肆,呵呵。村长一直说媛媛是富婆,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富婆真的有这么年轻这么漂亮的。 晚上又去唱k,没想到村长也是身藏不露,张国荣的歌唱的很有神韵,令我大惊失色,唱了几首beyond的歌,再也不敢上台了。 第二天,睡的比较晚,村长来接我去七星岩,很喜欢那里,诗词多的看都看不过来,爬了一坐山后我开始向村长讨教武学的问题,我们聊了黄飞鸿,聊了李小龙,也聊了村长的师祖陈武烈,谈了佛山无影脚,谈了咏春拳,也谈到了村长的虎鹤双形。 中午,年轻漂亮的富婆媛媛请我们吃饭,中间还来了一个美女,可惜没电话、没qq、没联系方式,也就没有进一步发展。 晚上,村长带我去吃蟾蜍,我想来到广东了,总要吃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这样才不虚此行吧,蛇、猫都不敢吃,只好天鹅想吃癞蛤蟆肉了。由于昨天晚上睡的比较好,所以状态比昨天好多了,我喝了不少白酒,吃了很多蟾蜍肉,味道确实相当好,大家以后去肇庆一定要尝尝。酒足饭饱后,觉得还不尽兴,村长提议去他师伯家坐坐,一来对于那些武学方面的东西,他师伯更有权威,二来他师伯家的百威生啤很好喝,要是配上咸脆花生的话村长话没说完,我口水已经出来了。 和村长师伯虽然才认识没两天,但感觉他这人很有意思,像个老顽童一样,说话很有趣。来到他家,我见到了传说中秦琼用过的锏,晕,跟电视上演的一点都不一样。喝着生啤,吃着花生,听着师伯讲过去武林中的轶事,那叫一个爽,师伯讲的津津有味,我们听着不时的发出笑声,快乐真的很简单。 两天的肇庆之行,加深了和村长的兄弟之情,又增长了见识,还了解了很多武林内幕,此行不虚不足言意。 三、佛山高明 关于佛山高明之行,本来不想说些什么,但一想到这事,我就气愤,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老天爷要这么惩罚我。 好不容易和一个mm独处一室,本想那啥那啥的,没想到偏偏碰到女人每月总有的那么几天,你说我招谁惹谁了。虽然本人一向以流氓自居,也得到大家的公认,但本人有两件事情是打死也不干的:一是对女人用强,二是做出伤害女人的事。 孤男寡女,**,我居然能忍两个晚上,那个什么柳下惠的估计都要拜我为师了吧。当我再看到那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话后,我哭笑不得。 虽然,佛山高明之行是痛苦的,但令人欣慰的是收到了今年生日的唯一一份礼物:一条mm亲手织的围巾,很漂亮,很合适,大家羡慕了吧。 第四、深圳 到达深圳宝安,应该是在26号的下午,死党——潜水包天行健来接我,许久不见,他的身材依然是那么节约。 海滨中学体育馆,天行健居然是什么羽飞扬羽毛球协会成员,玩的跟真的似的,想参加08年奥运会啊?看他们会员一个个那么专业,我还是在楼下玩篮球算了。虽然有将近一年没玩了,但射手永远是射手,三分依然是那么致命。 正在玩的起劲的时候,风神来电埋怨说我到深圳了怎么不跟他联系,我晕,我可是早就发帖说明了啊,也许他光记得看mm的帖子了,约好周六在深圳市里见面后,我继续篮球。 周五,四个中专同学会面,其中一个还是从东莞赶过来的,可见我的吸引力有多强。虽然,其中一个已经有了女儿,但另三个都是光棍,我略感欣慰。 周六一早,风神就发来短信:起床了没有啊,我们该出发了。我看了看,挣扎了一下,还是倒在了床上,当天行健硬逼我起床的时候,已经是9点19分了。洗脸刷牙,塞了几个别人吃剩的包子(哎,起的晚就是吃亏啊),直向深圳市里进发。 首先来到世界之窗门口,看了看好像和北京的世界公园差不了多少,算了,不去了。又来到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晕,也和北京的差不多。再看看欢乐谷,不就是游乐园吗,没有一点特色,算了,还是随便拍几张照片,赶紧和风神会面吧。 下了公交,就看到风神坐在草地上,就他那运动型的身材,不知道压死了多少绿色的生命。然后边走边联系深圳的包子,晕,深圳的包子还真是受压迫啊,一个个都要上班,不过还是趁午饭时间,见了见威龙,和我印象中的差别很大,没想到是这么一个成熟的型男。 下午就随便逛了逛深圳的东门步行街和华强北,听说王子6号就在华强北这,但是他的手机被万恶的三只手给借去了一直没还,也就联系不上他了。柠檬树因为刚换了新店,有很多事要忙,也出不来,估计我出门没看黄历。 晚上,我们几个到深圳南山区去见寒流mm,中间发生了一件令偶羞愧难当的事,在这里只有天知、地知、我知、风神和天行健知,我不想再有任何一个有生命的物体知。 寒流mm请我们吃了顿湘菜,味道很是不错,不知道为什么,本来饭量不大的我,最近在各位包子的宴请下,居然都吃了很多,真是吃别人的嘴不软啊。 本来想在深圳再待一天,见见柠檬树啊、王子6号啊等包子,但突然接到家里急电,叫我速回,没办法,只好等下次了。 在深圳开往扬州的火车上,坐我对面的是一个台湾人,我第一次见到了台湾人的身份证,很有意思,写的很详细,不但有父母的名字,还有妻子的名字,甚至连搬过几次家的地址都有。在我们不断的交谈中,了解到了台湾有大约70%的人希望回归,他说话总是喜欢你们国家,我每一次都纠正他是我们国家,并跟他说我们属于一个国家——他叫中国。 最后,感谢各位包子的盛情款待,令小弟这次广东之行快乐无比,希望下次也能有机会回请各位,那小弟将不胜荣幸。 第十六章 爸,生日快乐 每个人都应该写写自己的老爸,即使不用纸笔,在心里也是该有一个个片断、画面或者感想的。我的老爸是一个相当平凡的人,他那矮矮的个子在我心中却无比高大。 老爸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吃过不少苦。爷爷奶奶在爸爸10多岁的时候就先后去世了,只有大伯靠着他那微薄的教书薪水填补着家里。爸爸除了种田以外,还干着很多的活,比如帮人盖房子啊,上山种香菇啊等等。 当老爸28岁的时候,亲朋好友都在催他结婚,其实不是老爸不着急,而是因为太穷了。分了家后,老爸除了几亩薄田和一间16平米的小屋再也没有像样的东西了,这让他不敢接近令他心仪的姑娘。终于,老爸的好兄弟(就是我现在的大舅)看不过眼了,让老爸去追他的妹妹,在众多好兄弟的帮助以及我爸的真诚下我外公终于答应了,他觉得我爸是一个实诚人,可靠。但我外婆却一直存在门第之介,因为外公家的生活水平不错,而且在我们县城算是显赫世家,更何况我舅公是县教育局局长兼书记。当然,最后在外公做主还有大舅声援下,我妈妈终于嫁给了我爸爸。 结婚没多久,妈妈就怀上了我。外婆嫌我爸那16平米的房子太小了,于是让我妈和我爸在我外婆家住一段日子,所以我就是在我外婆家生下来的。寄人篱下的日子当然不好过,那段日子,他们不管什么苦活累活,只要能赚钱就干,冰凉彻骨的寒冬,他们去帮罐头厂剥冬笋的皮,手都冻的不能称之为手了。在不断的努力下,爸妈终于存够了钱可以盖一套自己的房子了,当时老爸想把那16平米的房子拆掉,再买上旁边大伯不用的房子另盖一套,就在老爸跟大伯把一切都谈好的时候,没想到大伯居然把房子卖给了另一个出价更高的人,这件事让老爸生气了很长时间,但后来老爸还是不计前嫌,和大伯主动来往,并在生活条件好了以后,不断的帮着大伯。老爸把这件事跟我和我弟弟说的时候,还说道:什么都是身外物,亲情永远最重要,不管发生了任何事,他永远是我大哥,而且那么多年照顾弟妹,他太不容易了。 我们家在另外一个地方盖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爸妈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而我弟弟就是在自己的家里出生的。渐渐的爸妈开始做起了水果生意,富有经商头脑的他们,生意越做越好,慢慢的我们家里就开始富裕了起来。由于做水果生意,爸爸经常要出差去进货,基本上要隔两天才能见到他一次,但他只要在家就跟我们兄弟两聊天,讲故事,一家人过的其乐融融。 老爸是一个讲道理,并且脾气很好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打我的次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有一次却令我刻骨铭心,尤记至今。有一次,我从同学那借来了一个手掌游戏机,玩了几天后就借给了我大伯的儿子,后来我同学问我要还,我再去问我大伯的儿子时,他却告诉我游戏机被他朋友弄丢了,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办好,面对同学的不断追问,我束手无策,不免心急如焚。那天,我去大伯家玩,突然发现大伯放在柜子里的三十元钱,于是我趁大伯他们不在的时候,偷偷的拿了去,本来想买一个游戏机还给我朋友的,但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买,又经不起诱惑,把它们全花了,当时幼稚的以为没有人会发现。没几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老爸的脸色阴沉,他怒吼到:“你是不是偷了你大伯的30元钱。”我不断的狡辩,还装着不知道的样子说没有偷,老爸随便调查了一下,就知道钱是我偷的,那一次老爸用棍子狠狠的打了我一顿,第二天老爸给了我二十元钱,说道:“你也大了,是应该有自己的零用钱了,但你要记住,别人的东西永远是别人的,一分一毫都不能拿。三十元钱虽然不多,但你从小就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你就会处处有不劳而获的心理。” 老爸的阅历十分丰富,他到过很多地方,年轻的时候因为文化大革命的串联,他几乎走遍了南方的各大城市。他很喜欢看书,懂得很多东西,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他很民主,从不逼我做不想做的事情。他很护犊,很少让我和弟弟做一些脏活累活,他觉得自己吃过的苦已经够了,不要再让儿子吃苦了。 老爸和老妈的个子都很矮,我也就不能幸免的个子不高,和同学们在一起玩的时候,不免会被人笑称矮子,这令我十分苦恼。后来老爸知道后跟我说:“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也知道个子矮并没有什么,多少成功人士个子都很矮,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事迹却传遍了全世界。要知道‘笑人矮小者,其心胸必不宽广,笑人体残者,其心智必不健全’所以,你一定要做一个正直的人,用正直的眼光去看世界。” 老爸教给了我太多太多,现在老爸的年纪大了,年轻时乌黑的短发已经露出了点点繁星;老爸的眼睛花了,过去的目光如炬已经需要佩带眼镜了;老爸的身体弱了,经常会有个小病小咳的;老爸的记性不好了,偶尔会忘记事情了,但老爸永远是那个老爸,那个爱我疼我教导我的老爸。 今天,11月16日。老爸,生日快乐!儿子不知道应该送您什么礼物,只想把在心中积存了很久的话用这键盘敲打出来,成为永久的纪念。 第十七章 向左,还是右? 寒风怒吼,稍带着冬雨,冷的我瑟瑟发抖。已经习惯了北京那带有暖气的温暖的房间,这突然到来的寒冷令我有些不太适应,思绪也仿佛被冻僵了一样,无法顺畅的流淌。 事业和爱情,你会选择哪个?当然谁都想兼顾,如果二者只能选一呢?有人注重事业,认为爱情是建立在事业之上的,没有事业的爱情如风雨中飘摇的花朵,随时都有败谢的可能,也有人注重爱情,认为爱情是超越一切的情感,爱情的伟大让任何事物在它面前都是渺小的。 我并不思考这个问题,我在想的是事业和理想,我该选择哪个? 这段时间很忙,忙的我没有任何时间思考文字创作,连上网都是挤出来的时间,因为我要管理茶楼。茶楼虽小,事却很多,一会儿不在都不行,本来这之前是老妈的工作,但最近爸妈不断的去江浙两地找店想要再开一家甚至几家店,这个重任也就自然落在了我这个经常性闲人的身上。早上六点起来开门,做好各项准备迎接顾客,本来人手就不够,所以我就四处帮忙,什么订蛋糕啊、做面包啊、炸肉串、鸡腿啊、点单啊到处都有我的身影,当然主要的工作是收钱,一直要忙到晚上十一点关门,顺利的话可以马上上楼去睡个好觉,但大多数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桌两桌的顾客要一直喝酒到深夜,我只能抽着烟无聊的等待着。最烦人的是,有时候会碰到痞子无赖之类的家伙,虽然爸妈早已经把他们都给震住了,但他们还是难免会来找点小麻烦,这时我就要利用我在北京多年的社交经验与他们巧妙的周旋,既不损失自己的利益,又不得罪他们,说实在的,真的很累。累的我都忘了自己的小说写到什么地方了,忘了自己原先设定的思路了。 我的理想是什么?小说创作,写出一本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小说,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的理想。名字我都想好了——罂粟花谢,构思也已经完成了,但我说过在写它之前一定要把原先没写完的两部小说写完。这需要时间,充足的时间,这需要空间,宁静的空间,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在这喧嚣的小镇中,我力不从心。 男人需要事业的成功,我当然也希望自己事业有成,能够做出自己的品牌,开出一个连锁店来。但男人的理想也同样重要,这是男人愿意用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事业和理想,商人或者作家,向左还是右,我想兼顾,我在探索,我在尝试 第十八章 看不见的时候 (一) 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更加想你,看不见我的时候,你会想我吗 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是啊,相隔千里,你却近在我心你的笑容是这冬日里唯一令我温暖的回忆看不见你的时候,没想到思念如此强烈,看不见你的时候,过去种种通通闪现,看不见你的时候,居然会幻想见面后将怎样有趣 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爱你之深,看不见我的时候,你会怎样 (二) 看得见的时候,我是正人君子,看不见的时候,我是流氓无赖 一次与二舅出差,坐上了一趟比较破烂的列车,由于列车员太忙,没时间管,很多人就在车厢里吸烟当时二舅也拿出了烟,却只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我问:怎么不抽他说:太累了,先坐一会儿再去吸烟处吸我脱口而出:反正也没人管,在这里抽就是了二舅接下来的一句话令我羞愧不已,他摇了摇头说道:这是素质问题,看得见和看不见都要一样 我突然发现,原来当别人看不见的时候,我居然如此不堪,原来我平常的温文尔雅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看不见的时候,我才是真我,可是,真我却只是一个流氓 (三) 你努力了,未必会被看见,但你不努力,一定看得见 多少成功之士都是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默默努力,终于有所成就 多少无闻之人虽然平时也努力了,但总以为没人看见的努力是白费力,而最终功败垂成 看得见的努力固然重要,看不见的努力更加重要 看得见的是一篇篇的文章,看不见的是多少个日夜的构思 第十九章 烟火 阿烟是香港人,今年22岁,长得虽不是特别漂亮,却也落落大方,尤其是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很是迷人。 趁着秋高气爽,她独自一人来到北京游玩。下了飞机后,入住了驰名中外的长城饭店。房间订在了308,她与一个小伙子同时进了电梯,三楼到了,阿烟出了电梯,向308走去。“小姐,你的发卡掉了。”身后,那个小伙子拿着阿烟的蝴蝶发卡递了过来。阿烟笑了笑,接过发卡,说道:“谢谢”。小伙子呆了呆,发觉自己失态,马上说道:“不客气”,急忙进了电梯,上楼而去。 第二天,阿烟就迫不及待的去了自己做梦都想去的八达岭长城,在人山人海中阿烟经过艰苦的跋涉终于到了海拔888米**题词的好汉坡,擦了擦汗,阿烟顿时感觉心胸开阔,神清气爽,站在中国古代人民创造的奇迹上放眼大好河山,真应了那句不到长城非好汉。 阿烟向四处看了看风景,一回头,与一个小伙子四目相对,“是你”那小伙子居然就是昨天在电梯里拣到她发卡的人。“哈,真巧啊,昨天在小小的电梯里,我们能相遇,没想到今天在这长城上,万人丛中,我们还能相遇,不是有缘是什么!”小伙子笑了笑,伸出了手:“阿火,江西人,你呢?”阿烟握了握阿火的手:“阿烟,香港人。”“国语说的不错啊!”“那当然,我是中国人吗!”阿烟自豪的说道。 两人边聊边走下长城,秋风吹着阿烟的长发不断飘扬,也吹动了阿火那颗炙热的心。 阿火问道:“第一次来北京吧,怎么不跟旅游团一起?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小心被人拐卖了。”阿烟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笑道:‘我喜欢自由自在,想去哪玩就去哪玩,跟着旅游团多没意思啊,你呢?”阿火也笑道:“你我所见略同,我昨天刚到的北京,没跟北京的朋友打招呼,我就自己来爬长城了,不到长城非好汉吗!”又望着阿烟期待的说:“既然我们都是一个人,不如结伴而游?”阿烟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她对眼前这个帅小伙很有好感。 整个下午,阿烟和阿火逛了购物天堂西单商场,又去了王府井步行街体验了一把老北京的小吃,当然也尝试了那令老北京人津津乐道,他们却一口也难以下咽的豆汁。在新东安商场五楼吃过晚饭,又一起去六楼观看冯小刚的大片《天下无贼》,当刘德华死在葛优手上,而刘若英流泪大口吞咽北京烤鸭的时候,阿烟靠着阿火的肩膀哭了,阿火的心嘭嘭直跳。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烟和阿火游遍了北京的名胜。 他们早晨五点在**广场观看了雄壮的升国旗仪式,九点瞻仰了**的遗容后又拿着两串冰糖葫芦进了故宫,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领略了紫禁城的魅力。 他们一起去了颐和园在昆明湖里泛舟,在十七孔桥流连,晚上去前门品尝了正宗的全聚德烤鸭。 他们早晨吃完了炒肝,又去香山看漫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如画美景,在火红的枫叶做背景下,他们合了唯一的一张影,阿火的手搭在阿烟的肩膀上,阿烟轻轻的依偎在阿火的身旁。 那一天,阿烟和阿火去了天坛,在神奇的回音壁里,阿火站在这头,阿烟站在那头,中间相隔有几十米远,阿火激动的大声叫道:“阿烟,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在两人中间还站着一个中年妇女,耳朵被震了震,很不高兴的向阿火吼道:“叫什么叫,知道这是回音壁吗?叫那么大声,想把我耳朵震聋啊!”阿火不好意思的连声说对不起,接着,阿烟银铃般的笑声就在回音壁里环绕。 晚上,阿火特意带阿烟去了西餐厅,在舒缓的英文歌曲**进烛光晚餐,红色的烛光,血色的干红,还有那三分熟的牛排,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陶醉,阿火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抓住阿烟的手说道:“阿烟,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会让你幸福的。”不知道是烛光的映照还是什么,阿烟的脸红红的,她挣脱了阿火的手,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说道:“阿火,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彼此还不了解,你能多给我些时间考虑吗?”顿了顿又说道:“并且我的行程已到,明天就要回香港了。”阿火着急的问:“那你会跟我联系吗?”阿烟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当然会了,傻瓜,我还会邀请你去香港玩呢,不过不是现在。”阿火欣喜若狂:“我可没想一次求婚就能成功,只是表明我的心迹而已,看起来效果还不错。”阿烟拿起了酒杯:“来,不要破坏这浪漫的气氛。”阿火高兴的与阿烟碰杯后一饮而尽。 那晚,阿烟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舌头不听使唤了,才在阿火的扶持下回到了酒店。在308房前,阿火帮阿烟打开了门,“睡个好觉,明天我送你去机场。”说完,阿火就要回自己的房间,阿烟却小声的说道:“阿火,你能吻我一下吗?”阿火回头,看着阿烟那迷离的双眼,醉人的酒窝,还有那勾魂的双唇,他奔上前来,紧紧抱着阿烟,四片嘴唇接触着,覆盖着,交织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烟使劲推开了阿火:“好了,我要休息了,你也早点睡吧,我会永远记得这个吻的。”说完,进了房间,快速的关上了房门,只留下阿火独自在长廊里回味。 第二天一早,阿火就打车送阿烟前往首都机场,他突然发现阿烟的双眼红红的,问是怎么回事,阿烟说昨晚喝的太多了,难受,一直没睡好。到了机场,换好登机牌,阿烟紧紧的抱了抱阿火,并把一封信笺放在了阿火的西装口袋里“等飞机起飞了再看,我会想你的。”阿火不舍的说道:“我比你更强烈。”阿烟的眼眶里有泪花在滚动,她没有理会,转身进了安检门。 阿火,点燃了一根烟,迎风站在机场的大门口,当看到飞往香港的航班起飞接着冲入云霄后,他才缓缓的拿出了信笺,信是用那个蝴蝶发卡别着的,那字是阿烟写的,很是清秀: 阿火: 请原谅我没有告诉你真相,其实后天我就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和我青梅竹马,我们的感情很深。这次的北京之行是我想在婚前最后一次体验自由自在的感觉,很高兴能有缘认识你,和你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说真的,昨晚,我真的有点把持不住了,但理智最后还是战胜了冲动,那一吻将成为我一生最美好的回忆。不要傻傻的打我电话,它将永远无法接通。希望你能祝福我,也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女孩。 我忘不了长城、故宫、颐和园、香山,还有那**广场的升旗仪式,更忘不了天坛那回音壁里的一句我喜欢你。 永远会回味那难咽的豆汁、甜甜的冰糖葫芦、浓浓的炒肝,还有那前门全聚德的烤鸭,不过最激动的还是在西餐厅烛光晚餐中你勇敢的问我愿意嫁给你吗? 其实,我是一缕烟,而你是一团火,这一缕烟因为你一团火而产生,当烟火烧到最后,烟就会飘走,而火就会熄灭,两者却都不再属于对方。 阿烟 这时,一旁食品店的收音机里传来了吴奇隆的《烟火》,信笺向蝴蝶一样飞了出去,只剩下阿火一个人拿着发卡呆呆的站在风中,也许,冬天就要来了。 第十九章 烟火之一:北京邂逅 阿烟是香港人,今年22岁,长得虽不是特别漂亮,却也落落大方,尤其是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很是迷人。 趁着秋高气爽,她独自一人来到北京游玩。下了飞机后,入住了驰名中外的长城饭店。房间订在了308,她与一个小伙子同时进了电梯,三楼到了,阿烟出了电梯,向308走去。“小姐,你的发卡掉了。”身后,那个小伙子拿着阿烟的蝴蝶发卡递了过来。阿烟笑了笑,接过发卡,说道:“谢谢”。小伙子呆了呆,发觉自己失态,马上说道:“不客气”,急忙进了电梯,上楼而去。 第二天,阿烟就迫不及待的去了自己做梦都想去的八达岭长城,在人山人海中阿烟经过艰苦的跋涉终于到了海拔888米**题词的好汉坡,擦了擦汗,阿烟顿时感觉心胸开阔,神清气爽,站在中国古代人民创造的奇迹上放眼大好河山,真应了那句不到长城非好汉。 阿烟向四处看了看风景,一回头,与一个小伙子四目相对,“是你”那小伙子居然就是昨天在电梯里拣到她发卡的人。“哈,真巧啊,昨天在小小的电梯里,我们能相遇,没想到今天在这长城上,万人丛中,我们还能相遇,不是有缘是什么!”小伙子笑了笑,伸出了手:“阿火,江西人,你呢?”阿烟握了握阿火的手:“阿烟,香港人。”“国语说的不错啊!”“那当然,我是中国人吗!”阿烟自豪的说道。 两人边聊边走下长城,秋风吹着阿烟的长发不断飘扬,也吹动了阿火那颗炙热的心。 阿火问道:“第一次来北京吧,怎么不跟旅游团一起?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小心被人拐卖了。”阿烟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笑道:‘我喜欢自由自在,想去哪玩就去哪玩,跟着旅游团多没意思啊,你呢?”阿火也笑道:“你我所见略同,我昨天刚到的北京,没跟北京的朋友打招呼,我就自己来爬长城了,不到长城非好汉吗!”又望着阿烟期待的说:“既然我们都是一个人,不如结伴而游?”阿烟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她对眼前这个帅小伙很有好感。 整个下午,阿烟和阿火逛了购物天堂西单商场,又去了王府井步行街体验了一把老北京的小吃,当然也尝试了那令老北京人津津乐道,他们却一口也难以下咽的豆汁。在新东安商场五楼吃过晚饭,又一起去六楼观看冯小刚的大片《天下无贼》,当刘德华死在葛优手上,而刘若英流泪大口吞咽北京烤鸭的时候,阿烟靠着阿火的肩膀哭了,阿火的心嘭嘭直跳。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烟和阿火游遍了北京的名胜。 他们早晨五点在**广场观看了雄壮的升国旗仪式,九点瞻仰了**的遗容后又拿着两串冰糖葫芦进了故宫,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领略了紫禁城的魅力。 他们一起去了颐和园在昆明湖里泛舟,在十七孔桥流连,晚上去前门品尝了正宗的全聚德烤鸭。 他们早晨吃完了炒肝,又去香山看漫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如画美景,在火红的枫叶做背景下,他们合了唯一的一张影,阿火的手搭在阿烟的肩膀上,阿烟轻轻的依偎在阿火的身旁。 那一天,阿烟和阿火去了天坛,在神奇的回音壁里,阿火站在这头,阿烟站在那头,中间相隔有几十米远,阿火激动的大声叫道:“阿烟,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在两人中间还站着一个中年妇女,耳朵被震了震,很不高兴的向阿火吼道:“叫什么叫,知道这是回音壁吗?叫那么大声,想把我耳朵震聋啊!”阿火不好意思的连声说对不起,接着,阿烟银铃般的笑声就在回音壁里环绕。 晚上,阿火特意带阿烟去了西餐厅,在舒缓的英文歌曲**进烛光晚餐,红色的烛光,血色的干红,还有那三分熟的牛排,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陶醉,阿火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抓住阿烟的手说道:“阿烟,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会让你幸福的。”不知道是烛光的映照还是什么,阿烟的脸红红的,她挣脱了阿火的手,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说道:“阿火,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彼此还不了解,你能多给我些时间考虑吗?”顿了顿又说道:“并且我的行程已到,明天就要回香港了。”阿火着急的问:“那你会跟我联系吗?”阿烟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当然会了,傻瓜,我还会邀请你去香港玩呢,不过不是现在。”阿火欣喜若狂:“我可没想一次求婚就能成功,只是表明我的心迹而已,看起来效果还不错。”阿烟拿起了酒杯:“来,不要破坏这浪漫的气氛。”阿火高兴的与阿烟碰杯后一饮而尽。 那晚,阿烟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舌头不听使唤了,才在阿火的扶持下回到了酒店。在308房前,阿火帮阿烟打开了门,“睡个好觉,明天我送你去机场。”说完,阿火就要回自己的房间,阿烟却小声的说道:“阿火,你能吻我一下吗?”阿火回头,看着阿烟那迷离的双眼,醉人的酒窝,还有那勾魂的双唇,他奔上前来,紧紧抱着阿烟,四片嘴唇接触着,覆盖着,交织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烟使劲推开了阿火:“好了,我要休息了,你也早点睡吧,我会永远记得这个吻的。”说完,进了房间,快速的关上了房门,只留下阿火独自在长廊里回味。 第二天一早,阿火就打车送阿烟前往首都机场,他突然发现阿烟的双眼红红的,问是怎么回事,阿烟说昨晚喝的太多了,难受,一直没睡好。到了机场,换好登机牌,阿烟紧紧的抱了抱阿火,并把一封信笺放在了阿火的西装口袋里“等飞机起飞了再看,我会想你的。”阿火不舍的说道:“我比你更强烈。”阿烟的眼眶里有泪花在滚动,她没有理会,转身进了安检门。 阿火,点燃了一根烟,迎风站在机场的大门口,当看到飞往香港的航班起飞接着冲入云霄后,他才缓缓的拿出了信笺,信是用那个蝴蝶发卡别着的,那字是阿烟写的,很是清秀: 阿火: 请原谅我没有告诉你真相,其实后天我就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和我青梅竹马,我们的感情很深。这次的北京之行是我想在婚前最后一次体验自由自在的感觉,很高兴能有缘认识你,和你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说真的,昨晚,我真的有点把持不住了,但理智最后还是战胜了冲动,那一吻将成为我一生最美好的回忆。不要傻傻的打我电话,它将永远无法接通。希望你能祝福我,也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女孩。 我忘不了长城、故宫、颐和园、香山,还有那**广场的升旗仪式,更忘不了天坛那回音壁里的一句我喜欢你。 永远会回味那难咽的豆汁、甜甜的冰糖葫芦、浓浓的炒肝,还有那前门全聚德的烤鸭,不过最激动的还是在西餐厅烛光晚餐中你勇敢的问我愿意嫁给你吗? 其实,我是一缕烟,而你是一团火,这一缕烟因为你一团火而产生,当烟火烧到最后,烟就会飘走,而火就会熄灭,两者却都不再属于对方。 阿烟 这时,一旁食品店的收音机里传来了吴奇隆的《烟火》,信笺向蝴蝶一样飞了出去,只剩下阿火一个人拿着发卡呆呆的站在风中,也许,冬天就要来了。 第二十章 烟火之二:有缘无份 阿火是江西资溪县人,今年二十四岁,虽不是高大威猛,却也是一表人材,帅气十足,尤其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很有杀伤力。 阿火是中医世家,但到了他这一代,却选择了经商,在县城开了一家茶餐厅,生意很是红火。 自从阿火从北京旅游回来后,就整天无精打采,魂不守舍,根本就无法打理店里的生意,阿火爸妈几次问他,他只推说最近心情不好,叫二老不要担心。 正好,好友阿涛约他去法水温泉泡澡,阿火也想去散散心,就答应了。不知道是因为没吃早餐,还是因为心情不好,阿火居然晕在了温泉浴室里,幸亏阿涛及时发现,把他给抱了出来,才没有发生什么事。清醒过来后,阿火一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去大觉山转转,也许就能忘掉那个一笑两个小酒窝的女孩子。 大觉山有着阿火太多的快乐记忆,那里就是他的天堂,每当他有烦恼的时候,与朋友一起去大觉山玩玩,就会烟消云散,他希望这次也不例外。 阿火谢绝了阿涛的陪同,独自来到了风景绝美,却未经开发的大觉山。从大觉山角到山顶的大觉寺有十五里山路,一段是泥泞的土路,一段是陡峭的台阶,两边瀑布飞泄,冰凉的泉水不时飞溅到火热的脸上,身边偶尔传来欢歌笑语,来这里的人不只是青年男女,也有白发老人,他们大多是来祈福求签的,听说山顶的大觉寺很是灵验。 经过了三起三落的跋涉,满身是汗的阿火终于来到了大觉山的山顶,山风一吹,周围的云雾缭绕,以及那若隐若现的大觉寺,真是无限风光在顶峰啊! 大觉寺是一个天然的特大石洞,洞里冬暖夏凉,更有一汪甘甜异常,口感绝佳的聪明泉,十八罗汉个个鬼斧神工,观音、如来宝相庄严。 阿火无心求签,转了转耳朵岩,看了看读书洞,便来到了那棵酷似黄山上迎客松的不老松前,想起了过去一伙同学来到这里,男生都大胆的爬上了伸出了悬崖之外的不老松上照相,却死活不让女生冒险,气得女生都哭了,阿火不由的会心一笑。 一转身,突然一个梦中的身影出现在不远的前方,阿火以为是幻觉,擦了擦眼睛,又狠狠的掐了掐自己的脸庞,那个身影还在那里。 “阿烟!”阿火先是低声,接着大声的叫道:“阿烟,阿烟。”边奔了过去,那个身影一回头,没错,那双眼睛,那嘴唇,那小酒窝,正是阿烟。 阿烟一看是阿火向她跑来,大为惊讶,连忙想要跑开,阿火冲了过来,抓住阿烟的手说:“阿烟,真的是你,太好了,真的是你。”阿烟挣脱了阿火,说道:“先生,你认错人了吧,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再纠缠,小心我喊人了。”阿烟向无人的悬崖边跑去。 “阿烟,你为什么不理我,不会错的,我知道是你,你忘不了我,回来找我了。”阿火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跑着去追阿烟,突然大叫:“阿烟,小心!”阿烟急于摆脱阿火,没注意到脚下一个小石头挡道,一脚踩了上去,便向悬崖下摔去,阿火飞身一扑,右手险险抓住了阿烟的左手,“阿烟,别怕,我会拉你上来的。”阿火正要用左手一起来拉阿烟,突然,一个蝴蝶发卡从阿火身上掉了出来,落在离阿烟不远的石缝上。阿烟看着发卡,双眼湿润了,“阿烟,我要拉你上来了。”“等等,我可以够的着那个发卡。”“不,太危险了,发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没事的,我能拿的到。”说完,阿烟伸出了右手去拿那个发卡,但始终只差一点点。“阿烟,我拉你上来吧,发卡不要了。”阿烟咬了咬牙,拼命的一摆腰,身子一晃,右手终于抓住了发卡,但同时她的左手也从阿火的右手中滑出,阿烟大叫一声,阿火便要扑下悬崖。正在此时,一个瘦小的身子从阿火头上飞过,跃下悬崖,双手抱住阿烟,双脚一踢崖壁,便安全的站在了阿火的身边。 这人正是大觉寺的方丈释永清大师。大师双手合什:“阿弥陀佛,年轻人贪恋风景,却要小心生命啊!”说完缓步而去。 阿火紧紧抱住阿烟:“阿烟,吓死我了,你为什么要逃避我?”阿烟将蝴蝶发卡交给了阿火,“忘掉我吧,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有我的苦衷。”说完,就要下山而去,阿火追了上来,“究竟有什么事,你说出来,我们一起解决好吗?”阿烟摇了摇头:“算我对不起你,不要再跟着我了,否则我就跳下悬崖,我说的出做的到。”阿烟快步奔下山去,身后传来阿火一声又一声的“为什么”,大叫声在山谷里久久回荡。 阿火失魂落魄的回到家来,一进门,阿火的爸爸就笑着说:“阿火,你看谁来了?”阿火一看,原来是儿时的死党水哥,喜道:“水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通知一声,我好去接你啊。”那水哥不过二十七八岁,面目清秀,但却坐在一台轮椅上,笑着说:“我今天早晨刚到的,这次是回来祭祖的,当然也看看十多年不见,你小子长什么样了。听叔说你最近心情不好,不会是找不到称心的老婆而烦恼吧,哈哈。” 阿火搬了把凳子坐在了水哥的身边:“哪有的事啊,你别听他们瞎说。”摸了摸水哥的双腿,“哎,听说你腿被撞断了,我真想冲到香港去看你,可爸说我去了也没用,香港医术那么发达,一定能医好你的,没想到”说到这里,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当年,我在山里被‘七步倒’咬伤,要不是你卖命的背我回来,我早就完了。” 水哥拍了拍阿火的肩膀,“这一晃离开老家到香港也十多年了,一直都想找机会回来看看你,一个是没有时间,二来也不方便。现在好了,香港回归了,你哥哥我也因祸得福,给你找了一个好嫂子,有她在,我方便多了。”说到这里,脸上充满了幸福的笑容。 阿火高兴的说道:“嫂子呢?我一定要好好谢谢她。” 水哥笑着说:“在厨房炒菜呢!你嫂子做的菜可好吃了。”说完向厨房叫了一声:“阿烟,快来看看我的好兄弟阿火。”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正是那个令阿火魂牵梦绕的阿烟,“你嫂子今天还一个人到大觉山给我祈福求签呢,是上上签哦。” 顷刻,阿火的心在滴血,水哥还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听不到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只是敷衍的说了一声:“嫂子,你好,谢谢你把水哥照顾的这么好。”阿烟也笑着说了一声:“你好,这是我应该做的。”但这次那两个小酒窝却没有出现。 那顿晚饭是阿烟和阿火爸妈做的,十分丰盛,水哥吃得很开心,阿火却食之无味。 饭后,华灯初上,水哥让阿火带着阿烟转一转资溪县城,他要和阿火爸爸聊聊能不能用中医手法医治他的双腿。阿火和阿烟走在水泥路上,月光和路灯同时洒在他们身上,很长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终于,还是阿烟打破了沉默:“水哥是个好人。”“我比你更清楚。”阿烟又说道:“我们并不是青梅竹马,他的腿是因为救我而被汽车压断的。”阿火停下了脚步,阿烟接着说道:“我今天才知道,他有一个好兄弟叫阿火,可笑的是那人居然是你。我答应过他,要照顾他一辈子。”阿火点了点头,什么话都没有说,阿烟不忍但还是坚决的说:“那我先回去了,你,你也早点回去。”阿火还是点了点头。 阿烟走了,阿火没有回头看她,他知道他不能回头,他害怕,他害怕自己会情不自禁。 那一晚,阿火没有回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阿烟只是在第二天的早晨收到了一条短信: 你是一缕烟,而我是一团火,这一团火因为你一缕烟而燃烧,但当烟火烧到最后,烟要飘走,而火就会熄灭,而它也将永远不再为谁而燃烧。 第十九章 逝去却无法忘记 (一) 谁是近代最受尊敬的人,也许有人会说是大气磅礴、才气冲天、开创新中国的一代伟人**,也许有人会说是坚韧不屈、目光独到、带领人民富起来的邓小平,但我要说周恩来才是近代最受尊敬的人。他的品格、他的能力、他的气度都深深的令我折服。 当看到联合国为他降半旗的原因后,我感到了骄傲,我为我与他一样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当看到周总理惊人之六无后,我落泪了,我为他为中国所做的一切而落泪。 1976年1月8日,你走了,我还没有出生。你的骨灰在洒向大地之前,还在人民大会堂的台湾厅放了一夜,我知道你想看着台湾回归,你的骨灰洒向了大地,也同样洒在了我们心里。 2007年1月8日,我24岁,你却离开我们有31年了,我只想告诉你,你虽逝去,却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二) “香港没有摇滚,只有beyond。” 是谁在我经历挫折的时候,告诉我自信、打不死的心态能活到老;是谁在我迷茫的时候跟我说不再犹豫就能再见理想;是谁教我在冷雨夜里对情人说喜欢你、真的爱你;是谁叫我踏着灰色的轨迹寻找旧日的足迹;是谁在赞美大地的子孙农民;是谁在长城上高呼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是谁在控诉战争,祈求和平与爱,是你,beyond的灵魂——黄家驹。 天生你就是个不屈不挠的汉子,一张不需修饰的脸经历了多少风霜;天生你就是个不世出的奇才,一首首旷世的杰作抚慰了多少心灵;天生你就是个不信命运的人,没错,你永远打不死,因为只要有人就会有你的歌,只要有心,心里就会有你。 (三) 姑姑是这个世上最疼我的人,她走了,走的那么匆忙,她抗争了,却还是败在了病魔的手上。她死的时候不过46岁,一直都在被病痛折磨的她临死前却笑了,我不知道她笑什么,却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姑姑的葬礼,我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最后终于累的不行了,倒在姑姑临死前躺的床上就睡着了,有人叫醒我说死人睡过的床不能睡,要不就会被死人害死再换她投胎,我理都没理他,那么疼爱我的姑姑,又怎么会害我呢! 我读书时代的寒暑假都是在农村姑姑家过的,姑姑带我去上山砍柴,下河捉鱼,她教导我说:“翔儿啊,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做了官,可千万不能忘了农民的苦啊,要时刻为农民想着,农民是这大地的根啊。”有时候,我会做错了事,姑姑并不骂我,连说都不说我,她只是用她的行动来感染我,让我自己知道错了,让我自己去改。 姑姑很平凡,她没什么文化,她没什么见识,她甚至不会说普通话,但她在我心里很重很重,多想再吃到她炸的红薯片啊,多想再吃到她做的米糖啊,多想她再打着扇子给我讲故事啊,但那只能在回忆里,或在梦里。 (四) 明是我儿时的玩伴,大我一岁,我24岁,他却永远的停留在了13岁的那个夏天。 小时的我们属于人见人厌的类型,不是砸人家的窗户,就是打了人家的菜,还美其名曰:改窗换菜,明很会游泳,我却一直是个旱鸭子,那年的夏天,出奇的热,明约我去水库游泳,我不敢去,他就和另一个伙伴去了。当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他面色苍白,肚子鼓涨,我不相信这一切,这怎么可能,他的水性那么好,爸爸告诉我说:明是因为救另一个伙伴而死的,当时那个伙伴脚被水草缠住了,明钻到水里,帮他把脚拔出来后,自己却被水草缠住了脚不能动弹,那个伙伴本来就没有力气了,勉强爬到了岸上,等他艰难找到人来后,明就已经死了。 我不愿相信这一切,但事实无法改变,我的朋友,我的死党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我再也不学游泳了,更不敢去河里洗澡,我忘不了明的死,我愿意做永远的旱鸭子。今天,对着天空,我想轻声的问:“明,你在那边还好吧?” (五) 现在,坐在电脑前,胸前的领带在这寒冬给了我一丝温暖,它是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十分漂亮,看见它,不由得想起了静。 静是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大方且又庄重,开朗而不疯癫,爱笑却很害羞,不漂亮却很可爱。 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互相很有好感,在我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并说要牢牢的系住我,不让我跑掉。在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她喜欢的不得了,我说要好好的保护她,不受风吹雨打,她十分感动。 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说:翔,我要去俄罗斯了,我们分手吧,我爱你,但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没有挽留她,我也没有问她原因,我只是笑着拥抱她,并祝她好运,也许她没有看到,转身以后,我的泪已经控制不住的流到了嘴角,也许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喝的被人抬了回来。 看见了领带,我想起了她,想起了与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不知道,在寒冷的莫斯科,她是否穿着那件白色的羽绒服也会想起我。 逝去的虽然逝去,但它发生了,它深入了人心,它就不会被忘记,所以有些人有些事虽逝去却永远无法忘记。 第二十章 博客,我该拿你怎么办? 博客是个什么东西,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自从我认识了网名叫“天仙下凡”的mm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个这么好玩的东西。 你可以把自己的心情、故事、感悟通通放在上面,与大家一起探讨分享;你也可以把认为好的图片、音乐、文章存在上面,时不时的拿出来回味一下。 我的第一个博客是和讯的,因为“天仙下凡”说她不跟没有博客的人交朋友,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博客居然成为了交友的必需品,但我还是赶紧去注册了一个,你还别说,凭我那些烂字破文居然点击率还不错,我也因此认识了很多mm,我那个乐啊,早就把伪劣的天仙忘到九霄云外了。 没过多久,我突然发现,我那帮博客朋友都不见了,我就奇怪了,这人都上哪去了,咋玩集体失踪呢,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改换门庭去搜狐弄博客了,说是那里更好。我一想不能落伍啊,赶紧也上搜狐那看看去,你还别说搜狐是比和讯爽多了,我二话不说把和讯博客直接打入冷宫,开始宠幸起搜狐博客来了。 我是专心致志的丰富我的搜狐博客,终于在一些有博客的朋友里有了点名气,我当时就想一心一意的弄好它。可大家也知道,我这个流氓看见美女,那就是六神无主、神魂颠倒啊,那时我认识了一个mm,我们天天在网上聊得是热火朝天,我向她炫耀我的文字功底,让她去看我的博客,她说搜狐博客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我们51,硬是不去看。迫于美色的压力,我懦弱的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去51注册了个博客,把自己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搬了上去,终于获得了美女的芳心,我心想牡丹花下死都可以,注册个博客算个屁事啊,于是又心安理得了。 那段日子,我苦啊,我既要照顾搜狐又不能丢下51,我是这边跑来那边奔,不是发帖就是写文,朋友跟我说最近流行qq空间,我送他一个字“滚”。 那天,51mm突然给我发信息了,说她不在51了,她找到一个更好的博客了,还能上传音乐,我连忙问她什么博客啊?她神秘的说那个博客现在知道的人少,叫我别太张扬,我说打死我也不说,你告诉我吧。她给我打来两个字,我当时就晕了,你猜哪两个字,“和讯”,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当年我那么绝情的抛弃了她,是因为她长的丑,现在可好,她不知道上哪整容回来,居然还获得了地球小姐的桂冠,我该怎么办呢?我这张旧船票还能否登上她的豪华客轮。 我马不停蹄的进了和讯,一输入,嘿,当年我的博客居然还可以用,看着那熟悉的用户名,那熟悉的密码,我那个喜啊,正在我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突然一个信息发来,“你小子还有脸回和讯啊,咱和讯不欢迎你这样的见异思迁者,你给我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我一怒,这是谁啊,怎么这么横,一点修养都没有是咋地,当我看到发言人是“天仙下凡”后,我一声不吭灰溜溜的撤出了和讯,我无脸再回和讯了。 51博客我也不想弄了,我想我也花心够了,还是安心和我的搜狐博客过下半辈子吧。 今天,我偶尔发现了一个美女加才女的博客,哇,是新浪的哦,我多想给她留言啊,可这鬼东西居然说只有它们新浪博客的人才可以留言,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我是不是该注册一个新浪博客呢? 第二十一章 第一次 那深深的感受,默默的在心底流淌 第一次见面,是在火车上,她坐我对面,用那甜美的笑容问我借本书看,我无法拒绝,我们居然还是同乡。 第一次我们就成了朋友,“我叫莉”,“叫我翔好了,从这刻开始,你多了我这个朋友。” 第一次我请她吃饭,我喜欢吃辣,她却喜欢吃甜,不禁在心里问:两个不同口味的人能否生活在一起? 第一次一起上网,朋友给我发来这首经典的mv《第一次》,我转发给她看,她笑着用qq说: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沉静有三分之一秒钟,我冲出网吧,敲开关门的蛋糕店,逼着朋友睡眼蒙胧的做了一个蛋糕,那是我见过气氛最好的网吧,所有上网的人都在祝一个女孩生日快乐,然后分享这个甜美的蛋糕。 第一次向她表白,用的是电话,我用颤抖的手拨那烂熟于胸的号码,血往上涌,全身每个细胞仿佛都在跳动,“莉,我喜欢你。”“我有男朋友了,忘了我吧,别再胡思乱想。”她迅速的挂了电话,不让我多说一句话。那“嘟嘟”的忙音如一桶冰水,扑灭了我的爱情之火。 第一次她给我打电话,“翔,出来陪我喝酒。”“在哪?”“西门口”“西门口那么大没说完,她就挂了,在找了七家夜宵店后,终于看见她坐在包厢,用一瓶白酒迷醉自己。 第一次陪她喝酒,除掉后来我用白开水换的那瓶,她喝了半瓶白酒,还奇怪的问:“为什么这酒和白开水一样。”我没有问她为什么这样,如果她想说,她就会说。“我被甩了。”她的话语令我没有一丝高兴,而充满了心疼。 第一次她吻了我,不知道她是清醒还是沉醉,那甜甜的味道如同触电漫遍全身,我吻了她的额头、鼻梁、酒窝直至嘴唇。 第一次她躺在我怀里,睡着了,那感觉仿佛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人,我一动不动,怕影响这甜蜜的时刻,7小时47分,她都没有离开过。我们就这样恋爱了。 第一次去她家,在她父母面前,我紧张的语无伦次,她一次次用笑语解除尴尬。 第一次她来我家吃饭,帮忙炒菜,和爸妈搭讪,那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了我。 第一次陪她去看日出,在风中苦等了一夜,临近清晨,突然下起雨来,她笑着说:“我们的感情,是经过风雨的洗礼哦。”我却开玩笑的说:“不仅没看到日出,这下山的道也不好走了,真是没光明没前途啊。” 第一次我们之间有了争吵,原因小的我都不想提起,冷战两日,还是在我的巧克力攻势下,她才投降了。 第一次我打了她,她和我妈吵架,还骂个不停,我正好看到了,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却印在我的心里,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妈冤枉她了,她委屈的在我怀里哭个不停,我抚摸着她的长发,并发誓永远不再打她。 第一次我们分开了,我决定去北京闯荡闯荡,而她要留在家里上班,于是最远的她成了我最近的爱。 第一次我们分手了,她说她在我心里并不是第一位的,我只顾事业的发展,很少给她打电话,我有苦难言,并求她给我一个机会,打算借春节回家之机重获她的芳心。 第一次我才明白距离真的是爱情的杀手,在元旦那天,我接到她的电话,“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来得这么快,我措手不及,我思绪混乱,我沉默了许久,“新婚快乐”四个字在嘴边停留了很久,却迸出了“新年快乐”四个字。 第一次见到她们夫妻是在两年之后的老家,她大着肚子,身边的男人极力的呵护。她看见了我,那眼神在暗示我不要和她打招呼,我扬起了嘴角表示同意,她没有想到,她的男人会和我打招呼,她并不知道我们是多年的好友,一阵寒暄过后,我说道:“你小子运气好啊,嫂子这么漂亮,还有没有这级别的啊,给哥们我也介绍介绍啊。”我虽然很好奇,但还是忍着没有看她的表情。 今天,坐在电脑前,偶然的又看见了这首经典mv《第一次》,我一次又一次的重放着它,我哭了,眼泪流到嘴角也没有感觉,它不是第一次,也应该不是最后一次。 第二十二章 爱不在服务区 夜 寂静 心很乱 无法入睡 我在思念谁 想找人聊聊天 打开手机电话簿 没有一个我想拨通 手指不由自主的按着 一个不能再熟悉的号码 如果电话接通我该说什么 想你爱你怨你念你还是恨你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别问想谁爱谁怨谁念谁还是恨谁 心如果转移了爱就不在服务区 要不是痛彻心扉谁又记得谁 往事总在脑海间不断徘徊 到底该如何忘记你的笑 它已经深深刻在心里 爱情是否穿肠毒药 忘情水怎样配制 说好不再骚扰 却情不自禁 恨我痴心 都怪我 思念 你 第二十三章 爱已欠费停机 晨 醒来 头剧痛 满室烟味 到处空酒瓶 半躺在沙发上 眼角那泪痕还在 罪魁祸首那句分手 你的绝情我永远不懂 一万个理由想把你留下 却无法融化你那冰冷的心 拿出电话拨出那最后的希望 我要告诉你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您的电话已欠费停机请及时充值 爱已经欠费停机哪有情来充值 扔掉电话扔掉刻骨铭心的爱 人皆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叹三千弱水无点滴属我 难道是上天有意安排 或是缘分还未到来 我生命中的精灵 你是否在等待 我苦苦追寻 你可知道 我已经 碎了 心 第二十四章 豁然开朗 2007年,眨眼之间已经25岁了。 25岁是个怎样的年纪呢?不再年少轻狂,不再只知玩乐,就连笑容也不再那么纯洁了。成熟了,肩上多了生活的重担,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该成家了,即使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但看着家人那一张张期待的脸,又于心何忍。事业,仿佛就在眼前,但却总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于是,悄悄的,心情烦躁了起来,过去的乐观心态早就趁势躲了起来。 想找知心好友聊聊天,却发现,再也不是恰同学少年,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日子了。要陪老婆,要照顾孩子,哪还有空陪你出去喝酒说那些无聊的话题,做兄弟的当然要理解也应该理解。 想想是否真的也该随着大流,找个老婆,安心的过日子,不再这样像浪子一样,无根漂浮。于是,上心了起来,不断的去相亲,不是自己看不上,就是别人看不上自己,才明白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能够生活在一起,该是修了不少世的缘分所致。 渐渐的外公外婆着急了起来,渐渐的爸爸妈妈也着急了起来,弄的自己也自然而然的着急起来,可这事,不是你加油努力就能有效果的,所以心情格外的不好起来。烟吸进嘴里,吐了出来,却不带走一丝烦恼,酒喝进胃里,吐了出来,却没减少一丝忧愁,优美的音乐也欢快不起来,搞笑的电影也欢畅不起来,对着镜子才发现原来这就是颓废。 文思被冰封,灵感被冻结,手在键盘上却敲不出一点令人满意的字符。原来高兴的时候能文思泉涌,伤感的时候能灵感迸发,唯这颓废却是一蹶不振。想要调节调节,却总是找不到按钮,想想,也许就这样了,或许沉默的死去,或许哪天沉默的爆发。 突然,天上掉下了一个林妹妹,虽然她不姓林。她的笑容那么灿烂,扫去了我所有的阴霾,她的话语那么动听,带走了我所有的忧愁,她开朗的性格让我的颓废无地自容,她是不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应该是,当然也许她自己并不知道她是天使,我却知道,因为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天使。 她认我做了哥哥,我开心的不得了,有了这样的妹妹,遇到任何事,我也会微微一笑,绝不颓废。原来,生活真的就如字母饼干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活着本来就是受罪,如果还要自己和自己烦恼,那人生真就无趣了,开心起来,还是那句话:笑对人生,我是流氓我怕谁。 第二十五章 复活 下午看完了复活,本以为会如看但丁的神曲一样痛苦,没想到却说不出来的轻松。 小说主要讲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因为碰上了年轻时曾经引诱过的女子卡秋莎,发现她居然成了一个妓女,而且还无辜的担上了杀人的罪名。通过去监狱里探视卡秋莎,与之交谈以及所见所闻,开始审视自己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终于决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他开始厌恶身边的贵族,并批判当前的法制,他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他尽全力的拯救卡秋莎以及承诺要娶她给她幸福生活,他无私的帮助监狱里的那些无辜者。最终卡秋莎原谅了他,并依然爱着他,为了不毁灭他的生活而答应嫁给关爱她的政治犯西蒙松。而主人公最后也从福音书上找到了他寻找了许久的答案,明白了“人类相亲相爱,不可仇视”的启示。 小说最后说到:从这天晚上起,聂赫留朵夫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不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遭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具有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他生活中的这个新阶段将怎样结束,将来自会明白。 主人公复活了,我是否还在沉睡。 最近这一个月,连续的阴雨,我的心情仿佛也发了霉,变的臭不可闻。自己都明白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但却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自己颓废下去。终于阳光冲破了阴霾,我心上的霉菌也被它一扫而光,远离的笑容又回来了,洗了个澡,换上身衣服,顿时觉得清爽了许多,是该和颓废说再见了。 套用复活的那句话:从今天晚上起,我要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不仅因为我的思想复活了,还因为从今天起我所遭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具有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我生活中的这个新阶段将怎样结束,将来自会明白。 第二十六章 爱情青睐于执著者 彤很喜欢上网聊天,在网上她可以畅所欲言,她可以做另一个自己,因此她在网上交了很多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网恋来了,彤的靓丽外型吸引了很多网络单身汉的追求,但她并不想赶那时髦。 时间停在了2007年,彤24岁了,虽然她自己并不着急,但父母却整天催促她尽快解决终身大事。看看自己所有的朋友,还真就她一个还是孤家寡人。想了很久,彤决定做一个新新人类,从一直追求自己的五个她最好的网友中选一个,相伴终生。 彤在武汉黄鹤楼边的一家餐厅里当主管,那家餐厅是她大伯开的,店里的员工也全是亲戚。她每天下了班后,都会到对面的新浪潮网吧上一会网,一来缓解紧张的工作压力,二来和朋友聊天她感觉很开心。 打定了主意后,彤给那五个最好的网友发了信息,让他们来武汉玩。 龙,27岁,房地产经理助理,他把所有的激情和精力都用在了事业上,当然偶尔也流露出了对家庭生活的向往,但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又紧张的投入到工作上去了。当他收到彤的信息后,他一口回绝了,“很抱歉,我没有时间,如果你愿意来我们这玩的话,我会好好招待你的。”彤回了一条:“没事,你忙吧,有机会我去你那玩。”发完以后,自然就将他淘汰掉了。 宇,26岁,政府公务员,他帅气逼人、热情开朗,口才极佳,幽默的话语总能把彤逗的哈哈直乐,在五人中,彤偏向于他。收到彤的信息后,他马上回了一个电话,“彤,你想见我了吧。”“是啊,你来吗?”“你不会把我卖了吧。”“看你敢不敢来喽。”“我是流氓我怕谁。呵呵,我想是你该担心了哦。”“我担心什么?”“美女看见流氓,总是要担心的。”“那你来不来啊?”“当然拉,这机会我怎么会放过呢。就这两天吧,我会给你发信息的。”挂了电话,彤在幻想着见到宇后的情形,可谁知道宇就如同失踪了一样,不仅手机不接,连qq也不上了,很久彤都没有明白为什么,直到表哥说了那句话:“哪有人把网络当真的啊,一旦你当真了,他就怕了,即使他不怕,他也不当真。”那以后,宇在彤的生活中消失了。 斌,28岁,公司员工,为人诚实、稳重,是彤的知心好友,他总是作为彤的倾听者,每当彤有什么烦恼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开导,其实在彤的心中,他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其实有时候老公也就像大哥哥一样。接到信息后,斌等到周末并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就登上了去武汉的火车,过了长江后,他给彤打了个电话,“彤,我在去武汉的火车上,快到了,你在哪,告诉我地名,我打车过去。”彤刚经过宇的事情后,对网友已经心灰意冷了,“斌,我很烦,你还是别来了,我想一个人静静。”斌听到这里,虽然很遗憾,但还是体谅的安慰了彤之后说道:“那好吧,我就坐车再回去,什么时候你想我来的时候,再跟我说。”斌在武汉没有一丝停留,又坐着火车回去了。 锋,26岁,网络工程师,活泼有朝气,属于新时代的年轻人,他对待问题总是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彤对她很是崇拜。在去武汉的火车上,他也是给彤打了个电话,“彤,我快到了啊,你来火车站接我吧,武汉,我可第一次来,不要被不法份子拐去做传销了啊,那国家可就少了一个栋梁啊。”“锋,对不起,我最近很烦,谁都不想见。”“诶,我说,你这玩笑可开大发了啊。”“真的,锋,现在我不想说什么,过两天我会跟你解释的。”“我不用解释,就这么着吧,武汉见,到了我再给你打电话,来不来就看你了。”说完,锋不但挂了电话,还把手机关机了。锋在武汉的户部巷美食街给彤打了个电话,“美女,我现在在户部巷等你,不见不散啊。”彤本来就很生气,现在一听气更上来了,“你爱在那等多久是你的事,我说了不想见就是不想见。”说完,关了手机。自那以后,不管彤说什么,锋再也没有理过她。 翔,25岁,私营业主,开了一家茶餐厅,业余喜爱写作,他平常话很少,只是在跟彤聊天的时候才会长篇大论,彤很欣赏他的才气,只是觉得他不会说好听的话讨女孩子的欢心。翔是在火车站给彤打的电话,“彤,我到武汉了哦,你在哪?”“翔,最近发生了些事情,我不想见网友,很抱歉,下次好吗?”“发生了什么事啊?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你。”“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心情比较烦,过两天我会告诉你的,现在我真不想见你。”挂掉了电话,翔并没有离开武汉,他心里暗暗的说:彤,我会找到你的,不管你在哪里。我来了,就不会这样轻易的回去。他想起了经常和彤视频的时候,看见彤上网的网吧椅子靠背上写着“新浪潮”三个字,他想那应该就是网吧的名字了吧。对了,有一次彤不小心露了一下口风说她天天看见黄鹤楼,那她应该在黄鹤楼附近,那就先去黄鹤楼再说。打了个车,到了黄鹤楼,翔无心观看风景,他向学生打听新浪潮网吧在哪,那学生很显然是网吧的常客,指着拐角的地方说拐过那个弯你就能看见了。翔转过拐角,果然看见了新浪潮网吧的招牌,只见网吧对面全是餐厅,彤会在哪一家呢?也许她还不一定在这条街上。管他呢,一家一家找吧。在找过了十四家餐厅还没有结果后,翔有点饿了,于是在第十五家餐厅,他决定在这吃点东西再继续大海捞针。 那是家湖南菜馆,现在不是饭点,客人居然也不少。翔选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下了,马上就有一个服务员来给他点菜,“剁椒鱼头、红烧肉,再来两碗米饭,好了,麻烦快点。”服务员刚拿走菜单,转身离去,翔就看见了坐在吧台的彤,她正在低头算着帐,发丝垂在额前,居然比视频还要漂亮许多,翔傻了,他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翔乐了,他居然真的在大海里捞到了针。吃过饭后,服务员来结帐,翔对服务员说:“叫你们吧台的经理来结,我是你们老顾客了。”彤听完服务员的话后,走了过来,翔用手遮住低着的头,彤笑着说道:“先生,您是我们的老顾客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啊!”翔说:“小姐,我有一个朋友跟你长的一模一样啊,她叫彤,不知道你认识不认识啊。”说完,翔忍不住的哈哈大笑。彤这才认出是翔来,她居然也笑了起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反正那一刻她很开心,她为面前的这个男人开心,也为自己开心。 自然的,彤嫁给了翔,在婚礼上,斌和龙都来了,他们始终不明白彤为什么会选择翔而不选择他们。 第二十六章 拼命三郎和小李飞刀 昨晚,八一对广东,这个赛季的最后一战。八一最终以总比分四比一击败了广东,在十二年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八次夺得桂冠,这不能不让人佩服。 赛前,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凭广东的实力,赢八一应该不在话下,没想到,大家都没有想到,八一依靠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永不服输的精神一次次逆转广东。 王治郅不需多讲,在国内的比赛中作用还是很明显的,我主要说的就是拼命三郎张劲松和小李飞刀李楠。这两人都是老将,老的不能再老了。关键时刻正是他们两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张劲松两次诡异的三分还有一次奇怪的上篮,不能不说拼命三郎绝对是八一的钢铁斗士,而在八一队很长时间不得分渐渐被广东反超的时候,小李飞刀又出现了,一个致命的三分彻底把广东升起的士气给压了下去,直至最后的胜利。 拼命三郎,在古龙的经典之作七种武器中的离别钩那节,讲到一个人物,他叫杨铮,他的武功并不高明,也没任何惊艳之处,但是很多人都怕他,为什么?因为他会拼命,他每一次打架都置自己于死地然后跟人拼命。为了一拳头能打在你的脸上,他甚至愿意你的剑刺进他的心脏。所以,古龙说他要写的武器并不是离别钩而是拼命,拼命也是一种武器,而且是一种很恐怖的武器,它能够击碎任何对手稍稍软弱的心灵。张劲松就是这样,他昨晚绝对是拼命三郎的真实体现,拼命是一种精神,一种在战场上凌驾于一切的精神,我喜欢它,我向它致敬。 小李飞刀,是一种兵器,也是一个人,相信不知道他的人应该很少。在古龙的巨著中他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兵器永远是兵器,它不会改变什么,而用兵器的人却绝不是一层不变的。所以小李飞刀杀死了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虽然大家害怕的是他那例无虚发的飞刀,可却谁又能明白,在飞刀背后包涵了多少东西。自信,没有自信,就绝不会有例无虚发的飞刀,李寻欢绝对是个自信的人,他对自己飞刀的信任可以从那场战上官金虹可以看出,当阿飞问李寻欢战果如何,李寻欢说道:他想试试我的飞刀是否真的例无虚发,他试了,所以他死了。果断,绝顶高手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做出最致命的一击,小李飞刀就是这样。实力,当然实力才是最关键的,没有实力一切都是空谈,小李飞刀确实是上天入地绝无仅有的绝技,那是一种近乎诡异的力量,天上地下没有人能够接的住它,能够得到这样的评价,绝对是实力。 李楠,被称为小李飞刀,不但因为他自信、果断而且有实力,还因为他姓李,就像我姓王,我喜欢大家叫我小王飞刀一样。虽然他老了,但老了的小李飞刀还是小李飞刀,他可以忍住大半的时间不出手,但一出手,必击中要害,致对方于死地。昨晚,我看比赛是去看李楠的,我想看看这个带着我最喜欢人物头衔的球员是否真的如小李飞刀一样,我没有失望,我想小李飞刀也没有失望。 也许江湖已经不适合他们了,他们确实老了,但他们的精神却是江湖所需要的。正如顾城所说:在灵魂安静之后,血液还会流过许多年代。 江湖中没有了张劲松和李楠,但还会出现一个又一个拼命三郎和小李飞刀,因为江湖有人,只要有人,精神就会延续。 第二十七章 愚人还是愚己 4月1日,西方的愚人节,不知道多少人在这天上过当,我就上过一次,对方骗我说她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叫我去接她,我等了她整整一个下午,人影都没见到。后来接到她的电话,正想对她发火,她却告诉我愚人节快乐,我才知道原来这天就应该被骗,不上当反而就显得不那么合适了。 据说在今天骗人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天大的谎话也可以说。我在想,最开始提出这个节日的人,一定是个说谎的天才,他有骗人的天赋,但却又怕造成的后果会很严重,所以他无奈,他寂寞,他感到空虚。最后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提醒了他一下,他决定向议会建议把每年的4月1日作为一个说谎的节日,于是便有了愚人节,他终于可以发挥他那独到的才能了,虽然每年只有一天,但对于他来说那一天就够了,他不再空虚了,他感到生活的美好,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精心的策划4月1日怎么愚人,他把所有的心思都用来构思4月1日怎么愚人,他的生命为了这一天而活。他确实是天才,他所有的策划都是完美的,他所有的构思都是奇妙的,他被人们称为了愚人大师,但人人都讨厌他,人人都不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他又开始无奈、寂寞、空虚。在他临死前,他突然领悟到了,原来愚人竟然是愚己,看看自己这一生,不断的愚弄别人,生活被愚人给占满了,他没有干过任何别的事,他这才发现,自己的一生被自己给愚弄了,他哭了,但那眼泪来的太晚了。 很多人在今天都想出各种怪招来愚弄别人,不管成功与否,最后总是要说句愚人节快乐,以便逃脱责任。我今天没有骗人,因为我经常都会说谎,愚人节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却反而想在今天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不说言不由衷的话,不戴伪善的面具,做一个货真价实的流氓。我在想,在如今这样的虚伪社会,是否愚人节该变换它的职责了,变成一个所有人在今天都不能说谎,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节日,让我泱泱大国,做到真的以诚信为本。一天,不过24小时,但能够体验24小时的真实,也够了,何况还可以期待明年。 很多人都喜欢开玩笑,包括我自己。因为我早就体验到了幽默的魅力,但我却无知的把开玩笑当成了幽默,以为这样大家就会喜欢我了,却总是不知道,正因为那无聊的玩笑,才让人与人之间的真诚消失殆尽,而关系就慢慢变的那么复杂。玩笑作为生活的调剂,确是有它存在的必要,但它却是一匹不好驾驭的野马,搞不好就会失控,玩笑造成的严重后果,这样的事情可不少发生。 4年前的今天,张国荣给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选择了愚人节这天结束他的生命,也许他活的太累了,他每天都在愚弄别人或被人愚弄,他想放下这个担子,他回想起童年的时光,那时候他没说过一句谎话,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太虚假了,特别是在4月1日这天,他总是会对着镜子嘲笑自己,过什么愚人节啊,你哪天不是在过。终于,在2003年的4月1日,他来到了一座大厦的顶楼,他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忙着愚人的行人,他笑了,他义无返顾的跳了下去。风继续在吹,太阳照样的从东边升起,大家一样的说着谎话,继续生活在愚弄别人或被人愚弄的世界,但却少了一个人,少了一个唱着沉默是金的哥哥。 想说句真话确实很难,要不就是进入梦乡,要不就是被人灌醉,偶尔不顾一切的大吼一声真话,还居然没人相信。我也有点无奈,有点寂寞,有点空虚起来,渐渐的只有做梦或者喝醉的时候,我才会自言自语的呢喃:我真的是流氓,绝不骗你。 愚人节就要过去了,明天又要开始说谎、骗人了。我最后说一句,就一句:以上纯属玩笑,请别当真。 第二十八章 学会放弃 最近喜欢听这首《位子》,歌词大意是说一个女人为了自尊把心爱的男人让给了另一个女人,因为她心爱的男人说他同时都爱着这两个女人,虽然这确实伤她太深,但她还是把位子给了那个女人,推开了车门,去走自己的旅程。 我在问自己,为什么我喜欢听这首歌呢?也许是我正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我在追求一个女孩,可她总是不痛不痒的敷衍着我,朋友让我放弃,他首先跟我说:“你问问你自己的心,她是否值得你为她付出生命”,我摇了摇头,他继续说:“如果值得,那你就去追,兄弟你。如果不值得,那我就劝你,一定要找一个爱你的人过这一生,我想她不爱你,至少现在不爱,那么不如放弃,为了你的自尊,放弃!”我没有说话,他说的话也许是有道理的。 我是否该放弃呢?人的一生这么短暂,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而付出我的时间与努力;我为什么要因为家人的催促而放下我的喜好去追求一个并不爱我的人呢。如果她确实好到能让我付出一切去追求她,那我愿意,可是她不是。我为这段时间因为家里人不断的催促结婚而想要去凑合找一个算了的心理惊出了一生冷汗,这还是那个不羁的流氓南侠吗,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毫言我还有脸说出口吗!幸好,朋友的一番话使我清醒,我想我也该推开车门,去走自己的旅程。 学会放弃,就像我们老家有一种早点是糯米做的羹,每天只有在早上八点之前才能吃的到,去晚了就卖光了,那是我的最爱,可我又是特别喜欢睡懒觉的人,两种都是最爱,但我一定要放弃一种,我选择了继续睡懒觉;就像你喜欢两个女孩,一种是活泼型的,一种是文雅型的,但你总是要放弃一个的;就像你喜欢玩网络游戏,但你总是要赚钱养家的,所以你要放弃;就像我喜欢写作,可生意也不能不做,所以我也要放弃,虽然那也许只是暂时的放弃。 就这样听着《位子》,我学会了放弃,我继续做我的流氓南侠,我继续等待着那个爱我的人,或者是一个值得我为她付出一切的人。 第二十九章 我和我的烟 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呢?这个问题估计没有答案,天知道啊! 不过印象很深的是读初二的时候,一次我去喝酒,估计是那菜真不怎么样,我那桌人没吃多久就全走光了,正当我也打算开溜的时候却发现桌上还留着一包红梅,呵呵,于是我就顺手牵羊了。我把烟带到了学校,班上有几个已经是老烟民了,于是一包烟没多久就分光了。我也确实倒霉,他们几个人抽烟居然被班主任看到了,于是班主任把他们几个人关在办公室让他们交代烟是哪来的,他们还真够哥们打死也没有把我给招出来,硬是承认是自己买的。 到了读中专的时候,就渐渐有了烟瘾。因为有学校规定,最开始我也只能偷偷摸摸的抽,那种滋味真是难受啊,但就跟偷情一样,一旦得手,那快乐不言而寓。后来我混进了校广播站,当上了播音员,学校给我分了一个单间,没人管了,我就肆无忌惮的在屋里吞云吐雾了。没过多久,我那帮烟友们也发现了我这里是个世外桃源,他们每天都要到我的宿舍来十多次,害的离我不远的校友奇怪的问我:“你们班上的人天天都到你那去干什么啊?你们不会是什么组织吧。”晕,亏他想的出来。学校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基本上男生都是穷光蛋,抽的大都是2元钱一包的名为“内部中华”的可笑劣烟,而有时候甚至连2元钱都没有,于是大家都会把烟头放在床铺的铁管里,等到弹尽粮绝却又苦不可耐的时候,就拿出来解决问题。当然,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有一次烟友们刚刚在我那过完瘾走后,我把烟头都给扫到外面,还没来得及处理,正好校长来找我有事,被他逮了个正着,他问我怎么回事,幸亏我反应快说:“哦,都是老师们到我这玩抽的,一直忙,没扫。”我怕校长发现我屋里有烟味,连忙把门一关,拉着校长边走边问他什么事。 毕业的时候,我那帮烟友们拼命的握着我的手说:“兄弟,多亏了你啊,要不我们这三年怎么熬出来啊。”呵呵,我还真是救世主啊。 在乡政府上班的时候,天天跟着镇长到处检查工作,那烟拿的口袋都装不下。不知道为什么慢慢的我就没有了抽烟的**,渐渐的我居然就根烟不点了,彻底的把它戒了。我想有时候事情真的是物极必反吧。 后来闯到了北京,繁重的工作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不知是哪位老兄给了我一根烟,我点着了火,又回到了过去的学校时光,一根烟就带来了片刻的轻松。重操旧业,甚至变本加厉,那时候几乎一天一包烟,我那广播站播音员的嗓子彻底废了。 有一段时间,恋爱了,女朋友不让抽烟。不抽就不抽,咱英雄好汉什么干不成,不就是戒烟吗,又不是没戒过。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就是戒不成,出门在外谈业务,哪有不抽烟的啊,于是经不起诱惑,又开始了偷偷摸摸的日子,也不知道是女朋友故意没点破我,还是我的演戏功力真有那么强,居然没有一次被抓到。可是,好景不长,我们分手了,分手就分手吧,分手了更好,我可以随便抽烟,随便喝酒,随便鬼混。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那晚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的抽,我想那是我这辈子抽过最多烟的一个晚上。 现在,基本上算正常吧,两天一包烟,不多也不少,希望一直就按这样下去。 烟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它居然能够穿越人的灵魂,它居然能够渗透人的思想,它居然能够左右人的意志,它究竟有什么魔力?究竟是我们在控制它,还是它在主宰我们,天知道啊! 只是,我希望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留在离我心更近的地方。 第三十章 面包的葬礼 1941年,9月下旬,德军在法西斯头子希特勒的命令下,将苏联的列宁格勒团团围住,并不分昼夜的用大炮进行轮番轰击。 到了11月下旬,由于围困时间的增加,城内粮食越来越少,市苏维埃只得一次又一次降低全城粮食供应标准,工人每天只配给250克面包,其他居民只供应120克黑面包,由于粮食严重缺乏,每天有数以千计的人因饥饿而丧生。 城内的共青团员组织了生活服务队,深入街区住宅,关心老弱妇孺,照顾病人孤儿。 有一个共青团员叫做保尔,他刚刚加入了近来,今年才14岁,他的任务就是给居民分发面包。保尔热于助人,心地善良,居民们都很喜欢他。面包实在太少了,居民根本就不够吃,当保尔看到一个老奶奶带着一个因战争而失去了父母的小女孩饿的发晕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把自己的面包给了那女孩。 “卡尔,我真希望自己是一只大面包,那样就能救更多人。”保尔对不远的同伴卡尔说道。 “保尔,别傻了,你救不了多少人,面包越来越少,最后大家都会饿死的。” “不,我相信只要大家团结起来,互相关心,我们一定能够坚持下去,等待最后的反攻。法西斯是永远战胜不了人民的。” 突然,德军的一颗炮弹从天而降,刚才还好好的保尔顿时被炸的粉身碎骨,连一小段完好的肢体都没有剩下。 “保尔!”卡尔痛哭的叫喊,虽然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但保尔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不敢也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 保尔没有尸体,无法安葬,在他牺牲的地方不远,一块沾满鲜血的面包在发着诱人的香味。 一个饿极了的小男孩对着他双眼含泪的母亲说:“妈妈,我饿,我想吃那个面包。” 母亲心疼的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说:“孩子,那不是面包,那是保尔哥哥的尸体。” 小男孩一脸茫然,但还是乖顺的趴在母亲的怀里。 卡尔擦了擦眼泪,连忙将那只带血的面包捡了起来,对着居民说道:“这就是保尔的尸体,让我们给它举行一个隆重的葬礼吧。” 居民全都含泪点头表示同意,并一起挖了一个坑,将面包轻轻的安置在坑里,就像对待自己亲人的尸体一样,然后埋上了土。所有的居民都在保尔的坟前鞠躬,致敬。 小女孩跑到小男孩的跟前,把保尔给她的那个面包掰了一半递过去:“这是保尔哥哥给的,他一定希望这面包能救更多的人。” 卡尔看到这里,含泪的说道:“同胞们,我们要像保尔一样,舍己为人。我相信只要大家团结互助,互相关心,法西斯是打不倒我们的。” 所有的居民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他们的双眼都流露出了坚定的眼神。 1943年1月,苏军开始反攻了,2000门火炮和迫击炮一齐轰鸣,列宁格勒全民皆兵从四面八方向敌人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德国法西斯对列宁格勒长达17个月的围困,终于被突破了。 列宁格勒回到了人民的怀抱,保尔的尸体也永远埋在这块他热爱的土地上。 第三十一章 戴上眼镜,我看清了整个世界 人是一种固执的动物,甚至有时候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还是不由自主的往牛角里钻。 就像曾经喜欢一个女孩子,虽然她并不爱我,但七年时间,也不能把她忘怀,且总是在夜深人静、孤独无比的时候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 就像我一直喜欢上厕所的时候看书,被老爸警告过多次也还屡教不改,前段时间老爸居然找到一张报纸上面提出了上厕所看书对身体有害的言论,我也是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就像我那曾经清如水、明如镜的聚光小眼变成了现在七米之外看不清人脸,我都不愿意带眼镜,我觉得那是一种束缚,不适合我这样放荡不羁的人。 就像,很多个就像,也许别人看起来很可笑的事,自己却不觉得,却总是坚持下去。 人也是一种善变的动物,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 那个藏在我心底最深处的女孩,该是忘记你的时候了,用七年时间来祭奠这段感情应该够了,曾经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让它逐渐沉淀在我心最深处,现在,我抽着不写名字的烟,把你从那里驱逐出来,那里不再属于你,它需要一个新的主人,你变成了曾经最美。 父母对我的关心,我有时候会觉得很烦,年轻人总是喜欢自由自在,不希望有人管着,但其实他们说的话都是比较有道理的,他们经历的事多,经验也丰富,正如人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他们的劝告做为参考,人生将少走多少歧途。 终于戴起了眼镜,虽然刚开始感觉有点不适应,但马上整个世界都清晰了。在家这么长时间,我从来没有如今天这样碰到这么多的同学,我在想也许前段时间我无数次的从熟人身边走过,连招呼都没有打一个,甚至已经背上了目中无人的骂名。不由感叹:既然已经近视了,为什么不早点带眼镜呢,我在固执什么。 戴上眼镜,我看清了整个世界,我的笑容在唱歌! 第三十二章 精神文明 赵军是山东大汉,在南京工作,生的是虎背熊腰,平常就爱好个打抱不平。 赵军的母亲病了,接到电话后他什么都没来得及拿就赶到火车站,买好了回济南的票。恰逢五一黄金周,候车室里的人多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赵军只能站在一个稍微空点的地方,等着列车的到来。一阵骚动,引起了赵军的注意,只见不远的地方,一个彪形大汉躺着霸占了三个椅子,穿着一件背心,打着呼噜,一脸的横肉,凶相毕露。那些站在他周围的人显然是敢怒不敢言,都是抱着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这时,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显然是看不过,拍了拍他的肩膀,跟他理论起来,“这位大哥,现在人这么多,大家都站着,你还一人躺着三个位置,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人醒了过来,挥着拳头,怒瞪着双眼,“你***,小兔崽子,敢管老子的事,活的不耐烦了是吧。”那学生被他一吓,顿时不敢作声了,旁边的人更是把脸转了过去,装着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赵军一看,气不打一处来,几步奔到那彪形大汉身前,“哥们,我说你讲不讲点文明啊,咱中国明年就举办奥运会了,你是准备给咱中国人丢脸是不。”彪形大汉“腾”的坐了起来,把他那大拳头伸在赵军的鼻子前,“少给我整这些没用的大道理,不想挨揍的就给我滚开。”赵军“唰”的就抓住了他的拳头,往后一带,彪形大汉马上就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周围的人一看马上鼓起掌来。 赵军正要再对他小惩一下,突然,不知道从哪窜出来四个人,一个扛着摄相机,一个拿着一些设备,一个像是警察,还有一个漂亮的女记者,拿着话筒,来到了赵军的跟前。“你好,先生,请你放开他,我们是迎奥运寻文明活动组的,这是我们的一个活动,为了是要寻找精神文明大使。”赵军一听,连忙将那彪形大汉拉了起来。那女记者继续说道:“恭喜你,你的举动赢得了我们这次活动的奥运大使的称号,除了将免费获得奥运会门票一张以外,我们还将替你这次旅行买单。”周围的旅客又是一阵鼓掌,赵军搔了搔头,他不敢相信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活动,今天居然就发生在他身上。那个曾经和彪形大汉理论的学生,懊恼的嘟囔着:“哎,要是我能再勇敢点就好了。”女记者笑着拍了拍学生的肩膀说:“不要懊恼哦,你已经够勇敢了,我们也会给你奖励的。”接着,又对着赵军说:“好,下面请你对着全国的观众介绍下你自己,并向大家宣扬一下精神文明。”说完,把话筒放在了赵军的嘴边,赵军第一次上镜头,不免有些紧张,但山东人特有的豪爽还是让他镇静了下来:“同胞们,我叫赵军,我只是很普通的一个中国人,我们中国是有着优良传统的,今天我做的不算什么,相信大家都能做到,明年就是奥运年了,让我们大家一起向世界展示我们的精神文明吧。”女记者拿回话筒,对着镜头说:“好,说的很好,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奥运大使赵军是要去往哪里吧。” 赵军从口袋里拿出了车票,突然他的脸色有点不太自然了。女记者并没有注意到,她接过车票,“好,是去济南,原来是齐鲁大地养育出来的华夏男儿。诶,怎么车票有个残字,难道您是伤残军人吗?”赵军额头冒出了些虚汗,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本红色的小本,只见“残疾军人证”五个大字发着金光,“太好了,我们的奥运大使居然还是个伤残军人,这太有意义了。”女记者兴奋的说着。那个跟着来的警察接过赵军的残疾军人证,打开来看了看,突然眉头皱了起来,赵军一看斗大的汗珠布满了额头。那警察把赵军拉了过来,“你这个残疾军人证是假的,请跟我到车站公安局去接受调查。”女记者大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周围的旅客也是大为惊讶,赵军耷拉着脑袋,他后悔啊,后悔不该为了省下一半的车费,找人办了这个假的残疾军人证,就在刚才自己居然还对着镜头说要向世界展示精神文明呢,这真是太可笑了。 第三十三章 原来友情敌不过金钱 看过那么多武侠小说,才明白什么叫兄弟,才了解义气的含义,金钱算什么东西,不过是粪土罢了。 看过那么多电影电视,体验了侠气冲天,英雄本色,兄弟情怀,视同生死,名利算什么东西,不过是垃圾而已。 一直以为金钱与名利在友情的面前都要低头,世上最宝贵的莫过于友情,也常感叹得一兄弟一生足已。不过一直以为的事情不一定不会改变,谁知道什么才是真理,也许多少年之后我们现在认定的事情都会被当做笑料。 风神是论坛里的一个朋友,自从上次深圳见面后我在心里就把他当做了朋友,他憨厚诚恳,幽默可爱,笑容挂在脸上,我很喜欢和这样的人交往。 他最近在弄一个赌球的活动,赌的是nba,我以前一直不知道是他在坐庄,直到前天晚上,现在想想也许不知道才好呢。前天他在开盘,赌的是火箭对爵士的比赛,赌盘是只要火箭赢6分或者6分以上就算赢,其他都算输,为了朋友的活动,我压了5000mp赌火箭赢。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mp是论坛的虚拟货币,混论坛的人把这东西看的很重,有点身份象征的意思,曾经有一哥们为了得到mp那真是不择手段啊,这是题外话,今天就不赘述了。 转了5000mp到他开盘账号之后,再把转动纪录发到开盘帖里,我又和他在qq群里聊了起来,我不但告诉他我压了mp,还把转mp的纪录发给他了,开玩笑的说要输死他,他也笑着说如果明天火箭输了就好了,他就可以大赚一笔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告诉我,原来转mp的时候还要标明比赛场次。直到今天下午我上网的时候看了转动报告,才知道,原来如果没注明比赛场次的话,赢的总额就要被扣去一半,我笑了,我笑死了,什么叫注明比赛场次啊,在哪个帖不就是投哪个比赛吗,而且转动说明里也写了火箭赢啊,难道火箭一天要比好几场吗。 火箭赢了,昨天我九点半就起来看比赛了,在激烈的以及翻来覆去的以及荡气回肠的比赛后,火箭以九分之多赢了,我不但喜悦火箭的胜利,而且也高兴自己居然赢了mp,算算投了5000mp能赢回来9000mp,心里那个乐啊。 没想到,因为一个没注明场次,虽然火箭赢了,但是5000mp变成了4500mp回来,既然这样,我还不如输了来的痛快。 mp对于我这个管理员来说其实不算什么,我曾经的一万mp不也是那样分了吗,我气的只是应该得到的却没有得到,我最气的是他居然那天晚上不告诉我要注明什么比赛场次,原来友情在mp之下是一文不值,原来他为了mp根本就不在乎我们之间的友情。连mp都是这样,那金钱呢,金钱岂不更加罪恶,在它的魔力下,相信任何友情也会灰飞烟灭吧。 伤心,无比的伤心,有点欲哭的感情,抽了一根烟,写下了上面的话,原来友情真的敌不过金钱。 第三十四章 雨不来,我在想你 渐渐厌恶了这里的天气 慢慢的开始讨厌这里了 没想到自己苟延残喘在这样的地方 是件怪事吗~ 开始让朋友担心了~ 烦躁这里不下雨的感觉 很压抑,很苦闷 我该怎样宣泄 一道闪电划过 很久才传来轰隆的雷声 想起体育课上男生看女生的眼神 看起来那样吸引人 可却就是得不到,就像现在,雨还是没有下 虽然我知道我离你很远 可是不知为什么却渐渐发觉 你离我越来越近了 站在广场上忍受着烈日 怒瞪着双眼 向那毒蛇的阳光狂吼 吞吐着灼热无比的空气 看天上的乌云杳无踪影 而你在哪里呢? 除了在我心里,是否还在享受雨打沙滩? 即使雨来了 我对你的思念也不会停止! 不会! 不会! …… 第三十五章 轻轻的 光棍无罪: 轻轻的光棍来了,轻轻的他走了,无罪潜逃,因为他没带走一个mm 习惯相随: 轻轻的你说你习惯相随,轻轻的你想偶遇添情,我重重的敲了你一下头,你终于醒了 weiwei: 轻轻的葳葳来了,轻轻的花儿开了,我想采花,她却总离我微微的距离 寒流: 轻轻的寒流来了,轻轻的我披起一件外衣,为什么我闻到曼佗罗的香味,轻轻的原来她叫寒流 半支烟: 轻轻的我只剩半支烟,轻轻的我打起火机,为何我如此无聊,想必是为这半支烟吧 遗忘云彩: 轻轻的云彩来了,轻轻的我想将她遗忘,云彩没有远去,她也还在心里 如果: 轻轻的如果来了,轻轻的我不知它为何物,直到咬了一口,原来它内含酸甜苦辣 佳乐: 轻轻的佳乐来了,轻轻的他说意味深长,他可知,此为博君佳节一乐 冷血: 轻轻的血在凝固,轻轻的感觉到冷,究竟是环境造就了冷血,还是冷血成就了环境 殇: 轻轻的你这样走来,轻轻的你说你叫殇,我笑了笑,何不游戏人间 117的马甲: 轻轻的潜入一个马甲,轻轻的我视若无睹,他叫嚣他代号117,可他忘记他始终是个马甲 知书识礼j: 轻轻的一个女孩,轻轻的她知书识礼,她话语让我心动,可叹佳人在水那方 秋叶飘零: 轻轻的你如秋叶,轻轻的你四海飘零,风在各Ψ晌瑁闳椿故锹湟豆楦brgt; 习惯孤单: 轻轻的你那样孤单,轻轻的你是否习惯,删除他不那么容易,记住我却如此简单 kevin: 轻轻的你小眼聚光,轻轻的你说你叫小k,你胸怀天下,眼神却令她沉醉 叶子: 轻轻的一片叶子,轻轻的落在地上,她没有说话,我却知秋天来了 水月: 轻轻的风,轻轻的吹着碧水,月在水中,天上那轮也自叹不如 童话国度里的公主: 轻轻的走来一个公主,轻轻的她像从童话国度而来,她的娇美令人心疼,她的忧伤让人心碎 cpu鲜橙汁: 轻轻的鲜橙汁在哭,轻轻的cpu把她安慰,cpu死了,他为了分担鲜橙汁的痛苦而吞下了她的眼泪 第三十六章 原来蜘蛛也寂寞 五一长假,和同学小聚,玩的很是开心。这段时间的寂寞与颓废也一扫而光了,本以为心情就会好起来了,却不尽然,快乐不过24小时就悄然而去了。 午夜时分,一个人躺在寂静房屋中的那张单床上,翻着莎士比亚的名著罗密欧与朱丽叶,原来爱情都是如此悲情,不由感叹,是该祈求轰轰烈烈的爱情,还是平凡但真实的感情呢? 一只蜘蛛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大摇大摆的在我的天花板上爬行,我把感情问题先放一边,解决了它先。它停在天花板上突然就不动了,太高,拿它没办法。我于是去找一下它会从哪里进来,我找遍了每个角落,也没有发现破绽,看来它真如寂寞一样,无孔不入啊。 一般碰到这样的问题,我会抽一根烟,慢慢的和它耗着,敌不动我不动,这是高手决战的必要心理,但今天我不行,因为我身边一根烟也没有,戒烟已经2天了。摸着心爱的打火机,有一种心痛悠然而生,为了女人戒烟还算老子英雄好汉,这女人都没有,我戒个什么鬼烟啊,看吧,现在碰到高手就不能和它玩心理战了吧,失策啊!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蜘蛛大侠突然一个箭步滑行了下来,我抓了书就要拍去,思路停留了四分之一秒,这书可是借的,还是新的,万一染上了蜘蛛大侠的血,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后再想借书恐怕连窗户都没有。 不过,我马上用了四分之三秒的时间,从脚下拿起拖鞋,挥了起来,拖鞋在空中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蜘蛛大侠顿时傻眼了,它没想到世上有如此致命的武器,令它无法防御,它认命了,生又何欢,死又何哀。眼看就要鞋落蛛亡了,突然我的手仿佛被电了一下停了下来,蜘蛛大侠在我的犹豫下慌慌张张的又滑出了房间。 是什么让我停住了杀戮的手,是一道眼神,那是种对世界毫无留恋的哀怨,可怜的家伙,你我都一样寂寞,都在这深夜孤独的徘徊在凄清房间,你我都在找寻什么呢?这么晚也睡不着。当然,我还比你好点,至少你的命运曾经掌握在我手里,只因为你幸运,我没有对你下杀手。可是,我的命运是否也掌握在谁的手里呢,我到底幸运不幸运呢,它会不会对我下杀手呢。 原来我如此寂寞,原来蜘蛛也寂寞。 第三十七章 爱情就像流沙 我的爱四海奔腾 飞起三千丈,直上云霄不复返 我的情万里无疆 带着一腔血,跌入地狱无影踪 我的心支离破碎 片片皆飞舞,人间无处收留它 那时,我的魂常伴你左右 黎明到黄昏,喜怒哀乐全关心 那时,我的梦只为遇见你 看你的哭,你的笑,你发脾气时撅起的嘴 我说我的活,为了你 你说你的生,为了他 这话如寒冬的那场暴雪 彻底的将我冰封 这话如酷暑的那轮烈日 让我无地躲藏 我的泪在眼眶打转 它不落下,是忧伤、痛苦还是那一丝绝望 我的笑我居然还能笑 那笑令天使也悲了起来 爱情就像流沙我不愿放下努力挣扎它却还悄悄的离去 爱情就像流沙我想要抓紧拼尽全力它也不稍稍的停留 走吧,走吧,乘风去吧,不要回头,我不想看那同情的目光 第三十八章 这一战的辉煌 中国乒乓球队是江湖中最恐怖的球队,武功之高,天下无人能及。在疯狂如美国的篮球队也渐渐的走入低谷之后,江湖中只剩这一个神话了。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在四年一届的世界武林大会上,中国乒乓球队以绝对优势包揽了三项冠军,唯一留下悬念的只有男单这一项,在决赛争夺战中中国队的后起之秀王皓发挥超长将大师兄王励勤斩落马下,闯进了决赛。一切都是那么反常,但一切也都是那么正常,在中国乒乓球队里,任何一个人都有一剑惊天下的本领。 没有人会大胆的猜想中国队将失去这一块金牌,因为王皓的对手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将,他来自韩国,他名叫柳承敏,他曾经六战六败于王皓手下,可谓真正的手下败将。但正如记录是用来改写的一样,王皓输了,他输的那么惨,他苍白的脸色以及慌乱的神情都让他的对手惊喜,中国乒乓球队的霸主地位受到了小小的动摇,王皓也召来了全国的痛骂。 那一战之后,柳承敏成为了韩国乒乓球的崛起性人物,同时被称作为世界大赛而生。但那只不过是刹那的辉煌,在第二年的世界乒乓球大会上,柳承敏被中国小将郝帅轻松击败,那一年中国乒乓球队将所有的荣誉都收入囊中,世界再一次为中国乒乓球队惊叹。 时光匆匆流过,又到了世界乒乓球大会。两年可以让你认识很多人,也可以让你忘记很多人,柳承敏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因为他的战绩太糟糕了,甚至有人说他在世界武林大会上不过是一时兴奋罢了。但他仿佛却是有点为大赛而生一样,击败从未赢过的武林高手同门师兄吴尚垠之后,又一路狂斩打的乒乓金童波尔毫无还手之力,时光好象又倒流了一样,那世界武林大会所获的荣誉与光芒同时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带着一股杀气在等待着常年排名世界第一的王励勤,他需要胜利,因为他需要找回信心,只要能击败王励勤,他就有信心再次称霸武林。 王励勤来了,他那高瘦的个子,憨厚的表情都是那么和善,世界第一高手并不是浪得虚名,多少世界乒坛名宿早已声称天下再也没有人在武功上能够击败王励勤,除非在心理上。当王励勤看到刘承敏那凶悍的目光后,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武功同样高强的王皓会败在他的手下,那并不是因为武功,是因为年轻,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很轻狂表现出后生可畏的气势,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很谨慎表现出畏首畏尾的架势,那时王皓和柳承敏同样年轻,但柳承敏属于前者,王皓属于后者,所以王皓输了,而且在气势上输的那么惨。 王励勤是典型的慢热大师,他总是喜欢先了解对方,再找办法击破,第一回合王励勤轻松的败下阵来,但在他的心里早已找到了置对方于死地的办法。果然,第二回合和第三回合王励勤轻松获胜,在第四回合,柳承敏将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双方激烈的拼杀,紧张的气氛让现场观战的人不敢呼吸,在输掉最后一球的那一刻王励勤也感觉到了些微的害怕,他想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而且已经获得了很多,他对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气势束手无策,他又想到了王皓,想到了王皓惨白的脸色。但那只是短暂的一瞬,大师毕竟是大师,不再年轻的他当之无愧是世界第一高手,略微调整了心态后,王励勤用他那高强的武功以及完美的心理素质夺下了第五回合,只剩两战了,只要王励勤再赢下一战,那这个顽强的韩国人就将卷铺盖回家。也许是稍微的放松,或是对手最后的疯狂,柳承敏放手一博,气势如虹的将王励勤逼向了最后的决战。 决战到了。有人曾经说过,没有经历过最后的决战就永远不能成为世界第一高手,王励勤当然经历过,他笑了笑,坦然的面队着对面那个目露凶光的韩国人,那眼神令柳承敏有点心慌,他找不到那年世界武林大会上让他惊喜的哪怕一个细节,突然有种强烈的失败感袭上他的心头,他甚至想放下手中心爱的球拍,出门去呼吸一下另外的空气,但他不能,比赛还在继续。王励勤出招了,那招术绚烂夺目,毫无破解之法,柳承敏彻底绝望了,他只希望比赛尽快结束,哪怕多一秒钟也是一种折磨,因为对手的强大令他无法想象,即使是再坚强的心也会被击的粉碎,于是柳承敏输了,他那光芒也瞬间从头顶消失,王励勤大吼一声,向世界证明他是第一高手。 虽然,最高荣誉还没有决出,但那不过是两个同门师兄弟的互相切磋,胜负并不重要。王励勤已经二十九岁了,在乒乓球这个领域里,他已经不再年轻了,像今天这样惊心动魄的战斗也许不会再有多少了,像今天这样顽强的对手也许也不会再有多少了,他用那完美的表现替中国乒乓球队扫清了障碍,中国乒乓球队再一次包揽所有荣誉,再一次令世界胆寒,这一战如此辉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王励勤 第三十九章 乱红 听完朋友推荐的这首《乱红》后,不免又忧郁了起来。想起了曾经发过的一个帖子,极度的忧郁,于是去找了下,想让忧郁来的更猛烈些。可是事与愿违,图片居然全失效了,才知道忧郁也不会等人的。 忧郁虽然没找到,却意外的看到了曾经写过的一些比较伤感的帖子,又无限的勾起了回忆,在这样的夜晚,点上一根烟,喝上一口茶,让思绪穿越时空,也许,这就是夜的魅力吧。 很久没在qq上聊这么长时间了,相随说要去广东,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他不知道,我的心早就飞到广东去了,不为什么,只因为那里有快乐,那里有朋友,虽然美女始终是第一位的。sin你还好吗?家驹不会再念成家驱了吧。我没有忘记你说的***场所,当然,我们绝不能带idi去,那样如如会伤心的,带上小k吧,万一碰上人打架,他至少能压死两个,听说橙子去深圳了,他应该寂寞很久了。嬉嬉皮那丫头呢,不会还那么动感吧,下次你再跟我抢小k的床,我是坚决不会让你的,虽然你笑的那么可爱。小j呢?生意好吗,够钱请我们去潇洒没,放心,我们会瞒着你女友的。还欠大家一顿早茶呢,没有望眼欲穿吧,集体等待吧。维灵兄,上次去佛山因为一个女孩没有去与你论剑,你是否开心了一百天,我不会再放过你的,不把你的私房钱榨干我誓不罢休。村长,好久没和你联系了,你忘了教我的那套拳我一直想着呢,空气太污浊了,我怀念鼎湖山瀑布前的呼吸;生活太无聊了,我盼望着再次和你的师伯师兄弟们畅聊;饮食太乏味了,我垂涎那还没吃够的肇庆美味,大哥,真的想你了。媛媛,一起吃狗肉吧,呵呵,想看你那么幽雅怎么吃狗肉,别忘了带上小媛媛,那大大的眼睛迷死人了。风神,是否经历那次事件后,我们之间隔膜了许多,其实内心一直是视你为兄弟的,也许痛快的喝几杯,一切又会重来,哈哈,永远忘不了我们等寒流的时候,你问的那个问题以及我说的话,也许等我们都老了,我才会告诉寒流吧,那时候大家应该能狂笑一场吧。寻梦、龙、王子、柠檬、缘分你们几个,欠的债始终是要还的,而且是加倍的,虽不至于让你们倾家荡产,但总要让你们少奋斗两年吧,这样才能一解我上次的心头之恨。糖,见到你的时候你应该已经换工作了吧,我要偷偷的去看看你工作时的样子,然后拍下来上传到铺里,我是流氓我怕谁。 想到这里,忧郁减少了几分,仿佛乱红的曲调居然也欢快了起来,人生就是这样,你想它忧郁,它就忧郁起来,你想它快乐,它就快乐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我想写些什么却又写不出来,写作永远是这么让人痛苦,一种近乎折磨的痛苦,难怪那么多作家都头发稀少、容貌憔悴、老气横生,幸好我不是作家,我是一个流氓,一个游戏文字的流氓。这个时候肚子居然有点饿了,如果在pyy那应该能喝到一碗热腾腾的稀饭,再夹上几块美味的咸鱼,这也应该叫做享受吧。奇怪,太阳和色女为什么还不打电话叫我去服务啊,就快天亮了,要知道白天我可是要收双份的钱。 第四十章 浅谈宋词 宋词多绮语,往往被人看低,认为其居下品,比不上诗。在下深觉不然,宋词之华美如月中嫦蛾轻舞,宋词之壮烈如大气狂吞山河,宋词之寓意如酒香巷深待寻,我深爱宋词,虽不才,也愿留下些文字,以供自娱。 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他的《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我们先来看这首晏殊的《蝶恋花》: 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别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借物起情,已是深秋时节,连花草也哀愁了起来,天气渐冷,燕子也飞走了。连明月也不懂离别的痛苦,只是斜光照到天明。昨夜的西风将碧树都凋谢了,独自登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也不见思念的人。想要寄去诗词与书信,可是山长水阔又怎知他在何处!何等的悲凉,何等的思念。 晏殊还有一作《浣溪沙》内中有两句十分的出名“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对于花的凋谢是无可奈何的,年华不也一样吗,离去的东西就不会回来了,可是那归来的燕子却似曾相识一样。无可奈何,何其无情,似曾相识何其有情,一无情,一有情,鲜明的对照,激烈的互射,可见它之出名,并不是偶然的。 再来看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的柳三变柳永的《凤栖梧》: 独倚危楼风细细,望极离愁,黯黯生天际。草色山光残照里,无人会得凭栏意。也拟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衣带渐宽都不悔,况伊销得人憔悴。 独自倚靠在高楼栏杆边,风轻轻的吹着,远望天边,仿佛离愁从那黯黯生出。残阳照着草色山光,没有人理解我的心事。不如狂放的大醉一场,对酒当歌,原来这样喝酒是无味的。衣带渐渐的宽松也不后悔,他本来就是值得我为之憔悴的啊!最后的两句堪称一字千金,衣带渐宽终不悔,况伊销得人憔悴这种执着和激烈,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柳永的另一作《雨霖铃》也很是著名,“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被认为是千古名句,多情总是在伤痛离别,更碰上如此孤独的清秋,今夜酒醒在何处?风一吹,才清醒的看到两岸的杨柳,残月在天,清光如水。似有一种惊梦的感觉。 辛弃疾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爱国词人,他出身于农民武装队伍,带有豪侠气质,南归后又是征战沙场,又是出任大吏,又是啸咏山林的词人,称得上是文武双全。辛弃疾一生都想着收复北方的失地,但朝中的投降派把持了大权,使其郁郁不得志,又深忧国家的兴亡以及对投降派的怨愤也感叹自己的年华老去,所以他才会咏出“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这样的词来。 辛弃疾的这首《青玉案》堪称词界第一意境: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 上篇写元宵佳节都市的繁华景象,尽管已经偏安江左,过了长江便可以看到敌人戎马驰骋,但统治者的豪华奢侈却还是惊人的,下篇作者突然笔锋急转,特意塑造了一个异于那群醉生梦死之徒的少女形象,这姑娘是美丽的,又是高洁的,突然她消失在视线中,在人群中寻找千百遍也没有看见,不想猛然回头,才发现她悄然站在***零落,游人稀疏的所在。这里,我以为辛弃疾是把自己本人寄托在那姑娘身上,“笑语盈盈暗香去”,自己的灵魂是美丽的,“却在,***阑珊处”是不愿同那些醉生梦死之徒胡混着日子。 宋词却有些绮语,但都颇耐人寻味,意境深远,流传至今。比如范仲淹的《苏幕遮》中“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比如欧阳修的《玉楼春》中“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比如秦观的《鹊桥仙》中“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宋词也不乏忠君爱国之作,如岳飞那首气吞山河的《满江红》,“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读来令人热血澎湃,意气风发。又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如陆游那首《咏梅》,“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前两句表明了陆游决不与争宠邀媚、阿谀奉承之徒为伍的品格和不畏谗毁、坚贞自守的傲骨。后两句写梅花不堪风雨摧残纷纷凋落,又与泥水混杂,已经分辨不出花的样子来了,这是何等的悲惨,但“只有香如故”不管如何摧残,梅花那特有的香味却永远如故,是怎样也改变不了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苏轼的《水调歌头》和《念奴娇赤壁怀古》无可否认应为宋词发展为豪放之作的代表,在此之前宋词多为“婉约派”,直到苏轼的出现,此翁以其淋漓巨笔,书万丈豪情,以其豪放思想,翻万丈波澜。“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读后仿佛画面就在眼前,真可谓高视阔步,气势雄浑啊。 最后,我们来看看有史以来最卓越的女词人李清照,她不仅以惊人的才华,高步词坛,而且是最早的一个词评家。她熟通音律,掌握高度的艺术技巧,目无余子,简直不把欧、晏、苏、黄等人放在眼下,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李清照的词,以曲折细腻见长,能把一些非常纤细的事物或感情,通过绝妙的艺术手法加以再现,不但以豪放见长的词人望尘莫及,便是一般婉约为宗的高手,也相形见绌。有人称赞她的“宠柳娇花”“绿肥红瘦”,也有人赏识她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却独爱“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著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怎一个愁字了得啊。不知该是怎样的女人才能吟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诗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