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去,梦不在》 第一篇 不堪重负的爱恋 认识雪儿是在我心绪极为不宁的时候,当时我大学毕业分配在市郊的一所学校里,周围的环境不太好,到了晚上甚至没有任何供人调节情绪的去处,唯一慰藉我的只有从大学里带来的一些书和几盘温柔感伤的流行歌带。 下着蒙蒙细雨的一个黄昏,我和一位喜欢串门的同事到附近的一家医院玩,医院位于山脚边,专治风湿。同事怂恿我说:“去走走没关系,又不要你去谈恋爱!”路上有些泥泞,这使我后来每当回忆起初识雪儿的情景,就会涌上一种湿漉漉的感觉。女护士们的单身宿舍蜷缩在医院的角落。四周旺盛地生长着各类野草野花,但当我那同事推开他熟人的房间时,眼前整洁素雅的布置确实使我一惊;这与我们小伙子乱糟糟的房间真有天壤之别!房间里有四张床,除了我同事的熟人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倚在床头看书,温馨的灯光在她的脸庞涂上了一层梦幻般的淡淡光芒。 见我那同事与熟人聊得起劲,我忽然涌上了一种与这女孩谈话的。我问她看什么书,她笑了笑,很随意地给我看书的封面,《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一本有点档次的外国小说。我笑道:“想不到今天我在这里会遇到一位爱好上的同路人,这本书我可是如饥似渴地连夜看完的!”她合上书,马上问我的阅读感受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我们谈得很投机。时间过得很快,后来同事不得不反倒催我起身。我提出借她几本好书的要求,她爽快地答应了。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雪儿。 接下来的事情是我所不敢奢想同时又万般希望的。我和雪儿共撑一把小雨伞,沿着医院背后山坡上的小道并肩缓步。季节和环境虽然潮湿,却更有利于芽的萌发、种子的生长。我的同事终于得知这一消息,他马上跑来。兴奋地给我一拳:“看不出你家伙还真有几下子,这么快就缠绵上了,教我几招吧!” 这年春末第一个炎热的晚上,我推开雪儿房间的门,惊讶地发现地板上堆有几只体积较为庞大的旅行包,雪儿的床上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位中年人。看到我进来,雪儿的脸色似乎有此紧张,她向我介绍说这两位是她的父母,刚从四川成都来,顺便来看看她。我便马上热情招呼,还问吃过饭没有?她父亲没有来握我伸过去的手,只淡谈地说了句;谢谢你,我早已吃过了。我便在旁边的一张小凳上坐下,听他谈巴蜀风情。 但听着听着我却越发感到一种异样。雪儿父亲的叙述似乎语调夸张。脸上的五官随语言内容而极具丰富地变化。不加任何掩饰。我敢说他的叙述中夹着不少胡编乱造,而且作为长者,有些话是不应当着年轻人的面说的。我在小凳上坐了好长一会,始终觉得他不想同我交谈,于是起身告辞。然而此刻,他却对我感兴趣了,他对我说:我们明天一早就走,行李太多,明天早上你来送送吧! 第二天的我简直成了挑夫,雪儿父亲将大堆的行李都扔给了我,自己只提了一只黑拎包跟在我后面悠闲得很,好像在试验未来的女婿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当我好不容易将这一堆大包小包弄进城里弄进火车站时,彻底累坏了的我几乎就要瘫倒在地上了。 一直保持演沉默的雪儿和她的母亲去服务台购站台票,雪儿父亲与我一同坐在候车室的塑料椅上。他侧过脸看了看我,咳嗽一声,语调冷酷而低沉。 “我们要分别了,有一句话必须跟你说清楚,你完全弄错了,我们不是雪儿的父母,而是她男朋友陈涛的爹娘!陈涛在我们县里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总经理,每月赚一万。我们这次是来看我望我们未来的儿媳妇的……” 记不清接下来他还说了些什么,记不清后来他们是怎么离开的,我只记得我恍恍惚惚地沿着马路走,走路的姿势如同梦游。一回到市郊学校的宿舍我就倒在床上,蒙着毯子浑身疲乏四肢发硬像是死掉了似的。我绝对没有料到初涉爱河的我,一下子就被汹涌的水呛住,爱情在不堪承受的重压之下已扭曲成恨。 雪儿来到我的床边已是当天晚上,我意外地发觉她的脸上挂着两串泪珠,颤抖的手中还握着一封厚厚的信。“请允许我作些解释。”雪儿盯住我,语调**地,“这一切本来我都不想告诉你。其实我早想和他散了,只是一直没能下决心。事情既然已经到这一步,我只能快刀斩乱麻了。你看,这是我下午刚给他写的信。请你我相信我,请你原谅我,请你理解我……”雪儿俯*,双眼越来越变得火辣辣,她的*终于主动凑巧近了我,我们突然感到,这竟然是我们的初吻。 然而,接下来的两天里,天气变得异常恶劣,空气显得非常沉闷,天空中乌支翻滚,雷电始终悬在我们的头顶轰响。三天之后的一个黄昏,约好在她房间里见面的雪儿忽然间不见踪影。我忐忑不安地问她的同室,同室说雪儿的家乡好像来了不少人,雪儿跟随他们一起走了。环视四周,我还发现雪儿的不少物品竟已不翼而飞,顿时,我的后脑如同被人击了一下。脑子里涌出了种种不祥的预兆。雪儿失踪的那几天里,我真有点茶饭不思,连站在课堂黑板前都会走神,我简直要垮掉了。 一周之后的一个雨声哗哗的雨天,我收到了雪儿的一封短信,信显然是从她的家乡寄来的。信封皱巴巴的,上面还沾有不少泥土,信里也只有极其简短的两句话:“我们终究不能承受太多太重,请你恨我吧。” 然而真正揭开这件事情的谜底却是两年以后。那是一个雪后的晴日,我惊异万分地再次收到了雪儿的来信。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这封作为故事结尾的信太出乎我的意料。 信居然是从遥远的青岛寄来的,没有回信地址,而且我也认不出极其模糊的邮戳上的详细地名。这封长信非常具体地叙述了雪儿与我分手以后的所有过程,信中说,那回,姓陈的接到雪儿的绝交信后兴师动众,他的父母特别是他的父亲立即行动。姓陈的虽然年龄偏大了些,可因陈家较富,雪儿的父母很早就有将女儿嫁给陈家的强列愿望。他们连夜出发,索性将雪儿劫回老家,逼着她与陈的同床共眠,并在陈的公司里干活,雪儿顿时成了无奈羔羊,差点还为陈家生下孩子……雪儿自然不愿意如此下场一家也弄得够呛,这样折腾了快两年,她终于觅得一个机会,与老家的几个好友一起离开家乡。闯了青岛,此前她在青岛一家制衣公司当缝纫工。信末,雪儿说,尽管她不希望我们再见面,两人的感情不可能再延续(她说她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但在她的心灵深处,永远留着一块我的位置。 信已看完,但我依旧呆呆地坐在那儿回想着我的初恋。窗外的天空很明亮,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时光流逝得如此迅捷,而爱情不能轻易地烟消云散。我吻了吻信封,轻轻叫了一声雪儿。情不自禁地涌出两行热泪。 第二篇 爱可以刻骨铭心 他知道这趟车上,或许永远都不会再遇到小词,但他还是愿意,沿着记忆的铁轨,重新走一次。 他第一次遇见小词,是在女友蓝的家里。那时小词刚读高中,还是个扎马尾穿背带裤的青涩小丫头,见到蓝拉着她的手进来,只是礼貌地一笑,便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他听蓝说起过小词,知道她是蓝的继母带过来的孩子,所以姐妹两个之间,基本上没有多少的感情;加上后来蓝很快读了大学,又极少回家,所以关系更是疏远,以至彼此见面,几乎找不到话说,只剩了难堪的沉默。他因此对小词,也淡淡地隔了一层,尽管,他并不觉得小词像蓝说的那样,为人自私冷漠。这不过是一个单纯敏感的小女生,他想。 吃饭的时候,蓝的父亲无意中问起他的家境。他正踌躇着该不该如实相告,蓝漫不经心地接过去,说,有什么好问的,不过是一个乡民子弟。他平日习惯了蓝对他贫穷出身的抱怨,但没有料到,在她的家人面前,她也不替他维护这点男人的尊严。一桌人正尴尬着,小词突然笑着插了一句:我们班里那些从乡村考进来的同学,人都像郑惠哥这样聪明又善良呢。他诧异地去看小词,想用眼神,对她表示一份感激,却是被一旁的蓝,不满地踩了一脚。他即刻正襟危坐,不敢在蓝面前,再出丝毫的差错。那顿饭,吃到一半,蓝的父亲,便一推碗筷,不再陪他。他在蓝的示意下,正举起酒杯,准备敬这个威严的男人一杯,没想却是因此又遭了一次尴尬。他讪讪地放下酒杯,听着蓝喋喋不休地埋怨他得罪了父亲,再一次觉出自己的无助。又是小词,闲闲地说了一句:爸爸总是这样,吃饭如此快,从来不等任何人。说完后也不看他,自顾将电视调到一个喜剧频道上,且很快地,旁若无人地边笑边吃起来。而他心内飘忽的一丝孤单,在小词明亮的笑声里,突然地便像有了归处,悄然隐匿了。 他是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将随身带着的一块玉,送给了小词。是趁了蓝不在的空隙里,他走到阳台上去,站在小词的背后,轻声说:小妹,这个,送给你。小词正哼着歌,给开得明艳的花儿浇水,听他唤她,转身灿烂一笑,接过玉石,并不说什么,又继续浇花了。他静静站了片刻,知道那一个谢字,对这样一个纯净可爱的丫头,是不必说了。 他与蓝的爱情,到毕业的时候,开始出现裂痕。不管他怎样苦苦地哀求,蓝都执意要回自己的岛城,又讽刺他说:你们那个破败落后的古城,怕是只有你这样没追求的男人,才肯回去的吧。他一个人在蓝走的那天,喝了许多的酒,醒来后便给父母打电话,说,原谅你们这个不孝的儿子吧。他很快地坐下一辆火车,赶去了岛城。他以为蓝会为他这样的壮举,感动:毕竟,他是家中的独子,而且,父母年事已高,需要他来照顾。但蓝却是看着他少得可怜的行李,笑道:你这样白手起家,何时才能有钱,让我过上你许诺的幸福生活?他将蓝拥入怀里,苦涩低语:蓝,相信我,不会远的。 蓝终于没有等到他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男人,便甩手爱上了一个富家子弟。蓝带了新的男友让他死心的那天,正是他的生日,他一个人去小酒馆里喝了许多的酒,出来后看见对面吵嚷的车站,突然便想回家。买了票后坐上火车,不过是十几分钟,他便闭眼睡过去了。迷惑中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将他猛地推开。疼痛中睁眼,发现自己竟是躺在了地上,邻座的一个粗壮妇人,正朝他破口大骂。他这才知道,自己几次在睡梦中歪到了妇人的身上,而且,吐脏了她的衣服。他想开口道歉,嗓子却是焦灼得厉害。欲起身去洗手间,竟是连丝毫的力气也没有。头,似乎要炸开了,他在一群人的冷眼旁观里,用拳头猛烈地砸向脑袋,却是被一双手,轻轻拦住了。他抬起头来,看到穿了制服的秀气女子,竟是小词。 在乘务室里,喝下一杯花香缭绕的热茶后,他和小词,才在火车的哐当声里,断续地谈起彼此。他这才知道,小词没有考上大学,但因为好强,不愿再花继父的钱去复读,便在姨*帮助下,来火车站做了一名乘务员。与蓝的分手,他在小词的面前,只轻描淡写地一点即过。小词也没有多问,却是在提到与蓝的关系时,眉眼里略略有了笑意,说蓝对她和母亲比以前好了,也常寄钱给家里,或是给她买一些漂亮的衣服,似乎,年底她就要结婚了。 这最后的一句,让他刚被小词的一杯热茶,温暖的一颗心,即刻结了冰。他在上升的氤氲热气里,看着对面小词一脸掩不住的喜悦和幸福,突然便将心一横,凑前说道:小词,看在以前我和你姐姐的关系上,能不能帮帮忙,借些钱给我? 他没有想到,小词连犹疑都没有,甚至,也没有问他用钱做什么,又何时能够还上,便在两天后,将8千元钱,打入他的账户。他知道这必是小词上班一年里,辛苦攒下的一笔钱,或许,朝家里要了一点也不一定。这让他的心里,浮起一丝夹杂了罪恶的*。他无法让蓝体会到失去爱情的尖锐的疼痛,那么,从她的家人那里,骗到一份补偿,亦不为过吧。 他还是许诺小词,半年后,一定连本带息地还给她。小词只是抿嘴笑笑,说,郑惠哥何时再回家,带我一起去吧,我最喜欢你们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城了,每次车经过那个小站,我都希望火车出一次故障,我可以下去走上一圈呢。他看着小词眼里流转的一抹温柔,突然开口问道:小词,为什么你的姐姐,就不像你这样,心灵纯美呢?小词在这句话里,飞红了脸,又娇嗔白他一眼,便一转身,跑开了。他看着小词瘦削的背影,还有依然可爱的马尾,第一次,觉着岛城的天空,如此地清透洁净。 他请了假,专门陪小词去了一趟湘西的小镇。小词像个孩子,在山野里采了大把的野花,编成五彩的花环,戴在头上,又俏皮地歪头问他:美吗?他笑说:当然,还有谁,能比小词更让人喜欢呢?这句说出来,不只让周围干爽的空气,变得略略粘湿,似下了一场暧昧的小雨;亦让他自己,心内吃了一惊。他想,玩火者,必*,而自己,是到了当止步的时候了。 但小词,却是在回去后,多次恳请他去家里吃饭。他拒绝了几次,后来终于拗不过,只好去了。推门进去,才发现,蓝竟是也坐在饭桌旁。他转身想要逃走,却是被小词一把拉住。他的手,被小词温热柔软的掌心,紧紧地握住。那一瞬间,他有些恍惚,似乎又回到几年前,第一次来做客时的场景。只是,时光怎么像个爱做恶作剧的孩子,嘻嘻笑着,便将他身边的女孩,由蓝换成了小词? 但那顿饭,他却吃得格外地香甜,只因为,他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么骄傲的蓝,也有黯然神伤的时候。而这样的报复,于他,却是轻而易举地,便实现了。 他知道小词是爱恋上他了,但也清楚,小词的价值,也只是到此为止。他很快地办理了离职手续,将所有东西,都托运到早已联系好的北京一家新的单位,而后便坐上了离开岛城的长途汽车。到北京后,他首先不是去接行李,而是将手机号码换掉。拿到那个连自己都陌生的号码时,他拨通了自己原来的手机号码,听到里面传出一句面无表情的答复,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他接连听了3遍,终于长长舒了口气,笑着挂断了。 半年后的一天,他给家里打电话,母亲突然问他,你是不是有个叫小词的朋友?他很艰难地点头说是,母亲这才笑道:我一看这个女孩就是个好人,值得结交,她来了一次,看见我和你爸身体不好,硬是留下500块钱,还不让我们告诉你。他的心,像有一个刀片,冷冷地划过,疼痛,丝丝分明。他又问母亲,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或者,是什么东西?母亲想了许久,才说,记得是有一块小小的玉石,但因为时间太久,也不知被随手扔到哪儿去了…… 他挑了周一,坐上从湘西到岛城的那辆火车。他在来来往往的女车警里,找寻着小词,可是,他等了7个小时,也没有看到她。失望之下,他小心翼翼地问一个乘警,这辆车上,叫小词的一个女孩为什么今天没有来上班?乘警不耐烦地丢给他一句:我们现在是随时组合的方式,没有谁会长时间地跑一个线路的,我都不知道明天车会开到哪里去,哪管得了别人!他在乘警的冷言冷语里,转身看窗外熟悉的岛城。他曾经为了一份不值得的爱情,义无反顾地奔赴到这个城市。而今,当他终于寻到真爱的时候,岛城,却是将他无情地抛弃,且连爱的踪影,都遍寻不着。 他在车站附近,将8千元钱,打入小词的账户,而后再一次踏上岛城到湘西的火车。他知道这趟车上,或许永远都不会再遇到小词,但他还是愿意,沿着记忆的铁轨,重新走一次。这样,那个纯真善良的女子,便会永远地被他记住。 而爱,一旦记住,便是一生。 第三篇 海边遭遇爱情 认识然纯属偶然,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下午,天空纯净的感觉不到空气的流动。好象一副浓重的油画,而然是画中浓彩重描的女主角。 那天是烟台一场平常的招聘会。做为一家中型广告公司的设计经理,我的手中握着二十几位应招者的命运。而然便是其中之一。 我忘了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了。只记得喧嚣的招聘大厅,盲目拥挤的人群。从各个不同地区特意过来的年轻大学生,象海底深处游泳的鱼群,没有关系,却又目的相同,明确。单一。 一个穿桔黄棉质西装的男人,额头是深深的鱼尾纹,吊角的鱼形蓝眼睛,恐怖狰狞。他一下午重复说着同一句话语,“要应聘吗,先请填张表吧。”声音却是出奇的温和,儒雅。 然后我清楚那个男人便是我自己。一米七八,三十八岁,画家,刚刚离过婚。 然填表的时候人群已经不多。她应是早来到了,但是习惯的安静的站在一边,礼貌得让别人先填。跟拥挤的人群真的有些格格不入。 她看起来很年轻,长长的垂直的黑发,一张纯洁,没有化过任何状容的脸,有些苍白,有些落拓,但是不失美感。她看起来应有三十岁了,但是缺少成熟女子应有的妩媚。身形单薄,非常憔悴。 招聘会要结束的时候,我才发现她还没有走,一个人安静的站在会议大厅一角,有些怯怯的。我的心里突然有一丝钝痛。但是只是一闪而过。我看到过许多漂亮妩媚的女子,欣赏过无数风情*,可是然给我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而且说不清。 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呢。我对她说。她有些惊讶,然后自顾笑了起来,露出好看的牙齿。我知道要不是今天特殊的场合,我的样子所有的人都会不屑一顾的。我心里又有了一丝痛疼。但很快被她可爱的样子逗笑了。她说,你很帅吗。我笑起来,你是第一个说我帅的人,说我酷还差不多。 是吗,我觉得你还是很帅的吗。她再次笑起来。眼角有很认真的真诚表情。我知道她说的应是心里话,虽然不切实际,但是应是她想说和想表达的心里话。我相信你,我也看着她笑了起来。 我的公司在市区,公司名气不大,但在我的努力下规模已日益扩大。我本来是画画的,每天一个人在画室画肖象,画我心中躁动的感觉。我曾经有一个结婚三年的妻子。也是画画的。她很美丽,心灵也很美,曾经她是我所有创作的源泉。但是,创作思维也有枯竭的时候,最终,我的妻子还是离开了我。我不埋怨她,我尊重她的选择就象相信她曾经对我的爱情。 我从此不再画画,而是选择了做设计。 我仔细的阅读着二十几张应聘表。可以说张张优秀。但是然好象实力不大,只是中专文凭,不过才气还可以。曾经得过很多奖。我在心里权衡着。想象着招聘会那天人才济济的样子。对于公司来说,然明显的是不合格的,但是那天她安静认真的样子却是让我不能忘怀的。我的心里又涌现出一丝痛疼。我想,我在痛苦什么呢,我美丽的妻子离开我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过如此的心情。 想起那天一起喝茶的情景。她落拓安静的样子,美丽温柔。我的心里是充满无限怜惜的。她果然已过了三十岁,但是看起来却真得象一个小女孩。我说,你没有结婚吗? 她有些苦涩的笑了笑。她说,我还没有谈过恋爱。三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吗?她认真得想了想。说,我上中专时曾暗恋过一个别的学校的男孩三年,最终还是无果。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她的眼角有泪。但很快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我的心里又有了一丝痛疼。我想我还是相信她说的话的。虽然多年的职业生涯已让我附与应酬。 但我相信那天我心中的感觉。我想我是真诚的,虽然我自己也对我的行为不可理喻。 现在还想他吗?是。我们通过三年的信。但是他后来要出国了,我不想担搁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现在是我们分手的十年。他应是回来了。也许应是结婚了吧。 他曾经想过要来我们烟台,他很喜欢烟台的大海,很纯净。 就象你一样。我说。你很爱他。他应是也很爱你的。我把最后一杯茶喝完,起身向她告别。因为我已明了心中痛疼的原因了。这个女孩,她是我心中新生的一股情结。 想起她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我会在烟台海边拥有一份自己的爱情的。 我选择了两名非常职业,历练的年轻女子做我的设计助手。然显然是承担不起这份工作的份量的。除了精干,她还缺少生活的经验。 工作*了正规。我渐渐淡忘了然。但是偶尔的,我会在心底掠过一丝情愫,就象我画画的时候涌动出的灵感和激情。可以说,然是三十多年来除了我妻子以外唯一打动我内心的女子,虽然,只是那么一瞬间。 生活就这样重复的过去。直到有一天,我因为一份业务路过芝罘区海边。和十几位客户喧哗的走过北马路的大街,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飘过,惊异之余,那美丽的身影应是撞向了我,然后是一声惊叫,——怎么是你啊?仔细一看,竟然是然。 她还是原来落拓纯情的样子,没有任何脂粉的脸,穿着一件简洁的粉色碎花细吊带裙。 世界突然就不复存在,就象所有的电影情节一样,男女主角突然相遇……我难得的好心情。她大呼小叫着,没有了初见时的安静,但是一点不做作。她说,真得是你吧,我真得很开心,会在这里再次见到你。这一次安静的是我,我平静的看着她开心的样子。说,我也一样很开心。 我们一起走在傍晚旖旎的烟台大街。然后我提议搭车去郊区的小渔村吃海鲜。 在出租车上,我特意坐在了司机身旁。然恢复了安静的样子。一句话不说,但是我知道,她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因为几次,我从车反光镜上看到她一直深深的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她脸上落拓纯情的样子让我不能自抑。大街上车流如云,然安静的样子使我感觉到无限的暧昧。 海鲜很美,我特意要了几扎酒。然说,我不喝酒。客户以为她是小姐,大声嚷嚷着要她陪喝。我很不高兴。我说,然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今天就算过年了,只喝一点,行吧。 我看到然的脸红了起来。她小声的说,我真得不会喝酒。有客户忍不住骂,太不够交情,好朋友就要喝。 然笑了笑,端起了酒杯。大家重新高兴。推杯换盅。然终于还是醉了。她应是真得不会喝酒的。酒席要结束的时候,她突然一个人跑了出去。我担心她出事,紧跟着出去看她。她一个人依在墙角,有些醉的样子。身形很是文弱。我忍不住过去揽住她的肩。我说,不能喝就不要喝吗,没有人强求你。 她笑了,说,大家都很热情,我当然应是喝一点啊。然后她便呕吐起来。我的心中突然重又萌生了疼痛。我顾不得客户,抱起然便搭车去了不远的医院。然也许是真得醉了,她神志浑迷,紧紧的抱着我的肩。嘴里糊乱的说着什么。然后我看见她的眼泪温暖了我的肩膀。 然醒过来的时候,是深夜一点多了。她惊叫的坐起来,然后喃喃的说,我这是在哪里呢。我心疼的揽住她的肩膀,说,不要怕,这是在我家里。 她害羞起来。低声说,给你添麻烦了。我没有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外面下起今年以来第一场大雨。雨穿过窗外的护栏打在玻璃窗上。我起身关窗户。然下意识的瑟缩了一下,我说冷吧,家里应没有什么人挂记吧。 我一个人在烟台,家里人都在乡下。她突然提高声音问我,你为什么不录取我呢?然后脸红了起来,说,那天你请我喝茶,我以为是你对我的肯定和奖赏。她不自觉得笑了起来。这一次脸红的是我。 对自己的设计很自信吗?我问。 她微笑不语。然后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除了画画设计,真得什么也不能做。那天,我还是很自信的。但是你缺少资历和精干。我说。我需要的是一个助手,而不是幻想家。我发现我说的有些重了。但是然并没有难过。过了很久,然突然对我说,你会为艺术献身吗? 我沉默不语。然后那种疼痛的感觉重新让我窒息起来。我握住然的手,她的手因为冷而冰凉。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勇气,想给这个女孩一些力量,看得出来她一直在沉沦,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沦。我说,给我一个吻好吗,然? 然的眼睛因为惊讶而直直的看向了我。然后我发现我的脸和她的脸一样红了。我说,当然我不会强求你。我把头歪向一边不去看她。空气里是窒息的宁静。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过了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然后我重又鼓起勇气继续说。我说,给我一个吻好吗?就当是为艺术献身了。 这一次,然没有拒绝,她虚弱的把身体靠向我。我小心的捧住她苍白的脸,在她脸上深深一吻。然的情绪有一些激动,我看见她泪流满面…… 看着她在我怀中重新沉沉睡去。我却是怎么也睡不着。我小心的把然平放在床上,拿出烟来抽。是存放很久的中南海。只从妻子离开,我便不再抽烟。可是这一晚,除了烟,没有什么能够麻醉我*的激情和心灵。我没有想到然还是*。在这样一个夜晚,这样的处境下,在这个女子喝醉的情形下,我竟然做了令任何女子都吃惊和害怕的事情。重要的是,我没有那样做。可是做与不做,倒底怎么样更让然能够坦然接受呢? 因为太过爱惜和惊讶,我没有那样做,可是这样会不会更让然难过和伤心呢我心里明白我对然心生的情愫。也明白我们会因此而萌生的距离和遥远…… 第四篇 爱你,才放手 那一淡淡的秋季渐渐来临,温婉拂面,就如清风吹过。那一幕幕的忧伤历历在目,往事默默浮现,一些孤单,一泉泪水,还有那深入心底的记忆。 她和他相遇在那个秋天,那个萧瑟而又落寞的秋天。 “先生,请问是不是你的会员卡丢失了!”一个娓娓动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额?我的……我满脸疑问的应答着,不敢确定是否是在和我说话。 “对啊,我刚刚在后面看到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女孩一边说一边把一张金闪闪的卡片晃在我的眼前。 我摸摸口袋,久后,还是无奈的点了点头:“好像是我的,那个,怎么称呼你?谢谢你!” “下次小心点,这里的会员卡很值钱的!”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卡塞在我的手上就忙着离开了。 “艾?” “你叫我小韵就好,我是这里的服务生!”女孩走到楼梯口时,犹豫了下,转过身道。 看着女孩离开的背影,偶然闪现出从前喜欢过那个可爱而又单纯女孩的身影,闪现了半年前的那一幕情景。那个时候,也是情窍初开时的花季,浪漫的开始了,却是抵不过命运安排而结束。自己摇摇头,勉强自己不要想太多,可是…… 那夜,雨于寂静的夜里,丝丝缕缕却不舍得停止。我渐渐地开着车在街道行驶,十色五光的彩灯逐渐闪烁却失去了生气,也许是因为雨天的原因吧,即使我也没有任何的忧虑,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嗯?在那候车道的一旁,一个女孩孤零零站着,手时而不是的往头上遮挡着雨点,只是,这样反而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从她那**的衣服可以明确的看出。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这个可怜的女孩,就是之前拾到我会员卡的那个女孩,我很确定,因为那个背影,使我无法忘记的那个初恋情人的背影。那么像,真的很像。 我把车慢慢的开到了她的旁边,只是女孩却没有注意到这有任何的不妥,甚至注意到了,却相信这也不可能,自己没有认识这么有钱的朋友,女孩心里是想的。 “等很久的车了吧,都下这么大的雨,上车吧!”我打开窗口,微笑的对着女孩道。 “艾,你是那个那个……”女孩说不出这人到底是谁,只是隐隐约约有点印象。 我是那天丢失会员卡的那个人,有点意外吧,先上车再说。我一边说着一边把后座打开。 女孩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上了车,嗯,奥迪,感觉还不错,只是我刚被雨淋湿了会不会…… 而且好像有点凉。 “没有关系,感觉有点冷是吧,我开点热风。”女孩的那点小心思被我一眼看穿了,“额,谢谢!”女孩微微得道。 当然,南方的秋天却没有那么寒冷,也许是因为她淋雨后的关系,仅仅如此而且。这是我们第二次相遇,除了缘分之外,我只能说是命运再一次的安排。 半年前 “你的病情现在暂时是压制住了,只是,按现在医学程度,仅仅做到这里,我们会尽量的找出更好的治疗方法。”医生向我郑重的道。 “我明白了,那我可以出院了吗?”从小到大,我不知道我来过这里多少次了,我害怕这种感觉,更是恐惧这里,灰茫茫的一片,没有彩色,只有那单调的白色。 “以我的观点我还是建议住医观察,当然,我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医生还是孜孜不倦的说道。 终于,我也如愿以偿的出来了,回到了我最喜欢的学校,回到了我最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的身边。只是好景不长。 “我们分手吧!”我不敢注视她,语言却很坚定。 “为什么,我们不是一直都好好的吗?”女孩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深爱的男孩会说出这句话。 “那是你自己白痴,我是骗你的,一直都是,只是你不知道而且!”看着女孩那张可爱而又幼稚的脸庞,却想忍不住去拥抱着她一直不放,说着其实我很爱很爱你,可是,我却没有,我相信,我一定要她幸福。 女孩哭着跑出了教室,看着那女孩孤单的背影,自己是好舍不得,很舍不得,很想去拉住不让女孩……看着那已离去的身影,默默得。原来什么时候,自己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但是我坚信,她一定会比我更幸福。 第二天,我深爱的那个女孩,那个深爱的她第一次缺课,从那天起,我就在也没有看见过她。后来听说,她家已经移民到美国了,也许吧,但是,我却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到现在也没有后悔过。可是…… 半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毕业了,只是老天像是跟我开了个玩笑,之前初恋走了,现在却把这个女孩安排到了我的身边。 “我住在九号街道办幸福居园的那个小区,你把我送到了门口就行了!”原来在电视上见到的一幕,居然今天也体会到了,横空于世的白马王子就这样出现了,只是这个男子他没有骑马,女孩幽幽的想。 “恩,我知道了,”对于她所说的小区,我还是知道一点,因为那是一所属于一些中下层住的小区,去学校读书的那个时候经常路过。 一路上,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沉默,她似天真而又甜美声音一直在我耳边响起,时而不是的问问一些触及私人的问题,而我也是孜孜不倦的回答着,突然……这不就是我初恋出现过的情形么?那个她,早已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然现在却赐给我另一个全新的的她,不,这个女孩不是哪个我深爱的她。 久后,女孩看我默默不语,她也沉默了下来。也许,反而越安静的环境却更容易产生困意,女孩眼角慢慢的往下垂,到后来却是沉睡了下去。当然,我在前面却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幕。 “到了,你可以下车了!”我看看时间接着并提示着女孩子,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声音,转身过来…… 看着似乎熟悉的侧脸,迷人而吸引人却不幼稚的脸,没有黑色的眼线,原来你和她是那么的相像,我摇摇头,不让自己在想下去,可是我却,我轻轻走下车,蹑手蹑脚的走向了后座,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我突然吻了一下她,只是吻,轻轻的吻在她的侧脸上。 “嗯”突然的她伸了个懒腰。忽忽…… 到后来我把她叫醒了,按确实的来说,她已经醒来了,在我吻她的那一刻就醒了,只是我不知道,下车后,女孩说要我的联系方式,我呦不过她,在她期待的目光下终于把我的私人电话给她。她很高兴,从肢体行动中可以看出。默默地用目光送行着她走到小区里,我才安心的上了车。 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可以遇到她,也经常送她回家,不知道是我自己有意或是无意,还是她的有意或是无意,经常找一些借口找对方,彼此着这样……我在想,也许当初不应该联系的,只是我们在错误的时间里我们错误的相遇了,自己明明知道,可是却舍不得,控制不了,难道就是因为你和她相像么?或者是我喜欢*? “我们去看海吧?”我像往常一样,找个勉强的理由想和她单独在一起。 “就是现在吗?好像很远吧?”女孩有点疑问,可是还是闪现出了期待的表情。 “恩,就是现在,上车吧!很快的,”我打开旁边的副座,好让女孩能尽快的上车。 女孩没有拒绝,按照我的意思,上了车,寄好安全带,车子慢慢的开始行驶着,开往我们今天所向往的那个海边。 秋天的海风是那么的凉,只是海水还是那么的蓝,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而畏缩着,那灰色而细腻的石沙静静的躺着,形成了平坦的沙滩,那五色的贝壳自然的摆在沙滩上,装饰着这美丽的风景,那旁边一排排的绿色的树棵象征着它那顽强的生命力似地,或是在轻蔑着我。 你为什么想要到海边呢?女孩也不玩了,跟着我静静的躺在沙滩上。 “因为这是我的一个承诺,一个欠下许久的承诺!”看着海边的对面,回忆默默浮现在我的眼幕。 “想知道为什么吗?” “嗯!” “在半年前,我有一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女朋友,我答应过她,我们要一起来看海,而然却因为一些事情我没有实现我的诺言。”看着女孩期待的侧脸,我还是诉起了那一段往事。 “为什么啊”女孩好奇的问。 “因为我们分手了,在我没有实现承诺之前就分手了。”我默默的回答。 “那你为什么现在又带我来看海呢?”女孩还是不明白,一个欠别人的承诺,到后来却是拉下了自己,什么意思嘛。 “你知道吗?本来我已经决定忘记她了。可是,却没有想到,我遇见了你,你和她,很像很像。”看着女孩那疑问的表情,自己解释着道。 “那有多像啊?”女孩也许懂得了男孩的意思,像是很理解男孩似地。 “相像到有时候我都分不清楚!” “那我就代替她吧!”女孩脸上作出坚定抉择。 有句话这么说来着,喔。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沙。 从那一次看海回来后,我们正式确立了关系,这样反而更明简,连要相见的理由的免除了,热恋中的时间往往过的很快很快。从那天以后,我要求她辞去了她原本的工作,从那天后,我们相见的时间往从前几天一次转为一天一次,带着她,向往各地的旅游景点出发,香港那快乐而热闹的迪尼斯乐园,海南那名声风景的三亚,广西那山清水秀的桂林…… “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真的,即使没有现在的插曲,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已经足够了!”女孩幸福的对我说。 时间反转,光阴似水,这个深秋也渐渐临去,在*回来的第二天,她说她要搬到我这里来住,这样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的每天返往着彼此为见到对方奔波,我默许了她,定在这个礼拜天的下午。 “啊,好累啊,终于把东西搬来了!”傍晚时分,我们正为同居而忙碌着,一个礼拜很快就已经过去了。今天就是这个礼拜的最后一天。 “你自己偏要说搬过来,现在知道错了吧?”着女孩那滴满汗露的脸上,我也开心的笑了。 “和你在一起。就算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女孩一边说一边整理着我们这个将要共同的家。看着女孩那单薄的背影,我那心底深处的一幕来袭,何层几时,我也曾经拥有过,这是多么熟悉。 那晚,她说她很紧张,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同居,那晚她说,她很期待,这样我们就永远的在一起了。那晚我们彼此地是缠绵,只是女孩认识这么久以来的对我的第一个要求。那晚我没有说过任何的承诺,我怕自己无法率现,从那一刻起,我发誓我要她幸福,可是…… “你在干嘛呢?”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从房间里走出来,女孩喜欢睡懒觉,时而不时都是这样。 “我在写故事呢!”我回答道。 “那写故事要不要吃饭啊?”女孩把手搂在我的肩膀,轻声的问。 “嗯”。 “收到”。 滴……一股热流从我的鼻腔里流出溅在那灰白色的纸张上,鲜艳的红色,多么的显眼。此刻我才明白,原来的自己一直都是个错误,明明很渴望抓住幸福,命运始终都没有怜惜。自己坚定的摇摇头,我曾经发过誓的。 那天,阴郁的天空,灰蓝的色调,反而老天相似与我的心情,倚着窗边,楼下那湿湿的地板,冷调着一下子可以感受到外面是个寒冷的温度,只是偶尔阵阵雨点不停。自己一直沉思着昨天医生给我的忠言。“你的病情已经恶化了,我建议你马上住院,然后我会在最快的时间向美国那边申请,准备把你送到那边去!” “麻烦你了。”命运的如此,我也只能接受,只是心里的一些事始终…… “我们分手吧!”我沉默的道,和半年前一样,我不敢注视她,语言却比那次更坚定。 女孩默默的看着我,没有回答,久后,却走进了房间,自行收拾着以往属于她自己的行李,我也一直倚在窗边,中途我们没有说过话,而我却也不知道怎么跟她说。 “你不想知道原因吗?”看着女孩就要打开门出去的那一刻,我还是阻止不了我的*。 “像我这样平平凡凡的女孩,从来没有奢求过这么浪漫的爱情,然而我们发展到现在,只是我和她长得比较象而且,仅此而且,谢谢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我很快乐。但是我知道,我始终代替不了她。” 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很想跟上去拉住她的手,告诉她,我一直都是爱你的,没有什么替代。可是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和从前一样,就这样看着心爱的她走出了我的世界。 分手只是一瞬间,思念却比一声还要远,雨还是不停的下,仿佛在为了什么而哭泣。 女白:走出门,我没有在回望过,也许相遇就是一个错误吧。从无畏的相爱,从期待到幸福的相处,再到无言的分手,我只能默默地学习接受。始终的我还是不能在他心里占据位置,爱一个人却是无法代替。 3个月后,女孩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时而她想起了以前,那份快乐,那份幸福,只是现在再也不属于她的了,她想,也许那个男孩已经找到了那个深爱的她,现在一直幸福着过着日子,然而她却再也没有见到了那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小姐你好,我是律师事务所的彭程,这是你的先生在身前所留下的遗嘱,要你继承他所有的财产,麻烦你签个名,另外在九号街道办里还有一栋别墅受益人也是属于你,有时间去签收。”一个身穿西服制而胸前挂着彭程律师事务所标志的陌生男子正孜孜不倦的重复着一样的句子。 “我的先生?全部财产?”女孩不可思议的惊讶道。 “对的,我们是根据刑事办理,不会出错的,还有这是你先生给你的一封信!”陌生男子一边说着一边从他那档案里抽出了一个信封。 女孩半信半疑的接过信封打开。 小韵,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请你别难过,这样我在天国那边会不开心的,记得什么事情笑一笑,微笑不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脸庞么?还记得吗?其实你一直都误会我了,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的确很爱她,那只是在之前。你可以说我花心,都是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了你,就在我第一次在车上趁你睡着吻你的时候,好了,我怕时间不够,我还是和你说正事吧,我的病是遗传的,无法治疗,我的父亲也是因为这病而逝,我的母亲在我懂事的那年就已经改嫁了,留下的却是我悲恨的情和一辈子花不完的财产,母亲她没有照顾我,但是我并不恨她,我知道,没有母亲也没有我,所以,我把我父亲留下来的财产你们平分,这样你不会有意见吧,我相信你,但是你一定要接受,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我给不了的你幸福,只有这微不足道的……来生我一定让你幸福。 女孩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了,是的,渐渐想起了那一次在车上,他吻了自己,然而自己那个时候却早就醒来了,想起那曾经的一幕,一起去看海,一起去乐园,想起那个夜里的缠绵。 原来,自己真的一切都理解错了,他是那么爱自己,爱到了放手,为了自己的幸福而放手,那时候的男孩到底做出了多大的勇气,女孩终于知道为什么从前为什么和那个深爱的女孩说分手,后来却又重演了一幕。自己却没有阻止,没有好好的在他身边。 久后,女孩来到了从前他们同居的地方,一切都没有变,房间贴满了自己的相片,贴满了自己和男孩的合照,翻开属于男孩,准确的来是说现在在天国的那个男孩的日志,写着:终于还是走了,和从前的一样,但是,我不后悔,从前到现在都没有后悔,我相信你和她都会幸福的。 “我发誓,我一定会很幸福的,我相信从前的那个她现在也一定很幸福!”女孩喃喃自语的道。只是谁也没有看到,女孩侧脸的那道坚信。 尾声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往往就是现实生活所能发生的事。请问你是否恋爱过,然而后来分手了,你恨他(她)最后却淡忘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们会分手,曾经是那么的相爱,到最后却是无言的结局。当你需要幸福的时候却给不了你,对方只有放手,放手也即是爱你。 第五篇 走一路,梦一场 溪语是乘下午两点多的动车往梦乡而去的。 她的行囊很简单,只装了三本薄薄的小册子、几件轻软的连衣裙和一只小小的天蓝色真空水杯。 这是夏天。 列车要奔驰七个多小时才能到达梦乡。 溪语静静地坐在车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其实她的视线并没有在那变换着的景色上停留,她的视网膜上只有一个人的身影。那个身影无论她醒着还是梦中,都立在她的眼睫上,有时温柔地对她笑,有时生气地冲她瞪眼睛,有时忧伤地叹息,有时陶醉地歌唱。此刻,她悄悄地用睫毛一遍遍地*着这个身影,再过七个小时,他们的身影就会叠合,他们的喜怒哀乐就会分秒不差地同步运作,想着见面后的甜蜜,溪语忍不住笑了。 为了掩饰嘴角不由自主浮现的笑意,她便打开小包取出一本小册子。这些小册子是那个身影数夜心血写好、千里迢迢寄来的,册子里每一个字都神采飞扬,每一句话都深情似海,每一行诗句代表的含义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真正懂得。平时在家中只要有半个小时的空闲,溪语就会翻看一遍这些凝聚着爱的小册子,那红笺间有玫瑰的芳香氤氲,永不消散。 溪语的视线停留在书页中,她的心却在一个无边无际的爱空中缓缓飞行。这个爱空的横轴是521个日子,纵轴则是没有终点的爱的诗行;纵横间,每一个交点都充满身影的呼唤和溪语的回应。 溪语没有告诉那亲爱的身影她要来的消息,她想看他被幸福雷到的样子,她想看他突然绽放的笑脸,因为她还没有看过他的灿烂笑脸,看到的总是他要么忧郁、要么严肃、要么耍酷的样子,她也没有听过他的开怀大笑。倒是她自己,常常在他的耳边开心大笑,当然也有放声大哭。爱中总是有泪有笑的。事实上,爱常常以笑开始,在哭笑中升温,在无语中收尾。 窗外的景色开始沐浴夕阳,闪耀着金色的光辉。 这是夏天的傍晚。 望着窗外逐渐暗淡的天色,溪语那迫切的心情也渐渐平息,再过不到四个小时就可以不是在电话里,而是贴着他的耳朵呼唤他了。521个日子里,他是多么渴望、多么在乎她的呼唤阿!不过溪语没有告诉过他,她更渴望他呼唤自己的声音,那般热切,透着那般浓浓的爱恋,有时甚至有点孩子气的耍赖,是啊,她好喜欢!溪语决定见面贴着他的耳朵喊完他后就要告诉他这个小小的秘密。 车厢里的灯开始明亮了起来,冷气很足,幸好溪语穿着麻质长裤,腿还不冷,但*的双臂还是感到了些微的凉意。于是,溪语抱紧双臂缩进软软的座位里。不知什么时候起,窗玻璃上映*的脸,看不清外面的景色了,一切披上了朦胧夜纱。 是夏天的夜。 拉下窗幔,溪语闭目养神,立在睫毛上的亲密身影便悄悄从她的眼眸滑到她的心里。 此刻身影在做什么呢? 晚饭时间已经过了,是在锻炼身体了吧?他特别爱游泳,那么宽的一条江,不费事就能游过去,而溪语是一只旱鸭子,这几天有没有时间让他教自己游泳呢?还是免了吧?不想在他面前出洋相,正好也没有带泳衣。记得去年夏天为了学游泳的事情,两个人还闹过意见呢。自然每一次小小的争吵之后,都格外的甜蜜。恋人们都是这样子吧?不过吵得太多,痛得也很吃不消,可能还是不吵好。 也许身影是在他单位的后山上,正独自对着空谷吹埙吧?他说每当思念难解的时候,就会去后山吹葫芦丝抒发自己的心情。 溪语觉得,当那一曲凤求凰萦绕在空谷松林中的时候,自己的心里确实也有颤音滑过,因而升起对他无边的牵挂和思念。想到埙音,溪语的耳边就又回荡起身影那深情的歌声,当初一曲《我愿意》让溪语心旌摇荡,一嗓京腔,是林冲夜奔吗?更让她由衷欣赏且爱极。 他爱唱的那些歌也正是溪语爱听的。更有那俏皮的时候,身影会随口胡诌一些小曲小调逗溪语开怀大笑,那可是专业水准的胡诌啊,让溪语无法停止对他的爱恋! 也许身影在给自己写方子吧?刚开始一起的日子,溪语一直在咳嗽。这毛病的来源还得追溯到初三那年,那次咳了整整一百天,父母不在身边,外公外婆年纪大了顾不得这些,溪语自己也不当回事,后来只要感冒便会一直咳嗽,这几年几乎每年都在冬春时间发作,就这样隐隐落下了病根。 这些事情溪语自然不会跟亲爱的身影说,可是身影在电话中听到她咳嗽时,会很疼惜,找了很多方子,还特地问了一个和自己很投缘的老方丈,最后选了最简单易行的发来给溪语食用。不知道是方子的作用,还是因为体恤身影的苦心而自己多了对自己身体的爱惜,溪语从去年秋后至今,虽然也感冒了几次却没再也没咳过。 后来身影便自学医书,琢磨出一些食疗保健的方子,集成本《千千爱方》送给溪语。这件事让溪语感动之余几乎有点震撼,要知道身影的工作有时候很繁重很辛苦很琐碎,做这些要耗费多少精力?需要怎样的爱意支撑才不会半途而废?溪语简直有点承担不起这份爱之重了。 也许身影在等自己的消息吧?也许是在看书学习?也许还在加班?想着想着,溪语的心又开始变得迫切起来,迫切到她几乎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溪语和身影曾经讨论过很多次见面后要做的事情。其实那些事情根本不需要讨论。溪语相信凭着他们521个*夜夜建立起来的默契,凭着他们如此相近的性情,凭着他们对彼此的懂得和深爱,他们手相牵起的那一瞬,一切都会水到渠成,完美无缺。 就快到九点了,已经接近梦乡的边缘。升上一点窗幔,可以看见远方有灯火闪烁。梦乡,那是身影生活的地方,那里有身影努力生活的喜怒哀乐,那里有身影成长的痕迹,那里有身影浓到化不开的深情厚爱,那里将是溪语永远的梦乡! 随着动车靠站的一下轻微摇晃,溪语惊醒了过来,可她的眼前是一片无边的黑暗。 为什么不是梦乡?为什么不是亲爱的身旁?那些耀眼的灯火去了何方? 溪语惶惑又惶恐,愣了很久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做了一场梦,一场奔走的梦!真的只是一场梦吗?梦中走了几千里?梦里过了521天?梦里不知身是客?梦里不知身在梦?梦里忘了身影在哭泣?梦里忘了太多太多的人和事?…… 静夜里,泪水中,何处传来了王菲那干净而略带忧伤的歌: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着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 天长和地久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还没为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然后一起分享 会更明白相思的哀愁 还没好好的感受 醒着亲吻的温柔 …… 溪语忍不住问自己可不可以选择留恋不放手?可不可以选择携手将风景看透?可不可以到梦乡携身影共看细水长流? 走一路,梦一场,又何妨?人生不过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美丽的梦境连缀而成,只要梦得真,要得诚,梦中的欢颜就会绽放在现实的枝头,笑过春夏秋冬。 溪语真的醒了,她开始收拾行囊。 溪语在行囊里放进了那三本薄薄的小册子、那几件轻软的连衣裙和那一只小小的天蓝色真空水杯…… 青春留不住忧伤 听说。你还相信爱情。 那么。请你一直相信下去。 房间里有洗衣液清香的味道,若有似无飘浮着,白色地板,粉色墙纸,粉色床单粉色印花枕头,都是最恩和的时光。洛凝把她和清佑的家打理得像女孩闺房般可爱温馨,对此清佑没有一点不高兴。他喜欢看着这个小女子的细腻心思淋漓尽致的表现。今天是清佑出差第三天的日子,没有清佑陪伴的日子,洛凝觉得自己像个失去了灵魂的妖怪,在房间里毫无方向感的晃荡,安妮的《素年锦时》被反复端起,也未能静下心来翻看。清佑出差离开她的日子,她极其不适应,显得烦躁不安,她早已习惯了清佑的体贴照顾,习惯了他的早安吻,习惯了他的温暖怀抱。 出差前一天,清佑到超市买了一大堆吃的用的,让洛凝好好照顾自己,反复叮嘱不许一个人偷吃垃圾食品,上火时,要多喝金银花茶,话语一直重复如长者般。洛凝知道,她自己有多么依恋眼前这个男子,听他说要出差时,她心里有万般不舍,但她还是表现出如小妻子般体贴懂事,用大女人的口吻对清佑说:“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安心出差,我会想你的。”说这些话时,她不敢看着清佑,怕自己的眼睛会泄露心底所有的秘密。“洛洛傻丫头,别难过了,我一忙完就马上回来,一分钟也不多做停留,好不好。傻丫头,来抱抱”。清佑伸出把洛凝揽进怀里,不自觉用力的抱紧了洛凝。被清佑抱着,洛凝感觉这世界温暖而微茫。清佑甚至想不出差了,留下来陪洛凝这个傻丫头,转念想为了洛凝以后能勇敢些面对生活,他又不得不狠心这么做。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会考虑到很多她的感受,而不是自己的心情。他想用温暖的怀抱告诉这个没有一丁点安全感的脆弱敏感的女子。不要害怕,他会一直一直陪着他,直到地老天荒。清佑从不问及她的过去,怕不小心触碰到她心底那些疼痛,只想做她一个人的太阳,给予她全部温暖阳光。 洛凝在清佑的怀里泪流不止,不是因为悲伤,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在世间有这样一个男子懂得她疼惜她,懂得她骄傲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卑微的心。在被幸福包围的此时,洛凝不由得回想起那段黯淡时光,一段找不到情寻不到爱的晦涩时光,那是一段刻意封存的记忆。彼时的洛凝像所有女孩一样,面向阳光灿烂生活,低头浅笑嫣然,一脸明媚,一个人独处时,她总会想起刘子浩,子浩是洛凝的初中同学,洛凝自己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子浩的,是初一还是初二。更让她羞于启齿的是,最近做梦总是会不期然的遇到他,子浩还是旧时光那个模样,一脸坏坏的笑,从洛凝身边经过时,能闻到干燥浓香的少年气味,做梦遇见他时,他什么都不说,这会不会是某种暗示,她找不到这些问题答案。 自从初中毕业后,她再也没见过子浩。子浩并不是班里最出色的男生,学习一般,长相也一般,上课很喜欢开小差,最让洛凝气不过的是,子浩开小差做小动作时,让她盯着老师的一举一动,一旦老师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得向他报告。洛凝很不乐意,凭什么我要帮你做这些。子浩一脸坏笑,不置可否的说:“你我同学一场,不要这么小气,我以后会念你的好。你还要不要我教你做物理化学实验。”一下说到了洛凝的软肋,她对那些物理化学实验是极其头疼,老师在上面讲了一遍,她依然不知所以然,子浩从没见他认真听讲,到了做实验的时候,他能无师自通。在少女时洛凝的心里生出一丝崇拜感来。不可否认很招女孩子喜欢,虽然个子不高,但极其灵活,篮球让他玩得风生水起,在篮球场上,经常看到他穿着白色恤衫轻盈跳跃的身影,原来好感一直有。 直到那次同学聚会,原以为能见到子浩,洛凝满心欢喜期盼着,很不凑巧,子浩因为工作忙没能来。洛凝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问其他同学:“这么多年没见,不知道刘子浩他怎么样了?”班长接过话茬,“他好像在深圳某公司做人事经理,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了。这么关心他,打个电话问问呗。”洛凝好像一下被人看穿了自己的心思,不自觉羞红了脸,幸好晚上喝了些红酒,不是很能看出来,班长看出了洛凝的不自在,又自说自话道:“同学之间关心一下这没什么的,你等我一下,我把他号码发到你手机上”。不一会儿,洛凝就收到班长的短信,一回家,洛凝就想给子浩打电话,又怕因太久没见,言语会过于尴尬,洛凝一直忐忑着,有些慌乱,最后决定还是发信息。用的是极其普通的口吻,很久不见了,你好吗?洛凝最后细心留下名字。他怕刘子浩一时因为工作忙,会忽略陌生号码的短信。爱真的是开在尘埃里的花朵,如此卑微,小心翼翼,生怕有一丝一毫闪失,洛凝的信息铃声适时响起,很快收到子浩的消息。他的语气里有惊喜雀跃:洛凝,我要告诉你,就在今天,我相信了缘份这个词。洛凝一个字一个字相信了子浩的话,当子浩说,要来这个城市看她时,她并没有拒绝,她觉得自己终于迎来生命中春暖花开的日子。 阳春三月,气温宜人。子浩穿着清爽的白格子衬衫,灰色的西裤,还是那样坏坏的笑。让她想起多年前的那个白衣少年。经过岁月的历练,并没有变化几多,如果一定得说变化,还是有些许变化,比以前更显帅气,眉宇间有逼人的英气,洛凝一时有些恍神,怔怔的望着这个令他魂牵梦绕的男子。子浩看出洛凝的不在状态中。“嗨!老同学,这么多年不见,给个拥抱吧。”洛凝听到子浩说这话时,她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子浩轻轻的搂过洛凝的肩,在她耳边呢喃:“你一点都没有变,还是这般素雅,是我喜欢的模样。洛凝,你知道么?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等你。别的女孩走不进我的心里,我的心里住了一个你”。情话最大的作用,就是盅惑人心,让人辨不清方向,分不清真假,洛凝眼迷离,心微醺。她把这句话理解为浩然对她的真情告白。他们像所有恋爱的孩子一样,恨不得朝朝暮暮。他们一起回去看他们的母校,那里有他们共同的记忆。很多时候,我们找的伴侣,都是在找一个与自己有相似记忆的人,他们一起去看梁静茹的演唱会,一起唱温暖的小情歌。 然而这一切就像平静的海面,表面看不出一丝异样,海底暗涛汹涌,一场海啸不期而至。洛凝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在一个没有任何预兆的早晨,她像往常一样打开手机查看子浩的信息:“洛洛,谢谢你陪我的这段时光,我不是属于你的风景,下个路口自己走”。看着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像一眼冰窖,让她不由得打寒颤。难道那些快乐的日子全部是假的,难道这一切只是在演戏。为什么要给期盼,为什么要给快乐。要有多久,才能忘记这一切只是空欢喜一场,她生生遏制住自己的思绪,不让它反复撕扯着自己的心,有难言的痛蔓延至胸腔,洛凝一时陷入无法挽回的悲伤境地,她握着手机的手,无力的滑了下来。手机摔在地板上,七零八碎,像此刻洛凝的心。 她一下从天堂掉入到了地狱。躲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见任何人。母亲心疼得直落泪,整个人迅速削瘦,父亲戒了很多年的烟也抽了起来。整个家沉浸在悲伤的氛围中。洛凝看着年迈的父母,觉得自己很不懂事。让他们承受和自己一样的痛苦。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她强颜欢笑起来,打起精神,做饭收拾屋子。以后的日子还得继续。母亲对她说:“孩子,要相信爱情和生活,这一切都还在的”。这个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女人,始终是她心里的坚石,洛凝努力让自己明媚起来,努力学着去爱自己,努力做个健康的孩子。只是心始终不能阳光起来,子浩带走了她的所有阳光,子浩离开后,洛凝再也不去看静茹的演唱会,静茹也许久不开演唱会了。子浩带走了洛凝的全部快乐,她想让子浩知道,把那些快乐拿得干干净净是什么感觉。子浩离开后,洛凝开始写日记,天天写。写他们一起看过的风景,走过的路,她以为写出来心里的幽灵就不会那么疼了,往事就像电影镜头一样一幕幕在脑海中闪现。洛凝能骗过其他人,始终骗不过自己的心,他忘不了刘子浩,也忘不了自己当时的痴狂,洛凝暗暗告诫自己,爱过不应有恨,有什么大不了的呀,不过相爱一场,分手一程。可是她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也许你会记得,网络上有这么一句流行语:一个男人不给你电话,不是他忘记了,也不是他病了,而是他根本不想给你电话。 第六篇 谁偷走了我的爱 2006年3月,我在深圳一家工厂做文员,同宿舍的云南女孩是个开朗的女孩,常会有老乡来找她玩,我和孟便因此相识,爱情也在这种清淡的交往中逐渐生长起来。他是个质朴的男孩,从不会花言巧语,更不会带我流连歌厅等喧哗场所,来看我,也会算好时间,不打扰我的工作。下班后,我们常站在晕黄的街灯下聊天谈心,虽然没有跨越界线的接触,却是最美的二人世界,街头所有的喧闹都因我们投入的交谈退到了很远,成为我们的相爱背景。这样的恋爱方式虽然保守,却是温暖恒定,让人舒服,值得信赖的。他对我的好,不是狂热无羁,是渗透到平常的生活里,让我一点点感受的,是彼此的用心。 那天,下着好大的雨,我穿夹趾凉拖,把脚磨破了。雨开始的时候,他就发来短信,说:“下雨了,我去接你吧。”我告诉他脚很疼,他没说他心疼,只叮嘱我换一下鞋子,下班后,他会来接我的。可这会儿,我的姐姐也打来电话,说接我一起回宿舍。我只好对他说不要来了。下班后,我上了姐姐的车,一起回宿舍。后来,工友告诉我,孟也来了,站在远处,看我和姐姐走了,才放心地离开。但事后,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来过。我知道他是真心对我好的。他说他父亲已经在家乡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等他回去打理。他原本是准备好回去的,偏偏遇到了我,回乡的事就搁下了,他想有一天可以带我一起回去。我担心父母不会同意我把自己嫁得太远,就没敢给他这样的承诺,但我想我会努力的。2007年5月,我家出了点事,需要我回河南,孟来挽留我,我想自己肯定会很快返回深圳,就回家了。 虽然不在一起了,我们仍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有来来回回的短信,我们的感情并没有受到距离的影响。有一天,他在短信里说了些诸如“谢谢你给我的爱”之类的话,然后说他可能会回云南,因为父亲催得紧。在深圳时,我也收到过此类的短信,常理解为是他难得的浪漫表现。他说回云南可能要换手机号码,可能会有几天不联系我,嘱咐我别急。我说:“好的。”便安心等他联系我。那是2007年7月,天气正一天比一天炽热,我对他的爱也比以前更为坚定。我准备向父母坦白,我爱上一个千里之外的人,为了爱,我愿意远走天涯,我想他值得我这么做。 孟“消失”两天后,我接到了一个新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署名是孟。看来,他已经换好了新的号码,已经回到家乡。短信联系两次后,我隐约觉得他的说话方式有些不同了,我问他:“你真的是孟吗?”他的回答很肯定,而且陆陆续续说了很多只有我和孟才知道的“秘密”:我们约会的地点,我喜欢的歌,还有孟最爱放给我听的那首《不想让你哭》,孟说过,他一辈子都不会让我哭的。看到这些“暗语”,我哭了,真的是我爱的孟,我怎么可以怀疑他。我立刻删掉了他的旧手机号码,把新号码存了起来。 [他说为我北上创业] 8月,我到了郑州,换了电话号码,他的老号码,我的老号码,全部就此废止。我们用新的号码联系,而我想,我们的感情也已经*了一个新的时期,因为爱我疼我的爸爸妈妈居然同意我远嫁云南,爸爸说只要你快乐,只要你们相爱,我们就不反对。卸去最大的心理负担,我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和他恋爱了。他发来的短信也越来越充满甜言蜜语,这和他以前的语气略有不同,但我想,是因为我们得到了批准,他才放开心胸,大胆说出他爱我了。我沉浸在幸福中,他说不久会去河北,在那里开一家小型饭店,等有所成就,就来找我。他选择北上,只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我很感动。 他真的去了河北,打电话给他时,时常能听到炒菜的声音:呼呼的火,热油的刺啦声,还有锅碗瓢盆的咣当声。他说他在做饭。很多次,动了念头,想跑去河北,投奔他,协助他。可就在我还在计划如何给他重逢的惊喜时,他却突然没了讯息。一天没有他的短信,我就觉得不正常,因为平日里,我们的联系是如此紧密、频繁,我每个月的手机费都在200元上下,而且这只是短信费,公用电话的支出更在400元之上。每月600元左右的通讯费支出,对我这收入并不高的打工者来说,可谓一项沉重的负担,但孟带给我的快乐和抚慰是远远大于每月捉襟见肘的尴尬的。苦恼的时候,有他分担,快乐的时候,与他分享,有爱在远方与我呼应,省吃俭用也是幸福的。可是,突然间,他就没有信息,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是不是出事了。他曾经用一个固定电话和我联系过,我拨通了这个号码,但对方说没有孟这个人,我通过114查了河北廊坊工商部门的电话,乞求别人查一查有没有一个姓孟的人在这里登记开饭店,我说孟是我的男朋友,我很担心他的安危,对方很热心,答应帮我查,可结果是没有这个名字。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被传销组织控制了。我打电话给所有在深圳的朋友,告诉他们孟可能在做传销,请他们帮忙找一下孟。朋友的一致反应是:“孟做传销,根本不可能,他这么踏实的人,不可能的。”可他们还是尽他们的所能联系孟,但没有结果。 我把所有的朋友都惊扰了,但仍没有打听到一点孟的消息。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整整三天,我一直在打电话,饭也不想吃,因为听别人说,一旦陷入传销的泥潭,就很难脱身。我真的担心他。已经入冬了,天这么冷,他能否吃好穿好?他说过一辈子都不会让我哭,他可知道,这些天,我为他哭过多少次? 第四天中午,我被朋友勒令去吃点东西,正勉强吃饭时,手机响了,我立刻反射性地站起来,我一直盼望着孟会打电话过来。对方说他是廊坊的警察,他们刚刚端掉一个传销窝点,有些人跑掉了,在现场遗留的这部手机上只存了一个电话号码,他们就试着拨过来,因为他们想和传销人员的家人联系上,最终把这些人遣返回乡。在得知我是孟的女朋友时,警察说,他们会和我保持联系。 知道孟仍在廊坊,我决定去找他,哪怕是大海捞针,我也要找到他。我买好了火车票,晚上出发。那晚,在我决定动身去火车站时,我的手机响了,但只响了一下就挂断了。我查了一下,是四川的号码。我拨回去,对方说要找我,我下意识地说:“她已经死了。”然后,我听见对方缓缓地说:“我是孟。”我一下子瘫坐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我问他在河北到底干什么,他依然坚持说自己在开饭馆,问他怎么在四川,他说是在一个朋友家里。他终于出现了,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可我仍想搞清真相,他在河北到底干了些什么,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打电话给他,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曾参与传销,只说在朋友家里有诸多不便。有一天,他说手机快没电了,就说:“你打我座机吧。”然后迅速报出了座机号码。其实,这时,我就应该意识到问题,他怎么对座机号码如此熟悉,就像在自己家里?可是,我没有想那么多,我还在担心他在四川生活得怎样,寄人篱下,一定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吧?他从传销组织那里逃出来,身上也一定没有什么钱了,怎么生活?我决定寄些钱给他,因为那一段时间狂打电话,我自己也没有太多节余,只能先寄200元给他,我想等工资发下来,就全部寄给他。他没有拒绝我寄钱给他,报了一个银行卡号,说是他在深圳时用一个朋友的身份证办的,朋友姓张。 自从他到了四川,很少主动打电话给我,常常是我主动联系他,起初我想是他在朋友家,钱又不多,打电话可能也不太方便。他也曾邀我到四川去,我们再一起去云南,说做生意赔了父母很多钱,如果我和他一起回去,对父母将是最好的安慰。我没有答应,直觉让我感到了一些不安。 转眼到了春节,大年初一,他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我们是恋人啊,在这样的日子里,他居然连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显然很不正常。我就打电话给他,而每次都被挂断了,拨了十几次后,我放弃了。第二天,我居然接到了一个女孩的电话,自称是他的堂妹,小女孩只是好奇,说堂哥怎么不接女朋友的电话,她就查了我的电话号码,想和我聊聊天。而这个女孩告诉我,她的堂哥不姓孟,他姓张,名字和那个银行卡号的用户名一样。难道,孟本姓张,只是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外出打工?此时,我能想到的仍是一个人有两个身份。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太傻了。 [我的爱已经被偷梁换柱] 想想孟近来的变化,我心里很难过,决定写封长信给他,从相识开始,把我们感情进程理理清楚,也是一次坦诚的沟通吧。写着信,回忆着在深圳的点点滴滴,我回家后的相思,我的脑子里突然涌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前后和我联系的根本不是一个人,孟和张原本就是两个人,我的爱被人从中途置换了。我被自己的念头吓得一激灵。我跑下楼,拨通了他的电话,他接了,我开门见山地问他:“你不是孟?”他答:“对。”他和孟是朋友,曾经陪孟一起来厂里找我,所以,对我们约会的地点非常清楚,又因朋友之间的闲聊,他知道了很多我和孟之间的事,我的爱好和他的习惯,他都略知一二,可我对他毫无印象。可他是怎么顺利地切断了孟与我的关系,成功地“偷梁换柱”,他不再回答。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说一句:“你知道!”我知道什么?知道他爱我?我不否认,在近一年的联系中,他给了我很多快乐和安慰,还有很多的爱情承诺,可我只因把他错当成孟才会感动,才会那么投入,那么痴情地付出。即使他是真的爱我,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啊,如果是真的爱情,最终会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啊。我想不通,就想弄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没有想过真相明了的一天? 他开始逃避我,彻底逃避,不接我的电话,打他家里的座机,永远是他的兄嫂接听,非但没有听到一句对不起,反而用很难听的话来伤我,说我没有资格和他联系。其实,对张,我不存在恨,因为不爱,我现在最痛的是彻底失去了孟,他一定以为是我背叛了他,不再和他联系,而事实是……这样的误会和遗憾将伴我一生,我甚至想过到云南电视台登寻人启事,找到孟,即使我们的感情无法重来,我也要告诉他,并不是我放弃他,是他的朋友骗了我,以他的名义偷走了我的爱。 孟是我唯一爱过的男孩,如果早知道那个因参与传销失踪的人是张,我根本不会担心,不会痛,我爱的,我牵挂的是孟。可我却没有机会告诉他,我一直爱着他。我不知道此生还有没有机会找到孟,告诉他,向他解释这一切,我往电视台打了电话,在网上发了寻找他的帖子,这是我目前唯一的心愿,我不知道找不到他,此生我将如何解开这个心结。失去孟,失去我的爱,真的好痛好痛,而孟说过,他永远不会让我哭,不会让我痛的。我会一直听着那首《不想让你哭》,找寻我的爱,一直…… 第七篇 爱,不在服务区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象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失。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象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象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唯唯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恋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箍得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 偶尔也会有人走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已经早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京,我开始想你了。 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的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陡劳的,我忽然有了种被世界抛充的感觉,整个的像从地球上飞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 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 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 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涯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 ……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 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第八篇 错过便再无痕迹 夏日·初恋 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的,因为人这种动物太自私,他们不会为一段感情恪守一生。如果有一种人对你爱一生都不会变,那么没有任何争议的,他们是你的父母。 第一次看见安,是在我十岁那年。十岁,天知道我懂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是,我还是喜欢上了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我想我是早熟,所以在十岁那年我就敢脸不红心不跳的去牵安的手。她的眼睛不大,但却像陈晓旭那样有着让天下男人都怜惜的眼神。 七年·离殇 听人说,爱情里七是个劫数。我在与安牵手的第七个年轮上,遇见了大我一岁的秦淮。我说:“秦淮,你的名字真特别。”她笑,眼睛看着我轻描淡写的说:“特别改成难听才是你的真心话吧!”我尴尬的站在那里,脸红的半天没从嘴里蹦出一个字来,心想,这个女孩很想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秦淮是因为她生在秦淮河畔。想到那十里秦淮,六朝金粉,就总不敢离她太近。 秦淮天生有一副小鸟依人般的风骨,但她却从不喜欢与人结伴。她喜欢上课的时候把头轻轻侧向窗外。所有的老师都训斥过她的这一举止,她笑,依然心无旁骛的看像远方。而我就喜欢看她的侧面,因为侧面的眼神里流转着千回百转般的柔情。我把纸条折成小鹤,问她:“秦淮,窗外有什么让你那么牵伴。”她说:“窗外的一切都足已让我向往。” 在这个小镇里,我们的高中如监狱般令人窒息。会考过后,我约秦淮说:“如果你想走进窗外的风景,我可以帮你。” 秦淮来了,在我等的几尽绝望的时候。这是我第一次离秦淮这么近。闭上眼睛就可以感觉到她的气息。我用相机照下了秦淮所有的向往。停滞的火车,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铁轨,飘飞的柳絮,苍穹下被阳光折射的树叶。第一次看见秦淮的笑,虽然那个笑不属于我,但我却已心有慰籍,很多东西得不到比得到更好。我们躺在河床上,我侧着脸看她,她说:大恩不言谢。然后我们两个人都咯咯的笑。我说,秦淮,这就叫大恩啊,你也太幽默了。她的眼睛看着蓝蓝的天空,一字一句的说,对于我来说这真的是大恩了,你只要记得就算全世界都背叛了你,我也不会离开,有地狱我们一起去猖獗! 我笑,很放肆的笑,突然间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感情可以地久天长,那就是友情。其实我很想对她说,我喜欢你。但是我知道她的答案,所以我没有说,许多故事我猜不到结局。 相片洗出来的时候,我收到了安的信。她说,七年的爱恋终抵不过秦淮河畔的一朵奇葩,说什么至死不逾,说什么不离不弃,都是不屑一顾的谎言。 秦月·承诺 秦淮大学毕业后去了*,她说,这里的天很蓝,有鸟儿飞过,你是否能看见,我很好,勿念,祝你和秦月幸福安康。 秦月,秦淮的孪生姐姐,我现在的女友。当初我苦苦的求秦淮帮我追求秦月,秦淮的一句无能为力变把我击的垭口无言。可是,秦月还是选择了和我在一起。秦月说,如果给不起承诺,就不要给。我说,给得起,你是我未来的妻,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因为爱你。秦月幸福的笑,依偎在我的怀里像孩子一样睡去。 秦月和秦害是不一样的,秦月像个孩子,但她对我是百依百顺,从来没和我发生过争执,兄弟们都说我好福气。我笑,不置可否。日子像水一样波澜不惊,我以为我的余生都会这样度过。 秦月去上海进修,走的时候,对我百般叮咛。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的影子与我相伴,明亮的窗外是我看不到边际的远方。 安在我的的陌生人里,她说,我想见你,只是想见你,可以吗? 我天性不会拒绝人,更何况是安。安变了,五年不见,她早已变成了一个美丽的让人心动的女子。一切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事都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秦月回来的时候,我早已搬离了我们的家,我知道我很不像个男人,因为我连声再见都不敢对秦月说。 秦淮打电话给我说,这个城市很小,小的让我和秦月看见了依偎在你臂膀下安,祝你幸福。 我的手不停的在抖,我不知道为什么秦淮会回来,我也不知道今天是她们的生日。 七月纺? 安在我的抽屉里翻出了秦月用五年的时间给我写的日记,那里有我和秦月这五年里的点点滴滴,我们的爱,我们一起憧憬的未来。安哭着闹着让我把的日记撕掉,我无语,面无表情的撕着这五本日记,我觉得我的手像是在撕扯秦月的身体,一下一下,划破了夜的寂静,只有安痛快的笑声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一场噩梦。 七月,我们高中的同学聚会,秦淮带着秦月来了,我端起酒去敬秦淮,她的眼神依然清澈如初,她端起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什么也没有说。我说,秦淮,大恩不言谢!秦月一直在看着秦淮,我站起来,走到秦月的身边,这个与我一起生活了五年的女子,这个为我付出太多的女子,这个不曾跟我要过承诺的女子,我却负了她,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和秦月,她看我的眼神已无爱恋,酒杯端起,然后我听见杯中的液体流落在地的声音。 那夜,我一定是醉了。不然怎么看不见安。是的,我一定是醉了,不然怎么会看见安在镜子上用口红写下的,后会无期。 原来,一切都是阴谋,只是我太傻,我不会辩认。 想起秦淮曾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错过,便再无痕迹,徒留纪念倾城。 第九篇 只不过是过客 想起一段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那晚,我辗转反侧。 亦浩给的感情也开始变质。从每天的几十个短信变成两个:早晨的“爱你”和晚上的“晚安”。当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只有嗯、啊之类的敷衍。要不然就是冷冷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请您稍后再拨……” 第一次,我把手机摔倒地上抱着自己哭。后来就习惯了,不再打电话过去,不再给他发-mail。却不能忘了他。 我打开了电脑,用“伤80”在百度发帖:“这样的感情能不能继续。”接着有很多人跟帖——“姐们啊我还是劝你再找一个吧!”“唉,同病相怜。”“你问问他呗。”“现在的男人啊……” 然后,他就来电话了:“依然,‘伤80’是不是你?你怎么能这样怀疑我?忘了我们那些、那些时光吗……”他的声音略颤抖。 “苏亦浩,你傻吗?” “我不傻,我那么爱你你还怀疑我!” “那我傻,我傻好不好。” 接着我就开始笑,站起来笑,笑得肚子疼之后蹲下,蹲下接着笑。笑着笑着我就哭了。 “依然你别哭……”他语气软了下来。 “……” “依然……” 我挂了电话。 闭上眼,然后睁开眼。反复几遍。 算是我过于敏感吧,只是真的怕我在他眼里过期了——他叹气,叹气,再叹气后把我扔进那个冰冷冷地垃圾箱。 怕他跟那个追他的蕾蕾的真好上了,怕他温热的手心遥不可及。 …… 再一次的电话是三个月以后。 那算是喜讯。 “依然,明天是我的生日,你来吗?” 我犹豫了下,笑笑说好。 “还有,依然,我对不起你。” “嗯?” “对不起,我和蕾蕾……” “那祝你们幸福。” 苏亦浩呆了一会儿,又一遍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啊,依然我是谁啊,我在离开你第一个月就找了男朋友。只是一直没告诉你!笨死了!我们互不相欠了啊!” “那就好那就好,我们还算朋友!”他看到我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像是松了口气。 挂了电话,发现我们真的形同陌路了。 像张小娴小说里的写的女子一样,真的是我要离开了。 那晚,怎么也睡不着。回想起那些曾经,泪模糊了视线——傻瓜苏亦浩我是在乎你才那么说的,我爱的一直是你。 会不会我们只是过客,相爱只是错误? 转天,我去参加他的聚会,用两张老人头临时租了了帅哥。 “依然,这就是你男朋友啊!” “是啊。” “哟,够帅的。” “你好,我是辰。” “辰,你好,我是她……她的朋友。” “哦,你好啊。” …… 趁姚蕾他们吃饭的时候,亦浩拉我出来。 “你最近还好吗?” “有了辰,挺好的。那你呢?” “我、我跟蕾蕾也挺好。” “嗯,那就好。” 我看到他的刘海长了些,嘴角勾起的微笑总是可望不可即。 多像两年前,把我捧在手心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他。多像两年前,那个傻傻仰望天空的他。多像两年前,开朗又有点小腼腆的他。 “在分手作朋友之前,你真的考虑过姚蕾吗?”我忍着忍着还是说出了口。 他挠挠脑袋:“这,现在还重要吗?” 我轻轻笑笑,说:“不想说那不必说了,我给你泡杯咖啡。” “不用了,我想出去吹吹风。” “哦。” 现在才相信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他对我的感情,改变一切。 也许吧,随着年华的流失,我也能够把他忘记。总有一天那个人会随着烟波一样慢慢散去。 “依然,再见。” 他轻轻如耳语。 而这句话,我听见了,在一旁欢庆的蕾蕾也听见了。 再见,再也不见。 这次,不想逃避了。童话,终有一天会结束。而现实中的我们,也像故事完结了。只有,我,爱未完、心未死。 这时候,辰走过来,拉拉亦浩:“去吧,吹蜡烛。” “嗯。” …… 聚会结束,我一个人回家。 辰执意要送我。 “辰,我想我没给你送我回家的钱吧。” “你把我想成只认钱的人吧。” “那倒不是,只是,我想冷静一下。” 辰叹了口气:“其实,我也是刚刚分手的人。” “呵呵,同病相怜啊!” “嗯。” 那天,辰拉了我的手。 我和他都闭上了眼睛——我们慢慢地走着,我想象他是亦浩。明知道不可能,泪水便一直一直往*。辰的手也变得冰凉。 我们一直,走着,走着,到我回家的路口。 路边的小贩吆喝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走过,路过,就那么错过了。”辰说。 “请别错过。” “走过,路过,请别错过。”他笑笑修改了一下。 “呵呵,我回家了,再见。” “再见……” 走过,路过,请别错过。 …… 亲爱的,别让我们只是过客,擦肩而过。 第十篇 爱比不爱更寂寞 1、完美什么完美。你不敢追。我怎么追。 我想为所欲为。你不反对。谁敢反对。 他爱她好久了。她知道的。虽然他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 她也爱他好久了。他也是知道的。虽然她也从来都没有对他说过。 彼时,他们同在一家报社工作。他在三楼的部。而她在五楼的采访部。 部的工作比采访部的工作相对清闲但是琐碎得多。他于是常常打公司的内部电话向她诉苦:“唉。我说总编大人是怎么安排工作的啊?我一个强壮的大小伙子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却让你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天天出去跑新闻。我于心不忍啊。” 她听了只在心里轻轻的笑。也不多说什么。她知道他这是在心疼她。因为常在外面跑的缘故,她总是顾不上吃中午饭。有时候工作得太累了,一天都不能坐下来好好的吃一顿饭。胃口是越养越小了,但凡再怎么好吃的东西放在面前,都只是吃那么一点点就吃不下去了。 有一次她胃痛,在办公室里痛到脸色苍白说不出一句话,只管趴在办公桌上一个劲的流眼泪,任凭同事们怎么劝说也不肯去医院。 他不知是怎么得知这个消息的,气喘吁吁的从三楼跑上来,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往外冲。 她把那张浸满泪痕的脸深深地埋进他的怀里,嗅到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她于是含泪地微笑着,在他的怀里闭着眼睛安心地睡了过去。 从小她就犯有严重的胃病。她明白自己的疼痛所在。 一个星期后她病愈出院。他用行动向别人证明了他对她的爱。他帮她把她单身公寓里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他的住处。同时骄傲地向世人宣告着:她是属于他的。 她是一个多么美好而温暖的女子啊。总是穿着优雅的吊带长裙。长长的头发上别着精致的发卡。脚上穿的是那种镶着水钻的高跟皮鞋。他爱她。真的是爱到骨子里去了。 2、乐极就算会生悲。你不惭愧。我不后悔。 如果繁华都给摧毁。就让我好好的睡。好好的睡。 她是一个属于夜的女子。 白天东奔西跑工作繁忙,晚上回到家里还得应付那些杂志社的约稿,写自己的专栏。偶尔,*于某些网友之间,常常感觉心里倦怠。 别人都说他是一个适合居家的男子。她想或许是吧。两个人逛书店的时候,她买的都是一些名人名家的文学作品。因为得时常研究别人的写作方法。而他,买的全都是菜谱和汤谱。 周末的时候,他在家里按照菜谱,做出一大堆好吃的饭菜来。然后一一打电话叫朋友们过来品尝。当大家都在饭桌上夸着他是一个多么好的男人时,她就在脸上幸福的笑。 他总是能变着法儿煲出各式各样的营养汤来,然后看着她喝下去。他说:汤有养胃的功效。她的胃不好,所以一定要多喝。他对她的爱,让她觉得好窝心。现在能这样对待女朋友的男人,或许真的已经不多了。 当她结束了一天劳累的工作后无力地躺倒在床上时,他用自己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手法帮她*。每每享受着他那温柔的呵护,她就会在心里想:此一生,得他如此,夫复何求啊?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当他第一次将她轻拥入怀时说的那句话。他说:“你为什么会爱上我?”她记得自己当时的回答是:“不知道。因为感觉吧。” 现在想来,她那时候确实也是爱着他的。只是到最后,那爱怎么就变样了呢? 她是一个多么敏感的女孩,或许也是因为本身职业的敏锐性。她渐渐地发现他总是一个人坐着发呆。或是整夜整夜的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再不,和朋友们去酒吧里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回来,扑在床上倒头便睡。 他变得似乎,没有什么话可以和她说了。 想想以前,他们一回到家便一起进厨房。一个做饭,一个洗菜,一边热烈的谈着公司里的事情。而这些,现在都已经没有了。 敏感如她。她知道:他们的这段感情,该是走到尽头的时候了。 爱就是这样。爱的时候,很爱很爱。不爱的时候,也就一点也不爱了。 3、伤害。何来伤害。我才不会。我怎么会。 你我反正会殊途同归。我不介意。半途而废。 他们两个分手了,却让别人感到那么的措手不及。 是啊。那么平静的。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毫无预兆的。甚至,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说服人的理由。 其实,他只是想:找一个人来爱。好好的照顾她。给她想要的温暖。让自己的心可以不那么寂寞。只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渐渐的爱不起了。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比不爱一个人更加的寂寞。与其两个人寂寞,那么还不如分手,让自己一个人来享受这寂寞。 而她。她始终是个需要人来疼爱的女子。只是,她把爱想像得太过于美好了。她以为两个人相爱,是可以天长地久的。却直到现在才明白:她其实什么人都不需要,她也没有想要留住谁,她也不想留在谁的身边。 她只是想要拥有一个真正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只要她不离开,他就会一直在,可以轻易地提及“永远”。 只是,不能再说爱。因为。爱比不爱更寂寞。 第十一篇 那一吻的风情 1、小丑表演,为搏红颜一笑 常常自诩为一个落魄诗人,其实,我只是一个一篇文字也发表不了的可怜虫。和我一起的哥们进了象牙塔学习文学理论,一出校门就可以成为文学大师或著名学者了。 可能以后文化的差异注定了我们会走向了生活的两端,我无法选择,只能苟且着这样的生活,因为我喜欢写字,喜欢流浪的感觉,因为同样是浪漫的感觉,同样的可以天马行空,同样的可以无拘无束。 也许骨子也向往纯美的大自然,我选择了去流浪,去山水之中感受生活,体验风土民情。我把旅行包里塞上一厚叠发黄了的纸片,还有几支磨得不再尖锐的钢笔。 我想,文字到底和生活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呢?怎样的文字才是读者最需要的呢?是不是只有体验了真实的生活,才能在笔下写作出来,让人们产生一点共鸣,才最真实最有震憾力呢? 遇见她是在我决定流浪的前天的一个下午。她在一家休闲服装专卖店的玻璃里面,正在给模特换衣服。我背着落满尘土的黑色旅行袋。不禁在玻璃外面走了一个猫步,学着她怀里的模特,把自己当成了她怀中的人,我想逗一下她,看她如何反应。可她一直在换着衣服,不顾着我这个“真模特”。 当我认定失策了,正准备停止脚步正常走路时,突然发现她笑得直不起身,手上的模特的手膀也掉在了地上。爱情的最初端倪便是吸引了,我想这样的开始,她会记得我么?或者恨我也好,讨厌我也好,至少是对我印象比街上别的过客要深一点,如此便够了。 难不成,我还要得到她的爱吗?她的脸是如此温柔可人,我这样想只当是妄想,不过想想也不犯法,只当是春梦一场罢了。 反正也是洋相尽出了,倒不演到底吧。于是我拿下背包,在手中旋转,当成足球,边转边掉在地上,然后再捡起来,如同是一个无声的小品。接着我打开背包,把脑袋伸进去,突然出不来了,我用手抓紧脖子往外拉,拉呀拉,一直拉不出头不来,我便伸手向周围求救。 最后,用尽全力,另一支“手”出现了,大概是异性的一支手,那支手伸手把上衣从我背上扯了下来。头终于出来了。这样的表演,融合了中外笑星和我本身的特质与本性,不知她看不看得懂我的意思,我要表达的只是爱,一个人在困难中,另一半竭力救助的爱。 接着我走着周星驰的同手同脚步伐,再走军姿正步走。余光里,我看到她一手捧着腰,一手封住嘴,十分难以控制自己的样子。不禁对她坏笑了一下。她红着脸,转过身去,还用手擦了脸。我心想,中计了中计了,我得手了,我竟搏得了红颜一笑,未用一兵一卒一分一厘。我对着身后的过客昂起胸眩耀,自己比他们有魅力些,多么有面子的一件事。 2、鬼使神差的一个偷吻 突然我脑袋转了一下,低头一看,发现衣服已陈旧不堪。我赶紧冲进店里,认真的挑着外套,她就站在我身边,红着脸,不敢直视我的目光。但她帮我拿了尺码,我说,“我要一件号的外套。”在这个时间里,我仔细地凝视了她,多么纯的一张脸,仿佛是张白纸,等待一个画家来给它涂上色颜,或者一个诗人写上浪漫多情的句子。 我快速地到收银台付了款,她似乎有点不舍,是她的眼神出卖了她。她心想,这人这么快就买了要走了,我还没有看够表演呢。我心想,好像还没有问她电话,和姓名呀。还有有没有男朋友呢?她刚才看了我的义演,还没有付小费呀,我如何找她要呢,顺便再约个时间,下次再找个地方,再演一出戏,让她开怀一笑。 我只问了一句,“下班去陪男朋友么?”这是一种高超的问候,既可知她下班有哪些爱好,又可神不知鬼不觉的问出她的状态。 她只低头一笑,“没。” 我的心一下子就空了,要不,先把她装进来吧,然后我再住进来,一同幸福生活生儿育女,织布种树打猎卖菜…… 她的嘴角似乎想说好多话,但她忍住了,我想也对,一个姑娘家,不含蓄点也不像话。再多激动也要留着厚脸皮的男同志来表达,她只需点头或摇头就行了。但她的脸上写着,我从你的脸庞上解密出这样几句话:真想再见你的神经质的表演,要不,下次加几句台词吧,这样我比较好懂里面的故事情节。你明天还来换衣服么,我这件一定不合身,有一点是不合适的。反正你早点把这件衣服穿旧呀,早一点再买一件,就可以再见你一面了。 店里生意冷清,其它的人都躲在后面的小房里聊天。收银员也加入了她们的队伍,大侃昨天买的口红没吸引男朋友的注意。另一个说,昨晚等了一夜男朋友没有等来,化了两个小时的妆没有人欣赏,气得她丢了高跟鞋,发誓他跪着求也不原谅他,可是他早上发短信说要分手了。另一个说,有个富人爱*了,要她搬到一个小区里面去住,还有白领的薪水,按月双倍发放。我在一旁冷笑了两句,她们也没有听到,而且没有理我,竟敢把我当成空气。 忽然的一瞬,我鬼使神差的要求她重换大一码的。我说,“这样,明年还可以多穿一年。其实我是怕作为一个男人穿这么小的衣服人家会笑我。”她轻抚*,说,“你的理由也挺可笑的呀。”她熟练地递到我的手上,最后不舍地想盯着我看最后一眼。里面似乎有着依依不舍和异样的光芒。不知为何的一股*,我突然伸首吻了她的唇,然后转身,飞快逃离。她在后面呆立了,竟没有叫喊和异常举动。 我终于还是上了火车,心跳渐停下来的时候,仍旧回忆了那带着香气的红唇。或许她受惊了罢?但这并不重要。我要告诉她,我的想法。 3、我心在流浪,却也在你的心头 我踏遍各大名山,寻访了李白游过的地点,去各种楼阁,峡谷,河流。然后在每个寂廖的夜,拿起来记下了一些胡乱的诗句。还有一些散乱的游记小说,夹杂着我的喜好、情感和胡乱玩弄文字。我去了吃了武昌鱼精武鸭脖子,吃了江西的煌上煌卤菜,还有重庆的麻辣烫,北京的正宗水饺,天津的狗不理包子…… 当然,这其中,我还想着她,她过得好么,还记得那个我吗? 我坚持每个季节去她在的店买一件衣服,都是她卖。我一直说,“我要一件号的外套。”我一直没有问她的姓名。也没有等到她下班。瞬间离去,她也没有勇气和我多说一句。我每一次都问,“今天下班了陪男朋友么,”她依旧轻轻一笑,“没。没有男朋友,没有人需要去陪。” 我心里一惊,说你竟把我的倒装句和省略句全看穿了呀。 她说,“你问我的话,我当然知道意思,又不是三岁小女孩。” “我知道呀,你今天四岁。”我说。她便无语了,她和我有说不尽的话,但总是贫不过我,便她爱听我的腔调,就算是我一人在胡说八道吹牛乱侃。 是啊,我们都是*了。但我们仍只能用各自的眼神交流。我心里有几分伤感,我说,“要是能抱一下你就好了,这样我在路上就不会再冷了,因为听说女孩是一个太阳来着,把你的温暖带在身上。”她没有反驳,第一次,大概是说不过我吧,认输了吧,但也可能是默认了呀。我紧张了起来。 我只想告诉她,现在我不能,不能给你许多许多。所以不能理你。 她的热烈和不解的眼神在告诉我,你为何这般折磨我,在我忘了你的样子又出现在我面前。在我想的时候,却不见,想和你说话竟也不能。 我说,“每个换季的时候,我的衣服就旧了,记得跟我留几件这个尺码的,我全买了。” 她说,“这不多余的话,我早就记得我,我要一件号的外套,你的台词我都会背了。仓库给你留了呢。你就准备钱来买吧。” 我笑言,“要是也买了你该多好呀。” 她第一次接触到了我的身体,但只是重重的一拳。我大叫一声,“完了粉碎性骨折,下半辈子就靠你来照顾了。” 她终于放下所有的话语禁忌,说了一句,“好呀,只要你现在去街上撞一下车,这样就跑不了了,出不了门了。” 我只告诉了她我的网号。我听了心里还是痛了。可是我还是要走,我只能把她装进心头。 4、千金易得,她竟不见 我用心的写着我的诗,还有游记散文。在不同的城市上网,我把它们整理成文,寄给不同的,终于他们用了我的一个又一个稿。 等到第四个季节来临时,我发表的文字足有几十本样刊了。我将稿费存在一张折子上。 我又去了她在的店,依旧要了一件外套,但是是最贵的那一件。我要一件号的。 她终于忍不住了,和我说话,我朝她轻轻一笑。她似乎有疑问要我回答,我没有给她机会。我换了话题,“这里的衣服质量不错,我穿着爬山涉水都晒不破,我的家里存了几件呢?” 她只能等着我的话。我轻描淡写的讲了旅途的风景,还有快乐。 她像个孩子一样挨了我很近,听我讲述神奇的故事。 短暂的相遇,我又要离开这个城市,去更远的地方采风了。她终于问,“你哪天再回来?” 我笑了,“有缘就会回来。如果我还记得这座城的话。” 她有点失落,目送我到了街口。我转身时,见到她的背影,还有一个手贴到脸上的动作,我知道那不是笑泪。 我走在路上,她在网络上等着我的出现,我上线了,她迫不及待的给我留言,询问我的一切,我的身体,我的心情,我的所得。唯独没有问,为何当天强吻? 在游览的过程中,我仿佛悟到了文字的最高境界,即是最简洁的文字即可表达全部的情愫和思想。 我记录了几年的心思。 居然有一个书商在网上找到我的联系方式,他说,见你的博文,很有个人文风,文字很吸引人。就凭火爆的留言就知道了。我想把你的文字印成册。 我在这个时候,竟第一时间想到了她。我迫不及待地想坐飞机去她的城市。在空中的感觉,就像我文字中的世界一般浪漫和漂浮,还有神秘。 我的集子很快成书。不知何故竟销售奇佳,也弄不明是何魔力,让他们疯狂买它。我只好去各地签名售书,行程被打乱了,没有时间去她在的店了。 就在两个城市签售的间隙的一晚,我飞到了她的城市,找遍了她在的店,发现她已辞职离去。心里不禁有些失落,到底是谁在等待谁?我一直思索的,竟是如此天真,以为是浪漫,以为她会一直在等,我也可以一直努力去找她。 我只要她给我换尺码怎么办?没有她给我选的码子,我穿也不舒服,连走路也走不了,走不远,不可以去爬山涉水了。 她竟离开了这个店,我以为可以与她相遇的店。我问遍她同事,问不出她的去处。我和店老板谈了店面的转让问题,我出的价钱足以让他再开一个分店,就这样,我买下了那个店,换了店名,是她的名字,我想在这里等着她归来。 我突然*地在网上疯狂的留言,却等不到她的回复和上线消息。 自己只是一厢情愿罢。我必须尽快赶往签售处,心情一下跌到了冰谷。 我要买一本!我要一件号的外套!我猛地抬头,她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傻傻一笑,走近她,就像当年一样,强吻了她,令其它买书的人一致鼓掌:有情人终成眷属……她说我是看到报纸上你的几个签售城市,一路赶来。 她说,“那一吻,不能白吻。” 我说,“我就白吻了,你赶紧报警抓我,电话是110。” 我在她耳边说,“以前不敢承诺,是没有资格,现在我买下了那家休闲服装店,我要对你说三个字:老板娘。”她笑着要打我,我又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第十二篇 痛彻心扉的爱恋 回忆一 因为他们相识在冬天。 夏雪林回忆着,冉海波说以后会送夏雪林一个最好的随身听,于是冉海波正儿八经地说了他们就正儿八经地拉了勾,很前卫的那种方式,小指勾小指,大指顶大指,然后顺着掌心转上一圈,最后紧紧地握住。这算是一种承诺吗? 夏雪林从来都不肯承认和冉认识是因为缘分。 夏雪林有一次问冉海波说:“你有什么企图吗?你如此忘恩负义。” 以怨报德的语言在全盘吐出前就被冉海波有点愤怒地打断了。 “冉海波要对任何人有企图也不会对你,不然朋友会笑我眼光太差的……包拿好,别再丢了。” 夏学林觉得冉海波的话好像有点过分,又觉得自己思想实在是太重了,权衡半天,决定大度一次以*他的“企图”论时,发现冉海波已一声不吭地走了好远,于是朝着他的背影使劲地喊:“听随身听那个,喂,前面那个,刚才对不起啦,有点误会。”不子转过身,把一只耳机取出来,然后又塞进去,笑着,点头。 其实,冉海波是很真诚的,他不隐藏自己的感觉,想说就说,想闹就闹,只有心情不好时坐在大榕树下一言不发,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烟一根一根地猛抽。夏雪林总是笨嘴笨舌地问东问西,又笨手笨脚地帮这帮那。总是在困难的时候呆在夏雪林的身边。 伸出他的两只大手问需要用我的吗?风光的时候,却一盆冷水泼下来,害得我想请他吃饭庆祝一下的兴致完全消失,心里却默默地一遍一遍地对他说:“冉海波,你真好!” 回忆二 突然回首,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忘记只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笑话,于是思念填满了心海,痛彻心扉的爱恋绽放在冰冷的心怀—— 见,还是默默守望?混乱不堪的思绪犹如缕缕烟气钻入心肺,散发开来。 几许春秋的执着是否能换回你的回眸一笑?幼稚可笑的诺言是否能找回曾属于你的纯真?冉海波不知道。夏雪林只知道在这个嬉闹喧哗、声色犬马的世间,只有冉海波是夏雪林眼中唯一的色彩,亮丽而又斑斓。我很怕你的天空中不再有我的祝福如海,凄凉卑微的身影,于是依然守望着刻骨铭心的思念如潮爱如海。 …… 回忆三 萍水相逢的恍惚中,有了属于自己的赤手偕老。但对冉海波的思念和淡淡的爱恋依然刻画在心尖,如茶般醇香、酒般辛辣。清冷的夜里,烟圈中映射出你纯真而又可爱的笑颜,耳边依然是冉海波欢快的歌声,映入眼帘,弦弦入耳,缭绕于心迹。迷离而又空洞的眼神仿佛又看见你和别人的相拥相抱,点点心痛蔓延在心海。缀刻在灰蒙蒙的天空,萧瑟的细雨砸落了一地的感伤。 夏雪林已经明白冉海波的天空已经没有夏雪林卑微的身影,但肯定会有不属于我的一些感情泯灭,一些感情萌生。 一些思念脆弱,一些思念坚强。 一些过眼云烟,一些天荒地老。 一些来去如风,一些朝朝暮暮。 一些若即若离,一些卿卿我我。 一些天南地北,一些春夏秋冬。 思念如潮,往事如昔,一切安好? …… 回忆四 前世佛前五百年的祈求,只是为了换取冉海波今世的回眸一笑。今世这百余光阴的梵唱,只为下一辈子和你的相识、相知、相爱。 请让夏雪林再靠近你一些,看看冉海波的脸庞,凝视冉海波的双眼,只为今生对冉海波的爱恋,让夏雪林的灵魂在深深的思念里,绽放出最璀璨的笑容。让冉海波用这世间最动人的诗歌,谱写一曲属于的篇章。 这个冬夜 文/冉峻杰 这个冬夜 却从没带给我什么爱 也许从没有个纠集的在 也许从没有过逃避的爱 对这个冬的思念 从没有放弃过爱 只不过是曾经孤单从没有在 只不过冬风却一阵阵吹过我欠下的债 突然想起了过去的爱 对你的思念一遍又一遍在 自己的心在想些什么啊 怎么这么狼狈的爱 这个冬夜 我从没改变过对你的爱 只是你不懂我心的存在 也许你从来就没有懂过我的爱 …… 回忆五 冬天的雪即不似夏雨的痛快淋漓,也不像秋雨的萧瑟迟暮,它继承了冬雨的特点:透彻刺骨,然而它又不同于冬雪,因为它少了一分冬的凛冽,多了份春的惆怅。让无尽的思绪随之而来,让人们为自己逝去的一切独自感伤。 夏雪林想到了陈然,想到了林杰,想到了高中的何利老师,想到了很多很多,在这寒冬的天地间的寒意越来越多,心中的温暖也随之渐渐离去,让人们倦怠了一切,甚至是生命。 快乐的火焰早已被浇灭,剩下的只是淡淡的困惑,对自己,对自然,对世间的一切都感到迷茫,因为在这生命重生的季节里,面对这样的阴霾他们很自然的就会思考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究竟他们的归宿在哪里?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又为何去,想弄清,却总是越理越乱。 最后不得不感慨冬愁,感慨人生迷惘,前途的未知。我们的本性是想弄清一切的未知来满足他们无限的好奇,然而他们本性本身确实矛盾的,不知自己的意义,又如何能寻找未知的答案。 就像任何事情都是需要理由的,惟独生命与爱情例外,前者是父母赐予他们的,无论出生时我们地位如何,他们都有了感知世界的权利感悟生命的权利,所以我们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可是他们已经拥有了很多;而后者往往是他们最弄不懂的,就像这冬雪一样,明明它让他们伤感,让他们难过,可他们内心却总会有不舍,有期盼。说不清,道不明。 这也许就是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将春雨用到诗中来感叹爱情的原因吧。 就让夏雪林一个人继续走着吧,一个的世界里总是会多一些悲伤,但同时也多了些思考与宁静。 雪,依然稀稀呖呖的下着,打在这地上,落在了夏雪林心房。 一个人在夜色如水的夜晚,往事一幕幕浮现在夏雪林的眼前,最后化做晶莹的泪珠。那是你不要的爱情,明知是冉海波不要的爱情,可夏雪林为什么还要如此留恋,还不肯放弃呢?明知一切都没有结果,可夏雪林还是心甘情愿的付出,夏雪林知道中毒了,而且中毒不浅。 突然回首,望见的只是一路走来的积水,静静的停留在了那里,惟独脚下的水洼中还泛着一层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回忆六 嫦娥奔月,吴刚伐树是一个个多么古老而又有韵味的传说,美丽而又忧愁!而如今的人们是:嫦娥奔月寻宝,吴刚伐树运宝。 月亮那如玉的美,却层层被人们打破。那无声的宁静,被喧嚣纷杂所挂伤。而清澈的皎洁,也被惨暗的物欲横流所沾染。尘世的浮华何时休啊!在江边静静的点一支绿蜡红烛,想映过那皎月水影。烛苗随风摇坠,烛泪轻弹,却不能凝固这月色。唉!水中皎月如雪,烛火微热融解! 夏雪林时空来去冉海波的伏案,想回到从前。皎月残空这根线,谁能牵到永远? 也许只是几百年前,与这幻化的月景邂逅在江边! 月被打捞起,暗云渐去,残空偷偷的哭泣,层层惊浪流过去,晕开了回忆!涓涓心事,漫漫红尘,伴月只为永辞,愿得一只舴艋舟,载着月色思愁,一篙孤去。寻觅那星辉斑斓的皎月残空。 听着随身听慢慢的孤独的徘徊在回家的路上,如同一只受伤的鸿雁。 感受着无尽的阴霾带来窒息的压抑,仿佛夏雪林又一次远离了人群,无奈的看着面前晃过的伞,看着每一把伞下那慵懒的眼神,让人感到似乎春天的倦怠已经彻底的融入了人们心中。而夏雪林早已放开了那伞,空洞的望着那被冬雪浸湿的地面,任凭雨点打在脸上,如同泪水一般从面颊上滑过,只不过多了些冰冷,多了些寒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天地间的哀伤装于自己的心中,要将这与众不同的冬雪装于夏雪林的生命中。 第十三篇 真爱要等多久 (一) “笑澄,你还好吗?我回来啦。”杜莫斯回头望着车窗外一页一页飞过的高楼大厦,那样的美丽的风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离开了八年了,他没有想到的是城市里的风景延伸到了这里来了。 “笑澄,笑澄……”杜莫斯的心里默默地念着,眼中却不时地渗出了泪水来,“是啊!八年了没有再联系过了。”他的眼前又忽然浮现了八年前的事情来。 那是他只有十八岁,可是他爱上了小两岁的龙笑澄。那是这么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啊,文静清纯的女孩。他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在这里上高中,而他是到这里来打工的。她喜欢这里的公园,那时的他总是一有空就是陪着她坐在大大的草坪上,听凭着那样和谐的风前前后后地吹起她长长的头发。可是她的父亲不让他们来往,说他只是一个打工仔而已,况且只是会到这样的小地方来的打工仔。也可是他说他要娶她的,她也幸福地点点头了。 “哧……”车子到站了。 “原来许多的东西都变了,只是这个车站还是八年前的模样。”杜莫斯的心中是兴奋,是彷徨,是心酸是泪水。谁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地在另一个地方的拼死拼活地干活,为的只是他说过的话,他对笑澄说的话:“等到我有出息了,我会回来娶你的。” 是那天,还是那天。却是一个雨天,笑澄送他走的,也是这个熟悉的车站。 她为他做的点心,暖暖地停留在了他的记忆里。还有她用她节约的钱为他买的东西。那天她还是那样的文静,只是对着他的离开哭泣着,泪水混着数不清的雨水流下。 “我一定会有出息的,我一定会回来的。你放心!”杜莫斯的喉咙里有些的哽咽似的难受着,可是他总是要说的。 龙笑澄只是点头,又时不时地摇头。她更难过,她更是说不出什么来了。 “等我回来,我会回来娶你的。”没有什么的豪言誓言,简简单单,可是龙笑澄一直相信着。她相信着她爱的人,她说过的她可以不相信什么浪漫但是她相信了爱情。毕竟她是那样爱着他的,爱是最好的誓言了也是最好的信任了。 杜莫斯小心地提起行李下车来,他没有告诉龙笑澄他的回来。电话早就知道她换了,也没有写过信来过的了。他也没有准备写过,他说过的要是他没有出息来他一定不回来见她的。通过他的努力和坚持,终于也是在一家的小企业做好了,后来又是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的了。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回来了,他不知道那个他一直深爱的人是不是还在等他。 走出车站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脚下的一片破坑早已经填埋好了。 “是啊!那天,下雨天。笑澄追着他离去的车子在这里摔过一跤。可是她顾不上什么了,起来了又是一瘸一拐地追着,也只是哭着。”杜莫斯闭上眼,思绪飞进了远远地过去。即使是闭上了眼睛,可是泪水还是流了出来,不自然而然的样子。 “笑澄,你还好吗?我回来啦。” (二) 可是当他到了龙笑澄的家的时候,当他说明了一切的时候,他却被龙笑澄的父母亲狠狠地关在了门外。任凭他的再三祈求也是没有用,他在门外一直大喊龙笑澄的名字,可是一直没有人出来。她的父母亲倒是很生气地出来赶他走好几次了,只是气呼呼叫他滚,不要再来。他一直在解释,一直在门口喊着她的名字。他感觉得到她听的见的,他感觉得到她一定还是在等他的。 后来还是邻居的人收留他住的,他们也是好心地跟他讲起了关于龙笑澄的事情。原来八年前她送他离开的以后,她不小心被车子撞了。以至于八年了,都是那样的半瘫半痴的了,也不会讲话了,也是八年了,一直躺在了家里的床上了。说着说着,邻居家的人都是不忍心地流下了眼泪来。没有听完,杜莫斯就忙忙地又跑去龙笑澄的家。 这一次,龙笑澄的父母亲倒是没有什么阻拦的了。原来,她哭了。 是的,他到的时候,她还是流着泪。他看见了她的憔悴,他看着她的不看他。她像是没有了什么的知觉,木人一样地躺在了那里。可是眼角却是流下了泪水,可是的是她还是说不出话来。龙笑澄的父母亲说她听到了他在外头叫她的名字,好像就是感觉到了他杜莫斯的回来了。 “笑澄……我……我回来了,你看看啊!” “我是莫斯啊,我回来了。”他看见她蓬乱了的头发,看见她涣散的眼中些许过去的忧伤。他抓着她的手,还是像当年一样地抓着。他静静地看着他爱的女孩,他静静地陪着她。等到了所有的人都悄悄地因为不忍心离开,他才是渐渐地回过来。悄悄地和她说起了悄悄话,悄悄地唱当年她喜欢的歌曲,悄悄地跟她回忆起那个美丽的年代的爱情,悄悄地讲起了自己的拼搏。 爱一个人,能等多久? 找一个自己爱的人和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到底哪个才是好一点的答案?是什么要那样的选择,是我们的年轻气盛,还是我们的不懂事。又是到底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可以证明一个人是真的爱另一人的?等待么?到底这个的答案要多久? (三) 后来的后来,杜莫斯娶了她,他对她的誓言他没有忘记,当然这是他真的爱她而不只是为了只有两个人的誓言。可是直到了结婚的那天她还是痴痴地不会说话,是不是那是他的离开就是一个错?没有人会知道。 只是听说,那天她笑过了。浅浅的也好,淡淡的也罢。有人说那天她笑过了,或许是她觉得自己的等待没有错,或许是她觉得自己的爱的真切,或许她等到了他的真的回来会来娶她的。 可是那天她就死了。 第十四篇 一场风花雪月 林婉到达汤口的时间是中午1点,她很饿,长途客车的不透气与颠簸让她想吐。临上车前,董辰千叮万嘱的说要小心,下车别被人拐了去。记住啊,吃饭的地方叫和平饭店,入住的地方叫驴友客栈。 她一下车,行李还没有从车厢里拿出来,已经有个女人尾上来亲切的笑:饿了吧,去我那个饭店吃点热饭吧。又便宜又好吃。 林婉看看小镇,这么陌生,她确实急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她迷迷糊糊的跟着走,在一截很长的楼梯前,林婉没了迈上脚步的信心。她环顾四周,一个穿了红色运动外套的男子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认出来他是和她一起在城上车的那个人。 那个亲切笑脸的女人正站在楼梯口上催促她,林婉向那个穿红衣的男人打招呼:hi! 终于,那男人走来揽了她的肩说:都说了去和平饭店了,怎么乱跑? 林婉笑了,便由着他揽了肩从楼梯前走过。 和平饭店是在黄山自助游攻略中被驴友们强烈推荐的一个小饭店,便宜又好吃。此时为旅游淡季。和平饭店人并不多。林婉和那男子交换了名片:何流。只有名字和电话,并无任何的与工作有关的称谓。 吃完饭,林婉终于觉得肠胃舒服了点。问起即将入住的酒店,竟然也是同一间客栈。董辰介绍她来的这个客栈,是去年的这个时候住过的。当时她没有跟上,工作上的事情走不开,他便一个人背着行囊来了。 她刚辞了工作的第三天,董辰就给她一张去黄山的长途客车票,说是一个惊喜,把她推上旅途。她知道他是好意,即便她只是想在家里享受安静,但还是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来。 驴友客栈生意很好,他们到时,只剩下最后一个标准间。林婉看看何流,他好像并没有让给自己的意思,于是便主动退出:我还是去其它酒店看看吧。 何流说:不用,不用,我们可以住一间,我保证君子动口不动手。 林婉笑了笑,走出了客栈。她很快找到了一家,气味很浓郁,床上铺的白色床单已经发黑,晚上空调的使用时间只有5个小时,黄山已经很冷,林婉不想冻死。她离开了那里,继续找,但是她找不到一家可以比得上驴友客栈那么干净的店了。 无奈,她按着名片上的电话给何流发了短信:还是收留我一晚上吧,房钱我来付。 很快她收到回信:快来,我在门口接你。 这句话那样的暖人心,她走的很慢,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平静下来,继续换上陌生冷漠的面孔来掩饰热切的感激。 她是很脆弱的人,非常容易被感动,董辰追她时并未费很大力气。只是偶尔的关心便攻陷了她的城池。她最怕的一句话便是:男人容易得到的便不珍惜,像在暗示她董辰会很快厌倦她,这让她焦灼痛苦。 单身旅行的人,不管男人女人大概心中都有关于艳遇的心理暗示。即使林婉并不讨厌躺在身边床上的这个男人,但她并不想对对方怀有不妥的猜测。他并未睡着,微光下可以看到他的睫毛在抖动。 林婉轻手轻脚的洗了澡,躺在床上,脑海里全是蓝天白云,云彩一会变成一匹马,一会变成一只熊,一会变成董辰,一会董辰变成了长着獠牙鹿角的怪物。林婉看到那怪物那么清晰地面目狰狞不由得叫出了声。 早晨4点半,客栈叫早,林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何流的臂弯里。她连忙坐起身来,红了脸去洗漱。大概是前夜她的叫声让他起了恻隐之心,抱她入怀,帮她入睡。 即使二人衣衫整齐,并无欢爱之亲,林婉的心里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些女人是这样的,身体的接触可以带来灵魂的振颤。即使林婉刻意不想,但那感觉还是浮出看似平静的心湖,越来越清晰。 她是传统的人,如果董辰当时没有趁她不备亲吻了她的唇,也许她不会那么快和他在一起;如果在一起后,董辰没有打着爱的旗号欺侮了她的身体,也许她也不会就这样死心塌地,从一而终。 何流存行李的空挡,林婉不经意地翻了翻柜台上的驴友留言册,她看到了熟悉的字迹。 餐桌*看着对面啃馒头的何流,突然觉得很冷。 吃完早餐,带好干粮,客栈安排大巴送他们去黄山的后山云谷寺。 坐在车上,林婉不由得将手放到嘴边来喝气。坐在身边的何流捉了她的手去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那里很温暖。他的动作那样自然像是多年的枕边人。林婉没有拒绝,由着他暖手。 到站何流安排她去买缆车票,他包门票,两人因此自然而然地结伴而行。 何流很喜欢摄影,上山后,手里的相机在不停的咔嚓咔嚓。而林婉只是想把美景都印在脑海里,据说记忆永远不会丢失,记忆永远都在那里,只要想要,就可以拿出来回顾。 他们跟着人群去看了一些有名的松树。在有桥的地方,桥链上都挂满了同心锁。这些锁满含了祝福和渴盼,或者对爱情,或者对别的,希望能锁住幸福。林婉蹲下来,仔细地看那些锁,心中泛起波纹。 根据客栈给的路线图,他们的下一站是西海大峡谷,那是黄山最有价值的一条线,刚开放,风光绮丽无比,但是走起来很艰难,要下到谷底再上来,如此反复,至少要走6个小时才能出来,所以游客很少。 途中,他们遇到的水池里都落满了硬币,说是许愿用的。如果硬币浮在水面上那么愿望就会实现。林婉拿了一枚1元硬币,轻轻地放在水面上,闭着眼睛许了愿。那硬币竟然真的浮在了水面上。何流笑嘻嘻的说:你真有福气。 上山下山的走了很久,林婉走不动的时候,何流的手总是伸了过来。黄山真是太美了,几步就是一景,令人流连忘返。两人走走停停,但是很少交谈。 何流拍了很多照片,拍完了就给林婉看,林婉称赞:美,他便开心的不得了。他笑得时候有些胸有成竹,又有些令人难以察觉的忐忑。 天气非常的好,碧空如洗,蓝得令人迷醉,像在刻意地讨好这一场风花雪月的相遇。 走到峡谷服务站,林婉想给董辰打个电话,问问他有没有来过西海大峡谷。但是手机没电了,于是便借来了何流的手机。 看到灰色毛线织成双心的手机链,林婉胃里一阵痉挛。她慌忙掩饰着跑向卫生间。 给董辰打电话他并不接,打了3次未果,便罢了,把手机还给何流,两人吃了点东西,继续赶路。 路越来越难走,游人也越来越少。走到一个没有栏杆的悬崖上,坐在石上休息,这里只有他们二人,不说话的时候,静得能听见不安的心跳。 林婉背对着何流喝水,低头看见他伸着双手的影子压过来。林婉一俯身,他并没有推到。 她没有回头,问:你是要在这里把我解决掉么?是董辰的主意么? 你知道? 她知道,那个灰色的毛线双心手机链是自己亲手织好了送给董辰的礼物,后来不见了,他推说不小心丢了。原来给了他的*情人。 早上,她翻看留言薄看到的字刺穿了心脏:董辰何流永远在一起。 还有她蹲*看的那些同心锁,其中的一把鸳鸯锁的锁袢人工的刻上的字与她在董辰的邮箱里也见过的照片一模一样。 她身体柔弱,意志也总向身体投降,但是她不傻,没有一个女人会在面对性格古怪,行为神秘的爱人时还傻子一样的体味到幸福,他不爱她的身体,却总要她洗参杂了欢爱味道的内裤。 何流又一次走近她:他说你怀了他的孩子。他要因此离开我。 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不行!除了他我还有什么?只有你死了,董辰才会永远和我在一起。是他告诉我说你来黄山,我就跟来了。 你看这里多美啊,是寻死的最好地方,不是么? 林婉回头:如果我和他离婚呢? 离婚?不可能,你已经有了孩子,他不会和你离婚的。 林婉深呼了一口气:他要是爱我,会让我怀着孩子来旅行么? 但这并无法说服一个失去理智的爱情癫狂者。 她站起身来说:那给我拍一张照片作最后的留念吧。 他答应了。她便摆好姿势让他拍。 他问:你要远景要近景? 远景。 他便慢慢的后退找位置。 林婉抬头看了一下天,那天蓝得像刚水洗过的绸,远山青黛,那么美,真是一个寻死的好地方。 回过神来,已经没有了何流的人。只剩下他因为出汗而脱下的红色外套,在蓝天下红的那么鲜艳。 攻略上说:在黄山,千万记住不能后退着拍照,特别是在一些还未来的及修建栏杆的悬崖点,再美的景色也要小心,因为你后退的每一步都有落入悬崖的危险。 林婉的尖叫在山里绕转不绝,她大声地哭泣,她哭何流的死,哭自己的活,哭自己那不死不活的爱情。 她看似柔弱的脸,却藏了那样尖刻的内心。她爱董辰,但自己只是他的一个幌子。她知道她没有怀孕,这只是董辰离开何流的借口。他有了新欢,一个体校的大学生,身材很好,他们欢爱起来更能给董辰满足。那个大学生找了她,告诉她其实也不是很爱董辰,爱的大概是他的钱,如果她能给他更多的钱,那么他会离开他。 这就是残酷的爱情真相。 她拖着剧痛无比的双腿走出了峡谷,保安跟在她身后安慰她,怀里抱着那件红色外套。她说他只是有缘相逢的驴友,因为拍照而不小心坠入悬崖。看起来,她没有更多的悲伤,只有惊吓。 她坚持下了山,腿已经不行了,她便戴上手套,四肢并用的往下爬。她边爬边流眼泪,姿势难看,就像她不堪的爱情。 到了半山寺,她看见隐在山后的晚霞,那么美那么美,她带着泪水的嘴角上扬,她说:终于结束了。 爱后,就分手 耳朵里一直听着《爱很简单》,自从你离开,便没日没夜的听着。想起你的一切一切,你的可爱你的撒娇你的眼泪还有你的温柔。可是现在,你是不是也对着另外的女生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天冷时为她热牛奶,打雷时为她捂耳朵,下雨时和她在雨中听同样的歌。你会不会想她想得哭,会不会在情人节为她放烟花,会不会在她的楼下对她说“我爱你”。 你,会不会,忘记,曾经你也为我做过! 一、我们的开始 每次别人问我和你在一起多久了,我总是说;三年。这时你总会小声纠正说:四年。这好像还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可是这么快的,你居然就有了新恋人。 还记得你跟我表白的事情吗?月光如水夜晚,在学校外面的出租屋里,我们把头伸向窄小的窗户外面,你缓缓的说着你学习的苦恼。你说你不想读书了,想去流浪。那时我对你说:只要你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我嫁给你都可以。可是,天知道,那个时候我是真的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你,只是想帮助你。你惊讶的望着我,然后说:那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我把手伸出窗户外面,你也把手伸了出去,然后我们就握在一起了。你的手心全是汗,我很狗血的跟你说:就牵个手,你至于这么紧张吗?你只是傻傻的望着我笑。 从此以后,我每天帮你划重点,给你写鼓励的信。你的成绩也十名十名的往上跳,可是我的成绩却一落千丈。那一年是高三,我不爱你,却付出了我最重要的年华。终于,老师找我谈话了。我只好跟你说我不能帮你划重点和写信了。你给我的回信是湿漉漉的,我知道,你哭了。第二天,我的桌上放着你送的文具盒,里面有全套的文具用品,忽然我就哭了,可是你不知道。 二、最浪漫的事 我几乎要忘记你所有的不好了,我们在一起有这么多浪漫的事,我只记得你的好了。 那天,下课后下雨了,你没有带伞。我们在楼道下躲雨,可是路过家长和老师那么多,我们只好冒雨前进。在我租房的门口有很大一堆积水,我心想:完了,过不去。这时,你把小机放进书包,耳机却还在我们的耳朵里塞着。你忽然就抱着我的腰,然后把我提过了去。那时,陶喆的《爱很简单》在耳边回旋,你轻声对我说:以后要是有过不去的水坑,记得叫我抱你过去。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话,我对雨天充满着情感,看见水坑,也总是会驻足停留片刻的想起你。 我们的第一个情人节。早上,情侣们都在疯狂的送巧克力和玫瑰。我等到晚自习下课都不见你的礼物,以为你忘了,心里暗暗骂你猪。回宿舍的路上,我听见你叫我的暗号,心就雀跃起来。跑到*场,你在那里等我。你跟我说要给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情人节,你做到了。你叫我站在原地等你,直到我看见满天的烟火。我说紫色的烟花最好看,你却说:傻瓜,每一种都很好看。可是我却固执的说紫色最好。正当我们还在争论的时候,听见老师的吼声:你们在干什么!我们连招呼都来不及打便各自跑开了。回到宿舍,你打电话过来说:傻瓜,给你的烟花你还没看完呢。于是我就跑到走道上看你送我的烟花,所有的女生都在问是谁放的,太浪漫了。那个时候,你彻底满足了我作为女人的虚荣心。 可是,我觉得最浪漫的却不是放烟花那次。而是,在无数次放学后和你一起去倒垃圾的傍晚。红霞布满天,我们各自拿着垃圾桶的一边,悠闲的向夕阳那边走去。清风拂过我们的面容,寂静的校园里只有我们,世界仿佛只有我们,时间停留在这一刻。真的希望,我们可以一直那样走,没有忧愁,没有离别。 三、kiss 总是在黑夜里想起你。有一次,你打电话给我,要我看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你说你在那里。我看到了,你在那里不停的挥着手电,画着心的形状。你在电话里说:莫微,我爱你。我说:我知道。 第一次接吻是你小心翼翼提出来的,可是我不答应。我是*徒,信耶稣,我的一切要留给我的丈夫。可是最后,你还是亲到我了,你从后面抱着我亲了我的脸颊。你坏笑说:我亲到了。我固执的说:没亲到。于是,你用双手扳过我的头,亲了我的嘴。我生气的跑到水龙头下洗脸,你郁闷的说:有这么严重吗?要不要涮牙啊! 某天,在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出去了。你一定要抱抱我,我不答应。你苦苦哀求我。后来,我们把前后门都反锁了,你抱着我,只是紧紧的抱着我。当有人敲门的时候,我很害怕。你说:不要怕,有我在呢。你打开门然后我冲了出去。老师在我的后面狂追狂喊,你站出来拦着他,老师问你那女孩是谁。你不说,老师还是问你那女孩是谁,你还是不说。你跟老师说你马上叫你妈妈来学校,可是可不可以不说女孩是谁。老师不答应,你就跪下了。可是最后老师还是不答应,他说会告诉学校是小偷。你没办法就说:是木薇。你求老师不要找我麻烦,你马上叫妈妈来学校。老师很惊讶,因为我一直是好学生。 我跑回寝室后,紧张得全身发抖。老师打电话给我说:木薇,你早点休息,没事的。晚上的时候老师又打电话过来说:木薇,你睡了吗?我说:还没呢。老师就说:那你来办公室一趟吧。走向办公室的时候,你和你妈妈刚好走出来。你望着我笑了,用口型跟我说:不用怕。你走开很远以后,突然又跑了回来。你伸出你的右手然后递了颗糖给我,那是一颗心型的糖果,也不知道你在哪里弄的。我已经记不太清最后是事情到底是怎么解决的,可是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你当时递过来的那颗糖。 说分手的事 高考结束了,我想我们也要分手了。地点是在你家。反正你们家是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都没人,爸爸在德国,妈妈当着官,很忙。我跟你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你也从没喜欢过你。你很惊讶,坐在地上,又哭又笑的,就是不让我走。我怕你妈妈会突然回来,于是就说,我们出去走走吧。外面夕阳很好,我们走着,你一直只是追问:你真的不喜欢我吗?我只是说是的,是的,是的。经过学校足球场的时候,你跑到足球门那里做死的把门往下拉,球门摇摇欲坠的。我要你不要那么做,你说:让我压死算了。我生气了很狠心的说:你去死吧,死吧,压死算了。最后,脾气发完后,你说去上网,要上通宵。我答应了,你这个笨蛋,半夜时你问我要不要吃东西,我气吁吁说不要,你居然就真的只给自己买了一盒方便面然后吃着。一整晚你就在打游戏,理都没理我。我就坐在网吧的沙发上处于半醒状态一直到天亮。离开网吧的路上,你还在不停的纠缠一个问题:你喜不喜欢我。你不停的问着,我当时很累,累的要死。心想我要不说你就没完,于是我就说:是的,我喜欢你。你开心鼓舞的说:就说吧,你喜欢我的。于是,你终于让我回家了。 后来 上大学后,我们分隔两地。你常常打电话过来说你想我,然后就哭了。这是我觉得你最爱我的一段时间,可以想我想到哭。后来你带了一个女孩来张家界就是我学校这边旅游,在登黄石寨的时候,那个女孩突然就哭了。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她喜欢你,可是当时你有一个我。 你还是和她在一起了,连你的形象照都和她的是一对。你不再理我,电话也一直关机。我不敢打电话到你家,因为你妈妈不喜欢我。可是你的密码为什么还要用以前那个呢。那个aimwforever爱木薇永远。我登你的把密码改了,然后又改过来。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 我不是要纠缠你,只是我已经很爱很爱你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开,是因为她的眼泪吗?还是因为你不再爱我了?我给你发了一晚的短信,说我爱你。有四十几条吧,可是你只用了6分钟就收完了,你回说:傻瓜,不用发了,我明白。你要好好工作,保重身体。我爱你。看完我就哭了,哭得气壮山河。 你不爱她,只是你必须离开我。你要去德国了,或许五年或许十年。你说我应该找一个合适的懂得照顾你的人结婚,因为以后你没法再照顾我了。 你还说:我爱你。 终于决定分开,我没法让你留下来,也不愿成为你的羁绊。我知道让你出国是他全家人的梦想,我不愿打破它。你爱我,这就足够了,让时间把这一切都掩埋吧!心中记得那份爱就好。以后我们会和各自合适的人结婚,过合适的生活,然后爱上那个愿意照顾我们一辈子的人。 我爱你,所以我不再留恋。 第十五篇 一颗流星一段爱 沈阳的冬天比北京要冷一些,路边的积雪还没有化尽,寒冷潮湿的夜晚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使车窗外街道两旁建筑上的霓虹像上了纱幔一般朦胧。出租车拐进甘露街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小雨:“对不起!泥巴,我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很抱歉,这次咱们可能见不到了。”熟悉的声音略带沙哑,我想她准是感冒了。 “没事,你忙去吧,下次还有机会,顺便和你道别,我明天一早就走了,去大连。再见!”我放下电话,心中顿感失落,颓丧的让司机掉头回旅馆,这时离我和小雨约定的时间只相差半小时,我几乎隐约已经看到那家咖啡店的灯光了,目的地近在眼前,忽然又变成。车内的暖风开得很足,但我还是感到冷,点燃一支烟,并对司机说了声抱歉,我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的一个大大的烟圈,缓缓向前,撞在玻璃上反弹回来,然后扩散,破碎了,弥漫在狭小的车内,缓缓散开,下沉,下沉,就像此时的心情,空空荡荡,飘来飘去,如山顶流云的投影,起起伏伏,消弭于无形。思绪确像风飘忽,始终不肯归于来处,手里凉凉的紧握着那只精致的打火机,那是五年前她送我的生日礼物,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点燃我手中每一支香烟。 初秋的北京,暑热还未退尽,但夜晚已很凉爽,秋虫的鸣叫代替了白日的喧嚣,我和小雨一起相互依偎着坐在校园的篮球场上,群星满天,四周寂静无人。今夜无雨无风,更无朗月愁云,连街市的灯光也仿佛暗了,只为两颗相爱的灵魂。 “你为什么又让我白跑一趟?这已经是第三次了,难道你连自己坐哪趟车回来也搞不清?”我责备的望着她,眼中充满着怜惜,口气却很严厉。“我不知道,我。有事情耽搁了,其实我没想到你会去接我。”她不敢看我的眼睛,恐怕看到我的愤怒,其实我哪有愤怒,我爱她胜过一切,我只是抱怨晚一天才见到她,我被思念折磨得一宿没睡,而今夜我们一起幸福得忘记了睡眠。“我怎么会不去接你呢?你知道我看不到你,心情是多么的糟糕吗?我们在一起时我觉得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但昨晚我在站台上张望,到处都是人,却唯独没有你的身影,你知道我是多么失望吗?”我也不知自己是在抱怨还是感叹了,这次我看到了她的眼睛,含着眼泪注视着我。我开始后悔自己的没完没了地罗嗦了,我伸出一只手把她温柔地揽在怀里,亲吻着她的*和眼睛,说着抱歉。她哭了,不知是出于委屈,还是她就想在我怀里哭泣,我宽阔的胸膛就是为了她的泪水而存在的。“我不知道!”她反复地说着这句话,泪如雨下,我觉得我更爱她了,说实话,她哭时的样子让我喜欢。 午夜的流星划过夜空,留下一道苍白的印记,她抬起头来看着璀璨的银河,泪光已经熄灭,但分明有种忧郁在她眼中。“我刚知道后半夜的天空会有这么多流星,我想每一颗流星都代表一段爱情。”她幽幽的说着,眼睛在夜空中不停的搜索着。“是啊!是很多,而且颜色也各式各样,有红,黄,蓝,白,据说还有带着黑烟的。”受她的感染我也四处的巡望起来,这茫茫的宇宙只有到深夜才慢慢呈现,竟然这般的绚丽多姿,我心旷神怡,被这美景感动得思绪万千。茫茫太空,渺渺星河,地球只不过是这无边无际的宇宙中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相比之下,人类就更加渺小了,渺小得仿佛根本不存在。“你知道流星的颜色为什么不同吗?”她还在寻视着星空,嘴中喃喃的问道。“我想,大概是因为速度的关系,速度高的在*大气层摩擦时温度就高,反之温度就低,颜色的不同反映出温度的不同,红色的温度最低,所以速度最慢,白色的温度最高,所以速度最快,短暂带来辉煌,炽热象征幸福。流星存在的意义就是燃烧给人看,在短暂的生命中展现美丽。”我信口胡说着自己的理论,全没注意到她眼里的忧伤正在上涨。“那么爱情也是这样吧?美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不知她是在问我还是在问她自己,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根本不知道答案。是啊!美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不知是因为美丽才显得短暂,还是因为短暂才显得美丽,永恒似乎只是个神话,漫长的旅途中一切美妙的风景都会黯然失色的,时间稀释着它们,直到平淡得若有若无。 几天后我去她的寝室找她,只有她一个人,还是那样的神情,茫然的眼神中带着忧伤,见到我来居然连笑容都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先说话了:“过几天是你的生日,这个送你做礼物。”她递过一个打火机,小巧精致,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哎呀!真漂亮,你不是希望我戒烟吗?怎么还送我这个?不过,真是个好东西。”我接过来,顺手打开了金属盖儿。嘡儿!的一声,清脆悦耳。我点了一只烟后又开关了几回,仿佛那响声是美妙的音乐,脸上不由得露出满意的微笑,傻傻地冲她咧着嘴。但奇怪的是她居然无动于衷,回避着我的眼神,没有一丝表情,仿佛刚才的一切与她无关。我再迟钝也能看出这里面有问题,她心里不高兴,有事情要对我说。果然,她开口了:“泥巴!……咱们分手吧!” 我吃了一惊,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弄得有点不知所措,我用惊恐的眼神望着她,想在她脸上看出答案,这回她没有回避,坚定的目光让我明白她不是在开玩笑,也绝无收回这句话的意思。 “为什么?能给我个理由吗?”我的心中一片空白,浑身像被浇了盆冷水一样打着颤,说话的语调已经变得连我自己也感到陌生了。 “我希望永远保有这份美丽,不想它像星一样熄灭。”她看着我,一字一字地说出来。 “我不懂你说的话,难道你突然不爱我了?” “正因为我太爱你了,所以才应该分手。” “这不可能,你在说什么?爱一个人就应该和他在一起呀?怎么……” 我被搞蒙了,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既然深爱着一个人为何要提出分手呢?我就是读尽古今中外所有的爱情小说也总结不出这个分手的理由。我想她是在对我开玩笑,以她的性格来说,要是真的不爱我了,会明说出来,决不会撒个如此荒谬的慌来骗我。但看她的神情又不象玩笑,她向来没有开玩笑的细胞,往往我说句玩笑话她就当真的,为此我曾不止一次的戏弄她,等她生气后再哄她。但今天我的玩笑话一句也说不出来了,现实摆在那里,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是认真的。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吸着烟,打火机在我手里发出“嘡嘡”的响声,那是我不安的手指在不停的提醒我,这不是在梦中,你应该勇敢地挽回你即将失去的爱情,要不就默默的滚蛋。谁能教我怎样做呢?谁能让她从那种荒谬的逻辑思维中清醒过来呢?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看着我,还是那种坚定的目光,象剪刀一样剪断了我的舌头,我知道这一切无可挽回了。她是那种沉静的女孩子,聪慧并且意志坚定,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话她是说不出口的,我就那样木奈地坐着,一言不发,脑中飞快地回忆着我们之间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到底是什么理由让她要离开我呢? “我知道这样会伤害你,但我只能这么做,你以后会理解的,我想……”她好像在劝我了,语气中带着关怀,但对我来说确是冰冷的嘲讽。 “好吧!让我想想,我会永远爱你……我等着你改变主意。”我站起身走了,头也不回,把她和门甩在身后,慌不择路地下了楼,在楼梯拐角处几乎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是颜瑛,她的室友,也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后的一个星期是漫长的等待,她没有来,仿佛平地消失了一样,校园中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我去找过她几回,最后一次碰到了她的好友颜瑛,她早已就知道我们的事,对我抱以同情,并告诉我,那天我走之后,小雨默默地坐在窗前抽完了我忘记带走的半包香烟,眼中含着泪,脸上却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知是伤心还是愉悦,或许这就是她想要的永恒。 五年后的一天我得到了她的消息,她还是一个人,没有结婚。我也一样,经历过无数次不疼不痒的恋爱,还是孤独的存在着,似乎今生的路,注定要一个人走过。从湿热的南方,到冰冷的北国,从宽阔的海洋,到浩瀚的草原沙漠,我茫然地寻找着什么,每到一个地方都觉得走错了方向。到处都是陌生的人群,无意识地流动着,就像宇宙中无数颗旋转的星球,看起来彼此近在咫尺,实际上远隔天涯。本来这次沈阳之行,我以为就要见到她了,之前的几次电话,虽没把我们拉得像一样近,但已足以使我心中埋藏的火焰重新点燃了。但没想到的是,竟然期而不遇,她永远让你捉摸不透,措手不及。我相信这次的失之交臂,不是偶然。果然,我回到北京后收到了她一封-mail,使我明白了一切。 泥巴: 很抱歉我失约了。知道为什么嘛?我不会撒谎,但还是编了个谎言,其实没有什么抹不开的急事,我急于想见你的心情跟你一样。你知道吗?我们分手后我就没有再爱上任何人,我感觉自己已经不会再爱了。 我曾经交过一个男友,是个医生,善良而有责任心,我父母也很喜欢他,都说他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和他相处了三年,但却一直没有爱上他,甚至自始至终没有喜欢过他。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情况会慢慢的改变,日久情生,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至少他这人并不招人讨厌。他的条件又很好,嫁给他也许会幸福。但时间一长,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看到他对我好我就感到内疚,因为我的笑容是装出来的,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爱上他,我的爱的能力已经在你我之间那段完美的爱情结束后彻底的丧失掉了。我是个理想主义者,这你知道,我无法面对真实的客观生活,只能生活在自己营造的童话故事中,唯美主义的遐想像毒药腐蚀了我,我的精神还算健全,但我的感情已经不完整了,那最重要的部分已经被我丢失了,只能靠回忆才能把它暂时找回。在我相信自己不会爱上任何人之后,我决定今年就和他结婚,据说嫁给一个爱你的人要比嫁给一个你爱的人幸福,有一半爱情总比没有爱情强些,这样的婚姻不能说是不道德的吧?其实我也并没有骗他,至少在行为上是这样,他很聪明,看得出来我并不爱他,但他还是那样努力地一如既往地殷勤照顾我,关心我,希望总有一天会感动我。我要是再不知趣就成了铁石心肠的怪物了。 我们的婚期定在今年九月,酒席都已定好,请帖也已发出去了,似乎已成定局,但一件异外使我改变了主意。那是在八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和他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场面热烈而隆重,众星捧月般的新郎新娘面带幸福的微笑在众目睽睽之下喝交杯酒,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祝福,只有我内心充满痛苦,几乎要绝望的大喊起来,这样的婚礼场面我将如何面对呢?我怎么会有那种真诚灿烂的笑容呢?我做不到,在那些钟爱我的亲朋好友们面前演戏是我力不能及的。我突然感到我那未来的婚姻生活不会有幸福和快乐,这对我和他都是残酷的,我要结束这种不幸,于是提出分手。这次和上一回跟你分手是不一样,那次是为了爱,为了永恒的爱的理想,这次是因为不爱,是因为良心的发现。但这种打击对他来讲未免太大了,因为他是爱我的,而且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九月就要结婚了。他开始很愤怒,骂我是神经病,后来又苦苦哀求我改变主意,但我那坚定的信念一旦确立就难以改变,何况我又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为这事我们纠缠了很长时间,婚期都过了还没有解决,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不再解释也不再见他。 我去了青岛,彻底摆脱他那张让我有负罪感的痛苦的脸。我玩得很开心,觉得一切都过去了,我终于卸去了重担,可以轻装前进了。但回来后发现他病倒了,是心肌炎,整天躺在病床上动的力气都没有,我开始自责,甚至有些后悔了和害怕了。他是个医生怎会不知道自己有病呢?也许是我对他的打击太大了的缘故,这病肯定是伤心过渡造成的。如果他死了,那么我就是凶手,是我亲手杀死了他,这一点我难辞其咎。我摆脱了一种折磨又*另外一种折磨,我的行为使我成为了一个罪孽深重的人,我必须赎罪。于是我每天都去医院看他,坐在他的床边注视着他,给他削苹果,不停地问他“好些了吗?”他不回答也不看我,目光呆滞,象是没有灵魂的躯壳,看着他那痛苦的样子我不禁留下了眼泪。后来他的母亲对我说:“你要是没有改变原来的决定就不要再来看他了,这样对你对他都有好处,我们会帮他慢慢忘掉你的。”我已经无力再回头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当初我要是嫁他,现在的一切就不会发生,那样的话牺牲我自己,大家都会过得很愉快,我太自私了是吗?泥巴?就在那段时间我得到了你的消息,知道你要来沈阳办事,我想我的生活又有了希望,我可以暂时把这些烦恼抛在脑后,重温一下我们曾经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了。还是那家甘露街的咖啡店,五年前你来沈阳看我时曾经一起喝过咖啡的地方。如今已经开了连锁,但我还是觉得这条街上的这家最正宗。 我们约在晚上八点,但我提前两个小时就坐在那了,我们恋爱时无数次我让你焦急的等待,从家里回来时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怕你不去车站接我而故意说错车次,让你在寒风或酷暑下空等,我要补偿你,我要赎罪,我要向你证明我一直深爱着你。我就这样一个人坐在那里,听着音乐,仿佛时光已经倒流回从前,这一切多像梦啊!就在时钟的指针指向七点半的时候,咖啡店里的音乐改变了。放的是一首动力火车的《第二次分手》,我当时就惊呆了,你知道我是相信命运的,这首歌是为我们的相会出现的。这预示着我们的重逢再也找不回当年的感觉,我那段埋藏心底的完美爱情就要在我面前破碎,那是支撑我活着的唯一动力,我不能失去它,过去的永远最美好,那颗美丽的流星在我的心中永远闪耀,我不能让它熄灭。于是我走了,没有等到你的到来。 泥巴!我唯一的爱人,答应我不要试图再见到我,也不要再打电话,让我保有那份美丽与纯真,相信我,我永远只爱你一人。泥巴!我嘴巴一张一合就讲出了你的名字,听到了吗?再来一次:泥巴!我爱你! 第十六篇 与爱擦肩而过 遇见你的时候,我只是你的下属,你的很多下属中的一个,一个还没有毕业的黄毛丫头,毫无经验的实习生。 工作的第一天,我手忙脚乱,新手的效率确实让我自己都吃惊,当我越想努力地做出一些想要证明自己,结果却越是无力。上午,你过来检查的时候,我很不自信的埋头很低。萧萧过来替我解释。 “她刚来,怕是要一点时间才会熟悉的。” 萧萧是你的表弟,没想到你竟然毫不客气, “像你这样,你在外面找不到工作的,亏你还是大学生,” 此刻我真的很生气,我已经低头了,还要我怎样。那天我很生气,刚开始工作的我,第一天听到的不是你的鼓励,而是让我很难过的斥责,是不是从那天就注定我要在难过里回忆你。 因为你的这句话,我很卖力的工作,萧萧也帮了我很多,萧萧时常会告诉我怎么样做会提高效率,他很耐心的教我,他也没有脾气。不像你,什么都不会教我。你一直是这样对待你的下属吗,你会像萧萧一样细心对待需要帮助的人吗?我实在很好奇,这样的你,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员工愿意跟随你,无处不显示着他们的忠诚。也很少有八卦关于你。为什么。大家都在被什么迷惑。 你热火朝天,我也热火朝天,我热火朝天的干活,你热火朝天的聊天。和他们开着一些善意的玩笑,有的时候帮帮大姐做一些她做不完的事情,对我的严厉是因为我来的晚的缘故吗?你从不帮我做事情,对于我总是严厉的斥责。我没有听过你的赞赏,你不会吗? 样品组进来巡视的时候,我正好忙着制样品反馈的表格,很瘦高的一个男孩走过来,看到我,高兴地说道:“我们曾经认识,”我从文件里抬起头,我正要回答,你走出来,对着我们说,“办公室不是聊天的地方。” 那个孩子,脸红了,什么都没有说就走了,等他走了,你竟然这样说他“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俗套的开场,什么‘我们曾经认识’”你不以为然的转身走了,没有看见后面瞪着你的我,好像在办公室聊天的是你。这个男孩我真的认识,我们曾经有一面之缘,我和他是老乡。我觉得很抱歉,我的老乡很无辜,是什么甚至于你要告诉他的科长,只是这样一句开场,你给了我老乡不公平的惩罚,我很讨厌这样的你。 对于你的厌恶开始升级了,你的难以相处,你的自以为是,我不能发现在领导,你的身上有任何优点。你当然浑然不知,你肯定还在和他们抓阄,谁会抽到给大家买饮料喝的纸条,我在心里默默祈祷,是你,是你,一定是你。 很熟悉我的工作之后,我不再很文静了,偶尔也和他们开玩笑,唯独没有和你,你好像很忘事,不记得曾经不满我的工作,曾经得罪我的老乡。偶尔不是很忙的时候,你也会在办公室开玩笑,其中也包括和我,我不是很配合你,大家都看的到,但是下次,你的玩笑对象里还是没有放弃我,你这个人真的很难捉摸。但是我没有办法给你和蔼的印象,我是小女生,我对你的印象还停留在很难相处上面,几个玩笑难以让它跳出来。 办公室打杂的河南的大叔忽然和我意见不合,他很生气,大声呵斥我,“你以为你是谁,你什么都不算,你凭什么说我,你算老几,我出生的时候你还在哪里……”他越说越离谱。办公室里的人都知道他是错的,但是大家都和气的装作看不见这个大叔的不是,此刻也没有一个人来评评理。我心情荡到谷底,外面社会突然让我接受太多,我没有办法消化,我想起我刚离开家的种种辛苦,突然心酸,我走出办公室,来到走廊,我很难过,泪流的时候我也不觉然,萧萧过来安慰我,我的脆弱他总是可以发现。萧萧劝我不要在走廊上停留很久,会对你影响不好,当然也对我不好。你是谁,凭什么我难过的时候,我还要考虑着是不是会影响你? “最好是开除我和他。”以前想着实习的工作不容易找,什么事情我都学着让自己适应,今天饱和了,去他的公司,去他的老板,只要我高兴。 “真的吗?”你突然来了,你会大骂我一顿的吧,谁知道,见到满脸是泪的我,你却是一副很吃惊的表情,我吓了一跳,然后满不在乎的抹了一下脸,你示意萧萧出去,坐在我旁边,我反问道,“你现在肯定想笑。” 结果你扑哧果然笑了,气死我了,我转过脸,不要理你。 你的声音有些无奈,“我15岁的时候,打工第一个月工资,是87元钱,领工资那个晚上,我兴奋的睡不着,想着要做些什么,结果第二天睡过头了,发现我的钱被偷了,那个时候,87元,已经很多了”我很讨厌你我承认,但我相信这是真实的,没有人愿意拿这些伤痛来哄一个不是很喜欢你的人,我不哭了,我转过脸来,“然后呢。” “我不得不很辛苦的加班工作,第二月才好一点,15岁的时候,你还在上学把,我只是大你几岁,如果像你这样,遇到一点点小事,就哭鼻子,那你现在应该是别的组长带你了,我还不拿绳子,刀把自己结果了啊,我的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很多时候我吃不上饭,从出来打工,我就要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在这里站住脚,任何时候我都要坚强的站起来,我还有我的父母,他们需要我养,所以我不能轻易放弃,你也是,大学生总是有梦想的,不要轻言放弃,我还没有机会能上学呢。” 看着你有些暗淡的双眸,我的这些微不足道让我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我好不容易混到这一步,你就高抬贵脚,回去把。” 换我扑哧地笑了,我承认,那些升级的不满,在你的故事里化了,原来坚强的你,也有这样的心酸。我很同情你。 每天晚上,我和伙伴们都会研讨当天发生的事情,我向我的伙伴诉说那个气人的大叔,和冷眼的同事,但是我没有如实告诉我的伙伴,关于你和我说的话,我希望只有我知道你的心酸,你的脆弱只有我知道,留给大家的都是坚强的,什么都不怕的你。我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在为你守着你的秘密,不让别人知道一样。 第二天,我带着熊猫眼去公司,上班的时候,看见你,我竟然不好意思了,你一如既往的严厉的检查我的工作,一如既往的在办公室聊天抓阄,一如既往的有空开开玩笑,也包括我,月底的时候,同事聚餐,聚餐之前,我和萧萧有一句没一句的在超市里说着走着逛着买些饮料,基本上是萧萧问我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其实我和萧萧没有太多共同语言,突然,萧萧停住,很顽皮的说,“你心情不好的那天,我哥是不是告诉他刚开始工作时候的事情。” 此刻我很困窘。萧萧不觉。 “大家都知道我哥的过去的,呵呵,他人还不错其实。” 我认为只是我知道。原来大家都知道,我还满心以为,我在守护你的秘密。 是不是每个不开心的人,都在你艰辛的过去里忘记自己微不足道的烦恼,是不是每个不服你的人,都开始相信你轻松工作的资本,是艰辛过去的积累,还在希望抓到买饮料给大家的那张纸条的人,不是你。是不是每个觉得你难以相处的人,都会在你艰辛的过去里释怀,开始附和你的玩笑,哈哈大笑。 第十七篇 错过天老地荒 一 遇见杨州的时候,落落跟方向的爱情正在水深火热,分也不是,合也不是。 落落有一种不媚不俗的美,只是,她的好看,天生就会勾引男子的,她不是惹事生非的人,可是,她少不了事非,少不了桃色的事非。落落不想沾染那些桃色,没有招惹那些事事非非,可是事事非非会缠*,桃色也来缠*。 落花无意,流水却多了心。 男友方向为这些若有若无的事总是跟落落翻脸,言外之意落落不够自尊,才会招惹那么多的目光。 我怎么不自尊了?平日里很温顺的落落也是驽张剑拔。 方向气得脸发红,说不出个一二三。最后干脆耍赖似的说,你为什么要穿那么招摇? 这衣服怎么招摇了? 衣服的确没怎么,落落也没怎么,其实都是漂亮惹的祸,谁还跟漂亮有仇?可是,方向爱着美丽的落落,却不无增恨落落的美丽,生怕她活生生的飞掉。 落落想不通,方向的气度为什么那么小,自己只要那个男子跟自己多说几句话,或稍稍亲近一点,他就会沉下脸,好像落落时时刻刻都会跟上别的男子私奔似的。 落落说:我爱你!你要相信我! 方向说:你爱你就不许跟别的男人有丝毫暧昧? 暧昧?我怎么暧?怎么昧了?我就是说了几句话,况且都是同事,出出进进,我总不能不理人吧! 方向气乎乎地转身走了,他委屈,落落比他还要委屈。 方向算是落落遇见的最出色的男子,工作出色,相貌出色,包括炒票,也是信手拈来,没有后顾之忧的。可是,他的眼里怎么就容不下一点沙子呢?况且,这么大个世界,没有沙子可能吗? 方向是****座,他追求完美,他霸道的要求爱情也必须完美,可是,爱情真的能完美吗? 每一次,被方向莫须有的加上罪名,落落都觉的很受伤害,爱让她沉重,也让方向疲乏。 落落很怀念从前单身的日子,快快乐乐的,自由自在。 那时候,女友都说她挑花了眼。挑花了又怎么样?不挑怎么能找到那个最好的男人? 遇见方向,落落一直很庆幸,他什么都没得挑了,朋友们都说他俩是完美组合。 既然大家都叫好,想必一定好,没有什么异议。落落甚至没有考虑过爱与不爱,就接受了方向送给自己的玫瑰。 天经地议的事,还用犹豫吗?挑就要挑这样的男人,心跳都是多余的。 落落恋爱了,然后,是从来没有跟别人红过脸的她,不得不跟方向针尖麦芒一样的争吵。 有几次,落落下了决心,要跟方向分手,方向却不依,痛心欲疯地说是他太爱落落,才会失去理智。 真是物极必反。 二 落落遇见杨州,也一样不痛不痒,甚至觉的杨州过于油滑了。 在酒巴。 两间包厢的门斜对着,中间是窄细的走道,从洗手间出来,落落向左,杨州向右,然后,俩个人撞个满怀。落落说:“哎哟!你撞死我了!” 杨州一边点头,一边弯腰陪礼:“人撞了我!对不起!对不起!过年好!过年好!” 对了,那天正是新年,落落和朋友在酒巴玩。杨州喝得有点忘形,不过,却没有忘了跟美女幽默,落落看着他笨嘴拙舌还不忘记卖弄口才,掩口笑了,只说:“过年好!” 碰撞了一次,竟然会碰撞第二次,落落从洗手间出来,杨州也出来。两个水笼头,一张镜子,落落抬眼,杨州也抬眼,黑白分明,互相瞪着,落落经不住杨州的直截了当,抢白:“脸红什么?被谁撞了?” 杨州的脸更红了,嘴上却依旧没有忘记绕舌:“你怎么也脸红,是人撞了你?” 落落说:“我红了吗?是你红了!” 杨州说:“哦!是我红了!我喝酒不脸红,只是见了女孩子才脸红!尤其是漂亮女孩子!”说完话,吐一吐舌头,抱手拱拳:“不好意思!玩笑!新年好!再见!” “再见!”落落也玩笑,望着杨州高大的背影进了对门的包厢,她突然想,如果方向看到自己跟一个陌生男子在一起这样随便的开玩笑,是不是又要说自己不够矜持了?是不是又要说自己招惹了?她最憎恨方向说招惹这个词,可是,今天的自己,的确有招惹之嫌,不由得向后面看了一眼,她在意方向,可是,方向真的让她有点杯弓蛇影,连她自己都觉的,是不是自己真的太随便,太招摇了,心情不由得沉重下来。沿着走道回去,包厢里面却有人叫她:“落落!落落!” 落落莫名,一转头,却是表哥走了出来:“哥!你怎么在这儿?” “我跟战友诉旧呢!进来进来,说会儿话再走!” 落落随着表哥进了包厢,杨州忙站起来,又一次抱手:“表妹好!新年好!” 表哥拉一把杨州说:“行了!别见了漂亮妹妹就灿烂,这是我表妹。”转过头对落落说:“这是我战友,杨州,他今天喝多了!别介意!” “谁喝多了?我没有!来!碰一杯!碰一杯!”杨州一点也不闲着。 “算了!哥!你俩喝,我那边还有朋友!”落落想起了方向,一阵心悸,顿时显得漠然了。 “你怎么了?大过年的,不开心?”表哥不解地看着落落。 落落淡然一笑:“没有!我走了!” 表哥却说:“落落!你现在可是越来越淑女了。” 落落这一次真的脸红了,火辣辣地,她不看杨州的脸,转过头,跟表哥说:“再别喝了,小心表嫂回家收拾你!” 表哥说:“唉!就是!还是单身好啊!一个人喝醉,气死全世界。” “怎么听起来这么伤感啊!得气管炎了!”杨州笑着插嘴。 “去!咱这叫爱情!懂吗?” “不懂!不懂!”杨州说。 “怎么不懂?有爱才会怕,如果不爱,谁怕谁?” “爱也要呼吸啊!那天我得好好开导开导嫂子了。” “行了!别像诗人一样!你这是一厢情愿!小心你嫂子收拾了你!” 落落又一次被刺痛了,一直在爱,可是,却被爱折磨的也几近窒息了。 “我走了!朋友还在对面等我!” 落落看一眼还在冒着傻气,有些青涩,却很阳光的杨州,转身走出了包厢。 如果被人碰撞是缘分,落落没想到,她竟然会第三次撞上杨州,还撞上了他的女友。 在。落落遇见了杨州的女友,一个能勾魂的女子。 落落就想,女人有两种:一种就像范冰冰,是僵冷的,美得像西方油画,像罗丹的雕塑,就跟她的鼻子一样,却空洞僵硬,没有柔软。另一种女人,却是柔软的,比如张子怡,柔软得像一条蛇,让人想起纠缠,妖绕,*这样一些柔软的字眼,却阴森凝沉,缠得越紧越可怕,缠得越紧越恐怖。 杨州身边的女子是第二种。那天,落落最先注意的不是杨州,而是他身边的那个女子,似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妖精。凛然的眼睛,冰凉的笑,连同说话也一股子傲慢和冰冷。耳环,项链,手链,都是极具夸张的大,她的手指甲,是黑色。她那样的装扮,给一般女子,俗得让人想吐,可是在她身上,却天然而成,她就是张扬,她就是俗,却仪态万千。 尤其她的名字也张扬,听见有人叫她:“牡丹!牡丹!” 一直以为,叫什么牡丹,叫什么莲花的名子很俗,可是,这个牡丹却一如牡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一如她的名字,是百花丛中独艳的芬芳和孤傲。 那天落落的同事过生日,晚上,一群人在大厅里点歌,灯光很暗,隔着很远的一群男女也点了歌,你方唱罢我蹬场。 牡丹走上台,唱王菲的《棋子》,声音竟然很像王菲,清凉和孤寂。她穿很裸的黑色吊带短裙,有人在台下放肆地打起了口哨。 落落这边有个同事小声说:这个女人好性感啊! 另一个男人说:刚才有人叫她牡丹,会不会是桑那城的?听说桑那城里的那些女子,都会有一个艺名,什么红玫瑰,杨玉环之类的。 落落知道,桑那城,那是个很堕落的地方。名为浴,实为欲。落落却感觉,这个女子不像,只为她艳而不俗,举止从容,不是一般女子随便就可以拥有的风情,即使她就是桑那城的,那她也是桑那城的苏小小,是桑那城的杜十娘,她是有故事的女子。即便没有故事,她也是有内蕴的。 牡丹唱完,说谢谢,有人起哄:“唱得好!能不能再来一首?”马上有人迎和:“好!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牡丹又一次拿起话筒说:“接下来,我和的男友为大家献上一首《甜蜜蜜》他是一个当兵的人。” 台下又有人打起了口哨,却不见那个当兵的人上台。落落也随着她的目光寻找,却依旧不见有人上台。台上暂时一阵冷却。 落落起身,去洗手间,出了大厅,沿着过道正在走,一个男子正好跑过来,撞得落落转了个180度的弯,落落抱着撞疼的胳膊,气恼地说:“你要撞死我啊!疯人院在外面,你往这儿冲干什么?” “啊!靓妹!对不起!对不起!我要去唱歌!”那人抱着拳,边说,边往唱歌的大厅里跑,突然又停了下来,转过身子,指着落落:“怎么又是你!落落!对吗?我是杨州!啊!呆会儿跟你道歉!” 落落也认出来杨州,正在纳闷,杨州已经转身跑了,落落在杨州身后说:“疯子!” 从洗手间回来,落落一进大厅,就惊呆了。牡丹说那个当兵的人竟然是杨州,正和她手牵着手唱:“在梦里,在梦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落落惊呆了,这个冒失鬼,竟然会这样的宠爱一个女孩子,竟然可以让女友打扮得这样妖模妖样,如果方向看到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非掐死自己不可,自从跟方向走到一起,朋友们都说落落越来越素气了,也不打扮了。 那一刻,落落突然发现为了方向,自己已经改变了太多,可是,骨子里自己还是喜欢那样张张扬扬的美着。 间奏的中间,台上杨州深情款款地吻了吻牡丹的额,台下一阵叫好,所有的人都鼓起了掌,歌厅里热哄哄的,落落却感觉空荡荡的凉薄,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伤感,一种身在喧哗却不无寂寞的低落。 方向从来不会众目睽睽地牵自己手,更别说吻,好像光天化日之下这样的表白有损他的清白。 一曲唱罢,暗黑的灯光下,落落看到,杨州和牡丹仍旧手牵着手走下台,然后跟他的朋友们举杯碰杯,似乎完全忘记了,跟落落碰撞的事,也忘记了跟落落说过要道歉。 那天回家,夜很深了,落落却难以入睡,闭上眼,仍旧是歌厅里的喧嚣和口哨声,是环佩叮当的牡丹,是“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是杨州牵着牡丹的手,在台上俩俩相望的甜蜜,落落突然很忌妒那个妖气十足的牡丹,突然想起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一夜,落落突然明白,自己跟方向根本不是爱情,甚至连那种面红心跳的感觉都没有过,成天正经八百的方向,是个不懂浪漫的家伙,可是,他将是执自己的手,与自己偕老的丈夫了。 想到丈夫这人词,落落更觉的莫明的沉重和惆怅,好像自己将要走进了漫漫无边的荒漠。 那一夜,落落不得不承认,自己被那个叫牡丹的女子刺激了,从来都是别人忌妒自己,可是那一天,她的的确确嫉妒那个叫牡丹的女子,那个女子的美才叫姿色,才叫风情,虽说不能倾国倾城,却至少倾倒了杨州,也倾倒了自己。 那一夜,落落终于下定了决心——跟方向分手。 三 再一次接到杨州的电话,却已是一年以后,落落几乎已经忘记了杨州和牡丹曾经出现。 杨州说:“落落!对不起!这么久才跟你道歉!” “什么道歉?你打错电话了?” “我是杨州!” “你是杨州?我没有杨州的朋友啊!你是哪位?” “我就是杨州!你表哥的战友!去年,我碰了你!” “啊!啊!记起来了!你是杨州啊!不好意思!我给弄糊涂了。” “不好意思的是我,这么久才道歉!” “别当真!你好吗?你的牡丹好吗?” 话筒那边突然一阵沉默,继而杨州的声音竟然有点变味:“她走了!” 落落心里乐了,非常乐,她甚至在心里偷偷笑话杨州,这个男人还真酸,都分手了,还恋恋不舍。她以为,杨州所谓的走,不过是分手,不过是失恋,心里全是幸灾乐祸的欣喜。况且,杨州跟那个女子,不像是一路人,分手也在意料之中,那样的女子本就不属于生活,只是宫廷艳遇,是卢浮宫的千年的魅影,捉摸不定的,谁也不能永久的拥有她。 落落只说:“对不起!你怎么突然记起来给我道歉?” “昨天和你表哥在一起,提起你,他给了我号码。” “哦!如果不是表哥,你打算欠我一辈子?” “不知道!” 杨州突然变得淡淡的,冷冷的,心猿意马的样子。落落以为是就是因为牡丹,杨州还没有从失恋的痛苦处走出来,才突然这样的勉强,也不介意。只是杨州,这个活宝,冷热都是好,落落早就领教了他的搪突,并不在意。 晚上,表哥突然也来了电话,落落说,杨州今天给我电话了,说是遇见了你。表哥反而激动起来:“真的吗?他真的打了?我可是好劝逮劝!那个家伙人太好,就是死脑筋,不会转弯。” “为什么要劝他给我电话?” “是这样,杨州的女友,叫牡丹,去年秋天,去海滨游泳时不幸溺水死了,差点要了杨州的命。他跟牡丹青梅竹马,后来,他考上军大,当了士官,牡丹进了艺术院校,学油画,又去了一趟巴黎,回国之后,开很大的画廊,牡丹有才气,你都没有见过她有多么诱惑,可惜啊!换任何一个男人都放不下,更何况杨州,重情重义,他说,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找了,再也不会爱了,前几天见了他,劝说半天,他提起你,说撞了你,没有道歉,都一年了,我要不提你,他可能永远忘记了。我劝她,多跟朋友接触接触,不能再那样把自己封闭起来。” 表哥说了一大串,落落措愕,握着话筒的手,不由得颤动起来。落落说:“我见过牡丹,那个女子,让人过目不忘,杨州怎么可能忘掉,他死定了!” 那一刻钟,像是刮过了一场飓风,落落也不寒而栗。 四 跟方向轰轰烈烈地恋爱过后,落落总是莫名的疲惫,仿佛只若再恋爱,就会要了她们命一样。 她不想恋爱了,只想平平静静地,一个人,轻轻松松的活着。 可是,当他再一次听到杨州的声音,突然又有了一些莫明的期许。 正是周末,表哥来了电话,问落落闲不闲,约她出去玩,还说,好久不见,要请她吃饭。 落落隐隐预感到可能与杨州有关,即便这点预感,自己也觉的虚幻,以为是自已喜欢杨州,才会这样扑风捉影找着沾边。她去了,不是风,也不影子,她又一次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杨州,一个木木呆呆的杨州,坐在表哥旁边,一声不吭,扑闪着一对失了神的眼睛,木乃伊似的没有一点生气,不像从前那样幽默和搞笑,而是苍白忧郁,显得清矍。 落落看表哥一眼,冲着杨州说;“你也在?” 杨州一直没有眨过的眼睛终于转动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说:“你好!” 那一天,表哥告诉落落,再有一个月,杨州就要转业,是他帮的忙,现在他们是同事了。 杨州不说话,贪着喝酒。碰了两杯之后,他自顾自,左一杯,右一杯,不像喝酒,像是喝水,津津有味。表哥和落落都没有阻止,无奈地看着杨州。杨州说,你们俩别这样大惊小怪地看着我,我现在根本就醉不了,要是真的醉了倒好! 那一天,杨州喝了许多酒,表哥送他回了家,独自回家的落落,又一次陷入失落和怅然。杨州醉了,杨州的醉在她心里像是一把刀子,惋着,惋着,好像是自己醉了一样,有一种虚脱的软弱。 落落想,如果牡丹活着,看到还在为自己生不如死的杨州,又会是怎样的疼惜?如果去了天堂的那女子是自己,会不会有一个男人,为自己伤心,为自己落泪,为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醉? 那个初夏的黄昏,落落一个人走着,一路上都是丁香花的烂漫,一路上都是初夏的暖风,她却一阵一阵的心寒,心里空荡荡的。 晚上,表哥又来了电话说,自从牡丹走后,杨州一直振作不起来,动不动就把自己灌醉,自己折磨自己。原来以为经过一年半载,他会好一些了,可是,他竟然一直这样,不能自拔。落落说:“牡丹是他的劫。” “我好想帮帮他!” “怎么帮?只有他自己可以救自己,谁也救不了他。” “杨州第一次见过你,就说你很优秀!也许,你可以!他是个好男人。” “好男人又怎么样?他为另一个女人已经死了,现在不过行尸走肉。” 杨州不会因为自己活过来,可是,却仍旧鬼使神差一般,只若表哥一个电话,落落又会出现在杨州前面。 三个人坐在一起,表哥一个人唱独角戏似的不停地说话,杨州捧着酒杯,似是而非地听,落落像个夹塞的,左右都不逢缘。 渐渐熟悉了,有时候,表哥干脆一走了之,把杨州丢给自己。落落只好跟酒鬼似的杨州拼酒。杨州似是很平静,只是,言语失聪了一般,极少说话。 落落知道,杨州明白自己,可是,杨州却只是以酒代言,把所有的想法都埋起来。 喝酒的次数多了,落落渐渐也好上了酒,有时候,她也会一杯接一杯的喝,醉醉的,喝醉之后,俩个人哭了一阵,笑一阵,连落落也不知道到底和杨州算什么。 朋友?不是!异性这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亲密。 恋人?也不是,杨州亲过自己,那不过轻轻一碰,然后,触了电一般,又缩回去,又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落落知道,他放不下牡丹,走不出自己心中的劫。 有一阵,落落想,自己和杨州就是酒友,是哥们儿。狗尾续貂。 寂寞了,就会给杨州电话,俩个人一起吃了饭,一起去喝酒。要么杨州请落落吃饭,吃过饭,照旧坐在一起,离不开酒。 酒!是落落和杨州的劫。 五 又是一个阴雨的午后,落落拔杨州的电话,关机。然后,接下来好几天,都一样,一直关机。落落拔通表哥的电话,问杨州哪去了?表哥说,我也不清楚,好几天没来上班,是不是病了? 落落说,不可能,他是军人,身体棒得很,怎么会? 一直到了晚上,落落终是放心不下,打车去了杨州的家。到了门口,她又退缩了,杨州从来没有请自己来过,也从来不提,这样会不会太冒昧?可是,她终还是抬手,按响了门铃,没有人应。她又按了几次,以为没人,正要转身离去,门却吱哑一声开了,是杨州,苍白阴郁。 “怎么是你!”杨州显得意外,立在门口。 “我可以进来吗?” “进!”杨州犹豫了片刻,然后,转身先进了,落落跟在他身后。 屋内收拾得一尘不染,整齐的不像一个男人的房子,落落第一次意识到,杨州是一个军人,一个曾经过严明纪律的军人。 抬眼,墙壁上贴着一幅巨大的画,那是牡丹,那么冷艳而又张扬,长发飞扬,横斜地倚在沙发上,尤其她的眼,冷冷地,活生生地注视着进门而来的落落,落落不由得头皮一阵发麻,心里打了一个寒颤。 “你怎么了?玩失踪?” 杨州没有回答,只是沉默。 落落又问:“是不是生病了?为什么一直关机?我还以为你让人抢劫了呢!” “我回了趟家,跟朋友告别。” “哦!”跟杨州在一起很久了,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家乡的朋友,他也极少提及自己的生活。 “吃了吗?我弄俩个小菜,喝一会儿?” 落落有点难过,心想,他好好的,他根本不在意自己,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会为他担心,会有多着急,只好说:“不了!我走了!”说着话,转身要走。 杨州却满眼乞求地说:“不要走!落落!坐一会儿好吗?” 落落不由自主又坐了下来,却一句话不说,内心被巨大的委屈酸楚淹没了。杨州进了厨房,叮叮咚咚地弄菜,她又一次抬眼看牡丹,又一次直视牡丹那冷凛而又孤寂的眼神,不由得又一次想起了,她跟杨州牵着手唱《甜蜜蜜》时候的神情。这样一个*的女子,活力四射,怎么就会突然烟飞灰灭?她不由得一阵恐惧,生命实在脆弱。 落落望着牡丹出神,没有觉察杨州端着菜出来,杨州看到了落落目光,他没有做声,放下菜,走了过去,站在那副画面前,说:“我们已经准备要结婚了,这是牡丹最喜欢的一张画像,是在巴黎时候画的,牡丹张贴这副画的时候说:‘杨州,你不敢有别的女人,我会一直注视着你。’”杨州说着,高高地抬起了臂,从挂勾上取下了画。 落落说:“为什么要取下来?” 杨州头也不回,蹲了下去,细细地卷着画,边说:“昨天是牡丹三周年忌日,时间过得真快,我觉的已经过了几千年似的,我感觉自己都老了。我跟牡丹告别,我真的要跟她永别了。我一直不相信,总觉的牡丹还活着,我总是梦见她,一袭蓝色夏威夷的裙装,赤着脚跟我在海滩上奔路,跑着跑着,她就不见了,我只看见她的手在海水深处若隐若现,却那么遥远,她大声喊我:杨州!杨州!救我!救我!我也大声喊她:牡丹!牡丹!然后从梦中惊醒。都怨我,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原谅我自己,牡丹走的时候,要我跟她一起去,当时部队正在军训,我说去不了,她说,一个人也好,以后可能没这么多自由的机会了。她喜欢自由,习惯一个人出门,我也想,以后有的是机会陪她。那次,如果我陪牡丹去,她一定不会有事。如果我在,她肯定不会有事!每一次从梦里醒来,我总觉的,她又去了巴黎,她还会回来,我们似乎一直在等,她去巴黎我等了三年,这次也一样,我以为她不过远行,又等了她三年,只是这次,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落落你懂吗?生命没有了,一个鲜活的生命,突然在你的眼前消失了,永远的消失了,任你肝肠寸断,你任嘶心裂肺,她都听不到,也没有一点点回应,你将永远活在回忆的疼痛和寂寞之中。有时候,我又庆幸,多亏走的是她,而不是我,如是我走了,留着她一个人在这个世上,为我痛哭,为我思念,那我比死了还要痛,我舍不得她为我这样痛,你不知道有多疼,像是心被撕开了口子,慢慢的滴血,直到生命枯竭。” 杨州似是自言自语,又是似是对落落淡淡地说着,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故事,而是别人,只是故事。 这是杨州第一次跟落落提起她的牡丹,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 落落静静地听着,听着,眼泪渐渐肆意,汹涌泛滥。 落落缓缓地,抱住了杨州,将自己的脸贴在杨州的背上,紧紧地。杨州抬手,也紧紧地握住了落落的手,很久很久,杨州说:“错过牡丹是一生永久的痛,我不想再错过你!” 第十八篇 你是我今生的劫 林阳是我命中的大魔咒,他的出现使我的命运有了180度的大转变,遇到你是我的劫。 我本是一个乖巧懂事的普通姑娘,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幸福之家,上幼儿园时经常得小红花,小学时期的奖状贴满了屋子,到初中时糟遇了一场人人谈之色变的所谓早恋,其实我和那个男孩连手都没拉过,就被同学老师以有色眼镜看成了猛虎下山一般,自此感情世界一片空白,一路读到大学。 毕业后,到一家公司做文秘,整天面对琐碎的事情日复一日,太阳东升西落,日子也一天天过去,有一个别人介绍的男朋友,一星期见两面,不喜欢也不讨厌,温开水一般淡淡相处。如果林阳不出现,也许我就会像大多数女孩一样,结婚生子成为这个城市中丢到人堆里再也找不着的一员。 林阳有一双天生的含笑眼,自来的多情目,似笑非笑,天生含情,像一汪深潭,任何女孩跌入,少有生还者。 那是一个飘雨的午后,冗长烦闷而无聊,这样的情绪仿佛伴随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在我平淡的生命中渴望一场爱情暴风雨,哪怕是一场伤风感冒。 我相信我们是一见钟情,虽然我一直以来认为更长久的爱情最好是日久生情,在我遇到他的眼神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一切都改变了。 那是一个平常的生日聚会,烛光灯影歌舞升平,主角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依朵,依朵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玲珑剔透,看似单纯无邪实则风情万种。五湖四海的朋友济济一堂,她如一条鱼儿一样自如地穿梭在人群中,早已顾不上寂寂无声的我了。 林阳就坐在我的身边,对于这样的花样美男我是从来不去招惹的,他就像有毒的花草伤人于无形,可是如果他想招惹谁那可是不费吹灰之力。 他把桔子一瓣一瓣地剥好放在我手里,跑去捧来了热茶,看着茶杯上面氤氲的水气在热闹的空气中袅袅升起,我想起贾宝玉唯恐黛玉喝坏了胃特跑去端了热酒来的情景,也许他是无意的行为,可是我却心里怦怦直跳,幸好灯光昏暗遮住了我发红的脸颊。 他问我在哪工作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见过我,不知为什么我神情紧张眼睛不知该看哪,双手也不知怎么放,能简则简,能说一个字的决不会说两个字,他呵呵笑起来,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可真是越来越少了,眼里的柔情像要溢出来,一会儿,麦克风传到了我们面前,他提议我们合唱一首,我连忙摆手不行不行,他只好自己唱了一首《灰姑娘》“虽然你不美丽可是你可爱至极,我的灰姑娘。”声音饱满深情,赢得一阵热烈的掌声,他后面的话让我差点晕倒,等到掌声结束,他站起来说,这首歌我唱给可爱的薇薇小姐,她就是我的灰姑娘。我的大脑混乱成一片,打闹声尖叫声充满了世界。 每个人生来都是寂寞的,爱情来了谁都躲不掉,有人情愿被爱情燃烧得粉身碎骨,也不要苍白灰暗的人生。女人就这样的动物,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每天一睁开眼睛想起他我就会心花怒放,梦里都笑出声来,我和林阳幸福地走在马路上看着芸芸众生,觉得他们真可怜,为了生活*奔波,也许有些人一辈子也不知道爱情是何物,我们真是天堂一般的日子。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的出纳因结婚辞职了,老板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就让我先替着。那时候公司的业务正是旺季,每日里有几万几十万的现金经我的手进进出出,有时候忙起来忘了时间,银行关了门钱存不进去了。我就和林阳开玩笑说,林阳,如果有一天我们有这么多的钱该多好啊。他看见我抽届里的一沓沓的票子,眉开眼笑地说,这算什么,等到我的好运来了,那钱可不用数,要论堆论斤才算得清。先别说那么远,现在我就想要一个笔记本,你有吗?笔记本咱不要,到那时候你也不用上班了,我们在海边买一套面朝大海的大房子,有很大很大的落地窗,推开窗子就是波浪,晚上可以枕着涛声入眠。咱还要买一辆宝马周游世界,泰国人妖威尼斯水上世界都不在话下。我用手指指着他的鼻子羞他,吹吧吹吧你。他收起笑脸一本正经地说,薇薇,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一定会努力的,真的。他的眼神执着而深情,我的眼睛慢慢湿润,我知道我梦想过多少次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的,浪漫唯美山盟海誓。 转眼间到了金秋送爽的十一长假,本来我们约好要去黄山看红叶,可是临行的前一天晚上林阳突然接到老家的电话要他回去,说是家有急事。难舍难分,我说,林阳不如我跟你同去吧,也好见见你的父母,可是林阳一点也没有犹豫就拒绝了我,本来我满腔的主动热情却碰了一鼻子灰,心中顿生疑窦,难道他有什么瞒着我?看到我委屈的样子,他拍拍我的脸说,小乖乖,生气了?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成为个世界上最美的新娘,相信我,来看着我的眼睛。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怕会就此跌入幸福的海洋再出没有能力回到岸上。 分别的日子虽说只有几天时间,可是对于我来说,就如几百年一样漫长,每一个日升和日落都会让我觉得伤感而甜蜜。一个暖洋洋的下午,依朵约我去逛街,我没有一点兴致,依朵说,谈恋爱了重色轻友的家伙。我说,是啊,女人总要出嫁的。是谁,我认识吗?她的好奇心一下子被激发出来。是林阳。什么?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三圈,小妮子,这样说吧,如果他是狼的话你就是羊,死定了你。你这是羡慕还是嫉妒?我压根不相信她的话。你知道他的过去?你了解他的工作?你认识他几个朋友?他的家是什么样?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我忽然发现,我从未走进过他的世界,除了他本身,我对他是一无所知,可是爱情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 她后来的话,我一点也不相信,她一定是骗我的,他那么温暖而深情的眼睛,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老家有老婆还有一个男孩已经3岁了,在这里还和几个女孩不清不楚的,平时打架赌博无所不为。不可能的,我们天天在一起,我怎么什么都没发现过,依朵一定是拿我寻开心,我不相信她,我躲在睡眠和电视里逃避着伤害。 可是心里总是怪怪的,像有几根鱼刺在翻搅似的,等到他从老家回来,我一定会问个水落石出。 全部的疑问和愤怒全部凝结在这一刻,你为什么骗我,难道你说的话全都是假的不成?他一点也不慌张,用他那双如水的眼睛看着我说:怎么可能呢,我发誓: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遇见你之后我和她们全都断绝了关系,你的单纯你的善良让我觉得这人世间还有温暖还有真情,是你改变了我的生命,遇见你之前的那些日子,简直都是黑暗无光渺无希望,现在遇到了你,我的世界都变了,变得有生机有意义充满了希望。我的大脑像被催眠一样迅速温暖柔软起来,我强撑着继续发问:可是你已经有一个家了。我泪眼迷蒙心中凄楚。他像是内心极其痛一样眉头拧成丘岭样:这个问题是我最隐痛最不愿意面对的,不过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美最幸福的新娘,薇薇,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的防线全面溃散,我想我此生已是在劫难逃。 我恨自己太软弱简直是一塌糊涂,明明应该转身离开可是却管不住自己的心,我拿起他送得铂金项链,闪闪发光的吊坠刺得我眼睛发涩,我问他哪来的那么多钱,他神秘的笑笑说:挣钱是男人的事,你的小脑袋不要想太多,要不然会老得太快。 爱情是无法阻挡的,我在痛苦和****的泥沼中越陷越深。一个月高风清的晚上,我正准备熄灯休息,忽然传来了惊心动魄的敲门声,我迟疑着不敢开门,只听见外面呼呼的喘气声,薇薇快开门我是林阳,上气不接下气的喊着,我连忙打开门,林阳满身是血的倒向门里,我扶着他坐到沙发上,他示意我快点关门。我的心咚咚跳个不停,我把他弄进里屋,他说薇薇谢谢你,面对我惊恐和疑问的脸,他说别怕没事,明天一早我就想办法离开,我欠了一大笔的赌债,如果还不上的话,明天他们还会来追杀我。他的话如惊雷一般在我头上炸开,我一下子摊倒在床上,我不相信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想起依朵的话,原来是我执迷不悟,可是即使他是逃犯现在我也会和他站在一起的,天大地大,在女人这里都是爱情最大。 我想起公司的保险柜里有今天的营业款几万元,我犹豫着说起,他的眼睛忽地一亮,真的,太好了薇薇,我们现在就去取,等以后我赚了钱就还上,反正你的老板也不会知道,我的内心在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我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性,也许因此我就会永远生活在提心吊胆中,会毁了我的生活,可是我还是和林阳连夜到公司取走了现金。 林阳还了赌债后,一连几天不见人影,我担心他可是手机也不通,至今我也不知道他的住址,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踪影。我的一颗心散得无边无际,多少个想法转得没完没了,世界都四分五裂到了末日。 神哪救救我吧,林阳你到底在哪里,只要你能出现,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哪怕是风餐露宿沿街乞讨我也心甘情愿。 现在想起来我们密谋逃走的那一夜还有些后怕,从小到大我从来也没做到那么胆大的事情,是什么让我有了那么大的勇气,依然是一个夜晚,林阳现在带给我的好像永远都是天黑的感觉,我们拉着手奔跑在永远没有尽头的黑暗中,荆棘丛生危险重重。 我知道你手上还有公司的几十万无现金,这些足够我们找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平静的日子,没有争吵没有恐惧,只有我们两个人,桃花流水夕阳晚照,我的心中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浪迹天涯携手终生。我知道他说的全是假的,甜言蜜语是他惯用的伎俩,却每次都能打动我的心,他消失的几天又去赌场翻本却又欠下巨款,那么大的数字,这辈子大概也还不上了,我对他又爱又恨却无可奈何。 就这样,我们从一个城市流落到另一个城市,真的像电影小说里演绎的那样担惊受怕,夜夜不能安睡,在漆黑的夜里每有脚步声嗒嗒地由远而近地走来或是有出其不意的敲门声响起都会使我惊出一身的冷汗,我倦缩在他的怀里想起远离的家人和未知的充满凶险的未来忍不住嘤嘤哭泣,如今你是我唯一的温暖,如果没有了你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活下去。他下意识地搂紧我的肩膀,低声安慰我,一切都会过去的,等到这阵风声过去,我们就去办理出国护照,到了美国再也不会有人追捕我们,我们可以实现我们一直以来的所有梦想。在荆棘密布中我憧憬着不可知的美好未来。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林阳怪怪的,他早早地为我买来了早餐,坐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吃早餐,我迷惑地看他,他说谢谢你薇薇,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陪着我,我会记住你一辈子的。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说什么呢你,现在还说这个,为了你我是连性命也可以不顾的。薇薇你是个好姑娘,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一定要好好的保护自己,找一个爱你的人好好过好你的下半辈子,对不起。我捂住他的*,用眼睛告诉他,我是多么多么地爱他,直到地老天荒。 我从早上8点钟开始等他回来,他走的时候说,去找一位朋友探探风声,直到夕阳夕下他还没有回来,手机也总是一种声音,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冰冷而无情。昏黄的光芒从阳台上照进来,落在我准备好的午餐上,满满的一桌子,雪白的盘碗杯子泛出无力的反光,我的心情从焦急到麻木已经被折磨的没有知觉了。当表针指向10点钟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从衣柜里翻出立领的小风衣,把头发披散开来戴上墨镜下了楼。 流光溢彩的城市如此冷漠,我站在人海茫茫的街头不知何去何从,凭着直觉我知道也许林阳真的不会再出现了,他永远地离开了我,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孤单惊慌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我匆匆的脚步走过许多他可能去的地方,很多很多的陌生面孔与我擦肩而过,抱着渺茫的希望我向前挪着脚步,希望失望直到绝望,我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承受。 三年过去,我再也没有见过林阳,我也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那个薇薇,现在的我冷漠自私,戴着面具周游在城市的边缘,看不到希望也没有未来。只是在偶尔的一个深夜会想起那一场所谓地老天荒的情事。 第十九篇 鞋子里的爱情 那时候,她正年轻,一颗心,在初恋的浪漫里深深沉醉。 那个他,会在微雨的清晨,捧一束沾满水珠的蔷薇等在她的宿舍门口;会在黑夜的草地上,用蜡烛为她燃出一颗闪亮的“心灵”;会在炎热的午后,拿一瓶冰镇的酸奶,等在她教室的窗外……他的爱,恍若夏日的晚霞,流光溢彩,引来无数惊叹的目光。走在那样的目光里,她的心中充满了甜蜜与骄傲。 她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身高只有一米五三,而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七五。为了和他并肩走在一起,她爱上了高跟鞋。一双双高跟鞋,被她从鞋店抱进自己的鞋柜里。穿着高跟鞋,她和他一起逛街、散步、看电影……尽管每一次脱下高跟鞋时,她的双脚总是又酸又痛,但下一次外出,她依然毫不犹豫地将双脚伸进高跟鞋里;只为,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最喜欢你穿高跟鞋了”。 在她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双高跟鞋送给她。那真是一双异常漂亮的鞋子,精致而华丽,尤其是鞋跟,又细又尖,高达八公分。穿上鞋子试走几步,周围的同学全都鼓掌叫好:“好漂亮,风摆杨柳啊。” 那一天,正好学校里有舞会,穿着他送来的高跟鞋,她和他携手滑入舞池。音乐声里,她和他翩翩起舞,一曲又一曲;相拥而舞的两个人,成了舞会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直到舞会结束,他们方才尽兴而归。 回到宿舍坐下后,她才觉得自己的双脚疼痛不已;脱下鞋子一看,两只可怜的大脚趾不知何时已磨破了皮,有血丝隐约渗出……第二天,想到要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她还是穿上了他送来的鞋子,尽管她每走一步,脚下就隐隐作痛,可她,还是忍了下来…… 然而,初恋的幸福并不长久,不到一年,他就向她提出了分手,他的理由很是简单:“我对你没感觉了。”随后,他掉头而去,任她在身后泪落如雨…… 失恋的痛苦,犹如一场寒流,冻僵了她的一颗心。此后,也有不少男孩子追求她,但他们全都在她冷漠的目光里败下阵来。 但也有例外。那是她在一次聚会上偶然认识的男孩,身材高大眼神清亮。自从相识后,她的手机里总会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下雨了,别忘带伞。”“天凉了,多加件衣服。”“最近天气热,当心点……”那些短信,她看了就删,从来也不曾回复过一条;但他,似乎并不在意,仍旧照发不误。 偶尔,在路上相遇,他们也会停下来聊上几句,关于天气关于课程关于喜欢的歌手,但仅此而已。有一次闲聊时,她随口说起自己的电脑好象有什么故障,总会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网页来。说了也就说了,她自己并未当回事。可晚上正当她在宿舍里为罢工的电脑烦心时,他敲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沓光盘。坐在她的电脑前,他手脚麻利地帮她重装了系统,并且安装了一套杀毒软件。直到那时她才知道,机电系的他,还是个电脑高手呢。 从那以后,每逢电脑出了故障,他总会第一时间赶到她的身边。渐渐地,他们的交往多了起来。 深秋的假日,她接受他的邀请,和他一起去秋游。那是一大片旷野,旷野里有起伏不定的小山,山上长满了枫树;在秋日的阳光下,五彩斑斓的树林显得分外迷人。拉着他的手,她兴致**地和他一起向小山爬去。尽管山上有整齐的石板路,但没爬几步,她就感觉脚痛难忍了——她穿的是高跟鞋。自从失恋之后,她像赌气似的,无论去哪都穿着高跟鞋。 就在她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休息时,他蹲在她的身前,轻声问道:“换双平底鞋吧?”她苦笑一下:“上哪去换?”话音刚落,他便从背包里掏出一双鞋来。那是双浅蓝的皮鞋,式样简洁,做工考究,与她的一袭蓝裙非常般配。见她一直用狐疑的目光望着自己,他随口说道:“怕你累着,专门给你买了双平底鞋。” 那真是一双特别舒适的鞋子,大小合适,质地柔软,透气性极佳,穿在脚上,恍若无物。那一天,穿着他带来的平底鞋,她在林间尽情地奔跑、跳跃、欢呼……她感到久违的欢乐,如鲜花一般开满心间…… 也就是从那天起,她喜欢和他一起,去郊外游山玩水。每一次出发前,他都会提醒她一句:“换双平底鞋吧。”有时候她会撒娇:“就不换。”他便好脾气地笑笑,替她备一双平底鞋在包里。而她,最终还会穿着他带去的平底鞋,和他一起,跋山涉水…… 渐渐地,高跟鞋开始淡出她的生活,无论去哪里,她都喜欢穿一双平底鞋出门。那些平底鞋,朴素、平常,不会像高跟鞋一样,引来惊艳的目光,但穿在脚上,却异常的轻便舒适,足以让她走好长好远的道路。一如他的爱,不喧嚣,不张扬,却足以陪伴她,走过一生。 第二十篇 碧螺春的爱情 那年,他还小吧?正是最青涩的年纪,茫然间,却喜欢了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子。 那女子,是他的语文老师,十七岁的他,迷恋上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子,*的课时,他阵阵晕眩,以为眼前的人,是自己找了又找的女子。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的老人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动人的传说,是关于碧螺春的。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和恶龙战斗了七天七夜,他打败了恶龙,但最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来到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碧螺为了纪念小伙子,把茶苗带了回来,很快茶苗居然长出了芽苞,但茶苗惧怕寒冷,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做碧螺春。 他听完,泪眼婆娑,原来,这种茶有这样动人的爱情传说啊!怪不得她爱喝呢,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浑身毛,冲出的茶味道芳香、色泽碧绿,简直就是饮品中的上品。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趁人不注意悄悄放到她抽屉里,那是他的秘密,一个少年最幸福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可还是在四月的时候,他把明前茶寄给了她,当然,他寄的依然是碧螺春。 而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着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爱情的滋味。 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少年寄到了自己成年。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去玩啊笑啊,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期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离婚,被抛弃,带着孩子一个人过。让她能旺盛地活下去的,是那每年寄来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在找,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她最爱的茶寄给她,但总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不然,不会有这芳香的碧螺春年年寄予君来!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想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浑身发烧,感染上了**,那是2003年的4月,正是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关于碧螺春的爱情传说,不禁潸然泪下。此时,他和她,隔了四千里路云和月,此去关山多歧路,他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给她啊?但他还是嘱咐好友把已经买好的碧螺春寄给了她。 隐隐的,她感觉到了什么吧,所以,没顾得**形势迫人,竟然按照地址寻来,那是他唯一留下地址的一次,只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隐情留下了地址。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甚至,连见他一面亦是不能,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他是长得如何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一个人默默地爱了她十年呢?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光阴啊? 他的故事,她是听他好友说的,她几乎流泪到崩溃,有的人,因为错过了一步,真的就错过了一生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他的相册,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额头的散发在空中飞扬着,而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她和他的爱情,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曾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的杯子中怎样沸腾过啊。 刹那间,眼泪滚滚而下,转瞬,又将她如洪水般淹没! 第二十一篇 那今生的约定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 那时,敏还是一个看上去土里土气的小女孩。当时她在她姐姐的烟酒店里帮忙做营业员。她姐姐的店和我所在的酒店紧挨着。初次和敏见面,她正在店里上网。我在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很腼腆的样子,煞是可爱。敏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双眼皮。个子大概就在一米六左右吧,身材瘦小,苗条,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不足之处就是*有些上翘和面部有些青春痘,在我当时看来,敏长相一般,不算太美,我也没有把她当回事。敏当时穿着也很一般,非常朴素,和现在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那天,敏的两个特别要好朋友来店里找她玩,一个叫朵,另外一个叫娜。朵烫发头,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看上去很迷人的样子。娜和朵不同,娜穿戴打扮很酷,十分的前卫,浑身上下衣服到处是兜兜,浓妆艳抹,脸上涂的很白很白,*血一样的红。让人看了感觉很不正经。 过了几天,我和敏比较熟悉了,她和我谈起了她的那两个女友,她说朵比较腼腆,而娜就不同了,娜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孩子交往,而且还经常在一起住。敏逗我道:“大哥,要不你请她吃饭吧?如果你追她,她肯定会跟你的。”我说:“呵呵,吃饭可以,但是那种事情就免了吧。”等到晚上,敏说娜想让我请他俩吃饭。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来到了一家火锅店,请他俩点菜,点了一桌子她们喜欢吃的。打这儿以后,我就算是和娜也熟悉了。又过了几天,我去敏的烟酒店玩,看到她正在上网聊,于是,我便问她得号是多少,她告诉了我,从此,我们没事便在网上聊天,也许人与人之间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而在网上便能够说得出来,他告诉我,从小他的父母超生怕罚款,为躲避罚款,把她送到了一个亲戚家暂时寄养,就这样过了几年,她的父母来亲戚家接她回去,她哭闹着死也不肯跟父母回家,父母长叹了一口气,就走了。就把她留在了亲戚家,所以至今她也没……有上户口。我对她说:“唉,你真可怜。”她听完我的话后,沉默良久,忽然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说:“哥,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我叫你哥吧,我做你妹妹好吗?”我欣然回答道:“哦!那好啊,我家弟兄好几个,就是没有女孩子,你做我的妹妹正好呀!” 从此以后,我们就以兄妹相称了。尽管我们的年龄差距很大,但是我们彼此都很开心。 这天,我没事到她的烟酒店里转悠,看到她正在玩一个破手机,一幅愁眉不展的样子,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手机欠费停机了。我听后转身就出去了,在附近的一个营业厅替她交了十元话费,然后再次来到她店里对她说道:“你的手机真的停机了吗?不可能吧?”她说:“不信你试试。”于是我便拿过她的手机拨通了我的手机,然后递给她道:“你听听,这不是接通了吗?”她一听,果然如此。然而,我看到她的眼神愣了一下,嘴里默默的说道:“不对呀,刚才明明是停机了的,怎么又打通了呢?哥,是不是你刚才出去给我交话费了呢?”我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这一笑,她立刻什么都明白了。于是,她便对我说道:“哥,等我有了钱我会把钱还给你的。”我说:“不用啦,你要是还我钱,我就不理你了。”她听后也就没再说什么。我问他:“妹妹,早上你吃饭了吗?”她不好意思的说道:“还没有呢。”我问她都喜欢吃什么,她说蛋糕,于是,我就给她买回来一大兜的蛋糕让她吃,她吃的很香甜的样子,看着她大口大口的吃东西,我感觉很开心。日子就这样淡淡的过着,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这天晚上,我在宿舍上网,突然接到她一条短信,上面写道:“哥,我喝酒了,喝的有点多,你能来看看我吗?”我吃了一惊:“啊!妹妹,你现在哪儿?我马上过去。”她回信息道:“我在我姐姐租住的地方呢。哥,快来……” 于是,我骑车飞也似的赶到了她所说的住地。一进门,我惊呆了:只见房间的地上有一个酒瓶,里面还剩下半瓶酒,她有些衣衫不整的斜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满身酒气,一副昏昏沉沉的样子,我走上前轻轻的摇晃着她的肩膀道:“妹妹,你醒醒,你怎么了?”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说道:“哥,我渴,我渴……”我说:“妹妹,你等着,我马上给你买瓶饮料过来。”当我把饮料买回来时,她仍旧躺在哪儿一动不动,我说道:“妹妹,你喝点吧,喝点饮料酒不渴了,酒很快就会醒过来了。”她说:“谢谢哥。哥,你真好。”就这样,我看着她大口大口的喝着饮料,过了几分钟后,我问她:“妹妹,现在你感觉怎么样了?”他回答道:“嗯,感觉好点了。”我说:“以后可千万不要再喝酒了,女孩子家喝酒不好,别人会说闲话的。”“嗯,我知道了。”她回答道。我说:“你要是没什么事我就走了。”她说:“哥,你能不能在这儿陪我说会儿话呢?”“嗯,你说吧,你想说什么呢?”我问她。她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哥,你要是再年轻点儿就好了。”我一听便愣住了。我不知道她话里的含义,不知道她为何会说这样的话。于是,我便对她说道:“妹妹,别说傻话了,哥都老了,已经年轻不了了。哦,天已经晚了,我回去了,你好好睡觉吧。”说完,我便替她把门关好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大约又过了几天,晚上,我又接到了她的信息,说今天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又喝多了,心里难受,想让我去陪她说说话,我一听,长叹了一口气,骑自行车便往她的宿舍赶去,路上路过超市,顺便给她买了两瓶饮料。等我赶到她的住所打开房门一看,这次她醉的比上次还厉害,衣衫不整,头发纷乱,身穿睡衣,躺在床上。我吃惊道:“天哪,你到底喝了多少酒呀?怎么醉成这样子啦?”只见她嘴里喃喃地说道:“你是谁?你是谁呀?”说完就又睡了过去,便不再做声。我走上前去,轻轻地摇晃着她的肩膀道:“妹妹醒醒,你不是答应我今后不再喝酒了吗?怎么又喝醉了?”只见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一幅醉意朦胧的样子,嘴里喃喃地说道:“哥,你要是再年轻点就好了,你要是再年*我就嫁给你了。”我一听,脑袋立时就大了。我吃惊地对她说道:“你都瞎说些什么呀?你还小,别胡思乱想了。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走了,天太晚了。”她听完我的话后,突然一把扯住我的手说:“哥,你别走,我不要你走,你留下来陪我好吗?我求你了。”我立刻就傻眼了。我发现她的眼睛中分明流露着一种渴望的目光。我默默地用双手捧着她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妹妹,这样不行的,真的不行,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我得走了。” “我不,我不,你要是敢走,我还继续喝酒,你再在这儿陪我一会儿吧。”我叹息道:“唉,那好吧,不过就一会儿,我就走好吗?”我话音刚落,只见她又昏睡了过去。我对她说道:“妹妹,我帮你把鞋子脱掉,给你盖好被子我就走了。” 当我帮她去盖被子时,我忽然发现她穿的睡衣带子开了,里面酥胸微露,不是很大,但是很白,立时,我感到呼吸有些急促了起来。便下意识地用手去轻轻触摸了一下,我掀开她的被子,更是吃惊了,她的下面只穿了一个半透明的三角裤头,于是,我便轻轻的用手触摸了一下,俯身轻轻地趴在了她的身上,思想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一个说:“她是自愿的,和她做一次也没什么。”另一个说:“不行,她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小女孩,我不能乘人之危,不能就这样把她给毁掉。”终于,最后还是理智占领了上风。我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见到她后,问她昨天夜里都对我说了些什么?她说:“我喝醉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好像没对你说什么吧?”于是,我便把昨晚她对我说过的那些话给她重复了一遍。她听完后,立刻脸色显得很不好意思起来,嘿嘿笑道:“哥,实在对不起。昨天我喝得一塌糊涂,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说没关系。只是当时我没有好意思把后面发生的那些细节告诉她,我不知道当我告诉她时她会是怎样的反映。但是,我又不忍心这样欺骗她,于是便给她发短信,告诉了她昨晚所发生的一切。她回信息道:“我恨你,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子的人。”我傻眼了。一种自责的情绪油然而生。于是,我便给她回信息道:“妹妹,你能原谅我这一次吗?”她回答道:“不能不能不能我恨你。”我茫然了。心想,这下肯定完了,唉,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不过好在没有铸成大错。只是轻轻地触摸了她一下。于是,我就继续给她发短信道歉:“妹妹,也许你不能够原谅我了,我也不能够原谅我自己,一时的*和糊涂,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不奢望能够求得你的原谅了,但是我失去你这样一个好妹妹我感到非常的遗憾和心痛。” 最后,她终于发过来一条信息道:“唉,事情既然都已经发生了,已经过去了,你不要自责了,我原谅你了。”看到她发来的这条短信,终于,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晚上,我打开电脑,和外地的一个很熟悉的女网友闲聊,我把所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她。包括她对我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这位女网友。没想到女网友给我发过来一条信息说道:“这个女孩子爱上你了,你可要小心点,她可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如果你要是被她缠上了,她可比任何一个女孩都麻烦。”我说你凭什么这样子说她麻烦呀?她并没有对我做什么呀!女网友回复道:“就凭我是女人,女人你明白吗?我长这么大,什么样的女孩没有见过呀?你呀,把她想得太简单了。我敢和你打赌,不信你走着瞧吧。”我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回答。因为我当时根本就不信她会是这么麻烦的女孩子。但是后来事实证明,女网友的话是对的,果然被她不幸言中。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她对我表白了,或者说当时她具体都对我是怎样说的了,反正是不久的一天,她向我表达了爱慕之意。只记得当时我拒绝了她,我说你还小,还是****,我可不能做坏良心的事情,我已经是结过婚的人,你应该把你的第一次献给你最心爱的男人,你跟了我将来你会后悔的。她说:“我不会后悔,我心甘情愿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你。”我说:“你不要说傻话,也许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才会明白这些道理。”她说:“我已经二十了,不小了,你说的那些道理我都懂,假如我现在已经不是****了,你会要我吗?”“嗯,如果你不是****我还可以考虑。”当时我没加思索,随便应付了她两句。万没想到,她却为了我这句话,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事情得从那天我回家之后说起。 那天,我探亲乘坐公交车回到市里的家中,第二天,敏给我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间才能回来,我说过两天吧,她说:“我很想你,我要你今天回来,你如果今天不回来的话,我要你后悔。”当时我也没在意她所说的话,于是就对她不耐烦的说道:“你咋这么粘人呢?今天我不可能回去了,你爱怎么的就怎么的吧。”说完我就把电话给挂断了,她再打来,我不接,发信息,我不回。 第二天,我怀着恻隐之心回到了酒店,想去安慰她几句,唉,毕竟还是小女孩嘛,不懂事,我也不能和她计较呀。我这么想着,就找到了她。只见她两眼红红的,神情有些呆滞,她淡淡的对我说道:‘我们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说好吗?’我点了点头。 四月的天空暖暖的,天色很蓝,田野上那一望无际的麦田在微风中摇摆着,我们骑车来到了郊外。我刚把车停好,她便扑到我的怀里大哭起来,我吃了一惊,问她道:“啊!妹妹你到底是怎么了?哭什么呀?”她哭了一会儿,缓缓地说道:“哥,我对不起你,昨天晚上我喝酒喝多了,和以前追我的那个男孩在旅社住了一夜,记得你说过,我是****,你不敢碰我,那我现在已经不是****了,你要我吧要我吧好吗,哥我求求你了……”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大了……天哪!这叫什么事儿呀! 我流泪了,为一个如此痴情的女孩子第一次流泪了。说实话,长这么大,我都没有为情所困过,没有为一个女孩子流过眼泪。 “妹妹,你这是为什么呀,你怎么这么傻呀?哥都老了,你为了我这么做值得吗?”我怀着异常悲痛的心情对他说道。 “值得,只要你要我,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去做,如果你还不要我,那我就继续喝酒糟蹋自己的身体,直到你同意为止。”她态度十分坚决地说道。 我无语了。 第二天晚上,我们住进了一家宾馆。我们俩第一次越了轨,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女人。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我们的窗子的时候,我们起床,简单收拾了一下,打车回去各自上班。从此之后,我们约会,逛商场,买食品,购衣物,去网吧。俨然是一对夫妻。但同时,在我心底的灵魂深处,又有一种难以言状的自责情绪弥漫开来。因为我是有家室的人,尽管我们夫妻长期分居,不在一个城市,但毕竟是夫妻,我和敏毕竟是属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这天,敏告诉我说她怀孕了,我吃了一惊,我说道:“我俩是采取了*措施的,怎么会怀孕呢?”她告诉我说是那个男孩子的,不是我的。我说那可怎么办呢?打掉吧。敏点点头。又过了几天,敏那天吃了很多冰激凌,夜里肚子开始疼痛起来,第二天,孩子竟然流产了。我给她买了一些补品以增加营养,尽管受了几天罪,但是我俩都长长的松了口气。事情总算解决了。 这天晚上,敏约了她的好朋友娜,就是前面我提到的那个穿着十分前卫的女孩,我们一起到夜市吃饭,我们要了些烧烤之类的和一些她们喜欢吃的小菜,酒足饭饱之后,我们结完帐各自回家睡觉。刚躺在床上,忽然手机一响,我收到了敏的好朋友娜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写道:“哥,请原谅我的冒昧,这些天来,我想了很多,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对你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不知道怎么的,我很想你,尽管你经常和敏在一起,但是,敏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她不懂哥的心,不懂哥在想什么,满足不了哥想要的东西,但是我懂,你想要的我可以给你,你能和我交往吗?(今天我给你发的短信你千万别让敏知道,看完后就把它删掉吧)。” 我茫然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我给娜回了一条信息,信息这样写道:“娜,我不知道该如何来面对你,别怪哥无情,你和敏都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很长,你们不能够就这样子把自己给毁了,哥希望你们做一个好女孩知道吗?如果你还把我当哥看待的话,就听我一句话,打消你的这种想法,我们做朋友吧。” 信息发出后,娜没有回复。当天夜里,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踏实,我失眠了,想了一夜。 第二天,我约敏出来,把我心里的想法告诉了她。我说:“妹妹,看着我的眼睛,哥今天郑重其事的对你宣布一件事情,首先你别难过,我们分手吧。” “啊!哥,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说呀,别抛弃我好吗?我爱你,我离不开你……”说着说着,敏的眼睛里面已经溢满了泪水。 我长叹了一口气,继而说道:“妹妹,哥虽然也喜欢你,但是我们毕竟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呀?你有没有替哥想过呢?假如我们的事被别人发现怎么办,我如何来面对你的家人和我的家人呢?你又如何来面对你的家人和我的家人呢?难道你愿意我们做一个不道德的人吗?” 敏听后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儿,她缓缓的说道:“哥我知道我在做傻事,可是你提出分手太突然了,我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再交往一个月好吗?一个月时间很快就会到的,到了月底,我一定和你分手好吗?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我说:“不行,一个月时间太长了,顶多就给你半个月时间,到时我们就分手。”我果断地说道。 “哥,我求你了,就一个月时间吧,你如果不答应我,我还会去干傻事的,不信你就走着瞧吧。”敏撅起嘴巴着急地说道。 “唉,一定是上辈子我欠你的,老天爷如此来惩罚我,叫我遇到你这个热沾皮,那好吧,说好了,就一个月时间,一天也不能往后拖延。”我态度十分坚决地说。 “嗯,好哥哥,谢谢你……”敏欣喜地说道。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一个月的时间就要到了,这天,我把敏约了出来,告诉她,我们约定的期限马上就到了,让她到时间不要反悔。敏听完我说的话,眼泪止不住地落了下来,我问她到底怎么了,她说还是忘不了我,和我分不开。我说你怎么不讲信用呢?说好的一个月分手怎么又变卦了?她默不作声,只是一个劲儿地流眼泪。我叹口气说道:“不管你愿不愿意,这次我已经下了狠心,和你分手分定了。”说完我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敏忽然给我发过来一条短信,说如果我和她分手就去找以前的那个男孩子。我回答说你爱找谁就找谁吧,和我没关系。原以为敏只是拿话来威胁一下我,没想到她真的把那个男孩子叫了过来,她给我发信息道:“那个男孩已经在我这儿了,你要是再不答应我,再不要我,那我就破罐子破摔了,任凭他糟蹋我,你可别后悔。不信你来我这儿看看到底有没有男孩在我这儿!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脱衣服了。” “啊!不要啊妹妹,你怎么这么傻呀!我要你,我要你呀,你千万别再做傻事了。” 我彻底的被敏的这种行动震惊了。也彻底被她给征服了。我们又恢复了往常一样的关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几个月过去了,敏离开了姐姐的烟酒店,到当地的一家大酒店打工去了。下班之后,敏经常约我去网吧上网,逛夜市,吃饭,聊天,我们快乐而幸福地打发着时光。但是,我一直还是和她尽量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少让她有机会和我住在一起。电话也很少给她打,一般都是她打给我。而且频频给我发信息,我如果给她回信息少了,或者是没回。她便会把电话打过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变心了等等。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就说我在忙呀,以后在我工作时间你尽量少跟我联系。她听了我的话就说很想我很想我,说自己控制不了自己,晚上睡觉前如果听不到我的声音她就睡不着觉。所以必须要我给她打一个电话聊几句,她才能够安然入睡。对此,我不知道是该感到幸福还是无奈,从理论上来讲,有这样一个对自己痴情的女孩子,男人应该感到很幸福很幸福,但是我心底却同时有一种难以言状的莫名的甜蜜和忧伤。如袅袅升起的炊烟,在我心的上空弥漫开来…… 俗话说:日久生情,随着我们的交往,我们的感情也在慢慢的增长,我从拒绝她到接纳她,走过了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我觉得好像有些离不开她了,几天不见就有些想念,但是我还是尽量的克制着自己尽量和她少见面,一个月左右我们才在一起住一次。但是,可怕的事情终于来临了。这天敏告诉我,她又怀孕了,我开始有些不相信,以为她是开玩笑的,但是医院的化验结果让我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惊讶了。我说我们不是采取措施了吗?为什么还会怀孕呢?她说这不怪你,是她那天晚上把我的****用手抹进了她的下面才导致怀孕的。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想给我生一个孩子,这样我就不会忘记她了。我说你真傻,怎么能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呢?快去医院把孩子做掉吧。但是她却坚持着要把孩子生下来,她还说这是我自己的事,孩子将来我养,你不用管。我说不行,孩子一定得做掉,不然我们俩都会丢人的,会在人前抬不起头。她又说,孩子生下来我就说不是你的,是别人的。我说你别自欺欺人了,等孩子长大了长得很像我怎么办?那不就露陷了吗?她说反正我不去做人流,你说什么都没用。我万般无奈之际,于是想到了向她的好友朵求助,请她帮忙说服敏。朵答应试试,但是最终没有做通敏的思想工作,敏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我绝望了。于是,我把敏约出来,对她说道,你如果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的话,那么明天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说着说着我流泪了,当着她的面流泪了。敏一看我真的生气了,最终还是向我妥协了。几天之后,终于到医院把孩子做掉了。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时光似奔马,犹如闪电,转眼之间就到了秋天。原野上,那一片片金黄的稻穗在秋风中来回摇摆着,玉米们站在广袤的土地上,向人们展示着自己丰满的身躯,白的棉花,黄的大豆,胖的花生……好一派迷人的景象! 这天,敏告诉我,她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我问她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顺便,我说这怎么能够随便呢?想要什么就直说吧,我尽量满足你。她想了想说:“我就要你,可以把你送给我吗?”我说,我不已经是你的了吗?她笑了,笑的很开心也很灿烂。生日那天,我给她买了一个大蛋糕和一条银项链,她邀请了几个好友,我们度过了快乐的一天! 我们就这样打发着无聊的日子,感觉幸福而甜蜜。转眼间圣诞节快要到了,圣诞节前我回了趟家。家里静悄悄的,孩子到外地求学去了,老婆在一家商场做营业员,常常是夜里11点才能够下班。无聊之极,我就去找我的一个搞艺术的朋友喝酒去了。我们喝着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半夜了,于是各自打道回府。我打开家门,走进卧室,发现老婆已经睡着了。我不忍惊扰她,于是在微弱的灯光下观察她的睡姿。忽然,我发现她满头黑发之间隐隐约约的生出一些白发了,于是心里便有些酸楚的感觉。觉得对不起她。我们为了孩子、为了生活而奔波着、忙碌着,而且不得不两地分居。平时很少过*。想到此,我一把搂住了她…… 两天后,我离开了家,回到了我所在的酒店,心情感到异常的沉重。 再过两天,圣诞节就要到了,敏显得异常的兴奋,像一只欢快的小精灵,敏说等到平安夜那天要送我两样东西,我问她要送我什么,她说保密。我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这年的平安夜,天气格外的冷,北风呼呼地刮着,有些刺骨的凉,晚上九点多钟,大街上就已经人迹稀少了,酒店也早早地打烊了。我刚走进卧室,准备睡觉,突然接到敏的一条短信,说她要来酒店送我两样礼物。我说谢谢了不用了,今天天气冷明天见面再说吧。敏说我马上就到你酒店了,你下楼给我开门吧。我说我已经睡觉了你赶快回去吧,今天这个门我是不会给你开的。敏就说你要是不给我开门那我就在你酒店门外等你,直等到你给我开门为止。这时我有些生气了,我说你咋这么粘人呢?敏说我就是粘你,看你怎么着。我一听来气了,我说我把手机关闭了,我睡觉了,你爱等就在门外等着吧,冻死你才好哩!说完我就把手机关机了。 我躺在床上,想着心事,我在想,今天天气这么冷,敏一定会冻得浑身发抖,等冻得受不了了她自然就会回去睡觉的。就这样想着想着,我睡着了。 一觉醒来,我打开灯,解了个手,然后打开手机想看看夜里几点了,刚一开机,几条信息就接二连三地从屏幕上跳了出来:“哥,我爱你,我好冷,请你给我开开门好吗?”“哥,我已经冻得浑身打颤了,我快受不了了。”“哥,前些天我买了点毛线,冬天到了,我怕你冷,就给你打了件厚毛衣,我从来没有打过毛衣,这是我打的第一件,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身,你起来试试好吗?”“哥,也许你已经讨厌我了,是我错了,我把毛衣给你放在大门口了,你下来拿走好吗?你如果不下来拿,别人会拿走的”“哥,我不强迫你给我开门了,求求你,下来把东西拿走好吗?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啊!请你一定收下好吗……” 我看完信息,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说不出来的酸楚,定睛一看,已经是夜里两点钟了。于是我披衣下楼,打开大门,借着微弱的光线,果然看见有一个手提袋在门口旁边放着。外面的寒风依旧刮着,我打了个寒噤,关上大门,打开灯,将那只手提袋打开,果然,里面有一件厚厚的白色毛衣,另外,还有一只硕大的红苹果。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滚落下来。我立即给敏回了条信息道:“妹妹,你现在哪儿?你是否已经回去睡觉了?”立时,一条信息回了过来:“哥,对不起,今天是我错了,也许我不该来打搅你的,但是我实在是忍不住,我想你,我真的好想你,我现在还在外面,就在你大门的对面站着,我冷,我真的好冷好冷啊!哥,如果你不让我进门,那么我就不进去了,但是我会在这里一直的等你,直到天亮……” 泪水,终于止不住夺眶而出。 “妹妹,我的傻妹妹呀,你快进来吧,是哥错了,哥对不住你……”我立刻给她发了条信息。 少时,一个瘦小的身影来到了门前,我迫不及待地一把就把敏拉进了酒店,她浑身哆嗦着、颤抖着,连说话的声音也变了。“哥,我冷,我好冷……” 我脱下棉衣,紧紧地把她包住,然后一把就把她搂在了怀里。 “妹妹,哥错了,哥对不起你……”我哽咽了。 等进了我的卧室,我发现敏感冒了,而且浑身烧得厉害,我知道,她是冻病的,为我而冻病的,就为了见我一面而冻病了。我的心淌血了。我给敏倒了一杯白开水,找了些感冒药,让她吃下,然后给她洗了洗冻得发紫的双脚,抱着她入睡了。 这一次,我彻底被她的行动征服了,而且比任何一次都毫无抵抗力。从此以后,我彻底爱*了。比对任何女孩子的爱都强烈。 第二天,是圣诞节,我带着敏到街上给她买了些衣物和鞋子以及一些小食品之类的。敏满脸的幸福,昨天的事情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之后,我又给她买了一部手机,后来,又带她到市里玩了一天。从此,我和敏就再也分不开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敏的家人也许察觉到了什么,经常催她回家见面相亲,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我知道,敏现在的心思都在我的身上,所以相亲只是走个过场。我知道她是不会同意的。但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我便诚恳地和敏交谈,说如果遇到差不多的男孩就嫁了吧,跟着我是不会有结果的。敏说她什么都明白,也知道跟我不可能有结果,可就是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满脑子都是我的影子,容不下其他任何一个男孩子。我说当初你为什么会看上我呢我都老了?她说老了才有男人味会心疼人体贴人。我问她当初她喝酒喝醉的时候、我对她做的那些事还有她对我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第二天是否真的一无所知忘掉了?她嘻嘻笑道说我傻子,说她其实并没有喝醉,她那是故意勾引我呢,她喜欢我,但是又无法启齿,所以只好喝酒装醉引我上钩。我听完后大吃一惊。我说你是个水性杨花的坏女孩以后不理你了。她听后霎时变得紧张了起来。说我对你是真心的,你不要生气好吗?我叹了口气说道:“唉,事情已经这样了,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又对她说道:“妹妹,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么你就听家里人的话,找一个家庭条件好的人家嫁了吧?不然的话我会感到良心不安的!”她点了点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了来年的春天。这天,敏的好友凤找她玩,凤说她有个同学在一家发廊做理发员,人长得挺帅气的,她让敏陪她一起去找那个男孩子玩,凤说她想和那个男孩子交朋友。于是,敏就陪她一起去了那家发廊。结果是弄巧成拙,那个男孩子没有看上凤,反倒是看上了敏。于是对敏开展了猛烈的进攻,天天约敏出来玩,给她买吃买喝,还给她买了条项链。敏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说她对那个男孩子也有点感觉,想和他交朋友。我说交朋友可以,但主要要看那个男孩子的人品如何,如果人品不好的话我宁愿你跟着我,也不愿意把你送进火坑。我说一般做发廊这一行的男孩子大都比较花心,容易见异思迁。敏说我先同他交往一段试试看吧。 这天,那个男孩子约敏去他家见他的父母亲,万没想到那个男孩子的妈妈看到那个男孩便破口大骂起来,说你怎么又领回一个小妮啊?你说说你都糟蹋了几个小妮了?说着这个男孩子的妈妈转身对敏说道:“孩子,你可千万别跟他上床啊?我这是不忍心让你上当所以才这么对你说的。他都和好几个女孩子发生关系了。”这男孩辩驳道:“妈,我这次是认真的,我喜欢这个女孩,我要和她结婚。”敏在一旁插言道:“阿姨,也许他对我是真心的,你就原谅他吧。”这男孩的妈妈见敏这么一说,叹了口气说:“唉。闺女啊,你和他谈恋爱我不反对,但是记住可千万别和他上床啊,我自己养大的孩子我知道,他太花心知道吗?我是不忍心害你所以我才这么对你说的。” 以上这段对话是敏从那个男孩子家回来后告诉我的。我一听当时就急眼了。我说敏啊你太傻太傻了太没心眼了,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子太不像话的话,她的亲生父母能当外人的面那样子骂他么?敏说这个男孩子很会讨她欢心,很会说话,她对那个男孩子也很有好感。我说敏啊,他在得到你之前肯定是要讨你欢心了,得到你之后就会把你甩掉你信吗?敏说不信,我说敏呀,这事可惜不能够做实验,事实将会证明一切,这个男孩子绝对不适合你的,我和那家发廊的老板认识,可以侧面给你打听一下这个男孩子的为人和人品。如果不行的话你就不要和他谈了,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往火坑里面跳啊!敏无语了。 第二天,我把那家发廊的老板约出来,问那个男孩子的人品如何,老板说:“我跟你说实话吧,那个男孩子今年才18岁,已经和好几个女孩子有染了……” 晚上,我把敏约出来,把我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她,没想到敏听后仍旧不以为然,继续和那那孩子交往。甚至有时还不接我的电话不回我的信息。要是在以前,敏如果这样子对待我不愿意理睬我,我还巴不得呢,可是如今我觉得她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有些离不开她了。唉,这感情的事情可真是说不清道不明啊!于是,我每天下班后便主动约敏见面,尽量不给他们创造机会。直到有一天晚上,敏和同事一起出去吃夜市,在回来的路上,敏突然看到那个男孩怀里搂抱着别的女孩子时,方才大梦初醒,才彻底对那个男孩子死了心,不再和他交往。我们的感情又恢复如初了。这年的情人节,我给敏买了11朵玫瑰花和两只百合,还附了一封信。信中写道:“敏:虽然我不能够、也没有资格娶你为妻,但是在情人节到来之际,我愿意代替你梦中的白马王子向你表达心中的爱意,虽然我的钱不是很多,花儿也不够美,我买不起999朵玫瑰,只有这小小的11枝玫瑰和2枝百合,却能够代表我的心,我不要你接受我的人,因为我配不上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花,因为花儿是无辜的……请原谅我的唐突与冒昧,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送花给女孩子……” 敏收到我的花后,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就甭提了。 又过了段时间,我对敏说:“我们酒店现在缺一个收银员,要不你来吧?这样我俩也可以天天在一起。”敏点点头算是同意了。从此以后,我们更是形影不离,吃住都在一起。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和敏的事情终于被店里的人和我们双方的家长有所察觉了。敏的家人为了平息事端,就抓紧时间给敏找了个人家,介绍了个男朋友,想尽快把她给嫁出去,以断了她对我的念想。我的家人也一样,给我做思想工作,狠狠地批评我,让我不要再和敏来往。可是这感情的事情不是说断就可以断彻底的,也许只有身处此境的人才能够体会到这种刻骨铭心的爱,远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够解决得了的事情。 敏的男朋友叫兵,小眼睛,胖身材。敏和他一见面就没看上,但是敏的家人却非常满意,也许是因为男方的家庭条件不错的缘故吧,非逼着敏同意这门婚事,敏是个孝女,为了不让家里的人生气,也就勉强同意了。兵的家人和兵本人对敏也非常满意,因为敏本人长得不错,很会打扮,再加上嘴巴很甜,能说会道,所以对敏是百依百顺。 由于那男孩子追敏追的很紧,而且对敏很好,也很会讨好敏,所以敏也就勉强接受了他。但是敏却在心里一直放不下我。一边同兵交往,还一边和我在一起。我呢,是拒绝也不是,继续和敏交往也不是,思想很矛盾。敏却顾不得那么多,继续和我住在一起。 终于,我的妈妈发觉事态严重,将我俩的事告诉了敏的家人,让酒店将敏辞退了。我俩才算是彻底分离。就在我俩分开的前夜,我和敏在一起住了最后一夜,做了最后的了断。 我们相互诉说着无奈与不幸,我们俩还有一个共同的约定,将来假如我们各自的双方配偶都不在人世间的话,我们俩无论已经变得多么的老,也要结合在一起,共度残年,一起走完人生的旅程,只是不知道我们的约定能够支撑多久,这天能不能够到来…… 也许那首歌名为(如果今生不能再一起)的歌曲,最能够代表我俩此时此刻的心情。 早知道不该想你,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情,可我却一直想要说服我自己,无奈破碎的心已无法回应。早就应该忘了你,可你深深埋进我心底,在漆黑的夜里回忆你的每一句,你说今生的缘我们来世再续。如果今生不能在一起,我会在来世里等你,纵然天与地的距离,我都一定找到你。如果来世不能在一起,我会折磨我自己,再也没有活的勇气,或许会消失在那空气里。 后记:当我写完这篇文稿后,首先我把它发给了一个远方的女网友请她过目,她说看后只想骂人,骂我俩个一顿,但是这些已经不是能够骂一顿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我只想把我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以及心理活动真实的展现给广大读者朋友,并引以为戒,以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 第二十二篇 那一生的守候 天刚亮,小杰猛地从梦中醒来,赶紧去看奶奶。奶奶已经病重好几天了,小杰一直在身边守着。昨晚看情形还好,就跑到自己房中眯了一会儿,谁知这一眯竟几个小时。推门一看,奶奶还在很安静地睡着,小杰松了口气。刚想走到跟前,坐在一旁的爷爷拦住了他,“别过去了,早死了。”小杰猛得愣住了:“那,那,那……”“我怕她冷,想让她让多睡会儿,就没跟你们说。”爷爷的语调出奇地平静。 奶奶是气死的,小杰很清楚。她的这一辈子,从来到小杰家,嫁给小杰爷爷的那一天开始,就没太平过。 爷爷那时候是个地下党,整天在外面。而奶奶是一点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些什么的。只知道世道很乱。整天有日本鬼子来村里找*党。鬼子一来,孩子们倒是有点高兴,那些小日本会给他们发糖吃。而她们这些女人可就提心掉胆了,先得把家里养的鸡呀什么的藏起来,还得忙着把自己抹得黑黑脏脏的。要轮到问起她们的男人,奶奶可就更害怕了。经常听说谁家的男人是地下党被日本人带走的,可是爷爷……奶奶后来跟小杰每次提起这些事的时候,还是很委屈。 就在一年夏天,奶奶娘家的几个哥哥稍信说要来看看她。奶奶早早就准备好了菜、饭。一直等到快天黑的时候,听见外面吵吵嚷嚷一群人竟像是往自己家这个方向跑来,心中一惊。打开大门的一瞬间,奶奶腿都软了。一个浑身鲜血的人被人抬了进来,而那个人竟是自己的二哥。奶奶懵了,这是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奶奶哭喊着,没人告诉她。跪在哥哥旁边,她像疯了一样,抓住哥哥的手,哭啊、喊啊…… 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躺在自家的炕上了。她看着爷爷,一直看着。爷爷知道她想问什么,狠了狠心,总算开口了:“来咱们家的路上,他们踩上了地雷。”奶奶不吭气,闭起了眼睛,泪水从脸上滑落下来。“你父母这次也跟他们在一起。”几乎是哽咽着说完这句话,爷爷扭过了头。他实在不忍心再看奶奶一眼。可怜的奶奶,一家人啊,就那样…… 经历了这件事,奶奶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一直五六年,奶奶都一直没生育,她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可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了。因为这件事,她一直觉得愧对爷爷。而风流成性的爷爷一辈子在外面一直有女人,奶奶也只有自已躲在家里哭。到了临去世的前几年,她甚至连家门都没出过。唯一的希望就是爷爷能在吃饭的时候按时回来一起吃饭。她没有亲人,爷爷是唯一一个陪她六十年的人。除了战争年代爷爷在外面打仗他们分开过一段时间,就几乎再也没有分开过。能记得住的也只有一次,从没生过病的爷爷住了院。那一年奶奶也已经七十多了,竟然谁都没告诉自已走路去看爷爷。医院是在她娘家所在的地方。自从娘家没人后她都从来没敢去过。那天家里人找了她很长时间,等到有人看见她把她驮回家的时候,她正一个人傻坐在田头,神情呆滞。医院当然是没有找到,而她自己受了多大的刺激,也只有天才知道。 小杰爸爸是在费尽坎坷才来到这个家的。在他之前,奶奶曾经抱过两个孩子,都在家养了近两年了又被别人要了回去。等到抱小杰爸爸的时候,奶奶坚决不让那家人知道孩子的下落,甚至都不太敢抱孩子出去玩,至到确认孩子根深蒂固地认为这里就是他的家,她就是他唯一的亲妈,才算过上了正常的日子。 ***去世,也是因为爷爷的风流。也许去世对奶奶是更好的解脱吧,小杰心想。他替奶奶恨爷爷。他不知道爷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确实是个好爷爷。但对奶奶呢?去世前两年,奶奶基本上是天天在床上躺着,不出去,也不太说话。她身体没什么毛病,小杰知道。但是过一段时间,就会很疯地闹一次,大声哭着,叫着,手舞足蹈,力气也出奇的大。小杰想劝住。爷爷不让,说是让她闹吧,她心里也不舒坦。 小杰奶奶去世以后。一直不大在家呆的爷爷却突然安下了心。他天天坐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反常得叫人不安。小杰记忆中的爷爷一直是个万事不愁的人,年轻的时候很风光,老年了也是个很受大家尊敬的老军人,除了他那身风流孽债。可是奶奶活着时候一直希望他做到的事到奶奶死了他才做到。他不愿跟小杰的爸爸住一起,他就守在他那个家里。饭吃一顿没一顿,钱也不再会花。 小杰再次看到爷爷时,说话已经是含糊不清了。爸爸已经把他接到一起住了,说是连大小便也不太知道了,经常弄一身。不到一年,爷爷也死了。正好是在家里没人的时候,自己坐在奶奶住过的房子里咽了气。 第二十三篇 欢声笑语说流年 一 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在黑暗里轻声的问夏北:你快乐了吗?夏北安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睛象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他微的冲我笑,他的笑容干净而美好,但是,他不说话。我的眼泪凉凉的流下来,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像我很多很多年以前就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但是,我伸出手,我的面前却只剩下清晨五点薄凉的空气。这是2004年的夏天,天气很闷,眼角疼痛我知道,我已经永远失去了夏北。 遇见夏北,是在我永生不能忘怀的14岁的春天。我穿过学校后面的小路,独自背着画板到云潭边写生。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夏北。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坐在潭边的石头上,一身白衣,俊美的侧脸,沉默的表情。我看不清的目光,彼时四周安静,小山如黛,群鸭戏水,而夏北,好象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飘然食人间烟火。我迅速的坐下来,支起我的画板,开始刷刷刷的画。几笔落定,整个画面几乎是一气呵成,待我惊觉抬头,却发现画中的男孩已站在我的身边他微低着头,看着我的画,这样近的距离,他的白衣仿佛在我眼里发出耀眼的光芒。我的心脏很不合作的开始猛力撞击,我惊慌失措的伏在我的画上,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像极一只笨拙的鸭子。这让我几乎要哭。但是夏北微笑起来,他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好听,他说:你好,我叫夏北。我干巴巴的低着头,用我自己都快听不见的声音说:我叫郝盈盈。但是我的心里,瞬间开满了花,跳着唱着,开成欢天喜地的一片。 我在那以后开始了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感觉,就是他冲你不经意的一个微笑,你也会为之幸福很久很久。我想,我真的真的喜欢夏北。夏北的教室在我的教室对面,都是三楼,中间隔着一个草坪。从我的窗口望过去,有时可看到他的身影,总是一个人,安静的走出来,然后安静的走进去。在那些喧嚣的幼稚的男生群里,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多么的耀眼夺目啊。但他又是那样的孤单,孤单得让14岁的我就开始懂得疼痛。 我鼓起勇气决定以没有带语文课本为由,去夏北的班上问他借书。我飞快的跑下三楼,然后穿过那个草坪,喘着气往夏北的三楼爬。我怕自己一停下来就会失去勇气,当我站在夏北的班门口,喊出夏北的名字的时候,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想从三楼跳下去。我看到坐在位子上的夏北惊讶的抬起头来,他的脸是多么好看啊,当他看到是我的时候,他甚至微微笑了一下。但是那笑容是如此短暂,让我几乎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当我低着头小声的说出“借课本”这几个字的时候,我为自己的谎言而脸红心跳。就在那刻,我听到周围突然爆发出的一阵阵口哨与大笑。中间夹杂着刺耳的声音:“夏北!把课本借给她吧!哈哈哈!”我不知所措的抬起头,正迎向夏北如冰的目光。当我拿到夏北的语文课本的时候,我的眼里有泪水在涌动,但是我忍着不让它们掉出来。我飞快的跑下三楼,穿过草坪,再爬上我的三楼。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透过窗子,看着夏北低着头的孤单的身影,我的眼泪终于一滴滴的落来,沾湿了他的课本。那课本上的笔迹是如此清秀,但是,整本课本,却破烂得如此触目惊心。几乎每一页,都曾经被撕下来,甚至撕成几片,而无数的透明胶带,像一条条尖锐的伤口横七竖八的爬满了整本书,试图将它们重新缝合,但显然已经不能够。我想起在夏北班上听到的那些男生们尖锐的大笑,还有夏北像冰一样的目光。我的手指抚过那一条条透明胶带,抚过夏北的名字,但是,我抚不平夏北受伤的心。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对于夏北的忧伤,我将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小女孩。但是,我不能不哭。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更多的注视着夏北的窗口发呆,我是那样的渴望走近他,但是我找不到入口。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注视,使我在夏北冲出教室的那一刻,意识到了变故的发生。我几乎是咬着牙等到下课铃响,然后疯一样的冲出了校门。 二 我果然在云潭边看见了夏北。他还是那样的姿势,很安静的坐着。我以为他哭了,但是他的脸上分明很干。他说:郝盈盈,你想听我唱歌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我呆呆的看着他。他不看我,他看着潭水,然后他开始唱。他唱得是那么的好听,在很多很多年以后,我听过无数个歌星的现场演唱,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像夏北唱得那么的好。他的歌像忧伤的水一样漫过我的心里,一波又一波,仿佛要把全世界淹没。我几乎疑心这是一个梦。 他一直一直的唱,唱所有当时正在流行的歌曲,但是他唱得比所有原唱都好听。我不知道间过了多久,夏北就那样唱着,没有人来打扰我们,一直到太阳落进山的背后,他的嗓子渐渐喑哑下去。他轻轻的说:郝盈盈,我不唱了,但是总有一天,我会站在舞台上唱给所有人听,让他们再也不敢小看我,你相信吗?他把头轻轻的转向我,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夏北其实在流泪。但是他的脸上,分明很干,原来,有一种眼泪,是流在心里的。我就是在那时候有了一种*,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我想告诉他他会幸福,但是我不敢。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敢的孩子,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夏北离开。 在以后的很多很多个日子里,我和夏北会在云潭边相遇,这仿佛是一个约定的秘密。他以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个姿势安静的坐着,唱歌,他的歌声越来越好听,在这山清水静的云潭,仿佛天籁。我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画画,我已经画了无数张夏北的背影和侧影,但是,我没有画过的正面,因为,我不敢坐到他的正面,我害怕自己过于强烈的心跳。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流逝过去,好象我们懵懂的青春。 初中毕业,我考取了重点高中,而夏北则选择了离家很远的一所艺术中专。 他是那样的急着拒绝伤害,急着快点长大。最后一次和夏北在云潭相遇,他没有唱歌,他说:郝盈盈,我要走了。我的心干巴巴的疼。其实,答案我早就知道了。他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他有一个性情乖张的母亲,他因为过于清秀瘦弱而被班上所有男生欺负,甚至连老师也不喜欢经常逃课的他。但是我是那样那样的喜欢他啊,像喜欢一个王子一样喜欢着他。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才知道,他逃课的时候,仅仅只是坐在这里孤单的唱歌。他只是一个脆弱的受了很多伤害的孩子,他是那样委屈,他想要成长,想要歌唱。那一天,我鼓足勇气对他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我自以为的勇气,其实只是蚊蚋般小小的低语,那样轻那样轻,轻得连云潭细细的水波声,也轻易的把它盖去。夏北,我多么的傻,我好想哭。夏北……他突然转过头来,那一刹那,他的脸上,竟然有着夏花绽放时的灿烂笑容。多么迷人的笑容。多么灿烂的笑容。多么温暖的笑容……郝盈盈,你不会忘了我,对吗?那是他在云潭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我就这样和夏北失去了联系。他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曾经答应到了新学校立刻给我写信,但是他失约了。我每个星期都给他写一封信,但是没有地址,无法送达。那些信都积在我的抽屉里,慢慢的厚重起来,又慢慢把抽屉填满。我在这样的等待里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沉默。三年后,我考上了大学,到另一个城市读书。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我在街边漫无目的的行走着,突然有一个歌声,在无数种喧嚣的声音里兀自穿透而来,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齐齐安静,天地间,只是那一个人的舞台。 “在如织的人群里,有谁会在意,我突然阴暗的面容,有谁,会为我心痛。”我像疯子一样冲进我身边的那家全城最大的音像行。夏北,那张清秀美好宛若天使的脸,就那样清楚的、安静的在墙上看着我,看着我。一张接一张、贴满了整面墙的夏北。曾经无数次的出现在梦里却又无数次不敢正视的眼睛,此刻,微笑着,与我坦然相对。18岁的夏北,一夜间,如春后野草,以惊人的速度红透半边天。 三 天使夏北,我14岁时的天使夏北啊。 我在宿舍里抱着我上学时带来的一个箱子哭得寸断肝肠,没有人知道,那里面,有着我三年来写的满满一箱的信,而收信人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夏北。 街边的狗尾巴草开始摇着绒黄嫩绿的身子浅唱轻舞着的时候,夏北已经出了第二张唱片,我们宿舍里六个人,有五个女生的床边都贴了他的海报,每一张海报上都印着四个字:天使夏北。他终于成为了所有人的天使,我知道,在那一刻,他已经安静的,从我的生命里飞走。宿友浅草问我:“你以前见过夏北吗?听说他是你的老乡耶!”我摇头,说:我怎么会见过他呢?转过身,眼泪却在眼眶里汹涌起来。我没有买过他的唱片,没有抢过他的海报,我只想在他看不见我的角落里,看着他应该得到的幸福,然后,永远在心里,守护着那个只属于我的14岁时的夏北。 那一年,夏北的演唱会开到了我所在的城市,我们宿舍其他五个人都倾尽积蓄买了前排的票去看。回来的时候,浅草的眼睛肿成了核桃,其他几个人也情绪低落。浅草说:“夏北在演唱会时对一个女孩表白了,那个女孩真幸福,”我已经早早躲进了被子里,不让其他人听到我已经哭哑的声音。 我不停的告诉自己:那不是我的夏北,不是我一个人的夏北。可是我的心,仍然随着浅草的话,碎成无数的粉末,疼痛得无法呼吸。我是多么的喜欢他,我是多么的想要他幸福。可是,那样容易受伤的男孩子,他的幸福,需要全世界来给。我,我只能在他的光芒照不到的地方,偷偷的流泪。 一年后,我办妥了去新西兰留学的手续。 去后第二个月,我便倾尽所有生活费不顾休学的危险从新西兰直飞回来。 夏北,对不起,我来听你的演唱会。 那一天,演唱会场只有一百多人,观众都是和我们同一大学的夏北的歌迷,我们安静的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夏北,忘情的唱着,有时,露出忧郁的微笑。 那是夏北成为明星后的第三年,也是我第一次坐下来,认真的听他的演唱会。 我终于知道,他不快乐。 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不快乐,他不快乐。 我以为他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天使,但是天使为什么没有找到他的快乐。 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来听他的歌。 对不起,夏北,我不哭了,我要坚强,我要长大。 可是,对不起,夏北,我直到这时候,才有勇气来听你的演唱会。 在演唱会进行到一个小时的时候,夏北突然走到台后,稍顷,他从幕后走出来,换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在明亮的舞台上,他就是童话里的王子呵,他的脸上,突然绽开了一个如夏花绽放时的灿烂微笑。 那是我,曾经见过的,最美好的笑。 他轻轻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在舞台上流淌:我的女孩,我想对你说几句话,我想,你一也来了,坐在这里听我的演唱会。我想问你一句话,那一年,在云潭边,我好像听到你对我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请你告诉我,那是我的幻觉吗?如果不是,你愿意继续那样喜欢我,给我幸福吗? 16岁那年,在云潭边,我鼓足勇气对他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 我自以为的勇气,其实只是蚊蚋般小小的低语,那样轻那样轻,轻得连云潭细细的水波声,也轻易的把它盖去。 夏北,我多么的傻,我好想哭。 多么迷人的笑容。 多么灿烂的笑容。 多么温暖的笑容…… 夏北,我曾经那样那样用整个小小的生命渴望着,给你幸福,给你幸福。 可是,我一直一直都是一个那样容易悲伤和对生活胆怯的孩子,我逃避着属于你的一切消息,你的寻找,我就那样错过。那样永远的错过。 租来的舞台上,挽着无数朵白色,夏北那张如同天使般忧郁的脸,就那样定格在2004年的夏。 半个月前,夏北在车祸中突然离世。 半个月后,我在原大学的小礼堂里,参加了夏北的歌迷组织的追悼会,浅草捐出了那年夏北来这个城市时她录下的全程演唱会带子。 这本录像带,成为我看过的夏北的惟一一场演唱会。 就在那场演唱会上,他对他云潭边的女孩表白,他以为她听到他的名字,定会赶来坐在舞台下与他相认,他感动了所有人,浅草哭肿了眼睛。 而我,我是个懦弱的傻瓜,我独自躲在被子里哭。直到他再也不会对我唱,对我笑,我才知道,那一年,他表白的人,是我。是我。 我终于明白,天使夏北,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人。 他带着翅膀来,对着我露出如夏花般灿烂的笑,然后张开翅膀安静的飞走。 终于再也不会忧郁,再也不会疼痛。 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在黑暗里轻声的问夏北:你快乐了吗? 夏北安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睛象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他微微的冲我笑,他的笑容干净而美好,但是,他不说话。 我的眼泪凉凉的流下来,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像我很多很多年以前就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 可是,我再也不可以。 我的泪水,坠如刀割。 第二十四篇 爱过,云淡风轻 (一) “人终究是孤寂的。”她这样想。 今年的冬季已经到来了。女孩子独自一个人徜徉在校园的小径上,除去冬青和松柏之外,其他的树木都已落下了秋天的黄叶,只剩秃秃的树干了。女孩子想她就像这冬天的树木一样有着些许凋零的叹息。生活这个抽象的东西有时是不顾虑人们的感受的,在某一个时期,它会像潮水一样淹没你,它的滞重压得人们透不过气来。中学时代的升学压力带给她莫大的痛苦,那些每日重复着的学习与考试的机械生活使她少年时代缺少了自由与快乐,高考过后,马马虎虎的*一所私立的全日制本科大学。而她对于这一切已经感到很满足了,终于结束了那些痛苦的求学日子,坐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她感到很舒适,但是想起以往的日子,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压抑的痛苦与辛勤的汗水所换来的结果,心不觉的揪了一下。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学校的图书馆是她每天必到的地方,在这里,书籍极大地满足了她对知识的*,开阔了她的视野,给她以生活的启示,渐渐地她感到自己有了一些是非的观念了。 就像这样,时间可以是静止的,或者是像小溪一样缓缓地流淌,走过。太阳东升西落,她在心里数着昨天,今天和明天。女孩子沉没在这中间,任其摇荡,恬然自忘其身。 (二) 但是动荡的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 从那一刻起,她开始逐渐懂得了幸福与痛苦的瞬间转换所带来的巨大落差,其对心灵造成的强烈震撼是多么地深远啊,以至于后来,她虽然凭借着顽强的意志摆脱了那些伤害,痛苦与烦恼,但那留下的阴影,她是怎么也挥之不去的…… 他是她的青梅竹马的朋友,因为父辈人的迁居而多年未见,如今这个男孩子要从远方的城市来探望她了。她很是开心与激动,多年的离散丝毫没有动摇他们之间根深蒂固的友谊。车站里,女孩子看到男孩子手持一朵红色的玫瑰花,款款地由车厢走了下来,他把花递给了那个女孩子,笑魇盈盈。一枝红玫瑰,在这个季节里,它是廉价的,也许是由于长途的奔波,使得这枝玫瑰花缺少了水分与养分,看起来,它有些皱皱的。这个她幼年时代爱慕的男孩子啊,在今天,他长成了大人。童年时,他对她毫不留意,他总是把她送来的爱心随意地丢掉,似微风吹走尘埃,但这并没有促使她忘记了他,女孩子依然记得他。只是在今天,她对他的爱变成一种恬静的心情了。女孩子接过玫瑰花将它装进了自己的挎包,那是一个很大的包包,女孩子当然知道这玫瑰花所代表的意义,但对这突如其来的浪漫,女孩子感到有些突兀。一丝犹豫掠过之后,女孩子忽然意识到她刚才的举动是不得体的,于是她匆忙解释道:“花儿在包包里睡觉觉,明天会有个漂亮的小脸蛋儿。”男孩子听了,笑了起来。或许一场隐藏着的矛盾就是可以这样溜走的。 (三) 后来,女孩子和男孩子的交往频繁了起来。男孩子不断地向女孩子讲述着他这么多年的经历: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生活,他的理想。女孩子默默地听着,她像是一只在水里游泳的鱼,感到有些累了,她要探出脑袋吸几口岸上的空气。男孩子的故事就是带给他的新鲜氧气。男孩子讲完了,提议到女孩子也讲讲她的故事。女孩子很仔细地想了想,她没有找到什么值得回忆的往事,她是个沉静而腼腆的女孩子,静静的读书,静静的默想,她的世界是静谧的,虽有一些痛苦的涟漪,但那是不必要告诉男孩的。 时间久了,女孩子对男孩子有了一些依恋的情感。恰在这时,男孩子的一番山盟海誓像是一股春风一样吹开了漫山遍野的山花,少女的心情在阳光下荡漾。儿时的伙伴,今日的恋人,一切都順理成章,显得完美极了。 (四) 人们因为选择了爱,而测试爱,因为测试爱,就生出了许多的麻烦。这个麻烦,有时它只是一个小裂口,事后缝缝补补就可以了,而有时它却是一条巨大的沟壑,无法弥补,而沟壑两边的人是永远也跨不到一起了。 于是,在一次轰轰烈烈的争执过后,男孩子轻淡地说了声:我们分手吧。 纯静的女孩子沉默了。 焦躁,不安,没头没脑的胡思乱想不断地侵蚀着她,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是空中飘过的誓言,没有任何的分量,美好的爱情不过是幻化在空气中的七彩的水泡,一触即破,理想碎将一地。现在女孩子知道了,当初她的所谓的测试是有些难为男孩子的,但是那个时候,女孩子并不知道这些,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是崇高的,可是她忘记了他仅是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人。男孩子淡漠地离去了,不知他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在他那里,这些都不过只是一幕烟花绽放的舞台剧。而对女孩子来说,已经说出口的问题,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么问题只能悬置在这里,他们之间是不可能重新来过了。 女孩子只是忏悔初次见面时自己的轻薄,一枝红玫瑰,那时她应该将它捧在手心上向人们炫耀,她想那样会让他们之间多一些愉快的回忆的。 (五) 一年之后的这个冬天,女孩子恢复了她昔日的平静,那些镌刻着爱情的欢乐岁月已经流走,只有明天还在,只有希望还在。女孩子已经不再计较什么了,当她再一次想起那个男孩子的时候,她拿起了电话,以平静的心情拨通了他的号码,听筒里传来了:“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女孩子有些愕然。 短暂的波涛汹涌过后,脑际迎来了窗外缕缕的清风:成功,失败,欢乐,悲痛,这些都是多么平凡的事情啊,它们哪里值得人们去懊恼呢?爱与情也仅仅只是这平凡大海里的一两滴小浪花而已,无需追悔无需留恋,一切都是云淡风轻…… 第二十五篇 寂寞与你无关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雪域高原,生长出来的女子,吸收大地之灵气,十七岁的她,已出落得婷婷玉丽,冰肌玉骨,柔柔弱弱,让人一看,便疼爱有加。 他们的相识,是在虚拟的网络上。初识时,给人一种冷酷的感觉,高不可攀。可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聊天后,她觉得他谈吐文雅,言语风趣幽默,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和他聊一阵子,心情便大有好转。 不知不觉中,她便喜欢上他了,每当孤独寂寞时,便想找他聊天,可是,当她想的时候,他却偏偏不在线。 “气人之极”每到此时,她总是轻叹道,无奈地说出这句话。然后便打电话,往一个电话一个多小时,要不是因欠费而停止,要不就是因停电而停止,但她想:“值”。 好不容易,终于在网络中遇上他了,于是,便和他畅谈人*想,谈文论经。他时常引经据典,给她学识渊博的印象,说到紧张时刻,便偶尔来个幽默笑话,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使紧绷的心弦又放松,一张一弛,心畅无比。 日久生情,那一天,她对他说:“你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然后,沉默不语,他可以想象到,她的脸肯定绯红绯红的。 终于有一天,她说:“我来找你,好吗?” 他答道:“不行。我已是有家室之人。” “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她想,如此才华横溢之人,声音定充满磁性。不能见到人,听听声音也好。 于是,两人便通了话,不出所料,听得那男人味十足、抑扬顿挫的话语,她的心也跟着语调时高时低,她为他疯狂。 她恨苍天不公,怒道:“恨不相逢未嫁时。” 夜至深夜,梦中和她相遇,暗道:“如此动人美女,怎么现在才出现?”不知不觉中,已春梦一场,醒来时,却美人不在,于是他便点燃一支烟,思绪飞到远方。 半年月后,她放弃学业,抛弃家人,一改昔日小家碧玉之形象,带上简单的行李,踏上寻友之路。 几经周折,她终于见到了他。 刚见面时,她傻了眼:他不但有玉树临风的外表,更有高贵的气质。不但有温雅的谈吐,更有文人的儒雅。常挂在脸上的微笑,比网络中视频的更亲切,更迷人。 她,彻底被他征服了。 到家后,她环视一周后道:“你是个骗子,明明单身一人,为什么要告诉我有家室呀。” 他不语,只是笑了一笑。 夜晚,在他的房间里,促膝相谈,比网上更真切,更有劲。不知不觉夜已深,窗外的月光把大地照得一片雪白。望着空中的圆月,她傻傻地想:“此时,不知月中嫦娥是否也偎依在后羿宽厚结实的肩上卿卿我我呢”。 “睡觉了吧,这么迟了。”听到这句话时,她洁白的脸上透过一丝丝*,她愿意为他献身。愿意把自己的童贞献给自己深爱的人,不管将来是否能和他结婚,她不要他负任何责任。 于是,她脱去外衣外裤,躺在床上。他一看,但见她全身透出青春的靓丽,一抬头,长发飘过,极具诱惑力。 她的一切,醉了他的眼又醉了他的心。 他说:“你是人间****,极品美人。” 听到他的赞杨,她心醉。 她躺下后,把被子轻轻地盖在身上。 见状,他把灯关了。窗外的月光照进来,但见他走到门口把门一关,轻声道:“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回家呢。”然后,他便拿了一场毯子,睡到沙发上去了。 他的表现让她有些失望。她想不通,难道是我不够漂亮吗? 她躺在床上,无法入睡。 他躺在沙发上,失眠了。 第二天早上,两人早早起来。 他说:“吃早餐去吧。” 早餐挺简单,都是些生活小吃,但她却觉得美味无比。 尔后,他便把她送上车。 车缓缓地开动。她伸出头来,眼中热泪盈眶,然后忧忧地道:“大哥哥,我走了。” 他挥一挥手,说道:“好好读书吧。”言毕心乱如麻,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她像风儿般轻轻地飘过,却在他的心里留下永远的记忆。 从此,他不再上网聊天了。 第二十六篇 那时候太年轻 ——素素,说说看你的事吧,我还没有听你讲过你的爱情故事。 ——素素,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有很多男孩倾慕吧。 ——素素,怎么,你没有伴吗? ——唔,素素真乖。 在窗明几净的画室,时光凝滞尘埃飞舞。 素素跨着板凳垂着脑袋作30分钟速写的模特,她摆的姿势不累,可是时间久了多少有些不自在,何况身前的美术老师总要迷着眼睛研究她的轮廓。 素素从来没有让男性凝视这么久这么细微,她连嘴巴都不敢翕合一下。 直到两人对峙半晌后,老师见素素如此安静,氛围有些紧张,忽然问起:“你没有伴吗?” 素素咽了一口水,不答。两颊绯红。 老师会意,称许地说:“素素真乖。” 这件尴尬的事,好歹打了个圆场。 老师话音落下后,素素更是连气都不敢喘一下。 从画室出来后,才终于叹息一声。 ——你没有伴吧。 ——你是漂亮的女孩子,你该有人倾慕吧。 天光明媚,素素面泛桃花,白日梦不醒,一路走一路想起景和来。 景和会轻轻地挽着芪芪的手,去农贸市场挑选瓜果和陶罐,芪芪相中的玩意他都会说和他心意。 景和会逞强地骑车带芪芪去遥远的图书馆借静物写生的画册,芪芪埋怨他骑车歪歪扭扭还让她晒着太阳了,他就立马骑到树荫下。 景和对绘画用具很挑剔,具有小小艺术家的气质,别的事情却不大计较,可以吃芪芪吃剩下的零食。 景和会把指甲修得很整齐,还用去污能力很强的香皂把自己的和芪芪手上的碳素铅笔印洗去。 景和会跟芪芪一起准备幕布、静物、灯光和画具,他比芪芪高一个头,芪芪取不到的东西他会帮她。 一切就绪后,景和和芪芪会邀请素素。 ——姐姐,来我家画画吧,景和可以手把手地教你,保证你拿下高分*好大学。 芪芪扶了一把椅子给素素,把素素照顾得服服帖帖,而她自己不是也被景和照顾得服服帖帖?素素会羡慕她,一路旁观芪芪和景和的点点滴滴,一路感知自己对感情的饥渴。 ——十八年,那样长的光阴,有没有人陪你走过一段? ——恣意生长放肆呼吸的年代早已来了,有没有人经过你了,有没有人改变你了? 素素不懂得爱情,那是件疯狂的事吧,那是件浸泡在生活每一处的事吧?那么说妈妈抱着同事的腰飙着机动车去上班是爱情么?那么说爸爸抱着电脑妈妈守着电视同在一个屋檐下是爱情么? 景和在a4纸的右上角画了个微型圆柱体,把袖子上衬了的铅渍拍掉,然后扭头对素素说。 ——我们从最简单的开始吧,画好圆柱体就可以画好所有立体图形。需要我握着你的手教你么? 素素抿了抿嘴。圆柱体,她早在一年级就学着画了。是自那时起,素素就跟芪芪不一样了吧?芪芪可以在泥巴地里撒欢可以结交一大把男孩,素素却背着比自己还大的画板怯怯地赶去画画。一开始素素乳臭未干,并没有多少悟性,那些竖线怎么也画不直,那些弧线怎么也不对称,逼仄的空间里兀自对着无声的瓶瓶罐罐,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景和作画的基础之深,她可以看出。她在一旁一边欣赏他的动作,一边委屈地想起自己所走的既定的路线。 当爸爸妈妈觉得素素已经建立起空间想象力,就抽去她绘画的时间,改成了奥数。他们没打算让她沾染多少艺术力,只希望她理性。而芪芪出于对绘画的兴趣,半路出家了,一路跟景和集训、参加艺考、*美院。 素素念着理科,空气稀薄,她也没有大口呼吸一下。直到有一天,高考来了,素素可以选择离开父母选择喜欢的专业甚至选择爱上一个人。 搁浅了的对绘画的爱,可以冒出来了。 素素找到芪芪,芪芪找到景和,于是素素就见到了传说中的景和。芪芪之前常常背靠着素素谈起景和来,语气波澜不惊的,可是这就是爱情吧,景和陪着芪芪,使她的羽翼丰盈起来,看上去像图画一样美好。 多么令素素眼红呀! ——怎么你遇不上像景和一样的人呢? ——怎么你不要人护着而是独立地怵着呢? ——怎么当你需要一块橡皮的时候没有人能帮你去买而是你把无法吃尽的面包留下作擦子呢? 景和最终还是没有握素素的手,他惊讶地发现素素功底扎实得很!芪芪蹭过来看。 素素画下的是,景和偏大的脑袋,高挑的个子,眉眼,关节,衣服褶皱。 芪芪啧啧称赞。她不会误会她的好姐姐对景和有意思。 她的好姐姐,不需要爱情,她一路冲着学业跑去,她需要一个好大学一个好工作。她对人情很淡漠,不知道化解爸爸妈妈之间的矛盾,她自己也没有情书,不需要看爱情故事,不需要学着付出和汲取。 ——素素真乖。一直都是这样的。不用人*心,也没有人*心。 那日,从芪芪家出来,素素和景和肩并肩,走了一段。素素的画板,景和帮她背,有那么一瞬间,素素以为他们是情侣了。 这是一件疯狂的小事吧?叫*情? 同时,她发现,原先比她还大的画板,如今在景和那儿已经很小了。素素已经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女子了,那个在逼仄的画室绘制单色素描的小女孩已经消失了。那个年纪积下的抑郁呢?那个年纪产生的畏惧感呢? 他们走进夕阳的光晕里。小小的画板,遮不下大大的他们。他们的影子,真是暧昧。 之后,素素没有再见过景和。姨妈发现家里的瓜果陶罐还有景和的画纸,质问芪芪是不是跟景和有来往。年少的爱情,仍旧不被人看好。顺带着,素素不再见到景和。 素素辗转去了一间画室,跟一位正宗的老师学习。看着满墙钉着的优秀作品,素素不免想起自己踉踉跄跄的童年,自己的追逐,自己遗失的。 一起遗失的,还有一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 第二十七篇 错过就是一辈子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自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可却没勇气说出来。毕业后出类拔萃的他分在了她从小生活的城市,他依然没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他觉得他太平凡了,根本配不上天生丽质父母又都是高干的她。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在大学里她总是被男生众星捧月般宠着,像个美丽的公主,可惜一个男孩子也没能俘获她的芳心,只要他对她表白她就答应他。等了三年,她没等到那句话,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她嫁人的那个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哭了,为她有了爱的归宿又笑了。他一直未娶,父母和朋友都为他急,也给他介绍了不少气质不错的优秀女子,可他总找不到爱的感觉,他的心中只有她,没有一个女孩子能代替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只有他自己知道她在他心中有多重,爱她有多深,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两年后,他听说她离婚了,她男人拿到绿卡后,给她寄来一纸离婚书。他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阵阵被揪得生疼,拳头攥得咯吧咯吧响。他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否则他会疯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束玫瑰去她的单位找她,他要把这么多年对她的爱全说出来,今生今世在一起,像宝贝一样爱她一辈子。 走进她单位的办公大楼时,他把玫瑰藏在西服里,其实大楼里的人早已没了人影。他径直来到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他捧着玫瑰花静静站在门外等她,只要她一转过身来,他就把玫瑰和一颗爱的心送给她。 她在拨着电话号码,他看着她优雅而高挑的背影,被即将到来的幸福陶醉了。 “老公!我临时有事,可能迟会去,你们在海悦大酒店几号包厢?”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中了他,一阵昏眩,他扶住门框才没跌倒,稳了稳神悄悄地转身下了楼,正如他悄悄地来,这些她都不知道。他急急地走着,却与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刚要张口说对不起,那个女人却抢先开了口。 “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女人笑盈盈地问。他这才看清他撞的女人是他的另一大学同学笑笑。笑笑是他局长的女儿,一直喜欢着他。他笑了笑,默默地把准备扔到楼下桶的玫瑰花递给笑笑。笑笑牵着他的手幸福地依着他走出大楼。 他和笑笑很快领了结婚证,虽然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多年后,他已是一个重要部门的处长,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和她又相遇了,他见了她,心里不由得一动,她依然风姿秀逸,端庄典雅,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眉目间看出她是忧郁的。他得知她依然一个人生活,有些吃惊。 她幽幽地问他,那日在她办公室前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惊,原来她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和你老公在打电话,我就没打扰。”他苦笑着说。她的泪再也抑制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集体为一个去南方发展的同事饯行,她正要下楼,透过窗户看见他捧着一束玫瑰花正要上楼,她的心狂跳不已,立即回到办公室给科长老宫打电话,可能要去迟些。她们一直戏称宫科长为“老公”,叫顺了口。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心往上直冲,颤抖着怎么也端不起酒杯,眼角*的,一个字让他错过了一辈子的爱和幸福。 第二十八篇 错过便是一生 相识 2002年的冬季认识了勇。那时候,大街上到处都回荡着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与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逛街,散步,互诉衷肠。 他中等个子,稍有些黝黑的面孔,脸上洋溢着孩子般的单纯。我比他小两个月,但那时的我却刚刚结束了一场两年的恋爱,心情忧郁,终日寡欢。 初见勇,被他的一脸单纯所吸引,他的善良与幽默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倍感温暖。于是牵手,相约同行。 同行 那时候的校园恋情还是较为常见。尽管即将面临高考,却依然可见情侣们相互依偎的身影。 我与勇几乎每天一封信,那个时候,高中校园里使用手机的人不多,于是,这种古老的通讯方式带着青涩浪漫的气息,悄然传递。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我的同学录上写着:我在教室里,却能嗅到紫罗兰的芬芳。而我在给他的的回信中写着这样的话语:早春三月,阳光暖暖,感谢我的纯真王子。 他的确是我的纯真王子,在那个白衣飘飘的纯真年代。 纷飞 我终究是个善变的女孩,当以前的男友又出现在我的身旁的时候,心中的天平也就滑向上以前,望着他帅气白暂的脸,眼中闪烁的柔情,我的心又一次开始了沉沦,忘了他之前分手时的冷漠,忘了当初他的移情别恋。 于是开始疏远了勇,远远地看见他,就绕道而行,偶然撞见,也不敢面对他受伤的神情。 高考后,填志愿那天,与男友在街上居然遇见勇,头低着几乎不能再低,却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考得好吗?慌忙答应,匆匆离开。 总记得那天的太阳光很强很刺眼,他远去的背影竟让我泪眼矇胧。只是那时的我以为是阳光刺眼,却不知,心疼也会让我流泪。 重逢 再一次的重逢已经是2003年的秋天了,在网上遇见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多钟了。 由于与男友在不同的城市,联系渐少,终究敌不过距离,而又听说他的身边已有新人,我痛苦不已。于是上网,准备通霄达旦的消遣一晚上。 勇的第一句话是:“你过得还好吗?” “还好”。 勇的第二句话是:“他对你好吗?” 我没有回答,反问他:“你呢,过得怎样?” 后来得知他与我在同一个城市,转乘两次车,就能到达。在之后的几星期后,我欣然前往,我们像朋友一样,谈笑风生。他也来过我们学校,为我过生日,并将他在歌唱比赛中的奖品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心中暖暖,却不敢回首,唯恐见伤痕。 似回首 终于结束了与男友长达三年半的恋爱,接着很快又在校园里找了一位高年级的学长恋爱。我是个害怕寂寞的孩子,尽管与那位帅帅的学长的恋爱时间才经历了一个学期就散了。 后来很长的时间里,一个人静静写日记,一个人在阅览室里看小说,一个人散步,一个的似水流年。 只是午夜梦回,却经常有勇关切的眼眸在脑品浮现,在我第二次过生日的时候,在的外面,我拥抱了他,带着哽咽的声音轻轻呼唤他的名字,而他,只是拥住我,不言语。 我知道,他在上大学后,没有找过女朋友,尽管优秀如他,身边不缺女生的追求。难道,他仍旧念着当年负了他的我么? 大三的那年我经常去他学校,一半是为了即将毕业前的不长的相聚,一半是为了可能存在的希望。可他似乎心思却放在了就业上,对我的暗示,似懂非懂。 错过 听说他过得不错,听说他在公司的歌唱比赛中又获奖了,听说他还是孤身一人,之后的一年里,听说成了关键词。 后来我遇见了我现在的先生,他长我六岁,成熟与稳重,幽默且睿智,让我觉得这辈子,就他了。 2007年的时候,从网上看到了勇的联系方式,给他留了言。几天后,接到他的电话时,我与先生正准备着明年结婚的事宜。 于是告诉他我要结婚了,他说祝你幸福,电话中,他的声音波澜不惊。 2008年的端午,我给他发了节日问候的短信,却得到他同事的回复。他将手机号码转给了他的同事,回到了家乡。 最后一次听说:他同事说,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女孩,可女孩现在上海,并且已为他人妻。并且那天,他还喝了许多酒,烂醉不已。 我感觉又一次泪眼矇胧,熟悉的疼痛蔓延了整个心间。我的纯真王子啊,物是人非,无以复返。我们错过了,便是一生。 第二十九篇 是寂寞还是爱 夜已经很深了,可是她还是定定的看着电话机,一步也不离开。她在心里祈祷着,希望电话能够在下一刻里响起。可是电话就静静的躺在那里,她的心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沉沦。黑夜,又如同一张巨型的网,把她包裹在无边无际的寂寞里,吞噬了她的眼泪和辛酸。 是的!她在等电话,可笑的是,她居然不知道对方是谁,叫什么名字,甚至都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是干什么的。她在他们的这场爱情游戏里,是完全被动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他,也许一辈子只是一个听到过的声音而已。或许说的更确切一些,她只是他路过宠幸过的一个女子,只是其中一个,仅此而已! 那夜,她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站在落地窗前喝酒,看着窗外的灯火通明。透过那些灯光,她望进千家万户里,她羡慕他们。但是她知道,这样温暖的天堂不是她要的起的,她现在只是这座城市上空一个走钢丝线的女人。 就在那个有云飘过的夜里,电话不经意的响了起来。她用温柔的声音接听,喂?哪位? 一个寂寞的人!对方是个男的,声音很纯净爽朗,听的出是个年纪还不大的男人。 无聊!她忿忿的挂掉了电话,可电话却在下一刻又继续响起! 别这样嘛,大家都是单身的,何不在趁自由的时候,给自己一些调料呢?我们都需要彼此,你难道不寂寞吗? 或许是喝酒了的缘故,或许是真的寂寞太久了,总之她真的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们开始了这样的电话约会。但是每一次都是男的打电话来,她从来不曾去联系过他。她以为她能够全身而退,却在以后的日子里,发现自己连心都坠入了进去。有谁能够相信,在别人看来光鲜靓丽的她,居然是个喜欢黑夜的人?因为,只有在黑夜里,她才能够与他接近,才能够体会到他真实的存在。这样的状况已经维持了一年多了。 她知道,他不会为她停留,虽然在电话里也曾经海誓山盟过。曾经约好,大家要见面,可是每一次都是以他的爽约而告终。最过分的一次是她在车站等他,当车子都已经启动了,她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哪里,他一点没有歉意的说,昨天晚上玩的太累了,还在睡觉。在寒冷的夜里,天很寒,地很冻,心很凉。 电话还是静静的躺在那里,丝毫没有要响的痕迹。难道他有了新欢?他找到了另外一个可以帮他解决寂寞的女子?她发现自己在想到这些的时候,心在痛了,她爱上他了吗?可是他们的游戏是说好不谈感情的,他不会给她任何的承诺的!有时候她在想,为什么要为这样的一个人而神伤? 电话突然在寂静的夜里响起,她以为他终于打电话来了,扑了过去,接起来时,却在耳边清楚的听到是朋友的声音,小茹,不要老待在家里,和我们一起出来玩吧,今天我有聚会!她本来想拒绝,可是再想想一个人在家里,只会对着玻璃镜发呆,还不如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莹是她在刚刚*公司时唯一对她好的人,后来她们虽然没有在一起工作,可是友谊却保存了下来。莹知道她的所有的事情,所以也希望能够帮助她,能够尽快的走出来,她也经常劝茹,要她不要为这样的精神恋爱伤透脑筋。当茹来到莹说给她的地址后,她们一起走进了“诺曼底酒吧”。 莹拉着她走到了辉的身边,坐了下来,然后笑着说,辉,要好好的照顾茹哦。茹对于这样的环境有点不适应,一直都是默默的坐着喝酒。其实她并不爱嘴上喝的这款酒,太甜,不适合她。所以,她像喝白开水一样的往下罐酒。可是她不知道,这款“美丽少妇”的后劲很足,那晚她醉得一塌糊涂,因为是坐在辉的旁边,所以大家起哄要他带她回家。 当他一手环住她的腰时,他震撼了,她是那么柔弱,那么纤细,忍不住的让人想要疼惜。他送她回家时,莹也在一边,因为只有她知道茹住在哪里。莹把辉对茹的一切都看在眼里,她知道辉对茹动心了。辉和她是多年的大学同学,大家都知道莹喜欢辉,可是辉却一直都是木木的,没有回应。其实,辉不是木,只是他有所保留,他一直在等他喜欢的人,愿意在一起的人。现在他终于找到了。 辉开始频繁的出现在茹的面前,茹知道辉和自己开始变得暧昧起来,她能够感觉到莹对辉的爱意,她在犹豫着。可是她更加害怕寂寞,只是在等他,想他的夜里,她答应了辉的约会,然后开始了和辉的恋爱。只是他们爱的若隐若现,辉觉得茹一直是在不确定中,她对他总是若近若离的样子,他不知道他还有哪里做的不好,他紧张着。也许只有艰苦得到的东西才会懂得去珍惜。 辉约如去了市,正值郁金香旺的厉害的时候,辉给茹买了大捧的郁金香,茹没有接,只是笑了,笑中有晶莹的东西。辉紧张的看着茹,以为她不接受花是因为不愿意接受他。茹却在想他,曾经不止一才的电话里说喜欢郁金香,可是他从来没有买给她过,现在整束的放在她面前,可他不是他,他是辉!电话铃声响了,是莹打来的。 在哪里? 在外面,要过几天回去。 那好,要过的开心哦! 茹挂掉电话的时候有点不忍,毕竟她和莹喜欢的人在一起。她感到有点内疚。夜里,他们还是连夜回了市。辉暗示着想留下来,可茹却还是坚持了。当属于自己的黑夜来临时,她还是在想他。电话来了,真的是他打来的电话,在她以为他真的放弃她的时候。 他还是向以前一样每晚打来电话,他说他要和茹重新开始。就如此简单而已,茹彻底的和辉说“goodbye”,她知道辉对她好,所以她只能够流着泪和他说再见,和他说对不起!原来伤害一个人,自己也是这样的难受,可是他好象从来就不会因为她难受而难受。 他对茹永远是那么冰冷,可是辉却是温暖了她的整颗心。但是她似乎就像是爱上了冬天的动物一样,还是选择靠近了寒冷,她放弃了辉。终于辉和莹结婚了,当通红的喜帖交到茹手上时,茹还是哭了。 可是他并没有和她在一起,后来,她才知道,是莹找到了他,给了他一比钱,要他继续和茹通电话。 他对她说,值钱的不是你,而是给我钱的那个人的幸福。 原来,自己的幸福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被别人用钱买走了。茹抱住头,哭了。 第三十篇 爱去,梦不在 他是一个不善言谈的男孩,在与人交际时也显现得非常害羞腼腆,但往往就是这种人,会有得天独厚,与生俱来的好运,或是有着众人望尘莫及的才华。他拥有了后者,写得一手好字,文笔又好,成绩也在班上数一数二,还是漫画协会的会长,他画的漫画据说可以与《雪椰》相比;他也占据了前者,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都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虽然不善交谈,但人缘极好,他大学不住校,因为他家就在学校对面,很近,全班同学几乎都去他家蹭过饭,其中自然也包括她。 她是一个俊秀、清纯的女孩子,嘴角总是甜丝丝地附着一款温柔,她有一头乌黑如瀑的长发,纤细的手指与浑圆的足踝。她也人缘极佳,是公认的“最可爱的人”,大家都叫她“小宝贝”要是女孩子这么叫她,显得十分亲昵,但是连男孩子也这么叫她,未免有些不伦不类,似乎还带有那么一点戏谑的味道。但是她不在乎。其中也有不叫她“小宝贝”的,那就是他,唯独他一个叫她的名字,他相信,他的与众不同,一定会引起她的注意。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不再和同学一起吃“大锅饭”了,而是偶尔单独地叫*,到他家里,吃一顿午饭。中午的时候,他家里都没人,所以中午的家里是宁静温馨的。既然有女生在,自然是女生掌厨啦。她总是让他坐着,自己跑去厨房烧几个小菜,房间的窗户透进阳光,使房间有了淡而*的温暖。墙上挂着一只的小钟,滴答、滴笑,响个不停。他就坐在钟声的滴答声中,看着她在厨房里忙着。她总是别出心裁,做出一些中看不中吃的菜式。每到这时,他们就会相视一笑,然后把冰箱里的剩面包、蛋糕拿出来,泡上牛奶,稀里哗啦地吞食着,有如数月未咽粒米一般。 他总会看着对面的她,看着她那在阳光里几乎是透明的手指,她的身上总是飘散出若有若无的冷香。他是喜欢她的,但他对她总是郑重谨慎的,不露声色,说得更实在些,他总是盼望着她先开口,表达她对他的爱意,但她没有,于是他也没有。 其实她也和其他平凡的女子一样,希望他对她说一些有关爱的甜蜜的话,让自己的心充满蜜糖,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但是他始终没让她如愿。 在元旦的全班联欢会上,就有人问她最喜欢哪个男孩子,她瞅了一下他,就站在她的身旁,于是女人的虚荣心就上来了,她说,我最喜欢谁,你看这儿有值得我喜欢的人吗?真是可笑。她的话让他听见了,一向对自己十分有信心的他感觉一无是处,于是他就给自己灌酒,他喝醉了,其实那一天所有的人都是带着欣喜的醉意的,所以旁人对他也没有如何地留意。一个人喝醉了酒,就会把一些事想得特别严重,于是他越来越气,没有与任何人打招呼,就离开了联欢会…… 谁知道这一别竟然会是永远,就在那一夜他离开了人间。一个酒后驾车的人把他撞了。 当她知道所发生的一切变故后,她伏在他已冷去的身体边,反复地说:“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最爱的人呀……”然而,一切已太迟了。她进了精神病院。 爱,不能没有心,有口无心,那爱是虚伪的;但是爱,也不能没有口,有心无口,那爱又是可悲的! 爱是一个孩子,她**裸地降生人世,我们需要对她悉心呵护。只有当爱逐渐长大,不断强壮,足以应付任何状况时;只有当爱已化为两人默然相对时一个会心的微笑,或是在劳碌中一个关注的眼神时,我们才可以说,我们已不需要拆。 “前尘土往事成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看不见你有些哀怨……” 第三十一篇 口香糖的爱恋 a 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b 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c 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d 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 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第三十二篇 废墟下的深情 2003年5月1日,土耳其东南部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发生里氏*级地震。5月2日清晨,当救援人员将一位身受重伤的孕妇从废墟中抢救出来时,这位名叫珊德拉的女教师忍着伤痛指着废墟说,她的丈夫还埋在下面,而且仍然活着。然而,当救援人员费尽周折将她的丈夫从废墟中挖掘出来时,发现他已经死亡,他身旁放置的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的录音笔却仍在转动,里面不时传来他的声音,言语中充满了对妻子的鼓励和深情厚意。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但这段绝美如诗的爱情留言故事仍在土耳其流传…… 陷入可怕的人间“地狱” 雷米和珊德拉结婚已经两年了,雷米是土耳其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的一家小报记者,珊德拉是一名中学教师。2003年4月30日,这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下午,珊德拉很早就买好了晚餐需要的食物,她要为雷米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可当珊德拉回家准备好饭菜后,却迟迟等不到雷米回家的脚步声。她从7点一直等到11点,看着桌上的菜一点点地凉了,她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她想,雷米竟然毫不在意这个特殊的日子,他太自私了,只知道工作,完全忽略了她的存在,忽略了她的情感要求。她独自上了床,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淌着。就在这时,她听到了门锁打开的声音,还有雷米因为疲惫而沉重的脚步声。 雷米轻敲着卧室的门,进来后抱歉地对珊德拉说,今天有一个突发采访任务,一时情急,他忘记今天的约会了。珊德拉流着泪,连看也没有看雷米,低着头对他说:“如果你连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可以忘记的话,那么,我们得重新考虑一下是否还应该生活在一起。今晚,你就睡书房吧,我们彼此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雷米看着珊德拉毫无商量余地的眼神,叹息着关了门出去了。 半夜时分,珊德拉被一阵巨大的响动惊醒了,睁开眼,好像整个房子都在颤抖,她意识到可能是地震了,她非常害怕。这时她听见隔壁的雷米在拼命地敲着房门,并叫她赶紧钻到床底下去,她刚刚将身子藏到床下,只听“哗啦”一声巨响,她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珊德拉才有了一点知觉,她睁开眼,发现四周一片黑暗,同时感觉浑身疼痛。珊德拉意识到自己被埋在了房屋的废墟中,到处都是钢筋、木梁、泥土和石块。她很害怕,大声地叫着雷米的名字,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的回应。珊德拉绝望地想,丈夫是不是已经死了,泪水悄悄地布满了她的脸庞。因为极度伤心再加上伤痛,她又昏死了过去。恍恍惚惚中,她听到有人在大声地叫着自己的名字:“珊德拉!珊德拉!”她幽幽地醒转过来,又仔细地听了听,是的,是雷米在叫她的名字!他没有死!她努力张开干裂的*,大声地答应着雷米:“我在这儿,快救我!” 珊德拉边说边试图移动一*体,不料腰部一阵剧痛,手也好像断了,根本抬不起来。死亡的恐惧使她大哭起来。这时,从附近传来了雷米的声音:“亲爱的,别害怕,我在这儿呢!”因为书房和卧室之间的墙壁已经倒塌,雷米离妻子非常近,如果两个人都不说话,他们甚至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雷米的声音像一针镇静剂,让珊德拉感觉到了生存的希望,她惶恐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绝境中爱的对话 腰部的剧烈疼痛让珊德拉忍不住*起来,她对雷米说自己非常害怕,而且腰部受了伤,根本动不了。雷米赶紧安慰她说:“别害怕,亲爱的,不是还有我在你身边吗?” “嗨,亲爱的,你记得吗,你说有份神秘礼物要送给我的,现在收不到,等我们出去后你可还是要给我的呀!”雷米继续和珊德拉说着话。 珊德拉这时才记起,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告诉雷米,她本想在纪念日的烛光晚餐上对他说的。珊德拉的心里不禁一阵痛楚,因为她想,这件礼物也许再也没有机会送给丈夫了,她对自己能否活着从废墟里爬出去不抱任何希望。但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低声告诉了雷米,她怀孕了! 雷米也沉默了,他似乎没想到,他们会在这样的绝境中分享这个喜讯。怀孕的事情让珊德拉心里一阵黯然,她想孩子也许等不及出世,就将随着自己一起葬身在这茫茫的黑暗和可怕的废墟中,她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怀孕,也有些怨恨雷米。如果他不是以工作太忙为借口,一直推托着晚点要孩子,也许他们早就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或女儿了。想到孩子,珊德拉的心再一次沉到了谷底,她觉得自己的眼皮也开始沉沉的了。珊德拉告诉雷米,自己很困,想睡觉。雷米马上扯着嗓子大声地叫着:“珊德拉,现在不能睡,这一睡也许就永远醒不过来了!你千万不要放弃希望,还有我们的孩子在你肚子里呢,他会没事的,生命有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脆弱!你听到了吗?他也许正在肚子里叫妈妈呢!” “雷米!”珊德拉艰难的叫着丈夫的名字,“我的伤可能很严重,救援的队伍不知什么时候来,我想我是活不了啦,我真希望你能抱抱我呀!”珊德拉的声音里透着绝望。 “不,亲爱的,你会平安无事的!我也没事,房屋塌下来的时候,一条横梁正好卡在沙发上,挡住了石块。我还能动,我可以把塌下来的石块一点一点的掏开,然后我就能见到你了。书柜的抽屉里正好放着一些急救药,我就躺在旁边,可以毫不费力的取到,所以你不用太担心,我会来救你的!现在最关键的是你不能睡去,保持清醒的意识!”雷米急切的对珊德拉说。 听到雷米安然无恙,还能挖开石块过来救自己,珊德拉的眼前好像一亮。这时,她耳边果然传来了石块和瓦砾被搬动的声音,她仿佛听到了充满希望的乐章。 最美最痛得慌言 也许是失血过多的缘故,珊德拉已经开始有些神志不清了,她的眼皮也已经越来越沉。她悲伤地告诉雷米,自己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想睡一会儿。雷米叹了一口气,只得说,你千万不要睡得太沉了,我马上就会过来帮助你!接着,他又说,自己的耳膜好像被*的钢筋刺穿,听力正在逐步丧失,如果她醒来后跟他说话,他或许听不到了,但他会一直在她旁边说话,并且努力地从废墟中爬到她的身边。 又是几个小时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珊德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彻底摆脱这种痛苦的折磨,昏睡过去一了百了,但雷米不时讲述的一些幽默故事、深情唱起的一些情歌以及对他未来幸福生活充满诗意的描述,使她最终坚持下来了,她一边听着他的声音,一边紧紧地咬着自己的*以保持意识清醒。 当一线亮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时,她几乎兴奋得大喊起来,她想,雷米终于扒开了废墟,来到了她的身旁。她却不知道,来的不是她的丈夫,而是救援人员。为了不让突如其来的亮光伤害到她的视力,她的眼睛很快被他们用黑布条蒙住。当珊德拉发现抱住她的并不是雷米,而是救援人员时,她赶紧提醒他们废墟下还躺着她丈夫,并坚定地说他还活着,因为她一直听见他在说话。救援人员于是迅速进行挖掘,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发现的只是雷米已经僵硬的尸体,以及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声音十分微弱的录音笔! 当救援人员把这一不幸的消息告诉珊德拉时,她根本无法相信,她大声叫起来:“你们一定搞错了,雷米怎么可能死呢?他只是耳朵受伤而已,他一直在旁边说话,还不停地挖着石块想要过来救我呢!” 这时,一个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找到了雷米写下的几页日记,尽管日记是在黑暗中写的,字迹歪歪扭扭,但还是能够辨认清楚,大家看了雷米的遗言,这才了解珊德拉怀疑的理由和整个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夜被珊德拉拒之门外,雷米就在书房的沙发上睡觉,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地震前的异常响动。地震时,屋顶掉下一块巨石,正好砸到他的身上,他的*被砸成了肉泥,血肉模糊,四肢也多处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雷米知道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大了。就在他难过的时候,他知道,珊德拉感情十分脆弱,如果这个时候不帮她的话,她可能会放弃生存的希望。在绝境中,一个人求生的意志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会创造出生命奇迹。为了让珊德拉充满信心,他一个劲儿地说着话鼓励她坚持下去。当雷米听到珊德拉怀孕的事情时,他的心里更加难过。他下决心让母子平安地活着出去,以弥补他以前对妻子的亏欠。于是他不停地说话,设计着他们一家三口美好的人生,使珊德拉对活下去充满了动力。 雷米说着这些谎言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他意识到自己恐怕坚持不了多久。正好这个时候珊德拉昏昏欲睡,于是他灵机一动,决定把自己的话用恰巧掉在旁边的公文包里的录音笔录下来。他想到珊德拉听见这段录音时,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趁她意识尚清醒时告诉她,他的听力正在丧失,有可能听不到她的话了,这样他在放录音的时候就可以不引起珊德拉的怀疑。 雷米的录音笔可以连续录四个小时,这几个小时里他强忍着巨大的伤痛说话、唱歌,并且假装搬动石块和瓦砾。当电池耗尽后,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备用电池换上。接着,他又从公文包里找出笔和纸张,摸索着写了几页遗言,然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按下了放音键…… 所有看见雷米的遗书和听见那段生命的留言的人,都被感动得热泪涟涟。珊德拉更是忍不住痛哭失声,她一直以为丈夫忽略了对她的爱,而在这次突如其来的横祸中,丈夫不仅以一个极其睿智和美丽的谎言拯救了她和她腹中孩子的生命,也谱写了人间一段最真挚感人的爱情乐章! 第三十三篇 爱,让我心碎 在经过一段刻苦铭心撕心裂肺的恋爱后,我对爱情失去了感觉。看到周围的朋友同事纷纷筑起小巢,我也想有个家。于是在同事的介绍下我与欣认识了。 欣,在一家国营企业当技术员。长得一般,身材娇小,脸色也不太好,看上去有点病恹恹的样子。她苍白的脸上却时常挂着暖人的微笑,这使我有家一样的温暖。我厌倦了漂泊,只是想有一个女人,一个与自己组建家庭的女人,尽管这与爱无关。 欣常常坐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听我说话,非常痴迷地倾听,那种眼神里满是崇拜。自从那个骄傲的琳离开之后,再没有人这样认真地倾听过我内心的想法,我也从没有与人认真交流过。从早到晚我都有俯身在实验室里与量子、质子这些微观颗粒在一起做有规则地运动。直到一年后,我的博士论文答辩结束,学院里的同事看到我憔悴的样子,才硬拉来与欣相亲。 同事的姐姐与欣家是邻居。 欣家里只有她和她生病在家的母亲,生活很是贫困。她家里唯一值钱的地方就是这座位于繁华闹市里不太大的房子。就在这个不太大的房里,我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温暖,第一次强烈地想要有个女人与我成家过日子的渴望。也就是在这个不太大的房子里,我第一次亲吻了红着脸的欣,第一次触摸了她光洁的肌肤,成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 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每天我都会在放学后去那间不太大的房子里,与欣抱在一起烤着火炉吃她做的火锅。饭后,搂抱着她一起看窗外飘落的雪花。 沈阳的冬天很冷也很长。一天,我拉着欣的手在沈阳的大街上闲逛在路过沈河区婚姻登记站时,看很多对青年男女拿着结婚证非常幸福地从里面出来。欣羡慕地看着人家,一动不动。 我对欣说,“想结婚吗?”欣微微一颤,望着我的眼睛,说想。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落在欣的脸上、额头上,又一片片消融。我将欣搂在怀里,说欣我们结婚吧。那一刻,我居然泪流满面。是经过一长段爱情的跋涉,经过太多的坎坷对家的渴望?还是就想就找个女人结婚,过一种平平淡淡的日子?我不知道。那一刻我只是想哭。曾几何时,我与琳已走近了婚姻的殿堂,可她却抽身离去。曾相约,在我博士毕业后就结婚,可现在她却在一个陌生遥远的国度里躺在一个外国老男人的怀里。我向她求婚那天,也是在这个结婚登记站的门口,她很神圣地对我说,“今生我一定要做你的妻子。”那天也下着大雪。我爱欣吗?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和她结婚?我也不知道。自从答应与欣结婚以来,我一直在想着琳,莫名其妙地想她。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爱欣吗?我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可是没有答案,我只是感觉到她能给我家一样的温暖。 在领结婚证的那个晚上,看到欣在我身边沉沉地睡去,象个孩子般那样安祥,睡梦里还幸福地笑着。我叹了口气,眼前晃来晃去的却是琳的身影。我知道认识不到五个月的欣与相恋五年的琳是不能比较的,尽管琳是那样地伤害过我。 如果琳离去后再没有回归,我和欣的生活也将会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可她偏偏就在我与欣领完结婚证后的第二天,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上课,教研室的老师喊我说,有人找你。我走出教室门,一转身,发现琳站在我身边。她还是那样的美丽绝伦,气质非凡,只是消瘦了许多,眼神里忧郁了许多。 我冷冷地说:“小姐,找我有事吗?是不是认错人了?”琳看着我,*颤抖着,泪水在眼眶里闪现,摇摇头转身就走。在琳的面前,我从来都是貌似强大,实则软弱。在她将在走廊尽头快消失时,我追了过去,到现在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 她跟着我到了宿舍,大大地哭了一场。她告诉我,她离开我去德国,是因为那个德国老男人能让她出国,这是她这辈子一生的梦想。她不想因为与我的感情放弃她的梦想,她一直是这样。 “我告诉过你,我在德国站稳脚跟就来接你。”琳确实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不想她以这种方式来接我去德国。“现在我来接你了。”说完,她就把德国一家学院的邀请函放在我的桌上。“现在你拿着它去办护照就行了,那个学院会为你提供全额奖学金的。” 傍晚,我打电话告诉欣,说学院里有事,不回去了。这是我第一次给欣撒谎。当夜,在琳下塌的宾馆里,我拥着琳的*再次与琳缠绵时,竟然很快乐。完完全全把欣给忘记了。 我思考着下一步的打算:是和琳飞到德国在那里过着富足的生活,还是留在国内与欣过着平淡的日子?琳已与那个德国老男人离了婚,也得到了一大笔财产。 第二天回到欣的家里,欣很欣喜地拥着我说,“你昨夜去了哪儿,我给你打了好几遍电话你也不接,担心死我了。”她把刚煮熟的饺子端上来,是我最爱吃的酸菜馅饺子。 “欣,我想和你说件事儿。”“呵,说吧。我也有事儿要和你说呢。”欣很高兴也很羞涩。“我想去德国,那儿的有一个学院给我寄来邀请函了,请我去那儿学习。”我编了个骗她的理由。 “康儿,这是好事儿啊。嗯,去那儿可不可以带家属,我也去。”在欣的眼里,我们早是一家人了。她也确实是我法律上的妻子。看到我很严肃地瞪着她,她连忙伸伸舌头,说是和我闹着玩儿的。 “康儿,我也有一件重要的事儿想告诉你。”欣脸上全是*。“什么事儿?”我问。“我怀孕了。”欣低着头,象所有幸福的女人那样羞涩,苍白的脸上又飞起了*。 “你想怎么办?”她的话好象是一阵晴天霹雳完全把我震惊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来劲儿。 “我想把他生下来,我想有个属于我们两人的孩子。” “打了吧,去德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学院规定,结过婚的不能去。”我把已编排好的理由告诉了欣。欣的脸突然变得很苍白。“结了婚怎么就不能去了?”她问,声音有些颤抖。 之后欣再也没有说话,默默地吃饭,默默地收拾完碗筷,象以往那样把我的袜子洗净,晾在暖气上。然后象一个无助的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默默地流泪。 “欣,别难过了,要不我就不去了。”看到欣无声的哭泣,我心里很难受,竭力想安慰她,却又找不到理由。 “为什么?怎么又不去了?”欣抬起头问我。“嗯,是这样……”我继续搜集着理由,编排着谎言。“那个学校不提供奖学金,嗯,所以我就去不了了。”我撒着谎说。“你是说,去那儿没有学费就不去了?”欣问。“嗯。”我想先把欣安慰住,把结婚手续解除了,然后再给她解释。这样对她的伤害也许会少一些。 第二天起床后,我发现欣的眼睛红红的,有点肿。她一夜没有睡。 我告诉欣,“这两个星期我就不回来了。在学院里还有好多事儿要办,再办办护照什么的,很需要时间的。”欣微笑着说,“好呀,你办你的事儿吧,我们办手续时我给你打电话呵。” 与欣解除婚姻的手续办得相当的快,不到五分钟。从婚姻登记站出来时,天还下着雪。这几天,沈阳总是下雪。在我转身想离去时,欣的眼泪一下子又流了出来,可她依然微笑着。雪花落在她脸上,落在鼻子上,当我想为她拂落时,却又融化成水滴流了下来。“咱们去那坐一下吧。”她说。 婚姻登记站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咖啡厅,里面没有人,只有几个服务生侍立在门口。咖啡厅里流淌着舒缓忧伤的音乐,我坐在那里看欣呷着咖啡,找不出安慰她理由。从领结婚证到解除婚姻关系,仅仅两个星期。欣就明显消瘦了,脸更黄了。 “你什么时候去德国,我送你。”欣先开口了。“还不一定呢。签证没下来。”其时飞德国的机票早已买好了,就在我的裤袋里,我不想也不敢告诉欣我怕她知道我和琳一起走,会更难过。“你去那儿,人生地不熟的,自己要照顾自己呵。有事儿时,给我来电话。”欣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嗯。”我应道,又是一阵沉默。“本来见到你后,我就感觉你不会属于我。你是一个大学老师,还是博士。我却是一个工厂的技术员,咱俩相差太悬殊。可是我喜欢你,崇拜你。后来你提出领结婚证和我结婚,那时我就想这下可以终于和你在一起了。那时我欢喜得不得了,可现在……”欣缓缓地说。“你去吧,去那儿也就三四年。我等你,回来后咱再领结婚证,再结婚也行呵。那时你还要我吗?”她问。我心痛得厉害,点了点头。“这儿有一万美金,你拿去当学费吧。”欣从包里取出一捆绿绿的钞票。 “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我感到很惊讶。“这是我妈给我的。”“你妈连工作也没有,怎么能有钱?”我急切地问。“我爸留下的,我爸可是一个工程师呀。”我无语心里很是酸楚,正是这一万美金,让我心里沉甸甸的。其时我去德国是有奖学金的,机票是琳买,我不用花一点儿钱。况且她在那儿早找到了工作,有足够的钱供我去上学。 一边是我深爱的琳,一边是深爱我的欣,站在这两种爱情的中间,让我左右为难。爱欣吗?不爱。她只是琳离开我后的感情慰藉,弥补伤口的胶水。我想告诉欣,欣你别傻了,我不爱你。但我不能这么说,这样只能增加她的痛苦,还不如给她留下一丝的梦想,让她用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来安慰自己。 离开还是留下?在苦苦权衡了两天后,我决定离开欣。在走之前我要把钱还给她,并告诉她真相,让她不要在这儿傻等,那样对她不公。 当我敲开欣家那个不太大的小屋时,一个陌生的男人探出头来,让我吃了一惊。“欣呢?”我问。“她搬走了,她把房子卖给我们了。你到别的地方找她吧。” “她搬哪了?”我急切地问。“嗯,好象是搬到她们工厂的那边儿去了。”我在她工厂旁边的小区里,见人就问,“这儿是不是有一家新搬来的?有个姑娘叫欣。”终于,在一个胡同最深处的小院门口,看到了欣的母亲。她正在那生煤炉子,烟呛得她咳嗽不止。看到我来了她很奇怪,问我“康儿,你不是去德国了?” 屋里很小也很冷,窗户还没糊好,四处还透着风。“伯母,您咋搬到这儿来了?”我问。“哎,还不是要给你凑学费,把房子卖了。”“那钱不是伯父留下来的?”“他哪儿有钱呀。文化大革命时期能让你有钱?” 刹时,我闷坐在那儿,心疼得厉害。当一个女人为你付出所有,痴心地爱着你时,你却残酷地告诉她,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这样我做不到。 欣回来时看到我很是惊讶。我拥着欣说,“欣,我不去德国了。咱们结婚吧,现在就结。”一句话让欣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她俯在我肩膀上痛哭不止。 “康儿,你去吧,一切我全知道了,今天琳见了我。这是她给我的钱,你还给她。我不需要钱——。”说着欣从包里拿出了两万美金放在那儿,“康儿,你知道我爱你,我不要钱呵——。”欣哭着说了好久,她情绪平静了些,又说,“康儿,我知道你不爱我,就是和我结了婚,你也会离开我的。别再傻了,快走吧。琳是个好女孩儿,你要好好对她。”欣的脸上依然在笑着,但泪水却不断的流下来。 当飞机离开机场时,我俯瞰沈阳的夜空,眼泪也哗地流了下来。不为别的,是为那个我不爱的而她却爱我的女人——欣。 在德国我上了一年的学后,就被一家研究机构提前聘用了。第二年琳开了一家通讯器材公司,我在那儿主管技术,她抓经营。由于她出色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使这个小小的通讯公司销售额连年窜升。到第四年,公司已赢利上百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快乐,我总是被心里的十字架压得喘不过气来。我感到对欣很愧疚。每天夜里我都在想她过得怎么样?她成家了吗?她有爱她的男人了吗? 六年来,当我将十万美金一次次地寄给欣时,却一次次地被退回。回执说,查无此人。 六年来,我一直在想着欣,欣是不是下岗了?她们那个工厂形势一直不太好,在我离开沈阳时,他们就有好几个月不开工资了。欣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力气,身体瘦弱单薄,这样一个软弱的女人该怎样生存? 六年来,我一直在良心上谴责着自己。终于在今年的五月登上了回国的飞机。整个沈阳的大街小巷我跑遍了,却再也没看到欣。有人说,她去了外地,也有人说,她母亲死后,她靠捡破烂为生;更有人说,她站在街边成了“小姐”。 我无比地痛恨自己,因为是我使她落到如此的地步。虽然我不爱她,但她却视我为她的精神支柱。在她明明知道这个支柱要被别的女人夺走时,却依然微笑着,变卖了房子为他筹集学费。 当我失魂落魄地再次走到她家原来那间小屋的楼下时,听到一个小姑娘稚声稚气地问,“叔叔,你要包子吗?酸菜馅的,五毛钱一个。”我忙蹲下抱住她,说,“要,在哪儿?”“那儿,”小姑娘手指的方向,一个瘦弱的女人在向路人卖着包子。 我的心剧烈地一阵剧颤,那不是欣儿吗?当我双手颤抖地牢牢地抓住她时,她一阵惊愕。然后,泪水象断了线的珠子不断落下,接着俯在我的肩膀上嚎淘大哭起来。 “妈妈,你为什么哭了?”小姑娘抱着欣儿的腿也哭了。“小姑娘,叫什么名字?你爸爸呢?”为了掩饰自己的感情,借抱小姑娘的时候,我偷偷将眼角的泪水拭净。 “念康,我叫念康。我没有爸爸,我爸爸去国外了。”啊,这一句话又把我的心击碎了。我知道,这一辈子,再也没人能够原谅我了,包括我自己。 第三十四篇 风与沙的爱恋 一 像跳棋上的子,沙和风相识是水和火牵的线搭的桥。水是沙的学姐,在香港回到阔别已久的祖国母亲的怀抱时,水回到了矿山的怀抱。大学里水长袖善舞,星光灿烂,可算是沙的梦中情人之一。大概受了感召,男孩沙在千禧年也选择了这座矿山。然而让男孩沙失望的是,女孩水两年前就已经与火相约九八了。 水的丈夫火初中毕业,高大俊朗,嘴甜似蜜,很会讨女孩子的欢心。水就是在火的甜言蜜语和死缠滥打中,不知不觉束手就擒的。水在婚嫁方面的糊涂让她的父母伤透了脑筋,他们以功利性的标准度量了火的方方面面,觉得挽救水义不容辞。有一天他们把水拦在门槛上,郑重其事地说,水,要么你听我们的话,进来;要么你跟那小子走,永远不要进这个家门。这个搀杂着命运和情感双重选择的命题,水轻而易举地做出了解答——她转身义无反顾地走了。节奏分明的皮鞋声,各像一行钉子钉在两位准老人的心上。 水和火在居民集中区的后山山腰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当夜幕降临,山下是万家灯火,呼应着满天繁星,水便觉得自己仿佛凌驾于尘世之上,甚至要“乘风归去”,“羽化而登仙”了。水曾把自己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告诉丈夫火,火总是用手指点着水那光洁的前额,笑着说,长不大的小东西。 因为校友的关系,男孩沙经常造访这间小房子,那段时候矿山流行打一种叫“拖拉机”的纸牌,三缺一时火打电话叫上沙,沙往往义不容辞地去了。沙的牌品很好,牌技很高,水很欣赏。有一天,她答应为沙介绍女朋友。 就这样,像一阵风,女孩风闯入了沙的视野。沙清楚地记得,水的小房子里那一天热气腾腾,小圆桌上也如课间的*场一样热闹非凡。狗肉、熏肉、腊鱼和腊鸭像在开着碰头会。沙清楚地记得,女孩风的姿态优雅,拿筷子的手总是含蓄着,像初进大观园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分析着碗中的饭与菜。饭后,沏茶,聊天,沙没想到风却十分健谈。谈话时的风神采飞扬,同吃饭时的她判若两人。沙和风在口水地消磨中,一见如故。 在男孩沙的初次印象里,风像一杯酒,一杯烈酒,如白兰地,有水的形体,火的禀性。风的眼睛如秋水般澄澈。在风的目光雨中,沙觉得自己像一株可怜的湿地植物,快被淹死了。 水家墙壁的中原地区悬挂着一幅壁挂,上面画着一位兰花般的女子,独自行走在空旷的山谷中。风很欣赏这幅壁挂的意境。当水适时地告诉风它是沙制作的,风的声音十分的夸张:看不出,原来是才子呢!自那一刻起,沙决定爱上风了。 从山腰的小房子下凡来,沙恍若隔世。矿山的街上热闹得紧,几台音箱把空气和玻璃们震得簌簌发抖。沙在嘈杂中用耳朵拣起了一首歌: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沙不停地哼着这首歌,一直回到自己的单身宿舍。 二 沙酷爱文学和绘画。大学时,沙的诗如早春的野花,散落在校报校刊的边边角角。至今沙的诗已经有两大笔记本了。在朋友看来,沙性格孤僻,心致敏感,有些让人摸不着调。听说沙谈女朋友了,当化学老师的艾便说,哥们,请我们搓一顿吧,我们为你出谋划策,帮你搞定。沙听后总是暧昧地笑笑,不置可否。这种模糊的举动让艾他们有些生气,觉得沙不够意思。其实在沙的心中,沙觉得风条件优秀,自己一定要怀着履冰临渊的明确心理来实践这场恋爱。 约会时的女孩们有两大特点:期而不至;不期而至。那天沙正和艾他们几个闲聊着天,忽然门外传来鸡啄般的敲门声。艾刹住话题,高声说,请进。风便推门进来了,一脸的阳光灿烂。沙猝不及防,慌忙站起身来,对着突如其来的风一时失语。风笑着说,怎么?不欢迎么?沙捣米似的点着头,连声说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艾他们一致把沙的椅子推荐给风,风大剌剌地受用了。并和艾他们聊上了足球。风热爱足球,但痛恨中国男足,她把我们的国脚们批驳得一无是处。譬如她说,偌大个中国,竟然挑不出十一个人。中国球员太懒,球队太散,中国男足是业余的队员去踢专业的比赛。同时,她把艾他们辩驳得哑口无言。艾他们刚才还发着光,现在个个噤若寒蝉,只好行星围绕太阳转了。 一个小时后,艾他们终于载耻而逃。具体地说,他们肩负着中国男足经年累月的耻辱,落荒而逃——沙终于和胜利的风会师了。风歪着脑袋问沙,你刚才怎么一句话也不说?沙带着三分生气地说,我刚才正为中国男足忏悔呢!风拢了拢拉烫过的秀发,笑了。 老子曰: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沙的宿舍被零零乱乱的画布、石膏像占领,空间利用极其有限。但是沙的墙壁却有用得很,大大小小的壁挂把墙壁装饰得联合国似的。许多的时间里,风在沙地指引下,把壁挂逐一读遍,同时读着沙眼睛里闪烁的东西。 按古典的观点认为,美人善笑善睐。(如《诗经》就有“巧笑倩兮”,以及白居易的“回眸一笑百媚生”。)风算是美人,所以也善笑善睐。在与风的交往过程中,沙发现风的笑很有考究,大概可以用两个用滥了的短语形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风的姿势也让沙记忆深刻,像个舞蹈演员,一举手一投足拿捏颇为到位,显出训练有素的样子。在风的魅力笼罩下,沙的爱情河水泛滥成灾。 沉默坚硬的沙像块泡在热水中的奶糖,逐渐软化,常常有水草般柔软的想法。他在一首诗中写着:你轻轻的脚步/踏过我破碎如花瓣的心尖/你一个廉价的回望/潇潇春雨/涌出我的眼眶。躺在床上,沙常常觉得,自己柔弱如水,风热情似火。风对自己的影响,像一首歌唱的:你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在风燃烧的时候,不争气的沙却常常活在爱情的阴雨天里。 三 什么是爱情?风有一次问沙。沙记起泰戈尔诠释爱情的诗句:心在为她下着雨,眼睛却为她撑着伞,这就是爱情。但沙并没有把最佳答案说出来,而是反问:你说呢?风听了沙的回答,很是不满。她气呼呼地说,你对爱情怎么这样不负责任?沙在心里笑了:只有不负责任的婚姻,哪有不负责任的爱情?这次交谈双方话不投机,不欢而散。 哲人曰:恋爱是闲人的忙事,亦是忙人的闲事。为庆祝认识风两个月,沙约风去市里玩。在大街上他们意外地碰上了水和火。水这天穿着水红的唐装,与水*有七分相似的韵味,比较诱人。水和风亲热交谈的时候,总是朝沙这边使胜利的眼色。火则一边用他有力的手拍着沙瘦弱的肩膀,一边爽快地说,哥们,加油,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沙的头捣米似的点着,连说是是是。 与水俩口儿分手后,风带着鄙夷的神色对沙说,你看,竟然还打扮得跟小姑娘似的。沙听后嗯了一声,心里知道风所指的对象是水,脸上却没有什么反应。俗语曰拳打敌手。这种打在棉花堆里的感觉,风看在眼里,心里则是大大的不痛快。 风心血来潮,打算买一件上衣。他们在大街两旁的成衣店里精挑细拣,一无所获。他们穿过一条窄巷,来到人头攒动的步行街,在出口处终于锁定了目标。沙看见在门口招揽顾客的中年女老板,模样有七分像自己乡下的母亲,没来由地好感起来。风掂着手中的乳白色冰丝上衣,冲着女老板喊:喂!多少钱?女老板回头望了一眼说,九十八,就是发。沙有点鬼使神差地掏出腰包,走到店门口,迅速将一张百元大钞上缴到女老板的手中。面对沙草草的举动,风猛然间在胸中纠集了一股怒气。她冲着沙说:嘿,你这个人真怪啊!付钱这么快,生怕我不买似的。转脸对女老板说:把钱给他,我不买啦!沙心里有些不舒服,可还是小心翼翼地笑着说:你付我付还不都一样?风对沙吼道:谁对你嬉皮笑脸?瞧你那傻样!一刹那间,沙恍然听见“砰”的一声响,忙屏息内视,发现心像玻璃一样碎了。 账最后是风自己付的。风阴沉着脸,跑似的赶路,沙成了地道的“追风少年”。阵阵寒气从风阴沉的脸上袭来,沙觉得寒不可挡,总是下意识地吸着鼻子,这更使风讨厌。在返矿的中巴车上,一位老头儿问身旁的中年人:今天什么日子啦?中年人一边用手拍拍老头儿的肩膀,一边嗬嗬地笑着:老人家,立春啦!冬天过去啦。冬天过去啦?沙在心里想,我的冬天才开始呢。 四 沙在爱情上的结果等同于45年9月后的日本,败局已定。一连三天风都不接沙的电话。第四天,风来了,穿着一身红,仿佛草原上的女英雄飞红巾。风的红色十分地刺激了困牛犹斗的沙。沙正想向斗牛士问候时,斗牛士开口了:我们还是做朋友吧!看看沙还在琢磨着台词,风果敢地转身走了,潇洒得正如徐志摩所写: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然而在沙的心头,这朵云彩正在酣畅地下着灰色的雨。 分手以后,沙与风几次狭路相逢。沙刚要向风打招呼,风却孔雀般的从沙身旁翘首走过。沙想:我怎么啦?接着想:风怎么啦?扮什么飞机? 在遭遇爱情失败以后,沙痛定思痛,庖丁解牛似的剖析着事情的前因后果。沙怀疑风认识自己的目的,他清楚地记得布莱克有一句诗说:通过一粒沙看整个世界。风想通过自己看世界么?风如此地捉摸不定,沙得出一个徐志摩式的结论: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 沙的哥哥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十五岁初中辍学,十六岁北上,十九岁南下,如今在广州开了一家装璜公司,“钱”途无量。在沙爱情失败的四个月后,雨给沙来了一封信,大意是叫沙到他公司帮忙,自家兄弟报酬好说。沙十分乐意,于是把所有的壁挂卖的卖,送的送,一切情形仿佛弥留之际交代后事的样子。 沙临走的时候,水两口儿和艾他们来送行。沙望着朋友们,心里有几分感动。在红色面的里,沙十分豁达地开解着并不伤感的朋友们。数分钟之后,红色面的一溜烟地逃走了。在沙离开不到半分钟,大街这头响起了鞭炮声。艾他们转头一看,两辆披红挂彩的桑塔纳向这边驶来,转眼已停下。车门打开,身着婚纱的风一脸阳光,正和新郎款款携手,像两只画上的蝴蝶飘过艾他们身旁,一直飘进散发着物质香气的“红屋”酒家。 化学老师小艾这时有个强烈的想法:世间的红男绿女仿佛原子,无时不做着布朗运动。原子和原子即使碰撞,虽然改变了游荡的方向,原子还是原子。这种状态千百年来一个模样。一切由情感所带来的空虚和苦恼显得那么无谓和无聊。认识到这一点,小艾抬头望天,这初夏的太阳如此公平地把桔黄色的温暖,抹在每个人的脸上、身上…… 不知什么时候,那台音箱又响了,帕瓦罗蒂瓮声瓮气地唱着:啊!太阳,那就是你,那就是你…… 后记:每个人都会有青春,我也不例外。大家都说青春是火热的。这句话不错。反过来可以说,青春可以炙人。所以我将文中男主人公名之为“沙”,是因为其坚硬且硌人。“风”是女主人公,代表的是爱情,更是现代年轻人的某种理想,可望的,不一定可及。“水”与“火”本不相容,但在现实婚姻中可以互补,同时也说明理想与现实是有距离的,所以我把他们作为了另一感情副线。文中我说“沙”是一株植物,“艾”也是。这种专属端午的蒿科植物,在矿山曾强烈地刺激了我的心灵:生命力强,不择地而生。现实中我会去做像他一样的人,而不是“沙”。在文中结尾我让“雨”来拯救“沙”。其实这是不对的。拯救一个人,靠不了别人,只能靠他自己。 第三十五篇 真爱,有多远 一 “笑澄,你还好吗?我回来啦。”杜莫斯回头望着车窗外一页一页飞过的高楼大厦,那样的美丽的风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离开了八年了,他没有想到的是城市里的风景延伸到了这里来了。 “笑澄,笑澄……”杜莫斯的心里默默地念着,眼中却不时地渗出了泪水来,“是啊!八年了没有再联系过了。”他的眼前又忽然浮现了八年前的事情来。 那是他只有十八岁,可是他爱上了小两岁的龙笑澄。那是这么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啊,文静清纯的女孩。他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在这里上高中,而他是到这里来打工的。她喜欢这里的公园,那时的他总是一有空就是陪着她坐在大大的草坪上,听凭着那样和谐的风前前后后地吹起她长长的头发。可是她的父亲不让他们来往,说他只是一个打工仔而已,况且只是会到这样的小地方来的打工仔。也可是他说他要娶她的,她也幸福地点点头了。 “哧……”车子到站了。 “原来许多的东西都变了,只是这个车站还是八年前的模样。”杜莫斯的心中是兴奋,是彷徨,是心酸是泪水。谁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地在另一个地方的拼死拼活地干活,为的只是他说过的话,他对笑澄说的话:“等到我有出息了,我会回来娶你的。” 是那天,还是那天。却是一个雨天,笑澄送他走的,也是这个熟悉的车站。 她为他做的点心,暖暖地停留在了他的记忆里。还有她用她节约的钱为他买的东西。那天她还是那样的文静,只是对着他的离开哭泣着,泪水混着数不清的雨水流下。 “我一定会有出息的,我一定会回来的。你放心!”杜莫斯的喉咙里有些的哽咽似的难受着,可是他总是要说的。 龙笑澄只是点头,又时不时地摇头。她更难过,她更是说不出什么来了。 “等我回来,我会回来娶你的。”没有什么的豪言誓言,简简单单,可是龙笑澄一直相信着。她相信着她爱的人,她说过的她可以不相信什么浪漫但是她相信了爱情。毕竟她是那样爱着他的,爱是最好的誓言了也是最好的信任了。 杜莫斯小心地提起行李下车来,他没有告诉龙笑澄他的回来。电话早就知道她换了,也没有写过信来过的了。他也没有准备写过,他说过的要是他没有出息来他一定不回来见她的。通过他的努力和坚持,终于也是在一家的小企业做好了,后来又是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的了。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回来了,他不知道那个他一直深爱的人是不是还在等他。 走出车站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脚下的一片破坑早已经填埋好了。 “是啊!那天,下雨天。笑澄追着他离去的车子在这里摔过一跤。可是她顾不上什么了,起来了又是一瘸一拐地追着,也只是哭着。”杜莫斯闭上眼,思绪飞进了远远地过去。即使是闭上了眼睛,可是泪水还是流了出来,不自然而然的样子。 “笑澄,你还好吗?我回来啦。” 二 可是当他到了龙笑澄的家的时候,当他说明了一切的时候,他却被龙笑澄的父母亲狠狠地关在了门外。任凭他的再三祈求也是没有用,他在门外一直大喊龙笑澄的名字,可是一直没有人出来。她的父母亲倒是很生气地出来赶他走好几次了,只是气呼呼叫他滚,不要再来。他一直在解释,一直在门口喊着她的名字。他感觉得到她听的见的,他感觉得到她一定还是在等他的。 后来还是邻居的人收留他住的,他们也是好心地跟他讲起了关于龙笑澄的事情。原来八年前她送他离开的以后,她不小心被车子撞了。以至于八年了,都是那样的半瘫半痴的了,也不会讲话了,也是八年了,一直躺在了家里的床上了。说着说着,邻居家的人都是不忍心地流下了眼泪来。没有听完,杜莫斯就忙忙地又跑去龙笑澄的家。 这一次,龙笑澄的父母亲倒是没有什么阻拦的了。原来,她哭了。 是的,他到的时候,她还是流着泪。他看见了她的憔悴,他看着她的不看他。她像是没有了什么的知觉,木人一样地躺在了那里。可是眼角却是流下了泪水,可是的是她还是说不出话来。龙笑澄的父母亲说她听到了他在外头叫她的名字,好像就是感觉到了他杜莫斯的回来了。 “笑澄……我……我回来了,你看看啊!” “我是莫斯啊,我回来了。”他看见她蓬乱了的头发,看见她涣散的眼中些许过去的忧伤。他抓着她的手,还是像当年一样地抓着。他静静地看着他爱的女孩,他静静地陪着她。等到了所有的人都悄悄地因为不忍心离开,他才是渐渐地回过来。悄悄地和她说起了悄悄话,悄悄地唱当年她喜欢的歌曲,悄悄地跟她回忆起那个美丽的年代的爱情,悄悄地讲起了自己的拼搏。 爱一个人,能等多久? 找一个自己爱的人和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到底哪个才是好一点的答案?是什么要那样的选择,是我们的年轻气盛,还是我们的不懂事。又是到底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可以证明一个人是真的爱另一人的?等待么?到底这个的答案要多久? 三 后来的后来,杜莫斯娶了她,他对她的誓言他没有忘记,当然这是他真的爱她而不只是为了只有两个人的誓言。可是直到了结婚的那天她还是痴痴地不会说话,是不是那是他的离开就是一个错?没有人会知道。 只是听说,那天她笑过了。浅浅的也好,淡淡的也罢。有人说那天她笑过了,或许是她觉得自己的等待没有错,或许是她觉得自己的爱的真切,或许她等到了他的真的回来会来娶她的。 可是那天她就死了。 第三十六篇 那年冬季那时爱 不子说他以后会送我一个最好的随身听,他正儿八经地说了,于是我们就正儿八经地拉了勾,很前卫的那种方式,小指勾小指,大指顶大指,然后顺着掌心转上一圈,最后紧紧地握住。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 我从来都不肯承认和不子认识是因为缘分,我宁愿相信他是故意望着我笑才使我心慌才使我下车的时候忘记带包。他来还包,说他望着我笑是因为他有强烈的预感我要落下东西,结果成真的了。我说这种蹩脚的谎话根本骗不了女孩子,你有什么企图吗?我如此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语言在全盘吐出前就被他有点愤怒地打断了,“我要对任何人有企图也不会对你,不然朋友会笑我眼光太差的……包拿好,别再丢了。”我觉得他的话好像有点过分,又觉得自己的小女子思想实在是太重了,权衡半天,决定大度一次以*他的“企图”论时,发现他已一声不吭地走了好远,于是朝着他的背影使劲地喊:“听随身听那个,喂,前面那个,刚才对不起啦,有点误会。”不子转过身,把一只耳机取出来,然后又塞进去,笑着,点头。 我和不子成了朋友。 其实,不子是很真诚的,他不隐藏自己的感觉,想说就说,想闹就闹,只有心情不好时坐在大榕树下一言不发,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烟一根一根地猛抽。不子总是笨嘴笨舌地问东问西,又笨手笨脚地帮这帮那。总是在我是困难的时候呆在我的身边,伸出他的两只大手问需要用我的吗?风光的时候,却一盆冷水泼下来,害得我想请他吃饭庆祝一下的兴致完全消失,心里却默默地一遍一遍地对他说:“不子,你真好!” 我和不子成了很好的朋友。 如果优秀不包括追求女孩子的能力的话,不子算得上非常优秀的大小孩。学校的学习部长年级的足球队长,又是校电视台的节目总编,特别是音乐节目,他做得可是得心应手。我笑他你这么有实力,为什么没见女孩子追?他却把嘴凑到我的耳边说他收到七个人的那个了。我问哪个?他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你作贼似得盯着我:你能不能小声点。我又很张狂地笑:不选一个? 没兴趣,也没勇气啊! 那和我就这么随便?给我个理由吧。 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先听假的。 那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大大咧咧的,五官也乱七八糟,是个男坯。 不子,我要掐死你! 来了吧,来了吧,说你你还不信。 大不了我以后温柔一点点。那真话呢? 就是因为你不像个女孩子,所以和你在一起轻松随便,没有压抑感,无忧无虑的。 不子,…… 别抒情,我还没说完,一个优秀的人总得找个影响市容的来衬托吧,所以,哈哈…… 不子,你完了,我要把你踢进太平洋! …… 我和不子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总是在想,遇上我的白马王子会是在一个飘着雨的午后,他拿着玫瑰花丫在街头,在人群的涌动中抓住与他擦肩的我的手,说我等的人终于来了。那该是多以浪漫。不子很夸张地捧着肚子蹲在地上大叫,你神经病啦。我捶他的背,踢他的脚,说臭不子你听你的歌干嘛偷听人家说话,不子装着很委曲地瞅着我,怪我冤枉他,明明只有两个人,我说话肯定是说给他听的,怎么能叫偷听。我辩驳我内心独白不可以吗?他笑得更加夸张,衬着脑袋指着我嚷嚷,独白?有点花痴,哈哈! 不子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都这样,随时都挂着随身听边听边晃头;随时都堆着满脸的傻傻的笑;随时都很不要风度地说些不讨人喜欢的话。我说不子我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他疑惑地望着我。“你一点儿也不浪漫,笑声太大,不像个男孩子,还有,你跟别人在一起时总挂着随身听,说话的时候也不取掉,这样女孩子是无法接近你的。”我毫不客气地加以报复,不子什么都没说,还是傻傻地笑着,傻傻地点着头。 不子每个星期天准时地出现,带着他的随身听,带着他的欢笑与快乐,也带来他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消息。我想我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就学他也堆傻傻的笑,说不子你得请客。不子摸他的后脑勺,摸出兜里皱巴巴的票子,换来一大包的德芙往我嘴里塞。我还是笑,甜甜的那种,心里却不由得失落起来,为什么成功都是他的,我呢? 痛啊,我的虚荣。 日子无聊地过,每次的努力留给我的却是更大的差距。我有些茫然,有些无助,更多的是力不从心的感觉。我说不子我很烦。不子蹦跳着走在前面,转过头来很玩笑地看着我。我很沉很沉地重复着这句话,不子就问怎么了,带着笑,很尴尬的那种,然后慢慢地朝我走来。不子的每一步都在敲击着我虚荣的心,无名之火终于在瞬间肆意地爆发了。我盯着不子狠狠地说,“怎么了!你知不知道,在你面前我觉得自己好渺小,你太优秀了,和你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还有,我讨厌你一直在我面前挂着随身听,冷冷的,我受够了。” 其实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不子,只是身边有个太完美的朋友,我不甘心。我很自私地希望他能制造些缺点留给我。 我知道我的喜怒无常给他带来了多大的伤害;我知道他咬着*,手指重重地把耳机往里压,想说什么却始终没说出口;我知道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走,看着我逃似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知道那夜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好大好大,封了房顶,封了树,封了大地,也封了他的热情。 只可惜我的知道都是在对他的伤害以后。 他不再来找我,只是每周通电话,说些无关紧要的,我很小心翼翼地问着关于他的事,我听得见,电话那头他的回答,在笑,很苦。 收到他的信是在一个月以后,我和阿木转了*场,回来就看见它躺在课桌上。 信很短,是不子的风格。 “依儿:我真的很笨,我以为经常在你面前吹牛能激励你更好地努力,我以为能在你的阴天里替你收走乌云,可是我却从没考虑过你的感受,原谅我好吗?” 尽管不子和我的学校之间只有十他钟的路程,可这封信却在路上漂泊一个月了。不子从没有在电话里提起过它,而只是有些干涩地问我: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原来他是在等我的回答。 我有些激动地拿起电话,想说都是我不好,是我莫名其妙地发了脾气。想问没等到我回答是不是很失望,想告诉他,你一直都是我最最好的朋友。没想脱口而出的竟是:“不子,我恋爱了。” 那时,阿木站在我的身边,很畅然地笑。 认识阿木真的是在街头,不小心地踩到他的脚,他却很玩笑地问我疼吗?我听着傻了,使劲地摇头。他就笑,很灿烂的那种,和不子的不一样。阿木是个很浪漫很会讨女孩子开心的人,这也和不子不同。和不子在一起总是朋友间的轻松,然而和阿木呆着感受的却是一丝甜蜜和幸福。 难道这就是爱情? 不子久久地不说话,我提高嗓门问了一声,你还在吗? 听见有东西落地,砸在地面很沉很闷地响。又听见什么和什么撞在一起,有水,泼了一地。然后才听到不子轻轻地问,他对你好吗? 我赶紧问不子,没事吧?不子回答好好的,寝室的人闹着玩,把鱼缸打破了。然后又说了很多,可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脑子里不停在想,是我送他那只鱼缸吗?那两只金鱼呢? 我说阿木在这儿,不子要他听电话。我问干嘛,他说听他说两句就知道他对我是不是真诚的。我笑,那好吧,随手把听筒给阿木,就看见阿木一直在点头,有笑,很迷人的那种。 放下电话,我问阿木不子都说了些什么。阿木神秘地笑,说不子好像很关心你喔。我不耐烦地拉他的手,“最好的哥们儿当然得关心我啦。他说了些什么,你倒是快说啊。”阿木突然变得很严肃,两手按在我的肩上,目光里的郑重与真诚让我觉得好暖。 依儿,不子要我好好地对你,我说,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在你的身边,绝不离开,依儿,你相信我吗?我会用一生去爱你。 那时的我,感动地一塌糊涂。 不子还是没来过,只是电话里会很温柔地问上一句你过得好吗?我说不子你怎么知道关心女孩子了,不子笑,呵呵和哈哈混杂在一起。我说我过得很好,就听见不子那头如释重负的一声哦跟着时间散步,发觉日子很随意地从指间溜走。我以为我有了阿木,有了不子,有了他们的鼓励和关心,我就拥有了一切的幸福和快乐。我好想告诉不子,你们在,我什么烦恼都没了。不子却说,他要走了。 不子的学业快要结束,他要到南边去闯闯。 我说我想来看看你。不子执意不让我去,说他会来找我的,我嘴里应着好吧,却还是在那天下午第一次来到了不子的寝室。 不子不在,有个胖子在听他的随身听,看见我来了,很热情地招呼,我问他知道不子在哪儿吗?他说不子每个星期都到音像店打工,现在应该在那儿,你坐着等会儿吧。我看见有个床头挂着一个塑料口袋,里面有水,有我送他的两条金鱼。“不知他怎么搞的,有次听着电话就把鱼缸给砸了,鱼却被捡了起来,像宝贝一样贡着。”我觉得有些奇怪,不是说在室友们玩闹的时候打破的吗? 坐在不子很凌乱的床上,发现枕头边有个老大的盒子,我很好奇地打开它,是整整一盒子的磁带,上面贴着纸条,写着日期。6月14日,是我和不子认识的那天。6月21日,6月28日……我一盒一盒地翻看,是每一个星期天!胖子看到了我的疑惑,就说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录的都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他说要把缘分开头的整一年的星期天记下来,再作为礼物送给女孩,可惜到了去年12月,就断了……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让我的泪肆无忌惮地流。胖子吓坏了,手忙脚乱地递来一张手帕,然后在我面前来回晃悠。我说我走了,他有些解脱地问了一句,你就是那个女孩吗? 我终于明白了,那么多个快乐的日子他为什么总是用傻笑来代替回答,让我尽情地说,尽情地闹;为什么挂着他的耳机从不肯放下;为什么一直不让我知道他在听什么。他只是想给我留下回忆,只是想确保这份回忆能够清晰,只是想让这份回忆能成为惊喜。 晚上的电话里我疯了似地吼,不子,爱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你甘心我成为别人的新娘吗?不子很安静地说,想告诉你的那天晚上,下了好大的一场雪,你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黑暗里,然后就再没勇气出口了。我告诉他在认识阿木前我是喜欢他的,虽然我从不愿面对这现实,可这是真的!不子说现在提它有什么用呢,只要让我知道你很快乐,一切都不重要了。我有话哽在喉咙里,他说到此为止吧,听我给你唱歌好吗?电话里传出他很用心很用心的歌声:用辛酸微笑去原谅了,也翻越了,而昨天还是好的,但明天是自己的,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 有泪,从我的指尖滑过。 见到不子时,是他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前一天,他说他终于领到薪水,买了这最好的随身听给我。我说谢谢你,不子。不子就笑,还是很傻的,我也笑,只是淡淡的那种,因为身边有我的阿木,牵着我的手。 第三十七篇 曾经,真正爱过 爱上一个人也许并不需要太久,仅仅一眼也许就能够确定她是不是自己一生的爱人。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曾经的以为自己不会真正的去爱一个人,可是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爱的就是她,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仍然喜欢感情游戏,因为我不会付出,所以我不会受到伤害,因为自己一直以来都遵循着游戏的规则,我一直都是这个游戏的赢家。因此我一直逃避着自己的感觉。 但是该发生的总是会发生的,一年以后我和她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起。开始了开心而又充满温馨的生活。每天和她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校园的周围都充满了我和她的一点一滴,每一处都有我们的影子。那个时候我的身体并不是很好,总是闹肚子,所以精神不是很好,总是和她吵架,但是她是那样的善解人意,不仅关心我,而且还帮我洗衣服,给我买我喜欢吃的东西,她对我的爱也因为这一点一滴的关心而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我告诉自己要用自己最真的感情去回报。生活似乎在以后的日子中充满了阳光。 风和日丽的天气里也会有暴风雨的来临,何况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总有一天会分开的,那一天终于来了,到了毕业的日子,我默默的为自己为她收拾好行李,说着摸不到边际的话。回到各自的家,我对她提出了分手,我以为她也会明白我的选择,但是我错了,电话中的她哭泣,让我的心在刹那之间破碎。决心不论付出多大的努力,我也不会放弃。 毕业后我又从新选择了专升本,她选择了工作。我又开始了学业,但是没有了她的陪伴学习和生活变得如此的乏味,我选择了在外打工。我们依然用电话来联系我们的感情。有一天她选择了来陪我,刚开始的时候,我是如此的欣慰,但是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让我再一次伤害了她,让她再一次踏上了归家的路程。送走的她的我又一次尝到了什么是孤独。我反省自己错在哪里,努力的去改正,努力的去学习如何爱她。我终于学会了什么是珍惜,但是我同时也失去了以前一些东西,那是我当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我们之间的电话渐渐的少了,她的语气之间似乎也缺少了应有的热情。我知道自己和她之间出现了裂痕。我努力的去补救,但是似乎没有任何的作用。路总是会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她的电话终于来了。她约我去上网,说有一些话要和我说。网上的我们谈了好久好久,因为彼此曾经相爱过,因为曾经彼此付出过,那一刻我们相约两年以后如果有缘再续。可是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真的失去了她。 失去她的那一刻,似乎心也在那一刻丢失,好空好空,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去的,呆呆的我坐了一夜,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一个晚上,感觉自己的心是如何的被掏空了,我并不相流泪,因为泪已经不再有了。既然无心又如何会无泪呢。 第二天的我静静的躺着没有一点想要做什么的感觉,一直到了晚上,朋友来看见我如此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没有说话只是告诉他们我想喝点酒,真的,那一刻我只想麻醉自己,让自己能够遗忘那沉沉的哀伤。我努力的把一杯一杯的酒往自己的身体里倒。那一刻我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她,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一切。 醉了总是会醒的,醒了以后的我生了出生以来的最大一次病,病好以后我在一次恢复以往的生活,每天我总是用繁重的学习和工作来让自己不去思考和怀念。晚上的我总是沉醉在酒精之中,我怕当自己有了时间我会被巨大的思念压垮。 虽然思念但是生活总是在进行,伤痕也有一天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忘。伤虽然好了,伤痕依然存在。没一次轻轻触动自己的心底的那一点柔弱。我以为自己没有事了。但是事实却再一次的击垮了我。一天在网上碰见了她,我知道自己曾经伤害过她,虽然我已经努力的弥补过了,当时见到她还是让我心头涌起万千柔情。我温柔的打了个招呼,开始了平常的聊天。我以为她已经不再因为我伤害过她而记恨我了。我又错了,原来她还是如此的恨我。她的讽刺让我再一次的迷失。她告诉我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和我长的很像。她说所有亏欠我的就让他来向她索要吧。 那一刻,巨大的伤痛再一次笼罩了我。我所建立起来的自信又一次被她摧毁,我更加的放纵自己,我辞去了工作,不再去上课,每天都呆在住处以酒精麻醉。 在感情上我也许是一个失败者,当时在友情上我却是成功的,我的身边一直有一个朋友默默的开导我,让我一步步的走出困境。当我再一次找回自己的时候,又一次看见她,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我总是认为自己是错误的,她离开我,只是因为我不够好。那以后我努力的改正,希望两年后我们还是会有重新开始的一天,还会有让我珍惜她爱她的一天。也许因为有这样的梦,才让我能够有所追求吧。 两年早已经过去了。现在偶尔还是能够在网络中看见她的身影。我的心也已经平静了。我也终于学会了什么是珍惜,什么是爱。可是我也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学会珍惜和爱需要你放弃自己再去爱的自信。很多时候我认为自己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一些,有些时候恰恰相反。 虽然已经这么久过去了。当时伤痛依然存在。如果让我说是否后悔,我会说不,因为我真正的爱过。正如同古人所说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第三十八篇 我的爱尘埃落定 一 见到穆斯颐的那一刻,我的脑子“哄”的一下乱了。这张脸孔,怎么和我在脑海中描绘了几千次的王子如此相像? 他伸出右手,眼眉低低的,嘴角微扬着对我说:“你好,我是穆斯颐。”和梦中一样,干净的笑容,伸出的白皙温暖的手掌。我轻轻握住他的手,低低的问:“我是柒七,你是我的王子么?” 周围的哄笑声打乱了我眼中的期望。兮兮拉着我的手,眼角已笑得叠了一层皱纹。“你以为这是童话世界吗?”手中的温暖刹那间被抽离,只留下兮兮有些汗腻的潮湿。 而我确定,柒七的王子,名字就叫穆斯颐。 二 从同乡聚会回来的那一天,我开始习惯按另一种轨道生活。 兮兮说我越来越傻了,我是个不顾一切的疯子。 彼时的穆斯颐已是大三的学长,无可厚非的优秀,也已有无可挑剔的女友,温柔、美丽的西柔,他们站在一起,完美无暇。 我知道自己的分量,我掂得清,有些任性,有些孤傲,有些不可理喻。只有在穆斯颐面前,我会温顺的如一只绵羊,只为换得他灿烂的一笑,拍拍我的脑袋,叫我“乖柒七”。 张爱玲说:“爱一个人就把自己放低,像一朵花,一直低到尘埃里。”而我,就是愿为穆斯颐低到尘埃里的女子。甚至可以再低些。 刚入大学的生活宽松的像假期,让我有太多太多的时间进行我的寂寞宣泄。我的另一个身份是写手,写在寂寞中穿行的各种各样的人。我可以把他们精致的编成一个故事,花开不败;也可以让他们颓废到糜烂。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纵着每个人的命运,在我的文字里。 所以一直一个人寂寞的过了大一,免不了的落了个美名“冷血公主”,冷血也好,公主也罢,我知道这都不是我所渴望的,那些庸俗的男生远没有我的王子美好,直到大二同乡聚会遇到了我的王子,穆斯颐,我一直坚信他就是我的王子,即使现在他在别人身边,为另一个女子嘘寒问暖,我一直都在等待,等他一转头,看到等候的公主柒七。 就这样爱上了,爱得义无返顾。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固执得近乎愚昧。 我开始慢慢远离原本孤单的生活,和西柔一起,伴在穆斯颐左右。在他打完球后送上一瓶冰凉的矿泉水;在他弹钢琴的时候静静地伫立在左右。只是在他笑着为别人做介绍,说这是我女友西柔,这是我妹妹柒七时,心底还是有微微的刺痛。 我成为伴他左右的人,可仍成不了他的公主,这样我怎能满足? 我早就料到,再温柔的女人也不能容忍自己男友身边亦步亦趋的跟着另一位女孩的,更何况她们是情敌。 西柔和穆斯颐第一次发生了争执,在穆斯颐租住的小屋里。 而我满心欢喜的正要找他,不小心触到了战争的尾音。 我躲在门外,小心翼翼的听着,听到西柔低低的哭泣声。隔了一扇门,我的心却止不住的窃喜,我的机会终于来临了么? 西柔姐姐,最终还是在大四的尾巴上离开了穆斯颐,原因是我像一根刺般扎进了他们之间,刺的很痛。 三 穆斯颐远远地坐着,似乎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我看着他喝了一杯又一杯酒,看着他伤心、难过、颓废。我不心痛,我只是有些悲哀,如果当初他选的公主是柒七,他就不会如此难过了。可是这些他都不懂得。 他最终还是醉倒了,趴在吧台上,不省人事。我卖力地扶起他,小心翼翼地把他送回小屋。 他醉得像个孩子,可只有在这个时候,我可以尽情的抱着他,尽情的看着他哭、他笑。 当他拥着我的时候,吻着我的时候,我开始不知所措了。他紧闭着双眼,不曾看到,我的泪珠大颗大颗的滑落。穆斯颐啊,你怎么可以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心痛。我可以为了你什么都不顾,即便你把我当成了她,我也不介意。只有在你喝醉的时候,我才可以如此真实的拥有你,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你,只要你要我什么都可以给你,我的心,我的灵魂,我的身体。即使那一刻或许你的心里是她的模样,我依然幸福的将要死去。 可是,穆斯颐,柒七只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子,你还要我怎么办? 清晨的时候,我悄悄的离开,顾不得浑身的酸痛,掩埋掉一切痕迹。我只是不想和穆斯颐之间多一些责任的成分。 穆斯颐或许什么都不知道吧!那晚之后,他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从来不记得,柒七为他付出的所有,柒七在他怀中留下的泪水。而在他眼中,这个女孩依然温顺如一只绵羊,听他倾诉所有的不如意,他的伤心失落。即便我眼中的温柔已多的快要滴出水来,他都不曾察觉。 四 他开始慢慢走出阴霾,陪在他身边的,不再是我和西柔,而变成了我和兮兮。穆斯颐要毕业了,我和兮兮陪着他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唱了一支又一支的歌,唱到嗓子嘶哑。看着穆斯颐开心的样子,我开始觉得我做的一切都值得,我的春天已悄悄来临。 我以为穆斯颐会慢慢喜欢我,我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女人对男人敏锐的直觉。我以为会有个很好的机会让我告诉他一切。可是直到后来他告诉我说:“柒七,我和兮兮计划在我毕业后结婚。”我突然间怔住,心就像手中的杯子,跌落在地,狠狠地碎了。 我曾经的那些幻想啊,我以为将要拥有的美好,想得我做梦都会笑的。我甚至都有想过,穆斯颐会慢慢爱上我,兮兮会和我快乐的过完大四,然后我们一起举行婚礼,在美丽的大教堂。这些都是我计划好的,我一直以为事情会像预期的那样,一切按我预定的轨道前行。 而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局,他一脸平静的把我判了死刑。而我更没有想到,最后他的公主,不是西柔,不是柒七,而是兮兮,这个从一开始就很隐约的女子,或许我从来没有看清过她,从来没有了解过她。她用什么捕捉了穆斯颐的心神?让他义无返顾的抛下一切,死心塌地的随了她?而兮兮,这个知道我所有秘密的女人,又是为什么伤我如此彻底?我不知道这叫不叫背叛? 我开始迷惘了,我猜不透穆斯颐的心思,我一直卑微的以为他会有一点点、哪怕是灰尘般的一点点,爱我。可我最终错得离谱。可是我是这么努力的爱着他呢!我不懂他是没有看到,还是刻意看不到。他又一次伤了我,这次,是遍体鳞伤、痛彻心扉的。 毕业后兮兮和穆斯颐真的结婚了,在一个很简单的教堂举行了婚礼,我没有参加,只是还没有胆量面对。我不敢想像,当我看到遥望了2年的王子,穿着礼服,牵着别人的手走过铺满花瓣的红地毯时,我的心会不会瞬间碎掉,刺痛已经脆弱的胸膛。 只是不值得,我已经为他低于尘埃了,他都看不到。所以,我要开始离开这片土地,练习着长高了。 泪水流过之后,冲刷掉所有回忆。柒七还是柒七,只是王子已不再是穆斯颐。 我开始流浪,在每一个美丽的地方留下强撑的笑脸和隐藏不住的疲惫。我开始越来越寂寞,笔下的人物结局开始越来越悲惨,我想我是嫉妒兮兮的吧!所以才这么偏激,让那些精致的人儿都得不到好结局。 五 兮兮找来的时候我没有意外,她本就欠我一个解释的。 我靠在藤椅上,没有起身,曾经我们一起憧憬坐在阳台上,遥望蓝天的,只是现在,我没有了和她欢笑的****。 “柒七……” “柒七,你还好么?” “……” “柒七啊,你在恨我,对吗?” “怎么会,我有什么理由?” “我……我一直都喜欢穆斯颐,不,是一直都爱,很爱,不会比你少。” “哦,你不是已经如愿以偿了么?” “柒七,你听我解释,好吗?” “呵……兮兮啊,我不笨呢,你要知道,我不笨呢。” “对不起……” 我知道自己没有理由怨他,她没有错的,穆斯颐也没有错,或许错的一直是我吧!看着面前这张可怜兮兮的脸,谁都会舍不得,我想穆斯颐也会吧!只是我搞不懂,他们怎么就突然爱上了呢,而我每天伴在他们身边,竟然都没有察觉。 我开始学习慢慢走出他们的世界,4年的大学生活,繁华殆尽,而我却连回忆都不愿贮藏,穆斯颐却总还在我的心底痛着。 我一度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可在普罗旺斯街道上的那个大太阳下,我有些眩晕了,我看到了西柔,这个毕业后了无音讯的温柔女人。 他的手被一位高大的男人牵着,一脸幸福的模样,她仍然是那样柔弱,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她转过头叫:“是柒七妹妹么?” 再见面是心底已没有了隐忍的恨,她仍把我当做乖巧如绵羊的妹妹,拉着我的手聊了好久。 穆斯颐没和你在一起么?“我只是一脸苦笑的摇摇头,西柔一脸诧异,”我和他分手是因为他告诉我他爱上了你,不过说实话,这让我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呢西柔的话让我突然恍惚起来,我分不请了,哪里是真,哪里是假。 我刹那间楞住,怎么好象是一场永远看不请结尾的游戏。 六 “木斯颐,我必须要弄清楚,你知道不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或者,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之后,我的心一下子空了,错综复杂的问题绕的我脑子已经乱了。 可是,穆斯颐何以在这场爱情游戏中如此镇定? 我不是含糊过日子的人,穆斯颐骗了谁?我?西柔?兮兮?还是他自己? 我只是想要他告诉我谜底,让我彻底的失望也好,让他狠狠的次我一刀或者让我开始恨他,那样我会明明白白的流泪。 我一直很坚决的以为兮兮和穆斯颐他们都欠我一个解释,所以我要讨过来,因为我是一个固执的女子。 七 “木兮,是我。”“木兮?柒七,你从来都没有这么生疏的叫过我。”“是么?以后连这样叫你的机会都没有了。”“柒七,你在说什么啊?”“木兮,你很够意思那,真是对我好的没话说,不是说你怀了穆斯颐的孩子么?有本事你怎么不生下来那?”我近乎疯狂,“柒七……我……我……对不起……我只是……”“对不起?别,我受不起,我*怎么就认识了你这么一个朋友?木兮,我曾以为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呢,呵呵……”“柒七,你别这样,柒七,对不起,我……”听筒里传来低低的哭泣声,“木兮,我告诉你,我要告诉穆斯颐,让他知道所有的一切,所有……”“不,别,柒七,求你,不要,我真的很爱斯颐,我不能失去他,而且,我现在,真的怀了他的孩子……”“斯颐?呵呵,木兮,我真的开始恨你了,不,还有穆斯颐,我恨你们……”挂上电话就突然间不知所措了,觉得自己有点*。 木兮真的有了穆斯颐的孩子了,即使他再爱我,我们又怎能一起厮守,那么,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告诉他这一切? 我真的像个刺猬呢,非要把每个人都刺的伤痕累累才罢休,可是这次,我真的累了,蜷起了身子,让坚硬的刺狠狠的扎向了自己,让自己彻底清醒。 好象自己上演了一场闹剧,我和穆斯颐,永远都不会再有交集了,永远不会了…… 八 我还是选择给木兮发最后一个邮件,告诉她,曾经他们是我最爱的人,而现在,却成了我最恨的人,我不会祝他们幸福,可我不想再做那根刺。 那一场繁华而虚幻的梦终于过去,轰轰烈烈的却只有一个人的爱情而已。 结局只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们都幸福,这样就好。 可是,又有谁知道,当他们开心的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只有我独自一人躺在手术床上,手抓着床单,任那个冰凉的仪器*我的体内,肆意搅动,又有谁知道,这钻心般的疼痛,只为拿掉那个本该属于我和他的幸福。 第三十九篇 倾情一生的爱恋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那种温柔体贴的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他会不会*。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原来,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四年的大学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始终是要嫁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第四十篇 永难忘却的记忆 “我不允许你跟他来往。”妈*话很决绝,根本不容否定。 “我就是喜欢他,你管不着。”紫格也很倔强。 “我管不着,是谁把你生下来,又是谁辛辛苦苦把你养大?我管不着还有谁管得着。这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人。你听我的话,我不会害你。”妈*脸色铁青。 紫格夺门而出,妈妈拉也拉不住。 下着大雨,紫格就这样跑了出来,一件衣服都没有带。 紫格已经分不清自己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可是当她出现在轩晨的面前的时候,就是全身湿透。 轩晨打开门,拉了她进来,怎么全身都湿透了? “让我住在这里好不好?我不想回家了。”紫格轻轻的摇了摇轩晨的手臂。 轩晨拿出毛巾帮女友擦,“擦干再说,别着凉了。” 紫格温顺的让轩晨帮她擦干身体,“换上衣服吧。”轩晨递给她一套自己的家居服。 紫格身形高挑,只是比轩晨瘦削,穿上衣服更加楚楚动人。 “紫格,你回家吧。”轩晨反而劝她。 紫格紧紧的抱住他,“不,我不走。”非常的任性,也奇怪,只有抱着他,她才觉得有一丝温暖。 轩晨轻轻的推开她,“紫格,别太认真。别对我太认真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很严肃。 紫格注视眼前的这个男人,有着一张很好看的脸,但是始终桀骜不驯的男人。 他有一双很大很明亮的眼睛,但是此刻眼神很冷,一点感情都没有。 “可是我爱你。”紫格做最后挣扎。 “紫格,我也喜欢你,可是永远不会爱你。你知道的,我这样的人,不会为任何人停留。”轩晨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十分冷峻。 紫格听了这话,仿佛心脏停止跳动,一时间,世间万物与她无关。 “我们不是一直都好好的吗?”紫格低下了头,脸色苍白。 “紫格,你要明白,我们这样的关系是最完美的,目前,我没有任何准备要跟任何一个女孩子发展一段稳定关系。你喜欢什么时候来找我都可以,但是我不希望你住在这里,因为你不是唯一一个,你懂了吗?”轩晨坦白得让人害怕。 紫格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傻傻得坐在了沙发里,整个人被旧沙发包围着,可是纵然这样,她也没有一点安全感。 “我不想骗你,你看看,我手机里至少有20个以上女性朋友的电话,对我来说,你们是一样的。”轩晨的话一点点的击中的紫格心中最柔软的那个部分。 “我不想再听了,够了,你说这么多都是想赶我走,对吧,好,我走。”紫格忽然有了力量,站起来,“谢谢你最后告诉我真相。”几乎是哽咽着说出这话。 紫格几乎是跌跌撞撞的走出去,轩晨想扶她,她甩开他的手,“别管我,从此,你我再不认识。” 紫格忘记了自己是怎么走出那个门口。 等她回复记忆,她已经在一家医院里面。 “小姐,你醒了?”一把很好听的声音让她苏醒。 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天使,不,应该是一个护士。 紫格觉得很累很累,“小姐,你怀孕了,不应该去淋雨的。”护士温柔的提醒她。 “我怀孕了?”紫格虚弱的坐起来,轻轻的摩挲自己的肚子。 “对,小姐,你本身低血压,现在又有贫血现象,所以才会这么容易晕倒。”医生提醒她。 紫格一时觉得十分的迷惘,不再言语。 “小姐,你没事吧?”医生轻轻的摸摸她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怀孕的时候发烧对孩子会有影响。” 一连几天,紫格都有点闷闷不乐,准确来说是很呆,大部分时间都沉默不语,看着窗户发呆。 “小姐,要不要通知你的家人?”医生问她。 紫格摇摇头,“不必了,我这几天好多了。” “医生,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你能不能帮我安排一下?”她冷静的问。 医生一时间不说话,只是凝视这位长相十分出众的女子。“这样的话我们要转到妇产科去,但是我劝你慎重考虑。” “无需考虑,我可以自己签字。”哀莫大于心死,紫格的心早已死去,此刻不过是行尸走肉。 任医生只得将她转到妇产科。 妇产科的陶主任是个中年女子,短发,能干。 她也有个这样年纪的女儿,看见紫格,顿觉凄凉。 “我先帮你安排一系列检查,要先检查是否宫外孕等。”她平静诉说这些。 紫格早已不再关注自身,她有种感觉,灵魂在嘲笑着这个软弱的身体。 “身为女子,记住以后要爱惜自己的身体。”陶主任语重深长的劝告。 紫格忽然哭泣,掩面,泪如雨下。“我愚笨,以为对方会爱我一生,没想到只是一场游戏。” “我舍不得宝宝,真的舍不得,可是如果留着它,如何过以后人生?” 陶主任轻轻拍她的背脊,“世事总有解决办法。” “我看过堕胎的片子,我知道宝宝会很痛。”紫格潸然泪下。 “不会比做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更苦。”陶主任的话语也很轻。 “是否需要通知你的家人?”陶主任再次问她。 “不,我不想叫父母难堪,他们都是十分传统的人,我的所作所为,他们无法接受。没关系,我做的事情自己会负责。”紫格止住哭泣,坚强起来。 陶主任十分同情她,她十分年轻,还不到25岁。 那次手术,在紫格的脑海里是一个噩梦,但是也是她再世为人的一个分水岭。 她永远不会忘记,手术后,她是怎么样的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屋。 身体空了,她感觉有些东西永远的失去,她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什么决定。 休息了整整两个月,她才去找工作。 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刻意的隐姓埋名。 不仅隐姓埋名,她连自己的打扮也刻意的朴素,就是不想任何人留意到自己。 工作努力上进,她只是再无欢容,公司也不少男同事邀约,但是她从来不肯答应。 又过了三年,她才慢慢恢复过来。 忘记他,一定要忘记他。 几乎每天,她都这样告诫自己。 遇上柏锋是个意外,泊锋很有耐性的等她,很有诚意的追求她。 只是紫格,余生都将带着伤痕做人。她很想把最好一面拿出来,可是她已经没有最好一面了,现在的她,刻意的淡漠。 柏锋没有逼她,只是慢慢的接近,慢慢的用心去感动她。 直到那天,紫格在路上见到轩晨,这个她一直努力忘记却无法忘记的人。 他老了许多,这是自然的,其实3年前,他也不年轻,他当时已经是38岁,41岁的他,已经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猥琐男。 突然释然,原来时间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她最终还是心平气和的和柏锋在一起。 第四十一篇 不再与爱情擦肩 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的女友名叫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我追求她,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里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的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但我未忘记职责,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地说,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开的车子,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贴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象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防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的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像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躺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只是冷冷地把台换来换去,林忆莲正自怜自怨地唱着: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啊?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粘粘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了。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高,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搭搭的滴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进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腊黄地出来。我问她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得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刮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吗?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时,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 是要出国上学,我这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第四十二篇 那飞鸟般的爱情 晓平的小名本来叫小平,家人一直都这么写。只有晓芸在他们通信的时候故意写成晓平还坚决不改。几次署名之后,小平就把自己也写成晓平,因为这样两人名字就很相近,小平心中有着朦胧莫名的窃喜。 那次见到晓芸,是考完中考的暑假,外婆带他去城住段时间,因为小舅爷在城的电影公司,那年晓平15岁,晓芸18。 在记忆中,晓芸是他的“阿姨”,因为晓芸的母亲与晓平的外婆是同事,晓平自小与外婆在城生活,外婆在银行工作,工作忙时,晓平就住在晓芸家,两个孩子在一起玩耍,虽然多数时候都是晓芸拿主意,但称呼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孩为小阿姨,对晓平来说一直是件很无奈和困惑的事,可外婆坚持。 那年,晓平至今还清楚记得见面的场景,当时晓芸正在看书,闻声跑上前来就拉住晓平的手,哎呦,晓平长这么大了,上次离开时还没上学呢。晓平的外婆说,快喊小阿姨。十五岁本是青春萌动的季节,晓平被长成大姑娘的俏丽晓芸所震撼,他呐呐地说不出话来,晓芸母亲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晓芸倒是娇笑着说,本来就是嘛。 晓芸带晓平去公园玩,还顺便叫上了他的同学,那时晓芸刚上大学,同学把晓平当成亲弟弟样对待,冷饮小吃买个不停,晓平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讨好晓芸。 三人一起划船,晓平主动帮晓芸提包、拿伞,看着欢笑的晓芸,他心底还是泛起少年的惆怅。 这是个多雨的季节,电影公司大院里,有户人家天天在放邓丽君的歌,且开的很大声,晓平就从那个时候喜欢上了其中的一首:小雨小雨下不停,心儿心儿跳不定,纱窗外爱的情侣,轻轻在那雨中行。低低头,轻轻问,你可知道我心情…… 纱窗外,庭院里没有爱的情侣,只有棕榈树在雨中婆娑,还有个少年长久伫立在窗前发呆,音乐悱恻缠绵,他的脑海里全是晓芸的靓丽影像,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盼望长大!青春期的他品尝到了思念的味道。 回到省城后,两人开始通信,内容无外是好好学习等等,晓平要晓芸的照片,并小心地把照片藏在书里,那时很流行枫叶当书签,可晓平知道,晓芸就是他最美的书签,早珍藏于心。 时光流逝,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几年的信积攒起来都有好大一堆了,外婆一直微笑着看着他们交往。从信中晓平知道晓芸要结婚了,未婚夫是晓平见过的那个同学,那小伙开了个工厂等等,咀嚼着晓芸的每字每句,缅想着晓芸娇俏的容颜,他将深深的渴望埋下,虽然这种渴望十分模糊,但是只要一听到邓丽君的那首歌,当年那窗前的雨,思念纠结的心就会浮现眼前,镜象里有两人蹲在晓芸家客厅围盆吃西瓜的欢笑,有晓芸甜美的笑靥…… 年轻的心是随性且不计后果的,裂痕在晓平的回信中产生。同室死党强有次看到晓芸的一张穿大衣的照片,问这是谁?那照片因为胶片质量的缘故,色彩有些暗淡,强说,有点老气哦…… 怎么会觉得晓芸老气?真不知道强的眼睛是咋看的!晓平仔细看看照片,晓芸比校园里的那些青春女孩一点不差! 出于男人炫耀心理,也因为心中所祈的完美,也许希望晓芸能寄张美艳风情的照片,晓平还是把这个意思委婉说给了晓芸听,晓芸很生气,回信很短,大致意思是,你要抓紧学业,我怎么说也算是你的小阿姨啊…… 接信的一刻,晓平被晓芸这句话击垮,年轻的他真的感觉幸福如烟火般易逝,他的心开始碎裂成片,他一直不清楚他和晓芸这样算不算恋爱,但不管怎么说,这段恋情就这样走到该结束的时候了,两人都自然地减少、疏绝了来往,几年中,他就完全失去了晓芸的消息,只是不管在任何时候,他都不能听到那首歌,因为再久远的时光也冲洗不掉记忆深痕,那纯真且美好的“初恋”,汹涌,如潮! 随着小舅爷和外婆的相继去世,城很快成为心中斑痕一点,粉色且纠结。这次重返城,是强的邀请,咱哥俩要聚聚了,来吧,我们不醉不归。强毕业后在城开公司,据说做的还可以。 晓平心中砰跳,在短暂思考后,他去了。 坐在强的车里,看着陌生的城市,他突然想到一个词,我们在同一片阳光下! 只是,晓云你在哪里呢?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但晓平的心中还是有偶遇的期待。 强的招待隆重且亲切!在酒桌上,晓平抵挡住了强和他两名助手的轮番轰炸,一直让自己保持清醒,强搂住晓平诡异地笑,平,看上哪个?说这话时强有点摇晃。 到歌厅后,强倒在沙发上打盹,晓平却真的把自己喝多了,灯火下,两助手星眼朦胧着、风情万端地浅笑着,把啤酒一杯杯劝进晓平的肚里!他来者不拒近乎狂放地喝着,桌上堆满了啤酒瓶。晓云你现在好吗,我来了,你知道吗?一想起自己就在晓云所在的城市,晓平就被一种感动温柔包裹着,不可名状的情愫*心间,挥之不去,他想去找找晓芸母亲,因为他只记得她父母家,时过境迁,不管地址变了没有,单位总还是会在的,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晓芸!只是,已经十多年了,真见面了要说些什么呢,面对晓芸说出他曾经的思念还是喊她阿姨?她有孩子了吗?晓平推开美女递来的酒杯站了起来。 在踉跄着去洗手间的路上,他又听到了那首歌,有客人在唱,他停下来把头靠在墙上,吵杂的音乐声中,这首乐曲有着独特的婉转悠扬,直入心扉!有服务生过来询问是不是需要帮忙?他摆摆手,闭上眼睛,“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你的音讯,我盼望,我盼望,你那爱的温馨。我等你回来,伴我雨中行……”隔壁包厢里的女子唱得如痴如醉,不用看,晓平都能知道她的表情!突然间,晓平明白了,时光永远不会倒流!三毛说的好:毕竟人是各自飞行的,交掌都不能够,彼此能看一眼已是一霎又已是千年了! 闭着眼,晓平感受着温热的泪顺着脸庞不停滑落的感觉,为曾经年少的他也为现在的自己,是啊,在短暂且漫长的生之涯,也许我们真的只来得及交换一个恍惚的眼神,便飞掠过,曾经的影像水月般支离,在心底透明成痂…… 晓平很快离开了城,走的那天,城还是一如既往地下起了细细的小雨…… 第四十三篇 是爱情还是暧昧 …… 拿一双暧昧迷离的眼睛看过去 却是碰了冷硬的壁 返身的时候 除了鼻翼上一层的灰 并没有昔日的优雅与满足 朋友桑是我们这一群八卦女人里,最有男人缘的。不只在网上桃花运旺盛,在现实生活中也无人匹敌,几句话就能将假装柳下惠的男人们打得落花流水。每次聚会,我们最大的兴趣,便是听桑如何又搞定一个纯情男人,或者最近又有哪个少妇的男人,被她得意地涮了一把。 但桑并不是一个滥情的女人,她的所谓桃花运,大多数都只是暧昧而已。有那么四五个,非要跟她来真的,她便立刻收兵回巢。用她的话说,她只是发泄一下无处可施的荷尔蒙而已,或者,调戏一下那些看见漂亮女人便垂涎三尺想占便宜的男人。所以如果我们这个圈子里要评选年度大奖,她当之无愧应是不惜牺牲自我讨伐男性的女中豪杰。 大多数时候,桑的暧昧都会让男人很快上钩,并在他们欲罢不能的时候,优雅转身,另寻他人。但也有时候,这样的暧昧会落了单,找不到润滑进驻的通道,只能徘徊一阵,郁郁返身。 一次桑在咖啡吧里,胡乱翻一本畅销书消磨周末无人相约的时光。很快对面坐了一个看上去还算养眼的型男,他只要了一杯咖啡,似乎是在等人。桑假装漫不经心地看他一眼,恰好型男也朝她看了过来。对视的那一刻,型男主动朝桑绽出杀伤指数为百分之八十的笑容,而且点头说一声“你好”。 桑看得出那一刻的型男有可资利用的慵懒闲散的时光,具备滋生暧昧情愫的时间标准,于是便娇媚一笑,柔声道:你常来这家咖啡馆么?型男摇头:只是偶尔路过时会进来坐坐。暧昧之后互不打扰,各自上路,成为再不相识的陌生人,这是暧昧成功培育的另一重要条件,桑喜上眉梢,波光流转,顾盼生情,直让那型男忍不住,又问她一句:你对网上来去迅疾的情缘怎么看?桑听了便在心底笑他,果然被她的妖媚迷住了,才不过是两句就开始引她朝暧昧的迷路上去,不过今天倒还真是闲得无聊,想要探测一下这貌似体面的男人的深浅。 于是桑故作清纯笑道:我还是更喜欢现实中的两情相悦的浪漫情缘,网上的东西,似真似幻,谁看得清那情感的真假呢。我是宁肯坐在这里和你聊几句天,也不想谈什么无疾而终的网上爱情的。型男在这句话后竟是低下头去,有些羞涩地搅了搅手中的咖啡,这才抬头笑道:谢谢你的喜欢。 桑就在这时,将手适时地放在离型男的咖啡距离最近的地方,又朝型男暧昧一笑:知道么,我会看相的,你的脸上,写着近期,哦,或许就是今天的某个时刻,会有一场非同寻常的艳遇。 话说到这里,按照桑的经验推断,一般好色识趣的男人就会主动凑上前来,陪桑将暧昧进行到底,一直到一杯咖啡喝完,两个人在眉来眼去里,过一把言语的活色生香的盛宴。 可是却不承想,型男一下便收敛了笑容,冷淡道:对不起,我不缺艳遇,我只想要偶遇,你我都认错了人。说完了型男便站起身,收拾了东西走人。在桑还没有来得及脸红之前,他又看她一眼,说:你手里的那本关于网络情缘的书,我也刚刚看过,一直都很想找人聊聊的,不想却总是不能如愿。 桑这才恍悟,型男开口的第一个问题,原来并不是因为暧昧,而是因为爱情,具体一点,是想同一个对爱情做过或者想做认真思考的异性,度过一个与暧昧无关的相聊的午后。 可惜只想征服男人***的桑,拿一双暧昧迷离的眼睛看过去,却是碰了冷硬的壁,返身的时候,除了鼻翼上一层的灰,并没有昔日的优雅与满足。 据说桑之后便对暧昧渐渐生了厌倦,开始折身,像我们这类有色心没色相的女子们看齐,将这些暧昧,专一地投入到一个男人身上去,并盼着这一程付出,能在秋天,有好的收成。 第四十四篇 藏在心底的秘密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见人就会拘谨的青涩男生,刚刚从西部边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上海读书。那种无人结伴的落寞和孤单,每到周末大家纷纷出去跳舞歌的时候,就会愈发地深下去一层。幸亏所学是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所以别人游玩嬉闹的时光,他全都去泡了图书馆。这样的努力与勤奋,让他不过是一年,便很快地在同系的学生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被许多女孩子仰慕且爱恋着的优秀男生。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优秀”,在世俗人的眼里,其实是不值一提。有谁会知道那些设计方案的背后,他一个人省钱啃泡面的苦涩?有谁看得到他平淡面容掩盖下的,那与生俱来的胆怯与自卑?他不过是一粒被大风刮到上海来的蒲公英的种子,能不能落地生根,连他自己都迷茫惆怅。所以,那些外人的羡慕,原是些落日洒下的余晖,与他这粒在水泥地上,被人漠然践踏的种子,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此当有人将系花涵的情书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如许多人想像的那样,骄傲自得,或是拿出去炫耀。他只是将这封写得热烈奔放的情书,塞到一摞书的最下面,而后,继续过自己了无牵挂的清贫生活。 但是涵的情书,还是一封封固执地写来。他还没有想好怎样回绝,涵就直截了当地来找了他。当着舍友们的面,涵冷冷丢给他一句:连一份爱情都不敢接受,算什么男人!他的脸,在一阵哄笑声里,腾地红了。他很想问问涵,为什么要爱上他呢?一个小城来的穷小子,除去出色的成绩,还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被男生们众星捧月般追求着的女孩,死心塌地地爱着?但终究还是一个男人的自尊占了上风,他略略羞涩地抬头,笑望着涵,说,其实,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 他与涵,至此便成了系里公认的最幸福的情侣。他的确是深爱着涵的,涵的美丽、聪慧与时尚,常常让他觉得即便是自己付出了所有,也不足以偿还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欢喜与甜蜜。他因此便加倍地对涵好,不仅风里雨里地帮她提水打饭送早餐,尽一切男友该尽的职责,而且甘愿放弃许多次参展的机会,只为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帮涵参赛。涵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地在专业上如鱼得水。她又本是擅长交际的女子。系里的老师,便慢慢地开始器重她,将一些大型的活动,放手交给她来主持。涵这块玉石,在他的雕琢下,渐渐将那温润迷人的光泽,晨曦一样,透射出来了。 涵的声名,就这样开始高出于他。而风言风语,也渐渐像那秋日的树叶,旋转着一片片飞来。他本不想理,但它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恼人地来碰他一下。他并不确定,那些流言,是否为真;他也不知道,涵给他的这份爱情,到底会维系多久。但他的心,却是明白无误地确信,爱情,曾经在他与涵之间,停歇过。如果它真的疲了倦了,想要飞到更高的枝头上去,那么,他并不会强去挽留。因为,他本是那最卑微的一粒,而涵,在他的心里,当是那歌声嘹亮的云雀。他隐在白桦法桐的下面,听到她悠扬婉转的歌声,就已是满足,可是她却飞来,给他最温柔最缱绻的停靠,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在涵时冷时热的爱里,抱怨,抑或难过? 四年的大学,很快便到了尽头。而这段只一个人全心付出的爱情,他亦知道,是该到了凋谢的时候了。他与涵,都各自忙着找寻工作,彼此并没有说再见。那心,却是凉了。但是当系里贴出留校候选人名单的时候,他还是像往昔一样,略略迟疑,为了涵,要不要放弃这次竞争。涵却是先来找了他,问他可不可以将候选人初赛时必须提交的设计,交给她参考一下?他看着涵眼睛里熟悉的一抹柔情,很轻地反问她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张设计图,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斟酌,便被涵交到了系里。两个星期后,宣传栏上贴出的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里,并没有他。但涵的名字,却是高高地排在了第一位。他终于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嗅到了离别的浓郁感伤的气息了。 一个月后,系里一个老师给得意的弟子饯行。他与涵,都被邀请了去。一行人里,除去留校的涵,皆有了很好的归宿,只有他,最终选择了一所西部偏远的城市。他走过去为老师敬酒的时候,老师突然很惋惜地问他一句: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这次参赛的设计,如此拙劣?他怔了一下,但随即在对面涵慌乱的视线里,笑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关键的时候,错失了而已。那场聚会结束的时候,涵没有走过来向他道别,他亦没有像无数次设想的那样,最后送涵一次。他只是穿过满地的狼藉,走到涵的身边,在一室的喧哗里,低声说:你要好好的,我也会。 他一个人在夜色里走了许久,才看到了那条短信,是一个并不是很熟识的同学发来的,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你错过了复试的机会,为什么涵能够最终留下?如果不想带着遗憾结束你的这场爱情,那么就发短信过来。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回复过去: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因为,有些秘密,我宁肯不去知道。 他知道,这不是欺骗自己。他想要的,不过是许多年后,一场不含丝毫杂质的初恋的回忆。而那秘密,就让它在岁月里,远远的,朽掉吧。 第四十五篇 秋风吹拂的爱恋 又一个秋天到了,树叶已露出了一丝疲惫,风轻云淡,有令人舒适的温度。女儿三岁了,我决定带她到我农村的老家,去那里认识乡村热闹的秋。自从十八岁与父母一起搬到市里后便很少回来,即使回来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这是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老屋还在,在一排排新盖的房屋中独显沧桑,门前那棵小梧桐树早已长成了一片浓浓的绿荫。心情一下轻松了好多,一草一木都那么亲切,都那么熟悉。贪婪的做几个深呼吸,由内到外感到一份属于乡村的清新,闭上眼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属于那无忧无虑的年纪。 稍做休息,便迫不及待拉着女儿扑向田野。地里的庄稼早已收割完,规划整齐的田里新种的小麦已伸出嫩嫩的芽,此刻正在风中柔弱的摇摆。空旷的田野上一垄垄的淡绿舒缓了我眼球的压力。我和女儿嘻哈走着,偶尔飞过的蚱蜢便成了我们追逐的对象。心里开出一朵大大的心花,洋溢着许久不曾有过的快乐。 “妈妈,那是什么?”顺着女儿指的方向,一座孤零零的坟立在田野里。我一时语塞,不知该怎样跟女儿解释“生死”如此沉重的话题,便拉着女儿的手往回走。一声轻轻淡淡的“风儿”并未引起我的注意,女儿摇摇我的手轻声说“妈妈,叔叔叫你。”回过身近视的眼睛看到一张模糊的面孔,正当我努力搜索着与这张面孔有关的一切线索时,他却笑了。当他露出那颗可爱的小虎牙时,“卿”名字似乎没有经过大脑便从我的嘴边溢出。“好在没让我失望。”他帅气的笑里怎么带着一丝苦涩的味道?是我的错觉吗? “怎么舍得回来啦?”“我有你说的那么忘本吗?平时只是忙了点,这可是我*的故乡啊!”我酸酸的拽着文。他打着停的手势,“都当妈妈了,怎么一点都没变?我这刚说一句,竟引出你一箩筐,从小到大在你面前我只有认输得份。”望着他肩上扛的星羡慕的问“探家?”长长的一声叹息随他回望的目光竟是那座孤坟,“那是我父亲,今天是他的忌日。”我能说的嘴“短路”了,看他伤心的模样竟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女儿不知何时已挣脱我的手,像脱缰的野马在田野里跑,也只有这样的年龄才不会有哀愁吧? “坐坐吧,好不容易遇到你这个大忙人。”他的伤感似乎更为浓烈。我顺从的坐在他身边的田垄上,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的目光似乎飘向远方,纠结的眉头似乎在为什么事而烦恼。“闷葫芦!”我轻轻的嬉笑,从小到大内向性格的他一直被我这样戏称。他无奈的笑了,笑容却渲染了他的忧伤。 成熟了带着军人威严的他已不再是以前的小毛孩,而我也已为人母,话题很自然的打开,从小时候一块写作业,一块下河玩,到我怎样捉弄他。没想到我们对这些记忆都是如此清晰,一时的错觉让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昨天。“可惜,我们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怎么没能成为恋人呢?”我没心没肺的开玩笑。他淡笑的脸却在刹那沉寂。我有点尴尬的望着他,轻轻转过头对上我双眸的那双眼里流露出一丝悲哀,而我满脸的疑问更加重了那种悲哀成份的存在。似乎从遥远的地方飘来的声音“风儿,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你?有些事藏在我心里压的我好苦,如果告诉你,对你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却又非我所愿。”“什么事?”话一出口,我却茫然了。“再见你不知何年何月,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份你不知道的感情。”我呆了,虽然我承认我在感情方面一直是没心没肺,后知后觉,但如果说有一份我不知道的感情,我的确有点震惊。带着淡淡幽怨的声音从他口中艰涩而出:“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总爱跟你一块写作业吗?知道为了这件事我跟别的男同学打过架吗?”见我沉思,他接着问:“知道我父亲为什么让我留级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上军校吗?”这一连串的问号让我措手不及,真不知该怎样回答。小时候的我如同男孩子般淘气,性格豪爽。我却从未想过学习在班里第一名的他为何总找我这个成绩平平的一块写作业,只知别的男同学嘲笑我是他的“媳妇”而被他狠狠揍了一顿,他这个乖学生也被老师罚站一上午。这件事没有特别记在我心里,那时可能被他呵护惯了,已经成了习惯,也许还是我后知后觉的性格让我在那时成为“红颜祸水”而不自知吧!“最了解儿子的莫过于父亲,他以我成绩下滑为理由让我留级了,其实为这件事我跟他哭过、闹过,最后还是争不过只得放弃。”听着他说,我的心继续下沉,现在回想自他留级后每碰到他的眼神中一闪而逝的哀怨,此时便有了好的解释。“小时候我曾问过你长大后要嫁给什么人,当时你一脸崇拜的回答”军官“从此上军校成为一名军官便成了我唯一奋斗的目标,当我考上军校时正赶上你搬家了,当我终于成为一名军官,而我认为我终于达到你的要求有资格跟你敞开心扉时,你却嫁人了,而所嫁之人却并不是军人。命运总在跟我开玩笑,我一直的努力,一直的梦想,就这样碎了。”原来情根在那时便已深种。风淡淡吹过我,掠过他,心里有一丝酸楚,为他,也为一份不可能的感情,不想碰触;不想泛滥。婶子不知何时来的跟女儿去了菜地,看女儿忙活的身影我便知她正开心。 “这就是你到现在还未成家的原因吗?”“是”回答简单而直白,我们毕竟已经错过了,成了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他有他的路走,我有我的桥过。人生错过的又岂止一次,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感觉心里沉甸甸的。“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厚爱”这或许是我唯一能说的。错过人生路上的一段风景就不必再惋惜,路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道理或许谁都明白,如果是轻易能放手的,他又怎能坚持到现在? “走吧!”他的手伸到我面前,修长整洁,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手轻轻的碰触,他若有若无的僵硬让我有一丝心痛。沿着小路走着都沉默的两个人,前面就是岔路口,他停住,回头望着沉默的我“还真不习惯如此沉默的你,怎么不说话?是在笑我为什么这么傻吧?”我愤愤的瞪了他一眼“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他笑了,那笑容里有包容还有淡淡的宠溺。“这才是原来的你呀!都过去了,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只希望这份情成为你心中偶然开过的花,能为你留一份馨香。你幸福,我也幸福。”我知道话虽然俗套,但我在他眼里看到了纯真的诚意。“谢谢你给我今天的这个机会,或许多年后会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也是自己给自己最好的交代。”“向左走,向右走。”我似梦呓般轻轻呢喃,这个故事的主角竟然会是我?望着他艰难迈步的背影我呆立着,转弯处回头的他依旧是包容中带有淡淡宠溺的笑。 清爽的风吹乱了我的发,知道了一份意外,心情如此沉重。错过的就已经永远错过了,只有祈盼时间能为他疗伤,而我的世界亦不会因此而改变。抖落满身的灰尘,迎着沉醉的秋风,踏上我回家的路,而那份意外会成为我心底最深处永远不可触及的回忆。 第四十六篇 那年,花开开落 坐在轮椅上的那个男孩时常想起那个自己深爱的女孩,更确切的来说,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的时间,现在的她不知道在天国那边还好么?隔着那片灰黄的阳光,依然看见一个清纯如月的女子站在风雨中…… “你怎么老是盯着我啊?”女孩幽幽的问。 “因为我喜欢你啊!”男孩肯确的回答。 “可是你那目光像是要把我吃掉似的,”女孩若有所思的道。 “吃了你我就可以一直把你放在我的心里啊!”男孩还是那么理直气壮。 “***,你怎么不说我是你的优乐美,这样就可以把我捧在你手心?”女孩着急了,她不明白每次他都是那么有理似的。 “额……那个,我好像没有周杰伦那么有才,只是我比他帅多了。” “某人脸皮真厚啊,也不照照镜子!” “可是你喜欢的是我而不是他啊!” …… “喂,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伤心么?”女孩忧深思远的问? “傻瓜,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我很自私的。”男孩郑重的道,没有任何犹豫。 “可是……” “没有可是,你就是我的,跑也跑不掉。”男孩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他已经回答了很多次,而且每次都是给的一样的答案。 女孩看着她这深爱的而又深爱自己的男孩,默默的沉思着,但是,谁都没有注意到女孩那坚定的表情里,闪现出一丝忧愁。 春暖花开至花开花落,春归去,人伤情。黄昏里,淡淡的眷恋,淡淡的依恋,事隔多时,你在它方还好吗? 和她相遇在那个美丽的季节,她说她爱丁香花,我看着她那期待的目光,我把自己仅剩的那朵送给了她,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很美丽,清秀的脸蛋印着一个深深的小酒窝,旧式的马辫子一点也不显示着老土,反而犹如邻家小妹,一次的印象,却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 “这位同学,我可以坐在你的旁边吗?”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有点感觉到意外,放学过后到图书馆来的同学几乎微乎其微,转过头来,咦?这不就是我送了一朵丁香花的那个女孩吗?的确是她,不知道是上天有意还是无意的安排,我们再一次相遇了,我知道,也许这就是给我的机会,从她进来,到选择书籍,我一直在观察着,默默着记住她在那一类书籍徘徊得越久。手上选择的书又是那一种书籍。当然,我只是装作不经意在她身边,其实我并可以不用那样做,自己就是图书馆的管理者,去询问和勘察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也许是激动,此时却是足足做出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实例。 她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以后的每一天,她都会来这里,渐渐地,我发现她不只是看一些学习上的知识,还迷恋一些小说,特别是属于青春校园小说,她很认真的看着,时而不时却露出那个可爱的小酒窝,很甜很美丽,也许就因为她爱看小说原因,我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渐渐的熟悉了。 “给,这个你找了很久了吧?”我把一本属于校园封面的书籍不经意递到她眼前。 “嗯?啊!你怎么会有(丁香花)这个本书?我可是找了好久好久勒!”她激动得反射性要抢过去。 而然,事情却不如她意,一个小小的意外,她的脚拌在了课桌。 “啊!”……伴随着一声尖叫,然后,我知道,完了。她整个身体扑向了我,砰的一声响,那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那一刻,我们不知道有多么暧昧,我只知道,我的初吻就这样不翼而飞了,她的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看(丁香花)这本书?”久后,她红着脸,眼神不敢对视着我,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小孩似地。 “我还知道你更喜欢丁香花!”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红扑扑的脸,说有多可爱就有都可爱。 “你怎么好像很了解我似地?” “你忘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不就期待着那朵丁香花么?” …… 就这样,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双方都在乎着,即使没有点破,也许美好的时光往往过的很快。想想,和她相识到现在,早已过了整整一个月。三月,给我暖暖的春意。落花流水是一阕婉约动听的歌谣,那远方的一处,桥影、树影婆娑,相恋的身影投射在碧波里,是平平仄仄的韵脚。原来,相恋的事是那么的快乐,自己不知不觉的嘀咕着,时常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那个喜欢看(丁香花)小说,那个喜欢丁香花的女孩,我们这样算是相恋嘛?飞鸟的掠影在电线上尽情谱写五线谱的曲调。虫儿的咿哝融入春天的夜里,一点也不显着安静。 原本以为,上天给了我幸福的方向,可是没有想到,实现却不如我意,上帝给了我希望,却不留给我幸福。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女孩小心翼翼的问。 “怎么突然这样问我?”我满脸疑问。 呵呵,你不用回答啦,我想去看丁香花,你可以带我去吗? “嗯,可以,过一段时间吧!” “那个我……好吧,我希望你早点带我去看,我怕我以后没有时间。”说完,她默默地离开了学校,看着她那离去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她是那么是孤单,那么的憔悴。 朦胧慢慢的笼罩整个山川,天边只剩下一道晚霞,夜色也渐渐地浓了起来。那芽弯月不知什么时候已悄悄地挂在天空。华灯初上,霓虹闪烁。那一抹晚霞暮霭沉在了那个夜里,如同浸润心灵的淡茶,袅袅。 三月最后那个深夜,我依旧如故的在图书馆里整理白天被所被烦乱的书籍,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她正躺着洁白无痕的病床上,消受的面容,一点都不像昔日那个可爱漂亮的女孩。坚定的表情里却是一丝丝忧愁,她喜欢他,但是却不能表白,他喜欢她却不能接受,我不想让自己心爱的人为自己而伤心,女孩像是做出了很大的抉择。 如故,第二天,女孩没有来上课,也没有正常的来看书。听她的同桌说是请假了,是她家长来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终于繁忙的一天课程终于结束了,我照常的那个时间,打开图书馆的门,渐渐等待着,希望她今天会来。就这样行行色色的人来人往,只是却少了她的踪影,我想今天她是不会来了,此刻的我才明白,原来等待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第三天,还是不如我愿,没有她的消息,时间点点滴滴就这样过去了,只是我还记得,那天,最后她离开学校的那天,给自己的感觉,感觉好像很忧郁,那一幕,我却永远忘不了。 “爸爸,你就给我一天时间吧!我真的很想去见他一次,他答应我的,她要带我去看那紫色而又美丽的丁香花。”看着女孩可怜巴巴恳求,女孩的爸爸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这是一个中年男子,穿衣着扮着一身西装,看上去就属中层文化的职场人,只是从那憔悴的脸上跟这身装扮一点也不般配,是啊,想起了几年前,自己深爱的那个女人,就像现在他最爱的小艾艾,消香玉损,而然,他却毫无办法的去阻止这一切,他恨老天,为什么对他这么不公平,为什么对自己最爱的艾艾也是这么不公平。为什么自己深爱的这唯一的女儿,却遗传她母亲的这不治之病。为什么啊…… 中年男子沉思了好久好久,最后还是默默着点点了头,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快乐,所以,不管怎么样,这几年来女孩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都满足了她,只是,他却拒绝了女孩交男朋友,他安慰着她说:“等你爱上某个男孩子的时候,你就明白了我所说的一切了。”他想,现在的女儿也能明白了当时自己给她的忠告。 黑夜悄悄隐入山谷和石缝,藏到浓密的树叶下,躲进洒满露珠的草丛中。高耸的山峰温情地微笑着,空中射来第一束阳光,只是多么美好的一个清晨。我漫步云端似地走在上学的路上,一切都是那么的习惯,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看着远远校园门口,还是那么多是同学,忙忙碌碌的赶往着。 “今天你可以带我去看花吗?”一个熟悉而期待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用看都知道,那个她,我喜欢的那个她,终于盼望到了。 “就要今天吗?不上课?”我有点疑问的道。 “嗯,就是今天,就现在去!” 柔柔的风满山紫色带着阵阵花香的丁香花,此刻我才感觉到,花原来是这么诱人,轻轻嗅着,淡淡的,拥有全部的馨香,就像我的爱情,没有一丝玷污,相遇的空间,时间,并不重要,然而,此刻的我们在一起就是全世界。看着她自我陶醉着,那一幕里,原来,我一直没有发现,她是那么的像天使,洁白的天使。我生命中的天使。 我悄悄地走向了她,她并没有发觉,我轻轻拥抱着,她并没有反抗,而是默许了我。我不记得当时在想着些什么,我只是知道,我很幸福,就算失去全世界,我也无所谓。 “我很喜欢你,我……”我郑重的说。 “我知道,我也一样,我想你多拥抱我一下,这样,我才能感觉到你一直在我身旁,”女孩打断了我的话。就这样,我一直拥抱着她,说着眼前我们相遇的那快乐的时光,说我们未来。说着说着,她主动的吻上了我,就在着开满花香的瞬间,那一次,我们彼此生疏的吻证明了我正式和自己心爱的她交往了。 我记得,五年前的那一天,也是我们相爱后的第二个礼拜,传来了我心爱的她的病逝,原本我以为她说的是事实,她要休假去看她那最疼爱的奶奶,过几天就会回来的,要我好好的照顾自己。原本以为,我深爱的那个女孩,她还会在回到我的身边,可是她却……那个时候,心里好乱好乱,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拼命得赶往中心医院,我相信,他们都在骗我,都在骗我,她答应我的,我们永远会在一起的。 而然……滴滴……一阵急促的车喇叭响起,一声惊天的尖叫声在我耳边响起,突然,我感觉我的全身都没有知觉似地,奋力的想爬起来,却无能为力,我只是怎么了?我还要赶着去看她,我深爱的她那最后一面。我勉强自己,自己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一定不能睡着,一定可以撑下去的。模模糊糊的视线,那些好像又在嚷嚷不绝的人群都在看着我…… 当我努力的睁开眼睛时,却看到了我最亲近的爸爸,只是一张憔悴而又担忧的脸显得更苍老。旁边一位身穿白色且白色帽子的漂亮女孩正在用一些我不认识的东西晃来晃去,那是多么眼熟的一幕,对了,是在电视里的医院…… 不久的日子,我终于有了力气爬起来,只是,我的双腿却永远的不听我的使唤,再努力也没有用……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花儿枯萎的时候 当画面定格的时候 多么*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飘啊摇啊的一生 多少美丽变成的梦啊 就这样匆匆的走来 留给我一生牵挂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满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城市间多少烦恼,从此不必再牵挂 …… 日子里栽瞒丁香花 开满紫色美丽的鲜花 我在这里陪着她一生一世保护她。 在这开满花香的季节里,在这开满丁香花的山上,不远处,一个男孩坐在轮椅上清唱着这首充满悲伤的歌曲。 朋友说:丁香花开,丁香花落。 花开,我们沉醉于它的芳香,摄猎着它的甘甜,享受着它的绚烂,却从不曾预想过它的一朝花谢所给人带来的感伤……竟然远比花香浓烈呛人。 花落,美丽褪去,满天飞花,当我们双手碰触到花瓣的一刻,随风飘远,抓不紧,无休无止的不舍,却也不曾想起,花开的瞬间曾带给我们幻美……竟然盖不过此刻的枯萎、绝望。 第四十七篇 随风飘逝的诺言 那个寒冷的冬天,雪儿刚满八岁,一个噩耗彻底改变了雪儿的命运,她的双亲同时离开了她,在残酷的现实面前,雪儿只能跟着奶奶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在凄风苦雨中熬过了无数个饥寒交迫的日子。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雪儿忧郁、自卑、更自闭,自尊心深深地受到了伤害,为了生活,她早早的就出来工作,为的只是能让家人有一口饭吃,她只能在匆匆岁月中苦苦的煎熬着。 在***期望下雪儿终于和阳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阳牵着雪儿的手说“我是皇上,你就是我的皇后,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对你不好,再也没有人会欺负你,因为有我在你身边,我会让你永远幸福,快乐!”从那一刻起,雪儿无比的幸福,她终于找到可以依靠的港湾了,再也不用过那种无依无靠、孤独,无助的日子了,那个港湾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让她依恋,时时刻刻她的脸上,她的心里都洋溢着幸福,她沉浸在这份幸福里,甚至感谢上天让她这么幸福,以前受过再多的苦难都可以抹去,因为现在有他。 就在雪儿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一个女人悄悄地走进了他们的生活,雪儿虽然察觉到了一点点,但是她没有做任何措施,因为雪儿深深地相信阳是不会背叛她的,更不会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在雪儿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伤害她,背叛她,阳也不是其中那一个,阳就是雪儿世界里的太阳。所以雪儿抱着这个信念,对阳深信不疑。就在这个时候,刚好家里有点事情,雪儿要回家呆几个月去了,临走时,雪儿只对他最爱的人说:“你和她保持距离吧,毕竟只是上下级关系,你自己要有分寸”他满口答应了她。 雪儿回家后刚开始几天电话不断,慢慢的打他电话就开始了“要么关机、要么没说两句话就说忙、要么在开会,雪儿心想他真的很忙吧,她不敢多想,也无法意识到她幸福的蓝图正被一个无耻的女人篡改,慢慢的,几天他们没有通过一次电话了,就这样过了几个月,阳回家了,给雪儿买了几件名牌衣服,可是,见面时再也没有以前那种热情了,说话时心不在焉,雪儿明显的感觉到阳变了,此时此刻他心里装的满满的是那个女人,阳只是对雪儿说”我认她做妹妹了。他的言语,他的表情,让雪儿心里感觉到一阵阵刺痛。刚到家,那女人的电话就来了,当时只是说了几句话就挂了,说等会打给阳,可是,等了很久没打过来,雪儿看出了阳的坐立不安,强忍着那份酸楚对阳说:“你至于这样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平静地过着,直到有一天早上,她发现阳悄悄地躲起来给那个女人打电话,雪儿才明白,回家这么多天,每天他都会失踪,原来是躲起来给她打电话了,后来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间接的告诉雪儿,让她多点心眼,别把什么事情都看的太单纯了。雪儿和他吵了一架,他答应雪儿不认这个妹妹了,和她断了联系,事情就这样平静了下来。 公司安排阳去学习了,雪儿对阳说“反正我没上班我也去玩下吧”!他说:“我去学习,你去干嘛,在说这是公费的,你怎么去”雪儿妥协了,到了晚上十点多,雪儿睡不着忍不住给阳打电话,他说:“我在和老总聊天、谈话呢,等会打给你”然后匆匆挂了电话,到了十一点多,阳没有打过来,雪儿忍不住又打了过去,这下电话直接被挂掉了,再拨已经关机了,雪儿很无辜,只好带着一丝疑问睡觉了。一阵电话铃声叫醒了雪儿,是阳打来的,“我刚才和老总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刚才上厕所醒了给你打给电话说声,你好好休息”挂了电话,手机上显示着凌晨四点。两天后阳回来了,雪儿没有多问什么,因为在她的心底,他的王子不会做出任何事情让她伤心的。 又到了每月两天的学习时间了,他依然没让雪儿跟去,雪儿再也没有给他打电话。那个孤寂的黄昏,阳的电话来了“我手机没电了,现在在宾馆里充电,我上课累了,洗个澡休息下,等会手机充电了在打给你”阳匆匆的挂掉了电话,雪儿迷迷糊糊的吃完饭,躺在床上看电视,九点多的时候,电话响了,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阳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的手机电没冲起来,我现在跑到外面的公用电话亭打的,你早点休息,”电话匆匆的挂断了,雪儿有点纳闷,感觉有点不正常,可是,信念不容雪儿去多想。 阳回来了,雪儿帮他洗衣服,在口袋里发现了一张两人吃饭的发票,忽然间,雪儿一切都明白了,所谓天荒地老的爱情早就变质了,所谓的誓言也不过是一场云烟,所谓的信念根本就是自己欺骗自己,一切的一切在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就改变了,是自己不愿面对现实而已,雪儿哭了,撕心裂肺,是这么多年来最伤心的一次,曾经父母的离世也不过如此。面对发票阳只是承认了陪那个女人逛街,吃饭,就只有这些吗?这些就已经足够杀死雪儿一千次,一万次了,泪光中雪儿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阳编各种理由骗她的画面历历在目,如此丑陋的一颗心,雪儿厌倦了,解脱吧,闭上眼在准备跳的那一刻,***泪眼出现在雪儿的脑海,弟弟凄厉的呼唤在耳边响起,雪儿犹豫了,难道要他们在经历一次失去至亲的痛吗? 雪儿把自己关了起来,不吃不喝,她始终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三天后阳来到了她床前说“雪,这三天我深刻地感觉到没有你的日子我的生活毫无意义”当着雪的面,阳发信息给那个女人“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雪儿被阳那句话感动了,慢慢的好了起来,可是,当一个人漫步在小河边的时候,往事一幕幕在心头浮现,一切的一切已经是那么的毫无意义,曾经的信念、曾经编织的梦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一切都不可能在回到从前了,在她的心里不可能原谅阳,这个疤痕将永远烙在了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