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青春剧场--男孩、女孩自己的故事》 第一篇 遇上你是我的缘 浅语是北京一家大公司职员,32岁的她因为前男友的去世,至今都没成家。一个人,下班后的浅语总是很寂寞。 窗外很静,房间里也很静,浅语顺手从提兜里抽出一本小说,坐在凉台的躺椅上捧着书晒太阳,翻过了很多页,可细品品,却不知书里都说了些什么。初春的阳光暖洋洋地,浅语打着呵欠,昏昏欲睡,远处一群小燕子飞了过来,落在凉台的铁丝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有一粒雀屎掉在浅语手中的书上,浅语只好挣扎起身。 回到屋里,浅语才发觉强迫自己读书,是一种寂寞中的无奈。看看身边的笔记本电脑,她终于禁不住诱惑,在电脑上玩点游戏,听听歌也好啊!浅语这样想着就打开了电脑,可是,电脑一打开,她却克制不住自己,终于,还是上了和e话通,她想看看朋友们在不在,自从离开城市后,她就变成了隐身登录。虽然时间在淡化一切记忆,但上网好像成了一种无聊时的习惯,或许是一份思念的寄托,是一种希望中的企盼,虽然往昔已渐渐模糊。 人生短暂,却被苦难追随着,自从与林子相识,浅语就感觉苦难在渐渐离她远去,她情不自禁回忆起那段甜蜜的日子。 三年前的一个午后,浅语第一次去很远的地方看雨林,雨林是她初恋朋友,遇车祸身亡。从雨林坟上回来,在火车上,想起雨林,浅语万念惧灰,她把额头放在手臂上,低着头,不争气的眼泪一滴滴地掉在自己脚上。 这时,身边一个男中音说,怎么哪?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怎么哪…… 他一直悄声问。 浅语好不容易擦干眼泪对他说,没事。 他关切地说,你没有必要撒谎,你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你很伤心。 然后,他从随身包里拿出一个毛巾,离开了座位,不一会,他把湿毛巾递给浅语,浅语不好意思的擦了擦脸,看清面前站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子,一张俊脸很有韵味,神态有些像雨林,浅语突然*地对他说,如果爱我的和我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存在了,你说我还活着干什么?我活着不是行尸走肉吗? 哦,他愣怔了一下,小声温和地说,天下不是只有一个人适合你!你也不是仅仅只为了一个人而来到这个世界上。 如果能死,是种解脱。 但人活着还有责任,死或许很简单的,但是即便是死,很多时候,也需要勇气。 勇气?我觉得活着才需要勇气。 一个连死就不怕的人,还怕活吗?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总是好的。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那好,不要想不开心的事情。有时忧伤是一面镜子和灵魂深处的警钟,偶尔的发泄是必要的,只是千万别太迷失了自己,那样就有些得不尝失,该什么时候吃就吃,该什么睡就睡,日子就简单了,坚持走过一段时间,心态也就好了。 听他说完这句话,浅语有些震撼,她说,我已经迷失太久,已经找不到出去的方向,我现在喜欢忧伤,但我又不希望把这种忧伤带给其他人,所以常把自己隐藏,但越是这样就越觉得孤独,现在我觉得只有死才是最好的归属。 其实生活很简单,做个普通人就不会想多,不想多就不会烦恼。 嗯!我就是普通人,很普通。说完这句话浅语闭上眼睛。 他没有再说话。 下车时,他拿出一张名片,对浅语说,再伤心想不开时,就找我说说,有时诉说是一种减轻和解脱苦恼的最好良药。 浅语随手放进挎包,走下火车。 有一天,浅语要出差,清理挎包,偶尔翻出一张明片,姓名是:林子。工作单位:某大学。号是:3567*45。电话号码是空白。 拿着这张名片,浅语想了好久,突然想起半年前火车上的那一幕,她突然有些感动。 她上了,加了那个号码,但对方需要验证,她在验证中留言说,一个曾经被你拯救过的普通人。 出差回来的那天晚上,浅语刚上,就看见对方已经在好友群里,她点击说,在吗? 没有响应。 夜间十点左右,对方回了信息:你是谁? 我是一个曾经在火车上被你话语感动的人。 我就是看见你这句话才加的你,我怎么会拯救你? 你可能忘了,半年前,火车上有个掉眼泪的女子。 啊!是你吗?那个伤心欲碎的女孩。 呵!你想起来了? 是啊!我怎么会忘记那个伤心感染过我的人。 感染你? 是啊!我回到家后,很多天就忘不了那张让人痛惜的脸。 呵呵!那天,我是不是很傻,所以才让你同情? 不是,对你,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以至于现在还记得你,你现在怎么样? 谢谢你的那一翻话,我现在正在试着走出坟墓。 那就好,时间能淡忘一切不该存在的东西。 这天晚上他们聊了整整两个小时,下线时,浅语忽然感觉心里很轻松。 后来,林子就常常到浅语注册的话通房间听歌,刚开始,他们都只是礼貌地打声招呼,然后在歌声中各自去做自己的事。慢慢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浅语突然习惯了林子的问候和陪伴,虽然他们通常彼此只是相互发个咖啡。 林子从不主动告诉浅语单位、电话号码和通讯方式。浅语也从不过问,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重要。 直到有一天,林子发现浅语在自己话房间里一直默默听歌,便问,今天没事吗?浅语轻笑了一下说,没有。林子说,呵呵!刚好我今天不写材料,正坐着无事呢! 然后,他们不再说话,浅语选放了几首平常喜欢的歌,大约过了半小时,林子说,我冒昧地向你讨教一个问题?浅语说,讨教不敢,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林子静默了一会犹犹豫豫地说,我以前的女朋友今天过生日,你说我该不该给她打个电话道声祝福?浅语笑了一声说,这有什么?祝福是好事啊!打吧! 林子笑了说,我怕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可是我又很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浅语说,你可以在祝贺她生日的同时和她多聊两句,依她的话语和口音,慢慢体会啊! 于是,林子就滔滔不绝地说起了他和她的那个故事。最后,林子对浅语说,初恋让人难以忘怀,前不久,我们同学聚会,她打来电话,希望我能参加,我知道,她很想见见我,可是,见面了又怎样呢?所以,我考虑很久,还是放弃了见面的机会。 接着,林子打字的速度渐渐放慢下来,林子说,我们是校友,她比我高两届,我毕业分配时,她早参加工作了,我想知道她是不是能接纳我,便给她写了一封信,但一直等不到回音,于是,我就没有选择工作地方,服从了分配,可是,直到前不久,才听到已成大龄青年的她才刚刚结婚。 浅语叹了一口气说,你怎么没有去当面问问,要是那封信因其它原因没能到她的手上呢? 林子幽幽地说,我就是这个性格,既不会大胆去追求也害怕别人不理我。 自尊在爱情面前值几个钱呢?浅语最后说完这句话便离开了聊天室。 是啊!自尊在爱情面前值几分钱呢?林子为了一时的面子,葬送了一身的幸福。 从这以后,林子就经常把他的心事、童年、工作、苦闷全说给浅语听浅语也把自己写的文章发给林子看,他们往往会为某篇文章发生争论。 林子说,你并不喜欢被荣誉的光环鲜花与掌声捧着,那只是暂时的诗人和作家,诗人和作家命运都是在悲惨中写出传世之作的,没有绝对的东西。所以我认为你只要有苦受就是磨练,道路的坎坷,心智的成熟,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历史诗人和作家,所谓历史,就是文章传播得越久,就越能体现它的价值。 林子,很多时候人都会受到无形的限制,我的文采只是表面性的,掩盖不了内在的空洞和缺乏,我的文章,以前写的还蛮有思想和内容,现在只剩下糟糕的文字和莫名其妙的主题了。其实我的骨子里始终是浪漫主义,我的小说越到后来越偏离生活现实,但折射出现实世界的影子。所以我喜欢听忧伤歌曲,我只有把它当着我无法表达的语言。 你是因为孤独才写作,孤独是一种永远治不好的疾病,它需要爱上一个人用一种情绪来填充。 爱一个人说简单,其实一旦实行起来也是很难的,有太多的程序要走。 你有喜欢的人吗? 呵呵!我喜欢随缘。雨林走后,爱对我来说,已经承受不起了。 林子知道浅语一定又在伤心,他劝慰说,爱在开始时都很美丽,也会随着一个人的死而变成永恒,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放手的,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跳过之后,会更精彩。思念和被思念都耐人寻味,深深的怀念一个人很美!可是,有时也很痛,但只要知道他的心和我一样,是相互属于对方的,就是幸福的。 林子说的这翻话,浅语又何尝不是呢?女人轻易不会喜欢一个人,能爱上一个人,说明他有让人难忘的地方,除非是和这个人先有了默契,再有了沟通,才会从心里接受他,然后慢慢喜欢。一但喜欢了就不会轻易放下,会放进内心很深,而且很执着。在这个世上如果碰到自己心仪的人不容易,雨林突然的离去,那是命。 自从雨林离世后,浅语很多时候故意伤害自己,她的手常常被小刀划破,她在感情失落中无意识的折磨自己,但伤痛依然割舍不了对一个人的思念。 后来有一天,林子要见浅语,浅语忘不了雨林,她说,我并不优秀,也不完美。在现实生活中,我平凡得你在人群中找不到我。 我们聊天也有一年了,你该明了我对你的感情,虽然我从没说出口。你不要逃离问题,在喜欢你的人眼中,你是最优秀的。 浅语常常不吃晚饭,林子知道后心疼地说,我想让你吃我烧的饭菜,我烧的菜独此一家,是你在酒店吃不到的。 冬天,浅语失眠,常常在电脑边一坐就是一夜,林子总是睡后又悄悄爬起来催促浅语赶快睡觉,他说,女人熬夜容易衰老,挫伤容颜,以后要早点睡,不要让我担心。 可当浅语真的听了他的话,要下线时,林子又有些怅然若失。 他说,你先去睡吧,我再坐一会。 浅语明明知道,林子是为了她,才从暖被窝里爬起。 于是,浅语就多坐一会陪林子听歌聊天,不知不觉就到了天亮。 林子知道浅语喜欢听歌,便经常下载适合浅语口味的歌曲。 闲时,林子说,自从有了你,我就开始拼命工作,我想以后让我的家人过得好一些,我一生最大的福气就是认识你。 随着林子情感的介入,渐渐地,浅语不在伤害自己了,她决定忘记雨林,接受林子,寻求其他人一样的生活。可是,有时候,浅语又犹豫不决,女人感性,有时自己做了决定,一会又否决了,出而反而。人常说,缘分在时善待之,缘分无时好自为之,只在网上的感情,是否能下载到现实,而且距离相隔又远,虽然说心的距离才是距离,但,毕竟不现实。 人真的好奇怪,明明知道没什么结果,可是还是很希望有人喜欢自己,不能做寸步不离的伴侣,但可以做隔世离空的红颜知己,不想成为情感上的羁绊,又不想放手,也许,浅语看中林子的是心,不是人。 这样过了两个月,林子不顾浅语的拒绝,请假来到南方这个城市,浅语不得不在家接待了他,一个星期,林子他买菜做饭,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浅语,时不时营造一种家的气氛。 假期快到了,有天,林子对坐在他身边的浅语说,今天我在网上把你的照片给朋友们看了,他们都说我得了桃花运,你说是吗? 呵!桃花很容易凋谢的。 但它毕竟鲜艳过,林子笑了。 后来他们几次聊天到深夜,那段时间,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夜晚是美丽的,他们一起散步,谈天说地,累了就一起回到附近的住处,渐渐地,浅语习惯了顺势倒在林子的肩膀上看电视,林子轻轻地拥着她。 有一天,她们相拥着聊天看电视。 零点了,我们去休息吧!林子忽然说。 浅语看了看他,脸红了,以前都是浅语主动先提出休息,林子总是说,再看一会。 林子站起来,推着浅语的身体说,去洗澡吧! 林子留在房间没走。 躺在床上,窗外月色懒洋洋的透在凉席上,风很大,一阵一阵的吹进来。 今天真凉爽! 因为你在的缘故。 林子说完侧过身开始吻浅语,浅语说不会接吻,林子就抱着她的头轻轻地吻着,浅语把头深深的埋在林子的胸前,竭力闻着他身上的男子汗味道,沉浸在幸福之中。 整夜,林子抱着浅语不断地*,好多次,浅语感觉到他想释放的激情,但林子一直强忍着,他就一直那样*着浅语,从上到下,隔着衣服。 浅语想起韩东一首诗: * 我们互相*着度过了一夜 我们没有*,没有互相抵达 只是*着,至少有三十遍吧? 熟悉的是你的那件衣裳 一遍一遍地*着一件衣裳 真的,它比皮肤更令我感动 我的进攻并不那么坚决 你的拒绝也一样 *在*中慢慢地产生 在*中平息 就象老年的爱,它的热烈无人理解 我们没有互相抵达 衣服象年龄一样隔在我们中间 在影子的床上渐渐起皱 又被我温热的手最后熨平 那夜,浅语就在这首诗的酣声中熟睡去。 几天后,假期到了,林子告别了浅语。 林子走后,浅语感觉思念一天比一天沉重。 偶尔,林子会在双休日里飞过来和浅语短暂相聚,也许只有经历了繁杂的生活,才更能理解平淡的真谛。 后来,因为受到钱的约束,林子开始劝说浅语放弃工作,永远不再分离。 浅语却说,就这样守在网上,遥遥相望!相恋不一定在朝朝暮暮,思念来源于自己心灵,有了你,我已经很幸福了。 有时,林子很想很想浅语,他们就在网上见面,诉说思念,然后情不自禁看着对方身体*。浅语说,就这样过一辈子。 前不久,浅语感觉*疼痛难忍,被医院诊断为*癌,如果不是遇见林子,浅语会为自己得癌庆幸,但是,现在一切心绪都不相似一年前。 他们在网上最后一次见面时,林子说,我们结婚吧!浅语无言以答,送去两杯咖啡。 她在心里说,林,结婚对我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我们一生无缘再见。 没有答复,也就没有希望落空的失望。 林子,如果可能,我多想牵着你的手慢慢变老。 可这一切都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 现实是残酷的,它就像一个火球落在缤纷五彩的玻璃上,霎时,玻璃就四分五裂,一片片、一粒粒,再也无法愈合。 梦,彻底粉碎在我们面前! 人常说,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 浅语临走前见的最后一个朋友是来找她诉说苦闷的。那个朋友对她讲述着她已离去的爱情,她说,爱不意味着拥有,而是看着对方幸福而不是伤悲,因为看着对方的伤悲,我的心很痛,真的很痛! 最后她哭着说,我们的分离在无奈中完成了,爱情留下了一个残缺的美丽,但我不遗憾,因为我毕竟真爱过了,人生足矣! 浅语那天对她说,别在自欺欺人了,人生总是喜欢厮哄自己,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懦弱,总是说着假话。可人的表现和诉说的苍凉,都把人的心翻开,表露无一。如果真的相爱,而不是单相思,你的离开,他不伤悲吗?他会幸福吗?他不怕你的心伤痛吗?对方很爱很爱你,但他如果是在世上永远消失了,也就是爱留下了永恒,那就是爱情留下了一个残缺的美丽,你不遗憾,人生足矣!但他活着,在世上的一个角落,在现实中时时刻刻与她人生活在一起,你也在现实中过着自己的生活,这样算是残缺的美吗?你会觉得人生足矣?你错了,这不是真正的爱情,这只是暂时寻求的心灵寄托和短暂的精神依附,这不是真爱,只能叫短暂的迷恋。你们现在的悲伤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逝,一如你遇见他之前。真正的爱会摒弃一切世俗,排除万难也会携手共进,历尽艰辛也会走到一起。真爱,没有无奈!只是有为之奋斗历程的艰辛和苦难。 这段话是浅语最后留给朋友的话。 这晚,朋友走后,她在心里说,是啊!那一份真爱不愿真正拥有!不想天长地久?林子,我不可能不去想结果而只注重过程,不去想结果或没有结果的爱恋,我还是不要为好,最好就在此时结束。 让我做你生活中一个匆匆的过客。 但我会永远记住你,你的形象用烙铁烙进我的大脑,你的名字用尖刀刻在我的心上,这一辈子再也无法将你忘记和抹去。 从这以后,浅语离开了生养她的地方,离开了父母和朋友,她不想把生病的消息告诉任何一个人,因为她知道失去爱人的痛。 她把卖掉房子的钱大部分留给了父母,带着一小部分离开了城市,找到一个偏僻的农村,租下一间房,在村里找到一个善良的中年女人晓姨做伴。 她想就此度过余生。 农村的夜晚总是来得很早,晓姨把碗筷收拾完毕,走到电脑旁,柔声劝浅语躺到床上,浅语说,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就休息。 晓姨走后,浅语在电脑上敲下了一段话: 月光如水,静夜如诗,带来我对你的无限眷恋。独自挣扎坐在这里,想起很久没见到你,也没再聊过天,周围这么静,想你却是那么深,此刻,我好想好想见见你,看看你的容颜,亲手摸摸你的脸。多想听听你的声音,听你说你是真的在乎我或是时刻把我记在心上,然后,多想、多想抱抱你!闻着你的气息和感受你的爱恋。 以前,我总是想,人为什么要活到老年呢!人为什么不在年轻的时候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必等到疾病和衰老来结束自己。可是,今天,当知道死神就要降临时,我好留念这个世界,人能健康的活着,痛苦也罢,快乐也罢,总是好的。 现在,我很想很想见见你,不见面的决心瞬间支离破碎,第一次发现自己在生死边缘,内心和以前有那么大的反差,也许在平常总以为自己还有的是时间,于是,就不断地压抑自己,只有在脆弱的时候才能露出心里愿望。 我终于明白,所谓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没有希望和终点的逃亡。 现在,我感受到沉重的压迫感,一阵一阵无情袭来,经历过的一切都在脑中闪现,而无论病是如何疼痛,思念无法终止,无论生命逃得多远,没见到想见的人,永远都看不见终点。 我知道我会突然死掉,我好想在你怀中死去,那样我就会感觉自己进了天堂,一直有你的陪伴,我的一生也就有了终点…… …… 一曲《无悔》重复播放,一晚上了,曲调让人忧伤,窗外没有月光,黑黑的有一个影子,在浅语眼前飘荡,浅语轻轻地把他抓住。用目光相互拥抱,时间停留在他们静静地看着对方的那一刻……渐渐,浅语有些累了,慢慢地从电脑桌上歪下去。气息随指间飘散夜空。 第二篇 青色情网 他说:“别离没有对错,要走也解释不多,现代说永远已经很傻……”我说:“岁月能风化许多坚硬的东西”。 初恋是我毕生难忘的,而初恋的幻灭却留给我无尽的痛苦。 我曾把初恋的悸动和心跳给了他,把初恋的*和羞涩给了他,把初恋的纯情与思念给了他。 但是——天意弄人。不久我们便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了,有时就在身旁互相偎依,有时远在尺涯,彼此不相识,特别是在聚会时,在同学面前,我只有无奈与痛惜。或许错在我任性,或许是上苍的安排,事到如今,我纵有千言万语也懒得启齿,也不想做无谓的解释,一切随缘吧!默默祈祷,希望上苍会恩赐! 想起初恋时,记得当年年纪小小,我们唱情歌,看伤感电视,读爱情故事,却不知情为何物。就这样痴痴迷迷地、认认真真地迷恋着一个人,把他的脸刻在心城里,把他的名字写出在手心上,把他的喜和悲写出进绸面的日记里,为他苦乐,为他失眠,为他经受孤独,为他独斟寂寞,错过了友情,甚至荒废了学业,扔去种种机会也毫不吝啬。 初恋季节里,我们始终把学业放在首位,互相鞭策,互相鼓舞,期间,我觉得自己多了份无形的努力,在我沮丧失落时,我能增加勇气继续拼搏,虽不至于突飞猛进,但总比平时好了!总有他鼓励,总有他微笑相伴,总有大家理念所支配,我心满足、心舒畅、心健康;我学习上获成功,生活上得充实。我很开心,曾多次对人说,认识他,我今生无悔! 我们手拉手来到教室,走进饭堂,每逢假日便又双双把家还。别人将我们比喻成郭靖与黄蓉,演出现代爱情剧《射雕英雄传》。 翻开我的心灵日记本。他曾说过:“若某天你不再理会我,但我自问永远也无法扑灭对你的爱火,尽管道路崎岖,前途迷茫,可我还喜欢我行我素,用记忆的苦熬精神继续甘等,我想自己不会放弃的,毕竟你是我执着的追求,即使你不一定会恢复对‘靖哥哥’的称呼,可郭靖从来就只爱黄蓉一个,因为他永远是憨直、死板的!”每当想起这些话时,我便沉浸在甜蜜的海洋里,浮想联翩:我如小鸟依人般温馨地躺在他的怀抱里,深沉地、甜蜜地睡着…… 忽然一阵清风指过我脑际,使我打了寒颤——甜言蜜语谁不能滔滔不绝地挂在嘴边,写在笔下呢?海誓山盟谁不会振振有词地说呢?但,这些问号停留在心理不到3分钟。因为,“爱情是盲目的。”于我来说,初恋更是没头脑的,不羁的,狂热的…… 我曾怨他,不主动地出现于我面前讨好我,但他的回答是:“爱意发自内心,表达于行动、表情,聪明的你应该会明辨是非,绵绵的爱话我已说得够多了,信与不信,悉随尊便。”我并不满足于这一回答,我用希冀的目光望着他,用柔弱的小手牵着他,他握紧我的手,慎重地说:“就留待时间作考验吧,不管怎样,我对你的真情始终不会变!” 在一次次离离合合、伤感、委屈和孤寂中我才渐渐顿悟:最深沉的感情往往是以最冷漠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最轻浮的感情常常是以最热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珍惜自己的感情是一种修养,尊重他人的感情是一种美德。不要久久地拥抱春天,否则我怎会不留连忘返呢,但也不要久久地注视冬天,否则我又怎会不憔悴容颜?可惜,这一切一切的顿悟似乎已经太迟太迟了! 任性、调皮、不羁的黄蓉再没有古典时期那份耐性去容忍郭靖的木讷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天一天地拉大,我们的语言越来越少,我们观点也出现了背道而驰的现象,这些,从前都不会发生的。头脑中全是杂乱无常的思绪,致使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毕竟这一切都发生了,且事态越来越严峻。杂乱的思绪一直折腾我,在煎熬的严刑拷打下,我委屈地对他说:“我们分开一段日子吧,冷静一段时间后,或许我们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呢!”此时,我觉察到他面部表情发生急剧的变化,由精神饱满变成了苍白、死灰色。现时,我也觉得天旋地转……几天后,他对我说:“那么,我唯有默默地为你祝福、祈祷,在艰苦的学习之余,恕我把这份爱恋永远珍藏于心底,此刻的心情只有用草蜢的《永远爱着你》才可以表达。”我哭着说:“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的!”他傻傻地望着我说:“你可以不理睬我,甚至忘我,但你没有权利阻止我对你的爱,毕竟这是我以真心负付的爱!我会象一颗棋子一样等待你的选择。”于此,我只能用我的泪水来回报他的忠诚。 我能完全理解他的心意,他待我很好,也非常真诚,他给了我信心、力量,我十分感激他的深情厚谊……但爱情不是游戏,不是笑话,而是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企盼,一种向往。经过多次离合的磨难后,我深感身心疲惫,于是我轻轻地关上爱的大门,何时能开启?待缘份这个小精灵再次来撞击吧! 我撩拨着逢乱的头发往窗外望去,刚好与他微笑的目光相碰。我笑着说:“虽然我们或许不能成为那个,但我们永远是知己好友。”他则以唱歌形式来回应“别离没有对错,要走也解释不多,现代说永远已经很傻。留给你,请珍惜这段友谊,也许某天可以的话,准许我多爱你一次!”我坦然地说:“岁月能风化许多坚硬的东西!” 第三篇 和风·细雨·淡淡情 【楔子】 人生,总有一些事情会经历;人生,总有一些感受要沉淀。生命的长河里,经历过沉淀的经历,留下的将是永恒的美。 如果,能够把人的一生比喻为漫漫长夜,那么,许多曾经美好的经历其实就似流星。它们往往总是稍纵即逝,仅仅给你的生命带来一刹那的美丽,然而,它们毕竟来过。即便再短暂,那瞬间绽放的光亮,就是足迹。虽然,不是每颗流星都能够坠落成陨石。 我将要讲述的不是一个为爱守护的故事,我一笔一划勾画的,是一幅爱怎样在拥有与放弃间取舍的水墨画,连同画外的我提笔着墨时的轻重与缓急…… 真爱无憾。你,听到了吗?看到了吗?回应了吗? 【一】 虽然,一切早已远远地逝去了。可是,韩雨的心情却始终无法平复。是啊,如果,一段感情真的这么容易被淡忘,那么,这份感情还是真挚的吗?这份彼此交付的心情还是赤诚的吗? 心里有太多的质疑与不解,以至于,尽管道别的话语早已说明白,可是,每个静谧的深夜,辗转反侧间韩雨还是要一次次地告诫自己:遗忘吧、遗忘了。 遗忘,这个信念在韩雨的心里不是不坚定。只是,往事就似那春天的蒲公英的种子,已经随风飘落在了心灵的每个角落,并且在逝去的岁月里,随着潮湿的季节发芽、生根。眼见心灵深处的那片青葱就这样被连根拨除,那伤、那苦、那痛,灼炽着韩雨的心,令她情愿从此没有了思想。 思想,这个由简入繁易、由繁复简难的东西。从来没有刻意让思想走向复杂,然而,此时此刻,眼见思想在心房的各个角落张牙舞爪的模样,韩雨明白:她,已经回不了简单了。 甩甩头,起身给已经干涸的茶杯续满热水,看着透明的杯子里,茶叶在热气中翻腾、滚动、沉静,而后一缕淡淡的叶的清香从杯底点点、点点地溢出,韩雨知道,眼下最应该做的事就是给自己的思想找一个出口。 【二】 天,八点了,又睡过头了。迅速地起身、洗漱,待到衣橱前又犯了迷糊。 韩雨本不是个挑剔的性格,可是,追求衣饰与心情的配伍让她时常拥有这样站在衣橱前发呆的经历。 “没时间了!”心里小小地告诫了一下自己,韩雨拿出了一套黑色的连衣裙。 一身黑装在韩雨的着装理念里代表的是一种应急措施,也代表着无所适从。因为,只要是时间允许,每个或阳光明媚、或阴霾满天的早晨,韩雨总喜欢站在衣橱前不厌其烦的挑选、搭配最适合自己当天心情的服装。尽管,它们常常只是一件普通的红色上衣配黑色西裤;或者是荷绿的上衣、白色的短裙,腰间再系上一条点缀的丝带;又或者只是简简单单的恤衫与仔裤的配搭……总之,韩雨就是喜欢这份寻找心情与着装共振的感觉,连同的,还有她要用心走过每一天的人生承诺。 只是,韩雨简简单单的衣橱里黑色衣裙占据了八成以上,这是否说明韩雨其实更大部分时间是无所适从?又或者说,她并不能够时常寻找到这种心情与着装共振的良好感觉? 【三】 第一次与成风约会,韩雨也是一袭黑色连身裙。 “我遇见谁会有这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您好!我是韩雨。” 正埋头于小说的构思与创作中,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韩雨随手拿起,边按了接听键边继续在键盘中敲打着自己的文字。 “你好!” “成风?是你啊。怎么这时候给我电话?” 听到成风的声音,韩雨舞动的指尖停顿了下来。一丝微笑不知不觉间就在她的唇边漾开了去,桌上显示的时间是5月8日星期天早上11点。 “呵呵,难道我给你打电话的时间有限定?” 成风在那头揶揄着。 “哪啊!不是知道咱成总是个大忙人嘛,小女子哪敢随意占用您宝贵的时间呢?” 电话这边韩雨也是借机将了一军。 “你这妮子!怎样,中午一块吃个饭吧?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 “现在?……好的,你等等,我马上就下来。” 挂上电话,韩雨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在加剧着跳动的速度。 虽然,与成风每天都会因为工作缘故通上几通电话,电梯间里相互遇到的时候,彼此也会微微的颌一颌首表示问候。可是,似这样单独地见面,却是韩雨自去年十月十八日认识成风以来的第一次。 【四】 一出楼门就看到了成风的车子。人未走近,成风便已将副驾驶位的车门微微开启。这个貌似无意的动作让韩雨感受到了成风的用心细腻,心头为之一暖。 第一次看见成风是在招聘现场会上。韩雨应聘的是成氏集团旗下新创立的一个杂志品牌《好日子》杂志社的责任。 初涉社会,尽管执着知名的大学中文系学士的牌子,韩雨知道自己的资历毫无份量。是因为对文学的梦想,也是因为这本《好日子》杂志的定位理念——“打造生活情商的最佳读本”深深地诱惑着她。于是,韩雨努力为自己争取这个职位。可是,胸无底气语自轻。那天的现场会,韩雨自感表现平平。 结果,是韩雨得到了这个职位。 原来,是在成风的执意坚持下敲定的她。他的理由是:韩雨身上有股子灵气,他认定这是一个思想在闪光的女孩。所以,他愿意给她一个机会,让她去尝试。而他,也有能力给她这个机会。 车厢内,韩雨微笑地注视着成风:浓浓的剑眉、宽宽的额头、线条柔和而舒展……韩雨的脑子里寻找到了儒雅与俊郎的感觉。然而,真正令韩雨心动的是成风的微笑,确切地说,是微笑里那缕似无却有的淡淡忧郁。 “去哪儿吃饭呢?” 韩雨欢快地询问着,丝毫不掩饰内心的喜悦之情。 “恬园吧?喜欢吗?” “恬园?好诗意的名字。在哪儿呢?我没去过呢。” “路途有点儿远,坐好了。” 说完,成风俯过身子为韩雨系上了安全带,也为自己系上。车子在弥漫着一股淡淡烟草味的空气中均速行进。 【五】 韩雨爱上了成风。 尽管,韩雨知道成风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知道他与妻子感情甚笃,知道他的儿子聪明又可爱。可是,韩雨还是爱上了成风。 因为这份爱,她哪怕发烧生病也坚持着上班,为的只是能够每天都看到他。 因为这份爱,理性的她突然迷信起了来生。希翼着能够在今生与他累积下浓浓的爱的痕迹,来生的他和她能够从此牵手。因为她听说,今生不能在一起的人儿,是因为前生累下的爱不够。 …… 韩雨深深地陷入这场爱的泥沼里。她会在每个开会的时候悄悄的给他发信息,提醒他记得喝水保护嗓子;她还会在每一个他外出应酬的时候叮咛他:酒多伤身千万爱惜自己。 寒冷的日子提醒添衣,酷暑的季节叮咛喝水。韩雨就这样心甘情愿地在工作的时段里填补着成风与妻子暂别的空白,只因为成风说过: “我喜欢被牵挂的感觉。” 【六】 成风喜欢韩雨。 从第一眼见到她,听这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孩在自己的应聘会上解说对菊的观点:秋天的菊花金碧辉煌,可是我却不爱,因为它招惹来太多的小蚊蝇。 那一刻,成风就决定了要聘用韩雨。尽管,韩雨解说的内容似乎无关主题,可是里面却有思想在闪动。有思想的人就一定是丰盈的。 之后,韩雨的表现的确不俗。她总能够从简单的生活中发现出一些美,然后以主题探讨的形式进行延伸、提炼……《好日子》杂志在短短的半年内已经拥有了一批读者群,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名流来说事。这与韩雨的点子不无关系。 另一方面,成风还发现了韩雨的好学上进与执着精神。她对文学的热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为此她可以填鸭式地不断地往自己的脑子里装知识。用她的口头禅来说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所有这些,让成风寻找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清新与阳光,让他身不由己地,就这样一步一步费心地想要去靠近她、呵护她。 【七】 日子恍如白驹过隙。转眼间,韩雨与成风相识已两年。 两年来,韩雨恪守着道德的底线,自那次唯一的见面之后,她与他再没有单独地聚会过。 韩雨不明白,对感情自己为什么就能够这么的理性?即便每个夜晚,她会因为思念彻夜难眠,可是,为了不给成风带来麻烦,她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成风,哪怕仅仅是通电话。每次的通话都是成风打过来的,或者是他在健身房运动的间暇、或者是他在与家人闲逛商场的空隙……聊的也就是一些,诸如今天做了什么运动,以及又陪妻子、儿子买了些什么衣饰之类的话题。 然而,韩雨却对这些话题也充满了期待。她喜欢成风事无俱细向她倾诉的感觉,似乎,唯有这样才能够让她真实地捕捉到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即便是细微得毫不起眼。 更多的时候,韩雨固守在自己的小小天地里,用文字抒发着自己的思念与牵挂。 “让爱成为一种习惯”、“爱情往事”、“爱情呓语”……一篇一篇的情感小文在韩雨的笔端流淌着。韩雨会写下: “夜已深,灯犹燃。耳畔歌声幽幽扬,不眠独倚栏。星辰寥落,寂寞无人知。想君深夜不思归,忧绪满心怀。相思语,久不寄。纵有柔情千万种,待诉却惘然。满地落英,点点离人泪。问苍天,可怜我?莫教柔情空度,漫漫夜。” 还会写“枯叶落,夜寒人不卧。还忆桃红攀柳绿,蝶飞蜂舞巧相错。风雨怎堪握?” 可是,每当站立在成风面前的时候,韩雨却始终巧笑轻言,一脸的灿烂明媚,仿佛全无心事一般。 【八】 成风越来越捕捉不到韩雨的心。他知道,要求恋情对韩雨有多么的不公平,也在心里多少次设想着要放手。可是,每次、每次,坚定了信念的他一旦站立于韩雨面前,看着她那乖巧玲珑的模样,抗拒不了的依旧是诱惑。 他舍不得韩雨,舍不得韩雨带给他心灵的那份阳光感觉。于是,他只能在每一个空暇的时间里,一次又一次地拨通着韩雨的手机,他试图通过电波把他的思念传递,哪怕一切遥远得并不真实……可是,每一次,电话那头传来的总是韩雨银铃般轻快的声音,仿佛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她并不是那么的重要,她并不曾深刻体会到思念的滋味…… 最让成风忍受不了的,还有韩雨越来越多的应酬。 随着《好日子》杂志的日加畅销,韩雨的饭局越来越多。在她身边打转的男子也渐渐多了起来。每每看着韩雨优雅大方地活跃其中,成风的心就有股酸涩在滚动。 多少个深夜,他这样问自己:你给得了韩雨承诺吗?你给得了韩雨安宁吗?你到底能够给韩雨一些什么? 回答总是绝望的。思考总是痛苦的。他对韩雨什么也给不了!那么,他又有什么资格要求韩雨去做选择呢? 就这样,矛盾中,成风给韩雨打电话的次数慢慢、慢慢地减少了。 【九】 韩雨感觉到了成风的冷淡。 从每天几通的电话到渐渐的三通、两通甚至三两日一通,无所不谈的话题也渐渐地只剩下了汇报行踪。 韩雨不明白,为什么涌动在她内心深处的那份爱恋与思念,成风他就是感应不到? 难道,爱必须说出口?难道,心灵感应,它其实只是子虚乌有的前人杜撰? 可是,可是,韩雨对成风的爱,又有什么资格说出口? 他的婚姻、他的妻儿、他的社会地位,所有这一切就如紧箍咒一般,牢牢地长在了韩雨的脑子里,时不时地就会跑出来念上一段,韩雨怎么能够放纵自己的爱——这份建筑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有违道德准则的爱?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过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遍一遍地诵读着司马光的这阙《西江月》,想像着中国历史上这位伟大的史学家,他在酒意微醺的那刹那,面对着心灵深处的驿动所表现出来的克制与理性,韩雨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这一日,韩雨在书房正面的墙上悬挂上了这样一句话: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又新、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与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康德” 【十】 十一月的冷雨秋风在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伫立于玻璃幕墙前,成风听任手上的香烟冒着轻烟于空气中悄无声息地燃烧,思绪也在零乱地纷飞着。 该不该打这个电话给韩雨?又该怎么对她说出口?成风陷入了苦恼之中。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韩雨的彩铃何时竟已更换成了这首“遇见”?这时候,成风才发现自己真的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打电话给韩雨了,竟然连韩雨什么时候修改了彩铃也不知道。 “您好!我是韩雨。” 电话那头韩雨的声音一点儿改变也没有。依旧那么的轻快悦耳、仿似清脆的玻璃风铃被微风吹响的声音。 “韩雨。是我”。 “成总,您好。” 突然间,成风捕捉到了韩雨的客气。脑海里原本早已酝酿好的话语一时间竟然哽塞,不知从何说起。 脱口地,成风说:“有空吗?请你吃个饭。” “嗯……好的。您来接我吗?” “一会下班我在楼下等你。” …… 【十一】 韩雨没有想到成风会再约她,更没有想到成风竟然要她远赴外地驻守。 《好日子》杂志社因为业务拓展的缘故,有意在南方的另外一个城市成立分社,这个消息韩雨早已经知道。不知道的是,成风选定的人选会是她。 韩雨并不愿意离开。虽然,理性已经让她在日子的沉积中,一次又一次地将情感*为奋进的动力,让她更加倍地把精力放在了工作、读书与写作之上。她的能力随着日子的流逝,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与进步。如今的她,在业内已经小有了名气,间或的,会有一些企业老总开出不菲的待遇想把她挖角,然而,每一次,韩雨都拒绝得不留余地。 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成风,把他永远的拒绝在视野之外,不去惦记,不去想念,这在韩雨的意识里,是永远无法做到的事。 即便今生无缘,可是,韩雨还是愿意这样远远地遥望。她陶醉于这份心有所属的感觉。这份哪怕是酸涩,却让心满满地沉湎于牵挂的感觉。 每夜,每夜……手握一杯热咖啡静静的站在窗边遥望,她的微笑总会不自觉地漾起,仿佛这种迷离飘乎得近于残酷的美,对她具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 然而,听到成风亲口说出要将她派驻外地,韩雨的心情反而没有了汹涌澎湃。仅仅平平淡淡地问了一句:“决定了吗?” 成风回答:“决定了。” “那好吧。我去。” 【十二】 宽敞的侯机大厅,坚决地拒绝了成风的送机提议,韩雨独自静静地坐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与来来往往的匆匆过客在眼前更迭,韩雨兀自地就想起了《吉檀伽利》里的那段经典诗句: “我跋涉的时间是漫长的,跋涉的道路也是漫长的。我出门坐上第一道晨光的车子,奔驰在大千世界的茫茫旷野里,我在许多恒星和行星上留下了我的踪迹。到达离你自己最近的地方,道路最为遥远;达到音调单纯朴素的极境,经过的训练最为复杂艰巨。旅人叩过了每一个陌生人的门,才来到他自己的家门口;人要踏遍外边儿的大千世界,临了才到达藏得最深的圣殿。” 为什么我出门搭乘的第一道车子会是爱上成风?为什么爱的世界里,拥有与放弃要那么的令人难以抉择?韩雨开始了对自我的认真思考…… 【十三】 不可否认,成风带给韩雨的第一印象是那么的完美、高大。他事业有成、他温和儒雅、他品味高尚、他谈吐不俗……然而,所有的优点之中,最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是她的“伯乐”! 也许,韩雨不该自负地以“千里马”自居。然而,熏陶于这千百年来累积下的传统民俗民风之下,小女子细腻多情的情怀深深处涌动的,就是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士子情结。因此,成风的魅力在这聘用的事实映衬之下,无疑更是华光万丈。 不需要成风怎样表示激赏,韩雨已然心旌摇曳。是啊,哪个女子不多情?更何况,多情的她曾经遭遇过成风热烈的暧昧表达? 忘不了初识的那段日子。那时,杂志刚刚创刊,诸事繁杂,为了严把稿件的质量关,韩雨每稿必阅。自然,为了修改稿件,韩雨每每加班到夜半是常有的事。多少次,当韩雨关上门准备离开的时候,总会恰巧偶遇到成风。听他说是因为公司诸事缠身,所以也需要经常加班。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在担心她的安全。所以,每当韩雨加班的夜晚,他总会专程再赶回公司,然后,远远地跟着韩雨,直到看着她安全地走入她的家门才放心离去。 他的用心是那么的细腻,他的表达是那么的温存。没有波澜壮阔,没有冷雨腥风,韩雨的心就这样慢慢的被他占据。叫她怎能不爱他? 【十四】 每个女子的内心深处,总或深或浅的存有一份恋父情结。如果,母亲的性格比较强悍,那么,这个情结就会表现为对父亲温和的一种依恋。如果,母亲是比较怯懦的,那么,这个情结表现出来的就会是对父亲果敢的赞赏。 韩雨童年的记忆里,母亲是严厉而苛刻的,她的要求从来不允许韩雨违背。每次,如果韩雨考试失误了没有取得理想的高分,母亲总会强硬地采取责骂与棍棒相加的教育方式。这时候,一向和蔼的爸爸会为她辩护。童年的记忆里,家里每次争吵的起因,几乎全是因为妈妈要处罚韩雨而爸爸不同意。 此前,韩雨并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情结存在。所以,看到这一心理学理论的当时,韩雨很是不以为然。 可是,如今细细探究起为什么会爱上成风的缘由时,韩雨不得不承认,这理论的剖析很有道理。 【十五】 是啊,成风对她的呵护仿似兄长又如父亲。这感觉不仅让韩雨愉悦,更重要的是他恰恰*了韩雨内心深处潜藏的这份恋父情结。 终于,韩雨明白了:一切都是事出有因。她不是不道德,她不是不爱。只是,她的内心有抵制不了诱惑的缺憾,而这份感觉,即便就是真爱却太不合时宜。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曾经经历过的人与事呵,只要真心面对,哪怕从此将成为永远的过去,已然无憾。 微笑,终于又在韩雨宽阔的眉宇间舒展。韩雨感觉到心情有着前所未有的轻松与明媚。 她不后悔爱过成风。是成风,是这份对成风的爱,让她更潜心文学、更崇尚思想、更追求阳光。没有成风,也许她不会经历这份情感的伤,不会承受这份思念的苦痛与折磨,却也可能不会这么深刻地认识她自己。 …… 然而,从此后,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将成为了永远的过去。她将继续用心为自己寻找一份属于她的、真实存在的幸福与温暖。她能找到的,一定能,她坚信! 这时,广播的声音开始从四面响起,提醒着韩雨登机的时间已经到了。 捋捋些许零乱的发角,起身收拾好随身携带的行李,随着登机的人流一步一步朝前迈进,韩雨相信: 明天,一切将是崭新的开始! 第四篇 爱是真的还是假 1 她是一个有一点婴儿肥的女孩子。在美女如云的中学中,她甚至有一点自卑,他一定没有注意过她吧。 她经常偷偷的看他,他总是穿着一件宽大的套头衫,漫不经意的靠在球场旁的小卖部喝汽水,有一种不羁的感觉。 他们考上了大学,是不同的城市。 她和同学一起到他家聚会,留下来打牌,他对她说,“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家吧”。她一瞬间有一点感动,旋即明白了他不过是嫌她碍事而已。 她的一边脸有一点发烫,然后告辞了。 独自骑着单车在夜风中穿过小城的巷子回家,她迎着夜风,流下了两行泪。 2 再度聚会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成为新晋的上班族。他带着他的女朋友,一张甜美的小圆脸,有一点小明星的气质。 她有一点失落,但并不感到太意外。自己一直不是他中意的那种类型吧,聚餐完毕,他们又一起来到了朝阳门的钱柜。 她最后点唱,在最为喧闹的时刻,她总是有一点落寞。 她开口的时候,大家一下安静了。 屏幕上出现了王菲浅吟低唱的面孔,“如果你是真的,玩一个游戏探索一下爱情到底有多神秘,有没有逻辑我问我自己如果你的样子变成史奴比”他也愣了一下,掌声热烈的响了起来。 她已经彻底脱去了婴儿肥,变得清秀可人。他们都没有想到,原来她能够这么的出挑。 3 她在一次下班的途中,被一个强行载客的出租车撞倒,然后送到了医院。 她伤到了头部,一时间大夫难以下结论。她的家人和朋友都被通知到了。 等到能够睁开眼讲话的时候,她看着床边围着的人群,然后第一个叫出了他的名字。他们开始约会。她到他的公司楼下去等他。他对迎面而来的同事说,“这是我的表妹”。她微微点头,并没有说破。“同事说我的表妹很漂亮哦”,他对她说。“所以你要当心了”,她答道。 他送她鲜花,在周末的夜里,带她去看夜场的电影。 并没有太固定的程式,其实她需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突然累了,可以靠在他的臂弯中;突然无聊了,可以谈谈心,可以在一个屏幕前打电玩;突然想透透气,可以一起去郊外。她迷恋于这种感觉,甚至愿意*下嫁。但是,他并不是任何时候都available。 “我还有事,你自己照顾自己。”他会在电话中说。 4 她第一次失约了,他并没有相信她的借口,他藏在对面的楼道里,看着她打扮的袅袅婷婷。步入一辆卡迪拉克,占据了副驾驶的位置。她知道他藏在周围,她装作不知道。她回来后,他们剧烈的争吵了一次,他指责她不守信,而她也第一次拆穿了他其实一直都没有和女朋友分手的事实。他摔门离去之后,她哭了。 5 他们分开了,不再联络对方。由于他们是同学,所以总能从旁人嘴中听到对方的消息。 她知道,他和原来的那个女朋友分手了,因为那个女孩子嫁了一个有钱人。她理解那个女孩子,那种有着小明星气质的女孩,自然多少会有些功利心吧。她知道,他换了公司,升了级。她知道,他买了房子。她又听说,他就要结婚了。 6 她拨通了他的电话,她其实一直都有他的电话。他们像两个真正的老同学一样交谈着,然后,她提出,她想参观一下他的新房子。他热情的为她打开每个房间的门,介绍自己的装修体会。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翻看着他和未婚妻的婚纱相册。他的未婚妻有一张甜美的小圆脸。呵,他选择的,始终是这个类型。他身上没有了少年时的那股狂放不羁的气质,他的目光变得温和,言辞也少了许多。 “我一直都有预感,你会联络我,”他说。 “拜托自我感觉不要这么好。”她揶揄了他一下,“婚礼给我发贴子么?”“这——还是算了吧”,他笑了笑。她也笑了笑,“只不过是想看看你当新郎的样子,算了”。 7 他送她回家,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她伸手打开了收音机的按钮。里面飘出来王菲的声音,“啊如果你是假的思想灵魂住在别的身体我还爱不爱你。啊如果你不是你温柔的你长了三头六臂。拥抱你甜不甜蜜”“你会唱的,”他说。“你还记得啊,”一点点的意外。 她看着车窗外,“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么?”他摇了摇头。她缓缓的说,“名字是‘如果你是真的’”。她到家了,他们互相摆了摆手,车厢里还回荡着王菲的旋律。 第五篇 初遇天使 我叫李会恩是李家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但一点也没有大小姐的淑女气质。(在金洵的调教下想淑女没戏。)我老爸老妈经常大会小会的往国外跑,只有我和金洵在一起,应该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可是他太气人了,让我这不爱打架的人都忍不住上去扁他一顿。但是他的跆拳道比我好,想打他难。我自认为我长的国色天香,身材苗条,可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偏偏说我长的像懒猪。我很烦他,如果我能一天见不到他,我会很快乐的,但总是不如人愿,爸妈害怕我不安全,说才让金洵在我身边,这绝对是借口,会跆拳道的我能不安全。 “铃铃”一阵闹铃声把我吵醒,我醒来打开门看见那位金大帅哥站在我的门口,用嘲讽口气对我说:“不错,赖猫终于起床了。我还以为你晕过去了,还考虑要不要叫救护车。”看没看见一大早就来气我。 “我不想一大早就跟你吵架。”我经过他的身边对他说。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可不想为了和他吵架而迟到,给老师和同学留下不好的印象。 在上学的路上我对他说:“从今在学校上你充当我哥。”他说;“谁稀罕当你哥。”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目光,转身走了我一点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脾气! 我匆匆的来到了我和他相处一年的“林东高中”,我和金洵来到了我们的班级二年二班。我们注定是要作同桌的。看来我这几年消停不了了。这才刚下课就一堆的女生围在他的身边,看来他有的忙了,他活该,谁让他长的那么帅!我趁他忙的时候,溜出去玩会儿。 没有他的时候真轻松呀!漫步在校园的小路上,吸这新鲜的空气真好!什么声音?有高度灵敏耳朵的我闻声赶过去,只见四个高年级学生在抢劫一个低年纪学生的钱,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我大喝一声:“你们在干吗?想死么?”那位被抢劫者趁这个机会就一溜烟跑的无影无踪。他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他们最后把苗头对准了我,我也不是吃素的。我就和他们打了起来,我不想打的,但是这种情况不打就等死吧!他们见打不过我就都亮起了家伙,毕竟是寡不敌众,再不小心的时候,一个家伙拿着刀割伤了我的脚,使我站不起来,用不上力正当其中一把刀向我逼近时,一道白色的身影突然出现三下无除二就把他们打跑了。 他长的很帅,简直和金洵不相上下,一头金色的头发,高挺的鼻梁,一双清澈透明的眼睛仿佛的可以看透人的内心,就像天使一样,在我欣赏他的时候。 他温柔的对我说:“你怎么样?我带你去医务室吧!” 说罢便背起我走向医务室,一路上引起了不少女生妒忌的目光。我真想他永远背着我,直到天荒地老。他为我轻轻的包扎着伤口。然后,他送我去了教室。 他对我说:“我叫金哲翼,和你一个班因为有事所以没上第一节课。你这样做很危险下次别这样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李会恩,以后我们就是同学,那就请多多关照。” 我开心的一笑。他扶着我来到了教室,我想现在我的脸一定很红。当金哲翼*教室时引起了不小的骚动。金洵朝我这边走来,不知为什么他的眼里充满了怒气。一把就把我抓到他这边,我的脚一时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力度,就要跌到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拦住了我的腰,我一下子跌尽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手的主人身上有一种薄荷清香,我抬头一看是金哲翼。 他看着我微微一笑。这时的金洵用愤怒的眼睛看着金哲翼。而金哲翼无视那愤怒的目光。 对他说:“会恩,她为救一位同学受伤了脚不能动,请你让开我要送她回座位。”虽然是在微笑但是语气中有一种命令。终于让金洵遇到对手了。 “不用了,我来就行了。” 说罢便牵起我的手走到了我的位上。手中有一种坚定,怕我被人强走似的。李会恩,你在想什么?他可是你的天敌呀! 不一会就上课了,这一节课我的思绪一直坐在我后面的金哲翼,他的一举一动在我的脑海里回荡,而金洵仿佛也若有所思。 回家后 “喂,李会恩你离那个男生远点。” “为什么,他很好,比你帅比你温柔比你……” “够了!你喜欢他是不是,你干脆和他一起住好了。” “金洵你怎么了从来没见过你这样,你吃错药了。呵呵……” “你想死,你才吃错药了。” “喂,你又想和我吵架了,来呀我不怕你。”我对他大声喊道。就这样我们足足吵了三个多点累的我口干舌糟,导致我的胃病犯了疼的我嗷嗷叫。可金洵却笑话我:“怎么样?甘拜下风了吧!和我叫板你还差了点。快点吃药。”他还算有点良心,晚上又喂我吃药又给我盖被子让我的心暖暖的,但这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不一定怎么笑话我了,只能默默的谢谢他。 第二天我没有赖床,我想快点见到金哲翼,便忍着脚上的疼痛来到学校,早点见到我的王子。我扶着墙漫漫走,痛死我了。该死的,金洵一大早听说我要早点去学校见金哲翼,就生气的扔下我一个人自己走了,亏我昨晚还表扬他呢?我收回昨晚的话。哎呀!疼死我了,糟了血印出来了伤口可能裂开了,怎么办?这时一只手扶住了我,使我脚上的力量减轻可以减少伤口裂开的速度,我抬头一看是金哲翼。 “你的伤口可能裂开了,你慢点走我扶你。”微笑的看这我。 “谢谢你昨天是你救了我,今天我又麻烦你了。”我的脸一定很红,恐怕能煮鸡蛋了吧! “没关系都是同学,这点小忙算不上什么?”然后拉着我的手走向教室,我发现我们好有缘他每次的出现都很及时仿佛他一直在我的身边。 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的话当我走进教室时,就可能已经体无完肤了吧!上课时金洵才进教室,他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我,有后悔、愤怒,忧豫,是一种看不懂得眼神。他对我说: “不错,你们都拉过手了。从小到大你除了我没有拉过别的男生的手!” “你怎么知道的?” “这你不用管!” “你误会了,今天上学时我……” “够了我不要听。”他打断了我要说的话。算了他不听拉倒!不过他的反应怎么怪怪的,他不会是……不会的小说上写的不一定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怎么办?到时就说肚子疼,反正金洵知道我的肚子不好。 就这样我们几天都没说话。我来到了樱花树下欣赏着花瓣纷纷下落的美景,就在欣赏樱花时一批女生朝我走来,看来是警告我离两大帅哥远点的。果然,“你是李会恩吧!我告诉你离金洵少爷和金哲翼少爷远点。”宾果,我猜对了。 “如果我不听能怎么样?你们是不是打算把我书包弄丢,把我书撕烂,中午没有饭吃,交不上作业。” “你怎么知道?” “这些我都不在乎!如果这样的话就不必了,想出新的花招再说吧!” “算你狠,我们走!” “你很厉害。”金哲翼向我走来。 “嘿嘿!你怎么在这儿?你都看到了。” “我看到一些女生朝你走过去,怕她们找你麻烦我就去看看,我看见你仅凭一张嘴就把她们打败。”他微微一笑,好迷人。 “那你会觉得我不温柔,很野蛮……”越说我的声音越小。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可以说出自己那么多缺点。 “不会呀!我反儿觉的你是个很特别的女生。会给人带来快乐。” “你真的觉得我很好?” “是呀!第一次见到你,你在为一素不相识的人抱不平,今天我以为你会被别人欺负,看来你却把别人打败了,你是个特别的女生。我一直想对你说我喜欢你。” “啊!那个,那个,……”为什么我会想起金洵? “没关系,我会等你,到时候你在给我答案。” 酒吧一战 我一直为哲翼告白的事烦着呢?如果不是这几天放假,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金洵这几天也不知跑那去了,那天为哲翼的事吵了架后他就没了踪影。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喂,你找谁? “你是李会恩么?老大在‘幸福酒吧’喝的不行了,他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快来吧!” “你让他等我,我马上来。” 我一会便来到了‘幸福酒吧’,那里昏天暗地,什么都看不清,我凭着感觉来到他身边,他已经喝的烂醉如泥,我的心好痛,就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我很在乎他,看着他的醉样却不失帅气。 “我们接着喝!”他突然醒了过来大叫道。 “别喝了你都成什么样了,走回家!” “不,我不回家我要喝完这些酒。”说完便指向桌子上的一摊酒。 “好,喝完这些酒我们就回家!” 我拿起酒杯一杯一杯的把酒倒进肚里。这酒好难喝,但为了让他能够早点回家,豁出去了肚子痛就肚子痛吧!我忍这肚子较劲的疼痛,喝喝完了那一堆酒。便回了家,我把他抬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又弄了一块凉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不一会儿就半夜了我便趴在他的床边,睡了一会儿就被肚子的一阵疼痛弄醒了,身子顿时又冷又虚,我跌跌撞撞去找药,却不小心把水杯打了,我没办法只好屈在墙角,快要昏迷时一直手把我抱起,匆匆忙忙的把我送去医院,一路上都在跟我说: “会恩,你醒醒,我错了我不应该让你喝那么多酒。”我好想告诉他我没事,叫他不用那么担心。但我就是张不开嘴,肚子好痛。 当我醒来时,一片白色。金洵正趴在我的床头边,我的动作可能太大了,惊醒了他。他抬起头说。 “喂,你要再不醒我就要鞭尸了。”他突然搂住我,小声对我说“我喜欢你!” “啊!你在说什么?你要大声一点。” “你这死丫头,我只说一遍听不见算了。” “我也喜欢你。”我也用小声说了一遍。 “你说什么?大声一点。” “臭小子,听不见算了我也只说一遍。”我学他的口气对他说。“什么?你敢学我你找死。”我们疯疯闹闹一下午,真的很快乐。 第二天 我们一起去上学,一路上惹来不少嫉妒的目光,来到学校就遇到了麻烦,安丽正向我们走来。(我和金洵吵架的几天,金洵为了气我找的假女朋友,最近她刚回国。)她竟敢藐视我。 “洵哥,你为什么和她在一起,你甩了她嘛?今晚我和你吃饭。”“你烦不烦哪!滚,离我远点侮辱了我的视线。”金洵大吼,看来把他惹急了,安丽惨了。 “金洵你说好了,你别后悔,我会让你死的很难看。” “无聊,我们走!” 见了安丽之后我才想起哲翼,他向我表白的事,我该怎么跟他说。说曹*,曹*到,还没进班级就看见了他,金洵正两手揣兜摆酷。 “我说的事怎么样想好了么?”哲翼说道。 “啊?那个……那个我还有事下次再说。”我拉着金洵就跑。 “你和那个家伙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见他就跑。”你还好意思问我。我就把他告白的事说给他听,他听了之后我以为他会大吃一惊。他却笑了笑说:“我早就知道了。” “什么?你早就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 “你用的着大惊小怪么?”他笑着拍拍我的头,“从他对你的态度上我就知道了,看来我有情敌了。我会努力的。”冲我眨了眨眼睛,笑着走开了,难道那天在医院里说的话他听清了,不会呀!我说的声音很小的。这时广播响了: “明天我们学校要和‘津灵高中’一起郊游三天,请同学们做好准备……” “太好了!”同学甲。 “听说‘津灵高中’有很多帅哥。”同学乙。 “……”等等 好了,这下可以放松一下了,烦人的事回来以后再说。期待明天的郊游,……ing。 “今天,天气真好啊!” 今天我起了个大早,拉开窗帘。阳光射进了我的房间,使我的房间充满了生机。 “我在做梦么?这么丰盛的早餐谁做的?”我打开房门后,看见丰盛的早餐。 “废话,除了我还有谁!”金洵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今天去郊游你要吃多点,到时候你晕到我可不管你!快点吃看看好不好吃?”我尝了一口,真的好好吃哦! “是你做的么?很好吃呀!”我赞叹道。“你也不看看是谁做的。”我没有反驳他,因为做的真的很好吃。 一大早丰盛的早餐让我的心情更加的开心,一路上我都是笑眯眯。今天我们去郊游安全和队伍的画分自然是‘林冬’的老大——金洵的任务,所以他很忙没有时间一直陪我,不过我并不生气。直到上车的时候我才看见他,看见他满头大汗我想递给他一块湿毛巾,还没等我走上前去,一块块毛巾递的比我还快心里不由升起一阵火焰。这时金洵却走到了我的面前,我就顺势把毛巾递给了他。 “你怎么想给我毛巾了!”他的眼里有着兴奋的喜乐。 “没什么,只是谢谢你的早餐。”我不开心的说道。 “你是不是吃醋了?”他俯身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道。 “才不会。”我冲他大声的喊,便回车位一路上我都没理他。 来到郊游区看见了美丽的山岭,心情也没那么气愤了。 “你看他好帅啊!跟金洵不相上下,他们哪个帅?” “是啊!他长的真的很帅!”我探过头去。短短的黑发浓眉下的眼睛显的很有气势,高挺的鼻子下宽宽的嘴角有一点邪邪的样子。 “帅是帅,但他可是与黑老大挂钩的,惹过他的人死的很难看。”不知是谁接了一句,这点绝对没有错因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有一种邪气,不知他和金洵谁厉害。 “喂,你在看谁呢?是他。”这时金洵走过来顺着我的目光看去。 “你认识他?听说他可不好惹。”我问道。 “哦,他好象是‘津灵’的头吧!叫‘林浩洋’。上次篮球赛输的很惨。你有事么?”金洵看着我说。 “没什么,好奇而已。对了,今天有什么安排?”他是学校的老大,这些事必须要问他。 “好象我们还要和他们来一场‘友谊赛’,说是友谊赛,但他们是想报上次的耻辱。上次林浩洋没来,所以他们输的很惨。”金洵他满不在乎的说。 “听说他喜欢使阴的,你小心点。” “你关心我,那你会不会来看我比赛?”金洵突然把头离的很近。我远离他可我的心跳的很厉害。“会啦!我先走了。” 比赛马上就开始,靠着他的关系我幸运的坐在最好的位子。我很担心他,那个林浩洋绝对不是好惹的。果然,刚开始的时候就我们队就有几个队员,因为他的阴招下场了,金洵快气死了,裁判也看不见他的小动作。我离开了观众席,来到了赛场上。 “金洵,我替12号上场。” “不行,你是女生,再说了林浩洋,使用的招太阴了,很危险。” “有什么关系!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的篮球水平也不差呀!难道你想输么?我会把自己打扮的和男生一样看不出来的。” “那让她上吧!自己照顾好自己。”哲翼说道。 “谢谢你!上场”。 我在场上与哲翼和金洵配合的很好,被观众叫做‘三剑客’,以下子搬回比分,22:25我们领先。把林浩洋气的不行了,使他们把矛头对准了我,但每次都被金洵和哲翼挡住了。就在我要投蓝时,林浩洋突然伸脚拦住了我上前的脚步,使我大头朝下向地面倒去,这时我被金洵抱在怀里,这时头上的皮筋掉了,长发甩出。 “原来你是女的,看来你们学校没有人了。”林浩洋笑的说道。 “错!大错特错,不是我们学校没有人,而是一个女生都能打败你们,可见你们烂到什么成度。” “你等着,我们走!” “你还好吧!”金询问道。我从他身上起来。“还好啦!”我的脸很红。比赛过后所有人都把我当英雄。 郊游回来我确定了对他的感情。所以比赛那天晚上我和哲翼说清楚了,他很失望但却对我说:祝你幸福。我也向金洵坦白了我对他的感情,他接受我了,他说:“见到你第一面时我就喜欢你了。”我好幸福,这时电话响了。 “喂!老婆,今天晚上七点去金元饭店吃饭你一定要来哦!我要给你一个惊喜。”金洵说。 “知道了!晚上见。” 心情好兴奋我好期待金洵他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惊喜!时间过的真快一会就到了约定的时间。可金洵怎么还没来,他一般不会迟到的,我就在附近逛会儿。走在岔路口时,我看见林浩洋正在与一个男生交谈什么,我俯耳倾听。 “你一定要把金洵的丑事宣传出去,我要他身败名劣。” “这样不好吧!” “哼!我才不管,上一次害的我们输的那么惨,我要他知道得罪我没有好下场,你要帮我告诉黑老大一定要整死他。” 不会吧!他也太坏了!怎么办我要怎么办,告诉金洵不行对他太危险了。找金哲翼,不行我已经欠他很多了不能再让他陷入困境中,这件事我要自己解决。 我便打电话告诉金洵我不去了。随即我用了各种方法找到了黑老大,他是黑校会的老大,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由于它是捣乱学校秩序的一个组织,它存在的目的就是拿到东西南北四大学校老大手中的四个项链。有了他就可以统领这最有实力的学校,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但因为四个学校很团结所以黑老大一直没有得到四条项链。 来到了黑校队的秘密聚点,随着一些小螺螺的带领我终于见到了黑老大。 “这不是四大学校之首金洵的老婆么?久仰久仰。” “你是不是受了安丽和林浩洋的指使要整金洵?” “大小姐,你太厉害了吧!我手下才刚刚和我说完你就找上门来,不愧是他的老婆就是不一样。是怎么样有何指教?” “废话少说,怎样你才肯放过他?” “放过他也可以只要你帮我抢回四个项链,我就放了他怎么样!大小姐。”什么他要我干那种事,打打杀杀是少不了了。不过为了金洵…… “好我答应你,一个星期之后我给你要的东西。” “爽快!那到时候见!” 回到家后我的心情不能平静,我该怎么办! “喂,老婆你怎么了为什么你没去?我还以为你的胃又疼了,怎么样没是吧!”他那么关心我这点牺牲算什么?我不能让他再受伤害,所以我决定。 “金洵……我们分手吧!”我是不得已的,一定要原谅我。 “你……你再开种玩笑我决不饶你。”他的声音哽咽了。 “我没有开玩笑,我们真的不合适,你太霸道了又总欺负我,我是为了……为了报复你才答应和你交往的,我没有真正喜欢你。你放手吧!”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 “你骗我这不是真的,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他用力的摇晃我的肩膀。 “我只是想得到你的这个。”我指向他脖子的项链。尽量不去看他。 “你要这个,好我满足你。”他把链子扯下扔到地上,摔门而出。 我坐在地上大声的哭,我希望他最后能明白我的用心。不行,我不能哭哭啼啼的。我要坚强我已经拿到了金洵的链子,接下来怎么办?算了就用最老套的办法——单挑就是我分别对剩下的学校的老大,只要我赢就可以拿到他们的链子。但他们也不是吃素的。我只能快点加速体能了。我拟好了挑战书,接下来只要等今晚与林西的第一场仗了。 昨天的仗很顺利只是受了点皮伤外,我成功的拿到了项链。我踏着沉重的步伐进了校园。每当见到金洵时我的心一阵的疼痛,胃口也不舒服。他像没见过我似的,擦身而过。金哲翼问我怎么回事我也敷敷衍衍的说了几句。 接下的几天我按照计划成功的拿到项链,马上就要交货了,我却有点担心,当时一时情急才答应了黑老大,如果把东西给了黑老大学校将会是怎样!如果不交金洵怎么办? “铃铃铃,喂!我是李会恩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是西老大,我们三个有事你来一下,你自己一个人就好,别带其他人。” 我赴了约。看见他们三个分别是西老大,南老大,北老大而且各个眼神中都带着杀气。 “你还真来了,你还给我们项链,我们就少让你受皮肉之苦。” “你们输了,那链子就是我的了愿赌服输你们还想耍赖。” “这么说你是不想还了?”老大们说,他们怎么比金洵还烦。 “是!”我坚定的说。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上!”说罢他们就一起上了本来单挑就挺难了,还一起上。他们太欺负人了,我左钩拳右钩拳三两下就落了下风,他们就对我又打又揣,就在我快见死神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解救了我。我知道他一定是金洵,他抱起我,我躺在这温暖的怀抱里感觉舒适而安心。迷糊中一直有一只手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让我有安全感。 当我慢慢的睁开眼睛,看见金洵正拉我的手。 “你终于醒了,我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事情解决了?我错了对不起!我不应该瞒你。” “傻瓜,你昏迷了一个月如果我不原谅你我就不会守你一个月,不过下次在这样我就不会原谅你。” “好,不会有下次了我保证。”我靠在他的怀里,久违了的温暖,久违了的安心,久违了的爱。 第六篇 遭遇真情 看着自己吐出的烟圈,由小变大,腾云驾雾,轻舞漫旋,缓缓散去,回味起昨夜的激情,正如这浓来淡去的烟雾,渐远渐淡,再吐再浓,一抹快慰弥漫全身,半仰在办公转椅上的文哥满足地笑了。 文哥原是汉中某公司的中层,当过兵,扛过枪,是个性情中人,快50岁的人了,可无情的岁月侵蚀并未减退他体内强烈的荷你蒙,反倒在这个年龄愈发强烈,膨胀的,都令自己有些吃惊,他得意自己在部队那几年的锻炼,得意自己如此年龄尚能拥有强壮的体魄,得意自己还魅力不减当年,猎获了自己心怡的女子,让他拿得起,放不下,庆幸于有生之年,遭遇了与自己这般天作地合的女人,让他在闲暇时总会思忖,并总是一个人偷着乐。 这个时常让文哥激动不已的女子,名叫小爱,比文哥小12岁,是汉中某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早年离异,带一14岁的女儿独居。 文哥是4年前与小爱相识,并相知相爱的。 与小爱相识,并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故事,平常的就像认识一杯浓郁的葡萄酒,初拿在手上,观其色,辨其性,认知了,品了,知味了,再品,知香了。从浅酌,知醇,到深啜,知烈,文哥醉得如同一个不识酒性的男子,深陷其中,乐不思蜀。其实,这般美酒,稍不留神,谁都会醉得不知南北春秋的。 文哥单位经常在小爱所在的酒店应酬,时间一长,一来二去的,文哥便对小爱产生的兴趣。文哥知道了小爱的现状,他由怜香惜玉的男子汉情结,逐步发展成抱得伊人梦春秋的。是的,也难怪,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在现代竞争激烈、险相环生的社会里生存,于弱肉强食、声色唳马中打拼,确实让人看着心酸,想起来心痛,于是,文哥总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整日为生计忙忙碌碌的小爱。 那一年,小爱的女儿考中学,想就读汉中教学质量最好的汉四中,小爱无意将这个想法说给了文哥,不料,文哥第二天就找关系,为小爱办成了此事。当文哥将这个消息告诉小爱时,小爱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只是连连地说要谢谢文哥,文哥听小爱这般口吻,心中更生怜爱,他动情地告诉小爱:“小爱,今后不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生活当中有任何问题,记得,你有文哥,好吗?”听得小爱热泪盈盈。离婚几年了,遇到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说破了嘴,跑断了腿,有时甚至厚着脸求人,多么不易啊。如今,有这样一个对自己的男人,让小爱心里突然有了小鸟依人的感觉,梦想自己真有文哥这样有能力、有爱心的男人相依相偎,安心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该有多好呀。 回到现实,小爱怪自己命苦,怪自己当年眼拙,以致婚姻中告夭折,造成心身俱伤。 此后,在不断的交往中,小爱对文哥的家庭情况也有了了解,知道文哥也有一个已经工作了的女儿,一个内退在家的爱人,只是隐隐感觉到,文哥的婚姻生活似乎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样美满幸福。据说,文哥的爱人有一种慢性病,是个性情暴臊的女人,这让有着中层头衔,且非常敬业的文哥,很是压抑,结婚二十多年了,他一直默默地承受着有家无爱,有情无性的是是非非的生活,这让他无奈,让他或多或少地萌生过离婚的念头。 可是,一看到生病的爱人,再回想起当年有过的一段美好,让他不忍心放弃这段感情,破坏这段婚姻。他想坚坚守、坚持,为自己的女儿坚守,为尽自己的家庭责任坚持。但是,人是感情动物,都需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安慰,而且,男人有时又是最脆弱的,他需要女人的温柔安抚,需要母爱般的呵护。同时,男人又是很*,有着人之初的本性需要,这就势必会在男人身上发生很多故事,有些故事,有始无终,而有些故事,却是有始有终,情到至深至浓时,自然会结果开花。 文哥的婚姻就是在经历磨难后,在支离破碎的罅缝里,苦苦支撑了若干年,在爱人一次丧失理智的行径中,原本摇摇欲坠的婚姻大厦,倾刻间轰然倒塌了,这不是文哥的初衷,不是文哥想要的,他只得被动地接受了现实。 就在文哥给小爱女儿办理了就读中学后的十月,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午后,小爱工作闲暇的空档,赴了文哥歌城唱歌的邀请。 一个豪华中包,文哥点了果盘、干果等,俩人便一人一首地打起了擂台,唱得来了兴致,文哥便叫了红酒,倡议输者自罚一杯,小爱当然不示弱。在服务行业做久了,不敢说别的,唱歌、喝酒之事是难不倒小爱的,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才使得小爱在酒店里谋到了餐饮部经理职务,而且一干就是多年。 就这样,俩人唱得其乐,喝得其所,不知不觉的,灯光变得昏暗了,曲调唱得痴迷了,眼神韵得暧昧了,两瓶红酒已经流入了暖意融融的血脉中,正酝酿着一场蓄谋已久的火山喷发。 此时的文哥,已经将小爱轻轻地揽在怀中,合着柔情的节奏,翩翩起舞了,一股看似轻柔,实则涌动的火烈情绪,在室内氤氲开来。 空间在缩小,空气在膨胀,即将爆裂的势头。 滚烫的四目相对着,短暂的迷茫,两张盼望已经的火热终于在这一瞬间相撞燃烧,急不可待的,唇与唇便紧紧锁在了一起,相互贪婪地索取着对方的甘露,由轻柔到猛烈,从浅表至深层,*,纠结,良久,良久。 久违的真情与激情,在一番给予中升华。文哥坦率地说出了积淤胸中许久却一生未曾说过的话,一个兵哥哥轻易不说的情话:“小爱,我爱你,”小爱感动地哭了。 俩个无家的心灵从此有了归依,幸福着彼此的幸福,快乐着彼此的快乐。 小爱的纯粹,让文哥更是感动。 与文哥,小爱无欲无求,温柔体贴,从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对物质生活追求高于对爱人的追求。这让文哥觉得,小爱的难能可贵。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爱的男人,他知道自己应负的责任。即使小爱无意,他也不能寡情。 更让文哥满意满足的,是他与小爱的**生活是那样的完美,是他始料不及的,是他从来不曾体及的。 每每那一时刻到来的时候,文哥和小爱,就像是被巨大的海潮推向浪涛颠峰的海水,一浪快似一浪,一波又是一波,翻越着,汹涌着,听着小爱由*到高呼的愉悦,文哥的沉醉,更深更深,由此对小爱的怜惜更浓更浓。 每每潮水褪却的时候,文哥总是伸手搂着小爱,任小爱的温柔在自己的身体上*,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神经,每一个细胞,都接受着小爱的安抚,当濡染与亢奋再次被小爱唤起的时候,文哥就在爱的海滩上扬帆起航,令小爱尖叫不已。 文哥深深地爱上了小爱。 一年后,文哥在汉中某小区给自己与小爱买了新居,安了新家,过着幸福的“家庭生活”。 爱屋及乌,文哥爱小爱,爱小爱的女儿,当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他立誓要在今生保护她们娘俩,共度余生。 虽然小爱从不伸手向文哥要钱,文哥每月都会将工资的一半交给小爱掌管支配,其它的额外收入也如数交由小爱储蓄保管。 对于比自己大2岁的原配妻子,文哥更多是同情、感激,虽然已经没有了爱情,但他放不下她,共同走过的20多年,让他无法割舍。 正是如此,文哥深深地陷入了两难境地。 女儿与妻子住在一起,自己则像是当年的特种兵,在敌人没有蠢蠢欲动的时候,他深深埋伏,他*游击,往复,往复。 他一周五天住在家里,只是夫妻分室而居,早已没有了应有的*,周未称朋友聚会打牌,住在他和小爱的新居里。 经济上倒是没有问题,只是道义上、心灵上,文哥觉得背负着谴责,让他不安。 这般生活,终归不得长久。 汉中城市小,东面刮风,西面下雨。闲言碎语,很快便传入文哥妻子的耳中。 文哥妻子背着文哥到小爱的工作单位,痛斥小爱,诱惑了自己的男人,并上手把小爱漂亮的脸蛋抓伤了。小爱自知理亏,不愠不火,任她发泄。小爱说:“大姐,我也不是坏人,我也要脸面,感情这种事不是单方面的,我也不想伤害大姐,请大姐找文哥好好谈谈好吗?”闹也闹了,打也打了,文哥也赶来了,对小爱所受的委屈唏嘘不已,拉着妻子愤愤地走了。 回到家,文哥心平气和地对妻子说:“事情已经很久了,早想对你坦白,说明这一切,这些年,我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我很痛苦,很矛盾,我觉得自己活得不像一个男人,而你也活得不像一个女人,我现在终于明白了,我们的婚姻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们在这个错误里彼此折磨,彼此伤害,我想,什么时候纠正就在于我们俩人的态度,”文哥说完,等待妻子的回答,妻子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文哥,嘴里发出了令文哥意想不到的声音,她对文哥说了很脏很脏的话,文哥伤心地看着她,迷茫地看着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看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然后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此,文哥再也没有回那个家。 半年后,文哥单位干部人事改革,文哥竟被莫名其妙地缷任了,后来才知是妻子暗中将文哥的“包二奶”行为告到了单位纪检部门,经单位调查,确有婚外情一事,为了保全单位形象,挽回此事给单位造成的不良影响,免去了文哥中层干部职务,保留原待遇,以调研员身份闲职于原部门。 对单位的决定,文哥无任何异议。 文哥写了离婚协议书,将自己二十多年奋斗的成果,一文不取地全部给了妻子。 妻子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文哥自由了。 文哥觉得上天剥去了他一层皮,同时,赐给了他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由,他觉得这样很公平,让他可以在阳光下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生活,这是上苍对他的最大恩惠。 他现在每天履行自己男子汉的义务,乐于充当一只英勇护家的老鹰,呵护着自己的女人和女儿,看着她们幸福地栖在自己的翼下,文哥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他想要的生活。 爱情就是这样,她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爱情无所谓年龄,谁都有权力享受属于自己的爱情。 爱情是两厢情愿的,爱情不在了,要学会放弃。 得到了爱情,要懂得珍惜。 文哥和小爱都是婚姻中的双面胶,既是输家,又是赢家。 企冀如此结合,能让这个世界上多一对相爱的人,多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七篇 安心幸福 1 上海的*是在晚上九点以后开始的。 与楚偶遇是在小区的酒吧里,那时,他正悠闲地喝着浓浓的咖啡,翻看着手里的国家地理杂志,一身休闲的打扮,略显瘦削的脸棱角分明,眉毛格外的浓。 我们工作在同一家公司,又住在同一个小区,我的卧室窗子就对着他家的阳台,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我们不在同一个部门,见面只是点点头,微微一笑,如此而已。公司里的他是业务骨干,总是忙忙碌碌,来去匆匆。休息日里偶尔遇上他,要么是陪着妻子和小女儿在小区里散步,要么是拎着一篮菜,一副好男人的模样。 那天的我落魄极了,刚刚因为工作上的失误挨了上司一顿暴训,差点丢了工作。给远在北京的男友打电话,又没人接听。晚饭时,老妈又打电话来催我早点结婚。我的心情简直糟糕到了极点,到酒吧里就是来买醉的,因为没有酒精的麻醉,我知道今夜将注定是一个无眠的夜晚。 就在我喝得有了几分醉意的时候,我注意到了他。他依旧礼貌地笑笑,点了点头,继续专注地看他的书。他那安静、沉稳的样子就像一首田园诗,又像一幅水墨画。我朦胧的意识中竟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如果他是我的男朋友,我马上就嫁给他,就为了眼前这一刹那的感动。 那天我喝了太多的酒。 后来楚曾经认真地对我说: “答应我,以后不再喝酒!” 他认真的样子让我的心中漾过一丝幸福,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曾沾过一滴酒。 我是被他送回家的,一路上都是他搀着我的手臂,我能感受到他那双有力的大手,仅存的理智告诉我,他要是动手动脚,我就大叫“非礼”。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送我到门口,嘱咐我锁好门,又帮我把门带上,恍惚中,我好象连句“谢谢”也没有说。 第二天一早,下楼吃早点时遇到了买早点回来的他,还是礼貌地笑了笑。 晚上,终于拨通了男友的电话,东一句西一句地聊着。 “你想我吗?”他问。 “当然了,你呢?”我的话里有几分敷衍。 “我也想你,周末你过来吧?” “再说吧,很晚了,睡吧。” 挂了电话,洗了澡,换了干净的睡衣,我躺在一个人的双人床上。也许是昨天折腾的太晚了,很快我就塌实地*了梦乡。 梦中,男友来到我的床旁,狂野地掀去我身上的被子,粗鲁地扯开我的睡衣,一双大手*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又滑向我双腿间的蜜园。我就像一条离开水的小银鱼,在沙滩上扭动自己的身体,张着嘴,却喘不过气。在他*我的一瞬间,梦中的男人变成了楚,脸那么清晰,两道浓浓的眉毛。 我从梦中惊醒,浑身说不出的舒服,夜风透过纱窗,吹在我的身上,只觉得内裤凉凉的,湿湿的,粘粘的。我的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可是又觉得有几分好奇,怎么会是他呢? 以后的几天里,我一见到楚就觉得面红耳热,尤其不敢面对他的眼睛,仿佛会被他看穿了似的。他倒还是老样子,笑眯眯的。 2 我的麻烦还没有就此结束,帐目上的错误让我不得不在之后的几天不停地加班,如果不能核对出错误出在哪里,我面临的将是被炒,也许还可能有更大的麻烦。 那些天,我忙得像一只陀螺,不停地转啊转。给男友打电话,他也很忙,本想让他抽时间来陪陪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楚主动站了出来,每天陪我加班到深夜,然后他送我到楼下。除了工作上的事,我们少交流什么,最多是在分手时互道一声晚安。 他的细心实在是帮了我的大忙,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问题终于解决了。那天很高兴,为了表示谢意,我提出请他吃饭,我们要了一瓶红酒。他喝了酒话会多,但不是酒后失态的那种,我们第一次聊了那么多,确切地说是他说,我一直在听,静静地听他眉飞色舞地讲他可爱的女儿。之后还是他送我到楼下,这一次我们互换了手机号码。 秋天之后是冬天,上海的冬天不像北方的家乡一样下雪,上海的冬天下雨,下雨的时候很冷。 我病了,重感冒。女人在这个时候总是显得无助而又伤感。我一个人蜷缩在床上,浑身发烫却在不停地发抖。 手机和我一样寂寞地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可它绝对出乎意料地传出了短信提示音。我拿起手机,竟然是楚的号码。 “听说你病了,怎么样,严重吗?” 这是他第一次发短信给我。 这意外的关心使我的伤感全部爆发了,顿时哭得梨花带雨。 “还好,吃了药了,只是不怎么管用,你有什么好建议?”我回了短信给他。 大约过了两分钟,他回复了一大堆药名,末尾还叮嘱我“多喝开水、热粥,好好休息。”我心里暖暖的,回了个笑脸给他。 傍晚,昏睡中听到有人敲门。我披衣起床,透过门镜看到的竟然是楚。我忙开门,他手里拎着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食品,笑呵呵地站在门口。 “过来看看你,好些了吗?”他关切地问。 “好多了。”我没有说谎,有时心理上的安慰比什么药都灵的。 “可以进去吗?”楚问。 “哦,当然,只是有点乱。”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 楚第一次走进我的家,我的小屋。等我在他的“监视”下吃了一小碗热汤面。他才离开。 很快,我的病痊愈了,我们之间也开始了短信来往。谈天说地,偶尔也聊聊文学或是新上映的大片,我发现他很渊博,就像一本读不完的书,和他聊天,会有一种很安静的感觉。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一旦没有他的短信,我心里会很不安,我会下意识地看手机。我们经常会在同一时间给对方发短信,又戏称这是“心有灵犀”,那时,心里就会甜甜的。我忽然觉得,这有点不对劲,他成了我的心理寄托,这感觉让我既兴奋又惶恐。 3 年底的公司聚餐,我和楚很巧地被安排在同一张桌,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熟,我就很自然地坐在楚的旁边。 他喝酒的样子很豪爽,但看得出他其实是不胜酒力的,很快,他白净的脸变得通红。 我的胳膊几次很偶然地挨在了他的胳膊上,凉凉的,感觉很舒服,索性就这样挨着好了。这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常在一起,楚自然就成了大家开玩笑的对象,言外之意我听得很明白,脸羞得通红,心里却有几分高兴。楚既不解释,也不反驳,只是神秘地笑笑,然后偷偷地告诉我: “别听他们胡说,我就当你是我的妹妹。” 从那以后,私下里我们就兄妹相称,他没有非分之想,我也乐得有这样一个可以信赖的哥哥的呵护。 春节假期,我到北京和男友团聚,小半年没见面,少不了一番*。可是他每次都很快,一阵猛冲,全无半点怜香惜玉,我刚刚有点感觉了,他就完事了,我的心中不免有几分失落。 回上海时,特意给楚带了一些巴西的咖啡豆,我知道他喜欢喝咖啡。 日子又回到了以前,和男友两地相隔,聚少离多。和楚最多的还是短信联络,我还见了他的妻子——一个很美、很温柔的女人。 春天来的时候,和楚的感情也像春天的小草,在不知不觉中滋长。 就在这时,我注意到,他家的阳台原来就对着我卧室的窗户。周末时,我经常坐在窗口发呆,有时和男友互发着短信,眼睛却盯着对面的阳台。 偶尔我会看到楚,系着围裙忙忙碌碌,把洗好的衣服晒在阳台上。有一次我看到他在晾一些女式内衣,那应该是他妻子的吧。 楚会经常在我想不到的时候,来我的家,有时会拎来一篮水果,有时是一束鲜花,他从不买玫瑰,而是香水百合。 每次送花给我的时候,我心里都会有一种初恋般酸酸甜甜的感觉,很美。只可惜那不该属于我,楚不可能属于我。 4 “五一”过后,楚被派到宁波公干,大约要在那里呆上半年。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糟糕透了,那感觉似乎是与恋人分别。 “哪天走?几点的车?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我在短信里一连串的发问,感觉自己唠唠叨叨,就像个妻子一样,不禁暗笑自己的傻。 “明天半夜的车,都准备好了。”他轻描淡写地回复我。 “哦。”我只回了一个字,还想再多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短信联络吧,照顾好自己。”他又发过了一句。 “好。”我回复。 第二天晚饭后,我一直坐卧不宁,最后还是决定去送他。如果他的妻子也在,我就不现身,远远地看看他就好了,我心里盘算着。 我换上最喜欢的针织长裙,简单地化了妆,又到超市里买了些吃的东西,还特意买了包湿巾,男人在这方面总是很粗心的。 打的到了车站,时间还早,我就在候车室里找了个角落静静地等他。偌大的候车室,我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但我等的很执著。 他来了,一个人,看到我时,多少有些意外。 “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没事,送送你。”我尽量把话说的平静些。 检票了,我执意要送他到月台,人很多,天很黑,我暗暗期待会发生些什么。 五月的天,夜晚有些凉。 “冷吗?”楚问。 “有点。”我答。 楚忽然展开了手臂,“来,暖暖吧。”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扑进了他的怀中。他的手臂拥着我,胸膛紧紧贴在我的胸口,我有些透不过气。 我们就像一对情侣一样在月台上深情相拥,宁愿时间在此刻停止。 “谢谢哥哥,一直关心我。”我气若游丝。 他把热热的唇印在了我的额头上,然后捧着我的脸说: “答应我,以后不再喝酒了,好吗?” 我用力地点点头。 列车进站了,他拎起提包,准备上车,我追了上去,把准备好的东西递到他手里,又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列车徐徐开出车站,只留下我呆呆地望着列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嘀嘀”,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 “谢谢妹妹,连湿巾都准备好了,想的真周到。”是楚发来的。 我回了个笑脸给他。 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心也随着这个男人一起走了,这种爱的体验,从没有过。 5 这份情感的来临既让我觉得幸福,又使我陷入了深深地自责。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梦中,有一次我还梦到了和楚一起在床上缠绵,我穿着火红的内衣,长发凌乱,在楚的身下肆意扭动自己的身体,体会着他在我身体里冲撞的*。 醒来后,我痛苦万分。任这份情感继续发展,迟早我会做出越轨的事,理智告诉我,是斩断这份情感的时候了,可是理智有用的话,这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了。 楚在宁波的日子里,我贪婪地享受着这不该继续发展的情感带给我的满足和充实,每天晚上互发短信是我们风雨无阻地必修课。他甚至会告诉我: “刚刚接了个电话,问我需不需要服务?” 我隐约也明白“服务”的含义,于是嗔怒着回复他: “悠着点,明天还得工作呢!” 他回了张笑脸,说:“我哪有那么不坚定!” 我的心里喜滋滋的。 我知道,在他心中,妻子、女儿永远是第一位的,我则排在她们之后,但他绝对把我看得比自己还重要,这就足够了。 我想我们还是不见面的好,这样越轨至少不会成为可怕的事实,这份感情永远是美好的。可是老天有时总会和人开玩笑,我恰好被派到宁波出差,大约要去三天。 六月,南方的雨季如期而至。 我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出车站时,天空中正飘散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楚站在出站口等我,打着一把透明的雨伞。 我们在一家很有江南特色的小餐馆吃了晚饭,楚要了一瓶红酒。我说: “我戒酒了。” 他开心的笑了。 那晚我破例喝了一大杯红酒,脸儿红得像杯中的红酒一样。 宁波的夜色在雨中显得格外的朦胧,我们躲在同一把伞下,他的一只手臂拥着我的腰,我的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上。 “今晚住我那儿吧,我住沙发,把床让给你。”楚的邀请在我听来就像是一种暗示,可是我喜欢。 6 楚临时的家朴素而又整洁,茶几上的那罐巴西咖啡格外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我送他的,他带到宁波来了。 楚倒了杯水递给我,说: “不早了,睡吧,明天我送你去宁波分公司。” 说完,他就笑眯眯地看着我,直到把我看得不好意思起来。 “你这样看着我,我怎么睡啊?” “呵呵,”他笑了,“对了,你先洗个澡,我下楼买点东西。” 楚下楼走后,我脱去身上的衣裙,到洗澡间冲了个热水澡,真舒服!换好大恤一样的睡衣,躺在楚的床上,枕上还留着他淡淡的男人气息,本想等楚回来,可或许是因为旅途的劳累,我很快就睡着了。 一夜的细雨在黎明时分终于停了,当我睁开双眼时,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脸上,暖暖的。洁白的毛巾被盖在身上,记得昨晚睡时,我什么也没盖啊?低头看看自己睡衣那低低的领口,雪白的*大半都露在外面,他在给我盖被子时,一定都看到了。一想到这儿,两朵红云立刻飞上了我的脸颊。 楚还睡在沙发上,微微打着鼾,仔细端详着这个男人的脸,那么沉静,又带点孩子气。 找自己的衣服时,才发现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晾在窗口,包括贴身的文胸、内裤,我的脸羞得更红了。 换好衣服,系上围裙,我在厨房里准备了简单的早餐,然后就等楚醒来。 看着他几乎是风卷残云般的吃下了我做的早餐,心里好幸福。早饭后,楚送我到了宁波分公司,一切出奇的顺利,原计划两天才能完成的工作,一天就结束了。晚上我们一起去了超市,买了些食品准备做晚饭,我看到楚悄悄买了些女式的内衣裤,我知道他是给我准备换洗的,好细心。 回到楚那里,他忙着张罗晚饭,很丰盛,我们还喝了点啤酒,心情说不出的轻松,但一想到明天要回上海,又很失落。 7 晚饭后,他替我放好了洗澡水,然后帮我收拾行装。我洗完澡,换上了新买的内裤,很合身,穿好睡衣,对他说: “你去洗吧,水放好了。” 等楚洗了澡出来,我们就并肩坐在沙发上,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上。 “我们就这样聊聊吧,今晚不睡了。” “好”,他没有拒绝,把肩动了动,让我靠得更舒服些。 他身上雄性的气息一丝丝飘进我的鼻孔,我的头发则时不时地撩拨着他的脸。他低头看我,我知道他看到了什么,我的睡衣里什么也没有穿,两颗饱满的就那样傲然挺立着,红艳艳的*怯生生的,像含苞欲放的蓓蕾。 他的呼吸变得沉重、浑浊起来,我也有了要把自己交给他的念头,我们几乎同时拥抱了对方,然后他把我压在了身下,火热的吻落在我的脸上、唇上、脖子上,我闭紧了眼睛,*连连,双臂紧紧抱着他,体内升腾起一股热流,瞬间涌遍全身。 我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他,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他却突然停止了进攻,轻轻推开了我。 “妹妹,我们不能这样!”他起身,将一杯凉水浇在了自己头上。 我也一下从梦中回到了现实。 这一夜我们就面对面坐着,谁也没有再说话。 天亮了,天终于亮了,楚送我去了车站。回到上海,我辞去了工作,去了北京。半年后,我和男友结婚,从此再没有和楚联系。 我安下心过我平静、幸福的家庭生活,楚被我永远藏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有时会偶尔想起。爱过,但是没有做过,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一种悲哀。 第八篇 开始心痛 很多年前的七月十七号,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个漂亮可爱甜美的小女婴出生了。那个女婴就是我。 你的妈妈抱着刚满一岁的你,来到我们家,看望我的妈妈和刚出生的我。你的妈妈指着眼睛还未睁开的粉嘟嘟的我问你,小宇,你看,小妹妹漂亮吗?你瞟也没有瞟我一眼,扭过头就开始大哭。两个妈妈笑着说,这俩孩子,真是天生的小冤家。 这就是你第一次见我时的情形。你的妈妈在我懂事以后无数次地向我描述你当时哭地是多么地悲壮,最后还不忘记加上一句,真是没想到,你们俩现在的关系竟然这么好。 是啊是啊,我们的关系当然好。我们是青梅竹马啊! 二岁。不知道是因为父母的教育有问题,还是我们天生比较笨,我们那个时候还不能用完整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当我们在大街上看见一个抱着饼干筒吃饼干的小孩时,我们不约而同地奔回自己的家。你对你妈妈哭着要吃饼,我对我妈妈哭着要吃干。两个妈妈一头雾水地跑道对方家里,才明白,我们俩是要吃饼干。嘻嘻,我俩咋就这么笨呢? 三岁。到现在我还也记不起来,你当时是为了什么原因要带我离家出走。出走的途中,我摘了一朵小红花,你捡了一块黄色的石头。另外,我摔了三跤,你拐了一次脚。最后,我们俩站在一块大约半米宽的水沟前停住了。谁也不敢带头先跨过去。隔壁的一个大姐姐正好路过,看见蹲在沟边玩耍的灰头土脸的我们。她左手抱我,右手牵你,把我们带回了家。 五岁。你竟然敢用玻璃砸我!当时我的额头是血流不止,你也吓坏,呆呆地看着我。据说,我哥哥抱着我去医院的时候,你还拿着那块不知道从那弄来的玻璃在那哭。但是,因为这件事情,我们的两个妈妈闹翻了。她们还禁止我们在一块玩耍。可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等到我的额头上只剩下一块明亮的疤痕的时候,我又屁颠屁颠地跟在你后面,叫你小宇哥哥。 八岁。夏天到了,桑椹已经开始红得发紫了。你带着我穿着你这一年新买的拖鞋爬到桑树上摘桑椹。你还捉了一只黑底白花的天牛送给我。我们都很开心。但是结果是我的白衬衣被染成紫色再也洗不掉,你的新拖鞋掉到桑树下的臭水沟从此散发着一股臭水沟的气味。 十二岁。我们在学校都是好孩子。你是你们班的班长,我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下课的时候我们一起玩,放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家。当我哭着跑到你们班告诉你有人欺负我的时候。你二话没说就冲向我们班。那天,是我扶着流着鼻血的你回家的。你还在路上警告哭的比你还惨我说,不许和你妈妈说你是为我才被人打的。我只好点头。 十七岁。《泰坦尼克号》风靡全城的时候,你的爸爸不知道从那弄来一张盘。于是我们俩坐在你们家的温凉的地板上看这部经典的爱情故事。当看到露丝和杰克缠绵的时候,我感到我们都摒住了呼吸,不再说话。我偷偷地看你的气宇轩昂侧脸,呵呵,你也是的十八岁的大小伙了。 我们考上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学的时候,你十九岁,我十八岁。当我和我妈妈在开往那个城市的车厢里遇见你和你妈*时候,两个妈妈还是不说话。我们俩只能在旁边挤眉弄眼。后来,我们跑道车厢接头处,你塞给我一包盐津杏仁,我递给你一个红富士苹果。我们吃完后,又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乖乖地回到各自妈*身边。 大学的第一年,你告诉我,你找了个女朋友。我愣了一下,然后开始大笑,就你,还能找到女朋友啊!你的脸涨得通红,我怎么不能找到女朋友?在高中的时候给我写情书的不要太多哦。你的话没说完,我却捂着肚子蹲了下来。啊!肯定是我的胃病又犯了。 虽然无数次地在你面前胃疼,可是每次疼的时候你都紧张的要死。你从我的包力掏出胃药,给我服下。然后搂着我的肩等待我好起来。你想,我肯定会很快好起来的吧。可是半个小时候,我依旧叫疼。你慌了。你这是才发现,我捂着的不是胃,而是*。你抱着我冲向医院。医生告诉你我犯了急性阑尾炎,要立即开刀。 你给你妈妈打电话让她给你汇钱。并告诉她我的病情。 钱当天就回到了。两个妈妈也在第二天一大早就赶来了。 我的妈妈摇醒在我病床边睡着的你,要你赶紧回去好好休息。你的妈妈亲切地问我的病情。 我的一场大病,让两个妈妈和好了。我们俩偷偷地捂着嘴笑。 你的女朋友在和你交往了一个月零十四天后宣布和你分手,原因是你太不会关心她了。你跑来找我,请我吃饭。结果你却喝的醉醺醺地。 你一定是伤心了,因为你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的酒。 你抱着酒瓶问我,遥遥,你说我真的那么差吗?为什么我给人家甩了呢?我觉得我对她很好的。可是我却总不能如她的愿。是不是我不适合谈恋爱啊? 我揉你的头发。看到你这个样子我的心都开始疼了。小宇,你真的是很好的。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很好。我觉得你是我认识的男孩中最体贴最细心的一个了。你真的很好。 我不知道你听见我的话没有。反正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你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你睡着的样子像个小猪,很可爱。可是我又要想办法把你给弄回去了。 生活又开始平淡起来。我跑到你们学校蹭饭吃,你一边为我挟菜,一边数落我我上大学后已经长胖了很多。你也跑到我们学校来打篮球,我一边给你递水,一边贬低你的球技。 日子就这样过着。我经常会想起你妈*话,我们是天生的冤家。 大二下学期,有个男生开始追我。一天一封情书,一天一枝玫瑰。再看看那男生,身高一米八零,相貌俊朗,谈吐彬彬有礼。穿干净的阿迪的恤,的运动裤,co女erse的帆布鞋。 我问你,我要不要答应他? 你看着男生,眼里满是不屑和轻视,追你的男人档次好像都不高。不过配你也足够了。你要喜欢这样的,就跟他好呗。 我瞪瞪眼,好啊好啊,你就这么看低我。是啊是啊,我就配这样档次低的。我这就去答应他。 我不再去*场看你打篮球,我也不去你们学校蹭饭吃。我和我的新男朋友逛街,约会,看电影。我为他穿蕾丝的裙子,我开始甜甜地微笑。 没有你,我也可以一样很好的。我想。 我和他拖着手在学校漫步的时候,遇上了你。你皱皱鼻子,遥遥,你怎么打扮成这样?我笑,这样不好吗?你不是一直都说我不是女人吗?现在很像女人了吧。 你的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和悲伤,你抱着球,从我的身边擦过。你丢给我一句话,遥遥,你要是觉得开心,怎样都好。 我转过头去看你,你的背影是那样的孤单。我的心开始痛起来。就像当初看见你醉酒时一般心疼。 我拉拉身边男孩的手,晚上,我们去吃火锅吧。 我点最辣最辣的火锅底料,我还点了一堆菜,有蒿子杆,莜麦菜,鱼丸,虾丸,蟹棒。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和你一起出去吃火锅,你都要点这些菜的。只是,你决不会允许我吃辣的。可是,现在你不在。不会有人阻止我的。 他坐在我的对面看我大口大口地吃。我吃了很多很多,连头都没有抬。大概的确太辣了,我的泪都出来了。他给我递纸巾,他问我,你还好吧。我笑着说,没事没事,我就喜欢吃辣的。 我和他走出火锅店的时候,他转过头,看着我红彤彤的脸庞,你是不是很爱他?我愣了一下。旋即开始笑,不,不,我和他只是从小到大的朋友而已。你不要多心。 然后我拉着他的手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半夜,我从疼痛中醒来。啊,这次,真的是胃痛。我从枕头下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先拨的是他的电话。里面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我顿了顿,继续拨号。 只想了两声,我就听见你的含糊的声音,喂? 我忍住疼,轻声说,小宇,我胃疼。快不行了。 你没有回答,传来的是“嘟嘟”的声音。你竟然挂我的电话! 我躲在被子里开始一边哭一边诅咒你。 全世界恐怕只有你一个人会在半夜三点叫醒女生宿舍楼管阿姨,并且让她给你开门。 当我把头蒙在被子里蜷缩成一团的时候,你用楼管阿姨借给你要吃打开我宿舍的门,抱起我冲下楼。 七月十七号,我的生日。我已经年满二十岁了。 我坐在两个妈妈跟前,想她们叙述你当时的壮举。两个妈妈笑成一团。我妈妈说,幸亏遥遥住的是单身宿舍,要不小宇进了女生宿舍不知道要为多少人负责啊!你妈妈拉过我问,那个追你的男孩呢?他主动放弃了? 还没等我接话,你就开始插嘴。要不是那个男的纵容遥遥吃麻辣的火锅,遥遥会胃疼吗?第二天,他拎着水果来看遥遥,让我给轰走了。而且他带的水果里,竟然没有红富士苹果。遥遥怎么能和那样的人在一块呢? 我和两个妈妈一起看着你,你真是个可爱的人,要不我们三个怎么会都那么喜欢你呢? 我们在两个妈*怂恿下成了情侣。于是,我给你写这封情书。因为你说,我们都认识二十年了,我还没有给你写过信。虽然我的文笔很烂,虽然我的思路不够清晰,但是我终于把这封情书给你写出来了。 在情书的最后,我要对你说,小宇,我爱你,从你很久以前用玻璃砸坏我的额头并且为我哭泣的时候开始,我就想,我一定要嫁给你,因为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为我哭泣的男孩。 第九篇 郎才女貌 女人今年32岁,天生丽质,且有个与容貌极其相称的名字:杜若。 杜若结过婚,又离了,婚史3年。前夫是个成功的商人,创业之初对幸福的定义是:拥杜若在怀,看花开花落。后来,男人钱越赚越多,可留给杜若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有一天,男人喝醉了跪在杜若面前失声痛哭,说不小心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杜若一言不发,只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件一件剪自己的衣服,满床满地都是碎片。几天后,杜若对男人说,我会好好的,你去尽一个父亲的义务吧。 男人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杜若,同时留下的还有一句写在纸上的话:我放弃一生的幸福来惩罚自己,只希望你从此释怀。杜若拿起男人吸烟用的打火机,将那张薄薄的纸片烧了。 那是4年前的事,那年杜若28岁。 这是一条很静很老的小街,两边参差着一些青砖小楼和木板房,居民都是土著,大多开个日杂烟酒店什么的过日子,所以小街很显陈旧。惟一的亮点是这家叫“一剪媚”的发屋。发屋不大,也就30来平方米的样子,装修却很有个性,门外的彩色小灯和旋转广告灯一到晚上就光彩夺目,给僻静的小巷增添些许风姿。 那天是周六,这座城市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小雨,在街上闲逛了一天的杜若无意中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进了一剪媚发屋。或许因为店太小,也或许因为地方太偏僻,小店的生意显得冷清,只有一个男顾客在洗头。杜若走进去,在一张空着的转椅上坐下,就有一年轻女子过来问,小姐洗头还是焗油或者剪发?杜若把包往镜台上一放,说洗头。年轻女子就开始忙开了。杜若从镜子中看见那女子竟是长得出水芙蓉般素净,少有美容行业女子的浓艳,心里很有些欣赏。女子动作熟练,往杜若头上抹洗发液,喷水,然后揉、抹、按、捏,轻重恰到好处。 做手臂*了,女子拉过杜若的手放到自己腿上,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搓揉。突然,女子握着杜若的4个手指就停住了。杜若转过头,发现女子正盯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杜若心里一动,突然就有一种感觉。她轻轻问女子,我的戒指好看么?女子不抬头,但杜若还是能看到她眼里漫过一层雾一样的东西。女子说,好看好看,你自己买的吗?杜若故意漫不经心地举起右手不停翻转,淡淡地说,我先生送的。女子点点头,继续在杜若手上揉捏。 过了一周,杜若又去一剪媚发屋。素净的女子正在给人吹发,看见杜若进来,就浅浅一笑说,来了,先坐会儿吧,我这里马上就好。旁边有男孩给杜若端来一杯水,问杜若需要什么服务。杜若还没答话,那女子就冲男孩说,这个客人还是我来招呼,你忙去吧。男孩子应一声:“是,老板。”就放音乐去了。 杜若随手拿起圆桌上的一本美容杂志,想翻翻以打发等待的时间。翻着翻着,就看到了有关银街的介绍。银街本是一条普通的街道,后来因为美容美发屋集群而闻名,这里集中了30多家发屋,且每家发屋都是明星大腕经常出入的地方。凡在银街发屋做过的人,毫无例外都与诸多明星显贵有过“零距离接触”。当然这并不成为每个发屋员工骄傲的资本,但从银街出来的人,手艺肯定不错,这是不可怀疑的。 杂志有些旧了,但并不影响它的豪华与贵族气派,大16开,铜版纸,富丽堂皇的发屋照片,各式浓淡相宜的俊男*,世界与人生在这光可鉴人的纸页上变得美轮美奂、无可挑剔。杜若来了兴致,一页一页往下翻,然后她又看到了一幅美丽而温暖的图片:一袭白色婚纱裹身的女子微微低头,伸出白皙纤长的左手,旁边一脸幸福的男人正把一枚精致的钻戒往女人手上套。背景用了一朵硕大的玫瑰,男人黑色的礼服和女人白雪一样的婚纱靠在红色的玫瑰花瓣上,美得人心旌摇动。更美的还是那句画龙点睛的钻戒广告词:我用钻石的坚贞套住你,从此我富有,从此你美丽……杜若下意识地抬起左手,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与图片上的那枚毫无二致。杜若感觉眼睛酸涩,仿佛有泪要流出来。她抬起一只手捂住眼睛,许久许久才松开。后来,当她准备合上杂志时,突然发现图片不起眼的地方记有一个电话号码,那个号码正是当年男人在北京租下一个柜台创业时申请的…… 冬天到来以前杜若染上了流行感冒,发烧,咳嗽,头疼,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好。一天同事打电话,说公司第二天要去邻市与兄弟公司搞活动,让杜若一定参加。杜若在梳妆镜前看了自己半天,就拎了包直奔一剪媚。 发屋灯光明丽,音乐婉转,顾客多得座无虚席。杜若只好先在墙边的皮沙发上坐下等候。女子看见杜若进来,立即举着两手泡沫过来招呼。这时,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直朝女子扑过来,一边妈妈妈妈地喊。女子弯下腰,狠狠地在男孩脸上亲了几口,说儿子一边玩去,妈妈正忙。男孩屁股一扭,正要转身,被杜若一把拉住。男孩转过身来,杜若一下子呆住:男孩简直是男人的翻版。女子注意到了杜若的失态,什么也没说,悄然退了开去。杜若轻轻揽过男孩,开始与他聊天。男孩并不怕生,伶牙俐齿,从善如流。他说从没有见过爸爸,他说妈妈不告诉他爸爸在哪里,他还说妈妈很棒,唱歌很好听,常有北京的叔叔阿姨打电话来找妈妈,让她去北京。杜若用手指轻轻抚着男孩的脸,问*妈会不会带他去北京。男孩也用手指绕杜若围巾上的流苏,绕了很久才回答,说妈妈不会去北京了,妈妈说坤坤(男孩的名字)是属于这里的,不能在别的地方长大。不知何故,男孩说完这话,竟低头在杜若怀里蹭了几下。杜若*地紧紧抱住男孩,霎时泪流满面。 那时女子已做完手中的活,正给顾客找钱。杜若走过去,用戴着钻戒的手扶着转椅,定定地望着女子,一言不发。女子被杜若看得惊悚起来,只好把目光投向别处。女子说,我到这座城市来,就是来向你赎罪的。这一切错不在他,而在我的处心积虑。我以为这世间的爱情只要经了时间,都会淡化,甚至轻易转移。可是我到底估计错误,也有人是要守着一个人爱一辈子的,他就是。他说没有杜若,这个世界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你是个好女人,你断了他的后路让他来一心一意当个父亲,而他只是带了躯壳来,就是这个躯壳也是给孩子的。孩子周岁后,我就带着他离开了。女子叹了一口气,望着杜若说,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你想报复,想发泄,我认了。 杜若歪头灿然一笑,顾自坐到转椅上,然后仰头冲女子说: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洗个头,仅此而已。 第十篇 我很丑,但我爱你 毫无预兆地,我竟然会生病,而且还病得不轻,要住院。 这可吓坏我爸妈,他们不断责怪他们自己,看到他们,我莫名觉得这病倒不是坏事。毕竟我得到家人的关怀。 没错,我是一个很孤单,很内向的女孩子,我长得称不上美,我有点胖,鼻子不够挺,双眼不够妩媚,有点像别人说的死鱼眼。可我最美的就是我的双唇,樱桃小嘴,厚薄均匀,可是没人会欣赏。我只好孤芳自赏罢了。我爸妈经常在外工作,我童年几乎是在黑暗中度过,是没有爸妈相伴的黑暗。 “我现在很忙,我女儿住院,公司的事情你先暂时代理一下吧!”爸爸对着电话焦急地说。 “我暂时没空,迟点再跟你联络”。妈妈也总是拿着电话说。 我的心有那么一刻感觉到不孤单了。 “我的病并不严重,只是阑尾炎,要动手术,并没什么风险。你们有事就先走吧。” 爸妈似乎也被忙的焦头烂额,彼此看看对方。 “我真的没事,你们去忙吧!”我不断挥着双手赶他们。 他们也不再坚持,点了点头,我们迟点再来看你,你自己乖乖在医院,别乱走,好好休息。 周围又是莫名的宁静。 晨曦照进窗户,软软的,暖暖的,外面春意盎然!可我的心说不出的冰冷。等待是寂寞,又是填寂寞,寂寞套寂寞的,真是里里外外的寂寞! 我掀起被子,缓缓地从床上,试图排除内心的烦闷。 “啊,对不起!”我只顾着欣赏外面难得的风景,不料撞上别人,连声道歉。 “对不起”。对方也不断道歉。 我看到了蒙上纱布的眼睛,一双修长的双手茫然地摸着什么,帅气的脸上满是歉意。 下一秒,我的心莫名地悸动着,为这个瞎了的人。 “真的很抱歉,你没事吧?”对方看到我那么久没反应,以为我受伤了,又焦急地问。 “我没事。”我掩饰自己的窘态,虽然知道他听不到。 “你好,我叫陈东,你呢?我想多认识人。”陈东很兴奋地说。 “我叫胡芸。我刚来医院不久。到处走走。”我不自觉地自报姓名,可能我内心也渴望找个朋友。 “你想去哪里?我领你去。”尽管对医院的路不大认识,我还是很乐意帮他。 “好啊,谢谢!我想过去那边晒晒太阳,虽然我看不见,可是我可以感觉那太阳好温暖。”陈东一脸笑意地说。 我扶着他慢慢地走过去了,不过我感觉他好像比我还熟悉这地方。 “我很早就来医院,大概有几年了。”他似乎感觉到我的疑惑,解释说。 我想问他是眼睛的缘故吗,可是我怕伤他的心,终没敢问出口。 “你看到我的眼睛蒙着纱布吗?” “嗯。”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只是日子长了,发现自己的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最后就这样失明了。当时我感觉我的人生到了尽头,世界离我越来越远,可是我的亲人并没有放弃我,看到他们*夜夜为我而担忧,我害怕,害怕自己再没有机会看见自己的亲人。现在我终于有复明的机会了。”他好像忘记自己失明的痛苦,只是在等待光明,一脸兴奋地说。 我知道他现在虽然说的很轻松,可是他当时一定生不如死。 “我可以体会你现在的心情。因为我也是生病的人。我明白病的痛苦,也明白亲情的重要。” “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说的人,也是第一个肯愿意听我心事的人。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一想到他看到我的样子,是否大失所望呢? “那你想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我有所期待地问。 “我猜你说话那么温柔,你一定是美丽善良的女孩。”他情不自禁地说。 “那希望你一直保持这样的想象。”我假装开心地说。 阳光明媚,刺眼得很,我一直陪着他感受阳光。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开心的一天。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几乎每天呆在一起,谈论我们年轻的梦,笑声充满着我的生活,也充满了他的生活,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生活的,活着真好。虽然我知道这快乐的日子将会随着他眼睛复明而结束,可是我还是愿意陪着他,哪怕只是一分钟,不是有句话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 时间总是这样,要它快时它慢,要它慢时它快,毫不解人意。 “我明天就可以拆纱布了,我想我第一眼可以看到你,是你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希望在以后的日子,你也可以在我身边。”陈东握住我的手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笑着说。 “是啊,我真的替你高兴,你等这一天等得很久了。”我压下内心的痛苦强装欢笑地说。 可是,我的眼泪却止不住流下来。 “你怎么啦?你不开心吗?”陈东察觉我的不异,关心地问。 傻瓜,难道要我告诉你,我就要出院了,我们之间可能再也无法见面了。 “不是,我是替你高兴而已。” 算了,我只是你寂寞时候的一个过客,让我在你心目中留有美丽的想象吧! “对了,你在哪个病室呢?我在303。” 他竟然在我隔壁。 “我在306。”我欺骗他说。 原谅我,我不想破坏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 终于到了陈东擦纱布的那天。 我收拾着自己的行李,真是心如刀割。这样离去,我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再见到你呢? 窗外景物一片凋零,我心里也是凋零。 “爸爸,你等我一下。”我没等爸爸回答,已经跑向303,我知道如果我不去见他,我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到他。 我满心期待,却看到病室一个人影都没有。 原来陈东早就拆好纱布了,他也一心想看到我,跑到306,他怎么会找到我呢? 其实陈东见过我,只是他想不到这么胖的女生竟然是他朝思暮想的人。 也许有句话说的对,我和陈东的最遥远距离是我在他的身边,他却不知道我爱他。 第十一篇 爱的美人 一天以后,刚刚从警察局录完口供的黎阳,飞快的赶往医院。 “怎么会没有这个人呢?护士小姐,你在找找看,苏南方,前天晚上送进来的,一直昏迷不醒,在重症病房,你看看是不是醒过来,转到普通病房了?”黎阳焦急的站在值班护士的面前。 “我帮你问问。”一个护士走进值班室里间,许久之后:“今天早上,她父母给她转院了。” “那你知道转到哪里了?她醒了吗?”“对不起,这个我们无可奉告。” 黎阳站在空空的病房门前,看着空荡荡的病床,身边偶尔有病人经过。他站了许久之后,准备离开。 “听说,前天晚上送来一个女孩,因为替男朋友挡了一刀。没挺过去,昨天晚上3:00走了。整个医院里都是女孩母亲的哭声,晕过去好几次。” “就是,多傻的女孩,听说还在上学呢。那男的真不是东西。”经过护士值班室门口的时候,隐约从里面传出断断续续的说话的声音。此刻的黎阳,站在那里,似乎身体被什么人抽空了一样。 “黎阳,以后我们一起考大学,毕业以后,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买一套房子,够我们住就可以,我要把墙刷成白色的,买纯白色的衣柜,纯白色的桌椅,嗯,沙发也要纯白色的。” “黎阳,我要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你,你愿意相信我吗?黎阳。” 漫天的雪花飘飘扬扬的落下,瞬间天地一片白色。下雪了,冬天到了。 是谁在耳边轻声细语,是谁的欢笑泪眼婆娑,黎阳的心从哪一秒起仿佛如同那个纯白色的笑容一起消失了。也是从那一天起,他彻底结束了从前的生活。他从新走进校门,每天认真的学习,带着他心里的那个女孩。只是他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一年以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可是,他再也没笑过。大学四年,他依旧将自己孤立起来,没有交女朋友,不跟任何人说话。 学业结束的一年以后,他凭着自己的实力,在这里买下了一套房子,房间的装修,都是由他亲自完成。纯白色的墙壁,纯白的家具,还有那一张认识苏南方那年的生日,苏南方送给他的一张穿着白色旗袍的照片。他一直留着。现在将它放大,挂在这间纯白色的房间里。 南方,迟到的未来,你看的到吗?几年之后的黎阳站在白色的房间里,脸上有一滴滚烫的液体划过。他知道只有这一刻,他才是幸福的。 南方,如果下辈子,希望你再也不要遇到我,我愿意放弃所有换你幸福。也许是上苏南方听到了他的声音,也许上天也被感动了。 “你好,我是新来的文秘骆小蔺。”甜甜的声音,出现在黎阳的耳边。 正坐在办公室看文件的黎阳抬起头,白色的连衣裙。黑色的头发,马尾辫。隐约之间,黎阳有点走神。骆小蔺和苏南方有太多的相似之处,都喜欢穿纯白色的连衣裙,都是马尾辫。笑容一样的甜美。唯一不同的是骆小蔺却是个长相出众的女子。 黎阳突然怀疑她就是苏南方派给他的天使。自从骆小蔺来了以后,黎阳的脸上渐渐出现了久违的笑容。两年过后,经过时间的洗礼,黎阳终于想要娶骆小蔺为妻了。他想要给她一个名分。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骆小蔺的时候,他看到骆小蔺脸上喜极而泣的表情,他有点心疼。两年,真是难为她了。黎阳也不止一次的问自己,只是因为骆小蔺跟苏南方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吗?后来,他发现并不是。 “黎阳先生,你愿意娶骆小蔺小姐为妻并且一生一世爱护她,守护她吗?” “我愿意。”黎阳疼惜的看着骆小蔺,坚定的回答。 “骆小蔺小姐,你愿意嫁给黎阳先生为妻并且生生世世跟随他,陪伴他吗?” “我愿意。”骆小蔺牵起黎阳的手,肯定的回答到。 圣洁的礼堂中,神圣的教父看着面前这对新婚男女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请新郎新娘,呼唤戒指,从此结为夫妇。” 在一整欢呼声中,骆小蔺一脸幸福的看着每一个人,只是目光在台下的某处地方停留了一秒。她看见礼堂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一个穿着黑色的连衣裙的女子。发短短。让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眼神空洞的看着他们,只是她拥有纯白色的笑容。 “你好,我叫黎阳,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一个男孩突兀的拦住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他的脸有点*,手不停的拉着衣角。逗得女孩直想笑。 “我叫苏南方。”她突然觉得面前这个大男孩有点可爱。 “苏南方。”“嗯?”转过头看见昨天的那个男孩。“那个。我喜欢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这个。再说吧。”“我会等你的。”“你怎么还在这里?”“我说过,我会等你的。等到你答应为止。” “你随便。”“哎。苏南方,你别走呀。”第三十二天的学校门口,“嗨,黎阳。”“嗯?”(转过头。) “一起走吧。”“嗯?”(疑问。)“还不送你女朋友回家?”三秒的沉默之后。“苏南方。你答应了?”(有点吃惊。) “你不会没有追过女孩吧?”“是,南方小姐请。” 那些记忆里的往事就让它留在过去吧。也许连黎阳都没有发现,他的快乐不再是因为苏南方,而正是此刻站在他身边穿着白纱的女子。又有谁知道昏迷了五年之久的苏南方,连医生都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竟然在五年之后的某一天,苏醒过来。更没有人知道苏南方醒来的那天,正好是黎阳挂上那张白色旗袍照的日子。 “妈妈,这个姐姐的红裙子好漂亮。”苏南方看见身边有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小女孩指着自己跟她妈妈说,只是她的悄悄话声音太大了,很多人都听到了。女孩的母亲冲苏南方善意的笑了笑。 婚礼未结束之前,苏南方便离开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眼睛只能看见黑白色,所以她会喜欢白色,因为这样就不会出错。这是纯白色的个秘密。 洞房花烛夜,黎阳将墙上的那张旗袍照轻轻的摘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婚纱照。照片里的骆小蔺穿着白色的婚纱,笑的如同天空般美丽,照片里的黎阳充满爱惜的看着骆小蔺。 骆小蔺说: 也许没有人知道,那天我看见南方姐姐的照片时,我的心里有种想哭的*,是感激,是感谢。我15岁的一个冬天晚上,放学回家。在路上被几个社会青年围住,他们将我拉到一个小巷子里,我心里害怕极了。我不敢想象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大声的喊叫着,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当我的衣服被撕扯开的时候,我的哭声有点撕心裂肺。挣扎在此时毫无作用。绝望中,我闭上了眼睛。 “放开他。”一个强而有力的声音,我几乎有点欣喜的睁开眼睛,是一个大哥哥。 “小孩,识货的话,给我滚。”那些抓着我的手渐渐松开。 当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哥哥已经将我拉了过来“快点跑,小妹妹。”我看着他将我推出去很远。可是,我却不敢跑,便躲在一个离他们不远的垃圾桶后面,看着他们。很快的,我看到那个哥哥就被围了起来,他们很多人打他一个,没有多久,他就被打倒在地了。那些人拿着棍子,不停的抡在他的身上。我看着害怕极了,我想等他们走了,我就送他去医院。 他们似乎生了很大的气。其中一个人拿出刀的时候,我的心都提起来了,那一瞬间,我竟然看见他嘴角有一丝笑容,我有点不解。我也想冲出去,但我却没有勇气。我不停的祈祷会有人来救他。可是却没有。在刀要落下的时候,我吓得闭紧的眼睛。 “不要。”这时,出现了一个女孩的声音,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完全被吓住了,一个女孩挡在他的面前,那把刀准确无误的插在她的胸前。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那个女孩白色的毛衣,那些人也许因为惊吓,竟然落荒而逃了。 空荡荡的小巷里,我看到那个哥哥抱起她,眼泪流了下来,他们说着什么,此刻我已经听不清楚,但是我肯定,他要带她去医院。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小心翼翼的从垃圾桶后面出来,看着一地的鲜血,我第一次站在大街上嚎啕大哭。我希望,他们能够没事。 一个月以后,我打听到那个女孩的消息,我知道她走了。我站了好久,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她现在会很幸福吧。从那天之后,我开始知道了那个女孩的事情,我知道了她喜欢穿纯白色的连衣裙,纯白色的一切。渐渐的,我将自己的衣服全部换成了清一色的纯白。我想要代替她照顾那个哥哥。当时我确实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 当我大学毕业,应聘到那个哥哥的公司时,那一眼,我看得出他的眼神有点恍惚。我想他还在爱着她吧。我努力的在她身边工作,渐渐的,我们走的很近了。我不在乎他以后能不能给我未来。我愿意做一个代替品陪在他身边。渐渐的,我从他那里知道了那个女孩,叫做苏南方。也知道了她那些与纯白色有关的青春。当我发现我第三十二次被他们的故事所感动的时候,我爱上了他。 对,他就是黎阳。苏南方姐姐也是因为我而离开这个世界的,但是,这些黎阳都不知道,这是一个藏在我心底不能说的秘密,一辈子。 骆小蔺看着睡在身边的黎阳,想起婚礼上,那个女子,当她们的目光相遇时,她回给她一个微笑,一个包含有太多意义的微笑。然后,骆小蔺看见她悄悄的离开了礼堂。骆小蔺的心恍惚被什么融化了。 二十年后。 “妈,你放心啦。我这趟班机完了之后,就回家休息。不说了,我要上飞机了。回家见。”一个女孩匆匆挂上电话。 “老公,女儿说,她这趟飞完就会回家休息。我们去买点好吃的回来。好不好?”骆小蔺挽着黎阳的胳膊撒娇道。 飞机起飞二十分钟后,头等舱。 “你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吗?咖啡还是果汁?”苏南方抬起头,一个女孩眉宇间似曾相识。 “不用了。谢谢。等等,请给我来杯咖啡。” 苏南方刚想要拒绝,却不经意的看见女孩的胸牌上写着,0018号空姐:黎南方。 第十二篇 像爱普罗旺斯一样爱你 521,谁都知道它的含义,一直以为不过是一杯贵些的茶品,却原来里面蕴藏着我们看不到的爱情。突然记起分手时保罗忧伤绝望的眼神,还有他一次次指茶谱给我看的坚持。却原来,一切只为521。 一 夏末的阳光依然刺眼,仿佛为了争夺自己最后的光彩在向秋天宣战。 可可一只手拉着我,一只手支起来挡着太阳,她说,拉拉,快走啊,我们去法国风情,我请你吃尼斯饼。 法国风情是开在我们公司旁边的一家法国餐厅,来这里喝冰饮的人里会有零星几个法国人,据说小店是法国人开的,从吃的到喝的,全用法国城市来命名。这引得我们这些崇洋的人不由自主就踏进来。这里的尼斯饼,诺曼底冷饮,阿尔卑斯糕点,马提尼克比萨都很受欢迎,当然价格也不菲,但喜欢这里的氛围,所以只好紧缩一切开支,来这里点最便宜的尼斯饼,或是阿尔卑斯糕点。 可可将尼斯饼撕成碎片,一点点往嘴里塞,一副淑女模样。我笑她,装什么呢?又没有帅哥。她没有在意我的话,眼睛一直盯着门外,刺眼的阳光里仿佛被撕开一道口子,我看到了一个高鼻梁蓝眼睛的法国男子微笑着走进来,他白皙的面容被阳光映照得无可挑剔。餐厅里的服务生殷勤地上前拉开座位,轻声跟男子说了句什么,他淡淡一笑。 可可终于将目光收了回来,哎,拉拉,这男人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接收了啊。 若是平时,我定会笑她花痴,可此时我握在手里的冰饮开始颤动,竟忘了回话,直到可可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才凄然一笑,低头喝冷饮,却什么也不说。按捺不住的可可已经起身走向对方了,我看到她一脸的媚笑,也猜得到她在跟对方说什么。 其实来这里吃东西,喝冰饮,不过是我们这些所谓小资女人的借口罢了,我们不是来消遣,而是来寻找,寻找适合的法国男人,然后靠近,再然后出国。 二 可可似乎成功了。 因为我看到法国男人给她点了一杯诺曼底冷饮。诺曼底在传说中是爱情之神,点这样的东西无异于在向可可求爱。我的目光在可可的脸上打旋,此时她已经幸福到无法自抑,脸上的微笑灿烂得如向阳花般,光彩流转,只为这个意外相遇的法国男人。 今夜我将又是一个人独眠。 起身回了家,边喝韩国咖啡边等待可可的凯旋。与法国风情的咖啡比起来,韩国咖啡的味道相去甚远,可我还是拧着眉头喝了个精光,苦涩对我来说已然习惯,毕竟咖啡苦在嘴边,而爱情是苦在心里。 我又想起了保罗,曾经带给我浪漫爱情的法国男人。如今天可可遇上的情形一样,我跟保罗也是在“法国风情”相遇,眼神与眼神相遇的瞬间,我知道自己有可能爱上这个蓝眼金发的法国男人,却没想到他先我一步表白,开场白有些老套,但他求爱的方式却与众不同,递来一杯冰茶,然后伸手指指餐厅茶谱,我看到茶谱上花花绿绿的介绍,还有普罗旺斯茶的小幅照片,透明的圆底水晶杯里,一抹小小的暗紫若有若无地飘动,纯白的奶昔透过玻璃杯向人的胃发出诱惑的信号。 我淡笑着接过普罗旺斯,对保罗说谢谢。我看到他脸上瞬间开出了花,如同一个收获至爱玩具的孩童,兴奋得差点叫出声来。众人齐鼓掌,似乎都在庆祝这桩异国情缘的开始,保罗的吻印在我的额头,那一刻,我是陶醉的。 端着普罗旺斯,小口啄吸,冰冷滑爽的感觉令人产生轻飘飘的*,保罗像个孩子似的看着我一口一口吸下去,然后用中文问,好吗? 点头,还他一个大大的笑,在心里给自己莫大的安慰,终于有法国男人向自己开口了,语言不通怕什么?只要笑容够,只要他能帮助自己达成心愿,就足够。 我想,那一刻,我比可可还不要脸。 三 韩国咖啡喝到第九杯的时候,可可回来了,她叫着拥抱我。 拉拉,快祝福我吧!威尔向我求爱了,我可以通过他到法国去了! 意外。但心里是替可可高兴的,记得那时保罗也向我求过爱,也表示会带我去法国,当时我也是乐不可支的,可最后,一切还是变了。 聪明的可可自然猜到了我的心思,她使劲地拍打我的背,然后狠狠地在我额头上吻了下,说,傻拉拉,快忘记保罗,重新开始。 忘记保罗,能够吗?若能够,为何提到他还是会难过? 我将第十杯韩国咖啡递给兴奋的可可,她一饮而下,竟不觉得烫。 可可疯了。 疯狂的恋爱让她失去了上班的兴趣,竟然提前休起年假。身为朋友跟同事,我不得不警告她,再这样休下去,你后年的年假也休没了,可别惹老板不高兴。 可可顾不得多解释,像只被放飞的小鸟,瞬间扑啦啦就飞走了,余下的是她的笑声,和我的寂寞。 没有可可在的日子里,我拼命地想念保罗。相处的时间越长,越发现保罗的好,他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比如如何使自己活得更轻松,他用半生不熟的中文一字一顿地说,拉拉,生活是最简单的东西,别搞得太复杂,但爱情不一样,爱一个人就要用尽全力,好好爱。 我手握普罗旺斯,看着他笑。我想自己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了吧,不然怎么会越来越讨厌手里的普罗旺斯呢?这冰茶我已经喝够了,远不及诺曼底好喝。可保罗一直给我点这玩艺儿,点完了还不忘把普罗旺斯的照片指给我看,无力去看照片,我的胃早已是翻江倒海,什么东西喝多了都会反胃。 自然不能说给保罗听,甚至他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脸上一直保持着娇好的微笑。 现在想来,自己的确够虚伪,为了远嫁法国,竟然连微笑都可以出卖。 四 可可消失三天后,终于回来。 看她一脸黝黑,我并不觉得奇怪。法国人都喜欢晒太阳,为了*对方,我也曾做过这种牺牲。记得跟保罗相处时,我曾这样跟可可说,晒点太阳怕什么?法国的阳光比这里要充沛得多,我们不过是提前习惯罢了。 想来,可可比我更懂得这些。果然,她一边大谈跟威尔的远游如何如何快乐,一边不停地拿出礼物给我。我一一收下,想了又想,终是一句话也没说,转身离开。可可这时叫住了我,拉拉,有话要说,是吧? 回身,我依然犹豫。可可笑了,很淡。她接着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可没办法,我心里只有法国,我喜欢那里的梧桐,喜欢那里的香水,喜欢那里一切的风情。威尔是我跳向法国的一张牌,我只有*,没别的办法。 摇头。我说,可可,能不能别把他当成牌,把他当成你爱的人,这样或许结局会更圆满一些? 可可突然笑了,傻拉拉,爱一个男人不难,爱一个法国男人也不难,难的是,如果他达不成我的心愿,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不得不承认,可可远比我聪明。 可可上前抱着我,一脸憧憬,拉拉,你说我到了法国以后,先学习服装设计好呢?还是先找个法国男人嫁掉好呢? 五 可可是在凌晨突然回来的,我尚在梦里,她一把将我拉起来,钻进我的怀里开始哭泣。我惊讶地问,是不是威尔欺负你了? 不是,我就是感觉跟法国男人谈恋爱真没意思,天天喝那种该死的普罗旺斯冰茶,喝到想吐。 原来如此。我轻吐一口气,可可,别让自己太辛苦了,不爱威尔,就趁早放手吧。 可可摇头,怎么可能?再努力一些,他就会爱我爱到发疯,那时我提出去法国,他肯定会全力以赴的帮助我。 可可脸上泪花未干,新笑已经浮现。 看我沉默,可可轻声问,拉拉,说说你跟保罗的过去吧,记得当时你也很讨厌喝普罗旺斯的,不会因为这个分手的吧? 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可可,她的话仿佛给了我一个提醒。我拉着她手说,可可,听过来人一句劝,要么爱上威尔,要么离开威尔,别给人家伤害,这样也不至于伤害到自己。 可可笑,拉拉,又犯傻了不是?我只想通过他去法国,可没想嫁给他。你当年不也是这样吗? 摇头再劝。可可,法国男人很聪明,他们分得出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利用。 六 预言成魔咒。我的话刚说过两天,可可跟威尔就分了手。 可可拉着我的手一直哭,拉拉,威尔说我是在利用他,不是真爱他,我尽量做到认真,他怎么就瞧出来了呢? 这次换我叫她傻可可,这世上最骗不得人的就是爱情,你的眼神,笑容,言语全是爱情的探子,一不小心,统统都会败露。 可可一直哭,透过她的泪光,我仿佛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当我向保罗提出去法国的时候,他把最后一杯普罗旺斯放到我面前,水晶杯里的白色奶昔令我反胃,不由得拧了一下眉头,保罗叹着气说,拉拉,我爱你犹如爱普罗旺斯,可我发现,你给我的不是爱情,是利用。 如今,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可可身上,她的痛,我感同身受。所幸,可可比我聪明,她没有像我一样爱上法国男人,几次泪流之后重新再战。她说,我就不信了,个个法国男人都会那般聪明。 我笑着收起所有希冀。法国从此做了我记忆里的一抹尘土,偶尔打开,不过是为了打扫一下记忆。我说,可可,我不想去法国了,中国也挺好的。 可可笑,些许质疑地问,真不想去法国了? 不容我回答,然后拉起我的手冲向“法国风情”。开了多年的法国餐厅门面已经大改,可里面的冰点始终如一。这次可可没有点最便宜的尼斯饼,而是在茶谱上四处找普罗旺斯,最后服务生把另一套茶谱拿来,她才点到,不解地问服务生,你们这里有两种茶谱吗? 服务生毫不掩饰地说,一种大众化的,就是中国人常点的那种,一种是法国人喜欢的,只是价格贵了些。 这才明白当初为何没有看到普罗旺斯,原来小小的餐厅,竟也分三六九等。 可可没有计较这些,她说,来两杯吧,算是给自己的最后安慰。 我笑。目光再次扫了一下茶谱,茶谱已经更新,普罗旺斯的照片也被放大,同时放大的还有它的价格,521元人民币。 笑容瞬间成了冰花。521,谁都知道它的含义,一直以为不过是一杯贵些的茶品,却原来里面蕴藏着我们看不到的爱情。突然记起分手时保罗忧伤绝望的眼神,还有他一次次指茶谱给我看的坚持。却原来,一切只为521。 抬头,泪光模糊中我看不清可可的脸,我想她也流泪了吧。 第十三篇 生死相随终不悔 她,竟然就是文璐,千回百转,今生,还是遇上。 只是他,有了妻子。 文璐的脸上,还残留着泪痕。 她对他说:“我累了,真的累了。” 为了爱,她一直等待着他,她坚信他会选择她,然后,缠绵着,厮守着,平淡一生。 她的世界里,没有瞬时弦美的烟花,浓艳张扬的色彩。 只想有他——骆施,不弃不离,朝夕欢爱到终老。 骆施*着她柔顺的长发,把她深深地搂在怀里,呼吸着文璐身上散发的淡雅芬芳。 这样的芬芳,这样的柔情,还能拥有许久。 他的眼里有了茫然的神色。 只要六月过去,我就全心全意地爱你。 骆施说的是时候坚毅的脸上写满肯定,内心已是汪洋冰凉。 有些承诺,于他,只是口上说说。 山盟海誓,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地无声。 可她颔首,因为她相信他,她相信爱能突破艰险困苦,而后修得完满。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爱情。 七月来了,日子不徐不急地来了。 文璐的脸上绽放着花朵,是那种开在*里的,白色的,一小朵一小朵的簇拥着,即不明艳,也不张扬,含蓄的开着。 朴素也是美的。 她在等候骆施的践诺,她一直相信,那些过往,他的柔情蜜意里的那些信誓旦旦。都会在七月逐一实现。 文璐深爱着骆施。对他的言行,深信不疑。 骆施凭空消失了。 一切的一切,都没留下。 曾经,她以为他多了解他,对于他的一切,多么的熟悉,就好象自己的身体,那里有一颗细小的红痣,那里有一丁点疤痕,她闭上眼都能摸到。 关于骆施,原来知道的不过微乎其微。 文璐依着窗,阳光很毒的落在她的身上,细小的汗珠渗透出来,文璐浑然不知。 她一直想着骆施,骆施在不远处的转角,默默地注视着她,却不走近。 他们都是寂寞的人。 因为寂寞,爱上了深夜,因为寂寞,在网络中敲打着漫无边际的文字,到疲惫,无聊透底。 他和她,在无数平常的一夜里相遇。 他不相信她会和他有故事,她也不相信两个陌生的人会有染。 他们深深浅浅的聊着,没有芥蒂,因为他们相信,他们走在不同的路上,享受不同的阳光雨露,他们只是因为寂寞而遇。 这样的遇合,在他们的网络世界里,没有精彩。 平淡的日月,单调的生活模式,早已磨去了生活的华彩,对未来,谁也不抱美好的幻想,他们是现实的人,即便现实中他们已麻木。 简单活着,生活就是这样,很累,仍要挥汗如雨的过下去。 他对她说:骆施,骆驼的骆,施舍的施,父母取的,别无深意。 她对他打下几个字:网名文璐,用了很多年,成了习惯,一直不改。 他就笑,跟上几个字,可以看看你嘛!他把桌边的冷咖啡一饮而尽。然后靠在椅背上,歪着头,看着夜空的月亮。 文璐发过来一则信息,空间的相册里有的是,不过平常女子,恐要君失望了。 他就点开了她的空间,里面一片纯净的蓝,让他跌进了海里。 她的样子,温柔甜蜜,白皙娇媚的脸上,有浅浅的笑。 她很宁静的用葱白的指尖*着柔顺的长发。眉眼里,都是温柔。 他说不出她的美丽,阅尽天下女子万万千千,终因自己不是女子,也就不了解女子。他只是觉得她很特别,看着看着,无波的心井就莫名的荡漾开来。 在他的爱情已沦丧,用最后的青春祭奠了爱情之后,潇洒的挥一挥衣袖,把爱的烦忧忘尽,就一步一步走下去,到生命的尾声,寂寞而终。 殊不知,一个陌生女子的影象,误他心志。 只一眼,他记住了她的样子,文璐,这个小女子,无端的绕进他的生活。 她也去了他的空间,是一片蔓延的紫,有一些无力的病态,看着心隐隐疼痛。 他在那里笑着,腼腆而含蓄,瘦长的身影,在花的海洋里,恣意的盛开。 他自有迷人的脸,眉目清秀,黑色的镜框下,她看出了阳光下的男子,有些许孤独浮沉。 真是一个干净的男子。 他们就那样认识了。 十月的夜里,冰凉如水。 风轻云淡的月夜里,他们聊的契机,引为知音。 她看着视频中的他,淡然的笑着,看似随意的脸,却是文璐致命的诱惑。 她的心里,几时许,已烙下骆施的影子,很深,挥抹不去。 她说:你笑的很好看。 他就用左手食指抵在唇边,羞涩的笑,无名指上灼灼生辉的戒指,刺的她疼。 尘世美好的物,都于她无缘,一生中,不曾被中意砸过,只有失望与无尽的泪相伴。 骆施,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不过是别人的男子。 看着看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骆施手忙脚乱,顿时慌张。 “你怎么啦!”他问。 “没事。”她回。 他就陷入深深地沉默,视频中的女子,有多凉薄,冰雪晶莹的脸上,没有风尘半分,那些阴暗的娇纵,不见分毫。 她把自己埋藏的很深。 他站起来,依着窗,一声叹息。 生平有此红颜,生命无憾,但是,她,文璐,会是他的知音嘛!月光轻柔的落在他的身上,他的心深不见底。 要是有永远多好,闭上眼,无数女子纷纷而过。 没有谁,会是谁的全部。 没有一颗心,可以依附着他生长,文璐也一样。 骆施,骆施,骆施…… 她喊着他:对不起,引你伤感了。 缘定三生,他相信,他们是有缘的。 或许前生,她是他的唯一。 朦胧的梦境里,有一个白衣女子,对着他笑。 他走近她,只想看的更清楚一些,当他依稀可以分辨她的面目时,徒地消失了。 梦散了,她就不在来。 那一夜,寂寞的床上,他做着相同的梦,只不过这次,他看见了她,当他把她拥抱到怀里的时候。柔软的腰肢,温暖了他的冰冷。 他凝视着她春水潋滟的眸子深处渗透的寂寞。双手不禁紧了紧,这个雾里看花的女子,美到极至。他细细柔柔地吻了上去。 原来他多寂寞,他的唇上,很久没有了女子的温度。 她,竟然就是文璐,千回百转,今生,还是遇上。 只是他,有了妻子。 文璐,沐浴在月华里,纤细的手指摘取着大朵黄色的菊花,眼泪肆无忌惮的流了下来。 月夜静美,与俗无挣,若他在,挽他手,细数花瓣,生有何憾。 只是他,腻在另一个女子的旖旎里,吟哦纵情。 既然今生无缘,为何相遇。 既然他有归宿,为何与我有爱。 深夜寂寞,竟不能怨他。 情之劫,萧杀无数。 爱,真要擦肩而过。 几时潮涨,几时回落。 关于爱,他们深陷。 后悔嘛!他问她,后悔遇上了嘛! 后悔,肠子都悔青了,既然能遇上,为何不早遇。要不,来得更晚一些,来不及后悔,就撒手人寰,这不早不晚的,憋的人难受。 天空中有雨落下。桥边,没有杨柳依依,他也没有着古衣长衫。 只是站在雨中,冷俊的脸上,没有表情。 他在侯着她,当白天刚刚来临,他就候着。 因为昨夜,她告诉他,她会从桥上过去,你会来看她嘛! 当然会去看她,因为他已中了爱情的盅,非她不治。 她撑一把湖蓝色的伞,上面开满碎花。 没有发髻高挽,衣袂飘飘,拨开网络的神秘面纱,他们都是世俗的人,却又不同。 他们是美好的,没有失望。 相视而笑,认识经年。 原来爱,就这么简单,遇上,然后牵手,闻着彼此陌生的气息到熟悉。 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他的生活里,终于见到了仙子。 他看着她清亮的眼眸里,他的笑,温婉又嚣张。 他温柔地把她拥在怀里,手指触摸到她柔软光滑的衣料上,今生,我们相守不分开,桥为证。 文静的她,洗尽尘世的铅华,浅浅地笑。 漆黑的夜里,没有如缎的月华,只有滴答的雨声。 他们没有分开,他紧紧地抱着她,动作轻柔,温热的唇落在她细嫩的颈脖上。她靠在他的胸前,娇羞无语。 对于他,她不懂得拒绝,当他的手指若水一般漫过她的全身。 她颤抖着,渴望着,又排斥着。 她知道,该来的终究要来,爱,不只是言语上的承诺,也包涵世俗的索求。 她闭上眼,一脸平静。 那一夜的温柔就像梦。 无数次重复。 只是今夜,一切成真。他*着,笨拙地剥落她身上最后的一件衣衫。 爱,十分耀眼。 她满足了他的一切。 如果这是纵情,原谅她,不能自持。 原来她爱他,植入骨髓。 他就那样疲惫地睡去。 不敢奢望某一天,他会睡在她的身侧。 呼吸均匀,安稳而眠。 她的嘴角有了笑,不在有憾。 有些爱,有始无终。她知道,他不会属于她。 只是她不想去面对,在错里纠结,她轻易相信他的信诺。 他把未来形容的完美无缺。 理想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他在两个女子之间*,她看着他疲惫的身影心疼。眼泪就哗哗落下。 人之无奈与不易,不过如此。 她想,如若不能践诺,当是她离开的时候了,毕竟,有爱,也不是她的全部。 前世有情,今生已还,即便得不到永远,忘却,或是最好。 见不得他伤感,失魂落魄。 她知道,她在他心里,他忘不掉,她也是。 世间的真爱,一生一次,爱时而欢,弃之太难。 她愁眉,一脸的伤感。 举步维艰走进七月,在无他的消息。 那一夜,他们在网络中相遇,已是三月后。 她对他说,她想再网恋一次。 他的眼前瞬时没有了光明,七月的最后一夜,热浪翻涌,他的肌肤阵阵凉薄。 尾声 情渺茫,生死与君守。 爱,除你不在。 原谅我,弃你,无法忘你…… 第十四篇 夜晚的爱情 在床上读书,累了,不知不觉间睡去。梦中,恍惚听到有哭泣声。睁开眼睛,黑夜正黑,街灯的光亮被厚厚的窗帘拦在自己身上。隐约看见同室的媛,坐在自己的小床上抽噎。那哭声压抑、疼痛,在深夜,有着顽强而切人心肺的力量。几乎在这一瞬间,堆积在我*的连绵睡意,一下子被硬生生地推了开去。 披衣坐起,看着对面哭泣的媛,想开口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其实,更早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媛在深夜悲伤的缘由。那时,太阳还在,除了必然的阴影,到处都是它的光亮。照着大地,也照着我们自己。吃过晚饭,媛说,他来电话了,说到了分开。媛要一个理由。他说累了,也承受不了媛及媛的家庭。两人婚后负担双方的老人,沉重。其他闭口不谈。又很快挂断电话。我知道,这就是借口了。 媛是个好女孩,在异地的大学,媛和他相爱了四年。他们也和其他爱着的人们一样,明月枫林、湖边草坪的相约,还有小别时深深地想和痛。爱着就是美的,美到骨髓,也美到了爱情最为幽深敏感的心脏。毕业了,媛没做其他的打算,只跟随他,从远处的城市来到这个小城。 我想,媛启程在爱情的路上,小小的心里,缀满了带着露水的花朵,花朵上面也一定有着鸟儿们明澈地欢唱。路上的风景接连闪过,消失和来临,灿烂或者黯淡,都是他们两个人的。小城落寞,到处都是人群,汹涌的**和现实的生活。这些都是外在的,心中有爱,有所期许,有所充盈,媛便有了快乐的理由。 而时光之中,是否总会有些掉落和磨灭呢?直到今夜,媛的那些爱着的快乐犹如泄了气的气球,失去了伊初的旺盛弹跳力。媛用哭这种方式,回忆或者重温以往的种种幸福。在我的听觉中,那哭泣声像是一场带刀的梦境,刀锋朝向人内心最为松软的部位。泪人的媛,浑身颤抖的媛。我看着,却找不到一句可以安慰的话。安慰——一个动听而温暖的语词。在这个时候,它仅仅是一个空空荡荡,无所附着的空壳。它绵软到无力,无力至虚伪。我不想说什么,默默看着黑暗中的媛。 一直固执认为,在每个生命当中,幸福和快乐仅仅是一些迅捷的闪电,轰然而来又轰然而去。就像我,在这沉沉的夜里,在媛的哭泣声中,更多的苦疼和失却就像一只薄到无骨的刀刃,一下一下,在我的心上切割。而爱情,或者别的一些什么,只是两个人和当事人的事情,旁观者再睿智,也只是可以触摸到他们光洁抑或有着凹槽的表面。对于我来说,媛的哭泣和悲伤只是一个引爆,一个以此而它的联想。对媛来说,她一定在这一时刻感觉到自己充满火焰的内心,猛然间有带着冰块的冷水强行灌入。 很久之后,夜晚沉寂得有些冷清,外面的马路上偶尔有车辆呼啸而过。媛的哭泣还没有停止,越来越悲切。我仍坐着。蓦然觉得,这样的场景有着一首格调悲伤的诗歌的味道:一个哭泣的人,和一个旁观的人。哭泣的人处在自己的哀伤、往事和破碎之中,旁观的人在她和他们的表象中冥想。事实上,我——一个旁观者,站在流水*的河岸上,看到的只是翻滚的浪花,想象到逆流的鱼儿和那些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泥沙。能分析,会判断,但却无法真的深入和代替当事人的真实内心或此时的疼痛。 当初,是爱情,让媛没了顾忌,抛弃固有的东西。他或者爱情的魔力给她的勇气,为了自己的一颗心——那颗心是为了一个人才热烈跳动的。一年前,媛来到之后,在我供职的这个单位栖身,她是一个认真的女孩子,劳累不算什么,内心的爱使她在任何一个时候都觉得自己从里到外的都是充盈的。我想爱情就是这样了:一个人为一个人,一个人怀抱一个人,不论距离长短,他们始终在各自的怀抱中,有声音,有动作,温热,结实而又真切。她爱的他去了市里的另一个单位。两个人一周见一次面,虽然聚少离多,但距离何尝不是一种美。况且还有便捷工具——手机,可以时时相互问候,传送爱意。我常常在小屋中听到媛,甜甜蜜蜜地对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地喊:“东哥哥哟,东哥哥。”那声音很脆,令人怜爱,心疼,又使人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爱着的幸福和温暖。就连我这个旁听者,也多次情不自禁地被她感染,看着她被爱情滋润得犹如灿烂向日葵的美丽笑脸,憧憬也能拥有一种如此这般的爱情。 爱情是一张美丽的叶片,美的正面,太阳的光亮,青油油的色泽,而翻开来,谁可以阻止虫噬或自然结成的斑点?这个夏天开始不久,有一天,媛从男朋友那儿回来,昔日笑意盈盈的脸上突然挂满了愁意。媛说,她猜测他在那边又有了女朋友。女人是敏感的,善于从轻微的细节中看到隐藏着的真相,而且,这种感觉在猜测自己爱的人时,大多不会失误。在此之前,媛时常翻看男朋友的手机,读其中有趣的短信,或者打趣说,这纯属领导检查,看看有无漂亮女生发来的信息。那日,媛的男友紧握住自己的手机,不给媛看,接电话时也是远远避开。媛用心体会着东的一言一行,一下子从温暖的爱的暖巢坠落到莫名的黑洞,在那个瞬间,媛身体内最柔软的部分猛然开始痉挛、疼痛。一个可怕的意识占据了她:他喜欢别的女孩了。媛忍着不说,她不相信这个事实,宁愿是错误的猜测。更不想误解他,只是用女人的一颗心测量他。媛是他内心的温度计。爱了这么久,她怎么会不懂他?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听到媛说起她的苦恼及有关东的一切。一日饭后,媛扔给我一句:“今天我给他打电话了。”我怔了怔,问:“说什么了?”“也没有什么。他说他很忙,没有时间给我打电话。”我知道了,那个男人总是在以忙推脱,不打电话,也无短信。媛说,这个手机也没用了,我卖掉,去销号算了。我知道,她只是说说。女人哪能说狠心就会*。于是安慰她,好好去爱,别多想,开开心心的,没有证实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互相伤害。此后,也见她雀跃了许多,给我唱歌,讲趣事,拿了我的文稿去微机室帮我敲字。我以为一切风平浪静了,而今夜她的哭泣把我拉到这个不容回避的现实。 第十五篇 方圆是我的 我出神地望着门外,夏日的雨渐渐地歇了,那些雨不像是落在地下,全都落在我的心里。方园,坐在我的身旁,正旁若无人地吃着我给他点的菜,鸡翅膀咀嚼得津津有味,唧吧唧吧地发出响亮的声音,连骨头都吃得干干净净。我说方园,你吃东西的样子怎么总是那样,好像一辈子生活在旧社会,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方园低着头吃饭,吱吱地喝着汤,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方园是我的,情人。一直以来我都想将他丢得远远的。可是我总是逃不出他的魔掌,我一来到省城,他也不远千里跑来了,找了我半个月,身上的钱都没有了,报了110,结果我只好将他领了回来,还要我给他买单。 方园是一个穷书生,大学的时候,我那么傻,以为郎才女貌,神仙眷侣,可以不食人间烟火。那时我每天读着他给我写的诗,泪流满面。结果毕业两年,我伴着方园,吃腻了青菜豆腐,吃得两眼直发黑,我说方园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说完我就跑了出来,我一步一步走入深海,我呛得精疲力竭,我慢慢地呛出了海水的味道,我也学着在海里扑腾了。 我已到了不能不考虑结婚嫁娶的年龄了,我总不能跟着方园再去吃那些青菜和萝卜,每天算计着黄瓜茄子多少钱一斤,每天故作风雅地吟唱关关之睢,在河之洲这样好听却又好饿的诗句过日子。 所以方园吃完饭后,我顾不得那么多,我得学会生活,我说方园我看我们之间就算了,要不我闪,要不你闪。 方园没有说话,看着我认真的样子,他平时的满腹诗词不堪一击。他默默无闻地离开了,那一刻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我想你是那么的不中用,我擦拭了泪水,给他一千元钱,我说就当是路费吧,好歹曾经也那样地欢爱缠绵过。 看着方园的身影渐渐地消逝在薄暮时分,我想起了*。*每天都来接我下班,*那样地儒雅,西装笔挺,头发光亮,容光焕发,年纪是大了点,可是他有钱,凌志的小车那样流畅滑过街道,我坐在车子里露出一脸恬静的微笑。在星巴克优雅地喝着咖啡,在豪华的餐厅恣意地吃着法国牛排或者南韩的烧烤,日本的料理,我幸福得如同出身高贵的公主。*总是那样沉静看着我:娟子,你真美。我听了心里快乐如同烟花一样怒放,心想这些可能是方园永远也不可能带给我的幸福。 见到方园三个月以后又一个云淡风清的晚上,*又接到我了。坐在星巴克,我细细地搅拌着芬芳浓郁的咖啡,听*充满磁性的男中音穿梭过来,他的手藤蔓一样缠着我的纤腰。他湿润而微甜的嘴不时滑过我的脸,一点点地渗透我的心里。他的眼神他的心跳他的身体告诉我,他等了我这么长的时间了,他今晚要我。这么好的男人,我为什么不答应呢,我笑靥如花。我总得嫁人,我过怕了苦菜花开的日子,我需要享受,需要呵护。 但是我得和*说清楚,我给他可以,但我总不能做一个二奶,*总是说快了快了。今晚我得有一个结果。我要去他家看看,一定得去,要不那算什么。我微仰头,看着*,风情万种。 *好歹总算是同意了,他说今晚还有事,明天吧。他的手缓缓地从我的小蛮腰撤了出来。我也同意了,我得给他一个机会和一点准备。 我挽着他的手,风摆杨柳,袅袅婷婷地走出咖啡厅,上车的时候,他拥着我吻了过来,我心如鹿撞,幸福得眩晕。可是他突然停了下来,我透过小车的反光镜看到我背后一个女人的眼睛绽放着火花,那一刻我突然倒在他的怀里,两只手紧紧地搂住他,我不想失去这样的男人,如果他还爱我的话。 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却躺医院里。 守护我的人不是*,是方园。 怎么又是他,他还在这里,我简直不想看到他,除了他那些廉价的爱,他还能给我什么。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 可是我痛得遍体鳞伤,除了那个女人的指甲,还有*的手印。 我又一次必须接受方园的护理。 他一匙一匙将鸡汤喂进我的口里,我本来不想再吃他的东西,我已经将他赶出我的心里。 可是我的肚子一点儿也不争气,那一种浓浓的甜甜的酸酸的味道,在我心里温热地化开。我诧异方园什么时候做得这么好的鸡汤。 三天后,我就出院了。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起了很大的雪花。 我一个人孤独地躺在床上,我得离职,我怎么也呆不下去了,我总得给自己留一点尊严。 可是雪一直下得很大,我无奈地打开电视机,才知道这是百年难遇的冰灾,我看见*总理在南方遭受冰灾的地方不停地忙碌着,我的心里陷入了恐慌。 每天,我都看见方园冒着热气走进我的房间,然后给我不停地煲汤,各种各样的营养的汤。不管我愿意不愿意,还是那样一言不发地喂进我的口里,这个冬天里飘雪的时节,我就这样喝了好多的汤。我的身体其实早就康复了,我只是觉得伤痛,心里痛得紧,所以在我痛定思痛之后,我告诉方园,明天我要回家了。 他说,现在都走不了,车子行程很困难。路上严重地塞车。 我说走就得走,你管得着吗,我瞪着他。他低下了头,算是同意。 我想单个走,我不想他看到我痛苦的样子,那样我会更痛苦。我又看了他一眼,他又一次低下了头,我想沉默就是认可。 可是,我上大巴的时候,还是看到他了。他竟然和我坐在同一排,我无语,我无视他的存在,隔着窗子,我看见满天的冰雪,心里的伤痛渐渐地融化。 可是这百年的冰灾真的比我想像的严重得多,我们的车在高速路上已经停滞一天,可是还只行程一半不到的路程,风寒呼啸而来,车上的暖气也只能开一会停一会,托总理的福,一路上有我们可爱的军人送来方便面,一人一包。 车上乘客人人饿得发慌,都抱怨上车的时候没有多带一些好吃的。 方园总算好,身上带有我爱吃的红烧卤猪脚,可是那样的冬天,我的心情,我的身体还有我的胃口,我只是浅偿了一下就放下了。不管他是怎样劝说,我也吃不下去,但是我的心里却渐渐地觉得温暖。在暖气停下来的时候,他不由分说将我紧紧地抱进他的怀里,那一种熟悉的味道从遥远的角落里渐次地渗漏出来。 第二天,冰冻更加严重,前面的车都停滞不前了,我们更糟糕,连油都没有了,冰灾的时候手机都是没有信号的,我们只能等到明天政府的救援。车上的食物也全部吃光了。 他过去和司机说了会,司机总算点点头,他下车了,我看见他在风雪里绕过停泊的长长的车辆快步地跑。 尽管大巴窗户是关着的,可是刺骨的寒气还是排山倒海地钻进我的心里,我瑟瑟地绻缩在车子里,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身边需要温暖,我甚至感觉十分的饥饿。 一分又一分钟过来,我不由得担心方园起来,这个家伙一定下去搞吃的了。可是外面那么大的冰雪怎么行走,他怎么那么傻,不会等到明天。 也不知什么时候,我听见有人用力地拍打着车门,他伸着冻得红红的脸走了进来,我看见他脸上划伤的痕迹,血疑结在额上,硬硬的。他兴高彩列地跑了过来,娟子,娟子,你看你看。 他从厚厚的羽绒衣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一个玻璃瓶来,里面竟然是浓浓的带着温热的鸡汤,还有一包鸡蛋和面包。那一刻我的泪水哗哗地流了出来,我不知道他走了多少路程,翻越了多少冰雪覆盖的山头,摔了多少个揪痛的跟头,才找到这一瓶浓浓的鸡汤。我狼吞虎咽地喝了下去,和着泪水。晚上我就紧紧的躺在他的怀里,我觉得很暖很暖。 三天后,车子终于抵达了故园,那一刻我欢呼着投进了家人的怀抱。 我回头一看,方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人定胜天,冰雪总有融化的时候。 春天来了,杂树生花,群莺乱飞。 那一个熟悉的我曾经呆过两年的地方,我注视着方园。方园黑着脸要我不要出去了,他说这两年除了工资他的稿酬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样子,也许可以让我过得快乐一些,起码天天可以煲鸡汤了。 我眨着眼睛认真地听他说完,有凌志的轿车吗?如果没有,广本也可以将就,总不能连车也没有。 我不能告诉他我不在意这些,我更不能告诉他我和*的那一段孽缘是我精心导演的杰作,我不能让他认为我太在意他,要不他怎么会努力奋发,我何时才能告别青涩的岁月。 他说会有,一定会有。 我说那要到什么年头,我现在就想坐车,因为我想嫁人了啊。 他想了想,好的。 于是,我就坐上了车。是人拉的黄包车,我闭着眼睛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上面垫着暖和的毛绒,有着华丽的蓬布。他拉着我在烟雨霏霏的江南小城快步地奔跑,口里一面唱着苏芮的那一首《奉献》: 长路奉献给远方 玫瑰奉献给爱情 我拿什么奉献给你 我的爱人…… 歌声沙哑绵长,穿过长空,久久回荡在春日的江南。 我幸福的泪水沁满了双眼。 第十六篇 跑在左岸的兔子与跑在右岸 南风打来电话说,他的画展就要开了,还差十万。还说亲爱的,我知道你有办法,拜托了,等画展成功了我们就有钱了,到时候一切都会好的。 办画展,当画家这是他的梦,当然他的梦也就是我的梦,可是,钱呢? 遇到左罗时,他正在和客户打着高尔伏球,他脱下白手套,透过厚厚的太阳眼镜看着我,足足有一分钟。我知道被一个男人看上一分钟意味着什么,那就是,他想睡你。可我不在乎,看就看吧,为了我的幸福,为了那白花花的银子。 他指了指前面那个手拿球竿,身体微胖,有着肚腩的男人说,就是他,搞定了给你五万。 我说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走时不忘在他那冰凉的脸上留下我的唇印。 走出好远,回过头我还看见他在冲着我发呆呢。我调侃旁边的小跟班,你们老板不会是看上我了吧!他笑了起来,就你?说好听点是个女人,难听点就是只鸡,要不是这次这个客户实在难缠,出了名的色,我们才不会找你呢。 听到这话我无动于忠,这有什么?不就是几句不堪入耳的话吗,和我的幸福比起来不值一提。 那个客户的确难缠,难缠的有些过火。要不是为了那沉甸甸的钞票,我早就扇了他一个大耳光,然后转身离开。 他要我穿上半透明的半杯内衣,恶心的丁字裤,学黄色网站的艳女郎发出像兽类一样的怪叫,低俗的像一只廉价的野兽。他就这样津津有味的听着,半眯着眼睛,像吸食鸦片一样上瘾。 有钱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幸亏我的南风没有钱,他只爱他的画,顺便也爱着我。这就够了。 我的容忍已经到了最大的限度,他居然还拿出了绳子,想要绑住我。这种变态的手段我只是在小说里或者电影里见过,没想到现实居然真的让我遇上了,心中有的只是恐惧。纵是在心中有上万种形容词现在也都派不上用场。如果能像兔子一样长出四条腿的话,我一定比谁都跑得快。可是腿没有长出来,眼睛却花了,被他手里的票子恍花的。 不就是为了钱吗,钱我有的是,只要你伺候的我开心了。于是,我咬了咬*,将刚刚长出来的两条腿塞了进去,闭上眼睛,乖乖地坐在了椅子上。 我听到了他放荡的笑声,像魔鬼一样扭曲的脸。这就是了,乖乖的,我会让你很舒服的。冰冷的手铐,黑长的皮鞭,空气中藏着血腥的气味,像绷紧的琴弦,弹奏着《十面埋伏》,只为了在必要时突然断掉。 眼前的男人有着狰狞的面庞,泛着血丝的眼睛,像修炼成精的吸血鬼。我终于意识到那个叫左罗的为什么会痛快的给我五万元,而那个跟班的为什么会说他出了名的难缠。所谓的难缠就是这般呀,让人心惊,让人肉颤。 他的皮鞭终究未能落下来。虽然我做足了准备,将声音拉的很长,有些撕心裂肺,可没有想象中抽丝剥茧的痛。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双冷漠的双眼,在死死地盯着我。是的,左罗那双去掉眼镜的眼睛。 他说,跟我走。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被他拉了起来,将衣服丢了过来。我还能拒绝吗? 后面传来肚腩南杀猪似的叫喊,你坏我的好事,我们的生意完了! 我偷偷看了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波澜不惊。这就是有钱人,几百万的生意他连眼都不眨一下。 外面太冷,冷得像刀子割。我抡圆了手臂在他俊俏的脸上留下了我的巴掌。在斑驳的路灯下微微有些发紫。真好。 我的手在发抖,原来打人并不过瘾。可我的心痛呀,替南风的画展痛,替丢失的五万元痛。 南风在我租屋的楼下等我,眼神真执又充满渴望。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不忍心看他失望。可他还是失望了。他说,我不怪你,都怪我无能,如果画展开了,我就会出名,那时候就什么都会有的,作为男人我真是没用。说完后他深深地吻了我,柔声道,早点上去休息吧! 屋子很冷,空荡荡的。像一个制作简陋的破旧棺材。南风没有上来,他从不进我的出租屋,当然,只有一次例外。 那次,他来拿钱,我发烧发的很厉害,他刚进来我就倒在了他的怀里。他顺势将我抱起来,摸摸我的额头,将我放在床上。煮开水,吃药,熬温润的白粥给我。透过朦胧的亮光,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想想这大概是一年以前的事情吧!可每一次想起都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让我心潮澎湃。 大多数的时间我都会去他哪。不大的工作室,满屋都堆满了画,有浓浓的艺术气息,这也是他对画室的评价。我感觉也是。他说话总是那么艺术,就像他那一尺多长的头发,几个月都不刮的胡子,那都是艺术,都是我喜欢的。 我按照南风说的姿势,或坐着,或站着,或躺着,然后看着他深情的画我。一笔一笔地在画纸上绘出我的伦廓,我的心。接着我会们会在画室的地上,将衣服垫在身下,在充满艺术的氛围里酣敞淋漓。我想这也算是一种艺术吧,身体的艺术,的艺术,灵魂的艺术。 什么都是艺术,唯独我的屋子例外,它太庸俗,俗不可耐,俗到南风连来坐坐都提不起兴趣。 我将床垫底下,抽屉里的,角角落落的存折、信运卡,还有昨天发的工资,那是我在酒吧跳舞一个月所得,数来数去离十万还差一半。我的神啊,谁来救救我? 左罗?对,左罗。 哈哈。我终于知道上天对我还是不错的,想什么居然有什么。左罗就在楼下等着我。我的太阳,你终于出来了。 左罗说,我请你吃饭吧,什么地方随你挑,要不我做主也行。 我说,亲爱的,后悔了吧,几百万呢,那不是几百块,光后面的零就够你数的了,为了我,不值得。要不让我再去试试?大不了少收你一万。 他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我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其实我并不傻,从左罗将我从宾馆救出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可鱼和熊掌能兼得吗?我承认江风只是条鱼,可我就是喜欢,谁管得着? 左罗拉我上了车,一路疾驰。在上次的宾馆门口停了下来,由不得我说话便将我拽了下来。根本用不着到前台去办手续,服务员就热情的迎了上来,不管是因公还是为私,他都是这里的常客吧!瞧瞧,这就是有钱人! 宾馆里奢华的套房,温暖舒适,只是颜色太过单调,床单是白色的,没有我喜欢的五彩斑蓝,像江风的颜料。你不是想赚钱吗?把我伺候舒服了同样有。他说这话时眼里没有任何表情,像一尊雕刻精致的完美雕像。 这很简单,不就是那么回事吗?我伸手扯下自己的衣服,露出完美的玲珑曲线,像一条媚惑的妖精,缠上了他的身体。我的舌肆意侵略,有淡淡的薄何香味。可是,没有想象中的*,他的身体依然冰凉,我放弃了。 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泪水汨汨流出,有心痛的感觉。 他的目光慢慢变的温暖,用细长的手指擦试我浑浊的泪,鲜红的舌像沾满毒素一样让我浑身都变得柔软,终于在他的身下用力的扭动,轻声的*。感觉脸上有冰冷的东西落下,滚入我微张的口中,有淡咸的味道,心中便像有万千个死结样纠缠在了一起。 他穿上衣服,一张十万元的银行卡,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他问我选择哪一个?这个问题有点可笑,当然是钱了。谁会相信一个美丽的谎言,我笑着走出了酒店,有饱满的泪水落在地上,摔的粉碎。 这只能算是一场赌注,用身体做筹码的赌注,赚到了银子我就算赢了。就像一年前一样。 是的,我的第一个男人和左罗一样,什么都不缺,包括老婆。只是我当时不知道罢了,知道后我就得到了一笔还算丰厚的“赔偿”。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有钱的男人都是浑蛋。 南风是我在大街上捡的落迫画家,给人画头像的那种。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被他迷住了,他的气质,他的穷酸,还有他煮的白粥。于是我就把他养起来了。 当有一次我无意中听他念叨想办画展需要钱时,我就出来“上班”了。我将钱拿给他,他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抱着我转,然后便会有一场身体上的盛宴,让我在的海洋中醉生梦死。 画展如火如荼的开了,成功的前所未有。他整个人都变得神采奕奕,将一尺来长的头发烫了起来刮了半寸来长的胡茬。 最近南风好像很忙,忙的连接我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忙得我半夜三点下班他还在街上和一个*的女人吻的火热;忙得我走过去了他还没有发现。 夜太漫长,漫长的可怕,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以前一个闺蜜的号,她问了我一个问题:跑在左岸的兔子和走在右岸的幸福你会选择哪一个?我毫不犹豫就回答:当然是幸福了。闺蜜取笑我,你傻呀,幸福能当饭吃吗?我哑然,匆匆挂断了电话。 南风的画室还是那么艺术,有很浓的油彩味。我来这里只是想听一个我满意的解释,不管真假我都愿意原谅他。 没有解释,只有真相,真相是他不爱我了。真相是左罗为了他的一个承诺,帮他将画展办成功了。而这个承诺就是一辈子对我好,可是他做不到。说这话时他像是在忏悔,可是有用吗? 我的脑子里一团浆糊,早已分不清了东南西北。 左罗从车上出来,戴着墨镜,穿着风衣,我远远地看着他一个人走了进去。原来一个人的背影也如此好看。 空荡荡的大街,被路灯拉长的影子,暗黑的出租屋,我还是一个人。我告诉自己:傻瓜,你又失恋了。我又安慰自己:别气馁,幸福会有的,兔子也会有的,只是我的选择错了而已。我又问自己:是吗?我点点头,是的。 第十七篇 有一种爱情叫心酸 他风神俊逸、成熟稳健像一块古朴的玉;她皮肤松弛、脸色暗黄,像一块锈色斑斑的瓦。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爱情像一张发黄的老唱片,经过二十年的磨损,在屋子里哼哼叽叽出并不美妙的乐曲。 也许只是习惯,习惯了有她的生活。他没有赶她下堂,只是身边早已多了一个妩媚的女孩。渐渐地,他回来得越来越晚,后来家已成了他借宿的旅馆。她不是没有感觉到什么,但依然在亲友前为他找辩白,做生意忙,免不了有很多应酬。 他陶醉在自己的幸福里,带着女孩旅游,购物,大把大把的花钱,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可是,她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身体却不肯迁就他。他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从卫生间里出来,对正在修指甲的女孩说:明天去郊区挖些马齿苋吧,那种野菜治慢性肠炎特别有效。女孩为难地皱了皱眉:去郊区往返几十公里,路也不好走,要不明天我陪你去医院吧。他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又找不出女孩的话哪里说得不对。只是心莫名的有些失落,很想回家。 那是他一年中回家最早的一个晚上,一进门就闻到餐厅里的菜香,远远地,他看到餐桌很丰盛。 怎么知道我回来吃饭呀?他望着她吃惊地问。 她接过他手里的包:不知道你回来,只是每天都多做点预备着。 他心中一动,刚才在女孩那儿还阴霾的心情豁然被阳光照得温暖。他走到餐桌前望着一桌子炒的、拌的马齿苋更加惊奇。怎么挖这么多马齿苋呀?他问。 她为他填满了饭,不经意地说:你昨天出门时往手提包里塞了很多卫生纸,我想你的慢性肠炎可能又犯了!所以今天多挖了些。你最近总是太忙,一定是累的。 他接过她递来的饭碗,突然说不出话,只是闷着头往嘴里划拉饭。她继续说:你这老毛病吃什么药都不管用,这些天你就回家吃晚饭吧。我每天都去挖一些马齿苋,连着吃一个星期病就能好了。 手不听话地轻颤,一片菜叶掉到衬衣上,他逃也是的放下碗筷去擦洗。刚走进卫生间,忽然看到妻子带着泥土的衣服散落在角落里。他捡起衣服放进水盆里,发现那条裤子的膝盖处破了一个洞,四周有斑驳的血迹和泥土。 心像被佛前的那座钟撞击般疼,怪不得她今天走路时总是慢吞吞的,一定是在那些颠簸的乡间小路上跌倒了。他缓缓地拧开水龙头,水注落到衣服上溅起一颗颗水花。透过那些晶莹的水珠,他终于知道女孩的话哪里说得不对。 他一直在卫生间里没出来,她有些不放心,走进卫生间来看他。他难为情地把衣服放下,轻轻拉起她羞愧地说:明天我们一起去挖马齿苋吧,我开车带你去。 她先是一愣,他热烈地望着她,眼里充满恳求。她重重地点了点头,一股温热的液体慢慢爬出了眼角。他紧紧拥住她。彼时他和她都已泪流满面。 第十八篇 爱叫人无奈 不是每首歌都那么动人,也不是每段情都那么缠绵,在情感的海洋,有一种爱叫做无奈,深深地刺伤着雪儿的心。 电脑前,雪儿抽着烟,他曾经说过雪儿抽烟的姿势很迷人,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优雅,不是让男人讨厌的那种,反倒是一种迷人的风景,雪儿深吸了一口,吐出了烟雾,烟雾渐渐的幻化成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雪儿的心不禁一紧,心被刺痛了一下,为什么每当想起他,心都会隐隐作痛,是因为不能拥有的痛苦还是思念的结局,雪儿知道这样的爱并不美丽,可是却逃不掉他迷人的眼神,相见的一刹那,雪儿就知道自己陷进去了,原来这就叫一见钟情,团圆的节日,本应是他们在一起,可是,雪儿无奈的摇摇头,也许他在欢声笑语,此刻心也许近在咫尺,可是情却远在天涯,看着发灰的头像,雪儿真想留下些什么,但是手指在键盘上却不知该打下些什么,说什么呢,本就不是一段寻常的感情,我想你,太俗气,思念你,太沉重,雪儿陷入了沉思,雪儿是个让人看到就会喜欢的女人,不是很漂亮,倒也妩媚,主要是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想近亲,想敞开心扉,这验证了那句话,女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雪儿天生的善良,独有的一种温柔气质,那种如水的温柔,总是不经意间的流淌,和他相识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气氛正在进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似乎和大家很熟悉,但是雪儿却和他不认识,他说:“抱歉,各位,有点事情耽误了,不好意思,我罚酒三杯”,服务生拿来把椅子,也许是天意,男人就坐在了雪儿的旁边,看着男人主动的喝完了三杯酒,人们各自进行着自己的节目,也许因为不相识,雪儿多了份拘谨,朋友过来介绍,雪儿才知道男人的名字叫云帆,男人点头示意,雪儿微微一笑表示回敬,聚会结束,雪儿被安排由云帆送回家,从此拉开了一段情感的序幕。 一上车,两个人都没有开口,空气似乎有些凝重,雪儿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还是云帆先说话了:“雪儿,你家住什么地方?”,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雪儿觉得很亲切,雪儿告诉了他自己所住的小区名字,这个男人给自己的印象很不错,高大帅气,成熟稳重,说话不失幽默,还是云帆的话打断了雪儿:“想什么呢,我不是坏人。”,雪儿笑出声,说道:“你以为自己是个小男生,你以为你对面的是个小女生,我有说过你是坏人吗?”,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笑起来,这一笑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两个人不再觉得尴尬,两个人在车上东拉西扯起来,云帆说:“雪儿,能否赏光,我们去喝一杯咖啡”,看着街灯闪闪,雪儿知道时间还很早,但是也没有很痛快的答应云帆,云帆一看雪儿不置可否的态度,直接把车打转方向来到了一家他很熟悉的咖啡厅,咖啡厅布置得很素雅,是雪儿喜欢的感觉,像一个朦胧羞涩的少女,总是让人觉得那么的欲罢不能,找了一个卡座坐下,云帆问雪儿点什么,没想到两个人的口味一样,更增进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总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线在一点点的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温馨的环境,幽默的话语,雪儿今天也开始侃侃而谈,平时不是很健谈的雪儿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敞开了心扉,难道是一种无形的亲近感,咖啡的香气一直在萦绕,可是雪儿知道,有一种感觉也在悄悄地升腾,有一瞬间雪儿看到云帆在怔怔的看着自己,天色不早了,虽然两个人谈兴正浓但是该回家还是要回家的,云帆明显的有些依依不舍,但也很无奈,分手的时候,云帆说:“谢谢你今天晚上的赏光,改天我们再好好聊!”。 电话铃声打断了工作中的雪儿,看着一个陌生的电话,雪儿在想会是谁呢,但是听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个好听却很有磁性的声音:“雪儿吗?你好,我是云帆,明晚是否有时间,可否赏光陪我吃顿晚饭”,他总是这样幽默,让人不忍回绝,一种男士应有的风度,却极具吸引力,雪儿居然很顺从的就答应了,说好了时间地点雪儿挂断了电话,这顿饭始终是在很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的,不时的传来雪儿爽朗的笑声,雪儿有多久没有这样的笑过了,和他在一起忘掉了烦恼和忧愁,雪儿知道自己是个缺少爱的女人,也知道云帆是个寂寞的男人,雪儿更知道,如今的两颗心已经在彼此的拉近,雪儿明知道不应该,却无力抗拒,她喜欢这样的感觉,似乎是很久以前的感觉了,深秋的季节,天气微冷,吃完饭两个人散步,云帆边走边说,雪儿一直静静地听着,风吹着她的长发,有一刻云帆不自觉的用手*着她的长发,雪儿有种不一样的感觉,原来云帆是在这个小城做生意的,妻子并不在身边,云帆说妻子是个有些自私的女人,也是个不太懂生活的女人,他总觉得自己的男人出来挣钱打天下是应该的,所以不管他回家有多累,妻子从不关心,只知道管他要钱,而且妻子酷爱麻将,整个的心思全在麻将上,不管家有多脏多乱,任何事情也不能影响了她打麻将,可是让云帆唯一不忍放弃的是,妻子很孝敬老人,云帆的父母有病都是妻子在床前守候,母亲临终对云帆说:“帆儿,你千万不能对小丽不好了,天下哪有这么孝敬的媳妇,虽然她有自己的缺点,有点懒,有点大大咧咧的,也许不是那么细心,但是她的心眼不坏,是个好人”,母亲是在妻子的怀中闭上眼睛的,母亲走的很安详,这让云帆对妻子充满了感恩,也牢记着母亲的话,尽管有时候真的想离开妻子,但是一想到母亲的话他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雪儿知道一个男人在外的不容易,也深知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有时候雪儿觉得自己做女人是失败的,她也是来自一个山村,他选择的爱人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母亲说她选择的男人不会带给她幸福,可是当时的情窦初开,当时的热恋冲昏了头脑,她和爱人私奔,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如今将近二十年的生活,雪儿觉得爱人就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爱人是个只知道吃饭睡觉挣钱过日子的男人,从没有顾忌过她的感情,甚至两个人连*也是这样,爱人需要的是雪儿绝对的服从,一切以他为中心,尤其是近几年由于工作的关系,两个人更是很少见面,雪儿有时候都觉得生活的有些窒息,一种冷漠,一种安静,两个人在家中居然没话说,安静的掉根针都可以听见,雪儿知道这是爱人性格所致,并不是她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但是这缺乏生活气息的日子让雪儿如鲠在喉,曾经想到过死,可是为了母亲,为了女儿,她只能选择忍受,她说当初是自己的选择,已经伤害了家人,如今不能因为他再次伤害家人,为了女儿也只能如此了,两个人互相倾诉着生活得不如意,尽管到了这个年龄,可是不管男人女人都需要有个人来关心自己,云帆很少给朋友说起自己的家庭,尽管他很苦闷,雪儿也很少和同事们说起自己的老公,总是在同事们面前扮演着幸福的女人,可是只有自己的心里最明白,男人需要一个温柔的妻子,女人希望有个疼爱自己的男人。 两个人就这样边走边说,也不知走了多长的路,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只是觉得满腔的话语就在此时喷发,总觉得有诉不完的委屈,说不完的话,总觉得终于找到了可以倾诉的人,总觉得只有对方能明白自己的委屈和无奈,自从那次倾心的交谈之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都有一种互相吸引,但是又在挣脱的感觉,彼此之间多了分牵挂,两个人的电话和信息也慢慢的多起来,相互之间多了许多的关心和问候,雪儿的手机上渐渐的多了许多的信息: “雪儿,天凉了,多穿些衣服。”“雪儿,路上注意安全。” “雪儿,今天遇到一件很搞笑的事情,有时间说给你。” 事无巨细,两个人就这样聊着,都知道彼此已经放不下对方,但是这是一种无奈的爱。 “雪儿,告诉你个消息,我因为有个生意需要出去一段时间,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我有时间就会给你短信的,我走之间希望能见你一面,是否有时间?” 看到这个信息,雪儿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了一种失落感,总有种感觉好像要失去,她好怕,好怕没有了这个男人的疼爱,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呵护,不知不觉两个人已经认识了半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雪儿才知道什么是女人,什么才是女人应得的疼爱,见面的餐厅选得很雅致,虽然他们经常联系,但是见面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云帆是个很敬业的男人,虽然他很喜欢雪儿,但是他从未表白,只是从行动上关心呵护,他知道雪儿是个善良的女人,他不想给她太大的压力,有时候感情还是糊涂了比清楚着要好些,因为他知道,雪儿真正想要的他给不起,都是有了家庭的人,肩上都背着道义和责任,即使真爱又能怎样,总不能伤害无数人只为了自己的快乐,他知道雪儿不会,自己也不会,但是随着时间的延长,他对雪儿的爱却与日俱增,他喜欢这个小女人,单纯的可爱,总有一种让人疼惜的感觉,云帆总觉得他应该给她更多的爱和感情,云帆看着贪吃的雪儿,眼神中满是爱恋,当雪儿抬眼看到云帆的眼神,不禁羞红了脸,云帆总有种*的感觉,真想抱住眼前这个小女人,把她拥在怀里,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的给她,云帆要了一瓶红酒,倒在了两个杯子里,举起酒杯他对雪儿说:“雪儿,认识你真好,你带给我很多的快乐,让我的生活更充实,雪儿,我心里多了份牵挂,今后无论走到哪里,这份牵挂就会带到哪里。”,说着他把酒倒在了自己的嘴里,雪儿举着酒杯,渐渐的感觉到眼前的酒杯变得模糊,眼中有了一层薄雾,从没有一个男人如此的对自己这样过,她很感动,随着液体的流入,她感到自己的心在烧,情也在烧,两个人不知不觉的喝了一瓶,此时的雪儿话也多起来,一改以往的沉静,看着她绯红的脸,云帆真恨不得亲上一口,两个人从饭店走出来,此时已经是夏天,路上行人很多,雪儿说我们也散散步,手不自觉得挽住了云帆的胳膊,雪儿把头轻轻的靠在云帆的肩上,闻着她的发香,感觉着她的体温,云帆有了一种*和,他说:“雪儿,我们去我家里坐会好吗?”雪儿说:“好吧!”。云帆的家很干净,尽管他是个单身男人,但是从屋中的陈设可以看出他是个很有生活品味的人,简单而又简洁,雪儿在屋中转了一圈,这个充满男人味的房间也在挑逗着她的,在她转身的瞬间,云帆的唇盖在了她的唇上,雪儿第一次感觉到吻可以这样的缠绵,这样轻柔,这样的回味悠长,这样的不舍得离开,云帆的舌开始在她的嘴中挑逗,慢慢地激起了雪儿的,她开始回应,这让云帆更加的兴奋,她在雪儿的耳边喃喃的说:“雪儿,我爱你,很久很久了,从第一次见面,你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吗?你就是我的天使,你来到这里就是在拯救我,亲爱的,今天让我们彼此拥有,以后你就是我不变的牵挂,雪儿,我想要你!”,有什么能比情人的话语更迷人,雪儿就像饥渴的鱼儿融入大海,此刻还用说什么吗,雪儿早已经意乱情迷,压抑已久的激情就在此刻*,两个人紧紧的纠缠在一起。 接下来雪儿的主题就是思念,云帆走后,给雪儿发了很多短信,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层,回忆就时时的伴着雪儿,想起他们在一起的激情,雪儿总觉得脸上烧烧的。一天雪儿接到云帆的电话,还是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让雪儿听着心神荡漾:“雪儿,宝贝,还好吗?我走后很想你,只要是闲下来满脑子都是你,我总也忘不掉和你在一起的激情,宝贝,好想你,真的,好想和你在一起”,雪儿听着,眼中起了薄雾,从没有一个男人如此的对过他,从没有一个男人如此的在意过他,尽管她很想说我想让你回来,尽管她很想说我对你的思念让我寝食不安,但是考虑到他事情的重要性,她还是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尽量的让自己的心情保持平静,她知道称呼的改变表明他在男人心目中的位置,情感的升级,多了一份牵挂也多了一份思念,从那一刻起他们不简单的只是朋友的关系,从那一刻起他们尽管不能成为夫妻,但是却有了一种亲情在里面,复杂的情感,有时候就是让人这样的无奈,雪儿说:“帆,我也很想你,想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着你的疼爱,想着你的宠爱,想着你的温柔,想着你的体贴,从没有一个男人如此的对过我,你让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女人,你让我觉得一个做女人应有的幸福,在外面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别忘了有个人时时的牵挂着你,希望你的生意顺利,希望你早些回来!”,不能再说了,雪儿的眼泪流出来,她怕自己的情绪影响了云帆,匆匆的挂断电话,殊不知电话那端的云帆也是心里酸酸的,两个人都仿佛回到了初恋的时光,雪儿甚至觉得如今的年龄可能对爱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这样的年龄对一个人的爱更多了份理智,但是怎的会有这止不住的情,让她像怀春的少女,雪儿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年龄遇到让自己这样倾心的人,都说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种无奈,如今这错的时间,如今这对的人,如今这错综复杂的感情,有些让雪儿理不清头绪,一种本能的抗拒,也有一种本能的吸引,矛盾中*,有时候让雪儿不自觉的陷入到沉思。 初秋的季节,风轻柔的吹着,经过了一个四季的轮回,他们的情感也随着这季节在变换,雪儿无尽的思念积聚在心中,有时候因为见不到云帆而合自己较劲,云帆也知道雪儿是因为爱他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以他有很大的宽容心,超越了朋友的距离,自然会增加些自私的成分,谁都想拥有自己想要的,可是雪儿明知不可能,有时候她也会作茧自缚,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潮涨总有潮落的时候,月缺总有月圆的时候,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雪儿独自坐在窗前,任由着烟雾缭绕,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了,还从老没有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过,雪儿也发誓不再理他,其实说起来也没有什么大事,可是这样的关系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微妙,这样的情感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不堪一击。 那是一天的下午,两个人抽时间来到公园,欣赏着美景,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雪儿把头轻轻的靠在云帆的肩膀上,闭着眼享受着此刻的温馨,云帆最近的工作很忙,他们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电话也少了很多,其实雪儿知道云帆很忙,也知道云帆最近生意上很不顺,但是无尽的思念,总有种想见到他的,雪儿一忍再忍,终于还是经不住思念,云帆很忙但是还是抽出时间来和雪儿约会,雪儿就这样静静的享受着,其实她觉得此时无声胜有声,云帆有些耐不住了,他说:“雪儿,宝贝,都什么话要说的就赶紧说,我们不是来逛公园的吧!”,雪儿正沉浸在自己的幻想当中,突然的听到这话很生气:“你给我的感觉怎么这么着急,难道这么长时间都没见到你,我很想你,你一点都不想我吗”,云帆赶忙解释:“不是的,只是最近公司有很多棘手的事情,我必须要一件件的处理,也许最近的忙碌,冷落了你,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此时的雪儿不知道为什么来了气,她觉得自己的心里严重的不平衡,云帆也失去了往日的温情,两个人开始争执起来最后云帆也许是近期的郁闷爆发,他朝雪儿喊出了一句:“你知道我很累吗,此刻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负担!”,雪儿听到这活也开始了歇斯底里:“既然是负担那就放下,我再也不会成为你的负担!”,说完话雪儿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个人都在痛苦的挣扎,其实不单单是因为这么点小事而吵架,两个人心里都明白是因为道义与责任,爱无罪,可是爱自己不该爱的人是痛苦的,这一个月对两个人来说是一种煎熬,两个人都在冷静的思考,也都在默默的想念着对方,毕竟能遇上一个爱自己而自己又爱的人太不容易,其实两个人都在为对方考虑,都怕对对方造成伤害,可是这无尽的折磨也是让心更痛,明明知道相思苦,却也是愁肠百结,雪儿想,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尽管是无言的结局,可是毕竟是个华丽的转身,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就得学会承受很多事情,有很多的无奈不是个人能解决的,每天都是在思念中度过,每天都是无尽的相思,每天脑海中萦绕的都是云帆的面容,每天的回忆都是一天的必修课,点点滴滴,充满的都是温馨与美好,雪儿知道云帆也忘不掉她,她也知道云帆的日子也不好过,都是在无奈的挣扎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该来的还是来了,雪儿的电话铃声响起,看着熟悉的号码,雪儿留下了眼泪,也许是自己觉得委屈,也许是期盼已久的激动,也许是等待的结果显现,雪儿按下了接听键,默默无语,两个人都在沉默着,雪儿知道云帆想说的话太多,多的不知道怎么开始,就这样默默的彼此听着对方的呼吸也是一种幸福,两个人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心跳,终于还是云帆打破了沉寂:“雪儿,对不起!那天都是我的错,是我太急躁了,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理智,那阵子心里太烦,有很多的事情缠身,冷落了你,也让生意一塌糊涂,这一个月我一直认真的反思我们之间的感情,一直在拥有与逃避之间挣扎,我想你和我的心思应该是一样的,可是无论我怎么说服自己也挥不去对你的思念,雪儿,原谅我,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的爱你!”,雪儿泪眼朦胧,哽咽着说:“云帆,我理解,我知道你的心思,这一个月我也在反思自己,谁让我们这样的相爱,谁让我们认识在不对的时间,谁让我们都在为对方考虑,云帆,我也爱你,但是这爱真的好无奈!”,云帆说:“雪儿,很久没有见你,我想你了,出来我们好好谈一谈,我知道我们想说的都很多,我知道我们彼此都压抑了太多的情感,经过这次我更增加了爱你的信心,雪儿,以后我们再也不吵架了好吗?真的好痛苦,每天食不知味,每天心思恍惚,每天都觉得你在身边,梦中也是你的身影,雪儿,宝贝,好想你!” 再见即是拥抱,雪儿像个蝴蝶般的飞到云帆的身边,紧紧地,就这样紧紧的拥抱着,感觉着对方的气息和心跳,此时无声胜有声,一种感觉在悄悄的升腾,风雨后的彩虹才更加艳丽,经过这次两个人更加珍惜彼此间的感情,爱虽无奈,但是这也是一种情感的慰藉,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个知己理解自己疼爱自己,每个人都有心理的脆弱,雪儿和云帆谈了很久很久,夕阳下,两个人拉着手一起看夕阳,一幅优美的画面,雪儿说:“云帆,我和你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变老,就是和你携手看夕阳,等我老的失去花容,我依然是你手心里的宝”,云帆说:“雪儿,宝贝,无论你老成什么样你在我心中依然美丽,一个女人心灵美才是最美的,尽管生活有很多的不如意,尽管我们背负的痛苦很多,但是雪儿,我爱你,我希望我们的爱能缓解一些生活得不如意,我希望我们能相爱到老,爱不一定拥有,我对你的爱在心里直到永远!”,就这样说着,讲着,两颗心渐渐的融为一体,夕阳下,两个人手拉手的走着,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的身影渐渐的远去。 第十九篇 寂寞的我,寂寞的爱 寂寞是我的,欢笑是他们的,我以前常常这样认为因为我总感觉命中注定我只属于寂寞,我相信命运,因为我是一个认命的人,从这点看来我不像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更不象一个八零后,最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点曾经让我失去了爱的自由。大学是一个容易让人腐朽的时期,大学生不用为生计发愁,因为有爹娘用金钱做后盾,也不用为学业*心,因为六十分万事大吉。那么就剩下无聊和胡思乱想了。我说了,我认命,那我怎会主动抗争。 图书馆91号的座位是我的,因为我只爱那个在角落的作为,那个座位的上方没有电扇,左边是墙,右边是一个陌生人。 我沉浸在自己的天地里,那里只有书做伴,泪为友。我出不来。“你好,我可以坐这里吗?”“随便吧。”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注意太多身边这个人。因为他没有书中的白流苏吸引我,我仍低头继续看我的《倾城之恋》。“不好意思再打扰一下,你能告诉我社科类的杂志在那里吗?”“在最南边,你到那边一找就找到了。”我没有好气的说道,连头也没抬,“奥,谢谢。”他似乎没看出我的不耐烦。我一直不太了解张爱玲的小说风格。所以我打算看看她的名作。“同学,你在看什么书啊?”天啊,他到底有完没完啊,“张爱玲的。”我实在没办法了。“她的啊,写的很不错,尤其是《金锁记》我最喜欢的。”他仍不停的说道,你喜不喜欢,关我鸟事,我又不认识你。“你最喜欢那篇?”“我说同学这里是图书馆,安静安静。”希望他能就此而停。 时间过的真快,尤其是沉浸在小说里。十一点了,有该吃饭了(在学校我们吃饭很早,在这点吃饭就能看出大学生有多无聊)。走出图书馆,低着头向前走,“同学,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猛回头,这个人怎么没完没了,“我们好象不认识吧,我干吗要回答你的问题,搞笑”忍无可忍了,“我们不是说过话了吗,你忘啦?再说我已经告诉你我所喜欢的了,为了公平其间你还是告诉我好了。”他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说天底下怎会有你这样得人,我可没那着刀子逼着你让你告诉我,我现在有事再见了。”幸亏我遛的够快。 人或许就是这样,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一定能得到,即使你付出了一生的努力,而有些东西你没有打算得到它,上天偏要应塞给你,但你得到了着看似无用的东西,有时候也回暗字高兴,高兴能够得到这无用的收获。“记得我吗,图书馆90号。”一个声音打段了我的思维。原来是他,那个无聊得人。我没有对他微笑,因为我不想笑。“奥,你有事吗?”希望他看出我的不耐烦,“还是那个问题,你该回答我了吧。”我是不是遇到鬼了。我真想扁他。我依然看我的书,“恩?”“我没有喜欢的,也没有不喜欢的。”我边看边说,他沉默了会儿,“你还在看张爱玲的书吗?我只是好奇。”“好奇,你耨什么好奇的?我们也不太熟。”我真的感到奇怪,“你真的没有注意吗?我一直就坐在你旁边的位子上,并且一直注意你,你刚来得时候看的是,韩国作家申京淑的《单人房》,后来看的是日本作家渡边纯一的《花逝》,可就是一直没见你看中国作家所写的书。而最近有看你看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所以有点好奇。”“奥,你不用好奇,我看书从来没有规律的,想看那本书就看哪本,想看谁的就看谁的。随心而看。”我抬起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你干吗注意我,我有那么奇怪吗?搞笑。”“不想注意也不行啊,你一直坐在我身边啊。”“什么?我坐你身边……”我真是苦笑不得。“妍,吃饭去,走啊,别聊了。”宿舍老大在不远处叫我。“再见,我要走了。”遛…… “那人是谁?”老大问道,“一个无聊的人。”我真想立即忘记那个人。 遇到他,或许是命中注定。如果真是命中注定,那他的命也太苦了。因为我必然回伤害他,很自然的就伤害了他。就像两年前我伤害哲一样。伤害哲的同时也重重的刺伤了我自己。 “妍,我们可以做朋友吗?”有是他,他也太落伍了吧。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方法认识女生,“你没事可干吗?怎么天天见到你。”我瞪着他,“呵呵……”他竟然笑了,这好象是第一次吧,他为什么笑啊,可笑吗?“如果不是我想见你,恐怕你连世界上有我这个人都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见我?“我好象是个傻瓜,竟问出这样的问题,真丢人。”“因为,因为想认识你啊。”“那现在认识我了,成朋友了。”“呵呵。” 朋友,是朋友。或许这是开始吧,我不想有这样不幸的经历。他叫宋鸣,是化工一班的班长,不过这好象和我没什么关系,他还是坐在我的右边,我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或许是右边这个人不再是陌生人,而是一个朋友,宿舍同胞提醒我说宋鸣是有目的接近我的,我没有多想,也没多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从我身上他永远得不到好处。 不想埋怨时间的无情,它流水般的经过每一个人的身边,而人类之所以回抱怨时间,或许是因为时间不会依照人的愿望去“过活”,它有自己的主见,不会任由自以为是无所不能的人来支配自己。一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大学的一年。快放暑假了,我又要打算该不该回家了,我不想回家,因为那里没有温暖,只有痛苦和寒冷。 “你回家吗?”我和宋鸣坐在*场上,“不知道……你呢?”我反问到。“应该回去吧,不过我想锻炼一下自己,打工也是不错的选择啊。”他说这话的语气似乎也不怎么轻松。“你是不是很孤单啊?”他问道,“没有啊……这样很好啊,我喜欢这样的生活。”“除了上课就是小说?”“那到这样不好吗?”“不是不好,是有点让人担心。”“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惊奇的看着他,“没什么。”“我想问你个问题。”他停了停。我看着他,“你、你认为我怎么样?”“很不错啊。”我肯定是被他问懵了,“那……那你愿不愿意……”他怎么这么婆破妈*,“有话直说……”我有些着急,“我想和你交往,真的”他很认真的说到,这以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了。奥……“但我还是不知说什么好,在这半年里如果没有他或许我会更不开心,更寂寞。但我知道我只是把他当作好朋友,那种走进我心里的好朋友,而丝毫也没有爱慕之意,但作为好朋友我怎忍心伤害他,”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和俗的那种,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十全十美的男孩,同样在男孩心里,女孩也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相爱的时间不对,不,是他们的父母认为不对,高三,面临高考。可向而知,分了两人分手了。“我停了停,因为我要整理一下情绪。我怕我说出最伤心的地方。”那个女孩从此再也无法爱上别人,就连她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成了爱无能。是你吗?那个傻女孩。“他看着我,”她可真够傻的,明明已过去,可就是不忍心忘掉。“我强制自己微笑,可眼泪还是回流下来。”对不起……我真的做不到。我哭了,他借他的肩膀给我。泪滴在他白色的恤上,不太显。但他一定感觉到泪是凉的,冰凉冰凉的…… 放假了,我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学校,在学校附近找了份兼职,他回家了。可在家待了两周后他又突然反校了。同样是在*场上,“我们还有可能吗?妍。”他问道,“还是做朋友吧,这样不好吗?”我淡淡的说道。“难道我对你来说就毫无意义吗?我就还不如那张相片,我就不如那个坟墓?”他明显是生气了。我呆了,他怎么知道,不,他不应该知道的,“是,你就是不如,我的爱你别碰,因为它已不属于我,更不是属于你的。”我只能这样无情的说,否则我毁伤他上的更深,他显然是被我无情的话语激醒了。“对不起,我刚才太激动了”他的语气很低沉,低沉的有些恐怖,“我走了,该回家了,我回学校忘了告诉我爸妈了,他们会着急的。”他转身走了,我知道我一定伤害了他,“对不起宋鸣,我……你一定会遇到一个真正爱你的好女孩。”他没有回头,低着头,像我没遇见他之前一样。 就这样的暑假,或许更无聊,记得宋鸣对我说过,当你认为周围一切都是无聊的时候不是周围的事物无聊,而是你无聊,当时我还说他说的是谬论,现在我承认了。 他怎么知道我想起他了,竟给我发短信了。从上次他离开之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过,“妍,或许你说的很对,我不应该碰你的爱,因为你宁愿将你的爱随着哲的离去而埋入泥土,也不愿意将它施舍给我。我并没有怪你得意思,我只是怪我自己这么晚才来到你身边,这么晚才认识你,并且还是通过已经死去的哲。我知道他在你的心中是无法取代的,再说我也没有想要取代他在你心中的位置。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是那个害死哲的人,如果不是为了救我,哲就不会死,并且还是死在了美国。你只知道他死了,却不知道他是为救我而死的,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要走了,我要回美国了,本打算用我的一生来补偿你,但我发现我太天真了。呵呵……妍,不要再悲伤,不要再躲避,不要再于孤单为伴。勇敢的忘记过去,忘记哲,面对新的生活,我也要走了,在这里的一年,是我最开心的一年,也是我最难忘的一年,我现在不得不离开你了,因为我的父母,再也不肯把他们的儿子留在这片伤心地了。(呵呵,开个玩笑)希望下次见面,我们还是好朋友,可以吗?”一封长长的短信,泪流了。“我们永远是最好最好的朋友。谢谢你,我的好朋友,我回努力忘记过去的。”我的泪滴到了手上,泪竟然是热的,难到是我得手太凉了?不过这是哲离开我之后第一次为了别的男孩而哭。 天国的哲,你过得还好吗?我决定要试着忘记你了,因为我答应了我答应了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不会怪我的。 不管过去的再痛苦,该忘记的就要忘记,或许那很困难,但走不出痛苦回忆的人,早晚要伤害到周围爱他的人。 第二十篇 谢谢你的爱 苏果果站在海滩上,面朝大海。她在想:会不会,春暖花开呢?当她的世界落进冬季,白雪皑皑,花朵凋零的时候!她歪着脑袋,想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一跺脚,冲进了大海中!她是那么惬意,任笑声淹没在大海之中。 海水是那么清凉,似乎是要净化人的心灵。她宛若一条小鱼,她的世界原来是那么宽广,那么自由!此刻的她快乐的忘记了所有的烦恼与疲惫! 忽地,有人揽住了她的腰,仿佛还在她的耳边说着什么。这突如其来的惊吓使苏果果本能的想要叫喊,她忘记了自己是在水中。刚一张口,海水就涌进了口腔,冲进了鼻腔。她越来越难受,朦胧中只知道自己被人拉向岸边。可是,真这是怎么回事啊?意识渐渐模糊,她懒得再想什么,她好困!耳边似乎有海浪翻滚的声音,苏果果渐渐恢复了意识,睁开眼,入眼的是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还有昏暗而美好的灯光。她知道,这个地方不是医院,因为这里没有难闻的消毒水的味道。可是,这里是哪里呢?彻底清醒地苏果果转动着她灵亮的大眼。 “你醒了啊!感觉怎么样了?”一个清远温和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苏果果一惊,寻声而望,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眼,满是温柔。那一刹那,她有些失神! “噢,没事了。可是,我怎么了?怎么会……”苏果坐起身来,满脸的不解和疑惑。 他也有一瞬间的诧异,琥珀色的眼中有些许复杂的情绪,“你,昏倒了!” “昏倒?”苏果果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嗯,我没有昏倒啊!” “什么?”旁边的人吓了一跳。 苏果果笑了笑,那笑容灿烂,似乎照亮了整个房间,“我说,我不是昏倒。嗯,好像有人抓住了我,因为害怕想要叫人,才被海水淹到的。” 那双琥珀色的眼似乎因惊讶而瞪得很大,浓眉纠结在了一起,好相若有所思是的。这时候的苏果果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人真的很好看呢! “是这样的话,那真是太对不起了!”苏果果也是一阵莫名其妙,睁大眼睛,满脸满眼的都是疑问。 “啊,是这样的,我以为……因为在岸边,看到你很不快乐,又好像做了什么决定,然后就冲进了海里,我以为所以你……” “哈哈哈哈哈……”苏果果捧着肚子,笑得满脸通红。 “不好意思啊,害你……” “咳,没,没事,哈哈哈,原来,你是以为我要投海啊,哈哈哈……” 笑着笑着,她停了下来,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却发现,他并没有生气,只是就这样静静的坐着,依旧那么温和。只是,脸有些微微的发红。看到她不笑了,才开口问道,“真的没事了吗?还有没有哪儿难受?” “真的没事了,呵呵,我的身体可是好得很呢!”说完又是甜甜的一笑。 “那就好。” 之后,两人都没有再开口。 “嗯,请问,这里是?”许久后,苏果果开口问道。 “是海边的旅店。” 苏果果点了点头,“那,现在是几点钟了?” “凌晨两点多了。” “啊?怎么会都这么晚了?么会这样?” “怎么?你有事吗?” 苏果果摇了摇头,“也没什么了!”她耸了耸肩,“反正已经这么晚了,没事啦!”苏果果笑了笑,“对了,你‘救’了我,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说完调皮的眨了眨眼。 “我叫滕旭。”滕旭笑着回答她,他听出了这个女孩加重的字眼,“是我该道歉的。” “哈哈……我们别这样啦。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不说这事了。你好,滕旭,我叫苏果果。” “你好,苏果果。”两人对视了一阵儿,又都笑了出来。 之后,两人又聊了很久。直到海平线露出了淡淡的红色,才彼此告别。苏果果惊奇地发现,原来她和滕旭,离得那么近。他们同在一所大学,同一专业!只不过,滕旭大她一届。苏果果想,也许他们曾在一间教室上过课也不一定,只是谁都没有注意到谁罢了!啊~世界真的很小啊!苏果果这样感叹着。 其实,苏果果这样的感叹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相识了的他们总是会不期而遇。从最初的惊讶,相视一笑,到后来,他们会停下来,聊上几句。 那天,阳光明媚,微风轻轻的拂过。远远地,滕旭就看到苏果果站在路边。他走过去,还未开口,苏果果就递来一张纸条。抬着头看他的她,笑脸有微微地*,那一双眼格外的明亮。滕旭接过,听到她说:“上面的是我的电话。”声音很轻,给他一种透明的感觉。说完,不等他说什么,她便跑开了。滕旭看着手中那张淡淡的粉色的纸,上面隽秀而有力的字迹,笑容在嘴边扩散,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 滕旭总是把她抱在怀里,在她的耳边轻轻地问,“果果,你是不是早就看上我了啊?要不怎么就把电话递给我了呢,是不是早就预谋好的!”每次,苏果果都不答他,总是笑着窝进他的怀里,两个人笑闹的如孩子般。 苏果果有时也在想,也许滕旭说的是对的吧。其实,当初苏果果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是觉得两人很谈得来。然而,第一次收到滕旭的短信的时候,那种惊喜与感动让自己都吓了一跳。 “最近有些冷,你要小心,注意别感冒。” 只有短短的几个字,很平淡的字眼,而她,却躲在被子里看了几十遍,她甚至能感到,自己一定是红了脸。第二天早上,她黑黑的眼圈泄露了他所有的秘密。宿舍里的姐妹都笑她,虽说眼圈是黑的,可这眼角眉梢都是花呢。苏果果小脸一红,便和她们笑闹成一团。 之后的事,本以为是顺水推舟的事,而他,却又带给她惊喜和感动。滕旭的生日是十一月份,那正是深秋的季节,校园的路上,总是有树叶飘落。苏果果说,这是他们相识以来的第个生日,所以,这个生日,一定要两人一起过。 吹过蜡烛,许过愿,滕旭从背后搂住她,俯在她的耳边,“苏果果,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清远而温和的声音,她的心,忽然就温暖了。两人的感情平淡却是幸福的。滕旭即将毕业,放弃了继续考研的打算,准备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苏果果随他搬进了属于他们自己得小屋,她把小屋布置成了纯白色,简单而干净。苏果果笑得甜甜的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房间就是这样的白色的。”滕旭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满是宠溺的笑容。 有时,苏果果会盯着滕旭发呆。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他清远温和的声音,那双琥珀色的眼,就印在了她的脑子里。这就是她为什么会递电话给他的原因吧!她从未这般主动过,即便是现在想来,还是会脸红呢!其实,苏果果也算是个美人,她有一头及腰的长发,有一双灵亮的大眼;整个人看起来总是那么灿烂,夺目。在她的身后,也是有很多的追随者的。 滕旭是温柔,体贴的,似乎对什么都是淡淡的,也从没见过他为什么事生气。可是,她知道,滕旭是多么的疼爱她,宠溺她。有时,她觉得滕旭总是会带给她惊喜。他会干家务,还烧得一手好菜。原本,苏果果是想给他露两手,没想到做得手忙脚乱的,还得需要他的帮忙,更让她吃惊的是,他做得菜比她做的要好吃很多。她总是在一旁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因为他总是不让她动手。“亲爱的,你这么好,肯定有很多的人追你吧!”每次,滕旭就会停下手中的事,捏着他小巧的鼻头,“傻果果,瞎想什么呢!”苏果果揉着被他捏疼得鼻子,窝在他的怀里,笑容灿烂。 其实,不问她也是知道,这个沉静淡泊的男子的身后有多少的目光,而他,却肯默默的站在自己的身边,给自己满满的爱,满满的宠溺。她是喜欢滕旭,非常非常的喜欢。这个男子给她的爱,让她重新站了起来,让她的世界真正的春暖花开了。如所有的校园爱情一样,他们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到图书馆看书,上自习;吃过晚饭,他们会手牵手在楼下宁静的街道上散步。 而和滕旭在一起,苏果果最常去的还是球场。滕旭是校篮球对的主力,总是有比赛,训练更是常事。苏果果总是坐在看台上,手边有白色的毛巾和为他准备好的水;还有必不可少的就是药和绷带。她已经习惯了滕旭在球场上的不顾一切,习惯了他的受伤,也习惯了为他包扎。转眼又是一年,他们这段细水长流的爱情,在时间的见证下,成为校园里的一段传奇。 苏果果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下去,平淡,幸福。直到,那一天,如果没有那一场不期而遇! 那天是和邻校的友谊赛。苏果果依旧坐在观众席上,手里依旧拿着为滕旭准备好的毛巾和水。只是,她的眼神不再只是追随滕旭一人。原来,这么久之后,她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认出了他——卓晓航。 是啊,无论在哪儿,无论有多少人,他都可以第一眼就看到他,认出他!她一直都知道的! 这场比赛,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胜利。她像往常一样,去向滕旭祝贺。慢慢地走向滕旭,正好看到滕旭和卓晓航两人正谈论着什么,很有惺惺相惜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他们同样的优秀吧! 苏果果走到滕旭身边,把手中的毛巾和水递给他,“祝贺你。”“谢谢,宝宝。”滕旭习惯性地搂着她,苏扬却没有像平时一样,窝进他的怀中,只是全身僵硬的站在那里。“小航,这是我女朋友,苏果果。”“果果,这是卓晓航。”苏果果抬头,勉强地笑了笑,而他,却像她伸出了手,“你好,果果。”苏果果也伸出了手,“你好,卓晓航,我们又见面了。”两只手交握,在夕阳的余晖下,竟是那么美好! 那天晚上,那个可怕的噩梦再一次将苏果果包围。她又一次梦到,自己回到了学校,又一次站在*场上,人自己怎样大声叫喊,哭泣,回应她的,却只有卓晓航渐行渐远的背影。 滕旭叫醒她,她脸色苍白,浑身是汗,扑进滕旭怀里。滕旭搂着她,轻拍着她的背,又轻声哄她,“果果,是不是又做噩梦了?乖,有我在,不怕。”滕旭等她基本上稳定后,又温了杯牛奶让她喝了,她才再次睡下。 之后的苏果果,像变了个人似的,脸上不再有明媚的笑,灵亮得大眼变得很黯淡,对于身边的一切,她变得小心翼翼。面对滕旭,似乎是害怕失去,所以她抓得很紧。她会因为一些小事大发脾气,天翻地覆,如果滕旭不来哄她,她便会变本加厉。起初,滕旭还是来哄她,会温柔的劝说。可是,这样的日子,总是会让人厌烦的。时间久了,滕旭便不哄了,而她,更是加倍的闹,随即而来的便是冷战。 原本以为,那一颗被禁锢的心,被打开了。可再次看到他,才知道,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欺骗。也许,在她和卓晓航之间,从一开始,主动的就是她吧! 一想到曾经,那些跹翩远逝的时光如花间迷途的蝴蝶又飞了回来。 是在那间教室吧,他,是新来的转校生;她,是这个班的班长。她看着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站在讲台上,那么挺拔,而他的自我介绍却只有,“我叫卓晓航。”这几个字而已。当时苏果果就想,晓航-迎风起航,是个留不住的人呢!然而却还是在那个课间,向他伸出了手,“你好,我叫苏果果,是这个班的班长,欢迎你加入,有事尽管来找我。”而他,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你好。”却将她伸出得手晾在那里,直到上课铃想起,苏果果才红着脸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这个男孩,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走进他的生活啊! 熟识之后,卓晓航总带她到海边去,任海风吹乱他们的头发。苏果果总是喜欢仰着头问他:“晓航,你爱我吗?”每次,卓晓航都会呵她的痒,“傻丫头,明明知道你还问我!”两人在海滩上嬉戏,笑闹。那时,她以为,这就是天长地久的爱情。 爱情的结束,是在*场上。他站在她的面前,口吻平淡,仿佛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果果,我们分手吧。”那一刻,她惊讶,忿恨,伤心……一次次地向他询问“为什么?”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别这样,苏果果,我们好聚好散。”“可是为什么?晓航,为什么?”他不答,两人就这么站着,不知过去了多久。“就这样吧,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他说,然后,转身离开!无论苏果果怎样哭泣,在她的视线里,就只有卓晓航渐行渐远的背影,任她的哭喊声在风中飘散! 苏果果知道,是自己的无理取闹,才是他们变成了这样。也许是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她选择放弃。这是几个月来,他们第一次心平气和的面对彼此,“滕旭,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一下,想一想,我们到底,合不合适在一起。”“我明白了,过两天找好房子,我就搬走。”“不要,还是我搬。”“听话,果果,我搬。”那一句话,听得苏果果说不出话来,她只有点头,她害怕一说话,泪就止不住了。 滕旭搬走了,离开前,一直在嘱咐苏果果,果果,自己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事,记得打电话给我。苏果果点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着空荡的屋子,苏果果才真正的醒来,滕旭真地走了,不在她的身边了。她才真的明白,原来一直是滕旭在填充她的世界。终于,她泪如雨下。 在滕旭走后,苏果果又陷入了另一个梦境。在那个梦里,有滕旭清远温和的声音,有他琥珀色的眼睛,总是那么温柔的,宠溺的注视着她,包容她的一切。当她感受到那熟悉的幸福时,滕旭就会消失,接踵而来的便是无边无尽的黑暗。 失去滕旭的小屋,总是那么空荡荡的。苏果果就买了许多的东西来填满整个小屋,填补滕旭的位置。而她和滕旭,似乎是回到了他们不认识的时候,甚至还不如那个时候。两人都在刻意的躲避彼此,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即便偶尔碰到,也是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关系好的姐妹想探个究竟,却问不出什么,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让她怎么告诉别人呢? 走在路上,总是免不了有指指点点的。苏果果只是笑笑,那笑容中满是悲凉。她和滕旭爱情终于没有继续这个传奇啊! 滕旭,在这场未知的感情里,我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 渐渐学会独自一人,渐渐适应没有滕旭的日子,渐渐的适应一个人做饭,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散步,渐渐学会怀念。怀念那个沉静温和的男子,带给她的淡淡的却是满满的爱。现在,才知道,滕旭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原来,她是那么的爱他,已经深到不知、自知。 只是,禁锢心的锁,还是无法解开。也许,是她不愿解开吧! 苏果果停止了飘离得思绪,收拾干净自己,挽起长发,戴上繁复的耳环,穿着一条波希米亚的棕色长裙,踩了一双夹脚凉鞋,露出淡粉色的指甲,显得那双脚更加莹白如玉,整个人充满夏天的味道。 苏果果来到以前她常和滕旭来的那家小店,却看见那个熟悉的位置上,坐着那个夜夜出现在她梦中的那个人,他依旧是那么的平淡温和。 滕旭感觉有人向他走来,抬头,看见一个略显清瘦的女孩,眼神依旧是那么的清澈灵亮。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一个人?”“一个人。”“那一起吧。”滕旭起身,替她拉好椅子。“谢谢。”“想吃点什么?”“随便吧。”“那就老样子好了。”滕旭熟练地点着那几道菜,都是她平日爱吃的。苏果果就静静的看着他,几个月未见,他似乎也清瘦了些,只是更加的沉稳了。 这一餐,苏果果吃得有些心不在焉,她的精力都集中在了滕旭的身上。“怎么吃的那么少啊?”滕旭微微皱眉,向她的盘子中加了不少的菜,“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苏果果只是笑笑,没有说话,乖乖的吃着盘中的菜。 “我记得你喜欢吃这道菜。”苏果果夹给他,没有抬头看他,听见他清远温和的声音,“原来,你还记得。” 两人谁也没有在说什么,各自吃着盘中的饭菜,四周宁谧的只听得到那悠扬动听的乐曲,缓缓而流。他们,都在为这一份来之不易的温馨,那么的小心翼翼。他们的感情会不会成为不能言说的秘密,永远的留在他们彼此的心里。 这一餐,舒适而美好。滕旭结完帐,送苏果果回家。路上,两人一直沉默着,直到走到了楼下。想了想,苏果果还是开了口,“上来坐坐吧。”“好。” 屋内的摆设布置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添加了不少细节上的东西。 “想要喝些什么?饮料好吗?” “好。”滕旭环顾整个房子。“给。”滕旭接过苏果果递来的饮料。“这儿比我想像的好多了。”“呵呵,是啊,空出来的地方我就只能拼命地填满,这样才不会觉得孤单,一个人的时候才不会害怕。”时间久这样无声无息地流逝,两人随意的聊着,沉积许久的默契有了苏醒地迹象。 十点多了,滕旭抬眼看表,“不早了,我回去了。” “好的,我送你。” 两人渐渐摆脱尴尬,有时一起约好到图书馆,有时一起去吃饭,聊聊平时的生活,聊聊以后的打算,像相交许久的老友。那么轻松,惬意,自在。这天,滕旭陪她来到海边,这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苏果果依旧是站在那里,惟一不同的是,现在她的身边,有滕旭。海水卷着浪花,雪白的浪花就这样拍打过来,一个接着一个。他们并肩而站,人海风吹打着他们的脸。苏果果想起在这里第一次遇到滕旭,他清远温和的声音是那么的动听,他琥珀色的眼中,总是有满满的疼爱与纵容! “滕旭,我的心被禁锢了,那里面有一把锁。我走不出来,怎么办?”她的声音很轻很轻。 “果果,那就用另一把锁,再次把心锁上,埋在心底,变成回忆。”滕旭清远温和的声音,随海风一起飘来。 再次锁上,埋在心底,成为回忆。这样可以吗?苏果果想着。 “不需要解开吗?”“不是所有的事都要追问一个答案的,不是吗!”这句话说得苏果果怔在那里,愣愣的看着滕旭,“为什么你从来都不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果果,我在等你开口啊!”“为什么呢?你在等我开口?”“因为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否则,即便是我问你,你就能真的告诉我吗?”苏果果一惊,原来是这样,原来滕旭一直在等她开口,他那琥珀色的眼中有无尽的疼爱和宠溺。 回去的时候,苏果果靠在滕旭的身上,眼睛微闭,她闻这他身上的味道,有干净的味道,有她熟悉的温热的气息。那一刻,她想,就这样直到天长地久多好。 “果果,我希望你快乐。”她听到滕旭低沉的叹息。这是第一次,她听到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悲伤和疼痛。 滕旭送她上楼,又扶她躺下。“你刚才睡着了,现在也不早了,睡吧,别着凉。”苏果果点头,“滕旭,真的只要埋在心底就好了吗?”“是的。”滕旭轻柔着她的发。 苏果果想:是的,变成回忆就好了。 “果果,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滕旭替她掖好被子,关了灯,才离去。 听到门关上的一刹那,黑暗中的她满是恐惧。忽地,她掀开被子,奔到门口,“滕旭。”那么急切的呼喊。滕旭转身,走了回来,“怎么了,果果?”“你说,被禁锢的心,用另一把锁再锁上,让它成为回忆埋在心底就好。那么你,可不可以当那一把锁?” 滕旭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好像要揉进怀里。直到多年后,苏果果才知道,原来在卓晓航的心里,有一双眼,有一个女孩。他说,他一直忘不了那个女孩的眼睛,她的笑容。他所爱过得每一个女孩,都不过是一个替身,都是那个女孩的影子! 然而,现在的苏果果,已是滕旭的妻。滕旭待她,一如当初那般的好。这些年的沉淀,也不过是平添了沉稳。而她的心中,已再没有了卓晓航的影子。就像当初滕旭说的一样,有些事,不一定就一定会有个答案。有的,就让它埋在心里,成为回忆。用来纪念,我们那些年少轻狂的葱茏岁月。 对于滕旭,苏果果一直藏在心中一句话,那就是:谢谢你的爱! 谢谢滕旭给她的爱,让她摆脱心中的禁锢,让她那么那么的幸福! 第二十一篇 爱我,请别刻意改变自己 “思妍,我喜欢你,可以给我一次保护你的机会吗?”子毅双手轻握着思妍的肩膀,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不小心会弄痛她。 “子毅,你不会明白的,我们不合适。”思妍看着子毅,那眼神,那话语都和陨宇非常相似。 “为什么不合适?你告诉我,我是认真的,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的话,我可以改的。”子毅眼神非常坚定的说。 “子毅,你知道吗?你不需要为任何人而改变你自己。”思妍想起了自己的初恋,想起了自己曾深爱过的男子,想起了他和他都跟她说着同样的话。 “思妍,什么都别说了,无论需要多长的时间,无论结果会怎么样,我都愿意等你。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子毅牵着思妍的手,走向思妍的家。 一路上,思妍总是想起和陨宇在一起的时光,她心里知道,其实并不是她和子毅不合适,而是心里装满另一个男子的她无法接受这份感情。 子毅每给予思妍一份关怀,思妍心中就多了一份愧疚,她很清楚,自己仍然深深的爱着陨宇,尽管他曾经伤她那么深。 陨宇是思妍深爱着的男子,高中时他们就在一起了,一起上课,一起考大学……陨宇的成绩总是不如思妍,尽管他们一起商量着要考上自己心中理想的大学,要考上同一所大学,这样才不用忍受相思之苦。 陨宇在学校是比较好挑事端、打架的男子,他在学场和架场的实力相差甚远,在架场上的潇洒显得更加帅气,在路上走着总是能赢得众多美女的青睐。 思妍是比较乖巧的女孩,经常劝陨宇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高考上,为了能够让陨宇少出去闲游打架,思妍决定给他补考,整日整夜却不知疲倦。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和自己所爱的相守在一起。 思妍深信爱情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可以让陨宇改掉所有的坏毛病,她一直都努力着,只要想到她和陨宇的未来,脸上总是会流露出幸福的微笑。 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陨宇真的改变了很多,这都是思妍的功劳,思妍沉浸在那一份喜悦中,丝毫不曾感觉到陨宇的心也跟着变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思妍和陨宇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陨宇说了一句话,让思妍伤心了整整四年。 “陨宇,我明天回家,你跟我一起回去吧?”这是思妍第一次邀男生去自己的家。 “不去了,思妍……我……有话……我有话想跟你说。”陨宇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说。 “嗯?什么事?”思妍很好奇的问陨宇,他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这么神秘过。 “我们……分……我们分手吧。”陨宇慌张的说出了这句话,又在一瞬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冷静。 “陨宇,你说什么啊?我是不是听错了?”思妍以为陨宇只是跟她说着玩的。 “思妍,我是认真的,你希望我改变,我做到了,可是,我连我对你的爱都变了,变得不再爱你了。” “……”思妍一直注视着陨宇的眼睛,她看到了认真,看到了陌生,也看到了在陨宇面前流泪的自己。思妍一下子说不出任何言语。这场暴风雨,完全没有来袭的预兆,它就这样玩起了突然袭击。 改变,一直以来思妍都在要求陨宇能为自己放下一些东西。陨宇也真的做到了,可现在才知道,他的改变与她无关。这是思妍第一次为感情受伤,伤她的却是她自己深爱着的人,这个伤她带在身边四年了。 子毅,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都给予思妍很大帮助的人,从第一次见到思妍开始,她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让子毅非常仰慕,子毅总是羡慕她的随心随意,她的开心快乐……殊不知这一个微笑需要无数层透明面纱! 生活中,他们是好朋友,却让子毅觉得无法将友情转换为爱情。工作上,他们是好拍档,思妍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平易近人。子毅经常在想,思妍是不是在感情这方面受过什么伤害?为什么会狠心拒绝我?还是真的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很多时候,子毅不愿去想太多,一心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尽所能的帮助着思妍,关心着思妍,只要思妍还在他身边就好,不管是朋友还是情侣,只要能看到她的身影就好。 思妍并不是一个冷血的人,这所有的关照关心与关怀,她都感受到了,体会到了。子毅一个人默默付出,她都看在眼里,心中涌起一丝丝暖流。她给了自己两个选择,一是离开这里,去一个子毅找不到的地方。二是,继续留在这里,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子毅一个机会。但她始终都不知道自己该远离他还是该接受他。 “思妍,你在哪?有时间出来吃个饭吗?” “子毅,什么事那么高兴啊?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吗?”思妍一下子就听出来子毅那股兴奋的劲。 “先保密,中午12点必胜客见。不要迟到哦!”说完,子毅便挂完电话。若不是还有其他事情要办,他肯定会亲自去接她的。 挂了电话,思妍还是像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整个上午都在想子毅为什么会突然请她吃饭的事。思妍看看时间,差不多12点了,走到洗手间随意梳洗了一下,开始出发。 来到必胜客门口,隔着透明的玻璃,看到了那个比平常还帅气几分的男子不停的看着手表,镇定中略带几分焦急。 “子毅,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思妍刚见到子毅就向他发问。而子毅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思妍提出的问题。 “思妍,想吃什么?”子毅很绅士的给思妍看坐后问她。 “你先告诉我什么事!” “今天是我的生日。”子毅拿她没辙。 “你不早说,我都没来得及给你准备礼物。”思妍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肚子好饿哦,你不饿吗?先点东西吃吧?”子毅拿着菜单对服务员说,我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像个孩子一样可爱。 所点的菜一上桌,全是思妍平时喜欢吃的,子毅每个种类都给思妍夹上一点点,然后坐下来,聚精会神的看着她。 “你不是很饿吗?怎么还不吃?”思妍很尴尬的说。 “你先吃,我刚刚已经吃了半餐了。”为了能够和自己喜欢的女子单独进餐,子毅在来必胜客之前不得不和玩得好的哥们应付一下。 “半餐?什么意思?”思妍非常好奇看着子毅问。 “快吃吧,再不吃都快凉了。”子毅拿起餐具,开始享用他的下半餐,示意思妍进餐。 这顿午饭,子毅的脸上一直都挂满笑容,能和自己深爱的女子一起庆祝生日,哪怕只是一顿饭,他也很知足了。 回公司的路上,两人并肩走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子毅拉住思妍的手,思妍像被触到伤处一样,飞似的逃离了子毅的手,两人顿时停了下来。子毅仍旧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许久,然后轻轻用她入怀,丝毫不理会旁人的眼光,在思妍的耳边说了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比我爱你更具力量的在一起。 世界上最动听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思妍一直都记得这一句话,这是思凯送给她的一句话。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多,她很惊讶这最动听的三个字会从子毅嘴中吐出。 “思妍,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但我绝对不会因为爱你而改变我自己,只有这样才是你认识的那个我,也只有这样才是一心一意爱着你的那个我。”思妍对子毅说的每一句话,子毅都把它深深的记在了心里。 第二十二篇 两岁的沟壑 丹比青大两岁。刚刚毕业两年。 这个数字一直横亘在他们中间。每当他们视线交织时,两个人都会脸红,心跳加速,像喝了酒一样晕忽忽。 可他们不是情侣,连手都没有牵过。见面总是有一大帮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聊天唱歌,气氛热烈而奔放。两人常常微微的凝视,却又马上把视线转移开,像做了亏心事一样心虚。偶尔在谈笑间被问到感情,她微笑着说:“我想要那种成熟稳重的男子,比我大,体贴的,让人安心的。”听这话的时候,他的脸色暗淡了好一会,闷闷的一个人喝酒。 一群人去滑冰,青抓着丹的手,一圈一圈飞快地溜着。丹失去平衡,惊恐地双手抱住他的腰,他还是不减速,在她的惊叫声里肆意地大笑。她觉得狼狈,抬眼看他嘴角里嘲讽的笑意,恼了,不想理睬他,可是回头看青抓着别的女孩的手,心里又会微微地发酸。 丹提前离开,回过头看到青目送自己的眼睛,略显惆怅。 两个人里遇见了,谈天说地,却小心翼翼地避开感情的话题。 惟一的一次,青说:“我现在最爱的还是自己。” 丹问他为什么,他说:“觉得很难再爱一个人。” 虽然不谈感情,可是每一次坐到电脑前,丹都希望青能在,看到他亮着的头像,丹觉得安心。虽然青总是批评她英语很差劲,拼音不过关,说话没趣味。即使这样,丹还是觉得很快乐。 丹的年纪已经开始叫家人着急了。她告诉青,自己要去相亲了,对方条件很好,人也厚道,工作不错。青闷了半天,才说了一句:“祝你成功。”丹生气地关了电脑,独自在黑暗里生气以至于落下了泪。可是即使心思是百转千回,她知道自己最想听他说的不是这样的话。 半夜里接到青的电话,他喝了酒,跟她说:“你别去。”丹怔怔地呆了半晌,才干巴巴地说:“干吗说这样的话?”说完她想咬自己的舌头。可他挂了电话。连续一个月都没有联系,彼此隔阂。丹想,青不会喜欢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不过只是一个些许朦胧暧昧的瞬间,过了这一刻,梦就醒了,各自赶赴前程罢了。青想,除了一份维持温饱的工作外,我能够给丹什么呢?她应该有更好的归属,但不是我。一个月可以决定很多事情,丹决定嫁给相亲的那个人,每个人都说不错。妥帖温情,她也觉得有些满足。只是在夜深的时候慢慢地想到他,有泪流下。在悠闲的下午茶的时光,阳光懒洋洋地照在她的身上,丹在试着写婚礼的请柬,写完一张才赫然发现,新郎写错了,竟然写上了青的名字。 第二十三篇 租男友 吴小琳已经三十一岁了,却还没有男朋友。她不着急,但父母亲着急。昨天,爸爸打电话给她,让她今年春节一定要回家过年。说她妈身体不好,特别想念她。还让她带个男朋友回去,让妈妈看看。 她哪里有男朋友啊?大学毕业后,她当过两年律师,后来下海到深圳发展。开始在一家台资企业里打工,积攒了一点钱,就与人合办了一个茶室。积蓄了十多万元后,她独立出来,创办了一个汽车销售公司。这几年发了财,车房俱备,还有几百万的资产。她长得并不出众,但身价不菲,眼界很高,所以挑来拣去总是不满意,就一直孤身一人。 这时离大年三十只有半个多月时间了,她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也真巧,这天中午在公司里吃盒饭时,秘书小包无意中说了网上看到的一条消息。说南京有位小姐在网上发布了一个租友信息,应者如云。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就决定学着试一试。 她很快也在网上发了一个租男朋友的贴子。贴子发出不到一个星期,有三百多人应租。她平时很忙,没有时间一一约会挑选,便采用招聘的办法进行。先让秘书小包在应租者中,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集中面试,选出两三人,最后再由她亲自面试后确定。 这天,在她的汽车销售门市部,十八个先生先后风度翩翩地走了进来。包秘书领他们到洽谈室入座,笑笑说:“今天请各位先生来,目的大家都知道了。下面请你们各自作个自我介绍,最好能简单说一下恋爱史。邹兴华,你先来。” 一个穿棕色皮夹克的高额大眼先生,略略迟疑了一下,站起来看看其它人,尴尬地笑笑,说:“早知道有这么多优秀先生来,我就不来了。”他显然有些自惭形秽。然后搔搔稀疏的头发说,“既然来了,我就介绍一下吧。我叫邹兴华,研究生,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我今年三十六岁,中学里有过初恋,大学里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没分在一起,就吹了。工作以后也谈了几个,但都没有谈成。我的情况就是这样,谢谢各位。” 静静坐在一旁观察着的吴小琳垂下眼皮,在纸上给他打了个。 “我叫赵光明,三十二岁,本科,平面设计师,未婚,在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一个帅气的小伙子站起来,不卑不亢地说。 吴小琳心里一动,觉得他的外表和气质都不错。国字脸英俊开朗,鼻梁挺拔有力,目光深邃明亮,身上有着一个成熟男人应有的魅力。她给他打了一个五角星。 这样一个个介绍下去,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小包一人给他们送了一份台历,就宣布散场了。落选者脸上都带着被弃的难堪和不屑,纷纷走了出去。三个幸运的候选人被逐个叫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吴小琳坐在大办公桌后边,尽管她的脸极力亲切自然地笑着,但目光却还是习惯性地带有居高临下的冷傲。 她并不多说什么,而是简短地问着他们一个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应租?” 中学数学教师刘迅老老实实地说:“一天叁千元,一个春节能挣到我一年的薪水,这不能不让人怦然心动哪。” 工商硕士外企营销主管沈红军大大咧咧地说:“我是出于好奇。真的,租男友,这有多么刺激啊!我在网上一看到这条消息,就禁不住有些激动。”他深深盯了征租的主人一眼,“这,既是一次有报酬的旅游,说不定又是一段富有意味的浪漫经历呢,实在是太吸引人了。”他自恃是这次应租男人中长得最帅的一个,所以说话和目光都有些大胆。 吴小琳听了,嘴角一提,不置可否。 赵光明两眼闪闪地看着吴小林,坦诚地说:“说实话,我很想通过这次出租活动,能够弄假成真,有个意外的收获。我完全理解雇主的这种善意欺骗。为了给亲人以安慰,不屑高价租男友回家。不说这个举动有其它的什么意思,但起码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爱心和亲情!” 吴小琳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说得好。明晚我请你吃饭,我们再具体聊聊吧。” 第二天晚上六点,他们准时在白云饭店门口见了面。吴小琳要了一个雅致的小包厢。两个人进去后,她让他点菜要酒,然后边喝边聊。他们聊得很投机,眼睛里渐渐都有了好感,甚至是爱昧的电流。尽管如此,律师出身的吴小琳还是说:“我们毕竟是初次相识,就订个合同吧。” 赵光明一愣:“这还要订合同?” 吴小琳说:“这是一次特殊的租赁关系,所以得有成文的条款,用于约束双方的行为”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两份已经打印好的文件递给他,“昨晚,我起草了一份合同,你看一下,有不同意见,就提出来;没有,就在上面签字。” 赵光明肃然起来,接过合同认真看了: 租友合同 甲方:吴小琳,女,三十一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赵光明,男,三十二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春节期间双方的租凭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尊重和传承我国传统习俗,甲方决定在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看望父母及亲朋好友。甲方父母提出要甲方携带男月友一起回家,然甲方尚无男朋友,故通过选择,决定租乙方为男朋友,并自愿给乙方支付租金。具体金额为每日人民币叁千元整。时间从正式登机之时算起到回到深圳下机之时为止。租金支付方式:登机后,先支付叁千元,余款在回到深圳机场时一次性付清。如不付清,以违约处理,甲方赔偿应付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自愿出租后,在出租期间,其言行要像甲方真的男朋友一样,尽力适应甲方老家的当地习俗。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言行得体。对甲方亲人的称呼,要听从甲方的吩咐。在时间上,要无条件地听从甲方的安排,总之,乙方要努力配合甲方做好作为一个真男友应该做的拜亲访友等一切工作,给甲方亲人留下良好的形象。并严格保密,不露破绽,不出洋相,不得提前毁约,更不能发生性搔扰及其它无礼行为。如乙方表现好,得到甲方亲人的称赞,甲方愿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奖金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如因乙方原因,露出破绽,或发生其它明显使甲方或其亲人不愉快的事情,则乙方要负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全部扣除或部分扣除乙方的其余租金。 三,甲方也应尊重乙方的人格,不可限制其人身及言行自由,不能对其进行性搔扰,或有其它损伤他尊严的言行发生。如有发生,乙方可以适当方式向甲方提出警告。警告不改的,乙方可采用相应的措施解决,直至提前解除租友合同。 四,租赁期间,乙方的车旅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要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甲方如对乙方人身和精神造成损害的,要赔偿其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和方式视情况不同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上诉至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如双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爱情,则一切事情由双方自愿处理。 六,其它未尽事宜,可根据条件变化,双方可协商增删修订。 七,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并以各自的人格担保。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执行完毕,自行失效。 赵光明看得目瞪口呆。他没想到吴小琳竟然真的把这次行动当成了一桩交易?但对这些条款他提不出什么意见,觉得她想得很周到,也公平合理,就笑笑说:“用得着这么严肃吗?” 吴小琳一本正经地说:“但愿它是废纸一张。你还有什么要修改的吗?” 赵光明认真地说:“没有。” 于是,双方就在酒桌上签字,抄写身份证号码,交换了名片。细心的吴小琳还真的验证了他的身份证。第二天,她又偷偷开车到他名片上的地址去实地察访。在他的单位门房里,她巧妙地问实了他的情况,才放了心。 大年三十中午十二点,他们按约来到深圳机场。登机后,吴小琳故意迟迟不给他三千元钱,想从表情和反映上,看看他真想弄假成真还是纯粹为了这笔钱? 从成都机场下了飞机,打的往家奔的时候,她依然没有立刻把三千元钱拿给他。 赵光明则从登机之时起,就开始沉默了。他表面平静,心里却在起着波澜。细看,他觉得吴小琳其实长得也不错。一张弯眉细眼的狐媚脸,平静时挺耐看,笑起来很迷人。只是凝神深思时,下巴才显得过于尖锐了点,让人有点敬畏。苗条的身段,丰满性感,气质也不俗。但她一身名牌皮装和脖子上的金项链,使他感到两人之间有着一种莫名的距离感。 事业成功,自我感觉太好,柔情不足,也许这就是她缺失爱情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她的眼睛里,越光明似乎感到她对自己有好感,可从她总与自己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上,又吃不准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 她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大款,能真的看得起我这个穷职员吗?赵光明细细地回味着她说的一些话,感到她好像对自己有着某种诱惑和暗示。她迟迟不给钱,是不是她……合同上说,如双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爱情,则一切事情由双方自愿处理。难道她对我有感情了? 谁知他正这样想着时,吴小琳从出租车的前座上回过头来,递给他一沓钞票说:“按合同规定,这三千元钱先给你。” “干吗那么急啊?”赵光明嘴上这么说,手却马上伸了过来。接了她的钱,他高兴地想,她还是守信用的。那么,从现在起,我就真正属于她租赁的男朋友了。我要尽力而为,争取来它个弄假成真,既赚到钱,又收获爱情,一举两得。那你喜欢她吗?他在心里问着自己,想了想,回答道,看发展情况吧。 出租车开进了一个旧的住宅小区,然后在一幢半新不旧的多层住宅楼下停住。他们钻出车子,从车屁股里拎出几个大包小包,就往楼上走去。 来到306室门外,吴小琳一看表,这时已是下午三点二十分了。敲开门后,她对站在门框里的一个退休老人说:“爸爸,我回来了。” “啊,小琳回来了。”爸爸惊喜地叫起来,回头冲里面的卧室喊,“她妈,小琳回来了。” 吴小琳走进屋子后,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赵光明说:“这是我爸爸,你就叫爷叔吧。” 赵光明赶紧将手里的包放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叫道:“爷叔好。” 吴小琳又对爸爸说:“他叫赵光明。” 爸爸张着嘴上上下下打量着他,都忘记叫他坐了。吴小琳就扯扯爸爸的衣角,说:“爸,你把这吃的东西拿到厨房里去。” 爸爸这才连声说:“好,好,赵光明,快进去坐吧。”接了女儿递给他的塑料袋,拎进厨房里去了。 吴小琳给赵光明使了一个眼色,就向妈*卧室里走去。她还没跨进房门,就动情地喊:“妈妈,你怎么啦?” 这时,她妈妈已经支撑着坐了起来,靠在床背上,花发有些缭乱。苍白的脸上努力绽出笑容,高兴地说:“小琳,你终于,回来啦。妈,好想你啊。”说着,眼睛红了,脸上慢慢挂下两行泪水来。 吴小琳站在妈*床前,头一低,也哭了。 妈妈擦了一把眼泪,说:“现在回来了,就好。妈这是高兴。” 吴小琳从口袋里拿出手巾,先自己擦了,然后上前替妈妈擦。谁知,这一擦,妈妈反而又泪如泉涌,越擦越多。吴小琳说:“妈,好了,我不是回来了吗?”又回头对小心翼翼站在身后的赵光明说:“快叫阿姨。” “阿姨,你好。”赵光明像小孩子学说话一样,往前走了一步,清脆地说。他想极力表现得亲切热情些,可表情和声音却都有些做作,不够自然。 吴小琳不满地乜了他一眼。赵光明就有些紧张起来。妈妈止了泪,接过她手里的手巾擦干眼睛,细致打量着赵光明。打量了一会,禁不住说:“哦,不错。快,坐啊。别站着,路上辛苦了。”又冲外面叫,“宝林,给他们泡茶呀。” 爸爸这才从厨房里端来两杯茶,放在沙发中间的茶几上。 吴小琳朝沙发指指,赵光明才象木偶一般走过去坐了。她也坐下来,与妈妈亲热地聊了起来。从这两年家里的变化,到妈*病情,从她的经营状况,到赵光明的大概情况,母女俩旁若无人地聊着。 赵光明端坐在那里,只顾默默地听。还不住地转着头,察看着屋里的陈设。这是个两室一厅的小中套。装修简单老化,陈设和家具也都比较陈旧。他看着看着,脸上不禁流露出了一种局外人的淡漠神情。 吴小琳回头看了他一眼,哦地干咳一声。他才意识到了。连忙绽开脸笑着,边听边作出一些不同的表情,却还是不够自然。 天渐渐暗了下来,吴小琳的哥哥嫂嫂和小侄子来了。吴小琳在领赵光明走出妈妈卧室时,轻声说:“你自然一点,不要太拘谨。烟在那个旅行包里。” 赵光明就去包里拿了一包软壳中华。给她哥哥去发。哥抽了烟,让儿子来叫姑姑,再叫他叔叔。八岁的侄子叫了姑姑,却忽闪着陌生的眼睛看着他,怎么也不肯叫。赵光明尴尬地冲他笑着。吴小琳去包里拿出一个准备好的小红包,说:“你叫他,这压岁钱就给你。” 小侄子这才轻声叫:“叔叔。”他的妈妈说:“叫响点。”他又大声叫:“叔叔。”一把抢了姑姑手里的红包,就要打开看。他爸爸骂:“你看,现在的孩子,多么坏。” 赵光明灵机一动,伸手在小家伙的头上摸了摸,说:“这就叫有经济头脑嘛。”说得大家都笑了。 一翻热闹后,就准备吃年夜饭了。因为妈妈有高血压,头晕眼花,不便到饭店里去吃年夜饭,就只好在家里吃。爸爸已经忙了一天了。吴小琳帮妈妈穿好衣服,然后扶她走到餐厅里来。她哥哥到阳台上去放爆竹。儿子躲在他的屁股后面,掩着耳朵听。吴小琳的嫂嫂在帮着收拾整理吃饭的桌椅和碗筷。 只有赵光明没有事做。他呆呆地站在桌子边,觉得自己真是个局外人。心里想,这样不行,应该主动参与到他们的家事活动中去,才显得亲近自然,也更加象她的男朋友。 这样想着,他看见她的爸爸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就走过去,搓着手说:“爷叔,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吴小琳的爸爸说:“不用不用,马上就好了。你去坐一会吧,哪里还要你动手啊?” 吴小琳安顿妈妈在桌边坐稳,就过来帮爸爸端菜。赵光明连忙学着她的样子,也抢着去端菜碗。也许他的心里有些紧张,手指上可能也有点滑,他端了一盆青椒炒猪肝,要放到桌子上去的时候竟然滑了下来。 “哐啷啷——”盆子掉在地上摔碎了。一屋子人都吓了一跳,惊呆了。 “嗳唷,真对不起。”赵光明赶紧蹲*子,用手去拾撒在地上的猪肝。他又羞又紧张,胀红着脸,蹲在地上都不敢站起来了。 “还拾哪?”吴小琳反映快,赶紧拿了扫帚来扫。 赵光明这才站起来,咂着嘴,一迭连声说:“啧啧,唉,不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 她爸爸说:“还好,猪肝,一扫就好了。没关系,没关系的。” 妈妈是个退休的里委干部,她慈祥地笑着说:“你快坐一会。新来乍到的,不熟悉。现在是新社会,不兴什么好兆凶兆了。” 赵光明难堪得不知怎么站好了。 摆好菜,坐定后,就开始正式吃饭了。桌子上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又发生了刚才的意外,大家开始都有些拘谨。赵光明感觉到了,想说些得体而有水平的话,挽回不好的影响,却一时又想不出来,就不住地拿眼去偷看吴小琳的脸色。 吴小琳还在为刚才的事感到难过,沉着脸,一声不吭。她爸爸是个退休工程师,懂得怎么调节气氛。见桌子上的气氛不太热闹,就亲切地笑着问赵光明:“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赵光明知道这是一个自己重树形象的好机会,就用流利的普通话将自己的情况介绍了一遍。一桌人听了都很满意。吴小琳的妈妈说:“别只顾说话了,吃菜。小琳,你让小赵多吃点菜,啊。” 吴小琳的妈妈对赵光明的称呼变了。渐渐地,赵光明找到了感觉,*了角色,表情和举止开始自然起来。他不停地站起来给他们敬酒,还不时地说一些时事方面的话,把刚才的不良形象慢慢改了过来。他还故意给吴小琳搛菜,显示出一副很亲热的样子。 吴小琳的爸爸妈妈看了,脸上渐渐泛出满意的红光。吴小琳也有了笑容。赵光明的心里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吃完年夜饭,其它的人都坐在沙发上看春节联欢晚会,吴小琳没有看。她扶妈妈到卧室里躺下后,就走进走出,忙着给每位亲人分发礼物。有三样礼物,她故意说是赵光明买的:四瓶五粮液买给爸爸喝的,一千多元一盒的参买给妈妈补身子的,两条红中华买给哥哥抽的。分发完礼物,吴小琳又安排住宿。 自己的小房间,爸爸已经给她收拾过了。可赵光明睡哪里呢?她去问妈妈。妈妈说:“只有睡餐厅的沙发了。要不睡到你哥哥家里去吧?” 吴小琳就去把赵光明叫进来,问他是去开宾馆还是睡沙发?赵光明不明白她的意思,犹豫着说:“我随便,听你的安排。” 吴小琳说:“要不,给你去开宾馆。”他疑惑地看着她:“那你呢?”吴小琳说:“我有自己的房间。”他说:“那我就睡沙发吧。一个人住宾馆,多冷清啊?”吴小琳第一次给他奖励了一个笑容。 待零点时分,吴小琳的哥哥下去放爆竹和焰火。她的嫂子拉住儿子不让他去,吴小琳也叫住了赵光明:“你不要去,万一……”赵光明想起合同上的条款,会意地笑笑,不去了。她的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看了,都以为这是她关心体贴他呢。 于是,他们就站在阳台上看四周繁密的焰火,听爆豆般密集的爆竹声。焰火不停地升到他们眼前,煞是好看。他们边看边叫,看得入神,身子不禁靠在了一起。她嫂子给她爸爸使使眼色。她爸爸见了,喜笑颜开。 小侄子烦,来拉赵光明的手,说:“叔叔,你怎么不下去放啊?” 赵光明看了她一眼,反问他:“那你为啥不去呀?”小侄子说:“我怕被爆竹炸着。”他说:“叔叔也是。”小侄子说:“你是大人哪,胆小鬼。”说得大家都笑了。但笑声立刻就被响成一片的爆竹声淹没了。 放完焰火,哥哥一家回去了。家里只剩下他们四个人。吴小琳替他将三人沙发打开,铺被子。然后与他一起洗脸洗脚。她爸爸整理完屋子,洗好脸,就到卧室里去了。 吴小琳洗漱完,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赵光明没有睡意,想跟她说会儿话,去敲她的房门。吴小琳说:“我睡了,有事明天说吧。”不肯开门。 赵光明无奈,就睡了。心里想:哼,你以为我要性搔扰啊?真是。我想给你道个赚。唉,怎么就打碎了一个盆子呢?难道这是凶兆? 第二天年初一,他爸爸六点钟就起来烧饭了。赵光明被闹醒,再也睡不着。八点,她爸爸叫他们起来吃早饭。吃了早饭,她爸爸出去给邻居拜年去了。吴小琳去伺候妈,与妈妈说话。赵光明瞌睡得只想睡觉,可没地方睡,难过得要命。他实在熬不住,就把吴小琳叫到外面说:“我太瞌睡了。”吴小琳说:“你坚持一下吧,等会有人来拜年呢。”赵光明说:“我睡眠不足,精神不好的。”吴小琳没办法,就只得让他到自己的床上去再睡会儿。 果真,过了九点,一幢楼上的几个邻居敲门进来:“新年好,给你们拜个早年。” 吴小琳连忙给他们拿糖果。她们到卧室看望了一下她妈妈后,头就转来转去找着什么。一个阿姨说:“小琳啊,你有两三年没回来了,我们都很想你啊。”另一个阿姨说:“小琳是个好孩子,我们一直念叨着你呢。听说你在外面发了财,恭喜你。”还有一个阿姨直截了当地说:“嗳,不是说你男朋友来了吗?让我们看看哪?” 吴小琳到自己房里去喊赵光明:“快起来,阿姨们来看你了。”赵光明翻身坐起来,却是哈欠连连。 几个阿姨走到门口一看,面面相觑,然后嘻嘻哈哈地走了。走的时候,还是那个直性子的阿姨说:“小琳,什么时候给我们吃喜糖啊?别把这么优秀的男朋友藏在房间里,不见人哪。”吴小琳没有反映过来,只是说:“快了快了。” 中午时分,出去拜年的爸爸一回来,就将女儿叫到厨房里,神秘兮兮地说:“怎么回事啊?” 吴小琳莫名其妙:“什么怎么回事?”爸爸说:“小区里都在传,说你已经与男朋友睡到一起了。”吴小琳恍然大悟,脸色变了。她是个要面子的人,别看她表面上新潮时尚,骨子里却很传统。没有正式结婚就住在一起,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就把上午的事给爸爸说了。爸爸这才坦白地说:“我说呢,昨晚,我还偷听了你们的动静,一点反映也没有啊。” 吴小琳真是又气又好笑。她娇嗔地对爸爸哼了一声,就出去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生起气来。见赵光明看电视看得入迷,脸灿烂地笑着,想,既然已经传出去了,那就发展他吧。她本本想看看他的表现,等接触了解一下,再作打算的。现在事已如此,她就想主动去亲近他,给他一点暗示,看他如何反映。也许我们还真的有缘呢。 想到这里,她就把身子往他身边靠了靠,佯怒地看着他说:“都是你。” 正看着相声表演的赵光明,忽地被她责备,吃了一惊:“我,又怎么啦?” 吴小琳噘着嘴说:“小区里的人,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啊?”赵光明依然莫名其妙。吴小琳嗔怪道:“叫你不要睡,你偏要睡……”赵光明这才恍然大悟,坏坏地笑了:“这有什么呀?把我吓了一跳,我还以为,又做错什么事了呢。”吴小琳深深盯了他一眼,撒娇地在他肩上擂了一拳:“你真坏。” 在厨房里忙着中饭的爸爸看到了,咧着嘴偷乐呢。 吃过中饭,她爸爸说:“小琳,你带小赵到街上去逛逛,你妈妈,我来照顾吧。” 他们就出去逛街了。逛了一会,吴小琳提议去公园里玩,赵光明当然高兴。玩的时候,吴小琳与他距离越走越近,后来趁走一段潭中小石块时,干脆拉起了他的手。玩到晚饭时分,他们才打的回去。 一回到家,吴小琳就去看妈妈。赵光明也跟了进去,贴着她身子站着,阿姨声叫得亲切多了。 吃完晚饭,看了一会电视,吴小琳就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去了。赵光明仿佛有感应一般,连忙跟了进去。吴小琳去关上门,拿出自己的相册给他看。赵光明坐在她的床沿上一边翻看,一边赞叹她小时候长得活泼可爱。看看,说说,眼睛就定定地盯着她:“你其实,长得很漂亮的。”说着,突然站起来,上前抱住了她。 吴小琳让他抱着,没有动。赵光明就得寸进尺起来,俯下头要去吻她:“小琳,我,已经喜欢上你了,真的。” 吴小琳甩开嘴巴,仰脸看着他:“你说的是,真心话?”赵光明说:“我从来不乱说的。我真的很喜欢你。”说着又俯下头去要吻她。 吴小琳躲开他说:“这也太快了吧?”赵光明就不吻了,吴小琳推开他,走出去给他去铺沙发床。 她铺好沙发床,爸爸妈妈把她喊进卧室,征求她的意见说:“要不要多请些人吃饭?”吴小琳本来不想搞得太张扬,现在事情有了新发展,就顺应爸*要求,同意设宴请客,来个一举三得:新年家属大欢聚,妈妈病后还人情,她男朋友认认亲。 三件事放在一起办,当然要大办宴席。家里太小,坐不下,只得去上饭店。第二天上午,吴小琳去定饭店,爸爸分头打电话通知亲朋好友。 至下午五点,亲朋好友纷纷到齐,在一个叫喜临门的大饭店里坐了整整四圆桌。吴小琳爸爸妈妈两面的亲戚,叔叔婶婶姨姑姨姑夫堂表哥姨姐妹等等,都来了。吴小琳还把几个要好的同学和小姐妹也请了来。她将妈也搀扶着来出席宴会。 在她爸爸的一声祝酒声中,宴席开桌,亲朋好友举杯喝下第一杯酒后,气氛就热烈起来。 但开宴后不久,赵光明发现邻桌上坐着一位清纯苗条的漂亮女孩,大约二十六七岁,正好与他对面而坐。他的目光穿过两排人的肩膀与她相遇,浑身一震,忙垂下眼皮躲开。却只一会儿,就又忍不住撩开眼皮,放出目光搜寻过去,恰与她火也似的目光相撞。这回,两双目光如两个顶牛的顽童互不相让,紧紧咬了五六秒钟,才惶惶然地让开。 赵光明激动得心咚咚乱跳。心里乱,眼睛更是不安分。他不停地从几个转来转去的头颅间,偷吃着这个美女水灵灵的目光。他觉得吃她的目光,比吃着桌上的山珍海味更加兴奋,更加有味道。 酒至中途,吴小琳带了他去各个酒桌给长辈们及亲朋好友敬酒。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发出一片夸赞声。夸他长得帅,赞她有出息。赵光明也是出尽了风头,自我感觉越来越好。吴小琳高兴得心花怒放,满脸红云。 在敬到与他偷吃目光的那个漂亮女孩时,不知为什么,赵光明忽然脸红心跳,不敢正眼看她。漂亮女孩也羞涩地垂着头,不敢站起来。 吴小琳给他介绍说:“这是我姨妹小嫣。”小嫣这才有些羞涩地站起来,与姨姐匆匆碰了下杯,红着脸说:“小琳姐姐,祝福你!” 嘴碰了一下酒杯,就不安地坐下了。以后,小嫣躲避着赵光明追寻的目光,再也不敢与他对视了。 散席后,他们打的回家。吴小琳扶妈妈上床,让她躺下。妈妈却不肯,靠在床背上说:“小琳,你把小赵叫进来。妈有话给你们说。” 小琳知道妈妈要说什么,把他叫进来。两人坐在床前的单人沙发上,不吱声。她妈妈冲客厅里叫道:“宝林,你也进来。” 她爸爸闻声进来,在床沿上坐了。四个人坐定后,她妈妈就看着他们,开言道:“今晚的宴会,气氛多么好啊。亲朋好友,个个在夸你们,都说你们是天生的一对。妈听了,真是好开心。呃,你们年纪都不小了,应该考虑结婚的事了。” 赵光明慢慢低下了头。吴小琳则注意地他的脸色。 “妈虽说还只有六十五岁,可我觉得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妈妈继续说,“所以,妈想早点看到你们成家,早点抱一抱外甥,或者外甥女。”卧室里肃静无声。 “小琳,你说,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婚事办了?”妈妈瞧着她追问。 “妈,你急什么呀?”吴小琳垂下眼皮想了想,然后撩开,乜了赵光明一眼:“他不知道怎么想……” 妈就看着赵光明说:“小赵,你看这婚事……” 赵光明抬起头,神色有些慌乱。他两手不自然地绞着,语无伦次地说:“我当然想,但我,没有具体考虑过,我,听你们的。呃,我,也得回去跟我爸爸妈妈,说一声。” 吴小琳赶紧说:“反正这个春节来不及了,我们出去以后,再商量吧。” 妈妈说:“五一节,也是可以的。”她爸妈说:“要你瞎急什么?这事是急不来的。” 年初三,许多亲朋好友都打电话邀请他们去吃饭。吴小琳决定年初五出去。所以将初三初四两天安排得满满的。初三中午到哥哥家吃,晚上到二叔家吃,初四中午去大姨家吃,晚上*一个同学家吃。每一家都拎了礼包去。她出钱,赵光明拎,都说是他买的。赵光明既吃着免费的酒宴,又捞着懂事的名声,还每天有三千元的收入,这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 可他还是贪心不足,终于在到吴小琳大姨家吃饭的时候出了问题。 中午时分,吴小琳一敲开大姨家的门,就笑了,而赵光明却愣住了。来给他们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两天来,让他寝食不香的美女小嫣啊。 “小琳姐,快进来。”小嫣一笑,更是美若天仙。 赵光明将礼盒拎进去,往沙发上一放。她大姨就说:“瞧瞧,来认个门,还买什么东西啊?”吴小琳说:“他呀,非要买。说春节里不能空手。”大姨就笑得如弥勒佛,吩咐女儿领他们到客厅去坐。 小嫣领他们到大厅的沙发上坐了,就忙着去给他们泡茶,拿瓜子和糖果。大姨的三室两厅装饰得非常豪华。赵光明在大厅的白色真皮沙发上扭来扭去,有些魂不守舍。小嫣坐在他们的对面,只顾垂目剥着瓜子吃,不敢接他裸的目光。 一无所知的吴小琳到厨房里去与大姨说话。她大姨是一个民营企业的会计,小女儿小嫣大学毕业后,在一个电脑公司上班,很有些娇生惯养。吴小琳在厨房里问小嫣有没有男朋友,大姨说:“她呀?谁搞得懂她?看来看去,一个也看不上。” 而这边,赵光明见吴小琳走开了,激动得不行。直着两眼盯住小嫣不放,声音颤抖地说:“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真的,我……”他的声音压得很低。 小嫣嫣然一笑,眼睛望着别处:“小琳姐,也很漂亮啊。” 赵光明讷讷地说:“你,你不知道。” 小嫣回头看了他一眼:“哦,怎么?” 赵光明朝厨房里看了看,大胆地拿出手机问:“你号码多少?我给你发短信吧。” 小嫣迟疑着不说,他着急地说:“这有什么啊?我们以后,就是亲戚了嘛。”小嫣才把自己的号码说了。他快速按键,将号码存了进去。接下来吃饭,聊天,一切正常。赵光明照常与吴小琳有说有笑,没有露出半点痕迹。 下午,吴小琳带他到一个要好的同学家里去。这个同学在当地一家报社当记者,是个有了孩子的母亲。她不仅眼光厉害,嘴也伶俐。她见了赵光明,将老同学拉到自己的卧室,直截了当问:“你们相爱吗?” 吴小琳被问懵了。她说:“我从他的神情上,看不出有爱情的信息出来。” 吴小琳呆若木鸡。她又说:“他看你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爱的情意。真的,一点也没有。一个人,心里有了爱,就会有信息如气味般从身上散发出来的……” 正在萌生爱情的吴小琳,经老同学这么一说,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不少。从同学家一出来,她就留心观察起赵光明来。看他身上究竟有没有爱的信息?她凭自己的经验观察着,感受着,没看出什么东西,只觉得他变沉默了,象有什么心事似的,有时还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回到家里,吴小琳忙着准备明天出去的一些事情。赵光明却只顾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吴小琳忙到很晚,才洗脸洗脚。然后照例给他去铺沙发床。铺好,她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她以为赵光明在离开她家的前夜,会来跟她说会儿话的。结果她等等,一点动静也没有,就以为他睡了。但出于好奇,她偷偷下床走过来,从门缝里往外看他。见他正坐在被窝里,神情痴迷地在手机上打着短信。一看时间,已是晚上十一点了。心里想,这么晚了,他还在跟谁发短信呢? 第二天睡到八点多钟起来,吃饭,收拾东西,跟爸爸妈妈告别。吴小琳在妈*床前低头站着,说:“妈,我们走了,你要当心点身体。”话音未落,眼睛就湿了。 妈妈也抹着眼睛,依然忘不了叮嘱:“你们要抓紧。妈等着你们的好消息哪。” 赵光明响亮地叫着阿姨和爷叔,先拎了东西来到门外。吴小琳迟迟不出来,他等得有些不耐烦。但他不好退进去叫她,就只得用干咳声催她。 在赶往机场的出租车上,吴小琳忽然听见自己包里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的声音。就悄悄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那条短信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小琳姐,我是小嫣,我跟你说,你要当心那个赵光明。” 吴小林看了赵光明一眼。见他靠在车椅背上,脸色平静地漠视着前方,跟来的时候一模一样。赶紧给小嫣发信说:“快告诉我,他怎么啦?”小嫣很快回信说:“昨晚很晚了,他还给我发短信,把你们的事都告诉了我,还要追我。” 吴小琳忽然感到胸口一阵发堵,气得呼呼地直喘粗气。赵光明回头看了她一眼,问:“你怎么啦?” 她强忍住愤怒,故作镇静地说:“没什么。”然后将手机躲开他,给小嫣发信说:“这事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要是被我爸爸妈妈知道,那有多糟糕啊。多亏你及时告诉了我。下次回来,我一定报答你。” 于是,两人一路无话,仿佛根本不认识的一般。三个小时后,飞机平稳地降落在深圳机场。走下飞机,随人群走出机场,走到前面的停车场上,吴小琳忽然转身看着赵光明,一字一顿地说:“那另外的租金,你还要吗?” 赵光明一怔。见她脸色铁青地唬视着他,脸一下子黄了。他慌张地说:“你,知道了?” 吴小琳生气地说:“哼,怎么说呢?我只能这样说,合同管不住人的思想,金钱也租不到爱情。” “对不起,那租金,我不要了。”赵光明难堪得连连后退,猛地一掉头,狼狈不堪地向出租车场奔去。 吴小琳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呆在那,一动不动。“真是凶兆啊。”许久,她才自言语地说:“好在订了一个合同,省了我一万五千元钱哪。” 第二十四篇 我们只是陌路人 夏日的夜延续着白天的闷热。天花板上的风扇仍不辞辛苦地运转着,吱吱的声音试图与窗外的知了相抗衡,但终究还是败下阵来。 这样的夜总是能轻易让人变得烦闷。我睁大眼睛,试图想找些什么,无果。 黑夜像块黑色的幕布挂在我跟前。我无趣地翻了身,没想到其他人像被感染了一样。相继地也翻身。原来她们也没睡着。 于是我建议。 我们来说说初恋吧! 哪个少女不怀春。在我们这种年龄总是会有那么一点向往和憧憬。我的提议得到了她们的认同。结果问了一遭,结果都是在唱“单身情歌”的。 我想到了初夏,那个眼里总是那种云淡风轻的女孩。我相信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会有那种淡然。什么都看在眼里,什么都不放在心里,超尘脱俗。 初夏,你呢。 后来,沉默一直充斥着我们。我们只好等待睡眠的来临。也许是这样的夜,给了她安全感。良久,她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飘来。 我和他在同一间学校念高中。那时我还是个不良少女,少上课,多缺席。所以不大的学校,我们也互不相识。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夏日的一个早上。在教室旁边的走廊,他向我走来。淡黄色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白色的衬衣随风飘扬。他像从日本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男。我一步一步向他靠近,我的心不规则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可能从我的身体里蹦出来。我伸出的手停在半空,脚底一滑,我以最狼狈的姿态跟大地来个零距离的接触。 等我回过神来,走廊已经空无一人,只剩下我和那干瘪的香蕉皮。 我固执地相信,所谓的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这种种因素结合发生的化学方应所生成的即是爱。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缺过课。按我们老师的说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那时,我千百次走过那条走廊,只为能与他再次相遇。为此,我把那鸟窝头,给拉得直直的,像一条黑色的瀑布。每天都穿着雪白的的长裙。迎着风,我的长发和裙摆在飞舞。 后来,听人说,我居然成了男生们口中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 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等到他,就连苍蝇也等不到。我像极了尾生,等着那个失约的人。 我又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只是在遇见他后,我的心已是一片荒芜。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饭堂。那时我正吃着饭,小忧用手肘顶了我一下。 那边那个男生在拍你。 那天我穿着的是超短裙,站着还好,坐着一有什么动静,就连底子都会给人看开去了。我感觉有一股气,在我身体里酝酿着,有压抑、有失望、有愤怒。一下子,像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我走过去,抢过那人的手机,就往地上一摔。手机,坠地,破裂。看到支离破碎的手机呈现在我面前,我开心地笑了。 我也没给机会那人反击,论气力,男女有别,打起来我吃亏。我深谙此道,像风一般席卷而去,留给他们一个潇洒的背影。 后来,小忧告诉我,那天,那个男生只是发短信,没拍我。但是,不摔也摔了,世界上没后悔药吃的。在小忧死缠烂打之下,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地去给他道歉。 对不起。 像是被别人掐着脖子说出来的,干涩难听。不经常说的话,说起来不顺,听起来别扭。 他说:“只说对不起,还不够诚意。”为什么那么好听的声音,却是出自恶魔之口,“有人告诉你,跟别人说话可以不看对方的眼睛吗?” 那你想怎样? 我抬起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那张放大的脸,跟那日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一分狡黠。 你弄坏了我女朋友,就得赔给我。他说。 女朋友?我有点抓不住重点的感觉。 手机啊,以后你就当我女朋友,可好。 我的世界顿时繁花似锦。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话了。我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愿意。但是女孩子毕竟要矜持,我羞答答地低下头,*爬上了我的脸颊。嗯。 我不知道,从陌生人变成男女朋友,可以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告诉我第一眼看着我,就感觉我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我始终都没告诉他,那不是第一次。他不知道在那条走廊下摔倒的女生,一直在原地那里等着他。 在学校的后花园,他吻了我。他的唇软软的,温润。带着阳光青草的味道。幸福由他的唇传播到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深深地沉溺其中。我问他。 你也会吻你的女朋友吗? 他愕然,显然记性不大好。我只好耐心地提醒他。 你的手机女朋友啊。 他恍然大悟。笑了,如沐春风。随即他坏笑着说。 我对我女朋友做的还不止这些呢。你想知道吗? 在他的魔爪还来不及触及到我。我逃了。在奔跑中,我闻到空中花的香气。那也有我的爱情之花啊。 午休,我们会在楼下的商店买一根冰棍,爬上九楼。看着这个城市的风景,分享着那条半融的冰棍,你一口,我一口,分享着这简单的快乐。然后,躺着,看着湛蓝的天空,看云朵时聚时散,沧海桑田。泪,就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我真的不想哭,只是眼泪不听话罢了。 诺会翻过身,一遍又一遍地擦着我的泪。最终直到我的泪,是怎么也遏止不了,才停下。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 你看到了什么?我问他。 我看到了自己,还有你的忧伤。他说,你有了我,还不幸福吗? 我摸着诺英俊的脸,他温热的脸,怎么也暖不了我的心。他不明白,爱情并不是全部,人还需要很多的情感。一如亲情。那是爱情怎么也替代不了的。 人就是这样贪心的动物。 那一刻,我想念我的家,还有那些人。 转眼间,我离开他们已经两年多了。像一只风筝,断了线,断了联系,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过着陌生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泪流满面。 周末,我和诺会坐在咖啡厅里靠窗的位置,要两杯咖啡度过一整个下午。很多的时候,他看着手机,我看着他或窗外的行人,那些陌生的人,陌生的脸。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疲倦的,愉悦的。他们都是形色匆匆,或是上班,或是赶一场约会,或是回家。 他们不知道,有个女孩坐在窗边看着他们,眼里有着艳羡。那一块薄薄的玻璃,两个世界。正如我跟诺,虽然我们只有一臂的距离,但是我们的心却隔着那么一块玻璃。对这份感情我越来越没把握了,我才发现我对他一无所知。 人在溺水的时候,总想抓住些什么。我希望的那三个字,诺吝啬地不肯给我。 那天,诺中途上了厕所,看着他放在桌面的手机。我的手伸了过去,我想知道里面的秘密。我迫切地想知道,他的世界除了我以外的东西。 我打开了收件箱,我看到了一个女孩的名字。秋秋秋秋秋秋秋秋……那一刻,我心如死灰。我不能骗自己她们只是很要好的朋友,或者只是…… 原来,诺跟我在一起,一直都是跟这个女孩在发短信。原来所有的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诺回来了,手机还被我死死地掐在手里,人赃并获。但是,诺很平静,连愤怒都没有。他淡淡地说。 既然,你都知道了。我就明说吧!你也有知情权。秋是我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女朋友。我很爱她,也许你会想我为什么找你做女朋友。答案是因为你们长得很像。 为什么我将心里所有大门都向你打开,你却不屑一顾。我只是别人的替代品。 我们分手吧! 诺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咖啡厅了,成了别人的笑柄。我把咖啡喝了下去,和着泪水。 真的不能浪费。 我从包包里,拿出那张旧照片。两张一摸一样的小脸靠在一起,笑得那样的灿烂,连身后的阳光都变得逊色。 那是初夏和初秋。 两年前,姐姐喜欢上妹妹的男朋友,无以自拔。孪生姐妹是如此的相像,连喜欢的人都是一样。 姐姐看着妹妹和那个男生出入成双成对的。然后,悲伤的姐姐选择在一个夜里,打算结束自己。妹妹凭着孪生姐妹的那种心灵感应,赶过去。姐姐被救过过来,但是手腕却留下了一道深深地刀痕,那伤痕永远提醒着妹妹,姐姐受的那种伤害。 那天,爸爸妈妈姐姐跪在地上求她把男孩让给姐姐。 能让的是爱情吗?但这却是亲情。 从此,妹妹变成了姐姐,叫初夏。姐姐叫秋。那个男孩是诺。 妹妹到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上高中。她没想到在那里,又遇到了男孩。 妹妹曾听男孩说,他很喜欢那个城市的高中。 初夏,走出了那间咖啡厅,跟男孩相反的方向。 从此,我们只能是陌路人。 初夏说完后,我们久久还不能入睡。夜变得跟漫长了…… 第二十五篇 一个人的电话 工作了这么长时间了,童依然无法自如的融入到这个团体中。下班后,和同事们一起买饭,吃饭,洗衣服,洗澡,睡觉,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和大家躺在床上天南海北的聊天。童的内心总是觉得气氛不是很融洽,大家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童也想加入的,可是话到了嘴边总是有东西堵着一样想说也说不出来。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劝童,要开心点,不要总愁眉苦脸的样子。童想想自己也没有不开心的事情啊。所以有人劝的时候,童只是莞尔一笑。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人在意总是一言不发的童了。童也知趣的退出。退出集体的童开始一个人独来独往。后来童有了一个让自己很愉快的事情,每天的下午穿越小镇,去镇子的那一头去打电话给自己的一个同学,一个男同学。 这是一个卡公用电话,这个公用电话是离童的单位最远的公用电话,在一家医院的门口。童每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下午的六点钟左右。下午六点总会有许多人在等着打电话,童没有急事,她耐心的等着,仔细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夕阳照到车窗的玻璃上面反射到童的脸上,她感到一阵刺眼的光,然后光又很迅速的消失了,然后又是一道,接二连三,不断有光照到童的脸上。慢慢夕阳西下,光也是越来越弱了,天色暗了下来。在这个时候去医院的人也多了起来,大家一般都会选在这个时候去医院看望病人。忙完一天的工作,晚上空闲的时间比较长一些的,可以多说上几句话。童想,生病也是一种相聚的方式,平时大家总是有忙不完的活,干不完的工作,难得可以这样聚在一起的。 想到这里,童突然转过头看着那些已经打开车灯,来往急速行驶的车辆。她想也许自己出了什么事情,大家都来看我了。他也会来的,等自己出了大事,不用这样打电话他也会来看自己的。 因为孤单,童最近变得有些喜欢这样胡思乱想。 路灯一个接一个亮了,医院门口摆小摊的老婆婆也支起了一个竹竿,以便挑起自己的照明灯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意。老婆婆的鬓发被着昏黄的灯光照得越发显得凌乱。童不自觉的拢了拢自己鬓角凌乱的头发,童觉得这样自己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美丽的。 童回头看看公用电话,还有四个人在等。童继续低下头想自己的事情。细想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想的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心事呢?自己现在仿佛只有他了,可是他到现在也还是不知道的。 那四个人打完了,童刚刚走到公用电话的跟前,又有人来了,童又给别人让了路,她接着站在旁边等。童不想自己的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自己的后面看着或,听着。她想和电话那端的人说说自己的心里话。想到这里,童又低下了头,等会应该怎么说呢?以前的时候童想告诉电话那端的那个人自己的心事的,想和他说说自己的烦恼。可是在每次电话接通了之后,童又改变了主意。童想不能总是给人一种悲伤的样子,总是和别人说自己的烦恼,慢慢的别人就不会和自己的说话的,就像现在自己的同事一样的。童更想想告诉他,自己的想他。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思念。告诉自己常常做梦梦见他。可是童不好意思说,这些话只能自己想心事的时候自己说给自己听。 心事,童的心事只有他。 电话终于打过去了。他的同学接的,一听是童的声音,马上喊他的名字。听到他的声音童有些激动,每次都这样。童还是像以前故作轻松的和他聊天,说一些,自己都觉得无聊,没有任何意义的话。还是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思念和对他的牵挂。 挂断电话的时候,童和以前一样后悔,又一次在心底说,下次一定告诉他。 童就这样给他打电话打了一年。童想她这样别人不明白,他也会明白的。自己总是这样打电话,难道自己的想法他还不知道吗?明天就是他22周岁的生日了,童想着要给他个惊喜。他一定不知道自己还知道他的生日的。 他生日那天,童却没有打电话。 下午,童刚下班在宿舍里吃饭,他打来了电话。他把电话打到宿舍了找她,这让童很吃惊。她的惊喜还没有给他,他却给了自己一个惊喜。童宿舍的人都没有见童这样高兴过。大家看着童高兴的接过话筒。童太高兴了,童想得先问问他怎么知道的自己宿舍的电话。可是还没有等到自己开口说,你好。电话那端的他就告诉了一个他更加吃惊的事情。“童,你听好了,我有事情要和你说,你不要打断我说话。童,今天是我22岁的生日,我想22岁的人必须要承担责任了,不能办事的时候再这样拖拖拉拉。”童听到这里的时候,心里非常的不安,她不知道电话那端的他将要为了谁负责任。常常的沉默之后,童听到了他的话。“童,以后不要再也样频繁的给我打电话了,我有女朋友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女孩,可是……”后面的话,童没有听见,童也不想听了,无非就是一些安慰之类的话罢了。没有任何意义,就像自己以前打给他的那些无聊的电话。 在大家注视的目光里,童怔怔的走出了宿舍。 童,没有答应他不去打电话。她还是每天都去那个公用电话旁,看来来往往车辆,看进出医院的行人,看孤单做生意的老婆婆…… 童还是等着所有的人都走了才拿起电话。每次她拨完号之后就迅速的挂掉。童没有打扰他。童不想让别人看不起自己。童只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忘记,没有办法让自己停止思念一个自己在心底思念了一年的人。 童本就是一个不合群的人。在她自己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时候,有人告诉她这只是一厢情愿。这个结局让孤单的童更加的孤单了。没有了可以让她合理牵挂的人,童的生活又回到原点,一个人来来回回上班。 在心里童也是一个人来来回回。 童,还是牵挂着那个电话,牵挂电话那端的他。寂寞时候的牵挂也是爱情吗?童不知道。 第二十六篇 当我的新娘好不好 林念吟9岁的时候,罗素衣19岁。那时他还只是个调皮的小学二年级男生,手里总是拿把小弹弓。罗素衣看见他裤子上的泥巴,皱着眉头说:“你这小破孩儿,真脏。”罗素衣是林念吟的远房亲戚,来参加林念吟叔叔的婚礼。外面的鞭炮声响了,罗素衣牵着林念吟的手去看新娘子,林念吟跳起来想看热闹,却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挡住了。“姐姐抱我。”罗素衣敲敲他的头说:“小鬼头,麻烦死了。”但还是把他抱了起来。新娘子非常漂亮。林念吟嚷起来:“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轰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这小孩儿,什么都想要!”罗素衣连忙掏出糖来哄他,花花绿绿的糖纸非常耀眼。林念吟笑了,露出嘴里的牙窟窿,罗素衣笑话他:“牙还没长全就要新娘子,羞,羞!” 林念吟拉住罗素衣:“姐姐,长大了你当我的新娘子好不好?”罗素衣笑哈哈弹了一下他的小脑壳。林念吟忽然说:“姐姐你笑什么呀?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呀?” 罗素衣笑着,把林念吟手里的糖纸一张张叠好:“记住了,把这些漂亮的糖纸攒好,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其实罗素衣只是不想林念吟把那些糖纸扔得到处都是,但林念吟却很认真地说:“好的,姐姐。”那只是罗素衣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6年后,当她接到一封中学生来信时,已记不得他是谁了。 二 信,当然是林念吟写的。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15岁的少年,变了声,喉结突了出来,*上也有了细细的茸毛。15岁的少年,有了青涩的心事。他偶尔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儿,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他喜欢闻这种味道,此时想起来却脸红心跳。他写了一封信过去,是想问她好不好。因为听母亲说她的男朋友去了法国,两人相恋多年终于还是分手。想必她是难过的,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很快,她给他回了信,她说:“小弟,没想到你还记得你姐姐,谢谢你的关心。对了,你的糖纸还在收集吗?现在有很多人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收集糖纸的好像不多,你好好留着吧,弄不好将来会有用的。” 林念吟心动了,他想起罗素衣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从那次起,他开始四处收集糖纸。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罗素衣通信,告诉她自己的学习情况,但从没说起过收集糖纸的事。直到某一天,林念吟收到一封罗素衣的信,信中她说:“小弟,姐姐终于要结婚了,他也是一个记者,我们很爱很爱,马上要去欧洲度蜜月。结了婚给你的信也许会少一些,但姐姐永远惦记你。” 林念吟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呆呆地坐在校外的池塘边,看着水鸥飞起又落下,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没有人知道他一个人翻看那些糖纸的心情。 几个月后,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罗素衣:“姐,我到北大来了。”电话里罗素衣嚷着:“小破孩儿,真有你的。”那时,罗素衣28岁,新婚三个月,有新郎宠爱着。只是她从不知道,还有一个少年的相思。 三 当英俊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罗素衣面前时,她简直都认不出来了,罗素衣笑了:“小破孩儿,长这么高了。”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姐,我不是小孩子,我是男人了。”她笑了起来:“哟,还男人男人的。走,姐带你上东四吃好吃的去。”像小时候一样,她仍拉住他的手,但这次,他反握了她的手。 那天他们喝了一点儿酒,微醉中,罗素衣谈起了这些年的生活,也说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才三个月,丈夫就被派到英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言谈间,眼神有一丝落寞,沉默片刻,她笑嘻嘻地说:“你来啦,姐以后就不会寂寞了,周末来姐姐家吃饭,我给你做红烧排骨。” 周末的时候,他坐地铁穿过大半个城区来罗素衣家。饭桌上,她开着玩笑,爽朗大方:“小弟这么帅,肯定有女生追你,老姐教你几条妙计,对女生要欲擒故纵……”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往他碗里夹菜。他低着头默默吃,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眼神泄露了心中的秘密。 就这样过了三年。林念吟大四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一趟香山。此时,她已经是31岁的女人了,追不上林念吟飞一般的脚步。她喘着气,在台阶上坐了下来,自嘲道:“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他也坐下来,认真地说:“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而美丽的。”她夸他会说话,掏出纸巾给他擦汗,依然拿他当小孩子。他红了脸,说:“姐,我自己来。” 那天他们一直爬到鬼见愁。秋天的北京美丽妖娆,罗素衣的长发飘起来,脸上飞起*。林念吟觉得这景致就像此时的罗素衣,31岁,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林念吟说:“姐,你还记得那些糖纸吗?我快攒够一万张了。” 罗素衣呆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小傻瓜,还真想娶姐姐呀?可惜姐姐已经嫁人了,而且是半老徐娘了。我听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不要太骄傲啊。”他的心沉下去…… 回去的车上,罗素衣疲惫地睡着了,香山一点点远去,渐渐地,罗素衣的身体一点点靠在他的肩上,他不由自主地伸过手揽住了她的细腰。这是他们的身体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他紧张得轻微颤抖起来。就这样,他抱着她,虽然她把他的胳膊压麻了,但他一直坚持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嗅着她长发里洗发水的清香。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泪。 却没有料到,半年之后,就在他即将毕业的时候,罗素衣离婚了。他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屋里,他递上纸巾,又递上自己的肩膀。这次,她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良久,罗素衣抬起头,幽幽地说:“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说,“我从来都知道。姐,我的糖纸有一万张了。”她站起来,背过身去说:“你还是个小孩子,不懂什么的。”他忽然狂躁起来,攥住她的双手,疯狂地嚷道:“不要再说我是小孩子了!我不要你永远把我挡在外面!我喜欢你,从我9岁起,从我19岁再一次见到你,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年龄不是问题,爱情只是一个人到达另一个人的灵魂,我有这种感觉!” 罗素衣倒了一杯冰水给他,缓缓地说:“念吟,姐姐已经32岁了,32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儿,她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小弟,姐累了,你回学校准备论文吧。”他忘记自己是如何回的学校,一夜没睡的他,第二天又坐地铁来到罗素衣那里,却发现门锁上了,门上留了纸条给他:小弟,我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耽误你的青春。 他颓然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我……”毕业后,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她。每到一处,他都会去电台请主持人讲这一万张糖纸的故事,找一个叫罗素衣的女子。两年后,他来到杭州,这里是罗素衣的老家。电台里播放着他的故事,讲到最后,主持人的声音哽咽,说:“或许我们早已对爱情不再发烧了,因为我们的温度总是365度,但有一个男孩儿,他的爱情热度始终保持在385度,林念吟的热情,让我们深深地嫉妒……” 林念吟坚信罗素衣总有一天会听到自己的爱情宣言,他决不会放弃。门铃响起来,他以为是收水电费的。打开门,却看见外面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子。林念吟怔住了,一下子泪流满面,嗫嚅着:“姐……”张开双臂拥抱过去。 第二十七篇 老婆,我还要和你在一起 还没有完全*家门,就被老公拉了进来,他的嘴找寻着我的唇,心里也明白他要的是什么,轻轻推开他,“离婚协议书已经拟好了,明天去吧……”,他当时就停止了动作僵在那里。 其实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但当我知道了他的那唯一一次的背叛我后,我坚决不可以原谅他,而他却为了挽留我们的感情做了很多从前他根本不会做出的事情。 五年前,我们在一场拍卖会上认识,当时我和他为了一款的情侣包争的面红耳赤,而最后他的价钱抬高到我不能承受的时候,他买走了它们……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而后的第二次,我们又为了一个停车位争锋相对,后来和朋友说,她们说我们是一对欢喜冤家! 就是这样我们认识了,可能是日久生情吧,后来不知怎么的走到了一起,我们都不是那样可以为对方制造浪漫的人,我上学,他上班,偶尔出去玩玩。 周末我们去游泳,他在水中从后面抱着我,在我耳边说我们结婚吧,当时真的很激动,在水中求婚的人可能不多吧,而他也对我足够好,我变欣然答应。 我们交往两年,第三年结婚,我正好毕业。婚后的我们真的是非常恩爱,朋友们都说我们是模范夫妻,我们不管什么都一起承担,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在床上,我们也是非常和谐的一对,但他不喜欢带安全套,而吃药对身体也不好,所以我怀孕了,结婚前我们约定好两年不要孩子,可是很不幸,我怀孕了,第一次做人流,术后脸色惨白,可能也是吓坏了他,之后他就带上了。当时我为他因对我的关心而接受安全套让自己不舒服感动了好一阵。 今年是结婚后的第三年,当我为他把西服拿到干洗店,干洗店服务员从他兜儿里拿出一个杜蕾斯的时候,我当时的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这个东西会在他身上、在他前几天穿的衣服里出现,他为什么会随身带这个东西?一连串的问题让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到嘴角。 我坐在沙发上,想着这几天他有没有一些反常的举动,但是除了上周他的出差,我什么都没有发现,西服没有洗成,它被我和那一个独立包装的杜蕾斯一起放到了我们的一进门的地垫上,下午五点钟,我知道他要回来了,我就这样静静的坐在那里等他,五点四十一,他踏进家门,第一脚便踩在他的衣服上,他还正准备责备我怎么把衣服放在这里,看到了衣服上的东西,他没有说出口。可能是事情败露了,他要和我承认错误,他坐到我旁边抱住我,一声声的说对不起,但我好像已经麻木了一样,一动不动,他发现了我的异常,恐慌的说“你不要吓我……”,我笑了,眼泪还在脸上,但不知道怎么就笑了,可能是他的样子很可笑,我从没有见过他这样,这说明什么,他还在乎我?可是事实上他却背叛了我,我要他告诉我经过,他开始不肯,但在我的坚持下他说“其实出差是早一天回来的,回来的那天,朋友叫他去喝酒,他为了给我惊喜也就没有提前通知我,而他的朋友又带去了其他朋友,其中当然不乏女性,和他发生关系的这位是他朋友公司的,因为都有些喝多,那个女人把他拉到旁边的包房,靠在他怀里哭,说已经喜欢他很久了,明知道他的夫妻关系好,可是又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说只要一次,只求和他一次,说着这个女人的手就有所动作了,而酒精的关系他没能控制住自己”……“所以你们就在包房里就做了?”他不说话,只是说着对不起,“后来我们说好今天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不可能再发展下去,晚上我想回来,但是又感觉对不起你,没脸见你,所以第二天回来……可是那个晚上我满脑子都是你,老婆,你原谅我,我绝对没有下次,我会好好对你,只爱你一个人……”我就这样听着,听完挣开他的双臂回了房间,他追过来从后面抱着我,我突然想起他和求婚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亲吻着我的耳垂,我的脖子,我说“那天你们也是这样做的吗?”他呆住了,我穿衣服,走出了家门。 第二天,在公司门口,他接我下班,好像这是屈指可数的几次之一,我走向我的车,他跑过来拉住我,我轻轻的咬他手腕一口,同时滴上去一滴眼泪,以前我生气是总喜欢咬他,他就这样放开了我,我上了自己的车,回了妈妈家,他跟在后面,他和我一起回了妈妈家,我没有理他,而他却一副好男人样子的让我妈妈说出我不要欺负他的话。因为不想让妈妈担心,我和他回了家,回到家,看到桌子上的菜,原来他早就做好了去接我,我真是有些受不了,这样的他怎么能让我和他分手?“我去洗澡……”还没有洗完,他进来了,他说我帮你,站在池边,他给我*着肩膀,揉着太阳穴,我的眼泪留在他的手上,他吻向我,我接受了,我们热情的吻着……激情过后,我说,明天我去写离婚协议书。 他紧紧的抱着我,“一定要这样吗?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老婆,对不起,我不想和你分开,不要和你分开,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就一次……”看着他的眼泪,我终于明白我也离不开他,我还是爱着他的,我说“我原谅你”顿时,我们都哭了……他抱起我扔在了床上,刚才的*是被我的话顶回去了,现在要发泄了吧,我们从未有过的激情,经过一晚上的缠绵,早晨很晚才醒来,他伏在我的耳边,像求婚时一样,说“老婆,下辈子我还要和你在一起”! 第二十八篇 玫瑰花的葬礼 (一) 初二时,有一个很花心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男孩决定从此以后要一心一意对待女孩。但女孩却不接受他的爱,女孩的好朋友悄悄的告诉男孩,其实女孩在初一时就开始喜欢他了。但他的所作所为让女孩很伤心。女孩知道他喜欢自己也很高兴,可怕男孩只是玩玩而已。男孩听了后,眼睛红了,他很后悔。当晚回到家(家里没人),拿了一把水果刀,跪在阳台上,仰望着星空,说:他决心要一心一意的爱女孩,绝对不会再花心,这辈子都不再变了。血顺着刀滴在了地上,男孩仿佛从血里看到了女孩在点头,男孩笑了。 那天后,男孩变了,再也不和一大群女孩子打打闹闹了,也不用自行车搭别的女孩回家了,男孩乖了。总是默默的守在女孩身边,陪女孩写作业,送女孩回家。下雨了,女孩没带伞,男孩马上将伞递给了女孩,自己却抱头冲进雨幕中。终于,女孩慢慢地感动了,她相信了男孩的爱。一天,是男孩的生日,女孩和他们的好朋友去为男孩庆祝生日。那个公园是一个小岛,夜晚的河边特别的美丽、宁静。他们站在桥上,看远处桥上的虹灯倒映水中起的泛泛波澜,沐浴着湿润的风,听小桥上的溶雪滴滴答答,女孩忽然发现男孩不知何时已牵起了她的手,女孩满脸通红,下意识的缩了缩手。但男孩手很有力,依然紧紧的握着,在寒冬中很温暖,很温暖。去那儿玩玩吧,男孩打破了沉默,好啊!我们去鬼屋玩!朋友们欢呼道。其实,他们都私下窜通好了的,将男孩和女孩扔到后面,看看会发生什么,嘿嘿,鬼屋果然很恐怖,昏暗的灯光,反光的血字,时不时冲出的怪曾,女孩被吓的不轻,躺在男孩身后大叫,男孩拍了拍女孩的头,笑道小傻瓜,有我在,谁都别想伤害你,别怕啊!出了鬼屋,他们的朋友却不知道躲到那去了,也正好,他们漫步在林间小道,女孩拉住男孩,说要给他一件礼物。女孩将一条围巾系在了男孩的脖子上。男孩顺势将女孩抱住,女孩不好意思的挣脱了。男孩不知道从那变出了一束玫瑰花,明亮的月光下*,我喜欢你。男孩表白了,女孩慌了也哭了。男孩轻轻的帮女孩擦去了泪水。朋友们不知道又从那儿冒了出来,欢呼着向空中散着玖瑰花瓣,明亮的月光在繁星的映衬下照耀着白雪上的鲜红玖瑰花,那是爱吗?也许吧,真的好美丽。 (二) 女孩偎依在男孩的怀里,说,现在他只有15岁,她也只有14岁,他们还太小了,女孩不想过早的发生什么。女孩让男孩等她10年,如果10年之后男孩还爱她,她一定会嫁给男孩,但如果男孩爱上了别的女孩,请一定要告诉她,让她来说分手,她说她不想被别人甩了。男孩忙捂住了女孩的嘴,他一定会等女孩十年的,还说就算一辈子也愿意。女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她不相信永远。后来,男孩和女孩一起考上了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高中,男孩依然爱着女孩,却发现女孩对自己越来越冷淡了,他很慌,他发现女孩和另一个男孩走得很近,他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女孩已经变心了,也许那个男孩真的很优秀,也许。朋友来安慰他,说那个男孩有那点会比他好,女孩不会喜欢那个男孩子的,女孩真的只是把那个男孩当朋友。可他却怎么也不信。很巧,他与那个男孩同一天过生日,男孩约女孩下午2:00到门口一起去玩不见不散,女孩签应了。下午1:50,男孩急勿勿的赶到的门口等着女孩,滴哒滴哒,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天也慢慢的黑了,7:00了,女孩还是没有来。男孩绝望了,他好像看到了女孩在和那个男孩打闹,电闪过,雨飘落,男孩无动于衷。不见不散!哈哈!不见不散啊!泪水浑着雨水滑过了脸,男孩仰天大呼:tellmewhy?谁能回答他?谁会回答他。男孩在街上游荡,不小心被一辆救护车撞倒了,模糊中,他仿佛女看到了女孩。 (三) 男孩住进了医院,还好不是很重,同学们都来看望男孩,男孩左顾右盼。无奈,还是没有找到女孩的身影。伤好后,男孩走了,悄悄遥,谁也不知道,男孩说,离开了这伤心的城市,也许他就不会再伤心。 白天,男孩用做不完的作业将时间填的满满的,他想麻痹自己,让自己忘了女孩,但还是失败了,每当夜深人静时,男孩总会靠着窗沿,看着月亮,抚着女孩曾经偎依过的肩膀欲哭已无泪。男孩真的很优秀,又高大又帅气,成绩也好,其它的也好。有很多女孩想追他,男孩却说,他的心虽有四个腔却只装的下一个人。 时间飞逝,多少朝夕春秋。九年后,男孩又要过生日了,他还记得10年前女孩的承诺,但这张写着誓言的空头支票又能却哪儿兑现?男孩回到了那座城市,那座写满了幸福的城市,寻找着他和她的足迹。还好城市和10年前基本没什么变化,不知不觉中,男孩又来到了那个公园。10年前的景象又回现,牵手的那座铁索桥,漫步过的林间小道,和他曾经吻过女孩的地方。嗯?男孩发现了一座坟墓,无字碑后开满了玖瑰花,男孩很奇怪。这时,一个扫地的老大爷走了过来,男孩好奇的问道这座坟墓的来历,老人停了下来,无不叹息的说。九年前,在另一座城市,这个女孩在一家门前等人,可等了4个小时,那人还没来,正当女孩想离开时,被两名刚刚抢了银行的歹徒误伤了,更不幸的是,女孩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中,救护车撞倒了一个男孩。浪费了不少时间。当送到医院后,女孩因失血过多而死了。女孩死前说一定要葬在这里,因为她相信有一个她深爱着的男孩会来向她求婚,到时我会答应的。是他让我相信了永远。哎,如果没有撞到那个男孩,女孩一定能救活。男孩听完老人的话呆住了,他猛的想起来那座城那时的二家,而男孩又没说在哪家,正巧的是男孩去的那家是刚刚开业没两天的新店。 男孩明白了。 啊! 天空又在下雨 滴滴飘落我心里 映出了你 多美丽 永世不能忘记 啊! 云又在哭泣 那是只为你流的泪 在一起 什么事 我都愿意 (完结篇) 第二天早上,公园的管理人员发现了一具男尸,那个男人安详的躺在了那座坟墓上,静静的依着无字碑后的花坛。手里还捧着99朵鲜红的玖瑰花。 (与十年前同样的美丽夜晚,与十年前同样深爱着她的他,与十年前同样的明亮月光,与十年前同样的九十九朵玫瑰花。) 嫁给我。好吗? 第二十九篇 特殊的爱 一 窗外,雨在不紧不慢地下着。屋内,昏暗的灯光下,炉子里的火懒洋洋地燃着。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电脑前,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好,无聊的日子真难熬啊! 我打开浏览器,从下拉列表中随意选取了一个网站*。“怎么这么巧,又进了”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我随便点击了几篇散文看看,都是些伤感的文章,让我本来落寞的心情更添寂寥。唉,还是去小说区看看吧,或许能找回我快乐的心情。正看着,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作者跳入我的眼帘,“林俊”——个业余写手,一个让我伤透了心、让我恨之入骨的男人。 我正想关掉这个页面,但我的好奇心又促使我继续看下去。唉,又是一篇关于爱情小说,我一眼看出文章中写的又是我,竟把我说得一无是处。想不到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他对我的仇恨丝毫未减,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啪”的一声把电源插头直接扯了,静静地坐着,思绪像长了翅膀一样,又回到了四年前! 二 那时候我才刚进大学,认识的朋友不多,对身边的环境也不是很熟悉,过着既空虚又寂寞的日子。一天,我正在睡午觉,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把我惊醒了。我接过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陌生男孩的声音,我正疑惑不解,对方已经自报姓名了。原来是我小学的校友林俊,其实我认识他已经很久了,但双方从未有过任何交往,只是偶尔听身边的人提起过他。听到这久违的声音,我真的无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真是“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想不到在这异乡,还有人牵挂着我,我内心不禁有一丝触动! 随后双方闲聊起来,从谈话中,我得知他和我一样,也是刚入大学的,和我在一个城市。而且很凑巧的是,他和我竟然学的是同一个专业。想不到离散多年又上了同一条船,缘份这东西真叫人捉摸不透啊!我俩聊了很久,仍觉意犹未尽!随后双方交换了号码,毕竟聊天更实惠!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他经常相约在网上,慢慢地,我对他的了解也逐渐增多了。原本在我眼里,学计算机专业的男生,就应当都是刻板、沉默的那种。可他完全不是我所想像的那样,他是一个超级幽默的人,很普通的一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能惹得我捧腹大笑。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对文学也有着特别的爱好,能写得一首好诗,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可他的理想却是做一位诗人!如此另类的人,自然激起了我对他无限的兴趣。 随着交往的深入,我对他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由于我和他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很快,我俩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他和我谈他的身世,他的过去,他的未来……但是,他很少提及爱情,只是每天都会写首诗歌送给我。虽然写得很含蓄,但女人的内心都是异常敏感的,从那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对我深深的爱意和他对纯真爱情的追求。他的这种良苦用心,让我很感动! 果然,一切如我所料,没过多久,他就向我表白了。当时的情景,我现在都还记忆犹新。 他说:“妍荆,妍荆,我惜艳如金!” 听到这话,我很有感触,女人如花,花开几度?花落为谁?花开花落只为惜花之人啊! 但是,我并没有立刻接受他,我紧接着问:“妙语连珠,岂为我一人?” 他从容地答道:“虽有千千弱水,我只取其中一瓢饮;纵有千红百媚,我独爱你一位!” 想不到他能如此巧妙地回答,不愧是位文学爱好者。一个对感情如此专一的男孩,我想我是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的。女人不同于男人,男人可以随意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但女人就不同,青春短暂,女人的青春更是易逝啊,当人老珠黄的那一天,自己是否还还具有当初的魅力呢?一个真心爱自己,感情专一的男人,不正是女人所真正所需要吗?顺理成章,我最终还是接受了他! 恋爱的开始还是很甜蜜的,虽然不在同一个学校,但在相爱的人眼里,即便是对方的一声浅浅的问候,也会给双方带来幸福。一有时间我们也会去公园玩玩,或者是我抽时间去学校看看他。虽然相处的时间短暂,但还是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叫人回味无穷! 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时不时的会为我写写诗歌,虽然有些诗歌我不太看得懂,但他有这份心意,我已经很知足了。或许那就是他的爱的表达方式吧!但我却不同,我性格内向,又不善言辞,虽然深受着她,但我从来不说出口。我想,爱不一定非得说出来,爱不是光靠嘴说就行的,关键还得体现在行动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波澜不惊。但是,接一下的一件事,却彻底打破了我们生活的平静。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 “小荆,你明天有空吗?”他嬉皮笑脸地问我。 “有啊,明天又去公园?”我以为他是这么想的。 “我是想明天来你们学校玩玩”他停了停,接着说:“都这么久了,你们学校在哪我都不知道呢!” “不可以!”我迟疑了一会儿答道。 “什么?为什么不可以”。 “你可以不问这个问题吗?” …… 最后,我实在无法忍受他那无休止的追问,慌忙挂断了电话。 本来,他作为我的男朋友,我毫无理由地拒绝他来我学校,这是不合情理的,但我也有我难言的苦衷啊!一来,他来我们学校,固然会被我身边的同学指指点点,我觉得有点难为情。二来,当时的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穷光蛋,一没事业,二没学业,这让我对他的爱有所顾虑,毕竟这是我终生的幸福啊,我不得不慎重。我不想因为我和他的关系,影响到其它男生对我的看法。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用在恋爱上也是适合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谁更优秀,谁就越有机会赢得我的芳心。为了我终生的幸福,我不得不保留选择其它男孩的余地啊!我只恨他,为何就不能挣气点,干出点像样的事业来,这样我就不会有任何顾虑了。 接下来几个星期,他又多次要求来我学校,都被我以同样的方式拒绝了。我的这种做法,很显然是对他自尊心的最大伤害。自那以后,他似乎对我彻底失望了,再也无法信任我了。 而我,又何尝不想把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对他合盘托出,消除双方的误会。但是,他追求的是那种纯真的爱情,如果让他知道我有这种世俗的想法,他毫无疑问会和我分手的。他又怎么会明白,正是因为我是乎这段感情的,才不向他表明我的心意啊,这正是我对爱的表达方式啊!经过这次,我算是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了。 自这以后,我每天都在他无休止的猜疑中度过,他开始怀疑我说的每一句话,甚至干涉我和别人的正常交往。不知不觉之中,他的爱已成为我无法承受的痛,我开始害怕他,极力想摆脱他。要知道,无端的猜疑,是对我自尊心最大的伤害啊! 我把我内心的这种想法,如实告诉了我最要好的一位朋友。朋友对我说:“男人只会为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争风吃醋的!他那么在乎你,正是他真心爱你的表现啊!”我细想了想,确实有道理,他若不是真心爱我的,干嘛整日疑神疑鬼,自寻烦恼啊!于是我打消了和他分手的念头。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实在忍无可忍。他竟不经我同意就跑到我学校来了,竟然还找了个让我哭笑不得的理由。 我既好气,又好笑。他这不是拿我当贼防吗?竟对我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亏他还是搞写作的,相互信任和尊重是爱情的基础,难道这样的道理他都不明白?要知道,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鸟儿,是不可能快乐的啊!放飞在天上的风筝,扯得太紧也会掉下来啊! 我对他算是彻底失望了,终天有一天晚上,我向他提出分手。他听了很伤心,很伤心,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该用一个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的他。我知道他是真心爱我的人啊,我真的不忍心伤害他啊,但我实在没办法,我被他的爱压得我喘不过所气来,他的爱已成为我无法承受的痛! 最后,我提出希望能和他做个普通朋友的请求。我是想让他好好冷静下来反省一下自己,给我们的爱情留下最后一丁点余地啊。但他根本无法理解我的用心,他满口拒绝了我的要求。因为,从那一刻起,他对我只有无穷无尽的恨,在他眼里,我是在玩弄他的感情! 自那晚起,他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了。我开始收拾起自己破碎的心情,本以为可以开始我平静的生活了,想不到等待我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噩梦。 就在分手后的第三天,他竟在网上公开我和他的恋情。想不到,我当初拒绝他来我学校,竟让他耿耿于怀至今,我当初那种看似理智的做法,终于遭到报应了。我先前对他所有的美好印象一夜之间荡然无存,我万万想不到,他竟是一个如此的卑鄙小人!无赖我见的多,没见过像他这般无赖的!我真恨我自己当初看错人了! 更有甚者,他竟然还凭借他的计算机技术入侵了我同学的电脑,让我在同学面前下不了台,这更是让我对他恨之入骨! 他根本没有去想过,他种种过激的行为不仅仅是有悖道德伦理,更是触范了法律。我真想一怒之下将他告上法庭。但是,反过来一想,不管怎样,毕竟他是真心爱我的人啊,叫我如何忍心这么做?我最终还是心软了。 于是,我气冲冲地打电话给他,希望他能收敛一点。 “想不到你竟是这种卑鄙小人,竟是这般无耻,我当初算是看错人了!”我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停顿了一会,我接着说:“知道吗?如果真的爱我,就请不要伤害我,就应当希望我过得幸福”。 “你先伤害我的,还有脸和我说这个?爱他就不要伤害他,你自己做到了吗?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到,那麻烦你把刚才这句话收回去吧”电话那边传来他狮子般的吼叫声。 “啪”的一声音,他挂断了电话! 三 昔日的一对恋人,就这样成了水火不容的敌人。爱和恨实现了它完美的*!渐渐地,我对他的种种无耻的做法已经麻木了,我对他只有无穷无尽的恨。日子久了,他也渐渐淡出了我的视野! 转眼到了大二,另一位男孩王明,不记前嫌走进了我的生活。王明个子长得不高,但长相还过得去!我主要看中他有着宽广的心胸,而且脾气又好,对人态度也很诚恳!他的出现,对我面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因为经历过那件事后,我的心已经伤痕累累,太需要别人的呵护。我心情郁闷的时候,他总是能陪伴在我身边,排解我内心的苦闷。久而久之我对他也有了感情,很快,我和他成了公开的恋人! 他那宽广的心胸,终于让我找到了小鸟依人的那种感觉,我脸上终于又开始露出久违的微笑。和他相处的那段日子,我有过太多的快乐,可是,却无法让我找回初恋的那种感觉。交往久了,我也渐渐发现,在他身上也有很多让我所无法容忍的缺点,而且我也很明显地感觉得出,他并没有像林俊那样在乎我。慢慢地,俩人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疏远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最终还是选择离他而去!从此,我又开始了我的单身生活。一个人的日子虽然少了许多烦恼,但也时常会感到空虚和寂寞。为此,我整天拼命地工作,这样就不会那么无聊了。为了打发业余时间,我也慢慢喜欢上了文学作品。 一天,我正在公司上班,我的一位同事从上发来一篇文章,他说挺感人的,叫我也去看看。我打开那篇文章,仔细品味起来。唉,又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文中的男主人公是如此的痴情,而女主人却是那般薄情寡义,看着都叫人心酸啊!我继续往下看,却越发觉得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但我心里不太确定。我迅速读无全篇,顿时惊呆了,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不正是我自己么?难道是他?他不是在分手后就封笔了么? 我马上在百度查找有关这篇文章的信息。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林俊200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我一下子瘫倒在办公桌上,想不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对我的仇恨丝毫未减,难道在他心目中我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难道我就真的有他说的那般可恨?想到着,我仿佛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委屈,强忍着泪水,呆呆地坐在那里。 “小荆,你怎么了,是不是故事太感人了,看你,都成这样了?”我同事走了过来。 “是啊,真的太感人了”我随声附和着。 他的再度出现,从此又打破了我生活的宁静。我心中渐渐熄灭的怨恨,似乎又开始复燃。他以前种种无耻的做法,又一遍遍地在我脑海里浮现,我对他的怨恨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但是,从这以后,我却偏偏像着了魔似的,总是忍不住去关注他。 我托人,从他的一个朋友那里,打听有关他现在的情况。当我得知,自从和我分手后他就一直孤身一人时,我竟感到一种莫明的伤感! 自那以后,每天下班回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去,去看看他有没有发表新的文章。我似乎对他有一种期待,希望能看到一篇对我充满善意的文章。可是,每次给我带来的只有失望,他写的每篇文章,不是把我说得一无是处,就是写对我恨之处骨,我彻底失望了。而此刻,我又看到了一篇这样的文章,让我倍感委屈,不知道不觉,我的睛角已经湿润了! 四 “小荆,你今天是怎么了,这么晚也没睡?”母亲的责怪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一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午夜1点了多,炉子里的火也不知在什么时候早已经熄灭了,可我竟一点也没也有觉察到。 “妈,我没事,我马上就去睡”我故意把声音提得很高。母亲为*劳一辈子,我实在不忍心再让她老人家替*心。 我草草地收拾了一下,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上床睡去了。可躺在床上,我的心情无法恢复平静,怎么也睡不着。我又想起了他写的那些文章,想起了他文章中一个个被他刻画得很丑陋的女主角。在他的心目中我,真的有那么坏吗?我无数次在心中问自己。唉,注定又将是一个不眠之夜啊!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了,可能因为昨晚一夜没睡的缘故,只觉得头重脚轻。我从柜子上随手拿了一瓶牛奶,骑着新买的电动摩托车,匆匆赶往公司。 一路上,我还在为昨天的事心烦意乱,再加之在路上吹吹风,我头痛得厉害。当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从我的左侧面飞奔来一辆卡车。我立马踩了一个急刹,只觉得眼前一黑,接下来发生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母亲一双哭得通红的眼睛,正关切地看着我。 “妈,我这是怎么了?”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句话。 “谢天谢地,你总算醒过来了,你可把妈给吓死了!”母亲眼里含着泪水。 之前发生的事,此刻,我似乎有点印象了,我试图翻过身来,发现自己的下肢已经不能动弹。 “妈,我的腿,不会出什么问题吧!”我急切地问道。 “放心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母亲停顿了一会,接着说:“你一向是个很细心的人啊,那天是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母亲的这个问题,其实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心里很清楚,但我实在不想让她老人家担心。 醒后的第二天,天气很好,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洁白的床单上,仿佛是想安抚我这个受伤的生命,我的心情也变得舒畅多了。但是,很快我的心情就一落千丈。医生跑来告诉我说我的腿可能无法完全恢复。这消息对我而言仿佛一个晴天霹雳,难道我将在轮椅上渡过下半辈子?我绝望了! 下午的时候,夕阳西下,医院的病房显得格外冷清。忽然,一阵清脆的敲门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有谁这么快就知道我出事了呢,我心里正纳闷着。 “进来吧!”我有气无力地应道。 门“嘎吱”一声音开了,一个鼻梁上架着副眼镜,长得眉清眼秀的男人,神色匆匆地径直朝我走来。 是他,是他,正是他,一个曾经让我刻骨铭心的男人,一个曾经让我痛彻扉的男人,一个让我对他恨之入骨的男人。就是他——林俊。尽管已经四年没见面,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是他。 “小荆,你没事吧!感觉好点了吗?”他显得非常急切。 “我还死不了!”我心里有点激动,稍停了一分,我接着说:“你终于还是来了,你是来看戏的对吧!看我没被车撞死,是不是另你很失望啊?” “小荆,在你眼里,难道我竟是那种人?知道吗,我一听说你出事了,就连夜坐飞机赶了过来了啊!”他眼睛里流露出几许无奈。 “那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我在这里?”他都已经四年没和我联系了,我感到万分疑惑。 “你难道忘了,我俩相恋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那些话?”他说话的语气很像他四年前。“月亮走我也走,不管你走到哪儿,也永远走不出我爱的边际!我对你说过的这些你都忘了吗?” 是啊,四年前,我和他恋爱的时候,他确实给我写过这样一首诗歌: 月亮走 我也走 不管我走到哪儿 也始终走不出月亮的视野 因为我 就在月亮的怀抱里 你走 我也走 不管你走到哪里 也永远走不出我爱的边际 因为 你就在我的心里 四年后的今天,再度听到这席话,我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但我马上使自己镇定下来。 “那么,在你写的文学作品里,为何总是把我说得一无是处?为何总是把我刻画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不知道怎么,提到这个,我心里有点激动。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深情地望着我说:“爱到深处才知痛啊!我之所以总是把你往坏的方面想,我总是在文学作品里把你写成一个背信弃义的坏女人,目的是想让自己能彻底忘记你啊!如果分离已成定局,倘若我还一直挂念你的好,叫我如何割舍这份爱,叫我如何忘了你啊!” 我听到这话,顿时傻眼了,强忍多时的泪水,此刻像溃堤的洪水,倾泻而下!他赶忙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递了过来,想替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我接过他手中的纸巾,把它整整齐齐地叠起来,放在的心窝上。 病房里一切都是那么静,唯有我的低泣声,时间仿佛就凝固在这一刻。 “你是怎么知道我写的那些文章的?”他似乎想起了点什么,突然问道。 我默默无言。其实,这么多年来,我又何尝不是和他一样呢。他写的那些文章,即使是把我写得一文不值的,我也篇篇铭记在心啊! 第三十篇 她为了谁抽烟 这一生……你可能会遇到许多喜欢你的人,但是,你可能永远都遇不到一个,你真正爱的人。所以,一旦遇到了……一定要好好的把握! 抽烟多年,他始终没戒。只好背着她偷偷地抽。她也一只眼睛睁,一只眼睛闭,装作不知道。忍耐不下时,就会发些牢骚。 “抽烟好吗?”她皱着眉头看他。“不好。但我又没办法不抽。”“我和烟,你要哪个?” “都要,你对我不好,但我又没办法不爱。” 记得刚认识他时,他抽烟就抽得很凶。闲来没事,会夹根烟在食指和中指之间。通宵赶报告时更不用说,简直像参加了什么抽烟比赛。她常因他的烟,而咳得撕心裂肺。在一起之后,他才稍微收敛了些。 遇到朋友聚会时,他总会半途离席,鬼鬼祟祟借故到洗手间去抽烟。结果一次因为浑身的异味,引来了大家的侧目,她气得跟他大吵了一顿,冷战了三天才和好。或者一个风高气爽,满月高挂的星夜,两人本来应该好好享受着浪漫的时刻,正当她靠在他怀里的时候,他忽然不说话了。 “怎么那么安静了?”他低头望着她沉默的脸庞。“你刚才有没有抽烟?”“……有……有。”他吞吞吐吐地回答了她。结果她立即推开他,独自到旁边坐着。“一根而已……我没骗你。”他苦苦哀求。 “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把烟戒了吗?”她生气,又失望。“给我一点时间好么?”“我这是为你好啊,你到底知不知道?” 他们的恋爱三周年纪念,约好了到海边庆祝。她忽然伸手一摸,发现车座底下有包烟。没有生气,似乎已习惯了烟的存在。只是嘟起嘴,把烟给没收了。 他害怕她会大发雷霆,会坏了当天的气氛,于是整个晚上都对她千依百顺,百般讨好。直到送她回家时,她竟把烟还给了他。 “答应我,抽完了里头的最后三根,就不抽了吧。” 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除了对她傻笑,就一直用力地点头而已。即使要他上刀山下火海,他也十分愿意。 她知道,戒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是眼看他并没有下定决心的样子,她想尽所有的办法,来帮他戒烟。戒烟糖,戒烟药,都买了,却还是没有起色。“不如我去学抽烟,然后戒烟,再教你戒烟,好不好?”“别傻,哪有人这样的阿”他敲了她的脑袋一下。“或许真会有用呢?”她像决定了下来。“你都不会抽烟的嘛,干嘛逼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呢”“那你怎么才能戒烟成功呢?”她担忧着。“我已经尽力了。”他摸摸她的头说。“我不想失去你……”她哭了起来。“傻瓜……” 到市中心逛街,看见一部拍大头贴的机器。她硬拖着这他跑到机器前,投下硬币拍了两张。接着贴在他的钱包里。 “要抽烟的时候,请看看照片里的我。”挣扎了许久,他厌倦了戒烟的问题总围绕在他们的身边。终于,提出了分手。他们在电话旁安静地掉了一夜的眼泪。他在她睡着後,挂下了电话。结束了这段感情。他瞬间消失在生活中,戒烟的问题也消失了。她过得特别轻松,但感觉上却少了什么。有人在身边抽烟,传来的烟草味,她想起了他。她想念气他身上的烟草味想念他靠在他怀里的味道。那时烟草味。想念他千方百计想掩饰的味道。那时烟草味。烟草味,就是属于他的味道。 她开始了第一根烟,想他的感觉特别强烈。她将第二根呼出的烟雾,弥漫整个房间,就连被单,也好想变成她曾讨厌的他的被单。闻着四溢的烟草味,她才安然入睡。 日复一日,她离不开烟了。是抽烟上了瘾,一切已经不那么清楚了,她只懂:抽烟。 第三十一篇 谁是你胸口的朱砂痣 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女孩从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不过仍然还在南方的天空下。 做出这么大的决定,只不过是她想知道自己的那份恋情到底还有多大的可能。 跟以前环境大不相同的是,办公室里九成都是围城人士。混在这样的人群当中,她颇有些鹤立鸡群之感。 她的所思所想都跟他们不同,心里难免有些萧索落寞。 座位右边是一位单身男同事——办公室里唯一的帅小伙儿。 帅哥身材颀长、眉清目秀,性格*。 他的眼神干净清澈,有种欲说还休的忧郁。 对面有位大叔级别的男同事好贫嘴,还爱看手相,每每都拿她打趣,说娶到她的男人有福了,她有极好的旺夫运。 她巧妙地跟他们辩论,诙谐幽默又妙语连珠,引得大家同事们一阵阵畅快的大笑。 每次她跟对面的同时说笑,右边的他也友好地附和着笑,或微笑,或大笑。 他笑的时候会脸红,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她觉得这很有趣,常常错愕地盯着他看。 而他,早就用低头打掩护,偷偷地凝视着她的一笑一颦。 有一次不经意间他们四目对视,竟有刹那间的怔忪。 她捕捉到他的眼神,不觉暗暗吃了一惊,便觉有股电流般的奇异之感迅速流便全身。 她喜欢有这种眼神的男人。这让她莫名心动。晚上辗转反侧,脑海里都是他羞涩的笑模样。梦境里,还是他羞涩地对她笑…… 后来,有意无意间,她都会猝不及防地捕捉住他悄悄的凝视。 很多时候,他都会在慌乱中低了头、红了脸,掩饰自己狂乱的心跳。 她会被他的羞涩弄得心猿意马起来。 他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含蓄矜持。 她自然懂得他的意思,她想她的意思他也应该懂得。 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只不过不在同一城市。据同事遗憾地说,他对好强的女朋友不抱希望。 而她,亦有一个聚少离多的鸡肋男友。没有激情,也没有感觉,只不过谁都不提分手。走到今天这一步,谁都付出不少的代价。 因为不忍,所以拖着。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在宿舍楼顶招呼她上去看月亮。 她欣喜地去了,她知道他这个邀请该是他鼓足所有勇气的结果。 俩人并排坐在楼面的边沿,距离不远也不近。 他们不约而同又心照不宣地同时仰头看夜空中那轮皎洁的明月。 圆月如姑娘的脸,丰满而富有韵味。 她听到了他不规则的呼吸。他显然在竭力调控自己不争气的呼吸,可是事与愿违,他的呼吸越发的不规则起来。 她心里暗笑起来。若在办公室,她免不得要打趣他,可是现在,她只能装作不知道。她的心里已经翻江倒海地设想了种可能,比如,他会鼓起勇气跟她表白,最不济也会暗示,他对他的倾慕如滔滔江水之类。 可是,等了半天,他却出神地看着那轮该死的月亮,一个字都不说。 她赌气地想,你会矜持谁又不会呢? 于是她也沉默着,直到回房歇息。 第二天,他给她一盒演唱会的歌碟,说是迈克杰克逊的,他珍藏了多年的碟,从没给别人看过。他相信她也会喜欢的。 她在他的电脑上看这张演唱会的碟。 只看了第一支歌舞,她就无发控制自己的激动,泪流满面了。 她发现他的眼里也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只是他又借故找东西给掩饰起来了。 她很想他能毫不犹豫地地对她说出来,说他有多喜欢她。那么,她就会奋不顾身地扑进他的怀里,告诉他自己有多渴望跟他在一起。 可是,这一切不过是她的幻想。他依旧无动于衷,或者说依旧沉浸在掩饰自己当中。 她定定地看着他,想: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近在咫尺却像远在天涯?为什么明明喜欢却竭力掩饰?为什么想要靠近却又死死抗拒?为什么触手可及却又迅速离去…… 她掩饰不住自己的失望和愤恨,找个借口跑出去了。 自那以后,她刻意跟他保持着距离,一般的同事关系而已。 偶尔,她仍然能捕捉到他的凝视,只不过沉默得可以结冰。 再后来,她那鸡肋男友要去东部沿海的另一个城市发展,毫无商量余地的把她也带走了。 再再后来,她毫无选择余地地跟男友结婚生子。 她想,生活就是匆忙间跳上了一架秋千,飘来荡去,谁都下不来了。 她的生活被凡尘琐事填满,每天都被一双无形的手推着向前向前。 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福。 谁说岁月不是无情的呢?曾经青春动人的脸上已经有了疲惫和倦怠。只不过在偶尔的闲暇之际会怅然地思索那么一小会儿,然后又被卷入琐事的旋涡中。 她偶然一次出差,去的竟然是以前的城市。她忍不住去了一趟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跟曾经的同事嘘寒问暖了一番。几年不见,大家都有了一些变化。 于是她得知他的近况。同事说,在谈过几个女朋友之后他依旧单身,都老大不小了,每年都没女朋友过年,也不知道他咋想的。 正说着,他骑着摩托车经过,大家喊住了他。原来大家都急着要回去,碍于面子不好撂下她,这下救星来了,他们把她交给他就匆匆散了。 他的眼神依旧清澈而忧郁,这让她的心无端地疼了一下。 他笑眯眯地问,一起吃饭怎么样? 她婉言谢绝了,说已经来不及了,现在得赶车去广州坐今晚的飞机回去。 他说,那好,我送你去车站。 她客气地道谢,然后跨上他的摩托车后座。 他沉默地带她朝车站驶去,一路无话。 她走进候车室,他骑在车上朝她挥手说再见。 她一直朝里走,不能回头,她的泪水早已经无声滑落,浸湿了胸前的衣服。 候车室的大屏幕正在播放迈克杰克逊的演唱会碟,那个已经去了天堂的天才歌者的载歌载舞让等待中的观者莫不神情黯然。 她想起那时候俩人在电脑上看碟的情景,忍不住朝外面张望。 不巧她又捕捉到他的暗中凝视。他慌乱地发动了摩托车,转眼间就不见了。 她跑到候车室的最前端,透过洁净透明的大大玻璃墙,她看到他骑车朝来时的路驰骋而去。 那瘦长的身影说不出的落寞,她再一次被泪水淹没。 回到家,她又成了那个需要赶上班又要忙家庭的小妇人,一如这个城市所有相同年龄的女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那么一些不会轻易吐露的朦胧往事,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格外难忘。对于漫漫人生路而言,这不过是一段略微有些感伤的过往而已。 这个世界永远证明一条冷冰冰的真理,那就是:与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与次爱的人相濡以沫。 第三十二篇 我可以再爱你一次吗 我终于失去了你,同你相处的日子已经有差不多一个学期了,但最后,我们却分开了。我很不舍,也很后悔。后悔自己当初不会好好的珍惜你,没有察觉到我们关系危机的存在,它却悄悄地增加。回想着我们过去的日子,很甜蜜很留恋。丽,可以让我再爱你一次吗。 我和她相识在繁华的城市广州。我们是同班同学,第一次很留意那个女孩是在高数课上,远远的望去,那么的美丽优雅。第一次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名字-丽,感觉是那么地似曾相识。我们很偶然的选择了同一门选修课,其实那次的选修课我不怎么喜欢上。但因为有她的存在,我几乎没有缺过一节课,只是为了接近她。一般来说同班的同学都会坐在一起,很自然有几次我都有机会同她坐在一起。第一次有紧张的心跳,第一次同她说话……记得她问过我一道高数题,而我紧张得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上完课,我们很自然的一起回去,我们一路走一路说。似乎我们都很熟悉对方,就在这条校道上,我彻底的爱*,送她到宿舍门口,我才默认离开。那天的晚上,我第一次为女孩失眠,脑海中总是浮现她的影子,我偷偷地,把她藏在我的内心深处,没有人知道。暗地里我很留言她,每次上课我都会向她那个方向望去。要是她哪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我都会发觉,她有没来上课,逃了哪些课我都知道。 暗恋的痛苦,难以用言语表达。那时的我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会很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有时面对她总是觉得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对其他的女孩我反而自然。有时班级搞活动,总想靠近她,要是可以同她合照一张,那我一定是高兴死了。一般的班级活动我都会负责照相的,每次都特别关照她,她的相很多,所以有次给兄弟说了“老给女生照,没义气”。不过没关系,只要她开心,我就值得。她每次让我帮忙的事,我都会很认真的去完成,那时的我,总是那么的充满动力充满激情。没有女生会喜欢一个默默无闻无出色的男生,所以我会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努力提升自己。暗恋一个人,真的很痛苦,睡觉时在想她,醒来了想到的也是她……而我不能对她说……我知道苦恋是没用的,我想着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大三的第一个学期,你约了我出来,可能是你已经多多少少已经知道我在暗恋你了。坐在草地上,她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找到了喜欢的人了吗”。我说找到了,你反问道是谁。我说了你的名字。停顿了一会,你似乎已经想好了台词。你说你不适合我……那天的我并没有说太多……那晚的星星是那么的亮,我低下头,细听着她所谓的“台词”。那晚的失意,使我终日消沉,我很难面对她,很难面对一个自己那么喜欢的而又拒绝我的人,我似乎留下了不可恢复的伤痕。每次看见她,我又想起了你的“台词”,我很尊重你的选择。我们真的没可能吗,我不相信。为了忘记了,我费了很多力气,但我最终还是失败,时间并没有冲淡一切,面对你,我不想再说任何话,我怕我会失眠,我怕我会精神错乱。面对你是我冷冰冰的,但那不是我心里的意思,我只能这样来忘记你,因为告诉你,我心里很牵挂你,尊重你的选择,我已经很努力的想去忘记你了。我删除了你的,删除了所有发过的信息……试图忘记所有。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上相遇。我们的感情,开始了。牵着你的手,我想到的是一身一世,我们永远地走下去,有次你同我说,很想牵着我的手一辈子这样走下去。那天,我很感动,终于可以很一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终于可以和自己深爱的人在一起。如同你说的那样,我们都似乎陶醉在恋爱的甜蜜中。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去散步,一起去商场,我们手牵手漫步在迷茫的大雨中……也许是我不够关心你,也许是我爱你的方式不同。我们的关系出现了困难。我记得你说过,“不要握得太紧,太紧了我会飞走的”。而那时的我却没留意,慢慢地,你对我再没以前那么的好,我们的关系再没以前那么的甜蜜。 在暑假,天气炎热,风都是**辣的,整个广州城就像一个烤炉。你回家了,我留在学校。我坚持每天都去看书复习,但心里经常开小差,经常想起你,常常发信息给你。那日子真的很难过,因为很久很久没听过你的声音了,也只是偶然可以收到你的短信。也好,你的每条短信我都读很多遍,生怕读漏了字。很想你可以快点回来,每晚对着星空,想到我们也在同一片天空下,我很欣慰。世界有你的存在,我仿佛拥有了世界。 直到那天晚上,你突然向我提出了分手,我很意外,也很吃惊。那也是你回校的第二个晚上。那晚,整个世界都变了,我的世界不再缤纷,我的希望与憧憬已经不再。我不明,我不解,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分开。因为我是如此的爱你。帮你做事情时,就算是熬夜我都是很乐意,为了可以同你一起吃饭,我空着肚子等你,等不到了就自己吃方便面……也是为了你,我决定了要去考研,为了只是我们将来可以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和生活质量,我放假只回家几天就回学校复习了……每次你出外面,我都很担心,很想陪你一起出去。然而,我们分开了。 虽然我们分开了,但我心里面仍然牵挂着你,失眠已经成为我的家常便饭,每次醒来,首先想到的是你,睡觉是念念不忘的又是你。学习时又惦记着你,很多时都在想着你发呆,不知道你现在还好吗。我很自然的回想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那么的甜蜜。你叫我忘记你,我现在已经很努力地去做了,做得很辛苦很辛苦,但我做不到,我还是那么的思念你。我知道,我爱你已经很深了,或许这就叫痴情长情吧。我曾经告诫过自己,不要爱一个人爱得太深,要八成就足够了,因为我知道我对感情很脆弱,很怕受伤。但遇上你,我百分百地去爱你。 有人对我说,放开些,或许她不是你的幸福呢,你要等的人正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你呢。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但我对自己说,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她就是我要找的那根肋骨。时间并没有把她从我脑海中带走…… 试着忘记你,我真的做不到,曾经握在手心的幸福,我却让她飞走了。我心里很痛,很想回到昨天,很想回到我们相恋的日子。无论将来的路多么困难,我们都手牵手一起去闯,一起创造我们的幸福。爱情是需要考验,我们做事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我们爱情的失败。 不想再欺骗自己的心。丽,我可以再爱你一次吗? 第三十三篇 独翼天使 琳喜欢夜晚一个人站在朝天门码头,静静的向远处眺望,墨黑的夜色里,空气中隐藏着一丝忧伤,淡淡的。 嘉陵江穿过重庆,与长江在朝天门码头汇聚,但江水平缓,竟没有因此而溅起浪花,也是因为这样,重庆的夜感觉很静。 1 琳看着长江的江水朝城外平缓的流去,像流年一样,绵延,不息。江畔,渔舟点点,在江面上,散落得零零碎碎。总是这样的感觉,琳觉得重庆应该是一个忧伤的城市,她看着长江的江水平缓的朝城外流淌,像自己心底的忧伤一样,终究是度不过流年消逝,也绵延,与不息。 琳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忧伤,就像不知道长江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江水一样,琳觉得心底的忧伤与江水是那么的相似,都足以流到天涯。 重庆的夜总容易让人感觉到淡淡的忧伤,江水环绕,辉映着城市的万家灯火,有一丝阑珊的感觉。如果是在城外,坐在火车上看重庆的夜,又多了一番独特的韵味。车轮在铁轨上砸过,发出隆隆的声音,听不到城市里的喧嚣,感觉重庆的夜是更静了,在城外看,重庆已多了夜幕的层层包裹,视线固然也就不够清醒,城市就多了一份墨黑的韵味。 琳喜欢这座古老的山城,因为江水的缘故吧,小时候听大人们说叠一只纸船,把梦想放在里面,在朝天门码头把纸船放入江水中,那样纸船也许可以飘到东海,遇上海神的话梦想就会实现。 琳也时常会叠一只纸船放入江水中,闭上双目,在心底静静的说:颜儿,我想找到你。说完琳就紧闭着眼睛,不让眼眶的泪水流出,等心情平复一些的时候,琳沿着江水望去,纸船却是早已不见。 2 那一年的秋天,琳坐在书房里,窗外射进来一些暖暖的阳光。电脑播放着悦耳的轻音乐,琳正看着一本安拉?卡列尼娜的英译本书籍,的消息管理器响了起来,她点开来看,是一个来自佳木斯的女孩,网名同琳的一样。 那个女孩只对琳说了一句话:“请把你的网名改了。” “凭啥?”琳有一丝气愤。 那个女孩又在消息管理器里说:“我最先用的,我那时查了,这个名字是唯一的,你不能盗用我的名字。” 琳忍着心里的气愤对女孩说:“可是对你有影响吗,我们的名字相同属巧合而已。” “这样的话我的网名就不唯一了。” “如果你介意这样的话你自己改。”琳想着:怎么会遇上这种难以理喻的小女生,自己用了好久的名字,岂能因她说改就改;再说,自己可没有盗用她的名字,看着就生气,但想着心里终究是有一丝莫名的感觉。 那天女孩给琳道歉,说她们能把网名想成一样,说明她们都有着细腻的心思和聪明的智商,让琳把她加为好友。 琳通过了女孩的验证,想着女孩的话,对她发出了消息:细腻的心思是有那么一点,至于其它,可没你那么难以理喻,也没你自恋。女孩给琳回了一个调皮的表情,不再说话。 3 那年的冬天寒冷来临得更早一些,时常在早上,琳登陆后会看见同自己网名一样的佳木斯女孩给自己发来一个调皮的表情,眨着眼睛,在寒冷的冬天灿烂的微笑着。 她们开始经常的问候早安,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女孩给琳说她不想上学了,那不是她喜欢的事情,说佳木斯的寒冷让她感觉自己是活在冰窖里,说她喜欢自由不想受约束不想被束缚,说她喜欢琳所在的城市…… 琳告诉她重庆是火炉之城说这座城市夏天的炙热,说朝天门码头放纸船的传说,说她喜欢这座城市的夜,喜欢江水环绕的感觉,说自己的工作的事…… 女孩给琳说以后用她们网名“青颜细雨”里的颜字叫琳颜姐姐,琳如果喜欢的话就叫她颜儿,她说喜欢别人那样叫自己。琳给她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颜姐姐。电脑的显示屏上传来女孩打的字。女孩接着说:我刚叫了,用很清脆的声音,你感觉到没。 死丫头。琳心里泛起一丝甜甜的感觉,给女孩发去信息。 她们渐渐的喜欢那些细碎的述说,在那些细碎中了解对方。女孩偶尔的会传一些外文女声歌曲给琳听,琳记得女孩传给她听的第一首歌是陈明的城市的冬天,她说在清脆的声音中有一种缠绵忧伤的感觉。 4 圣诞节那天清晨,女孩给琳说:“颜姐姐,我们这里下雪了,好大的雪花,笼罩得佳木斯整片白色飘零的感觉。” “死丫头,你别冻坏了。”琳关切的对她说,带着责备。 “不会的,我早就习惯了佳木斯的冬天;昨天晚上我出去玩了,买了一个漂亮的圣诞老人帽;过一下我拍一张照片发给你,给你看看白色飘零的佳木斯。” 中午琳收到颜儿发来的照片,画面上是很美的雪景,凌乱的白色雪花。琳给颜儿说:“很美的冬天,但雪花是静止的,看不见飞舞,没有白色飘零的感觉。” “颜姐姐,那我给你拍发来,你就可以看见了。” “傻丫头,逗你的,还当真啊。” 女孩给琳发来一个调皮的表情,接着对琳幽幽的说着:“今天圣诞节,没有人送我圣诞礼物。” “很想要吗?晚上姐姐给你买一个。” “想,真的好想。”颜儿说完给琳发了一个窗口抖动。 “丫头,天气冷了,注意身体。” “谢谢姐姐,你那冷吗?” “有一些。但姐姐多穿了衣服。”琳回复着颜儿的问话。 “颜姐姐,你冷的话我们说一个温暖的话题。” “你说。”琳带着好奇心,想知道她温暖的话题是什么话题。 “我们说说当时我们取名字的时候是怎样想到的,竟会想成一样。” “喏,好的,那你先说。” “爸爸带我去过贵州,那里有一个叫作青岩的古镇,我喜欢那个地名,又想到有一个成语是轻言细语,就由此而来,我喜欢青色,颜字是我翻看了字典觉得这个‘颜’字的意义丰富,雨自然是很容易联想到的,我喜欢这名字,有一丝萧落的感觉。” 琳看着颜儿发来的信息,想着她们能想出一样的名字实属不易,她给颜儿说:“曾在网络上看过一首小诗‘梅子时节雨绵绵,欲熟还休带青颜;斜阳细雨池塘边,对长亭晚萧声残’,自己喜欢诗里描写的雨的感觉;有次在学校的花园里看书,看到叶子掉了一地,就写了首小诗,大意是:我青春的容颜在岁月里渐行渐远,就如同这雨里飘下的落叶。” 以后的日子,琳时常在想,冬天如果不寒冷,那会是一个温暖的季节吗。其实有些时候,寒冷它只是一种温度,多穿了衣服就能熬过那种温度的,但它毕竟是冬天。冬天虽然寒冷,但我们总能在冬天找到一些温暖的话题。 在那些细碎的日子里,冬天在不知觉中,竟过了。琳看着街道边枝上的新芽,有了一丝新春的感觉。春天来了,空气里有嫩芽的气息,它蕴含着春的萌动,与生机。 5 夏末,琳在广州出差。都说广州是个夜雨城,雨丝总是淅淅沥沥的,给人各种不同的内心感受。有人说雨声叮呤着城市的静夜,轻唤着午夜沉睡的人们;有人说细雨纷扰着城市的夜,混杂着城市迷乱的忧伤…… 琳在电话里给颜儿说:“有些时候,孤单的一个人,望着雨丝淅沥的长街,总感觉广州是一座充满落寞、忧伤的城市,沉落的黄昏,像置身地狱一样。” “颜姐姐,你离开重庆开始不习惯了吗,我也不喜欢广州,没有感情。”颜儿清脆的声音在电话那端传来。 “雨总容易让异乡人有一些落寞与无助。”琳缓缓的说着。 “姐姐,颜儿给你唱首歌,陪伴你,好吗。” “好的。但你要唱的好听。” 颜儿清脆泛着清淡幽忧的歌声从听筒里传出:“慢慢地走过广州街头/南方的夜雨总下个不够/华灯初上拉长你的忧伤/你找不到自己的那扇窗口/划一根火些点亮你的梦/离开家门作一次梦游/这个城市没有家乡的月亮/你想哭泣又不愿轻易把泪流/伤心的事最好别再想起/疼你的人会在明天拥有/收起雨伞把风雨接受/就在这一盒火柴被你点完的时候。” “小丫头歌唱的不错啊。有人说广州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像天堂一样,只是我没有这样的感觉。”琳忧忧的说着。 “姐姐,可惜你不是天使。” “傻丫头,你知道佛罗伦萨早期文艺复兴吉贝尔蒂的代表作品天堂之门吗,天堂是不存在的,它是对天堂的一种向往。” “我们都只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能飞上天空。” 6 有一个周末,琳在公司加班赶一份策划方案。 那天,颜儿在上给琳发来信息:我想离开家了,他们都不喜欢我。 琳问她所谓的他们是谁,颜儿给琳说是她的爸爸和妈妈,还说自己长的又不难看,他们为什么那样讨厌她,感觉自己不是他们亲生似的。 琳最后安慰她说:那肯定是你不听话了,你做一个乖女生,他们就会喜欢你的,再说他们没有不喜欢你,有些时候是你自己的主观感觉而已。 颜儿给琳发来一个委屈的表情,她接着说:我没有不听话。 重庆的夏天很热,让人有沉闷的感觉,走在街上让人感觉到空气里混杂着阵阵的窒息。琳想着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人真的脆弱得无能为力。 一个人的时候,琳喜欢站在朝天门码头静静的望着那些流淌的江水,如同记忆,如同青春,都一样的消逝不返,而关于明天,明天的事却总是不知从何说起,有些事情,永远的不能预知。 那天颜儿给琳说自己长的又不难看的时候,琳说发张照片过来看看。后来颜儿给琳传来了她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甜美的女孩,站在地铁上拍的,她甜甜的笑着,穿一件桃粉色的外衣,颈上围了一张白绒围巾,配上一条浅色的牛仔裤,她的笑容透着灿烂,如同地铁上窗外洒进的明媚阳光。 7 初秋时节,颜儿到了南方,她在昆明的一家公司做文职工作。 她给琳说:“我住于西山脚下的滇池岸边,打开窗户,时常的可以看见湖面上飞翔的红嘴鸥。那些漂亮的海鸟,是来自于西伯利亚的候鸟。” 琳问她有没有不习惯南方的生活,给她说一个人在外面要学会照顾好自己,工作要学会开心,不要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 她笑着给琳说:“颜姐姐,我会习惯的,这里虽然是一座我不熟悉的城市,但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不孤单。” 琳甜甜的对她说:“小丫头蛮乖的嘛,有时间过重庆来,我带你去玩,去年圣诞节给你买了一个落落公仔,也应该给你了。” “你还真的给我买礼物了,我以为你随便说的。” “确实是随便说的,但那天逛街回家,想着就顺便给你买了,只是一直没有对你说。” “姐姐,我想抱抱你。”颜儿用甜甜的声音说着,带着清脆。 “小丫头,别给我说你断臂山来的啊。” “随你怎么想。”颜儿在电话那端用顽皮的声音给琳说着。 8 冬天来临。颜儿给琳说:“颜姐姐,我喜欢重庆,想坐火车去看望你。” “小丫头,姐姐欢迎你,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你一个人会习惯吗?要不姐姐给你钱,你买机票坐过来。” “我喜欢坐火车那种漫长的感觉,窗外的景色从车窗边扑面而来,然后消逝,一瞬一瞬的,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那确定了,走的时候小心一些,在火车上照顾好自己,到了重庆我来接你。” 琳对颜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连她自己也说不出来那种特殊的感觉。她们只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仅仅是因为相同的名字她让她改网名才会认识的,但这也特殊吗。或许是因为她给她说佳木斯下雪了,好大的雪花,笼罩得佳木斯整片白色飘零的感觉;亦或许是在广州她给她说:姐姐,颜儿给你唱首歌,陪伴你。 总之,在琳的心中,颜儿只是一个让人疼爱的小丫头,只是琳不再认为这小丫头难以理喻,也不再以为她是那种自恋的小女生。 9 颜儿来到重庆的那天,琳给她接过手里的行李,她们在街道上慢慢的走着。琳给她说重庆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好。 “颜姐姐,我想看长江大桥。” “傻丫头,改天姐姐带你去。” 琳总会抽空带颜儿出去玩。她们在朝天门码头,琳给她说嘉陵江穿过重庆与长江在朝天门码头汇聚,给她说纸船和海神的传说;在解放碑给她说战争时期关于重庆的事以及解放碑在重庆的商业地位;给她说朝天门的美丽要深夜坐在火车上才可以看见的;还告诉她长江大桥应该看两次,站在桥上和桥下…… 那次她们站在长江大桥上,颜儿给琳说:“颜姐姐,还记得你在广州的时候,我给你说过的一句话吗?我们都只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能飞上天空。” “我觉得地上蛮好的。”琳笑着对颜儿说,笑容里却隐藏着一丝悄然的忧伤。 “我走的时候,要在朝天门码头放一只纸船。我想了,把纸船放进漂流瓶里,它就会平安的飘到东海,等待海神的出现。” 10 冬天的重庆早已退去了火炉之城的炙热,街道上的人群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琳却还是穿着她那些单薄的外衣,像秋天那样,仿佛冬季从不曾来临过。其实,琳是看着那些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的人们,给人以臃肿的感觉,她不喜欢那样的臃肿,冬天尽管寒冷,琳仍然愿意裹着衣服想它终究会过去的。 颜儿给琳说:“颜姐姐,我们去看佳木斯白色飘零的冬天,好不好。” 琳看着颜儿,她那双透着聪慧的眼睛,琳缓缓的说:“重庆的冬天不下雪,你不喜欢吗?” “我没有不喜欢,我只是想要你陪我看佳木斯飘舞的白雪。” “那,过完冬季吧。”琳看着颜儿忧郁的表情,心里滑过一丝莫名的疼。 “你还想再送给我一个落落公仔吗。” “傻丫头,想要的话姐姐明天给你买一个。” “不想。”颜儿盯着琳的眼睛,撅着*,表情带着一丝委屈。 11 颜儿走的那天,天空落着细雨,不时的会有雨丝飘进衬衫的领口,那些细细的雨丝,带着冰凉。琳送她到机场,给她换了登机牌。 她拉着琳的手,撅起唇角怔怔的看着琳:“颜姐姐,抱抱我。” 琳看着她,心里感觉有些微微的疼痛,记得颜儿上次在电话里给她说“姐姐,我想抱抱你。”的时候,自己还开玩笑的问她是不是断臂山来的。琳轻轻的把颜儿抱在怀里对她说:“傻丫头,别难过,过了冬季,姐姐去佳木斯看你。” 12 第二天,琳像往常一样早早的到了公司,她打开电脑登录。 “昨晚点07分,从重庆飞往北京的ca4139航班遭遇强大气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琳看着弹出的信息窗口,心里有一丝不安的感觉。她拨通了票务公司的电话,查询给颜儿订的机票的航班。 电话听筒里服务小姐用甜甜的声音说着:“您好,您前天订的机票是重庆飞往北京的国航ca4139航班,北京转佳木斯国航ca1691连程。” 我们都只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能飞上天空。 琳落泪了,落在重庆冰冷的空气中。琳想着:冬天,它终究会过去的,可是,它真的会过去吗。 13 琳喜欢夜晚一个人站在朝天门码头,静静的向远处眺望,墨黑的夜色里,空气中隐藏着一丝忧伤,淡淡的。她看着长江的江水朝城外平缓的流去,像流年一样,绵延,不息。江畔,渔舟点点,在江面上,散落得零零碎碎。 我们都只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才能飞上天空。琳想着:纸船和海神的传说,它会是真的吗?如果可以,把我的翅膀给她,让她上天堂。 第三十四篇 愿天堂也有人爱你 人生的某些片断的确是因缘,缘有时也能改变人的一生,我就改变了她的一生…… 认识她是在一家网吧里,当时我们为了争一张好的位置而争吵起来,最后是我看在她还漂亮的份上让了她。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从那以后在那家网吧我常能见到她,而她也常坐在我的周围。我就这样相识相知相恋了她。她的名字叫雪,很美丽的名字。雪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更显出她深深的美丽与涵养。雪是上海人却有北方女孩的大方。一天她忽然转过头来说到,我很幸福。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在喜欢我!语气很肯定,很有自信的样子。我笑了,问她你喜不喜欢我呢?你猜?我猜不到。你是个傻冒!我笑了,很开心!那天是1999年的春天的一个下午。走出网吧,我一直在想她说的话,心中甜美极了。在春天的阳光下,从清澈的水里,我看到自己有了一张幸福的脸,现在还有点冷呀,为什么我心中很温暖呢? 我一直对自己说你是为了换一个生活方式才来打工的,是为了改变人生的价值,我要努力呀,可不能为了儿女私情而把握不住自己呀,可那江南风景太美,我经不住她的袭击,我成了她网中的鱼。我们相爱了。淮海路、外滩,人民广场的情人墙等地方都有我们的足迹,那是相依相偎的证据。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打工,也不难,对于网络混迹6年多的我来说,只是一天干到晚,很辛苦。她心疼了,不让我去了,说她能开支我的生活。她的家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官。我没说什么,只是抱着她,我感觉我们的爱情中好像有点铜臭味,可我看出她清澈的眼里流露的是真诚的爱,我无言。 在一个星期天,我搬进了她租来的一间房子里,那里就是她所说的,我们的家。家离她们大学不远,每天放学后,她像小鸟一样欢快地飞来,我们就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里乱转,快乐极了。我依然去那家电脑公司上班,下班回家时,她肯定在小屋里等着我,我不时会给她买一些小东西,她会意外地高兴。她每月从家里拿1500元生活费,我每月也有1000多,所以小日子也过得很甜美。 快乐的东西总是短暂的,不知怎么的她的父母知道了我们的事,也了解到我只不过是一个来上海打工的北方穷小子,很自然他们反对我们在一起。 她失去了自由,我不能再见到她了。我曾打算在上海就这样生活一辈子算了,为了她,也为了自己。可人生的许多道路不是由自己安排的,他的父母找到我说只要我离开他们的女儿,他们可以给我2万元。说我不能给他们女儿以幸福,她女儿还要出国深造,我不能断了她的前途。又说我们不是门当户对,就算在一起将来还是要离婚的。我没有要她们的钱,只是想一个人静静,有时间再回答他们。我一个人在淮海路上闲逛,任眼前人车匆匆从我身边走过,泪水满面,我不知道怎样才好,我悲伤却又矛盾,是啊,我能给她什么呢?突然一双温柔而又颤抖的手抱紧了我。在霓虹灯下,两行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流下来,滑落在冷冷的淮海路上。你怎么出来的?她不说话。只是抱紧了我。我们相拥着,静静站在淮海路上。很想将我的爱情进行到底,可我有这个能力吗? 我知道她也是痛苦的,我不忍心再为她增加负担和痛苦,我决定悄悄离开这城市,逃出她的视线。第二天,我留下一封信,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匆匆回了北方。 回到家乡不久,我就在乡里谋得了一份差事。 时光冲不淡思恋,梦里总有她的影子和紫色的衣裳。我每天都在给她写信,从春到冬,早已是厚厚一堆,可一封也没寄出。我也曾多次拿起电话筒,但始终没有拔下那个让我心动的号码。今年夏天我决定再去上海,不为什么,只为了却心中的心愿或增加一份痛苦。然而我去晚了,雪已在半月前离我而去。她的室友用很沉很沉的声音告诉我,你是世上最没有良心的男人!她吃了大量的安眠药,在思恋你的梦中离开了人世。然后拿出一捆信砸给我。那些是她写给我的信,每封信上都写着\“查无此人,退回\”。那是我老家的地址,当然也查不到我了。整整100封,我抱着,很沉,很沉。有一封是这样写着:风,我受不了了,我已无心读书,成绩也越来越跟不上了。昨天,我突然发现校园里所有的叶子都绿了,而你就像那飘走的冬天的树叶不知去了何方。我现在最爱去的是淮海路,在那里可以想象你存在的影子。我真想换一种方式活着,也许死了真的也就万事皆空了。 没有遗书,只有这100封信,这是她20岁生命的全部。她始终没有明白我为什么不辞而去,杳无音讯的理由。这些理由现在已变得苍白,她已带着另外一些理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流着泪水在淮海路上狂奔,在那家熟悉的网吧里,回想我们的往事。只是时常在心中想:愿天堂里也有淮海路!也有个网吧,也有一个人来好好地爱你! 第三十五篇 不能说的秘密 当我爱上了你, 才发现原来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已逝的时间, 如同那沙漏的流沙, 我,永远抓不住。 所以,当你问我的时候, 我会告诉你:那是——不能说的秘密。 无法忘记,与你的第一次相遇。那是命运之神开的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让我们这本不该相交的平行线有了一个错误的交点。 认识左左是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那天的雨突然落入这个朦胧的城市,漫天飞舞的雨丝,像落入凡间的精灵,凄美的浪漫。 在等公交车的我突然想起一首歌:“下雨天了怎么办我好想你,不敢打给你,我找不到原因。为什么失眠的声音,变得好熟悉,沉默的场景,做你的代替,陪我听雨滴。期待让人越来越沉迷,谁和我一样,等不到他的谁。爱上你我总在学会,寂寞的滋味,一个人撑伞,一个人擦泪,一个人好累,怎样的雨怎样的夜,怎样的我能让你更想念,雨要多大天要多黑,才能够有你的体贴。其实没有我你分不清那些,彻别接近还能多一些,别说你会难过,别说你想改变,被爱的人不用道歉。”轻轻哼着南拳妈*这首《下雨天》,一把伞扔了过来。 “喏,给你。”穿着白色休闲服,斜斜的刘海,帅气的的侧脸,完美得像童话中的王子,那是——左左。 “做什么?”我问到。 “能做什么?”他轻笑,“那你呢?”我疑惑问道。 “我?不用”他轻笑,“你是女生嘛,妈妈说:男生要有绅士风度。”他突然靠近,“我这样是不是很帅?”我的脸不禁红了,他不禁轻笑出声,便冒雨上了公交车。 到了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次偶然的遇见只是开端,后来我再想,如果没有那次偶然,是不是就没有后来的事了呢? 可是,永远都不能知道结果。 真的只是偶然么? 有些时侯,有些偶然却是必然! 就那么相识,相知,更是…… 后来我知道左左是我们学校的,于是,我们有了更多的交集。那时的左左很王子,很美好,很出众。而我,只不过一个没找到水晶鞋的灰姑娘而已,这样的我,这样的他,很不配很不该是吧?但我却很自私的想一直这样下去,保持这样就好了,一直这样,一直到永远…… 如果没有那次,或许我永远也没有勇气跟他说再见…… 可是,没有如果。 那天的我很傻,如果那天我没有去参加那该死的舞会,没有遇到左左,那么事情的结果会不会不一样?我是否还能以朋友的身份在他身边一直呆下去? 那天,那个叫诺诺的笨丫头,被朋友拉来化妆舞会,穿上公主裙却成不了公主的笨诺诺,遇到了王子左左。 “可以陪我跳一支舞么?”王子般的气质,不用说话我也知道那是他——左左,那个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名字。 那时的我本想拒绝任何人的,却在他开口的那一瞬间,中了魔法般的点了点头。只因为那是左左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和他跳完这一支属于灰姑娘与王子的舞蹈。即使魔法在一曲后失效,我也只想把握这一刻,至少这一刻左左只是我的王子,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王子。 一曲终,我的心突然有那么一瞬间很失落,魔法结束。 可就在那时,左左意外的抱住我。 “诺诺,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一个人呢?”他有魔力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左左爱诺诺呢!诺诺爱左左么?”我一怔,他什么时候知道的,戴着面具的我,他是怎么认出的。但我已没办法思考这个了,脑子里只剩那句咒语般的话:左左爱诺诺呢!诺诺爱左左么? 心突然停掉了一拍,“左左你开什么玩笑呢?”没有水晶鞋的灰姑娘与王子根本就是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不是么? “左左爱诺诺,真的。”左左道。 “什么时候的事呢?”我颤抖道。 “或许从第一次见到你,或许从第一次听到你唱歌的时候,或许……”左左还没说完。 “不要说了,诺诺有爱的人了!”我打断他。 我逃似的离开舞台,不敢再回头看一眼黯然的他,因为我怕再看一眼我便忍不住回头抱住他。 是的,诺诺有爱的人了,诺诺爱左左,真的,好爱的好爱……可是…… 左左,为什么是你呢?为什么偏偏是你呢?左左你知道么?我其实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你了,久到我差点都不记得了,可我偏偏记起来了、可是你却不知道,还记得么?有一次,有一个小女孩在路上摔跤了,是一个叫左左的男孩把她扶起来的,和她说话,对她笑,耐心的理解她的手势,送她回家。不会说话的女孩,第一次觉得除了家人以外还有人关心她,于是,这个男孩成了她生命中的阳光,最灿烂的阳光。 而那个小女孩叫雅雅,她有一个很不乖很不乖的姐姐,那个坏姐姐叫——诺诺。 那个坏姐姐好笨好笨呢!五岁的时候因为贪玩,把仅三岁的妹妹忘在了家。而就在那时,却发生了一次不该发生的意外——火灾? 一场大火,当姐姐回倒是,意外已不可避免了…… 妹妹虚弱的躺在病房里,只是对着姐姐一个尽得流眼泪,没有一句话。是的,妹妹失去了她的嗓音,最美的嗓音!而姐姐却像长大了几岁般,自责的姐姐深深的愧疚着,即使她不知道年仅5岁的她在那场大火里能有什么能力去改变,但她的心里去种下了一颗种子——一定要让妹妹幸福,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呵呵,左左你说,我已经夺去了妹妹的嗓音,还能夺去她的阳光么? 所以,对不起,左左,我爱你,但我永远也不会说出口,因为那是——不能说的秘密。 踏上飞机的那一刻,左左,你知道我在想你么? 后记 一年后…… 那个淡蓝色的裙摆依旧,笑容依旧灿烂,只是——物是人非。 相思淡思愁。 浅微淡笑,思念的时候要开心的笑,一年时光早已教会了我不是么? 远处,那个依旧纯白的休闲服笑容耀眼的好像从不曾改变,一个淡红色公主裙一脸纯洁如天使的女孩,王子与公主,很美很美的画面不是么? 左左与雅雅,王子与公主最美的童话故事呢! 嘴角扬起一个完美的微笑,公主与王子间根本不可能有灰姑娘的存在不是么?转身,眼泪却止不住落下。 左左,你要幸福! 雅雅,你要幸福! 第三十六篇 九十九个对不起 凭栏久,疏烟淡日,寂寞下嵩山。 卜兴云坐在悬崖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望着夕阳慢慢落下,脑际突然跳出师傅前几天教的一句古词来。 十年了,在少林寺拜师学艺,多少辛酸、多少磨难,多少泪水、多少孤独,都化在了刀光剑影里。每当他想家的时候,他就出来坐在这里,把自己融进漫天的红霞里,让那浓浓的恋情随思念飞到山外,在心底与亲人默默耳语。弹指间,十二岁的少年已成长为一个俊美潇洒的翩翩青年,一身的武功内外兼修,浑身青春洋溢,孔武有力。 “救命啊!”突然一声惊叫从不远处隐隐传来。 卜兴云陡然长身一跃,向那惊叫处飞奔而去。 草丛里,两个人影在挣扎撕打,女子的叫声已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呜呜声,卜兴云一个箭步上前将女子身上的男人一脚踢飞。一个惊艳的*少女浑身乱颤躺在草丛里,*的脸蛋上一对惊恐的大眼睛哀婉无助。卜兴云呆呆地望着,不知所措,他只感觉心狂跳不已,似乎能听到自己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哗哗声,他双膝发软,手开始不停地颤抖,好像心中有一股莫名的火苗呼呼往外窜,都在心口同时劈啪炸响着。地上的少女撑起身本能地将破碎的裙衫扯过来抱在胸前,双腿不停地向后缩紧。 卜兴云被眼前的雪白酮体晃的一阵晕玄,但他很快定了定神,气沉丹田,长吐了一口气。他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抛向那女子,转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赶……快……穿上。” 当他们都回过神来时,那被踢飞的男子已不知去向了。 一 周末,仍是那样的傍晚,仍有那么美的疏烟淡日,仍是在那块光滑突兀的大青石上,一对俊男*相对而坐,两眼深情款款地望着,他们的话,他们的情都通过眼睛发出的电磁波传递感应着。 那个俊男就是云,那个绝色女子就是一月前被云救下的女孩——霞。 霞,是嵩山脚下一个高等职业大学的学生,一个月前与朋友一道上山游玩,没想到同路的一个男生企图*她,要不是云及时英雄救美,霞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也许真应了那句“千里姻缘一线牵的”古话,没想到那次偶遇竟使他们一见钟情。 那天晚上,云把霞送下山与霞道别后,整个晚上他的脑中都是霞那洁白晃人的酮体和她那哀婉而美丽的眼神,他浑身*不安,他起身将冰凉的泉水一次次从头顶冲下,可他仍然通身滚烫,他终于通宵未眠。 第二天一早,云不由自主地下山一直走到了霞的学校门口,他站在校门外盯着校门熬了一整天。天将晚了,云正准备离去,当他再次回头望了一眼校门时,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像一个天使般飘了出来,云像被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一般径直朝那女子慢慢走去。那灿烂的盈盈柔语将似在梦中的云震得不知身在何处。 “我昨晚一晚上都睡不着觉,我眼前老有你的影子在晃,我似听到了你说你来了,你在等我,我就身不由己地出来了,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等我。”霞拉起云的手,眼睛盯着云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一脸的深情。 从此,云天天来找霞,周末,霞就到山上与云在一起看日落。云从霞的口中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也知道了霞是来自大上海,父亲是高干,母亲是外语教师。云决定离开少林寺去闯大世界,霞也决定与他一道去浪迹天涯。 二 霞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他们的家是一厨一厕一室的经济出租屋,家里很简陋,一张单人床,一架旧沙发兼作云睡觉的床,一张桌子外加两个凳子而已。霞今天心里很乱,她离开学校与云到郑州已经一个多月了,父母今天知道了她逃学的事,在电话里把她怒骂了一顿,并且马上要到郑州来找她回去。她身上的钱除了交房租和一个多月来的生活,她早已山穷水尽了,于是她不得不在同学的帮助下到一个公司当文员,工资才一千多点,还没有她过去一个月父母给的生活费多,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晚上还常常加班,她整个人就快倒了。可云呢,什么都不会,只有到工地帮人扛货,虽然他的一身力气派上了用场,但收入太低,家里入不敷出,霞心里郁闷不已。他们真的没想到精彩的世界里生活是那么艰辛和不如意。 霞回到家里,云已经做好了饭在等她。可霞看了一眼一身疙瘩肌肉的云,径直走到床前倒在床上不说一句话。 云像往常一样,嘻嘻地变着戏法逗她乐,可她看着云那小丑般的孩子似的幼稚样儿,原来是那么的可爱,今天看起来却是多么的令人厌烦。她张口直冲:“烦死了,你看你那熊样,走开。” 云一怔,呆若木鸡,随即喊到:“怎么?我惹你了?” “就是你,就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这么狼狈。”霞开始边哭边把云往门外推。 “我……你……”云吃惊地瞪着霞,他真的是懵了。他握紧双手,把关节扭得啪啪直响,像一头发怒的雄师在屋里团团乱转。 突然,云双手抓住霞的双肩,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你说清楚,你说清楚啊,为什么?” 霞感到双肩骨骼正在碎裂,一声声碎响直侵她隐痛的心扉。她哎哟一声惊叫,奋力用头向前一撞,将云顶出了门外,砰的一声,房门被关上了。 霞哭瘫在了床上。 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像看着一双带血的杀人凶器,他害怕极了,他拼命地敲门,可房门再也没有打开。 云用双手不停地敲打自己的头,嘴里骂道:“笨啊,猪,笨啊,猪。” 夜深了,云坐在楼梯上,一对绝望的眼睛痛苦地盯着房门洞,他要进屋太容易了,他平时很多时候都是走窗户的,他从不带钥匙,可今天他不敢。 三 郑州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穿着单衣的云心里阵阵发紧,他一步一回头地走出楼来,他突然打了一个哆嗦。他在大街上呆呆地走着,他的思维停顿,脑子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世界与他的心脏一样将要凝固了,大街上车流如梭,他漫无目的在大街上犹入无人之境,两边的车流都鸣着汽笛排队为他送行,可他浑然不觉。 突然,一辆红色的奔驰飞奔而至,只听咚的一声闷响,云像一只飞鸟般飞出十几米外,躺在路上一动不动,红色的奔驰打了一个转儿横冲向路边的护栏停住了。 云记忆中一片血红慢慢变暗。他似觉得有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狼向他扑来,他本能习惯性地一闪,一掌按向那狼头,可感觉空空的,原来,他还没来得及出拳,他的身子就飞了起来。 云醒来的时候,他头上打着绷带,眼前一片雪白,血盆大口的狼不见了。 “我叫你不要生气,你偏不听,生气时还开飞车,你看,差点把命丢了。”病室里邻床边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男子,手里拿着鲜艳的康乃馨,带着迷人的微笑柔声而又带责备地说道。 “我喜欢,我就喜欢生气开飞车,死了也壮烈。”床上的女子生气而又无力的回敬着。 “好了好了,我的姑奶奶,你呀,什么都好,又聪明,有能干,又漂亮,心地善良,千里挑一啊,可就是一点,性格太倔。你呀,要是不生气,那就太完美了,如果我说每月用一万元买你不生气,天天都对我笑脸相迎,你觉得不够,我可以每月给你再加一万,我只有这一个要求行吗?”男人压低嗓子使劲说。 “不行,我就这点值钱,卖了,我什么也没有了,我什么都不是了。”女子争辩着。 原来,他们就是撞云的那辆奔驰轿车的主人,幸运,大家都没有受重伤。 云虽然有点听不明白,但他很快想起了霞,他觉得自己太对不起霞了,他能为霞做什么呢?自己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而霞又聪明又漂亮,还是一个大学生,为了他这个所谓的英雄,却要与他一起流浪,自己反而要霞来养活。 云开始自责和愧疚起来。霞现在怎么啦?不行,一定要去向她道歉。 云要来了纸和笔,他要向霞写道歉信。可是,他真的不会写,他写不出来,于是,他在纸上不停地写着“对不起,对不起……”直到将一页纸写得满满的为止。 半夜,他偷偷地逃离了医院。 当云赶到家时,霞已不在了。他发疯般的到处寻找,厕所,厨房,床脚,门后。过去,霞常常躲起来,突然跳出来掉着他的脖子,可现在,一切显得那么的静,静得让人感到慌乱。 突然,他看到床上有一张纸写满了字。他如一个落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他一下抢到手里,一看,满纸除了写满“对不起”三个字之外,什么也没有,很多地方被泪痕打湿而模糊了字迹。云惊呆了,他忙哆嗦着在包里掏,他掏出了自己的那一张。他开始数,霞写的是99个,他又数自己写的,也是99个。他想起了师傅讲过的那个“缘”字,“霞,我们是有缘的”云低喊了一声,泪如雨下。 他坐在地上流泪怀想了一夜。 第二天,云等了一天,霞没有回来。他忙向邻居打听,邻居说前几天被一男一女好像是她父母的人带走了。 “霞,我的至爱,我一定要寻你到天涯海角。”云心里哭喊了一声,匆匆赶往上海而去。 四 霞凝驻窗前,看那繁华的大街。街上华灯初上,流光溢彩,可她心中的景致却是“疏烟淡日,寂寞下嵩山”。那是无数个傍晚,他和云看日落时,云最喜欢说的一句词。今天,霞一个人孤苦落寞地像一只笼中的鸟儿,回想着与云在一起时的自由浪漫和快乐时光,心中涌起一种甜蜜的酸楚。自从与云不辞而别被父母押回上海后,父母限制了她的自由。 一个月了,霞茶饭不思,闭门不出,整日以泪洗面,人已憔悴失色,每当夜来临时,他就那么站在窗前,常常一站就是一整晚,因为她有一种预感,云肯定在找她,说不定哪一天云就会从窗户跳进来,给她一个惊喜。 夜很深了,霞仍在床上辗转着。 突然,她感觉窗前一个黑影一闪,紧跟着听到窗扇吱地一声开了,一个黑影嗖地飞进了屋里。霞早已坐了起来,牙紧咬着被子,心里惊叫了一声,她感到心里一阵狂跳。是云,云来了。她掀开被子一跃而起,一把抱住了那黑影,号啕大哭。 “云,你怎么才来呀?”霞一边擂着云的*一边哭着。 “对不起,我到上海很久了,我到处找你,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你的住处。”云抱着霞,吻舔着霞脸上的泪痕。 哐,门被打开了。啪,耀眼的灯光把一对紧紧拥抱着的人儿照得无地盾形。霞的父母站在了门口,双老气歪了一对老脸,大口地喘着粗气。 可是,屋内的一对人儿并没有分开,他们忘我地激情相拥,仿佛世界万物皆已不存在。 咚咚咚,霞的母亲使劲敲打着门,但他们仍然没有一点反应。 气急了的霞的父亲,一个老公安科长,他猛地掏出了一把手枪,大吼一声:“小子,滚出去,不然老子开枪了。”说着两步跨过去朝云的头使劲敲了一下,云回过了神来,霞已被她母亲拉到了一边,双方对峙着。 霞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挣脱了母亲的手,扑在云的胸前,哭喊道:“不,爸爸,不要,他对我是真心的,我也离不开他,请你们放了我们吧。” 霞的父亲举着枪的手慢慢地垂了下去,他哀叹了一声,一把老泪狂涌而出,他艰难地退出了房门。 可就在这时,气极了的母亲一把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嘶声竭力地吼道:“霞,你只要跟他走,我就死在你面前。说,让他走,说呀……”只见母亲用力一划,殷红的鲜血慢慢往下渗透着。 “妈,不要,我答应你,让他走。”霞尖叫了一声,冲过去抱住了母亲,痛哭不已,凄厉的哭声感动着整个上海的夜空。 云已是泪流满面,他痛苦地单腿跪了下去,然后慢慢站起身,欲言又止,一转身跳出了窗外,消失在了黑夜中。 “云……”霞凄切的长叫划过漫漫的长空,她一下扑倒在窗台上晕了过去。 五 叮铃铃,正在被电视剧感动得泪流满面的霞被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擦了擦眼泪,懒懒地拿起了话机。 喂,我是云,我找霞。 霞心里咯噔了一下,像受了重击一般,呼吸开始急促起来,只见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哐的一声,电话被挂断了。 云,霞一年来日思夜想的云啊!好不容易平静了点的心,今天一个电话,又好似把刚结疤的伤口重新撕裂了开来。 霞的父母为了霞,一年前搬了家,母亲提前退休了,专门照看她的生活,父亲一夜间明显的苍老了好多,也提前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了,他们精心呵护着霞,他们为她找了好几个工作,可霞什么也不愿干,为他介绍了好几个朋友,可霞谁也不见,她整日像一个乖乖女,闭门在家百无聊耐地打发着时光。父母的心都碎了。 叮铃铃。电话不停的响着,霞的心口就一阵阵针扎般地痛着。 当电话铃第二十二次响起,霞飞快地一把抓起了电话,急急地喊:“云,是你吗?我是霞呀。” “霞,我在想,第二十二次电话你一定会接的,你真的接了。霞,我们果真有缘。”声声低沉而沙哑的、感伤而又略带惊喜的话语使霞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云,我爱你,可我们有缘无分,我也太爱我的父母了,我不能失去他们,否则,我们也不会幸福的。” “我知道,但我们也应该有一个了结吧。” 霞的心哆嗦了一下,她听到“了结”两个字,她感到了恐惧。云?他想干什么?难道他要报复吗?电视小说中的种种血腥场面让她不寒而栗。 “明天晚上六点在大富豪酒店2422房间,我等你,你一定要来,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霞一整天里都魂不守舍的,她哭一阵,呆一阵,笑一阵。天将黑了,她精心打扮了一番,她向母亲撒了个谎,出门打了个车准时六点赶到了大富豪。 礼仪小姐把她带到了2422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 屋里漆黑一片,霞感到了一阵紧张。 突然,灯光一亮,屋内如同白昼,她定睛一看,屋中央一个巨大的心形玫瑰花篮,在灯光照耀下显得格外的鲜艳夺目,花篮中央被金黄的玫瑰镶成“iloveyou”几个醒目的单词。他还没有回过神来,灯光一闪,屋内变成了柔和的彩灯,旁边跳出两个礼仪小姐向她身上抛撒着鲜红的玫瑰花瓣。当她慢慢走到花篮旁边时,灯一下全熄了,侧门打开,一辆餐车推着一个半人高的巨型蛋糕,在烛光摇曳中缓缓向她走来。音乐响起,后面走出三对少男少女手捧蜡烛在音乐的伴奏下齐声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霞的眼泪一下子喷涌而出,她太感动了,她感到幸福弥漫了整个房间。 云悄悄地来到她的背后,用他那高大魁伟的身子把她环抱起来,“霞,祝你22岁生日快乐。”霞紧紧搂着云的脖子,让幸福的泪尽情奔涌。 热烈的掌声响起来,灯光全亮了。他们开始了生日庆典狂欢,每个人都为她唱歌,每个人都为她敬酒,每个人都为她祝福。霞笑了,她忘了伤痛,她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一夜,他们就那么互握着对方的手彼此看着,心中喊了千万遍的“我爱你”,心中凝聚了无数爱的万语千言,此时竟无语凝噎,他们觉得虽只有短短的一夜,却好似爱了一生一世。 晨钟敲响了,霞惊醒了过来,她慌忙起身往外走,可突然她又转身猛扑在云的身上,边哭边喊“对不起”。 云醒了,他拿出那写满了“对不起”的两页纸,霞看了惊愕失语,更加泣不成声。 但霞很快摇了摇头,悲声说:“云,我们真的很遗憾,来世再做夫妻吧!” 霞,心中有此真爱,那怕只此一晚,我此生足也。你听你父母的话,找个爱你的男人好好过日子吧,我此生不会再爱别的女人,我也将终身不娶的。 “我今天来是向你道别的,我要走了,本来我打算回少林寺,可那里有我的初恋,我怕我会伤心,所以,我打算去山西,我遇到了一个在大山里的一个山洞里养蜂的人,我将去那里,安静地度过我的一生。” 云很平静,两眼空洞而遥远,像在说着别人的事。 “云,我也会终身不嫁的,我会好好活着,你也要好好活着,等我把我父母养老归山了,我会去找你的,这就算是我们的百年之约吧。”霞突然兴奋地神往起来。 “好,百年之约。”云紧紧握着霞的双手看着霞的眼睛坚定地说。 他们手挽着手像一对走向神圣婚姻殿堂的新人缓缓向门外走去。 尾声 我是在温州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云的,云当时出场的身份是一位大老板的司机兼保镖。 在喝酒的时候,我同桌的朋友们无意间谈论起了关于女人的话题,只见他刚刚还豪兴十足的神情陡然暗淡下来。他提着酒瓶,哀叹了一声,说:“提起我的最爱,我又要多醉一次了。”于是他边喝着啤酒,边给我们讲了关于他和霞的那个九十九个对不起的动人爱情故事。 一箱啤酒喝完了,桌上堆满了酒瓶,云的说话已有点含混不清。我们一桌的人听了都唏嘘不已,感动不已。他见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见他摇摇晃晃地拿出一个皮夹子,从里面拉出写满了“对不起”的两张纸给我们看。“这就是证据,我没有吹牛,绝不是瞎编的。”他顿了顿,挥着那两张纸,哭着说:“都是九十九个啊,人们说这是缘分哪,代表着天长地久,可是我们为什么却是有缘无分呢?” 一会儿他站了起来,甩掉了外衣,对同桌的几个人说:“来,你们向我进攻。”有几个胆大的人挥舞着拳头向他砸去,可明明看他摇摇晃晃的,不知怎么倒下的却是我的那几个朋友。 他呵呵一笑:“怎么样,我没有瞎吹吧。” “你不是去山西了吗?怎么又出来了?”有人问道。 “哎,一言难尽。知道今天来的这个老板吧,就是开飞车撞我的那个女人的老公,我也不很清楚他是干什么的。那次他带了好多人到我门那个山洞旅游,不知怎么就看中了那个山洞,于是就出高价把它买了,我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他的工人。一次他被人追杀,我无意救了他,他也认出了我,于是我就成了他的保镖,有时也兼做司机。”云叹息着。 “但我绝没有背叛霞。”他又急急的补充了一句。 “那霞现在呢?”我不解地问。 “我偷偷回去远远地看过她几次,她带着一个孩子,好像过得很幸福,我不愿再打扰她,惹她伤心。但我们没有结束,我有预感。”云幽幽地说。 “那是你的孩子吧?”朋友们大笑了起来。 “不许亵渎她。”云愤怒地挥起了拳头。 “小卜,你又发酒疯了,上车出发了。”他的老板在喊他。 云把衣服挂在肩上,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小车。汽车*了几声,一溜烟窜出去消失在了夜色里。 我和朋友都呆呆地盯着那远去的汽车竟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人人都好似经历了一场梦,梦醒了,可心却不愿离开那凄美而又令人回味无穷的梦境。 第三十七篇 等你一百封信 相识的时候,秋阳正好。你带着一队高举竹竿的小学生走过草地,停歇在飞行虹凌空的地方,等待着。我知道,那是为了验证一个古老的传说。当虹降临到适当的位置时,愉悦的欢呼声羞红了高莽的云翳。 在我凝目长视这一幕的时候,竟唤起我对你的深切的爱慕,从而也注定了我将背负爱的铐镣在人生中艰难行进的命运。 我揣着写给你的第一封信,窘迫笨拙地站在你的面前,你矜持而自信的微笑着,神态似一位高贵善良的公主。我不知道微笑的含义是什么,只是期待着你的答复。 不几天,邮递员送来一只署有你的地址的桔黄色的信封。我捂住急骤跳动的心,拆开封口。这是什么信呀,信封内空空如也,杳无一物。你是拒绝我,跟我玩什么游戏,还是一时疏忽未将信装上?但还管怎样,我斗胆地给你去了第二封信,大致内容是:约你在中秋节那天在澧水河边的沙滩上野炊。并在信末写到:愿碧蓝的空中有一只吉祥鸟伴你飞行! 中秋那天,我不抱多大的希望地来到河边,躺在沙滩草甸上,倾听河水拍岸。恍忽中,我看见一瀑乌发一弯细眉一嘟红唇高悬于山际,最后仍为一只披着彩绸的小羊,步步朝我走来,却总是走不近身旁。 我心头一颤,只见河岸固如城墙的古堤上,一字排开着一群学童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我凝望那些充盈着生命活力的小剪影,以及你那美丽、贞静、端庄的仪态,心盛满了无限暖意。 我的心儿在怦怦博动,一股极度亢奋的眩晕袭上脑际。半晌,我沙哑着声音说:“你回信,怎么不着一字呢?” 你顽皮地嘟着嘴儿,浅浅一笑:“功到自然成嘛。” 你是在暗示我?我似乎领会了话里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你那纯洁的情愫。那么,我的爱还有希望的彼岸。 我跳下沙滩,与糊成泥人的孩子们翻滚在一起。 我鼓足信心,日复一日地给你写信,你呢,也照例给我回复那空无一纸的信函。往后,几次邂逅几次约会,我都能从你光彩照人的脸上感觉到你的柔情蜜意。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爱我的。可是,什么时候你能给我一种承诺,我过于平庸过于孤独,才如此急切希望有一个家。在我说出这一切疑虑时,你总是鼓励我沉住气,“功到自然成嘛。” 不久,我有了一位以婚姻作为目的的新女友,或许,这不能说是新女友,因为她倔强地爱了我六年。在现实与浪漫之间,在她与你之间,我选择了那位诚挚爱我的女孩,从而去掉幻想,放弃我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的女孩。虽然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仍信心百倍地学习、工作、生活。可当有时与你街头邂逅,看见你深潭一般的眼睛注视着我,心里不免有几分怆然。我整理好你寄给我的99封信函,其中第99封未予拆开,就紧紧封闭在我专门保存你信件的精致的木匣中,那里封闭着我的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新婚不久,我把木匣作为未启的秘密交给妻子保管。妻子提议说她是否能分享这份秘密。我信赖地把钥匙交给她,说:“这是一个苦涩的秘密。”她启开木匣,十分惊奇在数着一封桔黄色信封,只有第99封是我未拆开的。她尊重我,让我启开它,并说里面说不定真有写上字的纸条。多少次希望,多少次失望,我还能指望从第99封信中长出一片浓浓的生机?“嘶”一张纸条儿果真从信封里抖出来。顿时,我的心中充满着一股蚀骨的冰冷。手颤颤的摊开,洁白的信纸上写着几行娟秀的字体: “我已做好嫁衣,在你第100封信来到的时候,我就做你的新娘。”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离开新房还有脸色苍白的妻子的。 今夜,我坐在深圳晶都大酒店的摩天楼顶,捧住她写给我的99封信,憾然泪下。眼前的万家灯火把这美丽的城市闪烁成一片幻影。我把99封桔黄色的信封逐一投向旷远的夜空,给我人生最初的爱情故事打上句号。虽然这是以悲剧作结局的故事,但其中蕴含的要义却够我咀嚼一辈子。 第三十八篇 爱已蒙尘 我是若梦,我回来了。 站在这个小城,我头一阵眩晕。自从决定回来看一趟,我的心里就一直在激烈的斗争着。 我其实不想再走进这个小城的。因为,这个地方留给我的回忆实在太多了。而那些回忆,自始自终从来就没有断过对我的折磨。 父母的坟还在这里;同父异母的妹妹如诗,也还在这里;虽然她从小跟我视同水火,可她毕竟是爸爸的孩子,我在走之前,也总的看看她吧。 五年了,这个小城已是大变模样。到处是新建的建筑,让我由心里陌生。当年和枫在小城的故事,也还记忆犹新。可什么都变了,昔日的小城,早已由纯朴走向了新潮。 就像我和枫的爱情。豪情万丈的携手共赴南方打拼。前一刻还握紧我的手,亲亲热热的说要和我齐创未来,白头偕老;下一刻,却又可以拥着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谈笑风生。 什么都变了,在金钱的面前,爱情只能是俘虏。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如今的我,当年清纯羞涩的长裙,早已被剪裁*的优雅职业装代替。从曾经不名一文的小丫头,熬到今天的有名有房有钱,衣食无忧,每一步我都花了比别人多好几倍的努力。那每一步,都记载着我的心酸,我的苦楚。可又有谁能体会呢?就算是最好的朋友紫寒,她都只知道我的一半。 爸爸的坟地还算整洁。看来,有人经常来此打扫。我想可能是如诗吧,她也是唯一会来爸爸坟地的人了。 轻轻将一束花放在坟头。泪水随即模糊了双眼。多年来我一直努力克制的情绪,在此霎那间崩溃了。 爸爸,我回来看你了。你在天堂还好吗?用不了多久,也许我也就会来和你相逢了。 “若梦!是你回来了吗?”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赶紧擦干眼泪,回来看时却撞上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你是……”我打起了全身戒备。多年的习惯已使我不愿再相信任何男人。 “我是梦如镜啊!”那是个很有气质的帅哥。可我的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涟漪。在脑子里琢磨了好久,我终于想起来了:如镜,当年的同学。给我写过情书,但看都没看就被我给当众撕了。因为,那时的我,心里眼里早已装进了一个叶枫。我让他当众出丑,伤透了他的自尊心。为此,不知道我早就恋上叶枫的他,还给气的叫我“冷美人”呢! “你好,如镜。”虽然不明白他怎么会在这里,但我还是强打笑脸跟他打了个招呼。毕竟也是故人嘛。相逢一笑泯恩仇,他都能不计前嫌跟我打招呼了,我又何必再斤斤计较呢。在走之前了一段恩怨也可含笑离去了啊。 “如镜,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哦,我只是有空就过来帮你把伯父的墓地修整一下。你不在,我就替你了。我想,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看看的。”如镜有些不好意思了。 “什么?我爸爸的墓地一直都是你在修茸的吗?”我有些吃惊了。 “是啊!怎么啦?”看我那吃惊的样子,如镜更加不好意思了。 “没什么。我还以为是若诗干的啦。”我忙调整自己的表情,用平淡的语气掩饰了自己的惊讶。 “若梦,看到你回来,我真高兴。这几年你都过的好吗?我也给你写信,可却都不知该往哪寄;你到底在哪啊?” “谢谢你的关心,我过的很好。”我语气平淡的回应着如镜。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的心再感动了。我已是一朵冰雕的玫瑰,从里到外,只有着冰无尽的寒意。 “你回来就好了。我一直坚信我们还会见面的。还好,我许的愿真的灵验了。真是……”如镜竟高兴的有点语无伦次。 “我先走了。再见。”不待他说完,我已想转身走了。现在的我,对任何的人、任何的事,都漠不关心了。特别是感情,它早已被我尘封在冰的最底层了。 “哎,若梦,你先别走啊!这几年来,我一直都在打听你的消息啊……”如镜已经急的追上来了。 闻言,我停住了脚步:“打听我干什么?我在这也早已没有什么可让我好留恋的啊?”我有些厌烦了。往事太让人伤感,我不想再记起太多。 “若梦,我……我……你……你还记得当年我给你写的信吗?”这么大的人了,他竟扭扭捏捏的脸红了。 “我不记得了,早忘记了。”我的心在说谎。其实这几年不管我怎么想忘记,当年的情形我总是记忆犹新。 当年的我眉目如画,笑的灿若春花,引得无数男生真相将爱表达。可我,眼却总是仰望着高我两级的叶枫。早被他身上所显露的文采给迷的晕头转向了。 那时的我啊,骄傲的如同一只孔雀,仰着自己高傲的头,对谁都不放在眼里。带着一脸喜悦,伴着一串快乐的笑声,我坐在叶枫的自行车后,任由他带我在小巷里穿梭;在山路上散步……满城都是我们的欢笑。我也早把爸爸的责怪,红姨的恶骂通通丢在风中了。 可现在呢?我的心一下又忽的沉到了冰底,脸色也变了:“我先走了。” “若梦,你等等我啊,我好不容易见到你,还有好多的话没跟你说呢!” 我不理他,不顾走的急,脚被高跟鞋扭了一下,好痛啊。但我还是强忍着疼痛飞快的走了。 只听到如镜在后面急的大叫:“若梦,我在你家等你啊。” 家?我家?我早已没有家了。爸爸死后,早看我不顺眼的红姨,更视我如眼中钉。没完没了的羞辱和毒骂,让我的心更向往叶枫给我描绘的未来了。忍无可忍的我,毅然放弃了一切去追逐我的幸福了。可……可……我是欲哭无泪,到头来,我得到的却是遍体鳞伤。心都碎成碎末了。 如镜要对我说什么呢?我的心全都是冰,谁会有本事将它融化呢?再说,我也不想它融化,没人能体会我这几年是怎么走过来的。 我两手空空、一无所有的带着一颗破碎的心,从一个城市飘到另一个城市;受尽了白眼,受尽了屈辱。可我都咬紧牙关忍着。我始终对自己说:“若梦,你一定要挺住。你不能输,更不能让那个负心薄情寡意的男人看不起,你一定要好好活着,要活出个人样来!” 我是活下来了。手腕上的伤痕,时刻提醒着我曾经所受的伤害。它让我在苦难面前时刻坚持着;我也是活出个人样了。从当初一文不名、受尽呵斥的小服务妹,熬到今天终于有了自己的公司。哪怕是和朋友合开的。 我也是人前风光无限了,可是,每当佳节到来,我就爱去看烟花。烟花在对岸燃放升起,灿烂美丽,我在这边仰头望天,看得痴迷,脸上却是冰凉一片。 人生在世,也不过是过往云烟,转眼易逝。我也如同那升起的烟花,再灿烂,再美丽,也是只有短暂的瞬间绚丽。滚滚红尘中,有谁会记得我曾来过? 老房区在城市的改变中还保留这它的沧桑。这使我感到很意外。当年我和叶枫骑着车到处乱窜的小巷,也让我百感交集。只是,当年阵阵清脆的欢笑声已远了,就好似那心,碎了,也就不可能再完整了。 我不想进去。就站在外面打量着这曾经熟悉的让我窒息的一切。物是人非,当年的温馨还历历在目,心却早已不是当初了。 “红姨。”我叫住了一个出门的妇女。她迟疑的看了看我;好久,试探着问道:“若梦?” “是,我回来看看若诗。”我不想跟这个女人多说什么,开门见山的表明了我的来意。我从心里憎恨这个女人。不是因为她每天在家里挑唆吵架,爸爸也不会突发心脏病去世。不是她逼得我在家里呆不下去,我也不会答应叶枫和他远离。不是她……够了!我想到的太多了,曾经逝去的记忆,此刻。竟全部舒醒了。 “她……她不在家。要不,你先进屋等等,我去找……” “不用了,我住在”怀梦宾馆“你叫她来找我吧!”说完,不待她回答,我便转身离去。跟她多讲一句话,我的心就会被往事扎痛一分。 “怀梦宾馆”这名字也不知是谁想的。怀梦,难道是怀念曾经的梦吗?好笑,每个人都口口声声的说想回到过去,可事过境迁都是回不去的啦。 我静静的站在凉台上,望着远处出神。手里的烟雾袅袅,弥漫着我的双眼。男人,在心情不好时总爱借酒浇愁!总以为每天醉的天昏地暗昏昏沉沉的过日子,就不会再被世间是非所打扰;却不知,醉过之后的心是更加的空落…… 我也曾醉过! 在成全叶枫所谓的理想,我选择远离的那个夜晚,我拼命的麻醉自己。想借酒精的麻醉来填补内心的伤痛。可酒醒过后不仅头痛欲裂,心里是更加的失落和空虚。以至整晚都失眠,吃多少安眠药都不管用。 生存路上的艰辛,也由不得我停下自己早已疲惫的双脚。 我的身边也总有男人献殷勤。每个的条件都不差。可我,总忘不了曾经的伤害。我就是一只受了伤的刺猬,我把自己包围在满身的尖刺中。我只是想保护自己啊。可我躲避一切送到眼前的玫瑰,拼命工作换来的成就只能得到尊重。爱情,我只能站在远处将你遥望。想爱又怕再受伤的我,只有满腹的辛酸…… 在异地他乡,每个孤寂的夜晚,面对着冷冰冰的电脑,大堆的文件,陪伴着我的,也就是一杯咖啡,缕缕香烟了。我透支着自己的体力和青春,换来今天的成就。心头,总是惦记着梦中的故乡。它永远都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慈爱……可是,故乡,也许,这将会是我最后一次看你了…… 医生告诉我:“不要再喝咖啡了!也别再抽太多的烟了!你的身体,已经透支的不行啦!也许……” 可我离不开它们;毕竟在那艰难的岁月里,陪伴在我身边,给我支持的,只有它们! 也许,也许没有也许了…… 第三十九篇 又是落红时 又是一年的秋天,连天的白云如无边的丝带,紧裹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无际的山脉如新娘的*,染红了一个秋天。山上的那棵枫树,是否依然还挂着隔年的红叶,这如火的落叶是否还留有那一年秋天的余温? 不经意的,一片规则的枫叶轻轻刷过我的眉梢,那飘舞的红色,又把她的容貌清晰地带到了我的面前。 那年,我上大二。家庭并不富裕的我,成为吾舍中唯一坚守单身阵地的“异类”。我也明白,“金钱”与“滥情”在某种意义上是等价的。唯一的区别是人民币用“元”来衡量而女朋友用“个”来计算。如果可以忽略单位的不同,难免我会用“爱情”来当作“社会价值”的尺度。换句话说,腰包越鼓,女朋友就会越多,爱情就会越贬值。因此,对于每个月仅奢望能吃上一顿红烧肉的我,对“爱情”是不敢有非分之想的。顶多也只是在电脑上玩玩“心跳”,体验一下虚拟的浪漫。也正是为了完成我每个月都能吃上一顿红烧肉的宿愿,我兼职做了一份家教。 我带的学生是一个要上高三的女孩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除了纤弱还是纤弱,有林黛玉的那种杨柳扶风。她瘦削的脸庞弧线会让我联想到一条开口向上的二次抛物线。她乳白的肤色,就像雨洗过后浮着淡云的天空。因瘦削而使得五官略显突出,但却紧凑和谐,看了让人舒服。大大的眼睛总爱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浮云,更有点林妹妹的楚楚动人。虽然讲课时不免耳鬓厮磨,但我发誓,我对她从未有过任何邪念,即使是我在给她讲一道超级无敌巨麻烦的空间几何题时,她偶尔飘舞的长发扫过我的面颊,发丝的清香裹着女性独有的体香一起诱惑我的鼻子时,我也只是稍微有一瞬间的心跳加速,绝对没有一个忠诚的器官背叛我清醒的脑细胞做出任何一点越轨之事。其实在虚拟中,我一直对藤琦诗织忠心耿耿,至死不渝。在我的心中,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合格的老师,不仅为人师表,而且呕心沥血教书育人。 她的名字叫叶红飞,每次我到她的家,她都像一只顽皮的蝴蝶一般轻飘飘地把我迎进门(也许是因为她过于单薄的身体,所以总给我一种飘的感觉),然后就用她轻轻柔柔的嗓音问这问那,缠着要我告诉她我在学校碰到的每一件事。连她那高兴起来而忘己的笑声,都是轻轻柔柔的,飘入耳中,有种耳膜被*的*。 每次她笑够了,我才开始给她上课。她很聪明,再配*白皙的肌肤,我总会用“冰雪聪明”来形容她。有次她听了,用她水晶般的眼睛看着我,然后“呵呵”一笑,说道:“你也很聪明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煤炭聪明’”。我听后,几欲吐血,瘁倒在地。 除了听课,难得有她安静的时候。上课时她一向很认真,认真得让我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只是我这个老师不太合格。有时与其说是教课,不如说是切磋。她的悟性远远超过了我。就像我只教她质量守恒,而她却教会了我宇宙的不变性;我教她炸药的主要成分,而她居然教会了我原子弹的制造原理。 由此看来,我不仅每月吃不到红烧肉,还要每个月再倒吐一块。幸亏她妈妈通情达理,她也没有吃红烧肉的嗜好,因此她总会潇洒地挥挥手,大大咧咧地说道:“全当救济灾民。”然后又看着我痴痴地笑,却不管我是满头雾水,一脸迷茫。 转眼间,过去了两个月,秋天来了。落叶如仙女的裙摆,纷纷扬扬地装饰着这一片天地。此时的我,正沉浸在虚拟的“恋爱”中,与藤琦诗织的关系如不可遏止的火山喷发,节节升温。从未体验过浪漫的我,居然在“心跳”中爱得死去活来,无法自拔。 这一天,我又来到了她的家中,令我意外的是,她没有喋喋不休地询问,反而出奇地平静,只是傻傻地望着窗外的落叶发呆。难道蝴蝶也懂得落叶无情吗?她听课的情绪很不好,甚至另我怀疑她是否在听课。我也是无心恋讲,只想着赶快收工,去会我心爱的诗织。亏的我一代名师,居然如此心不在焉,至今想起,汗颜不止,追悔莫及。 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刻,我匆匆忙忙地收拾书本,突然她说道:“老师,可以陪我聊一会儿吗?” 她纯净的眼神充满着期待,我哪里还有拒绝的勇气。虽然还有虚拟的浪漫在等我,但她的语气却冲垮了我最后一丝的坚定。我又放下了已收拾好的书本,收回了就要迈出的脚步。 老师,你见过枫叶吗? 她再次望着飞舞的落叶,被微风轻轻吹起的刘海和发角更似蝴蝶的翅膀在风中轻轻扇动。 说起枫叶,北京的十月自然是德高望重。只可惜都地处偏僻。没有一身好体力的人是没有眼福的。幸好学校领导体贴民情,明白当今学生的思念胜过滔滔江水的连绵不断,加上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几年前大兴土木,种树棵,不仅为学校捧回了个“绿化标兵”的光荣称号,更成就了学校鸳鸯的一桩桩好事。学校人气也立马飙升,即使熊熊股市也望尘莫及。 当然,我们学校就有好多。怎么,你没见过吗?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生怕自己的不小心破坏了蝴蝶的专注。 嗯,我从小在南方长大,今年初才来到北京。早听说北京的枫叶很漂亮,可惜我只在电视里看过。她扭过了脸看着我。 哇,那你亏大了,现在的枫叶都火红火红的,采落叶的人比落叶还多! 为什么采落叶呢? 送人。送亲人,送朋友,有的还做定情信物,就靠它们私订终身了。 呵呵,好浪漫哦。 几片叶子就叫做浪漫?那砍几棵树枝岂不是要天长地久了?再挖一棵树根那就更加浪漫的一塌糊涂了。怪不的中国的绿化这么难搞,原来都来当媒婆了。 呵呵呵呵,太偏颇了吧!叶子和树根怎么会一样呢?就像金戒指是用来结婚的,而金子是用来衡量财产的。谁也不会结婚的时候送一斤金子吧。 那就好了,有人若送我,让我嫁了我都愿意。 你啊?就怕没人要啊! 她向我努了努嘴,两片*却不知何时飞*的双颊。 又是一阵清风扶过,发香淡淡的,醉醉的,酽酽的。 可惜了,有时间我带你到我们学校去,让你一饱眼福。 好哇好哇,我也要去采枫叶送人。 哦?谁这么有福气能劳你大架去采叶? 我,我,我送我妈总行吧。 她水晶般的眼睛盯着我,就像要把我看穿了似的。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这眼光是如此的熟悉,正是藤琦诗织那柔情似水而略带羞涩的大眼睛。而我的心也真如“心跳”般的此起彼伏。 这个时候的枫叶是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候了,红红的如朝霞的温暖。特别是清晨,还能闻到树叶的清香。 那一定很美丽了。 是啊!巨漂亮,整个校园都被染红了。特别是校园中间最大的那棵,落叶特别厚,别说是采,就是用车皮装也装不完。现在踩在上面都‘沙沙’作响。 真的吗? 她的睫毛扑闪扑闪着。就像她不是用她的耳朵在听而是她的睫毛。她的双脚也起劲地配合着睫毛的晃动而轮换着踏着地板。 可惜这里只有‘咚咚’的声音。 我们俩都笑了。 我将来一定要考你们大学! 她摆出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就好像靠大学是她生命的全部,容不得一点妥协。 好啊,你来后就是我的学妹。有什么事我一定罩你。 其实我连自己每个月的红烧肉都罩不住,怎么罩她呢?显然她也看得出我的“豪言壮语”,“扑哧”笑了。 老师,带我去你们学校看枫叶好吗?我要拣好多好多。 当然可以了,什么时候去说一声,我一定舍命陪淑女。 那就后天吧,星期天。 后天就后天,我来接你。 …… 星期天的天气像是专门配合我的心情,秋高气爽,只有阵阵微风不时拨弄着不小心跌落的枫叶。一片红色就这样在天与地之间掠过一条美丽的轨迹,缓缓地舞向大地。我和她并肩走在被枫叶染红的校园小路上,听她轻轻数着凋落的一片片火红。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这棵最大的枫树下,枫叶零零散散地在枝头摇曳着,满地堆积的红叶在我们脚下延伸,延伸…… 我们做在枫树下的石凳上, 老师,你知道我为什么叫红飞吗? 我想起了她的名字,叶红飞,红飞。难道与这漫天的红叶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就是在这个红叶纷飞的时候出生的。 我笑了,原来还有这等规矩, 那下雪天生的岂不叫‘白落’,刮沙尘暴时候生的不要叫做‘黑刮’了? 我嘿嘿地笑了,她也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真正的枫叶。 她喃喃地说着。 啊,那我岂不是达成了你毕生的宿愿了? 嘿嘿……“她学着我憨笑的样子,”也算吧。 沉默,还是沉默……只有风的声音…… 老师,你知道枫叶是怎么落的吗? 她突然问我。 这谁不知道,秋天到了,叶子不落还攒着过年啊? 不对不对,枫叶是听到声音落的。 她认真地说着,就好像她是枫叶的使者。 哦?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不信,你看好了。 她虔诚的举起双手,在胸前两手轻轻合拍。 啪清脆的掌声伴着风声环绕着这红红的枫树。 似乎在等待一项伟大的使命,甚至连彼此的呼吸,都被淹没在这微微柔柔的风中。 几片枫叶轻轻地打着旋,刷过我的眉,从我们眼前晃晃悠悠飘落下来。 你看你看,这下信了吧。 她高兴地跳了起来,就像一只久违了的蝴蝶。 really!我也试试。 啪啪啪…… 片片枫叶如听话的孩子,乘着这软软的微风,荡漾着,荡漾着…… 我举起了相机,在绚烂的朝霞中,在满天的红色里,在这荡漾着枫叶的氛围中,我拍下了她的影子。 又是一天,我再次来到了她的家中。这是我工期中的最后一堂课。我带来了她的照片。照片中的她穿着淡红色的连衣裙,如瀑布般的长发安静的披在她的肩后,粉红色的小挎包,机灵的贯穿于她诱人的玲珑上半身曲线。枫叶,在她的周围如蝴蝶般的翩翩起舞,伴着她的红,犹如人间仙境,红色天堂。 可是,却怎么不见了蝴蝶,只有她的妈妈,给了我双倍的工酬。蝴蝶呢?红飞呢? 我懒洋洋地回到了宿舍,无意中碰到了口袋里的存折,突然感到一阵莫大的空虚和无助! 我不再是老师了。我不断地告诫自己,我和她不再有关系了。我不断地麻痹自己。 我打开了电脑,企图利用诗织转移这份思念。我一心一意寻求着虚拟的幸福,幻想柏拉图式的爱情盖过这无边的空虚。 游戏终于要到尽头了:在毕业的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收到了一封信“校园中的榕树下见”。我——心跳中的男主角——甚至来不及细想,就冲到了那茂盛的榕树下。 传说在毕业的一天,有女孩子在榕树下向男孩子表示爱恋,两个人就会永远在一起,永不分开。 缓缓地,从榕树背后,走出了个熟悉的身影。是她,藤琦诗织,穿着一件明媚的红色上衣,天真无邪的眼神就像经过了山泉的清洗过似的。她向我表白了她心中的爱意。望着她水澈冰清的眼睛,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意侵袭我的全身。平生头一次,我体会到这份爱的感觉。虽然是虚拟的,但也感动的使我潸然泪下,心潮澎湃。 这个美丽的传说,将永远永远流传下去…… 游戏结束了,藤琦诗织消失了,空荡荡的电脑上只剩下了我美好的回忆。我敲了敲自己的头,原来,游戏毕竟是游戏,现实终归是现实。我不再是游戏中的男主角,我又变回了一个孤独的穷小伙。 游戏可以有尽头,但现实的路还要我自己走。虚拟的浪漫固然美丽的让人陶醉,但我更渴望现实的爱情。 诗织,榕树,校园,枫树,红飞! 红飞,原来在现实中,我也一直有着自己的诗织。此刻的诗织,红飞;红飞,诗织,两个人的影像渐渐合在了一起。原来,我一直在玩现实中的“心跳”,而女主角,就是我的红飞。我的思考已经跟不上我双腿的速度,我箭一般地就来到了红飞的家。 叶妈妈终于耐不住我的乞求,告诉了我真相: 原来红飞在一年前就检查得了癌症,生命时刻都有危险。红飞也早已经知道这些。可是红飞毅然坚持在家自学。因为她要实现自己的目标,考上理想的大学。此外,红飞还有个心愿,就是能看到真正的枫叶…… 谢谢你帮她完成了这个心愿,我也相信她会考上大学的…… 叶妈妈早已是泣不成声,而我的眼泪,也如将要决堤的潮水,波涛汹涌。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现在红飞已经离开北京,在外地治疗,如果有机会,我相信你们还会相见的,她让我告诉你,谢谢你带她看枫叶,谢谢你为她所做的一切。 风呜呜地吹着,我呆立在肆虐的风中,任我的发,我的心痛在这风吼中颤栗…… …… 又是一年的秋天,我独自一人来到了校园的枫树下,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淡,枫叶还是那么红,风也还是那么柔。我静静地坐在枫树下的石凳上,任我的思绪穿越时空,捕捉红飞的影子。 枫叶是听声音落的…… 不信你看…… 我茫然地望着依然如火的枫叶。 我轻轻地举起了手。双手虔诚地在胸前合拍。 啪, 风声,轻轻地,柔柔地…… 啪啪啪, 思念浓浓地,重重地…… 枫叶呢?怎么没有红叶落下? 我收拾了自己凌乱的思绪,才发现: 原来落下的,不只是枫叶,还有我的泪水…… 后记:如今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红飞了,她的家也早已经搬离了这座城市。在每年熟悉的秋季里,总会有一个男生来到一棵枫树下,听红叶的声音……而枫叶寻声而落的这个美妙的传说,也将永远永远流传下去…… 第四十篇 下辈子,不要放开我的手 不知道有没有分身之说,也不知道分身会不会就是人的灵魂。他说:如果人真的有分身就好了,就算我们本身不能在一起,那分身还可以在一起。我听得出他说这话时候的绝望。我却很想告诉他,如果真的有分身,那我们的分身本来就是在一起,一直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前记 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便是一辈子,即使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忘记。 而某些人,某些事,仍然会在我的心里,不愿意想起,也不愿意忘记。想起了,是对现在给我幸福的人的背叛。所以想忘记,却又怕是对曾经给我快乐的人的遗忘。一直就这样,不敢去拨动那根系着我回忆的那根弦。怕轻轻一动便会失去我现在的幸福。 如果没有他凌晨3点多的那个电话,我现在仍然不会愿意去想起。 他情绪意外的不好,虽然一直压抑着,但我依然能感觉得到,毕竟他是我最熟息不过的人了。“真的要结婚了?”他把声音压得很低“恩,真要结了”当我这样回答的时候,比我预想的更难受。但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我还能够说什么。“为什么就要结婚了呢?干嘛不让我先结婚呢?为什么就要结婚了呢?”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更低了,沙哑了,哽咽了。 我的心微微一颤,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我们真的是错过了,这一辈子就这样错过了”我能感受到他在电话那头的无奈与无助。那时候,只能说我们太年轻,不懂得去保护拥有的爱情。也没有感受到相处变成习惯后两个人分手后意味着什么。那时候,各自放手,却很洒脱。做不成情人便是朋友。分手后,都寻找着各自的幸福,从来没去想过,也许放弃的却是最好的。也没有想过,当初两个人再迁就一下,宽容一点,在坚持的熬过去,便是幸福了。都没有想过,就轻易的放手了。 虽然分手了,却同样联络。我想找个人哭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还会是他。他郁闷了,烦心了,想找人诉说的时候,想到的还会是我。可是我们就是没有想到再为幸福去争取。妈妈说,都分手那么久了,也那么大了,该找个人结婚了。结婚吧,找个爱我多一点的人就可以了,自己不必那么辛苦。对爱情,居然有点恐惧了。 现在,应该很满足了,有一个很爱我的人,爸爸妈妈也很喜欢。看他们为我担心半辈子了,有点不忍,结婚吧。把婚期定在春节之后,春暖花开的时候,可以穿漂亮衣服的时候。毕竟是结婚。除了这些,还有什么追求? 而偏偏在这个时候,接到他电话的时候,听到他声音的时候,终于感觉到了我们是错过了。想着以后,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了。距离就这样一下变得遥远得可怕。可怕得让我心惊胆战。我居然还没有习惯没有他的日子。哪怕是从电话里听听声音也好,而以后,想找人闹闹的时候还能肆无忌惮的给他打电话么?这就是距离,越来越大的距离。 不知道有没有分身之说,也不知道分身会不会就是人的灵魂。他说:如果人真的有分身就好了,就算我们本身不能在一起,那分身还可以在一起。我听得出他说这话时候的绝望。我却很想告诉他,如果真的有分身,那我们的分身本来就是在一起,一直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但我始终没说,怕我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们会忍不住一起哭泣。怕我会马上抛弃我现有的一切,辜负那些我爱我的人。两个人,走错了一段路,哪怕用一辈子来后悔都已经没有意义了,谁又能毫无遗憾的说,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某些人,某些事。我只能用我这一辈子的时间来给予。错过的人,错过的事。只能是回忆。想起来心会疼的回忆。那张永远清晰的面孔。那个最想用一辈子来相守的人。 后记——或许很多年以后,我们还不曾忘记过对方。不曾忘记那段只能相望而不能相守的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或许很多年以后,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幸福,却只能遗憾不能相守着给对方幸福。 对于我们的这一辈子,已经注定遗憾了。没有了退路,无从选择。 下辈子,请你为我点一盏灯,让我能找到属于你的方向。 下辈子,请你抓紧我的手,不要轻易的放弃下辈子,请你一定要记得我,我们一定要再一起,不要让今生的遗憾轮回。 第四十一篇 埋葬爱情 临行的告别,只留给了空空的屋子。屋子经过整理,窗明几净,这个陌生的家,在即将关门的一刹,突然留给了我渴望——最后的渴望。它曾象暂住的旅社,留给我短暂的歇息。今生,我躯体的家,精神的家,在哪里,我不知道。也许,在今生的漂泊里,我走上的是一条将去将远的路。寻寻觅觅,就是在这寻觅里,我丢弃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 我也没有收获到我想要的东西,那就是爱情。它死了,另一种活着,好象正在埋葬着爱情。 我走了。我不知道,归来的时候,周围的一切,又会发生怎样的改变,再回来,是否有我容身的地方。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如果回来,我将不再孤独。 出租车上的音乐,在夜幕中,那么无奈,冷风让我发抖,征途让我觉得莫测。我的泪在挣扎。 凌晨三点,登上烟台码头,霓虹陈旧,没有夺目的高楼。 雪,在地上,已被踩得很实在,身体在瑟瑟发抖。在冰天雪地里,只有拉面馆,散发着热气。走进拉面馆,人异常多,也许人们都是在这里寻找些许温暖。 与他妻子的交谈,回荡在耳边,他对两个女人,同时说了相同的话:我会让你看到这一切,我会让你听到这一切——就是这么一句话,既给了女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又可以逃脱一切遣责。这就是峰。 峰告诉他妻,我在用怀孕,跟他换取金钱条件。我想不明白峰,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而我怀孕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也是不争的事实。他害怕承担责任,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难道他的妻子可以解决我跟他的问题,或者说他的妻可以代表他作出决定,那么我呢? 天空有些混浊,心中的那些茫然,象是老城区建筑上空,飘浮的那层腐旧的陈灰。 一夜未睡,肚子里的婴孩,好象动得更频了。摸摸肚子,嘴角有一丝苦笑。 走在异乡的路上,我没有想家,没有想大连的家。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习惯,把母亲的家,称为家。没有亲人的温暖,再舒适,也不过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 峰,不会来电话的。他是希望我从这个世界消失的。看看电话,静静的,屏幕上,动也不动。心里很酸楚。多少个*夜夜,电话里传来他温柔的话语。 他怎么样了?他是否会担心我的处境,担心孩子?我摇摇头。 摸摸隆起的肚子,我再一次坚定认真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公交车行驶在青岛蜿蜒的街道上,我努力使自己忘记这是在大年三十,努力忘记大年三十的特殊含义。 车上总是有三两个乘客变换着,他们从不同的,到达他们的不同的终点。只有我坐在靠窗的位子上,一动没动,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眼前的景物。徜徉在异乡,感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大连的街上。 走在居家的街上,竟然又象异乡一样的陌生。一种身外之物的遥远。 突然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陌生当中,从来不曾真正拥有过自己的家,在这世上,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 有几次,我拿起手机,很快拨出了峰的号码。那个号码在我的心里竟然如此清晰。我想对峰说。我真的从没想过要用生下孩子来要挟你。你我不都是相信彼此爱情的纯真吗?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为什么,你害怕承担责任?为什么你迫于压力,而不择手段地伤害你口口声声说爱的女人,伤害一个奔你而来的无辜的生命。为什么?我陡然放下了电话。我发过誓,不再给他任何消息。我的脚步既坚定,又迟疑。 为什么在一个重要的节日,走上一条陌生的去路?我是在逃避,害怕峰可能对自己对孩子的伤害吗?我是在下抉择孩子的去留的决心吗?我在做着今后生活的打算吗?或者都有了,但是我仍是不敢去认真地面对从前,更不敢认真地面对未来。我无力地走着,用疲惫麻醉自己,努力不让自己停下来。生怕,自己的一回头,思想便濒临于崩溃的边缘。 那天我悄悄找了医生,我要最后一次看一看腹中的胎儿。 有人说孕妇是女人一生中最美好幸福的时刻,每当看到别人此时的幸福,心中却会被莫名的刺痛。在别人面前,却要努力地装出幸福的样子。医生看着我装出来的幸福表情,细心地为我做着检查,不断告诉我关于孩子的好消息,是个男孩。 当医生把电脑屏幕转向我,我惊奇地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空间,一个婴孩,在细心地舔拭着他的手,他的眼睛闭着,安祥又幸福。除了摸不到他的肌肤,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可爱的生命。 我的眼泪“唰”地掉下来,只要我狠狠心,我就可以剥夺他活着的权力,他可以立即没有生命地从我的身体中娩出——我闭上双眼,好久好久。 大年初一,我决定去崂山看一看,因为那里有一座太清宫,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道观。我特别特别期望有一张纸飘落在我面前,上面写着向左或是向右,留下还是放弃,我希望得到天的旨意。那样,我便不用想起来就心脏疼痛。 走近崂山,我仿佛看到了一座座被移植在山峰上的海洋,海潮退去,只留下被潮水风化的巨石,*在山峰之上。眼前的一切让我震撼。 我走近岩石,*着圆滑的石头表面,我惊奇的发现:在光滑的岩石表面,竟长满了一种爬蔓植物。说是藤蔓,却没有叶子,只是几根细瘦枯干的蔓茎,努力地抓住岩石,象是枯干了的关节的手。谁说,光滑的地方以难于生长生命,生命在每一个角落,越是在恶劣的环境里,越会显示出生命之顽强。 风轻轻吹过,太清宫的竹林轻轻荡漾。轻灵。飘逸。这好象是从前的我。出门几日来,我头一次笑笑,虽然这笑有些苦涩。 下午一点半登上去往南京的列车。本以为几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南京,没想到,是慢车,整整一个下午和一个夜晚。毫无睡意,望着疾速后退的景致,想着从前。 在海边,我们象往常一样,没有打开车灯,就这样静静地打量着黑夜,看着月亮慢慢地升上天空。 “月光如洗。”我们同时说出来。我们相互对视,良久,笑起来。我们常常默契地在同一时间说出相同的话,默契地连心境都出奇的相同。 他抬起手。在黑暗中,他的手碰触到我的手。我的心一颤。他没有动,我也没有动。良久,两只手紧紧地交握在一起,仿佛沁出了点点湿润。 我望着天空,眼睛有点点星光。他向我靠近,听到他的呼吸,他的心跳,他身上好闻的香烟味道,在空气中轻轻弥散。 他的手轻轻环住我的身体。我只有,只有伏在他的肩头,哭泣。 他端视着我的眼睛,我看到他的眼里有水在流淌。他俯身向我的唇靠近,我迎上去—— 吻,很柔,很轻,仿佛怕揉碎了彼此。许久,许久。 夜深了。眼泪铺满脸颊。我闭上双眼,直到,再也看不见外面。只有自己孤孤单单的影子,映在车窗上。 在南京我没有找到便宜又干净的旅馆,索性坐车到了南京大桥。 这让我忆起了小时候,陈旧的家,纸糊的墙上,挂着一个玻璃镜框,上面就是南京长江大桥的背景。我不由得想象着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的壮阔,想象滔滔江水灰飞烟灭。我的心一时被什么点燃。 当我伫着大桥的栏杆,我看到的却是江水静静地流淌,一条条矮矮的大船,从我的脚下缓缓驶过。平静得,就象是风将船轻轻吹动。 江水大概只会漫过我的脚踝。我想。我看到那河床上黑黑的土,我突然觉得自己正在慢慢下陷。 伏在大桥的护栏上,我感到,我同大桥一起震颤。随着汽车的行驶,随着火车的行驶,随着轮船的行驶,我感到大桥随时要坍塌,或者大桥依旧存在,而我正在悄悄融化飘零—— 那天晚上,是弟弟把我背回家中,母亲叹着气,没有再走进我的房间。 我喝了很多很多的酒。白酒。 灯是开着的,强烈的光,在深夜里犹为刺眼。可是我丝毫觉察不出。我的眼睛仿佛是两眼泉水,不停地,汨汨地,流着泪水,直到它再也看不清——从一开始,我就感到了一种不安,冥冥中,不可抗拒地压住我的心脏。 我无力地躺着,仿佛失去了知觉。随后我醒了,我的心醒了。 峰,来过,他吻了吻我的唇。他说:他好难过,他看着我难过,心里更难过。 说完这些话,他走了。 我挣扎着坐起,拉开抽屉,里面有一瓶安定片。那是几日前准备的。我打开安定,随便倒在手心上,几粒药片滚到墙角。我的嘴角甚至浮起了一丝微笑。 灯光亮起来,我再次回到了他的怀抱。 车快速地开在蜿蜒的山道上,拐弯处,刹车竟发出响亮的磨擦声。峰,紧紧把住*作台,好让自己不至于倒向一侧。前面上坡处,车扭了一扭,缓缓地停下来。 谁也不说话。 几分钟后,我一下子扑进峰的怀里。“告诉我,告诉我,我们有没有可能——” 峰紧紧地抱住我。“能,一定能。” 我们相拥着,我们都哭了。 从未有过的温暖落在我的身体里。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与满足。我沉沉的睡去。 朦胧中我睁开双眼。灯光依旧温暖,峰走过来。我伸出手,立即感到他的温暖和力量。我说:我爱你。 我又沉沉睡去。 再醒来时,我看到四壁雪白的病房,看到挂在我手臂上的点滴瓶,连接在我手指上的监护仪,我看到的是母亲的背影。她背着身,坐在凳子上,一头花白的头发,象是冬天里枯槁了的草。我动了动身体,感到很沉重。 母亲没说话,她的眼里布满了血丝,眼眶红红的。 突然觉得自己亏欠了亲人太多太多,也让自己背负了太多太多,我的心里,已没有什么滋味可言了,胃象是个无底的洞。 我想,我是要放手了。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可是,身体象没有了骨头。 默默地告诉自己慢慢地走,慢慢地等待那一个月,等待新生命啼哭着来到人间。想到孩子的出生,到今天才真正感到莫测的痛苦。 在南京的钟山上。第一片叶子从哪里开始摇撼,第一缕风从哪里吹过来?一排巨浪至北向南从空中滑过来,愈来愈近,有一丝凉意提前抵达。 接着整个森林荡动起来,我的耳鼓,乃至我的全身都荡动起来。我只好闭上双眼。 就是我闭上双眼的一刹,那松涛的“沙沙”声连接成一一片,将我的思想席卷地空中,迟迟抛却不下来—— 离开家的那日凌晨,就是这风摇响山林。 我咬紧了*。就是那个凌晨,我扔下了我的家,只怀里揣着一个婴儿,一个只有三个月的胎儿,踏上了不归路。月亮很圆,风吹过山林,偶而有一只鸟的叫声划破夜晚。 那天籁独特的声音,又仿佛是一种预兆,在今后的每一天,每一个夜里,将我残余的思想和情绪惊醒。这陌生而熟悉的声音,常常在夜晚,轻轻唤起我内心的渴望。家更加遥远,呼唤的声音更加声嘶力竭。 我的泪水再也无法抑止,号啕大哭起来。“帮帮我,我快撑不下去了——” 在镇江,那个白蛇水漫金山的地方,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被世人传唱着,无人不为他们感动,无人不为他们垂泪。 金山寺的香火很旺,好多人在那里进香,但是我相信,每个人都是为了白娘子,为了那段感动着每一个人的悲剧,都希望法海放过那条善良的白蛇,放过那对在世俗中苦苦相爱的男女。 我双手合十,心在悄悄落泪。 峰,个子不高,一点也不漂亮,黑黑的。*上一排细密,硬硬的人字胡须。 那晚他没有回家,给他洗了头发,拿出剪刀,我想最后一次为他剪短他的胡须。 他微闭着眼睛,面向我坐着,手轻轻地扶着我的腰。我小心地张开剪刀,细密的胡须,落在我的裙裾上。我的眼泪,悄悄地流着。直到滚烫的泪落到他的脸上。他紧紧地拥紧我。 “断了吧。”我忍着哽咽。“我知道你爱我,但是我们的爱情却看不到未来。” “再给我一点时间吧,我会的,我会离婚的。” “不,我不想再赌了,我已经输掉了爱情,可我,可我再不能赌掉生命了。” “没有你,没有你,我做不到。”他扳过我的脸。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淌下来。“我爱你,我对她说,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她只是要分家产,可是,我没有足够的现金。这么多年我的努力,我不能白白放掉,再给我点时间,我会让你看到这一切——” 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消瘦,皮肤更黑了。我颤抖着,为他拭着脸上的泪水。我的心一下子疼起来。 他扳过我的肩,硬硬的胡须,扎到我的*。他的吻,是那样热,仿佛一下子把我融化—— 他喃喃地。“别离开我,别离开我,好吗?” 隔江相望,烟花二月的扬州。 看着眼前浩渺的江水,细细的浪,拍打着江中的渡船。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帎眠。只是,那个与我共修百年之好的人,那个说过爱我一辈子的人,却在大难之时将我推开风雨中飘摇的船,任由我声声呼喊。只有混浊的江水,载着好多愁。这黑白景致错落的古城,却是思念的最深处。 原谅我这可怜的爱情,原谅我对爱情的不知所措吧! 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吻着,情感荡漾着。在软软的床上,交抱着,不肯松开。每一次,峰,让我感受着强有力的震颤,让我在这愉悦里,耗尽最后一声*。 这就是我所要的爱情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这就是我倾尽的所有,而追求的命运吗?这就是要顶着巨大压力,背负道德败坏名字的,来换取的一个字吗? 那么请原谅,我这可怜的爱情吧,原谅我这爱情的无可奈何吧。 傍晚,常州下了小雨。雨细细密密的,潮湿而阴冷。小旅馆的床,也仿佛溅了雨水,霉味,潮气弥漫在空气中。看看自己,仿佛是一个肮脏得可以抛弃的人,只好合衣躺在床上。 也是那个飘着小雨的夜晚,敲门声响起来。我知道,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的,门外站着峰,还有他的妻,兰。 他们坐在我的床上,我选择坐在他们的对面。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就象一出戏。屋子里到处是我与峰用过的东西,烟缸里有他丢掉的烟蒂—— “咱们结束吧。”峰打破宁静。我设计过所有可以用的开场白,唯一不是这样的。但是,这句话,依然从峰的嘴里说出来。 “别忘了,是你先闯进我的生活的。”我一时语无伦次。 “说别的没有用了,我不能放弃我的家庭,不能放弃我的女儿。”峰低着头,他从进来,还没有看我一眼。 “可是,你说过要给我一切的。”我哭喊着。“你说,你们没有感情,你们早晚都会离的。不是吗?”我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请你别忘了,我们是夫妻。”这回是兰在说。“是生活在一起十年的夫妻,你才认识他几天,男人不都是用那些话哄哄女人的吗?”兰推开了我撕扯着的手。 我没有看兰。只是一味地踱到峰的面前。 “告诉我,你有没有爱过我,告诉我,你有没有真的爱我?”泪象打开了闸门的洪水。“你不是说,你不是说,你们没有感情——” “这么多年了,能,能一点感情没有吗?”峰,有些颤抖着说,这一次,他终于抬起眼帘。在这之前,他那么坚决而又痛苦地说,他一定得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女人。 我摇着头,仿佛没有听见那句话。“不,不,我不能没有你,我不能没有你。”我扑到他的怀里。峰使劲推开我。我只好用手抱住他的腰,他挣扎着,我再次叉住双手,抱紧,我感觉手象是要被挣断。 这一次是兰,扯着我衣服,我拼命推开她。 “啪”的一声,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是兰的手重重地落在我的脸上。 半天,我伫在原地。 峰抱住了兰。“别伤害她,都是我的错。” 转过身,我看到墙角的凳子,我缓缓地拿起凳子,向兰抡去。 凳子,落在峰的肩上,折断到地上—— 我看到,峰,双膝跪地—— 难得在这南国的水城无锡看到和煦的阳光,心情似乎也有些开朗。漫步在太湖边上,仿佛看到了像海那样的海岸线。想捧一捧湖水尝一尝,我知道,它是淡的,它不是家乡的海。 第四十二篇 来生,为你变成另一只蝴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度过的,毕业后,两个人一起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打造梦想。他们分别在两家公司找到了工作,开始满怀激情地拼搏起来。 可是,她突然患了病,身体迅速虚弱起来,慢慢的,她开始出现昏厥。疾病来得太突然,因为两个人都刚刚参加工作,都还没有积蓄,而双方的家庭供养两个人读大学已经耗尽了所有。她病得更严重了,能借的都借了。她的病终于有了结果:先天性心脏病。 这种病唯一的治愈方法就是换心。换心,供体极其难找不说,费用就需要30万元。活着的渴望和面对的天文数字使她跌落到了冰窟。 十几天后,在他的建议下,她母亲从家乡赶来照顾她,母亲到了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没有和她说再见,只是留下了一封童话般的信:那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仙说,只要我肯变成三年的蝴蝶,我会时刻飞绕在你的身旁。看着信,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不相信他会因为她的病无法治愈而逃开。她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她,他已经辞职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打电话到他家,他的父母居然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知道了,他是在刻意回避自己,是想离开她啊。 在他不辞而别后的第28天,她突然接到一个匿名者30万元的捐款。因为这个匿名者的举动,她被媒体关注起来。很快,供体找到了,手术非常成功。但每当想起他,她的心仍然常常会痛。她知道,那是另一种病,需要时间来治愈。她很快让自己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她想,埋葬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另一段爱情。 一年后的夏天,她披上了婚纱。婚礼仪式后,她和新郎被亲友们簇拥着去公园录像。在一处花坛前,她幸福地偎在新郎的胸前,脸上的笑容灿烂夺目。突然,一只黑色的大蝴蝶从她的耳边飞过,她的心忽地痛了一下。 一些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她想起了他。他答应过她要爱她一生的,无论发生什么变故;他答应过他,要亲手为她披上婚纱,无论富贵贫穷。可是现在,她有些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不该想念一个负心人,痛恨自己不该相念丈夫之外的男人。她开始专心地做起妻子。 三年后的一个夏天,她和丈夫领着两岁的女儿吃完肯德基出来,迎面而来的一个人让她僵住了,居然是他。他的头发白了许多,人也憔悴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她正不知所措,他笑了笑,先开口了:“这是你女儿吗?真可爱。”她只是机械地答应着。那天晚上,心中翻涌着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往事,眼泪,滑落于枕边。 又一个三年过去了,一天,她被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惊呆了。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7年前,本地的一个年轻人到南方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工作两个星期后,这个年轻人就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一位客户价值30万元的股票出售后自首。自首时,已经兑换成现金的30万元分文未剩,年轻人解释是赌博输掉了。三年前,年轻人提前出狱后,创办了一家自己的小公司。三年过去了,公司生意越做越火,他将自己当年盗用的30万元补还给了曾经打工的那家证券公司。 她看着,呆住了,她知道,他开着一家公司,她知道,当年那30万元的匿名捐款一定是他。眼泪漫出眼眶,她心中只剩下一句话:来生,我一定要为你变成另一只蝴蝶。 第四十三篇 吸血帝王:禁锢的爱 在这座黑暗的古堡里,一个充满人世间最罪恶的地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昏暗无光,厚重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阳光。 一张淡粉的床是这间屋子里唯一的亮色,在床上坐着一个女孩。她有一头银色的头发,如夜空般幽静的眼眸。她就那样一动不动坐在床上,那头漂亮的头发被一个邪魅而冷峻的男子轻柔的*着。 “我的孩子你已经长大了。”男子的眼睛里透着淡淡的红色。 那女孩只是软顺的任由他摆布,她是他养大的傀儡。在那个阴冷的夜晚是他捡到了被丢弃在路边的她。从此他就是她的神,她生活里的全部。这里的一切都透着诡异,这里没有丝毫的阳光。她敬重的神是血族的王,他有着完美的外表,强大的力量。 她知道爱上他等于把自己送进了地狱,但她愿意为他达成任何心愿。他要她做个无心的傀儡,她就听话的不再思考自己的存在。她的一切都可以是他的,连她身上的血液也是为他而流动。 女孩抬起手把那头银色的长发扶到一边,露出光洁的脖颈。 “乖孩子。”枢伏*两颗尖锐的牙齿露了出来:“你的血液总能让我体会到难言的*。”红色的血顺着那女孩的脖颈划下。 “也该是时候带你出去一下了。”枢看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女孩。没想到女孩子的变化会如此大,似乎在一霎间她已经长成了女人。 女孩疑惑的看着枢,出去?他愿意带她出去了吗?16年来她都是生活在这个阴暗的古堡里,原本已经自己会一辈子呆在这里,呆在这个只有他会进出的古堡里。 “愿意跟我每天待在一起吗?”枢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度。 “愿意。”不管是哪里,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她都会去。就算他一直一来都是在利用她,把她当玩偶看待,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他。是眼前这个男人把她从阴暗的街角带到了这里。 “好,明天你就到我的帝国为我工作吧。”枢淡淡的开口道。他知道她不会拒绝他的,她是他在街角捡了回来,如同捡起一只小猫一般。至于为什么会把她捡回来,他已经想不起来了。也许在这个古堡里呆久了,就算是最可怕的怪物也会觉得寂寞无趣吧。 “帝国?”这是对她来说一个陌生的地方。 “是的,那里会有很多你的同类,今后你的名字就叫优姬明白吗?”枢伸出手轻捏住那女孩的下巴。愚蠢的人类啊,永远都无法逃脱他的禁锢。 “优姬明白了。”女孩温顺的说道。她的温顺只为他一个人,也只有他一个人能看到。从被他带来这里开始,她就只为他而生,隐藏起原本的自己。努力的表演着他喜欢的角色。 “真听话。”枢轻抚着她的脸蛋问道:“有什么最想要的?” 她最想要的只有他,一直以来都是:“优姬如果说想要主人您,您会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优姬吗?”这里的所有当然也包括了你的爱,我的主人。 他一直以来都都住进了她的心里,她所有的改变只会他一个人。这样血族最强大的男人,这个血族的帝王。 “你想要我?”枢没有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来。如果是别的女人对他说这样的话,那么她的生命早就在她开口的时候就结束了。 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在听到优姬说想要的时候,感觉到一点点的喜悦。他是无情的帝王,他的体内流淌的都是最黑暗最冷酷的血液。爱对他来说是最可笑的东西,对么可爱的东西。他怎么可能会拥有它。 “是的,我的主人。”优姬迎上那双冰冷的眼眸。在那里你无法感觉到温暖,也不可能有任何情感出现在那双美丽的眼睛里。这不是她早就知道的吗?看到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心还是痛了一下。 “如果你真的要我,我就满足你。”付身开始亲吻优姬的双唇,温暖的就像对待自己心爱的宝贝那般小心翼翼。 优姬睁大了双眼,她不敢相信他竟然真的会吻她的唇,他是真的在吻她而不是在吸食她的血液。 “这不是你最想要的吗,放轻松不要那么紧张。”枢开始慢慢解开优姬的衣扣,也许她成为他的人后那种莫名的感觉就会消失了。 优姬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从今天起你再也无法逃离我,我亲爱的主人你将是我的俘虏。我会用我的全部来看你,你也会用的全部来看我对吗? 在两个身体结合为一体的时候,两个的心感觉到了一股暖流从心尖刮过。 爱以落下,永不消失的痕迹…… 第四十四篇 蝴蝶吟 莫言每个星期都会去买那种名不经传的美术杂志,因为他相信那个名为蝴蝶的人一定又在上面画了好看的蝴蝶,只是自己一直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画上两年的蝴蝶而不厌烦的,她的每只蝴蝶都与众不同,或飞翔,或安静,或欢快,或忧伤……莫言想蝴蝶也许本身就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的吧!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莫言走进教室看到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都不熟悉,干脆就挑了一张无人的空桌坐了下来,虽然显得孤寂,却也乐的自在。 莫言转头,轻呼了一声,实在是吃惊,在自己左侧竟然坐着一个如此不俗的女孩,莫言不是那种见着漂亮女孩就摸不着北的人,只是这个女孩……如果非要形容,说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点也不过分。女孩在离自己一米之处低着头全神贯注的用铅笔在雪白的纸张上勾勒着明亮的线条,仔细一看之下,陌言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雪白的纸张是两只尚未成形的蝴蝶,她就是杂志上那个叫蝴蝶的人,陌言一眼便能够认得出来。 陌言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了教室,只觉得这个世界就在一瞬间变的安静。 后来的几天里陌言也知道了“蝴蝶”其实也是有名字的-飘然,飘然文静清秀,却也是忧郁的,她默不作声的穿越在学校的各个角落,有时候陌言也会在远处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的背影,陌言也会猜测她会不会是带着故事而来的,而故事里也会有着最漂亮的蝴蝶。 三个月后已是深秋,枯黄的叶子也被秋风带到了另一方世界,一片金黄,一丝凉爽。在这个季节里,始料未及的飘然会邀请陌言一起去学校后山写生。 飘然的背影在陌言看来永远都是落寂的,她坐在树下静静地望着夕阳,神情哀伤,陌言坐在她身旁说:“把故事埋藏,只会让自己更加的不快乐,与其一个人去怀念,还不如说出来,让已经离你远去的他们也知道你现在已经可以做到真正的释怀了。” “陌言,不可否认,你真的很厉害,能看穿一切。” “我只是用心的去看你的世界。” 他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叫他哥哥,他很会照顾人,所以我事事都很依赖他。在我*高中那一年我不再叫他哥哥,而是肆无忌惮的直呼他的名字,因为他对我说他无法用哥哥的身份和我在一起,而我亦无法做他的妹妹,那一年他牵起我的手说会永远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我不相信天荒地老,但我相信他,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陪他直到真正的天荒地老。 上高二的时候,我的作品就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刊物上漫天飞舞,而我最喜欢也最擅长的就是蝴蝶,我们是读着梁祝的故事长大的,所以我们疯狂的痴迷于蝴蝶,不管是因为它的本身还是它的故事。 蝴蝶这个名字也是他为我起的,他说他希望若干年后蝴蝶这个名字能够响彻大江南北,听着他如醉如痴的幻想,我会觉得我是最幸福的,只因为有他。 我收到了何川的入围通知书,听到这个消息他比我更兴奋,告诉我要在剩下的时间里好好练习,要保持好心态……我开玩笑说去比赛的好像是他而不是我。 他说他要去上海一趟,会在我参加决赛的时候赶来,他走的时候还警告我说不要趁他不在的时候偷懒。一个月后他为我寄来了很多的蝴蝶照片以及相关资料而他却再也没回来,让他一去不复返的根源竟然是他冒险为我拍了一种罕见的绢蝶,他死在了那陡峭而又荒凉的石谷里。 我哭了二天二夜,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参加了决赛,我的绢蝶也拿到了决赛的奖杯,可这份喜悦他不能与我分享…… 说到这飘然的声音也早已变得沙哑,陌言从没想到飘然的故事会是这样的结局。他忽然之间竟然开始有点羡慕和嫉妒那个人。 陌言的梦里开始有了蝴蝶的闯入,陌言大胆的告诉了飘然,飘然的表情是一脸的惊慌她说:“不可以”,以后再见面的时候飘然把他当成了陌路人。 陌言按捺不住内心的伤痛,在一次大醉之后找到了她,陌言冲她吼:“梁祝的故事很感人,蝴蝶也很美,可是已经过去了,你就真的要守着他过一辈子,你不顾及你的感受,不顾及他的感受,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你真的很残忍。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不好吗?” “不好,陌言你喝多了,我会当你是一场酒后的胡言乱语。”飘然定定的看着他,然后转身离去。 “飘然,我是喝多了,但我清醒,这不是胡言乱语。”飘然停止了脚步,陌言看到她的背影微微颤抖,他知道她是需要安慰的,他想上去,飘然却逃离了,最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从此,陌言再也没见过飘然,她的同学说她搬去了另一个城市里,他虽没有去找她,但他知道那只蝴蝶却永远的留在了自己的心里。 第四十五篇 断梦残章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难缀。晓来雨过,迷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秋正良站在飞来亭中,叹道:“只剩高墙深院,要在墙倒之前将花木移置别人的花圃方好。唉!” 五年前,秋府还是此地数一数二的富贵之家,可秋夫人一离世,家业便坏了。秋正良并不会营运,亦不会持家,偌大一个家业三年便败光了。 昔日的千金秋如水在绣楼做女红。她已如此劳作一年有余了。只因家业凋零,长兄身染沉疴,请医抓药急需银两,为此甚至典当了娘亲的遗物。 “小姐——!老爷将书香、画影也卖了!”棋梦急奔上楼跪在地上哭道,“求小姐,不要卖掉棋梦。棋梦愿日夜劳作,只求能留下。” 秋如水的泪直往上涌,却硬是咽了下去,“棋梦,快起来!不会的,总要有人照顾兄长的啊!” “真的吗?”棋梦像抓救命草一样抓住了秋如水的手臂。 秋如水点头应着。 棋梦忽的起身,“我去看看公子了。”转身下了楼。 秋如水知他去了,轻叹一声,“琴音、棋梦、书香、画影,本就虚若浮尘,是如水错了。”泪已双双滑落。 天渐渐暗了,秋如水凭窗而坐,继续绣着那荷塘、明月的丝帕……青石板路上没有行人,只有河旁的垂杨拖着烟与她的绣楼对望着……曾几何时,那小路、垂杨、流水、小桥曾是她的玩耍之地,依稀中仍有秋千在摇晃……“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啊——!”一不小心她刺到了手指,手不禁一松,那绣着荷塘夜色的丝帕便坠落了窗外…… 邵夕平像往常一样从这条路上走过,他喜欢清幽,所以不走街市。他总是习惯边走边思量,所以不知走过多少次的青石板路,也从没注意过旁边的高墙、垂杨、流水、小桥……忽然觉得有什么落下来,他抬手一拂,一只未完工的丝帕落了地,他下意识的去看,荷塘、夜月、小荷……真是少见,带着几分凄清与愁苦……他不禁抬头望向物什的掉落方向,正见一女子,倾身窗外,容颜惊异,眉似远山,目如秋水,脸胜荷花……她便轻扬嘴角,送她一笑。 姑娘慌忙关闭了窗子。 邵夕平拾起丝帕,继续走自己的路,心却留在了那儿。 棋梦终究被卖了,换了秋若天三日的药费。 偌大一个秋府,只剩下三个秋姓的人了。 不久,如水便依父命嫁人了。没有多少陪送的妆奁,却有着极大地排场。轿中的新娘子很平静,没有因离开父兄而流泪,没有因嫁入富户而欣喜,更没有想夫家的聘礼能维持父兄几日的生活……她只闭着眼,不知过了多久,所有的礼节都结束了,她坐在了床边,等待她的夫君。 门外忽然响起了男人的声音,“都去吧!每人到账房领银十两,酒一坛。”沉沉的脚步声到门口停下了,随着开门声,一阵冷风吹来。 秋如水只觉一个寒战,有种惧怕,仿佛自己会被吃掉,她闭上了眼。而她的夫君已近了前,并挑起了盖头,“看着我!”他命令道。 秋如水却不自觉地将头低的更低。 他用拇指顶起了如水的下巴,“从今夜起,你不再是秋府小姐,而是邵府夫人了。” 秋如水只觉一股阴冷由耳贯入,直侵心头,不禁一个冷战,却看见一个浅浅的似曾相识的微笑。 他们就这样成了夫妻。邵夕平还是像往常一样四处奔走,一月只有七、八日陪如水。而如水从不过问,只是闲暇时做女红、弹琴、读书罢了。 琴音、棋梦、书香、画影也又回到了自己身旁,如水很知足,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如水,我不能时常在家陪你,你怨我吗?” 秋如水轻轻摇了摇头,低头摆弄丝帕。 邵夕平怜爱地揉着如水的眉间,似叹息地问,“春风为何吹不展你的眉呢?”他亲昵地吻了吻。 日子已天天地过,平静却不平淡,温馨中是清甜,永远不会腻的甜。 这天,从不醉酒的邵夕平喝得烂醉如泥被人送了回来。躺在床上,忽然抓住如水的手问,“如水,我死了,你是守寡,还是改嫁?” 秋如水只道那是醉话,并没理睬,伺候他睡下了。 秋如水像往常一样,进了晓春园。不免看见今日花已非昨日红,一夜风雨,一地落花,将春断送近半,“注定的凋零,一时的香艳,不免让佳人客垂泪相看,春易逝,不知去向,无计相留。红颜亦如这春中之花,只有三两日的梦而已啊!”思及此,不免又落下泪来。 “少夫人!您在这儿太久了,少爷会骂我们的!”丫头的喊声,让失神的如水忙拭去了泪水。她迈步向摇月亭而来。 摇月亭是个六角亭,凌驾于十亩荷花荡上。朱栏花槛,翠幔纱窗。水花墙上开什锦窗,夜间燃灯,映入水中,水月与灯在清风、碧波间摇曳,所以名曰摇月亭。亭中一支古琴,置于几上,它是如水闲时的消遣。 如今是春日,没有芰荷浮萍,只有烟雾弥漫,落花随水而去,柔柔缓缓……绿意爬上枝头不久,远处的寒烟渚已被落花残香包裹……如水轻拈丝弦,如啼莺送春,细语氤氲……渐渐的丝雨伴花而落,香气弥漫,陡转刚硬“嘡”一声,弦断了……如水的泪落在琴上,“肯将心事诉于琴,弦先断,泪成线。” “小姐,你别老是哭!少爷对你很好的为什么你——”书香至今仍不习惯称如水为“少夫人。” 画影忙替秋如水拭了泪。 “对啊!琴坏了,再买一张就好了!”棋梦道。 这厢四人正在劝秋如水,忽听外边急急地问,“如水,怎么了?”人已近了亭子。 原来邵夕平邀苏怀远来家,依旧让他住在寒烟渚,两人便相携来此,不免听见了琴声、劝语。 “哥哥,怎么不早说一声!”苏怀远自亭外埋怨道,“兄弟先退了。”说着转身便走。 “不妨!你嫂嫂,难道你会夺我之妻?”邵夕平忙回身拉住苏怀远,另一只手撩起了纱,“如水。” “我倒情愿住在老夫人那儿!”苏怀远不情愿地进了亭子,“嫂嫂,失礼了。” 秋如水怔了一下,看着邵夕平。 邵夕平转脸看着苏怀远道,“如水,这是苏家公子,苏怀远。苏家与邵家世代交好,并不避嫌的。而且怀远对琴、棋、书、画都极有研究,明日让他帮忙弄张更好的琴。” 秋如水勉强应了一声,“叔叔,请坐!让您见笑了!” 苏怀远这才看清秋如水的容颜,不施朱粉貌自丽,如夏初之荷,清丽却不妖娆,有出尘之姿,绝世之神采……只是凄怨仿佛多了些,那眉目因刚刚的泪而更惹人怜惜——! 秋如水自始至终都没有抬眼,忙转身下了亭子。 苏怀远自觉失态,忙收回眼神坐下了。 邵夕平轻笑着问,“怎么了?你可一向是‘乱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什么女子会入你的眼?” “嫂嫂与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大家闺秀的性情,总觉得哥哥喜欢的人应该没有那种愁怨凝结在眉间!”苏怀远轻声说,“我们还是说说这些年未见的趣事吧!” 邵夕平一笑,“你呢?听说要娶郡主了。” “我会吗?” “呵呵——!”邵夕平轻笑着,用几近愤怒的语气说,“既高傲,又刁蛮,不会持家不说,决不允许我纳妾,总要低头哈腰,好像低了几等似的。那种人绝对不要。” “哥哥也会取笑人了。”苏怀远轻语,随后笑了,“到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也是,以你的性子,绝对不会屈服。”邵夕平起身给苏怀远斟了杯茶,“你啊,才是该娶个才貌双全,性情率真,又可以为你分忧解愁的千金小姐。可是人无完人,太难找了。”此时酒菜已摆齐了。 苏怀远笑了,“谁说难找,遍地都是,只是我不想娶妻罢了。你该不是受了我娘的命来劝我吧!” “说实话,我还真是受到了书信呢!”邵夕平笑语。 两人推杯换盏,你一言我一语直饮到日落西山。日暮时分,两人都有些醉了,便相携去了寒烟渚。 第二日,邵夕平与苏怀远醒来便相对笑了。 “就像儿时一样,两人睡在地上,都生病了。如今应该不会吧!”邵夕平笑语。 “结果,挨了罚。如今,也不会有人罚了。”苏怀远接着道。 邵夕平起身说,“我今天要去广元第一布庄,怎么苏公子不去吗?” “哥哥又拿我取笑了。”苏怀远不乐意的说,“我啊,是来散心的。今天出门给老夫人置办点东西,也帮嫂嫂物色一下琴。” “好吧!午饭在老地方。”邵夕平整理着衣衫,说,“所以,你要尽快,否则可不等你。” 苏怀远笑着打了邵夕平一拳,“知道了。”不经意地瞥见了墙上的字,“这首词愁结心肠,是嫂嫂所写?” 邵夕平一愣,“真是的,前些日子得知你来,明明已经吩咐人摘下了,你别介意。她也不知道的。” “好一句‘懒调琴,因琴不知如水心。’如果不是春悲秋恨,倒觉得不是红颜了。” “可惜红颜薄命。”邵夕平忙忙掩饰了说,“这些你与她倒有的谈。你曾说过‘惜春只恐春归早’,她则有句‘思春却怕春来到’。” “思春却怕春来到。”苏怀远重复一遍,心中不禁一沉,不再言语。 申时,邵夕平与苏怀远才归来。 苏怀远去见老夫人不在话下。邵夕平则将琴带来给如水。 秋如水连一眼都没瞧,说道,“我不要别人买的东西,拿走吧!” “我只是让怀远帮忙看看而已,银子自然是我出。”邵夕平笑着说,“这世上没有男人会准许外人送东西给自己的娘子。我又不傻。” 秋如水睨了他许久,低头不语。 是夜,邵夕平又邀了苏怀远在无梦阁饮酒,并要秋如水来谢苏怀远。 秋如水也没有多想,只迟疑了一下,便跟了过来。 邵夕平与苏怀远也不客套,但谢字一提,不免是一杯、两杯、三杯……下了肚。 此时,邵夕平开口了,“兄弟愿帮哥哥一个忙吗?” 苏怀远并没有听出邵夕平改变了语气,随口应道,“哥哥哪儿的话?不用客气,尽管直言。” “我要破产了!如水是我买来的。三万两,如何?我看得出兄弟有意。” 苏怀远的酒杯瞬间落了地,摔了个粉碎,同时碎掉的还有如水的心。 秋如水怔了一下,猛地起身,却随即倒在了桌上。 接着苏怀远觉出了不对劲,“哥哥,你这酒——为什么?” “我喜欢,可以吗?哈哈哈!”邵夕平狂笑着出了门,将无梦阁狠关了,踉跄着走进了小径,泪却从他的眼里流了出来,于是纵身跃入荷花荡中。 秋如水先醒来了,看见苏怀远,昨夜的一切回到了脑海,那不是梦……她泪如雨下,裹好衣服冲出了门。 苏怀远醒来的更早,却连“对不起”三个字也不知如何启口。 此时邵夕平进了门,一个耳光打下来,接着是拳脚相加…… 苏怀远只是默默承受着,他轻语,“你后悔了吗?哥哥。” 仿佛一根针直刺心头,并不断捻动……邵夕平忽的失了力气,晕倒在地。 苏怀远更肯定了自己的揣测,“也许会害死她的,你知道的。” 那厢忽的传来秋如水自缢的消息,好在救得及时,大夫说,“她有喜了。” 这厢邵夕平吐露了实情,“我没多久可活了!不要告诉她,并且要好好照顾她。我很自私,是不是?” “你居然设计我?你真的有当我是兄弟吗?” 邵夕平牵动唇角,苦苦一笑,“记得吗?我们说过要娶同一个女子为夫人的。” “那不过是儿时胡闹罢了,六岁能懂什么?” “可是,你喜欢她。” “但是会伤害你,还有她,我不要!” “你不帮我?”邵夕平顿了顿,“她会死的。” “刚刚她已经寻死了!” “什么?”邵夕平的脸色更加苍白。 “救过来了。大夫说她有你的骨肉了。” “她身子弱,不应该留下的。”邵夕平根本没有什么喜悦之色,“你尽快带她走,我来日无多了。别让她知道。” “你喜欢她,她也离不开你!我为什么要破坏,还要背负骂名和秘密?为什么我要娶一个有夫之妇?” “大哥第一次求人,也是最后一个心愿。委屈你了!”邵夕平已是泪流满面。 “我……知道,我答应你。” 秋如水被遣送回秋家。她就像一块石头,别人将她放在哪儿,她就一动不动呆在哪儿。眼中连悲伤,恨意或愁怨也没有,也没有再流过一滴泪。 苏怀远将广元附近的布行、绸缎庄,当铺全折成银票,给了邵夕平,便携了秋如水乘船南下,离开了广元。 远远的桥上一个人,左拥右抱,下了桥,隐入了柳影中……秋如水泪成断线…… “三万两吗?我只是一叠印了字的纸!讨厌我到连骨肉都不要吗?当初为什么娶我?” 连日来苏怀远都在挣扎,心如刀绞,如今见她开口说话,也流出泪,心中反而放开了,如果可以让哥哥舒服,让她活下去,就让我背负所有的痛好了。 邵夕平去世了。整个苏府只有苏怀远知道,但是他不能去,因为正赶上如水临盆。 不知忙乱了多久,她终于生下了一个男婴,取名苏平。 时间让痛苦渐渐淡了。 桌旁,如水正在教苏平写字。此时她已是一位母亲,会爱,并足够坚强,且因为儿子心中的痛少了些,脸上有了笑颜。 苏怀远正在为去给邵夕平扫墓做准备。五年了啊!大哥你想见她吗?……死前一直喊着她的名字,你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吗?我带苏平去见你好吗?……独自守着一个秘密好难啊!多少次,差点说出了口,你知道吗?她从没有恨过你,她并不知道你为了什么,但她仍旧忘不了你!加入知道了真相,她会抛下一切,随你而去吧!……不知道何时,我才可以讲出来呢?——忽然门开了,一个小身影闯了进来。 “爹爹,我也要去。因为我要替爹爹分忧,要快快长大。”苏平爬到了苏怀远膝上,小脸红红的,表情却极认真。 紧接着秋如水进来了,“小平乖,父亲有事,娘陪你玩。” “如水,今次,我带他去见识一下外边吧!”苏怀远捏捏苏平的鼻子,宠溺的一笑,“你一个人在家不会寂寞吧!” “我有不是小孩子,你们去吧!我正好利用这段时间做几件冬衣。”秋如水笑语,“别太宠他了。” 三十年后,如水一场大病,大夫确诊她来日无多了!于是苏怀远带她来到了墓前—— 秋如水一瞬间明白了一切,“辛苦你了!” 两人沉寂着,谁也不曾再开口。 如水安详地去了,这一生她只有对苏怀远的感激与遗憾。 这天是邵夕平的三十六年祭日,也会是她的,从明年开始。 苏怀远仰头向天,想让泪水倒流回去,“来生,可以让我先走吗?” 如水被葬在了邵夕平旁边。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旁边又添了一座新坟。 第四十六篇 彼岸花开了,等待你回来 绯,鬼鬼在唐朝等你,在黯销等你,不做任何言语,静静等待,等待花开…… 千暮,只为你痴 一 “王,死魂灵……”玉煞术士,手持着精灵玉,微起唇,默默地开口。 灵转抬起搭在禅杖上的手,眉间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波动,“死魂灵的寄主,终于出现了吗?”,他微微转身,看着身畔的玉煞,一丝象征着至尊的银丝落入手中,灵转静静地*着,“等了千年,终于出现了!” “死魂灵的寄主,会是灵转王永恒不变的威胁。” “威胁?是吗……”灵转的嘴角扯出一丝讽刺的笑,他苦苦守候了千年所等待的人,那个亚克斯国父预言的人,会是毁了他的人么…… “把她带到我面前,玉煞!”威严的音调自玉煞的头顶响起,让他有些畏惧,只是心底是无奈的苦笑,灵转王是他玉煞用生命守护的王。 “玉煞明白” 二 亚克斯国父,是灵转王诞生之初的黯销国术师,他见证了灵转从一个小小的战士成为黯销国的王,他默默的守护着这个国,这个王。 “王,斯魂灵的寄主会毁了你”亚克斯的一句话让灵转苦等了千年月着西窗,灵转看着黯销国千年不变的月色,坚毅的唇瓣扯不出一丝笑意。 “王,死魂灵的寄主,千暮带来了。只是……” “只是什么?” “她,是个痴儿……” 一抹艳红,自灵转的嘴角滑落,“痴儿,呵呵,痴儿……”他跌落在地,身躯再也无力支撑疲惫千年的心。 “玉煞,你退下。” 缓缓步下王座,灵转痴痴地望着苍白的千暮,千暮的眼底没有他,没有他…… “暮儿,我等了你千年,也恋了你千年,千年之后,你的痴,为谁?” 灵转恋了千年的千暮,不!应该是死魂灵,竟——痴了…… 月泪,坠入灵转的手心,满室的精灵火变得凄迷,“国父的一句话,我等了你千年,苦苦的等待里也恋了你千年,千暮——千年,只为你痴。” 灵转轻抚千暮白皙的脸庞,眼底的哀伤流入千暮的身体,千暮的身体微微一颤,她倏地抬头,看向了灵转。似有灵犀般,灵转的目光对上了千暮的。他们相视一笑,灵转举起手中的禅杖“风之殇,破!” 玉煞看着精灵球里渐渐被白光包裹的两个人,指尖泛白“宿命!”亚克斯轻叹着转身离开。 三 彼岸花开,生生相惜;奈何桥畔,双魂萦绕。 终年冰雪围绕的黯销国,在一片寒冷中毅然。灵转王,已然不复。 然而,自灵转王不在以后,黯销国便没有了王,一个无为而治的国家,开始了跟多的动乱…… “国父,为何不向国民说明王的下落?”满头大汗的玉煞,刚刚处理好边境的暴动回到国都。 “玉煞,这,不是你的职责!”亚克斯国父似乎有些愠怒。 “可是……”玉煞还想说些什么“够了,下去!”亚克斯不耐烦的挥手,斥退了玉煞。他微微转身,身后的影子有些暗淡。门外的风,依旧寒冷地呼啸着,呜呜的风声…… 我问你:“为什么要离开?”,你说:“这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心,在这里倦了……”你说它是微唐朝而写,而它却被遗弃在角落,你的心也随之被遗落……绯,你可知道,在那个角落里一直躲藏着一个魔鬼,一直在默默注视它,一直在你的身后为你拾起遗落的心…… 你,依然带着失落和悲伤离开了唐朝,离开了黯销…… 魂灵逝,灵转亡,鬼鬼要去找那彼岸花,带回唐朝,守着它——等待花开——复活两颗心——两个魂,再续未完的爱…… 唐朝依旧继续着它的繁华,可繁华已经变了样,原有的清新自然已经浑浊不堪。“一星陨落,暗淡不了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春天”,唐朝少了你我,它不会改变什么……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星空里,陪伴鬼鬼度过漫长黑夜的唯一一颗星——坠落了,鬼鬼的星空失去唯有的光亮;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春天里,给鬼鬼带来一丝温暖的唯一一朵花——凋零了,鬼鬼的春天变得冰冷苍白;绯,你可知道,其实鬼鬼害怕黑暗,害怕冰冷,害怕漫长的等待…… 灵转等了魂灵千年,鬼鬼等不了千年,鬼鬼可以用有限地呼吸来等待,直到呼吸停止的瞬间…… 绯,这是鬼鬼在无眠的夜中为你写的 命中注定心相牵 灵转百世生,心等命相连 千年寻红颜,魂灵何时现? 千暮出,魂灵现 痴情泪,流心间 苦守千年,只为一见 弃黯销,为红颜 国父无奈,心中难选…… 明月泪,夜容颜 流星划过,泪落心间 国君离,战争起 玉煞苦言,国父愁面…… 万语千言,化作一丝红线,两心相牵绯,彼岸花开了,鬼鬼在唐朝等你回来…… 魔鬼寄语:寂静夏夜,魔鬼难眠…… 魔鬼贪恋红尘,好想做人,宁愿魂飞魄散,也要换得一世情缘…… 第四十七篇 花开花落,那些终归明了 时光诡异地吞噬着一切叫做过往的东西,即便不是沧海桑田也早就偷换了人间,荏苒了岁月。 行云流水般飘逸而去的是不饶人的风霜,殊不知这历史长卷上镌刻的痕迹,就算是镜花水月,亦可畅欢。 我所要讲的不过是被淹没在汹涌潮水中最纯净的心灵。 一 西汉朝已一日不如一日。 雕镂如斯精致的阑窗外,是匈奴人看似真诚求亲的声音。 汉与匈奴为一家,勿得相诈相攻。 元帝仪态威严地坐在那鎏金奢华刺眼的鸾殿上,虽不皱眉头却也容易看得出那股子为难不知所措的意思。 “陛下,奴愿为两朝安宁,嫁与呼韩邪单于。” 她怀抱着以桃花木雕刻而成的琵琶娉婷而立,楹唇间一启一阖,仿佛剔透的珠玑尽落了满地的苍凉,锦丝蜀绣织成的裙襟逶迤摇曳,若蹁跹凤蝶映衬了她婉丽中透着些娇媚的面容。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汉元帝睁大了眼睛看着殿下敛裙而立的女子,暗自责怪着毛延寿并没有将她的画像奉上,与美人如此失之交臂。她抬起了饱含着水意的盈盈美目,缱绻着无奈哀怨后毅然的坚决。元帝抱有一丝侥幸地看向同样于座下的呼韩邪,挑眉而道:“单于觉得如何?”殊不知这匈奴王亦对眼前姣美的女子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留不住了。难以失信于人的汉元帝叹惋,只得恩准。赏以锦帛二万八千匹,絮一万六千斤及黄金美玉,亲自送出了长安。 了了大漠间,她仍是琵琶半抱笑出了眼泪。从此便可离开那暗无天日只有以冗长的等待来过日子的地方,为了自己亦为了黎民。 胡袍在身将她那浑然天成的姿态映成了另一番颜色,辗转柔盈间绽放的笑蕾,便是那临春含苞的绝媚。 昭君出塞,如绳结系着那极不安分的两个朝代,依山傍水的青冢,犹记明妃昨日留下的痕迹同那舍得的洒脱淹没了荒漠呼啸的风声,恍然间又是几番云烟。 二 开元盛世的残影。 精致绮华的珐琅嵌玉碗内盛了三五个已剥好剔透着玲珑的荔枝,苏合香暖映璨霓裳缀羽的衣襟。 她笑生两靥,不愧为之当今世上最是荣宠无限的女子。 君王无不享受地欣赏着女子曼妙的舞姿若轻盈的燕子扑闪着双翅袅洇着微风从他面上拂过,不觉陶醉其中。 “报!禀陛下,安禄山造反,已经攻来马嵬驿!” 砰地一声白瓷酒杯坠地,乐声戛然而止,她紧紧捉着君王的手像是受了惊吓的鸟儿终于找到了巢般想要向他寻求些安慰。他恐慌之后凝紧了眉头,带着她走了出去。 眼前的安禄山,早就不是平日里忠心耿耿的谋士,杀红了的双眼死死盯着君王仿佛含着讽刺的笑。 “安禄山,你要怎样!”君王的脸上交错着惊慌和愤怒,不得不大吼而出欲同他做一笔交易换回自己,安禄山狞笑着指向君王身边的她。 “这个祸水,陛下,只要您杀了她一切都好说了。” “不行!” 二人不休争执着,终于他,堂堂大唐皇帝败下阵来。他是喜欢她的,但他却更喜欢自己的命。她立于一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本已饱经风雨脆弱的心为他一点一点扯碎,仅有的侥幸亦敌不过事实的强劲,他还是选择了放弃她。 宛转蛾眉马前离去,君王掩面救不得矣。 天长地久有时尽期,此恨绵绵无绝期。 马嵬坡午后的树前纷扬缭乱的梨花拼了命的为白绫下睡去的女子被风扬起,打旋儿再落下,留住了她最后的声音。 需记玉环,提携玉龙为君死。 三 两个交错纠结的朝代。 两个容貌绝美的人。 或许是生不逢时的悲哀,抑或是居于天宫寒阙的无奈,渲染了她们本是清澈的眼眸。 她留下了锦绣千秋予苍生,而她留下了性命予自己所爱。 甚欣慰之,悲哀和无奈并没有将她们纯洁的心灵污染,在最后一刹那,只有她们方能采撷到天山上的雪莲,弯枝上的相思,和那历史的垂怜。涓涓细流如斯卷走了多少岁月的斑驳,唯有妍笑如她们流露的真性情,才是这世上最纯洁的心灵。 第四十八篇 烟花散尽之后 天气越来越冷了。 林月站在窗口向外眺望,一片灰暗,冷雾遮盖了一切,天空显得空虚而苍白。于是,林月搓了搓手,单薄的身子紧紧地缩在厚厚的棉衣里。因为冷,林月那早起而犯困的毛病也消失了,她的神经现在是异常地紧张敏感。 上班必须提前早到。私人的公司,老板的眼睛像赶工的鞭子。 工作的好处是把思维蜷缩在固定的框架之内而不随意散漫,久而久之,神经的敏感度便集中在某一特定的区域,其它部分则开始慢慢退缩,模糊,甚至迟钝。这正是现在的林月所需要的,过去的种种,如烟花四散,回忆起来,除了几个闪耀的镜头,似乎也没留下多深刻的印象。一切都像是泡沫,破碎之后溶进水中,消失在水的苍茫水的平静里。 林月是一个经历复杂却性格单纯的女子。也许正是这种单纯的性格,使她在经过一系列的人生跌宕起伏之后,还能平静生活。 林月十五岁时,有一个看相的人对她说,她将来会有贵人相助。于是,林月深信不疑,她对冥冥中的事情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 年轻的时候,她对人生有着无知无畏的探索精神,对爱情,对男人,对各种各样的生活细节,充满了乐趣和好奇。现在,这一切,对她来说似乎变淡了,她的心境开始滑向淡漠,平静。 房间空荡荡的,尽管门窗都关着,还是觉得冷清。老式的家具散发出令人沉闷的气息,黯淡的墙面出现了几个扎眼的水渍黄斑。林月本来想把窗帘和家具都换掉,但最后她觉得将就算了。从这件事上,她觉得自己跟生活妥协了。她开始变得节俭,变得担心自己的后半生的生活。 林月收拾好房间里的杂物,然后对着镜子涂口红,镜子里映出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脸容姣好而略带憔悴,有着青春岁月盛开之后的隐忍和平静。 关门。下楼。 穿过一条狭窄弯曲的小弄堂。 前面是空旷的市民广场。因为冷而人影稀少,全没了往日热闹和生机。只有风在不停地盘旋,带动地上的枯叶发出飒飒的响声。林月一出弄堂口,就感到一股风向她刮来,阻止着她向她要去的方向走去。 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一条短信: 昨晚的见面觉得咋样? 不咋地。林月想。回了一条: 还不太了解。 林月这几天几乎天天相亲。已经看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几个了,几个?几十个?只是走马观花似地眼花缭乱。昨晚是同事给她介绍的一位中年男子,经商,倒闭,目前在家。她觉得这些男人无一例外的灰暗,一个个像贫乏的空洞,她不想落入这些空洞。 有时,生活像一个大泥潭,你越挣扎,陷得越深。 林月已放弃了挣扎,正在随波逐流。以前,她与这个世界是对峙的,现在,她想在这个与自己对峙的世界中挖一条暗道,把自己埋进去。 现在,林月渴望有一份婚姻,一份稳定的生活,一个孩子。 她觉得自己开始衰老了。 林月出生在七十年代中期,她像这个时代出生的大多数人一样,刚懂事就经历了经济动荡,发财致富是这个时期的人们的梦想,林月在这种思想的熏染下,开始热衷于崇尚金钱与舒适的生活。她喜欢精致的食物,精美的饰品,喜欢追随时尚,喜欢酒吧和咖啡厅,向往城市里的小资女人的生活。但,她的家庭并不能为她提供这样的生活条件。在她二十岁时,她坐在小镇的一个柜台前做收银员,那时的她望着这个只有一横一竖两条街的小镇,幻想有朝一日能跳到大城市生活。正当她满怀希望时,一个男人闯进了她的生活,爱*,并决定带她出去。于是,她毅然辞掉工作跟这个大她十五岁的男人走。她当时的这种毅然决然的决心,林月现在想起来还是大吃一惊。如果是现在,恐怕她会思虑再三。但当时,她除了一心要走出小镇外,再别无顾虑,毫不犹豫地辞了当时(包括现在)人们看来还不算错的工作——一份正式的工作。 林月跟着这个男人来到广州,过上了安稳富裕而甜蜜浪漫的生活,同时也学会了享受和挥霍。然而,好景不长,五年之后,他的公司被一个同行挤垮,他变成了一个负责累累的人。他不得不回他的北方老家。 而林月执意独自留在南方。 其实,那时她经有了新的恋人,一个自诩为艺术家的流浪青年。会画画,会写诗,会蹦迪,抽烟,喝酒。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林月发狂似的爱他。跟他过一种落拓,潇洒的生活,一直到林月用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而他是一个不会赚钱的人。 人不能为钱而活着,赚钱是一种痛苦,我不能让自己痛苦。青年艺术家对林月这样说。 林月只好自己找工作。由于没有很好的文凭,林月只能做普通底薪的工作。生活拮据,吵架不断,最后彻底分手。 之后,林月一直在南方的各大城市里流荡,感情生活多姿多彩,从一个男人的怀抱转辗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多个男人给了她不同的感受,只是在这一切来得快去的也快的爱过之后,林月觉得自己渐渐麻木了,疼痛感也渐渐消失了。到最后,所有的男人都变成一个男人,就是带她离开小镇并给她呵护的这个男人。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当时她太年轻,轻易就放弃了。 晚上,下班回来,林月换上一套粉色的居家衣裤。一个人,在厨房的昏黄灯光下,为自己烧饭烧菜。她似乎已经习惯了独处,欢响和热闹没有了,自从从何总的豪宅搬出来后,就一直独自住在这个小城市里,颇有归隐的味道。 这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城市,有明清时代的古建筑。雕花木屋,石板路,拱桥。也有现代的高楼小区,商业街。这里既有古老的文化沉淀,也有现代的商业模式。由于土地富饶,人口不多,一切显得平和,安详而知足。 现在是冬天,满街的落叶被风吹得飘飘洒洒,在昏暗的天空的忖托下,像一只只翻飞的蝴蝶,悠然自得。 多像枯叶蝶啊! 林月感叹—— 今天,林月的客户,一位信佛的老太太送给林月一本有关佛经的书,在以往,林月是不会看这类书的,但今天,她竟鬼使神差地带回了家。吃完晚饭,林月拿出一张表格,是有关她的养老保险的,仔细填写,发现自己竟然搞不清自己以往的历史,多少年没写过这类表格了,叹气。写完后粘上自己的照片。放在桌子一边。然后,翻出佛经。没忘先去洗手,好像是听家乡的老人说的。 林月一本正经地看起了经书。 夜色越来越浓,窗外寒风呼啸。窗内,一盏温暖的灯映着一个并不年轻的女子的侧脸。夜色中,女子身上带着某种若隐若现的沧桑和轻烟一样的落寞。 手机响,是何总的电话,林月毅然关掉。 夜渐渐地深了,夜色浓厚,覆盖了所有人的梦。 第四十九篇 心雨如歌 象大多数的网络爱情一样的方式:我们在里相识、相知、相爱、相恋……男孩和女孩感觉很幸福、快乐,然后就见面了,成了情侣。故事里面的女孩叫“cc,”男孩叫“会飞的狼”。 也就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5月份),男孩孤身一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陌生的、使他感到很孤单,男孩选择了网络,在一次纯属偶然好象有包含必然的机会了,男孩看到了一个头戴红帽子的头像,她的头像是那样的鲜艳,充满朝气和活力,使男孩很高兴,他试图着去加她为好友,但是女孩好象不愿意男孩把她加为好友,可能是处于对陌生人的防范,也可能是男孩子的网名有点让人毛色悚然吧,女孩拒绝了,但是男孩逆反的心理告诉她,一定要认识她,于是呢在男孩的攻势下,她门开始了聊天,男孩爱把自己喜欢的诗歌、音乐、文章发给女孩看,女孩好象也很喜欢看他发的东西。每天中午男孩和女孩都回在那里不期相遇,漫漫的这成了一种习惯,他们也漫漫的习惯了这种午间的网络情怀,就是午间情更浓吧,他门就这样靠着网络交往着,互相了解着、认识着、接触着、猜想着、惦记着对方,一种莫名的牵挂在男孩心中产声了。有一天男孩问女孩:“如果有可能我可以见到你吗?女孩可以的,”男孩说:“我门来个约定吧,一年后的这个季节,如果有可能我想见到你,可以吗?”女孩说:“为什么要选择一年后的这个季节呢?”男孩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他们继续聊着天交往着,男孩问女孩有电话吗?女孩说我刚上班没有私人电话的,但是男孩把他的电话给了女孩,在0585男孩来到女孩所在的城市办事,他往女孩的办公室里打了电话,他听到了一柔和的、甜美的声音,可能是第一次和女孩通话吧,他显的有些结巴,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在彼此问候之后就挂断电话了,但是男孩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他听到她的声音。故事继续进行着,男孩和女孩依旧每天都在那里相遇,都在为彼此的认识感到高兴,他们通过文字、通过这种网络表达着自己的思想,0510月份的一个晚上,男孩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女孩城市的号码,男孩没有在意,因为他知道女孩没有电话的,但是在几分钟后男孩的电话响了,还是那个号码,男孩接起来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熟悉的、悦耳的声音,是女孩打的,从此以后,电话、短信、网络、油箱成了他们沟通的桥梁。 女孩喜欢把她的心事,她的故事以及她的看待人生的想法,她的理想告诉男孩,她喜欢把男孩当作知己,当做倾诉的对象,他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感觉,他也喜欢听她说她的故事。临近年底的有一天男孩工作不是太忙,他到办公室把自己的给上线了,发现女孩也在,他问:“你在干什么呢,你好吗”女孩说:“我妈刚才给我打电话了,我哭了”男孩当时不知道什么意思,就随便的说了句:“我说怎么下雨了,原来是云哭了”,然后就去忙自己的工作了。后来他才知道她的家人要她去接受另外一个男孩,男孩突然有点心痛了,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女孩子了,爱她的思想、爱她给自己的感觉、爱她的美丽可爱善良。但是他就只告诉了女孩子一个孔雀东南飞的故事。 06年新年的钟声一天天的临近,农历年了男孩上街上买了一挂鞭炮,挂在自己住的院子里,他想让女孩也感受以下新年的气氛,他点燃了鞭炮让女孩在电话了听着,女孩当时很高兴,说男孩迷信,但是他还是很高兴让女孩听到,感觉到,自己在放大炮,呵呵。男孩告诉女孩春节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哟,我等你。他们是在同一天回家的,春节在家的日子里,男孩很开心,也很高兴,但是少了女孩的电话,他感到有些失落,假期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完了,男孩决定踏上征程了,他离开了家,他还没有到工作的地方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告诉他,刚才在你刚刚离开的时候,有一个自称你同学的女孩子找你,当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女孩,他拨打了她的电话,但是没有信号,他想,是不是她现在坐在去郑州汽车上呢?还是、他想。带着思虑男孩下车了,到了工作的地方,晚上他试图着给女孩发信息,不一会他的手机响了,是女孩的,他很高兴,他告诉女孩自己很想念她,他问女孩:“你喜欢我吗?”女孩沉默了,也可能是睡着了、也可能不知道怎么回答、也可能、不之不觉自己也睡着了。天亮了,男孩的电话又响了,是女孩的,女孩说:“我喜欢你,一切随缘吧。”男孩很高兴也很激动。在情人节的前一天,男孩第一次在电话里面对着女孩子的耳朵说,“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当时男孩也感到脸颊有些发烫。他们之间的爱情就向春天里的小草一样,一天一个样,发展的很速度,他们相爱了,男孩爱对女孩说“我只在乎你,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这些都是他的真心话。男孩、女孩认为该见面了,但是又很矛盾,他们害怕这一年来的感觉,害怕因为这次见面而变的尴尬,变的不知所措,他犹豫了,她也犹豫了,他们始终徘徊在见与不见的矛盾中,但是他们知道这是早与晚的事情,终究回发生的,男孩和女孩约定他们用3天的时间来证明这1年来的结论,如果彼此没有生疏的感觉,就继续交往。他们在0*6见面了,男孩见到了女孩,男孩的笑声还是那样异样。女孩还是那样的文静、秀气美丽、大方、他们之间没有一点不自在的、生疏的、陌生的感觉,好象一个好多年没有想见的老朋友一样的亲切。三天时间一晃过去了,男孩也亲口在女孩的耳朵边说我爱你,爱你永不变。女孩也接受了男孩的爱,他们很快乐。男孩离开那里的时候,女孩哭了,她们一起来到了火车站,在上车那一时刻,他回头看见女孩的背影,男孩心里哭了。 男孩很爱女孩。男孩给女孩说过要爱她一辈子,照顾她,呵护她一辈子,只为这一句,女孩也深深的爱着男孩。他们的爱很真实,很真挚也很真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他们的目标。我相信我的网络爱情会变成事实的,因为我们是相互爱着的、相互想着对方的,我爱我的曹。他每天都要对女孩子说:我爱你!很真切的爱着你。 女孩把她对男孩的爱恋告诉她的家人,但是他们都反对这种网络上的爱情,因为网络是飘渺的、虚拟性太大了,他不可靠,不真实。但是女孩和男孩认为彼此很真实,因为他们见面了,而且和网络上的感觉一样好。女孩很伤心,男孩也很伤心,因为他爱她。她的家人要她去接受另外一个男孩的爱,他们认为女孩和哪个男孩在一起是合情合理的,是天经地义的,是符合他们意愿的,也是符合女孩意愿的。男孩知道女孩的父母希望女孩以后幸福,但是他知道他们的这种做法女孩不一定接受,女孩不一定回感到很幸福、很高兴。男孩很伤心,很难过,他哭了。 也就是为此吧男孩爱问女孩你爱我吗?你真的爱我吗?女孩想: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不信任我,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多的为什么,为什么不可以开心的谈谈有趣的事,女孩好累啊,男孩想:为什么你不回答呢,难道你不知道我问你这么多,其实是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啊,难道你不明白我的感觉。男孩……但是他们都知道对方深深的爱着自己。都改变自己,适应对方,都为了能和对方在一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时候男孩想是不是该放弃女孩,他开始在想女孩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可是他知道自己爱女孩爱的好深,根本不可能说放弃就放弃,而且女孩还是每天打电话给男孩,告诉男孩自己还是很爱男孩,自己还没有决定。于是男孩继续等着,等着,等着,等着,希望等到的是一个一个自己希望的结局,女孩也继续的思考着,等待着自己的决定。突然有一天下雨了,女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哭了,哭的很伤心,他也不想在说什么了,突然他感觉到自己很自私,总是希望女孩来到自己的身边,要她怎么怎么去处理,要她这样要她那样,没有考虑过女孩的感受,她的委屈,想到着男孩觉得自己真是自私到极点了,但是男孩还知道,爱情是自私的,这个方针和方向,他是不回动摇的,现在的男孩该怎么去做呢?男孩为自己的爱情叫屈,“为什么?老天你的眼睛没有看到吗?没有看到我真诚,善良、爱意浓浓的心吗?为什么要把他抹杀掉呢?为什么?为什么?”他在自问。他想过了,该说的也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但是结果呢?他也不想在去说什么了,为自己争取什么了,他知道他们都高兴过,也都。她那样决定了,男孩不知道她真的考虑清楚了没有,真的好好的、安静的、深思过没有?但是他还知道,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懂不懂得珍惜,珍惜爱情,珍惜真爱,珍惜幸福的感觉。而现在的他唯一要做的是去面对:面对一个不愿意面对的结果;去接受,接受一个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去忍受,去忍受一个流泪的心,去征服,征服一个不愿意哭泣的心灵,征服一个一向乐观的自己。 他还是希望女孩回到自己身边。他太爱她了,相信我可以给你幸福。相信我好吗?我不想放弃,不想放弃。我的心在流泪,你感觉到了吗?你懂吗?故事仍然在继续着。 男孩把他和女孩的故事发表在了一个爱情论坛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是要得到网友门的同情吗?还是发泄自己内心的郁闷呢?他不知道?之后的日子里,男孩陷入了对女孩深深的思念之中,他没有放弃对女孩的追求,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多么多么的爱着女孩,他也知道女孩也在爱着他。也许是老天安排吧,男孩得到的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他来到了女孩在的城市,也就在06527号他们又见面了,但是女孩还是要男孩放弃,他告诉男孩:“自己面对自己的家人真的无能为力,她也很伤心”男孩的心灵再次被冲撞,他们都沉默了,也许现在沉默是最好的选择。那天男孩倒在床上,一会就睡着了,因为他好象知道没有挽回的可能了,熟睡中的他好象听到了女孩的声音,是的就是她的声音,女孩在叫男孩的名字,男孩的眼睛湿润了,他哭了,他知道其实女孩也是那样爱着自己。看着熟睡的女孩,她那时松时而紧皱的眉头,男孩知道女孩的心里也是多么多么的疲惫,多么的伤心,他在感叹,感叹为什么想爱的人,爱的这么不畅呢?他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哎!他决定放弃了,男孩让自己的电话停机了,他想也许这样,在学习之余,他还会很深刻的去想想她,他知道自己的心里面其实还是很在乎她的。他们有一天没有通电话,但是男孩感觉好长时间了,他在话吧,在次拨通了那在熟息不过的号码,他只想听听女孩的声音,感觉以下她还好吗?开心吗?她听到女孩的声音是那样的异样,少了昔日的甜美,是那样的脆弱,他沉默了,随后女孩好象感觉到是男孩的电话,她给男孩说了一句他门之间的暗语,当女孩听到了男孩的声音后,他能感觉到女孩是那样的兴奋、没有刚才的郁闷、她是那样的高兴。男孩知道女孩其实也并没有放弃他,他们约定爱了就不要轻易放弃。 他们之间联系又多了起来,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还是比较强。总能在两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很高兴,很开心,很自然很和谐,有时候,男孩也爱唱个反调,刺激以下女孩,这时候他爱去观察女孩生气的样子,呵呵,我爱你。 故事依旧进行着,男孩和女孩依旧很快乐,我相信我们的爱情故事会成功的。因为我门彼此是真心爱着对方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们之间的故事在2008年的元旦画上了一个很完美的句号——我们结婚了,在家人朋友的祝福声中我们结婚了!我们一起来到了一个小城市里工作,每天我们依旧牵挂着对方,上班的期间我回给她去个电话,当然她也回给我电话,下班我们一起去买菜,一起做饭、看电视、学习,我们的生活过的平淡但很温馨。我想对网络前面的朋友说谢谢大家的祝福,网络也很美丽,网络不一定是虚拟的,只要我们彼此以一种平常的诚恳的态度去面对网络,相信朋友是永恒的,爱情是真实的。你说呢? 第五十篇 你写书来我做汤 母亲不止一次给我讲过,说父亲当初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硬是死乞白赖地把她追到了手。 母亲出生于书香门第,她的爱好就是读书写字,而父亲小时候因家里穷,连小学都没毕业,16岁就去当了兵,读报都感到吃力。从小我就常见母亲对父亲发难,父亲却不恼,只是对母亲赔笑脸,可母亲仍不依不饶,哭着捶打父亲,说她怎么就瞎了眼,嫁了父亲这样一个窝囊废。 但父亲做饭的本事却是母亲望尘莫及的。母亲十分喜欢喝汤,每次她对父亲发脾气时,父亲都会悄悄躲进厨房去熬汤。无论母亲觉得怎样委屈,但当父亲把香味四溢的汤端进屋,母亲立马就停住了哭声,垂涎欲滴地坐到了饭桌前,拿起汤勺,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 母亲在家里大小事情都依赖父亲,她只是看书和写作。有一次,家里的自来水龙头漏水了,母亲就给在外地工作的父亲打电话,让父亲想办法。父亲也真是的,竟给他的一位战友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父亲回到家后,无意间对母亲说:“其实咱这地方就有专门修理的门市,你打一个电话就行了。” 母亲竟被父亲这句话激怒了,说:“我要是知道倒好了,还麻烦你干啥呢?以后这个家权当没有你!” 父亲顿时脸被吓白了,赶紧对母亲赔不是:“是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只是说说而已。” 我打抱不平了,说母亲:“我爸爸也没说错,你为啥总是不依不饶呢?” 还不等母亲发怒,父亲竟对我嚷开了:“你给我住嘴,你怎么能这样说你妈呢!你妈天生就是读书写作的料,我就是喜欢做家务,碍你啥事了?” 我上大二那年,父亲被查出患了肝癌,而且已到晚期。接到母亲的电话,我顿时就傻了,第二天就从学校赶到医院。母亲这时不再读书,也不再写作,而是形影不离地陪在父亲病床前。看到父亲瘦弱的身体时,我对母亲产生了一种仇恨感,如果母亲平时能为父亲分担家庭的重担,也许父亲就不会被累成这样。 在父亲病危时,他提出要回家住,我坚决反对,而母亲却同意了。我气得独自跑回家,是母亲搀着父亲回家的。父亲到家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进了厨房,无论我怎样阻拦,父亲还是坚持要去做饭,母亲则靠在厨房门上,十分贪婪地欣赏着父亲忙活。我冲母亲喊:“爸爸已给你做了一辈子的饭,他现在病成这样,你就不会下一次厨房吗?” 但他们对我的话却置若罔闻。 父亲的动作明显不如以前敏捷,那顿饭花费的时间比过去长了许多,母亲不但不同情,还冲父亲发火:“你真是头猪,怎么那么磨蹭?看你这样子,你真的不愿意给我做饭了吗?你可是说过的,要给我做一辈子饭的!” 话还没说完,母亲就跑进了卧室,很快,里面就传出母亲的哭声。 父亲颤巍巍地把饭菜端上了桌,母亲却在房里不出来,父亲这时取来一把大蒲扇,把汤的味道往卧室里扇,香味立即弥漫了母亲的卧室。母亲闻到了香味,慢慢从卧室走了出来,又像以前那样,撅着嘴巴,坐到餐桌前。 我看见,母亲吃着饭,眼泪却似断线的珠子直往碗里掉。 父亲在家住了10天后,不得不重新住了院。母亲最拿手的事,就是整日坐在父亲病床前,给父亲读她自己写的书,读上一段后,对父亲说:“以前你总是忙,从不看我写的书,现在你就好好躺着,听听我是怎样写咱们的故事的。” 父亲则欣慰地对母亲说:“我娶了你,是我的造化,我走了后,你再吃不上我做的饭了,你要受委屈了。” 母亲哭着骂父亲:“你说要给我做一辈子的饭,一辈子还没到头,你就想偷懒了?” 送走父亲后,母亲好几天不吃不喝。那天半夜,我听见母亲房里传出“嘤嘤”的哭声,推门进去,见母亲坐在父亲的遗像前,独自说着话:“你这笨猪,扔下我不管了?你在那边过得好吗?你知道我想你吗?”我的眼泪一下子就爬满了双颊…… 父亲去世的第三个年头,母亲就追随父亲去了。她临走叮嘱我:“把我写的书和你爸爸的遗像一起烧了,随了我们去吧。” 当我看完母亲写的全部书籍后,我终于明白,母亲书里的故事,无一不和父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母亲原来是那样深深地爱着父亲和依赖着父亲,父母之间浓浓的情结,不是我这做儿子的能够解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