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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天从茅山开始: 第二百三十四章: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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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天从茅山开始

        人有三魂七魄,藏于体内。

        受到惊吓之后,魂魄不安,精神恍惚,被称为惊魂。

        所谓惊魂未定。

        说的就是魂魄受惊之后,还没有恢复过来。

        而在惊魂之上,还有个词叫离魂。

        这就严重了。

        离魂,不只是魂魄受惊那么简单,而是受到惊吓,魂魄被吓出体内,无法归身。

        一般情况下。

        这时候的魂魄,就会跟孤魂野鬼一样。

        游荡在树林,坟地,又或者老宅,枯井之中,这些地方人迹罕至,阴气比较重,会让离体之后,迷失肉身的魂魄觉得舒服些。

        张恒给白素贞的丹药。

        分别是引魂丹,还有指路符。

        现在许仙魂魄离体,不知所踪,但是想来,走失的魂魄应该就在方圆数百里内,不可能再远了。

        吞下引魂丹。

        许仙体内会散发出一股异香,让浑浑噩噩的魂魄被吸引着回来。

        而指路符,不只是指路,还能逢山开路,遇水化桥,以免魂魄被高山流水所阻。

        功效嘛,当然不及灵芝仙草。

        但是作用差不多。

        灵芝仙草也是吞服下去,滋养肉身,体生异香,吸引魂魄自己回来。

        丹符也是一样,就是范围小了点。

        比如灵芝仙草,能让许仙的肉身几月都不会损坏,而且方圆千里之内,离体的魂魄都能感应到自己的肉身所在。

        丹符则要差一些。

        只能覆盖方圆三百里,而且只能保护肉身三天。

        三天一过,要是许仙的魂魄还没回来,肉身就会坏死,就像铁拐李一样。

        铁拐李本名李玄,乃是老君的记名弟子。

        一日,李玄神魂出窍去听老君讲道,说好让弟子守护肉身十天,如果十天还没有回来,就说明被留在天上了,就可以火化掉他的肉身。

        结果那位弟子的老娘病死了,急着回去奔丧,没能等到第十天,第七天,一看李玄没回来,就把师父的肉身给火化了。

        李玄回来一看,自己只剩骨灰了,没有办法,就夺舍了一个病死的乞丐复生。

        结果那个乞丐是个瘸子,于是仙风道骨,一表人才的李玄,就成了又丑又瘸的李铁拐。

        当然。

        李玄是得道之人。

        许仙不是。

        要是肉身坏死,许仙就只能沦为孤魂野鬼了,想要夺舍重生却是不能。

        第二天

        一大早,张恒刚起来。

        白素贞就领着恢复过来的许仙来感谢他了。

        “多谢真人仗义出手,让我家相公恢复如初,这里有一些我在山中修行时找到的药材,不成敬意,还请真人笑纳。”

        白素贞手上挎着个篮子。

        张恒没细看,眼下的茅山在黄屠界内占据一界之地,各种药材数不胜数。

        除非是化形的灵药,又或者天材地宝,不然就是几百年的野山参,在他这也算不上什么。

        “有这个心就行了。”

        张恒很坦然的将药材收下,随后又向有些发愣的许仙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头重脚轻,好像随时能飞起来一样。”

        许仙站在那止不住的打晃。

        “正常现象。”

        张恒解释道:“魂魄离体之后,没有肉身的束缚,就会觉得轻飘飘的,现在你刚刚回魂,还没忘记离魂状态下的感觉,自然会有些不适应,但是不要紧,过两天就好了。”

        白素贞再三拜谢,这才领着许仙离去。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张恒回想下许仙看他的眼神,总觉得那眼神既陌生又恐惧。

        奇怪。

        许仙是西湖斋的常客,每日都喜欢来这里小酌一杯。

        张恒在西湖斋住着,这些时日下来二人虽然算不上熟悉,却也认识,就像住对门的邻居一样。

        看他,怎么也不该陌生才对。

        “可能是惊魂未定吧。”

        张恒也没有多想。

        因为他用法眼看过了,许仙身上并无异样,如果是别的什么东西,占据了许仙的肉身冒名顶替,不可能骗过他才对。

        毕竟,神魂不比其他。

        别人的神魂钻入许仙体内,会造成神魂与肉身的格格不入,遇到懂行的一眼就会被看穿。

        “张真人,张真人。”

        中午。

        得到张恒召唤的花船婆现身了。

        巨大的花船停靠在湖边,花船婆站在船头,对着正在房间内看书的张恒挥着手绢。

        “花船婆,你可算来了。”

        张恒这两天,一直在等花船婆,等着跟她说胡夫人的事。

        要不然,他就该往恒真道去了,恒真道的徐鸿儒还等着他去做客呢。

        “别提了,昨夜我在黄河上遇到一个怪道士。”

        “他非要我把花船借给他玩几天,我怎么肯,于是就跟他斗了一场。”

        “结果斗完才发现,这居然是个梦,最奇怪的是梦醒后我又发现,梦中因为和他交手而打坏的几个窗户,现实中居然也跟着坏了。”

        花船婆一头雾水:“这才耽搁了些许。”

        “咦!”

        听到这话。

        张恒目光一亮。

        瞬间想到花船婆遇到谁了。

        他这是遇到云游天下的韩道士了。

        要知道,这韩道士别的不会,就会梦术。

        张恒的梦术就是从他这得来的,他之前还以为韩道士沉沦在梦境中了,现在看,人家还在游山玩水呢。

        “你认识这道人?”

        花船婆有些惊异。

        “这天下说大大,说小也小,真正有本事的其实也就那么几个。”

        张恒如实回答:“你说的这个怪道士,姓韩,来自开封天齐观,跟我是旧相识,他人不错,下次遇到你提我的名字,再请他喝一杯酒,他就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

        听到这话。

        花船婆有些赌气的说道:“这怪道士,打坏了我的花船还想喝我的酒,下次遇到,定不与他干休。”

        张恒没接这话。

        花船婆要是愿意顺着台阶下,按他说的做就行了。

        不想,就当张恒什么也没说。

        “我的那干女儿怎么样了?”

        花船婆很快换了话题,问到了胡夫人身上。

        “无相天衣我拿回来了。”

        张恒先回一句,随后语气微顿,再道:“你那干女儿转世了一次,化成了人,而且还结婚了,嫁了个侯爷,给他生了个儿子。”

        “儿子!”

        花船婆楞了一下。

        “可不是。”

        张恒点头道:“那孩子我见过了,挺聪明的,要是论起来,还得叫你一声奶奶。”

        花船婆陷入沉默,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恒也不等她,继续道:“至于你的干女儿,为什么要偷你的无相天衣,我也帮你搞清楚了,她是个有野心的,想要飞升成仙,无相天衣,是她度过水火大劫的保障,怕你不给她,于是就趁你不备给偷走了。”

        “宝物动人心啊!”

        听到这个解释,花船婆叹了口气。

        其实,答案她早就猜到了,只是一口气憋在心里,始终不愿意相信答案如此简单。

        张恒理解她的心情。

        可惜。

        事实就是事实。

        张恒不是个喜欢撒谎的人。

        虽然他知道,花船婆更想听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

        比如:胡夫人坠入爱河,有个负心人骗了她,说她偷走天衣就会一辈子对她好,跟她双宿双飞。

        然后胡夫人交出天衣后,就被负心人给抛弃了。

        这些年来,一直以泪洗面,不敢来见花船婆。

        这样说。

        花船婆心里肯定能好受些。

        但是,这是现实,不是童话故事。

        放火杀人金腰带,修桥补路没尸骸。

        这就是个好人没好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世界。

        张恒也看不惯,可事实就是如此。

        “这天衣,是我的某位祖师偶然得到的,说起来,这东西对我们没什么用,毕竟我这一脉飞升时,不用渡水火大劫。”

        “现在,我也不想看到它了,你带它走吧。”

        花船婆驼着背。

        本就苍老的她,看上去好似更加的苍老了。

        “人生如此,奈何,奈何。”

        张恒拱了拱手,并没有安慰花船婆。

        因为他相信,此时的花船婆只想一个人静静,而不是听他说些不痛不痒的安慰话。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别过。”

        张恒飞天而起,向恒真道而去。

        一天后。

        张恒降临恒真道。

        恒真道位于西荒,与昆仑派比邻。

        将门派建在这里,实际上并不是好选择,只可惜恒真道立派的时间太迟,中原之地的名山大河基本都有主了。

        徐鸿儒又不想凑合,于是就将门派选在了这里。

        虽然西荒人迹罕至,有待开发,可地方大,竞争小,也不失为成为宗门驻地的好去处。

        咚咚咚

        见有人御剑飞来,恒真道内顿时响起警钟。

        张恒抬眼一看。

        恒真道的宗门依山而建,修的大气磅礴。

        数百宗门弟子,跟随着早修行的师兄,围绕着各个山头修行,看着很有修仙流小说的既视感。

        “张真人!”

        徐鸿儒听到钟声,走出来一看。

        看到张恒,脸上顿时多出笑容,与左右弟子吩咐道:“这位便是张恒,张真人,天下间有名的剑仙。”

        “见过张真人。”

        徐鸿儒的弟子们,齐齐向张恒施礼。

        张恒也不客气,一挥手,地上多出三坛泡了乙木精华和草药的药酒,开口道:“这些是药酒,一可满足口舌之欲,二可加快修行,每人一斤,你们分一分吧。”

        “谢谢真人。”

        众弟子们欢喜非常。

        “张真人,里边请。”

        徐鸿儒兴高采烈的将张恒请进大殿。

        到了大殿内。

        二人分作两边,张恒看了看里面的富贵装潢,开口道:“徐兄自己一人,经营着几百人的宗门,应该很辛苦吧?”

        “确实如此。”

        左右无人,徐鸿儒也大吐苦水:“说起来我也是一宗之主,可我这个宗主只是表面光鲜,实际上是个样子货。”

        “现在恒真道内,有徒子徒孙四百七十二人。”

        “成才的不多,处处都需要我来操心。”

        “就拿最简单的修炼资源来说吧。”

        “踏入修行路,需要炼精化气,这怎么也要辅以药膳吧。”

        “几百人的人吃马嚼,每天都是个天文数字,不操心怎么行。”

        张恒听闻,笑问道:“道友怎么不从散修之中,邀请几个性情良善之辈,加入恒真道,减轻点压力?”

        “人心隔肚皮,怎知何人良善。”

        徐鸿儒摇头道:“我想要的恒真道,是我的恒真道,眼下宗门建立的时间尚短,底蕴不足,我宁可自己劳累一些,也不敢疏忽大意,以免给人钻了空子。”

        说完。

        徐鸿儒又道:“所幸,最早的一批弟子,慢慢也能独当一面了,如今的每日早晚修行,都由老弟子带着新弟子进行,遇到不懂的再来问我,不像刚开始那会,什么都要我操心。”

        张恒看了看徐鸿儒。

        没想到他还是个诸葛亮一样的人,喜欢事必躬亲。

        换成他的话,早就招收一些散修,许以长老之位,帮自己打理宗门了。

        当然。

        凡事都有两面性。

        像徐鸿儒这种,短时间内不会产生太多的利益山头,整个宗门能拧成一股绳。

        要是按照张恒的办法,从散修中找几个人来当长老,分担压力。

        压力是小了,可门下弟子们难免会以各个长老为中心,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山头。

        那些长老说到底还是外人。

        掌权之后,要是跟徐鸿儒的理念有冲突,处理起来也会让人为难,让恒真道变得不够纯粹。

        现在。

        徐鸿儒走的是全真模式。

        全真道由王重阳建立,王重阳是核心,往下则是第二代中,最杰出的全真七子为核心。

        师父教徒弟,徒弟再教徒弟。

        徒子徒孙一代代,自此宗门始成。

        而张恒的观念。

        更像是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

        明教除了自己培养弟子以外,也会从江湖中源源不断的吸收新鲜血液和成名高手进来,短时间内就能让宗门滚雪球一样的发展壮大。

        坏处也显而易见。

        左右护法,四大法王,五散人,五行旗掌旗使。

        众人谁也不服谁,每个人都能代表一帮人的利益。

        安稳的时候一切都好,不安稳的时候,稍有不慎整个教派就会四分五裂。

        “不提我这些烦心事了。”

        徐鸿儒转开话题:“你那边处理的怎么样了,东西拿到没有?”

        张恒点头:“不但东西拿到了,还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

        “有意思的年轻人?”

        徐鸿儒不知道谁能让张恒如此高度评价。

        “是镇西侯之子。”

        “那小子身上,有几分我的影子。”

        张恒想了想,又道:“以他的家室,以后或许会有一番作为。”

        徐鸿儒来了兴趣:“那小子叫什么?”

        张恒答:“杨盘。”

        “杨盘?”

        不知道为什么。

        听到这个名字,徐鸿儒心中一阵烦躁。

        这种烦躁是没来由的。

        就好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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