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归何处: 6.最辉煌的顶峰
张爱玲一边不停地在《万象》、《天地》上发表着小说和散文,一边又像天女散花似的把自己一篇篇作品抛出去,抛出去,五光十色花团锦簇抛向各种有影响的杂志上,抛向无数读者中。她的才思潮涌般滚滚而来,她的速度太神奇了,读者们迷惑于她创造的一个个奇丽纷坛、光怪陆离的世界,目不暇接,她成为一个传奇。她很高兴,她在创造一个奇迹,心里还是在赶着自己:“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20)
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她的一系列的“传奇”作品更使她染上传奇的色彩。
另一家更有影响的刊物《杂志》也同时盯上了她,成为她更尽兴挥洒花瓣丝雨的天地。1943年7月,她在《杂志》第11卷第4期上发表了《茉莉香片》,《杂志》月刊社便盛情相邀,一意地拉拢她的稿子,她照样很高兴地纷纷寄去她的作品。她的更多作品,《到底是上海人》,《倾城之恋》,《洋人看京戏及其他》,《金锁记》,《花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都发在这个刊物上。虽然她也知道《杂志》月刊是汪伪汉奸文人操纵的刊物,但她不管这些,她只对写小说散文有兴趣,至于政治不政治、汉奸不汉奸,她认为只要她的作品不涉及政治,只要她立得正,行得直,那她就是清白的。
她的小说确实没有一篇涉及政治,她不理那一套烦琐、复杂难懂的政治问题,避开政治,述说着一个个家庭与人的悲剧。
《茉莉香片》中的男孩聂传庆,是由张爱玲的弟弟变化来的,聂传庆的家庭,他的父亲、生母、后母都是自己家庭的幻化,她借着弟弟的影子写出这样一个悲哀的故事,向她的旧家庭、她的狠心的父亲、恶毒的后母做了最强烈的批判与报复。
聂传庆的生母在他四岁时就死了。
他的父亲又娶了后母,父亲与后母都抽大烟,对他粗暴,他的耳朵就是父亲给打聋的。他怕见他们,他性格孤僻、懦弱、沉默,不爱说话,畏畏缩缩,在学校里他没有任何一个朋友。
但是,有一个女同学言丹朱,却喜欢他,找机会同他说话,把男生写给她的信告诉聂传庆。她喜欢传庆,是把传庆当作一个女孩子看待,能为她保守秘密(因为传庆没有一个朋友)。言丹朱是他们的教授的女儿,家庭很幸福。聂传庆虽然上着言教授的课,但还不知道教授的大名。
言丹朱告诉他爸爸的名字:“言子夜”。
聂传庆突然想起,他生母珍藏的《早潮》杂志上有过“碧落女史清玩言子夜赠”的题字,那是送给他母亲冯碧落的。
他想起来影影绰绰听到的关于母亲以前的事。她母亲冯碧落十七岁时曾经爱过教表妹的一个远房亲戚,就是这个言子夜,但是冯家认为常熟言家是个生意人,配不上自家书香门弟的大小姐,逼着碧落与贵家子弟聂介臣(传庆的父亲)订婚。但言子夜与冯碧落在私下里仍约会见面。言子夜告诉碧落,他准备出国留学,她可以采取断然行动逃婚,碧落因过多的顾虑没去成,子夜从国外回来的时候,碧落已出嫁,并有了小孩。
聂传庆知道,母亲从没有爱过父亲,就为这个,父亲恨透了母亲,母亲死了,就迁怒于她丢下的孩子身上,要不然,虽说有后母在挑拨着,他父亲也不会对他这么刻毒。小时候,他本是一个十分正常有理想的男孩,十二三岁起就雄心勃勃练着在废支票上签名,左一个右一个“聂传庆、聂传庆、聂传庆”,英俊地,雄赳赳地“聂传庆、聂传庆”,准备克绍家业的,但他父亲重重打了他一个嘴巴,劈手将支票夺过来,搓成团,向他脸上砸去,他触动了他父亲暗藏着的恐惧。从此,父亲与后母尖刻无情地虐待他。
聂传庆把这些印像拼凑起来,他方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还没有出世的时候,他有逃脱的希望。她母亲有嫁给言子夜的可能性。差一点,他就是言子夜的孩子,说不定他就是言子夜的骨肉,也许他就是言丹朱,有了他,就没有了她。
他上了言子夜的课,心却不在这里,他想着他的血管里,或许流着这个人的血。如果当初她母亲与言子夜诀别时,略微任性一点、自私一点,在情感的支配下与言子夜发生了关系,如果他是子夜与碧落的孩子,他比起现在的丹朱来,一定较为深沉、有思想——积极,进取,勇敢,丹朱的优点他想必都有,丹朱没有的他也有。他瞧不起丹朱。
他就这样地胡思乱想,考试成绩当然很差,言教授的文学史课更惨。言教授提问他,他慑嚅地说不出来,教室里学生静静地看着他,传庆觉得丹朱一定也在看他,看他丢聂家的人,“不,丢母亲的人,言子夜夫人的孩子,看着冯碧落的孩子出丑。”那个也许是他的生父的言教授让他出了丑,他伏在台子上哭了起来,言教授厉声喝道:“你也不怕难为情!中国的青年都像了你,中国早该亡了!”
这句话使他痛心疾首,死也不能忘记,因为这话出于言子夜之口。
他更慑弱了,然而言丹朱仍然缠着他,夜里从学校回来,要他陪她送她回家,问:“你为什么近来这么失常,你知道我爸爸是个热心人。我相信他一定会尽他的能力来帮助你。你告诉我,让我来告诉他行不行?”
告诉丹朱?告诉言子夜?他还记得冯碧落么?记也许记得,可是他是见多识广的男子,一生的恋爱并不止这一次,而冯碧落只爱过他一个人……从前的女人……。传庆只觉得胸头充塞了吐不出的冤郁。
他讨厌丹朱,又想得到她的爱,他要给她以精神上的虐待,报复命运的不公。但,他一个慑弱无助的,没有亲人的男孩子,需要一点爱,最广大的父爱母爱:“不单是一个爱人,你是一个创造者,一个父亲母亲,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天地,你是过去与未来,你是神。”可是丹朱能给他什么呢?他恨她,要摆脱她,狠命地踢她,但是“他还得在学校里见到她,他跑不了”,跑不了爱的折磨!这是震颤人心的悲剧,聂传庆的结局将是什么呢?张爱玲在后母与父亲统治下的冤抑生活,借着这篇小说宣泄出来,她的小说,父亲在杂志上大都看到过,他不为自己的忏悔,反而暴跳如雷,但已无可奈何,女儿已经挣脱了家的牢笼,而且成为了名作家了。这是一个男孩子的命运。《花凋》写的是一个少女郑川嫦的悲剧。据张子静《我的姐姐》说,川嫦的原型来自于张爱玲的表姐,即爱玲舅舅的三女儿黄家漪,爱玲小时常到舅舅家去找这位“三表姐”聊天,她俩年龄一样大,兴趣爱好、性情也相近,可惜她过早地因肺病死去了。张爱玲把她写进了小说中。川嫦的父亲“郑先生”也是爱玲舅舅的化身,据说他看过这篇小说后大发脾气,尤其是说他“有钱时在外边生孩子,没钱时在家里生孩子”的事实。川嫦二十一岁便因肺病死去了,她的墓碑上写着,她“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爱音乐,爱静,爱父母……无限的爱,无限的依依,无限的婉惜,……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安息罢,在爱你的人的心底下。知道你的人没有一个不爱你的”。她是美丽的,她喜欢静,她是生肺病死的,大家都为她惋惜,可是事实却全不是那回事。她本是一个美丽白皙的女孩。可是她生在一个旧的家庭中。她的父亲是一个遗少,一个破落的贵族。她的家,说不上是穷还是阔,家里呼奴使婢,但没有什么家俱,只有两只床,连小姐晚上睡觉也要打地铺;全家可以坐汽车去看电影,但客厅里灯坏了却不修换,孩子蛀了牙齿没钱补,在学堂里买不起钢笔头。佣人因东家欠工资太多,不得不做下去。
然而他们家又阔到下人在厨房里开一桌饭,全弄堂的下人来分享。
川嫦的母亲也学会积赞一点私房钱,但不知父亲怎么一卷就把母亲的那点积蓄卷得荡然无余。明知这钱留不住,但母亲还是在混乱如麻的家事中乘乱地捞点钱。
川嫦有三个姊姊,人们赞叹她们一个个是温柔知礼、勾肩搭背的好姊妹,却不知背地里剧烈的生活竞争使她们个个都成为能干的人,只有川嫦最老实,因此常常受姊姊的哄骗,她们把最漂亮的衣服穿走,留给她过时的旧衣服,却异口同声地断定:“小妹穿衣服越素净越好。”
好容易熬到三个姊姊出嫁了,川嫦才像脱了孝一般突然漂亮起来。她痴心地想进大学读书,但这得等父亲有钱……非得有很多的钱,多得满了出来,才肯花在女儿的学费上,女儿的大学文凭在他看来是最狂妄的奢侈品。
父亲希望她嫁了人,但又不忙着替她定亲,说:实在经不起这样年年嫁女儿,再嫁出一个我们老两口只好跟过去做陪房了。
但她母亲热心。郑夫人对选择女婿很感兴趣。那是她死灰的生命中的一星微红的炭火……她缺乏罗曼蒂克的爱,不像丈夫那样“有钱的时候在外边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在家生孩子”。她是一个好夫人,既没有这胆子,又没有机会在其它方面满足。于是她一样找男人,不同的只是找来做女婿,她知道这美丽而忧伤的岳母在女婿们的感情上是占点地位的。
家里给川嫦介绍了医生章云藩。川嫦没有别的第二个男人可比较,虽然第一次觉他不够“这个”,不够“那个”,几次见面后,还是为同样的理由爱上他了。章云藩看着川嫦家里那样乱七八糟,姊妹间的明争暗斗,岳母的罗嗦,并不在意,仍受着她。她感到幸福,预期着以后的恩爱。
但她却患上了肺病,住进了医院,她无望了,“以后预期着还有十年的美,十年的风头,二十年的荣华富贵,难道就此完了么?”她还没有品味到爱的甜蜜,就临近着死的危胁,更想不到面临着人间的冷酷。
章云藩看她没有指望了,又找了女朋友,他的女朋友陪同他来为川嫦看病,折磨着她的心。
她的父亲觉得这样花钱不值得,花得太冤,不肯出药费,要她母亲出。
她母亲忖度,若是自己拿出钱,那是证明自己有私房钱存着,不行,唯有好言劝慰川嫦。
川嫦受不了这病的痛苦与感情的痛苦,她想早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她身上的五十块钱还不够买安眠药,她坐在车上要重新看看这个世界,看看大上海。她从前坐车出去的时候,因为太美丽总是被别人看,没有机会看身外。现在,她走在街上,到处有人用骇异的眼光,仿佛她是个怪物。
她唯一的要求是死得有诗意的,动人的死,现在她对着镜子,不相信自己竟然病得这么难看。
家人安慰她,她还在幻想着病的好转,试穿一双新皮鞋,说:“总可以穿两三年。”但她却死在三星期后。
川嫦与所有的青春少女一样,渴望着爱与被爱,但是对她来说真正的爱是并不存在的。川嫦死得过早,还没有享受到人生的欢快,便过早地离开了世界。但是,退一步说,即使她活了下来,就一定能得到爱与欢快么?
未必!只要看一看《年青的时候》,就会知道爱与欢乐真是不确定的,很不确定的。
潘汝良一直爱在书本上画来画去,他画的女人总是一个美丽的外国女人的侧影。有一天他真的就遇见了自己画的那个女人,沁西亚,与自己画中一模一样脸庞的一个俄国姑娘,而且这位姑娘约他去她那儿玩,教他德语。汝良从来不相信缘份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怪。他把沁西亚与一切美的东西连结在一起,爱上了她。
因为年青,不懂得自由也不懂得爱,当他懂了之后,梦就做不成了。他下了决心不向沁西亚求婚,向她解释清楚。但还未容得他说出口,沁西亚已告诉,她要结婚了,要求汝良恭喜她。
沁西亚把婚礼上的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一生一世难得的漂亮。然后,她的生命就灰暗下来,永远的灰暗。
汝良自己已经够傻的了,为恋爱而恋爱,他所爱的女人做下了更不可挽回的事——为结婚而结婚。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淖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淖。”
“只有年青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汝良与沁西亚应当是天假之缘的,使他们这么巧合地相遇,但人毕竟不是画,尽管与画中的一样美,真正的勾通却很难。恋爱的交流就像汝良的初级德语教科书中“明天会晴吗?——也许会晴的”、“马比牛贵吗?羊比狗有用”等等这一类苍白的对话。这当然不是语言隔阂的问题,而是理解,但理解一个人之后往往又并不一定可爱。
相爱的结果永远是婚姻,但婚姻的结果未必是相爱,真正的爱也许是不存在的,至少很难。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离婚以后一直住在娘家,住了七八年,她的娘家是个破落的“贵族”,全家人把她带回来的钱盘来盘去用光之后,冷言冷语地逼她走,借着那个已离婚七八年的丈夫死去的机会,逼她回婆家守孝。
她的几个同胞兄长、嫂嫂上上下下都恨不得把她逼出家门,她母亲也不能为她作主,她绝望地凄凉地小声说:“这屋子可住不得了……住不得。”
在镜子中她看到自己近三十岁的容颜,娇小的身躯,纤细的腰,半透明的轻玉般的脸和一双娇滴滴的清水眼。她猛然找回了在无情的厮杀家庭中竞争的优势与勇气。在七妹、两个侄女儿都虎视眈眈地想获得那个留学生范柳原的爱时,白流苏凭着她的容貌和舞姿,骄傲地战胜了这些竞争者。她不是不知道这个世故精刮的男人是靠不住的,但她要给那些冷言恶语的哥哥嫂嫂们一个无情打击。她出走了,用她三十岁最后一抹娇弱的风采做赌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母。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这一口恶气。”
范柳原不过是一个自私、狡猾的男人,他潇洒、机智、伶俐,如果真心谈恋爱,会给女人“美妙的刺激”。但是他没有恋爱的真心,也没有结婚的热诚,他喜欢流苏,但他需要的只是情妇,而不想结婚。流苏这样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的目的是要真正的爱,一个归宿。她不愿做没有名目的情妇,既舍不得柳原,又得与他周旋。柳原和其他女人亲狎来激她,使她吃醋,有意当着众人面与她造成“范太太”的声名,她始终与他敷衍不肯轻易委身于他。
在范柳原正盘算怎么把她弄到手的时候,白流苏赌气回了上海。她知道柳原没有得到她,这时,她不能迁就他,“如果迁就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她偏不!就算她枉担了虚名,他不过口头上占了她一个便宜。归根究底,他还是没有得到她。既然他没有得到她,或许他有一天还会回到她这里来,带着较优的议和条件。”在上海她“熬”了一秋天,范柳原来电报催她再去,她竟委屈地哭了,她感觉自己失败得为柳原所摆布。她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已没有多少对爱情的奢望,只是想有个归宿,尤其是在家庭冷眼的压迫之下。
到了香港之后,一个晚上,柳原吻了她。第二天,柳原告诉她一个礼拜后要到英国去,但又不能带着她走。流苏被留在香港,他给她租了一所大房子,一切是那么空洞不切实,但她有了一点安稳了。她搬进了新房子,“客室里的门窗上的绿漆还没干,她用食指摸着试了一试,然后把那黏黏的指尖贴在墙上,一贴一个绿迹子。为什么不?这又不犯法!这是她的家!她笑了,索性在那蒲公英黄的粉墙上打了一个鲜明的绿手印。”她要哄骗自己,证实给自己看这个“家”的存在。
战争来了,隔断范柳原去英国的路,这个倾城大祸,让两个人在一起逃难,那炸弹“轰天震地一声响,整个的世界黑了下来,像一只硕大无朋的箱子,啪地关上了盖。数不清的罗愁绮恨,全关在里面了。”战争撕掉范柳原的自私与虚情假意,刹那间人性中的善发现了。白流苏也觉得“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他们结婚了,她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妻。
白流苏有了婚姻的保障,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她知道“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地,暂时把生命告一段落。
她于“笑吟吟”中还是有点惆怅,十年八年后呢?难道她不会像一朵“白玫瑰”,久而久之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么”?“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你看,《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他有一个白玫瑰——他圣洁的妻子,还有一朵红玫瑰——他热烈的情妇,他真心过么?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之久,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振保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之前还有两个女人,留在记忆中,像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着淡淡的微凹的粉紫古装美人影。
从英国回来以后,他爱上了住在同一公寓套间的一个热烈的英国女人,朋友的太太王娇蕊。她的丈夫出国了,她成为振保的情妇,他的一朵红玫瑰。
他们热烈的相爱了,他抵抗不住“红玫瑰”天真单纯和极有魅力的的诱惑。每天一下班,就坐在车上朝他的快乐驰去,他既觉得这是无耻的快乐,又要在内心为他的这种寻找正当理由,他拿犯罪性来刺激自己爱得更凶些,因为是偷情,所以更快乐,又不必负任何责任。
当他占有了这个女人之后,他才清醒与后悔,过后又复如是。王娇蕊为了他的“爱”写信给丈夫,要丈夫给自己自由,振保听了一惊,“在喉咙里‘’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跑到街上,回头看那崔巍的公寓,灰赭色流线型大屋,像大得不可想象的火车,正冲着他轰隆轰隆开过来。”他意识到事情已经发展到不可救的地步,疑心是自己做了傻瓜进入她的圈套。他找出种种的理由,推卸了责任。他觉得他应当找一个中国式的贤惠的妻子了。
后来他娶了一个贤妻良母型的盂烟鹏,不像王娇蕊那样媚态、丰满,是典型的瘦削的中国女子,也是传统中国女人的性格,相当柔顺。但久而久之佟振保又觉得乏味了,他瞒着妻子,在外宿娟,借故不回来,回来以后又发脾气,打妻子,摔东西。当他把这个家破坏得要毁掉时,似乎良心又发现了。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他真能够爱他的妻子么?恐怕未必!
张爱玲揭示了所谓的“爱”的虚伪,人性的虚伪:“男子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解脱的方法。”
振保在家里是母亲的孝子,在单位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好职员,在弟弟妹妹面前是个好兄长,在朋友中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堂堂正正”的外表下的一个伪君子。其他则又何说?
张爱玲总是把笔触伸到人的灵魂深处,把隐含在内心的裸地挖出来。她的笔锋像钱钟书那样犀利、尖刻,鲁迅那样冷峻,她很佩服鲁迅,觉得他最能暴露中国人性格中的阴暗面和劣根性。(21)和他们不同的是,她是从女人的眼光与心理出发善意地嘲讽,更多了一些细腻和温柔敦厚的特色。“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以最广大的慈悲胸怀对待人性中的善与恶,虽犀利冷峻,并不剑拔弩张。
张爱玲刻划的女人更成功。她善于从女性的细腻心理去把握作品中的女人,把隐藏在女人华美的衣服下的人性的阴暗面,通过悲天悯人的嘲讽暴露出来,像《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葛薇龙的姑妈的淫荡,《茉莉香片》中聂传庆的后母的阴骘刻毒,《沉香屑:第二炉香》里的蜜秋儿太太的变态,都使人看到在那些旧家庭中的女人变态的人格。而比起《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来,她们都不算什么,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成就最高的一部。傅雷虽然严厉地批评过张爱玲的小说,但对《金锁记》却是高度地无保留地赞美。美国的夏志清的评价就更高得吓人,他说:“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22)在夏志清著名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给张爱玲的篇幅最多,对张爱玲的论述中给《金锁记》的篇幅又最多。《金锁记》可以说是近乎经典性的名作了。
小说开始于曹七巧结婚后五年。
曹七巧原是乡下开肉店的小户人家的女儿,他的哥嫂贪图荣华富贵想攀高枝,把她嫁到上海富室姜家,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她的丈夫是个患骨痨病的残废的人,这桩婚事断送了她一生的幸福。虽然起初她还生了一儿一女,但是她丈夫完全瘫在床上病入膏肓,她没有正常人的生活,守着活寡,为了满足金钱的,她忍受下来,戴上了黄金的枷锁。正常的得不到发泄,她变态了。
她恨透了丈夫,恨透了姜家,恨透了自己势利的哥嫂,恨透了一切生活幸福的人。她撺掇婆婆赶快嫁出小姑子,等丈夫死后好分一笔财产。她正年轻,也需要的爱,她的得不到满足,千方百计靠近刚刚取妻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不务正业寻花问柳的阔少,勾引季泽,作者对这个人物心理刻划得很细腻:七巧颤声对季泽道:“一个人,身子第一要紧。你瞧你二哥弄的那样儿,还成人吗,还能拿他当个人看?”她在季泽边坐下,伸手贴着季泽的腿:“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季泽虽然也和她轻佻地开玩笑,也常走马章台征声逐色,但不敢沾惹自家的兄嫂,也犯不着这样,尤其是像曹七巧这样口没遮栏、脾气怪躁的女人,便立刻起身走开了。到了小姑子嫁了,婆婆与丈夫死了,姜家开始分家。财产,这是她嫁给姜家戴上金锁,用一辈子的幸福换来唯一东西,唯一的希望。然而她这个“孤儿寡妇”还是被欺负了,虽然她也分到了一笔不小的财产。她搬了家,自立门户,可是后来,季泽突然来到嫂嫂家,向曹七巧诉说起对她的“感情”,七巧陷入了沉思: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就算她错怪了他,他为她吃的苦抵得过她为他吃的苦么?好容易她死了心了,他又来撩拨她。她恨他。他还在看她。他的眼睛——虽然隔了十年,人还是那个人呵!就算他是骗她的,迟一点儿发现不好么?即使明知是骗人的,他太会演戏了,也跟真的差不多罢?
七巧虽然感情难以自持,但又怕季泽来此是要骗她的钱,这些钱可是她生命的斤两,黄金欲使她拿出审慎的机智试探着,果然看出季泽是想来哄走她的那几个钱的,曹七巧大怒,破口大骂,把手中的扇子向季泽头上掷去,打翻了桌上一杯酸梅汤。
季泽走了,“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这些意象无穷的词语非常美妙传神地显示出曹七巧此时的心情。她刹那间悔悟过来,急忙提着裙子到楼上,从窗户里再看季泽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
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她到了窗前,揭开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衫搭在臂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她的一生被贪图富贵的家里人狠毒地葬送了,这唯一一次的机会也为黄金欲破坏,再也不会有了。她成为一个牺牲品。她也看不得自己儿子、女儿的幸福,她破坏儿女的幸福,让儿女为她殉葬。
儿子长白新娶了妻子,她偏当面羞辱儿媳,阻碍儿子与媳妇的同床,让儿子彻夜地在烟钵前为她烧烟装烟,让儿子把毯子铺在烟榻旁过夜:她眯缝着眼望着他,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只有他,她不怕他想她的钱——横竖钱都是他的。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
现在,就连这半个人她也保留不住——他娶了亲。
七巧把一只脚搁在他肩膀上,不住地轻轻踢着他的脖子,低声道:“我把你这不孝的奴才!打几时起变得这么不孝了?”
……“你若还是我从前的白哥儿,你今儿替我烧一夜的烟。”
曹七巧为女儿长安裹了脚,又到学校里骂,弄得女儿没脸面进学堂,没脸面见同学。教女儿抽大烟,不要女儿见“坏男人”,女儿到了近三十岁还没有嫁人。当长安有了男朋友,戒了大烟,开始有一丝微笑时,曹七巧便冷言冷语道:“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她变态的心中容不得女儿幸福,当面羞辱女儿,骂女儿不要脸。当女儿的男朋友童世舫到她家时,她几句话就把女儿一生一世的前途毁了。当着童世舫面,七巧道:“她再抽两筒就下来了。”世舫一惊,睁眼望着她,七巧用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解释道:“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呢!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由着性儿惯了,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
她儿子的妻子死了,姨太太生吞鸦片自杀了,女儿也给她毁了,“一级一级走向没有光的所在”。她不幸福,也要毁了儿女的幸福,也要儿女为她殉葬。曹七巧变态地以这种手段来报复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但这样,在她阴惨的胜利之后,又能得到什么呢?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娘家的人恨她。”夜深人静睡下的时候,她把翠玉镯“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膊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想起年轻时丰满的她,那些喜欢她的小伙子,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如果……一滴眼泪挂腮边,她懒得揩拭,由它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这篇小说取材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一家,李经述的三儿子李国熊天生残废(软骨症),从乡下找了一位姑娘,张爱玲应唤她“三妈妈”,“三妈妈”
即曹七巧的原型。曹七巧的出身、长相、性格,说话的声口,在姜家的地位都与爱玲这位“三妈妈”逼肖,甚至她的一儿一女也实有其人(张子静《我的姐姐》)。有了这么多生活素材,又经过作者艺术上的加工丰富,使这篇小说的人物、心理、语言、意象都完美到了炉火纯青,这是张爱玲小说的顶峰,再也不可逾越的顶峰。
张爱玲是会制造传奇的,在小说散文轰动的同时,又把《倾城之恋》改编为四幕话剧,经柯灵的修改与推荐,1944年12月由上海大中剧艺公司在新光大戏园隆重上演。一个多月连演八十场,而且场场爆满。被报上推为“众望所归,红极献演,舆论一致推颂”,“当今剧坛第一份,轰动整个上海”。
有一首署名“紫凤”所填的《鹊踏枝》词说:叠了蛮签拈翠管,寡鹄孤飞,细写流苏怨;萍岛穿花逢海燕,温馨消受倾城恋。
翡翠兰苕香梦暖,梦里烽烟,梦醒沧桑变!付与舞台分幕演,定知满座啼珠泫。(23)
这出话剧由上海当时与费穆、黄佐临、吴仞之并称“四大导演”的名导朱端钧执导。演流苏的是著名女影星罗兰,范柳原由舒适扮演,都是上海红极一时影剧名星。张爱玲为自己第一部剧本的上演几乎天天到场“指导”,她的新奇刺激的装束,她的剧本文字的优美给人们极深的印象。《倾城之恋》的演出,为她以后影剧创作打了响亮的一炮。
这些小说在当时上海沉闷的文坛上引起了一阵阵轰动,而且篇篇精采,各有各的佳妙处,即使偶尔有点隐晦如《心经》、《年青的时候》或轻薄如《琉璃瓦》的意味,也是那么新艳可喜流光四射。从1943至1945年,张爱玲可以说是上海文坛最耀眼的人物。各种杂志报纸上常常有关于她的记载和评论。编辑,记者,她的老师、弟弟、朋友,认识或不认识她的读者都乐于谈谈张爱玲,仿佛成为时髦。
还有一些人写信对她的作品表示崇拜,有人对她作品提出建议,有人鼓励她前进,她都很有兴致地一一剪下收存,但是,她不理睬,不听从,也不回信。她的姑姑、炎樱或胡兰成总要问她对这些文章和信件的看法,她很坦率地说:“但凡人家说我好的,说得不对我也高兴。”但是别人批评她或责难她,有时或许也生点气,但她更多地是表现出诧异,不置一辞,言下之意是太不聪明了,不懂得她。(24)
是的,像她这样极聪明,又独来独往、孤芳自赏的人,别人是很难理解的。她走的是一条与别人迥异的路,她生在官宦之家、簪缨之族,但那是往事,她又不是贵族;她从旧家庭中逃了出来,但不是觉新不是娜拉,不是叛逆者;她心中对以前的传统有着难舍难分的情结,但那个时代又无情地离她远去。家庭的冷落、无情,使她失去了温暖的庇护,裸站在天地间,像一个家系很长又不名一文的爱尔兰姑娘;她又受英国式的西方影响,有着个人主义的一切。因此,她既不是一个守旧的遗少,又不是一年进步的青年,既不甘心于做一个少奶奶,又不能成为一个革命家,她很有才华,但说不上伟大,她只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女人,一个个人主义者,希望靠着写作赚钱谋生,拥有财富,拥有爱,拥有美丽,安安稳稳、实实在在地生活。她是一个不受任何外界左右的独行者,尽量使自己的每一寸生命都充满光辉,更有意义,如此而已。唐寅的一首诗:不耕地来不种田,不炼金丹不羡仙。
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如果把“青山”改为“文章”,那是恰如其分的。
像曹雪芹一样,张爱玲看惯了繁华,也经历了苍凉。她懂得了《红楼梦》的美,《红楼梦》的意味,对繁华有着无限的留恋,对苍凉更有切肤的体味。
钟鸣鼎食,酒绿灯红,却掩不住满目的苍凉,在新旧时代的交合处,她的出现像一个苍凉的手势,更有一种美。
她看惯了末世的人们,她的父亲、母亲、后母、亲戚都是她理性解剖的标本,悟到人性的深处。因此,她的作品都是刻划这一个阶层的人性的,空虚、伪善、无情、无奈,有善有恶,有真有伪,尤其是人的,黄金的的占有欲,她总把它们人骨三分地写进小说。那不是渲染与赞扬,也不是“剥出血淋淋的人性”,而是用参差对照的手法来写,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她的小说作为言情小说觉得不舒服,作为正统文学看嫌它不严肃,鸳鸯蝴蝶派文人看它们不够才子佳人式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它们不够健康,缺乏主题的明朗性。(25)
可是,她的小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与魁力,而且那么悠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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