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钟情
钟情:
韦玉华终于搬了出来。
终于,是因为她自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人家是与母亲夹不来,她则与父母亲都无法交通适应。
玉华形容她的少年期:「如一个人被麻布袋罩着身体遭拳打脚踢,有怨无路诉。」
也许是过份了,这是她身受的感觉,别人很难了解。但是过去的,也就是过去了,尤其不能令玉华释然,那过去的每一天都是她生命中宝贵的一部份,一去不再回头,她为自己不值。
更加逼切地要搬出去,一待大学毕业,找到第一份工作,立刻在中等住宅区找到小小公寓房子,租了下来,并且把历年为小孩子补习的节蓄取出装修小小单位。
现款都花光了,玉华每天晚上吃一只长条法国面包。
但是值得,这是独立生活的第一步。
两年后,她要把这幢小公寓分期付款买下来,她不在乎是否能够找到理想伴侣,她并不希企异性来接手料理她的生活,她决意凭双手去争取她所需要的一切,十块就是十块,廿元就是廿元,不好高,不骛远,脚踏实地。
玉华要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现代女性,不是单凭嘴巴嚷嚷独立,然后一见到男人,立刻双膝放软的充头货。
这是心态问题,玉华见过一些前辈阿姨姐姐钓金龟的悲剧,连时间精力肉身灵魂都赔贴,沽沾自喜做着毫无希望的蚀本生意而毫不自觉……
生意?是,因为女方有所企图,她拿她所有的去换她所需的,便是原始的生意交易。
感情中渗了这么复杂的因素,怎么能平起平坐。
这也许是玉华做人唯一的原则。
平时,在别人眼中,她也就是个聪明伶俐圆滑得过了头的时髦女性。
唉,且把韦玉华严肃的一面放下,齐来看看她活泼的日常生活。
话说玉华已把公寓装修得七七八八,这个属于她的小天地充份表露了她的爱好与品味。
客厅架子上欠一只钟,她决定到古董店去选只三四十年代的座钟,最好数字有夜光的那种,熄了灯也看得见绿色的萤光字。
玉华很遗憾,父母什么资产都没有留给她,韦老太是那种防子女如防贼般的老人家,一次黄金价格暴升,玉华认为应该出货套现,提醒老母几句,韦老太却说:「金子?我哪儿有金子,今天天气好热,你吃过饭没有?」
五华马上明白老妈的心理.以后都没有再提过一个字。
怎么又说到这种题目上去了,好生无味,人生路上总有荆棘,与这篇故事,一点联系都没有。
这个故事,主要同玉华要买的那只钟有关。
那天下班,她经过一间小小古董店面前,驻足,即时看到她心目中的时钟。
外型精致,钟座用木制,题面上写着阿拉伯字母一二三四,萤光粉清晰完整,是一次与二次大战期间的式样,玉举微笑,她喜欢它。
她推门进去。
这种开在庙街的所谓古董店铺,卖的大都是什么货色,本地人与游客心中也都有数。
玉华预算的极限是一千大元。
掌柜的是一个年轻人.
玉华笑说:「我想看看个窗里的那只钟。」
年轻人剑眉星目,本来一脸笑容,听到玉华这句话,有点尴尬,说道:「对不起,那件货是非卖品。」
玉华一怔。
当然,这是他们做生意的一贯手法。
客人看中什么,什么使即时变成非卖品,好让客人更加希望得到它,以便漫天讨价。
玉华问:「不卖,搁橱窗里干什么?」
年轻人很坦率:「吸引顾客。」
「你还有什么类似的座钟?」
「有,请过这边来。」
一边搁着三五座粗糙的仿制品,售价也不低廉。
玉华摇摇头。
「不喜欢?」
「不喜欢。你们只有这些?」
「对不起。」
「你是店主?」
「正是。」年轻人微笑。
不象。
年轻人解释:「叔公半年前过身,把这家店留给我。」
「生意好吗?」
「托赖,还过得去。」
年轻人斟上一杯香茗。
「我告诉你怎么样,我给你八百块,买你橱窗那座钟。」
年轻人笑了,摇摇头,「非卖品。」
玉华又说:「一千块.我只得一千块。」
「我叫柳志成,贵姓大名?」
「韦玉华。」
「韦小姐,那座钟真是非卖品。」
「世上没有非卖品这事,关键在你想卖多少。」
柳志成一怔,这个女孩子好厉害,个性这么强,说话竟如此直率。
他说:「它是不祥物,叔公说很少人降得住它,不卖出去,也是为着顾客好。」
玉华反正有空,听见这话,好奇心大炽,又见没有其它顾客上门,便坐下来,问他,「怎么样不祥?」
柳志成端的好涵养,笑笑说:「你不会想知道。」
玉华有点不好意思,人人皆有私隐,不一定肯告诉陌生人。
她搭讪的说:「谢谢你招呼。」
「有空再来看看。」
玉华告辞。
柳志成送到门口。
他穿白衬衫及卡其裤,自有一股潇洒之气质,玉华十分欣赏。
她朝他笑笑,截住一部街车,回家去。
买不买到那座钟倒是其次,她不过用它做装饰用,没有它,也可以买别的,现在令她感兴趣的,是钟背后的那段故事。
不祥,怎么样不祥?
玉华很想知道。
第二天中午,玉华又逛到柳家古玩店去。
橱窗中那只钟不见了,啊哈!玉华大乐,可逮到了,昨天还说不卖,今天遇到慷慨的客人,马上易主。
她推开店门,指着柳志成笑问:「你把它卖了多少?」
柳志成抬起头来,见是玉华,心里先有三分欢喜,见她如此活泼烂漫,更添两分好感,他决定作弄她,慢吞吞地说:「卖掉了?没有卖掉,我取下来抹油。」
玉华一听,知道自己太过武断,立刻气馁,怪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柳志成忍不住笑起来,同时轻轻把座钟搬出来。
玉华看到座钟,更加爱不释手。
一次生两次熟,柳志成又对这个女孩子十分存好感,便安慰她:「它真的是非卖品,来,我把它的秘密告诉你如何。」
玉华的精神又来,「真的。」
「我知道你有兴趣。」
玉华坐下来,聚精会神地预备听故事。
柳志成看看她,心想:这双大眼睛好动人,他咳嗽一声,才能集中思维。
「叔公说:这只钟,有奇幻神秘的力量。」
玉华诧异,「是吗,它能够做什么?」
「它使你做梦。」
玉华真正遭到迷惑了,「梦?什么梦?美梦抑或噩梦?」
「两者都有。」
「怎么可能,我不明白,请说得详细一点。」
「你看到钟面的十二个数字吗?家叔公说,每逢时针与分针在午夜十二点正会合的时候,奇怪的事会得发生。」
玉华趋身过去,「什么事?」
「指针不再移动,时间停顿下来,这只钟会把人带到另外一个空间去。」
玉华先是呆呆的听着,忽然之间,她觉得这个故事荒谬得无以复加,忍不住仰起头大笑起来。
然后她站起来,「我要回公司了。」
柳志成看着她,「你不相信这故事是不是?」
玉华很婉转地说:「你讲故事的技巧可能不太好。」
柳志成气结,他摇摇头,「信不信随你。」
「我不是不信,我只是不明白,一只小小座钟如何控制空间。」玉华用手托着腮。
「我也不明白。」
「你试过没有?」
柳志成摇摇头。
「你叔公试过没有?」
柳志成答:「恐怕有吧,他一直说人类渴望未卜先知是最愚昧的行为,一旦知道将来事,目前的生活就没有意义。」
玉华不为所动,她说:「一千块买你这只钟。」
柳志成摇摇头:「但是我今夜可以请你吃饭。」
「好,我下班来找你。」
玉华临走之前用手摸一摸座钟。
那天她做得比较晚,柳氏古玩的店主并没有不耐烦,他在店堂等他。
两人吃了顿很舒服的日本菜,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柳志成在大学里念的是商科,谈吐幽默,玉华喜欢他那股悠然之态,他并非与世无争,积极中却不强求,与时下一般穷凶极恶争取的年轻才俊是有点分别。
他送她回去。
玉华道别时问:「那只钟,真可以把人带进未来?」
柳志成笑,「你不会相信这种事。」
「不,我的思想很开放,很愿意接受新事物。」
「那只钟已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
「你会不会把钟借给我放一个晚上?」
柳志成仍是摇头。
玉华抱怨,「你这个人,乱卖弄神秘感。」
他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笑,「明天轮到你请喝下午茶。」
玉华乐意地点点头。
她与柳志成开始约会。
玉华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男生。
但是每次到古玩店去,她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座钟上。
一次她感喟的说:「我们生命受时间控制,千真万确,粉红色婴儿终于也会变成衰翁老妇,每一只钟都是神秘的,是,它们均确有不可告人的力量,因为它们把时间具体地用时针分针表现出来。」
志成笑她,「给你这么一说,我看到钟都怕。」
三月,是玉华生日。
玉华心生一计,问他:「我有一个愿望,只有你可助我达成,柳志成,你肯不肯出一臂之力?」
志成一则不虞有他,二则是女朋友的生日愿望,便爽快的答应:「当然可以,义不容辞。」
玉华慧黠地笑,「喏,是你自己说的,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不准食言。」
志成这才觉得不妥,玉华是个鬼灵精,有许多匪夷所思的想法,一下不小心,就会着了她的道,但是他愿意,他不怕。
「很简单,柳志成,把那座钟借给我,让我带回去,明天还你。」
柳志成呆住了。
这女孩子真叫人防不胜防。
玉华见妙计得逞,不禁拍手称好。
志成沉默。
玉华说:「不过是一只钟而已,你怕什么,怕午夜会有一只精灵自钟内钻出把我抓进第五空间去?」
志成很勉强的说:「好吧,借给你。」
「谢谢谢谢,你放心,我会好好代你管理它。」
「我只恐怕你会失望。」
「不要紧,至少可以证实令叔公是太过多疑了。」
柳志成在跟着的时间里变得沉默,玉华知道他不悦,但是好奇心战胜一切,她心内抱着歉意,决定有机会要好好补偿志成,但今天,她不会撤消原意。
志成把握捧出来交给她。
钟颇重,玉华小心翼翼,生怕有什么损害,担当不起,老实说,她也有点后悔,太任性了,影响志成情绪,但骑虎难下,只得过了今晚再说。
座钟放在她家那只柜上,倒是天衣无缝。
玉华看着它,己经十一点多了,午夜十二时,会有什么发生?
她头皮发麻。
若不是天性倔强,玉华真想拨一个电话叫志成来把座钟取回算数。
这只钟滴嗒声十分响亮,产生催眠作用,玉华眼皮沉重。
不,不能睡。
眼皮不听话,缓缓合上,玉华瞄一瞄钟,十一点五十七分,哎呀呀,时针与分针快要交叠在一起,她的精魂可是快要出窍?
来不及了。
玉华倒在长沙发上,伸展双腿,只觉舒畅,要好好睡他一觉。
她耳畔听见清脆的叮叮叮,一连十余响,玉华没想到那是只自鸣钟。
她睡着了,一点事都没有。
只觉得自己一呼一吸,非常痛快。
忽然间,她听到哭泣声。开头,玉华以为是大厦隔邻有人吵架争执,声音传到她这边来。
后来发觉不对,哭声太过清晰,直钻入她耳朵,玉华转了个侧,睁开眼睛,吓一大跳,她看到一个少女,坐在墙角哀哭。
「你是谁?」玉华问。
少女似没有听见,她捂着面孔流泪。
「你怎么会在我家?」
话还没说完,玉华发觉这不是她的家,她不知道躺在什么人的床上,这肯定是贫苦之家,家私杂物既脏且乱,天,怎么会来到这个地方,几时来的?
玉华失措,连忙下床。
她过去拉那个少女,伸手过去,手明明触摸到对方衣角,却一点力道都没有,她想推她,推之不动,玉华发呆,这是否一个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玉华急急同少女说:「你缘何哭泣?来,让我们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
太迟了,有脚步声传来,少女抬起头,泪痕满面。
玉华骤然看到她的五官,顿时一怔,好脸熟!在哪里见过她?
一个面肉横生的妇人进得门来,也不多话,走近少女身边,举起手就打,少女挡也挡不住,头脸上一下子吃了好几记耳光,被打得金星乱冒。
玉华看不过眼,冲上去说:「别打了,再打我去报警。」
中年妇女没有看见玉华。
只是指着少女骂:「王孝慈,你别以为我不敢打死你,今天当着你父亲,我就剥掉你这层皮。」
玉华忽然明白了,王孝慈,这是她母亲的名字,这蹲着挨打的少女是她的母亲!
玉华一直知道母亲是人家的养女,童年与少年时期过得很不愉快,故此脾性古怪,但玉华没想到她过的是这种非人生活。
玉华怔怔的站在一旁观看。
不晓得恁地,玉华原谅了母亲,难怪她多疑多病,难怪她难以相处,难怪她没有安全感。
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诉过苦,是以玉华对她的苦难一点了解也没有。
这下子统共明白了。
玉华又发觉她如走入一部电影之中,在现场看到一切事情发生,但是剧中人却看不见她。
这种感觉怪异极了,玉华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见少女满脸血污,她忍不住扑过去,「妈妈,妈妈。」玉华一直叫,但没有人听得见她。
玉华哭了。
那少女瑟缩在墙角犹如一只老鼠。
恶妇离去,锁上门,少女缓缓站起来,摸向门边,想偷走。
玉华同她说:「我们一起逃,来,不要气馁。」
没有这个机会了,玉华耳边传来叮叮响,她惊醒,看到自鸣座钟两条针交叠在一起,正是午夜十二时正。
玉华混身寒毛竖起夹,是它,是它把她带到时光的那一边,看到那幕惨剧。
玉华整个背脊都是冷汗。
玉华明白到她母亲令她生活难过的原因了,她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第二种生活,比起她少年时身受的一切,她对玉华,已经够恩慈宽容。
玉华怔怔地如做了一个噩梦,内心激动不已。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
玉华被吓得跳起来。
这么晚,会是谁?
是柳志成,怪钟的原主。
「志成,我有话跟你说。」
「我先说。」
玉华诧异,「你有什么话要说?」
「我要向你坦白。」
「我不明白。」
「玉华,那只钟——」
「那只钟真可怕,」玉华喘息地说:「请你快来把它取走。」
谁知志成说:「玉华,我决定把它送给你,真对不起你,我瞒了你这么久,我只不过想你回头来找我。」
「什么,」玉华呆住.「你说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玉华,那只钟是一只最普通不过的座钟,我以三百元向旧货摊买来。」
「我不相信!」
「是真的,那天你进来问价,我要是把钟卖给你,你就不会再回头,我慌忙间用这个诡计,其实我应该老老实实告诉你,我对你一见钟情。」
玉华在电话这一头完全呆住。
猜一千次都猜不到老实的柳志成会出这样的点子。
「钟不是你表叔公的?」
「不是。」
「你倒底有没有表叔公?」
「有,除了钟的故事,什么都是真的,玉华,你会原谅我吗?」
「钟没有神秘力量?」
「当然没有,那是我胡扯。」
玉华由心底嚷出来:「你错了,柳志成。」
「我知道是我错,我良心正责备我,我决意把钟送给你。」志成苦苦哀求。
柳志成误会了。
「我原谅你。」
「真的?」
「真的?」
志成松一口气。
「志成,除了这个办法,别的不管用,要是我一进门你就问我电话地址,我会吓得脚底抹油。」
志成不相信运气有这么好。
「算了,志成,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上班。」
挂了电话,玉华走过去,看着那只钟。
她也弄胡涂了,究竟是幻是真?
该夜她睡得很好,第二天下班,玉华去探望母亲。
王孝慈现在当然已经是个中年妇女,看到女儿回来,也不说什么,反正母女
一直是淡淡的。
玉华坐下一会,也就起身告辞。
母亲问她:「你来有什么事吗。」
「没有事。」
到门口,玉华又回过头来,「你后来如何离开养母的家?」
她冲口而出:「我是逃出来的。」
玉华点点头,昨晚她看见的,全是真的,柳志成错了,那只钟,的确有神秘力量。
她母亲惊疑不定,「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一只钟告诉我。」
玉华知道母亲没听懂,但是不要紧,来日方长。
玉华要把这钟还给柳志成。
志成不肯收。
时间越接近十二点,玉华越是害怕。
要老命,这次不晓得要去到什么地方,看见什么情形。
幸亏柳志成在身边,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十二点快到了,志成忽然说:「玉华,我好累。」
钟,是那只钟,真得把它送回古玩店去。
玉华又感觉到昏昏沉沉,啊,这是一只会催眠会作崇的钟,叮叮,又敲起来。
玉华有了经验,拼全力睁开眼睛,咦,这是何处,摆设装修美观素净,一张安乐椅上坐着一个人,是——是——柳志成,他看上去老成得多,已是中年人模样,玉华知道她是次被座钟带到未来世界。
有人叫他:「志成,志成。」
声音好不熟悉。
那人在门外出现,玉华吓一大跳,那竟是她自己。
只见中年韦玉华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神情愉快,过去靠在柳志成身边说:「女儿的男朋友还不错吧?」
玉华吓一跳,女儿,他与柳志成已经有了女儿,呵,原来已经结婚多年了。
只见他俩紧紧握着手,仍然相爱,无限钟情地看对方,中年柳志成说:「没想到晃眼二十年。」
中年韦玉华答:「凡人怎么敌得过时间大神。」
玉华暗暗道:只要快乐,已经足够。
自鸣钟不停的响,象是要唤醒他们。
志成抬起头,用迷茫的神色望了望四周,无限错愕,他嚷出来:「玉华,我做了个梦,看到你,也看到自己。」
玉华也已醒来,赶紧握住志成的手,两人都怔怔地。
过半晌志成问:「是不是那只钟?」
玉华很平静地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同旧货摊上买来的钟有什么关系。」
「梦境太奇怪了。」
玉华知道,他俩刚才那个梦是一模一样的。
「来,走。」王华站起来。志成问:「走到哪里去?」
「把钟搬回古玩店。」
「不是已经属于你吗?」
「还是放店里做生招牌好。」
「一切依你的。」
玉华抬起头问:「真的,志成,真的?」
未来之星:
小郭看到谷家华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少女脸熟。
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呢?
她坐在小郭面前,开门见山的说:“郭先生,我想你为我调查一件事。”
小郭欠一欠身,“请把事情说一说。”
一个看外表不超过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有什么需要调查?小郭侦探社的拿手好戏是电话录音,失踪调查,秘密跟踪,外寓姘居,摄影证据……不是不猥琐的。
这位容貌清丽的少女同这些纠葛应该发生不了关系。
少女很犹疑,象是不知如何开口,过一会儿才说:“整件事不能令人入信。”
小郭那不可救药的好奇心来了,“你慢慢说。”
“我住在一间小公寓里。”谷小姐讲出她家的地址。
小郭耐心地聆听。
“每当深夜,睡房隔壁,都有说话声。”
小郭一呆,“你一个人住,屋子里没有其他人等?”
“没有,只得一个钟点女佣,下午是三时至五时来做清洁工作。”
“睡房隔壁是什么,另外一个住宅单位?大厦房子隔音设备差,秋冬两季,关了空气调节,隔壁邻居谈话,真的清晰可闻。”
谷家华非常非常困惑,“不,郭先生,我希望你可以到舍下来亲自看一下。”
“当然可以,现在方便吗,我们马上出发。”
小郭取过外套,经过接待处,忽然听见“嘘”的一声。
他转过来,是琦琦与他打招呼。
“什么事?”
“你可知道谷小姐是谁?”
“我不知道,但是看上去面孔好熟。”
“她是歌坛上一颗新星,前两天才在香江歌唱比赛中得过冠军,是本市传播媒介的新宠儿。”
“呵,原来如此。”是位名人。
谷家华出来了,琦琦籍故走开。
小郭伴着她回家调查。
谷家华住在中等住宅区一个单位里,室内布置得十分素净,家私简单,色调雅致。
一个客厅,一个睡房。
睡房有一扇面海的大窗户,蓝天白云绿海,景色怡人。
小郭研究过地理环境之后,错愕地说:“可是这间房间,有两边墙是临空的。”
“对,另外一面,接着浴室。”
“那么,只剩下这一幢与大厦墙与大厦其他部份有结构上关系。”
小郭伸手敲一敲墙。
他问:“外边是什么?”
“外边是大厦的公用走廊。”
小郭连忙走出公寓去察看,果然一点不差,走廊的对面是电梯位。
他回到谷宅,谷小姐已斟出香茗,他喝一口解渴。
过一会儿他问:“每当午夜,你听到隔壁有人说话?”
“是,就自这幢墙外传来。”
“谁会午夜蹲在走廊谈话?”小郭反问。
“我不知道,”谷家华笑了,“所以请郭先生来调查。”
小郭尴尬地点点头。“你听到什么?”
谷家华涨红了面孔。
小郭直觉上认为她不象跑码头走江湖的艺人,也许出道日子还浅,尚未沾上陋习。
他又有感觉小谷的确会成为一颗明日之星,不是因为她的声色艺,而是那谦和的态度,工夫谁没有,谁敢不尽心尽意的做,讨人喜欢,则事半功倍。
“别怕,你听到什么,大可以告诉我,我保证守口如瓶。”
“声音自上个星期开始,一到午夜,我躺在床上,便听见隔壁传来类似开庆祝晚会般的杂声,有音乐声、有谈话声、也有人引喉高歌。”
什么,小郭开始觉得匪夷所思,走廊上有人开派对?当然不可能。
“一晚接着一晚,晚晚都一样,我起了疑心,便起床拿了一支电筒,打开门去查看。”
“可看到什么?”
“走廊上什么都没有,影子都不见一个。”
“有没有看见录音机之类的东西。”
谷家华摇摇头。
“你听不听得到宴会中人的对白?”
“有。”
“他们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我。”
“请说。”
“每个晚上都是一样的,一位男客对他的女人说:“‘我打赌谷家华会拿冠军,你看,我赢你一千块。’”
小郭大奇,“但是你的确赢得了冠军。”
“郭先生,我前天才拿那个奖,但是听见那两个人对话,已经有五六天了!”
小郭呆呆的看着谷家华,想半天,才说:“你的意思是,你半夜听到的,是未来之声。”
“对了,”谷家华兴奋地说:“郭先生,你真聪明,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异象。”
小郭咳嗽一声,清清喉咙,把事情详细纪录下来:一月十一日开始,小谷听到墙外之声,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有人说,她反而象做梦一样。
捧了奖回来,才觉得有跷蹊,才找小郭来调查。
整件事太玄了。
小郭看着小谷,“你肯定你不是做梦?”
“怎么会,我是完全清醒的。”
“也许你太渴望得到这个奖,精神压力太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谷家华摇头,“郭先生,你一定要相信我。”
“得奖之后,这墙外还有没有声音传来?”
“我睡到客厅去了,我不敢再回房来。”
小郭又沉默了。
“这一层公寓是我刚刚分期付款买下来的,若非必要,我暂时不想搬家。”
“当然,”小郭说:“今天晚上,我想来听,墙外有什么声音传进来。”
“我把门匙给你,”小谷很大方,“我今天有场子,大约要清晨两三点钟才能回来。”
“我等你回来向你报告才走。”
“谢谢你,郭先生。”
“能够获得你的信任是我荣幸。”
小郭告别。
回到侦探社,小郭问琦琦:“什么地方可以听到谷家华的歌?”
“她还没有灌录唱片,不过快了,身为多年老资格观众,哪个艺人会得大红大紫,一目了然。”
“真的,”小郭点点头,“不骄不矜,敬业乐业,已经成功一半。”
“别忘记谷家华,还有一张无法抵抗的漂亮面孔。”
“今夜我要到她家里去。”
琦琦吹一下口哨,“当心那些秘闻周刊的记者误会。”
稍后琦琦捧着小小收音机进来。
小郭知道歌声属于谷家华,她的嗓子清甜温柔,唱到细声的时候,象是要断开了,但没有,缠绵地仍然有联系,歌词明明很普通,韵律亦不觉别致,但由她唱来,忽然一切都不同了,变成一支极之动听的小曲,安抚听众的心情。
小郭深深感动,他说:“这肯定是艺术。”
认同的人越多,艺人越红。
当夜十一点钟,小郭带着录音机抵达谷宅。
他装好仪器,便躺在小谷的床上。
鼻端有一股清香,缈缈然钻入小郭的鼻端,总是不肯离去,象她的歌声一样。
十一点半,有人急急按铃。
谁,那个不速之客?
小郭拉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他双手拉住铁闸乱摇,“开门,快开门,我找家华。”他已经喝得很醉。
“你是谁?”小郭问。
“我是她爱人,你又是谁?”
“朋友。”
邻居纷纷打开来看嘈声何来,小郭只得放他进屋。
年轻人指着小郭说:“你可是谷家华最新的入幕之宾?她疏远我,可是为了你?”
小郭大叫可惜,毁掉谷家华前途的,大有可能,便是她这个男朋友。
小郭不动声色,在冰箱找到冰块,放进洗脸盆,注半满水,把年轻人拉进浴室,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把他的头往盆中按下去。
年轻人挣扎、嚎叫,喝下不少冰水,但是他力气不敌小郭,待小郭放开他的时候,他已经醒了一半。
小郭扔一条子毛巾给他。
他忽然饮泣起来,“谷家华不要我了。”
小郭不出声,给他一杯热茶,“喝下去。”
他看着小郭,“你是谁,你不是我的情敌?”
小朋友,渐渐低下头,一脸凄醉。
小郭叹口气。
他也顾不得小郭是个陌生人,便苦诉:“谷家华贪慕虚荣……”
小郭冷冷说:“人各有志。”
那样的金嗓子,若不贪幕虚荣,任之埋没在厨房,岂不太过可惜。
“我俩青梅竹马……”年轻人泣不成声。
“好来好去,大家留段好回忆,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打掉牙齿和血吞,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惹人耻笑,明白吗?”
年轻人不住点头。
可怜的小朋友,他并不是坏人。
经过这一番折腾,他萎靡地靠在沙发上,过一会儿,也就告辞离去,脚步不甚稳,摇摇晃,进了电梯。
小郭一看钟,早已过了十二点,四周一片静寂。
他伸手敲敲墙,哪里有甚么声音。
他十分肯定这是谷家华的幻觉,最近她备受困扰,内外夹攻,一则希望在事业上闯出名堂来,二则上又得分心来应付私事,精神不恍惚才怪。
谷家华回来了。
浓妆的她又是另外一种风情。
她问:“可有什么消息?”
小郭只得把录音带放给他听,适才的吵闹、打架、哭叫声,统统忠实地播放出来。
小谷变色,她默默坐下。
过半晌她说:“谢谢你,郭先生,你救了我。”
“你言重了。”
“他一直不原谅我,他曾劝我放弃往上爬,郭先生,我内心很矛盾,此刻我一心想追求的是名成利就,但也许到了那一天,我会后悔。”
小郭笑了,他拍拍明日之星的肩膀,“到了那一天再说吧,那一天也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谷家华听出弦外之音,难为情的低下头。
小郭感叹地说:“我们永远得牺牲一些快乐去换取另一些快乐,得失甚难计算,多数会后悔,但必需要走我们要走的路。”
谷家华有点憔悴。
“你休息吧,我明天再来。”
谷家华送小郭到门口,“下星期,我将参加一个更大的比赛,是全东南亚歌唱冠军的选拔赛。”
“你代表本市?”
小谷点点头。
“预祝你成功。”
小郭离开谷宅。
第二天,他找到光明日报的娱乐版编辑谈了半小时,对谷家华这段感情已有相当了解。。
他们叫那年轻人小伍,小伍则自称是谷家华的未婚夫。
编辑说:“女孩子身边有个人,送送花看看戏权充司机,一进娱乐界,这个人便成为绊脚石,识趣的,自动失踪,不识向的,象小伍,四处招摇,更得不到同情。”
“也许这女孩还不致于这样势利。”小郭说。
“不不不,势利的是这个社会,倘若小伍是某大财阀的公子,再好没有,此刻小医只是小白领,那多窘。”
小郭不出声。
他老友问:“你同情谁?”
“两个都不同情,他们并非认真相爱,否则一定愿意忍让对方。”
“我不赞成无谓牺牲,我认为年轻人应该为自己前途着没.”
“就是你这种人助长了功利主义。”
编辑笑了。
小郭问他:“你不会渲染这件事吧。”
编辑放下笔,“行有行规,等谷家华再红一点,我们也许会给她一个头条,现在?暂无篇幅招待。”
小郭这才知道,一个艺人,没有身分地位,报纸杂志才不要揭他的秘。
小郭苦笑摇头不明少男少女为何对娱乐事业这样响往,刀山油锅都想试一试。
琦琦笑,“因为这是一条名成利就的捷径。”
小郭说:“所谓捷径,统统是凶险的小路。”
琦琦苦涩的说:“我了解谷家华的心情,走康庄大道也要条件,我们出身寒微,又没有资格升学,不犯奇险,很难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往往要比人家辛苦干百倍,才能挣扎出来,其中艰辛,说起来吓鬼。”
小郭安慰琦琦,“你现在也大好了。”
“家父昨天才找我问我要一百万。”
“太过份了。”
小郭记得那个问女儿拿钱的男人。
“往上爬有什么错?人望高处,水往低流。”
小郭知道她感触良多,不再去惹她。
当天晚上,他又往谷宅。
谷家华打扮得花枝招展,正要出门,看到小郭,连声拜托。
小郭含蓄地问:“他有没有再来烦你?”
女主角细细声答:“没有。”
小郭松口气。
身为男人,他也不想男人太过窝囊。
小伍可是知难而退了?
谷家华轻轻说:“他不是坏人。”
小郭连忙说:“我肯定他不是,冲动也许,但绝不会故意找你的麻烦。”
“象他那样的男孩子,振作起来,真不怕找不到对象。”她深深叹一口气。
“昨晚有没有异象?”小郭问。
“我心烦意乱,整夜不寝,什么都没听到,今夜拜托你。”
她出门。
小郭带了推理小说,躺在床上,看将起来。
录音机一直在操作。
灯光略暗,看一会儿书,两眼困倦,他伸手揉揉双目,打个哈欠,伸伸懒腰,闭目养神。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声音。
谷家华说得对,那是一个宴会,有人打牌,有人招呼亲友,亦有喜乐声,发出嗡嗡杂声,音量不是很高,但也够清晰的。
小郭睁开眼睛,汗毛竖立。
不,他绝对不是做梦,他明明躺在谷小姐床上,贴近墙,这些声音,很明显,就是从墙壁另头传过来,钻入他耳朵。
小郭从床上跃起,把脸贴近墙壁。
他听到搓牌声。
小郭忍不住,奔向大门,拉开它,走廊空空如也,他又关上门,回到卧室,刚好来得听到同一位女客说:“琦琦这番如愿以偿,找到好归宿。”
琦琦?小郭发呆。
这关琦琦什么事?
小郭忽然灵光一现,恍然大悟。
当然,谷家华在这种墙下,会听到有关她的未来之声,现在坐在墙下的是小郭,他听到的,当然是有关他前途的声音。
小郭真正呆住,太诡秘了,这真是无法解释的异象。
声音还在继续,他听到有人说:“哗,你看小郭那副得意相,可谓艳福不浅。”
小郭?
他一惊,整个背脊爬满冷汗,一切杂声,在这个时候,也告停止。
他的艳福不浅?难道他是琦琦的归宿?
不可能,他根本未有打算结婚,小郭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冲进厨房,找冰水敷脸。
肯定他自己已完全清醒的时候,才开动录音机,他想听清楚刚才那几句对白。
录音带往回卷,小郭听到自己喘气的声音,他的脚步声、开门、关门,统统都有,就是没有他所要的证据。
换句话说,他无法证明墙外有声,人家可以说:“小郭,你喝多了”,或是“小郭,你想老婆想疯了”,他也无可奈何,他拿不出实凭实据。
他呆住了,过半晌才斟出酒来,喝数大口压惊。
这时候,谷家华回来了。
一看小郭变色,聪明的她已经心中有数。
她笑问:“你听到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小郭避而不答:“我不小心盹着做了个怪梦。”
谷家华说:“无论怎么样,你都帮了我一个大忙,小伍要到新加坡去应聘,我自由了。”
“那多好,你们终于可以分头发展。”
“是的,刚才我同星光传播公司签了合同,他们要在三年内捧红我。”
“恭喜你。”
谷家华坐下来,脸上却没有太大的欢容。
“我走了。”小郭说。
她送他到门口,“你说得对,郭先生,我们必需拿我们所有的去换我们更需要的,事后,总会后悔。”
小郭不说什么。
他也心事重重,琦琦要嫁人,从没听她说过,而这件事同他又有什么关系?
小郭不是不喜欢琦琦,但绝对不是一般男女间的感情,他把她当弟兄姐妹,有谁想伤害琦琦,他一定会奋力起来保护她,但他们不会结婚,没可能。
整个经验太象梦了。
第二天,他有点头痛,坐在侦探社里连喝三杯黑咖啡。
他试探地问琦琦:“最近有什么打算?”
“有呀,打算去旅行。”
“一直在九流侦探社蹉跎你的青春可不是办法。”
琦琦是个敏感的女子,笑问:“想叫我这助手卷铺盖?”
“千万别误会我,我的意思是,你没想过成家立室?”
琦琦瞪他一眼,奇怪,光天白日,问起这种问题来。
“你呢,”她反问,“你又可有考虑过安顿下来养儿育女?”
“没有,”小郭跳起来:“绝对没有。”
“
我也没有,”琦琦说:“让我们搞好这间侦探社再谈其他的好不好?”
“好极了。”
正在这时候,谷家华推开玻璃门进来。
小郭连忙迎上去。
谷小姐自手袋中取出一张支票给小郭。
小郭一怔。
谷小姐笑一笑,“调查告一段落了。”
小郭说:“用怪声的来龙去脉还没有搞清楚……”
“啊?”三天前她才说不想轻易搬家。
“公司预支我一笔薪水,我握住舒服一点。”
小郭看着她。
“反正不住那里,屋子有什么怪事,也与我无关,郭先生,你说对不对?”
小郭无言以对。
“我走了。”
谷家华用一只会笑的眼睛同室内每个人打过招呼之后才出去。
琦琦把一张报纸递给小郭看。
那是一版彩色娱乐版,头条说:“歌后接受公子追求。”
琦琦说:“公子名下物业无数。”
这难道这真是她们必经之路。
小郭坐下来,摆脱过去,谷家华好象真的要展翅高飞了。
三天后的傍晚,小郭回侦探社取文件,发觉会客室里摆了一桌麻将,四位女将正在搓牌,都是琦琦的姐妹,见到小郭,笑问:“郭大侦探,你不介意吧。”
琦琦捧出饮料与点心来,“他挺大方,我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一手开了收音机。
房间里牌声乐声一齐来,热闹非凡。
小郭觉得此情此景非常熟悉,咦,奇怪,在什么地方经历过?
忽然他听得一位姐妹取笑说:“琦琦这番如愿以偿,找到好归宿。”
小郭呆住。
他肯定听过这句话,他想起来了,在谷小姐卧室墙下,他听见有人这么说过,今日梦幻成真,只不过当日他以为琦琦的归宿是嫁人。
他在发呆,琦琦却说:“那么,让我们奖励小郭。”
众女放下牌,拥着小郭,在他脸上印了好几个香吻。
琦琦在一边大笑,“你看小郭那副得意相,可谓艳福不浅。”
原来不是谁要结婚,小郭松一口气,咧开嘴说:“打完牌我请客吃饭。”
众女欢呼。
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沉思。
真怪,难道那幢墙真有预言能向?
谷家华经历过,他也经历过,是因为他去调查这件事,无意中做了中间人,才调解了小伍与谷家华之间的感情纠纷。
琦琦推门进来,“你有信。”
是一只白信封,航空,贴着新加坡的蝴蝶邮票。
小郭把信拆开。
信里只有几行字:“郭先生,谢谢你点醒我,使我不致沦为一个最最讨厌的人,伍彭年。”
小郭立刻知道便是谷家华的小伍,那天那个喝醉酒的年轻人。
小郭点点头,他有日行一善的宽慰。
小伍一点即明,亦是可造之材,将来在事业上闯出局面来,何尝不是触目的未来之星。
小郭好想回到谷宅去继续调查,但是谷家华已经离开她第一块踏脚石,想来也不会回头。
在那里发生的一切事,都已经不重要,都可以当作一个梦看待。
粉红色大衣:
玉林请她阿姨特地抽一个下午出来逛公司买冬装。
阿姨比她大十来岁,对时装当然已经可以采取比较理智的态度,不然也太可悲了,但玉林一看到橱窗内的示范作,心跳加剧,神情激动,握紧拳头,马上发表宣言:「我一定要买到它。」
她阿姨觉得玉林可笑复可爱。
市面的繁荣,就靠这群女孩子支撑。
整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一件大衣,或是一只手袋,面不改容。
阿姨的收入比她高十多廿倍,但是阿姨不舍得的,她统统舍得。
玉林全身穿戴全部是最名贵的,学问深了,自然也有点骄傲,批评起人家来,
口不择言,象「几千块想穿套装?穿牛仔布才是正经」,「好的鳄鱼皮手袋要五万块以上,别做梦了」,以及「貂皮我要穿芬狄的,至少狄婀,否则还是穿凯斯咪」……
理论多且无聊。
小朋友总得熬过这个尴尬阶段。
因为尚无能耐扬名立万,想在芸芸众生中鹤立鸡群,还得借助外表装饰。
等到本身的名字已有足够份量之时,自然会放弃这些繁文缛节。
姨甥两人逐间服装店看过去,玉林大包小包买了不少,「痛快痛快」,她嚷,以便编排着圣诞新年该穿哪一件跳什么舞以及同什么人共渡美景良辰。
阿姨见她讲得这么兴高彩烈,不禁沾染了她的快乐,微微笑起来。
玉林说:「不如坐下喝杯茶,我累了。」
阿姨什么都迁就她,便在附近的茶座找了位子。
两人甫坐下就一怔,她们听到在播放的一首老歌,那著名的「当我们年轻的一日」。
不知恁地,玉林十分震动,自小学起她便知道有这么一首歌,旋律优美,歌词动人,但一直要到这个下午,她忽然领略到弦外之音。
——一日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一个美丽五月的早晨,你告诉我你爱我当我们还年轻的一日。
唉呀。
玉林抓住阿姨的手,无限感触地问:「听到那首歌没有?」
阿姨点点头。
「阿姨,我的五月早晨也快要过去了。」
阿姨莞尔,「你还有六月与七月呀。」
「我真不愿好日子过去。」
「再玩这么三两年,你就该为将来打算,学学什么叫做未雨绸缪。」
「我不要,我不要长大。」
阿姨笑,「恐怕不由你自作主张。」
「爸妈会照顾我。」
「他们会老会弱会病。」
「还有你,阿姨。」
「我自顾不暇呢。」
「我要穿最漂亮的衣裳住最宽大的屋子过最无忧无虑的日子。」
阿姨笑了。
「你呢,阿姨,多年前五月份有没有人说过他爱你?」
「从来没有。」
「你觉得是一种损失吗?」
阿姨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事业上的成绩足以弥补前半生中一切损伤有余。」
玉林很佩服阿姨。
「记住得到的才是最好的。」阿姨笑说。
玉林回味她这句话。
「来,你母亲等你吃饭呢。」
玉林与阿姨离开茶座往停车站走过去。
她们经过一间新开的店铺,橱窗内挂着件粉红色短大衣。
玉林驻足。
阿姨说:「今天够了,改天再来。」
玉林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外套,她把大包小包交给阿姨,「你先回去,我转头就来。」
「好好好,我等你。」
玉林着魔似推开时装店玻璃门进去。
不用说话,如有默契,售货员便知道这位饥渴的客人要的是什么,轻轻把大衣除下,往玉林身上套。
阿姨暗暗好笑。
华人一向有天才,衣食住行拿衣字排头。
玉林拉一拉衣襟,往镜子一照,便立意要买。
店员赞曰:「穿上象公主一样。」
玉林轻轻跟阿姨说:「我没有钱了。」
「信用卡呢?」
「负债累累。」
「问父母要呀。」
「已经超过限额。」
阿姨笑:「那只有一个办法。」
「你送给我?」玉林大喜过望。
「不,你留在店里为奴为婢换这件衣服。」
玉林立刻沉下面孔。
「好好好,我先替你垫付。」
店员把售价报上,阿姨吓一大跳,「什么,够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开销了。」
玉林才不管,「快付钱,母亲等我们吃饭呢。」
阿姨问:「你快乐吗?」
「是,我非常快乐。」玉林把新衣拥在怀里。
那一夜,玉林的母亲诉苦:「其实也不小了,不知恁地,这一代廿三岁只好折十五六岁看待。」
阿姨不语,只是笑。玉林没有听见,听见她也不会理会。
等到天气稍微有一丝凉意,她便把新衣穿在身上。
它没有辜负她,为她赢得无数艳羡的目光。
玉林踌躇志满之余,天良未泯,也还懂得自嘲,「看,」她说:「我是多么容易满足的一个人。」一件好看的大衣就能叫她乐得飞飞的,怎么样自圆其说,都有点幼稚。
他们说,女人太精明能干了会叫男人害怕,玉林只希望有人欣赏她的浅薄。
到了下班时分,新衣的新鲜新奇感已经消失得七七八八,玉林觉得那种过份娇嫩的粉红在办公室内实在有点碍眼。
她有点失落,是否已经要选择深灰或咖啡色的套装呢,像阿姨,她从来不穿花纹圆点格子的衣裳,设计都是最最保守永恒的式样。
阿姨属于九月份,深秋。
玉林吐出一口气,穿上大衣下班。
经过茶水部,办公室助理小明捧着一盘咖啡奶茶出来,玉林刚在奇怪怎么这个时候还有人开会,忽然之间小明不知踩到什么,脚底一滑,连人带茶向玉林扑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所有奶茶咖啡快乐放肆地全部泼泻,起码有三杯倒在玉林的粉红色新大衣上。
小明结结棍棍摔在地上。
玉林连忙救人,她怕他跌在碎玻璃上,急急过去扶起小明,「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小明喘息半晌才停下神来,「章小姐,对不起,弄脏你的衣服。」
玉林这才拍拍大衣,「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快点再去做一批饮料,客人等着要喝,出来再收拾未迟。」
小明见不责怪,感激的去了。
玉林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脱下大衣用手帕试抹渍子,当然不去,一搭一搭浅浅深深咖啡色,似新派图画。
她叹口气,把大衣搭在臂弯,准备拿去干洗。
小明过来说:「章小姐,我赔你。」他充满内疚。
赔?玉林笑,「忘记这件事。」
她拍拍他肩膀。
反正这种衣服顶多穿三两次就腻,还不照样束之高阁。
玉林往大门走去,刚欲拉门,有人说:「让我来。」
如今很少这样礼貌的异性了,玉林向他笑笑,「谢谢你。」
这是谁呢,陌生面孔。
他马上解释,「我是来开会的。」
玉林向她点点头,便离开了办公室。
大衣干洗回来,玉林已经不想再穿。
阿姨那边的债还没有还清呢,她嘟哝,早知买黑色的衣服,脏了哪里都看不见。
晚上同父母去喝喜酒,一进门,看见伴娘身上的短大衣、同她那件一模一样。
玉林一怔。
这么巧,幸亏没穿出来,漂亮的女服闹双胞最尴尬。
她母亲转头说:「玉林你好似也有一件这样的衣服。」
喂了咖啡了。
玉林不敢讲。
她父亲说「玉林什么衣服没有?疯狂搜刮了这些年,衣橱塞得要爆炸。」
玉林正在喝茶,暗叫不妙,她给人的印象仅止于此吗,怕只怕老了之后,除出十来只爆炸的衣柜,什么都没有。
她发呆。
恐怕要开始发奋工作了,做出名堂来,再尽情的穿,才能相得益彰。
伴娘是新娘的妹妹,才得十多岁,活泼地在场内转圈。
章太太说:「好在没有穿同样的衣服,看上去怪轻佻的。」
吸引到注意之后,跟着而来的,往往是批评。
天下没有善意的批评这回事,当事人总会遭到某一程度的伤害。
过两日,阿姨故意趁她最忙的时候来追债。
玉林鬼叫:「讲好下个月还,你怕我逃走还是什么的。」接着又咕咕笑。
「我怕你赖债。」
「阿姨,那大衣才穿了半天就报销了。」
「活该。」
「给我打七折吧。」
「不可以,你投资失败,应负全责,谁让你专买这种无用的东西。」
「说得倒是正确无比,价值五安士黄金呢。」
「下个月一号说什么都要还给我。」
玉林忍不住叫苦。
挂上电话,犹自一脸笑意。
「章玉林?」有人叫她。
玉林抬起头来,她认识这位年轻人,他替她拉过门。
她向他点点头。
他说:「我叫朱志平,代表昆林公司。」
玉林礼貌的说:「你好,是过来开会吧。」
昆林与他们正在商议一个大计划,频频接触开会已超过三个月。
「我在想,」小朱说:「散会后可否请你喝一杯?」
「我?」玉林十分讶异,她同他根本不是同一组的人。
「愿意赏面吗。」小朱态度十分诚恳。
「好的,五点钟我在这里等你。」
他点点头,转身进会议室。
玉林仍觉奇怪,他好象相当注意她。
这时候有女同事过来问:「朱君同你说什么。」
「他要请我喝咖啡。」
女同事马上露出艳羡的目光来,「你真有办法,玉林。」
「我有办法?」玉林不晓得她说什么,「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女同事不相信,笑笑走开。
「喂,说来听听,他倒底是谁,」
「昆林的合伙人朱志平。」
玉林说:「呵,是他。」
「可不就是他,英明神武,年青有为。」
玉林笑笑,「只是喝一杯咖啡罢了。」
「把握机会,可以将一杯咖啡发扬光大。」女同事向玉林挤挤眼。
玉林嗤一声笑出来。
女同事说:「你确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女职员。」
玉林一怔,「我办事也很用功呀。」
同事打量她,「不及你外型出色。」
「你们会改观的,章玉林的粉红时期快要过去,淡蓝色阶段快要来临,请密切注意。」
「会影响我们的眼福吗?」对方笑,「一向看惯你表演时装发型,可别令我们寂寞。」
她说完走开了。
玉林伸手摸一摸面孔,小朱这样的人,来约会她,就是为着她可观性强的外表?
十多廿年前,女性会为这个满足,但在今天,她们总希望漂亮之外,尚有灵魂。
玉林知道她一直可以使别人眼前一亮,没想到这个优点有时会防碍她发展办事能力。
同事的好意变为讥嘲。
把握机会?
韦玉林到办公室来是做事,不是物色对象,玉林沉下气来,她会叫他们明白的。
玉林有种被冤枉的感觉。
机会当然要把握,但不是这种机会。
男人绝对不是机会。
再没有脑筋的无知少女到如今都应该明白这一点了。
所以,喝咖啡管喝咖啡,切忌节外生技,搞得不汤不水,玉林立定心思,工作归工作,娱乐是娱乐。
他们第一次约会并不顺利,五点正还没有散会,玉林有点尴尬,等他呢,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她,不等呢,又不好意思。
正在进退两难,小明笑嘻嘻带来一张字条。
玉林打开一看,上面写着:「约会改七点半,我来府上接你,朱。」
好久好久没有传纸条了,玉林笑起来。
她挽起手袋离开办公室。
在电梯里,一位女士迎面进来,她也穿着粉红色大衣,同款、短身、大领、窄袖,襟前一粒大纽扣,女士年纪不轻,淡红色的呢料更映得她脖子皮肤黄黄,脸上的妆也太浓艳。
直视太无礼貌,玉林连忙低下头看自己的鞋面。
那间时装店倒底来了几件同样的大衣?简直是不道德行为,那么贵的衣服来那么多,叫人怎么穿,
奸商就是奸商。
以后再也不买同类型不经穿的衣服。
回到家,卸妆淋浴,斟杯饮料看电视新闻,快活似神仙。
门铃骤响,她才想起约了人。
打开门,疲倦的朱志平走进来。
「救命,」他嚷:「有没有冰冻啤酒。」
玉林笑,连忙进厨房给他用了一品脱杯子斟出来。
他伸出手接过,捧着牛饮,一下子尽大半杯。
「那个会议极之冗长。」
他抹一抹嘴,「累死人。」坐进安乐椅里不愿意起身。
「肚子饿?」
他点点头。
「吃不吃肉酱意粉?」
「给我三大碟。」
「二十分钟即来。」
老实说,下了班解除武装,如非必要,谁还高兴往外跑。
玉林在厨房吐吐舌头,不久小朱便会发觉:章玉林只有一出拿手好戏:肉酱意粉。
但今日他吃得心满意足。
他说:「谢谢你,好心的小姐。」
玉林骇笑,「我竟不知你这样惨。」
他长长吁出一口气,「有个家多好。」
玉林不置信,「独身生活也是你自己的选择吧。」
小朱看了玉林一眼,「错,完全是因为没有遇上适合的人。」
「太挑剔的人活该孤苦。」
小朱笑一笑,「打扰了你。」
「为何忽然又客气起来,我还以为大家已是老朋友。」
「对,你上次看电影是多久的事?」
「看电影?」玉林笑出来,「五点半没下班,七点半要应酬,九点半,已经想休息,大概有一年没看电影了。」
「我们现在出去看戏。」
「买得到票子吗?」
「尽管试一试。」
玉林跟着出去,发觉小朱是个热爱生活的人,精力一恢复,他就活跃起来,挤进人龙,抢得两张票子,却不是联号,当中隔着一个座位。
进了场,他礼貌地央求那位观众帮帮忙,让他与女朋友一起坐。
陌生人十分知情识趣,即答应让位。
自中学起还没有偕男生来看过戏呢,玉林觉得温馨。
电影好不好看不重要,它肤浅无聊粗俗重复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九十分钟后散场,玉林与小朱已经十分熟络。
小朱说:「小时候看电影简直带着崇敬的姿态,那是梦的工场:华丽缤纷多采多姿,现实生活中接触不到的美女俊男,豪华布景与外景,电影都可以满足我们,现在电影已经褪色。」
「先生,那是因为你长大了,看到许多不应该看见的纰漏,梦境失色。」
「我想也是,小时候偶像特别多,到今天,发觉他们也都是普通人。」
玉林笑。
「我还欠你一杯咖啡。」小朱依依不舍。
咖啡座挤得不得了,气氛却极佳,人声嘈杂,不方便谈话,玉林却很满足,她也不想那么快回家。
邻桌忽然传来争吵声,玉林转过身去看。
只见一位侍者低头站着,正捱骂呢。
一个女客尖声道:「这件大衣你陪得起?你做一年也买不回来!」
什么大衣这样名贵?玉林停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要命,又是那件粉红色大衣。
玉林对这件人人都有的大衣已经很厌很腻,实在不明为何还有人为之大惊小怪,当众失态。
待者只不过溅了两滴果汁在它领子上而已。
玉林摇摇头,穿不起不要穿,穿身上就不要紧张。
她听得小朱轻轻说:「你也有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玉林睁大双眼,他怎么知道?
小朱温柔的说:「记得吗,有天傍晚昆林与贵公司开会,我到得迟,进门就看见小伙计把所有的茶水往你身上淋去。」
「唉呀,」玉林十分尴尬:「都给你看到了。」
奶茶咖啡淋脏她的新外衣,她一点不介意,一句怨言都没有,立刻伸手扶起同事,小事化无,小朱看在眼里,马上同自己说:这个女孩子豁达、善良、大方、漂亮,实在不可多得。
他趁玉林离去,替她拉门,因觉她值得尊敬。
过两天,他主动开始约会玉休。
这时候,邻座已闹得天翻地覆,部长也出来道歉,女客犹自发脾气顿足。
玉林不想再看这一幕闹剧,建议离去。
小朱担心问:「她会不会杀死那名可怜的侍者?」
玉林答:「我不认为她会,她没有枪,肉搏的话,不够男人力气大。」
小朱笑得弯下腰去。
幸亏他的女朋友只把一件衣服当一件衣服。
从那一天开始,玉林发觉柜子里的衣服在她心中地位显著下降。
月初,阿姨来看她,她忍痛签出现金支票,别过头,递上去。
阿姨讽刺她,「我有没有看错,你的手在颤抖,以往一掷千金,面不改容,今儿是怎么回事?」
「肉刺。」
「你会?」阿姨哈哈大笑。
玉林说:「已经穿掉半层楼了。」
「好了好了,不要还了,」阿姨不忍心,「放你一马。」
「不,我要你收下它。」
「大衣呢,拿出来我看看。」
「在左边柜子里。」
阿姨去把它取出「噫,颜色变了。」
玉林一看,可不是,以前是粉红色,经过干洗,转为虾肉色,渍子反而不明显了。
「这样的颜色我能穿。」
「阿姨,你尽管拿去用。」
阿姨问,「听讲你在约会。」
玉林点点头,嘴角不自觉绽露出笑意,阿姨看在眼内,心中有数,女孩子说到意中人便是这个模样,看情形就是这位小生了。
「几时带出来我看看。」
「有机会再说,我们还是很普通的朋友,还未到见家长的程度。」
呵,这样保护他,可见是珍惜的。
阿姨还来不及说什么,玉林已经摊开报纸,指着一个广告问:「这层公寓怎么样?」
阿姨一看,不禁啧啧称奇,这是加拿大温哥华的跨国售楼广告,以前玉林认为最最最最俗的俗人才会做这种投资,发生什么事,她居然注意这些起来?
答案只有一个,「你几时转的性?」
玉林解嘲说:「我长大了。」
「很好呀,我们等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阿姨,我实在不愿意长大,我情愿永远做小孩子,或是一生怀着童真,为
点点小事雀跃,又为一点点小事哭泣,执着得要死,为所谓原则吵个不休。」
阿姨看看她,「玉林,那样的成年人是很讨厌的。」
「但是人成熟之后乐趣大减。」
「是,」阿姨笑,「你再也不会在时装公司的橱窗前赖着不走了。」
「我乐意作出经济实惠的打算。」
「你放心,要是真的预备组织小家庭,大人会助你一臂之力。」
那天晚上,玉林做了一个梦,看见自己站在一个宽敞的广场里,四边路人如鲫,每一个女人,每一个,都穿着粉红色的大衣。
玉林发呆,低头一看,发觉她自己也穿那件大衣,真吓一跳。
醒来之后,不知道这个梦是什么意思,她若坚持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逼她,
这纯粹是私人选择。
小朱认为她是懂事、正直、理智、聪明的女子,与众不同,使她觉得好笑。
时机太迁就她,他刚刚看到她较好的一面,使他印象深刻。
说起来,还得多谢她那嗜穿的癖好,呵,还有,以及那件粉红色的新大衣。
灯:
美宝姑妈去世了。
独身,未婚,享年五十四岁,他们施家第三代共有堂表兄弟姐妹十一人,美宝姑的遗嘱十分奇突,大屋捐给慈善机关,但侄子外甥们可以到屋内去挑一件纪念品,无论什么,只要是屋内的陈设,不论价值,取了便可以离开。
施丰是美宝姑第三个哥哥的第二个女儿,她奉律师之命,于指定的日子与时间在大宅的门口集合。
小丰在众兄弟姐妹中,只算中人之姿,相貌比她突出的,大有人在,有一两个表妹,看上去简直像电影明星,讲到学问,起码有三位表哥已经获得博士衔头,都轮不到小丰。
她与她父亲都是家中比较普通的人物。最最聪明能干漂亮的,也许是美宝姑。
在创业阶段,她很赚了一点钱,大宅华丽而堂皇,小一辈很乐意到这里来作客。
这是最后一次了。
来之前一夜,施太太问女儿:「你会选什么?」
小丰老实的答:「我不知道,什么都可以。」
「你的姐姐妹妹们可不会这样想。」施太太笑。
「她们聪明得多。」
施太太感喟地说:「她们的母亲也聪明。」
「没有关系,」小丰说:「美宝姑生前对我很好。」
十一位年轻人都到齐了,互相打过招呼。
张律师推开大门,说道,「请随便,不管是什么,都可以拿走,只准一件。」
小丰听见她三表姐笑问:「三角钢琴也可以吗?」
「没问题。」张律师答。
他们好象不大悲戚。小丰却心怀重压。
她缓缓走进大堂,这间大宅有七间睡房三间厅堂一个图画室一个书房,她都走遍了,知道陈设中有不少古董。
只见大表哥一个箭步上前,捧起了客厅中央那只青花的美人耸肩瓶,说声「谢
谢」,便笑着离去。
其余的年轻人纷纷效尤,并不打算逗留太久,匆匆检查有什么特别名贵的东西,犹如参加一个寻宝游戏。
小丰想,美宝姑真体贴,去世后都不忘提供这样好娱乐给他们。
只听得六妹小俭一声欢呼,她在书桌上一只纸盒内找到只翠绿玉镯。
小丰怔怔地在书房坐下。
架子上有不少宋版书,十分名贵,不知道有谁识货,捡了回家。
张律师看见小丰没有行动,诧异地问:「还不动手?当心好东西都被人挑走。」
小丰笑笑,不响。
「想念姑妈?」张律师猜到她的心事。
小丰点点头,姑妈生前最喜欢坐在书房内,点一枝烟,放一只轻音乐唱片,与她聊天。
小丰双眼润湿,「她还正当盛年呢。」
张律师叹口气。
「我有时觉得她其实相当寂寞。」
张律师拍拍她的肩膀。
不到半小时,年轻人都已经找到他们要的纪合品,包括十八世纪法国挂毯,一张齐白石的石榴图,钻石胸针,以及黄金座钟。
他们高高兴兴的离去。
只剩小丰一个人了。
她难以取舍。
七八岁的时候,学习有困难,美宝姑自愿教她英文,每逢周末,她使到这间书房来,坐在桃木大书桌前,跟着姑妈,逐个英文字读,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说起英语来,便带标准牛津音。
张律师在她身后温和的说:「小丰,时间到了。」
小丰点点头,伸出手去,轻轻取过书桌上那盏台灯。
张律师再一次讶异,「它?」
这种台灯市面上仍然有得出售,数百元一盏,要多少有多少。
施美宝对它有感情,因为她当会计行学徒的时候,就在这盏灯的光线下挑灯夜战,所以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小笑笑笑,「是,它。」
张律师会意,「你做得很好,它的确是最佳纪念品。」
「它伴了姑妈三十年,也可以伴我三十年。」
「来,小丰,我们一起走吧。」
当天回家,小丰便把台灯安放在书桌上。
施太太说,「我记得这盏灯,你姑妈靠它起家。」
「我也会靠它起家。」
「小丰,你的资质比你姑妈差远了。」
「我可以努力,人一,已百,将勤补拙。」
施太太笑。
在接着的一年中,那天那几个取得纪念品的少年人纷纷将礼物变卖。
当然只除了小丰,那盏台灯不值钱。
她每天在灯下做功课,说也奇怪,小丰有种感觉,姑妈好似就在她身边,七八岁时学英文的情形历历在目。
四年大学生涯一晃眼过去。
小丰毕业后找到工作,时常把文件带回家做到通宵达旦。
她苦笑着对台灯说:「你照过我姑姑不知多少无眠夜,现在又来照我,你最了解我们的苦与乐。」
台灯的铜座已生出氧化斑点,绿色的玻璃罩倒还十分完整,它当然听不懂小丰的话。
为着出入自由一点,小丰稍后决定搬出去住。
施太太并不反对。
小丰说:「我不能一直同父母住到八十岁。」
施太太问:「你不打算结婚?」
「没有理想对象,何必屈就。」
「有人照顾有个伴,总比独身好。」
「你放心,」施丰笑,「我会照顾自己。」
她把台灯小心翼翼带到新居去。
小小公寓里有一间书房,不设顶灯,唯一的照明工具,就是这盏台灯。
小丰渐渐学会喝一杯来松弛神经,有时,她也在公寓内招呼异性朋友。
她没有爱上小林,但喜欢他说话风趣,外貌英俊。
他们因一次公事认识,第二天他便约会她,两人看过戏吃过饭,都有意思作进一步发展。
一天他如常送她回家,到门口,他抱怨:「你从来不让我进屋喝一杯咖啡。」
小丰笑笑,「请进来喝一杯咖啡。」
小林很聪明,他选了书房那张安乐椅坐下,开了音乐,等小丰自厨房做好咖啡出来。
他想了想,伸手熄掉台灯。
只余客厅的灯光隐隐约约透进来,情调不知多么好。
小林洋洋自得。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轻微的啪的一声,跟着,台灯亮起来。
小林一怔。
怎么一回事。
明明已经关掉,怎么又通了电,小林再度按下开关,熄掉台灯。
他扬声问,「施丰,咖啡做好没有。等了大半天了。」
施丰在厨房回答:「我这是蒸馏咖啡,就好了。」
她还没讲完,台灯又亮起来。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它的灯光,好象比一般灯泡刺目。
小林哼一声,「你不喜欢我?好,我也不喜欢你。」
他蹲下,把台灯插头拉出来。
灯熄灭了。
小林得意地拍拍手。
他再次对台灯说:「告诉你,你可斗不过我。」
谁知就在这一刹那,台灯第三度自动开亮。
小林吓坏了,他退至一角,瞪着台灯,插头明明悬空搁在地板上,与电源离得远远的,这盏灯不可能发光,这间屋子怪不可言,不能久留。
他转身想走,偏偏施丰捧着咖啡进来,两人一撞,咖啡泼翻在地。
「喂,」施丰惊问:「你怎么了?」
「我,我,我忽然想起有件要紧事,我先走一步。」
他满头大汗,匆匆拉开大门离去。
施丰莫名其妙,站在门口好一会儿,才回进屋内。
小林看见什么。
她推开书房的门,看到落在地上的台灯插头,怪不得灯熄了,她把它插上,书房登时大放光明。
施丰叹口气,早知不叫他进来。
没想到他坐到一半会得后悔。
自那天起,小林对她的感情明显降级,仍然非常客气,但已无亲昵表示。
施丰只得听其自然,不是每段邂逅都得有枝有叶,开花结果。
每天,她仍然在台灯下努力工作。
很孤苦的时候,她会对它说,「母亲说得对,我的天分同姑姑比,差了不知多少倍。」
做完工夫,她在灯下看爱情小说,她最喜爱的书有茶花女与咆吼山庄。
她也听音乐,一直到深夜,书房仍然轻轻传出细细碎碎的乐声。
施太太来看过她,说:「不错你这个窝的确很舒服,但还是结婚的好。」
施丰笑得弯下腰去。
半晌她说:「我有这盏灯陪我够了。」
施太太伸手摸一摸灯,「你并没有为施美宝找到伴侣,但是希望你会为我女儿找一位。」
「妈妈,它只是一盏台灯,不是月下老人。」
施太太瞪女儿一眼,「你知道便好。」
「每个人都忍不住对它自言自语。」
「它的历史悠久。」
「可不是,我得到它都差不多十年了。」
「如果你有个女儿,把它传给她,岂不好。」
施丰侧头想一想,「姑姑还有我们这班不成才的小辈,我们什么子嗣,甥侄都没有,我们才真正孤苦。」
施太太惋惜说:「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一辈,故意回避姻缘,故意不结婚。」
「相信我,母亲,不是故意的。」
「家里多年没有婴儿的欢笑声,我们觉得寂寞。」
可爱温婉的母亲终于抱怨了。
施丰摊摊手,「不止我一人呀,咱们十一人当中,只有大表哥结婚生子,但离婚后,儿子也不跟他,且从母姓。」
「真是胡涂。」
施丰苦笑。
每次送走母亲,她都觉得累。
解释永远使人疲倦。
小林之后,她认识沈世雄。
世雄比小林木讷,施丰不大喜欢他,他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
他是她的新同事,两个人要合作做一个报告。
这样年纪,到图书馆去做功课,未免可笑,周末,她请他到她家书房工作。
皆因她家电脑储藏的资料比较齐全。
第一个下午,两人为了一个小问题,争执起来,弄得相当不愉快。
「到此为止。」
她请他走,并且喝冰冻啤酒消火。
第二个星期六,沈世雄又来了。
带来许多资料,证明是施丰的错,小丰更加讨厌他。
真笨。
她想用纸镇掷死他。
星期一,她向上司求换走沈世雄。
老板拒绝,「沈世雄很有实力,经过这段适应期,你会喜欢他。」
「永不。」
老板笑,「施丰,真的不能给你别人,请为公司设想,稍作委曲。」
施丰气鼓鼓回到自己座位,同事都不敢打趣她,怕她反面,大家都知道她不喜欢沈世雄。
当天晚上,小沈找上门来。
施丰去开门,见是他,说道:「我不记得约过你。」
他也铁青着脸,「我有话要说。」
施丰不得不接待他,「十分钟后我要出门赴约。」
他瞪着她,「你同老板说要把我换掉?」
「是又怎么样。」
「小姐,你不觉得你的偏见会影响我的声誉?」
施丰下不了台,叉着腰说:「你这个人难以相处。」
「我难以相处?」小沈长长太息,「只因为我没有学那些人那样天天带着花来向你献媚就叫做难以相处?」
施丰十分震惊,「胡说,我人缘好,他们喜欢我,你不得侮辱同事。」
「是吗,那么,为什么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施丰最受马屁?」
施丰耳畔嗡的一声,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刻毒地批评她。
她定一定神,「沈世雄,请你马上走。」
「没问题,我可以求调,保住你那慈禧太后的位置。」
施丰双手颤抖,用力在沈世雄身后拍上大门。
她回到书房,开亮了台灯。
她呆呆坐在椅子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双脚发麻,才改变姿势。
她真没想到人看她同她看自己有那么大的差距。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好上司好伙伴,虽不致于英明神武,亦做得到公正廉明。
没想到沈世雄把她看得那么幼稚低级。
施丰气苦。
那一夜,一闭上双眼,就听得沈世雄责备她的声音。
她睡不着,在灯下发呆。
不知多久没失眠了,沈丰时常开玩笑地说她从来不怕睡不好,她只怕一眠不起。
台灯温柔的照着她,她诉苦:「他误会了,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台灯当然没有回答。
施丰又说:「他们对我有偏见,成功本身是最吸引的箭靶,全世界的人都想挑战我。」
说出口,才觉得这话太自大太自怜,忙把灯熄掉,回卧室睡觉。
事情拆穿之后,施丰满以为沈世雄会向上级反映他不满的情绪。
他没有。
那天发完脾气之后,他好象更木讷更沉着了。
施丰找不到把柄,只得继续与他合作。
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公事,连「你好吗」、「天气不错」都懒得敷衍。
你别说,也有好处,工作进度迅速。公司可不管他俩是爱人仰或是敌人,公司只看成绩,老板认为施丰与沈世雄是最佳拍挡。
一次,小丰无意中看到小沈戴着只米奇老鼠腕表,她纳罕了,照说,一个有童心的人可能是坏人,但偏偏他又这么怪僻。
一次世雄看到施丰案头有一整迭漫画书,也想,她不应该是个俗人。
计划到最后完成阶段,两人仍然僵着不谈私事。
傍晚,旅丰做了三文治,开一瓶白契安蒂,大嚼大喝,并不招呼小沈。
小沈受不了那香气引诱,掷笔而起,「我出去吃晚饭,半小时即回。」
就在这个时候,台灯忽然熄灭。
小沈一脚踏空,摔一跤,头撞在台角,「哎呀」,他惨叫一声。
旅丰冷笑,「走路都不会走。」
她听得小沈呻吟。
她放下食物,「你怎么了?」
他微弱地回答:「头上开了花。」
「我的天。」
施丰用力把他拖到客厅亮光处,一看,额角有血,她很镇静,扶他在长沙发上躺下,取出救护药品,检查过,发觉只是伤了油皮。
她问:「觉得怎样,撞得可厉害,要不要看医生?」
「我没事,给我喝一口酒。」
施丰连忙斟酒给他,他一口喝尽,叹曰,「可救贱命。」
「你真的没事?」
「躺一会儿就可以了。」
她替他敷药黏膏布。
转头回到书房,看见台灯好端端亮着。
「你怎么了,」小丰轻轻问:「忽明忽灭,怪吓人的。」
恐怕日久失修,插扑什么的有点松,有空要修一修,毕竟四十年历史了。
表兄弟姐妹们的纪念品怕早已换了钱花得光光,只有这一盏灯,仍然伴着她。
古欧洲结婚戒子故意不用贵重金属做,就是怕当掉卖掉,用心良苦。
施丰说:「灯呀灯,我还未成家立室,可不准你退休。」
回去看沈世雄这家伙,老实不客气在沙发上睡着了。
小丰倒是不怪他,真够累的,说起来仿佛老土之极,每一分成果都靠血汗换取,偏偏又是事实。
她看看钟:噫,都十点多了。
施丰和衣倒在床上,不知不觉堕入梦乡。
书房里的台灯,在这个时候,又静静熄灭,公寓内漆黑静寂一片。
天亮。
施丰睁开眼睛,她闻到咖啡香。
得起床准备上班了。
还没来得及记起昨夜的事,施丰便看见一个男人的面孔探进房门,她惊怖,失声尖叫。
「是我,沈世雄。」他也会尴尬。
「你昨天没有走?」
「对不起,」他搔搔头,「我睡着了。」
施丰只得用成年人的手法来处置这件事情,把昨夜统统在记忆里抹除,完全不提。
「你做了早餐?」
「我饿极了。」他赔笑。
这小子把人家的家当自己的家,宾至如归。
「你的头怎么样?」
「没事,血已止住。」
施丰伸一个懒腰,跑进厨房用早点。
感觉怪怪的,原来她未曾试过与父母以外的人在家吃过早餐。
小沈说:「今天可望结束整个报告。」
听了这句话,施丰惆怅起来,一个多月来冤家似朝夕对着,互相憎恨,只希望早日完成工作,可以脱离苦海,现在眼看报告可以面世,心里却生出一股寂寥之意。
人就是这么怪。
她添多一杯咖啡慢慢喝。
沈世雄忽然说:「施丰,我要向你道歉。」
小丰看他一眼,「算了,昨天即使没有我,你也不会失血至死。」
「不,我的态度太鲁莽。」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小丰已经听明白。
「我何尝不是。」她叹口气。
小沈笑了,「我们分头梳洗,下午一点钟见。」
小丰点点头,两个人到现在,总算有点了解。
这次送走沈某的心情不一样,这次她希望他会再来,并且打算予他较佳待遇。
她跑到书房坐下,喃喃自语:「人,真是一时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台灯忽然一暗一亮,一明一熄,连续三次。
小丰跳起来。
她瞪着它。
「你是在与我说话?」
灯不再有动静。
不能再拖了,小丰找出工具箱,把台灯插头打开检查。
呵,地线松掉了。
她用熟练手法把松脱部分上紧,试过多次,又开又关,证实台灯完全正常,才去梳洗妆扮。
小丰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沈世雄,可能会是她生命中比较重要的一个人。
他准时来了。
小丰比平时沉默,两人如往日般苦苦工作,直到太阳落山,才大功告成。
沈世雄欢呼一声,拍起手来,小丰没想到他那么活泼。
她自冰箱取出一支香槟,开了瓶,斟出酒。
两人碰杯,庆祝成功。
只有他俩知道花了多少心血,不用对其它人说,老板已经付出薪水,视所有成绩为理所当然。
小丰坐下来,「老沈,谢谢你的合作。」
「我也想说同样的话。」
他俩紧紧握手。
「交货之后我想放假。」
沈氏一怔,她从来不跟他说这些,今天是第一次,故此他小心翼翼答:「好主意。」
「在这间小书斋里埋头苦战七个星期,真该散散心。」
「这是我所知道最舒服的书房。」
「是吗?」小丰有三分欢喜。
老沈忽然说:「特别是这盏灯,式样古老,有时亮,有时熄,十分有性格,同它的女主人一样。」
施丰笑笑,她已经修好了它,它不会再耍性格了。
「我们出去庆祝一下如何?」
「我来打电话订台子。」
施丰转进卧室去更衣。
沈世雄轻轻问台灯:「你一直都在这里照看施丰?」
灯不语。
「那一天,你故意为我制造机会,好让我打破僵局吧。」
它没有表示。
「你觉得我们的前途光不光明?」
它忽然熄了,隔三秒钟,又亮起来。
小沈对它说:「谢谢你。」
施丰探头进来问:「你跟谁说话?」
「这件裙子漂亮极了!」他终于赞美她了。
施丰走过去,在他面前转一个圈。
小沈伸出手,按熄台灯。
施丰说:「当心摔跤。」
「放心,我省得。」
台灯并没有自动亮起来。
它喜欢沈世雄。
红手套: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说:「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
元元点点头,「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开他。」
元元默不作声,姐姐已经不肯多讲,整个情况令她厌倦,说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坚强独立自爱,而元元优柔懦弱,两姐妹却长得一般标致。
平平当下说:「我不认为他这辈子会同他妻子离婚,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未打算这么做过,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结帐。
元元恳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视妹妹,「你需要的是坚强的意旨力,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搭讪问:「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两只,她戴在手上,回办公室,听电话的时候脱下,搁一边,等到这个时候,再找,已经只得一只。
开什么玩笑。
秘书帮她一轮乱找,「章小姐,恐伯是丢掉了。」
元元脱掉那一只,拉开抽屉,放进去。
秘书见她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奋勇,「章小姐,我陪你去买双新的。」
「不,」元元回过神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约。」
秘书便走了。
元元犹自不服气,四周围翻了翻,鲜红色皮手套,如果在这间房间内,一定看得见。
她又搜过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没有。
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说得好,她要自救。
犹疑半刻,她握着冰冷的手,离开办公室。
黄昏,街上行人如过江之鲫。
元元走进一间相熟的精品店。
售货员迎上来招呼她,「手套?章小姐,这个月已经是第三双了。」开心地笑着,但愿每个顾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试穿一双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帐,等店员包好它的时候,身后传来一把声音:「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转过头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轻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样笑起来,「这么巧。」
「买手套?」他笑问。
「正是,你拾回给我的手套,又丢了,我的记性没得救,辜负了你的好意。」
年轻人说;「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诉你一件更奇的事。」
这时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递给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样东西,「请看看这是什么。」
元元睁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红手套。
她顾不得仪态,一把抢过,便检查食指与拇指处是否有一点豆大的油斑。有,一点都不错,这是她的手套,但,为什么象玩魔术,它又变到年轻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着它回办公室。
年轻人也说:「我明明看见你戴着两只红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写字楼,我发觉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荡,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女同事可知这样的手套在何处买。」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诉他。
他一下班便赶过来,刚刚,恰恰,碰到元元。
他问:「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屉里。」
「这一只也还给你。」
元元这次小心翼翼把红手套放进手袋里,把新买的紫手套戴上。
年轻人说:「这双不及那双好看。」
元元笑,「我也这样想。」
「我可否请你喝杯咖啡?」
「让我请客吧。」
他俩一直谈这件怪事,手套怎么会得忽隐忽现,从一处走到另外一处。
他姓林,叫思聪,说话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时过去。
「晚饭?」他试探地问。
元元点点头。
也许他俩都记错了,他根本没有把两只手套都还给她,也许有,之后她又脱过一次,掉进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尽情享受晚餐。
许久没有玩得这样高兴了。
两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谈,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喜欢看喜剧电影,爱听幽怨的音乐,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
元元把头靠在大门处,松出一口气,呀,时间过真快,这次约会之后,不知还有没有更多。
「再见。」她轻轻说。
林思聪走了。
公寓里的电话不住地响,元元忽然想起来,这难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声音焦急不安,「你一整个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话筒,她可从来没有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三年来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门做些什么,但一直忍着。
她也曾在这种时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拨一个电话过来说两句,他也从来未试过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侣,好,最多到八点,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个角色。
多年来她义助他生活过得多彩多姿,他也习惯了,以为他拥有她。
元元当下心平气和的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晚了。」她挂上电话。
元元不知道这是否水性杨花,抑或是人之常情,她叹口气,她比什么时候都愿意弃旧迎新,卸下妆,她睡了。
第二天天气非常的冷,她呵着白气出门口。
她看见,一辆小小白色房车停在门口。
元元直觉上知道车里坐着的是林思聪,她鼻子一酸,走过去,敲敲车窗,弯下身子问,「顺风吗?」
小林在看报纸,闻声绽开一个笑容,连忙推开车门。
空座位上放着小小的一束毋忘我。
多年元元都不记得有比这更好的早晨。
「你忘记戴手套。」小林说。
「嗳,急着出门,忘了。」她伸出双手看看。
手在晨曦中显得纤细苍白,这可是一双劳动妇女的手,元元感慨,这双手已经做出不少成绩来。
小林说:「把手放进口袋里暖和。」
「不要紧,今天不是那么冷。」
「可是天文台说入冬以来,今日气温最低。」
「有这种事?」
他们约好下班见面。
回到公司元元打开手袋,预备取出红手套,手袋里空空如也,除出一大堆杂物,什么都没有。
元元拉开抽屉,惊得说不出话来,抽屉里端端正正放着两只红手套。
她跌坐在椅子里。
事到如今,再也不能说没有跷蹊了,这双手套简直是活生生的,来去自若,神出鬼没。
有人作弄她。
是平平?不会,平平的时间才不会这样用。
元元糊涂了,是谁,是谁买了十双八双红手套到处放引起这神秘的疑团。
这时候,秘书推门进来,她捧着一只花篮,「王先生派人送来的。」
元元点点头,「就放那边。」
那人的电话接着来了,「还喜欢花吗。」把她当小孩子。
玉元手中拿着红手套,没有仔细听他说些什么。
手套这样纠缠不清地把她与林思聪拉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生我的气吗,什么地方得罪你了,是因为生日的缘故吗,我试试拿半天假陪你。」
秘书向元元打手势叫她开会,元元说:「老板叫我,对不起,有空再说吧。」
她都忘了是生日。
中午平平约她吃饭。
她细细打量妹妹,「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怎么搞的,气色与前些日子相比,有天渊之别。」
「真的?」元元摸摸面孔。
「相由心生,是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有进展。」
「别打官腔好不好。」平平笑。
「我想离开那人。」
「想是不够的,」平平吁出一口气,「你要做。」
「我真的在做,我认识新朋友,参予新的社交活动,新年新气象,今晚有新约会。」
「可不是,又过年了。」
「什么都没做好。」
「不要紧,」平平说;「还有明年。」
姐妹俩笑了。
元元隔一会儿问:「平平,你迷不迷信?」
平平答,「我不迷信,但我认为世上的确有许多科学不能解释的现象。」
平平永远丁是丁,卯是卯的。
元元又问:「你怕不怕这种现象。」
平平答:「问心无愧,有何可怕。」
元元打开手袋,把红手套取出来,放在桌子。
平平取笑她,「照说本市再冷,都不会冷得要天天戴手套。」
元元说:「这副手套与众不同。」
平平取起检查一番,「你的道具除出贵,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又说:「戴手套不过发泄你的不安,自从同那位王先生在一起,你的精神备受困惑,记得吗,从前你可不带这玩意儿。」
元元笑,「佛洛依德都没你这么多话说。」
「你自己想想去。」
元元不敢再说下去,是她的幻觉吗,手套走来走去,只因为她精神恍惚?
不会吧?
只听得平平说:「你必需要离开那个人,才会知道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多荒谬。」
「时间到了。」
姐妹握手,互相祝福。
秘书见元元回来,写上说:「章小姐,王先生在你房里。」
元元不愿意见他,但,他居然找上门来了,有什么话要说呢?
他神情非常焦急。
他开口便说:「我今天回去就跟她商议离婚。」
这话元元不知道已经听过多次,每次闹僵了,他便取出这道符咒来安抚她。
万试万灵?今天不行了。
元元笑起来。
王某惊疑地看着她。
「没问题,」她放下手袋坐好,「象你们这样的关系,你虞我诈,分了手也算
了。」
今日说离婚,明日又与子女搂成一堆拍合家欢照片,专拿倒霉的第三者来开玩笑。
自第一天开始便说离婚离婚离婚,之后的一千多个日子,天天有不同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不能够离婚,元元听得双耳走油。
「生什么气呢?」他大惑不解。
「我没有生气。」
「我陪你出去走走。」
「不行,我还没有下班,记得吗,我是受薪阶级,职业妇女,我老板会找我,无故失踪当旷工论。」
「但是以以前——」
以前她太服从他。
她微笑,「现在社会要求不一样了。」
「下班我来接你。」
「我已经约了人。」
王某忽然明白,「你要疏远我。」
元元不答,她站得离他远远的,双手抱在胸前。
「抑或是要给我一点颜色看看?」王氏悻悻然。
「我今天早就约了人。」
「我不会爬在你面前求你。」他警告元元。
元元拉开门,「我相信你也不会。」
他不得不走,于是仰起头,踏步出去。
元兀不能想象她以前怎么匀得出时间来敷衍他。
可怕!这样猥琐的一个人这样猥琐的一件事。
她摇摇头,赶这一天的工作。
傍晚,那人的电话又来了,元元因约了林思聪,同秘书说,「说我已经走了。」
他一直同元元玩手段,所以认为元元这次也是同他耍同样的把戏。
元元哪里懂得耍花枪,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要花很多的时间,还得有极大的天份才能有成绩,她遗憾,章元元连皮毛都不会。
思聪不知道这是元元的生日。
他问元元:「所有的手套都丢掉了?」
元元说:「我不觉得冷,奇怪。」
「那就不要戴好了。」
「你不喜欢我戴手套?」
「细节不大重要,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那天她一进来他就注意她,所以才发觉她漏了手套,他有心藉机向她搭讪。
女性身边零件多,掉东西的机会也多,他时常发现车里桌面有零零碎碎的东西,多数顺手拨进字纸箩算数,懒得去追溯物主。
元元与她的红手套是不一样的。
况且,它会自动走进他的口袋里。
恩聪本来怀疑元元故意趁他不觉轻轻把它塞进他口袋制造第二次见面机会,后来越来越觉不象,她不似工心计的人,况且,他也不值得她那么做。
分手时元元问:「明早顺路吗?」
「同样时间在这里等你。」
元元没想到王某人会在楼梯角等她。
她并不害怕,只觉诧异,「喂你还不回家?当心有人不放过你。」
「我已经同她说过了,要离婚。」
元元笑出来,离婚竟成为他的口头禅了。
「回家吧,」元元劝道:「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大家都累了。」
「那年轻人是谁?」
「一个朋友。」
「爱人?」
「不不不不不,谁有空谈恋爱,十划还没有一撇,我只想认识一些新朋友。」
「元元,我们结婚吧。」他还想挽回。
元元心平气和的说:「怎么结,单方面申请离婚就需要五年时间,你误会我想同你结婚,所以一直拿这个来做饵,事实不是这样的,我若单想结婚,自然会同没有家室的来往,你辜负了我的时间心血感情。」
「元元,我会补偿你。」
「不用,我没有失去什么,反而赚得智慧经验,」她停一停,「再见。」
元元发觉她的口气像平平,她用锁匙开启大门,迅速关拢。
这样冷的天气,额角都冒出汗来。
太长的日子让他为所欲为,元元曾经做过感情奴隶,脱了身才知道惊险。
她用背压着大门,象是怕有人会闯进来。
搬家,一定要尽快搬家。
电话铃骤响,元元吓一大跳。
她不敢去听,不管是谁,用垫子压住铃声,匆匆逃进房间去。
第二天就找到平平商量找房子搬。
平平说:「还租?买一间公寓吧,又保值又可以住,一举数得。」
姐姐说得再正确没有。
以前老觉得会有人接手来照顾她的生活,故此一切都是暂时性的,薪水全用来妆扮,遇有哪天心情不好,就飞到外地旅行,一掷千金,发泄一番。
现在真的到了好好为自己打算的时间了。
不然的话,小林还真会看不起她,
元元吁出一口气。
姐姐笑说:「你那脑榫,象是忽然生拢了,现在我不必替你担心。」
接着一段日子,老王一直找她,她一直避他,她搬了家,他只知道她办公地点,有头有脸,也不方便上来,再送了几天花,不见回音,十分恼怒,也索性冷下来。
幸亏没有离婚,他想,这年头这些年轻女孩子,哪里有长心。
难得的是,双方都很庆幸。
元元不大戴手套了。
即使下毛毛雨,呵气成雾,她都没有再戴手套,也不觉得很冷,徒手做事灵敏一点,不论抓笔、翻报纸开车门,都比较方便。
周末元元把一只只箱子打开,整理衣物,找出十来廿双手套。
林思聪在一旁帮她,蔚为奇观。
元元数一数,单单不见那双红的。
红手套呢?
「它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林答:「是这个样子的,急看要找,永远找不到,找得心慌意乱,找它一千次,都没有用!嘿!等到不要它了,它偏偏就在眼前。」
元元笑,「说那么大篇,你的意思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从不费工夫。」
小林忽尔紧张起来,笑说:「我怕它们走到不知道谁的大衣装里去。」
不过天气也渐渐暖和了。
一日元元走在马路上,看到行人道边有一只孤零零的手套。
她没有把它拾起,她只看了它一眼,随即过马路去办正经事。
元元连自己的红手套都无暇兼顾。
她好象再也没有看见过它们。
不过不要紧,冬天再来的时候,她可以握住小林的手取暖。
她不担心。
启事:
中午。
小郭侦探社。
琦琦在吃三文治,为着保持办公桌清洁,她在桌面铺了一张报纸,边吃边读新闻。
小郭喝一口茶,问:「有什么好新闻?」
「新闻哪里有好有不好,登在报上,一切已经发生,无话可说,只有接受。」
琦琦的触觉一向与她的年龄容貌不调协。
小郭看她一眼不出声。
「有了,父子脱离关系启事:本人与长子于刊报日起,脱离父子关系,今后该子所干任何瓜葛事务,概与本人无涉,爰郑重声明。」
小郭笑,「这就很严重了,他得罪下天,也得罪了父。」
琦琦说:「表面看也许是。」
「还有真相不成?」
「有,可能是遮掩事实的一种手法。」
小郭奇问:「事实如何?」
「也许这是一个孝子,甘愿把所有华洋纠葛包揽上身,做一个代罪羔羊,为整家人顶缸。」
「你的意思是,这家人出了事?」
琦琦笑,「本市这两年风风雨雨,名门望族出纰漏的可真不少,今日李家,明日邱家,郭氏、林氏、萧氏、统统接受调查,株连甚广,法庭外头停泊的豪华座驾车比任何时间为多。」
小郭点点头,「你的连想力很丰富。」
「谢谢赞美。」
小郭有点感触,「琦琦,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看事情,不能只看外表了?」
「自从我们长大成人之后,」琦琦说:「如果只看外表,目光太过肤浅,会遭人愚弄谈笑。」
「琦琦,我是否一个快乐的人?」
琦琦打量他,细细分析道:「照表面看,你无名又无利。人才相貌都很普通,又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庭——」
小郭不服气,「好,够了,对不起我打扰你,我收回我的问题。」
「听我说下去好不好?」
小郭拿张报纸遮住面孔。
「表面上看,郭大侦探,你好似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快乐的事情,但是,」琦琦加重语气,「但是,我却认为你会比很多人快乐。」
小郭放下报纸。
「第一,你有健康的身体;第二,你有稳定的收入;第三,你有许多好朋友。」
小郭比较满意,他甚至露出一丝笑容。
「最重要的是你有一副好心肠,得饶人处永远饶人,无论什么心事,都不拢过夜,无隔宿之仇,性格爽朗豁达,而且并不热衷名利,人到无求品自高,能不快乐吗。」
小郭鼓起掌来,「说得好极了。」
琦琦笑,「所以,不能单看表面。」
「真没想到我是一个那么可爱的人,值得庆祝,琦琦,我请你出去喝下午茶。」
「那是什么?」琦琦忽然欠一欠身。
「什么是什么?」小郎低下头检查。
「那段启事。」琦琦指着报纸。
小郭拾起报纸,「今天读报读出味道来了。」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琦琦摊平了报纸,看着,一段六公分乘四公分的广告,她读出来:「征求司机,驾驶宾利房车及费拉里铁斯塔露莎跑车,五年驾驶经验:相貌端正,请亲临落阳路七号应征。」
小郭也被吸引住,「开费拉里用司机?听都没听过。」
琦琦问:「你有无五年驾驶经验?」
「刚刚十周年纪念。」
「你为什么不去应征?」琦琦笑,「回来把真相告诉我们当故事听也好。」
「早十年八年我也许会那么做,好奇嘛。」小郭笑。
「我去,」琦琦说:「启事上又没有说明是男是女。」
「可以想象是聘请男司机。」
「性别歧视。」
「小姐,你不是想寻外快吧。」
琦琦笑笑,不再提这件事。
第二天,小郭一踏进侦探社,琦琦就跟他说:「找有个表弟,去应征司机了。」
「司机,什么司机?」小郭早忘记有这么一件事。
「落阳道开费拉里的司机。」
「呵,那个。」
琦琦叫,「小明,你过来把过程同郭大侦探讲一讲。」
小郭这才看见会客室里坐着一个英俊高大的年经人。他笑道:「来,喝杯茶,告诉我们,是怎么一回事。」
小明笑了。
他坐下来,「我今年廿三岁,在大学工程系念三年级,暑假,无聊,看到这段广告,心想这一辈子不知有没有机会开费拉里铁斯塔露莎,于是到落阳路应征。」
为着一部车应征做司机,妙不可言。
小明一早到了落阳路,发觉同道中人还真的不少。
管家给他一个筹码,上边写着一个七字,让他坐在入口处等。
落阳路七号是近郊区一幢独立小洋房,一进大门是个大理石玄关,管家放了
一排椅子,让应征者排排坐。
轮到他的时候,管家先查看过他的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同他谈过几句,才唤他进书房。
站在窗前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容貌颇为秀丽,她一言不发,看了小明一眼,便点点头。
管家便问:「你几时可以来上工?」
小明没想到那么顺利,一怔。
管家说,「星期一早上十点钟,你来报到,晚上八点下班,超时补工资。」
小明连忙说:「我只能做到九月底,我要上学。」
管家答:「没问题。」
听到这里,琦琦说:「居然没问题,这不是变了请临时工?」
奇怪,过三个月又要再请人,多麻烦。
小明摊摊手,「我就是这样得到了一份优差。」
管家带他试开过两部车子。
「无懈可击,」他赞叹,「唉,有钱真好,什么都一流,那部跑车贴在路面,驯滑如丝,疾驰如风,性能超卓,要它往东便东,往西使西。」
小郭有一件事不明白,「跑车只得两个座位。」
「是。」
「小姐坐你身边?」
「大概是吧,」小明笑,「车顶不能坐。」
「那你岂非香车美人,两者兼得,」琦琦说:「还有薪水可拿。」
小郭跌脚,「噫,早知我也去应征。」
「你算了!你不够英俊,」琦琦说,「人家不要你。」
扰攘半晌,小郭问:「女主人贵姓?」
「姓香。」
小郭又问:「多大年纪?」
「不会比我大很多。」
「你可需要穿制服。」
「开宾利时穿黑西装,其余时间便服。」
小郭点点头。
琦琦说:「这位香小姐不会开车。」
小明说:「你怎么知道?管家也这么告诉我;」
「不会开可以学呀。」
小明耸耸肩。
小郭说:「一个不懂驾驶的女子聘请司机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小明,有空来坐。」
他来开办公室门进去。
小明问琦琦;「他好象没有兴趣?」
琦琦笑答:「才怪,他已遭迷惑。」
她说得没错。
小郭一坐下,使拨了几个电话。
他喜欢寻根问底,收集证据,找出真相,不为什么,只为满足好奇心。
综合资料,他推门出来,「小明走了?」
琦琦说:「走下有大半个小时了。」
「我找到不少线索。」
「小郭,办公室上有待办的案子。」琦琦提醒他。
「我知道。」
「尤太太催过两次,尤先生一连两夜不归,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小郭顾左右言他,「琦琦,落阳道七号的主人姓区。」
「是吗,证实了?」
「千真万确,是物业处的资料。」
「那么,也许香小姐是区氏的朋友。」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指亲密的女朋友。」
「不是不可能的,我有几个姐妹:永远住在豪华别墅。」
「但是,区氏是位老太大,已经过了六十岁。」
琦琦沉吟,这倒奇怪,两个人是什么关系呢
小郭笑,「最最普通的关系,不用钻牛角尖。」
琦琦心一动,「莫非是房东与房客?」
「正是。」
「我还想猜是私生女儿呢。」
「租约两年,」小郭说:「租金不菲。」
琦琦一看数目,吹一下口哨,「租一年可买一层中级公寓了。」
「可不是。」
「上个月才开始租,」小郭说;「所以马上请司机找佣人。」
「香小组到底是什么人?」
「她全名香可人,我还没有查到她的身份。」
琦琦问:「为什么我有种感觉,一切都是临时的?」
「因为一般来说,付得出这样租金的人,都不是这个年纪这个样子。」
「才怪,别小窥女性。」琦琦挤挤眼。
小郭说:「别又是哪个阔客的情妇吧。」
琦琦叹口气,「省省吧,我是她,我就三折收数,用来防身,搭什么空架子,花无百日红。」
「人各有志,琦琦。」
聪明的琦琦马上唯唯诺诺,「我是太过现实了。」
「星期二能不能请小明上来一趟?」
「可以呀。」
小明在上班之前来了,他不大愿意透露东家的生活秘密,只说,香小姐很文静,喜欢兜风,没有架子。
小郭也不好多问,放了他走。
其实小明第一天上班的遭遇还不止这样。
九时正他便抵达落阳路七号。
把车子洗了一遍,便听得管家用电话吩咐,「香小姐十点正用车。」
准十时她出来,很客气的跟小明说;「我想到处逛逛。」
小明便把车子开出来,她坐在他身边,车子飞驰出去,感觉很奇怪,小明像是载女朋友兜风似的。
一路上香小姐非常缄默,没有说话,但看上去神情很愉快,有时她会闭上双眼默默享受速度,这个模样的跑车驶在街上,自然惹人注目,小明有点不惯,香小姐倒似引以为常。
小明早些时候已经注意到车子哩数纪录接近两万,这并不是一部新车,但是保养得极好。
车子驶遍整个岛,她才吩咐小明停下,让她去喝下午茶。
小明在两个小时后驶回去接她,她又准时出来,同行还有两位女友。
小明对她们的印象是文雅、大方。
他何尝没有想过香小姐可能是人家的外室,但直觉上又认为不象。
他把她送回家,她吩咐他载管家去办事。
小明喜欢她。
她准时,她礼貌,看就知道是个有教养的人。
要真正大家小姐才会有这种涵养。
暴发户才忙不迭要支使得人团团转表示权威。
在接着一个星期中,她用车的时间很短,最明显的特色是晚上不大出去。
同时,她的朋友也不多。
这些,小明都不打算说出去。
郭大侦探当然知道小明守口如瓶。
他同琦好说:「你那表弟是个可爱的少年人。」
琦琦笑答:「比喋喋不休的女人更可怕的,是喋喋不休的男人。」
小郭说:「琦琦,十八猜,猜香可人小姐的职业。」
「慢着,你查出来没有?」
「还没有,不过快了。」
「小郭,我们要办的正经事不少。」
「是吗,漂亮女子最吸引我,她们绝对有优先权。」
琦琦摇摇头,拿他没办法。
「她不是表演艺人。」小郭说。
「这点可以肯定,面孔很陌生。」
小郭已经拍下她的照片,「她有股很特别的气质。」
「你认为她是什么人,会不会是东南亚附近大城市来的客人?」
「不会,她是我们自己人,她有大都会居民的冷漠神情。」
「小郭,她吸引你的,还不止这个吧。」
琦琦想问:可是少年时有一位女友,长相似她,以致今日尚念念不忘?得不到的爱往往令人荡气回肠。
小郭知道她想什么,不出声。
电话铃响,他去接听,十分钟后他回来对琦琦说:「奇怪极了。」
「查到什么?」
「两部车子都是租来的。」
「这有什么奇怪,市面上百分之八十车子不是分期付款问银行祖,就是断月向车行租,」琦琦笑,「不然的话市面哪有这么繁荣。」
「只租三个月,琦琦,小明任职期,也只有三个月,他向东家说明,暑假后要回学校。」
「噫,一切都以三个月为限,不,屋子租约为期两年。」
「不,刚才有人告诉我,香小姐把租约转给他人,九月底之前她要搬走。」
这是蛮有趣的,一切为期三个月。
「也许她打算离开本市。」
「离开?离开分两种,一种是身躯离开,另一种是灵魂离开。」
「小郭,」琦琦讶异,「你太多心了,你怀疑她只得三个月寿命?」
谁知门外有人接口,「我也这么怀疑。」
「小明。」
小明过来坐下,「郭先生,她言语间处处透露三个月之后,一切将告结束。」
小郭看着他,「于是你担心忧虑。」
「是。」
「因为你已经爱上她。」
琦琦阻止小郭,「喂,大侦探,别急急跳进结论里去好不好。」
但是她看见小明低下头,握紧双手,「是,」他承认,「被你看出来了,瞒不过你的法眼。」
琦琦大奇,「小明,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小郭瞪琦琦一眼,「感情同世面有什么关系?」
琦琦不以为然,坐在那种速度的跑车里,鼻端嗅着动人的香氛,飞驰过花前月下,多么容易产生幻觉,多么容易堕入爱河。
他是她表弟,她想忠告他两句。
「香小姐这样神秘,恐怕不是你的对象。」
「不,表姐,你不认识她,她极平易近人。」
琦琦仍然不赞成,「我肯定她的年纪比你大。」
小郭听了在一边嗤一声笑出来。
琦琦也觉得这个理由有点薄弱,于是说:「你经济还未独立,不宜谈恋爱。」
小郭忍不住说:「琦琦,八十岁老太大都会取笑你守旧。」
琦琦不放弃,「你完全不知道她的底细。」
这下子连小明都笑了。
琦琦悻悻然,「好好好,恕我多嘴。」
小明说下去:「我约她看过电影,听过音乐,相处得很愉快,明天我会跟她
吃饭。」
但是香小姐一直令小明担心。
她说过好几次类似的话:「再过两个月,我就会离开这里」、「不过这样无所事事的豪华生活过久了也许并无真正的意义」,「丰足的物质不一定代表丰足的生活」……
小郭跳起来,「绝症病人?」
连琦琦都觉得有点象,所以这位香小姐决定好好享受一下,租间大房子,因来不及学车,便聘用一名司机来驾驶名车。
她脸上露出惋惜的神情来。
小明惆怅地说:「我希望同她有许多许多个明天。」
小郭问:「要不要我替你调查?」
「不不不,我想她亲口告诉我,如果她不说,我也不想知道。」
小明走了之后,小郭说:「你那表弟很认识感情真谛。」
琦琦笑:「人人如此,侦探社怕要关门。」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如此多人急于查探真相,知道了又怎么样,咬死对方?他做得出,就不怕你咬,弄得大家都下不了台有什么意思。」
琦琦点点头,「做一行怨一行。」
其实最想得到真相的人,是小郭他自己。
这是他的职业病。
他拿出调查报告同琦琦说:「香可人每天下午都到一间报馆去。」
「报馆?」琦琦问:「由小明送她?」
「正是,华南日报。」
「大报纸,」琦琦问:「她去做什么?」
「我有朋友在那里做记者,不消三日就有答案。」
报馆,根本不可能与这样一个女孩子发生关系。
琦琦问:「她有没去医务所?」
「没有,很罕纳,是不是,」
「也许人家没有病。」
「小明与她晚饭的时候,她说:『小明,希望将来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我们可以再次见面』,你不妨猜一猜这句话的真正意义。」
「我的天!」
「小明几乎没哭出来。」
「你什么时候见过小明?这件事太可怕了。」
「今早小明与我通过电话,他亲口告诉我。」
琦琦问:「他有没有委托你?」
「没有,他只说要尽量利用这两个月。」
「可怜的小明。」
「不,他不这样想,他认为即使是短暂的相遇也胜过永不。」
琦琦惊叹:「那孩子!」
「濒临绝种的浪漫主义者。」小郭也摇摇头
「这两个人真应该有许多许多明天,」琦琦说,「快把香可人的照片送到华南日报去调查。」
「得令。」
琦琦有种感觉,这将会是小明最难忘的暑假。
照片送到报馆,记者们不认识她,广告部经理部亦未有见过这位小姐:最后的线索来自编辑部。
香可人的照片这几天在报馆巡回演出。
小郭想要的消息终于来了。
「什么?」他在电话里叫出来,「原来如此,怪不得,我明白了,这一场错摸倒是有趣,意想不到,老雷,我欠你一瓶杯莫停,好好,我们改天再谈。」
他挂上电话。
琦琦本来伸长了双耳聆听,到这个时候,反而佯装没有事发生过,只是低头做功课。
小郭一定会忍不住把事情告诉她,但是,如果她急不及待地迫问他,他又会故意吊起来卖关子,做人处事,如果懂得对方心理,事半功倍。
只听得小郭自言自语说:「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琦琦问他,「今天下午谁下楼去买咖啡?」
小郭瞪琦旖一眼,「你不感兴趣?」
「什么事,」琦琦装得很忙,低头把文件翻来翻去,「别人的事,我才不理。」
「你表弟的事你也不理?」
「他已经廿三岁了,怎么理。」
「香可人的身份我已查明。」
「呵,那多好,」仍然爱理不理。
小郭心痒难搔,「你道她是什么人?」
「女人。」
小郭忍无可忍,和盘托出,「她并没有患绝症。」
「那多好。」这次琦琦是真心的,她代小明放下一颗心。
「再猜猜她是什么人。」
琦琦用她的想象力,「一个承受了一小笔遗产的少女,决意要在三个月内过一过千金小姐的生活。」
小郭很诧异,「猜得不错,想象力很丰富。」
「给我也会这样,只够三个月花也不要紧,总算享受过。」
「可是,她去报馆干什么?」小郭笑问。
「我也猜不远这一点,莫非,她原先在报馆工作?」
小郭拍一下桌子,「接近了。」
「慢着,」琦琦不想小郭这么快透露谜底,「她本非千金小姐,又不是人的外室,却得到一笔款子来阔绰三个月,所以说,她始终要回到她原先的世界里去,她的本色同我们一样,是劳动阶级。」
「对,全中。」
琦琦大乐,「这么说来,她与小明前途光明?」
「可以这样说。」
「她在报馆担任什么职位?」
「你说呢?」
琦琦耸耸肩。
「香小姐气质特殊,感触良多,感情丰富,还猜不到?」
琦琦心念一动,「诗人?不,小说家?」
「一点都不错,她的笔名叫缪斯,你听说过吧,平日去报馆,不过是交小说稿,报馆中见过她的人并不多,」
「我知道她,我是她读者,我赞成她做小明的女朋友,我们几时把好消息告诉小明?」琦琦兴奋。
小郭摇摇头,「别多管闲事,让她亲口告诉小明好了。」
琦琦点点头,小郭讲得对。
小郭说下去,「香可人小姐在做资料收集,她现写的故事有关豪门恩怨,故此她要过过类似生活。」
「工作认真,落足工本。」琦琦赞叹。
「她同出版社一人出一半费用,以三个月为期,写成该本小说。」小郭笑。
琦琦说:「看样子这本书的男主角会像我表弟小明。」
「说不定。」小郭笑。
「大侦探,闲事管够没有?尤太太顾太太她们都想知道配偶的下落呢。」
灵感:
小郭应邀到张家,当中经过许多介绍人。
因为他对这宗个案不惑兴趣。
开头他听琦琦说:「张平沼家中有一只晚上会发出叹息声的柜子,想找你去看看。」
小郭一听就觉得猥琐,立刻道:「我们这里不是张天师分店。」
后来又问:「谁是张平沼?」
「地产世家张平沼你都不认识?」琦琦笑他。
「噫!他有钱,我也有,他不认识我,我又何用认识他,他不见得会给我好处,我又何用屈躬卑膝。」
琦琦白他一眼,「有事没事都先说两车话,你怎么搞的,提早更年期?」
「男人是没有更年期的。」
琦琦不服气,「你想。」
过两天,张平沼夫人托朋友来说项,还是希望小郭去张宅看看那只柜子。
那位朋友,是小郭早年的女同学。
小郭仍然不肯移他的玉步,他说:「柜子会唱歌吗?光叹息是不够的。」
琦琦说:「张夫人愿意付出相当高的酬劳。」
「我们是月收入如何?」
「十分差。」
小郭仍然不为所动。
琦琦说:「你的脾气像诗人,不像私家侦探。」
「我对于灵异之事,毫无兴趣。」
「或许有人蓄意吓唬张小姐。」
「谁关心。」
过两日,史蒂拉拨电话给他,她说:「小郭,你欠我人情无数。」
「的确是。」这点小郭完全承认。
「张夫人是我们大丰银行的大客户,你卖一个面子给我如何?」
「她为什么千方百计要我接这单生意?」
「你是大侦探嘛。」
不管这句话是真情抑或假意,小郭一听就觉得舒服,史蒂拉不愧是他的红颜知己,他因而言若有憾地说:「有名无利,徒呼荷荷。」
史蒂拉笑问:「那你是答应了?」
「好吧,我去看看,但不保证有什么结果。」
一只会叹息的柜子?
是长衣柜,还是五斗柜,抑或是组合柜,又会不会是玻璃古董柜,书柜?
要看过才知道。
张府倒是郑重其事,派了车子来接。
小郭一进张宅,就把以前小市民仇视大阔佬的惯性心理减掉一半。
张家陈设大方朴素,看上去非常舒服,面容秀丽的大小姐张永瑞又马上有礼地迎出来,更令小郭满意。
他们在会客室坐下。
张小姐耐心地待小郭休息品茶,端的好教养。
小郭开门见山地问,「柜在哪里?」
张永瑞答:「在我的卧室。」
小郭问:「据说它会在晚上太息?」
张小姐只是笑。
小郭又说:「恕我多嘴,这只柜那么可怕,为什么不干脆把它扔掉?」
张小姐又笑,很明显,她不舍得。
小郭罕纳,站起来说:「请带我去看看这只奇异的衣柜。」
张永瑞走在前边,小郭随后,张府地方宽敞,处处插着大蓬白色而香的花束,小郭觉得环境宁静幽雅,他巴不得躺下睡一个中觉。
小姐的卧室自成一国,私人起坐间内有音响设备以及文房设备,小郭一眼便看到那只柜。
它不止是一只柜,这是十八世纪欧洲人用的书桌兼文件柜,桌子上方有一道木格帘,不用时拉下,锁上,保密,柜上有多格抽屉,匠人有时循顾客要求,制一两个秘格,用来放图章锁匙之类。
这只柜用桃木制成,形态美观,分明是精品,小郭为「为什么不扔掉它」这种无知的问题汗颜。
他轻轻问:「意大利一七三o年左右瓜地尼尼全盛时代的作品?」
张小姐笑,「或许是,或许是仿制品。」
「肯定是一件精致的家具。」
「我也认为是。」
「什么时候买来?」
「大约半年前在一间拍卖行里看见它使一见钟情。」
「欧洲?」
「不,本市。」
「一直放在这个位置?」
「是,一送来就放这里。」
小郭问:「可以打开来给我看看吗?」
「当然。」
张小姐取出铜锁匙打开书桌。
小郭细细查了一遍。
他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张小姐在这张古董书桌上写小说。
他先看见一只抽屉内有一叠原稿纸,然后发现另一只抽屉内有几张手稿。
其中一张一开头便写:「陈炯明认识卡家丽的时候,在一个春天……」
小郭颇认得一两位作家,知道写作并不是一份写意的工作,他在心内偷偷笑,没想到张大小姐有这种雅兴。
当下他不动声色,关好抽屉。
「它叹息的时候,通常在晚上吧。」
张小姐点点头。
「我晚上再来。」
「谢谢你。」
「当然你也知道,木质冷涨热缩,榫头会发出异声。」
「我知道。」
她陪小郭到门口,司机立刻把车驶过来。
「郭先生。」她叫住他。
小郭回头。
「这件事所有的细节,请你保密。」她微笑。
少郭答:「你放心,我会遵守我的职业道德。」
写小说的富家小姐,多么奇怪,小郭真想看看她的文章。
琦琦知道来龙去脉之后取笑他:「唷,到香闺去查案,羡煞旁人。」
案,什么案?
张永瑞敏感多思,深宵写作,心理作用,便以为见到异象,一眼看去,就知道她比同龄女子内向及寂寞,这样性格的人,或多或少有点幻想力。
他在晚上十一点半再访张宅。
这时候他才发觉,大宅里只住着张氏两母女,男丁全部因事外游。
张小姐把卧室让出来给他,暂时搬到客房去睡。
小郭老实不客气脱掉鞋子,斟出老酒,剥起花生来。
他想起稍早时看过的小说,忍不住想拉开抽屉找到原稿读下去,但终于忍住。
深夜两时许,他在沙发上盹着。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忽然之间,他听见有人轻轻叹息。
小郭惊醒,他在黑暗中睁大双眼,谁,什么人,谁在叹息?他伸手开亮台灯。
室内只得他一个人,小郭轻轻问:「缘何无故叹息,可是因为怀才不遇?」
没有回答,也幸亏如此,小郭的胆量并不比常人大许多。
他自沙发跃起,走向书柜,轻轻拉开抽屉。把那份原稿取出来,一口气读完。
那是一个短篇爱情小说,写得细腻动人,张永瑞在文字创作这方面分明拥有极大的天赋,若不是身为富家小姐,或许会有机会成名。
刚刚看完,想把原稿收回,小郭身后,又传来一声叹息。
小郭听得清清楚楚,不禁头皮发麻,原来是真的,原来张永瑞并非神经过敏,他缓缓转过头来,门口一个穿白衣的人影走近,小郭停睛一看,原来是张永瑞,他冰冷的双手才渐渐和暖。
吓死人。
张永瑞轻轻说:「看过原稿之后要给意见。」
小郭有点不好意思,「写得很好。」
「你有没有听见什么?」
小郭有一分犹疑,「没有。」
他欲拉开抽屉,把原稿放进去,用力不当还是什么的,竟拉不开来。
张小姐说:「这里有机括。」
整张柜台是一件分为若干部分的玩具。
小郭十分欣赏。
「有没有把书桌拆开来看过?」
她伸手一按,抽屉轻轻弹开,如音乐盒子般发出叮咚声。
「怕只怕拆开容易拼回去难。」
她打开其中一扇暗格,镶在格内的钟轻轻敲三下,有两个小小木偶出来鞠躬报时。
凌晨三时了。
张永瑞笑,「母亲怕它,我可不怕。」
小郭把抽屉推拢。
这次他用力也许稍微大了一点,触动另一个机括,他们忽然听得「格」一声。
张永瑞抬起头,「哎呀,」她说:「有秘密!」
小郭也不慢,他看到柜子顶部一条檐边突了出来,他兴奋了,「第一次发现?」
张永瑞说:「对。」
「端一张椅子过来。」
张永瑞连忙依他吩咐,他们两人一齐踏上椅子,伸头往暗格内张望。
「有内容。」
小郭探手进去,取出一大叠文稿交给张永瑞,「是什么?」
「信。」
「用哪一种文字书写?」
「英文。」
「日期?」他一边问一边用手搜索暗格。
「一九二五年。」
「哗,恭喜你,张小姐,这个柜子肯定是古董。」
他们两人跳下椅子。
「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张永瑞问。
「没有了,就是这一叠信。」
信纸是淡黄色的,用一条宽丝带缚着,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女子收藏的情书。
「信为什么要收得这么秘密?」小郭问。
张永瑞匆匆翻阅,「因为她是有夫之妇。」
呵,咸丰年代的爱情故事。
「一共有多少封信?」
「一共六十九封,都有编号。」
小郭笑,「你慢慢看吧,现在它们属于你所有。」
「信的主人,还可能健在吗?」
「我可以替你侦查。」
「让我先看完这些信再说。」
小郭说:「信已经发现,柜子也不用太息,我想我可以打道回府了。」
张小姐一直把那叠信当宝贝似拥在胸前。
小郭想,女孩子倒底是女孩子,满脑子罗曼蒂克思想。
回到家,天快亮了,小郭累极而睡。
他深觉自己前生是一只猫,成日价懒洋洋渴睡。
中午才醒转来,回到侦探社,琦琦给他看今早送来的一张五位数字支票。
「张平沼夫人多么客气。」她说。
小郭点点头,亦表示满意。
「柜子真会叹息?你有没有听见怪声?」
小郭说:「或者是多年前一个女子寂寞的太息,收到书柜抽屉内,夜晚人静星稀时释放出来。」
琦琦惊异不定,「你在说什么?」
「亦有可能是张小姐听错了。」
「你竟没有查出根源?」琦琦意外。
「没有。」小郭摇头。
「什么,破不了案也收取这么高的费用。」
小郭似有遗憾,「谁叫我是郭大侦探。」
琦琦笑一笑,若是别人,她会怕他已被宠坏,但小郭不同,他只是自嘲,小郭有着非常可爱的性格,他情绪稳定冷静,不会轻易为人所动。
小郭问琦琦:「你喜不喜欢看爱情小说?」
「那是我终身之爱。」
「少年时期,我曾立志,要做小说家。」
琦琦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呵,会写字就有潜力成为小说家呀?」
小郭不语。
张永瑞的故事写得真不错,不能因她是位千金小姐就否定她可以拥有自已事业的机会。
小郭站起来,拨电话到张宅。
他最喜欢张永瑞一点架子都没有。
她声音朦胧,像是在睡梦中被小郭吵醒。
小郭连忙说:「对不起,我过些时候再同你联络。」
「不不不,郭先生,我正想找你。」
「什么事?」
「那些信……我看了通宵,没有法子放得下来,就像看一本极佳的爱情小说,我流下泪来,真没想到黑字白纸可以感人若此。」
小郭打蛇随棍上,「会不会增加你写作的灵感?」
「我真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不要想,马上动笔!」
「我没有信心。」
「不管好歹,先把它写出来再说。」
「郭先生,你认为我有能力把故事做好?」
「绝对有,赶快坐下来写,千万不要给自己压力。」
张永瑞似感动了,在那一头半晌不说话。
小郭想起来,「对了,书柜还有没有叹息?」
张永瑞答:「即使有,我也听不见。」
「我想问你要那个短篇的原稿,我认识几位大编辑,他们对文章的鉴赏有极准的眼光,也许愿意采用你的小说。」
张永瑞又沉默了。
小郭看不到她的表情,便说:「我没有得罪你吧,或者,你根本不在乎发表与否,也许,你已决定自创出版社。」
「不不不,郭先生,我太高兴了,我马上把原稿送来,这是我梦想,谢谢你。」
张永瑞亲自送稿上侦探社,喝了一杯沙滤水,走了。
琦琦说:「她有一股优雅的气质。」
小郭完全同意。
她不应该游手好闲地浪费时间才华。
小郭替她把原稿交给一个熟朋友。
那位编辑立刻来电话,「谁写的?」
小郭说:「我。」
「你?」朋友大笑,「你连便条都写不出来,这篇小说肯定出自女性手笔,手法非常清新,看事情的角度也够新颖,我们决定在下期刊登,稿费从优。」
「喂,预告登大一点。」
「你是她的经理人?」
「可以说是,她打算做长篇。」
「你跟她说,好好写,慢慢来,希望很大。」
放下电话,小郭欢呼。
这不算锦上添花吧。
张永瑞只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
看得出大学毕业之后在家无所事事,对父亲的生意不感兴趣,又不耐烦到外头找工作,生活肯定无聊。
幸亏热爱写作,小郭可以猜到她已经写了不少作品,他会劝她拿出来发表。
过了一天,小郭应邀到张府喝下午茶。
张永瑞正埋头苦写,看到小郭,放下她的笔。
她笑说:「坐在这张书柜之前,好似特别有灵感。」
小郭笑,「会不会是心理作用?」
张永瑞也不能作实回答,她指一指桌上大叠手稿。
小郭惊呼:「哗。」
张永瑞怪不好意思,「我自高中起就爱乱写乱写,全是幼稚的垃圾。」
小郭看她一眼,多么奇怪的谦逊,他不知道垃圾还分高深及幼稚。
「你的长篇进度如何?」
「顺利。」
小郭坐在她写作的位置上,拿起笔,忽然觉得一股冲动,像是有许多话要自心中冲出来,化为文字,全部都写出来。
小郭诧异,真有灵感这回事?
真是这张书柜作祟?
小郭连忙站起来,此刻他又不愿做大作家了。
他自张永瑞处取走两样东西。
一是那叠手稿,二是书柜的发票。
手稿交到出版社,他的编辑朋友一时看到这许多派得到用场的作品,几乎没感动到落下泪来,最近稿源困难,令他头痛,这下子小郭成为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
接看,小郭拿着发票,找到本地一间拍卖行去。
一进店门,他看到许许多多趣致的假古董,包括假的留声机,假的大花瓶,假的檀香木屏风,假的明朝酸枝椅……
小郭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假的东西堆在一间货仓里,不禁大乐,这些假的玩意儿,用来配人的虚情假意,再好不过。
他按一按柜台上的唤人铃。
半晌,一位少女出来见客。
她向小郭点点头,直觉不信他是一名顾客。
小郭出示发票。
她笑,「货物出门,恕不退换。」
奸商。两个同龄少女,张永瑞却如此天真,可见环境造人。
「我不是来退货,我来查货源。」
「货源全部正当。」少女对答如流,
「发票上所示书柜,还有没有存货?」
少女接过发票,只看了一眼,便示意小郭跟她走。
小郭跟她走到货仓里角,抬眼看去,呆在当地。
足足有十来廿张同类型如不是一模一样的书桌被东歪西倒地扔在那个角落。
少女问:「你喜欢哪一张?」
小郭目停口呆,好家伙,它们都会叹息,都能提供灵感?
「挑中了,告诉我,我们三天之内可以帮你髹上新漆,保证看上去像十八世纪瓜地尼尼的杰作。」
天!
「售价特廉。」少女补上一句。
小郭过去拉开其中一张书柜的抽屉,嘿,照样有音乐盒子乐声叮叮咚咚响起。
简直同张永瑞张大小姐那个一模一样。
小郭低下头去找机括。
少女又笑说:「弹簧在这里。」
一按之下,檐边暗格跳出来。
小郭几乎没破口大骂。
小女说:「为了增加顾客趣味,我们会往暗格内放一卷仿古手稿之类。」
小郭一阵晕眩。
「最受欢迎的是藏宝地图。」
小郭忍不住问:「手抄本情书呢?」
少女一征,「我们倒没考虑过这个,太费工夫了。」
「没有情书?」
「你要是想令女朋友惊喜,可以自已动手,」少女耸耸肩,「你慢慢挑选,我还有顾客。」
小郭为之气结。
这么小就这么滑头,真没想到。
小郭有点黯然。
原来不是真的
慢着,好像又似真的,不然的话,情书从何而来,叹息从何而来?
啊,凡是世事,人信是真,便是真,人信是假,便是假,有一个很玄的说法,叫假作真时真亦假。
小郭静静离开了拍卖行。
有一件事千真万确。
小郭肯定张永瑞的写作天份真得不能再真。
文艺春秋杂志一连三期选用了她的小说。
编辑替张永瑞改了一个笔名,无论叫什么名字已经不重要,她马上引起读者注意,再过三个月,小说结集出版,立刻销了三万本,这样的数字,对新人来说,简直是奇迹。
小郭看到一颗文坛新星诞生,开心莫名。
张永瑞仍然温柔随和,但举手投足间多一分自信,她与小郭已成莫逆。
她仍然在那张书柜上写作。
永瑞说:「坐到别的地方,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她的长篇小说快要脱稿。
先睹为快,琦琦先看上半部,不知恁地,一边看一边流泪,小郭怕伤怀,不敢拜读。
他心底下觉得永瑞很伟大,她拒绝让她的身份干扰她的事业,愿意痛下苦工。
很多家里有点恒产的女孩子,光是喝喝茶逛逛时装店,已经去掉一辈子。
一日琦琦说:「张永瑞讲,她迷信得很,她说她所有的灵感来自书柜的一格抽屉。」
那里有这种事。
新长篇出版那日,文艺春秋在张府开派对庆祝,小郭也去了。
张永瑞说:「小郭,我有份礼物送给你,跟我来。」
他俩走上小起座间,女仆迎面而来,「小姐,老爷有电话回来。」
永瑞英说:「小郭,就在书柜上,你自己去拿吧。」她转身去接电话。
小郭只得一个人走进永瑞的起座间。
礼物用小小盒子装着,包装得极考究,他拆开一看,是只金表。
「太名贵了。」小郭自言自语。
忽然之间,他听到一声叹息声。
小郭手一松,金表险些落地,「谁?」
没有人。
但是光天白日,小郭明明听见那声太息,且觉察到声音中有莫大安慰。
「你是谁?」小郭问。
没有回答。
「你可是张永瑞的灵感?」
静寂一片。
小郭说:「假如你是的话,请继续帮张永瑞写一百本好小说。」
这时候,门外传来永瑞的声音:「小郭,喜不喜欢那只表?」
小郭先对木书柜说:「不然读者们不放过你。」然后转身对永瑞说:「太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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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同事们抬起头来,把案前文件一堆,表示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日宇笑说:「正是吊颈都要透透气。」
坐在她旁边的金汀问:「今天吃什么?」
「什么不一样,来来去去那几种饭盒子,要不就是三文治,唉!」
金汀怔怔的说:「如此克已复礼,为的是什么呢。」
日宇马上回答她:「薪水。」
「还不够买时装哪。」
「省些用,小姐,无穷。」
金汀伸手揉一揉酸软的脖子,然后站起叫办公室助理出去买午餐。
回来的时候金汀接了一通电话,一看那表情,就知道是异性打来的,她开头是意外,随即是惊喜,最后欢欣地挂上电话。
金汀同日宇说:「我有约。」乐得飞起的,一把取过手袋便扑出去。
日宇看着她背影,这种最后一分钟约会,不去也罢。
日宇是衷心这么想,假如有人敢在十二点四十五分来找她赴当天的午餐约会,她一定言出必行,拒绝他。
但此刻说出来,好像妒忌别人似的。
明知做候补也去,可见金汀有一颗寂寞的心,奇怪,日宇明明记得本市年轻男女比率为一点四比一,可见男多于女,为什么妙龄女子都那么心急?
午餐盒子来了。
日宇打开纸袋,粗糙滥制的熟食都有那股旧抹台布似的味道,日宇一闻就倒了胃口,不想吃。
她摇摇头叹口气,再捱三两年,肠胃就报销。
这么大的牺牲,代价卑微。
咦,日宇看到饭盒边有一只小小透明塑胶袋,里边装着几块饼干。
这是什么,吃饭盒送饼干?
她打开塑胶袋子,取出饺子型饼干,呵,她知道这是什么,这是唐人街中华料理店里的幸运饼干,很松脆,带甜味,捏开来,里边有张小小签文式字条,简单地说出吃饼人那天的运程。
怎么,日宇想,这玩意儿难道流行到本市来了?
她拆开其中一块饼干,摊开字条,它说:今天之内,你会遇到一宗意外,与你终身大事有关。
日宇笑了。
她把其余三块饼干放进抽屉,吃两口饭盒子,扔掉它,一边内疚,因为非洲不知有多少饥民,而她,浪费大好食物。
金汀在两点半才回来,脸上带一种沉醉的神色。
日宇看她一眼,酒不醉人人自醉,也好,自我陶醉往往最妙,何用管旁人怎么想。
一直到下班,日宇都没有碰到与她终身大事有关的意外。
回家,淋过浴,也就浑忘了这件事。
八点半,日宇刚想听音乐,她挑出心爱的唱片。
楼上开始发出敲凿声。
日宇痛恨公寓房子这个缺点,每个新住客都似发了财,搬家非大肆装修不可,这户人家赶着入住,晚上施工已经有一两个礼拜,噪音令日宇十分困扰。
每晚到十一时才肯停止。
日宇自窗口探头往上看,只见上两层灯火通明,隐隐还传来工人吆喝声。
他们想怎么样,把大厦拆掉重建?
日宇决定上去看看。
她穿着便服,取过锁匙,出门,走两层楼梯,便到了十八楼甲座。
这一座面积相当大,约是日宇公寓的双倍。
她在门口张望,大门并没有关上,她可以看到整幢公寓的墙已被拆卸下来。
日宇踏进一步,十分讶异,既然不喜欢这个间隔,何用买下来?
工人看见她,向她点点头。
工头过来,误会她是业主前来监工,笑说:「已经尽快在做了。」
忽然之间,身后有一把声音问:「还要做多久?」
日宇连忙转过头去,看到一个年轻男子,不但语气冷冷,表情也冷冷。
工头进一步误会他是日宇的伴侣,便回答:「下个月一定完工。」
日宇则直觉上以为他才是业主。
而他呢,见日宇一早站在屋内与工人说话,自然也有了错觉,以为这是日宇的新居。
日宇瞪了他一眼。
他也瞪日宇一眼。
两人不约而同离开那间防空洞似公寓。
却又在梯间狭路相逢。
日宇以为他故意尾随她,警惕之心即起,「你到什么地方去?」
那人好气又好笑,「小姐,我回家休息,不碍你吧。」
回家?他的家还在装修中呢。
日宇说:「拜托拜托,请他们早些收工,我们这些可怜的邻居都快要疯了。」
「什么?」那年轻男子大大意外。
日宇问:「你以为我说得不对?」
「那不是你的房子吗?」
「当然不是!」
他这才露出一丝笑容。
日宇想起来,「怎么,也不是你的新居?」
「我住十六楼。」
「原来是一场误会。」
「可不是,你呢,你也住在这幢大厦?」
日宇点点头,「也是十六楼。」
「我在乙座住足两年。」
「我搬进丙座也有三年。」
原来邻居面对面住上这些日子从来没有见过面。
日宇掏出锁匙开门,「再见。」
他也说:「再见。」
说也奇怪,装修杂声噪音忽然停顿,日宇觉得做再世为人一样。
她倒在床上松口气。
第二天早上,在电梯里,日宇碰到昨夜那个年轻人。
她犹疑一刻,只向他颔首,却不与他交谈,她甚至连正眼也不去看他,外人只道日宇冷淡,其实是害羞的一种表现。
到了公司,照样埋头苦干,金汀同她说:「你的精神好像欠佳。」
「家里楼上有人装修。」
「惨。」每个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今午有没有约?」日宇问。
「时间还早。」
金汀像是有三分把握。
中午,日宇仍叫人去买午餐,「到昨天那间去。」她叮嘱。
人家去了回来,日宇连忙拆开纸袋,却不见昨天那包幸运饼干。
她问:「有没有到昨天那间店去买?」
「一直都是在那间买。」
奇怪,怎么没有饼干?
她自己走出去,依着招牌,找到那家快餐店。
日宇问:「你们是否派送幸运饼?」
侍应生莫名其妙,听都没听懂,「什么?」
日宇又找到经理,向他查询,过半晌,经理笑说:「小姐,你这个主意很好,我们可以考虑在饼内夹宣传单张,但是敝店还未曾实施。」
日宇大大诧异。
饼干从何而来?
这么神秘。
回到写字楼,拉开抽屉,日宇把其余三个小饼干取出来,看半晌,挑一个,轻轻压碎,看到字条上写:要把握机会,免误终身。
日宇吓一跳。
随即又笑出来。
有人搭讪问:「笑什么?」
原来是金汀,呵,那人不再来约,使她失望了。
日宇明知故问:「没有出去吗?」
金汀有点没精打采,只是摇头。
日宇把饼碎扫到废纸箩里去。
「你相信不相信预言,签文、占卦?」
金汀抬起头,「看样子我也要去算算命了。」
「算什么?」
「我们要算的,不外是终身大事。」
「不算事业前途吗?」
「事业安步就班,有点把握,况且我们也大约知道个人能耐可以去到哪里。」
「你又何用为婚姻心急。」
「日宇,有时侯真觉日子孤苦寂寞得不能忍受,渴望伴侣亦属人之常情。」
「我明白。」
「你吃过饭没有?」
「吃过了,你呢?」
「没有胃口。」
本市著名的炎夏,足足长达六个月,十月初还要来个桂花蒸,走在街上,仍然汗流浃背。
真的累。
自街头看过去,整条行人道人挤人,夕阳照耀的空气下扬着一层白蒙蒙细尘,日宇更觉人生如梦。
到了冬天,气温降低,打一个冷颤,才会觉得实在点。
可是春去秋来,又是一年,流金岁月过尽了,四季也就没有意思。
想到这里,日宇不禁有一丝彷徨。
下班,在电梯中再碰到那位男生,态度就稍减强硬。
她说:「真巧。」的确没有讲错,太巧了。
他点点头,「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面。」
「可不是。」
「贵姓?」
日宇给他一张卡片。
他也还她一张。
两人又互道再见。
回到家,日宇把卡片细字读出:关沃暖,友邦电子公司工程师。
年轻有为。
但是怎么样把握机会呢,她根本不懂。
日宇不是没有听讲有人穿件睡衣就去敲异性的家门,她却说什么都做不到。
况且,那位大胆的女士也没有成功,日宇更不想效颦。
无论是男是女,争事业不妨摆明车马,但感情一事,还是含蓄点好。
以后日宇每次看到那位女士,就忍不住想:那是一套怎么样的睡衣?平常那么正经的人……那天可是吃错了药?
永远没有答案。
日宇把关君的名片压在茶几面的玻璃底下。
她真的不晓得下一步该怎么做。
日宇忽然想起,她还有两只幸运饼干
真要命,这种小小玩意儿竟变为她的良师明灯,锦囊妙计,日宇苦笑起来。
星期六上午,日宇终于拆开另一只幸运饼干。
她开始紧张,手心冒汗,一边骂自己神经,一边阅读那神秘的经文。
字条说:「勇往直前,切勿懦怯。」
这八字真言其实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有一千种可能性,但是你别说,日宇一看,却如醍醐灌顶,即时茅塞顿开,精神百倍。
勇往直前,她握紧拳头,是,说得好,讲得好,可不就是这样,她要勇往直前!
怎么做?
她到著名的蛋糕店去买了点心,另外付老价钱选了一瓶好年份香槟,带着回家。
星期六下午,人家不一定在家。
不过,总得碰碰运气。
日宇拨第一次电话,不通。
过三十分钟再拨一次,关君亲自来接,日宇很傻气的报上姓名,然后说:「没出去?」这是废话不是,当然没出去,否则怎么听电话。
谁知关君也傻兮兮的说:「你也在家?」
「是呀,在家。」
看这个情形,两个都不是会说话的人。
日宇鼓起勇气,「我在想,假如你有空,或可过来舍下喝一点东西。」
「到府上来?」
日宇笑了,他比她更笨拙,这倒难能可贵。
「十五分钟后我过来按铃。」
日宇连忙扑到镜子前去打理头发口红。
小关过来时候,手上拿看一瓶香槟,另有鱼子酱及鹅肝酱。
日宇说:「欢迎欢迎。」
进得屋来,小关赞道:「你这里比我那边考究得多。」
日宇笑,「我倒想看看你那边。」
「请过来参观,别忘记带锁匙。」
小关那边也非常整洁,日宇兴致勃勃,进到人家书房,却看见一幅巨大的彩色照片:照片中青春貌美的女郎巧笑倩兮。
这当然不会是小关的胞妹。
有人捷足先登,日宇当场尴尬起来。
她不得不故作大方地问:「女朋友?」
「是,」小关很大方,「在加拿大读书。」
日宇最没有兴趣做第三者,这
个下午约会显得一点味道都没有了,没有可能进一步发展的友谊不值得投资时间。
他们再回到日宇那边,喝一杯咖啡,就散了会。
他走后,日宇把点心全数倒入垃圾筒。
她出奇地累。
楼上的装修噪音又开始了,要睡不能睡,又没有力气出去玩,日宇觉得真正无聊。
她躺在床上,楼上每一下敲凿声都似打在她太阳穴上。
那些幸运饼这次会怎么说?
电话铃响。
日宇过去接听。
「仍然没出去?我是小关。」
「呵,是,你忘了把酒与鱼子酱带走。」
「不不,那个不重要。」
「你还忘了什么?」日宇诧异。
「我忘记同你说,照片里是我从前的女朋友。」
「真的?」
「是,不过一直没有把照片收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日宇相信他,女孩子在感情上永远打直觉,有时对,有时错,完全是一项赌博,碰运气。
「平时我并不解释,只是方才我觉得你态度忽然冷淡,所以——」他的声音低下去。
噫,忽然变得会说话了。
「你也太多心了。」
这时侯,忽然传来轰然巨响,日宇整个人跳起来。
「楼上太过份了。」
「他倒底想怎么样?」
「干脆买一块地皮盖所理想房子岂非更好。」
他们笑了,气氛融洽起来。
「日宇,反正这么吵,出去走走岂非更好。」
「有什么建议?」
周末到处人山人海,本市也没有什么地方是安乐土了。
「你可喜游泳?」
「爱煞。」
「我祖父住郊外,要是你不介意,我们到老人家的泳池去散散心如何?」
日宇马上雀跃赞同。
往郊外的路挤车塞,六十分钟之后车子尚未抵达,日宇在途中发掘了小关不少优点。他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涵养工夫极好,尽管车子一寸一寸移动,他却一点都没有不耐烦,每隔一段时候转过头来向日宇笑一笑,可爱极了。
驾驶技术高明,也小心,车子抵达目的地,他先下车,随即替女士开车门,小动作令日宇舒服。
老人家不在屋里,管家说,他俩参加桥牌比赛去了。
日宇没想到他们有那么好的兴致,又是一个意外之喜。
泳池不算大,但足够二人畅泳。
日宇跳到水里,开心得一如小孩子,一抒多日疲劳之气,连游六个塘不肯上岸。
佣人做好冰茶捧出来。
日字觉得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享受过。
他同小关说:「你应该时常来才是。」
小关只是笑,过了一会儿才说:「没有伴,并不好玩。」
话里边有许多意思。
太阳下山,略有凉意,日宇才肯罢泳。
他们坐在花园里吃小关做的意大利粉。
「早知把香槟带来。」日宇说。
回程车更塞,可幸凉风习习,一山都是秋意,日宇也不愿意这么早回家。
小关说:「在都市中找节目真不容易。」
没有人会有异议。
「明天你想去哪里?」
「我不知道,你说呢?」
「明早想好了通知你。」
「好的,我等你的消息。」
在门前话别的时候,小关仿佛还有话要说似的,但迟疑片刻,他终于没有开口。
那夜日宇睡得特别香甜,她将之归功于运动,是耶非耶,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第二天吵醒她的自然是装修工人,接着是关沃暖电话。
他笑,「相信你已经醒了。」
「住在战场楼下,不醒也难。」
「星期天干什么最好?」
「你说呢?」
「你仿佛有好主意似的。」
「我的祖父母住在美国新泽西。」日宇笑。
「时间上来不及了,」小关一本正经的说:「来回就得三天,我们明日就要上班。」
日宇说:「那么只能在附近走走。」声音里都是笑意。
「我要参加一个婚礼,你要不要一起来?」
「方便吗?」
「是我的表弟大喜。」
本来日宇无论如何不肯做这种不速之客,但这次她不笨,她感觉到小关想把家人介绍给她,于是一口答应。
她取出最考究的小礼服,熨一熨,打扮整齐,等小关下来接她。
楼上仍然邦邦邦继续拆楼,日宇已经不大在意。
小关也穿得漂亮,一套西服剪裁贴身,看了叫人舒服。
那是一个美丽的婚礼,新郎新娘犹如金童玉女,新娘脱手把花球扔出来,日宇并没有站在前排,但不知恁地,花束拐一个弯,她无意间一伸手,就接到它,赢得艳羡的目光。
傍晚,他俩回家,小关看看日宇说:「有一件事,我非跟你说不可。」
日宇的心咚一跳。
可是他从前的女朋友回心转意了?
她看看他,「你请说呀。」讲清楚了也好。
「日宇,你迷不迷信?」小关一脸困惑。
奇怪,怎么会这样问,日宇一怔。
「请你到我家来,我给你看一些东西。」
到他家后,日宇大吃一惊,小关竟然也有幸运饼干。
「你可有拆阅里边的签文?」
「有。」
「说什么?」
「你来看,一共四颗,已经拆阅三条,这是第一条。」
日宇连忙接过来看,只见字条上写看:今天之内,你会遇到一宗意外,与你终身大事有关。
「哗!」日宇嚷:「我不相信。」同她的签文一模一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呢,这是第二张。」
日宇看:要把握机会,免误终身。
日宇大吃一惊,她瞪关沃暖。
「我昨天看到这一张。」小关说。
勇往直前,切勿懦怯。
「你在哪里买三文治?」日宇问他?
「天天都在同一家快餐店。」遭遇与日宇一个模样。
「你有没有去追究过?」
「当然有,店家说见都没见过这种饼干。」
「还剩几颗?」
「一个。」
「拆开来看,快。」日宇说。
小关把最后一个拆开,字条说:「从此刻开始,幸福属于你们。」
日宇说不出话来,看看小关,小关也看着她,两人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天,星期一,日宇回到公司,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抽屉,取出最后一个幸运饼,打开它,读签文内容,这一张不同小关那一张,上边只有三个字:恭喜你。
日宇觉得不可思议。
它们倒底从何而来?
这些幸运饼干像是专门为着撮合他俩而设。
完全没有人合理的解释。
金汀在一边问:「这小小字条是什么玩意儿?」
日宇完全没有答案。
三个月后,她与小关订婚。
还有,楼上终于装修完毕,业主进去一看,却非常不满意,索性把房子卖出来,小关与日宇进去参观,却对间隔一见钟情。
现在,十八楼甲座属于他们共同的家。
日宇决定保留自己那间小小公寓,万一有什么事,她还有个退路。
她没有把她也有幸运饼干一事告诉小关。
现代女性同男性一样,也有权保留一点点私隐,日宇一直在推测,为什么这几块饼干,会在她生活中起了这么大的作用。
若不是受到小小字条的鼓励,也许畏羞的小关与拘谨的日宇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发展。
抑或他俩缘份已届,始终会在梯间碰面?
没有人知道。
梅樱:
小郭去探访老同学刘克,完全属于心血来潮。
最近略为空闲,小郭又擅长胡思乱想,生活在大都会久了,他内心烦腻,妄想去到南极观赏极光,消愁解闷。
那发出弧形光华的鲜艳霞彩,一直是小郭心目中代表至美至真的一种现象。
他的同学刘克,在大学里读天文物理,他想起他,想把他约出来谈谈。
谈甚么?
当然不是赴南极的行程,两人都要找生活,怎么走得开。
生活生活生活,小郭咬牙切齿,折磨人的生活。
他拨电话给刘老克。
电话一直没人接。
刘克是单身汉,同小郭一样,没有家室,为防万一,通常留一条门匙在熟人处,故此小郭手上有刘克的门匙,刘克也有小郭的门匙。
中午时分,小郭有空,便离开办事处,驾看他的黑色小房车,到郊外刘克的寓所去。
小郭停好车子,下车,刚走向那幢小小平房,私家行人路上迎面而来的,是一名少女。
她神色慌张,险色苍白,脚步忽忙,最令小郭吃惊的是,少女雪白的衬衫上有一连串锈色的迹子。
凭小郭经验与常识,一看就知道这是血迹。
私家路只通向刘克的家,莫非他出了甚么事?
慌忙间小郭顿生一计,他在电光石火间伸出一条腿,绊得少女一个踉跄,险些摔跤,少女手中的皮包脱手飞出,落在附近,袋中杂物滚出。
小郭没声价道歉,又帮忙拾起地下的东西,塞回手袋,在该刹那,他已看到少女的工作证:朱梅,大丰银行电脑室副工程师。
那少女心急如焚地站在一旁,抢过手袋,立刻奔到路边,坐进一辆小跑车,飞一般的去了。
小郭连忙掏出锁匙,开启刘宅的大门,擅自进屋。
“老刘,老刘!”他大叫。
没有人应。
小郭急了,用脚踢开书房门,“老刘。”
他看到老同学坐在安乐椅上,面色像弃世廿四小时以上的死人,一只手臂有血液汩汩自伤口涌出。
小郭扑上去检验伤口,取起电话,对老刘说:“我要报警召救伤车,这是最快捷最安全的办法,听到没有?你的大动脉切断,有生命危险。”
真是奇迹,老刘还会点头。
血,到处是血。
小郭皱上眉头,那股腥气令他作呕。
他尝试为老刘护理伤臂,救伤车很快来到,老刘情况欠佳,但肯定有惊无险。
伤口可怖,长长十多公分的一道口子,缝了三十多针。警方人员前来病房录口供。
小郭听见刘克说:“我不小心用刀割伤自已。”
鬼才相信。
警察当然也不相信。
老刘说:“女友不肯嫁我,我以死相胁,弄假成真。”
小郭仍然不信,这么说来,老刘堪称是本世纪最不怕痛的人之一。
他累了。
小郭与警务人员只得让他休息。
小郭离开病房,老刘叫住他,“小郭。”
小郭留步。
“谢谢你。”老刘说。
小郭说:“何用客气。”
“你救我一命。”
“你大可自行报警。”小郭淡淡说。
“我已没有力气。”
小郭却说:“不,你以不过想拖延时间,好侍凶手从容离去。”
老刘一听,面色变得像绿色的泥土。
小郭知道他猜对了。
是那个朱梅的女孩子。
她是凶手。
好狠心的女人,要剐这一刀,还真不容易,这一刀原本目的地分明是老刘的胸膛,他伸出手臂去格,才引致手臂受到重创。
朱梅要致刘克于死地。
朱梅是谁?小郭从没见过她。
唔,到南极观赏极光,暂时大抵没有希望,反正有空,不如看看这位天物学家搞些甚么鬼。
小郭回到侦探社,他的拍档兼知己琦琦,一见他使问:“你身染的是甚么?”
小郭换下脏衣服。
他问琦琦:“你会不会动刀?”
“不会。”
“别把话说满,别高估自已。”
“我真的不会,我没有敌人,不因我人缘好,乃是我立定心思不去恨人,不值得。”
小郭问:“为保卫国家呢?”
琦琦笑,“即使打仗,也改用核武了。”
“妒忌?”
“小郭,我说过了,我不会动武,我太爱自已,小郭,没有人爱我,我更要自爱。”
小郭凝视琦琦,“谁说没有人爱你?”
琦琦笑了。
小郭说:“他们讲,女人妒火遮眼的时候,甚么都做得出来。”
“小郭,你看艳情小说看得大多了。”
“是吗。”
他休息一会儿,喝杯威士忌加冰定一定神,便出去了。
他到大丰银行去找人。
叫郭大侦探钉上的人,不容易走脱。
查到电脑部,传达员同小郭说:“朱小姐今日告假。”
小郭点点头。
大丰银行有他的朋友。
譬如说,人事部的史蒂拉陈。
史蒂拉出来见到会客室沙发上的小郭,顿时娇填地说:“赴汤蹈火了,也就该来找我了。”
小郭连忙暗笑说:“你气色好到极点。”
“是吗。”史蒂拉走到窗前,背着光。
“你穿丝绒最漂亮。”
“小郭,有甚么事说吧。”
“我来请你喝下午茶。”
史蒂拉摇摇头,“我不相信。”
“我只能与你喝下午茶,陈太太。”小郭提醒她的身份。
史蒂拉叹口气,“之前有甚么事要我做的?”
小郭亦不再客气,“朱梅是你工程部的同事?”
“啊对,她,大眼睛迷晕人。”
“我相信你有她家里电话。”
“当然。”史蒂拉十分不自在。
“纯粹是公事。”
史蒂拉讽刺地问:“上一次你把公事与私事分开是甚么时候?”
真的,小郭完全承认他这个缺点。
终有一天,好奇心会杀死他这只猫。
史蒂拉翻一翻资料,继而把一个电话号码与地址抄给他。
“谢谢你。”
“别客气。”
“那顿下午茶”
史蒂拉叹口气,“当我不再是陈太太时候,我会来找你,小心,看样子离这一天已经不远。”
小郭离开大丰银行,直赴朱梅寓所。
他不想打草惊蛇,没有提出任何警告便找上门去。
来应门的人,正是朱梅。
史蒂拉说得对,朱梅的确有一双美丽大眼睛。
如果她不是处于极端旁徨,惊布、不安的情绪下,小郭相信这双眼睛会迷倒不少异性。
“朱梅小姐,我们今天中午已在刘克先生的家门外见过。”
朱梅猛地想起,害怕地看看小郭。
“我是老刘的朋友,我可以同你说几句话吗?”
“不可以!”
她膨的一声关上大门,把小郭隔在铁闸外边。
小郭耸耸肩,回到大厦楼下的停车场,生进黑色小房车内,等。
他不相信她可以不出家门。
小部有这个耐心。
等到七点半,正当郭大侦探肚子开始饿的时候,朱梅出现了。
他下车,迎上去。
朱梅看看他,情绪比稍早时略为镇定。
“你要甚么?”她质问小郭。
“你放心,老刘无恙,由我亲手把他送进医院。”
“我刚刚与他通过话。”
小郭说:“他一定有提起我。”
朱梅点点头,“他说你十分多事好奇,叫我不要对你说太多话。”
小郭留意朱梅的神情,知道他中午的推理结论不成立。
谁都看得出朱梅爱刘克,老刘也爱看这个女郎。
她不会伤害他。
那么,是谁?
“自表面证据来看,你很值得警方怀疑。”
“郭先生,”朱梅说:“帮帮忙,你不说出去,谁知道。”
小郭答:“我一向是个好市民。”
朱梅有点生气:“刘克说,有必要的时候,你也会是个无赖。”
“嘿,这老刘,他哪一只眼睛看见我欺侮过女孩子?”
朱梅低头,“郭先生,有很多事不足为外人道,你请回吧。”
小郭本来还想纠缠下去,没料到朱梅忽然抬起头来,大眼睛带着泪光,充满恳求的神情看看他,小郭即时吃了败仗,心甘情愿的退下阵来,叹一口气,搔搔头皮。
这倒底不是他家的事,又没有谁委托他办理这件案子,不宜过份。
他掏出一张卡片交给朱梅。
“有话想说时找我。”
小郭驾车离去。
他到相热的饭店去饱餐一顿,回到家,也累了,倒在床上憩睡。
午夜梦回,小郭跳起来。
有第三者。
今早伤刘克的人,必定是第三者。
是谁呢,朱梅与刘克似乎齐齐让着这个人。
这个第三者,是男是女?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小郭还一直以为刘克是个不理世事的书子。
由此可见,想了解一个人,是多么困难。
在这件事之前,小郭还以为刘克是与他无所不谈的老朋友。
但不,刘克内心收藏看许多许多秘密,正如小郭一样,他也有阴暗一面,不想说出来。
第二天,小郭去看刘克。
他的情况稳定,但形容憔悴。
他对老同学说:“我知道你是好意,出于关怀,但朱梅是无辜的。”
小郭不响。
“她说她很佩服你,人海茫茫,居然一下子找到她。”
小郭拍拍他老友的肩膀,离开病房。
他问看护:“有没有人来探望过刘先生?”
看让回答:“只有你。”
连朱梅都没有来过。
事情难道就这样结束?
小郭总觉得不会这样简单。
琦琦问他:“你干吗,精神恍惚。”
小郭说:“一个女孩子如果拥有一双动人大眼睛,真是上帝赐给她最慷慨的礼物。”
琦琦点头,“原来为着大眼睛的缘故。”
“不不,你误会了。”
琦琦揶揄地说:“我再也不会弄错的。”
“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小部搭讪说。
琦琦连忙顽皮地蒙起双眼,眯成一条线,“对不起,我欠一双大眼睛。”
小郭没好气的说:“那你就再安全没有了。”
那天晚上,小郭回家,一边听马勒的音乐,一边淋浴,痛快淋漓。
电话铃可能响了很久。
直到小郭裹看毛巾出来,才听见它。
小郭急急去取听筒,刚拿,那边却嗒一声挂断,世事往往如此,造物主喜欢开玩笑,大大小小的机会都不放过。
小郭刚在斟一杯威士忌,电话铃再度响起来。
对,就是要这样奋斗,永不放弃。
“喂?”
“郭先生。”
小郭马上认出她的声音,她是朱梅。
“你能不能来我家一趟?”她声线十分低。
她有话要说了。
“我马上来,你等我十分钟。”
小郭立刻套上球衣牛仔裤,抢过车匙出门,天从人愿,只迟到了两分钟,十二分钟他就赶到目的地。
他掀铃。
朱梅来开门,脸色灰败。
颈子上缠看纱布,隐隐透出铁锈色的迹子。
小郭暗暗吃一惊。
他表面上很镇定地过去坐下。
他看着朱梅,朱梅目光呆滞,像是不知如何开口。
非得给她时间不可,不然吓窒了她,更加不会说话。
当下小郭说:“血液能够修理决口,是因为血小板的缘故。”
朱梅的大睛眼落下泪来。
小郭不动声色,说下去:“血小板一自血管流出来,便即时破裂,放出血小板因子与血浆凝血致活霉元,在钙离子的帮助下,相互作用形成网状固体纤维,这些纤维交错重叠,终于堵住了决口。”他停一停,“来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他的声东击西术生了效,朱梅乖乖地让他把纱布拆开检验。
伤口很浅,不碍事,呈环状,像是要把朱梅的头颅切下来。
“还是给医生瞧一瞧的好。”
朱梅摇摇头。
小郭不敢勉强她。
但是他忍不住问:“告诉我,这人是谁,为何不把他交给警方,为甚么一次又一次纵容他,你们若不停提供机会给他,别怪他终有一次尝试成功。”
朱梅看看小郭,“也许,你可以帮我们的忙。”
“请说。”
“多年前,有一对年轻男女山盟海哲,决意一生都要相爱。”朱梅的声音低低的。
小郭没想到故事这么老套,大大失望。
“她辛勤工作,供他念书,毕业之后,他找到一份优差,渐渐他发觉她种种不足,差距愈大,交通困难,他提出分手,她不允,继而纠缠不已,使他更加厌恶。”
小郭不出声。
他知道她说谁,她口中的负心汉是刘克。
男女主角都值得同情,也都不值得同情。
说到这里,朱梅问:“郭先生,那个男人,很可怕吧?”
小郭不答先问:“后来怎么样?”
“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
小郭说:“那个女子,是你。”
“对。”
小郭沉吟一下,“人有权追求生活中更美好的人与事。”
“但是,他伤害了先头的女伴。”
“她必需接受事实,伴侣有权变心,感觉再坏,创伤再痛,也得忍耐,这种事常常发生,不能以暴力解决。”
朱梅征征地说:“但是她为他牺牲这么多。”
“自愿的付出就不是牺牲。”
“你好像站在男性的立场说话。”
“非也非也,我觉得所有女性都应该在感情打击之后站起来。”
“她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从慷慨帮助男友一节来看,她必定热心忠诚,这件事持续数年,可见她克苦耐劳,有这样的优点,一定可以生活得比从前更好。”
朱梅呆呆地看看小郭。
“她是谁?”
朱梅终于答:“她是我大姐朱樱。”
小郭一怔,这倒出乎他意料。
可爱的大眼睛,忽然之间,不那么可爱了。
小郭问:“那天刺伤刘克的人,是朱樱?”
朱梅点点头,“我们三人谈判,没想到她带看利器。”
刘克先逐朱樱走,再放朱梅,在门口刚刚碰到小郭。
“你姐姐方才又来与算帐?”
朱悔不答。
“那伤口”
“是意外。”
小郭很有深意的说:“意外太多了。”
朱梅不出声。
“我陪你去看医生,来。”
这时候,小郭看到睡房里人影一闪。
“谁?”他喝道。
朱梅转过头去,“姐姐,你出来吧。”
小郭凝神注视那一个角落,隔半晌,有人轻轻走出来,靠在门框边,绕着手,看着小郭。
小郭没想到朱樱比朱梅长得还要漂亮,只是稍微年长几年,多几分风情。
这时,朱梅说:“现在我们根本不晓得该怎么办?”
“看样子你们需要忠告。”
朱樱坐下,点着一技烟,吸一口,“郭先生可愿点醒我们?”
小郭大惑不解。
真是当局者迷,老刘哪里配这姐妹!
但偏偏她俩却为他犯下奇险,闹到今天这个局面。
他嘴里不方便说甚么,表情却道尽他心中之意。
朱樱按熄香烟,“我明白了,好,我走,我退出。”
小郭看着她。
“一年多之前我就该下这个决心,我不该一拖再拖,一误再误。”
小郭点点头,说得好极了。
“郭先生,”朱樱说:“劳烦你送一送我。”
“荣幸之至。”
小郭竟撇下朱梅,陪着朱樱睁开小小公寓。
在途中,朱樱说:“郭先生,我们有位共同朋友。”
“谁?”小郭诧异,“你指刘克?”
“不,我指琦琦。”
“呵,琦琦。”
“现在你明白了,我干的是哪一行。”
“职业无分贵贱,况且,你不但供刘克大学毕业,也栽培了朱梅。”
朱樱讶异,“你怎么知道?”
“不然你不会变成这样。”
“我是一个愚人。”
“不,你肯离开这个僵局,就是聪明人。”
朱樱凄凉的说:“试想想,我生平最爱的两个人竟然背叛我。”
世事往往如此。
朱樱茫然看看街外风景,像是忽然失去做人目标,下一步下一着不知道该怎么走。
“琦琦可知道这件事?”
“不,她不知道。”
“我送你到琦琦家,你们或可谈谈。”
“谢谢你,郭先生,你是一个好人。”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小郭呼出一口气。
小郭一向把琦琦的家当自已的家,一进门,立刻往长沙发上一躺,琦琦看到朱樱,一眼就认出来,把她拉到房内,从详计议。
她们谈了许久,小郭不知不觉在沙发上睡着。
待他醒来,看到的是朱樱一张十分详和的面孔,他知道她的思想经已搞通。
小郭安安乐乐的回家,是夜他睡得特别好。
他没有再去探访刘克。
这个人不久出了院,致电小郭,小郭不去理他。
忘恩负义的人,还真不配与郭氏做朋友。
这么些日子来,从未听刘克提过朱樱两字,可见他早有弃她之心。
小郭也没有再提起朱梅,这个女孩子太过自私,不讲道义,生人勿近。
小郭还是觉得琦琦最可爱,她的双眼睛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他问:“朱樱小姐近况如何?”
“到星洲找机会去了。”
小郭点点头,“她应该从头开始。”
真的,琦琦说:“那么一个大美人,还怕得不到异性宠爱?刘君不知他损失是甚么。”
“像刘克这样的人,朱梅得到也不用开心。”
他们俩现在可自由了。
琦琦像是看懂了小郭的心思,“朱梅并没有与刘克在一起,经过这次流血事件,她忽然醒悟,接受公司调派,出差到美国一年。”
“你怎么知道?”小郭问。
“我?我跟师傅学习呀。”琦琦滑头的说。
生活仍是闷,抗拒闷纳,就得消耗精力,很快又变成累。
小郭有点幸灾乐祸,好得很,刘克失朱樱复朱梅,这样的人活该有这样的下场。
很多时候,小郭连眼睛都睁不开来。
琦琦说:“你看你,这时侯有件大案,看你怎么应付。”
小郭打个呵欠,“这个秋天真正静,甚么大事都没有,再下去,侦探社很难支持。”
琦琦笑口:“唯恐天下不乱。”
“唉,混水好摸鱼呵。”
“你有没有听说刘克这个人最近怎么样?”
“谁关心。”
“他居然又找到了女朋友。”
“谁?”
“大学里的一个同事,年纪很轻,冰清玉洁,恐怕配得他起有余。”
“恭喜他。”
“但是有人看不过眼,给他女友家人写了封告密信,尽掀他的生活内幕。”
“琦琦!”
琦琦,看看小郭,“是谁做这等缺德的事呢?”她笑。
小郭只余摇头的份。
无此人:
大厦式公寓房子的信箱都排列在电梯大堂内,一格一格,宛似白鸽居。
邮差来了,手执一大迭信,迅速地一封封塞进信箱,通常派信的时间,不会超过
二十分钟。
有时也有派错的信。
王淑洵一见到不是自己的名字,便查看地址,通常是十六楼搞浑了送到十七楼,或是甲座送错到丙座。
她会顺手把信送进邻居的信箱内,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虽然她与这些邻居从来没有见面。
这便是住大厦房子最大好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简直已臻老子提倡的化境。
淑洵在这间大厦的十七楼丙座住了一年多。
她非常喜欢这幢向海的公寓,不大不小两间房间,露台一整个冬季都有阳光,因此租约届满,她打算续租。
淑洵如一般高薪仕女,每月得到公司提供一笔可观的房屋津贴,她不必担心住所问题。
那日,如平常任何一日,淑洵下班回到家门,看看金表,恰是下午六时。
她惯性地开信箱,小小盒子内倒是大迭信件,她将之放进公文袋,乘电梯到了家门,取出钥匙启开大门。
淑洵接着脱下鞋子,做杯冰茶,喝一大口,长长吁口气。
这一日,真的与任何一日都没有什么异样。
屋子由家务助理收拾得一尘不染,初秋的夕阳斜斜照进室内,静寂无声。
淑洵查看信件:电费单,信用卡收款单,时装公司广告,搬运公司单张,淑洵打一个呵欠,还有,噫,这是什么?
林仲南先生,松辉大厦十七楼丙座。
地址完全正确。
但没有这个人。
白信封,没有回邮地址,信在本市寄出,字迹娟秀,分明是女子笔迹。
淑洵取过一枝红色签名笔,用力在信封上写三个字:无此人。
稍后,她会把信放在信箱顶,明天邮差来了,会把它带走处理。
淑洵不知道这是否正确的做法,但她见人人都这样做,于是学上一份。
淑洵打一个呵欠。
单身女子,下班后没有什么可做的。
当然,她可以去赴约,天天晚上都有欢迎她光临的晚宴,自备衣饰,打扮停当,准时出现去点缀他人的派对,像一只花瓶一样,陪客吃饭。
淑洵早已谢却此类应酬,让别人去做时髦兼受欢迎的客人好了。
她情愿在家看书写字听音乐。
有合适的人,缘分到了,自然会来拍门。
即使如此,也不代表功德圆满,找到伴侣,表示另一种生活方式的开始,双方都得好好适应迁就,为共同目标努力,也不简单。
淑洵吁出一口气。
静态的生活方式令她比同龄女子多些思考机会,看得远一点、也看得多一点。
旁人的喧哗常令她惊奇,她不爱同其它人比身份比住所比座驾比衣饰。
她做她自已份内的工作,尽心尽力,然后取回她应得的报酬。
淑洵的性格独特。
傍晚她下楼买杂物,便把信带下去放在信箱顶。
那处还有几封同类型的错信,淑洵查一查,看看有无自已的名字。
秋风已起,秋意渐浓。
这种时刻,淑洵觉得特别寂寞。
她在街上逗留一会儿,便折返寓所,
自露台看出去,月亮皎洁一如银盘,淑洵忽然想起她初中时读过的诗词,有句叫
「照无眠」,此刻想来倒是十分贴切。
读完五年大学混得管理科硕士返家之后,不知不觉又做了五年事,淑洵颇有点时不我与的感觉。
结婚,七十岁也可以,生孩子,却要趁早。
淑洵天性喜欢孩子,要求不很高,不需要他们聪明漂亮,淑洵希望孩子健康,胖
胖,有点笨相,不大会哭即可,最好生五六个,黑压压一屋是人头,让亲友永远搞不清楚真实数目,说起来,只是摇头,并叹曰:「真没想到淑洵那么会生。」
晚上,统统睡在一张床上,大被同眠,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互相拥抱亲吻。
家里因为太乱,也根本不用收拾,整天如趁墟那么吵闹……
这是王淑洵的理想生活。
可惜她到现在还没找到伴侣。
再拖下去的话,可能一个孩子也没有,梦想一辈子只是梦想。
以前,男人做男人的事,女人做女人的事,泾渭分明,近年来,女人先要同男人一样做好事业,才有资格开始履行女人份内的职责,手脚稍慢,精力略差,使得牺牲一部分。
没有事业、经济与精神皆不能独立,根本不算是一个完全的人,处处倚赖他人,生活毫无意思。
所以说,这条路虽然无奈,仍然走对了。
第二天,早上因为要赶着上班,她没留意那封信在不在,傍晚回来,信已不见,恐怕已被邮差取走。
淑洵依例开启信箱。
她看到一封巴黎来鸿,颇为欣喜。
那是她早年一位中学同学,毕业后往法国留学,现在嫁了当地人,安居乐业,每三四个月来一封信报道近况,用词幽默俏皮,是淑洵最爱读的信之一。
她忙不迭拆开,在电梯内已经读将起来。
回到家,才发觉夹在帐单中另外还有一封信。
林仲南先生,松辉大厦十七楼丙座。
奇怪,同一字迹,这是谁寄给谁的信?
地址弄错了,辜负写信人一片苦心,又说不定在哪里,有人正在苦苦等候这封信。
淑洵又取出红笔,写上无此人三个字,再大力在字下划两划。
看会儿电视,她也睡了。
床上并没有胖胖笨笨的孩子们。
早上,她把信带下楼。
下班与女同事去置衣服,淑洵对这些最考究,她最反对夏衣上加一件外套便权充秋装,对于她,四季不分明不要紧,四季服装一定要搞清楚。
购物完毕,顺带在外头吃饭。
回到家,差不多十点钟左右。
那封信已经被取走,淑洵有点安慰。
林仲南先生也许就住在这幢大厦里,他一定会通知朋友,叫她写上正确的地址。
淑洵的信箱里,又躺着同样的一封信。
怪异。
淑洵把信对着亮光照一照,里边厚叠叠,显然是有内容的。
每天一封。
淑洵是理智型女性,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
或许是一种享受。
淑洵永远不会知道。
周末,她出去与房东商谈新租约事宜。
她问;「在我之前,十六楼丙座租给什么人住?」
房东一怔,「我们一家四口自住,后来我怀了第三胎,地方不够,才搬的家。」
「没有租过给别人?」
「你是首任房客。」
「有无听过一个叫林仲南的人?」
房东摇摇头。
淑洵十分困惑,
「有什么事吗?」
「我天天收到一封给林仲南的信。」
「一年多都如此?」
「不,最近这几天才开始。」
房东笑,「不要紧,不会持续很久,现在哪里还有长情的人。」
说得也对。
人情练达,即是文章。
淑洵回到家,想起此刻星期六也派信,便去开信箱。
果然,又是给林仲南先生。
淑洵决定为这件事下点工夫。
反正有空,她问司阍:「这幢大厦,共有几户人家?」
「一百二十户。」
「有几户姓林的人家?」
「哗,王小姐,要算一算才知道。」
淑洵取出一张钞票,「我请喝茶。」
管理员笑了。
傍晚她就拿到资料,林姓是大姓,很普通,但一百二十户当中,却只有七户姓林,这倒大出淑洵意料。
到今天她才知道,芳邻姓得很杂,除了王、黄、赵、梁、李、刘、张、区这些常见姓氏,还有人姓倪,姓卞、姓公孙、姓蒙、姓烈、姓姬。
还有十一户是洋人,九户是日本人,更有六户人家空置,暂时没有住客。
这张表甚有帮助。
淑洵逐户林姓人家去按铃。
「有没有林仲南先生?」
五户人家说没有这个人。
还有两户没有人应门。
那是十一楼甲座及七楼乙座。
淑洵将之记下来。
她去问管理员,「十一楼甲座的林先生怎生摸样?」
那老头想一想,答道,「十一楼没有林先生,只得两母女住:林太太和林小姐。」
呵,失望,没有林仲南。
「七楼呢?」
「七楼有林先生。」
「林什么名字?」
管理员笑,「王小姐为何查起家宅来?」
「不能告诉我吗?」
「他搬来没多久,我们不清楚,是个年轻人。」
淑洵心想不要紧,明天一早把他叫醒即可水落石出。
但很可能林仲南住在隔壁的锦辉大厦,甚至是再隔壁的明辉大厦,那就无可稽查了。
淑洵又同管理员说:「每天我都把一封信搁在此地,你有没有留意谁把它收去?」
「我没有注意。」
人来人往好不忙碌,也难怪他。
「能不能代为注意?」
「王小姐,你搞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淑洵向他笑笑。
她拨好闹钟,八时起床。
立即梳洗,然后更衣,赶到七楼去按铃,仍然没有人应。
莫非昨夜没回来,
淑洵心中突然灵光一闪,此君会不会是去了楼下收信?
她连忙乘电梯赶到地下。
管理员一见她便说:「王小姐你来得正好。」
淑洵看,「信呢?」
好家伙,果然信已被取走。
「林先生拿去了。」
「他叫林仲南?」
「他问谁把信搁在这里。」
「你有没有说是我?」
「有。」
「他人呢?」
「出去了。」
「你如看见他,叫他来找我。」
管理员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淑洵笑,「迟些告诉你。」
逮到了。
她回到家,吁出一口气。
打开早报,看将起来,觉得有点累,便躺在长沙发上打盹。
门钟响起,把她再度叫醒。
她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位相貌端正,打扮整齐的年轻人,
「王小姐?」
「林仲南?」
他开门见山就问,「那些信你从哪里来?」
「假如你不介意,进来喝杯东西详谈可好?」
「打扰你了。」
「别客气。」
林仲南一坐下便说:「王小姐,我不是林仲南。」
淑洵瞠目,「那你是谁?」
「我是林仲南的弟弟林昆南。」
「呵,一样啦。」淑洵松口气。
「不,王小姐,不一样。」他说,「请王小姐告诉我,这批信从何而来?」
「我完全不知道,它们出现在我的信箱里,收件人却是你哥哥,你说多奇怪!」
「奇怪的还不止这一点点。」
「什么意思?」
「请王小姐给我时间,我慢慢说给你听。」他自外套袋中取出那一叠信,「一共十封信,王小姐,请你查看邮戳印。」
淑洵倒一直没留意这些细节。
被他一提醒,她细细看,看出破绽来,「噫。」
「看到没有?一九七七年十月三号。」
淑洵猛地抬起头来,「这封信年期久远!」
「可不是。」
「怎么寄了十年才到?」淑洵惊问。
「我怎么知道?我还想问你呢。」
「彼时我才念高中哪。」淑洵低嚷。
林昆南摊摊手。
「你应该去问令兄。」
「还劳吩咐吗,」他说:「我一看到信箱上搁着一封这样的信,便深觉奇怪,大哥
移民已有十年八载,这幢楼宇,本来租给他人,我们收回自住才几个月,立刻有人寄信给姓林的,而且地址写错了。」
「奇怪。」
「还有下文。」
「请说。」
「一封两封不出奇,怎么天天一封,而且我忽然想起,大哥念高中的时候,收过这种信,我认得字迹。」
淑洵问:「谁寄给他的?」
「是他的小女朋友。」
淑洵内心一阵温馨,早熟的人感情生活比较丰富。
「我认识那位小姐,我知道她仍住在本市,但是人家早已结婚生子,不可能再写信给少年时朋友,但为了证实这一点,我还是与她会晤。」
淑洵为这个故事着迷。
她倾耳细听,没想到她与他同样为了这一叠信查根问底,其实他俩既非寄信人又非收信人,无论池水出现多少涟漪,都干卿底事。
林昆南说到这里,忽然困惑地问了一个问题:「平日我并不是一个好奇的人,这次却彷佛有一股诡异的力量,推着我去作调查,为什么?」
被他这样一说,淑洵也猛地惊醒,对呀,她又何尝喜欢寻幽探秘,但为着这封信,
硬是设法把林昆南自一百多户人家里揪出来。
是什么力量?
淑洵与小林都大惑不解。
过半晌,她才问:「对了,那位小姐怎么说?」
「称她为那位太太才对,她嫁给欧阳氏,生活很愉快,我们约会喝茶,她记得我——」
林昆南把信取出来,欧阳太太讶异的说,「什么,仲南还保留着这些信?真亏他
的,都十年了。」
她把邮戳日期指出来给昆南看。
昆南呆若木鸡。
欧阳太太笑道;「信里也没写什么,只不过是同学与同学之间的问候。」
但是这批信却流落在不知名的空间十年之久。
「你可明白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林昆南问淑洵。
淑洵如入迷离境界,事情的过程她完全知道了:一个小女孩子写信给男朋友,信不但迟了十年才到收信人的手,还写错地址。少女与少男在十年后都已分别组织家庭。
淑洵问:「如果当年林仲南收到这些信,他俩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谁知道,也许他们会成为恋人。」
「你有没有到邮局去查过?」
「有,你看,邮印上盖着北角字样,于是我到该处分局查询。」
「结果如何?」
「服务人员一口咬定开玩笑。」
「不,不是玩笑。」
「很难叫他们相信这件事。」
「我相信。」淑洵说。
「我也相信。」
他们静下来。
然后两个人同时想到一件事,淑洵与林昆南同时说:「咦!」
「你先说。」
林昆南不好意思。
淑洵说:「我们虽然住在同一幢大厦里这些日子,若不是因为这十封信,可能无缘会碰头。」
这么说来,整件事就是为着要使林昆南认识王淑洵?有这个可能吗?
冥冥主宰为何要作如此安排。
连淑洵觉得有点尴尬,她站起来,伸一个懒腰。
「我想去开信箱,看看有没有信。」
「我陪你去。」林昆南毫不犹疑地说。
信箱里已没有错信。
会不会是他们的任务经已完成,因此光荣退休?
淑洵暂且把这宗神秘的事搁在一旁,与林昆南闲谈起来:「你也一个人住?」
「正是。」他微笑。
他哥哥的感情生活比他活跃得多。
淑洵感喟的说:「这是一个最热闹也是最寂寞的城市。」
林昆南点头同意,他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王淑洵:白皙皮肤,高佻身段,大眼睛里全是聪明,说话条理分明,他忍不住喜欢她,
他看看腕表,「吃饭的时间到了。」
淑洵笑道:「一起吧。」
一见如故。
淑洵真怕有人问她:你是怎么认识林昆南的?
届时她唯有答:是因为一些信的缘故。
你写信给他?
不。
他写信给你?
也不。
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王淑洵完全不能解释。
算了,反正她喜欢他。
饭后,小林问她:「要不要到舍下来喝杯咖啡?」
「我是嗜茶人。」
他笑:「我做茶也一样好。」
他们把那十封信摊开来研究。
信封右角都被淑洵批着「无此人」三个大字。
淑洵问:「信拆开没有?」
「没有,但哥哥说,他授权给我,任我处置这些信。」
「他不关心?」
林昆南惋借地说:「可不是。」
看来他比他大哥敏感细致得多。
他取出裁纸刀,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抽出信纸,打开来,与淑洵一起看。
信上写:仲南同学,星期五放学在图书馆见面好吗?有些教学上的问题想请教你,
张丽堂,七七年十月二日。
短短两句话而已,少女情怀毕露。
信纸浅蓝色带图案,正是当年最流行的式样。
他们急急拆开第二封信。
「仲南同学,在图书馆见到你,但为什么不与我说话?」
林仲南根本没有收过张丽堂上一封信。
林员南说:「我认得张丽堂的字,她曾经亲手做生日卡片给大哥,大哥还给我们众人笑了整整三天。」
淑洵忍不住说:「年轻真好。」
这是真的。
一旦成年,就得为扬名立万努力,非得抛却闲情不可。
「你想不想再看其余的信?」
淑洵轻轻摇头。
「张小姐浪费了不少时间,看得出这些短短的信都经过誊清。」
「难怪大人老说小孩无聊。」
淑洵看着林昆南把这些信都放进一只牛皮纸信封里去。
淑洵问:「张小姐有没有问你要还这些信?」
「没有,她也不要它们了。」
「换了是我,我会讨还。」
「现在这批信,只得由我保管。」
淑洵很安乐,「那也好。」
昆南问:「我做的茶怎么样,还可以吗?」
「又香又浓。」
林昆南笑了。
星期一,淑洵开信箱,收到字迹陌生本地邮票的信件,她拆开阅读。
「淑洵小姐,星期五下班后见面如何,我会在当日下午五时左右致电你的办公室,
林昆南。」
淑洵被这个举止逗得笑出来。
他们正式开始约会。
连大厦管理员都知道这件事,并且打趣说:「林先生,快快拉拢天窗就不必楼上楼下跑。」
真多事。
一男一女的缘份届临,会得因各式各样的原因相聚结合,把林昆南与王淑洵拉在一起的,却是几封迟来的信,更加妙不可言。
他们在六个月后结婚。
昆南的大哥大嫂特地回来参加婚礼,昆南把欧阳太太张丽堂女士也请了来。
林仲南与张丽堂见了面,却没有把对方认出来。
反而要劳驾林昆南介绍,之后,两人也只不过寒暄数句,散会后就各散东西。
沧海桑田,再也不复回忆从前的事。
婚后他们搬到较大的单位居住。
但所有的大厦信箱是一式一样的,一格一格聚集在电梯大堂当中。
淑洵每次在开信箱的时候都想:会不会曾有男生暗慕她,写信给她,而始终没有收到,这些信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出现在她的信箱里?
回家:
苏玻在公司里坐立不安已经有好几日,同事袁意长看见她这个模样,知道她心中有事,问还是不问呢,他人私事,干卿底事,但任由她彷徨无措,又不是朋友之道,袁意长踌躇了数天。
等到苏玻的黑眼圈出来了,袁意长才约她去喝咖啡。
「我只有半小时,」意长坦白的说:「我要去接小女儿放学,你有什么话说吧。」
苏玻怔怔的看着咖啡杯,看样子半小时还不够她思量怎么样子道开场白。
意长且不去理她,见粟子蛋糕实在做得好,叫了一块,三扒两拨就祭了肚子,只觉香甜,回头看苏玻,连半杯咖啡都似食不下咽,用一只匙羹搅搅搅,像是要把杯底挖个洞的样子。
意长摇摇头。「时间到了。」她铁面无私的叫结帐。
让一个八岁小孩站在学校门口干等,可不是什么好玩之事,每日下午六时正意长非铁定准时赶到不可。
记得去年小孩初上一年级,冬日天早黑,她站在校门,看到暮色四合,心中害怕,不禁哭起来,意长想起便心痛。
「慢着。」苏玻拉住意长。
「明天趁早,来不及了。」
「我真的有话要说,我开车送你去。」
意长摇摇头,「你那手车,我吃不消。」
「那么明天见。」
「要不要到我家来便饭?」意长问。
苏玻摇头,「不要听你呼儿喝女。」
意长啼笑皆非,「谢谢你。」她把找来的钞票塞进手袋里就匆匆赶出咖啡店。
苏玻没有地方可去,在街上瞎逛了一会儿,站在橱窗前,看遍春装,心情坏,视而不见,当然也不打算购买。
熟悉的店员隔着玻璃伸手招她,她只笑笑走开。
苏玻伸手摸面颊,这种笑,一定比哭还难看。
多可惜袁意长要回家。
那日,唐志强也是这么说;「我要回家了。」
每个人都有家。
认识唐志强大半年,准确地算一下,也有十个月了。
他是法律界的英才,短短十年间创办事业,行内无人不晓,苏玻却一直没有与他碰过头。
偶然一个机会在酒会认识,朋友叫:「苏玻苏玻,过来见过唐志强」,苏玻抬起头来,脱口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惹得众人笑起来,她发觉唐君涨红了面孔。
她对他印象深刻。
会得脸红的男生早已绝种。
放眼看去,都是中年老油条,喝几杯啤酒便开始疯言疯语,刺探行情。
第二天苏玻就忍不住问及这个人。
苏玻记得袁意长说:「什么,你不认识唐志强?真是人才:沉着、能干、斯文,年轻有为,前途无限,幼时他父母不知喂他吃什么才有此惊人成绩。」
「也许只是罐头字母汤。」
意长笑,「而且他长得英俊,外型无瑕可击,看上去舒服,虽说只有少女才着重异性相貌,但爱美乃是人之天性,长得好究竟占便宜。」
像唐志强那样身裁,定是个好舞伴。
「不过有件事。」
「什么事?」
「他已婚。」
苏玻不作声。
「很多年轻的新女性不把这个当缺点,照样勇往直前,在所不计。」
苏玻看向窗外。
「唐太太前年作先锋部队移民到多伦多去了,带着两个小孩,一个九岁另一
个七岁。」
苏玻转过头来,「意长,你真是个包打听,什么都知道。」
「听,这是什么话!是你叫我提供消息,完了反咬我一口,当我是八婆,你若真个纯洁,就塞起双耳,拒绝收听。」
「对不起,意长。」
「无用,我己受到伤害。」
苏玻不是不后悔的。
从此袁意长不肯再提唐志强三个字。
意长是真动气了,她痛恨踩住女友来衬托自身的女人:人家多叽喳霸道庸俗无能,她多么清秀纯良洁白多才多艺,男人一看到这种伎俩便暗自偷笑,女人,永远不能团结,男人一出现,她们就要互斗。
不争气。
意长本来还想告诉苏玻,唐志强在银行区众女生眼中,犹如唐僧的肉。
听说经常有人打电话去问:「你需要我吗,互不拖欠」、「我今夜过来如何」、「假如寂寞,我们随时出来谈谈」。
这样炙手可热的人物!当然惹不得。
但苏玻已经成年,何用旁人操心。
意长并没有因此与苏玻疏远,言语间却客气起来。
苏玻赔了许多小心,才挽回一段友谊。
就在这个时候,她接到唐志强的电话。
苏坡有点惊奇。
他问:「你有没有收到列家的请帖?」
「有。」
「一起去可以吗?」
苏玻一时间不晓得怎么回答。
那边已经说:「明晚七点我到府上接你。」
要拒绝也还是来得及的,但苏玻没有说不。
象所有少女,她有虚荣的憧憬,单刀赴会的次数太多,一个人尴尴尬尬,早到又不是,迟到亦不对,出席时没车成为负累,没有人肯送她,有车时便成了司机,一车朋友逐个送。
一起赴宴而已,没有罪吧。
已婚的男人也可以有社交生活。
就是这样开的头。
他到的时候她还没有决定穿哪一件衣服,他耐心地在小小客厅等到八点整。
苏玻想到这里,忽然心浮意躁,走到电话亭。掏出角子,打电话到意长家去,头一次拨错了号码,第二次才听到意长的声音。
「意长,刚才的邀请还有没有效?」
「十五钟内开饭,逾时不候。」
「我马上来。」
苏坡赶到停车场,取了车子,就住意长家里赶。
意长犹如法官,说什么都斩钉截铁,苏玻赶到她家,佣人已经安排好饭菜。
苏玻自斟一杯威士忌喝起来。
「这里,」意长唤她,「喝碗鸡汤,百病消散。」
「你的良人呢?」
「应酬未返。」
两个小孩乖乖地吃过饭退下。
「你信任他?」苏玻问。
意长看她一眼,「我最信我自已。」
「我不明白。」
「我对自已有信心。」
「呵,信你本人魅力无穷?」
「不,信我必要时能够独立生活,毋需在经济或感情上倚赖别人。」
苏玻呆了一会儿,「我也相信你。」
「吃点水果,你看你一额都是疤疤。」
「令夫有没有说几点钟返来?」
「我俩约好十二点之前一定返家,喂、你不是来访问我的吧。」
「不,我来散心。」
「我要去看小女功课。」
「等她们胃中食物略为消化方苦苦相逼可好?」
「好,你有什么话请说吧。」
说,说出来会得舒服些。
苏玻鼓起勇气,「唐志强决定到多伦多去会妻。」
意长一怔。
苏玻摊摊手,无奈地坐下来。
意长呷口香片茶,「也不算是意外,世人都知道唐妻在那边等他。」
「但———」苏玻有无限困惑。
「他打算几时动身?」
「春季。」
意长不说什么。
「他打算把生意结束过去,但,在那边会有什么作为?」
意长说:「各人有不同的打算。」
「我以为至少要过几年他才会放弃大本营。」
意长看她一眼,不出声,这时,小孩捧着英文作业出来要求母亲讲解:意长
一字一字解释,冷落了女友。
苏玻也不十分介意,她低头怔怔思索。
唐志强并不赞成移民,夫妻意见相歧,故此唐太太提先上路,苏玻因此有种感觉,他们是要分手的。
那日,唐君带着她进入列府宴客的场地,来人为之侧目。
苏玻觉得这样的开头足够光明正大,可见唐氏的诚意。
又及想到有严重后遗症,这次以后,其它的男性都不再来约她了。
现在想起来,第一招就已经输给唐志强,这叫清场运动,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她现在同他来往,叫其他异性知难而退。
这一切,苏玻并不计较,他对她很尊重很温柔,每一句活都是轻轻的,每一次上来都带着矜贵的小礼物,使她高兴。
他们说,只有五十年代的男伴才会这样对待异性。
他们是五月份相识的,暑假,唐太太带着孩子们回来。
苏玻的电话打到唐府,来接听的好几次都是唐太太,她非常文明,问都不问,便说,「请等一等。」
稍后唐君来了,声音一点也没有异样,照旧轻快温和,丝毫不见压力。因此,苏玻更加认为这对怪夫妇一定会得离异。
这样也好,一切和平解决,大家都是知识份子,何用吵闹夸大。
苏玻也知道这是过份乐观的想法,但她已经涉下水中,只得静观其变。
她开始有失眠之夜。
「喂,喂。」袁意长唤她。
苏玻如大梦初醒,看看意长。
「他要走便让他走。」意长说;「他是你的插曲,明白吗?」
苏坡咕哝,「嘴巴说得再潇洒都可以。」
「那么,你也申请去加拿大。」
「在彼邦我不能生存。」
「看,你还不打算牺牲一切。」
「不。」
「那就不要惆怅了。」
「再给我一杯威士忌。」
意长说:「那人不过是回家而已。」
苏玻问:「那一段时间,他为何要离家出走?」
「或许他觉得闷,或许有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有什么稀奇?他们一如孩童,逛逛便迷失方向,遇到人便闲谈结交,等到想家了,便又摸回家门。」
苏玻不出声,过一会见她又问:「仍然有人会开门给他?」
「当然,那毕竟是他的家。」
苏玻完全呆住。
「振作一点。」
「我会的。」苏玻站起来。「我要走了,你还没有卸妆。」
「真是怪累的。」
做人家太太真不简单,确是份吃重的工作,在外一样身居要职,回到家中,相夫教子,私人时间少之又少,多么容易迷失自已。
苏玻在门口碰见意长的丈夫。
两夫妻把她送走,关上门。
苏玻看着人家的大门一会儿才离开,每一个家都是一个小小王国,第三者闯关不易。
屋子里边,两夫妻议论苏玻:「好憔悴,不像少女了。」
「干什么来?」
「诉苦。」意长答。
「什么苦?」
「生活呀,不苦怎么会逼人?」
是真的苦,苏玻独自摸回家去,心里空荡荡,也不恨什么人,一点寄托都没有。
本来一觉睡九个小时的她,此刻但觉长夜漫漫,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熬到天亮。
唐志强同她说:「给我一点时间想清楚。」
她潇洒地说:「当然。」
多伦多据说是个美丽的城市。苏玻在十多岁的时候,随父母环游世界的时候到过加拿大,约莫记得都会的面貌,有一座国会大厦,设计宛如矗立的肥皂盒子,弧形对着弧形,成年后,她比较喜欢往欧洲跑,对北美洲经已久违。
苏玻尽想些不着边际的事。
唐志强又说:「令你生活不快,十分抱歉。」
但因为他的缘故,过去半年,苏玻也曾经享受过相当快乐的时刻。
「你考虑清楚吧。」苏玻说。
她没有说会等他多久。
这些应允是虚伪的,倘若明天有更好的人来,苏玻不会多等一天,倘若没有,三五年后她会仍然独身。
像一切事情一样,感情也是先到先得。
分手时下雨,两个人都没有伞,苏玻大方地换着他的手臂,她听见自已说:「别沮丧,马上可以看到孩子们了。」她反而要安慰他,「孩子们真是奇迹,世界没有他们早已沉沦。」
他没有说什么,苏玻觉得他好象有点哽咽,她没有看他的脸,大男人,不必担心他会因此崩溃,他俩就红绿灯前话别。
过了两个星期,唐志强差秘书通知苏玻:「唐先生要我跟苏小姐你说一声他明天赴多伦多。」
懦弱,连亲口说的勇气都没有。
苏玻悄然放下电话。
他选择了妻子,因为情人会得了解。
跟着大半个月,苏玻精神困惑失常,每个人,包括袁意长,都看得出来,她受了刺激。
都会中满街都是烦恼的少女,她们的心灵特别脆弱,太过盼望爱情,故此容易遭损。
苏玻问意长:「或者我不应同有妇之夫来往。」
「世上只有两种男人:已婚与未婚。」意长放下文件:「不必自责,不必太过担心。」
苏玻说;「已婚男士多数比较有趣。」
「这倒是真的。」意长说:「他们已学会如何对付女性。」
那夜苏玻总算睡了一会儿。
雨一直下一直下。
第三次约会,在一间小小意大利饭店,邻桌有一堆洋人,喝得紫涨脸皮,正庆祝某人生辰,十分喧哗。
唐志强忽然说:「我是已婚男人。」
陈腔滥调,苏玻想,一点新意都没有,于是她也依着本子抬起头来说:「我早已知道。」
所不同的是,随着时代进步,他不是那种准午夜十二时要回家的已婚男人,他妻子在外国,在本市,他是自由人。
苏玻问:「你不说你希望早些遇见我?」
他摇摇头:「不,现在才是适合的时候。」
苏玻讪笑,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会对一个苦学出身,在律师行租一只写字台过活的男人表示兴趣。」
原来是这样。
他也说对了。
苏玻知道自已的事,她是那种敢把一个月薪水买一件凯丝咪大衣穿在身上的人。
商业城市少女的唯一美德,不过是肯在工作岗位挣扎,除此之外,一无是处,她不打算熬苦,对家务一点兴趣也没有,脾气极坏,欠缺爱心,贪玩,爱美,追求物质,好高骛远。
闲时只希望有人提供十四间睡房的华厦、一座玫瑰及郁金香花园、林宝基尼康达跑车、许多许多珠宝,去不完的宴会、跳不完的舞、无穷无尽的锋头、到六十岁还要在社交版上压倒群雌……
唐志强说得对,他微时,苏玻不会看他。
志强说:「长得美,是应该放肆。」
苏玻苦笑,「家母曾经说过,我这种样子,并不经老,没有成熟期。」
唐志强笑她过虑。
「不比我姐姐,她随着年纪显得越发优雅了。」
那日他们聊到深夜。
倒也好,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的缺点在什么地方,以后就不必戴着面具做人。
渐渐她熟悉了唐志强奇异的生活习惯。
每天早上起来,他收一通长途电话,与子女交谈十多分钟,让他们睡前听到父亲的声音。
每晚睡觉之前,他又拨电话到那边,听听孩子们近况,才放他们上学去。
一个月的电话费用必然惊人,然而比起飞机票来,又不算得是一回事。唐太太与两个孩子一年回来两次,他一年过去三次。
只要有一天连着周末的公众假期,他就拿多一天事假飞过去与家人聚会。
精力若没有过人之处,怎么做得到。
认识苏玻之后,唐志强承认他越来越怕乘搭飞机,尽量逃避远行。
但家人回来的时候,他照样兴高彩烈。
他生日,苏玻想为他庆祝,他没有空,因大儿子独自乘飞机回来与他团聚。
那九岁的孩子独自往来美亚两洲已经无数次,比许多大人还要老练。
他弟弟不能出门,是因为喉咙严重发炎。
那一个星期,苏玻每次与唐君通电话,总听到一个孩子的尖叫声。
苏玻发觉,虽然她异常尊重小生命,她一点也不喜欢他们。
小孩走了,苏玻松口气。
她简直不想他们回来,多么自私的念头,希望唐君没有注意到。
有工作真好,袁意长嚷着进来:「开会开会开会。」
苏玻拉一拉衣裳,补点唇膏,去了。
席中有年轻行政才俊一名,一有空间,使用眼神同苏玻传递讯息。
苏玻心中电子算盘不住敲打,把该位仁兄的行情算得一清二楚,答案:划不来。
散会后她抢先离开,眼角都不去瞄那人一眼。
一躲躲到洗手间,慢慢洗手上的墨迹。
她再出来的时候,人群已经散清。
意长没有再叫她去吃饭。
人家有家庭,忙着回去举案齐眉。
唐志强还会回来吗,多伦多是否春意盎然,他会不会忘记她?
六点一刻,苏玻才依依不舍下班。
回到家一开门,就听见电话铃响,她跳过去取过话筒,心急慌忙问:「喂,喂。」
那边是她母亲,嘱她回家吃饭,小心饮食,注意健康等等。苏玻很不耐烦,一边耻笑自己妄想,下午七点,那边天才蒙亮,他不会打电话来。
母说说完了,得不到回应,自觉没有味道,悻悻挂了线。
苏玻有意无意,一直静静的等,给他时间,让他想清楚,她不会咄咄逼他,她不会令他为难。
她许久许久没有再出去约会,舞技都生了锈。
原来,苏玻没有她自己想象中一半那么潇洒。
这个回南天最难熬。
幸亏有个袁意长,她一有时间,就把苏玻带着:做按摩、洗头、逛街,什么都不忘叫她一声,好让她有个伴,意长的私人时间非常有限,苏玻还是寂寞萎蘼居多。
意长终于问,「你怎么从来不回家?」
「我同家人谈不来。」
「呀,这真是人生最大不幸。」
苏玻耸耸肩,她坚持还有机会,事情一定很快就有转机,无论如何,她不相信唐志强会在多伦多耽下去,他不会甘心,她知道。
她渴望得到他的消息。
说实在的,唐志强之后.再也没有叫她看得顺眼的人。
最好笑的是,她在与他分手之后,才爱上了他,早知,当日不应做得那么大方。
大方得没有要求,大方得不落一滴泪,大方得不问何日是归期。
春去夏至,苏玻终于还是置了几套新的夏装,很俏皮的梳着马尾巴,心情似乎已经平复。
一个星期五,袁意长忽然找她,「我有话同你说。」
「什么事?」莫非她也有了奇遇。
「下班后在这里等我。」
那天黄昏,苏玻笑嘻嘻问:「有什么秘闻?」
袁意长查看过四周无人,才说:「唐志强回来了。」
「什么?」
「他回来了,仍在本市。」
苏玻先是盲目地快活了三分钟: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他已作出最后决定。
跟着觉得不对,她怎么不知道,他没有通知她。
他为什么不与她联络?
苏玻垂下眼睛,「你别是看错了人吧?」
「怎么会,昨天还上电视代表律师公会发言!」
苏发怔怔的不响。
「他没有通知你?」意长关心的问。
苏坡大为震荡,呆着手足无措。
「你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满心以为要不是唐妻,要不就你,你着了他的道儿。」
苏玻说不出话,耳畔嗡嗡响,他要是不回来,她对整件事尚能自圆其说,他偏偏回来了,苏玻下不了台。
苏玻木着一张脸,只觉左眼眼皮不住跳动。
「这是他的惯技,要换女朋友的时候只说要回家,兜个圈子,又再出来逛花园,你还不明白?」意长停一停,「我又说多了,老脾气改不过来.请你见谅,他现在同玛莲达胡走,玛莲达是胡文标的女儿,你大抵也听过她,这个女孩子比你厉害得多,与他可说旗鼓相当,还不知鹿死谁手。」
苏玻整个人瘫痪在椅子里,不能动弹。
意长吁出一口气,「幸亏你也没有什么损失,一于从头再来,」她看看手表,「我要赶去接放学了,明天再聊,再见。」匆匆赶出门去。
不知隔了多久,苏玻才缓缓伸出手,拨了唐志强公司的电话,秘书尚未下班,莺声呖呖地说:「唐先生正在开会,请问哪一位找?」
苏玻忽然笑起来,她一直笑,笑出泪来。
那边女声吃惊地问,「你是谁,喂喂?」
苏玻轻轻放下电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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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玄印
第六百四十八章 参赛名单 - 仙道少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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