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蓝这个颜色
蓝这个颜色: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
我自幼认识他,他父亲是我父的老朋友,南下到香港,合股开了一间搪瓷厂,住楼上楼下,像两兄弟般,我母与徐母以姐妹相称,徐培南比我大一岁,徐母抱着他对正怀着我的母亲说:「如果是个女的,将来配给我们培南吧。」
这句话说了有廿五年了,每次想起来,我都认为是奇耻大辱。
母亲的思想落后,尚有指腹为婚的意识,端的不可思议,这么温柔端庄的女人,竟会有这种的概念,真令人心惊肉跳。
可惜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
幼时住在一幢房子里,大大的露台,站在拦杆边刚好看得见影树顶,满满的红花透着鹅黄色的花蕊,映得我的童年特别灿烂美丽。
童年可以更好,如果没有徐培南的话。
他自幼就长得很高大,比我大一岁多,便高我半个头,力气大,顽皮,爱玩自制的桠杈弹弓皮,吃着一记,足以令人流眼泪,我痛恨他。
在梯间碰见他,那一日便遭殃,不是拉我的辫子,便是扯我的裙子,还有水枪、木剑,各式各样的新式武器,一枝旧的钢笔落在他手中也会具威胁住,他可以用它来注满蓝墨水射向我最新的白校服。
我从没有见过似徐培南这样的泼皮。
直到上中学,他那种脾气仍然不改。我看到他便远远的避开,如见到瘟神般,他越发对我有兴趣,激发作弄我的动机。
有时候故意在梯间阻住我去路,有时候拿只沾满泥浆的篮球在我面前晃来晃去,非使我皱眉头顿足他是不会满足的。
后来我也练出来了,我读了一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专家说,是有这种人的,极端的自卑,引起无比的自大狂,别人看他一眼,他便以为是瞧他不起,别人一眼都不看他,他也认为人家瞧不起他,于是做许多古怪的事来证明他与众不同,高人一等,徐培南一定是这种人。
母亲同我说:「培南只是顽皮,你则说得他似心理变态。」
他中学会考不及格,徐伯伯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国去。
我不相信自己会转运。什么,脱离这魔头的手掌心?我兴奋得三日三夜难以入睡。
在我十五岁那年,徐培南被送往加利福尼亚。
我逃出生天。
十六岁,旧房子要拆,父亲与徐伯伯合资在九龙塘买一块小小的地皮,盖成一座两伙的小洋房,我们住甲座,徐家住乙座,两个门进出,我更乐,至少以后不必在梯间遇见徐培南,遭他荼毒。
徐蓝两家更加亲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这个宝贝,自他去远方留学以后,日子很孤寂,常联同母亲进出,找些正当娱乐,搓搓麻将。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认识张元震。
几乎是一见钟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过来,我一抬头,便知道是他,错不了。
十七岁年轻的心咚咚的剧跳起来,平常顶随和的我也摆出少女的矜持,将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后,我们已成为同学眼中的情侣。
对这件事最遗憾的是徐伯母。
「志鹃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没福气。」
哼,看那家的女儿晦气罢了。
张元震是每个少女的梦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课好,又擅运动,念的是工程,但对文学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两个姐姐,父亲有小生意,但不勉强他的志愿。他开得手好车,一直管接管送。
因为他的缘故,数年大学生活过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忆,除出暑假,当徐培南回来度假的时候。
不过我已长大,他很难刺激到我。我扳扑克面孔,当他透明。
徐伯母想约我们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点情面也不讲,她又感叹,「这两个孩子,怎么时辰八字不对似的。」
当然不对,我膝盖上最大的疤,使是骑脚踏车时,徐培南推我跌倒时摔的。
他这个人最触霉头。
暑假回来,我见过他,喇叭裤、长头发、花衬衫,走起路来,肩膀一耸一耸,装出一副黑人的音乐节奏,就差没单手拍一记手心,嘴里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国文学,胸中充满拜伦及雪莱,甚至是劳伦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郁多愁,双目那容得徐培南这种俗物。
我见过他吃东西,左手抓一只巨型汉堡包,右手一瓶可乐,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酱自汉堡包中挤出来,滴在衣裳裤子,甚至是我们家新换的米色地毯上,亳无愧意……丑陋
我连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为着厌恶徐培南,联带疏远徐氏夫妇。
我已经长大,再也不比从前那么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个男孩子,谢谢天。
他曾经问我,「那怪物是谁?」
「父亲朋友的儿子。」
「美国低级粗糙的一面他学齐了。」元震如此说。
「可不是。」
「他念什么科?」
「谁知道,我们别说他好不好?」
以后都没再提过徐培南。
搪瓷制成品被塑胶代替,小厂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不过咱们徐蓝两家没有太大的开销,拿积蕃的利息出来挡一挡也就可以过去。
父亲老说:「什么叫做发财?我要求低,自认可以上岸了。」
毕业后我找到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同事们都说大机构内都斗争很厉害,我却不觉得,也有说我闲话的人,什么她不在乎啦、家境太好做不长啦,君不见她日日司机送上班啦等等,我都一笑置之,不予受理,也许老板听在耳中会真的以为我心不在此,不推荐我升职,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矣。
元震决定往英国修硕士,他考取伦敦大学。我认为英国很适合他,他根本已经有那种气质,说话噤声,表情含蓄,永远低调子,穿衣服都只黑白灰三个颜色,再去到那种文明古国,相得益影。
当时不少同学说:「英国……没落了。」
元震说:「有自由有文化的国度是永远不会没落的。」
我觉得这句话说重了一点,我们不过是去学习,犯不着为外国人得罪自己人。
不过我原谅他,也许他不爱被人泼冷水。
大学中他并没行人多的知心朋友,他嫌他们肤浅、他们嫌他孤傲。
元震对于中国人的俗例很不以为然,除了过时过节,他都不大上我家的门。
我却欣赏这种气质。
时间过得真快,他进伦大已经有两年。暑假我去看过他一次,他并没有回来,修硕士不过需时两年,何必劳碌。
去年我们在欧洲逛了一个月,简直乐不思蜀。
这是我第二次去欧洲。
第一次年纪太小,当年十四岁,跟旅行团去见识,走马看花,不懂得欣赏,去年才真被欧洲吸引住,一直对那边的风土人情不能忘怀。
下班开信箱,元震的信落出来,我快乐地打开,边读边按门铃。
母亲来开门,见是我,立刻说,「培南回来了。」
「谁?」我拾起头来。
「徐培南。」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徐培南。」我说。
「这我们都知道,」母亲苦口婆心,「但到底是世交呢,今夜徐伯母请客,你说什么都要去。」
「他年年回来好几次,如果真要吃,挣死都有份。」
「志鹃。」
「说我不舒服。」我立刻皱起眉头,「今日上司无理取闹,害得我胃气疼。」
「志鹃。」
我笑,推妈妈一下。
「人家回来不走了,在找工作做。」她补一句。
「那更好,吃饭的机会多着。」
「你自己说的,下回请的时候,你可不能不到。」
是是是。先敷衍了再说。
我躺到床上细阅元震的信。
徐伯母过来寒暄,我装作没听见。
走过我的房门,我听见她说:「志鹃这份工作顶辛苦,可不可以换份较为轻松的,身体要紧。」
母亲答:「她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轻松的了,她一些女同学要熬到六点半才收工,都捱出胃病来。」
徐伯母诧异他说:「为什么不结婚?嫁人好休息。」
我听得既好气又好笑。她这副何不食肉糜的口气实在太天真,结婚同休息有什么关系?我亲眼见多少蹒跚的孕妇挤在公共交通工具里浮肿着面孔支持着去赚一份月薪,肚皮涨得可以看见胎儿在其中抖动,她们的丈夫在什么地方?也许他们是相爱的,但他帮不到她,是以她还得靠自己力气来应付生活。
徐伯母说:「我们两家如果能够把他们拉在一起,是必更加亲密。」
我叹口气,还不够亲密吗,厂是两份的,屋子也夹住,还要成亲戚,好一桌吃饭?
幸亏妈妈说;「时间到了,我们去吧。」
待他们去后,我打长途电话给元震。
他刚巧起床,说,「志鹃,太贵了,写信不是更好,你又没急事。」
「想听听你声音。」
「冷得发抖。」
「有没有人收你做搏土?」
「有好消息马上告诉你。」
「当然。」
「再见,志鹃。」
我挂上电话。
元震越来越犹太。做学生,节省也是应该的。
我独自安乐半日,把电视机声浪开得很大,用遥控器乱转台,似个孩子般当它是的玩具。
十点钟他们就回来了。
我打开房门,「好玩吗?」
父亲说:「培南起码胖了十公斤,块头好大。」
我心中嘟哝,猪猡,毫无疑问,他现在长得像猪猡。
母亲说,「他非常开朗活泼,打算帮他父亲发展事业,是个孝顺儿子。」
「好得很,我很替徐伯伯高兴。」
「我们下星期回请徐家。」母亲说。
「你们都天天见面,还请来请去干什么?」
「人家想见你。」
「见我作甚。」
「志鹃。」
我说,「好好好。」
父亲讲下去,「没想到培南留了把胡髭。」
母亲回答,「他会剃掉的。」
我不禁有点好奇心,这个人,到底搞成怎么样子?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
一早我赶上班,到停车场去取车子,迎面撞来一个状若大猩猩般的动物,他叫我,「蓝志鹃。」
我退后一步,瞪着他。
但见他一头长而卷曲的头发,连着一脸的胡髭,只看得见两只眼睛,身上一件破汗衫,他若配条牛仔裤也罢,偏偏他穿条军装短裤,露着两条飞毛腿,足蹬一双凉鞋,也不穿袜子。
目睹这般奇景,我不惊反笑。
徐培南,这不是徐培南湄有谁呢。
他足足比我高大半个头,又胖了不少,挡在我面前,我无法走到车子前。
「蓝志鹃。」他热情的伸出手,「你好。」
我并没有与他握手,我说:「我已经迟到了。」
他两手撑着腰,「依然冷若冰霜,嗳?」
敬鬼神而远之,我匆匆登车而去。
真难为徐伯伯,生了这么一个儿子。
公司里的小朱把头探过来惯性地同我搭讪。
他在这两年一直对我有意思,有意无意,半友半侣地表示好感。
「男朋友几时回来,快过年了。」他说。
他不知自什么他方听来许许多多闲话,有些真,有些假,我一概同他来个否认。
「什么男友,」我微笑,「打什么他方来,从什么他方去?」
「志鹃,他在英国是不是?」
「谁没有朋友在英美。」
「既然不是特别的朋友,几天假期,我可否约你?」
我说,「看到什么地方去。我不想再上舞会,吃个西餐,跳只舞,团皱了衣裳回来。亦不欲到戏院挤着看场电影,你说,还能到什么地方去?」
小朱呆住,又补上个笑容,「你待我想想、二十一号留给我,行不行?」
「待我想想。」
小朱欢天喜地的去了。
隔壁的林小姐燃起枝烟,慢条斯理的答,「到底是年轻的好,象我们,谁也不开口。」声音中带丝仓凉。
「我也不过只有小朱来约,故此特地吊他胃口。」
林小姐嗤一声笑出来:「志鹃,你就是这点可爱。」
我温和的说,「你眼角高,不肯同这些人出去玩。」
「年纪大了。」她按熄香烟。
我连忙说:「人家说有味道的女性,便是你了。」
「没有青春,也只得有味道:酸、苦、辣。」
「我同你共度新年如何。」我说。
「得了,志鹃。」她感激地拍拍我肩膀,「我小时候,也有人追,那时候的男孩子追人,真能把异性追得透不过气,那时候的女孩子,到底矜贵点。」
她开始怀旧。
其实林小姐并不老,三十多岁,只是她感情生活不愉快,经济情况又不那么好,是以有种委屈与沧桑,特别憔悴。
写字楼里总共那么几个单身汉,都比她小一截,又特别孩子气,不要说一向不睬她,要是忽然对她表示好感,那才更惶恐呢。
「你打算怎么过年?」她问我。
「我?」我想一想,「买件礼物送给自己,酬劳自己劳苦功高。还有,在家看电视,陪爸爸妈妈。」
「不跟小朱出去?」
「不去了,最怕做人节日女友,穿的戴的全是自己的,被他搂搂抱抱,日后水洗不消,更怕他们借酒装疯。」
「不怕寂寞?」
我摇摇头。
「等男朋友回来?」林小姐问。
我坦白说:「我也不是那么痴情的人,他回不回来我都自有打算,不过我一直没有遇到比他更好的。」
林小姐凝视我,「这就不是恋爱。」
我抢着说,「当然是恋爱。恋爱也有现智与不理智。不理智那种类型牺牲太多
,彷佛还债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你们这一代真聪明。」她慨叹。
我用手搭住她的肩膀,「还不是自你们惨痛的教训那里学的乖。」
林小姐拍拍我的手,「你真爽快。」
「你对我好才真,一点没有看不起我们年幼无知。」
她爽朗的笑起来。
「说真的,林小姐,我们欢度佳节如何?」
「谢谢你,你管你去吧。」
也许她有秘密情人。
也许情人是我们大老板也说不定。
我立即转肽,「那么我再与你通电话。」
人到了三十多岁,益发难找对象,异性都已成婚,要来往也得偷偷摸摸,林小姐可能有类似苦衷。
小朱并没有特别的节目,他邀我去游艇派对。
我摇摇头,这么冷,海风飕飕、劲得很、半边脸都吹麻,还去坐船,况且又是借坐,主人是谁还摸不清楚,一上到甲板便听天由命,不知何日返家乡,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太可怕。
一个人的前途要握在自己手中,绝不可能依赖任何人。
小朱苦苦哀求,「你要到什么地方?此刻买飞机票还来得及,要不要出去玩?」
不能同他去。
同他去过旅行,回来就完蛋。
我说:「小朱,你去找别人吧。」
他悻悻的走开。可以想象,五年之后,倘若我还没有嫁出去,或是嫁的人不如他,或是他忽然抖起来,娶到漂亮的妻室,他会怎么样的蔑视我以求报复。
就这样便种下仇敌,人生充满陷阱。
小朱怨得我要死,那是一定的事。
我本想跑到百货公司去选件名贵礼品,向他赔罪,后来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第一,生活中没有对头人,大失趣味。第二,他收到我的礼物,倘若误会,又是难过。第三,荷包不争气,省点算了。
下班回家,看到徐培南在停车场上练球。
只他一个人,但是扑来扑去,各用左手右手反身转弯抹角他把球抛入架中。
他在玩篮球。
只穿一条短裤,满头大汗,身手活跃得似灵长类动物,跳藤闪跃,把精力发挥至淋漓尽致。
我看了很久,他没有发觉,及至我掏锁匙的时候,他才转身,见是我,一脱手,「呼」地一声,把一只大篮球抛过来。
须是他的惯技。
十五年前我会害怕地躲开、尖叫、蹬足。但今年是什么岁数,我岂会再怕一只球
当下我眼不眨,面色木然,那个球并没有击中我,在我脸旁擦过,撞在墙上,路到地下,弹回他脚旁,被他伸手拍两拍,挟在腋下。
他玩球真有一手,对付女人的手段不知如何。
「你好吗。」他说。
我己打开大门,「好得很,谢谢你。」
「今天晚上,你们家请吃饭。」
「是吗。」
「就在府上,我最爱吃你们家的素鸡。」
「那么多吃点。」
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看着我笑,我根本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他五官都埋在胡须丛里,只有一双眼睛,闪闪生光。
身上被汗浸透,发散出一股味道,臭不是臭,香当然更不是香,闻在鼻中,有股异样的感觉。
我定一定神,同他说:「希望你穿好衣裳来。」
我进屋子,放下钥匙,只见茶几上放着一大盆白色的香花,芳香扑鼻,可见是要请客了。
父亲拿着照相机出来,「来,志鹃,我同你拍照,剩下几张底片,要拿去冲。」
我坐在花前。
「摆个姿势呀。」
我笑,「快拍,笑僵了。」
母亲看到,「好一幅家庭欢乐图。」
我说:「那时候母亲要是多生几个我就好了。」
她哗然
,「就你一个已花尽我半生心血。」
「有弟妹到底热闹点。」
父亲很有兴趣,「是吗,志鹃,你希望有弟妹,你喜欢孩子?」
「自然,现在回到家中多么冷清。」
母亲说,「有你在我不觉得,你嫁怕会差些。」
父亲搭腔:「现在都晚婚。」
我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人与我何尤哉。」
「去你的。」母亲说。
真的,每天八点钟出门,赶去一个没窗户的写字间工作,中午多数吃饭盒子算数,要到下午六时正才可以落楼重见天日。
你说,还有什么时间来讨好男性,遇见有缘人,三两次约会速战速决尚可,再拖下去,饭都不用吃了。
有好几次累得我浸在浴缸中,暖洋洋,香喷喷,灵魂都几乎要离壳而去,驾返瑶池。
这与薪水无关,收入并不重要,即使坐在屋中,每日陪母亲插花养鱼,家中也不会嫌我,但那样就成为废人,女性存在价值回归五十年前,不值一文。
任何工作都为社会服务,一个人,没有责任在身,便失去美感,财产再多,衣饰再名贵,一点作用都没有,我坚信劳动是美态的发动机。
意外的是,一份工作可以忙得连上洗手间的工夫都没有,大瓶胃药搁在台前,一不舒服便吃一颗,如吃草豆般,人人如此,不以为奇。副作用?什么副作用,小朱说的,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地活到一百岁,老友们都捱得魂归极乐了,单单剩下他一个老妖精,有什么意思。
母亲老说我疯狂,大概也同徐伯母发过怨言,我不去睬她。
潮流如此。凡人只得随波逐流,否则社会如何繁荣。
每次看到懒洋洋的名士,如徐培南之类,心底便纳罕,他自以为无损于人,他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却不知整个社会是拉上补下,人人吟诗作对,啥人去建地下铁路。
徐培南这次学成归来,恐伯会享好一阵子的福,想真了,他一辈子坦荡荡,永远把快乐建造在别人痛苦上头,不能占大便宜,扔只脏球过来,吓人一跳也是好的。
母亲问:「你发呆干什么,快去换件衣裳,客人要来了。」
我如梦初醒,「我要去躺一躺,腰酸背痛。」
「培南要来了。」
「不行,邓主席来也这么说。」
我回房去。
母亲不以为然,「捱得这么憔悴,又不为吃又不为穿,到底是不是有被虐狂呢。」
我偷偷的笑。
「一早应结婚生子了。」
哈哈哈。
嫁予徐培南,那才好呢,连服装费都省下。
我睡着了。
母亲使劲推我,「志鹃,你太不合作,叫大人为难,客人己到,你还躺在床上。」
我连眼皮都挣不开。
「徐伯母问你在什么他方,我说你在换衣服。」
「啊是,我换衣服,好好好。」
「你倦得这样,我看着心痛。」
「刚升级加薪水。」
「是,加了两千块,刚够你父亲买尾锦鲤,还不是名种的呢。」
「话不是这么说。」
我关上浴室门,浑身用滚烫的热水淋浴,肌肉总算活动起来。
湿头发没法处置,梳一条马尾巴。
我还是化了淡妆穿好套装鞋袜才出去见客的。
徐培南穿运动服。
他居然外套也不穿就上门来登堂入室。
正坐在我家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大嚼硬壳果,果肉碎纷纷落在新的地毯上。
一只球鞋已脱离他的脚,他屈着一只脚,把另一条腿压着这只脚,与我父谈得口沫横飞,简直如平辈一般。
嚼得累了,取起啤酒罐使对牢嘴啜。明明有玻璃杯在茶几上,他偏偏不用,这个人不可思议。
而我父居然也不以为忤,津津有味地与他表演相见欢。
我冷冷的看看他不出声。
徐伯母拉住我,「志鹃,好久不见。」
我称呼她。
「打扮得真漂亮。」她啧啧声,「真懂得穿衣服。」
「哪里。」
「我一直想要个女儿,你妈好福气,有你陪伴她身旁。你看培南,才回来,又想走。」
咦,好消息,走到什么地方去?
「不知什么地方的生物学协会叫他到什么珊瑚礁去研究那里的一种什么贝壳。」
一连串什么,我倒好奇起来。
我问:「他在美国念什么?」
「海洋生物。」
啊。没想到。
我以为他是画家,要不就是诗人。
徐伯母说,「我不让他去,象什么话,非得过完农历年才准出发。」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他研究太空生物也勾不起我的兴趣。
只听得他同我父说:「……幽浮这样东西是肯定存在的,我们要以开放的头脑去尽量接受,可惜我不做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不然多么有趣。」
母亲说.「开饭了。」
徐培南过来饭桌一看,搓着手说:「好极好极,我要一杯可乐加碎冰。」
把我家当快餐店。
他一眼看到我的饭碗:「蓝志鹃,你只吃三口饭?如何维持生命?」
我不去睬他。
父亲说:「他食量小。」
徐伯伯也说:「都市女孩子怕胖。」
他说:「你没见美国女孩子,要不就一百公斤,像只犀牛,要不拚命节食,每天只吃一条芹菜。」
徐伯母皱起眉头,「真是的,刚刚解放缠脚又这样自虐。」
我没有意见,三分钟吃完半碗饭,喝一口汤,就坐着陪客。
徐培南完全把这里当自己家,我相信他有本事把任何地方当家乡。
他有什么所谓,烂塌塌,什么地方躺不下去,泥沼、垃圾、荒山、野岭,都有归属感,什么都能吃,只要饱肚便行,蝗虫蚂蚁蚕蛹都难不倒他,多么好,世界末日到了,他将是最后一个生存者。
我微笑起来。
猛地抬头,倒是看到一双晶光闪闪的眼睛盯着我。
我连忙收赦笑容,一本正经。
他大概知道我在腹诽他。
门铃响,我说:「我去。」
打开大门,外头站着个肤色古铜、大眼睛、紫色嘴唇的女郎,三个骨大花裤子,白竖领衬衫,十分醒目,这种打扮永不过时,只是视人而异,她当然穿得好看,因为青春。
我知道她找错门。
我说,「我们姓蓝。」
「我找徐培南。」她笑着用美国口音的英语说。
我扬起一条眼眉。她,徐培南?完全不合逻辑。
找仍然很客气,「请进来。」
她活泼地说声谢。
「大胡子……」她叫他。
徐培南动作灵活,一头大猩猩般跳出来。
「来来来,我们吃饭,你要不要坐下?」他扯着女郎的手。
他变成主人了。
母亲连忙吩咐加碗筷。
那个女孩子也不客气,不顾三七二十一,挤在徐培南的身边。
我退至客厅,坐在一角怔怔的想:这就是代沟,差数年就是数年,人家十八廿二,可以不拘小节,胡乱装天真便在陌生人家中熟络起来、我可不行,我已经到达做淑女的年龄,断不能黄熟梅子卖青。
再想下去,时光倒退,早在十五岁时我亦是个小大人。
这是性格使然,与年龄无关,我找借口安慰自己。有多少女人到三十岁还是名老十三点,我一向老成持重。
徐伯母过来我身边坐下,讪讪的说:「培南真是,哪里来的一个朋友,找到这里来。」
我没说什么。
那边传来响亮的笑声。
我同徐伯母说:「请喝茶,这碧螺春还不错。」
徐伯母怪闷地说,「那位小姐不知是何方神圣。」
我笑:「别担心,徐培南会得照顾他自己。」
话还没说完,他拉着女友的手过来,「红羽毛想知道什么地方卖松石首饰。」
红羽毛?我作个询问的神色。
徐伯母的表情更诧异。
徐培南笑,「她是印第安红人,怎么,你们没发觉?是正宗的美国人呢。」
徐伯母脸色发绿,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忍着笑,红羽毛的父亲大概叫坐着的熊人,她的母亲叫温柔母牛,她兄长叫紫色闪电,印第安名字充满想象力。
他有红人女友!真的天下大同起来了。
徐培南永远带来惊奇,他绝不肯好好的做一个普通人。
我招呼红羽毛,「来,吃些巧克力,不要客气,要咖啡吗。我知道国货公司里有最好的松石,听说松石上有黑纹比较矜贵,是不是?」
我没有做作,我是真诚的。
红羽毛也坦诚得可爱,与我异常亲密,说长道短。
这次来到东方,真是情深款款。
徐培南真有一手,叫人家自那么远的地方追到本市来。我自问没有这个本事。
元震才不高兴无端端搭长途飞机,为我也不行。
这是天生的福气.不由你不羡慕。
红羽毛的五官长得很趣致,褐色皮肤配松石与珊瑚最好看,身材当然更加没话说,话虽如此,娶回来做媳妇又是另外一件事,是以我们越谈得欢畅,徐氏夫妇的面色越是灰败。
我想劝他们:红人也就算了,看上去与亚细亚种差不多,黑人就不大妙了,徐培南有什么做不出来。
门铃又响。
母亲强笑道:「什么人。」
「我来。」
一位开门,嘿,人可齐了,是小朱。
我问:「你来干什么?」
很明显地,他喝了几杯啤酒,醉是末醉,胆子却比往日大了数倍。
他答:「我来看你。」
「我父母在此,你规矩点,一失态,下次就不用来了。」
他受宠若惊,「是是是,志鹃,一切听你的。」
「你路过?」我带他进屋。
「不,」他低声说,「我在屋外守了近一小时,不敢进来,我知道你有客人。」
我有点感动,「吃饭没有?」
「没有。」
「我叫佣人下个面给你。」
我把小朱介绍给屋里每一个人。
两对父母呆住,他们一心一意想要把儿女拉在一起,没想到年径人各自有异性朋友到访,场面复杂异常,这点亲上加亲的好事当然前途灰暗。
我陪小朱吃面,他很高兴.为这意外之喜庆幸。
我轻声说:「下次别这么傻,大家同事数载,兄弟姊妹一样,耍什么把戏。」
「我家有两兄两妹,我才不要同你做同胞手足。」
「小朱。」
「你肯正眼看我,我已是天下最快乐的人。」
「别肉麻。」
小朱仍然穿着白天那套西装,他样貌清秀,比起徐培南,怎么都较为端正。
徐培南过来说,「明天我们去喝一杯,你俩要不要同来。」
我原本要推辞,但忽然看到他眼中大有嘲弄之色。幼时受他逼迫的怒气突然重现,我竟接受他的激将法,淡淡的问小朱:「你有兴趣吗?」
幸亏小朱非常合作,并没有脱口答应,居然还哦了一声,「让我想一想,明日,好吧,我们推掉英美广告公司的酒会。在什么地方等?」
真没想到小朱的演技这么超脱,我肚子里暗暗好笑。
我扬声,「我们有事出去一下,明天准时见。」
也不管老人家们反对,拖起小朱避席。
他问,「去什么他方?」
「随便哪里。」
「那人是谁?」
我不答。
「是你父母看中的乘龙快婿,替你拉拢,而你却嫌他烦,是不是?」
「只猜中一半,他嫌我烦,预先叫了女友来挡驾。」
「咦,我岂不是来得及时?」他笑。
「替我挽回一点面子。」我并不在乎面子大神,但今次却有点乐。
「他可知你有位张先生在英国?」
忽然之间我很萧索,反问:「什么张先生?」
「张元震。」小朱说。
他倒是有路边社消息。我仍然不承认,「那是个很普通的朋友。」
「同我一样?」小朱微笑。
「我同你还比较亲热。你想想现在是什么年代,岂还真流行男友在外国留学,女友在本市痴痴地等。」
「人家都那么说。」
「人家知道什么。来,陪我到山顶去吃杯茶。」
「下雨呢。」
「就是要他下雨。」
小朱还不明白。这也是我无法与他沟通的原因。我也并不是浪漫得欲仙欲死,成日似为一朵花一滴水感慨万千的那种女人,但象小朱这般铁心心肠,倒也少有,一切生活情趣他都不能够领略,如水过鸭背,同这种人在一起,是很沉闷的。
当下在山顶他问了许多问题,包接「你不怕湿气」、「冷不冷」、「咖啡水准是否差过丽晶」、「你也忘了带伞」、「太静,不知是否有警察巡逻」等等。
终于我放弃,我说,「回去吧。」你不能说我不加以尝试去发掘新的异性朋友。
他如释重负。
我看得很清楚,我完全不明为什么他要追求我,我肯同他在一起,他也不会有幸福。
但是他不知道。
回到家当然已经曲终人散,徐家诸色人等已经都去,女佣人正会收拾残局。
徐培南最使我无味。
幼时大家一起玩弹子,我输了三颗,不肯认账,大家正在争,而任何游戏,趣味正在争的时候,偏偏徐培南会得带头说,「把弹子还给她,不稀罕她,不同她争,不同她玩。」
我在发呆,他已把弹子自地上拾起,强塞在我手中,喝声「走!」害得我大哭。
今夜我又有类似的感觉。
我将永远是他手下败将,唯一可以做的是不与他斗,不出牌便没有胜负。
我深深叹息一声。
母亲听见,出声道:「可不是,好好一顿饭,被那不识趣的小子搞得乱七八糟。」
「我早说不要去理他。」
父亲说:「谁猜得到他会带红番上门来。」
我学着徐培南的声音:「……幽浮这样东西,是肯定存在的。」
「见他的大头鬼。」父亲说
「忘记他。」我说。
「徐氏夫妇才悲哀呢。」母亲说。
「别人的悲哀不是我们的悲哀。」我挤挤眼睛。
父亲问:「适才那个是你同事?」
我不出声。
「看样子也未有资格做你的对象。」他唠叨。
我说:「你说得不错,他只是普通的同事。」
「别对人家太好,引起人家的误会。」
我开始明白为何女同事们纷纷搬离家中,去到比较简陋狭窄的公寓,为着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
花枝招展的出去,他们问你同啥个人去白相,此人有无可能托付终身,别玩得身败名裂才好。
坐在家中不动,他们又急得团团转,怎么搞的,人人都嫁得风光,单单咱们家女儿成为跳楼货。
真得搬出去,千祈莫拖累家声。
我觉得很累。
第二日面孔有点浮肿,小朱对我自然格外留神,嘘寒问暖。
「别忘了我们有约会。」
「约会?」
「嗳,同你朋友一起喝几杯,你忘了?」
「啊是,真亏他那么客气。」
小朱向我埋怨,「人家约你做那么普通的事,你就答应了,我约你吧,即使上月球,你恐怕也说没空,你到底希望怎么样?」
我自累累的公文夹子里抬起头,惨白的笑,「你会不会化身成为印第安纳肿斯博士?
每天早上,总是奇怪怎么才会捱过那八小时,不过时间总是会过的,每日照样的下班。
小朱过来接我下楼。
「是哪一间酒吧?」我问。
「跟住我。」
徐培南与红羽毛比我们早到。
红羽毛在额前缚根细珠子编织的彩带,在脑后插条羽毛,正式印第安装扮。
徐培南一身牛仔布衫裤,粗犷豪迈是他的本色,不必细表,喝起啤酒,如牛饮水,无穷无尽可以继续下去。
红羽毛对他很倾心,他把她安置在青年会宿舍,不住劝她返回祖国,对她并不领情。
我叫了黑啤酒,空肚子,半品脱之后,已经有点意思,一味用手撑着腮,不想动。
小朱建议一起去吃晚饭,我实在没胃口。急急推辞。
徐培南说:「这样吧,小朱,你送红羽毛,我同蓝志鹃走,大家都顺路。」
什么都为着省事省力。
小朱也没有坚持,一味问:「你不介意吧,志鹃?」
我笑咪咪说:「没关系。」
在门口分手,徐培南问我:「有点饿了吧。」
我点点头。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东西,来。」
「什么地方?」
「我已约好朋友,跟着来,包管你大快朵颐。」
我以为有哪一个巴黎名厨来到贵境,谁知他一带把我带到潮州大牌档,他的朋友小蔡早已在那里等他,叫了一桌了的菜,还陆续有来。
全是海产,炒得香喷喷,空气漫满蒜与椒的浓味,但我没有劲筷。
两个穿短衣的伙计正蹲在一角洗碗,那桶水叫人见之胃口立减。谁怕死呢,做人总是要死的,但吃苦就不必了,为了一碟炒蚬而中毒,在医院躺上十天八天,实在滑稽。》
我的酒意已去,又找不到洗手间,坐立不安,又没兴趣用竹签桃出东风螺来吃,很得罪了这位蔡先牛。他一边空口嚼着指天椒,一边说:「有种人一辈子住在象牙塔中,不知损失了什么。」
『
这种人当然是我。
我微笑。
他与徐培南区是一对,不羁是为潇洒,小心是为狷介,我们的价值观念在两
个不同的世界里。
他说完之后,狠狠挟着生的鲩鱼皮塞进嘴里,满满一水杯加饭酒一下子喝个干净,抗议我这种没有生活情趣的女人的存在。
奇怪,我嫌小朱,他们也嫌我。
我是不该来的,身后开了火锅在炒面点,所有的油烟全为我的凯斯咪羊毛衫所吸收。
真不值,一时不察,又上大当。
「来,」徐培南说,「吃点蚝仔粥,毒不死的。」
他先取过碗,大声地夸张地,素落索落的喝几口,表示并没有蒙汗药。
我只得顺意喝了两口。
徐培南徐培南,你总不放过我,又被你陷害。
小蔡说;「送那妞儿回家,培南,我们去找卫君出来继续喝。」
我如皇恩大赦,连忙起来,「我自己回家即可,不必劳驾。」
小蔡大乐,立刻站起来与我握手道别,我也不再去看徐培南,挥手叫了街车便跳上去。
我并没有委屈的感觉,我不该试得太辛苦,有些人是根本不能做朋友的。
车子停在家门口,我付了车资,突觉胃抽错搐,便呕吐起来。
有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吓得我跳起来,屋漏兼夜雨,莫非是劫匪。
我抬头一看,是徐培南,我拂开他的手。
「怎么了?」
「明天见。」我伸手按门铃。
「要不看医生?」
「不用。」
女佣替我开门,我抢进房去,父母在身后追着来问。我关上门,拒绝他们的热情。
我无恙。
小朱一有机会便告诉我,他同红羽毛开始约会。
他说她很寂寞很可怜,路途遥遥到东方来,人家不予受理,他见义勇为,救美女脱险境,也是很应该的。
我错愕的说:「我以为你是我裙下不贰之臣。」
他立刻理直气肚的说:「但是你不爱我。」
我笑,打蛇随棍上,「祝你幸福。」
他会的,不需旁人但心,千里姻缘一线牵,红羽毛认识徐培南,找到这里来,不外是为着成全小朱。而小朱之跟在我身边,是上天安排他藉此与红羽毛接触。我与徐培南在这件事上都是配角。
这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张元震在外国一概不理,什么都不想知道,那边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只听见小朱说过:「张先生也该回来了吧。」
我想说:「不,他不回来,我要缠住你。」又怕朱小生真的会相信。我受过教训,话不可以乱说。
有一次老同学叙旧完毕,顺路的叫一部车回家,同车一位女士当我生麻风,不但坐得远远,且不愿交谈,我挖空心思找题材敷衍她,「住哪里?」「隔壁玉兰路。」
我脱口说:「那倒好,有空到你处坐。」谁知她惊赅莫名,双手乱摆,「我就要搬了,我就要搬了。」
许社长请客我还没去呢。她不知何故但心事。
不过这个之后我就少应酬少说笑。
小朱调转头来安慰我,「张先生回来,记得请我喝喜酒。」
我只是微笑,现在他调转头要甩掉我。
徐伯母来邀请我去露营。
「是培南主办的,你不如也参加,都是年轻人,假期不寂寞。培南同那个红番女子,不过是普通朋友,志鹃,我那查清楚了。」
她紧紧拉着我的手,摇过来又摇过去。小孩子有事求大人的时候,常常有这个动作。
露营?想起来都发抖。
我还去露营?那是十二岁到十九岁半少年人的玩意儿。我光是洗隐形眼镜的药水与工具就一大堆,怎么离得开豪华住宅,别开这种玩笑。
也难怪徐培南及小蔡先生要瞧不起我。
连出去开半朝会都觉得辛苦,因为要茶没茶,要水没水。或许真到灾难期,会得庄敬自强,但现在我得储蓄我的精力。
我与徐培南无法走得拢。
我打一个呵欠,虽然用手掩着面孔,徐伯母也看得出来。
徐伯母失望了,但仍然没有放开我的手。
她说:「志鹃,你知道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我知道,」我说:「我自小知道。」
「现在象你这样斯文端庄的女孩子极少,外头那些近三十岁的女人,都还疯疯癫癫的满山跑,叫人吃不消。」
我莞尔。令郎也是呀,我心想,徐伯母,何必单挑别人眼中之剌呢,令郎也届而立之年,为何还似野孩子。
我说:「我是老派,妈把我教僵掉了。」
「她有家教,我及她十分一就好了。」
「徐伯母你不必担心。今日搓不搓牌?」
「嗳,待我去找搭子。」徐伯母的注意力边转移。
从前我最讨厌麻将牌,现在觉得这个玩意儿有点意思,女人只要坐在牌桌面前,省却不少烦恼。
我说,「我替你们去买点心水果,我知道徐伯母爱吃栗子蛋糕。」
「是是是。」她说。
我特地开车出去,在酒店的糕饼店轮对做孝顺女儿。身后排着个说英文的唐人女,叽哩呱拉,我借眼角瞄一瞄,只见她圆圆一张鹅蛋脸,穿着时髦的,肩膊垫得如盔甲般的白貂皮短大衣,下面一条黑尼龙长裤却又如第二层皮肤似紧紧黏在腿上。
哗,衣不惊人死不休。
谁,是谁?
这种夸张的女人本市并不多,只见她十指尖尖,搽着茶色指甲油,嘴上配淡色唇膏,正是巴黎时装杂志上最新打扮。
只听得她叫道;「培南,过来,培南。」
我即时扬起一道眉,此培南不是彼培南吧,只是她唤人名如唤一条小狗,倒希望正是徐培南。
再没修养我也微微侧过头去看,哎呀,可乐得我开了花,那大胡髭不是我那徐培南是啥人,哦原来他也有这一天,原来他也得受女人支配。
他当然也看见我。
「蓝志鹃。」他倒是有勇气同我打招呼。
那时髦女立刻起戒心,一只手圈在徐培南手臂中,看着我。
徐培南同我说,「蓝志鹃,到什么他方去?」
「回家。令堂同家母在搓牌。」
「啊,我也去。」他居然这酸说。
我灵光一闪,这家伙,居然靠我来脱身,自己吃不消,要跟我走?
「不,」我说得不知多么坚决,「我不准你去。」
他一呆,「我看我母亲,怎么不能去?」
「你自己叫车,不关我事。」
我别转头,买了蛋糕就走。
多么孩子气,多么幼稚,多么荒唐,但是我不后悔这么做,对于徐培南这种人,演技太含蓄是不行的,非得枪对枪,箭对箭不可。
我第一次收起淑女格局,与他斗争。
我期着车子回来,他比我更早坐在客厅当中。
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幸亏你救我。」
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他还是破布裤一族,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
我支持不住。
当下瞪他一眼,「你别表演得像大情人,不胜女人骚扰,用我来做挡箭牌,小心你的嘴巴,你同人说些什么?」
「我说你是我表妹,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他笑嘻嘻地。
「贼秃。」
他笑意更浓,胡髭耸动,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妹妹,你不睬我也骂骂我。」
「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我严重的警告他。
他半躺在沙发上,非常得意,正在抖动一条腿。
我怒火中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右手抓住他的头发,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
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他失措,没有反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岂有此理,非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方才松手,一时间奶油、糕屑落了一他,他毛发上都是蛋糕,失声大叫起来,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不知发生什么事。
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个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中文名字?」真没想到,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洋人有中文名字了。「红羽毛不很好吗?」
「不够文雅。」
「啊。」我没有兴趣动这个脑筋。
「叫'彤'好不好,那也是红的意思。」小朱与我商量。
「'朱彤',很好哇。」我附和,「真是大吉大利,红得不能再红。」
小朱兴奋的说:「就这么办。」
红羽毛真是属红色的:暖和、明艳、活泼、振奋,与她接近都会沾染到那份高兴。
我。
我算是什么颜色?
白,太恭维自己,没有纯到那个地步。
黑,道行又还没那么高深。
我姓蓝。蓝这个颜色,不温不和、不文不鲜,很容易接受,但难以突出。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于是吁出一口气。
林小姐看见,嗤一声笑出来。
我朝她摊摊手。
她说,「新的一年,何以唉声叹气。」
我搔搔头皮,「真不知如何打发这三百六十五个日子。」
林小姐诧异,「你都会这么想?惨得过我,一看见新的日历,叫出来,噢不,又是三百多个日子要我逐日来捱?老天不如接我回老家,我不知多想息劳归主。」
「林小姐,不必这样想,」我在她面前坐下来,「日子会照顾自己,一
日一日过去,不必费劲。」
林小姐呵呵的笑,「你真相信?说得也是,闹钟一响,起床上班,是是是,对对对,又到下班,什么事都暂切丢在脑后,看了电视剧再说,熄灯睡觉,待明朝闹钟再响,是不是这样?哈哈哈,人就是这样老的。」
我觉得无限凄凉。
真的,不是「碰」的一声,只有呜咽。
她这些年来太不得意,我不怪她。
「有没有出去?」我问。
「没有,懒得动,有两年没置晚装了。」
「你还没到做老姑婆的年龄。」
「别说我,说我没味道。你几时结婚?」
「没有人向我求过婚。」
「何必瞒我。」
「真的没有,」我发誓,「现在的男人不流行结婚,一直拖,拖到不了了之,以前的老式男人倒是肯结婚。」
「是的,」林小姐说:「肯行礼,但不肯负责任。」
「我父亲是个好男人。」
「是吗,他可英俊?待我来追他。」
我大笑,「他已经五十多。」
「男人到那个年纪才成熟呢,又懂体贴,又有忍耐力,况且经济情形也好。
我摇摇头。
新的一年,我同自己说:要争气做事。
下班回到家里,天色己暗,但没有开灯。
我纳罕,推开麻将房的门,里面没人。找到客厅,又没人。
没可能,佣人偶尔会放假,但妈妈一定在家。
「妈妈!」我扬声。
找到露台,发觉她一个人当风立着,对着夜色。
我觉得蹊跷。相信我,知女莫若母,她不是这么有诗意的人。
「妈,」我说;「冷,回来。」
她抬起头来一脸茫然,我拉她,她便跟我走,我放开她,她便跌撞,象煞魂灵出窍。
「你怎么了,妈妈?」
她喃喃的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什么不相信?妈,你同我说呀。」
「阿鹃,你父说,他爱上别人,要同我分手。」她无助地平静。
「什么?」
「你去问他,我也不明白。他说他爱别人,我同他说,不要紧,老夫老妻,外头有人,没有关系,可是他叫我走,他说他要正式娶那个人,不然对不起人家。我弄糊涂了,那么我又说走到啥地方去?我已经五十六,一个老太婆,叫我啥地方去?」
我呆住。
两母女坐在黑暗中,手足无措。
我听见自己说:「我不相信。」
「你去问他,志鹃,你去问他。」
「好,我一定去问他。」佣人呢?
我大叫女佣的名字。
不见人,我同母亲说:「我去找他,我去问清楚。」
都说在这种时候,受过教育的人会得控制自己,但我沉不住气,方寸大乱,脑筋如一堆乱丝,抽不出头绪。
出到门口,我在昏暗中软弱的想:今日不能离开母亲,放她一个人在大屋里,不行不行,又想回去。
正忙得一头汗,有人大喝一声.「蓝志鹃!」
我抬起头。
是徐培南。
「你怎么了?浑身发抖,脸色青白。」
我如见到救星般「徐培南。」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徐伯母呢,快请她来,我家出了事,她必须来看住我母亲。」
大胡髭连忙推开大门,回到屋内,先开亮所有的灯,然后拨电话叫他母亲过来。
他吩咐僵立的我:「去斟一点拔兰地来。」
我怎么没想到。
我把酒递在妈手中,这时候徐伯母已匆匆赶到,一只手,还在匆匆扣钮子。
他会在什么地方?厂里说不见他,我留下话。徐培南说,「他会出现的。」
也不问为什么,聪明人自然心知肚明。
我破天荒问他:「有没有空?陪我出去喝几杯,醉了可以抬我回来。」
「遵命。」他说得很简单。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
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
咦,这是什么一回事?
照说这种时代,谁也不会深觉负了谁一生,背这种黑锅上身。为什么他耿耿于怀?
我说:「行李准备好,不过好吧,」我想他说这番话,要作内心门争,成全他何妨。
「这次再不说清楚,恕无下回。」
元震握着我的手,越收越紧,手指节都发白,我要挣脱,他才似虚脱般说:「对不起,志鹃,对不起。」
「元震,我与你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你何必吞吞吐吐,两人都生活在悬疑中。」
「我父母想我同你结婚……但是……我要走了。」他自己拉开大门,又转头,我会来同你解释,我先走。」
他终于肯关上门走,我倒觉得痛快。
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为人牺牲,订妥的飞机票都要退掉,也绝对是最后一次牺牲,天天大平卖任你再努力也当是稀疏平常。
我心象是蒙着一层雾,人际关系已经够暧昧,谁敢问清楚:你为什么害我、你为什么恨我、你为什么踩我,你为什么中伤我这种问题,无论是同事朋友亲戚间,都很累很含糊地活着。
现在与爱人也得这样相处在云里雾中……你猜猜我的心事,我打打你的哑谜,真累坏人。
这简直是折磨,难怪母亲要早早脱离苦海。
我开始有点恨张元震,无端端给我惹烦恼。
我努力控制自己,恨意一生,绵绵无绝期,终陷苦海,一个女人切忌患秦香恋症候,天天对牢镜子问:我这么美这么聪明却这么薄命,为什么。这一问保管把所有亲朋戚友问完为止。
做人从头旺到底是很难的,从头衰到底更难,尝到甜头要回头,我与张元震曾经度过那么温馨的七年,没有他,日子也是要过的,但没有他不会充满回忆,恨是没有用的。
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四肢也跟着松弛。
有人使劲的按铃,我去开门。门外是徐培南。
这么冷的天气,他仍然短裤球鞋,不修边幅。
「你吓坏人!」他恼怒的指到我鼻子上来,「我妈约好你来吃饭,结果人不见,电话不来,打过来又没人接,你干么?」
「我一时想不开,欲寻短见。」我强笑。
他倒是一呆,悻悻说,「你倒是学会了说笑。」
「我现在什么都会,你看我多邋遢。」我张开手,叫他看我,忽然之间,心酸鼻子酸,双眼一眨,眼泪忍不住淌出来。
我一个转身,非常敏捷,像人家跳华尔滋舞那样,背着他。
过一会儿我开亮灯。
「怎么不用暖炉?冻死人。」他搓着手。
「你可以加毛衣,谁叫你才穿一件布衫。」
「蓝志鹃,你还学会吵架。」他微笑。
「来,上我们家吃去。」
「我这下子再也没精神。」
「别这样好不好?」他很明白我的心意,「你父亲不会见到你,徐蓝两家不同门口,忘记了?」
我不出声。
「何必恨一个老头子,他除出是你的父亲,他还是他自已,他有权选择他的生活方式,你要明智点。」
「算了,也不用换衣服,这么一团一块的,倒是与我合衬。」
「不行。」我拉着衣襟。
「已经开饭,你一搞六十分钟,那怎么行,况且你会着凉。」
他一手把我自屋里拉出门外。
有时候碰到粗人也有好处,快刀斩乱麻,不必婆妈。
徐家吃火锅,有我最喜欢的蛋饺及粉丝。我吃这种东西可以吃很多,又穿着没有腰头的衣裳,益发像个饥民。
也顾不得这许多。
徐伯母笑问:「志鹃今日胃口真好,有没有胖?」
「没有,体重一样,」我说,「但身体面积大许多。」
徐培南看我一眼,「至今她的食量才似一个人,从前像一只鸟。」
我不响,很久没有吃这么丰富的一顿。人的命运真稀奇,但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总会失去,靠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是不行的。
「你要原谅父亲。」徐伯母说。
「我只是他的女儿,他不必对我负责,我廿多岁了,早届独立年龄,我只同情母亲。」
「要不要去探访他?」
「不要。」
我一向不是大方的人,我真的不能跟他谈笑自如。
还有,如果与张元震分手,也不能再继续做朋友。一个女明星说得好:「做朋友?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
我突然觉得瑟缩,又多吃一点。
这样子下去还早会变一只球。
饭后由徐培南送我回去,我在门口同他道别。
小公寓门外堆满杂物,邻居缺乏公民道德,走廊的灯光又灰暗。我与徐培南相对无言。
不知怎他,他在门口颇留恋了一阵子,其实只不过五分钟左右,但彷佛很长的一段时间,心理作用。
他伸手拉我头发,我本能地闪避,但他出手奇快,已经碰到我鬓角,他只轻轻扯扯,不如小时侯,真出力拉得我流眼泪。
「再见。」
我用钥匙开门,也说声再见。
我解下围巾,脱下大衣,走进房间,那里比较暖和,坐床沿呆想。
徐培南倒是不嫌。
真好,自小对我那样,现在也是那样,好或坏不要紧,重要的是数十年不变,就不会有人间冷暖这回事。
张元震就差得多,看得出他坐立不安。有人按铃。
莫非是徐培南忘记什么东西。我拉上外套去应门。
幸亏没有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少年,牛津口音。
「蓝志鹃小姐。
「是。」我在门内应。
「登门造访,有要事商量,容我介绍自己,我叫伊安史蔑夫。」
他在等我放他进门,我只是干着眼瞪他,这么容易放陌生人进门?他异想天开。
他说:「你不让论我进来?」
「请问你有什么事?」
「为着张元震。」
我如堕五里雾中,不得要领。
「你请等一等。」
我转身打一个电话线元露,电话按通,他在听音乐,奚菲兹之小提琴,他百听不厌。
「元震,」我己好久没打电话给他,不过这次师出有名。「有一个叫伊安史蔑蕨夫的英国人在我门外,要求与我商谈同你有关的事,我该不该放他进来?」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
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茫无头绪的四处旋按钮。
「往下揿。」我说。
他获得他所要的食水,感激的拾起头来。
一定是新来的工程师,毫无疑问,好英俊的一张面孔。
我先注意他的衣着,很好,八十五分,见过徐培南,但凡肯穿袜子的男人已使我满意,况且他阳刚之气十足。
我打量他、他也在研究我,我一笑喝水。
「哪一位?」
「营业部的蓝志鹃。」
「蓝?你可不是蓝色的。」他侧着头说。
「啊。」
「想深一层,也象,」他说:「是那种银底的蓝色,闪闪生辉。」
没想到他这么会说话。
「总经理同我说起过你。」他加一句。
「说我凶?」
他笑,露出雪白尖锐的犬齿。
我扔下纸杯,回到岗位。
蓝志鹃不会寂寞。
我知道。
黑色笑话:
(1)
觉得腹腔痛已不是一日两日的事。
一受气,或是紧张,甚至用力的时候,肚脐部分便隐隐作痛。
第一次发作,约是三四个月前,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那是个哀痛的大日子,那日我向常国香示爱,遭她白眼,肚子便痛了一个下午。
详情如下:
我:“国香,我们相识已有三年,你对我总是若即若离,何故?”
她:“小陈,若即是‘好象很接近’,若离是‘又好象有在乎’,老兄,我可从来没有稀罕过你,你用错字眼了。”
我急得满头大汗,“国香,你知道我对你有意思。”
她:“那同我有什么关系?”
我:“国香,我们或者会进一步的
”
她:“小陈,大家象兄弟姐妹般做个好朋友,有什么不妥?”
就是从那一秒钟开始,我小腹开始发出一阵阵痛楚。
国香用力拍拍我的背脊,象安慰一条小狗那样,“小陈,维持现状五十年不变是件好事,嗯?”
那日是一月二号,过了新年不久。她淋我冰水,使我震荡,令我肚痛。
她当我是只癞蛤蟆。
说常国香是只天鹅,也并不为过。
她是天地杂志的副编辑,而我,我是个三流作者……三流,或者四流。开头设法结识常国香,是因为想《天地》刊登我的稿件,后来……爱上了她。
穷书生要在现今这现实的社会谈恋爱,对象限于无知少女。国香成熟、有作为、精明,当然不会看上我。
她也没有让我下不了台,老说咱们是朋友。
她的朋友很多,经常约会的起码有百多二百位,上到达官贵人,下至江湖卖艺者,都能与她有说有笑,尽欢而散,真有她的本事。
而我,我没有朋友。
我只得一个她。
一个人在不得意的时候是很难找到朋友的。人家对我好,会令我自惭形秽,况且技不如人,与人同进出,人不嫌我,我也嫌自己。人若对我不好,那更糟,与其活生生遭白眼,不如找个洞穴,躲起来算数。
所以我没有朋友。所谓穷酸穷酸,穷了必酸,酸了必穷。
就是因为国香对我太过友善,所以我才会痴心妄想,欲与她进一步有发展。
在别人眼中,这无异是穷心末尽,色心又起吧。
总而言之,打那日起,我的腹腔便不住发痛。
也去看过医生,躺在白布床上,被他用冰冷的手指检查,证明不是盲肠炎与胃气痛。
他是个有名气的医生,没有见到他的面便得付一百元挂号费。
他诊断我神经紧张,这纯粹是神经痛。
医生缓缓的说:“也许,陈先生,如果你放松一点,戒掉胡思乱想,会对身体好一点。”
“但我是一个靠胡思乱想吃饭的人。”我说。
“是吗,”他诧异,“陈先生,天下竟有这样的行业?你干的是哪一行?”
“我写小说为生。”
“小说,”他问:“爱情小说?”
“不,科幻侦探小说。”
医生脸上即刻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来,象是在说:难怪你浑身发痛。
他开出许多药,我付诊金离去。
服食之后,情况如旧,但也不太去注意它。
没有空,都市人亨朋冷没有空。
我如常的生活着,不得志,多牢骚,仍然有幻想,不停的作梦。
譬如说:我要求加稿费,上门去求国香。
国香愕然,“我不管稿费的事,你应同会计部去说。”
“但你是编辑。”
“是呀,我只编只辑,”她微笑,“会计部才管钱。”
“好。”
“小陈,本社去年刚自动加过稿费。”她提醒我。
“今年是今年。”
她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欲言又止,象是开不了口。
“国香,你要同我说什么?”
她想了很久,才说:“我想劝你适可而止。”
我一呆,争取酬劳有什么不可?我没听懂,直往会计部去。
会计主任永远财主模样,他把左右手两只拇指插在三件头西装背心的小口袋中,冷冷的看着我。
我说:“加稿费。”
他说:“加不加我拿不了主意。”
“你是财神爷。”
“我只管出纳,人叫我付多少我付多少。”
“那么同谁讲?”
“当然是同老板。”
“可是去年明明由你付给我。”
他不屑与我再说下去,扬一扬手。
我碰一鼻子灰,原来要同老板交涉才行。腹腔又痛起来,满头汗珠,只得匆匆离开。真窝囊。
不知谁说得对,世上任何事只得两流:一流与末流。当中的全不算数。
我听一位作家说,加稿费最容易不过,只要坚决肯定地说出要求,便可如愿以偿,否则至多罢写。
我误会了。我忘记站上秤磅,量一量自己几斤几两。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不通气,如一团蕃薯,不碰壁是不学乖的。
要在社会上有成就,必须玲珑剔透吧,象国香那样,玻璃肠肚,水晶心肝。
我惭愧得一边面孔辣辣红起来,耳朵只觉烫热,历久不散。
啊,连一个女孩子都比不上。
当天晚上,腹痛得无以复加,我一个人躺床上怪叫,求上帝早日接我回家,免得多受折磨。
任何止痛药都不生效,我落街,叫一部计程车,赶到急症室去。
因是私家医院,招呼甚佳,当值医生问许多问题,我忍痛回答他,面孔上所有可以皱的地方都皱起来,痛真是最可怕的感觉。我似一只虾米般躺在病床上呻吟。
医生同我说:“陈先生,你要住院。”
“干么?是胃溃疡?”
“不,我们要详细检查。”
“我已经详细检查过。”
医生的声音严厉起来,“陈先生,健康要紧。”
我是个文人,手停口停,荷包也要紧。
但我还是留了下来。
如果我不是如此失意,这种事就不会发生。牛年无异是我的年,有得做,没得吃,黑过墨斗。
我照了十多张爱克斯光片。
主诊医生问我:“你痛了多久?”
“几个月。”
“几个月都不看医生?”
“怎么没有,鼎鼎大名的赛扁鹊说我是神经痛。”
“你身体有事,陈先生,而且不是小事。”
我的心加速,瞪着医生,内脏翻腾起来,有说不出的难过。
“什么事?胆石?”我已作了最坏的打算。
“阁下腹腔上附着一个肿瘤,大如鸡卵。”
嗄。
我的天呀。
我瞪大眼睛,“你们这里动手术收多少费用?”
“陈先生,我们要切开来验。”
“验,验什么?”
“陈先生,你好象还不大明白,恶性肿瘤,俗称癌。”
我耳朵嗡嗡声。
什么?我?
我生什么?
不可能。癌不是随便生的,只有文艺言情小说中至美至善的男女主角才一边生癌一边谈恋爱。我这种凡夫俗子生什么?
我不相信,我同医生说:“开出来看,哪有这么多癌。”
医生啼笑皆非,“陈先生,你怎么同小孩子一样。”
他懂什么,只有做艺术的人,才知道保持童真的重要。
“陈先生,这样吧,我们替你订日子动手术。”
我整个人象是被淘空似的,脚步浮浮,人如踩在棉花堆上。
“要不要通知家人?”
“我父母已经去世。”
“女友。”
“已分手。”我补一句:“嫌我穷。”
医生摇摇头,“老板?”
“我没有老板,我做的是自由职业。”
医生忍不住冲口而出:“一无所有?”
他说得对,我的确是一无所有。
是。只有常国香,她不介意我潦倒落魄,她至少承认我是她的朋友。
我迟疑一下,拨一个电话给她。
她忙得不可交加,仍然来听:“小陈,又怎么了?”
我嗫嚅的说:“我在医院。”
“走路不当心摔交?”她笑。
“国香,医生要同我开刀,说可能是什么你知道。”
那边沉默许久。
我的声音更虚弱,“人说天妒英才,国香,我是个庸才,怎么会得那个?”
“小陈,我要上来。”
“你有空?”
“你别管我,你坐在那里别动,我带医生来。”她放下电话。
国香真是好人,永远这么重视朋友,不管那个朋友际遇如何,收入多寡,朋友是朋友。
二十五分钟后她赶到了,一只手还拖住一个英俊的年轻人。
这是谁?电影明星般面孔,体育健将般身材。
国香说:“这是东南亚著名医药研究所的王聪明医生,他会马上与此间的医生会合,研究你的情况。聪明,快去呀。”她顿一顿足。
看到她为我这么紧张,愁肠百结间也不禁透出一丝安慰。
我说:“国香,多谢你关怀。”
“你别客气好不好,告诉我,医生怎么说?”
“可能是它,可能不是它。”
“五十五十机会。”
“是的。”
“王聪明会把结论告诉你。”
我问:“王医生是你的……朋友?”酸溜溜。
“是的。幸亏今日他休假,我一个电话把他叫出来。他是个好医生,刚巧又是研究这一科的人材,一定会得鼎力相助。小陈,新的医药不住发明,你且莫担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
她的肌肤滑腻,但我到此时已无心享受。
象国香这样玲珑的人也觉词穷,无话可说。
我忽然想起很遥远的事来,包括童年的琐事,只有十二三岁,念初中时,我便举起手来对老师说:将来,我要做一个作家。因为作文时常拿甲等,我不晓得做人与做事百分之八十五是讲政治手腕。
我原本可以到美国留学,寡母愿意在我身上花这笔学费,但是我念了两年专门学院便停下来,从事写作,忽忽十年,一事无成。
母亲去世后我更加闲云野鹤,与一个摄影师走了两年,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子,可惜野心太大,仗着才华,很快成名,男女之间地位有着差距,很难相处下去,这一段感情便渐渐淡下来。
每次在杂志上看到她的作品,总默默心酸,不不,我不要沾她的光。
我也不要沾国香的光。
我当下淡然的说:“替我多谢王医生。”
国香刚欲劝我几句,王医生会同主诊医生已经过来,两个人都重申为我动手术的日子。
我把面孔转向窗外,心头一阵麻木。
怎么会是我呢?真要命。
我必须维持镇静,我不能出丑。
当下咳嗽一声,同国香说:“你这个大忙人回去吧,这期我恐怕要脱稿了。”
“你赶我走?”国香不置信。
我无奈苦笑,以前每次都是她暗示我离开她的办公室,莫阻她办公,以前总是不识好歹,苦苦歪缠。
怎么我忽然识相起来?
“这样吧,你叫人替我带书来看。我要温习卫斯理全集。”我强颜欢笑。
忽然这么懂事,使国香更为震惊。
她看看表,“我要回去开会,小陈,要不要我代你通知什么人?”
“没有人。”
“真的没有?怎么可能?”
平日她一定以为我愤世嫉俗,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并无夸张,时穷节仍见,她今日该明白了。
“真的没有。”平日又不耐烦四处请吃饭,歌功颂德,摇旗呐喊,联群结党,如今满天乌云,哪里找朋友去。
国香脸上露出恻然神情。
我立刻说:“但我有你,知己贵精不贵多,当我说我有一个朋友,我真的有一个朋友;当其他人说他们相识遍天下的时候,可能一个真朋友也没有。”
哗,说罢立刻佩服自己,怎么说出这么精警的话来,动人肺腑。
国香立刻感动的握住我的手。
“明日我再来看你。”
我替她拉开门,送她出去。
我的心境平静下来,奇怪,平日的急躁烦愁反而一扫而空。
我看着医院花园中的红花绿叶,忽然爱惜起这个世界来,也连带痛惜自己。
我贪婪的深呼吸。
呵这具可爱可憎的臭皮囊,长得这么大,跟我这些年,如今出了大毛病,倘若医不好,我就得舍弃躯壳而去,我的灵魂是否会得成功地脱离,优悠地飘入极乐世界?
我用双臂紧紧抱住头,深切地恐惧使我战栗冒汗,我怕,我怕未知,我喘气我悲哀。
我这个笨人,在健康的时候竟把时间胡乱浪费:抱怨,吃酒,斗嘴。
我甚至没有好好写东西,天天只在报上涂两个专栏,如写狂人日记,有哪个同文略为使我不满,我便把他踩到阴沟里不得超生。
我已有三年没出单行本了,把所有宝贵的时间花在自尊自大上面,日日诉说怀才不遇。
现在好了,什么都不必担心。
奇怪,我居然静坐思起己过来,怎么会?开了窍?这倒是好现象。
看护亲切的照料我。
我第一次发觉白是这么美丽的颜色,她的制服浆熨得无瑕可击,工作态度严肃得令人敬佩。社会少了白衣天使该怎么办?少了个三流,ok,四流作家,乐得耳根清静。
真觉得卑微。
肚饿了,服药,清洁身体,我都默默忍受,一句话也没有。我象是傻了一个人似的,从前听到一只不合耳的时代曲,都可以哗喇哗喇地不平则鸣。
现在有个大题目压在眼前,哪里还有空去管芝麻绿豆的小事情。
第二日,国香给我带来画册。但医生不准看。
我签字同意手术。
国香很焦急,王聪明医生很沉着。
王聪明很好,做医生做得这么久仍然维持人性,没有把一切病人当砧板上的肉,实在难得,他有一句说一句,没有职业上的浮滑。
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常国香。
我很觉安乐。
原来社会失去我,一点损失也没有,怎么我以前一直没有想到。
我同两位医生说:“手术结果如何,请尽快通知我。我并不是个勇敢的人,我怕得不得了,但我想我可以接受现实。”
医生们点头赞许。
国香将脸蛋埋在掌心中。
我轻轻拉开她的手,“化妆全糊掉了。”
她疲乏的说:“小陈,没想到你平日装疯装得那么象,真没想到原来你的真面目这么沉着勇敢。”
我?
我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国香对我一向抱啼笑皆非的态度,她怎么会称赞我。
“我错了,我不该一直把你们当活宝。”她双目润湿。
看护已替我作好准备,一针麻醉剂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我愉快、镇静地失去知觉。
恢复知觉,口渴难当,我呻吟,只觉全身细胞没有一个不痛得裂得开来。
唉,有事方知健如仙,我要说话,一个字也哼不出口,可见言情片中病人临终独白半小时是多么无稽的安排。
忽然觉得有汁滴在唇边,我如获琼浆玉液。
有人跟人说:“用力挤柠檬。”
柠檬?怎么不觉酸?
喝咖啡加四粒糖的我怎么不怕酸?
我张不开眼睛。
“小陈,小陈。”
“别叫他,让他休息。”
我昏昏沉沉的又堕入黑甜香,浑身疼痛也暂且不去理它,真折堕,平时乘长途飞机都怨得树叶落,唉,你瞧瞧今日。
真正的清醒,又活隔了多久。
可以张开眼睛,由看护扶起,喝一口水。
我四处张望。
看护笑说:“找常小姐?”
我点点头。
“来过了,有事又离开,说下午再来。”
我看向窗外,那么此刻是中午。
“常小姐对你很好。”
我挣扎一下,说:“我要见医生。”
“王医生马上来。”
她喂我吃流质的食物,我一点胃口也没有。
王聪明进来,他披着白袍,脸容肃穆。
完了,我没有希望,电影上都看过,凡是医生以这种姿态出现,病人就知道发生什么事。
我看着他英俊的面孔。
他也看着我。
半晌,他自齿缝吐出两个字:“是它。”
我连忙闭上眼睛。
他们一直说我是一个大动作戏剧化的人,遇事声震屋瓦,大叫大跳,那么到今日,这场戏已到闭幕时分,我已可以改变作风。我后悔没好好写剧本,安排合理的情节,选择合理的角色。
我睁开眼睛。“我还有多久?”
“三个月。”
真干脆。我脑中嗡的一声,如音叉震荡,然后慢慢静下来。
“要不要医治?”我问。
“要,有一分希望都要争取,我们刚得到一只新药,希望你接受治疗。”
我点点头。“一言为定。”
王聪明伸出手来,“陈先生,我很佩服你。”
我莫名其妙地与他握手,佩服我什么?三个月,九十日。太阳只为我升起九十次,有什么特别事要做,真得立刻动手。
他说:“陈先生,治疗过程,颇为痛苦。”
“我知道。”
“你不用住院,但每星期要来两次。”
“好。”
“数天后你可以回家。”
我在想另外一件事。
一直想写的长篇,真的要动笔了。光把时间用来主持讲座,担任评判,接受访问,反而没有努力的写。
我要开始构思,不管是龙是凤还是三毫子小说,总要设法先把它写出来。
国香来的时候,我同她说:“我要一大叠纸与一打笔。”
她讶异,“你要写东西?”
“是,九十天,每日写三千字,我还可以写一本书,我相信可以做得到。”
国香说:“好,我站在你这边。”
她眼睛鼻子全红了。
“看看,”我安慰她,“你只要答应我,把它在‘天地’中连载……”
“现在替我们写连载的是倪匡,你先给我三万字,我们开会决定。”
“太好了。”
国香坐在我旁边,“小陈,”她怜惜的看着我,“其实很多人都很喜欢你,只是你脾气古怪,不易接近,又大情大性,过分散漫,譬如说司徒英,他说他批评你,并不是有意的,只是祸从口出,但你始终没原谅他。”
我也曾回骂司徒“含血喷人”,早已扯平,恩恩怨怨,还提来作甚。
我微笑,“我得省下吵嘴相骂的时间来写小说。”
“好得很,”国香说:“有题材没有?”
我指指脑袋,“有一点点影子,要把这一点虚无飘渺的情节变为一篇小说,真的痛苦。”
国香给我鼓励,“又不是第一次,你也出过书。”她下意识看看壁钟。
“国香,你有事,就别眈在此地。”
“你真的不想见任何人?”
我摇摇头,“我想休息。”
我躺在沙发上构思科幻小说。
一个主妇(相信到2070年也还有主妇这个身份)。她识闯时光隧道,遇到1985年的年轻男人,他们发生感情,但她开始怀念家人,终于离开了他……
没有故事不能以三句话说完,从前我很热衷于将三句话变为十多万言的小说,但最近心野,不能好好集中构思,那三句话始终是停在半空的三句话。
我在国香送来的纸上涂写大纲,现在我非要把它写出来不可。
主妇……年二十八。年纪或许太大了。有读者问过我:“你的书,都是写给中年人看的吗?”吓得我臭。这样吧,主妇,年二十六……
“小陈
”
我抬起头来,咦,稀客,是司徒英。他怎么来了,过去两年,他一直视我为第一号对头,我吃一块薯片给他知道了,他都会在专栏内影射我骂我。
“司徒,你这个大忙人,有事找我?”
“来看你呀。”
“请坐请坐。”
“常国香叫我来的,”他爽快坦白的说:“小陈,我想同你道歉。”
“道歉什么?”
“我不住噜苏你。”
“有吗?奇哉怪哉,怎么我不知道?我眼又朦,耳又聋,看不见听不到,我只知道咱们是好兄弟,喂,我这里有个难题,女主角多少岁数至适合?”
他怔怔的看着我,我知道他心中想什么。他在想,两个成年人怎么会弄得水火不容。
我笑说:“司徒,我可不需要同情分。”
“谁同情你?我可怜我自己,以友为敌。”
“你不还没回答我,女主角多少岁为妙?”
“十九岁,惹火尤物。”
“现在不流行这一类型的女人了。”
“小陈,你简直问道于盲,我从来未曾写过小说。”
“那你应该坐下来写。”
“是的,我很惭愧,实不相瞒……”
我与司徒谈了一个下午。百分之一百开心见诚,互相诉说工作的困难。
他没有提到我健康上的问题,我也很含蓄的避而不谈。他为我的小说大纲提供很多宝贵的意见,我一一记录下来。
三小时后他离开,我再涂改一会儿,便上床休息。
出院那日,我已有丰富的素材。
来接我的并不是国香。
我坐在椅子上等她,是她叫我等她的。
身后一把熟悉的声音温柔的说:“常国香叫我来。”
我一转头,看到的是一张清丽的鹅蛋脸与一身淡黄色的衣裳,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低呼:“衣莉莎。”
这是我前任女友,摄影师衣莉莎。
国香真是伟大,她把他们全叫来了。
“好吗?”我轻轻问。
“你瘦了。”她说。
“没有的事,你们都心理作用,哪里有这么快,咦,今天没带照相机?”
“没有。”她替我挽起衣物。
我们落楼。
衣莉莎说:“国香一会儿来看你。我要先一步到府上去看看搞成怎么样。”
“没怎么样,象狗窝。”
“你这个人。”
“衣莉莎,看到你很高兴。”我是由衷的,“瞧你,多么漂亮,整个人会发光的。”
“文人多大话。”她同以往一般的娇柔。
“多久没看见你了?”
“一年多,你不肯同我做朋友,”她说:“你不睬我。”
我感喟:“倘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
她眨眨眼,“今日不谈这个。”她的手臂绕在我的手臂上,“我们回家去。”
就象从前一样,我曾经爱过这个美丽的艺术家。
我们起冲突是为着很小的事。
她爱出锋头,我不准她,每次她接受访问,我都责备她、嘲笑她、讽刺她:“咦,象卖白花油一样,附送玉照。”等等。
到后期,她很恨我。
她一口咬定我是妒忌。
我反骂她幼稚。
我忍不住说:“衣莉莎,我真是不堪,不配做你的男朋友。”
“这句话你为什么不早说?”她红了双眼。
“你原应有个比我好的男朋友。”
“是我不好,”她说:“我有责任,我令你不快。”
“各人有各人的兴趣,”我说:“我太固执,我不该干涉你。”
“小陈,以前从不见你这么开通。”
“以前我的思想没搞通,蠢如牛。”我指指脑袋。
“现在我们可以做朋友了?”
“当然,衣莉莎,当然。”
“明天我们到海滩
”
“不,衣莉莎,我要写东西。”
“啊?”
“你一定很忙,你一定有你的节目,以及工作,衣莉莎,不要怕以后见不到我而卖帐,好不好?”
衣莉莎哗一声哭出来,面孔伏在手臂上,“你几时变得这么通情达理,小陈?”
眼泪鼻涕全印在我最名贵的衬衫上面,并且要我掉进头来安慰她。
“好吧好吧,准你星期一三五来看我,为我打扫洗烫,”我笑说:“而国香则二四六来我处做饭,星期天我不见人,我要休息。”
衣莉莎本来杏眼一睁,要好好捧我一顿,随即想到小陈他只剩下九十日,算了算了,心酸地、叠声应充,“好好好。”
她告诉我,本来她要往埃及去拍一辑时装照,现在取消。
“又是为着我?”我假装生气。
“不不不,我怕得黄热病。”
“千万不要为我。”我慷慨的说。
尽管表面装得这样大方,深夜,当她们都离开我回家的时候,我还是偷偷为自己哭了一场。
国香发动全世界来陪我。没有一个晚上我是一个人度过的。
她自己每隔一天来一次,她一走便差朋友来接班。
男男女女一开口总是:“嗨,常国香叫我来。”有的我认识,有些我不认识。
上午,我写稿,下午,我去接受治疗。
王聪明任主诊。他对我极友善,真正的关心我,把很苦楚的一个过程化腐朽为神奇。
我生活变得极有规律,再也不孤苦寂寞怪癖,奇怪,我竟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本来所有的朋友都大忙人,就算不忙,也不敢乱上门去找人;谁知道对方忙不忙?肯不肯见人?
但现在不到大半个月,大家已养成“在小陈家见”的习惯,我的公寓几乎没变成沙龙,朋友川流不息,他们不给我有机会静下来,不给我胡思乱想。
国香嫌电话不够,索性装多两具,白酒红酒一箱一箱抬回来,衣莉莎与国香合作,雇了专门打扫的佣人来收拾地方,一下子我的生活丰富起来,在我这里没有猜忌,没有斗争,气氛上佳,任何人的不如意,同我比起来,都微不足道,因为往下数,我只余七十个日子。
每天我写三千字目标订下之后,又发觉不够,于是赶五千字。
照说五千字是颇大的负荷,但下了决心不拖不磨,现在只需两个多小时便赶出来,据国香说:还是不错的五千字。
她把原稿拿去天地杂志社开会,把我头一万字影印数份,交与有关人士阅读。
国香说:看一万字便可以知道全篇小说是好是坏。
据她说:会议通过,意见一致,这篇小说是好小说,天地决定起用,并且在日后出单行本子,插图方面,由衣莉莎的摄影代替,别出心裁。
我很感动。
也许国香存心帮我一个忙,反正只有一次,出多点力也不妨,而她的同事,看到特殊的情况,也故意通融。
谁说人情薄如纸?
我感喟,他们对我多么热情。
但国香否认其中有感情因素。
她蹲在我面前剥橘子吃,“写得好就是好,你也知道我们办事十分严谨,会议室中有许多人根本不认识你,你不用多心。”
我接过她递过来的橘子吃。
“好酸。”我非常放肆。
“我这里还有。”是她宠坏我。
“那我放心了。”我伸个懒腰,“现在有足够的鼓励,我一定可以把小说写完。”
国香恻然,我假装看不见。
“王医生那里的诊金
”
“你别管。”
“会不会是天文数字?”
“叫你别管。”
“国香,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们是朋友。”
“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因素?”
“实在是因为最后同你比较接近,继而发觉你有许多好处。”
我对着镜子看,“王医生说,在治疗期间,掉头发是无可避免的事,还有,皮肤会转为黝黑……”
国香问:“小说几时完成?”她故意转变话题。
“两个月。”
“这段日子你要不要出外走走?衣莉莎可以陪你。”她说:“譬如地中海,王聪明说你可以旅行,但十天之内要回来。”
呵,都替我打听好了。
我低头想一会儿,“太不公平,叫衣莉莎带着病人到处跑。”
“是不是费用问题?”
“非也非也,很多人以为我就差没欠债,其实我还有点积蓄,我母亲剩下的一笔款子,始终没有动用,不相信你看。”
我打开抽屉取出存折单递给她。
国香看到数目字,非常讶异。“真没想到,平日你好衣服也不穿,原来是真人不露相,小陈,我越来越佩服你。”
“何必充阔。”
“小陈,一直不知道你有这么多美德。”
我飘飘然,随即黯然,“国香,我不想叫依莉莎难做,况且我同她已经完了。”
“仍是朋友?”
“是,她原谅了我。”
国香问:“开头是怎么闹翻的?”
“两个人都幼稚。”
国香噗哧一声笑出来,“难为你肯承认。”
“现在还怕什么?”我摊摊手,“我还有什么损失?不如大鸣大放,把心事倾诉。”
“衣莉莎长得漂亮,”她说:“很多人追求。”
我点点头。
国香有王聪明,衣莉莎自然也该有个出色的男伴。
反正谁都比我好。
不过我也不必气馁,我只有一个目标,写好我的书。
我问国香:“隔天来一次,你哪里抽得出这么多时间?”
“本来也以为没时间,变成习惯之后,却不觉困难,有什么要事,他们会得打这里的电话。”
我点点头。
“小陈,你有什么想吃的,速速告诉我。”
我不能对她说,我食不下咽。
开头几个礼拜我瘦了,后来用药,变得黄胖,精神渐差。
我对王聪明说:“做医生真不容易,有哪个病人不是唉声叹气。”
“你。”
我说:“连我自己都觉意外,也许平日遇一点点小事便炸,火药早已用罄,遇到大事,应付奇佳。”
王聪明笑,“你很开朗。”
“嗳,比没有得病时进步得多。我还怨什么?你看朋友对我多好,如果他们一直如此善待我,我还会生病?”
“看见这只药没有?最新的,在美国有完全治愈的成绩。”
“治愈的是什么,白老鼠还是人?”
“人。”
我说:“我在写一篇小说,在未来世界中,人类致力研究脱离躯壳,因为一切病痛随着躯体而来,所有,也随着而生。”
“很玄。”
“是,这一段很难写。”我承认。
“高度集中精神有无困难?”
“执笔时很累,往往不想写第一个字,需要同自己说:你一定要写。开始之后,却又相当顺利。”
“一般人每星期一早上回到办公室也同你一样,不是新闻。”
“医生,你认为我该怎么样?”
“现在很好呀,不要勉强,不要悲伤,要常常怀有希望,如平时一般的生活下去。”
“但是我没有明天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我们也没有明天,谁知道下午会得发生什么事:有一个学弟,午餐后驾车回诊所,与一货车相撞,油箱爆炸,什么也没剩下。”
“真可惜。”
“所以要振作,一定要奋斗,意志力可以战胜。”
他真是个好医生。
最难得是长得那么漂亮。
回到家中,有一位编辑在等我,衣莉莎已在招待他。
他伸出手来与我握,自我介绍:“老赵,新一代杂志。”
我受宠若惊,顶顶大名的新一代周刊找我,干什么?
老赵咳嗽一声,“我们看到阁下在‘天地’的那篇大作,非常羡慕,希望阁下赐稿。”
我高兴得昏头,“你的文言文转为白话,是否是请我写稿的意思?”
“是。”
我跳起来,“好好好。”
衣莉莎却过来代我发言,“他的身体不大好,我们不想他写得太多。”
老赵说:“我们听说了,所以想同陈先生做一个访问。”
我一向不喜访问,访什么问什么,于是淡淡的说:“写东西我可以胜任,到于访问……我想你们感兴趣的不外是我的病况,那还不如去问我的医生。”
老赵并不生气,“那么光惠稿也是一样的。”
衣莉莎又说:“预支半年稿费,数目我已经说过。”
“没问题,明日我派人送本票上来。”
老赵告辞,我送他出去。
关上门,我还来不及向衣莉莎发问,她已经叫起来,“拒绝访问!你真做得到。”
“当然,你以为我妒忌你,才不赞成你出去亮相?”
“我小觑了你,小陈。”
我叹口气,“言重了,爱不爱说话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并无高下之分,以前我错,不该干涉你的自由。”
衣莉莎感动的说:“现在每个人都会爱上你。”
我微笑,“因为只有我肯认错?对了,你问人家拿六个月的稿酬,我无福消受。”
“谁说的?医生不是叫你怀着新希望吗?”
“希望也得踏实一点。还有,你问人家拿什么价钱?”
“千元一千字,每期登四千字。”
天方夜谭,“他们答应了?”
“自然,不是说明天送票子上来?”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终于得到我响往的一切,但是,我的日子无多了。
想到这里,不禁英雄气短。
衣莉莎说:“小陈,不是我逃避现实,我觉得你气色只有比从前好……”
从前睡到日上三竿,白天爬不起来,晚上到处找节目,生活,自命懂得享受,我都不想提,大把空档,却动辄脱稿,这样糟蹋时间,现在知道错了。
“……做事也比从前有条理,都说你转性。”衣莉莎说下去。
我无奈的笑。
“啊,还有,国香说:天地也付你千元千字。”
我啼笑皆非,那时求他们加百分之十稿费,从校对求到老板,推三推四,现在我都没开口,国香已帮我做到,傻瓜也知道,这并非因为小陈的小说突飞猛进,这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会小陈一块钱打一个交叉,也不用付很久。
我黯然。
我握紧拳头,如果我还有时间,我一定要努力,非得叫他们心甘情愿付足我稿费。很多人都说我有天赋,可以好好的写,过往我实在太吊儿郎当了。
我把写好的原稿交给衣莉看。
她边看边问以后的情节:“好紧张,后来怎么样?她没有回家?”
“有。”我说:“她并没有跟过去世界的青年双宿双栖。”
“为什么?她不是响往那个时代的生活吗?女人不必做事,可以留在家中带小宝宝及织毛衣。”
“但她已经习惯超时代生活,无法回头。”
“这篇小说,是否讽刺我们事业女性的矛盾?”
“随便你怎么想,写得好不好?”
“有点意思。读者现在喜欢长篇。”
“难度高嘛,咱们看马戏,也爱看美女三上吊,狮子跳火圈,人之常情。”
“你也是江湖卖艺人?”
“怎么不是?每个人都是,挟着一门技艺在社会讨口饭吃,有得混还真靠本事。”
“小陈,”衣莉莎说:“现在跟你说话,越来越有意思。”
我抿一抿嘴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胡说,”衣莉莎蹬足,“胡说。”她象是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么时髦的少女都这么忌讳,洋人比我们好得多。
前些日子我在杂志上读到一篇有关太子妃戴安娜的文章,写她将来可能搬到克拉伦宫去住,作者形容:这本来是皇太后的住所,不过她已经八十四岁,逝世后将地方让给戴妃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洋人不甚怕,或许也怕,不过嘴里倒是老提着。
“衣莉莎,嘘嘘,过来,我们继续讨论这篇小说。”
“我喜欢它,它很有趣,惹笑。”
我很安慰。
我最大的希望,是令读者在阅读我的作品的一刹那,获得一点儿乐趣,浑忘生活之不快。
“你这样写下去,肯定不会得文学奖呢。”衣莉莎都知道。
“谁关心?我要的是读者,不是奖座,一个读者抵得上十个象牙塔奖。”
“你终于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了。”衣莉莎扬起一条眉。
是。我有点惭愧,到今日才知道。以往在交叉路上迟疑:该不该结交学者,叫他们提名参加竞选?要不要告诉众人,最大的愿望是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因为眼太高手太低,什么都写不出来,年年磨拳擦掌,摆出“嘿我要就不写,一写就石破天惊”的大姿态,其累无比……
人家的书一本一本的出来,虽不是红楼梦后四十回,也是心血结晶。
我说:“我发觉写作的要旨是坐下来写。”
“别累坏了才好。”
“不会,我不会。”
王聪明给我安排食谱,一顿顿的营养餐非常配合我的胃口,把我喂得胖胖的,以前有时一连十日吃鱼翅,又可一连十日吃黑面包。我的生活形式起了很大的变化,规律是我的新发现,没想到会适应得那么好。
王聪明介绍我认识另一位病人,他淋巴腺长坏细胞。这位勇敢的先生仍在办公,在新药治疗下,一拖三四年。
他与我闲聊:“这世界没有悲剧,我照样上班,同事们若无其事地与我玩政治,把过失往我身上推,叫我背黑锅,他们把我当没事人,我也把自己当没事人。”
我忍不住笑出来。
他很遗憾,“生绝症在今日一点也不浪漫,人们司空见惯。”
我点点头。
他问我:“你呢?”
“我比较幸运,我的朋友全是艺术家,生性比较热情。”
“幸运的人。”
过了一星期,王聪明告诉我,该位先生去世了,留下一个七岁大的男孩子。
我黯然。
王聪明也郁郁不欢。
不是我说,王聪明这种暖性的人,不适宜研究这一科。
国香捧来大堆的读者信。
我说这是她雇人连夜赶做的,好叫我欢喜。
她说我无稽,“只要你肯写,就有读者信。”
我把信拨在一旁,“国香国香,有要紧的话同你说。”
“加稿费?答案是不。”
“有关你的终身大事。”
她有点紧张。
“你放心,不是向你求婚。”我脑子还很清醒。
她很尴尬,“那你又打算胡说什么?”
“关心你的终身大事,王聪明是个人才,不要错过。”
她一怔,没想到我会这么大公无私,感动到五脏六腑里去。
她叹口气,“小陈,如今我才算真的认识你,你一惯装疯,我以为你总想在我身上捞些什么便宜,如今才知道好朋友是怎么一回事。”
我傻笑。
“现在象你这样的老好人真不多了。小时候长辈问我想嫁个什么样的人,我咬定要样子好学问好,老大才知道一切不重要,只要是个好人,厮守一辈子,于愿已足。”
竟触到她的心事,真想不到。
“昨夜看到电视上演辣手神探,小陈,你有没有发觉?现在连银幕上都不再有硬汉了,锄强扶弱,拔刀相助简直是上辈子的事,现在男明星那些鬼样,什么活地亚伦、德斯汀荷夫曼,猥琐得同身边那些踩女同事的男人有什么两样?”
国香居然怨气冲天,出乎我意料。
听完她的新议论,我禁不住笑出来。
我说:“我亦不是辣手神探,我也没有四点四口径的强力手枪。”
国香深深叹口气。“王聪明这个人,他对婚姻生活没兴趣,他所关注的,只是细菌学,对牢电子显微镜比什么都高兴。”
我表示婉惜。
“国香,你知道我喜欢你,可惜我是个打坏书生,现在更加有心无力,我知道你的求偶标准设得十分高,你说得对……让我们做朋友最好。”
国香抬起头来,黯然,“小陈,我也不想瞒你,王聪明他是有妇之夫。”
糟糕,这么复杂,不比生绝症好多少。
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开口安慰她。
“她不肯离婚,他只有致力工作,既然要等五年,我也只得不去想他。明白吗?”
我点点头。
“这等死结,我们不要去说它,多说无益。对了,衣莉莎愿意同你去巴比多斯,她说你三年前提过这件事。”
三年前。
三年前怎么同。
三年前我同她说:衣莉莎,让我们一齐到世外桃源去渡假,不是一星期,不是一个月,而是无穷无尽的放假,直至厌倦为止。
她不肯,她找许多藉口来推辞我。
现在基于人道主义,她旧事重提。
“衣莉莎很闷,”国香说:“到处找人陪她旅行,谁都不肯放弃拚劲。现在不是她陪你,实实在在是你陪她,因为只有你有时间。”
只有我有时间?我没有听过比这更滑稽的笑话,我有时间,哈哈哈哈哈哈。
国香无奈,“你考虑一下。”
“医生说我不能走远。”
国香,微笑。
我自嘲,“现在轮到我找籍口。我觉得单独与衣莉莎相处显得尴尬。”
“你们曾经是恋人。”
“就是这样才难为情。”
“那么好,我同她说去。”
我有点自傲,她终于发觉我的好处,她终于回头,她终于产生悔意,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使我自信恢复。
我把这些感情的转折全部移进小说里,读者会不会感动已经不重要,我自身先感动了。
(2)
我开始掉头发,头顶心先显示疏落,我很难过,心痛,爱莫能助,恐怕不久便会出现地中海。
我的头发出名茂密,可以剪陆军装,衣莉莎以往老说刚刚剃完头的我象小绒球。
王聪明仍然给我信心。
他说:“给你注射的药叫emx12。”
“你肯定这不是一种新的花式脚踏车?”
他笑,摇头。
针药昂贵无匹,若果没有医疗津贴,私人负担,会得破产,我感激王聪明替我安排一切。
日子越数越少,我如每个人一般,越来越眷恋红尘。
尤其是最近这个月,生活这么惬意,前所未有。
我不愿意这么匆匆离去。我还年轻,我才三十岁,我还可以写三十年小说,我才刚刚捉摸到写作的技巧,啊一朵早谢的水仙花,但人家济慈,已经成名,我还没有。
有时悲哀得怪叫起来,有进任性地抓住朋友不放,有时关起自己不肯见人。
今日我一个电话拨到国香的办公室。
她在开会,许多重要的头目都与她在一起。但我似撞邪,硬要她出来陪我。
“不行,我要现在。”
“小陈,我在开大会。”
“我不管,我来日无多,我有资格要求你立刻出来。”
“小陈,你叫我为难。”
“我不否认,国香,你在以后的日子起码尚可同他们开七万次会,但我,你不是可常常见到我。”
国香咬牙切齿,“小陈,你最好能够保证王聪明不会把你救活,否则我亲手打你毒针。”
“来不来?”
她投降,“来。”
“马上。”
“我也得出门叫车子呀。”她摔下电话。
我阴毒地笑,当然要开他们玩笑,偶一为之,无伤大雅。还能开多少次呢,我躺在沙发上等国香。
比她先到的是王聪明。
他并没有责备我,我一看到他便知道这是国香的缓兵之计。
我板着面孔:“她人呢?”
“开地,走不开。”
我很讽刺的说:“立即看出什么更重要。”
“当然是她的生计最重要,你又不打算养活她一辈子。”
我立时三刻收蓬,低声说:“是,你说得对。”
王聪明拍拍我肩膀,“活着的人总要设法活得更好,一直活下去,你一定赞同,是不是?”
“我也只不过是胡闹一下。”
“是,国香知道,我也知道。”他坐下来,“给我一杯啤酒。”
我把烟酒递给他,他有他的烦恼,我看得出来。
我说:“活着的人至要紧追求幸福。”
他苦笑,“你说得太文艺腔,用白话好不好?”
我解释,“要什么得伸手去争取。”
“这话里有骨头。”
“国香在等你。”
他愕然,“你怎么知道。
“这一段日子里,她什么都同我说清楚,因为我不会泄漏秘密,这好像是古龙武侠小说中的对白:死人不会说话。嘿嘿嘿。”
王聪明看着我半晌,“有件事我最佩服你,你始终维持幽默感。”
“我深夜痛哭你没看见。”
“也已经很难得了。”
我把红楼梦递过去,“看。”
页数翻到好了歌:世人只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我说:“唯一放得下的就是我孤身寡人,无牵无挂。”
王聪明忽然之间无法控制,握紧我的手。
“你是医生,别感情用事,国香都比你理智。”国香已经没把我当病人,国香方才刚说过,她要落我毒。
一刹那的波动停下来,王聪明又恢复镇静。
我自己的情绪也一样,不能往深处想,一想就万念俱灰,怕到心底里去。
我知道有许多病人会得拉住医生的袍角叫“医生救我医生救我。”
我们都是人,我没有这种幻想,我不认为王聪明有超人能耐。
我说:“医生,国香在等你。”
他沉默,拼命吸烟,把整个人埋在云雾里。
门铃又响,这次是国香,她赶得气喘喘,外套与公事包都抓在手中,丝袜钩了线,化妆褪了一半。一只手靠在门框上,眼睛斜看着我:有点惟悴,有点风情,煞是动人。
我打趣她,“哗,似流莺。”
她光火了。
终于光火了。
她一只手指到我鼻子上来:“小陈,我要去问清楚王聪明,你完全不似病入膏盲的样子,你根本存心开玩笑,你捉弄我们,消遣我们。”
我笑,“王聪明在这里,你有什么话,同他三口六面的说清楚最好。”
国香才想起她遣的兵、调的将还坐在这里没动。
她有点不好意思。
“进来吧。”我说。
她看见王聪明有点怪怪的,可见心里有事。
我说:“怎么,有口难言?”
国香白我一眼,脱掉高跟鞋,一下一下的搓着脚背,不说话,白我一眼。
那种风情,使我醉倒在一边。
王聪阻根本不敢正视她。
我真不明白他怎么会有这种烦恼,对我来说,事情再简单不过,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不过我的身份不一样,我已没有顾忌,爱说什就说什么,爱写什么就写什么。
难怪编辑们都说这两个月来我的故事写得坦率、热情、大胆、简单,有什么办法不是?现在不说还等几时才说。
想起两个月前,我对常国香,还不是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喉咙不知有什么哽着似的。
现在王聪明也一样。
我摇摇头,人真是奇怪的动物:那么短暂的生命,却还有那么多的烦恼、顾忌、。
看着这对摩登男女上演楼会会,我打心底笑出来。
过很久很久,国香扯过她的公事包,从里面掏出一张硬纸板给我看。
我信手接过,看到自己的彩色速写像在上面。
“这是什么?”
“宣传招贴。”
“干么,随街展示我的尊客?”奇哉怪也。
“是,打算捧你做大明星。”
“大明星,我?别浪费弹药。”
“真的,我们要替你出书,多卖一本是一本,大家赚钱,所以要做一连串的宣传。”
“我不干。”
“小陈,不用你出面,别傻,你以为今日还兴作江湖卖假药?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是宣传你的作品,不是你的人。”
“交给我办,好不好?”她说:“放心。”
这么能干的女子,碰到感情上之死结,也还是一筹莫展,苦恼苦恼。
我说:“这里没你俩的事了,一起走吧。”
王聪明站起来,“明天记得来注射。”
“得了。”
国香把头伏在手臂上,“我在这里再耽一会。”
我说:“这里不是避难所。”
国香冷笑,“你听听谁的嘴巴硬,以前这话是我说给他听的。”
我哄地,“去,同王医生去吃饭。”
她一手甩开我的手,恼怒的说:“他一日不办妥离婚,我一日不同他走。”
王聪明在一边说:“这是何苦呢。”
“不知多少男人一边同女朋友说办离婚,又一边同老婆生孩子,我这么做是救自己。”她炸起来。
我看着不对劲了,连忙开大门,把王聪明塞出去,他还想分辩,我瞪着眼睛暗示他“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才走了。
我回头问国香:“这是何苦见?”
她不出声。
“真是难念的经,喂,凡事退一步想,倘若王聪明同我一样,只余数十天时光,恐怕你就不同他斗了吧。”
“那怎么同。”
“有什么不同,即使活到一百岁,时间还是值得珍惜,你们俩简直浪费时间。”
“有什么办法,有人就是下不了决心。”
“是王太太不肯离婚?”
“我又不打算嫁王太太,只要他肯出来,名份并不重要。”
我嘀咕,“他还同老婆住?”
国香不肯作答。
我抬头,你看,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好事多磨,乐极生悲,美中不足。
“来,国香,来,别难过。”
她伏在那里很久,象只小动物。
我抚摸她的秀发,她哭了,泪流满面。
我轻问;“是为谁?”
她扑向我的怀中,呜咽说:“为你,小陈。为我。为所有的人。”
“你们怎么同我比。你们还可以享受感情不如意的痛苦,我什么都没有。”
国香说:“你不会有事,这些医生如果不医好你,我不会放过他们。”
“莫哭莫哭。”
她过一会儿才收拾情绪,离开我家。
我也并没有静下来的时光,国香前脚离开,后脚电话就响,我以为是王聪明。
却是香江电台,要我上去做节目。
我婉拒,那位小姐游说我。
她说:“某甲上来同我们谈命理,阿乙来说本市前途问题,丙君则来谈紫微斗数。”
我讶异得不得了,“他们都是写作人?”
“是。”
“那么,他们哪里还有时间写作?”
那小姐一呆,答不上来。
“不不不,我不接受访问。”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喜欢。”我坦率到极点,“人各有志。”
“太可惜了,读者都想听你的声音,陈先生,你现在好红。”
红?我?我黑过墨斗。她弄错了。
“小姐,我不接受访问。”
“任何访问都不?”
“你说得对。”
她悻悻然,“是你自己说的,你要作数,别家也不准。”
“你放心,我说过的话还算数。”
谁知没挂下电话多久,翡翠电视台来找我
“活力节奏是我们的新节目,陈先生,能否做我们的贵宾?”
活力节奏还能同我有关系?这班人一窝蜂乱拉夫,根本没有做筹备工作,对邀请的客人一无所知,我真的拜服。
又一轮“不”把他们打发掉。
写了那么久的稿,忽然有了红的假象。
而红的真象是拥有读者。
读者是一群很率真的人,因他们付钱买书的缘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非看得一清二楚不可,反而是一些书评人,戴着七彩的眼镜,时常把事实扭曲,如对牢哈哈镜,也不知是什么理由。
倪匡说过:“真奇怪,写那么多书,哪几本好看,读者全知道。”
我也即将有书面世,好不兴奋。
对牢自己的书,我可以笑眯眯的看上半天,同时很怜惜的想:都是我写的呢,每个字每个标点。那么厚厚的数十万言,怎么写出来的!不是不飘飘然的。
这并不是幼稚,如果没有这一份热衷,谁高兴逐个格子写,写成一本书。
刚把纸笔摊开,写不到一千字,衣莉莎来了。
气呼呼的,面孔涨得通红,抓着一本杂志。
“怎么回事,嗄,怎么回事?”
“气!”
“为什么气?”
她把杂志翻到某一页,“你看。”
我一眼看到自己的照片,然后大字标题,侮辱性地说:宣布陈某完蛋!
我一点也不生气,接过来,津津有味把全文读完。
衣莉莎说:“我已经找好律师,告他,告到他关门。”
我按下书本,还来不及提堂我就寿终正寝了,告什么,行家多喜玩笑,找个题目寻寻开心,有什么好认真的,这点幽默感都没有,还行走江湖呢。
衣莉莎表示诧异,“你没看仔细吧,这简直是诽谤。”
“说我不会穿衣服,我是不会穿,我又不是时装设计师。”
“说你写得坏。”
“见仁见智,什么叫好,什么叫坏,公道自在人心,这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但每个人终究得对他的活负责,并且付出昂贵的代价。不必去理他人说什么。”
“怎么可以,这个作者根本不认识你!”
“当然不认识,”我不在乎,“知我者怎么会这样写。”
“他炉忌你。”
“我有什么好妒忌的?也许是,”我笑,“我有红颜如已,为我的事生气。”
农莉莎嚷,“我不相信眦睚必报的小陈竟会游戏人间起来!”
“写作认真便可。”
“我不相信。”她用手覆额。
我说:“人是会变的,不过一转性就大告不妙了。”
衣莉莎问:“随他去?”
“自然,”我耸耸肩,“多谢捧场。”
“对你有坏影响。”衣莉莎并不想放过那本杂志。
“什么影响?”我莫名其妙,“我完全看不出来。”
“影响你的形象。”
“我并不是雪白的兔宝宝.”我哈哈大笑,“衣莉莎,别过虑。”
她丢开那本书,“唏,我真不明白。”她看我一眼,“你不是心灰意冷吧。”
“不不不,绝不。我只是不想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
“我去替你办。”
“犯不着。”我说:“衣莉莎,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花太多的时间在它上头,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有四千字要写,你找些事做。”
“好,我在这里拍几张静物照。”
拍完照片,她坐在一旁,开着唱机,喝白酒,听音乐,我每写完一张纸,她便接过去看。
她被我的故事感动,眼睛通红。
我笑说:“看看,这不过是科幻故事。”
“故事科幻,感情属实。”她说。
“谢谢你。”
“从前你写的故事,象一块蜡。”
“胡说,从前你从不看我的东西。”
他们对我发生了新的兴趣。
其实“之前”与“之后”完全一样,观者戴上蓝色镜片,看出去自然一片蓝色,戴红色,便一片红色。现在他们怎么看我都觉舒服,因为我已没有威逼力。
话虽如此,也还是有人要宣布我完蛋。
写毕五千字我觉得疲倦得说不出话来。
我说:“给我一杯酒。”
“你怎么了?”衣莉莎警惕的问。
我疲乏靠椅子上,“没什么。”
“写得太多了,国香叫你一天不要超过三千字。”
我接过酒杯,但已力不从心,眼前一黑,倾翻杯子,倒在地上。
我的心很清楚。
只是感觉失灵,恍惚看到衣莉莎叫着去求助,我则平静而愉快地躺在地上,心如明镜台。
这就是结局?我问自己。
比想象中舒服。
不过渐渐更加疲倦,我闭上眼睛,自脚趾开始有一阵阵麻痹,直上心头,达到头部的时候,我失去知觉。
我没想到还会醒来。
真的没想过。
国香来医院看我,面孔焦虑得都皱起来,象是老了很多。我心痛,都是我不好,缠住她,害得她这样。
她握着我的手,殷切的问:“如何?”
我努力笑,“我只挂住那个长篇的后四十回。”
她把面孔埋进我的手中,“我觉得太没有意思了,小陈,生命太不公平。”
其实不然,生命其实再公平没有,我记得旺角区有个烂脚叫化子,风雨不改坐在地铁站左邻乞讨,一坐好几年,他的生命,同我的生命,以及爱因斯坦的生命一样,每个人都只能活一次。
只不过我们这些人平时优越得成为习惯,什么都要享受特权,上主没判我们长命百岁,青春常驻,我们已经受不了刺激,大呼不公平。
我叹息。
其实生命是一样的,有才华的人早已得到报酬,生命是公平的。
“我还能出院吗。”
国香点点头。
“王聪明呢,我想同他说几句。”
“他马上来。”
“衣莉莎呢?”
“她刚回家,在你床边守了一日一夜,我们轮更。”
我十分歉意及不安,在床上蠕动数下。
“小陈。”国香仍然呜咽。
“国香,别令他难做。”王聪明来了。
我挣扎了一下:“我有什么难做?”
王聪明的样子也很倦,他坐在我床边,对我说:“小陈,我已尽了力。”
我点点头。
“我要用最后一种药,你得有心理准备。”
我又点点头。
“过程很痛苦,药会影响你身体功能。”
“不要紧,”我虚弱的说:“我可以喝至宝三鞭酒。”
“去你的,小陈,”医生震怒,“你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这一组治疗如不合理想,就没何办法了。”
我心中一片空白,闭上双眼。
过半晌我问:“我还能写作吗?”
“我要你停止工作。”
“不行。”
“你体力不够。”
“谁说的?”
“我说的。”
国香说:“你们俩别斗嘴好不好,大荒谬了。”
“我一定要把故事写完。”
王聪明象鹰似看着我,我力气不够,目光涣散,不能与他斗,只得侧过头。
“你要住在医院里。”
“我才不听你,我明日就出院。”
“你——”
“你要说,你是为我好,是不是?但请想想,我还有什么损失,嗯,我何必要再听你的话?”
王聪明当然是个聪明人,有名字你叫,他不出声,但看得出他极端不开心。
“你已尽了力,算了。”我倒转头来安慰他。
“小陈,我佩服你。”他说。
国香的面颊在颤抖,眼泪似水花一般溅开来。
我说:“国香,给我看笑脸。”
“太残酷了。”她说。
没有病的人全体老了十年。
回家后我继续写作,不管三七二十一。
我那“痛”的阶段还没有开始,深以为奇,因为时限已届。
我很容易倦,喜欢躺着说话。
朋友们越来越多,我的寓所还是很热闹,不过我没有敷衍他们,由得他们开会听音乐玩游戏,我的情绪还过得去。
我跟在莉莎说:“你好在没有嫁我。”
衣莉莎很温柔,“你肯娶我吗?”
“我怎么娶你,公鸡拜堂?”
“小陈,你真是说得出就说。”她掩住我嘴。
我说:“百无禁忌。”
“我们是热恋过的。”
“是的,”我说:“火辣辣,总算经历过,终身无悔。”
衣莉莎亦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那种精力,三日三夜不眠不休,从一间咖啡屋走到另一间咖啡屋,总是不肯回家,仿佛一分钟不见面就会死似的,那时你比氧气水份都还重要,不要说是家中有人反对,嘿,玉皇大帝也阻挡不了,真奇怪,完全是中蛊似的。”
我愉快的微笑。
“这是爱情?”
“我想是。”
“那么后来呢,后来怎么一切都变了。”
“新鲜奶油搁久也会变。永恒的东西不过是一座
山一个海,我们还能做朋友已经很好。”
农莉莎说:“也差一点变为仇入。”
我亲吻她的手。
那时与她约会,老比预定时间早一大截到目的地,守在那里,巴不得早一分钟见到她,心神可以定下来。
我仍然爱她,但质素已完全不同。
少年人热情如火,即使她叫我跳楼,当年我也会毫不犹疑的跳下去,浑身燃烧,在所不计。
现在不同了,我感喟,年岁渐长,价值观念大变,已不复当年之勇。
我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生人虽然碰见过机会,可惜不但没有抓住机会,根本没把他认出来,蹉跎许久,直到顿悟,要努力已经来不及。
王聪明在治疗我的时候,总与我商议私事。
对他来说,我是透明人,没有将来,没有,没有是非,什么都可以对我说。
他说:“我终于在律师处办妥离婚手续。”
咦,大跃进。
他说下去,“生命太短,我弄明白了,不能拖下去。”
“你也不象是拖的人。”
“我很懦弱因循,看不出来吧。”王聪明苦笑。
“我没有骨气,明知这是一段无可救药的婚姻,仍然没有勇气结束它,每日照老例回那个窝,同一个不再有感情的人睡同一张床,背对背,拉同一张被子盖,久而久之,只觉自尊荡然无存,但国香越是硬,我越是怕,在取舍之间矛盾地踯躅达两年。”
我默默地做一个好听众。
“昨天办妥手续,今日才松一口气。”王聪明说:“跟着而来的问题,足以令人烦得肠穿肚烂,我得出去谈判,同一个曾经深爱过的女入,讨论分配财产的琐事,她不会令我好过,相信我。”
“国香知道消息没有?”
“没有,我这样做,不是为她,而是为我自己。”
我喝声采,这才是应有的态度,男女之间,最忌是“我为你如何如何”,推卸责任,造成对方心理负担。
“痛不痛?”
我苦笑,不回答。
“看样子有进步,小陈,勿气馁。”
“什么叫进步?”
“细胞溃烂已受到控制。”
“我不要知道详情,大肉酸,恕我逃避现实。”
王聪明了解地点头。
我岔开问题:“国香会嫁你吗?”
“我不知道,我们恐怕需要一段冷静期。”
我明白,结束一段感情之后也得收拾残局,这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跟大战后的惨情不相上下,要隔一段日子才能恢复正常。
这一段清醒期非常重要。
王聪明又回到我身上来,“小陈,你的情况真的有进步。”他颇为兴奋。
“你肯定不是遇光返照?”
“小陈,我真受不了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他忍不住打趣我:“我肯定你面色发青。”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王聪明说得对,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我感觉到新的生机,我的头发皮肤又开始生长,并且过了他所说的限期,我看着新书出版。
国香拍着我肩膀,“再努力下一本。”
朋友们讶异地看着我,眼睛仿佛在说:你怎么还没有去?我们为陪你都快要累死了。
我觉得再有趣没有,这真是天下最大的恶作剧。
我会伸个懒腰,舒泰的说:“朋友对我这么好,经济情形又比从前宽裕几倍,唉,真舍不得。”
他们渐渐思疑,忘记我是一个病人。
我偷偷听见他们同其他的朋友通电话:“我在小陈这里……是的,是那个小陈……什么?当然,当然他还活着,不,我也不明白他怎么还可以拖这么久。”
超过期限已经一个月。
王聪明说得对,新药确实对我有效。
在治疗期间,我身体所起的变化,以及需要带备的配件之多,都不必细述。但只要把病况控制住,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
我是这样恋栈。
针不刺肉不觉得痛,很多人都会说:“嗳哟,这种事若发生在我身上,何必还开刀打针,干脆潇洒的接受现实算了,可是真的发生在他身上,他会同我一学样,想尽办法来生活在可爱的阳光下面。
与我情况同时转好的,有一个人,她是国香。
当然,事情已有初步的解决,所以她的面色开始红润,步伐开始轻快。
问她,她还不承认。
“哪里,小陈,看着你精神日佳,影响到我才真。”
奇怪,女人真是奇怪,忽然之间改口,怎么都不肯承认,我真不明白。
并且对我的距离也比较远,好家伙,这样抽板,不理我了。
她诉苦,“小陈,大家都忙得透不过气来,现在你的情况稳定下来,饶了我们好不好。一星期三次实在吃不消,又不再是十八二十二,长期缺乏睡眠简直是虐待,减为两次,或者一次还差不多,况且你又不那么寂寞,我来了你还不是赶稿,你只不过要我在一旁斟茶倒水。”
这么多话。
我张大嘴一会儿,忍不住为向已申辩,“谁说我稳定下来?生这种病很难愈,随时会得恶化,不信你问王聪明。”
国香啼笑皆非,“你威胁我?你竟敢拿自己的性命来威胁我,上天!”
我咧大嘴笑,象嘉菲猫。
“如果我忽然去了,你就会后悔。”我说。
气得常国香。
我渐渐明白,他们接近我,对我好,不是为了我,乃是为着我的病。
糟糕,假如编辑们也这么想,万一我这个症被王聪明治好,稿费会不会落下来?
落下来!
太可怕了。
人怎么往回走?拿惯一千几,谁付我八百都是一种侮辱,坐惯平治,怎能换本田?哎哟哟,我忧心忡忡,心中有负担,肩上有压力。
人就这样,要不一了百了,什么也管不着,香烟吸到一半,书写到一半,说去也就得去,否则的话,总得为将来打算,打基础,唉,我发觉世俗的烦恼渐渐又回到我身上来。
果然不出所料,老总开始对我的作品有意见:“新的一篇是侦探小说?别开玩笑好不好,太神化了,读者吃不消。小陈,不要中途拐弯,还是做你的老本行。”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转变风格,突破自己,谈何容易,读者一直抱怨没有新鲜的东西看,但是老兄呀,作者也要吃饭,老板或编辑一皱眉头,咱们就心惊胆战,回到方块一号去,谈情的只好一辈子谈情,科幻也只好一辈子科幻。
我同王聪明诉苦。
他说:“你该在垂危的时候乘机转调调,那时候他们怕你,不敢反对。”
我不服,“垂危时哪有精力做这等吃力的事,别开玩笑。”
“这倒是,”他点点头,“况且又只有那么三个月。”连王聪明都不再避忌,由此可知我的病是无碍了。
“我没事了?”我问。
“不是没事,而是受到控制,你还是得上来接受治疗。”
“怎么会,我们战胜了吗?”
“他们还没竖起白旗,但是有迹象撤退。”
噫!
“真是奇迹,我要做个详细报告,寄回美国总部。”
这么说……我跳起来,“岂有此理,原来我一直都是你实验室内的白老鼠。”
王聪明板起面孔,严肃的说:“你不希望痊愈?你知道多少科学家为你出力,花尽心血,不眠不休?你太不懂得感恩。”
我气馁。
“我不会息劳归主了?”
“暂时不会。”
“多久不会?”
“我不知道。”
我发脾气,“这可叫我怎么办呢,既不能作长远计划,又不能作潇洒来歇脚状,我没了性格,没了自己,一点生趣都无。”
“你怪准,怪社会?”
“怪你。”
“也罢,我亦是社会的一分子。”
”你少同我嘻皮笑脸。”
“什么,”王聪明反问“你说什么?”声势汹汹。
“我这样要拖多久?”
“如果你真的活得不耐烦,小陈,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幢大厦自上面跳下来。”
这么滑稽的医生你见过没有?
都是我不好,把游戏人间的细菌传给他。
有读者批评我“对生活的态度太过轻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第一:不是每个人可以写《战争与和平》或者《百年孤寂》。第二:《战火屠城》这种故事并不适合每个人。第三:我不能哭呀。
人生在世,谁没有烦恼,即使向读者倾诉,也得经过艺术加工,裸的放泼,不需多久,就得转移阵地。
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文字啥人要看,不如轻松一点,告诉诸君,天气凉了,秋天好不美丽。
我在上一个长篇的十二万字中,都没提过自己的病。很多人都知道社会上的疾苦,很多人都不愿意知道。运气不好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当上不幸故事中的主角,何必预先究。运气好的话,感谢上主,逃过劫难,又何须对民间疾苦有任何了解。
人,没有生病之前,它是多么遥远的事,甚至带一两分浪漫气息,可是你来看看现在的我。
越是这样,越不能哭,更要振作,努力若无其事的诙诺到底.自嘲嘲人。
衣莉莎来告诉我,她要到南斯拉夫去拍照,已签好合同,下个月起程。
“南斯拉夫?那里有什么可供拍照?”
“那里有戴纳历山脉,全是钟乳岩山洞,”她兴奋的说:“试想想,一百年才积聚一厘米,一条三十公尺高的石柱要多久才能形成?五十万年!”她完全被迷惑。
我只想到自己,“你要去多久?”
“一个月。”
“什么,一个月?”
“很快就回来,回来再见。”
“回来你还能见到我?”我叫。
“当然,我会把照片印一份给你看。
”
我提醒她:“衣莉莎,我是一个病人。”
她坐在我身边,很温柔的说:“我真的想去。”
我叹口气。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解释,“这是一本国际性的地理杂志,他们替我拿到护照,我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我太响往,非去不可。”
我不言语。
小陈.我听到一个声音小小声说:小陈,别大自私。谁知道,也许这是我良心在说话。
“小陈,试想想,人的生命比起钟乳石柱,算得什么,嗄?”
“你去吧。”我慷慨的说。
其实我不让她去她还是要去的,不如让她去,落了台,我还有一点点小聪明。
“你真好,小陈,现在我半年才出一次差,以后一定多多陪你。”
“好好好。”
女人一直不中留。
她要走,国香也要走。
王聪明与国香打得火热,要不是我有事,王医生不会赢得这么漂亮。
我会死缠烂打。很多男人都知道,追求的首门要诀是死缠不放,女人容易心软,男人只要楔而不舍,天天拿一束玫瑰等在她门口,作一个动不守舍,为伊樵悴,衣带渐宽的状,不出一个月,她就低头。
别以为国香与众不同,她也假我以辞色。好,可怜我与爱我是有分别的,但我已得到她的注意,不是吗?
我回到王医生那里去,问他说:“不是我有意割爱,你门儿都没有。”
王聪明光火,“你在她面前,不过是一个小丑,你以为你有什么地位?”
我的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小丑?我无论如何不承认,我要拂袖而去,奈何脊椎已受麻醉,正在接受注射,动弹不得,只能忍声吞气。
老实说,同自己的医生吵架最划不来,我的性命在他掌握中,他要是看我不入眼,我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吧,他占了上风,当然不肯饶我。
他接过化验报告,在详细检阅。
自文件堆中抬起头来,王聪明一脸喜悦。
“小陈,好消息,看样子.冥王不要你了。”
“真的?”
“真的。”
“我不会死了?”
“看样子不会。”
“我不相信。”
“这真是奇迹,你体内产生了抗素,已开始消灭坏细胞。”
“我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如果没有变化,一年内你可望痊愈。”
“痊愈?”
“是的,你叮以活到八十岁。谁知道呢,象你这种疯疯癫癫的性格,到一百二十岁也不稀奇。”
一百二十岁。
换言之,我不会英年早逝,变为一个传奇,人们在谈起我的时候,不会稀嘘,只会说:噫,他还活着。
不过无论怎么样,能够活着还是好的,我不相信这个奇迹,也是人之常情。
我喃喃的说:“好了,我好了。”
“是,凭你惊人的意志力及先进的医药。”
“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战胜病魔?”
“当然有,要不要举几个著名的例子给你听?”
“不用了。”我怅惘的说。
“我真的佩服你,”王聪明又说一次。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
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人家是马尔盖斯,我是小陈。不要紧,安天份而写,争取读者。
我心安理得,合上双眼,安详地睡去。
第二天,我自然没有与世长辞。
起床做好早餐,拉开露台的窗帘,天空碧蓝,初夏的海风,何其爽朗,妈的,差一点就享受不到了,险过剃眼眉。
我的心胸也似天空一般明澄,凡事尽力,不计得失。我不禁洋洋起来,到底是有慧根的人,一夜悟道。喝毕咖啡我做好五千字功课,决定取了它会见国香。
国香在开会。
她的男秘书知道我是有特权的人,即时要同我去去通报。
“不,”我说:“我等她好了。”
“还要一个小时呢。”
“不要紧,有的是书报杂志。”
男秘书很是意外,我却心平气和。
我捡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该期特写是格陵兰五百年木乃伊。我读得津津有味。
唉,几时不必为日奔驰,能够写这等文字就好了。找个富女娶了她,实在是最佳办法。
“小陈。”语气中有许多诧异。
国香散会出来。
“你等了多久?”
“不要紧。”我放下原稿,“我写了新的小说,你看看。”
“看管看,不一定用。”
“我省得。”我微笑。
国香似乎不相信我有这么理性。
我说;“既然做不成垂死的天鹅,就得面对现实。”
国香呆呆的看牢我,仿佛我是陌生人。过半晌她说:“上篇写得实在好。”
“文必穷而后工,”我补充,“‘穷’作困境解。”
“我相信这一篇也一定好。”国香指指桌上的稿件。
“比别人好是没有用的,这年头肯写的人少,博成名的人多,要比自己写得好就难了。”说完我站起来。
“怎么?”国香问;“你这就走了?”意外过意外。
“我还有东西要写。”
“吃午餐没有?”她说:“一起如何?”
“不做灯泡。”我微笑。
她拉起我的手,“你生我气?”
“国香,我永远爱你,我没有见过比你更热情、善良、可爱的女子。”
“哗,我一边耳朵辣辣的红起来。”
“再见。”
“明天我给你答复。”她指指稿子。
我朝她摆摆手。
路上行人匆匆,天气回暧,许多年轻的女郎已穿出夏装,今年大概流行水彩色,淡黄浅紫粉红湖水绿,美不胜收,她们的平跟鞋添增自然娇俏,有几个已抢先去晒了太阳回来,鼻尖有几颗雀斑,额角带太阳的蔷薇色彩。
我又回来了。
在快餐店我咬着汉堡包留意她们的一颦一笑,十分享受。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做人,万劫归来,不管身体多么虚弱,挂着多少瓶子罐子,只要能够照到太阳,已是心满意足。
我吸着巧克力冰淇淋苏打,眼睛忙得透不过气来。
我是一个新人。
我要写新的题材,追新的女友,过新的生活。
那篇新小说,国香说,“天地”是不想用了,不过,她又说,另外一家杂志很渴望刊登,但是搞费就比较差,问我意下如何。
我意下?我微笑的说:我完全同意。
只要故事好,有读者拥护,我不怕暂时委屈,价钱迟早会升上去,先把工作做好再说,一切从头开始。
我向国香道谢。
她笑,“小陈,你完全成熟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看你的态度多么正大光明,我们做朋友的也容易办事,这样多好。”
我点点头,“是,我的思想搞通了,经一事长一智。”
“以前,唉,不要说以前了。”她笑。
以前她一直敷衍我,及至知道我得病,才产生一点真感情,朝夕相对,也觉得我有点好处,我也乘机作威作福,尽量享受友情,在那个时候,她烦得要打我毒针……我忍不住微笑。
“小陈,”她说;“周末我们没处去,能不能仍然借你的地方用?我们想开一个派对,因为司徒英要订婚。
”
我喜出望外,“真的,真的跟以前一样?你们仍然前来陪我?太欢迎,太高兴了。”
国香一呆,“陪你?可以这么说,其实是互相利用,各得其所。”
“好,就这么办。”我兴奋的说。
我需要他们,他们也需要我,再好没有,我欢呼。
活着真好。
旧事:
我不知道原来乔治王子镇是这么一个小地方。
找到小溪路,只见到一间间英式独立小洋房,掩映在树木中央,铁锈色砖墙,白色栏栅,衬着整齐草坪,蓝天白云,忽然之间,我心平气和起来。
几乎忘了为什么要来找忻齐家。
在这种小镇,连大门都不必锁。
我按门铃,没有人应。
我信手旋转门钮,大门应手而开。
果然。
我走进小小的客厅,室内开着暖气,显然主人家不过就在附近溜达,就快要回来。
我选择一张半新旧的安乐椅,坐下去,伸长了腿,等忻小姐回来。
母亲吩咐的:「不要通电话,忻家的人有了心理准备,知道你要上门,话就不好说。」
故此自三藩市乘飞机上来温哥华,在驾车至小镇,我就成为不速之客。
在这里,家家户户的厨房都有一扇美丽的大窗户,锌盘对牢后园,后园远处通常是一座庞大的公园,一望无际就是花草树木,春去秋来的四季变化都可以在这个窗户观察到,人就是这样老的,站在厨房里,对牢锌盘,看出窗外,岁月汩汩流过。
这也是一般人怕在外国居住的原因。
我捧着咖啡,回到安乐椅上,燃起烟斗。
一只小小玳瑁猫向我走来,在我凯丝米袜颈处挨擦,受不住柔软舒适的引诱,缓缓爬上我的鞋子,蜷缩在我脚上,睡着了。
它梦见什么呢。我好奇的想。
我想梦见一个女郎,美丽的皮肤,细长的四肢,纤弱的腰身,与我在这间小屋邂逅,发生一段狂热的恋情。
咱俩在这里,象爱情片子中的男女主角,除了拥抱接吻,什么都不做。
大抵连饭都不必吃的,肚子饿的时候,吃龙虾沙律与香槟。
车舟劳顿,我渐渐堕入梦乡。
「嗨。」
我睁大双眼。
我说:「嗨。」
我先低下头看那只小猫。
它还在睡。
我再抬起头,发现站在我面前内,是一个廿多岁的女子,粗眉大眼,短发,有股豪爽味道。
我连忙站起来,那只小猫自我脚背滑下,失望地咪噢一声,黄梁梦醒,走开去。
「忻小姐?」
她说:「忻齐家并不在这里,她到纽约去了。」
我叹口气。
在现代社会中,不预约而要见到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母亲为什么要命令我与忻家的人捉迷藏呢?
「你找她?」
「是。」我说。
「她明天下午回来。」她说,「你会见到她。」
我不相信这好运气,「真的?那么我等她。」
「贵姓?」她问。
「我叫周彭年。」
「我叫李莉。」
「你住这里?」我问。
「不,我代忻齐家来喂猫。我是她邻居。」
啊。我释然。
「你们仍然不锁门?」
「有什么好锁?屋内什么也没有,谁会进来偷一盏灯或是一本书?况且人人也互相认识。」
「我是陌生人。」
「但你是忻齐家的朋友。」李莉说。
我不语。「我从没见过你,」她说:「我没有听过你的名字。」
我警惕起来,气氛马上开始紧张。
李莉又说:「这附近并没有旅馆,你可以在沙发上过一夜。」
我狼狈的说:「谢谢。」
「别谢我,这是忻齐家的房子。」
她一迳往厨房去准备猫食。
忻齐家是不是也跟李莉一个模样?
奇怪我并没有见过忻家的人。
我拾起几头上的书,书皮上说:「独身孕妇手册。」
这与我无关。
我又拣起另外一本:「独身而成功秘诀。」
我笑出来。
李莉撑着腰站门口。
「好笑吗?这些书属于我。」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笑了。
她不悦:「你是谁?忻齐家在什么地方认识你。」
我摊开手,「我只不过是爱笑而已,并不代表我是个坏人。」
她把一盘子猫食放在地下,走掉了。
她虽然打扮似一个男孩,多疑小器之处,仍似女人。
春天。日仍短。
太阳落得早。
我必须决定是否在这里度过夜。
我拨电话到大哥处。
我说:「这是彭年,忻齐家要明天才回来。我等不等她?」
「等一夜吧。」
「我睡什么地方?」
「车厢中。」
「天气仍然很冷,气温会降到摄氏三度。」
「随便找个地方。」他不耐烦起来。
「为什么母亲坚持要我见到忻齐家?我又不认识她。」
「我也不知道。」他沉默一会兄「老人家心理很奇怪。」
「我觉得寂寞。」
「我知道,否则你不会为这种事打长途电话。」
我耸耸肩,挂断电话。
我躺在长沙发上,用垫子盖住额,决定等她回来。
李莉在八点钟时过来问我要不要吃东西。
「你吃什么?」我坐起来。
「三文治。」她说:「我在节食,齐家说我太胖。」
说完之后,很有敌意的看我一眼。
我忽然明白,她并非好心叫我吃东西,而是有意无意间来侦察我的行动。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对我有敌意?
忽然灵光一闪--
她同忻齐家有不寻常的关系。
这也是很普通的事,在如今社会见怪不怪。
一个女人肯为另外一个女人节食--她已经透露得够多。
为了使她安心,我说:「我来找忻小姐,不过是受人所托,向她传一句话。」
「你不认识她?」
「不,我不认识她。」
李莉似乎有些放心,「她明天回来。」
「是的,你已经告诉过我。」
她跟着说:「齐家同我,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
「啊,是吗?」
「我就住在隔壁。」
「难怪不用锁门,有这样一位好朋友,真是难得。」我礼貌的说。
她取来一盘简单的食物,又自楼上取下毯子给我。
我微笑,「我很受欢迎呢。」
李莉说:「忻齐家的朋友,即是我的朋友。」
「晚安。」我说。
她转身出去。
小猫在屋里转来转去。
这个忻齐家到底是什么字号的人物?
我吃完三文治上沙发睡了。把毯子扯得紧紧的。
母亲说:「彭年,你去,你去告诉忻家的人,咱们不要忻家任何东西。」
我根本没听懂。
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人姓忻,并且与我们家有钱银瓜葛,吓一大跳,只会瞪着大哥。
我最基本的条件反射便是问:「谁是忻家?」
大哥沉默一会儿说:「忻家便是忻家。」
我更加如堕五里雾中。
「忻菊泉是父亲的相识。」大哥又补一句。
我问:「为什么你知道得那么清楚?」
大哥不耐烦,「现在你不是也知道了?他与爹在生意上有往来,爹很不喜欢这个人,爹过身后忻家还欠我们钱,一直不还,这下子忽然送了过来,母亲的意思是不受,叫你退回去。」
「忻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问。
「香港。」
「我怎么丢得开工作?」
「他有个女儿任在附近,还给她也是一样的。」
「附近哪里?」
「两小时飞机三小时车程。」
「谢谢你。」我啼笑皆非。
他把一只信封给我,「还给她。」
我又把毯子扯紧点。
入夜就冷。我怕冷,是睡电毯子一直睡到五月底的人。
后来我问:「姓忻的为什么巴巴的还了钱来,为什么我们又不受?」
大哥说:「管它呢,也许母亲动了真气。上一代故人特别恩怨分明,为一点小事恨人一辈子,完全是农业社会情意结,你只要把信封带到,什么事却了结。」
说得也是。
「有什么恩怨?」
大哥更不耐烦,「当然对是我,错的是人,但凡恩怨,都为肯定别人九流,自家一流而起,多说无谓。」
我就这样子到了乔治王子镇。
就这样睡在陌生女人的沙发上。
我冷得要命。
捱到天蒙蒙亮才睡着了。
希望那位李小姐别大清早来扰我的清梦。
她还是来了。
真要命,我要见的是忻小姐,而李小姐偏偏要钉牢我。
我间:「忻小姐什么时候到?」
「下午。」
真要命,此刻才上午八时。
「下午几点?」我打个呵欠。
「三点。」
「看,这里有什么地方可以走走吗?」
「什么也没有。」她仍然不友善。
「商店、戏院、桌球室,什么也没有?」
「你可以着电视卡通。」
「你们如何度日?」我坦白的问。
「等象你这样的陌生人来了,看你要做什么,也是消遣。」
「我走了以后?」
「看电视卡通。」她木着一张脸,赌气如一个孩子。
我讽刺地说:「以及喂猫。」
「你说得对。」她瞪着我。
有趣。她有一张非常清丽的面孔。
我问:「你会为我煮早餐?」
她摇头,「我已经吃过了。」
「哦。」
我到厨房去自己动手,仿佛已经住在这间屋子一辈子。
李莉跟着进来。
自从我进门之后她都没有对我笑过。
我存心逗她。
「住外国有什么好?」我说:「外国小子都没有人性,即使在恋爱,也还斤斤计较,开车去见女朋友,还得叫那女孩子付一半汽油资。」
李莉白我一眼。
「你是土生女?」
「先生,你太好奇。」
我大口喝着麦片。
李莉喂猫。
「你不用上班?」
她不答我。
我耸耸肩。
稍后我在书房找到一副电脑棋子,下了起来,连输三次,被逼降级。
「嗨。」
在我背后有人招呼说。
在外国,无论是祖孙父母叔伯师友情侣或是其它人伦关系,总是「嗨。」一声算数,令人厌恶。
我不耐烦的转过头去,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这会是谁?
是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姑娘,穿工人裤,红色小毛衣,梳两条小辫子。
我放下棋子,「你是谁?」意外之喜,我喜欢孩子。
「我是忻乐基。」
也姓忻,我终于见到忻小姐了。
忻小姐。
「你好。」我与她握手,「你打哪里来?」
「我住在姑姑家,当妈妈不在,我总是住姑姑家。」
「妈妈?妈妈不在?」我问:「你妈妈是谁?」
「我妈妈是忻齐家。」
「哦。」我惊讶,「那你不是忻小姐。」
李莉在门口出现:「乐基,来这边。」
那孩子立刻走过去。
她搭着孩子的背说:「去做功课。」
孩子上楼到房间去。
李莉瞪我一眼,「对小孩说话要小心。」
「对不起,」我是真心的,「我一时失态。」
她白我一眼,「子女跟母姓,有什么稀奇?」
什么都不稀奇,是是是,将来男人怀孕生子也不稀奇。
我闷声大发财,但多多少少已经明白这一家子的私生活非比寻常。
这一切都不关我事,我的工作是信差,只要把信封递上,我便大功告成,管那么多干什么?
小女孩取了图画纸尺颜色笔下来,在地上摆摊子做艺术家。
李莉到花园去剪草。
生活闷是闷些,但安乐得很,一家三口!三个女人。
多么奇怪的一家子,而且还分开两间宅子住。
我看着忻乐基画画。
那是一张美丽得不能形容的图书,色彩斑斓,大胆豪放,这孩子绝对有艺术天才。
我边抽烟斗边享受这幅作品。
多数孩子画画,都是小小的人儿,小小的屋子,加一个小小的太阳。
但忻乐基画的是紫色的旷野,与灰色约海,一大群银色的鸟。
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会与什么样的人恋爱?会从事什么职业?会遭遇到什么事?
可想而知,她的烦恼一定比画小小的人,小小的屋子的女孩子较多。
个人与众不同,所付出的代价就比常人大。但想什么,得什么,谓之快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旁人似乎不必替她担心。
在这个时到,有人推门进来。
乐基欢呼一声:「妈妈……」
我抬头。
第一眼颇为失望。
忻齐家并不是细眉画眼,樱桃小嘴的美女。
她有一张扁面孔,平凡的五官,但高挑身材、不羁的眼神,都使她与众不同。
「忻齐家?我是周彭年。」我站起来。
「我不认识你。」她说着放下大衣和手袋。
真复杂。
我说:「家母叫我来的,令尊大人给我们的礼物!」我取出信封,「原璧归
赵。」
她接过信封,只看了一眼,放在茶几上。
「是的,」她说:「我听人家说,我父亲分了家。」
「分家,这跟分家有什么关系?」
「他已把他的几分给所有他喜欢的人,除了我。」
「他过身了吗?」
「没有,他活得很好很健康,只是他不高兴等死了再分出他的钱。」
奇怪的老头子。
我说:「我亦不知信封中是什么东西,交到你手中,我要走了。」
「喂!」她叫住我,「我已经有七年没见过我令尊大人,你把信交给我,有什用?」
我气馁:「什么?七年未见你生父?为什么?」
「这是我们的家事。」
「好好好,我告辞,打搅你,不好意思。」
我打算把这封信贴个邮票寄出去算数。
「慢着!」
「小姐,」我啼笑皆非,「又有什么事?」
「你姓周?」
「是。」
「周惠印林是你什么人?」
「家母。你何以得知这个名字?」
「啊,是她,你是她的儿子。」忻齐家含着不怀好意的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我退后步,「干什么?」
「难怪。」
她阴阳怪气,说话有一半没一半,我没她那么好气。
我取过外套就要出门。
忻乐基这小孩拉住我,「你要走了,你不同我妈妈结婚?」她问我:「你不是来追求她的?」
谁会同她妈妈结婚,问得真奇怪。
我说:「别心你妈妈,担心你自己。」
忻齐家税:「如果你此刻赌气走了,你就听不到一个精采的故事。」
李莉忽然插嘴,「让他走。」
这女人一直神出鬼没,明明不是她的家,她又在此地占那么重要的位置。
「我对别人的故事不感兴趣。」
「你自己的故事呢?」忻齐家问我。
我莫名其妙,不由得笑起来,「我自己,我自己有什么故事?小生又未娶妻生子,更未恋爱,大不了在大学里糊涂捣蛋一点。」
忻齐家说:「很明显地,你不知道你母亲与我大人之间的关系。」
我放下大衣,「他们是认识的?」这段故事我的确不知。
「当然。」忻齐家得意起来。
「我不相信。」我张大嘴。
「你这个人,来,吃了饭我告诉你。」她一派胜利者模样。「为什么要我知道?」
「我父亲的敌人,亦即是我的朋友,我要对你好。」
我不相信她这番话。这屋里的几个女人怪得不象话,但想一想,我还是留下来。
因为我好奇。
「我可以借用电话?」我问。
「打到什么地方去?上次有人借电话,打到北京,且又不付钱。」李莉说:「叫我们贴出来。」
我不理她。
接到大哥处时我说;「事情不对劲。」
「我知道,你跑错地方,忻小姐与忻老先生没来往已有多年。我也是刚刚才查到的。」大哥说。
「见鬼。」
「把那封东西带回来。」他吩咐我。
「还有没有其它任务?」我不服气。
「你是零十八--十八流特工人员。」他无端咒骂我。
「那也难怪,我在大学念的是土木工程,不是特工。」
「你可以回来了。」
「大哥,可不可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一回事?」
他犹疑一刻,「你回来,我告诉你。」
我放下电话,为表示公允,我自皮夹子取出二十元美钞,压在电话底下。
「怎么搞的,」忻齐家笑,「把我们看得这么小家子气,还不把钞票收回去。」
李莉说:「他是冲着我来的。」
我闻到厨房捧出来一股香味。「那是什么?」我不想争论了,已捱足两日三文治,何必跟肚子过不去?
「香橙鸭。」忻齐家微笑。
那天,三个女人与我饱餐一顿,真想不到忻齐家的烹饪功夫如此好。
她凭这一点本事,便可以随时嫁出去。在外国的小镇里,人的要求与是很原始的,晚晚吃一碟香橙鸭,快乐赛神仙。
我问,「今夜我仍然睡沙发?」
「当然,听完故事才走。」
我仍然不相信我们周家会有故事。童年与少年的生活苦闷得不能形容,上学放学,唯一的刺激是发掘了一本叫《射雕英雄传》的武侠小说,迷头迷脑的看成五百度近视眼,余者一律乏善可陈。
咱们家会有事?
父亲过着三十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年前结束小生意办移民,到三藩市我与大哥进大学,毕业时父亲因心脏病去世,这便是我们家唯一的事故。
饭后忻齐家给我一杯拨兰地。
李莉与乐基在游戏室玩电子游戏。忻齐家与我说起话来。
「家父有葡萄牙血统。」她说。
这句话说得真奇怪,如果忻菊泉有外国血统那么她当然也避不过,她女儿乐基也是混血儿。
「外祖母是葡萄牙女郎,」忻齐家说;「外公为了她,被家中赶出来,是以叔公他们一支比我们这边旺盛得多。」
我礼貌的说:「这正是你们忻家的故事。」
「你慢慢听我说呀。」
「请。」我喝一口酒。
「是以家父有二分一外国血统,而我有四分一葡国种,而乐基只有八分一。」
我说:「到你已经完全看不出来,只是皮肤非常的白。
「乐基尚有一头鬈发。」她提醒我。
我没有再打断她,这个故事颇为有趣。
「我们都不会说葡语,家父是会的。」
「哦。」我耐心的听下去。
「父亲在澳门长大,在澳门发迹。你想想,他父亲被族里赶了出来,他母亲是流落东方的外国女人,他的地位可想而知,在中国人眼中,是上不了台盘的象征。」
我指出,「这是不公平的。不过五六十年前的社会风气保守,是他运气不好。」
「父亲运气最不好的是爱上了一位读书人家的小姐。」
我疑叫起来,「你怎么会知道祖上三代的事,是什么人同你说的?不见得你父亲自爆内幕。」
忻齐家笑容可掬,「我在忻家大,焉可不知忻家事?」
「揭家人私隐,是你的嗜好?」我反问。
「这怎么好算私隐?每个人都有家事,我又不会把这等故事写了出来投到中文娱乐报刊上去,你这个人也大狷介了。」
「说下去。」我好奇心越来越炽。
「是不是?你也有兴趣?听完之后才怪我多事未迟,你清高得很呀。」忻齐家又取笑我。
「忻小姐也太爱喻古讽今了。」我回她一句。
「你道那泣望族的小姐姓什么?」
「姓什么?」
「姓惠。」
「不!」我跳起来。
「是真的。」
「我母亲?」
「是的。」她直看到我眼睛里去。
「不!」我又跌坐在沙发里。
「为什么不?是因我父亲,一个有二分一葡国血统的坏孩子,家中开当铺发迹的,不配追求你的母亲?」
「不,而是那时候根本不流行自由恋爱,这怎么说呢?」我震惊,「那时只有放荡不羁的女人才搞男女关系,我母亲是规规矩矩的家庭主妇。」
「她真的很规矩,不到一年,嫁你父亲,成为周家妇。」
「他们在一起很好的过了三十年。」我为母亲辩护。
「廿六年。」忻齐家改正我。
「好,廿六年。」我承认,「我父亲一直对家庭尽忠。」
「他们快乐吗?」忻齐家问。
「当然,子孝母慈,有什么不快乐?对于一些人来说,一己的肉欲之快最重要,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平静幸福的日子才最要紧,你心目中的快乐不是他人的幸福,小姐。」
「那你额头为什么都是汗?」忻齐家问。
我用手帕抹汗。
「你不想知道令堂除了令尊之外,还认识别的男人?」
「你为什么要败坏她的名誉?」我急问。
「可是他们的确曾是一对恋人!」
「不可能,那是你父亲的痴心妄想!」
「我的天,你跟你外公一般固执!」忻齐家吃惊的说;「多么奇妙的遗传因子。」
我颓然坐下,「我不相信。」
「家父至今还留着惠小姐的玉照,她的脸型有些像李丽华,是位美女」
我生气,我不想再听下去。
「家父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如今分家,还得留给她一份纪念品,但是她不肯收取,叫你送了回来。」
一切合情合理,我气绥,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这件事告诉我?
由外人来告诉我关于我家的事,我真忍无可忍。
大哥是知道的,这个鬼祟的人,他是一直知道的。
姨妈什么都不同我说,但大哥是她心爱的孩子。
我有一丝寂寞。
我问:「令尊为什么忽然之间决定分家?」
「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他也看开了,他已宣布正式退休。」
「你们虽然不见面,可是你对他的事,实在知道得不少。」
忻齐家沉默,「但是这次,他一个子儿也没有分给我,我生活得很好,我不稀罕他的钱,但我渴望他的谅解。」
「当初为什么同他闹翻?」我问。
「为了这个孩子,」她说:「乐基的父亲与我始终没有结婚。」
「为什么不结婚?」我越问越多。
「来不及结婚他就过了身。」
「啊,」原来有这么多事故,「对不起。」
她点上一枝香烟,「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所以有些人可以靠写小说为生,只要略略发掘一下,加些调味品,便吸引到读者,」她加上一句,「真实的故事往住又比创作小说更曲折离奇。」
我笑了。
她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李莉呢?」我问:「她怎么会跟你出现在同一个故事中。」
「她身不由己。」
我立刻伸长耳朵。
「她是我小姑,她坚持要照顾我们母女。」
「什么?」我完全想歪了。
忻齐家没有注意到我的讶异,继续说下去,「我们相处得很好。」
「既然如此,孩子何必跟你的姓?」
「因为我还活着,而她父亲已经故世。」
这算第几号理由?她真是新派人中的新派人。
我们之间思想有着颇大的距离,她父亲此时的罗曼史,她引以为荣,认为是浪漫的一段插曲,我却觉得象小报上不负责任的报道,明明没有什么,可是一被这种人的手写过,登在那个地方,就五时三刻委琐起来。
我原谅了她,本来再谈下去,叮是实在觉得有探听人家家世之嫌,故此沉默起来,况且我知道得也已经够多了。
过很久很久,李莉抱着熟睡的小乐基自游戏间出来。她说:「我抱她过去睡。」
我打个呵欠。
「今天就这么散了吧。」忻齐家说。
她给我两张毯子,是以我睡得很好。
是场误会。我脑袋太肮脏,怀疑两个女人有不寻常关系。
是这样的,越是自以为清高,其实越易生疑心病。
第二天早上,我嗅到香喷喷的烟个肉蛋。
小乐基正在吃羊角面包。
我问:「谁做的好面包?」
「好好。」她说,「我妈妈是个好厨子,你要不要追求她?」为了肚子而爱上一个女人,不是我的作风。
但如今的女人很少很少在厨房内钻研学问,我很佩服她。
她坐下来说:「我的条件比较好,我的工作可以在家中进行。」
「你做什么?写作?画画?」
「我做电脑程序设计。」她说;「电脑在楼上工作室。」
「什么,可以在家中进行?」我睁大眼睛。
「自然。」她说,「你太孤陋寡闻。」
她实在太特别太奇怪,我还以为她是一个无业游民,谁知一步步探索,竟是一个新大陆接一个新大陆,我的势利因子发作,对她刮目相看。
我说,「我想我要告辞了。」
「这么快?」她很诚意的说:「你比你大哥可爱多了,我不介意你多留几天。」
「我只告了几天假。」我讶异说:「怎么,我大哥也来过?」
「当然!他没告诉你?是李莉把他赶出去的。」
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
「他来干什么?」我好奇问。
「来打听家父是否已经去世。」她说:「态度很坏。」
「啊,分家、遗嘱,难怪他那么想。」我说:「我并不知道他来碰过壁。」
我转头看李莉,「所以你对我态度恶劣?」
李莉不理睬我。
我耸耸肩。
我收拾一下,披上大衣,去发动我租来的小车子。
引擎格格格隆隆隆一地响,半晌也没动。
我深呼吸,清新的空气使我心胸空明。
小乐基站在一旁看我,一副观察入微的样子。
我检查汽缸、油量、电池。什么都没毛病。但车子不发动。
李莉冷冷瞥我一眼,「落雨天留客。」
我亦有一丝高兴,可不是。
忻齐家说:「叫租车公司来拉车吧,换另一辆。」
我坐在栏杆托上吸烟斗,「那要好几个钟头呢,这里好不偏僻。」
「我就是喜欢这里偏僻。」齐家说。
我打电话叫租车公司来拖车。
李莉仍然冷冷的看我一眼,「我可以开车送你去温哥华,别担心。」
「我担什么心?」我回敬一句,「你少担心才真。」
乐基说:「今天星期日,反正要去野餐,喂,你要不要去?」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车子要下午才到,不如参加我们。」齐家说。
李莉大声叹口气。
我太喜欢这个地方。简直似世外挑源。因为没有什么古迹名胜,它永远不会遭游客染污。
我真想随便找一份工作,就在此地长居。
街角有几幢二十世纪初叶的小房子,经过维修,应该别有风味……
我一向喜欢寂静的生活。读书都挑一个没有人迹的省份,在校园耽足四年,特别选一间没有中国学生会的大学,以免有人叫我站出来唱《龙的传人》或是《阿里山的姑娘》。
这里适合我。我如游子,突然归家,有说不出的舒畅开怀。
随便什么工作,我喷出一口烟,随便什么工作都可以,我不想回到大都会去。
大哥时常笑我:「对于彭年,回香港等于判死刑。」
我回去过。
那地方充满了精明的人,将一切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每日动脑筋弄钱弄关系来提升身份至精疲力尽……
没有女人看我,因我不肯低声下气管接管送。没有朋友,因我不肯请客。
幸而有退路,否则在那里久了,难保不练成另一个名人。
「在想什么?」忻齐家问我。
「没有什么。」
「男人沉思使我害怕,他们平常是不思想的,必然有什么大事发生,才肯用脑筋。」她停一停,「而大事都是可怕的。」
我笑一笑。
我们开半小时的车,来到山脚底一条小溪边,李莉已在钓鱼。我靠在大树根下,小乐基在玩挑绳网,齐家卧看蓝天白云。
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竟平白得到这样好的限期。
「告诉我,这里的人寿命是否平均长一点?」
「人的寿命再长,不快乐有什么用?」齐家看我一眼。
「你不快乐吗?」我问。
「我这笔且不去说它,我知道父亲非常不快乐。」
「因为令堂去世的缘故?」
「他们俩感清很好,但他爱的,只有一个人。」
我失笑,「家母己近五十的人了。」
「你以为五十岁很老吗?人一晃眼就到五十。人一过青春期便是廿多三十岁,再做几年事,加上一两段不愉快的感情生活,立刻便是望四的人,时间过得太快,令人不甘心。」
我不响。
「我在十八岁时想。女人活到三十岁好死了,此刻我还打算再活三十年。」她轻笑。
我靠在大树根上,喝着她斟给我的白酒,希望她再对我说上几个钟头的话。
「一眨眼的事。」她说。
「但毕竟是老年人了。」
他们有他们的世界。」
「你很爱你的父亲。」
「谁说不是?我们只是水火不容。」
我笑了。
「他一直想见到惠女士,不过周老伯把她看得很紧。」
我立刻帮父亲,「她是他的妻。」
「自然。」齐家微笑。
我们之间的误会以及敌意全然消失。
「可否做个说客,使你母亲见他一面?」她提出要求。
我沉吟,「你呢,你自己也有多年没见他了。」
「是,他决定气我气到底。」
「两父女一般的倔强」
齐家笑,「太可笑了,你认识我才两天。」
小乐基要我与她一齐玩绳网,我教下她六七种花样。
「怎么会这样精通?」齐家问。
「小时候母亲说,玩绳网会得下雨,我喜欢雨天,所以下尽力气学这门技艺。」
齐家过一会儿才说:「你同你哥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哥哥比较能干。」
「听说他在香港的生意蛮大。」齐家说。
「你真是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笑。
她解嘲,「我兄弟姐妹会向我报道。」
「你有没有打算再出山,」我问:「你家人都在香港。」
「我?不了,说这些故事,也不过当解闷,我不会再出来,看戏人总比演戏人矜贵一点。」
李莉约了两条青鱼。
我说,「放了它吧。」
她白我一眼:「妇人之仁。」
我苦笑。
李莉加一句,「如今很少如此婆婆妈妈的人了。」
连女人做事都斩钉截铁的今日,我显得特别可笑。
象忻齐家,她一生人必然做过许多巨大的决定,但是我,我的生命是一片空白。
生命到底是空白好还是丰富好?
有得选择的话,当然是空白些好,闷虽闷,到底单纯愉快,没有心事。
但忻齐家似乎很镇静的样子,兵来将档,水来土掩。命运中许多事身不由己,一个人只能在那个时候那个环境做他所认为是正确的事。
她是经过风浪的,自眼神表情便可以看出来。
短短数日,我已经喜欢这个女人。
小乐基放弃了绳网,伏在我身上睡着了。
我说:「这孩子长大了会是个艺术家。」
齐家皱眉头,「这算是称赞她?」
「艺术家也有很多种。」我连忙安慰她。
「是吗,」她笑,「将来乐基会做什么?芭蕾舞女,提琴手,画师?」
我抬起头,「你不是想控制她的意愿吧?如果她真的有意从事艺术,你不会阻止她吧?」
忻齐家自嘲地说:「家父一直希望我念一门有用的科目,结果我在一切有用的科目中选了一门最低微的来念,他打那个时候便没有原谅过我,我将尽力诱导乐基读科学,不过如果她一定要做艺术家,我支持她。」
我鼓掌。
「自上一辈的错误中,我们学习更多。」她说。
「是吗?」我说:「至少学会永不。」
「据说乐基是我的翻版,」她说:「真倒霉。」
坚强的她也诉苦了。
我们野餐完毕,抱着小乐基回家。
租车公司已把新车送到,停在门口。又不知用什么法子取走了旧车。
车匙就插在车子里。
我说:「这个镇好比君子国,真的没有坏人?」
「没有偷车贼而已。」李莉说。
这两个女人说话总要兜几个圈子。
我瞪她一眼。
「要走了,」我向忻齐家说。
李莉作一副「为什么还不滚」的样子。
我坐入车中,觉得渴睡。但我怎么能够说我想在她们的沙发上再睡呢。还是早早走吧。
这种不应有的留恋使我深深觉得窘。
三个女人用很奇怪目光注视我开动车子离开,她们似乎也欲语还休。
她们渐渐在倒后镜中消失,先是变成芝麻般大,后来就不见了。我开了沉闷的三小时车,来到飞机场,很无聊的上飞机。
不知恁地,在飞机上,去洗手间,忘了锁门,一位金发女郎推门而进,大惊到花容失色,我面孔一阵红一阵青,道歉至口吃。
幸亏是外国女人,终于没有告我一状。
我有心事。
不然不会这样魂飞魄散。
到了自己的家,大哥立刻抓住我,开始疲劳审问。
我先把只信封交还给他。
他收下。
「忻小姐的意思是,希望母亲收下。」我说。
「你知道母亲是决计不肯收的。」大哥说。
「信封里是什么?」我忍不住问。
「是一件厚礼。」他说:「我们周家有什么理由白白收别人的礼?」
「这事彷佛与周家有关,这是忻先生与惠女上的事。」
大哥拍一下桌子,「但惠女士是我们的母亲!」
「的确是,」我说:「惠女士是周先生的妻,是我们的母亲,但惠女士亦是她自己。」
「但她进了周家的门已有三十年!」
「她还是她自己呀,」我说:「你想她一辈子做周家的一件家私?」
「但她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我笑,「大哥,当你到了五十多岁,你恐怕不甘心被如此一笔勾销。」
「你是怎么了?去见一次忻家的人,忽然之间,手臂膀朝外弯,你开什么玩笑。」
「真的,大哥,他们是朋友。」
「我不能如此客观,父亲过身还没有多久。」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以前的女人得到贞节牌坊,大概大部份是循众要求。
一个女人结了婚,就速自己的朋友也不能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词穷了吧?」大哥冷笑一声。
「不,而是觉得我们之间不能沟通。」
大哥气,「到底发生什么事?」
我用手臂枕在头下,「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深度的女子,吃过她亲手煮的好菜,同她作过颇为为深入的谈话。」
「谁?你不是指忻齐家吧?她?哈哈哈哈,她是一个有夫之妇,还有一个女儿!」
我打横看他一眼,「然则我将来的大嫂,必然是个十八岁纯洁如白雪的处女了。」
他沉默。
「母亲要竖贞节牌坊,老婆必须是处女,周鹤龄,你也很到家了!」
他沉默,过一会儿他说:「她甚至不美丽。」
「美在观者之眼中。」
「这事是怎么发生的?才短短三日间事……」
「成年人都知道自己要什么,要护照者找洋女,要锋头者找小明星,要生活舒适者找富姿,我也知道要些什么。」
「你要的是什么?」
我没有说出来。
大哥厉声问:「你要的是什么?」
我瞪他一眼,「我要的是你们给我平等待遇,家中有什么事告诉我一声。」
「你想我说什么?把母亲年轻时代的浪漫史向你复述一遍?」他来势汹汹。
「你声音再大一点,母亲就可以听到你说些什么了。」
大哥这才坐下来,不响了。
母亲敲书房门。「彭年,你回来了?」
「嘘。」大哥说。
「进来。」我连忙去开门。
妈妈风姿绰约走进来,问我:「把东西还了忻家没有?」
我说:「没有。」
妈妈很意外,扬起一道眉,「怎么还没有?」
我第一次客观地打量自己的母亲。她的脸蛋似李丽华?不,时髦得多了。下巴尖尖的,觉得她更似陈思思。
真的,怎么话说母亲老呢。只因两个儿子都长大成人,所以才有种她已近晚年的感觉。
妈妈说:「瞪着我干什么?不认得我?」
大哥说:「叫她去做一点默小事,他邓没份好。一
又在妈妈面前损我,太没有意思。
我说:「妈妈,最好你自己去还给他。」
妈妈说:「我自己去?我能去的话早就去了,还用求你?」
我忍不住,「为什么不去?何必理会旁人说些什么?你听鹤龄的话?他懂得什么?」
妈妈转向鹤龄,苍白的看看大儿子。
大哥无奈的说:「忻家的大女儿什么都同他说了。」
「没有什么都说。」我说,「我只知道母亲与忻老先生以前是朋友。」
母亲不出声,背着我们,对着窗门。
鹤龄狠狠的瞪着我,象是怪我不该对母亲说这里大逆不道的话。
我耸耸肩,「那封信在大哥处,我想休息一会儿。」
我回自己房间。
隔很久母亲来找我。
她坐在我床头,很久不出声,我原以为她要同我商量什么,见她不出声,也不好意思。
我只好自言自语的说:「一个人,千万不要为别人活。」
母亲不响。
我又说:「无论那个人的身份是什么,总得有自己的生活。」
母亲面色有显著的改善。
「现在儿女大了,还担心什么?觉得应当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并没有看看她说这些话,「更不应有什么顾忌。」
又隔很久,母亲细细声问:「那位忻小姐,说过什么话?」
「她说她父亲很想念以前的朋友。」
「他身子还好吗?」
「很好。」
「为什么分家?」
「不知道,据说退休了,就提前履行遗嘱里的条文。」
「啊。」母亲此刻彷徨得象个小孩子。
「信封里是什么?」轮到我问。
「是一份屋契。」妈妈说:「只要在上面签个名字,就归在我名下。」
我略为诧异,「为什么送你屋子?」
「因为我小时候曾经指着那座屋子说过,希望将来以那样的房子为家。」母亲终于告诉我。
我听着都觉得荡气回肠,「是几多年之前的事了?妈妈说给我听,怎么你一句话人家可以记住那么久?」
「约三十年了。那年我二十岁。」
「妈妈,夫复何求。」我很激动。
「我生两个孩子,你大哥象你爸爸,你就象我。」母亲微笑,「鹤龄较为现实。」
「如果有人记得他偶而的一句玩话达三十年之久,相信他也会飘飘然。」我不以为然。
「不过,过去的事是过去的事,」妈妈说:「你别向人提起。」
「妈妈,我看你再在此地也是无聊,不如到香港去一趟。」
她缓缓摇头,「老太婆了,不能耍花样了。」
我取过镜子搁她面前,「你看看你自己,是不是七老八十。」
「你这孩子,跟你哥哥的想法刚相反。」
「哥哥这人十分拘泥不化。」
「彭年,你太时髦了。」老妈拍拍我肩膀笑。
我,不,忻家的人才时髦呢。
她走开以后,我堕入沉思中,思潮飘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足足三十年前。
那时还没有女强人,还没有电视机,还没有这么多离婚案,是的,只差三十年,恍如隔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我看到我自己的母亲,二八年华,已经是个美人胚子,穿洋装熨头发,学着外国女明星嘉莉丝姬莉的模式,然而享受不到外国女子拥有的自由,某一个范围内,她要服从父母。
她可以认识朋友,但不能自选对象,未来夫婿必须是家庭认可的人才。而家里认为忻菊泉不够资格。
她嫁给父亲那一天,正是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加冕的日子。
一切并不是那么遥远,但不知为什么,当下一代成长为人,她就升职成为老人家,如神主牌般被儿子供奉着,高高在上,不能再有其它的指望。
才四十九岁的人。
为什么她不能有个好朋友,同他约会,谈及过去未来,甚至重温一下旧梦?
母亲甚至还没有白头发。
我几乎要自床上起来上高呼「吃人的礼教,滚蛋。」
即使没有与忻齐家相处这两日一夜,我亦会这么想。
可恶的大哥。
我用双臂枕在脑后,继续运用我的想象力。
母亲在什么地方认得忻菊泉?
是不是一个家庭舞会?
在那个时候,香港的车牌还是hh字头。夜总会有丽池,饭店有高罗士打,百货公司有惠罗。
母亲大概用蜜丝佛陀化妆品、蔻丹指甲油。你别说,那时有那时的潮流,那时的名牌。
忻菊泉比她大多少?
那时候他经济大概已经独立,不过收入实在有限,但他有一颗炽热的心,一直为这个叫惠印林的女子燃烧了三十年,真了不起。
他们有没有在半山那间旧茶居吃过咖啡?
有没有散步去看薄扶林水塘?
还有浅水湾,他们可有于夏季在该处海浴?那时又流行什么样的泳衣?
我记得在电影画报上看过当年的影后们的泳装照片,都是一件头的,象短裤加背心,密密实实,一个个都站在海滩的一块凸出的岩石上,照相机角度下向上,好拍得双腿修长点。
并不是一百年前的历史陈迹呢。在深夜,电视台播放的旧片子里时时有三十年前的打扮出现。
忻菊泉长得如何?他英俊吗,他高大吗,他大方吗。
一切都不重要,至重要的是他爱她。
我沉醉在三十年前的一段爱情里。
要我们这一代的人把初恋情人深深放心中,根本是没有可能的一件事。咱们已经忘记恋爱,咱们天字第一号口诀是生存,我惆怅的想,时代是真的变了。
老人家无论抚摸一张椅子,一件女服,都会说,「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手工。」
何止手工,现在最粗糙的是人的感情。
母亲到底爱父亲多点还是忻菊泉多些?
我不敢问。
大哥向我提出严重的警告:「你若鼓励母亲去见姓忻的人,你就不配做父亲的儿子。」
这两件事跟我来说,一点关连都没有。
就在一个晚上,电话铃响了,找母亲。
她以为是朋友,拾起话筒,手便颤动,声音不复平静,虽没有提到对方的名字,我们也知这不是个平常人。
挂了电话她说:「是忻菊泉,他说如果我不反对,三十日后,那层房子就归我所有。」
「不行不行!」大哥说:「你一定要去还他。叫彭年回香港去走一趟。」
我问:「他怎么知道我们的电话,怎么找了来?」
大哥骂:「笨蛋,现在有国际直通你都不知道?他有财有势,什么办不到?」
我说:「如果他要凭财势,犯不着找母亲,外头有许多十多廿岁的女孩子都来不及要跟他呢。」
大哥冷笑连连「你幸亏是个男人,你要是个女人,怕不就是你要跟他。」
「这简直是泼妇骂街。」我说:「你为什么努力反对此事?说,你真的那么怕失去母亲?」
「好好好,别吵了。」母亲忍无可忍。
我与大哥住嘴。他转身出去,剩下我与母亲相对。
「你怕什么?」我问母亲。
她牵动嘴角,淡淡而苍凉的笑,「我恐怕我已经老了。」
「不怕,他比你更老。」
「但是男人老来很英浚,而女人…我不愿破坏他对我的好印象。」她说。
「妈妈,你的虚荣心同少女一样。」女人永远不会变。
「你替我到香港把房契还给他。」她终于说。
「让他想念你一辈子?」我笑问。
「是。」母亲大胆而直率的说。
「去你的。」我说。
「彭年,你越来越无礼了。」
「妈妈,你爱爸爸吧。」
「自然,」她说:「我们并不是盲婚的。当年我没有选择忻菊泉,自有我的道理,他太花梢,那你父亲的人品,合真是一等一的可靠。」
我聆听她。
母亲说:「我很知道折菊泉为人,他只不过要看看第一个女朋友现在变得怎么样别忘记他已成为一个城市的苜富,他有能力把一生中的女友都聚集在一起开派对。」
身后有冷笑声传出来,「所以没有理由让妈妈去。」是大哥。
我开始看到他担心的事。但也许忻菊泉年纪大了,已失去那种轻浮呢?
「那么由我去吧。」我说。
「谢谢你,彭年。」母亲拥抱我。
我觉忻菊泉不是那样的人。不过年轻人的直觉常常犯严重的错误。
像我觉得,齐家对我多少有些好感。
可能吗。
为母亲做巡回大使,往往有些意外的收获。
忻菊泉知道我要见他,派出司机及车子接我。
黑色实惠的中型房车,一看就知道忻已达到风流不欲人知的境界。
司机把我带到他在郊区的寓所,他在等我。
我随一名女仆走过客厅、会客室,直抵书房,两扇门被打开,他迎上来。
我一怔,好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使身体微微发福,双鬓班白,他眼神仍然闪烁着慧黠的精光,神采饱满地说:「是印林的孩子?竟这么大了,我同你收拾好客房,你非得在这里住几天不可。」
他浑身散发着魅力,这样一个男人,三十多年前会是怎么样子?母亲没有跟他一起跑掉,堪称临崖勒马吧。
「年经人,你在想什么?」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由外套里袋取出那只信封,慎重地放在他手中,「忻先生,我母亲不能收下。」
「啊。」他非常意外,「印林不收?」
他太聪明了,把母亲的个性了解得一清二楚,随即他也该猜到其中有人作梗。
「没想到印林没老就从子了。」他呵呵笑起来。
好本事。「她说她年纪大了。」我说:「不想再见老朋友。」
「那么你看我呢?我老了没有?」他摊开双臂。
「忻先生正当盛年。有事业有地位的男人是不会老的。」我微笑地恭维。
「我已没有事业,全分给他们了。我所求的,又不是非见你母亲不可,我只想她收下一些纪念品,你们把我想象得十分卑下。」他发牢骚。
我不敢回答。
「一个寂寞的老人,即使想与当中的红颜知己再见一面,也不算过份呀。」他夸张地挥舞双手。
「你那么有钱。」我说。
他坐下来,叹一口气,「但我仍然只是睡一张床,吃三顿饭,坐一辆车。」
「但是忻先生,你太谦虚了,你那床与食物,比大多人能够梦想的还要精致吧。」
「有什么用?我唯一的女儿七年不肯回来见我,要胁我向她低头。」
「也许她需要更多的了解。」我知道他指的是齐家。
「我不懂得怎么做。」他说:「自从同你母亲分手之后,我就努力谋生,再回须已是百年身!说得难听点,除了钱之外,什么都没有,老妻要也离我而去。」
我并不相信他,这是直觉,虽然他表情落寞,但我觉得他并没有老,至少他的一双眼睛没有老。
他随时可找到一打女朋友陪伴他。
感情在适当的环境下是可以培养的。相反地,再肥沃的爱情花朵也会受摧残而死。忻菊泉目前可以提供任何幽美的温室来培植他所需要的感情,我才不替他担心。
噫,他这么聪明,但母亲也不笨呢,看样子他要另想法子表示他的诚意,母亲才会相信。
我把信封搁桌上,就离开了。
我没有接受住在他家做客人。
想想也真是,辛辛苦苦花那么大劲嫌到钱,却发觉有那么多人不拜金,也真够他难堪的,而这些人当中,居然还包括他亲生女儿在内。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来到这里,就更加想念齐家与她那幢宁静和平的房子。
她与那可爱的小女孩乐基,还有男人杀手李莉,我想念她们。
可能吗,感情就在不知不觉中滋长,可能吗。
我躺在旅馆房间中,与大哥通电话。
「任务完成。」
「回来吧,切费用我会还给你,见到忻某之后,相信你也知道为啥我不让母亲见他了吧。」
我「嗯」一声。「那样有钱,的确难以置信。」
不管哪个女人爱上他,都会被人误会是他以金钱收买的。冒这个险划不来。
「不过,」我说:「父亲管父亲,女儿是女儿。」
「你自己爱怎么样,我就管不了。」他挂电话。
就让那段旧往事埋在心中吧。
美丽的回忆不可求证,否则将会像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用双臂枕在头后,看着天花板沉思。
电话铃响。
我接过,是个孩子:「周先生?我们上来看你好不好?」
「你是谁?」我笑问。
「我是忻乐基。」
「乐基!」
「记得我吗?」
「记得你!我马上下来,你给我站在大堂别动。」
我飞身起床穿外套扑下去,心头狂跳。
站在大堂中央的当然不止是她.还有她妈妈。
我涨红面扎,意外之喜震得我头昏眼花。
「你们怎么来了?」我口齿笨拙的问。
「回来办一些事,与父亲谈过话,他说你在此地,我花了一个下午每间旅馆寻找。父亲与我有进步,我们可望会得和解。」
这诚然是好消息。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我把小乐基抱坐在膝盖上。
「好吗,真挂住你们,你呢?有没有想念我?」我问得很天真,「幸亏找到了我。」
「没有,只不过实在空闲无聊,所以才翻着电话簿找你。」她微笑。
我傻傻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与乐基。而很明显,她也想见我。
「你同令尊和解吧,」我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时间谁也下不了台。」她说:「假以时日才行。」
「他想念你,」我说:「向我提及你。」
「是的,忙着忖度如何与每一个人斗。其实我替他惋惜,他此刻真的寂寞。」齐家说.
「你若果肯回到他身边,情况又不同,我觉得你们是相爱的。」
「只是水火不容。」她笑了。
「这次见过他没有?」我问。
「没有。通话已经足够,他以前还叫我有话同女秘书说呢。」
我摇摇头,忽然想起来,「李莉这家伙呢?」
「仍在家。」齐家说。
我放下心来.没有她在附近,我与齐家相处就容易得多。
「什么时候回去?」齐家问我。
「我是无所谓的,既然来了,走走也好。」我说:「你呢?」
「三两天没问题。」
乐基拍手,「好得很,我要吃海鲜,逛万佛寺。」
我问:「她外公有没有见过她?这么可爱的小家伙。」
齐家摇摇头,骄傲的说;「除非他求我。」
「他没有其它的孙子?」
齐家笑,「我那几个兄弟,没有一人肯结婚,孙子,如果他肯承认,只是他又怕吃亏。
我摇摇头,忻老先生也不如外人看得那么开心,他生活中也不是没有荆棘的。
「他现在寂寞,我知道,但是谁也不肯接近他.有没有发觉他无论说什么话都带有命令性?真要命。」
「但他确是个权威人物,你要原谅他。」
「何必对牢老婆子女权威?我们什么都没享受到,他的钱是他白己的,如今分了家产好多了,以前哥哥啼笑皆非,要有他的签字才能用钱。真没见过那么彻底失败的人,除了做生意,什么都不会。这次口气已软下来,算得很大的让步。」
我用手撑住头,「你猜他会不会批准我同你来往?」
「我同你?」齐家笑,「当然不会,他早已放弃我。」
「是吗?」我失望:「那意思是说,我们是完全自由的?一点阻滞也没有?那太不浪漫了,爱情若没有障碍,如何能算爱情?」
乐基在一旁说:「妈妈常说:我是她的障碍。」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齐家。
她用手遮住面孔笑。
「我猜令尊之所以记得家母,乃是因为得不到的缘故,世上没有什么比得不到的爱更荡气回肠。」
「我想不,爹确是想念她。」
「记得那么遥远的事,真不容易。」我说:「他那么忙,生活过得那么丰富。」
「现在他最后一个希望也要幻灭。」齐家惋惜说。
「但籍此我认识了你,一切是注定的。」
齐家微笑。
我说:「我以为你爹会指着我骂:臭小子我不准我女儿同你这里人来往;多刺激,然后我可以指着他回骂:我不稀半你的臭钱。」
「这一切在十年前都发生过了。」
「是乐基的父亲?」我问。
「是。」齐家的眼睛看着远处。
「多么不幸。所以爱情也许只是平安温馨的好,你说是不是?」
她把目光收回来,看着我:「你决定了?」只有我知道她为什么这样问。
「完全决定,百分之一百决定。」
乐基说:「妈妈,我累。」
「我们要休息。」齐家说。
「你住哪里?」我问:「我送你。」
「在你楼上,二o六一室。」
我们大笑。
那一夜,我原以为可以睡得很好很好,因为第二天要与齐家出去玩,我们约在中午。
也许旅途大疲倦,我竟没有依时醒来,电话铃剌耳的响,我还以为是齐家来催我。
一看钟,下午一时,我满腹道歉的话要向齐家说,但电话里的声音是妈妈。
「妈妈?」我跳起来,瞌睡虫全部跑脱,「你如此气急败坏,是干什么?」
「忻菊泉,他---」
「他怎么?」我问。
「他打电报给我,说他正在途中。」妈妈的声音非常惶恐。
「什么途中?」我一时弄不明白。
「他来看我,飞机傍晚七时抵达。」
好老小子。这么快,昨日中午我才与他在这里见过面。难得他五十多岁的人追起异性来勇猛不减当年,终于拿出诚意的表示来了。
「我怎么办?」母亲亦彷徨得似一少女。
「大哥呢?他不是主意最多?」
「他不在。」母亲声音中有一丝高兴。
「到什么地方夫了?」我讶异。
「乔治王子镇。」母亲说。
咦,事有蹊跷,他到那里去干什么?
「几时回来?」我又问。
「没说,可能三两天。」
「妈妈,那么你真是一个人了,你自己决定吧。」
「这……彭年,真是的,我与他有廿多三十年没见面了。」
「到飞机场去接他。」我建议。
「什么?」妈妈犹疑。
「朋友之道,原应如此。」我提醒她。
「应该有接他的人吧,他在这里亦有生意……」母亲说:「我何必多此一举。」
「一个女人过份矜持就小家子气,有失大方。」我又说。
「去接他?」母亲的心内显然有十五只吊桶。
「现在先去做头发,看该穿哪件衣服,你自己定夺吧,我马上订飞机票回来,再与你联络,你自己保重。」
「彭年,彭年--」
「记得自然一点。」我挂上电话。
房门嘭嘭嘭响起来。
我去开门,是齐家。
她一面孔惊奇,「彭年,我爹赶到温哥华去了。」
「我知道,我妈说他于今夜七点钟可以抵达。」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痴心。」齐家说。
我微笑,我们都似外公,低估了这位有洋人血统先生。
「你大哥会怎么想?」齐家问。
「管他怎么想。」我说:「反正母亲有她自己的主意。」
「这件事实在太美妙了。」齐家笑出来。
我也很高兴,忻氏的诚意也许真能感动母亲。那个时候的女性非常的被动,非要被男方追到墙角,不能动弹,才肯就范,稍有活动余地而心甘情愿,就是轻狂。
在那个时候来说,追求是一种仪式,光是追已经过足瘾:在月色下等待女友出现,送她一枝花,希望看到她的笑容,十一点半之前要把她送回家,要见她先要经过伯父伯母那关,顽皮的小弟小妹躲在门角偷窥姐姐的男朋友,有时要在功课上帮他们一把,星期日也许还得一起去做礼拜,走了长久,都没有机会握一下手。
唉,那时女孩子的裙子似一把伞,接近一下都不能,太困难了。
「你在想什么?」齐家问。
「我希望家母与令尊可以重温旧爱。」
齐家说:「我也这样希望,她才是最适合他的。原谅我问一句:她还是那么美吗?」
「嗯,极细的皮肤,保养得很好。那么多母亲之中,她一直最美。」
「你打算赶回去?」
「现在回去,才不,我觉得他们需要私人时间。」我笑,「我会到乔治王子镇去休息数日。」
齐家当然立刻明白我的意思。
我们一行三人设法在一起回家,正好趁此良机增加了解。我不想影响母亲的决定,也很庆幸大哥不在她身边。
大哥在哪里?
他干什么要到一个小镇去?我疑惑。
抵埠我在飞机场同母亲通话。
我问:「忻先生出现没有?」
「有。」母亲的语气相当的愉快。
「你有没有去接他?」
「然后呢?」
「他一眼就把我认出来,说我一点都没有变。」
这老小子太会哄女人,要加紧向他学习。
「我不同你说了,彭年,我们约好出去吃饭,再见。」
我看着话筒,她甚至没问及我在什么地方。「喂喂?」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原来女人年纪再大仍然爱听这种讨好的话,我真替他们高兴,看样子这次重逢进行得十分完美。
我会避开他们。我会识趣。
我感慨,三十年,定有很多的话要说吧,每一对老朋友都应该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我觉得我做得很对。
在火车上,乐基睡着了,我抱着她,我们的行李搁在一旁。这些年来,齐家一个女人,拉扯着小女儿,不知怎么过的,一定有说不出的苦吧。我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齐家轻轻说:「乐基与我,是不会分开的。」
「谁说过分开?」我反问。
她闭上眼睛假寐,完全明白。
我把小乐基抱得紧一点。
火车外风景如画,我们再也没有说其它的话。
车子在四小时后慢慢进站,我把仍然熟睡的乐基扛在背上。
「要不要李莉来接?」齐家问。
「谢谢,我一看见她就头痛,」我说:「那边有的是计程车。」
齐家笑笑,并没有与我争。
我们平安到家,第二次来,更加倚熟卖熟,推开门,使往沙发上坐。
齐家大声住隔壁叫,「我们回来了!」她与李莉真是亲厚,怪不得我起先以为她们两个有不寻常关系。
没有人应。齐家说:「我过去看看。」
我扭乐基进房间,替她盖上被褥,下得楼来,齐家已自隔壁回来,瞪大着双眼,一脸问号。
「怎么回事?看到什么?」我问;「三公尺长的老鼠?」
「我看到周鹤龄。」
「什么?」我怔住,「他?他干么?他怎么在这里?」
「他与李莉在一起谈心。」
我怪叫起来。「不可能!」
「所以呀,我也觉得奇怪。」
我说:「我要亲眼看见才会相信。」
齐家也想多看一次证实:「我陪你去。」
他们两人坐在后园子的长凳上,背着我们。
我只听见大哥的声音说:「想忘记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我终于来了。」
我齐家面面相觑。
他又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类型的男人,可否考虑结我一个机会?」
大哥求人?
而火爆脾气如李莉,也并没有与他反脸,乖乖地坐在那里听,看来大哥会得到他的机会,难怪人称谈恋爱,原来真的要坐在那里谈。
我向齐家眨眨眼。
大哥叹口气。(他叹气?)无限无奈。
「我知道我的机会轻微,你如果要我走的话,只需说一声。」
我向齐家打一个眼色,两人偷偷溜走。
「怎么办?」齐家问。
「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自由发展,我们一出现,他俩都是好强的人,事情一定僵掉。」
「要命,」齐家苦笑,「我们又该避到什么地方去?」
我也问:「喂,他们这一对,是几时开始的?」
「令堂派他来找我,遇见李莉,大吵一场,没想到就留下深刻的印象。」
真是热闹的春天。
我说:「齐家,看样子我们要到巴黎去避开这一对才行了。」
「走吧,还等什么呢?」她笑。
我们俩上去抱起小乐基,开动她的车子,腾出空间给有情人。
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论年纪,不论身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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