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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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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故事:

        我是化妆品售货员。

        不知为什么,顾客索性称我们为化妆小姐。

        我长驻abc牌化妆柜台已经有一年,

        做得不错,这个档口在一间大百货公司的底层,在颇当眼的地方,生意额顶高。

        工作时间相当长,早上十时至下午六时,但因为没有心理压力,所以劳力不劳心,并不很吃力。

        我打算再做一年便转行。

        母亲与姐,都认为我应当多读几年书。

        做这一行也是很偶然的,中学毕业找事做,应征到这一份,做做便十多个月。

        经理老同我说:”安娜,浓妆一点,把最新的颜色展示给顾客看。”

        把我们当调色板,这就是为什么化妆小姐都浓妆的理由了。

        柜台中各式各样的护肤品琳琅满目,包装美丽,说明书上说得天花乱坠,只要小姐太太肯花钱,保证七日见功,起死回生。

        顾客不一定相信,但为什么不呢,现代妇女做得那么辛苦,以前的女人还可以娇嗔的嗲一句”唔,我不依,你骗我”,现在?谁还有功夫骗女人,都摆明了车马,愿者上钩。

        而唯一可以实现时代女性梦想的地方,但是化妆品柜台。

        …

        …”可以减皱纹?”

        “当然,三个星期,连雀斑也去掉。”

        “我的嘴唇特别干。”

        “不要紧,用这只金色装的油,每晚擦一次。”

        “我的脸色青白。”

        “这只浅紫色的面霜可以使面色红润。”

        “我眼睛太小。”

        “我教你用眼影膏使它们看上去大一点。”

        “贵吗?”

        “不贵,五百元一瓶是大枝装,可用九个月到一年。”

        她们欣然放下小小代价,捧着无限憧憬回家。

        姐姐也曾经问过我:“到底那些活细胞、胎盘素、植物精华有没有用?”

        当然有。

        都是欧美的化学师、生物师、微生学专家、生态学大师的心血结晶,怎么没有用,多多少少都有点帮助,总比不用的好。

        虽然五百元一瓶的晚霜最大的得益人是枕头套子:全抹在那上头了。

        有用,一定有,天天擦婴儿油也一样有用。

        至于胭脂花粉,那更不用说,脸容憔悴的写字楼妇女,经化妆,立刻艳光四射,唏,判若两人。

        我觉得我是一个仙子,站在柜台后,指导女人美化她们。

        我有本事把黑色指甲油推销出去。

        姐姐说我昧良心,我死不承认。

        像今日,有个女孩子来买洁肤品。

        我给她看货色,“这是乳液,这是磨沙膏,这是嘟喱,功效一样好。”

        “普通的有没有?”

        “普通的不足够深入清洁毛孔。”

        “我母亲说,三块钱的肥皂也可以了。”

        “但是你母亲那代,

        本市空气尚未污染到这种地步,现在你到工业区去看看,简直要戴防毒面具。”

        那女孩子觉得有道理,买了我推荐的货品,满意地离去。

        隔壁的售货员笑,“安娜,你口才真一流。”

        我喜欢这份职业。

        我从来不欺骗顾客,他们不需要的东西,我绝不强迫推销。

        我唯一反对的女人用厚粉,白白的搽得像面具,一点生气也没有。很讽刺,只有最油润平滑的皮肤才能上粉,粉最不能遮丑。

        女孩去后,来了位男士。

        他看着我的面孔良久,不出声。

        我问他,“买什么?随便看看。”

        他穿得很时髦,人很斯文,常常有这类男孩子来买礼物送女朋友。

        我取出两瓶香水,“新出的,要不要闻一闻?”

        他取过圆瓶的那种,“啊,‘巴黎’。”

        “也可以说是派里斯。”

        “派里斯?”

        “是呀,

        派里斯王子的金苹果,没听过?谁最美便可以得到金苹果,由王子任公证人,结果维斯因答应把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给派里斯,便得到了金苹果。”

        “对!”他说:”那女人便是特洛埃城的海伦。”

        “咦,没想到你看过这个故事。”

        他微笑,”我没想到你知道这故事才真。”

        “你看这只瓶子圆圆,像不像苹果,嗅嗅味道,有水果香。”

        “小姐,我很佩服你,我要一瓶。”

        “大的?”

        “大的。”他笑意更浓。

        “四百六十二。”

        男生取过香水离去。

        同事说:“这里嫌佣金最多是安娜。”

        我笑笑,不语。

        中午时分,白领女性下班吃饭,通常会利用这段时间来逛逛公司,看看新货。我不会拉他她们硬推销,通常很有耐心的待他们选择,发问,然后尽量为她们解答,介绍。

        忙起来也可以很忙,也遇到不愉快事情,更有顾客顺手牵羊。

        都一一忍下来。

        我不介意这份工作,但是母亲还是希望我多读几年书。

        为什么?

        她说:”这样抛头露面不大好。”

        “做事到处一样。”

        “写字楼工好得多。”

        “你问姐姐会不会好一点?”

        姐姐说:”好得多,在旁人眼中,两份工作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我不管别人,我自己不这么想。”

        “傻瓜,做人根本是做给别人看的。”

        这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例子,我白姐姐一眼。

        “年轻人总是觉得我们俗气,直到他们吃亏了为止。”

        我不响。

        瞧,与姐姐才相差五岁,便有代沟。

        “去读书,嗯?”

        “我考虑。”

        隔三四天,那男孩子又来了,这次身边拖个女孩子,直长头发,皮肤好得不得了。一定是他的女朋友。

        我看到他们过来,便笑说:”这位小姐可不需要我帮忙?”

        女孩腼腆地侧侧头。

        我又问:“有什么需要?”

        我没问上次香水合不合用,也许他不是送给这位小姐。

        青年看看女孩,问:“怎么样?”

        她答:“不错。”

        我莫名其妙。

        “我要这盒粉。”她说。

        “你自己用?”我问。

        “啊?呀,是。”

        “小姐,你不需要用粉。”

        “是吗?”

        “用只薄薄的胭脂搽一搽就可以了。”

        “你介绍吧。”

        我递给她看最新的颜色。

        她也不试,示意我包起来。

        向男友递一个眼色,便走了。

        同事说:“这一对男女好不古怪。”

        “是吗。”我看着他们的背影。

        他俩有一股特殊的气质,穿得很朴素大方简单,但看得出很名贵,一人一双球鞋,十分潇洒。

        怎么会有空?应是上班时间呀。

        我转眼间也忘了他们。

        奇是奇在没到几天,又多了一个人,这次是两男一女齐齐来。

        第三者年纪比较大一点点,约有三十左右,他不说要买什么,只是从头到脚的盯牢我看,我内心有点发毛。这是干什么?点相?

        我礼貌的点头。

        这次他们买了一套浴品。

        根本醉翁之意嘛,那么真正目的在什么地方?这里除了化妆品就是我这个人。

        我?我问自己,莫非是为我?

        不会吧。

        我拿一面镜子出来照一照。别开玩笑了,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城里足有三十万个。

        我一笑置之,照常做我的生意。

        下午有一位小姐来找小瓶装香水,她有个嗜好,是收集香水,我觉得她这样做很浪费,于是指示她到市中心最旺一角的一些小店去找样版,款式又多,价钱也便宜。

        “样版也有得卖?”她诧异。

        “什么都有。”只要有钱,这个城市的最大的优点。

        “这倒是好,就算各名店肯送,要我搭车去收集,也得花不少时间。”

        我告诉她到什么地方去找。

        她向我道谢,觉得不好意思,买下半打唇膏。

        我很仔细的为她选颜色。

        这位小姐称赞我,“你真好心思,我会记得你。”

        很多客人都这么说,我把货物交给她,她欢欣地离去。

        但有些小姐就不这么容易服侍,往往把所有的版试匀了,还不肯买下来。

        这也是顾客的权利。

        那位爱香水的女客不久又来找我,展示她找到的小玻璃瓶,什么名牌都有,小瓶具体而微,晶莹通透,可爱得不得了,她开心得像个小孩,叽叽呱呱的说了半天,带着她的战利品,高高兴兴的道别。

        我也分享了她的愉快。

        那位年轻男客在傍晚时又出现。

        我刚准备下班,他仿佛是算好了时间才来的,叫住我。

        “安娜。”

        咦,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转头,礼貌地微笑。

        “有空吗,有几句话想同你说。”

        “尊姓大名?”

        他报上姓名,“我姓邱,是国际电影公司的制片。”

        “啊。”没想到。

        “日前来的那位小姐,是做选角的,而另一位先生,是导演。”

        “找我做女明星?”我错愕。

        “是的。”

        我立刻把手乱摇。

        “不行不行。”我说:”那怎么可以。”

        小邱诧异,“咦,我们像坏人吗,还给你这种感觉?”

        我定下神来,看看他,他真的不像是传说中那种电影界的流气人物。

        现在电影界的大学生是极多的,我看报上的消息也知道,小邱一定是他们这一名。

        不过我还是不拍电影。

        我说:“我不会做明星。”

        “连试一试的兴趣都没有?”他笑。

        我也只得笑。

        “同我们吃杯茶好不好?”

        “不,我不去了。”

        “很安全的,不必怕。”他故意那么说。

        “不,还是改天吧。”我一直陪笑。

        他也不想勉强我,“也好,改天就改天。”

        “再见。”

        他也向我道别。

        其实认识多个朋友也是好的,但是我就是怕难为情。

        希望他以后别再来。

        同姐姐说起,她问:“为什么不去玩玩?”

        我说:“做过明星,很难做回普通人,不红不黑,卡在当中,以后的日子就尴尬了。”

        妈妈点头,“安娜想得很长远。”

        姐姐说:“胸无大志。”

        我想一想说:“人人都做明星,谁做观众?”

        “路是人走出来的。”姐姐说。

        “要付出代价的。”

        “你做一辈子化妆小姐?”

        “噫,有什么不好?正正当当的一份职业。”

        母亲笑,“难得她这么知足。”

        姐姐说:“不把握机会,以后会后悔。”

        “决不。”

        妈妈说:“现在他们是比较爱发掘新人。”

        “是,找一个新人来演他自己,取其清新自然。”姐姐说:“依我看,很多走红的明星还不如安娜漂亮。”

        我不予受理。

        过两天,负责选角的小姐来到。

        “我姓朱。”她说。

        “朱小姐,”我招呼她,“要看什么?”

        “小邱说你推掉他,这是我的卡片,我们是正式注册的公司,你看过‘人在江湖’及‘如花美眷’没有?就是本公司的产品。”她很耐心地向我解释。

        “我看过,很认真拍摄的影片。”

        “谢谢你。那你还有什么怀疑呢?”

        “我不是不相信你们,而是我自己真的不愿意做演员。”

        她很诧异,“以前我真不相信有你这样的女孩子,难怪他们说你的气质很特别。”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售货员,你们随便可以找到我这样的人。”

        “下班吃杯茶如何?”

        “你在?”我问。

        “我会陪你。”

        “也好。”

        有女孩子在场,到底好一点。

        小邱很客气,也不再意图说服我,他们只是天南地北的谈天,我在一旁静听。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要找我做女主角,并非临记,我依然没有心动。

        我们在咖啡厅坐了很久,他们仿佛有说不完的意见,互相交流、争辩、附和。

        很热闹,不过叫我整天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吃不消。

        等到告辞,已经八点钟。

        他们需要的食物只是香烟与咖啡。

        我肚子可饿坏,回到家,连忙叫母亲热了饭菜吃了两碗。

        我不明白他们那种生活方式,也很庆幸自己对那日夜不分的生活不感兴趣。

        小邱仍然与我有来往。

        渐渐我不那么避忌,也与他有说有笑。

        他们那套戏已经开拍,女主角非常漂亮,我很替他们高兴。

        “安娜白白失去一个机会。”

        “那位制片在追安娜。”

        同事之间传说很多。

        正在这个时候,公司把我转到另一间百货公司去。

        我有小邱他们的卡片,但无端端怎么同他们联络。

        调往新地盘才半年,公司就升我坐写字楼,除下制服,做一名助理。

        到这个时候,我更加不想转工,连读书的念头也搁下了。

        姐姐说:“安娜真是个怪人,不过专注也有专注的好处,说不定她会是她那一行的状元。”

        我眯着眼睛问:”状元?想也没想过。”

        我老板说:“安娜是天生做服务性行业的人才,她有耐心,而且可亲,对本行有一股兴趣。”

        把我赞得什么似的。

        有时候也想念小邱。他很斯文,见识也广,是个人才。坐进写字楼之后,更加难结交同行以外的朋友,这是我怀念小邱的原因。

        不过提不起勇气来拨电话。

        我的女老板关心我:“喂,有没有男朋友?不能尽挂住营业额,不顾其他。”

        没有。

        但我也不加以努力,听其自然。

        我这个老板很喜欢我,甚至坦承,如果她有儿子,一定要介绍给我。

        “现在的女孩子都没有你这么安份守己的了。”

        我知道,我莞尔,她的意思是,很少有我这么没出息这么老土的人。

        这两年来,她也没见过我熨头发、约会、要求加薪、板过面孔。

        我没有性格,随遇而安,敬业乐业,这种素质,不管是好是坏,在今日都不复多见。

        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别人不肯做的,我都肯,我是天生那种无所谓的人,好脾性,有些女同事一听见加班,面孔发黑。

        老实说,如果我有家庭有男友,我也憎恨加班,但独身寡人,怕什么做?

        她们托我做替身,我永远应允,因为没有更好的事等着我,真是被逼用功。

        渐渐老板很肯把行政的功夫交在我身上,我也越来越上手,做出一个款来。

        如果那时候跟着小邱他们去做明星,就没有今天了。

        看报上报导,他们那个戏,因太过文艺,并不卖座,而女主角为着戏路窄,也默默无名,并没有开拍第二部电影。机会稍现即逝,抓不住也不管用。

        我很感喟,我竟然选对了路。

        做人就是这样,买大开大便是幸运,每条路都去走几步,到头来一事无成,人已经老了。

        小邱他们致力拍戏,总有一天会踏上成功之路,每项事业都需要全副精力来应付,一次又一次的试炼,终会修成正果。

        扯远了。

        我一直没有结交男朋友。这种事要讲机缘的,急有什么用。

        现在我偶然也指导大公司中的柜台售货员。

        回到原来工作的地方,有种亲切的感觉,正好客人比较多,我索性客串一下,帮她们做生意。

        “你回来了?”

        “是——”我抬起头来,“小邱!”无限惊喜。

        “你记得我?”

        “当然。”

        小邱晒黑了,比半年前结实。

        他整个人伏在柜台上,“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也有如隔三秋的感觉,一时说不上话来。

        “我以为你转了行。”

        “我没有。”

        “调到别的地方去做了一阵子?”

        “在写字楼。”

        “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我涨红了脸。

        “找你找得好辛苦,知不知道?”

        我很有歉意。

        “今日怎么又回来了?”他一连串问题轰炸我。

        “我下来与同事商量工作上问题。”

        “你升了职是不是?”

        我点点头。

        “我也猜到。”

        “今日你路过?”我问他。

        “不,有心灵感应。”他笑。

        “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然无端端我怎么会过来。”

        我笑问:“下了班去喝杯茶?”

        “我刚想问你,又不甘心,你明明有我电话,半年也不找我。”他抱怨。

        “别小器。”

        “嘿。”

        我拿起手袋,”来,我们走。”

        同事们非常诧异,她们没见过我同男人打交道,见我与小邱那么熟络,不禁大奇。

        我们俩在咖啡店坐下,我由衷的说:”遇到你真欢喜。”

        “近况如何?”

        “不错。”

        “你那行是不是纯女性职业?”

        “才不,幕后投资者都是男人。”

        “女将也够多的。”

        “不够广告业多,也不够公务员多。”

        “那是因为女性就业机会越来越好。”

        “小邱,”我说:”好几次想找你,奈何不好意思。”

        “你这个人,太拘谨。”

        我讪讪的笑,”你呢?老本行?”

        “最近到西班牙出外景,学会洋径浜西班牙文。”

        “足够同西国女郎调笑了。”我取笑他。

        “咦,你倒会吃豆腐,看不出。”

        他忽然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我连忙缩回,已经来不及。

        自那天开始,我们走得比较近。

        说来也奇,那日他真是无端端经过百货公司,进来一看,便看到我站在那里。

        在过去半年中,他也曾向我的同事打听我下落,她们不肯说,他不得要领,只得干等。

        什么都是注定的。

        之后他见过我的父母,我也见过他的父母。

        连挑剔的姐姐都喜欢他。

        她说:“真没想到安娜没做上电影的女主角,倒是做了小邱生活中的女主角。”

        小邱的生活很颠倒,他们干艺术的人都如此,忙起来三日三夜不见人,闲起来整个月没事做,收入也不固定,所以他一直说他的女朋友必须很爱护他了解他,不能使小性子,要成熟忍耐温和。

        看样子我很符合他的条件。

        我有自己的工作,可以寄托精神,他有无心情陪我逛街旅行喝茶是很次要的事。

        姐姐说:“安娜貌似老土,其实思想先进,性格独立,她与男友的关系最妙,互不侵犯,相敬如宾。”

        是吗,我微笑。

        我与小邱自朋友点出发,并没有爱到窒息,也没有互相牺牲。

        小邱在工作上很争取,因他有计划成家。我听了这个消息也很安慰。

        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仍然爱我的工作,很知足地,没出息地,尽其本份地做我的事。

        简单的人往往是幸福的人,姐姐说,譬如说我就是,说话的时候假装有点酸溜溜。

        我笑。

        她说得很对。

        精灵:

        因为我不相信一心可以二用,所以决定抱著王永辅过一辈子,再也不动结婚的念头。

        王永辅是我的儿子,九岁。

        他并没有阻止母亲再婚,在今时今日,一个人结两次婚也不算多,三次呢,就胡涂一点。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王永辅的意思。

        有时他也说:“人家张德彪的母亲有男朋友,他常常带张德彪去旅游,”他抱怨,“你呢,你为什麽没有异性朋友?”

        我有异性朋友,怎麽没有。

        “小陆老邓他们,唏,他们又不是追求你,又不会讨好你,看到我不瞅不睬,巧克力也不买,有什么用?”

        我无言。

        王永辅就是一个这麽现实的九岁孩子。

        现在的孩子们都这样,并不夸张。

        在电影或小说中,九岁的孩子还依偎在冢长的怀中,很嗲的使性子,“不,婆婆/妈妈/爸爸/叔叔,我要你陪我……”

        现实世界中新一代孩子并不像小白免,随便问哪一个冢长,他们都可以把真相告诉你。

        我朋友倪匡有以下经验:他那四岁半的侄女儿欣猪,一日情绪不佳,指住她的伯伯说:“你没有性格!”

        倪匡发呆,他後来诉苦,“我什麽都被人骂过,就是没有人敢说我没性格。”

        可怕吧。

        这就是新的一代。

        王永辅现在已经是个人精。

        他念小学三年级,嗜苹果一号,爱打网球,吃t骨牛排,橘子汁,以及薯条。

        他成熟得不像话,对白完全像大人。与他一起生活并不辛苦,他会得照顾自己,功课一流,品学兼优,事实上他比我精明、能干,也时时看我不顺眼,他的母亲,在生活上那么噜嗦。

        我是个优柔寡断的人,而他不。

        他常常教我:“有人请你看戏,为什么不去,总比坐在家好,你一闷就爱教训我,我又没空陪你,我要应付电脑。”

        我常常想,王永辅到十八岁,不知会怎麽样。

        我问他。

        他答:“母亲,我是神童,异於常儿。”

        现在的孩子们,比起我们那时候,都是神童。

        今天,跟所有其他日子一样,我下班回冢,带了食物预备做饭,王永辅比我早到冢,为我开门。

        “你看上去很憔悴,才廿九岁半,怎麽会这样。”他说。

        我不出声。

        他接过我手中的包袱。

        “休息一会儿,”他说:“我斟茶给你。”

        我无端嗅到香味,“隔壁在煮什麽?”

        “不是别人,我做了你爱吃的小棠叶菜饭。”

        “你?”我睁大眼睛。

        “外婆教的,记得吗,很容易,你试一试就知。”

        我跳起来,“王永辅,人家会说我刻薄亲生孩儿,趁机把这个悲惨的故事写成一篇影射小说,快快放下厨房的一切,我命令你。”

        “别紧张,镇静下来,请你控制自己!我已经九岁,很多人这样的年纪已经背著弟妹在街边做小贩。”

        “老弟,”我说:“我职业的收人可以供养你,请你不要做苦工。”

        “我喜欢学习烹饪,”他说:“这是一门艺术。”

        “你父亲会怎麽说?”我仍然担心。

        “他会说我孝顺!况且,你又不在乎他说什麽。”

        是的,我同他,已经有一年没见面。

        王永辅的菜饭做得油润喷香,我吃了两大碗,於节食计划非常有妨碍。

        饭後我逼他陪我聊天。

        他说:“母亲,如果我去寄宿读书!你失去倚赖,便会考虑再婚,对不对?”

        我说:“大笑话,我靠你?我是为了你才独身的。”

        “又推在我身上!”他无奈,“你逃避现实,你拿我做挡箭牌,你根本没有勇气出去物色新的对象,你这样做没好处。”

        “对不起。”我承认过失。

        “父亲说他要送我出去寄宿。”

        我张大眼睛,“他什麽时候同你说的?”

        “上次见面。”

        我怒气上升,“上次见面是两星期之前的事,为何到今日才向我提起?”

        “要等机会。”

        “不行,你太小,才九岁半,我不放人。”

        “我同他说?如果我帮你找到对象,也许你会放行。”

        “王永辅,你越来越离谱,信不信我把你这神童吊起来好好的打一顿?”

        “母亲.”

        “住嘴!”我怒不可遏。

        他乖巧的回山口己的房间去。

        我独自坐在客厅中,无限寂寥。为什么会生一个天才儿子,假如他平凡一点,可以陪多我十年。

        多十年又如何?始终我得为自己打算,总不能一百年装一个为孩子牺牲的状。

        照说,可以出去的话,也应该出去了,早早熟习外国的教育制度,对他有好处,他父亲又负担得起有馀。

        但无论他有多充灵精,他仍然只得九岁半。

        我不由得痛恨他的父亲,有什麽理由这麽早就想把他弄出去?这分明是一拍两散之举,法官没把王永辅判给他抚养,他就同我来这一招。

        我呆在沙发上很久,等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

        我进王永辅的房去。

        他已在床上,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小孩。

        他书桌上堆满书泯杂志画册,那具电脑在正中央。他还没入睡,见到我,架上眼镜。

        “妈妈。”

        “孩子。”

        他握住我的手。“你怕我走了寂寞是不是。”

        我不语。

        “我会替你物色一个好伴侣,找到了我才走。”

        “别胡说八道。”

        “睡吧,去,”他叫我,“别想太多。”

        我替他拉拉被子,回到自己的睡房。

        王永辅言出必行,他认识的人很多,网球场、电脑班,又时常同他父亲出去逛,见识要比我广。

        他看中的一个人,是他父亲同他找的习泳老师,高大英俊,在学堂里做讲师,年纪虽与我差不多,但人冢朝气勃勃,不可同日而语,我有自卑感,根本不愿同人深交。

        王永辅又教训我。

        他说:“做朋友而已,你就是这点小器。”

        “你叫我怎麽做?黄熟梅子卖青,在昏暗的灯光下去吸引一班猥琐汉?”我瞪起眼睛。

        “你不该对儿子说这种话。”他不悦。

        “你也不应该对母亲说这种话。”

        他摆手,“算了算了。”

        ”王永辅,你的态度要改良。”

        “好好好,”他安抚我,“是是是,现在我希望你说一说,你理想的对象是什麽样子。”

        “boy

        george。”

        “喂!”

        我不去理他。

        我喜欢的人,像公司里的老张。老实、动力、用功、热诚、中肯、好脾气、有涵养、有学识,对上司伙计一视同仁.风趣、幽默。

        也许他的衣服不够时髦,近视太深!不自跳舞,不懂哪款白酒长名贵,但对於人格的准则来说,有什麽关系?

        我仰慕老张。

        他是那麽肯帮人,不遗馀力,不问报酬。

        他是个鳏夫,太太去世五年,没有子女.爱煞孩子,自己生活朴素,对朋友却十分慷慨。

        我敬佩他不得了。

        又不敢同王永辅说。

        王永辅肤浅,他还不懂得欣赏老张这样的人。他看人,看外表,体育家般身裁,电影明星般面孔,车子要大,西装要挺,他就觉得吸引。

        王永辅说:“我已经报了名去英国,九月要开学,现在已是四月初,你到底打算如何?”

        我狞笑,“我要令你内疚,你抛弃生母,追求荣华富贵,我要把这件事写成一个故事,呵呵呵呵。”

        “我的天。”王永辅白我一眼。

        我正颜说:“你不用烦,要走你就走,我会活得很好。”

        “是,星期一陶瓷班,星期二学篆刻,星期三健美操,星期四呆在家看录映带,唏。”

        我很落寞。

        人家又不来约我。

        “你可以约人家。”

        老张把每个人都当兄弟姐妹,我怎么开口?他会吓死。

        “好,我试一试。”

        周末,每个人都在讨论到什么地方去,单我与老张没有参予,他一贯地微笑,我提不起勇气建议什麽。

        我有什麽愿望?

        希望有个低调的识途老马,开一辆不起眼的小日本车,载我到海边去吸新鲜空气,我不用讨好他,他也不用迎合我,大家散散步,诉诉苦,至太阳落山,去吃顿简单的潮州料理…

        听上去挺简单是不是?嘿嘿,做起来还挺难。

        我看看老张,回到自己的座位去。

        老张过来同我说:“他们去澳门。”

        “我很小的时候去过一趟。”我神情悠然。

        老张说:“周末你要陪孩子,大概走不开。”

        我暗暗好笑,我陪他,他却为了要陪我,一直诉苦,王永辅不是一般的孩子。

        “你很内向。”

        我说:“体力大不如前,很多时只想休息。周末爱收拾家居,替花浇浇水,看看锺点女佣有什么不周到之处,替她补足。”

        “家布置得很美丽?”

        “并不,只是舒服,跟我穿衣服一样,至要紧是干净大方,我不喜欢豪华触目的任何东西。”

        也许是福至心灵,这个话题虽不由我开始,但又何妨打蛇随棍上。

        我说:“我很少请朋友上来。”

        “我说过你很内向。”他微笑。

        “要是有空,你会不会来喝一杯咖啡?”

        他一呆。我努力很大方轻松的看着他。

        过一会儿,他说:“自然,星期天,下午三点半好不好?我买蛋糕上来,我知道你喜欢吃那种结实香口的白脱油蛋糕。”

        “你有我地址?”

        “当然。”

        “那么明天见。”

        “好的。”

        没想到这麽顺利?他离开後我才开始紧张。怎麽办?王永辅生人匆近,先要把他遣走再说。

        我问他什麽时候去见他父亲。

        他问为什么要去见他。

        “没有什麽,好像够时间了,”我说:“星期日下午如同?”

        “好,我去问他。“。

        转头他说:“父亲问你需要什麽。”

        “我什麽也不要。你们约好几点钟?”

        “三点锺。”

        我很安乐,天衣无缝。

        我等王永辅走了之後,把地方收拾得一尘不染。又煮下最好巴西咖啡,满室生香,专等老张来采访。

        我很轻松,老张就是有这点好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任何事在他和煦的态度之下,都不再重要。

        他准三时半来。

        我笑咪咪的迎他进来,请他坐。

        他很快找到聊天的题材:八月份埃昔史顿与纽约交响乐队会来本市演奏,我们开始谈论有关他们的作品与作风,不亦乐乎。

        兴奋中我吃了许多蛋糕,老张永远使人如沐春风,我没有後悔请他来坐。

        正在听史顿的小提琴唱片,门锁一响,进来的是王永辅。

        他一手提网球拍,一手提外套,瞪着我与老张。

        我没料到他会忽然回来,他也没料到家里会有客人,尤其是男客,双方错愕万分。

        定过神来,我同他们介绍,“王永辅,这是我同事老张。”

        王永辅上上下下打量老张,表情深沉,也看不出喜怒哀乐。

        他说:“我回来取泳衣。”

        “要不要我帮你?”我问。

        “我知道放在什麽地方,别让我打扰你们。”

        他进房去。

        不到十分钟,他已经离去,很有礼的叫老张不用客气,慢慢的坐。

        他去了以後,老张对我说:“这孩子真有规矩,老气横秋。”

        他不止那麽简单。

        我心忐忑,他怎麽会撞回来的?

        之後的一段时间,我就心不在焉。

        老张很快发觉,他在适当时间便站起来告辞。

        他说:“我们或许可以出去吃一顿饭。”

        “我喜欢越南菜。”

        “好极了,一言为定。几时去?”

        这就表示他对我有好感,殊不平常。

        我很关心,“下星期六如何?”

        “好。”

        我把他送走,收拾杯碟。

        电话铃响,我抹去手上的肥皂去取过听筒。

        是王永辅。

        “那人走了没有?”

        “客人已经走了。”

        “我可以回来了吧?”

        “当然?”

        “我还以为他永远不会走了。”

        “王永辅,你要回来就回来,不必多废话。”

        他回来就拿我开刀。

        冷笑连连,使我发火。

        “你为什么冷笑?”

        “那麽俗的男人,那麽矮,那麽胖,那麽不修边幅,那麽老土,那麽丑,那麽平凡,你竟然把他请到家来,还瞒看我,你至少该叫我帮帮眼!”

        我瞪着地,“老张是个好人。”

        “你怎麽知道?他的真面目如何,你怎麽会知道?现在也不会露出来,”王永辅大发雷霆,“条件那麽差,你什麽人看不中,要看中他?”

        “你说完没有?”

        “没有。我介绍多少人给你,你都看不顺眼,反而去同那个粗鲁汉子走,是什麽意思?幸亏我发现得早。”

        “完了没有?”我大声问。

        他扬扬手,“我服了你,你没长脑。”

        “王永辅,你不是我的父亲。”

        “我是你的儿子,仍然是至亲。”

        他说得对,我气馁。“不过老张是好人,我没看清。”

        “好人又怎么样?他那么丑,”王永辅的声音也平静下来,“你那麽漂亮,在路上,有人回头对你不停的张望。”

        我啼笑皆非。连我这个做母亲的人,都不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神奇的对白来。

        “你别反费自己。”他悲哀的说。

        “老张是个好人,而且我们不过是朋友。”

        “你们都这麽说,”他蔑视,“女人都这样说谎,普通朋友?没有那么简单吧。”

        “你妒忌?”

        “嘿!你把我看得那麽幼稚?”

        “冤枉了你吗?”

        “自然,我是为你好。”

        “那麽不要管我闲事。”

        “这并非闲事。”

        “对我来说不是,对你来说,除了读书,一切都是闲事,快去沐浴。”

        把他赶走,我舒口气。

        当然他是妒忌,一直要替老妈找男朋友.等老妈真的有男朋友的时候,他又刺激过度。

        这小子。

        过数日,老张问起:“王永辅好吗?”

        “好,谢谢你。”

        “他好像不大喜欢我。”他微笑,“会不会是我过虑?”

        “别多心。”我也微笑。

        两个人都不简单,好像敌人儿面,分外眼红。

        我说:“他想九月去英国读书,我还没答应。”

        “太小了。”

        “不错。”

        我与老张正式开始组会。

        我又发现他许多好处,他非常的细心体贴,完全以我的主意为主意,尊重我,爱护我,每次见面,他都带来一束小小的,深蓝色的紫罗兰,我爱煞了它,把鼻子里进去深深嗅那幽香。

        我认为与老张见面是一种享受。

        王永辅知道我们定期见面,非常不满,出言讥讽,好几个场合,令老张尴尬。

        我同他说:“王永辅,我并没有考虑再婚,事实上我早已排除这个可能性,你别乱紧张好不好?”

        “不结婚也不必同他走。”

        “总比同一个手臂纹花,满嘴粗口的人走好哇。”

        “世上有许多温文尔雅的男士——”

        “王永辅,我不喜欢高攀!况且老张并不低级,给他一个机会好不好?他是我的朋友。

        ”

        忽然之间他哭了,泪流满面。

        “王永辅!”我大大吃惊。

        “妈妈。”他扑到我怀来。

        我紧紧搂住他。

        你看,我心中想,九岁到底是九岁,任凭他成了精,碰到要紧关头,打回原形。

        “你不会失去母亲。”我向他保证。

        “你那么蠢……”

        “我才不蠢,别胡说。”

        “他那麽丑。”

        “人家不靠面孔吃饭。你父亲那麽英俊,可是对我不好,也是没用。”

        “父亲现在改变许多。”

        我莞尔。“是的,从每三天换一个女友变为每十天换一个。”

        王永辅叹气,“我九月要去英国。”

        “这是完全另外一件事,你明白吗。”

        “你已经不需要我。”

        “乱讲,我觉得你还太小,小学毕业才走比较好,你父亲要是不服,叫他亲自来同我说。”

        “你们两人要吵到几时?”

        我不知道。这件事真是悲哀,两个相爱的人结合。生下孩子,若干日子之後,感情变质,分手,如陌路人。

        王永辅的体内有我,也有他,有时候在某个角度看上去,同他相似得不得了,我爱煞王永辅,但对他却一点感情也没有,这种情况实在奇妙,难以解释。

        孩子的个性是独特的,不像我,也不像他,王永辅只有一个,我很庆幸这一点。

        我说:“你不该答应他去英国。”

        “我想去。”他说。

        “你会想念我的。”

        “暑假可以回来。”

        “是,包一架飞机,来去自若。”我白他一眼。

        这一代的小孩子被宠得臭烂,父母并不见得富甲天下,但他们出手阔绰,长途电话随便拎起来打,每次放假一定要回家享福。那些为人父母者也不想想,社会可不宠这班孩子,将来他们出来办事,接触到现实,那还不叫苦连天。

        父母的职责是栽培他们,使他们将来的生活有著落,不是宠坏他们,使他们不能独立应付生活。

        也许我是过虑了,人家怎麽带孩子,干卿底事。

        当下我对自己的孩子说:“我不准你动不动回来。”

        “父亲说一次过替我买四张机票。”他抗议。

        “我会跟他谈。”我说。

        王永辅问:“你们多久没好好说话?”

        一百年。

        我约了那个人出来,王永辅也在场,三口六面的想把这件事说清楚,可是照例越说越糟,大动肝火,声音高八度,什麽结果也没有。

        我烦得要命。

        遇见老张,一五一十,把所有的苦楚告诉他。

        他很有耐心的听,有时默头,有时摇头,有时应几声,一听便两个小时。

        说完之後,连我都觉得不好意思。

        “怎麽样?”我问:“有没有忠告?”

        他微笑,不出声。

        “明哲保身是不是?”

        他开金口,“要放手的时候,还是放手的好。”

        我并不是个笨人,听了这句话,好比醍醐灌顶,顿时清醒过来,心中明澄。

        他拍拍我的手。

        老张真是个好人。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床上,王永辅过来,坐在我身边,要与我说话的样子。

        我转过头来,握住他的手。

        “母亲,我永远爱你。”

        “我也是。”

        “母亲,不要怕失去我。”

        我流下眼泪来。

        这些日子,我与这个鬼灵精相依为命,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无分彼此,一但分手,怎么不伤怀。

        我说:“你小时候,我抱看你睡觉,把你放在肚上。吃饭也不放开你,抱你放在膝上。”

        王永辅替我抹眼泪,“我知道,我是你的洋娃娃。”

        我喷嗤笑出来,“去你的。”

        “母亲,我们要尝试新生活。”

        “你不怕我会嫁给老张那麽丑的男人?”

        “或许你会遇见比他更好的男人,但父亲说,如果我一直跟著你,你不会有时间,也不会有机会。”

        我冷笑,“他倒是懂得说风凉话。“

        我们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起。

        该放手时要放手,令我心酸的是,王永辅只有九岁,如果他可以陪我到十九岁,失去再多机会也不妨。

        但是环境不允许,逼著王永辅长大,也逼着我长大。

        王永辅说:“那老张,丑些就丑些吧。”

        我马上答:“他丑,与你何关,你九月都要去入学了!……”这是我放手的时间了,让他独立,也让自己独立。

        婴:

        光是计划生孩子!已经有两年时间。

        夫家诸色人等已开始催促,把别人的事当为己任。

        总不能非常有性格地,冷淡的反问:“你生还是我生?你养还是我养?”

        既然是职业女性,会得敷衍老板同事,就能把亲戚也一视同仁,唯唯诺诺,说些不相干的话,推搪过去,或是索性避而不见。

        丈夫的意思是,他们也不过是表示关心。

        真是的,这种不相干的事永远有人关心,阁下的收入够不够,开门七件事是否齐备,往往乏人问津。算了。

        後来真的渐渐对孩子发生兴趣。

        都说孩子到两三岁时最好玩,跑来跑去,会得对世事发表新奇的意见,活脱脱是父亲或母亲的影子……但我最喜欢刚出生的婴儿。

        粉红色!皮肤略皱,双目紧闭,没有什麽表倩,偶而蠕动一下,毛毛头,饿了便哭,饱了便睡,一点打算也无的小婴,使我心肠放软。

        我做了许多研究,後来发觉他们也会打呵欠,半夜闹起来时也不见得容易对付,但样子可爱,如果可以在下班後坐家中紧紧拥抱他温暖芬芳的小身体,代价再高,也是值得的。

        事情就这麽决定下来。

        丈夫很高兴。

        开头一年,我们希望一举得男,“然後就可以放心生几个女孩子”,他说。

        没有消息。

        於是去看妇科医生。

        医生说我太紧张,情绪要放松。

        会不会是年纪问题?我已经廿六。

        医生笑,说了一大堆理论,对他来说,现代女人到五十岁还可以生孩子,科学昌明,有什麽是办不到的,不必担心,呵呵呵呵。

        给了一大堆药九。

        还是没有消息。

        终於两夫妻焦虑得决定是男是女都一样看待。

        女孩子也不铐呀,长得同他一模一样,头发上结一只蝴蝶结,丑点无所谓,自己的骨肉。养到一岁已会走路.咚咚咚跑过来,像小炸弹一样,落在父母身上,扭看不肯离开,把大人团得稀皱。

        是男是女有什麽相干?根本无所谓。

        我打听过佣人的薪水,开销大是一定的,不过尚负担得起?我访问过做父母的人,他们说是值得的,孩子应得到最好的待遇,父母能力范围以内,应当为他做到。

        一切都准备好,一有消息,只要往家俱店去采购若干必需品,养育下一代的伟大事业就可以开始。

        又等了许久,直至几乎忘记这件事,不大带有希望的时候,忽然之间,孩子来了。

        尴尬的事情一宗又一宗,先是在开会的时候呕吐大作,辛苦劲先不要去说他,後来无端端便发昏,在路上,咖啡店,宴会中,忽然之间头皮发麻,眼前一黑,就摇摇欲坠,吓坏旁人。再跟著便胃口大开,体重激增,渐渐我变为一个平凡的孕妇!行动蹒跚,肥胖迟钝。

        在早上我对著镜子问:“值得吗。”

        丈夫说:“值得的。”

        我希望他也有子官,可以养育下一代。

        家人对我好得不得了,怜我劳苦功高。

        老板对我很厌恶,因为就快要放两个半月假。

        我买了许多漂亮的孕妇装,特别住意衙生及仪容,有许多妇女在这段期间靠一双拖鞋做人,我不,平跟鞋也有许多好看的款式,我拒绝伦落。

        到三个半月的时候,我去做例行检查,医生面容肃穆的同我说,有坏消息。

        我说我知道,“是个赔钱货”。一边还笑。

        医生说:“胎儿有问题。”

        我很难过。

        没出世就遭劫难,这条小生命,还来不及替他命名,也不知是男是女,就告终结。

        这是一次非常痛苦的经验,住院达半个月。

        两夫妻的精神都非常困惑,老人家失望之馀,口出怨言,都要一一承受。

        我觉得很不公平,已经这麽伤心,他们还要怀疑这是一种报应,不是他做错了事就是我做错了事。

        医生辅导我心理,说得很明白,“这是常见的个案,与因果无关。”

        但是好几个月以後,我彷佛还听见婴儿低低哭泣的声音。

        我不能忘记没有机会出生的小孩。侧身看见丈夫睡得那麽舒服,就明白男女永远无法平等。

        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寂寞,决心善待自己,出去买了许多新衣服新首饰。

        妹妹来看到,很惋惜的说:“你都来不及穿,就会再度卷土重来。”

        我没有那麽大的勇气。

        著实寂寥了数个月,连过农历年都不肯外出,孵在家中看电视。,

        为夫的那位出尽百宝,才哄得我回心转意,略见笑容,时间已是初夏。

        再度怀孕,恐惧大於一切,一点乐趣也没有,担心得什麽似的。

        半夜常常跳起来,一额冷汗,推醒丈夫,“胎儿不动了。”

        第二天一大早去看医生,验明无事才放下心来。

        事业上的声誉跌至最低点,三日两头的告假,熬到第四个月,索性取了长假,在家准备做母亲。

        医生问我想不想知道胎儿的性别。

        我摇摇头,我只要他健康。想到这里,哭泣起来,由此可知身受的压力有多麽大。

        老人家们的兴趣又回来了,纷纷说定是个男的,我的反应很冷淡,因为上次他们没有支持我。

        我开始织毛衣,佣人也雇好,教她做我喜欢的食物,家中闹哄哄,话题忽然多起来,很像一个家的样子。

        孩子,真是一个家不能缺乏的成员。

        小衣服一堆一堆买回来,光是毯子收了一打以上,只有机会穿几次的小大衣小鞋子,银制的叮铛,发出声音的毛毛玩具!什麽都有。

        在普天腾欢中,我又悄悄的想起第一个孩子来。

        发生了什麽,错在何处?

        他在胎中,有没有害怕,有没有哭泣?

        我想得太多了。

        第二胎也是早产。

        脸色苍白地与丈夫赶到医院,一颗心像是要从胸膛中跃出来,忽忽推入产房,动手术取出婴儿。

        是个男婴。

        哗,夫家的长辈举行狂欢派对,我独自带著伤口在病床上憔悴。

        没见过那麽小的婴儿。体重只两公斤多左右,浑身皱皮,头只得一只西柚般大,没有头发,张大嘴哭泣,但没有声音。

        医生说:“是个强健的小家伙,暂且观察三两天,相信可以与你一齐出院。”

        我还是害怕,再三要医生保证。

        他安慰我,叫我休息。

        我与孩子隔离睡。

        做人真没意思,经过千辛万苦,才来到这世界上,还是见不到母亲。

        去育婴间看他时我顿时忘记一切的痛苦,偷偷数他足趾手指,生怕少了什麽。

        不知道他像谁,谁看得出来?但他祖父母一口咬定,他长得就是他父亲的翻版。

        祖父一边看著他一边说:“他个子是小,但不要紧,他弟弟会比较壮。”

        他弟弟?我想我无能为力了。

        第七天,医生把他交在我手中,我们母子俩一起出院。

        衣服太大,他身子太小,不大合身。

        褓姆接过他说,“不怕不怕,吃一个月奶就胖了。”

        我很怀疑,每次喝半瓶牛奶就够他长肉?奶粉广告中的婴儿跟他完全不同,人家肉嘟嘟,不过依我看,他也不差。

        老太太恋恋不舍,不肯回家,这个不放心,那个不放心,又回忆起数十年前,她看护我的丈夫的盛况。

        晚上我睡得像一只猪,忘了已做母亲。

        早上惊醒,摸摸腹部,想起前尘往事,立刻跳起来去探访他。

        他在洗澡。

        个子小,乾脆用洗脸盆当浴缸,他爹坐前座参观,我在後座。

        他忽然蠕动嘴巴,仿佛要叫人的样子,单是这样简单的动作,已经叫我热血上涌,感动得要哭,父母对孩子的要求是越来越低了。

        他开始胖。

        开头不觉得,後来越看他越漂亮,身体的活动量也增加,脸色粉红,表情也比较多,半夜哭起来,声震屋瓦。

        丈夫呻吟:“真奇怪,那麽小的身体可以发出那麽大的声音来,这真是我们的儿子?”

        我很高兴,放下心来。

        他没有事,而我恢复正常生活,在假期後重新上班。

        丈夫一放工便赶回来看他,非常不放心,像是怕他溜掉。我跟丈夫完全相反,我觉得责任已完,下班忙著见长久不见的朋友,购物、吃茶。

        对了,我还要努力做健身操。

        为著这个孩子,前前後後拖了约两年,整个身子拖垮,三围不像样子,衣服全穿不下,

        还不趁这个时候收拾收拾,悔之便晚。

        我的生活非常忙碌。

        老板欢迎我复职,他说:“以前可是我手下一员猛将,後来以家庭为重,荒废了两年,

        我最怕女主管返璞归真,走入厨房,无端损失人才,现在要看你重振雄风了。”

        我下定决心,不令他失望。

        一连两三宗公事,都做得非常漂亮,公司又对我恢复信心。

        我看著摇篮里的小东西,不禁说:“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早做了那讨厌小张的上司。”

        现在别人都升级,只剩下我,要从头开始急起直追。

        我瞪著他,他也瞪著我,忽然之间他扑过来,把头藏在我怀抱中,咯咯的笑。

        我紧紧抱住儿子,喃喃说:“小张,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我会追上来,我会。”

        我还是认为值得。

        事业与家庭是可以并重的.我告诉你什么与家庭不能并重,下班後还坚持交际应酬出锋头就真正不能有家庭生活了。

        明知不对,也很少在六点钟以前回到家。

        丈夫渐生怨言。

        他说他比较喜欢我在家那段时间。

        基於自私的原因,那是一定的,当时我什么都靠他,胡里胡涂,连去银行都要他代我,

        除了孩子,一切都不重要,什么都能牺牲,时光倒流五十年,我变成三从四德的老式女人,让他享受到久已失传的温馨。

        现在我恢复正常,人要争取的,我也要,不平则呜,凡事据理力争,自然没那段日子那么可爱。

        谁要做一个可爱的人呢,最可爱的人,往往是被人占了便宜而不计较的老好人,花那么大的代价而换回可爱两字,我蚀不起这种本。

        丈夫应当体谅我。

        他说:“其实你可以在家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又短不了你吃的穿的。”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个大学生,我用了纳税人的金钱,四年专科毕业,总得为社会出力,倘若我选择在家做其小家庭主妇,何必经过这麽痛苦的学习过程。

        我工作上刚有点眉目,他就要我退休?不不不。

        我虽然是他的妻子,是婴儿的母亲,我更是我自己。

        我怎么放弃原先的自己,变为寄生在家中的另一种动物——最不可思议是倚赖别人为生的人,做婴儿,因为无知,无可奈何。做伸手牌女人,才奇哉怪也,生活的著落竟操诸人手!

        丈夫?丈夫也不过是一个人,他也有七情六欲,他有权改变主意,一声不高兴便停止供应,我怎么办?

        不是不信他,仍是不信他是神明。

        例子太多,不由你不心寒,任何人际关系,都会有可能发生变化,不能太过自信,然後等变化来到,视之如晴天霹雳,这样太幼稚。

        我没有与他理论,但是我的行动表明我的想法,我把时间分为三份,我自己的,工作的,以及家庭的。

        很抱歉,我越来越少参与夫家的活动.几乎变为隐形人。

        他们家一个远房表兄说:“嘿!我一直不信你真有老婆,永远是独行侠,今日见了才

        信。”

        多麽讽刺,多么不给面子。

        连母亲都听到传言,跑来劝我。

        她讪讪地道出做女人的道理,我不敢说她那套没有用,但是不适合我用。

        “你要知道,这样下去,多少会对婚姻有不一良影响。”

        我笑说:“我不信有什麽影响,他要是爱我,我半夜不返他夸我有向上之心,他若不爱

        我,我光是呼吸,他也嫌我多事。”

        “你太托大了。”

        “

        妈,我也是只有一条路走。”

        “

        好自为之,亲家那边有一整年没见过你。”

        “

        太夸张。”

        “中秋你就没去。”

        “我公司有事。”

        母亲不满之倩,宣之於脸。

        我拍拍她肩膀。

        当夜我下班抱著日益活泼的孩子,丈夫对我发表意见。

        他笑说:“看你,成套西服,五公分高跟鞋,一手拎公事包,一手抱著婴儿,根本不像。”

        “怎么不像?”我也笑,“在外国杂志上,我看过不少类此照片。

        亲不一定得身穿老布黑旗袍头梳小髻。”

        “孩子怎么想?”

        “孩子也喜欢漂亮神气的妈妈。”

        “嘿!”丈夫说:“他都快不认得你了。”

        “太夸张,人家还把孩子放托儿所里。”

        他不再跟我说下去,当我不可救药。

        我抱著孩子享受。

        他胖胖的面孔贴在我面孔上,滑如丝,软如棉,香喷喷,小人儿表情很多了,眼睛乌溜溜,小嘴巴一直把我的耳朵当作可吃之物,也认生,被我抱久了会得四处找褓姆。

        我爱他,自然我爱他,有谁要伤害他,我会为他拚命,但是我也爱自己,为什么两者不能并全?

        他蹒跚的跨步自婴儿房走过来,一步两步三步,摔倒在地,爬过来,扶著我床沿,叫我。

        我一把将他抱在半空,他穿著小小毛衣,小小牛仔裤,小小球鞋,越来越像个儿童。

        我乐得心花怒放;同他说:“你要快点长大,陪妈妈去跳舞。”

        丈夫在一旁听到,叹息说:“我从没听过做母亲有这样的愿望。”

        “这种愿望比较实际,容易达到,难道我们这一代还盼望养儿防老不成?”

        他翻一个身,接过八个月大的婴儿。

        “哗,”他同儿子说:“你穿得这麽时髦?”

        “这身衣服哪儿来的?”

        “你问我,我问谁?”他不悦:“你是母亲呀。”

        “你总是不放过我。”我生气。

        “别在孩子面前吵架。”

        “他还小。”

        “语气都听得出。”

        “是,他是神童。”

        “我不要他做神童。”

        我放下宝宝,对牢丈夫说:“孩子一出生你就同我抬杠。”

        他沉思。

        “你自己想想清楚,”我说:“这对我公不公平。”

        “也许我怕寂寞,”他说:“我老觉得经已过去,十分沮丧,看,你不再需要我,孩子也不接近我。”

        “太好笑,”我诧异,“产後沮丧应当发生在我身上;你是怎么搅的?”

        “答应我,下班後早些回来。”

        “好的,我郑重考虑。”

        他唏嘘,“我老了,你不觉得我婆婆妈妈?”

        我只觉得我们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

        有了孩子之後,他只觉得凡事都可告一段落,而我,则觉得家庭是一件事,工作又是另一回事,怎么可以一个休止符号就笼统地放弃一切!光在屋子里弄儿为乐?

        我为孩子吃多少苦,还不觉沮丧,我实在不明白我这另一半。

        绝无仅有的空馀时间,我都放在婴儿身上,同他换衣服都可以消耗大半小时,他穿得很时髦,衣服都来自各亲友的馈赠。

        他的面孔如一只苹果,皮肤如奶油,一切都是晶莹的透明的,至美至好,我不後悔吃那麽多苦,我庆幸有这个孩子,他是我最大的安慰。

        即使愁眉百结,心事重重,看到他的影子,也都一切丢在脑後,拿一亿来,我也不会把他换给人。

        这婴儿是我的灵魂。

        我爱他。

        一日深夜,我蒙胧间起床,心中牵挂孩子,到婴儿房探班。奇怪的是,他也醒著,睁著骨碌碌的眼睛朝我看,半晌,他伸出小手,我握住他的手,咱们母子俩在黑暗中感情交流,我鼻子发酸,淌下热泪。

        我不会对世上任何人这么热情,除了他。

        丈夫一日比一日低潮,他说他不再获得注意。我认为他是大人,应当照顾自己。

        原以为孩子可以把婚姻关系拉紧,没想到反而产生危机。我冷眼旁观,知道发生著什么事,但却没有补救的办法。

        终於丈夫同我说,他要与朋友出去打球,每星期三,从五时到十一时。

        我微笑。

        我听过这种球局。

        每次下班打到深夜,如果他们真的在打球,不出半年可拿世运金牌,这麽勤练。

        我问:“一定要玩球吗。”

        “我都没有运动。”

        好。

        他去买了一堆球拍球衣,每星期三带出去,又带回来,我也没有细究,有时玩至十二点,气不喘,脸不红,真是大内高手。

        在他打球的期间,我也没闲著,在公司升了一级。为著奖励自己,我去买了件首饰,是一只戒指,戴在手上,纪念这段日子的辛劳。

        我不能向丈夫要,他根本不赞成我做事,吃苦?活该。

        他还是发觉了,冷冷的说声好阔气。

        我抱著婴儿,他说:“当心戒指角刺著孩子。”

        “不怕,手工很好。”

        “是,现在你富贵得很。”

        我很温和的问他:“这是不是冷战?”

        他一怔。

        “你有什麽话,对我说好了.我可以接受。”

        他不响。

        “你不须有顾忌,我这个人很文明,你有要求尽管提出来。”

        “你是指离婚?”他终於提到这两个字。

        “我希望没有这么严重。”

        “你肯改过?”

        “我有什麽错?”我奇问。,

        “你一直不认错。”

        “我没有错。”

        “我们不必再谈下去了。”

        “我们没有到这种相敬如宾的地步吧。”

        “我不是要你完全放弃工作,只是要你别那麽狂热。”

        我看著他,不出声。

        “家中有一个男人已经够了。”

        “我有什么不到之处吗。”

        “我觉得你生下孩子之後变本加厉的要证明自己。”

        “这有什么不对?”

        “我在家寂寞。”

        他说得对,我们的确无法说下去。他幼稚地与孩子争宠。连婴儿都不如!婴儿非常明白他母亲支配时问一定要分轻重,他并没有希祈廿四小时与母亲同聚。

        我放下孩子,取过公事包,准备出门。

        他问我:“如果孩子拉住你衣角,恳求你不要去做工,你会不会心软?”

        我答:“我会向他解释,做为一个现代女人,没有工作是不行的。”

        我出门去。

        我不是不爱家庭,只是他现在不肯让我有自由做我自己,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他来说,错全在我,对我来说,错全在他。

        为只为了孩子,两个人纵有距离,还在一起。

        我努力想做到下班便返家,奈何此刻并无朝九晚五这件事,晚晚到六点正才刚进会议室,七点半散会,大家嚷著去喝一杯,难道我不去?

        我岂可以说:“我是人家妻子,我要回家,不同你们玩?”做事做全套,我真没有办法。

        何况我渐渐觉得与同事在一起是种乐趣,像兄弟姐妹一样,有说有笑,不觉沉闷。

        家里有个人同我冷战,说话鼻子哼哼嘿嘿。

        孩子一岁生日,我们三人在一起渡过,我请假半日,在家做虾仁肉丝炒面,他板著面孔回来,意外之馀,倒有一分欢喜,随即想到我即使这麽傲,为的也是婴儿,而不是他。

        我高声说:“孩子是家的一部份,你也是家的一部份,只要你爱这个家,就不要分彼此。”

        他吃面的时候吹毛求疵,故意要醋要油,我都递给他,我特意请到职业摄影师来替我们拍照。

        儿子穿著小球鞋走来走去,可爱得如安琪儿,头发梳西式头,面孔红咚咚。

        我同丈夫说:“为著他,我们都应当和睦相处。”

        他彷佛感动了,勉强的笑,“也许我也可以找一份五时後才开会的工作。”

        孩子抱住他膝头,把胖头靠著他。

        他问:“如果真的分手,他会随你而去?”

        “

        然,法官没有可能会将他判给别人。不过不怕,你可以另娶,另生。”

        “别开玩笑了,”他抱起孩子,举得高高,“我只要你生。”

        “

        还生?”

        “是,也是时候了,也许当家中有两名的时候,可以把你留得住。”

        这个人的思想!永远不会进步。

        我说:“我觉得我们的孩子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孩子。”

        “那自然,那还用说。”

        “不知道别人怎麽想。”

        “管别人怎麽想。”

        “再来一个?反正我已注定要受冷落,一个跟五个没有分别。”

        “让我们想清楚,先把关系改良,再论其他。”

        “只要你一肯弄炒面,只要你肯……”

        我没有听进去。

        我没有那麽乐观,不过也不十分悲观,日子过去,他总会习惯他已自家中第一位退至第二位,有些男人,在婴儿出生之後,是会患这种抑郁症的。

        圈套:

        我并未料到那会是一个圈套。

        她是一个美女,她是电影明星。

        本市美女是很多的,电影明星更多。

        所谓美女,不过是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拍过两部戏,便是电影明星,明星之多,多于天上之星。

        我认识她,在一个宴会。

        宴会中有许多漂亮的女子,我不甚留意她们,反正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缤纷华贵,坐在我身边的莫夫人,脖子上那串红宝石如葡萄子般大小累累坠坠,闪闪生光。

        我开玩笑问:“挂在颈上重不重?会不会抬不起头来?尊夫原来用这种方法使你向他低头?代价是昂贵一点,但也值得。”

        莫夫人笑著用檀香扇子敲我的肩膊。

        除出正牌的小姐夫人,便是娱乐界的女艺员,由公子哥儿带著进场。

        我们一家子坐在一张桌子上,所以没有请舞伴。

        这种闷死人的场合,我想,一会儿非溜出去吃潮州鱼蛋粉不可。

        开小差拉著妹妹下楼,在大堂黑玻璃前等电梯,猛地抬眼,看到镜中无声无息出现一个倩影,秀丽的面孔,苗条的身型,像鬼魂似,我吃一惊,蓦然回首,她也已转头而走向长廊另一端,塔夫绸悉率响,非常缥缈。

        妹妹问:

        “怎麽了你?”

        “那是谁?”

        “那个女孩子吗,叫任小昭,是一位电影明星。”

        “是不是很红?”

        “不很红。”

        妹妹说这是一种噱头。

        我说:“也许她喜欢拍戏,而不喜与人混呢,你老以为做戏的人一定要拿著酒杯满场飞,与爷们调笑抛媚眼,这是不正确的。”

        “可是戏行一直是油炒饭,偏门。”

        “现在有很多大学生在里边。”

        “我无所谓,又不关我事,你去追她好了,越追不到,越是馨香,男人就是这点贱,女人稍微施一点手段,他们就觉得难能可贵。”

        “她又不知道我是谁,耍什么手段?”

        “男人个个一样,有什么分别?”

        “别侮辱人家。”

        “我不怕.我不信邪,我不信她会成为我的嫂子。”妹妹哈哈大笑而去。

        你看她,自幼在外国长大,念到硕士,思想却这么封建,一个人要势利起来,同环境又有什么关系。

        我仍没有放弃,又托一位小说家介绍。

        她正在拍他原著小说改编的电影。

        作家是我中学同学。

        他说:“任小昭人很静,不大爱交际,我同她没说过几句话,下次见到她,我尽管同你试试。”

        “她是否很美?”

        “不见得,但没化妆时,皮肤仿佛不错。”

        答案也是不。

        她不答应。

        她说戏子陪酒时代早已过去,无端端见什么人。

        同学带歉意的说:“好几次局里的议员请她出来,她也回绝。”

        但我明明在派对中见过她。

        难道要我亲自出马不成。

        我向小赵要了她的电话号码,拨通之後,那边只说任小昭已经搬走。

        我很伥惘。

        这么小的地方,要认识一个人,竟这么困难,咫尺天涯。

        她又不知我姓甚名谁,为什度对我有这么大的偏见,把我当花花太岁。

        我叹息,详细问小赵上次他约她的过程。

        小赵说出乎意料的顺利,她立刻答应,他去接她之前,又再与她联络一次,她也很准时。

        小赵反问:“你找不到她?”

        我淡淡说:“我还没想定。”

        那日她在镜中倩影一闪,要是我能即时请到她起舞,到今日恐怕已把她丢在脑後。

        妹妹说得对,越是见不到,越是好奇,心中煞有介事,忘不了她。

        但她不可能是故意的,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妹妹是东区妇女会的会员,活跃分子。

        她跑来同我说:“你有机会见任小昭了。”

        “啊?”

        “我们请她来颁奖。”

        “几时?”

        “下星期一中午。”

        “她答应没有?”

        “自然,这是光荣的正经事。”

        “我也来。”

        “不过我们一向不请男宾。”她故意为难。

        “我可以冒充是你的司机。”

        她还是带了我去。妹妹到底是妹妹。

        一路上讽剌有加,把我当笑料。

        幸亏诸名媛见到我,宠幸有加,我才不致于失落,我如入了众香国,嘻嘻哈哈,倒也不愁寂寞。

        任小昭来得很迟,一到就上台颁奖。

        白天看上去她相当小巧,一张面孔很精致,不算很美,但秀气十分,很会得穿衣服,时髦但不响亮,饰物也衬得含蓄。

        颁完奖她坐下喝咖啡,我来不及的跑过去打招呼,她看我一眼,不很热情,我认出她神情中那一丝寂寥,如与她久别重逢,彷佛有说不尽的话有待倾诉。

        自那日在舞会中一别,有大半个月了。

        “任小姐。”

        她眼睛看著咖啡杯子,似当我不存在。

        我也已好像习惯她的冷淡,不以为意,报上名去;“我托人约过你好几次。”

        “原来是你。”她诧异。

        “是,很冒昧。”

        “这样不是很好吗,何必托人来约?”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一时间答不上来。

        “我只不过想早点见到你。”

        她说:“我们也是人一个,没有什么好见的。”

        “不——”

        她看看腕表,“我要走了。”

        “任小姐,我送你下去。”

        “不必。”

        我不去理她!迳自跟她在身后,她当然不方便赶走我。

        有一辆司机驾驶的车子前来接她,我看著她上车,叫住她。

        “任小姐,可以把电话告诉我?”

        她笑一笑,“电话本子里有。”

        车子绝尘而去。

        当然我不会笨得去查黄页。

        她若是对每个人都这样,那就没有朋友了,但她仍然有权对我不客气。

        我很了解她的心情,工作完毕就不想再敷衍人群,她也是一个人,她也有七情六欲,不可能时时表现最好的一面给我们看,演技,用在银幕上已经足够。

        往往吃群众饭的人最怕群众,这是种自然的职业病。

        像我们这种公子哥儿,败类也太多,她对我们有警惕之心,也不稀奇。

        她有傲骨。

        我很欣赏这一点,虽然我是受害人。

        我始终没有得到与她独自相处的机会,但心仪着她。

        妹妹认为整件事是一个圈套:“下次你一见到她,你会身不由己,她便成功了。”

        把我说得一点控制能力也没有。

        李导演说:“也许我可以安排你去参观片场,看看她们的真面目,这样,对你比较公道,对她也比较公道。”

        求之不得。

        妹妹说她没有兴趣,她看过拍戏,说非常的闷

        ,几小时都那个镜头,拍完又拍,拍完又拍,闷死人。

        我跟李导演去作客那一日,还是个雨天。

        任小昭躲在伞下玩纸牌,穿牛仔裤与白线衫,若不是李导演叫她,我几乎没把她认出来。

        她对李导演很尊重,立刻站起来打招呼,对我不瞅不睬,犹如不见。

        李导演向我挟挟眼,呵呵的笑,“来探班,来探班。”

        导演与演员马上聊起来,我蹲在她身边看她用纸牌算命。

        她说:“你倒是锲而不舍。”

        “还没有轮到你?”

        “今天没有我。”

        “那你来干什麽?”

        “我也是此片的场记。”

        “你很好学。”

        “我想得到全面的知识。”

        我点点头。

        “很失望吧,”她说:“女明星居然并不穿兔毛高跟拖鞋,十指血红寇丹,夹著长烟嘴娇声嗲气坐牌桌。”

        “我没有失望,即使是梅惠丝型,也不伤大雅.有些观众是喜欢的。”

        她微笑,“那种时代已经过去。”

        “你对我的偏见过去没有?”

        她言他:“导演叫你。”

        片场内潮湿脏乱,有大量蚊子,我面孔都被刺肿。幕后之辛苦与幕前之光辉,有天渊之别。

        任小昭拢一拢头发,取起薄子,准备工作。

        我细声问:“明天有空吗,明天晚上八时,我想约你吃饭。”

        她凝视我面孔艮久,“好的,请准时来接我。”

        我心花怒放,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的消息般。

        回到家,一边治疗脸上手上的肿块,一边向妹妹报告好消息。

        “真没想到她会答允。”

        “是时候了。”

        “你说什么?”

        妹妹说:“胃口也吊足了,再不答应,人家心灰意冷,她就前功尽弃。”

        我不悦:“你的思想好不龌龊,我有什么好处,人家要设一个这样的局来陷害我?”

        “你不相信?”妹妹问:“我同你赌一记。”

        “赌什麽?”

        “赌她对你是假意。赌注是爹去年送你的爱斯达马田。”

        “那车是我替公司达到百分之十五盈利他才送我的,别以为我没出力。”

        “赌不赌?”

        我实在气不过,“好,受你的。”

        我们击掌为盟。

        每做一件事,都有个目的,任小昭目的是什么?至多不过是要令我对她另眼相看,我早已经做到这一点,她不必费神。

        小赵找我:“听说你对任小昭入迷。”

        “我是清醒的。”

        “许多醉酒的人都这么说。”

        我但笑不语

        ,不想分辩。

        “今天来我处,我介绍你认识她的姐妹。”

        “我们明天有约。”

        “来嘛,对你的未来女友多些了解。”

        “我想用我的心去了解她。”

        “肉麻死了,我浑身发起痱子疙瘩来。”

        我又笑。

        当夜我还是去了。

        小赵是个败类,他约了三位小姐在家搓麻将,然后吃蟹。我到的时候,其中一位小姐清一色被上家截住,赢不出来,气得柳眉倒竖,拍著桌子骂“他妈的”,我从没见过打扮这么时髦华贵的女人讲粗话,视为奇观,从心底笑出来。

        听著她们娇叱着喧嚷也是乐趣,我在一角吃水果。

        蟹准备妥当,香气扑鼻,我们围著大嚼。

        小赵说:“你们认识任小昭吧,是他的女朋友。”把嘴呶呶我。

        真神奇,我才第一次约人,人就成为我的女朋友。

        “啊!任小昭。”甲小姐抿着嘴笑,“文艺巨星,动不动要往哈佛大学念戏剧系的。”

        乙小姐更是前仰后合,“出污泥而不染。”

        我笑不出来,白小赵一眼。

        丙小姐说:“她有她的朋友.生活很神秘,不过听说比我们还要疯狂,喝醉酒一样满街跑。”

        我并不喜欢吃蟹,嫌烦,当下便停了手。

        “拍起戏来是很放的,该脱三分,她脱七分,比我们豪爽得多。”丙小姐说。

        甲:“忠於艺术嘛。”

        乙说:“导演最喜欢用她,不用讨价还价。”

        “为什么呢,我不干,将来怎么嫁人?部部戏都脱,那怎么行。”

        “所以说,你落后呀,”乙推甲一下。

        甲乙两位小姐又格格格的笑,仿佛空气中落了惹笑剂似的,而请吃蟹的少爷听到这样莺声呖呖的笑声,大乐起来。

        我用手撑着头,看着他们,特别怀念任小昭眼中的那丝寂寞与迷茫,与众不同注定要吃一点苦的。

        明天见到她,我会与她说明这点。

        “……据说拍亲热的戏都不用清场,众目睽睽,大胆演出。”

        “所以说她是今年最有前途新星。”

        可见任小昭的人缘不大好。

        人缘不好,就是人缘不好,没有什自其他的原因,就等于不会骑脚车就是不会骑脚车,我并不是护短,人们的联想力太丰富,把自己看得太美,把别人看得太丑,才会认为人缘不好与人格有关。

        我告辞,赵家的牌局继续下去,大概要到天亮。小赵艳福不浅,可以目睹美女们脂粉剥落后之真面目。

        那夜我没有睡好。

        他们已经把任小昭的性格说得很清楚:她是一个热情的投入的,全心全意之艺术工作者,有时候放纵,有时候忘我,但无论如何,不会是一个好的女朋友。

        她适合与同道中人来往:研究剧本到天明,为演出鞠躬尽粹,苦恼时醉酒,欢愉时大叫;…

        老了,老了怎么办?

        不比甲乙丙小姐,她们早有准备,或嫁入豪门,或投资黄金股票,戏行只是副业,任小昭毫无打算,希望她的片酬可以报答她。

        我很难想像这样的一个女子会得设局来达到目的。

        我不禁犹疑起来,这样的疯狂艺术家适不适合我?她的气质自然非比寻常,但是我能不能够顺利的把她移植到我的环境里来?

        我的世界是十二分沉闷,按步就班,循规蹈矩,孩子们还没有出世,前程已被安排好,七岁学琴,九岁学网球,十二岁往英国寄宿,十八岁往英国进大学,廿四岁回来替家庭事业服务。

        女人们每逢喜庆宴会打扮得漂漂亮亮,跟著丈夫出去应酬,穿得好戴得好,全是夫家的面子,一边交际一边比拚。

        任小昭会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外头,找生活也许艰难,但自由自在,无比逍遥,有伴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寂寥时也是一种享受,她不会选择金丝笼子。

        我在家踱方步,妹妹又嘲笑我。

        “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她说。

        开步走之後,我怕难收住脚步,两个世界里的人,怎么结伴走人生路?

        叫我进入她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事,叫她适应我的世界,也是不可能的事!两个人根本没有开头。

        我迟疑。

        但我还是会赴约。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叫‘情隔万重山’,剧终时男女主角约好在街角等,但两人都失约,一连串空镜头突出了无限幽怨无奈。

        我没有这样浪漫,所有的温情在今日都被视为无聊老土,我还是乖乖去见任小昭的好。

        她很准时,只晚来十分钟。

        我站起来替她拉椅子。

        她穿件很别致的衣服,露背,一串珠子是唯一装饰。

        我说:“没想到你会来。”

        “呵,那你约我作甚?”

        “试试运气。”

        “有时候我也很喜欢出来走走,跟外头人说说话。”

        这解释小赵可以约到她的原因,当然,基于同一理由,她出来赴我的约会。

        “那次跳舞,为什度先走?”

        “我的舞伴无礼,不尊重我。”

        啊,原来如此。

        “外边的人对我们总有误会,以为我们特别的随和豪放,既然可以在戏中与男主角搂搂抱抱,也不妨在银幕下予男人一些便宜。捡不到这种待遇便大失所望。”

        “我没有这样想过。”

        她向我举杯,“是,我也发觉这一点。”

        “我们可以做朋友?”

        “已经是朋友了。”她依然维持着距离。

        我并没有打蛇随棍上。

        她反而先说:“再进一步是没有可能的事。许多女人为了归宿,把真性情收敛,表示愿意从头开始,嫁夫随夫,飞上枝头,在开头的时候,她们也确信可以办得到,但失败的例子是很多的。我并不以我目前的生活为耻,舞台工作是一门艺术,我热爱我的工作,我打算做到老,我并不视演戏为晋身豪门的阶梯。”

        我点点头。我很明白。

        希望妹妹也来听听。

        “干我们这一行,很难找对象,了解我们的人,通常同我们一般的无常、多变、情绪化。不了解我们,永远不会接受我们这种生活方式,但我仍然不想改变自己,自欺欺人,我永远不会成为典型的淑女,自幼我没过惯纪律性生活,我的心已经野了,我愿意不羁到老。”她忽然笑了,笑得那样妩媚动人,那种风情难以在普通女人身上找得到。

        我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多谢你坦白。”

        “多谢你容忍。”

        妹妹还以为她会布一个圈让我踩下去,我倒情愿如此。

        我问:“你拍的多数是独立制片?”?

        “有些是大公司的制作。我知道送蹲省!

        “你有兴趣?”

        “做各种生意我都有兴趣。”

        “那好极了,我们约齐人谈谈。”

        “几时有空?”

        “现在好不好,我马上去把他们叫出来。”她兴奋。

        “这麽急?”我笑。

        她已经去拨电话。

        凡是投资,都有风险,我会见机行事。

        导演编剧在二十分钟内就赶到,我们谈得很愉快,小昭变得异常活泼生动,真的,一说到演戏她便精神。

        没想到我们的关系会发展到这样。

        当夜尽欢而散。

        过一日小昭主动找我,要给我看计划书。

        我正准备出去,妹妹拿著张中文报进来,一手摊著,大声说:“车匙拿来。”

        “什么?”

        她把报纸给我,“

        请细读。”

        是娱乐版上的消息:“任小昭开拍新片,自任制片,幕后老板为陈姓公子”。

        “这跟车匙有什么关系?”

        妹妹大笑,“你这个笨蛋,这便是她的圈套。”

        “强辞夺理。”

        “哼,当局者迷,她不要你的人,只要你的钱。”

        “我投资而已。”

        “这还不够?”

        “妹妹,人家的心,不一定有你想得那么坏。”

        “车匙拿来。”

        “车子尽管拿去用,但我并没有输掉东道。”

        “你那可怜的自尊。”她说。

        我坐下来深思。

        这真的是任小昭的计画?引我入彀,叫我拿钱出来做老板?

        我哑然失笑,所涉款项又不是天文数字,很多人都拿得出来,何况不一定蚀本。

        她只不过是与我比较谈得来,才会给我这样的机会。

        就算要利用我,那也不打紧。这年头,有什麽不需要付出代价,我所有的,也不过是几个钱,碰巧我要的东西,又刚刚可以用钱买得到,这样看来,我真是一个幸运的人,众所周知,金钱并不是万能的。

        我取过外套出门去见任小昭。

        “喂,你真的不怕?”

        我笑,“我不怕。”

        圈套就圈套吧。

        这个美丽的我盼望已久的圈套。

        过去:

        婚后生活很平静,一直没有跟丈夫说起以前那一段。

        大成是很明事理的那种人。

        行礼之前我问他:「你要不要知道我的过去?」

        他即时说:「不要,没有兴趣,不关心。一切从今日开始。」

        于是在他面前,我成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我们很尊重对方,结过婚的人都知道,一注册登记,生活另一阶段便宣布开始,我们都不是餐风露宿的神仙,恋爱管恋爱,婚后一切在乎实际,再神魂颠倒也得去办开门七件事。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年。

        渐渐想要一个孩子。

        婚后搬到温哥华住,开始时非常乱,上屋搬下屋已经够忙的,别说从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挤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够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欢花园洋房,我情愿选大厦,他赞成租,我习惯买。

        争论半晌,一人赢一半。租了大厦的公寓,三间大房,两个客厅,玻璃露台。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听传说,以为外国房子烂贱。

        等租到房子,安顿下来,已经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哝:「这么贵的租,不如买下来。」

        他说:「太太,那笔款子的利息足够交租,担心什么,把大笔钱压死在一项投资上,不划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顶强,来到异乡为异客,渐渐为大成占了上风。

        我并没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内,非得从头开始,打底层做起。

        离开中环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经颇钜,也明知无法再屈就,所以干脆转变习惯做主妇。

        大成并没担心我的适应能力,我会在墨尔本渡过四年大学生涯,该处更闷更苦燥。

        做事的时候老是盼望有个大假期,真的休息下来,一年什么都足够,不由得向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来。

        以前中环也有人认识我,时髦的职业女性,爱说笑,独立,肯吃苦。

        现在往超级市场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妇没什么分别,不知道为什么,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个劲。

        现在我套着大成的毛衣便可以过一天。说是另有一番风味,但到底有点滑稽。

        大成说我像大学生。自然,学生都是随和的,不修边幅的。

        我没有再进学校,我并不好学,而且也受够了。

        亦没有视日煮三餐为人生大事,在家我们吃得很简单,要不往外跑,吃龙虾去。

        日常时间平均用在阅读、家务、躲懒上头。

        真的,或许应该生一个孩子了。孩子长得一两岁,便会得蹒跚的走过来,伏在母亲的膝盖上,温馨地表示亲爱。

        不过也有现实苦恼的一面,雇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喂奶极其可怕,白天一一难移。

        故此想管想,下决心还待将来。

        时间过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买了画具回来,开始写生,有时在史丹利公园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税金高达收入三分一,在外国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样,身边有些私蓄较为安全。

        再说,我们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价,谁说不然。

        身边没有余钱自然也捱得过去,但已经用惯最好的润面霜、剪最时髦的发型,一时节缩不来。再说,为什么一个女人看上去潇洒时髦,另一个村气土气,倒与文凭无关,完全是,穿什么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没有问我靠什么。因为他对我的过去不感兴趣。

        但是他也该知道,即使年薪六十万港元的女性,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剩下,因为那种排场那种架势都非钱莫办。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红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于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遥自在,那是因为曾经有人对我慷慨馈赠的缘故。

        过去,我做过一个男人的情妇。

        他与我共同生活两年,分手之时,给我一笔款子。

        不然你以为从良那么容易?身边有个钱,只要看到喜欢的男人,就可以一头撞过去,否则担心衣食住行,一踌躇就蹉跎。

        说得难听,也确是事实。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离乡别井嫁到这种地方来吃西北风。

        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我以为那个人会娶我。但他没有,他听他父亲的命令,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妇,我无奈地做了别人两年情人,他觉得委屈我,故此补偿我。

        刚在我认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时,他写信来给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会写信,真是太难得,再去想法打听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开头他诉苦,说他那娘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与他志趣不合,然后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为他开玩笑。

        后来信越来越多,礼物接踵而来,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时款大衣。

        过去是过去,我并不记念这个人。

        男人再阔绰也没有用,如果他不爱惜女人,只把女人当玩偶,光有钱是无用的。

        后来我学乖了,把包裹与信退回去,让它们环游世界。

        他于是打电报来。

        邮差是个老伯伯,开始取笑我:

        ——「你要请我喝啤酒,一天见你三次。」

        「到底是哪个罗密欧?」

        「当心我告诉你那一家之主。」

        我净微笑。

        我不敢把电报退回去,怕他撒赖索性打电话来。区区长途电话费可奈他不何。

        白天闲的时候我也问自己:他到底想怎么样?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边?

        像我这样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旧人,况且这旧人已经嫁人。

        他第一个电话终于来临。

        大成刚出门,我以为是他忘记文件还是什么的。

        电话里的声音却不是大成。

        「你忘记我了?」声音荡气迥肠。

        我淡然说:「是你?」

        「你好吗,生活可愉快?」

        说不愉快,他会觉得有机会乘虚而入、说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坏。

        对牢这种人,只得说:「托赖,过得去。」

        他清清喉咙:「有孩子没有?」

        「快了。」

        「为什么把东西退回来?」

        「用不着。」

        他人在什么地方?电话中的声音那么清晰。

        「我想来看你。」

        我心头一松,幸亏他不在此地,还可以施缓兵之计。

        我马上说:「看到你也不会认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应该放弃你的。」

        「过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为你不会再听我的电话。」

        「大家还是朋友嘛。」

        他叹口气,「你不恨我?」

        「恨?为什么要恨?我在你那里学到很多,我们在一起也曾经高兴过。」

        「你一向是个懂事的女孩子。」

        「谢谢你。现在我要出门办点事,下次再谈吧。」

        我挂上电话。他的消息真灵通,不知在什么地方找到一万多公里外的电话号码。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过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经他不住骚扰之后,更觉现在的平静舒适难能可贵。

        大成与我已经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侣,在周末,他阅读,我做运动,或是他看足球赛,

        我打理盆栽,两人可以半天不交谈,但心灵相通,脉脉流动。

        做好夫妻至要紧有谅解,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俩是好伙伴、好兄弟,我极珍惜他,他也爱护我,两人一起坐看电视也会握着手。

        这个小城使我们心静,有机会好好地培养感情,我想我们之间不会有问题。

        我绝对不会回到以前的噩梦里去。

        天天早上,我推开露台的玻璃门,深呼吸,公寓对牢海景及公园,犹如仙境,静得可听见露水滴下,喝瓶牛奶,伸个懒腰,便有种夫复何求的感觉。

        让我告诉你什么是快乐。

        快乐是身体健康,可以有足够的体力去应付日常生活所需;快乐是活动一天之后,回到自己的家,与伴侣高高兴兴、谈谈笑笑吃顿晚饭,然后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个小时。

        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我不会容忍任何人来侵略这种快乐。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来,问我:「怎么睑色有点苍白?」

        我微笑,「老了。」

        「去买那种一百美金一瓶的营养霜来搽脸呀,」他笑,「广告上不是说可以青春常驻吗?」

        「驻太久了,返阳乏术。」

        「心情不好?」

        「哪里。」我说:「你别瞎疑心。」

        「我关注你身体,会不会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会错过。」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还愉快吗?」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遥远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单独与你在一起,避开那些无良的人的追杀。」

        「有什么人要害你?」

        「谁没有仇人?」我反问。

        「我会替你出气。」

        「至怕你届时离弃我。」

        「我像那种人吗?」

        「要来到临头才会知道。」

        那日下午我们到城内去逛街,买了许多钓鱼用的工具,秋季快来,又是钓三文鱼的季节。戴一顶塑胶雨帽,穿最旧的牛仔裤,带野餐篮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两张折叠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个傍晚。

        我出奇地适应这种生活。

        廿五岁之前与廿五岁之后的我是两个极端。

        年轻的时候比较外露,锋芒很劲,事无不可告人,掉一根头发都要宣扬出来,什么地方跌了一跤,什么时候与人吵骂,都是大事,太阳永远只绕着我转,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经过风霜后人生观大变,现在只想寻个安乐窝躲起来,巴不得世人当我透明,不存在,好让我太太平平做人。这就是所谓物极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这种时刻来骚扰我,怎能不惹我憎厌。多少礼物花束甜言蜜语,都不能再引起什么涟漪。

        不过我实在怕得罪这种人,怕他会采取什麽离谱的行为。

        我想提醒那个人,在伤害别人的时候,行凶的人也往往会受到伤害。这是物理反应定律,

        压力越强,反应也大。

        他也不是没有身家财产的人,应当想到这一点。

        正当我的困扰尚未平服,他人到温哥华来了。

        他叫我接飞机。

        他以为这还是他的全盛时期,我得伺候着他。我推说我要补课,并且告诉他,他来得不

        合时,我正要往纽约探亲,说不定半个月也不同来。

        「你故意避开我。」他说。

        我说:「避人也要精力,干麽要避开你?」

        「至少你应请我吃一顿饭,替我洗尘。」

        「我实在忙,没有时间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说此地生活闲得慌?」

        「视人而定吧!」我说。「我没说过。」

        「那你是肯定不出来?」

        「待你办完正经事咱们再联络。」

        「我有办法见到你。」

        这已经接近恫吓,我也并没有恼怒,顺手挂掉电话。

        他为什么拚了老命来缠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别人有好日子过?我并不是在做皇后,

        我开心不过是因为我满足。

        即刻我收拾简单的行李。

        我同大成说:「要向你请十天假。」

        「神出鬼没,又到什么地方去?」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在展览现代美术,我想去逛逛。」

        「三天还不够?」

        「还想去参观皇牌大厦。」

        「四天也够了。」

        「看几个舞台剧、演唱会及舞蹈。」

        「五天,最多给你五天半,周末要回来陪我。」

        我们习惯这样讨价还价的。

        我说:「一言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馆,老规矩亚美利坚那?」

        我点点头。

        「这间旅馆已经很破,事事自己当心。」

        大成一关心我,就像个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没有胃口去避开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开。

        一上飞机,发觉坐在我身边的,便是那个人。

        我意外,这不是巧合吧。

        他的兴致恁地好,万里追踪,是不是用上私家侦探?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

        多年前追我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吃力。

        他有点尴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丝没有变,西装煌然,周身名牌,什么时兴就把什么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处处显得生硬。

        他看着我,「你变了。」

        「当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边。

        这样也好,离远些,不会把大成牵在内,伤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换了一个人。」

        我摸摸鼻子下巴,「没有呀,我并没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许该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会有这种幽默感。

        我系好安全带便打算入睡,这一程旅程不长不短,挺闷的。

        他并没有骚扰我,大概震惊过度,千里遥遥的来追求旧情人,没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个男人。以前我妆扮得很厉害,化妆时用的扫子都有十多把,起码对牢镜子刷大半个钟头才能出门。衣服与鞋子成配,手袋与鞋子又得成对,一丝不乱,做人像上舞台。

        我唏嘘的想:人真是会变的。

        一觉醒来,我向侍应生取饮料,打开一本口袋书,读了起来。

        他一直注视我,问:「你这样子开心吗?」

        「还不错。」我合上书。

        「可是你跟从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是吗?人生在各阶段的要求不一样。」

        「在纽约,我订了华道夫。」

        「太贵了。」我摇摇头。

        「我请你。」他说:「已租好两间套房。」

        我讶异地说:「无端端有什么理由要你请我。不不,我不可能答应你。」

        他也没有再求我,只是默默端详我。

        飞机上的空气与座位都令我不舒服,我合上书,叫一大杯开水喝。

        他看着窗外白云。

        我替他说出心声:「来错了是不是?」

        他不答,万分感慨的样子。

        我只觉得好笑,「你要的是什么,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他苦笑。

        「纽约有飞机直返香港,别浪费时间。」

        「反正有空,与老朋友聚聚旧也是好的。」

        他想穿了,我含笑闭目养神。

        他又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同自己说: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女人。」

        「不过是三分人材,七分打扮。」

        「是,你真会打扮。」他承认。

        「太虚荣了,两万元一件凯斯咪大衣一买三件之类。」我微笑地,像是在说别人的逸事。

        「我不介意你打扮。」

        「现在觉得多余,只有信心不足,或是靠外表吃饭的人,才会花尽心思去打扮。」

        「爱美不是人的天性?」

        我不去回答他:「这次你不远千里而来,有什么目的?」

        他坦白的说:「带你回去。」

        「你太太呢?」我讶异地问。

        「早分居了。」

        「真儿戏。」

        「我不该接受盲婚。」

        我伸伸腿。

        「你怎么穿起球鞋来。」他不以为然。

        「舒服。」

        「你的足踝穿高跟鞋才好看,以前你独爱穿那种七公分的细跟黑色猄皮鞋。」

        「是吗。」

        「你忘了。」

        「小事我一向不放心中。」

        「你会不会卷土重来?」

        「我还能够吗?我都不是十八岁了。」

        他极之失望,将手上的戒子除下又戴上。

        这几个小时的飞机捱死我。

        我与他那一段是真正完全过去了。真不明白如何与他共同生活了两年,当初怎么会被他吸引。

        他并没有什么不好,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我心目中那种类型,一切都不附合要求。

        连找个题目说话也办不到。

        飞机着陆,我背起手提行李便拍拍手要离开机场。

        他膛目,「你没有行李?」

        「就这么多。」我说。

        「什么?以前——」

        「以前以前,我们活在现在,不是以前,够了。」

        他住嘴噤声。

        「再见。」

        「你住哪里?」

        「你总会找得到的,」我笑,「不过同你说也无妨,亚美利坚那。」

        「那个破地方。」我摊摊手。

        他还要尽最后努力,找到我酒店来,我刚准备出发去博物馆,短裤大毛衣。

        他看我这身打扮很难过,「来,我同你去第五街买些衣服再说。」

        我说:「没有时间,我要去看画展。」

        他惨痛的说:「你几时爱上那种调调?」

        「我一直喜欢,在大学中我副修美术。」

        「是吗?」

        他专门记得无关重要的事,要紧的事却置之不理。

        他万分不情愿的陪我到博物馆,一小时下来他已闷死,几乎要叫救命。

        我笑说:「你先回去吧。」

        「你还没看完?」

        「没有,明后天还得来。」

        「有什么好看?」他大叫,「这些画像似猴子画,雕像有三个头。」

        「嘘。」

        他终于打了退堂鼓。

        晚上他要约我到的士可去,我早已敷上面霜。拉开房门,他大吃一惊:「你的脸!」我身上穿着球衣当睡衣。他知难而退,黯然伤神。

        第二天我仍驻博物馆,不过这次在东方文物部。

        他游说我:「我们晚上去看『猫』,我好不容易买到票子。」

        「我不去,我要去看话剧。」

        「什么话剧?」

        我笑,「你还是自己去吧,道不同,不相为谋。」

        「你几时变得那么遥远?j

        我摇摇头,不再与他争辩。」

        「你总要吃饭吧,」他不服气,「我们去『周先生』。」

        「亲戚要替我接风,他家开北京馆子,你要不要来?」

        鞋带散了,我蹲下缚好。

        他又看不顺眼,公众场所不能蹲,亦不能弯腰,对他来说,女人,是装饰品,必须维持仪态。

        我问:「你还跟着我作啥?」

        「你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我又不会随地吐痰,你这个人。」

        他跟我到处逛,一边走一边埋怨说累,我专往小画廊里钻,物色未成名新画家的作品。中午便吃一只热狗。

        他忍无可忍。

        「这种苦学生款是谁教你的?你再也回不了香港,你与时代脱节,你变得又土又钝又过时。你不再像个女人,没有女人味。」

        他心痛得不得了,像是要忍痛牺牲我。我这一切并不是装出来做给他看的,事实上时光没有隧道,回不了头,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活,自然得作出改变。

        不让他见到我,他不会心息,这一下子他完全明白,不再对我留恋。

        我目的达到,反而对他真诚,还是朋友嘛,他们不是老这样说?

        我拍拍他肩膀,他对牢我苦笑。

        我们沉默许久。

        他的选择应该是不难的。

        他终于说:「我想我还是回香港的好。」

        「对,明智之举。」

        他黯然,「往事只能回味。」

        我心中险些儿笑为两截。

        我劝他两句,「回到香港,好好的挑个女朋友,恋爱再婚。」

        他表情很怅惘,「不容易找到合心合意的人。」

        「老换伴侣,没有归属感,多么彷徨。」

        「那只是女人的想法。」他微笑。

        晚上他送来大丛玫瑰,他失望的走了。

        我立刻结束旅程,打道回府。

        大成很觉意外,「怎么不叫我接你?」

        「我故意要突袭检查,看你是否有越轨行为。」

        大成笑,「查一百年你也不得要领。」

        我似快乐鸟似的自一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

        大成问:「为何欢愉?有了孩子?」

        「快了快了。」

        「我看你脸色红润,如释重负。」

        说得不错,知妻莫若夫。

        那是因为我的过去,到此刻才正式成为过去。

        屈曲:

        我同屈太太的关系很奇,我们本来是远房亲戚,稍微有一点点影子,我的表姐嫁了给她堂侄,算起来一表三千里,也是姻亲。

        但我们开始熟稔,却因为跟同一老师学普通话。有时候我开车送她,有时候她家的司机送我,两年下来,便成为好朋友。

        屈太太的心事全对我倾诉。

        开头我很惊讶,看上去她并不是那种很坦率的女人,对我竟说了那么多,不由得我不感动。

        后来日子久了,便猜到因由。

        我与她除了一星期在老师那里见三次,其余时间没有碰头的机会,毫无利害关系,认识她家人,一点是非都没有,她无论对我说什么,都是安全的,绝对不会传开去。

        为什么不呢,她乐得一清胸中的闷气。

        有时放学,我们也去喝杯咖啡。

        她说:「曲小姐,你最好了,年纪又轻,又有一份理想工作,大把自由,爱怎样便怎样。」

        我笑,「也不能随便约小阿飞去黑夜飞车,否则一样会得铸成大错。」

        她旋转着咖啡杯子,也笑了。

        屈大太是个很美的女人,三十多岁,皮肤白腻,高鼻子大眼睛,穿得时髦无比,什么款式的衣服她都有,虽是个享福的太太,但一样爱穿女式西装及平底鞋,起码有三只不同的公事包,不明底细的人,真还以为哪里又钻出一个女强人来。

        不过一双眼睛出卖了她,再时髦也不管用,她的双眼没有神采,没有信心。她的声音不够坚决,欠缺说服力,她的姿势不够磊落,不觉潇洒,而身居要职的女人不是这样的。

        一个人如果有才华,便像亮光自玉瓶中射出,成个人是晶莹的,使观者难忘。

        那人无论是男是女,都不需要长得十分漂亮,他的能力便是最佳装饰品,使他成为最美最标致的人。

        过份修饰外表对气质是没有用的,整洁端庄即可。

        当下屈太太对我说:「……我明知他这下子去夏威夷,又是约了赵玲去玩,不过我还是送他去飞机场。」

        「这种屈曲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说。

        「他就是要我同他吵,可是我就是不同他吵。我不要叫他猜到我的所作所为,难道他算准我会跳,我就跳个八丈高,他算准我会叫,我就拔直喉咙叫不成?那我岂不是成了猢狲?」

        「可是你现在多痛苦。」我说。

        「离开他,难道我会舒服吗?」屈太太低下头,「我不会同他离婚,这段婚姻要等我死了才会失效。」

        我摇摇头,我早说过,屈太太穿得再时髦也没有用。

        赵玲是个女歌手,屈先生同她在一起,已有三年,届太太找私家侦探把丈夫查得清清楚楚,连照片都拍下一千数百张,但是她就是不摊牌,同丈夫斗。

        在这段时间内,最受损失的是她自己,这一点我已向她说明白,因为她一直请教我的意见。

        她说她一口气下不去。

        两年下来,她的人瘦了干了,有百弊而无一利,但她仍然坚持着。

        女人有时候真的不可思议,若把这种毅力用在正途上,锲而不舍,不知能够发挥多少光芒。

        「有没有办法?」她问我:「曲小姐,你最聪明,你说有没有办法?」

        我说:「换了是我,选择自然两样,但是你不同,你都没有自己的生活兴趣。」

        她默然。

        「屈太太,如今社会的道德观念两样了,都说男女平等,变心的男人并不算坏男人,人是有权变心的,你又不少穿的吃的,这样下去,世人不但不同情你,简直觉得你可笑,甘受侮辱。

        年纪又不大,前面还有好日子,何必住在死胡同中。

        把话都说尽了,你别见怪。」

        「曲小姐,我知道你是个热心人。」

        我微笑,「屈大太,你才比我大几岁,口气却似我妈,怎么会这样,世界很广阔的,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不要离婚。」她握紧拳头。

        「不分手也可以去看呀,欧洲那么美。」

        「不,我不要离开,」她勉强的笑,「我要在这里守着。」

        我无奈,「那么多吃一客冰淇淋吧。」

        「我吃不下。」

        我叫侍者来,结账。

        每次谈话的结果都是这样。

        她并不需要忠告。

        我也知道她不需要忠告,她不过是找个倾诉的对象,张四李三都一样。

        这种女人是很多的。丈夫千般不好,晚上仍然回去与他同睡,她怒管怒,听众却切忌批评她,否则立刻从朋友变为敌人。一切自她口中亲自说出,听众若不小心传开一言半语,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骨子里她是最最老式的女人,过时三十年。

        但我仍然陪她吃茶聊天。

        为什么?我当然不会白白浪费时间,我自有我的理由。

        有两年的交往,我们固定在星期三吃茶,如果屈先生不在城中,我们还可以去逛街。

        她买东西很豪爽,我也不相伯仲。

        她不经意的问:「你怎么一买四五双都是一个款式?」

        我不知怎么解释,只得说:「无所谓。」

        「小姐,你是有男朋友的吧。」她说。

        「怎么如此说?」

        「你出手真阔绰。」

        我笑。因有男友资助,所以才买得起这种鞋子?

        牡丹无绿叶扶持,那简直是不行的。

        我没有回答她。

        她说:「你是最守秘的一个人。」她略有不满。

        我但笑不语。我们各自提着鞋盒回家。

        屈太太与我的友谊最奇怪,她从没来过我家,我也从不去她的家,两人从来不去看电影,亦不在其他时间见面,根本不算是好友,但她几乎把可以告诉我的私事,全部都说出来,一点也不保留。

        对我的信任,令我感到压力。

        过两日我第一次接到屈太太的电话。她拨到我写字间来,说来说去,仍是觉得闷,仍然有解不开的结,仍然是怒负心汉,成篇说词似苦情戏的对白。

        我唯唯诺诺,推说开会,挂上电话。

        她怎么查到我的电话?

        也许是从老师那里。

        最聪明的做法是马上与她疏远,另外找一个国语老师,但我有目的,我自愿与她接近。

        不不,我不是想问她借钱借首饰,也不是想从她那里认识什么达官贵人,公子哥儿,她也不见得会带我进出什么高贵场所。我另有目的。

        她痛苦?唉,其实我又何尝不痛苦。

        唯一可以解嘲的说法就是她的痛苦是全职的,我的痛苦则属半职。

        因此我比她更加荒谬。

        屈太太不断与我说及她生活中的不如意。

        「昨夜他八点钟回来,换套西装,又出去了。」

        「天亮才睡,等我醒来,佣人说他早回公司,他的体力为何这么强壮?恐怕一个女朋友还不够吧?」

        「报上说赵玲在夏威夷买了公寓房子,我知道,二十一万美金,在威基基区,我都叫人查清楚了。」

        「结婚十年,如今连我生日也忘记了,以前连丈人都有礼物。」

        怨是怨得洗脸水都是苦的。

        我照例每隔三分钟「啊」的一声,以示洗耳恭听,虚伪得不像话。

        在一个星期日下午,我约会赵玲。

        是,事情有点复杂,我认识赵玲。

        认识不止一两年,她是我妹妹的同学,我几乎看着她长大,又看着她丢下学业去唱歌,走红,赚大钱。

        当然,我没有转述屈太太所说的每一个字。

        我只是再三向赵玲说:「她是不肯离婚的。」

        「这个女人也真够韧力,」赵玲非常烦恼,点起枝香烟,边吸边踱步,气愤的说:「丈夫明明不要她,她还不肯放手,究竟要恁地?」

        我静一会儿,不出声。

        「她怎么可以长久装聋作哑?」赵玲逼尖着喉咙。

        我怎么知道。

        「这样拖下去,我比他们两夫妻都早崩溃。」

        屈太太就是想这样,叫赵玲知难而退。

        我缓缓说:「赵玲,你不能净怪屈太太,据我所知,屈先生从来未曾在妻子面前提过离异两个字。」

        「我不相信。」

        我一怔,淡淡说:「那我倒成为一个来说是非的人了。」

        「不不,曲姐,这件事是我请你帮忙的,你千万不要误会,我实在是急了。」

        我说:「你自己想清楚吧,别人很难替你拿主意,这三年来你也没有别的男朋友,正如你所说,拖下去,最吃亏的是你,你的青春很宝贵,你的时间最不经花,他们有什么关系?老夫老妻,已经大半辈子过去了。」

        赵玲用手掩着面孔。

        外面那么多年轻才俊,追求她的人不胜枚数,她却偏偏要跟着屈氏。

        屈先生若没有岳丈的帮忙,根本不会有今天,他们两家是世交,千丝万缕,数十年的关系,要很强大的力量才能使他们拆开。

        诚然,他喜欢赵玲,止于此,赵玲不应有非份之想。事实上她做到今天这种地步,俨然是屈先生的外室模样,已经很不错了。

        要正式把屈太太废掉,让屈先生娶她,那是不可能的,屈先生不见得对老妻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要他在亲友面前公然做一个负心的人,代价太大,他厂里一大半是岳家的旧臣。

        除非,除非离婚由屈太太提出。

        那还不如等太阳西天出容易点。

        赵玲说:「夏威夷的房子根本是我自己买的,外头说得多难听。」

        「他没送你?」连我都觉得意外,他不是那样的人。

        赵玲气鼓鼓:「很多事都不能看外表。」

        「你同他吵了嘴。」我料事如神。

        「要他买在威基基,他不肯,说当地熟人太多,你说烦不烦,我干脆自己出手,求人一向是困难的。」

        「你也太鲁莽了。」

        「我觉得我的耐力一日不如一日,」赵玲说:「看样子我们快完了。」

        那么屈太大终于胜利,姜是老的辣。

        「曲姐,你知道我对他是有点感情的。」

        「看你的要求如何罢了,」我说:「你若想单纯的一夫一妻到老,他自然不是好对象。」

        「我与他分手?」

        「你是那么聪明的人,我不想多说。」

        她大力按熄烟头。

        这些年来她一直抽烟。女人吸烟最受害,姿势正邪不去说他,自有爱看女人吸烟的男人,健康上的损失不可弥补,嘴唇暗黑多纹,皮肤不得光洁,都是尼古丁所害。

        赵玲依然不以为意,持着年轻,任意而为,一天吸两包。

        我说:「这一年来我已把他们夫妇间的事尽量告诉你,我不想继续做奸细,以后你好自为之。」

        「我很感激,曲姐,我知你为人,一向你不是多事的人,这次完全关系我们十多年的交情。」

        赵玲真懂事。真不愧是江湖上的红人,她若存心捧人,那人一定飘飘若仙。

        我拍拍她肩膀。

        一般女孩子都相信自己魅力无穷,要夺人所爱,简直手到拿来,直到三两年过去,才发觉对方根本无离婚之心,做定失败者。

        过几日在老师那里碰到屈太太,她压不住兴奋,似一个得了洋娃娃的小女孩,脸颊红扑扑,拉住我便报喜讯。

        「他去纽约开会,带我一道。」

        「哦。」

        「有十年没与我一起旅行了,唉,我简直手足无措。」

        这样看来,屈先生恐怕有意与赵玲冷一冷。

        屈太太快乐如小鸟,我看着感慨万千,中年怨妇倒是正常的——看得多知得多自然不容易满足高兴,但活了这么些年,还为芝麻绿豆的事心花怒放,传颂良久,可见她平日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几时动身?」

        「下星期一,去十天,他警告我,说开会很忙,只得三两天空闲,叫我不要问。」

        「你会不会闷?」我问。

        「我想我会的,」她说:「换了是你,成日坐酒店里,难道不闷?」

        「我会到处逛:书店、古董铺、美术馆、剧院,可去的地方多着呢。」

        「一个人?」

        「当然是一个人,怕什么?」

        「一个人有什么味道?」

        我啼笑皆非,「一个人好呢,两个人反而不知往东还是往西走。」

        「当然是他跟着我!」

        我笑了,一边摇着头。

        「怎么,」屈太太追问:「我说错什么?」

        「没什么,祝你有一个很愉快的旅程。」

        我很为屈先生疲倦,一妻一友皆要他跟进跟出,唉,难得还有那么多男人欲享齐人之福。

        这个消息我并没有向赵玲透露,但赵玲自屈氏处知道,苦得滴出血来。

        她立刻采取报复行动,与全市玩家恢复邦交,夜夜笙歌,并且打扮得花枝招展,彩照散见于各报纸杂志社交版。

        这样一来,她与屈先生三年交情便毁于一旦,除了他历年所赠礼物,一无所有。

        赵玲给我看屈先生送的戒指手镯之类玩意儿,什么一副意大利绿宝大耳坠就要三十二万之类。她很不会挑东西,都是有入价没出价的首饰,净得好看,似她这般靠青春色相过日子的女孩,居然不对往后的日子作打算。

        「你觉得我傻吧?」她问。

        我点点头。

        「人不风流枉少年,你放心,过了三十,我会另有打算。」

        她与屈先生就这样子完结了,连波浪都不起一个。

        三年的时间心血。

        她立刻与一个姓阮的公子哥儿订了婚。

        也难怪她有那样的自信,真是要什么有什么,尽管有许多的女人会贞洁地嗤之以鼻:「咦,花花公子!」但是叫阮先生去追她们,他还真的不干。

        屈太太不在本市的两个星期,我惘然若失,很寂寞地来往老师与家之间,少了屈氏电台絮絮诉苦之声。

        她终于回来,我很衷心的说:「我们又可以去喝茶了。」

        她却没有预期中的快乐,神情抑郁。

        「出了什么毛病?」这是我首次主动探问。

        「他还在美国。」

        「你们不是一起回来?」

        「在美国十天,我们吵足十天。」

        「怎么会?你一向忍他。」

        「是呀,我也以为自己炉火纯青。可是在家,我不一定看得见他,自己找些事做,消磨时间,能忍得住,到了美国,两个人晚上相对,大吵小吵,不下一百多次,几乎要动刀动枪,结果他到酒吧独饮。」

        我呆在那里,没想到事情有这种结果。

        「我终于发觉,这已经不是他肯不肯回头的问题,根本是因为我们破裂在先,他才往外跑。」

        她忽然长大了,我瞪着她,这真是奇迹,她忽然长大了。

        「于是我先回来,我需要真真正正的花一些时间把事情想清楚。」

        到这个时候我反而问她,「没有挽救?」

        她说:「我想是没有了。」

        「可是我看报纸,都说他与赵玲分手了。」

        「分手?」屈太太冷笑,「不久他又会找到另一个。我明白了,错在他,不在那些女孩,说不定那些女孩子牺牲得最多。」

        「你怎么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开了窍,我思想搅通了。」她很幽默的说。

        「不再悲伤?」

        「更加悲哀,以前还可以怪人,把一切推在别人身上,现在除出怪自己,还能怪谁?而人到了要非怪自己不可的地步,你看多悲哀?」

        现在她说话完全像个成年人。

        我极之替她高兴。

        不管感情纠纷发展怎么样,一个人长大总是喜讯。

        她低下头,「曲小姐,这些年来,我从你那里也学到很多。」

        「是吗。」我很惊异。

        「是真的,我看你一个人生活得那么好。由此可知女人不一定要经济与感情上完全倚赖男人,我醒悟很多。」

        我非常愧不敢当,没想到我们真会成为朋友。

        当日我回到冢,看到家门口停着那辆熟悉的黑色大房车。

        我看它一眼,不予受理。

        司机打开车门,那个中年男人下车来。

        我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小曲。」他叫住我。

        我说:「屈先生,你怎么又来了。」非常烦恼。

        「还是不欢迎我?」他陪笑问。

        我看他一眼,「我才同屈太太吃完茶。」

        「我知道。」

        「你有什么话说?」

        「我想告诉你,我已同赵玲分手。」他焦急地说。

        我笑:「你想我代替她的位子?」

        「你别再这样,老老实实,你想我怎么样?」这个本来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此刻涨红着脖子。

        「屈先生,你真想知道?」

        「要我离婚娶你?」

        「请你不要再钉着我。」

        「小曲,你为何拒人千里之外?」

        我说:「一个有妻室的男人没有资格追求女人。」

        「你要我离婚是不是,」

        我摇头,「你始终误会我。」

        「离了婚,」他咬咬牙,「你会不会跟我?」

        我还是摇头,「不,离婚后,你才有资格追求异性。」

        「太难了。」他摇头。

        「屈先生,回去吧。」

        「小曲,自从半年前在慈善舞会看到你,我就不能忘记你,我一直问自己,怎么还有年轻人恋爱情怀,但不能解答,小曲,」他握紧拳头,「我务必要得到你。」

        样子有点狰狞,不过我没有害怕。

        我坚决的说:「你一直骚扰我的生活,屈先生,再下去我要不客气了。」

        他似乎有点顾忌,退后一步。

        这些日子我很困惑,精神一直不开朗,可以说有相当程度的痛苦。亏得我早认识屈太太,否则很容易会步赵玲的后尘。

        我说:「你太太是个贤良的女人。」

        「我并没有说她不好。」

        「你不应辜负她。」

        「人是有权利变的。」

        「与我无关,自有女人爱听这样的话。」

        「是不是赵玲对你又说些什么?」

        「她们两位根本不知道我认识你,」我说:「知道了之后恐怕会买凶杀我。」

        「你为他人而活?」他咄咄逼人。

        我说:「你一直误会,屈先生,我对你完全没有意思,你请回吧。」

        他呆在那里。

        「而且,你也该累了。」我叹口气。

        「小曲,你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一切都是为了你,我同赵玲已有三年的感情……」

        「你从来不会真正爱过她,你只当她是洋娃娃。届太太所得到的待遇也不见得好到什么地方去,她是屈寓的一件家具,永远在那里等你,你是一个顶自私的人,一直希望有女人为你牺牲。」

        他瞪着我。

        我说下去,「我不想成为炮灰的一份子。」

        他颤抖着声音,「你是第一个拒绝我的女人。」

        「什么都有第一次。」我说。

        「你想清楚了?」

        我轻笑,「很笨,是不是?放弃锦衣美食的好机会。但人各有志,我要三十二万的绿宝大耳环来做什么?我的朋友又不介意我穿什么,我又不涉足江湖,事事要同人比。我要的,是爱护我的丈夫,温馨的家庭,正常的生活。」

        他的睑色越来越苍白。

        我温婉的说:「回去吧,我要休息了。」

        他的背部忽然佝偻,他不再抖擞精神,看上去也就像个中年人。

        他喃喃说:「是,我很累。」

        不要说他,我又何尝不累。一个人隔在他们三人之间,人家做第三者,我做了第四者,一塌胡涂。

        回到家松口气,我垮在沙发上。

        但心意是完全立定了,应该对屈先生假以辞色,我不认为现代女人一失足不会成千古恨。

        我决定暂时停学,不再与屈太太周旋下去,我觉得自己很虚伪。

        屈太太却同我说:「我在办离婚。」

        「什么?」

        「我知道我说过至死不离,但是我现在的想法完全不同。」她说:「再下去,只有大家死。」

        「他回来了?」我明知故问。

        「昨天下午回来的。

        我默然。

        「曲小姐,我知道你不方便参予意见,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现在懂得如何处理这件事。」

        我与她握手。

        「我仍有你的电话,」她说:「我们有空再见。」

        我点点头。

        这是好消息。

        分手对他们两夫妻都有好处。

        但这并不表示我对屈先生的看法会有所改变。

        我并非卫道人士,我的道德水准很低,但是屈先生这个人,无论他是否独身,都不适合我,我觉得他对感情不认真。

        屈氏夫妇真的离婚了。

        十多年的夫妻,还是要分手,我皱上眉头深思,但不能因噎废食,婚还是要结的,只要在那一刻是真的就无愧良心。

        离婚后屈先生反而不来找我。

        我微笑,这种心理其实不难了解,他有妻子的时候,自然忙着要找别的女人诉苦,到处倾吐他的妻子不了解他,此刻离了婚,他还有什么烦恼?

        一切难题得以解决,他还要女朋友干什么!

        以前要避开妻子,避至女友家情妇家,现在妻子离开,他当然要留在自己的窝里好好松弛一番。

        我百分之百明白。

        现在我们四个人都自由!我、屈先生、屈太太、赵玲。

        多么好。

        家事:

        妹妹廿一岁,扁扁面孔,高挑身裁,不很美,但是男孩子喜欢她,成日有约会,并且收很多礼物。

        早些时候我也说过她:对人家没意思,就不要给人错误的观念,以前收人家聘礼,要嫁过去的,所以那种比较名贵的礼物,还是退回去为妙。

        她说:「我从没主动索取过礼物,是他们苦苦哀求我要的。」口气多么大,「至多分手时还给她。」她说。

        从来没有人求我收过什么礼物。

        「什么,没有吗?」她不相信,「那你有没有送过什么给男人?」

        「也没有,」我诙谐的说:「我怕人家不敢收,怕将来甩不掉我。」

        我比她大数年,因是长女的关系,成熟得多,一早都没有她那种心情。

        大弟比她小一岁,也好不了多少,一天到晚愁钱,早上收了补习酬劳,晚上就花得精光,直在我身边打转,等我慷慨解囊。

        我笑说:「一个妹妹去收,一个弟弟在种,也罢,打和。」

        他们就是管吃喝玩乐。

        两个人都高大健康活泼热情,对我来说,是个大安慰。又进了大学,前途不用愁。

        寡母常说我宠坏他们,「你也顾顾你自己。」

        我说我自己很好哇,要什么有什么。

        她指的是我未有去寻找未来对象。

        我摊摊手,「有他们两个陪我,我不介意不结婚。」

        「他们很快要飞走,离开你。」母亲提醒我,「你看看他们,一副不安于室的样子。」

        「我还有妈。」

        「我也不能活到一千岁。」

        我黯然,「妈专门说些扫兴的话来吓人。做人,不过过一日算一日,想得那么远,还有什么兴趣?」

        「你总得找个对象。」

        「这是要讲机缘的。」

        「大部份还是得靠自己钻营。」妈不服气。

        我不由得笑出来,「我还读过几年书哪,你叫我怎么去勾搭男人?不同你说了,再说我要生气,别再跟我提这些老土的论调。」

        再过几年,就嫌我是老站婆,要再干涉弟妹的琐事,他们就会派我心理变态。

        我感喟。年纪一大,什么都变质,一个家庭,本来如天衣无缝的榫头,但是渐渐有外来的因素,使这个精密的榫头瓦解。

        弟弟的女友对妹妹有意见,妹妹的男友对弟弟的女友不满意,母亲对弟弟对女友一家人奉若神明,亦有微词。

        都是因为重阳节。

        弟弟要接送女友一家去扫墓,没有车子,大发牢骚。

        妹妹说他:「她若为了一架车子而喜欢你,算了,这种女友不要也罢。」

        弟弟说:「你这种说法是纯理论,你那一位如果不开车来接送你,恐怕进展就没有如此顺利。」

        妈妈重重的拍下桌子。「才忙完中秋,又忙重阳,」她针对弟弟,「我看你仿佛是他们家的长工,出钱出力。」

        弟弟噤声。

        妹妹趁势说:「他们家没有男丁?怎么净靠你。」

        母亲冷冷说:「他们家只得四个女儿。」

        弟弟白妹妹一眼,这一切我都看在眼内。

        年轻人都这个样子,不懂事,好逞强,一定要叫男朋友拜倒裙下,千依百顺,才显得威风。约会,叫他等三个小时。结账,要他付得心廿情愿。又得爱屋及乌,为她家人出力。总而言之,他是奴隶,她是主人。

        在我看来,简直幼稚不堪,然而当事人好此不疲。

        我问妹妹:「你那位男朋友在节日可用车?叫他牺牲一下可行?」

        妹妹马上去打电话勒令男友交车。

        弟弟有了生机,脸色恢复红润。

        妈妈说:「这还差不多。」她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结果是妹妹借到车子给弟弟,她男友受家人抱怨,憎恨弟弟之女友。

        妹妹强辞夺理地对男友说:「你也有姐妹,叫她们去问她们的男友借车呀。」一笔胡涂账。

        我最廉洁,我不问人借,人也免问我赊,我得意地同自己扮个鬼脸。

        入秋以后,弟弟的负担日益增加,口袋永远是空的。我老塞钱给他。

        他嬉皮笑脸,「你不教训我?」

        我说:「教训你,你就不爱我了。」

        「不不,我永远爱你。」

        我感动好一阵子呢。然而不到三天,这个永远爱我的弟弟就提出很过份的要求。

        他问我要我新买的大衣。

        我一时还不明白他要女装大衣干什么,等他吞吐半晌,才懂得所以然,我认为要在这个时候到一条界限,便说:「不可以,我要穿才买,它款式也不适合女学生。」

        弟弟立刻把睑挂下来,「你有那么多,送人家一件有什么稀奇。」生气地走开。

        后来妹妹说:「咱们家好一点的东西,几乎全叫他拿去奉献给女友了,去年冬季,她上门来,拉开衣橱门就取走我的大衣,穿脏了又拿回来洗。」

        我笑问:「人几时嫁过来呢?」

        「不一定嫁。」

        「你们都抱着这个心,做男人就没有前途。」

        妹妹说:「男人也越来越精刮。」

        「你们太幼稚,又不懂得钓大鱼,」妈妈在旁教导,「尽挂着吃吃喝喝,有什么用?他买了房子没有?打算结婚不?」这位老人家也真奸诈。

        妹妹不服,反问:「弟弟要是结婚,还不是搬回来住?」

        「我才不同她住,」妈妈冷笑,「她打得如意算盘,吃我穿我住我,末了生个孩子叫我带,还动不动向人申诉我难为她。」

        「那他们住哪里?」我膛目。

        「没有能力成家,结什么婚?」母亲也很厉害。

        妹妹吐吐舌头,「看来不能在妈妈这里占到什么便宜。」

        弟弟面如死灰,男人也不好做,压力很大。

        我问他:「你不是打算结婚吧。」

        「我想先订婚。」

        「女方的要求?」

        「是。」

        「这么急?」

        「女孩子多数怕有变化。」

        「你们同年?」

        「就是,她毕业就廿三,结婚也并不太早。」

        我没有意见,干涉人家感情是不智的。

        「你说怎么样?」弟很彷徨。

        「你会听我说什么?」我笑问。

        这是真的,只有他女友说的话才是话。

        年轻人就是这样,愚昧而任性。不过不怕,他们也会慢慢成熟、世故、机灵、淡薄。

        我拿到房屋津贴那一日便出去找房子搬家。我向往独居已经有一段日子,真正有自己的天地,关上门,电话可以不听,天塌下来也暂且不理,明天才是另外一日。

        我不想再耽在家中,弟妹不嫌我,弟妹的朋友迟早会有闲言闲语。

        母亲不舍得我,「你也太周到了,管他们怎么说。」

        「要不,你来同我住。」我说。

        「我才不,将来你男朋友会不高兴。」

        母女俩都同样的谨慎多心。

        搬走那日如释重负,妹妹马上扩张势力,占用我那一半房间。

        自此之后,家里面的事,我不大知道,开头母亲向我诉苦,说时常见不到人,都往外跑,她很寂寞。日子久了,也不见她再发牢骚。

        一日我正在家看电视,妹妹忽然找上门来。

        她同我说:「姐姐,你一定要收留我。」情绪非常低落。

        「什么事?同谁吵?」

        「弟弟。」眼睛都红了。

        「手足要友爱。」我不以为然。

        「你收不收留我?」她急躁地问:「少教育我好不好。」

        「欢迎你来住,住到永远也可以。」

        她破涕为笑,「幸亏有姐姐。」

        「不过先小人后君子,我爱静,你那些朋友约在外头比较好。」

        「我可不是修女。」她抢着说。

        我也说:「这里也不是交际所。」

        她泄气,「要是我也有个窝就好了。」

        「要努力呀,」我说:「并不是太困难的事。」

        她告诉我,弟弟已开始带女友回来睡在她房内,翻她的杂物,穿她心爱的衣裳等等,两人吵起来,牵涉到弟弟,他只帮女友,不帮小姐姐。

        「两个人都没有涵养。」我批评。

        「要我怎么样?跑到我家来侵犯我的权益,哪有这种恶人。」她推我,「你良心放平一点。」

        「何苦坏了关系,忍一忍,」我说:「将来好见面。」

        「我一辈子也不要见她。」妹妹气道。

        「话别说绝了,许有一日你要求她,何苦得罪她,」我说:[爱屋及乌,给兄弟面子。」

        「你干么不教训她?」她翘着嘴。

        「她是我什么人?」我反问:「我能爱她像我爱你?我干么教她?你仔细想去!」

        妹妹不出声,躺在沙发上,用垫子蒙住头。

        「你的男友呢?」我说些轻松的,「不来陪你?」

        妹妹呜咽的说:「他家移民。下个月就走。」

        我明白了,难怪心情这么坏。「他也去?」

        「自然跟着去,不知多乐,一点别离情怀都没有。」妹妹声音充满凄酸。

        我默然。真现实,年轻人一想到前面空宽的美丽新世界,往后的人与事都丢在脑后,换了要走的是妹妹,她也一样好不到什么地方去。

        「你裙下人那么多,怕什么?小张走了有小李,

        还有保罗彼得安培约翰。」我打趣她。

        她已闷得说不出话来。

        在我处住了半个月才由母亲打电话把她叫回去。

        这半个月里她很规矩,上学放学,电话也不多,每天早上老是肿着眼睛,大概是晚上哭泣的缘故。

        我不去问她,爱莫能助,被遗弃的滋味不好受,但隔一段日子总能恢复,时间治疗一切创伤。

        走了一整年呢,那男孩子对她言听计从,但一有考验,不过如此,当然,我们硬叫人留下来,也是不公平的,他此刻靠家中,又没有能力叫妹妹跟他走。

        看将来吧,有缘份的话将来他或许会接了她走,不过机会很微。那边的女孩子随和兼夹美丽,小伙子眼花缭乱之余,哪里还会记得旧人。

        这种失意事在人生道路上层出不穷,亦不会是最后一次,无论是情人、工作,以及其他人际关系,都有变幻,人人都不介意弃旧迎新,谁有办法就谁甩了谁,根本没有公理,水门汀森林中亦有弱肉强食定律,人总得想法子往高处爬。

        我同妹妹说:「振作一点,放假我请你到欧洲去旅行。」

        「你陪我?」她总算露一丝笑意。

        「我不去,怕乘长途飞机。」我老实说。

        「像你最好,大姐,独行侠,无牵无挂。」她感慨。

        「什么都要付出代价,」我拍拍她肩膀,「你是我妹妹,难道不知我寂寞孤清?连电话费都可以省下呢,连请一杯茶的人都没有,你难道要学我?」

        「真是的,像你这样的人才,大姐,怎么会没有人追?」她忽然替我不值,「是不是你太过拒人千里以外?」

        我啼笑皆非,「你管我呢。」我推她一下,「先把自己的事摆平。」

        由我送小妹回家,看到弟弟躺沙发上看武侠小说,便与他搭讪几句。

        他有一句没一句的与我说话,我看他情绪不错,便趁势发表意见。

        「别再与小妹冲突,做人要有原则,男人太过软弱无能,女人也看不起你。」

        他意外地心平气和,「我知道,我也想通了,女方如此得寸进尺,需索无穷,我应付得一年,也应付不了十年,终归要得罪她的。现在也不流行做老婆奴了,男女平等嘛。」

        我倒是一呆,所以,要开窍忽然会清醒过来。

        他放下小说,「我想暂时疏远她,搬到宿舍去住一年。」

        没想到他会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

        「母亲很赞成。」小弟又说。

        妈妈点点头,「这是避难的好法子,反正学业未成,未有能力成婚,放慢脚步是明智之举。」

        我笑,一开头爱得如火如荼,落得后劲不继,真是典型现代作风。」

        妹妹听得入神,也就前嫌冰释,搭腔问:「她怎么想?」

        小弟说:「她也有别的朋友,听说家里做海味生意,现在她身上有一股咸鱼味。」

        「没有这样严重吧,」我正容对他说:「勿在背后说女人坏话,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瘪三男人专候着落难的女人来丢石头,你不要去学他们。」

        小弟很少看到我说教,顿时吓一跳。

        「要她不要她都是你的事,嘴巴紧一点,你不要以为男人不怕娶不到老婆,坏了名誉,男人也一样。」

        「是是是,多谢教训。」小弟站起来对我鞠躬如也。

        大家笑起来。

        但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们总归要离巢,男婚女嫁,各自成家,说不定一个月也没得闲回来一次。

        小弟趁大学宿舍有空,便搬了进去,他女友来找过他几次,都不得要领,渐渐静下来。

        妈妈有感慨,「你看,没有外人挑拨离间,家里多么宁静。」

        「好的女婿,等于半子。」我安慰她。

        「我自己有儿子,不稀罕。但我亦不会霸占儿子,不让他成为别人半子,只要他不要来烦我就好,眼不见为净。」

        「抱孙子是天下至大乐趣。」

        「半夜起来喂奶就不必了。」妈妈说得斩钉截铁,「我不需要人陪。」

        现在只得小妹与她。

        小妹在失去男友之后着实垂头丧气一阵,可是性格成熟不少,遇挫折愈多,长大愈快,比起以前的浮,现在的她更为可爱。

        不久便有一个稳重的男孩子陪她出入。有一句说一句,我很欣赏该名男生,白衬衫,卡其裤,但是有一股形容不出的气质,文质彬彬,温文有礼,每说一句话之前必然先经思考,五官不算突出,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表露他的神采。

        这是个可托终身的男人。

        侧闻他颇懂得生活情趣,弹得一手好琴,又爱盆栽,母亲有两株枯萎了的月季花,经他转盆,这里修修,那里剪剪,不出十天八天,便抽出嫩芽,我们喜悦地称他为金手指。

        我暗示妹妹善待这位先生。

        「他又有份好职业,大学很重用他。」我说。

        「这人会不会有点闷?」妹妹偷偷问。

        「你才闷呢!」我瞪她一眼,「难道你又会跳七脱艳舞?你打算怎样过?在马路上当众被男人骂粗口才算够刺激?抑或是同你去派对,走时却开车送别的女友?别误解新潮,以为与男人同店七十周年纪念才算潇洒,你自问有没有资格做蔑视三纲五常的豪放女?去照照镜子才回答我。」

        没想到小妹也够幽默,果真取过一面镜子细细照个够,然后颓然说:「没有勇气。」她随即又笑,「这样吧,先正式结婚,等到关系破裂,才出来玩,什么滋味都尝一尝,过丰盛的一生。

        「十三点。」我骂她。

        然而她心中怕认为我没有资格说她吧,我并没有不贰之臣。

        我们家总算静了一阵子,直到我认识古文俊。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公司派我出去接头,踏入纺织厂时由他接待,一照会,两人便似有一种特殊的电流通过。这种感觉可以意会而不可言传,很难形容。

        我们仿佛像已经认识了一段时期,但明明是陌生人。的确是第一次见,不过无端端却似十分熟稔。

        我跟着他走遍全厂,分手时中午时分。

        他很大方的约我吃中饭。

        我连忙把先前的约会用电话推掉,与他去吃东西。

        他叫了很简单的食物,我与他吃得很舒服,我们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出乎意料的轻松,就像跟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那次之后,他持之以恒,隔数天便约见我一次。

        我并无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太早了,不想提,免得以后有变化,令大家失望。

        因为外出的时间较多,家务便堆积下来,我有点手忙脚乱,立刻请了个钟点女佣帮忙。真没想到古文俊会占去我这么多时间,同他出去之前,总得洗一洗头发,把衣服熨平,就这样简单的打扮,也需要一小时。

        怪不得小妹什么都无暇做,下课回来,书包一丢便扑出去。

        一两个月下来,我发觉自己长了黑眼圈,又不敢建议不要见得那么频,暗暗叫苦,幸亏见到他有无限的欢喜,才支撑着下去。

        真没想到结交男朋友,也得先讲体力。

        很佩服那些可以应酬三四个男友的女子。

        女佣来上工之后,情形好得多,我松下一口气。

        跟着去把头发剪短了十公分,又省下不少功夫,唉,穷则变,变则通。

        我得接受古文俊,把他纳入我生活里,我生活的程序很紧密,经过许多整理与挣扎,才拨出空位给他,相信他也得为我做同样的事。

        大半年过去,大家才习惯对方。我们并没有热恋,但是在一起很愉快,互相补充对方不足处,长处得以发扬。

        他并没有带我去见家长,想必同我一样谨慎。

        在这半年内,妹妹功课飞跃猛进。她同我很感慨的说:「早知把时间用在学问上,也不必去觅闲愁。」

        我微笑。

        「恋爱最划不来,花前月下,空话连篇,一有什么事,立刻作鸟兽散。」她因失望的缘故,论调灰朴朴,「天天花三小时练琴,我都考到第八级了。三小时学法文,我到巴黎不用愁,现在得到什么?」

        她说得很有道理,真的,长时期这样下去,什么正事都荒废,还得早作打算。

        「姐姐,你是对的,太早搅男女关系,非常不智,」妹妹说下去,「每个人都说,友情可调剂生活,但有多少人会适可而止?长时期走下去,什么兴趣新意都磨尽,差点没变为老夫老妻,那还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有点心事,沉默无言。

        我问:「弟弟那笔如何?」

        「散掉了,你不知道?」妹妹诧异,「姐姐,你这一阵子忙得焦头烂额,有两个月没回来了吧,他们散了。」

        「那女孩子真的那么好白话?」

        「人家下个月要做海味铺老板娘,」妹妹说:「不同咱们玩了,叫弟弟把一切还给她,免得误她前程。」

        我追问:「小弟感觉如何?」

        「很惆怅,不过他实在没有能力马上结婚。」妹妹说:「姐姐,你最好,有能力独立,爱怎么就怎么,多自由,遇到好的人,立刻可以结婚。」

        可是他愿不愿意同我结婚呢?

        「有空多回来。」妹妹说。

        母亲的身体还好,只咕哝一句:「别忘了老娘。」

        那以后的几日,我一直思想与古文俊的关系。

        无论怎么样,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我们并没有应允对方什么虚无飘渺的事。

        我们是成年人,绝没有昏了头,什么该说,什么该做,两人都很清楚。

        即使没有结果,将来疏远,隔一两月,也可以见面喝杯咖啡吃顿饭。

        既然如此,我何必担心?

        也许世事是这样的,越处之泰然越是发展顺利。那种轰烈的要生要死的爱情并没有驾临在我身上,但古文俊却向我求婚了。

        我高兴得觉得四周围仿佛都是虹彩与鲜花,活着真是好。

        那日早上他向我说:「我有话要同你说。」

        我很觉突兀,怕他要说些我不爱听的话,我怕他要提出分手。

        他开头的口气也真不像是求婚,他说:「我已经耽误你许久。」

        我紧张,只得勉强笑说:「我并没有其他事。」

        他说:「他们说走了超过一年不结婚就是存心拖。」

        「也许因人而异,一年也不算很长。」

        「我想我们了解也够深切……」

        我张大眼睛等他把话说清楚。

        「……我们可以结婚吗?」

        那一刹那,我几乎瘫痪,我感动得眼睛都红了。

        「如何?」他似乎也很担心。

        「好好好,是是是。」我忙不迭说:「太好了。」

        性格控制命运,两个很理智的人,省下一切繁文缛节,决定结婚。

        他没有家长,我只有一个母亲。

        我向妈妈宣布的时候,她呆住,不相信耳朵,因为她从没听说我有对象。

        妹妹大叫,「隐瞒得这么好!」

        弟弟说:「老奸巨滑。」

        妈妈说:「他人在哪里?带上来呀。」

        我红着脸说:「不准不喜欢他。」

        这个顾忌是多余的,他们非常欢迎古文俊。

        古自然有他可爱之处,为人正直,职业高贵,样子也过得去,弟妹因没有大哥,立刻接受他,古说一句话,比我说十句还好。

        弟弟笑,「我一向问姐姐求助是习惯了的,以后可不打算改。」

        妹妹说:「你好意思。」

        妈妈说:「别在古先生面前出丑。」

        古文俊寂寞了许久,现在遇见这一对猢狲,哪还有不乐的。

        我们订下日子吃晚饭,安排母亲喜欢的潮州菜。

        妹妹居然缺席。

        「怎么一回事?」我质问。

        「她跟朋友去应酬。」母亲歉意的说:「那边有长辈生日。」

        啊,我马上明白,她也有新发展。那个青年有进一步的表示。

        我问弟弟,「你呢?」

        「我暂时不想再找异性朋友。」

        我笑,我不信,他们年轻人,一下子一见钟情,一下子反脸成仇,什么都快得很。

        弟妹两人做我的傧相,婚礼在深秋举行。

        婚后生活很正常舒适平淡。弟妹时常来,吵吵闹闹,仍然不够零用,又希望借到车子用,偶尔也借宿一宵,喜欢来我书房做功课。

        我与文俊的家便是他们的家。

        希望不久将来可以听到妹妹成家的消息,明年她也要毕业了。

        生活便是这个样子,有高有低,很多时候,乏善足陈,越是没有事情发生,越是幸福。而多人不是那么想,许多人爱表现,爱搅新闻,一半是命需如此,但性格成熟沉静的人处理感情,到底不会沦至万劫不复场面。

        母亲说她以为最后结婚的必然是我,可能永远不结,她也不觉奇怪。

        「没想到你秘密用兵。」她说。

        也许我太工心计。不知恁地,我做事不大喜欢给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美德,这只是一个习惯。这种习惯,究竟在做人道理中,也还是小事。

        笔友:

        笔友,顾名思义,便是用笔来做朋友。

        用笔,当然是写,写成信,寄出去,对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笔友,不单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邮。

        故此在少年人阅读的杂志上,总刊登着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笔友去信同他们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两个人熟络了,会得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像交换照片,甚或见面之类。

        我也有个笔友,不过不是通过杂志相识的。

        让我慢慢来说。

        我在一间建筑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户写信来订购一小批东方色彩的瓷砖,因为数量太少,老板不感兴趣,一直没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张邮票吸引。

        火地岛,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个岛屿,在南美洲最尾处,幼时读地理,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过去一点点,便已是南极洲,气温一定很寒冷。

        一个中国人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激发,便照着订单,替他办妥他要的东西,查明船期,给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话,「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中国人可以做什么?」

        邮包寄出,我也忘记这件事。三个月后,我收到回信。

        这个名叫刘志强的人向我道谢,并且覆一句:「中国人足迹遍天下,现在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为着满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书:

        火地岛,与南美洲当中夹着麦哲伦海峡,一五二○年由探险家麦哲伦发现。土地三份之二属智利,余三份一属阿根廷。气温属寒带,夏季约摄氏十一度,冬日时常在零度以下。

        (为什么叫火地岛?)

        火地岛主要产石油,其余就是牧羊,岛上共有羊只十八万余头。

        这刘志强当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么他的职业当然是与开采石油有关。

        当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国及意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种地方长期生活是什么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却巫山不是云,连北美洲超级大国都嫌闷闷闷。

        有一位表兄到加国的温尼柏念过书,回来诉苦说:「温尼柏不适合人类居住。」笑死我们。

        更何况是火地岛。

        他叫我们寄建筑材料给他,不是想在当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继续又来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误会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这些事不该,奈何小弟在贵市没有亲友,只得劳烦阁下。弟在异乡为异客,想阅读中文刊物,可否代办,尤以武侠小说为上选,谢谢。」

        信中附着巨额美金汇票,足可买一百套小说空邮寄出。

        奇。

        既从本市去,又怎么会在本市无亲无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踪迹,故此托一个陌生人办事。

        我买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说替他寄出。即使从前看过,也不怕再读三百次,如果没有机会拜读,那此刻无异得到至大的宝藏。

        此外我又替他订几份比较没那么无聊的时事刊物。

        杂志社问我:「火地岛?!」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两星期后回信来了,仍称我为林先生,郑重向我致谢,不过没有再托我买什么。

        我在外国读过几年书,有经验。相信我,人到外地是会变的,渐渐思乡,在家不值一顾的东西,到了异国,立刻变得刻骨铭心,什么邓丽君的录音带、各式周刊、陈皮梅、棉袄,全部派上用场,动不动弹吉他唱起我的中国心我的中国肺这种歌来,滑稽得要命,现在想来,真笑大了中国嘴。

        不过那时有需要。

        我很同情刘志强。

        过时过节,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贺年。

        是这样成为笔友的,有两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岛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刘先生在该处做石油厂的工程师,负责维修输油管,该地有一条长数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数十个工程师为它服务,刘志强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么孤陋寡闻,没料到那种天脚底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庞大的事业在进行中。

        他们公司的宿舍十分精致,年前进行维修,他便索性订购东方色彩的瓷砖及配件来奢侈一番。

        薪水据说也比欧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志强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当男人,因为我名字、职业,都似男性。

        这样也好,免得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

        男人本来不大肯写信,也许因为寂寞,刘志强每个月总来一封信,有时半页,有时页半,写写身边的琐事及工作的进度。

        他笔触很生动,为人具幽默感,即使短短数句,也令人莞尔,我佩服他的精力及意志力,回信的时候,尽量模仿他的笔调,绝对不婆妈,免他起疑。

        圣诞我寄了丝棉背心给他。

        他回我一张相当大的羊皮,可以铺床上当褥子。

        刘志强并没有要回来的意思。

        他虽不说,但我相信故事中少不免牵涉到一件没有结果的爱情。

        为了她,他走到天之涯海之角去躲着独自伤怀,创伤痊愈后,他干脆留下来做一个隐土。

        有时候烦起来,我也希望自己是他,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没有是非、误会、陷阱、嫉忌。

        但我到底不是他,当气温略跌,便觉寒风割面,吃不消,还到那种地方去呢。

        「两个」男人,竟通信那么久,真匪夷所思。

        在他那里,到南极洲去探险倒是方便。一小时船到达,如果冰山不挡道的话。

        中秋,我寄一盒月饼给他。重阳,金华火腿最好部份,多谢快速邮递服务,寄到时食物都还新鲜。

        我很含蓄的同他说,也许应当回来一次,出国五年,也足够了。

        也许前任女友已经是三子之母,事过情迁,还躲那么远自苦做什么。

        他来信说也许明年会得回家看一看。工作经验已经足够,异乡生活也尝够。

        他的家,出乎我意料,并不是本市,而是美国加州。

        他在六岁便跟父母移民,差不多二十年,难怪在本市没有亲友,原来笔友之间了解还不够深切。

        我只得说,希望他回家以后,继续通信。

        不禁有点怅惘。回家以后大约不会再写信了,顶多一个电话。只有在火地岛这种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地方,才会有余闲给远方的人写信。

        那是五月。

        然后到了七月,还不见他有信来。

        也许忙,我想。

        但是一晃眼,八月也过去,没有信,三个月没有音讯,使我这个笔友有点担心。

        怎么,忘记了,还是已经回家,忙于适应?

        我忍不住去一封信询问。

        这封信寄出之后,发觉感情投资已经太过份,连忙警惕自己,凡事要适可而止。

        九月,仍无信。

        我处之以淡,天下没有永生永世的事,这样结束也好。

        同事们诧异的问:「怎么不见你收火地岛的信?」

        我托辞:「那位亲戚回来了。」

        「请介绍给我们认识,真不相信那种地方可以住人。」

        这个叫刘志强的人,一直没有消息,直至十一月。

        足足半年。

        他信中说:「林兄,油田大火,我受了一点伤,日昨出院,发觉有信,未及早覆,歉甚。弟伤势已复元,勿念。经此一役,决定速速返家,下次再写。」

        受了伤!

        火伤?难怪半年没有音讯。

        是何等样程度的伤?竟要休养六个月之久,可想非同小可。

        他都没有说,会不会四肢受到伤害?他亦没提。

        我非常关心这件事,不知道是否应该再去信。他提到要速速返家,恐怕会在最短的时间成行。

        可以做的不过是等。

        最讨厌是等。

        银行等排队,做工等升级,等,等浪子回头,等金价上升,从来没有愉快的等待,除出等孩子出世。

        我竟为此烦躁起来。

        后来又笑出来。能够写信,自然已无大碍,还替他担心做什么。

        故此也不再去想它。

        过一个月,信来了。

        这次发信地点是美国加州。

        仍然是短短几句,附着新地址,他离家四年,再次返去,恍如隔世。

        父母亲欢迎他,看到他行李中居然有武侠小说,不禁大声称奇云云。

        过几日来一封较长的信。

        「林兄:实不相瞒,我离家四年,有一个很大的原因。父母亲有一间川菜馆在此地,弟妹们都入了行,对酸辣汤、麻婆豆腐、四季豆、炒三丝等了如指掌,父亲还想逼我入行,说什么当教授还比不得抓锅铲有进账,为免争吵,索性一走了之。

        「过去几年,要不是你的鼓励,恐怕精神支持不住。但毕竟因工受伤,虽有金钱上补偿,但险些儿赔上小命,想到父母养育之恩,匆匆赶回,学做葱油饼、小笼包,你几时路过,来尝尝弟之手艺是否及格。」

        原来不是为着一个女孩子,我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又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傻子,哪个「林兄」会为他写足三年的信?他却坚信我是男人。

        我笑了。

        我生日那日,他寄上我一直盼望着得到的两枚珍贵邮票。

        我很感激,不知怎么表示谢意。

        这件事我在年前与他说过一次,自己早已忘却,没想到他与我牢牢地记着。

        这两枚票是美国太空人第一次登陆月球的纪念票,一套七张,我有五张,面额大的一直没有机会找到,又不甘心去卖。

        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

        他的信反而来得密,但不知恁地,失去从前那种活泼与俏皮。

        他写:「家人想我成家。

        「妹妹已经抱第二个孩子。婴儿非常可爱,才一岁模样,一粒豆似的头会得左右摆动看风景,奇怪,小小脑袋想些什么?有思想吗。

        「弟弟与一西班牙裔女孩走,那女孩有黑沉沉大眼睛,羊脂似的白皮肤,一头黑发,叫我想起卡门。但据说老得快。

        「中国女人就经老,母亲已五十五岁,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四十岁模样,坐柜台,有不少洋人向她搭讪,我们常以此笑她。

        [林兄,你有没想过婚姻问题?一生对一个人负责,负荷甚重,不知是否吃得消,假使真心相爱,又另作别论……

        「听说你们那里的女孩子出名骄傲,而且都经济独立,不十分看重婚姻,这倒跟外国女子的人生观有七成相似。

        「你有否知心友?

        「为弟的真心盼望你能早日拉拢天窗,可否选加州为蜜月之地?」

        这么婆妈的信不止一两封。

        他似乎真的为婚姻问题困惑。

        他父母一连介绍好些女孩子给他。

        看他道来:「……我想不是巧合,那些女孩子当中没有一个大学生。

        「父母挑媳妇,永恒地跟儿女挑对象的眼光不一样,学问他们不在乎,最要紧是脾气好,肯帮忙,千万不要到写字楼去表现自己,最好在店里做,捧盘碗、收账。

        「还有,肯生孩子。」

        「至理想是两年多抱三个,这里唐人社会大部份非常落后,同旧时农业社会没有分别。」

        「我的生活沉闷,在考虑第二次出走。」

        「你的生活一定多彩多姿吧。」

        「我们通信统共有四年,神交已久,就是没机会见面,与其等你来到咱们这种闷地方,不如实际点动脑筋来你们那里玩是正经。」

        我立刻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欢迎他来。

        在这个期间,刘伯母托我替她把长篇电视节目录下来寄给她。我忠实地为她做齐。武侠的、言情的,一应俱有。

        刘家的小姐迷上某人的小说,亲自写信来叫我寄,她信中用语与某人的小说笔法几乎完全相同,可见中毒甚深。

        我也不怕烦,一一替她做到。

        我成了他们刘家的好友。

        离家别井就是有这个苦,接触不到乡土的文化,表面似没有损失,但日子久了,心底会得空洞。

        在别人的国土上生活……也许第三代是可以习惯下来的,我们,我们始终心中怀念故土。

        再也没有比我与志强更成功的笔友,维持那么久,感情有进展无退步。

        有时我比他更噜嗦,一封信写十页纸,像社会工作者那样开导他。

        说也奇怪,那时在火地岛,还可以说是通讯设备落后,通长途电话不便,是以从没听过对方的声音。

        此刻他在美国,我也没有那么做,其实很方便,拨十个八个数字,便可以听他的声音,但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写信到底有诚意点。

        我与志强两人心意相通,也没建议打电话给谁。

        到最后,我相信我们是会见面的。

        他会惊叫:「你是女身?」

        我暗暗发笑。

        不过事情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理想。

        不久刘志强来函告知,他打算结婚。

        我很诧异。他竟会在父母安排下成亲,这同盲婚有什么分别?

        不过话要说回来,盲婚也没有什么不好,许多白头偕老的夫妇都是盲婚结合的。

        许多新派男女认为白头偕老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是吗,阁下去试试看,也得双方无过无错才可以共同生活,做人还求功不成,但求无过已经上上大吉。

        我非常怅惘,本来我想过几个月去探访刘家,现在看来,这念头只得打消。

        试想想,人家正在筹备婚礼,忽自远方来了一个自称是男方多年笔友之女人,而这个女人,人们又一向以为她是男人……

        太曲折离奇,我反对做这么戏剧化的事。

        结婚,就这么样两个人走在一起。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打着灯笼到处找。

        我的家人从不为我操心或担心。

        自幼我是独行侠,家里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们都受传统教育,有传统思想,单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比他们快几拍,在他们眼中,我惊世骇俗,大胆妄为,落得悲剧下场,实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闯出一条路来,不禁啧啧称奇,形成一条鸿沟,更加无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无法与人同声同气。

        志强结婚后,也是停止写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强颜欢笑地去信:「这次可得给我一帧照片了吧?」

        刘家寄来帖子。

        真有办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红烫金的中文帖子,你说,华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弃原有的风俗?纽约的唐人街超级市场往往供应元宝腊烛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礼,那是两张绣花被面,一张百子图,另一张是鸳鸯戏水,一张粉红,另一张湖水绿,十分娇艳,喜气洋洋,配得天衣无缝,比起中国社会的婚礼更加传统。

        这一段时间志强没有给我来信,由他小妹写信给我。

        她说:「新娘子的父亲是新移民,在台北开当铺,来到加州,也大展鸿图,做同样的生意。

        「他女儿廿三岁,会得说英语,本来打算升大学,后来同我一样,在初级试就没跟上,反正三年大学不代表什么,长期在我们店里洗碗的,不少是美术系的博士,除了念顶尖科学,否则很难闯出路来。

        「嫁妆很钜,因觉与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为她在近郊买了一座洋房,布置顿过得去。

        「她会在我们店中帮忙。

        「她长得微胖,人很不错,温柔,我们相当喜欢她。」

        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媳妇。

        多么好。

        志强在婚后才同我说:「很彷徨。要爱护她,我知道,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时常惊醒。」

        我起疑心。

        自返家后他就没有开心过。

        这里面有文章。

        我慢慢的往回追思,打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问题人物?自返家后。

        不久,自发生意外后,油田失火,他受伤。

        一定与他的伤有关,他一直没提到是什么伤。到现在我相信是永远留下痕迹的伤,否则他不会沮丧良久。

        我终于不再忌讳,写信问他:可否告我,伤势到底痊愈否,我与你无所不说,不应隐瞒。

        他崩溃下来。

        信收到,我阅后双手颤抖。

        他说:「我失去右腿,自膝以下被切除。」

        我发了一身的汗。

        没想到事情会坏得那样。失去一条腿!亏他还肯同我通信,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我佩服他的勇气,难怪他情绪低落,原来一切一切都有因由。

        可怜的志强。

        他还作更大的透露:「我的新娘,与我同病相怜,很难找到健康人为对象,亦无谓一辈子欠负人家。

        「因与遗传无关,我们可以获得完全健康的孩子。」

        我为他哭泣一整夜。

        亦为刘伯母难过。试想想,儿子好好地出去,回来时完全不一样,不再是一个正常的人。

        但我在信中毫无露出戚容,如常鼓励他。

        他是个勇敢聪敏的人,相信一定可以克服这个难关。

        自己的生活却越来越孤寂,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找到好朋友。

        不出我所料,他的信果然越来越少。

        我转了份工作,薪水较以前好。把公司新地址给他,他也没回覆。

        我替他高兴,有了家庭生活,身边有伴,何必逐个字写来同笔友倾诉,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

        年终时他说会来看我,倒是意外。

        「——也是见面的时候了,我来采购一些必需的用品。」

        我很兴奋,一定要去接飞机。

        他不准我那么做,只答允一到埗便约见我。

        争持半晌,约好在酒店大堂见面。

        到了时间,不禁觉得老土,笔友见面,哈,笑坏人。

        真的靠一枝笔便可以认识一个人?有时候深交二十年,还似在五里雾中。

        人是会变的,受环境影响,有些人成熟有些人不,有些人靠毅力获得很大的成功,与他开步走的朋友却不,种种分歧,使友谊不能持续,不如人的那方自然酸溜溜,也不去追究深因,另一方亦只得一笑置之,所以交朋友是困难的。

        我没有见过刘志强,但是一认便把他认出来。

        他高大、英俊、廿余岁,穿得朴素但很有型,一件半新旧的凯丝咪呢大衣搭肩膀上,一见我便微笑地迎上来。

        咦,怎么没有惊异,怎么看到我不是男人没有意外?

        他装了义肢,完全瞧不出来。

        他叫我的名字。

        「喂!」我大嚷,「我是你的林兄。」

        「什么林兄,在第二封信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他笑。

        嘿!

        我瞪着他。

        他的睑上有点风霜,带有点憔悴,但更加显得有气质。与我心目中的刘志强一模一样。

        我与他大力握手。

        我们坐下,叫了浓郁的咖啡。

        「你同我想像中一般漂亮潇洒。」志强说。

        「你!」我有点难为情。

        「生活好吗。」他问。

        「托赖,过得去。」我说:「你这个人,明知我不是林兄,何必一直哄我。」

        「你不想我知道,我自然不便拆穿你,我们两个都不是查根究底的人。」他微笑。

        我点点头。

        「本来或许还有点非份之想,意外事件后,把你当百份百的知己,」他很坦白,「还有什么男女之别。」

        「生活好吗。」轮到我问他。

        「在适应。」

        「太太有无同来?」

        「有,出去购物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你会喜欢她。」

        「一定。」我说。

        「有男朋友没有,问你好几次,也有廿多岁,当心做老姑婆,我妹妹都三任母亲了。」

        我呼呼的笑。

        「看到你真高兴。」他说。

        「我也是。」

        「你一点也没有令我失望。」他说。

        「你也是。」

        我们俩又紧紧握手。

        喝完咖啡就分手了。

        他说:「以后,不再写信了。」

        我很同意:「是的,我的新工作比较忙,也抽不出空来写,你已有人照顾,不方便做这事。」

        「有空来我们这里。」

        「我会的。」

        我们再三祝福对方,然后话别,看着他离去,背影引起我很大的感触。

        再见,笔友。

        少女日记:

        今天是我离家出走的日子。

        我连学堂也不去,带了一个大布袋,里面放了牙刷毛巾以及一瓶晚霜,便出门。

        受够了。

        母亲的噜嗦,大姊的冷淡,我不信我会找不到过夜的地方。口袋有一千块,是替孩子们补习,花剩的酬劳。

        至少逍遥一天。

        出门的时候姐正在化妆,眼尾也不看我,母亲在厨房做早餐,嘴巴老噜嗦那几句话,我是她,我就买只录音机,把话都录下来,早晚用七次。

        我心想,说不定以后你们都看不见我了,不留恋?你们会后悔的。

        我并没有目的,先到大酒店的咖啡店去吃一客丰富的早餐,阳光照在玻璃杯子上,反射七彩的光芒,令我愉快。

        邻座都是游客,兴奋的等待节目开始。

        有些人天天这样过日子,从一个吃茶的地方逛到另一个吃茶的地方,直至天黑。

        让我想:有什么事是我平日想做而一直没有空做的?

        逛时装店,与约瑟到沙滩去散步,与表姨东南西北的聊天,对,就这么办。

        我要疯狂的过一个舒畅的日子,完全不受束缚。

        白天,一连七节课,从一间课室奔到另一个课室,写不完的笔记,读不完的书本,烦透了,学期试一点把握都没有,无论怎么样读,老是不熟,讲师还一直威胁:死读书不是好学生,不准搬字过纸,大学不比小学,背熟功课就可以拿分数……

        我根本不是材料。

        考卷下来,我往往不知他要问什么,胡乱把背熟的课本写满七张纸,让他自己去选择给分。

        一年就厌倦大学生涯,早知道找份时髦的工作,电台做播音,时装模特儿,电视明星,什么都好,不但有收入,生活也多姿彩。

        我想退学,才暗示一下,母亲便三日不同我说话。

        在家,我住在一间没有景色的小房,对面便是人家的窗户,有好几次我看对户,对户也看我,有一个大汉,穿一条烟囱内裤,瞪着我,我只得放下百叶帘。

        真寂寞。

        傍晚想出去也不行,学生跟着来,要我补习,白天人教我,晚上我教人,晚上所得的补习费,白天交给老师,唏,累死人。

        这就是我的十九岁。

        今天不同,今天我要轻松一日。

        我走到游客区,从一间名店溜到另一间名店,我想一条皮裤子已经良久,现在每间店都摆着皮裤子,但我不够钱,我只有能力买一条皮带。

        售货员很友善,问我要不要试穿。

        我放下布袋,试穿裤子,有一条浅咖啡的软皮,又贴又轻,穿上有飘飘欲仙的家觉。

        售货员称赞说:「真漂亮,我们可以给你一个九折。」

        对折也不行。

        我说:「呃,我要想一想。」

        脱下来,还给她们,光是逛也不行,要买得起,否则还真是眼不见为净。

        我看看表,嗯,十点半,找约瑟去。

        他喜欢吃巧克力蛋糕,我大破忄堅(校对者注:该字打不出,我问过一个广州的朋友,说是粤语里的字,音han,小气、吝啬的意思。)囊,买了一大盒,索性阔他一阔,我扬手叫计程车。

        约瑟住在山上那种旧式房子,一大间打通,书桌就在床边,运动器材放在书架旁,非常有气质。

        他是个时装设计师,我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为他客串过模特儿,他有展览会,总给我一张帖子,他们都说约瑟对我特别有好感。

        他不止一次邀请我到他家去坐。

        昨日我已通知他,说上午到他处。

        为安全起见,在楼下管理处我再补一个电话。

        「是你?这么早?」他说:「上来吧。」

        我略略不安,他并不是那么欢迎我,当然,他的声音一贯的愉快,但这种客气我听得出是习惯,不见得发自内心。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我抱着蛋糕盒子上去,揿门铃。

        他来替我开门,穿着白色浴袍。

        今天的阳光好得不能置信,自窗户透进,照得整间公寓明亮而愉快。

        他请我进去。「吃杯茶。」

        早餐桌上有多士有咖啡,还有一个漂亮的大胸脯女郎在吸香烟看报纸,看到我进来,向我投来一个亲切的微笑。

        她也穿着浴袍。

        「来,」约瑟并不替我介绍,「请便。」

        我取起茶壶,斟一杯茶。

        我当然不会吃醋,但这是另外一回事。他知道我今天会来,但仍然没有为我作特别措施,换句话说,我不值得他重视。

        我气馁。

        还以为自己是要人,受人欢迎呢。

        我勉强的笑,「今日放假,所以来看你,你周末一直没空。」

        但我上来并不是有求于他,我只是来看他。

        这个时候,浴袍女郎喝完咖啡,回房去换衣服,她仿佛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也许这就是她的家。

        很快她就自房中出来,擦了唇膏,套上松松的羊毛裙,一双高跟鞋,朝约瑟飞一个吻,出门去。

        约瑟又问我:「是不是想客串模特儿?」

        「不,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浅水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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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水湾?」他的态度似听到什么不毛之地。

        「是。」

        「那里早不能去了,著名的酒店已被拆掉,烧烤炉林立,影树不再开花,还去那里?早就过时。」

        我像个傻瓜似坐在那里。

        他打一个呵欠,像是没睡够,「我还有十张设计要做,唉,生活逼人。」

        什么,这就是英俊倜傥的约瑟,这跟我母亲有什么分别?

        我看他,他看我。

        他下逐客令,「如果没有什么事——」

        我站起来,「没有事,我走了。」

        「有演出的时候我会通知你。」

        「谢谢。」

        「咦,这盒是——」

        「蛋糕。」

        「送给我的?」

        「是。」我无奈的说。

        「今日你来得不巧,我昨日很晚才睡,今日又要赶工。」

        我原谅他,预约又怎样,他并不是为我而活的。

        他有他的生活程序,打乱了整理不易,何苦麻烦。

        今日的阳光这么好,但我的心情却不见得像早上那么开朗。

        我有空是没有用的,别人没空。

        不知表姨那边如何,反正大家都是女人,吃冷面孔又何妨,找她吃午餐去。

        她在写字楼正忙呢。

        见到我,好不诧异,「咦,你怎么来了?」

        都不欢迎我,我委屈得不得了。

        「找你吃午饭。」

        「我约了人了。」她说:「你怎么不先通知我?」

        「自己人嘛,半年没见到你,还要丁是丁,卯是卯的。」

        「好好好,我想个法子。」她叫女秘书去把约会推掉。

        「怎么样,高兴了吧。」

        我转嗔为喜。

        「有什么事?」

        「很闷。」

        「谁不闷?我比你更闷。」她笑。

        这个表姨虽然比我大了十多岁,但是看上去非常年轻时髦。

        「你用什么办法开解自己?」

        「疯狂购物,报答自己。」

        「可以吗?」我睁大眼睛。

        「当然。」

        「买什么?」

        「钻石。」

        「噫,」我为之侧目,「这么俗!」

        「俗?这不过是小女孩子的浅见。」

        「多难看,电灯泡一样。」我骇笑,「不过听说年纪大的女人都喜欢那一套。」

        「呵,」表姨白我一眼,「一边要我请吃饭,一边侮辱我?」

        「对不起,你不老。」我敬个礼陪笑。

        「不老?是,并不老,但十九岁与三十九岁是有分别的。」

        「你看不出来。」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成就修养要与年龄相等。」

        我似明非明,「我们可以出去了吗。」

        「好好,但是止这一回,下不为例。」

        我们到最好的法国餐厅坐下,她为我叫了美味的菜式,自己却只吃几片菜叶子。

        她曾经说她是长期捱饿的,因怕中年发福。

        难怪保养得这么好。

        如果我到她这种年纪(二十年后!)能有她一半漂亮就很理想了。

        我们聊很多,可惜只得一个多小时。

        我喜欢听她说话,有些我懂,有些我不懂,那些都是智慧之珠。

        妈妈怎么都不会说得出这种话来。

        我说:「表姨,将来我要像你,吃好的穿好的,都靠自己。」

        「是吗,」她微笑,「我吃过很多苦,你连这个也要学我?」

        「你吃过苦?怎么我不知道?」

        「同人说这些有什么用?」

        她结账。

        「下午你到哪儿去?」她闲闲问起。

        「我去闲荡。」

        「怎么不回家?」

        「我已离家出走。」

        「什么?」她笑起来,「当真?」

        「你不信?」

        「自然不信,一秒钟也没信过。」

        「嘿!」

        「别开玩笑了,代我问候你母亲。」

        「表姨,我母亲与你差几岁?」

        「四五岁。」

        「为什么你那么时髦,她那么古老?」

        「因为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我在办公,她在厨房,这个道理浅而易见。」

        我们在饭店外分手。

        看看时间,两点正。

        到什么地方去?吃下午茶?也没有伴,人家那些太太小姐是连群结队的,一早就约在一道,每天玩。

        那么职业女性如表姨,也不愁时间没处用,她们可以上班,为社会服务。

        我才放一天假,就发觉没处打发空闲,真可怕。

        多想回家睡一觉,又不甘心。

        拖得越迟越好,最好天黑才回去。

        我到戏院门口去溜达,一个人看电影需要很大的勇气,我不想进戏院。

        忽然之间,有一个男人同我搭讪:「听说这套片子很好看。」

        我吓一跳,看看他。

        他年纪很轻,穿得也清爽,不知恁地,就是像无业游民,我连忙低下头,匆匆避开他,逃到对街去。

        人家又何尝不把我当游民,既不做事,又不上课,大好时光,浪费在马路上。

        我更闷了。

        现在回学校去,还可以上两节课,但又不甘心。我不相信我连一天的时间也无法打发。

        即使与小朋友在一起,也是好的。

        拨好几次电话,他们都在上课。

        我呆坐在公园中,一点法子也没有。

        表哥。去看表哥,他卧病在家,一定希望有人陪他说说话。

        我立刻与姑妈联络,她很意外,表示极度的欢迎,我买了水果上门去。

        表哥患癌症,正在竭力医治,情绪颇为低落,他看见我很是高兴。

        「你好久都没来探访我,」表哥问:「忙什么?」

        我躺在他们家的沙发上,喝着姑妈做的蜜瓜汁,心情才有点平复。

        我申诉,「我不喜欢学校生涯,我想停学,赚钱,搬出来住,过自由自在的独立生活。」

        「你现在不自由?」他吓一跳,「你还要怎么样的自由?」

        「我也说不上来,不过现在无论做什么,都得问过妈妈,讨厌。」

        表哥笑,「将来有一份职业,你就会发觉,无论做什么,你都得问过老板。」

        我连忙说:「那么我做老板。」

        「那你又得事事问过客户。」他笑。

        「唏。」我泄气,「做阔太太总可以吧,什么也不做。」

        「事事得问过丈夫。」

        「嗔?」我笑骂:「天下无安乐土?」

        「人生根本就是这样。

        有什么理由抱怨?你看我……」他的声音低下去。

        「你放心,他们不停的在发明新的医药。」

        「这不过是安慰我的话。」

        我说:「你还要我怎么样?」

        「你一向坦白得令人吃惊。」

        「我一直要来看你,奈何功课忙。」

        「毋忘我。」

        「不会的。」我有歉意,我几乎就把他忘了。

        「好好的念书,你将会用得着这张文凭。」

        「我知道,现在无论唱流行曲的、写小说的,都是大学生。」

        「应当是你安慰我,怎么反而由我安慰你。」他笑。

        「表哥,我渴望看到外边的碧海蓝天。」

        「去旅行呀,不是说要到欧洲?多教几个学生,储蓄是好习惯。」

        「咦,你的口气似年轻导师。」

        「啊,不好吗。」

        「老土。」

        「你看你那套价值观念,不知从何而来。」

        「表哥,咱们出去走走。」

        「去哪里?」

        「到海滩。」

        「这样吧,我们到郊外喝咖啡。」

        「不,去钓鱼。

        「我没有工具,要不要游泳?」

        「真要命,说半天不得所以然。」我笑。

        「看电影。」

        「聊天。」

        「到书店去。」

        「在家下棋。」

        我们哈哈大笑,今日,到现在,总算有乐趣。

        姑妈很开心,她在一旁咪咪笑。我一早就该来这里,为什么要锦上添花?

        结果我们并没有出去,表哥介绍我看许多许多的书,我们讨论研究很久,津津有味。

        到傍晚吃过点心,我才告辞。

        表哥嘱我常去,我应允。

        自他家出来,已经华灯初上,我在海旁站一会儿,但觉前路茫茫,不知何去何从。

        返家去吧。我同自己己说: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我又不是一个重要的人物,谁也不知我是否逃过学,离开过家庭。

        我走进咖啡室,叫杯饮料。

        这里是时髦青年聚集之地,他们呼啸着打招呼,大笑,作弄对方。他们衣饰新奇,理一个秃发,戴反光太阳镜,穿尖头鞋,看着他们,我才知道自己落后。

        我格格不入。

        我从来没有这种小朋友。

        我不喜旅行、远足、看喜剧片,我亦不喜联群结队、跳的士可、吃快餐店食物。

        自小到大,我都是一个小大人,我从没向往过青少年的玩意儿。

        我真倒霉。

        那一台人看我一个人,忍不住善意地向我打招呼,他们都是好人,毫无疑问,但我有怯意。

        「你叫什么名字?」他们问。

        我耸耸肩,不肯说。

        「一个人?寂寞?过来谈谈话。」

        我真寂寞,我寂寞得希望有人廿四小时陪看我,向我说我爱听的话,同我做的事,永不休止地爱护我忍耐我。

        直至到这个愿望达到之前,我都会憔悴苍白。

        这也许是每个人都会拥有的梦想。

        「别怕难为情,说话呀。」

        我只是微笑。

        七点半了,我还赖在这里干什么?视归如死,因为家庭没有温暖。

        有一个男孩子坐在我身旁,「你好。」

        他很英俊,不过脸上有很多小疤。

        我点一点头。

        「失恋?」他问。

        太唐突了,我不习惯这种新潮作风。

        我叫伙计结账。

        「再坐一会儿嘛,」那男孩子说:「做个朋友好不好?」

        他仿佛要伸手来拉我,我放下十元钞票就逃脱。

        在门口,有人叫住我。

        是同学小健,「喂,今天测验,怎么不见你?」

        我有点不好意思。

        「你病了?怎么还满街跑?」

        我说:「我逃学。」

        「我不相信,你一向品学兼优。」

        「我品劣兼质差。」

        「怎么,低潮?」

        「今天的题目难不难?」

        「照例地啰嗦。」

        「我可以补考?」

        「自然。」他说:「你怎么在这里?」

        「你又怎么在这儿?」

        「我约了人。」

        「我不知你也来这种地方。」

        「来,一起进来喝杯东西。」

        「我刚喝过。」

        「你看上去很累。」

        「出来一天了。」

        「我送你回去?」他大概看出我情绪不稳。

        「不用,我要走了,明天见。」

        「喂,明天不要旷课。」

        「得了。」一学期只有一次,他把我当坏学生了。

        当下告别,我乘电车,自始站直到终站,又由终站乘回始站,三过其门而不入。

        夜凉风劲,电车叮叮,别有风味。

        有情侣在车头搂得很紧很紧,在热吻,我不敢看,怕肉麻,真不知这些人怎么可以大胆放肆到旁若无人,我服了他们。

        九点钟的时候,我口渴、肚饿,眼皮都抬不起来,再不回去,就要露宿街头了。

        我只得下车。

        我还以为有人会请我吃烛光晚餐,留住我,不让我走,放最动听的音乐给我欣赏,对我作出许多应允。

        我在做梦。

        人生不得意事常。

        我走入横街,天已经黑透。

        「小姐。」

        我吓得一颗心要从嘴里跃出来。

        是警察。

        「小姐,你何故游荡?」他问。

        「我回家。」

        「家在何方?」

        「前面。」

        「天黑了,少女一个人走路十分危险,我送你。」

        嘿,原来还有这种事。

        我只得在他护送下,返到家门。

        他很礼貌的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我伸手按铃。

        母亲来替我开门,问我在什么地方逗留这么久,以前我也在同学家做过功课,试过十二点返家。

        我也不分辩,连忙抢进浴室,用水洗刷全身。

        我在沐浴时想,算了,示什么威抗什么议,英雄不吃眼前亏。

        我长叹一声,家多么舒服,而父母维持这个家,也不容易,一切账单,要他们支付。

        将来等我有能力独立,才自组家庭。

        一切还得押后,现在总得忍耐一点,不要处处与大人作对。

        我把那枝牙刷自大布袋中取出放好。

        用毛巾包着湿头发出去,母亲说:「为什么一副疲倦?」

        「今天她测验。」姐说。

        我一怔,「你怎么知道?」

        「上星期你告诉我的。」

        她倒记得,这样看来,她倒不是不关心我的。

        她又说:「今天是你生日,你怎忘了?」

        我生日?

        妈妈说:「十九足岁,替你做了爱吃的菜,却到如今才回来,都冷了。」

        姐姐说:「把蛋糕拿出来。」

        我愕住,半晌才说:「不,我还没吃饭,菜冷了不要紧,我饿。」

        母亲连忙把莱取出,盛饭给我,我连吃两碗。

        我怎么会认为他们不爱我?奇怪,完全无稽。

        吃完饭父亲捧出蛋糕,切开,每人一块。

        母亲说:「去年也是这个样子,买了蛋糕也不见你。」

        那是我粗心,我做得不对。

        姐姐说:「我买了一样东西送你,我记得你说过一百次,你羡慕韩清丽那条项链。」她把一只小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正是我想要的一只碎钻十字架连白金颈链。

        「啊。」我叫出来。

        「不便宜呵,」姐姐笑:「我牺牲到日本旅行买给你的。」

        「为什么?!」我极之感动。

        「因为你是小妹。」她耸耸肩。

        我看着她。她还是关心我的,物质并不代表一切,但是藉着物质,你知道人对你的爱念。

        我马上挂在脖子上。

        「其实有没有这条颈链,你都比韩清丽强得多。」

        「谢谢你。」

        「睡吧,明天还要上课。」

        我累得倒在床上,整个像要散开来一样,眼泪滴在我脸上,凉凉的,钻石坠子在胸上,也是凉凉的。

        真奇怪,今日早上,我还想离家出走,但到现在,有谁赶我,我都不走。

        人,就是这奇怪,别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变是少女的特色。

        佳节:

        我在这一连几天内都看见她出现在酒店大堂内。

        她与她的孩子,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

        两母子一起吃客冰淇淋,小孩一脸天真,她有掩不住的寂寞。

        我不知她的名字,她约有三十四五年纪,也许更年轻。许多在职业上出锋头的女强人就算到四十岁也不显老,因为她们有信心,有冲劲。

        但是她!因为早婚的缘故,一早不见物质上享受,十年八年下来,眼睛钝了,身体发胖,一点劲道都没有,活像养得白白胖胖的一只家禽。

        她打扮很时髦,最新式的皮裤,看得上单件头价值都得上万,配最好的高跟鞋及鳄鱼皮手袋,发型也是时款的,但不知恁地,那股味道就是不出来。

        致命伤是发胖,一直从腰身臀围胖到大腿,像只小型水桶,全身缺乏线条,春背影有点滑稽相。

        大孩子也许已经升中学了,这个一定是最小的。

        假期!大节当前!普天欢腾,为什麽没有人陪她?

        丈夫呢?

        她丈夫在什麽地方?

        会不会正拥著美女在不知名的床褥上好梦正甜?

        一点也不稀奇。

        这种什么都有、除了她丈夫的心的女人,在大都会中,不知有多少。

        我知道。

        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落在我眼中,来龙去脉,我都有个数目,因为,我是个靠女人吃饭的男人。是。我提供服务,她们付我酬劳。

        服侍自吃饭跳舞看电影开始,到共游欧洲三个月,我都可以做得到。

        我的生意好,因为我有职业道德,我一向守口如瓶,与我来往过的小姐太太女士从来不会有任何麻烦,我亦从来不作任何非份之想。而我的服务一流。

        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是指,我健谈!有幽默感,细心,会得玩,对艺术文学都略有涉猎,你同我说起齐白石书上的印章有什麽特色,我亦能搭数句腔,对於世界大事,当然更加了如指掌。

        事实上,我还有著美国小大学的学士文凭。

        也有人说过:你怎麽会干这一行,好不下流。

        但每一项职业都得有人做呀,我解嘲的说。

        我只能说我做得好,是这一行一流的人材。

        我不与其他的同行来往.因此更加乾净磊落,没有是非。

        我留意这位少妇,倒不是为了生意。

        这几天比较空,主顾都与家人团聚,因此得闲出来喝咖啡,没想到也有同道中人。

        我付了帐,走过她的桌子,刚巧那孩子把一只玩具熊丢在地下,我替他检起。

        她道谢。

        我向她微笑。

        出得咖啡座,看到她与一白衫黑裤的女佣在等司机。

        她情意地朝我打招呼。

        她很没有自信,看得出来,我再报她礼貌的一笑。

        司机把一辆黑色大房车开过来,她上车。

        我在附近逛一会,也打道回府休息。

        过一日又在同一地方看见她,这次孩子不在,也许由佣人带出去逛了。

        我向她点点头。

        她很犹疑,也向我招呼,然後把目光急急转向窗外。

        她穿著一套黑色凯斯咪西装裙子,那种两万块一套、真正讲究料子缝工的货色,凭我的眼光,看女人的衣著,那还错到什麽地方去。

        有些女人自命懂得穿,专门花花绿绿挖空心思在款式上动脑筋,毫无品味。

        她有点特别。

        我看不得她那麽寂寥,端了咖啡杯子,坐到她对面去。

        吊膀子,我号称第一。

        我说:“你好。”

        她有一丝讶异,亦有一点高兴,为了还能吸引男人!

        “我姓刘。”她嚅嚅说。

        “刘小姐。”

        “不,我夫家姓刘。”

        “刘太太。”我微笑。

        本来我不会免费陪人吃咖啡.但今日例外。

        “喝茶?”她问。

        “是。先吃早餐,後来索性赖在这里。”我说。

        “我也是。”她的胆子略大。

        这小妇人很乖。乖得使人难受。

        “孩子呢?”我彬彬有礼的问。

        “吵著要出去走,司机与他兜风去了。”

        “唯一的孩子?”

        “不,我还有个女儿,在英国念高中。”

        我装得很自然的讶异,“真的,但你还那麽年轻。”

        她很开心,大概许久没听到这种场面话。

        “刘先生呢?”我问。

        “他……出门去了。”

        “啊。”我点点头。

        “你又何故独自一个人?”

        “我?”我自半空抓个藉口,”我与女朋友在节前闹翻,她说我又臭又硬,没有钱亦没外国护照!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是白泡。”

        “吓!”刘太太代我抱不平,著得出来,都变在面孔上,她好天真,太不世故。

        盗亦有道,我不会对她怎麽样。

        我笑了。

        “可是——”她想说什么,又住口。

        “很寂寞。”我说。

        她很同倩我。

        我问:”要不要吃蛋糕?这里糕点做得不错。”

        她摆手,”我已经胖得不能再胖,不可以再吃。”

        我依然微笑,叫侍者来结账。“来”我说:”这里的名店都开著,来逛逛。”

        她呆住,不相信我会指挥她。

        我说:”一个人呆坐干什么?我又拐不走你。”

        她思想在一刹那间搅通,欣然站起。

        “记住,”我帮她拉开椅子。

        “欢乐要自家寻觅。”

        她笑了。

        笑容非常甜美,可见少女时代,实是个标致的人儿。

        我们在橱窗外张望。她忽然说:”我有件大衣在改......”

        “我陪你进去拿。”我说。

        她又有一个意外。

        我们踏进店内,本来我的价钱与大律师同级,八百元一小时,自出门那一刻计算,但今天!大赠送。

        女售货员迎上来,认得我,我朝她陕峡眼,她们都是聪明女!自然不动声色。

        刘太太试穿大衣,我在旁观看,表情表示赞赏。

        她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点关怀。

        这时候有一个摩登女郎闯进来,我与她一照面,发觉是歌影视三星青春花旦露露。

        露露本来一心要与我打招呼,但一眼看到刘太太,立刻噤声。

        她一口气选了三只鳄鱼皮手袋。此妹购物时义薄云天,慷慨激昂,那真是她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无论什么,一模一样要十件,拿来送人也是好的,她所有的积郁,在名店中得到申诉。

        刘太太也一样。心灵空虚,物质补足。

        至于我自己,我苦涩地想,我早已没有心灵了,我天良早已泯灭,我甚至不大去想这些深奥的问题。

        露露偷偷过来,塞给我一个小包,”新年快乐。”她低声说。

        “来,”我说:”同你介绍,刘太太,杨小姐。”

        刘太太正在脱大衣,我帮她拾著领子,这次连露露这鬼灵精都觉得讶异,招呼後一阵风似飘入试身间。

        刘太太纯真的问:”她是你同事?”

        我微笑,”可以这麽说,我们是同行。”

        “你也是明星?”

        “不!我做小生意,我与杨小姐有时候在生意上有往来。”我说。

        刘太太静下来,她似乎有点明白,我已经尽了力来暗示她。我这个人,敬业乐业,根本不会自卑。

        她坐在我身边,想很久,悄悄问:”你是什麽人?”

        我回答:”我是你今天相识的朋友,你认为我们谈得来,那麽就多说几句,你若认为谈不来,我马上可以离开。”

        她呆呆的注视我,神情有点似小女孩子。

        “大家都有空.就不必计较了。”我说。

        她似下定决心,努力点点头。

        “来,上我车子,我们兜风去。”

        “孩子——”她放心不下。

        “奶妈与司机会送他回家,别担心。”我拉起她便走。

        她咬咬牙跟著我走。

        我把车子开向郊外,一路与她闲聊,逗她开心,今日是我日行一善的日子。

        ——“卡尔登有没有来过?那时候你还小吧?”

        “不不不,我跟爸爸来跳过舞,”她活泼起来,”也是过年,开派对,我与父亲在舞池中跳探戈。”

        “真可惜,已经拆掉了。”我问:”令尊呢?”

        “去世有五年了。”她很怅惘。

        “呀,你看,好景不常,行乐及时。”我又问:”沙田酒店也不错,可惜现在变成公寓房子,沧侮桑田。”

        她默点头。

        “自己对沙田酒店特别有感情,”我感慨的说:”不怕你见笑,我中学念的是奢名阿飞学校,自小坏得很,那时候与小女朋友来开房,多数选沙田酒店,那时希尔顿刚开,热闹得很,伯碰到熟人,尖沙咀又嫌杂.最好是近郊,十元计程车。”

        刘太太骇笑,掩著嘴不敢置评。

        我同她说:”莫怕莫怕。”

        她这才说:”怕什么?生过孩子还有什么是可怕的?我只是觉得你们早熟。”

        我说:“好家庭出身的小姐往往迟熟。”

        “我?我是钝,”她的话匣子渐渐打开,”那里与家里有什么关系,一早嫁人,莫名其妙,尚末开始已经老了。”

        “外边的风景,不看也罢。”

        “很多人都这么说!但不是亲眼看过,又不甘心。”

        “都是像我这样的登徒子。有何损失?”我笑问。

        我把车于停在避车湾中,看下山去,是整个海港美丽的景色。

        她凝视我,“可是我觉得你很有意思,说老实话,我丈夫比你庸俗一百倍。”

        “千万别那麽说,别忘记他尊重你,他同你结婚。”

        “那是从前的事,他早已不爱我。”刘太太赌气说。

        “不不不,”我摆动食指,一他若不爱你,早同你离婚,不必赦你,一天不提出分手,他便仍旧爱你,只不过男人爱女人,那方式有点不同。”

        “真的?”

        “真的。”

        她说:”打十七岁开始,我就没与别的男人说过话,告诉我,”她迫切的问:“我还美吗?”

        我说:”那麽端正的五官,那麽美丽的皮肤,当然美。”

        “可是我那麽胖!”

        “做运动,节食,都可以解决问题。”

        “他都没有时间关心我。”

        “你又不是小孩,精神独立一点好不好?”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她笑了。

        我们身旁有卖冰淇淋的人,我问她要不要。

        她说:“廿年没吃这个了。”

        我将一只蛋筒交她手中,”明天开始节食,记住。”

        他又笑。

        “你呢,”她忽然想起来,”你的女朋友真嫌你穷?”

        “不,是我自己没出息,却怪她虚荣。”

        “做你女朋友不错哇。”

        “是吗?但女人是奇怪的动物,你向她交心,她还要向你索取灵魂。”

        “胡说!”

        我哈哈大笑。

        刘太太说:”我很久没有这样高兴了。”

        “是吗,”我说溜了嘴:“我们可以常常出来。”

        “我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你?”她问我。

        “你找我干什么?”我解嘲的问。

        “高兴一下呀。”

        “凡事要适可而止。”

        “刚才是你自己说的!我们可以常常出来。”

        我微笑,木来可以把她也算为主顾,但不知恁地,有不忍之心。

        她更大胆的问:”你是不是常常没有空?”

        我点起一枝烟,看著她笑。

        她进一步表示,”我也可以送你礼物。”

        “啊!说起礼物,忘了看杨小姐这么客气送我什么。”我顾左右而言他。

        我拆开来,是一只皮夹子,她好记性,记得我说过,上回给扒手顺手牵羊,到如今没有空再买。

        “回答我。”她拉住我的手,急急的说。

        “幔慢来!今天我们还有许多时间。”我开动车子。

        我怎么会仁慈起来?一向我不是这样的人。

        “你打算送我回去?”她急急问。

        你看,寂寞是多庆惊人的洪荒猛兽,为了逃避它的残杀,这位太太倩愿与我这种男人在一起。

        但我喜欢她们,因为她们是我米饭班主,而且因为她们始终是有办法的女人:拿身边那个男人的钱来买另外一个男人的时间,多帅。

        有些女人什麽都不懂,只会眼睁睁的希望天上掉下鸿鹄来……哪儿还有这样的事。快乐是怏乐,开心是开心,是不是买来的,又有什麽关系。

        吃得开想得穿的男人女人,才不会这麽计较,他们唯一计较的是:不愿意再闷闷不乐。

        半途中刘太太说:”你的车子开得很好。”

        “幼时肴完阿飞正传,发誓开车要开得好。”

        她似乎又松弛下来。

        她脱掉外套,”我总是穿得太肿。”

        她总是看自己不顺眼。

        哪有这样的事。每个人的型与风格都不同,穿得多有穿得多的好看,她需要的不是仪态学,而是自信。

        我希望我可以治疗她。

        我见过一些只穿白衬衫与牛仔裤的女子,五官平平无奇,但她们浑身有股说不出的味道,亦能算是美女。

        再名贵的衣服亦穿不出青春美貌来。

        “多久没看电影了?”我问。

        “好久好久,噢,你指哪种电影?”我看她一眼,”戏院公开上映的那种电影。”

        “我怕一个人去坐在黑暗中,什么好片子都没味道。”

        “那麽你的确已经万念俱灰。有没有想过救自己?”

        “有。”她冲口而出。

        “说来听听。”

        “我想恋爱。”

        我吹一下口哨,”多麽大的奢望!这位刘太太出奇好白相。”

        “怎麽,不应该?”

        “你可以试著追求。”

        “我不敢。”

        “即使你有胆子,碰得焦头烂额!也未必能达到目的。”

        “没有人愿意爱我?”

        “不不不,我怀疑世上没有爱情这回事。”

        “可是有那麽多男女沐浴爱河中!还有,我年轻的时候,同我丈夫,亦有过类此经验。”

        这个不可救药的怨妇。

        我说:”这样吧,到我家来坐坐。”

        她大眼睛如小鹿般惊惶。

        “别矛盾,我是个斯文人。”

        她点点头。

        “到我家.除了罐头可乐,什么也别喝,当心我在饮料中下药。”我吓她。

        她虽不相信,但面孔已经涨红。

        那处当然不是我的家,是我已经卖出的一层小公寓!只是尚没交出锁匙。

        口

        这一次对她来说,可谓是一良家妇女探险记。”

        到了我的地方坐下,她的胆色恢复,已经憋了这么久,春样子也是豁出去了,情愿做砧板上的肉,也不做闷臭的人。

        但我实在不会对她怎麽样。做我这种职业的人,连带也患职业病,美女当前,也断然不会毛手毛脚,我只把刘太太当一个远房表姐。

        我说:”我有极好的录映带。”

        她弹起来。

        我啼笑皆非,”是银河铁道九九九,”索性开她一个玩笑。

        [我可不是色清狂,别把我看得那麽猥琐。”

        我那只特大电视萤幕开始播映动画长片。

        “注意!这不是小孩子才可以看的卡通。”

        我自己动手做克戟吃,香喷喷,做得极有水准。

        肚子饿得不得了,许是适才吸了新鲜空气。

        跟著接了几个电话,都是客人来预约时间,假期过後,我又要恢复迎送生涯。

        我在吃东西的时候刘太大进来。

        “请,刘太太。j

        “叫我米兰达好了。”

        我把新鲜热呼的热心推过去,再给她一杯热牛肉茶。。

        她一尝,”噢,好味道,”抬起头来,”你到底是什么人?”

        “服侍女人的人。”

        她笑:“可是我以为你们只要——”

        “不不,不止那么简单,你认为克戟好吃?你应试试我做的方天画戟。”

        她先是一呆,然後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牛肉莱使她双额有血色,我与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完场时她鼓掌。

        她只需一个伴。

        甚至是女伴都可以。

        可以想像她的生活如单独幽闭,整天在名店、理发店与家中转来转去。

        她搓不搓麻将?如果玩牌的话,时间应当容易消磨一点。一坐好几个小时,说说笑笑。

        落伍了,良久没有同社会接触,她整个人落伍了。

        她为什麽不学一门手艺?真奇怪,明明闷得慌,却一日又一日的蹉跎下去。许多上班的女孩子,不但年年升职,下班了还赶去念硕士,周末学陶瓷,周三学插花及烹饪。

        所以说,这个米兰达并不值得同倩。

        怏乐要自己寻找,断不会天上掉下来。若自视为女皇,非得有一班小丑围著词笑作乐才能高兴,那实在是难一点,除非愿意花许多的钱。

        米兰进转过头来,”你觉得我很无聊吧?”

        我点点头,何必讨好她,萍水相逢,以後再也没有机会相逢。

        “我公公婆婆不让我出去学东西,也不赞成我有朋友。”

        “你可以争取。”

        “我与他们一起住,一行一动,他们都很清楚。”

        [那岂不是成了囚犯?j

        “差不多,”她苦笑,”本来还可以出去玩玩牌,可是有一次我输了很多,给教训一顿,连这个嗜好也放弃。每天一早五点钟起床,服侍老爷去看晨操——”

        “什么,司机呢?”

        “司机才没有那麽早上班呢,要到八点半。”

        “我的天!少奶奶生活也不好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天寒地冻的时刻,眼皮也睁不开来,他是老人家,从晚上十时睡到清晨四时已经足够,我呢,刚才才瞌上眼,不过十多年来也习惯了。”

        “那岂不是如婢妾般?”

        “根本是,最要紧能生孩子。”

        “就是你这一家如此吧。”

        “也不是,但凡丈夫不是失匙夹万,还好些,熬到那个时候,原配的都已经五十出头,有本钱,做二房比较享受。”她也有幽默感。

        “太悲观了。”我笑。

        “这份工并不好做,但我除了这份工,也不会做别的,打字速记我都不会,仅有的一点英文,早丢在脑後,只能应酬几句,每逢有大场合,打扮整齐了,便像泥雕木刻的娃娃般去摆著。”

        “没有这麽痛苦,”我笑说:”也有舒服的时候:庞大的服装费,每年到欧美旅行三五次,住得好吃得好,没有啥责任,首饰珠宝无数…许多女人梦寐以求,夏天游艇,冬天纲球,还得恁地?”

        她不出声。

        “做人要知足,别自寻烦恼,你买件凯斯咪大衣,许多女孩子要做足一年,起早落夜,风吹雨打。”

        “但她们的生活实足。”

        “你怎麽知道?,”我讥笑她,“你穷过?你看社会小说看太多了,穷人虽然穷,但快乐不可用金钱买,故此穷人生活充实。”

        她面孔红起来。

        “不是你想像中的那回事,你与社会实在脱节。”

        “你呢?你也生活舒适。”

        我说:“我是另外一个故事。”

        “你有没有真感情?”

        “我的感情并不比一般男人更假。”我说:”这种事怎麽能追究?”

        “教我。”

        “回去同你丈夫说.你的生活还长,不打算糟塌掉,希望他同情你,给你自由,但你也得有具体计划才行,别一天到晚嚷著希望恋爱,吓死人家。学画学语言都是不一定要出去,叫老师到家也一样,派司机去接他们,供应午膳,办法多得很,怕只怕你懒。”

        “不,”她激动起来,”我不懒。”

        “但愿一年後见到你,你焕然一新。”

        “你太好了,从来没有朋友对我说过这种话!如果可能的话,我可否时常见你?”

        “没有必要,要是你真想发奋图强,不必我多费唇舌。六年前我劝一个女子学英文,说破嘴皮,她也没听,六年後仍然自不识丁,连表格都不会填,什麽本事都没有,专业守株待兔。你也一样,如果你是聪明人,这一席话足够,如果你愿意蹉跎下去,也无可厚非,社会没有谁不行呢?”

        她真正的沉默下来。

        在那一刹那,面部表倩成熟许多。

        我没有为她服务,因为她不需要我的伺候。

        我说:”天快黑了,你该回去,我送你走。”

        我到洗手间去。

        出来的时候,她人已经不在。

        这次轮到我意外,她溜走了。如此悄悄地,却又是为什么不怕我知道她住在什度地方,引起麻烦?害怕再逗留下去,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女人善变,刚才还说要与我时常见面。

        我耸耸肩,穿上外衣,肴见桌子上有一张支票,我拾起一看,票额并不大,家人问起,她可以说是买了只考究的手袋。

        我考虑三秒钟;把它折好,放进口袋。

        我离开小公寓,开车回我真正的家。

        途中心情渐渐沉重。丈八的灯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我呢,我以後的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是这么过?直至女人不再正眼肴我?

        赚也赚得差不多,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转行自古是艰难的,但只怕有心人。

        我把车俘停在海旁,看著灰色的浪,天下起微雨来,我呆站了许久许久,终於把米兰达刘的那张现金支票取出,撕成一片片,扔入海中。

        太戏剧化了,我知道,但是一般人在下定决心之後,总有类似的表现。我掉头离去。

        贤妻:

        春生今天的确早回来,但回到家中才喝一碗汤便说累,随即倒在床上,没说上三句话就渴睡,然後支持不住,咚一声坠入梦乡。

        我只好一个人在书房看电视至十二点。

        楼上不停的有人走来走去,脚步声阁阁阁,楼上那位女士真奇怪,彷佛上了发条似的,每夜十点半左右回来,开始到处走动,直到十二点半,可是一清早七点缺十五分,她又起床,穿上高跟鞋,来来回回的走动,甚至敲响水管,她到底干哪一行,什麽年纪,我不得而知,但叫我像她制造那么多的声响,的确是件苦差。

        她为什麽不在卧室铺上地毯?

        我是一个寂寞的女人,否则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做文章。

        我嫁了一个商人,像古诗《琵琶行》中形容,商人重利,老与妻了离别,一年倒有六个月在外国,老是出门.即使回来,应酬多,工作劳累,早睡晏起,见面的时间也不多。我几乎没成为怨妇。

        与春生吵过几次,他老怪叫:“我在外头又没女人,你总不能不让我做生意赚钱呀。男人成天在家干什么?打毛衣?那时候你才悲哀呢。”

        想想也真是,他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个月生日,他送我的礼物是一条我向往已久的钻石项链。尽管市面不景气,他还是拿珍贵的现款买奢侈品给我,这样的丈夫,在一般人口中,也不能说了。

        现在我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精神全寄托在那上头,他不累我也顶累的,於是不再对他冷落我发出怨言,不过心里,可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我有与他相处比较长的时候,通常是在应酬中。那时的陈春生先生精神焕发,谈笑风生,令不少女士向我投来艳羡的眼光,认为我好福气。

        是的,隔壁的草地,永远青绿,看别人的生活,自然只看到较好的一面。

        昨天去一个舞会,我们分开桌子坐,他与朋友大讲大笑,我与两位小姐闲谈。

        张小姐是职业女性,开著一家设计公司,自任老板。大概是蛮能干的,否则为何如斯憔悴。

        她襟前别著一只钻石胸针,很眼熟。是,我见过,这原来是一条钻链上的坠,拆下来一物两用,但瞒不过内行人的眼睛,至於项链,大概也可以拆作手镯,这样倒好,变来变去,多些花样。

        有些女人穿皮大衣也一样,长大衣镶几条拉链,下巴拉掉一截,可作披肩,再扯去一截,变为短褛,像跳脱衣舞似,说不出的倒霉。

        不过张小姐是劳动妇女,奢侈品来得不容易,也就不能追究了。

        她在说一宗闪电结婚与离婚事件,整个过程只历时八个月。

        她感喟的说:“真伟大,咱们那时候走八个月还没拉手。”

        我说:“时代不一样,以前再不愉快的婚姻,一拖也就八年。”

        “时间就是这样拖光的,还讲什么青春。”

        我点点头。

        “其实女人也不一定要结婚,但是嫁不掉,非常没面子,尤其是离婚後无人接手,那境况真是不堪设想。为了社会的习俗,女人真是牺牲良多。”

        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大家都不是十八廿二的少女,都有一片苦况,多想无益。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才睡著。

        第二天早上去看春生起来没有,他却已经出门了。

        女佣说:“先生去接飞机。”

        我只好独个儿去上班。

        下班本想叫春生一起去看一个画展,可是他女秘书说他出去开会。

        我永远见他不著。

        我自己在画展场地溜哒,气就渐渐的平了。

        凡事要退一步想,到如今还嫁不出去,那还不是更寂寥,到底结婚已有六年,难道还如胶如漆不成。

        “嗨。”有人向我打招呼。

        谁?

        一个年轻人,笑得唇红齿白,我不认识他。

        他充满青春气息,身裁好得没话说,头发剪时下流行的陆军装,衣著轻松。

        “我是陆文通。我们是见过的,陈太太。”他笑睑迎人。

        叫得出我的名字,大抵是见过我。

        我看著他,不知如何开口寒暄。

        “我父亲是大智洋行的陆大智。”他又笑说。

        “呵。”我完全记起来,陆大智是春生的老拍档之一。

        他很了解的看著我笑,容忍著我的健忘。

        我不好意思,“爹爹好吗?”

        “很好。”他跟著我,没有离去的意思。

        我很觉奇怪,咦,我同他又不熟,又是他的阿姨辈,上来打个招呼,已经足够礼貌。他有何企图?

        我偷偷看他,他双手插在日袋中,一副悠闲。

        他问我:“倦了吧?要不要去喝杯东西?”

        他倒是很体贴哇,正合我意。但与他去,可尴尬相,於是略一迟疑,笑道:“我请你。”

        “都一样。”他说。

        这个英俊的男孩子正当盛年,我想,大好前途在等著他,前面是康庄大道。

        这些年来,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我很感叹,时光白白浪费。

        我们在咖啡座坐下。

        陆文通说:“你总是这样心思不属的。”

        我被他说得笑起来,“你见过我很多次?”

        “每次都不知在想什么,目无焦点,不像宴会中其他女性,急急打量其他同性身上的穿戴,以及钉住有可能性的异性。”

        我很惭愧,“你错了,我同她们一样。”

        “我不信。”他摇头。

        我只得笑。

        他把我想得太好。

        我与其他的女人一模一样。工作不过是消磨时间,其馀的精神都花在吃喝穿上头。

        “你喜欢画?”他问。

        “我不懂,凡是花花绿绿的都看。”我笑。

        “我不信。”

        我说的话他没有一句相信。太难了。

        “你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别人只有三分才华,几乎用棚架都要充足十分,而你,你却来不及的掩饰自己,为什麽?”

        真的,有人叫我一声,我都巴不得用块布遮住头,不叫他们把我认出来。

        我笑说:“人各有志呢。”

        “你是很有风华的。”

        是呀,我暗想,女人长得不美,便只好以风度取胜。

        我伸出手,“很高兴你请我喝咖啡。”那意思是时间已到,我要打道回府了。

        “明晚有没有空?”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什么?”我没听懂。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跳舞。明天父亲不用车子,我可以借来接你。”

        我怔住,张大眼,不知如何回答。

        这时有个娇俏的,二十岁左右的女孩于走过来一把抱住陆文通的腰身。

        他尴尬地,有点粗鲁的推开她,那女孩子一怔,眼光落在我身上,带著敌意。

        我连忙转身走,不欲淌这个浑水,现时的女孩子不要脸的居多。

        路上熙来攘往,很难叫到车,我站了十分钟,才发觉陆文通还在我身後。

        “你——”我很诧异,他是故意的?

        他说:“明天如何?”

        我母性地替他整整衣领,“明天你同那个小妞去,对於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有空。”

        他看著我。

        我拉开一部空街车的车门,“我不会喜欢勃拉姆斯。”我笑说。

        大力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我想他是明白那句话的。

        回到家,春生坐在沙发上打肫。这人,不知是否在外头做贼,一到家总累得倒下来。

        老实说,就算我同别人约会,他也不会知道,他总是在渴睡。

        等睡够了,又该搭飞机往外国去了。

        我微笑著摇摇头。要改变一个人是很难的,说过几次,他无动於中,我也就不再要求什么。

        我买了毛线在家中编织。

        贤良得简直不成话。

        星期六下午与一班太太喝茶,正在聊天,忽然之间,有一只手伸过来搭在我肩膀上,我一转头,面孔马上红起来,这不就是陆文通。

        “一会儿我在门口等你。”他凑近我身边说。

        我被他呵出的口气弄得一边面孔痒痒的,涨红面孔。

        他说完话走开,我却被身边那几个太太的诧异目光,弄得无地自容。

        我被逼说谎,“那是我侄子。”

        章太太笑说:“不说,咱们以为是你小男朋友。”

        胡太太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那倒是真!”篮小姐笑,“她最规矩,与陈是模范夫妻。”

        我立即把话题叉开去。

        这顿茶吃了很久,我是故意的,好叫陆文通不耐烦。

        但是他没有。他不知多麽轻松,站在门口等我。

        我四周看看,拉起他便往停车场躲。

        “你想害我?”我蹬足。

        他笑,“你真有趣,像活在六十年代。怎么,已婚的太太不准有自己的朋友?”

        “人家不那么想。”我瞪他一眼。

        “人家无论怎么想也拿你无可奈何。”他说:“你何必理会?”

        “但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我眼睛瞪得老大。

        “哈哈哈,你的意思是名气是第二生命,现在时势不一样了。”这个男孩子说话真另有一功。

        “不管你们现在的价值观念如何,”我悻悻然说:“我还是那个时代的人。”

        “去吃顿饭有什么关系。”

        “你再胡说我就要生气了。”

        赶回家中,看到春生在监督女佣收拾行李。他又要出门。

        “这次去哪里?”

        “还不是纽约。”他正眼也不看我!一副烦恼相,“此刻气温约零度,冻死我。”

        我说:“我去把那件厚大衣取出来。”

        “又脱又穿,烦死了,一会儿不是掉失护照就是不见手套。”他烦得不得了。

        “你怎麽了?”我问他。

        “我不舍得离开你。”他忽然说。

        我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听到这句话,怔住,感动至心慌,这些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说这种话呢。我连鼻子都酸了,但觉一切忍耐至今都彷佛修成正果。

        我拍拍他的肩膀,“不怕不怕.我都习惯了。”

        他坐下来,“我想告一年长假!与你坐一只轮船去渡假。”

        “男人没有工作怎么行?”我说:“不可以这样纵容自己。”

        “可是你——”

        “我也有工作。”我微笑。

        “这些日子来,我知道你很寂寞。”

        “放心,我又不是爱热闹的人,非得夜夜笙歌不可。”

        我们坐在沙发上,谈起心来。

        他很不放心,“最近你彷佛很沉默。”

        “没有,你多心。”我一再向他保证。

        “我情愿你同我吵吵吵,像以前那样,吵架也是一种交通的办法。”他握住我的手。

        “是吗?”我啼笑皆非,“真有此事?人家还说家和万事兴呢。”

        “这次公事之後,我也想改变公司方针,多点在家陪你。”

        “我先领这个情,”我说:“你别烦恼。”

        他笑了。

        我很开心,至少春生是关怀我的。

        我送他到飞机场。他将於一星期後回来。

        他一走,我又要开始沉闷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看看爱看的电视节目,与太太们吃杯茶,生活乏善足陈。

        只是那个叫陆文通的男孩于,老是不放过我。

        真奇怪,我们会在各种场合碰见。

        他永远那麽英俊时髦,身边一直有女孩子缠着他。那些女孩的大胆,足以使观者脸红。

        有些索性与他挤在一张椅子上!手臂挂住他的脖子,而他呢,总有空过来与我打招呼。

        我有点烦恼。这个“侄子”迟早要给我找来麻烦。

        他不过想与我约会。

        吃一次饭又如何?我很好奇。

        这一生人我如描红簿的抄写员,一切要在界限中填上色彩,不得越雷池一步,我想冒一次险。

        那日我去取车子时碰见文通。

        我忍不住摇头笑,“你!”

        “我故意的。”他闲闲说。

        “怎麽找到我?”我不服气。

        “太太们,还有什麽地方才可去的?”他说:“还不是这几个地方。”

        我迟疑一下问:“你们呢?你们多数去什麽地方?”

        “我们?”他诧异,“怎麽。你有兴趣?”

        “如果你肯陪我的话,不妨见识一下。”我说。

        他并没有拍手称好,脸色反而很沉重,“你想清楚了?”

        “如你所说,吃顿饭有什麽关系。”

        “我是骗你的,”他说:“一切事情都是从一顿不经意的晚饭开始,然後如江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是吗?这么严重?”我微笑。

        “你不相信?很多人在开头的时候都以为他们可以控制场面,但到最後,感情本身有了生命,完全有它自己的旨意。”

        我笑,“那麽算了!我们不去吃饭了。”

        “不。”他拉住我的手,深深吻下去。

        我想缩手已经来不及。

        从来没有人吻过我的手。那感觉很奇怪,但非常的好。

        “我不止想与你吃一顿饭。”他说。

        “别说太多了,”我说:“你的车还是我的车?”

        “我的车。”

        他把车子开到郊区去,那个地方很偏僻,因驻有英军,故此开著西菜馆,风景非常好,价钱也不贵。他们年轻人很会得化腐朽为神奇。

        我喝著白酒,吃著海鲜沙律,说:“不错,不错。”

        “喜欢?”他笑。

        “会得上瘾。”我点点头。

        “你怕不怕?”他问我。年轻的眼睛纯如两潭子水。

        “我怕你年轻的女友来捏死我。”我说。

        最後的一道甜品他替我叫了冰淇淋,火烧雪山。多年也没有吃这道菜了。

        这是小孩子吃的甜品,我虽然节食,但也吃了很多。

        “好不好吃?直接了当是不是?你们吃的食物多数扭扭捏捏,什麽爱情果雪芭之类,一点也不实际。”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好。

        “我很喜欢你;你有成熟女人的韵味,但没有沧桑。”

        “谢谢你。”我说。

        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听到这麽赞美之词。

        我伸伸腿,或许他说得对,就是这样开始的。一次约会之後,觉得有趣,觉得很投机,

        觉得有人陪好过独自守在家中,因为寂寞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所以失去控制。

        我用手摸著头,想到老远。

        忽然我悲哀了,我应当怎么办?有没有指示?

        “怎么一回事?刚才你还好好的,现在又不快活了。”

        我不出声。

        “我们走吧。”我又胆怯。

        “好的。”他似乎很明白,“自沙滩那条小路走回去。”

        我与他走下去,小径用石板铺出,石隙中生出青苔,一边是沙滩,风景非常可观,像南欧某个小镇。

        奇怪,我从不知道本城有这麽美妙的地方,心又定了一点。

        我们找到车子,他送我回市区。

        临别时说!“你这麽纯洁,我真伯教坏你。”

        我嗤一声笑出来,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向他告别。与朋友约会,并不算越轨,我不需要如临大敌,况且春生就要回来。

        当天深夜,我接了个电话!是春生打来的。

        他说:“我这里有要事,要多住几天才回来。”

        我很失望,几乎用哀求的语气说:“你马上回来好不好?”

        “我不行,只是迟数天而已。”

        “少赚一点,春生,钱我们已经够用了。”

        “好好的等我。”他根本不愿意多说,挂上电话。

        我叹口气,一切应允都属虚假,他的习惯永远不会改变,我将永远在家痴痴的等。赌气出去找个假期吧。

        我用力将在织的毛线一脚踢开,生气。

        引诱会得一直来,春生别太稳坐安乐椅。

        我气平了以後,便对牢窗门看风景,一站便数小时。

        我们家的露台风景很好,一望无际,海港旁车如流水马如龙,非常壮观。

        我站得腿都酸了,才坐到沙发上,也没有开灯。

        我没有吃饭,菜凉了自然有人收回去。

        客厅中也没有插花,春生不在,我就省些功夫,钱还是其次,插花讲心机,色香俱全的花并没有多少,光是亲自去选已经够踌躇,更不要说其他。

        家里面起码有十只八只各式花瓶,春生比较喜欢水晶瓶子。

        我在沙发上瞌著。

        不知睡了多久。迷迷朦朦彷佛已去到很远的地方,悠悠然忘却一切不快。

        是电话铃把我唤醒的。

        开头我还不知道是电话,过半晌,才知道它就在茶几上,是春生?不会,他一向体贴,不会无端在半夜打电话到家。

        女佣已经睡下,只得自己听电话。

        “喂?”我取起话筒。

        “是你?”那人惊喜。

        “你是谁?”我马上警惕起来。

        “文通。”

        我啼笑皆非,“半夜三更打电话来作甚?”

        “看你会不会来听。”

        “会又怎麽样?”

        “跟你聊天。”

        “别胡闹,我要睡了。”

        “你要是睡得著,就不会听得到这个电话。”

        “你想怎麽样?”我笑问。

        “没有怎麽样!聊聊天。”他又笑。

        “刚自的士高回来?”

        “嗯,逃回来,越来越没有瘾。”

        “你们这些年轻人,都被纵坏了。”

        “你比我大多少?这麽德高望重,何必假装年老色衰来保护自己?我不见得会绝望到同一个老太太夜半通电话。”

        我哈哈大笑。

        “听到你笑真开心。”

        我的确不常笑。生活并非过不去,但老是像欠缺什麽,无法高声的畅笑。

        “我认为你是可以开心一点的,”文通说:“开头我对你不怀好意,但是现在真的想与你做一个朋友。”

        我好奇,“有这样的事?”

        “嗯,我不是一个好人。”这孩子在夜半向我坦白。

        我再度哈哈高声笑起来。

        “明晚出来如何?”

        “一言为定。”我说:“晚安。”

        开头我还有些担心,此刻知道他孩子气得那麽厉害,顿时安下心来。

        出奇的事还在後头。

        第二天下午在办公室就接了春生的电话。

        我当然有此一问:“你在哪里?”

        “我在飞机场。”

        “什麽?不是说要迟回来?”我意外到极点。

        “我决定早回来,不可以吗?”他有点气鼓鼓,“你还不来接我?”

        “不行,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我说:“你为什么不叫公司的人接你?”

        “我要你出来。”他缠住我不放。

        “春生,”我笑说:“别胡闹。”我挂断电话。

        他回来了,开会时我想,今天约会与文通不作数。该死,我甚至不晓得在何处联络文通。不过不要紧吧,结了婚的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朋友,即使他是男性,甚至是年轻漂亮的男性。

        下班以第一时间回到家,春生在骂佣人。

        “下碗面她弄即食面,我还要佣人干什麽?”在发脾气。

        我连忙放下手袋到厨房去做虾子面给他吃。

        端出来他又骂我,“你叫我回来有什麽用?回来叫我坐冷板橙?开会,开什麽会?,家裹等你赚钱来买米?”

        我呆住,一向春生对我是内疚的,他从来不敢对我发脾气,今天是怎麽一回事?

        我说:“你累了,还不吃了东西去休息。”

        “休息,我干麽要休息?”他拍下筷子。

        他分明是找麻烦,我不去理他,到浴室去卸妆。

        他捧著面碗追进来,睁圆了眼睛,“回家就落妆,对著丈夫不用漂亮?”

        我觉得有趣新鲜极了,笑哈哈的听他尚有什麽下文。

        女佣进来说:“太太的电话。”

        我有点分数,他一定是听了什麽新闻回来。

        是什麽人向他报耳神?

        “谁?”他拿著听筒。“谁?啊!蓝小姐!你等等。”

        我取过话筒,白他一眼。我与蓝小姐讲了几句,放下电话。

        女佣取过我的衣服来问:“太太,穿那一件?”

        “你要出去?”春生跳起来。

        “也许,如果你需要我作伴,我会得推掉他。”

        “他是谁?”

        “朋友,人总得有朋友,春生。别不讲理。”

        “我不许你去。”他横蛮的说。

        “有话好好说,大家这麽久的夫妻,不要不讲理。”

        他沉默下来。

        过一会他说:“我请你今晚陪我。”

        “好,我接受你的请求。”我是个很合理的人。

        他尚怏怏不乐。“那人是谁?”

        “小孩子。”我说:“陆大智的儿子。”

        “现在的小孩子才坏呢。”他愤愤不平。

        “我不出去就是了。”

        “他有什麽道理来约我老婆出街?”他拍案而起。

        “蓝小姐也约我哩。”我说:“罢了。”

        “女人约女人又不同。”

        “这话太封建。”我说:“你自己想想有没有理。”

        电话铃又响,我以第一时间抢听,果然是陆文通。

        我说:“我正想找你,今夜的约会要取消。”

        春生在一边虎视耽耽。

        “陈先生回来了,是不是?”他在那边问。

        “你怎麽知道?”我讶异。

        他笑,“我通知他回来的。”

        “嘿!”我放下电话。

        春生瞪著我,我也看著他。

        他说:“我以後这三个月,都不会离开香港。”

        我站起来,“我还以为是一年呢,你答应放一年假陪我。”

        “你先去拿三个月无薪假期陪我才真。”他悻悻说。

        没想到他这麽重视我,我心中感动起来,这次是真的了吧,他该有时间陪我了吧。

        我伸手过去,握住他的手。他也伸手过来,紧紧握住我。

        女佣问:“是不是在家吃饭?”

        春生答:“不,在外头吃。”又同我说:“快去化妆换衣服。”

        我驯服的站起来。我一向是肾妻,女人如有个好丈夫的话,都是贤妻。

        弟弟:

        认识弟弟,几乎是一辈子的事。

        那时我七岁,弟弟刚学会走路,还以为她真的是弟弟,喜欢得不得了。

        她可爱得不像真人,似一个会动的洋囡囡,我立刻把她抱起,亲吻她面孔,并且求母亲给我同样的弟弟,大家为此笑得打跌。

        她其实是个女孩子,乳名弟弟,但我不晓得,婴儿有什么性别呢。

        那日是年初三,大人搓起麻将来,我看牢这小宝宝,过了一天。

        我爱上了她。

        喂她吃巧克力,替她穿外套,看她蹒跚地走来走去。她一声都没哭过,精灵的双眼像是通灵,完全知道我说什么。

        末了肚子饿,舌头伸出来黏我耳朵,以为是什么可吃的东西。

        我乐了,这么好玩的小动物!

        弟弟的母亲同我说:「你喜欢?给你做老婆。」

        七岁的我顿时板起面孔,晓以大义:「弟弟怎么可以当老婆。」大人真无聊。

        他们又笑。

        那日回家,就催妈妈生弟弟。

        母亲说好好好。

        隔了一整年,真的弟弟才出生。

        然而一点也不好玩,哭得要死,半夜哗啦哗啦,清晨也是他,放学他又哭。

        有时好奇去看看小床里的他,哟,丑得要死,一只小红皮老鼠似,嘴巴张老大,额上全是皱纹,拚命的在哭哩。

        一点也不像人家的弟弟,不肯抱他。

        这个哭宝宝终于也学会走路,殊不可爱,就会过来抢人手上的东西,母亲又叫我处处让他。

        我问:「那个胖胖的弟弟呢?」

        「哦,她,」母亲说:「她上幼儿园了,由她外婆带她。」

        「为什么?」

        「她父母分手了,没有人要她,给了外婆。」

        「没有人要?」不可能,「我们要,把他拿来养,反正已经有一个弟弟,两个也不算多。」

        「那怎么行。」

        「只要办妥手续便可以。」

        「你有你由自己的弟弟。」

        「他不好玩。」

        「弟弟不是要来玩的。」

        我走开,还是怀念那个洋娃娃般,可以搂在怀中的弟弟,并且觉得恻然,没有人要养她呢。

        到自己的弟弟有三四岁的时候,我已经很懂事了,弄清楚许多事情。

        第一,许家弟弟不是男孩,是个女孩子。

        第二,许家阿姨是母亲的表妹。

        第三,许氏两夫妻离婚后各自又结了婚,又各自生下孩子,弟弟完全无人认领。

        第四,我仍然喜欢弟弟。

        孩子们一起玩的时候,总是叽叽喳喳发表意见,不管三七廿一,有理无理,争做一哥一姐,越是蠢纯越无天才越想出人头地,表现自身才华。

        唯独弟弟,玩的时候最合群,玩得最高兴,从来不闹脾气,不笑闹,我最疼她,有吃的,总留份大的给她,见不到她,总要找她来。

        与她出奇的投缘,这孩子始终留短发穿工人裤,想必是没有人肯替她打理长发,有几个表妹的头发留到腰际,做成油条那样卷曲。

        那是因为她们有爱她们的妈妈,而弟弟没有。

        可怜的弟弟。

        我没有表露出来。

        十四岁已开始发育,也有自己的小女朋友,但心中还记念许家的弟弟。

        这时自己的弟弟顽皮得不能形容,他块头变得很大,脾气坏到顶点,什么不爱吃都摔出来,不爱玩就破坏,像只小人牌炸弹,与他完全合不来。

        最糟有一次打了他。

        他把我的坦克车模型一脚踏个稀烂,那是我花了百多小时拼成的心爱物,忍无可忍,把他抓来打手心,气头上,用过了力,手心肿起来,像块草莓蛋糕,他哭了大概有一年,父母非常生气,一直不原谅我。

        兄弟之情彻底的破坏掉。

        以后见到弟弟,他总露出一丝敌意,不肯走近我。

        父亲说:「他不是不爱小孩,但对自己亲生弟弟就不一样,真奇怪。」

        其实父母可以为我们调解,但是他们没有。

        你可以说,弟弟与我之间的感情,自幼不佳。

        长大以后,他的脾气不改,我从来不开玩笑,他却调皮得天翻地覆,什么都可以拿来笑一顿,在我眼内,无聊得要命,在父母眼中,他活泼得紧。

        父母对自己的产品甚觉满意,一一个动一个静」,他们说,「最佳配搭」。

        冷眼看弟弟,他有他的好处,英俊、高大、聪明,会笑的眼睛,像贼似活溜,十三岁起就有女朋友,比起他,我像老木头。

        女孩子迫在他身后转呢,电话不停的打上门来。

        好大胆的新女性,想要什么便伸手去抓,幸福在她们手中。

        幸亏许家的弟弟比较含蓄,读到预科,女孩子的理科总是差一点,有时我替她补习,我那弟弟看到她,总爱取笑。

        我同她说:「别去理他,疯疯癫癫的。」

        她说:「他有他的福气,又不见他担心功课。」

        弟弟抱一只篮球,下巴枕在球上,看着她笑,「你也是弟弟,我也是弟弟,喂,咱们岂非同道中人?」

        我按捺着说:「对不起,我们在温习功课。」

        「我也来补习,这一科我也有不明之处。」

        我忽然生气了,抢过他的球,丢出房间,「出去!」

        他一怔,耸耸肩,出去了,临走向弟弟睒睒眼。

        弟弟看着我,像是怪我反应过激,「你一直同他合不来。」

        我不否认。

        「有时候我觉得你对我好过你对他。」

        其言不谬,一直都是。

        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爱她,我心中温柔地牵动,表情一定出卖了我。

        我送她回家时,小弟在园子里拍球,他比她小一岁,也许他们会有交通,我看到她与他打招呼。

        心里有说不出的不舒服。

        他只应吸引那些浮薄的,轻佻的女孩子。弟弟不应与他打招呼,不过,也许她只是为着礼貌,毕竟我们是亲戚。

        那些叫咪咪及露露的女孩子,有时闯过界限,到我房来混,手足不停,摸这个碰那个,我老是不客气地赶走她们,大力推上门。

        母亲说,两兄弟搓匀一点就好了,她担心小弟会结五次婚,而我,王老五终其一身。

        没想到小弟会大胆到闹出事来。

        他与姬娜走了有一段时候,那是个热情奔放的混血女孩,最多十六七年纪,已经风情万种,父亲是英国人,在衙门办事,居然任她无牌驾驶,傍晚便开了小小跑车来接小弟出去,两个亲热似火。

        姬娜爱穿露背衣服,老是打出雪白一大片背脊肉,也不怕冷,又爱浓妆,戴大耳环,十分似五十年代的国际女郎,但你不能说她不好看,因为年轻,因为活泼。

        但是没隔多久,人家的父亲找上门来。

        把小弟拉进书房,不知说了多久,姬娜不住哭泣,父亲的声音一度提得很高,我且听到他打小弟的声音。

        我很难过。

        对小弟失望不在话下,对父母也不满,早不管教,现在出了事又不能镇静处理。

        索性披上外套出外。

        在弟弟家附近,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吃蛋糕。

        看着她圆圆的面孔,圆圆眼睛,又想起十多年前,我以为她是男婴的事来,不禁莞尔。

        她不住问我笑什么,我不肯回答。

        她照例同我诉说着学校中的琐事,功课压力很大,她必须考到本地的大学,因为没有能力往外地升学。

        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在这两年努力储蓄,为着想在必要时帮她一把。

        那日返家,姬娜父女已经离去。

        父亲铁青面孔,母亲躺床上,说是头痛。

        小弟睑上五指印痕清晰,垂头丧气。

        我没有问。

        他们不想我知道,我问来也无用。

        这件事之后,小弟收敛得多了,放学晓得回家,周末跷着二郎腿在房内听音乐,电话少了大半,异性不再上门。

        我与他仍维持距离,但他真变了很多。

        我不知道结果如何。

        倒是弟弟,她向我打听这件事。

        「听说那混血女后来返英国去了,此事不了了之,她很帮男友,竭力说一切由她主动。」

        我不出声。

        算小弟够运。

        她问:「他最近如何?」

        「乖多了。」

        「他会改呀?」

        「一个人本性很难变,受了刺激,不过弹压一会儿,很快又会故态复萌。」

        「你一直不看好地。」

        我皱上眉头,不再予置评。

        我一直没怀疑什么。

        我说过,我是老木头,可怜。

        过了几个月,不出我所料,弟弟又活跃起来。

        开头还是试探性的,与男同学恢复往来,后来就干脆回复原状,又找到一班花蝴蝶。

        我也并不寂寞,小弟取笑我,「大哥喜欢做灌溉工作,只问耕耘,不问收获。」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弟弟是否明白?这么些年了,我是否表现得太含蓄?

        她没有考上大学,沮丧得不能形容。我赶紧安慰她。

        「平时不够用功,嗯?」

        「我已经烦死了,你还来打趣。」她用手捧着头。

        我沉默,是,我是不懂说话,不像小弟,一开口便讨人欢喜。

        「有什么打算?」

        「还有什么好打算的。」

        「不是想找事做吧。」

        「没有别条路了。」

        「怎么没有。」

        「说来听听。」

        「第一,你可以接受我的资助,到外地去继续学业。」

        弟弟诧异的看着我,「那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不不不,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大恩。」

        「第二,」我管我说下去,「你可以从头来过,明年再考。」

        她不语。

        「第三,」我笑,「你可以结婚,做全职主妇,这绝对是份好事业。」

        她涨红了脸,「你们两兄弟,真是一样会取笑人。」

        我背转她,「弟弟,我对你怎样,你不是不知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这话憋在胸中若许年,终于说了出来,反觉空虚。

        良久弟弟都没作出反应,我忍不住,回过头来。

        只见她苍白地坐在书桌前,不发一言。

        我纳罕,怎么会有这个反应?

        「弟弟——」

        「不当我是弟弟?」她问我。

        轮到我头上的血全部往脚下流,耳畔嗡的一声。

        来了,古典悲剧来了。

        「当你是弟弟?」

        「我一直把你当大哥哥。」———

        我呆视她,不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我头上,这是汤默斯哈代小说中之桥段。

        「把我当哥哥?」

        「是,你是最爱护我的大哥。」

        万劫不复,我变成一座石像,动弹不得。

        「我们怎么可以结婚?」弟弟说:「我们认识了足有一辈子,怎么还可以搂抱亲吻?我想都没想过,这不是同一样?」

        我全身的血渐渐又似涌上脑袋,涨得头面通红。

        「你比我亲兄弟还要亲,真的,我会毕生尊敬你,但,但我们没有可能做夫妻,你不介意我说明白吧?」

        我被她气得笑出来,「得了得了,我不见得会抢亲,你别紧张好不好?我只是说,你的事便是我的事。」

        她松了一口气,倒在椅子里。

        也好,说清楚了也好,趁还能转弯的时候转弯。

        我长长叹口气,心中积郁难消。

        要命,一生中只有这位女性,现在她硬说她只是我的好兄弟——

        当年她摇摇晃晃走过来,拉住我的衣角,圆圆的面孔抬起,胖胖手指指着我手上的巧克力。

        我把她高高抱起,吻她面孔。

        一晃眼十八年。

        我垂下双眼。

        「大哥,没问题吧。」

        我看看双手,沮丧的说:「赶明儿就自杀谢世。」

        「你如小弟般撒赖。」

        也许是,也许弟兄确会有时作出同一反应,到底是同父母亲生。

        「我没有力气了,弟弟,你先回去吧,我们容后再说。」

        她走了以后,我崩溃下来。

        对她的感情是奇妙的,我只想一辈子都照顾她,不想她彷徨,不要她吃苦,正如小时候同母亲说:「没人要弟弟,我们来养她。」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男女之爱,那时还不晓得弟弟是女孩。

        但不知恁地,心中一直想保护她,可能是同情她的际遇,是一种缘份……

        我累得倒下来。

        也许是失恋,开始精神不振。

        星期六傍晚,眼看着有女孩子来接了小弟去跳舞,他左拥右抱的嘻哈出去。

        希望他已学乖,希望他只止于跳舞。

        我听见父亲同母亲说:「小弟入学试成功没有?」

        「还在托人找学校,他成绩又不是那么好。」

        「不过明年初必定要把他送出去,眼不见为净。」

        「他很喜欢到外国去。」

        「皆大欢喜。」

        「不去也不行,学校里已记了三次大过。」

        还有瞒着我,小弟的事他们全不想我知道。

        不过我知道了也没有用,帮不到他,徒然心烦。

        电话铃响,我去听。

        是弟弟。

        我很有一丝惊喜,她好几天没同我联络,这次听到她的声音,我知道她心中芥蒂消失。

        谁知她听到我的声音,没有一丝高兴,支吾半晌,她说:「我找的是小弟。」

        在这一刹那,我完全明白过来。

        是小弟。

        她一直喜欢的是我弟弟。

        竟瞒了我这许多年,一时间我来不及作出反应,只是深深的替自己悲哀,也替她悲哀。

        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平静的问:「你约过他吗?他出去了。」

        「当然约了他,一早就说好今日去看戏,你去叫他一声。」

        我不禁生气,她暗示我撒谎?这些年来,她还不晓得我为人?

        「小弟真的不在家,」我说:「你应该知道他脾气。」

        她在那一头沉默许久,「同谁?」

        我说:「一堆女孩子,说是去跳舞。」

        她摔下电话。

        我没有必要为小弟隐瞒,根本他不会把她放在眼内,这话该怎么说呢,在我心目中,她至高至大至尊,但她不选我,她情愿在我弟弟手下,做芸芸众女中一名,受他疏忽,被他轻视。

        我看着天花板,呆坐整个下午,不明白人类的感情何以这么愚蠢。

        她显然没找到小弟,午夜又打来,这种粉红色电话咱们家接得多了,没想到她也会是其中一分子。

        「他还没有回来。」

        她疲倦了,「你呢,你为什么没有出去?」

        「我不爱到处玩,没意思。」

        「你是他就好了。」

        「我是他,你就不喜欢我。」

        她讪笑,因为我说的是实情。

        「你们都爱不羁潇洒的男性。」

        她不响。

        「弟弟,要是你心中闷,过来聊天。」

        「不了。」

        「你决定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的前途。」

        「呵,我想找事做。」

        「你都不按情理出牌。」

        此刻轮到她心平气和,「可笑,是不是,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谬,我应该接受你的帮助,去外国念三年大学,然后回来与你结婚,生儿育女,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你是一个那么难得的好人,打着灯笼没处找,我在晚年潦倒的时候,想起你,还是会觉得温馨。」

        「但不后悔?」

        「大哥,我从来没把你当过男人。」

        「哦,我是女人。」

        「大哥,你明白我的意思。」

        「弟弟,他明年初便要出去念书,似地这般浪荡的性格,一去甚难回头。」

        「我知道。」

        「你还是选他。」

        「连我都恨我。」

        「我很佩服你。」

        「是的,」她自嘲,「太不知好歹,只有好出身,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才配这样任性,我呢,我渡过艰难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还不懂得把握这样的良机来翻身,太愚不可及。」

        「你会吃苦的。」

        「我知道。」

        「花这么大的代价,你认为值得?你不用以身相报,我还是肯供你升学。」

        她不出声,隔很久很久,她说:「小弟回来,说我找过他。」

        我已尽了力。

        相信她也已尽了力。

        她不能变我。

        我照镜子,看着自己的尊容,很有默憎恨自己。

        小弟在清晨三时才回来,往床上一倒,也不更衣,就想睡觉,我硬是推醒他,他睁开充满红丝的双眼,春着我。

        「我有话同你说。」

        「明天再说。」

        「不,一定要这一刻说。」

        他撑起来,「好好好。」

        「你同许家弟弟是怎么一回事?」

        「朋友。」

        「就这么简单?」

        「她们都要把我占为己有,我怕。」

        「你可喜欢她?」

        「当然,我喜欢每一个女孩子,而且终有一日我会结婚,但不是现在,要是她愿意等,十年、十五年后再说,大哥,我疲倦死了,明天再说好不好?」

        「我要你与她一起入学。」

        「别开玩笑,我懒得照顾她。」

        「她是我们的表妹,这点情谊都没有?」

        小弟坐起来,他醒了,「你真的爱她是不是?」

        我点点头,「我要她快乐。」

        「你爱了她一生,自小你就带着她,待她如珠如宝。」

        「我要你照顾她。」

        「谁付她学费与生活费?」

        「我。」

        「大哥,我真的被你感动了,好,我答应你,同时我会用三年的时间来说服她,你才是真正爱她的人,我会把她送回你手中。」

        我沧桑地微笑,低下头。「我只想她开心。」

        「她会明白过来的,三年是一段颇长的日子,她会成熟,她会看清楚。」

        「她心目中的人是你,如果三年相处,你想回报她的感情,不用为我着想。」

        「不会的,」小弟笑,「我会忙于结交金发女郎。」

        我叹息,

        「由你带她去办入学手续,她会听你的话。」

        小弟大力拍我的背。

        兄弟,到底还是兄弟。

        他没负我所托,真的替弟弟办起入学手续来,不到两个星期,两人申请了同一间大学,

        同一科目,过了农历年便得动身。

        我将毕生积蓄汇过去,归弟弟名下,这够她三年开销了。即使她不回来,即使将来她遭

        遇到挫折,一生中也总算有过三年一千个好日子。

        临走之前,弟弟来看我,一语不发,靠在我肩膀上哭。小弟在她身后做手势,叫我放心,

        保证弟弟会得回心转意。

        我的心已碎,他们不知道。

        三年后会怎么样?

        也许小弟会与她在一起,金发女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弟弟会回到我的身边。

        也许,也许在这三年里,我这老木头会得遇到意中人,比他们两人更疯狂的恋爱起来,

        把过去抛在脑后。

        谁知道呢。

        将来是个未知数,但是此刻我的心已碎。

        我亲自把他俩送上飞机,挥手说再见。

        弟弟同弟弟。

        一个是亲生的,一个不是。

        一个甚至不是男孩子。

        两个弟弟,都至爱至亲,我发誓终其一生,爱护他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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