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库
  • 我的书架
  • 最近更新
  • 收藏本站
  • 您的位置:首页>>婚姻恋爱>>再婚书TXT下载>>再婚书>>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3)TXT下载

    再婚书: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3)

    上一页 返回最新章节列表(回车) 下一页
    纯文字在线阅读本站域名 www.41nr.com 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 m.41nr.com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3)

        本就势单力薄的女子能提出离婚也算是勇气可嘉了,但社会风气根本不允许女子提出离婚,不但不允许还要受到惩罚。这样的情况让本来有意提出离婚的女人都不敢开口。主动提出离婚的女人越来越少。即使真的离了婚,这些女人还要面对父老乡亲背后的指指点点,日子也不好过。

        如果说朱买臣、杨志坚的老婆提出离婚的理由不正当,有嫌贫爱富的嫌疑,那么有正当理由提出离婚的女人能如愿离婚么?结果还是不能。

        元朝时期,有记载说清平县有个叫樊裕的人状告自己的女婿偷盗,要求女儿和他离婚。清平县有关部门却以丈夫没有休妻之意,妻子不能反弃丈夫的理由驳回了这一请求。即使是贵为宰相,也难以让女儿离婚。北宋年间宰相向敏中的女儿卧病在床,女婿皇甫泌却终日不在家,在外花天酒地,向敏中不得以向皇帝请求让女儿和皇甫泌离婚。向敏中以为可以依仗皇帝的权威使自己女儿离婚,但结果却不了了之。

        现代人离婚程序极其简单,俩人商量好了,到民政部门把证一换就算完事。然而这都是社会发展,法制健全的结果。在古代,最初的离婚都是口头协议,到后来在法律上才有离婚的程序。

        春秋战国时期,如果是普通百姓休妻,只要请人到女方家,告诉女方家长把事情一说就行了。这“说”可是有讲究的。双方的说法要谦虚一些,要说是自己配不上人家的女儿,女方家长也会谦虚地说是自己的女儿不好。双方谦虚来,谦虚去,就把离婚这事儿给敲定了。贵族的离婚过程也大同小异。如果双方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那当初女方嫁过去的嫁妆定是为数不少,在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把这些嫁妆还给女方。

        由此可以看出,此时的离婚完全属于个人的私事,双方家长打个招呼就行了,无须经过官方认可,也没有任何律法规定离婚的程序。

        离婚列入律法是在汉代。当时的《九章律》规定离婚时男方要归还女方的嫁妆。但具体有哪些程序,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考证。总之从此以后,官员要想离婚似乎都要请求皇帝或有关部门批准。

        在唐代,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只要丈夫及双方家长签字,并经邻居作证后,离婚就生效了。女方愿不愿意离婚都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如果是女方要求离婚,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妇女首先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并做出书面证明,然后再呈请官府批准,这才能离婚改嫁。如果丈夫失踪或逃亡,妇女无法获得丈夫的同意,则可直接请官方批准。这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官方手中,官方觉得理由充分,合法,就可以在丈夫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如果官方不想让妇人离婚,那她只能等丈夫回来或守寡至死。

        宋朝的离婚证书是由丈夫写好后交给妻子,如丈夫不会写字就用打手模代替。在古代,寻常百姓会写字的人少,所以打手模的居多。到了元代,手模式的休书无效了,必须明立休书离婚才能生效。不过民间对手模的信任度还比较高,除了书写文字外,离婚证书上的手模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如果双方父母在世,仍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且休书也需要证人,最后经官方批准后才能生效。

        休书的具体格式虽然各个朝代都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没什么变化。在敦煌发现的唐代离婚文书中休书被叫做“放妻书”,内容大致是先摆清夫妻结合与分手都是前世的姻缘,应该好聚好散。丈夫还祝愿妻子在离婚后能找一个更好的男人当老公。</p>

        <b>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狠男人网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收藏狠男人小说网(www.41nr.com)

    相关书籍推荐
    别人都在看什么......
    申明:再婚书,小说《再婚书》文字、目录、评论均由网友发表上传并维护或来自搜索引擎结果,属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再婚书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3) Copyright 41男人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41男人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