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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权之道: 李斯:为名为利,千古一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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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为名为利,千古一相(6)

        李斯看过后,知道这是同窗韩非的文章,便据实禀报,说:“此是臣之同窗韩非所作。这些是想打动韩王,壮大韩国力量的学说。”

        秦王听罢才说出自己的看法,“写得好啊,寡人能与这个人见上一面,死也无憾。”

        出于爱才心切,秦王嬴政于公元前233年进攻韩国,指名道姓要韩非归顺秦国,辅助自己打天下。韩王无法,被迫派出韩非出使秦国。

        韩非到秦国后,秦王政非常高兴,与韩非纵谈天下,一连谈了几日几夜。

        韩非与秦王关系的迅速升温,引起了李斯与姚贾的恐惧,两人联手陷害韩非。李斯委婉地劝阻秦王说:“韩非之才,胜臣十倍,但新来乍到就任显职,于秦法不妥。”

        秦王觉得有理,遂让韩非先稳定下来,著书立说,以备秦国之用。李斯见状,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如今大王要一统六国,韩非最终还是要辅助韩国而不是秦国,这是人之常情。我看大王现在暂时不重用他,他待久了就会回韩国。这样的人回国之后将后患无穷,不如找个过失将他囚禁起来。”

        秦王听信了李斯与姚贾的谗言,把韩非投入监狱,交法官审问。不久,李斯派人送去毒药,逼韩非服毒自杀。韩非临死前,曾请求面见秦王,但李斯不肯。韩非无奈之下,只得自尽。

        据说,韩非被关进囚牢后,狱卒曾对他说:“你的同学李斯颇见信于秦王,你没事的。”

        韩非笑着摇摇头道:“李斯其人我深知,才在他之下,能善待之;才在他之上,必嫌之。我看来必死无疑了。”

        杀掉韩非,剔除了政坛上的潜在对手,李斯的地位日益稳固。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他的主张从此纵横捭阖,所向披靡,也成就了他立前人未立之奇功。

        秦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但它做出来的事情却影响深远,尤其是焚书和坑儒,几千年来中国文人谈之色变,而焚书的始作俑者就是李斯。

        《史记·秦皇本纪》完整地将此事记录了下来。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七十人上前敬酒、祝寿。其中身为仆射的周青乘机讨好始皇,盛赞始皇实行郡县制的圣明。他的话引起另一位博士淳于越的反感,他反驳说还是分封制好,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秦始皇当即把此人的意见交诸臣评议。丞相李斯本来就是郡县制的倡议者,就当场发言反驳,进而又对当时的士子学风提出看法:“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李斯认为,如不禁止这种行为,必定造成上面君主权威下降、下面党徒勾结的局面,所以李斯借机提出,“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都要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焚毁。有敢相互私语《诗》《书》者,在闹市斩首示众;以古非今者杀死全族;官吏知情不报者与犯同罪;命令下达三十天不烧掉书籍者,发现后脸上刺字,罚筑长城。”

        秦始皇想了一想,曰:“可。”

        一个“可”字便诞生了中国最大的文祸。

        史家分析,焚书的根本原因,是李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与地位而采取的反击行动。

        【编后闲话】

        作为丞相,李斯的个人才气、能力,在中国都是无人可比的,他佐秦王灭六国,统一天下,焚书坑儒,明法度,定律令,同文字,可谓秦朝之栋梁,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之人物。后人将其称之为“千古一相”,完全名副其实。

        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唯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成为仅次于秦王的二号人物。

        李斯的问题在于凡事皆以己之利害为准绳,而后国家之急,当他是小人物的时候,他将自己的名与利建立在对国家的依附中,建立了丰功伟绩,然而,当他成名之后,面对着一代俊杰韩非子与先贤的著作,妒由心生,做出了遗臭万年的事,包括李斯最后死于非命,都是太看重名利的结果。

        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李斯时说:李斯作为一个普通平民事秦,利用机遇和能力辅佐秦始皇终成霸业。如果不是因为种种无法让人容忍的恶行毁坏了他的声誉,那么他的功绩可与周公、召公媲美了。这是对李斯很中肯的评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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